我的斩仙飞刀 - xp1024.com
《我的斩仙飞刀》


第一章金葫芦

对于十二岁的平安来说,生活给他上演了一场比烂片还烂片的荒诞场景,而且还是悲剧类型。

先是最坏的结果,他出生刚满四十天,他的父亲平忠井就因贪污供销社的公款,而光荣的进了监狱,就此没心没肝的丢下孤儿寡母的平安母子受罪。

在这十二年中,平安和母亲袁小仪遭了多少罪,受了多少苦,平安数都数不过来。

毕竟,在八、九十年代的偏远农村小镇,一个没爹没男人的家庭,是很受别人欺负。

在平安心里就有好大的一个账本,记着谁谁欠他家的钱没还,谁谁欺负过他,谁谁偷过他家地里的菜,谁谁摘走了他家院子里的柿子。

终于,等平安好不容易斗智斗勇,将那些骂他没爹,爸爸是贪污犯的孩子们通通收拾得服服帖帖,也习惯了只有母子两人的生活时,在他刚满十二岁的这天,突然跑出来一个光头男人自称是他爹。

还没有一丁点儿公德心地在小孩子面前抽烟,弄得整个房间烟雾缭绕,可把平安熏得不轻。

在确定眼前这个嘴里叼着香烟,剃着一个大光头,一副在家舍我其谁“霸气”的男人,确实是他仅见过几次面的爹后,平安被香烟熏得有些发晕的脑袋,立刻想起了一个词语,下马威。

当然是吓唬他这个儿子的威,但平安却没嗅到老虎的味道,反而嗅到了村里那些混混痞/子的气息。

“平安,傻站着干嘛,快叫你爸,他回来了。”袁小仪望着大眼瞪小眼的父子两人,拉了一下儿子,性子软弱的她,可不希望平忠井回家第一天,父子两人就干架。

平安却没有动,他到非是不肯叫光头男一声爸,更不是他不愿意面对这个陌生的父亲,而是眼前的平忠井,跟他想象中的父亲无论从气质上,还是形象上,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

平安想象中的父亲,自然是一个疼爱自己、关心自己,给自己人生做向导的父亲,绝对不是眼前这个剃着光头,带着嚣张气焰,且不可一世地躺在他的小摇椅上,带着假威严,拿眼瞪着他的平忠井。

“呵!”

被平安瞪了半天的平忠井,一下就乐了。他丢掉手里的烟,起身望着仍然瞪着他的平安,笑骂道:“小子,你是傻了,还是装着不认识我?快,叫声爹来听听。”

大概是从没有听过儿子叫自己一声爹的平忠井,这会儿心情有些激动,并感叹着时间真杀猪刀也,一转眼,当年的小不点,都快有他高了。

显然,以他没心没肝的性格,也不觉得这十二年漫长的岁月里,他会欠儿子什么?

果然,平安不吭声,只是拿眼看着他,就像看被烟雾缭绕的妖怪一样,心里也在琢磨着,这爹脸皮不仅厚,还真像平时跟他耍无赖的同学一样,那里有抛下自家孩子十二年,一回来啥表示都没有,就想让自己叫他爹。

没门。

最起码也得掏个五毛一块钱,贿赂一下我,不管真心还是假意,起码我叫起来也会爽快点,乍得没有一点觉悟。

可惜,平忠井要是一个有脑子的人,当年也不会干出贪污公款这种蠢事情出来,更不会丧尽天良地抛下,刚满月子的妻子和仅四十天大的平安。

“小子,快叫爹,不叫小心我揍你哟。”平忠井显然也感觉到了儿子目光有些怪异,尤其是平安那一脸讽刺的表情,平忠井立刻察觉到,自己被儿子给敌视了。

“哟,岁数不大,脾气还不小,爹你都敢不叫。”

平忠井这下有些恼火,他也有他的苦楚,监狱里的日子不好过,被人当牛当马的使唤了十几年,他早就渴望着家里那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舒服日子。

在回家前,平忠井就美滋滋的幻想着,只要回家到,他虎躯一震,就能将老婆儿子通通镇压,再回到十二年前那种舒坦的小日子里。

可他万万没想到,老婆他是镇压住了,可这儿子一看到他,不叫他爹不说,还仇人似瞪着他。

被自己亲生儿子敌视这种事情,谁遇上都不会开心,何况是平忠井。

而对付不听话的孩子,全国的老子通常都相信棒下能出孝子。

平忠井自然不例外,直接赏了平安一巴掌,还对一旁的媳妇埋怨道:“你看看,我不在家的这段时间里,这小子被你教成什么样?连他爹都不认?像这种混蛋小子,就该给我关上门来狠狠教训。”

疼!

吃了平忠井一巴掌的平安,脸上的疼是其次,更多的是心里的气,他心里的那个账本又翻了出来。

“我不叫。”

平安倔强着道,他性子中他奶奶,十分的要强,否则他也不会将那些骂过他、欺负过他的同龄孩子们,一个个降伏服气,而平忠井这一巴掌,立即将他童年一些不愉快的记忆勾起。

平安记得自己八、九岁的时候,有一次他在学校被同班的孩子欺负,他自然还手,狠狠揍了那个自不量力的小子一顿,却惹出来了对方的父母。

“别跟他玩,他父亲是劳改犯,是贪污分子,是一个大蛋坏。跟他玩,你们迟早要学坏的。”那小孩的父母就在教室里,当着他的老师,当着他所有同学的面,指着平安这样骂。

平安记得自己当时就哭了,哭得很伤心,他一口气跑回家去问母亲:“妈,他们说我爸爸是劳改犯,我是坏人的儿子。”

“妈,我爸爸到底是不是贪污分子,是不是大坏蛋?”

陈小仪没回答,而是“哇”的一声抱着平安就哭,母子两一起哭,那是平安记忆中哭得最伤心的一次。

从此以后,劳改犯的儿子,贪污犯的儿子,大坏蛋的儿子,全都扣在了平安的头上。

有多少次,平安在受了委屈后,不停的问自己:为什么我爸爸是劳改犯,为什么他要犯罪,他为什么要去坐牢……

而现在,随着平忠井这一巴掌,这些记忆全都浮现出来……

新仇旧恨,再加上心里的委屈,平安所有的怨气、怒火,在这一刻通通爆发:“我不认识你,我也没有劳改犯爸爸,我是妈一手养大的,你给我出去……”

“哟,你小子要反天,连老子也不认,也敢骂……我劈了你!”

平忠井这下真的火了,主要是感觉面子挂不住,被亲生儿子这样的揭短,他感到自己做父亲的威严受到了严重的挑衅。

平忠井下手从来不手软,眉毛一挑,顺手拿起门口的笤帚就往平安身上招呼。

噼里啪啦!

边抽边骂,他才不在乎这些年对平安母子的亏欠,或者在他心里,不存在所谓的亏欠,反正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所以正气凛然。

“忠井,一回来打孩子干什么?”

陈小议出手阻拦,她的担心成了现实。

“你个败家子,坐牢坐傻了?我孙子你也敢打。”

“住手……”

听到平安哭喊的声音,住在同一个院子,且一早就在注意这边动静的奶奶、爷爷、大伯、二伯母们纷纷进屋,连声喝止。

“我没他这个爸爸。”

正处于青春叛逆萌芽期的平安,简直就像一个火药桶,一点就爆炸。

何况他没有错,一点错都没有,有错的都是平忠井,他憋在心里的怨气,一下全爆发,趁着长辈们纷纷怒骂指责平忠井的时候,平安气乎乎地一甩头,冲出了家门,他决定离家出走。

每个挨揍又觉得委屈的孩子,都有一个离家出走的梦想。

平安也不例外,他一鼓作气,跑到镇外,钻进老林,爬上了附近的一座大山里。

平安生活的地方,是黔省某个在地图上也找不到的小镇,四周群山遍野,而且是那种一山连着一山的巨型山脉,树大林深,山高且险,一进入森林深处,就算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猎人,在没有追山狗引导下,也容易迷路。

满腔愤怒和怨气的平安,早就将大人们的告诫丢到脑后,他心里全是委屈,一边跑还一边哭,跑不动了,他就爬在一块石头上呜呜埋头痛哭,心里发着狠,打死也不回有平忠井在的家。

“奶奶肯定饶不了他,会骂死他。”

“爷爷一定会给我报仇,狠狠的抽他。”

胡思乱想间,天色渐渐黑了,山林里静悄悄,没有人来找他,平安心里火气也发泄差不多了,心里就有些害怕。

而且,97年的冬天原本就寒冷,平安又身处于一片原始森林中,哪怕身上穿着厚厚的棉衣,里面又裹了件毛衣,他仍然感到山风刺骨。

可是让他这样认怂的主动回去,平安倔强性子又做不到。

“大不了我就在这里呆一夜,”

平安的狠劲一来,十头牛都拉不回去。他决定了,就在这里呆一夜。

他拿起地上的两块黑黑黝黝的石头,用力的砸在一起,以此坚定他跟平忠井抗争到底的无畏决心。

喀嚓!

手里的两块石头,经过无数岁月的风吹日晒早就风化。

他一用力,立刻裂开,其中一块里突然掉出一个稀奇古怪的玩意,他注意力一下被吸引住。

这是一个貌似两个一大一小的金属圆球,连在一起像是一个小葫芦,只有他半个巴掌大小。

但不同于普通葫芦的是,它不仅是金属,两个大小不一样的圆球上,还镌刻着他从没见过的古怪花纹,样子很古朴,带着一种神秘,看上去像是一对小鸟的翅膀。

这是什么不西?

石头里怎么会有一个葫芦?

好奇心被引起的平安,一下忘记了哭泣,忘记了心里的委屈,忘记了一切,他伸出上山时被棘刺割破了好几道口子的手,将它捡了起来。

金灿灿的葫芦,仿佛在闪光,和他手指上的鲜血沾在一块,看起十分的漂亮。

“难道是金子做的?”

金子很值钱,平安可是知道,他奶奶就有一个很大很沉的金手镯子,他也知道金子比铜软,牙齿能咬动。

正准备放进嘴里咬一下,一股剧裂的疼痛突然从他拿着金葫芦的手传来!

痛!

疼入骨髓,痛切心扉,疼得让人绝望。

不等平安眼泪鼻涕流出来,他就看到一幕让人头皮发麻的画面。

他几根被荆棘扎伤的手指,不断的流淌出鲜血。

一股一股,似乎不要钱一样,拼命的向外流,全都涌向他手里的那个金色的葫芦。很快,就将它染红,随后鲜血浸入葫芦身上那对翅膀里。

接着,血液仿佛有生命一般,随着翅膀的刻纹流淌,很快就将它填满。然后平安似乎看到了一丝丝微弱的光华在金葫芦上闪动。

璀璨夺目,极其的灿烂。

平安一下瞪大了眼睛,在他内心极度恐慌之时,那个吸了他不少血的罪魁祸首,在平安眼睛的注视下,一下没了,从他手里神奇地消失不见。

“有鬼。”

平安忽然一个激灵,浑身汗毛竖起来,寒气冲全身,脑袋里自然而然地冒出,在某部电影里见过的一个丑陋凶狠的恶鬼影像,然后是赤红的鲜血……

回家。

“我要回家。”

平安发誓再也不离家出走了!

卟哧一下,平安立刻跳了起来,大概是失血太多,又或者是哭的太过伤心劳神。总之,平安刚一站起身子,脑袋就一阵晕头转向,眼前忽地一片漆黑,然后干净利落的晕倒。

或者可能是睡了过去,因为平安做了一个很奇怪很奇怪的梦。

梦里,混乱的一塌糊涂,他记不清看见过什么,听见过什么,一切都那么模糊不清。

梦里,似乎有云有雨,有大山大河,风雷电闪,有点像他看过的那部《封神榜》里的场景。

最后,平安似乎看到了一个伟岸的身影,还有那个吸了他好多好多血液的金色葫芦,然后他耳边神奇地听到一句浩瀚且伟岸的声音:

“请宝贝转身。”

第二章坑爹

当平安苏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他人在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病房里,家人基本上都在。

平安睁开眼睛,没有第一时间惊动亲人,而是愣愣地盯着病房的天花板看,仿佛上面有什么古怪,其实他所有的注意力,全被脑海中的金葫芦吸引住。

这小东西就在他身体里,就像是赖上了他一样,怎么赶都赶不走。只要平安一想到它,就能在脑海中感觉到它。

“只是,它怎么钻进我体内的?”

“还有那个梦境真的好奇怪,云啊风啊雷啊电啊,没有一个清晰的景象!”

“对了,还有那个伟岸的身影是谁?”平安现在一想起这个来,头就很疼。

弄不明白,平安也不去多想了。

年仅十二岁的平安,自然没有多少见识,更没有啥大智大慧,想不通的问题,习惯性的不去钻牛角尖,就像他奶奶说的,人生有太多想不通透的事情,真要较劲,活着有多累啊!

“咦,平安醒了。”

一声惊喜的欢呼,打断了平安的思绪。他一抬头,自然看到了那个在他心目中最慈祥、最伟大、最疼他的亲人,他的姑姑。

平安的姑姑平烨,是个近四十岁,外貌没啥特点,看起来很慈善的妇女,却是市教育局里的实权领导,是整个平家的支柱,也是平安的保护伞。

小时候,平安堂哥堂姐们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的敢欺负他,哪怕事情过了很久,只要平安告状,平烨都会为他出头,教训总是背着长辈们偷偷揍他的堂哥们,这就养成了平安一受委屈,就找姑姑撑腰的习惯。

“姑。”

平安轻轻喊了一声,不知怎么的,他心里觉得很委屈,尤其是当平安看到站在病房门口,好象没事一样地平忠井,平安心里就泛起了小心思。

他可记得,平忠井揍他时有多狠,多凶恶,简直是在他心灵里留下无法抹掉的创伤。

自觉已经长大的平安,自然不会做出在地上打滚,哭着喊着委屈,然后撕心裂肺求着平烨给他出头。

已经学会了背后捅刀子的平安,懂得战略性的东西,明白一味的耍孩子脾气不仅收拾不了平忠井,还会让亲人们认为他没有长大呢。

“平安,有哪里不舒服,有没有什么地方疼,给姑姑说。”平烨对这个侄儿,简直视作心头肉,比亲儿子还要亲,是半分委屈也不会让他受,平家哪个敢动平安,就是无视她的警告。

当年平忠井被抓那会,平烨望着仅四十多天大的平安,要不是袁小仪舍不得孩子,她早就抱回家自己喂养了。

“姑,我不疼,就是心里面有些害怕。”平安苍白的小蛋脸上,露出一个微笑,一副很懂事的模样。

“有姑姑在这儿,你怕什么,他敢再打你试试看,姑我收拾他。”平烨心疼道,瞥了站在门口抽烟的平忠井一眼,心里对这个不争气的弟弟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平忠井人可不傻,知道这会凑过去,肯定是热脸贴冷屁股找骂,寻思着得找个机会溜走,他已经看出自家那小子有古怪。

“姑,我不是在山里吗,怎么来医院了?”

平安捂着脑袋,一副头很疼的样子,苦着脸道:“对了,我好象听到了狼的嚎叫声,吓得就往树上爬,可是天太黑,风太大,我手冻得发颤,心里又慌,一不小就从树上摔了下来,接下来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姑,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

轻描淡写几句话功夫,就将狼叫,夜黑风高,天寒地冻描述出来。

让床边的亲人都给他捏了把汗,要是平安真出了什么事,该怎么办?却没有人怀疑小家伙的动机,以及他说的是真是假,大山里有狼,整个洗马镇的人都知道。

果然,平烨已经消了大半的气又冒了出来,想到平安在山里的经历,她又是一阵心疼。

她可早听平安奶奶说了,上百人进山找了大半晚,才在一片乱石堆里找到昏迷中的平安,要是这中间出了意外,妈还不哭死。

联想到这孩子刚生下来四十天,就没有爹在身边,全靠袁小仪一人拉扯大,这中间他们母子遭了多少罪,受了多少白眼,平烨心里都有数。

而平安的描述,无疑是在火上浇油,让她火气倾刻间又冒了出来。

她站起身子,径直走到门口,然后直接赏了平忠井一个响亮的耳光。

“啪!”

很干脆利落,没有一点手下留情。

“姐,在孩子面前,你打我干嘛?”平忠井懵呆,又有些委屈,主要是感觉面子挂不住,后悔没趁早跑掉,早知道就不抽那根烟。

“打你?”

平烨阴沉着脸看着平忠井,冷笑道:“我还想狠狠抽你一顿呢!十几年没回家,一回家,对孩子又打又骂,气跑了孩子不说,还让平安跑进了山里,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非跟你拼了。”

“对,我看他这十几年的监狱是白蹲了,党还是没有把他教育好,他得回去再改造过。”平安的奶奶在旁冷哼着,阴阳怪气插话道。

老太太是一九一九年出生的人,一生的艰难和曲折,注定了她不是凡人,何况她是洗马镇上少数几个经历了军阀混战,到抗日战争,再到解放战争的老人。

据说,老太太年轻的时候确实厉害,是敢拿着火枪跟土匪玩命的狠人,却唯独对这个她四十多岁生下的儿子,除了唉声叹气外,就是束手无策。

“妈,有你这样说儿子的吗?不是我要打他,是这小子太气人,居然敢不认我这个爹。”平忠井辩解道,还有模有样学起平安当时的倔强样。

“呦,还想平安认你做爹,我看他没叫那才对。”老太太现在是看着平忠井就来气,故意叹息一口声,阴阳怪气地看着孙子道:

“平安啊,做人一定要有良心,有担当,因为人在做,天在看,千万不能对不起生你养你的娘,以及给你生孩子的媳妇,像那种只顾自己一人吃饭,不顾全家饿不饿的混帐,早晚是要遭雷劈,不得好下场,活该被拉去啃牢饭。”

“妈说得对,小仪怀着平安的时候,你就拿着公家的钱去海吃海喝游山玩水。平安出生刚满四十天,你就被抓去坐牢。现在平安长大了,第一天回来就想平安叫你爹,天下有你这么做爹和这么便宜的事情吗?你也有脸当他爹,你够格吗?”

平烨冷笑,她可不是省油的灯,市教育局的领导,教育起人来自然有一套,早就打遍平家无敌手,连霸道的奶奶一样是她手下败将。

平忠井一下进退失守,被含枪带棒轮得没有脾气。

平烨不提这些往事则罢,一提病房里的亲人们人人来气,就连性子软弱的陈小仪脸上也阴沉沉的盯着平忠井看。

平忠井立刻孤立无援,也感到了自己的处境不太妙,打算开溜。

老太太那双眼睛可毒,那会给他机会,第一个发难,从平安婴儿时候说到两岁穿开裆裤,学前班到小学三年级……每一笔都是债,他欠下的。

然后平烨,平安的爷爷、大伯母、二伯母在旁等着轮番上阵。

平安嘛,自然是在看自己一手导演的好戏,这种坑人的把戏用起仍然娴熟无比,不同的是这次是坑爹。

他一边看戏,一边还不忘环顾左右,很快就发现病床旁的桌子上,摆满了很多很多好吃好喝的东西,一整箱的金威酸奶,一大包的金丝奶糖,还有罐装的八宝粥,苹果、雪梨……,都是一些平时想吃也吃不到的东西。

他直接扒开包装,一边没心没肝的吃喝起来,一边津津有味的看戏。

果然,奶奶骂累了,大伯母上阵,她虽然没多少文化,但是骂人的功夫还是得到了平安奶奶几分真传。

“忠井啊,不是大嫂我说你,你没在家这些年里,平安母子是有上一顿,就没有下一顿不说,还被人指着鼻梁骂没男人的女人,没爹的野孩子!可你到好,不去反醒自己这些年对孩子的亏欠,一回家就狠揍孩子,你说,你还有没有一点良心?”

“大嫂说得对,他的良心早就被狗给吃了,不然当年也干不出那种抛妻弃子、近乎是丧尽天良的狠心事出来。”

平安二伯母可是厉害人,话不仅狠,也略带着一股酸意,她那怨妇似的小心眼里,自然装着太多的不满。

因为平忠井年轻的时候,是很得老太太喜欢,家里有什么好东西好事情,老太太第一个想到的是他,是从不过问她们这些儿媳妇们的感受。

好了,终于盼星星似的把平忠井盼里了监狱里,以为这下老太太该不偏心了吧,谁知道又钻出了一个更得老太太欢心的平安,更变本加厉地心疼着,瞧得她心里都是怨气,不趁此机会发泄出来,她都害怕自己会被憋出个内伤来。

所以,她的话不仅毒,还专挑平忠井的伤疤戮,平忠井气得脸都发青了,偏偏旁边还有一个他畏惧得厉害的平烨在,不然他真要跟这二嫂怼一场,把十二年前那场未分胜负的决战,继续下去。

“滚,给我滚出去,看着你那熊样老子就心烦。”

最后,平安的爷爷直接让平忠井脸面尽失,灰溜溜滚蛋。

老爷子同样不简单,出生在十九世纪初一个地主家庭的他,装着一肚子的老封建,要不是时间和地点不对,他早就卷袖子动手抽儿子了。

老爷子打儿子,一样不含糊。

平忠井出去时,平安已消灭了两瓶金威酸奶,一个苹果,十几颗金丝奶糖,心情十分的爽快,看着狼狈而逃的平忠井,平安估计他内伤肯定不轻,八成是要回洗马镇去闭关养伤。

“哎,可惜,爷爷终究手下留情,没抽他啊!”平安有些失望地嘀咕着,望着一帮仍然怒气不减的亲人们,他也不笨,从刚才那番声讨平忠井的战争中平安瞧得出。

姑姑平烨是百分之一百的心疼他,奶奶偏心是一如继往,毫不掩饰和光明正大。

大伯母和二伯母呢,呵,全场除了开始那会,剩下的时间都是在发泄她们这些年的不满。

不过平安才不在意这些,只要奶奶一天还在,平家这些个儿媳妇、孙媳妇的,哪怕有再多怨气也得憋着。再者,平安爷爷可是一个暴怒之下,敢直接抽儿子骂儿媳妇的角色。

所以,这些年里哪怕平忠井不在家,平家却没有一个人敢给平安脸色看,就算有那么一两个刚进门,不知平家风气的孙媳,也常常被老太太刻薄嘲笑着说:

“呦,也不知道这是那家的媳妇儿,这么没有素质,连小孩子也欺负,我平家可没有这样的媳妇。为啥,丢不起这人啊!”

瞧!

多么霸道的老太太,近乎蛮横不讲理地将那些不满的声音,彻底镇压掉,从此那些吃了老太太大亏的嫂嫂们看到平安,也知道要给个笑脸。

自觉大仇报了一小半的平安,正打算继续将剩下的零食干掉,就在这个时候,平安忽然意识到自己手上的异常。

他清晰的记得昨天夜里在深山里,他的手和胳膊被荆棘扎伤了不下十几处。

可是现在,他的手上连一丝伤痕都看不见,皮肤白白嫩嫩,就像邻居三姐家那个七个月的虎头小子的小手膀一样,嫩滑嫩滑。

真是见鬼了!

第三章一粒金豆子

“平安,想什么呢?来,把这个带上,能避邪。”

平烨在收拾完平忠井后,又恢复到她慈爱的模样,她从自己上衣口袋里掏出根红色的小绳子,上面挂着一粒比黄豆大一点的金豆子。

金光闪闪,十分的漂亮。

“三妹,这是金豆子?有一克多吧,那可是一百多元钱啊!”二伯母羡慕嫉妒着,心里酸溜溜的,老太太疼爱平安还可以说喜欢她最小的孙子,可当姑姑的不一碗水端平不说,有啥好东西总想着平安,自家的那两个小子从小到大可没有这待遇了。

这心,偏得也太厉害了。

大伯母一样吃味,望着平安的目光,那是一羡慕啊,自己嫁到平家几十年了,就从没穿银戴金过,“三妹,这么贵重的东西,可别给小孩子弄丢了。”

“是啊!姐,这太贵重了,使不得!”陈小仪吃惊不小,不敢相信平烨居然要给平安金豆子。正如二伯母说的,一克多黄金,就是一百多元钱。

一百多元在97年能买些啥?

能买两百来斤大米,能买小半头猪肉,上百斤的菜油,对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够一家四口两三月的生活花销,节约一点,能用上半年。

现在,平烨竟然要给平安价值一百多元钱的金豆子?

袁小仪当然惊讶了!

“有什么使不得,平安是我心头肉,送什么都不贵重。”姑姑摸着平安的脑袋微笑,看了一眼两个羡慕中的伯母,又道:“再说,这东西能避邪,能保平安一生平平安安。”

在农村,很多老人们相信金银能避邪,只要带上,神鬼不敢近身,走夜路都不怕。

“对,快给平安带上,早就该给平安带点金银了。”

老太太偏心疼爱孙子,才不管大儿媳妇、二儿媳妇羡慕妒嫉恨的脸嘴。

一辈子霸道的她,没少干令儿媳妇们怨恨一辈子的事,当即接过平烨手里的金豆子,直接给平安带上,宠爱地说:“哎,要不是我那金镯子太大,早就给平安了。不过平安放心,这镯子迟早都是要给你媳妇的。”

大伯母、二伯母“囧”,同样是孙子,为啥我们家的就没有这个待遇?

莫法,平安看着郁闷中的两位伯母,心想谁叫我是奶奶最小的孙子,她一手抚养长大的心肝,宝贝,命根子。

轰隆……

就在老太太将红线带在平安脖子上,将金豆子小心放进平安内衣里的那一刹那间,平安脑海中,那个金色葫芦骇然出现。

而葫芦上镌刻着的一对小翅膀,竟然……开始轻轻的扇动起来,散发出灿灿光芒,接着平安感到挂在脖子上的红线一轻,他胸前的金豆子一下消失不见,然后就奇妙地出现在平安脑海,从葫芦嘴飞了进去。

再然后,仿佛触及了某种神奇的力量,金葫芦内流淌出一股十分奇妙且微弱的气息,涌进平安的身体。

就好像快枯死的鲜花遇到甘霖雨露,快渴死的人喝到山间清泉似的……不,比这更爽,爽十倍百倍。

平安现在根本无法形容那种感觉,浑身舒服,暖洋洋,仿佛泡在温水里一样,爽极了。

“这,这,这是什么情况?”平安完全沉浸在那种爽快中,激动且有种隐隐的期待,感受着金葫芦散发出的那股神秘的气息。

这一次,平安清晰的感觉到它,捉住了它。

平安也感觉到那颗被它吸走的金豆子,在葫芦内里不断的被压缩,变小变小,再变小……

最后,成为针尖,微不可察,却又闪动着古朴且锋利的光芒……

“冷静,冷静。我要冷静。”平安努力的让自己镇定下来,可那清晰无比的爽感,还有……全身仿佛刹那间充满了力量的感觉,似乎他身体的每块肌肉和细胞,都在欢呼。

平安,自然而然的笑了起来,这感觉太爽了!

“这孩子,是高兴坏了。”奶奶看他发呆,罕有的拍了拍平安脑袋,又摸了摸,宝贝得不行。

……

姑姑平烨是领导,是大忙人,在确认宝贝侄儿没大碍后,就向老太太告别,走的时候还背着平安两个伯母,悄悄的塞给了袁小仪三百元钱。

老太太快八十岁的人,又心惊胆颤地守护着孙子一天一夜,自然扛不住,也带着平安两个一肚子醋味的伯母回去了。

袁小仪自然要送老太太和老爷子去车站,而平忠井显然先一步回家了,所以病房里只剩下平安一个人。

“现在嘛?”

当然是要仔细的感受一下金葫芦带给他的快感。

平安发现,那股从神秘葫芦内流淌出来的气息,在这短短的时内,双发生了奇妙的变化,具体的变化平安说不上来,但他却真真彻彻的感到自己身体每一个地方都在变化。

首先,当那股气息进入他躯体和四肢,平安立即感觉精力充沛,双臂有种力气充足到无处发泄,让他心中涌起自己能生撕虎豹的冲动。

其次,当那股气息停留在他大脑,平安神智一下清明,以前他想不通的东西,仿佛瞬间明白。

一些记忆中模糊不清的东西,一一浮现,清晰且生动,仿佛是电影的画面一样。

更玄妙的是平安的双眼,他看东西清晰无比,目光能穿过病房里的窗户看到两百米外一个人的面孔五官,以及他们各种微细的表情。

他的耳朵,能听到很远很远的声音,隔壁病人的交谈,医生与护士的悄悄话,就连大楼下面草丛中、树杈上的小鸟声都逃不过他的耳朵。

他的鼻子,也变得异常的灵敏,能避开医院浓郁的消毒水气味,嗅到医院外餐馆里的炒菜香气。

还有什么触觉感觉的,通通都增强了。

总之,平安感觉周围的世界,仿佛焕然一新。而这种神妙,让他感觉很好,十分的好,非常的好。

隐隐间,平安猜测这一切的变化,都跟他体内的金色葫芦有关系,而把这种关系变成这种玄妙感觉的,肯定是姑姑送给他的那粒金豆子。

“一粒黄豆大小的金子就给我带来这种种变化,要是奶奶的金手镯子,要是一斤的黄金,不知道会带给我怎样的一番变化?”

平安的思维,在神秘气息滋润下,像是一个大人样,开始琢磨着这个问题……因为,他感受着身体内的玄妙,而这种改变,仿佛能令人脱胎换骨。

虽然平安不知道金葫芦是怎么钻进他身体,也不知道它藏在脑袋里什么地方。

可现在,只要平安一闭上眼睛想着它,金灿灿的葫芦就能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很奇妙,也很玄幻,可平安却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自然的,他对黄金就充满了强烈的欲-望。

而想要黄金,就得先有钱。

钱!钱!钱!

一时间,平安脑袋里全是钱。

尤其是当平安看见走进病房的袁小仪,看到她乌黑的长发里,夹着一丝又一丝的白发,看到她慈祥的面容上,镌刻着一条一条的皱纹,看到她的微笑,她憔悴的面容,她的一切的一切,平安第一次对钱的渴望达到了一个顶点。

因为,在神秘气息帮助下,他终于知道这位亲爱的妈妈,在这十二年里受了多少苦?

虽然平安依旧不能去理解,一个二十岁左右,青春正茂的女子,在突然间失去丈夫这根支柱,是如何含辛茹苦把他这个从前没心没肝没肺的混账养大的?

这中间,她遭了多少的罪,受了多大的苦啊?我的妈妈。

平安的眼泪流了出来。

他真的在这一瞬间突然长大了,在神秘气息的帮助下,明白了好多好多只有大人们才能懂的事情。

“妈。”

平安突然喊了一声,眼泪就流了出来。

“什么事?”

平安妈妈应了一声,却低头收拾着他刚才吃零食留下的垃圾,没抬眼看平安。

“妈,我长大了给你赚很多钱,给你买很多很多好吃的,让你住大房子,教顺你,供养你,再不会让你受累。”

平安深情的说,发自内心,却让收拾东西的母亲身子一僵。

袁小仪大概是有些不敢相信平安这个混帐小子,能说出这种孝顺的话,她偏头一看,就看到了满面泪花的脸蛋。

在那么一瞬间,平安看到了灿烂的微笑,是喜悦的微笑。

“说什么瞎话呢,只要你不捣蛋惹我和你爸爸生气,就是最大的孝顺。”

说着,袁小仪犹豫了一下,坐到床边,罕见的抱着平安说:“将来你长大了,只要给我娶个漂漂亮亮的儿媳就行。”

“好。我给你娶一堆儿媳妇,个个漂亮孝顺,让她们给你端茶送水热洗脚。”对媳妇没多少概念的平安,爽快的回答,赖在妈妈怀里,他好喜欢这种感觉。

陈小仪呵呵直笑,摸着他的脸蛋,微笑道:“媳妇可不能乱娶,一生只能娶一个回家。”

“那家里我只要一个,外面再多养几个,让她们轮流孝敬你。”

“囧”

就这样,平安依靠在陈小仪的怀里,跟着母亲聊着天,谈着心。由于金色葫芦带给他心境的变化,加上平安头脑清晰而敏捷,记起了很多小时候的事情,然后拿来逗母亲开心。

听着她的声音,她的笑声,平安感觉如果这是幸福,他希望一直这样下去。

这个下午发生的事,改变了平安的一生,他仿佛也在这一刻,在神秘气息的帮助下,真真正正的长大了,不再是洗马镇上那个虎头虎脑的牛犊小子。

大概唯一没改变的,就是平安对钱的渴望,反而更加的强烈。

在跟母亲聊天的同时,平安都在开动自己的脑筋,想出一个又一个不太实际的赚钱计划,各种天马行空的点子都有。

总之,平安要赚钱,他要改变自己的生人,以及母亲的生活,不要她太过劳累。

要不是人在医院,平安都想把这些幼稚的赚钱想法行动起来。

第四章心境的变化

其实平安没什么大病,就是失血过多,这一点平安心里比谁都清楚,奈何敌不过他的主治医生,是一个顽固不化且倔强固执的老中医,还一脸古怪地说他精气亏损严重,吓唬人地说如果不好好治疗,将来对人生会有很大的影响。

“精气是什么?”平安好奇地问给他量体温的老中医。

老中医眼神怪怪的看着他,然后慢吞慢吞地道:“精气,就是肾亏啊!”

“肾亏?”

平安片刻的呆滞后,立刻不爽了,心想我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肾亏?亏个毛线啊,你有没有看错?

“你真肾亏。”老中医固执地道:“我真没有骗你,你就是肾亏。”

“……”

平安囧了,天地良心啊,我绝对没有和姑娘乱放炮,我是好孩纸。

对于这个害他大年都没法回家过的老头,平安自然看他不爽。从这天起,平安就没给过他好脸色,有好几次给他添了不少的麻烦,比如在他号脉时,偷偷的捏着自己胳膊上的脉搏,量体温时把温度表插进被子,吃药时只吃一半……

“小鬼,你还真跟我耗上了。”老中医慈善笑着道,笑得像一个老狐狸。

“你走开!”

平安直接赏给了他一个白眼,好讨厌的老头,诅咒他肾亏不说,还给他开又苦又涩的药,唉,还是护士姐姐好,声音好听,笑起来真好看。

在医院的这二十来天里,平安除了每天定时定点的跟老中医斗智斗勇外,最大的兴趣就是独自一个人躲在住院大楼下的花园里玩耍。

不知道是不是金色葫芦内的那股元气作怪,平安突然对植物和树木产生了兴趣。

连续好多天,他都喜欢呆在院子里的几株万年青下。

看着它们的枝叶,熟悉它们的气息,还直接吃了几张树叶子,仔细感受它们的味道。

淡淡的,涩涩的,没有香贵子的叶子好吃,但这些叶子中,似乎蕴含着一缕十分微弱的气息。

这气息,好像有灵性,虽然比不上金色葫芦吞噬金豆子后,反哺给他的气息精纯雄厚,却也让平安感觉到了身体的愉快,精力充沛。

心境的变化后,改变的不仅仅是平安的身体,还有他的大脑,他的思维,他看待事情和想事情的方法,他显得更像一个大人了。

不过平安现在已经不喜欢将那股气息引入他的脑袋了,因为这样做,太痛苦了,虽然这会让他像一个真正的大人,变得懂事,孝顺母亲,但伴随而来的,就是各种乱七八糟的杂念。

比如有一次,他看到一个真的真的很漂亮很漂亮的护士姐姐,脑袋里就冒出一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忍不住就说出了这样的一番话:

“姐姐,你脸蛋真好看,皮肤也好,眼睛真大,整个医院的护士阿姨都没你漂亮,谁要是能娶到姐姐你,那是一辈子的福气。”

“小鬼,你嘴巴真甜。”

爱美之心,人人皆有,何况是美女,漂亮护士笑得面容如花地道:“等你长大了,姐姐给你价绍一个,比姐姐更加漂亮的女孩做媳妇。”

“可是我就喜欢姐姐你啊!”平安一脸天真,却很果断地道:“你做我媳妇好不好?”

漂亮护士脸蛋当即像红苹,狠狠敲了一下他脑袋,笑骂道:“就你岁数,这身高的小鬼,也想娶我做媳妇,再吃几年的饭也不够资格。”

“姐,身高不是距离,年龄不是问题啊。”

平安就像打了鸡血一样,根本没注意病房里,其他病人和家属们目瞪口呆的表情,他很兴奋地道:“电影上都说了,只要两情相悦,一切都是浮云,你现在嫌弃我小,我们可以先处个几年,顺便还能培养深厚感情,加进彼此的了解,这样的婚姻才能幸福嘛。”

“对,姑娘,这小鬼说得在理,你就先跟他处个几年。”一个病人大妈笑呵呵道。

接着一屋子的人,在欢笑声中给平安加油助威,就差没说“壮哉,我的少年也”。

漂亮护士美丽的脸蛋,瞬间红成了春天里的草莓,在片刻的震惊后,掩面狼狈而去,要不是平安年纪小,她都要向院长报告被病人流/氓了。

平安呢,给了满屋子的人一个白眼,一副你们吓走我媳妇的表情。

还有一次,平安看到病房里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跟他生病中的母亲闹脾气,还将他母亲气得当场昏倒,平安当即开口就道:“这要是我家孩子,直接打死在家里,别放出去祸害好人。”

袁小仪听了,一脸古怪的看着他,好几天都怪怪的。

所以,在经历了这些惨痛的教训后,平安轻易不敢把那股神秘的气息,引入自己的大脑里。

因为直到现在,只要那个漂亮护士一进病房,或者路过,房间里的病人就会笑道:“嘿,平安,你家媳妇来了。”

麻的,好丢人。

平安就好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不过平安有种直觉,要是金葫芦多给他几道元气,他肯定能变得更加聪明。

所以他对钱对金豆子的渴望越来越强烈。

终于,在元宵节后,老中医不知道是被平安的古灵精怪给打败,还是害怕平安把他们院里的漂亮女护士给拐骗走,大手一挥,批准他可以滚出医院了。

“平安。”

在出院的前一天中午,袁小仪拉着他的手,微笑道:“今天想吃什么,我带你下馆子吃去。”

啥?

平安眨了眨双眼,不敢相信母亲说的是真的。

要知道他住院这二十来天,可花了家里的不少钱,几乎把袁小仪这十来年的积蓄掏光了,哪怕姑姑平烨出了一部分,但从母亲一天天的愁容里,平安知道,她已经没什么钱了。

而且,还有十多天,他的学费对袁小仪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这些平安心里明镜似的,可就是没想到母亲竟然要拉他去下馆子,不动心那是假的。

他常听爱吹牛显摆的陈二哥说,馆子里的菜可比家里好吃十倍,什么花样都有,鱼啊肉啊虾啊,爆炒肚花啊,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走,我们去吃饭。”

在平安一边叹息自己没有坚定毅志,一边渴望着餐馆美食时,袁小仪牵着平安的手下楼,在医院附近找了一家还算体面的餐馆。

九七年的餐馆几乎都在医院和车站附近,经济实惠,且份量够足,是很多进城人的第一选择,至于更高挡一点的餐厅酒店,则是平头百姓消费不起的。

在平安好奇宝宝似地打量着餐馆的装饰,新奇的把玩着餐桌上的牙签、纸巾、一次性筷子时,袁小仪已经点好菜。

一份洋葱炒五花肉,一份花生米爆猪肚花,一份西红柿蛋花汤很快上桌,色香味齐全,吃得平安恨不得连舌头都吞进肚子里去。

“妈妈,这猪肚花太好吃了,可惜炒得有点老,我嚼不动,你多吃点。”

平安看见母亲没怎么动肉,紧将盘子里的猪肚通通夹给妈妈。

经过金色葫芦那道元气这些天的洗礼,就算不将那股气息引入大脑,平安也懂事了,知道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关心母亲。

这一举动,收获了袁小仪一个幸福的微笑,他更幸福的傻笑着。

“老板,你家的回锅肉怎么涨了一块钱?还有这老鸭汤、甘竹炒肉……怎么都涨价了?”

“兄弟,没办法啊,现在猪都涨到了二块五毛了,鸡鸭鱼跟着涨,我也想卖便宜一点,可一家老小都靠这餐馆吃啊。”

“可这价格也太离谱了吧?我记得过年前肉价才一块九,五六块钱就能买只大肥鸡。这年刚一过完,就贵了这么多?”

“我还记得几年前一块钱能切两斤半肉,能买十来斤大米呢?”另一个客人打趣道,生活太无聊,得找点话题聊聊。

“对头,这价格一年一个样,涨得就是一个快字。”

“不过你们也不想想,几年前的工资多少,现在多少?不是物价在涨,而我们的收入也在涨。”

耳朵灵敏的平安一边听着顾客和老板的争论,一边享受着人生第一次下馆子的饭菜。

五花肉真好吃,肥而不油,既香又有嚼头,要是天天吃该有多好啊!

“妈,我镇上的猪多少钱一斤。”安平没由头的问了一句。

母亲随口答道:“好像是一块九到两元钱一斤?”

一块九毛钱一斤。

已经被钱摧残了二十来天的脑袋,突然灵光一闪,平安心里立即悄悄地算起一笔账来:“县城的猪肉二块五毛一斤,洗马镇上的就算是两元吧,一斤就相差了五毛,十斤五块,百斤五十元,要是一千斤呢?”

我的天,整整五百元钱啊!

平安心情一下激动了,小心脏在胸膛里“碰!碰碰!碰碰碰”加速跳动起来。

五百元啊,差不多是他这次住院所有花费的一半了,袁小仪攒了十来年也没有几个五百块。

平安仿佛看到了一个赚大钱的远大前景,激动的坐在那里一个劲的傻笑。

而且,平安有种直觉,只要有钱,买到更多的金豆子,金色葫芦会给他更多的元气,给他身体带来更多的变化。

他已经喜欢喜上金色葫芦带给他的那种感觉,内心里仿佛有个声音在催促着他,钱钱钱,金子金子金子……所以,为了钱,为了黄金,也为了自己和母亲,平安下定决心要帮妈妈做成这笔生意,而那股神秘的气息,已经悄悄的被他引入了脑袋里。

第五章为了赚钱,脸可以不要

“平安。”

袁小仪见儿子傻笑发呆,敲了一下他脑门:“笑什么,口水都流出来了,赶紧给我吃饭,吃完后我们去办出院手续,然后我们回家。”

平安下意识擦了一下嘴,声音带着几分小孩子的兴奋,悄声在母亲耳边道:“妈,如果……我说如果我们把镇上的猪肉,拿到县城里来卖给餐馆能赚钱吗?”

“小孩子家想什么赚,好好读书才是正经,别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再说,餐馆老板跟咱们家熟吗?干要买你的肉……”说着,袁小仪一下懵住了,呆呆坐在椅子上。

小学三年级就辍学的袁小仪,虽然大字不识几个,但是为了养活安平,供他上学,单靠家里的几亩地是远远不够的。为了生活,她做过不少小贩生意。

金银花大热的时候,为了那一斤一两分钱的差价,她每天都要走好几十里的山路和夜路,从种植户家里直接收取。

而这些一分两分钱的生意,早就让袁小仪明白什么东西赚钱,什么不赚钱。

平安也从母亲逐渐泛红的脸庞看出了她心动了,现在,在神秘气息帮助下,他的思维和思考的能力,仿佛一个大人一样,趁热打铁道:

“妈,餐馆老板是跟我们家不熟,但我们可给他一个低于他进货的市场价格,再给他一些优惠,相信为了赚更多的钱和省事,他肯定会心动。”

“妈,你不是说过做生意,讲究的就是一回生,二回熟嘛,等人熟了,这生意就能做长久。”

说着说着,平安再次佩服起自己聪明的脑袋起来,这些道理他以前根本不会想到,但是在神秘气息的帮助下,他的思维清晰且灵敏,这番话他顺口就说出来了。

袁小仪当然懂得这道理,她有些犹豫不决地道:“只是……他一家餐馆一天能卖出去多少肉?我们进肉少了,还不够进城的路费和花花,要是亏了,我们家里可没钱赔进去。”

“妈,一家不够赚钱,我们多卖给两家、三家、四家……就这附近起码也有十来家馆子,不怕没有销路。”

看来他的小脑袋真的变聪明了,或者是金钱给平安的诱惑太大,在这条赚钱的路子上,他有着异常清晰的思路,不仅想好了卖家,也想好了退路。

“再说,二姨不是在县城菜市贩菜嘛,她肯定认识一些肉市上的小贩,就算肉进多了,我们也可转手便宜点让给他们啊。”

袁小仪思索了好一会,终于被平安说动了,心一横:“好,吃完饭我们去找你姨,先问清楚情况再说。”

未行动,先思退路,平安的母亲就是这种稳健的女人,不然在平忠井坐牢的十来年里,平安还能不能长大都是回事。

因为在平安的记忆里,可有着不少抛儿弃女,跟别的男人跑了的女人,像母亲这种男人坐牢,女人隔月就改嫁的就更多。

现在,见母亲点头答应,平安幼小的心里立即被一种成就感充斥着,小孩子心性又表露出来,几口扒完饭,催促着母亲赶紧去菜市场。

袁小仪无奈,只好结账带着平安去找二姨。

如果说平安的母亲是一个命苦的女人,跟错了男人,那么平安的二姨袁小丽绝对是选对了郎,嫁对了人。

虽然二姨父俞勇不是揣公家饭碗的,但是俞勇的父亲却是县招待所不大不小的一位领导,加上俞勇能吃苦,是个勤快人,家景自然比平安家强了不止一倍两倍。

平安住院的这些天里,他们母子二人的一日三餐,都是二姨或二姨父送来,不求一点回报,平安第一次觉得,这应该就是亲情。

不过平安却不怎么喜欢二姨父,原因是他小的时候,俞勇每次看到他,总是抱着他亲啊咬啊,掐他脸蛋,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无法抹灭的创伤。

“姐,你怎么带着平安来菜场市,这里人多,可别让他走丢了。”袁小丽跟平安的母亲有七分相,只是个子比袁小仪矮了半个头和年轻一些。

“我有件事情找你们商量一下,看行不行。”袁小仪随即将自己心里的想法,跟妹妹简单扼要的说了一遍。

袁小丽在菜市场摸爬滚打多年,早就贼精贼精,一番计较下来,立刻点头赞同,还不忘道:“不仅医院附近的餐馆多,站车哪里也不少,真想把生意做起,那里也得去跑一跑,要是有七家八家承诺下来,这生意肯定能赚钱。”

然后她拉着袁小仪去了肉市,跟几个她熟悉的猪肉小贩打听情况。

平安自然像跟屁虫一样去了,在肉市这里瞧瞧,哪里看看,脑筋转的非快。

为了钱,平安真的够拼,一改平时怕生的羞怯,在那股神秘气息帮助下,他见到男的就说:叔叔你真帅,你好高大,真像《上海滩》里的许文强。

见到女的,平安就说:阿姨好年轻,皮肤真白,比白娘子还漂亮。

嘴甜得跟吃了蜂蜜似的,哄得肉市上的男男女女大赞这娃儿有前途。

“麻的混球,我的嘴怎么变得这么甜,这么能哄人?”平安真有种常山赵子龙,在肉市里七进七出的感觉,看来脸皮变厚也有厚的好处。

仗着嘴甜,平安还真套出了不少的关键信息,发现肉市上的猪肉几乎都是从屠宰场进货,进货价是一斤两块一毛左右,零售给顾客是两元七毛一斤,送给饭店是二元三毛一斤,而洗马镇上的肉价,在两元上下浮动,这中间差不多有两到三毛的利润。

最关键的是,刚才袁小仪说的是镇上猪肉的零售价,如果批量拿货,估计价格会更低。

这些关键的信息统一起来,立即让袁小仪和袁小丽都悄悄的激动起来,她们心里早就把这一笔利润算得比平安还清楚。

“你们真要拿猪肉来卖给我,最好拿猪的后腿肉,那里的瘦肉多,肥肉少,很多餐馆和酒店,通常只要猪腿肉,当然,前腿肉也不错……至于价格嘛,因为是后腿肉,看在大家都是亲戚,我可以给你们两元三斤,一天五十斤,不过得除一斤骨头。”

在一个跟二姨父家沾亲带故的小贩帮助下,取到了真经,拿到了真实的价格,也收到了不少的订单,统一价格在两元三毛一斤,毕竟是猪身上最精华的部位,一斤的价格自然比拿整只的猪肉要高了一两毛。

一番算下,单是肉市这儿,就收到了两百多斤的订单。

尤其是当袁小仪去了一趟汽车站和医院回来后,平安发现母亲的脸色怪怪的,即惊喜,又犹豫不决,在患得患失之间。

“妈,谈成没有,餐馆那里要不要猪肉?”

“要。”母亲兴致不高,情绪也显得有些低落。

“多少钱一斤,订了多少?”袁小丽看姐姐的脸色,心里也有一些紧张了。

袁小仪道:“两块四毛钱一斤,总共十二家餐馆要,一共三百二十多斤。”

我的天哦!

平安又激动起来。

三百二十斤,再加上肉市小贩的两百五十斤,总共五百七十斤,就算一斤只赚三毛,也是一百多元钱啊。

一天一百多,十天就是一千多啊!

“姐,那你怎么不高兴,是不是姐哥在家里惹出了麻烦事?”袁小丽可比平安更了解他那个爹,有些担心的问道。

“不是。”袁小仪摇头,犹豫了一下,才道:“只是……我没那么多的本钱啊!”

是啊,那可是五百多斤猪肉,就算进价一斤一块九毛,那也是一千多元的本钱,袁小丽细算一下,也被这笔钱给吓住了。

“妈,我们可以先欠着,等把猪肉卖出去拿到钱后,再把钱还给汪哥和刘叔们不就行了。”

看见母亲和二姨一下沉默了,平安急了,那种奇妙的感觉立刻充盈他大脑,让他思绪清晰不比:

“妈,镇上卖肉的屠夫们,哪一个不是跟我们家沾亲带故,我们买他们的肉,那是照顾他们的生意,虽然是先欠着钱,但又不会少他们一分一毛,只要承诺当天结清,他们不会不同意。”

“再说,他们不一样跟着赚钱,我猜他们恨不得我们家多买点。”

一番话出口,平安自己都奇怪了,嘛球的,我怎么懂这些道理,却让袁小仪的希望死灰复燃。

这点自信袁小仪还是有的,平家虽然在洗马镇上不算大户,但是有平烨和平安的大伯撑着,街邻们都要给点面子。

“姐,我这里有些钱,你先拿着用,你跟人家再熟悉,也总得给人家一点订金不是。”袁小丽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把五块十块的零钱,估计有一百多块,硬塞到袁小仪手里。

袁小仪没有推拒,小心放好,整个人容光焕发似的。

现在销路有了,本钱有了,剩下的事情似乎就简单了。

“对了,明天的集就赶洗马,我也承诺了几家餐馆明天给他们送肉去。小丽,平安就让他呆在你这儿,我现在就回洗马去,明天再来。”

有了赚钱的路子,袁小仪比谁都积极,说走就走,儿子也不顾了。

平安看着匆匆忙忙离开的母亲,他人有些傻呆,一副不知所措,然后被二姨父领去了他家,平安心里却有些担心明天的猪肉能不能真的赚到钱。

当然,平安最关心和头痛的,自然是自己怎么从中获利。

不过很快,他的这些担心和头疼,在二姨家两个表弟回来后,通通都被他抛到脑头。

跟着一样是野牛犊子的哥俩,到外面去堆雪人,打雪仗,玩得不已乐乎。

当然,在小时候跟人练过几天拳,又有金葫芦神奇的元气帮助,平安一敌二,摧枯拉朽般将两个表弟打得不要不要的。

在这天夜里,平安又做了一个梦。

梦中,金色葫芦又出现,却不是那么的模糊不清。

甚至,平安终于看到葫芦内那一道金灿灿的光芒,那是一个长着一双翅膀的小东西,很耀眼,也很漂亮,却给他一种锋芒所向,不可匹敌……

第六章奋斗吧骚年

或许是金色葫芦元气对平安改造得彻底,连他赖床的毛病也改掉了,也可能是被金钱的驱使,所以天一刚亮,平安就主动爬起床,洗过脸后就非要跟着二姨袁小丽去菜市。

到了市场,二姨父俞勇已经买好了早餐等着他,一碗热气腾腾的糯米猪脚饭,上面漂着些油渣、花生米、葱花,又香又诱人,吃得平安一脸还要还要的。

“姨,糯米猪脚饭太好吃了,记得明天再给我买一碗。”

这话一出口,平安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脸皮好厚,好麻,我怎么变得这么不要脸了,好想找个地缝钻进去躲一躲。

“行,明天再给你买。平安听话,自己去玩,别走远。”

这一会儿,正是生意兴旺的时候,袁小丽哪里顾得上他,随口应一声,就忙着给人找零钱和秤菜。

俞勇更忙,连抽支烟的功夫都没有,不过在估计着袁小仪可能要进城了,俞勇就带着平安一起去了汽车站。

说是汽车站,其实就是一片空地,几面围墙,进出口也只有一个,两旁开满了各种餐馆、面馆、粉馆和杂货铺,人来车往,行人各色。

在汽车站进出口等了大约十来分钟,终于看到了一辆挡风玻璃前挂着“洗马”招牌的班车。

汽车还没停稳,平安已经看到了母亲,或许由于太过劳累,也可能是第一次做这么大的生意,袁小仪神色有些紧张,额头上竟然都有汗珠。

“姐,哥没有来吗?”俞勇盯着已经空荡荡的班车车厢问道。

“没有,他说太累就不来了。”袁小仪边回答,边从车厢里搬运猪肉下车,是用尿素口袋装着,一袋一袋又一袋,整整十五六包,占了不少的地方,起码有八九百斤。

“我看哥不是累,是喝醉了起不了床。哎,他这懒病,看来是一点没有改啊。”俞勇不满的埋怨两声后,主动去找拉货的板板车了。

“妈,你拿了多少斤肉。”平安看着地上的猪肉,对于平忠井没来的事情一点不放在心上,他早就跟这父亲誓不两立,才不会关心他,现在满脑子都是赚钱和金豆子。

“八百二十多斤。”

“这么多。”平安吐了吐舌头:“多少钱一斤收的?”

袁小仪犹豫了一下,放低声在他耳边道:“一块七毛,你汪哥和刘叔们还给我每个猪腿肉除了三斤骨头,这价格你可别乱说。”

“我人又不傻,哪会乱说。”

果然,收货价格低于镇上的零售价,而且低了整整三毛,这已经远远超过了平安心目中的预期。很快,他的目光被一袋软软的尿素袋子吸引:“妈,这是里装的是什么?不像是猪肉啊。”

“是猪肚、肥肠、猪腰子、小肠和猪脑水,是餐馆老板们点名订下的。”袁小仪随口回答,忙着清点袋数,这可是价值近两千元的货物,弄丢了一袋,就是几十百来元钱。

平安脑袋里却是灵光一闪,抓到了自己赚钱的办法。

“妈,这些猪杂水能不能别全卖给餐馆老板,分我一些,我拿到二姨摊上去卖,肯定能赚更多的钱。”

平安昨天在肉市上调查市场价格时,他可留意到猪杂更容易卖出去,价格也高,猪肚每斤至少在三元钱左右,猪腰两块五毛钱一对,猪肝肥肠也在这个价位间浮动,他立刻起了从中获利的小心思。

妈妈赚大钱,自己也得捞点小钱,不然能从母亲手里拿钱买金豆子,然后给金葫芦吃?

见袁小仪沉默,平安赶紧道:“妈,就这么说定了,我们家这生意,可是我想出来的点子。我现在长大了,得自己赚点零花钱,总不能老叫你给我钱花啊!”

袁小仪略微犹豫了一下,便点头答应了。在她想来,到时候给儿子几毛一块钱顶天了,却没留意到平安狡猾的眼睛里放金光,心里有着自己的小算盘。

板板车来了,拉车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壮实男人,袁小仪向他提了一些要求,再谈好了价格,才开始将猪肉搬运到板板车上。

袁小仪按照最近的路线开始送货,走进了第一家餐馆。

九七年的人,通常都很守信用,餐馆老板在大概的看了一下猪肉鲜不鲜,然后爽快的过秤算账给钱……接着是第二家,第三家……将汽车站附近的餐馆送完,才让板板车老板去菜市场。

平安看着一个又一个的猪杂水被餐馆老板拿走,心疼得紧紧的抓住装猪杂的尿素袋子不放,拿走的可都是他的钱啊。

“妈,只剩五个猪肚,五对腰子,几斤肥肠了,你可能得留给我来卖。”不等袁小仪答应,平安自个的从板板车上将装猪杂水的尿素袋子拿了下来,在二姨菜摊一处显眼地方摆好。

“这孩子是钻钱眼里去了。”袁小仪心情不错,只说了他几句,接着去送货了。

“平安,你行不行?”俞勇有些担心,三元钱一斤的东西,可别给孩子弄砸了亏钱。

“不是有二姨父在嘛,到时给我过秤认钱就行。”平安守着猪杂,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头也不回地道。

“注意,别给人偷走东西。”二姨父叮嘱了几句,忙自己的生意去了。

平安连应都不应声,盯着每一个从他眼前走过的人,心里盼望着他们停下脚步,买走他的猪杂。

可惜十几分钟过去,别说有人买了,连问都没人问一下。

平安急了,毕竟是小孩子,热情劲一过去,有些坐不住了。

“小鬼,这些猪杂水是你的?”一位四十多岁的妇女提着菜蓝子,看中了一个猪肚。

“是是是,全是我的。”平安眼前一亮,旋即回答道:“阿姨,要来个猪肚嘛?”

“什么价格。”

“三块二毛钱一斤,足斤足两,少一两赔一斤。”平安学着从二姨那里学的语气,却咬死了价格,他还指望着这些猪杂赚钱来买金豆子,一分钱都不能少。

“太贵了,肉市那边才三元。”

“阿姨,我卖的猪杂好啊,都是农家饲养的,吃都是熟食,喂的不是洋芋就是红薯,没喂过一丁点儿猪饲料。”

说着说着,平安人也不紧张了,学着大人们讲话,拿起妇女看中的那个猪肚:“阿姨,你瞧瞧这颜色,多红多嫩,绝不是饲料猪能有的,价格自然要贵一些,但是吃着健康啊!”

“你这小鬼聪明,说话中听,给我秤一个。”妇女听乐了,爽快地道。

“好的。”

平安兴奋地拿着就让二姨过秤,然后自己收钱,心里美滋滋的,这可是他赚的。

有了经验,加上平安聪颖,剩下的猪杂没两个小时,全部卖光。

拿着卖猪杂的钱,平安乐呵呵的傻笑,趁二姨不注意时,他偷偷的往鞋里藏了五元钱,犹豫了一下,他又藏了两元。

他费尽心思,为的不就是攒钱买金豆子喂金葫芦,现在他终于攒下了第一笔钱,哪怕离金豆子目标还很远,但是平安已经仿佛看到第二道元气。

他卖完没多久,母亲也送完了货,母子两人也不敢在菜市细数赚了多少,收拾了一下就匆匆往二姨家去。

进了屋,关好了门,母亲才把所有的钱掏了出来,一张张认真的展开,一毛一角的数了好几遍,又算了好几次,在确认今天的收入后,她整个人惊了。

“妈,妈,今天赚了多少钱?”平安看着母亲手那厚厚的一叠钱,嘴都笑咧开了。

“加上你卖猪杂的钱,再除去要还给你汪哥们的钱,我们一共赚了五百一十七块八毛。”袁小仪呆呆的道,似乎都不敢相信她一天竟然赚了整整五百多元钱。

碰!碰碰!

平安的小心脏,剧烈的在胸口里跳动起来,五百多块啊,能买好几克重的金豆子了,不过他更喜欢看到母亲赚钱后的喜悦和满足的微笑。

钱,肯定要赚,金豆子也要买,母亲更要孝顺。

不过要让他把私藏的七块钱交出来,是肯定不行的,妈妈可比自己赚得多。

有了巨大的利润在眼前,母子二人对猪肉生意迸发出更大的热情和对未来的期待。

袁小仪匆匆收拾一下,向下一个要赶集的乡镇而去。

这一次,怀着对金钱的渴望,平安也去了。

于是,在开学前的这十几天里,县城里的大街小巷,十里八乡的街头上,都能看到他们母子的身影。

送货走累了,平安就爬在板板车休息一下,母亲在后面帮板车老板推车。

走路走渴了,就喝乡下山间的泉水,饿了,几个馒头,一碗面条,份量足,够饱。

为了生活,为了目标,母子两人以二姨给的一百多块起家,钱滚钱,在短短十多天里,就赚了一笔对这个家庭而言堪称是巨款的钱。

七千八百多元,不,是整整八千多,平安已经藏了一百多元钱。

这十多天里,平安仅见过平忠井两次,这个不靠谱的爹根本不关心母子两人的生意是亏是赚,成天跟着镇上一些闲人和从前的狐朋狗友,不是打牌就是喝酒吃肉,醉生梦死。

“妈,我们赚这么多钱,可不能让爸知道,他大手大脚习惯了,人又爱赌,我们家可经不起他耗。”

袁小仪自然知道平忠井不靠谱,十二年前她怀着儿子快生的时候,平忠井就敢私自拿着供销社的钱出去游山玩水,她就知道这世上就没有他干不出来的缺德事情。

母子两人对“防火防盗防平忠井”这一条上,很快达成一致意见。

决定将钱存进信用社,存折本就放二姨家里,不给平忠井一点可趁之机。

二月二十号,平安最后一次陪母亲下乡镇收猪肉进城卖完,趁着大人们不注意,他偷偷的溜出去在菜市场附近的一家典当金铺里,将所有的私房钱买了一颗近两克重的金豆子。

当平安从金铺老板手中拿过金豆子时,在他体内沉寂了小半个月的金葫芦,又一次颤抖,浮现在他的心间,散发出奇妙的气息。

平安全身再次感受到那异常的精力充沛,思维清晰,视线明亮的感觉,他的听觉嗅觉全都提升了一大截。

他周围的世界,再次焕然一新,种种玄妙的感觉充满了他的心间。

这一刻,平安觉得这半个月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因为,金葫芦给了他更多的回报,无法去估量,受益终生。

第七章开学,读书,明智

开学了,这对于每一个骚年而言,都是一件很蛋疼郁闷的事情,

而寒假里玩疯的一群群小犊子们,被各个班级的班主任们,狠狠的收拾了一顿,收心的收心,不肯收心的也得老老实实上课看书。

平安觉得自己真正的长大了,以前的他,爱在课堂里捣蛋做小动作,喜欢拉前排女孩子的头发,将画着乌龟的纸条贴在男同学背上,趁老师不注意,偷偷的从后门跑出去野。

玩滚圈,拿弹弓打鸟,拍纸片,丢沙包,爬树掏鸟窝,抢女孩子的跳绳,甚至伙同几个志同道合的熊孩子,一起欺负看不顺眼的同学。

可是现在,平安觉得这些游戏好无聊好幼稚。趁着课间午休,他来到教学楼后面的一个山坡上,看着从前的小伙伴们在操场里欺着一个男孩子,平安心里又一阵无聊,多么无趣的生活啊。

还是跟着妈妈一起做生意好玩有钱赚,还有好吃的,因为他现在很怀念县城里的糯米猪脚饭,香喷喷的肉谄包子,麻花糖,花卷……

可惜他所有的私房钱,都拿去换金豆子了,不然有一瓶金威酸奶喝也不错啊。

“这个时候,妈妈应该送完了猪肉,坐在二姨家里数今天的收入吧?”平安无聊的想着,一个虎头虎头和他数岁差不多大的熊孩子风一般地跑到他跟前,拉着他的手就想往坡下跑。

他叫尾狮,跟平安是一个镇子上的,尾的意思是他喜欢跟着别人的后面跑,又因为打架凶猛,如一头电视上播的狮子,从而得名。

这个外号还是平安给他取的,常常以此为豪,其实他的名字叫李小伟。

“干嘛?”平安坐在草地上没动。

“汪呆抢了隔壁班刘江的弓箭,叫我们一起去林子里射鸟。”李小伟气喘乎乎道,又一个被平安号外摧残过的小朋友。

“不去。”

平安一口回绝,才没有兴趣跟这群家伙去打鸟,一只鸟能赚钱吗?

“为什么去?射鸟很好玩的,可以烤来吃。”

平安翻白眼,干脆利落说:“射鸟不好玩,鸟也不好吃,伤害小动物是不对的。”

“那什么好玩,你给我说说,我跟你一起玩。”年纪不大的李小伟,早就视平安为人生中的贵人,在他心目中,只要跟着平安,就从不担心犯事后被人抓住小辫子,无论是偷人家后院的梨子,还是欺负男同学,或者坑害教他们体育的美女老师,就从来没有被罚过,习惯性的唯命是从马首事瞻。

这会儿一听平安语气,还认为平安有了什么新的玩法,双眼睛都在放光。

平安轻轻的叹了口气,看着一脸期盼的李小伟,有种智商碾压的感觉,很寂寞如雪地道:“赚钱好玩啊,有钱了,什么都可以买买买啊。”

好怀念有钱的日子。

李小伟人呆了,这个词对他来说太过遥远,他还是去射他的鸟了。

“长大了好像很无聊哦。”看着狼狈而去的李小伟,平安又轻轻的叹息一声,拍拍屁股走下山坡,又走进了学校附近的一片山林里。

相比起跟熊孩子们一起掏鸟窝,打麻雀,平安现在更喜欢跟山里的树木青草玩。

不知道是不是金葫芦给他的元气太神妙,还是他思维变得过于敏锐,只要他人一走进山林里,仔细感受一下,就能清晰的察觉到身边每一棵树,每一株草,每一朵花,都散发着一缕十分微妙的气息。

这些气息,有灵性,好像有生命,深吸入肺中,能令平安的思维清明,身心愉快。

虽然山林里草木散发的灵性,无法跟金葫芦给他的灵气能令他如脱胎换骨的改变,却也让平安沉醉在其中。

只要一有空,无论是课间午休,还是上学放学,他都会偷偷的一人钻进山林,享受着这种奇妙的感觉。因为他已经喜欢上了这种可以令人身体发生微妙变化的感觉。

甚至平安有一种直觉,当这些灵性将身体完全改变后,他,似乎可以像小鸟一样,打破地球的引力,在天空白云间飞起来。

为了这个目标,平安又不得不努力的学习。

因为平井忠在医院吃过他的大亏后,总有意无意间抓他的小辫子,已经悄悄的准备好了一根小棍子藏在床下,只要捉拿到他犯错,平安一点不怀疑这根棍子是拿来做摆设的。

所以每天,平安自觉起床洗脸刷牙,然后吃饭上学。

放学做完家庭作业后,他主动收捡碗筷打扫卫生,最后才将做好的作业交给平忠井检查。

这中间平忠井每次都是叼着根烟,坐在他的小摇椅上,像极了一位监工,随时在抓他犯错的机会。

很可惜,一个星过去,一个月过去,平安根本没给他的一丝借提发挥的机会。

这让平忠井很蛋疼,他总觉得自己这儿子太狡猾,每天都在跟他暗中斗智斗勇,有好几次他已经快抓住平安的错误,总被这小子抢先一步完美解决掉,反而让平安抓住机会跑到老太太那里去黑状,让他颜面尽失。

平忠井感觉自己做父亲的威严,受到了严重的挑衅,他要反击,坚绝的反击,和这个乱臣贼子似的儿子斗争到底。

而学习无疑就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放野的熊孩子成绩通常都很垃圾,这一点平忠井小时候就深有体会,吃了不少平安爷爷的教训。

如果换着是以前,平忠井计划肯定完美无缺的。

可是经过金葫芦两次灵气洗礼的平安,现在学习起来像他喝茶吃饭一样容易。不,更准确地说,平安已经迷恋上了读书,尤其是对读古诗古词,更感兴趣。

就像现在,平安抱着一本母亲刚从县城给他买的,带有拼音的《唐诗宋诗》,他在院子里微弱的灯光下,细声的读着一首宋代词人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读着读着,平安感觉好像有点不一样,心里总有一种怪怪的感觉,似乎有东西在蠢蠢欲动,欲破壳而出?

对了,是他脑袋里的金葫芦,在蠢蠢欲动,竟然在他识海里散发出微弱的光华。

他一停下,金葫芦光芒消失。

再读,异样感觉再次袭来,金葫芦光华又起。

“怎么回事?”

平安抱着书满腔疑惑不解,揣摩着难道这本《唐诗宋诗》是什么遗传失久的神功秘笈?

平安记得金爷爷有本叫做《连成诀》的小说,里面就有本叫《唐诗剑法》的厉害剑法,好多武林高手都为了它而一一丧命,他决定换一首唐诗试一试: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用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何,千金散去还复来……”

一瞬间,平安只觉自己灵魂仿佛都升华了!

不,是他的思想觉悟提升了,感觉自己一下打开了一扇奇妙的窗户,玄而又玄,尤其是当他读到: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轰!”

金葫芦在他脑海中狠狠颤动了一下,平安感觉仿佛有什么玄妙的东西要从他身体破壳而出,让他如痴如醉,仿佛是久旱的沙漠逢遇甘霖雨露,一道堪称奇妙的光华从金葫芦内向他射来。

平安努力想抓住点什么,但光辉仿佛从他指缝间穿行而过,难以把握,偏偏又是挥之不去,真实无比。

读书,也能读出爽感?

“看来语文老师果然没欺负我年幼,书中当真有黄金屋,有大美女,也有大道理。”平安感觉这可比电视电影中那些什么呼吸炼气,入定坐禅还来劲,居然让他身心都无比的愉快。

倘若手中的《唐诗宋词》上面,不是写着人民出版社和二块四毛钱的标价,平安都怀疑它是那种传说中遗失的绝世秘笈了。

管他的,就当是武功秘笈吧,继续读。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嗯。

秦时明月汉时关是什么意思?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居然在千多年前已经开始了吗?

飞将是谁?

阴山在什么地方?

不行,先看择文……

如此反复,又循环,平安也不知道自己读了多少首诗唐诗宋词,他整个人已经沉醉在其中,贪婪地吸吮着种种玄妙,完全不知道随着一首又一首的古诗古词,他体内那股灵气,悄悄伴随着他的读声,在他筋脉位穴间跳动,像一只欢快的鱼儿在水中畅游,虽然杂乱毫无章法,却有一种神奇的玄妙韵味。

当平安一气呵成的将数十首古诗词朗诵完,顿感精力充沛,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一样,更有一种新生的感觉。

“难道我一朝悟道,神功大进?”平安越想越觉得有这可能,联想到电影中那些大魔头闭关后神功猛进的画面,平安得意仰天哈哈大笑,眼珠子环视一圈,目光落在了院子里那颗柿子树上。

“好,就拿你试试我的无敌神功。”平安屁颠屁颠跑过去,学着武侠剧中某位大侠,扎马,吸气,然后气沉丹田,劲力运于双拳,对着水桶粗大的柿子树击打而出。

“o(╯□╰)o”

一瞬间的“囧”了后,便是撕心裂肺惨嚎。

“麻的,看来还是功力不够,回屋睡觉去。”

第八章我要去平天下

读书能明智,读书能增长见识,读书能养性,读书能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读书还能改变一个人的气质,让人变帅,尤其是看到镜子里那张越来越白净的脸蛋,平安终于相信老师们不是在跟他扯蛋。

“可是,我为什么长得这么帅?帅得都快掉渣了!难怪奶奶和姑姑这么喜欢我,原来是因我帅啊!”自恋的抚摸着自己精致,又不失阳刚的脸蛋,平安自我陶醉了。

“帅,也是一种气质,一种优势啊!”他感叹着,然后一脸苦恼嘀咕道:“要是妈妈天天让我跟她进城做生意,再喂金葫芦几颗金豆子,估计我人更帅。”

可惜,从开学后,袁小仪坚绝不让他再进城,平安自然就藏不了私房钱,所以读书,就成了平安的乐趣了。

在他终于发现那本《唐诗宋词》,不是《连城诀》中的《唐诗剑法》后,平安也没有因此而神功大进,从此天下无敌。

可是对于读书,平安却真的产生了兴趣,不是想从中找到失传许久的盖世武学,仅仅是因为读书,尤其是读古书,会让他有种茅塞顿开,醍醐灌顶的感觉,每首古诗古词,都能让他感到进步。

偶尔读到玄妙处,平安直觉自己灵魂仿佛升华了,比喝十几瓶金威酸奶还爽,露出的享受表情,比那个偷偷躲在某角落抽大烟的孙爷爷还陶醉。

如果真要说收获的话,还是有的……

除了越长越帅外,平安对自己的身体似乎多了一种掌控。

这种掌控绝不是对手、脚、鼻子,以及面部表情的掌控。

而是平安可以控制自己体内一些微妙的变化,比如当他集中精力,耳朵已经可以听到好几百米外的细微声音,眼睛可以看到三公里外山林里的鸟儿飞翔……甚至,他能让自己体内的血液,随着他的念头加快流动。

这快,绝不是情绪激动和运动后的血液加快,而是自我控制的快,以及慢。

这种掌控虽然还不够完美,但是已经让平安心喜了,因为……随着对身体越来越熟悉,平安尝试着去控制金葫芦给他的那道灵气,收获了不小的成果。

在一次扎马步,吸气,运力,不小心将那道元气灌入手掌,摧枯拉朽碎掉一块砖板后,平安已经看到了自己的大侠梦。

而读书,就成了平安通往大侠之路的唯一捷径。

可惜,《唐诗宋词》就那么几十首,已经翻烂了,语文数学什么的读着也没有那感觉。

“哎,该去那里找古书读呢?”坐在院子里发呆的平安头疼着,却瞄见背着鱼杆网兜出门的大伯,他眼睛瞬间贼亮贼亮,好机会啊好机会。

平安大伯平忠华,可不是平忠井这二流子,正二八经有文化的人,尤其是从电信局退休后,很注重自我文化的修养,常常跟镇上一些半吊子水平的文化人一起谈诗论文,还搞了一个八成不会有前途,百分之百会腹死肚中的诗社,但大伯家里藏书很多平安是知道的,平时碰都不让人碰,就像他将水果和奶糖锁进抽屉里一样。

现在嘛,就不一定了。

平安歪着脑袋目送着大伯走远,然后屁颠屁颠往他家里走,还一副不紧不慢,很有底气模样。

平安确实有底气,相比较大伯的抠门、吝啬和那股子文化人的狡猾,和母亲一样小学没毕业的大伯母就好对付多了,所以平安仅仅共说了几句话,不到十分钟的功夫,就成功的借到了书藉。

平安的第一句是“伯母,爷爷叫我来跟大伯拿书去看”,在大伯母一脸怀疑目光下,平安说了第二句话“伯母要是不信,自己去问爷爷,他人就在前院”,大伯母终于问了老爷子要拿什么书去看。

“古藉一类,像诗词啊,论语啊什么的,随便给他拿几本就是了,他心不在读什么上面。”平安埋下了伏笔,又瞄见大伯母仍然不放心的表情,故意放低声音地道:“对了伯母,刚才奶奶好象骂了爷爷几句老烟枪老不死,我来的时候,爷爷正闷头抽烟,似乎心情很郁闷。”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大伯母在被平忠华埋怨和冒着被老爷子骂之间,仅仅是衡量一两秒钟,就做出了一个自认为很果断的决定。

毕竟老爷子脾气不好,平家人都知道,来火气时是敢拿烟袋锅子抽人的野蛮角色,才不管自己这些儿子儿媳有多大数岁,照抽不误。

“平安,跟你爷爷说,不够再来拿。”大伯母还热情的亲自送平安出门,站在门口目送他,她心里还是有点悬。

“我会说的伯母。”平安头也不回地应了一声,然后慢悠慢悠朝奶奶居住的前屋走去,直接进了门。

平安才不傻,也沉得住气,进屋后先将厚厚几本书藏着,然后才大声喊爷爷。

老爷子一脸摸不着头脑地应了一声:“叫我做什么?”

“没事,我就是看你在不在家。”平安笑嘻嘻道,然后直接丢下更加一头雾水的老爷子,抱着藏在角落的书出门,恰好看到已经转身进屋的大伯母的背影。

“哎,是我智商太高,还是爷爷的虎威不减呢?”平安歪着脑袋琢磨着,脚丫子飞快的外面走,出了家,直接朝附近的一座山林子里跑。

一进山林,平安已经翻开了最上面的一本《论语》:“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读着读着,平安却没有那种畅爽淋淋,醍醐灌顶的感觉,他自然就没有了那种身体无比愉悦的爽感。

就像他平时在堂哥家蹭VCD看,看着看着光碟一下卡住了,内容什么的全没有了。

“难道这本《论语》也会卡带?”平安觉得有这可能,毕竟孔子几千年前的人物,后人抄他文章也可能抄漏嘛。

好吧,换一本《中庸》试试……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这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没感觉啊,怪事,再换《诗经》,这下应该有感觉了吧,都是湿啊……

“关关睢鸠,在河之州。窈窕淑女,群子好逑……”

妹的,感觉被狗吃了!

平安伸出手不停的擦拭着额头上的汗珠,没这道理啊,一样是湿,唐湿和湿经哪怕年代不同,可也是湿。

没事没事,再换一本。

一分钟后,五分钟后,十分钟后,平安脸囧了,额头全是汗。

“不会是借来的书,读不出那种湿的感觉吧?”平安嘀咕着,旋即否定,仔细琢磨着其中的道,读《论语》有不畅通感,《中庸》根本读不通,《诗经》则是欲通则不通,再联想自己读《唐诗宋词》的感觉,脑袋不笨的平安悟了。

“好麻,原来是没有择文,怪不得湿不通。”狠狠拍了自己脑袋一下,平安开始从这七八本书中找,终于找到一本有择文的《大学》。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有了择文,愉悦的感觉重新袭来,平安心灵飘飘然,全身血液和细胞仿佛都在欢呼。

而他的朗读声,伴随着林子里鸟儿的欢叫,风儿的轻抚,花儿的淡淡的清香,整个森林,都处于一种奇妙的宁静之中。

当平安读到入迷处,他体内的那股灵气,悄悄在游走,像一条江河瀚海中的小鱼,在他经筋穴处中游动。

同时,森林里那一丝一缕的草木精气,在平安吐出每一个字,每一句文章时,轻轻的钻入他体内,然后被游走在他经脉穴位中的灵气吸收。

一粒种子,仿佛在悄悄的发芽,欲长大。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读到这一段,平安声音一下抑扬顿挫,如玉石相击,洪亮而有力;他心中,情绪澎湃高昂,血液仿佛都在体内沸腾了。

一股豪情般的壮志,从他胸膛,倾泄而出,再从他嘴里吐出:“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正心,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治国……平天下!”

一瞬间,不知道是错觉,还是真实存在,平安直觉脑海中的金葫芦剧烈颤抖起来,金光四射,宛如一轮神阳高悬他识海之中。

而他,心中却是一片空灵,非常的宁静,无欲无求,无波无澜。

正是这种无欲的境界,一种叫着天地玄理的东西,蓦然清晰地灌入他的脑海。

“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平然忽然大声道,心神畅快淋淋,他感觉自己开启了一座宝藏,脑袋中的金葫芦仿佛跟他有了一种微妙的联系,瞬间让他明白,道,是有境界的,读书,也是有境界的,做人,同样有境界。

他想要驱使脑袋中的金葫芦,一样需要境界。

如果说体内的那道灵气是力,那么现在,平安触摸到的境界,“格物”的境界,是可以驱使自己力量的境界。

“我要治国,我要去平天下。”

那种宛如新生的感觉,让平安充满了壮志凌云般的豪气。

第九章我的亲爹

“好麻,读着读着又忘了时间了,大伯应该钓鱼回来了吧!”平安心里那股壮志凌云的劲头一过,好像宿醉酒醒的人,立即感到头疼。

平忠华的脾气中平安的爷爷,一样不好,小时候平安淘气没少挨他的揍,何况这次是动了他视作心头肉的藏书。

“得赶在他之前回家。”

只要将书先还上,大伯还能秋后算账不成?

这在方面,平安很有战斗经验,十岁后他已经能跟家里的人打太极耍赖皮,再说只要爷爷不主动说这事,按照大伯自视清高的性子,八成不会为了几本书的事情去惊动老爷子。

要是大伯先一步回家,平安也不怕,只要往奶奶屋子里一钻,借平忠华几个胆,敢在老太太骂他,简直纯属找抽。

“对,就这么做。”有着丰富经验和光辉战斗史的平安,一点不担心自己会落得一个悲惨下场,唯一让他忌惮的大概只有平忠井了。

这爹近段时间抓他辫子没捉着,可是憋了一肚子的闷气,几乎已达到内伤严重的程度,这事倘若被平忠井知道了,估计一顿揍是跑不了,自己还成了他疗伤的良药。

“先回家摸清楚情况。”

平安转了个弯,没继续往大伯家走,径直走进家里。

他一进门,立即被眼前的景象给惊呆了,客厅加厨房再加堆放杂物的房间里一片狼藉,锅、碗、盆、筷散落一地,纸皮、衣物、鞋子横七竖八零乱不堪。

他的书包张大嘴巴光荣的躲在壁角,八成是废了。他的书本、作业本、圆龟、尺子仿佛被人虐了千百遍,很无辜又杂乱无章地堆在一起。

平忠井坐在狼藉一片的椅子上,默默抽烟,表情很痛苦,也很寂寞,仿佛受了什么十分严重的打击,很干净利落地接受了失败的教训一样。

平安邪恶揣摩着是不是平忠井内伤终于发作,导致神智崩溃,干脆自暴自弃自我废掉。

“不对,我完蛋了,是大伯抄了我的家?”平安下意识的猜测,旋即又感觉不对,平忠华要是敢抄他家,平忠井或者不敢反击,老妈回来后还不找他拼命。

这种不计一切后果和一切代价的愚蠢行为,绝不是平忠华能干出来的缺德事,那么唯一的可能只有一个了。

“爸,我家遭贼了?”平安小心翼翼问道,暗赞自己真聪明,没将妈妈给自己的三十多元的零花钱藏在家里,而是藏在了奶奶屋里,不然自己估计和平忠井一样郁闷着。

“不是,我在找东西。”平忠井轻轻的回答,继续抽烟,模样很蛋疼。

“找东西?”

平安望着一团乱麻似的家,整个人呆滞了,没弄明白平忠井天马行空的行为和思想,看来果然受伤不轻啊。

“你跑去那里野了,一整天都见不到人。”平忠井吞云吐雾道,眼睛里全是血丝。

平安习惯性的防范道:“我温习书了!”还扬了扬抱着的书藉。

听到这个无懈可击的借口,以及平安一副“防火防盗防老子”的小心谨慎模样,平忠井又是一阵情心不爽。

再联想这一段时间跟儿子的暗中较量,吃亏的往往是他,平忠井都有些怀疑自己这十二年坐牢是不是把脑袋给坐坏掉,居然连自己十二岁的儿子都斗不过,真是人生一大失败啊。

唯一庆幸的大概就是自己的老婆没变,一样好哄,一样好骗,每次要钱,都能拿到十块二十的,可是这点不够他花销啊。

一天两包烟,去了四元钱,搓麻将十赌九输,从没有赢,交学费似的每天五六元钱,晚上偶尔喝杯小酒,好几元钱没有了,再加上近段时间进出赌局,这日子真没法过了。

可是自家那婆娘倒底把钱藏哪里呢?

平忠井抽着烟,心里很郁闷,瞄见平安准备退出房间,他心中一动,飞速起身,一下子堵住门口,露出一灿烂的微笑:“平安,你跟我老实说,你妈妈生意真的只赚那么一点钱吗?只要你老实回答,我保证今后不再找你麻烦。”

说完,平忠井飞快掏出两元钱,硬塞到平安的手里。

这是贿赂我吗?

平安再次一呆,人真不傻,用同飞快的速度,将两元钱装进裤袋里,还露出一个受宠若惊的表情,一副掏心掏肺地道:“爸,我告诉了你,可不能让妈知道,会挨揍的。”

“你放心,我会给你保密。”平忠井笑容可掬,似乎生怕儿子不说真话,增加了筹码:“儿子,只要你跟我说实话,我拿到了钱,少不了你的好处。”

平安双眼放亮:“真的。”

“老子什么时候骗过你。”平忠井一样脸不红气不喘,演技却差了平安那种炉火纯青的娴熟。

“爸,妈每天……确实只能赚那么多钱。”似乎害怕平忠井后悔找他要回那两元钱,平安认真的扯着蛋,还跟他算了一笔账:

“爸,你想啊,一斤肉赚五分,一百斤才五块,别看妈每次几百上千斤的拿,其实赚的都是辛苦钱,这中间还有缩水,缺斤少两和压价,利润都被餐馆和肉市小贩赚去了,不信明天你自己跟妈去县城送肉。”

平安看着平忠井脸部肌肉一阵阵剧烈抽搐,仿佛吃了一只苍蝇一样,心里得意着,却绝不相信他这个好吃懒做的爹,明天能凌晨五点起床,当搬运工似的跟母亲去县城做生意。

果然,平忠井也觉自己起不了床,搬运猪肉太累,还是被窝里舒坦。

还自作聪明的认为,如果猪肉生意这么好做,哪能轮自己这个没有文化好哄好骗的媳妇做,别人早就抢着做了。

平忠井又哪里会知道,在他坐牢的这十二年里,为了生活,为了养大平安,自己的媳妇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而这些生活的磨砺,足可以让任何一个人成长起来,并独挡一面。

他也不知道,如果没有平安二姨这种菜市上的老商贩帮忙,一个不熟悉市场的人如果拿着猪肉去卖,简直就是肉贩和餐馆老板们的肥羊。

所以他更不知道,在这一个多月里,在二姨公公的帮忙下,母亲的猪肉已送进了县招待所、县武装部、县政府这些政府机关,利润也一斤翻了一两毛。

“那你知不知道,你妈妈把钱藏什么地方了?”平忠井贼心不死地问道。

平安一下恍然大悟了,原来平忠井没发神经,是在找妈妈的钱啊。

“只要你告诉我钱藏什么地方,我找到了立刻给你十块,不,五十,一百块中不中?”

平安震惊了,目瞪口呆望着平忠井。

”我九你一?我们二八分账如何?“

平安张大了嘴巴,瞪大了眼睛,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置信的事情。

平忠井咬了咬牙,狠声道:”三七开?我们三七开怎么样?你到是说话啊,难不成……你想五五平分吧?”

说着说着,平忠井人都要崩溃掉,因为平安表情再次完全无懈的呆滞了。

尤其是平安眼神望了望平忠井,又瞧了瞧一片狼藉的家,那模样你很白痴的表情,让平忠井那句“你六我四”的话硬硬的憋了回去,好内伤啊好内伤,只好坐回椅子上继续抽闷烟,只觉人生好失败啊好失败,为啥就斗不过自己家的儿子呢?

平安,解脱,溜人,才不会收拾屋子,只觉得平忠井智商下降得太快,也不想想我是跟妈妈亲,还是跟你亲?说话不经过大脑,真当我蠢啊,钱找到了你会分我一毛钱?以为我三岁小孩啊?还三七开,没毛病,不管了,先把大伯的书还了才是硬道理。

一出门,运气不好的就瞄见提着一网兜鱼回家的平忠华。

平安没慌,人十分的镇静,眼珠子一转,当即钻进了奶奶屋子里,大声道:“爷爷!爷爷!在不在家?”

老爷子坐在屋子里吞云吐雾:“什么事?”

“爷爷,你让我跟大伯要的书,我给你拿来了。”平安直接丢下书,干脆利落闪人。

“老子好像没叫你去拿书,给我回来把话说清楚再走。”老爷子再次一头雾水,大声的道,烟都不抽了。

平安人闪得更快。

“你个老不死,平安拿书给你看,那是孝敬你,你凶什么凶?抽!抽!抽!你烟抽糊涂了吧?”

听到奶奶骂声,平安“哦也”一声,黑锅终于扔出去了,就算大伯事后明白这里面有玄机,也只能吃这个亏了,可怜大伯母要被怨埋了。

“好麻,我怎么这么聪明?”

平安自恋陶醉一阵,然后溜到堂哥家蹭VCD看,直到感觉平忠井差不多已经把家里收拾好,才屁颠屁颠回去。

家里果然被重新打扫了一遍,已经没有被抄家的痕迹,平安进门时,平忠井正在将炒好的菜放进电饭锅里,保证劳累了一天的袁小仪回家后有口热腾腾的饭菜吃。

这一点平忠井还是值得称赞的,至少没狼心狗肺到丧心病狂。

父子两人一边等着袁小仪回家,一边心照不宣都不提刚才的事,平安自觉的拿出作业做,平忠井闷头抽烟,一支接着一支,心事颇重。

平安敏锐的察觉到了平忠井今天一系列的异常反应,抄家似的翻东西不说,居然起了偷母亲钱的贼心,最古怪的是智商低下要跟他平分母亲的钱?

“不会在外面闯了大祸事了吧?”平安暗自琢磨着,而答应很快揭晓。

几乎是在袁小仪前脚进家门,后脚就有人踩着点似乎的进门,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一身西装,手提大哥大,很有电影里那种英气潇洒、玉树临风的气质,不过,是反派人物凶狠内藏的气质。

尤其是他身后还跟着四五个彪壮男子,就更增添他几分不是凡人的气概,他露出一个很灿烂的微笑,进屋就道:“忠井叔在家啊,我可找你了一天,嗯,袁姨也在啊,那正好,这事我就摆明面说,免得伤了大家几代人的情份。”

平安看着这个露出一口白牙的西装男,心里就感觉不妙……

第十章山里的狼

在平安心里,这个世界除了亲人,还有男人跟女人,老人跟婴儿,最后才是好人与坏人。

眼前的赵晓军,无疑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罪该万死的大恶人。

平安听得最多有关于他的事迹,就是八十年初赵晓军纠结了一帮人,在两广交界处犯下的种种罪不容诛的斑斑恶行。

从最开始的小偷小摸,到胆肥心黑地拦截过往车辆,干杀人越货丧尽天良的买卖。

这中间劫了多少车,害了多少姑娘,杀了多少人,估计赵晓军自己也记不得。

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一个最开始跟他混的迟子兵亲口描述。

“军哥一上车,直接一枪毙了开车的司机,脑浆与鲜血立刻震住了班车里的二十多人。”

剩下的自然是抢劫的经过,只是时间太久,平安记不得祥细经过,只记得那一次,赵晓军就捞了好几千块。

大概是捞够了钱,也害怕越来越严的社会风气,在快进入九十年代后,赵晓军收手不干,回乡经营一些灰色生意,在镇上和县城都有底气,光赌场就开遍了整个县城、以及大大小小的乡镇。

平安记忆最深刻的,当属赵晓军放高利贷逼死镇上方厚才一家,以二十块钱的本金,仅两个星期时间,就利滚利的涨到三百元钱。

方厚才一个烂人加懒人,那有这么大一笔钱还,几次催账无果后,赵晓军带上一帮狗腿子上门,二话不说先要了方厚才一条腿,然后鬼子进村的搬空了方厚才家值钱的东西,是否还干了一件缺德事,方厚才老婆当天夜里就上吊了,一尸两命。

隔天,镇上的人在洗步河里打捞出了方厚才尸体,投河自杀,死不瞑目。

所以,这个看起来很阳光正值的人,却是一个心黑手毒的凶恶之徒,让镇上很多人一提起,不自觉得的感到心寒。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当赵晓军走进他家一瞬间,平安敏锐的捕捉赵晓军身上,有一股令他十分不喜欢的气息。

“是煞气。”

平安脑袋里冒出一个词,立即感到体内那道越来越精纯的灵气,在自己经脉穴位间跳动起来。

“是晓军啊,你请坐,我这就给你们泡茶。”

树的影儿,人的名儿,哪怕没文化的袁小仪,也清楚赵晓军恶名在外,不由得警惕小心起来,悄悄站在了平安面前。

“袁姨,茶就不喝了,你也别误会,我今天来既没有恶意,也没有不轨企图,纯粹找忠井叔有点小事,事情办完我就走。”赵晓军自己也知道自己什么名声,也不转变抹角,干脆利落,甚至挥挥手,让身后的几个彪壮男子去屋外,只留下他弟弟赵晓兵在身边。

“原来是找忠井啊,有什么事情你直说,大家几十年的乡里乡亲了,都不是外人。”袁小仪不笨,只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先套好关系再说。

赵晓军微笑点头道:“就是数十年几辈人的关系,这事我还真不好意思开口,还是请忠井叔自己说。”

平忠井在赵晓军进屋后,脸色就不对,一听这话,他目光躲躲闪闪,不敢直视赵晓军,嘴里嘀咕些什么?就是不敢开口。

平安和袁小仪看他这鸟样,心里喀噔一下,知道事坏了,赵晓军是无事不登门,八成自己家有麻烦了。

果然,赵晓军客气有礼数,他身后一脸横肉的赵晓兵,注定不会是和事佬:“忠井叔,是爷们的说话啊,又不是杀人放火天大的事情,几百千把块的事情,你就怂了,闷得太没种了,你赌钱时的威风哪里去了。”

平安恍然大悟了,终于知道自己这爹,今天智商下降的原因,是欠了大恶人的赌资没钱还,狗急跳墙想偷钱还账,难怪能说出“我四你六”的混蛋话。

袁小仪也被震惊了,她心里虽然知道自己老公是个混账,吃、喝、赌、抽没有一样不来,却万万没想到平忠井居然敢进赵晓军的赌场,还欠下他一笔钱。

她一下就瘫坐在凳上,六神无主,心里全慌了。

“妈!”平安立刻扶住她,给她顺背消气。

“晓军,不就是欠了你一点钱嘛,没必要跑到我家里来闹事吧?”平忠井看躲不过去了,涨红着脸道:“再宽限几天,一有了钱,我立马还你。”

“忠井叔,你这话就不对了,我像是来闹事的人吗?”赵晓军笑容依旧,继续说:

“再说,我不是没给叔你面子,半个月前,你说宽限两天,中,我等了你一个星期,七天前,你又说宽限几天,念在小时候的交情,没问题,可现在你要说再宽限,就是在拿我们的感情在耍人了。”

平忠井不吭声了,投鼠忌器般呆坐在椅子上,畏首畏尾抓耳挠腮,就是不敢看赵晓军。

“忠井叔,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事情,你这般一而再、再而三的耍赖,是拿我们的交情不当回事,还是不把我赵晓军放在眼里?”

赵晓军见平忠井不吭声,终于露出了锋芒,暴露狼的本性:“说实话,这点钱我真没放眼里,可钱再少,也是我和兄弟们用血用命拼来的钱,我可以不要,但我兄弟们就不会这么好说话了。”

“砰!砰!砰!”

似乎要证明他说的话没白说,门口那几个彪壮男子,直接动手砸了平安放在门口的椅子,又掀翻了一些农具,仿佛只要赵晓军一声令下,他们就敢进屋抄家打砸人和东西。

平安也从他们身上散发出的气息感受到了,尤其是赵晓军,眉间的煞气一跳一跳,显然火了。

“忠井叔,礼数我也到了,我不表示一下,你是不会把我当回事?”赵晓军脸上的微笑,变成了冷笑:“总之,今天这钱,我是一定要拿到手的,一句话,还?还是不还?”

“呦,这是要抄我平家的家吗?”

在平忠井心惊肉跳,袁小仪六神无主,平安心慌,不知该如何面对这场面时,老太太来了,一大家子人都来了。

这么大的动静,又是砸东西又是狠话,那能不惊动她们。

平安的奶奶直接无视门口几条乱咬的狗东西,沉着脸走到赵晓军面前,直视着他叹气道:“看来我当年的好心,到成了助纣为虐!看来有些人啊,天生注定就是忘恩负义的东西,不该帮,帮了是会遭报应的。”

转弯抹角的当面骂人,凶狠如赵晓军居然不敢动怒,反而放低身子笑道:“姑奶,你老当年对我赵家的好,我心里都有数,我记得我妈临死前还念着你的好,也很感激你的恩情,所以你老只要一句话,我赵晓军立马走人,钱,也一笔勾消,就当没这回事,改天我再来给你认错。”

“别,欠钱不还,我平家丢不起这人。”老太太冷笑,也不管赵晓军是虚情还是假意,敢在她还活着的今天,踏进平家这门,打砸平家的东西,就证明那些情啊份的,在赵晓军眼里就是一文不值的狗屁,话再漂亮都是表面的功夫。

老太太一辈子大风大浪,斗过地主,打过土匪,早就明白情义两个字都是虚的,在利益面前根本不堪一击,她干净利落地道:“说吧,忠井欠了你多少钱,平家绝不少你一分。”

不当外人面前骂儿子,一直是老太太良好习惯,哪怕有再多的气再多的怒,一样如此。

就像现在,平安分明看到奶奶脸色阴沉,气得浑身微微颤抖,该有的风度还是有的。

“连本带利,总计一千块。”既然脸皮破了,赵晓军也不含糊,黑心事干多了,也不差这一两件,要不是忌怕平安姑姑平烨好歹是市里副县级的干部,不然这事就没有这么和气了。

“不是五百嘛,怎么变成了一千了。”平忠井终于恼怒道,大概这一会,他还没弄明白赵晓军是什么人。

第十一章初显

果然,赵晓军不屑地冷笑:“忠井叔,要是半个月前你还钱,确实是五百块,现在嘛,呵,本金加利息,再滚上一滚,翻上一番,我找你要一千块钱,真心没狮子大开口,良心价,不信你出去问问,我赵晓军的利息有多高。”

“当然,你可以骂我心黑,我也认承,我赵晓军做的就是放高利贷的生意,不怕将来遭报应。”

这话直接怼上老太太了。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一千块就一千块。”老太太几乎是咬牙道:“小仪,数钱给他,让他们走。”

老太太是知道平安母亲做的生意不小,身上的现金不下千数,在不缺这一千元钱的情况,还是趁早送这帮混蛋走人,免得邻居们说三道四,看平家笑话。

至于收拾平忠井的事,就得关起门来办。

一手交钱,一手交欠条,真的两清了。

赵晓军拿着钱,微笑依旧地道:“姑奶,姑爷得罪了,改天晓军再来给你们赔罪。”然后一挥手,领着一群走狗出门。

自始自终,赵晓军没吐一句脏话,没有一句威胁,微笑仍在,风度不减。

可就是这种笑气藏刀,口蜜腹剑,气坏了袁小仪,吓唬倒了平忠井,就连老太太也被气得全身哆嗦发颤,有火发泄不出。

望着赵晓军仿佛是嘲笑般的背影,不可一世的狂妄气焰,平安一样感到了气愤,有种被人狠狠甩了一耳光后,又被人狠狠羞辱的感觉。

在他的记忆里,从没有一个人敢在他家里如此放肆,打砸他家的东西。

虽然这些东西不值几个钱,可砸的是平家的脸面、尊严和家门,这些平时他不懂,现在又觉得珍贵若比性命的东西,立即让平安感到了愤怒,不甘,怨恨,他情绪一下激动,体内那道灵气仿佛受到了挑衅,暴发而出……

“站住。”

就在平家都默认吃这个亏,目送这个瘟神离开,突然听到平安的声音,一个个吃惊不小。

“小祖宗,你可不能给我添乱啊!”平忠井心里胆颤心惊,千万别再出事,再出事爸还不打死我。

赵晓军也是一惊,迈出的步子,又缩了回来,以为平家要反悔撕破脸。一回身,却望见平安愤怒表情,赵晓军就笑了:“怎么,平安弟有话说?”

“有。”

平安仰着头,望着赵晓军,内体那道灵气似沸水滚烫,在他体内奔腾,那种玄而又玄的感觉出现在平安心间,他人却斩钉截铁地道:

“我爸欠你钱,还你是天经地义,但你的人砸坏我家东西,不赔钱就想走吗?”

“或者,在你心里,砸坏一两件别人的东西,比你当年一枪崩掉人的脑袋更容易,所以才肆无忌惮吗?”

这话一出,家人纷纷脸色一变,吓得不轻。

“平安!”

“平安,不要乱说话!”

“给我闭嘴。”赵晓军大喝一声,他脸色瞬间阴沉,笑容完全不见,这些已经被他选择性地遗忘了很多年的黑暗往事,一下被平安勾了出来。

他灵魂里沉睡多年的阴狠毒辣,仿佛是魔鬼苏醒,伴随着浓烈杀气,赵晓军一下变身成为了一头饥饿许久的野狼,显得有些狂燥不安,他盯着平安一字一句道:“你说什么?再说一次,我刚才没听清楚,你也必须得给我说清楚。”

那肉眼见不着的杀气,弥漫整个房间,令所有人瞬间感到森森寒意袭来。

尤其是老太太,当年她可是在那些土匪身上,就感受过这种寒意,她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手中多了一把菜刀。

“说,给我说啊。”赵晓军猖狂道,狰狞着脸,完全撕破了他虚伪的和气生才,倘若说话的不是平安,不是因为他年幼,醒苏了嗜血本性的赵晓军,估计早就动手发难。

狼,就是狼,哪怕披着再鲜艳的衣裳,都改变不了他嗜血的本性。

何况,赵晓军身上,确实有一股凛冽的气势,眼神如刀锋一般,狠狠的落在平安脸上。

平安额头渗出汗水,内心有一种恐慌,他本能的想退缩,可是冥冥之中他有种直觉,他这一刻如果因为心里的恐惧,而择选了逃避,那么他将失去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

“我说……”平安艰难地一字一句开口,体内那道灵气似星火燎原般,给了他无尽的勇气:“我说,砸坏我家一两件东西,比你当年执枪崩人脑袋显得更容易,所以你才肆无忌惮。”

“轰!”

话一出口,平安整个人顿时如解脱,头脑瞬间清晰,他思路明确,那奇异的感觉一一涌现在他心头,就像他读书读到玄妙处,平安整个人的气质,在倾刻间有了变化。

而变化最大的,就是他脑海的中金葫芦,不仅蓦然出现,闪烁着灿烂金光,甚至……平安清晰捕捉到葫芦内那道金黄淬炼的光华,在一跳一跳,散发出古朴犀利至极的锋芒。

一句玄而又玄的话,似咒语一样,浮现他心田。

只要遭到可怕的攻击,葫芦中那逐渐跳动的光华,会瞬间跳出,可斩山、斩神、灭仙……

就是这种破尽万物、世间一切皆可斩的感觉,赋予了平安无尽的勇气,他身体内暴发出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的可怕力量,他蓦然抬头,迎着赵晓军目光看去,却没等来预料之中的骤雨风暴,却看到了一张脸色惨白的面孔。

满脸是冷汗渗出的赵晓军,用一种不可至信的目光看着平安,就在刚才,就在他暴怒之下,准备动手教训平安时,一股莫大的恐惧,率先侵占他心头,摧枯拉朽般干掉了他的怒火、愤恨,以及滔天的杀气。

此刻,赵晓军有一种直觉,只要自己一动,哪怕动一下,动一根指头,他就得死,立即横死当场。

而这种直觉,不会骗他,因为当年就是靠着这种直觉,救了他很多次性命。

可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怎么可能有这种力量?

赵晓军不相信平安有这种力量,可那直觉不会骗他,他仍然感到了死亡的威胁,甚至,赵晓军从平安目光中,看到了死亡。

他瞬间愣在当场,在恐惧和死亡的威胁下,他心中的怒火逐渐消失,他畏惧退缩了,奇怪的是,当赵晓军害怕得不敢面对平安目光,选择性的退避时,笼罩着他的大恐怖奇迹般的消失了。

“平安弟说得不错,弄坏你家的东西,是我们做错了,我跟你道歉,我赔钱。”

赵晓军害怕了,不是害怕平安这个人,而是那无形中的大恐惧,莫欺少年穷他懂,何况他就是少年穷而挺而走险,才有今日的风光。

在经历了那一瞬间的大恐怖,赵晓军一刻也不想呆在这里,从他手里拿着的一千元钱里,抽出两百块,放在桌子上,招呼一旁的狗腿子一声:“我们走。”

这一次,平安没有阻拦,点到为止的道理去年读五年级时,平安已经学过并懂了,今天能找回一点面子,并让赵晓军认错道赚赔钱,已经是异想不到的收获了,再得寸进尺的步步紧逼,狗急会跳墙,狼急了不仅会咬人,还会拼命。

何况在那一瞬间的交锋,包含了太多,如勇气,智慧,无畏,以及人的体力,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勇气,在惹怒赵晓军情况,敢跟他寸步不让的对干。

至少,平忠井就没有这勇气,所以一大家子的人,望着平安的眼神都怪怪的。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金葫芦赋予了平安无畏的勇气,但是那一瞬间的交锋,已经抽走了平安所有的体力。

赵晓军一离开,平安整个人就像烂泥一样,瘫痪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气,不过他思维却停留在金葫芦上,尤其是葫芦内那道光华,为什么会给自己一种可摧毁世间万物的感觉?

他想不明白,也没机会去想明白了,因为赵晓军虽然走了,可这场风波却远远没有平息。

今天的事,对于整个平安家来说,不仅丢人,还惹上了赵晓军这样的烂人,所以家里的每一个人,对平忠井充满了一肚子的怨气。

“可怜的忠井同志。”

平安望着平忠井的目光,充着怜悯,不过他更多的目光,落在了正朝着平家大门走去的赵晓军。

“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赵晓军,或许就是这样自强不息的人,虽然心太黑,手太毒,但他配得上这两句话。

“这样的事,永远不能让它再发生。”

平安在心里暗暗发誓,管他赵晓军也好陈晓军也罢,谁敢再到他家里来闹,就不会这么轻易的离开了。

因为他平安,也不是一个甘于平凡的人,不然也不会为了一口气,将那些骂他是劳改犯儿子的家伙们,收拾得服服帖帖,一看到他就低着头绕弯走路。

不过平安觉得,在去平天下之前,还是先把家齐了才对,平忠井让人不放心啊!

第十二章契机

平忠井完蛋了,下场十分的凄惨。

如果说老太太是从精神到灵魂的摧残平忠井的自尊自信,每每让他脸面尽失的话,那么奉信棒下出孝子的老爷子,就是先从肉体上下刀子,直接抽到他精神崩溃,然后在痛与惨之中不仅吸取教训,还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的红。

一句“将他绑起来”,就指挥着大伯二伯将平忠井控制了,干脆利落拖到院子那颗柿子下绑着,老爷子根本不理睬平忠井光棍似的投降讨饶,直接拿棍子往死里抽。

而且经验丰富地传挑痛点,又不伤骨头的地方抽,下手也狠,足见其老练和火候。

抽累了,老爷子点上一锅烟,喝上一杯茶,然后接着抽。

这中间,平忠井一样不好过,只要老爷子累了,老太太立刻上阵,开口就骂。

骂得很有艺术,不带脏字不说,每每一句话,能气死人不赔命,再加上老太太习惯性的阴阳怪气的调子,让听的每一个人都有种捧腹大笑的冲动,而挨骂的人,就是痛不欲生了。

于是平忠井在这种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打击下,直接的崩了,躺在床上呆呆的望着天花板,毫无一点光彩,要不是他胸前还一起一伏,平安真怀疑他隔屁了。

“哎,这是何苦呢?”

望着八成没几天缓不过劲来,估计一两个月也不敢出门鬼混的平忠井,平安很没孝心的出门。他没功夫、也没心情理会这爹,就让他自生自灭吧。

“好不容易一个星期天,全让他给毁了。”

平安郁闷着,习惯性的向大伯家看去,瞄见大伯母正巧出门,她一看到平安望,瞬间退了回去,直接“砰”的一声闭上门了。

“哎,看来大伯作天晚上也把大伯母给收拾了,这书估计今后是借不到了。”

没有一点觉悟的平安,反而暗暗怪起大伯的吝啬、小气、抠门,量小,不就是几本破书嘛,又没给你翻烂弄脏,至于这样无情打击我幼小的心灵嘛?

在心里埋怨了一阵,平安也只好拿上那本翻烂的《唐诗宋词》出门,踩着马路跟街邻们打招呼,一路三姐、四哥、马叔、牛爷喊下来,每个人看见他都欲言又止,模样挺怪。

平安心里有数,装着没看见,可终于还是躲不过,遇上了一条拦路虎。

预料之中的事情,平安心情很平静,等着来人开口。

毕竟昨天赵晓军带着一大帮子人,径直奔平家而去,自然是来者不善,再加上平忠井痛苦欲绝的声音,屁大一个的小镇,那还不知道平家出事了。

“平安,昨天赵晓军带人进你家那会,我可真为你们捏了把汗,那家伙就是大山里的狼,没一点人性。”

拦路的妇女悲天怜人模样,表情直追电视上的演员,其实有着一肚子的坏水,洗马镇上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余二娘不仅心坏,嘴巴更坏。

那家有一丁点风吹草动的事情,她就能给你吹出一个家破人亡来。

那家孩子要是相亲谈对相,她就能跑另一方家里,将别人的孩子说成一个十恶不赦、活该枪毙的坏蛋,女孩子更惨,名声都被她败坏了。

平安和袁小仪就吃过她不少亏,要不是有老太太镇压着她,用了几个狠招教会她平家的人不好欺负,估计就等不到平忠井回家了。

因为平安就亲眼见过,一个寡妇被她那张嘴给活活害死,而这样的例子还真不少,就别提那些被她毁掉婚姻的不幸男女了。

看到她,平安就像看到了一只苍蝇,心里很恶心。

“平安,赵晓军昨天带人去你家干嘛?是你爸欠他钱,还是得罪了他?我可听说,他把你家都砸了,还捅了忠井两刀?对了,你爸没事吧?”余二娘一脸关切问道,那模样多悲天悯人啊。

“二娘,我知道为什么雪锋哥娶不到媳妇。”平安一脸认真道,一下就捅到了余二娘的要命处。

余二娘来劲了:“为什么?”

平安很认真很认真地道:“因为你家缺德,缺阳德,缺阴德,缺思相品德。你趁早找刘老头瞧瞧,他在这方面有着很丰富的经验,不仅能治你的缺德,还能挖开你家祖坟治阴德,几德一治,我保证雪锋就能娶到老婆了。”

余二娘懵了一下,细细一琢磨,她虚假的伪善笑容,立刻就僵硬在脸上,她不蠢,平安这是骂她祖上缺德,她更缺德,缺德到早晚被人挖祖坟。

找刘老头瞧?刘老头不是给死人超渡的吗,嘛的,这是要诅老娘死啊,好心狠的混蛋小子。

余二娘张口就想骂人,一抬头,哪里有平安的影子,嘛的,这小子跑得真快。

“是你反应太慢了好不好。”平安似乎已经预料到余二娘表情和反应,在心里嘀咕一声,又自恋的道:“我是不太过聪明了?怎么什么事都明白。”

自我良好地摇了摇头,平安想起作天的事,心里很不痛快,却偏偏又有一丝喜悦。

喜的不是平忠井下场,而是……在昨天和赵晓军交锋后,平安发现了一个秘密,那就是他和金葫芦有了一丝微妙的联系。

如果说之前,金葫芦吞噬黄金,反赠他元气,是一种等价交换,而读书,能让平安感悟金葫芦的奇妙,继而明白世间大道理的话,那么在赵晓军可怕煞气的压迫下,平安以他的倔强、不服、勇气、毅力,毫无半分退缩地硬扛下赵晓军的怒火时,他获得了金葫芦的默认。

不是认主,而是一种十分微弱的联系。

这种联系,让平安有种直觉,只需要一个契机,哪怕灵光一闪的契机,他就能明白脑袋里金葫芦的来历……

“可这个契机是什么呢?”

平安歪着脑袋想了一会,不太明白,这么深奥的问题太费精力,还是读书好,不仅有爽感,还能明白世间大道理。于是,平安进山,挑了一个风景不错,有山有水有花儿和鸟儿叫的地方,抱着书本就开读: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生。

“……”

“嗯,怎么回事?”读着读着,平安奇怪了,爽感不是没有,可却时断时续,总有种读着就卡,卡了又有的奇怪现象,没有平时的畅快淋漓,一气呵成的感觉。

“难道又出问题了?”

换一篇读读试试: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豪杰……麻的,有鬼了,读不顺畅,这没道理啊!”

不仅不顺畅,平安读着读着,只觉得自己心情烦躁,难以平静,总觉得好象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一样。

“难道是读书读傻了?不行,得休息一下,要不找李小伟们玩一天,不然脑袋真会出问题。”

自从金葫芦出现,平安心境变化后,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找小伙伴们玩了,心里有些动意。

可是一想到那群渣渣们不是拍卡片、扔坑赌分分钱,就是进山掏鸟窝,下河捉鱼虾,不由得作罢。

“还是去山里感受一下草木的精气吧。”平安郁闷,只好继续往深山里走。

他已经习惯性地养成了每天读完书,就去深山幽静的地方,呼吸草木气息,因为这些气息,能让平安体内的那道灵气,发生微妙变化,它似乎在吸收这些气息,不断的增强自己。

虽然这强,无法跟吞噬金豆子来得爽快来得明显,让平安一瞬间就感受到自己的强大。

但就是这种润物细无声的一点点的变化,却多了一种灵活和自如,就像是……袁小仪给他的零花钱,远远没有平安自己赚来的钱,花得更舒心更痛快一样。

“好麻,今天不会真撞鬼了吧?”平安像往常般闭上眼睛,立即就捕捉到了森林里草木的气息,结果没吸两口,他心情越加的烦乱,总觉得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心境根本无法平静,而且这种预感越来越强烈。

第十三章宝贝转身

“不会是我诅咒余二娘不得好死,就遭了报应,坏了我的人品吧?”

平安气恼着,只好坐在山头上郁闷。

读书不畅通,吸收草木精气也不成,找小伙伴们玩耍没兴趣,那我看风景总成吧。

想到,平安就做。

他攀爬上一颗大树,坐在树梢上,向着山下的洗马镇和更遥远的群山山脉看去,慢慢的敞开心扉。

黔省,处于云贵高原,是华夏大地上最为贫穷落后的省份,周围所有的城镇和村落,都被群山环绕,这里的居民不出门,就能看到一片又一片的山林,一座又是一座的大山,似乎永过没有个尽头。

市、县级这样的城市还好,像洗马镇这种偏远小镇,是完全处于群山河流的包围中。

镇中有山,镇外也有山。

山中有河,水中有鱼,养出了山里人的骠悍性子。

穷山恶水出刁民。

可良民怎知刁民的好?

平安就从来没有因为自己是一个山里的娃而感到不幸,反而为此沾沾自喜,青山绿水多好,不仅能养人,还能远离城市的喧闹和快节奏的忙碌。

没有了勾心斗角,唯利视图,自然就可以慢悠慢悠的享受生活,没有了比拼似的炫耀,自然少了自我摧残似的疯狂奋斗,就能更好的去思考一些关于生命和活着的意义。

就像现在,平安遥望着被三座大山脉围绕的家乡,脑袋里不禁想起毛伟人的一句诗词:

“江山如此多娇,无数英雄尽折腰。”

而当平安看到镇子左右两边的两座大山,和镇中心那座长满高大树木植被的大山时,一幅他在电视里看见过,类似八卦的图案突然浮现在平安的脑子里。

“这是一块集风水与灵气于一身的宝地。”

平安就有种此地贵不可言的感觉。

而且,平安从老人们嘴里常常听到,这三座大山,似乎都有它们的故事,都有它们的守护者。

让此地有神秘莫测的感觉。

平安想了一会,想不通透,加上今天又没有什么收获,他只好怀着郁闷的心情下山回家。

黔省的山,山势起伏,丘陵众多,有草地,也有十几米到数百米高的悬崖,有牛羊悠悠啃草,也有飞鸟惊鸿而过,留下叽叽喳喳的歌声。

就在平安路过山角一个废弃的踩石厂时,他却意外的看到了李小伟他们。

几个熊孩子在废弃的踩石厂上方一片林子和草丛里忙活着,手里拿着木棍、小刀和铁片,一边嘻嘻哈哈的吵闹,一边在草丛里挖着什么东西?

这样的事情平安做过,他们是在挖人参头,一种根部像极了人参,吃起来脆甜又香的植物,老人们都说这是小人参,营养价值高,和鸡一起炖最补人。

去年的这个时候,平安可没少挖,拿回去叫奶奶给他炖肉吃。

“汪呆,你快过来看一下,我这根参人头比你刚才挖的那根要大吧?”李小伟手里拿着根成人中指大小的人参头,欢快地又笑又喊着,快乐且兴奋。

“让我看一下有多大。”

“先让我看,他要跟我比。”

林中,一片争吵。

看到自己的小伙伴们野疯的样子,平安玩心大起,撒着脚丫子就朝他们跑去,嘴里大叫道:“让我来看,我给你们当裁判。”

听到这个违久伙伴的声音,小伙伴们纷纷怪叫起来:“平安,快来,林子里有好多好多人生头,赶紧挖啊!”

李小伟正处于人生巅峰时刻,想要在平安面前炫耀他的“战绩”,主动朝着山角下的平安跑来。

兴奋下,他没看清楚脚下的路,一不小心脚就踢在了一根木桩上,直接摔了个狗扑屎,然后人立刻像滚葫芦一样,从斜坡上滚落下来,还发出杀猪般的惨嚎。

这可怜的娃儿啊,人生巅不是那么好攀登,是会失跌下人生低谷滴,不就是一根人参头嘛,有什么好看的,这下好了,估计这下摔得不轻。

就在平安都为感到肉疼时,却见李小伟人一个三百六十度的旋转,他一下就调整了自己滚落的姿势,然后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李小伟屁股猛地一用力,双腿灵活弹出,然后用力的踹在斜坡上一块石头上,立即止住了下滚的身子。

“好。”

平安大声喝道点赞,这招“鲤鱼跃门”他也会,是跟镇上一个老人学的,像平安这么大的男孩子,几乎都跟老人学过几天的拳脚功夫。

“平安小心。”

林子里突然响起一个小伙伴的声音。

平安一愣,那股不好的预感,再次涌现他心头。旋即,他看到被李小伟踹中的大石头,居然从斜坡上不停的滚落,最后又从废弃的踩石厂上方那高达二十多米的悬崖重重落下。

砰。

飞沙走石,山石狠狠的砸在废石厂里一块更巨大的石头上,力量非常的大,立刻让一些细小的沙石松动,滚滚落下,直向平安扑来。

“平安快跑。”

上方的汪呆突然尖叫一声,其它小伙伴们也跟着尖叫。

他们在高处看到了那被山石砸中的巨石,在摇晃了几下后,然后随着沙流,滚动起来,而平安就站在下方。

平安也发现了滚动的巨石,越滚越急,离他越来越近,像风暴洪流般,以势不可阻挡之势扑来。

平安脸色大变,看着越来越近,起码有千斤重的巨石,带着沙流朝他呼啸滚来,他敏锐的感知出现,就像昨天他面对赵晓军的杀气一样,平安清晰地捕捉到巨石滚动的痕迹,甚至将它的速度放慢,放慢,再放慢……

可惜,平安根本无法躲开,因为他身体跟不上他的思维,做不到念头一动,瞬间躲避反应,他不得不面对滚滚而来的大石……

就在这时候。

就在平安脑子里嗡嗡发响,吓得不知所措的时候。

奇妙的事情发生了,那个他等待中的契机,蓦然出现。

平安体内的金葫芦,也在这生死一瞬间,浮现在他脑海,灿灿发光。接着,一股玄妙的冲动,令平安下意识地喊出了一句熟悉、陌生、古朴,且遥远神秘的话:

“请宝贝转身。”

嗡!

金葫芦在平安脑海里颤动,它细小的葫芦嘴里,忽然吐出一缕金光,正是金豆子淬炼成的光芒。

细小得像针尖一样的光芒,从平安眉心飞出,在空中转了两三转,化着一道锋利的金光,噗的一下落在千斤巨石上,如利刃切豆腐,巨石当即从中间破开,像被刀切开的西瓜一样,向着两边倒下,最后从平安身体左右两边滚落而去。

金光瞬即飞回平安体内。

“平安你没事办?”

“石头居然裂开了,从你身边滚落,你运气真好。”

小伙伴们纷纷从山上下来,围在平安身边叫着说着,平安呆在原地,似乎傻了,愣了,呆了!

他脑海中,突然浮现他看过的那部《封神榜》,记起了姜子牙的一句话:

斩仙飞刀,内藏于葫芦中,长七寸五分,有羽有翅,锋芒所至,所向披靡。

实为《封神榜》中第一大杀器。

平安在激动的同时,只觉浑身冷汗唰唰唰流淌。

只差那么一点,只差那么一点,在他即将被千斤巨石砸中的时候,隐藏在他体内的斩仙飞刀忽然跳出,将滚石斩开,救了他的性命。

如果没有金葫芦,没有姑姑给他的金豆子让金葫芦炼成了斩仙飞刀,如果没有昨天赵晓军对他的压迫,今天他肯定落得个粉身碎骨的下场。

感谢姑姑,感谢金豆子,感谢老天爷让他捡到金葫芦。

平安在感谢所有能感谢的同时,脑袋里也冒出一样想法,斩仙飞刀能将石头切开,那么是不是说,昨天赵晓军如果敢朝他动手,会不会一样被斩仙飞刀打杀?

“有这个可能?”

平安清晰的记得,针尖大小的斩仙飞刀喷出葫芦的瞬间,所蕴藏着的可怕锋芒,斩人估计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平安,你被吓傻啦?”

“平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真不是故意的……”李小伟吓得不轻,哭喊着道,小脸蛋煞白煞白,吓得确实不轻。

“好麻的尾狮,你们想谋杀我啊!老子再也不跟你们玩了,你们都是刁民,都想要谋害朕。”平安压下心中翻江倒海的念头,朝一群小伙伴们竖起中指,丢下一句话立马闪人。

实际上平安内心激动异常,他可看了不少金爷爷的武侠剧,84年版的《射雕英雄传》、刘德华版的《神射侠侣》、梁朝伟演的小鱼儿,羡慕着郭靖的《降龙十八掌》,仰慕着杨过的黯然销魂掌,佩服着大侠燕南天的《嫁衣神功》。

现在,他平安有了远古神话故事中的斩仙飞刀,什么杨过郭靖,什么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通通都是浮云加狗屁,能敌得过无物不摧的斩仙飞刀?

如果他平安能随心所欲控制斩仙飞刀,那么天上飞的,山里跑的,水里游的,那一个逃得过我平安的魔爪,赵晓军还敢带着一帮狗腿子到他家里来闹事?

哇哈哈哈哈……

第十四章石太公

激动,兴奋,让平安脚步飞快,不理会身后汪呆等小伙伴们的嬉笑嘲讽,老子现在没功夫理会你们,改天再报这一吓之仇。

平安飞快下山,不知不觉来到了镇子前的大片竹林里,他蹲在地上深吸了口气,调整情绪后,回忆了一下刚才斩仙飞刀喷出前的感觉,然后平安心中默默想着金葫芦,嘴里同时念着咒语说:

“宝贝转身!宝贝转身!宝贝转身!宝贝转身……”

脑海中,金色葫芦的画面清晰可见。

可这小王八蛋就是不听他的使唤,一动不动,怎么催促都不动,哪里有什么飞刀喷出摧枯拉朽。

“难道是开启的方式不对,咒语念错了?”

平安细细回忆了一下当时的情况,对,咒语似乎少念了一个字,立刻改正:“请宝贝转身!请宝贝转身!请宝贝转身!”

没有一点动静。

再念!

没结果。

“宝贝你麻的转身啊啊啊啊啊!”

“o(╯□╰)o”

平安整张小脸都垮了,气得不要不要,嘟着嘴巴捧着下巴,呆呆坐在地上,好不明白这道理啊,为什么飞刀就不从金葫芦里喷出来呢?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平安折腾金葫芦的时候,发现葫芦内那道针尖大小的金色锋芒,暗淡了许多,仿佛它的力量在刚才被消耗了不少。

难道说,斩仙飞刀喷出一次还要消耗神秘的灵气不成?

平安常听镇上老人们说,马无夜草不肥,狗无骨头不顾家,人无钱财不够胆。

他想要斩仙飞刀从金葫芦里喷出来,是不是就得继续给他喂金豆子呢?

“有这可能。”

平安想通透了问题,正嘀咕着,身后传来一个苍劲有力的人声:“平安,蹲在地上干嘛,画圈圈找蚂蚁吗?”

洗马镇上有三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其中一位就是眼前这个总爱穿长衫的老爷爷,镇上的小孩们叫他石太公,像平忠井岁数的人则叫他石爷爷。

平安曾听奶奶说过,石太公可是一个岁数比她还年长的老寿星,年轻的时候参加过红军,解放后才又回到家乡,至于石太公在战争年代经历过什么,有没有立下什么盖世功绩,就不为人知了。

不过石太公是有真本事的人,医术很不错,大病小病都能治,所以镇上的人对他十分的尊敬,逢年过节都会给他送礼。

平安记得自己小时候拉肚子,吃药打针都没用,石太公却用一根根银针把他治好,从此跟平家走得很近,隔三差五也会去平安家蹭饭吃,相互之间很熟悉。

洗马镇上的熊孩子之所以能在学校里称王称霸不可匹敌,其根本原因是在石太公这里学了一些拳脚功夫,常常一个挑两,还把乡里村里的孩子打得哭爹叫娘。

所以平安可以拍着良心说,他和小伙伴们犯的罪孽,有一大半得算在石太公头上。

而此刻,“罪孽深重”的石太公一袭青色长衫,嘴里叼着根长长的烟袋锅子,吞云吐雾活像老神仙一样笑嘻嘻的打趣平安。

平安奇怪了,刚才附近明明没人啊。

从心境的变化,再到读书明境界后,平安的感知异常的灵敏,百米外小虫细微的声音都能听,可石太公是怎么如此悄然无声出现的,这简直是电视里无声无息的轻功啊。

看来石太公果然是有真本事的人,只是藏得太深,这下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

“没有啊,我就是走累了,在这里坐一会。”平安回答道,对老人很尊敬。

石太公笑容可掬道:“那就是在玩泥巴了。”

“囧”

平安无语了。

好麻,不就是蹲在地上研究我的斩仙飞刀,根本不关你事,你走开,没有你这么打击人的。

玩泥巴,玩你妹,我都十二岁了,不是三岁小屁孩。

平安想喷他几句吧,心里太尊敬这老人了,得,还是回家看平忠井隔屁没有,免得被他继续数落。

“啧啧,两个月不见,小鬼头怎么越发的有灵性了!走,去太公那里坐坐,我给你好吃的。”

“不要,我要回家做作业……”平安才不上当,果断拒绝:“对了,我爸还在床上躺着,我得回去照顾他,他早饭都没吃呢,估计这会饿得很……”

“那里来的这么多废话,跟我走。”

平安话没说完,石太公沉声一喝,接着大笑,声音洪亮有劲,他脚步一动,拉着平安就走。

平安张口要说话,可是嘴刚一张开,立刻被灌了一口疾风,声音立刻变成了呜呜声,而他的耳边,突然刮起了一阵大风,眼前的竹子一颗颗在飞快倒退,然后他整个人被惊呆了

因为,平安看到石太公的脚步轻轻一踩,向前一跨,就是五六米远,脚下好像起了风一样,飞速前进,不比开往县城的班车慢。

平安咕嘟一下,狂咽口水,只觉口干舌燥,脑门嗡嗡发响。

高人啊,武林绝世高手居然还在人间,汪呆尾狮小伙伴们,你们快来看太公在耍轻功啊!

“小平安,想不想学?想学,太公教你啊!”

只这一会功夫,石太公拉着平安就走完了差不多一公里的路,来到了他的家门前。

平安似乎还未从那惊人的一幕中回魂。

“想。”

过了好一会,平安才回神,抱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他果断点头道。

“想学就跟我进来。”

石太公吧哒着烟锅,昂首挺胸迈进了他的家,吃准了平安不会走一样。

在见识了石太公这一手轻身功夫,傻子才会走,平安屁颠屁颠跟着他进了屋。

石太公的家位于洗马镇最南面,背靠一座大山,周围不是竹林,就是山林子,十分的偏远,除了找他瞧病的人外,平时几乎很少有人来他家。

房子是几十年前的木瓦房,十分的破旧和简陋,给人一种风轻轻一吹,就要倒塌的感觉,跟镇上的砖房比起来就显得十分的寒酸。

石太公和镇上另外的两个老人一样,是位五保户,嗯,五保户就是无儿女、无家室、无财产、无田地、无亲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老光棍。

总之一句,石太公啥都没有,全靠给人看病赚来的钱维持基本的生活。

所以像石太公这样的孤寡老人,家里肯定是没有什么家具电器的,宽敞且大的正堂中间,摆放着一张巨大的八仙桌,桌子的两边是两张长凳,而桌子上方的木板墙壁上,供着个一米五长的香火供案,而供案的最中间用毛笔写着“天地君亲师位”六个大字。

这和平安家的香火供案几乎一模一样。

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石太公家的香火供案上,多了一个十分古朴、十分精致的铜制香炉。

石太公一进屋,就坐在八仙桌左边的长凳上,一边给烟锅里添加旱烟,一边从头到脚的打量着平安,好像是第一次认识他似的,嘴里啧啧有声道:“上次跟大家一起在山林里找到昏迷的你,就感觉你身上有灵性,这一两个月没见,你灵气十足了,真是怪事年年有啊。”

“太公,什么是灵性啊?”

平安装傻充愣,心里却知道石太公所说的灵性,肯定跟他身体内的灵气有关,尤其在他读书明智,知其境界后,平安自己都感觉不一样了。

“什么是灵性?”

石太公琢磨了一下词,吧哒着旱烟道:“灵性是指一个人的智慧、毅志和对事物的理解,更是一种天赋。”

“就像机灵的孩子往往比愚笨的孩子率先完成同一件任务,然后步步领先,拉开距离,一骑绝尘。”

“同样,这也是笨蛋和聪明的表现。”

“所以能读书的孩子,不一定有灵性,但不会读书的孩子,有性灵的就更少了。灯笼是张纸,说穿了,灵性就是一个人的天赋……”

石太公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平安却没有一气呵成的感悟,目光偷偷地打量着石太公的屋子起来。

正堂香火的两旁没有太多摆设,唯有靠近大门两边的木墙边,各自摆放着一大一小的两个柜子。

大的一个平安知道,那是石太公放草药用的,而小柜子上则摆放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书籍,会不会是……石太公珍藏着的武功秘笈吧?

想起刚才石太公似乎飞一样的轻身功夫,平安就来劲了,而以平安现在眼睛的敏捷,细微一瞧,小柜子上的书籍清晰可见。

全是《本草纲目》、《伤寒论》、《中医精髓大全》,这一类的医书,没有一本是他期望着的武学秘笈。

对于医学类的书籍,平安可不感兴趣,心中大失所望。

“平安,你喜欢中医?”石太公眼睛一亮,仿佛找到了知音。

平安十分干脆摇头道:“不喜欢。”

“也是,你一个虎头虎脑的熊孩子,刀枪弓弩都没玩够,那会静下心学医术。”

石太公幽幽的感叹一声,似乎为没找到传人而伤感,坐在板凳上吧哒吧哒吞云吐雾,烟雾缠绕,活像平安看的《西游记》里妖怪出场时的画面。

不知道为什么,从读书明智见到境界后,平安对香烟的味道十分讨厌,常常被平忠井毒害,吸他的二手烟,还无法发泄心中郁闷。

就像现在他被石太公的旱烟呛得不轻,于是赶紧道:“太公,你刚才在外面,用的是轻功走路?”

这个问题他憋得太久了,一脸期待看着石太公,生怕他老人家冒出一句“你娃娃根骨不佳,没有练武的悟性,拯救世界和全人类的艰巨任务就不能交给你了”。

幸好石太公回答很干脆:“当然是轻身功夫了。”

“那你能不能一蹦数十仗,像电视里的大侠们一样飞檐走壁,一叶渡江,摘花伤人?”平安觉得太公在他心里的形象,猛地一下拔地而起,望着石太公的目光都在闪星光。

石太公傲然道:“一蹦数十仗太远,但是飞檐走壁,一叶渡江,摘花伤人还是可以做到的。”

平安兴奋了:“太公,你有没有什么武功秘笈,练功绝学,能不能送我几箩筐回家练啊?”

“几箩?”

石太公被气笑了:“你当是地里的大白菜啊,满山遍地都是,要用箩筐来装?”

平安也感觉自己这要求有些过份了,小心翼翼道:“那太公,你练的是什么功夫?《九阴真经》?《降龙十八掌》?《独孤九剑》?你不会是练了《葵花宝典》吧,不然你怎么没娶媳妇生孩子?”

“咳!咳咳!咳咳咳……”

石太公气得不轻,又被旱烟呛得厉害,心里一片零乱,这是谁家的熊孩子,赶紧给我牵走带回去画圈圈……

第十五章“累”伤

石太公郁闷,心里已经画圈圈诅咒平安这牛犊子无数遍啊无数遍。

平安多聪明,知道自己嘴贱,很能喷人,赶紧屁颠屁颠将八仙桌上的水杯递给石太公,一脸忏悔讨好地笑道:“太公,抽烟伤身,咳嗽伤喉,先喝口水润润嗓子。”

“喝你个小鬼头,就你这进了水的脑袋,我真送你一箩筐的武功秘笈,你也完全是看无字天书。”

“《葵花宝典》?葵你个头,你当老子是岳不群还是东方不败?”

“一句话,学不学?不学给我滚蛋。”

石太公气得不轻,吹胡子瞪眼睛,数十年养气功夫都扛不住。

“太公,我学啊。”平安一点不含糊,似乎又想起了什么,转身向正堂后面的厨房走去。

“你干嘛去。”石太爷没能理解这熊孩子天马行空的想法。

“烧水,泡茶,拜师,学艺啊。”平安理所当然道:“书上电视里都是这么写,这么演的啊!”

“拜你个头,你以为老子是混江湖的黑恶势力,我就一个乡下的农民,哪里有那么多的规则,你是看书看傻了,还是看电视剧看出了幻觉?”

“再说,就你这辈份年纪,做我孙子都不够格,要是真做了我徒弟,镇上的那一帮混小子还不暗地里骂我老糊涂,吃错药了。”

石太公怒啊,他懒得跟平安讲道理,拎着平安脖子穿过正堂,来到了后面的院子里。

“你先将以前我教你的拳术练一遍。”

平安看着已经脸色全黑的石太公,心里虽然不服气,但也不敢再多说,站在原地将石太公以前教他的拳法细想了一遍,便一拳一脚的练了起来。

一年多没有练习,在石太公眼里看来,自然是惨不忍睹。

“停!停!停!”

石太公似乎真气岔了,用烟袋锅子狠狠敲了一下平安脑袋,也不理会平安叫疼,将烟锅放在一旁的板凳上,低喝一声:“给我看好了。”

话声一落,石太公近百岁的老人却是气质一变,宛如灵蛇出洞,一拳一脚,一跨一步,简直连成一片。

手击、肘击、脚踢、膝踹间,平安感到一道道劲力带动空气,发出犀利风劲,吹得他小脸蛋隐隐作痛。

尤其是当石太公下盘连击,上盘拳招如山崩,身体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向前一冲,双拳齐齐击打而出,给平安一种摧枯拉朽,好似群魔乱舞如山的感觉和压力,他脑海中的金葫芦再一次颤动起来,葫内的斩仙飞刀随时都要喷射而出。

轰!

好像一声闷雷的炸响,院子四周的空气都被石太公双拳打爆,空气竟泛起了涟漪般的波纹。

这一套拳术,在石太公的手上施展而出,不可谓不惊世骇俗,强大到了令人发指,似乎就像一个人形坦克,恐怖无比。

平安看得目瞪口呆到瞪目结舌,口水都流了出来,疯狂在心里大叫,大侠在人间,功夫高手在洗马镇上,小盆友们赶紧端着茶来拜师啊。

“太极安天下,八极镇乾坤,伏虎易上手,意形难练髓。”

石太公哈哈长笑一声,气质狂而又癫:“平安,看清楚没有。”

他脸不红气不喘,身上长衫卟卟随风作响,白发长须,好一个仙风道骨的高手风范。

“石太公,这是什么武功?”

平安好一会回神,压下心头的激动和各种一塌糊涂的崇拜。

“国术打法。”石太公傲然道,却少说了一句“一打就犯法”。

“国术。”

“对,国术,镇国之术。”

石太公仰头叹息了一声,似是回忆起那战火纷纷、硝烟弥漫的峥嵘岁月,苍老的脸上满是伤感与各种感概。

不过,当他一看到平安被震惊到近乎痴呆的模样,心里又泛起得意,终于找回了高人的感觉。

“这是八极拳最基础的入门拳术,包含了意、形、沾、力、巧、霸等八种入门窍诀,而且缺一不可,所以需要八门功夫一起练。”

说到高兴处,石太公脱口大声吟道:“所谓八极拳,乃九州之外有八寅,八寅之外有八玄,八玄之外有八极,练到极限处,手能撕猛虎,脚能渡江河,一蹦十几米远不是话下,飞檐走壁也是小问题。”

平安一个熊孩子,见识不多,在今天之前他除了听说过李小龙的截拳道,还真没有听说过八极拳,更没有见识过真正的国术,但这不代表他听不懂石太公的话。

相反,在读书明智后,平安看什么学什么都能直指其精髓所在。

刚才太公演练八极拳时,他敏锐的感知再次出现,看懂了石太公拳与势间,勾挂连环,变化巧妙,虽然势如奔雷,可在他恐怖的感知下,仍然能瞧出他拳术中那种连绵舒缓的飘逸。

不过,这些对平安而言,都是浮云。

“太公,要练多久才能练到手撕猛虎的境界?”

石太公洋洋洒洒道:“你要真想跟我学八极拳,以你的灵性,先跟我练三个月的马步功夫后,再练两月个月的臂力、腕力、腰力,然后再练一两年的呼吸吐纳的技窍,如此打磨个十年八年,你就能手撕猛虎了。”

“囧”。

平安的脸一下就垮了,顿时兴致欠缺,练功一练十几年,脑袋有毛病,你当我傻啊。

“太公,你有什么速成的窍门没?比如《吸星大法》、《北冥神功》、传功灌注术,然后你再借我能手撕猛虎的内功,等十年八年我功力大成后再还给你行不行?”

石太公仿佛被一道闪电击中,全身好麻好麻,整个人被这话惊呆了,紧接着是内心的疯狂崩溃。

“滚!”

石太公各种抓狂,各种郁闷得不行,很想将眼前的熊孩子抓起来吊在树上狠狠抽一顿鞭子。

借你内功,借你妹的,十年八年后估计老子都埋进土里了,还你个头。

“滚!赶紧给我滚蛋!”

石太公在一阵内伤后,神色突然黯淡下来:“现在的人,大的朝三暮四什么都想做,什么钱都想赚,却一事无成,小的个个偷懒耍滑,学什么都没有一点毅力耐心,好麻,这世道变了。”

太公生气了,不,不止是生气,是憋出了内伤。

平安敏锐的感知察觉到,太公现在很伤心,他的身上突然多了一种暮气,像一轮快要落山的太阳。还有,他脸上的神色,有一种每次他考试不级格后,母亲露出的那种失望的表情。

“我练。”

平安在内心里哀嚎了一声,感叹自己总是心太软,然后平安在脑海中回忆了一下刚才石太公的拳术招式,立即在院子里一拳一脚的练了起来。

经过金葫芦内灵气滋养,平安记忆力早就令人惊叹,拳势展开,竟有几分虎虎生威的味道,石太公黯然的神色,一下精彩起来。

卟!卟卟!卟卟卟!

拳与势间,纵横连环,虽然不说多么巧妙和老练,也不像是刚练武的门外汉。

一遍练下来,平安似乎找到了感觉,浑身气血翻腾,似乎带动了他体内的那股灵气。

“注意姿势拳势要准,出拳时要留三分力气,不可力尽出一拳。”

“每一拳击打出去时,嘴里要暗含一口气,待力尽收拳后,再将这口气吞入肚中,这叫气行于闾尾,发于项梗。”

“对,腰要灵活,才能行步若淌泥,脚落地要实,方能不动如泰山……”

“……”

石太公不知什么时候坐在板凳上,找了个阳光充足的地方下,一边吧哒吧哒的抽烟,一边不断指点……

第十六章道生

第十六章道生

什么是国术?

“国术不是上台表演,不是取悦观众的舞枪弄棍,讲究咫尺之间一击必杀,攻击人体最脆弱的部位。”

“所以练时如推山,打人如抡鞭。”

“生死相搏,胜负往往一念之间……”

……

这半个多月时间里,平安脑袋里全是石太公对国术讲解的声音,他也从一个国术门外汉,明白了什么是“练时用劲不用力,打时用力不用劲”,凡是对阵杀敌,拳留三分劲,进退有余地的国术打法。

打法、练法、表演。

这三个词将国术和武术真正的区别开来,按昭太公的说法,能杀伤人的东西,那会有多余的花样,简单、直接、快速才是最具威慑力和杀伤力。

练了一个多月,平安觉得国术打法,总归起来就六个字。

快、猛、疾。

慢、沉、稳。

快速、凶猛、疾如犀利射出的箭,以雷霆万钧之势,达到击伤打杀敌人的目的。

这中间,又夹带了慢、沉、稳的要诀,一味的凶猛伤敌不行。

因为刚易折,用力用劲过猛,敌人或许未伤到,反而把自己累得半死。

只有刚中有柔,柔中带刚,才是国术最高深的打法。

国术。

不是武功,不是小说中高深的内功,也不没有电视电影里那种即潇洒灵活,又强大莫测。

没有水上飘,也就没有了踏雪无痕,他平安也没有一觉醒来,立刻成为张无忌那样的牛人,所以在热情劲过去后,平安就兴趣缺缺。

其实,那天平安之所以跟石太公学八极拳,不是渴望成为手撕猛虎的高人,是因为他小时候就有一个大侠梦,梦想有一天跌入深山某洞穴,学得神功护保母亲和自己不受伤害。

可当这梦醒了后,发现石太公教的国术,还不及他读书来得厉害,他就不干了。

尤其是石太公为了让平安知晓人体脆弱部位,竟拿出了一幅人体穴位经脉图给他讲解,还硬塞给他几本中医类的书籍,叮嘱他要好好的学习。

平安脸都塌了,第二天就不干了,刻意躲着石太公。

奈何那老头挺倔,每天踩着点的捉他,不过平安从来不是一个守规矩的孩子,你踩点,我就改变出没的时间,这下你没办法了吧?

果然,石太公在坚持了两天后,默然而去,再也没来了。

虽然以平安的聪明能理解,石太公那种空有一身真功夫,却无人愿意去学的悲哀心情,但他少年的风骚与寂寞,谁人能去体会去理解。

相比起数十年一日的苦练国术功夫,平安更喜欢斩仙飞刀那种倾刻间,摧枯拉朽的无坚不摧。

只可惜,从上次滚石事件后,金色葫芦不听他使唤,不然,这个堪称《封神榜》第一大杀器的飞刀,简直就是人间的飞毛腿导弹。

他平安一定能成为电视上,那种千里之外,取敌人脑袋的仙人。

不过平安还是每天抽那么一会的时间,将石太公教他的国术要诀练习练习。

不是想学得一身本领,卖给党和国家,更不是为了在上课育课时,摧枯拉朽般碾压所有的男同学,然后让体育老师目瞪口呆到惊为天人,一个劲的让他去上体校为国争光,勇夺奥运会金牌。

平安仅仅想让自己的身体,跟得上他异常敏捷的思维感知,做到念头一起,身体四肢立刻做出反应和变化。

因为上一次在废石厂发生的事,在千斤大石滚滚朝他扑来时,平安感知明明捕捉到了巨石落下的痕迹,偏偏身体无法做出相应的躲闪,这种性命攸关的事情平安不希望再一次发生。

所以,练武于平安而言,只不过是一种缎练,和学校教的广播体操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区别。

平安无欲无求,顺其自然的心态,却恰恰符合国术武学的精髓。

国术的练,只是手段,达到熟能成巧的境界,养,才是拳术的精华,很多国术大师人到中年,才领悟了这个道理。

平安这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中途没事就往山里跑,摘点野果子吃的偷懒,反而让平安功夫在悄然无声中突飞猛进,每次拳势展开,平安清晰感受到自己血液在体内奔腾,有种要从身体内喷出的感觉。

尤其是当他按照石太公说的“气行于闾尾,发于项梗”的呼吸技巧练拳时,那道灵气,竟然被他带动起来。

像一只调皮的鱼儿,在他已经可倒背如流的各个经脉和穴位间窜来窜去,而每当这个时候,平安感觉自己有些不一样了。

可要他说出那种感觉,平安又做不到,只好去书中找道理。

趁着今天是星期天,平忠井又不在家,平安在自家院子里,找了一个光阳充足的地方,躺在他那个已经被平忠井摧残快散架的小摇椅子上,朗声读了起来:

“……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岁,而动作不衰;今时之人,年半百而动作皆衰者,时世异耶?……”

“岐伯对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作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仍去……”

读着读着,那种玄妙的感觉浮现心头:

“……今时之人,以酒为浆,以妄为常,以醉入房,以欲竭其精……不知持满,不知御神,务快其心……起居无节,故半百而衰也……”

清风拂动,院子里那颗柿子树在轻轻摇动,繁茂的枝叶发出“簌簌”的声音,安静令人心宁。

平安,完全沉浸在那种奇妙的感觉中。

“……余闻上古有真人者,提挈天地,把握阴阳,呼***气,独立守神,肌肉若一,故能寿敝天地,无有终时,此其道生……”

道生?

冥冥之中,似有一道灵光一闪的玄妙,悄悄地爬上了平安的心头。

“把握天地造化之机,掌握阴阳变化的规律,吐后天杂气,纳日月草木之精华,达到肉体与精神统一,继而不朽,固道生吗?”

平安望着这段《皇帝内经》岐伯与黄帝的对话,怔怔出神。

从字面上来看,要理解这句话其实并不困难,难就难在玄而又玄的天地造化和阴阳变化,至于日月草木精华,和肉体与精神的统一这两点,平安已经做到了。

他每日呼吸的草木气息,不就是日月滋养万物,所吐出的精气吗?

他每天朗诵古诗古词,熟读四书五经,早就洞悉到了儒家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境界。这每一个境界,就是一种修心,用来提升人的精神世界。

当这股精神力量到达了一定境界,人对于身体的掌制就越来越微细。

比如,血液的流动,肌肉的控制,经脉的收缩,吸呼的长短,这些平安早就可以完美的掌控自如。

“难怪古代儒圣,个个都是自我控制的变态,居然能写下‘存天理,灭人欲’的混账话……可阴阳变化呢?”

平安挠了挠头,怔怔出神……

嗯,等一下……

平安蓦然想起在石太公给他的某本医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阴阳者,人体血气也。”

“我明白了!”

平安这段时间,可是读了不少有关于中医的书籍,知道人的气血流动也会随着日升、日落而有不同的变化,而这一切的变化,都会十分严谨按照人体五脏六腑的规律来运气。

比如十二经流柱,每隔两个小时就会固定的流经人体的五脏六腑。

再比如人每天早上9点到11点,气血流经脾脏时,人的精力会充沛,注意力集中,工作和学习效率高,而11点到下午1点,当气血经过心脏时,人就会感到疲惫,想休息睡觉。

而掌握了血气的变化,就等于是把握住了阴阳变化?

明白了!明白了!

那么剩下的天地造化呢?

一样难不住平安,因为在石太公教他国术时,曾说过这天地间万物,无论是人、动物、植物,都有其韵味。就像练武之人,一但掌握了气的存在,暗劲自然生成。

这里的气,指的不是呼吸的气,也不是空气、氧气、放屁的臭气,而是血气在人体内翻滚所产生的气。

因为人一旦运动,全身就会发热,发势得厉害了,就会出汗,而这股热量就是气。

所以,在运动之中,关闭全身毛孔,锁住血气不散发,就是修炼的关键法门。

那么……

一切便也水倒渠成!

第十七章润物细无声

“好麻,古代的人真会玩,简简单单的几个道理,反要弄得玄之又玄,真是有毛病!”

平安懂了,他茅塞顿开,所有的难题全在这一刻被解开,平安心里兴奋激动着,忍不住想照此方法试一试。

想到,他就做。

丢下书本,平安站在院子中间,闭眼,掌握全身气血,平衡体内阴阳,感受空气中和体内的那股元气,然后他闭着的双眼蓦然睁开,猛的出拳。

一套八极拳打完,他的血气,沸腾,汗水,渗出,平安只觉全身越来越热,如开水淋身。

“意与气合,气与力合。”平安按照石太公传授的法门,控制自己身上的百万毛孔,封锁血气热流,全身寒毛顿时根根炸起,皮肤上起了密密麻麻一层鸡皮疙瘩。

所有的精气和热量,瞬间被逼回体内。

渐渐的,平安有一种感觉,经脉血管肌肉都在增强……

再强一点,再强一点!

“对,就是这种感觉,我找到了!”

平安只觉体内,骤然爆发出一股强横无匹的力量,欲要破体而出,平安猛地一声大喝,右手握拳,瞬间朝着一米外的那颗柿子树挥拳击去。

“砰!”

拳入树三分,整个柿子树的叶子、颗实,在片刻剧烈的颤抖后,纷纷落下。

倾刻,站在遍地树叶和果实中的平安,并没有停下,那股力量在他体内愈演愈烈,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

“看我隔空斩物,不,小李掌刀。”

平安右手化拳成掌刀,猛地劈出,目标,十米外栽种的一盆兰花。

“噗”的一声,一道肉眼隐隐可见的光华,竟真从平安手掌间激射而出,瞬间破开空气,在空中划过一道耀眼的曲线,精准无误的斩在那盆兰花上。

“叮咛”一声,坚硬陶瓷做的瓷盆,轻易的被切开,刀芒去势不减,又将两朵盛开的兰花削落,最后深入地下好几寸。

看着一片狼藉的院子,平安内心里涌现出兴奋和激动的情绪,他终于成为了张无忌这样的高手,就在他情绪达到达一个顶点时,猛地看见被他切开的那盆兰花,平安瞬间就“囧”了,这可是老爷子最心疼、最在意的花啊,平时碰都不让他碰一下,

“我这下不被抽,也会被骂死的。”平安顿时苦着脸,好不郁闷,柿子树死了就死了,没人会在意,可兰花没了,老爷子估计会满世界的追着他抽。

想起老爷子抽平忠井的场面,平安心里就生寒意,赶紧跑过去一看,幸好,根和叶子没有被伤到,有得救。

平安立即用另一个陶瓷盆小心将它种植好,可是花都被削掉了,还能叫花吗?

平安望着地上被削落的两朵兰花,他一手捧着自己的脸蛋,一手轻轻的抚摸着兰花的叶子,好不痛苦。

“不行,得找个背锅的,要死大家一起死。”

两个人扛火力,总比一个人轻松,中途还能喘口气。但平安琢磨了好一会,一时间真找不到合适的背锅人,总不能让刚下床没多久的平忠井来背吧,估计老子爷会拔了他的皮不可?

“要是这兰花,能再开几朵花出来,就没人知道它被我削过了。”

平安异想天开着,这样的奇迹,连平安自己都不相信,可奇迹之所被称之为奇迹,就是因为常常有人办到了别人无法办的事情。

所以平安根本没发现,他抚摸着兰花叶子的手上,残留着不但可以无坚不摧,还可以令人脱胎换骨,甚至起死回生的力量。

这种能量,绝不是国术内劲,不是内功,不是气功,而是天地精华,日月草木精气,是人,通往仙的玄妙力量。

而此刻,这种能量从平安的手里,一点一滴的轻轻渗入兰花中,然后,发生了令人震憾的一幕。

兰花茂盛的叶子中,几根嫩芽,悄悄破丛而出,然后在平安瞪大的眼睛下,他不可置信的目光中,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不停的生长,最后结苞,盛开,成花,一气呵成,没有一点凝滞。

“这……是神仙下凡了吗?还是,我平安言随法行,让它开花它就开花?”

平安在片刻的震惊和自恋后,他捕捉到了关键:“是我的手,不,是我体内的那股力量,催化了它的生长?”

为了证明这个想法,平安瞄了柿子树一眼,哧卟一下快速溜到树下,呼吸,运气,缓缓伸出手按在树干上,然后……光颓颓的树枝上,一颗颗嫩芽冒出,生长,瞬间成叶,似枯木遇甘霖神露般,瞬间回春了!

树下的平安,傻傻地望着自己亲手导演出来的奇迹,仿佛入了魔怔似的发呆。

此刻,所有所有的激动、震惊、兴奋等等等等等词语,都无法描述出他此刻的心情。

实在是太不可异意了。

“咕嘟。”

平安狂咽口水,嘴巴都笑歪了!

想到初,平安第一次看《倚天屠龙记》时,见识到张无忌那奇妙无比的医术,简直能令人起死回生,他梦想有一天成为这样的牛人,万万没想到,今天,他平安可以随心所欲地催化草木的生长,令花朵再生。

虽然没达到白骨生肉的地步,可也确实厉害的紧啊!

面对这近乎违背了大自然平衡的力量,平安再深深的吸了口气,平稳了一下汹涌波涛的心情,他轻轻的收回手,微微闭上双眼,念头直奔脑袋里的金葫芦而去。

这一次,平安清晰的捕捉到了金葫芦,清晰的掌握住了葫芦身上镌刻着的神秘纹路,而那被他使唤了无数次,没有一点反应的斩仙飞刀,在他念头驱动之下,在金葫芦内微微颤抖着,似乎,在等着主人的招唤。

冥冥之中,平安有种直觉,斩仙飞刀与他心灵相连,发生了微妙的关系,现在,只要他默念一声“请宝贝转身”,斩仙飞刀就会喷射而出。

“要不要试一下?”平安咬了咬牙,拼了,冒着不可预计的风险,平安喊出了那声魂牵梦绕的声音:“请宝贝转身。”

嗯!!!???

瞬间的沉默后,没有预想之中的飞刀喷出摧枯拉朽,平安表情一下囧了,他眨巴了一下眼睛,居然没反应。

“这没道理啊?!”

平安明明感觉到寸芒大小的斩仙飞刀,在葫芦内剧烈跳动,有喷射而出的征兆,偏偏……似乎差了一丝水到渠成的契机。

“难道是我功力还没达到,驱使它的成度?”

平安觉得有这个可能,打算放弃了,还是研究一下刚刚获得的神奇能力有趣。

就在平安准备收回念头的瞬间,异像发生,剧烈跳动中的飞刀,蓦然分出一道光华,飘落在平安念头心间,一段不是文字,却胜过文学的话,浮现在平安的脑海:

“斩仙飞刀,采日月精华,夺天地秀气,可颠倒五行。飞刀一转,人头落地,飞刀再转,斩人元神,飞刀三转,神形俱灭。”

紧接着,是淬炼斩仙飞的方法:

“紫铁入葫芦,淬其灵华,白玉入葫芦,练其神意,真火入葫芦,淬其杂质……”

下面,是一连串平安听都没听过的东西,有赤金、寒铁、陨石铁精等等等数十种材料名称,以及淬炼飞刀的法门。

总之,炼制飞刀的材料,平安就看懂了两种,黄金与损石,以及最关键的一句话:

“每日以精气祭炼刀,以神念淬刀,以心神沟通,如此方可使唤自如!”

精气,是自己体内的灵力。神念,就是人的思维。心神,就是心与器的沟通,继而达到人与器心神相连,使挥自如。

“那么,剩下的只差黄金了。”

平安压下内心的激动,直接跳过那数十种他不知道的材料以及损石,

损石,是太空中的流星碎片,这个书上教过,却不是现在的平安能弄到手的。不太现实的东西,平安通常不去想,他没有天马行空和白日做梦的习惯,只有黄金才是他唯一可能弄到手的炼器材料。

“可是……黄金得需要钱啊!”平安发愁了,上次他费尽心思辛苦了大半个月,瞒着袁小仪“赚了”一百多元钱,却只买到了比豌豆大的金豆子。

想要炼制斩仙飞刀,需要的黄金估计不会少吧?

平安脑袋就开始疼了,头好大好大,心好烦好烦,可是当他联想到斩仙飞刀上次摧枯拉朽般,将一块千斤巨石,削豆腐一样切成两片,一股火热不可压制的欲望占据了他心头。

有什么比瞬息之间,飞刀跳出,于眨眼之间,取人性命来得厉害。

这酷比、帅呆、拉风无比的事情,对于从小就有一个大侠梦的平安来说,简直是致命。

“赚钱!我一定要赚钱。”

平安决定了,等母亲一回来,就跟她摊牌,这一次怎么都要进县城跟着赚钱。

“妈妈赚大头吃肉,我怎么也得捞点好处,喝一口肉汤啊!”

拿定了主意,就要琢磨说服母亲的方法,平安耳朵猛地一动,听到了爷爷走出房门的脚步声,干紧溜,此地不易久留,会有祸事发生。

第十八章机灵鬼

平安抓起掉在地上的几朵兰花,哧卟一下,身体灵敏无比地从院子那高达两米多的砖墙一跃一跳,瞬间消失。

这速度,这敏捷,这身手,石太公瞧见了,估计得自叹不如。

当然,家里院子发生了这种事,平安聪明的没溜远,他早就过了做贼心虚不敢面对现实的境界,已经进入脸皮厚似城墙,当人面前吹牛说谎脸不红,心不跳的无耻境界。

明白干了坏事,一味的逃避,迟早要穿帮,只有勇于面对,打消人们的一切猜疑,才是洗脱嫌疑的唯一出路。

所以,绕了一圈后,平安装没事一样屁颠屁颠回家,那一脸正气凛然的模样,老太太见瞧了,都怀疑自己孙子今天是否干了一件可令党和人民赞扬的好事。

然后,平安理所当然的出现在院子里,瞧见爷爷蹲在那盆他视如心头肉的兰花面前,大伯小心伺候着,两人啧啧有声地交谈着什么。

而平忠井呢,双手负于背后,站在那颗柿子树下面,仰头怔怔出神,一副匪夷所思模样。

“老子以前就说过,我这盆兰花不是凡品,比起什么春剑、君子兰、蕙兰毫不逊色,这下你信了吧!”

老爷子脸上洋溢着“我一语中的”表情,指着那盆兰花,对平忠华道:

“你瞧瞧,这翠绿的叶子,都快滴出水来,这雪白花朵中,那一点一滴的鲜红点缀,多么像盛开的寒梅绽放在腊雪中,这叶子,这花朵,简直神了,这下你该相信我的眼光了吧?”

平忠华自然露出拍马屁似的崇拜表情,就在父子两人吹牛吹得最来劲时,平忠井突然道:“爸,哥,你们说说,我们家柿子树乍回事,树叶、果实一下全掉光不说,居然又冒出嫩芽,真晨怪事啊,太邪门了。”

“邪,邪门个屁,这是老树焕发新春。”

老爷子心情正大好着,哪里能听进去这个,当即就道:“老子早就说过,当年修建房子时,找了十里八乡最著名的风水师瞧过,这是块风水宝地,老子一语中的。”

平安瞧着爷爷那激情昂杨,旁征博引的兴奋样,琢磨着要不要把他那把袋锅子,弄出根嫩绿的竹叶出,估计老爷子八成会说:“我平家,集天地之灵秀了!”

“哎,还是回屋等妈妈回家吧。”

平安露出一个高手寂寞如雪,欲求一败不可得,引为人生一大憾事的表情,无聊着回屋了。

……

晚上。

“妈,跟你商量个事。”

“什么事?”

“以后每个星期六和星期天,我跟你去县城做生意好不好?我保证每一斤猪杂水,给你多赚两毛钱,十斤两钱块,百斤就是二十块钱哦。”

“不行,我家不差那点钱,所以放了星期,你得在家温习功课。”

“妈,你没觉得我现在成绩在全班名列前矛吗?”

“正是因为这样,你得更加努力读书。”

平安望着斩钉截铁,不留丝毫余留和商量的母亲,他都想破罐子破摔,以翘课来威胁了,不过看到母亲生气却慈祥的面孔,平安就是狠不下心来。

换着是几年前,他还能满地打滚,耍赖玩悲情装可怜,可自觉已经长大的平安,觉得这样做太丢自己的男子气概。

何况,从一开始,平安就对此没抱多大的希望,他脑袋里已经装着满满的计划报告。

“不让我去,我不跟你去,我自己单干总成了吧?”

平安从来都不是一个墨守成规的孩子,脑袋里总是装着各种剑走偏锋和天马行空的点子,小学三年级就知道闯祸要找黑锅,打架要找帮手,群欧不能冲前锋,摘桃似子的下暗手才是唯一的正确路线。

再加上世人常讲,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就是形容在生活压力所迫下的孩子,要比别的孩子更早学会自力更生,因为艰苦的生活,不仅能激起人的斗志,还能令人心智成熟。

而从小就是穷人,且没有爹在身边的平安,七岁就学会淘米煮饭,八岁就跟着母亲袁小仪下乡收购药材,进县城里卖瓜果,所以他不缺做生意的经验和天赋。

尤其是在见识过县城菜市上的场面后,对于这种小贩生意,可以说得心应手了。

当然,平安是不会去抢母亲的猪肉生意,因为这数不尽的大山大河里,有的是城里人抢着买的东西。

“对,我就这么干。”

没有母亲的庇护,不信赚不到钱的平安,拿定了主意后,他悄悄溜到奶奶房间,将他藏在一堆稻谷里的几十块私房钱取了出来。

这些钱,有平时长辈给他的零花钱,有上次买金豆子剩下的三十多块,再加上平忠井贿赂他的两元钱,总计七十八块三毛五分钱,对于平安这样的孩子而言,这绝对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对于农村一般家庭来说,这七十多块钱,足够一个孩子一个学期的学费了。

平安怀装着这七十八块三毛多钱,对自己未来的钱路,充满着期待,他有由理相信,这七十多块很快就会变成七百多块,甚至七千多块。

“掌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以我聪明的脑袋,这天下还有什么事情能难住我平安?”

从来不会坐以待毙的平安,不信没有妈妈的帮助,自己就赚不了钱。

第二天一早,平安照常吃完早餐上学,然后坐在教室里,听着班主任老僧常谈的“同学们,再过两个月,就是毕业考试了,你们再不努力点,对得起生你养你的爹妈吗”。

每到这个时候,平安很自觉得的仗着对身体的绝对控制,封闭耳门,让他尽情的在讲台上吐口水,自己玩自己的,要不就偷偷的瞄一瞄班里最漂亮的女孩冯紫。

直得一提的是,冯紫不仅漂亮,声音动听,读书也一流,总以压碾似的绝对优势,拿了无数个年级第一。

自然,她就成了为平安这群早熟的男孩们谈论的重点。

去年的时候,平安对冯紫有关的东西,都感兴趣,可自从获得金葫芦后,不知道是不是平安目光太挑,还是练气练伤了脑袋,对她提不起兴趣。

现在一看到冯紫,平安心如直水,不起半点波澜。

所以一下课,平安没和以前一样,总是找着各种各样的借口往她身边蹭,而是风一般的出教室,跑到隔墙班,直接将一个看到他如看大敌人的小盆友给吓呆了,立刻做出防御架势。

平安无视他如临大敌的模样,单刀直入,道:“刘江,你想不想赚钱?赚很多钱?而且,是长期生意。”

第十九章傻大个

赚钱?

生意?

在刘江懵呆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平安简单扼要地将心里的计划和想法说了一遍,尽量让这个平时不对路的同学相信,他不是在开玩笑忽悠他,真找他做生意来了,最后还露出一个友善的微笑。

“你是说要在我这儿收购河鱼、螃蟹、泥鳅、黄鳝?”懵了半天,刘江终于弄明白平安不是来抽他,真是来做生意。

而钱,对于人来说,都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不管大人还是小孩,哪怕是三岁大的儿童,一听到钱,习惯性的双眼一亮。

就如现在的刘江,听到有钱赚,当即就放下和平安往日里的恩怨,商量起细节来。

“看在同学的情谊上,螃蟹我给你两毛一斤,泥鳅七毛,黄鳝六毛,鱼嘛,统一价,给你九毛。”平安以欺负人家不懂行的情况下,强势的订下价格,刘江连讨价还价的机会都没有,就点头答应了。

看他那模样,估计在心里计数着一斤几毛,十斤就是几块钱,兴奋得一个劲的傻笑。

在这一点上,平安有优势,他知道乡下的鱼,卖不了什么钱。

一是大家都是山里人,都会一点捕鱼捉黄鳝的本事,想吃自己下河去钓就是。

第二个原因嘛,虽然也有人捕鱼捉黄鳝趁镇上赶集的时候卖,可是农村的人舍不得花这冤枉钱,手里的每一分钱,往往都用在刀尖上,谁会傻不拉叽买鱼吃。

在刘江看来,平安就是一个傻瓜加冤大头,蠢得不行。

显然,他已经忘了从他第一天跟平安做对开始,就没占到过便宜,所以他自然不知道县城菜市场里,螃蟹一斤一块三毛钱一,泥鳅达到一块五钱,黄鳝最贵,和猪肉一个价,鱼类也在两元钱之间浮动。

自然,平安看着刘江的眼神,都充满着一种怜惜,哎,这是不是一种知识和智商上的碾压呢?不过该提的条价,他一个也没有放过。

他可不是收垃圾的什么鱼都要,黄鳝不足四两的不要,草鱼鲤鱼没两斤的不要,泥鳅没半两的不要,死的更不要。

总之,货不仅要齐,还要新鲜,数量多多易善。

“平安,你真会给钱收鱼?”刘江瞧着平安的眼神,充满着怀疑,自然把那句“你不会抢我的鱼,不给钱吧”咽回肚子里去。

“你放心,公平买卖,诚信生意,绝不会少你一分钱。”

似乎害怕这娃不相信,平安十分爽快地掏出准备好的钱,好大一把零钱,刚好五十元整:“这是订金,如果你还不放心,你拿着钱回家给你爹妈看,这么一大笔生意,我估计你搞不定。”

从小到大,最多碰过五元大钞的刘江,心都碎了,捧着一大十块、五块、一元的手,都在颤抖,双眼都在泛星光。

自然,在这么大笔钱面前,刘江自我都觉得这生意他搞不定,不过他怔了好一会,才小心翼翼道:“平安,你不怕我拿了钱后,不认账吗?”

毕竟,两人的关系谈不上你死我活的大仇人,绝对称得上恩怨累累怨气滔天。

平安自信地微微一笑,拿出了纸和笔,拍在刘江面前,道:“给我写收据。”

囧!

刘江再次愣住了,在钱和写欠条面前,他断后的选者了后者,毕竟哪个孩子是天生的笨蛋,会和钱过不去。

在平安的指点下,他爽快的在纸上写下:“今收平安现钱50(伍拾)元整,三天后,以鱼、黄鳝等水产品抵账,如违约,本人刘江甘愿赔偿平安10(拾)元经济损失费。”

下面是:收款人,刘江。

很奇葩一收据,胜在简单明了,小学生和没文化的人一看就懂。

“记住,星期六凌晨五点以前,鱼要送到镇上,我可不会去你家拿。”小心放好收据,平安瞥了一下双眼仍然在冒金光的刘江,丝毫不担心他拿了钱和他家里的人一起赖账。

如果是五块十元,就算有收据,平安还真担心这家伙耍滑头,可这是整整五十块啊,除非他敢冒着被学校处分,他家里人冒着被平忠井带着一帮烂人大闹的危险。

毕竟在九七年,一个教师的工资,也就是两三百块钱,甚至更低。

这一笔钱,真的不算小数。

果然,刘江不敢私吞这笔钱,第二天就带着他父亲将平安堵在了校门口,在平安一句“这钱是我妈妈给我做生意练手的钱”,立即打消了刘江父亲心里的顾虑,双方很快答成协议。

搞定了刘江父子,平安觉得单靠自己一人,是不是有点势单力薄了。

“看来还得找个搬运工。”

平安可聪明着,可找谁呢,平安心里也有数。

放学后,平安径直朝自己家对面的一家豆腐店走去。

说是豆腐店,其实是大门前用砖头彻了一个巨大灶头,上面架着一口大锅,锅中豆浆沸腾的上面,是一个木制的十子架悬挂在大锅中间,四角绑扎着一张白色的沙布,成半圆形。

一个三十出头,模样漂亮,身材点赞,皮肤白嫩,五官精致的女人,一边不停的往沙布内瓢着沸腾的豆浆,一边摇晃着十子架,乳白色的浆汁经过过滤后,待再次沸腾结块状后,就是白白嫩嫩的豆腐了。

沙布中残留的,自然是豆腐渣。

“干妈,大军哥在家没?”

每次看到这个全镇男人都私下谈论的漂亮女人,平安心里就有股说不出的心酸和崇拜的佩服。

不仅因为她是一个寡妇,也不是因为她有一个“傻儿子”,而是因为她能在丈夫死后,在这十多年里,不受任何男人的花言巧语,和无数人的指指点点,将那些试图占她便宜的混蛋,用菜刀赶出去,独自一人将一个全镇都说是“傻子”的儿子拉扯长大成人,就值得他敬佩。

在平忠井没回家时,她跟平安母亲走得最近,双方都认了对方的孩子为干儿子。

不过这会,平安心里全是钱,望着锅里的豆浆是钱,吸呼的空气也是钱,等漂亮寡妇刚说完“你军哥在后院劈柴,你找他有事?”,平安就一头钻进屋,进了她家后院。

刚进入后院,平安就看到了一个庞然大物。

一个身高起码有一米八八的青年,光着膀子,露出一块块似铁疙瘩的肌肉,壮实的简直就像一头大水牛。

他手里提着一把巨大的斧子,对着地上一根宛若洗脸盆大小的树桩,然后用力,举斧,落下,砰,摧枯拉朽的一下,木桩干净利落被劈开。

那气势,那力道,平安一点不怀疑,要是那个色胆包天的家伙,敢来爬寡妇墙,脑袋会不会像这根木桩一样开花。

不过平安知道,这个就算放在成人中,都堪称是鹤立鸡群的家伙,其实年纪仅仅比他大了三岁。

十五岁的少年就长成这样,估计还有大把上升的空间,两米绝对有望。

“哥。”平安叫了一声。

那魁梧得像一座肉山的家伙看到他,充满了威严和压迫感的脸上,立刻露出一个憨笑,像傻子一样呵呵的笑着。是的,他是傻子,最起码除了平安外,全洗马镇的人都知道他是冯寡妇家的傻儿子。

“哥,星期六跟我进城去卖鱼,赚了钱我分你一半,我不要你一毛钱的本钱?”不是平安转了性儿变大方了,而是两人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交情,分他一半,他都觉得太少。

冯大军没说话,咧开嘴,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一脸憨厚憨厚模样,大概平安就是把他给卖了,估计他也会这样傻笑。

“麻的,别给我装傻,行不行一句话?”平安气恼了,他最讨厌这家伙傻笑,明明可以靠魁梧身材吃饭,偏偏是一副傻呆样,他不说话的时候,别人还认为他是个哑子。

所幸,冯大军终于开口了,露出个憨笑道:“行,我陪你去县城,不要你的钱。”

“钱我会给你,你也必须拿着,不然我告诉干妈你欺负我。”平安丢下这句话气恼着走人,每次看到冯大军傻瓜模样,他就来气,小时候因为身边总是跟着一个冯大军,他还被人叫了一阵子的“平傻二”。

不过一想到自己的赚钱计划,平安心情不错起来,“不靠爹,不靠妈,我平安就靠手里这七十多块,发家致富,奔向小康生活。”

不。

他平安没那么俗气,是赚钱买黄金,炼制斩仙飞刀,然后成为仙人一样的存在,于千里之外,取人性命于眨眼之间。

一想到上次斩仙飞刀喷射而出,斩碎大石头的一幕,平安就只觉全身热血沸腾了。

现在嘛,平安当然回家做作业,然后回自己屋里以精气祭炼刀,以神念淬刀了。

剩下的,就是等待,我们拭目以待这机灵鬼的赚钱点子。

第二十章发家,往往从无品开始

接下来几天,平安没再调皮捣蛋,弄出一些令家人匪夷所思,更哭笑不得的事情出来。

他几乎是两点一线,白天上学,晚上回屋祭炼斩仙飞刀,有空了就琢磨着他获得的那种可令草木焕发新青,违逆自然生长的奇特灵力。

这股灵力,随着他这几天坚持不懈的锤炼打磨,变得更有灵性,气行全身,他感觉自己有种飞起来的错觉。

尤其是是当他将灵气运于大脑,那一瞬间,他思绪、他思维、他的思考能力,达到了一个恐怖的地步。任何一道数学题,不管老师教没教过,他一目十行似的粗略一扫,就能用最简单的方法去理解,并迅速算出答案。

读书,对于现在的平安而言,浮云也,比他吃饭还容易,毕竟吃饭还得用手、嘴、牙齿、喉舌,而读书做题,平安就能在作业本上一气呵成,毫无凝滞在一两分钟内,搞定别人最少要花十几分钟,甚至一两个小时完成的题。

“修炼,果然好恐怖,厉害得我都害怕自己了。”

在这个星期五的一次毕业前的实战演习考试中,平安终于干/翻了冯紫,拿到了全年级第一的名次。

在全班师生震惊目光下,平安牛烘烘一脸考试不过如此,在校花加班花冯紫忧怨的目光下,平安都有种我弹鸡间,妹妹你分分钟爬下跪舔。

这还不止,平安还发现了灵力的新用处,他一次用菜刀削铅笔不留神,划伤了手,看着鲜血一个劲的狂飚,心疼得立刻运用灵力。

然后,奇异的事情发生,血倾刻间止住不说,伤口竟在肉眼可见下,速度的结疤脱落。

“好恐怖啊好厉害,我现在是人、是妖、还是仙呢?”

平安盯着这一幕,琢磨着是不是我脑袋被砍下,也能瞬间再生出来一个呢?

显然,平安没蠢到家,不敢把这想法变成行动,不过他对于星期六进城贩鱼赚钱就更期待了。

两颗三克左右的金豆子,就带给他诸多的神奇的能力,要是一两、一斤、十斤呢?要是成功的淬炼成斩仙飞刀,他平安会成为怎样的人物?

平安期盼着。

终于,盼星星盼月亮,星期六来了。

天还未亮,公鸡未打鸣的时候,对自己身体每一个地方拥有绝对控制权的平安,悄悄起床穿衣,带着他仅有的二十多元钱和一包没开封的香烟,然后像很多对未来充满着野望的年轻人一样,怀装着抱负和理想,带着信心,勇敢的踏出家门。

望着漆黑一片的天空,平安正觉得自己起早了时,却看到对面傻大个在黑夜中如同一杆枪一样等着他,平安心里就是一阵感动,猜出冯大军八成没睡觉。

“什么时候起床的?”平安问道。

果然,傻大个一本正经地道:“不知道,我就这么一直站着,然后看到了你。”

平安翻了白眼,对这亲如兄弟的朋友确实很无语。

不过当他带着冯大军来到和刘江父亲约定交货的地点时,他再次被吓倒,感觉自己起床起晚了。

因为刘江父子带着五六个人,全身衣服湿透,蹲在马路边抽着烟,看那模样,估计来了有一阵子了,大概是怕来晚了平安不认账,或者挑毛病的杀价。

对于这一点,平安十分能理解他们的心情,他小时候跟袁小仪一起做小生意,就不止一次遇到过这种挑理由杀价的黑心老板。

而对于全家都靠自家地里那点收成,养活一大家子人的他们来说,能在农忙之余,捞一点钱,那也是一大笔收入。

确实,刘江父亲这一夜都没睡,昨晚七点不到,就拉着几个打鱼捉黄鳝的能人,下河网鱼的网鱼,捉泥鳅的捉泥鳅,一直忙碌到今天凌晨三点多,一口气也没休息,过完秤就立刻带着捕好的鱼、螃蟹、黄鳝一直在这里等着。

一看到平安带着冯军来,刘江父亲丢掉烟头,小跑过来:“平小老板,你可真准时,我还以为得再等会?”

“你是怕我不来,放你们鸽子好不好?”平安多聪明,赏给了他一个白眼,没吭声地向装着鱼、泥鳅和黄鳝的箩筐走去。

先验货这是做生意最基本的常识。

平安走近一看,就被地上摆着的箩筐给吓唬住了,不是鱼色不好,不是份量不够多,而是好多好多。

平安显然低估了刘江父亲对钱的渴望,好家伙,整整十一箩筐,而且是那种一筐就能装上百斤的大筐,尽管筐里水多鱼少,可这十一箩筐算下来,没有两百斤他平字倒着写。

“平小老板,总计十一筐,鱼一百二十五斤,螃蟹四十五斤,泥鳅五十三斤,黄鳝一百一十二斤,对了,还有三个甲鱼,最小的也有三斤重。”

大概是连他自己都觉得,这数量太恐怖,刘江父亲干脆道:“当然,甲鱼是送你带回家吃的,不算你的钱。另外,请你放心,我们农村人讲信用,绝不会少你一斤鱼一两黄鳝。”

末了,他又无比遗憾地道:“要不是怕耽误平小老板你的时间,我们能捕更多的鱼。”

似乎为没能赚到更多的钱,他脸上还露出个心疼的表心,然后嘀咕着算起账来,仿佛马上就能看到一张张的钞票,双眼都在放光。

“好麻,当我是冤大头宰啊!”

谁说农民伯伯老实,这一地的箩筐就证明了他们不傻,十分的狡猾。

平安望着露出贪婪表情的家伙,幸好,他早有准备,没打算先给钱,于是干脆利落道:“我没钱。”

“啥?”刘江父亲表情就亮了,瞪着平安发呆。过了好一会,他才露出一个你耍我的表情,没钱你买什么鱼?。

平安十分的淡定,很纵容道:“我是说,我没带够这么多钱。”

“你不是说你妈妈拿钱给你做生意练手吗?”

平安翻着白眼,没好气地道:“你会给你儿子刘江好几百元来练手吗?”

刘江父亲一下怔住了。过了好一会,他才道:“那你妈妈给了你多少钱?”

“加上给你的订金五十,我又买了包烟,现在我身上还有二十来块钱。”平安如实道,还从口袋里掏出烟和钱,在刘江父子等人快要抓狂时,他抛出了绝招。

“你们放心,鱼我会要,钱我也会给,我们农村人一口吐沫一个钉,谁说话不算数,谁生儿子没**,不过嘛……”

“不过什么?”

这一次,刘江父子加上他们带的人,全都开口了,瞪着眼睛望着平安。

“不过嘛,就是鱼钱先欠着,等我去县城卖完了鱼,拿到了钱,第一时间给你们送去。”平安慢悠慢悠道,还撕开香烟,挨个的给他们递了一支。

然后,平安望着显然无招,只顾闷头抽烟的大叔们,继续道:

“当然,你们要是不放心,这鱼我就不买了,那五十块钱全当我孝敬给各位叔叔的,大家好聚好散如何?”

在短暂一片沉默后,刘江父亲咬着牙齿道:“行,不过你得打欠条。”

“好,没问题。”

平安痛快答应,还掏出了早就准备好的纸和笔,简单的将斤两和价格算了一下,再除去订金五十元,当即就写下一张一百七十多块钱的欠条。

十几分钟后,当平安终于拦下一辆要去县拉货的货车,在刘江父子们帮忙将鱼搬上车后,望着仍然朝他微笑的一群农民叔叔,平安心里知道他们不蠢,他们其实和镇上的屠夫一样,充满着对赚钱的渴望,哪怕冒一点风险,也得拼一拼,何况手里还握着他的欠条。

就像平安轻轻松松用两元钱再加一支烟,轻易地搞定货车司机一样,因为每个人对钱的渴望,从来都毫不掩饰。

第二十一章智商决定命运

终于,一路跋山涉水抵达县城,看着人来人往喧闹的汽车站,平安仿佛嗅到了金钱的味道,他熟练得就像一个在小生意场里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油条,跟一个板板车老板谈了要求和价格,然后装车。

至于鱼拉到哪里去卖?

简单啊,照着和妈妈卖猪肉的法方做就成了。

先送餐馆,一家接着一家的送,卖不完的,再拉到二姨摊位上卖。

果然,当平安带着傻大个和一板车的鱼走到第一家饮餐馆门口,那老板自然认识他,热情地道:“平安,又和你妈妈进城卖猪肉了,你小机灵鬼可有一段时没来了,你蔡伯母昨天还跟你妈唠叨着你呢。”

“汪伯伯,猪肉我妈妈等一会送到,我是来给你送鱼的。”平安露出一个很萌的表情,小脸蛋上笑容灿烂:“你瞧,这全是野生鱼,个大,鱼肥,而且新鲜,比你在菜市场买的还要好。”

“让我瞧瞧,咦,居然还有泥鳅黄鳝,啧,螃蟹你也拉来了,会做生意,这东西很少见啊!”

汪老板伸头望板车上的箩筐里一瞧,来了兴趣,尤其是看到平安拉来的鱼,泛着金黄的光泽,确实是野生鱼,不是池塘和人工喂养,还以为平安母亲做起了鱼生意,便道:“什么价?”

“汪伯伯,草鱼、鲤鱼、泥鳅两块三毛钱一斤,黄鳝两元七一斤,螃蟹一块一,对了,甲鱼要不要,一斤五元。”平安心有数,前段时间在菜市场卖猪杂那会,他就已经摸清楚了水产品的价格,却又恰到好处的将价格,提高了几毛。

不是给对方留下讨价还价的余地,而是野生的水产品,值这个价。要不是数量太多,拿到菜市零售,价格还会再涨几毛。

“贵了,菜市的鱼才两块一毛,黄鳝两元四。”汪老板习惯性的杀价。

“汪伯伯,菜市上卖的是什么鱼?没光泽不说,鱼还半死不活,吃起来还有一大股泥腥味,哪能跟我的鱼比。”平安也不笨,咬着价格不放,在这方面他天生就有一种固执,一分钱都不让。

“行,你娃儿能说会道,我来挑一些。”汪老板是大行家,鱼不仅挑大个的,有鱼子的鱼不要,其它的水产品也如此。

一过秤,鱼十五斤,黄鳝十斤,螃蟹五斤。

“汪伯伯,总计六十七块整。”平安稍稍心里一算,得出了总数。

“你娃娃就是聪明,数账比我算盘还快。对了,再给我一个甲鱼,我自己炖来吃。”

“好的。”

……

拿着到手的八十八块五毛钱,平安直接扔给了冯军,道:“军哥,钱要藏好,城里有好多划包的小偷,谁要是主动往你身上蹭,准不怀好意,直接给我揍他。”

傻大个小心谨慎把钱收好,他哪怕人再傻,也知道平安仅这一笔买卖,差不多就就将本钱赚回来了一半,他憨厚的脸上,居然露出一个十分诡异的表情。

“走,我们去下家。”

平安开路,板板车在后,傻大个自然在最后面推车。

……

在平安离开没多久,袁小仪带着另一辆板板车抵达汪老板店门前,瞧见正在处理甲鱼的汪老板,笑道:“汪哥,你这只甲鱼不错啊,看光泽是河里捞的野生甲鱼吧?”

汪老板听这话,下意识的一怔,笑道:“可不是,刚从你家娃儿手里买的,整整二十一块五,那小子连五毛的零头钱都不给我少,比你还抠门。”

袁小仪笑道:“汪哥开玩笑吧,我家平安在乡下家里,哪会进城卖甲鱼给你。”

“嘿,我真是在你儿子平安手里买的,还买了好几十块钱的水产品,钱都付给他了,这还有假。”

汪老板看着袁小仪一脸呆滞的表情,显然意识到了什么,笑骂道:“袁妹子,你家小子成精了,居然背着你做生意赚钱,还把我忽悠过去了,真是了不得,你福气啊!”

袁小仪呆在当场,面对这福气,她哭笑不得。

……

平安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瞒着妈妈做水产品生意,这事情是怎么捂都捂不住,他玩的就是先斩后奏和木已成舟的把戏,算准了只要扛住了母亲第一阵力火不认输投降,这生意八成估计就能继续做下去。

所以他卖鱼,专挑熟悉的餐馆送,而且十岁就懂得流言非语能害死一个人,众星揽月的赞美可以成就一个人美名的平安,还生怕袁小仪不知道,他干起了贩鱼的买卖,几乎是踩着点似的前脚一离开餐馆,后脚袁小仪就跟进的方式,一路前行着。

自然,袁小仪收到了一个又一个、羡慕她生了一个好儿子的赞美之词。

谎话说多了,就成了真话,何况是这种真金十足的赞美?

听着听着,袁小仪心里的气消了不说,还对平安敢背着她做水产品生意这事,产生了不同的看法。

正如众多餐馆老板们说的,谁家孩子能在十二岁时,单枪匹马不要家里一分钱情况下,做成稳赚不赔钱的生意?

别说是十二岁的骚年,就是大多数成年人估计也办不到,再联想到自己这猪肉生意,也是儿子出的点子做成,袁小仪心情一下就开朗起来,都感觉自己的儿子不是凡人了,听着餐馆老板对儿子的夸赞,她嘴都笑歪了。

所以说,性格固然决定着命运,但智商往往能碾压一切。

机关算尽,可谓是步步为营的平安,就如此这般,在短短两个多小时里,将三百多斤水产品卖出去了八成,望着剩下五六十斤鱼和黄鳝,平安却有些发愁了。

到不是因为怕卖不出去,而是经过一路的颠簸,加上太阳太毒,天气太热,又没有氧气棒,一条条鱼在装满水里的箩筐里奄奄一息,都快集体翘辫子了。

死了的鱼,哪怕是野生鱼,都不值钱,平安心里比谁都清楚。

而钱,对于现在的平安来说,一分一毛都是很重要。

他没有因为短短几个小时内,就豪赚了两百元钱而沾沾自喜地无视鱼的死活,于他而言,这六十多斤水产品,就是一粒金豆子,是现下淬炼斩仙飞刀唯一的材料。

“小老板,你的鱼快死了。”板车老板大概不知道什么叫揭人短处,不会遇好脸的下场。

平安直接赏给他一个白眼,好麻,这是看我赚了大钱,心里不平衡的表现嘛。

鱼。

肯定不会让它死的,可看着怀装着几百大洋,手里抱着一个卤猪蹄一边啃,一边傻笑的冯大军,平安是指望不了他出招救鱼了。

“那么,我该怎么救鱼呢?”

从来不会主动认输,向命运低头的平安,脑袋在片刻的断电后,一下亮了:“对了,上次我削掉爷爷兰花,然后用灵气催化着它又开花,现在我用灵气救这几十斤鱼,应该没问题吧?”

想到,他就做,趁着身边两个没心没肝的家伙不注意,悄悄将手伸进箩筐里,催动灵气,一点一点进入水里。

不敢多弄,害怕筐里的鱼和上次的兰花一样,发生肉眼可见违背大自然的生长,平安恰到好处的收手。然后,平安一边催促着板车老板去菜市场,一边留意着箩筐里的鱼。

一两分钟后,一条条已经在水里翻白肚的鱼,仿佛吃了什么仙丹灵药,个个生龙活虎起来。

“咦,小老板,你的鱼怎么又活了,真是怪事。”在板车成功抵达平安二姨摊位前时,那二十出头的板车老板,居然用一种无比遗憾的语气道。

“哥,给他两块钱,让他走人。”

平安心里不爽了,看着那家伙如看白痴,就你这智商,活该一辈子拉板板车。

那渣却没觉悟地又道:“小老板,要不要我帮你搬一下。”

平安:你走开,说好的帮忙搬货御货呢?你的信誉在哪里呢?

第二十二章

就如此这般,平安和傻大个冯大军,几乎是在平安二姨和二姨父瞪目结舌到目瞪口呆下,轻车熟路地将那数十斤水产品一条几斤,一条几斤的全部零售卖完。

所以的钱,平安一分没碰,全给傻大个拿着,还一个劲地叮嘱他小心藏好,打死也不能拿出来。

“弟,你放心,我不笨,钱藏得紧着呢。”冯大军露出一个憨笑,模样要有多傻就有多傻。

鱼一卖完,平安不敢久留,因为老妈会找他算账的。

可惜,他机关算尽还是晚了一步,平安已经远远地听到袁小仪熟悉的却步声,然后他耳朵三百六十度的旋转,疼得平安一边跟着袁小仪掐他的手站了起来,一边装可怜叫道:“妈,妈,疼,疼,疼啊……”

“疼?疼你还敢不听我的话,不在家好好念书,居然带着军子一起,背着我偷偷贩鱼?兔崽子,现在长大了,妈的话都敢不听,回去我让你爷爷抽你。”

“妈,我这不是在给我们家添砖加瓦,是向党和人民看齐,自力更生,养活自己嘛。”袁小仪下手从来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平安真心不疼,油嘴滑舌道:“再说,军哥都快十六了,过几年就得娶老婆,现在总得攒点媳妇钱吧。”

“就你理由多。”袁小仪没打算放过他,严肃着脸道:“说,你哪来的钱收鱼?”

“先欠着,卖完了鱼再给钱。”

“赚了多少?”

“妈,分分钱的利润,赚的都是辛苦钱,利润都被餐馆老板和卖我鱼的人赚走了。”平安眨眼睛睛道,就像忽悠平忠井一样,说慌气不喘脸不红。

“卖鱼的钱呢?”

“被卖我鱼的大叔拿走了。”

“我才不相信你。”

袁小仪知道儿子德性,直接动手搜身。

无果。

袁小仪懵了片刻后,望了一脸乘巧模样的儿子一眼后,她下意识的向平安身后的冯大军看过去。

傻大个憨厚的脸上全是傻笑,很自觉、很老实地将身上的口袋一个个的翻开,四个口袋一样的轻,没钱,还一副傻样的说道:“干妈,我也没钱哦!钱真被卖给我们鱼的大叔拿走了。”

袁小仪崩溃,彻底完败,知道想从儿子哪里拿到钱,几乎是零。

至于冯大军嘛,这个除了亲妈,只认平安的傻大个,已经完全背叛了她这个干妈。

“哎,都是养不熟的白眼狼啊!”

看着儿子和干儿子十分有默契交流着眼神,袁小仪终于体会到儿大不由娘的感概,随他们玩吧,自己家现在不缺这两个钱了,如果她知道,平安这一天赚的钱,不比她卖猪肉赚的少,她肯定没这么爽快了。

“妈,我们先回家了。”平安抱着此地不易久留,趁老妈不留神功夫,丢下一句话,带着傻大个开溜,那奔跑的模样,真的很狂放。

两头白眼狼一口气跑出好远,才在县城里一颗没人的树荫下休息,平安也终于知道冯大军把钱藏在哪里了。

只见傻大个从裤裆里,掏出好大一把钱,一张一张认真展,然后咧开着嘴傻笑着数钱。

平安也在心里默默的算着账,鱼125斤乘以2.3,等287.5毛钱,黄鳝45斤乘以2.7,就是125.5毛钱,螃蟹45斤乘以1.1,就是49.5毛钱,泥鳅53斤乘2.9,就是153.7毛钱,再加上三只甲鱼的钱,总计705.2毛钱,再除去225块毛的本钱。

我的天,就这一天收入,平安就赚了整整480块。

不是4块8毛,也不是48元,而是480元,在九十年代,这绝对算好大一笔钱。

“发了,弟,你发财了!”傻大个连续数了好几遍钱,在终于确实手里拿着的不是7元钱,而是705块钱后,他咧开嘴一个劲的傻笑,口水都流了出来,却一分不少地将厚厚一叠钱塞进了平安手里。

“哥,你说错了,是我们发财了。”平安望着手里的钱,双眼冒金光,从中分出大概两百多元,递给傻大个。

冯大军憨厚的脸上,充满着固执,摇头道:“弟,我说过,不要你钱。”

“你真傻啊,这是钱,你拿回去可以孝敬干妈,或者藏着今后娶媳妇啊。”平安看着他多年如一日的傻笑,开口就骂,气不打一处来。

傻大个倔强笑着摇头。

他那坚决表情,平安太熟悉不过,就像小时他拿着自己也舍不得吃的麻花糖、野果、鸡蛋塞给他,一边傻笑着流口水,一边满足地看着平安吃得津津有味,等平安吃完,他还傻笑着道:“弟,明年八月瓜熟了,我再去摘给你吃。”

像这样的事,平安数都数不清了,就别提有人欺负他,傻大个狂怒揍人的疯狂场面。

望着一脸憨笑的冯军,平安突然低下头沉默了许久,然后头起头,一脸认真地缓缓开口道:

“哥,这钱对我来说十分的重要。钱,我先拿着,不过等几年你讨媳妇的时候,我一定给你准备好一笔全洗马镇都拿不出来的彩礼钱,再给你弄一支浩浩荡荡的大车队,让镇子里的村长、乡长、镇高官全都给你去迎接老婆,再告诉他们啥叫瞎眼,而且你娶的媳妇,也一定是洗马镇最漂亮的女人。”

“好!”

傻大个挤出一个羞怯的笑脸,轻轻地道:“不过弟的媳妇,才应该是最漂亮的。”

“错,我的媳妇,一定是全国最漂亮的女人。”对女人、媳妇和性,没多少概念的平安,抱着脸蛋够漂亮的目标,放下狂言,

傻大个咧着嘴傻笑。

平安说,傻大个做,这是全镇孩子和大人都知道的事情。

“走,我们回去。”平安小心翼翼将钱放好。他没第一时间去金铺,而是带着傻大个一路有说有笑的去了汽车站。

平安打算趁着明天是星期天,再捞一笔。

一路没歇息,乘坐班车一路颠簸抵达洗马镇后,平安从他堂哥那里借了一辆单车,让傻大个带着他,直奔刘江家里。

当厚厚一叠十块五块绑在一起的175元钱,直接砸在刘江父亲面前时,这位提心吊胆生怕平安拿了鱼不给钱的大叔,脸上立刻笑得像一朵花,连箩筐没还这事他都只字不提。

尤其是当平安提出明天仍然要鱼,他二话没说,就道:“我知道,老规矩,先拿鱼后付钱。”

瞧,多上道的人啊,根本不用平安废话。

大概是这200多元钱太震憾,刘江父亲把钱分给其他捕鱼的人,又小心将自己那份给他老婆后,立即带人下河捕鱼去了。

第二天还不到凌晨两点多,他就带着人候着平安了。

这一次,他爽快的没让平安打欠条,也不等平安给他装烟,很自觉的带人将鱼搬上货车,最后站在夜色中,一脸微笑目送着平安绝尘而去。

当然,平安也没有忘记,往每个装鱼的箩筐里输入一道灵气。

“哥,你说是我个人魅力太大,折服了他们,还是钱的力量太恐怖呢?”平安望着还不停朝他挥手的刘江父亲,没由的来了一句。

傻大个挠了挠头,然后正气凛然地道:“当然是你的个人魅力太大。”

“真的嘛?”平安摸了摸自己帅气的脸蛋,又看了看盯着筐里的鱼傻笑的冯大军,他悟了,一下就明白,再大的人格魅力,都敌不过金钱的力量。

“不过,我是为了钱吗?”

不!

“我是为了道,我的斩仙大道。”

平安悄悄告诉自己,目光,坚定不移。

第二十三章遭惦记

钱,确实是世间最神奇的东西。

在金钱的驱使下,平安迸发出无与伦比的力量。他按照着昨天的套路,将四百多斤水产品脱手后,立刻拿着昨天赚的480元和今天赚的670元,总计1150元的巨款,带着傻大个直奔金铺而去。

没去上次那种黑心的金银典当铺,而是县城最大的一家正规金店。

平安让傻大个在门外候着,他径直推门,走进了金色辉煌的店内。

平安没去瞧那些金银首饰区,更不会去留意金铺里都有些什么人,自然就没看到满脸横肉,凶恶模样的赵晓兵与一个浓装艳抹的妖娆女人,在银器区挑选着首饰。

早就瞄中了小金条区的平安,看着玻璃展柜内的一条条十克、二十克不等的金条,平安感觉脑袋里的金葫芦都在颤抖渴望着。

“老板,来一根十克重的金条。”看清楚了价格,平安心里有数了。

十克,刚好是1038元,剩下的112多块,还能买几本他渴望已久的《大学》、《中庸》、《论语》等古文,他也不用整天算计怎么从大伯陈忠华哪里坑书来读了。

“哟,小盆友,你多大年纪?你有钱买金条吗?”一身职服的女店员漂亮的脸蛋上,露出一个不是嘲讽,却是有趣的笑容瞧着平安。

她感觉现在的熊孩子真够大胆,兜里装着几元钱就敢进金店,不知这是有钱人消费的地方吗?

她理所当然地就将平安归类于没见识的小屁孩。

“啪!”

平安一声不吭,干脆利落掏钱,直接砸在玻璃展柜上。

“哟,还真有钱啊!”

漂亮女店员吃惊不小,美丽的脸蛋呆滞了一下,然后笑得更甜了,可她人却没动,也没看玻璃展柜上的钱,她虽然年纪不大,人可精着呢,平安多大岁数,八成是偷了家里的钱来买金条,她要是这会买给平安,回头平安家里大人上门找麻烦,自己挨骂不说,还得被吝啬鬼似的老板扣工资。

不过看在平安确实长得够帅,脸蛋够荫,她还是问道:“小弟弟,你买金条干嘛?”

“送我老婆啊!”平安一本正经地道,觉得这金条估计不好买。

果然,漂亮女店员八卦之心被勾起了,笑问道:“你多大年纪啊?你会有老婆吗?不会是你们班上女同学吧?你们牵过手没?”

“我真有老婆,只不过在我丈母娘家养着,等她长大成才后,我就去娶回家,还不用付她生活费和教育费,接回家就可以生胖娃娃,瞧,多划算来的一笔买卖,嗯……”

平安觉得自己被绕进去了,习惯性的侃侃一番后,立刻道:“不过,这跟我买金条有什么关系?美女姐姐,钱我都拿出来了,赶紧给我金条吧。”

“不卖。”

“为什么?”

漂亮店员道:“因为你偷家里的钱来买金条,我不傻,才不会买给你。”

平安傻眼了。

然后他看着一脸玩味似嘲讽他的漂亮女店员,平安恍然大悟了,他显然低估了这个时代人们纯洁的心灵,这里也不是上次的黑心金银典当铺,而是正规金店铺,会卖给他价值千多元的黄金?

不会。

平安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去,你让你家大人来买,我就卖给你。”

漂亮女店员瞧着平安傻样,开心地道,戏谑一个未来的大帅锅,也是一件无聊工作中有趣的事情。

“好,你等着,我让我哥来买,到时候连你一起买了。”

平安显然也不会束手就擒,乖乖的认输,习惯性的占了一句便宜然后,平安拿起玻璃展柜上的钱出门,走到蹲在地上一个劲傻笑的冯大军身边,“哥,那店里的人欺负我。”

“谁?我劈了他。”

傻大个憨厚傻笑瞬间消失,那种俱有强烈震憾力的杀伤力,瞬间出现在他脸上。

平安丝毫不怀疑,这个时如果真有人欺负他,其下场会跟那根木桩一样,会被眼前壮似肉山的冯大军劈成两片。

“哥,她们不卖我金条,你去给我买,进去的时候脸色要凶狠,目光要凌厉,就像你劈柴一样,直接砸钱要金条,然后我们拿着就走,你千万别被金店那漂亮娘们给迷住了露出原形。”

“好。”

傻大个点头,他真不笑了,一脸严肃,身上就散发着浓烈杀气,然后跟着平安走进金店。

他那一米八八的身材,一进店,瞬间使金店内的空气都充满着压抑。

“啪!”

在所有人都感到自己呼吸都快窒息下,傻大个直接将钱砸在玻璃展柜上,然后一脸横肉狂跳地吼道:“把这根十克重的金条卖给我,快点,老子赶时间去砍人。”

同一个位置,同一个女店员,在这具浑身是肌肉,充满着杀气的魁梧男孩面前,用她最快的速度拿出金条,写下发票,然后用充满敬畏的目光,礼送着平安和傻大个出门。

恐怕这个时候平安真要把她给买了,在傻大个强大的压迫下,估计她也会乖乖的点头了。

不过,漂亮女店员今天确实不太幸运,走了一个傻大个,又来了更加恶凶的大坏人。

“小敏,刚才那小孩来买金条的?”

平安前脚刚走,赵晓兵立刻从银器区走了过来,脸上带着一丝疑惑。

“对,是的,他们是来买金条的,兵哥。”如果说她对傻大个是一种见到凶人的害怕,那么对眼前这个连她们老板都客客气气对待的恶人,那是由衷的畏惧加恐惧。

毕竟树的影儿,人的名儿,赵家兄弟二人确实是能人。

早年那些杀人越货的事不说,能在短短几年时间,立足于县城,并在县里最高挡的大酒店大世界里参一分股,让黑白职场里的人都知道他赵家兄弟的恶名,继而凡事都要礼让他们三分,就不可谓不厉害。

“他买了多少克黄金?”赵晓兵若有所思地问道。

漂亮女店道:“十克。”

“十克,那就是一千多元啊,可不少了。”浓装艳抹妖娆的女人吃惊不小,她脖子上挂的,手指上带的,耳朵上吊的,就没有超过五克的。

十克,差不多是她身上所有的重量了,心里是各种羡慕嫉妒恨啊,“兵哥,你关心这个干嘛,莫非那小孩是你家亲戚?他家还真有钱,这么小就敢拿着上千元进金店买黄金,他家里人不担心他被坑吗?”

“以前或许沾亲带故,有那么一层不看僧面看佛面的关系,可现在不是了。”赵晓兵露出一个玩味似的微笑,心里也在琢磨平家的小子那来这么多钱,一砸上千的买金条。

平家在洗马镇上,是有威望名气,但绝对不是什么大富之家啊,会富有得连孩子的零花钱都能拿来买金条?或者,是自己低估了平家的实力,看到的仅仅是平家的冰山一角。

“兵哥,那个大个子,是你手下吗?”漂亮女店觉得张口就敢说“老子等着去砍人”的角色,一定是赵晓兵手下的一员干将。

赵晓兵冷笑道:“我可不会收一个傻子做小弟。”

“傻子?”

漂亮女店员一怔后,脑袋不蠢的她,联想起冯大军刚才模样虽然凶狠,但稚嫩的脸上确实带着一股子傻气。

好麻,姑娘我今天,居然被两个小孩给吓唬住了!

尤其是想到冯大军那句“老子赶时间去砍人”,漂亮女店员脸部肌肉就是一阵剧烈的抽搐。

“小敏,兵哥我有件事情让你做。”赵晓兵琢磨了一会,也想不明白其中的关键,看着漂亮女店员道:

“如果下次他们还来买金条,你照样买给他们。不过,他们买了多少钱的黄金,你一克也不少的给我记在心里,然后再告诉我。”

“是,兵哥,我知道怎么做,保证一克都不会记错。”漂亮女店员胆战心惊回答道,内心里对赵晓兵是敬畏加害怕,她敢不答应吗?

至于这样做,会不会给刚才的小帅哥惹来祸事?

与小人可以媲美的小女子,巴不得眼前的大恶人,好好将那机灵鬼教训一顿,也好为她出一口心中恶气。

赵晓兵点头,带着浓装艳抹的妖娆女人刚走到金店门口,他猛然记起,平家在清末时候,好象出了一位在黔省很是显赫的大人物,因为全洗马镇的祖坟,就属平家的祖坟修得最华丽,全是货真价实的大理石不说,祖坟前还摆放了好大两座石狮子。

“不行,这事回后去,得和哥说下,他现在正是缺钱的关键时候。要是平家真有一笔祖传下来的财富的话?哼,哼,哼!”赵晓兵脸上闪过一丝贪婪凶狠的目光。

第二十四章

“哥,这三百多元钱,你拿去还给刘江父亲,顺便给他说一声,下个星期六将鱼送到老地方,我们继续做生意。还有这七十多元钱,你拿着藏好,是我们下次做生意的本钱。”

丝毫不知道遭了贼人惦记的平安,一回到镇上,就将欠刘江父亲的鱼钱交给傻大个,并叮嘱道:“给钱的时候,一定要一张一张的当着他们的面数清楚,还要让他们看清楚钱的真假,也别一副傻样,会遭人欺负的。”

“弟,你放心,我不傻,懂得怎么做。”傻大个立刻不憨笑,神情肃穆的模样,却更具滑稽效果。

平安瞧了,痛心疾首,只能任他由他了,叮嘱着他路上小心点,早去早回。

傻大个一口答应,盯着平安的目光有些犹豫,张了张口,欲言又止的去了。

望着一副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傻子的冯大军,平安心里郁闷着,他明明可以靠智商和身板吃饭的聪明人,偏偏装成一个傻子,这样的境界,平安不太懂。

就像他不懂平忠井各种天马行空的不靠谱,居然脑子一热,就敢丧尽天良地抛下及将临产的老婆,以及将要出生的孩子,贪污了公款不说,还蹲了整整十二年的大牢。

倘若不是怕天大雷劈,平安真想问问平忠井,你的智商和良心都去哪了?对得起给你生儿子和生你的老娘吗?

“不管了,嗑金条才是硬道理。”

一想这个,平安的心一下火热起来,他辛苦了两天,为的不就是兜里的黄金吗?

他记得,金葫芦第一次吞噬姑姑平烨给他的金豆子后,反哺给他的是一道精纯的灵力,令他换胎换骨,智慧大增。

金葫芦第二次吞噬金豆子,虽然也反哺了他一些灵力,但更多的是一些玄而又而的感觉,他人不仅变得聪慧,还能从古诗古文中琢磨出大道理,继而从儒家文典中,领悟了格物、致知等境界,坚定了自己的道心。

而后,平安又以此为根基,揉合了石太公的国术精华和运气法门,聚集了灵力,才有了兰花倾刻绽放,柿子树瞬间焕发新春的能力。

那么十克黄金下去,金葫芦会反哺他什么样的能力?

精纯的灵力,玄而又玄的感觉,还是……另一种全新的能力?

“不行了,我都快要窒息了,赶紧回家去。”

哧卟的一下,平安就钻进了家门,进屋一看,平忠井果然没在家,显然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又去打牌赌钱去了。

“好机会。”

家里没人,正合了平安的心意。

他当即溜进自己的房间,反锁上门,深深的吸了口气,让自己的心情冷静下来,并保持头脑清醒。

打开装着金条的精美包装,平安小心翼翼将那根仅比烟蒂约短的金条捧在手心里。

这一次,金葫芦没像前两次一下,瞬间将黄金吞噬,而是在平安识海里轻轻的颤动着,仿佛在提醒平安,赶紧照着炼制斩仙飞刀的法门炼啊。

与此同时,平安脑袋里也浮现了七幅图印和一段炼制飞刀的口决。

“是要我按照图中的变化,身体成一个大鼎,再运用口决吗?”平安觉得金葫芦不太够意义,七幅图和口决都给了,干麻不多两几句,把事情讲明白呢?

琢磨了一会,平安不太明白,只好照做。

当即依瓢画葫芦按照七种姿势做着,或蹲,或坐,或跪,或伏,随后张大嘴巴,露出一副好似要吞月饮星的架势。

最后,双臂弯曲,紧紧贴在一起,放于胸口前,双手粘在一起,十指张开成半圆,而金条,就在这半圆的最中间。

这一连串的动作,看似谱通,可其难度比三阿家的瑜伽强了不止一倍。

平安能在倾刻间完成,完全是因为他全身筋骨,体力,比普通人强了太多倍。

“可是好麻,我好疼!我手脚都要断了!”平安只觉自己全身的韧带、关节、肌肉,都快要爆炸了!

不管了。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给我炼。”平安念头一转间,口决运起,一个音符一个音符照着念,期待着出现神奇的画面。

每次看神话电视剧的时候,平安就很羡慕嫉妒那仙人动不动就弄出些奇光异彩出来,现在是该轮到他平安了。

“希望动静不要太,引来了观众可不好。”平安心里装着满满的期待,却又不想被人当妖怪。

可是下刻,平安又囧了,只见手里的金条就这么……消失了,如同前两次一样,没有绚丽的光芒,就这么消失。

就在平安有种吃了一坨翔难受时,那奇异的感觉再现,而且这一次,平安清晰的捕捉到,金条进入金葫芦后,被两团一黑一白的光华,不断的压缩、淬炼、去杂质,最终,成为斩仙飞刀。

虽然这仅仅是一种大概的感觉,但至少比前两次什么也察觉不到好,而且,平安还感受到了金葫芦反哺给他的精纯灵气。

这些灵气化成一粒粒细微的光点,伴随着他体内的血气流走全身,似润物细无声间滋润着他五脏六腑,旋即又朝体内各个角落渗透而去。

“果然,有了口诀和没有口诀,就是不一样。”平安立刻感到了自己身体有了明显的变化。

首先,平安思维瞬间敏捷而锐利,感觉他的脸、头皮、舌头和四肢,开始渐渐的暖融融起来,接着是躯体,然后他的每一个细胞,在光点的绽放下,变得活跃起来,弥漫着旺盛的生命力。

而随着金葫芦反哺他的灵气不断增加,绚灿的华点溢出的能量,将一些后天留在他体内的杂质,一点一点的逼出,使他的骨骼、血肉晶莹闪闪,如染上了一层宝辉。

“这是不是要成仙的节奏?”

平安舒服的都快呻/吟了。尤其是当绝大部分的灵华,一点一滴进入他奇经八脉,以及十二正经中,被他修炼出来的那股灵力消化吸收后,平安下意识地运转他糅合国术,琢磨出来的呼吸吐纳的法门时,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平安感觉小肚三寸处,人体黄金分割线上,那个被先辈圣人称之为“性命之祖”、“生气之源”、“呼吸之门”的地方,瞬间灼热起来,然后随着他吞吐呼吸,淬练灵力间,形成了一个太极。

一个玄黄色的太极形状,一黑一白,一阴一阳。

“这是下丹田?”平安灵光一闪间,记起在石太公给他一本医书上,看到过有关于人体下丹田的描述。

“无火能使百体皆温,无水能使脏腑皆润,关系全身性命,此中一线不绝,则生命不亡。”

不亡。

这最后两个字从他心间流淌而过,毫无预兆的,他引动全身的灵力,以及金葫芦反哺给他的生命精气,向那“性命之祖”的地方,冲锋而去。

没有太多的玄妙变化,那一黑一白一阴一阳的玄黄太极,在吸收了平安众多灵气光华,像一扇没上锁的门,轻易的被平安推啊。

他推开的,绝对是一座人体宝藏,也是每个修道人最渴望的一个境界,练精化气。

因为只有化气,才能练神,继而反虚,求得金丹。

一粒金丹吞入腹中,才能我命由我不由天。

但这所有的一切,都建立在开启人体宝藏的前提下,不然一切都是空谈和虚幻。

而现在,在金葫芦灵华和自己灵力帮助下,平安以厚积薄发之势,轻易的推开了这扇神奇的“门”,他立刻感觉整个世界都消失了,而他,有一种屹立在整个世界的起点一样。

此刻,才是真正的“道生”。生的,是人往仙脱变的灵力,是超脱凡俗的力量。

如果说朗诵古书,是修心明境界,是感悟自然奥妙的钥匙,是驾驭力量和操纵力量的方法,那么当他冲破“生气之源”,在下丹田里凝聚玄黄太极,踏入炼精化气时,那种力量的快感,让平安感觉全每一个细胞,都满了力量。

“现在,我肯定能手撕猛虎,脚踹雄狮了!”近乎是无敌的错觉,平安觉得一头猛虎都不够看,十头八头也能搞定。

不过,平安显然低估了金葫芦在吞噬了十克黄金后,反哺给他的灵华。

一股又一股的灵气,还在涌来,不断涌来。

“够了!够了!太够了!停!停!你给我停啊……”平安只觉全身热浪滚滚,气血翻腾,身体要爆炸了!

“不行,得想办法将体内多余的灵华给散掉,否则说不定会像武侠小说中那样,走火入魔,爆体而亡。”

想到,平安立刻就做,展开拳势,在房间里一拳一脚的练起八极拳来。

然而,理想很丰富,现实很骨感,这并没有多少鸟用,剧烈的运动,根本消化不了金葫芦内,那源源不断涌入他体内的的灵华,平安有种不发泄不行的感觉。

因为,随着热浪不断上升,气血无处发泄。

“好麻,我怎么想起了我们班的冯紫了。”

平安感觉自己快疯了,脑袋里全是满满的猥琐和低俗的画面。

“好麻,我都流鼻血了,这是什么情况?”

第二十五章日本的,都不是好鸟

“不行,不能在房间里呆了!出去,一定要出去。”

平安感觉喉咙燥热得厉害,小腹里那股火气憋得厉害,折腾得小弟都肿胀起来,他都有些害怕自己了,生怕留在这里,会干出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出来。

“水!对,用冷水淋。”

这个时候,平安也只能想到这土鳖的办法了,哧卟一下,溜出房间,进了厨房,拿起铝制的瓢就往水缸里瓢水,径直就往自己脑袋上淋,一瓢又一瓢的淋着,很快就成为了一只落水狗模样。

冰凉的井水,片刻湿透全身,清爽的感觉透过平安的皮肤,让他忍不住打了一个颤,可他人却没有舒服的感觉。

因为冷爽的感觉仅仅在表面,平安内心里依旧热浪滚动,脑袋里的画面更加俗不可耐。

“要不,将这些灵华引入院子里的柿子树里。”望着后院那颗又结满了果实的柿子树,平安觉得这绝对不会是个好的主意。

平家已经“集天地灵秀”一次了,再来一次,估计老爷子也都要发疯抓狂。

但是体内那股子邪火,不发泄出去行啊,平安都快崩溃掉,为啥非要一次嗑掉十克黄金呢?

“要不,偷偷的扣一枪?”

可是一想到自己珍藏了十二年的处,就这么浪费掉太可惜,平安觉得自己的第一次,怎么都得是一个美女是不是?正痛苦犹豫挣扎间,平安突然瞄见蹲在大伯家门的一条大笨狗,正懒洋洋的晒着午后的太阳,还打着哈欠,一副很无聊的样子。

这条狗自然是平忠华的爱犬,听说是他花了不少的力气,从市里一个朋友家那里抱来养的,品种可不是镇上那些土狗,正二八经的洋狗,产自日本,叫什么哈士奇。

平时宝贝得不行,逢人就得逼的说这狗血统纯正,是世界名狗,聪明得紧。是从日本流洋过来的,比什么狼狗、追山狗贵重,还给它取了个很旺家的名字,旺财。

不过从这狗的模样来看,平安觉得应该叫二哈才对,琢磨着大伯是不是看过,那部能笑掉人大牙的《唐伯虎点秋香》后,脑袋一热,就取下这名字,估计现在他想起来都有种中二的感觉。

可这千钧“一发”之际,平安哪会想那么多,朝二哈招了招手:“旺财,过来,我给你找点乐子玩。”

还真别说,这狗可真机灵,一听到平安声音,懵呆瞄了他一眼,然后摇着尾巴讨好乞怜的欢快跑了过来,很粘人地蹭着平安的脚。

“来,我给你脱胎换骨,让你焕发新春。”

抱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想法,平安蹲下用双手捧着二哈的头,引导体内的灵力,将体内不断爆发的灵华,纷纷聚集在双手,然后全部通通都灌入了二哈的脑袋。

“汪!”

二哈瞬间的懵呆后,犹如打了数升鸡血,表情就亮了。

“接下来,你会感觉很舒服,全身暖融融。”

“嚎!”

二哈爽快得嚎叫起来,舒服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

“现在嘛,你觉得自己肯定能咬死一头猛虎,是真正的丛林之王。”

“吼!”

二哈眯着的眼睛,果然露出睥睨天下的神彩,高傲得像一头非洲的雄狮。

“那么接下来,你全身血液会沸腾,欲/火滔天。”

果然,二哈全身的毛发,瞬间炸毛了,一根根的竖了起来,没弄懂情况的二哈,似乎催促着平安再来一点。

“好,我一点不剩下的,全部给你。”平运一咬牙,将体内最后一股堪称庞大的灵华,一鼓脑的全灌入二哈体内,轻声喝道:“去吧,去疯吧,因为这片天空都是你的。”

“汪!嚎!呼!吼!”

二哈痛并快乐,仿佛浑身都有使用不完的力量,兴奋得转身就朝院子里跑,一边跑,一边叫,当真如打了数百升的血鸡了。

然后,这狗就这么直接疯了!

“哎,旺财,我也是迫不得已啊!”望着在院子里又蹦又跳,快乐似神仙,痛苦似鬼抓的二哈,平安终于可以松一口气,全身的灵华平缓下来,残于的灵气,开始以一种温和的方式强化着他的身体。

“衣服都湿透了,换一件去。”

平安感觉全身粘乎乎的,立刻脱下,转身刚回到自己的房间,就听到了平忠华的声音,“旺财,大白天的你鬼叫什么?赶紧给我爬下,然后闭掉你的狗嘴。”

“汪!汪!汪!”

院子里全是二哈的各种撕心裂肺的嚎叫,其中的痛苦和快乐,听得平安好不惭愧,心里暗暗道:旺财,你就为哥扛一次锅吧,下次我会温柔一点。

平安换好一身衣服后,装着没事一样出现在院子里时,老爷子、大伯、二伯、奶奶全都在。

狗都叫成这样了,他们哪还不出来瞧一瞧情况。

“咦!”平安一进入院子,就看见一家人全都围在那颗柿子树前,一个个表模很怪古。而且,二哈居然不叫了。

“不会是翘辫子吧?”

平安没来得及道一声罪过,伸头往里面一瞧,就看到了一幕堪称是惨不忍睹的画面。

只见二哈一双前爪,紧紧的搂住那果柿子树,胸口和小腹紧紧的贴在树干上,双腿直立,对着柿子一上一下,一上一下,一上一下,那一狗脸消魂的模样,是个人都懂滴。

“麻的,这狗是疯了,还是啥滴,这春天都过了,还想着交配,大哥,看来你得养一条母狗了。”

二伯平忠明那会放过这落井下石的机会,他早就瞧平忠华那一脸的文青酸样不爽了,就你肚子里那点墨水,也敢自称为诗人,我平家祖坟没烧这柱香。

这一下好了,你自以为傲的狗都成这熊样,你还有脸说他是世界名狗?你丢不丢人啊?

“……”平忠华脸都黑成了包公,气得全身发颤。

“你给我闭嘴。”老爷子脸色也不好看,这下他也不说平家宅子,有天地灵气了。

“咦,你们在看什么?”

恰好,搓了一天麻将的平忠井回家了,他凑过来一看,立刻就哈哈大笑,露出个一语中的表情:“大哥,我早就跟你说过,日本人不是好鸟,良心是大大地坏,他们那地方走出来的东西,没有一个是好东西,瞧,这下你信了吧,一条日本狗,也这德性,要是我的狗,直一打死炖狗肉吃算了!”

“好,打死吃了!”

平忠华显然动了怒火,跟身边站着的大儿子道:“平飞,去,找个绳子来给我吊上,杀了我们今天晚上吃狗肉。”

就在平安为二哈性命担忧之际,旺财仿佛真成了精,一听这话,没等平飞去找绳,它立刻收起不雅的姿势,“汪!汪!汪!”狂叫了几声,四条腿跑得飞快,一溜烟的不见了。

“咦,这狗莫不是成妖了,听得懂人话。”平忠井奇怪了,呆滞在原地。

平安却不这么认为,他刚才瞧二哈逃跑时那猴急样,哪里是像逃命,分明就像……就像……电视剧里的嫖客一样。

“它不会去找它异性伙伴们玩耍了吧?”

平安觉得八/九不离十了,大伯这下要丢人丢脸了。然后,他望着全家人古怪的模样,都有种我平安不是寂寞如雪,而是弹指之间,全家轰动当场。

“咦,这是什么?”

骤然,一种奇的感觉浮现在平安心头,然后他猛地看见,家人们的头顶上都有一根细微的光华,在空气中一闪一闪,透露着一种神秘。

奶奶和爷爷的气柱,略微暗黑,大伯稍微好一点,二伯的略明亮,平忠井也差不多,而堂哥平飞的气柱,就显得明亮无比了。

“这,莫不是一个人的气运柱?”

“或者,是人的生命柱。”

奶奶和爷爷的气柱之所以是全黑色,是因为他们已经步入了老年,随时会面临寿终正寝,而平飞气柱明亮,是他正处于青年,寿命悠长。

“我怎么会看到这个?”

平安惊住了,心头毫无头绪,这奇异的能力没有一丝防备地,就这么突然出现,莫非我功力大增了?

“不管了,先去看看我功力增加了多少,可不能让平忠井抓住当苦力!”

趁平忠井不注意,平安悄悄溜走。因为,吃饭的时间快到了,呆在家里,肯定会被平忠井使唤着淘米煮饭。

“咦,我家那小子呢?”平忠井只抽了口烟的时间,正准叫平安回家烧火煮饭,一回头,那里有平安的身影。

好麻,又让那小子给溜了?

可是,为什么自己总是慢那小子一步呢?

平忠井好不郁闷,感觉平安是恰到好处的让他吃鳖,他就奇怪为,为啥我就斗不过自己的儿子呢?

第二十六章驱物,空间

“修行,是以人为本,先掌控自身玄妙,继而理解万物,掌握万物,洞悉万物,最后与自然融合,使这天地间的万物,成为自身的力量。”

“所以,修道不是练国术,不需要像太公一样,在运动中锁闭自己的血气,获得‘劲’的力量。我要做的是从周遭世界,洞悉它们的源理,然后,去掌控它们,获取它们的力量。”

“这也是为什么我看的神话电剧中,那些仙人们之所以呼风唤雨,拥有雷霆之力,是因为他们掌控了万物的规律。”

林子里,平安一笔一句的将这些时间,以及今天领悟的东西,小心翼翼的记在自己的作业本上。

好记性不如烂笔记,何况是修炼的心德。因为灵感这东西,往往在一瞬间闪现,当时或许能明白其意思,可是时间一久,难免会有所遗漏。

花点时间写下来,不仅能随时翻阅,总结经验,还能清楚自己这段时间的进步。

“这规律,可称‘道’也!”

“而想要掌控这道,得修心!”

“心,如何修?读书也!”

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

这道理平安早就明白,他今天之所以没像二哈一样,被金葫芦反哺给他的灵华撑爆,继而丧失掉理智,完全得利于他这段时间每日不断的朗诵古文。

厚积薄发,指的就是这个意思。

而儒家的东西,虽然有些古板陈腐,但是孔子、孟子、曾子等人,之所以被人称为圣人,完全是因此他们早就达到了掌控自己与身边一切的境界。

那句“知天文、识旱涝”,指的不就是天下教化之先声吗?

“所以,灵力就是力量,是沟通万物的钥匙,那么‘境界’就是操纵这把钥匙的手。”

“没有与之媲美的境界,就会陷入力量的旋涡中,就会就像二哈一样,彻底崩溃疯狂。”

记下最后一笔心德,平安合上两毛钱一个的作业本。

现在,“门”已经真正的向平安打开了。

那么,接下来自然是试一试今天收获的力量了!

平安随手抓起地上的一根枯枝,捏在手中,灵力轻轻的灌入枯枝内。

下一刻,枯黄的树枝,在肉眼可见下,渐渐的变青,绿油油起来。

紧接着一个又一个细小的嫩芽,从树枝中冒出,然后不断的生长,充满着勃勃生机。

是的,枯枝在他手里活了,不是催化它的生长,而是真正的复活过来。

“这,就是修道真正的力量吗?”

看着手里生机盎然的树枝,平安一点不怀疑,如果将这根树枝插入泥土中,他日,必成参天大树。

现在嘛,当然是试一试自己新拥有的另外一个能力了!

这一次十克黄金嗑下去,最让平安意外的不是开劈了下丹田,聚集了玄黄太极,也不是灵力的暴涨后,他的身体强度变化,更不是速度上的大大增加。

最最最让平安惊喜,感到神奇的是……他的念头,或许更准确的说,他终于聚集了神识。

如果说以前,平安仅仅是靠他的敏锐感知,洞悉身边三十多米内的一切细微动静的话,那么现在,平安能清晰的感觉五十米内的一切。

不是那种感知,而是……怎么说……

当他的神识放出,去感觉一件东西的时候,他脑海里自然而然的浮现出这件物品的画面,就像VCD播放的电影一样。

这还是其一,最让平安意外的是,他的神识不仅能捕捉画面,居然还能附在物品上,带给他奇异的能力。

比如现在,当平安手里捏着一枚五分毛的硬币,神识附于上面。顿时,平安只觉手里的五分钱硬币似乎变了,与他心神相连。

“去!”

平安福至心灵,心念一动,同时沟通自己的灵力,并把握万物的规律,风的规律,以及自己身力量和神识的规律。

他手中的五分钱硬币,在灵力灌入下,在空中划过一道银光,在平安神识牵引下,居然在空中轻轻的跳动了两下后,“哧卟”一声,扎入了一颗大树上,深深的削了进去,瞬间又从树干另一面飞出。

而树干上,留下一个宽约成人姆指大小的洞,十分的扎眼,清晰可见。

“那么现在,我还练个屁的武啊!”

国术高手,能敌得过他这堪比子弹还厉害的一招吗?或许,石太公能,但绝大多数的高人,就有点玄了!

“估计就是李寻欢的小李飞刀,也不过如此了吧?”

平安望着大树上那个被分分钱削出来的洞,张大嘴巴,笑歪了。

记得自己看小李飞刀的时候,多么的羡慕嫉妒那飞刀一出,例不虚发的神话,以及李寻欢使用飞刀时的飘逸风采,杀人于谈笑之间。

而现在,平安觉得自己已经拥有了这样的能力,并且比李寻欢的飞刀更可怕。

因为他射出的暗器,不仅会在空中转弯,还能……

“回!”

平安心中默念召唤,他的神识就在这一瞬间,骤然聚集成一股无形的力量,然后集中在掉在草丛中的分分钱硬币上。

“嗡!”

五分硬币仿佛被人使了法术一样,在草丛中轻轻跳动了几下,然后化着一道银光,稳稳的飞回到平安的手里。

“这不会是电视中仙人们说的,驱物的境界吧?”

平安双眼发亮,这种绝对控制的感觉超捧了:“如果斩仙飞刀能这样的听话,任我驱使的话,那简直就帅呆了!”

只是可惜,哪怕平安此刻功力大增,离驱使斩仙飞刀的境界还远着呢,单是祭炼飞刀,就得花上好久好久的时间,至今平安仅仅达到了与斩仙飞刀心灵相连的境界,离使唤自如还差那么百里千里的?

“革命尚未成功,我还得继续努力啊!”平安暗暗在心里道,打算就此收手,回家吃饭去。

豁然,平安感觉自己手里的分分钱硬币,一下消失了。

连同他附在硬币上的一缕神识,一起进入了金葫芦内神秘的空间里。

“这是什么情况?”

平安目瞪口呆,太神奇了。随即,平安有些兴奋,莫非五分钱硬币内,有淬练斩仙飞刀的矿物质?

“可是……怎么没有吞噬黄金后的那种快感?”平安正疑惑着,一个大胆的想法从他心里钻了出来……

“咕嘟!”

平安使劲的咽了一口口水,然后他傻傻地呆在原地,入了魔怔似的呆滞了半响,随后哈哈大笑起来……

他想到了一个可能,那就是仙家用的乾坤袋,可装万物的神奇法宝。

“冷静!我要冷静!千万别激动啊!”平安深深呼吸平稳了一下汹涌波涛般的心情,然后微微睁上双眼,用神识去感应金葫芦内部的神秘空间。

下一刻,平安清晰的感觉到,金葫芦内确实有一个奇妙的空间。

灰蒙蒙的,不知有多大,多宽,多广,给人的感觉仿佛是一个宇宙,又像一撮小世界。

小世界的中心,自然是斩仙飞刀呆的地方,被一层奇光异彩的空间壁垒笼罩,平安的神识无法渗入感知,至于壁垒外的空间,则没有任何的阻碍。

平安心念一动,立即察觉到了被吞噬的分分钱硬币,就这么静静的浮现在平安神识面前。

福至心灵,平安心中默念一声:出来!

“唰!”

分分钱硬币光芒一闪,神奇的再次出现在平安的手里。

“厉害了!我的宝贝!”平安手握分分钱,目光紧紧盯着它,念道:“收……”

“哧!”

分分钱再次消失!

“出来!”

硬币重新出现在平安手里,哦也!平安激动得跳了起来……等等,分分钱硬币能装进去,那是不是说,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东西,都能装进去?

一想到,平安就照做。

他顺手拿起一块拳头大的山石,心中默念:“收!”

囧,平安一脸吃翔的表情,山石在手里沉沉的,居然没收进金葫芦内:“这一次不会是诅咒念错了吧?”

如果说斩仙飞刀要功力,要境界,讲究水到渠成,可是已经有成功例子在前,应该没道理会出现问题啊!

“难道是收的方式不对?”平安挠头琢磨着,嗯,等一下……

神识?

“分分钱硬币能收进去,会不会是因为我神识附在上面的原因呢?”一想到问题,平安分一缕神识附于山石上面,立即手里的山石和分分钱一样,和他有了一丝心神相联的感觉。

“收!”

“唰!”

拳头大小的山石,和分分钱一样,从他手里消失。

“成了!”平安兴奋,激动起来,忍不住用其他东西尝试起来,凡是他能看的小东西,都成了他的实验品。

收!

出来!

收……

如此不断的反复试验,平安终于得出一个结果,只要被他神识笼罩住的东西,无论大小,都能随他心意地进入金葫芦内的空间里。

唯一令平安微微有些失望的,那就是活着的生命,哪怕是一只蚂蚁,都装不进去。

“不过,这样已经够厉害了!”平安觉得,自己已经不是凡人,凡人哪能念头驱物,射出堪比子弹还恐怖的分分钱?

就在平安再次将一枚松球收进金葫芦空间,又放出来时,他脑袋“嗡”的一下,险些晕倒,就好像几天几夜没合眼一样,眼前一片黑暗,金星乱冒,神识消耗的一塌糊涂。

“好麻,玩着玩着玩过头了,看来我的神识功夫,也没练到家,还得继续努力啊!”

第二十七章傻子不傻,傻的是这社会

“走,回家吃饭去。”

休息了好一会儿,平安才缓过劲来,估摸着平忠井已经做好了饭菜,打算踩着饭点回家,还能顺便恶心恶心那个不靠谱的爹。

每日里和平忠井斗智斗勇,已经是平安养成的习惯,到不是平安记恨他曾经干过抛妻弃子的缺德事,而是平安感觉这爹的人生太顺利了,除了蹲监狱是他作茧自缚的愚蠢行为外,与平安相比,平忠井的人生确实很幸福。

年少的时候,有平安奶奶疼着宠着,加上他又是平家幼子,自然集宠爱于一身,这才养成了他无良人品。

结婚后,平忠井幸运的取到了平安妈妈袁小仪,非但不记恨他这十二年近乎是抛妻弃子毫无良心的行为,现在还每天供他烟抽,供他吃,供他喝,还供他打牌赌钱,都快供得他飘起来了。

所以,不给他吃点鳖,平忠井还真以为他的人生很完美,小日子很滋润。

每次看到自己的亲爹,要不是怕遭雷劈,平安早就使用阴招好让他知道,什么叫欲哭无泪。

“哎,相比起我这个爹,我果然还是太善良,下不了狠手啊!”

“不过,在去恶心我爹前,是否还来得对付一下我那傻哥哥!哎,为啥我身边就没有一个常正的人呢,爸不靠谱,哥不傻,却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他是傻子?明明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搞得好象一个悲剧。”

平安感概着,因为他敏锐的神识感知,远远的捕捉到了傻大个在等着他。

果然,平安刚转了一个弯,就瞄见前面傻大个蹲在路边,手里拿着一杆烟袋锅子,哒吧哒吧吞云吐雾着。

平安记得这干旱烟,是冯大军死掉的父亲留下的唯一有那么一点有用的东西,平时当传家宝似的收藏着,碰都不让人碰一下,可见在傻大个心目中,那个英年早逝的男人在他心目中地位并不低。

平安从奶奶嘴中大概的得知,冯大军父亲是个怎么样的人,是一个十里八乡都知的傻子,却娶了冯寡妇这样漂亮遭人惦记的媳妇,日子自然过得忐忑,承受的压力估计不小。

在冯大军七岁的时候,他爹不知道受到了什么刺激,一瓶农药下肚,走得很干脆。

这其中的原因,大概跟冯寡妇不守妇道有关,可惜对于这件令人不愉快的陈年往事,老太太也不愿意多谈。

平安也不了解这些大人们的恩恩怨怨,平安只清楚一点,每当冯大军拿出他爹这杆烟袋锅子闷头抽烟,就肯定有什么心事,而且平安已经猜到了他的心思。

“一路上犹犹豫豫,欲言又止,真当我不知道你想什么啊?”平安想着,果然看到傻大个憨厚的表情上,多了一些愁眉不展,好象有人欠了他两毛钱要跟他赖账一样。

“哥,啥事想不通,给我说说。”

平安决定主动出击,不让这个娇情的傻大哥为难。他走了过去,像一个准备着听故事的听众一样,坐在傻大个身边,等待着下文。

反正,只要不是冯寡妇狠心丢下他,跟狗男人跑了,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麻烦。

冯大军确实很娇情,沉默着狠抽了几口烟,又叹了口气,才道:“弟,有件事情我要跟你说,不过我说了,你不准骂我。”

“好,你说,我不骂人。”平安心里好期待,希望傻大哥别太浪费时间,他还等着回家吃饭呢。

冯大军迟疑了一下,好象干了一件很对不起平安的事情一样,咬了好一会牙,他才道:“刚才我去还刘江父亲鱼钱时,顺便给他说了,明天继续要鱼。”

预料之中的事情,平安没有一点惊讶,也很理解冯大军的心情,一个从没见过大钱的人,过着一天赚几块块小钱日子的人,突然有一天发现,有门每天能赚好几百元钱的生意,他的心情估计比现在的冯大军还激动。

冯大军能想到这一点,平安真心为他高兴。

“看来钱的魅力确实够大啊,‘傻子’终于开窍了,不然我还以为你真能忍得住这诱惑?”

平安在心里嘀咕着,却听冯大军又道:“明天,我打算自己进县城贩鱼卖,这生意我舍不得丢!”

“弟,我是个穷怕的人,家里一个月都难吃上一顿新鲜肉,就算有点肉吃,我妈总是全给我吃,还说她自己已经吃过了,其实我心里知道,她连肉沫子都没动过一点,可我怕她伤心,不敢说,总是一边吃一边偷偷的哭,然后诅咒发誓,将来一定要让她过好日子。”

“可是弟,我是一个傻子啊,认为一天上山砍柴能赚个两三块钱,已经是一件得意的事情了。而今天,你让我知道了,我那一天几块钱的满足感,简直就是狗屁,没志气,瞎忙活。所以,这生意不能丢,也不能不做。”

对啊,生意当然不能丢。

可是尼麻,怎么扯到吃肉和干妈身上去了,你是不是拿错了剧本?

平安赶紧道:“哥,这是好事啊,你哭丧着脸干嘛,想做就做呗,我完全支持你,再说,你要是一个傻子,洗马镇上就没有聪明人了。”

“可是,弟,我感觉对不起和干妈啊!”

冯大军紧紧咬着下嘴唇,眼睛瞬间就红红的,凝视着他手里的烟枪,轻轻道:

“记得我爸喝农药自杀那天,是大年初一,他毒发痛苦着在地上挣扎打滚,嘴里全是血,却一个劲的叫着‘大军,爸对不起,我对不起你,你一定要活着,不要学我’。”

“直到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他不傻,然后,他走了,可我家里却没钱给他下葬,我妈就一个劲的哭,镇上的人都在看我家的笑话,这个时候,是干妈站出来让人把我爸的尸体抬到外面的一块破木板上,盖上白布,给他脸上遮上钱纸,并把你们家里唯一值钱的缝纫机,贱卖给了王裁缝这个混蛋,才给我爸买了一口薄棺材下葬。”

“他下葬哪天,却没有人给我爸抬棺材,说抬自杀的人下葬,会不吉利,这个时候又是你妈,花了些钱,请了镇上几个屠夫才抬他上山,下葬,填土,坟起,从那个时候,我就对自己说,你妈就是我的亲妈,你就是我亲弟……”

等等,这是什么情况?

平安有些懵了,我们谈的是生意,是喜剧,不是悲剧,你提你那个喝农药自杀的死鬼老爹干嘛。

平安眼睛倾刻就红了,心里好难受,这些他一直刻意避开的往事,一下就浮现在心头了。

“哥,你说这些干,是不是感觉抢了我的生意,感觉对不起我,感觉欠了我十万八的?”平安红着眼睛盯着他,心里涌起一股苦涩,用近乎是撕叫的声音道:

“你麻的个傻子,你不欠我,这世界上谁都可以欠我,就你不欠我。小的时候,我被汪林的父母当着全班老师和同学面,骂是劳改犯贪污犯的儿子,是谁知道后,冒着被人打断腿的危险,冲进他们家里,砸了他们家的东西?”

“是谁在老子被一帮王八蛋打的时候,紧紧的护住我,给我扛拳头?”

“是谁他玛的有个鸡蛋都舍不得吃,偷偷骗我说自己吃得太多,撑不下了,硬要我吃?”

“你码的,你就是一个混蛋,没事你提这些干嘛,简直是在破坏我良好的心情,老子好不容易有的情操,不,愉悦的心情,全被你给毁了。”

傻大个红着眼睛,紧紧咬着烟杆,倔强地道:“可,这门生意是你想出来的,我不能没良心。”

平安气得脸色发青,一把抢过他手里的烟袋锅子,远远的丢开,冷笑道:“良心?刚才是谁说了,把我当亲弟看,这会又跟我说良心?亲兄弟间的良心,是金钱能衡量的吗?”

这一次,傻大个不倔了,认真的点头道:“不能。”然后又坚定地道:“一亿十亿百亿,也不能衡量我们兄弟间的感情。”

“这不就是了,你是我哥,我是你弟,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你纠结屁啊,浪费我的时间。”平安见冯大军终于肯服软了,语气也就放轻了。

不过平安没瞧见,傻大个憨厚的脸上,露出一丝狡猾。

他那目光,就像是一头丛林里的狐狸一样,嘴里却傻傻地道:“那是不是说,我的钱,也是你的钱啊?”

平安点头道:“除了我的老婆不是你的老婆,我妈都是你亲妈了,我还有什么东西不是你的。”

“那好,我也决定了,我进城贩鱼赚的钱,我们两一人一半,就这么说定了,不然你就不当我是亲哥哥,就是没有良心,我就要跟你急。”

傻大个脸上又露出那种憨厚的表情,哪里还有悲伤的模样,分明早就挖好了一个坑,守株待兔的等在这里。

平安就一下懵了,感觉自己好象是被绕了进去,然后掉进了傻大个精心布置了一个下午的深坑里。

尤其是傻大个冯大军那憨笑的嘴角处,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这笑意坑了洗马镇上无数的人,让好多吃了他亏的人,只能无奈的大骂他一句‘这冯家的傻子’。

所以,他们自然不知道,这个披着“傻子”外衣的冯大军,才能让那些想爬冯寡妇墙的狗男人,一次次受伤而归。

“好麻,老子也有被“傻子”坑害的一天。”

果然不能被他憨厚的外表给欺骗,不过,好狠,连我也坑!

“不过,奇怪了,傻子也会打悲情牌,不会是跟我学的吧?”平安好象记得,自己经常跟他玩这一招,不过论演技和境界,平安琢磨了一下,还是冯大军厉害。

就在平安想大骂冯大军不是人,傻大个冯大军小跑去捡起烟杆,捧在怀里,然后头也不回的一边跑,一边憨笑道:“弟,就这么说定了,你要是不要钱,我就一瓶农药下肚,学我爹,羽化升仙而去。”

“冯大军,你个混球,我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辉煌战绩,全被你给毁了。”

平安呆滞了一会,望着欢快狂奔的冯大军,他不傻,傻的是这个该死的世界。

第二十八章望气

其实平安心里,甚至比冯寡妇还清楚,傻大个冯大军一点不傻,要不是被他那个喝农药自杀的爹拖累,以他初中毕业那在整个市里都堪称恐怖的559分的成绩,绝对能上市县级的重点高中。

之所以不去,不是因为拿不出学费,而是因为冯大军不放心把冯寡妇一个人丢在镇上。

冯寡妇的漂亮,绝对是洗马镇上数一数二,门前自然是非多,对她垂涎欲滴的男人确实是太多。

而身处这样的环境下,又是家里唯一男人的冯大军,所承受的压力一点都不比冯寡妇少。

平安记得,冯大军八岁就会偷偷报复说他母亲坏话的余二娘,十岁就装傻用斧头追着欺负他母亲的乡痞满街跑,十二岁就让哪些有色心的男人们,不敢再爬冯家寡妇墙的他,会是傻子?

他不傻,是生活逼迫着他变傻,在这个流言能害死人的偏远小镇里,在七岁时经历了丧父之痛的冯大军,他如果不变傻,以傻子杀人不犯法的单纯想法,来威慑那些对他家不怀好意的人,那么又有谁来保护他们孤苦无依的母子二人?

就像在平忠井没回家时,总有些人抱着不怀好意的目光,盯着他母亲一样。

这样的痛,平安也体会经历过,幸运是他还有个厉害的奶奶,能镇住洗马镇上的牛鬼蛇神。

而冯家,只有冯大军一个男人,所以他的傻,是用来保护自己和自己想保护的人,这或许是一种无奈,但就是这种无奈,让冯大军达了一个境界。

重剑无锋,大智若愚。

这是平安看《神雕侠侣》电视剧时听过的一句话,套用在冯大军身上一点不为过。

所以,当冯大军知道他明天要上学,不会去县城卖鱼时,平安已经笃定了这哥肯定会找他说事。

可尼玛的不该这样坑害我?

搞得平安直到现在,心里也难受难受的。

“好麻,这混球不去拍电影,简直就是国家和影视界的一大损失。”

平安是丝毫不担心冯大军做这生意会吃亏,他甚至有些担心,那些餐馆的老板别被他憨厚的模样给蒙骗,被他少斤缺两了还认为自己占了便宜。

因为平安记得,冯大军在帮冯寡妇卖豆腐的时候,他就经常这么干,往往让那些吃了他亏的人,还沾沾自喜的认为占了傻子的便宜。

…………

就像现在,平安往每个装着鱼的箩筐里都灌入了一道灵气,确保再大的颠簸,鱼也不会死后,才掏出一把零钱,塞给坐在货车上的冯大军,叮嘱道:

“哥,到了县城,你别一个人去送鱼,等我们妈到了再一起去,餐馆的老板们虽然讲信用,却爱耍小聪明,跟妈一起去,他们不敢欺负你,你也别想着算计他们,这是长期生意,我们得讲信用。

“还有,看不准的钱,你别收,也别跟人吵,让他换一张就行!饿了,千万别省钱,想吃什么就买什么吃。”

平安可知道,这哥是一个对亲人豪爽,对自己抠门的人,哪怕再饿,也舍不得花两毛钱买个馒头吃的狠人。

“弟,你放心,我不傻,知道怎么做。”冯大军傻笑着,心里乐翻了天,能算计到平安一次,已经是一件值得他很自豪的事情,现在想起来,他心里爽滋滋的。

平安瞧他这熊样,就知道他心里想法,道:“对了,你卖鱼赚的钱,是你自己的,藏着等将来你娶媳妇用。”

冯大军憨厚笑着,很天真地道:“弟,我们不是说好了,这钱得平分,你不能伤害我的感情啊。”

平安无语。

“小弟兄,话说完没有?我赶时间啊。”被平安一支烟,两块钱搞定的货车司,有些不耐烦了,他显然无法理解他们的境界,并认为小孩子做生意,能赚得了几个钱?还平分,分毛毛钱吧?

自然,刚干完搬运工的刘江父亲等人,也坚信着平安说的,一斤赚一两毛的利润。

“哥,路上小心点。”平安收声,示意货车司机可以走了,再说下去,平安还真怕说漏嘴。

毕竟这世上再没有一个人像冯大军这样的笨蛋,舍得拿出一天好几百的收入,分他一半的钱。

如果不是因为平安见识到斩仙飞刀的神奇,如果不是因为他已经拥有了超凡的力量,平安真不想拿傻大个赚的钱,可是在斩仙飞刀未炼成之前,平安无法拒绝。

因为理智告诉他,他这样做,将他们会收获更多更多,远远不是现在的一天几百上千块能比。

“麻的,这家伙太俱感染力了,我要是女的,还不死心塌地跟着他过日子,然后被他卖了再给他数钱。”

平安望着一脸憨笑而去的冯大军,从来不会悲春伤秋,陷自己于无聊情绪中的平安,稍微收拾了一下心情,又是一条算计人的好汉。

“咦,不对!”

就在平安准备回去睡个回笼觉,突然看到冯大军头顶白色的生命柱上,多了一缕浓郁的金色,这缕气色大约占了冯大军白色生命柱的十分之一。

平安知晓白色生命柱的暗与淡,关系着一个人寿命的长短,可是现在冯大军生命柱上忽然出现一缕金色,代表着啥意思?

“难道金色,是代表着一个人的财运吗?”

平安觉得有这可能,为了证实心里的这一想法,他目光看向刘江父亲几人。果然。这几个人白色的生命柱上,也飘着一缕淡淡的金光,虽然不级冯大军的百分之一,但是瞧他们望着自己那一脸讨好模样,平安一下就明白了。

“是因为我贩鱼卖,顺带也给他们带了财运吗?”

“如果我现在跟他们说,明天不再拿他们的鱼,他们生命柱上的金色财运会消失吗?”

平安心里琢磨,却瞧得刘江父亲心里生忐忑,这个模样老实的大叔,其内心并不像他外表那么诚实,他要真是个老实人,断然不会抓小辫子似的让平安打下欠条,抱着平安还不上鱼钱,找他家里大人要的小心思。

说穿了,这家伙跟他儿子一样,有点小聪明,却没有大智慧,不然也不会在尝到了贩鱼的甜头后,低三下四当平安是财神爷一样的对待。

话又说回来,他要真有大智大慧,也不至于窝在这地方。

这不,被平安瞧了两眼,他就有些发怵了,暗想不会是我家那小子得罪了他。

他可清楚,儿子刘江在学校跟平安不对路,虽然经常被平安一伙的小伙伴们被胖揍,可要是儿子说了什么狠话,得罪了平安,小孩子是很记仇的。

“平小老板,你有事?”刘江父亲谄媚似的开口道。

“没事,我在想一个问题。”平安随口敷衍道。

“想什么问题,你跟我说,说不定我能帮上忙。”刘江父亲轻声问道,不是他太过小心,实在是就这几天功夫,平安就给他家带了一两百元钱的收入,差不多可以赶上两亩水田一年的收入了。

而看这情况,这生意八成会长期做下去,由不得他不慎重对待。

“我想的问题你不会明白滴。”平安皱着眉头道,人却奇怪了,这家伙乍得这么烦人,没事你赶紧走开啊,别在这里影响我思考问题。

打算挥手赶他走人,却看见刘江父亲头上的那缕金色,平安心中突然一动。

他那堪称是国家一级演员的演技,脸上的表情立刻愁眉不展,闷闷不乐叹了口气,道:“我是在想,我和哥一斤才赚你们一毛钱,几百斤才三四十元钱,还得两个人分,一天累死累活不说,还担着不小的风险啊!”

“平小老板,一天几十元收入,不少了啊?”刘江父亲更加小心了,心想不会是这小子想杀价吧?

“是不少,可你们收入更多啊!”平安羡慕忌妒似的道。

刘江父亲一下紧张起来,尽量神情自然,但骨子里却难掩他内心的忐忑不安:“那你想乍得,不会是想杀价吧?”

“不,我从不杀价,这也不是我的特长。”平安摇着头,看着松了一口大气的刘江父亲,平安抛出了对他来说,简直是石破天惊的话:“我的特长是,赚不到什么钱的生意,我就彻底不干。”

“什么?”

刘江父亲懵呆了,整个人仿佛失了魂:“平小老板,其实价格,我们还是可以商量的嘛。”

平安耸着肩膀道:“再商量,你也不可能给我一小半的利润啊!”

“可是我们农村人,做人做事得讲信用。”刘江父亲已经满头大汗,连他身后的几个合伙人都急得直擦冷汗。

平安目光紧紧的盯着他们头顶上的生命气柱,嘴里却理直气壮地道:“我没少你一毛钱,又没放你一次鸽子,怎么不讲信用了?”

“你说好的长生意,我又没得罪你,干嘛说不做就不做了。”刘江父亲近乎是耍无赖地道,彻底没法了。

平安也不怵,大声道:“你是没得罪我,可你儿子得罪我啊,常常跑到我们班去泡我们班花。”

“屁大的骚年不好好学习,学着电影里狗血情节,还给我暗恋过的对象送花送野果子吃,这简直是当我不存在,是视无我的感受,我早就不爽着呢。”

“所以,这生意我决定了,不跟你们做了。”

平安“不做”两个字一出口,刘江父亲生命柱上那一缕极淡的金色,仿佛被风一吹,烟消云散。

第二十九章掉坑里的平忠井

这突然出现的现象让平安大吃一惊,他闭上眼睛再睁开细看,没看错,刘江父亲生命柱上那缕淡淡的金色,完全的消失不见了。

那么,金色果真是代表一个人的财运。

“这是不是说,我可从一个人的生命柱上,预见到这个人的生死,还能观察他是走运,或者倒霉?”平安心里小小的激动起来,“果然,神话电视剧里没忽悠我,神仙确实是能判断凡人的生死命运,富贵与前程滴。”

“冷静,要淡定。”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新能力,平安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因为随着他“不做”出口,不仅刘江父亲崩溃掉,他身后的几个合伙人也癫狂。

一个个在确认平安不是在跟他们开玩笑,而是老刘家儿子干了“横刀夺爱”的混蛋事情后,他们如打了鸡血,爆发出无与伦比的力量。

所有的火力,没对准平安,一致向刘江父亲开火。

“老刘,这就是你家崽做得不对了,都隔着一扇墙呢,他发春想女人,也不能去祸害平小老板班的女娃儿吧,何况还是平小老板暗恋的对象?”

“对,没错。不过老刘,我就奇怪了,你家刘江平时看着挺聪明的一个娃,为啥期期考试拿十分、二十分,甚至鸭蛋,原来心思都用在追女孩子身上了。”

“老刘,换着是我家儿子,早就被我打死在家里了,那还有机会去祸害别人去。”

刘江父亲目睹口呆地望着一个个怒火中烧的伙伴们,好麻,你们是想拿我儿子来顶缸,以此来挽回生意,真以为我傻不知道你们的小心思。

不过在钱与儿子之间稍微的做了一番挣扎后,刘江父亲迅速的做出了英明的决定。

他咬了咬牙,一副痛心疾首地道:“麻麻的,难怪这小子近段时间怪怪的,原来是早恋了,看我不回去收拾他。”

似乎害怕平安不答应,他快刀斩乱麻,无比果断地道:“平小老板你放心,我保证我儿子从今天起,绝不会再进你们班半步,看都不让他看那女孩一眼,不然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然后,他不等彻底吃惊于这群农民叔叔们的无双战斗力的平安反应,招呼伙伴们一声:“走,回家揍我家那小子去。”

“嗯,这个……”

平安有些懵了,望着带着一群好汉们,欲回家屠儿子的刘江父亲,平安呆滞了半天,才喃喃道:“这一次,我好象真心没有坑人啊!”

哎,希望他们下手别太狠,我可是善良的好孩子。

……

“坑人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是没有招,无招胜有招。”

这句话,自然不是平安说的,而是洗马镇另外一个可以和石太公媲美的老人陈玄公说的。在这之前,平安却并不以为然,没有套路和招数,怎么坑害人?

最起码也得撒点诱饵,鱼儿才会乖乖上钩嘛?

可是现在,平安一想起今天早上刘江父亲临走时欲娃的模样,平安就信了。

因为他还没出招呢,平时跟他不对路,可以称之为对手的刘江,就很干脆的完败了,连一丝反击的机会都没有。

上学时,平安还故意去瞄了一眼,果然,刘江父亲没让他失望,是生怕平安不知道他已经教训了儿子一样,把刘江揍得满脸浮肿,都快成了国宝。

不过平安心思显然不在这上面,他更在意陈玄公老人说的另一番话:

“未来,之所以令人敬畏,是因为它充满着种种神秘和莫测。那些一心想发财的普通人,为什么总喜欢找算命师预测前程是凶是吉,是他们没有勇气面对未来。”

“那些大智大勇之人,为什么从不算命,而信风水呢?”

“他们求的是心安,而不是神秘的命运。如果真有一个人,能洞悉他人的命运,那他一定不是人,是神。”

平安感觉自己现在可以称神了,他能通过每一个人头上的生命柱,精准的预测到他们接下来一段时间内,会不会倒霉,财运如何,有没有作贼心虚,甚至有没有生病。

这就让平安激动了,预测到一个人的未来,并掌握住他人未来人生的走向,这样的能力太可怕。

当然,也有平安看不准的人,比如他自己,以及他爹平忠井。

到不是平安看不出平忠井的命运走向,而是看不懂平忠井这个人。

从他出狱至今,已经差不多小半年过去,平忠井从不关心袁小仪的生意是赚是亏,家里的大事小事,他都不过问,更别说给家里添砖加瓦了。

这就让平安奇怪了,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正该是为孩子为老婆努力拼搏的时候,可他呢,没有任何大志向地每天悠然悠然混吃等死,大好的青春,完全浪费在狗身上了。

理想?

平忠井或许有过,但不知道是消磨在长达十二年的监狱里,还是被现实给摧毁,或许他更愿意守着现在这种吃喝不愁的日子过下去。

所幸,平安从没指望过这个不靠谱的爹出人头地。

大概是吃了上次的教训,平忠井是不敢进赌场了,他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每天吃完饭,拿着从袁小仪哪里要来的钱,去找人搓麻将,挖大贰,跟一群曾经要好的烂兄烂弟摇单双,反正不把口袋里几分钱折腾干净,他通常是不归家。

就像今天一早,平安上学时还善意的提醒他,最好不要去打牌,会输得很惨的,因为平安从平忠井财运看,他会从一开始赢,一直赢,然后在最后一把输掉所有的钱。

平忠井自然不信,还骂平安咒他输钱,可他又怎么知道,他这一辈子的命运,都逃不出儿子的掌心。

就像现在,平忠井带着一脸的怨气和酒气踩着点的回家,脸上表带有点古怪,是那种吃了别人大亏,还憋屈得无法出气的模样。

“今天输了多少?”

袁小仪一瞧他那狗样,人就有些紧张了。

她不害怕平忠井将口袋里的钱输光,就害怕他输钱输红了眼后,找人借钱再借钱,没有止境的欠下一大笔烂赌账,然后等着别人上门收账。

毕竟,赵晓军的事情刚过没多久,要是平忠井再招惹上了这恶人,袁小仪真心承受不起。

“我今天没输,我今天赢钱了,我赢了一大笔钱。还有,谁要下次再说我输钱,我就跟谁急。”平忠井正气凛然地道,感觉自己老婆怎么跟儿子一样,聪盼望着自己输钱,难怪老子次次赌钱,次次输,原来是被自己家人咒的啊!

平安看着他得意表情,就奇怪了,算准的输钱,怎么可能赢钱?

平安目光自然地落在平忠井裤子两边的口袋上,平平的,什么也没有,不像是赢了一大笔钱的样子啊,嗯,不对,他怀里抱着的是什么?

平安定眼一看,居然是一条小狗崽,灰白色的,毛茸茸的,眼睛贼精贼精,正用很萌很萌的样子,打量着这个陌生的环境。

平安一眼就认出,这是一条土狗儿,也可以叫着追山狗,很多猎人最喜欢养这种狗,虽然长成了后架子不大,可十分的灵敏,胆子大,下嘴狠,抓个野兔山鸡如探囊取物,也敢单枪匹马,就跟野猪豺狼干架的凶犬。

而且这种狗,一旦训练出来,对主人忠诚无比。

唯一的两个缺点就是幼犬时期难养活,十只有两到三只能成犬,二就是这种狗的繁殖能力太差劲,别的狗一窝能下六七条狗崽,它一窝最多两到三个,往往死一半,或者一个不剩下。

所以这个品种的狗,在黔西南一带,都是有名的好狗,价格也高,一只够买三到五头小猪崽了,普通人家根本不会买。

平安小时候,就叫嚷着要养一条追山犬,奈何那时候家里穷,也没有好心的人送他一只养,一直成为了他的遗憾。

毕竟每个孩子,都有一个拥一条忠犬的梦想。

“你今天赢了多少钱?”

袁小仪低着头,洗着用来包猪腿肉的布块和尿素袋子,没看到平忠井抱着的追山幼犬。

“不多,近五百块钱。”

平忠井洋洋得意地道,他就这一点让人称赞,从不说假话,哪怕闯下天大的事情,也不会向家人遮掩。当然,赵晓军那次除外。

“这么多。”平安母亲也吃了一惊。

五百块对于洗马镇的家庭来说,也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对,整整四百八十九块五毛钱。”

平忠井一提起这事,立刻眉飞色舞,不可一世起来,口沫横飞道:“小仪,你是不知道当时的情况,在连续开了五把单的情况下,杨蛇儿、李健、忠才这些狗日的一个个的全压双,我不信邪,照单全收,一开,三颗玉米子扑着,一颗朝天,单,全杀,一把我就赢了两百多,连继三把单,杀得他们屁股直接开了花,通通回家跪搓衣板去了……”

“爸,那你赢的钱呢?”

平忠井正处于人生巅峰时刻,突然听到平安这句话,天堂似乎一下跌进了地狱,哑口无言了。

他憋了好一会的气,才理直气壮的道:“老子拿去全买东西了。”

“你买了什么,要花这么多钱?”平安将洗马镇上所有的商店都想了一遍,不觉得有什么商品能值得了五百多元钱的。

“喏!就是这个。”

平忠井将怀里的幼犬放在地上,指着正朝他摇着小尾巴的狗狗道:“加上我自己的钱,总共五百多块,全花在它身上了。”

平安立刻呆掉了。

五百多元钱,就买了一条狗?而且,还是一条幼犬。

袁小仪第一时间觉得平忠井是被人诈骗了。

“你在哪里买的,买给你狗的人是谁,还在不在咱们镇上?”袁小仪追问道。

平安则准备出去叫亲人和街邻们一起去抓骗子,好麻,行骗行到我家来了,这次非叫那不长眼的骗子吃不了兜着走。

“不准去。”

平忠井喝止,然后才红着脸道:“你们放心,我没被骗子诈骗,狗崽是在陈玄公手里买的,他说这狗崽是追山犬和山里的狼配的种,不仅好养活,成犬后架子还大,比一般的追山狗还凶猛,抓兔子,猎野猪、咬野山羊不是问题,一两年就能回本,当时我不知怎么想的,脑袋一热,就花钱买下来了。”

袁小仪直接无语。

平安歪着头看着父亲,他真想问一句:“爸,你脑袋里装的是什么啊,不知道陈玄公是咱们镇子上第一大忽悠、大骗子吗?这事五岁小孩子都知道。”

第三十章五百块

五百多元钱对于九七年的农村来说,绝对不是小数目,可以算是一大笔钱了。

平安记得年初开学的那几天,他们班有好几个村里的孩子,因家境的原因拿不出学费,在班上被老师点名。

他们的父母,因为这七十多块钱的学费,找班主任,找校领导,最后求爷爷告奶奶才让学校先给他们读书,待夏收后再补齐学费。

而平忠井却拿着一笔相当于是平安好几年的学费,去买了一条狗崽,果然够奢侈够夸张的,平安也恍然大悟的明白,奶奶叫他败家子不是没有原因的。

要是换着以前,袁小仪肯定会跟平忠井大哭大闹一场,然后叫来爹妈一起收拾他。

可如今平安家里情况不一样了,袁小仪一次进城做生意赚的钱,也不止这个数,所以数落了他一顿后,不伤夫妻感情地将这事一笔带过。

唯一古怪的是,无论是袁小仪,还是平忠井,都没有打算找陈玄公秋后算账,或者追点钱回来,甚至一再的叮嘱平安,不让他将这事情告诉他奶奶。

至于原因嘛,平安心里也清楚。

他自己就吃过骗平忠井钱的老家伙好多次大亏,因为这个头发稀疏,模样和善可亲,笑起来极像一个减肥了的弥勒佛的老人,却是一个心机和城府,让整个洗马镇人都感到毛骨悚然的老狐狸,也是平安奶奶少数几个不敢招惹的猛人。

如果说石太公是洗马镇人心目中正义的化身,德高望重,对其尊敬有加的话,那么陈玄公就是一个连小孩子便宜都占的邪恶化身,因为他以骗人钱财为生,连本镇上的人都不放过,所以背地里诅咒他不得好死的人一堆一堆,数都数不清。

可偏偏,这个九十多岁高龄的老人,却活得比大多数人都快乐,虽然他的快乐通常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但他能数十年如一日的在镇子上行骗,并且从未失手过,足见陈玄公的厉害和可怕。

平安记得前年春节的时候,自己好不容易瞒着妈妈,偷偷的藏了两元钱的压岁钱,还没捂热就被陈玄公一个新奇的玩具给骗走,还趾高气扬四处炫耀,最后汪呆告诉他,这玩具就值一毛钱,很多小卖铺都有卖。

平安不信邪跑去一瞧,当然就哭着回家告诉妈妈,却被奶奶听到,她老人家带着一肚子的怒气找陈玄公理论去了,回来时她脸色阴沉,接连好几天都吃不下饭。

如果现在让她知道平忠井被陈玄公骗了五百多块,估计得几天下不了床。

这个亏,不吃也得吃,大概陈玄公宰平忠井时,就已预料到了这一点,所以这一刀宰得十分的狠。

原本,新仇旧恨加在一起,平安是应该恨这无良老人的,可奇怪的是这恨,平安就是恨不起来,原因是他在那无良老人哪里,确实学到了不少的东西。

比如,坑人后如何扔掉麻烦,闯祸后得找背锅的,骗人时一定要正气凛然地脸不红气不喘,骂人专揭短,抽人挑要害踹,群欧时千万别冲前锋,那样死得快……总之,平安能降服汪呆这一群熊孩子,背后就少不了这家伙的功劳。

“哎,看来脑残的人,是无法用正常人的目光来看待的。”

最后,平安也只能怪平忠井蠢得可以,五百多元钱居然买了一条幼狗回来,智商不是一般的伤啊!

“妈,你看这小狗贵是贵了点,可也总得有个名字啊!”平安看着被埋怨了几句,就好像没事一样的爹,不知道怎么的,他心里就一阵不爽了,觉得跟这爹上辈肯定有仇。

“也是,你就给它取个名字吧!”袁小仪是没多少主见的人,从夫从子,性子极软,否则也不会被平忠井吃得死死的。

“我觉得叫旺家不错。”

一听到给小狗取名,平忠井一下来了兴趣,道:“大哥那条鬼子狗叫旺财,我们家狗叫旺家,准能压他家一头。”

说到旺财,平忠井脸上表情,一下就古怪起来,嘿嘿笑道:

“大哥前天可算是栽在一条狗身上了,一世的英名,全被狗给毁了,呵,他家的旺财,前天可是把镇上的母狗,一一的虐待了一遍一遍又一遍,现在全镇子的人都说,有啥样的主人,就有啥样的狗,这下好了,我看他还清高,装文化人,这下臭大丢人了吧,活该啊,哈哈哈……”

平忠井幸灾乐祸猖狂大笑,就在他情绪达到顶点时,平安偏头对袁小仪突然道:“妈,我想好了,这条狗狗的名字,就叫五百块了!毕竟五百块钱买的,总得取个配得上它身份的名字吧,不然让陈玄公知道了,还笑话我家拿出不一个配得上他狗的名字。”

“呵呵!啊啊!咳咳!”

平忠井正处于人生得意时,听到平安这番话,心里一片冰凉冰凉,他又无法瞬间从暴笑之中喘过气来,喉咙发出“叽叽”、“啊啊”、“呵呵”的声间,然后蹲在地上剧烈的咳嗽起来,鼻涕泪眼都流了出来,那模样好不痛苦。

“好,就叫它五百块。”

袁小仪在片刻的呆滞后,看着几乎是爬在地上剧烈抽搐、和艰难喘着气的平忠井,她瞬间悟了,觉得她这十多年的人生没白活,我斗不过你平忠井,我生个儿子来气死你。

于是,在平安和母亲的坚持下,平忠井反对无效下,花了五百块钱买的幼犬终于有名字了……五百块。

当然,哪怕这条狗狗不叫五百块,以平忠井好吃懒做又嗜赌的性子,肯定没养狗的闲情逸致,极其信任地将这条价值五百多元的狗狗扔给平安,是死是活他才不管。

死了最好,免得一听到小狗五百块叫,他就感到肉疼脸抽筋。

所以,接下来的日子,平安过得很悠闲和舒坦,平忠井算是彻底的被他玩坏,很光棍的认输,再也不敢暗中抓他小辫子,而现在平安的主要任务,就是读古藉明智,祭炼斩仙飞刀,筑固自己现在的境界外,就是以逗狗为乐。

为了实现小时候的梦想,让五佰块成为一条上山能打猎,下山能给他捡玩具、提鞋子、叼书包的狗狗,平安一有空就在自家院子里训练它。

“五佰块,去,给我把皮球叼回来。”

小狗狗一脸呆萌,眼神茫然,憨萌憨萌滴,就是站着不动。

“叼皮球不会,来,我教你握手?”

狗狗直接低下头,舔着自己的小爪子。

“你为啥这么笨呢,握手都不会,简直就是一只蠢狗,活该被平忠井给抛弃。”

平安彻底被打败,看着自个跑远的五佰块,又训练几次无果后,平安算是泄气了,很想学平忠井一样将它扔在家里任其自生自灭,却突然瞄见大伯家的旺财,正一狗脸的渴望着盯着他。

还别说,这二哈自从上次被平安坑害了一把后,把镇上的所以异***了一遍后,狗脑却变得机灵了,知道闯了大祸事,回家一定会被主人宰的命,居然在外面躲了好几天。

而且一回来,就爬在平忠华脚下摇尾乞怜,做着各种谄媚讨好,终于感动了平忠华,决定放它一马。

终究是养了好几年的狗,是有感情的,真要煮了它,平忠华还真舍不得。

何况二哈经历了这次大变后,真聪明,往往一个眼神,它就能顺着主人的目光,飞快的给平忠华叼来他想要拿的东西。

这样的次数多了,平安大伯就洋洋得意起来,吹牛道:“瞧,我家的狗就是不一样,整个镇子上的狗,加在一起都没有它聪明。”

就连老爷子瞧了,也觉二哈机灵,大叹浪子回头金不换,平家宅子果然风水宝地也,还顺便骂了一下平忠井,以二哈作教材,恶心得平忠井险些没气晕倒。

不过,平忠华这股得意劲没高兴多久,他就发现二哈变了。

似乎在确定了主人不会宰它后,二哈已经不怎么甩平忠华了,每天除了踩着点的回去吃狗食外,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跟着平安跑。

平安去上学,它就蹲在校门口一直守着,然后一路尾随回家。

平安凌晨四点多起床收鱼,往装鱼的箩筐里灌入灵气,它就在一旁羡慕着。

哪怕平安去撒尿,二哈都要跟着,算是认定了他一样。

“好麻,老子这条狗算是白养了。”几次教育无果,平忠华总算知道,自己喂养的是一条白眼狼。

现在,当平安看着旺财那一狗脸“再来一次”的渴望表情,平安灵光一闪,彻底的悟了。

再联想到自己之所以变得这么聪明这么帅,完全是金葫芦内灵气的功劳,如果自己将灵气灌一点给五佰块,它会不会也变得聪明?

想到,平安就做。

一开始,效果不太明显,可是一个星期后,小狗狗如打了鸡血一样,变得机灵起来,握手、叼皮球、跳圈圈都已经是小儿科了。

小狗狗现在已经学会了自己每天一大早,就出门去撒尿拉便便,然后回来叼着平安的鞋子叫他起床。

而半个月后,五佰块已经能跟着平安满山的跑,开始追逐山林里的一些如松鼠样的小动物。

自然,这其中也有二哈的身影,大概连它自己也知道,它是二娘生的,不奢望能有五百块那样的待遇,起码也得给口汤喝吧?

第三十一章完了

平安量小,心窄,是一个典型的一被人打脸,就立刻报复的小人,但也远远没达到大伯平忠华那般吝啬小气的程度,偶尔心情不错了,还是会赏给二哈一道灵气,这更加坚定了二哈跟着平安混的决心。

“哎,这日子真的好舒坦啊好舒服。”

平安真有高手寂寞如雪的感觉,家里,平忠井被他彻底打败,暂时处于闭关养伤状态中,不敢再抓他的小辫子。学校里,没有一个同学是他一回合之敌,看着他来了,也得绕圈圈走,生怕慢了当拦路狗。

班里的老师们,就算想找平安的麻烦,可在平安那堪称恐怖的成绩面前,他们一个个的悟了。

这是一个玩着,也能拿智商碾压全校所有学生的妖孽。

而钱,平安更不缺了!

大概是由于他每次都往装鱼的箩筐里输入一道灵气,改变了鱼的肉质,也或许城里的人瞧冯大军太憨厚,抱着欺负傻子的心态,专挑他的鱼买。

从一开始的每天三四百斤,到现在一天七八百斤,利润翻了一番不说,还网落了不少的老顾客,按照冯大军的话说:“我还没进入菜市场,就有好多顾客在那里,排着队等着我的到来。”

看着冯大军一副哥已经是县城菜市场里,一个传说得瑟模样,平安不信的趁着一个星期天去了菜市场,当亲眼目睹了那长长的买鱼队伍,平安呆滞了。

“这里面一定有古怪。”

脑袋聪明的平安,立即察觉到了问题,留下两条经过灵气洗礼过的鱼,拿回家让平忠井煮来吃。

这一顿饭,吃得全家眉开眼笑,平忠井直叹这鱼真好吃,不仅香,肉嫩,还爽口,不是河里一抓一大把的鱼能比,还问平安哪里弄来的。

平安也被这鱼肉震惊了!

不是太好吃了,而是他每吞下一口鱼肉,都能清晰的感觉到,鱼肉内有那么一丁点的灵气。

虽然,这些细微近乎无的灵气,对平安来说,还不及他在林子里去吸一口草木精气炼化后多,但是对于普通人而言,这绝对是滋补养生的珍品。

所以下一刻,平安眼睛就亮了,闪动着金色的光芒。

“加价?”

冯大军在听到平安主意后,憨厚的脸蛋,习惯性的呆了一呆,才道:“弟,你心是不是太心黑了?我们已经赚得很多很多了,我们的价格可比市场里还高了一两毛钱,再加价,这生意怎么做啊?”

“哥,你放心,我们家的鱼哪怕卖五块钱一斤,也有人排着队买。”

奇货可居这道理,平安早就学过,不信自己家那堪比人参还滋补人的鱼,会卖不动。

果然,冯大军在尝到了甜头后,干起来比平安心还黑,简直就是奸商。

平安让他涨两毛,他在看到效果后,一狠心,直简涨了五毛,还露出一个肉痛的表情,让那些吃了他亏的顾客们,真认为自己捡到了便宜。

而那些被冯大军黑了两把的餐馆老板们,生怕傻大个不卖鱼给他们似的,有几家为了保证每天货量充足,甚至主动的又提高了两毛的格价。

“好麻,县城里的人都是凯子,居然找我主动涨价,好人啊!”

被人骂了好几年傻子笨蛋的冯大军,总算遇到了比他还傻帽的人,而且还是一群人,他瞬间自我感觉他都是天下第二聪明人了。

而平安呢,看着冯大军头上,那几乎已经被金色财运占了一小半的生命柱,估计现在就是自家的猪肉生意,都赶不上他和冯大军的鱼生意了。

而有了大把大把的零花钱,平安也不用绞尽脑汁的去算计大伯的藏书了,想读什么古藉,告诉冯大军一声,准给他带回来,要不是平安嗑金条嗑得厉害,估计就这一个月的收入,就有好几万块。

当然,在吃了上次的教训后,平安再也不敢一次性的狂嗑金,而是一克两克的嗑,可再少,也敌不过量多啊。

“唉,我是不太堕落,太败家了?”

电视上的富豪权贵们,以吃山珍海味,睡大别墅为荣,他平安以嗑黄金,读古藉为乐,其境界都是让人匪夷所思。

不过这数万块花出去,换来的绝不是那些富豪权贵们吃喝玩乐能比较的,随着灵力的不断增加,读书,显然跟不上力量增涨的境界了,就无法自如的操纵自身的力量,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各样的麻烦。

尤其是在昨天,平安一次性的嗑掉了五克多黄金后,他的五官六感,达到了一个他自己也不能承受的范围。

首先出现问题的,是平安的耳朵。

白天,平安一座到教室里,他灵敏的耳朵,立刻传来无数同学们的说话声、放屁声、说人坏话的声音,以及老师们的各种吹嘘的交谈声。

其次,就是平安的鼻子,总能嗅到各种令他恶心的气味,这让他嗅觉和神经,无时无刻不遭受着煎熬。

“麻球汤圆的,我这是快死的节奏啊!”

“或者,是武侠小说中的走火入魔了?”

平安觉得不论是什么导致了这种情况,在他潜意识中,觉得这些问题只有石太公能解决,不仅因为他国术无双,而是因为石太公还是一个远近闻名的中医。

可是一联想到石太公每次瞧见他,那一脸的恨铁不成钢的不爽模样,平安心戚戚然了。

毕竟,练武太累,又是滚又是翻,活像是猴子在耍杂技,尤其是当平安发现,他好不容易练出的一丝八极拳劲,在瞬间被丹田中的玄黄太极吞噬掉后,平安就明白国术“劲”力,跟灵力不是一个级别上的东西。

一个练力练劲,只求临阵伤敌杀人,而且一打就犯法。

一个吐纳天地日月精华,追求长生之道,洞悉宇宙玄妙。

这两者,从根本上来说,就不在一个层次上。

而术业有专攻,一技傍身才是硬道,平安没傻不拉叽去钻牛角尖,要武道双修。他现在仅仅是借鉴了石太公国术的一些理论,再糅合到自己的修炼大道中。

何况,这会平安已经没有精力去研究国术了。

随着平安在下丹田中聚集了玄黄太极,正式进入了修炼的门槛后,强大的力量,赋予了他不一样的感官。

以前他看东西,只看表面,而不是内在。

可是现在,平安不仅能洞悉到草木精气,还能清晰捕捉到它们的规律,以及察觉到它们的精气,是如何而来,又是何形成,甚至能看到它们吞吐日月光华的画面。

而他看人,也一样能一眼洞悉到他们的气息和运气。

就像现在,当他看到冯大军生命柱上那浓郁的金色财运,骤然变得飘浮不定起来,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彻底消失。

平安吃惊不小,心想这哥不会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缺德事,遭了天谴,财运全无了。

“哥,你今天去县城卖鱼,遇到了什么?”

平安当然不认为冯大军,真能干出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情出来,他心里虽然震惊,脸色却不变。

读书,确实能养性,现在就算是泰山崩于面前,平安都能做到不动如山的境界。

“没有遇到什么啊!”冯大军憨厚的脸上,是那万年不变的傻笑,乐呵呵的真像是一个傻子。

“真的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平安望着一脸笃定的冯大军,都有些怀疑自己最近的状态,那双能预测人前程命运的灵眼,也出现了问题。

“唉,还是黄金嗑多了,嗑出了麻烦。”

平安感概着自己的力量增涨得太快,对于自身出现的种种问题,郁闷加头疼着。

冯大军却突然傻笑着得意地道:“弟,我今天在县城里遇到一贵人,是县城最大的酒店,大世界饭店的采购经理。他说了,要订购我们的鱼。一开口,就要了三百斤。”

平安却没有冯大军那激动劲,感觉这事情有古怪,问道:“然后呢?”

“然后他跟我来镇上了,说要看我们的渔场。可我们哪里有什么渔场?我只好带他去洗步河逛了一圈,指着大坝那片水域,说这就是我们的渔场。”冯大军咧开嘴呵呵笑道。

“再然后呢?”平安感觉不妙,尤其是他看着冯大军趾高气扬的状态,估计没少被那采购经理灌迷魂汤。

“再然后自然去了刘江父亲家里。”

“他也跟着去了。”

“去了。”

“完了!”平安呆滞,失魂落魄。

“是完了。”

冯大军干净的脸上,全是憨笑:“弟,真的完了。”

“哥,我是说,我们这生意完蛋了。”

“啥?”

冯大军憨厚的表情在片刻的懵呆后,既然露出一抹似豺狼般的凶狠目光。

第三十二章小人嘴脸

平安总算弄明白自己可预测他人前程运气的双眼,确实没有出现问题,而冯大军生命柱上的金色财运,之所以飘浮不定,估计跟那采购经理脱不了关系。

不过平安觉得,最关键的原因,恐怕还是刘江父亲那里出了问题。

那采购经理哪怕要截胡他们的生意,断然也不会自己累死累活,去赚那一天几百块的小贩生意,那样做丢份不说,还降低了自己的社会关系。

因为每一个人的圈子,都有固定的人际关系,而华夏国,恰恰是一个讲究人际关系的社会,有些关键的问题,不是钱能摆平的,这也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有钱人,提着一麻袋一麻袋的钱,摆出一副我人傻钱多的模样,死命的往更高一层次圈子挤的原因。

所以,有些东西一但丢了,就不是金钱就能弥补。

而冯大军的金色财运,只是飘浮不定,远远没达到消失的地步,唯一的可能,就是刘江父亲那里变卦了。

不过,平安就怕这人不自己做这生意,扔给他表妹妻弟、或者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做,毕竟蚊子再小也是肉嘛,平安觉得必须得弄清楚情况,接下来才好应付嘛。

所以,第二天凌晨四点多,平安带着冯大军和两条一大一小的狗,照常来到老地方收鱼时,公路上那一箩筐一箩筐的鱼果然没了,换成了一辆小型运货车。

平安不看,就知道货车里装的全是鱼。

本来应该是他的鱼,可瞧这模样,现在怕不是了。

刘江父亲像极了一个封建社会皇宫里的太监一般,低头哈腰站在一个大肚便便的中年男子身边,神情上是毫不掩饰的谄媚讨好,就差没跪舔对方的脚丫指了。

“哥,你瞧那渣,像不像旺财的狗脸。”

平安望着一脸严肃,满面肃杀之气的冯大军打趣道:“别绷着脸,不管谁来截胡,我们的生意丢不了!来,笑一个。”

冯大军那张轮廓粗犷,干净又带着憨傻模样的脸,仍然杀气腾腾,大概从小到大,都没有吃过这么大亏的他,心里早就怒不可遏,要不是平安一再交代,不能丢份儿的跟人闹,他早就冲上去干翻了眼前的一帮混蛋。

所以,他眼神里充满冷色的光芒,不过他还是忍不住看向摇着尾巴,一狗脸二哈表情的旺财一眼后,他终于露出了一个微笑。

“呦,平小子来了,你可真准时啊!”

刘江父亲直接将“平小老板”降级到了平小子。而面对平安时,他自然小人得志,高扬着头,几乎是用渺视的目光看着平安,趾高气扬地道:“可惜,你还是来晚了,我们的鱼已经卖给了罗老板,而且今后也不会再卖给你。”

平安直接忽视他的存在,负着双手走到货车前,伸头往车厢里一瞧,啧啧笑道:“嘿,挺多的嘛,有一千斤吧?”

“那是,一千三百多斤,可比你拿的货多。”刘江父亲居高临下姿态望着平安,奈何身高只有一米五几的他,妄想跟身高近一米七的平安比高,那模样就像武大郎跟西门庆比帅一般,可悲可笑,还十分的滑稽。

“这鱼还真够肥够大啊,比你平时卖给我的大,看来你挺用心的啊!”平安笑容依旧,不见半分怒火。

刘江父亲小人得志,呵呵笑道:“那是因为你出不起价格,我当然挑小鱼卖给你。人家罗经理大老板,每斤鱼、黄鳝、泥鳅给我涨了三毛,跟你比起来,就太豪爽了。”

“恭喜你赚大钱了,从此财源滚滚而来。”平安笑容灿烂,还双手握在一起,轻轻的朝他点了三下。

平安这轻淡风轻,不见半分火气举止模样,让刘江父亲憋着的一肚子得意,竟找不到发泄的地方,好象已经准好的大招,就是无法施展出来一般,憋得好难受。

“平小子,你不生气。”刘江父亲憋了半天,终于憋出这句话来。

平安讶异道:“我为什么要生气?”

刘江父亲挠了挠脑袋,有些辞穷地道:“因为我不卖鱼给你啊!”

平安终于如他愿望地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笑问道:“那啥,少了你刘渔夫,难道我平安就吃不了鱼肉了吗?洗马镇两乡十二村里,莫非就你刘渔夫会捕鱼捉黄鳝?我不信拿着钱,就卖不了鱼?”

“可是我放了你鸽子,坑你几天没鱼卖,乍得?”刘江父亲小人嘴脸地叫嚣道,主要是上次被平安坑得太厉害,每次看到儿子望着他那幽怨的眼神,他就是一阵的心疼和惭愧。

这下好了,有了大老板收购他的鱼,他那还不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自然要好好恶心一下平安。

“那是因为你蠢,没见识,脑袋有毛病。”平安微笑道。

“你,你骂人!”刘江父亲指着平安怒道:“你没素质,没教养,你……”

“骂你麻个逼,骂你怎样了?”

平安身后的冯大军早就憋着一肚子的火,见刘江父亲指着弟的鼻子开骂,他那还忍得住,他那粗大如小孩腰粗的手臂,瞬间就从平安肩膀上跃过,一下就拧住刘江父亲的脖子。

“叽!”

刘江父亲发出一声惨叫,舌头都伸了出来。

“你麻就一个小人,说好的长期生意,一口吐沫一个钉,你的信誉在哪里?”傻大个冯大军真的怒了,以他超乎人类想象的力量,硬生生的将一百多斤成年人,一只手提了起来。

那恐怖的臂力,简直就是惊世骇俗了。

可怜的刘江父亲双脚离地起码有十公分,喉咙又被掐住,几乎无法呼吸,整张脸由红转青,痛苦难受地张大嘴巴不停的发出“呵呵”的声音。

这一幕直接惊呆了所有人。

那个大肚便便的采购经理,一脸惊愕表情,然后内心恐惧害怕了,终于明白这个被他忽悠得团团转的傻小子,身体内藏着可怕的力量。

他虽然有背景有实力,但此刻毕竟势单力薄,要是眼前的傻大个发起狂来,连他一起给收拾了,哪怕事后他能找回场子,但是吃亏的人绝对先是他自己。

何况,还有一个胸有成竹,满脸笑容灿烂的小鬼让他更加的看不透。相比起玩狠、只懂拿拳头来说话的角色来,他还是觉得一个心机深沉且难测的人,更加的可怕。

因为刀子藏在身后,比执在手里更加让人害怕,谁也知道那把刀,会在什么时刻出鞘,然后一击致命。

“小兄弟,再不放手,就会弄出人命了。”

他艰难的咽了口口水,在片刻衡量得失后,他脸上挤出一个笑,道:“今天的事情是我不对,要不鱼分你们一半。而且,你们请放心,我卖鱼路子跟你们不一样,绝对不会抢你们县城里的客户。”

“哥,放手。”

平安感觉差不多了,得到了他想要的结果,再弄下去,刘江父亲肯定会被冯大军玩坏。

“好。”

冯大军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盯着刘江父亲突然傻笑道:“警告你,你敢再骂我弟,我打断你的腿。”

别忘了冯大军还有一个傻子的名声在外,这话一出,还真具有杀伤力,刘江父亲连同他带来的合伙人,一个个哑巴了,吭都不敢吭一声,哪还敢放无用的狠话。

那个采购经理,事不关己高高挂,一副和气生财的模样。

“哥,我们走。”

平安瞧冯大军气出了一大半,习惯性的伸手进入水里,飞快地抓起了两条鱼,笑容灿烂地道:“这两鱼,就当是赔偿我们的损失费,怎么样?”

刘江父亲吃了冯大军一记锁喉功,那还敢多嘴,蹲在地上不停咳嗽,反正罗老板鱼钱都给了,早就跟他没关系。

“行,小兄弟你尽管拿去,多挑几条也没关系。”罗老板和事佬地客气道,几块钱的东西,他怎么会舍不得。

“谢了!”

平安脸下丢下一抹稍纵即逝的戏谑微笑,就像一幼狮,戏耍完猎物一样,然后玩腻后头也不回地,大摇大摆去了。

第三十三章狗都不吃

自始自终平安目光看都没看那罗老板一眼,整个过程完全当他是空气。

毕竟一个投机倒把,想钻他空子的人再聪明,他图谋的还不是经过他灵气浇灌过后,改变了肉质的鱼。

现在,没有他灵气改变鱼的肉质,罗老板就是将整条洗步河的鱼都买下,又能怎么样?还能变着花样的卖出去,能让人自觉排着队,等上半小时的买鱼不成?

平安已经预料当罗老板知道他买的鱼,不是他想象的那肉质鲜美,口感极佳的河鱼时,他会明白骚年不是那么好欺负的,亏了钱是小事,丢了面子和信誉才是大事。

因为平安笃定罗老板是在联系好了上家后,才果断出手,抢了他们的生意,不然鱼拿会回去怎么处理?

自己吃,还是学冯大军一般,去菜市场贩鱼?

平安看他那身穿着,那派头,他就不可能放下身段去干这事。

本来依照平安的脾气,要不是怕冯大军被这口气憋出病来,他是没兴趣来这里欺负刘江父亲的,也没有兴趣来瞧一个不相干的人。

可冯大军不一样,虽然在大多数事情上,他远比平安豁达,但某些事情上却比平安更钻牛角尖,因为他是一个傻子,哪怕是装傻,那也是为了守护他要保护的东西,也正因为如此,他比平安更加在意这门生意。

不让他出这口气,平安都害怕他半夜摸进罗老板和刘江家里,干出什么犯法的事情出来。

平安记得两年前一个外地的老板,来洗马镇上收金银花,仗着手里有几个钱,瞧着冯寡妇漂亮,就调戏了她几句,无非是从了他,一夜给多少钱的流氓话。

结果没两天,这渣在去几家居住在山里的种植户家里收金银花时,就再没有能走出那片山林。

尸体是找到了,镇上派出所的公安说,是失足从山崖上摔了下去,因为现场没留下一丁点他杀的蛛丝马迹。

自然就没有人怀疑到,那一整天不见了人影的冯大军。

傻子是不会杀人的。

这一点,全镇的人都相信,唯独平安不信。

尤其是现在他更不信,因为冯大军生命柱上那一缕清晰的红光煞气,绝对不是无缘无故而来。

而且别忘了,洗马镇上的男孩,几乎都跟着石太公学过两天拳脚功夫的。

何况是一心想要保护冯寡妇不受欺负的傻子,显然他和平安一般,得到了石太公的几分真传,不过他比平安更加努力,刚才那一手就凭单臂之力,就将刘江父亲拎起来的那气势和力量,恐怕达到了石太公常说的暗劲打人如有雷的境界了。

“唉,太公罪孽深重啊,教啥不好,非要教一打就犯法的国术,不知道这会害死人嘛!”

平安一想起石太公每次望着他那忧怨的目光,他就有一种淡淡的忧伤,这老头太吓人了,想徒弟都想疯了,平安才不会良心发现地回心转意去跟他学国术。

国术,能敌得过他摘叶成刀,飞出去那堪比子弹的威力吗?

“唉,不想了,还是去安慰一下纯洁心灵受到欺骗的哥吧!”

因为这傻大个又掏出了他死鬼老爹,给他留下的那杆烟袋锅子猛抽起来,那一脸倔强委屈的样模,好象被人给爆了菊花般,要有多忧伤就有多忧伤。

“乍地?不服气,觉得心里憋屈?还是这口气没出爽,打算趁着哪天夜黑风高,摸进人家里去血溅五步?”

平安笑呵地将手里提着的两条鱼扔在地上,又将一路捡来的干柴,堆放好,升火,然后将两条鱼用芭蕉叶裹好,扔进火堆里烤。

没破肚,也没有去内脏,更没加盐加调料,直接烤,即能保证鱼肉的源汁源味,熟透的鱼肉还粉嫩爽口。

“弟,我是不是太笨,才上了姓罗的大当?”冯大军憨厚的脸上,全是埋怨自己的表情。

“你不傻,是那姓罗的太狡猾。你也别觉得委屈,栽在他这种老狐狸手里,不丢人。他不是镇上那些混吃等死,没有一点志气和希望的废人,你能吃他的亏,这证明你还是有价值的。”

平安不轻不重开了一个冷笑话,他十分理解冯大军的感受。

一个把整个洗马镇的人都忽悠得团团转的傻子,自觉已经是天下聪明人,突然之间栽在一个大肚便便的黑腹男手里,那一瞬间的失落是很打击人的。

这就好比一个自觉剑术无双的当世游侠,在打遍小镇无敌手后,正感叹着人生寂寞如雪,欲求一敌人不得时,却突然之间被人一剑截中了**,那一瞬间才知菊花真的很疼哦,就像此刻的冯大军一般,满脸都是淡淡的忧伤。

“弟,照你这话说,那我应该幸庆没被姓罗的坑死了?”冯大军郁闷道。

“你应该幸庆,没把我交给你的鱼买给他,让我们立于不败之地。所以这仇,迟早能报回来的,你也别一副死了爹妈混不下去的模样。”平安微笑道。

“弟,你这话太深奥,我蠢,听不懂。你能说句人话吗?”冯大军一脸纳闷,却又不忘反击道。

“来,你先尝一下这两条鱼,然后就能听懂人话了。”平安咧开嘴笑着,感觉鱼烤得差不多了,用木棍从火堆里掏出,打开,摆在冯大军面前,笑道:

“吃吧!吃过之后,你就明白我为什么会这样说了。”

冯大军一脸疑惑,还是伸出手尝了一口,嚼了几下:“弟,没啥特别啊,和平时我们烤的鱼一个味。”

“你再尝尝右边那条。”这一次,平安可直接将差不能可以改变二十多斤鱼肉质的灵气,灌入了这条鱼里,他等着冯大军目瞪口呆的一幕。

果然,冯大军再尝,鱼肉一进入他嘴里,他立即觉得肉质细腻,不用嚼不用咽,鱼肉仿佛就溶解在他嘴里了,直接顺着喉咙滑了进去,留下满口的鱼香。

“弟,这鱼……”冯大军瞪大了眼睛,只觉胃里暖融融的,升腾起一股热气。

“这左边的一条鱼,是刘江父亲卖给我们的鱼。而这一条……”平安指着右那条被灌入了灵气的鱼,微笑道:“则是我交给你鱼。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让你每斤鱼,涨几毛钱的原因了吧。”

“是因为这鱼太好吃了。”冯大军恍然大悟,拍着大腿道:“怪难买我的鱼的人,一个个的排着队买,生怕我不卖给他们似的,还给我主动涨价,当时我还认为城里的人傻钱多,全是凯子,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中啊!不是刘江父亲卖给我们的鱼好吃,而是经过我处理的鱼,才是真正赚钱的鱼。”

“所以,哥,你根本不有担心我们的生意被人截胡了。刘江父亲不卖给我们鱼,那是他人傻没见识,你看着吧,最早就今下午,最迟不过明天,刘江父亲肯定会一边骂自己是个蠢才,一边声泪俱下的求我们买他的鱼。那时候,你就是叫他孙子,他也得爽快的答应。”

“真的。”冯大军有似怀疑道,毕竟那渣已经攀上了一个大财主。

“你不信?”

冯大军如实点头,没有吭声,但那怀疑的表情,平安一眼就瞧出了。

平安不多解释,直接将剩下的烤鱼,扔给一旁早就垂涎三尺的五百块和旺财,两条狗扑在有灵气的鱼上狼吞虎咽,飞快啃完,然后瞄都不瞄那条普通的烤鱼一眼,仿佛那就是一条垃圾,然后一起跑到平安脚摇尾讨好。

“瞧,连狗都不吃的鱼,他能拿去卖给谁?”

平安摸着已经被他用灵气将胃口养调的五百块,冷笑道:“所以,你别觉得吃了亏,该悔后的人,不是我们,而是他们。”

就是希望那姓罗的,这次别玩得太大,不然是怎么栽的,估计他自己也不知道。

“弟,原来你早就挖好了坑,就等着人栽进去啊?”冯大军憨厚的脸蛋,全是一脸的佩服加崇拜,搞得好像平安是坑人专业户一般。

平安立即不爽了。

这一次,他敢拍着自己的良心说:“我真心的没有坑人。我是被人坑,我是受害人,遭报应的人绝不是我。”

不过望着已经从打击中恢复过来,又从新燃烧起斗志的冯大军,平安很期待罗老板的下场会是怎样?

至于刘江父亲呢?

“我懒得管这种小人去死!”

第三十四章赔了夫人又折兵

平安预料得没错,县城大世界酒店采购经理兼大股东的罗恒星,这次玩得真不小。

当年靠着从深广两地倒腾电气回乡卖,十数年间就挣下上百万家底的他,在有了原始资本后,这些年里在县城开酒店,开游戏机室,投资房地产,结识的人不是县领导,便是市里的富人,其战略眼光不可谓不高。

按照身份地位,他是没必要跟两个孩子抢生意,何况是这种贩鱼的小买卖。

只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罗恒星在朋友家里品尝到冯大军卖的鱼后,当即向朋友问清楚了鱼的出处,并自己做了一番调查,发冯大军卖的鱼,不仅肉质鲜美,营养价值极高,便动了小心思。

为了以防万一,他这几天还让手底下的人,暗中买下好几百斤鱼,送给亲朋好友品尝,在得到了一致的赞美之词后,罗恒星立即发现了其中的商机。

不。

不仅仅是商机,还是一个进军市里的好机会。

对于一个一心想往上爬,打破脑袋也想混进更高一层次的人来说,只要有一丝机会,就敢拿出百分之两百的资金和勇气拼搏一把。

于是,罗恒星拿着剩下的鱼去了市里,借着那么一丝关系,然后一路孙子般委曲求全,终于见着了省里首屈一指的大人物王衡。

仗着手里经平安灵气改变肉质的鱼,罗恒星终于打动了这位黔省餐饮大王。

双方很快答成一致,由罗恒星提供优质鱼,以及三百万现金,参股王衡在市里的五家链锁酒店,占股百分之三十。

罗恒星没多想,爽快的签字给钱,因为在他看来,对付一个贩鱼的乡下小子,那是分分秒秒的事情。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罗总弹指间,冯大军果然没敌挡得住他的糖衣炮弹,干脆利落地败了,鱼源被枪不说,还吃了人生中第一大亏,虽然爆发了一下武力,确实让罗恒星吃惊不小,但是在罗恒星看来,这不过是狗急跳墙的愚蠢行为。

至于一直不拿正眼看他的平安,或许是一个有心机的孩子,不过想跟他斗,还得多吃十几二十年的饭才勉强够资格。

所以,在简单的安慰了一下刘江父亲,并提醒他明天鱼照旧后,在刘江父亲感激涕零目光下,他驾车绝尘而去。

快到市里时,罗恒星还给王衡扣了个电话,自然是各种充足成就感的炫耀和兴奋,仿佛他罗倒腾在这一刻起,已经是大人物了,最起码已经和大人物沾边了。

王衡也很给足他面子的在酒店后门收货区候着他,仅见过三次面的两人,仿佛是一见如故的知己好友,相亲相爱起来。

“王总,这次是一千三百多斤鱼、黄鳝三百斤,泥鳅一百五十三斤……而且王总,我保证今后每天的供货量都在这个数,而且只高不低。”罗恒星拍胸保证,一副掏心掏肺,就差没拿他祖坟诅咒发誓。

王衡脸上容笑很灿烂,就和他人一样,十分的有亲和力,不轻不重地问道:“那鱼质呢?”

“鱼质肯定和上次的一样鲜美,这一点请王总务必放心,我就是敢戏弄谁,也不敢戏弄王总,更不敢在这一件事情开玩笑。”罗恒星一脸笃定地道,信心十足,鱼是他亲自看着捕的,黄鳝也是他亲眼看着捉的,这还能有错?

“那就好!那就好!只要鱼质好,我们的生意才好嘛,这样我们才能赚大钱。”王衡弥勒佛似的笑容宛如一道春风,抚得罗恒星当即如遇天恩般荣光焕发。

“这鱼啊,不是鱼,是钱,也是前途!”王衡望着货厢里的一条条游来游去的河鱼,心有感触啊!

罗恒星是人精,他岂会是笨蛋,会是一个甘于现状的人?

在吃过罗恒星带来的鱼后,他也动起了心思。不仅将罗恒星留下的几十斤鱼送进了市委,还托关系进了省委,很快就收到了异想不到的回报。

他手里好几个一直被卡着的项目,竟然在这几天的功夫,一路绿灯的批了下来,而他唯一需要付出的,就是继续提供这种肉质鲜美的鱼。

不过王衡自然不会像罗恒星小人得志般,没脑子地夸下海口,不留丝毫余地陷自己于绝境中。

而是比较挽转地说,这鱼也是偶然间得到,还有没有得回去问一问,不过保证一有鱼,会第一时间答复。

现在好了,鱼源有了源头,并能长期源源不断的供应,是该给陈秘书们回话了。

就在王衡仿佛已经看到了一条康庄大道时,负责收鱼的酒店余大厨突然道:“王总,这鱼有点不对劲啊,好象和上次罗总送来的鱼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正享受着王衡春风般微笑的罗恒星,一听这话,就像一只被人踩着尾巴的肥猫,跳着脚问道:“怎么个不一样法?”

“王总,鱼其它水产品是跟上次的一样没错……不过,今天罗总送来的鱼,却没有上次的鱼机灵,一条条的没精神。就好象失去了灵性般。”

余大厨从事厨师行业三十多年,目光多老练,眼睛一描,就切中了关键。

“很可能是罗总长途运来,鱼受了颠簸,这才没精神嘛。”

王衡这会儿正处于如何攀龙附凤,飞黄腾达的幻想着,哪会听得进去这个。

他不仅笃定在这件事情上,罗恒星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骗他,还暗怪跟了他几十年的余厨子没有一点悟性,难怪一辈子也只能是个厨师。

他一脸不爽地挥挥手,示意余大厨赶紧将鱼搬运进去,别影响他良好的情心,然后拉着罗恒星的手,笑容灿烂地道:

“罗老弟,走!走!走!去我办公室聊!对了,吃早饭没有?没有?余厨,宰两条鱼,杀一斤黄鳝,再配两个青菜,送我办公室来。”

一想到鱼肉的鲜美,罗衡一边狂咽口水,一边带着笑容满面的罗恒星进了他办公室。

王总的办公室,自然高大上了,烟酒茶一样不缺,还有一个养眼的年轻小秘伺候着。

两只老狐狸嘴里扯着风月,谈笑着风趣,肚子里却是各有各的计较和算计,仿佛都望见了自己的远大前程一般。

不过这白日做梦的好事,并没有继续多久,命中注定是坏人美梦的余大厨,就绷紧着一脸关公脸走了进来,望着正低头吹着热茶的王衡道:“王总,这鱼真有问题,我真心没骗你。”

“老余,你今天是不是喝高了。”王衡这下真生气了,现在他最听不的,就是鱼有问题,他动了怒火。

“王总,我今天真没喝酒,你不信,自己尝尝嘛。”

余大厨觉自己好冤枉,也不多解释,直接将烹饪好的鱼,摆在了茶几上,一脸笃定地道:“王总,这鱼要是上次的那种鱼,不用你开口,我自己滚蛋,发誓一辈子也不进厨房。”

“嗯!”

王衡一下愣住了,瞧余大厨脸上那种受了委屈,似小媳妇般的哀怨表情,似乎不像说假。

他再瞧那鱼,色香味俱全,应该没有问题吧?

“王总,我拿的鱼怎么会有问题,不信你品尝一下。”

罗恒星信心爆棚,心里不爽的瞪了余大厨一眼后,当即拿起筷子开吃:“好吃,味够足,辣椒刚好,鱼嘛,细……细……细……”

他“细”着没下文了,罗恒星表情亮了,微笑直接僵硬在脸上,活见了鬼。

“罗老弟,细什么细啊?”王衡似乎感觉不妙,再瞧罗恒星表情,一副见了鬼的模样,王衡飞快操起筷子,尝了口鱼。

余大厨的手艺那是没得说,味道正宗,没有问题,可再嚼那鱼肉,王衡表情也闪亮了。

乍滴没上次的鱼肉,那种爽口,嫩滑如玉的口感呢?

“不会是我味觉出了问题吧?”

再尝!

没感觉。

王衡和罗恒星一样,当场就愣住了。片刻后,他不死心地问道:“老余,是不是你拿错了鱼?”

“没有!绝对没有!”余大厨看着王衡那精彩的表情,他心情爽了,自我感觉自己光芒万丈了。

“会不会仅是这一条鱼有问题呢?”罗恒星额头上已经有汗珠了。

“不会,因为我连宰了八条鱼,全都是这味。”余大厨直接堵死了罗恒星的希望。

他似乎觉得这还不够证明他的英明神武,用一种痛打落水狗语气道:“王总,不仅这鱼不对味,其它的水产品也有问题!而且,最关键的是,罗老板拉来的鱼,已经死了好几十尾,我可记得上次的鱼,养了好几天,一条条可生龙活虎呢。”

余大厨那一副,瞧,老板,我一语中的表情,王衡恨不得掐死这个没智商的蠢材,却唯独没有怀疑他所说的话有问题。

毕竟是跟了他数十年的老人,骗谁也不敢骗他,所以王衡的目光一下就落在了罗恒星身上,却再没有那亲和的微笑,只有阴冷和愤怒。

这一下,前一刻还处于人生巅峰状态的罗倒腾,人全懵了,只有满脸的冷汗。

他很想告诉王衡说,这余大厨脑子坏掉,是污谄他吧,也觉得没有这个可能。

“王总,要不我们亲自去看看。”罗恒星终于憋出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好,我们亲自去看。”王衡也不死心,去了厨房,亲眼瞧着余大厨抓鱼,宰杀,烹饪,然后品尝,鱼肉味依旧不对。

“再杀一个试试。”罗恒星一阵脸部肌肉剧烈的抽搐着。

再杀!

接连杀了十多条,杀得罗恒面如死灰,双脚发软,寒毛根根竖了起来,整个快崩溃掉了。

“没道理,这鱼明明是从那傻子上家进的啊,怎么会有问题?”罗恒星神经都快绷断了,近乎疯掉,失魂落魄找着问题。

可惜,感觉自己的感情被人狠狠玩了一把的王衡,根本不给他思考的时间,他脸色在片刻的阴沉后,突然哈哈大笑道:

“呵呵,罗老弟,你有魄力!居然拉一车的普通鱼来戏弄哥哥我,是怕我违约,还是吃你黑?”

“你怕什么嘛,白纸黑字合同签了,钱也到账了,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已经到你名下了,我还能黑了你?所以,明天你一定要将肉质好的鱼给我拉来,不然哥哥我可真生气了。”

越是笑容看似无害的人,其实诚府深得让人毛骨悚然。

王衡显然就是这样的人,毕竟哪一个好人,能白手起家,在四十岁前就挣下上亿资产,还是省内首屈一指的商界大人物。

没有能耐和手段,王衡能镇压住那些前扑后继的竞争对手。

所以,他在丢下这句话,翻脸如翻书一样,拍了拍罗恒星刹那已经软掉的肩膀,带着光芒万丈的余大厨走了,留下那个漂亮小秘还痛打落水狗地道:

“罗老板,没事你赶紧走吧,这是厨房重地,闲人免进滴。”

第三十五章狼和狈

终日打鹰,却被鹰啄瞎了眼睛的罗恒星,几乎是颜面尽失地,被人扫地出门。

自认为欺负了一傻子,占了傻子便宜的罗倒腾,在走出酒店厨房的瞬间,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不!

一把米值多少钱?他真正恐惧的是王衡那轻描淡写的一番话。

什么白纸黑字,钱到账?什么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在他名下?这全都是骗人的假象,因为所有的前提条件是,他得提供经平安灵气改变鱼肉质的水产品。

不然按照合约,他那刚从银行贷出来的三百万打水漂了不说,还得罪了王衡,今后也别想在黔省商业混了。

更悲剧的是他欠银行那三百万的贷款,那可是吞金怪兽,在失去王衡那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后,绝对能让他倾家荡产,一朝回到解放前。

所以,用赔了夫人又折兵来形容现在罗恒星的感受,十分的合适。

“可问题出在哪里呢?”

罗恒星感觉自己栽的莫明其妙,正如平安预料的一般,这坑不仅深,还会遭报应。

而且,傻子的便宜不是那么好占,浑身都是小坑大坑的平安便宜,更是占不得,不然那些骂平安是坑货的洗马乡民们,哪会一边声泪俱下地吃着亏,一边如鲠在喉地拿那熊孩子没有一丁点办法。

总之,凡是吃了平安亏的街邻们,都觉得自己很是憋屈。

罗恒星要是知道平安在洗马镇上的名头,估计他在跳进坑前,也得先犹豫一下,最起码也得试一下这坑的深度。

可惜啊,平安的“坑”名,暂时还没有“坑”出小镇,目前正处于深藏功与名之中,所以罗恒星自然就栽得莫名其妙了。

可是一想到那近乎是他大半身家的三百万,罗恒星就是一阵肉疼脸抽筋。

“不行,我得弄明白。”

抱着要死也得死个明白的心理,罗恒星片刻也不耽误,驾车直奔洗马镇而去。

一路跋山涉水风驰电掣,轻车熟路地赶到刘江家,恰好看到捕鱼回家的刘江父亲。

罗恒星二话不说抓起箩筐里的鱼就啃,才不管熟没熟、腥不腥,一嘴的生肉带鱼血,吃得他那叫一个难受,却仍然没吃出那种肉质鲜美的味道。

“罗老板,怎么样?我的鱼好吃吧?”

一头雾水的刘江父亲,不明白罗恒星一来,为什么就抱着生鱼啃?自作聪明的认为,他捕的鱼人间绝味也,得意洋洋地道:

“罗老板,不是我吹牛,我们洗马镇真是一块风水宝地啊,种的庄稼好,水里的鱼更好,吃着就是美啊!所以你买我的鱼,绝对能赚大钱。”

“赚大钱?”

罗恒星现在一听到钱,就想到他的三百万没了,他人一下子心如死灰,然后狗急跳墙般一把抓着,正处于莫名其妙中的刘江父亲,厉声道:

“你说!你说给我说清楚,你今天卖给我的鱼,是不是和卖给那傻大个的一样?”

“当然是一样,都是洗步河里的野生鱼,这还有假不成?”刘江父亲一脸认真地道。

果然,平安一点都没说错,刘江父亲人傻,脑子够蠢,还没有一点见风转舵的眼光,没瞧见罗老板人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了嘛,还极其隆重的推出了他的新产品:

“罗老板,我跟你讲,我们洗马镇的鱼好,其实野味更好,什么野山羊啊,穿山甲,娃娃鱼,还有还有野猪山猫的,只要你给得起价格,我都能给弄来。”

“这些先别说,我们说鱼的问题。”

罗恒星望着这不知道是蠢呢,还是不谙世事的家伙?他强忍着一腔的怒火,艰难道:“你卖给我的鱼,真和卖给那傻大个的一样。”

“没错。”刘江父亲点头道。

那么,不是刘江父亲这儿出了问题。

罗恒星坚信这农民不敢骗他,继续追问道:“那你有没发现,那傻大个收鱼时,有没有往装鱼的箩筐里投放什么东西?”

“没有。”

“真没有?”罗恒星加重了语气。

这一次,刘江父亲认真想了一下,终于想起了点什么,道:“对了,我记得平小子每天收鱼时,都会将手往每个装鱼的箩筐里捞动两下,说是看鱼新不新鲜。”

罗恒星一下抓住了关键,追问道:“然后呢?”

“然后筐里的鱼经他一捞,一个个生龙活虎起来。”

“平小子,是今早拿走我两条鱼的少年?”

“对,就是今天早上骂我蠢,没见识,脑子有毛病的那熊孩子。”

一提到平安,刘江父亲就苦大仇深,咬牙切齿地道:“他叫平安,一个十足的小混蛋,可狡猾着呢?罗老板,你是不知道这小子干的坏事有多绝啊!”

“你说吧,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屁孩,居然想看体育女老师穿的内裤是什么颜色?就找了一面镜子丢地上,骗女老师走过来,他是瞧清楚了,可也不能在镜子上写着我儿子江刘的名字,害得我儿子大太阳天的站在操场里整整暴晒了三个小时。”

“还有还有,他跟我做生意,每次欠我的账我就不说了,就说我儿子刘江早恋,写了一封情书给他们班的女孩子,不知怎么地落到他手里,你说你交给那女孩不就完事嘛。”

“麻的,他到好,交到校长办公室,害得我带着儿子去学校,被王校长和冯主任骂了整整两个小时。”

一提起这些痛苦的经历,刘江父亲差点泪下了,委屈得就像小媳妇。

最后,他总结道:“总之,那熊孩子,就是一个坑娃。”

“坑娃?”罗恒星有些听不懂。

刘江父亲道:“就是全身都是坑,专坑人的野孩子。整个洗马镇上的人一提起他,都会恨得牙痒痒。”

“专坑人?”

罗恒星这一下终于恍然大悟了,尤其是他联想到今早,平安临走时丢下的那个戏谑似的微笑,简直就是现在的讽刺,仿佛一早就预料到,他罗恒星的下场一般。

现在,他终于弄明白,不是刘江父亲的鱼有问题,而那坑娃手里掌握着什么能改变鱼肉质的秘方。

所以,无论他截胡也好,抢生意也罢,都是一场自导自演的笑话。

这坑,果然够深,坑了他三百万不说,还坑了他前途。

罗恒星弄清楚前因后果,人快崩溃掉,可惜他面前那渣没有一点觉悟地继续道:“对了,罗老板,今天我捕了差不多一千两百斤鱼,晚上再去捉黄鳝和泥鳅,保证明天一早,你就能拿到货。”

“没有明天了。”

罗恒星失魂落魄地道:“你的鱼你的泥鳅,还是留着自己吃吧,我买不起。”

“罗老板,这话怎么说?”刘江父亲慌了。

“那叫平安的少年不是说了嘛,因为你人蠢,没见识,脑子有毛病。跟你这种智商的人做生意,老子的智商也跟着下降了。”罗恒星人崩溃后,心里的火上来了,第一个怨恨的,便是眼前的这渣。

“你骂人,你没素质,你……”

“骂你麻个笔,骂你是轻了,我抽死你丫的。”怒火中烧的罗恒星,直接甩了刘江父亲一个大嘴巴子,下手十分的狠,直接将他抽懵了。

“打人啦!打人啦……”

刘江父亲在片刻的呆滞后,突然撕心裂肺大声惨嚎起来。

更重要的是,他不仅叫,还哧卟一下倒在地上,一边打滚,一边不停的用头撞击地面,就好像被人给奸了一般。

他这一开口,罗恒星脸色瞬间大变,他不是平安,更不是傻大个,自然镇不住刘江父亲这个地头蛇,所以他理所当然的望见,原本还在地里种着庄稼、晒着太阳、抱着孩子的村民们,一个个仿佛瞬间打了鸡血一般,拎着扫帚,勾子,菜刀,或者扁担,锄头什么的,径直朝着他冲来。

“跑!”

罗恒星来不及多想,飞快钻进他开来的汽车,匆匆离开。

一路上他害怕到了极点,握方向盘的手,一直在抖,可见其狼狈不堪的模样。

就在罗恒星好不容易跑出村子,终于抵达洗马镇上,打算买瓶水压压惊,然后继续跑路。

他人刚一走进小卖铺,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咦,罗总,是什么风把你吹到洗马镇来了?”

罗恒星一回头,就瞧见一脸横肉,满脸凶恶模样的男人。

赵晓兵。

这个恶名在外的家伙,带着五个保镖似的男人,一副我是大恶人的派头,却让罗恒星仿佛吃了一颗定心丸,因为赵两兄弟在整个县城的大名,能镇慑住任何一个普通人。

而他,是少数几个能用利益,驱使这两个大恶人的成功人士。

所以,罗恒星在片刻的思考后,那张心如死灰的脸庞,浮现出了一丝狠毒。

第三十六章欺

善良是区分好人与坏人的一面镜子,不过底线很低,所以平安从来都不会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摩他人,因为他是一个乐观主义者,这样才能愉快的玩耍。

不过平安显然低估了人性的可怕,也低估了他灵气的价值,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再善良的人都会挺而走险。

何况是靠投机倒把赚到百万身家的罗恒星,注定不会是一个善良的人。

虽然平安料定罗恒星在知道自己被坑后,不会善罢甘休,可却没有想到,这场风暴来得是这么的快,这么的剧烈,有黑云压城城欲摧之势。

所以当罗恒星不走寻常路,带着真正的地头蛇赵晓兵,以及赵晓兵的一群走狗,将平安和冯大军,以及平安的两条狗,堵在学校附近的一片山林里时,平安没仗着自己强大的感知能力,率先一步逃走。

因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这会要是跑了,赵晓兵就敢立刻带着人去他家里闹事。

而看赵晓兵那一脸咄咄逼人的气势,这一次,绝不会像上次追账那样和气,肯定会见血出大事。

而且,赵晓兵不是赵晓军,没有那么多的伪善和心机,他做人做事,就像的外表一样,简单粗暴不说,还不留余地,最喜欢干赶尽杀绝的事情,因为方厚才的老婆,就是被他奸污,方厚才也是被他活活逼死。

赵晓兵干的各种丧尽天良的事,平安几乎都有耳闻,如果说赵晓军是一头有着狐狸狡猾的狼,还有着那么一丝这样那样的顾虑,那么赵晓兵就纯粹是一条乱咬人的疯狗。

他一上来,就让他身后的五个结实彪悍的男人,将平安和冯大军团团围住,似乎不想留给平安一条生路。

“平安弟,你心里应该知道我找你是为了什么事吧?这位罗总,你应该有印象吧?!”

赵晓兵冷笑,嘴角露出一抹戏谑的表情,舔着嘴唇道:“所以,你最好别跟我玩小聪明,因为你知道,我是一个没有耐性的人。”

平安没吭声,他的目光望着赵晓兵头顶,看到了他生命柱里,几乎已经没有白色,全是红色的煞气,平安就知道赵晓兵干了多少坏事,伤了多少条人命?

他敢说,这是一条没有人性的恶狗,平安也不怀疑赵晓兵说的话。

“要不我跟你打个赌,就赌我会不会像我哥一样,给你平家面子,还给你赔礼道歉?”

赵晓兵狞笑,仿佛在戏谑着到手的猎物,这是他的一个变态习惯,总喜欢给被虐的人一丝希望,然后在对方渴望着时,再无情的灭掉他所有的活路,让人在恐怖中感到绝望。

何况罗恒星给他的利益太大了,现钱五万元不说,还承诺事情办好后,给他县城大世界酒店百分之五的股份。

这就好比一条狗,看到了从天而降的肉骨头,不狠狠的扑上去咬着不放,岂不是太对不起老爷给他的恩赐。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更重要的是,赵晓兵总算弄清楚,平安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钱,到县城最大的金铺里买黄金,不是平家太有钱,而是平安掌握了一个生钱的聚宝盆。

他自然想从中分一杯羹。

所以赵晓兵一上来,就摆开了最大的阵势,盛气凌人地道:“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赌,自作聪明的认为自己是一个小孩,天真认为大人是不会欺负小孩。”

似乎要给平安心灵里造成强大的压力,赵晓兵继续冷笑道:“是的,大人不会没素质的欺压小孩,可是我这个恶人就不一样了,素质良心什么滴,都是狗屁,还没有一元钱实际。”

“所以,平安弟弟,我劝你还是识趣点,乖乖的交出罗总要的秘方,免得伤了和气。”

蛮横,强大,威胁,在赵晓兵说来,是那么的理直气壮,仿佛平安的东西,注定是他赵晓兵的菜一样,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近乎是抢。

不,就是赤!裸裸的抢。

“弟,呆会我掩护你,你找机会跑。”冯大军高大强壮的身影,宛如一座山一般将平安挡在身后,一如从前般为他遮风挡雨。

他憨厚的脸上,露出了一丝阴森如毒蛇的表情,紧紧的盯着赵晓兵,却无视围着他的五个彪壮男子,因为他和平安一样,感知到了赵晓兵身体内,隐藏着可怕的力量。

不过他模样再凶恶,落到赵晓兵眼里,不过是一个傻子想保护他想保护的人而已。

他才不会把傻大个放在心上,直接对平安冷笑道:“平安弟,你也可以不服气,认为我在欺负你,我也可以让你现在走,尽管去叫你家大人来给你撑腰,尽管去镇上叫人,我看谁敢为你出头?”

“平忠井来了,我一样揍。你平家的人来一个,我镇压一个。又或者,我先带着你去你家里,将你全家镇压了,我们再来说这个事如何?”

冷酷,强大的赵晓兵,这一刻气焰嚣张,用一种目中无人,睥睨一切的强者气派,吃定了平安。

这恰恰也是平安害怕的地方,他不怕赵晓兵,不怕他哥赵晓军,他平安甚至不惧怕任何人,他真正害怕的是家人。

看着赵晓兵那张狰狞的面孔,那目空一切的强者姿态,平安一点不怀疑,这一刻他要是跑了,这头没有一点人性的狼,就敢到他家里闹事伤人。

报警?

赵晓兵会给他这个机会吗?

再说,以赵晓军在县城里的势力,只要不闹出人命,仅仅是弄残一两个人,绝对不会让这头狼沦落到蹲监狱的地步。

可能是判而不罚,赔钱或者找人顶替上去就是了,甚至根本不会惊动司法部门。

那么打吧,平安自信就是赵晓军亲自带再多一倍的人来,以他现在的修为,分分钟钟搞定他们。

可是结果呢,就会换来对方的疯狂报复,就会让平家永无宁日,他就不得不面对父母亲人们,随时都可以成为对方打击报复他的对象。

家,母亲,亲人,才是平安的根,也是他最大的弱点。

所以,今天这场风波,对于已经完全暴露了弱点的平安而言,有百害而无一利。

剩下的,只能乖乖认输,交出对方想要的了。

可是自身的灵气,是能交出去的吗?

这几乎是一个无解的局,平安进退失守。

“小弟兄,其实你也别觉得委屈,我也不白要你的秘方,我花钱买如何?”亲手导演这场好戏,并陷平安于绝境的罗恒星,和事佬地插话道。

他毕竟不是凶徒,还没达到赵晓兵的境界,不想弄出见血的场面出来。

“瞧,罗总多讲理,你也别不识趣的找不自在是吧?”

赵晓兵猖狂道:“所以平安弟,趁着我还没有失去耐心,乖乖交出秘方。你也别以为我在吓唬你,我这人啥缺点都没,就是心黑手毒,疯狂起来我都害怕我自己。”

平安额头渗出汗水,却强压着心里的恐惧,脸上神色还算平静地道:“我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

“那你就是不给面子,找死了。”

赵晓兵狰狞的脸上,泛起怒火,他对待不听话的人很简单:“给我打,往死里打!打到他说出秘方为止。”

他带来的五上彪悍男子,早就蓄势待发,一听这话,纷纷朝着平安冲了过去。

“弟!你快跑!”

冯大军大喝一声,这个一直被人忽视,被人视作傻子的家伙,毫无征兆如一根矢箭爆射出去,脚底是磅礴的力量。

他的身手和他的智商一样,显然被人低估了,却在这一刻暴露无遗。

当一个身高一八八,体重最起码有两百斤的男人,爆发出比百米飞人还恐怖的速度,所产生的力量足以惊世骇俗。

“砰!”

冲在最前面的汉子,被冯大军砂锅大的拳头击中胸膛,磅礴的力量,直接将他击飞两米远。

接着,冯大军一记高不过膝盖的刁钻弹腿,要了另一个大汉的命根,然后他腿顺势一扫,命中另一个汉子左腰,将这个近一百八十斤壮汉的身躯,踹得向后倾悬空起来。

然后冯大军一个冲步,一拳将第四个壮汉击飞,撞在一颗树上。

最后,他一只手快如闪电般掐住第五个男人的脖子,狠狠的扔了出去,重重的摔在七八米远的地方,足见这一扔之力,有多么的狂野强大。

而且,每一个被冯大军击中的人,宛如遭雷击,全身都在抽搐着,显然丧失了战斗力。

冯大军几乎是摧枯拉朽般,轻易就干翻五条狗,身体爆发出来的力量,在罗恒星看来比赵晓兵还要猖獗和生猛,忍不住狂咽口水。

可在平安看来,这仅仅是一种挣扎,因为赵晓兵仿佛早就预料到这个结果,猖狂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有趣的表情,冷笑道:“看不出你个傻子,练武的天赐不错嘛,竟然将石太公的八极拳练到暗劲打人如雷的境界。”

“不过这样才好玩,不然欺负两个毫无还手之力的小孩,我都没有一点成就感。”

“现在,就让我瞧瞧你的八极拳练到家没有?”说完,赵晓兵毫无章法的向前踏出一步,几乎和冯大军刚才的步法一模一样,自然身子如矢箭,带着磅礴气势。

而且,这气势,比之冯大军更加强大和可怕。

“吱!”

那是赵晓兵脚底与地面摩擦产生出来的爆发力,非常的刺,令人心惊肉跳。

“哥,小心!”

平安心跳急剧加速度,眼皮子微微颤动起来,他敏锐的感知,捕捉到赵晓兵这一冲之力,有多么可怕,他抢上一步,欲要阻止,可惜,还是晚了。

第三十七章怒

因为冯大军不退反进,双腿猛地一蹬,习惯性的用他的体重和自身的纯粹力量,以力压人。

所以,同样的八极拳,同样的一招打法,冯大军使出来,有拉枯折朽之势。

反观赵晓兵,源泉于腰间,行步若淌泥,气行于闾尾,力发自如,面对冯大军秋风横扫落叶的凌厉一击,不闪不避。

他猛然晃动一下肩傍,啪,左手化拳为掌,似鞭子般巧妙的抽在冯大军击出的拳头上,瞬间化解这必杀一击。

一击不中,攻势受阻的冯大军,已经是空门大开,人还被赵晓兵晃了出去。

赵晓兵抓住这机会,帖着冯大军的身子靠近,下盘连击,弹腿踢出如山崩,轰在冯大军双腿上。

顿时间,冯大军重心不稳,险些摔倒,被击中处剧痛不止,人僵硬在原地。

“傻子,石太公在教你八极拳时,没告诉你练时用力不用劲,打时用劲不用力吗?”赵晓兵一招得势,猖獗大笑,可手上却不慢,右手握拳下切,瞬间轰中根本无法反抗的冯大军。

拳落下时,不慢不急,稳稳的击打在冯大军胸口上,他用内家拳劲了。

“噗!”

冯大军只觉一阵气闷,几乎窒息,一口鲜血就要从他嘴里喷出。

“拳之运动,以虚灵为本,心君泰然,百体灵动,达到心之一动,百骸无有不动境界。”

“用蛮力跟我打,你当我是那群土鳖不懂国术啊!我要是没真功夫在身,早就死在两广那个鬼地方!跟我玩八极拳,你还没练到家。”

“不过就算你再日练苦练,哪怕你得到了石太公几分真传,又怎么样?”

“一个傻子,懂什么叫练时如推山的境界吗?不懂,那么我打你,如抡鞭。顺便也给你长点记性,莫要仗着自己是傻子,就敢在我面前猖狂。”

赵晓兵冷笑道,其实,他比谁都猖狂和器张,跋扈到了极点,狂妄到了疯狂的地步。

摆出一副我抢你们了,揍你们了,那是给你们面子,我要是不揍你们一顿,那才叫不给面子。

就在赵晓兵抢上一步,彻底要击垮冯大军时,平安终于赶到,站在了冯大军的面前,可惜,他还是晚了一步。

赵晓兵眉毛轻轻猛然挑了一下,眼神瞬间凝重起来,因为平安根本不给他多考虑的时间,直接展开了拳势,没有多余的花销,就简简单单一个八极拳的起手式。

在罗恒星看来,这不过是小孩子绝望之下的反抗而已。

可落到赵晓兵这个行家眼里,就不得不紧张了,因为平安摆开拳势的力与势间,勾挂连环,变化巧妙,隐藏着势如奔雷,又有一种连绵舒缓的飘逸感,这就是宗师的境界。

赵晓兵也只是在石太公身上,瞧见过这种气吞万里如虎的架势,就连他哥赵晓军,这个被石太公认为国术天才的人,至今也没有达到这境界。

行家一手,便知有没有。

平安还没有动手,但是他相比起冯大军而言,就显得弱小的身体里,却爆发出令赵晓兵畏惧的力量。

虽然这股气势还十分的弱小,却不属于凡间,哪怕强悍如赵晓兵这样的杀人犯,立刻感到了一种窒息和颤抖。

“弟,你,你乍不跑啊!乍地不跑呢?你乍地比我还笨,他是没有人性的疯狗啊!”冯大军终于压仰不住喉咙的鲜血,一口喷出,单膝跪地,人却担忧地瞧着平安,真的像一个傻子。

“哥,我跑了,谁来给你出气?”

平安望着哪怕被人揍得吐血,打得跪在地上,仍然在担心他的哥,他觉得自己是该做点什么了。所以,他突然放开了拳式,弯下腰,扶起冯大军,运转体内的灵气,灌入冯大军的体内,为他疗伤。

这一刻,平安不害怕这个真正的亲哥,知道他最大的秘密,还顺手拍掉他身上的杂草,然后微笑着道:

“哥,记得小的时候,我被比我们大好几岁的同学欺负,你总是抱着我,用自己的身体护着我,给我扛拳头,被人揍得全身是伤,还一个劲的说不疼!弟,我不疼!我真的不疼?”

“为什么不疼?”

“因为我们都是没爹的孩子,因为你是傻子,我是劳改犯的儿子。”

“你当我是亲弟,我当你是亲哥!你不是傻子,我也不是谁想捏就可以捏两下的软蛋。”

“哥,总不能每一次都是你给我扛拳头后,再为我出气吧?”

“所以这一次,我不跑,也不能跑,因为我要给你出气。”

毫无半点征兆地,平安身上,爆发出一个凌厉气势,就如同锋利无比的斩仙飞刀般,一往直前,锐不可挡。

这一刻,平安的答案,一点都不复杂,简单,而且直接。

他没有半分的犹豫,没有蓄势,平安出手了,一拳击出,气势磅礴,快到了有点,

“嗯!”

赵晓兵心里涌起一股寒气,他人未反应过来,平安的拳头直接打爆了空气,出现在他面前。

简简单单的一拳,没有任何的技巧,打法和变化,仿佛是随意击出的一拳,却让赵晓兵寒毛竖起。

因为这一拳力量和速度,均达到了非人的地步,刹那间,赵晓兵只觉自己的身体被禁锢,寸步难移。

连躲避和格挡,都是一种奢侈。

他只能呆呆的站在原地,眼睁睁的看着这一拳击打在他的身上,他呼吸都停止了。

内心里全是恐惧,害怕,恨?

“砰!”

充满暴力的拳头,骤然之间爆炸出惊人的攻击性,硬生生将赵晓兵击飞出去。

“哥,你看好,我给你报仇!”

平安没罢休,顺势踏出几步,身子当真是矢箭一般快,充满力量的手,一把抓住仍然在空中的赵晓兵,再度发力。

对着这个前一刻,还气焰嚣张,不可一世的敌人脸部,就是一阵眼花缭乱的猛击。

疯狂的出拳,发泄般的出拳,愤怒的出拳……

瞬间,赵晓兵脸上血肉模糊,不过他的毅志却十分的清醒,因为平安毕竟留了余力,不然只需要一拳,就能打爆他的头。

冯大军望着这近乎是荒谬的一幕,给吓得张大了嘴巴,这还是他认为必须得倾尽全力护保的弟吗?

罗恒星冷汗直流,万万没想到,前一刻给他无敌天下的赵晓兵,就这么轻易的被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给击崩溃掉?

而处于平安疾风暴雨打击中的赵晓兵,在肉体的痛苦中,猛然想起赵晓军给他的忠告:

“晓兵,你给我记住,千万别去找平忠井家那小子的麻烦,他没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那时他并不以为然,认为哥太过小心,一个十二岁的少年,有多不简单?

可是这一刻,他清晰的感受到了平安的可怕,尝到了苦头……

“现在,你妈滴还是认为一个傻子可欺吗?还认为自己真国术无双吗?为什么你非要逼我出手呢?”平安终于发泄完了,最后赏了赵晓兵一记耳光,问道:“现在,你敢说一人镇压我全家?”

赵晓兵没有正面回答,在定了定神后,这个被揍成“胖子”的狠人,也没心慌,反而冷笑道:“要不,你趁现在打死我,不然我肯定会去镇压你全家。”

“当然,你现在打死我也行,因为我哥一样会镇压你全家。”

赵晓兵阴笑,他心里仍然有底气,还能冷静地道:“我以为石太公这一辈子,都不会收一个真传弟子,会将他一身本事带进棺材里,看来是我错了,他居然收了你做他的传人。”

“不过,就算你得到了石太公亲传又怎么样,一个人再厉害,能敌得过一群人吗?”

“所以,平安弟,你要跟我玩,你玩不起!你没出手还好,只要交出改变鱼肉质的秘方,大家相安无事。可是现在嘛……”

赵晓兵血肉模糊的脸上,露出一个狞笑,不愧是杀人放过的凶人,确实有狼性!

而狼,只要有一丝可能,都会爆发出疯狂的反扑,所以被平安狠狠修理了一顿的赵晓兵,并没有畏惧,反而激起了凶性,他需要十赔百赔的找回这个场子,何况,他还有底气和底牌未出。

所以他几乎是咬牙切齿地道:“现在嘛,给你两个选择,第一,你一拳打死我,我相信你有这样的实力,然后我哥杀你全家给我报仇。”

“别以为我哥不敢做,方厚才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第二,你跪下交出秘方,然后乖乖地让我打断你的双手双腿,这事情就算两清。”

狼的凶性,终于在这一刻,暴露无遗。

第三十八章戾

而眼睛不愧是心灵的窗口,这头受了伤的山里野狼,显得更加的狰狞和可怕。

平安从他眼睛里,看到了恶毒的心肠,而赵晓兵绝不是学校里跟他做对的小朋友,不是镇上那些乡痞烂人,这是一个双手沾满鲜血,杀过不止一人的大恶人。

他不会畏惧平安武力,不会惧怕平安的强大,因为他比平安还强大,还心狠,只要见一点血,就会狠狠咬住不放,直到你死我亡的狼。

平安一点不怀疑,他说的一切。而赵家两兄弟,确实敢干出这种事,正如他所说的,方厚才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所以平安一下失去了他强大武力刚刚取得的优势,彻底处于下风,他或许不怕赵晓兵兄弟二人的报复,也自信能击退一切的暗算,可是他的家人,显然不能。

赵晓兵也是抓住了这一点,扳回了局面,何况他还有后手,在感觉身体终于能动后,他趁着平安进退失守的瞬间,终于亮出了他的底牌。

一把54手枪,直接对准了平安。

当然,是打开保险的枪,子弹上膛,随时都可以射出,

毕竟在面对一个瞬间就能秒杀自己的人,哪怕是十二三岁的孩子,赵晓兵也不敢再大意,而他那张在黑暗世界打并十多年的脸,浸染出足够的威慑力,脸庞愈发的狰狞恐怖起来。

罗恒星紧皱眉头,已经躲在不为人知的僻静角落,没来由的想起一句话,黑云压城城欲摧。

“弟,小心!他有枪。”冯大军心里猛地一紧。

气氛紧张到了极点。

“平家的小子,你不是得到了石太公的真传了吗?你不是很能打吗?来,你过来打我试一试,看看是你的身手够快,还是我枪里的子弹更快?”

似乎手中的54手枪,给了赵晓兵无尽的底气,他猖狂挑衅道:

“我这把枪,当年可杀了不少人!有不听话的女人,有反抗我的男人,就是没有杀过小孩,你也别怀疑我的枪法准不准?我和那些拿枪吓唬人的家伙们不同,当年我就是靠这个吃饭,打的子弹没有一千发,也有七八百发,准得很,保证能一枪让你脑袋开花,死得不痛苦。”

平安保持沉默,冷冷的盯着他,没由来的说了一句:“我现在交出秘方,你会放过我吗?”

“你是在侮辱我的智商,还是你智商有问题。”

赵晓兵看着似乎在做垂死挣扎的平安,他终于露出爽快的笑声:“放过你?没戏,今天这顿揍不找回来,罗老板会怎么看我?我的手下会怎么看我?”

“所以我只给你五秒中的时间,要么交出秘方,让我打你四枪,只要你的手和脚,保证不玩死你,要么我直接一枪崩掉你的脑袋,如何决择,你自己选。”

赵晓兵这下是真的怒了,被当着手下的人和罗恒星面前放倒流血,这笔帐得慢慢算,否则以后如何在整个县城混?

看着脸色阴晴不定,显然在做挣扎的平安,赵晓兵没急着报数,反而饶有兴趣的看着平安脸上的各种表情,就像是猫逮着了老鼠,慢慢的调戏着。

因为,他觉得这对一个孩子而言,几乎就是一个死局。

投降认输,挨四枪,手脚被打断,不认输,就是死。

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不,还有一个选择……因为狗急会跳墙,一个人被逼到死路,也会咬人。

何况平安并不觉得自己已经成为别人刀下的肉,他畏惧的,不是赵晓兵手中的枪,以及赵家兄弟所拥有的势力,他害怕的是自己良知,道德和家人的安全。

不过这样的挣扎,在死亡和被人弄残的选择下,他已经没有什么好犹豫的了。

“当希望近乎灭亡,未来一片漆黑,你就只能一拳一脚地,打出一片天地出来。”

面对气焰嚣张,咄咄逼人的赵晓兵,平安突然想起一辈子整人阴人,从未被人阴过的陈玄公跟他说过的这句话。

老人这话说得虽然粗糙,甚至蛮横,却很贴平安现在的处境。

“你说什么?”赵晓兵阴沉着脸道,手指已经按在了板机上。

“我说,我还有第三种选择,那就是……你死,我活!”平安抬起头,目光一寸不让地,直视着赵晓兵,他的神识,锁住了那把54手枪,以及掌握它的那只手。

灵力,在悄悄的聚集。

下一刻,平安清晰的掌控了万物的规律,宛如把握住了这方天地。

他的思维,在跳动,他的肌肉,在蓄力,他的怒火,在熊熊的燃烧……他要焚烬眼前的黑暗,摧毁困住他的一切。

“看来你和那傻子一样,是不识时务?还是认为我不敢开枪?”赵晓兵狰狞的脸上,闪过一道浓郁的杀气,心狠,就要手辣来映衬,否则就是纸上谈兵……

“砰!”

枪响,子弹射出,赵晓兵瞄准的是平安的脑袋。

“平安!”

冯大军惨叫一声,他不认为平安能快过子弹,他已经闭上了双眼。

罗恒星只觉脑门发懵,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他多么希望平安能躲过这一枪。

可是平安没躲,反而迎着子弹,朝着赵晓兵飞速逼近,因为在平安看来,那瞬间能夺走性命的子弹,在他强大的神识感知下,飞太慢,像乌龟在爬……

所以,他清晰的把握住了子弹飞来的痕迹,而他,不再是那个面对千斤巨石滚下,无法做出反而的平安。

所以,他带着磅礴的气势,心中难捺的怒火:“起!”

唰!

一枚五分钱的硬币,宛如一道剑光,在灵力的灌入下,竟然迸发出璀璨的光芒,爆发出比子弹还犀利的锋芒,在平安神识的驱使下,瞬间将赵晓兵必杀的一击化解。

更恐惧的是,五分钱硬币去势不减,在空中跳动了两下,在平安神识的御使下,射入了赵晓兵执枪的右臂上,发出“卟”的一声轻微声音。

而赵晓兵手臂如豆腐般,轻易的被洞穿,鲜血喷了出来,然后是凄凉的惨叫!

第三十九章恐

开枪,出手,臂断,枪落,情势逆转,瞬间完成。

“为什么?为什么你非要逼我出手呢?”

平安挟带滔天怒火,阴沉着脸蛋终于走到赵晓兵面前,伸出脚,一记鞭腿,劈在赵晓兵的胸膛,痛打落水狗。

“喀嚓!”一声,胸前肋骨断裂声响起,在平安巨大的脚力下,赵晓兵这头狼瞬间成狗,整个人如遭重击,“扑通”一下双腿跪地,那种疼,痛彻心扉,鲜血和他的惨叫,一起从他嘴里喷了出来。

“我只是一个学生,一个小人物,我一天辛苦贩鱼赚点钱,补补家用,顺带挣点零花钱,碍着你什么事情了?你非要来抢?”

愤怒,仇恨令平安没罢休,他弹出一记膝踢,膝盖命中赵晓兵的下巴,赵晓兵垂下的头被平安磅礴的力量,踹得仰天,整个人飞了起来,又重重的落在地上,痛苦且凄凉。

“你抢就抢吧,抢不到就伤人杀人,你真以为我是小人物,就该任你拿捏,就该死吗?”

平安右脚向前迈一步,左脚狠狠的落在赵晓兵胸口上,直接踩断了他两根劝骨。

“噗!”

鲜血直喷,巨大的疼痛,让赵晓兵险些晕过去。

当他强大不过一世的凶残,被更暴力的手段撕毁,赵晓兵终于恐惧了,露出仇恨,暴躁,畏惧的表情。

当然,如果有机会翻身,赵晓兵绝对敢屠了平安全家,再刨了平家的祖坟。

“说真的,我没想过跟你斗,跟你玩命!可你麻的逼我做什么?打压我,欺负我,能给你带来名声?你真是自作孽,该死啊!”

平安没时间去理会他的复杂心里,赵晓兵显然触碰到了他的底线,他彻底的怒了,疯狂,爆炸了!

他一把抓住赵晓兵的头发,硬生生的将他拎起,望着这张鲜血肿胀的可怜脸蛋,曾经这张脸蛋上只有自负、凶狠、气焰嚣张,叫着要镇压平安全家,现在只剩下凄凉和痛苦。

“你妈作死就作死吧?你干麻非要拿我家人威胁我?是要逼我干掉你吗?现在,好玩吗?”平安的心眼小,一但癫狂起来,比赵晓兵更加嚣张。

他伸出手,狠狠的甩了赵晓兵一个耳光,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最后足足扇了十几次。

直抽得赵晓兵满嘴是血,牙齿都碎掉。

然后,平安露出一个近乎让赵晓兵崩溃的微笑:“你也别想着事后报复我,再拿我全家人来说事!因为没戏,你永远不可能走出这片林子。”

“砰!”

平安又是一记膝踹,赵晓兵整个人断了线的风筝般,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在地上,鲜血直喷,爬在地上狼狈而凄凉。一个小动人,都会让他剧痛难以忍受。

他的脸,手臂,胸口,全是伤,赵晓兵甚至不知道哪里更痛,但胸口肋骨断裂处,仿佛在汲取他的生命,让他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吞食血液,他能清晰的感觉到平安下手,没有留一点情,这是要活生生打死他的节奏。

“说吧,你想怎么死?我人虽然小,可也是顶天立地的男人,说玩死你就玩死你,绝不会给你留下一口气,保证你死前一定很痛苦。”

近乎同样的话,同样的威胁,却成了一种讽刺。

平安走到他面前,望着那张鲜血粘连冷汗的可怜脸蛋冷笑。

此刻,赵晓兵面目全非的脸上,除了怒和恨,还有面对平安第一次生出的畏惧,因为赵晓兵比谁都清楚,一个失去理智而疯狂的人,再厉害也不可怕。

真正可怕的是,当一个人在干着一件令人疯狂崩溃的事情时,理智清晰,做事明了,那就证明,平安对他已经起了杀心。

所以前一刻还强大,狠凶,可怕的赵晓兵,终于心慌了。

因为眼前的少年,比他还狠,还强大,而且狡猾。

最最最最令赵晓兵恐惧的是,做出了这一切惊人之举的平安,脸上不仅平静如一滩死水,甚至还露出一丝的疯狂和欢快,就像当年他屠杀长途汽车里的老人和女人一般,兴奋而激动。

自然,赵晓兵永远也不会明白,当一种叫着杀意的东西,在平安心里泛滥起来,似星火燎原般不可阻挡时,他的灵力,心境,感知,达到了一个更高层的境界。

因为修炼者,顺其自然,讲究的是心顺者事事顺,受不得半点红尘约束,正所谓心不静,则道难成,人不静,功则退。

心都不顺,家都不宁,如何修道?

所以不管是真杀,还是吓唬人的假杀,最起码平安表面上,是杀意凛然,他要摧毁赵晓兵的意志,撕裂他的胆魄,让他一想报复自己,就得面临死亡的威胁。

所以死亡的威胁,第一次涌现赵晓兵心头,笼罩他全身,他心里已经悔后为什么没听哥的劝,非要招惹这个小杀星呢?

同样,死亡也笼罩在罗恒星的心头,强大如赵晓兵这条狼都被屠了,他这个主谋,还能幸免?

“跑!”

罗恒星没犹豫,胆都吓破了,一边撒腿狼狈逃跑,一边肠子都悔青了,麻的,不是人,枪都打不死,子弹都能劈飞,这还是人吗?

早知道这小孩这么厉害,借他十个胆,他也不敢抢平安的鱼生意。

贪婪,果然是最大的原罪啊!

可惜,他醒悟得太晚,走得也太晚。

“旺财!”平安背后像生了眼睛一般,突然叫一声。

早就蓄势待发的旺财,机灵得很,飞快跃起,生怕慢了惹平安不高兴,几下就追上了罗恒星。

“吼!”

旺财发出似狼一般的叫声,对准罗恒星的右小腿就是一口,咬得十分的用力。

“啊!”

罗恒星惨叫,顿时摔倒在地,更令他痛苦的是,旺财咬了他一口后,居然不松嘴,而是拼命的撕扯,巨大的疼痛让他发出咿咿呀呀似鬼哭般的惨叫,仿佛被旺财爆了菊花一样,配合他那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恐惧胖脸,当真有多惨就有多凄惨。

只可惜,他的对手是一条狗,根本不吃他这一套,像叼肉骨头一样,将这个两百来斤的胖子,硬生生的拖了回来。

然后罗恒星内心的恐惧和害怕,让他很干脆地哭喊道:“小兄弟,我投降,我认输,你可千万别乱来,杀人是要偿命的!”

“哭什么哭?他敢杀我们,公安就敢抓他进牢房。”

赵晓兵狼狈而凄惨的脸上,露出最后的疯狂,近乎是绝望中的挣扎,却再也不敢用平安家人威胁,因为他怕了,畏惧了,第一次察觉到了死亡离自己如此之近,知道再逼平安,他就真要死了。

第四十章废了

“没错,我是不敢杀人。”

平安看着脚下的赵晓兵,绝对的力量,带给了他绝对的自信,不过真要让他杀人,在已经发泄完心头的怒火后,他终究做不到。

他不是凶徒,视人命如刍狗,无法做到无视数条人命的地步。当然,如果是赵晓兵一个人在,平安肯定会毫不犹豫下杀手,然后制造假象,让人误认为赵晓兵死于意外。

不过这并不代表平安会轻易的放过赵晓兵,最起码要弄废他,然后再找机会弄残赵晓军,彻底解除这一个威胁,他才安心。

还有,平安强大的神识,已经捕捉到一个人的到来,他要逼这个人出手,因为赵家两兄弟之所以如此猖狂,犯下如此多的罪孽,从根本上来说,也有他的原因。

所以,平安要逼他现身,他脸上的杀意不减分毫,冷笑道:“罗老板说得对,杀人犯法,是要坐牢,可是……一条狗咬死人,好像跟我没有关系吧?”

赵晓兵崩溃,罗恒星傻眼了,看着笑容灿烂的平安,如看小魔头,尤其是在品尝到旺财那凶狠的狗嘴后,罗恒星一下就崩了,哭得那叫一个凄凉。

平安继续道:“纵狗伤人,加上我还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就算法院判了,最多也是赔钱了事,我是不会坐牢。”

“何况,你是带着枪来杀我,我自卫放狗咬你,咬伤了那是你们运气,咬死了算你们活该,估计法院都会觉得我是为民除害,或许会放我一马,赔钱都免了。”

赵晓兵狂咽口水,冷汗直流,他已经感觉不到身上的巨大痛苦,只有死亡。

罗恒星感觉平安的微笑,仿佛是魔鬼的微笑。

“当然,你也可以拿你哥威胁我,不过他肯定会先死在一场外意事故中。还有,别以为我做不到这一点?”

威胁,恐吓,并且拥有这种力量的平安,让赵晓兵感到绝望,他更绝望的是,一直被他忽视的傻子,在平安灵气治疗下,已经完全恢复的冯大军,终于开口道:

“弟,你先走,把旺财留在这里,我来干掉他们。老子又不是没杀过人,在这方面很有经验,再说,傻子自卫纵狗咬死人,更不会坐牢。”

“我认输,我投降,平安弟,你就放过我吧!”赵晓兵终于神经崩溃掉,在巨大死亡的笼罩威胁下,他其实没有那么强大,杀人和被人虐杀,完全是两回事。

所以赵晓兵彻底沦陷,甚至哭出声来。

那声音,狼狈得近乎是乞求讨饶!

“晚了!旺财,咬死他们!”平安脸上泛起浓郁杀气:“朝他们喉咙咬,全咬死了我给你再来一次。”

“汪!”

旺财的狗脸,一下就亮了,仿佛早就盼望着平安这句话,兴奋激动着直朝赵晓兵喉咙咬去。

“住手!”

“终于忍不住了吗?”

平安敏锐的神识,第一时间就感知道那人像一支矢箭射出,瞬间赶在旺财前,一挽手,用一种巧劲直接将旺财给卷起,又不伤狗分毫地将旺财扔在地上。

“小平安,你真要杀他们?”来人终于露出他的面容,正是深藏不露,大隐于市的石太公。

他在确认平安要下狠手,打算干掉赵晓兵时,他按耐不住了。

要是平安在怒火攻心,脑子发热的情况下,放狗咬死了赵晓兵和罗恒星,那这事情就大条了,他是如何都不能让这种会捅出大篓子的祸事,在他眼皮底下发生。

这才出手阻止,并笑骂道:“臭小子,差不多就算了,没必要弄出人命,退一步海阔天空。”

“好!”

平安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笑道:“太公说饶他一命,命可以留下!不过既然他敢拿我家人威胁我,我可不敢拿我家人的安全开玩笑,就敢弄废他。”

“他哥赵晓军如果不服气,可以来找我报仇?但是谁敢动我的家人,我就敢发疯杀人。赵晓兵,你,你跟你哥,还有罗老板,你们也有家庭,有孩子有老婆吧?也不想他们死于莫名其妙的意外中吧?”

平安这话,说得很平静,甚至不带半点威胁和怒火。

可听到赵晓兵耳里,简直心胆俱裂,脸上的肉都抽搐起来。

罗恒星更是吓得全身不由控制地颤抖,泪如泉涌,望着这个一出手便石破天惊,子弹都能劈飞的小孩,像一头孤傲的鹰,随时都能发出犀利且致命的一击。

现在,他们是一点不敢怀疑平安干不出这样的事,在见识过这熊孩子的奔放狂野后,他们是真的怕了。

“你想怎么样?”赵晓兵近乎是用讨饶的语气开口道,内心的伤,比身体的伤,更严重更痛苦,还有恐惧。

平安俯瞰着一脸面如死灰,摆出任杀任宰可怜模样的赵晓兵,没接他的话,而是在转身面对石太公,一点不含糊地笑道:

“太公,赵家兄弟虽然丧尽天良,杀人无数,可也算你半个徒弟吧?清理门户这种事情,我没资格做,也不敢在你面前做。”

意思是你不做,我就先干掉他们,再干掉赵晓军,永除后患。

而且,这番话包含的意思太多。

徒弟?那是直接点明关系!不做,不是不敢,是看在你老人家面子上,不好亲自动手,同时也表明白,这事不会这么轻易的算了,别指望着我放过他们。

但最让石太公郁闷的还是最关键的词。

清理门户。

这是要逼他亲自出手?

石太公郁闷,平家的小子不厚道,这是全洗马镇的人都知道的事情,可老子好歹也教过你几天国术,谦恭一点会死人吗?

所以他老人家一点不含糊,直接走到赵晓兵面前,轻轻的叹了口气:

“当年我之所以教你们功夫,是看你们孤儿寡母可怜,教你们一些本事防身,指望着你们学好!看来小平安没说错,刘老头更没说错,我是瞎了眼睛,才教出你们这两头无恶不做的白眼狼。”

“太公……”

赵晓兵想讨饶。他刚一开口,石太公一脚踹在他的小腹上,磅礴的力量,直接破了他苦修近二十年的劲力,顺带还震碎了他的一些经脉和血管。

仅这一招,赵晓兵这一辈子,是废了,别说动手打人,就是想和普通人一样生活,估计也困难。

第四十一章端倪

“滚吧!回去告诉你哥赵晓军,再让我看到他作恶,他也是这个下场。”

石太公没有手下留情,直接收回了传给赵晓兵的国术功夫,彻底拔掉了这头狼的獠牙,让他沦落为一条再也无法咬人的狗。

罗恒星听到这话,如是天籁之音,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知道自己这条狗命算是保住了,他真想跟这个仙风道骨的老人磕头,表达他此刻感激涕零的心情。

不过他人却不敢动,而是可怜兮兮的望着平安,那乞求的模样,显得是那么的娇嫩和可怜。

“滚吧!”

平安发话,没赶尽杀绝。

他有城府,有心机,有能力,他的理智告诉他,这不是干掉赵晓兵最好的时机。

当然,这绝对不是平安心软,不懂得斩草除根永绝后患,而是平安觉得这事得好好计较一下,他需要时间来想,如何彻底的解决这两头狼的同时,让自己置身事外。

此刻,赵晓兵废了,罗恒星被吓破胆,就算暂时放他们回去,找到赵晓军,那又怎么样?

在面对一个子弹都可以劈飞,瞬间秒杀赵晓兵这个明劲高手,疯狂起来敢屠人的熊孩子,赵晓军敢不顾一切,以杀敌一千自损一千二的疯狂报复他?

不,他不敢!

因为平安知道以赵晓军那笑里藏刀,能倔能伸,做人做事就跟打太极拳高手一样,暗藏杀机的性事,他不敢鱼死网破地冒着失去一切荣华福贵的危险,跟一个孩子玩命。

从他决定回乡发展,结婚生子后,这头狼的血性和狠劲或许没变,但是他已经不是十几年前那孑然一身,了无牵挂,敢把脑袋提在腰间杀人放火的疯子。

他一样有顾虑,一样有弱点,一样地会害怕。

老婆,孩子,家庭,就是他最大的弱点,到手的财富,已经磨掉他不少的血性,让他不敢挺而走险。

而平安,显然不是被他一步步逼死的方厚才一家,他已经拥有了和赵氏兄弟一决高下分生死的实力,并用拳头和手段告诉他们,报仇可以,来找我,敢跟我玩阴的,背后找家人下手,我也不会守规矩。

而罗恒星,这个一手导演了这场闹剧的导火线,自然成为了平安的传话筒。

赵晓兵,就是一个很好的教材。

果然,当罗恒星惶惶如丧家之犬,狼狈如落网之鱼地将赵晓兵送进医院,就片刻不敢耽搁地通知赵晓军赶来,然后声泪俱下的将大致情况,一五一十向赵晓军做了个祥细的汇报。

他没敢添油加醋,从他仍然颤抖的双腿可以看出,这渣没有隐瞒,也不敢隐瞒,完全照实的说。

“你是说,他用一枚硬币,劈飞了晓兵打出去的子弹?而且,这枚硬币,还射穿了晓兵的手臂?”赵晓军艰难的咽下一口口水,并在心里得出了一个结论。

第一,能让一枚硬币,爆发出比子弹更恐怖威力的人,最起码也是化劲高手,而且是已经触摸到了丹劲境界的强人,因为要在生死一线之间,把握住子弹,并精确的投出硬币,挡下子弹,这更加的恐怖。

反正,赵晓军自己绝对做不到,他认识的人中,大概只有石太公,以及那个更恐怖的刘老头能做到。

第二,平家那小子是石太公的传人,这一点他不再怀疑,再联想到上次去平家闹事,自己面对平安时,那种他动一下,就得死亡的威胁,赵晓军就不再怀疑平安是没有这本事的人。

这绝对是一个,能瞬间取他性命的小子,很棘手,很麻烦,很强大!

“他还说了什么?”

“他还说……别动他家人,我们也是有老婆有孩子有家庭的人,不保证他也会玩阴的!”罗恒星现在一想起平安,就心生畏惧,颤抖得厉害,脸色苍白到了极点。

现在,他越来越后悔不该贪心,抢小孩的生意,也后悔把赵晓兵扯入这场风波漩涡中,因为他要付出比那三百万还要大的代价,来平息赵晓军的怒火,毕竟赵晓兵是真的残废了。

所幸,赵晓军这个时候没心情理会他,挥挥手,示意他先回去养伤,医药费和赔偿的事情,估计不开口则罢,一开口能咬死他。

望着失魂落魄,瞬间苍老了十岁的罗恒星颤抖着的背影,赵晓军脸上闪过一丝狠毒,然后推门走进病房。

“哥,你得给把仇报回来,我要平家不得好死。”全身都是绷带和石豪固定板的赵晓兵,望着走进病房的赵晓军,心中的怨恨,仇恨,立刻爆发,却没换来赵晓军的同仇敌忾,而是直接赏了他一耳光。

吃了一巴掌的赵晓兵一下懵了!

“我说过多少次?提醒你多少次?不要去招惹平家那小子,你就是不听!这下好了,被人家弄残了吧?”

赵晓军冷笑着大骂道:“报仇?”

“拿什么报?干掉他?”

“他连子弹都能躲过,怎么干掉他?拿命去跟他拼吗?”

“报复他家人?你老婆孩子不要了?你侄儿和嫂子不要了?晓兵,狗急会跳墙,人急了也会咬人,今天你要是留点余地,事情不会弄成这样。”

“晓兵,我们已经不是当年,穷得只剩下烂命一条,才敢拿命去赌一个前程,死了,也好过镇上的那些烂人!可是现在,我们有房有车有家庭,不能再义气用事了,输了,这二十年近乎是白干,就真的什么也没有。”

“哥,那就这么算了?”赵晓兵不甘心,他这一辈子算是完了,这仇不报不行,不过让他再面对平安,他却没有这个胆量,也承认赵晓军说的话有理,心里已经潜意识地认栽了。

赵晓军没有回答,而是发泄完怒火后,沉默着抽烟。

他不是心胸豁达的人,亲弟弟被人弄成残废,这事没完,退一步海阔天空这种事,跟他赵家沾不上边,所以他没打算真就这么放过平安,真要说为什么,不止是为赵晓兵报仇,而是上次平安给他的死亡阴影太过恐怖。

这个理由看似荒谬,却直指人心。

当然,如果他赵晓军在没有底牌的情况下,或许他会咽下这口气,甚至登门道歉负荆请罪,但是如今的赵晓军,已经结交上了真正的大人物。

“先忍着吧,等洪爷在东北办完大事,确认那墓是真的,洪爷会亲自来的,到时我们再计较。”

赵晓军冷笑道:“不过这段时间,你可别想着报仇的事,别没等到洪爷来,自己先栽了进去!总之这仇,我们一点一点的慢慢算。”

“哥,我懂!不过镇上真有一座帝王陵吗?”

“洪爷说有,那肯定是没错了!”赵晓军吐出一口烟雾,冷笑道:“而且我没猜测错的话,石太公、陈玄公,以及那神神秘秘的刘老头,这三个老不死,就是帝王的守陵人。”

“哥,那个洪爷,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他能对付得了石太公?”在赵晓兵心目中,石太公已经是无敌的存在。

“洪爷?你不懂,他不是凡人,而是神仙一流的人物!”赵晓军露出敬畏加崇拜的表情,喃喃道:“石太公国术无双,能敌得过瞬间取人性命的仙家法术吗?”

第四十二章阴招

平安是被石太公拎着来到他家,一路上自然吃了不少的苦头,顺带连冯大军也挨了不少的骂。

老人家是真生气了,不是生气平安口出狂言“助纣为虐”地逼他清理门户,而是恨铁不成钢。

一到家,石太公劈头盖脸朝平安一阵乱骂道:“学了几天功夫,仗着一点本事,就跟人打打杀杀,好厉害哦?你真当自己是武侠小说中的大侠,要为民除害?不知道大侠多半命不长吗?”

“什么狗咬死人不犯法,那才怪!就算你没成年,判你去少儿所,你这一辈子就完了。”

“为了血性怒气,这值得么?”

“那我总不能任人宰割,站着等他打死吧?”平安心里全是委屈,倔强辩解道:“太公,那牲畜手里拿着的是枪啊,我不反击,真会挂掉滴。”

“笨蛋!”

石太公狠狠的敲了一下平安的头,骂道:“我没说让你等死,而是让你换个角度去面对问题!”

“赵晓兵不是要秘方吗,你随便弄一个给他,等他们收兵回去后,你趁着夜黑风高,让他们死在睡梦中,或者翻车摔死,不就天依无缝了吗?干嘛非要明刀明枪的跟他血拼,你傻啊?”

“还有,陈玄公就没教过你什么是背后捅刀子?下暗手阴人吗?”

“对了,你不是会坑人嘛?用阴招坑死他啊,比如投毒,灌他一瓶敌敌畏,或者放暗箭,放冷枪,制造陷井,哪怕栽脏陷害也成,反正什么招阴狠,你就怎么阴死他,总比放狗咬死人好,还不用负刑事责任,彻底置身事外。”

平安目瞪口呆了,望着吹胡子瞪眼睛的石太公,由衷地佩服道:“太公,你是行家。”

“行你妹?”

石太公用烟袋锅子又敲了平安一下,瞧见在一旁装傻憨笑的冯大军,火力对准他道:

“还有你这伪傻子,两年前干掉那江西老板的聪劲哪里去了,不阻止平小子犯浑不说,还傻子杀人不犯法?可你是傻子吗?别以为公安是镇上的那些笨,法官是蠢蛋,他们有的是方法让你原形毕露,好让你牢底坐穿。”

“太公,这你都知道?”平安吃惊不小。

石太公没解释,而是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微笑,仿佛洗马镇上的一切,都逃不过他的双眼。

平安丝毫不怀疑石太公没有这样的本事,却不完全承认石太公的话。

今天这事他确实有些蛮干的嫌疑,当然也有恼怒发泄的原因,但是平安却没有失去理智。

无论是赵晓兵带人杀到,到动手,掏枪,哪怕是最后的对决,平安人十分的静冷,都在不断的分析着得与失,让自己处于最有利的位置。

他每走一步,都有他的目的,哪怕是恼怒之下放狗咬人,平安都有分寸。

“怎么?不服气?还是认为我说得不对?”石太公多老练的一双眼睛,平安没露出一丁点的神色,也被他给看破。

“不是不服气,只是觉得今天这事,暗地里阴他不解气,要玩就玩阳谋,一步步逼着他们两兄弟狗急跳墙,然后一击致命。”平安想了一会,还是如实的回答道。

石太公不屑地撇了撇嘴,道:“狗急跳墙?我看是你在跳墙吧?今天这事要是我没出面,你真会放狗咬死他?”

“咬肯定是要咬,咬到他双腿废残,咬到他心胆俱裂,咬到他没有一两个月下不了床。”平安很诚实地道:“咬到他一想到我,就会害怕颤抖。”

“然后呢,等着赵晓军上门报复?”

平安摇头道:“不,我会主动的送上门去,先去给他们两兄弟的漂亮老婆每人送上一朵玫瑰花,再去接他们的孩子放学,顺便在他们家里蹭一顿饭吃。”

“然后我会提着水果去医院,给赵晓兵赔礼道歉,并将那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关系翻出,来一个大水冲到龙王庙,大家化干戈为玉帛,不计前嫌地再做亲戚。”

说着,平安眉飞色舞起来,似否对于自己这个计划十分的满意。

可石太公听着听着,只觉毛骨悚然,望着平安那笑容灿烂的脸,竟然心里生寒,只觉这熊孩子的心机城俯,深不可测啊!

石太公现在觉得,赵家兄弟惹上平安,纯属是找死。

因为换着是他,面对这个昨天才把自己弄残,今天就提着一袋子不知道有没有下过毒药的水果登门道歉,顺便还给自己老婆送花,接自己孩子放学的敌人,估计自己都得崩溃掉。

假像!

全都是假像,其目的只有一个,威胁,恐吓,顺带要挟勒迫。

石太公估计哪个时候,赵家兄弟面对来负荆请罪的平安,就不只是惶恐到全身寒毛根根竖起,是内心抓狂到要发疯。

狠,阴,毒,不愧是陈玄公唯一教的人,果然阴损啊。

不过石太公显然低估了平安,这还只是一个开始,因为平安继续道:“等大家确定了相亲相爱的亲戚关系,我会主动的提出合伙做贩鱼的生意。”

“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我会厚着脸皮在他们家蹭吃蹭睡,直到完全感动了他们,并无条件的答应我后,我会很守信用地给他们提供优质美味的鱼,然后有钱大家赚,相信他们会很感激我滴。”

感激你妹。

又是威逼,又是要挟,赵家兄弟都生活在你阴影下了,哪还敢报复你?

这果然是要逼他们狗急跳墙,让他们绝望啊。

毕竟面对一个枪都打不死,武值力爆棚的敌人,除了安抚妥协外,敢跟他翻脸,老婆孩子不要了?到手的财富地位不要了?

石太公都有掐住平安的冲动,就别提一个劲狂咽口水的冯大军。

傻子感觉自己这弟,真高人也,这么阴的招都想得出来,果然够恐怖。

这阳谋,可比什么阴招都厉害。

“等这场风波平息,大家关系都处好了!哪怕是表面的关系,最起码要让外人知道,我是赵家的亲戚,等一切布局完善,呵呵!哼哼!嘿嘿!”

平安嘴里发出一连串的冷笑,剩下的,肯定是怎么阴损就怎么痛快的整,不玩死玩坏赵晓军两兄弟,平安一样吃不饱睡不好。

所以,平安脸上露出一丝狠色,冷笑道:

“这世界上最毒的口,不是响尾蛇的嘴,而是口蜜腹剑。”

“这世界上最毒的刀,是笑里藏刀,最可怕的杀机,是暗藏杀机,这是陈玄公说的,可不是我说的,不过致理名言啊!”

平安感概,不愧是千年一出的老狐狸,这话说得真有道理,太符合平安的心意了。

石太公听得心惊肉跳,全身涌起一股不舒服的冷飕冰凉,感觉自己先前说的阴招,跟平安肚子里的坏水比较起来个,狗屁不是。

还有什么比一步一步,一点一滴地慢慢逼着敌人,看着他们挣扎,看着他们恐惧,看着他们在自己的陷井中痛苦的活着,然后一击致命来得爽快?

恐怖,心黑,不是人,太可怕了。

第四十三章“内”伤

做坏事,做缺德事,尤其是干犯法的事,绝对不能置自己于风波漩涡中,哪怕有百分九十的把握,也别急着下手,等百分之两百后,不出手则已,一击命中。

这句话,是横行乡里数十年欲求一败而不可得,已经达到阴人最高境界的陈玄公说的,所以作为平安阴人坑人的老师,平安为人处事,就难免按照老狐狸的思维展发,也得到了陈玄公几分真传。

所以平安将他真实的想法说出来,石太公都被震惊如此了,冯大军早就傻呆,感觉自己的弟真不愧有着坑娃的名头,果然够阴损。

“今天这事,你是怪我多管休事,坏了你的计划?”石太公内心感概着,平安祖上是积了什么天大的功德,才有这么一个集灵性与机智于一身的小子,就是心太黑,全怪陈玄公那老牲口,教什么不好,非要教平安坑人,好好的一个孩子,全被他教坏了,罪孽深重啊。

“我感激都来不及,怎么会怪太公。”平安恭敬道,起码表面是这样。

“真不怪?”

“不怪!”平安肯定道:“阳谋不行,我可以转个角度来坑啊!”

总之,今天这事没完,无论是他,赵家兄弟,都不会善罢甘休,因为平安不是肚子里能撑船的人,是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他也坚信赵家那两头狼,在吃下这个大亏后,真能息事宁人就此化干戈为玉帛地跟他做乡邻?

不拔掉这两根肉刺,平安真心睡不安稳。

“看来你小子才是这方面的行家,我老了,被你拍死在沙滩上。”

石太公内心里全是感叹,年仅十二岁的平安,就有如此心计,手腕,要是再等几年,等他阅历更加丰富,见识到更为广阔的世界,吸收到更多的知识,将来的成就,恐怕不比他,陈玄公、刘老头低。

平安所欠缺的,是年龄,差的,是一个舞台,石太公却一点不怀疑,眼前的熊孩子,再加上喜欢扮猪吃老虎的傻大个,不会一飞冲天。

虎豹之子,虽未成纹,已有食狼吞牛之气势。

“是不是该和陈玄公、刘老头商量一下,让这小子跳出洗马镇这小圈子,去更大的舞台?”

石太公心里琢磨着,又觉得这事不能太急,最好顺其自然,熊孩子太小,还有大把成长的空间,过早接触外面的花花世界,一不小心坠落了怎么办?

赵晓军可是一个教训啊。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石太公只好压下这个想法。

“说吧,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石太公点燃一锅烟,吞云吐雾地来了一句。此刻,他望着平安的眼睛仿佛在闪光,充满着一种灼热,宛如在看一件世间最瑰丽的美玉一般。

“太公,神马什么开始的?”平安装糊涂道,脸蛋上哪还有刚才要阴人时的嚣张气焰,瞬间变得很萌很呆,一副云里雾里萌样,和旁边站着的冯大军一个表情,傻。

“我是问,你什么时候将八极拳修练到这一境界?”石太公郁闷,干脆利落地直接点明,免得这小子装傻扯蛋,又把话题扯到武侠小说,电视剧中,他还真怕平安再来一句“借我十年八年的内功”。

平安松了口气,还以为石太公发现了他的小秘密。

眼珠子一转,平安脸上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很夸张地笑道:“太公,这个……我还真不清楚。不过自从跟你学了八极拳后,我练着练着吃啥啥香,一顿三大碗饭不够饱,睡觉也踏实了,爬山不累,下河憋气不觉胸闷,感觉身轻如燕,一口气跑完七八里的山路不喘粗气。”

“还有,我读书,读古诗古文,读着读着人一下就进入了一种奇妙的境界中,仿佛有种东西要从体内破壳而出一样。”

“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我感知到了许多许多以前感受不了的东西,十分的奇妙……”

“比如呢?”

石太公听着听着,眼睛一亮,望着平安的目光更加的灼热。

“比如……”

平安抿了抿嘴,他悄悄引动了一下神识,立即道:“比如太公胸口第三根肋骨处,有一只芝麻大的跳蚤爬在你内衣上。还有……太公你是不是好久没有洗澡,腰眼处、背心、屁股上也各有一只跳蚤。”

石太公一呆,接着呼吸立即急促起来,不是被平安气的,而是处于一种巨大的震惊中,像他这样的国术高手,早就对自己身体每一个部位,每一块肌肉,每一处皮肤,甚至每一个毛孔的变化,都掌握得清晰无比。

平安一开口,石太公立即感应到跳蚤在皮肤与衣服上爬行的动静。

他握着烟袋锅子的手都在微微的颤抖。

他望着平安的眼睛仿佛在闪光,脸色严肃得吓人,旋即语气凝重无比地问道:“什么时候开始的?”

“就这几天吧?”

平安心里有些忐忑,其实这种感觉,两个多月前他就有了,只是他最近黄金磕得太多,已经无法自如的掌握这种感觉。

“奇怪,没有这道理啊!”

石太公用越发犀利的目光仔细打量平安,似沉思,似不信,反正各种复杂表情一一从他脸上闪过。

好一会,石太公才恢复平静,酸溜溜嘀咕道:“你娃儿学武才几天,就达到了这个境界,老子四十岁后,才机缘巧合‘格物’而知其天人感知力,你这一个熊娃子练武还偷懒,没信用,谎话一套一套,说好一个星期来我这里一次,却几个月不见踪影,一来就告诉我你达到‘格物’而知天人感知,麻的,这还有没有天理啊!”

“或许说不定我是百年一见的练武奇才。”耳朵灵敏的平安当即答道:“小说电视里都是这么形容天才的。”

“屁个奇才,偷奸耍滑的天才还差不了,不要拿小说电视里那套忽悠我。”

石太公现在一听到平安说小说电视,他脸部肌肉就剧烈抽搐了一下,他很郁闷啊,练武之人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想要功夫不退化,就得数十年如一日的苦练。

可眼前的这熊孩子,练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说,还玩着玩着就玩到了‘格物’的境界,石太公感觉自己近百年的人生三观,全毁在平安这熊孩子手里。

再次身受“内伤”。

第四十四章入道

平安很识相的站在一旁不吭声,脸上表情还是那种让石太公蛋疼的茫然和无知,其实平安心里十分的得意,他成功的将石太公给忽悠过去。

他糊涂,那就让他继续糊涂吧。

“不对。”

石太公岂是那么好糊弄,在短暂的羡慕嫉妒恨后,立即发现了问题,石太公那双饱经风霜的眼睛,再一次的锐利起来,盯着平安问道:“你说你读书读着就进入一种玄妙境界,有东西要破壳而出?”

“是啊,没错!”平安乖乖点头道:“尤其是读《大学》、《论语》、《中庸》时,这种感觉更明显。”

石太公一下就懵了,然后他仙风道骨的脸上,露出一个近乎是癫狂的表情,嫉妒得痛心疾首地惨叫道:“悟道!这是悟道!你居然悟道了!而且悟的是儒之道,这……没天理啊!”

“太公,你别激动,我也是一不小心,就悟了!”平安望着处于疯狂状态中的石太公,他还真怕这百岁老人一激动,把自己激动疯掉。

“我不激动,老子这是气啊!”石太公定了好一会的神,才勉强压下内心的各种酸意醋意,道:“你在这里等着,老子先去查看一下古藉,看有没有你类似的情况?”

说完,石太公起身朝正堂后走去,一边走,还一边摇头嘀咕道:“奇怪,奇怪啊……”

显然,哪怕是古藉中,也没有这种玩着玩着就功力大增,读书读着就悟道的记载,所以石太公出来时,脸上仍然一头的雾水,望着平安的眼神如同看妖孽。

“给。”

石太公直接扔了几本线装的书籍到平安手里:“这几本书你先拿回去看,等有机会我带你去问问刘老头,他在这方很有经验。”

这是要赶平安走人了。

平安人却没动,目光落手里的书上《抱朴子》、《黄庭经》、《珠宫玉历》……

晕!

这都是些什么书?

平安本以为石太公终于将他珍藏起来的绝世武功秘笈给他,却拿了几本道家经典,是要我出家做道士吗?

“我将来可是要娶媳的人啊!”

不过平安一看石太公那郁闷的表情,将准备出口的话又硬生生的憋了回去,识相的告辞,可当他刚抬起脚那一刹间,一句话脱口而出:

“太公,什么是道?如何才能掌握自己的力量,不受外界干扰?”

这个疑问憋在平安心里太久。

这段时间,随着平安不断的祭炼斩仙飞刀,狂嗑黄金,金葫芦反哺给他的灵华太恐怖,读书已经无法控制他每日巨增的灵力,他的耳朵、嗅觉、听觉,不断的受到外界的干扰,各种烦恼令他痛苦不堪。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平安可费了不少功夫,可仍然不得方法。

另外,平安已经十分的清楚,从他捡到金葫芦那天起,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开始了修道。

可是道是什么?又该怎么修?

至今平安仍然不太懂,他早就想来石太公这里取真经,这个时候岂会放过。

嗯!

石太公听到平安这一问,他的眼睛,再一次的锐利起来,盯着平安,仿佛能洞悉人心。

平安立即有种被人看穿心思的感觉,就连他敏锐的神识能力,仿佛都受到了压制。

此刻,屋子里的空气,似乎都有一种压抑。

只这种压抑,旋即而逝,石太公重新恢复到那种很臭屁的模样,抽了几口手里的旱烟后,他才道:“道是什么?别问我,我也不知道。”

“为什么?”平安问道。

石太公深深的吸了口旱烟,吐出,他的面孔笼罩在烟雾中,慢悠慢悠道:“道,是道家为了成仙修炼的东西,我要是懂,老子早就飞升了,还会在这里跟你聊天扯蛋?“

平安囧。

就在平安大失所望时,石太公神经刀似的又道:“虽然我不太懂,但大概的知道一点,所谓的道,其实是指万物的神韵,因为世间的一切事物,无论是人、动物、植物,都有其韵味。只要洞悉它们的神韵,就能洞悉到它们存在的真理。”

“这就好比一个画师,跟一代著名大画家的区别。画师,只是画事物的形,但一代大家不一样,意到笔到,天下景物,无一不可入画,只要经他妙笔,佳作豁然有若天成。

“这也是为什么,齐白石、徐悲鸿、张大千的画,能一尺值万金,因为他们的画已经画出了事物的神韵。”

“说穿了,道家的所指的‘道’,就是一种韵味,掌握万物的神韵,就是道。”

“至于如何掌握自身力量,不受外界干扰,最简单也是最关键的法方,就是你要弄明白,你的力量从何而来?”

石太公一一述说道,用辞明确,平安一听就懂,有种茅塞顿开。

“太公,是不是弄明白力量从何而来,就能不受干扰?”平安有点明白了。

“对!就是这样!”石太公赞许地道:“这就像我练武一样,无论我劲力怎么练,它所产生的力量,都是从我气血而来,我自然就能掌控它。”

“所以你想控制力量,就得弄明白这股力量,从何而来。”

说完这句话,石太闭目养神起来,就差让平安滚蛋了。

“谢谢太公,那我先走了,下次再来。”

平安知趣告辞,招呼了站在石太公大门前的冯大军一声,悄悄的退走。

“古怪,怎么这小子养的两条狗,仿佛都有灵性呢?”石太公突然睁开眼睛,看着渐渐远去的两人两狗,摇了摇头,神色有些黯然。

什么是道?

早就将国术修炼到最高境界丹劲的他,都渴望好几十年了。

……

平安带着冯大军刚走出石太公家,顺手翻看一本书,也不管翻到第几页,只见一行写道:

“老君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

“#@$#@……”

看不懂,写得都是什么啊,我的道呢?

平安本以为这些书籍,肯定有能清静心境的法门,可里面的字他真心不太懂。

“可能下一本能看懂。”

平安拿起另一名《抱朴子》,一目十行,全是文言文,语句中的意思又玄之又玄,当真如看天书一样,完全云里雾里。

不过平安还是发现,这几本道家书藉总归起来,就一个字——玄。

“唉,不想了,还是回家吃饭去。”平安决定放弃,并打算凭着自己聪明的脑袋,琢磨出一篇绝世秘笈来,他就不信解决不了早上竖鸡鸡的事情,不信使唤不了那个小葫芦。

嗯,小葫芦?

就在平安放弃时,他的脚步,一下顿住了!

他脑袋里,似乎有一道闪电划过……

道!

我的道,不就是金葫芦吗?

我还去寻找什么道,什么绝世秘笈,去炼什么气,它给我的那股元气,不就是这世间最纯净的气嘛!

原来,我一直忽略了自己最重要的道。

第四十五章悟道

明白了,我明白了!

“我的道,就是斩仙飞刀!”

平安的神识,立刻浸入识海,向着金葫芦而去。

立刻,平安感觉自己来到了蛮古洪荒时代,天地初开,万物齐生,阴阳并济,繁盛与灭亡,不断交替轮回。

而当平安的神识,去触摸着金葫芦上镌刻着的神秘铭文时,刹那间,那是永恒,是不朽,是传说……

平安心中立即涌起奇异的感觉,金葫芦镌纹着的铭文,像是一方世界,神秘莫测,如混沌衍生而成,古朴而大气。

“我打开了一座神藏,一个崭新的世界。”平安激动着,兴奋着,他的神识仿佛在**女生最神圣的地方,忐忑且珍惜。

他的念头,在这些铭文的奥妙中,不断的领悟,不断的沉迷,不断的体悟……

……

而有些事情,一旦想通,便事事皆通,所以佛家才有看破红尘,遁入空门,四大皆空的境界。道家更有“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念头,儒家才有那种“为”而“死”的决心。

同样,不管是孔子的“杀身以成仁”,还是孟子的“舍生而取义”,或者是老子“无为”,都是他们“为”而“行之”的智慧和决心,继而开创了他们的思想大道,才有儒家两千年的辉煌时代。

当这一念头从平安脑袋里划过时,他直接跳过了令无数圣人苦思一辈子的“为”,而剩下的就是“行之”。

所以,当平安心神,在不知不觉,发生微妙的变化时,而前段时间他从“格物”中领悟的感觉,再一次浮现他心灵,让他一下就掌握住了身边的树木、花草、山石等一切的神韵。

悄悄的,他摧动下丹田中的玄黄太极,引动全身的灵力,带动全身血气,再锁住气血不散于体外。

一股微弱却无比浩瀚的气流,就这么,出现在他的体内——炼精化气,不,是炼气化神。

而且不止是修为的增进,平安的心境,终于跨越过了“格物”的境界,达到了儒家修心的第二重“致知”。

一切,都是这么的简单,可平安却感觉回家的路好长好长,仿佛永远都走不到一个尽头。

“弟,你乍了?怎么站着不动?”走在前面的冯大军,没听到平安跟上的步脚声,他一回头,就瞧平安傻傻地站在原地,仿佛失了魂一样。

“弟,你没事吗?是不是刚才赵晓兵对你下了什么暗手?”

冯大军吓得不轻,走回来拍了拍平安的臂膀。

平安,没有一点反而,就连他机灵有神的双眼,仿佛失去了光泽,变得空洞起来。

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象,因为平安的心,神,识,念,完全的沉浸在他识海中的金葫芦上,而葫芦身上的那些神秘铭文,仿佛是天下最美妙的东西,又像是仙界的神水一般,不断的洗刷着平安的心灵。

自然,那个一直困扰着平安的烦恼,一瞬间褪去了浮躁,他玩固叛逆的劣性,倾刻间灰飞烟灭,心猿被镇压,意马收住了蹄子,他内心无比的宁静,平和,踏实……

他脑袋里突然想起某部书上的一句话,大声朗诵道:“道者,一也。一散形为气,二聚形为灵,所以大道无形,生育天地;大道无情,运行日月;大道无名,长养万物;吾不知其名、知其意,强曰为道。”

“弟,你说什么?我听不懂?你好好的说话行不行?!”冯大军吓得不轻,手脚都在哆嗦。

平安仍然没有反应,脚却自然的动了起来,他一边走,一边哈哈大笑道:“我不知道为何物、何意、何奇,但我却知道,我的道,就在我的体内。”

金葫芦,斩仙飞刀,就是他的道。

“弟,你不会是疯了吧?”冯大军终于发现平安不正常了,他慌了,怕了,看着往深山方向走去的平安,他追了上去。

这一次,他没有开口,直接扛起平安,就往石太公家里跑,用出了吃奶的劲,两分钟就赶到石太公家里,神色焦急且紧张地喊道:“太公,太公,我弟疯了,你赶紧来看看,他真疯了!”

“疯?什么疯了?让我瞧瞧?”

石太公正在屋里感概着平安的灵性,嫉妒着旺财和五百块身上的灵气,一听到冯大军惨嚎的声音,他收起羡慕的心情,刚走出大门,他就看到冯大军肩膀上扛着的平安。

从未失神,早就达到泰山崩于面前,也不会色变的石太公,顿时如遭雷劈了。

“太公,你过来给我弟看看,他这是生病了,还是遭了暗算?为啥我叫他,他没有一点反应?”冯大军急得都快哭了,径直跑到石太公面前。

可是石太公呢,没反应,他的一双眼睛,用一种不可置信的目光,紧紧的盯着平安。

他没有冯大军那么无知,已经将国术练到无上境界,触摸到‘道’的石太公,清晰的感觉到此刻的平安,进入了他渴望了数十年,盼望了一辈子的境界。

入道。

不,是悟道。

入道是简单的掌握了万物的定律,把握神与韵,一般进入了化劲的国术高手,也能做到这一步。

可悟道就不一样了,那已经是超越了凡俗的一种境界。

因为石太公看见,平安的身体被一种叫天地灵华的东西缭绕,此刻的平安,已经可以说不是凡人。

于是,他那双可以看透一切名利和荣华的双眼,全都是嫉妒,全都是羡慕,他内心的吃味,让他抓狂近乎要崩溃。

“太公,你乍地不说话,赶紧给我弟看病啊!”冯大军催促道,轻轻的推了石太公一下。

“噗!”

一口鲜血,豁然从石太公嘴里喷了出来,他的心灵和自信,仿佛在这一瞬间,受到了最严重的打击。

“咦,太公,你乍得这么不经碰,一碰就吐血,我可没用力啊!”

冯大军吓得赶紧退了几步,就见到石太公突然仰天哈哈大笑:“悟道!悟道!一个十几岁的熊孩子,就能悟道?!我的道在哪里?刘老头,你的道在哪里?”

说着,石太公笑着笑着,居然哭了起来,模样是癫狂,似发疯,整个人处于疯疯癫癫中。

“太公,你是高人,是长辈,你不能学陈玄公那老骗子讹诈我,我可没钱,你还是赶紧给我弟看病吧。”冯大军这下子真傻了,憨厚的脸上全是慌张,手足无措了。

“滚!你个犊子!带着平小子赶紧给我,别再来摧残我脆弱的心灵!”石太公大骂,目光紧紧的盯着满脸呆滞、茫然、失神,近乎是痴呆模样的平安,石太公那嫉妒宛如鬼爪在他心头抓。

“为什么?为什么不是我?一个小屁孩,他懂什么是道吗?”

石太公再次疯狂了,羡慕得在原地又蹦又跳,好不难受,内心完全崩溃掉,又开始哭起来。

“太公,你别哭啊,你要钱我们可以商量嘛,你先看好我弟的病中不中?”

这一次,石太公没骂人了,因为他崩了!

像一个疯子一般,哈哈大笑一会,又是呜呜的痛哭,根本不理睬冯大军,直接放开步子,发疯般往山林里跑。

兴许打击太大,又或许是神智不清,石太公没跑出两步,扑通一下摔倒在地,然后从他家院子前的石梯上,滚雪球般滚了下去。

一瞬间,石太公摔了个鼻青脸肿,全身沾满了杂草泥土,模样好不狼狈。‘

可他却仍然感觉不到,一个劲的向山里跑,还一边发神经地大喊道:“为什么不是我?道?道?道?我的道在哪里……”

冯大军懵了!

他望着越跑越远的石太公,又瞧了瞧身边的平安!

疯了!

第四十六章

疯了!

平家的小子和石太公疯了!

这么大的事情,在屁大的小镇上传疯,家家户户每一个都知道,就算没第一时间得知这一消息的人,也被人上门告知了。

因为被平安坑了好几次的余二娘,以及那些吃过平安大亏的人们,这下乐翻了,在知道平家小子疯掉后,一个个的如打兴奋剂,嗑药了,笑得是那个欢,足见平安给他们造成了多大的心灵创伤,以至于集体欢呼。

尤其是余二娘,爆发出了百分之两百的战斗力,在平安“悟道”当天,她几乎将镇上每一家的门槛都踩烂,逢人就说:

“嘿,知不知道,袁小仪家小子发疯了……对,就是平安那缺德的小子。”

……

“他疯得好奇怪,总是对着树发呆、对着天空发呆,甚至对着空气发呆。而且,连他爹妈都不认识!”

……

“这不是发疯,这是中邪,昨天凌晨三点多,我看到平家那小子居然在街上游荡,魂儿都被鬼牵走了。”

……

“我可听说,石太公发疯,也是被平家小子给连累……”

……

这一天,整个小镇上不管吃没有吃过平安亏的人,八卦之心泛滥。

于是,傻子、呆瓜、精神病、中邪失魂、神经病这些词,通通都落到平安头上。

“你们才傻子,你们全家都是呆瓜,我弟才没中邪失魂,他这是入道了。”面对如潮似的疯子,中邪等字眼,冯大军总是很认真很认真的跟人理论。

不过傻子的话,谁信?反而是各种的嘲笑讽刺。

冯大军自然的败下阵来,默默的来到平安家,直接跪在门口。

在他心里来看,平安之所以变成这样,完全是因为他没保护好弟,就该受罚。

“你个傻子,跪什么跪?我没疯!可是……我这是怎么了?”

是的,平安没疯,也没傻,他反而比以前更聪明,因为他的思维、心神,全部注意力,都处于那种“为”而“行之”的境界中。

他就像王阳明、朱熹、孔子这些拥有大智大慧的先辈圣人们一样,在寻找自己的道,探索人生奥秘和真理,以求达到人与天地自然万物合一的境界。

他的心,沉醉在“道”中,他的思想,完全进入了一种奇妙的境界中畅游着。

他对身边的一切,都能感知,可他却无法再开口,无法做出任何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因为每当平安想跟冯大军和家人说话,他仿佛陷入了一种梦游状态,他能知道,能明白,却无法控制自身。

他除了能走,能吃饭,能下意识的做出一些肢体动作外,他仿佛真像一个傻子。

这是一种脱变,从肉体,到灵魂的脱变。

因为平安处于的状态,正是无数修炼者可望而不及的境界。

他神识所至,无需眼目,无需耳朵,就可以感知到附近的一切事物,非常的空灵。

更奇妙的是随着他这种状态的深入,金葫芦第一次在没有黄金情况下,反哺给他一种奇异的能量。

这些能量首先洗礼他的身肉,滋润他的每一寸肌体,提升他的体质,最后化成涓涓细流,融入他的眉心。

随着这股能量不断在眉心中聚集,终于在平安“疯掉”的第三天,平安感觉自己的大脑仿佛碎掉了一般,然后一个金色的小湖出现在他识海中。

“这是什么?”平安神识立即陷入了这片小湖中,只觉得它深邃无比,神秘不可探测,他只能大概的猜测到,这闪动着奇光异彩的小湖,完全是由自己的精神力凝聚而成。

而当这霞光灿烂的精神小湖,终于成型时,平安的识海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神霞闪耀,感知增强,他对自己的力量和神识,都有一个更清晰的把握,再不受外界的一丝干扰。

“精神力如潮,霞光照神少,我这是开劈了上丹田了吗?”平安隐隐觉得,这就是传说中人体三大丹田之一的上丹田。

他距离真正的道,更近了一步,随之而来的是,他大约感觉到,自己对金葫芦内的斩仙飞刀的祭炼,更快,更能得心应手了。

隐隐的,平安有种感觉,当他从这一境界中苏醒过来,就是他能使用斩仙飞刀的时候。

只是这代价太大,害苦了平安,也害苦了平家的家人。

因为母亲跟他说话,他不理不睬,老爷子批评他,他淡然置之,平忠井揍他,疼,他当然感觉得到,却用一副淡漠样子看着他。

奶奶看着他哭,他也跟着哭,总之他整个人,完全处于一种空灵状态中。

他虽然能看到感觉到,心里是明境一样,可他就是说不出话。

“看来你小子是真傻了,吃个饭也发呆,望着菜也发呆,对着空气也犯傻,肯定是脑子坏掉了。”

这天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饭,平忠井不知死活地侃侃笑着,当即被老太太一顿劈头盖脸的臭骂。

骂完了,老太太仍不解气,阴沉沉地道:“平忠井,你要是敢再说我孙子一句坏话,我一包老鼠药下进你饭里,就当没生过你这个败家子。”

平忠井噤若寒蝉,灰溜溜的跑了,接连好几天都不敢在家里吃饭,当真成了一只惊弓之鸟。

老太太一辈子大风大浪,土匪进村都敢拿着火枪对怼的巾帼英雄,想要收拾他一个不成气的儿子,简直分分秒秒的事情,根本不费一点吹灰之力。

不过一看到平安傻呆的模样,老太太幽幽的叹了口气,黯然伤神。

“不行,我得向妈妈、奶奶和哥证明,我没傻。”平安觉得自己必须得证明,他不是真傻,而是处于一种发呆状态中。

可是该怎么做呢?

平安有招,他虽然不能说话,可他的思维一点都不乱,清晰无比,阴人的本事没倒退。

“就先拿余二娘开刀。”

当天深夜,平安偷偷起床,摸到余二娘家里,直接捡起地上的石头,砸她们家的玻璃,然后一家接着一家的接着砸,把哪些幸灾乐跳得最欢的家伙,一一叫起来撒尿。

没装玻璃的,就狠狠收拾他们家的小崽子,没孩子的,也不有关系,谁家地里没有种一点西瓜、地瓜、梨子滴?

总之,什么招狠就用那招,什么招阴就往死里阴,几天下来,邻街纷纷闭嘴,各自有苦说不出,全都恍然大悟了,看着平安的眼神再也不敢用看傻子的目光了。

嘛的!

傻子知道半夜起床砸我家窗子?傻子知道背着我偷偷揍我孩子?傻子会报复性的跑我家地里偷水果吃?

面对熊孩子的阴坏阴坏,他们败得干脆而利落,有几个就算心里不服气,又被平安狠狠阴了两把,彻底的认怂了。

第四十七章惊弓之鸟

认怂的不止是街邻,大坏人赵晓军在听到平安中邪疯掉后,吓得直接让她老婆孩子跑路,然后自己去了医院给赵晓兵转院。

“哥,好端端的转什么院?”赵晓兵云里雾里问道。

赵晓军回答道:“平家那小子疯了。”

“疯了?”赵晓兵下意识的惊喜道:“哥,这是好事啊,平家那小子疯掉,我这仇就可以报了。”

赵晓军冷笑道:“报仇?我现在只想跑路,有多远跑多远?”

赵晓兵真糊涂了:“为啥?”

“他两天前才把你打残废,然后当天就中邪疯掉,你认为这会正常。”

事出反常必有妖,一个好端端的少年,怎么会说疯就疯掉?

“哥,你说他装傻?”赵晓兵不傻。

“我不知道,只知道平家那小子很阴,狠狡猾,最喜欢捅阴刀子,不排除他明面上装疯卖傻做给世人看,暗底里找个机会偷偷的把我们干掉,永绝后患。”

“哥,那还是转院吧,我们去市里……不,省城,哪里应该很安全。”赵晓兵只觉全身毛骨悚然,心里全是寒意,感觉一双手都微微颤抖,可谓是害怕到了极点。

大恶人赵氏兄弟都如此了,就别提罗恒星和刘江父亲的各种欲哭无泪,各种抓狂。

平安这一连串的坑下来,亲人们终于相信平安没傻,只是身体出现了问题,袁小仪天真的认为,自己的儿子是青春期和叛逆期的正常反应,没看到隔壁冯勇家的大小子冯辉,想媳妇都想傻了,整天逼着他父母向女孩子家提亲。

奈何对方狮子大开口,咬死了三千块的彩礼不说,还要大彩电、摩托车、三金四银,以及一些乱七八糟有利于女方的东西,加在一起没有一万多块搞定。

“不行,我得给儿子多挣点将来娶媳妇的钱,不能让女方看不起。”

袁小仪似乎一下更有动力了,她现在几乎包揽了附近十里八乡所有屠夫大半的生意,县城里向她订购猪肉的餐馆和机关机构越来越多,利润自然就越来越大。

她已经不满足现状,要给平安将来一个更好的环镜,在和妹妹袁小丽商量了几次后,在二姨公公关系背景的帮助,瞒着平忠井在县城买了一块不错的地,待攒够钱后就要给平安修栋大房子。

而平安,在这种“别人笑我太疯癫,他笑别人看不穿”的境界中,不断自我的“格物致知”。

格着格着,他有一种看山不是山,望水不是水的感觉,他心与神,都处于一种欢快的享受着。所以只要一有机会,平安总会偷偷的溜进了山林,去洞悉大自然的神韵。

每到这个时候,他身边总是跟着一个傻大个,两只狗,不离不弃。

“弟,你啥时候能醒呢?”冯大军总是重复着这样的一句话,好象真的傻了一样。

“哥,快了,我已经触摸到了‘道’,只要弄清楚它是个什么东西,我就能醒了!”每次听到冯大军自责喃喃自语,平安在心里这样说着,只是这“快”,究竟要多久,平安也不清楚?

或许一个星期,一个月,一年,甚至十年,或者更久……

平安心里没有一个数,而且有人比他更急,在平安“发疯”后的一个星期,他姑姑平烨终于回来了,抱着平安哭了一阵后,擦着泪道:“他这是病,得治,去省城看吧,我已经联系好了一个全国著名的专家。”

“姑,我没病,不用去看什么专家。”平安心里大叫着,可是当他看到母亲和姑姑带泪水期盼的目光下,他还是去了。

从没有走出过大山的平安,背着一个布5,里面塞满了母亲帮他的东西,最后才拿出厚厚三叠百元钞票,当着平忠井的面塞给平安,千叮万嘱道:

“儿子,这钱可是你治病的钱,你可千万要收好,别给你爹给顺走了。”

母亲这话立即让平忠井不爽,心里一边吃着味,一边惊讶着自己媳妇哪来的三万块钱?

尤其是看到自家媳妇掏钱时,那风淡风轻没有一点心疼的豪爽姿态,他就知道自己太低估自家老婆赚钱的能力,同时感觉自己是一个傻帽,被儿子老婆忽悠得团团转,真信了他一天只赚几十块的鬼话。

“小仪,这么多钱交给我们生了病的儿子,不怕他弄丢了?”平忠井感觉自己的感情受到了欺骗,在家里的地位受到了威胁,他决定要重振他在家里的权威,开始不满起来。

不过他在吃了老太太教训后,是不敢再说自家儿子傻了,只能用“生病”来形容平安的呆傻。

“不怕。”袁小仪回答得很干脆,并生平第一次戏谑般对平忠井道:“你要是有能力从儿子手里拿到钱,我算你有本事。这钱你拿到了,随便你怎么花。”

平忠井有些动心地望着一脸呆板样的平安,傻掉的儿子,应该好对付吧?

只是这个念头在他心里轻轻一闪,望着开始朝他傻笑的平安,平忠井就觉得全身生寒意,只好无比郁闷地放弃了这个天真的想法,自觉想从儿子手里拿到那三万元钱,几乎是等于零。

毕竟镇上骂儿子傻子的家伙们,现在肠子都悔青了,可怜的余二娘被平安坑得直接气出病来,至今还躺在床上苟延残喘着。

袁小仪显然也知道这一点,才敢当着平忠井的面,将钱交到平安手里,料定自家的丈夫一辈子,也斗不过自己生的儿子。

于是,平安带着母亲的三万元钱,以及冯大军硬塞给他的两万元钱,总计五万块钱,踏上了开往省城的班车。

本来应该是七万元钱,在听到平安要去省城治病求医,冯大军一分不留地将这两个月贩鱼赚的钱,全拿了出来,平安却只要了两万元。

平安心里清楚,要不是不放心把冯寡妇一个人留在镇上,傻大个百分之百要跟去。

“这个傻子,又不是生离死别,没必要这么娇情吧!”平安望着冯大军和五百块、旺财,跟着汽车跑,内心里即感动又无奈,都怪那该死的“道”,让他心如明镜,人却无法开口说话,更无法表达出自己想法。

终于,跑了近半个小时的冯大军,追不动了,弯下腰大口顺气,两只狗同样瞪大眼睛,遥望着载着主人的汽车。

从小大到从未离开过洗马镇的平安,终于带着他坑娃的名头,抵达了繁华的城省。

他能不能如同小镇里一个,坑害着一个又一个试图占他便宜的二货们呢?

答案是肯定滴!

第四十八章

几乎在平安刚一抵达省城,一直提心挂胆,生怕平安屠掉他们的赵氏兄弟,为了避祸,早就躲到离洗马镇数百公里外的省城苟且偷生着。

所以当他们在听到平安仿佛要天涯海角追杀他们似地来到省城,吓得魂飞魄散,全身颤抖。

“他这是要干嘛?我们都跑路,居然还追来,这是要赶尽杀绝的节奏啊!”赵晓兵面无人色,害怕到了极点,包裹在绷带下面的双手都在发颤。

足见平安带给他的恐怖太大,他脆弱的心灵承受不住,自然崩溃。

“不行,我们得赶紧走,这里已经不安全了。”

赵晓军咬牙切齿道:“我们去京城,哪里天子脚下,很安全滴!”

“哥,他们去京城了,平家那子又打着看病的借口追来怎么吧?”面对千里追杀而至的敌人,赵晓兵自然往最坏的方面想。

赵晓军懵B,觉得有这个可能,咬着牙恨恨道:“那我们不京城,去深山里,他总不能去山沟沟里看病吧!”

赵晓兵立刻双手赞成,并觉得这是一个很英明的决定,当即收拾东西走人,去山里闭关啃粗食,估计没有一两个月,赵氏兄弟不敢露脸。

果然,恶人还需恶人磨,平安还没出招,他们就很干脆地跪了,跑得那叫一个狼狈。

赵家兄弟都如此下场,就别提平烨好不容易找来的神经领域专家的各种郁闷。

面对平安悟道发呆,完全处于空灵状态下的熊孩子,在全省享有盛誉的薜建军一开始,信心爆棚,有条不紊照按流程走。

先是一系列的医学检查,抽血,化验,脑电波,一切都是那么完美无懈可击,但是当他拿到最终的检查结果后,他傻眼了,不是平安的检查报告太吓人,而是无比的正常,简直正常到了极点。

如果仅仅是这样他还不至于郁闷,偏偏在他束手无策情况下,他对面坐着的骚年居然朝他露出一个戏谑的微笑。

是朝笑他的无能,还是这小家伙根本没病?

“去京城吧,哪里的专家更权威,医学设备更齐全。”

薜建军是平烨高中时的同学,自然不会说什么留院观察的无用屁话,还极隆重推出他的恩师,一个在这个领域享誉全球的专家,表示他呆会就给恩师扣个电话,还留下了联系电话和地址。

于是,平安在刚抵达城省的第一天,还没来得及感受省会的风景人情,就被平忠井塞进了开往京城的火车上。

“儿子,你是没见过京城,那才是我们的骄傲……不仅大,繁荣,美丽,还壮观啊!”

“对了,知道长城、紫禁城、天安门吗?京城烤鸭想不想吃?”

“想不想一睹太祖老人家的容颜?对了,天安门看升国旗也不能错过!总之,老子会带你一览祖国京师所有名胜古迹,保证让你玩个够。”

平忠井一坐上火车,整个人激动起来,极其隆重地给平安介绍起京城的各大景点起来。

当年他贪污供销社的公款后,去的第一站,就是京城。显然抱着平安看病的机会,来一次故地重游。

他自然十分卖力地给平安介绍各种景点名吃起来,至于他为什么这么的热情,当然是他没钱。

钱全部在平安手里,被他装进了金葫芦内的空间里,就连买火车票的钱,都是平安一张一张数给他,不多不少,刚好够,这让平忠井很受伤,感觉自己的命门被儿子给掐住了。

手里没钱,还看什么天安门,不把儿子拉下水,怎么游故宫去看山海关,登八达岭,看烽火台?

“对了儿子,那么多钱你藏什么地方?可别弄丢了,好几万啊!”这是一个困扰着平忠井的问题,平安身上肯定放不下那多钱,行李被他翻了一遍又一遍,可就是找不到钱,打着游览京城的机会,趁机探探平安的风。

可他这话一出口,平安觉得自己这爹的智商真无药可救,钱不露白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真不知道当年他拿着贪污来的巨款,是如何将整个祖国游览了一遍而没遭贼算计?

在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也敢说自己带了好几万元的现金,这不是罢明了告诉哪些小偷、骗子、劫匪们,我人傻且钱多,速来宰?

果然,一直无视平安父子穷酸农民样的某些人,在听到这句话,眼睛都雪亮雪亮,仿佛是一头头嗅到血腥味的大白鲨,蠢蠢欲动啊。

“这里不是洗马镇上,可没有那么多的傻子?”

平安立马捕捉到了好几道不怀好意的目光,他陷入“悟道”中的神识,当即分出一缕,瞬间将整节车厢笼罩,倾刻,车厢里无论是人,还是事物,都无法逃过平安的感知。

他敏锐的耳多,听到了几伙人正低声商量着如何宰他们父子二人,他那双可洞悉人命运和前程的法眼,让任何的伪装,无处遁形。

无论是多么老练的三道九流人物,还是初出茅庐的嫩鸟,都无法逃过他的掌控。

本来以平安此刻的状态,他是抱着敌不动我不动,静观其变,等着这些不怀好意的人下一步动作。

以不变应万变是平安的策略,因为他常听镇上出门打工挣钱的哥哥姐姐叔叔们抱怨,外面的人太坑,太过阴险,什么丢包,碰瓷,古钱,珍宝,坑得他们是欲哭无泪。

从没遇见过骗子、小偷、强人的平安,自然的打算以守为攻。

就在平安继续观察着那几伙人时,平安斜眼余光突然发现坐在平忠井对面的一个老人,正一脸匪夷所思的盯着他看,仿佛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异的事情。

平安不得不警惕这个长得贼眉鼠眉,很是猥琐的老头,因为平安可看透一个人命运的双眼,居然无法看到老人的生命柱,就连他身边坐着的一个二十出头年轻人的生命柱,也看不见。

这让平安有些紧张了,不过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全是奇怪,从他灵眼开启后,强大如石太公这样的国术高人,都无法逃过平安一双眼睛,这个宛如突然出现的老家伙怎么可没有生命柱,除非他是死人。

“或者,同道中人?”平安并不觉得若大的祖国,仅他一个人能修道?同时,平安敏锐的嗅觉,嗅到了一丝从老人身上飘出来的淡淡香味。

不是香水气味,而是一种过年过节,或者拜祭祖宗烧香时,那种淡淡的香味。

就在平安在心里琢磨打量时,只见那猥琐得严重超出年龄界线,一瞧就是专掐少妇美女油的不良老人,使劲的盯着平安,最后干脆瞪大眼睛,赤裸裸,毫无遮掩,一边盯,还一边流口水,果然够猥琐。

第四十九章踩点

“这老头不会是一块老玻璃吧?”

就在平安在心里邪恶地怀疑着这猥琐老人身份时,他耳边就听到一个温和的声音:“兄弟,你不简单啊!”

平安一偏头,就看到了一袭中山服,岁数四十出头的中年男人,长着一张尖嘴猴腮的脸,却露出一个灿烂微笑,很自然熟地一屁股坐在平安和平忠井的中间,他这话自然不是对平安说,而是平忠井。

“兄弟,从上车开始,我就感觉你不简单,非凡人啊!”中年男人一出口,就是满嘴的感概,又有几分神秘的味道,那张笑容灿烂的脸庞,挂满了真诚。

他给人的第一印象,不是什么成功人士,而是很具江湖味道的高人。

当然高人也分三六九等,眼前这渣绝对是九流之外。

所以在平安看来,这渣的气场和演技,比电视上那些群众演员高明不到哪里去,其目的也简单,是来踩点,因为平安的神识一早就盯上了这一伙人,心里清楚他们的计划,等着平忠井的反应。

“那啥,儿了,老子累了,先眯一会,你可得盯紧行李,别给人顺走。”

一辈子被人骂二货,败家子,赌鬼,靠老婆吃饭的平忠井,或许是一个混帐,但这不代表他是一个傻子,他刚才嘴误地露了财,这一会就有人说他非凡人,打死他都不信这中年男人没有目的。

再加上他那十二年的监狱不是白蹲,里面有的是三教九流各行各业精英,估计他在牢里就吃了不少这种人的亏,所以对付起来很干脆,不等那中年男人继续开口,抱着打死也不开口的决心,眼睛一闭,直接靠着椅子睡了。

不管是真睡假睡,最起码态度明确,就是不上当,至于他会不会担心平安被这渣忽悠?

平忠井觉得自家的儿子,比起监狱哪里些老狐狸起来,更加的难缠和恐怖。

“嗯!”

那渣是似乎没料到他眼中的老实农民,居然会来这一招,一时尴尬在哪里,脸上的笑容也僵硬了。

“小朋友,你也不简单?”中年男子显然也是老江湖,片刻的呆滞后,立刻转移了目标,盯上了平安,心里琢磨着老的不容易对付,小孩应该好欺负吧。

无法用语来表达自己想法的平安,在稍微一想后,脸上露出一个受宠若惊表情。

“相逢即是缘分,我呢,也不是不凡人,在相术界也算有点名气,看你面相绝非凡夫俗子,在这里不妨给你说一下。”

那渣一看到平安表情,心里就感概,还是少年人天真,容易上钩,立即就将他不知道从哪本相术书里,抄来的一些估计他自己也不懂的专业词句,劈里啪啦的说了一大堆。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太投入,或者许久没遇到这如上当的听众,说得眉飞色舞,唾沫四溅,宛如他真是一个相术界的一代宗师了。

平安是个很有演员素质的人,虽然不是正式演员,但这个时候,起码也要满足一下那渣的虚荣,至少证明他的口水没白吐,顺便邪恶的琢磨着这渣再说下去,嗓子会不会冒烟?

可是尼玛,说就说吗,动我的行李干嘛!

别摸平忠井的包,他没钱,等等,别摸我,我身上也没钱,钱全部在我金葫芦里,你摸得着吗?

平安一边看着这渣尽情的表演,一边将更多的注意力,还是放在了对面坐着的那人猥琐老头,以及他身边的年轻人身上。

这两个人平安真心看不懂,到不是这两人多高深莫测,反而给平安一种类似镇上刘老头的气质。

“不,是气息!”

他们身上的香味,跟刘老头散发出来的香味,虽然不相同,但十分的近似。

这股香,平安嗅着隐隐有种精神愉快,心境平和,飘飘欲仙,神识都欢快起来。

“事出反常必有妖!”

平安觉得不管这猥琐老人对自己有没有目的,自己必须得谨慎些,出门在外,小心能使万年船。

大概是由于面前这渣的突然闯入,原本准备开口的猥琐老头,忍住没行动,露出一个和平安近乎相似的表情,津津有味听那中年男子瞎编着。

最后,那渣感觉火候差不多,也泄气了,突然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道:“我之所以说你们父子不简单,是因为你们的面相极像了历史中一对父子的面相。”

“知道是谁吗?”

那渣见平安没反应,带着激动且兴奋的语气主动道:“是朱元璋和朱棣,不是凡人啊。”

如果平安这个时能控制自己的身体,百分之百会捧腹大笑,然后大骂那渣瞎了狗眼,你妹的,就平忠井那料,也能跟朱元璋相提并论,提鞋都不配。

“哥们,你别喷了,你就是喷个十天十夜,也没有卵用。”当那渣嘴都快说干,嗓子快冒烟时,平忠井在他情绪达到了一个巅峰时,忍不住开口了。

大概是平忠井也觉得,自己跟朱元璋差了十万八千里再乘以十万八千里,所以平忠井表情很认真。

“为啥?”那渣下意识地问了一句:“你是怀疑我的相术,还是在污蔑我的职业水品?”

“不为啥,就因我儿子这里有问题。”平忠井指了指自己的脑袋,道:“所以,你就是说我秦始皇,我儿子是秦二世始也没有用。”

意思是你还是赶紧走吧,就你这水平,也只能欺负我儿子现在不能说话,他要是能说话,肯定会让你相信,你是武则天转世,只是投错了胎,选错了人。

哪怕如此,当那渣从自我催眠的相术中清醒过来,瞄见刚才还一副受宠若惊,此刻一脸呆傻憨厚的平安,内心里也是一阵泪流满面。

干情老子对着一个傻孩子喷了一个半小时。

那渣脸面尽失,又瞧见周围几个人一副嘲笑般的模样,很知识地狼狈去了。

“就这水平,也敢来骗我平忠井,真当我傻帽啊!”看着中年男人落慌而去的背影,平忠井洋洋得意地道。

“是我演技好好不好?”平安内心里鄙视了平忠井一把,却并不认为那渣真的狼狈,相反平安从中年男人离开时,嘴角露出一抹得意微笑就看出,那渣真心不是来骗人,而是来踩点探听他们虚实。

第五十章主动出击

在平忠井嘲笑对方是傻帽时,那尖嘴猴腮男人刚一坐回到自己位置上,一个气质很虎很像黑场大哥级人物的男就问道:“二弟,情军如何?”

“小的好象是个傻子,也有可能是生病。他们应该是去京城治病,估计才带了这么多现钱在身上。”

猴腮男一边汇报探来的情况,一边猛灌了两瓶水,他嗓子真快冒烟了,不过人很冷静的分析道:

“大的很谨慎,是见过一些世面的人,设套骗是骗不到他,不过从他刚才的谨慎态度来看,这人胆子小,是那种吃了亏也不敢闹事的人。”

“那钱呢?可在他们身上?”

那黑场大哥又问道,他明显是这一伙的头脑,岁数三十左右,相长很精明,身材也很魁梧,从他此刻问话和思索的模样来看,八成是“文武双全”,不然也镇不住手底下一帮人。

加上他脖子上挂着一条起码有一百克重的黄金链子,一身不俗的穿着,在这一群七八人的团伙里,确实有气场,十分的耀眼。

“龙哥,钱不在他们身上,李行我也仔细瞧了,不像装了几万钱的包,估计是上车时,放进另一个包里丢某个角落里。”

尖嘴猴腮男人继续分析道,干他们这一行的心里清楚,凡是有点心机和胆量的人,往往不走寻常路地将大笔现金,装在一个不起眼的包里,丢在车厢不显眼的地方,等下车后再拿走,通常都能骗过不少老江湖的眼目。

早些年前,很多到深广倒腾港货的老板,就这么干,他们也没少吃这样的亏,已经汲取了不少的教训。

“意思是文的不行,要来硬的了?”

叫龙哥的魁梧男有些犹豫,九七了,不是八十年代杀人放火金腰带的黄金岁月,强枪可是有风险,万一遇上便衣公安,就可能被抓进看所守等吃枪子。

龙哥可背着不少的案底,光人命就有两条,一但被公安捕获,不吃花生米岂不是太对起他这些年的成就。

“龙哥,这可是好几万,大肥羊啊!”

一个算是龙哥心腹的渣,瞧破了他心事,在旁煽风点火道:“龙哥,像这种凯子不宰白不宰,总不能便宜下一路的肥彪那王八蛋吧。”

“干了!”

龙哥看着身边围上来的小弟们,用灼热的目光盯着他,知道不干不行,开始布置起来:“小三,你去告诉哪些摸包、诈骗、玩中奖的家伙们,就说这两只羊我看中了,叫他们老实点。”

“好!”一个瘦小的男子,拿着鸡毛当令剑去了。

“阿强、小五,你们两人守住车厢两头,眼睛放亮点,一有风吹马动,立刻打暗号。”

“小冯看风,看有没有便衣条子。”

“军子,你,还有冯三,等天一黑,找个借口将他们父子拖到洗手间去,直接动手。”

龙哥行云流水般排兵布阵,把风,盯梢,警告,一整套抢劫计划一气呵成,显然是老手,经验很丰富。

最后,龙哥脸色阴沉地道:“人捉住后,给我打,狠狠的打,要用最短的时间,套出他们钱放在哪里,只要不弄死,弄残弄废我不管,我只要速战速决,拿到钱后我们下一站就走人。”

龙哥这是下了狠心,又在心里斟酌了一下整个计划,只觉得无懈可击后,才吩咐手下兄弟们各就各位,只等天一黑,就开始行动。

自我感觉自己计划完美无缺到天衣无缝的龙哥,他哪里会知道,自己的一切计划和行动,都在平安掌握之中,尤其是当他那句弄残弄废他不管那句话刚一出口,原本表情呆傻的平安,脸上瞬间露一抹淡淡的微笑。

冰冷的微笑!

……

熟悉平安的人都知道,平安是一个量小,心窄的草民,却不是一个不能吃亏的人,你可以骂他坑娃,骂他爹贪污犯,骂他什么都可以,千万别当他面骂他家人和动他的家人。

在这一点上,哪些跟袁小仪吵架撕B的人,就没吃少平安的亏,以至于到了后来,镇上哪些像余二娘这样缺嘴德的女人,再也不敢放肆无忌的对袁小仪指指点点。

而现在,龙哥胆大包天地敢在平安面前,谋划着要弄残弄废他亲人,哪怕平忠井是个没心没肝、没有一点责任心的爹也不行。

自己再怎么坑害平忠井,家里人怎么骂他,老太子怎么抽他,平安都乐于看到平忠井吃鳖挨抽的可怜模样,甚至能做到一边看戏,一边在心里鄙视平忠井没有男子气概。

可是要是外人敢动平忠井,就算平安对这爹有足够深的怨气也不行。

这是平安的底线,谁敢对他家人出手,他敢跟谁拼命。

“不能坐以待毙了!”平安放弃静观其变,敌不敌我不动的想法,他决定主动出击,打掉这伙人的嚣张气焰。

“儿子,你尽管放心,只要我们捂紧钱,不上当受骗,没人敢乱来,火车上可是有乘警滴。”平忠井低声在平安耳边道,在忠井同志心里,这朗朗乾坤,众目睽睽之下,不信有人敢抢劫。

天真的认为,这世间是没有光天化日之下,敢打劫的强人。

“爸,别人已经在计划抢我们了,不过不是在光天化日下,而是黑夜来临之时。”

不仅要抢劫,还要弄残我们父子,其心可毒也。

平安瞥了眼正自信天下无强人,世间很太平的忠井同志一眼,感觉还是让这爹生活在他“无贼”的世界里面,龙哥这群凶人,平安打算悄悄处理掉,免得破坏了平忠井“无贼”的境界。

平安起身,不打算再等,早点解决掉这些麻烦,他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来琢磨,对面那猥琐老头何方人物。

“你去哪里?”平忠井关心问道,毕竟钱可在儿子身上。

平安目光望向洗手间方向。

“小心点,车上摸包的多。”经过这些天的相处,平忠井已经能琢磨出儿子的一些简单的心里想法。

平安眼皮眨了眨两下,意思是白明,然后径直向洗手间走去,还刻意的往龙哥几人身边经过。

就在平安刚往洗手间走去,坐在猥琐老人身边的年轻人,原本严肃拘谨的脸上,突然露出兴奋激动的神色,悄声道:“师叔,这是要开打的节奏吗?我得过去瞧瞧,看那少年有没有需要,我也好行侠仗义,为民除害赚功德?”

这种露脸装B踩人的好机会,没道理不上去帮忙,早就闲得蛋疼的王小虎,仿佛终于找到了乐子。

“行什么侠,仗什么义,那小子没那么简单,他吃不了亏,你去了……咦……。”

就在猥琐老人准备告诉年轻人,你去很可能被人误当贼人给屠掉,还是呆在原地看戏时,他就看到平安在经过龙哥几人身边时,手里突然多了几叠厚厚的百元大钞。

“他这是要主动出主,将威胁杀死于摇篮中啊!”

猥琐老人一下来了精神,喃喃自语道:“就是不知道那小子心够不够黑,可别像我身边傻小子一样,二十来岁的人了,整天做梦行侠仗义,一脑子的英雄救美,蠢得不是一般的可以。”

“都怪我那师哥眼睛瞎了,才收了这中二做徒弟,害得老子又当保镖又当保母,生怕他一不小心,行侠不成,反被人给屠掉。”

第五十一章来,排队,一个个送

“龙哥,你快看!钱!钱!钱!他手里好多钱!”

就在猥琐老人内心全是“伤”时,尖嘴猴腮的中年男人斜眼余光,终于看到了平忠井所说的好几万元钱。

他在激动的同时,暗骂平安脑子果然有问题,居然将一叠叠的百元大钞当玩具耍,看来不用等到天黑,这块肉就能吃进嘴里了。

似乎害怕这群强人不上钩,平安不仅亮出了钱,还挑了一个洗手间没人的时候,而且进厕所后还没有一点公德心的不关门,似乎不害怕有人看光了他一般。

当然,整个过程,平安脸上的表情,全是呆滞,憨厚,傻样,其演技达到炉火纯青地步,让每一个看到他的乘客们,都在感叹多帅气的一个骚年,可惜是一个傻子。

“龙哥,好机会啊,我们动手吧?!”那个瘦小的男子双眼发亮,感概着这可是送上门的肥羊,直接上去就能宰,根本不用吹灰之力。

“那少年不会是扮猪吃老虎,故意引我们上钩吧?”龙哥还是有点智商,人也比较多疑,习惯性开始斟酌着。

“龙哥,那少年就是一傻子,傻得连话都不能说,他怎么扮猪?如何吃老虎?”尖嘴猴腮的男人拍胸保证,一脸笃定。

“真傻。”

“真傻。”猴腮脸诅咒发誓道:“龙哥,我这双眼睛看人什么时候错过,他就是一蠢蛋。”

“是啊,这种傻子不宰,岂不是太对不这天赐良机。”

“宰吧龙哥,好几万啊!我们再不下手,他撒完尿就快出来了。”一群渣渣纷纷劝道,急啊,嫩粉小肥羊就在眼前,不扑上去狠狠咬一口,就太对不起他们做贼的原则。

狼行天下就该吃肉,哪怕是傻肉,也得咬,良心道德什么滴,早在他们入行第一天,就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好,干了!”

龙哥动意,也眼红平安手里五叠大钞:“二弟,冯三,你们两个去,直接打晕拿钱走人。”末了,龙哥又加了一句:“记住,进去时,别忘记关门,也别闹出太打的动静。”

“龙哥放心,我们有经验,不会惊动车厢里的人。”猴腮男朝龙哥打了一个ok的手示,带着另一个高大强壮的汉子直奔洗手间。

……

“师叔,他们行动了。”

一直留意龙哥一伙的王小虎,双眼发亮,人一下从座椅上跳了起来:“不行,我得救那小兄弟于水深火热中,并告诉他这世间是有大侠会站出来,给人民伸张正义滴。”

“千万别,你去只会是送菜,被屠的命。”

猥琐老人抓住王小虎的手,硬生生将他按住,淡淡道:“看着吧,顺便学着点,瞧瞧人家是如何除害,别整天想着打打杀杀,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强手段,是愚蠢的行为。”

“那什么才是高明的行为?”王小虎被猥琐老人一捏,全身动弹不得,只好开口问道。

“呆会你就知道什么是高明的手段……现在,你给我看着学着点。”猥琐老人瞄见猴腮男已经将手按在半掩的门上,正低声给身后的强壮汉子交代什么。

……

“冯三,我一推开门,你就冲进去,先捂住那少年的嘴,等我进去关好门,拿到了钱,你再一拳打晕他。”

猴腮男低声吩咐冯三,并再次叮嘱道:“记住,我们要速战速决,千万别恋战,也别说无用的废话。”

“二哥,你放心,就那傻少年,我一秒就会让他失去战斗力。”冯三满脸自信,就凭他全身的肌肉,也能秒杀平安。

猴腮男点头示意准备行动,还挺有作贼素质地伸出三根指头,悄声数道,一,一,三……

“上!”

猴腮男推开半掩的门,等冯三似猛虎出笼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进厕所里,他也用奔雷电击般的敏捷,钻了进去,当然没忘记顺手关上门。

“冯三,按住他,我来搜身找钱。”

猴腮男一进厕所,就准备动手搜平安的身,仿佛已经嗅到了钞票的味道。

可是他一偏头,就看到强壮如牛的冯三捧着肚了,脆在地上痛苦的抽搐着,嘴里全是白色的泡沫,双眼瞪得好大,额头上的血管和经脉一根根的狂跳,仿佛要爆炸了一般。

“咦,冯三,你有母猪疯……”

猴腮男下意识地认为冯三病发,就瞄见一直被他视为傻小子,小肥羊的平安,带着戏谑近乎是猫逮住老鼠般的嘲讽眼光盯着他看。

猴腮男下意识地又望了一眼跪在地上,连痛苦呻吟都是一种奢侈的冯三一眼,他瞬间悟了。

“不好,这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

猴腮男脑子在片刻的断电后,他彻底地从小肥羊美梦中清醒过来,只可惜他醒悟得太晚,脑门上挨了平安一记冲拳。

一拳打得他双眼金光闪闪,倾刻间让他脑子里,耳朵里,全是小鸟在叫。

“你……你耍诈……你不傻……你坑我……”

猴腮男在脑袋完全断电时,终于将他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然后他几乎和冯三一样,跪在狭窄的卫生间里狂抽筋,内心里全是泪奔。

……

“漂亮!精彩!对付坏人,就该往死里打。”

王小虎仿佛能隔着厚厚的一扇铁皮墙,洞悉到卫生间的一切,兴奋并佩服地感叹道:“师叔,你果然没说错,那骚年不简单,是个猛人。”

“岂是不简单?要不是害怕太伤你自尊心,老子早就告诉你,人家已经进入‘悟道’境界,一身灵力精纯得吓人。”

猥琐老人不屑瞥了王小虎一眼,其实他内心一点不平静,不然在刚看见平安时,他也不至于震惊到流口水的地步。

麻油的,这是那个老不死调教出来的少年,太恐怖了,智商和修为都堪称是妖孽啊!

“咦!师叔,那少年为啥不冲出来,将外面的坏人一举给镇压掉?”

对于一个喜欢当大侠,没事就踩马路等着美女落难,然而挺身而出的中二青年王小虎来说,平安阴人下暗刀子的境界,他是无法体会,自然弄不平安为啥在拥有绝对可以镇压对方的实力情况下,为什么不一举将外面的坏人荡平。

“他这是在钓鱼,等着那群渣们一个个排着队,主动去送菜,用钝刀慢慢的割。”猥琐老人觉得师侄无药可救,智商二级残废。

“钓鱼?”王小虎真没弄明白。

“他这是坑人,守株待兔,坐等那群渣主动去送死。”猥琐老头揉着太阳穴,见王小虎又想开口问,老人脑袋发疼地赶紧道:“看着吧,等那群渣再派两人送死后,他们就会慌了。”

“为啥?”

“恐怖呗!”

“师叔,又不是干掉他们,恐怖个毛线?”

猥琐老人:犊子,你给我走开!

第五十二章说好的傻子呢

一个一心想做大侠,做游侠,做英雄,认为对待敌人,就该用摧枯拉朽般的暴力完全镇压掉的中二青年来说,自然不懂什么是撩阴脚,黑虎掏心,猴子摘挑,打架杀敌就该明刀明枪摆着干。

输了,那是自己本事没练到家,胜了,那是光荣,是战绩,所以在王小虎一根筋似的脑袋看来,平安这种明明身怀无双武力,偏偏干着阴人的事,不仅无耻,还丢他们修练者的脸,被猥琐老人骂犊子,那是他还没出过大血,不知道阴人的快乐和智慧。

所幸这一会功夫,猥琐老人没时间教训这师侄,因为龙哥那伙人显然发现了事情不太妙。

“龙哥,情况好象不对劲?收拾一个少年,而且还是一个傻子,冯三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吗?”

被龙哥视为头号心腹的渣男天生有种直觉,耳门直发响,这是不妙的预兆,尤其是好几分钟过去,一点动静都没传来,那渣终于开口道:“龙哥,要不再派两个兄弟过去看看?”

“好!”龙哥也觉事情有些诡异,小心为妙:“阿强,小五,你们两进去,看冯三在搞什么鬼!记住,关门。”

“龙哥放心,我懂。”阿强答回一声,心里并不为意,带着小五和一身煞气走进洗手间,心里暗骂冯三太废材,对付一个少年也需要这么久的时间,难怪常被龙哥骂是没脑子的蠢货,要是派我阿强出马,早就带着钱出来了。

阿强信心爆棚,强大且自信,他推门,他关门,他一气呵成,没有半点凝滞地直接带着小五一起冲进卫生间里,正想开口问冯三玩什么幺蛾子,就看到猴腮男和冯三爬在便池上人事不知。

“不好,有埋伏……”

阿强心里下意识地冒出这个念头,余光就看到那只小肥羊,好似一头幼狼般一记勾拳击来,然后他太阳穴就是一疼,整个人像一滩烂泥一样软了。

小五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平安勾拳完用后的肘击,打在脸颊上,很干脆利落地晕倒。

一瞬间,又是两颗人头送来,当真如砍瓜切菜。

“一,二,三,四……还有四个,干完就可以让平忠井相信,这世间是无强人的。”平安可是好孩子,既然平忠井坚信世上没有敢强抢人的贼,那么平安只好将龙哥一群人一网打尽,让那个不靠谱的爹继续做他的美梦。

所以他继续站在门口,等着下一批送人头的家伙到来,而这种钓鱼似的坑人,才是平安最拿手,用起来自然娴熟无比。

不过平安隐隐感觉,似乎有两道目光,在悄悄的窥视他,不,是神识感知。

“会是那块老玻璃吗?”平安当即分出一缕神识,观察起猥琐老人起来。

……

“咦,好机灵的少年,这么快就发现我。”猥琐老人笑眯眯,才不在意在平安有没有发现他,他现在最大的乐趣,当是看龙哥一群渣的精彩表情。

被平安接连坑了四个兄弟的龙哥,已经不是感觉诡异,而是太诡异。

这一次,就连其他几伙在一旁静观其变的下三烂的小人物们,也发现了情况,一个个瞪大眼睛看着龙哥,等着他接下来的反应,他们自然很希望在这一条线上,欺压了他们整整两年之久的龙哥,狠狠的栽一个跟头。

“军子,小三,你们两个去!”龙哥显然也发现其它同行人在看他吃鳖:“这一次,你们不要关门,一有什么情况,赶紧大声叫,我好去支援你们。”

这一下,叫军子和小三的男人,再没有猴腮男和强阿的绝对自信,带着忐忑的心情去了,并一再的提醒自己,一不对劲,就放声大叫。

这一次,他们真没有关门,可门被平安迅速的关上,然后他们在0.2秒间被放倒,甚至连自己是怎么栽的都没弄明白。

“龙哥,我想叫,真想叫,可他麻滴我叫不出啊!”军子在脑袋停止思考前,留下了唯一的想法:“麻滴,这少年下手好狠,我一招也扛不住……”

“好了,还剩下最后两个,收拾完了回去弄清楚那老玻璃到底何方人物。”平安觉得,他是碰上了真正的同道中人,而且还是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的前辈。

至于是不是高人,暂时待定,他没傻到天真认为,年纪越大,就越厉害。

……

……

“看吧,恐怖来了!”目睹一切的猥琐老人,有感而发地对王小虎道:“有一些时候,真正的恐怖,不是来自肉体上的伤害,而是来自于精神压力。”

攻城拔寨固然够爽,可哪有运筹帷幄坐敌人上门送死好玩。

这一次,自诩当世大侠的王小虎,没反驳,而是看着脸色阴晴不定,额头开始冒汗的龙哥,不知怎么地,王小虎心里竟然隐隐升起一种快感。

他第一次觉得,从肉体上摧残敌人,虽然能拳拳见肉流血,却不能带给敌人真正的恐惧。

因为现在的龙哥,真的害怕恐惧了,六个兵强马壮的手下,肉包子打狗般一去不回,龙哥和剩下的唯一心腹男坐不住了。

他们虽然没有猥琐老人那近乎是亲眼目睹卫生间里发生了什么的感知能力,但是他们一点不笨,否则也不会在这条线上称王称霸,让那些三教九流的人畏惧如虎,主动放弃平安父子两头肥羊。

也正是因为他们不笨,他们内心里才充满了不安。

如果说冯三和猴腮男是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可能是一不小心,脚滑摔倒在卫生间,出现了意外,那么阿强、小五和军子四个人,是脚底踩了西瓜皮?还是四个人集体地吃坏了肚子突然双腿发软?

就算是脚软拉肚子,最起码也得叫两声啊,可是六个大男人进去了整整二十分钟,别说传出来一点声音,连屁都没有一个,这就让龙哥心慌了。

当然,要是猴腮男们在里面闹出一点动静,哪怕是被公安捕捉,被人打残甚至打死,龙哥还不至于慌乱,起码知道明确的敌人,自然能做出各种应对的方法。

关键是平安太阴,六个大男人一进来,直接一拳搁倒,全都在跪在地上无声痛苦着,这就直接造成了一种莫明的恐怖感,就让龙哥开始怀疑,厕所里藏着什么可怕的东西。

未知,才是人类最大的恐怖,龙哥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鬼一样的敌人。

“龙哥要完了!”一个躲在僻静角落里的老江湖感概着,仿佛已经预料到龙哥的结局:

“山雨欲来风满楼啊!”

第五十三章下场

同样,平安不怕龙哥不来,就怕龙哥不送,抱着来一个搁倒一个,要将这伙一网打尽的同时,顺便给外面那些三教九流的骗子小偷们一个教材,其目的就是一个意思:我人傻钱多,不怕死的尽管上来。

毕竟平安总不能一路上都防着那帮渣们吧,那样多烦人,要干就彻底解决麻烦,这才守在厕所里不出去,也不信龙哥会丢下自己兄弟,拍拍屁股没事一样潇洒走人。

为啥?

就因为这节车厢里,不止龙哥一伙贼人,他要是干出丢下小弟自己跑路没种的事情出来,今后也在这条线上混了。

……

……

骑虎难下,进退失据。

龙哥感觉自己现在就是这处境,退吧,丢不起这人,进吧,天知道卫生间里是什么可怕的敌人?

打死龙哥也不会相信,平安这只小肥羊,会是一头无比阴险狡猾的小狼。

“龙哥,这是什么情况?”

最先崩溃的是龙哥心腹爱将,这渣不停地擦着冷汗,内心里感觉不妙,看着紧闭着门的厕所,竟忍不住生出一股寒意,仿佛里面装了什么可怕的凶兽。

龙哥艰难地咽下口口水,已经没有刚才的风度了,不过他内心里仍然不愿意承认,猴腮男几个是栽在了平安手里。

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再有本事,也不可能无声无息解决掉军子几人,就是不知道卫生间里埋伏着哪路神仙?

总之,龙哥知道今天这事八成是栽了,现在抽身而退都不可能,正如平安预料的一样,在几路同道中人眼前,他要是跑了,面子丢了是小事,他龙哥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威名肯定扫地,今后谁还给他面子。

龙哥不愧是一个有血性的汉子,在片刻的思考了一会后,他咬了咬牙,道:“小渣,走,跟我去看看情况。”

抱着要死也要死明白,龙哥怀着单刀赴会的决心,起身往洗手间走去。

老大都如是慷慨赴死,叫小渣的男人尽管不情愿,也得硬着头皮冲啊。

“小渣,推门。”

龙哥这一次学乖了,没像冯三几人一样,猴急地冲进去宰小肥羊,而是站在离门半米的距离,一边指挥小渣开门,一边掏出了一把锋利的匕手,是要玩命了。

“龙哥,真推啊!”小渣内心全是忐忑,手心里都是汗。

“推。”

小渣一咬牙,推开了卫生间的门,面里的情景当场就让龙哥目瞪口呆,仿佛活见了鬼。

不是龙哥被里面隐藏的高人给吓住了,如果卫生间真有什么大侠,龙哥还不至于见鬼,可是当他看到冯三六个大男人,被人叠罗汉一样堆在便池上,死活不知。

而那个他眼中的小傻帽,嫩肥羊,正一脸呆滞地盯着他们看,除此这外,卫生间里再没有一个人。

预想之中的大侠没有,只有傻少年一个,还一脸你们来得太慢的表情,这是神马情况?

叫小渣的男人还没来得及咀嚼琢磨,只见平安呆滞的脸上露出一抹很阴险的微笑,突然出手,一把将小渣拎进卫生间,然后对着他的肚子就是一记漂亮的膝撞。

动作迅猛,力道恐怖,小渣很干脆地像冯三一样,蹲在地上呜呜嗯嗯,感觉自己快死了,不过在死之前,他还是吐出了一句话:“麻的猴腮,你坑老子,说好的傻子呢?”

“跑!”

龙哥脑子片刻的断电后,终于恍然大悟,就凭平安这一手拎人,膝撞,快如闪电的出手,龙哥再傻也知道就算自己搭上去也塞不够对方的牙缝。

现在,龙哥总算弄清楚,这个一副比傻子还傻子的少年,就是一只扮猪吃老扮的狼,扎手得很,坑得他一肚子的苦水啊。

“噗!”

就在龙哥一边暗骂平安不是人,一边想闪人时,一条皮带在平安手里宛如灵蛇一般飞出,倾刻就缠住龙哥的脖子,然后平安一用力,龙哥像一个纸折的小人一样,被硬生生的拖进卫生间。

“兄弟,有事好商量,别动手……”龙哥艰难的说出一句话,想求饶认输,可平安哪会跟他废话,对着他脸部就是一阵眼花缭乱的拳头。

很简单的出拳收拳再出拳,没有一点技术含量,就一个快、准、狠。

龙哥瘫痪,脸上一片血肉模糊,但意志十分的清醒,因为平安留了很大的余地,不然他早就和猴腮男一样,失去了知觉。

所以,龙哥还是能开口说话滴,他一边寻思着如何脱身,一边求饶了,没人愿意跟痛苦过不去:“小爷,你看,我们也被你揍了,你气该出了吧,是不是大家都退一步,海阔天空麻?”

其实他心里却在想,等自己脱身后,到下一站将所有的兄弟召集起来,再来东山再起一雪这耻辱。

只可惜龙哥显然不知道,像海阔天空、风平浪静这种大智大慧的东西,跟心眼不大,有仇必报的平安不沾边,深信打狗就打落水狗的平安,只喜欢干推人下井,顺便再扔块大石去井里,堵死人活路的事。

当然,如果平安这个时候能说话,估计会说:

“你麻瞎了狗眼,别以为傻子就能欺负,我们镇上全是傻子,随便跳出一个来都能收拾你。”

“还有,别以为老子真傻,瞧不出你那点小心思,告诉你,没戏!”

可是现在嘛,平安直接赏了这个满脸羞愤的龙哥一记耳光,让龙哥在痛苦中做梦去吧!

惨叫,羞辱,痛苦,龙哥这下明白平安是不会放过他。

但很快,龙哥又发现自己低估了这少年。

因为平安在出完气,开始将手伸入他口袋,将他和小渣身上的钱全洗劫,估计猴腮男几个也是一样的下场。

最后,平安眼睛放着光似的盯在龙哥脖子戴着的黄金链子上,直接抢了装兜里。

龙哥醒悟,明白平安这是要反抢他们:“我入你先人板板,老子才是劫匪,别动我的金链子,这是老子花一万多大洋买来撑门面的。”

抢劫不成反被平安洗劫一空的龙哥,还是太估计平安的无耻战斗力,在将他们洗劫一空后,竟然当着他的面数钱,一千、两千、三千……刚才,五千八百多元钱。

这一下,不仅路费花销有了,还能让平忠早尽情的玩耍,不花他一分钱。

“好人啊!我果然不是凡人,一出门,就有人给我送路费。”

平安一边感叹龙哥是送财童子,一边将钱收好。当然,平安最激动的,还是龙哥那条粗大的黄金链子,他已经感觉到金葫芦都在他海识里激动着。

不过,这不是祭炼斩仙飞的好时候,先收拾完龙哥一群渣,再摸清楚外面那猥琐老人何方人物,平安才会考虑嗑金炼刀。

平安当然不会轻易放过企图打残弄废平忠井的龙哥一群渣,他直接拉开卫生间那扇狭小的窗户,然后转身伸出一只手,拎小鸡一般将龙哥整个人提起。

“小爷,大哥,我的祖宗啊,你千万别乱来,会出人命滴。”龙哥崩溃了,他流泪了,几乎是声泪俱下、可怜兮兮的求饶,因为他已经明白平安要干什么,也终于清楚地知道,眼前这个不知道是从什么山勾勾里蹦出来的农家少年,下手不仅狠,心更毒,这是要玩死他的节奏。

“小祖宗,我错了,你放过我吧!”

龙哥尿都吓出来了,他的脑袋已经被平安塞出了窗户,感受到了迎面扑来的疾风。

龙哥知道再不求饶,他不死也得残废掉,并在心里发誓,只要平安不将他扔下飞驰中的火车,只要能躲过这一劫,他敢用自己祖宗十八代保证,今后再也不抢小孩的钱。

可平安心坚如铁,一用力,龙哥整个身子完全出现在外面,然后,平安一松手,龙哥就飞了。

“我草你祖宗十八代……”龙哥在片刻的腾云驾雾后,就被巨大的痛苦淹没,就剩下痛,惨,狼狈啊!

第五十四章

“好,干得漂亮!这小子有我当年的风范,不做则罢,一干就做绝!那群渣渣们这下不死,估计今后也吃不了这碗饭了!”

猥琐老人那张完全超出年龄界线的邋遢模样,笑起来十分的龌龊,仿佛是刚掐了一位漂亮少妇的臀部一般,显得很是兴奋,一个劲地叫道:

“啧啧,看到没侄师,这才叫为民除害永绝后患,你那傻不啦叽狂揍人一顿,就显得没智商。”

猥琐老人看着师侄那目瞪口呆样,趁热打铁地道:“对付敌人,就该这样干,我敢保证,那叫龙哥的下次一看到小孩拿着钱,就会很疼蛋,这叫从经济、肉体,到灵魂的摧残。”

这一次,叫王小虎的家伙没有反驳,他是全完被平这一系列坑人的手段给惊呆了。

不是惊讶于平安的武值力,而是这骚年阴人的手段,你说吧,你身怀对普通人而言绝对无双的实力,完全可以暴力解决对方,干嘛非要装成一只小肥猪呢?

你装猪就装猪吧,为什么要对方一步步的走进你的陷井?

王小虎都为龙哥那一帮渣不值,遇上平安这娃坑,只能怪他们瞎了狗眼,或者说,完全是被平忠井那种无智商,无人品,无胆量的人给蒙骗,以至于下意识地认为,这样三无的家伙,自然生不出彪悍的儿子来。

可偏偏平忠井就有这本事,生的儿子就是这么的彪悍啥滴?

不服气的龙哥一群渣,就是一个很好的下场。不过,更让王小虎郁闷不能理解的是,大侠嘛不就应该是光明的,是正义的,为啥你干翻了龙哥那帮渣,还要抢对方的钱呢?

这多卑鄙,多无耻啊,简直就是丢我们修炼者的脸。

“不过,为啥我看着怎么会有一种爽感呢?”王小虎奇怪了,对于他这样一个装着拯救世界为目标的中二青年来说,什么是高人?

高人不仅要身怀绝世武功,还需要一颗仁慈的心,换着是他出手,在狂嗨了龙哥们一顿后,肯定会以胜利者的姿态,好好的跟他们谈谈抢劫是不对的,做人要有原则滴,然后在龙哥们表面敬畏,内心骂他神经病目光下,趾高气扬收场。

可平安的做法,完全颠覆了王小虎的大侠观,他甚至生起想跟平安好聊一聊,下次惩罚坏人,咱们换一种方式中不中?

不过这个念头,王小虎也仅仅是想一想,因为他从平安出手惩治龙哥们的身手得出一个结论,虽然他极其不愿意承认,那就是似乎这骚年的境界,比他还高一点。

而对于喜欢用武力镇压不服和解决问题的王小虎,觉得在自己打不过平安前,还是不要强出头为好,免得被人反过来教训一顿就悲剧了,而看自己师叔那表情,不仅乐于看到自己吃鳖,说不定还会在一旁煽风点火,让他吃更大的苦头。

所以,从根本上来说,王小虎跟平安,完全拥有两种世界观的人。

一个中二,脑子里全是二货思想,一个狡猾,一肚子的坏水。

所以,在猥琐老人来看,还是平安有意思,至于王小虎,要不是这渣是他师侄,他懒得管他去死。

……

“龙哥,真是个好人啊!”

当最后一渣,被平安直接从狭小的窗户扔下飞驰中的火车,平安伸出头,饶有兴趣看着那八个渣痛苦且狼狈的模样,以他锐利的目光和听力,甚至能看到龙哥们痛苦的狰狞表情,以及他们的各种诅咒和惨嚎声。

“唉,何苦呢,抢谁不好,非要抢平忠井,不知道他是我爹吗?”

平安喟然长叹,露出一个很是无辜的表情,很是自恋地在心里琢磨着:

“可是为啥我这么的聪明,这么的优秀,生平第一次出门就有人猴急地给我送路费、送黄金呢?”平安神色上难掩得意之心,摸出打劫而来的脏物,开始清点起来。

钱很厚厚一叠,五千八百多元钱,金链子一条,重一百二十多克,戒指三枚,二十克右左,还有一块从猴腮男手腕上拔下来的机械表,不知道值不值钱?

“要是多来几批龙哥一样的散财童子,平忠井别说看山海关,就是去埃及看金字塔也不是问题。”

很可惜,龙哥这种披着狼皮的肥羊,就那么几只,平安正充满成就感地感概着,突然一个念头从他脑海中闪过,平安当即郁闷地狠狠地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大骂自己是一个笨蛋。

“我是蠢蛋,干嘛要一棍子打死龙哥,干嘛要将他们扔下火车,留着他们去钓外面的那些小鱼不是更好吗?”

平安就郁闷,他坚信在龙哥都这个下场情况下,外面的那些坏蛋们,还敢吃了熊心豹子胆地打他父子二人的主意?

“冲动,我太冲动了!为什么动手前,不好好想一下呢?”平安肠子都悔青了,这可是一条财路啊,却全毁在他手里。

确实,当平安满脸不爽的表情走出洗手间,外面那些坐山观虎斗的渣们,在一开始的怀疑和不信后,慢慢的,望着平安的目光都充满了敬畏。

尤其是当一个渣不信邪地跑去厕所探情况,看到了满地的鲜血和呕吐物后,他脑子里瞬间就得出一个结论。

第一,横行这条线两年之久的龙哥,栽了,输得一塌糊涂,全军覆没。

第二,出手的不是什么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高人,而是那一脸傻气的骚年,而且下手十分的狠,这也是最关键的一点。

因为龙哥和猴腮男们,全都从厕所里消失不见。

他们当然不可能从这个世界消失,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被那傻气骚年,从火车上扔了下去。

这让他们感到心寒和恐慌,他们望着平安的目光,都充满着畏惧和害怕,并一再的在心里告诉自己,千万别去招惹这对看似农民的父子,不然死都没人给他们收尸。

“话说……你们别只看我,来点行动,哪怕来摸摸我的包也成啊!”平安望着那几伙渣们畏畏缩缩表情,是多么渴望他们组团来刷他,好让他顺手赚点不义之财。

虽然身为一个修士,还拿普通人开刷,是十分败坏自己人品的事,但是身为穷人,人品还是没有钱重要。

没钱,我怎么嗑黄金,怎么修炼呢?

“儿子,怎么有人看我的目光怪怪的?”平忠井很快也发现了有人在盯着他看,一开始,平忠井还认为这些目光的主人,对他有所企图,他小心翼翼回看过去,要记住这些人的模样,要将他们划为坏人小心提防。

可是当他目光看过去,凡是被他盯上的人,吓得赶紧收回目光,满脸都是恐惧,甚至微微颤抖起来。

“难道我平忠井,真不是凡人,目光也与众不同,有杀伤力?”

平忠井想起猴腮男刚才的批语,开始怀疑自己不会真是朱元璋转世,有王八之气,不然他们害怕什么?

“儿子,你说我们父子两人,会不会真是朱元璋和朱棣转世?”平忠井现在感觉自己很威风,目光所致,所向披靡,凡是被他瞧上两眼的人,一个个的在座位上恐惧颤抖着,生怕平忠井把他们那个啥了。

“不行,等回去后,我一定找刘老头批一下命,说不定我前世真是一代帝王。”平忠井自恋起来,感觉他命中注定就不是凡人。

平安瞥了一眼这爹的得瑟样,直接无语,暗想要不是我把龙哥扔下火车,在他们眼中,你不是凡人,而是一只傻肥羊。

“唉,他得瑟就让他得瑟吧,谁叫他是我爹呢!”

平安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做,没功夫理会平忠井,他终于把目光投注在对面坐着的猥琐老头身上。

现在,平安心里完全笃定,这个模样龌龊的老人跟他是同类人,但至于是不是高人前辈,平安怀着十分期待的心情,决定试一下水。

第五十五章终于可以说话

自从平安机缘巧合捡到金葫芦,踏上修炼之路,一直是自己摸索修炼,从未遇见过一个真正的同道中人,自然不知道当今华夏大地修炼者的境况。

所以当他知道眼前的猥琐老人,是一枚货真价实的修士后,平安的心情并没有表面那么平静,因为他心中有太多的疑问,以及修炼上的困惑。

他对修炼,他对道术,对他们这一群非人类,都充满着疑问?

他甚至想知道,华夏大地上,究竟有多少修士?有多少门派?上古传说是否真的?《封神榜》中的神仙,是否存在过?我辈修道,图的是什么?

金钱?地位?权势?

还是那所谓的长生……这些,都是平安急于想了解的,这样他才能对自己有一个很好的定位,继而有了追求的目标,因为……他太寂寞如雪,毕竟谁也不想成为这芸芸众中的另类。

现在,平安终于遇到一个同类,又怎么会不激动和兴奋呢?

不过平安是不会主动的表现出自己想法,抱着打死不开口,在没摸清猥琐老人的心思前,平安选择静观其变,等着老人下一步动作,毕竟眼前的猥琐老人长得太贼眉鼠眼不像一个好人。

他必须得保持谨慎和小心,免得露了马脚,被对方一眼瞧破他的底子。

而他现在的状态,就是一个很好的伪装,保持傻样,继续盯着猥琐老人,那表情就一个意思:老头,别装了!我知道你是什么人。大家相逢便是缘分,聊一聊吧,不过我现在说不了话,你说我听。

平安的谨慎是有道理的,也笃定猥琐老人知道他现在的情况,不信对方不会开口。

果然……猥琐老人瞧对面的骚少明明在已经知道他身份情况下,还用一种防贼的模样盯着他,这让准奋装一回高人前辈的老人很受伤。

“真是一条比泥鳅还滑的小机灵鬼。”

猥琐老人当然也是一只老狐狸,他心里嘀咕了一句,把目光投注到平忠井身上,十指悄悄的捏了一个繁琐复杂的指诀,然后微笑道:“老乡,你不简单啊!”

“怎么说?”

平忠井正处于自己是不是老朱转世幻想中,一听这话,心情就更激动了:“老哥,你也认为我前世是一代开国帝王,不是凡人?”

“你当人不是凡,而是紫薇星下凡,命贵不可言啊!如果你现在睡一觉,说不能去梦中唤醒你的命格,继承你前一世的记忆也说不定。”说着,猥琐老人十指一扣,一声轻微的指响。

平忠井还未咀嚼完猥琐老人的话,突然发现自己好晕,好像几天几夜没合眼,整个人仿佛陷入了梦境一般。

不仅无法动弹,就连嘴巴和舌头都僵硬,眼皮轻轻的眨动两下,平忠井就进入了深度的睡觉中。

“小友,你别紧张,你爹没事,这只是一个小法术,好让他好好的睡一觉。”

猥琐老人见平安眉头一紧,知道他担心平忠井中了自己的暗算,赶紧微笑解释道:“还有,请你别误会,我既不是恶人,也没有不轨企图,就是纯粹找你聊一聊……”

“先自我介绍一下,本人空灵子,出身上清宗。”

说着,自称空灵子的猥琐老人笑了笑,生怕平安不相信他一样,飞快的掏出一个红色的小小本,直接用一种巧劲扔到了平安的手里,用一种仿佛是勾引良家少妇的独特嗓音道:

“说起来,我也是部级正职的国家干部,虽然从没去过大会堂,也没参加过什么大会议,这本子还是那帮家伙硬塞给我的,至于是不是真的,我相信在这一点上,没人敢骗我。”

最起码,老子在全国骗吃骗喝,那些县级市级的渣们,一个个把老子当祖宗一样供着,是怎么赶都赶不走。

“唉没想到小妞那丫头硬塞我的本子,在俗世还真管用,比什么尚方宝剑还厉害。”

猥琐老人心里感概着,却不敢开口炫耀,在修士这一块混饭吃的人都知道,你要是和一群凡夫俗子鬼混在一起,哪怕成为王候将相也是自甘堕落,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

空灵子之所以敢拿出来,一是打消平安心中的顾虑,这样才能好好的谈一场,二嘛,自然是欺负平安年幼,笃定平安这只修士菜鸟,肯定不知道修士们的这一规矩。

果然,平安脸上没有露出一点鄙视之情,心中却感叹,以猥琐老人这副尊容,居然取了一个“空灵”的道号,简直跟他的外表成一个鲜明的对比啊!

平安翻开红本子一看,里面有猥琐老人相片,下面写着某某干部,职位,称呼,他真心看不懂。

要是换着一个在体制内混饭吃的人,看到这个红本子,估计早被上面的级别吓得直接跪舔。

平安一个升斗刁民,认识最大的官,就是他姑姑平烨,电视上的当然不算。

平安唯一肯定的是猥琐老人没有必说慌,双手恭敬将红本子还上,起码的礼节平安还是要保持滴,然后露出一个受宠若惊的表情,等着空灵子下文。

“敢问小友,是那位高人门下,出身何门何派?看你一身纯正的灵力,似乎走的不是香火修炼之道,也不是食灵之法,到有点像上古采天地阴阳二气的大道修行者?”空灵子收好红本子,就迫不及待的开口问道,他很想知道到底是那个老不死,调教出如此机灵修为不凡的小鬼。

香火修炼?

吃灵之法?

平安不懂,露出一脸的愕然神色,并提醒自己,千万别露出马角,继续装傻装哑巴,掏空对方肚子里的东西。

平安想象很丰富,可是现实很骨感,他不想开口不成了,因为空灵子在片刻的一愣后,想起了平安现在正处于“悟道”境界,一拍额头,他有招让平安开口说话。

“险些忘了小友现在的境界,不过没关系,我这里有一篇聚念成声的小法术,很简单,一学就会,我这就传给你。”

空灵子也不管平安同不同意,用细微得只有平安能听到的声音,劈里啪啦地说了一段大约上百字的口诀,顺便还奉上祥细的解说。

平安双眼一亮,感觉这情况有些不对劲,话还没说两句呢,你就奉上一篇聚念精神的法门。

平安觉得,眼前的空灵子,就是一只老凯子,哦不,是一位很有高人风范的老好人。

“不行,我得继续装嫩,装恭敬。”平安心思一动,决定拍这老好人的马屁,哄他高兴。

唠叨几句

作为一个伪新人,在四年之久没碰过网文这一块后,确实感觉这一行变化好大,最明显的是好难混。

虽然不知道以现在的成绩和字数,到底有多少书友在看斩仙飞刀,但以现在15万字只有在500个收藏,以及500个推荐票,我坚信这成绩跟我当年的《神医》、《地狱》、《阴阳》比起来,简直扑到月球了。

加上这两天感冒,鼻塞严重,加上本人码字有个不好的嗜好,那就是抽烟厉害,不抽烟没灵感,这就直接造成病情越来越严重,脑子也晕晕的,越写越没感觉,所以这两天更新少了,十分的对不住。

作为一个新人亲书,我希望喜欢平安和斩仙飞刀的书友,请给我多一点支持,另外,公布一个qq裙:144722900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加一下,谢谢。

第五十六章修士界

当然要哄空灵子高兴,平安还是得先开口说话,而空灵子这篇聚念成声的小窍门,确实是很一个很容易掌握的法术,平安稍稍一用心,神识一动,一句话好似从他喉咙里说出:“前辈您好。”

这当然不是声音,而是一种精神念力,也只有修士才可以听到。

不过饶是这样,平安心里也很激动,他小半个月不能跟人说话交流,早就憋出了一肚子的“内伤”。

“小友好聪慧,真的一学就会。”

空灵子心里吃惊不小,他原以为这篇聚念成声的法术,平安至少要花上一两个小时,才能运用自如,也做好了等平安学会后才与他交谈。

可他没想到平安在一分钟时间内,就能学会发出声音,声音清晰不见颤抖,足见精神修为雄厚。

再联想到平安刚才惩罚龙哥那群渣的机灵手段,空灵子忍不住在心里在大赞了一声:“这是谁教出来的妖孽啊!”

“空灵子前辈,你是高人,是长辈,小子平安,初次出山,对当今华夏玄门境况不是很了解,还有刚才您说的香为修炼,食灵之法是如何修行?”平安聚念成声,表情很萌很天真,完全一副最淳朴的农村下乡小子样。

既然要装嫩,哄骗前辈,就要摆出哄人的姿态嘛,七岁就懂得嘴甜的孩子有糖吃的平安,才不会像他对面的王小虎一般,一副我对你很不爽的模样。

平安直接无视这二中青年的存在,全部心思,投注在空灵子身上。

“你居然不知道食灵和香火之法,这可是当今天最为流行的两大修炼之道。”空灵子有些讶异,感觉没道理啊,这骚少怎么连修士界最基本的知识都不懂,不会是悟道悟傻了吧?

“前辈,这个……我师父真没给我说过,我自然不懂。”平安想了片刻,最后还是编造了一个“师父”出来。

“那你师父都教了你什么?”话一出口,空灵子感觉这话有偷窥对方修炼秘法的嫌疑,赶紧又道:“我是指你师父没跟你讲过修士界的常识吗?”

“没有。”平安果断地点头,又含糊不清地道:“我师父除了每天教我炼气打磨身体,从不给我说这些。”

“这可不是一个好师父啊,徒弟可不是这样教滴。”空灵子道,暗怪平安“师父”太混账,这么好的弟子都不好好教,简直不是人,浪费人才。

平安多机灵,一瞧空灵子表情,小脸蛋满是郁闷地道:

“前辈,我师父不仅不好,还很吝啬,小气,我跟他修行了五六年,别说修士界的规矩,他连一个法术也没教过我,成天不是让我背古诗古文,就是叫我站马步,在地上打滚,搞得我好像一个杂技演员。”

平安不需要照镜子,都知道自己在脸上的表情,百分百是一张最淳朴、最憨厚、最忧闷的模样,其可怜兮兮的样子令人发指,哪里还有对付龙哥时的阴、狠、准,完全是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孩,在长辈面前诉苦。

空灵子脸然果然露出气愤神色,可他心里再怎么不爽,也不会大骂平安虚构的“师父”不是,毕竟这是别人的家事,要是那个敢指手划脚说他教坏了徒弟,空灵子肯定一个掌心雷劈子他。

在修士界,外人要是敢窥视人家教徒弟的方法,是要被追杀千里的。

“罢了!罢了!罢了!既然你师父没跟你说这些,你已有如此的境界道行,又如此好学,我跟你谈一些修士界的常识,这不算越规吧?”

不等平安开口,空灵子大手一扬,娓娓道出近百年华夏玄门的情况。

从清末开始,华夏修士界虽然派门从多,散修无数,但是终归起来,还是有强有弱,站在最顶尖的修士人群,自然是三清宗,所谓三清,为上清宗,玉清宗、太清宗。

其中,上清宗以出世入世修行,讲究道法随心,无拘无束,照空灵子的话说,老子宗门里除了欺师灭祖外,你想干嘛就干嘛,做官行医混社会,哪怕是丧尽天良地去街上乞讨,宗门也赖得管你。

自然,只要有你根骨清奇,天禀异赋,不管你是坏人也好,良民也罢,都可递上拜师帖,经人引见,加入上清宗,就有点有教无类的嫌疑。

总之,平安从这些信息收获了一点,上清宗内的门人,就是一群无法无天的猛人,哪怕不是,也会教你往这方面发展。

“至于玉清宗嘛……”说到这里,空灵子满脸敌视味浓郁地道:

“这是一个讲究出身地位的清高且虚伪的宗门,收弟子不仅要讲姿质、人品、学问,还要讲出身,草根贫民不要,三代之内有人犯法的不要,不是书香门弟的人不要。”

“总之,玉清宗内的人,不是豪门权贵出身,就是世家子弟,一个个满口仁义道理,其实都是一群男盗女/娼的伪君子。”

“自然,论俗世影响力,我不可否认我上清宗是比不上玉清宗,可要是修为和人多势众,我们上清宗可以轮到他们跪下啃土求饶。”

在这一点,空灵子很是认真严肃地跟平安说。

平安十分的理解他的心情,面对一个不是富一代,就是富二代,或者豪门权贵,一门显赫的玉清宗,全身透露出草莽贫民气息的上清宗,自然看不习惯那群鲜衣怒马公子哥们。

“那太清宗呢?”平安觉得在这个问题上,还是不多问,免得空灵子会将他对玉清宗的仇怨,全都向他倾诉出来。

“太清宗……”空灵子提起这三个字,脸上十分的郁闷:“这是一个表面上以清静无为,抱元守真,提倡道法自然而无为,其实全是一群口蜜腹刀,表里不一,笑里藏刀的阴险小人,所以小友,你要是遇上了这两大宗门的人,可是要小心提防,免得被他们坑害。”

哎,这是一本难念的经啊!

平安从空灵子诸多话语中不难听出,上清、玉清、太清三宗,终归起来,其实都是传一家的上古道统。

“咦,不对,上清、玉清、太清,《封神榜》……”

一个艰难的解决,绝不太监

从斩仙飞刀转到第四万字时,当时就断更了好几天,经过我也说过,斩仙飞刀是我大概四年前构思的一个故事,之所以传上来,一开始是没想过写这本,而是一本玄幻,一些第一时间跟进的书友应该知道这一点。

可不知怎么地,编辑签了这本,签了就写呗,作为在起点混了长达七年之久的老书虫,这点素质还是有的,可随着写着写着,成绩惨淡不说,我还猛然发现一个问题,

我是在写仙侠吗,怎么好像是披着仙侠的都市乡村文,完全没有突显出仙侠的味道,这才猛然发现,我几年前写的大纲和细纲,全完不适合如今的网文市场,

作为一个老书虫,我又细读了自己写的前文,发现根本没有写出斩仙飞刀的卖点,也没有写出上古神话的风格,毕竟斩仙吗,总不能去斩凡人,所以,我打算推倒了重写。

做下这个决定我心里也挺难受的,因为我已经喜欢上了平安的机灵古鬼,坑人小聪明,喜欢上了冯大军,也喜欢上了平忠井的没心没肺,突然放弃,真的难以割舍。

可是大大们,写书毕竟是为了赚钱,小众口味哪怕再写一百万字,也是一扑街,总不能写到六七十万字突然烂尾或者太监了好吧?

所以我决写,推倒再写,当然,我不会篡改平安的性格,平忠井,冯大军几个主要的人物性格和为人处事的方法,我只想让这本书更贴近于仙侠风格和大众口味。

希望大家能理解,新书会在一月一号正式与大家见面,平安还是那个平安,自然情节自然不同,谢谢大家的支持。

三火一焱。

祝大家新年快乐

祝大家新年快乐,狗年旺旺旺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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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仙飞刀将于下月开始重写

说来惭愧,说好2月份重写斩仙飞刀,奈何春节将至,加上一些生活上的琐事太多,一推再推,如果不出意斩仙飞刀将下月月中发布,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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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号,新斩仙飞刀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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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斩仙飞刀已经斩上传

新斩仙飞刀已经上传,改名(小爷坑爹),希望大家去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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