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片山林 - xp1024.com
《我有一片山林》


第1章 前往白木村(求收藏,求推荐)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窗外那些或高或低的水泥建筑,全都笼罩在蒙蒙烟雨当中,既没有看见勾栏瓦舍,也没有看到小桥流水,只有坚硬的钢筋水泥在迷雾中挣扎求生。

倚窗望着这些景物,程虎忽然觉得江南也不过如此,与书里写的‘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之类的江南景致实在是相差甚远。

他第一次来江南,也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叫做金钟县的小县城。

按照老妈的吩咐,程虎要独身一人回老家给去世二十多年的大舅程大牛扫墓。

到达金钟县之后,程虎先给一个叫做刘大海的男人打了电话。

听老妈说,这次扫墓是刘大海主动联系她的。原先刘大海忙于工作,今年退了休,有了时间,便想着叫上程家的后人一起去给大舅扫墓。

而程虎作为程家的唯一男丁,在老妈的威逼之下,不得不只身来到这座极为偏僻的小县城。

只要一想到老妈那凶神恶煞的表情,程虎心里就觉得委屈。

大舅明明就是你兄弟,你自己不会回来扫墓?还非得要我来?

程虎本来应该跟着自己老爸一起姓‘胡’的,也不知道老妈脑子抽什么风,居然让他姓‘程’。

这都叫什么事?越想越觉得郁闷。

因为,如果他不姓程的话,就不是程家的后人,自然也不用千山万水跑来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扫墓了。

他不是不孝,而是他根本就不认识他大舅。

大舅程大牛死了几年,老妈才生了他。别说他跟大舅不熟了,就是连见都没见过。

就在程虎郁闷时,房门口响起一阵哒哒哒的敲门声。料想是刘大海按照地址寻来了,便赶紧跑去拉开房门。

站在房门外的,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

老头子密布皱纹的脸上挂满了和蔼的笑容:“小虎?”

他的声音并无沧桑,而是有些违和长相的调皮。

程虎一愣,随即亲切的叫道:“刘大爷?”

老头子笑呵呵点头:“是我。没想到你长得跟你大舅一样壮实。我原本还猜想,你会是个小不点呢。”

程虎也有些意外。因为他想象中的刘大海,应该是一个精干的中年人才对,可站在眼前的,却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子。大舅如果还活着的话,现在不是才四十多岁吗?

那么按照推算,大舅的朋友难道不也应该是四五十岁?

他没说出自己的疑虑,赶紧把门拉得更开,让出一条道来:“刘大爷,您快请进。”

刘大海迈着轻松的步伐走入房间内,在靠窗的椅子上坐下,微微扬起脸,双眼之中无老态龙钟的疲惫,倒是显得跟中年人没有什么两样。

他说道:“小虎,你收拾一下吧,咱们这就出发。我的车子跟司机都在楼下等着呢。””

“现在就进山?”程虎站在窗边,看了一眼外面的蒙蒙烟雨,不由得皱眉。

他年轻力壮的倒是无所谓,只是眼前这个叫刘大海的大爷看上去都六七十岁了,要是在山里有个好歹,岂不是

“对啊,有什么问题吗?”刘大海一脸精神气的说道,“你放心,从这儿去白木村一路畅通无阻,可以直接开车到你大舅以前居住的房子里。”

“哦,原来如此。”这下算是打消了程虎的疑虑。既然一路通车,那就没问题了。

他赶紧收拾东西。

看着程虎忙碌捡东西的身影,刘大海笑问道:“小虎,你妈妈有没有跟你说过关于你大舅的事情?”

程虎停下手中的动作,皱眉想了一下。

从他有记忆开始,似乎很少听老妈说起。而他对大舅的记忆,也就是知道自己有着这么一个大舅而已,其他的,知之甚少。

他摇了摇头:“没说过,就说我有个大舅,叫程大牛。其他的,什么也没有说。”

“哦。”刘大海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神情颇显舒适。

收拾好东西之后,程虎便跟着刘大海下了楼。他们先去买了些祭拜要用的东西,然后才坐上黑色越野车,任由高大的司机大叔循着不怎么看得懂的导航,一路往白木村驶去。

在这期间,程虎也了解到了刘老头跟大舅的关系。

原来,刘大海曾经是这个县城的书记。那时候大舅跟他算得上是忘年交,两人是很要好的朋友。后来大舅死了,刘大海也调到了省城。目前已经退休。

刘大海还跟他说了很多关于大舅的事迹。说他如何如何的了不起,但又不细说其中曲折,只说大舅是个伟大的人物。

程虎问了几遍,刘大海还是不肯细说,只好作罢。

反正知道咱老程家出过英雄人物就行了,现在是太平盛世,又不需要我扛枪背炸药,问那么多干什么。

如此想着,程虎便把话题移到了白木村上。

一说到白木村,刘大海不由得叹道:“这么跟你说吧,对于别人来说,那里是人间地狱,但是对于你大舅来说,那儿是人间天堂。只可惜啊”

他惋惜道:“只可惜,自从你大舅去世,白木村村民全部跟随新农村搬迁计划迁走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踏进白木村半步了。”

“嗯?”这话听着怎么这么诡异?

自从大舅去世,白木村村民迁走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踏进那个村子半步?人间地狱?

握草,老妈这是实力坑娃啊!居然让我一个人来给大舅扫墓。难怪她自己不来。

虽然听着诡异,但程虎一点儿也不害怕。真不害怕。

爬了几十分钟的环山公路之后,越野车终于从半山腰蜿蜒而下,然后平缓向前行驶,不再颠簸。

没了山腰的浓重水雾,程虎这才打开车窗,往外看去。

车窗被打开的那一瞬间,一股清凉的山风夹杂着春泥的味道,涌入车内。

四月的烟雨就像轻纱,被风吹乱在苍茫天地间,斜斜的交织在一起,给山峦,给田野,给村庄都蒙上了一件洁白无瑕的轻衫。

程虎还是第一次真实看到这样的景色。

这种景色以前只能在电视上,在手机里看到,而且都是加了各种滤镜的。

他的现实生活中只有高耸入云的楼房和川流不息的街道。

像这样烟雨蒙蒙,天地一色,山峦只露出尖峰,村庄没(mo)了大半,行人披着透明雨布带着斗笠,水牛站在田间悠闲吃草的景色,难道不是只有山水画中才有?

惬意,说不出的惬意。

心头一股萦绕了二十多年的闷气忽然就从他的口中呼出,整个人都觉得格外清爽,好像身体也轻盈了许多似的。

而且,他隐隐约约的感觉到,随着车子行驶,自己的心情就会越发澎湃,连血液仿佛都跟着沸腾起来。

看见他完全陶醉在车外的景色当中,刘大海忍不住笑道:“这就把你看呆了?那待会儿到了白木村,你岂不是要魔障?”

程虎回过头来,一脸惊奇的问道:“难道白木村比这儿的景色还好看?”

“当然。”

“那你快跟我说说,那儿的景色是怎样的?”

刘大海摆手笑道:“世上最难形容的就是美景,反正我是我形容不出来的,待会儿到了那里,你自然能看到,绝对是人间仙境。哦,到了,安明镇,咱们马上就要进入安明镇了。”

越野车的车速慢慢降下,一块蓝色的地标牌出现在车窗外。

‘安明镇’三个大字是用楷体写的,白色的字体,蓝色的底板,在这样的烟雨中,依然能看得十分清晰。

第2章 两个大爷(求收藏,求推荐)

车子进入安明镇之后,又是另外一番截然不同的景象。

两三层高的矮楼密集围在马路两边,一排排巨大的遮阳伞树立在门店前,为店铺老板争夺地盘。

大摇大摆的路人完全没有一点安全意识,拖着孩子的,拄着拐杖的,挑着东西的,丝毫不顾忌行驶中的车辆,在狭小的马路上穿梭往来,愣是把许多车子逼停,堵在街道上。

看着这幅景象,刘大海的眉头深深皱起:“没想到都二十多年过去了,这里的路还没修好。”

开车的司机语带嘲讽的轻笑两声:“刘老,您不知道,自从您调离金钟县之后,这一带的经济一落千丈。以前您引进的那些工厂,领了助农补助之后,又全都搬走的。现在搬走都二十年了,这一带又变回了以前那种留守儿童照顾空巢老人的状况。”

“唉!”刘大海叹了一口气,“山高皇帝远,遍野是苍蝇。”

程虎看着这堵车状况,心里也挺着急的。现在都两点多了,再耽搁的话,今晚岂不是要在山里过夜?

“刘大爷,照这状况,估计咱们得在这一段路上过夜了。”

刘大海没说话,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喂,小黄,你们怎么搞的?街道都堵成这样了,居然还没有人出来指挥交通你说我在哪儿?我的车在你们镇上信用社门口这里被堵死了。”

刘大海挂掉电话没多久,一个戴着斗笠,卷着袖子,穿着雨鞋的男子跑了过来。

司机摇下车窗,一张黝黑的中年男子的脸立马露在车窗外:“刘老,您真来了。实在对不住,我已经让人在疏通道路了,要不您先移步到政府办公室里喝杯茶,待会儿车子过去了,您再上车。”

男子看上去五十来岁,体格健硕,皮肤黝黑,两排洁白的牙齿在说话间十分耀眼。

刘大海皱眉道:“不了,我们赶时间。你一个乡高官怎么搞成这样?”

“啊?”男子看了看自己的穿着,不好意思的笑道,“接连几天暴雨,大部分商户的铺面都被淹了。根据天气预报说,这两天还有暴雨,我们正在全员出动清理水沟。”

“就算是清理水沟,也用不到这么多人吧,全员出动?你这书记怎么当的?”

面对刘老的质问,黄书记尴尬的笑了两声:“刘老,不瞒您说,河两边的田地全部被淹了,种植户的芋头,红薯,木耳全都遭了殃,大部分人员去帮忙捞芋头种子和菌棒了,只有小部分人在这里清理水沟。实在是没人手了,所以才没法顾及交通这一块。”

“得了得了,你也别跟我说这些。作为乡高官,如何做好防洪防涝措施,你该了然于心,现在才亡羊补牢,有什么用?”

刘大海显然是有点恨铁不成钢。

这个黄兴旺是他一手从自然村村长一路提拔到乡高官的。虽然脑子不好使,但是一心为民这一点完全没问题。

只是现在刘大海也有些怀疑了。像黄兴旺这种完全不懂权术,只知道一门心思做事情的人是否真的能胜任书记一职?

他在书记这个位置上几年了,虽然没出过任何纰漏,但也没干出什么政绩啊。

程虎见男人还弯腰立在车窗外不敢吭声,而车内的刘老头却一脸纠结的样子,便忍不住打破这尴尬的气氛,问道:“刘大爷,这位大叔是谁?”

“大叔?”刘大海扭头上下打量了一番黄兴旺。

气死我了!

明明两人年纪其实相差不了几岁。叫我大爷,叫他大叔?

不过仔细一看,这个黄兴旺看起来确实年轻,好像跟二十年前没什么两样,甚至是,他现在的体格要比二十年前还壮硕。

刘大海心里感慨万千,嘴上还得若无其事的回道:“这个是安明镇的书记,黄兴旺,以前还是白木村的村长,跟你大舅也是很好的朋友。”

听闻这番话,黄兴旺一脸欣喜的问道:“刘老,这位小帅哥是?”

“大牛的外甥,程虎,就是大牛的表妹廖咏梅不对,应该是程咏梅的儿子。”

“啊,原来是大牛的外甥。没想到我有生之年还能再见到大牛的家人。”黄兴旺显得极为激动,一双手几乎就要从窗户扒进来。

但碍于刘大海在车上,只能强压心头的激动,把汹涌的情感,全都化作脸上的笑容。

“你大舅喊我一声叔,你也该喊我一声大爷才对。”黄兴旺说道。

程虎点了点头:“好的,黄大爷。”

一个刘大爷,一个黄大爷,这才半天时间,就认了两个大爷了,程虎虽然没有见过大舅,但从这两个老头子对大舅的念想来看,估摸着大舅真是个了不得人物。

只可惜来的路上听刘老头说了,大舅这一生都没有要过女人,所以无儿无女,一丘荒坟在村子里长满了杂草,也无人祭拜。

“书记,前面有辆大货车逆向占道靠边停着,司机找不到,大货车不走,所有车子都走不了。”

一个脸蛋红扑扑,戴着跟黄兴旺同款斗笠的女孩子急色匆匆的跑来。

才刚刚在黄兴旺身边站定,就又改了口,“爸,你快去看看。肯定又是给隆盛百货下货的货车。”

女孩子看上去二十多岁,声音急中带喘,却依然好听得像百灵鸟一般。

程虎忍不住弯下身子,从车窗看出去。

站在黄兴旺身边的女孩五官精致,唇红齿白,一双明眸有如春阳里的碧波,潋滟生辉。她黑色的额间细发被烟雨打湿,粘在一起,像一笔浓重的黑墨,悬挂在细白的脸侧。

虽然卷着袖子跟裤脚,衣服也沾满了泥渍,但她站在人群中,依然就有一种超凡脱俗之感。

“又是这个姓龙的,都跟他说了多少次了,赶集的日子下货不能超过十分钟,超过十分钟就得到里面市场去下,怎么都听不进去?”黄兴旺暗骂几句,赶紧跟着女孩急冲冲的往前走。

道路本就狭窄,被一辆大货车占了一半,旁边又有各种小贩争抢着往路上摆,交通自然是乱得一塌糊涂。

程虎把脑袋伸出车窗,视线追着那个女孩而去,嘴里忍不住嘀咕道:“乡下的女孩子可真好看。”

刘大海呵呵拍了一下程虎的肩膀,说道:“年轻人,小心过往车辆把你脑袋给刮了。”

程虎脖子一僵,赶紧把脑袋收回来。

有了黄书记去指挥交通,没多久,越野车又得以缓缓行进。

出了安明镇的街道,便进入一条忽上忽下蜿蜒曲折的道路。

十多分钟之后,越野车在一个岔路口停下来。

司机大叔说道:“导航指示从右边这个路口进去,可刘老您看,路口设有路障,还有警示牌。”

路口的路障是一个已经长了小蘑菇跟青苔的木头架子。木头架子上钉着一块贴牌,上面写着:危险区域,请勿靠近。

刘大海道:“移开就行了。不用理它。”

闻言,司机大叔赶紧下车移开路障,然后又回到车里,继续行进。

第3章 荒凉的白木村(求收藏,求推荐)

穿过路口,行过一座桥梁,然后绕着前方的山脚驶了半圈,再爬上山坡,又是另外一番景象。

除了漫山遍野的半透明雾气之外,还有漫山遍野的树木。

但是,这些本该在春天里吐出嫩绿芽叶的树木却显露着凋零的姿色。它们耷拉着身子,有气无力的挂着一片片枯黄的叶子。仿佛只要一阵微风,就可以将枝头上的叶片悉数刮落。

程虎忍不住吐槽道:“刘大爷,这就是你形容不出来的美景?”

除了艺术品可以运用死亡色之外,一切大自然的东西倘若跟死亡挂钩,即使再怎么惊心动魄,也美不起来,反而会让人触景伤情,生出哀叹。

刘大海看着车窗外的景色,眉头深锁,显然是没料到山林会变成这样。他道:“以前我来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估计也就是这些枯黄了而已。”司机大叔安慰道,“再往里走,估计就能看到刘老您口中的美景了。”

然而,一路往里行进,映入眼帘的,始终是毫无生命力的枯黄。

水泥路蜿蜒曲折,行了几公里才能看到房子——一座座爬满藤蔓的房子。不管是一层楼两层楼还是三层楼,全都爬满了挂着枯黄叶子的藤蔓。

在藤蔓的遮掩下,完全看不到房子的门窗,只能看到那是一座房子,却又看不出那是一座怎样的房子。

水泥路上也同样攀爬着枯黄的藤蔓,所以越野车从进入村子之后,便是一路碾压着藤蔓在前进。

而且从进入村子开始,程虎就没有看到过村民。看来这儿真是现实版的寂静岭啊。

过了一会儿,车子在一个巨大的院门前停下。三人下了车,立在铁门前。

看着眼前高耸的围墙和锈迹斑斑的铁门,程虎莫名有些激动,一股难以言状的亲切感忽然就涌了上来。

他快步走到铁门跟前,伸手轻轻一推,随着吱呀一声,两扇铁门徐徐打开。

院子里的荒凉更甚。但他还是情不自禁的走了进去。

杂草丛生的院子让程虎很难想象这儿原先的模样。但从地上碎裂的铺路砖来看,也许曾经这儿在大舅的打理下美丽过。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一切都被自然的力量侵蚀,只剩下难以言状的腐朽和荒凉。

刘大海跟在他身后走进来,指着已经干涸的池塘边上一个凸起的土丘说道:“小虎,你看,那儿就是你大舅的坟墓。”

程虎扭头一看,背脊发凉!把人埋在院子里?这感觉好阴森!

他走向土丘,绕到土丘的另一侧,才看到原来并不是无碑坟。只不过,立着的石碑上只有寥寥几个大字:程大牛之墓。

草,比电视上的还敷衍。

“奇怪了。”刘大海把东西放在石碑前,一脸费解的说道,“整个院子都长满了藤蔓跟杂草,为什么唯独这坟墓四周干干净净的?”

听刘老头这么一说,程虎也觉得奇怪。

是啊,整个大院子里到处都长满了野草跟藤蔓,唯独大舅的坟丘和坟丘四周干干净净,没有一棵杂草。

就好像

就好像经常有人来这儿除草一样。想到这个,程虎头皮一阵发麻。

“不管了。”刘大海又道,“赶紧动手吧。看这天气,八成是还要下大雨。”

程虎抬头看向灰色的天空,乌压压的云朵在春风中飘荡,也许过一会儿,真会有一场肆意的春雨。

他赶忙着拿起蜡烛,用打火机点着,然后插在坟前。

之后再按照刘大海的指示,一步一步按照扫墓的程序做。点蜡烛,点线香,摆祭品,烧纸钱,放鞭炮,鞠躬。

忙完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收拾了东西,三人又回到车上。

着实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对于三人来说,除了程大牛这个名字值得他们回想之外,其他的一切事物都不过是荒凉景色中的一角,可有可无。

司机大叔发动车子

“刘老,车子好像出问题了,怎么都发动不了。”司机大叔鼓捣了许久之后,终于无可奈何的报道。

他又下车鼓捣了许久,还是没辙,而此时,车外已经下起淅淅沥沥的雨,大有转暴雨的势头。

刘老拿出手机,本想给黄兴旺打个电话,可是,手机居然显示没信号?

“估计是因为白木村没人居住,所以那些信号基站也没人维修了。”司机大叔又回到驾驶室的位置上,用纸巾擦了擦脸上的雨水。

刘大海一脸愁容的看向车窗外的铁门。斑斑锈迹的铁门正如现下的白木村一样,完全没了原来的面貌,只剩下满目疮痍。

“下车。”刘大海忽然开口道,“进屋去。”

“啊?”司机大叔讶异道,“刘老,要不咱们还是步行出村子吧。”

“这都几点钟了?下雨天的夜晚来得特别早,尤其是这种山村,而且要往外走几公里的路才到马路,路边全是悬崖峭壁,万一遇上山体滑坡怎么办?”

“可是。刘老,咱们不能在这里过夜啊。”司机大叔瞄了一眼挡风玻璃前方越来越浓重的迷雾,心里不停的打颤。

这车子好好的打不着火,实在诡异,加上这样的环境烘托,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下意识的感到害怕。

而程虎觉得好刺激!

哈哈,寂静岭么?车子抛锚么?浓雾来袭么?荒郊野岭么?

真是一模一样的剧情啊。太刺激了。

他的小心脏砰砰直跳,心里想着,要是遇到哪些护士‘姐姐’的话,到底是一拳爆头,还是一刀割头?

先不管自己有没有那个实力,但是想想不碍事啊。而且,每个稍微有点梦想的男人,都有一个英雄梦吧。

他可能成不了刘老头口中的大舅那种了不起的英雄人物,但是如果能在这寂静岭里手撕恶鬼,然后让自己成为一个好莱坞大片里一般的硬汉,那也不错啊。

“刘大爷说得对。”程虎一脸跃跃欲试的说道,“咱们应该进屋去。这雨估计会越下越大,如果咱们三个就这样窝在车子里,万一真要有什么东西的话,估计都不用跑,直接就连着车子一起下地狱了。”

刘大海好笑道:“小虎,你脑子在想什么呢?年轻人三观要正确,别一天到晚胡思乱想。”

程虎耸了一下肩膀,率先推门下车。

三人快速跑到院子里,钻入屋檐下。小洋房竟然没上锁?顾不得多想,在风雨的逼迫下,三人走入屋里。

与外面不同的是,屋子十分干净。墙角没有长出杂草,水龙头也没有塞满青苔。程虎好事的扭了一下水龙头,没想到竟然还能流出清澈的水。

他笑道:“哈哈,不是说都荒废二十多年了嘛,怎么这水龙头还有水流出来?”

这话让司机大叔毛骨悚然!诡异,太诡异了。他想。

刘大海已经在完好的木头椅子上坐下,程虎则这里摸摸,那里碰碰,显然是十分好奇。

“不知道还有没有电。”他已经摸到了开关。

屋子里所有的电器都被搬走了。程虎记得老妈说过,这房子里但凡是值钱的东西,当初全都送给了村子里的叔叔伯伯们。就剩下几张椅子桌子跟已经安装好的水电没动。

大舅房间里的床铺柜子什么的,则全都烧了。所以这房子现在就只剩下一个空壳而已。

他看了看垂挂在天花板下面的灯泡,连续按了几下开关,灯泡都没有要发光的意思。

“唉,看来今晚咱们只能在黑暗中度过了。”程虎有些失望,又使劲的啪啪啪按着开关。

忽然,灯光一闪,一道强有力的电击感从手指袭来,只消一瞬间,程虎就软了下去。

“天哪。”刘大海叫道,“快快快,快看看有没有事。”

第4章 会说话的老虎(求收藏,求推荐)

程虎感觉自己好像在飞,如同一只自由翱翔的雄鹰,没有目的性的盘旋在空中。

碧蓝如洗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温暖的艳阳将无数光芒洒在大地之上。

群山逶迤,峰峦起伏,有的高耸云天,有的如波似浪;它们或像青龙盘卧,或像英雄昂首,形态不一,却有着完全一样的颜色——碧绿!

一阵微风拂过,程虎仿佛还能嗅到青山绿水的气息,它是那样的清新,比这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空气还清新。

他贪婪的呼吸着,吮吸着。

而此时,一道黑影由远及近,出现在视野里。朦朦胧胧间,竟然看到那是一条黑龙!

黑龙悬在空中,双目铮铮看着程虎的方向,吼道:“既来之,则安之。小外甥,既然你已担下继承程家香火的重任,那从今往后,便老老实实待在这里,守着这一片山林。”

话音刚落,黑龙的嘴里便吐出一个看不清是什么东西的东西,猛的一下,扎入程虎肚子里。不等程虎质问,黑龙又腾云驾雾而去,眨眼睛就消失在天际。

握草,什么龙啊,这么拽!

程虎心里骂了几句,忽然又觉得好笑。自己是在做梦啊,生什么气?

他呵呵傻笑几声。听到自己的傻笑声,便下意识的睁开眼睛。

果然是在做梦啊。

此刻他横躺着,率先进入眼帘的是洁白的天花板。

肯定是刘老头担心我,连夜把我送医院来了。唉,真是难为他了,都这么大的年纪了,为了我,还是改变主意,冒这暴雨跟滑坡的危险出村。真是个好人。程虎心想。

偏头一看程虎咬牙:不!我还在做梦。

使劲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头,我靠,真疼。程虎是下了狠劲的,所以眼泪都快要疼出来了。

他快速转动脑子,暗自问道:为什么我还躺在地上?为什么我旁边趴着一头老虎?为什么那头老虎在瞪我?

想喊一声刘大爷,可程虎不敢。

比起电影寂静岭里的三角头,程虎更怕老虎。别看他的名字有个虎,但他很清楚,自己区区凡人,是绝对打不过老虎的。

而且还是山里的野老虎。

虽然不敢动,但他的眼珠子还是溜溜转得飞快。没在地上发现血迹,程虎便猜想,刘老头跟司机大叔应该是跑去搬救兵了。

嗯,这么想着,他心里好受了一点。只要继续躺着不动装死,估计就能没事了。据说老虎对死物没有食欲。因为它们吃掉猎物之前,都喜欢先玩一玩。

对,装死!

程虎用力闭上眼睛,心中默默祈祷,把家族里自己能记得的祖宗全都召唤一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大舅,麻烦你们一定要保佑我啊,别让那头老虎把我给吃了。我还没摸过女孩子的手,没亲过女孩子的小嘴呢。

就算要我葬身这里,也得让我先把咱们程家的种子播种好了,再索我的命呀。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温热的气息在程虎脸上铺散开来。

程虎浑身一僵,暗道不好。铁定是老虎要吃他脑袋了。

他猛的睁开眼睛,刚好近距离对上老虎的铜铃大眼。

“啊。”程虎尖叫一声,翻滚身体,迅速爬起。慌乱着移动视线,想先分清楚东南西北,但恐惧感已经完全打乱他的判断力。

“你醒啦。”

就在程虎准备冲上楼梯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声音。

他脚下一沉,定住身体。心道,太好了,肯定是救兵来了。

猛的回身,却只见老虎站在原地,空荡荡的屋子里根本没有其他人。

握草,真见鬼了?

“既然你醒了,那就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吧。”老虎说道。

啥?程虎惊愕的张大嘴巴。

我tm是被吓傻了还是被吓疯了?他双手紧紧的握住楼梯扶手,不让自己的身体因为过度惊惧而倒地。

“你好。”看到眼前的人类僵硬得如同山里枯萎的大树,老虎自觉的向后退了几步。

它的模样看上去并不能跟可爱的小狗小猫相提并论,但声音却很低沉,完全没有老虎该有的‘虎啸之音’。它正在极力克制自己的音调,免得吓坏这个浑身发颤的人类‘宝宝’。

程虎浑身都在微微颤栗,二十几年来从未有过的惊惧、新奇、不解等各种复杂情绪全都如同巨浪一般汹涌而来。

那头老虎在说话?

我有没有听错?

我还在做梦?

我疯了?

还是我死了?

“我是不是吓到你了?”老虎又向后退了几步,“我没有要伤害你的意思。只是想跟你问声好,另外,欢迎你入住白木村。我们等你很久了。”

“我”僵硬的不止是身体,程虎感觉自己的舌头都僵硬了。

他说不上话,只能既惊恐又懵逼的看着老虎。

老虎接连退了几次,就已经快要退到门口。

不管这是恶作剧也好,真实情况也罢,程虎至少可以从老虎后退的举动中得知,这头‘老虎’没有恶意。

他调整急促的呼吸,深深吸了几口大气之后,肺部得到补充,沸腾的血液也慢慢降温,脑子总算清醒了一点。

“我。”程虎吞咽了一下干燥的喉咙,小心翼翼的问道:“你,你是谁?你为什么要扮成老虎的样子?”

“我?”老虎愣了一下,“我叫大黄,是一头老虎,也是虎王。你叫什么名字?”

程虎定了定视线,看着不远处老虎身上的皮毛,与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便知道,自己刚刚问错了话。

它不是扮成老虎的人,而是一头真的老虎。

它走路的样子,甩动尾巴的样子,以及用大舌头舔嘴巴的样子,都跟动物园里的老虎没什么两样。

如果是人扮演的老虎,顶多只能穿上老虎皮假扮一下,但绝对没法扮演出老虎的神态与动作细节。

所以,我这是疯了!程虎暗道,我是疯了才会自以为自己听得懂老虎说话,并且还煞有其事的跟老虎对话吧。

看到人类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老虎又问道:“你是不是觉得一切都很不可思议?”

程虎点头。

“这没什么?”老虎解释道,“山林里到处是能说话的动物。我只不过是其中一个而已。你不用害怕,我绝对不会伤害你。山林里的其他动物,也绝对不会伤害你。因为你是我们的希望。”

“我是你们的希望?”程虎弱弱的吐出一句话?

我一定是电影看多了,魔障了。

第5章 傻子才会留下来(求收藏,求推荐)

他暗暗咬了一下舌头,想要再次确定,这tm到底是不是一个梦。

然后,强烈清晰的痛感与两行清澈的泪水表明,这绝壁不是一个梦。

这是真的!

疯了,这个世界疯了,老虎都会说话了。

“对,你是我们的希望。”自称为‘大黄’的老虎接着说道,“程大牛是你什么人?你叫什么名字?”

“他,他是我大舅。我叫程虎。”

程虎不敢不回答。面对一头老虎,他必须有问必答,不然的话,谁能保证,这头说不会伤害他的老虎,当真不会伤害他。

“原来如此。刚刚在你昏迷的时候,我看到一道光从你大舅的坟墓里飞出来,飞到了你的肚子里。我想,你一定获得了你大舅的能力。二十几年来,我们一直都在等这一天。你可以试一下吗?”

“什么?”

“你不知道你自己已经获得了非比寻常的力量吗?”

“什么力量?”程虎一脸懵逼。我没死就已经万幸了,不敢奢求什么奇遇啊。求放过!

老虎愣了一下,发出一阵低低的笑声:“呵呵呵,看来,你还什么都不知道。”

程虎莫名其妙,脑子也是乱糟糟的:“我应该知道什么?”

他发现自己的声音已经恢复正常,不再惊恐万状。毕竟眼下已经可以确定,这头老虎,似乎真的没有要吃他的意思,所以心里的恐惧暂时消退了一点。

“程大牛,你的大舅,上一任山林守护者。他拥有救治植物和可以让植物快速生长的能力。”

握草,不吹牛会死?你当我三岁小孩?

程虎眼下虽然已经被吓得半死,但是要他相信这种鬼话,不存在的。我程虎顶天立地大丈夫,怎么可能相信这种骗小孩的鬼话?想骗我,没门!

“你不相信?”大黄似乎从程虎的眼中看到了怀疑,便道,“你可以试一下。”

“怎么试?”我就陪你演一下好了。

“跟我来。”大黄转身,往院子走去。

程虎狐疑着跟上去,我倒要看看,你想玩什么把戏。

大黄站在院子里,用一只前爪踏着地上的杂草说道:“你可以试一下把手放在这棵草上面。”

哼,想骗我钻到你的爪子底下,你当我傻?

程虎站在门廊上一动不动,绝对没有要走下台阶去摸那棵草的意思。

大黄看穿了程虎的心思,向后退出好远,又道:“这下你该放心了吧。”

程虎吸了一口气,走下台阶,蹲下身体,用手揪着一棵小草枯黄的叶子。

过了一分钟,小草依旧枯黄,没有任何改变。

哈,幸亏我程虎机智,没有相信你个疯老虎的话,我就知道一切都是骗人的。程虎心里为自己刚才的各种机智内心活动感到有些得意。

但是,他又觉得自己沙比。居然跟一头疯掉的老虎玩这种游戏。

“别光摸着,闭上眼睛,感受身体里的力量,将力量通过手掌或者通过意识释放到小草身上。”

程虎皱眉。我要是闭上眼睛了,你tm突然扑过来,我怎么办?

不过,转念一想,人家要是真想吃他的话,早动手了,何必跟他玩这么多花招?

他闭上眼睛,仔细感受身体里所谓的‘力量’。

不对,肚子热热的,一股强大的气流在身体里游走。奇怪,怎么会这样?难道我真获得了莫名其妙的力量?

他试着用意识控制自己身体里的力量,将它们从身体里引导到手臂上,再通过自己揪着小草的手指释放出去。

哗啦啦一声响,程虎猛的张开眼睛,连连后退。

握草。真的是握草!

程虎手里原本揪着小草的叶子,但此刻却握了一把青翠碧绿的小草。

他讶异的张大嘴巴,感到极其不可思议。

“这下,你该相信我说的话了吧。”不远处的大黄问道。

程虎看了看自己手里绿油油的小草叶子,又看了看那棵原本只有膝盖高,全株枯黄的小草,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那棵小草在他闭眼的功夫里,瞬间就长得齐腰高,且绿得发亮。虽然有几片叶子被它揪掉了,但一点儿也不影响小草的整体造型,飘逸又灵动。

我收回之前所有话,换成一句:我太牛逼了!

程虎懵逼的看着小草,懵逼道:“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么会变得这么牛逼。还有,你为什么会说话。”

大黄呵呵两声,说道:“世界很大,人类只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你为什么会变得这么牛逼,我为什么会说话,这些都不重要,因为这是已经存在的事实。你要去探索的,应该是你眼下还不知道的事情。”

“啊?”程虎抬头看向大黄,“还有什么事情是我不知道的?”

在下虽然不是学霸,但是百度在手,资料全有啊。想知道什么,我百度不就行了。

“呵呵呵,这个需要你自己去探索。”大黄慢悠悠的朝程大牛的坟墓方向走去,一边走,一边说道,“你的那两个朋友好像在桌子上给你留了一封信。”

“啊。”程虎恍然大悟,这才想起刘大海跟司机大叔两人来。

这两人死哪去了,怎么搬救兵搬了这么久?

程虎跑进屋子里,果然在四四方方的餐桌上看到了一张写着字的纸张。

拿起一看

“刘大海,亏我喊你一声大爷。你就这么坑我。”程虎手里拿着纸张,嘴里忍不住叫道,“这世上就没一个好人,居然叫我好好呆在这里,说什么守护山林。骗子,全都是骗子。”

程虎刚刚没被老虎吓疯,可这下却要被刘大海给气疯了。

刘大海在纸上写着:

小虎,我们先回去了。你以后就好好呆在这里,守护这片山林。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你就给我打电话,我可以酌情帮助你。

另外,这事你不能怪我,你妈也是同意了的。所以,你跟你妈打电话叫苦也没用。

哦,对了,这里的信号塔坏了,你也打不了电话。

刘大海字。

ps,祝你早日成为跟你大舅一样优秀的男人。

还有,别想逃跑,不然后果很严重!!!

“神经病啊。”程虎把纸张揉成一团,骂道,“居然想把我困在这里?你当我傻子?就算没车子,我走路也要离开这里。”

他把纸团扔在地上,拿起背包,检查了一下钱包手机之类的东西。一切都在,只要步行几公里,离开这里就没问题了。

走到门廊的时候,程虎瞟了一眼趴在大舅坟前睡觉的老虎,没做任何犹豫,气冲冲的就往院门口的方向走去。

第6章 来自老虎的微笑(求收藏,求推荐)

“你要去哪儿?”大黄竖起脑袋,视线追着程虎的背影而去,“你昨晚昏迷了一个晚上,现在什么都没吃呢。你这是要去哪里?”

程虎停下脚步。心里怎么会有愧疚感?

拜托,我昏迷了一个晚上还是两个晚上或者我吃没吃东西,关你什么事呢?能不能别在这个时候关心我?搞得好像我没心没肺一样。

唉,内心莫名沉重起来。

他停下原本疾走的步伐,站在院子中央,背对着大黄,说道:“对不起,我不能接受这一切。我得离开这里。”

“离开吗?”大黄的声音忽然就弱了。

它早该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程大牛,还有谁愿意守着这一片山林呢?

就算期待了二十几年,终于盼来了继承人,那又怎样?他依然要离开。

“对。”程虎依旧背着大黄,十分肯定的回道,“我连对象都没谈过呢,我怎么可能窝在这种鬼地方?就算我妈希望我留下来,我也不可能乖乖听话。”

这是什么地方?这儿又不是人间仙境。如果是人间仙境的话,他还可以考虑住下来过闲云野鹤的日子。

可这儿就是一个破地方。一个荒废的村子,一个死气沉沉的村子,甚至是一个有着鬼怪传说,外人不敢踏入半步的村子。

这里不仅没有其他村民,甚至没有电,没有手机信号,就连一点绿色都没有。只有傻子才会留下来!我程虎绝对不会!

“真的吗?你真的要走吗?”大黄的声音又弱了一些。

“废话,难道你觉得我是在开玩笑吗?”程虎气急败坏的回过身来,看着大黄。

大黄也怔怔看着他:“那,那你走吧。”

它的声音已经小得几乎听不清。它将原本竖起的脑袋埋下,紧紧贴着地面,双目定定看着冰冷的墓碑,眼皮微微下垂。

这个人要走,它无能为力。它只是一头在主人坟前守了二十几年的老虎。它从几岁的时候守到现在已经快三十岁,年龄远远超出了正常老虎的年龄。

还能再守几年呢?

也许没几年了。尽管它很渴望这个人能留下来,但它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就像它跟主人的宿命早已经在与主人初遇的时候就注定了一样。

主人的宿命是要为这片山林付出生命,而它的宿命是要坚守主人的坟墓一生。

至于这个人的宿命是什么,它不知道。但它知道,如果这个人的宿命是要留在这里,无需它做些什么,他自然会留下来。

但如果不是,即使它使出浑身解数把他扣押下来,他终究还是要离开。

当然要走。程虎看见大黄不理自己了,便迈动脚步往外继续走。

他心里有气,也没顾得上看周围那些落败的景色,埋着头一个劲的往外走。

走了十几分钟,回头已经不能再看到村子的房屋的时候,他总算停了下来。

此处是山腰,里侧是长满枯黄植物的山体,外侧是十多米高的小悬崖。悬崖底下,仿佛是一条干涸的河道。‘

程虎回身看了一下身后,发现那头大老虎没跟来,心里竟然有些失落。好歹你也跟着来,求着我留下来吧。居然一点面子都不给。

没看到老虎,程虎再往外看去,夹在两侧山体中间的村道弯弯曲曲的被一堆发干的藤蔓覆盖,完全看不到一点儿地面。

他猜想着,再走半个小时的话,估计就能到公路边了。到了那里,肯定会有车去县城。

到时候,他再从县城坐车去荷花市,便可以搭乘飞机回家。

嗯,就这么办。

程虎抬起脚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觉得自己的脚步十分沉重。

他的脑海里全是那头大老虎趴在坟墓前双眼微垂,神色失落的模样。

还有他那个奇怪的梦里,那一条黑色巨龙的话也不断在耳边回响。

既来之,则安之。既来之,则安之。

程虎一边纠结,一边无助的看向天空,看向四周的山峦。

昨天来的时候是雨天,周围的群山几乎都被半透明的雾气笼罩着。

此刻,尽管只是晨曦刚露的早上,但没了烟雨绵绵,没了蔼蔼雾气,周围的一切,不只是山峰,全都都十分清朗,仿佛连空气都变得轻盈起来。

山峰虽然没有绿色,但逶迤绵延;树木虽然没有绿色,但高大挺拔;那些错落在村庄里的房子虽然没有绿色,但仍旧保留着原来的模样。

一切的一切虽然都是枯黄一片,但整体来说,这儿还是一个不错的地方。

这偌大的村庄只有他一个人。如果他留下来的话,不仅有会说话的老虎作伴,还有一栋房子,和一个大院子,甚至是,周围的山脉都可以说是他的。

更重要的是,他现在还有了莫名其妙的力量,根据那头老虎的话可以得知,他的力量不仅可以救治植物,还可以加速植物的生长。

多牛逼啊。一个人坐拥无数大山和威猛宠物还有超能力,这绝壁是电影里才有的情节啊。

而且,这不正好符合了他曾经的幻想嘛。比如幻想一:亲身体验寂静岭。

幻想二:当一个大地主,种上无数花花草草,徜徉在花的海洋里。

幻想三:养一只威猛的动物当宠物。

眼下,就有这么一个机会摆在他眼前,只要他留下来,这一切都可以实现。

在花花世界里混了二十几年,虽然很多事物都没有享受过,但也算是看尽繁华了。如今有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摆在眼前,如果不好好利用的话,似乎对不起自己啊。

人在一种特定的环境里生活久了,偶尔换换环境过另外一种生活,也不失为一种挑战。

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个老虎会说话的神奇之地。

花花世界里的人大多都过着或朝九晚五,或纸醉金迷,或糊里糊涂的日子。而像眼下这种机会,以及以后即将要面对的生活,估计全世界也就只有他程虎碰上了。

倘若失之交臂,未免太遗憾了。

况且,如果住了一段时间,自己适应不了的话,还是可以离开的嘛。又不是签了卖身契,也不是被人绑着,只要他想,他随时可以离开。

所以,先住一段日子体验一下,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办法。

程虎是这么想的。

既然都这么想了,那就没有道理继续往外走了。程虎掉转方向往回走。

他刚刚做了一个很重大的决定,所以内心的澎湃可想而知。他几乎是一路狂奔回到了院子里。

但他走入院子的那一刻,原本耷拉在坟前的大黄忽然竖起脑袋,冲他露出了微笑。

来自老虎的微笑。

第7章 大黄的宝贝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大黄的眼睛里充满了惊喜。

“你怎么知道?”程虎站在院子里,几条汗水从他的额头蜿蜒而下,一路到达上衣,将蓝色的t恤浸湿了大半。

“因为你是程大牛的继承人,你是这片山林的守护神。只要你不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你身体里的力量就会影响你的内心,影响你的决定。”

“嗯?”还有这操作?莫名觉得被坑。

唉,难怪人家没有跟上去,敢情是料定他会回头的。是他程虎太嫩了。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吧。

程虎说道:“我算是栽在这里了。唉,我好饿,有没有吃的。”

“有。”

“啊?还真有。”

“当然,虽然我不是你们人类中的一员,但是我想,我们对食物的需求是一样的。”大黄扭头看向屋子,说道,“里面的角落里有一只死掉几个小时的兔子。省着点吃,它是今天一天的食物了。”

程虎无语了。这日子跟想象的不一样。一天只能吃一只兔子?是不是太艰苦了一点。

不过,如果那只兔子有十斤八斤的话,还是可以考虑考虑的。

程虎找到了他想象中十斤八斤的兔子。

一只瘦巴巴的兔子已经没了生命气息,像一团毛线似的躺在角落里。

除了毛,估计这兔子就剩下骨头了。

程虎把兔子拎起来掂了掂,绝对不超过五斤,除了毛跟内脏,顶多剩下一斤肉。

而且,这肉里还有一半骨头。

程虎拎着兔子走到院子里,举起兔子说道:“大黄这就是我一天的食物?”

“不然呢?”

“可是,这么一点肉,我根本就吃不饱,能不能麻烦你再帮我抓点肉回来?”

“不能。”大黄拒绝得十分干脆。

“好吧。”程虎垂下手,耸了一下肩膀,“那我先吃了这一顿再说。”

他不会收拾兔子,干脆就不收拾了,直接从院子里找来木头架起生火,再把兔子连毛带皮一起烤了。

毛没了,皮焦了,就露出了鲜美的兔肉。

程虎看着虽然黑乎乎,但滋滋冒着香气的兔子,忍不住伸出魔爪,从兔子的背部扯下一块肉。

结果,被狠狠的烫了一下。

他猛的抽回手指,放入嘴里吮吸,目光上抬,看向大黄。

原本是想看看自己‘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囧样有没有被大黄看到的,结果却在抬眼的那一瞬间,忽然就被眼前的景象狠狠的揉了一下小心脏。

清晨的太阳挂在山峰的枯树梢上,光线斜斜洒落院子,将大黄枯瘦的身形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边。

它趴在坟前,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冰冷的墓碑,肚子随着平缓的呼吸一起一落。

看着这一幕,程虎心里咯噔一下,似乎明白了为什么大舅的坟丘及周围寸草不生的缘故了。

大黄定是日日夜夜,二十几年如一日的守在那里吧。

刘老头说过,大舅下葬那天,天空群鸟环飞,山林野兽哀嚎,整个白木村都沉浸在难以言状的悲痛之中,仿佛就连山峰都在为其折腰,就连河流都在为其凭吊,山林的一草一木也都在那一日黯然失色。

想着刘老头的这一番话,程虎差点没把手掌扇自己脸上。

妈蛋,怎么跟大黄一对比,就显得我程虎好像是个不肖子孙一样?

老妈说过,现在他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大舅给的。没有大舅,就没有他程虎从小锦衣玉食不必为钱财发愁的生活。

如果没有大舅,甚至很有可能没有他这个人。因为,老妈之所以会嫁给老爸,那是因为有大舅。有了大舅,老妈才能机缘巧合的认识老爸,然后才有了他这么个帅气的儿子呀。

草,我程虎顶天立地堂堂男子汉,岂能被一头瘦成肉干的老虎比下去?我还真就跟这里杠上了。我不信了,凭我程虎的聪明才智,难道还不能在这里生存下去。

他又一次伸出魔爪,碰了碰兔子。

咦,没那么热了,可以开吃了。

虽然没有调料,也没有很好的环境,但是,经过昨晚一夜的新陈代谢以及刚刚的各种运动,程虎现在面对这一只瘦巴巴黑乎乎的兔子,还是忍不住垂涎三尺。

他拿起兔子,挖出内脏,剥掉焦皮,然后大口大口的撕咬。

这感觉真是太爽了。

程虎一边吃着兔子肉,一边朝大黄说道:“大黄,等会儿我吃饱了,我得去镇上一趟。我要在这里住下来的话,我得买很多很多东西。”

大黄微微睁开眼睛,回道:“我可以送你到村口。”

“不用,我自己一个人去就行了。”

“你确定吗?”大黄道,“现在毒蛇都开始出来活动了,我想,你可能需要我。”

程虎停止咀嚼的动作,呵呵笑道:“那还是你送我到村口吧。”

忽然就觉得自己福大命大,刚刚都走到半路又折返了,居然也没有遇到什么毒蛇。真是祖宗保佑啊。

“也许,你还需要一些东西。”大黄说道,“我听说,你们人类买东西都需要钱对吗?”

程虎眼睛亮了。

莫非大舅还给我留下了一笔巨款?哈哈哈,没想到,我程虎今天就要走上人生巅峰了。

“对。”程虎赶紧点头,“而且,钱越多越好。我大舅是不是给我留了很多钱?”

大黄否定道:“没有,他一分钱也没给你留。”

额,失望。

“但是,我这二十几年来,在山林里到处走动,找到了一些好东西,估计可以用来换钱。”

实际上,大黄一直都在等待今天。它二十几年来都盼着盼着可以把自己找到的‘宝贝’交到第二任山林守护神的手里。

它知道,那些宝贝必能帮助第二任山林守护神救助这一片山林。

“宝贝?什么宝贝?”程虎激动了。

估计是什么古墓里的古董之类的宝贝。如果真是古董的话,那就真要发财了。现在的古董被炒得那么厉害,一件就够他吃一辈子了。

“跟我来吧。”大黄爬起身,往外走去。

程虎一看,赶紧扔掉手里的肉,背起背包,跟了上去。

第8章 稀世珍品(求收藏,求推荐)

程虎跟着大黄出了院子,直接就往山里走。

因为这栋房子刚好是建立在山脚的,所以出门走几米,就是山路。

山路很小,比村庄的主道小了不止一半,而且坑坑洼洼,弯弯曲曲,偶尔还有硌脚的小石头从泥土里探出头来。

走了几分钟,程虎已经在山腰上。刚刚路过无数枯黄的植物,现在则置身于无数枯黄的植物当中。

放眼望去,不仅此山满目枯黄,就连远处的山峰,也无一例外的被枯黄色掩埋。

大黄走在前面,回头看了一眼程虎,说道:“快跟上,你待会儿不是还要去买东西吗?”

“哦,就来。”程虎赶紧收回视线,跟了上去。

再往前走了十来分钟,来到一处内陷的山坳里。大黄带着程虎来到了一处较为干净的地方。

此地依然是山体斜坡,但是地面上却被人工挖平了许多。在这块不宽的平地中间,有一块四四方方的硕大的水泥墩。

水泥墩应该是一块大盖子,盖子底下估计是水池之类的。因为程虎在旁边还看到了一点点裸露出来的水管。

程虎走到水泥盖旁边,用爪子按了按水泥盖,说道:“我的宝贝就藏在这下面,你把这块大盖子掀开,就能看到了。”

“你开什么玩笑?掀开这块水泥盖?你以为我是超人啊。”程虎目测这块水泥块至少两百多斤重。

别说他掀不开,估计没几个人能徒手掀开。

说着,他蹲下身子,从水泥盖旁边的缝隙往下看去。

下面果然有水,而且是十分清澈的水。在水池底部,还有几块石头。

等等,石头!

程虎瞪大眼睛,盯着在水底里的石头。

握草,水池底部竟然有许多块蛋黄色的石头跟血红色的石头。

其中有两块较大的,估计有手掌那么大,一块血红色,一款蛋黄色。

发财了,发财了,我要发财了。

这下子,他似乎忘了自己掀不开水泥盖的事实,双手抓住水泥盖的边缘,使劲的往上掀。

然而,水泥盖一动不动。

见此方法不奏效,他又撸起袖子,把手臂穿过缝隙,伸入水池里。

然而,手臂不够长。

他忍不住嘀咕道:“大黄,你的石头未免也藏得太好了吧。”

他左右张望,想寻找有用的东西。

大黄见他如此,只是淡淡笑道:“你为什么不试着用你的力量控制周围的藤蔓,然后让藤蔓钻进去,把石头捞出来呢?”

程虎一脸懵逼的看着大黄:“我还能这么做?”

这是什么牛逼技能?

“当然可以。你试一试,用意识控制植物,让植物做出任何你想做的动作。”

大黄的话音刚落,程虎就把自己的体内的意识驱离身体

此刻,他仿佛发现了新大陆。眼前居然出现了高空视角的画面:一人一虎站在水池旁边,一动不动,周围全是枯黄的植物。

而那个站在老虎身边的人,竟然是自己。

他像是受到惊吓一般,猛然抽回意识,一脸惊奇的看着大黄说道:“我居然还可以用我的意识当眼睛,看到其他地方的景物?”

这太牛逼了!

大黄很理所当然的点头道:“难道你现在才发现?”

程虎尖叫道:“天哪,我当然是现在才发现,这太不可思议了,这简直比老虎会说话还要惊奇。”

“有这么夸张吗?”大黄不以为然的说道,“有意识当眼睛这个功能可是一直都有的。但是,我们老虎会说话可是后来才有的。所以,我们的特殊性更惊奇一些才对。”

程虎哈哈笑道:“不管怎样,我感觉自己现在又多了一项牛逼的技能。”

“牛逼?”大黄知道虎逼是什么,但是,牛逼真不知道。毕竟山林里没有牛。

程虎再次驱动意识,把意识覆盖在周围干枯的藤蔓上,并且往藤蔓身上注入力量。因为干枯的藤蔓会很脆,所以在捞石头之前,需要先把藤蔓救治一下。

没一会儿,藤蔓由黄变绿,光秃秃的杆子长出了绿叶。

程虎这才转动念头,起来!念头一出,地上的藤蔓果然纷纷竖起来。

见此情景,程虎又惊又乐。哈哈,太厉害了,我竟然还可以操纵植物。

原本还以为自己顶多就是可以帮助植物生长而已,没想到还可以像操控提线木偶那样操控植物。不得不说,身体里的超自然力量真的是牛逼到天上去了。

接下来就好办多了,程虎控制一根藤蔓,让它像一只手一样钻入水池里,并且把水池底部的石头卷起来,再往上抽出来。

一会儿的功夫,所有石头全都被卷了出来。

把藤蔓放回原处,再抽回意识,往地上一看,哟呵,十几个大大小小的石头全在阳光底下熠熠生辉呢。

程虎捡起地上一块如手掌大小的金黄色石头。这块石头是所有石头里最大的。

石头在手的那一刻,只觉得心脏颤动,脑门发热。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黄龙玉了。程虎激动的想道。

黄龙玉色彩鲜艳丰富,硬度好,透度高。程虎手中的这块石头,手感细腻柔美,有婴儿肌肤般的质感。而它的颜色,更是纯正的蛋黄色金黄色,没有一点杂质,也没有一点裂痕。

举起手将石头对着阳光一照,这石头果然通透无比,没有一丝杂质,简直比人造的赝品还完美。

玩石头的行家都知道“十籽九裂”的道理,十块籽料里,有九块都会不可避免的拥有天然裂痕。

因为石头经由水流冲刷、岩石碰撞磨砺才越发圆润通透,因而裂纹也不可避免。裂纹既是黄龙玉籽料中的一大瑕疵,同时也是证明其天然性的重要标志。

可现在程虎手中的石头,别说裂痕了,甚至是一点瑕疵都没有。太完美了,完美得简直不像真的。

对着黄色石头激动过后,程虎又捡起地上另外一块稍微小一点的猩红色石头。

这块猩红的石头石质纯净通透,血色鲜艳夺目,质地有如凝脂一般,应当是鸡血石中的极品,也就是所谓的‘大红袍’。

按照上品石头的说法,一两石头一两金,这两块极品石头就算是以上品石头来估量价格,那也是一笔巨额啊。

更何况,这两块石头完全算得上是稀世珍品。

第9章 用一生的时光守护(求收藏,求推荐)

程虎轻轻抚摸着两块石头,就像是在抚摸一张存有巨额的银行卡一般。它们是如此的可爱,如此的完美,如此的令人陶醉。

“怎么样?”大黄打破程虎的陶醉,问道,“这些石头够你买东西了吗?”

“够了够了,绝对够了。”程虎抱着石头,难掩激动,唾沫星子都从嘴里喷了出来,“大黄,你真是上天送我的神兽啊。哈哈哈。”

“什么是神兽?”

“就是很牛逼的动物?”

大黄微微皱起眉头。为什么这个人一直说在‘牛逼’?难道牛逼要比虎逼好?

“咱们赶紧回去吧。”程虎已经把所有石头悉数装入背包里。

原本轻飘飘的背包,瞬间变得沉甸甸。

程虎背起背包,手舞足蹈的跟在大黄后面往回走。

大黄幽幽回头,看着癫痫似的程虎道:“你能不能安静一点?如果待会儿跑出几条十分饥饿的毒蛇,我可没法照顾你。”

毒蛇!程虎立马强压兴奋的情绪,紧紧闭上嘴巴。

回到院子里,直接奔入房子,上了二楼,把石头藏到自认为很安全的角落里。

其实这完全是多此一举。因为白木村除了他,根本就不会有其他人进来。

放好石头之后,程虎继续激动了好久才平静下来。

毕竟那是一笔巨款啊。一笔可以让他在这里优哉游哉活下去的巨款,一笔可以让他把这里改建成自己喜欢的模样的巨款。

大黄的这些宝贝,对他来说,真的是太重要了。

虽然家里经济还过得去,但是,按照老爸老妈那种偏西式的育儿方式,估计是不会搭理他的。

再说了,这都二十几岁的老男人了,还伸手问家里要钱的话,也说不过去。

所以,无论程虎想做什么,都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也只想依靠自己的能力,不想成为啃老大军里的一员。

但是,现在有了大黄的这些宝贝,等于是很大程度上为他减少了负担。

至少,他可以不为钱发愁了。

冷静下来之后,程虎重新审视了一下自己所处的环境。

住在这房子里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毕竟房子完好无损。

问题是,这栋房子目前只剩下一个空壳,什么都没有。

各种生活用具,除了几张椅子跟一张桌子,其他什么都没有。因此,程虎必须去镇上采买一些生活用品。

大黄往常的时候,白天都会在程大牛的坟前睡觉,到了晚上,才会进入山林里觅食。

今天应该算是它二十几年来,唯一一天没有正常入眠的日子吧。

昨天程虎跟那些人进来的时候,其实它就在院子外面的草丛里躲着睡觉。

但今天因为情况特殊,它根本就没有时间睡觉。尽管身上的老骨头老神经都在催促它睡觉,但为了不让程虎遇上毒蛇,它不得不强打精神,送程虎出村。

一人一虎漫步在村道上,徐徐往外走去。

路上,大黄跟程虎说了一些关于它自己是如何与大舅相遇相识惺惺相惜的事情。

它们是不打不相识。

那时候大黄刚刚离开母亲独自外出觅食。寻了几天,它终于遇到一只行动不便挺着大肚子的野猪,本来大黄可以大吃一顿的,结果程大牛多管闲事,救了母猪,以至于大黄只能看着食物飞走。

也因此,大黄不得不跟往村庄的方向靠近,然后饥肠辘辘的它落入了盗猎者的陷阱。

但后来也是多亏了程大牛,大黄才能死里逃生,从那些盗猎者的手里捡回一条命。

从那之后,大黄就跟大舅过上了没羞没臊的日子。

听着这些故事,程虎忽然就明白大黄为什么会对大舅如此忠诚,会二十几年如一日的守在坟墓前了。

‘你全意爱过我,所以我守护你一辈子。’

这大概就是大黄的逻辑,很简单。

动物向来比人类要简单。对于大黄来说,它没有所谓的纠结挣扎,也不需要考虑有没有必要、有没有意义。甚至不需要考虑生计,以及自己的亲人。

大舅陪伴大黄的时光非常短暂,但大黄却用一生的时光守护。在那小小的一丘荒坟旁边,不管春天的寒雨如何倾盆,也不管夏天的烈日如何酷热,它始终几十年如一日的坚守在那里,等待着它期待见到的那个人。

并非是大黄不知道程大牛已经死了,不会再回来了。它很清楚这一点,但仍然选择把剩下的生命都交给等待与守护。

程虎偏头看着走在身旁的大黄,内心莫名就涌上了一股敬仰之情。

因为他知道,如果换做自己是大黄的话,他可能没法做到。

不仅仅是他做不到,大都数理智的人都没法做到。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类似大黄这样的影子,或许每个人也都曾经是某个人心中那个大黄的影子。可能是朋友、亲人,也可能是恋人。

但是,如果人像大黄这样坚持,最后就只能慢慢变得瘦骨嶙峋、疲惫不堪,最终在贫病交加中死去。

爱的本质要求忠诚,或者说,忠诚是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强行把忠诚拿走,那么爱也必将破碎。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选择‘爱’的人都要像大黄那样坚持守护与等待。

大黄没有选择。在它的生命里,重要的只有程大牛一个人,但人类不是。

每一个人,不管男女老少,都不可能只有一个重要的人。因此,过分的坚持其中一个,都会给其他同样重要的人带来巨大的伤害。

所以,有些人可能会偏激的选择去坚持已经触及不到的爱,自闭自虐甚至自杀。但大部分理智的人则会选择让那份爱继续活在自己内心深处并加倍去爱还陪伴在身边的其他人。

即使还是会难过,即使还是会偶尔崩溃。

因为,我们都没有像大黄那样任性的权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或许是大黄有选择,而我们没有。

虽然大黄选择了始终如一的坚守,但是程虎可以猜想得到,如果大舅在天有灵的话,他一定不愿意看到大黄和山林里的一切因为他的离去而濒临死亡。

他一定更愿意看到,山林里的植物跟动物都能在没有他的情况下,也散发着蓬勃的生命力,而不是枯萎与消瘦。

于是,他程虎来了,还继承了大舅的力量。

他仰起脸,看着万里无云的天空,心情忽然轻松了许多。

因为,他找到了目标。

第10章 果然是亲生的(求收藏,求推荐)

一人一虎走了几公里的山路。

等他们走到山路的坡顶,可以眺望到外面的公路时,大黄停下脚步道:“我就送你到这里吧,再往外走,就不是黄金山林的地盘了。我不能出去。你快去快回。”

程虎站在村道中央,看了看阳光下白木村地界里枯黄的植物,又看了看村外面的绿水青山,疑惑道:“白木村里的植物全都枯黄了,难道外面的人不会觉得奇怪?”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大黄掉转方向,背对着外面的世界,“二十几年前,这里疯了似的传出很多鬼怪事件,这一带的人都认定白木村就是恶鬼之地。加上后来这里的植物全都枯黄了,他们对自己的猜想只会更加肯定,不会怀疑。”

程虎无奈的笑道:“不用说,肯定是我大舅搞的鬼。”

“算是吧。你记着,你的意识只能在这片称之为‘黄金山林’的山林里自由驱使。一旦离开村子,你就是普通人一个。所以,我要给你一句忠告。”

“什么忠告?”程虎不解的看着大黄,你一只大老虎能给我什么忠告?

“出门在外,不要自以为自己很了不起,要学会低调做人低调做事,不然的话,被别人打了,我们是没办法离开山林去帮助你的,你的能力在山林之外也没法驱使。”

程虎斜眼看着大黄。

我在眼里就是那么浮躁的一个人?我程虎顶天立地男子汉,还不知道‘被打’二字怎么写呢。我向来都是一个极其低调有内涵的人!

虽然内心是这么想的,但是面对大黄的忠告,程虎还是点了点头,算是听取了教导吧。

他抬脚往外走了几步,忽然又停下来,回头看着大黄,一脸认真的问道:“你不怕我走了就不回来了吗?”

大黄摇摇头:“不怕,我相信你。”

相信我?我自己都不怎么相信我自己。程虎问道:“为什么?”

大黄仰起头,微微眯起眼睛,看着太阳回道:“山林是水,你是鱼。你走不远的。”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快走吧,别磨蹭了,不然天黑了,对于你们人类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的确。此去安明镇十几公里,来回一个多小时,采买也要花时间。所以,这时间还真是不能浪费。

程虎皱着眉头,想着那句莫名其妙的‘山林是水,你是鱼’,满腹疑虑的往外走去。

到了公路边,等了十几分钟,才等来一辆大巴。

在大巴车上,程虎先给老妈打了个电话,一定要狠狠的讨伐老爸老妈!

“喂,妈,你干嘛呢?”

“那个,小虎啊,你在哪儿呢?回来没有?”

“你别装,我什么都知道了。”

“咳咳,妈没装呀。”

“妈,你真是好心机呀。是不是从我出生开始,你就在算计我了。让我姓程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来有一天把我扔在这个地方对不对。”

“咳咳,别胡说,你妈不是这样的人。”

“你还狡辩。”

“我还没跟你爸结婚,我就已经算计好了。等我有了儿子,一定要让他继承程家的香火。你怎么能说我是等你出生了,才考虑这些事情的呢。”

“你,够狠。”

“哈哈哈,不要这样嘛。小虎,你就在村子里好好呆着,别总想着回家。我跟你爸打算去环球旅行,估计三两年内不会回来,你好好照顾自己,没事别给我们打电话,有事也别打,我们帮不了你。你已经长大了,要学会独立自主了,懂吗?”

“什么?你们居然要去环球旅行,你们良心不会痛吗?”

“喂?”

“妈?”

程虎气急败坏的把手机从耳朵旁边取下,放眼前一看,居然、居然被挂断了。

“什么鬼,居然挂我电话。太过分了。”程虎又重拨老妈的电话,结果

“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再打老爸的电话。

“您好,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程虎气得死死握住手机,差点没把手机从车窗扔出去。

这亲爸亲妈,绝对是亲的。你们的儿子被困在山村里,你们居然还要去环球旅游,还叫我有事没事都别打电话。好,我程虎给你们把这笔账记下了。

满肚子的气没处撒,程虎决定给刘老头打电话。

结果更惨!

刘老头没等程虎质问,就先是十分关切的询问了程虎的现状,那语气之和蔼,言辞之恳切,搞得程虎都没法生气,只好缴械投降,放弃质问。

电话里,刘老头说道:“小虎啊,你没事啦,那真是太好了。”

“刘大爷,你们为什么抛下我?”

“小虎啊,山里晚上凉,你记得盖被子,别着凉了。一定要多注意身体。还有山里的水记得烧开了再喝,不然容易感染细菌。”

“刘大爷!你们为什么算计我。”

“山里的野果野菜什么的,不认识的,就不要乱吃,免得吃坏肚子。遇到危险也别害怕。小虎,你记着,你不是一个人,我们是你坚强的后盾。”

“刘大爷!”

“小虎,你现在是出来买东西是吗?我已经跟昨天咱们遇到的那个黄书记打过招呼了。他有辆皮卡车,可以先给你开着。你到了镇上,直接去找他就行。”

“得了得了,刘大爷,能不能给我开口说话的机会?“

“你现在不是在说吗?另外,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你就给我打电话,千万别跟我客气。唉,我虽然一把年纪了,可能也活不了多久了,可是小虎,只要是你需要帮忙的,我一定义不容辞,你千万别不好意思。”

程虎泪目。我tm居然被吃得死死的,心里有气也发不了。敢情刘老头这是跟家里人商量好了的,无论他程虎怎么质问,反正就是能躲就躲,不能躲就顾左右而言他。

唉,看在那些价值连城的石头的份上,就原谅这些老狐狸吧。

乘坐大巴车到了镇上,已经是午后。

程虎先找了一家手机店,买了几个充电宝,再把充电宝连同自己的手机一起放在手机店里充电。

然后找一家米粉店吃了三碗米粉填饱肚子,最后便去政府大院找黄兴旺。

辗转问了几个人,才找到黄兴旺的办公室。

再见黄兴旺,程虎有种莫名的亲切感。

他四下看了看,没看到黄兴旺的女儿,不禁有点失落。

原本想着,来找黄兴旺的话,一定可以遇到他那个超级好看的女儿的,然而没有。

不过,也没关系,缘分这种东西向来都很奇妙。程虎相信,只要自己当真定居白木村了,以后肯定还能再见到那个妹子。

黄兴旺再见程虎,并没有过多客套,而是直接跟他拉起了家长里短,好像他们认识了几十年一样。

这操作让程虎猝不及防,只能一边回答黄兴旺的各种关切问候,一边傻笑。

黄兴旺也跟着笑道:“小虎,你定居白木村这件事,最好是不要告诉其他人,越少人知道越好。”

程虎点头:“您放心,我都懂的。”

两人又拉了一些家长里短之后,黄兴旺把车钥匙交到程虎手里,语重心长的说道:“白木村是个好地方,既然你已经决定留下来了,那就踏踏实实的在那里住着吧。还是刚刚那句话,别跟其他人说这件事。另外啊,有什么困难,你直接来找我。别跟我客气。”

程虎赶忙接过钥匙,一个劲的点头:“您放心,黄大爷,我这人脸皮特厚,不会跟您客气的。”

结束了谈话之后,黄兴旺带着程虎找到了停在政府大院里的墨绿色皮卡车。

他拍了拍皮卡车的车头叹道:“这个老家伙跟了我快十年了,也差不多退休了,你就放心大胆的开,不要怕碰着刮着,想开多久,就开多久,反正我也很少开。”

第11章 采买

黄兴旺如此豪爽,程虎都没什么话好说了,只能连声道谢。

都说农村人淳朴,看来这话不假。这个与自己只是见过一面的黄大爷都能如此豁达热忱,程虎当真是有些受宠若惊。

由于安明镇也不大,政府大院就在街道旁边,所以程虎暂时没把车子开走,而是徒步去采买各种东西。

太阳能灯、高脚煤气炉,普通煤气炉,煤气罐,高压锅,炒菜锅,烧水锅,热水保温壶,粘板,菜刀,水桶,大盆,还有筷子跟碗碟

吃饭要用到的锅碗瓢盆一样都不能少。

还得买些工具。扫把,垃圾铲,拖把,抹布清洁卫生的也要买,还有自己要用的洗护用品。

剩下的就是粮食,菜米油盐酱醋茶。

另外山里夜凉,程虎还买了一床棉被,两条毯子,一个枕头。总不能直接睡地板吧。

鉴于目前资金有限,床架床垫那些东西就先不买了。

所有东西都采买完毕之后,程虎又回到政府里,找到黄兴旺打了声招呼。人家把车子借给你,你总不能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溜走吧。

黄兴旺看到程虎买了一车东西,脸上的笑容更甚。看来这小子是真打算久居了。

他说道:“要是你遇到什么难题,就给我打个电话。”

程虎应了一声,皱眉道:“黄大爷,村子里没有信号啊。”

黄兴旺愣了一下,问道:“你的手机卡是联通还是移动?”

“电信。”

“那肯定没有信号,你去换一张移动卡,整个村子,每一个角落都有信号。”

听到这话,程虎大喜,赶紧找到移动营业厅,重新办理了一张电话卡。

忙完这一切之后,已经是黄昏。程虎去手机店里取回自己的手机跟充电宝之后,便驱使墨绿色的皮卡车,载着一车东西,往白木村回去。

车子刚刚驶入白木村地界,程虎就发现了趴在路边的大黄。

看到大黄竟然在中午分开的地方等着自己,程虎的心情莫名有些沉重。

他不知道这头叫大黄的老虎究竟对自己寄予着怎样的厚望,但他知道,如果自己此去不返的话,必定会让这头看上去骨瘦嶙峋一把年纪的老虎伤心难过,失魂落寞。

不然它也不会如此安静的耷拉着脑袋等在原地,像极了走失的孩子,无助的趴在地上,等待母亲回来寻找自己。

当它看见墨绿色皮卡车的那一瞬间,整个虎躯微微一颤,立时就爬了起来,原本失落的神情也瞬间活泛,瞳孔里迸发出无尽的欣喜与渴望。

程虎把车子停在老虎身边,摇下车窗,笑问道:“哈哈,大黄,你是不是怕我不回来了?”

老虎轻轻摇摇头:“不是,石头还在房子里,你不会走的。”

额能不能别这么直白。

“我可不是舍不得那些石头。”程虎下车,说道,“我是男子汉,言出必行,说了不走,就绝对不走。能不能别门缝里看人,把人看扁了。”

他打开皮卡车后座的车门,笑道:“上车吧,我带你飞。”

大黄看了看皮卡车,看了看烈日,又看了看崎岖的村道,然后才慢吞吞走近车门,轻轻一跃,上了后排座位。

它今天没怎么睡觉,年迈的身体确实已经十分疲惫。

于是一个很怪异的画面出现了。

一个人类坐在驾驶室的位置上开着车子,后排的座位上趴着一头姿势优雅的老虎

程虎看了看后视镜。大黄安安静静的趴着,它竖起脑袋望着车窗外,身上的毛发被吹进来的山风抚动,样子是既优雅,又霸气。

这让程虎心里有点小得意,脸上的神情也逐渐猥琐。

试问,除了中东土豪跟俄罗斯大鳄以及非洲矿主之外,谁还能这么牛逼,把老虎当宠物?

当然是我程虎啊!哈哈哈!

回到院子之后,程虎搬了半个小时,才把东西全部从皮卡车车厢搬下来。

而此时,天色已近黄昏。

大黄走出院子,进入山林中,开始它的夜行*性*活动。

程虎把太阳能灯挂好,就先给自己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饭——红烧肉,还有番茄炒蛋。

虽然程虎以前很少做饭,但是,对于一个高智商的人类来说,只要有百度,随便炒几个菜还是没问题的。

做出来的味道尽管没有老妈做的好吃,但是,也算可以下肚吧。

再加上环境的烘托以及身体疲乏的缘故,那原本只能算是勉强可以下肚的食物,倒也显得十分美味。

吃饱饭,洗了澡,看了看乱七八糟的东西,程虎实在是没有精神收拾了,就先把床给铺好,然后倒头就睡。

累,实在是累。

原本吃饭的时候,他想着要躺在床上,在睡着之前驱动意识看看山林的。可是,今天真的是太累了,所以,身体很不听话的睡着了。

等到他朦朦胧胧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睁开眼睛,看着空荡荡的房子,程虎依然有种恍如在梦中的感觉。

其实,在睁开眼睛的前一刻,他还在幻想着,之前发生的一切可能都只是一场梦而已,等他睁开眼睛就会发现,其实自己正躺在家里那张舒舒服服的席梦思上面。

然而,现实就是现实啊。

看着白色的天花板,以及天花板上面那个很大的天窗,程虎就知道,自己的幻想才是假的,所谓的梦是真的。

不管真也好,假也好,睡了一晚,总是要起床的。

穿好衣服,下了楼,发现天空还没有阳光射下。看了看时间,也就早上六点多而已。

他走出院子,找了块大石头坐下。在习习晨风之中,驱动意识,让自己的意识像一只鸟儿般飞出去。

然后,一个朦朦胧胧的画面出现在眼前:

枯黄的村庄,枯黄的山林。放眼望去,除了枯黄色,完全看不到绿色。

逶迤的群山没有一点绿色,枯黄的树木没有一点绿色,干涸的河道没有一点绿色,废弃的村庄,没有一点绿色。

到处都是了无生机的植物,到处都是单一的枯黄。

周围的山脉彼此相连,天地苍茫一片。视野所及不见一点绿色,除了枯黄还是枯黄。

几只飞鸟在枯黄中振动翅膀,从这头的枯黄飞出去,又在那一头的枯黄里消失。

程虎抽回意识,睁开眼睛,心里并没有感受到愉悦。

因为刚刚在浏览山林的景色时,他似乎感觉到了植物的沮丧,感觉到了大山的沮丧。这种沮丧直接就影响了他的心情。

他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再次闭上眼睛,将意识驱动出去。有了刚才的试练,这一次他能更好的控制自己的意识。

第12章 金丝猴(求收藏求推荐)

在他的意识所达之处,不管是幽深的山谷,还是禁闭的山洞,或者底下几十米,全都亮如白昼。

他把意识拉到最高,整体浏览了一遍这片山林。他看到这片山林十分广阔,如果要徒步穿过整片山林的话,估计没有一个星期办不到。

虽然村庄周围的山林里的植物已经全部枯黄,但是,在这片山林最中心的位置,还有一小片森林处于一种即将枯黄的状态。

程虎猜想,山林一定是从边缘向中心地慢慢变枯黄的。所以现在山林四周的植物都枯死了,而中心地的植物还没有。

在山林里,到处都有动物居住。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泥里爬的,全都有。不时还可以看到几个金灿灿的身影在枯黄的植物间穿梭。

这让程虎十分好奇,就驱动意识朝那些金灿灿的身影飞去。

靠近一看,才发现,原来那些金光闪闪的身影是猴子。

作为纪录片频道的忠实粉丝,程虎第一眼就认出了这些可爱的猴子是金丝猴。

金丝猴之所以叫金丝猴,顾名思义,自然是因为有金灿灿的毛发。

它们的胸腹部为淡黄色,从颈部开始,整个后背和前肢上部都披着金黄色的长毛,细亮如丝,在阳光的照耀下金光闪闪,好似一件风雅华贵的金色斗蓬。

看着这些可爱的小猴子嬉戏打闹,程虎心里莫名跟着激动起来。

这种感觉跟在动物园里看动物是完全两种感受。

在动物园里看动物的感觉就跟在电视上看美女的感觉一样,而现在亲眼所见,那自然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再者,金丝猴是我国特有的珍贵动物,它们在这个星球上已经生存了一百多万年。但是,能有多少人有他程虎这样的奇遇,以这种方式,在这样的地方看到这些小家伙?

没有啊,除了大舅,估计也就剩下他了。唉,有时候太牛逼,都不用吹牛了。

据说金丝猴原来广泛生活在亚热带地区的低山森林里。但是随着人口的大量增多,人类为了解决吃饭、住房等问题,不断砍伐森林。

因此,金丝猴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低山树林逐渐往高山森林迁徙。栖息地的不断消失,让金丝猴的分布范围越来越小,后来只能残存在山高岭峻,人类活动很少的地方。

栖息地的急剧减少,再加上‘生吃猴脑’是一道极其昂贵且有着身份象征的违法菜品,金丝猴的数量也在急剧减少。

现在竟然能在村子周围看到金丝猴,这让程虎十分惊讶。

氮素,仔细一想,会说话的老虎都有,那这儿生存着金丝猴似乎也不奇怪嘛。

毕竟,这儿本身就是一个神奇之地。

看了一会儿虽然骨瘦如柴,但却十分欢乐的金丝猴之后,程虎的意识继续飞驰,然后就看到了豹子、小熊猫、野狼、野猫等珍贵的野生动物。

虽然山林一片枯黄凋零之色,但程虎还是可以感受到,这些动物或奔驰或飞翔在山林里时,那种自由自在的幸福感。

意识飞了许久,看了许多,觉得自己已经大致有所了解这片山林之后,程虎才把意识抽回来。

而此时,院门口的方向出现了大黄的身影。

它慢悠悠的往里走,看见程虎坐在石头上,瞟了一眼,就往坟墓走去。

它一边走向坟墓,一边说道:“昨晚睡得怎样?”

程虎站起身,回道:“睡得很香。你呢?你昨晚在山林里找到食物了吗?”

大黄已经走到坟墓前,趴了下去:“吃了一只兔子。”

“大黄,你能再跟我说说关于这里的事情吗?”程虎心里有很多很多的疑问,但是,又不知道从何问起。

大黄原本已经闭上眼睛,听到程虎的话,又缓缓睁开。

它看着站在院子里的人类,清晨的阳光照耀在他身上,将他全身都笼罩在一片淡淡的金光里。

他的身影是那么高大,他的五官是那么分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又是那么熟悉。

在恍惚间,大黄有那么一瞬间以为是主人回来了。

但是,随着视线的聚焦,随着图像的清晰,也随着大脑的清醒,它很快就从恍惚间回过神来。

站在眼前的,并不是它等了二十多年的主人,而是一个全新的山林守护者。

虽然他看上去极其不靠谱,但是,至少他目前已经选择留了下来。因此,或者山林还是有希望的。

大黄回道:“这片山林,叫做黄金山林。第一任守护者是你的大舅程大牛。这些你应该都知道了吧。”

程虎点头。这些他确实已经知道了。

“你的能力有什么作用,你应该也知道了吧。”

程虎再点头。这些,他确实也知道了。

“那么,你还想知道什么?”大黄问道。

程虎皱眉想了一下,但确实又想不出自己想要确切的了解什么东西。

与其说他的心里疑虑重重,不如说他是被突如其来的能力与奇遇给惊呆了。

他不敢相信这一切,所以内心充满了疑惑。

但是,只要他心中笃定这一切是真的,那么,也就没有什么好疑惑的了。

大黄接着说道:“路,还很长,现在你可能对一切都充满了疑惑不解,但是,不要着急,慢慢的你就会发现,以后你会生出更多的疑惑。所以,你现在要做的,不是用一个个问题去了解这片山林,而是接受现实,用行动去了解山林,去解惑一切问题。”

程虎居然觉得老虎的话很有道理。我一定是疯了!

他看见大黄又闭上了眼睛,猜想大黄一定是很疲惫了,就没有再打扰大黄。

今天要做的事情是,把昨天采买回来的东西收拾好,把太阳能灯稳固好。

房子里虽然没有蜘蛛网什么的,但是灰尘很多。

程虎吃了早饭之后,就先把厨房打扫了一遍,再把昨天买回来的锅碗瓢盆一一摆放整齐。

之后又把桌子椅子洗刷了一遍,还把地面扫了一遍拖了一遍。

另外,玻璃窗也得洗刷一遍。

这些工作以前程虎在家里是从来不用做的,但是现在,一个人生活在这里,他必须亲力亲为。

总不能逼着大黄给他干这些活吧。

自己几斤几两,程虎心里还是有点逼数的。他绝对打不过大黄。

第13章 以石养人(求收藏求推荐)

一个白天的时间,程虎全在搞房子的卫生。

等到了傍晚,看着自己一天的劳作有了不错的成效,程虎心里还是很自豪的。

我程虎果然是个牛逼人物,连搞卫生这种事情都能做的如此杰出。瞧瞧那扇玻璃窗,亮晶晶的,就跟钻石一样。

再瞧瞧院子角落里的灰尘,那些全是他从屋子里清扫出来的。

这是何等的心细如尘才能把工作做得如此一丝不苟呢?

唉,有时候太优秀也不行,会容易自满。程虎想到,我得学着谦虚一点才行。

此时,被程虎高高挂上楼顶的太阳能灯以及一楼客厅和二楼主卧里的太阳能灯,全都齐刷刷亮了。

在昏暗的暮色里,几盏太阳能灯就像是一个个闪着光亮的巨大明珠,将白色的光华洒落在院子里,也照射在屋子内。

院子虽然枯黄一片,但是有了灯光,在微凉的夜风中,或多或少的多了一点暖意。

程虎今天早上吃的是西红柿鸡蛋面,中午吃的是西红柿炒蛋,现在到了晚饭,怎么也得丰盛一点了吧。

西红柿蛋汤,还有蒸腊肠。这些食材都是昨晚镇上买的。因为没有冰箱保鲜,所以新鲜的猪肉就买了一斤,昨晚全吃完了。

今天晚上只能稍微简单一点了。

鸡蛋是超市里买的,不贵,几毛钱一个,但是西红柿的价格却让现在资金略显紧张的程虎大跌眼镜,居然要五块钱一斤!

抢钱啊!

虽然他以前没买过菜,不知道城里的菜卖多少钱一斤,但是,现在在这么一个小乡镇里,西红柿居然卖五块钱一斤,这让程虎有点难以接受。

毕竟,安民镇上的五花肉之类的猪肉,也才卖十块钱一斤,如果是肥一点的猪肉,才卖八块钱一斤。

西红柿的价格居然是猪肉的一半,这是不是有点主次颠倒了?

难道现在种植西红柿要比养猪困难?

煮西红柿蛋汤的时候,鸡蛋打了三个进去,但西红柿却只切了一个。

程虎想着,自己身上也就剩下几千块钱了,根本就不能维持太久。毕竟柴米油盐酱醋茶,每一样都是花钱买的。

再加上以后的路可能还很长,需要购买的东西会更多,要用到的钱,也更多。

所以,程虎动了把石头卖掉的念头。

把石头卖掉之后,必然会有一笔巨款收入,到时候想要在这里做什么,也可以没有经济顾虑的,放开手脚去做。

有钱就大展宏图,没钱则寸步难行。这一点,程虎现在是深有体会。他只能暗暗责备自己,离家的时候怎么没问老爸老妈多拿点钱。

这样的话,现在也不用过得这么拮据,至少还可以取证上的小餐馆里享受一下被人服务的滋味。

然而,几千块钱,如果大肆挥霍的话,估计石头还没卖掉,巨款还没到手,他就得先因为没钱,长期吃土而死亡。

得,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既要吃得起五星大饭店,也要吞的下红烧牛肉面。

现在先悠着点,等以后有钱了,再敞开肚子吃。

程虎坐在椅子上,一边吃着热腾腾的饭菜,一边打开手机。

老爸老妈在朋友圈秀恩爱,程虎直接评论了一个‘呕吐’的表情,然后自己也发一张简单晚饭的图片上朋友圈。

倒不是想博眼球什么的,只是在这种环境之下,没有电视,没有娱乐项目,发发朋友圈似乎成了唯一的乐趣。

哦,不对,还有去各种q群里水群,也算是一大乐趣吧。

想到这里,程虎赶紧打开qq。

什么幼儿园同学群,小学同学群,初中同学群,简直不要太多。不吹牛,程虎可是一人掌管着五个两千人大群的管理员。牛逼吧。

呵呵!

幼儿园的小伙伴大家都没什么印象了,所以程虎很少去幼儿园群聊天。

至于初中高中大学的同学群,基本上都是在各自吹嘘自己的现状。

只有小学群是一股清流,不是在感怀过去,就是在探讨人生什么的。

而且,程虎记得,小学群里有好几人玩石头。刚好可以跟人家讨教讨教。

打开小学群之后,程虎先跟大家打了个招呼,然后才发出几张石头的照片。

他没发那两块大石头的照片,只是发了几张小石头的照片。

尽管那些小石头没有手掌大小,但也有拳头那么大。质地跟色泽或许比不上两块极品石头,可也算得上是上品。

所以程虎的照片一发出来,几个玩石头的同学便忍不住讨论起来。

“程虎,你这石头不错啊。打算出手吗?”

“这几个石头有多大?放点参照物呀。比如一块钱的硬币或者矿泉水瓶什么的。”

“看颜色挺正的。程虎,你打算自己拿去找人雕刻,还是原石出手?”

“哇,好漂亮的石头啊。程虎,送一个给我呗。”

“送?你怕是不知道这些石头值多少钱吧。”

“普通物品用‘元’来做单位,这种石头,一般用‘万元’做单位。”

程虎看着几个同学满心热忱,便知道这几个石头价格也不便宜。

他先上楼放了个矿泉水瓶子在石头旁边,一一拍照。发到群里之后,才回复道:“打算就这样出手,可是又不知道去哪里找买家。”

“我靠,竟然有拳头这么大。发了。”

“程虎,牛逼啊,发财了别忘了我们啊。”

“色泽很正,没有什么杂质,如果拿去拍卖的话,肯定能卖出高价。”

“拍卖?”程虎还真没想过,这些石头是可以拿去拍卖的。

“对啊,现在石头很吃香的,比那些什么古董还吃香。特别是你这种品相这么好的石头。”

“比古董还吃香,是不是说得太夸张了点?”

“那是你们没见识。现在几年也出不了一块好石头。而且自从二十年前那场mp1号病毒肆虐全国之后,便流出了一种‘以石养人’的说法。”

“石头养人,不管有没有那场病毒,这个说法一直都有。”

“一块石头要历经地壳运动,山水冲击,大地滋润,日月普照等等一大堆的自然条件才能形成,然后才有了通透的色泽,如凝的质感。简直比唐僧取经还要困难。而且随着开发,好石头越来越少,像程虎的这几块天然原石,多少年没见过了。”

“程虎,他们说得这么夸张,你这些石头到底是不是天然的?看上去怎么感觉像是人工合成的?”

“是天然的。”程虎得意洋洋的回复道,“是我今天在山里找到的。”

“握草,什么山,我也要去找。”

“咱们这儿周围的山?”

“不是,我现在不在家里。”程虎回道,“你们刚刚说拿去拍卖,拿去什么地方拍卖?”

“拍卖公司啊,国内三大拍卖公司都可以,至于那些小的拍卖公司就不要去了。大部分都是骗钱的。”

“我记得班长就是在保丽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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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几十年没洗(求收藏,求推荐)

“保丽虽然是大公司,但实际上,国内最专业的石头拍卖行在西阳省。西阳省的黄龙玉可是全世界有名的。大部分人如果要出手自己的石头,一般都是拿去西阳省的文行拍卖公司。”

“对,文行集团的文行拍卖确实不错。但我个人比较喜欢文行大饭店”

“哈哈,不知道什么时候,文行大饭店可以在咱们京都开分店。”

“现在的文行饭店也不行了,听说刚起步的时候牛逼得不得了,出过很多牛逼的食物,但是后来就不行了,只能中规中矩按部就班的发展。要把分店开到京都很难。”

看到这些人一下子就把话题转移到了‘吃’上面,程虎很无奈。不过,民以食为天,人类最逃脱不了的,就是‘吃’这个字。

不过,他也算是大致得到了一些信息。

1:小学班长在国内最大的拍卖公司上班。

2:西阳省有最专业的石头拍卖公司。

这两个信息对他来说都是好事。因为他跟小学班长的关系挺好的。再一个就是他现在所在的位置就是西阳省荷花市金钟县安明乡(镇)白木村。

看了看时间,已经不早。程虎跟同学们道谢之后,赶紧把桌上的食物吃了个精光,然后洗澡睡觉。

四月的山林之夜还是挺冷的,在二楼的主卧躺下没一会儿,程虎就整个人都卷到了盖毯里。

第二天早上,他是被甜醒的。

不,是被舔醒的!

睁开眼睛便可以与一只大老虎深情对视的待遇,估计除了老虎的口中食,也就只有他程虎能享受了。

大黄在房间里转了几圈,呼吸着已经没有主人气息的空气,略显失落的说道:“你把房子全都打扫了一遍?”

程虎坐起身,揉着眼睛,回道:“对啊,有什么不妥吗?”

“没什么不妥。你做得很好,房子变得很干净了。”大黄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看着原本沾满灰尘,难以透进光线的巨大落地窗已经被抹得一干二净,问道,“楼顶你收拾了吗?”

“楼顶?”程虎还真没收拾,“楼顶也需要收拾?”

“当然,楼顶有长满杂草的花坛,还有几十年没清洗过的蓄水池,你说要不要收拾?”

几十年没清洗过的蓄水池

程虎忽然想起什么,猛的干呕了几下。

握草,我这些天一直在喝那些水。呕~

程虎赶紧穿上衣服,直奔楼顶。

楼顶的花坛就跟大黄说的一样,全是枯黄的杂草。这没什么好看的,程虎要看的是几十年没清洗过的蓄水池。

他快速爬上台阶,将脑袋探入蓄水池的入水口。看到水池里的水的那一瞬间,程虎差点没把前天晚上吃下去的红烧肉跟昨晚吃下去的腊肠给呕出来。

握草,好几只死老鼠泡在水里!

“大黄,你为什么不早说。”程虎对着下面的院子咆哮道,“你怎么不早告诉我。这里面有死老鼠。”

大黄趴在坟前,一脸无辜的回道:“我以为你知道。”

程虎泪目。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二话不说,程虎先把蓄水池里的水给倒了,再把蓄水池清洗一遍。

洗去了污垢跟老鼠尸体之后,看到入水口的水管仍然有清澈的水流流入蓄水池,程虎松了一口气。

这鬼地方的河道都干涸了,要是水管没水流入的话,他以后估计只能靠昂贵的矿泉水过日子。

回到一楼,洗漱干净,程虎给自己煮了一碗放了一个鸡蛋的挂面,然后又用烧水锅烧了一锅开水,再把开水装入保温壶里。

房子跟楼顶的蓄水池算是清理干净了,但是外面的院子依然十分凌乱。

程虎今天得把院子收拾一下。

找来工具之后,就开始一天的劳作。

虽然他是个大胖儿子,但说句实在话啊,老爸老妈从来都是心很大的那种。所以他从小到大,都是散养着长大的。

因此自然也就不会有什么娇生惯养的惰性跟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愚蠢。

除草、拔藤、铲除动物粪便这些,一开始有点难以下手的感觉,但是等身上的衣服脏了,等汗水把身体捂臭了,自然也就能放开手脚干活了。

不过这院子确实是太大了,估计有好几亩地。一天下来,累得要死要活的,也就是把院子里的动物粪便清理干净,顺便把随处可见的砖头堆到角落里。

至于院子里的杂草,程虎只清理了房子前的空地。至于干涸的池塘四周,以及院门口的位置都没有动过。看来改天还得继续干。

但是,程虎心想,这样靠体力以最原始的方法清除院子里的杂草显然不是一个好主意。

现在好歹也是21世纪,是科技突飞猛进的时代。再用人力去清除大面积的杂草,是不是显得有点智障?

他看着院子里还有大片荒草没清,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原本趴在大舅坟前睡觉的大黄慢慢爬了起来。

它看了一眼程虎,说道:“我要进山去了。”

闻言,程虎赶紧问道:“你天天都要进山吗?”

“对,天天都要进山。你放心,白天我还是会回来这里睡觉。所以,你不是一个人,也不必害怕孤独。你还有我。”说罢,大黄晃悠着骨瘦如柴的身子离去。

就像大黄说的一样,程虎确实害怕孤独。这个大黄虽然不像人类那么有趣,但好歹也是一个伙伴呀,而且还是一个会说话的伙伴。

在这样的环境里,没有电视,没有娱乐项目,如果还没有一个会说话的伙伴解闷的话,估计程虎要疯掉。

所以,要是大黄撇下他一个人,他肯定会被孤独感包围淹没,最后只能背起背包,落荒而逃。

回到屋子里吃了饭,洗了澡,程虎便回到楼上躺下。

刚躺下,房子外面就传来了一阵哗啦啦的声响。看来是暴雨来了。

虽然还没有进入夏天,但是这种群山环绕的地区,雨水总是格外丰沛。

白天的时候艳阳高照,到了晚上,就会倾盆大雨,然后到了第二天早上,又是烈日灼烧,到了晚上依旧风雨无情

如此循环,可以循环几个星期。

第15章 攀亲带故

这无论对高山对动物还是对当地农民来说,都是一件极好的事情。只要雨水不会形成水涝,便可以浇灌农作物,而白天的烈日只要不至于晒伤植物,则可以帮助农作物进行光合作用。

但如果碰巧是收割稻谷的时候,自然也要辛苦一点。早上晒出去的稻谷,傍晚必须收起来。不然到了夜里,谁知道是月朗星稀还是风雨交加。

总体来说,这个地区不缺雨水。但经常会有洪涝从河道漫出来,淹没河道两边的农田。

这也就是为什么程虎跟刘老头来的路上会遇到黄兴旺卷着袖子裤脚清理水沟的缘故。

看着某一篇来自‘附近的人’的散文随笔,程虎也大致对这一片地区有了了解。

他退出页面,打算给刘大海打个电话。

既然决定要在这里住下来,而且还是长住,那日子自然是不能得过且过的。

就跟之前他想的一样,先用石头换一笔钱。然后把荒废了二十多年的电路修好。估摸着是从外面进村的线路被植物或者动物给弄断了。等有钱了,就想法子把电先修好。

常言道,要致富,先修路。这路不仅仅是指行车走路的道路,还有照明的电路以及可以跟外界连接的网路。

要长久定居这里,并不是拥有一口锅一床被子就行了。

首先生活质量必须舒适,只有生活的环境舒服了,人才会有积极乐观的心态。有了积极乐观的心态,才可以不为外界的诱惑所动,也不会因为山区的娱乐贫乏而丧失耐性。

金钱是最直接也是最快速的可以改变生活环境的东西。

刘老头定居在西阳省的阳安市。程虎的电话打过来时,他已经准备睡觉。

刚刚躺在坚硬的木板床上,听到手机铃声响了,就不慌不忙的侧身拿起手机看了一下。

到了这个时间点,如果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他一般都不会接电话。但看见手机屏幕上显示着程虎二字,立马就欣喜异常的接通了电话。

“喂,小虎,你怎么还没睡觉?山里凉不?”

程虎阿秋一声打了个喷嚏,揉着鼻子回道:“不凉,那个,刘大爷,我想跟您打听个事。”

“哦?什么事?你说。”

“您有熟人在文行拍卖行上班吗?”

“文行拍卖行?”刘大海想了一下,回道,“没有。”

“额我还以为您有熟人在文行拍卖行上班呢。唉,你说你,这么大一个官,人脉怎么这么差?”程虎忍不住吐槽起来。

刘大海哈哈笑道:“是是是,我刘大海人脉差,你程虎人脉广,那你告诉我,你在西阳省有多少熟人?”

程虎翻了个白眼:“你怎么不问我在非洲有多少熟人?明知道我刚来西阳省没几天,你还这么问我。”

“哈哈哈,小虎,你可真逗。这么跟你说吧,我没有熟人在文行拍卖行上班,但是,我跟文行集团的老总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刘老头忽然说道。

“握草,真的假的?”程虎眼睛亮了,声音也大了,“您别拿我寻开心啊,我可是很认真的在跟你说事情呢。”

“你看我都一把年纪了,难道还会拿你这么个小年轻寻开心?”

电话那头传来刘老头爽朗的笑声,搞得程虎都不是很敢相信他的话。

刘老头接着说道:“文行集团的老总不仅跟我是好朋友,当年跟你大舅也是非常要好的。哦,对了,他有个女儿,叫朱晴晴,跟你大舅年纪差不多”

“他女儿跟我大舅有一腿?”程虎打断刘老头的话,一脸八卦的问道。

要真是有这层关系的话,那他岂不是还能跟文行集团的老总攀亲带故?哈哈哈,我大舅怎么这么牛逼呢?我怎么这么幸运呢?

“别胡说。”刘老头立马否认道,“你这脑子成天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能不能听我把话说完。”

“哈哈哈,那个,刘大爷,您说。”

“朱晴晴当年差点死掉了,就是你大舅救过来的。后来朱晴晴生了个儿子,他们一家为了感谢你大舅的,为了怀念你大舅,就给她儿子起名朱大牛。现在那小子比你大不了几岁。”

“好吧,我承认,我龌蹉了。”程虎没想到,大舅当年还干过这么多好事。

虽然不是有一腿,但是大舅作为朱文行一家的恩人,估计他还是可以沾点光的。

刘老头疑惑道:“你小子没事要找拍卖行干什么?”

程虎回过神来,解释道:“不瞒您说,我捡了几个小石头。我的同学都建议我拿去拍卖,而且他们给我推荐了文行拍卖行,所以才问你有没有熟人。”

“石头?什么样的石头?”

程虎道:“要不这样吧,我加您微信,然后从微信上发给你。”

“好!”

挂掉电话之后,程虎通过查找电话号码加上了刘老头的微信,并把之前拍的石头照片发给刘老头。

刘老头接收到照片之后,眼前一亮,忍不住嘀咕道:“嘿,这傻小子跟他大舅一样走运。这才几天时间,居然就捡到了这么好的石头。”

刘大海的老婆刚好推门走进房间,听到老头子自言自语,便问道:“说什么呢你?”

刘大海把手机递给老婆,说道:“老婆子,你看,这石头怎么样?”

刘老太接过手机一看,也是眼前一亮:“哟,这石头是天然的还是合成的?”

“废话,当然是天然的。”刘老头想都没想的说道,“这是白木村的东西。”

“白木村,不是二十几年没人住了吗?”

“是啊。”刘老头叹气一声,说道,“自从大牛过世之后,白木村就大变样了。不过,现在大牛他外甥回去定居白木村了。”

“还有这事?说起来,大牛那孩子也是个好孩子,就是英年早逝,怪可惜的。不知道他的这个外甥是个什么样的人。”

“跟大牛有几分像。不简单。”

刘老头一边说话,一边给程虎回复信息。

他让程虎找个时间把石头直接带来西阳省省会阳安市,到时候他会亲自带着程虎去找文行集团的董事长。

第16章 被遗忘的英雄

有了刘老头这个靠山,程虎自然就能高枕无忧了。

踏踏实实睡了一觉醒来,程虎立即收拾行李,打算去一趟阳安市。

走出院子的时候,程虎迎面遇上了等候在台阶下的大黄。大黄正盯着他看。它的眼睛里有祈求,有错愕,有慌乱,有害怕。

但它开口的时候,又不会把这些情绪吐露出来,只是淡淡的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它看了一眼程虎手里的背包,双目微微垂下。他最终还是要离开这里吗?

程虎猜出了大黄的心思,便举起装着石头的背包,笑道:“大黄,我要拿石头去换钱,但你放心好了,换了钱,我很快就会回来。”

大黄摆动瘦骨伶仃的身体,把屁股对着台阶上的程虎,一边慢悠悠的走向枯黄的坟墓,一边说道:“你最好不要去太久。从你进入村子的那一刻起,你的命运就已经跟山林挂钩。你们是共生共灭的。如果你离开太久,就会像离开水的鱼一样。”

“怎样?”

“死路一条。”大黄已经走到坟墓前,前肢弯曲,身体顺势趴下去。

它看着冰冷的墓碑说道,“而且,你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通过不断的补给,才能维持源源不断的力量。你想知道如何壮大自己的力量吗?”

程虎背着背包,走到坟墓前,点头道:“当然想,我是真心决定要定居这里。”

“很好。”大黄解释道,“据我所知,年代越久远的古钱币里储藏的力量就越多,你只要把你的意识覆盖在古钱币上,就可以用意识吃掉古钱币,从而补充力量,强大自己。”

古钱币,吃掉古钱币?这是不是太玄幻了一点?

虽然意识可以连接山林就是一件很玄幻的事情,但是用吃掉古钱币的方式来补充力量,听起来确实有点难以置信。

不过,程虎也只是略微讶异了一下,并没有抗拒这件事。毕竟是用意识吃掉,并不是真的从喉咙里吞下去。

他说道:“好的,我知道了。等我去把这些石头卖了换钱,我就买些古钱币回来。”

“还有一件事。”大黄提醒道,“你的意识出不了白木村。”

“额,这个你不是已经说过了嘛。我知道了。”程虎蹲下身子,摸了摸大黄形销骨立的背脊,说道,“等我回来吧,到时候帮你买些肉回来改善伙食。”

“我不吃猪肉。别买猪肉就行了。”

程虎一脸黑线。都瘦成这样了,居然还挑食。

“知道了。”他一边走向墨绿色的皮卡车,一边道,“我给你买些牛肉。但前提是,这些石头能换到钱。如果换不到的话,那我就只能给你买点面包什么的。因为我身上没什么钱了。”

大黄竖起脑袋盯着皮开车慢慢驶离院子,直到车子看不见了,轰隆声也听不到了,才又把脑袋贴到地面上。

“不知道你的外甥跟你比起来如何。”大黄看着墓碑淡淡说道。

程虎到达金钟县之后,换乘高铁,历经四五个小时到达西阳省省会阳安市。

到了阳安市,在高铁站门口等了一会儿,便看到一辆有些眼熟的黑色越野车。越野车在他面前停下,高大的司机大叔一脸笑呵呵的走下车来。

“小虎,咱们又见面了。”司机大叔神情有些喜悦,又有些尴尬。

程虎装出一副很生气的模样,质问道:“大叔,那天你们居然把我一个人扔在白木村里,万一我被老虎吃了怎么办?”

司机大叔不好意思的抓了抓脑袋,说道:“这、这个都是刘老的主意,我顶多就算是个帮凶而已。嘿嘿。”

程虎砸了一拳大叔的胸口,痛感袭来,便咬了咬牙,,说道:“握草,你是不是放了块铁板在胸口?”

司机大叔掸了掸胸口,笑道:“要是没有两下子,怎么当刘老的司机?”

“我不管,反正我是记仇了,今天要是没有大餐吃的话,这仇就不能抵消。”

“得嘞,今天你有口福了。咱们直接去文行大饭店,文行集团的董事长要亲自招待你。”

“握草,我面子这么大?”

“你就美吧。人家是看在你大舅的面子上。”

上了车,程虎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问道:“那你跟我详细说说我大舅的事情呗。”

“我也不是很清楚。你大舅跟刘老认识那会儿,我还没有给刘老当司机呢。不过我听刘老跟刘老太说过,你大舅当年给文行饭店提供过很多极品美食,所以文行大饭店才能一路披荆斩麻,几乎在南方的每一座大城市都开了分店。”

“什么样的极品美食?”

“你不知道?上网一查不就有了。输入文行饭店,黄金玉米,黄金布福娜之类的,肯定有很多报道。当初黄金玉米面世的时候,那可是轰动全国的,一个看似普通的玉米,售价一千元一个。(1)”

“握草,这么牛逼,我赶紧查查看。”

这些话老妈从没跟程虎说过,程虎自然也就不知道。什么黄金玉米黄金布福娜,他听都没有听过。在家里,大舅的英年早逝在家里是禁忌,更是老妈跟外婆的心头痛,是绝对不能提的。

进入网页之后,按照司机大叔的提示,程虎输入了黄金玉米,黄金布福娜。

但是结果却没有像司机大叔说的那样,会出现什么报道。

“那你再试一试‘血红赤楠(2)’。这玩意绝对有,现在国家园林博物馆里还放着不少呢。有一棵在老外手里。”

还是没有。

“再试试黄金月季(3),这个总该有了吧。二十几年前,轰动全国的大事件。绝对会有。”

依然没有。

程虎皱着眉头看着司机大叔:“大叔,你是不是在逗我?”

司机大叔无奈的耸了一下肩膀:“我绝对没有骗你,不信的话,你可以问问刘老。”

“算了。不问了。”程虎心想,有些东西之所以会消失,肯定是有原因的。

也许有些人希望那些事情被遗忘。就像除了仅有的几个人之外,也就只剩下山林里的动物依旧记得大舅一样。人走茶凉本来就是这个世界的常态。

更何况,那已经是二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此刻程虎脑子里出现大黄趴在坟前的神态,心中莫名有些心酸。

我生为人,怎能不必上动物?

他暗暗发誓,一定要让黄金山林恢复原状,一定要让那些记得大舅的动物都能过上更好的生活,一定要把大舅没完成的遗愿当成自己的毕生事业去做。

别人可以遗忘大舅,但他不能!

别人都遗忘了大舅,但山林里的动物没有遗忘。

人最简单美好的,不就是把内心的感动变成行动吗?

————注释————

(1)在《黄金山林》里,男主角程大牛具有可以加速植物生长,并且强化植物味道跟功效的力量。被强化了味道之后的黄金玉米无比美味,美味到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售价是一千元一个。黄金布福娜则是强化之后的野生‘黑老虎’。

(2)血红赤楠:在《黄金山林》里,血红赤楠是三叶红芽赤楠的升级版。颜色如血,极其珍贵。一棵卖给美国财阀家族的继承者托马斯,一棵捐给走失儿童基金会,剩余的捐给国家园林博物馆。

(3)黄金月季:《黄金山林》中,程大牛意外吃下了一个来自美国大亨赠予的‘流浪者硬币’,自身的超能力得到强化,并且具有改变植物外形状态颜色等能力。黄金月季是普通月季改变得来的。一棵在国家园林博物馆被盗,一棵捐给了英国皇室,剩下的全都送给了华国花卉大亨花五雀。被花五雀珍藏在自己的园子里。

第17章 值不了几个钱

到了文行大饭店总店,在司机大叔刘浪的带领下,程虎背着石头走进了一间十分豪华宽敞的包厢。

偌大的包厢装修豪华,一看就是那种最低消费不低的高级包厢。

包厢中间的圆形大饭桌没有人,但是在旁边的沙发区却坐着几个气质非凡的人物。

这些人程虎就认得一个刘老头。

看到刘浪把人带到了,刘大海赶紧站起身说道:“小虎,来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朱文行,文行集团的董事长。”

“这位就是大牛的外甥?”程虎还没说话,一个年龄看上去五十来岁,精神饱满的光头男子便站起身,一脸欣喜的看着程虎。

刘大海点头道:“是啊,大牛的外甥,程虎。”

“哎呀。难得啊。”朱文行快步绕过茶几,走到程虎面前,一把抓起程虎的手掌,“没想到,居然还能再见到大牛的家人。”

“您好。请多关照。”程虎颇显尴尬。第一次见面就这么热情,还真是不习惯呢。可是有什么办法,大舅的光环太亮了,一直笼罩着他。

介绍完朱文行之后,刘大海又把在场的另外几个男人介绍了一番。

不过这些人显然不怎么重要,所以刘大海也没有多加措辞,只说他们都是文行拍卖行的鉴定专家。

程虎心里有些发懵。鉴定几个石头而已,有必要一下子来这么多专家?

众人一番客套之后,程虎便把石头从背包里拿了出来。

那两块极品黄龙玉跟鸡血石他没带来,只带来了那些拳头大小,略有瑕疵的石头。

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手无缚鸡之力的他孤身一人带着那么贵重的石头出远门,并不是一个明智的做法。

不管是被扒手扒了还是自己弄丢了,都是一件能让人崩溃的事情。所以,他只带了几个没那么牛逼的石头。

小心一点,总是没错的。

但是就算程虎只带来了几个他自认为没那么牛逼的石头,却也照样亮瞎了几个专家的眼睛。

他们一个个拿着放大镜对着石头看来看去。一会儿在手里把玩磋磨,一会儿对着灯光照,一会儿还贴在脸上感受润度。看得程虎忍俊不禁。

不就是几个小石头嘛,有必要弄得比鉴别传国玉玺还认真?

过了许久,几个鉴定专家终于放下手中的放大镜,却把石头一个个抓得紧紧的不肯撒手。

黄龙玉也好,鸡血石也罢,经过雕琢之后确实会身价大涨,但是,如果无需雕琢就可以形成天然纹路形态的,那身价更是难以衡量。

这世界上最昂贵的,莫过于时间。而这些石头就是用了超长的待机时间磨砺出如此温润多姿的外形,难怪这几个专家爱不释手。

“这,这石头卖不?”一个专家没有评说真假,直接盯着程虎,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好像是生怕泄露了自己的渴望之情一样。

但实际上,他们几个在观察石头的时候,就已经流露出了溢于言表的喜爱之情。所以这份小心翼翼,完全是多此一举。

程虎很诚恳的点了一下脑袋:“卖啊,当然卖。我带石头来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卖石头换钱的嘛。”

一听这话,几个专家对视一眼,很是纠结。都想买,但又都不想跟自己的同行竞争。这种情况,最怕的就是出现几个人竞价的情况。竞价对于买家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划算的买卖。

他们心里都有一个如意算盘:这个傻小子肯定不懂这些石头的价格,估计会贱卖。一旦低价购入这些极品原石,不管是收藏还是转手,那都是一件赚大发的好事啊。

“这些石头大概价值多少?”朱文行手里也拿着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

他家里就收藏了不少石头,所以他是懂行情的。之所以问一句,主要是想看看自己的眼光准不准而已。

“嗯,这些石头略有杂质。”一个专家说道,“像这块,大概也就几万块钱吧。”

“对对对,你们看我手里这块,颜色没有全透,虽然质地细腻如水,但是颜色不够正,顶多也就是几万块钱而已。”

听到这些话,刘老头皱起眉头。

好歹咱也算得上是半个收藏家。家里的石头虽然比不上大藏家,但多少还是有一些的。对于专家们对眼前这几个石头的估价,他并不是很满意。

“你们这是睁眼说瞎话呢。”刘大海有些生气,“一个个都像什么样?你们看石头的眼神都快喷火了,还说这些石头一般。要真是一般,就别抓这么紧。”

见刘老生气,朱文行也是忍不住瞪了几个专家一眼:“几位好歹也算是人物,就算想买这些石头,也没必要

睁眼说瞎话。我告诉你们,谁的钱都可以赚,就是这个小兄弟的钱不能赚。知道他是谁吗?当初要是没有他大舅,咱们这些人指不定被埋在哪个乱葬岗呢。(1)”

几个专家并没有完全听懂朱文行的话,也不知道这个小伙子是什么人物,但那一句‘就是这个小兄弟的钱不能赚’还是听懂了。

就算这些石头的诱惑极大,但有朱文行跟刘老在场,他们也不敢再胡思乱想了。

一个专家暗暗吸了一口大气,极为不舍的把手中的石头放在桌面上,说道:“你们看,这石头虽然都有杂质,但是,神奇的是,里面的杂质非常具有艺术性。像我这块,里面的纹路就像是植物的叶子,不仅形象,更是神似,活灵活现的,十分漂亮。”

“对对,还有这个。外面凸起的这块就像是一只鸟的翅膀,你们看,这里还有眼睛。是不是很传神?”

“我估摸这,这几块石头,每一块的价格都在三十万左右。这块是最好的,五十万都不成问题。”

“是啊,小兄弟,你这是要发财了。”

听到几个专家嘴里吐了实话,程虎忍不住笑道:“这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

“不夸张。”一个专家说道,“要是这些石头的质地再好一些,颜色再透一些,卖个几百万也不成问题。”

“是啊,那小鸡出壳不就传价值近两个亿嘛。”刘大海笑道,“小虎,别人一听自己要发财都是乐不可支的,你倒好,淡定得不像话。”

——————注释——————

(1):《黄金山林》中,由穿山甲引起了一场疯狂的超级病毒‘mp1号’,无药可解,唯有黄金肉灵芝可以治疗病毒。但是病毒极其疯狂,蔓延速度也十分可怕。程大牛为了控制病毒,牺牲了。

第18章 三百二十万(求收藏,求推荐)

程虎呵呵笑了两声,心里想着,我都跟老虎对话了,还把意识与山林连接了,要是还不能做到波澜不惊的话,估计以后我得天天活在惊吓当中。谁知道白木村还会有怎样神奇的事情发生。

或者说,谁知道我以后还会遇到怎样价值连城的石头。两个亿?不就是两个亿嘛,总有一天,我要找到一个价值超过两个亿的石头!

先别管程虎的想法现实与否,但眼下这些石头确实是可以换一笔钱。而且是一笔较多的钱,足以让他在白木村逍遥生活下去的钱。

程虎看着朱文行问道:“我想把这些石头委托给文行拍卖行进行拍卖,不知道可不可以?”

朱文行立马摆手拒绝:“别呀。”

程虎一惊,略微蹙眉。

朱文行接着说道:“别委托了,我直接跟你买了吧。”

“啊?”程虎还没反应过来。

“我对你这些石头兴趣很大,咱们商量一下价格,我直接跟你买了,省的麻烦。”

“老朱,你前几天不是才收了一个近百万的石头吗?”刘大海惊道,“现在又要买?你是不是走火入魔了?”

“哈哈哈,您还真说对了。我就是走火入魔了。”朱文行爽朗的笑了几声,又看向程虎,问道,“怎样,小虎,卖不卖?”

程虎眉头一挑,露出笑颜:“卖,当然卖,只要您给的价格合适,我肯定卖啊。”

有钱不赚,都是王八蛋。

虽说拍卖有拍卖的好处,但是这种私下交易也有私下交易的好处。后者省时省力,前者可以把物品的价值放到最大。

对于眼下的程虎来说,省时省力最重要。白木村百废待兴,黄金山林急需他的力量。

“我也不坑你。这八个石头,共计价三百万,你看如何?”

朱文行的话让程虎忍不住暗暗叫了一句:握草,这是批发白菜呢,居然全要了!

但他不知道,这些石头的价值远远不止于此。劣质原石经大师雕琢仍可卖出几十万上百万的高价,何况是这等少见的极品?

但是,朱文行也没有坑程虎。毕竟大师的手工费并不便宜。他买下原石之后,如果要拿去雕刻的话,还得出一笔不小的费用,然后包装什么的。

不过,眼下他还没有这个想法,只是单纯的想占有这些人间极致好石头。只要自己手里的好东西越多,别人得到的好东西就会越少。这是一种乐趣。

看见程虎貌似在犹豫,几个专家都劝了起来。

“小伙子,三百万,可以了。”

“三百万不少了,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卖了。”

“还犹豫什么?如果拿去拍卖的话,还得交一笔不少的成交费跟佣金呢。”

刘大海瞥了一眼程虎,见他有些时候虽然好像很不正经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但到了这种时刻还是蛮沉得住气的,不禁有些暗暗欣喜。

他笑道:“小虎,你就放心好了,估计你老妈都会坑你,但老朱绝对不会坑你。”

程虎哦了一声,道:“既然刘大爷都这么说,我好像没有不卖的理由了。不过”

程虎狡黠的看了一眼朱文行,说道:“我希望朱老板再加点钱。”

这话让所有人都眉头一皱。

石头确实是好石头,但品色绝非极品。若是极品,几百万几千万一个都不成问题。可像这种只属于上品的石头,给出平均每个石头近四十万的高价,已经非常有良心了。

这小子居然还想加钱,怕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吧。

没等众人开口劝解,程虎又说道:“朱老板,不瞒您说,我急需这些钱。而且咱们都很清楚,这些石头的价值远远不止于此。只希望朱老板可以少赚一点,让我多拿些钱回去应急。”

“应急?”朱文行好奇的问道,“你是要拿回去白木村应急?”

程虎很是诚恳的点了点头:“对。我已经决定长住白木村。眼下先要把电路网路全部修好,以后要用钱的地方肯定很多。我不是要朱老板您做慈善施舍钱财,只是希望能把这些石头的价值最大化而已。我相信,如果他们上了拍卖场的话,肯定不止三百万。”

朱文行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这些石头确实还可以再加点钱。像这样的好石头已经十分少见,得一件便可以炫耀一年了,更何况这里有足足八个石头?而且比起普通石头,都是质地极佳的石头。

再加点钱还是值得的。

“这样吧,我再给你加二十万,怎么样?”朱文行竖起两根手指。

几个专家目瞪口呆,想劝,又不敢劝。

程虎乐道:“谢谢朱老板。”

“先别急着谢我。”朱文行又道,“这二十万是用来买你的消息的。以后无论你有什么好东西,你都得先让我知道。”

“这个当然没问题。”程虎道,“咱们互换联系方式,以后无论是有更好的石头,或者类似的石头,还是其他任何新奇的玩意,我都一定会优先通知你。”

朱文行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知道白木村是如何的不寻常,知道程姓的男子是如何的不寻常。现在多花二十万就可以买下优先知情权,这对他来说,是一件再划算不过的生意了。

而对于程虎来说,能跟朱文行这样的大老板打上交道,更是一件好事。

他虽然不了解这个朱文行,但从刘老头对他的信任以及他曾经与大舅的情分来看,便可知道,此人绝非恶类。即使不是圣母莲花,但至少会是个好人。

商定之后,朱文行当即让人往程虎的账户上划款三百二十万。

然后又让人把桌面上的石头小心翼翼的收起来。

忙完之后,一群人这才围到饭桌边,开始享用丰盛的美味。

文行大饭店的饭菜果然不是盖的。几天没吃大荤的程虎那叫一个狼吞虎咽,看得刘老头跟朱文行都十分乐呵,胃口也跟着大开。

朱文行还调侃道:“哈哈,像小虎这种吃法,估计饭菜里有沙子有螺丝他都不知道。”

“那些有什么。”程虎正要说自己还可以吃硬币呢,但随即又想到,自己并没有吃过,也就不夸口了。

他只是问道:“朱老板,我想买些古钱币,不知道去哪里买。”

“古钱币?”朱文行好奇道,“是什么古钱币?咱们华国上下五千年历史,古钱币多了去了,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一种。”

“嗯,只要是古钱币都可以。”程虎忘了细问大黄了。这古钱币到底是咋样的古钱币?

朱文行道:“你也不用买了,我这就让人给你送些过来。我手里有一些袁大头,送点给你都不成问题。”

“那怎么好意思?”程虎客气道,“那朱老板你别送太多。二三十个就行了。”

【日常求票。若是无票,就会日常觉得自己写得好垃圾。心碎()】

第19章 天天有肉吃

朱文行一愣,随即笑了起来:“哈哈哈。好小子,我原本就打算送你两三个而已,你竟然开口要二三十个。不过,没问题。就全当是交了你这个朋友。”

众人讶异。

刘老头更是一脸怀疑的看着程虎。

这个臭小子,脸皮比他大舅厚多了。传闻当年他大舅跟一个叫曾庆林的土豪互换东西。程大牛要古钱币,土豪要盆景,结果两人谁也不肯让对方吃亏,一直吵了许久。

后来在程大牛的弯弯绕绕之下,成功把土豪绕了进去。结果就是程大牛让自己少占便宜,让土豪占了大便宜。

这小子倒好,脸不红心不跳的狮子大开口,还一脸美滋滋的。不过,正是这样,刘老头也暗暗松了一口气。程大牛那种过分善良的性格容易吃亏。

而程虎这个臭小子就不一样了,虽然貌似神经大条,但却不会让自己吃亏,这点挺好的。

没过多久,三十枚袁大头送来了。

朱文行也说了,这些都只是普通袁大头,值不了多少钱。顶多一枚也就值个几百块钱而已。

程虎并未在意这些袁大头的价格,一脸乐呵呵的道谢,然后就把装着袁大头的小袋子毫不客气的放到了自己的背包里。

吃了饭之后,朱文行又带着一行人去泡脚,然后还给程虎在文行大饭店开了个十分豪华的房间。

躺在床上的那一刻,程虎好感觉到这一切都像一场梦一样。

短短几天时间里,自己就脱离了老爸老妈的怀抱去了白木村,摇身一变,成了山林守护者,还成为了一个存款三百多万的土豪。

更重要的是,他现在在阳安市可以吃喝玩乐住一条龙被人承包。这面子有够大的。

以前他是想都不敢想这些事情的。

可现在,这些事情就这样真真正正的发生在眼前。

太爽了!

从小透明变成了金疙瘩的感受绝不亚于叛乱者登上宝座成为九五之尊的感觉。

休息了一个晚上之后,第二天又在阳安市逛了一个上午,然后才搭乘高铁返回金钟县。

原本程虎想着要买一辆新的皮卡车,然后就把黄兴旺的车子还给他。但仔细一想,觉得麻烦,而且黄兴旺这车子也是一直闲置,倒不如跟他买下这辆车子。

虽然车子看上去挺旧的,但是各方面性能都还挺好。目前白木村百废待兴,能省则省吧。

开着皮卡车到县城的农贸市场买了几十只活鸡,又买了两袋劣质大米和两袋玉米粒。

这些鸡带回去白木村养着,可以吃鸡蛋,偶尔还可以宰两只解解馋。市面上的那些鸡,不管是贵的还是便宜的,一百只鸡里,就有九十九只是饲料跟药养大的。

在当今这种寸土寸金的大环境之下,真正能做到散养的土鸡很少。这种鸡要么是在极小的土地上,用掺和着饲料的杂粮喂养,要么就是稍微有点病症便喂塞药片。

程虎买几十只鸡回去,也没打算全部养活。反正死掉的就给大黄吃,活下来的就下蛋。

饲料跟药片,他全部不用。

他也不会用!

买好这些东西,又另外买了二十斤牛肉。牛肉的价格是真贵,四十块钱一斤。二十斤就是八百块钱。

载着一车东西回到白木村的时候已经是晚上。

奇怪的是,大黄竟然没有进山。但这次,它不是趴在坟墓前,而是趴在小洋房门前的平台上。

它大概是老远就听到了车子的声响,所以程虎开着车子进入院子的那一刻,它的脖子是伸直的,脑袋立得很正,双目灼灼的看着院门口的方向。

看到程虎从车上下来,它这才慢悠悠的爬起身,走到程虎身边,仰着脑袋问道:“换到钱了?”

换到钱的话,他就不会走了。大黄这么想。

程虎乐呵呵的伸手狠狠撸了一把虎毛,傲娇的说道:“那是,你也不看看我是谁,我亲自出马,肯定能换到钱。来,我给你买了牛肉。”

程虎从后排座位上拿下一大袋牛肉,在大黄面前炫耀道:“这牛肉可新鲜了。你快来尝一尝。”

看着大黄那骨瘦如柴的身子,程虎就能大致猜想出,大黄肯定是经常性吃不饱肚子的。因为随着黄金山林的环境恶劣,很多动物肯定都跑到了山林最中心的地带。

目前也就只有那一块还尚且存有绿色。各种食草动物都会往那边聚集。而食肉动物自然也得去那边。

但大黄每天夜里都要回到这里守在大舅的坟墓前。按照路程,大黄是没法在一天之内往返两地的。所以程虎猜想,大黄应该是经常性的找不到食物。

大黄嗅着空气中新鲜的肉味,眼睛不由得微微闭上,很是享受。

那天好不容易逮着一只兔子,本来它是可以吃一顿的,但因为有了新的主人,并且为了挽留主人,它只好忍着饥饿,把兔子给了新主人。

这几天在山林里晃悠,除了吃点蚂蚁昆虫以及老鼠之外的东西,像兔子那样的‘大餐’,它再也没有遇到。有时候,它也会说些善意的谎言。

而此刻,闻着弥漫在空气中的新鲜肉味,它感觉浑身的血液似乎又活跃起来了。哈喇子也情不自禁的从嘴角里流出。

看着大黄一副犯烟瘾似的模样,程虎赶紧扯开塑料袋,取了一块较大的牛肉放在干净的铺路砖上。

“快来吃,大黄。”程虎指着地上的牛肉,“现在咱们有钱了,以后天天有肉吃。”

大黄埋下脑袋,伸出长长的舌头,在牛肉上狠狠一刮,舔了舔新鲜的血沫,然后才毫不留情的一口咬下去。

程虎放了十来斤牛肉在地上,剩余的就放入厨房里。

之后便驱动自己的意识覆盖在院子里的藤蔓上,让藤蔓卷住装着鸡的笼子,把鸡笼和鸡一起托起,放到地上。

其他东西也是这样卸下。

劣质大米跟玉米则放到门房的二楼。程虎想好了,一楼当鸡舍,二楼放喂鸡的杂粮,刚刚好。至于三楼嘛,程虎还没有想好。

这座门房占地面积只有四五十个平米,三层楼高,内外装修过。用来当鸡舍确实是大材小用。但是没办法,与其闲置着,不如当鸡舍。

第20章 小命要紧

放好玉米跟大米之后,程虎就把几十只鸡从鸡笼里放出来。

在笼子里挤压了一个多小时的鸡群被放出来之后,立马溃不成军,散落到各处。有的钻进草丛里,有的跑到围墙脚下,有的则扑进干涸的池塘中。

还有两只胆大包天的,正在死亡的边缘试探——它们妄图从大黄嘴里剔肉。

大黄停下咀嚼的动作,用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盯着旁边的两只鸡,然后猛地嚎叫一声,立马把两只鸡吓得跳起来,古达古达,落荒而逃。

虽然天已经黑了,但是因为有太阳能灯的缘故,院子里一片亮堂。

程虎往门房里也挂了一盏新买回来的太阳能灯。挂好灯之后,就拿来扫把,简单的清扫了一下门房。因为没有家具,清扫起来并不费事,没一会儿,五十来个平方的门房一楼就被清扫得干干净净。

看着那些鸡在院子里不肯进来,程虎也没法子,只能任由它们在外面溜达。

反正物竞天择,优胜略汰。他也不指望这些鸡发家致富,就由着它们自生自灭好了。活下来的肯定是王者,死掉的就当食物吧。

说道食物,程虎自己已是饿得前胸贴后背。赶紧取了一斤新鲜的牛肉,洗干净,切成四四方方的方块。

把马铃薯去皮也切成方块,然后和牛肉生姜一起放入高压锅里。

先用大火煮沸,再用小火慢炖,炖了一个半个小时左右。

而这期间,程虎已经洗好澡,换了身干净舒适的衣服。

高压锅冷却之后,掀开盖子的那一瞬间,热腾腾的肉香味袅袅而出,像穿着白纱裙的仙子,飘荡在寂冷的夜色中,萦绕在明亮的灯光之下。

看着炖得酥烂的牛肉跟土豆,程虎忍不住吞了吞口水。这一刻当真觉得,人生中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此了。就是饿的时候有饭有肉吃。

以前家里也经常吃土豆炖牛肉,但味道却远远比不上这一次自己动手做的。

不仅仅是肉更香,就连汤也更好喝。

吃饭的环境虽然有些清冷,既没有共享美味的人,也没有可以调侃的电视节目。但正因如此,使用者才可以全神贯注的享用食物。

既不会被有趣的话题分散注意力,也不会因为电视节目好看而忘了张开嘴巴,更不会因为手机里繁琐的消息而抬不起头。

这一刻,程虎的眼睛里只有土豆牛肉汤。

美美的吃了一顿,程虎揉了揉肚子,打了个饱嗝,抬头便是郎朗星空。

难以计数的星辰在墨黑的夜空中绽放光彩,将素雅的天空点缀成了一盏巨大的水晶灯,高高悬于山林之上。

和煦的春风拂面而来,有些凉意,却又无比惬意。

澡洗好了,饭也吃饱了,就应该那啥了。正所谓饱暖思***嘛!

程虎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沉甸甸的袋子!

强大自己也是一种欲望。

他打开袋子,倒出三十枚袁大头。

袁大头是民国时期主要流通货币之一。而‘袁大头’这一称谓,是对袁世凯像系列硬币的口语俗称,严谨点说应该叫‘袁世凯像背嘉禾银币’。

普通袁大头正面为袁世凯左侧五分像,上面铸有‘中华民国x年’或‘中华民国x年造’中文繁体,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寓意‘民主、共和、宪政及君主立宪’的思想希冀。

背面为嘉禾图案。嘉禾在古时候指生长奇异的禾,被当做是吉祥的征兆,也泛指生长茁壮的禾稻。将嘉禾铸在钱币上,寓意国家重视农桑、以民生为本,另一方面也有‘家和万事兴’的意思。

袁大头不仅仅是流通货币,更是注入了当政者‘国泰民安、吉祥如意’的愿景,因此具有很高的收藏研究价值和意义。

只不过,这些袁大头都是普通袁大头,价格并不是很高。一个袁大头的价格大约也就是几百块钱而已。

因此这三十枚袁大头,也值不了多少钱。至少对于朱文行那样的人来说,确实值不了什么钱,连毛毛雨都算不上。

程虎从地上捡起一枚袁大头,按照大黄之前说的话,把自己的意识覆盖在袁大头上面。

顷刻间,一股强有力的力量就像电流一般从掌心流入身体。他忍不住抖了个激灵,暗道这感觉竟是如此的舒服。

低头再看掌心里的袁大头

可他掌心之中哪里还有袁大头的影子,只有一抹灰烬安安静静的躺在手心里。

这一现象让程虎十分欣喜。因为大黄说过,只要他吃下去的古钱币越多,他就会越强大。

现在只是吃了一个袁大头,身体就已经感觉到十分轻松,要是把剩下的全吃了,岂不是要飞仙?

想着这个,程虎赶紧把意识覆盖在地上的袁大头上面。顷刻间,更为强大密集的电流哗啦啦注入身体里。

握草,这感觉,就像被雷劈了似的。程虎猜想,被雷劈大概就是这种感觉。

但是,这感觉持续的时间很短,只是一刹那的功夫。

再看地上,又是只剩下一堆灰烬。

而此刻的程虎忍不住伸展了一下腰肢,只觉得体态轻盈,耳聪目明,呼吸畅快。

他赶紧躺到床上,把自己的意识驱动出去。

大黄说过,只要他把意识覆盖在植物上面,微微一注力,就可以帮助植物恢复生命力。就像那天他救治了门前的一棵小草那样。

想着现在的自己已经非常强大,可以救治黄金三林了。程虎内心无比的欢喜。仿佛自己的使命即将要完成一样。

直到他的意识飞到高空之中,往下一俯瞰竟然没法一眼看全整个黄金山林的时候,他才暗暗叫了一声妈。

妈呀,这简直就是要命啊。黄金山林这么大,靠我这么一副小身板伺候它们恢复原状,那我岂不是要被吸干而死?

据说大舅当初就是被肉灵芝吸干力量而死的。

程虎不是大舅那种可以舍身救人的英雄,他宁可当个狗熊,也要留着小命。

这个世界那么丰富多彩,他才不想早早升天呢。

想到这个,吓得程虎赶紧把意识拉回来,在院子对面的山脚中挑了一棵光秃秃的大树,把意识覆盖上去。

毕竟,还是小命要紧啊。

第21章 救治一棵大树

程虎的意识覆盖到大树上,微微注入力量。

原本光秃秃的大树,立马冒出绿绿的芽苞,然后就像纪录片快进一样,那原本只有黄豆大小的芽苞,快速变大舒展,只在一眨眼的功夫,就变成了一片片碧绿的树叶

树叶越长越大,直到再也没法长大了,才停止继续生长。

见状,程虎赶紧抽回意识。

再放眼瞧去,哟嚯,好家伙,终于在这到处枯黄的地方看见一点绿色了。

不,确切来说,应该是一树的绿。

一树葱茏的绿,茂密的绿,亮眼的绿。

那大树上的每一片叶子,都绿得像是漆了最艳的绿漆,微风轻轻一吹,满树的绿叶便互相拍打摩擦,发出阵阵沙沙的声响,好听得不得了。

看着这一棵被自己‘创造’出来的大树,程虎心里无比得意舒适,忍不住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又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好像他刚刚完成了一件极其了不得的、足以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一样。

程虎盯着房间正上方的玻璃天窗,看着漫天的星辰,忍不住挑了一些眉头,暗暗道:“我觉得我好牛逼啊。怎么办?好想要发个朋友圈炫耀一下。”

以前的程虎靠段子在朋友圈里活跃,现在看来,他要靠实力了。

不过,理智让他选择沉默。有些事情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一来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秘密,二来是为了不让别人把他当成疯子。

要是有个人说他可以跟动物对话,可以控制植物的生长,还可以让自己的‘灵魂’出窍,在大自然里自由的翱翔

这样的人,要么是现实生活中的神棍,要么就是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疯子。

天亮之后醒来,程虎翻身起床,没有收拾自己,直接穿着大裤衩就推开落地窗,跑到阳台上。

往对面的山脚一看,果然啊!

在绵延不尽的枯黄当中,一抹翠绿的颜色就像精灵一般惹眼,在清晨的光辉中,尽情的摇曳着每一寸如碧玉般的肌肤。

那棵不知名的大树,像极了灵动的绿带,随着微风不断的摩挲着每一片绿得发光的叶子,肆意的炫耀着自己丰腴又不失灵动的身姿。

它的主干笔直挺立,近乎有二十米高。枝干横生,虽不是错综复杂,但也紧密相连。光是枝干就有十几二十根,像一只只巨大的手臂从主干上向外延伸。

而在枝干上,又有无数小枝条,每一根小枝条上面,都挂满了手掌大小的叶片。

看着这棵不知名的大树,程虎的心情比昨晚还激动。毕竟昨天晚上只是用意识观看,而此刻是亲眼看见。这种感受就相当于看着电视里的美食节目,与身临其境在享用美食一样,两者完全不可相提并论。

感慨之后,程虎望了望蓝盈盈的天空,伸了个懒腰,转身回到房间里穿上衣服。

今天的目标是收拾院子里的杂草。

为了提高工作效力,节约人力成本,程虎只是喝了一杯白开水,就又开着皮卡车离开白木村。

到了安明镇上,找了家快餐店吃了个米粉,然后才去五金店购买割草机。

有了割草机的话,院子里的杂草,一天之内完全可以收拾好。但如果没有割草机,一切都依靠人力的话,将近五亩地的院子,要想全部收拾好,估计得花几天时间。

程虎也不是没有时间,主要是觉得眼下既然自己有了一定的经济能力,又有着长远的计划,那自然是不能过多的浪费时间,一切事情都应该做到最高效。

不然的话,等他徒手挥刀收拾了院子,估计手臂都得废掉。

割草机的价格也不是很贵,几百块钱,操作简单,燃料是汽油。

买了割草机,并且在店家的帮助下,程虎成功学会了割草机的操作方法。然后又买了几瓶长得很像瓶装可口可乐的汽油备用。

从五金店出来,程虎还买了一些其他东西,然后就开着皮卡车驶入政府大院。

黄兴旺刚刚下乡回来,浑身都是臭汗。

在不大的办公室里坐着,风扇呼啦啦吹着,热茶哧溜溜喝着。程虎推门进来的时候,他那一双走遍了安明镇每一个村落的大脚还放在椅子上架着。

看见进来的人是程大牛的外甥,黄兴旺赶紧把脚放下来,尴尬的笑了两声:“小虎,你来啦。快坐。”

程虎也有些尴尬。毕竟还不是太熟,虽然这个叫黄兴旺的人挺好说话的,但总共也就是见了几次面而已。

没等程虎开口说话,黄兴旺又问道:“小虎,这几天在村子里没发生什么事情吧。”

说着,他已经站起身,给程虎倒了一杯矿泉水,又把风扇调成摆动模式。

程虎回道:“没发生什么事情,就是晚上的时候有点冷。”

“哈哈,是这样的,一年四季都这样,到了晚上,温度肯定会降下很多。特别是夏天的时候,白天估计有三四十度,但是到了晚上,也就只剩下二十度不到了。大热天的还得盖个被子。”

程虎笑道:“对,温差挺大的。还有就是现在电路没有修好,挺麻烦的。每天就靠着太阳能灯照明。想看电视根本就不可能。”

“听你这话的意思,难道你还想把电路给修好?”

程虎喝了一口矿泉水,很认真的点了点头:“对,我是打算这么干。”

“哈哈,我觉得行不通。”

“为什么?”

黄兴旺关上办公室的门,又瞟了一眼外面的政府大院,压低声音说道:“难道你不知道吗?白木村的闹鬼传闻传闹很厉害,根本就没有人愿意进去。你想把电路修好,那肯定要用到供电所的人。他们是不可能进去的。”

“闹鬼?”这事程虎记得,但是没想到竟然这么严重,居然严重到连供电所的人都不愿意进去。

黄兴旺点了一下脑袋,神秘兮兮又略显狡黠的说道:“对,闹鬼,而且很厉害的那种鬼。小虎,别怪我没有提醒你,到了晚上,可千万别到处乱跑。老老实实呆在房子里。”

第22章 买车

“照你这么说,那些恶鬼也就是晚上才出来,那我白天叫人进去干活,应该不成问题吧。白天没什么好怕的。”

“哈哈,那你就想多了。白木村的那些恶鬼,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都闹得很厉害。估计因为你是大牛的外甥的缘故,它们才不找你麻烦。可是其他人就不一样了。”

“怎么个不一样法?”

“之前有不少附近的村民想进白木村去找野货,结果还没有走到村子,就遇到了很多奇怪的事情。要么是被一群鸟集体围攻,要么就是被一些毒蛇追赶,还有恶鬼变成野猫野狗的样子,专门吃人的耳朵手指之类的。反正是,谁敢踏进白木村一步,谁就倒霉。”

程虎似乎明白了什么。

刘老头说过,大舅下葬那天,天空群鸟环飞,山林野兽哀嚎,整个白木村都沉浸在难以言状的悲痛之中,仿佛就连山峰都在为其折腰,就连河流都在为其凭吊,山林的一草一木也都在那一日黯然失色。

由此可见,白木村山林里的一切都跟大舅有着非同凡响的感情。它们生死相连,比这个世界上最动人心弦的爱情还要生死相依。

那些所谓的恶鬼之所以会变成的野猫野狗之类的动物,程虎猜想,估计就是真的动物,一些类似大黄那样,智慧逼近人类的动物。

它们活跃在白木村的山林里,并且至始至终都在捍卫自己的领地,绝对不允许人类踏入半步。

既然这样,那我岂不是要一人坐拥整片山林?程虎心里有些得意。

如此一来,白木村周围的山林就全部都是他的了。不管是树上长的,还是地里埋的,都没人跟他抢。

看见程虎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话而感到害怕,黄兴旺笑问道:“小虎,你不怕吗?”

程虎赶紧露出一脸惊惧之色,眉头紧锁的说道:“怕,我好怕。可是,就算再怎么害怕,也没办法呀,只能多给我大舅烧几炷香,求他保佑我了。”

黄兴旺爽朗的笑了两声,点头道:“对,要是真的遇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你也别打电话。不管是警察还是什么人,都不会进去的。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

程虎笑了笑:“明白,您放心,要是真让我遇见鬼了,我肯定能把鬼打得满地找牙。”

黄兴旺笑着颇为无奈的摇了摇脑袋。他拆箱,这小子八成是变成了程大牛那样的人,已经拥有了一些超乎寻常的力量,所以说话才这么大口气。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能放心让这小子独自留在山林里。

毕竟他可是亲身经历过那些恶鬼的,所以他很清楚白木村里的恶鬼究竟有多恐怖。

他说道:“万事小心为妙。哦,对了,你今天来找我是为了什么事?”

程虎从包里拿出一个黑色的塑料袋。

塑料袋里似乎装着什么东西,四四方方的。

他把袋子放在桌面上:“书记,我想买下你的皮卡车。”

黄兴旺原先是愣了一下,随之皱眉瞥了一眼黑色塑料袋,当即明白程虎的意思。

他不解道:“我那辆皮卡车都快报废了,你还买来干什么?”

“不瞒您说,我没那么多钱。所以暂时不想买新车,刚好开了您的皮卡车几天,感觉挺顺手的,所以就想让您卖给我。”

“哈哈哈,什么卖不卖的,我不是跟你说了嘛,那车子你爱开多久就开多久,反正放我这里也是放着,一年没开几次。”

“这怎么行,不是自己的东西,不好虐待,干脆您把它卖给我。这样一来,我开起来也放心些。不然的话,心里总是不舒服。”

这话倒是不假。就像孩子一样,自己亲生的,怎么打骂都没问题,但如果不是亲生的,那就得如履薄冰的对待了。

黄兴旺想了想,说道:“那这样吧,那车子也好多年历史了,你给一万块钱就行。”

“一万?你确定?”这让程虎很是出乎意料。

黄兴旺的皮卡车虽然看上去已经十分破旧,但实际上,开起来还是很轻松的。各个零件都没什么问题,就是外壳刮花比较严重而已。

“对,一万。”黄兴旺说得很肯定。

程虎赶紧打开塑料袋,从里面拿出一沓人民币,推到黄兴旺面前:“黄大爷,这里是一万块钱,您数数?”

程虎可不像他大舅那么傻,有便宜不占,简直就是天理不容。既然黄兴旺都开口一万了,他当然要谨记尊老爱幼的教导,绝对不能忤逆长辈的。

一万就一万!

黄兴旺见程虎一点都不客气,有些意外,但又觉得这小子是个直肠子,着实可爱。当初程大牛就是太过于善良,以至于总是被人欺负。

这小子倒是会占便宜,估计也没谁能欺负他。如此一来,他就省得担忧了。

两人高高兴兴签了转让合同之后,又聊了好一会儿才散。

程虎还得赶回去白木村割草,黄兴旺待会儿还得开会。

回到皮卡车上,程虎一脚油门下去,驱着轰隆隆的皮卡车离去。

是自己的车子,油门怎么踩都没有问题。不是自己的车子,挂个挡都得小心翼翼的。所以说,把这辆皮卡车买下来还是挺有必要的,毕竟也不贵,才一万块钱。

回到村子里,程虎跟趴在坟前睡觉的大黄打个招呼,就开始干活。

这种割草机的机身是像背书包一样背在背上的,虽然有些重量,但对现在的程虎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自从吃了那些袁大头之后,他的身体就跟回炉重造了一样,整个感觉都不一样了。除了觉得自己步履轻盈之外,两只胳膊的力气也大了一倍不止。

割草机虽然是小机器,但是也得十分细致的照顾它。

五金店的老板说过,如果在操作过程中,感觉到手柄发热的话,就要给割草机上一次润滑油,不然机器很容易损坏。

院子里的植物除了一些程虎不知道名字的杂草藤蔓以及灌木之外,并没有其他东西。

即使真有什么名贵的树种什么的,程虎也是不认识的。毕竟他接触这些东西的机会不多,准确来说,应该是第一次。

第23章 五颜六色

在来白木村之前,他对于野生植物的认识,只能从一些纪录片里看到。

要说熟悉,那是不存在的。

至于城市街道上的那些绿化带,以及公园里的花草树木,大多都是一些改良品种,已经完全丧失了本土植物的面貌,所以很难对号入座。

能不能认出什么名贵品种对于程虎来说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院子里不仅地上长满了荒草,tm的就连围墙上也爬满了枯藤。

地上的荒草可以用割草机除掉,但是围墙上的藤蔓可就未必了。

这种藤蔓枝条坚硬,属于半灌木半藤蔓。由于已经干枯的原因,枝条上没有一片叶子,也没有一朵花,只剩下密密麻麻的木刺,一根根昂首挺胸的直指天空。

程虎看了看这些刺藤的生长部位,发现它们的根部整齐的排列在围墙底部,因此猜想,这些刺藤应该不是野生长出来的,而是人工种植的。

既然是人工种植的,程虎就忍不住好奇了:院子的前一个主人,也就是他大舅程大牛为什么要种这些有着锋利木刺的藤?

万一在院子里行走或奔跑的时候,不小心撞在围墙上,那可不是闹着玩的,绝对会屁股开花,还得长一身芝麻。

他为什么不种一些类似扶芳藤那样四季常青,叶子油绿,且攀附性很强的藤蔓,而要种这些危险的藤蔓?

程虎是在纪录片里认识扶芳藤的。那是一种十分温柔的藤蔓。

它的藤身虽然也像爬山虎那般柔软,不会长出一堆木刺,但是它却不会像爬山虎那样肆无忌惮,可以在短时间内侵占每一寸围墙。

因为它的生长速度十分缓慢。

尽管如此,但它的根须又是十分勇敢,可以在干净光滑没有一点泥土的墙壁上牢牢抓住,像黏人的蚂蟥似的,一旦吸住墙壁,就很难拔掉。

程虎虽然还没有在现实世界里亲眼看见过扶芳藤,但他可以肯定的是,眼前这一大片爬在墙壁上,长满了木刺的藤蔓绝非温柔的扶芳藤。

这种藤蔓看起来更像是带刺的蔷薇。

为了搞清楚围墙上的藤蔓究竟是何物种,程虎凝神驱动意识离开身体,将意识覆盖在刺藤上,并且微微注入些许力量。

随着力量的注入,眼前的一片枯黄慢慢有了绿意。

那些嫩绿色的芽苞就像一个个可爱又害羞的孩子,在藤蔓上,于木刺中间,悄悄探出脑袋,好奇的看着这个世界。

它们的数量不计其数,全都争先恐后的摇摆着身子,肆意的展露身姿。没一会儿,原本只有黄豆大小的芽苞就变成了一片片薄而轻的叶子,彼此拥挤的簇拥在藤条上。

哈,又多了一大片绿色。

程虎抽回意识,看了一圈爬在围墙上碧油油青翠翠的藤蔓,心中十分欣喜,脸上也忍不住挂满了喜悦。

甚至是,就连他的眼神当中都流露出了难以名状的自豪感。

这算不算救死扶伤?

这算不算植树造林?

这算不算还大自然一点绿?

人们不断宣传并且不断为之付出努力的事情,他程虎只要稍微驱动自己的意识就可以轻而易举做到,他能不自豪感满满嘛。

把一圈枯死的藤蔓变成一圈翠绿的生命。虽然程虎只是稍稍动了动意识就做到了,但其中的成就感与自豪感与那些辛勤劳作默默耕耘的植树造林人是一样的。

虽然他没花费什么时间跟精力已经汗水。

但是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最后的结果都是还大自然一片绿色。

他看着院子围墙上一大片一大片的绿色,十分爽朗的笑了几声。

“哈哈哈,没想到我这么厉害。天哪,我居然可以这么厉害。太不可思议了。”

他低头看自己的手,那仿佛不是一双普通的手,而是一双金灿灿的手。

“很厉害吗?并不觉得。”趴在坟前的大黄瞥了一眼程虎之后,又幽幽闭上眼睛,毫不留情的打击道,“你这点能力跟你大舅比起来,根本不值得一提。”

“切。”程虎撇嘴,“你懂什么,我这是在拯救大自然,比我大舅厉害多了。”

“这就叫拯救大自然了?你是不是对‘大自然’有什么误解?你去看看山林里那些几个人才能抱起来的大树,至少有一半是你大舅救活的。”

“我,我这不是才刚来嘛,还没那么多时间顾及那些。等以后我稳定了,肯定也会去救那些大树。”程虎心里极度不平衡。

这大黄看来真是养不熟啊。亏我还给它买了那么多牛肉,居然整天就知道惦记着大舅,老是给我泼冷水。不公平啊,不公平。用现在刚刚接触自然力量的我跟巅峰时期的大舅相提并论,这太不公平了。

不过,程虎也暗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要超越大舅,让所有觉得他不如大舅的人跟动物都刮目相看。

内心有点小不平的程虎扫了一眼围墙上的刺藤,却隐隐约约看到,在那碧绿如玉的叶丛中间,竟然暗藏着一个个五颜六色的花骨朵儿。

握草,我莫不是眼花了?

程虎快步走到墙角下,抬头仰望墙头上的花蕾。

那花蕾还未长大,只有拇指大小,但已经可以看出花蕾的颜色是五颜六色的。

赤橙黄绿青蓝紫,几乎每一种颜色都有。乍一眼看去,还以为是小姑娘头上的发夹,在明媚的阳光下飘摇着。

“这是什么植物?”程虎知道月季花里有一种月季花叫藤彩虹,开出来的花朵就是五颜六色的。

但他在城市的公园里是见过藤彩虹的。藤彩虹是一朵花囊括了好几种颜色,而眼前的这一棵长得类似蔷薇的植物却不同。

它是每一个花蕾一种颜色。也就是说,开出来之后,每一朵花可能都是单独的一种颜色,但是一棵藤上,却可以开出许许多多种颜色来。

这就牛逼了。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没有错误,程虎赶紧再次往刺藤上覆盖意识注入力量。

眨眼间,原本只有拇指大小的花蕾便像喝了水的海绵,瞬间涨大,又在一个刹那间舒展花瓣,将一朵朵颜色各异,大如手掌的花儿呈现在阳光底下,无比明艳。

第24章 真假难辨

颜色分明的五颜六色向来显得俗气。

就像一个人染了紫色的头发,扑了粉色的妆容,描着深色的口红,带着金色的首饰,穿着绿色的上衣,围着黄色的围巾,穿着褐色的裤子,还有橙色的袜子,以及蓝色的鞋子。

给人的感觉只有俗气,绝对不会让人惊艳。

它不像素色淡雅,也不像混合的杂色妖冶。

但是,此刻的五颜六色却给人一种珠光宝气的感觉。好像那些盛开在墙头上五颜六色的花朵,不是简单的花朵,而是用色彩明丽的宝石精心雕琢而成。

它们在阳光照耀下熠熠生辉,仿佛每一朵花都注入了工匠的心血,从任何一个角度取景,都能成为一副了不起的巨作。

“大黄,这是什么植物?”程虎指着围墙问道。

大黄睁开眼睛,看了看程虎,以及程虎身后那一片久违的彩色,微微愣了一下,然后说道:“我又不是你们人类,我怎么知道你们人类是怎么程虎它?”

额,竟然好有道理的样子。

好在现在的手机很牛逼,只要拍一张照片搜一搜,基本上都可以找到资料。如果不行的话,还有各种交流群可以询问。

程虎拿出手机给围墙上的刺藤拍了几张叶子的高清照片,还有花朵的高清照片,最后再来几个视频。

拍完之后,程虎也不急着寻找资料,毕竟还有好多荒草没割呢。

泪目啊!

要不是因为没人敢进入白木村,程虎肯定花钱请人来割草。这烈日晒着脑袋,茅草割着手背的感觉真不好受。

可即使是这样,程虎也没有因此懈怠。好歹是坚持到了天黑,基本上把整个院子的荒草都割掉了。

这荒草割掉了,并不等于院子已经收拾好了。

荒草的草根还得想法子除掉。正所谓斩草除根嘛。不过今天只能先到这里了。

忙了一天,程虎虽然拥有着神奇的力量,但是毕竟还是入门级别,不可能像个大罗神仙似的无所不能。

况且他也没有金刚不坏之身,疲惫是必然事件。他现在的体力只不过是比之前强悍了一点。

放好割草机,程虎趁着此时的天空还没有完全黑下来,鸡群还没有回笼,还能看得见吃食,就走到鸡屎遍地的鸡舍里。

看着遍地的鸡屎,程虎的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以前看电视,见人家养鸡养鸭什么的,觉得特别好玩,有种世外桃源,人间仙境的感觉。

可现在嘛——闻着空气中飘逸的鸡屎味掺杂着花香,那味道于奇臭当中夹杂着丝丝甜味,对于程虎这样一个不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来说,挑战很大啊。

他看了看还没来得及清洗的手掌上全是泥渍,只能用布满大汗的胳膊贴着鼻子,然后一路踮着脚尖,像跳芭蕾舞似的完美避开一坨坨或蜿蜒堆起来,或泻了一地的鸡粪,顺着楼梯上了二楼。

好在二楼的楼梯口有一扇门,不然的话,估计二楼都要沦陷在鸡粪当中。

程虎从把玉米跟劣质米各舀了一勺,往楼下一抛,几十只鸡便哗啦啦聚集而来,咯咯咯的抢食吃。

看着楼下的鸡群,程虎暂时忘了鸡粪的臭味,只是想着,得想办法把鸡舍的粪便清理掉。

不然的话,按照这几十只鸡的排泄速度,估计用不了几天,一楼的鸡舍便连一根针都插不下了。

喂好鸡群之后,程虎就去洗澡。

洗完澡出来,屋子里的,院子里的,乃至鸡舍里的太阳能灯全都齐刷刷亮了。

鸡群自觉回到鸡舍里,发出一阵阵低低的浅吟。即使不关门,估计它们也不会浪到鸡舍外面去。

黑夜对于它们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毕竟晚上是夜行性动物的天下,比如蛇。

所以鸡的天性便是到了夜晚一定要聚拢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比如鸡舍。

院子里的太阳能灯十分明亮。五光十色的类似蔷薇的大花朵,在明亮的灯光下随着微风轻轻摇曳,总算是将院子里的荒凉驱逐了大半。

那绿的叶子,那色彩斑斓的花朵,以及鸡群的低吟都让夜晚多了不少生机。

吃饱饭之后,程虎回到卧室,打开手机,先把花朵的照片在浏览器上搜索。

果然,人工智能还是没有人类的大脑好。

进行扫一扫之后,浏览器里显示出来的都是一些比较常见的月季花。

其中也有色彩斑斓的,但是却不像院子里的花朵那样是单瓣的,而是重瓣的。

再者,那些月季花也不大,所以程虎很容易就可以判断出来,院子里的花跟网络上的花绝非同一品种。

既然人工智能分辨不了,那就只能去问人了。

程虎加了几个花卉交流群。其中有两个都是月季花交流群。而且这些交流群都是两千人的交流群。

集思广益,我就不信找不到。程虎这强迫症有点严重。

几个交流群很快通过程虎的入群申请。他改了一下自己的群名片:西阳省—程虎。

然后把几张照片发到网上。

这年头的人都喜欢看颜值。比如一个长得好看的妹子进群,肯定会引起一帮大老爷们起哄一样,程虎发出去的几张照片也很快就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因为这花太漂亮了。

以碧绿的叶子为参照物,便可以看出图片里的花朵十分硕大,估计有一个手掌那么大。

虽然不少欧洲月季的品种也有一些花朵硕大的,但它们全是以复瓣的形态存在。

也就是说,那些欧洲月季之所以大,是因为它们的花瓣很多很多,多达几十上百,愣是把花朵的体积膨胀起来。

这种过分膨胀的月季花是没有灵魂的,看上去虽然好看,却不耐看,缺乏灵性。

而图片里的花朵就不一样了。那大如手掌的花朵,竟然全是单瓣,且只有区区五片花瓣。

可就是那区区五片花瓣,随意拼凑成了一朵迎风招展的花儿。

在如今这种任何产业都急速进步的时代,就连绿化园艺这一块也在突飞猛进的发展。

各种能赚钱的花卉都在被大规模种植,加上各种嫁接技术杂交技术越来越成熟,以前某些被捧上天的花卉,如今也纷纷从神坛跌落,变成了遍地都是普通货品,简称大普货。

第25章 钱途无量

二十几年前曾有黄金月季震惊海内外,但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任何可以称之为‘神迹’的精品花卉面世。

直到此刻几个花卉交流群里忽然出现几张夺人眼球的照片。

“握草,这图是p的吧。”

“对啊,我刚刚还纳闷呢,说金樱子怎么会开出五颜六色的花。”

“绝对是p的。”

“p得挺好看的。”

“不像是p的呀。没有p图痕迹啊。”

“这花是真的吗?长得未免也太壮观了一点。”

“欺负我们读书少是不是。这花要么是塑料的,要么就是p的。”

“你们对新人友好一点行吗?别把人吓跑了。欢迎新人,新人三部曲,爆三围,爆照,爆声音。”

看到很多人怀疑这些花朵的真实性,程虎偷乐了一下,又发出去一段视频。

视频视角比较低,仿佛是在仰望着。

那高耸的围墙上,攀爬着一大片叶子碧绿的植物。对于蔷薇科稍有了解的人都能从该植物的叶片可以分辨出来,此植株属于蔷薇科。

蔷薇并不是特指某一种花卉,而是蔷薇属部分植物的通称。主要是指蔓藤蔷薇的变种及园艺品种。

大多是一类藤状爬篱笆的小花,是原产于华国的落叶灌木,变异性强。茎刺较大且一般有钩,每节大致有三四个刺。

蔷薇的叶子左右互生,奇数羽状复叶,小叶为5至9片,叶缘有齿,叶片平展。

视频里的植物的形状基本上与蔷薇的各种特征吻合,除了那五颜六色的花朵。

五颜六色的花儿七八朵簇拥在一根枝条顶端。每根枝条又侧生出许多小枝条,小枝条的顶端依旧长有密密麻麻的花朵。

一眼看去,只能看见那五颜六色,色彩明丽的花朵,几乎看不到藤条错综复杂的形态。

它们密密匝匝的聚拢在一起,像商量好了似的,一起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曳,像极了出尘脱俗的姑娘在翩翩起舞。

若不是那同样密密匝匝的木刺在提醒着观众,估计不少人得生出扑上去拥抱一番的念头来。

墙头上的花朵仿佛没有边界,绵延起伏的展现在小视频里,直到十秒钟结束的时候,依旧没有看到边缘。

这就很牛逼了。

众所周知,本土蔷薇长势动人,十分疯狂,但疯狂到没有边界的,群里的小伙伴还是第一次看见。

虽然目前不知道花卉的真假,但至少他们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人绝对是个地主。

“@西阳省——程虎,卖杆子吗?”

“我也想要杆子。如果是真的。”

“到底是不是真的?”

“不像是真的,又不像是假的。我曹,我强迫症犯了,到底是真的假的?”

“人呢?别引诱了人又遁了啊。”

程虎盯着手机屏幕,心中的得意更甚。

就好像小学的时候写了一篇高分的作文被拿到讲台上诵读一样。

程虎开玩笑似的回到:“价格合适就卖,不合适的话,大家在手机里看看就好。”

“握草,好大的口气。”

“有钱不赚?家里有矿?”

程虎:“我主要是想来问问大家认不认识这种植物而已,并没有想过要卖。哈哈哈!”

“好吧,我不认识。但估计是金樱子吧。”

“好像是金樱子,刚刚在视频里好像还隐约看到了一个成型的金樱子。”

程虎:“金樱子是什么?值钱吗?”

“金樱子是咱们国家的本土植物,山里很多。”

程虎:“那意思就是不值钱咯。”

“也不能这么说,虽然金樱子不值钱,但是变异的金樱子,估计值钱吧。”

“对对对,物以稀为贵,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五颜六色的金樱子,太壮观了,是西阳省的产物?”

“是西阳省的产物的吗?我就是西阳省的人啊。”

“我也是西阳省的,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金樱子?”

“大概是变异了吧。”

“如果真是变异金樱子,而且颜色属实的话,这算不算是一个大发现?”

“快把金樱子藏起来,锦旗跟五百块钱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哈哈哈!”

“人呢?”

“估计真是去藏金樱子了。哈哈!”

“那么大一片怎么可能藏得了?金樱子生长速度迅猛,且繁殖力强悍,就算目前是独一棵,但是只要被加以开发利用,不出三年,照样会遍布全世界。”

“这个倒是事实。”

程虎看着手机里的对话,心中有了想法。

既然三年之后,五彩金樱子极有可能会遍布全世界,那就说明,整个世界对花卉的需求量还是很大的。

比如城市街道的绿化,公园的绿化,高档小区的绿化,还有一些景区的本土洋化,以及私人家庭对花卉的需求。

如果他能种出一大片五彩金樱子的小苗,那钱途可是不可限量啊。

目前一些普通月季花的扦插小苗如果是批发价的话,大约是一毛钱一棵。但是,这些一毛钱一棵的月季花花苗是绣花针苗。

它们的杆子比绣花针还细,成活率并不高。

而程虎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五彩金樱子的价格是由他制定的。

每棵五彩金樱子的价格制定在十元左右,利用他可以疯狂助长植物的力量,一年种出一百万棵金樱子

咳咳!

想象果然美好,但现实有点糟糕。

他的力量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也就是说,他要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只能在白木村种。

而白木村除了他之外,并没有其他人居住。也没有其他人愿意走进来。

所以他要一个人完成开垦土地,一次性花盆装泥,扦插,打包,运输,还有寻找买家等一系列运作。

这有点困难啊。

不过,眼下这个想法也就是想法而已。至于之后到底要不要做,还是要看以后的际遇。

目前程虎要做的事情是先要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

因为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一直过着这种幽居的日子,程虎不敢保证自己能一直幽居下去。

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因为日子枯燥而觉得索然无味,然后可能就会生出逃离的念头。

所以,只有基本的生活条件改善了,日子才能过下去。

花卉交流群里发来了好多艾特程虎的消息。

程虎看了一下,发现都是些问他卖不卖五彩金樱子杆子的消息之后,就没有再理会。

在自己没有大量生产五彩金樱子之前,一根杆子都不能卖!

第26章 自产自吃

“兄弟,五彩金樱子的杆子卖吗?”

“小哥哥,你的花卖吗?”

“花很漂亮啊,还有美图吗?”

“卖不卖?”

除了群里有一堆艾特程虎的信息之外,程虎还收到了很多私聊发来的信息。

无一例外的,全是关于五彩金樱子的消息。

这让程虎越发得意了。因为这足以证明,五彩金樱子的魔力还是挺大的。

以后如果真的大量种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不用担心卖不出去了。

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把程虎从睡梦中吵醒。好像是有什么人跑到院子里来了。

他爬起身,关了太阳能灯。

房子里原本明亮的光线随即黯淡许多,只在朦朦胧胧的晨曦里,隐隐约约的勾勒着大致轮廓。

那张牙舞爪的藤蔓攀爬在房子上,枯黄得没有一点生命力。程虎拨开二楼阳台上的几根藤蔓,往院子看下去。

除了遍地的枯草和草根之外,并没有看到其他东西。就连鸡舍里的鸡群都还只是在鸡舍门口活动,并没有扩散到四周。

这就奇怪了。程虎抓了抓脑袋,自言自语道:“刚刚明明听到了声音。”

他望向东南侧的天空,鱼肚白已经显露。

天亮了。

既然都起身了,也没必要再回到被窝里了。

因为今天的工作量也挺大的。

首先要把昨天割下的干草烧掉。割下的干草不烧掉的话,草籽被风一吹,铁定到处都是。

然后还得把草根除了,不然春风吹又生。

程虎回到房间里,穿好衣服,下了一楼。

人才刚刚走到楼梯脚,一眼就看见四方桌上的摆着一些原本不属于他的果实。

程虎有点受惊!

因为他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只买了几斤苹果,没有买其他水果。

可眼下的情况并不是这样。

宽敞的客厅里没有太多家具,只有几张古老的椅子和一张四方桌子。

桌子摆在开放式厨房的中间,原木色,造型简单。

在桌面上,堆着一堆水果。

或许是水果!

程虎狐疑的走近,看着半枯黄的散开的皱巴巴的芭蕉叶半包着一些看起来有点像香蕉的水果。

之所以说这水果有点像香蕉,那是因为,这些水果外形很像香蕉,但有些发干,而且颜色也是黑麻麻的。

在黑麻麻的香蕉旁边,还有一些同样有发干,但颜色分不清是红还是黄的花生壳大小的小果子。

程虎虽然好歹是个知识分子,但对于这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还真是不认识。

相比起这些野果叫什么名字,能不能吃这些问题,程虎更关心的是,这些野果是从哪里来的。

难道跟刚才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有关?

他狐疑着拿起一个看起来没有那么干的黑麻麻的香蕉,捏了一下。这个香蕉的中间部分有一点软,两头则是硬邦邦。

他试着剥开香蕉皮,但因为香蕉两头已经完全发干发硬,香蕉皮一剥就碎,没法像正常的香蕉那样顺利剥开。

如此,程虎只能双手握住香蕉两头,使劲一掰,把香蕉从中间掰断。

在黝黑且干的香蕉皮里面,包裹着乳白色的香蕉肉。但是,这些香蕉肉也是干的。

程虎把香蕉凑到嘴边,轻轻舔了一下,发现香蕉肉还有些甜味,只不过发硬的香蕉肉有些剌舌头。

他咬了一口,硬糯的质感让人有种在咬蜡烛的感觉。但甜味依旧在牙齿咬下去的那一刻逃窜出来,在唇齿间追逐打闹。

程虎心想,如果这香蕉没有干掉的话,估计还是很好吃的。

因为即使现在被他拿在手里的香蕉已经干掉了,但是甜蜜度依然爆表。比街上卖的种植香蕉还要清甜。

这种清甜不会让人觉得腻味,在如蜜一般的甜度里还有山野的清新掺杂其中。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野果该有的滋味了。

可惜啊可惜。

程虎怂了一下眉头。可惜这些野果全都处于一种发干的状态。不然的话,还真会是一顿不可多得的美味。

也不知道是谁送来的。

聂小倩?

清晨的凉风从大门吹进来,凉飕飕的。

程虎抖了个激灵,赶紧放下手中的香蕉,开始准备早饭。

厨房里有米有面有粉丝有鸡蛋,还有两个有点打焉不怎么新鲜的西红柿。

望着这些食材,程虎知道,早饭只能吃西红柿鸡蛋面。除了这个,别无他物。

他一边煮面,一边想着,总是吃这些单调的食物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早饭西红柿鸡蛋面,午饭蛋炒饭,晚饭西红柿鸡蛋汤。

一天三餐都吃鸡蛋?

虽然当初养鸡的初衷就是为了有鸡蛋吃,但是这样一天到晚吃鸡蛋也不是个办法啊。

而且程虎记得,以前初中的化学老师说过,每天都吃鸡蛋的话,最多每天只能吃一个。

因为鸡蛋里含有大量的胆固醇,吃得太多,会导致高血胆固醇,还会增加动脉粥样硬化和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

同时,鸡蛋吃多了,也会造成体内营养失衡。

鸡蛋的营养固然丰富,但不能包含人体所需的所有营养。

如果长时间吃一种食物,就会得到一些营养过剩,而另一些营养不足。

鸡蛋也不例外。

它没有碳水化合物,几乎没有维生素c。

因此,吃太多的鸡蛋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其他食物摄入量的相对减少,导致营养失衡。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容易导致相关疾病。

吃太多的鸡蛋也会增加肝脏和肾脏的负担。

人体需要8种必需氨基酸,每天吃一两个鸡蛋,可以满足需求。超过这个量,它就会变成脂肪堆积或者作为卡路里被浪费掉。

而那些多吃进去的鸡蛋,它们的蛋白水解代谢物肯定会增加肝脏的负担。

机体代谢后产生的大量氮废物通过肾脏排出,这将直接增加肾脏的负担。

所以,鸡蛋虽好,也不能贪吃!

程虎想着,照自己这几天这样疯狂的吃鸡蛋,绝对是一个大错误。

他也不是不会做饭做菜,只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虽然有车子,但是白木村距离安明镇十几个公里,且山路弯曲,即使开车去,也得半个小时左右。

一来一回,加上中间浪费的时间,如果每天都要去街上购买新鲜食材的话,那每天就得耗费至少两个小时在购买食物这件事情上。

与其如此,倒不如自产自吃。

第27章 将不久于人世

【感谢‘雪中飞沙’、‘四月等七夕’,和‘钻风老大’的打赏。】

程虎扭头看了一眼院子里的荒地,心想,院子里种些果树就可以有新鲜的水果吃了。

然后再把外面其他的荒地开荒了,用来种些瓜果蔬菜也是极好的。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每天都有新鲜的水果蔬菜吃,还能通过劳动来增加生活乐趣,充实日子。

挺好的!

“呀,面煮糊了!”程虎怪叫一声,差点没泪奔。

最后两颗西红柿,全给他糟蹋了。

正吃着糊掉发苦的西红柿鸡蛋面的时候,大黄从山里回来了。

经过几斤牛肉的调养,它的精神看上去比初见时好了很多,大大的眼睛也水润了不少。

它照旧在坟前趴下。

程虎吃完面之后,便打算先去街上买些种子还有果树苗什么的。

现在是农忙季节,安明镇的街道上正好有树苗卖。过了这个季节,便不会再有,要到来年才有。

看见程虎准备上车,大黄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程虎原以为大黄睡着了,听到它的问候,便停下上车的动作,扭头回道:“我打算去镇上买些蔬菜的种子,再买些果树的树苗。”

“树苗?”

“对。”程虎离开皮开车,走到院子中间,指着院子的大空地,憧憬道:“我打算在院子里种些果树。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天天有水果吃了。哈哈,我是不是很聪明。”

大黄竖着脖子,盯着程虎,缓缓的摇了一下脑袋:“我忘了告诉你,你的能力只能帮助村子里的现有植物加速生长。外来物种一旦被你强行加速生长的话,下场只有一个。”

“什么下场?”程虎觉得奇怪。我这超能力不是可以帮助所有植物加速生长吗?

“外来植物因为从未吸收过山林的灵气,所以一旦被你注入力量加速生长,就会因为虚不受补而加速死亡。”大黄看着院子里的荒草,接着说道,

“你别小看这里的一草一木,它们虽然看似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它们与这片山林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它们扎根这一片土地开始,命运就已经与这片山林挂钩,经过若干年的融合,它们与山林已经是成为一体。”

“所以,你的力量不能加速外来植物的生长。”大黄道。

“啊?”听了大黄一番话,程虎仿佛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他怪叫道,“那我吃什么?我总不能每天都去镇上买菜吧。”

大黄斜眼看着程虎,心中有些怀疑了。

这个大傻个真是第二任山林守护者?怎么跟第一任差这么多?

回想第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那是怎样一个人物?

山里什么野菜能吃,什么植物有毒,他几乎都知道。

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高高壮壮,五官也算有点端正的年轻人却一无所知。

“唉。”大黄叹了一口气,“我要睡觉了。让老黑跟你说吧,它知道的更多。”

“老黑?什么老黑?”程虎心中一紧,目光下意识的往四周扫描。

他很确定,在院子里,除了他跟大黄之外,就只剩下几十只鸡了。

也许杂草丛间还有小虫子在偷听他们说话,可程虎猜想,那些小东西应该还没有利害到会说话的程度。

所以,老黑是谁?

“老黑就是老黑。”大黄说着,缓缓闭上了眼睛。

疲倦!

疲倦是现在它最头疼的时候。

虽然它很清楚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但是心中依然为此烦忧。

它不想让自己疲倦,可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完全不听它的话。

由于夜间巡山的活动量颇大,白天它必须好好休息才能维持体力。

仔细回想当初初见程大牛的情景,大黄心里更是感慨不已。

那时候的它还很年轻,只有几岁。它刚刚离开母亲的庇护外出独立成长。

没了母亲的帮助,它在山林里转了好几天都没有吃到美味的食物,只能用一些老鼠之类的点心充饥。

那日子真是糟糕透了。

直到它遇到一头行动不便的野猪。

那母猪的肚子奇大,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这可把它乐坏了。

它朝母猪发起猛烈攻击,原本看似笨拙的母猪顽强抵抗。母猪受了重伤,但还是从它的爪子下逃脱。

它一路循着血腥味追踪母猪,眼看就要找到了母猪的藏匿之处,谁知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来。

仔细回想,那便是自己与主人第一次‘见面’吧。

晃眼二十多年已经过去。

主人长辞人世二十多年,从未有过复生的迹象。

而它也已经从一头初出茅庐年轻气盛的老虎变成了一头将不久于人世的暮年老虎。

回想过去的二十几年光阴,仿佛自己从未真正拥有过。一切事情都只像是一场梦。在睁眼闭眼之间,它已悄悄老去。

大黄虽然闭着眼睛,但心里却十分明朗。

它知道再厉害的人也会死去,就像主人程大牛那样。

所以,就算是身为丛林之王的它也不得不面对死亡。

对于死亡,它倒是十分坦然,从未感觉到害怕。

因为它一直都很清楚,‘死亡’是所有动物都要面对的事情。

在这片山林里,不仅仅只有它终会死去,其他动物也难逃这个厄运。

它知道时间会流逝。它知道生命会终结。它更知道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所以,它咬紧牙根,让自己看起来依旧年轻力壮,让自己看起来不疲惫,让自己看起来似乎还能活很久的样子。

但事实是怎样的,也只有它自己知道。

疲惫就像一张巨大的网,牢牢的网住了它。

老黑其实不老。

很多时候,大黄都在想,如果自己能像老黑那样年轻就好了。

老黑虽然不老,但它真的很黑。是那种比烧得最透的木炭还要黑的黑。

可就算是这样,大黄心想,只要有了老黑的帮助,这个看起来什么也不懂的新主人也许可以坚持下去。

大黄不害怕死亡,但它害怕,自己死了,可能就再也找不到能像它这么有耐心的动物,陪伴这个新主人去完成他的使命。

所以,趁着自己还能走路,趁着自己还能说话,它要把见多识广的老黑介绍给这个新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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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缩短一半生长期(求收藏,求推荐)

老黑来了。

嗅着空气中那股熟悉的‘臭味’,大黄即使没有睁开眼睛也知道,老黑来了!

“唉,真是讨厌,大清早的就要我飞这么远的路程来这个地方。真不知道是不是我上辈子欠了你什么。臭老虎,快起来接驾,本王子来了。”

这家伙的嘴巴一直都这么臭。

“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是,现在虫子都还没有起床呢。下次再叫我办什么事情,麻烦提前一个礼拜预约。”

“而且,你知道的,我是那种没有报酬不办事的人。请我来这里,那你可一定要准备好东西。不然的话,咱们的友情可就要到头了。”

一连串抱怨从空中飘来。

程虎抬头看去,只见一只漆黑无比的鸟类从远处飘飘而来,慢慢滑落在院子墙头上。

这就是老黑?

程虎皱眉看向站在墙头上呱呱叫不停的黑色乌鸦,心里拔凉拔凉的。

原本还以为大黄口中的老黑是一头凶猛的老虎呢,结果是乌鸦啊!

唉,乌鸦!这家伙在华国的传统文化以及神话里,一直都是霉头的化身。

更是有传闻说,早上要是遇到乌鸦的话,那这一天就哪儿也别去了,不然准会倒霉。

“喂,没人看到我来了吗?为什么没有人跟我说话?”

乌鸦无视程虎的存在,扑打着翅膀从墙头上飞起,又落在墓碑上。

它跺了跺脚,往前俯下身子,冲趴在地上睡觉的大黄咆哮道:“喂喂喂,臭老虎,快醒醒,别睡了,起来嗨!”

面对老黑的聒噪叫声,大黄无动于衷,仍旧紧闭着眼睛,任由自己的肚子随着自己的呼吸一起一落。

它很清楚,如果自己回应这只臭乌鸦,它可以吧啦吧啦在这里唠叨几个小时。

老黑叫了几次,都没看到大黄有要起来的意思,便只好打消了要把大黄吵起身的念头。

它是那种很会计较的鸟。与其骚扰一只可能什么也不会给自己的臭老虎,不如诈骗一番旁边那个无知的人类。

“喂,你就是程虎吗?”老黑整栋翅膀,飞离墓碑,落在程虎身边。

“你就是老黑?”如今的程虎已经不会再被一只会说话的动物给吓到了。

毕竟这儿不是寻常之地,老虎会说话,他可以控制植物,那么智商本来就不低的乌鸦会说话,实属正常。

如果乌鸦不会说话,那才是不正常。毕竟有资料显示,普通乌鸦的智商并不亚于狗狗。

甚至还有一些研究实验显示,乌鸦具有七岁儿童的智力。

所以,在这样一个神奇之地,乌鸦不会说话才是不正常的。

“正是在下。”老黑光着脚丫子在草根像锋利剑刃一般直指天空的空地上跳来跳去,很不安分。一会儿这里啄一下,一会儿那里扒拉两脚。

“你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老黑说道,“但是,我告诉你,你问我一个问题,就得给我一块这么大的肉。”

老黑的爪子刚好踩在一块核桃大小的石头上,它把石头抓起来,示意程虎看清楚。

程虎木讷的点了点头。

“是不是什么肉都可以?”程虎问道。

“是的。”老黑答道,“现在你已经欠我一块肉了。来吧,咱们继续第二个问题。这肉真好赚。”

“握草,这也算一个问题?”

“这当然算一个问题。如果你把自己刚刚说的话写下来,后面必定要加一个问号。两块肉了。今天的食物够了,还能分点给我的女朋友。”

“握草。抢劫啊。”程虎瞪着老黑,心里又急又气。

为什么我一个智商爆表的人类会被一只乌鸦欺负成这样?

好了,接下来每一个问题都得小心翼翼的问,免得还没问到有用的信息,这只乌鸦就先被撑得说不出话来。

“大黄说外来的植物一旦被我的力量加速生长的话,就会死翘翘,这是怎么一回事?”

“嗯,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也只有我这种聪明的鸟类才能回答你。”

老黑飞到小洋房门前的台阶上,一本正经的说道,“准确的说,外来植物被你的力量加速生长并不会死翘翘,只有被你加速得太疯狂的情况下才会死翘翘。”

“比如一棵外来的树苗,你要它瞬间长成大树,那必定是要死翘翘的。而且这是一种不可逆的死翘翘。它不像咱们山林里的植物,如果死翘翘了,你还可以救治它们。但是外来的植物不行,一旦死翘翘,那就是死翘翘了。”

“但是,如果你只是往树苗里注入一点点微乎其微的力量,那么,树苗并不会死。”

听到这话,程虎当即笑逐颜开:“这么说,我还是可以买果树回来种的。”

“当然!”老黑肯定的说道,“但是,果树从小树苗长成结果的大树,例如橘子需要三年时间,那你的力量最多只能帮助它们缩短一半的时间,让它们一年半就长成大树,开花结果。如果再快的话,树苗还是得死翘翘。”

“任何外来植物都可以缩短一半的生长期。但是,绝对不能再多了。”老黑补充道。

程虎懂了。

外来植物还是可以加速生长的,只不过不能加速太快,最多只能快进两倍,如果超过了两倍,就会死翘翘。

比如西红柿从播种到结果采摘的生长期是一百二十天的话,那在他力量的加速下,可以减至六十天。

六十天是多久?足足两个月!

种植瓜果蔬菜还是有必要的,但是眼下的燃眉之急是,在没有吃到自己种植的蔬菜瓜果之前,先解决吃饭问题。

既然种植的没有那么快,那野生的总该有吧。以前看一些户外直播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那些主播利用野菜烹调。

程虎想着,反正自己的力量可以任意繁殖助长山里的一切植物,只要找到可以食用的野菜野果,移栽回来,也照样可以解决食用问题。

这些问题就没必要问老黑了,自己问度娘就行了。实在不行的话,qq上还有一堆植物交流群可以咨询。

程虎回到屋子里,把自己欠老黑的肉用牛肉偿还了。

老黑叼着肉,美滋滋的飞走。

乌鸦一飞走,院子里瞬间清静不少。

程虎放弃了去镇上购买种子跟树苗的念头,而是拎起锄头,往外走去。

他一边往外走去,一边认真的查看手机里的资料。

第29章 寻找野菜(求收藏,求推荐)

综合度娘以及聊天群得知,南方目前已知的能吃的野菜有:

马齿苋、蒲公英、苣荬菜、蕨菜、枸杞叶、红背菜、鱼腥草、香椿叶、竹笋、木耳、野生菌类、黄花菜、紫苏叶、荠菜、积雪草等等一些列多达几十种。

看到这些熟悉的名字,程虎这才惊觉,自己竟然都在饭店里吃过这些野菜。

现如今的野菜早已经摇身一变成了养生的美味佳肴被搬上高档饭店的餐桌。

以前只觉得好吃,并没有想过这些美味在荒山野岭里也能找到。

当然了,那些所谓的野菜也有可能是人工种植的。

程虎不仅吃过,而且还吃过不止一次。

这对于接下来找野菜的工作可谓是帮助不小啊。

他扛着锄头出了院子,朝房子比较密集的地方走去。

他想着,有些蔬菜是可以多年生的。比如枸杞叶、红背菜、韭菜之类的蔬菜,以前的村民肯定有种植。

只要到村民以前的菜园子里,估计还能找到一些蔬菜。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找到一些果树以及其他有用的植物。

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植物现在必定处于一种死亡或者濒临死亡的状态。但是不要紧,只要程虎找到它们,往它们身上注入力量,眨眼间,它们就能重获新生。

扛着锄头从村尾的小洋房往村头的方向步行,程虎心里有些矛盾。

这是他第一次孤身一人漫步在这个叫做白木村的村子里。

来的时候,是坐在越野车里呼啦啦的来,上次步行离开村子则是在大黄的陪伴下。其他时候,也都是开着皮开车进进出出。

像这样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到处爬满了枯黄藤蔓上的村子里,他还是第一次。内心既觉得有些刺激,又有点儿害怕。

以前程虎也幻想过老妈口中的白木村。但在自己的幻想里,那是一个极美的村庄。

春天的时候,桃花开满院子,山野遍布各色小花。翠绿的毛竹弓着腰身,将青瓦白墙藏匿其中。

在春阳的映照之下,顽童爬到树上掏鸟窝,或者在空地上追逐打闹。无论怎么看,都应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但此刻的村子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一点儿声音也没有。

晨曦的薄雾还未完全消散,苍茫的灰白将静谧映衬得更加诡异。

无边的薄雾缭绕在四周,仿佛是在跟着人的脚步在行走。不知道它们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它们要到哪里去。只看到迷蒙的一层,在前方轻纱一般悬着。

待人靠近,似乎已经消失,但又能让人确切的触摸到它的凉意、湿度和缥缈。

那些爬满枯黄藤蔓的房子同样被这灰白的薄雾缠绕着。脱去叶子的树木和屋脊上挂着薄雾的裙摆,云一样轻盈飘荡。

在弯曲的村道上,在干涸的溪涧中,在山峰的半腰上,在程虎的一吸一纳间,薄雾几乎无处不在。

它们层层叠叠彼此缠绕,一圈圈的在晨风中翻滚旋转,步履匆忙。

用不了多久,它们便以最轻柔的动作,把村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抚摸一边,然后只留下意犹未尽的村庄在朝阳中微微颤抖。

而它们呢,早已不知去向。

程虎的脚步是跟不上那些看似有形,实则无形的薄雾的。

他还没有完全离开那些屋顶露出黑色瓦片的老宅区,而轻柔的薄雾就已随着晨风消散。

没了薄雾的烘托,明朗的视线让人觉得舒适很多。

虽然房子上依旧爬满了张牙舞爪的藤蔓,但至少不会有那种朦朦胧胧云里雾里的感觉。

所以程虎也能壮大胆子,昂首阔步的往前走去。

他离开村道主干,往一条宽度不足两米的小道上走,走了几百米,来到一座平板桥前。

从平板桥上走过去,桥下是干涸的河道,一些发干的水草耷拉在石头缝隙中间。

过了平板桥,走上一个小坡道,便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的园子。

园子旁边有一栋坍塌的瓦房。程虎心想,这个用泥砖围起来的园子,原本应该是这栋坍塌瓦房主人的菜园子。

院子的木门已经完全腐烂,倒在地上,被杂草侵吞。

程虎跨步进去,眼前又是一副苍茫之景。

这个园子本身不大,但是中间倒塌的围墙和其他人家的园子串联起来,一眼看去,只见齐人高的杂草灌木连成一片。

如果再来几只牛羊,就跟那句‘风吹草地现牛羊’对得上号了。

由于杂草数量庞大,加上程虎对野菜的认识还不是很深,他必须睁大眼睛慢慢寻找。

找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就在程虎打算放弃这一片菜园子的时候,一丛叶片如兰,但色泽枯黄的植物引起了程虎的注意。

他走到这丛植物跟前,仔细看了看,依然没法辨认这到底是韭菜呢,还是兰花呢。

所以程虎只能打开手机看一下韭菜跟兰花的图片。

韭菜的叶子十分茂密,是一丛丛的,跟兰花不同。兰花的叶子十分高雅,四五片叶子同根,可做独立的一株。

再看眼前的这一丛叶子茂密的植物,看来是韭菜无疑了。

虽然以前在烧烤摊吃的韭菜,叶子都只有筷子大小,但程虎从资料上了解到,韭菜种类繁多。农村常见的除了小叶子韭菜,还有大叶子韭菜。

大叶子韭菜的叶片跟手指一般大小,在肥沃地长出来的韭菜,叶片也有将近两只手指大小的。

这种韭菜用来炒鸡蛋,炒鸭蛋都十分美味

又是鸡蛋!

大概是因为这几天鸡蛋吃多了,一想到鸡蛋,程虎就有点反胃。

看来这个改善食物的计划真是迫在眉睫啊。要再继续这样天天吃鸡蛋,他没被胆固醇害死,就得先反胃吐死。

程虎往干枯的韭菜上注入力量,眨眼间,这些韭菜就由黄变绿,姿态也从耷拉变为飘逸斜出。

拍了一张碧绿的大叶韭菜的照片发植物交流群之后,群友们给出的答案是,这种大叶韭菜用来烧烤并不好吃。

所以程虎果断放弃韭菜。

发现韭菜似乎就等于是打开了上帝之门一样,程虎离开韭菜生长的地方没多远,立马就发现了第二种野菜——红背菜。

然后再走没几步,又看到了枸杞叶。

最后在这片菜园子里转了一圈,程虎居然找到了好几种菜。

分别是韭菜、红背菜、枸杞叶、鱼腥草、香椿树等五种野菜。

程虎原本是要放弃韭菜的,但后来还是舍不得,便用锄头挖了一棵韭菜,然后又摘了几枝红背菜跟枸杞叶,还拔了几棵鱼腥草。

香椿树的嫩叶也可以做菜,不过好像不是很合程虎的口味,所以程虎就没有搭理香椿树。

第30章 风车茉莉有多美(求收藏,求推荐)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

把四种野菜带回到家里之后,程虎开始认真的审视自己的大院子。

这个大院子以后肯定是要种很多东西的。所以每一样植物该种在什么地方都应该结合植物的特性以及院子的方位来定。

这本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但好在程虎带回来的这几种野菜对光照的要求都不是很高。种在一些采光不是那么好的角落也没有问题。

程虎看了一圈院子,觉得把这些野菜种在房子的墙角下最合适不过。

一来采摘方便,二来是可以给房子带来一点绿色。

只是,眼下程虎还要头疼一个问题。

就是房子上攀爬着的那些枯黄藤蔓。那藤蔓已经牢牢吸住了墙壁,要清理起来很不容易。

幸亏它们的叶子只有指甲盖大小,不是十分茂密,并不会遮挡阳光。所以即使程虎把野菜种在这些藤蔓的根部,除了会互相抢营养之外,并不会有抢阳光一说。

如此,只要加强施肥就行。

程虎道群里问了一下这种藤蔓是什么藤蔓。得到的答案是‘络石藤’。

络石藤又叫白花藤,顾名思义,就是它们会开出白色的小花。又被美其名曰‘风车茉莉’。

正常情况之下,它们是四季常绿的木质藤本,单条藤长可达十米左右,非常厉害。

网友告诉程虎,风车茉莉是大藤本,一旦长成大面积的话,开出风车形状的白色小花之后,会极其、十分、变态的壮观。

闻言,程虎赶紧上网搜了一些风车茉莉的图片。只是随便浏览了几张照片,他那颗高寿二十好几的老油条心脏立马就复苏少女心,被这种美名叫‘风车茉莉’的藤蔓给深深吸引住了。

虽然只是图片,还未真实看见,但风车茉莉确实是美得无话可说。

如此,程虎便打消要消灭络石藤的念头。

他把意识覆盖在络石藤上,稍稍注力,没一会儿,原本枯黄的藤蔓立即变作绿油油一大片。

络石藤的花期刚好是四五月,所以这些络石藤一边恢复生命力,一边开出了密密麻麻的白色小花。

当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碧绿且白的络石藤时,他的心是真的化了。

老夫的少女心啊!

在温暖的阳光下,院子里万籁俱寂,连那些平时咯咯咯吵个不停的鸡群都静悄悄的。

一栋钢筋水泥拼凑成的小洋房安详的坐立于大地之上。

小洋房的墙壁爬满了紧密狭小如碧玉一般的叶片。以碧叶为底色,白色的小花拥挤着缀满枝头。

它们定是白云的女儿吧。

白云将纯洁传承给它们,所以它们才能开出这样洁白无瑕,玲珑剔透的小花。

它们也是花园里的明灯,为单调的翠绿增添了一道白光。

它们更像是风车,在阳光的照射下,随着微风轻轻摆动,为四周吹去浓郁的清香。

那碧绿的藤条攀爬在墙壁上,顺着水管,直接爬到楼顶上。它们在高处飘摇,仿佛正在跟高空中的云朵母亲招手。

如果将整栋房子尽收眼底的话,则可以看到一面白色的瀑布从楼顶飘落,洋洋洒洒,像书画家笔下的巨作,飘逸且灵动;密密麻麻,又像夏日夜空里闪耀的群星。

程虎震撼无比!

若说五彩斑斓的金樱子让人意乱情迷心向往之,那这纯白的风车茉莉则让人心驰荡漾,仿佛回到了若干年前最天真无邪的孩童光景。

程虎晃了晃脑袋,把一切沉重的思虑都抛诸脑后,只留下淡淡的心情随着摇曳的小白花一起摆动。

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大概就是自己拥有一片土地,可以种上任何自己喜欢的植物了吧。

然后再来一些心思单纯的动物相伴,没有人世繁杂的打扰。

哈——程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忽然就觉得自己决定留下来的这个决定是何其的正确。

打脸啊。只要回想一开始自己是如何的勉为其难,并且扬言绝对不会留下来,程虎就觉得脸好痛。

不过,好在那些话也就大黄知道而已。

程虎偷偷瞥了一眼安详睡着的大黄,又继续欣赏了一会儿风车茉莉的小花,之后就开始种植野菜。

他先用锄头把墙角的泥土松动,然后插上红背菜、枸杞叶的枝条,再把韭菜的根埋到土里。

至于鱼腥草,程虎觉得应该种在院墙下。

因为鱼腥草是这些野菜里最喜欢阴暗环境的。越是阴暗潮湿的地方,鱼腥草就长得越好。

可是把院墙下的泥土松动之后,程虎感觉自己又遇到了一个难题。

清明的雨季过后,便要进入夏天模式。虽然程虎不是地质学专家,但也明白南方的夏天有多可怕。南方的雨季主要集中在春季。

如果春季可以连绵不断的下两个月的雨水,那到了夏秋便可以烈日暴晒两个季节。而且温度是属于那种马路煎鸡蛋的变态气温。

院墙下面是整个院子里最阴暗潮湿的地方,但是程虎却发现,院墙角的泥土十分干燥。

尽管杂草根部残留着水汽,泥土表面也有些湿润,但破开土皮,下面的泥土都是又干又硬的。

这也难怪,整片山林的植物都快死翘翘了,山涧也干涸了,泥土发干也很正常。

让泥土湿润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浇水。可目前的情况是,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水可以浇灌。

山上蓄水池旁边的植物虽然已经被程虎复苏了一部分,地下水可以冒出来了,但是那些冒出来的地下水并不多,只够日常使用而已。

如果要由于大面积浇灌植物的话,显然是不够的。当然是,眼下浇灌这一点点野菜还是可以的。

只是程虎想着,以后要是大面积种植瓜果蔬菜的话,没有充足的水源,只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那是完全不够的。

大黄说过,力量并不是源源不断的,必须要吃掉古币,用古币千百年来凝聚的力量补充到自己身上。

看来,那几百万还得挪出很大一部分用于购买古币啊。这一刻,程虎忽然觉得自己好穷。

把鱼腥草种下之后,程虎便驱动意识,覆盖住所有野菜。稍稍注力之后,几种野菜立马像被泼出去的水,在地上肆意蔓延开来。

没一会儿,房子的墙角就被茂密的红背菜枸杞叶和韭菜占领了。

院墙下也长出了一大片密密麻麻的鱼腥草。

“哈哈,以后终于有新鲜的蔬菜吃了。”看着绿油油的枸杞叶跟韭菜,还有叶片微微露出红色的鱼腥草和红背菜,程虎高兴的自言自语道。

回想起这几天天天红烧蛋,顿顿白米饭的日子,胃里就觉得好难受。

现在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好日子要开始啦。

“但那要有一个前提。”闭着眼睛的大黄慢悠悠的吐出了一句话。

【床前明月光,票票没两张。举头望明月,低头泪两行。】

第31章 三只小猴子(求推荐,求收藏)

“大黄,你醒啦,你快看,今后咱们有蔬菜吃了。”程虎指着墙角下的葱茏野菜,兴奋的说道,就像一个考了满分得意到不行的小学生一样。

大黄却眼睛也不睁的说道:“我只吃高纤维的草,而且我吃草是为了帮助消化,至于你的那些小青菜,还是留给你跟你的几十只**。”

“?”程虎皱眉扭头看向身后的鸡群,当即明白了所谓的前提。

他以后想要有吃不完的青菜,前提必须是,鸡群不吃他的菜。

哎呀,百密一疏啊!

这几天程虎也算是见识过了鸡群的破坏力,那绝对不亚于一群疯狗。

它们不仅能把草根刨起来,如果它们想的话,还可以把深埋地底的蚯蚓给揪出来。

程虎心疼的看了看自己还没来得及品尝的青菜,嘀咕道:“嗯,还差篱笆。”

“而且是很高的篱笆。”大黄给他补充了一句。

程虎泪目啊。

不过眼下也没有办法,只能看着点那些鸡群,不让它们靠近这一头就行了。

上次清理楼顶的水箱时,程虎发现楼顶上有许多用砖头砌起来的花坛。

原本程虎是想着,等以后稳定了,就在楼顶的花坛里种些葡萄什么的,现在看来,只能先种些蔬菜了。不然万一哪天疏忽了,没有看住鸡群,那就只能吃菜杆子了。

不想吃菜杆子,就得不断的往菜杆子里注入力量,让菜杆子长出新叶子。

但这样一来,无疑实在浪费自己的力量。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种一些到楼顶上去吧。

如果这里的野菜真被鸡群占领了,那他至少还有楼顶的青菜可以吃。

把四种野菜种到楼顶之后,程虎并没有急着去镇上采买铁篱笆,而是拎起锄头清理院子里的草根。

到了傍晚的时候,草根基本上已经清理得差不多。

程虎便把草根与被晒干的干草堆在一起,一把火烧了起来。

有火!有鸡!

程虎看了看跳跃的火光,又看了看完全不知险情的鸡群,微笑着点了点头。

“大黄,帮我抓只鸡。”程虎从房子里走出来,一手拿着烧烤叉,一手拿着孜然粉。

大黄慢悠悠的站起身,抖了抖身上的灰尘,问道:“抓鸡做什么?”

“烧烤啊。”程虎扬了扬手里的烧烤叉。

对于抓鸡,大黄内心是拒绝的。

因为它是堂堂丛林之王啊,到了你这个人类跟前,也就只剩下抓鸡的功能?

唉,真是虎落平阳被人欺。

现在住在人家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呐。抓鸡就抓**。

大黄晃了晃身子,双目盯着院子里的鸡群,铆足了劲,一把扑过去。

鸡是华国老百姓餐桌上最平常的菜,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菜。现在人们生活好了,只要喜欢,天天都可以吃鸡肉。

鸡肉的做法有很多,比如贵州息峰辣子鸡、叫花鸡、德州扒鸡、xj大盘鸡、清蒸鸡、手撕鸡、蘑菇炖小鸡

但最好吃又好玩的,一定是烤全鸡。

所谓的烤全鸡就是像电视上的一样,直接穿根木棍在鸡身上,然后架在生火上烤,边烤边吃。

大黄抓鸡的功夫绝对一流,只见它扑了几下,就成功的捕获了一只大肥鸡。

程虎先把水烧开,把肥鸡放到开水里烫了一遍,然后就拔鸡毛,去内脏,再把一整只鸡穿到烧烤叉上,直接架在院子里的生火上烤。

鸡皮在猛烈的火焰中滋滋冒油,鸡油滴到火堆里,成了火上加油,让火焰烧得更高更旺,没一会儿,院子里就飘满了鸡肉的香味。

“哇,好香,大黄,你要不要来一点?”程虎举着黑乎乎的烤鸡,问道。

大黄看了烤鸡一眼,回道:“我是老虎,不是蠢狗。只有蠢东西才会吃煮熟的食物。”

程虎一脸鄙夷加黑线的斜视了大黄一眼。

既然大黄不吃,那他就不客气了。

一边吃着香喷喷的食物,一边刷着手机,这是何等的惬意啊。

顺便再把刚刚拍的几张烤鸡的照片发到朋友圈里炫耀一下,完美。

吃完一整只鸡之后,程虎还觉得只是吃了五分饱,就又跑回厨房吃了两碗白米饭。

白天劳累了一天,到了晚上夜色一黑,人就特别容易犯困。

刷着手机到了八点多钟的时候,程虎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了。没办法,只能关了手机睡觉。

这一觉睡得特别香,也没做什么梦。只是到了黎明的时候,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又传出来了。

程虎一个激灵翻身起床,直接蹑手蹑脚的循着声音往一楼客厅走下去。

等他慢慢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便可以看见三只金黄色的猴子抱着芭蕉叶站在四方桌旁边。

其中一只长得圆滚滚的猴子一脸惊讶的说道:“天哪,这么美味的水果,他居然没吃。”

另外一只又高又壮的猴子一把跳到桌面上,把自己怀里的芭蕉叶慢慢放下。

芭蕉叶散开,露出了几个黑乎乎的芭蕉。它看着脚边的水果,说道:“我就说了,人类是很挑剔的。”

胖胖的猴子也试着往桌面上跳,但它的身材实在过于圆润,连续跳了两次都没成功,只好可怜巴巴的看着高高在上的同伴,眼睛里全是渴望。

我啥时候也可以像它这样厉害?

第三只毛色最纯最金黄的猴子先是跳到椅子上,然后再从椅子跳到桌面上。

它把怀里包着葡萄干的芭蕉叶放下之后,说道:“放下东西,咱们就赶紧撤吧,免得被发现了。”

胖嘟嘟的猴子还在努力往椅子上跳。

但因为它身材丰满,怀里又抱着东西,行动实在不便,所以它连椅子都没跳上去。

它嘟哝道:“可是,昨天咱们送来的他都没吃,咱们今天又送东西来,是不是太浪费了?”

说着,它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怀里干巴巴的杨梅,吞了吞口水。

这些水果可是它们仅有的食物。用来维持生活都有些捉襟见肘,现在居然还要分一点给这个人类。

它心里是很舍不得的。可老爸说了,这个人类是它们的希望。所以没办法,只能跟着两个哥哥一起来送礼。

人类是最讲究礼仪的动物。

老黑叔叔说过,在人类的复杂世界里,他们会用各种食物和昂贵的东西互相赠送,以此来表示友谊。

但是小猴子觉得,真正的友谊是不需要用任何形式来表达的。所以,真的好想把这些水果带回家。

第32章 生吃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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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不吃是他的问题,送不送是我们的态度。咱们一定要让他感受到咱们的好意。”那个毛色最纯的猴子吐出了一句金句。

胖猴子终于借助两位哥哥的尾巴,成功爬到了桌面上。

它依依不舍的放下怀里的水果,问道:“然后呢?”

“然后他就会留下来呀,笨蛋。”两位哥哥一起拍了一下小胖猴的脑瓜子。

小胖猴摸了摸脑瓜子,不解道:“可是,他真的会留下来吗?会不会他把这里的东西吃光了,然后就走了呢?”

它还是很担心自己的水果会肉包子打狗一去不返。

如果这个人类收了它们的好处,却没有达成它们的心愿留下来的话,那该有多绝望啊?

“应该不会吧。”小金猴并不是很确定。

虽然它是三兄弟里的老大,脑子也是最灵活的一个。但是,它依然比不上人类。人类是最复杂的。

老黑叔叔说过,人类阴险狡诈,无恶不作,而且很喜欢吃猴子的脑上浆。

他们会先把猴子从山林里抓走,然后用牙齿咬不断,石头砸不断的铁链把它们栓起来,逼迫它们在一群人类中间从火堆里穿过去,或者是逼迫它们学习各种非常复杂的东西。

如果它们学不会,或者不听话,或者是生病了,就会被送到另外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是一个很恐怖的地方,所有的猴子进去了,都是死路一条。

里面的人类张牙舞爪面目可憎。他们会先把猴子固定在一个铁笼子里,只把脑袋露出来。这时候,就会有人类用一个锤子把猴子的脑壳砸开。

脑壳砸开之后,猴子的脑浆就会暴露在空气当中。

更可怕的是,即使脑壳都被砸开了,但猴子还活着。等人类把冰冷的勺子挖入它们的脑浆里,它们才会哀嚎着死去。

一想到这些,小金猴就觉得头皮发麻。

“快走快走。”它怪叫道,“要是那个人发现我们就惨了,要是被他抓住,他肯定会活生生吃了咱们的脑袋。”

另外两只小猴子一听,浑身一颤,也想起了老黑叔叔的话。立马跟着跃下桌子,连滚带爬的往外跑去。

程虎见三只小猴子要跑,连忙从楼梯口跑出来,朝三只小猴子喊道:“喂,你们别走啊。”

“啊,他看到我们了。”小胖猴长得胖跑得慢,听到人类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浑身战栗得更加厉害。但它依然没有停下奔跑的动作。

它一边跑一边哭道:“爸爸,我要被吃掉了。哇”

“喂,你们等一下。”程虎觉得莫名其妙。

并不是因为猴子会说话而觉得莫名其妙,而是猴子们居然这么害怕他,这让他觉得莫名其妙。

他追着跑出院子里,朝三只小猴子的背影喊道:“你们别走啊。”

两位哥哥发现弟弟跑得太慢,只好掉转方向,回过身来一起抓着弟弟的手臂,拖着它快速离去。

程虎不想吓坏小猴子们,所以追到院子里之后,就没有再继续追。

也不知道为什么,老虎不怕他,乌鸦不怕他,可是这些聪明的小猴子居然这么害怕他。

程虎看着猴子的背影,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莫非我长得丑?

不应该呀。摸了摸下巴,摸了摸脸,这么帅的一张脸,怎么会吓猴呢?

算了,下次见面再问清楚吧。

回到房子里,看着桌面上又多了许多水果之后,程虎心里莫名有些暖暖的。

大黄说过,他是山林的希望,而山林是动物们的家园。小猴子们连续两天早上送来礼物,大概是想跟他示好吧。

只是——

看着桌面上干燥的野果,程虎眉头不自觉的皱起来。这些水果昨天他就尝了一点,味道虽然保留着,但是却难以下咽。

对于小猴子们来说,或许是珍贵的食物,但是对于他来说,还真不是可以下口的东西。

程虎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它们每天就吃这些东西?”

众所周知,猴子喜欢吃水果,但这些野果已经没有什么水分,吃起来如同嚼蜡。真是难以想象,小猴子们只能依靠这些东西维持生活。

所以,拯救这片黄金山林,真的是迫在眉睫。

但是,程虎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把这么巨大的一片山林全部复苏。他的力量相对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强盛了许多。因为他吃了不少的袁大头。

可是袁大头流通的时间并不是很久,它们积攒的能量也不是很多。单凭那几十个袁大头,万万做不到复苏整片山林的巨大工程。

这个时候,金钱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如果有很多钱的话,就可以购买古币,就可以复苏山林,就可以为动物们提供食物。

程虎在四方桌旁边的椅子坐下,伸手捏下一颗发干的葡萄,放入嘴里。

发干的葡萄特别特别的酸,比柠檬还算。它的果皮就像没有煮烂的牛皮,不仅硬,而且韧性好。估计吃到肚子里是什么形状的,拉出去还是什么形状。

野生的葡萄跟人工种植的葡萄不一样。经过各种技术改良之后的人工葡萄大多都已经没有果核,可是野生葡萄有。

而且它们的果核还十分强悍,坚硬如沙子一般。如果是不小心嗑到的话,估计牙齿还得酸一阵。

程虎不知道这些野生水果原先的面貌是怎样的,但他很清楚,眼前的这些野果绝对算不上好食物。

不管是对于人类来说,还是对于动物来说。

所以,程虎皱眉想着,今天还是先别去镇上了。反正家里现在有青菜吃,而且也有鸡吃。至于铁篱笆的话,等有空再去买吧。

今天,继续在村子里溜达。以前的村民肯定种有果树,只要把那些果树救活了,并且大量繁殖一下,就可以给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们带来一顿丰盛的美味。

吃过早饭之后,又喂好院子里的鸡群。

看着鸡舍里遍地的鸡粪,程虎头大啊。这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一定要把鸡粪清理一下。不然的话,自己迟早得被这些遍地的鸡粪给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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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荒凉的白木区

程虎拿来扫把,戴上一次性口罩,穿上雨鞋,走进鸡舍里。

即使戴着一次性口罩,鸡粪的味道依旧坚强的贯穿口罩,往他的口鼻里肆无忌惮的发起攻击。

呕~

受不了。程虎干呕了一声。

我tm这是活活给自己找罪受啊,当初我脑子一定是进水了,才会以为养鸡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吧,居然抓了几十只鸡回来。

看了看遍地的鸡粪,再看看在院子里咯咯咯叫个不停的鸡群,它们好像都在嘲笑程虎一样。

程虎顿时后悔得想立马把这几十只鸡给烤了。

但是,浪费粮食可耻!还是留着以后慢慢烤吧。

唉,现在才知道,电视里手机上的资讯都是骗人的。

说什么养鸡好,既有鸡蛋吃,又可以解决残羹剩菜的问题,还能把院子里的虫子什么的吃干净,偶尔还可以宰杀两只鸡解解馋,甚至是,鸡生蛋,蛋化鸡,无限循环下去,就是一条发家致富之道。

神tm致富之道,现在这些鸡一个蛋没下过,每天就拉一地的鸡屎!我tm就是脑子进水了才会相信这些鬼话。

事实证明,鸡蛋吃多了会对鸡蛋产生恐惧,养鸡也并不是喂点残羹剩菜那么简单,还得清理永远也清理不完的鸡粪!

虽然昨天吃烤鸡的时候很开心很快乐,但昨天吃鸡的时候有多开心,现在清理鸡粪的时候就有多痛苦。

但是,痛苦并不能让鸡粪自己消失,所以,该动手打扫还是得打扫啊。

程虎慢慢拖动手里的扫把,往那些色如红糖,或者状如小山的鸡粪扫去。

结果

呕~

看着完全沾在扫把上,稀成一片的鸡粪,程虎这下是真没忍住,一下子就把早上吃进去的鸡蛋面给呕了出来。

那些鸡粪就像女生用的粉底液一样,是稀稠的,并不是像石头一样是块状的,所以,扫把一扫,它们就会全部沾在扫把上。

被破了表皮的鸡粪,味道更加浓郁扑鼻。

程虎受不了了,赶紧扔了扫把,往外跑出去。

咳咳咳。站在离鸡舍很远的地方,程虎剧烈咳嗽几声,试图把鸡粪的臭味从自己的肺里咳出去。

“咳咳咳。”程虎咳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样子很是可怜。

“你怎么了?”大黄刚好从山林里回来,还没走进院子里,就听到程虎剧烈咳嗽的声音。

它站在铁门中间,看着双手支撑膝盖,腰背弯曲的程虎,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接着,它也嗅到了空气中一股熟悉的味道。

这些味道对于它来说,是十分稀松平常的味道。动物的粪便在嗅觉敏锐的老虎眼中,是不值得一提的。

枪弹与人类的味道才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味道。

“那些鸡粪太臭了。”程虎一手撑着膝盖,一手指着鸡舍说道,“我原本想用扫把扫一下的,结果,那些鸡粪全都沾在扫把上面了。”

“这很正常。”大黄说道,“我觉得这味道不是那么臭。”

“好吧,我忘了你只是一头老虎。”程虎无奈的直起身子,叹了一口气,愤恨的看了一眼院子里无辜觅食的鸡群,说道,“也许我不应该养鸡。”

这话让大黄的眼睛亮了:“的确,我也觉得这些鸡很讨厌。”

它舔了舔嘴巴,说道:“它们喜欢用那些可恶的爪子在地里扒个不停,坟丘都快被它们扒平了。如果你决定不养它们了,我很乐意把它们消灭干净。”

“别别别。”看见大黄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程虎赶紧叫停它,“我只是说也许。没了这些鸡,我吃什么?我总不能天天去镇上买肉吃吧。我也是食肉动物。”

大黄甩了甩尾巴,将一只落在自己背上的虫子赶走,然后就一边晃着屁股,一边往坟前走去。

等它趴在地上,眼睛也闭上了,才说道:“也许你应该问问其他人。养鸡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一门十分简单的功课。也许你应该跟其他人类好好学习一下。”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程虎掏出手机,给黄兴旺打去电话。

七点多钟,安明镇的天空已经十分亮堂。四月虽然还很清凉,但橘红色的太阳已经从东南方的山脉徐徐升起。

柔和的光线斜斜穿过薄薄的水雾,洒落在小镇上方,将清一色的蓝色琉璃瓦映照得明亮反光。

建成二十多年的白木区有些荒凉,不像当初刚刚建成时那样人声鼎沸。不少居民房已经人去楼空,门扉紧掩。

其实门扉不掩也无妨,因为院子里只有荒芜的野草、泼辣的荨麻和寂寞的牵牛花。

温柔的晨光里,能听到蟋蟀的鸣唱。鹅卵石小道的石缝间的车前草,东一簇,西一簇,就像稿笺上暗绿的底花。

车前草是一种叶子椭圆的小草,全株都可以入药。

它的名字会让人联想到转个不停的车轱辘。但是,从白木区建成到现在,除了刚开始那几年兴盛过,来过不少车轱辘,之后就慢慢沉寂了。

车轱辘少了,就连人也少了。只有一些年迈的,不愿意背井离乡的老人孤独的坐在门前晒着太阳。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连晒太阳的老人也快没了。清冷的鹅卵石小道上的车前草挂满了晶莹剔透的露珠,也再无欢快密集的脚步声来将它们踏碎。

黄兴旺漫步在主道上,看着支路的荒芜,内心也跟着荒凉起来。

二十多年前,白木村的鬼怪传说闹得轰轰烈烈,恰逢赶上新农村计划,整个白木村的人全都搬离白木村,来到这个叫做白木区的地方居住。

但是后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人又从白木区搬离,搬到了县城,或者是直接搬去了省城。

白木区也跟着荒凉了。

现在整个白木区还剩下十多户人家,许多居民房都已空置。

黄兴旺现在虽然已经是安明镇的书记,但是由于安明镇地处偏远,位于群山中间,所以他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五六千块钱。

虽然工资比普通公务猿高了将近一倍,但他经常下乡看望孤寡老人,还资助了几个孤儿念书,所以至今都只能住在白木区。

尽管政府里有宿舍分配,但是家里住习惯了,所以也就懒得搬了。

况且白木区里剩下的都是些孤寡老人,住在白木区里,平时还可以照料一下他们。再者,白木区离乡政府也不远,步行都用不了十分钟。

其实,白木区除了略显荒凉之外,其他的都挺好的。黄兴旺这么想着。

就在此时,电话响了。

第34章 草木灰的妙用

“黄大爷,是我,小虎。”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很精神的男音,与底下那些人的无精打采不同。这声音清朗朝阳,充满蓬勃的生命力,而且音调高昂,就像翱翔在蓝空之上的雄鹰。

“是小虎啊,这么早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

黄兴旺一听到是小虎打来的电话,心里因为触景伤情的落寞瞬间消散得无影无踪。

尽管很多年轻人都在往大城市迁徙,可这儿不是还有一个返璞归真,愿意回归农村的小伙子嘛。

要是人人都像这小伙子一样愿意回归农村,那农村的建设也就不用愁了。

只可惜啊,现在的年轻人都像无头苍蝇一样,疯了似的往城里搬。也就剩下他们这些老骨头守着农村咯。

“黄大爷,我想跟您请教一件事。”程虎站在院子里,从鸡舍的门口看进去,可以看到密密麻麻,让人头皮发麻的鸡粪。

“哈哈,小虎,你要请教什么事?我一个大老粗能教你什么?”那头的黄兴旺显得很高兴的样子,爽朗的笑了起来。

程虎为难的说道:“我前些天抓了几十只鸡回来养着,原本只是想着以后每天都可以有鸡蛋吃,谁知道这些家伙一天要拉那么多屎。现在清理鸡舍里的鸡粪已经成为了一项艰难的大工程。”

“哈哈哈,小虎,你可真是太逗了。”黄兴旺听到程虎的抱怨,笑得前俯后仰。

这小子居然还养鸡,看来是真打算久居白木村了。

这样也好,以后白木村也算是有点儿人气了。自从没了程大牛,那个村子就废了。

现在程虎回来了,即使这小子没有大牛的本事,但守着村子也是挺好的。以后自己尽量多照顾照顾他,没事就喊他多来家里蹭蹭饭。

“黄大爷,您别笑。”程虎叫屈道。

“哈哈哈,好好好,我不笑。哈哈哈!”黄兴旺笑道,“既然有鸡粪,那你把鸡粪清理掉不就行了。我告诉你,鸡粪可是好东西,以前村里可是家家户户都养鸡的。鸡粪扫起来堆在一起,等种东西的时候,先在地里撒些鸡粪,那作用绝对比尿素复合肥这些东西强。”

程虎苦笑道:“这道理我懂,鸡粪是天然有机肥,我也知道。可问题是,我现在根本就没办法把鸡粪堆起来。”

看了一眼沾满鸡粪的扫把,程虎强忍恶心道:“刚刚我用扫把去扫那些鸡粪,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些鸡粪直接沾在扫把上面了。我的扫把是那种塑料毛的扫把。现在扫把上的每一根毛都沾着褐色的鸡粪,看上去就跟毛笔浸湿了墨水一样,别提多恶心了。”

“哈哈哈!”

程虎刚刚抱怨完,电话那头立马又响起一串爽朗的笑声。

笑声持续了半分钟才逐渐弱下去。

程虎一脸黑线。

黄兴旺说道:“你可真是个傻小子。我问你,你家里有草木灰吗?”

“草木灰?什么叫草木灰?”程虎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就是杂草或者木头燃烧之后留下的灰烬。你这孩子怎么什么都不懂。”

“哦。”程虎恍然大悟,急忙应道,“有有有,而且还有很多呢。”

昨天傍晚烧了一把大火,草根跟草干完全燃烧殆尽,只留下一堆灰白色的灰烬。那灰烬在院子里睡了一晚上,被薄雾打湿,显得有些沉重。

“那就你用个东西把草木灰装起来放好,这东西用处可大了。可以杀死一些泥土里的小虫子,还能起到愈合某些植物伤口的作用。”

“但是,这跟鸡粪有什么关系?”程虎没弄明白。

黄兴旺接着说道:“我说你小子是真傻。草木灰具有很强的吸附性。你把草木灰撒一层在鸡粪上面,让草木灰吸干鸡粪里的水分,然后再用扫把去扫,就可以了。”

“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不跟你说了,我要回家吃早饭了。有什么不懂的,你再打电话来。”

“得嘞。谢谢黄大爷。”

挂掉电话之后,程虎按照黄兴旺教的,先把院子里的草木灰用几个蛇皮袋装起来,然后堆在鸡舍门口的走廊上。

堆好了几包草木灰,再用一个干燥的水桶把院子里剩下的草木灰装起来,装了半桶。

之后便拎着半桶草木灰走入鸡舍。

这次他依旧戴着口罩。从桶里抓起一把草木灰,轻轻洒在鸡舍遍布鸡粪的地上。

撒完半桶草木灰之后,整个鸡舍的地板上再也看不到鸡粪的身影,只见一层厚厚的草木灰由灰白色变成深灰色。

果然吸水!

再次拿起扫把打扫,那些鸡粪果真不会再粘着扫把,而是像屎壳郎的食物一样,在扫把的扫动之下,慢慢滚成一颗颗小球状体。

程虎用了十多分钟,便把整个鸡舍打扫得一干二净。

但是,鸡粪扫成堆了,是不能够继续堆在鸡舍里的。不然的话,那几十只鸡再把这些鸡粪扒拉开,重新叠加一层新鲜的鸡粪,可就糟糕了。

程虎走出鸡舍,在鸡舍后面的角落里清理出一块空地,并用墙角的一些砖头把空地连着围墙围起来,形成一个半圆圈。

然后再用铁铲跟簸箕把鸡粪移到圆圈里。

如此一来,鸡粪可以集中发酵,鸡群就算飞到圆圈里,也不至于把鸡粪扒拉得到处都是。

忙完这些已经快到中午。

程虎洗了手,吃了饭,稍稍休息一下,又带上锄头往村里走去。

白木村的房子并不是全部集中在一处。所以几十户人家占地很广。

只是这占地并不是以四方或者不规则圆形的形状存在,而是以细长的条状挤在群山之间。

程虎现在的新家属于白木村村尾,但还不是最后一栋房子。从他的小洋房往西北方向走,还有一条将近一公里长的羊肠小道。

羊肠小道的两边有一些很古老的泥砖废墟,大多已经坍塌,只剩下矮矮的红泥墙壁和不甘腐朽的房梁横七竖八的架在废墟之上。

这些废墟也不集中,往往都是两三座房子聚集一处,每处聚集地又相隔几百米。

最最后面的房子建在半山腰上,要走上一条近百层的石头台阶方可到达。

第35章 种橘子

程虎将双脚踏上这些石头台阶之时,不得不感慨古人的毅力。

这些老房子的地基以及台阶都是用自然界中的天然大石头堆砌而成。有些大石头单个重量便可达到上百斤。

用石头下地基和铺台阶,那工作量绝不亚于徒手盖起一栋泥砖瓦房。

农村里的泥砖瓦房,除了瓦片是买的,其他东西都是自己生产。

下地基的大石头自己搬回来,建房子的红泥砖自己打,还有木头房梁也是自己去山上砍回来。

所以,看着这些古老废墟的时候,程虎顿时觉得现在网络上那些所谓的户外博主徒手建造水池跟一次性房子什么的简直弱爆了。

有本事你徒手把上百斤的大石头用铁器打成四方形状,然后再从山脚一路铺到山腰试试?

古人的毅力真的是现代人比不了的!

在村尾走了一圈,程虎找到了几棵芭蕉树还有不少茶子树跟茶叶树。另外还有橘子树。

这些植物已经在白木村生长了几十年,应该算是白木村的本地植物了。

就算它们原本不生长在这个村子里,但是经过几十年的融合,它们的命运早已跟山林挂钩,所以才会跟随其他植物一同枯黄。

因此,当程虎的力量注入到橘子树时,橘子树很快由黄转绿。

尽管如此,程虎还是不敢注入太多的力量。因为这些植物一旦死翘翘的话,那他的力量也就白白浪费了。

所以看到橘子树的树叶由黄转绿之后,他便把自己的意识从散发着浓郁清香味道的橘子树上抽回来,并且折了几枝绿油油的橘子树树枝。

至于芭蕉树跟茶子树跟茶叶树,程虎并没有打算移栽回去。

这种野生芭蕉树喜欢生长在十分阴暗潮湿的地方。它们自己选择的生长地就是最好的地方,所以移栽是没有必要的。

至于茶子树跟茶叶树,都是以前的村民种下的。

它们被种在山腰上,连成一大片,几乎大半个山腰都是茶子树跟茶叶树。

所以这两者也没有移栽的必要。让它们继续长在山腰上就行。

至于橘子树,程虎目前只找到了一棵,具体是什么品种的橘子,还未可知。但是扦插回去很有必要。

这样一来,以后就可以有新鲜的橘子吃。

人无水果,就像鱼儿没有水啊!

程虎自认为自己是个吃货,而且是那种不挑食的吃货。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每天都要吃不少的水果。

现在受困于此,没有水果吃,实在就像是没有奶喝的宝宝。

摘了几枝橘子枝条之后,程虎便返回家里。

他打算把橘子枝条扦插在大院子门口对面的一块空地上。

那空地在院子围墙外面,面积不大,约莫只有半亩地的样子。空地的西边有四栋老房子废墟,东边是一条干涸的河道。

河道向村口方向延伸,经过大院子的东面围墙脚。

河道里侧是围墙,外侧是水泥路。

水泥路从东南方向的村口蜿蜒而来,与隔着一条河道的围墙平行。

水泥路平行到围墙的拐角处,跟着围墙一起九十度转弯,连接一座一两米长的平板桥。

过了平板桥,就是大院子的大门口。而水泥道也在大门口处完结。

从大院门走出,直行经过水泥道,就是那块半亩多宽的空地。距离之近,可想而知。用来种植橘子,不仅有利于管理,也可以在想吃橘子的时候,随手便摘一个吃。

只是,空地上也跟之前的院子一样,长满了密密匝匝,近乎齐人高的杂草。

好在不碍事。反正橘子树可以长得很高。这些杂草除不除都没有关系。只要待会儿他把橘子枝条扦插下去之后,帮助枝条快速长高长大就行。

但是,为了能让橘子树长得更好一些,也为了帮助自己节约一些力量,程虎还是找来了割草机,将空地上的杂草割除。

毕竟,有这些杂草在这里抢养分,橘子树一旦没了力量的滋养,需要自己努力从泥土中汲取养分的时候,就会十分辛苦。

除去这些杂草,便等于是把橘子树的敌人给消灭了一部分。

割草机的效率很高,半亩地的杂草没用多久,就被程虎割完了。

他照例把杂草用锄头撂到一处堆起来,然后用打火机点着这些草干。

看着熊熊燃烧的烈火,程虎掏出手机,查了一些关于橘子树种植的资料。

资料显示,一般情况下,种植橘子的植株行距为3米*35米至35米*45米。也就是说,每亩地可以种植42棵至63棵橘子树。

如果技术好,计划繁密种植的话,也可以每亩栽种85棵到112棵。

程虎自认为自己没啥技术,所以只打算在这半亩地上种个二十来棵橘子树就行了。

以后肯定还要种植其他水果,二十多棵橘子树,够吃了。

在空地上平均分布挖了二十二个小坑之后,程虎便把橘子树的枝条用剪刀剪出二十二根斜口小枝条。

对于种东西,程虎没啥经验,但他知道,斜口可以帮助枝条吸收泥土里的养分。所以很多植物的枝条扦插,都会剪成斜口。

把二十二根小枝条扦插到松软的泥土坑里之后,程虎退出空地,站在干净的水泥道上。

他微微闭上眼睛,将意识从自己的身体里抽离出去,覆盖在距离自己最近的一棵橘子苗上。

他心想,就先用这棵小苗做个试验好了,如果可以开花结果并且没有死亡迹象的话,再把其他二十一棵橘子苗依葫芦画瓢全部养大。

当他的力量就像一缕青烟似的注入到小枝条上后,那原本身高不足十厘米,只留着稀稀拉拉几片绿叶的小枝条立马就像泄洪的水库,呼啦啦迸出许多枝条来。

枝条快速生长,不停的增高,不停的冒出新的嫩绿的芽叶。

当橘子树长到比程虎还高的时候,枝条上便不再是冒出碧绿的嫩叶那么简单,一个个状如黄豆的白色小花苞也冒了出来。

顿时间,空气中便弥漫着浓郁的花香。

橘子的花香十分浓郁甜蜜,受不了的人很有可能会引发头晕目眩呕吐等症状。

但是花香只是持续了一瞬,那原本黄豆大小的白色小花苞顷刻间就变成了碧绿的圆滚滚的小绿果。

看着枝条上挂满了绿色的硕果,程虎知道,还差一点,这些果子就要成熟了。

他继续往橘子树上注入力量,但注入的力量很少,是以一种细水长流的状态在注入。

因此,橘子树上的小绿果则放缓了生长的速度,慢慢的,慢慢的,由碧绿色转变成青黄色,再变成淡黄色,最后才变作明黄色。

“ok了。”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那一树明晃晃金灿灿的橘子,忍不住开心的叫了一声。

“大黄,快来,咱们有橘子吃了。”程虎头也不回的瞎喊了一句。

大黄趴在坟前的空地上,听着这叫喊,翻了个身,继续睡大觉。

我tm是老虎,不吃水果,你懂?

试水推感言

很遗憾的告诉各位读者,这本书又扑街了。

哈哈哈哈哈哈!

(这里加上一个努力强颜欢笑的作者君笑脸)()

尽管如此,我依然会坚持下去,用爱发电。

原本以为这一周至少可以拿一个不扑街的推荐位,但是没有。而是拿了一个扑街专用的‘热门分类’推荐位。

热门分类又称死亡分类,一旦进去,永无出头之日——

——除非我嫁给马云!

脸上笑嘻嘻,心里血在滴!

没办法,我没有那么多套路,也没有那么多精彩的装逼情节,所以写出来的文章过于平淡,就像一碗白开水那样。

(唉,本扑街早已看破红尘,心如止水。)

这个成绩早在预想之中,这个推荐位也在预料之中。

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在预料之中。但看到结果的时候,内心又是极其不甘。

(我要向前冲!)

虽然很扑街,但是这本书一定会坚持到最后。

就算跟上一本书《黄金山林》一样,试水推之后一直裸奔到完本,我也要坚持到最后。

而且我想好了,等这本书几百万字完本之后,我还要继续写山林。

(我要跟山林杠到底。)

哈哈哈,感觉自己又傻又逗又心酸。

话不多说,上推荐位之后,编辑十分看重数据。

所以有推荐票的读者们,就算你不是十分看好,也不是十分喜欢这一本书,也请你在这一个星期里坚持一下,每天给我投投票。

并且每天追读新章节,这样可以增加点击。

如果能够打赏一下也是可以的,但是这个随缘就好。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看收藏。

如果收藏上不去,那估计真是无药可救了。

所以希望小伙伴们,如果有书单的加一下书单,如果晚上8点整抢红包的,请给这本书加码。

如果你身边有同样喜欢这种类型的书的,也请跟他们分享一下。

这是一个扑街垂死挣扎的请求!阿门。

第36章 拯救芭蕉林

【感谢‘钻风老大’和‘钱西峰’的打赏。】

程虎像只欢快的小鸟一样跑到橘子树前,摘了一个如拳头大小黄橙橙的橘子。剥了皮,便可以看到像花瓣一样整齐排列的橘子肉。

他掰了半个橘子,直接往血盆大口里送入。

吧唧咬一口,饱满的果汁立马从果肉里四溅而出,淹没了舌头,还往牙齿的缝隙里流窜。

酸酸甜甜的滋味霎时间就占领了整个口腔,仿佛每一寸口腔肌肤都成了橘子的俘虏,在它酸甜的淫@威之下,欢快的颤抖着。

这种感觉就像久旱逢甘霖一样。

当牙齿磋磨着果肉的时候,幸福便是口中的酸甜滋味。

程虎接连吃了好几个,等胃部感觉有些反酸的时候才停下来。

吃了橘子,再细细观察橘子树,发现果树并无任何异样,程虎便开始实行接下来的工作。

他把意识覆盖在另外二十一棵小果苗上,缓缓注力,没一会儿,剩下的果树也全都挂满了黄灿灿的橘子。

得嘞。

程虎抬头看了看天空,天色已经有些昏暗。院子里的太阳能灯全都亮了。

他回到院子里的时候,迎面遇上准备进山的大黄。

程虎一脸兴奋的说道:“大黄,你是要进山去吗?”

大黄点了点头,有些搞不清楚他为什么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

程虎笑道:“麻烦你通知一下山里那些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就跟它们说,村子里有芭蕉跟橘子。”

大黄一脸怀疑的看着程虎,问道:“我是谁?”

程虎一愣:“你是大黄啊。”

“我是老虎,你觉得那些吃草的家伙会相信我的话吗?”

说罢,它大摇大摆的往外走去。

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它只是随便瞥了一眼对面的橘子林,然后便继续前进。

它不是食草动物!并且,它还是食草动物的天敌。

要说多少次,这个大傻子才会明白。居然还叫我去通知那些笨蛋,它们是疯了才会相信我的话吧。

看着大黄离去的身影,程虎感觉自己被雷劈了一下。

为什么他觉得刚刚大黄看自己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一个神经病!

好吧。让食肉动物去通知自己的食物,告诉它们自己的窝边有很多好吃的水果,这主意听起来确实像是神经病才能想出来的。

早上的时候清理了鸡舍的鸡粪,下午又干了很多活,所以现在程虎身上的味道跟鸡粪差不了多少。

他在浴缸里洗出来的洗澡水都是黑色的。

但就算是这样,他也舍不得把浴缸里的水放掉,而是用水桶把它们装起来,留着浇灌果树。

现在虽然还没有到立夏这个节气,但是西阳省的天气实在是变态。白天的时候,气温已经逼近三十度。

暴晒会让本就干燥的泥土水分大量挥发,因此,要想橘子树不再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给它们施肥以及浇水都是必不可少的。

况且,现在也不是长橘子的季节。如果后续营养跟不上的话,那些橘子树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得因为营养消耗完毕而死。

这洗澡水虽然看起来很脏,但用来浇灌橘子树还是没问题的。

洗完澡之后,程虎凉拌了一道鱼腥草,又清炒了一个红背菜,再用大叶韭菜跟鸡蛋煎蛋饼,最后还用鸡蛋跟枸杞叶煮了一锅汤。

这也算是荤素都有了。正宗的传说中的三菜一汤。

饥饿的时候,也就没那么挑剔了,虽说鸡蛋都吃腻了,但是眼下也就只有这些菜,不吃没办法。

饭饱之后,刷了碗,收拾好剩菜剩饭,再刷一会儿手机,程虎便回到床上躺着。

他把意识放出去,打算去复苏今天遇到的野生芭蕉林。这样一来,那些小猴子就可以吃到新鲜的芭蕉了。

想着那些害怕自己的小猴子看见新鲜芭蕉时乐疯的模样,程虎就觉得很满足。

意识从他身体飘离出去,往芭蕉林方向飞去。

野生芭蕉林长在那座要走上近百步台阶才能到达的山腰废墟旁边的山谷里。

那座废墟在山腰的东南面,而山谷则在山峰的东北面。两者的直线距离在两百米左右。

程虎的意识就像一只振翅翱翔的雄鹰,只用了片刻功夫,就已飞到芭蕉林里。

芭蕉林算不上特别大,只是占领了山脚的沟谷。芭蕉树也不是特别高,但当程虎的意识进入林中的时候,那硕大且密的芭蕉叶却足以将他的视线与云天分隔。

不是那么圆的月亮,此刻正像一盏精致无比的吊灯高挂在空中。

它的光线温柔变幻,洒满整个山谷,还将一束束荧光棒似的光线穿过层层叠叠的芭蕉叶,斜斜洒落在松软的土地上,也照射在干燥的芭蕉树上。

在茫茫月色之下,寂静的山林显得格外诡谲,仿佛是暗夜里的魔法城堡,永远潜藏着人类无法探知的秘密。

就在这暗暗明明中,一阵哗啦啦的声音骤然响起,好似从世界的另一端传出,匆忙而密集。

紧接着,就会有一阵阵叽叽喳喳的鸟叫声由近及远的离去。

程虎几乎要沉浸在这种如梦似幻的环境中昏昏睡去。

但眼前枯槁的芭蕉叶让他时刻谨记着自己的工作。

他是来救助芭蕉林的,不是来感怀世间万物何其美妙的。

早干活早收工早睡觉!

定了定神,程虎把自己的意识覆盖在芭蕉树上,往干燥的芭蕉树注入力量。

芭蕉树大约有四五米高,全都干燥得像草稿纸一样,没有半点水分。就连挂在芭蕉树顶端的芭蕉也呈现出黑麻麻的颜色。

但是,当程虎的力量注入芭蕉树之后,一股芭蕉树特有的清新便从逐渐转绿的芭蕉叶里涌了出来。

原本耷拉的毫无生命力的硕大叶片慢慢坚挺,颜色慢慢转绿,顷刻间就弯出一道完美的弧度,在夜风中有力的摇曳着。

等程虎把自己的意识抽离芭蕉树的时候,整片芭蕉林都呈现出了黄青相接的颜色。

黄色的是芭蕉树的主干跟叶柄以及成熟的大芭蕉。绿色的则是还没有成熟的小芭蕉以及像涂了一层油似的芭蕉叶。

只可惜程虎此刻只是意识到达这里,不然的话,还可以尝一尝这些野生芭蕉的滋味。想必,那必定是一种无以伦比的味道吧。

用意识巡了一圈芭蕉林,确定没有漏网之鱼后,程虎的意识边飘向山峰的另一侧。

第37章 神奇的茶籽油

在山腰废墟的西南侧还有一大片茶子树跟茶叶树。

程虎自己本身虽然不懂茶,但他知道,茶叶是好东西,茶籽更是好东西。

茶籽油的价格就不用说了,一斤纯正无添加的茶籽油价格在农村都卖出了六七十的高价。

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

那天程虎在镇上采买,去榨油坊里买花生油的时候,那个榨油坊的老板说的。

如果把纯正的高山茶籽油拿到大城市去卖,不知道可以卖多少钱一斤。

当然了,程虎也不差这点钱,所以不会拿去卖。但是榨油给自己吃,那也是极好的呀。

毕竟,这纯天然的高山茶籽油可是一大宝贝。

茶籽油还有很多的功效。

可以改善血液循环,降低胆固醇,降血脂。也可以改善心脑血管疾病,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对高血压有预防及改善作用。

如果孕妇食用茶籽油,不仅可以促进胎儿发育,也能防止孕妇后期皮肤拉伸而出现的瘙痒和干裂现象。

产妇分娩后食用,即补身又可让伤口早日愈合,乃至起到催乳及消除妊娠纹的作用。

同时,茶籽油还是爱美人士的神奇之物。

它能预防肥胖、减肥、淡化色斑、消除眼袋、滋润皮肤、抗过敏、调节内分泌、减少面部油脂、抑制青春痘、还能防脱发、防头发断裂。

不仅如此,它也是养生人士的首选之物。

茶籽油可以清热解毒、消炎消肿、祛火镇痛、润肺通便(便秘有特效)、助消化、保肝明目等。

山茶油里的抗氧化剂维e,能防止脑衰老,并延年益寿。

茶籽油不仅大人可以食用,就连刚刚出生的新生儿都可以使用。这是最神奇的地方。

众所周知,刚刚生出来的新生儿十分脆弱,这个不能用,那个不能用,可唯独纯天然无添加的茶籽油可以使用。

比如新生儿的屁屁被尿不湿捂出尿疹了,或者是新生儿的脖子等处长满了湿疹(俗称‘淹脖子’),只要用茶油直接涂于患处,用不了两天,新生儿的皮肤就可以完全恢复如初。

除了以上这些,茶油也是一味药。

它能提高胃、脾、肠、肝和胆管的功能,预防胆结石,并对胃炎和胃十二指肠溃疡有疗效。

如果意外被烫伤烧伤,或者是身上长有体癣及慢行湿疹,都可以用茶油涂抹治疗。

除去茶籽油的种种功效不说,光说茶籽油的味道,那就不是其他动物油或者植物油可以比拟的。

吃过纯天然茶籽油的人都知道,纯天然茶籽油的味道微微苦涩,但是入口之后,那鲜美之味即使主菜只是寡淡清汤,也能使之变得十分美味。

这就是纯天然茶籽油的难能可贵之处。

但是放眼如今的市场,真真正正的茶籽油几乎找不到。

一般农民自家产出些许茶籽油,都会留着自家食用,极少有人拿去贩卖。

茶籽油的产量很低,十斤茶籽未必能榨出一斤油。

而十斤茶籽绝不是说刚刚从树上摘回来的十斤大茶籽,而是摘回来之后,将大茶籽晒爆裂,然后抠出里面的小茶籽,并且继续暴晒若干天,方能拿去榨油。

这十斤小茶籽又需要多少斤大茶籽才能晒出来呢?

因此可以想见,如果大面积种植,且不添加其他东西进去,但价格却只卖几十块钱一斤,那根本就划不来。

所以,程虎是真没吃过茶籽油。

作为一名吃货,面对这样一种神奇之物,如果不加以开发利用,岂不是辜负了老天爷的恩赐?

况且,程虎心里想着,等自己把茶子树跟茶叶救活之后,这两者肯定会在这个季节不断的冒出新嫩的叶子。

又嫩又新鲜的叶子是一些小虫子的最爱。而小虫子又是一些小动物的最爱,而小动物又是一些食肉动物的最爱。

如此循环,倒也算是间接的帮助了山林里的部分动物。

程虎当然想一下子就把这偌大的山林全都给复苏了,但实力不允许啊。

他现在体内存留的力量,顶多就是把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基本复苏这样。三十来个袁大头听上去好像很多了,但它们储存的能量并不多。

所以,当程虎复苏了五彩金樱子,复苏了风车茉莉,还造了一片橘子林,又复苏了芭蕉林之后,他已经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发沉重。

在没有复苏这些东西之前,他感觉自己身轻如燕,但是在短时间内输出这么多力量,复苏了这么多东西,他的身体一下子就从身轻如燕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

就是比普通人稍微好一点点的状态。

程虎计划了一下,等复苏好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就想个办法弄些古币回来吃一吃。

茶子树跟茶叶树的复苏相比起芭蕉林来说,工作量要更大一些。

芭蕉树虽然高大,但是数量少。而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虽然矮小,但是数量庞大。在这一片茶林里,至少有近千棵茶树。

要把这些茶树全部复苏显然不现实,程虎只能尽力而为,能复苏多少,就复苏多少吧。

半个小时之后,程虎终于累得沉沉昏睡过去。而茶林才复苏了三分之一的面积。他已经精疲力尽,神识涣散。

“爸爸,爸爸,芭蕉林绿了!”

“芭蕉林绿了!”

小猴子三兄弟在山野里欢快的奔跑,一边朝它们的老爸奔去,一边兴奋的大叫。

“芭蕉林,芭蕉林绿了。”

“芭蕉又黄又大。”

“那些芭蕉树都会冒水了。”

三只小猴子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把周围的许多猴子全都吸引了过来。

一只体型壮硕的成年雄性猴子从枯黄的树上轻轻跃下,直接站立在三只小猴子前面。

三只小猴子刹不住车,直接撞入大猴子的怀里。

胖胖的小猴子一脸兴奋的看着大猴子,叫道:“爸爸,那些芭蕉好大好大,像这么大。”

它夸张的张开手臂,示意爸爸看自己的手势。为了显得那些芭蕉真的很大,它把自己手臂几乎要弯到后背上去。

大猴子摸了摸小胖猴的脑袋,呵呵笑道:“哪有这么大的芭蕉?难道芭蕉还成精了?”

“爸爸,你别听它胡说。”毛色最纯金的小猴子说道,“那些芭蕉一夜之间全都变绿了。而且还挂满了黄灿灿的芭蕉。那些芭蕉可大了,比咱们以前吃过的任何一个芭蕉都大。”

老大的话让猴子爸爸的笑容逐渐沉稳。

它知道孩子们不会说谎的,只是刚刚老三的说辞实在是太夸张了,以至于它没有认真思考。

现在老大的话让它忽然意识到,孩子们口中的事情究竟有多么值得兴奋。

死了二十多年的芭蕉林绿了!

单章告白

昨天下午两点开始,迎来了这本书的第一个试水推——俗称‘死亡分类’的热门分类推荐。

效果不理想是预料之中的事情。

而且,这将会是这本书的唯一一个推荐。等到这周周日下午两点换下来之后,就将要进入没有出头之日的裸奔之路。

想着这些,心很累。

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前传,我的上一本书,也整本书写完了,就分到死亡分类的推荐。

这本书依然重蹈覆辙,对于每天干完农活之后,依然要挤出时间熬夜码字的我来说,打击真的很大。

我已经开始强烈怀疑自己。我问了自己好多遍,坚持有什么意义?

也有很多人劝我切书,我也一次次动摇了。

因为现在正是春来万物复苏之际,家里的农活会逐渐增多。

种花生,种玉米。采茶叶,给茶叶施肥,种植水稻,地瓜,芋头等等一系列农活将要持续到秋天收获之后。

虽然这些农活只是占用了白天时间,可是一天劳作之后,真的是四肢乏力,浑身疲困。

所以,我一直在挣扎着要不要切了。要不要切了。

然后,吃着午饭,莫名的想到了自己创造出来的大黄,想到为了保护孩子自残的狐狸爸爸,想到那头残废的狼王,想到那个斯歇底里的小熊猫妈妈……

眼眶湿了。

它们都是我创造出来的,都是我的孩子啊。

我怎么可以狠下心,抛弃它们?

山林还没有复苏,我的孩子们还过着水深火热的日子……

于是,咬了咬牙,扔下筷子,来到电脑旁边,写下了这一段话。

是的。我扑街,就算扑街扑到非洲去,我也不会抛弃它们。

只要我还吃得起饭,抬得起我的手,我就不能放弃它们。

所以,我要坚持。

不为那六百块钱的全勤,也不为虚无的数据。

就为了让孩子们能在山林里无忧无虑的奔跑飞翔。

虽然我很扑街,但我很善良。

第38章 狡猾的人类(求收藏,求推荐)

【感谢‘兰陵笑笑生4’的打赏。】

“老金,孩子们没说谎吧,芭蕉林怎么会变绿?”

“是啊,小孩子的话可信吗?”

“会不会是做梦了,以为是真的?”

旁边围观的猴子们觉得三只小猴子的话似乎可信度不怎么高的样子。

毕竟小孩子总是很难分辨梦境与现实。再说了,芭蕉林都枯黄了二十多年,怎么会突然就绿了呢?

还长了黄灿灿的芭蕉?

就算是做梦,平时它们也梦不到这么美好的梦呀。

三只小猴子的爸爸叫做‘老金’,它沉思了片刻,说道:“我的孩子是不会撒谎的,我想,一定是因为那个人类的缘故。”

它看了看周围的猴子,接着说道:“你们忘了咱们为什么要极力讨好他了吗?不就是因为他有可以救助一切植物的本事吗?一定是他昨晚让芭蕉林活过来了。”

说到那个人类,猴子们怀揣着复杂的心情讨论起来。

人类固然是十分可怕的恶魔,但是他们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觑的。

他们可以制造将一切烧成灰烬的火,还能制造可以远距离捕杀动物的枪支,甚至是,他们还能用精准的手法把猴子的脑壳撬开,却不会让猴子立即死去。

何其可怕的人类!

可是,它们要生存,就得依赖那个人类。据说他是程大牛的接班人,只有他才能拯救这片山林。

在很久以前,当黄金山林开始枯萎,并且走向死亡的时候,猴子们为了找到更多食物,不得不集体离开黄金山林,到外面的山脉去生存。

而事实证明,它们的决定有多么愚蠢。

在黄金山林之外的其他山林里,到处都是捕猎的陷阱以及凶神恶煞的人类。

最后为了保住小命,它们不得不返回黄金山林内。

在这里虽然没有人类的迫害,但是食物匮乏,所以猴子的数量开始急剧下降。

如果那个人类不能拯救这片山林,给动物们带来充足的食物,那么山林里的原生动物必将灭亡。

它们需要那个人类的帮助,就像一群离开水的鱼儿需要湖泊一样。没有那个人类,它们必将消亡。

“咱们都去芭蕉林看看吧。”有猴子提议道。

其他猴子纷纷点头,但也有一些猴子提出疑虑。

“会不会是那个人类的陷阱?”有一只比较胆小的猴子说道,“他让芭蕉林活过来,会不会就是为了引咱们过去,好将咱们一网打尽?”

“这”

这个说法完全可以成立。用食物引诱猴子,这是人类惯有的伎俩。

还记得当初它们离开黄金山林,迁徙到外面的山林时,就遇到过这种情况。

那是一个秋天,山林里的葡萄全都成熟了。因为大量猴子逃亡而来,山林里的野生葡萄全都被吃了个精光。

那些原本每年都会到山里采摘野生葡萄去卖的农户发现葡萄被猴子吃光了之后,十分气愤。

他们设下陷阱,打算把猴子们抓了卖,以弥补他们没有摘到野生葡萄的亏损。

猴子们第一次接触人类,虽然早就听闻人类阴险狡诈,但是对人类的伎俩并不了解。

有一天,两只没找到食物的猴子兄妹饿得前胸贴后背。它们在山林里不停的寻找可以吃的野果。

但是深秋已至,加上猴群数量众多,山林里确实没什么可以吃的野果了。

找来找去,它们终于发现了食物。但很奇怪的是,那些食物全都堆在地上,并且是堆在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里面。

那四四方方的东西由许多圆滚滚的黑色的长得有点像木棍的东西组成。这些木棍十分坚硬冰冷,它们的牙齿根本没法咬断这些‘木棍’。

尽管这个四四方方的东西是坚硬且冰冷的,但是里面的水果却是极其诱人的。

里面不仅有发紫发黑的葡萄,还有金灿灿的芭蕉。那些果子堆得像座小山一样,令猴子兄妹垂涎欲滴。

但是,这些果实都应该悬挂在高高的树上,怎么会堆在这些圆木棍里面呢?真是有点儿可疑。

猴子兄妹在笼子周围转了好几圈,还抓住‘圆木棍’用力摇晃用力拉扯。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

兄妹俩终于熬不住了,一齐钻入笼子里

金丝猴的数量又少了两只。这个消息在猴群里迅速传开,从那之后,大家都会避开那些四四方方的笼子。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人类的计谋。笼子起不了作用了,他们还有铁夹,还有网兜,还有各种各样的手段。

最后,猴子们不得不退回到黄金山林里。

现在,芭蕉林只在一夜之间,毫无征兆的复苏过来,还长满了黄灿灿的芭蕉,这会不会又是人类的阴谋诡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

老金沉思片刻,看着双目充满渴望与饥饿的孩子们,又看了看那些老态龙钟的老猴子们,以及刚刚产完幼崽的母猴子们。

猴群现在的数量虽然没有以前多了,但依然有很多张嘴巴等着吃饭。

况且,它们的邻居也需要它们的帮助。

那是一只独自生活的小熊猫。它怀着小宝宝的肚子已经十分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不仅要提防食肉动物,还得寻找几乎找不到的食物。

这对一只怀胎的雌性小熊猫来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老金身为猴王,不仅要带领着猴群存活下去,还得慈悲为怀的照顾山林里同为食草动物的小熊猫妈妈,。

现在面对一片绿油油的芭蕉林,它的内心极其复杂!

到底是去摘那些美味可口的芭蕉,还是放弃那些黄灿灿的芭蕉?

常言道,百闻不如一见。

老金想着,与其在这里不停的猜测人类的用意,倒不如亲自去看看。

它深锁着眉头,说道:“咱们都别猜了,去芭蕉林看看。小猴子跟行动不便的老猴子,以及母猴子全部留下来看家,其他猴子跟我一起去芭蕉林。”

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小猴子跟老猴子以及母猴子都不应该参与。

老金的话让几只小猴子不乐意。它们还是第一次看见那么黄那么大的芭蕉,不让它们去,这怎么行?

小猴子们虽然经常听说人类是怎样的恶毒,但是还没有亲眼见识过,所以也想象不到人类的手段。

第39章 爸爸,别往前走了(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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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觉得,那个芭蕉林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危险。

“而且。”三兄弟的老大说道,“爸爸,我是三兄弟里最年长的,我的反应很快,我可以去帮你们望风,一旦发现危险的话,我可以呼叫你们。”

老金点了点头,觉得儿子的话有些在理,就答应了。

小猴子虽然年纪小,经验不足,但是在远处远远看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而且,一旦它们这些成年猴在芭蕉林里陷入了陷阱,至少还能有给猴群通风报信的猴子。那样就不至于最后所有猴子前仆后继的落入陷阱里。

看到老爸答应让老大一起去,老二跟老三都不乐意了,吵着要一起去。

最后老金实在是被吵得不行了,只能答应让三兄弟一起去。

不过,三兄弟只能在很远的山坡上远远看着它们,绝对不能靠近芭蕉林半步。

三兄弟连忙答应。

成年的雄性猴群带着三只小猴子往芭蕉林出发。

这些金丝猴已经不同于普通的金丝猴。它们的父母在二十多年前,曾经被盗猎者抓到县城的私人动物园里豢养。

那个动物园是一个环境极其恶劣的私人动物园,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是从盗猎者手中买下的。

后来,上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意外发现了这些被关在铁笼子里的野生动物,便想尽办法,想要将这些野生动物就救出去。

他动用了政府的关系,但是那时候的刘大海刚刚任职金钟县的县@高官一职没有多久,根基不稳,根本不能撼动金钟县的狼群。所以刘大海管不了这事。

刘大海帮不了忙,程大牛又动用舆论的力量,让二十多年前一位红及大江南北的女明星曝光了这个私人动物园的恶行。

一开始有点效果,上面派人下来立案调查了。但是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没办法了,政府不管,舆论也不行,程大牛只能用自己的办法救助那些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野生动物。

他用自己的力量强化可以强筋壮骨的草药,强化可以健脑的野核桃,再把这些东西做成面包肉丸之类的喂给动物们吃。

动物们吃下这些东西之后,身体立马变得无比强壮,智商也节节攀高。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山林里的大部分动物可以说话的原因。那是因为它们的智商已经逼近人类。

特别是这些金丝猴,本身就是智商颇高的猴类,食用了那些神奇的食物之后,更是智商爆表。

这就是为什么它们可以在如此恶劣的环境存活至今的原因。

目前环境山林里存活下来的大部分动物都是那些超自然动物的后代。

金丝猴猴群很快来到芭蕉林旁边。

原本有几只猴子是不相信芭蕉林复苏的,直到事实呈现在眼前,它们才不得不相信。

“哇,绿色的芭蕉树。”

“终于又看见绿色的芭蕉树了。”

“还有金黄色的芭蕉。”

“哈哈,那些芭蕉真的好大个。”

尽管大家都是成年的金丝猴,但是说句实在话,它们只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绿色的芭蕉树。

金丝猴的寿命一般都在16至18岁,而它们身为超自然的金丝猴,寿命自然要比普通金丝猴要长一些。

可就算是这样,它们目前也都只有十多岁,依然没有见过二十多年前,黄金山林还没有衰败的模样。

因此,绿色的芭蕉树,只有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那儿是目前唯一没有死亡的地方。

只是那地方被大型食肉动物把持着,它们很少靠近。

现在再次看见碧绿色的芭蕉树,猴子们高兴得欢呼雀跃,几乎忘记了人类的陷阱。

看呐,那就是传说中的绿色的芭蕉树了。它们是那样的雄壮,又是那样的可爱。它们冒出的清新香气是如此的诱人。

在炎炎烈日之下,周围所有植物都干燥的卷着枯黄的叶子,知了也有一声没一声的叫着,显得十分疲倦。

只有芭蕉林里的芭蕉树伸出一片片肥大的绿叶,像一把把蒲扇,遮挡灼热的阳光;层层翠绿的叶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焕发出阵阵清香。

清凉和馨香随着微风铺面吹来,让猴子们更是喜悦不已。

“别高兴得太早了。”老金提醒道,“咱们还不知道那个人类的用意是什么。”

一句话将所有猴子从幸福的憧憬里拉回到冰冷的现实面前。

“对。”原本欢欣鼓舞的猴群立马变得战战兢兢地。

“谁知道这会不会是一个巨大的陷阱。”

“可是,就算是陷阱,我也愿意去拼一下。”

“没错,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新鲜的芭蕉。”

猴子们你推我搡,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就只待猴王一声令下,它们便要像离弦的箭一般冲进去。

“大家冷静一下。”老金叫道,“你们都待在这里别动,我先去前面探路,如果有危险,大家立马后退,千万不要靠上来。没有危险的话,我就会示意大家过去。”

身为猴王,不仅仅是要带领猴群生存下去,更是要在任何危险面前挺身而出。

三只小猴子站在与芭蕉林隔了一条小溪涧的大石头上面。

又大又圆的石头立在梯田的田埂上,就像一个静立的巨人。它的肩头上站着三只小小的焦躁不安的猴子。

小猴子们看见自己的爸爸独身走入芭蕉林里的时候,小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

它们没了妈妈,要是再没有爸爸的话

最小的也是最胖的小猴子哇的一声哭起来,声嘶力竭的朝对面的芭蕉林喊道:“爸爸!爸爸!你不要进去。我不吃芭蕉了,我以后再也不吃芭蕉了。”

“爸爸!”它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觉到害怕。

老黑叔叔的话不断的在它耳边响起:“人类阴险狡诈,他们拥有许多咱们动物永远也想不到的阴谋诡计。”

不!

小胖猴对着空气大声喊道:“爸爸,你快停下,别往前走了。”

它往前扑去,像一个圆滚滚的皮球,连滚带爬的从大石头上摔到下面的梯田里。

老大老二原本还觉得弟弟的声音有些聒噪,直到看见它居然疯了似的跑向对面的芭蕉林,才赶紧追着弟弟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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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爸爸,你有三个儿子(求收藏,求推荐)

“爸爸说了,咱们不能靠近芭蕉林。”两位哥哥在弟弟即将跨过干涸的溪涧之前,成功的抓住了弟弟的尾巴跟身子。

两只猴子死死按着弟弟。

老大教训道:“你忘了爸爸怎么说的吗?咱们的工作是望风。”

就算心里跟弟弟一样害怕失去爸爸,但是身为长子的小金永远记得自己的任务。它聪明机警,就跟它的爸爸一样。

老二是三兄弟里最强壮的。它一只手就可以拖着弟弟的尾巴往回走。

一边走,还不忘一边用另一只手拍打哭个不停闹个不停的弟弟的脑瓜子。

在某种情况之下,口头教育未必有用,但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武力教育绝对有用。

接连吃了几掌的小胖猴终于不再哭闹,乖乖的跟着两位哥哥安安静静的,提心吊胆的站在大石头上,任由微风凌乱它们金色的毛发,任由烈日蒸发它们身上的汗水。

老金成功的走到芭蕉树下。

一路走来,没有看到任何一个陷阱。

“好了,大家都进来吧。”

它朝芭蕉林外的其他成年猴子发出呼唤。

猴子们原本也是十分提心吊胆,但见猴王安然无恙的站在芭蕉树下,朝它们发出了呼唤,便一个个朝芭蕉林发起进攻。

看到猴群全都扑到芭蕉林里,三只小猴子总算放心了。这就说明,芭蕉林里没有陷阱,爸爸也不会遇到危险。

但是,它们依然不能离开自己的岗位。它们必须全神贯注的观察周围的环境,一旦发现任何不妥,就要立即朝芭蕉林里的猴群发出警告。

好在,一切都十分顺利。

等猴群把成熟的芭蕉摘下来后,依然没有出现任何异样。

老金带着猴群跟三只小猴子满载而归。

回到聚集地的时候,小猴子、母猴子以及老猴子们都还等在原地。看得出来,大家都很担心去摘芭蕉的猴群。

直到看见猴群们扛着大串大串的芭蕉带着三只小猴子归来,所有的猴子们这才松了一口气,跟着雀跃起来。

大家把芭蕉堆在一处,围着新鲜漂亮的芭蕉转圈跳舞。

这是它们独有的庆功方式。庆功之后,就到了精神振奋的分食物环节了。

老金的小儿子看着金灿灿的芭蕉,心里想着:“这些芭蕉是我们发现的,说不定我们可以多分一点。”

如果它能分到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要偷偷藏一个,等到小熊猫妈妈要生小宝宝的时候,再拿给小熊猫妈妈吃。

猴子爷爷奶奶们说过,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就是妈妈。它想,等小熊猫妈妈生宝宝的时候,一定会很需要吃的东西。

如果它有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会偷偷给小熊猫妈妈留一个的。它可以用它最漂亮的毛茸茸的尾巴发誓。只要老天爷让它得到两个芭蕉,它一定会这么做。

“由于芭蕉数量有限,咱们只能按需分配了。”老金说道。

猴子们没有任何异议。

“先把芭蕉分给年老的,以及待产的或者是刚刚生产完小猴子的母猴子。大家有意见吗?”

一众猴子没有发出任何表示有意见的声音。

小胖猴也没有意见。它想,第二轮分配,肯定可以分到它手上。

芭蕉一个个被分了出去。每一个年迈的老猴子都得到了又大又黄,滋滋冒着甜香味的芭蕉。

每一个刚刚生产完小猴子,以及即将要生产小猴子的母猴也分到了芭蕉。

这一轮分配下来,芭蕉已经没了大半。

小胖猴看着地上仅剩的一半芭蕉,心想,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就算我分不到两个,能分一个也是可以的。我还没有吃过不是黑色的芭蕉呢。

“剩下的芭蕉,由今天有份去芭蕉林摘芭蕉的成年公猴平均分配,大家有意见吗?”老金问道。

所有猴子都没有意见。

小胖猴的眼睛亮了。爸爸是猴王,他一定可以分到很多。此刻的小胖猴还不了解什么叫‘平均分配’。它只觉得,它的猴王爸爸一定可以拿到很多芭蕉。

直到它看见猴王爸爸手里只有两个芭蕉的时候,它的眼睛这才充满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所有成年公猴手里都拿着三个芭蕉,为什么爸爸手里只有两个?

可是,爸爸,你有三个儿子啊!

小胖猴的内心快要崩溃了。

这下子,它很有可能只能分到一小半截芭蕉。虽说现在的芭蕉已经比以前的芭蕉大了很多,可是,如果一个芭蕉要分成两截的话,根本就不够它这个小胖子塞牙缝!

我想自己吃一个。小胖猴的心里不停的祈祷着。

它还那么小,是三兄弟里年纪最小的。它还不需要太懂事,也不需要明白太多道理。它只是想要吃一个芭蕉而已。

猴群散去。老金手里握着两个芭蕉,陷入了思索。

过了一会儿,它抬起头看,递了一个芭蕉给大儿子,说道:“老大,你带着弟弟们,把这个芭蕉给小熊猫妈妈送去。”

哦,不!这下子我连半截芭蕉都分不到了。我要跟我的两个哥哥还有爸爸一起分食一个芭蕉!小胖猴很沮丧。

老大接过芭蕉,点了点头。

老金把手里仅剩下的一个芭蕉递给老二,说道:“给小熊猫妈妈送完芭蕉之后,你们再给那个住在村子里的人类把这个芭蕉给他送去。”

“爸爸!”小胖猴怪叫道,“那我们不就没有芭蕉吃了吗?”

它的眼眶里打转着泪水,委屈到了极点。

老金走到小儿子面前,轻轻抚摸着小儿子的脑袋,温柔的说道:

“老三,咱们不吃芭蕉也没关系,我们还可以吃树叶,吃其他东西。”

它看向远处的树林,接着说道:“可是,小熊猫妈妈很快就要生小宝宝了,如果它吃不饱肚子的话,就会没有力气生宝宝。爸爸答应你,下次,如果咱们还能找到芭蕉的话,我一定给你留一个。”

“那我们分了一个给小熊猫妈妈,还剩下一个芭蕉啊。我们可不可以不要给那个可怕的人类。”小胖子的数学还是很好的。它知道它们其实可以留下一个芭蕉。

第41章 金灿灿的果子(求收藏,求推荐)

“当然不可以。”老金说道,“我们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讨好那个人类。他是咱们的希望。只有跟他处理好关系,咱们才能跟他和平共处,他才能继续住在村子里。这样,我们以后才能有更多的新鲜的芭蕉吃。”

老金已经稍稍对那个人类有了一点改观。

既然他没有在芭蕉林里设下陷阱,那么也许那个人类并不是那么坏。

可它不知道,对于它们来说,这么大个这么新鲜的芭蕉可能是无上至宝,但对于那个人类来说,却什么也不是。

小胖猴虽然十分想吃芭蕉,可是爸爸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它不能再用泪水祈求爸爸给它一个芭蕉。

最后,它乖乖跟着两位哥哥一起去给小熊猫妈妈送芭蕉。

小熊猫妈妈十分胆小,它之前受过很严重的伤。它原本有一个丈夫,但是它的丈夫为了帮助它从食肉动物的爪子下逃脱而死掉了。

现在它悬着大肚子孤独的住在一个树洞里面。那一次生死离别让它变得更加胆小。现在只能依靠动物们的帮助活下去。

它不怎么离开树洞,也不爱跟其他动物说话。

动物们通常都是把食物放在它的洞门口,通知一声,便悄然离去。

谁也不想过多的打扰一只伤心的准妈妈。

三只小猴子把一个又大又圆,色泽明亮的金黄色芭蕉放在树洞门口。

它们只是轻轻的扣了扣树干,然后就转身离开。

之后,三只小猴子又找了一些发干的野果连同那个饱满的大芭蕉一起给人类送去。

一边走,小胖猴的口水就一边流。

它盯着哥哥手里的芭蕉,好几次都快把舌头舔到芭蕉皮上了。可是二哥眼疾手快,没等它黏糊糊的口水滴下,就一个敏捷的转身,避开了小胖猴的舌头。

“你再这样,信不信我揍你。”老二举起一只手,威胁道。

小胖猴委屈的看了看那只扬起来的拳头,只好乖乖的把已经流到嘴角的口水吸回去。

但是,这并不能完全消灭它内心的渴望。

等三兄弟快走到村庄的时候,小胖猴趁着哥哥不注意,一把夺过哥哥手里的大芭蕉。

哇,我真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猴子了。小胖猴抓着比自己的脖子还粗的芭蕉,心里美滋滋的想到。它张开小嘴巴,打算将整个芭蕉连着皮一起塞到嘴巴里。

可是,芭蕉比它的脖子还粗,又怎么能塞入嘴巴里?

就在它锋利的牙齿即将磕破芭蕉皮的时候,两位哥哥的拳头立马像雨点般落下。

老大一把将芭蕉从弟弟手里抢回来,狠狠的教育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爸爸说了,如果没有那个人类,这片山林就不能继续待下去了。如果咱们离开这片山林,就一定会成为猎人的猎物。你知道不知道?”

在二哥哥的拳头之下,小胖猴知道了。

三只小猴子继续往村子里走。

虽然小胖猴的内心极其不情愿,但是不得不屈服啊。因为它打不过哥哥们。

三兄弟终于来到了那座房子的旁边。

但是,它们并没有立即跑到院子里面,而是看着院门口对面那一片金灿灿的果林,完全挪不开眼睛了。

这果子长得像极了山里一种酸得不能再酸的果子。

那果子虽然很酸,但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对于它们猴族来说,也算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美味。

虽然那些果子已经十分干燥,但仍然可以吃到肚子里。

“那是什么?是山里的野果吗?”小胖猴双目发光的盯着橘子林问道。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没想到自己失去了一个芭蕉,现在却要得到一整片果林。小胖猴欣喜不已,没等两位哥哥发出任何警告,它就疯了似的一头扎入果林里。

“糟糕,小心陷阱。”两位哥哥反应过来的时候,小胖猴已经爬到果树上。

它现在是想明白了,想吃东西,就得快准狠,不能犹豫,不然的话,到了嘴边的果子也能飞走。

它又长又细的手臂,一手抓这树枝,一手飞快的略过一个橘子。

眨眼间,那果子就被它送到嘴里。

牙齿刚刚碰到果皮的时候有点辣,但是当牙齿击破果皮,陷到果肉里,就会变得跟甜很甜。

真好吃!

“好好吃,你们快来呀,还愣着干什么?”说着,小胖猴又摘了一个果子。

这次它变聪明了,直接坐在树杈上,用双手剥开辣味的果皮。果皮被剥开之后,就是软软的,看上去超多汁的果肉。

哇,老天爷对我太好了。小胖猴一边吃着甜到足以让它忘记自己没有分到芭蕉的忧愁的果子,一边感谢老天爷的恩赐。

它自己吃得很欢快,还不忘想着小熊猫妈妈以及猴群里的小伙伴。

它想,自己要怎样才能带一些回去给它们呢?

这个问题好复杂,还是先把肚子塞满再想吧。

老大老二看到弟弟居然敢在人类的果林里做出这种事,急得不得了。

见多识广的老黑叔叔说过,人类一旦发现动物破坏自己种植的庄稼或者其他食物之后,就会用十分血腥的手段对付动物。

他们会下毒,会射击,还会用凶猛的猎狗追击动物。

这是它们这三只幼小的小猴子根本没法承受的苦难啊。

为什么要带这样一只完全没有自控能力的沙比弟弟出来?两位哥哥的心中充满了懊悔。

它们也钻到果林里,极力追赶小胖猴,想把它从果树上拽下来。

可是这老三皮得很,一边往嘴里塞果子,还一边不停的用果子砸两位哥哥。

直到它的肚子吃得鼓鼓的,再也没有力气逃跑了,它才从树枝上滚下来,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一脸幸福的抚摸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

它实在是吃得太多了,跑不动了,甚至连走路都走不了了。

但是,这种吃撑的感觉实在是太幸福了。

两位哥哥看着遍地的果子,急得不行,一边喳喳喳的教育弟弟,一边还得跟自己的心魔做斗争。

我不能吃这些果子,我绝对不能吃这些果子。这些是人类的食物,我不能动它们。

“你干什么?”老大转身发现,老二居然捡起了一个果子,登时怒目圆瞪。

老二嘿嘿笑道:“如果我告诉你,是这个果子自己从树上掉到我手里的,你信不信?”

“快放下,那是人类的食物。我们不能这么做。”老大气急败坏的叫道,“如果我们得罪了人类,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嗯?

第42章 快到本王怀里来(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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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甜滋滋的味道瞬间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老大感觉嘴里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是小胖猴往它嘴里塞入了一个剥开皮的橘子。

“好、好甜。”老大顿时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在刺啦啦不断往上冒着口水。它吧唧吧唧咬着果子叫道,“我从没有吃过这么甜的东西。”

看见哥哥在吃果子,老二赶紧把手里的果子塞进嘴里。

一开始有点辣,然后就会变得无比的甜蜜。

程虎一早起来,先是把鸡舍的鸡粪扫起来堆到鸡粪池里,然后又用昨晚的洗澡水把橘子林里的橘子树浇灌了一遍。

浇灌好橘子树之后,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了身衣服,本打算开车去镇上的,结果走到院子里的时候,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

他立马就想到了那三只金灿灿的小猴子。

于是蹑手蹑脚的走到铁门旁边,露出半个脑袋,看向橘子林。

发现三只小猴子在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之后,觉得分外好笑。昨天它们见到他还一副见了鬼的模样,现在居然敢大摇大摆的偷吃他的橘子。

程虎原本想跑出跟它们打个招呼的,但是一想到昨天早上的情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果他现在出去的话,三只小猴子肯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落荒而逃。如此一来,它们就不能继续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了。

而程虎创造橘子林的本意就是想要给山林里的小动物带来食物。所以,打断小猴子们进食,这与程虎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他只能继续像个小偷似的躲在围墙后面,偷偷瞄着三只小猴子在橘子林里欢快的打滚。

三只小猴子终于吃够了,已经十分满足。它们肚子的形状这下总算是统一了,都成了圆鼓鼓的。

老大捡起地上的已经被烈日晒得暖洋洋的芭蕉和其他干燥的野果,说道:

“咱们赶紧给那个人类送礼物吧,送完礼物就回去。不然的话,要是让那个人类发现咱们糟蹋了他的果林,他肯定会把咱们吊起来打。”

填饱肚子之后的小猴子们思路逐渐回转,不再想着美味,也不再想着要怎样才能吃得更多。它们开始担心人类会用什么样的手段对付它们。

小胖猴说道:“对,咱们赶紧回去吧。”

老二依依不舍的看着橘子林说道:“要是咱们家周围就有这样一片绿油油金灿灿的果林,那该多好啊。”

这样一来,它们就不必担心在外出觅食的时候会遇到大型食肉动物,也不必担心老鹰会把它们叼走。

“别胡思乱想了。”老大提醒道,“咱们今天的任务是给人类送礼物,要一直送到他愿意留下来,并且愿意与咱们猴族和平共处为止。”

这是金丝猴群的计划。

它们计划要通过人类最喜欢的交际方式‘送礼’来表达它们最大的敬意。只要这个人类接受了它们的礼物,那就一定会留下来。

这是那个见多识广的老黑大叔说的。它说人类当中流传这这么一句话: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

这个人类要是收了它们的礼物,自然而然就会跟它们和平共处。

三只小猴子重整旗鼓,理了理身上水果残渣,带着它们的礼物,小心翼翼的往院子里走去。

三只小猴子刚刚走入院子,便觉察到身后有一股凉意。

确切的说,周围到处都是凉意。

原本按照正常计划的话,它们应该在老虎回到院子之前就把礼物送来。但是因为今天遇到了新鲜芭蕉的缘故,拖了很长的时间才把礼物送来。

此刻太阳已经高高挂在正空之上,温暖的光华直直的洒满大地。但这依然阻挡不了空气中的凉意朝三只小猴子袭来。

小胖猴看着前方不远处打着鼻鼾的老虎,嗫嚅道:“哥哥,我怕。”

老大老二鄙夷的看向弟弟。刚刚偷吃东西的时候,胆子不是挺肥的么,这么快就怂了?

“怕什么?”老二说道,“它又不会上树?如果它醒了,你直接跳到树上去不就行了吗?”

小胖猴低头看了看自己圆滚滚的身材,又看了看没有树的院子,头大了。

先不说这院子里没有树,就算这院子里有树,按照我这体型,也没法在老虎扑来之前,瞬间跳到树上去啊。

鬼知道它是怎么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活下来的。

“你们好啊。”程虎站在三只小猴子身后,十分友善的招呼道。

三只小猴子听着这个陌生的声音,浑身一僵,背脊越发凉飕飕的。但是沸腾的血液又瞬间从心脏迸发出来,直冲脑门。

它们几乎能感觉到自己的脑瓜子瞬间胀大了许多一样。

“啊!”三只小猴子回头看见说话的人竟然就是那个人类之后,瞬间怪叫起来。

如果不是肚子里装了太多水果的话,估计以它们猴族正常的弹跳能力,它们应该能跳得很高才对。

但是,刚刚吃的水果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特别是小胖猴。它吃的果子数量是两个哥哥所吃下的果子数量的总和。因此它只能像一尊石像似的僵硬在原地。

可它浑身僵硬的同时,膀胱却在不断的扩张。

橘子含有大量的水分,它一下子吃了那么多,就跟一下子喝了一桶水没差别。所以在受惊的情况下,尿裤子的可能性极其大。

老大老二已经连滚带爬的往院子中间跑了一段路。但余光瞥见老三没跟上来,就只好停下脚步,回头看向站在原地尿失禁的弟弟。

真是没出息,金丝猴的脸都要给它丢光了。

程虎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形,看见胖墩墩的小猴子当着自己的面尿了一地,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很大,把原本在酣睡的大黄从睡梦中惊醒。

大黄警惕的睁开眼睛,陡然发现院子里居然有三只美味的小猴子。它立马就从地上爬起来,双目不断迸发出饥饿的眼神。

“快到本大王这里来,小家伙。”大黄一边慢悠悠的朝院子中间的两只猴子走近,一边说道,“在森林里你们会爬树,这儿可没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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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跟老虎对峙(求收藏,求推荐)

它瞥了一眼守在铁门门口的程虎,接着说道:“你最好把门口守好了,千万别让它们给跑了。不然的话,我就只能吃你养的那些鸡了。”

程虎无奈的笑道:“大黄,我不会帮你拦住它们的。”

这话不仅让大黄不解,还让三只小猴子觉得奇怪。这个人类跟这头老虎不是住在一起吗?它们不是一伙的吗?为什么他又会说这种话?

“为什么?”大黄一步一步逼近猴子,问道,“难道你打算让我改吃素?”

程虎笑道:“当然不是,你要吃什么,这是你的自由。但是,现在这三只小猴子是给我送礼物来的,你不能在我的院子里对它们下手。在山林里,你如果能抓到它们的话,我绝对不会阻止你。但是,在这里不行。”

“程大牛就不会像你这样。”大黄说道,“如果换作是他的话,他一定会站在我这边。”

小猴子们似乎觉察到此刻要想活命的话,就只能向这个奇怪的人类发起求救。

他的话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是很显然是在帮助它们。小猴子总是天真善良又聪明的。

程虎摇了摇脑袋,说道:“大黄,你记住,我大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我程虎在这里。我说了,你不能在小猴子来给我送礼的时候吃它们,你就不能这么做!”

大黄顿住了脚步,双目盯着程虎,低吼道:“你这是要破坏山林的自然法则?弱肉强食,难道你不懂?”

程虎皱眉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破坏弱肉强食的法则。离开了村子,你要怎么对付它们,那是你的事。但在这儿,你不能对它们下手。”

这儿的地形过于空旷,既没有树木的遮掩,也没有天然土丘鸿沟的庇护。如果大黄要在这里对小猴子发起进攻的话,小猴子绝对难逃一死。

小猴子是为了给他送东西才来这里的。所以,程虎绝对不允许大黄在这里守株待兔的捕猎小猴子们。

离开村子之后,小猴子的命运会怎样他或许管不了,但在这里,他还是可以管一管的。

不然的话,大黄守在这个院子里,而自己又放任它不管的话,以后山林里的小动物谁还敢靠近?

老大老二已经退回到弟弟身边。三只小猴子怔怔看着说话有力的人类,忽然就觉得他并不是那么可怕。

他在命令那只老虎,不许它伤害它们。

虽然只是不允许老虎在这里伤害它们。但对它们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它们一旦回到山林里,那些笨拙的大型食肉动物就不是它们的对手了。

它们可以爬到高高的树上,也可以攀上陡峭的岩壁。这是那些大只的食肉动物做不到的。

小胖猴小声的对两个哥哥说道:“我们是不是得救了?”

“别说话。”两个哥哥一齐捂住了小胖猴的嘴巴。

现在正是那个人类跟老虎对峙的紧张时刻。他们的眼神彼此碰撞,一副谁也不愿意退步的样子。

忽然,老虎发出了一连串笑声。

“呵呵呵,看到你这副模样,倒是真有几分像程大牛。他也是一个顽固不化的人。看到我被前一任虎王打得奄奄一息差点就死掉了,他都没有出手相助。很好,这一点你做得很对。”

它的眼神不再锋利,原本呲着的牙齿也收了起来。

程虎心中咯噔了一下。原本还以为自己要跟大黄打一架的,没想到大黄只是在试探自己而已。

他松了一口气,笑道:“大黄,你这么说就是答应不会吃它们对吗?”

大黄摇着脑袋说道:“不,我只是答应你,不会在村子里吃它们。如果我在山林里遇到它们,我们依然是老虎跟猴子,不是朋友。老虎吃猴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程虎耸了一下肩膀:“山林里的动物如何的弱肉强食,如何的生存,我管不了。但很高兴你能答应我,不会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

“如果我要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你觉得你养的那些鸡还能这么安稳的过日子吗?”

鸡群恰逢在此时咯咯咯叫了起来,仿佛是在抗议大黄的话。它们定是没有忘记那天大黄捕捉它们那只无辜小伙伴的情景。

程虎笑道:“好了,我相信你一定能说道做到。”

他看着三只愣在原地的小猴子说道:“小猴子们,现在你们不用害怕了。大黄已经保证它不会在村子里欺负你们。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

“橘子?”三只小猴子心想,那会是什么样的美味呢?

“橘子!”程虎指着铁门对面隔了一条水泥道的橘子林说道,“就是你们刚刚吃了很多的果子。”

“橘子。”三只小猴子恍然大悟。原来那多汁饱满的果子叫橘子。

橘子,橘子,跟猴子听起来是差不多的名字,一听就是专门为了它们猴子一族而存在的水果。难怪刚刚吃起来的时候是如此的美味,如此的亲切。

但是,豹子却依然是它们的敌人。虽然这些家伙也有一个‘子’,可它们爬树的本领却比老虎厉害多了。

喂喂喂,重点是,此刻小猴子们已经忘记了人类是多么可怕的动物啊!

它们看着眼前的这个人类,觉得他不像是那种会把猴子的脑壳砸开,然后把猴子的脑浆挖出来吃的恶魔!

他不像,他一点儿也不像。

不,他就是恶魔!鸡群咯咯咯的抗议。

他刚刚跟老虎对峙胶着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英勇的战士。特别是他的那句‘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简直就是上帝一般的存在啊。

小猴子们的心里已经不再害怕这个人类。

小胖也忘了自己刚刚被吓尿的事情,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天真的问道:“那我可以住在这里吗?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吃橘子了。还不用担心老虎会吃我。”

真是一个好计划。小胖猴心想,这个世上大概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聪明的猴子了。

“当然可以。”程虎倒是不介意,反正一只小猴子又不能把他吃穷。

第44章 交个朋友吧(求收藏,求推荐)

“不行。”老大将小胖猴的幻想打断,“爸爸还等着咱们回去呢。明天早上,咱们还得给小熊猫妈妈送食物。”

它使劲拍了一巴掌弟弟的脑瓜子之后,又看向程虎:“我可以带点橘子回去吗?我们有一个邻居,是一只小熊猫妈妈。它的肚子里还有一只小熊猫宝宝。它住在树洞里面,没有吃的。我可以帮它带点橘子回去吗?”

程虎这个二十多岁的大男人忽然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他蹲下身子,让自己的视线跟小猴子的视线在一个水平面上,并且温柔的看着三只小猴子:“当然可以,你们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他瞥了一眼大黄,小声的说道:“而且,我还会帮你们把那头大老虎关起来,等到晚上的时候,才把它放出去。”

“真的吗?”三只小猴子兴奋的叫道。

“那我们一定要带很多很多的橘子回去。”

“而且,我们明天早上还来。”

“没问题。”程虎笑道,“你们吃了我的橘子,那咱们算不算朋友?如果是朋友的话,咱们是不是得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

朋友?

跟一个人类交朋友吗?这对小猴子来说,算得上是一件难事。毕竟在今天之前,它们对人类的认知都是十分可怖的。

但是,现在却有一个人类要跟它们交朋友。到底是拒绝还是拒绝呢?

“我叫小胖。”小胖猴完全没有进行任何思考就脱口道,“这是我的两位哥哥。大哥哥的毛色是整个猴族里最金黄色的,所以它叫小金。二哥哥是我们三兄弟里最壮实,力气也是最大的,所以它叫小壮。”

毫无心机的小胖已经一边介绍着自己跟哥哥们的,一边屁颠屁颠跑到程虎跟前。

小金跟小壮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等它们想要阻止小胖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小胖已经站在程虎旁边,像极了傻子!

“你们的名字起得真是简单又随意啊。”程虎笑道,“我叫程虎,老虎的虎。但是你们放心,我跟老虎不是一伙的。我不吃猴子。”

“那你吃小熊猫吗?”小胖问道。

“当然不吃。”程虎解释道,“你们放心吧,山林里的小动物我都不会吃。我只会吃我们人类自己养来吃的动物。比如鸡鸭鱼鹅,牛羊猪之类的。”

“哦~”小胖长长的哦了一句,就好像它认识程虎说的这些动物一样。

黄金山林里并没有鸡鸭鱼鹅,也没有牛羊猪。不过,听到程虎说他不吃山林里的动物,小胖就放心了。

这样一来,它们还是可以跟这个人类交朋友的。

“我们该回去了。”小金上前抓住小胖的尾巴,看着程虎说道,“谢谢你的橘子。”

“也谢谢你们的芭蕉。”程虎看着掉在地上,被小胖滋了一身猴尿的大芭蕉说道,“那个,以后你们不用给我送水果来了。”

三只小猴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并不是很懂程虎的话。

人类不是很喜欢别人给他们送礼物吗?

程虎道:“水果留着你们自己吃就好了。你们刚刚不是已经见识过我的橘子林了吗?我自己种了一片橘子林,已经有吃不完的水果。所以,你们没必要再给我送水果来了。”

“那你会离开吗?”

尽管程虎蹲在地上,但仍旧比三只小猴子高出很多。

小胖仰着脑袋,一脸渴望的看着程虎问道,“如果我们不给你送礼物的话,你会离开这里吗?”

程虎皱着眉头,有些不能理解小胖说的话。

难道说,它们连续三天给自己送‘礼物’来,就是为了让他留下来?

哈,真是一群傻猴子。

程虎伸出一只手,想摸摸小胖的脑袋,谁知小金往后使劲一拉,愣是把小胖甩到了身后。

程虎收回自己伸出去的手掌,笑道:“我当然不会离开这里。我不仅不会离开这里,以后我还会帮你们把整片山林变成绿色。让你们有吃不完的野果。”

三只小猴子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如果这里是山林的话,它们一定会高兴得跳到树上,蹦来蹦去。

一个庞大的种族要生存发展下去,需要很多的食物,同时也需要很多的伙伴。

“这么说,你不仅不会吃我们,还会帮我们创造很多食物对吗?”小胖站在哥哥的身后问道。

小金觉得弟弟的智商真是有待提高。别人都已经把话说得那么清楚了,它还要不停的问。真是烦躁!

现在小金只想快点带些橘子回去给大伙尝一尝。

而且,它也不是很确定这个人类是否真能让那头看上去很凶猛的老虎乖乖听话。

总之,小金觉得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尽快离开比较好。可它的这个傻弟弟似乎永远都有问不完的问题一样。

“当然了。我向你们保证。”程虎信誓旦旦的说道。

“那么”

“好了!”小胖原本还想继续问问题的,但小金一下子就打断了它的话,“我们该回去了,不然爸爸该着急了。”

毕竟现在爸爸它们还不知道这个人类不吃猴子。见它们离开这么久没有回去,猴群肯定会着急。

小胖只好停止发问,一脸憧憬的说道:“对,我们要回去了。我们明天见吧。”

明天它一定要饿着肚子来。小胖心想,今天回去之后,我什么东西也不迟,这样的话,明天就可以吃更多的橘子。

“好的,明天见。”程虎还蹲在地上,目送三只小猴子走出院子。

出了院子,三只小猴子快速爬到橘子树上,摘了几个橘子,然后才逃也似的离去。

看着三只小猴子的身影消失在村子里,程虎心中颇有不舍啊。因为随着三只小猴子的离去,宽敞的院子又变得格外安静。

只有鸡群在不知疲倦的找食,并且发出咯咯咯的声音。

“这下你该满意了。”大黄慢悠悠的回到坟墓前,趴下说道,“估计以后这个院子都将没有半刻安宁。”

“为什么这么说?”程虎也回到了房子前。

原本他是计划要去镇上的,但是现在却改变了主意。安明镇可以留到明天再去,并不是非要今天去不可。

第45章 蘑菇炖鸡(求收藏,求推荐)

程虎计划今天下午哪儿也不去了,就把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开荒。先用割草机把荒草割掉,然后下次力量恢复之后,就可以直接在空地上造出一片果林来。

“那些猴子总是最闹腾的。”大黄吐槽道,

“它们在山林里几乎没有天敌。就连我们这些老虎以及敏锐的豹子都未必能抓到它们。它们是爬树的高树,可以从一棵树上荡到另一棵树上,十分活跃。一旦你给了它们特权,它们就会把这里闹得不能安生。”

这个,程虎倒是无所谓。

反正猴子们再怎么闹腾,也就是那样子而已。顶多就是像那些橘子树一样,被折断一些树枝,被糟蹋浪费一些果实而已。

“没关系。”心里虽然觉得无所谓,但程虎嘴上还是得向大黄保证一下,“你放心好了,我到时候会好好跟它们说的,一定不会打扰你睡觉。”

大黄已经睡着了。

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上脏衣服,背起割草机,就外面走去。

因为院子只有一个大铁门,所以他要走到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的话,必须要从前面的大铁门走出去。

然后走到水泥道上,再往村口的方向走几百米,经过一条一米多宽的平板桥,再步行几百米才能到达院子后面的荒地。

这让程虎生出了一个念头:把院子西南侧的围墙砸开一个门。

对,确实应该这么做。

程虎一边割草,一边看着高高的院围墙,想到:以前大舅肯定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他的秘密才建了这么高的围墙。现在这个村子里就他一个人,这么高的围墙完全用不到。

所以,不如推开一个门好了。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把院子的面积扩张到更大。

虽然这里的荒地不是很宽,只有两三亩地的样子,但是用来种些果树也不错。

荒地的旁边还有一些废弃倒塌的泥砖瓦房,如果有挖掘机之类的还可以把这些泥砖瓦房一起给平了,然后全都种上植物。

不过,程虎只会开小车,驾照是c照。所以,这个想法似乎有点不现实啊。

因此,暂时还是先想个办法在围墙上开个门吧。开了门就好一起管理这边的地了。

虽然是割草机在工作,但是在烈日之下背着十几斤的割草机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程虎一直从中午忙活到天快黑了才把荒地上的杂草全部割掉。

回到家里的时候,太阳能灯已经齐刷刷的亮了。大黄也已经不在院子里。

程虎看了看房子墙角上的青菜,果然被鸡群吃得光秃秃的。

也难怪,整个院子里,除了围墙上带刺的五彩金樱子和攀爬在房子上的风车茉莉是绿色的之外,也就剩下这些青菜是绿色的。

鸡是杂食性动物,对于叶子嫩绿的青草和蔬菜也是十分喜爱的。农村人还会把一些青菜跟地瓜玉米之类的一起煮了喂鸡喂鸭。

所以说,鸡鸭都是杂食性动物。

因此鸡群一旦发现了这些新鲜脆嫩的青菜之后,就会呼朋唤友的一起对这些生长在墙角下的无辜蔬菜发起攻击。

看着光秃秃只剩下菜杆子的红背菜跟枸杞叶,程虎的心在滴血啊!

那可是我用我的超能力养大的青菜,你们居然不问自取,简直就是小偷行为!

可耻,实在是可耻!今晚吃鸡!

吃鸡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在没有高科技工具的情况之下,宰杀一只鸡必先要烧一锅开水。

因为只有用开水把鸡浸泡一下,才能把鸡毛轻而易举的完整拔下来。

烤鸡程虎已经吃过了,今天晚上就吃一道香菇炖鸡好了。

香菇是从镇上买回来的香菇干,四五十块钱一斤呢。程虎没舍得放太多,只是捡了七八朵放进高压锅里。

高压锅在煤气炉上烧了半个多小时。待程虎洗好澡洗好衣服,高压锅也已经冷却下来。

掀开盖子的那一刻,袅袅香烟腾腾升起,就像一位仙女乘着白云飘飘而上似的,那香味灌入鼻孔里,立马就勾起了一大片口水。

“今晚就吃这个了。”

程虎拍了一张照片,发到卧虎藏龙的小学群里。

“我今晚吃这个。”一个女同学发了一张海鲜大餐的照片出来。

“哇,富婆,求包养!”

“好羡慕你们这些天天可以晒美食的人,不像我,现在还在加班。”

一个同学发了一张街道夜景的照片。

“你这干的什么工作?站街?拉皮条?”

“滚蛋,老子在摆摊呢。”

“卖什么?”

“不是卖什么,而是收购古钱币。”

看到古钱币三个字,程虎感觉就像被电了一点,瞬间瞪大眼睛,赶紧放下手中的鸡汤,拿起手机,啪啪啪一顿敲字。

“收购古钱币干什么?”程虎问道。

那个叫做‘林振凯’的人回道:“这都不懂,当然是转手赚个差价呀。”

“还有这操作?人家有古钱币的话,不会拿到拍卖公司卖?卖给你一个破摆摊的?傻不傻?”

“就是啊,没这么傻的人吧。”

“这你们就不懂了吧。我现在摆摊的地方是一个很偏远的小镇。这种地方,能有多少人知道把古钱币拿去拍卖公司卖?”

“而且这些会把古钱币拿来卖的,大多都是急需钱的。而且还有些是赌徒之类的人。输了钱,还不上,就把家里的宝贝拿来变卖,这种事情越是偏远的乡镇,就越多。”

“不至于吧。”

林振凯:“怎么不至于?难道你们真以为现在的乡镇还是几百年前的乡镇?从上个世纪开始,农村就出现了两极分化。”

林振凯:“淳朴善良的人淳朴到极致,那些恶贯满盈的,也真的是恶魔一般的化身。我这些年到处游走,各种人间冷暖都见多了。”

“凯哥厉害啊。这么年轻就行走江湖了。”

林振凯:“没办法呀,既不是官二代又不是富二代,只能靠自己白手起家了。”

“凯哥手里还有货吗?”程虎问道。

林振凯:“怎么,小虎你也想卖点给我?”

感谢‘黑哥1973’的万币打赏

大家都知道,这本书十分极其特别的扑街。

从发书到今天,已经十万字,也就六百个收藏。

看着这样的数据,但凡是个心里有点逼数的作者,可能都会选择切书。

毕竟这样的成绩,到最后很有可能是咬着六百块钱全勤过日子。

无奈的是,我不是那种理智的人。我是那种有点感性,又有点过分天真的傻缺。

所以,尽管很多时候都动了切书的念头,但我从未断更过。每一天也都在码字。

原本以为日子将在这种煎熬之中度过,但万万没想过,刚刚打开手机,居然看到了一个万赏通知。

真的非常感谢‘黑哥1973’的打赏,感激之情,无以言表。

一百块钱对于别人来说,估计就是一顿饭钱,对于我来说,则是一张红彤彤粉扑扑,永远都不想找零的毛爷爷。

俗啊!

我太俗了!

虽然不知道‘黑哥1973’是何方神圣,他既没有评论,也没有入群。

但是,身为一个扑街,收到万币打赏,就该屁颠屁颠开个感谢单章,以及加更一章。

所以,这单章后面,会加更一章。

再次感谢‘黑哥1973’的万币打赏。这将像一针鸡血,让我奋力前行。

第46章 批发铜钱(为‘黑哥1973’加更)

“当然不是,我想跟你买点。你别坑我就行,哈哈。”程虎对着手机傻笑了两声。

当然,谁也没有听到。

“哈哈,你小子别跟我开玩笑了。”林振凯似乎不相信程虎的话。

虽然大家都知道程虎家的家境还算可以,但却从没有听说过他有收集古币的爱好啊。

难道说这小子有买家?也想赚一笔?

林振凯给程虎发来了一个私聊对话框:“你小子刚刚没说大话吧,是不是真想要?”

“对啊,凯哥,你手里现在有什么钱币?”

“眼下手里还差一枚乾隆通宝就凑成‘十帝钱’了,其他朝代的,暂时没有。这种小乡镇,一般也就只能收到一些清朝的钱币。”

“什么是‘十帝钱’。”乾隆通宝程虎可能知道,估计就是乾隆皇帝那会儿发行的铜钱吧。

“你不是想要收藏古钱币吗?怎么会不知道‘十帝钱’?还是说,你只是想倒卖?”

“你就当我是倒卖吧。”程虎绝不会跟林振凯说自己是要吃这些古钱币。

如果告诉他,估计林振凯要把他当疯子。

“可以啊,小虎,不啃老啦,给你点个赞!”

“凯哥,你还没说什么是‘十帝钱’呢。”

“顺治通宝、康熙通宝、雍正通宝、乾隆通宝、嘉庆通宝、道光通宝、咸丰通宝、同治通宝、光绪通宝和宣统通宝,统称为‘十帝钱’。”

“那意思就是说,你手里现在有九枚清朝的铜钱?”程虎心想,虽然这个数量不是很多,但估计也可以救救急吧。

现在他身上剩余的力量已经没有多少,如果不及时补充力量的话,估计连新鲜的蔬菜都没得吃了。

“对啊。”林振凯回到,“我手里现在只有九枚铜钱,而且品相也不是很好。我给你拍个照片。”

没一会儿,照片发过来了。是九枚整齐排列的铜钱。

程虎也不懂,但铜钱上面的字还是可以看清楚的。就跟林振凯说的一样,差一枚乾隆通宝。

“这些铜钱卖多少钱?”

面对程虎的直接问价,林振凯愣住了,好一会儿才回复道:“咱们都是老同学了,你给点辛苦费就行了。”

“那到底是多少钱嘛。”

“九枚一起?还是你单独看上了哪一枚?”

“九枚。”程虎毫不犹豫的回复到。

林振凯这下是着实吓了一跳。

程虎到底是有多大的本事?居然要一下子要买九枚?

虽说这些铜钱比起那些稀有的铜钱来说不值得一提,但也要好几千块钱一个呀。

一下子买九枚,这个程虎怕是真有大买家吧。

林振凯回复道:“九枚,咱友情价,给个三万块钱就行了。”

三万而已嘛,还是很便宜的。

有着几百万存款的程虎有点小激动。原本他还以为这些铜钱每一个都价值好几万呢,没想到,九个才卖三万,值了。

三万块钱就能让他吸收不少力量,这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程虎道:“那行,咱们两个找个地方碰面吧。你现在是在什么地方?”

“我现在在云北省。”

“离你最近的机场是哪一个?咱们就在机场附近碰头吧,我飞去找你。”

“你真来?”林振凯显然是还不太相信程虎的话。

毕竟程虎也不是开古玩店的,像这种私人批发古钱币就跟批发大白菜一样的,他还是头一遭遇到。

多数情况下,他的一些普通古玩古钱币都会转手给古玩店,如果幸运遇到百年难得一遇的精品的话,则会自己留着拿去拍卖。

因此程虎这一行为确实是吓了他一跳。但想着自己家里现在急着用钱,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就跟程虎确定好地点跟碰面的时间。

关掉手机,程虎心里多少踏实了一点。

看来,要拯救这片山林也不难嘛。只要他不断的吃进古币给自己充电,用不了多久,整片山林都能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想想那时候的绿水青山,程虎就觉得无比舒畅。到时候天高任鸟飞,山高凭虎跃,数不尽的大树蓬勃生长,看不完的花儿尽情绽放。

多好啊!

这样一来,他的日子也该过得比神仙还惬意了。

等以后稳定了山林的状况,再把村子改造一下,简直不要太美好了。

做着自己的美梦,程虎甜滋滋的睡去。

早上起来,吃了饭,做完家务,程虎就一直在院子里等小猴子。

可是,等了一个早上,也没有等来昨天说今天还要来吃橘子的小猴子们。

握草,我长这么帅居然还要被三只小猴子放鸽子?

大黄翻身的时候,发现程虎还在院子里,就忍不住说道:“别等了,它们不会来了。”

“为什么?”

“估计是猴子们以前听了太多老黑那个臭嘴巴说的话了。”

程虎有些好奇的问道:“老黑都跟它们说了些什么?”

“也没什么,无非就是一些关于人类如何阴险狡诈,心狠手辣之类的话。你不用在意,那个臭嘴巴就是这样,喜欢夸大事实,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博学多才。”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虽然人类当中确实有不少老鼠屎,但实际上,每一个物种当中都有好的跟坏的。人类也一样。人类当中确实有一些很坏很坏的人,但也有好人啊。”

比如刘大海应该就算是好人吧。

他一定是知道这片山林的秘密的,但他却缄口不言。

黄兴旺估计也是知道的,但这片山林的秘密却至今没有被曝光。

正是因为有他们那样的好人存在,前任山林守护者跟现在的他才能过得逍遥自在。

程虎的内心始终怀揣着美好的信念。他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坏人,但好人会更多一些。

“我并不怀疑你的说法。”大黄道,“只是那些猴群见识少,对人类的所有认知基本上都来自老黑那个大嘴巴。”

程虎还记得那天跟老黑见面的场景,那的确是一只很聒噪的乌鸦。

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知道的事情还真不少。聪明的物种总会或多或少的有些自大,这点无可厚非。

第47章 光伏发电系统(求收藏,求推荐)

“没关系。”程虎从台阶上站起来,拍了拍屁股后面的灰尘,说道,“小猴子们不来就算了,我也不等它们了。我今天要出远门一趟。估计要两三天时间才回来。”

“又出远门?”大黄原本睡眼惺忪,程虎的话让它瞬间起了精神。

它竖起脖子,远远看着程虎问道:“你上一次出远门距离现在还没有多长时间呢,你这一次出远门是为了什么?”

“充电!”程虎微微一笑,转身走入屋子里。

他简单的收拾一下行李,关好门窗,然后就开着皮卡车离去。

西阳省距离云北省并不是很远,坐飞机的话,也用不了多久。

所以程虎订了晚上的飞机票。他原本的计划是在家里招待一下小猴子们,跟小猴子们玩玩,然后再出发的。

但等了一个早上,小猴子们都没有出现,他只好提前出发。

到了安明镇,程虎并没有停留,直接去往市里。

飞机场在荷花市。

荷花市虽然不是省会,但也是一个市,有很多东西******如某些太阳能发电机,或者是一些比太阳能发电机还厉害的光伏发电系统。

程虎在一家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的门店了解了一下。光伏发电系统是目前最高科技的发电设备,比小型的家用太阳能发电板更强大。

小型的家用发电板只能维持电视和照明之类的小电器。

但光伏发电系统则类似于一个私人发电站,不仅可以满足一个家庭的日常用电,如果跟国家电网并网的话,还可以把用不完的电卖给国家电网。

而且,跟程虎介绍发电系统的经理说了,如果并网的话,政府会有补贴,但是会查得很严格,要经过许多部门的批准才能施工。

如果不并网的话,弄成含蓄电池的独立系统,则可以不和电网打交道。

但是这样一来,就没有政府的补贴可以拿。如此一来,费用就会比较高。

程虎问道:“比较高是多少?”

胖乎乎的中年经理笑道:“这个还得分材料,如果您全部都选用最好的材料的话,加上其他各种费用,估计差不多要十万。”

十万,几乎相当于他这个销售经理一年的工资了。虽然大小也是个经理,但说句实在话,光伏系统这种东西,在目前的荷花市里还真没有多少人愿意尝试安装。

一来是人们的思想比较封闭,不愿意接受新鲜的事物。特别是这种昂贵的新鲜事物,不少人只要听到价格就拒绝得十分干脆。

二来是太阳能发电的常识还没有很好的普及开来,他们每次下乡去打广告,不少人都觉得他们是骗子来的。

唉!

眼下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自己登门问价,倒也真是让他觉得有些意外。

虽然刚刚看见这个小伙子开着一辆看上去十分破旧的皮开车停在门口,但销售经理心想,目光如此长远的人,定然不会太差。

所以,程虎进门之后,并没有因为开着破旧的皮卡车前来而遭受到冷漠的接待。

相反的,销售经理笑逐颜开的为他递茶倒水,还十分详细的介绍了光伏发电系统。

十万对于现在的程虎来说,真不算什么。

但他并没有立马露出一副我不差钱的模样,只是沉思着抿了一口茶。

见状,中年经理赶紧接着说道:“帅哥,您也不必感到为难。虽然并网的手续比较麻烦,但你只要给我们提交了详尽的资料,其他的,我们都可以代办。”

程虎点了点头:“这个好说,只是我等下还要飞一趟云北省,暂时没法敲定主意。要不咱们先留个联系方式吧。”

“没问题没问题。”经理立马掏出手机,打开微信界面。

两人互加微信之后,又互相备注了名字。

经理客客气气的说道:“程先生,我把光伏发电系统的详尽资料发给您,您坐飞机的时候可以仔细阅览一下。光伏发电系统虽然前期费用比较高,但是只要把电卖给电网,不出十年就可以回本了。”

“我们现在有一款十分高端的光伏发电设备,寿命长达三十年以上,剩余的二十年,那可都是赚了的。”

“好的。”程虎见时间差不多了,就起身道别,“何经理,我飞机的起飞时间快到了。咱们微信上聊吧。”

何经理赶紧起身送程虎出门。

看着程虎开着破旧的皮卡车离去,何经理心中似乎已经敲定了,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一定会买。

做了那么久的销售,他看人还是很准的。

一般废话太多,不停打断销售的话,并且问东问西的,未必会买。但像这种愿意倾听的人,多半都会购买。

程虎飞到云北省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钟。

他跟林振凯约的时间是明天中午碰面,所以程虎先找了一家酒店住下。

虽然好歹也是百万富翁,但真没必要住什么五星级酒店。

程虎就找了一家全国连锁,标志是绿色的酒店入住。

从离开白木村开始,程虎就在不断的试着驱动自己的意识脱离身体,但全都以失败告终。

现在拖着疲惫的身体躺在松软的床上,望着淡黄色的天花板,他又一次试着驱动意识飘出去。可还是失败了。

看来大黄说的很对,他的能力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一旦离开白木村,他就是普通人一个。

因此,出门在外,别太装逼,不然会被打的!

虽然这里只是云北省的一个市,但比起荷花市显然要更加繁盛。

酒店房间在22楼,巨大的玻璃窗外的世界并没有因为时间已经接近深夜而消沉。

五光十色的广告牌不知疲倦的闪烁着,穿插在楼与楼之间的街道华灯高照。

华灯之下是川流不息的小车,移动的车灯汇聚一处,就像一条银河从天而降。

高楼大厦里的灯光,则像五颜六色的烟火在高空之中绽放开来的样子。这儿一点,那儿一簇。说不上美,但却不得不让人感叹城市的繁复。

回想白木村,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都是那样的安静。程虎忽然就十分想念躺在床上,透过天窗看满天繁星的时光。

哈,这下程虎算是明白大黄的那句话了。

第48章 林振凯 (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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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是水,你是鱼。

他的确是那只离了水的小鱼。现在他心心念念想的,居然全都是要如何尽快回到水中,回到山林里。

唉,这辈子算是被山林拽住了。

不过,程虎却觉得挺幸福的。毕竟这种如鱼离水的感觉让他更清晰的感觉到,山林需要他,而他也需要山林。

这种相互需要的感觉,就像一对恋人彼此依偎拥抱时所产生的情愫一样。

他们拥抱彼此,需要彼此,许下了一个此生不渝,携手到老的诺言。

昏昏沉沉的休息了一个晚上,感觉并不怎么好,疲惫感并没有因为他足足睡够了十个小时而消散。

相反的,起床时,他发现自己的鼻子十分干燥,全身也不怎么舒服。

洗了个澡,穿上衣服,程虎便赶往与林振凯约定见面的餐厅。

那是一家十分普通的餐厅,谈不上高档,只是众多餐厅里十分普通的一家。

约定的时间是正午十二点,现在才十一点半。程虎心想,自己可能早到了。

走到餐厅里,程虎还没有找到空位,就看见一个中年男子挥舞着双臂,朝他高呼:“程虎,程虎,这里!”

定睛一看,程虎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哪里还是当年那个白面小生呀,这分明就是加强版的犀利哥嘛。

林振凯的头发也不知道多久没修理了,已经把两只耳朵的一般体积盖住,额前的刘海也完全挡住了他蜡笔小新似的眉毛。

他的脸看上去像是历经风霜的样子,甚至有种风霜之后仙风道骨的模样。那双有着清楚双眼皮的眼睛里,也再难找到孩童时的明朗清澈。

他明明跟程虎一般年纪,但他看上去却像极了一个落魄的中年男子。

尤其是他那件皱巴巴的藏青色上衣,大概是在箱子底部压了很久,终于被他翻找出来穿上身的一样。

若不是他喊着程虎的名字,并且刘海里若隐若现的显现出蜡笔小新的眉毛,程虎肯定认不出他。

程虎避开几个忙碌的服务员,绕过几张桌子,走到角落的位置。

林振凯站起身,笑呵呵的说道:“我还以为你真要到十二点才到呢。”

“哪能啊。”程虎也笑道,“我向来没有迟到的习惯,都会提早半个小时到。”

“哈哈哈,跟我一样。只不过,我比你还早一点点。”林振凯的声音也不见得清脆,低沉当中,夹杂着一丝沙哑,像极了山林里微风吹动干燥树叶发出的声响。

程虎坐下之后,一边跟林振凯寒暄,一边拿起菜单看。

他说道:“今天我请客,你想吃什么?”

“这怎么行?你远道而来,应该是我请客才对。”林振凯说道。

“服务员。”程虎直接叫来服务员,指着菜单上的一道水煮牛肉道,“来个水煮牛肉,再来一个白切鸡、糖醋鲤鱼,诶,白切鸡不要,来个猪肚**,再来一个”

“够了吧。”林振凯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咱们就两个人,吃不了这么多,别浪费了,现在都流行光盘。”

程虎朝他笑了一下:“我非常能吃,所以,这一餐我请客,等到了晚上,你再请客吧。”

他翻了几页菜单,又指着一道椒盐虾说道:“椒盐濑尿虾,还有这个白灼海虾各来一份,再来一个酸辣田螺煲,还有烤鸭。”

服务员目瞪口呆的下单。她看了看程虎,忍不住提醒道:“先生,你们一共点了七个荤菜呢?吃得完吗?”

“七个荤菜?”程虎皱眉道,“那再来一个蒜蓉生菜吧。”

我去。服务员不敢说话了,赶紧下单离去。

林振凯看着陆续上来的满桌子菜,筷子却不怎么敢动。这些菜实在是太多了。早已经习惯风里来雨里去的他,一时间不知道应该先吃哪一个。

程虎已经往嘴里塞满了肉。这种大块吃肉的感觉真是太爽了。在村里憋了这么久,今天一定要好好搓一顿。

可看见林振凯还没动筷子,他问道:“凯哥,你这是干嘛呢?再不吃,可就要凉了。”

林振凯看着诸多美味,讪讪道:“实话跟你说,我都好久没吃过这么丰盛的饭菜了。”

“那就别傻愣着了,赶紧吃呀。”程虎夹起一只濑尿虾放到林振凯的碗里,说道,“赶紧吃,吃饱了,咱们好谈正事。”

一说到正事,林振凯的双眸瞬间就迸发出一道道光芒来。

正事就等于钱!

他也学着程虎的样子,开始大口大口的吃肉。

半个小时不到,桌面上的菜就有三分之一进了他的肚子里。剩下的三分之二,则全部到了程虎的肚子里。

原本他以为自己已经非常能吃了,没想到程虎才是真正的大胃王。

两人用纸巾揩去嘴角的油,面对面呵呵笑了几声。

林振凯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布袋,递给程虎:“九枚,全部都在里面。”

程虎内心略显激动的接过小布袋。

九枚铜钱并没有什么分量,拿在手里,并无沉甸甸的感觉。

但是,只是隔着薄薄的一层布,程虎就能隐约感觉到布袋里包裹着一股汹涌的力量。

他打开布袋,将铜钱一枚一枚从袋子里取出来。

铜钱面世的时间不同,蕴藏的力量也不同。但程虎十分确定,这些铜钱都是真的。因为每一枚铜钱所蕴藏的力量都比袁大头强。

尽管品相不好,但确实是正品。

而品相的好坏并不影响铜钱的年龄,因此程虎购买铜钱,并不需要考虑品相,只要是正品就行。

“咱们加一下微信,我转账给你。”程虎把九枚铜钱悉数放回小布袋里。

林振凯一边跟程虎加微信,一边说道:“小虎,我昨晚意外收到了一枚‘祺祥重宝’,你要不要看一下?”

“什么‘祺祥重宝’?”程虎不解的看着林振凯

林振凯的眼神微微闪烁,干笑两声:

“祺祥通宝是清穆宗初登基时铸造。但是因为那个时候,慈禧太后摄政,年号改为‘同治’,祺祥通宝也就不准通行,所以这个‘祺祥通宝’没有多少传流下来,十分罕见。”

第49章 初心(求收藏,求推荐)

公元1861年8月,咸丰皇帝在承德避暑山庄病逝。临死前,他把皇帝的宝座传给了六岁的儿子载淳,特封肃顺、载垣、端华等八人为赞襄政务大臣,处理国事。

不久,咸丰帝病死,八大臣遵从遗诏,拥立年仅六岁的载淳为帝,拟定次年改元‘祺祥’,并于当年八月间开铸‘祺祥通宝’。

但到九月底,慈禧太后发动‘辛酉政变’。不久,便采纳大学士周祖培奏议,废止‘祺祥’年号,停铸‘祺祥’钱,改用‘同治’年号,并铸‘同治通宝’钱币。

这样就是刚刚预铸好的一批新钱未及来年使用便遭熔毁。

幸好有极少量祺祥钱被铸钱局的铸匠和经办人私自存留,逃避过了被熔铸的命运。流传至今,祺祥钱已成为了清代年号钱中的稀有珍品。

程虎对于稀有不稀有并不稀罕,只是不想让林振凯失望,就问道:“那这个铜钱卖多少钱?”

林振凯仿佛是没有想到程虎会这么容易就相信自己的话,脸上的神情僵了一会儿,才说道:“咱们都是老同学了,你给五万就行。”

他赶紧把另一枚单独装在一个小布袋里的铜钱拿出去。

程虎接过铜钱,心中咯噔了一下。

没有感觉到任何力量。如果这枚铜钱是真的,那么定然会存有不少的力量。可是,这么铜钱里什么都没有。

他面不改色的说道:“那好,一共八万元,我现在就转给你吧。”

林振凯似乎被吓了一跳,嘴巴微微张开,眼睛圆瞪:“你,你不先仔细看一下真假吗?”

“哈哈,不瞒你说,我根本就不懂这些。”程虎依旧爽朗的笑道,“但是,我想,咱们好歹有着六年的同学情谊,你总不会骗我的。我相信你。”

他已经把总共十枚硬币放入背包里,并且从微信上给林振凯转了八万块钱。

林振凯看着手机里的钱,心中五味杂陈。可是,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一步,他能怎么办?

难道他要告诉程虎,那枚‘祺祥通宝’是假的?

不,不行!老婆的手术还差十万块钱,就算加上他现在的八万,都还差两万呢。

程虎,就当是我林振凯对不起你了。等以后我有钱了,一定会还给你。

接下来的聊天,林振凯几乎都陷在自责当中。

聊了许久之后,程虎借着去洗手间的空隙买了单,并且定好了返程的飞机票。他打算立即返回荷花市。

身体的干燥感让他十分难受,恨不能立马就回到村子里。早知道会这样的话,就应该就让林振凯飞一趟荷花市才对。

回到座位上的时候,程虎跟林振凯说了自己要马上回去的想法。

听到程虎这么着急走,林振凯心里越发不是滋味。他问道:“小虎,不是说晚上还要一起吃饭吗?怎么现在就走?机票买好了吗?”

“晚饭就不吃了。你放心,我刚刚去洗手间的时候已经订好了机票。”程虎笑道。

“那这一餐我请客吧。”林振凯想着,这样心里或许会好受一些。

但程虎又道:“哈哈,不用了,我刚刚顺便把单也买好了。咱们难得见一次,谁请客都一样的。我记得,咱们念书那会儿,你可是没少帮我作弊呢。哈哈,想想,那些美好的日子好像才刚刚过去一样。可仔细一算,都快过去二十年了。”

“小虎。”林振凯心里难受到了极点,“我都不记得那些事了,你怎么还记得这么清楚?”

“那些岁月也是咱们人生中的一部分呀,忘不了。这辈子都忘不了。”程虎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挑眉道,“唉哟,不能再聊了,时间差不多了,我得打车去机场了?”

“这就要走?”看见程虎站起身,林振凯也跟着站起来,情急道,“要不你再留一个晚上吧。”

“不了,机票都买好了。而且我家里真有很多事情等着做呢。”程虎有点担心自己不在家的话,那些鸡会饿死。

还有,要是小猴子们今天来了,却没有找到他的话,可能会以为他已经离开了。

虽然大黄在院子里守着,但是小猴子们肯定不敢跟大黄说话。

他拎起背包,说了几句告辞的话,便转身离去。在转身的那一刹那,他脸上的笑容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凝重的神色。

这还是我小时候的好伙伴吗?是不是人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莫测?

初心是不是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耗殆尽?

光阴果然是一把锋利的杀猪刀,何止是紫了葡萄黑了木耳软了香蕉,就连最初的纯真美好也都一去不返了。

“程虎!”林振凯大叫一声。

餐厅里的所有人都扭头看向林振凯。

程虎的脚步也顿住了。他脸上的凝重瞬间消散,一抹淡淡的笑意从他微微弯曲的嘴角流露出来。

他转身,隔着几张桌子,远远看着角落里站得笔直的林振凯,笑问道:“凯哥,还有什么事?”

林振凯的脸很黑,但此刻却涨红一片,像一颗巨大的紫葡萄。

“那个。”林振凯微微垂下眼皮,看了一眼狼藉的桌面,又抬起眼睛,看着程虎,说道,“一路顺风。”

程虎的笑容顿了一下,心里刚刚燃起的希望瞬间破灭。

他点了点头:“好的,咱们下次见面,我一定要好好搓你一顿。”

“嗯。”林振凯艰难的点了点头。

程虎挥了挥手,大步流星的朝外走去。

失望,无比的失望。但是,他从林振凯的神色当中看出了不安。

也许,他是有什么苦衷的吧。程虎这么想着,心里舒服了一点。

到了机场,程虎刚刚下车,正要往里走去,就听到一声呼唤:“程虎!”

程虎皱着眉头,看向身后。

林振凯从一辆十分破旧,看不出是什么颜色的越野车上下来。

他急色匆匆的跑到程虎面前,一把抓住程虎的手,说道:“程虎,对不起。”

“怎么了?凯哥,你怎么来了?”程虎当然知道他为什么而来。

第50章 我们是朋友(求收藏,求推荐)

“那枚祺祥通宝是假的,你把它还给我吧,我把钱退给你。”说完这句话,林振凯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下来。

钱不够可以再想办法,大不了去借高利贷。欺骗自己的老同学,这算那么子的办法。

他恨不能当着程虎的面抽自己两巴掌。

“我知道是假的。”程虎淡淡笑道。

“你知道?”林振凯十分讶异,“你既然知道是假的,为什么还要买?”

“因为我猜想,你一定十分着急着用钱,才会骗我。”

林振凯心里震撼不已。就因为猜想道他急需用钱,所以就宁可上当受骗?这是什么大傻子?

“你这样,我心里更难受。”林振凯垂头丧气的说道,

“我老婆,就是咱们小学班上的彭艳,白血病,好不容易骨髓配型成功了,可是费用太高,我们东拼西凑,现在还差十万块。如果不是因为急需这些钱,我一定不会骗你。小虎,对不起。”

彭艳。程虎还记得这个女生。

当时在班上也算是一个长相出众的女生,没想到,她竟然嫁给了林振凯。

而且,这夫妻二人的感情应该很好,不然的话,林振凯也不会为了救她到处凑钱。

而彭艳那样一个长相出挑的女孩子会嫁给林振凯这种没钱的穷光蛋,显然也是嫁给了爱情。

“小虎,你把铜钱还给我吧,我把那五万块钱退还给你。”林振凯一脸自责的说道。

“没事。”程虎笑道,“那五万块钱就当是我借给你的好了。我另外再转五万给你,凑个整数。”

“啊?”林振凯以为自己听错了,满脸讶异的看着程虎。

这是在开玩笑吗?

程虎已经打开微信。他当着林振凯的面,又转了五万块钱到林振凯的微信号上。

林振凯急忙打开手机,看着那个橙黄色的转账框,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觉得眼眶一热一湿,两行泪水瞬间往下滑落。

钱够了!

这就说明,他可以回家了。他可以回家陪老婆去动手术了。

“要是钱不够,你就跟我说一声。”程虎拍了拍林振凯的肩膀,安慰道,“咱们可是朋友,千万别跟我客气。”

“可是”林振凯真不知道说什么好。

“哎呀,糟糕,飞机快起飞了。”程虎最怕别人在自己面前流泪。他赶紧抱了一下林振凯,留下一句‘好好照顾嫂子’,就飞也似的奔入机场里。

林振凯还傻傻的站在原地。

四月的阳光懒洋洋的洒在他后背上,像一只轻柔的手抚摸着他荒凉的背脊,暖暖的。

他咻的一下回过神来,赶紧给老婆打了个电话:“老婆,钱够了。我今天就回家。”

渔灯暗,客梦回,一声声滴人心碎。孤舟五更家万里,是离人几行清泪。

从古至今,无数诗人咏唱过自己的思家之情。无论他们飘荡在何处,家永远是游子们魂牵梦萦的港湾。

那儿有自己念想的人,有自己熟悉的一切。在岁月更迭里,也许周围环境发生了变化,但对家的印象,却始终如一。

程虎也不知道白木村对于自己来说,算不算得上是一个家。他到这儿也没有多久。

但是,当他驱使着破旧的皮卡车,轰隆隆的一路从荷花市往白木村行驶的时候,他的内心却是无比的激动澎湃。

那儿明明没有如画的风景,也没有等他归家的人,可是,他却归心似箭般恨不能一脚把油门踩到最底下。

等他绕了无数个弯道,经过数不清的村子,终于进入白木村地界的时候,他澎湃的内心忽然又安静下来,像一朵即将落地的蒲公英,只在距离地面极近的上方,轻轻的飘荡。

山风夹杂着山林植物的干燥气息从窗户灌入的时候,他闻到的仿佛不是山风,而是家里的袅袅炊烟,是食物腾腾的热气。

等他终于开着皮开车进入院子,并且双脚着地的时候,他的心情则像泄了洪的水库,从汹涌回归平静,从波澜变作涟漪。

看着太阳能灯下的院子没有一丝一毫改变,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心想,幸好离开的这么些时间里,鸡群没有把他的院子给拆了。

原本程虎是想要从鸡舍二楼拿些玉米下来喂鸡的,但走到鸡舍门口的时候,发现鸡群已经挤在一起睡着了,就只好作罢。

他进入屋子里,放下行李,便去烧热水洗澡。

洗好澡回到床上躺着的那一刻,他总算是体会到了‘金窝窝银窝窝,不如自己的狗窝’的这一句话的精髓所在。

望着窗上的皓月长空,以及那洒了漫天的繁星,感受着从窗户吹进来的习习晚风,嗅着金樱子和风车茉莉的香气,程虎干燥疲惫的身体,总算放松下来了。

其实,在他进入白木村的那一刻,他的不安感就已经悄然落下。

等他进入院子,从皮卡车上跳下来的那一刻,更是把从其他地方吸入肺部的沉闷之气一吐而散。

一种莫名其妙的归属感将他与这片山林牢牢捆绑在一起。

早上起来,程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把铜钱给吃了。

昨天回来得太晚了,没来得及吃掉铜钱,现在留着当早餐还是不错的。

他从没有来得及收拾的背包里掏出铜钱,把意识驱动出去,覆盖在铜钱上。

随着熟悉的电流注入身体,十枚铜钱有九枚已经化作灰烬,只剩下一枚假的祺祥通宝。

程虎站起身,伸展了一下腰肢,果然感觉到浑身舒服无比。

就好像刚刚做了一个全身按摩一样,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都无比舒适。

他扭了扭脖子,又伸了个懒腰,这才穿上衣服下楼。

大黄从山里回来了。

这个老家伙每天都很准时。

它看见皮卡车停在院子里的时候,就知道程虎已经回到家里。

所以它没有直接走到坟前趴下,而是走上台阶,往屋子走去。

四肢刚刚在客厅门口站稳,便看见新主人坐在厨房里,安静的享用着它没法理解的食物。

一条条白色的东西,看上去就像某些动物的尸体腐烂发臭之后,长出来的白色小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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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进山找果树(求收藏,求推荐)

人类真的是很奇怪。不仅要在烹煮食物的时候添加一堆破坏食物本身味道的调料,而且还喜欢吃一些看起来很恶心的东西。

它想着那些趴在动物尸体里的蛆虫,忍不住抖了个激灵。

它永远也不想靠近那些恶心的东西。

所以,大黄弯曲前肢,在原地趴了下去。

朝阳从东南面的山峰夹道中斜斜照射下来,像一张铺天盖地的金色丝网,把天地封印,也将它疲惫的身体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边。

微风从它身上吹过,带走了动物的体味,也留下了一些久违的花香。

它慢悠悠懒洋洋的开口说道:“原本以为你要出远门几天的,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这次出远门,有什么收获?”

程虎在大黄走上台阶的时候,就已经发现它了,所以不存在什么被大黄吓一跳的情节。

他哧溜溜的吸着面条,囫囵咀嚼两口,吞下肚子去,说道:“嗯,也没有收获,就是用大黄你给的钱,买了一些铜钱,补给了一点能量而已。”

大黄听到这话,露出了不经意的微笑。

新主人出远门是为了补给能量,而不是为了其他无用的事情,这对于山林以及山林里的动物来说,都是好事一件。

程虎想起三只小猴子,问道:“哦,对了,那些小猴子有来找过我吗?”

如果院子里能再入住三只小猴子的话,那可就热闹了。程虎心想,那样一来,自己也算是多了几个小伙伴,也就不用担心没说话的对象了。

虽然,那三只小猴子很有可能不是十分能理解他的某些用词,但是总好过没有嘛。

现在身处这种环境,该将就的时候,还是要将就一下。

“没有。”大黄回答得十分干脆,可语气又十分的平淡。

它定是不知道,程虎有多么希望那些小家伙能来这里玩吧。

虽然它已经定居在这里,但是,说句实在话,大黄这家伙绝不是一个好玩伴。

它更像是一个长辈。

而且还是那种时间几乎刚好和程虎错开的长辈。

它白天睡觉,晚上进山,别说陪程虎玩了,平时连聊天的时间都很少。

当然,这也不能怪大黄。

毕竟大黄已经非常年迈,它的年龄远远超出了正常老虎的寿命。

如果不是因为身体里还残留着前一任山林守护者给予的力量,估计它现在连路都走不了了,更别提进山。

程虎又吸了一口面条,一边吧唧吧唧咀嚼,一边说道:“那可真是遗憾。你不知道那些小家伙有多好玩。”

一想到那三只小猴子各有特色的模样,程虎脸上就挂满了笑容。

话说,他也不是小孩子了,偶尔泛滥一下父爱什么的,还是很正常的嘛。

看见可爱的小动物,就是想要逗一逗玩一玩,再正常不过啦。

“你之所以这么觉得,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识过它们无法无天的样子。如果它们想要毁灭一片果林的话,它们可以轻而易举的办到。”

大黄是山林之王,对于一些小动物的认识,自然是要比程虎深。

程虎笑道:“没关系,反正我可以种很多果树给它们闹腾。对了,说到种果树,院子后面的荒地我已经开好荒了,可是不知道种什么果树好。”

“普通的外来果树,我只能缩短一半的生长期,从种下到结果,也得要一两年时间。但是,目前在村子里,我只找到了橘子树,总不能又种一片橘子林吧。”

大黄静静听着程虎的烦忧,任由阳光与微风抚弄自己的毛发。

等程虎把烦恼说完了,它才开口道:“为什么要种外来的果树?山上到处都是可以结果子的树。”

“山上?你是说芭蕉树吗?可是那些野生芭蕉树好像喜欢长在阴暗的山沟里。而且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生长。我觉得不是很适合种回来。”程虎如实说了自己对野生芭蕉的看法。

“我说的不是芭蕉树。而是其他的野果树。那些猴子不是给你送过一些发干的野果来吗?”大黄提醒道。

“哦,对。”程虎想起来了,“它们的确是送过一些野果来。只是那些野果都干掉了。”

“当然会干掉。”大黄幽悠悠道,“连树木都干了,何况是野果?但是,你可以用你的力量修复那些野果树,再将它们种到院子后面的荒地上。”

程虎点了点头,觉得大黄的建议还是很不错的。

虽然他不认识野果,但是山里肯定长着很多野果。

即使眼下不认识野果,但只要遇到了,用手机搜一搜,不就认识了嘛。

再者,就算百度搜不到,不是还有集众人智慧于一身的q群嘛。

吃过早饭之后,程虎换上轻便鞋子,背上背包,往山里出发。

话说,这应该算是他第一次正式进山!

上一次只是到达了村尾最后一栋房子那里,并没有往山里走。而蓄水池的位置,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算是大山里吧。

毕竟从蓄水池那儿,还可以看到自家的房子。

所以,从更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这应该是程虎第一次往大山里走去。

尽管是第一次,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满腔热血。也没有对接下来即将要遇到的事物充满期待。

因为他很清楚,山林里的一切都已经枯萎。

即使群山依旧绵延逶迤,但树木不再青翠碧绿,花儿也不再尽情绽放所以,内心除了惋惜之外,并没有太多的激动。

看着那些高大的树木全都呈现出干黄的颜色,就连树底下的杂草也都无一幸免的死亡,程虎的心情只会越发沉重,谈何激动人心。

他知道自己的担子很重,但相比起那些生活在黄金山林里的动物,他的那一点负担又算得了什么呢?

至少他还有新鲜的蔬菜吃,还有甜滋滋的水果啃,还有已经吃腻的鸡蛋和美味的鸡肉。

而山林里的动物就没有这么好运了。它们只有发干的野果和树叶树根可以吃,甚至是到了旱季的时候,它们连水都没得喝。

唉!

程虎一边走在山中小道上,一边叹气。

感谢‘王尼玛的眼泪’万赏

今天身体状态不怎么好……

呼吸困难,胸口左侧心脏位置偶尔抽痛,胸口正中央位置贴后背的地方觉得很压迫。

有时候每十秒钟,就要很用力的吸气一次,不然就感觉不到新鲜空气进入肺部,就会十分难受。

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毛病,从小就有,随着年龄增长越发明显。

感觉不能吃辣椒,一吃辣椒就会这样。

今天中午偷偷吃了两个很辣的泡椒后,一个下午就没舒气过。

说这些的时候,也没觉得有什么,就是无聊吐槽一下。

每天两章也确实是尽力了。毕竟四千字我要从无到有写出来,还得审稿两遍。

于是,每天都要这个点才能睡觉。

有些时候,也希望自己有男主角的力量。

变强壮,百病不侵,干多少力气活都不会觉得累,身体还很轻盈……

然而现实不是小说。

但是,我就算没有男主角的能力,也会有他那样的心态。

所以不用担心断更,更不用担心太监。

最后说一下上周进入热门分类的成绩。

在大家的帮组下,我们这本《我有一片山林》一直位居第二。

嗯,然后在作者君的人格魅力的爆发下,成功进入了下一轮推荐:人气连载。

不对,我原文不是这么写的。

我的原文是下面这段话:

哇……

终于从热门分类杀出来了!撒花,撒花。

在小伙伴们收藏和票票支持下,咱们这本《我有一片山林》终于从人称‘死亡分类’的热门分类推荐位杀出来了。

快放鞭炮!

传说中,一旦进入热门分类,就等于进入了冷宫。

上一本书的经历也证明了这一点,确实是这样。热门分类这个推荐位,就是死亡推荐。

但是,奇迹在咱们这里发生了!

我们从热门分类杀出来了。

喜极而泣……

今天下午两点钟,咱们这本书将会登上‘人气连载’这个推荐位。

然而,问题又来了。

一般登上这个推荐位的书,都是一些大佬的书。

大佬们不仅有粉丝基础,而且有人脉,这些我这个扑街万万比不上的。

所以,恳请读者小可爱们,再坚持一个礼拜,请继续每天给我投票。

我想悄悄从大佬们身边挤出去啊。

虽然这很困难,可是,人还是要有梦想的,万一实现了呢。

再说一遍,

有书单的小伙伴加一下书单,有推荐票的小伙伴,记得投票呐。

还有,收藏,收藏!

……

太闹腾了,不符合我今天的身体状态。但舍不得删,就将就用着吧。

因为我想早点睡觉。

最后,请小伙伴们继续支持。

最后最后记住,我爱你们!

(*/w\*)

哦,不对。我原本是想开个单章感谢一下‘王尼玛的眼泪’的万赏的。

谢谢‘王尼玛的眼泪’的万币打赏。

等我拿到全勤了,我请你去大保健。

第52章 救治杨梅树(求收藏,求推荐)

【感谢‘陆易本尊’的打赏】

看着前方茫茫无际的枯黄色,他知道,自己必须加快速度,尽快恢复山林里的植物。

当然,救治这一偌大的山林,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他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

从离开房子往山上走了十多分钟,程虎就遇到了一棵看起来有点像杨梅的大树。

那大树差不多有三层楼高,叶子已经全部枯黄,甚至是掉落了大半。

光秃的树枝上,并没有找到类似杨梅之类的果实,因此有些难以辨认。

程虎掏出手机,给大树的树枝拍了一张高清近照,然后发到网上搜索。可惜的是,并没有匹配到相同的物种。

如此就只能问一问q群里无所不知的小伙伴们了。

程虎又把照片发到q群里。

看着这个熟悉而陌生的网名发出一张图片,q群里不少天天都在水群的小伙伴沸腾了。

“握草,五彩金樱子来了。”

“@西阳省—程虎,我给你发了好几条私信,你咋都没有理我?”

“兄弟,你的五彩金樱子卖不卖?”

“什么五彩金樱子?”

“你不知道?群文件里有视频,自己去找吧。”

程虎看见大家居然还记得自己,忍不住对着手机傻笑两声,回复一句:“麻烦各位帮我看看刚刚发出来的照片里的植物是什么。”

“在哪?图片呢?”

“被刷上去了。”

“那我再发一张,麻烦大家帮我看一下。”程虎把照片又发了一次。

没一会儿,就有人回复道:“这不是干枯的杨梅枝吗?”

“好像是杨梅没错。”

“不会吧,你连杨梅都不认识?”

“不是不认识,而是不敢确定,听你们这么一说,我就确定了。”

程虎点击红包,发出一个二十元的红包。

绝对的土豪了!

二十元红包在现实当中似乎很少的样子,但是愿意给一群陌生人发一个二十元红包的,那是妥妥的土豪啊。

一般情况下,q群里抢到的红包都是几分钱居多。

而程虎发了这么一个二十元的红包,分成十份,平均每人两块钱呢。

“土豪,我没抢到。”

“报告,我也没抢到。”

“哈哈,那等下次啊。”程虎发了个挥手的表情出去,便关掉手机。

他知道,q群里肯定还会有很多人追着他问五彩金樱子的事情,所以先溜之大吉。

看了看高大的杨梅树,程虎驱动念头,将自己的意识覆盖在杨梅树上。

没一会儿,杨梅树由黄转绿,并且慢慢长出密密麻麻的绿果。

他将意识瞬间抽回,没有继续给挂着绿果的杨梅注入更多的力量。

因为现在刚好是杨梅结果的季节,即使他没有帮助杨梅把一树绿果变成红色,杨梅树自己也会随着时间的变化慢慢成熟。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帮他省下了许多力量。

看着碧绿的杨梅树已经充满勃勃生机,程虎心里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就在此时,一阵叽叽喳喳的叫声让他从自己的得意当中回过神来。

他循着声音,驱动意识,朝杨梅树上飘去。发现在杨梅树顶端的树杈上,有一个鸟窝。鸟窝里装着几只连羽毛都还没有长出来的小鸟。

小鸟们惊恐万状的仰着脑袋,看着绿茸茸的杨梅树,不停的发抖后退。

糟糕,程虎暗叫道:肯定是环境一下子变化太大,吓到这些小雏鸟了。

鸟妈妈不在窝里,估计是出去找食物了。

几只小雏鸟在狭小的窝里不断往后拥挤挪动,用不了多久,它们肯定会从窝里掉下来。

从杨梅树的树冠顶端掉到地面上,在没有翅膀的帮助下,程虎猜想,小鸟定会承受不住,非死即残。

再者,就算它们万幸没死,可这么小的小鸟,一旦掉到地面,那就只有沦为其他动物的口中食的份了。

来不及多想,程虎再次驱动意识,控制鸟窝旁边的杨梅树枝,让杨梅树枝弯到鸟窝底下,并且疯狂的长出茂密的枝叶,形成一道天然的保护罩。

如此一来,小雏鸟即使真的从鸟窝里掉出来,也只是掉到茂密的杨梅枝冠上,绝不会掉到地面。

这样既可以保护小雏鸟,也能防止鸟妈妈找不到回家的路。

“哇,妈妈,妈妈,你快看呀。那个人类长得好丑。”有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忽然传来。

谁在说本帅哥长得丑?程虎的意识还没有抽回来,但他的耳朵可是清清楚楚的听到有声音在诋毁他的长相。

“嘘,孩子,你不能这么说。”另外一个温柔的声音说道,“你这样说,他会很难过的。”

“可是,妈妈你不是说,咱们要诚实吗?”

“孩子,诚实是一件好事,但是,比起诚实,赞美别人更是一种美德。”

“嗯,我知道了。那我这样说可以吗?那个人长得真丑,可是他很厉害。”

“哈哈哈,好吧,你赢了,孩子。”

“那么,妈妈,他是什么人?为什么他这么厉害?”这个小家伙总算说了一句大实话。

“因为,他是咱们的守护神呀。孩子。””

“妈妈,什么是守护神?”

“守护神,就是会保护咱们,给咱们食物吃的人。”

听到妈妈的回答,那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停顿了一下,发出一串质疑的嗯嗯声。

过一会儿,它才接着说道:“嗯——妈妈,你刚刚还说要诚实的。为什么你要骗我?”

“我没有骗你,孩子。”

“不,妈妈你偏我。”那小宝宝有些执拗的说道,“你说他是守护神,会给我们食物,可是,妈妈,你看,我们现在跟以前没有区别啊。”

“啊?”

“妈妈,你看,这儿的草都快被咱们啃光了。就连那些灌木也没有一点绿色。他为什么要把那棵高高的杨梅树变成绿色,却不把草地上的草变成绿色呢?他带给咱们的食物在哪儿?”

“孩子,他并不单单是咱们的守护神,他是大家的守护神。你要理解他。他每天都要做很多的事情。”

程虎抽回意识,扭头四下看了看,发现在不远处的一丛灌木旁边,站着两只奇怪的动物。

第53章 天真的小獐子(求收藏,求推荐)

大的那只体长约莫有一米长,个头不高,肩高约在半米左右。

它用粗短发达的四肢静静站立在草地上,目光柔和的看着程虎。

它没有猴子那样长长的大尾巴,只有一条几乎要被臀部毛发完全遮盖的小短尾。

根据程虎多年来参观动物园的经验可以大概得知,眼前的这两只动物极有可能就是香獐。

香獐是鹿科动物,又称为河麂(ji)、土麝(she),是小型鹿科动物之一,被认为是最原始的鹿科动物。

它们的体形比黑麂还要略小一些,成年香獐的体长一般在88至105厘米之间,体重大约在15至20千克之中。

由于这头成年的香獐没有露在口外的獠牙,程虎猜测,这应该是一头母獐子。

而紧靠着母獐子旁边,歪着脑袋站立的小獐子,则应该是母獐子的宝宝。

它几乎是母獐子的缩小版,除了背上有白色的斑纹之外,其他地方的长相,几乎跟母獐子一模一样。

它用一双看不到眼白的黑色大眼睛呆萌的看着程虎,脑袋歪向一边,既可爱,又好玩。

像是已经发现前方的人类也在用好奇的眼神看着自己,小獐子非但没有感到害怕,还很调皮的朝程虎吐了吐舌头。

程虎忍不住笑了起来,打招呼道:“你们好啊!”

母獐子大概是没有想到高高在上的山林守护神会跟自己打招呼,愣了一下,没有反应过来。

小獐子却蹦蹦跳跳的往前跑了几步,然后忽然刹车,保持一段距离,站在枯黄的草地上,又歪着脑袋盯着程虎,还用奶声奶气的声音回应道:“你好,你好,守护神。”

“哈哈,你好,小鬼。”

“我不叫小鬼,我是一头獐子,一头喜欢吃新鲜的,绿油油的,甜甜的小草的獐子。”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笑道:“你好,小獐子。”

“你在干什么?”小獐子好奇的看了看高大的杨梅树,舔了舔嘴唇,眼睛里全是渴望。

如果它能像一只鸟儿那样飞起来就好了。这样一来,它就可以吃到那些绿油油的杨梅树的叶子了。

虽然杨梅的叶子看起来很硬,但小獐子猜想,它们一定要比地上干枯得扎嘴巴的小草好吃,也一定比那些硬邦邦的树皮好吃,更是会比那些掺着泥土的草根好吃。

“我在救助一棵杨梅树。”程虎看了看还温柔站在原地的獐子妈妈,又看了看可爱的小獐子,说道,“杨梅树上有几只比你还小的小鸟,我在想办法不让它们掉下来。”

“它们掉下来就吃不到杨梅叶子了是吗?”小獐子心里想的全是绿油油的杨梅叶子。

它想,如果我能吃到那些绿油油的杨梅叶子的话,我肯定愿意摔一跤,两跤也没问题。

“当然不是。”程虎解释道,“它们还不会飞,如果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的话,就会摔死。”

“我可以在下面接着它们。”小獐子快速跑到杨梅树底下,把脑袋往后看去,说道,“你看我的背,上面有软乎乎的毛,如果我接着它们的话,它们一定会没事的。”

“你真是个乖宝宝。”程虎走近小獐子,伸出两只手,捧着小獐子的脑袋,说道,“可是,你的背太小了,接不住它们。你放心好了,我已经把问题解决了。它们不会掉下来。”

“这样吗?”小獐子有些失望,“如果它们能掉下来,该有多好。”

嗯?

程虎皱起眉头,问道:“为什么你希望它们掉下来呢?”

“因为我一定会在下面接着它们。如果我救了它们,那它们的妈妈一定会感激我,那样,我就可以请它们的妈妈帮帮我。”

小獐子一脸天真,眼神里充满了渴望。

“你希望它们的妈妈帮助你什么?”

“帮我摘些杨梅树的叶子下来。我从来没有吃过绿色的食物。”小獐子一口气把憋在心里的话全都吐了出来。

它认真的盯着程虎的脸。

这张脸长得真奇怪,跟妈妈不一样,也跟它的任何一个邻居不一样。真丑!

程虎笑道:“原来你说这么多,就是想要告诉我,你需要食物对吗?”

小獐子用力的点了点头。

它需要食物,它的小伙伴也需要食物,它周围的邻居也需要食物。

杨梅树太高了,像它们这样的物种,是吃不到杨梅树的叶子的。

它有些想不明白,这个奇怪的守护神是吃饱了没事做吗?

地上那么多的小草他不救治,却要把一棵高大的杨梅树救活。真是个奇怪的人。

程虎看着天真可爱的小獐子走神了。

山林里确实有很多动物需要吃果子,比如鸟、猴子之类的动物。

但也有很多动物,是吃不到高高挂在树顶上的果子的。比如香獐、兔子这些没有爬树本领的动物。

他不能光顾着救治果树繁殖果树,还应该把草地上的野草救治一番。

毕竟整个山林里,不单单生存着猴子,还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厚此薄彼,只会让生态失去平衡。

想清楚这一点,程虎回过神来,看了看小獐子,又扭头看向獐子妈妈。

小獐子虽然还很小,但是看得出来,它很健康。

可是獐子妈妈就不一样了。它瘦巴巴的,几乎能从它的皮毛外看清骨头的形状。

无独有偶,山林里肯定还有很多这样的妈妈。为了能让孩子健康成长,就算自己饿得骨瘦嶙峋,也要让孩子先吃饱。

他拍了拍小獐子的背,笑问道:“你希望我怎么做?”

小獐子垂下脑袋想了想,然后抬起脸,一脸天真的问道:“你可以把这儿的草地也变成绿色吗?”

它挣脱程虎的手掌,跑到旁边的草地上,用脚踏了踏草地,说道:“你看,这些草都死掉了。它们吃起来很难吃,就像在吃我自己的毛一样。”

它又怕跑到獐子妈妈身侧的灌木丛旁边,说道:“还有这种矮矮的小树,它们真的是太硬了。”

说罢,它用嘴巴咬住灌木光秃秃的杆子,扯了几下,都没法把灌木的杆子咬断。

“你能让这儿的草地长出绿色的小草吗?我听说,绿色的小草是甜的。”它又蹦蹦跳跳的跑回到程虎身边,可怜巴巴的看着程虎。

第54章 复苏一片山地(求收藏,求推荐)

程虎忽然觉得自己大概是整个山林里,智商最低的动物了。

他这几天只想着小猴子们喜欢吃果子,就变着法想要造出一片片果林。

可他不知道,当某一个物种没了后顾之忧,无限强大下去的时候,定会让山林里的其他弱势物种消亡。

果树的确需要繁殖,但是也不能忽略了草地。很多动物都是靠着地上的小草存活的。

他很欣慰自己今天进山来了,不然的话,就没法遇到小獐子,也没法幡然醒悟。

他冲小獐子笑道:“放心,我马上就把这些小草变成甜甜的绿色。”

“太好了。”小獐子高兴的欢呼起来,围着程虎跑了好几圈,又在地上打滚。

“好了,孩子,快到妈妈这里来。”獐子妈妈温柔的说道。

小獐子跑到妈妈身边,钻入妈妈怀下,高兴的说道:“妈妈,你听到了吗?咱们很快就能吃到甜甜的小草了。”

“我听到了。”獐子妈妈很欣慰的朝程虎露出了一个微笑。

一个来自獐子的微笑。

程虎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充盈肺部,将刚刚救治杨梅树留下的疲惫驱赶掉,然后闭上眼睛,将自己的意识驱离身体。

他把意识扩散开来,覆盖在他所站立的这一大片斜坡上。

斜坡上不是很平坦,也不是十分陡峭。

上面的杂草种类繁多,有大片的茅草、蕨类、竹子,还有许多纵横交错的藤蔓和被砍掉主干长成灌木的枫树。

随着意识的注入,斜坡上的植物慢慢有了变化。原本蜷曲卷起来的叶子慢慢舒展开来,并且从叶子的顶端慢慢变绿。

小獐子看着这些变化,惊讶得目瞪口呆。它瞪着圆圆的大眼睛,惊叹道:“哇哦,太厉害了!”

地上的所有植物都在慢慢转绿,最后不到半分钟时间,便全都从干枯的黄色变成了比杨梅树还要鲜嫩的绿色。

变绿的面积十分广阔,绝对不亚于五亩多地的院子。其中的植物种类跟数量更是十分繁复多样。

所以这一次救助,让程虎精疲力尽。

等他将意识从斜坡上抽回来的时候,他差点儿没摔在地上。

“天哪!”小獐子看着茫茫的绿色,兴奋叫道,“妈妈,妈妈,咱们有好多食物。”

它在并不平坦的斜坡草地上狂奔了两圈,然后埋下脑袋,用鼻子狠狠的嗅了嗅翠绿青草的味道。

真是甜的!

清甜鲜美的味道灌入它年轻敏感的鼻腔里,那感觉就像是它记忆中的妈妈的**一般的味道。

虽然它不是十分确定这两者的味道是否当真一样,但给它的感觉的确如此。

妈妈的**让它健康长大,而这些鲜嫩的小草,则是它长大之后所见过的最最美味的食物。

它朝着面前的一丛矮小的嫩草咬下去。

哇哦,这丝滑鲜嫩的口感简直不要太美味了。青青的嫩草一点儿也不扎嘴巴。

更重要的是,当它的牙齿咀嚼这些小草的时候,嘴巴里除了唾液之外,还有小草被压榨出来的草汁。

天哪,妈妈咪呀,这是什么神仙级的美味啊。

小獐子吃得十分陶醉,完全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忘了自己是谁。

它还那么小,没有见过二十多年前没枯黄的山林,也没有去过被食肉动物占领的山林中心地。

在今天之前,枯黄的小草跟干枯的树枝树皮就是它的食物。

现在,第一次吃到如此鲜美多汁的小草,让它强烈的感觉了幸福。

就好像它又回到了很小很小的时候,躺在妈妈怀里,嗷嗷吸着妈妈的**时一样。

又好像它瞬间长大,变成了一头獐子王,正带领着自己的种族徜徉在广袤的山林里似的。

这美味带给它的遐想是美好的,也是回味无穷的。

看见小獐子吃得这么开心,程虎也跟着开心。

这种成就感并不亚于拯救了一个种族。

獐子妈妈也埋头吃了几口鲜嫩的小草,说道:“这些草真好吃,谢谢你。”

它看着程虎,接着说道:“只可惜,现在其他食草动物都还不知道这里的情况呢。估计它们都还在山谷里。”

山谷里没有太阳直射,是缺乏水源的动物们最好的栖息地。

一来可以防止身体里的水分蒸发,二来,山谷里的空气也会相对比较湿润。

小獐子听着妈妈的话,瞬间就停下了咀嚼的动作。

它双眼放光的看向身后山谷的方向,开心的蹦跶起来:“我现在就去告诉大家,这里有很多很多绿色的小草和绿色叶子。我带大家来这里分享这些美味的小草。”

说罢,没等獐子妈妈阻拦,小獐子就飞快的往山谷的方向跑去。

“实在抱歉。”獐子妈妈快速朝程虎欠了一下脑袋,赶紧追着小獐子而去。

山林里到处都有食肉动物,如果它不跟着小獐子的话,万一遇上食肉动物可就惨了。

对于一个妈妈来说,孩子就是它的全部,是比它的生命更重要的存在。

程虎看着两只獐子一大一小一前一后的身影已经消失在远处的灌木丛中,便一屁股往松软的草地坐下去。

他双手向后支撑,慢慢躺下。背脊下厚实的土地让他的疲惫稍稍得到了一点缓解。

斜坡上的草地虽然很软很滑,但因为坡度不大,倒也不至于会让他滑下去。

他弯曲双臂枕在脑袋下,定定看着蓝空之下洁白的云朵,让穿过青翠草丛的微风尽情吹拂他的面庞。

以前,在还未体会到青翠的草地对于动物来说有多重要的时候,他总是要等到秋风吹凉了碧野,才开始怀念草地的青翠。

但现在不一样了。

今天他忽然就觉察到了草地的重要性。

在未来的日子里,他必定要让青翠的草地绵延到天际。

让那些不知名的、紧紧依偎在一起的杂草漫山遍野的攀爬,直到爬满山坡,让山山水水,沟沟壑壑,都在清一色的翠绿中伸展匍匐。

他不要那种春风春雨唤醒的点点鹅黄,也不要秋霜浸染过的斑驳黄绿,而是要那种被烈日炙烤过,被暴雨中洗刷过,被雷电震慑过的成熟的绿色。

要那种鲜亮水润、波澜壮阔的绿。

谢谢‘o王权富贵o’的万赏

谢谢‘o王权富贵o’的万赏。谢谢‘兰陵笑笑生’,‘钻风老大’,‘柠檬不酸55’,‘东方之英’几位小伙伴的打赏支持。

我家住在小说里的‘白木村’里,距离镇上十几公里,距离可以通达大巴车的马路也有三四公里。

所以,真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

昨天村里的信号塔又双叒叕坏了。

所以,昨天一天没看手机,但安安心心码了字。

然后,今天上街,手机通网之后,看到不少小伙伴给这本书打赏,投票,评论,心中万分激动。

非常感谢大家看这本书,非常感谢大家喜欢,非常感谢大家解囊打赏。

经过昨天一天的推荐,经过几位大佬的章推,这本书……

扑得妥妥的。

家里没有信号,我没法上网查看数据网,但据说排行第十。

确实是扑了。

不过没关系,就算开始裸奔,作者君也会坚持下去。

但是,真的是因为现在春耕开始了,家里有很多农活要做,要到晚上才有时间码字。

所以,没上架之前,每天只能两更。

等到上架之后,会努力加更。

希望小伙伴们谅解。

今天加更一章。

第55章 小獐子的礼物(为‘o王权富贵o’大佬加更,求收藏,求推荐票)

到时候,山林里的食草动物就可以尽情享用甜美的鲜草,无须再啃食坚硬的树干和扎嘴的叶子。

但是啊,程虎眺望远处飘荡着的云朵,心想,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实现这一愿望呢?

今天只是修复了一片斜坡上的植物,他的力量就几近枯竭,身体也疲惫不堪。

虽然银行卡里还有很多的钱,但是如果没有好的渠道购入古钱币的话,那些钱也是不经花的。

况且,九枚清朝的铜钱也就是修复了这么一块斜坡而已,要想修复整片山林的话,那就需要千千万万的古币。

天哪!

程虎忽然觉得自己真tm穷啊。

为什么我不是个亿万富翁呢?就是那种富有到可以肆意挥霍金钱的富翁。想要古钱币,直接去买就行,而不用担心买贵了或者怎样。

可是,他现在的经济实力真的不允许。

唉。望着悠悠白云,程虎心想,路真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饭也是一口一口吃下的。

既然眼下实力不允许,那就放缓脚步,将这计划定为长远计划好了。求功心切的话,最后的结果恐怕会适得其反。

历史上的很多事件都证明了这一点。

躺在草地上休息一会儿之后,程虎感觉到身体已经恢复了许多。

他刚要从草地上爬起来,就看到小獐子带着许多食草动物狂奔而来,那场面可是相当壮观啊。

随着动物的奔跑,一阵阵干燥的灰尘飞扬起来,远远看去,还以为是那些动物腾云驾雾而来呢。

“快看,快看,你们快看,前面就是我说的仙境。”小獐子跑在最前面,十分开心的叫道。

“哇哦,真的是绿色的仙境。”

“天哪,这里的植物就跟中心地里的植物一样,是绿色的。”

“我这辈子还没有吃过绿色的植物呢。我今天一定要吃个够。”

“大家千万要注意了,不要咬断植物的根茎,吃掉上面的叶子就好了。”獐子妈妈情急的说道。

“放心吧,我们都会注意的。”小獐子说完,就赶紧张开嘴巴,把旁边的一束绿叶全都咬下来。

“对对对,我们会注意的。”旁边的一只小兔子附和道。

程虎看着这空前的盛况,一时间不知道是该从草地上爬起来呢,还是继续躺着。

他想爬起来,但是又害怕会吓到小动物们。

但很快的,他就发现自己想多了。

那些兔子啊、獐子啊、野山羊啊之类的动物根本就当他不存在,全都在兴致勃勃的吃着鲜美的草叶。

过了一会儿,小獐子已经吃得很饱了。它咬着一根小棍子似的东西朝程虎跑来。

到了程虎身边,它立定在草地上,把嘴里的小棍子放在程虎的肚子上,然后一脸小骄傲的说道:“喏,这是送给你的。”

那表情就好像它送来的草杆子是什么极其珍贵的礼物一样。

程虎无奈的笑笑,支撑起身,拿起怀里那根奇形怪状的小棍子,不解的看着小獐子,问道:“这是什么?”

小獐子脸上的小得意瞬间变作讶异:“天哪,你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

程虎定睛看了看手里的小棍子,皱起眉头摇晃着脑袋:“不知道,这是什么?”

“哈哈,原来你不是无所不知的神。”小獐子为自己的发现感到兴奋不已。

它在原地蹦跶了两圈,才解释道,“我妈妈说,这个种草,对于你们人类来说,是一种非常好吃的东西。”

虽然妈妈这么说,但它并不觉得这种黏糊糊的草杆子好吃。

甚至,它有点讨厌这种草杆子的味道。

“啊?吃这个?”程虎捏着小棍子,为难道,“这东西我可从来都没有吃过。”

“没吃过也没有关系,我妈妈说,它可以吃,那就一定可以吃。你快吃了它吧。”小獐子一脸期待。

它还没见过人类吃东西的样子,嗯,那会是怎样的一种风卷残云呢?

人类长得这么丑,吃东西的样子一定比老虎,比狼,比豹子都要难看。

听说好奇会害死金猫,但不知道会不会害死它这么一只人畜无害的小獐子。它想。

程虎犹豫着要不要试一下这个小棍子的味道,但仔细想了想,觉得还是先查一下资料比较好,免得吃坏肚子,得不偿失。

打开浏览器,用摄像头对着小棍子扫了一下,手机屏幕上立马就出现了许多与眼前这根小棍子长得十分相像的照片。

上面还有文字标注:蕨菜。

哈!程虎恍然大悟,难怪觉得这小棍子长得眼熟呢,原来就是蕨菜嘛。

他吃过蕨菜,只是没有见过蕨菜上餐桌之前的样子而已。

以前在餐桌上看到的都是煮熟的蕨菜。蕨菜被切成一段段,约有拇指长短,拌着各种调料,味道极佳。

一般情况下,蕨菜只有在春天的时候才有得吃。

所以以前只要一说到蕨菜,就会不由得联想到春天,联想到草长莺飞、春花初放、春意盎然的景色。

不过那些景色都是程虎自己幻想出来的,与眼前的实际情况显然不相符。

他看向前面的草丛,这才发现,在那里,居然长满了一根根头部呈显猪肝色的‘蕨菜’。

蕨菜的头部像婴儿攥紧的拳头般,又像毕躬低头的人。

它们一根根相隔不远,粗壮的青茎直直耸立,像一双双小手,随着微风轻轻摇摆。

好像在说:“快来吃我呀,快来吃我呀。”

既然这样,嘿嘿,那我就不客气了。

他从地上爬起来,钻入草丛里,乐不可支的折摘新鲜的蕨菜。

原本只是想着把这一片荒草救治之后,食草动物就有食物了,没想到,这下子,连自己也有吃食了。真是好人有好报啊。

动物们似乎都不喜欢吃蕨菜,因此半个小时不到,程虎就摘了一大捆蕨菜,足足有十几斤之多。

小獐子看着堆了一地的草杆子,好奇道:“为什么你们喜欢吃这种奇怪的东西。它的味道一点儿也不好,还黏黏的。”

程虎找来一根藤蔓,一边把蕨菜捆起来,一边跟小獐子解释:“咱们不是同一个物种,你觉得好吃的东西,我未必吃得下去。而你觉得不好吃的东西,对我来说,可能非常美味呢。”

谢谢‘o王权富贵o’大佬.

谢谢大佬发了那么多推荐票红包……

无意点开作家助手,看见一堆红圈圈,当场激动到哭爆。

真的是感激涕零,无以言表。

我不会提醒你理性消费的。

绝对不会!(程虎的绝对不会。)

我会学习小獐子的口吻说:哇哦,这是什么神仙级别的读者,我好喜欢这样的读者。

我还会学习小胖猴的口吻说:大佬,你快别停下,你要记住,你有一个非常有爱的作者君。()()()

谢谢大佬,感觉此刻千言万语也难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我想,这一定是因为我长得好(胖)看(胖),又心(心)地(宽)善(体)良(胖)的缘故,所以才能积攒下这么好的运气,遇到一个这么有爱的大佬。

谢谢大佬。

我会努力码字!佛系写书!再也不鸟我的编辑。(希望这句话梧桐姐姐看不到。)

谢谢谢谢谢谢大佬。

谢谢大佬。()

大黄说:这个长得好看,心地又善良的作者君有一个没人气的读者群,里面全是潜水的水鱼。如果你们想吃烤鱼的话,可以进去看看。

群号是:459844030

作者君有大佬绝缘体,上一本书,也有个大佬,没鸟过作者君!

希望‘o王权富贵o’大佬可以看在本大猫的面子上,进去闪瞎水鱼们的眼睛。

第56章 蕨菜之美(为‘o王权富贵o’大佬加更)

小獐子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下次如果再遇到那种很臭很臭的东西,一定要把它送给守护神。

捆好蕨菜之后,折了几枝杨梅枝,程虎就跟小獐子还有獐子妈妈及其他动物道别。

他大清早就进山了,一直待到子现在太阳已经微微西斜,肚子早已空空如也。

如果不是一阵阵咕咕叫的声音提醒他该吃饭了,也许他还能再待一会儿,跟小獐子再聊聊天什么的。

但是,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特别是在这种怀抱美味野菜的情况下,程虎归心似箭的心情更加急切。

他一边往回走,一边查看关于蕨菜的烹调方法。

度娘说,鲜蕨菜最好经过焯水处理。

所谓的焯(chao)水,就是将初步加工的原料放在开水锅中加热至半熟或全熟,取出以备进一步烹煮或调味。

蕨菜作为一道野生美味,虽然没有农药残害,但它本身就是一道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食材。

它身上拥有可以致癌的‘原蕨苷’,焯水虽然不能完全消灭原蕨苷,但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蕨菜的毒素。

因此,在烹煮蕨菜之前,最好是要经过焯水一遍。特别是用于制作凉拌蕨菜的时候,一定一定要将蕨菜在开水中多煮几分钟,直到它百分之两百熟透了为止。

回到家里,程虎先把蕨菜老化的根部去掉,然后取水将蕨菜洗干净了,再把蕨菜放入锅里的开水泡煮。

由于蕨菜的数量实在太多了,再加上一次性吃太多蕨菜对身体不好,所以程虎打算留一小部分鲜食之外,剩下的就用来晒成蕨菜干。

这样一来,既可以长久保存蕨菜,又可以在反季节的时候拿出来解馋,一举两得呀。

把所有的蕨菜都在开水里烫熟之后,拿出一小部分泡在凉水里,其余的则拿到楼顶上晾晒。

晾晒好蕨菜,回到厨房,把泡在凉水里的蕨菜捞起切段,装入大盘里,撒入剁好的蒜末、辣椒,再加入酱油、香油、盐、醋、白糖和鸡精搅拌均匀。

为了让口感更好,程虎没有立即开吃,而是先去用高压锅住了一锅饭,顺便焖了一碟腊肠!

等饭煮好了,腊肠焖好了,凉拌的蕨菜也入味了。

如果有冰箱能冰镇一下蕨菜,那就更好了。

但眼下程虎没有冰箱,也就只能将就一下了。

摆好菜,盛好饭,拿起筷子,一筷子夹起两根蕨菜,往嘴里送去。

嗯,凉拌料的酸辣与蕨菜的细滑、清脆、鲜美合为一体,这感觉,一时之间还真找不到词来形容。

说它鲜美吧,它又不单单只是鲜美,还有蒜米的辣跟酱料的滋味。

但它也不仅仅只是酱料的滋味,还有一股难以言喻的丛林之野。

蕨菜以山川为根基,以日月为肥料,吸收了春风秋雨,经历了严寒酷暑,最后在神力的催化之下,才孕育出这么一根根纤细的嫩芽。

可想而知,这滋味该是怎样的神仙级美味。

虽然,它依然带有毒素。

但是,少量食用并不会带来什么问题。

程虎吧唧吧唧嚼着蕨菜,暗暗感慨:这滋味,这口感,估计鲍鱼都比不上啊!

特别是对于口味复杂的他来说,辣椒跟蒜末的加持让蕨菜的鲜美极其突出。

牙齿咬下去怼蕨菜进行磨切的那一刻,蕨菜的滑中带脆,脆中带鲜,简直不要太美。

赞美就此结束,程虎立马端着饭在桌子边上坐下,往嘴里塞入更多蕨菜。

平常吃一顿饭,程虎顶多十分钟搞定。可这一餐午饭,他足足吃了半个钟头。

腊肠一片没动,白米饭吃了三碗,装蕨菜的碟子被舔得一干二净,连凉拌的汤汁都被拌饭吃掉了。

他坐在简易四方桌旁边的椅子上,身体向后倾斜靠在椅背上。

前面是四方餐桌,再往前就是一面巨大的落地窗。

窗户面向院子的东南侧。

在烈日之下,五彩斑斓的金樱子被微风调戏,轻轻扭动腰肢,像极了热情奔放又娇艳的姑娘。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饱暖思***。

额,现在程虎已经进入单身癌晚期,就连看墙上的金樱子花都能浮想联翩。不可谓不严重啊。

平时忙碌的时候还好,可现在吃饱了肚子,往椅背上一靠,看着暖暖的太阳,看着飘摇的花朵,心思就有点歪了。

要不是身处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大山里面,估计他会经受不住诱惑,爆发男人本性什么的。

然后,就很自然而然的想起那天跟刘老头一起来的路上遇到的姑娘。

那个带着斗笠,卷着袖子跟裤脚的女孩。她叫黄兴旺做老爸,是黄兴旺的女儿无疑了。

只不过,黄兴旺说他已经六十岁,但他女儿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多一点的样子。

老来得女?

嗯,得找个机会找个借口去黄兴旺家里蹭顿饭才行。

站起身,走到卫生间里撒了泡尿,顺便对着镜子照了照自己的尊容。

看着镜子里皮肤已经略显小麦色的自己,程虎忍不住叫道:“握草,好帅啊!”

瞧瞧这脸蛋,虽然没有以前白皙细嫩了,但这五官完全复制了他那个大帅哥老爸。

再看看这身材,高大威猛,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啧啧啧,这眼睛,这鼻子,这嘴巴,这牙齿,这气质,不进军娱乐圈,那就是娱乐圈的一大损失。

跑到这小山村里种地,真的是很浪费啊。

不过,也不算浪费,只要能靠着这逆天帅的脸蛋以及他超高的智商,还有他那无与伦比的气质找到意中人,那就算是物尽其才了。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喜欢的人,也会遇到很多喜欢自己的人,但是遇到一个自己喜欢她,而她又刚好喜欢自己的,就有点困难了。

不知道那个小姑娘有没有男朋友。

甚至是,程虎现在都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呢。下次再见到黄兴旺,一定要问一问,不然的话,做梦的时候都不知道怎么喊。

嗯,聪明。他对镜子里的大帅比点了点头。镜子里的大帅比也朝他点了点头,仿佛是在赞赏他的想法。

第57章 来之不易(求收藏,求推荐)

出了洗手间,程虎直接往院子走去。

午饭的时间有点长,现在已经快三点钟了。

他带上自己折回来的杨梅树枝,走出院子,绕了一条远道,来到院子后面的荒地上。

虽说他的力量又一次所剩无几,但是扦插两棵杨梅树还是不成问题的。

程虎心想,既然眼下能力不够造一片杨梅林,那就先种一两棵吧。总不能把手里的杨梅枝给浪费了。

因为他现在不把杨梅扦插好的话,按照眼下这种天气,估计用不了两天,杨梅枝就得再次变成干柴。

虽然才四月,但悬于高空的太阳跟七月的太阳没有什么分别。

程虎走到最里面的墙角下,用锄头把地上的泥土挖松,然后将杨梅枝插入地里。

他往后退出几步,驱动意识助长杨梅枝。

随着力量的注入,杨梅枝摇曳摆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狂拔高主干,伸展枝干,并且哗啦啦冒出许多绿叶。

只是一口茶的功夫,原本身高不足半米的杨梅枝已经变成一棵比三层楼还高的大树。

在杨梅主干离地约有两米高的位置,左右长出两根支干,一枝伸入院子内,一枝在空地上方铺展开来。

再往上,更多的支干从主干侧生出去,分别往四周扩散。

这些支干的长势各有千秋,有的像平行伸开的手臂,有的像弯曲的手臂,还有的像倒垂的手臂。

但每一根支干延伸出去之后,又会分成若干小分支,并且逐渐变小,直到最后的小分支上长满了茂密的叶子才停止生长。

在青翠茂密的枝叶间,可见一个个一串串碧绿如新的小果实。

这些果实从现在的模样变成红彤彤酸溜溜的杨梅还需要一些时日。

尽管它们现在还没有什么滋味,可就只是这么远远看上一眼,便足以让人在联想中冒出许多口水。

程虎依靠着粗壮的树干,在阴凉的树荫下休息。

他面向已经被割掉杂草,原计划是要造杨梅林的空地。

这片空地十分广袤,比起半亩多宽的橘子林要宽广好几倍。就这么空着,确实挺浪费的。

再者,就算他的力量得到了补充,他可能也不会急着造一片杨梅林,而是先把山里的部分植物救治过来。

因为就像小獐子说的那样,山里很多动物都需要食物,而且是需要大量的食物。

还有,只有把山林里的植物大量救治过来了,地下水才有可能冒出来。

旱季即将来临,在没有雨水降落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地下水补给,大部分动物可能都要铤而走险离开山林,到外面的山林去寻找水源。

如此一来,盗猎者的枪支肯定会瞄准它们。

想明白这些之后,程虎决定,明天一大早就要来这里锄地,种些瓜果蔬菜。

一来可以通过劳动充实自己,并且自给自足,二来还可以帮助鸟类补充食物。

回到院子里,程虎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大黄。

大黄看似在睡觉,其实听得很仔细。

它闭着眼睛说道:“你的想法很好。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用自己的汗水种下的食物,可能会更美味一些。就像我自己亲自抓到的猎物一样,必须要耗费一些时间跟它们玩一玩,才会觉得更加可口。”

程虎嘿嘿笑道:“所以,明天你要不要去帮忙?你可以用爪子帮我刨地。”

大黄翻了个身,把屁股对着程虎:“还是不要了,我不喜欢吃素。”

“你刚刚不是还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吗?”程虎心里默默朝大黄竖起了中指。

“我说的是你。只有亲身体会过植物从种子变成食物的过程,也许你才能明白食物的来之不易。”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想驳回一句,我早就知道食物的来之不易了。

但听着大黄微微的鼾声,又没有说出口。

以前在家里啃老的日子,他确实不知道食物的来之不易,但自从来了白木村,他是真知道了。

这种想吃什么都没有的日子,让他深深体会到了食物的‘来之不易’。

但是,这个来之不易与‘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来之不易还相差甚远。

也许就像大黄说的那样,只有亲身体验过劳动,在劳动中挥洒汗水,他才能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来之不易’。

晚上的时候,程虎上网查看了不少资料。

关于种植,他是个门外汉,在没有前辈教授的情况下,一切知识只能来源于各种资料。

但是,说句实在话啊,真正了解庄稼的,却未必拿得起笔。而那些写得出文章的,对大地或许并没有他们自己想象中了解。

数据只是数据,科研也只是科研。

大地不是靠一堆数据堆起来的。

它需要汗水,需要感情,需要与庄稼人建立起沟通的桥梁,更是需要岁月的沉积。

不过程虎看了一晚上的资料,最后总算得出了一个要点:要想庄稼好,必须先把地里的泥土给松了,为植物的根须牢牢钻入泥下做好准备。

泥土不仅仅是要用锄头挖松,还得起垄,起垄的目的绝不是为了整齐好看,而是为了让植物间隔开来,更好的吸收阳光。

再者,也是为了在雨水来临的时候,能有效的把雨水排出去,而不至于会把瓜果蔬菜的根茎泡烂,也不至于淹没幼苗。

早饭之后,程虎走到地里时,太阳还没有升起。

晨曦的鱼肚白翻在东南面的天空上,映照大地,将万物从沉睡中唤醒。

除了那些枯萎的植物依旧毫无生机的保持原样之外,山林里的动物几乎全都出动了。

小鸟叽叽喳喳的从这边的山林中飞出,经过村子上方,偶有几只在屋顶稍作停留,但没一会儿,又钻入那边的山林里。

程虎看着灰蓝的天空,扭了扭脖子,松了松骨头,深吸几口气后,便挥起锄头,往脚下的土地使劲的刨下去。

空地上的杂草是被割草机割倒了,也堆在一起烧掉了。

但是,程虎的原计划是要在这片土地上种植杨梅树的,所以地里的草根全都没有挖掉。

一些小灌木的树根,也还牢牢把持着地面。

这一锄头下去,入地几厘,不痛不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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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快残废了(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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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草根,刨树根都是十分费劲的体力活。

锄头挖到地里了,还得借用杠杆原理,把草根树根往上拱,再用手拉扯,如此才能平了土地。

经过几十年的荒芜,地里还有一些小石子。

为了让将来的植物更好生长,程虎还得把这些不知道从哪里跑来的小石头给一个个抠走。

三亩多宽的地面要清理起来,着实不容易。

一天过去了,程虎勉勉强强算是把草根树根之类的根茎给除掉了,顺便把石头给抠走了。

但是,地还没有翻呐。这可是真够呛的。

程虎站直身体,立着锄头,用毛巾把身上的汗水擦掉。

看着已经露出不少新泥的地面,虽然感觉很累,但心里还是很舒坦的。

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程虎几乎还能感觉到自己的手臂在发抖。

他甩了甩手臂,心想应该没什么大碍吧。他可是有超能力护身的人,睡一觉起来,估计就全身舒坦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直到早上起床,双臂痛得难以抬起的时候,程虎才知道什么叫做运动过度,韧带拉伤。

昨天他就是仗着自己身怀超能力,所以那锄头一起一落,又重又快,别人干几天才能干完的活,他居然一天就干完了。

活该现在双臂就像注了铅水一样,不仅筋骨痛,而且很沉重。

唉!还是那句老话:路真的是一步一步走的,饭真的是一口一口吃的。

想一步登天,除非是借助超能力,否则以自己的体力硬干,那不是找死么。

虽然双臂已经快废,但煮点早饭还是没问题的。

大黄回来看见程虎连筷子都快拿不稳了,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程虎晃了晃手臂,泪目道:“大黄,你昨天为什么不告诉我,过量劳动会损伤筋骨?”

“这不是所有正常动物都具备的常识吗?”大黄不以为意的反问道。

程虎一怔,内心之委屈,无以言说。

我tm不正常?

我还不是想早点把地锄好,早点种庄稼么。

谁知道,干活还有这么多的讲究。之前清理院子的杂草时,他是忙活了好几天才清理完毕的,所以也没有造成筋骨损伤。

但昨天他真的是跟疯了一样,比机械还疯狂。因此今天双臂会变成这样,也合情合理。

“一点点小内伤而已,算不了什么。”大黄轻飘飘的留下一句话,就去睡觉。

对于一个在山林里生存的老虎来说,血流一地都只是小伤,更何况是这种都没见红的内伤?

程虎也不是一个很矫情的人。虽然筷子都拿不稳了,但跟大黄吐槽两句之后,还不是照样把碗捧起来,将面汤一饮而尽。

嗯,真香。

虽说这伤只是一点小伤,但是,却让程虎意识到一件事。

现在是21世纪,醒醒吧!

21世纪是什么世纪?

21世纪是我们目前所生活的年代,是世界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是科学力量突飞猛进的时代。

我tm是疯了才会放着几百万存款在银行卡里,不去买高科技的东西,非得自己扛个锄头去挖地吧。

三百万,对于城里人来说,也许不算多,但是,在农村,用于购买农用机械,那还不是小事一桩?

程虎对这些不了解,但他知道,有一个人肯定很清楚。

吃了早饭,跟大黄交代一声,就开着皮卡车往安明镇驶去。

进入政府大院的时候,也才八点多钟。

不是赶集的日子,政府的大院里空荡荡的,没有什么车。

篮球场上,有几个看起来比较富态的男男女女在玩篮球。

球场旁边的户外健身器材那里,有几个小朋友在追逐欢笑。椅子上,坐着几个老头子老太婆。

看见熟悉的皮卡车进入大院,不少人纷纷侧目。

甚至是在空地上跳舞的几个大妈,还停下手中的动作,目不转睛的看向皮卡车。

他们都觉得奇怪,书记的皮卡车好几天没看到了,据说是卖掉了,怎么又开回来了?

直到看见一个二十来岁,长得贼精神的小伙子从车上下来,大妈们才恍然大悟。

是卖掉了,而且是卖给了一个小伙子。

小伙子看起来十分面生,按理说,是不能够这么直视人家的,太不礼貌了。

但是,这人长得好看,可不就是给人看的嘛。

所以几个大妈也没有收敛的意思,而是露出一副恨不能把眼睛贴到程虎身上的样子。

程虎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就快步走到办公楼里面。

看见程虎走进了办公楼里,大妈们的心思就更加复杂了。

新来的公务员?还长得一表人才?看来明天得拉上我女儿一起来跳舞了。

几个大妈再彼此对视一眼,眼神之中忽然就有了敌意。

哼,就你家那闺女,能跟我家的闺女比?

切,谁还没几个闺女?

我没闺女就不能看了?老娘亲自上阵你信不信?

程虎出发之前就已经给黄兴旺打了电话,聊了一些关于种植的事情。

黄兴旺让程虎来一趟镇上面谈,所以程虎才会驱车离开白木村。

走入办公楼的时候,也没人问程虎来找谁。

他们都见过程虎,知道他是黄书记的亲戚,所以就由着他大摇大摆走进书记的办公室。

料想程虎应该快到了,黄兴旺已经在办公室里泡好茶等着。

程虎推门进来,亲切的唤了一声大爷,就毫不客气的在沙发上坐下。

看见程虎身上的衣服款式和面料都很不错的样子,黄兴旺忍不住笑道:“小虎,你这身行头一点儿庄稼人的样子也没有,倒像是电视里的明星。”

程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

额,几百块钱的行头而已。这对他一个存款几百万的人来说,不算奢侈吧。

但是,他知道这对于农村里的普通人来说,确实是有点夸张。

他认真的解释道:“黄大爷,您别笑话我了。这身衣服我也就只有上街的时候才舍得穿,平时在村子里,我都穿得十分邋遢,您绝对想象不到。”

“哈哈哈。”黄兴旺递了一杯茶给程虎,爽朗笑道,“这有什么想象不到的,我自己本身就是农民出身。而且,我们那会儿的农民,比你辛苦百倍都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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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去app看了一下,果然是大佬。()

为什么我会遇到这样的大佬?

我很认真的就这个问题思考一番,怎么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直到我无意间看见镜子里的自己……

妈呀,这神仙般的颜值,一看就是很善良很可爱那种好姑娘嘛。

相由心生啊。

啧啧啧,再看这饱满的额头,脑瓜子绝对是有着超高智慧的人。

还有这白里透红的肌肤,一看就是那种每天都笑脸迎人的好姑娘。

啧啧啧,这姑娘咋可以这么好看呢?()

咦,不对,这不是镜子,这是一台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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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买耕地机(求收藏,求推荐,求投资)

【求投资啊,你们会投资吗?看十分钟就可以投资了。我现在才八十个投资人。你们还有投资名额吗?求投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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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我还辛苦百倍?”程虎心里一百个不相信。

我昨天只用了一天时间就把三亩地的草根树根给刨了,试问这世上还有谁?

黄兴旺见程虎一脸的怀疑,就笑着解释道:“你不相信?我告诉,我一个人一下子养过一百头猪。”

“一百头猪”程虎不以为然的说道,“那也不是很多,现在很多养殖场都养能养一千头了。”

“哈哈哈。”黄兴旺摆着手,笑得前俯后仰,“不一样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现在那些养殖场的猪都是用饲料喂大的。不像我那时候,一百头猪,吃的全是猪潲(shao)。猪潲你知道是什么吗?”

程虎摇了摇头。口哨他就知道是什么,猪潲还真不知道。

“猪潲里没有饲料,就算有也只是很少的一点点,相当于咱们炒菜放酱油那么多。猪潲里大部分都是蔬菜跟红薯之类。把它们混合在一起,用大锅煮熟,就是猪潲了。”

不知道为什么,黄兴旺这么一解释,程虎觉得猪潲跟自己以前在学校食堂里吃的食物居然很像

“一百头猪,那得需要煮多少猪潲?”程虎想象了一下,一百头猪呼啦啦涌入学校饭堂里,排着队,等着打饭的情景。

一头猪肯定比一个学生能吃。由此看来,一百头猪,估计可以把学校里提前准备好的食物全部吃光光。

它们整齐排在玻璃窗前,每头猪都端着一个大木盆,晃着白花花的大屁股,等着领食物。

然后黄兴旺就在玻璃窗里面捞猪潲。

捞猪潲的勺子肯定不是普通勺子,而是大水勺。他要往每一头猪的大木盆里舀三勺猪潲。

一百头猪,就得舀三百下,一天两顿的话,就是六百下。

貌似还没有他昨天奋力挥动锄头的次数多啊。

“煮猪潲不是问题。”黄兴旺接着说道,“问题是,找猪潲。因为都是蔬菜喂养,所以首先就得先种一大片青菜。每天都得找几十捆青菜回来,剁碎了,再放到锅里煮。然后才能喂猪。”

额,你赢了。

程虎挑着眉毛,点头道:“那确实是好辛苦。但你为什么不改成养牛呢?养牛的话就可以直接把牛全都赶到山里吃草就行了。哈哈哈。”

我居然如此聪明!

黄兴旺见程虎笑得如此天真,便不忍打碎他的美梦,只是无奈的笑了笑。

养一百头牛?别说养一百头牛了,养十头牛都够呛。

村子周边的山林里全是村民的庄稼,一个不小心,牛群跑别人的庄稼地里,那就得面临被别人砍牛脚的风险。

有些村民好说话,赔点钱也就不了了之了,但是久必生怨啊。一次两次别人原谅你,三次四次,难道别人就不用吃饭?

所以,在农村,散养牛是一件很不讨喜的事情。

猪就不一样了,猪被关在猪圈里,不会跑到外面去闯祸。

“小虎,你说,你想种青菜?”黄兴旺问道,“你是想大棚种植还是露天种植?”

“种时蔬,需要大棚吗?”程虎还没想好,但他只想种一些适合这个季节的蔬菜,不想种反季节的菜。

强扭的瓜是不甜的,强种的菜是不鲜的。

“那不需要。”黄兴旺道,“直接种地里就行了。哦,对了,你打算种多少?是种自己吃,还是种来卖?”

程虎想了一下,眼下虽然只有三亩地的空地,但是村子的其他很多地方都还荒废着,以后肯定也是要开荒种植其他植物的。

所以他回道:“目前的话,先种三四亩看看,等掌握技术了,再种他几十亩。”

黄兴旺饶有兴趣的看着程虎,觉得这小子说话就跟闹着玩似的,也不知道真假。

不过,他的想法是挺好的。

不管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一个愿意把时间跟精力用在‘种植庄稼’这一件事情上的,那绝对是个好孩子。

“有必要种这么多?”黄兴旺真不知道程虎是怎么想的,但他说道,“如果你确定要种这么多的话,可以申请农耕补助。那会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只是估计这个测量有点麻烦,没人愿意进白木村。”

“那就不用了。”程虎拒绝得十分干脆,“什么补助不补助的,我种地又不是为了申请补助,您教我怎么种就行了。”

“这样,既然你打算种几亩,那就先买一台微型耕地机试试。这个机械比较简单,也容易学,一教就会,而且还比较轻便,不像那些大型器械那么笨重。而且白木村很多地方估计都进不了大器械。”

程虎点头认可黄兴旺的话。

白木村虽然已经荒废,但是道路仍旧是以前的羊肠小道,大型机械确实没法开到某些田地里。

而且,目前白木村的田地大多以梯田的形状存在,不像平原,一望无际的平旷。

因此,购买小型耕地机,会比购买大型耕地机更方便。

黄兴旺安排了一下工作,就带着程虎到街上挑选小型耕地机。

小型耕地机又叫做‘微耕机械’,以小型柴油机或汽油机为动力,具有重量轻,体积小,结构简单等特点。

微耕机械广泛适用于平原、山区、丘陵的旱地、水田、果园等地。

黄兴旺刚刚走入农用器械店,老板立马就笑意盈盈的迎上来:“黄书记,您怎么来了?”

老板是个中年男子,看上去四五十岁,跟六十来岁的黄兴旺看起来居然差不多

这只能证明,黄兴旺不显老。

“小李,你给我们介绍一下耕地机。”

一听这话,老板疑惑了。

先不说这黄书记肯定是没时间种地的吧,就说黄书记旁边的这个小伙子,也不像是种地的庄稼人啊。

瞧他这身行头,就跟城里人一样,哪里是跟泥土打交道的人?

黄兴旺见小李愣了神,笑问道:“怎么?你这儿没耕地机卖?”

“不不不。”李老板赶紧说道,“有得卖,有得卖。”

管他是不是种地的,生意上门就是钱,有钱不赚王八蛋。

第60章 没钱(求收藏,求推荐)

李老板指着一排器械说道:“黄书记,您看,那两台都是耕地机。”

说着,他已经率先走到耕地机旁边。他拍着其中一台说道:“这一台比较便宜,卖三千五的,黄书记您买的话,三千就行了。烧柴油的。”

他又拍着旁边那一台说道:“这一台的话,就比较厉害了,全轴全齿轮牙箱作为传动装置,售价6000,黄书记,咱们友情价,五千五。

这一台不仅可以耕地,配备相应农具还可完成旋耕、犁耕、播种、脱粒、抽水、喷药、发电和运输等多项作业。真的是一台很牛的耕地机,要不书记您就直接买这一台得了。”

黄书记点了点头,看向程虎问道:“小虎,你喜欢哪一台?”

凭着老板这么几句话介绍,程虎真不知道自己应该喜欢哪一台。

见程虎没答案,老板又接着说道:“一分钱一分货,什么东西都一样。贵的这一台,寿命更长一些,而且用途也广,操作起来,更加简单。轻轻松松就可以换挡倒挡,特别简单,而且也贵不了多少。”

“那维修起来是不是会更加复杂?”程虎问道。

“怎么会呢?”老板笑道,“就算器械出了问题,我这儿还可以免费维修三年呢。我说的是贵的这一台。便宜的这一台只维修一年。”

老板仿佛是已经料定二人今天定会购买一台耕地机一样,嘴巴就跟开了闸的水库似的,吧啦吧啦介绍个不停。

其实,真正想要购买的人,就算你没怎么介绍,他也是照样要买的。

程虎见老板说得口干舌燥了,忍不住打趣道:“老板,你别说了,停一停,我得数数我的钱够不够。”

“小虎,你看中哪一台?”黄兴旺又问了一遍。

如果是他的话,他可能会选便宜的那一台。不是因为价格更便宜,而是因为,这种器械更新换代也快。

程虎有大刀阔斧干一场的架势,这种小器械很难满足大面积作业。

因此,这种小器械只适用于练手,以后等各种条件都稳定了,换一台大器械的话,可能更合适。

程虎道:“我觉得那台贵的好像好一点。”

一听这话,李老板脸上的笑容瞬间放大数倍。

“那是当然了,一分钱一分货嘛。小伙子,你真有眼光。现在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可不多了。你看看那街上的小年轻,一个个骑着破摩托车,油门震得比跑车的还响。我就喜欢你这种买农用器械的小伙子。绝对是真正朴实无华的庄稼人。”

这老板胡说八道起来,那也是一套一套的。

“老板,您先别急着夸我了。”程虎呵呵笑道,“我话还没说完呢。”

“哈哈,帅哥,你说,你说。”

“那台贵的确实更好一些,但是呢,我目前资金有限,只买得起便宜的那一台。”

“这不能够啊。”李老板看着黄兴旺,说道,“你可是跟着书记一起来的,你要说你钱不够,那书记肯定会挪借给你的。是不是,书记。”

黄兴旺耸了耸肩膀:“小李,你看我像是个有钱人吗?”

李老板上下打量一番黄兴旺,尴尬的呵呵笑了两句。

黄书记是在世包青天,两袖清风,整个安明镇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仅如此,他还用自己的工资照顾孤寡老人,帮助孤儿,这一点早已广为传颂。

他要是有钱,那估计也就是一顿饭钱,起不了什么作用。

“要不这样,小伙子,你买贵的这一台,我再给你降两百块钱。”李老板打算通过压低价格来吸引小伙子。

但是程虎很坚决:“老板,实在不好意思,我真买不起,要不,我们先去别的店铺看一下吧。”

程虎拉起黄兴旺的手臂,就要往外走去。

啥情况?

李老板赶紧拽住程虎的胳膊:“诶诶诶,等一下,你刚刚不是说要买便宜的这一台嘛,那就买这一台呗,还看什么看?”

程虎一脸为难的说道:“老板,实不相瞒,我总共就带了两千五。”

说着,他把自己的钱包打开,把钱全部取出来,当着老板的面数了一遍。

一共二十五张红色的毛爷爷。

李老板抽动着脸上的肌肉,讪讪道:“你这不是在跟我开玩笑嘛。帅哥,我跟你说,这台耕地机进货都不止这个价钱。要不这样,两千九卖给你,你先欠四百。反正有黄书记担保,我也不怕你跑掉。”

“老板,你也太精了吧。”程虎原以为自己已经够精了,没想到这老板更是个人精。

“哈哈,没办法,做生意嘛,你也不能让我一分钱都没得赚是不是?两千九,我再送你五斤柴油。”

程虎摇摇头,无奈的笑了笑。

来之前,他就已经在网上问过价格。

这种最简单的耕地机,售价一般都在两千到两千五左右。这老板看来是料定他是个门外汉,所以想吃定他。

“老板,反正我就只能给你两千五,您卖的话,咱们现在就交易,您要是不卖的话,您也别耽误我去其他地方看,行不?”

反正街上又不是只有你一家农机店,我就给你这个价格,你看着行就卖,看着不行,也别拦着我去其他农机店买。

我带黄书记来,可不就是想让黄书记卖卖面子,以最便宜的价格买入耕地机嘛。要是不能以最低价格买入,我为什么要拉一个书记来?

李老板大概也是在纠结这事。

黄书记的面子啊!再加上,两千五的价格,其实也是可以卖的。毕竟进货价也就两千左右,还可以赚几百。

但说句实在话,这么大一台器械,从运输回来,到装好,人工都要花费不少,结果就赚几百块钱。老板心里实在不甘心啊。

可是,这几百块钱,你不赚的话,别人会赚。

而且,以后维修器械需要更换的零件,也是一笔收入。

想到这里,李老板咬了咬牙,狠心道:“行行行,看在黄书记的面子上,那我就亏本卖一台给你得了。帅哥,记得啊,我可是看在书记的面子上才卖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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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未来丈母娘(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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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虎觉得好笑,这老板非得把黄书记的面子扯上,无非就是想跟黄书记拉近一下感情嘛。

最后,程虎以两千五的价格买下小型耕地机,外加五斤柴油。

老板当场就教会了程虎如何使用这台耕地机。

耕地机的行进速度很慢,所以完全可以放心大胆的学。加上开关少,器械简单轻便,估计连妹子都能开。

这耕地机不高,双手握着把手刚刚合适。

黄兴旺带着程虎推着耕地机来到白木区后面的空地上。

他指着一块空地说道:“小虎,你先在这块空地上好好练习练习。要是有不懂的,再给我打电话。我还得回去办事。等下午饭时间到了,我就来接你回家吃午饭。”

一听到等会儿可以去黄兴旺家里吃饭,程虎立马把脑袋点得根捣蒜似的,连连应承:“好的,好的,黄大爷,我等你啊,等会儿你一定要来接我,不然我找不到你家。”

黄兴旺笑呵呵的答应。

目送黄兴旺离开,程虎开始试着耕地。

说句实在话,像我们这种高智商人群,那是学什么都很快的。别说用耕地机耕地了,就算牵头老牛来,我照样可以让老牛自己欢快的耕地。你信不信?

我不相信!

但是吧,这耕地机一开始操作起来的时候,确实不怎么好操作。可只要熟练了,就跟牵着小狗遛弯一样简单。

特别是程虎本身力气就非常大,控制耕地机更是易如反掌。

午饭时间还没到,他就已经把这一块空地给耕好了。

他关了柴油机,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给黄兴旺发过去,并且附文:“黄大爷,地耕好了,等会儿去你家吃饭,我去买点我喜欢吃的,然后再回来这里等你。”

消息发送出去之后,程虎就往街上走去。

买点什么好呢?程虎在信息里说要买点自己喜欢吃的,那不是自私,是为了不让黄兴旺驳回。

如果他说自己不好意思空手上门,黄兴旺肯定不让他买东西。

他在街上溜达一圈,在不少大爷大妈的关注之下,买了一只老母鸡。

去未来的岳父岳母家,买只老母鸡是应该的。

又买了一条黄骨鱼。卖鱼的阿姨说这种鱼的骨头比较粗,而且少,肉质细腻,十分美味。

想必未来的丈母娘也快六十岁了,老人家眼神不好,最好是不要吃细骨头的鱼。

然后,他又买了五斤五花肉,一只大猪蹄,两斤鲜猪肝,三斤猪大肠,一斤猪小肠,还有烧鸭一只,卤菜几斤,水果若干。

第一次去见未来的丈母娘,一定要给未来的丈母娘留下一个好印象。

虽说,眼下他还不知道自己未来老婆叫什么名字,但是有备无患嘛。万一哪天黄兴旺的漂亮女儿真成了他媳妇呢?

是吧,所以男人一定不能小气。该出手的时候,钱一定要舍得出手。

因为你现在不知道,未来哪一个漂亮妹子会成为你媳妇。

买了这么多东西,程虎也懒得回去耕地机那里等黄兴旺,干脆拎着大包小包,直接去政府大院找黄兴旺。

政府大院的办公楼跟宿舍楼是紧紧挨在一起的。

程虎刚一走入大院,那些住在宿舍楼里的大妈的眼睛就闪闪发光的看着他。

他身上有些泥渍,但是大妈们全都自动忽略掉了泥渍,而是看着他那张出众的脸蛋,以及他手里拎着的东西,乐得都快冒红心了。

这小伙子,长得好看,力气还大,而且,还买了这么多东西。肯定是一个十分大方的人。

男人长得好看,力气大,又大方的话,那妥妥的男神了。

霎时间,几个大妈之间,又悄然弥漫着硝烟。

看见程虎又走入了办公楼里,几个大妈更是敏锐的觉察到,这小伙子绝非寻常人啊。

要么是公务员,要么就是有关系的人。

这二者只占其一,那都是金疙瘩了。

程虎刚走入办公楼的门,黄兴旺迎面就走了出来。

“哟,小虎,你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黄兴旺刚刚给程虎发了信息,告诉他,家里什么都有,让他什么都别买。

可程虎老半天没回信息,他就猜想,这小子肯定是在街上采买东西,所以就往外寻他。

结果还没走出办公大楼,程虎这小子就拎着大包小包走进来了。

程虎笑道:“黄大爷,我跟你说,我半个月没吃肉了。而且我的饭量不是一般大,这点东西,我顶多七分饱。”

“你就吹吧你。”黄兴旺从程虎手里接过两个沉甸甸的袋子,带着他往外走去,“走吧,咱们先把东西放你车上。这些你全带回去自己吃。我家里什么都有。“

“别啊。”程虎急道,“我不会做饭。”

“你不会做饭?”黄兴旺有点诧异的看了程虎一眼。

这年头还有不会做饭的人?

“是啊。我不会做饭。所以,这些东西,你做给我吃吧。”程虎道。

黄兴旺无奈的苦笑了一下。

现在的年代,可不是他们那个年代了。现在的年轻人啊,不会做饭才是正常的。

大妈们看见黄书记带着程虎往外走,还上了同一辆车,心里的疑问总算是消除了大半。

看来这小伙子是书记的亲戚无疑了。

一想到这小伙子是书记的亲戚,她们的眼睛就布林布林冒着火花。

下次再见到这个小伙子,一定要套近乎,然后再趁机把自己女儿介绍他认识。

程虎开着皮开车,在黄兴旺的指引下,又重新回到了距离刚刚耕地处不远的地方。

黄兴旺指着前方的水泥路,说道:“从那里拐进去,直走就行。”

皮卡车拐入水泥道。水泥道宽约三米左右,两边都种着桂花树。

左右两侧的桂花树形成一道又长又宽的天然拱门,将坚硬的水泥道掩护在树荫底下。

烈日穿过树荫,将斑驳的光影洒了一地,看上去像是遍地铺满黄金似的。

车子碾压在黄金上,突突突往前行驶。

行驶了几十米,便可以看到外形几乎一样的民居房。它们有着蓝色的琉璃瓦,蓝色的外墙漆,以及深褐色的窗户防盗网。

看上去,像是一个小村庄。

第62章 初访白木区(求收藏,求推荐)

【感谢‘威爷的荣耀’的打赏。】

小村庄没有什么动静,只有几只小狗在四处游荡。安全起见,程虎放缓速度,以时速10在前行

这速度虽慢,但老化的皮卡车所发出的突突声还是吓到了墙头上的野猫。

它们东一只西一只,从墙头上跳下来,像身手敏捷的武林高手,没一会儿又窜到桂花树上。

这里听不到牛羊猪的叫声,也没有孩子的嬉戏声,依然是只有几只散养的鸡在草丛中觅食,并且发出咯咯咯的声音。

在这里,遇到一个人,估计比遇到一只狗一只猫或者一只鸡要困难吧。

车子进入夹在房子中间的水泥路中央后停下。

程虎率先下车,发现周围竟是一片死寂。

荒绿从两边房子的院里蔓延出来,几乎要延伸到水泥道上。

那些房子的玻璃窗上,布满灰尘,防盗网上,攀爬着顽强不息的藤蔓。

这些院子里,应该是很多都没有人居住的。程虎猜想。

因为大部分的房子院门紧闭,野草蛮横的疯长。

“这就是我家了。”黄兴旺指着旁边一栋房子说道。

程虎顺着他的手指看去。那栋房子与其他房子的构造是一样的。

都是蓝色的琉璃瓦,蓝色的外墙漆,还有深褐色的防盗网。

但是,这栋房子跟其他的房子又是完全不一样的。

它的窗户十分干净,在窗户的防盗网上,摆着几盆青翠的绿植。

它的墙壁并没有被任何藤蔓占领,鲜艳的蓝色墙漆依旧夺目。

院里种着的月季花已经爬上墙头,肆意的绽放着粉红色花朵,格外艳丽。

视线穿过铁门看进去,可以看到几件薄薄的衣物挂在竹竿上,随着微风轻轻飘荡。

“大爷,这一片是不是就你一家在这里住?”程虎把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我看到其他房子好像都没有人住了。”

“哈哈,那倒不是。”黄兴旺解释道,“这里还有十来户人家,不过,都是些孤寡老人。其他人全都搬到县城去了。”

难怪。

难怪这里那么多猫猫狗狗,想必那些不是猫狗,而是老人们伴侣吧。

程虎微微一笑,心想,要是这些动物也能说话的话,估计它们会彼此炫耀自己的主人是如何宠溺自己吧。

毕竟,它们都是那些孤寡老人的全世界。

“我跟你们说,我家主人今天给我吃了一个很大很大的骨头。有这么大,比我的脑袋还大。”

“切,这算什么?我主人今天给我洗澡了,放了很多香喷喷的沐浴露呢。不信的话,你们闻闻看,我香不香。”

“呕,真难闻。还是我的味道好闻。我家主人今天给我洒了驱虫粉,我最喜欢驱虫粉的味道了。一闻到这个味道,我就能想到那些可恶的跳蚤一命呜呼的样子。”

“你们这些都太小儿科了。今天我帮我主人抓了一只大老鼠,那老鼠又大又凶,超级可恶,把我主人的衣服都咬坏了。今天总算被我逮住了。我主人开心得跳起来,还把我捧起来亲了一下呢。”

“哇哦,亲了一下。真羡慕。”

“我主人有很严重的口臭,但是,我还是很期待他亲我的。”

“可是,我们身上携带了大量的细菌,如果主人亲我们的话,我们会把细菌传给他们的。”

“主人们不是常说一句话吗?不干不净,亲了没病。”

走入院子,黄兴旺朝里大声喊道:“月英,快出来,你看我带谁回来了。”

话音刚落,一个看上去只有四十多岁的女人围着围裙,从屋里一边用围裙擦着手,一边急匆匆的走出来。

看见院子里的两个男人有一个是自己的老伴,还有一个是陌生的新面孔之后,她的神色充满了惊喜。

“老黄,这就是你常提起的小虎吧,大牛的外甥。”

女人快步走下台阶,站在程虎面前,上看看,下看看,眼睛里全是欣喜。

“阿姨?”程虎一下子不知道该如何称呼眼前的女人。这四十岁的颜值,叫阿姨好像都叫老了。

“什么阿姨啊,叫奶奶。”刘月英欢快的说道。她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年近六十的老人,反倒像个孩子似的。

“奶奶?”程虎忍不住笑道,“可是您看起来好年轻啊。”

他看向黄兴旺,问道:“这就是您说的刘奶奶?”

“不然呢?”黄兴旺提着沉甸甸的袋子,快步走上台阶,笑呵呵的回头说道,“你们都别傻站着了,先进去,坐下再聊。”

“小虎,这些东西都是你买的?”刘月英从程虎手里接过两个袋子,皱眉道,“家里什么都有,你没必要这么破费。”

“刘奶奶,咱们先进去吧。我这手快脱臼了。”

刘月英赶紧领着程虎走进屋子里。

把东西放下之后,程虎的手臂终于得以解放。这感觉真是酸爽无比啊。他转着胳膊说道:“我昨天锄地,锄了一天,今天早上起来,这胳膊都快废掉了。”

“这五月还没到呢,天气就热得跟七月一样。”刘月英端着一杯凉茶,走到程虎身边,递给他,“小虎,先喝杯凉茶润润喉咙。”

程虎接过凉茶,道了声谢谢。

刘月英接着说道:“种地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小虎啊,你可别太贪功了,要慢慢来,不然累垮了身子,到老了到处是毛病,你想后悔都来不及。”

“哪有你说的这么夸张?”黄兴旺已经切了一个西瓜端出来,摆在程虎面前的茶几上,“我以前难道就不辛苦了?现在不也照样好好的。”

“哼,瞧你得意的,要是没有大牛,你的身体现在能这么好?”刘月英一脸不以为然的说道,“你别跟我贫,快去做饭。”

老婆一下命令,堂堂书记也得乖乖去做饭。

黄兴旺二话没说,就拎着若干袋子走到厨房里忙活。

程虎喝了凉茶,吃了片西瓜,也走到厨房里帮忙打下手。

由于购买的食材实在太多,没一会儿,小小的厨房里就到处都放满了碟碟罐罐,篮篮筐筐。

黄兴旺指挥道:“小虎,你先把那个猪肝给切了,切成薄片,待会儿盐水煮一下就行了。”

程虎拿起菜刀,对着猪肝就是一顿狠手。别看他人长得大个,好像不是个心细的人一样,但是真功夫一旦施展开来,那绝对是九头牛都拉不住的。

没一会儿,猪肝切好了。

【听说广东人不吃猪肝?快投票呐,亲爱的小伙伴们——来自饥肠辘辘的作者君的呐喊。】

第63章 岁月如梭(求收藏,求推荐)

【谢谢‘金钦’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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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旺理想中的猪肝应该是薄如羽翼,厚度均匀。可程虎切出来的猪肝嘛,是羽翼不错,可这羽翼貌似有点厚,变成了大鸟的翅膀。

黄兴旺捏起一坨猪肝呵呵笑道:“小虎,切菜也得讲究方法,你这哪里是猪肝片,分明就是猪肝块。来,你看我怎么切。”

接过菜刀,黄兴旺把猪肝块按在粘板上,用菜刀慢慢横拉过去。

没一会儿,一片薄薄的猪肝完整的从猪肝块上分离下来,粘在菜刀上。

黄兴旺捡起真正的猪肝片说道:“你看,这才是猪肝片。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急,得慢慢来,有些时候放慢脚步,放缓动作,你会发现,很多事情,自己可以做得更好,甚至是完美。”

程虎莫名想起老爸。

这切个菜还得讲道理的风格,跟他那个大帅比老爸真是一模一样。

程虎并没有觉得不耐烦,反而觉得十分亲切。

他拿起菜刀,复制黄兴旺刚刚的动作。

第一次猪肝被切裂开,第二次太厚,但是多试两次之后,他发现,自己也可以轻而易举的切出薄如羽翼的猪肝片。

唉,没办法,智商太高,学什么都快。

黄兴旺掌大勺,高智商的程虎打下手,刘月英就忙着收拾桌子,布置碗筷饮料之类的。

半个小时左右,一碟碟冒着腾腾热气的美味逐一被端上餐桌,很快就把正圆形的餐桌摆满。

三人围着餐桌坐下,程虎左看看右看看。

黄兴旺提着筷子问道:“小虎,你找什么?”

程虎道:“那个,黄大爷,我记得您有个女儿呀。她怎么没来吃饭?”

黄兴旺哈哈笑道:“哈,你说彩云呀,她下乡扶贫去了。中午不回家吃饭,咱们吃咱们的。”

“哦。”程虎内心有点小失落,但是并没有表现到脸上。

他想,这一次没遇到那个黄彩云也不要紧,还有下一次嘛。

今天就先把未来的岳父岳母讨欢心,顺便把地址记住,以后就可以来去自如,不怕遇不上黄彩云。

哎呀呀,我程虎怎么会这么聪明!

餐桌上,程虎虽然是客人,但却没有半点客人该有的客气。

那海吃猛喝的劲头,就跟在自己家里一样,完全没把自己当外人。

看见程虎吃饭如此豪迈,刘月英笑个不停,还一个劲的往程虎碗里夹菜:“小虎,你慢点吃,没人跟你抢,别噎着了。来,这个鸡腿给你。”

黄兴旺见程虎嘴边都沾满了油渍,又是好笑,又是心疼的问道:“小虎,你这是多久没吃肉了?真的半个月没吃肉了?”

程虎嘴里塞满了食物,一个劲的点头。

“这怎么行?半个月没吃肉,你还得干体力活,身体怎么吃得消呢?”黄兴旺想了想,说道,“等下你回去的时候,把厨房里那些没煮的全部带回去。”

“不不不。”程虎连忙摆手,把嘴里的食物使劲吞下去,道,“不行,我家里没有电,没有冰箱,这天气,把那些肉带回去,明天早上就得臭了。”

黄兴旺一想,可不是嘛。

白木村已经废弃二十多年,高压电的电线早就被狂风暴雨闪电雷击给摧毁了。

没有电,自然就不能使用电冰箱,食物自然也没法保鲜。

“那这样把,等下你把我挂在外面走廊上的腊肉全部带回去。腊肉不需要冰箱,只要挂起来,不被雨水淋到就行了。”说着,黄兴旺就要起身去取腊肉。

程虎赶紧拉住他:“黄大爷,您就别忙活了。我要是想吃肉,我就来你家蹭饭。你把腊肉给我带回去,那我哪还有脸来蹭饭啊。您这手艺这么好,我要是不多蹭饭几次饭,岂不是浪费了您的好手艺。”

一听这话,黄兴旺跟刘月英都笑了起来。

这个臭小子,说话真是逗得很。

不过,老两口倒是十分认可他的话,也巴不得他能常常来家里吃饭。虽然这孩子饭量惊人,但他们不怕他吃,就怕他不来。

他们老来得女,四十来岁才有一个女儿。

如今女儿长大成人,再也不像小时候那样黏着他们。午饭基本上不回家吃,到了晚上,也是吃了饭就回房间里呆着,不然就是跟朋友出去玩。

老两口有些时候真希望时间可以倒退,退回到女儿还在牙牙学语的时候。

可是啊,时间从来不会因为心疼谁而倒退过或者停止过。

如今小虎来家里吃饭,倒是给老两口带来了不少欢声笑语。他不客气不做作,豪爽又天真,感觉就像是他们又有了一个儿子一样。

虽然辈分差很远,但是,这或多或少都可以填充老两口内心的缺失。

刘月英对程虎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她满脸慈爱的说道:“小虎,以后你天天来家里吃饭都没问题。你也不用买什么东西来,直接来就行了。”

“没错。”黄兴旺点头道,“家里什么都有。我那冰箱里,还有一堆菜呢。”

“哟。我倒忘了。”刘月英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事,直起腰说道,“前天谭大叔送来的瓜苗好像还在冰箱里呢。他说他的水管坏了,让你过去帮他修一下。我把这事给忘了。”

黄兴旺一听,立马责备道:“你这人,让我说你什么好,都两天了才跟我说这事。”

他扔下筷子,立马站起身,看向程虎:“小虎,你跟老婆子先吃饭,我去隔壁帮谭大叔修一下水管。”

“黄大爷,您吃饱再去吧。”程虎跟着站起身,说道,“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的。”

黄兴旺已经离开餐桌,开始翻箱倒柜的寻找工具。

他一边找一边回道:“你不懂,谭大爷一个人住,没儿没女没老伴,亲戚也全都搬走了。他有很严重的风湿病,不能受寒受潮受风,冬天穿暖一点会没事,可到了回南天,屋子潮湿的时候,关节就会疼得不行。这水管都坏了两天了,估计整个屋子都是水。我得赶紧去一趟。”

说着,他已经找到了所需工具,急色匆匆的往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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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白木区的阳光(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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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虎一脸懵逼的看着黄兴旺的背影出了院子,消失在水泥道上。

堂堂一个书记居然还要亲自去修水管?

刘月英又往程虎碗里夹了一大块鱼肚肉,说道:“小虎,别看了,你大爷今天估计要到晚上才回来了。咱们吃咱们的。”

程虎坐下,吸了一口刚打的西瓜汁,不解道:“为什么要到晚上才回来。他等一下修好水管,不回来吃午饭了吗?”

“你不懂,他这人就是这样,一旦去了那些老人家里,一忙就是大半天。修了水管还得帮老人把屋子打扫一边,还得把锅碗瓢盆洗一遍。没有半天时间,干不好这些活。”

说这话的时候,刘月英并没有显露出生气或者不满的神色,而是露出一脸的自豪。

她一定是因为自己有一个如此助人为乐的老伴而感到无比自豪吧。

她接着说道:“有些时候,还得帮老人锄地种菜挑大粪,什么活都干。咱们不用等他。”

“啊?”程虎感觉这跟电视上的咋不一样呢?

他不解道:“这黄大爷好歹也是一个乡@高官啊,怎么能老是干这些活?他不会让其他人去干吗?”

“你不懂。”刘月英摇头道,“你黄大爷是农民出身,一没有学历,二没有背景,三没有人脉,一步一步走到今天,全凭大众口碑。那些坐在办公室里吹空调的公子哥大小姐们,能有几个听他的话?”

“再说了,这是你黄大爷自愿去做的,他不想用自己的身份压迫别人做工作之外的事。”

程虎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将一大块肉塞入嘴巴里,慢慢咀嚼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才问道:“那,现在还有多少人住在这里?”

刘月英想都没想就回道:“不到二十人。除了我跟你黄大爷,还有彩云之外,就剩下十来户老人家。那些年轻一点的,全都搬走了。”

“啊?怎么会这样?”程虎不是很理解。

怎么会这么奇怪呢?就留下十来户老人家?这也太稀奇了。

刘月英解释道:“有几户老人家是无儿无女的,还有几户人家是不愿意跟着子女一起搬走的。”

“无儿无女的还住在这里我可以理解,但是另外那些不愿意跟自己的子女一起搬走的,我就不能理解了。”

“小虎啊,你还年轻,不知道现在的老人有多不值钱。观念不一样,价值观不一样,要想跟子女儿媳融入一个世界,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与其撑着一把老骨头活在尖酸刻薄的儿媳妇与不孝顺的子女眼中,不如孤独却自在的住在老房子里。”

“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空巢老人?”程虎问。

刘月英点了点头:“应该是吧。”

刘月英的一番话让程虎心里有些难受。他以前总以为在农村长大的人会比大城市的要淳朴要善良。

但实际上,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好人坏人。

城市里有孝顺的人,也有不孝顺的。农村也一样,有善良淳朴的人,也有不善良淳朴的人。

世界那么大,眼睛能看到的,都只是别人愿意呈现在你眼前的事物,耳朵能听到的,也只是别人愿意告诉你的事情。

很多晦暗的东西始终都顽固的在角落里盘根错节的繁衍着。

它们就像带刺的金樱子,看似开着色彩斑斓的花朵,但在枝叶间却藏满了锋利坚硬的木刺。

你用眼睛看不到那些藏在枝叶间的木刺,用耳朵也听不到它们,用心去感受,更是无稽之谈。

但是,当你揭开那层遮羞布,那些尖锐的木刺就会划伤你的手指,刺破你的皮肤,让你鲜血淋漓,不敢造次。

除非,你足够强大。

强大到刀枪不入,强大到所向披靡,强大到无需别人的庇护就可以扫平世间的一切不平之事。

可是,无论这世界怎样,程虎始终愿意做一个善良的人。

从刘月英家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后。

温暖的阳光从道路两旁的桂花树的枝叶间掉落,摔碎在宁静的水泥道上。

那晃动的青翠绿叶就像一把扫把,将地上的阳光碎片扫动,一会儿左,一会儿右,一会儿放大,一会儿缩小。

程虎坐在皮卡车的驾驶室里,斑驳的光影穿过挡风玻璃爬到他脸上,微微有些刺眼。

但是温暖的触感却让他感受到了在这看似荒凉的地方,其实还有阳光,还有温暖。

如果老人们是佝偻在墙角的藤蔓与杂草,那黄兴旺就是穿过重重绿叶照拂在地面上的阳光。

因为有他,那些藤蔓与杂草才能继续生长。

以后再来蹭饭的话,绝不能是为了黄兴旺的女儿而来,应该是因为敬仰黄兴旺而来才对。

程虎心想,人家一心为民,我却一心为了他女儿,这谁雅谁俗,不是一目了然了嘛。

出了白木区,开着皮开车来到耕地机这里,借用两块木板,把耕地机开到皮卡车的车厢上,再用绑带固定好,便返回白木村。

车子的轰隆声惊醒大黄。

看见程虎上了车厢鼓弄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大黄忍不住好奇心,走近前来问道:“这个怪东西是什么?”

程虎一边松开绑带,一边说道:“这就是人类的高科技了。”

“用来做什么的?”

“耕地。”

“耕地?”

一个很新鲜的词汇。

“额。”程虎想了一下,解释道,“这个东西叫耕地机,有了它,我就不需要再用锄头挖地了,可以用这个东西挖地。”

“就跟挖掘机一样?”

“哈,你知道挖掘机?”程虎觉得有点好笑,这大黄知道的还真不少。

“那是当然,我听老黑说过,外面的山,被一些很大个的机器挖坏了。那个机器差不多有一棵树的树冠那么大。它们的牙齿比我的爪子还粗。无论它们碰到什么,什么都得死翘翘。一切植物都逃不过它们的牙齿,就连大山,也可以被它们咬得面目全非。”

虽然大黄的措辞有点问题,但说的却没有毛病。

不过,大黄这话倒是提醒了程虎,以后如果时间允许的话,还是可以去学一下挖机的。

不玄幻,不修仙

今天好几个小伙伴在书评区质疑本书最后会修仙会玄幻。

我就呵呵一笑,露出一个智慧的表情。

按照咱们这本书的进度,以及稳定度,你们觉得后期会写崩,然后迫不得已去修真?

那只能说你们还太嫩了,根本不知道作者君有多牛逼。()

作者君写了几万字的细纲,结果还只是安排好了整体故事十分之一的剧情。

到目前存稿到三十万字为止,主角的大事记才刚刚干了几件。

所以,按照作者君这种聪明睿智的头脑,是不可能写成玄幻修真的。

我连打赏女主播跟全国播种以及豪车塞满乡村小道这种可以水几十万字的情节都懒得安排,我怎么可能去安排玄幻修真?

这就是一本主角有点外挂的种田文。

我是一边在家种田一边写小说的。

【这里插个广告:有人要吃土鸡蛋土鸭蛋吗?我家有很多。

现在山里的野生竹笋现在也冒出来了,昨天找了很多。有人要吃吗?

想吃加我,加我。

不包邮。】

所以,我真不会玄幻修真,麻烦你们别质疑了。

如果后期我写成玄幻修真,我就直播割鸟。

割那种有翅膀会飞的鸟,然后让林业局的人把我给抓了。

——————

ps:我给这个章节施加了隐身术,能看见这个章节的人,都是大帅比,大美女。

长得丑的人都看不见。

并且,看到这个章节还不给作者君投票的好看的人,明天就会胖十斤,变成大胖子。

第65章 胡克定律(求收藏,求推荐)

【感谢‘在帅也不是高富帅’的打赏。】

毕竟,挖掘机不仅可以用来挖坑挖地,还可以挖房子。

现在村子里有那么多无人居住的空房子,留着不仅占地皮,而且还怪阴森可怖的,倒不如挖了一了百了。

如此一来,不仅可以增大种植面积,还能把村庄的荒芜恐怖气息给消了,多好。

而且,不管将来要在地里种些什么,都绝对要比留着一堆破败房子强百倍。

诸多房子立在那里,除了占地之外,没有任何好处。

而植物就不一样了。它们可以是长果实的果树,也可以是开花的花草,还可以是各种庄稼。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还可以造个人工湖泊,造片人工沙滩,养一堆鱼什么的。然后没事就垂垂钓,泡泡水,晒晒太阳,简直不要太美好哇。

只是,眼下白木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在没有解决好诸多动物的食物问题以及水源问题之前,程虎都没法离开白木村太久。因此去学挖掘机什么的,就有点不现实了。

所以这些想法只能暂时搁浅,还是留着以后实力允许了,再慢慢实现吧。

程虎把耕地机从皮卡车的车厢上卸下后,发动耕地机试了试,发现耕地机还可以照常工作没有任何异样之后,才关掉耕地机。

他又从车上拿下一个大铁锤,一根一头尖一头平的钢铁,还有一把手电钻。

程虎打算借用这三个东西和‘胡克定律’在房子旁边的围墙上开一道后门,把院子跟院子后面的空地连起来。

这个门呢也不需要很大,只要能过耕地机就行。

看过美剧《越狱》的小伙伴应该都知道,男主角迈克尔带着一群越狱犯成功逃离监狱,少不了‘胡克定律’。

胡克定律,曾译为虎克定律,是力学弹性理论中的一条基本定律,表述为:固体材料受力之后,材料中的应力与应变(单位变形量)之间成线性关系。

美剧越狱里的男主角便是利用了‘胡克定律’在监狱的墙壁上打了几个孔,然后就轻而易举毁了墙壁,成功逃离监狱。

为什么打几个孔就能毁一面墙?这是不是太牛逼了点?

首先了解一下应力集中原理。

应力集中是指结构或构件的局部区域的最大应力值比平均应力值高的现象。多出现于尖角、孔洞、缺口、沟槽以及有刚性约束处及其邻域。

应力集中会引起脆性材料断裂,使物体产生疲劳裂纹。

所以孔的存在就降低了墙的整体结构强度,更容易开裂。使其破坏所需的力相对要小。

在混凝土墙上打孔,会产生应力集中现象,应力和应变都将会发生变化。

而胡克定律指出应力和应变的关系,可以找到打孔的最佳位置。

程虎如何找到孔的位置就不一一详解了,反正就是利用‘胡克定律’和应力集中这两点。

手电钻是小电钻,开孔有些麻烦,废了几根钻头,程虎才把孔打好。

之后,他再利用大铁锤跟钢铁凿墙。

虽然早上的时候,手臂还酸疼无比,但经过大半天时间的休息,加之本身就是超自然的存在,他的手臂已经基本复原。

中午的时候,又吃了那么多的肉,营养得到补充。

眼下还有‘胡克定律’跟‘应力集中’帮忙减少凿墙所需的力度。因此,把围墙推开一个口子,对他来说,显然不是太难。

大黄看程虎如此卖力的工作,不得不感慨人类一旦想要摧毁一样东西,就会奋力去摧毁的毅力是多么可怕。

就像老黑说的那些挖掘机一样,它们便是人类想要摧毁山林的强大工具。

大黄吐槽道:“我实在不能理解你们人类。高高的围墙是你们人类建立起来的。现在要摧毁它的,还是你们人类。你们人类真的是十分复杂的物种。”

程虎一边凿墙,一边喘着气回道:“这算什么,人类还有更复杂的一面是你没见识过的。我跟他们比起来,太弱了。”

大黄看了看西面山峰顶上的晚霞,从地上爬起来,晃动身子,抖落灰尘,并且说道:“但愿我永远也不会碰上你说的那些人。”

“哈哈。”程虎停下手中的动作,看着往院子外面走去的大黄的屁股说道,“你放心好了,没人敢进白木村。”

大黄的屁股,已经消失在院门口。

程虎继续奋力凿墙。

墙壁已经严重开裂,再坚持一下,估计就能推开一个大口子了。

果不其然,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程虎面前的墙壁轰然倒塌,一阵尘土扬起。

ok,成了!

程虎扔下铁锤,用手拍了拍飞扬在面前的尘土,双脚踏上倒地的砖头,往外看了看,然后又退回到院子里远距离看了一下新开出来的大口子。

这个大口子比他预想中的还要大,足足有两三米宽。

如果把地上的砖头清理好了,估计不仅可以把耕地机开过去,说不定连皮卡车都能开过去。

以后如果要运输什么东西到地里的话,就可以用皮卡车直接运输拉。

当然了,程虎的目标可不仅于此。他希望以后整个村子都能变成平旷的土地,车子跟大型器械可以开到任何一块地里。

休息一会儿,又从皮卡车的车厢上搬下一辆斗车,开始用斗车运输地上的砖头。

他把砖头扔到斗车里,然后推着斗车把砖头运到杨梅树下。

他刚刚想了一下,为了能让植物安然度过夏天,这块地肯定要挖一个蓄水池。

那么,这些砖头还可以二次利用,用于建造蓄水池。

程虎一直忙到天完全黑下来了,才把地上的砖头全部清理干净。

如此一来,明天早上起来,便可以直接推着耕地机从后门来到空地上直接进行耕地作业。

这一天虽然没有使用半点力量,但说句实在话,身体的疲惫绝不亚于昨天在山里救治一大片草地。

昨天那种疲惫是从身体里面迸发出来的,今天的疲惫则是从外面的筋骨往五脏六腑里渗透的。

可不管怎样,今天也算是完成了两项大工程。

一是学会了耕地机的使用,二是给院子开了一个大后门。

其实有些时候仔细想想,这不就是踏实的日子么。

每一天都在进步,每一天都在为更好的将来付出劳动与汗水。

生活也许不尽如意,但是,只要愿意努力,就一定会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第66章 我更牛逼(求收藏,求推荐)

本想休息一天的,结果糊里糊涂又忙活了一天。

程虎一夜几乎无梦,等清晨的阳光从巨大的落地窗照射进来,斜斜覆盖在他身上时,他才猛然意识到,太阳都晒屁股了,他居然还没有起床!

今天的计划是耕地,他原本的计划是在太阳升起之前就到地里干活。因为太阳一旦升起,温度必定升高,温度一升高,干活的效率就会降低。

可昨天实在是太累了,一不小心就睡沉了。

吃完早饭已经九点多钟。

虽然看起来不是很晚,但对于一个要下地干活的农民来说,这时辰可真是不早了。

更何况,现在的季节,早上六点钟没到,天就亮了。也就是说,天亮之后,程虎居然还在床上睡了将近三个小时之久。

唉,虚度光阴啊。

程虎发动柴油机,推着耕地机往后面的空地驶去。

掌控耕地机需要一定气力,也需要一定技术。程虎的技术虽然还不够熟练,但气力却是有的。

三亩地,如果是老司机耕地的话,约莫也就一个小时的样子便可以全部耕好。

但程虎毕竟是新手,所以愣是忙活了半天才耕好。

看着已经全部翻新的泥土,程虎心里顿时升起一股强烈的成就感。

这就是劳动的力量了!

但是呢,这种小型耕地机不会起垄,所以程虎下午还得人工起垄。

起垄比耕地简单,就是用大板锄在平旷土地里的泥土中间挖出一条条刚好可以走路的小地沟。

小地沟里的泥土挖掉之后,堆垄在两边,形成‘垄’。

什么叫做‘垄’呢?

垄就是埂子,也叫田埂,是指田间种植农作物的土行,中间以土高高填起来,高于两侧的土地。这些高出来的土行就叫做‘垄’。

别问程虎是怎么知道的,是刘月英告诉他的。

昨天中午吃饭的时候,程虎还跟刘月英讨教了很多种地的问题。

等他把地处理好了,他还要去找刘月英学种菜。

绝对是正儿八经的去学种菜,绝对不是为了偶遇黄彩云。绝对不是!

程虎的午饭比较简单。红烧肉、酸菜炒肥肠,还有一个黄豆猪脚汤和清炒红背菜。

嗯,这个比较简单是反话。

程虎目前的经济状况允许他这么吃。而且,他一个人可以干几个人的活,所以一个人吃几个人的饭菜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存在什么浪费不浪费。

干多大的活,吃多大的饭嘛。

这些食材除了红背菜,其他食材都是昨天买回来的,还算新鲜吧。

酸菜是那种煮酸菜鱼的酸菜,袋装,四块钱一包,保质期是六个月。

红烧肉跟肥肠都是别人油炸好的,保存一两天也不是问题。

这些菜里,只有猪脚是新鲜的。

昨天回家后,程虎按照刘月英教的办法,用一个保鲜袋把猪脚密封,然后泡在山泉水里。

如此一来,刚刚打开保鲜袋的时候,猪脚果然还是新鲜的。

食物之所以会变质,一个是跟温度有关,还有一个是跟空气接触有关。

而保鲜袋密封,隔绝了空气,用水泡着,则降低了温度。在短时间内保持猪脚的新鲜还是没有问题的。

看着自己亲自做出来的美味,程虎觉得,自己以后或许也会变成黄兴旺那种‘妻管严’。

就是老婆大人一句话,便要围上围裙下厨房舞刀弄枪。

一个男人如果能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话,那绝对是男神无疑了。但是,首先要长得帅,还有钱。

碰巧的是,这几点他都有啊。

哈哈哈,本男神吃饭之前一定要先拍一张照片馋死那群苦逼狗。

对着美味咔嚓几声拍下美照,程虎把照片发到小学群里,炫宝道:“本男神亲自下厨做的,厉害不?”

“哇,这是小虎自己亲自做的?别骗我,我这个人比较单纯。”

“哈哈哈,我更单纯,我都喊不上这些菜的名字。”

“要说单纯,谁有我单纯,我都没吃过肉。”

“滚蛋,你们这些糟老头。”

“这有什么,不就是几个家常菜吗?我更牛逼。”

“你有什么牛逼的?”

“你们看,这是我亲自去医院生出来的,牛逼不?”此女子发了一张小宝宝的照片。

“牛逼。”

“大佬,果然是大佬。”

“小宝宝多大了?”

“昨天顺产的。”

“握草,真牛逼。”程虎忍不住回复了一句。

天大地大,母亲最大!这一点程虎始终认同。

虽然他那个老妈十分不靠谱,但是,他还是很感激老妈把他生下来养大。

“昨天顺产,今天就玩手机,真牛逼。”

“实话告诉你们,从昨天早上顺产生下宝宝到现在,我都没有睡觉。”

“为什么?”

“担心,害怕。怕别人抱走宝宝,怕别人伤害宝宝,也害怕自己睡着的时候,会不小心压到宝宝。我就这么看着他,一点儿都不觉得困,也不觉得累。”

“别这样,刚刚生完宝宝,一定要休息好。”

“对啊,快睡觉吧,别完手机了。”

“我也快两天没合眼了。”林振凯忽然窜出来,发了一条信息。

“凯哥也生孩子了?”

“不是,老婆要进手术室了。她很害怕,我得24小时守着她。”林振凯道。

程虎觉得自己这个时候还是不要出声比较好。因为林振凯未必想要让其他同学知道自己借钱给他的事情。

每个人都有自尊心,这一点无可厚非。

大家都说了一些祝愿嫂子早日康复的话,唯独原本活跃的程虎忽然就没了消息。

这不由得让小部分人觉得奇怪。

这小子是不是害怕林振凯跟大家借钱,所以跑路了?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如果他是真害怕林振凯跟他借钱的话,大家也能理解。

毕竟,在这个群里,大部分人都只是普通人,没有千万级别的富翁。有些人背着一身债,有些人欠了一堆钱。

这年头,要想娶老婆,就得有车有房。如果不是家里条件非常好的话,哪一个不是欠了银行一堆债才能买得起房子?

第67章 你妈跟你老婆掉水里

林振凯一一谢过同学们之后,又很是郑重的发出了一条消息:“特别要谢谢程虎。谢谢小虎借了十万块钱给我,不然的话,我老婆还没法这么快进行手术。”

“握草,小虎牛逼啊。”

“一声不吭,专门干些大事。小虎牛逼了。”

“刚刚我还奇怪小虎怎么突然就没吱声了,以为他害怕凯哥跟大家借钱呢。原来这小子早就瞒着大家把钱借给凯哥了。”

“小虎,快滚粗来。”

“干了好事还想隐瞒,小心待会儿我们集体炮轰你。”

“哈哈,小虎肯定是怕咱们集体向他借钱,所以先溜了。”

“什么话。”程虎一边吃着红烧肉,一边回复道,“我这不是在吃饭嘛。今天早上耕了一个早上的地,都饿坏了。”

“耕地?你耕地?”

“小虎又装逼了。”

“真耕地了,没骗你们。”程虎想了想,自己跟他们说这个干什么。他们肯定是不相信的。

群里混得最差的,估计也就是当个销售员什么的。而他直接说自己耕地,自然是没人相信他。

“好吧好吧,我们相信你。你耕地。手动滑稽。”

“忽然想起一句话,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我是不是说错了什么?”

“哈哈哈,小虎,你大早上就耕地了,小心老腰不保。手动滑稽。”

“哈哈哈,为什么我莫名就笑了。”

“羡慕啊,我女朋友都没有。”

“莫名其妙被灌了一桶狗粮。”

“人在家中坐,粮从天上来。”

程虎笑着摇了摇头,回道:“不跟你们瞎扯了,我要吃饭了。吃完饭还得干活呢。”

“小虎,注意休息,别累坏了。手动滑稽。”

“多吃猪腰,以形补形。哈哈哈。”

“以形补形的话,那不是应该多吃各种鞭吗?牛鞭猪鞭狗鞭。”

“听说虎鞭时候最好的。虎鞭泡酒,你值得拥有。”

在坟前睡觉的大黄莫名觉得胯下凉飕飕的。

它翻了个身,把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细缝。视线穿过巨大的落地窗,看到屋子里的人正在津津有味的吃着饭,便又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吃完饭,休息一下,等太阳没那么大了,程虎便拿起大板锄头去院子后面的地里进行起垄作业。

起垄虽然简单,但由于不是借助机械,而是全部依靠人力,所以速度并不见得很快。

不过,到了傍晚的时候,也算是全部完工。

按照计划,就还剩下蓄水池没挖。

蓄水池要不了很大,有个四立方米应该差不多了。二乘二的边宽,一米深这样。

程虎坐在地头边上,喝着瓶装矿泉水,啃着苹果,望着天空的彩云,感受着黄昏。

也许只有经过一天的辛勤劳动,静坐在地旁时,才能真正感受到黄昏的寂静。

村子被周围巨人般的群山淹没,烈日被彩云缭绕的天空吞噬。

橘黄的夕阳把余晖洒给群山。树木昏黄,群鸟翩飞。看似一副色彩斑斓的画作,实际上却是一曲曲终人散的哀乐。

除非那枯黄的树木变得青翠,除非那追逐的鸟儿不是在争食,也除非山沟里的溪涧能流淌出清澈透明的水。

可现实不是这样。

在这寂寥的村子里,建筑犹在,但被大片枯黄的藤蔓覆盖,被几痕电线串联,被几只归燕侵占。

等黄昏的余晖逐渐淡了,从橘黄色变成淡金色的时候,那些无人居住的房子,那些稳重的大山,则全被镀上了一层金边。

渐渐的,金边也消散了,就只剩下弱黄的光亮照明整片大地。

蓄水池只挖了一点,程虎看了看氤氲在灯光里的房子,放下锄头,往回走。

晚饭依然十分简单。

糖醋鲤鱼、凉拌鱼腥草(折耳根)、清蒸腊肠、酸辣豆腐干、辣子鸡。

程虎虽然不是那种没见过肉的人,但是,肉类对于他来说,真的是百吃不腻。

反正他是不能理解那些选择素食人生的人的。

他是个无肉不欢的人。他喜欢大口大口的吃肉,大口大口的喝酒。

这里的酒不是指白酒,而是指酒精度不高的红酒或者果酒之类。

人世间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有好牙口嚼得动肉,有大肚子喝得下酒。

但是,最新考验人性的问题又来了。

这一次不是‘你妈跟你老婆掉水里了,你先救谁’,而是‘性跟肉类食物,二选一,你选什么’。

这对于程虎来说,绝对是一道致命题。没有肉的胃,那绝对是没有灵魂的。而没有性的人生,貌似也是不完整的呀。

唉,这么深远的问题,还是留给别人想吧,反正我现在要吃肉喝酒。

酒足饭饱后,程虎回到房间里,坐在阳台新买的躺椅上,优哉游哉刷着手机。

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只要一有空,他就会打开电视看各种各样评分高的电影。

不管是国外的还是国内的,也不限于是什么样的题材,反正只要评分高,他都要刷一遍。

有些时候电影看完了,还得追剧。越狱、吸血鬼日记、西部世界、权力的游戏

那种坐在沙发上,吃着零食,喝着饮料,看着电视的日子简直不要太爽。

但是,来到这里之后,电视没了,电脑没了,wifi没了,程虎的这一大爱好也算是终止了。

现在几乎每天白天都要进行大量体力劳动,到了晚上,一碰枕头就睡着。这要是换在以前,是他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以前吧,看完电视没到十二点,就算玩游戏,也得玩到十二点才睡。哪像现在,九点钟的时候,他可能就已经进入梦乡了。

回想两种生活的反差之大,程虎是真替自己高兴。

以前腰酸背痛的毛病特别多,颈肩酸痛,手臂麻木,各种现代人有的毛病,他都有。

但是,自从来到白木村,通过劳动,他发现,自己的这些毛病已经慢慢得到改善。

视力不模糊了,脑子也不混沌了,好像就连说话的口齿都清晰了许多。

这大概就是劳动的力量吧。

我劳动,我光荣啊!

第68章 两蛇相斗(求收藏,求推荐)

【感谢‘钻风老大’和‘紫堰姐姐’的打赏。】

程虎现在虽然在刷着手机,但他绝对不是在玩游戏,而是在看各种各样的资料。

有关于蔬菜种植的,也有关于果林管理的,还有其他各种与农业相关的信息。

以前一看文字就头痛,现在,这一毛病也得到了治疗。再看这些大篇幅的文字,程虎只恨作者没有写得更详细一些。

知识毕竟只是知识,在没有通过实践运用之前,都还不能算是自己的本事。

看了一会儿,回到床上,倒头就睡。

第二天早上天刚亮,程虎就爬起来煮早餐了。

今天的计划是把后院地里的蓄水池挖好。

而在他津津有味吃着早餐时,山林里却不是那么太平。

在山林某处,两条看起来好像长得一样的绿色的蛇正在对峙着,眼看快要打了起来。

“快看呀,这不是人类一直都很喜欢的小乖乖吗?你怎么不回到那些愚蠢人类的怀里去当宠物呢?”

一条脑袋呈现三角形的青色小蛇在洋洋得意的对另外一条青蛇发出挑衅。

它的体长约有一米左右,三角头较大,颈部较细,一眼就可以分辨出哪里是脑袋,哪里是颈部。

在它的三角形脑袋上密密麻麻的布满了细小的鳞片。它的眼睛呈现红色,看上去就像是两个小小的玛瑙珠子镶嵌其中。

另外一条青蛇用黑色的眼睛死死盯着红眼青蛇,一字一顿的说道:“混蛋,你给我滚开。”

它的体型要比红眼青蛇大许多,但气势却远远不如红眼青蛇。

与其说它在强硬的朝红眼青蛇发出驱赶令,不如说它是在故作坚强。

“哼哼哼,要滚开的应该是你。那枚蛋是我先发现的。”红眼青蛇冷笑着威胁道,“你要是不让开的话,我就用我的牙齿把你活活撕碎。”

“你、你胡说,明明是我先看到那枚蛋的。”黑眼青蛇的声音有些发抖。

很显然,它的体型虽然比红眼青蛇大,但是却很害怕红眼青蛇。

毕竟,它只是一条雌性小翠青啊。

翠青蛇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温顺的蛇类了。

它没有毒,性格也极其温柔,从来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就算是跟人类迎面遇上了,被吓到的也只会是它,而不是人类。

它晚上会在树上睡觉,白天则出去活动。平时行动缓慢,只有在遇到惊吓的时候,才会迅速游动身体躲避逃跑。

它喜欢吃蚯蚓跟一些小昆虫,与眼前的这条红眼变态青蛇不是一个种类。

这个浑身散发着邪恶,戾气冲天,长得还没有它一半好看的红眼青蛇叫做‘竹叶青’。

这种混蛋经常做坏事,而且还会把锅嫁祸给‘翠青蛇’。

翠青蛇的胆子很小,就算背了天大的锅,也不敢吭声,只能默默忍受着别人的误解。

今天这条可爱的翠青蛇竟然跟三角头红眼睛的竹叶青发起挑战,不可谓不勇敢,而且也十分少见,堪称历史大事记。

估计,这将会是整个翠青蛇种类历史上的一大突破。

虽然翠青蛇勇气可嘉,但是,竹叶青可不是吃素的。

因为竹叶青不仅有毒,而且具有极强的攻击性,绝对不是一条温顺的翠青蛇可以对付的。

听到翠青蛇的声音有些抖动,站在树上看热闹的小鸟们都跟着有些心惊胆战。

这条翠青蛇已经跟它们混得很熟。

晚上的时候,它经常睡在树上,白天的时候,它又只在附近游玩。而小鸟们的窝基本上也都在这一片林子里。

大家可以称之为邻居。

竹叶青语带嘲弄的说道:“就凭你也想阻挡我?真是不自量力。”

翠青蛇微微偏头,看了看身后鸟窝里仅剩下的一颗鸟蛋,狠了狠心,用同样凶恶的语气说道:“你要是不走开的话,我一定会让你后悔的。”

“哈哈哈。真是可笑。”竹叶青显然是没有把翠青蛇放在眼里。

它太了解这个种类的蛇了。翠青蛇就是蛇族的窝囊废。只要唬唬它,根本用不着出手,它们就得吓得屁滚尿流。

“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竹叶青面目可憎的瞪着翠青蛇,用十分尖锐的声音说道,“再不让开,我就把你活活咬断。”

翠青蛇的身体本能的抖了一下,可是,只要一想到自己一旦离开,那个即将被鸟妈妈孵化的鸟蛋就得落入这只坏蛋的嘴里,它就又重新鼓起勇气,毫不示弱的拦在鸟窝与竹叶青之间。

“找死。”竹叶青怒了。

该死的混蛋,竟敢挑战它的耐性,今天一定要让这条不知天高地厚的傻瓜知道它竹叶青的厉害。

程虎用了一天时间,把蓄水池挖好了。地里的石头也全都堆到了水池旁边。

等明天早上去镇上买了水泥回来,就可以对这个蓄水池进行水泥过面,防止水分渗入地里流失。

这些石头跟砖头则可以用来起高水池的四周,防止小动物掉里面去,还可以增加水池的蓄水量。

到时候水位高出对面的话,还可以利用水压喷洒植物。

真是一举多得呀。

其实,程虎也可以完全不用挖一米深的,直接用砖头起一个水池就行了。

但是,他想着,水池如果可以有一半的面积陷入地里的话,既可以当一个水池,也可以当一个水井。

因为地下的温度肯定低于地面的温度,如果蓄水的话,内陷一米深的水池的温度绝对要低于直接平面起水池的水的温度。

温度一旦过高,不仅细菌容易滋生,就连用来浇灌植物也没那么好。

现在蓄水池的工程算是完成了一半。程虎放下工具,拿起湿哒哒的汗巾往回走。

大黄还在院子里趴着。这让程虎觉得奇怪。

因为往常这个时候,大黄通常都是要进山去的。

可是今天,大黄居然还在睡懒觉。

“大黄,你怎么了?”程虎把汗巾一把扔在台阶上,走到坟前大黄身边,蹲下身子,用手抚摸大黄的毛发,问道,“天快黑了,你不打算进山吗?”

大黄微微睁开眼睛,说道:“你没发现吗?我中午的时候才从山里回来。所以,我要睡到半夜的时候才进山。不然的话,这把老骨头会吃不消的。”

第69章 英雄救蛋(求收藏,求推荐)

程虎这才想起,今天早上的时候,他并没有在院子里看到大黄。一直到他干活回家吃午饭的时候,大黄才慢悠悠的从外面回来。

原本程虎还以为它那会儿只是出了院子一趟,原来是刚刚从山里回来呀。

“可是,你往常不是早上就会回来吗?今天为什么中午才回来?”

程虎问这话,是出于担心。

他有点害怕,害怕大黄是由于年迈而体力不支,行动不便,所以才回来晚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预示着,大黄用不了多久,就会离开他,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也是动物的常态,但是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程虎是真心把大黄当成了自己的家人。

它的默默陪伴,它的无声守护,以及他对大舅二十几年如一日的念想都让他感动。

他不想大黄离开他。

尽管知道这一天终究是要来的,但是,他不想大黄现在就离开他。

他多希望时间再慢一点,岁月再长一点,彼此的陪伴可以更多一点。

哪怕银行卡里的钱少了,餐桌上的美味少了,或者是自己的颜值降低了,这都无所谓。

只愿大黄健康长寿,可以继续守在大舅坟前,圆了它不离不弃的梦。

“今天遇到一点小麻烦。”大黄慢悠悠的说道,“一条竹叶青跟一条翠青蛇打架。”

程虎懵逼!

两条蛇打架跟你这大老虎有半毛钱关系?

“所以呢?”

“你不想知道它们为什么打架吗?”

程虎摇摇头:“蛇跟蛇打架不是很正常吗?”

“当然不正常。那是一条翠青蛇跟一条竹叶青。翠青蛇是出了名的温顺,一般情况下,它们不会跟任何动物打架。更何况是攻击性很强的竹叶青?”

“所以,这条翠青蛇是活得不耐烦了,想自寻死路?”程虎猜想了一下原因,某个物种自寻死路的原因只有两个,要么是因为活得不耐烦了,要么就是喝醉了。

“不。”大黄闭着眼睛说道,“翠青蛇要保护一颗鸟蛋,可竹叶青想要吃了那颗鸟蛋。所以就打起来了。”

额,好吧。

程虎无奈道:“这条翠青蛇真是多管闲事。蛇吃鸟蛋不是很正常吗?它真是吃饱了撑着。”

大黄咻的睁开眼睛,用一种看傻逼的眼神看着程虎。

被这种眼神看了一会儿,程虎憨憨笑两声:“开个玩笑。”

大黄闭上眼睛,接着说道:“据说那条翠青蛇定居在那棵树上,跟树上的小鸟是邻居。你们人类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远亲不如近邻。”

程虎无语了。

这大黄知道的还真多。远亲不如近邻这种话都知道。

估计又是那个博学多才的乌鸦教的。这家伙的嘴巴真是一刻也不能消停啊。怎么山林里到处都是它的学生。

“那,它们打它们的,跟你有什么关系?”程虎问道。

“你知道那颗鸟蛋是什么蛋吗?”

“噗。”程虎忍不住笑了起来,“废话,肯定是鸟蛋啊。”

大黄暗暗吐了一口气,为人类的智商感到着急。

“那是‘蓝翅八色鸫(dong)‘的鸟蛋。”

这名字有点熟悉。程虎快速转动脑子,搜索脑子里的记忆。

蓝翅八色鸫,蓝翅八色鸫

叮咚,有了。

以前去动物园的时候见过这种鸟。程虎想起来了。

蓝翅八色鸫是一种小型鸟,身体具有红、绿、蓝、白、黑、黄、褐、栗等丰富艳丽的色彩。

但其实,它们身上所具有的颜色不止八种,只是这八种颜色比较明显而已,特别是翅膀上的大面积蓝色,非常鲜艳夺目,因此取名为‘蓝翅八色鸫’。

它的颜色是它的标志,但同时也让它成为了人类竞相追逐的玩物。

动物园里,花鸟市场里,公园大爷手中的鸟笼里,经常可以看到它们的身影。

尽管如此,在程虎的记忆里,这种蓝翅八色鸫并不属于濒危物种,大黄应该不至于为了它的一个鸟蛋而多管闲事吧。

大黄像是猜出了程虎的心思一样,解释道:“以前山林里有很多蓝翅八色鸫,但近年来,随着食物的匮乏,很多蓝翅八色鸫为了生存,都会飞到外面的山林里觅食。”

程虎皱眉,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妥啊。去外面觅食有错?

大黄看着逐渐灰暗的天空说道:“很多蓝翅八色鸫一去不返。”

这句话让程虎心里咯噔了一下。莫非抛妻弃子不仅仅在人类世界存在,就连动物世界也经常发生?

因为贫困,因为食物,所以在发现新大陆之后,就一去不返?

这是人间最常见的戏码了。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这话真是一点儿也没错。

“它们要么是被猎枪打死了,要么就是被陷阱生擒了。”大黄瞳孔微颤道。

程虎吞了一下口水,把自己刚刚生出的龌蹉念头一同吞了回去。

“所以,现在山林里的蓝翅八色鸫已经极其稀少。”大黄说着,瞥了一眼程虎,问道,“现在,你应该明白我为什么今天晚回了吧。”

程虎摇头。

“我发现翠青蛇跟竹叶青打了起来,别看翠青蛇块头大些,可一点也不会打架,没几下子就被竹叶青甩到树底下。竹叶青大摇大摆的朝鸟窝扑去,我当时来不及多想,立即喝止了竹叶青。”

程虎不说话,静静听着,并且在自己的脑海里补充了一下画面:

那只竹叶青一定长得特别丑,凶神恶煞的。

当它把温柔的翠青蛇撂倒在地之后,便露出一副极其猥琐恶心的表情朝鸟窝扑出。

然后这个时候,大黄披着红色斗篷,踏着七彩祥云,在朝阳的金光笼罩之下,从天而降。

它怒瞪着竹叶青暴喝一声:妖怪,哪里走!还不快给你爷爷跪下。

“可是,就算我已经出言制止,而这个家伙还是不肯放弃鸟蛋,居然叫了几条竹叶青来,并在我面前一个劲的嘚瑟。说什么我老了,不应该多管闲事之类的。没办法,我只好跟它们打起来,还咬死了一条竹叶青。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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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第70章 背锅(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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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黄突然的停顿让程虎有种不妙的感觉。

阵阵阴风仿佛忽然就从角落里,从地底下窜出来一样。他忍不住觉得背脊发凉。

“你这些日子最好是少进山,免得它们报复你。”大黄说道。

“握草,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咬死竹叶青的是你又不是我。”程虎差点没跳起来。

“我当时是以你的名义跟它们打起来的。而这些竹叶青凶恶狡诈,虽然我咬死了它们的同伴,但它们知道自己打不过我,所以不会报复我。可是,它们肯定会把怒气撒你身上。”大黄说的云淡风轻。

握草!握草!握草!

程虎真跳起来了。

老子这辈子就没怕过什么东西!

除了蛇!

对,除了蛇!

程虎天不怕,地不怕,最怕蛇了。而且是那种上网看到蛇的图片都会心惊胆战的怕!

试想一下,要是有几百条毒蛇在深更半夜的时候浩浩荡荡闯入院子里,那他还有活路?

他站在大黄面前,质问道:“你为什么要以我的名义?这,这跟我有半毛钱关系?”

我这是招谁惹谁了?程虎真是欲哭无泪。顿时觉得,这世界上就没有不坑他的人,还有动物。

“我是虎族,不应该多管它们蛇族的闲事。可当时确实是冲动了,气不过竹叶青横行霸道,所以就借着你的名义,当了一回英雄。”

看见程虎一脸委屈,大黄赶紧安慰道:“你也别担心。虽然竹叶青跟你结仇了。但是,山林里的其他鸟类可是对你感激不尽啊。它们都把你当成神灵一样的存在了。”

“我”程虎气得说不出话来。

如果不是考虑到自己打不过大黄的话,他可能会一巴掌抡大黄屁股上。我让你皮!我让你多管闲事!

但是,看见它那些在太阳能灯光下闪着寒光的牙齿以及地面上的抓痕,怂了。

呸,不是怂了,是觉得做人还是要心胸开阔一点比较好。

这次就原谅你。

下次你要是还敢顶着我的名义多管闲事的话,我就,我就

我tm能对一头老虎做什么?

我就不给你水喝!对,不给喝水。

程虎看了看旁边的脸盆,瞬间觉得有了底气。

以后大黄要是还给他莫名其妙树敌的话,就不给它水喝好了。虽然我打不过你,但是我掌控着水源啊。

哈哈哈!

喂鸡之后,回到房子里,准备晚饭。

等锅里焖着的美味好了,他也洗好澡了,然后就是享用美食的时间。

吃了饭,再收拾好残羹剩菜,洗了碗碟,顺便把地面打扫一遍,还把脏兮兮的衣服给洗了。

同时还得在煤气灶上烧一壶开水,再放入几根鱼腥草。

这样一来,明天早上起床之后就不用各种忙活。吃了早饭喂了鸡便可以去干该干的事。

另外,今天晚上煲好的鱼腥草凉茶,到了明天早上干活的时候,可以直接喝,不会烫得冒出一身臭汗。

而且经过一晚的安置,不少沉淀物会沉淀下去,喝起来更利于口感。

鱼腥草又叫折耳根,广泛分布在长江以南各省。白木村里也随处可见这种植物。

虽然白木村里的鱼腥草都枯黄了,但大牛移栽回来种在院子里的鱼腥草却长得十分旺盛。

鸡群或许是不喜欢鱼腥草的味道,所以鱼腥草才能幸免于难。它们至今完整蓬勃的生长角落里。

鱼腥草既可以凉拌着吃,又可以用来煲凉茶。

程虎还了解到,为了方便储存,可以把鱼腥草洗干净晒干,变成草干,长期储存。

用鱼腥草煮茶,不仅能清热解毒,消痈排脓,还有利水通淋的作用。

大量研究证实,鱼腥草具有抗辐射作用,不仅适用于空勤人员,也适用于经常接近辐射源的人员,如x线机和电脑操作人员等。

常喝鱼腥草茶,可减轻辐射对身体的伤害。

新鲜的鱼腥草有一股浓烈的鱼腥气,所以才叫鱼腥草。

一般人在没有尝过鱼腥草的味道之前,都会以为它的味道腥臭恶劣,难以下咽。

但实际上,鱼腥草晒干之后,不但没有腥气,而且带有芳香,放入开水煮泡之后,会挥发出一种类似肉桂的香气。

鱼腥茶煮出来的茶,颜色与红茶一般,仔细品尝,也会有类似红茶的味道,芳香而稍有涩味,但绝对没有苦味,更没有腥臭,对胃部也毫无刺激。

所以,鱼腥草茶绝对算得上是茶中精品。

更重要的是,野生的鱼腥草长年累月生长在山野间,既没有农药摧残,也没有肥料腐蚀,生长全看天意,以日月精华为营养,缓慢生长。

因此,它们煲出来的茶绝对清甜鲜美,甚至要比一些昂贵的茶叶更加可口。

把一大锅鱼腥草茶煮好之后,程虎才回房间里睡觉。

虽然现在的日子没有电视,没有电脑,也没有游戏了,但是因为各种家务活都得自己亲自动手,从洗衣做饭到打扫拖地,事必躬亲,所以忙活好一切事情之后,基本上也已经九点多钟。

躺在简单的铺在地上的床铺,感受水泥地的坚硬,望着璀璨的星穹,倍感踏实。

早上起床吃了饭,喂了鸡,用草木灰覆盖鸡粪,把鸡粪打扫好堆在鸡粪池里,然后再开着车子往镇上驶去。

今天要买几包水泥备用。

单有水泥还不够,还得去沙场买几包沙子。

安明镇上有好几家水泥专卖店,程虎找了个大品牌的水泥店,买了五包水泥,全部堆好在皮卡车车厢上之后,又去五金店买了各种工具。

然后再根据水泥店老板的指示,开着车子往县城的方向走了几分钟,找到专卖河沙的沙场买了五包沙子。

等沙子也装上皮卡车了,肚子也饿到了。

程虎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中午十一点钟,午饭时间也差不多了。

他打开通讯录,给刘奶奶打了个电话,得知她在家里,便二话不说,上街买了一堆菜往白木区驶去。

再入白木村,程虎轻而易举的找到了刘奶奶家。

毕竟,也就她家有闲情逸致在院子里种满花草。至于另外那些孤寡老人的家里,基本上都是种些瓜果蔬菜。

第71章 请吃饭

程虎还没下车,刘月英就已经听着轰隆隆的车响迎了出来。

看见自家以前的破皮卡车停在院门口,立马猜想是程虎来了,便赶紧从台阶上走下,打开院门。

程虎把车子停好,下了车,先唤一声刘奶奶,然后才从车厢上搬下一大箱东西。

“小虎,这箱子里装的是什么?”刘月英隐隐约约间闻到了空气中飘着各种调味品的味道。

“什么都有。”程虎笑着把箱子放在台阶上,又从车厢上搬下两箱。

看着程虎接连搬了三箱东西下来,刘月英有点懵:“小虎,上次不是跟你说了嘛,让你别买那么多东西,家里什么都有。”

“哎呦,刘奶奶,我知道,这些不是买给你的。你上次不是说这里住着很多孤寡老人嘛,今天中午,我借你厨房用一用,请他们吃饭。麻烦您待会儿帮我一个个通知一声。”

“什么?”刘月英这下是真懵逼了。

请孤寡老人吃饭?小虎这孩子搞什么名堂?难道他以为我上次跟他说那些话是在道德绑架他?

刘月英可以对天发誓,真没有那个意思,也就是随口吐槽一下人世百态而已。

没想到程虎这小子当了真,今天居然买了这么多东西来。

“刘奶奶,您别愣着了,赶紧去呀。我把东西搬到厨房里。”程虎笑道。

刘月英也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不安。

程虎愿意把她的话放在心上,她是真高兴,可她又害怕,程虎曲解了她的意思,以为她是在映射什么。

唉,算了,看小虎满脸高兴的样子,估计是她多想了。

她连忙应了几声,便往外走去。

程虎看着刘奶奶远去的背影,忍不住会心一笑。

也许在别人看来,他这种请老人吃饭的行为有故作高尚的嫌疑。

但他程虎,从来就不在意别人的看法。

他可以对一头衷心的老虎发自内心的敬重,也可以对一群孤独的老人发自内心的想要给予一些温暖。

而且他知道,如果大舅还活着,肯定会为他的这一举动而自豪。

他把三个大纸箱搬到厨房里,并逐一把食物从大纸箱里拿出来。

五花肉、猪蹄、猪肝、粉肠、鱼肉、鸡肉、烧鸭、牛肉,还有各种调味品。

安明镇只是一个小镇,基本上也就只有这些食物卖。水产品仅有鲤鱼、草鱼、大头鱼、罗非鱼、鳊鱼还有鲫鱼这几种。

类似虾子和其他贝壳类的水产品,一律没有。这些东西,要到县城才能买到。

程虎想好了,这一次,因为时间关系,且没有做好详尽的准备,就先简单的吃点吧。等下次再买些老人们可能没有吃过的新鲜食物回来。

他先把各种肉类切好装盘,等黄大厨回来了,再让黄大厨掌勺。

刚刚买菜的时候,程虎就已经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黄兴旺。黄兴旺说十二点会准时到家。

程虎把肉类基本上洗净切好后,黄兴旺果然按时回来了。

他一进屋,就拎起围裙穿戴起来,一边走向厨房,一边笑呵呵的说道:“小虎,今天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顶级大厨。”

程虎就笑笑,心里嘀咕道,这黄大爷真自恋,不像我,明明一身本事,却能如此低调。唉,没办法,我这人就是太优秀了。

黄兴旺进入厨房,二话不说,打开煤气炉开始炒菜。

这边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那边刘月英也逐一去老人家里把老人们叫来了。

得知程大牛的外甥,也就是程大牛他亲姑姑的女儿的儿子,一个叫做程虎的小伙子要请大家吃饭,老人们很是激动。

不管他们原本是在准备午饭还是准备出门,或者是正在自己的小面积菜园里拾掇,听了刘月英的话,全都兴致盎然的赶往黄兴旺家里。

还没走入院子,老远就闻到了空气中飘着的菜香味。

几个白发苍苍的老大爷忍不住打趣道:“我都快半年没吃肉了,总算闻到肉香味了。”

“哈哈哈,你干脆说你这辈子没吃过肉得了。”

几个人有说有笑,推门进入院子里。

他们也不进屋,只在院子的树底下坐着。

老人们都觉得自己身上怪脏的,味道也大,要是进去把小黄家的沙发给坐脏了,就太不礼貌了。

黄兴旺正闷着红烧肉,听到院子里有说话的声音,料想是老人们来了,便吩咐程虎看着火,独自走出去。

“我说你们几个大爷,这么大的太阳,快进屋来,别在院子里晒中暑了。”黄兴旺看见老人们坐在树底下连忙说道。

虽然坐在树底下晒不着,但是被地面的热气蒸着也不好啊。

老人们却连连摆手。

其中一个笑道:“小黄,你就别管我们了,赶紧去看着你的锅,别把肉给烧焦了。我们就在这里坐一坐,挺好的。”

“是啊。这儿空气好,又宽敞,舒服。”

“哎,我建议,待会儿,咱们就在院子里吃饭得了。”

“这个主意好。看着这么多花花草草,吃起饭来也舒心。”

听到老人们这么说,黄兴旺自然不肯。院子里虽说有树木遮挡阳光,但是空气依然很热。

老人们基本上已经七八十岁,要是在这样的环境待久了,恐怕要中暑。

“不行不行。”黄兴旺已经走下台阶,拉着其中一个老人的手就要往屋子里拽,“这地太热了,进屋去吧。”

“哎呀,小黄呀,你就别拉了。”老人挣脱黄兴旺的手,说道,“你要是觉得热,拿把风扇出来吹一吹不就好了嘛。我们这些老骨头,就喜欢这种环境。亲切。”

“是啊,小黄,咱们可都是山里出来的,就是跟这些花草树木亲切。再说了,咱们这些人,哪一个不是从小晒到大的,这一星半点的阳光,奈何不了我们。”

“别啰嗦了,快去看着锅。不然那城里来的小伙子要把肉给烧焦了。”

老人们都这么说了,黄兴旺没法子,只能折返厨房。

他翻炒了一下红烧肉,就赶紧去找来电插板,将落地电风扇摆在房前的门廊上。

陆陆续续的,又有几个老人走来。

大家难得集体聚在一起,全都乐呵呵的攀谈起来。

就连那些跟随着主人前来的小狗,也集体欢快的在院内院外追逐起来。

十几个老人年龄都超过七十岁,还有几个已经超过八十岁。

他们白发苍苍,皱纹密布,但在谈笑风生的时候,声音依旧爽朗,眼睛依然可以迸发出充满希望的光芒。

第72章 几十个菜

在温暖的阳光下,他们几乎都忘了,自己是空巢老人,是孤寡老人。时光仿佛倒退回到了他们年轻的时候。

那时候,大家身强体健,都觉得生活充满了希望,未来定会蒸蒸日上,但却从未想过,在几十年之后,自己只能孤独的住在这些冰冷的房子里。

而他们原本温暖的小窝,却只能荒废在寂静的山村里。

那儿定是长满了杂草吧。

老人们时常想念村里的房子,想念大山,想念溪水。

可他们知道,那个村子早已经不是原来的村子,所以,离开二十多年了,谁也没有重新踏入那片土地。

这次聚集,让他们忘却烦忧,忘却自己一无所有,忘却子女的不孝,也忘却了身上的病痛。

他们一会儿感怀昨日,一会儿又对某条在电视上看到的新闻津津乐道的谈论起来。

这样的日子也许已经不多了。可至少眼下,他们是笑着的。

程虎跟黄兴旺在厨房里忙活了大半个小时,总算是把所有菜都准备好了。

刘月英也听从老人们的指示,在院子里摆起桌子。

程虎端着一锅已经熬得非常酥软的猪蹄走出来的时候,大家的注意力全都落在程虎脸上,而不是那锅美味的冒着腾腾热气的猪蹄上。

“这就是程虎?大牛的外甥?”一个老人讶异的瞪大了眼睛,看着程虎问道。

其他老人同样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神情。

刘月英笑道:“是是是,这就是大牛的外甥,程虎,大伙喊他小虎就行了。”

程虎连忙道:“爷爷奶奶们好。我就是小虎。”

“你们看,这孩子长得可真像大牛。”

“不像不像,他比大牛好看多了。大牛那小子黑得跟木炭似的,还是这孩子好看,虽然不是很白,但也不黑呀。”

程虎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回道:“奶奶,我以前很白的,来了这里才晒黑的。”

“哎哟,是吗,怎么还能晒黑呢?看着都心疼。”

“心疼什么呀,这人就要多晒太阳。前几天我看那个电视节目说了,人只有多晒太阳,才能促进那个什么铁吸收。”

“是促进钙的吸收。”程虎笑着纠正老爷爷的话。

“对对对。”老爷爷赶紧改口,一本正经的说道,“人只有多晒太阳,才能促进钙的吸收。不然的话,就算你喝再多的骨头汤都是白搭。”

黄兴旺也端着两碟菜出来了:“小虎你别光顾着说话,快进去把菜端出来。”

程虎得令,立马笑嘻嘻的钻入厨房里端菜。

桌子很大,围坐十几个人不是问题。但是,摆下几十个菜却是难题。

红烧肉三碟、煲猪蹄两锅、盐水猪肝三碟、酸菜粉肠三碟、清蒸鱼一条、糖醋鱼一条、白切鸡三份、烧鸭三份、爆炒牛肉三份、焖腊肉三份。

光是肉类,就足足二十五份。有些菜之所以分成三份,是为了方便老人们夹菜。因为桌子确实有点大,而且没有转盘。

另外,老人们也带来了一些自己种的青菜。刘月英拿去洗干净之后,黄兴旺又炒了三个青菜出来。

满满的一桌子菜,看得老人们目瞪口呆。

这简直就是比喝喜酒还要多菜啊!

“哎呦喂,这一桌子的菜得花多少钱啊?”一个老奶奶怪心疼的看着满桌子的菜发出了感叹。

这样丰盛的菜,别说她几十年没吃到了,估计在场的同龄人里还有一辈子都没这么奢侈过的。

“奶奶,这花不了多少钱。”程虎笑道,“我一下子买的多,都是按批发价买的。便宜。”

虽然是谎话,但程虎这么说,也是为了让老人们吃得开心。

黄兴旺自然是不相信程虎的话的,可现在都坐在这里了,总不能当着老人们的面教训程虎,让他俭以养德吧。

这小子花钱没个数,是该找个时间做一做他的思想工作。想当初他大舅程大牛,明明那么有钱了,却还过得跟普通农民一样。

眼下虽说人民的生活水平好了,但也不应该养成奢靡浪费的歪风。

不过,眼下他只能跟着哄哄老人们:“你们就放心好了,咱们小虎有钱,不差这几个钱。大家都拿起筷子,放心的吃。我可不帮你们夹菜啊,你们自己喜欢什么,就吃什么,别搞得好像大姑娘要出嫁似的,还害羞啊。”

“哈哈哈。”

黄兴旺的几句话说得老人们开怀大笑。

唉,说句实在话,在这样的餐桌上,自己夹菜,对于老人们来说,是一件不敢想的事。

为啥呢?因为怕年轻人嫌他们脏,所以一般在人多的餐桌上,他们都是任由年轻人给自己夹菜。年轻人给他们夹什么,他们就吃什么。

在这样的场合自己想吃什么就夹什么?也就只有在黄兴旺家里,他们才能这么做。

有了黄兴旺的话,又见那个叫程虎的小伙子吃得跟猪啃食似的,满嘴是油,也就放下不安,纷纷拿起筷子夹菜。

程虎咬着滋滋冒油的红烧肉,惊叫道:“天哪,黄大爷,您这个红烧肉真是绝了。太好吃了。爷爷奶奶,你们快尝尝。”

“是嘛,我尝尝。”老人夹了一块红烧肉,往嘴里送入,“嗯,这红烧肉真是好吃。不仅入味,而且熬得够烂,入口即化。”

“这个鱼也嫩,没牙齿都吃得动。”

“还有这个猪蹄,软塌塌的。好吃。”

程虎最近确实是吃了不少肉,所以,吃了几块红烧肉之后,就收起对肉的渴望,夹了几根青菜放入嘴里。

吃腻了红背菜枸杞叶跟韭菜,再吃这些新鲜的小白菜,那味道就跟口干舌燥的时候喝上一杯冰镇可乐一样,爽歪歪。

蒜蓉花生油搭配新鲜的小白菜,绝对是良配。

程虎一边嚼着小白菜,一边说道:“哇,这小白菜是你们谁种的吗?好新鲜啊。真好吃。”

“哈哈,我种的。”一个大爷洋洋得意的笑道,“怎么样,好吃吧。”

程虎咬着青菜,使劲的点头:“好吃,特别好吃。”

“那是当然。”大爷笑道,“我可是一点肥料都没施。”

“难怪。”程虎又赞许的点了点头,“难怪这么好吃。”

“我淋的全是大粪。”

第73章 没有我不会的

“嗯?”程虎下意识的停下了咀嚼的动作。

这大粪是不是指人类的粪便?他略显艰难的吞下青菜。

“哈哈哈,我逗你的。”大爷看出了程虎的不适,赶紧改口道,“我啥肥料都没施。放心吃吧。”

程虎憨憨笑了两声,又夹起一把青菜,塞入嘴里:“没事,淋了大粪也能吃。而且,这天然有机肥比那些卖的肥料更好。”

说实话,刚刚听到‘大粪’二字的时候,内心是有点拒绝的。

但仔细一想,又觉得自己有点作。

就算这些青菜淋了大粪,但比起那些用各种药水养大的青菜,不知道要健康多少倍。

现在很多超市里,菜市场里的青菜为什么那么便宜?而且颜色青翠无比,叶子也没有任何残缺,堪称青菜中的艺术品?

那是因为,那些青菜大多都是用药水养大的。

叶子黄了,喷药。

长虫了,喷药。

生长速度太慢,喷药。

个头不够壮,喷药。

可以想见,人们吃到肚子里的青菜,其实就是各种农药。

这就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县城超市里的菜心卖一块多钱一斤,而那些在镇上菜市场里摆卖的老奶奶的菜心却要卖三四块钱一斤。

老奶奶们脑子转不过弯来,舍不得买药水,就只能一年四季都在自己的菜园子里拾掇。

如此一来,她们种出来的青菜虽然不是很好看,甚至有部分可能有些老,但是,却很健康,也很美味。

而且,植物在生长的过程中,早已经把粪便化解掉。

想到这个,程虎心里顿时释然了。毕竟又不是让他张口吃下粪便,真没必要太过在意这个。

原本大爷还以为自己这么一说,这个城里来的小伙子会立马呕吐或者直接放弃青菜不吃,没想到,他却毫无顾忌,依然在大口的吃青菜。

这不由得让他感慨道:“哎呀,这些青菜再好吃,也没有山里的野菜好吃啊。”

此话一出,其他老人纷纷响应。

“是啊,山里的蕨菜、竹笋、蘑菇,那才是真正的美味。”说这话的老奶奶一脸慈祥,苍白的头发像时间长河里激起的浪花,在阳光的照耀下粼粼闪光。

“我都二十几年没吃过蕨菜、竹笋跟野蘑菇了。”另一个老人说道。

“怎么会呢?街上不是经常有人卖吗?”

“那价格比肉还贵,我可舍不得买。”

“我也是。现在想想,当初咱们都太冲动了,不应该离开白木村才对。守着村子,至少还有田地,有山。搬来这里,也就只有一栋房子,想种点菜都没地方。”

“可当时的情况,也由不得咱们不搬呀。山里的恶鬼闹得那么凶。要是继续住下去,迟早没命。”

“现在,听说闹得也厉害。根本就没人敢踏进村子半步。”

老人们还不知道程虎现在住在村子里。

程虎是不会说的,黄兴旺跟刘月英肯定也不会说。

三人只是交流了一下眼神,便下意识的闭上嘴巴。

虽然知道老人们没有坏心思,但是,也怕他们到处乱说,被有心人知道了,不知道会做些什么事。

人在江湖飘,还是要多加小心比较好。

大家感慨几句之后,也没有再提白木村的事。好像是都觉得晦气,生怕山林里的恶鬼找上自己一样。

一个老人转口道:“小黄,我家里的灯泡烧了。你什么时候有空,去帮我换一下?”

“哎哟,说到这事,我想起我家的卫星锅好像被猫撞偏了,现在好几天没电视看了,小黄,你有空就去帮我弄好,不然到了晚上,睡不着,连电视都没得看。”

黄兴旺连忙点头:“行,你们放心,今天一定帮你们把这些问题解决掉,只是,我等会儿还有会议。等今晚下班回来了,我再去帮你们弄。”

“没事,明天再弄也没关系。”

“是啊,小黄,不着急。等你什么时候有空了再去弄吧。”

“这怎么行?”黄兴旺说道,“没灯没电视,那多不方便。我今天下班回来,一定帮你们把问题解决。”

“要不让我去吧。”程虎忽然开口道,“正好我今天下午没事干。让我去给爷爷奶奶换灯泡调卫星吧。”

“你行吗?”黄兴旺有点怀疑的看着程虎。

程虎笑道:“黄大爷,您别门缝里看人,把人看扁了。我告诉你,就没有我不会的。”

这牛得吹到天上去了。

“那行,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要是不让你去,岂不是太对不起你这一身好本领了。你去。”黄兴旺笑道,“我可告诉你啊,到时候灯泡别买错了,卫星别调反了。你给我打电话,我绝对不接你的。”

程虎连连摆手,信誓旦旦的说道:“你放心,我绝对不给你打电话求教。”

“那上次是谁给我打电话问我鸡粪怎么扫来着?”

黄兴旺的话一出,满桌子的人都笑了起来。

程虎红着脸道:“那不是过去的事嘛,就说今天这两件事,我一定可以一个人搞定。”

有时候吹牛是要打草稿的!

程虎从镇上买了一个电灯泡回来,来到老爷爷家里的时候,才知道黄兴旺那句‘灯泡别买错了’是什么意思。

你也没告诉我,灯泡还分螺旋口跟卡口呀。

看着灯头里的螺旋口,以及自己手里新灯泡的卡口,程虎真是要泪目了。

没办法,只好又去镇上的五金店里换成螺旋口。

五金店的老板娘看见程虎去而复返,就知道他买错了,便笑盈盈的问道:“是不是螺旋口?”

程虎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

老板娘笑道:“我刚刚都跟你说了,现在很少用卡口的,你不相信,非得买卡口的。”

程虎尴尬道:“老板娘,可以换吧。”

老板娘抱着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走过来,笑道:“当然可以换。只要是在我这里买的东西,拿回去不合适,都可以拿回来退换。没关系的。”

“老板娘,你女儿真可爱。”程虎忍不住摸了一下小女孩的脸蛋。

小女孩也就一岁多的样子,摸她的小脸蛋,她不但没躲开,反而笑哈哈的呀呀叫起来。

【求……算了,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第74章 像我这样的天才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

“小妹妹还没有会说话吧。”程虎好奇道。

“还没呢。”老板娘也逗了一下自己的女儿,拉着她的小手,上下摇晃道,“宝宝,叫叔叔。”

“能不能叫哥哥?我还没结婚呢。”程虎一脸认真的说道。

老板娘闻言,先是微微露出一些惊讶,继而笑哈哈的说道:“不会吧,你还没结婚?你看上去好像三十多了,我还以为你小孩都好几个了。”

内心仿佛受到了一万吨暴击。

程虎叫到:“老板娘,我才二十多。年轻着呢,你没觉得我跟电视上的小鲜肉一样年轻好看吗?我怎么可能这么早就结婚生子了呢?”

老板娘咧着嘴哈哈笑,怀里的小宝宝也跟着哈哈笑。

程虎无语了。

换好灯泡后,折返老人家里。

把灯泡换上去之后,又去另外一位老人家里准备调试卫星锅盖。

程虎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长得像锅盖的卫星接收器,完全不知道怎么动手,更不用说调试了。

但是,既然已经夸下海口,也就只能硬着头皮鼓捣。

好在,现在的网络发达,有啥不懂的,上网一问,基本上可以找到答案。

再者,咳咳!怎么说也是个智慧超群的人,调试这么一个卫星接收器还不是小菜一碟?

我程虎就是闭着眼睛,随便这么一拨弄,也照样可以把电视画面给调出来。

鼓捣了将近两个小时,终于把位置调对了之后,电视里也有了画面,程虎如是想到。

之前黄兴旺调卫星锅盖,一般十分钟之内可以搞定。现在看到程虎居然鼓捣了两个小时之久,老人心里很是感激。

也从而知道,程虎确实不懂,但为了一句玩笑话,也为了让他有电视看,愣是在楼顶磨了两个小时才把电视画面给调出来了。

这真是个实心眼的孩子。老人叹道。

看见程虎准备走了,老人赶紧送上一把自己种的青菜:“小虎,我没什么东西能给你,这青菜你拿着。”

程虎低头看了一眼老人皱巴巴的手,以及沾满泥土的青菜,一把捧过,笑嘻嘻的说道:“这对我来说,可比肉还值钱。要是您的青菜吃不完,下回我拿肉跟您换。”

老人爽朗笑了几声,摆手道:“不不不,你小子就会胡说八道。这青菜能值几个钱?”

“哈哈,您不知道,像您这种纯天然无添加的蔬菜,那可都是宝贝,吃起来比肉还好吃哩。”

“那简单,我以后多种点,你要是有空去,直接来摘就行了。”

“好,那我绝对不跟您客气。”

程虎笑呵呵的应下,准备离去。

另外一个老人也急冲冲的送来一把青菜还有灯泡钱。

程虎觉得灯泡没几个钱,不愿意收,可老人不肯。最后僵持不下,程虎只好收了青菜跟灯泡钱。

开着装了五袋水泥五袋沙子的皮卡车回到家里时,太阳已经没了踪影,只有万丈霞光从西面的山脉中绽放出来。

停好车子,趁着黑夜还没有降临,鸡群还能看得见食物,程虎就先把鸡群给喂饱了。

然后把水泥跟沙子搬下车。沙子就堆在院子里,但是水泥必须搬到门廊上。

因为他算不准这老天爷半夜会不会突然刮来一阵大雨,所以还是小心为妙,免得到时候被淋得措手不及。

放好水泥,再把老人送的青菜从皮卡车上取下,放入盆里,用水泡着。

青菜是根正苗绿的小青菜,个头不大,但叶片肥硕,估计真是淋了不少大粪的缘故。

如此看来,动物跟人类的粪便确实是非常好的肥料。但是,如果要程虎把自己的粪便集装起来给植物施肥的话,他真做不到。

不过,最近天天帮鸡群清扫粪便,基本上已经对鸡粪免疫,如果用鸡粪当肥料的话,倒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之所以对鸡粪免疫,还有一个原因。

因为鸡类虽然也是杂食动物,但是,鸡类吃最多的食物还是五谷杂粮,因而拉出来的粪便只要尽早处理,都不会有难以入鼻的气味。

可人类就不一样了

把小青菜洗了三遍之后,放点猪油蒜米清炒,即使是素食,也别有一番滋味。

简简单单的吃了晚饭后,程虎早早回到房间休息,为明天建造蓄水池养好精神跟体力。

虽然有超能力护身加持,但是毕竟也只是肉体凡胎,因此,该好好睡觉的时候,还是要好好睡觉的。

早上被大公鸡吵醒,瞥了一眼窗外的群山,又是神清气爽的一天。

吃了早饭,干完家务活后,便按照计划,开始干活。

水泥有了,沙子有了,天气也晴朗,正是和(huo)水泥建水池的好时机。

程虎把一袋水泥,两袋沙子轻轻松松扛到后院的蓄水池旁边,再找来工具,装了两桶水,开始人工搅拌水泥。

搅拌水泥是一件很脏的活计,但是没办法,在这个环境下,什么事情都得亲力亲为。

把沙子水泥搅拌均匀后,用一只小的塑胶桶把水泥倒入蓄水池内,然后再整个人跳下去。

水池底部事先就已经堆了不少石头跟砖头,程虎利用水泥浆,把这些石头砖头像起房子一样,紧紧贴着水池的土墙壁堆砌起来。

等砖头石头堆砌起来的高度跟地面齐平了,程虎又重新搅拌一些水泥,把水泥倒进水池底部,再用工具把水泥摊平,形成蓄水池的水泥底部。

把水泥底部铺平了,还得回到地面干活,用石头砖头接着原来的墙壁继续起高。

直到墙壁高出地面一米多,程虎才停止继续增加高度。

这一系列工作,用去一整天的时间。如果不是程虎力气大,再加上事先准备充分,把砖头石头全都先堆积过来,估计一天时间都没法搞定。

现在看着自己的作业已经完工,程虎扔下手中的工具,抓起一条毛巾,擦了擦脖子上的汗水,长长呵了一气,心中很是骄傲。

没想到我程虎居然是如此的全能。唉,像我这样的天才,在这个世界上,还能有几人?

第75章 来复仇的韭菜

有些时候,真的觉得自己窝在这里实在是屈才得很呐。如果去外面的世界混迹的话,估计要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偶像。

又会炒菜,又会种树,还会建水池,多么牛逼!何止是牛逼,简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咳咳,自恋得有点过头了。

但是,可以理解。

毕竟现在程虎所做的一切,都是他来白木村之前,从未做过的。

一个不愁吃不愁穿的小伙子忽然就转换身份,不计辛劳的当起了小农民,确实牛逼。

先不说他炒的菜好不好吃,也不说他建的水池好不好看,光是这一份吃苦耐劳的定力,就够他吹三年了。

有些时候觉得他的自恋挺可笑的,但是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一下,他程虎愿意去吃的苦,很多时候,我们却未必能吃,也未必愿意去吃。

如果有了三百多万存款以及两块足以让自己下半生不愁吃喝的石头,有多少人会像他一样选择留在这个废弃的村庄?而不是选择去大城市买房买车撩妹泡马子?

所以,程虎自恋也是有资本,并且有资格的。

建好蓄水池后,迫不及待的回到家里准备洗澡。

找来衣服,放好洗澡水,然后脱掉罩在身体外面的布料,整个人都泡入浴缸里。

这感觉,何其舒适啊。

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一天辛勤劳作之后,可以舒舒服服的泡一个澡。

虽然是冷水澡!

因为眼下气温颇高,烧热水又麻烦,而他身上确确实实已经十分脏臭,只想快点泡到水里,所以就懒得烧水,将就着一池冷水便泡入了浴缸里。

虽然是四月的天七月的高温,但用凉水洗澡依然需要不小的勇气。

特别是在一天辛勤劳作之后,体温较高的情况下,如果这个时候往身上淋一桶冷水的话,前后温差相差较大。

一般人受不了的话,可能会直接感冒。

但好在程虎有神力护体,在这样的季节里洗个冷水澡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小事一桩,并不觉得冷。

到了夜里,山风簌簌吹着的时候,那才是真的冷。

而且那种冷是从心底里散发出来的。

程虎坐在阳台的躺椅上刷着手机的时候,便又一次感觉到了由心而发的冷。

大黄已经照例进山去巡山找食物,在这偌大的院子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

哦,不对,还有一群不会说话的鸡。

而白木村的夜,一如既往的荒凉冷清。

抬头虽然可以看见漫天繁星,竖耳虽然可以听到野地里的虫鸣,但是,除却这些,在墨一般的黑夜里,便只剩下一片寂静。

风有一阵没一阵的吹来,带着一点凉意。

相比起白天在黄兴旺家里的热闹喧哗,现在独处时的安静就会显得格外落寞。

不过,只要想到自己有空就可以去镇上看望白木区的老人们,程虎心里多少还是有一点慰藉的。

另外,白天的时候,还有会说话的大黄陪伴着,这也是程虎的心灵支柱之一。

说起白木区的老人,程虎就想到了老人们在饭桌上十分感怀山里的野菜的模样。

刚好明天也没什么要紧事,可以去山里摘些新鲜的蕨菜给老人们送去,让他们尝一尝这山间的美味。

早上天才蒙蒙亮,程虎就已经翻身起床。

穿上进山的衣服鞋子,吃了早餐,带上袋子,就往那块被自己救治复苏的草地走去。

山林的清晨,有些淡淡的薄雾尚未散去,远远望去,若有若无,若隐若现,像极了仙女舞动的轻纱。

柔柔的晨光洒在山林间,折射在水雾里,薄雾更添一份神秘。

山林里到处都是枯黄的植物,只有那块被程虎救治复苏的山坡有着如茵的芳草。

一丛丛,一簇簇不知名的野花,沐浴着清晨的露珠,沐浴着清晨的阳光,绽开了笑脸。花瓣上的露珠在晨光的映照下,闪动着五彩的光。

鸟儿们在枝头欢快的歌唱,为原本静谧的山林增添了勃勃生机。

清晨之美远不止于此。

那湛蓝的天空像是被清水洗过的蓝宝石一般,那像火的太阳浇灌了一片片红彤彤的朝霞。

呼吸着绿草地带来的清新空气,看着又已经长得密密麻麻的蕨菜,程虎心里的清冷落寞早已烟消云散。

再想着自己银行卡里的存款,哈哈哈,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孤独感好吗?

他扭了扭脖子,活动了一下筋骨,就开始采摘蕨菜。

山地斜坡的斜度偶有几处比较陡峭,加上植物根部的泥土被露水打湿,脚踩在上面会比较滑。

所以,开始采摘工作之前,活动一下筋骨很有必要。万一脚下一滑,身体也不至于因为没有苏醒而没法做出反应。

采摘了一个多小时,程虎摘了将近一蛇皮袋蕨菜。

心里美滋滋的想着老人们看到这些蕨菜的反应,程虎脸上忍不住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扛起蛇皮袋,准备返航。

就在此时,一阵奇怪的沙沙声响传入耳朵里。

等一下!

好像是谁警告过他,让他最近先别进山的?

那阵由远及近的沙沙声让他莫名感到背脊发凉。

你这些日子最好是少进山,免得它们报复你。免得它们报复你,免得它们报复你

程虎慢慢放下蛇皮袋,向后看去。

我草,一片绿色。

不,确切的说,应该是一条条绿色才对。

在他身后的草地上,一条条体大如矿泉水瓶子的绿色蛇类正用一双双红色的眼睛齐刷刷看着它。

它们整齐的排列在地上,看上去就像一串即将上烤架的韭菜一样。

空气莫名尴尬。

两个物种僵持在原地,谁也不说话。

但是,从青蛇丝丝吐着的信子来看,程虎大致可以想到,这些家伙绝对是来寻仇的,而不是来报恩的。

大黄说过,红眼的是毒蛇竹叶青,黑眼睛的才是小乖乖翠青蛇。

这些家伙的眼睛红得跟石榴籽一样,定是竹叶青无疑了。

一条竹叶青率先打破了沉默的对峙:“你这个自以为是的人类,你知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居然是质问?

【没有读者,我是不是一直在单机_?

看到这句话的小可爱请在评论区留言‘作者君好好看’六个字。超过五十条评论,加更一章。

(*`*)

没人评论的话,我也不会删掉这段话的。作者君的脸比城墙还厚,怕什么!】

第76章 感动,但不敢动

程虎心里害怕,可是又觉得好笑。

我tm堂堂一个山林守护神,你就这么跟我说话?能不能有点礼貌?

当然,这话程虎绝对不敢说出口,只能故作无辜的问一句:“那个,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误会?”说话的竹叶青往前游动,离开了韭菜串,往程虎靠近,“等你尝过我的厉害,你就知道是不是误会了。”

程虎连忙后退:“兄弟,等一下,我觉得咱们之间一定是有误会。我绝对没有让老虎欺负你们。”

“看看吧,这就是阴险狡诈的人类。”竹叶青说道,“自己做了坏事,还不敢承认。可如果不是你让那只死老虎那么做的,还会有谁?”

竹叶青已经把程虎逼退到了灌木丛旁边,再无可退之路。

程虎连连摆手解释道:“真不是我。不信你可以去问一问老虎。”

“你当我们是傻子吗?”竹叶青的眼睛露出一道凶光,恶狠狠的盯在程虎脸上,“今天,咱们就把账给清了吧。兄弟们,给我上。”

随着带头竹叶青的一声令下,十几条竹叶青齐刷刷游向程虎。

见状,程虎是真急了。

他慌乱的叫道:“等一下,等一下,你们先等一下。我可是这片山林的守护神,你们胆敢伤害我的话,小心其他动物找你们算账。”

这是无奈之举,如果程虎的力量还足够他操控植物自救的话,他也不至于拿山林里的其他动物出来威胁这些竹叶青。

他的这一串叫喊,似乎还真奏效了。十几条即将朝他扑来的竹叶青忽然停下,一脸懵逼的看向自己的同伴。

对啊,这个人可是山林守护神呐,这片山林还得靠他恢复呢。

“你们干什么?”竹叶青的带头大哥发现其他同伴停止进攻,很是生气的叫道,“别被这个人类给蒙蔽了。就算没有他,咱们照样可以在山林里活下来。咱们又不是吃草的。”

咦?对哦。

竹叶青们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又不是食草性动物,只能救助复苏植物的山林守护神对它们来说,就是一坨屎。

顿悟之后,十几条竹叶青重整旗鼓,再次丝丝吐着信子,摆着尾巴朝程虎逼近。

程虎见自己山林守护神的身份居然压不住这些毒蛇,心中大乱,只好尽力驱动藤蔓试一试了。

但结果就跟他预想的一样,他身体里残余的力量根本没法驱动藤蔓。就算这根藤蔓十分纤细,也照样没法驱动。

握草,只能等死了?

不,他还有一招绝招呢!

程虎深吸一口气,气聚丹田,高呼道:“救命啊!救命啊!谁来救救我。”

“别喊了!”竹叶青的带头大哥红着眼睛,语带嘲讽的说道,“哼,像你这种多管闲事的人,在山林里是不受欢迎的。别说不会有人来救你了,连那些怕死的动物,也会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你就乖乖受死吧。”

它扬起脑袋,吐着骄傲的信子,仿佛全世界都是它的一样。

唉,为什么反面角色在迫害主角之前,总是要说一堆废话呢?

也许是它们自认为自己终于要战胜主角,因而内心瞬间膨胀起来吧。

就像一个普通人获得金手指一样,在见证金手指奇迹的那一瞬间,内心必定无比膨胀。

而反面角色也是如此。它们知道自己一直都是反面角色,也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为了烘托主角。

但是,在这一刻,它们即将反败为胜,杀死主角,成为王者,因此内心的成就感、自豪感以及自我良好等等感觉瞬间炸裂。

我牛逼啊,我就要杀死这个主角混蛋成为王者了,这是何等的牛逼,估计全宇宙也没人有我一半牛逼。

在这样的心理烘托之下,耍耍嘴皮子也就显得格外妙趣横生。

简而言之就是‘得意过头了’。

程虎不管竹叶青说什么,就是一个劲的高呼救命。

他希望大黄可以听到他的呼救声来救他。

忽然间,旁边的灌木丛一阵骚动。

大黄来了?

程虎心中感动啊。没想到,自己就是这么随便高呼几句,大黄还真的赶来了。真不愧是大黄,不愧是丛林之王。

他原本哭丧着的脸变得又惊又喜。

看着动静越来越大的灌木丛,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程虎盯着地上的竹叶青说道:“你们死定了,老虎来了。”

竹叶青阴冷的瞥了他一眼,立即将视线穿入灌木丛中。

一个黑影从灌木丛里窜了出来。

“啊。”小獐子几乎是连滚带爬摔出来的。

它惊愕的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见地上有十几条大蛇,心中怯懦了一下,但很快又看向程虎,安慰道:“你别怕,我来救你了。”

程虎感动到不敢动!

这下好了,原本顶多是他一个人葬身此地,现在还得捎带上这头小獐子。

竹叶青的带头大哥发出了一串冷笑:“又来一个多管闲事的。哼哼,不过,这样的老虎,我可真是没见过。”

小獐子连连后退,挡在程虎面前,看着地上的竹叶青,奶声奶气的说道:“你个坏蛋,快走开,不然我麻麻来了,一定会打你的。”

程虎莫名想笑。

我这都快要死了,为什么还谜一般的淡定?小獐子,你能不能别在如此严肃的时刻出来搞笑?

竹叶青咻的一下,朝小獐子飞出脑袋,吓得小獐子连连后退,可就是没有躲开。

看见小獐子如此胆小,竹叶青嘲笑道:“就你这么个小东西,还见义勇为,快走开,不然我对你不客气。”

“我不会走开的。”小獐子支支吾吾的说道,“我、我绝对,绝对不会让你们伤害守护神。”

獐子的性格善良怯懦,是一种视听敏锐且谨小慎微的动物。在这样的危急时刻,小獐子敢跑来用自己的小肉躯拦在程虎面前,也算是异常勇猛了。

毕竟,在它的种族里,还没有谁敢这么做。

而它之所以会这么做,多半是天真烂漫所致。

等它长大,完全复制了獐子的性情怯懦之后,却未必敢再这么肆无忌惮的从灌木丛里冲出来了。

这一点跟人类倒是十分相像。在还没完全感知到危险的时候,人总是英勇无敌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见识的增多,患得患失的本性也越发明显。

第77章 蜜獾平头哥

【感谢‘趙華’和‘sf8412a15’的打赏】

竹叶青不耐烦的说道:“小孩子真是讨厌,既然这样,那你们就在黄泉路上作伴好了。”

竹叶青是真的不耐烦了。

原本就想着在杀死人类之前装装逼,耍耍嘴皮而已,谁曾想,居然还跑来一只小獐子罗里吧嗦的说了一通。

现在,它不想再跟这只小獐子废话。它只想尽快将自己的牙齿嵌入人类的肉体中,把毒液扩散到人类的血液里,然后尽情的享受胜利的喜悦。

在竹叶青带头大哥的号令下,十几条矿泉水瓶一般大小的竹叶青朝小獐子跟程虎正式发起攻击。

糟糕,逃不掉了。程虎暗暗叫道。

十几条竹叶青将他跟小獐子半包围起来,而他身后只有一堆灌木。

如果往前冲,那无疑是要撞到十几条毒蛇的嘴巴里。如果往后钻入灌木丛里,则相当于是把软绵绵毫无战斗力的大屁股留给十几条毒蛇瓜分。

眼看毒蛇的牙齿就要朝他们飞扑而来,程虎跟小獐子都惊惧的闭上了眼睛。

但是,一会儿过去了,却没有感觉到疼痛,反而听到一阵阵哀嚎。

程虎睁开眼睛,先是看到了小獐子的屁股,然后视线绕过小獐子的屁股,这才发现几条竹叶青竟像一滩死水般瘫在地上。

什么情况?

程虎竖直原本弯曲的身体,朝前看去。

只见两只长得有点像小狗,但又不像小狗的动物在疯狂的撕咬竹叶青。

这两只小动物的体型跟一般的狗狗差不多大,但是直觉感官告诉程虎,这两只小动物并不是犬类。

它们的长相十分奇怪,背部为灰白色,其他地方呈现乌黑色。一眼看去,就像批了一件灰白色的斗篷一样。

而此时,那位原本气势汹汹的带头大哥正在其中一只动物的嘴里绝望嚎叫。

程虎轻轻推了一下小獐子,压低声音问道:“那两个是什么动物?怎么这么凶猛?”

小獐子已经被吓得战战兢兢,程虎的举动跟声音让它差点没跳起来。

定了定神之后,小獐子慢悠悠的回头,可怜巴巴的看着程虎,小声回道:“拜托你别说话,我不能让那两只蜜獾发现我,我惹不起它们。上次我就是跟它们开了个玩笑,结果它们追了我两天,不把我揍一顿誓不罢休。”

说道这里,小獐子真是欲哭无泪。

上一次的事情还历历在目,阴影仍在心头里没有消散,可现在这才过了几天呐,竟然又遇上了这两只大变态。

早知道它就听麻麻的话,老老实实待着,不到处乱跑了。然而,现在后悔都来不及了。

看见小獐子这么害怕蜜獾,程虎是又好笑又无奈。

人类作为食物链顶端的存在,自然无需害怕蜜獾,更何况他程虎好歹也是山林守护神,估计蜜獾多少还是会给点面子他的。

不然的话,也不会在他危急的时刻跑出来相救。

但是小獐子则不一样了。

毕竟蜜獾平头哥一直都是自然界里最横的动物之一。

它们的信条就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而且报复心里极其恐怖,一生不是在打架就是在去打架的路上。

蜜獾是鼬科蜜獾属下唯一一种动物,它们无所畏惧的精神,已经为鼬科动物争了不少脸面。

不仅是五湖四海的朋友被它们的抗毒能力折服,就连不少人类都疯狂到把蜜獾的头像纹在身上。由此可见这些家伙的名气确实不小。

蜜獾能在自然界拥有一席之地,绝非是得益于人类的追捧,而是得益于它们的勇敢。

比如,毒蛇就是平头哥最爱吃的零食辣条之一。

在自然界中,到处都有各种各样的毒蛇,但是这些毒蛇在蜜獾眼中,不过是下午茶点心而已。

蜜獾之所以能把毒蛇当成食物,那还得感谢造物主赋予了它们强悍的抗毒能力。

比如地上的这些竹叶青,如果咬了程虎跟小獐子,两者都会一命呜呼。

可是,它们碰到蜜獾,就只能算它们倒霉。即使竹叶青咬了蜜獾,但蜜獾根本不在乎,照样会把它们吃掉。

虽然蜜獾也会中毒,只不过其他动物中了蛇毒之后可能会飞升极乐世界,而蜜獾却只是舒舒服服的睡一觉,然后醒来继续吃。

就比如现在,两只蜜獾撕咬竹叶青的模样当真是像极了程虎吃肉的样子。

又疯狂,又好笑。

小獐子悄悄说道:“它们好像吃上瘾了,我得赶紧走了。”

程虎想要跟小獐子好好道谢一番,可是小獐子没给程虎说话的机会,趁着两只蜜獾撕咬得正欢快,一转身迈开蹄子狂奔起来。

没一会儿,它就消失在前面的灌木丛里。

现在,原地还剩下十来条奄奄一息的毒蛇竹叶青跟两只大快朵颐的蜜獾,还有站在一旁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切入画面的程虎。

程虎感觉自己好多余的样子。

但是,做人得有礼貌啊。人家蜜獾将你从竹叶青的毒牙下救出,怎么也得跟人家好好道谢吧。

程虎踌躇了一会儿,见两只蜜獾吃得差不多了,才一脸客套的说道:“你们好。”

然而,人家只是瞥了他一眼,又继续撕咬蛇肉。

这种被蜜獾无视的感觉好尴尬啊。程虎清了清嗓子,咳咳两声,继续说道:“谢谢你们刚刚救了我。”

两只蜜獾彼此看了一眼,稍作停顿,然后又继续吃东西。

程虎直接石化在原地。

喂喂喂,我好歹是这片山林的守护神吧,这里的植物都要靠我救助呢,能不能给点面子,搭理我一下?

鉴于蜜獾的报复心太强悍,程虎没胆把以上的心里话说出来,只是自己在心里咆哮了一番。

看着两只蜜獾根本没有要搭理自己的意思,程虎也很识趣,站在一旁不说话了。

过了一会儿,两只蜜獾吃得差不多了,就扔掉被它们撕咬得有一块没一块的竹叶青,迈开步子,并排离开。

其中一只蜜獾对另一只说道:“这个人好奇怪,为什么他会觉得我们救了他?”

“人类总是这样自作多情。估计他以为咱们的意外加餐是为了把他从那些小玩意的嘴里救出来吧。”

“嗯,那咱们待会儿干嘛去?”

“去找豹子报仇!”

——————

今天周五,没来推荐站短。好难受〒_〒,看来是真的要裸奔到完本了。既然这样,那就坚持到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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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家快要种水稻了,急缺犁田高手。

第78章 竹林

两只蜜獾你一言我一语的离开,全程无视程虎。

程虎懵逼!敢情是我自作多情了?

我特么还以为自己多大的面子呢,是我自作多情了吗?

不,一定是它们不善于表达自己而已。

我可是这片山林里唯一存在的人类啊,能不能给点面子?别把话说得这么直白?假装是看在我乃山林守护神的份上救我一命就这么难?

程虎本想找两只蜜獾说教说教的,但是看着地上血肉模糊的竹叶青,立马又打消了念头。

“是不是觉得很失望?”一个很清脆的声音在上方响起。

程虎抬头,循着声音找去,发现在旁边的小树上,站着一只小鸟。

它看上去跟只麻雀差不多大小,但羽毛却远比麻雀要多彩靓丽。

蓝盈盈的翼翅,白绒绒的胸腹,咖啡色的冠毛,红得发紫的尾翎。一条黑纹从嘴喙沿眼圈贯延到颈后。

小鸟全身羽绒色彩明艳,红、蓝、绿、白、橙、黄、褐、栗,缀饰点染,显得既俏丽又淡雅。

“蓝翅八色鸫?”程虎一眼就认出了小鸟的品种。

实在是因为蓝翅八色鸫太漂亮了。它不仅色彩明艳,而且个头小巧轻盈,就像一只活在斑斓画作里的玲珑仙子一样。

蓝翅八色鸫将一只翅膀挡在腹前,微微欠身施礼道:“正是。很高兴见到你。”

亲眼见到蓝翅八色鸫的喜悦让程虎短暂忘却了被蜜獾无视的尴尬。他笑道:“哈哈,我也很高兴见到你。”

八色鸫看了看蜜獾离去的方向,回头对程虎说道:“那两只蜜獾一直都是这样的性格,它们很高傲。你没必要感到失望。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

程虎不解:“为什么我应该感到高兴?”

八色鸫说道:“因为,它们是对你不感兴趣,才用这种态度对你。如果它们对你感兴趣的话,那你的余生可能会不得安宁。”

“没这么夸张吧,好歹我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八色鸫无奈的说道:“你不知道它们两个有多疯狂。你刚刚没有听到吗,它们要去找豹子报仇。自从这两只蜜獾来到山林之后,整片山林都不得安宁。”

“这么说,它们并不是这里的原生动物?”程虎也觉得奇怪。

因为国内并没有野生蜜獾,野生蜜獾通常在非洲和亚洲的南部西部出现。

这两头蜜獾会出现在这里,确实很奇怪。

八色鸫点头道:“对,它们不是这里的原生动物,是后来才来的。它们原先也不会说话,后来吃了一条尾巴有一个黄金圈的翠青蛇(1)才会说话。”

听了八色鸫的话,程虎猜想,也许这两只蜜獾是从动物园里逃出来的,然后一路逃到了这片山林里。

他看了看地上竹叶青的尸体,眉头不禁皱起来。

看来得找个机会,把这两只蜜獾给抓了,然后送回动物园去。

不然的话,任由它们在这里胡作非为的话,岂不是要乱套了。

蜜獾这种动物虽然长得可爱,但实际上,它们几乎会攻击所有东西。它们聪明睿智,可以十分准确的寻找到敌人的弱点。

例如,当面对的是一个男人的时候,它们会攻击男人的蛋蛋!

而且,蜜獾这种动物特别记仇,对待异类的时候,极其凶猛、好斗。

程虎记得,在一部纪录片里,解说是这样说的:“这个蜜獾正在铁网下打洞,然后去铁网那边找狮子打架!打架的原因是因为铁网那边的狮子看了它一眼”

由此可见,这家伙有多么记仇,而且还是那种有仇必报,绝不留着过夜的家伙。

在非洲大草原上,这货堪称‘非洲一霸’,连非洲老大和老二都拿它没办法。

它有流氓的才能,杀手的胆气,以及一张比城墙还厚的脸,和腹黑的性格,是典型的厚黑学王者。

而那些曾经的王者,在遇到它之后,都不得不重新思考人生。

怼杀人蜂、单挑狮子、啃咬毒蛇、群殴野狗、大战疣猪、对峙豪猪、捕杀幼鳄

这样的蜜獾来到这片山林,可想而知,会给这片山林里的原住民带来多大的隐患。

只是眼下程虎的能力已经快耗尽,只有等力量补充之后才能进山抓蜜獾。不然的话,以区区肉体凡胎去抓两只蜜獾,绝对是找死。

蓝翅八色鸫跟程虎说了一会儿话之后,便飞离树枝,往其他地方飞去。

程虎也捡起地上装着大半袋蕨菜的蛇皮袋往回走。

被他修复的这片绿植面积还是挺大的,虽然比起一座大山来说算不了多大,但是比起家里的院子,却要大上很多。

在这片绿地上,除了长有蕨类、灌木、小树、藤蔓、杂草之外,还有一片小竹林。

小竹林的位置比较低,靠近山谷,也没有路可以通达,所以程虎目前还没有到过那片小竹林。

但是,他想着,今天怕是去不成镇上了。

因为回到家里的话,程虎得先帮老人们把蕨菜用开水烫一遍,免得老人们拿到新鲜的蕨菜之后,还得自己动手。

肩上扛着的大半袋蕨菜虽然也不是很多,但是要去除蕨菜的老根和尾部的绒毛再过一遍开水,也得花费不少时间。

程虎就想,既然这样,不如穿过灌木林,到下面的竹林去看看,说不定还能找到新鲜的竹笋。

想定主意,他扛着蕨菜离开小路,直接钻入小路下面的灌木林中。

进入灌木林走了没几步,程虎就后悔了。

灌木很密集,就算是空手往下走都不容易,更何况他肩上还扛着大半袋蕨菜。

唉,只能怪自己刚刚脑子发热,没有想清楚就贸然下来。现在已经入了灌木林里,再往上走,可就不容易了。

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下。

他跟灌木林拉扯了十几分钟后,终于摆脱低矮的灌木,进入小竹林。

小竹林里的竹子又高又细,弯了一路的脖子总算可以伸直了。

他抬起脑袋,顿时被眼前的绿吸足了眼球。

在视线范围之内,细竹林立,绿叶婆娑,全然一幅绿意盎然之巨作。

——————注释——————

(1):在《黄金山林》里有一条尾巴有一个黄金圈的翠青蛇,曾救过男主角程大牛。后来在濒临死亡之际,咬了主角程大牛一口,立马就从濒临死亡的状态迅速复活过来。因此黄金圈翠青蛇的体内存有主角的力量。

第79章 无竹令人俗

绿色的竹杆,绿色的竹叶,就连挂在竹叶尖上的水滴,仿佛都是绿色的。

层层叠叠的叶子透着青翠的光,密密麻麻的拥挤在竹竿上,恍若一块绿湖。等微风吹来,不足手腕粗的细竹竿微微摇动,荡起一片绿色的碧波。

于是,想起了竹的清新淡雅。不是有古人说么,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

于是,想起了杜甫的《竹》:‘绿竹半含箨,新梢才出墙。色侵书帙晚,隐过酒罅(xia)凉。雨洗娟娟净,风吹细细香’,何等的清幽。

于是,更想起郑板桥的‘秋风昨夜渡潇湘,触石穿林惯作狂;惟有竹枝浑不怕,挺然相斗一千场’,竹的傲立,竹的高风亮节,可见一斑。

程虎原本是想来看看有没有竹笋的,但是这会儿融入竹林当中,已然忘记低头寻找竹笋。

他深深吸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竹叶和泥土相伴的清新味道。

阳光透过竹叶,细碎的撒在地上,点点滴滴,斑驳流离,好看得不得了。

等微风吹过,细碎的阳光在地上跳跃,变幻着不同的形状,更是让人有种恍如坠入迷梦当中的感觉。

程虎呆呆看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大概是待在到处一片枯黄之色的白木村里太久了,以至于现在看到这样比翡翠还绿的色彩,便免不了入迷,免不了心神荡漾。

这种感觉绝不亚于在一群鸡群当中发现一只白鹤。那种惊讶与震撼,必须要用惊呆来响应,不然难以凸显奇景的‘奇’字。

看了看时间,程虎这才惊觉,现在居然已经中午十二点了。

握草,时间这是在以百米赛跑的速度前进啊。感觉进山也就不过一会儿工夫,怎么几个小时就过去了?

来不及多想,他赶忙放眼往四周瞧去。

地上有竹笋,而且数量不少,只是这些被程虎救治过来的竹子长出来的竹笋,个子还不是很高。

它们才刚刚破土冒尖,如果没有锄头的话,根本没法将陷在泥里的竹笋挖出来。

唉,看来是天意。今天程虎只带了一个蛇皮袋来,也没有锄头,干脆等两天吧。

过两天,等竹笋长出来了,就无需用到锄头了,可以直接掰下来。

揉了揉饥肠辘辘的肚子,程虎吞咽一口,重新扛起蛇皮袋,往回走去。

回到家里,程虎先吃饭。

吃了饭,又开始摘选蕨菜,烫蕨菜。

这工作之前已经干过一次,所以这次再做,就显得得心应手许多。

他一边干活,一边想着明天白木区的老人看到这些蕨菜之后,会是怎样的表情。

哈哈,估计他们那些长满皱纹的脸,得笑出更多皱纹吧。

有些时候,程虎虽然很无厘头很自恋的样子,但是,他的内心其实还是很柔软的。

在帮助老人换灯泡,调卫星的时候,他去了老人家里,亲并眼看到了老人居住的环境以及老人的‘小心翼翼’。

当时,他就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尽自己的一点力量去帮助白木区的孤寡老人。

或许这在某些人眼里显得很虚伪。

但是,他程虎从来就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他要像黄兴旺那样,做一个顺从自己内心的人。总之,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把所有蕨菜摘选好,洗干净,用开水烫了一遍后,还得放入凉水里泡着。天气炎热,如果不泡着,估计到了明天早上,蕨菜会变味。

入了夜里,程虎给刘月英奶奶发去一条语音信息。

“刘奶奶,明天早上可以去你家蹭早饭吗?”

刘月英这会儿正在家里缝补老人送来的衣服,听到手机有提示音,就放下针线衣服,拿起手机看了一下。

她戴着老花镜,把手机举到比脑袋略高的位置。手机的光线过强,让她不得不微微眯起眼睛。

“是不是点一下这里?”她没看到字,就回头问还在看文件的老伴。

黄兴旺把视线从文件里移开,抬头看向老婆子,见她举着手机,就起身走到旁边,看了一下手机屏幕。

他道:“对,如果发来的信息没有字的话,而是有一个这样的小图案,小图案后面还有数字的,那就是语音信息,点一下。”

“点这里?”刘月英指着信息问道。

“对对对,点呀。”

刘月英点了一下,但是,没有声音。

“你这是听筒模式,得把扩音器打开。”

“怎么这么麻烦?”刘月英忍不住说道,“还是以前住在村里好,有什么事,出门走几步就能喊人了。哪像现在这样,发信息真麻烦。”

“你就知足吧。”黄兴旺从老婆子手里接过手机,一边鼓弄,一边说道,

“别人想住到镇上都没机会,你倒好,还怀念大山里的日子。你看看,自从搬到新农村之后,咱们村里人的见识是不是越来越广阔?赚的钱是不是越来越多?现在基本上全都赚了大钱,搬到县城去了。这在整个安明镇,就没有一个村子比得上咱们村。”

“得了吧,你就吹牛吧。谁不知道,那些人之所以会搬到县城去,还不是因为拿了不少的补偿款。当初山地要回收的时候,多少人虚报地里的庄稼植物?”

“呵呵呵,这都是过去的事了。不管怎样,咱们村里的人基本上都搬离了大山,这就是好事一桩。行了,我听听小虎这孩子说什么。”

“刘奶奶,明天早上可以去你家蹭早饭吗?”手机里传出程虎慵懒的声音。

昏暗的灯光下,老两口爽朗笑起来。

刘月英赶紧拿回手机,又听了一遍,才笑道:“这下惨了,这孩子天天惦记着咱们家的粮食,哈哈哈。”

“告诉他,要是想来吃早餐,就必须空手来。不然的话,不给进门。”

“是不是按这里?”

“对,按住就开始说话。”

刘月英左手拿着手机,右手伸出食指,点在手机屏幕上,对着手机说道:“小虎啊,来吃早餐没问题,但是,咱们丑话说在前头,你要是还大包小包的带东西来,我可就不给你开门了。”

第80章 俭以养德

【感谢侥幸者的打赏】

程虎正在纳闷,这大晚上的,刘奶奶怎么这么久没回复,难道是手机不在身边?

正猜想之际,手机终于收到了回音。

赶紧打开点击刘奶奶发来的语音。听到刘奶奶不许自己买东西去,程虎无奈的笑了一下。

刘奶奶虽然已经快六十岁,可说话的声音还很中气十足,跟中年阿姨没什么两样。

程虎回复道:“好的,刘奶奶,我明天一定空手去,您在家等我,我一早就过去。”

如果一早就过去的话,估计可以碰上黄彩云吧。

呸,我是全心全意去蹭饭的,绝对不是为了去偶遇黄彩云。

天才蒙蒙亮,程虎枕头边上的闹钟就铃铃铃一阵炸响。

几乎没有一点犹豫,翻身起床,利索的穿好衣服鞋子,冲进卫生间,对着已经晒得有点发黄的脸蛋一顿鼓捣。

又是洗面奶洗脸,又是剃须刀刮脸,最后还往腋下喷了不少清爽止汗露。

等他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不像是去蹭饭的,倒像是去相亲的。

一双干净的白球鞋与一身素简的服装相搭配,加上本身颜值就不低,看上去很有阳光大男孩的模样。

出了院子,望向天空,清晨六点钟的天空虽然亮了,但距离日出还有一段时间呐。

这是不是太早了一点?会不会显得我的意图太明显?

他又退回到房子里,坐在椅子上,刷了一会儿手机。直到太阳升起了,才瞬间奔到皮卡车上,轰隆隆往镇上驶去。

白木区的宁静被轰隆隆的声响打破,原本在水泥道两边的鸡啊狗啊,被这突如其来的轰隆隆声响吓得鸡飞狗跳,一下子跑得老远。

皮卡车慢慢驶入,在黄兴旺的房子前停下。

院子的铁门还没有打开。

这一发现让程虎暗喜不已。哈哈,铁门都还没有打开,估计黄彩云也还没有起床呢。

那待会儿岂不是会遇见?

程虎赶紧对着反光镜理了理自己的寸板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又摸了摸脸。

最重要的事情是,一定一定要低头看一下自己的裤子拉链。万一第一次正式见面,结果是敞开拉链相见的,那估计会是一辈子的笑料吧。

再三确认身上不会出现任何纰漏之后,程虎才打开车门下车。

他刚一下车,就看到刘奶奶拿着一串钥匙从房子里走出来。

看见程虎这小子居然来的这么早,刘月英吓了一跳,赶紧笑意盈盈的走出来,一边开门一边问道:“小虎,你怎么这么早?”

程虎回道:“怕来晚了,错过你们的早饭时间。我带了早点来。”

“你说你这孩子,昨晚还答应得好好的,怎么又买东西?下次你要是再这样的话,我就真不让你进门了。”

看着程虎手里拎着大包小包,刘月英是真替程虎心疼钱。

年纪轻轻的,还没找对象吧,就乱花钱,没有一点规划,等以后有了媳妇,不知道这日子得过成什么样。唉,年轻人花钱就是大手大脚的。

刘月英在心里暗暗叹了一番。可毕竟不是自己的儿子,也不能把这样的话说出口。

但她还是真心实意的希望,小虎这孩子能明白‘俭以养德’的道理。

程虎举起手里的袋子,笑道:“刘奶奶,不怕您笑话,这些东西,我顶多就七分饱。”

“瞎说,看你这肚子才多大?还七分饱,你以为你是宰相啊,肚子里还能撑船?”

刘月英开了门,侧过身子,让程虎进屋去。

程虎把东西放在餐桌上,四下看了看,没看到黄兴旺跟黄彩云,就问道:“刘奶奶,黄大爷他们还没起床吗?”

刘月英给程虎倒了一杯清茶,回道:“哦,你黄大爷天还没亮就去市里了,早上九点钟的会议。彩云也跟去了。”

乒铃乓啷,程虎仿佛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又没遇上,这缘分到底是又多差?

算了,没遇上就没遇上吧。我又不是专门为了遇上黄彩云才来的。我是为了蹭饭而来的。

“刘奶奶,他们不在,那是他们没口福。这些东西咱们两个人吃。我跟你说,我买了很多好吃的。”程虎逐一打开透明的一次性袋子。

有小笼包,有三角包,有油条豆浆,还有米粉和一些五颜六色的西式糕点。

刘月英盯着这些美味,忍不住说道:“小虎啊,你听我一句劝,以后别这么乱花钱了,知道不?你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省着点花,不然等以后有中意的姑娘了,你连彩礼钱都拿不出来的时候才后悔,可就晚了。”

噗,这绝对是比亲奶奶还奶奶。

程虎笑道:“刘奶奶,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饱饿得慌。再说了,买东西孝敬您,这哪能算浪费呢?”

说不定,您以后可是我的丈母娘啊。嘻嘻。

刘月英无奈的摇头道:“我家里啥也不缺,还不需要你孝敬,你啊,以后节约一点。有句话不是这么说嘛,俭以养德。”

“您放心,我知道了。”程虎不想就这个问题继续下去,他只想快点吃饭。肚子是真饿。特别是看着这些美味氤氲的香气飘荡在空气中的时候,肚子里的饿魔闹腾得极其厉害。

听到程虎这么说,刘月英忽然就有些后悔了。刚刚还想着,程虎不是自己的亲孙子,不该说太多,可一下子没忍住,还是说多了几句。唉,以后多注意吧。

两人坐下,一边享用美味,一边拉家常。

刘月英听闻程虎摘了很多蕨菜出来,打算送给这里的孤寡老人,脸上的笑容立马最大化:“小虎,好样的,我给你点赞。”

听到刘奶奶还会用流行语,程虎忍不住笑道:“刘奶奶,您真逗。待会儿您要不要跟我一起去给他们送东西?”

刘月英想也没想的摇头道:“不不不,我今天没空,我今天要种一大片菜呢,你自己去吧,反正他们也都认识你。”

听到刘奶奶也要种菜,程虎就像听到了宝藏一样。他一脸期待的问道:“刘奶奶,我可以跟您学种菜吗?”

第81章 从山林飞来的鸟

“当然可以。等下你把东西送好了,就去那天老黄带你去犁地的那块地那里。我就在那里种菜。”

程虎连连答应。

原本他还犹豫着要不要啰嗦一点,向刘奶奶讨教一些关于种菜的问题。现在好了,不用问了,可以直接跟着刘奶奶实地学习。

他赶紧填饱肚子给老人们送去蕨菜。

白木区共有十来户老人家,有些孤独一人住在大房子里,有些老两口守着一个大院子。

他们看似不同,实际上却又极为相似。

一样空荡荡冷清清的房子,一样白花花稀拉拉的头发,一样寂寞寞恍惚惚的内心。

如果说黄兴旺是他们人生中温暖的火炉,那么,程虎则是从山林里飞出来雀跃高歌的鸟儿。

他那么朝气蓬勃,那么天真率直,那么心地善良,一点儿也不想现在那些急躁的青年。

有些时候他们去银行或去政府里办事,经常可以接触到那些焦躁不耐烦的年轻人,以至于现在的他们活得小心翼翼。

就连去黄兴旺家里吃饭,他们也生怕自己的衣服坐脏了黄兴旺家的沙发,怕自己身上发霉的味道,污染了客厅里的空气。

可程虎这小子却奇怪得很,不仅不嫌弃他们,竟然还一个劲的往他们家里钻。

上次是请吃饭,又帮忙换灯泡调卫星。这才过了几天,竟然又送来山林的野菜。

老人们当时也就那么随口一说,真没想到程虎这小子会把他们的无心之言放在心上。

最温暖人心的,便是不经意的记住一些不经意说出口的话,并且付诸行动。

老人们感动,接过蕨菜的时候,有个多愁善感的老奶奶差点就要湿了眼眶。

好在程虎机灵,看见老奶奶快感动哭了,就赶紧说道:“我真是吃不惯这些东西,奶奶,您可千万别嫌弃。我是想着扔了太浪费了,所以就给你们送来了。”

“不嫌弃不嫌弃。”老奶奶破涕为笑,捧着蕨菜的手微微颤抖道,“这对你来说是吃不下口的东西,对我们来说,不仅是美味,还是念想呢。”

“是啊。自从离开村子,我就没吃过这些野菜了。”旁边的一个大爷说道,“多亏了小虎你,我们总算又能再尝一尝这些野菜的味道了。”

“小虎,以后你不吃的东西,你就给我们,我们不嫌弃。”一个老爷爷乐呵呵的笑道。

程虎点头:“那好,我记住了,下次要是还遇到这样的野菜,一定给你们送来。”

看着老人们接过蕨菜的反应就跟自己原先想象的一模一样,程虎的心里既是开心,又是难过

开心是因为老人们接过来自大山的蕨菜时,原本就皱纹密布的脸,笑得几乎能把蚊子夹死。

难过是因为这么一点点小恩惠就让老人们开心成这样,由此可以想见,平时他们的生活有多不安。

收到蕨菜的老人们一个劲的给程虎道谢,想要用自己种的青菜回报程虎,但是都被程虎拒绝了。

程虎告诉老人们,自己不差钱,想吃什么可以自己买。

他的这句话说了差不多十来遍,但并不是出于炫耀心理,只是单纯的想要老人们心安而已。

把蕨菜派送完毕后,程虎开着皮开车,绕过安明镇,来地里找到刘奶奶。在绕道安明镇的时候,还顺道买了一堆袋装种子。

他到了地里的时候,刘奶奶已经开好地沟,正在往沟里洒白色的颗粒肥料。

看见程虎来了,她直起腰,说道:“小虎,你过来,我告诉你怎么下基肥。”

“鸡肥?你这明明是化肥啊,怎么会是鸡肥呢?”程虎往沟里看了一眼,是化肥没错,不是鸡肥。

刘月英低头一看,笑道:“不是,我说的基肥是基本的基,不是鸡肉的鸡。这基肥就是在种庄稼之前下的肥料。”

程虎憨憨一笑:“哈哈,我还以为是鸡粪呢。”

“有鸡粪当然最好了。”刘月英一边劳作,一边说道,“如果你家里有鸡粪的话,你也可以在定苗之前,先把鸡粪撒入地里,然后再把菜苗种上去。”

“嗯嗯,我家里有很多鸡粪。”程虎没想到,原来鸡粪还可以这么用啊。

“但是,你要记着,放好了鸡粪,一定一定要盖上一层薄土,不然的话,菜苗的根须直接碰到鸡粪的话,会被鸡粪给烧死。”

“啊?鸡粪还能烧死植物?”

“我说的烧死不是冒火烧死,而是肥大烧死,菜苗刚刚定根的时候,还很脆弱,如果直接吃到鸡粪的话,那基本上就没救了。肯定会虚不受补而死。”

程虎听得一愣一愣的。他是真没想到,种点小菜还有这么多讲究。

程虎帮着刘奶奶把化肥撒好,又覆了土。

忙完这些之后,刘月英从一个背篓里拿出一小把青菜,正式开始种植工作。

程虎看着刘奶奶手里的菜苗棵棵青翠肥硕,便问道:“刘奶奶,您刚刚说的都是怎么种,但您还没跟我说,要怎么育苗呢?把蔬菜的种子变成小菜苗,也得有个过程吧。”

刘月英笑道:“育苗?小虎你要种多少?如果不多的话,直接去镇上买菜苗就行了。如果真的要自己育苗的话,其实也没什么讲究,就是把种子撒地里,盖上薄薄的一层土就行。”

“就这么简单?”

“当然,不然你还想怎样?”

“没。”程虎乐了。原本还以为育苗要跟网上那些专家说的那样,不仅要测量温度湿度,还得什么什么的一大堆,搞得跟科学实验似的。

现在听刘奶奶这么一说,他就放心了。搞科研咱不行,但是按照刘奶奶说的办法撒种子育苗,那绝对是小菜一碟啊。

没办法,像我这种智商高,人又帅的人总是能得到老天的眷顾,不然的话,也不会获得那么牛逼的力量。

虽然现在力量已经快耗尽了,但是,就算不借助力量,我程虎照样可以靠着上天的厚爱跟自己的实力,让种子的成活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钱,咱不多,但信心足呀。

第82章 刘奶奶的人生转折点

跟刘奶奶学了一个早上,程虎也算是基本上学到了一些种菜的真功夫了。

肥大烧死,水大涝死。宁可薄肥勤施,也不能贪功冒进。宁可早晚喷淋,也不能灌水入田。

只有水稻才需要长期浸泡,而蔬菜,如果长期被水泡着,根部极其容易腐烂,而且水里的虫蛋也多,容易招虫害。

刘奶奶还说,宁可多干点活,多种点菜,也别贪图逍遥快活,用大量农药杀虫增产。毕竟是吃到肚子里的东西,咱得对自己的身体负责。

在地里种了一个早上的菜,刘奶奶还没捶背呢,程虎就觉得自己的腰都快伸不直了。

刘月英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笑道:“小虎,我早跟你说了,干活不能着急,得慢慢来,房子不是一天就可以起好的,这菜呀,也不是一天就能种出来的。你看你,刚刚我几次喊你休息,你不肯,非得蛮干,现在吃到苦头了吧。”

程虎捶着自己的老腰,苦笑道:“是是是,我记住了,下次绝对不蛮干了。”

原本程虎是仗着自己年轻还有神力护体,所以弯腰一个早上都没休息,现在忽然直起腰来才发现,这腰都快直不起来了。

唉,看来,这身体到底还是凡胎肉体啊,不能逞能,该劳逸结合的时候,还是要劳逸结合。

伸展了一下腰肢,看了看自己一个早上的劳作,虽说腰快断了,可是内心的成就感却很强。

刘奶奶已经背起背篓走出田坎,回身看向还在地头发呆的程虎。

正午的艳阳就像一盏巨大的闪光灯,将程虎全身笼罩在明亮的光线里。

他站得笔直,挺着腰杆,两只手一左一右捂着腰子,看来是真麻了。

在他身后的那片广袤田野里,青草与禾苗都穿着碧绿的衣裳,微风卷着几只小小鸟在禾浪上忽高忽低的飘荡,像喝醉了一样。

小虎揉了揉腰,又把脏兮兮的手往额头上往脖子里抹一抹,擦一擦,本就已经不白的脸,更是添了几道黑土的痕迹。

刘月英笑道:“小虎,快出来,咱们回家吃饭,别傻站着了。”

程虎从黑土地里收回视线,看向满头大汗的刘奶奶,回道:“刘奶奶,午饭我回家吃。我得趁着您刚刚教我的东西还有有点印象,的赶紧回家去实地试验,不然我老健忘。”

“这才多大年纪就说自己健忘了?”刘月英道,“别胡扯了,吃了饭再回去。”

“真不用了。”早饭在刘奶奶家吃,午饭还去刘奶奶家吃的话,估计程虎的脸皮真是城墙做的了。

虽然他一定会大包小包的买一堆东西去,但是蹭饭的次数太过频繁的话,对主人家也是一种叨扰。

况且黄大爷又不在家,如果他去蹭饭的话,刘奶奶少了一个帮手,要干的活就得翻倍。

实在是不能去叨扰了。

刘奶奶还是很坚持,一定要让程虎去家里吃饭。

要不是这小子帮忙,她地里的活至少要干一整天,那就是要在地里晒一整天呢。可现在有了这小子当帮手,才一个早上,她就忙活好了。

她知道程虎喜欢吃红烧肉,就想用红烧肉犒劳犒劳这小子呢。

但是,程虎也很坚定,说不去就不去。

没等刘月英再三挽留,他就上了皮卡车,一溜烟跑了。

看着皮卡车的身影远去,刘月英无奈的笑了笑。

“跟他大舅一个样。”刘月英自言自语道。

大牛那小子,也是这个样子,明明帮了别人很大的忙,却总是用各种善意的谎言把自己的功劳给埋没掉。

刘月英想起二十多年前,自己的人生转折点。

那时候她已经快四十岁,但是,膝下无子无女,在村子里受了不少冷言冷语。

直到后来大牛给她带来了一种可以帮助孕育的药。

当时大牛就骗他们夫妻二人,说那药是游医给的。夫妻二人把药吃下去没到两个月,竟然当真怀上了孩子,也就是她现在的女儿黄彩云。

每每跟老头子回忆起这件事,刘月英的眼眶总是带着泪水,觉得大牛那小子走得太早了,都还没有见过彩云,就没了。

唉,夫妻二人心疼了二十几年,也遗憾了二十几年,如今程虎的到来,也算是一种慰藉吧。

也许,是大牛在天有灵,于冥冥之中,将程虎这孩子送来的也不一定。这么想着,刘月英心里更是欣慰。

她扛起锄头,迎着阳光,往回走去。

程虎开着皮卡车,途径安明镇街道的时候,找了个空位停车,就往菜市场溜达。

安明镇的菜市场并不是只有蔬菜和肉菜卖,其实也卖衣服鞋子以及其他东西。

说是菜市场,不如直接称呼市场。

程虎的出现让几个卖猪肉的屠夫一脸跃跃欲试。程虎还没走到他们的摊位前,他们就高声跟他打起招呼来。

“帅哥,来买猪肉,今天的猪肉特别好。”

“帅哥,今天有猪脚,还要不要?”

几个摊主几乎是同一时间跟程虎打招呼,这就尴尬了。

程虎很是尴尬的笑了笑,回道:“今天不买肉了,改天再买。”

这句话一出,几个屠夫也安静了,但没一会儿,又转换目标大声吆喝起来。

路过几个卖猪肉的小摊之后,便是卖青菜的地方。

程虎此行是想买些金针菇回去凉拌吃,所以找到金针菇之后也没有讲价,直接就拿了五个。

金针菇这玩意在县城也就三块钱一斤,但是到了安明镇这山高皇帝远的山旮旯里,得卖七八块钱一斤。

要不是没有种植蘑菇的技术,程虎真想自己种一片蘑菇吃。

金针菇过了秤,五个金针菇刚好四斤,八块钱一斤,三十二元。

这钱要是拿去买肉的话,都能买三四斤了。

程虎等菜贩给自己找钱的时候,隐隐约约听到一个较为尖利的声音。

扭头循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正在用分贝较高的声音跟一个老太太说话。

“阿姨,你看看你的这些菜苗,全都打焉了。你还卖一毛钱一棵,这不是坑人嘛。卖五分钱一棵吧,我帮你要二十棵,刚好一块钱。”

第83章 卖菜苗的老人

中年妇女一边说话,一边弯腰用又肥又粗的手在装着菜苗的背篓里翻来翻去。

老太太愣了一下,两只无神的眼睛充满了惊愕与不解。

她低头往面前的背篓看了看,伸入一只手,抓起一把菜苗,着急的说道:“这,这只是一点点焉而已,回去放水里浸泡一下就没事了。”

中年妇女站直身体,皱着眉头道:“这么麻烦,还要用水泡。就一块钱两把吧,你卖不卖?不卖就算了。”

老太太仰起脸,看着女人,嘴巴微微张开并且颤动,却说不上话来。

卖,那就等于是白送了。不卖,这些菜苗再这么放着,等到傍晚还卖不出去的话,也就真的晒焉了。

但是,说不定等会儿会有其他顾客前来。她四下张望了一下,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摇头道:“不卖,不卖,你去其他地方买吧。”

中年妇女一听这话,白白胖胖的脸上瞬间露出嫌恶的表情:“不卖就算了,我告诉你,现在不卖,等会儿更加卖不出去。”

说罢,便扭头挥袖扬长而去。

“这都什么人啊?”老太太有些错愕,不知道自己是说错了哪一句话,做错了哪一件事,让这个女人心里不舒坦。

她席地坐在墙角,埋着头,一手搭在背篓上,一手揉着眼睛,喃喃自语道,“这么鲜的菜苗,这么肥的叶子,怎么就说焉了呢?”

像是有些不确定,她把手伸入背篓里,抓起两把菜苗,在手里翻看着,瘪着嘴巴,任由几颗豆大的泪珠折射明亮的光芒,从眼眶滴落到背篓里。

她的面孔干瘪多皱纹,皮肤深土黄色,佝偻的身体蜷在背篓后面,几乎没有背篓一半大。

就在她刚刚抹完泪水的时候,两个看上去只有四五岁的小孩子不知道从哪里跑来,围在老人身边,不停的嚷嚷。

“奶奶,给我一元钱买冰棒吃。”

“奶奶,我也要,我也要。”

一元钱,十棵菜苗。

但是,面对天真无知的孩子,老太太并未说什么,只是从内衣兜里掏出一个红色的塑料袋,双手颤抖着将塑料袋一层层打开,将食指在嘴里沾了点口水,然后从一沓为数不多的一元钞票里数出两张,递给两个孩子。

孩子得了钱,又一溜烟跑了。

她抬头看向还没有西垂的太阳,忽然觉得这一天格外漫长。

那个中年妇女又回来了。

她站在背篓前,蹲下身去翻看背篓里的菜苗,说道:“一块钱两把,我帮你要十把。”

“这”老太太有些忧郁。

“你看,这叶子都焉了,早点卖完早点收摊回家,免得在这里晒。”中年妇女的脸上露出扭曲的笑容。

“这些菜苗怎么卖?”程虎已经走上前,站在妇女旁边。

中年妇女仰面看向程虎,神色略显慌张,好像十分不乐意程虎出现在这里一样。

也是,只要没有买家来光顾,这个老太太十有八九会把菜苗低价卖给她。但是,有买家来光顾的话,那老太太可能就真的要好好考虑一番了。

老太太坐在地上,抬起头,看着‘高耸入云’的程虎,被他身后的蓝天映照得不得不微微眯上眼睛:“一块钱一把,一把十棵菜苗。”

“阿姨,你看看,你这些菜苗都打焉了。”没等程虎开口,中年妇女就抢先说话。

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懂砍价,要是让这小子先开口,指不定他就直接出手买了。这样一来,岂不是坏了她的计划。

老太太看了看中年妇女,又看了看程虎,眼睛里全是祈求。

程虎心中一阵刺痛。

他道:“阿姨,这菜苗哪有打焉?我看着还很新鲜啊,应该不会影响种植。”

“不影响的,不影响的。”老太太赶紧接话,“回去泡下水就可以直接种了。”

说着,她已经举起了两把菜苗。

中年妇女拍了一下程虎的手臂,皱眉道:“你怎么这么傻?没听出我是在帮你吗?”

“阿姨,我不需要你的帮忙。”

“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识好人心?我也是一片善意啊。”

程虎笑了笑,看着中年妇女,一脸认真的问道:“阿姨,您觉得我需要您的善意吗?我有手有脚,年轻力壮,您觉得我需要为了一块钱斤斤计较吗?需要善意的不是我,是这位老奶奶。”

“哈哈,小帅哥,说得真好,一块钱的东西还一个劲的砍价,真是没见过这样的人。阿姨,给我来两把菜苗,这是两块钱,您收着。”

旁边一个摆摊卖零散饼干的大叔将两张一元钞票放到老奶奶面前,自己就伸手随意捡了两把小菜苗。

“我也来两把。”另一个卖水果的阿姨也留钱拿了两把菜苗。

中年妇女的脸已经一片通红。她自知再纠缠下去对自己没好处,便气呼呼的转身离去。

程虎往老奶奶的背篓里看了一下,还有许多菜苗。

他一把一把的将菜苗从背篓里数出来,共有二十五把。

“奶奶,一共二十五把,这是二十五块钱,您收好。”

“你,你全要了?”老太太一脸不可置信的问道。

她以为自己听错了。二十五把菜苗,真的能卖二十五元?

不是十元,也不是十五元,而是整整二十五元呢。

够孙子孙女买五毛钱一根的冰棒,买五十根了!

“对啊。”程虎一脸灿烂的笑道,“奶奶,您家里还有吗?我全要了。”

“啊?”

有些时候,以为生活很难,但其实,奇迹一直都在等待一个很好的时机发生。

老太太还是不敢相信。

苦了一辈子了,奇迹要是发生的话,早该发生了。

“奶奶,这钱您先收着。”程虎把一张百元大钞拿出来,递给老奶奶。

老奶奶看着红彤彤的钞票,却不敢伸出手去接。

她怕啊!这幸福来得太突然了,她实在是害怕。

如果钱是假的,不仅菜苗折进去了,就连找的零钱也得搭进去。那岂不是要了她的命?

旁边几个摆摊的大叔大妈看见程虎居然给一张百元大钞,心中也是十分疑惑。

买了两把菜苗的大叔笑道:“她肯定找不开你这钱。要不你给零钱吧。”

程虎翻看了一下钱包,只有五块钱零钱。

他无奈道:“真不好意思,我就只有五块钱散钱。”

“这样,我给你找开。”大叔上前接过程虎手里的百元大钞,拿在手里翻看了几遍。

虽然他一直保持着笑容,但是,等真正确定百元大钞是真钞的时候,露出来的笑容才是由心而发的。

“给你十张十元的。”大叔递给程虎十张十元钞票,很是认真的说道,“跟老人家买东西,别用百元大钞,太吓人了。上次有个大爷就被人用假的百元大钞给坑了。当场哭得死去活来的。唉,现在的人,真是越来越差劲了。”

程虎点头道谢:“好,谢谢,下次一定不用百元大钞了。”

他把十张十元钞票全部交给老奶奶:“奶奶,这钱您拿着。剩下七十五元,明早九点钟,您再给我带些菜苗来这里。什么菜苗都可以。价格就按照您平时卖的价格算。”

老太太迟疑了一下,伸出颤巍巍的手接过十张钞票,含着泪水点了一下干瘪的脑袋:“行,明天一早,我一定准时给你带些菜苗出来。我就在这儿等你。”

程虎笑了笑,捡起二十五把菜苗离去。

周围几个摆摊的摊主全都望着他。刚开始还没觉得他高大,可这一刻,等他背对着所有人的时候,忽然就觉得他的背影极其伟岸了。

老太太坐在原地沉默了许久,不说话,也不动,像是在思索什么。

但是,等她背起空荡荡的背篓站起身的时候,她的腰杆似乎直了不少。

她已经很老了,但是她仍在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情,为家庭出一点绵薄之力。不管她的成就有多么渺小,可她的脊梁始终是直的。

————下面的文字可以不看的————

这样的人,不仅仅有她一个。

在偏远的农村,有太多这样的老奶奶。

八九十岁,白发苍苍,身体已经瘦得只剩下一层皮包裹着一具骷髅,走路都是走十步休息五步。

在城里,这样的老人家也许已经坐在家里安享晚年,但是在农村,却有不少老人依然下地里干活。

种花生,种玉米,种芋头,种红薯,种粮食瓜果

有些人是因为贫困,不干活就没吃食,生活没法继续。

有些人则是因为习惯了,也可能是害怕自己老了不干活,显得没用,会不受子女待见。

所以她们始终活跃在地里,活跃在田间,像一只不知疲倦的大雁,永远翱翔在生命的蓝空里。

直到天空飘雨,直到生命终止,她们辛劳的一生,才就此画上一个不起眼的句号。

我生活的地方,就是书中的西阳省荷花市安明镇白木村。我见过太多太多这样的老奶奶了。

村里有一个老奶奶,已经快九十岁,她子女颇多,每一个都已经成家立业,在村子里算是较为富有的人家。而且每一个子女都建起了漂亮的小洋房,买了漂亮的小车子。

但是,她却孤零零一个人住在有着几十年历史的泥砖瓦房里。

下雨的时候,见天的黑瓦片就会流下一条条潺潺溪流,灌入房子内,将没有铺水泥的黑泥地板淹得又滑又脏。

春天到了,我们家的花生地都还没有开始除草没有犁地,她却已经每个早上天没亮就扛着一把比她高的锄头往地里走去。

她没什么力气,一块只有两三分大的田地,她得用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才能把花生种好。

好几次在路上遇见她驼着背往回走,身上的汗水就像刚刚从水里爬出来一样。

刚好是从街上回来,买有水果,给她几个,她就牢牢记住这件事,到处跟村里人谈起给她水果的女孩子,像是怕自己老了,一不小心就会忘了一样。

过了几年,她还经常说起这件事。

这并不值得骄傲,而是应该感到悲哀。

因为只有极度缺乏温暖的人,才会将那么小的一件事情牢牢记挂在心上,久久不忘。

一旦忘了,也许就没有什么温暖的事情可以拿来安慰自己了。

【如果这章让你有感触,欢迎在评论区写下自己的想法,前缀‘观83章有感’。】

第84章 种菜

程虎回到家里,用水盆接了点水,把菜苗立着放入水盆里,并使水平面没(mo)过菜苗根部。

吃了午饭,就去地里开沟。午后的阳光十分明媚,并不是种菜的好时机。刘奶奶说过,种菜的最好时机是傍晚太阳落山之后。

任何植物移栽之后都需要一段时间缓苗。

缓苗就是恢复的意思。当植物经过移栽,环境发生改变之后,需要有一个重新适应或者恢复的过程,这个过程就称之为‘缓苗’。

缓苗期间,植物的根部会长出根系,但是地表上面的部分则不会有太大改变。

在这个时间里,烈日暴晒无疑会蒸发植物里的水分。因此,在缓苗期间,植物都应该安置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类似菜苗这样的小苗,一个晚上的时间缓苗基本上已经足够,但如果是一些较大的木本藤本类的植物,则需要更长的缓苗时间,几天到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不等。

开了地沟,程虎回到院子里,找来簸箕,将鸡粪用铁铲铲入簸箕中,再沿着地沟抖动簸箕,将少量的鸡粪撒入地沟内。

这是一件十分辛苦的活计,如果抖动簸箕的力道过大,鸡粪肯定会掉出来很多,那么就需要二次返工。

如果抖动的力气太小,鸡粪则有可能没法掉落,那就等于是浪费力气。

又忙活了将近一个小时,抖抖筛筛,总算往地沟里撒好了鸡粪,程虎感觉双臂几乎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其实,还有一个很简单的办法,既不用抱起簸箕,又不用抖,省时省力,就是直接用手抓鸡粪,撒入地里。

但是,程虎忘记买手套了,所以今天只能先这么着。

撒完鸡粪,太阳也已经落山。拿来二十五把小菜苗,按照刘奶奶教的办法,先用手抓一把土覆盖在鸡粪上,再将菜苗的根部落地。

这样一来,就可以防止菜苗在缓苗期间被鸡粪烧死。等菜苗状态稳定后,发达的根系深入泥土里,又可以吃到鸡粪。

而且,有了这些基肥,按照蔬菜半年生的宿命,基本上就可以不用再追肥了。

二十五把菜苗,总共两百五十棵。

听起来数量很庞大的样子,但是栽入地里之后,也不过区区三垄而已。

放眼望去虽是一片小绿,但是这些菜苗离地太久,都有些无精打采的样子。

说句实在话,暂时没法使用超能力,程虎心里有点不自信。也不知道自己这一堆忙活到最后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呢,还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不管怎样,现在这些菜苗已经种下去了,接下来只要按照刘奶奶教的做,估计也不会损失惨重。

今天买的二十五把小菜苗里,有一半是苦麦菜,一半是空心菜。

程虎有点无奈啊,这两种菜,他都不是特别爱吃。

夏季的时蔬里,他比较喜欢吃凉拌的青瓜黄瓜,新鲜的西红柿,还有干煸四季豆,以及蒜蓉南瓜苗这些。

但是没办法,菜苗都买了,不种的话有点浪费。

如果明天那个老奶奶还是给他带这些菜苗来的话,他就分给白木区里的老人们种好了。

反正白木区的那些房子都自带院子,而且院子还不小,种些瓜果蔬菜完全没问题。

又看了一眼地里的菜苗,程虎才转身回屋子里装水。

定根水是必须要浇的,除非是雨天。

现在白木村里的地下水还没见往上冒,河道依旧干涸,因此这些淋菜的水都是程虎用剩的生活用水。

洗菜的水、洗米的水,洗脸的水,洗澡的水,甚至是带点油沫子的洗碗水也得攒下。

帮菜苗淋了定根水,天色终于毫不留情的完全黑了下来。

大概老天爷是真发善心了,今晚的天空居然破天荒少了许多星星。

稀稀拉拉的几颗星辰胡乱点缀在夜空里,山风一阵阵的吹,程虎猜想,这八成是要下雨。就是不知道是今晚上下,还是明天下。

喂了鸡,就把鸡群赶回鸡舍里,免得晚上下雨淋湿它们。

鸡群虽然只是家禽,但也经不住狂风暴雨。

程虎没有养殖经验,只是想着,把它们当成宠物一样养,不让它们饥饿,不让它们风吹日晒雨淋,也不会长期将它们关在鸡舍里,白天的时候,它们想去哪里玩就去哪里玩,没关系。

想扒拉院子里的枸杞叶红背菜,那就去扒拉,程虎都没有按照原来的计划去围一个铁篱笆,一直都任由它们胡来。

它们想到院子外面的橘子林里找虫子吃,程虎也没拦着。

这样一来,倒是无需他费心果子长虫的事了。

只是,那道新开的后门,程虎是必须要用铁网网住的。

今后的吃食还得从那里来,不能太大意了。

在程虎这样的散养方式之下,鸡群的日子过得还算开心快活,因此自然也就不会引发鸡瘟之类的灭群疾病。

关好鸡舍的门后,又到楼顶上把蕨菜干收起来。

经过几天的暴晒,蕨菜干已经变得又干又脆。程虎找来保鲜袋,将蕨菜干分成若干份,分别装入保鲜袋内,还用透明胶密封好。

等到半夜的时候,暴雨果然是说来就来了。

哗啦啦的雨声密集的敲打在玻璃窗上,像浩浩荡荡的兵士,一个接一个,一群接一群的撞击在玻璃上,仿佛不将那块透明的门撞开,就誓不罢休一般。

闪电跟雷鸣一先一后传来,白光一闪,没一会儿,就会轰隆一声,仿佛在山里劈开了一条裂缝。

早上起来的时候,暴雨仍未停歇。

逶迤的群山连绵不绝,全都笼罩在薄薄的水汽里。

程虎站在房子门口,看向院门口的方向。也不知道大黄会不会被淋成落汤虎。哈哈,一想到这个平时有点小傲娇的大家伙全身毛发湿哒哒的贴在它已经不那么瘦的虎躯上,程虎就莫名有些得意。

没想到吧,我打不过你,但是我至少不用被雨水淋成落汤鸡呀。这就是人跟动物的区别了。

动物再怎么聪明,也改变不了依赖山林的本性,狂风暴雨都没法驱赶它们远离山林。而人类这个物种就不一样了,哪里舒服哪里躺。

见大黄还没回来,程虎也不等了,打开雨伞就往外走去。

第85章 老奶奶的艺术品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

昨天程虎跟卖菜苗的老奶奶约定好了,今天早上九点钟,还在昨天买菜苗的地方交易。

现在八点已过,程虎想着,这么大的雨,自己早点去的话,就可以让老奶奶少等一些时间。

他赶紧上了车,把湿哒哒的雨伞往后排座位一扔,就发动车子往镇上奔去。

一路从家里往外行驶,程虎都不敢开太快。

倒不是因为雨天路滑,而是因为雨天的时候,一些蛙类会跑出来,大摇大摆的趴在道路上洗鸳鸯浴。

车子太快的话,那些蟾蜍或者青蛙可能反应不过来,被碾死在轮胎下,然后等天晴的时候再被太阳一晒,便可成为肉干。

要是路上死了几只蛙类,晒干的肉干都可串起来烤了,那景象不可谓不壮观。

程虎虽然喜欢吃,但却不喜欢以虐杀动物为乐趣,也希望自己车子的轮胎不会碾死任何可以看得到的动物。

因此,从家里到镇上,加起来十几个公里,一路坦荡荡,没有什么车辆,别人用时可能就十来分钟,而他却要用将近半个小时。

龟速行进或许会多烧一点油,但是坐在车内,感受雨滴带给山林的滋润,感受夹杂着水汽的山风打湿自己的头发跟侧脸,也算是别有一番滋味吧。

特别是出了白木村之后,周围的群山已经从枯黄变成翠绿。

从车里看出去,公路两边的群山漂浮缭绕着云雾,为墨绿的峰峦峭峙增添了许多诗情画意,无论往哪个方向看一眼,都是一幅幅素雅淡薄但极富震撼力的山水画。

不过,也不尽然。

四周的景象更多时候是一派薄雾蔼蔼弥漫山谷之景,像是一个没有束缚的山间野小子,无惧无束的到处游荡,狡洁地遮掩去大半的山涧小道,硬是让草丛树林试着披上柔情娇羞的薄纱,让人沉浸在梦绕神牵中。

晴空万里有晴空万里时的岁月静好,漫天大雨时,也有漫天大雨时的神魂颠倒。它能让人内心的一切不安焦躁都随着哗啦啦的雨水,击碎在地面上,汇成河流,飘然远去。

这一次出行花掉的时间,比往常更多。

不是因为暴雨拦路,但又是因为暴雨造景才下意识的放松了踩油门的脚。

等程虎快到安明镇时,原本飘摇的暴雨忽然戛然而止,只剩下淅淅沥沥的尾巴斜斜飘落。

进入安明镇后,连细雨也没了。

这种感觉就好像他穿越了一样。

下了车,走往昨天买菜苗的地方。程虎心想,现在还没到九点钟,估计老奶奶还没来呢。

程虎希望她没来,最好是过一会儿才出现。

可是

在昨天买菜苗的那个角落里,老太太蜷缩着身子,蹲在地上。她深陷的眼眸注视着眼前往来的人,在微凉的雨后清风里,她单薄的衣服被鼓吹起来,非但不显得丰满,反而更显消瘦。

装着菜苗的背篓被她藏在身后,紧靠着墙壁,安稳的躲在屋檐下。

而她旁边,有一把打开的雨伞。那雨伞的伞骨断了两根,以至于伞面有一边凹陷下去。

看着老太太被雨水打湿了一半身子,程虎忽然有些自责。

如果他八点钟就来到的话,说不定老太太就不用等了。

他快步走上前去,笑呵呵的喊道:“奶奶,您怎么这么早?”

老太太恍惚了一下,两只眼睛盯着程虎,像是在辨认他到底是不是昨天给她钱的人。

等辨认出来了,她才露出笑容:“不早不早,我也是刚刚到。”

“菜苗您都带来了吗?”程虎已经站在老太太身边。

他个子很高,往瘦弱的老太太身边一站,更是显得他像根柱子似的。

老太太一个劲的点头:“带来了,带来了。你看,都在这里呢。”

“都有些什么菜苗?”

“这个是辣椒苗,三毛钱一棵,三十棵。”她捡了一大把翠绿的小苗出来。

“这个是茄子苗,五毛钱一棵,也是三十棵。”茄子苗的叶子表面布满了细细的绒毛。

“这个是南瓜苗,一块钱一棵,这里是二十棵。”南瓜苗的叶子要比茄子苗的叶子绿许多,但是,同样有着细细的毛。

老太太将背篓里的苗一一拿出来给程虎看。

辣椒苗三十棵,单价三角。

茄子苗三十棵,单价五角。

南瓜苗二十棵,单价一元。

番茄苗三十棵,单价五角。

黄瓜苗二十棵,单价五角。

菜豆苗二十棵,单价五角。

西瓜苗二十棵,单价一元。

程虎没记这些复杂的数字,只是问了老太太一句:“一共多少钱?”

老太太自己低头算了一遍,算出来的价格竟然是九十九元,觉得不可思议。

以前她卖一天也就卖十来块钱,这一下子居然有九十九?

一定是算错了。她不好意思的笑笑,又算了一遍。还是九十九。

程虎见她如此老实,心里觉得暖暖的,忍不住笑道:“奶奶,没算错,是九十九。”

“没算错吗?”老太太一脸不敢相信的问道。

程虎点了点头:“真没算错,就算算错了也没有关系。只要不算少了就行。”

“呵呵呵。”老太太开心的笑起来,脸上的皱纹全都挤到一处,“昨天我拿了你七十五块钱,你再给十五块钱我就可以了。”

程虎摇头:“不行,这菜苗您这么辛苦种出来,我可不能占您的便宜。哦,对了,奶奶,这个背篓您卖吗?”

老太太看了一眼自己动手折的背篓。那是用竹篾做的,十分蹩脚。

她不好意思的笑道:“这背篓这么难看,你要是想要的话,我就送给你好了。”

程虎连连摆手:“不不不,奶奶,您不知道,现在就流行您的这种编法。那些太工整的,看起来就像机器造出来的一样,看起来虽然整齐,可是没有艺术感。”

“艺术感?”老太太哪里懂什么艺术,不过一听这个词,就感觉很厉害的样子。

她略显惊奇的看着自己的蹩脚编织品,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这破烂玩意也能算艺术品?

第86章 吃鸡粪的人类

“这样吧,奶奶,您把这个背篓卖给我,多少钱,您说个价就行,我绝对不还价。”

这玩意还能卖钱?老太太更加讶异,眼睛瞪得老大,满脸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的背篓。

她回想了一下以前自己还没编这个背篓的时候,曾在街上的店铺里问过价格,像这样大的背篓,要卖六七十块钱一个。

但是,她很清楚,这个自己动手编制的劣等背篓跟那些竹篾编排得整整齐齐的上等背篓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因此,她嗫嚅道:“二十块钱,你看可以不?”

程虎故意露出一副吃惊的表情,不敢相信似的叫道:“奶奶,您这背篓才卖二十?”

老太太不好意思的笑道:“这就是个破烂玩意,卖二十我都觉得卖高了。”

“那这样吧,加上这些菜苗,我再给您两百块钱,这背篓就归我了,怎样?”

“两百块钱?”

“对啊。我再给您两百块钱,加上昨天的七十五,就是两百七十五。您愿意卖吗?”

“愿意,愿意,当然愿意。”老太太这下是真要乐疯了。也不知道自己是积了几辈子的福分,才能遇上这么好的人。

程虎给了老太太一把零钱,老太太接过这些钱,认认真真的数了好几遍,始终是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

可是,钱就在手里攥着啊。这是真的。

她帮程虎把菜苗再小心翼翼的放入背篓里,依依不舍的摸了摸这个陈旧且毛糙的背篓。

程虎知道老奶奶舍不得自己的老伙伴,但如果不找个借口的话,而是以一种施舍的态度把钱给老奶奶,她肯定不会要。

她的脊梁是直的。

把菜苗一一放入背篓之后,老太太又从旁边的袋子里拿出一把绿油油的青菜,也放入了背篓里。

“这是西洋菜,跟蒜米一起炒特别爽口,送给你尝尝。”

所谓的西洋菜,其实也叫豆瓣菜。叶子只有一粒花生豆大小。是一种需要依赖着源源不断的水才能长得好的多年生水生草本植物。

它全身青翠碧绿,而且光滑无毛,又是从水里长出来的,看上去不仅青翠葱茏,也干净得很,不像地里的蔬菜,总会夹杂着一些沙尘之类的东西。

程虎知道这是老奶奶一番好意,所以没有推辞,只是连连道谢一番。

老奶奶又说道:“这菜很容易种,有水的地方就能活。你回去之后,把上面嫩的部分吃了,下面老的根部可以扦插到水塘边上。一年四季都是绿油油的一片,好看又好吃。”

程虎点头,很是感激的说道:“谢谢奶奶。”

道过谢后,程虎背起背篓离去。

老太太则把手里的钱藏到内衣兜里,反复检查了几遍,觉得没有问题之后,才离去。

在凉风中,她的背影虽然单薄佝偻,但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却是一种坚强不息,犹如山川般屹立在大地之上永不屈服的精神。

角落旁边的几个摊主将这一切全都看在眼里。

等两人各自离去了,他们才笑着讨论。

“这小子是不是傻的?看他说话也不像啊。可做事情怎么这么傻?”

“是挺傻的,一个破背篓都花一百多块钱买。但是,傻得可爱。”

“哈哈哈,我也觉得这小子傻得可爱。那老太太怕是不知道真相,还真以为自己的背篓值这个价钱呢。”

“下次老太太再来摆卖,你们可千万别提这事。”

“懂的,不用你教。”

程虎回到家里,下了车,直接抱起背篓,把菜苗带到后院地里。

他抱着菜苗走到新建成没几天的蓄水池旁边,意外发现,水池里竟然蓄了不少水。

看来,如果再来一场暴雨的话,这水池多半可以满出水来了。

像昨晚那样的暴雨,简直就是泼盆大雨,下了整整一个晚上。好在地里的地全都起好垄了,排水沟也挖好了,不然的话,这块地肯定要被淹没。

而且,昨天傍晚种下的菜苗,似乎也没有遭受到太大的摧残,只是有一些泥沫子塞进了根部的夹缝中。这对青菜的影响不大。

放下菜苗,程虎又回到院子里,用簸箕装了一些鸡粪过来。刚刚上街的时候,他已经买回一沓厚厚的塑胶手套。这手套又大又长,可以直接套到手肘的地方。

看着被雨水淋得湿哒哒的鸡粪,就算戴着手套,依然有些难以下手啊。

我勒个去,这是要用手去抓鸡粪啊。

对于从小生活在农村的人来说,可能没什么感觉,觉得这事稀松平常,但是对于程虎这个新农村人来说,挑战绝不亚于吃鳗鱼罐头。

他看着鸡粪走神一会儿,内心做了一番斗争之后,还是咬咬牙,跺跺脚,一狠心,就把手插入了鸡粪里。

这感觉,十分酸爽。

等一下,我好像是右手戴着一只黄色的塑胶手套,左手没戴。然后,我捂脸的这只手为什么黄橙橙的一片?

程虎移开捂住眼睛的手,却看不见自己的手,只看到一只黄橙橙的手套。

然后他低头往下一看,一只小麦色的大手正稳稳当当的插在深褐色的鸡粪当中。

“啊~”

惨绝人寰的叫声将在院子里游玩的鸡群吓了一跳,纷纷伸直脖子,呆呆张望。

大黄原本趴在台阶上的门廊里睡觉,听到尖叫声,第一反应是程虎遇到危险了,立马跳起来,循着声音冲入后院。

湿哒哒的泥土弄脏了它的爪子。

看见程虎蹲在地上,一手插在鸡粪里,一手放在嘴巴上,大黄错愕不已:“你你们人类还有这样的爱好?”

它听说,狗才吃屎,为什么人类也会

这口味真是让它望尘莫及啊。

程虎,一脸委屈的看着大黄,将咬在嘴里的手抽出来,解释道:“大黄,不是你想的那样。”

大黄用怀疑的眼神看着程虎,那意思好像是,我都亲眼所见了,不是这样,是怎样?

程虎把没戴手套的左手从鸡粪里抽出来,顿时恶心得一阵反胃,将堆积在胃里好几天的粮食都给呕了出来。

这是吃撑了吧。大黄如是想到。

第87章 有的人看起来很脏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

它默默退出后院菜地,回到门廊上趴下,看着院子里那些随地大小便的鸡群,久久不能忘怀刚刚看见程虎一手抓鸡粪,一手塞嘴里的画面。

人类,真不愧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不仅吃草吃肉吃吃各种变质不新鲜的东西,居然连粪便都能下得了嘴。这是何等的魄力,何等的变态,难怪他们可以自称是最高级的动物。

光凭他们可以吃粪便这一点,就是它跟许多动物都没法做到的。

佩服,佩服。大黄心里又佩服,又觉得不可思议。

难道,人类的身体已经进化到可以把粪便变成美食的程度?

这对没有见过外面世界的动物来说,是一个极其深远的问题。大黄自认为,像自己这样纯粹的动物,是没法理解人类的各种怪异举动的。

所以,睡觉才是王道。

睡觉的话,还可以梦见以前跟主人在山林里追逐的画面。嗯,想想都觉得美好。估计全世界,也就只有它以前的主人是个纯粹的人了。

现在的人类,估计都不纯粹了。

程虎终于把胃里的东西吐得一干二净。

再看沾满鸡粪的手,就算依然觉得恶心,可是胃里已经没有东西可以吐了。

看着手里的鸡粪在拉丝,他半眯着眼睛,觉得头皮一阵阵发麻。

但是,程虎忽然就开窍了。

这不小心徒手抓到鸡粪确实恶心,但是,他相信,在以前,农村人还舍不得买手套的时候,可能就曾像他这样,徒手抓过各种动物的粪便。

劳动本身是一件十分光荣的事情,不要因为一些表象而贬低劳动本身的意义。

这只此刻沾满鸡粪的手,和农民们沾满泥土的手,难道不比那些偷鸡摸狗的鼠辈之手要来得干净吗?

这个世界是一个大杂烩,什么人都有。

有偷鸡摸狗的,也有男盗女娼的,还有一些人利用高科技盗取他人钱财,将别人一辈子的血汗钱收入囊中。

更有甚者,他们拐卖妇女儿童,把一个个原本温馨幸福的家庭毁于一旦。

还有一些杂碎披着人皮,干些畜生不如的事,将淫*恶的魔爪伸向无知的孩童。

这些人可能无需下地干活,手掌又白又嫩,但是,他们的手真的干净吗?

就像那谁说的一样,有些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些人死了,他还活着。

而有的人看起来很干净,其实很脏。

有的人看起来很脏,其实很干净。

想明白这个道理,程虎再看自己手里的鸡粪,也就觉得没那么恶心了。

这在以前,估计还得被人嫌弃手掌不够大,抓的鸡肥不够多呢。

劳动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就算心里有道坎过不去,觉得这些鸡粪还是恶心,但是,绝对没有必要矫情到哭天喊地,把手搓到脱皮什么的。

程虎站起身,将手放入蓄水池里用力搅动几下,湿哒哒的鸡粪瞬间消散开来,融入水里再无踪影。

看,这不就洗干净了嘛。

为了以防万一,程虎干脆两只手都带上手套,抓起鸡粪,往地沟里撒。

在劳动的过程中,他已经完全忘记刚刚的事情。只是觉得自己的手掌真的好像不够大,每次只能抓一小把鸡粪,撒一点点面积,没一会儿,手里的鸡粪撒完了,还得回到簸箕里重新抓一把。

撒好鸡粪后,这次程虎没有急着种菜,而是先用大板锄将地沟里的鸡粪全部覆上薄薄的一层土。

昨天程虎是一边覆土一边种菜,得出的经验就是,他发现这样做并不高效。倒不如先用大板锄把鸡粪全部覆好土再种。

没多久,挖好的地沟里全部撒了鸡粪,并且覆好了土。

接下来,要种菜苗,就是只种菜苗,无需再做其他事情。

这样一步步来,不仅不会因为覆土伤到菜苗,还可以免去菜苗一抓一放的麻烦。

菜苗总共有七种,其中辣椒苗、茄子苗、番茄苗、黄瓜苗、菜豆苗都可以种在地里,而南瓜苗跟西瓜苗则不行了。

因为南瓜跟西瓜的藤蔓覆盖面积比较广,不适合种在地里。

所以程虎先把南瓜苗跟西瓜苗捡出来放一旁。

程虎想好了,南瓜苗的话,可以种在院子里,这样一来,等南瓜架子搭起来了,既可以为鸡群提供一个乘凉玩耍的好地方,又可以不占地。

而西瓜苗的话,不需要搭架子,但是藤蔓的匍匐面积较大,就种去橘子林下面好了。

这两个瓜苗有了安排,程虎就得好好思考一下如何分配剩下几种苗的种植位置了。

辣椒苗跟茄子苗都不需要搭架子,属于低矮植物,也不会对其他植物造成遮光,因此种在东南面最合适不过。

番茄苗、黄瓜苗、菜豆苗都需要搭架子,而且这三者的根茎都比较发达,藤蔓也能爬很高,则不适合种在东南面,以免给其他植物造成遮光影响。

这块菜地的西北面是一座小山,东北面则是院子的墙壁,以及高大的杨梅树。杨梅树旁边还有一个蓄水池。

由于这三种植物的枝条比较多,所以每一棵都要间隔开来,不然的话,枝条太拥挤,也容易生病。

想了一会儿,程虎决定,把菜豆苗种在围墙脚下,这一样的话,到时候扦插竹竿或者其他助爬杆的时候,可以让助爬杆一头插入地里,一头斜斜靠在墙头上。

这里的狂风暴雨一旦肆虐起来,那绝对不是唬人的。

让助爬杆靠在墙头上,可以有效的挡住一些狂风暴雨,以至于到时候长大爬高的菜豆不会被虐得死去活来的。

毕竟,在这三种植物里,菜豆的藤蔓是最强悍的,可以自行绕过杆子,不断的往上延伸。

将它们种在墙角,也可以避免它们缠绕到番茄架或者黄瓜架上。

剩下的黄瓜跟番茄只需要按照一定的间隔种植就可以。另外,番茄比较甜,可能更容易招虫子,所以,最好是种得稀疏一些,以达到每一片叶子都能享受阳光滋润且通风良好的环境。

心中有了规划,干起活来也就不迷茫了。

第88章 南瓜可汤可炒

程虎知道,自己可能有点作,像普通的农民应该不会在乎这些。也就他,装出一副饱学之士的样子,其实啥都不懂。

哈哈,不过,自我感觉良好就行了,过程中的心理活动不重要。

原本按照老太太的算法,这块地里应该是种下了一百三十棵苗,加上昨天的空心菜跟苦麦菜共两百五十棵,一共就应该是三百八十棵苗才对。

但程虎粗略算了一下,其实不止。

他发现很多苗都比老太太算的要多出几棵。

比如番茄苗估计就有三十五六棵这样,但是老太太却只算三十棵。

这就是朴实的人啊。自己的钱一点儿也没白花。

种好了一百多棵菜苗之后,程虎又把西瓜苗按照原先的设想,种到橘子林里。

橘子林的橘子依旧金灿灿一片。它们在阴天里,也散发着明晃晃的光彩。微风吹来时,就像一只只小手抓着一个个黄色的气球在招摇。

不仅好看,而且好吃。

程虎喜欢吃橘子,但是小猴子们这么久都没来摘橘子,他也不舍得铺张浪费,每天都只是摘几个解解馋而已。

他想着,等哪天小猴子们来了,看到树上还挂满果实的时候,一定很开心。而他也不至于窘迫到一个橘子都拿不出手。

虽然才跟三只小猴子见过几面而已,算不上很熟,可程虎是真心喜欢它们呀。

金灿灿的毛发,可爱的大眼睛,还有或灵活或胖墩墩的小身体,真的是非常可爱。

想到这里,程虎扭头远远看了一下趴在门廊上睡觉的大黄。

心中气呼呼的想到,小猴子比大黄可爱,至少那些小呆瓜不会以为我吃鸡粪!

只是,程虎想不明白,小猴子们为什么这么久都不来。那天他都已经跟小猴子们保证过了,绝对不会让它们在村子里被欺负的。

它们想来摘果子的话,随时都可以来。

而且,小猴子们也很开心的答应了。

可是,现在都过去这么久了,小猴子们为什么没来?

程虎想不明白,难道是它们被吃掉了?回去的路上就被吃掉了?

原先程虎没在意这件事情,等他回过神来,想驱动意识到山林里去寻找小猴子们的时候,他的力量已经十分薄弱,根本没法把意识放出去。

所以只能一直等着,盼着,希望小猴子们快来摘这些又大又甜的橘子呀。

但是一直都没有等来。

程虎把西瓜苗种好后,就只剩下南瓜苗没种了。原计划是将南瓜苗种在院子里。

但回到院子里,看着在院子里或抖搂身上羽毛,或亮开嗓子,抻着脖子高声叫,或咕咕咕咕低声唱,又或者是噗噜噜飞的飞跳的跳,金鸡独立,白鹤亮翅,以及飞到墙头上各显身手的鸡群,程虎又郁闷了。

我把南瓜苗种在院子里难道不等同于肉包子打狗?

先别说鸡群的尖尖嘴巴可以戳破叶子,光是它们的爪子就可以把南瓜苗从地里连根带土的扒拉出来。

那些种在房子墙角下的枸杞叶跟红背菜还有韭菜就是很好的见证了。

这些家伙,看着个子不大,而且貌似很笨的样子,但其实它们贼精明。

枸杞叶的嫩芽,程虎自己都没吃过多少,全被它们扑腾着翅膀跳起来给啄得一干二净。

还有铺地生长的红背菜,也只剩下筷子粗细的杆子了。

最可怜的其实还是韭菜。这些家伙可能是觉得韭菜生吃有点辣,难以下口,就直接趴在一丛丛的韭菜上面,把韭菜当成天然的鸡窝。

蛋没生一个,韭菜压废不少。

要不是看在它们肉质鲜美的份上,程虎可能会考虑把它们全部赏给大黄。

可就算这些鸡群能闹腾,那南瓜苗该种还是要种的呀。

先不说南瓜可以煲汤,可以干炒,光是甜滋滋的南瓜饼就完全可以虏获味蕾。

听说没有施化肥,没有打农药,自生自灭长出来的南瓜,那味道可不是一般的甜,做出来的南瓜饼,那可不是一般的好吃。

还有南瓜苗,放点猪油热锅,加上蒜蓉爆味,然后放入去好丝的南瓜苗翻炒,那味道不比肉差呀。

吞了吞口水,四下看了看。

院子很大,很多地方都可以种,但最后,他还是选择种在鸡舍对面的角落往外一点,不遮光的地方。

这地方以后搭一个南瓜架子也简单,直接用不锈钢管子横亘在墙角上,形成一个三角形就行,甚至都不用再立支柱。

只是,南瓜苗整整二十棵呢。一棵就可以爬满一个架子了。程虎就算是把院子的四个角落都种上,也只能种四棵呀。

其实,南瓜苗也可以铺地生长,只是这样一来的话,就不能种在院子里了。

不然的话,肯定又要给鸡群给活活造死。

还好,这里啥也不多,就是地多。先在院子里种几棵吧,剩下的,就种到橘子林后面,往山腰走几十米就可以到达的那块地里去。

那地虽然宽度不够,拥挤在两座大山之间,但是长度却是极其长的,估计有好几百米呢。一直从两座山中间的山谷往外延伸,顺着河道,一直延伸到一座废墟那里。

虽然那地里的荒草已经齐人高,但是从地形可以看出来,那废墟前的地原先应该是一个大院子,再往山谷方向走十几米,又是几块从低到高的梯状土地,那些地则应该是菜园之类的。

之前程虎没事溜达到那里的时候,发现那些地里长有一些茶树。而且地面平整,地头斜坡的位置还垫有石头当简易台阶。

二三十棵南瓜苗如果匍地生长的话,也占不了多大的空间,种在那一块狭长,总面积约莫几亩地的地方,完全没问题。

甚至是,只要几分地,就可以种下二三十棵南瓜苗。因为南瓜苗一旦把嫩苗掐了吃,也不会说爬的很夸张。顶多是跟爬得跟一张大床的面积差不多。

加上这又是在山林里,就算程虎自己吃不了那么多瓜苗,其他小动物可能会帮他解决掉。所以,完全不用担心南瓜苗匍匐面积太广,造成地皮浪费。

第89章 一群花狂

【感谢‘我脑壳疼’的打赏】

更重要的是,南瓜苗到了初秋,基本上就废了。

到时候如果他有多余的力量可以用来造果林的话,再考虑要不要在那块地上种果蔬。如果没有多余的力量,那自然就不用担心浪费地皮一说。

想定主意,程虎从南瓜苗里拿出几棵,剩下的就先放到卫生间里用水盆泡着。

几棵南瓜苗,程虎集中种在鸡舍对面的院墙角下。

一来是为了集中管理,二来则是因为房子后面的墙角已经被杨梅树的枝条占领。而鸡舍后面的墙角则太过阴暗。还有东南面的墙角,背阳也不好。

所以,就剩下鸡舍对面的墙角了。几棵南瓜苗种在一处也不是不行,只要架子够大就行。

大不了到时候埋一根钢管,与两面围墙一起做成四方形的大瓜棚。

瓜苗种好后,找来几支掉光了叶子的树枝,盖在瓜苗上面。如此既可以免去鸡群的骚扰,又不用担心会把阳光遮住。

忙完这些已经临近天黑。现在背上割草机去橘子林后面那块狭长的荒地里开荒有些不现实。

就像刘奶奶说的一样,高楼不是一天就可以盖起来的,这活儿也不是一天就能做完的,该劳逸结合的时候,还得劳逸结合。

喂了鸡,回到屋子里,程虎把西洋菜的根部掐掉,然后插到池塘的内墙上。

经过昨晚的一夜暴雨,不仅是后院菜地里的蓄水池蓄了不少的水,就连这个小池塘也满了。

蓄水池的接水口不大,而且四周高出地面,因此水没有蓄满,但池塘就不一样了。

池塘的接水口大,而且四周低于地面。昨晚哗啦啦的暴雨落入院子之后,又全都汇集到池塘里。这池塘不满才怪呢。

好在,原先的排水沟依然完好,池塘里的水一旦漫出来就会顺着水沟流到墙角,再从墙角的排水孔流到外面的小河里。

把西洋菜的根部插好后,程虎并不十分确定自己这么做是对的还是错的。

这根部到底是要碰到水呢,还是不碰到水呢?

有些植物是很奇怪的,既不能碰到水面,又必须长在水边。这种若即若离的行为,堪比男女之间的小把戏。

程虎打开手机qq,找到月季交流群,拍了一张自己扦插的西洋菜的图片,发出去,并且问道:“各位,问一下,西洋菜是不是这样种?”

“哇,虎哥又冒泡了,你的五彩金樱子卖不卖?”

“为什么不是虎妞?”

“因为我有枪。”程虎发了一句语音过去。

唉,在这山旮旯里面,没有其他人类,逗一逗这些没见过面的陌生人,也算是一种乐趣吧。

“虎哥虎哥,我想要五彩金樱子的杆子。”

“虎哥,我也想要,求分享。”

“跪求分享啊。”

“你们先告诉我,这西洋菜到底是不是这么种的。”

“别说,千万别说。”

“对,别告诉他,不然的话,他又像上次那样,得到答案之后就溜了。”

“分享五彩金樱子吧,虎哥,我现在几乎每天都在看那个短视频。我感觉我这辈子要是得不到五彩金樱子我要疯掉。”

“给大佬递茶。”

“虎哥,你有‘玛丽’吗?我用玛丽跟你换五彩金樱子的一根杆子,可以不?我还包双邮。你寄来的邮费,我也报销。”

“咳咳,人家虎哥都能有那么大的一个院子,还有那么大一片的五彩金樱子,发红包的时候还那么阔绰,你觉得人家差你那点邮费吗?”

“”

“我想要五彩金樱子,也想要玛丽怎么办?玛丽好贵啊,一棵小苗都要差不多两百块钱,现在的淘宝店铺真的是抢钱啊。”

“红越最坑爹,大普货也卖得贼贵。”

“贵有贵的道理,便宜没好货。”

“对,一分钱一分货。”

“虎哥,五彩金樱子的杆子怎么卖?”

这些人估计都是疯子。

程虎无奈的摇了摇脑袋,回道:“你们先告诉我这个西洋菜这么插对不对,我还在池塘边上等着你们告诉我呢。”

“只要泥土够湿,就算碰不到水也没有关系,但最好就是根部可以碰到水,这样长出来的西洋菜比较嫩。”

“谢谢爱丽丝,给你个大红包。”

程虎给回答他问题的‘爱丽丝’发了一个专享红包,五元。

五元,这对一群成天只能抢到几毛钱的花友来说,绝对是一笔巨款啊。

都可以在商铺搞特价活动的时候,买两三棵月季花苗了。

“哎呀,虎哥,我没抢到。”

“报告,我也没有抢到。”

“下次我问你们问题,你们早点回答,不就都能抢了。先不跟你们说了,我得去做饭了。”程虎回完这句话之后,就关了手机。

虽然,这些人都挺能闹的,不过程虎也看得出来,大家没什么恶意,只是很单纯的想要他分享五彩金樱子而已。

也由此可以看出,五彩金樱子一旦出手的话,绝对可以引起不小的轰动。

真的是要感谢祖宗,感谢大舅啊,不仅给了我这么厉害的本事,还给我留下了一笔巨额遗产——五彩金樱子。

虽然目前程虎没法预想到这些五彩金樱子带来的财富会是多少,但是,他可以肯定,绝对不止三百万。

在走入房子之前,程虎看了看太阳能灯光下微微摇曳的五彩金樱子,它们依旧美得不可方物。

吃了饭,洗好澡,回到床上舒舒服服躺下,程虎又才打开手机,上网看了一下网上卖的花架子。

一个字,贵!

花架的高度基本上都在一米到一米八左右,价格却全都在二十以上。一米八的,质量普通的,得五六十块钱一个。好一点的,更贵。简直就是抢钱呐。

虽然,咱现在有点小钱,可是,这钱也不能花得太冤枉了。以后需要吃大量的古币,那都是要花钱买的呀。

而且,以后改造白木村,每一样都是钱。

我花几十块买个小架子,而且还不能爬黄瓜爬豆角那样的大藤,我疯了?

程虎愤愤关掉淘宝,决定找个时间去山上砍些竹子。

第90章 与林振凯达成协议

反正山林里有没有大熊猫,老竹子留在竹林里只会抢了新竹子的营养,倒不如砍回来自己造架子。

而且,竹林里的竹笋估计也已经冒得差不多了。到时候还能摘些新鲜的竹笋回来吃,一举两得。

只是,明天程虎没空,所以这个计划暂时搁浅。

明天得把橘子林后面那块狭长的荒地清理出一部分种南瓜。

刚刚关掉手机没一会儿,手机铃声响了。

程虎拿起手机一看,竟是林振凯打来的电话。

几乎没有一丝犹豫,程虎接通电话。

没等程虎开口,那头就传来了兴奋的说话声:“小虎,睡觉没有?”

程虎淡淡一笑:“没呢,凯哥有什么好事?把你高兴成这样。”

林振凯激动道:“小虎,我老婆的手术非常成功,谢谢你。”

“嗨,谢我干什么?”程虎欣慰道,“你应该感谢医生才对。我又不是医生。”

林振凯心中感激万分,但他找不到太过华丽的语言来感谢程虎,只能向程虎保证到:“小虎,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快把欠你的钱还上的。”

“不急不急。”程虎躺在床上,双眼透过天窗看着夜空中的星星,回道,“你先把其他人的钱还上吧,我的钱不着急。”

“这怎么行呢?”林振凯说道,“你是唯一一个借了一万元以上给我的人。就连我家里的亲戚,都只是借了几千块钱。程虎,虽然咱们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你放心,我林振凯这辈子都会记得你,感激你。”

“别别别。”程虎最怕别人记自己一辈子了。

他这人虽然有些时候挺好心挺善良的,但是,他真不想别人把他给予的恩惠牢牢记挂一辈子。

他更希望别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付诸实际劳动偿还他。

就像他不会直接施舍卖菜苗的老奶奶几百块钱一样,而是希望通过买卖的关系帮助到老奶奶。

有些时候,无偿的施舍只会造就人性的懒惰和习惯性。但是,有偿的帮助就不一样了。它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帮助的人,又不至于让这些人觉得帮助来得太简单,以至于忘了初心。

就像现在的某一些贫苦户一样,无偿接受国家的补助之后,就养成了好吃懒做的习惯,甚至还有不少人因为不用干活也有饭吃,就染上了赌博的恶习。

这在安明镇一带比比皆是,也许是因为地处偏远,人们没有娱乐项目的缘故,不少老年人都喜欢打牌。

一块钱两块钱一把,一天下来,能输几十块钱。而国家的补助才多少?有些家里人口多的,按人口算,有一千多。

有些少的,自己吃饱全家不饿。钱输了,就去偷。周而复始,始终没有脱离贫困。

程虎始终觉得,无偿的帮助只会使得受帮助的人养成惰性。

他开口道:“我说晚点还并不是不要你还。也不是为了让你惦记着我的好。这样吧,这十万块钱就先在你那里放着,当作押金好了。以后你收到古钱币的话,要第一时间告诉我。如果我确定要买下你收来的古钱币,你就绝不能卖给其他人。”

“啊?”林振凯听得一愣一愣的。

程虎这小子到底是有多大的本事才能说这样的话?难道他跟小说里的人一样,继承了几百亿不成?

如果是的话,那林振凯只能说牛逼,如果不是,那就只能说这小子是疯了。

虽然他游走在一些偏远的城镇,收集到的古钱币可能没有什么上等货,但数量可观呐。那自然也是值不少钱的。

“啊什么?”程虎笑道,“难道你还怕我会坑你吗?我不是都放了十万块钱在你那里当押金了嘛。”

“不是这个意思。”林振凯赶紧说道,“我只是觉得奇怪,你没事要那么都古钱币干什么?如果是收藏的话,那你收藏一些精品就可以了,那些普通的就没必要收藏了。”

“不不不。”程虎赶紧拒绝道,“我都喜欢,只要是古钱币,我都喜欢,反正我也不会说要求你低价卖给我,以前你卖什么价,以后还卖什么价。你看行不?”

这当然是再好不过了。这对林振凯来说,无疑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一来是不用急着还程虎的十万块钱,二来是无需跟那些一个劲压价的古玩店老板打交道。

而他也很清楚,程虎从他这里直接入手古钱币的话,对程虎来说,也绝对是好事一件。

如此一来,程虎就可以既不用像他这样到处颠沛流离,也不需要通过古玩店或者拍卖行就可以轻松获得古钱币。

省去了一堆中间商,这既可以帮助程虎节约金钱,又可以帮助他节约精力。

所以,这是一件双赢的事情。

林振凯郑重道:“行,程虎,你放心,就算不是为了你,而是为了你的钱,我也会努力漂泊,发掘到更多古币的。”

程虎呵呵笑道:“行,那你先好好照顾嫂子,我等你的好消息。”

挂掉电话后,林振凯如释重负,原本压在心里的一块巨石终于落地了。

他这人最怕的就是欠别人人情了,但刚刚这一通电话,却让他找到了还人情的路数。

程虎则没他这么多心思,挂了电话,闭上眼睛没够一分钟,就沉沉睡去。

早上起来,吃饱早饭,往割草机的手杆里涂了一些润滑油,又往油箱里加入一些汽油,然后就背起割草机往外走去。

走到院门口,刚好遇上大黄。

程虎立马一脸欣喜的说道:“大黄,跟我去上面哪里吧。”

他指着橘子林后面往上几十米的一座废墟说道:“我要去那里开荒,你跟我去吧。”

大黄回头顺着程虎指的方向看去,不解道:“那么近,为什么要我跟你一起去?”

程虎干笑两声,说道:“咳咳,我绝对不是因为怕鬼才叫上你一起的,我是觉得,一个人去干活太无聊了。如果你跟我一起去的话,我偶尔还能跟你说说话。”

大黄再次回头,看向那座废墟。

第91章 怎么对付入侵者

清冷的晨光下,已经没了屋顶的废墟在荒草丛中露出摇曳着的枯黄草叶,像极了一只只无骨的手。

“怕鬼很正常。”大黄已经掉转身子,朝着那片废墟走去,“有些时候,我独自走在山林里,听不到鸟叫的时候,我也害怕。”

程虎有些讶异,堂堂的丛林之王也会怕鬼?

“不过,我怕的不是鬼,而是孤独。”大黄接着说道,“有些时候,孤零零的穿过一整片森林,却没有遇到一只动物的时候,我就在想,这片山林是不是真的已经走到尽头了?是不是只剩下我留在这里?”

程虎的脑海之中出现了一副画面:在广袤的森林里,四周静悄悄的一片。没有虫鸣鸟叫,也没有野兽嚎叫。枯黄的植物在艳阳之下耷拉着,一阵微风起,清脆的沙沙声响起。

一头十分干瘦的老虎出现在草地上。它迷茫的看着周围,不知道该走向何方。

因为到处没有一点绿色,到处都是死一般的静寂。

“如果那一天真的来了,我又该怎么做呢?”大黄仰起脸,看着前面的山峰隐隐约约可见一片绿色,很是欣慰的说道,“幸好,没等我想明白这个问题,你就来了。”

程虎回过神来,挑了一下眉毛,忽然觉得自己好伟大的样子。哈哈。

大黄没听到程虎说话,就回过头来看他。发现他正一脸得意的样子,便道:“别高兴得太早了。路还很长呢。”

“我知道,我知道。”程虎赶紧收起脸上的猥琐,跟着大黄朝废墟走去。

废墟原本是一座红砖瓦房。

红色的泥砖大部分已经摔碎在地上,只有矮矮的墙根还立着四五层红泥砖,还在顽强的抵抗着岁月的碾压。

黛青色的瓦片不知道是在怎样一个风雨交加之夜,从高高的屋顶上轰然塌下,劈裂成无数块不规则的小瓦片。

一些门框还立着,一些倒了。

程虎跟大黄站在朝东面的大门口,视线穿过歪斜的木门框便可以看到里面密集的杂草灌木。

“这门怎么是朝东面的,而不是朝南面的?”程虎觉得有些奇怪。农村的房子不是都很讲究坐北朝南的嘛。

就像村里那些小洋房一样,几乎所有客厅的正门都是朝南的。

大黄道:“这个是大门,不是正门。正门在里面,也是朝南的。”

说着,它已经迈开步伐,走上三层大台阶,并且毫不犹豫的从所谓的大门走进去。

程虎皱眉看了一下这座废墟,只能硬着头皮跟进去。

刚刚来的路上跟大黄夸口说要把南瓜苗种在废墟里面,一来可以利用还没有倒塌的墙壁攀爬瓜苗,二来还可以节约地皮。

最重要的一点是,程虎想看看里面有没有古董什么的。

如果有的话,即使不拿去换钱,就摆在屋子里装逼也是不错的。

程虎走上台阶,往里探头看了一下。

大黄已经在碎砖碎瓦堆成的小土丘上趴下。

那一处被枯黄的矮软小草侵占,确实是一个睡大觉的好地方。

程虎发动割草机,开始一边割草,一边溜溜转动眼珠子观察地面。

要是一不小心捡几个古钱币的话,岂不是都不用等林振凯的好消息,就可以立马补充力量了?

哈哈。虽然明知道发生这种事情的可能性很小,但是想一想也不妨碍事情。

之所以说发生这种事情的可能性很小,那并不是说现在的农村不藏宝了,而是因为这里以前毕竟是大舅的地盘。

如果这些废墟里真有什么古董宝贝的话,估计早就被大舅搜刮得一干二净了,还会留点渣渣给他?

想到这里,程虎只好老老实实割草。

废墟的占地面积并不是很大,但也不是很小。估计有两三百个平方米,将近半亩地。

这要是放在现在,估计就属于违章建筑了。毕竟,现在建房子,面积过大,是没法过审的。

不过,这种事情也只是在其他地方受到限制,在白木村这样一个渺无人烟的荒村里,就算程虎有本事建一栋占地几百亩的房子,估计也没人理会。

毕竟这里已经成为了人们口中的死亡之地。

程虎忽然好奇的问道:“大黄,你说这里很少有人进来,那么,如果真有人进来的话,你们会怎么对付他们?”

大黄眯着眼睛,晒着太阳,淡淡回道:“当然是让他们有来无回。”

“囚禁他们?”程虎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几个探险家走进村子里,被一群动物袭击,还被扔到了黑布隆冬的地洞里。

探险家们在地洞里挣扎求生,但都徒劳无功,最后只能活活困死。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他以后晚上还是少出门为妙,谁知道这里到底有多少孤魂野鬼。

“当然不是。”

程虎暗暗松了一口气:“不是就好,我还以为你们会把他们活活困死在这里呢。”

“我们才没有那么无聊。”大黄语气轻飘飘的说道,“我们一般都是一招致命,然后各取所需。”

割草机割空了。程虎僵硬在原地,头皮一阵发麻的问:“什么叫做各取所需?”

“有些小动物啃不了大骨头,就去吃他们松软的肚皮肉,而像我们这样的,则会直接扯下一条多肉的大腿啃咬。既可以吃肉,又可以用骨头磨牙。”

程虎感觉自己的头皮要爆了。

“这样做是不是太过分了?他们可能没有恶意。”程虎忽然觉得那些自诩为‘探险家’的人很冤枉啊。

他们可能只是想要来寻求刺激的而已,结果把命都搭进去了。

“我们分得清好坏。”大黄说道,“那些拿着猎枪进来的,一定是坏人。这样的人必须被吃掉。而另外那些没带任何可以伤害我们的东西进来的人类,我们一般都只会放些骷髅头在路上,让他们知难而退。”

“如果他们不走呢?”

“那就吓唬他们,吓到他们屁滚尿流为止。”

“可如果这样还是不走呢?”程虎知道,有些探险家是很执着的。

雷雷的故事

【本章内容与小说没有关系,可以不看。但非常建议观看。

建议观看。本故事改自真实事件。

本章非原创,转自搜狐网‘型男走在路上看风景’。简单改了一下,排了一下版,大体没动。】

雷雷是一头老虎。

1995年的某一天,它出生在一家动物园里。

就跟所有‘孩子’一样,刚从母胎里出来的雷雷虎头虎脑,十分可爱。

它喜欢依偎在妈妈怀里吃奶,也喜欢在妈妈身边的草地上打滚。

虎妈妈也跟天底下所有称职的母亲一样,全心全意的照顾着自己的孩子。

虎妈每天为虎仔舔梳毛皮,即使是小家伙屎尿过后也一律帮它舔得干干净净。

小老虎是喝着妈妈的奶,慢慢地睁开了眼睛的,他觉得妈妈身体的斑纹漂亮温暖极了。

快乐日子总是格外短暂。

那些饲养员平时对虎妈可不怎么样,经常克扣虎妈的伙食。

打扫虎圈时不仅骂骂咧咧的,还会用棒子把虎妈从一边驱赶到另一边去。

倒是快生小老虎的时候,他们还像个人,给冰凉的水泥地铺上稻草,让虎妈躺着。

可是,刚出生的小老虎被他们看上了。他们整天惦记着小老虎什么时候可以让游人拍照,什么时候就可以赚钱。这就是他们看着虎妈虎仔所想的事情。

虎妈哪能一点不察觉他们的可疑呢。它害怕,它忧心忡忡,但是,都没有用。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

那个早晨,几个人拿着棒子出现在虎妈面前。

那是虎妈平时最害怕的棒子。

他们用粗大的棒子驱赶虎妈,要把虎妈和自己的小虎仔隔开。

虎妈是极其温驯的老虎,平时从没有不服从过他们的任何指令,哪怕是让自己受到伤害的指令,它也从未反抗过。

但是现在,它必须为了孩子跟这些人反抗。

它叼住自己的孩子,决不松口。它要跟自己的孩子在一起。

这决心是那么大,以至于挨了几棒子的它仍然没有松口的迹象,仍在紧紧护住自己的孩子。

有一个饲养员走到它身后,对着它脑瓜子狠狠敲了一棒。

就在它恍神之际,另一个饲养员的木棒跟着落下。

虎妈妈终于下意识地松开了口。

这些人为了抢她的孩子,竟然这样打它。它只是一个母亲呀。

小老虎不安地叫着,在地上慢慢地爬向自己的妈妈。

虎妈惊恐地躲着棒子,心酸地看着自己不满一个月的小虎仔。

饲养员抢步上前,抓起小老虎走出去了。

虎妈呼啸着蹿到铁栏杆前,身体狠狠撞在冰冷无情的铁栏上。

它看不到自己的孩子,但仍能听到自己的孩子吱吱叫着。

渐渐的,连孩子的叫声也听不到了。

从此它不想吃饭了。

它心里只想着自己那可怜孩子。

它彻夜哀鸣,恳求人们把孩子送回来。但是,没有人理会它的哀痛、她的眼泪。

虎妈撕心裂肺的嚎叫只是招来饲养员的斥骂。

虎妈整天呼叫着、哀泣着,听到脚步声就以为小老虎被带回来了。

可是哪里有它孩子的影子呢?

没有虎仔吸吮自己香喷喷的奶水,它的***胀着、胀着,胀到痛彻心肺,成了硬硬的一条…

一下子,虎妈瘦了,病了。

它的痛楚根本没有人理会。

虎妈不知道,在这冰冷的动物园里,不仅仅是它的孩子被抢走,其他母亲的孩子也会被无情掠夺。

这是人类最爱也最经常做的事情。

转眼间,只有一个月大的小老虎已经被摆到游乐广场的桌子上。

小老虎必须在烈日下任人摆布,任人拍照。

它一天到晚饥肠辘辘。

还处在婴幼期的它需要时不时地吸吮妈妈的奶水,可眼下它已经为了人类赚钱的小机器,人类是不可能让它回到虎妈身边的。

为了让它活下去并且长大,人类给它找来了一条大狗当奶妈。

尽管奶妈只是一条狗,但它也情愿依偎在狗奶妈的怀里,而不愿意被人掐着、捏着搁在台子上饥渴无奈地被拍照。

但命运已经被决定!

它只跟妈妈待在一起三个多星期就被抢走了。从此,它永远地离开了自己的妈妈,再也没有回来过。

这就是一只小老虎出生后的命运!

过早地离开妈妈,更预示着它将有着比别的老虎更加不幸的命运。

它从此只能按照人的意愿过生活。它的温驯和漂亮也只是增加了人们的贪欲。

饲养人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雷雷。

雷雷的小尖牙刚一长出来就被拔掉了,怕它咬到人。

牙齿复长到一定时候又被拔掉。

这些人不想想,那是雷雷活命用的牙齿呀。没有牙,雷雷怎么吃东西?

它无法咬食有营养的肉类、骨头,只能整吞一点碎肉或者他们给的乱七八糟的东西。

雷雷的胃严重地发炎和被割伤了,牙齿和牙周发育严重不良,口腔里也老是不舒服。

它无法把这些告诉人。

饲养人压根不在乎一只老虎的牙和胃。

雷雷只能用舌头舔那老是在溃烂的口腔和那永不愈合的伤口。

很快,雷雷五个月了。

它的性情极其温驯胆小,像它的妈妈一样。

可是,虽然它只是生活在动物园的另一边,离妈妈的笼子不过几百米,但它却再也没有看到过自己的妈妈。

动物园里的人从没有让老虎母子俩团聚过一次。

到了它生活中的第一个冬天,也就是它六个月的时候,动物园把它转手卖了。

这件事情它并不知道。

当它被驱赶进一个仅可容身的铁笼子,装进大卡车,开始颠簸的旅程时,它才意识到,自己离妈妈住的地方越来越远了。

它努力嗅着空气中那只剩下一丝丝的熟悉气息,那是妈妈所在的动物园的气息,然后还没来得及回想过去的时光,就被轰隆隆地带到远离妈妈的地方去。

一路上,没有人给雷雷一口水一口吃的。

二十几个小时的路程,它就蜷缩在笼子里,惊怕交加。

这天傍晚,大卡车终于停下。装着雷雷的铁笼被抬下卡车,送到一个房子里。

雷雷不知道到了哪里,只知道那里真是热呀。

他们在笼子里放上一盆水和几块碎肉。雷雷实在是饿,就在这小铁笼子里慢慢地吃起来。

过了几天,笼子的门在一阵吆喝声中被打开了。

一些陌生人站在铁笼外。因为不熟悉这些人,它不敢出来。

它又怕又饿,就是不敢出来。它怕那些陌生的人和陌生的环境。

它在冰冷狭小的笼子里蜷缩着,盼望能把它带回动物园去找妈妈。

可是,一声吓人的斥骂骤然响起,接着一根铁捧就打过来,狠狠的打在雷雷腿上。

那真是钻心的疼啊!

雷雷被铁棍左打右捅,完全吓蒙了。

它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这么狠,在一下下重击中,它只好惨叫一声,蹿出笼子。

它的脖子从小就被拴上一铁链,从未拿掉过。

现在,这些人更是狠心地拉扯它的脑袋,暴力脚踢它的身体。

在新地方,马戏团的人们只是想着让它表演赚钱。

所谓训练,就是硬逼它跳到高凳子上,只用后面两只脚站立,身体穿过火圈,甚至跳到牛背上。

他们使劲拉着铁链,勒得雷雷的脖子很疼。

雷雷的腿在出笼子时就被打得青紫了。

毛皮掩盖了人的罪行,但是雷雷知道,跳就疼。

可雷雷还是得次次跳上去,它怕那个手拿铁棍的人。

从第一天起,雷雷就知道他是一个全无心肝的人。

雷雷聪明,它知道谁是温和些的,谁是凶狠的。它必须在这些人的手下讨生活。

不幸的是,在这个私人的所谓马戏团里,没有人真正关心小老虎雷雷。

人们关心的是要快速赚钱、赚钱、赚钱。只要能赚到钱,人们怎会顾惜一个动物的性命呢?

因为不会跳到又高又小的凳子上,再迅速地跳过一个大火圈儿,雷雷不知道挨了多少顿打。

动物怕火,谁不知道呢?这是常识。

可是,他们就是要逼着老虎钻火圈,违背常识,变态地寻乐,逼迫动物练习高难度动作。

有一天,雷雷又被痛打一顿。

一整天,不知为什么生气的驯养员就是不给雷雷吃饭,硬逼着雷雷一直练到爬不上凳子为止。

雷雷可怜地舔着自己糟烂的牙床,被关在小笼子里,饥肠辘辘。

雷雷的胃被彻底摧毁了。

在过夜的窄笼里既不能完全站起,也不能转身。

旁边的铁笼子里关着一只熊。

它们互相看了看,不约而同地呜咽起来。

在这暗夜里,有一只哭泣的老虎,有一只哭泣的熊。

人哪,怎么忍心让动物这么难受、这么痛苦?

雷雷受到的苦痛没法说。

自从被繁殖出来,它就不断地被转卖。

因为通人性,更被虎贩子从动物园倒买到马戏团、驯兽团,直至被卖到个人手中。

它先后在动物园、驯兽团里供游人参观拍照。

各种人骑在它的身上,作出各种丑陋不堪的姿态照相。人类的这些举动几乎能把它的脊骨压断。

忍饥挨饿是不用说的。

后来参加驯兽表演,没头没脸地挨打就成了日常功课。

雷雷是一只极为聪明的老虎,却过着极为不幸的表演动物生活。

驯兽者早早地就用铁棒教会它服从人的各种非理要求。

老虎雷雷早早地就学会了服从!

即使这样,它还是免不了整日被打的命运。

苍天啊,为什么动物的命运就要掌握在这些不通人性的人类手中?

雷雷哭泣着睡着了。而隔笼的熊也在梦中抽泣。

雷雷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力气比驯兽员大,可以咬住那狠人的脖子,告诉他不要再打自己了。

可雷雷就是怕那手持铁棍的人,那总是痛骂他的人。

雷雷要是稍微抬起自己的脖子,吼叫一声,朝那人表示一下自己的很难受,就快要受不了了,马上就会有铁棒加身。

哪一种动物生来就是挨人打的呢?

挨打!挨打!这就是所谓表演动物的命运!

雷雷老是在想,那人要自己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干嘛还老是用铁棍打呢?

它一生从未奢想过奔跑、跳跃。那最自然的老虎动作与它的生命无关。

它从来没有经历过奔腾的快乐和生命的喜悦。它也从未有过与其他老虎一起嬉戏的愉快。

人们给它的空间只是一个不能转身不能站立的铁笼子而已。

这与老虎本性完全相悖的生活已经把雷雷变成了一个不知有天空和大地的动物。

它卑屈地生活在人的棍棒之下,犹如一个身心交瘁的囚犯。

这一天上午,照例是表演的日子。

可这天的天空是那么灰暗,雷雷是那么衰弱。

驯兽员打开笼子,用铁链拴住雷雷的脖子。

雷雷从笼中艰难地起身,它的腰和肾脏已经被打坏了,根本站不起来了。

但它还是被硬拉出笼子。

雷雷很想像人那样恳求,可惜它不会。

老虎雷雷还是会发出自己独特的求救声音,它呜咽着:“我站不住了,我就快要支撑不住了,我要趴下…………请不要打我。”

被拉到前台的雷雷一再地呜咽:我跳不到凳子上用后腿站立了……

雷雷望着手拿铁棍的人,哀求地望着,实在跳不上去了。

可是,这狠心人当头就是一铁棒。

雷雷慢慢地趴下来,趴下来……

哪怕是最麻木的观众,这时也心惊起来:“啊?真打呀!”

“看!看!老虎哭了!”

“老虎动不了啦!”

“老虎的鼻子出血了!”

那本来只想看动物表演取乐的人们此时叫了起来。

眼前的人都晃动起来。雷雷看到驯兽人的腿――那随时都会狠狠地踢它一脚的腿,那是它从前最害怕的东西。

但是现在,它顾不上害怕了。它终于不再害怕这些有如恶魔般的人类了。

它死了。

雷雷的知觉已经麻木,眼前出现了虎妈妈的样子。那有着温暖的美丽的斑纹的虎妈妈。

妈妈在哪里呢?在天上吗?那里有什么?

住在云上头多好啊,那是人类恶魔够不着的地方。

妈妈也许在森林里。

森林!属于老虎的森林早就消失了。可是,不管怎么样,雷雷相信就要再见到妈妈了。

雷雷哪里知道,妈妈美丽的皮毛已经存在仓库里,骨头泡在药酒里,肉被冷冻在冰柜里。

雷雷盼望死后可以到达一个能让它奔跑跳跃的草原森林里,并在那里看见妈妈和其他的兄弟姐妹。

那里没有他最害怕的人类,没有奴役和欺辱。

它觉得那里就是天堂,那里就是母子和兄弟姐妹团聚的天堂。

【注:据《北京青年报》2002年4月2日报道,由于东北虎“雷雷”会表演、通人性,被虎贩子三次倒卖。

卖到浙江慈溪后,其所有者为了赚钱,长年累月不让“雷雷”休息,稍有不从便棍棒加身。直到“雷雷”在走穴表演中被活活累死。

据现场的目击者说:“雷雷”死时眼眶里满是泪水。

一只通人性的老虎被不通人性的人折磨致死。由于中国没有任何法律保护动物,类似的事情正每天在中华大地上发生着……】

第92章 该死的兔子就该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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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不走的话。”大黄顿了一下,望着虚无的空气说道,“那就是自寻死路了。我们给过他们逃离的机会,而他们依然不识趣的话,那就只能让他们去跟你大舅汇合。”

程虎的背脊已经出了一身冷汗。

他重新把割草机的刀刃对准草根,干笑道:“呵呵,这样是不是太狠了一点?他们可能只是好奇而已。”

“每个人都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既然一开始我们已经发出警告,不许来我们的地盘打扰我们,可他们依然不顾一切的闯入我们的世界,那很抱歉。只能有来无回。”

程虎忽然想起一句话,好奇害死猫。

也不知道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这个村子里到底死过多少人。

也许在一开始的时候,有很多热血青年听说这里有着类似寂静岭的惊险刺激之后,也会头脑发热的闯入来。

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有来无回,估计人们也就懂得了生命的宝贵,懂得了与大自然作对是没有好下场的。

程虎原本还想找个时间,跟荷花市里那个卖光伏发电系统的经理聊一下的,可想到动物们的抗拒性,还是算了。

他没有就这个血腥的话题说下去,而是认认真真的割草,免得草没割干净,刀片先报废。

刚刚光顾着跟大黄说话,刀片好几次割在石头上,火星四溅呢。

三百来个平方,用不了多久,程虎就已经把杂草全部割倒。

关了割草机,从背部卸下,再找来大板锄将这些杂草全部清理干净,堆在一个角落里。

没了杂草的覆盖,地里的碎砖碎瓦可就全都露出来了。

如果要种花生之类的密集农作物,肯定得先把这些碎砖碎瓦移开,但程虎现在要种的是生命力顽强的南瓜苗,所以也就无需多此一举了。

还剩下不到三十棵南瓜苗,程虎用大板锄在地里撅了将近三十个小坑,然后撒了基肥,再把南瓜苗种上。

忙完这一切,也才刚刚正午。

程虎叫醒大黄,准备回家。

一人一虎刚刚走出废墟,身后立马就传来一阵稀碎的声音。

大黄的耳力十分敏锐,没等程虎反应过来,它就已经掉转身子,用刀一般锋利的目光盯着废墟里的瓜苗地看。

程虎见状,也回身看去。

握草!只见一只灰色的兔子正在瓜苗地里啃食南瓜苗的叶子。

这兔子的胆子是有多肥?大黄还在这儿呢,它居然敢大摇大摆的跑出来吃瓜苗,怕是活腻歪了吧。

老虎作为声名远扬的‘孤家寡人’,总是个别行动、单独捕猎,所以老虎主要是凭借‘出其不意、一击成功’的突袭方法。

捕食的老虎一般都会耐心地悄悄潜近猎物,保持隐蔽状态,当猎物走近时突然一跃而起,在受捕对象毫无知觉的情况下发动突然的攻击。

因为它不能采取跟在猎物后面长时间追捕的方式,它也没有聚众结伙的习性,不可能像狼群那样驱赶猎物进入包围圈。

无论是成年的雄虎还是雌虎,都得单打独斗,都只能采取潜伏突袭猎物的捕猎方式。等到猎物尽可能走得很接近它潜伏的位置,这才出其不意突然从隐藏处一跃而出,并从猎物身后猛扑狠咬,杀死猎物。

这种捕猎法虽非‘绅士风格’,但成功和得手的概率更高。

只是,大黄毕竟是大黄,总是会跟其他老虎不一样的。

也许是看到兔子居然在偷吃新主人刚刚种下的瓜苗,有些气急败坏了,所以没等程虎说话,他立马就像离弦的箭一般冲向兔子。

而不是选择悄悄靠近,或者潜伏。

它距离兔子有一段距离,没等它带风的身子靠近,兔子便已惊觉。大黄才刚刚蓄势起扑,兔子便咬着一棵南瓜苗,身体一百八十度旋转,急速跑开。

毫无意外的,大黄扑了个空。

由于是在废墟内,扑空的大黄在惯性的作用下,往前撞去,成功撞击在一堵矮墙上。

腐蚀严重的泥砖被大黄这么狠狠一幢,立马轰隆倒下,并且碎裂开来,将一棵无辜的南瓜苗掩埋住。

程虎看见大黄没抓住兔子,反而埋了一棵南瓜苗,肉疼啊,就赶紧叫道:“大黄,算了,别追了。由它去吧,反正就是一棵南瓜苗而已。”

大黄是谁?

堂堂丛林之王,一头虎王,怎么可能任由一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兔子在它的地盘上撒野?

所以就算程虎喊停,大黄也不会停下。

它不管不顾,一个劲的追着兔子跑。

那兔子怕是也成精了,在废墟内窜来窜去,搞得大黄都快转晕了,而地里的南瓜苗也无一幸免,全部遭了秧。

程虎扶额大叫:“大黄,快停下。”

大黄是真的追红了眼,根本就听不到程虎的叫喊。

那兔子贼激灵,懂得利用自己的体型跟地形优势,把大黄耍得团团转。

看着自己劳作一个早上的成果居然被一只兔子搅和成这样,程虎也气。

他放下工具,钻入地里,打算拦截住兔子,然后用八角桂皮陈皮还有花椒帮它洗个澡。

“大黄,别让它溜了。”程虎堵在自以为兔子必经的路上,弓着腰,撸起袖子,就等着兔子跑来,然后让它逮个正着。

大黄看了一眼程虎,知道程虎要拦截兔子,便把兔子赶到程虎面前。

看见兔子已经越来越近,程虎二话不说,迎面扑向兔子。可是,就在他即将得手的千钧一发之际,那兔子忽然掉头,以极其出乎意料的方式逃脱。

它竟然紧急刹车,然后毫不犹豫的掉头,直接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从大黄胯下逃走了

原本做着‘扑’这一个动作的程虎,一脸懵逼的将视线追着兔子而去。不料,脚下被半块砖头一绊,直接摔了个狗吃屎。

大黄跟着懵逼!

眼看就要到手的兔子居然飞了。

兔子逃离危险之后,一头钻入荒草丛中,瞬间消失。

程虎爬起身,看着沾满湿哒哒泥灰的自己,又看向同样全身脏兮兮的大黄,又是好笑,又是无奈:“大黄,你怎么能让它跑了呢?”

我这是养了一只老虎吗?连只兔子都抓不住。

第93章 给大黄洗澡

【感谢‘上善若水黯然’的打赏】

大黄回头看了一下自己脏兮兮的皮毛,然后用极其怀疑的眼神看着程虎:“明明是你没抓到它。”

我这是跟了一个什么样的新主人?连只兔子都抓不住。

然后,一人一虎下意识的看向一片狼藉的瓜苗地,又下意识的一齐叹了一口气。

这些南瓜苗,多半是废了。

程虎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就去扶正被虐得或东倒西歪或连根拔起的南瓜苗。

特别是那棵被泥砖覆盖的瓜苗,不知道还能不能抢救一下。

程虎徒手扒开刚刚碎裂没多久的泥砖,一边扒拉,一边说道:“等下次再见到这只兔子,我一定要把它烤了吃。不,煲汤。”

大黄可不想听这种不现实的话。它打击道:“首先,你得抓得住它。那是一只狡猾的兔子。”

“兔子再狡猾也只是兔子。”程虎气呼呼的说道,“你看我下次怎么收拾它。”

扒开了一些土,被掩埋的瓜苗露出了一点绿色。

就在他继续扒拉泥土的时候,手指碰到一个冷冰冰的东西,下意识的收回自己的手,往那个东西看去。

只见一块约有核桃大小的圆圆的东西躺在泥堆里。

程虎一眼就认出了这个东西,是袁大头。

“大黄,你快看,你快看。”程虎捡起地上的袁大头,兴奋的叫道,“这儿有一块袁大头。”

大黄原本已经走出瓜苗地,听到程虎兴奋的叫喊,不得不回头瞥一眼。

“那又怎样?”大黄觉得这没什么好稀奇的。

一块袁大头,太普通了,就算是补给力量,也补给不了多少。

程虎却是乐坏了。这些日子力量几近枯竭,身体也变得十分沉重,干活都没有之前得心应手。

原本还以为要等到林振凯的好消息才能补充力量,没想到现在居然走狗屎运,种地都能种出古钱币来。

他乐呵呵的笑道:“有了这个,我就可以补充力量了呀。”

他赶紧把自己微弱的意识覆盖在袁大头上。顷刻间,袁大头化为灰烬。

等他凝神感应自己身体里的力量时,已经可以感觉到一股力量氤氲在身体内。

虽然身体的内存还有很多,这一点力量吸收进去感觉就跟没有一样。但是能在这样一个荒村里捡到袁大头,对于程虎来说,喜悦绝不亚于上一次买下林振凯的大清铜钱。

体内的力量得到补充后,程虎再试着驱动自己的意识飞离身体。

果不其然,这次成功了。

他的念头一动,意识便在身体上空扩散开来。有了这神奇之力的帮助,他的意识便可以像x光线一样扫射废墟,寻找尚未被发觉袁大头。

很遗憾的是,袁大头只此一枚。

抽回意识的程虎只是略显失望而已。毕竟这一枚袁大头的出现就已经是天赐,原本他的想法是,这个村里的一切古钱币都已经被大舅搜罗干净了。

可是没想到,大舅居然还留了一枚给他应急。

哈哈,我大舅牛逼。

“你是要继续在这里傻笑呢?还是回去洗个澡?”大黄有些厌恶自己身上的泥巴,皱着眉头看着那些黑乎乎的脏东西黏在自己的皮毛上,觉得超级厌烦。

猫科动物大多爱干净,当然了,除了懒得无可救药的狮子。

老虎身为丛林之王,不仅爱干净,而且有点洁癖。身上一旦粘有脏东西,就会觉得浑身难受。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现在它可能已经下河游泳了,无奈的是,白木村的河道全干了。

程虎赶紧站起身,走到大黄身边,一边帮它把身上的泥土摘掉,一边笑道:“为了犒劳你帮我撞出来一枚古钱币,待会儿回去我伺候你洗澡。”

大黄看着程虎笑得比阳光还灿烂的笑容,没有说话,直接扭头往家里走去。

程虎背上割草机,带上大板锄跟簸箕,追着大黄回去。

回到院子里,程虎指着池塘说道:“大黄,你在池塘边上等我。我进去拿点东西。”

程虎放下东西,跑入屋子里,没一会就拿了一瓶沐浴露,一个水勺和一个大刷子出来。

大黄还乖乖的站在池塘边上。

程虎用水勺从池塘里舀了一勺水,一脸认真的注视着大黄的眼睛,说道:“大黄,这个水可能有点凉,你要做好心理准备,等会儿可千万别甩我一脸水。”

“不会。”大黄舔了一下嘴唇,似乎有点口干。

程虎见状,就先把水勺里的水凑到大黄嘴边:“你要不要先喝一点水?”

大黄垂目看了一眼水勺里的水。那水是天上水,并不是山谷里渗出来的水。它有些抗拒这些水。

可是,它又蓦然间想起自己这二十多年来,不是一直都靠着天上水才能存活至今吗?

自从程大牛死掉之后,黄金山林里的一切植物都呈现出死亡状态,就连地下水也不再渗出地面。

如果没有从天上降落的雨水,估计山林里的动物不是被干死,就是在离开黄金山林外出寻找水源的时候被盗猎者害死。

虽说这个天上水的味道不怎么样,但大黄还是象征性的吐了吐舌头,从水勺里勾起一些清水,带入喉咙里。

看见大黄喝了水,程虎就把水勺里剩下的水倒在大黄的脑袋上,直接从大黄的头顶上浇淋下来。

面对哗啦啦劈头盖脸滚滚而下的水流,大黄不得不微微闭眼,扬起嘴巴,以至于不让水流到自己的鼻子跟嘴巴里。

程虎从沐浴露的瓶子里挤出一些沐浴露,直接擦在大黄的头顶上,然后就像给自己洗头一样,使劲的搓洗大黄的脑袋。

只能说,这手法跟我洗狗的手法一模一样。如果不是自己养的,估计一双爪子早被当零食啃掉了。

大黄并不喜欢这种会生出一堆白色泡泡的东西。这东西的气味十分刺鼻,而且那些液体触碰到它的皮肤时,会让它感觉有点辣。

但是,看程虎洗得这么起劲,它只能强忍着,装出一副十分享受的样子。

程虎帮大黄把脑袋洗干净之后,又洗大黄的身子。



第94章 晒个太阳

大黄可不是一般的小狗狗,它的体型并不是简单抓一抓就可以抓完的。如果每一个角落都要洗到的话,至少得洗半个小时。

这些对于主人来说,都不是问题。

但是,等程虎洗完了大黄的背部,洗完了大黄的尾巴,洗完了大黄的四只爪子之后,也把大黄的肚皮洗干净了,然后,他就遇到了自己的人生难题。

现在还剩下一个位置没洗——大黄两只后腿下方中间那个位置。

那个位置有一个条状的东西凸出肚皮。大概是刚刚扑兔子的时候,大黄的肚子有贴到地面,所以那个位置跟肚皮的其他地方一样,也沾着黑乎乎的泥巴。

洗还是不洗。

这是一个难题。

如果洗,那我程虎,堂堂山林守护神,一个了不起的男人,就得对一头公虎做那样的事情。像话吗?传出去还得了?

不洗,强迫症又好难受。

程虎一边撸着大黄的尾巴,一边作内心挣扎。

最后,强迫症输了。

程虎放下手中的刷子,看了看池塘里的水,拍了一下大黄的屁股,说道:“大黄,已经洗得差不多了,要不剩下的地方,你自己洗吧。”

大黄回头看了一眼因为帮自己洗澡,热得汗流浃背的程虎,二话不说,扑通一声跳到池塘里。

其实,它早就想跳下来了,可是看着程虎兴致那么大,也不好打击他,所以才任由他在自己身上到处乱搓。

幸好他没有搓它的生。殖。器,不然的话,按照动物的本能反应,它可能会一时间没忍住,袭击程虎。

人类一旦被老虎咬上一口,不死也得掉成皮。再严重点的话,估计要躺上十天半个月。

大黄在水里一个劲的扑腾。

它早就想直接跳入池塘里自己洗澡了,可看见程虎在池塘边上插了一些貌似可以当做人类食物的东西,它又不敢下来,生怕自己会一不小心糟蹋了那些有点绿的小植物。

可现在好了,有了程虎的话,它便可以在这小池塘里泡上一会儿。

自从山林里的水干涸之后,除了雨天可以泡在水洼里洗澡之外,其他时间都只能在一些阴暗的沟谷里找点水喝,很难有这样的机会让它快活的扑腾水,还将原本平静的水面拍起一片片水花。

没错,大黄拍起了一阵阵水花。

于是,站在池塘边上的程虎可就遭了秧,一眨眼的功夫,立马就变成了落汤鸡。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幽怨的看着在水里游泳的大黄,想叫大黄别把水荡出来,可是看着大黄那欢快的劲头,他又没说,只是捡起地上的沐浴露跟刷子往屋子里走去。

估计大黄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快活的洗过澡了,所以,就让它泡个够吧。

而且,他也得好好洗一个澡,将身上的臭汗去除。

此刻的他,身上的汗臭味绝对不亚于刚才没洗澡的大黄。别说旁人闻了受不了,就连他自个儿都觉得难以接受。

洗了澡后,简单的吃了个午饭,便到了下午的时光。

如果是往常的话,程虎可能会找些事情做,但今天没有。

他只是躺在客厅的躺椅上,驱动意识查看村庄里的其他地方是否藏有古钱币。

他先是粗略的浏览了一遍村子里的所有房子,但没找到古钱币之类的东西。可他不死心,又细致的寻找一遍,结果还是没有找到。

唉,看来,今天捡到的袁大头果然是这个村子里唯一一枚袁大头啊。

无奈之下,程虎只好把意识放到山林里。

山林依然是枯黄一片,就算是暴雨也没能将它们复苏。

它们的枯黄,并不是因为缺水而枯黄。这地方并不缺乏天上降落的雨水,它们缺乏的是曾与它们共生共灭的山林灵气。

曾与山林意识连接的程大牛死了,就等于是山林的心脏死了。

现在程虎虽然已经继承了大舅程大牛的力量,也就等于是心脏复苏了。但是,这个心脏依然很薄弱,没法输出太多血液供养这片山林。

所以,那些被救治好的植物全都复苏了,而程虎还没来得及救助的,则依然沉浸在一片枯黄当中。

程虎看了一下,现在整片山林里的绿色几乎还达不到整体植被覆盖面积的万分之一。

其中最大的一块绿色在山林的中心地。

第二块是长了一片竹林的斜坡,就是程虎摘蕨菜那里。

第三处是村尾最后一栋半山废墟后面的茶林跟芭蕉林。

剩下的,就是村里的一些绿色。

听起来似乎已经很多绿色,但是,这跟整片山林比起来,真的是不堪一提。

程虎原本还觉得自己卖石头卖了三百多万算有点小钱,以后可以悠哉悠哉过日子了。

但事实证明,还不行。

他要想救助整片山林,就得不断的购买古钱币,不断的补充力量,直到整片山林完全复苏为止。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虽然把意识放出去浏览山林的情况消耗不了多少力量,但是,为了节约力量,程虎看完整体山林之后,又把意识抽了回来。

他的意识就像池塘里的水一样,即使不去舀它,不去覆它,也不挖沟让它流走,但只要它存在于露天的环境里,还是会慢慢蒸发掉。

所以,程虎的力量只有在留在他身体里,不随意驱使的情况下,才能保持原样。

不然的话,一旦离开身体,进入山林,也会慢慢蒸发。

一个下午没干活,程虎就躺在院子的躺椅上晒着太阳。

暴雨过后,天气晴朗,微风也变得格外温柔和煦。白木村的天气,似乎一直都是这样。

就算烈日高挂天空十分恐怖的样子,但只要山风徐徐而来,不管是干燥的,还是湿润的,都能让人晒着太阳也觉舒适惬意。

程虎就这样静静躺在躺椅上,用一本软而薄的小本子盖着眼睛,遮去刺目的光线。微弱的山风从耳畔缭绕而过,吹着薄薄的纸张,发出细碎的声响。

仿佛是小鸟的歌唱,又像是虫子的低吟。一时间,程虎几乎分不出,那声音到底是被山风夹带来的,还是小本子发出的。

第95章 猎物与捕猎者共生

睁开眼睛,拿开小本子,万里无云的晴空被之前的暴雨洗得一尘不染,几只飞鸟从那座山上飞到另一座山上。

飞翔期间,鸟类特意绕开程虎的院子跟房子,形成一道弧形的飞翔线路。

程虎觉得奇怪,扭头看向同样轻轻入睡的大黄。

大黄在明媚的阳光下,趴在大舅坟前,睡得十分安静。

这样的时光,以前程虎从未幻想过。他也不知道,自己终有一天会独自生活在这样一个没有人的荒村里,还有一头老虎作伴。

想到这里,他再抬头看阳光,看蓝天,看连绵起伏的群山,看飞鸟,看大黄,看鸡群,看被微风浮动的雪白色风车茉莉,看五彩斑斓的金樱子,看折射光芒的池塘

心中不免生出许多难以言状的情怀。

这一切仿佛早已在冥冥之中注定,像是上辈子经历过,又像是自己一直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

那些高楼大厦,那些车水马龙,那些灯红酒绿,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已经自动退出他的脑海,消散得无影无踪。

大黄睁开眼睛,看见程虎望着蓝天在发呆,就跟着瞟了一眼蓝天。

这样的蓝天对于它来说,早已经习以为常。

“这天有什么好看的?”大黄懒洋洋的问道。

程虎回过头来,看向大黄,见大黄正看着自己,就轻笑道:“我刚刚看到几只鸟从天上飞过。”

“在这个村子里,在这片山林里,最多的就是鸟了。”

“可是很奇怪。”程虎指着屋子上方的天空,不解道,“它们原本可以直接飞直线的,但是等它们快要飞到咱们院子上方的时候,它们又一致偏离轨道,绕了好大一个弯。”

“所以,这就说得通为什么院子里,楼顶上一直没有鸟屎了。”

程虎竟然无言以对。

好像是这么个道理。

他刚来的时候,院子虽然荒芜,楼顶也长了不少杂草,但是,却没有鸟屎。

哈,原来它们都认识这个地方。

估计在它们心里,这里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圣地吧。

所以为了不让自己的排泄物在飞翔时掉入院子里或掉到楼顶上,它们都会刻意避开院子的上空。

程虎又闭上眼睛,把薄薄的本子盖在脸上。

午后的时光总是让人容易昏睡。没一会儿,程虎当真睡着了。

大黄是看到程虎真的睡着了,才跟着沉沉睡去。一人一虎一群鸡在院子里构成了一副奇怪又和谐的画像。

“我要进山了。”不知道睡了多久,耳边传来大黄的声音。

程虎迷迷糊糊的醒来,拿开小本子,睁开惺忪的睡眼,偏头看向站在一旁的大黄。

大黄说道:“我要进山了,你也不能继续睡在这里了。夜晚的山风可不像白天的好说话。你再睡下去,它们准要把你吹伤风。”

程虎揉了揉眼睛,笑道:“我有神力护体,没这么容易伤风。”

“不管怎样,我都不建议你晚上在屋子外面逗留太久。现在天气越来越热,很多毒蛇都开始频繁出没。就算你在屋子里,睡觉的时候,也最好把门关紧,不然的话,那些阴险狡诈的毒蛇说不定会在你睡着的时候,钻入被窝里,咬你一口,吸食你的血液。”

程虎听得头皮一阵发麻。

这辈子最怕的东西就是蛇类。不管有毒没毒,只要看见蛇,就会自然而然的心惊胆战。也不知道是何缘故。

要说他胆子小?那不存在的。

他可以抓泥鳅,踩老鼠,拍蟑螂,甚至可以一个人徒步坟地,也可以一个人住在这种鬼怪传说十分严重的荒村。

但就算是这样,他还是很怕蛇类,就算是那种别人养着的宠物蛇,他都不敢直视。

甚至是,就连网络上的蛇类图片,他只要看上一眼,都会觉得十分难受。

原本以为自己继承了大舅的力量成为山林守护神之后,就可以天不怕地不怕的,但是,怕蛇这一点,还是没改。

而且,那些竹叶青之类的毒蛇也不像其他动物那样对他恭恭敬敬的,这就让他更加害怕了。

“它们为什么要咬我?”程虎想不明白,我不是山林守护神吗?我不是这里所有动物的希望吗?

“我想,可能是因为你大舅曾经抓过一条五步蛇并且杀害的缘故(1)。所以,毒蛇才会对你们存有那么大的敌意。”

程虎眯着眼睛,看着大黄,眼睛里充满了鄙夷。

大黄咳咳两声:“咳咳,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上次我假借你的名义干扰竹叶青跟翠青蛇打架的缘故。”

程虎坐起身,拍了拍身上被风吹来的草沫,说道:“算了,我就原谅你一次,下次不许再假借我的名义乱来了。知道没有。”

大黄没回话,直接晃动着屁股往外走去。

这让程虎有点尴尬,我tm又被无视了。

大黄虽然住在院子里,但是每天都要进山一趟。一来是为了寻找食物,自力更生。

二来是为了让山林里的动物知道,它就算再怎么年迈,也依然是丛林之王,是大家的大黄老哥。只要有它在,它就一定会想尽办法帮助山神恢复山林,所以大家尽可放心。

而且,有些时候,山林里的动物种族内斗的话,也需要它出面调解。

环境已经如此恶劣,如果种族内部不和谐的话,很有可能会导致这个种族灭亡。

一旦某个种族灭亡的话,必定会引起食物链的断裂,从而导致其他动物种族也跟着灭亡。

就像那个狼和羊的故事一样。

如果羊全部死光光了,狼会饿死。

而如果狼全部死光了,羊就会不断的繁殖,最后数量变得极其庞大,然后就会把森林里的植物吃光光。

羊群食物匮乏,且因为没有狼的捕食而留下一堆病羊。这些病羊的病菌在羊群中扩散,最后羊的下场也是死光光。

猎物与捕猎者往往都是共生的。缺一不可。

————注释————

(1):在《黄金山林》里,男主角程大牛曾在遇险并且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为五步蛇是来伤害自己的,就抓住了五步蛇,并且卖给了饭店,让五步蛇变成了食物。

第96章 沦陷在这样一个地方

程虎听从大黄的建议,没有继续逗留在院子里。

他走入屋子进入厨房,给自己做了一顿简单的晚饭。

这一次的晚饭是真的很简单啦。

只有清炒红背菜,还有一个枸杞叶鸡蛋汤。

对于无肉不欢的程虎来说,这样的晚饭确实已经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了。

而且,他每天干的都是体力活,身体又异于常人,储存着超凡的力量,因此,饭量惊人实属正常。

一顿没肉,全身没劲。说的就是他。

但他翻看了一番自己家里储存的物资,并没有找到新鲜的肉类。

只有鸡蛋、皮蛋、咸鸭蛋、烟熏腊肠、腊肉、袋装泡面、干面、火腿肠等一堆必定是添加了防腐剂的物品。

这些东西偶尔吃一吃还能入口,经常吃的话,就算有神力护体,吃多了估计也得穿肠烂肚。

嗯,明天就有肉吃了。

程虎砸吧着嘴巴,看着面前的两个素菜,念叨着:“这不是清炒红背菜,这不是清炒红背菜,这是溜肥肠。”

“这不是蛋汤,这不是蛋汤,这是猪肚鸡。”

自我催眠可以欺骗脑子,但是欺骗不了嘴巴呀。

那红背菜就算放了再多的猪油,也还是红背菜。那枸杞叶蛋汤就算放了再多的枸杞,也还是清汤。

三碗饭下肚,光了菜盘子,感觉不过五分饱。

无奈之下,程虎只好拿来两根火腿肠切碎,煎两个鸡蛋吃。

这样下去的话,估计用不了多久,他就得变身咸蛋超人了。

想想,明天还是上街一趟吧,买些好吃的,顺便把搭建瓜棚要用的钢管一齐买回来。

虽然西红柿、菜豆、青瓜那些可以用竹子搭建攀爬架子,但是南瓜却不行。

一个是因为南瓜的重量比较重,再者是因为大瓜棚是要搭建在院子里的。与其每年翻新一次,不如一次到位,直接用钢管搭建。

早上,按照计划,程虎开着皮卡车往安明镇驶去。

天气晴朗的好日子,微风徐徐。

在四面环山的环境里开车,车窗一定一定要记得打开。

因为,如果不打开的话,你可能就会错过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还有一阵阵撩人心扉的清风。

花香很淡,清风也很淡,就连天空的云彩都淡淡如缕缕薄烟。

它们不浓,不厚,也不重。只是以淡淡的形态存于天地间,存于山水里,用最淡的话语轻叹着光阴的流逝,又以最真的心意安慰你不必慌张。

人来也必将人去,光阴也必定如长江水。

但是,只要你闻过这里的花香,吹过这里的清风,看过这里的薄云,世间的一切烦忧便与你无关。

你只需要在这静好的时光里,享受眼前的一切,不放纵也不放过即可。

程虎感觉到,自己可能是真的要沦陷在这样一个地方里了。

虽然白木村现在还枯黄一片,但睁眼就可以看见逶迤的群山,闭眼就能享受最柔的清风,似乎已经成为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他真真切切的感觉到,自己就是那只迷失的小鸟,现在终于重回大山的怀抱。

虽然大山眼下还没有什么绿色,但他相信,只要自己足够努力,一定可以还山林一片绿色。

到了镇上,程虎没去白木区叨扰大家,直接去购买了钢管等器材,然后又去菜市场买了一只猪肚,一只猪蹄,两斤猪大肠,两包酸菜,还有几斤莲藕。

猪肚煲鸡,莲藕煲猪蹄,酸菜炒大肠,妙哉!

如果家里有冰箱的话,程虎可能还会买一条鱼,两只鸭,三斤猪肝,四棵萝卜,五块豆腐什么的。

但是,家里没有冰箱。

所以,当程虎看着鲜活的鱼,联想到红烧鱼,清蒸鱼;看着鲜鸭,联想到啤酒鸭,烤鸭;看着猪肝联想到盐水猪肝,火锅猪肝;看着大白萝卜跟豆腐都能联想到萝卜炖猪蹄,萝卜丝炒肉,麻婆豆腐以及煎让豆腐的时候,

他便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一定一定要想办法把电的问题解决掉。

啊,苍天啊!

村子里没有河,不然还可以养几十只鸭子,或者把水引入池塘里,买几十只鲤鱼、草鱼、黄骨鱼、大头鱼放进去也不错。

可是,村子里没有河啊。

没有河,池塘的水就等于是死水,是养不了鱼的。

所以,解决水的问题跟解决电的问题一样重要。

山腰蓄水池那里,他修复了一些蓄水池周边的植物,基本上可以满足日常用水,但是,也就基本满足日常用水而已。

实际上,他的洗澡水,洗衣水都得留下来冲厕所。

前路漫漫,要干活,先吃饭。

程虎从菜市场出来,走到马路边上,四下张望一番。

结果只找到了一家快餐店,还有几家粉店,连一家像样的小饭店都没有。

不过也可以理解,毕竟安明镇真的很差劲。

这里的街道不仅狭小,而且路面坑坑洼洼。

常言道,要致富,先修路。从这路面的损坏程度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安明镇绝对是真真正正的贫困山区。

虽然现任的书记人挺好,可是手段不强硬,为人太和善,叫不动下属,也压不住奸商,等同于一个傀儡书记。

记得当初程虎跟刘老头刚来那天,一个堂堂书记居然卷起裤脚清理下水道,还让交通堵得一塌糊涂。

唉,可见黄兴旺真不是一个好书记。但他又确确实实是一个好人。刘老头说过,真不知道自己拉他上来,是对还是错。

程虎倒是不管这些,但他觉得,黄兴旺居然没有整顿街道两边的商户小贩,乱摆乱放的现象十分严重,以至于这儿的整体氛围似乎还停留在几十年前的状态里,那就是错。

遍地的粉店,遍地的杂货摊,连个像样的小饭店都没有。真是气死本虎了,想吃点好吃的都没去处。

哀叹一番,程虎只能灰溜溜的走过堵车严重的街道,来到菜市场门口斜对面的快餐店里坐下。

这是一家夫妻店。

夫妻是四五十岁的中年夫妇。男的招揽客人加切菜,女的掌勺。

第97章 车祸

【感谢‘钻风老大’和‘闲看看闲’的打赏。

极度怀疑自己是在单机,所以最近都懒得卖萌了。】

这唯一一家快餐店的环境也让人不敢恭维。

二十来个平方的店面,摆着五六张小圆桌,还有若干小板凳。

角落堆着一台立柜冰箱,一个消毒柜。墙上挂着两台壁扇。

四五米宽的卷闸门下,一半面积留给客人进出,一半面积摆着炒菜的炉灶。炉灶后面站着炒菜煮粉的女人,以及一台呼啦啦转着的落地扇。

风扇那么呼啦啦一吹,锅里冒着香气的浓烟就全都吹到了炉灶外面的马路上。

这样一来,倒也是让一些过路的行人停下脚步观望。

一些人选择进来大快朵颐,一些人摸着腰包讪讪离去。

程虎刚刚就是顺着菜香味进来的。

虽然环境不好,但现在的程虎也不讲究什么环境了。

只要地上没有擦了鼻涕还扔得到处都是的纸巾;

只要墙壁上没有沾着从抠脚大汉的鼻孔里挖出来的鼻屎;

只要桌面上没有醉汉的呕吐物也没有小姑娘的遗忘的姨妈巾;

其他的,程虎基本上可以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这家快餐店的老板跟老板娘都认得程虎。

店里的生意不忙时,夫妻二人就会坐在店门口,观望路上的行人。

镇上哪个村有漂亮的姑娘,镇上哪个大款开着一辆什么车,以及镇上什么时候忽然出现了一张新面孔,他们几乎都了如指掌。

八卦虽然不是生活的全部,但却是生活的一道调味剂。

在这种安逸的环境下,许多人闲来没事,就喜欢八卦。

程虎第一次来镇上买东西的时候,街上卖瓜果蔬菜的大妈就已经开始对他评头论足。毕竟程虎好歹还算个帅哥嘛。

而且在安明镇这种人均身高普遍不高的情况下,程虎将近一米九的个头那真是很吓人的。

特别是经过政府大院里的那些大妈一番宣传,以及卖猪肉的屠夫的一些小道消息,程虎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成为了镇上的小名人。

看,就是那个小伙子,开着黄书记的皮卡车,跟书记是亲戚。

看,就是那个小伙子,每次买菜都买很多,肯定非常有钱。

看,就是那个小伙子,长得是不是很帅?这是重点。

有关系,有钱,又长得帅。在这样一个偏远的小镇上,那绝对是明星一般的存在。

所以程虎刚一走入快餐店的时候,老板跟老板娘的眼睛就亮了。

老板赶紧乐呵呵的上前招呼:“帅哥,要吃点什么?”

程虎问道:“你们这里没有菜单吗?”

老板笑道:“没有菜单,你想吃什么,直接说就行了。”

这么牛逼?程虎一脸怀疑的看着老板。莫非,这也是一个有金手指的老板?无论客人想吃什么菜,他都可以实现?

“那就来个清蒸大闸蟹,椒盐竹节虾,还有,再来一个麻辣小龙虾跟蒜蓉生蚝吧。就这么多。”

老板尴尬的笑了两声:“呵呵,帅哥,你说的这些,我们这里都没有。我们这里只有一些家常小炒,你看,食材都在冰箱立柜里放着,可以随意搭配着炒。”

程虎忽然觉得有些尴尬,讪讪的笑了笑。他一定是脑子被门夹过才会觉得这样的小快餐店里有他刚才点的那些东西吧。

他站起身,走到立柜旁边看了一下,指着里面的猪小肠说道:“炒一个这个吧,粉肠。跟青辣椒炒。哎呦这个鸡杂也炒一个。豆腐皮也炒一个。再来两碗酸辣粉。”

老板赶紧那小本子几下,然后抬头问道:“是不是打包?”

程虎摇头:“不,我就在这儿吃。”

这下,所有人都看着他,就像在看一头怪兽一样。

普通人的饭量,也就是吃一碗酸辣粉。他倒好,直接两碗酸辣粉,还加若干小炒。

这哪里是人吃的量?分明就是猪啊。

不过,老板也没多问,有钱不赚王八蛋。

程虎付了钱,老板就赶紧准备食材。

三口锅一起炒菜倒也快得很。没多久,程虎点的东西就全部上齐了。

二话不说,拿起筷子就是干。

那叫一个狼吞虎咽,风卷残云。

半个小时不到,桌面上的食物全部一扫而空。程虎还顺带把老板电饭锅里的白米饭全给端胃里去了。

快餐店里的白米饭是可以随便吃的,但是,程虎这个饭量是真的惊到了老板。

他仿佛一下子就明白为什么猪肉贩会说他每次都会买很多菜了。

照他这个肚子,是买一两斤猪肉就能吃得饱的?

程虎从纸筒里抽出一张纸巾,抹了抹嘴巴,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老板,我好像把你电饭煲里的饭全吃了。”

老板回过神来,笑道:“没事没事,米饭不值钱,随便吃。”

老板娘拿着勺子,也一脸笑呵呵的说道:“帅哥,你好像不是本地人吧。”

程虎站起身,点了点头:“我是本地人,只是最近才回来。所以你们可能觉得有点面生。”

“哦,原来是这样。”

虽然不怎么相信,但老板娘也没有问下去。

因为又有客人进来了。夫妻二人赶紧招呼起来。

程虎出了快餐店,回到皮卡车上,驱车往回走。

午饭已经解决,等下回到家里就先搭好瓜棚,然后再做一顿美味的晚饭吧。

这日子,不是吃就是吃,还是人过的日子吗?

车子行驶十几分钟,终于进入白木村地界。

程虎开着破旧的皮卡车一路慢行,滚滚轮胎碾压着铺在水泥道上的干枯藤蔓缓缓前进。

正午的阳光十分炎热,映照在车子前面的挡风玻璃上,还有些刺眼。

村道清静,人影是绝对不可能有的,但动物的影子也没看到。估计全都躲在树底下乘凉吧。

皮卡车拐过一个弯道,程虎习惯下的按了一下喇叭。突然,前面窜出一个红色的影子。

眼看就要撞上那个影子,程虎赶紧刹车。

随着刹车声刺耳的响起,车子急剧停下,也不知道有没有撞到那个影子。

不管那个影子是什么东西,程虎都必须下车查看。

从驾驶室上下来,绕到车头前面,只见杂乱的藤蔓上,一只红色的狐狸正在垂死挣扎。

第98章 调虎离山

程虎的心仿佛一下就坠入了深渊。

罪大恶极啊!他竟然撞到了一只狐狸。

躺在地上的狐狸口吐白沫,肌肉绷紧,浑身抽搐。看见站在不远处的人类,它立马惊慌的挣扎着爬起身,想逃命。

可是,它好不容易奋力站起身,结果又软绵绵的摔在地上。

它的身体直挺挺的栽倒在地,脑袋也‘扑通’一声磕在水泥地上。

狐狸四仰八叉躺在地上,眉心上那块椭圆形的白毛斑以极其痛苦的姿态靠拢扭曲。

看着这一幕,程虎的心都快碎了。

我tm真是个王八蛋,居然撞到狐狸了。

也不知道狐狸好不好吃。

呸呸呸。

也不知道这只狐狸会不会死。

如果它死了,我该怎么做?

埋了它?这是不是有点太不人道了?

何止是不人道,这简直就是在浪费粮食。

想想吧,那些生活在山区的贫困家庭估计一个月都吃不上一次肉。可他居然要把肉埋入地里,简直就是暴殄天物,该下十八层地狱。

所以,到底应该是把它烤了呢?还是煲汤呢?

狐狸绝望的看着程虎,程虎双眼冒光的看着狐狸,口里还嗒嗒嗒流着口水。

“你没事吧。”程虎问了一句。

狐狸没回答,依然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双眼绝望得很。

“我不是故意的。”程虎在距离狐狸约有三四米的地方蹲下身子,‘色眯眯’的说道,“我真不是故意的,不过你放心,如果你死了,我一定会把你风光大葬——我一定要用最好的陈皮跟最好的花椒给你陪葬。”

狐狸突然就不抖了。

它惊诧的看着程虎,双眼里的绝望逐渐消散,变成了不可思议。

程虎接着说道:“虽然烧烤比较简单,也就是生一堆火,架一个架子的事情,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吃狐狸肉煲汤。”

狐狸口里的白沫也不吐了。

程虎继续说道:“你知道狐狸肉怎么煲汤吗?其实也不是很难。用两斤狐狸肉,一斤鸡肉,二两干蘑菇,还有若干调味品就可以制作出一道美味的狐狸肉汤。虽然工序要比烤麻烦,但是,味道更鲜美。”

原本苟延残喘的狐狸似乎已经恢复正常,眼神里的绝望惊诧全都变成了恐惧。

程虎一边说着,一边朝狐狸慢慢走去。

捉一只奄奄一息的狐狸,等于瓮中捉鳖,太容易了。他举起双手,眼看就要按在狐狸的脖子上。

突然,原本垂死挣扎的狐狸竟然一下子活了过来,一挺腰,麻利地翻起身,一溜烟从程虎眼皮底下窜出去。

这简直是惊尸还魂啊。

程虎无奈的瞪着大眼,双手悬在空中,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得了,到嘴的肉给跑了。

他站起身,呆呆立了一会儿,才是慢悠悠的朝驾驶室回去。

走到驾驶室车门旁边的时候,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放在后座上的猪肚、猪大肠、猪蹄还有莲藕酸菜等物品。

哈哈哈哈哈!

果然少了一样东西。猪脚不见了。

这小瘪三狐狸的演技实在是太差劲了,程虎一眼就看穿了它是在调虎离山。

他原本可以不搭理狐狸的,但看在狐狸那么努力碰瓷的份上,也不好意思不理会啊。

所以才有了那么一番废话,所以才会慢悠悠的走回来。

要是他加紧脚步的话,说不定还可以看到另外一只狐狸从车子里叼着他买回来的猪脚慌乱逃窜呢。

心太软,总是心太软。

他朝村道里侧的山坡看去,只见一只狐狸嘴里叼着他买回来的猪脚,大踏步朝茂密的丛林奔去。

那只装死的狐狸紧跟其后。待它即将进入灌木丛之前,它还回过身来,定定望着程虎。它甩了甩尾巴,也不知道是道歉呢,还是道谢呢?

或者是自以为自己的奸计得逞了,正嘲讽人类的愚蠢呢。

程虎见状,故意从地上抓起一个小石子朝它扔去。狐狸眼看危险到来,立马灵活的钻入灌木丛里,消失不见。

程虎无奈的摇摇脑袋,回到车上。

虽然明知道狐狸是来碰瓷的,可他还是愿意充傻装楞上一次当。

毕竟现在山林里的环境确实十分恶劣,如果不是迫不得已,狐狸未必会铤而走险。虽然狐狸在人类的认知里,一直都是狡猾的认知。

但是,程虎却不以为然。

毕竟在人类的认知里,老虎也一直是凶猛的化身呀。

可是,看看大黄就知道了。

那货白天基本上都在睡觉,既不会伤害他,也不会伤害它养的鸡,还答应他不会伤害进村的动物。

由此可以得知,这片山林里的动物是不可以用人类自己的认知来衡量与判断的。

那狐狸也必定是饿到了极致,才会奋不顾身的冲到行驶中的车子前面碰瓷,阻拦山林之神的道路吧。

但不管怎样,程虎都不支持这种行为。

不是他舍不得那一只猪脚,而是这种行为实在太过于危险。要是刚刚他反应慢了半拍,或者情急之下把油门当成刹车,估计那狐狸就要变成肉泥了。

所以,如果以后再遇到那只狐狸的话,程虎一定要好好教育它一番。

回到院子里,程虎把刚刚在路上发生的事情告诉大黄,但他没说自己早已知道狐狸的阴谋诡计。只说自己是被一只狐狸调虎离山,被另外一只狐狸偷了一只猪脚。

听着程虎的遭遇,大黄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它呵呵笑道:“这是狐狸的老把戏了。”

看见年迈的大黄被自己逗乐了,程虎故意装出一脸无奈的样子:“哎呀,真是气死我了。真是可惜了那一只猪脚。”

大黄就笑笑不说话。

它知道程虎不是这样的人。也知道他之所以故意这样说给它听,是为了让它开怀一笑。

这样的时光真好。

可是,它隐隐约约感觉到,这样的时光也不多了。

以前在山里巡视的时候,它可以一个晚上不休息,但是现在呢?

它走完一座山,就得休息两次。

那只瓜地里偷吃的兔子,如果是出现在以前的它面前,绝对没有生路。

可现在呢?它把自己弄得狼狈不堪,却还是抓不到那只兔子。

它真的老了。

第99章 搭建南瓜架

【感谢‘o王权富贵o’大佬的红包,感谢‘钻风老大’可爱巨的打赏】

大黄缓缓闭上眼睛,竖起耳朵,听着程虎有些时候很聒噪,但又很温暖的声音。

虽然它已经完全老去,也终将有一天会像它的原主人一样离开这个世界,但好在,程虎来了。

他简单,天真,善良。

更重要的是,他还很年轻。

有他保护这一片山林,大黄心想,也许它真的可以功成身退了。

程虎把车上的东西一一卸下,将食物放在盆子里,漂浮在水缸上保鲜。

然后再把各种管子从车厢上卸下,并搬到鸡舍对面的院墙角下,准备搭建架子。

虽然他之前没干过搭架子的活计,但他有吃苦耐劳的韧性,所以无需担心自己办不到。

院墙角旁边的南瓜苗被树枝覆盖着生长,在施工的时候,还得注意着别把瓜苗给踩了。

程虎先把主干的顶端固定好九十度三角螺旋接口,再把这根钢管主干的底部埋一截入土里。

把管子周围的泥土敲实之后,再把另外两根管子旋转着扭一头接入三角螺旋接口里。另外一头则分别放置在围墙上。

如此,才一会儿工夫,瓜棚的框架就有了大致结构。

为了不让瓜棚被狂风吹倒,程虎还在围墙上钉了两排钢钉,再用铁丝将放置在墙头上的钢管与钢钉牢牢拴住。

如此一来,这个框架基本上可以说是稳如泰山了。

钢铁的导热性较强,其实并不是很适合当瓜棚。因为在高温天气下,钢铁管子极有可能烫伤瓜苗。

所以,程虎的瓜棚也就只有三根钢管当主干,剩下那些用于覆盖瓜棚、支撑瓜苗的次要管子,则以塑料管替代。

50寸的塑料水管,四米长,硬度够,用来当支干搭建瓜棚再合适不过。

放好塑料管子,依然还用钢丝固定好。

为了更稳固,程虎还在绑钢丝之前先在塑料管上割开一个口子,将钢丝穿过去。

毕竟不管是塑料管还是钢管,表面都很光滑,摩擦性小。将钢丝穿过管子,则可以防止管子在暴风中滑动。

搭建好管棚,程虎退到鸡舍门口,整体看了一下自己的杰作。

他十分满意的点了点头,神情之中的自豪不言而喻。

啧啧啧,种得了地,养得了鸡,救得了植物,还搭得了瓜棚,简直就是智慧的化身啊。

敢问这样的奇男子,这世上还有谁?

我程虎就是低调而已,如果把我的事迹公布出去,那绝对要震惊全世界。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

虽然程虎自我感觉十分牛逼,但他也不会傻到一个劲的炫耀自己的本事。

低调做人,低调做事,这是他一直都有的良好品德。

虽然有些时候自恋得有点不像话,但也就是自个儿乐一乐而已。

他绝对不会像那些俗不可耐的人一样,一做出点什么狗屁成绩,就立马拿手机拍照片发到网上去博取关注。

这种人真的是俗不可耐,超级俗气。

他程虎绝对不是这种人!

然后下意识的掏出手机,给自己刚刚搭好的瓜棚拍了一张照片,发到朋友圈里,解说道:今天下午的劳动成果,就等南瓜快快长大啦。

后缀是两个带着墨镜的得意表情。

把手机重新揣入兜里,再看天空,已是黄昏。

人一旦有事情做,就会觉得时间溜得贼快。

程虎走上二楼,取了稻谷跟玉米,往院子里撒下。

几十只鸡在黄昏的影子里咯咯咯抢食。

走到鸡舍楼顶,往西面的山林看去,刚好可以看到夕阳在西山那边悄然下滑。山林与村庄也落进了黄昏的影子里。

橘子林葱葱郁郁,杨梅树缀着点点丹红,地里的菜苗虽然还很矮小,但都已经有了蓬勃向上的征兆。

生活就应该是这样。

在汗水的更迭中,成果日渐增大。

在岁月的浪声里,内心也趋于平静。

任他花花世界如何灯红酒绿,任他窈窕淑女如何好‘球’,我只在自己的一隅荒山中,耕耘土地,追逐清风,向鸟儿讨要一曲高歌,向蓝天祈求一片白云。

时间它无情流逝,生活也未必轻松,但我仍愿用简单的笑容看待世间的一切。

因为无论在何种环境之下,只要露出微笑,内心便会洒满阳光,温暖也会随着血液流淌全身。

程虎抬头挺胸,张开双臂,用力的吸了一口气。

傍晚的凉气从鼻孔进入,整个人都觉得十分轻松。

他欢快的走下台阶,穿过还在咯咯咯抢食的鸡群,走过院子,进入屋里,开始准备晚饭。

猪肚鸡猪肚鸡,猪肚鸡是一道粤菜,属于客家菜系,又叫做‘猪肚煲鸡’‘凤凰投胎’什么的。

做法略有些麻烦,要放的配料也很多。

赤小豆、白砂糖、油菜叶末、水发冬菇、料酒、精盐、味精、细干淀粉、水淀粉、白芝麻、葱姜水、辣椒、大葱、姜、料酒、醋、白砂糖、味精、花椒、花生油、香油等若干配料。

只能说,配料之多,令人发指。

有这时间准备这若干配料,我不会多做一个菜?

程虎喜欢吃,喜欢美味,但他更喜欢返(懒)璞(得)归(动)真(手)的美味。

猪肚鸡,把猪肚跟鸡一同切块,姜块料酒以及香菇干直接放入高压锅里大火烧开,再小火慢炖。

猪脚被狐狸偷了,还剩下一些莲藕。

莲藕虽然是一道素食,但其实只要做得好,照样美味。

素炒莲藕,或者是做‘周黑鸭莲藕’。

这两种做法虽然不同,但味道同样美味。一个清甜,一个麻辣。

鉴于猪肚鸡还要一点时间,所以程虎打算做一道周黑鸭版的莲藕。

先把莲藕里里外外洗干净,再切片,然后把准备好的姜片、八角、冰糖、料酒、酱油、水跟藕片一起放入锅里。

这个藕片不需要太客气,直接用大火熬煮,直到原本洁白如碧玉般的藕片完完全全染上了酱油乌漆嘛黑的颜色,就可以出锅了。

这又叫卤水藕片。

为了加重口感,程虎在熬煮藕片的时候,加入了大量的干辣椒。

看着锅里的藕片在酱油汤中滋滋冒着热辣的香气,程虎几次按捺不住,想要掀开玻璃锅盖,往嘴里送一片莲藕。

最后在大黄那满脸鄙夷的神色之中,程虎只好强忍口水,在锅炉边走来走去,不停的看着锅里的藕片。

第100章 延续生命继续陪伴

“你不用这么着急,我又不会吃你的。”大黄站起身,走到厨房的落地窗前,嗅着旁边墙壁上的风车茉莉的香味,慢吞吞的说道,“我要进山去了。嗯”

它似乎想告诉程虎一些什么事情,但是话到了嘴边,又不好意思开口的样子。

程虎看出端倪,好奇道:“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嗯”大黄三缄其口,深思了一会儿,说道,“你知道的,我现在已经不是普通老虎了。”

程虎挑了一些眉毛,点头道:“对啊,你是虎王。”

“不,我说的不是这个。”大黄有些不安的在原地转圈踱步。

它抬起头,看着厨房里的程虎,说道:“我的意思是,我的智商已经逼近人类。”

“那又怎样?你还是一头老虎啊。”虽然程虎一直把大黄当成自己的朋友长辈,但大黄是一头老虎这个事实是改变不了的。

“我知道,我知道。”大黄低声道,“所以,我很困惑一件事情。如果我遇上一头还不错的母老虎,那我该像一头老虎那样去征服它的身体,还是应该像一个通情达理的人类那样去虏获它的芳心?”



程虎一脸黑线,这tm算什么问题。你是老虎,是老虎,就算你再怎么聪明,也不是人类,没必要学习人类那套做作的姿态。

喜欢就告诉它,它接受就两厢情愿创造孩子,不接受就硬上,这有什么好纠结的。

程虎是个文明人,当然不会这么说,他故作高深的思索了一下,问道:“你们雄性老虎有选择权?”

大黄无奈的看着程虎:“就是因为公虎没有选择权,所以我才觉得为难。它的名字叫做小丽,是一头成年母虎。以前我从未见过它。但是最近却经常在附近的山林里遇见它。”

唉,智商的进化代表着顾虑的增多。

如果是普通老虎的话,可能真会像程虎说的那样,喜欢就上。

但是,现在的大黄不仅仅是一头老虎,更是一头智商逼近人类的老虎,同时,也是一头年迈的老虎。

等等。程虎心中咯噔一下。

“大黄,你不能这样。”

“大黄,你绝对不能这样。”程虎放下手中即将舀入锅里的勺子,一脸正色的看着大黄,

“你已经很老了。你要是还乱搞男女关系的话,那万一有觊觎你虎王位置的老虎趁虚而入,你要怎么对付它们?”

大黄也不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但就是因为想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它才想要找到一个还不错的母老虎,生个必定非常优秀的小老虎,让小老虎将来继承它的遗志,继续陪伴在这个新主人身侧。

就是因为知道自己可能活不了多久了,所以它才会突然想要改变一直单身的状态。

程虎永远也不会知道,眼前这头看起来很严肃、很老态龙钟的老虎,就连在选择配偶交配这件事情上,都是为了他打算才考虑的。

如果他不来这个村子,大黄可能会一辈子孤独的守在程大牛坟前,直到死去,也不会留下一儿半女。

但是现在因为程虎来了,所以它必须将自己的血脉传承下去,让自己的生命以另外一种方式得到延续,然后陪伴他走下去。

就像这几十年来,它一直都在陪伴着程大牛的坟墓那样。

大黄呵呵低笑两声,眼睛里迸发出明亮的光线,这让它看上去似乎又年轻了几岁:“你看看我,像是很老的样子吗?”

程虎很认真的看着大黄。

在这一瞬间,它的确似乎一下子年轻了许多。

可是,程虎知道,年龄无法逆转。大黄已经十分年迈,这一点永远也没法改变。

“大黄,你不要这样。”程虎用一种类似哀求的声音说道,“就算你看起来还很年轻,可是,你都三十多岁了。”

一般老虎的正常寿命是20到25年。大黄的年龄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老虎的寿命。

它之所以能活这么久,一是因为它是一头非比寻常的老虎,身上有着与黄金山林命脉相连的力量,就跟其他会说话的动物一样。

它们全都因为前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的给予而拥有着非凡的体质,不仅会说话,就连智商也比普通同类要高出一个档次。

更奇妙的是,这种非凡体质可以一代代传承下去,语言天赋也能随着时间而逐渐完善。

它们从一开始拥有简单的学习能力完善到如今完全可以跟一个普通人类一样,拥有完整的语言能力。

大黄之所以能活这么久,除了身体的非凡体质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它还是一个处#男!

也就是说,它从未消耗过自己身体里的精髓。

因此,听到大黄忽然春心大发,程虎是真着急。

虽然他跟大黄还没有经历过什么轰轰烈烈生死相依的情节,但在这样日复一日的平凡时光里,程虎已经习惯了大黄的存在。

大黄现在突然想要找个对象,既让程虎有一种即将要被一头母老虎夺走大黄的感觉,也让他害怕大黄会因为身体吃不消而提前死亡。

程虎承认,自己这两个念头十分自私,但是,他真的不想失去大黄。不管是精神层面的失去,还是真正的失去,他都难以接受。

这感觉有点像看着自己老妈或者老爸嫁给别人,扔下他独自一人一样。

人活着,最害怕的就是孤独。

可是,这么自私真的可以吗?

程虎抬眼看向不远处的孤坟。

那一座坟墓,大黄可是守了整整二十几年啊。现在,它老了,可能守不了多久了,就想着在老死之前体验一下男欢女爱的滋味,难道也不行吗?

程虎心里很乱。

大黄故作轻松的呵呵笑道:“没关系,你看我,看上去就跟一头中年老虎没什么两样,不管是雄性魅力,还是体力,我绝对不会输给山林里的任何一头老虎。”

事实并非如此。大黄很清楚。

在这二十几年里,所有的大型食肉动物都在往山林的中心地迁徙,只有它还在村子周围的山脉里转悠。

它已经离群二十几年,在这种没有竞争力的环境下安逸的度过了二十几年,就算它的战斗力没有退化,但也没有成长。

而那些跻身在中心地的大型食肉动物,因为竞争力的加剧,战斗力也在不断提升。

如果真有老虎想要窃取虎王的宝座,大黄很清楚,自己绝对不是对手。

第101章 荷塘月色

“可是,我希望你别去招惹那头母老虎。”程虎知道自己这么说很自私,但他还是忍不住要这么说。

他真的不想大黄死掉。

他也知道,要征服一头母老虎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母老虎如果没看上大黄的话,它也会反抗。

母老虎一旦反抗,就会消耗大黄的体力,甚至,大黄很有可能会受伤。

程虎不敢去想那个画面,只能揪着心请求大黄别去那么做,永远不要那么做。

大黄依然一脸轻松的样子:“你放心好了,我有分寸。你现在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做呢?是像一头老虎那样用雄性老虎的魅力征服它的身体,还是用与你们人类相似的手段虏获它的芳心?”

程虎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你觉得哪一种方法比较符合我的气质?”大黄问道。

程虎心里忽然生出一个不怎好的想法:“既然你现在都已经进化到智商跟人类差不多了,那你当然应该学习我们人类,用一些文明又浪漫的方法获得它的好感。”

“嗯,你说得有道理。”大黄点了点头,“我确实应该这么做。老黑也说过,对付异性,就应该该浪漫的时候一定要将浪漫进行到底,该威猛的时候也不能怂。也许这个臭嘴巴女朋友遍天下的原因就是因为它早已悟透了这一点。”

大黄一边说着,一边往外走去。

程虎一脸懵逼,忽然觉得自己刚刚好像说错话了。

刚刚的本意是想让大黄用些奇葩的人类方法去挑逗母老虎,然后母老虎肯定会觉得大黄是个傻逼,并且不鸟它。

可是,现在大黄的一番话却让他忽然意识到,人类是最聪明的动物,想出来的奇葩方法说不定会对全世界的雌性动物都有用。

浪漫

啊!人类啊,为什么要发明浪漫这个词语?

程虎回过神来,跑到院子里,想要收回自己刚刚的话,可大黄已经不见了。

他朝着暮色大声喊到:“大黄,我刚刚是胡说八道的,你别信我的话。你应该强上那头老虎才对。不,你别招惹它。”

鸡群被吓得咯咯咯一个劲的叫。

除此之外,程虎没有收到任何回应。

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敲了敲自己的脑瓜子,自言自语的说道:“我刚刚就应该用藤蔓捆住大黄才对。”

唉!大黄现在铁定是进山去找那只母老虎了。

虽然不知道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但程虎知道,结果只有两种。

一是求爱成功,二是失败。

但不管是失败还是成功,大黄的身体肯定都会有损伤。

而他现在虽说是继承了大舅的力量,可却没有完全继承。大黄说过,大舅可以强化一切植物的味道跟功效,可以化腐朽为神奇。

但是,他没有这个本事!

他只能加速植物的生长。

因此,大黄一旦受伤严重,要么只能送去兽医院救治,要么就只能任由它自生自灭,而程虎根本没法利用自己的力量帮助它。

如果他也可以像大舅那样拥有强化植物的本事,它肯定会先把大黄强化得更加厉害,让它长命百岁什么的。

但是,他没那么厉害。

眼下大黄已经进山去,他总不能像个变态似的尾随大黄,并且阻止大黄跟母老虎交&配吧。

所以,只能听天由命了。

毕竟,那也是大黄想要的。

在院子里呆呆站了好一会儿,忽然想起厨房还煮着东西。

赶紧掉头跑回厨房,把莲藕捞出盘子里,再把煲鸡的高压锅从煤气炉上搬下来放在地上,并往高压锅的锅盖上撒了些水帮助冷却。

摆好碗筷后,高压锅已经冷却可以掀开盖子,程虎便迫不及待的掀开盖子。

当鼻子能闻到在面前氤氲缭绕的袅袅香烟,眼睛可以看到锅里的鲜美鸡汤时,也就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宿命与选择,老虎也一样。

大黄好歹活的时间比他长,经历的事情比他多。所以,随它去吧。

从锅里捞起一块猪肚,和着鸡汤一起放入嘴里。

烫是必然,但鲜美也是必然。

一锅可以供两三个人喝的鸡汤,程虎一人就能消灭掉。

然后,再来两碗白米饭,就着麻辣莲藕吃,既开胃,又好吃。

莲藕虽然好吃,但也不能多吃。因为辣椒放多了,吃太多的话,估计要两头疼。

所以程虎没敢吃太多,只是简单的吃了一点。等他放下碗筷,盘子里还有一大盘莲藕。

程虎找来一个塑料罩盖上莲藕,收拾好桌子,就把碗筷拿去橱柜清洗。

看着橱柜上的新鲜莲藕,程虎生出了一个念头。

不知道把这些新鲜的莲藕埋入池塘会怎么样?是会长出莲叶莲花呢?还是会烂掉?

植物跟动物不一样,植物的生命力可能要比动物更加顽强一些。

死水养不了鱼,但未必种不了莲藕。

犹记得朱自清的《荷塘月色》里有这么一段文字: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

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

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

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

荷花的美自然不用多说,光是那清甜的莲子就能让人垂涎三尺。

而且,在这偌大的院子里种上一池莲花,等晚风习习吹来之时,咱也学着历史名人那样,或垂钓池塘边装逼,或漫步在莲花身侧感慨,那未尝不是一种乐趣。

说干就干,第二天一早,程虎忙完家务后,就拿着莲藕来到池塘边上。

原本池塘里的水是满的,但经过这么几天的挥发渗透,已干了大半。

虽然昨晚下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但是对这大池塘起不了作用。

第102章 大黄的第一次

程虎脱掉鞋子,挽起裤脚,抓着莲藕小心翼翼的走入池塘。

因为还是早上,池塘里的水有些冰凉,所以程虎忍不住抖了个激灵。

但是,想着用不了多久,池塘里便有可能盛开出一池粉嫩的荷花,也就不觉得冷了。

他把莲藕埋入池塘底部的淤泥里,也不管这些莲藕到底能不能种活,或者是最后到底能不能收获一池荷花,这些问题他不在乎,只是一股脑把所有莲藕都埋了下去。

反正咱有超能力,这种庸人自扰的问题与咱无关。

只要往莲藕里注入一点力量,就算不能让池塘立马开出一片荷花,但帮助莲藕生根发芽还是没有问题的。

从池塘上来后,坐在池塘边上,面对着一湾被搅得浑浊的水,把意识从身体里抽离出去,钻入水中,进入水底,覆盖在莲藕身上。

老黑说过,外来物种只能稍微加速,不能太过任性,顶多可以帮助它们缩短一半的生长期。

所以程虎没敢往莲藕里注入太多力量,只是微微注入了一星半点。

看见藕节的地方冒出了一点点白色的根须,就赶紧把意识抽回来。

等到明天,再往这些莲藕里注入一星半点的力量,这样就既可以保证莲藕不会死,还能缩短莲花的生长期。

而他也就完全不用担心莲藕的存活了。

种植好莲藕,程虎打算进山去砍些新鲜的竹子回来搭建攀爬架。

西红柿、黄瓜、豆角之类的蔬菜都是需要架子的,网购攀爬架的成本太高了,不如用竹子搭建,不仅节约,还能顺便去摘些竹笋回来。

换上鞋子,带上砍柴刀,就要往山里出发。

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刚好碰见往回走的大黄。

还好,大黄身上没有挂彩。但从它比往日看来更加疲惫的神情,程虎便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大黄求爱成功了!

唉,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到底是没法逃脱男欢女爱的宿命啊。

虽然程虎没谈过真正的恋爱,但是也算是暗恋过姑娘的人。

他知道,那种朦朦胧胧的感觉非常美好,只可惜,至今单身狗一个。

内心有些失落,但脸上还是笑嘻嘻的问道:“大黄,昨晚上是不是过得很开心?”

大黄老脸一红,忽然像个大姑娘似的羞怯的垂下脑袋,没有直视程虎的眼睛。

几十年来,它始终谨记着自己的使命,从未临幸过任何一头母老虎。

但就在昨晚,它破天荒的跟一头母老虎发生了肉体关系。

原本,只是一心想着要繁衍子嗣的它,在那一刻,莫名其妙的感受到了美好。

就像是过往的岁月重现,那些逝去的美好也跟着重现一样,在精神迸发血脉喷张的那一刻,它隐隐约约感受到了‘美妙’二字的真正含义。

面对程虎的八卦,活了几十年的大黄难得羞怯一次,嗫嚅道:“还,还行吧。”

明明就很美好,但身为一头年迈的虎王,总不能像个二愣子那样欢呼雀跃的跟一个人类分享自己的实战经验与实战感受吧。

程虎上前摸了摸大黄的脑袋,哈哈笑道:“那就好,看到你没有被那头母老虎打伤残,我就放心了。”

莫名觉得有些心酸啊。

一头年迈的老虎都能顺利从老光棍的行列里光荣退休了,我一个年轻力壮帅气冲天的人类居然还是一个单身狗!

天道不公,天道不公!

大黄浑身疲惫,像是一夜之间老了许多。

它看见程虎拿着砍柴刀,问道:“你这是要进山吗?”

程虎点头:“对,我打算去砍些竹子回来搭建攀爬架。”

“要不要我跟你一起去?”

上次程虎遇到竹叶青的事情让大黄心里有了阴影。觉得自己或许应该陪在程虎身边才是正确选择。

虽然上一次他被两只外来蜜獾意外解救,但是,万一再次遇到毒蛇的话,程虎很有可能没法应付。

“我还是跟你一起去吧。”没等程虎回答,大黄又道,“免得你遇上什么危险。”

程虎赶紧摆手:“别别别,你还是去睡觉吧。你一定很累了,我自己进山就行了。如果真遇到什么危险的话,我就让小鸟给你带话,你再去解救我吧。”

“而且。”程虎抖了一下肩膀,觉得身体状态还是非常不错的,他道,“我现在身上已经恢复了一些力量,自救应该没有问题。你就老老实实在家睡觉,不用担心我。”

没等大黄再说话,程虎就赶紧走了。

看着程虎远去的背影,大黄思绪万千。

它,终究是要死的。

如果它在没有造出小老虎之前死去的话,那程虎也终究是要一个人面对山林里的一切。

他现在只不过是刚刚接触到山林而已,他还从未去过中心地。

如果现在不能让他强大起来,以后等中心地的动物往四周扩散之后,他又该如何面对那些性格古怪、习性不一的动物呢?

每一个当爸当妈的人都想让自己的孩子一生风雨不惊、路途坦荡。最好是一辈子都没有遇到过任何危险,也没有经历过任何阴险狡诈世态炎凉,一直都天真快乐无忧无虑的生活。

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有生命的地方,就有竞争。

有竞争的地方,就有危险。

没经历过风雨,又该如何挺起腰杆,迎接彩虹呢?

大黄把程虎看成自己的孩子,所以尽管它担心程虎会遇到危险,但它仍然希望程虎能快速成长起来,能独当一面,能在这个大家庭里领导大家过上更好的生活。

它望了望蓝幽幽的天空,心想,也许用不了多久,自己就可以跟程大牛团聚了。

希望那个时候,程虎已经可以独立在这山林之间。

程虎一路往竹林走去。

这次他换了一条路,直接沿着山谷走,这样一来,就可以不用再像上次那样还得穿越灌木林才能到达竹林地。

竹林经过几天的生长,比起上一次见到的模样要茂密许多。

昨晚上那一场沥沥淅淅的小雨,将山峦厚重的郁闷浸化成沁人心脾的清新。

万、万赏?感谢‘空虚寂寞冷671112’的万赏

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所有给我打赏的小伙伴可能都是我认识的人……

总感觉他们打赏我不是因为书好看,而是因为我长得好(能)看(吃)()。

距离上一次万赏貌似是一个月前的事儿了?

昨晚手机突然响了一下,拿起一看,哇靠,居然是万赏。

〣(Δ)〣

当时我躺在床上,准备睡觉了,看到打赏通知,立马翻身起床去码字。

起床的时候信心百倍,觉得一定要码字一万再睡觉!

然后,十分钟后,码了五百字,眼皮一直打架。

为了社会和平,为了眼皮和睦,我最后只能关掉电脑,上床睡觉。

哎!

这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啊,总是要在我想奋发向上的时候不配合我╭(°a°`)╮

所以,万赏的加更要等到今天晚上才能奉上了。

再次感谢“空虚寂寞冷671112”大佬的万赏。

哦,对了,请叫我美(霉)女。

那种美得让编辑不敢正视,决定让我一路裸奔到完本的美女。

(;w;`)呜呜

好想上推荐位啊()

梧桐姐姐要啥时候才能想起我呢。我人品这么好,上本书成绩那么差我都没太监。

天灵灵,地灵灵,给个推荐位行不行。

第103章 大地母亲

此刻站在竹林边上,可见久盼滋润的翠竹仍未收拢它们昨夜张开怀抱,依旧在忘怀的接受着雨后湿气的温柔沐浴。

昨晚的雨不大,雨点儿也小,轻轻飘散在竹叶上,仿佛给碧翠的竹叶镶上了一层密密麻麻的小钻石。

不仅仅是竹叶,就连地上那些茁壮的竹笋也被穿上华丽的钻石披肩,在斑驳跳跃的阳光下闪闪发亮。

人们常常把旺盛的生命力比作雨后春笋,不可谓不贴切。

这些原本深埋在地里的笋子,经过雨水滋润,茁壮生长。

前几天才刚冒出一点头发,数量也不是很多,可现在却已经林林立立、密密麻麻的长了一地。

就好像这些雨后的新笋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随时都能从地里再钻出一片来一样。

虽然眼下不是春意盎然之时,但这些枯萎了二十多年的竹子倒也是挺给程虎面子的。

只是几场小雨几阵微风合力滋润了空气,那原本干燥的泥地里,就冒出许多新绿的颜色来。

一根根裹着厚厚笋衣的竹笋破土而出,齐刷刷地钻出地面,欣然挺立莽莽竹林中。

一簇簇柔软的小草娇羞的爬出地面,含情脉脉的看着蓝天,慵懒的享受着清风的抚摸。

一片片松茸的苔藓趴在石头上,顽强的依附在石头表面,尽情的燃烧出碧玉般的火花。

还有不少五颜六色的小虫子攀爬在嫩笋尖上,将这片竹林与山林的枯萎落败形成了强烈对比。

这一幕幕生机盎然之景,不禁让人心旷神怡。

野竹的生命力不仅顽强,亭亭玉立还不失坚挺,与松、兰、梅一样,难怪古人将它当作文人雅士的脱俗图腾。

苏轼曾有诗云: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

估计苏先生追求的不仅仅只是竹子的文雅,竹笋的味道估计也同样让他念念不忘吧。

看来,不管是古人还是现代人,对‘吃’这一件事都是一样执着的。

程虎放下手中的砍柴刀,拿出蛇皮袋,走入竹林中。

进入竹笋迷局之后,感受又不相同了。

在外面看进来的时候,只觉得到处都是竹笋,但走进来再看——就会看到更多竹笋。

特别是处在下坡地带,拇指粗的竹笋像捉迷藏似得,左一根、右一根,时而藏在竹竿身后,时而躲在杂草丛中。

这些调皮的竹笋清新诱人,个头参差不齐,高矮胖瘦不一。

程虎望着一地竹笋,望着那些牢牢抓着竹笋的小虫子,顿时起了恻隐之心。

要是他把这里的竹笋掰干净了,这些小虫子可就吃不饱了。

小虫子吃不饱,小鸟也吃不饱,小鸟吃不饱吧,其他动物就得跟着饿肚子。

但是,面对如此美味的诱惑,就算恻隐之心在身体里鬼哭狼嚎、嗷嗷大叫,他也是不能放弃这些竹笋的。

只不过,他会进行一番挑选,专门挑那些个头偏大、隐藏较深的竹笋下手。

至于那些刚冒出头、身材瘦小的,暂且就不去叨扰了,让它们继续喂养小虫子把。

按着这个思路掰竹笋,固然要多花上一点时间,但伸手抓住那些粗壮的竹笋时,内心就会特别有成就感。

他轻轻拍走竹笋上的小虫子,用手紧紧抓住竹笋,左右晃动几下,然后用力一掰,两根手指粗的竹笋便在“吧嗒”一声脆响中,离地而起。

一番悉心寻觅,又惊喜连连的滋味,加上掰笋那一刻拥有的获得感,这种愉快而美妙的感觉真是令人着迷。

程虎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就掰了二三十根竹笋。

目测已经够大吃一顿,就停止作业,用蛇皮袋将地上的竹笋装起来。

小半袋竹笋大约有十来斤重。

程虎放下袋子,一屁股完地上坐下去。

嗯?

凉飕飕的感觉突然从菊花传来。

什么鬼?

一个激灵站起身,往下一看。

只见自己的大屁股竟然将地面坐得凹下去两块?

我内力这么深厚?

反手摸了一下自己的屁股,湿哒哒的手感让他瞬间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这地,居然冒水了!

握草,我太牛逼了吧!我这是什么屁股,坐一下泥地,泥地还能冒水?

哈哈,当然不是。

程虎捡起一根小木棍,往湿软的泥地撅了几下。

棍子带起一些湿哒哒的泥土,在阳光的照射下就像夜空中的星星一样可以折射光芒。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这片竹林地开始冒水了呀。

竹林地冒水,那就意味着,用不了多久,这个小山谷就可以流出一条小溪涧。

虽然溪涧的水可能没法流到村子里,很可能在半途中就消耗光了,但是!

但是,这足以说明,程虎原先的猜想是对的。

河道之所以干涸,那是因为植物枯萎,自动放弃了对水的需求,因此水才会自觉的藏在地底下。

而现在,这片竹林复苏了,它们要想继续蓬勃生长,就得依赖水,因此,它们会用尽全力去勾引地下水往上冒。

这就跟孩子喝奶一样。

母亲的***是否分泌,取决于孩子是否需要。孩子需要奶,母亲就能自动分泌***,而孩子不需要奶了,要断奶的话,***就会被母亲的身体吸收掉。

看来,在这片神奇的山林里,不仅仅是植物有灵气,也不仅仅是动物有灵气,就连程虎脚下踩着的大地母亲,也有灵气。

忽然想起一句话,人们脚踩大地,但它仍然报以鲜花!

这就是所有母亲的伟大之处吧!

程虎忽然觉得,自己脚下的这片土地也是如此的可爱。

没一会儿,他那两瓣屁股坐下去形成的低洼很快就汇集了一捧水。水量虽然不是很大,但总比没有好。

这个发现给程虎带来的喜悦,绝不亚于当初发现天价石头之时的喜悦。

他乐呵呵的看着地上的小水坑,又看了看葱葱郁郁的竹林,以及竹林往上的灌木林,绿草地

心想,要是再把这一片斜坡的植物复苏得再多一些,估计还能冒出更多的地下水。

到时候,不仅可以解决这一片区域部分动物的用水问题,还能为村子引入一条小溪。

到时候村子里有可以灌溉植物的水之后,便可以在村子周围的荒地里大量种植短期果蔬。

比如西红柿、西瓜、玉米之类几个月便可以有收成的果蔬。

第104章 割肉喂鹰(为空虚寂寞冷671112加更)

【感谢‘空虚寂寞冷671112’的万赏,为大佬万赏加更一章。中午还会为大佬再加更一章。另外两章到晚上发。】

复苏山林需要很多力量,也需要很长时间,在这个过程当中,动物们仍然需要捉襟见肘的过日子。

而种植那些外来果蔬,则可以不需要力量的帮助,就能尽快帮助动物们改善饮食。

一旦村子里有了大量的果蔬,鸟类虫类的生存就完全不是问题了。

这两者的食物得到改善之后,便能自主大量繁衍生息,对于部分食肉动物来说,也是一件乐事。

想定主意,程虎立即驱动意识覆盖在竹林周围的植物上。

此地仍然属于村子周围的小山脉,所以并不会有那种几个人才能环抱过来的大树。

就算有,也只是偶尔有一棵。

程虎发现,植物的年龄越大,对力量的需求就越大。

与其去复苏一棵几百年的大树,不如先复苏一片草地或者一片灌木林。

况且,他身上现在只有一个袁大头的力量,能复苏的植物并不多。

把意识覆盖在竹林周围的小草、藤蔓,以及灌木上之后,再缓缓往这些植物身上注入力量,没一会儿,它们由黄转青,而后变得绿意葱茏,与竹林完美的衔接起来。

而就在此时,一个惊恐的嗷嗷之音从竹林深处传来。

没等程虎循着声音看去,就见一只狐狸从前方草丛中惊恐万状的跑出来。

它有一条红白相间的大尾巴,眉心中间有一块白色的斑点。

这不就是上次碰瓷的那头狐狸?

狐狸也看见了程虎,它急速刹车,停在程虎面前,双眼呆萌无辜的看着程虎,好像它从未做过任何错事一样。

它嗷的低低叫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在祈求还是在干嘛。

程虎觉得有些奇怪,连毒蛇都会说话了,这狐狸反倒不会说话?

他试着开玩笑道:“嘿,小家伙,上次你偷了我的猪脚,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那狐狸似乎又听懂了他的话一样,小小的身躯微微一怔,瞳孔之中显露出些许不安。

程虎见它这番模样实在可爱,忍不住乐呵呵的笑了几声。

狐狸突然惊恐的冲向程虎,从他脚边溜过去,往他身后的方向亡命奔跑。

但是,才刚刚跑出没多远,突然就被一根竹笋绊倒,狠狠摔在地上。

它瘦小的身体蜷缩成一个圆球,往前滚了几米才停下来。

它歪咧着嘴巴,满脸痛苦的看着程虎,发出低沉的哼叫声,似乎被摔得不轻的样子。

可是,看着这一幕,程虎却莫名想起上次被狐狸声东击西偷走猪脚的事情。

这家伙,该不会又是在玩什么把戏吧。

他四下看了看,发现自己除了小半袋竹笋可以吃之外,并没有其他食物呀。

他一脸懵逼的看着狐狸,脚步并未抬动。

狐狸原本‘咝咝’抽着冷气,好像疼得受不了似的,但见程虎没有朝它走来的意思,它就挣扎起身,准备继续往前跑。

可是,它才刚刚站起身走了一步,原本抽着冷气的嘴巴又大声哀嚎起来。它的一条后退高高吊起,看样子像是崴了。

它一边警惕的看着程虎,一边用三只脚在原地转圈,仿佛只要程虎走过去,伸手一提,就能将它的大尾巴轻松抓住,然后将它瘦弱的身子拎起来一样。

可程虎不想这么做,所以他依然站在原地,没有走过去,只是皱眉问道:“小狐狸,你是真的摔得很严重吗?”

狐狸放下那只吊高的后腿。

程虎接着说道:“你走吧,我没有东西可以给你骗了。”

狐狸用澄澈的眼睛定定看着程虎,像是听明白了他的话,又像是没听明白。

它嗷嗷低叫,浑身颤栗,嘴角吐出一团团白沫,还翻起白眼,仰面躺在地上,仍然试图吸引程虎过去。

狐狸越是这样,程虎就越是担心。

这狐狸如此做,到底是想要从我身上得到什么?我还有什么东西是它想要的?

难道,它还想吃我的肉?

虽然割肉喂鹰听起来很伟大的样子,可程虎怕疼,绝对不会干那种啥事。

你要是饿肚子,就该自己去抓比你低级的小动物吃呀。你怎么能惦记我身上的肉?我可是堂堂的山林守护者呀。

程虎这么想着,依然伫立在原地,没有朝狐狸走去。

狐狸嗷嗷叫得更加厉害,也更加刺耳。

无奈之下,程虎只好拿着砍柴刀往前面的竹林走去。

他总不能跟狐狸一直僵持在这里吧,他今天来这里的目的除了摘竹笋之外,还要砍一些竹子回去搭建攀爬架。

既然狐狸想在这儿躺着,那就让它躺着好了。你不走,我走。

可是,程虎才往前走了几步,身后的狐狸就叫的愈发厉害,几乎能把人的耳膜都给刺破。

它越是叫,程虎就越想远离它。

狐狸看见程虎还在朝前走,立马骨碌翻身站起来,追着程虎跑去。

它拦在程虎面前,怔怔望着他,眼里全是可怜巴巴的乞求。

现在,它那只崴了的脚也不痛了,已经能四肢着地,嘴角的白沫也不见了,弯曲的腰杆也挺直了,完全没有一点受伤的样子。

程虎无语的看着狐狸,一脸无奈的问道:“小狐狸,你到底想要怎样?你倒是跟我说呀。”

狐狸不说话,只是嗷嗷叫着。

程虎的耐性快要被狐狸磨光了。

他觉得,这小狐狸真的有点过分了。

上次偷猪脚的事,我都没跟你计较,难道你现在还真想让我把自己的胳膊卸下来给你当食物?

我不是割肉喂鹰的佛祖呀,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僵持了一会儿,程虎无奈的摇着头,打算绕过狐狸,往前走去。

他的脚刚刚迈出一步,突然,狐狸声嘶力竭地嚎叫一声,纵身一跃,往旁边一个比它身躯略大的石头撞去。

只听‘咚’的一声,它的脑袋狠狠撞在石头上,眉心的位置立马汩汩往下流出鲜红的血液。

它没有像刚才那样倒下去,只是可怜巴巴的看着程虎。

程虎被吓呆了。

这狐狸是疯了吗?

为了吃我的肉,居然下此血本?

他有些生气狐狸的自残,忍不住叫道:“你疯了吗?有本事你吃你自己的肉呀。”

狐狸垂下脑袋,抬起一只前爪,放入口中

疯了,真的是疯了。

程虎心里忽然觉得十分害怕。我这是出门没烧香吗?怎么会遇上这样的疯狐狸?

幽静竹林内,‘哧’的一声响起。

第105章 伟大的父亲(为空虚寂寞冷671112加更)

【感谢‘空虚寂寞冷671112’大佬昨晚给本书发了个一万币的整点红包。感激涕零,无以言表,唯有好好码字努力更新作为回报。】

程虎瞪大眼睛,看着狐狸。

它的前爪内侧被它活生生撕下了一块肉,森森白骨露了出来。

程虎赶紧朝狐狸走去,内心是既慌乱,又害怕。

但狐狸并没有给他靠近的机会。他朝狐狸走两步,狐狸就往竹林外歪歪扭扭的走两步。

它鲜血淋漓的额头以及鲜血淋漓的前爪在阳光的照耀下鲜艳夺目,比红宝石还耀眼。

疼痛让它龇牙咧嘴,但却没有再嚎叫,只是一步一步引着程虎往外走。

程虎搞不清楚狐狸为什么这么做,但既然狐狸不让他靠近,他就停下脚步,站定在竹林里。

“你到底想要怎样?”程虎再次问道,“如果你不说的话,我可就真不理你了。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我没时间跟你玩这种游戏。”

看见程虎停下脚步,狐狸也停下了。

它支棱起耳朵,凝神谛听着簌簌风声,抬起脸来,目光深沉又庄严地望着摇曳的竹叶与泻下的阳光。

仿佛,在这一刻,它做出了一个很重大的决定。

程虎倒想看看,它究竟想干什么。

狐狸没有大叫,也没装死,只是像刚才那样,把掉了一块肉,露着森森白骨的前爪塞进嘴里。

程虎惊了。

这狐狸疯了!

虽然他与狐狸隔着十来米,但也能清楚的听到牙齿磋磨骨头的声音。

那声音听得程虎浑身起鸡皮疙瘩,眉头也深深皱起。

他知道,如果自己不像刚刚那样跟着狐狸走,这只疯狐狸肯定还要做出更多自残的事情来。

“快把脚放下。”程虎朝狐狸走去,用命令的口吻说道,“别咬了。”

狐狸果真放下了脚。

它的脸因为疼痛而扭曲,身体簌簌发抖,但它仍然歪歪斜斜的引着程虎往外走。

程虎这下算是彻底明白了。

狐狸之所以如此煞费苦心,无非就是不想让他走到竹林深处而已。

竹林深处有什么?

毒蛇?危险?

难道这只傻狐狸是在用它的办法拯救我?

程虎不知道为什么,但是这么想着,心里好受了一点。

至少,这只狐狸不是为了让他割肉。

狐狸再次摔倒。

程虎停下脚步,看着狐狸。

狐狸的脑袋受了伤,脚也受了伤,还要领着他往外走,实在是难为它了。

程虎不忍道:“好了,好了,你躺着吧,我自己离开这里就是了。”

他拿起地上的小半袋竹笋,望了一眼竹林深处,又看了一眼狐狸,大步流星的朝竹林外走去。

出了竹林,站在阳光下,身体暖洋洋的。

竹林里的狐狸趴在地上,隔着几根竹子,可怜巴巴的看着程虎。

那表情也说不上是祈求还是什么,加上有一道血痕的衬托,反倒显得十分惨烈。

“嘿,你闯大祸了。”

一个声音从竹林里传出来,紧接着,一只蓝翅八色鸫飞出竹林,落在程虎的肩膀上。

“又见到你了。”小小的蓝翅八色鸫站在程虎肩头,朝他的耳朵说道。

程虎偏头看着肩膀上的八色鸫,抬起一只手臂,有些意外的说道:“是你啊。”

虽然不确定这只八色鸫是不是上次那只,但听八色鸫的语气,应该是同一只没错。

八色鸫顺着程虎的大手臂,一步步走到小手臂上。

它微微张开翅膀,气吁吁的说道:“你知道吗?你闯大祸了?”

程虎不解:“我闯什么祸?”

“天哪,你什么也不知道吗?”八色鸫怪叫道。

程虎懵逼:“我应该知道什么?”

八色鸫用翅膀指着竹林的方向,那只受伤严重的狐狸仍然躺在地上。

“天哪,狐狸爸爸受了那么重的伤。我应该早点飞出来告诉你才对。可是,刚刚我光顾着劝解狐狸妈妈,没有顾及到狐狸爸爸。”

“你闯了大祸。”八色鸫继续说道,“竹林里住着狐狸爸爸一家,狐狸妈妈生了三只小狐狸宝宝。你刚刚差点就要走到它们的洞门口了。”

“所以,狐狸爸爸才会冲出来吸引你的注意力,让你远离狐狸洞。好让狐狸妈妈有时间转移狐狸宝宝。”

“可是,你知道吗?狐狸妈妈转移狐狸宝宝的过程是一个很危险的过程。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造成小狐狸丧命。刚刚我发现之后,就赶紧劝解狐狸妈妈,让它相信你不会伤害它的孩子。最后,它才终止了转移。”

程虎讶异的看着八色鸫,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只小家伙说的是真的吗?

他又看向那只躺在竹林地里的狐狸,原本缠绕心头的疑惑瞬间解开。

顿时就觉得自己是个大傻逼,内心不仅充满了懊恼,还生出许多怜惜。

我脑子里都是屎吗?

程虎生气的问自己,我是脑子进屎了吧,为什么没有从一开始就搞清楚狐狸的用意?非得等它遍体鳞伤了,才离开?

那是一只狐狸,也是一个父亲,一个伟大的父亲。

父亲母亲的角色,从来就没有种族之分。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这两个角色永远都承载着这个世界上最真最纯的爱。

程虎看着狐狸瘦小的身影,久久不能平息内心的波澜。

蓝翅八色鸫说道:“还好,你这次虽然闯了大祸,但是并没有造成小狐狸宝宝的伤亡,不然的话,狐狸爸爸跟狐狸妈妈肯定要伤心死。”

“你去告诉那只狐狸爸爸,跟它说,我没有恶意,我也绝对不会伤害它们的孩子。”

“好吧,我尽量吧。”八色鸫飞离程虎的手臂,往竹林里的狐狸飞去。

动物的原始语言程虎听不懂,只见八色鸫叽叽喳喳叫了几声后,那只受伤严重的狐狸便从地上爬起来,一瘸一拐的往竹林深处走去。

临走之时,它还远远望了程虎一眼。

目送狐狸消失在竹林深处,程虎跟八色鸫道了谢,就扛起竹笋往回走。

既然竹林里住着狐狸一家,那竹子自然是不能再砍了。

免得又惊吓到狐狸们,然后又发生刚刚那骇人的一幕幕。

一路回到家里,程虎的内心仍然久久不能平静。

他以前从未想过,动物之间的父母之爱,也能如此可歌可泣。

为了吸引他离开竹林,公狐狸竟然活生生撕咬自己的皮肉,用自己的脑袋撞击大石头。

这样的父母之爱,跟人类比起来,逊色吗?

不,一点儿也不逊色。

第106章 竹笋宴

有些时候,动物的父母之爱要比人类的父母之爱更加纯粹。

至少它们没有养儿防老这一说,也不会重男轻女,更不会把子女当成赚钱的工具。

当然了,这样的人类父母在现实中只有极少部分,大部分父母的爱也跟动物的父母之爱一样纯粹,这点无需怀疑。

有些人类父母,在危险来临之时,愿意用自己的小小身躯挡住致命危险,就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活下去。

这跟刚刚的狐狸爸爸一样。

在父母之爱这件事情上,没有人类与动物之分。

程虎忽然想念老爸老妈,放下竹笋之后,在门前的台阶上坐下,拿出手机,拨通了老妈的电话。

待会儿接通电话之后,一定要告诉她,自己很想她。就算听起来很肉麻,也一定要说。

程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电话里传出一个温柔的女音:“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内。”

啥?我眼泪都准备好了,居然打不通?

活该你人老珠黄。程虎愤愤的想着,又给老爸打电话。

“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内。”

哔了狗了!这对花心大萝卜还真去环球旅行了?

人家的父母为了孩子自残吸引敌人,你们居然撇下自己的孩子去过二人世界?去潇洒?

忽然觉得自己不是亲生的!

程虎甩了甩头,把手机揣入兜里。

不是亲生的,不是亲生的。亏我还满心期待的给你们打电话,哼,花心大萝卜,没一个好人!

有些时候,程虎当真觉得自己可能不是爸妈的爱情结晶,而是他们的爱情结石!

比如当初他高考结束后,老爸给他打电话,满心欢喜的说道:“儿子,考完没有?快回家吃饭,我给你做了一大桌好吃的菜,全是你妈爱吃的。”

再比如,有一次程虎把自己的被褥扔给老妈,要老妈帮他洗,结果老爸一把夺过,扔他脸上:“臭小子,你不会叫你老婆洗?我告诉你,你以后少使唤我老婆。”

回想那些日子,每天都被强行塞狗粮。

再看看现在的日子,真是一个地狱,一个仙境啊。

没了这对夫妻在他身边恶心他,也算是人生中一大幸事了。

想念?不存在,绝对不会想他们!爱干嘛干嘛去,爱咋滴咋滴。

我程虎要是想念你们,我就改叫程病猫!

还有,男子汉大丈夫,是不可能流眼泪的

程虎抹了一下湿哒哒的眼角,气呼呼的走入屋子里。

竹笋那么鲜美,想家人干什么?

他把装着竹笋的袋子提起来,拿到门廊,一股脑倒出来。

这些竹笋的笋衣还没有去掉,要想制作美食,首先要把笋衣剥开,然后用开水焯(chao)一遍,再用凉水泡着。

烹饪竹笋前先用水煮一遍可以去掉竹笋的涩味。

竹笋里含有难溶性草酸钙,会对胃粘膜产生刺激。吃笋尤其是吃毛笋的时候,大家难免会吃到涩味,这就是其含有草酸钙的原因。

要减少涩味,可以先用开水把笋焯5到10分钟。

这样的吃法绝对比直接新鲜生炒要健康。

剥笋衣也讲究方法,直接用手指扣的话,可能会剌伤手指。因为笋衣最外面那层较为坚硬。

最好就是先用刀子把外面的笋衣削掉,再用手剥去里面的薄笋衣。

褪去笋壳的竹笋嫩得让人想入非非,不但细嫩清脆,而且样子也漂亮。

细细长长的身形,像极了小媳妇的腰身,那洁白光润的皮肤,没有一点瑕疵,宛如少女的面庞。

除了外形吸引人之外,竹笋最诱人的,还是它的味道。

炒的,炖的,蒸的,整根的,细碎的,光是看着它的样子,就能想象得到那满桌子的清香是如何的令人垂涎三尺。

程虎烧了一锅开水,把竹笋焯一遍后,开始制作竹笋宴。

竹笋的家常做法很多,比如竹笋炒三丝,腊肉炒竹笋,竹笋香肠,酱爆竹笋,竹笋羹,竹笋炒肉等等。

眼下食材有限,程虎打算做一个腊肉炒竹笋,竹笋腊肠,酱爆竹笋,还有凉拌竹笋。

他先将竹笋切片,腊肉切片,蒜米拍碎。

一应食材准备好后,将锅烧热,先不下油,将切好的笋片倒入锅里加盐煎炒。

这么做是为了去除笋片中的水分,吃起来的时候就会更加清脆爽口。

等笋片爆炒得很干了,便捞出来放在一旁待用。

铁锅二次烧热,加入少许猪油,把腊肉放入爆炒出油后,入蒜米、一勺辣椒酱爆出味道,再将事先备好的笋片放入翻炒。

各种调料按照口味添加。

酱油少许,味精最好不吃。翻炒均匀后,即可出锅。

一盘色香味俱全的腊肉炒竹笋就这么简单的完成了。

其实,竹笋除了和肉绝配外,它也是“百搭食材”,随便搭配什么菜都好吃。

普通的一锅汤里加入一些笋片,味道会立刻丰富起来。汤中那一份淡淡的清香和浓浓的鲜味,能让人瞬间感受到山林的鲜活气息在唇齿间弥漫开来。

竹笋可以说是大自然赠送给人们的美味佳肴。

每当阳春三月,破土而出的竹笋,其肉质脆嫩鲜美,早在古代就已脍炙人口。

据说唐太宗很喜欢吃竹笋,每逢竹笋上市,他总要召集群臣吃笋,谓之“竹笋宴”。

他用春笋来象征国势昌盛,也用春笋来比喻大唐天下,人才辈出,犹为雨后春笋的繁荣景象。

竹笋虽然好吃,可是持续的时间不长,一个星期左右就长老了。

好在,山林里的野生美味很多,竹笋老去之后,还有其他美味等着咱们呢。

程虎夹起一块竹笋,放入口中,轻轻咀嚼两下,口中立马传出脆生生如碎玉般的声音。紧接着,便可感觉到唇齿生津,鲜美绕舌。

仿佛吃在嘴里的不是笋片,是美人的舌头,是幽谷的兰花,是昂贵的麝香一般,那袅袅清香久久不散,让人回味无穷,爱不释口。

午后阳光下的大黄,微微睁开眼睛,看着屋子里的人类对一堆竹笋感叹连连,忍不住翻了一下白眼。

这就杂食动物跟食肉动物的区别了。

【晚上还有一章】

第107章 房子(第四更)

吃饱午饭后,程虎收拾了一下厨房,然后来到院子里准备好好设计一下院子。

院子很大,如果一直这么空着,未免太浪费了点。

程虎打算在院子里种上一些漂亮的花卉。

花卉是蜜蜂的食物,而蜜蜂产出来的蜂蜜又可以为其他小动物解决食物问题。

最重要的是,程虎也爱吃蜂蜜。哈哈哈!

将近五亩地的大院子,应该种些什么好呢?

现在院子里除了风车茉莉跟五彩金樱子这些花外,并没其他花卉。

程虎打开手机qq,内心极为忐忑的点击了一下‘月季交流群’。

“大家下午好。”程虎不安的发出一句话。

“握草,虎哥来了。”

“牛逼轰轰的虎哥来了,大家快来围观他。”

“我已经心死如灰,不想搭理虎哥。”

“虎哥,五彩金樱子的杆子,你到底卖不卖啊,给句痛快话。”

“是啊,虎哥,你不能一直这样吊我们胃口啊。”

早就想到会是这种结果了,但他还是手贱的点进来。

毕竟,这里集思广益,可以收集到很多好点子。

他回复道:“目前不卖,以后难说。”

他拿起手机对着大院子拍了一张照片,发到群里,并问道:“你们看看我这个院子种些什么花比较合适?”

“握草,我看到五彩金樱子了。”

“哇靠,好大一片五彩金樱子。”

“我去,居然跟彩虹一样。“

“求近照,求近照。”

“你们这都什么人啊,光看五彩金樱子有毛用啊,没看到虎哥的大院子好几亩地宽吗?”

“我日,还养了几十只鸡,你怕是个魔鬼吧。”

程虎淡淡一笑,瞥了一眼在院子另一侧睡觉的大黄,得意的挑了一下眉头。

我要是把大黄也拍上去,这些人估计要报警。

“你这院子的围墙被都五彩金樱子爬满了。看来大藤本月季花,你是没地方种了。”

“谁说的,围墙爬不了,可以爬房子呀。种几棵‘大游行’(藤本月季品种)或者‘安吉拉’(藤本月季品种)都不错。”

“对,我也喜欢安吉拉,开花贼漂亮。”

“安吉拉抗病强,生长迅速,而且花期也长,如果是南方的话,估计可以一年四季开花。”

“你们帮我看看我这房子可以种吗?”程虎走到院子中间,对着自己的房子拍了一张照片。

照片还没有发出去,群里就有人说道:“放心吧,虎哥,乡下的房子最适合爬安吉拉了。”

“这个倒是不错,不像城里的几十层高楼,压根爬不了,而且也不给爬。”

“羡慕乡下大地主啊。”

“你们这是真羡慕还是假羡慕?”程虎笑问道。

“假的。哈哈哈,我还是喜欢高楼大厦。虽然没地方种花,但是有个小阳台也知足了。”

“对,毕竟城里的房子更加值钱更好看。”

“我倒是比较看重城里的氛围,农村的氛围也不是那么好。现在不少农村黄、赌、毒、黑一条龙涉及,而且农村的经济也比较落后。”

“额。”程虎犹豫着要不要发自己的房子的照片。

虽说这栋房子不高,但是可以看得出当初大舅建造这栋房子的时候,是花了大心思的。

不管是房子的构造,还是用料,都是一等完美。

巨大的落地窗完美采光,淳朴的欧美乡村构造也很有时代感。

再加上现在房子上爬满了巨大的风车茉莉,那逼格绝不亚于一栋摩天大厦。

如果说摩天大厦是科技与经济堆砌起来的产物,那么这栋房子则是用最原始的‘梦’与最美好的心灵造就的。

两者根本就不在一个精神层面上。

想必每一个怀揣美好的人,都会想要住在这样一栋大房子里,却未必想要住在摩天大厦上。

小时候就常常想要住在童话般的蘑菇房里,或者是像蓝精灵一样住在山林中。

这些事物,想必每一个小孩子都幻想过吧。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欲望的增长,人一旦迷失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就再也找不回曾经最单纯最美好的梦了。

程虎很幸运,他生活在梦幻般的世界里。

这里有最纯粹的环境,有最纯粹的邻居,有最纯粹的伙伴,也有最纯粹的事物。

他将刚刚拍摄好的照片,发到q群里。

照片中,在午后阳光下,犹如瀑布一般的风车茉莉从楼顶上泻下。

在墙角里,青翠的蔬菜随风摆动。

几只胆大的鸡已经走上门廊,站在门口往里观望,似乎在寻找什么吃食。

而那栋看似简单的房子,则在这些事物的衬托下,安安静静的,犹如一个大胖子般坐在地上,享受着植物的挠痒,享受着阳光的沐浴,享受着微风吹过他咯吱窝时带来的清爽。

它历经几十年风雨雷电,仍然屹立不倒。没有裂缝,没有破损。

只有墙角缝隙里的青苔泥渍在隐隐约约的向人们昭示着它的年纪。

它或许年岁不少,却依然意气风发,顽强不息。

群里默了一会儿。

沉默是最好的赞美。

不少人在看到手机里的照片之后,都由心的发出了感叹。

人生若得此宝地,夫复何求?

“虎哥又装逼了。”有人打破沉默道。

“哈哈,我倒是愿意住在这样的房子里。虎哥,要不咱们换个地方住吧,你来我家,我去你家。”

“你想得美,你就是惦记着虎哥的那些五彩金樱子。”

“不,你错了,我是惦记着那个大院子。好想有个这样的大院子啊,可以种很多花,养很多鸡,再养几只狗,妙哉。”

“现在的地越来越值钱了。虎哥大地主啊。”

程虎无语了,这些人,没一句话正经的。

“我问你们院子里种些什么花好呢?咱能不拍马屁吗?就算你们拍出花来,也没有杆子可以分享。”

程虎很实诚的说了一句。

“南方可以种点茶花啊。金花茶不就是西阳省特有的茶花品种吗?如果有条件,可以搞点这个来种。”

“我觉得金花茶也就一般般吧。以前市场没饱和的时候,这货被炒得天昏地暗,但现在市场饱和了,再看这东西,也就很一般了。”

“对,金花茶现在在西阳省,一棵六七十厘米高的,也就卖五六十块钱。不值钱了。”

“虎哥,我建议你种凤凰树,蓝花楹这些大乔木,超级美。”

第108章 看望狐狸爸爸

“额,我主要是想种一些低矮的花卉,然后养点蜜蜂什么的。”

程虎觉得,院子里还是不适合种大乔木,一来是遮光,二来是外来大乔木长大需要很长的时间。

所以,最好种些几个月就能开花的花卉是最好的。

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大家。

群友很是积极的给他出主意。

有人说道:“绣球花、灌木月季、铁线莲、百合、风铃、玛格丽特各色小菊花、还有大丽花、旱金莲、太阳花、马蹄莲、姜荷,萱草,蛇鞭菊,芍药,牡丹,落新妇,杜鹃花,天竺葵”

“噗,集齐这些花卉,并且种活,估计虎哥要破产。”

“哈哈,这些花很贵?”程虎不解。

“一般般价格,几块几十块都有,问题是,你一下子买这么多花的话,未必照顾得过来,估计连上班赚钱的时间都没了。就只能伺候这些花了。”

“而且这里很多娇贵的花,不好养。”

看着群友们的担心,程虎微微一笑。

钱咱不多,但是,这个帮助植物稳定生长的本事,咱还是有的。

他问道:“这些花苗都要去花鸟市场买吗?我这里比较偏僻,没有花鸟市场啊。”

“不用,上某宝买就行了。”

“网上骗子多,如果没有前辈带路,就得先交几百块钱学费去‘宿迁学校’。”

程虎一脸懵逼:“什么是宿迁学校。”

“宿迁就是假货的聚集地啊。但凡是宿迁的店铺,全部假货,不用考虑。”

“还有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地址写着其他省份的,但是发货地却是宿迁,哈哈哈。”

“虎哥你要是不差钱的话,干脆直接去第一大花店某越买吧。全网最大的花卉卖家,就是价格有点贵,但是绝对正品,没有假货。”

“那行,我就去你说的这个店看一看吧。谢谢各位小伙伴。”程虎点击红包,发出去一个二十元的红包。

所有人屏息以待,看见红包跳出来,立马以触手怪的速度点击红包。

“我去,我抢到了两块钱呢。”

“三块钱默默路过。”

“哈哈,我就喜欢虎哥这种实诚人。”

“目测虎哥又溜了。”

“每次红包一出,虎哥必定溜走。”

就跟他们猜测的一样,程虎已经打开某宝软件,并且输入某越,找到了这家拥有几十万粉丝的店铺。

这家店铺很大,卖的花卉很多,而且销量很高,评分也很高。

他浏览一遍下来,几乎把这家店铺里的所有植物都加入了购物车。

最后,点击付款!

不敢相信,就这么一堆花苗,居然花了好几千块钱。

程虎莫名有些肉疼啊。

现在虽说也是个存款几百万的人了,但是眼下这种坐吃山空,而且还是很能吃的状态,不得不让他心疼那几千块钱。

花苗买好后,过几天去镇上领取包裹就行。

然后在这几天时间里,他也该好好规划一下院子的布局。

虽然不是学园林专业的,但程虎对于建造园林小院还是有些自己的想法的。

在大城市,已经看腻了工整规范的公园花圃花坛,程虎更乐于建造一些随性美的花坛。

比如,不用工整划一的砖头堆砌,而是改用鹅卵石。

在村子外面那条河里,就有很多鹅卵石。

明天早上吃了饭就去捡石头,捡一个早上,估计能捡一皮卡车吧。

花坛也不用起很高,只要高于地面,不让花坛里的花苗被下暴雨时的雨水浸泡就好。

因此,拉一两车鹅卵石回来应该够用了。

他看着大院子,想到,池塘里种着莲藕,边上不宜再种植太高的植物,免得给池塘里的莲藕遮光。

种些低矮的萱草不错。

萱草这东西,其实就是‘黄花菜’。村子里是有的,只不过样子没有那些洋货漂亮而已。

程虎买了几株萱草,到时候可以跟村里的萱草一起种在池塘边上。

萱草喜欢湿润的环境,也不害怕被遮阴,所以种在池塘边上很合适。

绣球花,最好是种在阳光没法直射的地方。因为它并不耐晒,到了夏天,太阳一晒,整朵花都要枯萎,直到夜里天气凉下来了才能复原。

月季花超级喜欢阳光,则可以种在院子中间的位置。也不需要怎样工整的排列,这儿一丛,那儿一簇就行。

说是规划,其实也没怎么规划,无非就是按照花卉的习性给它们安排好地方而已。

喜欢阳光的,肯定不能种在阴暗的角落里。怕晒的,也自然不能曝露在阳光底下。

至于那些既耐晒,又耐阴的,就没有那么多讲究了。

程虎一边查阅花卉的习性,还一边参考别人的院子是如何布局的。

整整一个下午,他都在院子里划分位置。等他基本上安排好植物生根的地方之后,大黄又要进山了。

它看着程虎在院子里忙活了一个下午,现在天都快黑了,还没有收工的意思,就说道:“我要进山了。你应该早点回到屋子里去。”

程虎笑笑:“好了好了,我知道了。”

大黄这是心里有阴影吧,我不过是遇险一次而已,有必要害怕成这样?

况且,这儿好歹也是我的地盘呀,那些竹叶青肯定没那么胆肥,敢闯进院子里来。

不过,目送大黄走出院子之后,他还是乖乖回到屋子里。

吃了饭洗了澡,舒舒服服在床上躺下的时候,程虎的脑海里涌现的并不是自己今天下午在手机上看的一张张美图,而是竹林里的那只狐狸。

也不知道那只狐狸现在怎么样了。

程虎忧心忡忡,翻来覆去睡不着觉,索性把意识驱动出去,往竹林飘去。

虽然这样会浪费身体里的力量,但眼下管不了那么多了。如果不能看上一眼,确保狐狸安然无恙的话,程虎肯定要失眠一整晚。

意识飞到竹林之后,程虎发现,夜晚的竹林与白天的竹林并不一样。

白天的竹林清幽唯美,夜晚的竹林则幽暗诡谲。

在月光的照耀下,竹林里光影斑驳,枝叶婆娑。

迎风摇曳的竹竿仿佛一只只鬼魅的手。

它们在满天繁星之下,朝着淡黄色的月亮摇啊摇,好像要从地里爬出来一个个行尸走肉的巨人一样。

第109章 三只小狐狸

好在只是意识飞来这里,而不是本尊亲自前来,不然的话,看着这一幕幕,听着那一阵阵沙沙声响,程虎铁定要被吓死。

他也不是胆小,而是看恐怖片看多了,心里有阴影了。

意识继续往前飞去,并且在地上查看,很快就找到了狐狸洞。

狐狸洞藏在杂草从后面。程虎的意识还没有靠近狐狸洞,就听到洞里传出一阵唧唧咿咿的吵闹声。

待他的意识飞入狐狸洞内,便可以看到三只小狐狸正在一直母狐狸的肚子下面争抢奶水。

母狐狸十分纤瘦,侧身躺在地上,就像一块标本似的。

虽然它很瘦,但它仍然可以为小狐狸们分泌乳&汁。因为小狐狸们需要乳&汁。

狐狸爸爸趴在旁边,眼睛定定看着自己的三个孩子,嘴角微微上扬,眼睛里全是笑意。

就好像它额头上的伤口以及前爪上的伤口一点也不疼一样。

它安安静静的趴着,安安静静的看着三只小狐狸在狐狸妈妈的肚子下方一会儿吸一吸这只奶,一会儿又跑去抢另外一只。

就算它们嘴里吸着母亲的奶&头,也不忘哼哼唧唧的发出一连串满足的声音。

这些还没断奶的小狐狸不像它们的父母,身体已经有了红狐的基本色。

它们通体雪白,只有鼻头和尾巴发红。

虽然母狐狸的身体十分消瘦,但是这三只小狐狸崽子却长得圆乎乎的,跟肉球似的。

它们亮晶晶的眼珠子就像天上的星星,在黑暗中扑闪着。

虽然这一幕狐狸之家的场景十分稀松平常,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事情发生,也没有什么催人泪下的故事在进行。

但程虎心里还是暖洋洋的。

他很高兴狐狸爸爸没有事,只是受了一点皮外伤而已。

他也很高兴狐狸妈妈还能给三只小狐狸崽子产奶,尽管它自己已经瘦得只剩下骨头。

他更高兴的事情是,前些天自己被狐狸骗走了一只猪脚。

明天,再给它们送些食物来吧。

虽然肉类对于他这个人类来说是十分普通的东西,但对于这一家生活在这片荒芜山林的狐狸来说,却是非常昂贵的奢侈品。

程虎再次确认了一下狐狸爸爸没有事情之后,才抽回意识,开始睡觉。

早上天微亮,就起身干活。

然后十点钟没到,他就已经从村口拉了一皮卡车鹅卵石回来。

载着鹅卵石的车子进入院子后,程虎又用人力将一车石头从车厢上扔到地上。

等最后一个石头也被扔下地后,他感觉自己的手臂都快废了。

哎呀,早知道就不装逼了,老老实实用砖头堆砌多好?用什么鹅卵石?追求什么自然美?

真是吃太饱了撑的。

吃了午饭,程虎还得继续去捡石头。

原本计划是要给狐狸一家送食物的,看来这事只能耽搁到明天了。

眼下趁着衣服脏乱,手臂也还没废,再捡一车石头吧。

火辣辣的太阳底下,程虎穿着长袖t恤,走在河道边上,一边用簸箕跟铁铲捡石头,一边抹汗。

这画面无论谁看了,都会觉得他是个沙比!

捡石头干什么?能当饭吃?怕是个傻子吧。

在农村,如果你干一些与金钱与生计不挂钩的行为,一般都会被视为沙比。

下午因为有午后烈日折磨的缘故,工作效率偏低。

从午饭之后一直捡到傍晚,程虎才把皮卡车的车厢装满。

把第二车石头拉回家后,大黄已经不在院子里。可见,这个时间已经临近夜晚,只是程虎光顾着捡石头,没察觉到黑夜的逼近而已。

院子里的太阳能灯齐刷刷亮着,两堆石头在院子里堆成了两座小山丘。

程虎趁着夜色,喂了鸡,才走入屋子里。

明亮的灯光将宽敞的客厅照得十分明亮。

劳作过后,身体里的血液慢慢回归平静,人也跟着定下心来的时候,再往这么一个宽敞的屋子里一坐,顿时就会有一种落寞之感。

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白天的时候,有大黄陪伴,这种落寞之感潜藏得很深。

直到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在灯光之下坐着,看着远处的夜色,听着近处的虫鸣时,这种落寞之感才会像洪水一般涌上来。

夜晚太安静了。

安静得不像话。

程虎看了一眼空荡荡的客厅,又望了一眼远处的山峦轮廓,觉着,还是得再养一些小宠物。

原本他是想让那三只会说话的小猴子陪自己的,结果那三只小猴子自从摘了橘子回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没办法,看来还得继续发展更多小弟才行。

当不了人类世界的大佬,当动物界的大佬也不错。

吃了饭洗了澡回到床上,没一会儿,原本还像个老年人似的觉得自己十分孤独落寞的他,只在眨眼的功夫里就像个孩子似的,无忧无虑的睡去。

醒来,又是新的一天。

至于自己昨晚感慨过什么,他早已忘得一干二净。

什么孤独,什么落寞,也已经随着黑夜消失。

朝阳从巨大的落地窗射入厨房,撒在餐桌上,也撒在面前的鸡蛋面上,还洒在他小麦色的脸上。

他眯了眯眼睛,朝太阳的方向看去。

那一轮血红的朝阳刚刚从山脉的夹缝中升起,才露出半个脑袋,便已将大片天空都浸染得火红。

阳光普照大地,连绵逶迤的群山笼罩在淡淡金光里。还未来得及躲藏的云雾朦朦胧胧的缭绕在山谷,不知往何处藏身。

院子里的金樱子跟风车茉莉都开满了花朵,五颜六色或洁白无瑕,将干燥的空气充盈着淡淡的花香

此刻虽然看不见竹林,但程虎猜想,那竹林定然也在这样的朝阳里蓬勃生长吧。

还有那一家狐狸原住民,估计正在晨曦的微风中尽情嬉闹。如果狐狸爸爸的伤势已经没有什么大碍的话,也许就是这样。

一顿早饭的时间,程虎给自己安排好了今天的工作。

早上去镇上买沙子、水泥,再买些塑料管子回来给后面的西红柿和黄瓜们搭架子。

最最重要的是,一定要记得给狐狸一家买些肉。

狐狸妈妈喂养着三只小狐狸,如果没有充足的食物,必定会十分难受。

虽然程虎没当过母亲,也没给孩子喂过奶,但他知道,一个孩子就可以把母亲身体里的养分给吃光光,更何况是三个孩子?

所以,为了那伟大的狐狸爸爸,为了那伟大的狐狸妈妈,两只鸡肯定是要给它们的。

第110章 老板娘好身材

【感谢‘空虚寂寞冷671112’和‘吾心早已风化’的打赏。】

到了镇上,程虎按照原来的计划,先去水泥店买了几包水泥,然后才开着车子到上次买沙子的地方。

那个卖沙子的沙场老板看见程虎,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他卖了这么多年的沙子,还从没有遇到过买沙子一包一包买的人。

虽然这么卖,他赚的钱会比整车卖出去要多一些,可他实在觉得奇怪啊。

所以,程虎一走过来,他立马就笑呵呵的迎上去:“帅哥,是不是又要买沙子?”

程虎点头笑道:“是啊,老板,来五包沙子。”

老板闻言,招呼了程虎几句之后,便去找来几个蛇皮袋。他一边往袋子里装入沙子,一边说道:“帅哥,你这样一包一包买可没有那么划算,要不你直接买一车傻子吧,我还能给你送货上门呢。免得你来回跑,麻烦。”

老板是出于好心才这么说的。

程虎却摇头拒绝道:“不用了,老板,我觉得这样挺好的。而且我家里地方小,也进不了大卡车。”

沙场老板也不知道程虎这话是真是假,但他既然这么说了,也就不好再啰嗦什么。

把沙子装好后,两人合力将五包沙子搬上皮卡车车厢。

程虎付了钱,就要走。

老板却叫住他:“帅哥,等一下,找你钱。”

“还有钱找?”程虎一脸懵逼,上次也是这个价呀,难道现在降价了?

老板笑呵呵的递来十元,说道:“给你,每包沙子便宜你两块钱。下次记得再来光顾。”

程虎笑了笑,接过十元纸钞,回道:“谢谢老板,下次如果有需要,一定还来光顾。”

上了车子,程虎从后视镜看了一下还站在原地的沙子老板,心里有些暖意。

虽然很多人都说现在的农村人不再像书里或者文章里写的那样淳朴,但其实,好人还是有很多的。

不管这个沙子老板的用意究竟是为了揽住他这个小主顾,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从他递来十块钱的时候,程虎便知道,这人不坏。

换做某些心里较为灰暗的人,就算你多给了他一百块钱,他也只会假装不知道,赶紧把钱收起来,又怎么会主动降低单价,给你找钱?

很多事情都是可以因小见大的。

所以才会有那么一句古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驱车回到镇上,在五金店买了一些四米长,直径为六分的塑料水管,还有管子钳,铁丝之类的工具。

三十多岁的老板娘若从后面看,妥妥的大美女一个。不认识她的人,估计还以为是谁家的小姑娘呢。

但从正面看的话,她那张遍布沧桑的脸、浑浊的眼球,以及发黄的牙齿,实在是没了少女模样。

但是,程虎很敬重这个老板娘。

从之前的交流中,程虎已经知道,这个老板娘三十五六岁,开店十年,一直都是独自一人苦撑着这个既卖五金水电,又卖家电的商铺。

这个商铺在安明镇上,算是数一数二的大商铺,除了政府旁边的超市,估计就这家店最大了。

这家所谓的五金店,不仅卖小器件,也卖大家电。电视、冰箱、洗衣机、太阳能、空调、热水器全都有。

一家商铺综合卖这么多东西,已经很让人惊讶,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件店铺里只有两个员工。

一个是老板娘自己,还有一个是老板的妹妹,

两个女人撑起一家这么大的店铺,光是每天开门关门,就得耗费不少力气,更不用说搬货送货了。

所以,程虎是真心敬重这个老板娘,而不是像某些男人那样,看见人家身材好,就想入非非。

程虎没有。

老板娘的丈夫很少在店里,他跟其他人合伙做其他生意。

根据老板娘自己所说,她丈夫做过实木家具,做过石膏吊顶,也做过电焊,但是,从未成功过。

可就算是这样,她依然在默默支撑着她的家庭。

程虎笑道:“老板娘,那以后不能喊你老板娘了,得直接喊你老板才对。你是我见过最强悍的女人了。这个强悍可不是彪悍的意思,是说你很强。”

老板娘无奈的笑了笑,把放在桌面上的二维码递给程虎。

程虎接过二维码扫码付款。

老板娘又从旁边的洗衣机上面拿来一个玻璃瓶,递给程虎:“帅哥,要不要来点果酒?现在我老公跟人酿果酒,纯天然发酵,没有添加任何东西。就是用水果直接发酵的。尝一点?”

程虎付款之后,把二维码放在桌面上,接过老板娘手里的玻璃瓶。

拿着沉甸甸的玻璃瓶,看着透明玻璃瓶内的暗红色果酒,程虎问道:“老板娘,这个酒怎么卖?”

这些酒整齐摆放在洗衣机的面上,那肯定就是拿来卖的。

但是,老板娘觉得程虎十分照顾自己的生意,也不好意思开口讲钱,就回道:“你要是喜欢的话,拿一瓶走就行,当我送你的。”

程虎大概知道这个老板娘为什么开店十多年,仍未发家致富的原因了。

死要面子活受罪!

特别是在分不清哪些人是一心想占便宜,哪些人是真心要照顾生意的时候,死要面子非但不能为自己的招揽客人,反倒会给那些一心想占便宜的人养成一种习惯。

人家要是真想买你的东西,就算你不送任何东西给他,他也会按照自己的需求,在你这里合理的选购商品。

而那些一心奔着小便宜来的,估计在喝了果酒之后,还得到处跟人宣传你家酿出的果酒是如何如何的不好喝。

(过于真实,请勿吐槽。)

但是,就因为老板娘的这份淳朴,才让程虎想帮一下她。

虽然他不知道老板娘卖出去一瓶酒能得多少利润,也不知道这酒好不好喝。

可他还是笑道:“别啊,老板娘,您要是真想送我点什么东西的话,送点青菜就行,这酒,我可能不能白要你的。你就说吧,这酒多少钱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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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给我投票,好歹夸我几句呀。搞得我天天单机模式,每天刷书评,刷章评,都没人给我评。单机实在痛苦,于是我很无奈的玩起了游戏……王者荣耀,约吗?】

第111章 买酒

老板娘顿时乐了。

在这个地方开店十来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

白送都不要?非得拿钱买?

她乐得眉开眼笑,露出两排黄黄的牙齿,哈哈道:“你是不是在跟我开玩笑?我还从没见过你这样的人呢。”

程虎知道,越是小地方,就越要讲情面,越要讲面子。所以估计往常不少人跑来占便宜的时候,老板娘都没法开口拒绝。

现在遇到他这么一个大愣子,可不是要把她高兴坏了。

他很认真的说道:“我可没跟你开玩笑。老板娘,跟你说句实在话,做生意,做的是质量,口碑,还有诚信。送东西嘛,偶尔当用来辅助营销就行。”

老板娘听出程虎的意思了。

她无奈的叹了一口气:“那有什么办法?在我们这种小地方,所有的顾客几乎都是熟人。有些东西进货就十块钱,他非得要你九块九卖出去,那也只能自己吃亏一毛钱,把东西卖出去,不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多尴尬。”

“老板娘,你得学会说不,否则的话,就像你之前抱怨的一样,估计再辛苦十年,日子也没什么变化。”

老板娘说过,她丈夫欠了几十万外债,而她自己也欠了不少的货款。

“道理都懂。”老板娘道,“重点是,事情真发生的时候,道理都没用。”

程虎摇了摇头。

他不懂这些人情世故,但是,他想着,反正自己不能白占便宜。

虽说有便宜不占都是王八蛋,但那也要看是占谁的便宜。

程虎再次认真的问道:“老板娘,这酒到底怎么卖?”

老板娘笑道:“这是杨梅酒。这批杨梅酒的颜色不是很好,但口感没问题。一瓶五十块钱,两斤装的。”

五十块钱

程虎原先还以为,像这种纯天然发酵的果酒要比那些勾兑出来的洋酒贵呢,没想到,居然才卖五十块钱?

而且还是两斤装,那岂不是等于,一斤才二十五块钱?

“那给我来十瓶吧。”程虎道。

“啊?”老板娘讶异的张大嘴巴,问道,“你不是在跟我开玩笑吧。十瓶?真的假的?你不要骗我。我总共才卖出去三瓶,你一下子就要十瓶?”

这一连串的话,确实是将老板娘的讶异与兴奋显露无余了。

程虎也相信,老板娘估计还真就只卖出去过三瓶酒而已。

其他的,多半是送人了。

“当然是真的。”程虎十分肯定,又一次打开手机上的支付软件。

他从桌面上拿起二维码,说道:“一瓶五十块钱,十瓶五百对吗?”

老板娘还沉浸在惊喜之中没回过神来,她的手机就响起了报账声音,五百入账。

这下,她那长着烟黄色牙齿的嘴巴张得更大了:“帅哥,你真要十瓶酒啊。”

她乐得大叫起来。

此时,旁边电视机前面的婴儿床上传来孩童的哭声。

她立马紧闭嘴巴,小声道:“帅哥,你先等一下,我待会儿就帮你把酒打包起来。”

程虎跟着她走到婴儿床边上。

婴儿床里,睡着一个粉粉嫩嫩的小公主。

这小女孩是老板娘的女儿。

程虎进门这么久都没看到老板的妹妹,只看到了老板娘和这个小女孩。因此猜想,老板娘今天是既要带孩子,又要看店了。

他忍不住朝老板娘投去仰视的目光:“老板娘,你一个人又带小孩,又看店,忙得过来吗?”

老板娘从婴儿床里抱起小女孩,笑道:“没办法呀,我老公她妹妹小孩发烧,今天没法来上班。好在现在淡季,也不是很忙。还能勉强应付吧。”

听她说得这样风轻云淡,程虎心里就愈发敬佩她。

女人可以不好看,也可以没有好身材,但是必须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内心。

哪怕流年不利,哪怕生活不易,哪怕烦心之事频频发生,也依然乐观面对生活,这样的女人会自带光环,像天使一样耀眼。

就算她脸上长满了雀斑,那也是被天使吻过的痕迹。

从前总是听一些女人说要找‘积极向上的潜力股’当老公,却从未听什么女人说过,自己就想要成为那个‘积极向上的潜力股’。

只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想要找到怎样的人成为伴侣,那首先自己就应该成为那样的人。

不然的话,光靠一张脸支撑的情感,能持续多久呢?

在前进的道路上,可以流血,可以流泪,也可以跌倒,甚至可以跌倒之后爬不起来,但是,那必须是超强外力左右着你没法再前进,而不是本性驱使着你不再向前。

“那就好。”程虎心里其实也有点急。

待会儿买了肉回去之后,还要进山给狐狸送去呢。

如果耽误太多时间的话,大晚上的,他可没胆子进山。

但现在老板娘带着小孩也好不干活,他就说道:“老板娘,你告诉我酒放哪儿了吧,我自己打包就行。”

老板娘一听这话,又见程虎车上有许多东西,便知道他可能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也就不墨迹了,抱着小孩带着程虎走入里间仓库。

“这些都是杨梅酒。你自己拿吧。”她指了指角落里的木箱子,说道,“旁边那些就是包装盒。”

“行。我自己动手就行了。”程虎说着已经走向角落蹲下去,开始将一瓶瓶杨梅酒装入木头包装盒里。

老板娘抱着小孩出去了。

虽然说她跟程虎也不是很熟,只是打过几次交道而已,但她觉得,这个小帅哥一看就是那种人品很好的人,完全无需顾虑什么。

如果换做其他人的话,她可能要多留一份心眼,跟在身后守着,以免有些人手脚不干净,偷偷夹带仓库里的其他小件又贵重的货品。

但面对程虎这样的人,她当真没有任何顾虑。

没一会儿,程虎把十瓶杨梅酒装好,又问老板娘找来一个纸箱,装一起,放到皮卡车上。

期间他还再三让老板娘数一数自己拿走的数量,免得他拿错。

可老板娘十分信任他,笑着说道:“拿错就算了,几瓶酒而已。”

程虎无奈的笑了笑,跟老板娘还有小姑娘道别。

第112章 给狐狸送礼

离开五金店后,又去买了些肉,其中包括要给狐狸一家送去的两只饲料鸡。

回到家里,程虎并没有急着把皮卡车上的东西卸下,而是直接拿起两只已经被宰杀好的饲料鸡,往山里走去。

来到竹林时,为了不再次吓到狐狸一家,程虎没有深入竹林,只在竹林边缘站着。

提着两只鸡,程虎朝竹林深处喊道:“有人吗?”

没人回答,再问一遍:“有人吗?”

“没有。”

一听到这个好听的小声音,程虎立马猜到是谁来了。

小小的蓝翅八色鸫从不远处飞来,落在旁边一棵小灌木上。

它溜溜转着眼珠子,用清脆悦耳的声音说道:“你可真是奇怪,除了你,这儿还会有其他人吗?”

程虎笑了笑:“对对对,我应该问有狐吗或者问有鸟吗才对。”

八色鸫盯着程虎手里的东西,怪叫道:“天哪,这些可怜的家伙是从哪里来的?它们是被谁杀死的?”

程虎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光溜溜的两只大白鸡,回道:“你别误会,这两只鸡可不是被我杀死的。而且,它们不是这山林里的动物。它们是被人当做食物饲养的。”

“我知道我知道。”八色鸫扇了扇翅膀,“我就是随口说一说。你今天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程虎举起手中的两只大白鸡,道:“哈,你看,我给狐狸一家送食物来了,能麻烦你去帮我通报一声吗?我怕我直接走进去的话,会吓到狐狸们。”

八色鸫很乐意做这件事。它已经扑腾着翅膀飞起来:“你在这儿等着,哪里都别去,我马上告诉它们。”

看见八色鸫已经飞入竹林深处,程虎想着估计八色鸫劝说狐狸一家还要些时间,就找了块大石头坐下。

他四下张望一番,发现竹林地上的泥土比上一次来的时候还要湿润。

而且,周围的空气也弥漫着沉甸甸的湿气,估计含水量不低。

除此之外,还可以看到一些亮晶晶的地下水完全冒出地面,以肉眼看不见的速度缓缓往低处蔓延。

估计再过几天,说不定真能汇流成河呢。

看来,上一次救助周围的植物,对竹林地的地下水引出起到了很大作用。

但是,如果之后力量得到更多补充的话,他可能要换一座山进行植物复苏。

如果所有复苏的植物都挤在这一处山峰上,很有可能会形成第二个山林中心地。

大型食肉动物就极有可能强势霸占绿林地,然后守株待兔般等到食草动物前来觅食。

因此,最好的办法便是分散被复苏的绿林地。如此一来,就算中心地里的大型食肉动物得到消息,想扩张领土,也没法将所有绿林地霸占。

这样,食草动物也不至于胆战心惊的过着谨小慎微的日子。

不过,程虎猜想,现在的绿林地面积还很少,比他之前粗略浏览过的山林中心地小很多,因此,估计大型食肉动物们眼下还不会从中心地的绿林地往外扩散。

“我把狐狸爸爸带来了。”蓝翅八色鸫又飞了回来。

它那色彩斑斓的小小身影从竹林深处往外飞来,就像一道迷你彩虹在逐渐放大一样。

等它落在程虎坐着的石头上时,才又邀功似的说道:“你看,狐狸爸爸来了。我可是花了很多口水才说服它的。”

程虎伸出一只手指,在八色鸫的小脑袋上轻轻点了一下:“看在你帮了我这么多忙的份上,我请你吃饭吧。”

“不。”八色鸫拒绝得十分干脆,“我现在不要你报答我。等我有需要的时候,你再报答我。”

哈,这个小家伙,个头不大,鬼点子贼多。它溜溜转着眼珠子的时候,一定是在打什么鬼主意。

程虎只能笑笑。谁让他欠人家人情呢。

说话间,狐狸爸爸出现在视线里。

但它没有靠近程虎,只站在距离程虎约有四五米远的地方。

它四肢着地站立,没有翘起任何一条腿。甚至是它那条之前被它自己咬伤的腿也十分有力的支撑着地面。

看来,它的腿伤已经好了。

而且,它的额头上也没有看到伤口。

见它像一只没事狐般站在面前,程虎心中的罪恶感总算减轻了一些。

他拿起一只大白鸡,蹲在地上,把手臂伸出去,看着狐狸说道:“喏,给你一些补偿,上次是我不对,我跟你道歉。”

狐狸爸爸歪着脑袋,眼睛溜溜看着大白鸡,爪子微微抬起,但没有迈出去,而是迟疑了一会儿之后,又慢慢放下,重新立定在地面上。

“不用怕,我不会伤害你,也不会伤害你的孩子。”程虎试图呈现最善良的笑容,并将手臂伸到最长。

大白鸡就近在眼前,狐狸爸爸已经完全可以看清大白鸡的身上的毛孔,鼻子也能清晰的嗅到大白鸡那鲜美甜滋滋的味道。

可它没动,只是疑惑的看着程虎。

程虎的这种行为在它看来,简直就跟自己之前的行为一样。于是,它不禁奇怪,这个人类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是在声东击西吗?他打算利用一只大白鸡骗取我的注意力,从而偷走我的孩子吗?

山林里的狐狸一族只是普通狐狸,它们不会说话,智商也没有大幅度提升,依然跟其他地方的普通狐狸差不多。

也许在黄金山林的怀抱中生存的它们要比其他地方的狐狸聪明一点,但也只是聪明一点点,绝对不会像山林里其他会说话的动物那样,不仅可以学会人类的语言,智商也比同类高出一倍不止。

因此,它怀疑,它不安,它害怕,它纠结,都是正常的。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它歪着倒三角形的脑袋,竖直又小又尖的耳朵,用一双葡萄大小,颜色如琥珀般的眼睛渴望至极的看着程虎手里的大白鸡时,才会显得那么无辜可爱。

它黝黑的鼻尖微微抖动,看得出是在吸收空气中的食物香气。

而它那一身火红的绒毛则在斑斓日光下闪烁,犹如一团团小火苗在它纤细的腰背上跳跃着。

在狐狸身后,是青翠的竹林,青翠的灌木,青翠的草地。

碧绿如玉的背景将它的小小身形映衬得格外灵气。

第113章 肉包子打狐狸

程虎心脏抖了一下,有种被融化的感觉。

如果能养一窝狐狸就好了。他突然这么想。

别人养狗,我养狐狸,多牛逼的一件事。最重要的是,狐狸可以拍照传到网上去装逼。

因为赤狐不是保护动物。只要条件允许,养来当宠物并不会有人干涉。

但是,如果直播虐待狐狸,炫耀自己的狐皮大衣什么的,那就是找死了。

不过,程虎心想,像我这种品德高尚又聪明的人,一定不会干那种炫耀自己养有狐狸这种傻缺事的。

“你个笨蛋。”八色鸫站在石头上,跳着脚说道,“你打算就这样跟狐狸僵持到底吗?你为什么不把鸡扔到它面前呢?你为什么要拿着鸡?难道你以为自己是在喂宝宝吗?”

程虎:

他将手收回来,轻轻一抛,把大白鸡扔到狐狸面前。

本以为狐狸会叼起大白鸡溜之大吉的,然而没有。

它用爪子扒拉了一下大白鸡后,确认这只大白鸡不会对它造成任何威胁之后,才张开嘴巴,咬住大白鸡的脖子。

可它还是没有逃走,而是警惕的看了程虎一眼,又溜溜转着眼珠子四下观察一番,确认真的没有危险之后,才慢慢倒退。

等它退出几米远,然后呼啦一转身,叼着大白鸡跑得飞快,没一会儿就钻入草丛中消失不见

看着狐狸这一连串谨小慎微的动作,程虎真是苦笑不得。

我长这么帅,一看就知道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啊。

相由心生嘛。

有必要怕成这样?

狐狸爸爸把大白鸡带回狐狸洞之后,又快速折返。

它依照刚才的样子,一脸呆萌的站在程虎面前。

聪明的它已经发现,自己其实也是可以靠脸吃饭的嘛。

就算它不耍什么阴谋诡计,只要往温暖的阳光下一站,让闪烁的光斑落在自己身上,然后再露出一脸天真可爱人畜无害的呆萌表情,这个人类就会给它爱吃的喜之郎果冻。

呸,就会给它爱吃的大白鸡。

虽然,它这辈子还没有吃过大白鸡。

但是,刚刚叼着大白鸡回去的时候,鸡肉的鲜美已经顺着它的牙齿流经它的喉咙,融进它的血液当中。

狐狸的寿命一般是12年到14年。

所以这只生活在黄金山林里的年轻狐狸,还没有吃过白白胖胖,肉多骨脆的食物。

它们是杂食性动物。

生活在这里的狐狸的主要食物是一些干掉的野果。如果找不到野果,它们就会吃点树皮、干草。

但要是意外捕获一只青蛙或者老鼠的话,那绝对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大事。

虽然捕获到的小动物都十分干瘦,几乎没有什么肉,只有坚硬的骨头,但比起干果跟树皮干草,那也绝对是无与伦比的美味。

而刚刚被狐狸爸爸叼回去的食物,则可以说是狐狸爸爸这辈子遇到过的最最最美味的食物了。

可就算是这样,它依然没有往喉咙里吞下半点肉沫。放下大白鸡后,又立马回到讨要食物的地点。

它知道,还有一只大白鸡等着它。

看到狐狸居然如此迅速的赶回来,程虎还能说什么?

只有把第二只大白鸡往狐狸面前一扔了事。

他算是看清楚这只狐狸了。

这就是一只没心肝的狐狸。我给你好吃的,连毛都不让我撸一把,甚至是,连道谢的欠头示意都没有。强烈鄙视这只狐狸。

狐狸爸爸叼起第二只大白鸡,快速离去。比第一次要快,不再各种小心翼翼,而是张嘴咬住大白鸡的脖子就跑。

老话怎么说来着?

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程虎则是大白鸡给狐狸,照样有去无回。

看着狐狸的身影再次融入翠绿当中,程虎站起身,不知道该笑该哭。

尼玛,连回头看我一眼都没有。为嘛跟电影里演的不一样。

这个时候,狐狸爸爸不应该是走出好远,然后含情脉脉的回头看我,露出一副依依不舍的神情吗?

真是白瞎了我的两只大白鸡。

程虎的小心脏仿佛受到了伤害,他无奈的苦笑一声,看向一旁的蓝翅八色鸫。

蓝翅八色鸫像是看出了他的心思,没等他开嘴絮叨,便振动翅膀飞离:“下次见。”

程虎:

无奈的看了看林立在地上的竹笋,伸出了魔爪!

回到家里,把车上的水泥,沙子,还有水管等物一一卸下后,又把院子里的东西整理了一下。

近五亩宽的院子虽然没有什么大件杂物,但要修建花坛的话,还是得将地上的一些‘垃圾’给清理掉。

不然的话,明天既要搅拌水泥,又要起花坛的墙,还得顺带清理‘垃圾’的话,估计要疯。

收拾好院子里的垃圾,把沙子从蛇皮袋里倒出来堆在地上,再把几包水泥用雨布盖起来后,天色已晚。

程虎喂了鸡,便开始着手晚饭的事。

新鲜的竹笋焯了水,冷水泡一会儿,切片,入锅翻炒

当他吃着鲜美的竹笋时,突然又想起那首诗来: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

这首诗的作者是宋朝的苏轼。

程虎估摸着,苏轼这老头子之所以说不能‘居无竹’,还不是惦记着春笋的美味。

明明就是嘴馋,想年年有笋吃,还非得把自己说得多高雅似的。

世间万物,就竹子高雅吗?

那蓬勃向上,力争日月的参天大树不雅?

那顽强不息,在石头缝中也要拼命生存的青苔不雅?

那一生纠葛,重度残疾,站都站不直,却也要攀上高岩,爬上屋顶的藤蔓不雅?

说到底,竹子无非就是会生崽,而且生出来的崽还能吃嘛。

明明就是个大吃货,非得装高雅,强烈鄙视苏老头。

不过,这倒是提醒了程虎,其实,院子里种花固然漂亮,但如果种一些既可以观赏,又可以吃的植物,那就美滋滋了。

比如已经被他埋入池塘的莲藕。

再比如装逼利器——竹子。

还有可以食用的玫瑰花。

这样的植物很多很多,但是,程虎只有两只手,所以,还是留着以后再考虑这些事情吧。眼下的工作是要把院子里的花坛弄好。

第114章 知恩图报

【感谢‘空虚寂寞冷671112’大佬昨晚发的整点红包,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

早上,天还没亮,程虎就起床了。

设定好的闹钟是早上五点钟。

这个时候,整个村庄,整片山林,都还沉浸在黑夜之中。

程虎穿好衣服下楼做饭。

吃了早饭,天才缓缓变亮。

院子里的一切绿植都带着梦的温馨,鸡的啼韵,带着昨日的倦怠,今日的光晕,在这黎明时分,伴随着清风醒来。

山风虽然干燥,但也夹杂着阵阵鸟语,在星月蒙淡之际,在睡与醒之际,从山谷里徐徐而来。

程虎伸了个懒腰,用力的吸了一口这黎明之气,将肺部充盈,顿时就觉得神清气爽。

他不急着开工,而是先绕着院子走了一圈。

开工之前,他得先大致浏览一遍院子的细节处。

比如什么地方地势较低,什么地方采光不够等等,他都要先看一遍,免得到时候花坛建好了,才发现弊端,再想更改,可就麻烦了。

好在,这个院子十分宽敞,地面也算平坦,除了池塘边上以及墙根处不适合建造花坛之外,其他地方都可以随意建造。

问题是,花坛与花坛之前,也得隔开一定的距离。

密集必定会让植物滋生各种病菌,到时候要打药就更麻烦了。

走到院子的大铁门门口时,程虎好像发现了什么,眼睛下意识的睁大,嘴巴微微张开,露出一脸的不可置信。

两根竹笋。

确切的说,是两根还包着笋壳的竹笋。

这绝对不是他昨天回来的时候掉在地上的。

因为上次大黄跟他吐槽过,说竹笋笋壳带有的笋毛让它的鼻子不舒服,所以昨天程虎在山里把所有竹笋的笋壳都剥干净了才回来。

而此刻,在院门口正中央安安静静躺着的两根竹笋,却还穿着整齐划一的笋衣。

狐疑走上前,将两根粗壮的竹笋拿起来。

别小看这两根竹笋,虽然数量少,可个头贼大,体重也不轻。

竹子的种类繁多,竹笋的种类自然也不少。

竹笋有大如胳膊的,也有细如手指的,品种不一,大小不一。

那竹林地里的竹子名叫‘桂竹’,长出来的竹笋一般只有两根手指粗。

但程虎此刻捡到的,却足足有四根手指那么粗。

程虎暗暗嘀咕道,莫非这竹笋也成精了?不仅长得贼大,而且还能自己跑到我家门口来?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可就要为这两根竹笋的献身精神歌颂一番了。

不过,没等程虎歌颂,便发现竹笋的笋衣上有牙齿痕迹。

在看到牙齿痕迹的时候,才惊觉的发现,拿着竹笋的手竟然黏糊糊的。



从他敏锐的观察力,以及他超高超精准的分析力来判断,这竹笋绝对不是自己长脚跑来这里的,而是被某一种长有牙齿的动物用嘴巴叼着来的。

哈哈哈,聪明如我。

程虎四下看了看,由于光线不是十分充足,所以这么囫囵一番扫视,并不能找到什么可疑之处。

他身后早起的鸡群又格外的吵,以至于他也没法耳听八方。

为了弄清楚真相,他驱动意识往四周缓缓蔓延开来。

意识才蔓延到橘子林处,程虎就得到了答案。

一只毛色如火,眉心处有一块白斑的狐狸正躲在橘子林里偷窥他呢。

那水汪汪的眼睛,就像两颗泡在水里的葡萄一样。

狐狸爸爸躲在橘子林的草垛后面,一边看着程虎,一边发出低低的咳嗽声。

程虎又是感动,又是心疼。

这只大笨蛋一定是在用嘴巴叼竹笋的时候,不小心把笋毛吸到喉咙里了。

唉,看来,我那两只大白鸡没白给。这家伙还知道报恩呢。

而且,这报恩方式也比那狐狸与农夫的故事更让人欣慰。

至少狐狸爸爸给他送来的不是一碗热腾腾、白花花、冒着腥味的豆浆。

程虎看着狐狸爸爸的狼狈模样,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了。

是该假装不知道真相呢,还是应该欣喜的朝它走去,感谢它?

但看狐狸爸爸躲在矮草垛后面的模样,程虎猜想,狐狸爸爸大概是还没有做好接受人类朋友的准备,所以才这么远远看着他。

既然这样,那就朝橘子林的方向说一声谢谢吧。

不管它能否听懂。

程虎收回意识,朝橘子林的方向高声喊道:“谢谢啦,狐狸,你的竹笋我收到了。你要是想来我这里玩的话,随时都欢迎你。”

话音刚落,一团如火的身影从草垛后面跑出来,没有任何迟疑的往山林中奔驰而去。

那团火在逐渐走高的小路上快速前进,仿佛一轮朝阳从东南边的山脉中缓缓升起。

直到狐狸爸爸的身影彻底看不到了,程虎才拿着两根竹笋往里走去。

看来,我程虎还是很有个人魅力的。有人这么想。

不管他的魅力是真是假,可狐狸爸爸的一番心意却很真。

他拿在手里的两根竹笋又粗又大,一根就差不多有半斤重。即使剥了笋壳,两根竹笋凑在一起,估计也能凑出一道凉拌笋丝来。

顺手把竹笋焯水泡在水盆里,程虎带上遮阳帽,前往院子开始建造花坛。

有了之前建造后院菜园子的蓄水池的经历,这一次建造花坛显然要容易许多。

不管是人力搅拌水泥浆,还是断砖头垫底当墙基,又或者是鹅卵石起高墙体,这一切对他来说都十分简单。

程虎对花坛墙体的要求并不高,只要起到拦泥隔水的作用便可。

因此,他只在地上贴一层砖头,然后再在砖头上面接一层鹅卵石就行了。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营造一种植物自然生长的感觉,院子里样的鸡啊,未来可能会养的鸭呀,鹅呀什么的,也方便进出花坛。

更重要的是,将来要是还养其他小动物的话,那小动物也不至于因为花坛墙太高而没法爬上拉粑粑,从而导致院中小路到处都是地雷。



程虎想着这些问题,莫名就想到了今天早上收到的两根竹笋。

你说那两根竹笋为什么那么大呢?该不会是狐狸一家子每天都用尿滋它,用便便喂它吧。

所以,它们才能长得比其他竹笋更粗更壮?

哎呀呀,想这个干什么,眼不见为净嘛。还有,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呀。

第115章 彩虹花坛

程虎继续埋头苦干。

到了傍晚太阳西斜的时候,院子里已经有了十来个小花坛。

这些花坛并不是全都工工整整的集中在一处,而是有的在建在鸡舍旁边,有的建在南瓜架旁边,还有的建在程大牛的坟墓边上,总之是这儿一个大的,那儿一个小的。

既没有讲究对称,也没有讲究大小统一。

这花坛说是花坛,倒不如说是石头圈。

砖头垫底加一圈鹅卵石,高度也就跟一个立起来的六英寸屏幕手机差不多高。

鹅卵石与鹅卵石虽然大小不一,高度不一,但其实也相差不了多少。

一眼望去,这些鹅卵石堆砌成的花坛,倒也有种脱俗的美感。

它们虽然借助了水泥来稳固,但各种圆滑的弧度又不至于让花坛看上去像建筑物那般冰冷生硬。

特别是鹅卵石本身就自带好几种颜色,有红色,青色,灰色,白色,黑色,紫色,甚至有几个少见的粉色,这些颜色各异的石头围在地上,就好像是彩虹掉到了地上似的。

斑斓的色彩跟墙头上的五彩金樱子遥相呼应,相得益彰,美得格外和谐自然。

程虎一个一个抬脚走进去,又走出来,感受自己忙了一天的劳动成果,内心不自觉的又有些膨胀。

我,好牛逼!

但是,他也发现了一个问题。

现在,十来个花坛的拦土墙是起好了,可是,花坛内部的地面依然没有高出花坛外部的地面。

两者之间的高度依旧是一样的,只不过是,中间隔了一道矮墙而已。

这样一来,这些花坛就等同于是蓄水池。暴雨一旦泼下,必定是彩虹花坛变身大黄澡堂的感觉。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往这些花坛里填土。

程虎又放眼看了一圈院子。

院子十分平坦,如果要从院子里挖土填入花坛的话,那么,原本平坦的院子就会变得坑坑洼洼。

但是,如果不从院子里挖的话,那就只能去挖山体了。

可是,现在的大山本就伤痕累累,面容枯槁,如果再去给它添一个伤疤,万一造成滑坡怎么办?

而且,周围的山体植物覆盖率高达百分之百,要想把泥土从山体里挖出来,首先必须要砍掉一些绿植,并且挖掉绿植的根部,然后才能露出红泥。

但如果真这么做了,不但有可能造成小面积滑坡,而且也费时费力。

程虎仔细想了一下,与其如此,不如在院子里挖土

虽然院子里已经有一个池塘了,但是,再多一个也没有问题。

现在的池塘里已经种了莲藕,这几天已经可以透过水面看到从淤泥里冒出来的嫩芽,再过几天,估计就能看到叶子了。

所以,这个池塘是不能再给大黄洗澡了。

既然这样,那干脆就再挖一个小池塘,挖出来的泥土填入花坛里,挖形成的小池塘则可以给大黄洗澡,还能起到积蓄雨水的作用,一举多得。

程虎十分赞许自己的想法,点了点头,走上鸡舍二楼,取出杂粮喂鸡。

而且

看着鸡群在鸡舍前争夺食物,程虎心想,如果有多一个池塘的话,还可以养几只鸭子呀。

或者,养几只鹅也不错。

吃腻了土鸡肉之后,还可以来个炭烧烤鹅什么的。

吞了吞口水,程虎更加坚定了要再挖一个小池塘的念头。

小池塘,小池塘,听起来似乎很容易办到的样子。

但程虎知道,挖一个池塘的工程并不简单。

毕竟,之前挖一个蓄水池就花了他小半天的功夫呢。挖个池塘,还要把十来个花坛全都填满泥土的话,估计要用两天时间。

所以,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程虎既没有上街,也没有进山,全心全意在院子里挖坑。

同时,在这两天时间里,程虎依然收到了狐狸爸爸送来的竹笋。

只不过,狐狸爸爸还是很害怕他,依然只是躲在橘子林里的小草垛后面,等看见程虎把竹笋捡起来了,它才往山里奔去。

程虎在院子里挖了两天后,总算是把预想中的小池塘挖好了。

这新挖出来的坑没有原先的池塘大,约摸也就一米深,边宽三米乘四米左右。

如果不是要把挖出来的泥土倒入花坛里,其实这么一个小池塘,按照程虎的体力加速度,估计一天多点就可以完工。

所以,在这两天时间里,他不仅把小池塘挖好,还将十来个小花坛里全都填满了泥土。

眼下万事俱备,就等网购的花苗到手了。

到时候往小花坛里一种,再用力量慢慢注入花苗帮助成活,之后就是悠哉悠哉的养花掐虫生活了。

当然了,生活也不仅仅是养花掐虫,还有一大片菜园等着他去管理,还有果园,还有山林

啊,苍天啊!

吃着晚饭,程虎看着菜盘里的红背菜跟韭菜鸡蛋的时候,立马就知道自己明天该干什么了!

要想增多青菜的种类,必须好好在菜园子里下一番功夫。

不然这样每天红背菜加枸杞叶,搞得他像个女人一样。

这两样菜都是补血大菜,一般都是那些来大姨妈的女人跟生完孩子的女人的补血首选。

不仅味道好,而且补血真的有奇效。

这些日子程虎天天吃红背菜枸杞叶,面色呈现一种类似巧克力奶油里掺了草莓汁的感觉。

有点黑,但是血色又特别好,尤其是干活流汗之后,面颊上两团粉扑扑的红晕跟个害羞的大姑娘似的。

看来,这两样菜虽然好吃,但吃多了也有副作用。

虽然气色好面色红润是件大好事,证明身体健康,但程虎觉得,这跟他的帅气仿佛背道而驰了!

他一直觉得,自己的帅气是那种猛男硬汉的帅气,而不是娘炮的帅!

所以,真的不能再吃这个红背菜跟枸杞叶啦!

程虎端起菜盘子,将红背菜的暗红色菜汤倒入碗里,一饮而尽,真爽!

早上,把狐狸爸爸送来的竹笋拿到厨房后,来到菜园,程虎这才发现,自己是真来对了。

虽说菜园就在房子后面,穿过围墙上的后门就能到达,但这几天,他一直都在忙其他事情,没有时间顾及菜园子,所以,他已经好几天没照看这些菜苗了。

结果怎么着?

第116章 老牛吃嫩草

丫的,你个太阳公公要脸不要脸?居然把我的菜苗都快晒成菜干了。

可恶,可恶!

更可恶的是,干掉的不仅仅是菜苗,还有地里原本湿哒哒的泥土。

之前的暴雨让地里的泥土又湿又黏,本以为可以顶个十天半个月的,结果这才几天啊,地里的泥土居然全都变成干土了。

苍天啊,你就不能给我程虎一个面子,下点雨么。

程虎仰天问道。

苍天不鸟他,并且给了他一个晴天霹雳。

无奈之下,程虎只好走到杨梅树下的蓄水池这里。

蓄水池里泡着几个被风吹落的青色杨梅,还有一些杨梅叶子。

如果杨梅叶子是漂浮在水面上的,那倒算是一件好事,至少可以证明,水池里的水还挺多的。

无奈的是,杨梅叶子是贴在蓄水池底部,并且微微拱起腰部,将叶子的中间部分暴露在空气中。

而且,那几个花生豆大小的杨梅,也不是全身泡在水里,只有一半的体积泡在水中,剩下的一半,也是暴露在空气中。

程虎失算了!

他真没想到,水分可以蒸发这么快,现在蓄水池里的水居然只剩下这么一丁点。

唉!失策,失策啊!

程虎懊恼的捶了捶自己的脑瓜子,觉得自己真是个大沙比。在这种白天烈日三十多度的天气下,水分蒸发得快那不是很正常嘛?

重点是,如果他不想让水分蒸发这么快的话,他就应该在晴天的日子里,往蓄水池上盖一张遮阳网之类的东西,而不是在此刻想要日太阳公公。

不过

程虎看了看蓄水池边上的粪便,又看了看地上的一些脚印之类的印痕,心中又瞬间乐了。

懊恼什么的也不复存在。

目前周围的山林里,有水的地方一共有三处。

一处是很早之前就被他复苏植物的山腰蓄水池处。

但那里的地下水全都冒入蓄水池里了,而且蓄水池还被严丝合缝的盖上了。

第二处则是最近才修复冒水的竹林地。那里的水分还不多,估计也就只能够竹林附近的小动物解渴吧。

第三处就是村子里。也就是他院子里的池塘以及此地的蓄水池。

池塘是大黄的领地,小动物们肯定不敢靠近,所以只能选择来后院的蓄水池这里喝水。

这里的动物粪便跟脚印就是很好的证明。

程虎猜想,来喝水的应该不止鸟类,可能还有一些鼠类、蛇类、蛙类,以及一些兔子、松鼠之类的小动物。

这些小动物可以以草以木为食,就算不去山林的中心地,也可以在周围恶劣的环境里生存下来。

再加上这些小动物体积小,可以很完美的躲开大黄的视线,并且能从各种小洞口顺利逃脱。

因此,也只有这些小动物敢来老虎的地盘附近找水喝。

推算出水池里的水并不是完全被蒸发掉,而是有一部分进了小动物的肚子里,程虎心里的自豪感又要作祟了。

唉呀,虽说辛辛苦苦建了一个小水池,自己一滴水没用到,但只要想到这里的水可以惠及小动物们,又顿时觉得自己的辛苦没白费啊。

以后想要吃烤兔、干锅田鸡、蛇汤什么的,好像也会简单一些。

不,你不想!程虎使劲晃了一下脑袋,把住在他身体里的那个傻大个吃货给晃晕之后,回到院子里,打算去一趟镇上。

他今天必须去镇上买些大水桶,然后从外面大马路进村的桥下的大江里装几桶水回来浇灌蔬菜。

如果不是他身上残存的力量不多了,他也不会整这事。可现在的情况是,他身体里确实没什么力量了。

如果再像上次那样,把所有力量耗尽,不仅会让身体变沉重,而且还会降低他干活的质量跟速度。

经过上次的教训,他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耗尽自己的力量,必须留一部分在身体里养着自己。

所以,菜园子里的菜,只能用水浇灌,不能用力量养。

那些菜苗之前都已经生了根,现在就是有点打焉而已,今天傍晚太阳落山后,只要用水淋一遍,明早准会全部恢复原样。

其实家里的饮用水蓄水池也还有一些水,但是那些水只够日常生活使用,确实没有多余的水可以浇灌后面的菜园。

而他节约下来的生活用水,要么是用来冲厕所了,要么就是用来浇灌院子里的南瓜苗和院门口对面的橘子树西瓜苗了。

现在,他还不知道橘子林后面那片废墟地里的南瓜苗啥样子。等把水装回来了,还得去那看看。

不过,程虎猜想,那废墟地里的南瓜苗应该没这么严重。

因为废墟地的位置在山脚往上几十来米的位置,紧紧贴着山体,太阳只有正午的时候可以照入废墟地里,其他时间都没法照入。

因此,可以想见,那里的泥土里的水分应该没有那么快蒸发掉。

但就算是这样,也不能松懈,更不能厚此薄彼啊。

程虎走到皮卡车旁边,朝还在睡觉的大黄说道:“大黄,我去镇上一趟。”

大黄睁开眼睛,疲惫的看着程虎,回道:“嗯,好的,麻烦你给我带些牛肉回来。”

程虎有点讶异,这还是大黄第一次主动开口叫他买肉呢。

难道说,他的吃货属性已经传染给大黄了?

他笑问道:“大黄,你需要多少?”

之所以这么问,主要是怕大黄一次性吃不完,食物会变臭,然后长出很多苍蝇之类的小昆虫。

这些小虫子带有大量病菌,不管是谁遭到它们的病菌传播都不是好事。

如果大黄每天都要吃肉的话,大不了他每天都去镇上一趟就好了。

大黄回道:“嗯,越多越好。晚上的时候,我要给小丽带一些进山。”

程虎:

这个大色鬼,一把年纪了,居然还真的老牛吃嫩草!

程虎默默鄙视了一下大黄,回道:“行,没问题,我给你整几十斤牛肉回来吧。”

一般情况下,有十来斤肉够一头老虎饱一天了。

所以,先卖几十斤牛肉吧。买多了,吃撑不好,吃不完又浪费,而且还养苍蝇。

第117章 算命的程虎

“好的。谢谢。”大黄把原本竖起的脑袋埋到两只前爪中间,远远看着程虎驱使皮卡车离去。

它有点疯狂!

有点失去理智。

小丽是一头年轻的雌虎,才几岁,很年轻,很漂亮。

大黄本来应该控制自己的情感,控制自己的自私,远离小丽!

然而,它没有这么做。

尽管它知道自己已经十分年迈,即将不久于人世,但它还是自私的靠近小丽,并接受它那份懵懂无知的仰慕。

如果要像普通老虎那样用打架的实力赢得一头年轻母老虎的身体,大黄很有可能不是小丽的对手。

就算它是虎王,但它确实已经十分年迈,年迈到连一只兔子都抓不住。

幸运的是,它跟小丽都不是普通老虎,而是智力已经逼近人类的老虎。

这样一来,它则可以借用人类的办法来赢取一头年轻母老虎的芳心。

虽然这样做貌似很卑鄙,但其实它在一开始就很明确的告诉小丽关于自己的情况。

它告诉小丽,它已经不再年轻,也告诉它自己的这个虎王之位只是一个虚拟头衔。

大黄之所以可以一直保留这个头衔,并不是因为它当真没有对手,而是因为所有老虎都敬重它对主人的不离不弃。

同时,它还告诉小丽。如果成为它的配偶,那么就要面对一个现实:在将来的日子里,小丽必须在恶劣的环境下,独自抚养虎崽。

因为,那个时候,大黄很有可能已经老死了!

———

书里无数次提起,大黄将要不久于人世,就是希望将来大黄死的时候,大家可以坦然接受。

生老病死,本来就是自然常态。

程虎驱车来到安明镇,在五金店里买了两个超大的蓄水箱,又买了一些软水管。

“老板娘,一共多少钱?”程虎已经打开手机,准备扫码付款。

老板娘抱着一岁多的小女孩,笑呵呵的说道:“小虎,以后你喊我乔姐就行了。喊老板娘太见生了。”

程虎笑道:“乔姐,那你可要给我优惠一点啊。”

“绝对给你最低优惠价。两个水箱,我原本是卖九百五十块钱一个的。熟人来买,最优惠也要卖九百块钱。两个水箱,你给我一千七百就行,水管就当是我送你的了。”

“行,那谢谢乔姐。”程虎扫码付了款,便自己动手把两只大水箱固定到皮卡车的车厢上。

之后就去菜市场帮大黄买牛肉。

在安明镇这种小地方,牛肉并不是天天有。

但碰巧的是,今天刚好有牛肉卖。

卖牛肉的屠夫也卖猪肉,当地人称他们这些贩卖猪肉的人为‘杀猪佬’。

而这个偶尔会有牛肉卖的杀猪佬,人送外号‘大话狗’。

之前程虎在大话狗这里买过不少猪肉,所以大话狗一看见程虎,老远的就会朝他打招呼。

“帅哥,今天有牛肉,买牛肉不?”

大话狗这么一吆喝,那些原本还没注意到程虎的人,这下算是全都把视线集中在程虎身上了。

见过程虎,也见识过程虎‘阔绰’的人,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而那些没见过称呼的,则露出一脸疑问:这人是谁?面子咋这么大?

程虎朝大话狗的肉铺直接走去,问道:“老板,牛肉怎么卖?”

肉铺并不是店铺,而是一张十分宽大的四方台。

台脚是用生铁焊接而成的立体四方架子,上面搭上一块要比铁架子宽许多的大木板,就成了四方台。

卖肉的杀猪佬站在四方台后面,买肉的顾客则站在四方台前面。

不管是杀猪佬还是四方台,又或者是前来买肉的顾客,全都被一把巨大的、有四只脚的遮阳伞罩住,与蓝天隔绝。

大话狗长得十分彪悍。

他的彪悍跟身高无关,但跟宽度有关。

估计一个成年男子张开双臂,也没法将他的大肚子围拢。

三层下巴在他说话的时候抖动,仿佛随时都能流出油一样。

“四十块钱一斤。”大话狗笑着答道。

程虎不是第一次买牛肉,但听到这个价格,还是忍不住叫道:“四十块钱一斤?好贵啊。”

毕竟,猪肉才十来块钱一斤啊!

但是,大黄比较喜欢吃牛肉。

而且,想到大黄可能时日不多,程虎就没有计较这些。

不过,砍价这个环节还是不能少的。

“三十块钱一斤卖不卖?”程虎高声问道。

对,就是这么直接!

大话狗笑道:“哎,你这帅哥开什么玩笑呢。这牛我整头牵来都快赶上三十块钱一斤了。三十绝对卖不出去。”

苍蝇嗡嗡嗡的在牛肉上面飞来飞去。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往卖货人比逛街人还多的街道望了一眼,回头高声道:“老板,你看,现在可是淡季啊。上街的人都没几个,你今天卖出去的牛肉,肯定没超过十斤吧。”

大话狗心中咯噔一下,苦笑道:“是啊,是不好卖,但我也不能做亏本生意啊。”

“今天不是赶集的日子,上街的人不多,但你还卖牛肉这太奇怪了。”程虎盯着大话狗的彪悍身形,嘴角露出一丝狡猾的微笑。

大话狗心中再次咯噔一番,没说话。

“这牛肉,看上去新鲜饱满,不像是病死的牛。应该是摔死的吧。”程虎分析道。

大话狗干笑两声:“是摔死的。不然我也不敢拿出来卖呀。”

“所以,发现牛摔死之后,这头牛的主人家肯定十分着急将牛出手。但是,今天安明镇不赶集,一般杀猪佬肯定不愿意杀这头牛。县城距离这里又山高路远。主人家为了把牛卖出去,价格肯定要比平时低不少吧。不然你也不会杀牛。”

大话狗惊讶的看着程虎。

这小子,算命的?

旁边已经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

程虎接着说道:“三十块钱一斤,你绝对稳赚。如果你不愿意卖的话,这牛肉,你就是卖到赶集日都卖不完。现在这天气这么热,到明天早上,这牛肉就得变味了。”

大话狗开始纠结了。

程虎说的都对。这牛他以二十块钱一斤净牛肉的价格买入,现在卖三十块钱一斤,确实是稳赚。

可他原先的计划是,二十块钱买入,卖四十块钱一斤,直接翻倍赚。

但现在被程虎这么一说,他真要怀疑自己的原计划是否正确。

其实他也知道程虎分析的都对,如果卖不出去,到最后还是只能贱卖。可他的生意经是,能卖贵,都别卖便宜。

第118章 田螺姑娘

【感谢‘啵啵猴哔哔兔’的打赏。】

看见大话狗满脸纠结的样子,程虎觉得好笑。

其实他没有恶意,就是想帮他吸引一下周围过路人的注意力而已。

毕竟,平时在他这里买猪肉,他给的价格都比其他人低,而且还拿过不少免费的肉。

他说道:“老板,如果你卖三十块钱已经的话,我要三十斤。”

这话一出,大话狗顿时瞪大了眼睛。

牛肉,在安明镇上,绝对是最奢侈的食物,没有之一。

不管是鸡鸭鱼鹅还是猪肉,价格都在十元左右。

唯独牛肉,卖到了四十元。

这价格让多少人望而却步啊。所以,安明镇上,不常有牛肉卖,一般都是赶集的时候,才有卖。

因此,程虎一下子就要买三十斤牛肉的壮举,绝对堪称安明镇吃货历史上的一大突破。

平常,就算有人家里办喜事,一般也都是买个二十斤牛肉。买回去之后,牛肉切成薄片,跟芹菜或者青辣椒之类的蔬菜清炒。

青菜占该菜分量的四分之三,牛肉占四分之一。

一斤牛肉可以炒出五碟菜!

“你要办喜事?”大话狗忍不住多嘴问一句。

程虎摇摇头:“不是,用来喂”

狗字刚要说出,眼睛余光瞥见站在自己身边的都是普通农民,就把狗字收回来,笑道:“用来喂肚子。家里好几口人吃饭呢。”

别人舍不得买的肉,自己却说是买来喂狗之类的,其实,就是一种品德缺陷。

虽然,他真是买来喂老虎的。

“你真买三十斤?”

大话狗一脸不敢相信的问道。

他觉得,这帅哥就是在逗他。

“真买三十斤,但是,你必须卖三十块钱一斤。”程虎十分肯定的说道。

大话狗乐了:“行,没问题。三十就三十。”

围在旁边看热闹的几个人不淡定了。

牛肉居然卖三十块钱一斤?

其中一个大叔说道:“大话狗,三十块钱一斤,给我来两斤。”

“我也要两斤。”

“给我三斤。”

“我要一斤。”

周围不少人听说牛肉居然只卖三十块钱一斤,纷纷围过来。

大话狗见这形势,乐得合不拢嘴。这下他算是明白程虎刚刚跟他砍价的时候,为什么故意说话那么大声了。

估计是为了帮他吸引周围的人吧。

现在,四方台前面已经围满了人,看这样子,他的牛肉今天应该能卖完。

就算卖不完,也所剩无几。

把程虎的三十斤牛肉割好之后,又按照程虎说的,剁成几大块后,收了钱,大话狗又赶紧给其他顾客割牛肉。

程虎提起装在红色袋子里的牛肉回到车上,看了一眼忙碌的大话狗,便发动车子往回走。

车子一路行进,从日头村的岔路口驶入,走了几十米后,停在大桥桥头的竹林下。

程虎将车子熄火,关好门窗,跳下车子。

他从车厢上拿下一捆软水管,一头绑在蓄水箱的入水口,一头则被他牵着往河道里拉去。

大桥前方,也就是逆流而上几十米处,有一道水坝。

水坝的高度与两边的农田一样高,也跟大桥的桥面高度几乎一致。

程虎猜想,这水坝原先的作用应该是蓄水灌溉农田的。

只是眼下白木村废弃了,日头村也没人住了,所以水坝才闲置,两边的农田也荒芜了。

水坝里的水漫过水泥墩,哗啦啦往外流淌,冲击着鹅卵石,一路向东流去。

程虎把水管的另一头放在水泥墩上,用大石头压住,然后再回到皮卡车的车厢上,用嘴巴含住水管的出水口,用力一吸

水管立时流淌出哗啦啦的河水。

将水管放入蓄水箱后,程虎跳下车厢,打算在桥墩上坐一会儿。

屁股才刚刚碰到被烈日晒得滚烫的桥墩,一个瘦小的身影便悄然出现在视线里。

在大桥的另一侧,河水流去的另一侧,有一个看上去约莫只有十来岁的小姑娘。

也许没有十岁。

小姑娘站在水里,挽着裤脚,露出白白的小腿。

她头戴一顶破旧的草帽,一手扶着放在石头上的竹篮子,一手在水里的石头缝隙中摸索。

程虎狐疑的皱起眉头,有些不解。

外面路口的地方明明挂着一块牌子,危险区域,请勿靠近,她没看到吗?

过了河就是白木村的地界,万一遇上毒蛇什么的,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喂,小妹妹,你在干什么?”程虎从滚烫的水泥墩上站起身,走到桥边,用手撑在大桥的水泥护栏上,朝下游的小女孩高声问道。

小女孩直起瘦弱的身子,立于苍茫江水中。江水不急,但因为江面广阔,所以给人一种苍茫感。

她抚了抚头上的大草帽,远远望着站在大桥上黑不溜秋的人,开口答道:“我、我在捡田螺呢。”

“别在这儿捡。这附近有很多毒蛇,很危险的,快上来。”

小女孩闻言,立马向四周望去,瘦小的身子仿佛一下子缩小了不少一样。

她双手抓着篮子提手,从水里走到岸边,穿上放在岸边的鞋子后,快速朝桥头走去。

等她上了桥面,程虎才看清她的长相。

小女孩穿着一身十分破旧而且明显比她身形大很多的衣服。

红色的宽大t恤,蓝色的宽大牛仔裤。

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没有一丝一毫污浊,跟脏兮兮的小脸蛋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她的脸被太阳晒得又黑又红。可正因为是这样,才显得她的一双眼珠子干净明亮无比。

她的个头不高不矮,跟普通十岁的小女孩一样,就是有点消瘦,除了脸蛋上有些肉之外,肩胛骨跟锁骨都高高凸起。

她提着篮子的手臂细长得仿佛轻轻一折就能折断似的纤瘦。

“叔叔,你怎么会到这里来?”没等程虎开口,小女孩就先问道。

程虎暗暗吐槽道,我有这么老吗?

他指了指自己身后的皮卡车,回道:“我来这里装点水。”

小女孩望了一眼皮卡车,眼神闪烁了一下。

她似乎想问什么,又不好意思问,只是定定站在原地,迷惘的看着眼前的叔叔。

程虎问道:“这周围没有村子,也没有人家,你是从哪里来的?”

这周围的所有村子都已经搬迁走,一般情况下,不会看在这附近看到人。

小女孩红着脸,回道:“我是从下面那个村子上来的。”

她指着安明镇的方向:“就是那个叫‘大明村’的村子,叔叔你知道吗?”

程虎有些讶异。

大明村距离这里整整六七个公里呢,她是怎么来的?

第119章 三块钱

“谁送你上来的?送你上来的人呢?”程虎一边问,一边向四周张望一番,可他并没有看到其他人。

“我,我是自己一个人上来的。”小女孩暗暗咬了一下嘴唇,问道,“叔叔,你待会儿是往哪个方向回去?”

程虎当然是要回白木村啊,但他又不能说自己要回白木村,只能指向河水流出的方向,也就是刚好与安明镇相反的方向。

小女孩顺着他的手指看向西边的山脉,不禁有些失落。

本来她还想坐叔叔的顺风车回去呢,可现在看来是不行了。

嗯,没关系。她想,反正今天收获很大,比往常任何一天都大,就算她现在回家也没有关系。

她抬起头看了一眼熊熊燃烧的太阳。

太阳已经挂在头顶上方,午饭时间应该到了。她步行走路回家大概需要一个小时这样,即使错过了午饭时间,也有没关系。

而且,今天的收获真的真的很不错呀。

她瞥了一眼沉甸甸的竹篮子里的田螺,暗暗想道。

一斤田螺能卖三块钱,二十斤的话,那可就是五十块钱了呢。

哇,五十块钱啊,好多钱的样子。若在以前,她至少要在河里捡两天才能捡到这么多田螺。

她很高兴自己今天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来到这个荒无人烟的区域捡田螺。

虽然这里一个人都没有,独自呆在河里会让人感到害怕,但也正因为是这样,河里才会有捡不完的田螺。

她暗暗想到,五十块钱似乎是一张绿色的钞票。

嗯,好像是绿色的没错。

五十块钱也可以是两张二十元加一张十元的钞票。

或者是五张十元的钞票。

或者她想了一下,或者,也可以是二十张五元的钞票。

哎呀,不对不对!不是五十块钱!

姐姐说,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一三得三,二三得六。

一斤田螺卖三块钱,二十斤的话,是六十块钱才对!

哈哈,是六十块钱!

忽然就多出了十块钱呢。

六十块钱,应该够姐姐一个星期的生活费了。

但前提是,那些跟她买田螺的人都不跟她砍价,还有,她必须全部卖完才行。

上一个赶集日,她捡了十斤田螺,结果只卖出去五斤。还是以两块钱一斤的价格卖出去的。

唉,今天好不容易捡了二十斤这样,真希望全部都能以三块钱一斤的价格卖出去。

一切都很美好的样子,就是提着这一篮子快赶上她一半体重的田螺走一个小时的路回家,真的有点辛苦呢。

其实,她也可以在路口那里等大巴车。

如果坐大巴车的话,三块钱就能到家,用不了多久,嗖的一下子就到了。

可是,一斤田螺才卖三块钱啊。

而一斤小田螺大约有三四十个,平时在村子周围的河道里捡的话,运气不好的时候,得捡差不多一个小时才能有一斤田螺。

今天她是走运了,才能用一个早上的时间就捡了二十斤左右。

真希望以后天天都能这么走运。

她看了看滚滚向东流去的江水,心想,还是走路回家吧。反正也不是很远啊。

也就一个小时而已。

“那,叔叔再见。”小女孩双手提着竹篮子,往外走去。

程虎扭头目送她的背影。

她的背影在阳光照射下,逐渐变小,显得十分单薄瘦弱。

程虎知道小女孩想坐顺风车回家,可是,他现在真走不开,车上的水箱才刚刚开始装水,按照水管的出水量,装满两个大水箱,估计要两个小时左右。

反正外面的大马路会有大巴车路过,从这里坐车到大明村,估计也就三块钱而已。

他这么想着,刚好看见一辆大巴车从西边的方向缓缓驶来。程虎欣慰的笑了一下。

大巴车停下,车门噗嗤一声打开。

小女孩站在车门正对着的位置,放下手中的竹篮子,朝司机摆了摆手。

车门关上,大巴车继续向前驶去。

看着这一幕,程虎懵逼了。

这小姑娘想干什么?为什么不上车?

他没按捺住多管闲事的细胞,朝几十米开外的那个瘦小身影喊道:“喂,你怎么不上车?今天不是赶集日,下一趟车,可能要等一两个小时呢。”

小女孩回过身来,小脸蛋在红色上衣的映照下更显通红。

“没关系,我,我走路回家。”

她艰难的吞了一下口水,有点难过。

刚刚她真的很想坐大巴车回家。一整个早上,她的双腿都泡在河水里,这让她感觉很疲惫,肚子也很饿。

可是,她那该死的意志力战胜了她的懦弱跟疲惫,还学习妈妈的口吻教育她:

罗小花,你怎么可以坐车回家?你得走路回家,你不能养成这种坏毛病。

姐姐在念书要花钱,爸爸身体又不好。

你要是从小就养成懒惰的坏习惯,那以后的日子可怎么办呀。

三块钱,三块钱。三块钱就不是钱吗?今天三块钱,明天三块钱,三块钱都可以卖半斤猪头肉了。

你必须走路回家!

“走路回家?”程虎以为自己听错了,“你不是住在大明村吗?”

小女孩点了点头,吞了吞口水,回道:“对,大明村,很近的,我走一个小时就可以到家了。”

说着,她咳嗽两声。

一个早上没喝水,嗓子已经干到极点,现在又这么大声说话,嗓子自然受不了。

“你疯了吧。”程虎不可思议的皱起眉头,脱口道,“走一个小时?为什么不坐车?”

小女孩感觉嗓子很不舒服,就没有回答,只是轻轻地摇摇头。

她穿着宽大破旧的衣服,孤零零的站在烈日下,手里还提着沉甸甸的竹篮子,那场景不可谓不可怜。

程虎就是用脚趾头想,也能想到,小女孩的家境该是怎样一番贫困潦倒的景象。

不然的话,今天又不是周末,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怎么会不在学校里,而在这里捡田螺?

况且她还不愿意花几块钱坐车,居然要步行几公里的路程回家。

要么是疯子,要么就真是很困难。

这个世界固然美好,但其实还有不少人吃得可能不如狗好,穿得可能不如猫多。

只是在各种光鲜亮丽的掩盖下,那些晦暗的真相,总是被藏得格外好。

【为什么我能写哭自己……这章审稿五遍,流泪五次……也许是因为我就是罗小花原型的缘故……你们都哭啊,别客气!】

佛系上架感言

今天中午12点之后要上架了。

不想煽情,也不想卖惨。

只想跟小伙伴们说一句:请支持正版!

这本书一路走来有多不容易,我就不说了,因为确实很惨。

虽然真的很惨,而我也有那么几次曾想要放弃这本书。

但好在我对这本书倾注了大量的感情,最终放弃失败,至今仍在勤勤恳恳的码字。

早上六点钟起床,生火煮饭。

大家应该知道,我是农村娃,所以请不要以为我早上起来生火煮饭是轻轻松松拧开煤气什么的。

我生的是柴火。

在这梅雨季节,木柴受潮很难生火,所以每天早上生火都会放入很多的‘松树根皮’。

(这是一种特殊木柴,只要不是湿的,用打火机一点就可以点燃。在我们这里的农村,都是用来当生火的第一把火的。)

每次老妈看到我放那么多松树根皮进去,都会骂我败家

跟家人吃了早饭后,洗碗扫地,然后进山采菜叶。

此处请不要幻想我像电视里的那些少数民族妹子那样,穿着好看的民族服饰,戴着金光闪闪的首饰,站在绿油油的矮茶树旁边优雅的采菜叶。

我不是这样的。

广西已经连续下了几个月的雨。

我几乎每天早上都冒着细雨进山。所以通常都会穿着脏兮兮粘着不少黄泥的雨衣跟笨重的雨鞋,再挎一个同样脏兮兮布袋进山。

山是什么山?

当然是又滑又陡的黄泥山。没有台阶,没有缆车,从山脚走到山顶的茶林地,全靠四肢并用的爬上去。

因为真的很陡很滑,如果不用手抓着两边的杂草灌木,很有可能不小心踩滑摔下去。

下面虽然不是万丈深渊,但高度也不矮,而且长满了各种荆棘。

茶树也不是电视里那种只高到腰部的茶树。

这些茶树最矮的都有我高,最高的有两米多。所以通常要踮起脚,或者用手把茶树枝条拽下来才能摘到嫩芽。

说是嫩芽,其实不嫩。茶叶的叶子已经全部展开。这样更好吃吗?当然不是,这样会显得更多。

所以掐一天茶叶的茶梗,拇指跟食指就会贼疼。

恰好,我码字都是用食指多

所以大家应该可以想象得到,我晚上码字的画面是什么样的了。

现在蚊子真的超多,特别是我们家这种建在水稻田旁边的房子。每一天晚上,我的o型血不知道喂饱了多少蚊子。

但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疼痛的手指敲击键盘的感觉,何其酸爽啊!

可是怎么办呢?

即使没有人给我订阅,只要我上架之后,每天发布四千字,我就可以拿到六百块钱的全勤奖呀。

在小说里,我会把茶叶的价格写到可能有十块钱一斤,但在现实中,这种用来制作我们本地早餐‘油茶’的茶叶只卖三块钱一斤。

只要我咬牙坚持下去,我就能得到六百块钱,可以买两百斤茶叶。

我老妈一天可以摘新鲜茶叶十五斤这样,而我比较慢,只能摘十斤。

加起来就是二十五斤。

但有些时候,小雨变成暴雨,变成电闪雷鸣的时候,我就会害怕得找个地方躲起来,然后,这一天的茶叶重量肯定锐减。

平均一下,每天可以采到新鲜茶叶二十斤,一斤三块钱,那就是六十块钱。

六百块钱,则相当于我跟我老妈要顶着这该死的鬼天气摘十天菜叶

六百块钱听起来似乎不多,但却很值得我坚持。

你们看,我描述上面的事情的文字是不是很稀松平常的样子?

我说了不卖惨的。我只是想要告诉大家,我能坚持把这本书继续写下来,不是为了所谓的梦想,而是很俗气的为了钱。

所以,如果大家追书的话,请支持正版订阅!

如果大家不打算追书了,觉得我真的很烦很讨厌,写得也很垃圾,那我是绝对不会死皮赖脸的要求大家施舍订阅的。

大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每一分每一角都是用汗水换来的。所以,大家量力而行就好。

如果有小伙伴的情况很特殊,比如家里真的真的很穷,生活也真的真的很艰难,那选择去看盗版,我也能谅解。

毕竟,我也买过洗发水‘漂柔’、牙膏‘佳洁土’、洗衣粉‘鸟牌’;

还吃过辣酱‘老干爹’、方便面‘康帅傅’,纯牛奶‘蒙牛牛’;

也穿过印着‘香奈而’的衣服,用过商标是‘不不高’的手机,还买过卫生巾‘苏妃’

每个人的生活都有不如意的地方,但愿在以后的日子里,回想起曾经的不如意,我们都能一笑置之。

最后,请大家订阅支持,谢谢大家!

第120章 云朵一样的裙子(求订阅)

唉,程虎暗自叹了一口气,朝小女孩招了招手,示意她走回来。■菠&萝&小■说

小女孩也真是胆大,一点儿都没有害怕的意思,还真走了回来。

她重新站在程虎面前,仰着红扑扑脏兮兮的脸蛋,用那双清澈无比的大眼睛望着高大的程虎,小声问道:“叔叔,您要跟我说什么吗?”

程虎看向始终被小女孩提在手里的竹篮子。

里面装着一个个如花生壳一般大小、黑漆漆的田螺。

最大个的田螺有一元钱的硬币大,但大部分都只有一毛钱的硬币大小。

有些田螺裹着青苔,有些田螺裹着淤泥,但它们身上依旧吸附着不少水分,因而被烈日一照,便折射出许多光芒来。

仿佛小女孩提着的不是一篮子田螺,而是一篮子闪闪发光的珠宝。

“你的这些田螺真大个呀。”程虎蹲下身子,用手从篮子里捏起一个最大的田螺,很是‘惊讶’的问道,“小妹妹,这些田螺卖吗?”

小女孩愣了一下,随即立马将脑袋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卖,卖。”

“嗯”程虎皱着眉头,说道,“上次我在县城买了一些田螺,二十块钱一斤,但那些都比你的这些要大个,也干净一点。这样吧,你的这些田螺我全要我,但是,你必须便宜点卖给我。”

小女孩愣愣仰望着程虎。

还是要砍价吗?她心里有些失落,有些难过。

“这样吧,十五块钱一斤,你卖不卖?”程虎一脸认真的问道。

小女孩的瞳孔微微变大,沾着不少泥渍的脸蛋爬满了不可思议的神情。

十五块钱一斤。

十五乘以二十是多少?

她拧着眉头,实在想不出答案。太多了!

“可是。”小女孩看了看篮子里的田螺,又看了看蹲在面前的叔叔。

叔叔长得很好看,虽然有点黑,但他的眼睛很清澈,鼻子很高,嘴巴跟脸蛋都有点粉扑扑的,像个大姐姐一样。

他身上穿的衣服也很干净,一看就是那种很有钱的人。

十五块钱对他来说,应该是很少很少的钱吧!可能他吃一顿饭就要花掉十五块钱。

那么,如果自己假装什么也不懂,把田螺按照十五块钱一斤的价格卖给他,应该没关系,对吗?

这样一来,她就可以得到很多钱,然后帮姐姐买一套新衣服,买一双新鞋子,再买一个新书包,可能还可以再买一些笔啊,书啊之类的东西。

总之,那一定是很多钱,可以买很多东西。

她想着这些,心里有点难过,两只大眼睛陡然蒙上了一层水雾。

她觉得自己是个坏人,居然会有这样的想法。为什么她会变成这样?

程虎看见小女孩的大眼睛里一下子就溢出了豆大的泪珠,有些惊慌。心想,我长得这么吓人?

“喂,小妹妹,你别哭啊,我不是坏人。”程虎赶紧说道,“我真不是坏人,我就是想要买你的田螺而已。如果你觉得价格太低了,那二十块钱一斤也没有关系。”

他拿出几张红色的百元大钞,递出去:“你看,这些钱,都是真的。”

不对,小女孩这么小,估计还不能分清真钱假钱。他又从身上掏出一堆零零散散的钞票,捧在手里,一脸认真的说道:“你看,还有,这些都是真的,你别哭。”

自从经历过上次买菜苗的事情后,程虎每次买东西,都会用百元大钞买,然后把别人找的零钱攒下来,以免再遇上不会分辨真假钱的老人。

他的一番动作,让小女孩的眼泪流得更快。

她瘪着嘴巴,干燥的喉咙很胀痛,眼前已经雾蒙蒙一片,只能看清眼前叔叔的大致轮廓。

她好想把田螺卖十五块钱一斤,她好想要那些钱,她好想假装自己什么都不懂。

她其实还有一个很自私的想法。

她想用那些钱帮姐姐买了新衣服,新鞋子,新书包,新文具之后,也给自己买一条那种像天上的云朵一样的裙子。

洁白的裙子,有蝴蝶结,有花边,裙子下面膨起来,就像飘在天上的云朵一样。

上面还会有一个小公主的图案。

可是,她不能这么做。

田螺平时只卖三块钱一斤,她不能这么做。

“可是。”她抽动着嘴唇,吧啦吧啦掉着眼泪,十分稚气的说道,“可是,我的田螺只卖三块钱一斤。”

她努力睁大眼睛,让视线清晰一些,双手紧紧攥着篮筐提手,将篮子递出去,并迫使自己的语气不发抖:“叔叔,我的田螺只卖三块钱一斤,你能不讲价吗?”

然后,话音刚落,在眼眶里攒了一会儿的清澈泪珠,又从睫毛里溢出,直接摔碎在坚硬的水泥地上。

程虎突然很想伸手抱一抱这个小傻瓜。

其实,她完全可以假装什么也不知道,就按照他说的价格,把田螺卖给他。

可是,她没有这么做。

天知道她是做了怎样一番内心挣扎,下了怎样的决心,才能做出这样的决定。

程虎垂目看了一眼被小女孩递到面前的篮子,视线跃过篮子,看向小女孩的双脚。

在卷起的裤脚下方,一双小脚并不像她的脸蛋那样又黑又脏,而是呈现出一种病态的白皙。

也许是因为长期泡在水里的缘故。

而她那双病态白的脚上,穿着一双粘满了塑料补丁的拖鞋。

程虎了解过安明镇上的拖鞋价格,一双成年人穿的拖鞋,也不过**块钱而已。

一双孩子的拖鞋,大概也就五六块钱吧,甚至更少。

因此可以想见,她的家境究竟贫困到怎样一种地步。

可是,程虎想不明白一点,现在国家政策这么好,为什么还会有人穷到这种地步?

连一双鞋子都买不起?连两三块钱的车费都不愿意花?甚至是,连一身合身的衣服都没有?

程虎朝小女孩笑道:“三块钱已经太便宜了,你应该卖三十块钱一斤才对。这田螺可是非常好吃的东西。”

小女孩摇了摇脑袋,没有说话。

田螺,她已经吃得太多,一点儿也不觉得好吃。

第121章 不要跟陌生人说话(求订阅)

她家的田螺做法是,将卖了几天都没卖出去的田螺直接用钳子夹断尾巴,然后放入锅里煮汤。〞菠※萝※小〞说

妈妈舍不得放太多油,连生姜也不舍得放太多,撒一把盐巴进去之后,就起锅。

这样的田螺吃起来十分腥臭,全是田螺腐肉的味道,以及泥土的味道。一开始的时候觉得很好吃,但吃了几次就再也吃不下口了。

所以,罗小花觉得,田螺这种东西,真的很难吃。

“我以三十块钱一斤的价格买下你的这些田螺可以吗?”程虎一脸善意的问。

这点钱对他来说,算什么呢?

他家里还有一块顶级黄龙玉跟鸡血石,随便一出手,都可以撼动石头收藏界。

所以,用一点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多的钱去帮助一下这个勤劳又可爱的小姑娘,就跟他帮助山林里的动物是一样的。

都是出于一份本能的善意。

有人说,聪明是一种天赋,而善良是一种选择。天赋得来很容易——毕竟它们与生俱来,而选择则颇为不易。

庆幸的是,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总是会遇到那么多善良的人。

成为一个善良的人,对每一个人来说都不容易,因为很多时候,都要面对许多艰难的选择。

程虎选择善良。

小女孩也不例外。

听到程虎要用三十块钱一斤的价格来买她的田螺,她确实动摇了,但最后,她选择善良。

她摇头道:“不,叔叔,我只卖三块钱一斤。我不能多收你的钱。”

程虎觉得又生气,又无奈。

这个小傻瓜,放着钱不赚,居然固执得跟个石头一样。

不过,他有办法对付她的固执,就跟上次买老奶奶的背篓一样。

程虎将视线落在竹篮上,一脸惊奇的问道:“小妹妹,你的这个竹篮子真好看,卖吗?我愿意花五百块钱买下它。”

哈哈,我怎么这么聪明!

小女孩看了看自己的竹篮子,摇头道:“不卖。”

程虎满脸怀疑的看着小女孩,问道:“你是不是傻?五百块钱你都不卖?”

小女孩好不容易明朗起来的视线,又模糊了。

她抖着嘴唇,哭道:“我不能卖,这个竹篮子不是我家的,是我借来的。我,我不能卖。呜呜呜!我不能卖别人的竹篮子,我不能卖。”

如果是她家的竹篮子,她一定卖掉。

可这个竹篮子,不是她家的。

为什么不把人家的竹篮子高价卖了,再用那些钱去给人家买一个新的呢?

她那么小,只知道不能随便卖别人的东西,并不知道这种复杂的操作。

小女孩这么一哭,程虎真急了:“好了,好了,小妹妹,你别哭了,别哭了。这样吧,你这些田螺,三块钱一斤对吗?”

小女孩哭着点了点头。

程虎说道:“那我全要了。你告诉我,这里大概有多少斤田螺?”

小女孩把竹篮子递出去:“叔叔,我觉得有二十斤,你拿拿看,够不够,如果不够的话,我再下河去给你捡一些上来。”

程虎赶紧接过竹篮子,装模作样的掂了掂:“哈哈,我感觉,这里可不止二十斤呢?我感觉有三十斤。”

小女孩摇头:“我试过了,把篮子全部装满才二十五斤,现在篮子还没有装满,只能算二十斤。”

程虎真是无语了。

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傻蛋!

有钱居然不赚?这是个什么大傻蛋。

“傻蛋,哦,不对,小妹妹,给你,六十块钱。”程虎从零钱里拿出六张十元的钞票给她。

小女孩破涕为笑,赶紧接过六张十元,紧紧攥在手里,仿佛攥着一个世界一样。

她用纤细的手指翻数着6张10元钞票,样子十分认真:“一,二,三,四,五,六。”

一遍数下来是6张没错,可她并不是太相信自己,于是又重新数了一遍。

再次确认无误之后,她满心欢喜的仰望着程虎:“叔叔,是60块钱没错,谢谢你愿意买下我的田螺。你可以把田螺倒出来,然后把篮子还给我吗?”

“没问题,你在这儿等一下,我把田螺倒入塑料袋里。”

说罢,程虎提着竹篮子走到皮卡车旁边,打开车门,从车上拿下一个黑色塑料袋,并将田螺全部倒入塑料袋中。

放好田螺之后,程虎走回桥上,把竹篮子还给小女孩,并问道:“小妹妹,能不能告诉叔叔,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不假思索的回道:“罗小花,我叫罗小花。”

她的声音没了哭腔之后,清脆悦耳,仿佛一只高声吟唱的百灵鸟。

特别是她自信的喊出自己名字时,双眼迸发的明亮,仿佛两颗闪闪发光的恒星一样。

她叫罗小花。

一个十分简单的名字,但她特别喜欢她的名字,因为她喜欢五颜六色的花朵,也喜欢那些印在漂亮衣服上的小花。

虽然,她从未拥有过那样的衣服。

“真是个好名字。”程虎轻轻拍了一下罗小花的脑袋,说道,“可是小花,你要记住,以后千万不要跟陌生的叔叔说话。嗯,陌生的大哥哥,大姐姐也不行。”

他顿了一下,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这么说。

这个世界看上去五光十色,花花绿绿,十分美好的样子,但其实,这个世界上存有的阴暗与恶毒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

作为一个成年人,就算他内心怀抱美好,希冀美好,可他也不会忘了在某些阴暗的地方,匍匐着许多恶魔。

“总之千万千万不要跟陌生人说话,知道吗?”程虎补充道。

罗小花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问道:“是不是所有陌生人都是坏人?可叔叔你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坏人。”

唉,最麻烦的就是这个了。

你该如何告诉一个可能还没有满10岁的小孩子,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她想象中完美?

现在的人贩子跟变态几乎遍布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你该如何告诉一个小女孩要时刻保持一份警惕?

如果将这个世界阴暗的一面如实告诉她,会不会让她对这个世界充满恐惧?

会不会将她内心那份单纯的美好击碎?

也许,很多人都认为,在这样穷乡僻壤的地方,可能不会有人贩子,也不会有变态,所以,就让孩子无忧无虑,没有任何顾忌的长大吧。

但现实并不是这样。

第122章 喜欢捡田螺(求订阅)

程虎从白木区的老人那里听说过很多故事,也从附近的人的动态中了解了不少附近区域发生的悲剧。﹣菠n萝n小﹣说

比如: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趁着孩子的父母外出打工,将同村的几个留守小女孩诱@奸。

再比如,某个小男孩被邻村的叔叔拐卖到外省,至今没有找回。

程虎不知道自己是真的长得像个好人还是怎么回事,罗小花对他没有一丝一毫的警惕,这不由得让他莫名的担心。

也许是因为感觉罗小花太过于美好,所以就很自然而然的害怕美好的她会被恶魔迫害吧。

就像我们看见一朵美丽的花儿迎风绽放时,总是会在欣赏之余,担心它会被人无情践踏。

从小,老妈就告诫他,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事实证明,这些告诫并没有将他心中的美好打碎,只是让他懂得远离危险,健康长大而已。

他如今长成成年人,也依然热爱自然,热爱小动物,乐于帮助有困难的人。

他饶是认真的回道:“小花,并不是所有陌生人都是坏人,但是你现在还很小,你还没有分辨好人坏人的能力,所以,你应该学会保护自己,尽量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也不要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小花用明晃晃的大眼睛看着程虎,又问道:“那我可以跟叔叔你说话吗?”

程虎无奈的笑了一声:“当然可以,但是,小花,你要记住,如果以后再遇到类似叔叔这样,想用钱讨好你,或者是用零食讨好你的,你千万不能要,知道吗?”

如果可以,程虎愿意用自己的超能力,换天下没有坏人,没有人贩子,没有变态,还所有小孩一个干净的世界。

可他知道,这不可能,就算他愿意,老天爷也不会让他得逞。

有些时候,他真的怀疑,老天爷创造人类究竟是为了什么?

是不是类似于人类中的演员去创造电视角色那样,其目的只是为了让观众娱乐欣赏?

那么,谁会是老天爷的观众呢?

唉,这么深远的问题,还是别想了。

他只能尽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告诉眼前这个傻乎乎,什么也不懂的小姑娘,让她尽量远离那些心怀鬼胎的坏人。

罗小花费解的看着眼前的叔叔,并不能完全理解他的话。

在她的世界里,只有父母亲人,有邻居,有购买她田螺的顾客,哪里有见识过什么坏人呢?

而且,叔叔还说,那些会用钱跟零食讨好她的人是坏人,这让她更是难以理解。

坏人,不应该是看上去很凶很凶,而且脸上还有刀疤,身上还有各种青色图案的人才是坏人吗?

他们又怎么会用钱跟零食来讨好她这样没有任何用处的人呢?

也只有眼前这个傻叔叔,才会想要帮助她吧。

但是,她想,叔叔这么说,一定有叔叔的道理。

她用力的点了点头,说道:“叔叔,我记住了。以后,我绝对不会跟陌生人说话。”

程虎欣慰的摸了摸小花的脑瓜子,问道:“那你能不能跟叔叔说说,你为什么不去学校?”

罗小花愣了一下,咧开嘴灿烂的笑道:“因为我笨呀。我就不是读书的料。让我去学校读书,还不如让我去河里捡田螺呢。”

“这些话谁告诉你的?”

“没有人告诉我,这是我自己这么想的。嗯”罗小花微微仰起脸,让正午的阳光照在她脸上。

她微微思考了一下,将语言整理一番,接着说道:“我姐姐就不一样了,她很聪明。我爸爸妈妈身体不好,不能让我们两姐妹同时上学,所以,我自己念了一年级之后,就不愿意再念书了。我觉得,像我这样的大笨蛋,在学校里,简直就是浪费学校的课桌,浪费学校的书本。”

“而且。”她的目光微微闪烁一下,语气也变得生硬不少,“而且,我喜欢捡田螺啊。在学校里,作业写不好要被老师骂,还要被罚打扫卫生,我一点儿也不喜欢学校。我喜欢这样每天都在田野里,在大河边玩。”

她才多大啊,明明渴望跟其他小朋友一样,背着书包走入学校里,却要故作无恙,说自己一点儿也不喜欢学校。

“叔叔,我要回家了。”罗小花吸紧肚子,将饥饿的感觉稍稍驱散一些,说道,“我爸爸妈妈肯定在家等着我呢。如果我不回家吃午饭的话,他们会着急的。”

说着,她已经往马路的方向走去。

她的拖鞋拍打在水泥地上,发出一阵啪嗒啪嗒的声响。

程虎还站在原地,纠结着自己是应该给她几块钱坐车呢?还是应该送她回家呢?

直到罗小花提着竹篮子的背影渐行渐远,即将走到马路边的时候,程虎才喊道:“小花,等一下。”

罗小花回过身,愣愣看着叔叔。

程虎爬上皮卡车车厢,将水管从水箱里抽出来,扔在地上,并将水箱的入水口用盖子封紧。

之后,他回到驾驶室的位置,发动车子,很快来到罗小花身边。

“小花,上车,我刚好要去镇上买点东西,顺路送你回家。”程虎从驾驶室的窗户看着罗小花,笑嘻嘻的说道。

罗小花满脸惊喜,赶紧道:“谢谢叔叔。”

可是,她看了看车子,却不知道自己的手该摸哪里才能把车门打开。

程虎看出了端倪,赶紧挂上停车挡,翻身伸手将后面的车门打开:“上车,小花。”

罗小花爬上车子。

程虎又道:“用力把车门拉回来。小花。”

罗小花伸手,拉住车门,使劲往回一拉,砰地一声,将车门关上。

车子启动了。

罗小花的内心又激动,又好奇。

这是她第一次坐这种小轿车。这应该是叫小轿车没错。

虽然很好奇,但她的双手却不敢乱摸,始终安安静静的坐着,双手也稳稳当当的放在膝盖上。

一路上,程虎没有说话。

他只是时不时从后视镜瞄一眼罗小花。

看见罗小花睁着好奇明亮的大眼睛看着车窗外的景物,他实在不忍心打破这份宁静。

第123章 为什么不是男孩(求订阅)

到了大明村路口,罗小花喊道:“叔叔,我到了。&菠〾萝〾小&说”

程虎放缓速度,问道:“你家在什么位置?我直接送你到家门口吧。”

罗小花犹豫了一下,说道:“不用了,叔叔,我自己走回去就好了。叔叔,这个门怎么开?”

她已经把手按在车门上,却不知道怎么打开车门。

程虎只好停下车子,率先下车,从外面拉开车门,并说道:“小花,你还会去捡田螺吗?”

罗小花提着空荡荡的竹篮子,站在马路边,点头道:“我当然会去,只要不下大雨,我都会去捡田螺的。”

她看了一眼家的方向,又回头看着程虎:“叔叔,谢谢你送我回来,我,我回家了,叔叔再见。”

“再见。”程虎搓了搓小花的头发。

罗小花转身朝家里奔去。

程虎看着她,直到她的背影在一栋栋漂亮的小洋房中间消失了,才回到车上。

罗小花一路往大明村村尾的方向奔去。

跑了十来分钟,才看到那栋破旧的泥砖瓦房。

但是,她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嫌恶,反而挂满笑容。

虽然她知道自己家很破旧,跟村里其他人的小洋房是绝对不能比的。但她仍然热爱自己的家,热爱爸爸妈妈,热爱姐姐,也热爱不跟他们住在一起的爷爷。

可刚刚叔叔说要送她到家门口,她还是拒绝了。

她不想让叔叔看到自己住在这样破的房子里,也不想让好心的叔叔因为她的窘迫而难受。

她像一只小鹿般欢快的奔入院子里,并且兴奋的喊道:“爸爸,妈妈,我回来了。”

刚刚进入院子,她立即刹住轻快的脚步,愣在原地。

脸上的笑容也霎时间僵硬,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害怕。

“奶、奶奶。”她的小身子微微颤抖,说话也不利索了。

院子里站着一个头发发白的老人。老人怒瞪着罗小花,二话不说,从旁边捡起一根两根手指粗的木棍,朝罗小花快步走来,并将木棍狠狠的抽在罗小花身上。

在棍子还没有落下的那一刻,罗小花的脸上就已经布满了泪水,身体也因为恐惧而僵硬在原地。

她为什么不是个男孩?

在剧烈的疼痛中,罗小花流着哗啦啦的泪水,一遍又一遍的在心底问自己。

我为什么不是个男孩子?

可怜的罗小花还不知道,奶奶之所以厌恶她,并非是因为性别的缘故,而是因为她是她妈妈生的。

程虎回到大桥上,将水管重新放入蓄水箱里。

两小时后,水箱装满,收了水管,回到车上,驱着轰隆隆的皮开车返航。

进入院子,程虎没停车,直接将皮卡车开到后院。

蓄水箱放在皮卡车的车厢上,水位高出地面许多。程虎心想,等到太阳落山之后,便可以借用水压对菜园子里的蔬菜进行喷洒。

他从皮卡车上拿下牛肉跟田螺,回到院子里。

大黄还在睡觉。

程虎把牛肉从塑料袋中取出,放在大黄身边,而后提着装有田螺的塑料袋进入屋里。

找来一个水盆,把田螺倒入水盆中,再往水盆里注入大半盆水。

然后找来一瓶食用醋跟一包食用盐,往水盆里放一些醋与盐巴。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田螺把沙子吐出来。

田螺生活在河道里,身体里肯定淤积了不少的沙子跟脏东西。

为了吃得健康,在制作美食之前,将食材进行一番精心处理还是很有必要的。

虽然麻烦,但是只要想着,这样做可以让食物更加美味,也就不觉得麻烦了。

处理好田螺之后,程虎按照原来的计划,往橘子林后面的南瓜地走去。

来到废墟这里,已经完全看不到太阳。

此地较为阴凉,夹在两座大山中间,只有中午的时候才能被太阳晒到。

现在黄昏已近,别说是太阳的影子了,就连太阳的光华都看不到了。

南瓜地里的瓜苗大部分已经成活,只有少数几棵没有种活。

程虎猜想,大概是因为上次被兔子弄伤了苗根的缘故。

挂了几棵虽然挺可惜的,不过看到其他不仅成活,而且还长了不少个头的南瓜苗,心里还是挺有成就感的。

毕竟,这些南瓜苗都是实打实的种下,没有借助一丝一毫的力量。现在它们终于不再是弱小的细苗,这种成就感当真不亚于那些书法家画家之类的文人雅士完成一幅作品。

甚至是,这种挥洒过汗水的成就感更为真实。

现在这些瓜苗已经约有半米高,并从南瓜叶的叶柄中间抽出了苗丝,看样子是要准备攀爬了。

虽然用来制作攀爬架的塑料管已经买回来,但是程虎并不打算给这些南瓜苗搭建攀爬架。

主要是因为这些南瓜苗一旦要爬架子的话,那架子就不能是普通的小架子,必须足够大,足够牢固。

不然的话,等南瓜苗长出大南瓜,肯定会把不牢固的架子给压倒。

不搭架子,对于南瓜苗来说,其实也没有什么。

毕竟,这货的生命力绝不是一般顽强。

就算是在阴暗的角落里,它也可以长得青翠茂密,并且开出一朵朵金黄色的南瓜花。

说到南瓜花,那就不得不说瓜花酿

停!

还是回去给菜园子里的菜苗浇水吧。

程虎幻想着美味的瓜花酿,吸了吸口水,往回走去。

嗯,他想好了,等南瓜苗开出南瓜花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制作瓜花酿。

回到菜园子,程虎把水管一头插入蓄水箱底部的水龙头里,一头接上喷洒枪,然后打开水龙头开关,开始喷洒作业。

他站在皮卡车的车顶上,把喷洒枪的出水口对着天空喷。

这样一来,水枪喷出去的水在半空中散开,再往下飘落,感觉就跟下雨一样。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防止水流冲击泥土,造成泥土嵌入菜苗的苗心里。

也可以防止水流将根基不稳的菜苗击倒。

而且,飘洒下来的水珠较为均匀,可以滋润菜苗的每一片叶子。这样不仅可以给菜苗叶子快速补水,还能让多余的水分顺着叶子滴入泥土里。

简直就是一举多得呀。

第124章 老杨的诗(求订阅)

将菜园子里的所有菜苗全部淋洒一遍后,蓄水箱里的水也已经所剩无几。卐菠の萝の小卐说

好在,所有菜苗都喝了个够。

也许等这些菜苗长大成熟,全部采收卖掉都买不起两个同款蓄水箱,但是,程虎觉得开心最重要,没必要太在乎得失。

把卷收起来的水管存放在杨梅树的树杈上,以免被烈日晒坏。

然后驱动皮卡车回到院子里,再把蓄水箱里剩余的水倒入荷花塘中,给池塘里的荷花苗注入新的水分。

现在他每天都会往池塘里的荷花苗注入一星半点的力量来帮助荷花生长。

经过这些日子的细心照料,池塘的水面上已经有尖尖的荷叶角露了出来。

看着青翠嫩绿的尖尖荷叶,忽然想起一句诗来。

哈哈,本帅哥要诗兴大发了:“小荷才露尖尖,早有蜻蜓立上头。”

原文是: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虽然现在还没有看到蜻蜓,但感觉这首诗用来形容眼前的场景还是很贴切的嘛。

这首诗出自南宋时期著名的田园诗人杨万里。

据说有一年,杨万里到景色优美,民风淳朴的江苏常州任职。

这一天,诗人本着艳遇当地村中美艳少妇的想法来到郊外,然后看见前面青山脚下有一处池塘。

池塘边上,一股清澈的泉水从山上静静流入,没有半点声音。

有几棵杨柳矗立在池塘边上,夏日的微风拂动着柳枝,婆娑的身姿倒映到池水中,像是几个活泼可爱的姑娘在池边嬉戏打闹,有时还把池水当做一面镜子,对着它梳妆打扮。

池塘里,几株刚刚钻出水面的荷叶嫩芽,紧紧地包裹着,像一支支尖尖的菱角,在池水中随风飘摆。

几只蜻蜓从远处飞来,调皮地站在它上面,像一个个武林高手站在梅花桩上,即将要一决雌雄一样。

不得不说,这首‘小池’还是很有意境的。

虽然只是一首简单的诗,但是却将一副美丽的池塘风景描绘得惟妙惟肖。

程虎的院子里没有杨柳,也没有从青山上流入池塘里的泉水,但并不影响他的自我感觉良好。

他想着,再过些日子,等池塘里的荷花都开了,便可以念那首诗了。

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这还是老杨的诗。

到时候可以一边用手机对着池塘拍摄,一边吟诗作赋来装逼,岂不妙哉?

这时,院子里的鸡群咯咯咯叫了起来,就好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一样。

它们一边叫着,一边朝他脚边走来。

有些鸡估计是饿得厉害了,便一个劲的用爪子扒拉地面的草沫。

大黄睁开惺忪睡眼,幽怨的瞥了一眼院子里的鸡群。

天空已经变成灰色。

在灰暗的暮色中,空气温度也已经下降。

院子里除了有鸡屎的味道之外,还有一股甜滋滋的肉味。

它轻轻吸了吸鼻子,视线循着气味而去,在距离它不足一米远的地方,放着一堆猩红的肉。

大黄看了一眼站在池塘边上发呆的程虎后,收回视线,依旧趴在地上,将脖子伸到最长,舌头也伸了出去。

但它还是够不到牛肉。

试了几次,均已失败告终之后,只好无奈的爬起身。

程虎听到声音,回头看向坟丘。

看见大黄正美滋滋的吃着牛肉,程虎自个儿也觉得饿了。

好在,他背着大黄偷偷给自己留了两斤牛肉。

虽说这牛肉不是新鲜宰杀的牛,而是摔死的牛。

但这样的肉比那些注射了各种药水的肉简直好太多了。

程虎笑道:“大黄,你看这些牛肉够不够?”

大黄一边咀嚼,一边回道:“够了,其实,用不了这么多。我在山里还是可以抓到一些老鼠兔子之类的食物。”

它说着,向西面的山脉看了一眼。

那儿早已经没有太阳的踪影,只有一群五颜六色的归鸟扑腾着小小翅膀渐飞渐远。

小丽还在山林里呢。它得赶快带些鲜美的牛肉去给小丽尝一尝。

其实大黄有邀请过小丽跟它一起来村里睡觉,但是年轻的小丽更喜欢广袤的山林,因而没有接受大黄的邀请。

身为老虎的它们虽然智商不低,甚至已经逼近人类,但依然完好的保留着动物的习性。

对它们来说,广袤的山林才是真正的乐园。

尽管山林里危机四伏,可比起规矩太多的村子,它们更乐意待在山林里。

大黄心想,自己得赶快进山去。

程虎一边往屋子里走,一边笑说道:“没关系,你喜欢吃的话,我可以天天买给你吃。”

大黄摇头道:“不用这么浪费,等我有需要的时候,我会告诉你的。我现在要进山去了。”

说罢,它从地上叼起一大块牛肉,慢悠悠的走出院子,往西面的山林走去。

程虎回到厨房,处理好食材后,便用马铃薯跟牛肉一起放入锅里煲汤。

田螺得泡几天才能吃,所以今晚只有两个菜——马铃薯牛肉汤还有蒜蓉炒红背菜。

看着锅里滋滋冒着香气的牛肉,莫名的想起今天在大桥上遇到的小姑娘罗小花。

三十块钱一斤的牛肉,想必罗小花一定还没有真正吃过吧。

也许在亲戚家里,她有幸在餐桌上遇到过牛肉,但试想一下,她那样温和的性子,估计不会敞开肚子大快朵颐。

说不定,她连牛肉是什么味道都还没有尝出来呢。

虽说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已经普遍增高,但平时卖四十块钱一斤的牛肉对于大家来说,仍是一道十分奢侈的菜。

况且,生活在大山里的人们,祖祖辈辈都是农民,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也必然得到了传承。

如果不是逢年过节或者遇上大喜事什么的,除了那些做生意的小老板或者是在单位里上班的职员会购买牛肉之外,其他大部分庄稼人都未必舍得买。

再加上安明镇的经济确实落后,就算现在很多人都选择背井离乡外出打工,但他们身上仍然流着大山的血液,保存着大山赋予的美德。

程虎用筷子夹起一块牛肉,放入嘴里砸吧几下,却无暇感受牛肉的鲜美,脑海里出现的全是罗小花穿着不合身的衣服与一双沾满塑料补丁的拖鞋的画面。

她提着一个比她大的竹篮子,站在烈日下,脏兮兮的脸蛋晒得红扑扑的。

给空虚大佬的单章

原本写了一章一千多字还没写完且废话连篇的感谢单章。@菠灬萝灬小@说

后面实在是由于家务繁重,无法继续写下去而放弃了那一章。现在重新写一章给大佬的感谢单章。

空虚寂寞冷671112

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是在这个月的17号。

4月17号晚上近十点钟的时候。大佬赏了一个万赏。

惊喜过度的我立马拖着疲惫的身体起床码字。仿佛突然之间就变成了女斗士一样。

别人都是有白银盟主的时候才会有这种举动,而我,一个万赏就让我欣喜若狂了。

毕竟,万赏是一百块钱人民币。一百块钱对于大佬们来说,也许就是一顿饭钱,但是,对我来说,真的很多。

我以为,这就是大佬能给我的最大关爱了。

然而我错了!

大佬在给了万赏之后,居然还接连发了好几天的推荐票红包跟普通红包,然后还连续几天发了价值一百人民币的‘整点红包’。

更可怕的是,大佬有一天直接就发了三个整点红包。

三个整点红包,那就是三百块钱啊,我都能花半个月了!

只能说,大佬的世界我难以想象。

当时我有点担心。我怕大佬可能也没什么钱,然后还这么破费,实在是非常过意不去。

‘农民觉得皇帝用金锄头锄地’,说的大概就是我这种人了。

鼠目寸光、少见多怪、孤陋寡闻等等都不足以形容我的见识浅薄。

我跟大佬说了我的困扰,大佬告诉我,这点钱就是他的烟钱而已,只不过现在他戒烟了。

我瞬间懵逼了!

然后有一天大佬又问我,订阅我以前的久书,我能不能拿到钱,我说能,但是没有必要破费了。

大佬又说:放心,我只是为了攒月票而已。

我:

我猜想,大佬并不是真的为了攒月票

这个世界真的很奇妙。

在开这本书之前,我心想,这次一定能成神。

然后扑成狗,差点太监。

就在我快坚持不下去的时候,突然又接连冒出了几个大佬

你们说,我会不会真是玉帝老儿的女儿,被扔到凡间历劫来了,所以才能有这么好的运气,总是可以遇到大佬。

今天上架,有点心慌,怕没人订阅,但还是急着更新vip章节。

没想到,大佬比我还急,十二点刚过,就在群里问还上不上架。

′`

然后vip章节刚刚更新出来,大佬大手一挥,就砸了一个盟主下来。

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真的好懵逼啊。虽然大佬昨天就说了要给个盟主,但没想到大佬真这么做了。

现在整个人都好懵圈啊。

加更吧!加十更,分几天加完。保底二更。从明天开始加更。

【再说一遍,如果大佬们有钱,想支持,想变相支持,千万别发月票红包。月票五块钱一张,能买一斤五花肉了,你们知道吗?

推荐票平时投投就可以,也没必要发推荐票红包。

真的没必要这么破费,因为就跟前面说的一样,即使只是为了六百块钱全勤,我也会坚持下去的。】

最后,再谢谢大佬。

第125章 返璞归真(求订阅)

唉……

有些时候,程虎自己也很矛盾。

他遇到的那些人那些事,其实都跟他没有什么关系,基本上都是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

可他就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心生怜悯,然后就会想要去帮助别人。

这是不是太圣母了一点?

虽然天性善良,但也不至于善良到看见可怜的人,就想要帮助吧。

莫非他是那割肉喂鹰的佛祖投胎转世的不成?

哈哈,这当然不可能。程虎自嘲的摇了摇脑袋。

虽然他不是佛祖转世投胎,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帮助一下真真正正需要帮助的人,又怎样呢?

他给予的那些帮助,对他来说,都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如果这些事情在以前遇到,他可能要经过一番思想斗争,而现在,完全没必要。

毕竟,现在真不差钱,未来也不差钱。

也许有人觉得他圣母什么的,额,别人怎么想,那是别人的事情。

他想怎么做,那是他自己的事情。

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会活得很累。

所以,程虎想好了,如果再见到罗小花的话,一定要想个办法去她家里一趟,看看她家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这都改革开放多少年了?居然还有人穷得穿不起合身的衣服跟舒适的鞋子。

甚至是,十岁左右的小孩明明脑子没问题,却不在学校里念书,反而要帮家里分担起养家糊口的责任。

他一定要搞清楚这个事情,不然的话,他就改名叫程病猫。

晚饭破天荒的没什么胃口,就是只吃了两碗饭而已。

当然,为了不浪费粮食,煮熟的菜全吃光了。

洗了澡,回到床上,程虎越想今天的事情,就越懊悔。

其实,他当时就应该问罗小花要个电话号码才对。

虽然罗小花肯定没有手机,但估计她爸爸妈妈会有。

或者是,他今天应该坚持送罗小花到家门口才对。那样就可以再找机会去她家里了解一下情况。

可现在的情况是,电话没有,家庭住址也不知道,总不能在大明村到处打听罗小花家在哪里吧。

现在农村里留在村中的都是一些妇女大妈,这些人闲着没事做,就喜欢八卦。

要是他一个面生外来男子到处打听罗小花家的位置,说不定会给罗小花家里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

看来,还是再等等吧。

罗小花说过,只要不下雨,她都会到河里捡田螺。如果想要找到罗小花的话,只要多多留心河道就行。

这么想着,程虎心里总算好受了一点。

他闭上眼睛,驱散脑中萦绕的烦闷,伴着微凉的夜风,迷迷糊糊睡去。

翌日,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走到院门口看看有没有竹笋。

不出意外的,程虎在院门口找到了两根很粗的大竹笋,而且还看到了往山里奔去的红色狐狸。

将竹笋拿在手中的这一刻,程虎忽然就想明白了一件事情

他之所以如此善良,一定是因为他现在生活在白木村的缘故。

因为白木村没有尔虞我诈的人类,也没有各种利益挂钩的人际关系。这里的邻居跟伙伴都是性情至纯质朴的动物。

在这样的环境里,但凡不是个邪恶的人,估计都会被同化吧。

慢慢的,慢慢的,他也越发简单纯朴,天真善良。

返璞归真,说的大概就是这么一种情况了。

把竹笋拿回去焯水浸泡后,才开始准备早饭。

简单的西红柿炒饭得吃四五碗才能填饱肚子,毕竟今天也是要干体力活的,不吃饱一点的话,估计午饭时间没到就得饿肚子了。

所以,为了不降低工作效率,吃了五碗西红柿炒饭之后,又吃了两包蒸蛋糕。

蒸蛋糕,不上火,多吃不怕。

抹了一把嘴巴,揉揉肚子,便去喂鸡,打扫鸡舍的鸡粪。

嗯,嘴里还有蒸蛋糕的甜味,鼻子却吸着鸡粪的臭味,这感觉嘛,哈哈哈,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把从鸡舍里清扫出来的鸡粪堆到鸡舍后面的角落后,程虎便要正式干活了。

嗯,对,喂鸡跟打扫鸡舍这些事情都只能算家务活而已。毕竟这是每天都要做的事情。

他把长度为四米的塑料水管全部从中间剪断,使长度从四米变成约为二米。

这些水管虽然是质量较好的联塑管道,但它们都只有两根手指粗,如果不剪断的话,不仅不利于植物攀爬,而且高度太高,也招风。

再者,四米的水管会因为无法承受自身的长度跟重量,而从中间的位置微微弯曲。

剪断成两米之后,则可以避免这些问题。

不管是搭建西红柿还是青瓜菜豆的攀爬架都十分简单。

先将水管插一截入地里,一排水管插稳妥之后,再用长铁丝横拉形成网格。

用铁丝横拉要比用水管横拉好。牙签粗细的铁丝重量远远低于水管的重量,不会给架子徒增压力。

而且,铁丝绑在水管上,也不容易位移。

因为材料齐全,加上程虎干活不马虎,既不会隔三差五休息一下,也不会动不动就看手机,所以一天下来,所有用于给蔬菜攀爬的小架子已经全部弄好。

站在地里,叉着腰,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不由得会心一笑。

虽然说今天这一阵忙活确实有点累,但是只要一想到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吃上新鲜美味的蔬菜,也就不觉得累了。

等以后菜园子的西红柿长大,可以直接生吃西红柿;等豆角长大,可以干煸豆角;等青瓜长大了,可以

想想都会觉得无比幸福啊。

这些菜苗原本已经被太阳晒得全部打焉,但经过昨晚的一番浇淋后,现在已经全部恢复油亮亮的颜色跟饱满的精神。

程虎看过天气预报,据说今天是要下雨的,但在地里忙活了一天,也没有看见半滴雨水降落,真不知道天气预报对不对。

不过,既然菜苗今天状态都很好,即使不下雨也没有关系。如果明天还不下雨的话,他再去大桥那儿装水回来就是了。

把工具全部收拾放好,便回家准备晚饭。

昨天买的牛肉已经全部吃掉,今天估计只能吃点腊肠腊肉之类的食物。

但说句实在话,真不觉得腊肉好吃。

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这里的人那么喜欢制作腊肉。

如果不是因为家里没有电没有冰箱,不能保存新鲜食物,打死他都不会买腊肉回家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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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做个鸡(求订阅)

【感谢空虚大佬的红包】

作为一个有着卓越智慧的帅哥,程虎向来都很讲究健康饮食。∥菠x萝x小∥说

腊肉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确实是美味,但对于他来说,却可有可无。

因为从营养和健康的角度来看,腊肉对很多人,特别是高血脂、高血糖、高血压等慢性疾病患者和老年朋友而言,实在不是一种健康的食物。

当然,对程虎这种吃货来说,也不是好食物。

先不说腊肉的口感,就说腊肉的脂肪。

腊肉的脂肪含量非常高,100克腊肉中脂肪含量高达50%。也就是说,吃两斤腊肉,等于吃了一斤脂肪。

不仅如此,腊肉还含有相当数量的胆固醇。每100克腊肉里,就含有胆固醇123毫克,比新鲜猪肉要高50%!

想想都觉得可怕!

很多证据表明,饱和脂肪和胆固醇正是导致高血脂的“危险因素”。

其次,腊肉营养损失多。在制作过程中,肉中很多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几乎丧失殆尽,如维生素b1、维生素b2、烟酸、维生素c等含量均为零。

可以说,腊肉是一种‘双重营养失衡’的食物。这种双重失衡对健康的不利影响也可能“雪上加霜”。

第三,腊肉的含盐量也高。100克腊肉的钠含量近800毫克,超过一般猪肉平均量的十几倍。

因此,长期食用腊肉会于无形中造成盐分摄入过多,可能会加重和导致血压增高或波动。

更重要的是,腊肉含有大量的亚硝酸盐,这是一种重要的致癌物质。

所以,腊肉虽好,可不能贪吃哦。

腊肉不能多吃,那总不能不吃肉吧。

人生最大的乐趣可就是吃肉了!

想到今晚可能无肉,程虎便有些郁闷。

他一边给鸡群喂食,一边在几十只鸡里瞄来瞄去,就跟挑媳妇似的。

咦?那只鸡好像胃口不是很好的样子,估计是中暑了吧。

中暑可是一件十分极其特别痛苦的事情。

既然这样,那就早点让它往生极乐世界吧。

对,作为一个老好人,就该这么干。与其看着它在死亡边缘痛苦挣扎,不如给它来个痛快的。

程虎慢慢靠近大花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手逮住鸡脖子就跑。

哈哈,今晚有肉吃了。吃白切鸡!

白切鸡是粤菜系中的一道佳肴,在花都餐馆中随处可见白切鸡,逢年过节更是餐桌上必不可少的一个菜。

程虎吃过不少白切鸡,但味道都不太一样。

可能是因为做白切鸡的学问真的太多了吧,每个大厨都有自己的学问,不一样的手法,做出来的味道就会略有差别。

虽然大厨们的手法有所差异,但简而言之,万变不离其宗,最简单的做法才是最原味的。

回到屋子里,先把鸡处理干净,然后把鸡整只放入锅中,注入水漫过鸡,加入料酒,姜片,没有葱花就用蒜米代替。

大火将水烧开之后,再转小火熬煮两三分钟。

时间一到,则将煤气关火。但是,这个时候千万不要急着打开锅盖子,而是要让鸡继续在汤里泡澡。

大约泡半个小时,等锅里鸡汤自然冷却后,再将鸡整只捞出来放冷水里泡一会儿。

这样做可以让鸡皮脆肉爽有滋味,如果一直热着的话,吃起来会有一种柴柴的感觉。

鸡的温度降下后,再从冷水里捞出来,用刷子在鸡的表面均匀刷上麻油,然后切块摆盘就行了。

别看做白切鸡的程序貌似十分简单的样子,但要做好白切鸡,还是有一定讲究的。

鸡最好使用三黄鸡。土鸡虽好,但并不适合做白切鸡,更适合煲汤。

程虎也不知道自己养的这些鸡是不是三黄鸡。当初买鸡的时候,他是乱七八糟瞎买一通。

但由于散养的时间还不是很久,所以这些鸡的肉都还很嫩,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土鸡。

因而用来做白切鸡,也没问题。

除了鸡要好之外,还得注意火候。

烹饪的火候十分难控制,每只鸡的大小和肉身厚度不同,烫鸡的角度火候纯粹靠厨师经验积累。家里没法完全控制,程虎也不是什么大厨,所以一切只能随缘了。

但最关键的,还是煮鸡的整个过程不能开盖子,后面半个小时的浸泡也很重要,其实鸡就是在这个浸的过程中由生变熟的。

最后,便是吃白切鸡的蘸料了。

蘸料可以进一步增加鸡肉的鲜美带出鸡的味道。

经典的姜末葱油、冰糖甘草煮过的甜酱油、刺激的沙姜油等等都是不错的选择。这些蘸料味道不太刺激但又能很好的带出鸡肉的味道。

这些白切鸡的要点,程虎原先是不知道的,但好在他是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孩子,一旦遇到不懂的,就会上网查资料。

所以最后做出来的白切鸡,还算有点模样。

夹起一块鸡胸脯肉,蘸点酱料,放入口中

鸡皮很脆,鸡肉很嫩。

牙齿先是嵌入鸡皮,然后才压入肉中。鸡肉里的汁液随着牙齿的磋磨而溢满整个口腔的时候,那感觉简直比做神仙还爽。

哇塞,这是什么神仙级别的美味啊。

我程虎果然是个天才啊,第一次做白切鸡居然也能做得如此出神入化。啧啧,如果人人都能像我这样无师自通的话,新东方估计要关门了。

一边吃着美味,一边自我感慨,也算是人生中的一大乐事吧。

真希望天天都有这样鲜美的鸡肉吃。程虎心想。

鸡肉不同于牛肉,在安明镇上,牛肉一般卖四十块钱一斤,而鸡肉只卖十一二块钱一斤。

况且,鸡属于家禽,容易养殖,因此即使是土生土长的农民,也不会觉得鸡肉是一道奢侈的菜。

对于程虎来说,那就更不奢侈了。

但是,想必对于罗小花家的情况来说,应该还算奢侈吧。也不知道那个傻乎乎的小女孩今晚上吃些什么。

猪肉?鱼肉?还是鸡肉?

这三样食物的价格都在十元左右,不算贵。

对于普通人来说,确实不算贵。

可程虎想着罗小花那可怜巴巴的模样,又想到,也许,对于罗小花家来说,肉类本身就是一种奢侈品吧。

她说过,她爸妈身体不好。

她还有一个在念书的姐姐

就在他脑子乱糟糟,心情也有些郁闷的时候,手机铃声响了。

四下看了一圈,没找到手机,结果循着声音在洗手盆旁边找到了铃铃作响的手机。

自从来到白木村,除了查阅资料之外,其他时间真的很少看手机。

如此看来,在这里生活还能戒掉网瘾嘛。

拿起手机一看,还以为是黄兴旺打来的,没想到竟是林振凯的电话。

赶紧接通电话,努力提起精神热情道:“凯哥,吃饭没有?”

嗯,华国通病,开口便是‘吃饭没有’。但也由此可见,华国人都是吃货。

林振凯在电话那头乐呵呵的说道:“吃了吃了,小虎,我有好消息告诉你,这几天收到了八枚袁大头和五枚清朝铜钱。”

第127章 钱给多了(感谢空虚盟主,今天加一更)

一听这个好消息,程虎心中的郁闷瞬间烟消云散。﹤菠⊙萝⊙小﹤说他有些小激动的说道:“凯哥,真有你的,这才多久啊,没想到你竟然这么高效。哈哈,多少钱?”

林振凯回道:“小虎,你先别急,先听我跟你一一介绍一下这些古钱币吧。”

“哎呀,凯哥,正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咱们之间没必要,你直接跟我说多少钱就行了。我相信你。”

那一句‘我相信你’让电话那头的林振凯微微有些震惊。



程虎的豁达爽朗又一次刷新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他想,尽管很多时候遇到不少不是那么好的人,但在这个世界上,好人还是大有人在的。你瞧,程虎这小子可不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老好人嘛。

上次骗了程虎,程虎非但没有计较,还慷慨解囊借钱给他。

现在,在交易面前,程虎都懒得听他解说,直接就甩来一句‘我相信你’。

其实程虎越是这样,林振凯就越会死心塌地帮他做事。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说道:“小虎,谢谢你相信我,但我觉得,我还是跟你详细说说比较好。这样你也比较安心一些。”

“真不用。”程虎拒绝。

他不是没有耐心,而是就算林振凯跟他事无巨细的详解,他也未必听得懂。

反正,对他来说,钱币只要是真的就行。

“你就直接报价吧。只要东西是真的就行。”程虎说道。

林振凯拗不过程虎,便道:“这次一共是八万三千三百元,十三枚古钱币,都是真的,如果你发现有假的,那我把钱全推给你,一分不收。”

听着林振凯这信誓旦旦的话,程虎乐了:“哈哈哈,凯哥,你就不怕我拿到钱币之后耍赖吗?要是你寄来的钱币明明是真的,但我却偷天换日说是假的,那你怎么办?”

林振凯没有片刻犹豫的回道:“我赌一百万,你绝对不会这么做。我更相信你。”

“哈哈,好,那凯哥,我等下把地址发你微信上,你给我寄过来就行。”

“寄过去?”林振凯有些担心。

毕竟是古董啊,寄过去是不是有点风险?

“不用担心。”程虎猜出了林振凯的担忧,安慰道,“找个靠谱的快递公司就行。再说了,别人也想不到那些钱币是真的呀,估计都会以为那只是普通的仿冒品而已。”

“有道理。”林振凯道,“那咱们微信上聊吧,我手机还充着电呢,万一爆炸就完了。”

“哈哈,行。”

程虎挂掉电话,却不急着打开微信,而是直接拨了刘大海刘老头的电话。

他想着,虽然自己绝对相信林林振凯的为人,但是为了不让更多人知道他现在在白木村里,为了以防万一,为了保护黄金山林跟山林里的动植物,最好的办法还是让林振凯把铜钱寄到阳安市刘老头家去。

到时候让刘老头帮忙签收后再转寄过来。

电话刚被接通,程虎便亲昵的叫道:“刘大爷。”

刘大海听着这个有些娇滴滴类似大姑娘的声音,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小虎你生病了?”

“去去去。”程虎原形毕露,用彪悍的声音说道,“刘大爷您怎么就不想我好的。”

“哈哈,你小子给我打电话准有事,对吧,说吧,啥事?”

“刘大爷呀,您能不能别这样?我就是单纯想念您了,所以才会打个电话给您,问候一声呀。”

“得了吧你,你自己想想,你多久没给我打电话了?”

“额,好像,似乎,也没多久呀。”

“得了得了,你小子有事快说,我还得去跳广场舞呢。今晚我们广场舞分两个队比赛,我们那个队没有我会输的。”

“哎,既然您老非得让我说事,那我就跟您说一件事吧。您把您家的地址给我,我让人寄点东西到您家,然后您再转寄给我,可行不?刘大爷。”

“我就知道你小子无事不登三宝殿。得了,我等下把地址发给你。你记着啊,下次来阳安市的话,给我带好吃的。”

“好嘞,遵命。下次一定带些野味去看望您。”

电话刚挂断,微信就传来了消息。

刘老头把他家地址发了过来,林振凯也发了古钱币的图片过来。

程虎谢过刘老头之后,复制地址发给林振凯,然后给林振凯转账了八万四千元。

林振凯看着转账框上的数字,没点击,而是回道:“小虎,钱多了,是八万三千三百元。”

程虎回道:“你帮了我大忙,多出的钱就当是我请你吃饭好了。”

他知道林振凯现在欠了一屁股债,老婆又刚刚做完手术没法上班赚钱,偌大的一个家全靠他一人支撑着,给他点辛苦费,也是应该的。

况且,这钱也是林振凯应得的。如果程虎少了他这个渠道,不知道要多花多少冤枉钱呢。

林振凯急忙道:“不行不行,小虎,咱们亲兄弟明算账,这钱该是多少就是多少。不然的话,以后让我对你的恩惠习以为常了可就不好。你放心,不管以后怎样,只要你一句话,我收到的钱币永远都会优先卖给你。”

听到这话,程虎心里很是欣慰。

就算林振凯收下多余的钱,他也觉得理所当然,但林振凯没这么做,更是让他笃定了自己对林振凯的看法。

人分三五九等,在多数人眼里,这个等级可能是用权势地位跟金钱来区分的,但在程虎眼中,往往是以品行区分。

林振凯是个好人。

跟好人打交道的最大好处就是,无须绞尽脑汁勾心斗角。

他笑道:“行,既然凯哥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以后可就不客气了。就这一次吧,以后无论你报价多少,我都绝对不再多给你一分钱。今天的,你就先收下,算是我送给嫂子的礼物。她不是住院动手术了嘛,我离得远,没法去看望她,你就拿这钱帮我买点补品给她吧。”

既然程虎都这么说了,林振凯自然也没有拒绝的道理。

收下钱后,林振凯原本还想跟程虎就这次收到的古钱币做一番详细的介绍,结果程虎这小子压根不想听。

唉,没办法,有钱人的世界,他真的理解不了。

看程虎买古钱币,就跟买白菜一样,他只能喊666了。

第128章 云来了,云去了(求订阅)

【感谢‘侥幸者’‘啵啵猴哔哔兔’‘钻风老大’的打赏。∽菠﹥萝﹥小∽说】

程虎跟林振凯把事情安排好后,只闲聊了几句便关掉手机睡觉。

夜风呼啦啦的从窗户吹进来,吹起厚重的窗帘,拍打在墙壁上,发出一声声啪啪啪的声响,然后风带着花香吹在脸上的时候,凉飕飕的,还有点冷。

躺在毯子上,揪着毯子的边缘翻滚两圈,立马把自己包裹得跟粽子似的。

缩在毯子里,身体一暖,瞌睡虫便占领身体,眼皮也跟着打架。

一分钟不到,空荡荡的房间内除了风声,还响起了一阵均匀的轻酣声。

早上起床,到处一片湿哒哒。

透明玻璃窗外,淅沥沥的雨线斜斜飘落,密密匝匝,就像一张白线织布就的渔网。

此刻,大黄正从山林里往回走。

它一边行走在熟悉的雨中,一边望向周围的景物。

当它看到周围那些萎靡不振的枯黄植物在雨水中仍未舒展开蜷曲的叶子,内心不由得陡然升起一阵失落。

最近,看到任何衰败的东西,它都会不由自主的失落。

也许是因为它曾经昂首阔步的奔腾在山林中,也曾跳跃在沟谷里,还曾与敏捷的食物打得昏天黑地,而如今它却年迈老去,体力逐日下降,

于是乎,看见任何衰败的事物,便不由得联想到自己。

看着云来了,云去了,也会想到自己来这世上走一遭,终将也要离这世界而去。

它漫步在雨中,阴沉着脸,就如同天空也阴沉着脸一样。

远方天际偶尔会露出一点淡淡的蓝色,但没一会儿,那点蓝色就被不断涌动的云层渗透,很快又消失在无际的灰暗中。

雨很大,越下越大。

大黄加快脚步往村里赶去。

等它进入院子的时候,刚好看到程虎站在二楼的阳台上,一脸懵逼的望着周围的山脉。

它也忍不住朝周围的山脉看去。

那些绵延起伏的山脉在这突如其来的暴雨中,雾蒙蒙一片,不管是枯黄的死亡色还是凋零锋利的树枝都在这场雨中柔和了不少。

山有什么好看的?大黄暗暗嘀咕一句,快步奔上台阶,将湿哒哒的身体从雨水中抽离,稳稳当当的站立在门廊上。

它抖了抖身体,把毛发上的水分甩走一部分。

随着水分的脱离,身体总算轻盈了一点。

程虎此刻走下楼梯,看见大黄浑身湿哒哒的,忍不住说道:“大黄,要不以后你就别进山了吧。”

大黄将视线从坟墓中抽回来,回头看向程虎问道:“不进山,我吃什么?”

“我养你啊。”程虎一脸轻松的笑道。

大黄却不轻松,反而神色颇显凝重:“不,我不要你养,我能养活我自己,所以,我要进山。”

它很清楚一件事实,那就是随着白天黑夜的不断转换,它的生命也在不断缩短。

如果现在不珍惜时光多在山林中走走,多陪陪那个愿意跟它一起生虎宝宝的母老虎,难道要等死了才将哀思寄托在山林里吗?

只是,这仍旧不够。

它忘了一眼程虎后,又把视线落在坟墓上。

哗啦啦的雨水不断冲击着矮矮的坟丘与冰冷的墓碑。

“如果,你心疼我的话,其实你可以在墓碑那儿帮我建一个小小的房子,让我在暴风雨中也可以在那里安然入睡。”

据说人类死亡之后,要么升天要么下地狱,那么,像它这种杀虐无数的牲畜,死了之后,估计就只能变成植物的一把肥料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它希望自己在余下的生命里,不仅可以尽情徜徉在山林中,也可以一如既往的守护在那矮矮的坟丘前。

也许,这将是它最后的陪伴了吧。它想。

等它终于年迈死去,也许真的就只是死去,既不会升天,也不会下地狱,只是腐烂在地里,变成植物的养分,不留任何念想,也不留任何记忆。

那时候,灰飞烟灭的它定然是什么都不记得了,不仅仅是山林,不仅仅是主人,也不仅仅是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

那时候,一切记忆都会随着它的**一起腐烂融化,最后无影无踪。

所以它能做的,就是在活着的时候,尽量多的陪伴着死去的主人。

尽管那只是一个坟墓,但也是它离主人最近的地方。

当然,在这期间,它也会不断向老天爷祈祷,祈祷着等自己死了之后,希望能跟主人在另外一个世界相遇。

这是它二十几年来的梦想,也是它唯一的心愿。

大黄有些矛盾。它想活久一点,给新主人更多陪伴,但又渴望着死去之后在另一个世界与旧主人重逢。

虽然它不知道是否会有另外一个世界,但那确确实实是它的期盼呀。

程虎循着大黄的视线看向大舅的坟墓,眉头微微皱起。

在那儿建一个小房子?大黄这是怎么了?怎么感觉它像是在安排身后事一样?

他走到大黄身边,把手放在大黄的背上,强忍着心中的难受,故作轻松的说道:“哈哈,不就是帮你在那里建个小房子嘛,太简单了。但是,大黄,你得等一段时间。你也知道,我现在很多事情等着做呢,真的没时间。所以,你再等等。”

最好等上三五年,七八年。

最好是,可以一直等下去。

程虎心想,那样,大黄可能就不会离开他了。

大黄用前爪拨了拨眼角,拂去水珠,让视线更加明朗一些。

然后也故作轻松的说道:“好,没关系,等你忙完你的事情再弄吧,我不着急。”

说着,它又抖了一下身子。

程虎瞬间被甩一脸水。

这味道难以言喻!

他站在门廊中间,看着大黄在旁边趴下睡觉之后,又一次望向外面迷蒙的世界。

哗啦啦的暴雨下得又急又快,院子里的池塘被水珠击打得没有片刻安宁。

鸡群躲在鸡舍里没有出来。刚刚爬上助爬杆的南瓜苗在雨水中更显青翠。

五彩金樱子跟风车茉莉的花瓣被暴雨打落,在地上铺了一层,仿佛一张颜色绚丽的地毯。

大黄伴随着雨声悄然睡去,程虎返回屋子里,开始早饭。

也不知道罗小花今天会不会冒雨去河里捡田螺。程虎忽然想到这事。

虽然罗小花说过,只要不下雨就会去捡田螺,但却没说下雨就不去呀。保不准她为了赚钱还真的会铤而走险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得担心她会不会被水位上涨、甚至可能已经在发洪水的大江给淹了或者给冲走了。

唉,忽然就觉得,最近烦心事颇多啊。

也许是因为太爱多管闲事的缘故吧。

明明自己还啥都不是,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做,可偏偏生了一颗爱多管闲事的心,净为别人的事情瞎操心。

罗小花有父母,所以,他不应该操心才对。他如此安慰自己,继续做早饭。

第129章 双胞胎姐妹花(求订阅)

将早饭做好之后,就是享用美味的时间了。w菠●萝●小w说

现在,也就只有食物能分散一下他的注意力。

虽然此刻从厨房的大落地窗望出去看不见明媚的朝阳,但就着暴雨吃饭,也别有一番风味。

屋内氤氲着食物的香气,屋外则狂风暴雨,电闪雷鸣。

连绵不断的雨犹如一根根长丝,织就了能笼罩天地的大网,它网住了巍峨的群山,网住了碧波的池塘。

山上的枯树在网中摇晃,墙头的花在网中挣扎。

一切景致都变的似远似近,看起来像隔了层薄薄的纱,迷蒙而不真实。

这种半梦半醒的感觉,真让人有点迷蒙如醉,恍在梦中一样。

面对这样的景致,倒是让程虎暂时忘却了诸多烦扰的心事。

他忘了要害怕大黄会死,也忘了去担心罗小花会被洪水冲走。

就想着,等这山林里的植物全部被复苏变绿之后,再来一场暴雨的话,那应该又是另外一番景色了吧。

那时若再眺望山中,山野迷茫,雨网霏霏,就连村里的建筑也必将裹着青翠的青苔绿藤笼罩在细密缠绵的雨网中。

红花绿树,黑瓦黄墙,那景色定然清新别致,宛如一幅活脱脱的山水写意水墨画般。

而他呢,那时估计也是像此刻这样,坐在窗前,望着雨帘,憧憬着更远的未来。

不过,看来此刻的雨一时半会是不会停了。

豆大的雨滴击打在玻璃上,声音非但没有主见转弱,反而越来越大,像是发怒的狮子一样。

唉,看来是老天爷宠爱他,才给他送来这甘霖,让他免去了浇灌果树的劳力吧。

但是,这样一来,今天可就有够无聊的了。

他总不能顶着暴雨出去干活吧。

家里又没有电视可以给他看,除了玩手机,似乎没有第二个选择。

正在思考该干些什么的时候,手机响了。

程虎看了一眼,本以为是哪个熟悉的号码的,结果却看到一个陌生号码。

难道是黄彩云跟黄兴旺要了他的电话,想约他出去看电影?

嗯,别想了,黄彩云压根没见过他。

那天他俩虽然近在咫尺,但因为程虎坐在车里,黄彩云压根就没留意到他。

所以,约会什么的,简直就是在做白日梦。

接通电话,手机听筒里立时传出一个娇滴滴脆生生的声音:“您好,请问是程虎吗?”

程虎一愣,莫非我还真走桃花大运,黄彩云真要约我?

哈哈,人生巅峰即将来临了。

“是啊,我是程虎。”程虎赶紧用自认为极具磁性的声音问道,“请问你是?”

如果对方说自己是黄彩云的话,他一定要假装自己不知道这个名字,也不知道她这个人,必须表现出一副一无所知的样子来。

对的,就是这样!

女孩子嘛,一定要若即若离才行,千万不要在第一时间就表现出欣喜若狂的心态,哪怕自己当真是欣喜若狂,但也必须要表现得十分镇定,最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免得以后宠坏了。

而如果对方跟他打哑谜,十分调皮的让他猜的话,那他就算是把全世界女性的名字数一遍,也不能猜出她是谁。

让对方自认为小计谋得逞,也是一种乐趣啊。

“您好,程先生。”对方依旧娇滴滴软绵绵的说道,“我这里是深通快递,您有一堆包裹到了,麻烦您快来取走,不然我这里都没有地方堆了。”

程虎内心:mmp,叫人取快递能不能别用这么娇滴滴的声音?搞得我还以为桃花运来了。

他猜想,应该是上网买的花苗到了。

刚好,今天下雨,把花苗取回来,放在屋里缓缓苗,等雨停了再种下去,刚好。

赶紧吃完早餐,把各种家务忙活好,然后就冒这瓢盆大雨,开着皮卡车往镇上驶去。

这是程虎第一次来镇上取快递,所以并不知道深通快递的位置,问了人才找到。

其实深通快递就在马路边,而且刚好在中学门口旁边。

小小的屋子大约只有二十来个平方米,地上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包裹。

高大威猛的程虎往矮小的门口一站,立马挡住了大部分光线。低矮的屋内瞬间暗了下来。

正在忙着捡包裹的长发妹子猛的回头:“拿快递是吗?脚什么名字?”

当她的视线定在程虎脸上的时候,神情当中的疲惫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惊喜,继而是娇羞。

握草,本地居然还有这样的帅哥?长发妹子忍不住在心中叫了一句。真是白瞎她在镇上混这么多年了。

平日在街上看到的‘帅哥’,身高普遍在一米七以下。

皮肤白的,多半是胖子,这种人一般还会自带游泳圈。

而皮肤黑的呢,则多半看起来比较壮实,是那种又矮又壮的壮实。

如果能在街上看到一个身高超过一米七,身材匀称,皮肤呈现自然色的,那绝对是妥妥的帅哥无疑了。

就算没法引起少女尖叫,但也足以让不少女人侧目。

而此刻,已经对本地‘帅哥’不抱希望的快递妹子猛然看见一个身高将近两米的庞然大物,小心脏立马狠狠抽了一下。

我靠,好高,好壮。

重点是,长得还好看。

唉,不知道这么一颗好白菜又会被哪个猪头给拱了。

不对不对,应该说不知道这么一棵挺拔大树又会被哪个恐龙给吃了才对。

在她的认知里,一般长得好看的,都是名花有主啊。

也就只有她这种勤劳善良又可爱的姑娘才会因为忙于工作,疏于打扮,从而错过了择偶的最佳时机,忽然间就变成了老姑娘。

如果,眼前这男人是单身,她在心里暗暗发誓,老娘就算倒贴,也要扑上去。

“对,娶快递。”

妹子白皙的脸蛋莫名红了。

她原本撅着大屁股弯腰捡快递,但现在已经慢慢站直身体,含羞带笑的看着程虎,问道:“叫什么名字?电话号码多少?”

“程虎,电话是132****1997。”

“哦,好的,等一下啊。”

此刻,另外一个在角落里埋头捡快递的妹子听到老妹的嗓门忽然从杀猪声变成了百灵鸟之后,很是好奇的看向门口。

握草,这不就是我男神吴彦祖的翻版吗?

不,他比吴彦祖更帅。角落里的妹子这么觉得。

程虎也发现了不对劲。

他看了看帮他搬快递的妹子,又看了看角落里席地而坐的妹子,觉得有点眼花。

为什么他觉得这两妹子长得一模一样?

他是不是野菜吃多了,中毒了?

本着帅哥说啥都不会得罪女人的原则,程虎多嘴问道:“咦?你们两个怎么长得一样?”

两妹子齐齐回头,不约而同的微微一笑。

搬包裹的妹子说道:“我俩双胞胎姐妹,能不一样吗?”

哦,双胞胎姐妹花啊。

嘻嘻!

第130章 寻找罗小花(为空虚盟主加更2/5)

程虎并没有露出淫&amp;荡的笑容,虽然这对双胞胎姐妹花长得还可以。々菠じ萝じ小々说

脸蛋也不错,五官端正,肤白貌美,还有一双大长腿和一个水蛇腰。

但就算是这样,程虎依然没有生出要把这对姐妹花弄到席梦思上去的想法。

毕竟,好歹也是个正人君子嘛,能不能不要见个女人就胡思乱想?

就像周先生在《而已集小杂感》里说的那样:

‘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离开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唯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

这个世界并不缺乏这种的人。他们觉得天底下所有女人都是荡妇,是可以随意践踏,随意凌辱,甚至是随意侵犯的。

他们觉得自己站在人类的制高点,俯瞰万物,用一副早已看穿人性的姿态去玩弄女性,诋毁女性,并且为自己的聪明才智感到喜不自胜。

在他们眼里,但凡是个女人,那都不过是玩物罢了。

但好在,程虎不是这样的男人。他虽然有些自恋,还偶尔自大,但是,他很尊重女性,并且觉得大部分女性都是十分伟大的。

所以,面对这两个长得还可以的双胞胎姐妹花,他此刻的想法是:

拿了快递之后,我应该去哪里找点好吃的东西填饱肚子呢?

活该万年单身狗啊!

但是,言归正传,去哪里找好吃的东西才是本书的核心内容。

自从来到安明镇之后,程虎都还没有正式在附近搜罗过各种本地特色美食呢。

作为一个饭量惊人的实力派吃货,如果不能将周围的美食吃个遍,那绝对对不起自己的大王胃。

刚好,今天下雨,干不了活,不如去找好吃的东西吃一吃吧。

嗯,就当是照顾本地小商贩的生意,为本地的gdp做出一点小贡献好了。

“美女,你们这里有什么吃本地特色美食的餐厅吗?”

虽然不知道这么问对不对,但程虎猜想,这样的表述应该能让对方听懂。

餐厅?

美女愣了一下,把两个纸箱放在门口的桌面上,微微一笑,说道:“啊?餐厅啊,我们这里没有餐厅呢,都是一些快餐店而已。不过,往那边开车十多公里,有很多农庄跟山庄。”

听着这软绵绵的声音,程虎不自觉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干笑道:“呵呵,这样啊,谢谢。”

美女像是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变态’,面色微尬,把音调调成正常状态后,说道:“帅哥,你不是我们本地人吗?”

程虎道:“额,算半个本地人吧。”

虽然美女的声音已经恢复正常,但从她那含情脉脉的眼睛来看,程虎便知道,自己长得太帅,又让一个单纯无知的姑娘沦陷了。

唉,真烦,为什么自己要长得这么好看?

他只想靠实力吃饭,不想靠脸吃饭啊!

“帅哥,你要是不知道路的话,我可以免费当你导游,你请我吃饭就行了。”

眼前正在搬快递的妹子朝程虎抛出了橄榄枝。

程虎有些吃惊。

现在的妹子都这么主动了?

他笑道:“今天就先不去了,下次吧。”

这拒绝大概已经够明显了吧。

虽然,按照一个正常单身狗的思路来看,此刻他应该毫不犹豫的邀请这个妹子一起去吃饭才对,但他是个傻逼,他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他脑子总在胡思乱想,行为也偶尔失常。

一个正常男人会像观世音菩萨似的天天大发善心吗?

一个正常男人会像个老妈子似的照顾小动物吗?

一个正常男人可以把自己困在荒村里,对着一堆植物寄托情感吗?

他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他就是一个沙比,是一个善良的大沙比,也是一个颜值爆表,智慧卓越的大沙比。

所以,就算他傻,就算他二,但他身上自带的帅哥光环与超凡脱俗的气质还是会自然而然的吸引妹纸们的关注。

一个超凡脱俗的帅哥,自然要找一个超凡脱俗的妹子才能相匹配嘛。

程虎对着快递站里的玻璃柜瞄了一眼,猛然发现,握草,自己又帅了几分。

自信的男人是最帅的!

妹子虽然很想撩程虎,但见程虎对自己似乎兴趣不大,也就很识趣的闭上了嘴巴。

但是,闭上嘴巴并不等于关闭了幻想的大门。

她偷偷的幻想着下次跟这个大帅哥碰面的场景。

可能是在某一家农庄里,偶然遇到,然后一起吃饭,交杯换盏,促膝长谈,然后

程虎把快递一一搬到车上,确认没有遗漏之后,驱车离去。

看着破旧的皮卡车在街道上消失,双胞胎姐妹二人都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如果街上到处都是这样的帅哥,那该多好啊。

每天打开卷闸门,往外一看,呼啦啦全是大帅哥。

每天来排队取快递的,哗啦啦清一色全是大帅哥。

啧啧啧,那样的场面,就跟选秀似的养眼,多好啊!就算开个快递站赚不了什么钱,但如果真有看不完的帅哥大饱眼福,也是不错的。

程虎在镇上买了一些食物之后,便驱车往回走。

原本是想着要去周围的山庄农庄里找些好吃的美食的,但刚刚离开快递站之后,看见几个小朋友冒着雨在街道上奔跑,陡然就想起了罗小花。

罗小花虽然极有可能在家里,而不是在江边,但为了让自己心安,他打算一路慢行回村,沿着河道细细观望一番,看能不能遇到罗小花。

安明镇虽然经济落后,但是护河道却修缮得不错。

出了安明镇,往左边岔路口驶离主要乡道,进入紧靠河边的护河道,可以一路畅通到白木村村口的大桥桥头。

虽然护河道的宽度在两米左右,但由于是雨天,不会遇上对流的车辆,所以一路畅行。

程虎把车速降到最低,一路上都在睁大眼睛往河里看。

河道的水位确实上涨了不少。

滔滔的黄泥水汹涌在河道中,将原本露出水面的鹅卵石全都淹没了。

如果白木村里也有这样的河水,那该多好啊。

当然,程虎说的是水量,而不是水质。

这条大河里的水质并不好,就算是在平常天气晴朗的时候,河道里也时常会漂浮着一些生活垃圾之类的物品。

虽然日头村以及邻近的几个村庄全都搬迁走了,但是沿着乡道继续行驶十几公里的话,还能看到住人的村庄。

不过那些村庄属于邻县,而不是属于金钟县。

也因此,就算河里不发洪涝,但水质依然十分低劣,根本不能直接饮用。

而白木村里如果有河水的话,那就不一样了。

白木村里的河水必定是从山谷里渗出来积少成多汇集成的小溪,然后再由小溪聚成小河。

那些水必定清澈见底,味道甘甜。

第131章 无尽夏(求订阅)

【感谢‘崛起的星云’和‘侥幸者’的打赏】

只是,现在山谷里的地下水还没有渗出来,因此这一幻想略显遥远。↓菠『萝『小↓说

不过程虎相信,只要自己足够努力,滔滔河水向东流的愿望肯定能实现。

到时候,就是山林里的动物悠哉快活的日子了。

想着如此美好的未来,又没有在河边发现罗小花,这让程虎的心情瞬间明朗了许多。

车子到达大桥桥头之后,方向盘一转,便往村里驶去。

回到院子的时候,雨水竟然戛然而止。

就好像原本哗啦啦流着水的水龙头忽然被人关掉一样。

除了空气中还飘着沉甸甸的湿气之外,天空中已经完全没了雨滴的影子。

倒是院子里的花草还挂着不少晶莹剔透的水珠,仿佛天上的仙女打翻了一箩筐珍珠似的。

哗哗的雨声潇潇洒洒的响了一个早上,此刻归于安静,给人一种超俗避世之感。

特别是雨后的空气不仅湿润,还夹杂着泥土的清新,被微风轻轻带动,拂面而来的时候,那种远离喧嚣的世外闲逸之趣便跃然在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里。

刚刚停歇的这场雨比春雨更贵,比甘淋更甜。

前两天的高温将村里所有被复苏的植物蒸发掉了大部分水分,而这场酣畅淋漓的大雨正好为所有绿植带来生命的续灯油。

院子里的植物越发青翠碧绿,橘子林也在浓重的湿气中散发出阵阵果香。

五彩金樱子被暴雨打落了不少花瓣,将墙角下的地面扑了厚厚一层,看上去就像松软的蛋糕似的。

还有攀爬在房子上的风车茉莉,在这雨后微风习习的时刻,吐露出清甜的香味。

昨天的热,今夜的雨,都是大自然的产物。

一年四季的交替,有热有冷,有风有雨,这才是自然啊!

如果每天都是万里无云的蓝空,每天都是风和日丽的景象,即使人类能顽强的活下去,那动植物估计得被风和日丽给日死。

所以,程虎不讨厌暴雨,也不讨厌烈日。

而且,他觉得这场暴雨貌似还通人性似的,他才刚刚回到院子,雨水居然就戛然而止了。

额,这感觉好像是老天爷都在逼着他干活似的。

好吧好吧,把包裹搬下车之后,就开始干活吧,

程虎掀开车上的雨布,将几十个包裹一一搬下,并整齐的堆放在客厅里。

现在雨停了,那些鸡群又开始出来闹腾了,要是把包裹放在院子里,它们百分百要祸害无辜的小花苗。

全部包裹搬入客厅之后,找来剪刀,随手拿起一个包裹沿着纸箱开口位置剪开。

包裹里装着一棵含苞待放的‘绣球花’。

绣球花的品种很多很多,大约有几十种吧。程虎也不是很懂,但他挑了最便宜的一个品种入手。

这个品种的名字叫‘无尽夏’。哈,一听就是一个很漂亮的名字。

绣球花,是花中奇品。

李渔在《闲情偶寄》中描述道:“天工之巧,至开绣球一花而止矣。”

意思是说,天工的巧妙,体现在绣球这种花上就算到顶点了。

明代张新也有诗云:“散作千花簇作团,玲珑如琢巧如攒”。

是啊,世间还没有哪种花像绣球花这般,开得如此繁多,如此复杂,但是每一朵花瓣都开得精致、有序、饱满、艳丽,仿佛精雕细琢般,说巧夺天工一点儿不为过。

一般我们所说的绣球花大多数是指这两类:

一类是忍冬科荚迷属,民间叫木绣球,花期是4月到5月。木绣球能长3到5米,属于小乔木。木绣球的花色渐变,刚开始的时候是淡绿色,盛花的时候是白色。

另一种是虎耳草科的八仙花,也称作绣球花、八仙花、粉团花、紫阳花。民间也叫草绣球,日本称紫阳花。这种绣球花的花期在5月到7月,花期更长一些。

而且,它的花色受土壤酸碱度影响,可以白、红、蓝、紫变色。

而这种被叫做八仙花的绣球花中有一个品种叫做‘无尽夏’,就是程虎买的这种。

无尽夏,无尽夏,一听就是一个非常明亮、美好、有诗意的名字。

它是绣球的一个变种,在中性土壤中,呈现艳丽非常的蓝粉色。

因为整个夏季都能绽放美丽的花朵,由此得名‘无尽夏’。

这么美好的花,绵延怒绽于红稀绿暗、烈日灼灼的夏季,那种美,就如同夏日的凉风般令人心旷神怡。

这就是程虎放弃其他绣球品种,选择无尽夏的缘故了。

这棵无尽夏也不是很贵,几十块钱,很大一棵。程虎也只买了一棵。

因为绣球花可以扦插繁殖,没必要买太多,一棵足矣。

等绣球花状态稳定之后,可以从绣球花身上剪下一些徒生不开花的枝条进行扦插。

到时候再用自己的超能力帮助扦插枝条加速一倍进行生长,即使扦插苗今年开不出花,但到了明年的话,绝对可以变成枝繁叶茂的大苗。

到时候,院子里的阴暗背阳之处全都被蓝粉色的无尽夏占领,那感觉得多让人心驰神往啊。

所以说,程虎就是个大变态。

一个心地善良,智慧卓越的大变态。

别的男人到了他这个年纪,都会想着结交妹子繁衍后代,开枝散叶光宗耀祖。

他呢?

他不思进取,从来没有想过要为程家凋零的香火添柴加油。他整天就知道吃吃吃,不然就是种这个种那个,压根没有一点二十一世纪男人该有的样子。

放着双胞胎妹子不撩,居然跑回家来种花,真是有出息!

程虎从电脑屏幕里鄙夷的看了一眼正在埋头码字蓬头垢面的作者君,嗤笑道:“切,你有出息,你tm有出息还不照样是单身狗?”

作者君闻言浑身一怔,气得面红耳赤,颤抖的双手飞快的敲击着键盘写下几个大字:程虎卒!全书完!

好了,言归正传。

种花是一项伟大的工作,虽然很多时候,花这种东西貌似跟女孩子更相匹配,但实际上养花不分性别。

很多男性花友对养花的热爱,一点儿也不比女性少。

而且养花的男人更有动手能力跟创造力,这样爱花的男人,简直不要太优秀啦!

“侍花弄草,是女人才会干的事。”很多人都会这么想,好像男人一旦热爱花花草草,就变得不务正业了一样。

这些都是大众的偏见。

老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无论男女,见了繁花异草,无不有爱慕之心。

但又要有人问了,生活压力这么大,哪来的闲情逸致来养花?

其实养花和养家并不冲突,养花的男人,不仅爱花,更爱家。往家里种下的一花一草,都是热爱生活的一种方式。比起回家就躺着吃喝玩,真不知强了多少。

所以,像程虎这样优秀的男人,还怕将来找不到老婆么。

第132章 身体被掏空(求订阅)

而他眼下也确实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想男女之事,对于黄彩云,他也只是抱着一种一切随缘的心态,并没有过多的强行制造缘分。

他很清楚自己肩上的担子,也知道很少有女孩子愿意跟他一起住在这样的山沟沟里面。

更重要的是,想要让动物们接受一个陌生的女人,估计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吧。

为了更好的建设白木村,复苏黄金山林,眼下他不得不暂时放弃男欢女爱。

他想,等以后把村子完全建设好了,也就有底气跟妹子说:“嫁给我吧。嫁给我以后,这山,这水,这些果林花园,还有这些豪宅豪车全都是你的。”

家园尚未建成,何来情爱之说。

程虎将冠幅接近半米的无尽夏端在手里细细打量,发现无尽夏密集的枝条根部,抽出了不少的弱枝。

这些弱枝不像直立的枝干一样顶端长有花蕾,而是以一种羸弱的姿态潜藏在繁枝密叶中间。

程虎拿起剪刀,将这些弱枝从根部剪下,打算用来扦插。

因为这些弱枝继续留着不仅开不出花,而且还会抢走整棵植株的养分。将它们剪了拿去扦插,不仅可以独立长成新的植株,还能让母本更好的生长。

程虎从无尽夏身上一共剪下十几根小弱枝,如果全部扦插成活的话,则可以变成十几棵独立的无尽夏。

把新剪下的弱枝整理整齐放在一边,再捧起买回来的无尽夏往院子走去。

他要一边拆包裹一边种花。

在院子里扫了一眼,果断将无尽夏种在紧挨着墙角的花坛里。

绣球花惧怕烈日,最好是种在这种背阳的地方。

到了高温夏日,绣球花还得进行遮阳处理。

为了让无尽夏更好的生长,程虎先用铁铲把花坛里的泥土掘开形成一个直径约有半米的土坑。

然后再用铁铲将已经经过发酵的鸡肥铲入土坑内,之后用铁铲将泥土覆盖在鸡肥上,避免绣球花的根系会触碰到鸡肥。

完成这些基本操作之后,便到了定植步骤。

种花跟种菜不一样。

种菜简单,将菜苗种下去用泥土覆盖根系形成直立状态即可。

但种花则略显讲究。

绣球花种得太深,会导致根部衰败,种得不够深,花朵又有可能会在大雨或大风中凋零。

所以,伺候这些东西,得跟伺候老婆一样上心。

但好在,绣球花不会要你上交工资,也不会把你身体掏空!

把绣球花种下之后,程虎回到房子里继续开包裹。

他根据花卉的习性,将不同品种的花卉种在不同的地方。

比如月季花喜欢阳光,那自然是要种在阳光充足的地方了。

而铁线莲耐干旱,喜欢阳光,但经不住夏日暑热强光,所以种在西面的墙角下。

将诸多花卉一一拆包,一一种下之后,再看原本光秃秃的院子,已然有了小花园的模样。

虽然这些花苗都只是刚刚种下而已,但因为程虎买的是大苗,所以即使他还没有往花卉里注入力量帮助生长,但这些颜色各异的花卉仍然可以依靠自身的姿态在微凉的山风中灵动的摇曳着。

站在门廊上,身后是虽然空荡荡但很干净明朗的大房子,眼前则是宽大且种了不少花卉的大院子以及院墙外的大山。

这时候,程虎莫名的有点飘飘然起来。

‘大地主’一词忽然就跃上心头。

哈哈哈,我,程虎,大地主!

他脸上挂着微笑,深深吸了一口气,眼观花草树木,耳听鸟叫虫鸣,整个人都觉得无比欢愉。

虽然忙碌了一整天,衣服已经脏兮兮的,脸上也抹了不少泥渍,但这种坐拥大花园的感觉真是太惬意啦。

绝对比装逼小说里打脸配角的感觉更爽。

如果这个时候,大黄能配合他,威风凛凛的站在他身边,然后再来一只威武雄壮的老鹰往他肩头一站,背景是鲜花盛开的大院子,远景是逶迤的群山,那画面简直不要太美啊。

脑子意淫着这个装逼画面,下意识的看向已经睡醒的大黄。

在大黄鄙夷的目光之中,程虎很快驱散了脑子里的不现实画面。

大黄压根就不是那种会配合你装逼的老虎。

如果是一头人畜无害见识浅薄的小虎崽可能还会被忽悠着帮忙装逼,但大黄这种活了几十年的老虎王是不可能顺从他的,就算他是山林守护者,那也白搭。

人家好歹也智商进化过,怎么可能干那么蠢的事?

程虎自动脑补把大黄从身边删除,替换上一只毛色如火的狐狸。

额,虽然狐狸的档次略低,但是如果再加一只狐狸,变成两只狐狸的话,貌似也挺震撼的。

好了好了。程虎甩了甩长着一张无比帅气脸蛋的脑袋,将各种装逼情节从他那有着卓越智慧的脑子里驱除,然后看向已经爬起身的大黄,问道:“大黄,明天早上还要牛肉吗?”

大黄伸了个懒腰,慢吞吞的回道:“暂时不用,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会跟你说的。”

程虎皱着眉头,盯着大黄肚子下面形状异常的位置,说道:“大黄,注意身体,别太操劳了。”

大黄斜眼瞟了一下程虎,漫不经心的问道:“我可以把你的这句话当成嫉妒吗?”

程虎:

看见程虎哑口无言的样子,大黄又故作轻松的笑了一句:“跟你开个玩笑而已,不用担心我的身体,我感觉很好,你放心好了。”

其实,大黄并不好。

最近它确实很操劳。

也许是因为感觉到大限将至,也有可能是害怕自己的种子成活率不高,所以它最近拼了老命,不断的宠幸小丽。

它的身体已经被严重掏空,浑身没劲。

但为了让程虎安心,它只能像往常一样,装作若无其事的照例起身往山林里走去。

以前它会深入山林,但最近,它跟小丽约定好了,只在村子周围的山脉里溜达。

这样便可以节约体力,也可以防止它感觉不对劲的时候,能够迅速赶回村子里,然后趴在主人的坟前死去。

程虎对于这些事情完全不知情。

大黄有心不让他知道,而他也很相信大黄。

虽然他担心大黄的身体,但大黄好歹比他年纪大,所以他很自然而然的觉得,大黄应该不会骗他,也不会拿它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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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宝贵的第一次给她(为空虚大佬加更3/5)

目送大黄进山之后,程虎开始喂鸡。m

鸡是很狡猾的动物。

它们知道院子里种了花花草草,就一个劲的盯着那些肥美的绿植,不肯回到鸡舍前就餐。

好在程虎一边种花,一边给花坛全都围上了铁篱笆,不然的话,这些贪得无厌的鸡群肯定要扑到刚种下的花丛中打滚。

喂了鸡,回到屋子里,看着空荡荡的屋子,看着冰冷简单的家具,心中莫名其妙的就升起了一股强烈的落寞感。

为了驱除内心的落寞,也为了能让自己能在这漆黑冰冷的黑夜里寻找到快感,程虎决定做鸭。

很多人都说像他这样长相的男人不应该做鸭,因为实在是太浪费人才了。

而且,他虽然长得帅气,但不是那种小白脸的帅气。而他的身高虽然很高,但又过于魁梧,实在是一点儿也不符合做鸭的气质。

加上他黑乎乎的脸蛋没有什么沧桑感,也没有成熟男人的魅力,更不是那种能让女人看一眼就想咬上一口肤白肉嫩的男人,所以,他真的不适合做鸭。

不过他想,既然女人可以**,为什么男人不可以做鸭呢?

他也不是因为缺钱才想着要去做鸭,只是想要驱赶内心的落寞感,顺便再体验一下不一样的生活而已。

为了自己的人生能增添一点新色彩,所以今天上街的时候,他悄悄去了一个地方。

经过那个白白胖胖,带着金项链的老板的热情介绍,他已经物色好了对象。

她!

她当时独自静悄悄的靠在角落里,形单影只,就跟他一样。

他顿时就升起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她的皮肤很白,脖子很纤细,大腿条子也很清爽,看上去略显丰满,也满有弹性。

程虎觉得比较满意,跟老板商量好价钱之后,就悄悄带着她回到家里,还把她偷偷藏在屋子里。

现在大黄已经进山,院子里的鸡群也已经吃饱回笼睡觉,在这清幽的夜色里,便只剩下他们两个了。

将她从藏身的地方牵着手带出来,程虎瞄了一眼她饱满的胸部,觉得十分满意。

毕竟是第一次做鸭,能遇到这样好的对象已经算不错了。

而且她正好是程虎觉得还可以的一种类型。

她看上去一点也没不好意思,大概因为不是第一次的缘故吧。

她裸露的身体在明亮的太阳能灯光下十分白皙,就像白玉一样。

看着她饱满的胸脯和挺翘的屁股,程虎本能的吞咽了一口口水。

他是第一次面对这种情况,有些慌手慌脚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做。

于是他仔细回想电视里的画面,思忖片刻之后,便将她轻轻放倒,让她的身体平躺着。

然后一只手温柔的爬上她的胸部,一只手轻轻抚摸她的肚皮。

可能是因为她久经战场的缘故,她白皙的脸蛋没有该有的羞涩红晕,整个身体看上去也没什么反应。貌似她比较冷淡。

遇到这种情况,作为新手的程虎只好东摸西摸,心里也有些着急。

毕竟这是他宝贵的第一次啊。

过了老半天,还是不知道怎么做比较好。

踌躇了一会儿之后,程虎便壮大胆子,将她细长健美的双腿轻轻掰开,伸出一只手指插入她下面的洞里。

里头空荡荡的,有点干,不是想象当中湿答答的。

手指头插进去有点松,也没摸到什么东西。

看来她的下面肯定被人家掏过了。

唉,这个二手货啊。程虎心里有些失落。

但转念一想,毕竟自己是第一次,这种情况对他来说,也可能是一件好事。

这样他待会儿干起来可能会比较轻松。

她的肚子里面被掏的清清爽爽的。

内脏、肠子一类的东西全部被掏掉了。

因为程虎是第一次做鸭子,没什么经验,实在没什么办法了,只好拿出手机百度了一个菜谱。

啤酒鸭?听起来很不错的样子。

恩,既然没做过鸭子,那就按照这个做吧。

上面介绍说,啤酒鸭是一道风味独特的佳肴,据传起源于清代。

啤酒鸭的做法有很多种,但主要原料都是鸭子跟啤酒。

将鸭肉与啤酒一同炖煮成菜,使滋补的鸭肉味道更加浓厚。炖酒的鸭肉不仅入口鲜香,还带有一股啤酒清香,是一道极其美味的佳肴。

程虎毕竟是第一次做鸭子,只能按照传统的方法制作啤酒鸭。

材料分别是:鲜鸭一只,土豆一个,香菇六个,啤酒一瓶,八角、桂皮各一个,姜片适量,蒜瓣两个,青葱一把。

葱白切断,葱叶切碎。

鸭子用菜刀剁成一块块,并且洗干净血水放入锅里。

锅里加入冷水,把拍碎的老姜放入,大火煮开锅里的水后,再将鸭块倒出沥水。

洗净锅,擦干。

往锅内放油烧热,放入蒜瓣、葱白段、八角、桂皮、姜片煸炒,倒入鸭块加少许酱油翻炒。倒入整瓶啤酒,一点点醋,最后盖好盖子,大火煮开。

趁着煮鸭子的时候,程虎将土豆跟香菇切块。

锅里的啤酒鸭煮得汤汁浓郁了,再换成小火慢炖。等汤水烧得只剩一半的时候加入土豆块、香菇。

这个时候再换大火沸一下再调回小火。

三分钟后换大火,加入适当酱油翻炒,大火收汁。

最后,放鸡精起锅,装盘后洒葱末。

一道色香味俱全的啤酒鸭做好了。

哈,真香。

程虎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做鸭子就那么好吃,看来他不仅智商高,动手能力也很强嘛。

美滋滋的吃着啤酒鸭,并拿出手机给自己第一次做的鸭子拍了个高清照片发到朋友圈里。

一群吃货还有三分钟到达。

几分钟后,再看朋友圈,果然好几个人留言评论呢。

其中有一个比较面生的头像评论道:程先生的晚饭可真丰富啊。不知道您考虑得怎么样了?一直等你消息呢。

程虎狐疑,一时间想不起这个人是谁。

他懒得看对方的朋友圈,直接点击回复道:你是?

对方很快给他发来微信消息:“程先生,我是市区里卖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小何呀,您不记得我了吗?”

程虎恍然大悟,赶紧回复道:“原来是何经理,真不好意思,最近忙着家里的事情,都把这事给忘记了。”

何经理回复道:“没关系,程先生,您要是有意愿的话,可以再到我们店里看看。”

程虎倒是想去看看那些光伏发电系统,但是,由于村子里不能让生人进来,如果他找人来安装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话,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意外。

为了安全起见,之前他就已经在心里打定了主意,打算就这么一直用现在正用着的简易太阳能灯照明算了,至于电视啊,家用电器什么的,他就不想了。

反正现在没有那些电器,也过得好好的啊。

只是现在这个何经理问到他了,他自然要把自身的情况换个方式解释一下,毕竟大家都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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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购买发电系统(求订阅)

【感谢‘只相信一见钟情’、‘蒸包子的狗子’、‘啵啵猴哔哔兔’和‘书友141012224417046’的打赏】

程虎回道:“何经理,实在是不好意思,我家这里情况比较复杂,没法请人来家里安装。所以,我暂时没有办法考虑这个事情。”

何经理问道:“程先生,你家比较远?还是怎么样?如果真有问题的话,咱们可以克服问题。我们的安装人员都是非常能吃苦耐劳的,这一点你完全可以放心。”

程虎解释道:“这个是我自己的原因,真不方便让人来安装。如果可以自己安装的话,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但你们那些光伏发电系统,私人应该没法独立完成安装吧。”

何经理原本已经没了大半信心,但见程虎这么说,眼睛又立时冒光了。

他立马追问道:“程先生,如果你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话,是要跟电网并网呢?还是不需要并网?”

“这有什么区别?”程虎不解的问道。

何经理道:“如果您需要并网的话,那就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且必须要专业的安装人员进行现场勘查跟安装。”

“但如果您不需要并网的话,其实自己安装也没有多大问题。只不过,如果您动手能力不强的话,可能安装起来比较费劲,也比较困难。这个还是要看您个人。”

自己也可以安装?

程虎以为自己理解错了何经理的话,赶紧又看了一遍何经理发来的文字信息。

何经理说,如果不并网的话,自己安装也没问题。

他没看错。

而并网的意思是指独立发电厂或小电力系统与相邻的电力系统发生电气连接,进行功率交换的行为,称为并网。

简而言之,就是说把私人的发电网跟国有的发电网连接起来,私人发电网多余的电量可以卖给国家。

但是,并网并不是什么人什么发电网都可以并网的,这需要专业人员的考察,也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批。

一旦审批通过,私人电网里的电就可以卖给国家,同时,国家还会给予新能源补助,会帮建立私人电网的家庭给予一些资金补助。

这是国家鼓励人们使用新能源的一种方法。

程虎很乐意使用新能源,但国家补助什么的,他就不想了。

他回道:“何经理,我不需要并网,我就自己家里用。”

何经理道:“那就行了,既然不并网,如果你想自己安装的话,也没问题。程先生,您有空的话,就来我们店看看呗,咱们可以见面详聊。刚好我们店里最近搞活动,优惠力度挺大的。”

程虎乐了。

他倒不是因为优惠力度大而高兴。

而是想到自己终于可以有电用了。

既然何经理都说可以自己安装,那么凭他程虎如此聪明的脑瓜子,安装一个光伏发电系统还不是小菜一碟?

明天他就去荷花市看看情况,然后如果没问题的话,明天他就要拉一套光伏发电系统回来。

程虎道:“行,何经理,你明天上班吗?我明天一早就去你们店看看。”

何经理看着程虎的回话有些讶异。这生意居然如此简单就能做成?

在他看来,如果程虎真来店里的话,那这生意就等于是成功了百分之九十了。

如此看来,他之前的判断也是正确的。之前程虎第一次走进他们店里的时候,他就觉得程虎肯定会买光伏发电系统。

现在,程虎到底会不会买,明天就能有答案了。

跟何经理结束聊天之后,程虎又顺道看了一眼朋友圈。

我擦,本帅哥太久没发朋友圈,这突然发一个,居然好几十个赞。

低调,以后一定要低调,本帅哥绝对不能成为那种看见有人点赞自己就无限意淫的傻缺!

他默默的,偷偷的,给自己点了一个赞,点赞总数立马1。

清晨醒来,刷了牙洗了脸,吃了早饭喂了鸡。

猛然发现,院门口竟然又有两根竹笋。

昨天下大雨,院门口没有竹笋出现,原以为狐狸爸爸已经报恩结束了呢,没想到,现在竟然又有竹笋出现了。

把两根竹笋捡起来放入厨房,再去换一身干净的衣服鞋子,带上手机和所有充电宝,驱车前往荷花市。

到达安明镇的时候,程虎将皮卡车停在乔姐的店门口,将若干充电宝跟充电器带入店内。

乔姐正在给女儿喂饭,见程虎走入,也不起身招呼,只是冲他笑道:“小虎,你又上街呀,今天怎么这么早?吃饭没有?”

程虎站在一旁,朝乔姐怀里的小姑娘挤眉弄眼逗乐几声,嘻嘻笑道:“吃了,乔姐,我把充电宝放你这里充电。”

乔姐一边用勺子将小姑娘嘴巴旁边的米饭刮掉,一边说道:“没问题,你自己充吧,放好点就行,免得不小心碰掉。”

“好勒。”程虎四下看了下,觉得电视机后面的插座挺安全的,就将若干个充电宝全都放在电视机后面充电。

充电宝插好后,程虎看了一下手机的电量,还是满格的,看来没问题了。

现在的时间是早上八点钟,还算早,今天应该可以往返荷花市一趟。

他用手摸了摸小姑娘的脸蛋,笑说道:“乔姐,那我先去忙了,今天下午回来我再取走充电宝。”

“小虎,你这是要去哪里?”乔姐好奇的抬头看向程虎。

程虎穿得干净整洁,比平时的形象简直好太多了。

这小伙子平时不修边幅的时候就是帅哥一个,现在经过这么一番装扮,颜值更是提升了不少。

程虎回道:“乔姐,我去市里办点事,您要坐顺风车吗?”

乔姐无奈的笑着摇摇头:“我哪里走得开呀。要不你帮我带点东西回来吧。”

“没问题,乔姐,你说,要带什么东西?”

“你回来的时候帮我带两斤活虾回来。我女儿特别喜欢吃虾子。”说着,乔姐放下手中的碗勺,走到收银台旁边,从锁柜里拿出一张红色的百元大钞递给程虎。

程虎没接,说道:“乔姐,等我买回来你再给钱吧。”

乔姐笑道:“不不不,你要是不拿钱的话,那我就不要你帮忙了。”

程虎也是无奈的笑了笑,只好接过乔姐手中的百元大钞。

他道:“那我一定帮你带回来。”

出了乔姐的店面,回到皮卡车上,油门一踩,便轰隆隆的朝荷花市驶去。

从安明镇出发前往荷花市虽然路程不短,但是因为现在的年轻人基本上都已经外出大城市打工,所以马路上的车辆并不多。

特别是从安明镇前往金钟县县城这一段,基本上没有遇到什么车子。

遇到最多的就是摩托车,然后就是那种拉货的小货车。类似大卡车小轿车这种车型基本上很难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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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蒸包子的狗子’万赏

哇,终于有大佬万赏了!

终于找着机会发发牢骚了。

发牢骚之前先谢谢狗子大佬万赏。

然后,你好骚啊,为什么要穿品如的衣服。

你以为我不会看章评吗?乛乛

我看了。大佬真骚!

谢谢大佬万赏,记得加q群呀!群聊号码:459844030

最后发牢骚。

这本书现在收藏3420左右,每天推荐票一百多,点击每天一千多。

貌似看着看可以?

但是,我现在每天更新三章,而每天新增的订阅居然只有一百来个……

章节的平均订阅到今天,也只有六十……

最新章节的24小时追定在三十左右。

而且,有几个订阅估计还是盗版网站贡献的。

这收藏跟订阅的比例,直接一百比一啊。

全起点最惨的收订比例了……

我很奇怪,这些收藏都干嘛去了。

三千个收藏里,就当它有一半死收藏,那还剩一千五。

然后又当还有一半人在养书,那还有七百来个人。

那么,就又当还有一半的人还没读到订阅章节,那还剩三百多个收藏。

可事实是,订阅的人只有三十多个……

还有一个是谁自己……

说这些,不是卖惨,二十希望看盗版的小伙伴们能支持正版。

这种被人窃取章节内容发布在盗版网站上的感觉就像家里辛辛苦苦种下的玉米被村里那个蛇蝎心肠的大妈全部偷回家里一样。

我写这本书真的很不容易,每天早上六点多就要起床干家务,干完家务就得去地里干农活。

晚上吃了饭洗了澡基本上已经快九点钟。

然后从九点钟开始码字,码到半夜十二点一点是正常的。

然后第二天早上又是六点一过,就得起床干活。

希望小伙伴们看在我这么努力的份上,支持正版。

订阅一个章节,也就是一毛钱,我每天三个章节,也就三毛钱。

虽然我生活在贫困的大山里,但我仍然知道,三毛钱在这个时代已经买不到什么东西了,估计连个包子都买不到。

而即使小伙伴们连续订阅一个月,也就是九块钱。

九块钱在你们生活的城市,估计也就能买一碗面吧。

但如果你用这九块钱支持正版,则可以支撑起一个苦逼作者对生活对人性对写作的信念。

生活不易,写作不易,望大家给予小小鼓励,支持正版。

第135章 绝对不喝(求订阅)

即使是这样,程虎也没有加入飞车团。m

他以时速五六十左右的速度缓缓前进。

‘十里崎岖半里平,一峰才送一峰迎’说的大概就是现在程虎正在行驶的这条环山公路了。

昨天早上的暴雨定然也将这里周围的山脉全都哗啦啦洗刷了一遍。

此刻在温暖朝阳的映照下,青翠的树木绿得几乎能挤出油来。

就连车轮碾压的柏油路也是干净得一尘不染。

甚至是路边的水泥围栏上还积攒着小小一捧水,被阳光一照,就能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环山公路两边都是高大茂密的树木,偶尔有一两处露天的荒地,也都被勤劳的人们种上了矮壮的橘子树。

不少不知名的飞鸟站在路边大树的枝头上,歪着脖颈,挺着尖锐的长喙啄着鲜美的野果,分享着大自然的馈赠。

不小心抖落的野果砸在柏油路上,碎成一摊放射状的红亮果汁。

那野果可能是覆盆子,也可能是早熟的杨梅。

程虎来不及辨认,车子就已经载着他前行远离。

公路虽然绕山而行,但偶尔也能在某两座山的夹缝中间看见一条潺潺的山涧。

山涧像是被人特意发掘过一样,在平坦处聚成一道水湾。水湾里的水漫过石头,往桥底下打着甜腻的漩涡流去,并咕噜出清澈甜润的水声。

到了荷花市,程虎驱车直奔光伏发电系统的店面。

何经理看到那辆脏兮兮的皮卡车,立马猜出来者是谁。

他乐呵呵的走到门口,对着已经走下车的程虎笑道:“程先生,您可真早。”

程虎一脸阳光的说道:“何经理,看在我这么早的份上,你可一定要给我最优惠的价格。”

何经理道:“这个是自然,就算您不说,我也会这么做的。”

说着,两人乐呵呵的一前一后走入店内。

几个小时之后,程虎载着一车设备从荷花市离开。何经理乐得眉开眼笑的目送程虎离去。

虽然他确实是以很低的价格将本店最好的一台光伏发电系统卖给了这位程先生,但是,他还是很高兴。

因为他再次证实了自己的眼光。

程虎驱车回到金钟县之后,并未急着继续往安明镇赶路。

作为一个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好不容易出山一次,他是不可能空手而归的。

虽然车厢已经满载,但那些都不能吃呀。

所以,即使乔姐不请程虎帮忙买鲜虾,程虎自个儿也必定要去菜市场一趟。

至于他为什么没有去荷花市的菜市场,则是因为路不熟,怕自己七拐八拐走错路。

虽然这年代的导航已经十分发达,但说句实在话,像程虎这么聪明的人,自然是一个十分有主见的人。

他是不可能让导航牵着自己的鼻子走的。

如果导航把他带到死胡同里去,那得多没面子?

所以,导航的话他基本上只相信百分之八十,还有百分之二十靠自己脑补。

更重要的是,其实他不是很会看地图。对,这才是主要原因,前面的若干借口都是废话。

荷花市好歹也是一个市,虽然跟其他地区的市区相差甚远,但怎么说也是一个统管三个小县城的市区呀。

所以,就算高楼大厦甚少,但是街道却极其繁多且复杂,更重要的是,这些道路既不规整也不合理。

因此,为了不浪费时间,回到金钟县再买菜就显得十分有必要了。

金钟县面积虽然也不小,但是主道就那么两三条。主要菜市场就那么一个。

到了广场旁边的菜市场后,直奔水产区。

虽然很多新闻都报道说现在的水产品被暗箱操作过,吃多了会危害身体。

但是,偶尔吃吃应该没问题吧。

所以,程虎帮乔姐买了两斤活虾之后,又帮助自己买了两斤活虾、两斤小龙虾、还有还有两斤泥鳅,两斤花甲,两斤扇贝。

听起来好多的样子,但其实压根就没有多少。

这些水产品含水量可不是一般的少。这些食物全部加起来,程虎一个人吃下,顶多三分饱。

所以真的不多!

买了一堆肉之后,又买了些新鲜的蔬菜,然后提着大包小包回到车上,迫不及待的往回赶。

哈哈哈,今晚终于可以改善伙食了。

到了安明镇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

皮卡车照例停在乔姐的店门口,程虎把两斤鲜虾从车上拿下,和零钱一并交给乔姐。

乔姐把虾子放入冰箱之后,笑说道:“小虎,谢谢你啊,要不要喝杯油茶?”

油茶?

程虎摇头。这种听起来很油腻的东西应该不合他的胃口。

他道:“不喝不喝,我不喜欢喝茶。”

他不是不喜欢喝茶,而是不喜欢喝这种听起来很油腻的茶。

油茶油茶,顾名思义,肯定是茶中有油了。

茶里面放油?这是什么地狱级的黑暗料理啊!肯定难喝到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没错,我程虎虽然是个吃货,但我是一个有原则的吃货。那些坑爹的黑暗料理我是绝对不会碰的。

哦,对了,提前说一下,臭豆腐不算黑暗料理吧。

那个,螺蛳粉也不算吧。

妈蛋,自从来了安明镇,口味都快变成本地人口味了。

是的,螺蛳粉是西阳省的特色美食,大街小巷都有卖。

而臭豆腐虽然不是,但是在金钟县乃至安明镇上,都可以看到有人推着带有煤气炉的小车游走贩卖。

这就直接导致了从前没吃过臭豆腐跟螺蛳粉的程虎在倍感食物匮乏之后,将他的魔爪伸向了臭豆腐跟螺蛳粉。

但是,他觉得,这事情不怪他。

都是那些卖家不按常理出牌,居然敢公然叫卖,以至于他脑门一热,跑去吃了这两样东西。

并且,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

不过,他想,油茶这种黑暗料理,他是绝对绝对不会喝。

嗯,为了身体健康,为了长命百岁,以后还是少碰这些黑暗料理吧。

我程虎发誓,要是我依然忍不住去喝那个油茶的话,我就改名叫程病猫!

乔姐拿起一个红色的保温壶,将一种颜色暗黄的液体从保温壶往外倒。

那暗黄色的液体感觉就像人黄变稀一样,程虎顿时一股反胃。

他强忍着恶心,问道:“乔姐,这个就是油茶吗?”

果然是黑暗料理,幸亏他说自己不喝,不然的话,绝对要命。

乔姐一边慢悠悠的倒茶,一边笑道:“是啊,这个就是油茶?我们本地的特色美食,我给你也倒一碗吧。”

“不不不。”程虎连忙摆手,“我不喝,我不喝。”

乔姐见他如此拒绝也就没有继续让他喝。

她从橱柜里拿出一堆五颜六色的瓶瓶罐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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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不能像猪一样活着(为空虚盟主加更4/5)

绿色切成细末的葱花往滚烫的茶里放入一些。顶点x我擦,葱花的香味瞬间就弥漫出来了!

还穿着红色皮衣的花生往滚烫的茶里放入一些。靠,这些花生好香啊。

白色的炒米往滚烫的茶里放入一些。日,这个炒米也好香。

放了这三样东西之后,乔姐拿来一个勺子,慢慢搅动油茶里的配料。

绿色的葱末,红色的花生豆,白色的炒米,三者在滚烫的暗黄色油茶里搅动,原本只是若有若无的香味瞬间浓郁起来,并且很快就将整个店面充盈。

程虎暗暗吞了吞口水:我可以收回前面的话吗?我想喝油茶!

但是,身为一个堂堂男子汉,说出去的话,那就是泼出去的水啊,怎么可以出尔反尔呢?

刚刚既然都已经跟乔姐说自己不喝了,现在又改口,岂不是要成为笑话。

他又吞了吞汩汩往上冒的口水,问道:“乔姐,这个油茶这么都配料啊,一定不好喝吧。”

乔姐原先在嘴里含了一口茶,听到程虎这么问,则将口中的油茶吞下,露出一脸享受的神情道:“嗯,这个看个人吧。很多外地人不喜欢喝,就像你一样。但是对于我们本地人来说,这个油茶可是每天必不可少的。”

“每天必不可少?每天都喝?”程虎暗暗讶异,这频率未免太频繁了点。

“对啊,每天都喝。”乔姐道,“这个油茶可是强身健体的,长期食用,对身体很好。”

程虎相信。

因为在安明镇上到处都可以看到很多九十岁以上的老人。而且这些老人往往身体健壮,大部分还能下地里干活。

也许就像乔姐说的那样,他们如此健康的体魄,有一半的功劳是油茶给的吧。

乔姐说,油茶是由谷雨时期采摘的本地高山茶叶制作,而且在制作过程中,还要放入不少的山茶油。

山茶油的功效不用说,高山茶叶也定然有不少对身体有益的作用吧。

听着乔姐的介绍,程虎只能再一次偷偷吞口水。

这件事情告诉他,以后不要轻易说自己不吃什么东西,不然很容易被打脸的。

他强压腹中的‘饿魔’,对乔姐说道:“乔姐,那我先回去了。车上还有很多东西要回去卸下呢。”

乔姐一边美滋滋的喝着油茶,一边笑道:“好的,小虎,谢谢你啊。对了,过些日子我老公家过节,等你来吃饭。”

“啊?过节?”

“对啊,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本地不少村子都惯节。你不是说你也算是半个本地人嘛,你不知道吗?”

“知道知道。”程虎赶紧道,“如果到时候我有空的话,一定提前来你店里等着,然后去你老公家蹭吃蹭喝。”

“哈哈,没问题,到时候你来店里就行,我带你去。”

程虎取了充电宝后,跟乔姐道了谢,便往村里回去。

为了能再遇到罗小花,程虎像上次一样,驱车沿着护河道走。

昨天早上河里的河水还很浑浊,但经过一天的休养生息,河水已经变得清澈见底。

水量下降的河水静静流淌在十几米宽的河床上,闪动着粼粼水光,就好似闪动着明亮的眼波,凝视着着碧翠的山野秀色。

巨大的石头静静躺在河床上,任河水如何冲击也纹丝不动。

河床两侧是浅滩,浅滩上堆满了被洪水送来的鹅卵石。

那些五颜六色的鹅卵石在阳光的照射下,圆滚滚的像极了鹅蛋。

程虎一路慢行往白木村大桥驶去,但并未见到那个让他满心担忧的罗小花。

昨天有雨,有洪水,没看见罗小花很正常。

但在今天这样晴好的天气里依然没有看到罗小花,不由得让他眉头紧锁。

这小姑娘到底怎么了?为什么没有来河里捡田螺?

她不是说只要不下雨,就会来河里捡田螺吗?

她家里不是很困难吗?

困难到需要她这样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辍学回家像个懂事的成年人一样,为贫困的家庭分担重担。

困难到她必须长期浸泡在水里,弯着瘦小的身子,提着硕大的篮子,不停的在河里摸索。

甚至困难到如此勤劳懂事的她却没有一件合身的衣服。

她没来。

程虎将车子停在村口的桥头上,往河流上方下方仔仔细细的看。

视线所及处只有缓缓流淌的江水跟纹丝不动的鹅卵石,并没有罗小花的身影。

他看了看西斜的太阳,心想,也许罗小花早早就捡了一大篮子的田螺,然后早早回家吃饭去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最好不过了。

犹豫了一会儿后,又把河道上下看了一遍,依然没有看到罗小花,只好回家。

车子刚刚进入院子,大黄便嗅着新鲜的肉味走上前来。

程虎跳下车,摸着大黄的脑瓜子笑道:“大黄,你这是干嘛?嗅车子干什么?”

大黄狠狠吸了一口气,回道:“我好像闻到了牛肉的味道。”

程虎摇头:“没有,我没买牛肉。”

大黄将脖子伸长,几乎要贴在车门上:“我确实是闻到了牛肉的味道。”

程虎哈哈道:“好吧,算你赢了。”

他拉开车门,从后排座位上拿下一袋重量约有十几斤的牛肉。

刚把牛肉放在旁边的空地上,大黄便急不可耐的扑上前呼哧呼哧的享用鲜美的牛肉。

最近疯狂创造下一代让它的身体日渐虚弱,营养也严重不良。如果不能偶尔补充一顿大餐的话,恐怕支撑不了多久。

不过,它很清楚,这些鲜美的牛肉必须留一半给小丽。

毕竟,小丽极有可能是它将来的儿子的母亲。

虽然现在还没有任何征兆,但是大黄猜想,按照它们那改良版的正确姿势,要想创造下一代,应该不难,过不了多久就可以知道结果了。

程虎看了看天,见暮色将临,也就没有动手搬车厢上的重物。

他现在必须开始喂鸡,然后就得开始准备晚饭。

今天买回来不少新鲜的食材,为了不造成浪费,今晚上必须全部消灭。

所以今晚等待他的必定是一顿丰盛的晚饭,为了让自己吃得舒心一点,他必须尽早开始准备晚饭,这样才不至于手忙脚乱。

喂了鸡群之后,将诸多美味带入厨房,一一倒在干净的盘子里。

两斤活虾、两斤小龙虾、还有还有两斤泥鳅,两斤花甲,两斤扇贝。

白灼虾、麻辣小龙虾、泥鳅大补汤、香炒花甲、扇贝粉丝。

哦,对了,家里还有田螺。

程虎想起还泡在水里的田螺,赶忙拿起钳子前去看望。

走到水盆边上,看着泡在水里的田螺,程虎却下不去手。

我是猪吗?

他有点绝望的吞咽一口,为自己的大食量感到难受。

天哪,桌面上明明已经摆满是食材,可他居然还想吃田螺。

他是猪吗?

不。

他把钳子扔在地上: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必须做出改变。我不能像头猪一样活着。

第137章 男人的福音佳肴(求订阅)

对!只有猪才会不追求食物的质量而一昧的追求数量。

所以,田螺应该留到明晚再吃,多泡一天,田螺里的泥沙就会更少一些,味道也就更加鲜美。

现在,他重新回到厨台边上继续准备食材。

在他即将要做的五个菜里,最美味的应当是‘麻辣小龙虾’。但是,为了健康,麻辣小龙虾也得等到明天晚上才能吃。

道理跟田螺一样,将其泡入清水里的目的都是为了让其将身体里的脏东西排泄干净。

所以今晚只有四个菜:白灼虾、泥鳅大补汤、香炒花甲、扇贝粉丝。

而在这四个菜中,必须要着重介绍一下泥鳅大补汤。

没错,就是它。

泥鳅,看起来滑溜溜的,加之它兄弟黄鳝曾经风靡全网,因而即使泥鳅个头较小,但看上一眼,也能让人想入非非。

而说到它的功效,就更是能让人浮想联翩了。

据说,咳咳,成年男子常食泥鳅可滋补强身。

又据说,泥鳅有养肾生精的功效。

嘻嘻嘻,这下是该明白程虎为什么喜欢吃这种滑溜溜的小丑八怪了。

泥鳅富含的赖氨酸是精子形成的必要成分,常吃泥鳅不但能促进精子形成,还有助于提高精子的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与鳗鱼相比,泥鳅的脂肪含量更少,而铁和钙却比鳗鱼要多出3倍之数。对有‘三高’的男性朋友,泥鳅无疑是更健康的选择。

据了解,韩国人食补会经常性做三种汤,第一种就是泥鳅汤,其次还有参鸡汤和狗肉汤。

韩国人煮泥鳅汤时,先把泥鳅上面撒上盐,然后盖上盖子,等泥鳅没动静时,再把泥鳅清洗干净;然后在一锅水中放入泥鳅、辣椒酱、大葱、味精、盐等调料,熬上一小时左右就可以食用了。

程虎打算就按照这个办法做泥鳅汤。

辣椒酱、大葱、味精、盐等调料一一备全后,便开始操刀。

约莫两个小时之后,一道鲜美的泥鳅汤被端上了餐桌。

而在这两个小时里,程虎也把另外三个菜一并做好了。

看着桌面上的泥鳅汤、白灼虾、炒花甲、粉丝扇贝,程虎并不急着吃,而是拿出手机,咔嚓咔嚓几声,将几个菜逐一拍下高清照。

如果烹饪美食不是为了拍照,那烹饪将会变得毫无意义。

拍好照片之后,就到了激动人心的炫耀环节了。

这次应该发哪里呢?

应该发到q群里。

对,而且要发到最近新加的那个本地群里。

他应该低调?

低调是不可能低调的,这辈子都没法低调。人长得帅,又挺有钱的,但是周围没什么人类伙伴,也就只能上网装装逼才能满足内心的虚荣感这样子。

到q群里装逼感觉就像上了电视一样,而且比上电视的感觉肯定要好。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超喜欢里面的!

所以,打开q群,点击图片,按下发送。

一张张有味道的图片发了出去。

该群名叫‘安明镇交友群’。

是的,就是那种妹子很多,光棍也不少的交流群。

程虎原本就是无聊才加一下,但没想到,自从加了这个群之后发现,这群还挺有趣的。

比如哪里的山路塌方不能过车、哪里的街道在查车等等信息经常有人在群里发布。

虽然这些对程虎没有影响,但这种氛围却让他很喜欢。

特别是群里的妹子们一个个长得贼水灵,更是让人流连忘返啊。

图片发出去之后,大伙纷纷冒出来了。

“好丰盛啊,过生日吗?”

“哇,好丰盛。”

“这是在赤果果的拉仇恨啊。”

“在这样下去,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正在吃土的贫穷人士含泪路过”

原本并不是十分热闹的群,一下子就活跃起来了。

程虎微微一笑,得意的回复道:“过什么生日啊,就是今天去了一趟县城,加点菜而已。”

“而已”

“抱歉,土豪的世界理解不了。”

“抱歉,土豪的世界理解不了不说了,杀鸡去了。”

“哈哈哈,我今晚吃这个。”

一张摆着五个菜的图片发了出来。

图片里有干煸四季豆、西红柿炒蛋、小鱼蘑菇汤、辣椒酿、酸菜炒肥肠。

“我靠。”

“666。”

“天哪,好羡慕啊。”

“我口水都流出来了。”

程虎心中一阵得意。

这些小伙伴真是少见多怪啊,自己不过就是随便吃点海鲜而已,需要这么惊奇么。

他回道:“哈哈,你们有必要嘛,又不是没有吃过海鲜。而且,我这点晚饭也不算丰盛吧。”

“?”

“虎哥是不是会错意了?”

“哈哈哈。”

“虎哥,我们前面的话是对你说的,但是后面的是对小强说的。”

小强就是那个吃五个菜的人。

“是啊,虎哥,别会错意了。我们前面是客套,后面是真羡慕。”

程虎:我这是会错意?

怎么可能?难道我的海鲜大餐还比不上几个家常小菜?

他问道:“小强这些菜不是很寻常吗?我没看出来哪里值得羡慕呀。”

“虎哥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

程虎一脸懵逼:“我是真不懂,你们给我说说。”

“看到小强照片里的蘑菇鱼汤没有?”

程虎下拉聊天内容,找到图片点开,又仔细看了一遍。

他回道:“我又看了一遍,没看出来有什么奇特的地方呀。”

“虎哥真是除了长得帅,一无是处。”

“哈哈哈,虎哥,那蘑菇鱼汤不是普通的蘑菇鱼汤。那蘑菇是鸡枞菌,现在吃鸡枞菌的时节还没到,能遇到鸡枞菌,那绝对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对啊,还有汤里的小鱼,那可不是一般的小鱼,那种鱼叫小白条。”

程虎听过这两种东西,但实际上,却还没有吃过。

“怎么,这两种东西很牛逼吗?”

看到程虎的问题,不少人都对着手机笑了起来。

这人是真傻还是假傻?居然连鸡枞菌跟小白条都不知道,还是不是本地人?

有人解释道:“鸡枞菌是非常珍贵的菌类,季节性很强,一般要到五月底才有长出来,一直持续到九月这样。在雷雨季节的时候鸡枞菌尤其多,但是现在才四月底,按理来说,还不是吃鸡枞菌的时候,所以说,这个时候能遇上鸡枞菌,那绝壁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看到这回答,程虎笑了:“不就是蘑菇嘛,有这么夸张?还八辈子修来的福分。我晕哦。”

他不是不知道鸡枞菌跟小白条,而是觉得他们说的有点言过其实。

虽然之前在纪录片里看过这两种食物,但是,真心就觉得一般般吧。电视嘛,总是要自吹自擂一番,恨不能把泥鳅说成飞天神龙。

为了收视率,现在的人什么东西编不出来?

第138章 虎哥要女装(求订阅)

“重点是,要找到鸡枞菌,单凭经验还不够,还得靠运气。”

“是,白蚁挪窝了,鸡枞菌就跑了。”

关于鸡枞菌的说法有很多。

有人说鸡枞菌会跑,今年长这里,明年就长在那了。

也有人说只要有人看到鸡枞菌,它就会停止生长。

更是有人说鸡枞菌伞头向哪边歪,说明那个方向还有鸡枞菌……

鸡枞菌的特别之处在于鸡枞窝。鸡枞窝是鸡枞菌的家,也是白蚁的家。

白蚁收集大量木屑等物构建蚁巢,从周围找来鸡枞菌的菌丝或孢子播种在蚁巢上。

二者相互依赖,鸡枞菌的根部长在白蚁巢上,白蚁以鸡枞菌的菌丝和菌丝球为食。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鸡枞菌会跑,因为白蚁搬家带跑了鸡枞菌。

据说鸡枞菌肉厚肥硕,质细丝白,味道鲜甜香脆,为野生食用菌类之王。

除了味道脆嫩爽口之外,在它那神奇的小小身体里,还含有人体所必须的氨基酸、蛋白质、脂肪,还含有各种维生素和钙、磷、核黄酸等物质。

尤其是蛋白质的含量较高,而蛋白质中含有20多种氨基酸,其中人体必需的8种氨基酸种类齐全。

华国历代都称赞白蚁鸡枞菌美不绝口,营养丰富。

除了营养价值之外,据说鸡枞菌还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现代医学研究发现,鸡枞菌中含有治疗糖尿病的有效成分,对降低血糖有明显的效果。

鸡枞菌的吃法很多,可以单料为菜,还能与蔬菜、鱼肉及各种山珍海味搭配。

据说无论炒、炸、腌、煎、拌、烩、烤、焖,清蒸或做汤,其滋味都很鲜,为菌中之冠。

这些在网上能查到的资料,程虎全都知道。

可问题是,他没吃过鸡枞菌啊。

鸡枞菌与白蚁共生,是没法人工养殖的。

所以曾经生活在都市的他未曾有幸尝过鸡枞菌的味道。

但他猜想,估计也就那样吧,肯定没电视上说的玄乎。

虽然心底里并不相信鸡枞菌十分美味,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秉着就事论事还原真相的原则,他必须尝一尝鸡枞菌的味道。

程虎整理了一下语言,问道:“看你们把鸡枞菌说得跟神仙食材似的,那我一定要好好验证一下真假,这个鸡枞菌在哪里有卖?我去买点回来尝尝。”

“哈哈哈,虎哥馋了。”

“抱歉,由于你刚刚怀疑过我鸡枞菌,所以本菌王罚你这辈子都吃不到鸡枞菌。手动滑稽。”

“鸡枞菌不是你想买就能买的。”

“对啊,在祖国的带领关照下,大家都奔小康了,很少人会进山去找鸡枞菌卖。那些找鸡枞菌的,大部分都是为了自己的口欲。一般不卖的。”

“那些没奔小康,还很穷的人,基本上都是懒汉。懒汉就更不可能进山找鸡枞菌了。毕竟这家伙很会藏,不花点心思跟力气,是没法找到的。”

程虎郁闷了,居然还有钱买不到的美味?

“当然,我说的是咱们本地的情况,貌似其他地方还是会有鸡枞菌卖的。”

程虎说道:“那鸡枞菌没得卖,小白条总该有得卖吧。”

“小白条啊,也没有。都是自己去河里电的。道理同上。”

“这种野生的美味,一般很少能买到。那些以寻找野生美味为生活来源的,都有固定的销售渠道。不管是鸡枞菌也好,小白条也罢,都被餐馆饭店预定了。”

程虎郁闷至极啊。

现在的野味都这么高傲了?

得,明天我就让大黄帮我多留意山里,我不信这么大一片山林,还找不到鸡枞菌。

小白条就算了吧,毕竟村里现在连河都没有。

但是,程虎想着,以后如果有河水的话,一定要养小白条,然后馋死这群二货。

一边吃着海味,一边跟群友吹牛,也是人生中的一大乐事啊。

等明天把光伏发电系统装好了,再买些直播设备回来直播吃饭,我就不信比不过网上的那些虚假大胃王。

把想直播吃饭的想法告诉群友之后,众人纷纷表示支持。

“虎哥,到时候我赞助你两袋大米。”

“我赞助两麻袋青菜。”

“我,我赞助一套漂亮的裙子给虎哥女装。”

“哈哈哈,到时候我一定会假装是虎哥的热衷粉。”

“滚蛋你们。”程虎笑道,“我缺你们那点粮食吗?我缺的是鸡枞菌跟小白条。你们赞助我一百斤鸡枞菌,一百斤小白条,我直播吃完,吃不完,我就直播现场换女装。”

“全体成员,出来搞事情,别潜水了。”

“虎哥要直播女装?”

“哈哈哈,虎哥不是女的吗?”

“明天谁跟我去电鱼?”

“我去。”

“我也去。”

“那我进山找鸡枞菌吧。谁跟我去?”原本在吃饭,一直默默窥屏的小强突然冒出来了。

“我去。”

“哈哈,虎哥这下懵逼了。”

“人呢?”

“虎哥人呢?”

程虎撤回了一条消息。

“撤回没用,我已经截屏了。”

程虎默默关了手机。

说大话不打草稿就是这个下场。幸亏这群人没他地址!

他有些侥幸的想道。

然后,手机一阵叮铃铃想起。

不用看都知道,肯定是那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家伙。

本帅哥假装看不见,等风头过去了,再冒出来。对,就这么办。

但是,程虎忽略了这些家伙的毅力。

他们一整个晚上都在不停的艾特程虎,虽然程虎关了机一直没回应,但他们不死不休,到了第二天早上,还在饶有兴趣的讨论此事。

当然,这些程虎都没看到。

但根据他对这些小伙子小美女的了解,也大致猜到事情会是这样。

不是说农村人淳朴么?为什么他们会知道女装这种东西?

起床后,程虎下楼,直奔院门口。

他想看看狐狸爸爸还会不会送竹笋来。如果能遇上狐狸爸爸的话,就告诉它,真的不用再送竹笋来了。

狐狸妈妈要照顾三只小狐狸,而狐狸爸爸则要养家糊口。狐狸爸爸每天都要给家人捕猎食物,现在还要给他送竹笋来,实在是难为它了。

所以程虎想告诉狐狸爸爸,不用再送了,顺便再给它一些肉,让它带回去给三只小狐狸跟狐狸妈妈吃。

走到院门口,果然又看到了两根肥硕的新鲜竹笋。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程虎能想象得到狐狸爸爸会送竹笋来报恩,但没有想到的是,它居然坚持到现在。

这些竹笋虽然在竹林里十分常见,对于狐狸爸爸来说,可能只是一些杂物而已,对于有钱的程虎来说,也不是什么昂贵的美食。

但是,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啊。

让程虎觉得沉甸甸的不是竹笋,而是狐狸爸爸那份单纯的报恩。

它纯粹得几乎有点儿不像是狐狸一样。

第139章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为‘蒸包子的狗子’加更)

毕竟在人类的认知中,狐狸总是狡猾的代言词。

甚至是在很多小朋友看的童话故事书里,狐狸们也总是被描写成阴险狡猾的反派。

同时,‘狐狸’也常常被用来贬低那些机关算计的人——老狐狸!

日常生活中,也总能遇到许多包含‘狐’字的词语,比如狐假虎威、狐狸尾巴、狐朋狗党、狐疑、狐媚

在这诸多词语里,压根就没有一个是用来赞美狐狸的,全都是借着狐狸的‘劣性’来贬低他人的。

即使是在如今的文明社会当中,人们也总是用‘狐狸精’来描述那些水性杨花的女人。

虽然人类对狐狸的印象这么差劲,但事实上,狐狸们在自然界中,只不过是一种弱小的食肉动物而已。

体型不大的它们在生态链中,只能站居中游位置,平时也只是吃些小动物、小昆虫勉强为生。

它们既没有大型食肉动物的勇猛强大,身手也不像那些比它们要小的小动物那般敏捷。

所以,像它们这种高不成低就的物种,要想在险象环生的自然环境中活下来,可不就是得要依赖自身的智慧嘛。

狐狸们主要生活在森林、草原、半沙漠、丘陵地带,居住于树洞或土穴中,一般情况下,它们要到傍晚才外出觅食,然后等到天亮才回家。

所以,它们通常都能捕捉到各种老鼠、野兔、小鸟、鱼、蛙、蜥蜴、昆虫之类的食物。

当然了,它们偶尔也会吃一些小野果。

因为它们主要吃老鼠,偶尔找不到食物,又饿极了肚子的时候才会袭击家禽,所以准确来说,它们是一种益多害少的动物。

狐狸们在遇到敌害逃不掉的时候,有时会施放臭气,有时也会装死,它们的小手段很多。

人类为了猎杀聪明的狐狸,会在地上安放‘地炮’,如果狐狸门不小心绊到地炮的线,地炮就会像猎枪一样发射出弹丸打中狐狸。

可是,狐狸机警,往往都能够发现陷阱,并小心的咬断地炮的线,而不会引爆弹丸。

但是,狐狸再怎么狡猾也只是狐狸,一旦遇上意志坚定的猎人,最后还是难逃毒手。

就像那句古谚语说的那样:‘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人。’

而这句古谚语已经从人与动物的关系扩展到人与人之间。比如警察与罪犯之间的斗智斗勇,最终警察把罪犯缉拿归案。

人们常常洋洋自得的自诩自己就是那个好猎人,却忘了狐狸本来的面目。

无论它们怎么‘狡猾’,它们也只是这个大自然中的一种小野兽而已,与邪恶的罪犯不同。

它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动物最原始的本能,是为了觅食,为了躲避敌害,也是为了繁衍后代。

追求生存权是动物的第一目标,从来都没有谁刻意与猎人作对。

再反观猎人,他们为了一张能卖钱的漂亮皮毛,不惜动用枪支,投放毒药,或者放火烟熏,下套子,费尽手段,用尽心机,何其险恶!

狐狸没有捕杀猎人,也不会主动攻击猎人,但猎人仍旧会毫不留情的猎杀狐狸。

因为有句话叫做:‘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狐狸们有一张光滑、轻软、保暖性极佳的皮毛,正是因为有这样一身华贵的皮毛,它们才惹上了杀身之祸。

成语‘集腋成裘’,就是用狐狸腋下方寸大小的皮毛做成的大衣。试想一下,这得要杀死多少只狐狸才能做成这样一件大衣呀!

真正想置狐狸于死地的是人类,真正胜利的也是人类,狐狸的‘狡猾’恐怕永远都无法胜过人类。

人类不光杀死狐狸,还破坏它们的生存环境,占有它们的生存空间,让它们断子绝孙直到物种消失!

程虎记得小时候跟老爸老妈去旅游,途中看到一个猎户跟人吹嘘自己的本事。

他说:“这龟孙子躲在狐狸洞里不出来,我就用烟来薰,也不出来。最后我就拿铁钩子钩着它的鼻子出来的。”

犹记得,当时的猎户神情是那么的得意。

现在十几年过去,却很少再遇到这样的事。

并不是猎户收手了,也不是野生狐狸变得更聪明了。

而是因为人类脚下广阔土地纳不了小小的野生狐狸。它们从这块土地上消失,再难寻找踪迹。

现在有许多人家以养殖狐狸为业,这可能就是现如今的皮草服饰的来源吧。

如果用养殖的狐狸做皮草,这无可厚非!毕竟那些关在笼子里的狐狸都属于养殖户。

但那些原本跳跃在山林里,奔驰在草原上的野生狐狸,它们属于谁呢?

我们,不都只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吗?

所以,当你看见一只饥肠辘辘的野狗漫无目的的行走在街道上时,请远远的抛送一点你手中的面包。

它不会说话,但它一定会一边默默享用着你赠予的食物,一边用它水汪汪的眼睛凝视着你,并且由衷的感激你。

或者当你看到一只飞鸟受伤了,也可以用你蹩脚的‘医术’跟为数不多的常识治疗它的伤口,并给予它一点微不足道的食物,然后再将它放回林中。

等它振翅飞上枝头时,它也会用它骨碌碌的眼睛凝视着你。因为它不会说话,所以只能用这种方式铭记你的救助。

它们都只是这个大自然中最为寻常普通的动物,既不是最聪明的,也不是记忆力最好的。

岁月荏苒,时光匆匆。也许它们终将会忘记你曾经的善举,再见你时,可能会用胆怯的目光偷偷看你,并且下意识的远离。

因为现实不是小说,它们既不会变成身材阿挪面容俊美的女子来报恩,也不会化身成无所畏惧的勇士来追随你。

甚至,它们在远离你的时候,可能还会出于自卫的朝你发出警告,不许你靠近。

但是,它们曾凝视过你,这就够了。

虽然它们的目光里不再充满感激,但它们的内心必定怀揣着感恩大自然的美好愿景,并将这份美好传播下去。

又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可能是在过了很久之后的某一天,当你走在山林里饥肠辘辘的时候,你可能会遇见一棵美味的野生果树。

而这棵野生果树之所以生长在这里,并非是大地的一己之力,而是因为在很久以前,曾有一只鸟儿将果实播种在这里。

又是某一天,当你的子女各自成家,老伴也离你而去。

你面容枯槁,身形佝偻,一个人孤零零的生活在一间空荡荡的房子里。

这个时候,你可能会选择养一只温顺的小狗当老伴。

虽然这只狗不是你曾帮助过的那只,但是,它定然会像曾经无私帮助过它同类的你一样,无私无悔,不离不弃的守候在你身旁,给予你最温暖的陪伴。

哪怕你浑身散发着懒得洗澡的臭味,哪怕你给它的食物简单且没有营养,哪怕你偶尔发脾气时还会往它身上来一脚……

但是,它定然会像曾经无私不求回报的你一样,永远无私的陪伴你,直到它生命终止。

在那个时候,你就会感触到一只鸟或一只狗的体温——在鲜美的野果里,也在漆黑的夜里。

程虎就是很好的例子了。

他给狐狸爸爸的只不过是对他来说举手之劳的帮助而已,但狐狸爸爸却将这小小的帮助铭记于心,并且不惜每日花费大量时间将竹笋送来村子里。

虽然那竹笋对于人类来说并不值钱,但那已经是它所能给予的最大报答了。

所以,当程虎握着这两根竹笋的时候,心情不可谓不沉重。

他觉得自己当真承受不起狐狸爸爸如此纯粹的‘报恩’。他不过是给了它两只大白鸡而已。

比起它这份每日坚持送笋来的情谊,他的那点给予,算得了什么呢

所以,他真的很想告诉狐狸爸爸,真的真的不用再送了。而且,他也真的很想给狐狸爸爸更多的食物,好感激它的这份深情厚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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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老鹰吃猴子(求订阅)

【感谢‘只相信一见钟情’和‘吾心早已风华’和‘月半书友’的打赏。大后天为新舵主钟情大佬加更。】

但是,狐狸爸爸没有给他机会。

他还没有起床,狐狸爸爸就已经把竹笋放在院门口,然后马不停蹄的往狐狸洞赶回去了。

小家伙们日渐长大,可闹腾了,它得抓紧时间回去帮老婆带娃呀。

程虎把两根竹笋放入厨房,依旧焯水一遍,然后泡入清水中除去涩味。

在这个过程中,他接连瞄了几眼水盆里的小龙虾跟田螺。

嘿嘿嘿,今晚就会吃掉你们,你们不用急着爬出来。

今晚的食物虽然很诱人,但是今天的工作量也不小呀。

他今天得将车厢上的太阳能发电设备搬到楼顶上,然后还得按照安装视频一步步安装。

真是要命啊。

这个时候,就会显得养一帮小弟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如果他像电视里的黑帮老大那样,手底下养着一帮小第,想干啥事,吩咐一声就行。

可是现实情况不允许啊。

先不说他没这个钱,但就是有这个钱,也没这个胆。

华国现在大力扫黑,专治各种恶霸。所以,虽然他帅气善良又聪明,但要是染黑,估计照样会被扫掉。

毕竟在大义面前,颜值是没有用的。

吃了早饭,还是老老实实干活吧。

我程虎可不是一般人,不就是装个光伏发电系统嘛,呵,分分钟闭着眼睛都能搞定!

所以,为了干活的时候可以更顺畅一些,早餐的质量就尤其重要了。

早餐没什么好吃的东西,也就是吃点昨天从县城买回来的面包。

面包不是那种新鲜出炉的白面面包,而是那种袋装的、常温下可以保质四五天的面包。

面包虽然便宜,但是味道还是挺不错滴。

特别是那个菠萝包,对于程虎这种‘饥不择食’的人来说,真的是超级好吃啊。

菠萝包是源自香港的一种甜味面包,据说是因为菠萝包经烘焙过后表面金黄色、凹凸的脆皮状很像菠萝而得名

但除了这个之外,它跟菠萝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不过,大家似乎很喜欢那一层菠萝状的表皮,台湾人把它叫做‘有着凤梨表皮的面包’,反正是无论如何都要和菠萝扯上关系。

当然,实际上菠萝包里面并没有菠萝的成份,面包中间也没有馅料。纯粹就是因为二者长得有点像是而已。

程虎爱吃辣椒,爱喝汤水,也爱吃甜食。感觉他就是那种可以一张嘴吃遍大江南北各种口味食物的人。

为了让口感更好一些,他将菠萝包跟其他面包放在锅里干锅蒸烤了一会儿。

虽然这样不利于锅的寿命,但是没办法,现在家里还没有电,自然也就没有微波炉这种高大上的电器,所以只能用这种土办法加热一下诸多面包。

面包加热之后,程虎用刀将菠萝包从中间横着切开,然后把因为没有冰箱而融化掉的牛油挤厚厚一层夹在菠萝包里。这样,菠萝油就诞生了。

刚加热出炉的菠萝包夹上泡在山泉水里有些冰凉的牛油,因为菠萝包的热力影响,牛油在包身中间被动加热,然后慢慢的就变成了金黄色。

双手捏着菠萝包,张开血盆大口,将半个菠萝包送入口中,牙齿合力咬上一口,浓厚的牛油香味立即在舌尖荡然开来。

不得不承认,这菠萝包虽然不是新鲜出炉的,但味道确实很不错。

程虎接连吃了几个菠萝包后,又吃了一些其他面包。感觉肚子已经有了七八分饱后,收拾好家务活后,便开始正式干活。

他爬上皮卡车车厢,将固定车上物件的绑带解开,又把雨布撤去,然后对着一箱箱重物发呆。

虽然说,现在的他在超能力的帮助下已经身体强健,力大如牛,但是,要把这一大车重物逐一搬到楼顶上可不是闹着玩的。

先不说这些重物的重量惊人,光是这些重物的体积就可以把人累得够呛。

房子虽然很宽敞,楼梯也不算小,但是跟这些几米长的包装纸箱比起来,还是会显得楼道的宽度太窄。

如果他搬着东西往楼顶上走的话,那么,就等于是他的体积加上包装箱的体积在狭窄的楼道里活动。

这不就等于大黄钻老鼠洞嘛。

不行不行,这样不行。

他倒不是怕辛苦,而是怕这样做会浪费很多时间。

现在,他真的是迫不及待的想要把太阳能发电系统给安装好,然后买各种家电回来。

因为那种有电视、有冰箱、有热水器、有微波炉的日子真的是太爽啦!

反正林振凯的铜钱很快就要寄来了,用不了几天,他的力量就可以得到补给了。既然这样的话,那不如先用身上仅存的力量驱动藤蔓,将这些大物件全部搬到楼上。

这样不仅省力,而且省时间,一举两得呀。

想定主意,程虎立马将意识覆盖在攀爬在房子表面的络石藤上。

注力络石藤长出几根超级粗壮又超级长的藤蔓之后,便驱使这些藤蔓,逐一将车厢上装着重物的大箱子运送到楼顶上。

有了超能力的帮助,原本至少得费时半天的工作只用了十分钟不到便轻松搞定。

现在车上还剩下一些小物件,程虎驱使藤蔓趴在墙壁上后,就自己抱起体积不大的小箱子往屋里走去。

此时,双脚刚刚走上门廊,院门口便传来一声呼唤:“好像山里出事了。”

程虎心中咯噔一声:出事了?大黄?

他呆立在门廊上,循着声音回头看去,只见大黄慢悠悠的从外面往里走。

它身上完好无损,没有半点受伤的痕迹,除了神情颇显疲惫之外,其他一切都无虞。

这让程虎刚刚还有些担惊受怕的心瞬间松懈下来。

他微微一笑,问道:“大黄,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大黄轻轻摇头,说道:“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听说,是金丝猴出事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事。”

现在的它每天晚上都跟小丽在村庄周围的山丘里活动,压根就不入大山里,所以它自然就不知道大山里具体发生什么事情了。

但它听到两只老鹰在一边往山林深处飞去,一边兴奋的交谈:

“快去,想办法把那只猴子给吃了。”

“哈哈,这回咱们可以饱餐一顿了。”

“但是,那些长得像大便的猴子十分狡猾,咱们一定要多加小心,免得猴子吃不到,反而被它们给暗算了。”

“明白!”

老鹰吃猴子,这在自然界中,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了。

就像老虎会吃老鼠,就像人类会吃鸡粪一样,虽然听起来貌似很不可思议的样子,但事实就是这样。

没错,大黄就曾亲眼见过眼前的人类吃过鸡粪,而且还很大口的样子。

所以,跟这事一相比,老鹰吃猴子,那就显得一点儿也不惊奇了。

第141章 不近人情(求订阅)

况且,老鹰好歹是鸟中的霸王,天空的霸主,吃那些聒噪的猴子并没有什么。

食物链的那点事本来就是这样,弱肉强食,弱的一方注定要被强的一方吃掉。

它作为一头老虎,而且是冠名虎王的老虎,还极有可能是一头即将晋升奶爸的老虎,老鹰吃猴子这种事情跟它真没有关系。

虽然之前它曾多管闲事的帮助过一条翠青蛇跟一个蓝翅八色鸫的鸟蛋,但是,那是因为蓝翅八色鸫在山林里已经快绝迹,它是出于一种保护该物种不灭绝的本能才会给予帮助。

至于那些金灿灿的猴子嘛,它们还没有濒危到需要它多管闲事的地步。

所以,听着两只老鹰的对话,它也没太在意。

但是在往家里走的过程中,又不免想到程虎貌似挺喜欢那三只小猴子的。

于是,一种奇怪的‘爱屋及乌’的情绪在它脑子里蔓延。

然后就觉得,那小猴子虽然很聒噪,很吵闹,但毕竟是程虎喜欢的,如果将来它死了,却没能造出小虎崽延续生命的话,也许那些讨厌的猴子可以帮它陪伴程虎。

所以,本着这种‘自私’的想法,刚刚走入院子,它便迫不及待的将自己听到老鹰对话一事告诉程虎。

程虎微微皱起眉头,说道:“可是,大黄,虽然那些猴子确实很可爱,但老鹰也是这个山林里的一部分呀。”

听到这话,大黄有些讶异。

怎么,你不是天天盼望着那些猴子来陪你玩吗?

你不是很喜欢那些小猴子吗?

我现在告诉你猴子可能有危险,你反倒觉得无所谓了?

难道,这就是人类的善变吗?

就像曾经的主人那样,明明说好了要彼此陪伴一辈子的,结果呢,他却抛下它独自离开这个世界。

不知怎的,大黄突然就多愁善感起来。

也许每一个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生物都会这样吧。

一朵花儿在凋零之前可能也会孤芳自赏,一棵大树在即将成为木材之前可能也会黯然神伤,更何况是有思想的动物。

大黄轻微摇晃一下脑袋,将这种矫情的思绪从自己庞大的身体里驱离。

它一边走向坟丘,一边说道:“嗯,我只是随口跟你说一声而已,至于要怎么做,还是看你自己的想法。”

的确,这才是一头虎王该有的姿态。

不干预山林守护者的任何一个决定,也不往他身上捆绑任何情感枷锁。他想做的,不想做的,都应该让他自己决定。

他是一个成熟的成年人,不是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宝宝呀。

程虎站在门廊上,看着绵延起伏的群山,问道:“大黄,你是不是觉得这样的我有点不近人情?”

大黄已经走到坟丘前趴下。

它半眯着眼睛回道:“没有,我觉得你做得很对。就像你说的那样,老鹰也是这片山林里的一部分。”

程虎心里当然有些矛盾纠结,但是这矛盾纠结仅仅是因为猴子在他眼里是可爱的动物,而那些还未曾打过交道的老鹰则是陌生的存在。

这种感觉就好像看到外面的流浪狗欺负自己家的小猫咪一样,恨不能拿起棍子去驱赶流浪狗。

但是,老鹰不是流浪狗啊,还有野生在山林里繁衍生息的金丝猴也不是他养着的小猫咪。

这是两个对立的物种,如果他以一个人类的身份对这两个物种之间的弱肉强食进行干扰,似乎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毕竟老鹰也没做错什么,人家只是在这恶劣的环境里求生存而已。

好吧好吧。

程虎也晃了一下脑袋:“对,不管它们,让它们自己解决问题吧。”

每一个物种的存在,都有其必要性。

程虎抱着配件,往楼梯走去。

虽然心里有点担忧小猴子们,但是程虎必须面对现实。

在这山林里,每一天都有不同的小动物被大型食肉动物吃掉。

难道那些小动物就不值得他同情吗?

嗯,道理都懂,可内心还是有点难以接受啊!

这就有点像抽烟的人明知道抽烟有害健康一样,但还是忍不住要抽。

但最后,程虎纠结了十来分钟,也就不纠结了。

毕竟以后会在山林里遇到更多动物,如果每天都要因为某个小动物即将被吃而着急上火,那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况且,之前他吃烤兔子的时候,不是挺开心的吗?

哈哈哈,那个,完全是个意外。程虎抓了抓后脑勺傻笑道。

话说回来,自己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毕竟这家伙堪称庞然大物,由许多太阳能板拼凑而成。而太阳能板要架起来,还得先把架子安装好。

之后,还得把这些太阳能板全部连接起来,然后接入电箱里。

吧啦吧啦小魔仙

第一步,先动手,再动口。

嘴巴会说顶个鸟用?

程虎拿起工具,开始安装支架。有些东西看起来很复杂,听起来很复杂,其实做起来,真的很复杂。

太阳能发电系统由太阳能电池组、太阳能控制器、蓄电池组成。如果要让太阳能发电系统输出电源为交流220v或110v,还需要配置逆变器。

听起来是不是很头疼?

对,程虎也不懂,但是,他知道,自己只要按照安装视频上教的一步步来就可以了。

到时候,等安装好了电,日子可就有滋有味了。

电安装好后,买一堆家电,电视啊,电冰箱啊,微波炉啊,电热水器啊,还有电风扇,电磁炉,电烤炉,电饭煲

有了电,不仅可以丰富日常生活,还可以改善味蕾的生活条件。

那种围在桌边吃火锅的日子,真是爽啊!

想着这些妙不可言的未来,程虎赶紧加快手中的动作。

钳子,扳手,螺丝刀

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

在楼顶上忙活一个早上,到了中午时分,肚子自然是要咕咕叫起来。

程虎放下手中的工具,站起身,扭扭脖子,扭扭屁股,松了松骨头,便迫不及待的往楼下跑。

今天中午一定要吃一顿大餐才行,小龙虾跟田螺貌似留不到晚上了。因为真的是太饿了!

刚刚走到厨房,还没站稳双脚呢,院子里就传来一阵阵惊恐的叫声。

什么鬼?鸡群也成精了?还会开口说话了?

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这阵阵叫声不是虎啸,所以自然就只能是鸡群在尖叫了。

听着那一阵阵刺耳的叫声,程虎无奈的扔下手中的塑料篮子,往外走去。

“干嘛了,干嘛了?”

他朝院门口的方向喊道。

声音刚落,视线也随着稳定,便见三只金灿灿的小猴子三脸懵逼的站在院子里。

它们缩在一起,惊恐的看着大黄,然后又无助的看向程虎。

第142章 吃了我的脑浆吧(为崛起的星云加更)

见是三只小猴子,程虎瞥了一眼仍旧趴在地上,只是睁开眼睛看着三只小猴子的大黄,就赶紧朝小猴子们迎上去,问道:“原来是你们呀,你们怎么来了?”

小猴子们彼此观望一眼,争先恐后的叫了起来。

“救命啊,快去救救我爸爸。”

“求求你,救救爸爸。”

“你吃了我的脑浆吧,求求你救救我爸爸。”小胖猴听说人类都喜欢吃猴子的脑上浆,所以它猜想,把自己最宝贵的脑上浆献给人类,那他应该就没有拒绝的理由了吧。

那样,爸爸就可以得救了。

这下轮到程虎一脸懵逼了:“我要你脑上浆干什么?”

“救救爸爸。”

“救救爸爸。”

“求求你了。”

“你们别着急,一个一个说好吗?你们这样,我完全搞不懂状况。”

“我说,我说。”小金猴抢先一步,往程虎面前跨出去两步,仰着脑袋,十分焦急的说道,“我爸爸掉下悬崖了。悬崖很高,它上不来,也下不去,现在还有两只老鹰在那里盘旋,想抓走我爸爸。求求你,快去救救我爸爸。”

小金猴说话的时候,另外两只小猴子只是十分着急的站在原地,没有插话。所以在小金的简单表述下,程虎明白了。

大黄说的那两只老鹰口中的食物原来是三只小猴子的爸爸。

“可是。”程虎有些不忍的看着三只小猴子,犹豫道,“可是,这毕竟是山林里动物之间的事情,按理来说,我是不可以横加干预的。”

这话让三只小猴子再次懵逼。

眼前的这个人类,不是山林的守护神吗?为什么它们都已经跑到他面前求救了,他还无动于衷?

难道,人类真的都一个鸟样?都是铁石心肠的坏家伙?

小胖猴哇的一声哭起来,一屁股跌坐在地上,上气不接下气的哭道:“爸爸要死了。呜呜呜,都是我的错。呜呜呜”

小壮猴有些生气的看着程虎,它小小的拳头握在一起,心想,如果这个人类真的不帮忙的话,它就自己去跟那些老鹰拼了。一定不能让它们吃掉爸爸。

小金猴的眼眶里也打转着泪水,但作为老大,它没哭。

它只是不敢相信,刚刚那番话是这个山林守护神说出口的。

然而事实就摆在眼前呀。

它咬了咬牙齿,突然奋力朝旁边的一块大石头撞去。

只听到咚的一声,它的小小脑壳撞在了坚硬的大石头上。

几条鲜血即刻从它金灿如辉的毛发上滚落,宛如喷发的火山里流出的岩浆,滚烫而刺目。

它的这一举动,可把程虎跟另外两只小猴子吓呆了。

程虎急忙跑过去,抱起晕晕乎乎的小金猴,叫道:“你疯了吗?我现在该怎么办呀?我又不是医生。妈呀,你流了好多血啊。”

“我没事。”小金猴虽然晕晕乎乎的,但是口齿还算清晰,“你现在就可以挖了我的脑浆吃掉了。我不会怪你的,但是,你吃了我的脑浆之后,请你一定要去救我爸爸。我的两个弟弟还那么小,它们很早没有了妈妈,现在如果再没有爸爸的话,它们肯定会活不久的。求求你了。”

它越说,声音就越弱,到最后,便只能微微睁着眼睛,用祈求的目光望着程虎,不再说话。

撞了一下脑袋可能不会要命,但是,却足以让它晕过去。

两只小猴子听了哥哥的一番话,哇的齐声哭起来。

程虎这下真是两头为难。

如果去干预老鹰捕食,那么就很有可能会像上次大黄干预竹叶青捕食的事情一样。

到最后,他便要跟老鹰成为敌人。

老鹰捕食猴子,听起来虽然是一件十分残忍的事情,但这只是为了生存呀。

而且,老鹰身为天空霸主,本来就处在食物链顶端,吃食物链下游的动物本身就是大自然的规律呀。

所以,程虎的理智告诉他,绝对不能干预动物之间相互捕食的法则,不然的话,就等于是在破坏大自然规律。

可是,看着三只小猴子可怜兮兮的样子,听着它们不断央求的哭叫声,程虎的感性又莫名其妙的升腾起来了。

很快,感性超越了理性。他脑子一热,说道:“你们别怕,我这就去救你们爸爸。”

大黄突然从地上站起来,一脸惊愕的问道:“你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吗?”

程虎大步流星的朝院外走去:“不管了,先救了猴子再说。”

话音刚落,他跟三只小猴子就已经没了踪影。

在小壮猴跟小胖猴的带领下,程虎抱着小金猴,一路往山林走去。

听小猴子们说,猴子爸爸不小心掉下了悬崖,现在正挂在悬崖中央的一棵小树上面,上不得,下不去,两只老鹰还在天空盘旋威胁着猴子爸爸的生命。

小胖猴哭道:“都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非要爸爸帮我摘悬崖边上的野果,爸爸也不会掉下去。”

一想到这个,它就又害怕又难受。

它想,如果等它们赶回去的时候,爸爸已经被老鹰抓走吃掉了,那该怎么办?

那以后,它可就没有爸爸了。

它还那么那么小,如果没有爸爸保护它的话,它肯定活不了多久。

但是,其实它一点儿也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它想,如果可以的话,就用它去换爸爸吧。

让那些老鹰抓它去填饱它们的肚子吧,不要吃爸爸。

爸爸,你可一定要坚持住。我们很快就会来救你了。

老金快坚持不住了。

几个小时过去了,先不说饥饿,光是体能的消耗就已经让它体力不支,手脚都显得有些麻木。

在这样危险的地方,这样危险的时刻,最怕的就是反应不灵敏,手脚皆麻木。

如果老鹰俯冲过来,而它又不能避开的话,那注定它只能抛下三个孩子,抛下猴群,成为老鹰的食物。

它从来都知道弱肉强食的道理,但是,每一个生命对生的渴望都是极其强大的。

不管是猴子还是人类,亦或是阴沟里的一棵杂草,只要有一线生机,便会不留余力的抓住机会,活下去。

尽管此刻身下的小灌木十分瘦弱,但还可以勉强支撑着它的身体。

它想,如果真能等来那个人类的救助,那一定是天降福泽,祖宗保佑。

可万一那个人类没来呢?

万一自己的三个孩子在去找人类的路上出现了意外,或者是,那个人类抓住了它们

想到三个可怜的孩子,猴王老金的身体不由得微微颤抖。

生命固然宝贵,但是比起它的三个孩子,那又算得了什么呢?

它开始有些后悔了。

也许它应该在掉下悬崖的第一时间就放弃自己的生命,而不是牢牢抓住这棵斜生的小灌木,还让孩子们去找人类帮忙。

第143章 最高贵的飞翔者(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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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它怎么可以这么愚蠢呢?

虽然那个人类确实表现得十分友善,但是,人类从来都是披着羊皮的狼,谁知道他会在什么时候显露出他的真实面目呢?

现在,它已经完全不担心自己的生死,而是为三个孩子的命运感到无比受怕。

虽然经常有老猴子跟它说,孩子终归是要长大独立的,永远将它们庇护在怀里只会害了它们。因为没有谁可以永远保护自己的孩子。不管是猴子还是老虎或者是山林里的老鹰,大家都要老去,都会死掉,那个时候,突然没了保护伞的孩子又该如何继续生存下去呢?

这确实是个很严重的问题。

老金不是不懂。

但它觉得,自己的孩子是特殊的。因为它们已经没有妈妈了,如果它不能给予它们全部的爱,那么它们就会在其他小猴子面前抬不起头。

如果它不保护它们,它们就会被欺负。

可是现在,它仿佛有些明白了老猴子们的话。

其实它一直都明白,只是不愿意放手让孩子们自己成长而已。

它虽然身为猴王,是猴群里最聪明,最健壮的猴子,但是,这并不能保证它永远不出现任何意外。

就像今天这样,它摔下悬崖,如果不幸死掉,则将留下三个无依无靠的孩子在这险象环生的山林里挣扎求生。

没了它的庇佑,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们该如何活下去?

它想,也许是应该让孩子们学会自己生存了。

它们那么聪明,那么可爱,那么勇敢,它们一定可以很快在这山林里找到生存的技巧。

“爸爸。”

上空突然传来了老三撕心裂肺的叫喊。

这个傻小子,怎么这个时候还不学聪明。

它那么小只,如此大喊大叫,不等于是在告诉其他食肉动物,目标的所在地吗?

“安静。”小壮猴狠狠敲了一下小胖猴的脑瓜子,说道,“你想害死我们大家吗?”

周围的几只成年公猴一齐看向小胖猴,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老金这么聪明的一只猴子,怎么能教出这么笨的小猴子呢?

虽然现在大家聚在一起的时候貌似是安全的,但是,那些大型食肉动物可不是没脑子的动物。

它们善于伪装,善于潜伏。即使它们现在不出击,但是一旦发现它们在此地,便极有可能在它们的固定路线上伏击。

所以,永远不要让你的敌人知道你在哪儿!

程虎终于爬上了山峰。

妈蛋,原本以为事发地就在村庄附近,谁曾想,居然这么远,而且这山还这么高。

他一路上只顾着追着小胖猴小壮猴而来,都忘了计算路程了,也没看周围的山林是个啥情况,反正就是一路沿着以前村民留下的山道往大山里跑。

一路快速前进,大约跑了两个小时这样,然后才到达这座石头山的山脚。

再从山峰侧面较为平缓的地带往山顶快步攀爬行走,走了约莫半小时左右,现在总算是爬上山顶了。

妈呀,早上忙活了一个早上,午饭都没来得及吃呢,现在又进行这一番运动,体能消耗巨大,感觉已经快废了。

幸亏他有超能力护体啊,不然的话,换做其他普通人,估计光是走到这座山的山脚,就得花费两三个小时呢。

更别说到了山脚之后,又马不停蹄的往山顶上攀爬。

早知道是这么个情况的话,估计他就不会这么感性了。

看到一个高大的人类气喘吁吁的出现在视野里,一众猴子都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

这就是人类啊!邪恶的人类,可怕的人类。

然后大家想起乌鸦老黑说过的那个故事,顿时间觉得头皮一阵发麻喜欢吃猴子脑上浆的人类。

“快救爸爸,快救爸爸。”小金猴叫道。

它还躺在程虎怀里,虽然很暖,很软,但是,也真的很臭。

人类的汗臭味比它们的体味还臭!

忽略这个不计,小金微微偏头,看着站在一旁愣愣看着自己的猴子们,问道:“爸爸救上来了吗?”

猴子们一众摇头,个个眉头紧拧。

老金是它们的领袖,是它们爱戴的领袖。它们也害怕失去老金,可是,它们已经想了许多办法,都没能救上老金,所以只能扎堆在这里用石头驱赶老鹰,不让那两只可恶的老鹰靠近老金。

在蔚蓝的天空下,两只老鹰张开大翅膀来回盘旋,还会不时发出‘咕咕’的叫声。

它们不同于普通常见的老鹰,比起那些老鹰,它们的体型更加巨大。

一般常见的老鹰有苍鹰,雀鹰和赤腹鹰。

但这些鹰的体型都不算大,体长一般都在半米以内。

虽然眼下程虎没法确定天空中两只老鹰的体长是多少,但是目测绝对不短,而且不止半米,因此一时间难以断定它们是什么品种。

因为老鹰的类别有很多,隼、鹰、、鹫、雕等等,都属于鹰类。

鹰科是一个成员非常复杂的科,人类所熟悉的猛禽如鹰、雕、鹞、和旧大陆兀鹫都是鹰科成员。

鹰科成员大小、习性各不相同,有最大型和最凶猛的的猛禽,也有小型的猛禽。

有的食腐肉,如多种秃鹫。有的食鸟类,如雀鹰。有的食兽类,如角雕。有的食鱼,如渔雕。有的食爬虫,如蛇雕。有的食昆虫,如蜂鹰。还有些适应特殊事物的,如食水果的棕榈鹫和专食蜗牛的蜗鸢。

大自然中的鹰类千奇百怪,有呆萌的,也有凶猛的。

而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鹰堪称鹰中之霸,不仅是许多小动物的噩梦,就连猪、狗、猴子等动物都是它们的食物。

它们异常凶猛,如今已经濒临灭绝。人类赐予它们的学名叫做‘食猿雕’,因为吃猴子,又被人类称作‘食猴鹰’。

相对于其他鸟类来说,食猿雕的体型庞大,体长一米左右,而双翼张开后的长度能达到25米左右。

它们的体重约为13斤左右,是目前世界上现存的鹰类中最大的鹰。

食猿雕的喙和爪子非常强健,上喙边端具弧形垂突,十分适用于撕碎猎物便于吞食。

而它们的长相也十分骇人,甚至可以说是有点儿

丑!

但是,当它们那一头长矛状的棕咖红褐色冠羽炸毛的时候,又莫名的让人觉得霸气十足。

所以,它们也被人类赞颂为‘世界上最高贵的飞翔者’。

在此处,不得不提的是,它们头顶上的羽毛很有意思,会随着它们的情绪而发生形态跟颜色的变化。

当它们心情舒畅、悠然自得的时候,头顶上的羽毛就会舒爽利落,像是用了十分柔顺的洗发水跟护发素那样,无比服帖的垂在脑袋边上。

第144章 拯救金丝猴王(求订阅)

可一旦它们的心情不顺、捕猎失败,特别是被善于利用树冠作为掩护的猿猴们戏耍的时候,它们头顶上的羽毛就会全部竖起,直接炸毛!

根根羽毛迎风而立,褐红相间的颜色仿佛在昭示着它们无法抑制的巨大愤怒一样。

食猿雕主要分布于菲律宾的热带雨林。

但从此刻程虎看到的两头巨鹰来看,也许这个说法要改变一下了。

它们可能不仅仅分布在菲律宾,也分布在华国的神秘山林里。

食猿雕非常喜欢在森林中穿梭飞行。独特的构造使得它们能敏捷地改变飞行方向和加速。

除此之外,它们时常在低空盘旋,看到猎物后,会如同闪电一样俯冲下去。

在人类眼里,食猿雕是冷血而且凶残的。

蝙蝠、蜥蜴、猴子等动物,都是它们的食物。甚至很多时候,猪狗等家畜也逃不过食猿雕的捕杀。

它们是大自然造就的王者,但最终还是败在了人类的魔爪之下。

人类的滥砍乱伐导致食猿雕这一猛禽的栖息地不断缩小,能吃的食物也不断减少,于是在食不果腹的日子里,它们的种族也在不断减少。

目前世界上仅存的食猿雕不足500对。为了保护它们,菲律宾特意将食猿雕定为国鸟。

程虎此刻的境地有些尴尬。毕竟原本他应该保持中立态度而不是跑来多管闲事的。

跑来多管闲事就管一管呗,偏偏不凑巧,被管的另一方竟然是鹰界大熊猫食猿雕。

这下可怎么好?

这事不管的话,猴子们肯定哭得死去活来的。

可要是管了吧,那未免也太对不住食猿雕了。

虽然食猿雕捕猎猴子的行为听起来确实十分极其特别的凶残,但是,人家那也是为了生存啊。

如果它们不进行捕猎的话,最后肯定要从菲律宾的国宝变成博物馆里的标本。

看见程虎犹豫不决的样子,猴子们真急了。

小胖猴抱住程虎的小腿,泪眼汪汪的央求道:“求求你,快救救爸爸,快救救它。”

怀里晕乎乎的小金也是气若游丝的说道:“求求你,救救爸爸。”

程虎眼下不仅是气喘吁吁的,还头昏眼花。

这一声声央求听在耳朵里,那实在是太折磨人了。

算了,就管这么一回闲事好了。程虎发誓,这绝对是唯一一次,以后他绝对不会再干扰大自然的动物们之间的闲事。

打定主意,程虎将小金猴交给旁边的成年猴,并且安慰道:“你们放心好了,既然我答应了会帮忙,那就一定会帮忙的。”

他驱动意识,将力量覆盖在周围的藤蔓上。

霎时间,只见根根原本安静躺在地上或攀爬在树上的藤蔓忽然剧烈抖动,并且慢慢离开原地,朝悬崖边上靠拢。

他竟然这么牛逼?

一众猴子们看着这一幕,已经是目瞪口呆。

虽然它们知道程虎牛逼,但是没想到会这么牛逼。

他不仅可以复苏山林里的植物,还可以用意识操纵山林里的植物?

如果是这样的话,也许之前猴子们的种种猜测都是错的。

一,他不是个坏人。

二,他也不吃猴子的脑上浆。

毕竟他这么牛逼,竟然可以操纵植物,如果他想吃猴子脑上浆的话,那绝对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可现在,所有猴子都没有被破开头颅丢过脑浆。

由此可见,他是个好人呐。

程虎驱动藤蔓不断的朝悬崖边上靠拢,想要利用藤蔓将挂在悬崖中间的小灌木上的猴王卷上来。

这点事情对他来说,简直不要太简单了。

在今天早上的时候,他就利用自己的力量,将一堆堆不知道比猴子重了多少斤的重物全都卷到了楼顶上。

现在利用藤蔓卷起一只猴子,对他来说,真是小菜一碟呀。

哈哈,看来他很快就要接受猴子们感激涕零的顶礼膜拜了。

等他把猴王救上来,那么他就是猴群的恩人了。

先不说之前救治了一大片芭蕉林跟茶林给它们,光是现在大老远跑来帮忙救猴王这一事,就足以让猴群对他心悦诚服什么的。

虽然他不想当皇帝,也没资格当皇帝,但如果在山林里当个山大王,貌似还是挺不错的。

先是征服猴子,然后征服老虎,接着是狼、鹿、狐

只要一想到自己以后将会成为山林里的山大王,程虎就不由得想起那首歌:

大王叫我来巡山,巡了南山巡北山

以后这山,这树,这广阔的林海,全是我程虎的。

“枯藤不动了。”小胖猴叫到。

程虎回过神来,往已经靠拢在悬崖边上的藤蔓看去,眉头皱得几乎能夹死蚊子。

他一脸抱歉的说道:“各位,我,我尽力了。我的力量用光了,现在没办法继续操纵藤蔓了。”

“什么?什么叫力量用光了?”原本晕乎乎的小金忽然大叫道,“你不是山林的守护神吗?你的力量怎么会用光呢?”

它已经骨碌爬起身,利索的跑到程虎面前,一脸惊诧的问道:“你的力量要是用光了,那我爸爸怎么办?”

“你!”程虎想明白了,小金猴不仅脑子聪明,演技也高啊。刚刚那是给他来了一处苦肉计呢。

“对啊,你别磨磨唧唧的了,快救救我爸爸。”小壮猴从后面推着程虎,要他往悬崖边走。

程虎纹丝不动,无奈道:“真不是我不想救你们的爸爸,而是我的力量真的耗尽了。”

事情发展成这样,也不是程虎故意的。

早上为了把器材全部搬到楼顶上,已经将他的力量消耗殆尽,所以才会突然力量失灵。

哪怕是他的身体里现在还有一星半点的力量,他都会不留余力的使出来。但是,真没了。

他看了看藤蔓,又道:“要不,这样,咱们把这些藤蔓慢慢放下去,然后让猴王抓住藤蔓,咱们再把藤蔓拉上来不就得了嘛。”

好主意啊!

我程虎这么聪明的脑子,就算没有超能力的帮助,照样可以临危不惧的解决问题呀。

救一只猴子,小意思啦!

猴子们一致同意程虎的办法,赶紧将原本还接连着藤蔓根部的枯藤全部从干燥的地里拔出来,然后头连尾尾接头全部扎上。

很快,一条长达一百多米的藤绳扎好了。

虽然这条绳子很细,但是很长,应该可以够到老金了。

来不及多想,猴子们立即将做好的绳子慢慢往悬崖放下去,并且朝下喊道:“老金,我们放了一条绳子下去,你抓紧绳子。”

老金抬头仰望上面,果然看见一条细长的藤蔓正摇摇晃晃的往下延伸。

得救了?

它心中大喜,身形不由得晃了晃,差点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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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爸爸不会上来了(为尘埃之上的烟火加更)

【猴王不会死。】

在它仰望的视线里,不仅看到了蓝天白云与盘旋的食猿雕,还看到了自己的三个孩子,和一个人类的身影。

看来,老天爷真是听到了它的祷告呀。

它内心很是激动,却不敢再有任何幅度过大的动作,只能牢牢抓在小灌木,以免摔下去。

它现在的位置距离悬崖底部至少有几百米的高度,一旦摔下去,要么粉身碎骨,要么变成肉泥。

而且,悬崖底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它还没看清楚呢。

万一摔下去没直接摔死,而是摔个半残不死的,然后被其他食肉动物发现,跑来将它身上的肉一块块撕下,那得多痛苦?

它倒不是害怕痛苦,而是害怕自己的三个孩子难以接受它如此痛苦的死法。

如果它真是那样死去的,估计得在三个孩子心里留下一辈子的阴影吧。

虽然它不是人类,它的孩子也不是人类,但是老金仍然跟天底下大多数父母一样,希望自己的孩子永远天真快乐。

它望着那根就已经快要垂伸到近前的藤蔓,暗暗想道,如果这次得救了,一定要让孩子们知道,这个世界固然美妙,但是每一个时刻都危机四伏,在天真浪漫并且怀有仁爱之心的同时,也应该时刻保持一份警惕,并且在成长的每一天里,都要为了更好的活着而努力奋斗。

藤蔓终于垂到了身旁,只要它伸手就能够到的位置。

它朝高处喊道:“可以了,不用再放了,我可以抓住藤蔓了。”

说罢,它伸手去抓,轻而易举的就抓住了干枯的藤蔓。

将藤蔓抓在手中的那一刻,老金心里升腾起了熊熊希望。

它原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但没想到,竟然还可以获救。

望了一眼还在天空中盘旋的食猿雕后,老金将另一只手伸出去,抓住藤蔓。

如此一来,就只剩下它的两只后脚还踩在小灌木上。

“可以往上拉了。”老金再次呼喊道。

程虎听到悬崖下传上来的声音,赶紧吩咐道:“大家千万要抓紧绳子,别松手,慢慢往上拉,别拉得太急,不然的话绳子会断”

“啊!”

程虎的话还没说完,悬崖下就传来一声高亢的尖叫,紧接着,周围的猴子也叫了起来。

“怎么了?”感到事情不对,程虎赶紧问道。

站在最靠近悬崖边上的猴子无力的抓着绳子,看着程虎,一脸难色的回道:“绳、绳子断了。老、老金掉下去了。”

“爸爸。”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小胖猴。

圆滚滚的它像一个皮球似的连滚带爬的跑到悬崖边上,将大半个身子悬空在外,朝悬崖底下声嘶力竭的喊道:“爸爸!爸爸!”

悬崖底下的山谷传来一声声回响:爸爸~爸爸~

小壮猴跟小金猴也已经跑道悬崖边上。平日聪明机警的它们此刻完全复制了小胖猴的样子,趴在悬崖边上,朝底下发出一声声叫喊。

但是,除了山谷的回音,它们并没有听到猴王爸爸的回答。

它,没有回答!

“爸爸。”在一声声叫喊之后,小胖猴绝望到了极点,它哗啦啦流着眼泪,痴呆似的看着下面的山谷,呢喃道,“爸爸,呜呜,你、你说过,要带我去看小熊猫妈妈的宝宝的。你这个大骗子!大骗子!大骗子,你快上来。我求求你了。”

“爸爸,你快上来呀。我以后真的不贪吃了,我以后真的不贪吃了。我跟你发誓,如果我贪吃的话,就让我被撑死,被毒死。求求你,快上来。”

它一边哭,一边朝悬崖地下叫喊。

也不知哭了多久,叫了多久,总之它一直在哭喊。

“爸爸再也不会上来了。”小金猴难过之后,变得莫名冷静。别看它个头不大,但是此刻却异常冷静。

虽然它内心的悲痛不亚于两个弟弟,但是身为老大,它必须在任何时刻都要承担着保护弟弟的责任。

哪怕爸爸还活着,它也得时时刻刻保护着弟弟们,就像爸爸一直都会保护它们那样。

现在爸爸没了,它更要接替爸爸继续更加努力的保护弟弟们。

虽然它比它们大不了多少,但它既然是哥哥,就应该这么做。

“爸爸再也不会上来了。”它呆呆的看着山谷,强忍着悲痛,很是冷静的说道。

“不,你胡说,你个大骗子,爸爸肯定会上来的。”小壮猴要疯了。

它一把将小金猴扑倒在地上,拳头狠狠的砸在小金猴的胸膛上。

它的爸爸是猴王,是一次次成功将它们从食猿雕的利爪下救下的猴王,它那么厉害,那么聪明,又那么好心,它肯定还能上来的。

它绝不允许哥哥这么说。绝对不允许!

“你个混蛋,你为什么要诅咒爸爸,它肯定还能上来的。”

小壮猴的拳头最终还是打在了坚硬的地上。

它知道自己的力气,虽然现在很悲痛,但它仍然知道,自己不能这样捶打哥哥。不然的话,哥哥很有可能等不到爸爸上来的那一刻。

到时候爸爸肯定会责怪它,生它的气。

它不能伤害它的哥哥。

“就算你打死我,爸爸也上不来了。”小金猴的话显得十分冷酷。

它脸上没有太多的悲痛,除了几条已经干掉的泪痕,便找不到泪珠了。

“你胡说,你胡说。”小胖猴也扑过来,死死抓住哥哥的尾巴,狠狠咬了一口。

小金猴没叫!

虽然真的真的很痛,但它没叫!

它抽搐着嘴唇,又说了一遍:“爸爸不会上来了!你们能不能不要再闹了。”

食猿雕还在天空盘旋,如果继续闹下去,其他大型食肉动物肯定会发现山顶上有一堆食物,然后会在路上埋伏,或者直接将它们包围。

比如那群最近在山林里闹得很凶的狼群!

虽然那个人类在这里,但是,他的力量已经消耗殆尽,如果真的遇上了饥饿的狼群,估计他连自保都是问题,更别说保护它们了。

虽然他是山林的守护神,但是那些饿红眼的狼群会听他的话吗?

也许未必。

因为之前就有竹叶青袭击过他。由此可以证明,山林里的动物并非全部都会依赖他。

小金猴的小小脑袋里,在两个弟弟还在悲痛哭喊的时候,已经将这些事情捋得很清楚了。

它奋力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老二,一巴掌扇在哭个不停的老三脸上:“哭,就知道哭,哭有什么用?难道哭就可以让爸爸上来吗?”

其实,它也很想哭。真的很想。

但它不能哭。

猴王爸爸死了,猴王的位置空虚了,猴群里的成年雄猴定然会对猴王的位置虎视眈眈。

它们三只还那么小,什么也做不了,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其他猴子心安理得的在爸爸离开这个世界还没有多久的时候,便急不可耐的成为新一任猴王。

成为猴王的好处很多,可以指挥其他猴子,还可以优先得到食物的分配权。甚至在择偶的时候,也有优先选择权。

所有雄性猴子,都会想要成为猴王。

什么样的猴子可以成为猴王呢?德高望重的,本领非凡的。

本领可以与生俱来,也可以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练就,可德行这种缥缈的东西要怎么来呢?

最快提高德行的办法无非就是抚养前一任猴王留下的三个遗孤了。

所以,小金猴几乎可以想象得到,那些为了得到猴王位置的猴子们,肯定会争夺抚养它们三兄弟的权利。

也许到最后,三兄弟要分开,各自融入新的陌生的家庭里。

不!小金猴在悲痛的同时,还在心里暗暗发誓:它绝不会让任何猴子从它手里夺走两个弟弟。它一定会照顾好它们。它绝不能让任何猴子夺走它们,绝不!

被哥哥扇了一巴掌的小胖猴愣了一下,然后哭得更加厉害:“我要爸爸,我要爸爸!你是个坏蛋,呜呜呜,我要爸爸!”

小壮猴看到哥哥欺负弟弟,气呼呼的想要再次扑倒小金猴,结果小金猴出其不意,竟然也朝它脸上来了一巴掌。

火辣辣的痛感让它错愕不已!

我,竟然被打了?

“你们再哭的话,我就不要你们了!”这话一出,小金猴自己一下子没忍住,两颗豆大的泪珠终于从泪腺里溢满而出。

它扁着嘴巴,哽咽道:“听到没有,不许哭,再哭的话,我就真的不要你们了。”

看到哥哥居然终于要哭了,小胖猴跟小壮猴反倒不哭了,而是二脸懵逼的看着哥哥。

它也会哭吗?

它刚刚不是很凶吗?

它不是自认为自己是最聪明的猴子吗?

它不是一点儿也不在乎爸爸吗?

它怎么也会哭呢?

它这个冷血无情的坏蛋怎么也会哭呢?

原本站在旁边略显悲痛的成年猴子已经离去。它们需要尽快回到猴群里,将老金摔下悬崖的消息告诉大家。

正所谓国不可一日无君,猴群的种族也一样,不能一天没有猴王。

况且,成为猴王是所有雄猴的梦想。虽然它们曾经十分爱戴老金,但是老金掉下悬崖,这是不争的事实。

为了族群的稳定,新的猴王必将很快就要诞生。它们不仅仅是要把猴王摔下悬崖的消息带回去,也是为了赶回去为争夺猴王的位置做准备。

原本盘旋在空中的两只食猿雕也已经飞离。

食物摔到了悬崖底下,那就不是它们的食物了。

毕竟悬崖底下有很多食肉动物等着呢,哪里还轮得到它们?

虽然它们身为天空霸主,即使是老虎那样的丛林之王见了它们也得避让三分。

但是,做为情商发达的天空霸主,食猿雕并不想把自己的宝贵的生命与时间浪费在跟大型食肉动物抢夺食物这件小事上。

如果它们想吃东西,多的是能让它们吃的东西。

只不过,身为山林中仅剩的一对食猿雕,它们也很清楚,过多的猎食捕杀小动物,对于整个食物链都不是好事。

————

大家别伤心,猴王老金摔下去没死,但是受了重伤,过段时间就会以一个真正王者的姿态回归。

不要伤心,不要伤心。好怕你们骂我。

第146章 哥哥会永远爱你们(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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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比起打架,比起争夺食物,难道跟自己心爱的伴侣一起翱翔在蓝空之下不会显得更有意义吗。

人类有一句话叫做‘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食猿雕是极其忠于爱情的鸟类,一生都只会认定一个伴侣。哪怕是另外一个伴侣不幸死掉了,它们也只会孤独遗憾的度过余生,绝不会再跟其他同类结成伴侣。

所以,除了人类的大量捕杀以及栖息地的不断缩下之外,这也是食猿雕数量逐渐减少的一个原因。

程虎看了看成年猴子们离去的方向,又看了看已经越飞越远的食猿雕,再回过头来看看三只小猴子。

说句实在话,此刻他心里有点儿难受,但也只是有一点儿难受而已,并没有像三只小猴子那样表现出悲痛欲绝的样子。

毕竟,他还没有见过猴王老金。

猴王老金的死对于他来说,就像是听说一个从未谋面的陌生人死去一样。在听到的那一刻,可能会遗憾惋惜,但也只是遗憾惋惜。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无数陌生人死去,也有无数动物死去。

虽然老金摔下去的时候,他就在旁边,还参与了救援。

虽然救援失败,但是,他也只是难过了一会儿。

他很清楚,如果每一个动物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自己都要嚎啕大哭一番的话,他可能会变成一个神经病。

他是不是有点冷血?

他也搞不懂自己!

有些时候似乎很感性,有些时候似乎也很理性。

也许每个人的身体里,都住着两个自己吧。

安慰人的话程虎不会说,安慰猴子的话,那就更加不会说了。

他只是看着三只小猴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也许它们现在需要食物,需要休息,特别是小金猴。毕竟它的苦肉计让它流了不少血呢。

“咱们先回去吧。”程虎说道,“在这儿呆太久了可不安全,要是那两只食猿雕想起你们,又飞回来的时候,我可没有能力把你们从它们的爪子下救出来。”

这是大实话!

一个超能力耗尽的普通人类是干不过两只食猿雕的。

除非有很牛逼的工具。

但在此地,除了小石头,什么也没有。

难道他要突然间练就小李飞刀的本领,然后精准快速的发射小石头来对付两只巨大的食猿雕?

那万一来觅食的不是两只食猿雕,而是一群饥肠辘辘的野狼呢?

那他必须瞬间长出几十只手来,才有胜算。

“不,我不走,我要爸爸,我要爸爸。”小胖猴斯歇底里的哭嚎道,连嗓子都快哑了。

它只想要它的爸爸,就算是被其他动物吃掉也没有关系。它只想要它的爸爸回来。

程虎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很耐心的劝解道:“我没办法帮你们把你们的爸爸找回来,但是,如果你们不走的话,可就真的要被吃掉了。我想,你们的爸爸一定教过你们,在任何时候,都要以保住自己的性命最为重要。”

猴王爸爸确实说过这样的话。

在任何时候,都要把自己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因为只有活着,才能去做其他事情。一旦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我不走,我不走。”小壮猴也失了理智,像个无赖似的趴在地上,一边嚎啕大哭,一边叫道,“我不走,我不走,我要在这里等爸爸回来。”

可是,它们的爸爸永远也回不来了。

这一点小金猴很清楚,程虎也很清楚。

悬崖的整体高度接近千米,即使是从中间的位置摔下去,也有几百米的高度。

一旦摔下去,必死无疑。

那种摔下去会被树枝挂住或者遇上世外高人的事情,只有在电视里才会发生。

在现实中,都是一命呜呼。

程虎几乎可以想象得到,猴王爸爸的身体此刻或许已经被撕得四分五裂,并在不同食肉动物的嘴里被咀嚼着。

他看着三只小猴子,心想,以后,谁来照顾它们呢?

然后,他又想,也许他可以照顾它们。

虽然雇佣童工是犯法的,但是,小猴子们确实可以帮他干些家务活。

不对,此刻不能想着压榨小猴子们,而是应该给予它们温暖的怀抱。

小金猴虽然也终于强装不了坚强,留下了悲痛欲绝的眼泪,但是它并没有像小胖猴跟小壮猴那样,哭得斯歇底里。

它觉得程虎的话十分有道理。

虽然猴王爸爸死了,但是它们还活着。身为老大的它要从这一刻开始担任起照顾两个弟弟的责任。

它可以伤心,也可以难过,但却不能失去理智。

哪怕是在这样一个本该哭天喊地的时候,它也必须强忍一切悲伤,把照顾弟弟们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不许哭。”它用手背摸去泪水,用命令的口吻说道,“都不许哭。都给我离开这里。”

它的声音很大,一下就怔住了两个弟弟。

程虎也道:“大家都先离开这里,要哭的话,等回去了再慢慢哭。”

“没错,爸爸虽然不在了,但是,以后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们。可如果你们不听我的话,那我可就真的会扔下你们不管。”

它的语气十分严厉,听起来不像是在说气话。

小壮猴强忍着哭腔,呜咽道:“可是,爸爸,爸爸它”

从此刻开始,它们必须习惯在以后的日子里没有爸爸的生活。

这对于三只小小的金丝猴来说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虽然很困难,但是生活仍然要继续。悲伤也在所难免,但是阳光依旧会温柔平等的洒在大地上,只要抬起头,泪水就会被光亮蒸发掉。

或许每个动物每个生物的一生都会遇上一些难以承受的伤痛,比如亲人的离去,爱人的永别,但不管怎样,仍需怀抱对生活的信念。

因为,那些逝去的远离的美好,都会发自内心乃至发自灵魂的渴望着我们会过得更好!

只是,这么大的道理,小小的两只猴子还不能完全领悟。

它们怔怔看着一脸坚毅的哥哥,想起那些哥哥把自己的口粮剩下来给它们吃,还把三兄弟一起闯的祸端独自承担的日子,又想起哥哥经常说的那句话‘因为我是你们的哥哥呀’。

小胖猴哽咽道:“哥、哥哥,你别生气,我、我不哭了。呜呜呜。你不能不要我。呜呜呜”

小壮猴也抹了泪水,露出与它健壮的体格略显不符的委屈神情道:“我们不哭了,我们都听你的。”

小金张开双臂,抱着自己的两个弟弟,像个大人似的安慰道:“以后,我会代替爸爸好好照顾你们。”

小胖猴跟小壮猴仰起脸,看着哥哥金灿灿的下巴,仿佛看着一个亮晶晶的太阳。

它们不知道太多大道理,但是它们知道,即使猴王爸爸不在了,但是哥哥会永远爱它们,一如它们爱哥哥那样。

也像爸爸爱它们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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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软绵绵硬邦邦(求订阅)

见情势差不多了,程虎便道:“好了,有什么话先离开这里再说好吗?我现在就是一个普通人,真的没有能力确保你们的安全。”

小胖猴幽怨的看着程虎,质问道:“你为什么会变成普通人,如果你不变成普通人的话,爸爸就不会死。”

额道理好像是这样。但是,我愿意变成普通人?我愿意在这关键时刻突然耗尽了力量?

只能说一切都是老天安排好的。

本来嘛,这事他程虎就不该参与。这是食猿雕跟金丝猴之间的事情,可他非得参一脚,现在好了,猴子没救上来,最后过错还得落他头上。

这是为什么?

难道这个世界就不能对我程虎温柔一点?我只是想帮帮忙啊!

小金猴狠狠敲了一下小胖猴的脑袋,教育道:“不许这么说,这事本来就跟他没有关系,他愿意来帮忙已经很好了,你怎么能把过错推在他身上?”

小胖猴看着哥哥,满脸委屈。

其实,它这么说,只是想让自己好过一点而已,并没有真的要怪罪他的意思。

毕竟,猴王爸爸是为了帮它摘野果才掉下悬崖的。

现在想想,一切都是它小胖猴的错。

“好了好了,没有关系。”看见小胖猴好像又准备哭了,程虎赶紧道,“咱们先离开这里,有话等到了村子里再慢慢说吧。”

“村子?”三只小猴子不解的看向程虎。

它们不应该是回去找猴群吗?

“难道你们不想跟我去村子里吗?”程虎屏蔽内心的忧郁,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说道,“橘子林里的那些橘子可都还在等着你们呢。”

听到与它们名字只有一字之差的‘橘子’,三只小猴子并没有露出喜悦的神色。虽然橘子真的很甜,但是在这样一个时刻,它们真的没法笑出来。

虽然它们看上去貌似已经安然无恙的样子,但是悲痛的浪潮仍在它们心里不停的冲击拍打着它们的小小心脏。

听着程虎的话,唯有小金冷静的思考到:与其回到猴群里成为其他成年公猴抢夺抚养的对象,不如跟这个人类去村子里。

村子是这个人类的地盘,在那里,它的两个弟弟可以得到更好的庇护健康成长。

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个人类有很多食物可以给它的两个弟弟吃。

特别是老三。

小金猴虽然一心想要照顾两个弟弟,但是它不敢肯定自己找回来的食物是否可以填饱老三的肚子。

但如果跟这个人类回去的话,那一切问题就都可以迎刃而解了。

更更重要的是,人类至始至终都是所有动物里最高级最聪明的存在。如果它们可以跟这个人类一起生活的话,也许,它,猴王老金的长子小金,将来也可以成长为像猴王爸爸那样的猴王。

“当然想。”两个弟弟还在犹豫的时候,小金猴就毫不犹豫的说道,“如果你愿意收留我们的话,我们会很感激你的。”

小胖猴跟小壮猴还没有想好。或者说,它们根本就没有去思考这个问题。

一个只知道吃,一个只知道打架,还能指望它们简单的脑子里会思考这么重要的问题?

有哥哥就够了!一切事情,只要有哥哥在,就都不用担心。

哥哥虽然比它们大不了多少,但是,却是除了猴王爸爸之外,给予它们最多关爱最多照顾的至亲。

所以,有哥哥在,就什么也不用担心了。

小胖猴跟小壮猴下意识的顺着哥哥的话说道:“对,对,我们会很感激你的。”

程虎望了一眼村庄的方向,又瞄了一眼逐渐西垂的太阳,说道:“既然这样,那咱们就赶紧回去吧。我午饭都没吃呢。”

说着,他的肚子也发出了一串抗议的叫声。

三只小猴子点点头,跟在程虎后面,往山下走去。

走到一半的时候,程虎实在看不下去了。

这小胖猴怎么长这么圆?一路上接连摔了好几跤,差点没像个足球似的滚到山脚下。

就这体型,它到底是怎么在这么恶劣的山林里活下来的?

无奈的叹口气,想着自己貌似犯了个错误呀。按照小胖猴这身形,估计也干不了什么家务活。

哦,不对,把它绑在竹竿上,用来打扫天花板下面的蜘蛛网还是可以的。

所以,为了不让猴毛掸子掉毛,程虎一把捞起小胖猴,放在肩膀上,说道:“抓紧了,掉下来我可不管。”

小胖猴原本有些受惊,听到程虎这话,那就是受宠若惊了。然后

这个人好臭!

在太阳底下忙活了一个早上,然后又马不停蹄的赶往深山里帮忙,一身臭汗早已将程虎的衣服浸透,再经过山风烈日这么上下夹击,能不臭么?

但是,趴在程虎肩头,望着西垂的太阳,望着广袤山林的那一刻,小胖猴心里莫名的升腾起一种沉甸甸又轻飘飘,还软绵绵又硬邦邦的感觉。

沉甸甸的也许是迟迟不肯退去的悲痛。

轻飘飘的则是对未来的迷惘。

软绵绵的,是这个人给予的温暖。

硬邦邦嘛大概是找到了新的避风港,内心不再害怕,所以坚毅了目光,硬挺了腰杆!

在夕阳橘金色的光辉下,高大的程虎肩上坐在圆滚滚的小胖猴,前方一前一后奔跑着两只金灿灿的小猴子。

身旁是同样黄色系的植物,身后是渐渐远去的蓝天。

这画面虽然不算美,但却让人不由得暗暗祈祷,愿它们今后生活平稳,余生安定!

全书完!

个鬼!

三只小猴子的苦逼猴生才刚刚开始。

回到村里的时候,天空已经繁星密布。

干活是不可能干活了。猴子们吃点水果,倒头就睡。

程虎也简单吃了点东西,然后洗个澡也赶紧睡觉。

谁知道明天会是怎样的一天,亲眼见过死亡之后,只觉得人生应当及时行乐。该吃吃,该喝喝,该睡就别硬撑着。

况且,那楼顶上的光伏发电系统才刚刚开工,明天有他累的。

想死!

太阳能要安装,猴子要照顾,菜园要管理,家务活要干

不行!

程虎躺在床上,想到,小猴子们必须帮忙!

让小猴子帮忙?

那只能说程虎是低估了猴子的捣蛋本事。

大黄也说过,猴子的捣蛋本事那是出名的。

早上程虎还没起床的时候,楼下就传来了一阵乒乒乓乓鸡飞猴跳还有狐狸叫的声音。

什么鬼?

翻了个身,用枕头捂住耳朵,继续睡觉。

今天是美好的一天。

对于狐狸爸爸来说,每一个心怀感恩的日子都是美好日子。

因为那个人类的慷慨给予,它的妻子恢复得很好,身形虽然没有变回以前的丰腴,但是在几顿饱餐之后,精神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第148章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为只相信一见钟情加更)

它的奶水也能分泌得更多。

奶水多了,三个孩子就能吃饱肚子,快快长个。

所以,觅食结束之后,它像往常那样,在竹林里用嘴巴掰了两根竹笋之后,便一路咬着竹笋往村庄跑来。

它的步伐十分欢快,在高低不平的山道上忽左忽右的跳跃着,一路往山脚奔去。

但是,等它靠近房子的时候,却意外听到了一阵不寻常的动静。

那些鲜活的美味的鸡群在尖叫。

那些它渴望了很久的鸡群在尖叫!

加快脚步往院子走去,但是,还没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它就惊呆了。

嘴里的两根竹笋直接掉在地上!

狐狸爸爸目瞪口呆的看着院子里三只金灿灿的小猴子这是哪里来的熊孩子?

三只小猴子正在院子里追赶鸡群,吓得鸡群不停的尖叫,还一个劲的拍打翅膀。

几十只鸡散落在院中,有的在墙角瑟瑟发抖,有的钻入种着鲜花的花坛里惊恐连连,有的像疯了似的在院子里一个劲的转圈。

这场面,不可谓不壮观。

院子虽大,但奈何植物繁多,还有两个池塘,所以鸡群在三只小猴子的惊吓之中,几乎失了理智,完全没有平时面对大老虎的淡定。

狐狸爸爸看着这一幕幕,不由得怒从心生。

过分啊,实在是太过分了。这些鸡群我盯了这么久都没下手,现在居然被几个毛小子欺负成这样?

狐狸爸爸很想怒叱三只小猴子,无奈的是,它不会说话。

准确的说,整个狐族都不会说话。因为赤狐在华国大陆十分常见,十分普通,同时它们天生就十分‘狡猾’,所以当年没有被盗猎者抓住,自然也就没有份参与那次大逃亡。

也正是因为这样,从而导致了整个狐族都不会说话。虽然如此,但狐狸生来就是十分聪明的动物。即使它们没有被程大牛强化过,但在山林里吸收着天地灵气,日月精华,智商也略微进化了一点。

只是一点点。

因此,看着三只小猴子追着鸡群跑,狐狸爸爸只能怒,不能言。

虽然不能怒叱三只小猴子,但是狐狸爸爸打算用最原始的方式教育一番这些自以为会说话就可以为所欲为的猴子们。

它瞥了一眼掉在地上的竹笋后,蓄势朝院中奔去。

三只小猴子正追着鸡跑得乐不可支呢。

虽然金丝猴主要以野果、竹笋、苔藓、嫩芽、树皮、树根等植物为主要食物,但其实它们也喜欢吃昆虫、小鸟和鸟蛋。

然后随着山林植物的匮乏,生存条件的越发困难,它们不仅会吃小鸟,有些时候,为了活下去,还得想尽办法把一只大鸟变成食物。

所以院子里的鸡群对于饿了许久的小猴子们来说,那可真是不得了的美味呀。

虽然它们一大早就已经吃了不少橘子,但橘子是主食,吃了主食之后,应该再用几只鲜活的鸡类调剂一下牙口才对。

所以三兄弟商议之后,便开始了对鸡类的追逐。

就在它们三兄弟合力即将围捕住一只大肥鸡的时候,一团如火的东西像从山顶滚落的石头般,以极快的速度朝它们奔来。

说时迟,那时快,小壮猴的反应最迅猛。它先是双臂往前狠狠一推,将小胖猴跟小金猴推出几米远,然后自个儿再往后一弹,又是弹出了几米的距离。

那团火以极其迅猛的速度冲到它们刚刚站定的地方,虽然扑了个空,那火却没有朝前惯性冲去,而是纵然一跃,立马就跃到了小胖猴跟小金猴身前。

狐狸爸爸怒气冲冲的看着圆滚滚的小胖猴子以及旁边那只金灿灿的小猴子。

它虽然没有说话,但气势十分骇人。

看着眼前的大狐狸龇着牙咧着嘴,还发出一连串让猴子毛骨悚然的低吼,小胖猴顿时软了双腿,差点就要尿失禁了。

好在最后一刻,它猛然想到自己现在可是这里的住户啊。虽然说,这里不能完全算是它的家,但好歹也是得到人类允许,住在这里的猴子。

我怕个卵?

想到这一点,它的尿意瞬间倒流回到膀胱里,这才没有造成尿失禁的窘态。

狐狸爸爸想到自己都舍不得下手的鸡群居然被这些自以为会说话就了不起的猴子驱赶成这样,心里越想就越生气。

它原本压低的脖子跟脑袋,忽然像个弹簧似的向前射出去,并且伴随着一声高亢的吼叫。

这一举动彻底吓坏了小胖猴跟小金猴。

两只小猴子下意识的转身就跑,看到绿油油的围墙,便纵身一跃,快速往墙头上爬去。

但是

“啊!”小胖猴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喊,立马像个皮球似的从墙头上滚落到地面。

小金猴也是龇着牙满脸痛苦的样子。

可不,墙上的金樱子可都是几十年历史的金樱子了,不仅枝干强壮,而且强壮的枝干上还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强壮木刺。

每一根木刺的长度都近乎有四五厘米,而且锋利如麦芒,坚硬如钢铁,可不是一般的绣花针可以相提并论的。

因此可以想见,当小胖猴跟小金猴的屁股往木刺坐下去的时候,或者是它们的爪子不小心抓在木刺上的时候

菊花残,满指伤!

狐狸爸爸看见两只落跑的猴子接连摔在地上,再次快速冲过去,堵在两只猴子面前,抬起前爪就是一顿狠揍!

平日里,它们狐族没少受到猴族的戏弄。

这些王八羔子自以为会说话就了不起了,经常拿它们不会说话的狐族开刷。现在不给它们点颜色瞧瞧,它们还真以为我狐族是吃素的!

虽然,确实也吃素!

但是,它一定要好好教育这些熊孩子。

它才不会像人类那样在乎什么面子,什么道德之类的。反正看不爽,就是干!

特别是这三兄弟,在猴族里也是出了名的捣蛋,平日里仗着有成年猴撑腰,经常从大摇大摆的跟它们狐族抢食物。

我让你牛,我让你会说话!我让你欺负山神养的鸡!

狐狸爸爸的爪子又快又狠,将小胖猴跟小金猴揍得眼花缭乱。

现在,小金猴算是明白那句话的意思了: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它们三兄弟以前因为有猴王爸爸撑腰,经常有恃无恐的在山林里欺负其他小动物。

现在,猴王爸爸不在了,是该它们还清旧账的时候了。

在狐狸的无影爪下,它想起自己跟两个弟弟曾经无忧无虑的坐在干枯大树的树杈上,对着树底下觅食的狐狸发出过一连串嘲笑声。

它们笑狐狸不会说话,笑它傻,还笑它臭。

它们也曾躲在树洞里偷偷嘲笑过乌鸦老黑叔叔是个净爱说大话的大话王。

它们还嘲笑过其他小动物的缺陷,并且经常以此为乐。

第149章 如丝般顺滑(求订阅)

也许,它们就是人类口中的熊孩子了。

人类对熊孩子总是无可奈何,毕竟人类世界有太多的道德捆绑与律法约束。

而在山林里,则没有这些绊脚石。所以这只确实不会说话,也确实有体味的狐狸才能如此肆无忌惮的揍它们。

它默默把头扭向房子,暗暗祈祷着那个人类快点出现,快点把它们从狐狸的爪子下救出去。

小胖猴哭得够呛。

但就算是这样,狐狸爸爸也没有停手的意思。

小壮猴壮了壮胆子,朝狐狸发出一声叱喝:“快住手,不然我就对你不客气了,你这只臭狐狸。”

臭狐狸?

狐狸爸爸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在黄金山林的潜移默化之下,加上狐类本身智商不低,以及平时的耳濡目染,它当然知道‘臭狐狸’是什么意思。

它不仅知道臭狐狸是什么意思,更知道猴子们说的每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无奈的是,它的种族从未接受过直接进化,以至于它们不会说话。

就连那两只外来的,长得像狗又不是狗的蜜獾都会说话了,可它们还是不会说。

也许,真是祖先妲己祸害事做太多,老天爷这是故意玩弄它们?哈哈,这是玩笑话。

狐狸爸爸听到臭狐狸三个字,更是怒不可遏。

这些熊孩子,真是欠教训,一点儿也不知道尊重长辈。

‘臭狐狸’这三个字,它可不是第一次听到了。

所以,它掉转身子,铆足了劲,朝小壮猴扑去。

小壮猴虽然是三兄弟里长得最壮实的,甚至是整个金丝猴群里,所有同龄猴子中长得最壮实的,但是,比起狐狸爸爸,它还是太嫩了点。

狐狸爸爸要独自养活一大家子,如果没有两下子,估计早就饿死了。

而小壮猴的强壮,在以往,都是用来捣蛋的,跟狐狸爸爸的猎食本领绝对不能相提并论。

因此,狐狸爸爸的身形如火团一般,只是眨眼的功夫,便死死压在了小壮猴身上。

接着,又是一顿狠揍。

它不会说话,就一边揍小壮猴,一边用嘴巴发出一连串得意的哼叫。

哼哼哼,现在,你们这些自以为是的猴子应该知道我们狐族的厉害了吧。

程虎已经睡醒,并且站在二楼的阳台上,默默的看着这一切。

只要狐狸爸爸不太过分,他就不会出手制止。

这些小猴子们的行为确实有点过了。昨天在回家的路上,他就再三交代小猴子们,不能欺负院子里的鸡,也别想恶作剧老虎,更不要干什么蠢事。

结果呢,这些猴子大清早的就追得鸡群满院子跑,不仅祸害了不少鲜活的花苗,还把鸡群吓得半死。

这些熊孩子,是该好好教育一下。

就算狐狸爸爸不出手,他也肯定会教育它们。现在狐狸爸爸当了‘坏人’,那他就勉强充当一下好人吧。

看见狐狸爸爸教育三只小猴子教育得差不多了,程虎这才慢悠悠的走到院子里叫停。

“别打了。”

狐狸爸爸听到熟悉的声音,下意识的停下了无影爪,扭头循着声音看去。

在院子的东南面,一个高大的身影矗立在晨曦中,那么挺拔,那么俊朗。

他的那双明亮的眼睛散发着柔和的光芒,像夜空的星星,像山里透明散光的石头,清晰而明亮。

他!是他!就是他!

他背对着东方天空中桔红色的云朵。那云朵里迸发出的万丈霞光披在他身上,他仿佛是从天而降,又像是刚刚从水里走出来,在朝阳的照耀下,闪闪发亮!

狐狸爸爸不再害怕,不再担心自己身上漂亮的皮毛会被偷走。

它放下爪子,四肢着地立在大地上,仰起脖子,看着朝自己缓缓走来的男人。

在这一刻,它忽然知道,他永远不会伤害它,以及它的孩子们。所以,怕什么呢?躲什么呢?

赤狐没有像之前那样掉头就跑,程虎反而有些意外。

莫非这几天颜值见长,连雄性动物都能被征服?嗯,一定是这样没错!

为了不吓坏狐狸爸爸,程虎的脚步很轻很慢。

他伸出双臂,朝狐狸爸爸慢慢靠近。

狐狸爸爸大概是嫌弃他走得太慢了,干脆直接迈动步伐,朝他‘心不甘情不愿’的走了过去。

我是看见你伸手,我才过来的哟。我可不是那种一点定力都没有的狐狸。

看见狐狸爸爸貌似撇着头有点小傲娇的样子,程虎忍不住乐道:“呀呀呀,小家伙,没想到你还挺有骨气的。”

他把爪子放在狐狸爸爸的脑袋上,顺着狐狸爸爸的脖子、后背,再到尾巴,一路将他黑麻麻的爪子从狐狸爸爸的头顶滑到狐狸爸爸的大尾巴后面去。

这丝般顺滑的感觉,绝对比用了十瓶飘柔的毛发还顺滑。

据说撸猫很爽?

呵呵,程虎只能偷笑,因为撸狐狸更爽啊!就是不知道这么一直撸下去,狐狸爸爸会不会提早变成秃顶的中年大叔。

看见程虎居然在撸狐狸的毛,被打得不轻的三只小猴子本想告状来着,但最后还是下意识的闭上了嘴巴。

看来,这个人类跟这只公狐狸有一腿!

程虎一边撸着狐狸爸爸的皮毛,一边用严厉的目光看着三只小猴子,问道:“抓鸡是谁的主意?”

三只小猴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没有要出卖谁的意思,便一致不回答。

看出三只小猴子可能不会招供,程虎便改变策略,又柔声问道:“你们还记不记得你们上次在院子里被老虎拦截差点吃掉的事?”

一说起这事,三只小猴子立马将脑袋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

上次大概是它们离死亡最近的一次了。如果当时这个人类不出面制止的话,它们三只很有可能会成为老虎的口中食。

所以,每每回想起这事,三只小猴子都还有些后怕。

它们不约而同的四下观望一番,没看到老虎,心中不由得暗暗松了一口气。

程虎接着说道:“上次你们被老虎欺负,我出面制止,还让老虎以后不许在村子里欺负你们。并且还跟你们保证过,在村子里,你们绝对不会被其他食肉动物伤害。这事,你们没忘记吧。”

三只小猴子一致摇头,表示没有忘记。

程虎又道:“既然这样,那你们又怎么能仗着自己聪明些,灵活些,欺负起我养的这些鸡了?我昨天不是告诉过你们吗,绝对不能欺负院子里的鸡,你们难道没有把我的话听进去?”

虽然是一连串问句,但其实程虎问得很平静,没有一点凶意。

他知道,猴子们都还只是小孩子,对它们凶是没有任何意义,只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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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读者通知书

我们村在深山中,距离马路大约三四公里。

最近连续几个月暴雨,村里的道路很多地方都严重塌方,现在根本出不去。

要出村子,必须绕道村道另一侧隔着一条河的山脚绕过塌方处,然后步行三四个公里才能走出外面的大马路。

现在连摩托车都没法通行。

这种情况已经一个星期了。路没通,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通。

按理说,路不通并不影响我更新。

但是,由于昨晚暴雨,村里又有几处严重滑坡,把山顶上的电线杆都弄倒了。

所以从昨晚十点钟开始,我们整个村都断了电。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通电。

因此现在是路不通,电也断了,天空还下着瓢泼大雨,根本没法离开村子。

食物就是鸡蛋鸡蛋鸡蛋。

所以在这里跟读者们知会一声,如果到了九号还没有通电通路的话,这本书就会进入断更模式,一直断到通电或者通路位置。

如果电一直不通,路通了,我会带上电脑出村,去镇上找地方更新小说。

但如果电不通,路也不通的话,那就真的只能断更了。

在作家助手里,有存稿,但只能维持到9号,其余存稿在电脑的码字软件里。

如果断更了,请大家谅解。

手机现在还有百分之六十的电,如果有打赏,没能及时在章节开头补上的,请谅解。通电后会补上。

望谅解。

然后,如果一直联系不上我的话,请不要担心,我可能只是手机没电了。

我家的位置比较高,不会被水淹。距离山脚也有几十米,滑坡也滑不到我家这里。

然后,我也不会傻到冒着雨走路出村去更新小说。

除非是突发情况,我可能才会这么这么做。比如急性病什么的。

呸,祝我安康。

第150章 你快摸我呀(求订阅)

当然,这一套在人类世界里并不受用。

比如,你去跟那些校园霸凌事件的元凶讲道理,他们可能会竖个中指给你。

但是小猴子们不一样,它们到底是生活在山林里,还未受到污染的野生动物而已。

捣蛋虽然是它们的本性,但程虎相信,那么深爱父亲的它们,也定然心存良善。只要谆谆诱导,想必它们也能把他的话听进去。

以后,小猴子们肯定要成为他的左膀右臂,如果不能从小事开始往好的方面发展,那么遇到大事的时候,就很难站稳脚跟。

“我们只是肚子饿了。”小胖猴解释道,“而且,我们很久没有吃过这么鲜美多汁的肉了。”

这个倒是大实话。

程虎养的这些鸡,喂的全是五谷杂粮,而且活动面积十分广阔,不仅血肉鲜美,连筋骨也极其有味。难怪小猴子们把持不住。

“我们真不是故意的。”小金猴也说道,“我们就是太饿了。”

“对啊,对啊。”小壮猴连忙就着哥哥的话附和,“我们真的只是太饿了。”

程虎一边撸着狐狸爸爸的毛,一边道:“就算是这样,也不能把鸡群追得满院子跑。它们是我的私人财产,如果你们没有问过我就私自食用的话,那你们就是小偷。还有,现在,我必须告诉你们一个坏消息。”

坏、坏消息?

三只小猴子瞬间懵逼!

我们不就是追着鸡群跑了一个早上嘛,这不是还没吃到你的私人财产嘛,那也不能算是偷盗成功啊。难道你还要因为这事把我们赶走?

赶走!

想到这里,小金猴的心里比两个弟弟的心更加慌张!

因为它很清楚,一旦回到山林里,回到猴群中,就肯定会成为成年公猴们争夺的对象。

为了公平起见,三兄弟很有可能会被分配到不同的家庭里。

到时候,三兄弟不仅要分开,等到最后,还很有可能会成为‘敌人’。

因为成年公猴要争夺猴王的位置,分别养在不同家庭里的三兄弟所站的立场自然也不同。

虽然它们不会伤害彼此,但却很有可能会做些违背对方心意的事情。

那比争锋相对的对打更难受!

在这里生活,是它们最好的选择,没有之一。

程虎说道:“以后,你们必须通过劳动来换取食物,我这里可是不养闲人的,也不养闲猴。”

这话听起来貌似有些残忍啊!

可程虎之所以这么做,无非是想让猴子们强大起来,让它们把注意力从失去父亲的悲痛中转移到干活赚吃食这件大事上。

而且,他说的也没错。

在这样恶劣的环境里,是不能养闲人的,也不能养闲猴。

虽然他可以把它们三小只当成宠物来养,但是,他更愿意把它们当成朋友,那种相互依靠的朋友,而不是我施舍你几块面包,你便朝我撒娇的人宠关系。

三只小猴子彻底愣住了!

这是什么鬼?我们长得这么可爱,居然还得通过劳动来换取食物?这是不是太过分了一点?我们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好吗?

狐狸爸爸听到程虎对小猴子们的‘判决’,心中很是高兴。

哈哈,这些熊孩子总算遇到对手了!

它从程虎宽大的手掌下挣脱开来,往院门口跑去,没一会儿,就叼着两根粗壮的竹笋,重新回到程虎面前。

它把竹笋放在地上,仰起脸,冲程虎笑。

那意思大概是说:看,这是我送给你的竹笋。

程虎一手捡起两根竹笋,一手撸着顺滑的狐狸毛,很是认真的说道:“谢谢你送来的竹笋,真的非常好吃,我很喜欢。我们人类呢,讲究礼尚往来,既然你送了我那么多竹笋,我总得回报你一些东西才行,你在这里等一下,我很快回来。”

说着,接连搓了几下狐狸爸爸的脑门,才站起身往房子走去。

没一会儿,程虎果然拿着他的‘回礼’出来了。

是一大块腊肉。

腊肉虽然不新鲜,但好歹也是肉啊。

而且,这是程虎现在唯一拿得出手的肉了。

总不能把田螺跟小龙虾拿给狐狸爸爸吧。就算他想给,可狐狸也未必想要啊。

而且,狐狸会吃小龙虾吗?

所以,眼下腊肉真是他唯一拿得出手的肉质食物了。

虽然说人类吃多了腊肉对身体不好,但对于狐狸来说,并不存在这样的困扰。

毕竟,狐狸爸爸可能一辈子也就只有这么一次机会吃腊肉而已,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风险。

被程虎拿在手里的腊肉约莫有两斤重呢,好大一块呢。

三只小猴子看得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空气中飘着丝丝肉味,最是能勾猴魂魄了。

但是,程虎无视三只小猴子的存在,直接把腊肉送到了狐狸爸爸跟前:“喏,这个就是给你的报酬了。谢谢你的竹笋。”

狐狸爸爸先是用鼻子嗅了嗅颜色不怎么好看的腊肉,接着便抬起头,一脸惊喜的看着程虎。

那表情的大概意思是:这么香的肉,真的是给我的吗?

老天啊,我上辈子是不是拯救了整个大自然?不然怎么可以遇上这么好的人呢?

狐狸爸爸虽然不能说话,但是内心活动还是很丰富的。

它实在是难以想象,自己上辈子究竟是干了怎样惊天地泣鬼神的大好事,所以才能有幸在这辈子遇到这么好的人类。

他不仅不会剥它身上的皮毛,也不会吃它身上的肉,还不会伤害它的老婆跟它的孩子们。

更更重要的是,他竟然还会把美味的食物毫不吝啬的赠送给它,且不要求任何回报。

天啊,这个世界也太美好了吧!这个人类太美好了吧!

看着美好的程虎,狐狸爸爸顿时有种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感觉。

想哭!

虽然以前在山林里苦逼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现在终于苦尽甘来了。用竹笋就可以换来如此美味的肉,如果用鲜嫩稀有的蘑菇,那该换来什么样的极品美味呢?

它来不及多想,朝程虎欠了欠脑袋表示感谢之后,就赶紧叼起黑褐色的肉往竹林跑。

它一定要尽快把这美味带回去给它的老婆跟孩子们享用。

看到不会说话的臭狐狸居然可以独享一块那么大的肉,又想到刚刚程虎说的要以劳换食的话,三只小猴子都很不服气。

凭什么?凭什么那只臭狐狸不用干活就可以吃到肉?

小胖猴跑到程虎面前,俯下身子,前胸跟脑袋都贴在地上,把屁股撅得高高的正对着程虎,一脸急不可耐的说道:“你快摸我,快摸我呀。”

程虎看着小胖猴丰满的腰身,挺翘的屁股,圆润的菊花,浑身一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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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给我捡鸡粪(今天十二更,求打赏求订阅)

【感谢空虚盟主今天又打赏了一个盟主。为盟主加十更,今天十二更。求订阅求打赏,求求求!】

几个意思?你tm这是要色诱我?

什么鬼啊?你把我程虎当成什么人了?你以为我是人畜无碍的渣渣吗?

握草,这破猴子思想咋这么龌龊?

“你快摸我呀。”侧脸看见人类呆立不动,小胖猴很是着急的说道,“你快像刚刚摸那只狐狸那样摸我呀。”

程虎:

“但是,摸了我的毛,你一定要给我一块肉哦。比那只狐狸的还大。我可是非常珍贵的猴子,而且我还会说话。”

小胖猴的意思很明显了:我是珍贵的金丝猴,而且是会说话的金丝猴,我的价值远远高于那只普通的不会说话的臭狐狸。所以,摸了我的毛,你必须要付出更高的代价。

看着老三的举动,小金猴恨不能找条地缝钻进去。

都是一个爸妈生的,为什么老三的智商这么低能?

人家把肉给狐狸,那是因为摸了狐狸的毛吗?是因为狐狸给他送来了竹笋呐。

小金猴绕到小胖猴身后,一脚踹在小胖猴的屁股上:“滚开,你个丢人现眼的智障。”

小胖猴在地上打了两个滚,一脸不解的坐在地上。

小金猴转身看着程虎,用谈判的姿态说道:“你刚刚说,要我们用劳动来换取食物,现在,我想听听,你都需要我们干些什么,然后,我们才能酌情思考,看看是否答应你的条件。”

对,就是这样,不能让人家以为咱无路可走非求着他不可的样子。

程虎看了看宽阔的院子,双手叉腰,一本正经的说道:“今天给你们的工作是,把院子里的所有鸡粪都给我搞干净了,然后全部堆到那个这房子后面的角落里。”

他指着鸡舍。

小金猴皱着眉头,眺望了一番院子。

这院子跟山林比起来虽然显得十分狭小,但实际上,也足够平旷宽敞。

院子里养着几十只鸡类,那么院子里散落各处的鸡粪便是可想而知的密集。

要它们三兄弟一天之内把院子里的鸡粪全部搞干净,这绝对是活生生的压榨啊。

小金猴不服道:“你这个条件太过分了。我们三只还那么小,而且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难道你就不能善良一点,把要求降低一点吗?”

它说的很有道理。

它们刚刚没了猴王爸爸,在这悲痛的日子里,还得干活才能换来食物,那可真是够苦逼的。

“过分吗?”程虎想了一下,说道,“既然这样,那就给你们两天时间好了。如果你们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话,那你们就只能回到山林里去了。我说过,我可是不养闲猴的,特别是没有任何用处的猴子。”

这是赤果果激将法啊!

干活虽然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但是确实是转移注意力的最好也最健康的办法。

程虎希望小猴子们能在劳动中慢慢遗忘掉失去猴王爸爸的事实,也希望它们能在充实的劳动中学会更多生存的本领。

虽然这显得程虎有些残忍,但他想,如果他残忍一些,可以加速小猴子们成长的话,那也不失为一种办法。

他的话成功激起了小猴子们的斗志!

小壮猴拳头紧握,咬着牙根道:“你放心好了,我们一定会按时完成。”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露出坏人的轻笑:“是嘛,那就最好了,不然的话,你们这些小东西就只能回去环境恶劣的山林里生存了。好了,该干嘛干嘛去。橘子随便吃,但是,你们给我记住了,如果你们浪费一个橘子的话,我也会赶你们走。”

倒不是程虎舍不得橘子,而是现在确实是食物匮乏。上一次小猴子们糟蹋橘子林的一幕幕至今还在他脑海里印象深刻呢。

橘子林里的橘子虽然很多,但也经不住它们糟蹋。

最近山林里不少鸟类飞来橘子林觅食,橘子的数量也在不断减少,如果猴子们还不懂得节约粮食爱惜粮食的话,那可就真的是无药可救,非得把它们赶回山林不可。

毕竟,猴子虽然可爱聪明,但他也不能为了三只猴子,让一大群鸟类没有橘子可吃吧。

小猴子们此刻的感觉就是寄人篱下,处处受限。

虽然心里有些不服,但又不得不乖乖服从,毕竟,这里是人家的地盘啊。

唉,猴生艰难啊!

三只小猴子往橘子林走去。

程虎也回到屋子里准备自己的早餐。

吃了早饭之后,他没再搭理小猴子们,独自走上楼顶,继续安装光伏发电系统。

一天下来,猴子们倒也没再搞出什么幺蛾子,按照程虎的吩咐,一个白天不是在院子里捡鸡粪,就是在吃橘子。

而程虎则专心致志的干自己的事。

到了傍晚的时候,经过将近两天时间的忙活,光伏发电系统总算装好了。

房子里之前的线路都还完好,所以程虎把设备全部安装好之后,再把房子的主线跟电箱的主线接上就ok了。

只可惜,房子里的灯泡都烧掉了,电器也没有一件,所以暂时还没办法进入电器时代。

不过,这一切都将在明天之后得到改变。

现在发电的问题解决了,明天的首要之事当然是去买家电啊。

程虎一边给小龙虾洗澡,一边计算自己明天到底要买些啥东东。

电视机、冰箱、热水器、洗衣机、微波炉、电饭煲、砂锅煲、电磁炉、电灯泡等等

现在程虎暂时只能想到这么多东西,具体还要再加入哪些电器,还得等到了电器店的时候才能确定。

但是,现在程虎可以确定一件事,那就是今晚必须把小龙虾跟田螺给煮了。

昨天晚上因为太累,懒得动手。今晚是无论如何也得煮了它们,让它们尽早步入轮回重新投胎,免得它们要继续窝在这么小的一个盆子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实在太残忍了。

而且,天气一热,田螺一旦换水不及时,容易死,也容易臭。

因此,今晚猴子们吃橘子,程虎吃麻辣田螺,麻辣小龙虾。

哈哈哈!这就是人跟动物的区别了。貌似有点对不住小猴子们啊。

小猴子们今天还算乖巧,当真乖乖在院子里捡鸡粪,所以,程虎想着,明天去买家电的时候,一定要顺便给小猴子们买点香蕉苹果之类的水果回来奖励一下小猴子们。

这是明天的事情,眼下的重中之重是,制作田螺跟小龙虾。

俗话说:秋风起,田螺肥。

按理说,田螺要到入秋之后才肥美。但在西阳省这地方,天气一热,田螺跟小龙虾就争相上市了,压根不存在要到秋天才吃田螺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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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嘬,嘬,嘬

【第二更,求订阅求打赏】

田螺的做法较为繁多,其中最常见的应当是‘炒田螺’。m

炒田螺,一是要用急火爆炒,二是一定要用有独特气味的紫苏叶作为佐料。

在制作新鲜田螺之前,最好是先用钳子将田螺的尾部剪掉。这样做既可以去除田螺内部的黑肠,而且也更加容易煮入味。

程虎把田螺的尾部全部剪断之后,再冲洗一遍,然后捞出放入事先就已经烧开水的锅中。

焯水,可以杀死田螺里的小虫子。

田螺虽然美味,但是由于是生长在水里的生物,因此体内会有很多细菌,以及一些微小的寄生虫。

所以在爆炒田螺之前,最好是先将田螺焯水一遍。

湿哒哒的田螺放入水中,加大火力,没一会儿,锅里的水再次沸腾起来。

随着开水的翻滚,不少白色泡沫逐渐漂浮在水面上,被凸起的水眼挤到了锅的边缘。

锅里的田螺都是罗小花在河里捡的,个头普遍不大。

这种江南田螺现在已经被命名为‘中华圆田螺’。它们通常生活在水稻田里,或者池塘里,或者水流缓慢的江河里。

中华圆田螺的黑褐色外壳十分薄,个头又圆又短,这让它们看起来胖墩墩且十分肉肥汁多的样子。

田螺从野外捡回家之后,必须放在清水里养几天,还得勤换水,每天至少换两次水。

这有利于圆田螺将体内的泥沙跟粪便排泄干净。

待田螺在锅中的开水里翻滚了十多分钟之后,程虎才用一个又圆又大的不锈钢漏勺将锅里的田螺全部捞起来,放入盆中,再用清水清洗一遍。

洗净已经焯熟的田螺后,将锅入油烧热,放入拍碎的蒜米、姜丝、红辣椒等配菜炝炒出味,再入田螺,继续翻炒。

随后,加入酱油、醋与白酒,翻炒一番,略加水,加盖烧制。

等田螺入味大约需要几分钟时间,随后揭开盖子,若是有小葱花、香菜跟紫苏,可以加入一些调剂味道,可惜程虎没有这三样东西,只能加入一些酸笋,再入适量的食盐翻炒均匀便可以起锅了。

田螺被装在一个大瓷盘里。白色的瓷盘很大,很白。

黑溜溜的田螺很黑,堆砌在白瓷盘中间,就像一座石头小山似的。小山升腾着袅袅香气,极其诱人。

程虎忍不住用手抓了一个放入嘴中。

因为田螺已经剪去了尾巴,所以就着螺口猛的一吸,带有浓味汤汁的田螺肉,就会连汤带肉被吸入口中。

程虎吃得津津有味,一幅全身心投入的姿势,舌头跟牙齿在这一刻堪称配合得完美。

嘬、嘬、嘬的吮螺声,节律大白,时缓时急,听得院子里正在大口大口吃橘子的三只小猴子一愣一愣的。

它们悄悄跑到落地窗旁边,伸出半个脑袋往厨房看去。只见人类正津津有味的吃着蜗牛呢。

三只小猴子真是想不明白,那种黏糊糊的脏东西有什么好吃的?而且,重点是,那些东西很硬,很臭啊。

只要一想到平时在山林里不小心踩碎一个蜗牛,然后被蜗牛肉黏住脚底的感觉,三只小猴子瞬间头皮发麻,将脑袋抽了回来。

人类太变态了,不仅喜欢吃猴脑,还喜欢吃蜗牛。

还是它们正常啊,它们现在只喜欢美味的金灿灿的橘子。

哦,天呐,这橘子不仅名字跟它们很像,就连颜色都跟它们很像。看来,是专门为了它们猴族才存在的食物无疑了。

吃了几个田螺后,程虎只能强忍口水,继续下一道菜麻辣小龙虾。

麻辣小龙虾虽然也好吃,但是制作起来也是一件极其复杂的工序。

其中,光是清理小龙虾就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去头,掐尾、抽肠、洗净,程序繁多且危险十足。

程虎刚想伸出手去抓一只小龙虾,结果那小龙虾就傲娇地挥舞起大虾钳,霍霍作响。要不是他眼疾手快,肯定要被那大钳子夹住手指。

到时候皮破血流的可就有他哭的。

但是,作为一个正宗吃货,必须要有敢于直面危险的胆气。

一次不成,程虎又二次出手

这是一场人与虾的战争,是**与**的碰撞,也是智慧与经验的较量。

战术上须敌进我退,敌退我进。

激战一个多小时后,终于清理完所有小龙虾,将一大盘满满的虾球十分惊艳的摆放在桌面上。

而他已然是累得满头大汗。

别看这工作听起来简单,但是实施起来可不容易。在清理小龙虾的过程中,还得用牙刷帮小龙虾洗肚皮。

这活如此细致,可把程虎累得够呛,感觉比干苦力还辛苦。

在制作小龙虾之前,还得用啤酒把洗净的虾球浸泡十来分钟,去腥去味。

然后再准备生姜、大蒜、桂皮、小米椒、花椒、大料等配料准备好。

一切妥当之后,将植物油倒进锅里。等油被烧辣了,便把所有配料放进锅里爆炒。

随着锅铲的不断翻炒,一阵阵沁人心脾勾人口水的浓郁香气随着一呼一吸间深入骨髓。

配料的味道全部翻炒出来后,将火调得更大一些,让蓝色的火苗肆意地舔舐着锅底,然后便到了小龙虾入锅的时候了。

程虎端起盘子,往锅里利索的倒入所有小龙虾,只听得“哧”地一声响,一阵青烟腾起。

红色的虾球和调料融为一体,在香气浸润的锅里欢腾。

这个时候,锅铲千万不能停,得将虾壳翻炒至红色,下身卷起,然后放点老抽上色,再入生抽。

继续翻炒均匀后,倒入啤酒跟料酒来激活小龙虾的肉质,再根据小龙虾的多少适量加点热水。

锅里的水分盖过小龙虾之后,盖上盖子大火熬煮。

一般餐馆制作的小龙虾可能只会在这一步焖煮几分钟这样,但其实,这么做很危险啊。

小龙虾又名克氏原螯虾,全身除了一根肠子外几乎没有其他器官,所有的器官都集中于头部。

其中包括有胃、肝脏、心脏、一对精巢/卵巢、排泄器官触角腺以及膀胱和排泄孔。

简单来说,吃虾头等于吃了虾的排泄物、半消化的虾食,喝了虾尿。

其次是考虑到小龙虾的生长环境。

如果小龙虾所处的生长环境不好,虾头会富集环境中的重金属,也会受到水环境中寄生虫的污染,成为血吸虫、肝吸虫等寄生虫的宿主。

总而言之,虾头是吸收并处理毒素最多的地方,也是最易积聚病原菌和寄生虫的部分。

从卫生健康的角度来说,确实也不建议吃虾的头部。

小龙虾本身很难清洗干净,市场上大都只是对小龙虾进行简单清洗,仅仅除去小龙虾表面的泥沙。而小龙虾头部、鳃里很难被清洗干净,由此虾头也就成为了小龙虾最脏的地方。

好在,程虎买回来的这些小龙虾全都经过了几天的浸泡,而且换水也换得很勤快,这些小龙虾比起餐馆里的小龙虾在本质上就已经干净太多了。

小龙虾在锅中大火焖煮10到15分钟后,准备收汁。收汁也不必把汤汁烧干,把料汁收至半干,即可出锅装盘。

吃的时候徒手捏着小龙虾的尾巴,用嘴使劲嘬几下虾身里的汁,再挑出虾肉慢慢品味,简直不要太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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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生如夏花之绚烂(为空虚盟主加更1/10)

【第三更求打赏求订阅】

酒足饭饱之后,程虎走出房子,站在门廊上,朝宽敞的院子看去。m

在明亮的太阳能灯光下,三只小猴子肩并着肩坐在院子中央的大石头上,仰起小小脑袋,望着遥远而缀满耀眼繁星的天际,窃窃私语。

程虎听不清它们在说什么,但他猜想,也许与过往有关,也许与它们的父亲有关,也许跟未来有关。

但不管它们的过往如何,也不管它们是否已经能完全接受失去父亲的事实,更不用去管它们的未来会怎样。

此刻它们坐在这里,望着繁星,哪怕它们小小的身影被黑夜笼罩,被群山包围,但它们都是安全的。

程虎给不了它们那种如山的父爱,但他可以像朋友那样,给予它们最大的帮助。

他也抬头看向繁星。

在他头顶上的星空虽然被群山勾勒出了形状,但群山并不能将它的深邃一并勾勒出来。

在有形的天空中,数不清的繁星密密麻麻的点缀在幽深的夜里,仿佛摇摇欲坠。

然而,越看就越是遥远,越看就越是深邃。

漆黑中的点点亮光,总能给内心带来一种深深的平静。

平静中蕴含着不灭的生机,蕴含着仿佛大悟的喜悦,就像它们本身,在无尽的黑暗虚空中倔强的不肯熄灭的光芒。

每一个背后都是最炽烈的燃烧,仿佛诠释着生命的道路,灿烂而不娇艳,弱小而不放弃。

程虎希望小猴子们也能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在有限的年华里尽情燃烧自己的生命,不将有限的时间浪费在无尽的伤痛中。

失去,固然悲痛,但必须学会面对现实。因为只要活着,就会不断的失去。

他本想朝三只小猴子喊两句,让小猴子们晚上进屋睡觉的。

但是,看着小猴子们彼此依偎着窃窃私语的模样,他又不忍心打破这一宁静的画面,便转身走入屋里。

这是三只小猴子失去猴王爸爸的第二个黑夜。

天空中虽然繁星密布,明月高挂,但是它们的内心却不见得明朗。

在以前,天黑了,猴王爸爸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它们。它会安安静静的守候在它们身边,直到黎明来临,它才会起身活动一下筋骨。

现在呢?

在这宽大的院子里,灯光清冷,天地一色。

那个能保护它们的人类虽然就在离它们不远的大房子里,但是,安全感这种东西却在猴王爸爸掉下去的那一刻,跟着一起掉到悬崖下面去了。

小金猴小声的说道:“以后,我们都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不能再依赖爸爸了。”

小胖猴的声音有点哽咽,它紧紧抱着大哥的手臂,依偎着大哥的身体,悄悄问道:“哥哥,那咱们的爸爸还会回来吗?”

它当然知道爸爸回不来了,但是,年幼的它仍然希望哥哥可以骗骗它,让它心里好过一些。

“不会。”小金猴眺望着苍穹,静静答道。

星星再亮也会随着黎明的到来而逐渐消退。与之一起消失的,必然还有黑夜。

在成长的道路上,那些美好的事物就像星星像月亮一样照入生命,那些不好的东西也会像黑夜一样笼罩生命。但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都会随着时间的流动而慢慢消逝。

所以,静心以待未来的生活吧。

不管黎明之后是酷热的烈日还是严寒的冰雪,只要信念不倒,生命就会像夏日的鲜花般绚丽绽放。

程虎吃了早餐,忙完家务活之后,打算上街买家电。

这个时候,大黄已经从山林回来。

程虎站在皮卡车旁边,看了看大黄,又看了看三只小猴子,有点担心。

你说这大黄会不会趁着他不在家,把三只小猴子给吃了?

大黄看出了程虎的心思,趴在坟前,一脸淡定的说道:“想干什么就去吧,你放心好了,既然我答应过你,绝对不会在村子里伤害它们,那我就绝对不会这么做。你真的不用担心。”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故意反着说:“我当然不担心你会吃了它们,我是担心它们欺负你。”

说着,还瞥了一眼大黄肚子下面的器官。

大黄胯下一凉,紧了紧后腿,说道:“你放心好了,我们会友好相处的。”

经过昨天的一天相处,三只小猴子也已经没那么害怕大黄了。

因为在昨天的整个白天里,这只大老虎基本上都在睡觉。

而失去猴王爸爸一事也让三只小猴子有所收敛,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口无遮拦以及目空一切。

加上昨天早上被那只红色的狐狸一顿狂揍,它们貌似也懂得了什么叫‘尊重’。

所以,只要大老虎不欺负它们,它们绝对会很识趣的不去招惹它。

程虎看了看时间,已经八点多钟。

他道:“那好吧,反正,你们千万别打架,记住了,要是谁把院子里的花苗给我糟蹋了,我就把谁赶走,这可不是玩笑话。”

这话显然是说给小猴子们听的。

大黄又不吃素,它才懒得搭理那些小植物。

而昨天早上,小猴子们虽然没有直接动手,但却间接的导致了花坛里的花花草草被祸害了不少。

好在昨天补救及时,程虎将倒下的花苗扶起来,将几乎被折断的花枝也包扎好了。过些日子等林振凯的古币邮寄到了,再给这些花苗修复加速一下就好了。

没等三只小猴子开口跟他保证,他便急不可耐的上了皮卡车,驱车离去。

啦啦啦,今天是个好日子啊!

是个买家电的大好日子!

等把家电买回来,房子就不再是冰冷的房子,而是温暖舒适的小窝了。

只要一想到以后可以使用便捷舒适的家电,程虎就满心欢喜,恨不能一下子就飞到镇上。

虽然说,去县城买家电,或者上网买家电,价格可能会比在镇上买要略低一些。

但是,家电这些东西,偶尔是会出现点小问题的。如果在县城买或者上网买,售后服务肯定没有镇上好。

所以程虎也就不在乎那点多出来的钱,决定就在镇上买家电。

一路开着车子从村里往镇上驶去,速度并不快。

到了村口桥头的位置,几乎没有一点犹豫的,程虎转动方向盘,将车子往护河道上开。

他想碰碰运气,看看天气晴朗的今天能不能遇上罗小花。

如果看到罗小花在河里捡田螺的话,他一定会把罗小花捡到的田螺全部买下。

他想,之前之所以没有在河边看到罗小花,也许是因为她家里这几天刚好有事。

今天天气这么好,河水这么平静,在温暖的阳光里,还夹杂着习习凉风。

这样的天气非常十分下河捡田螺,所以程虎断定,今天肯定能在河边看到罗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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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乔姐的动力(为空虚盟主加更2/10)

一路前往安明镇,车子的速度都被他控制得很慢。

遗憾的是,即使他如此缓速行进,但到了安明镇,却仍然没有看到罗小花。

这小姑娘怎么了?

怎么会不出来捡田螺呢?难道是去学校念书了?

这个可能性不大。毕竟,如果真要去念书的话,估计早就去了,又怎么会等到现在呢。

而且,程虎回想起上次见到罗小花的场景,十分肯定,罗小花是个勤劳的小姑娘,应该不会偷懒之类的。

既然不是去念书,也不是偷懒了,那么她为什么没有来捡田螺?她是遇上什么事了,还是怎么了?

程虎压抑着心中的疑惑,将车子开到了乔姐的店门口。

乔姐的店门口很大,足足可以停下两辆大卡车。

看见熟悉的皮卡车,乔姐立马抱着小女孩迎了出来:“小虎,今天又上街买菜吗?”

程虎从车上跳下来,笑道:“乔姐,今天给你带来了一单大生意。”

“大生意?”乔姐皱着不施粉黛长满斑斑点点的脸,问道,“什么大生意?”

程虎笑笑,不说话,直接走入店里。

乔姐疑惑的跟进去,见程虎直接走到放置冰箱电视的区域,心中大喜。

难道小虎要买一台电视,或者一个冰箱?

哈哈,如果是的话,那就太好了。店里好几天没卖出去大件的商品了。

现在是淡季,消费主力军不在家,都外出打工了,所以最近店里卖出去最多的都只是些小物件,一般价格都不会超过一千元。

她立马把怀中的小孩交给老公的妹妹抱着,走到程虎身边,满脸笑容的问道:“小虎,是不是准备买个电视?”

程虎看着挂在墙上的电视,微微点头:“对啊,乔姐,有什么好的介绍?”

一听这话,乔姐噗嗤一声笑道:“一看你就是门外汉,进店这样问,肯定会被宰。”

程虎憨笑一声,抓了抓后脑勺,说道:“我就不相信乔姐你会宰我。你要是真会宰人,你早就发大财了。”

“这倒是实话。”对于自己做生意不会宰人这点,乔姐也颇为无奈。

她问道:“小虎,你想要个怎样的电视,是质量漂亮点的,还是价格漂亮点的?”

“当然是质量了。我想要个屏幕大,质量好的电视,而且,画质也要清晰。”

“那就这个吧。”乔姐指着面前的大电视机说道,“这台电视机是新产品,国产大品牌,质量绝对没问题,整机保修三年。原本卖五千八百八十八的,你要的话,给五千就行。”

“哇,怎么便宜这么多?”程虎有点懵逼。一台电视机的水分这么大?

“哈哈。”乔姐无奈的苦笑一声,“这台电视机一说到价格,别人就怕了。要是不低价卖给你,我估计这电视挂在这里三年都卖不出去。现在的电子产品更新又快,要是不能尽早卖出去的话,用不了多久,又会被淘汰。唉,生意难做啊。”

程虎虽然不懂行情,但是道理还是懂的。他也相信,乔姐这种不会坑人的人,肯定不会坑他。

他点头道:“那乔姐,既然你推荐这台电视机,我就要这台吧。”

按照以往的经验,乔姐也大致知道程虎会买这台电视机,但没有想到,他竟然这么爽快。

五千块钱呐!不是五百,更不是五十。他都不考虑考虑就买了?只能说,有钱人的世界难以想象。

乔姐乐得合不拢嘴,接连傻笑了几声才问道:“那我现在就帮你装箱吧。”

哈哈,今天真是开门大吉啊,大清早的就卖了一台五千块钱的电视。

程虎摆摆手,说道:“不着急,我还要买冰箱呢。”

乔姐闻言,瞳孔微张,一股强劲的喜悦就像烟花一样在心中绽放。

居然还要买冰箱?

“来个最好的冰箱。”程虎也不嗦,钱都不是事,只要东西好就行。

于是,乔姐又给他介绍了一台四门冰箱。

把冰箱的价格谈定之后,乔姐心想,这下有得忙了。要把电视装箱,还要把冰箱装箱。现在店里就她跟老公的妹妹两个人,还带着个孩子。

要把电视装箱还算简单,但要把一个四扇门的大冰箱装箱,可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了。

但是,只要想到红彤彤的钞票,一切烦恼就都不是烦恼了。

她跟老公结婚十年,感情虽好,但问题颇多。

她那个好高骛远的老公连续十年做啥啥不顺。

而她老公家里那个三十来岁的弟弟又是个好吃懒作,连养活自己都是问题的人。

至于老公的妹妹,人很勤劳能干,但是因为要照顾她的两个孩子,只能来店里帮忙卖东西,工资一个月一千多,只够两个孩子开销。

因此,老公家的公婆平日里的花费大多来自她的口袋。

另外,她自己家里也有年迈的父母。父母虽然不需要她赡养,但是逢年过节给父母买些菜,过年的时候给点钱父母,这都是应该的。

现在,在这双重压力之下,又多了一个年幼的娃娃要养。

而这一切担子,全都压在她一个人身上,可想而知,钱对她来说是多大的动力跟鼓励了。

所以,为了钱,一切辛苦就都是值得的。

她脸上展露着温暖的笑容,问道:“小虎,需要我们给你送货上门吗?如果需要的话,可能要等到今天傍晚关门了才有时间给你送去。”

程虎摇头:“不用,我自己带回去就行,乔姐,再给我介绍个洗衣机。”

乔姐懵逼了!

确切的说,是震惊无比而懵逼了。

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热水器、油烟机、机顶盒、电磁炉、电砂锅、电烤炉、微波炉、电饭煲、电风扇、电灯泡、电钻、电锯

乔姐逐渐从懵逼变得激动,最后差点没乐疯。

这一系列家电的价格从几十几百到几千元不等,貌似价格不高,可这么多东西加起来,却也整整有两万元。

两万元啊!

乖乖,一个早上就卖出了两万元的商品!

在她开店十年的过往中,这可是从未有过的大好事。

不行,今晚一定要买只鸡做烤鸡庆祝一番!

乔姐一边想着烤鸡,一边乐呵呵的开收据。

把所有家电的票据一一开好后,将若干张红色小票递给程虎,并说道:“小虎,这些票你拿好,以后退货换货保修都靠这些单子。’

程虎接过单子,笑道:“退换货估计不会,保修估计也不会吧。你不是说这些家电的质量都杠杠的嘛。”

乔姐噗嗤又笑了一声:“是是是,但是以防万一嘛。”

程虎把单子揣入兜里,便开始把小件的物品先搬到车上。

乔姐见状,赶紧跑楼上取下几个大纸箱,准备给大家电装箱。

第155章 倔强的小姑娘(为空虚盟主加更3/10)

看着冰箱洗衣机热水器之类的大家电,乔姐顿时觉得老腰发麻啊。以前装一个冰箱都能把人累趴,现在一下子装几件大货

但是,没几秒钟,她想到红彤彤的钞票,立马就不觉得腰酸了,撸起袖子就是干。

程虎见她瘦得跟竹竿似的,便笑道:“乔姐,你帮我扶一下箱子就行。”

“你一个人搬得动吗?”乔姐上下打量一番程虎。

虽说这个小虎长得人高马大的,但毕竟也只是个普通人啊,力气再怎么大,也不可能一个人就搬得起四扇门的大冰箱吧。

在她怀疑的目光中,程虎轻轻松松搬起百来斤的大冰箱,放置在纸箱的底板上。

乔姐目瞪狗呆!

我滴乖乖,真是大力士啊。如果能请这样的大力士来店里上班的话,那就完美了。

乔姐将这个念头酝酿在脑海里,打算寻个合适的时机问一下程虎,看看他想不想赚点外快什么的。

所有东西全部搬上车,程虎交了钱准备走人的时候,乔姐觉得,合适的时机到了。

她手里拿着一瓶瓶装的果酒,跟着程虎身后,往店门口走出去。

“小虎,这个送你。”

程虎回头一看,只见一瓶色泽鲜红的果酒被递在眼前。

他也不推脱,接过果酒,乐道:“乔姐,谢谢啦。”

乔姐问道:“小虎,我们店里还缺一个送货的,你要不要干?傍晚送货,送一趟货最少五十块钱。”

五十块钱并不高。因为这是绝对的体力活。要送的必然都是冰箱洗衣机之类的重物,普通的小东西是不需要送货上门的。

五十块钱虽然不多,但是,如果一个月能送二十趟货的话,那就是一千块钱了。

安明镇周围村子虽多,但都挨得比较近,面积也不大,送个货一般一个小时就能搞定。

因此,这项工作还是很划得来的。

乔姐自己是这么想的。

程虎没有拒绝,只是笑问道:“乔姐,您看我像是有功夫赚外快的人吗?虽然我也很想帮你,但是真没时间。”

那么多事情等着他去干,哪有时间来赚这个五十块钱一趟的外快。

再说了,咱貌似不缺钱吧。

乔姐也突然觉得自己这个问题很傻

从小虎平时买东西的手笔,再加上今天一下子狂买两万元家电的大动作来看,他绝对不是一个缺钱的人。

既然不缺钱,那自然也就不会为了五十块钱浪费时间吧。

唉,为什么不晚生十几年呢。如果晚生十几年的话,说不定还能找个像小虎这么优秀的男人呢。

成熟的女人有这种想法通常只是用来排遣而已,不用当真。

她笑道:“没关系,我就是随便问问而已。哦,对了,端午节,记得啊。”

程虎已经上了驾驶室。

他把脸转向窗户,隔着车窗看着乔姐,回道:“您放心吧,我记着呢。我这人没什么爱好,就喜欢蹭吃蹭喝。”

现在是十一点半钟。

程虎有些着急着赶回去。

他想再碰一碰运气,看能不能在河边看到罗小花。

他刚刚想了一下,也许是因为早上出来的时间太早了,也许罗小花家里有一堆家务等着她干,所以她才没有那么早出来捡田螺。

现在是十一点半,如果罗小花出来捡田螺的话,在这个时间点,就一定在河边。

跟乔姐道了别,程虎驱车向前,在市场路口停车,并下车购买了几斤香蕉跟几斤苹果梨子。

把水果全部放到车上之后,再步行到猪肉贩大话狗的摊位前,要了一只猪脚,三根排骨,十斤五花肉,三斤猪大肠等肉类。

在大话狗剁猪脚的时候,程虎忍不住说道:“老板,我跟你打听个事,可以吗?”

大话狗停下生铁菜刀,转过胖得快流油的脸来,看向程虎,示意他问。

程虎问道:“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她之前应该在镇上卖过田螺”

“哦,你说那个小女孩啊,见过。”程虎的话还没有说完,大话狗就抢答道,“看上去是十来岁的样子,瘦瘦的,黑黑的,赶集的时候就会蹲在那里卖田螺。”

他指着市场路口的电线杆,继续说道:“她都是靠着那根电线杆坐,有时候一坐就是一天。那些女人婆怎么赶她,她都不走,就是死死抱着那根电线杆。”

想起那个倔强的小姑娘,大话狗脸上忍不住挂满了笑意。

他虽然不知道那个小姑娘叫什么名字,但是却对她印象深刻。

毕竟,在整条街上的所有摊贩中,也就那个小姑娘的年龄是最小的。

同时,她也是所有摊贩中穿得最破旧的。

那一身宽大的衣服将她瘦弱的小小身躯包裹,使她显得越发消瘦。

程虎有些骇然:“为什么要赶她?”

大话狗解释道:“可能是因为她穿得太破旧了吧,跟个小乞丐似的。赶集的时候,电线杆两边都会有卖菜的摊位在那里摆卖。那些女人婆嫌她穿得破,碍事,经常赶她,让她到其他地方摆卖,但她就是不肯,死死抱着电线杆,那里都不去。”

程虎可以想象得到那个画面。

还没有电线杆粗的罗小花,用纤弱的手臂环抱着粗大电线杆的样子,一定是既滑稽,又可怜。

“那小孩也不知道是哪个村子的,之前每个赶集日都差不多会来卖田螺,可这两个赶集日没看到,这在以前还从未有过这种情况呢。”

大话狗的话让程虎如鲠在喉,说不上是心酸,还是难过。

他揪着眉头,自我安慰似的说道:“可能没什么事,估计是帮家里种东西吧。”

大话狗点了点头:“对,有可能。”

程虎把肉拿到车上,付了钱,就赶紧驱车往回走。

遗憾的是,即使他一路沿着护河道缓缓行驶,却仍旧没有看到罗小花。

罗小花啊罗小花,难道你也获得了什么很牛逼的金手指,从此脱离贫穷困苦了吗?

这大概是最好的情况了。程虎这么想着,却不相信自己的想法。

他很清楚,自己的想法太过于天真幼稚。也许,罗小花是遇到了什么难处也说不定。

心事重重的回到家里,当他看到三只小猴子勤勤恳恳的在工作,看到大黄趴在地上晒着太阳睡觉的时候,内心的沉重才稍稍褪去了一些。

他下了车,先从装有水果的塑料袋里拿出三个香蕉,朝三只小猴子们道:“你们快看看这是什么?”

三只小猴子看着程虎手里黄橙橙的香蕉,顿时瞪大眼睛,欢呼起来。

它们扔下手中的工具,奔到程虎前,可怜巴巴的望着他手中的香蕉。

程虎说道:“你们看,只要你们听话,乖乖干活,就会有好吃的。这叫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懂吗?”

小猴子们不懂!

但是,它们全都一致点了点头。

懂不懂不重要,重要的是,先把香蕉搞到手。

第156章 鸡飞猴跳人尖叫(为空虚盟主加更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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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吃货们来说,有些时候为了美食做出一些违背事实的举动,也不是不可以的。毕竟,吃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与之比起来,其他的一切都是浮云。

程虎本来还想借此机会跟小猴子们说些大道理的,但是看着它们眼巴巴的样子,实在狠不下心‘折磨’它们,便把香蕉递给了三只小猴子。

三只小猴子拿到香蕉,立马剥皮送入嘴中。

虽然是人类种植的水果,但是味道比起以前吃过的那些‘果干’实在好太多了。

而且,连续两天吃了大量橘子,它们也有点受不了了。

所以这些味道跟野生芭蕉比起来相差甚远的香蕉对此刻的它们来说,真是人间美味啊。

小胖猴很快把香蕉吞到肚子里,又仰起它圆滚滚的脑袋,一脸渴望的看着程虎。

那大大的眼睛流露出来的不是一个吃货对食物的需求,而是一个宝宝对***的渴望,可见它是多么想要再吃第二个。

程虎假装没看见它,自顾自的鼓捣车上的东西。

小胖猴闻着空气中甜滋滋的果味,听着两个哥哥故意发出来的哼唧声,浑身难受,就好像有很多虫子在它身上爬来爬去那样难受。

它忍不住奶声奶气的说道:“那个,我还想吃香蕉。”

程虎提着水果,笔直的站在三只小猴子面前,很是认真的说道:“小胖猴,什么东西都不能一次性吃太多。你刚刚已经吃过一个香蕉了,不能再吃了。”

说着,他拎着几袋水果走入屋里。

看着程虎消失在门口的身影,以及那几袋水果的身影跟着消失不见,小胖猴满脸委屈。

我只是想再吃一个香蕉啊!为什么这么小的要求都不能满足我?

眼看它委屈的泪水就要掉下来,程虎又从屋里走出来,手中还拿着三个苹果,并道:“香蕉确实不能再吃了,来吃个苹果吧。”

一听这话,小胖猴的眼泪瞬间倒流回身体里,一马当先朝门廊上的程虎跑去。

苹果,苹果!

虽然苹果这个名字跟猴子貌似没有一点关系,但捧着苹果圆滚滚的身体,小胖猴立马就觉得自己跟香甜清脆的苹果就像两兄弟似的。

瞧啊,它们的脑袋都是如此的圆滚滚,可不就是兄弟么。

小壮猴跟小金猴也拿到了自己的苹果,并且毫不留情的张口咬下去。

比起小胖猴的龙卷风吃相,它们显然要斯文许多,也更能细细品尝苹果的滋味。

这果子虽然不像香蕉那样又软又松,但是却又脆又甜。

它的甜不是香蕉的糯甜,而是一种清甜。每一口咬下去,都能从果肉里迸出许多甜滋滋的果汁来。

果汁在嘴里蔓延,再用牙齿慢慢咀嚼果肉,又生出更多清甜的果汁,那滋味不可谓不快活。

这是它们第一次吃苹果,感受绝对不亚于它们第一次发现院门口对面的橘子林,并在那儿大块朵颐的滋味。

橘子酸甜,香蕉香甜,苹果清甜,不一样的水果,不一样的味道。

只能说,人类真不愧是会吃的物种,居然可以想办法鼓捣出这么多好吃的东西。

如果它们也会这些技能的话,那以后就不愁吃喝了。可惜呀,它们不会。

它们只会卖萌求生!

也许,这就是它们的宿命!

程虎一边把车上的东西往屋子里搬,一边看着小猴子们吃苹果的模样直乐呵。

别看这些小猴子虽然不是人类,可吃东西的模样,跟人类还真没什么差别。

如果略加调教的话,说不定还真能长成三个齐天大圣呢。到时候干活就可以找到帮手了。

这个想法好啊!

正所谓不养闲人,也不养闲猴嘛。自食其力是最能得到尊重的。

这个道理程虎在之前就已经跟三只小猴子能说过。

所以三只小猴子吃完苹果之后,就赶紧帮忙一起搬运车上的东西。

它们的个子不大,力气也不大,只能搬运一些小物件,比如装在小纸箱里的灯泡。

虽然这起不到什么作用,但也算是一种身体力行的好习惯吧。这总好过他们坐在旁边,一边吃瓜,一边看程虎一个人搬运一整车东西好吧?

看到小猴子帮忙,程虎心里确实挺高兴的,但他为了不让小猴子们骄傲,还得故意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

并且指示道:“那些可都是很容易摔碎的东西,你们千万要小心了。以后下雨天的夜晚,能不能有灯光可就全靠它们了。”

小猴子们拿着手中装有电灯泡的小箱子,左看看右看看,并未看出这些小箱子有什么特别?

就这些破玩意还能发出光亮?

它们不相信。

而且人类还说,这些都是很容易摔碎的东西。在它们看来并不是这样。

抱在手中的小纸盒子虽然有些硬,但不是那种脆生生的硬。

如果是很容易摔碎的东西,那应该像它们的脑壳一样硬得脆生生的才对。

毕竟人类只要轻轻挥动小锤子就能轻而易举的敲开他们的小脑壳。

所以,手里的这东西是如何被摔碎的呢?

小胖猴举起手中四四方方的小盒子,左看看右看看,完全想象不出这小盒子摔碎的样子会是什么模样。

它想,真理在于实践。

于是,双手轻轻用力一抛,将手中四四方方的小纸盒子在空中抛出一个完美的弧度,然后随着啪嗒一声响起,小纸盒子摔落在坚硬的水泥地上。

明明没碎。小胖猴站在距离小盒子不远的地方,双手叉着腰,气呼呼的看着那个落地没碎的小子盒子。

可能是力道还不够。

它又快速跑到前面,捡起小纸盒子,卯足了劲,朝前面的墙壁奋力扔去。

“啊!”莫名其妙被什么东西砸中的程虎怪叫一声,捂着他帅气的脸蛋,低头一看,只见装着电灯泡的小纸盒子不知什么缘故竟然掉在地上。

他再抬头往外看去,瞬间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只见那圆滚滚胖墩墩的小猴子一脸尴尬的望着他。

“小胖猴,你干了什么?”程虎故意装出一副很凶的样子质问道。

小胖猴尴尬的笑了两声,回道:“我没干什么呀,我就是想看看,你说的那个很容易摔碎的东西,是不是真的很容易摔碎而已。”

“你疯啦!”程虎捡起地上的小纸盒子,张牙舞爪的扑向小胖猴,“你信不信我把你炖了。”

“略略略!”小胖猴朝程虎吐了吐舌头,立马连滚带爬的跑到院子里。

小金猴跟小壮猴看着这一幕,真的是又恨又气啊。

为什么它们的弟弟这么脑残?‘寄人篱下’居然敢挑战人类?

两兄弟决定抓住老三,好好抽它一顿,让它知道什么叫‘尊老爱幼’。

于是乎,院子里瞬间鸡飞猴跳人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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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章 小花的故事1 (为空虚盟主加更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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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黄缓缓睁开眼睛,看着这一幕幕,心中不免有些欣慰。

这些小猴子虽然真的很聒噪,很吵闹,但它们确实也不失为是好伙伴。

如果它大黄造虎失败,且生命也终于走到尽头的时候,想必这三只小猴子可以成为程虎的左膀右臂吧。

虽然心有不甘,但生老病死本来就是世间万物的常态。

即使是坚硬的石头,也终有水滴石穿、风吹石化的一天。

即使是耸立的大山,也会遇到滑坡,遇到地震,遇到火灾,遇到泥石流……

何况是它的血肉之躯呢。

看了一会儿院里热闹的场景之后,它又轻轻闭上眼睛,却仍然竖起耳朵听着这世间的繁华。

这个世界是繁华的,美丽的,令人不舍的。

小花这么觉得。

她想,如果她能一下子就长得很大很大,像那些大哥哥大姐姐那样大该有多好啊。

那样的话,她就可以帮助爸爸妈妈干更多的农活,还可以不必再畏惧奶奶。

但是,时间真的过得好慢好慢啊。

这个世界那么漂亮,她却来不及去看了。

她想,那些有着五颜六色灯光的大城市,她也没有机会去了。

在她短暂的生命里,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金钟县。

如果可以,她希望自己死掉之后,能够变成一只大鸟,那种很大很大,翅膀非常有力的大鸟。

这样的话,即使有一天她会悄无声息的死去,也可以在死掉之后悄悄帮助爸爸妈妈驱赶飞到水稻田里偷吃水稻的鸟雀,还可以驱赶那些下山偷吃花生玉米的野猪?

为什么要悄悄的呢?

因为她不想吓坏自己的爸爸妈妈。

她想,变成大鸟之后,还可以飞去很远的地方,看更大的世界,眺望更璀璨的灯火。

然后,还可以像电视里的英雄那样,悄悄保护姐姐,不让她被坏人欺负。

但是,如果死了,可能就真的只是死了,就再也看不到爸爸妈妈跟爷爷还有姐姐了。

她不想死。

但是又觉得这样活着很辛苦。

这所谓的辛苦,并不是指身体的辛苦,而是指精神上的辛苦。

从小到大,她都活在奶奶的怒目冷眼之中,几乎她每次稍有不顺心,都要被她一顿毒打。

虽然奶奶跟爷爷还有四叔一起生活,平常并不会时时看见,但是,只要奶奶丢了点什么东西,那罪名总是会莫名其妙的落在她头上,然后她就不得不一次次忍受棍棒之痛。

现在回想起来以前受到过的毒打,确确实实是很痛的。只是当时害怕到了极点,所以才忘了喊疼。

这种日子,要到什么时候才是尽头呢?

躺在床上的小花已经精神涣散,浑身没有一点气力。

回想自己短暂的一生,她没有流泪,而是暗暗松了一口气,又叹了一口气。

她家里的情况颇为复杂。

她有个姐姐叫罗大花,是妈妈跟前夫生的。

后来姐姐三岁的时候,由于妈妈忍受不了前夫的滥赌酗酒跟家暴,便带着姐姐改嫁给了爸爸。

嫁过来两三年,妈妈的肚子一点动静都没有,奶奶就会常常当着村里人的面羞辱她,说她长了个铁屁股,生不出孩子的铁屁股。

婚后的第三年,妈妈终于忍受不了几个叔叔的好吃懒做,也忍受不了大姑二姑以及奶奶的尖酸刻薄,便提出要分家。

说是分家,不如说是被奶奶跟大姑她们从大房子里赶了出来。

一无所有的爸爸妈妈带着姐姐住进了原本用来关牛的牛圈里。

那时候他们什么都没有,连锅碗瓢盆都没有。

牛圈里也是臭烘烘的。

但好在妈妈是个十分勤劳的人,愣是靠着她勤劳的双手慢慢撑起了一个家。

后来太爷爷太奶奶跟二叔公相继去世,爸爸妈妈还有姐姐才搬离牛圈,住进了现在小花家还在住的老房子里。

住进去的第二年,小花便呱呱落地了。

小花的出生不仅意味这个贫困的家庭要多一口人吃饭,还意味着家里多了一个需要照顾的人。

小花出生后,爸爸妈妈轮流带小花。

早上妈妈去干活,爸爸在家带娃。到了中午,妈妈在家带娃,爸爸就去干活。

这种日子一直持续到小花一岁。

小花一岁的时候,姐姐大花已经十一岁,两姐妹整整相差十岁。

所以,爸妈很放心的把小花交给了大花,让十一岁的大花担负起照顾妹妹的责任。

当时的大花白天要去学校念书,按理来说,是根本没办法照顾妹妹的。

可是,没办法也必须有办法。爸爸妈妈都要去山里干活,如果她不愿意担负起照顾妹妹的责任,就只能任由一岁的妹妹自生自灭。

这话当然是爸妈吓唬她的。可她信了,并且心甘情愿的用背带背起妹妹一同前往学校。

大花的成绩一直很好,每次考试都能拿第一名。但就算是这样,老师仍旧皱起眉头,劝她退学。

因为她是老师从教多年来,遇到过的学生里,最最奇葩的学生。

居然背着妹妹来学校上课?疯了吧!

如果妹妹乖巧还好,偏偏一岁的小孩最是闹腾。

课堂上妹妹不是撕扯大花的课本,就是手舞足蹈的咬铅笔,不然的话,就是对着一只飞进教室的蝴蝶哇哇大叫,引得整个教室的学生都哄堂大笑。

这貌似很有趣的样子呀。

但其实不然,大花每每此时,眼角总是含着泪水。

她看到的不是轰然大笑的同学,而是讲台上老师厌恶至极的目光。

她知道自己这样做不对,也知道自己不应该带妹妹来学校。

可是,如果不带妹妹来学校,爸爸妈妈就没办法干活,就没办法养活她们两姐妹,更没有办法送她念书。

她觉得,自己少吃点倒是无所谓,但是妹妹不行啊。她还那么小,才一岁左右。如果没有东西吃,她会饿死的。

于是,在老师的怒目跟同学们嬉笑的目光下,大花从书包里拿出一块饼干,放在妹妹手中。

什么?这么小的孩子不能吃饼干?

对不起,穷人的世界没有这个设定。

拿到饼干的妹妹不吵了,也不闹了,乖乖把饼干放在嘴里,不断的磨压着她软嘟嘟又痒得很的牙齿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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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159章小花的故事2 (为空虚盟主加更6/10.7/10)

尽管此刻小花不吵不闹了,但是没一会儿,又会嗷嗷大哭。顶点x

于是,大花不得不在老师的怒叱中抱着妹妹离开课堂,到走廊外面哄妹妹。

本以为日子就应该这样悄然逝去。

但是没有。

大花带妹妹来学校上课这事实在太荒唐了,学校几次将大花赶回家,但第二天,她依然不听劝阻,带着妹妹来学校上课。

无奈之下,最后学校决定开除大花。

那时小花还没一岁半。

大花被开除了,很着急,很难过,哭着跟爸妈吵闹要上学。她知道,知识改变命运,也知道,读书是她唯一的出路。

可是,小花还那么小,才刚刚学会走路,需要有人照顾啊。

妈妈好声劝慰大花,让她暂时先别念书,等妹妹到了三岁的时候,再送她去学校念书。只要大花答应,以后无论有多艰难,只要大花成绩好,就一定会送她上大学。

最后,大花沉浸在上大学的梦想中,答应了照顾妹妹。也正是因为这样,小花健健康康的长大了。

三岁的小花长得很高。

比同龄的孩子都高。但也很瘦,比同龄的任何一个孩子都瘦。

但很幸运的是,她在这样艰难的日子里活了下来,而且很健康。

三岁的孩子可以自己玩了。

于是,大花重新回到了学校。

三岁的孩子可以自己玩了,在奶奶看来,也可以偷东西了。

于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要是她家少了个鸡蛋,或者少了几块钱,或者是青菜地里的黄瓜少了几个,那都会被当成是小花偷的。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奶奶的棍棒从大花身上,转移到了小花身上。

大花时常在课堂里上课,爸妈时常在山里干活,唯有小花像只小老鼠似的留在家的附近溜达。

三岁是怎样的一个概念呢?

会说话,会走路,但是,如果有人打她,她绝对没有自卫的能力。

所以每每奶奶把怒气撒她身上的时候,她都没法躲开,只能一边哇哇大哭,一边声嘶力竭的喊着:“奶奶,不是我,不是我。我真的没有偷你的东西。我真的没有偷你的东西。”

她哇哇哭得声嘶力竭,但奶奶全都视若无睹,一遍遍将随手捡起来的木棍抽打在她身上。

她便只能哭着喊着,强忍一切疼痛。

有些时候,小花真的很不明白,自己是奶奶的亲孙女,堂姐堂哥也是奶奶的孙子孙女,为什么待遇差别这么大呢?

她家跟大姑家相邻不过百来米,几乎每一天都能听到奶奶亲昵的呼唤堂姐堂哥的小名。

那一声声充满溺爱的叫唤,就像她每一次受到的毒打那样,一次次震撼着她的小小心灵。

从三岁开始,一直到如今十岁,每一个春夏秋冬,小花都逃不过奶奶的棍棒。

父母在山里干活,无暇顾及她,姐姐在学校念书,更是没有办法照顾她。

所以这些年来,小花只是一开始的时候跟爸妈说过自己会被奶奶打的事情,但后来随着年岁的渐长,知道爸爸妈妈的不容易,也渐渐习惯了被打一事,便没有再跟爸妈说过自己今天是否又被奶奶打了。

可她身上被打的痕迹,却从未消退过。

昨天被打红的地方还没有消去,今天又添了新的痕迹。

时光是在她身上一处处鲜红的痕迹中跳跃着流去的。

终于啊,到了六岁多,可以上学了。

但是,因为没有上过幼儿园,所以学校的老师普遍认为,罗小花肯定很笨。毕竟是一个输在起跑线上的穷孩子。

而且,开学的时候,其他孩子的家长都会十分热情的招呼老师去家里做客,唯独罗小花的家长没有。

他们也知道罗小花家的情况,所以不由得往她身上抹了一道‘贫穷’的颜色。

排座位的时候,柔弱的小花独自坐在最后面的角落里,没有同桌。

其他同学都有同桌,只有她没有。

第一次考试的时候,小花考了满分。老师立即对她进行了教育,告诉她,作弊是不对的。

第二次考试,小花还是考了满分。老师就让她喊家长来学校。

小花不解,为什么自己考了满分老师会不高兴?但她还是把妈妈叫去了学校。

妈妈听到老师说小花作弊才考了一百分,便丝毫不留情面的反问道:“你们说我家小花作弊,有证据吗?”

这话让老师当场愕然!

证据?一个苦巴巴的农村妇女也知道‘证据’这个词?

但是,他们确实没有证据。考试的时候,他们也特别关注了罗小花,确实没有找到罗小花作弊的证据。

第三次考试,小花的位置被移到了讲台下面,老师全程盯着她看。

然而,她还是满分。

看来,这女娃子是有点真本事啊。老师苦笑了一声。

按理说,一年级是要念两年的,因为第一年是要当学前班来算的。

由于是偏远山区,老师数量有限,就不另外开设学前班,但是,所有入学的孩子,都必须念两年一年级。

天才罗小花也不例外。

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爸爸杀了家里的猪,喊了学校的老师来家里吃饭,请求他们让小花直接升二年级。

老师的意见不统一,但还是愿意让小花参加二年级的第一次考试。

小花没考满分,语文只考了98分,数学99分。

又是第一名,真是没天理了!

尽管这样,小花还是没能上二年级,而是继续被留在了一年级。

小花的第二个一年级有些反常,一开始的时候,她的成绩一直很好,但是,到了下半学期的时候,她的成绩却忽然直线下滑,每次考试都不及格。

她看着试卷上的红叉叉,心里想着正确的答案,暗暗说道:“这样,我就可以不用上学了吧。”

毕竟,姐姐很快就要上高中了。

高中不属于九年义务教育,需要很多很多钱。

为了照顾她才不得已辍学两年的姐姐虽然已经快十八岁了,但还只是刚刚准备上高中而已。

小花的脑瓜子很聪明,虽然姐姐带她去学校上学的时候,她才一岁左右,但不知道怎么回事,脑子里至今留有几个那时候的画面:

她被姐姐背在背上,隔壁组的一个大姐姐偷偷逗她笑。

她被姐姐抱在膝盖上,视线刚好可以越过前面的课桌,看到一个大人在一块黑板上刷刷刷写着字。

她还看多过一只蝴蝶,一只蜻蜓,也看到过一些年纪比她要大些的哥哥姐姐们在走廊外面,极力攀爬在窗户上,往教室里看。

那日子明明离她很远,但她却很神奇的记得那些事,那些细节。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欠姐姐的,是这辈子用生命都还不清的恩情。

所以,小小的小花看着试卷上的红叉叉,心里想着正确的答案的时候,内心是无比轻松的。

她并不觉得自己这么做很伟大,而是觉得这是她应该做的。

然后,很自然而然的,第二个一年级,她像个坏孩子一样逃课。她逃到河边去捡田螺,把田螺卖了换钱。

一块,两块,三块的攒着。

等姐姐周末放假回家的时候,她就趁着大家都在吃饭,悄悄把厚厚一沓一元五元的钞票放入姐姐的书包里。

谁也没有发现!谁也不知道!

等姐姐翻看书包时,她就躲在门框外面,探出小小脑袋,用明晃晃的大眼睛偷偷看着姐姐发现钱时挂满脸上的惊喜,心中也不由得翻滚着巨大的喜悦。

那一刻,仿佛有一片花海在心里绽放,又仿佛有一群百灵鸟住进了身体里。

她为自己的聪明感到沾沾自喜,并且萌生了更多动力,决定要捡更多的田螺,赚更多的钱给姐姐。

有一次,她送姐姐坐大巴车去学校,猛然发现,姐姐是所有女孩子里长得最漂亮的,但是,姐姐却是所有女孩子里穿得最破旧的。

那一刻,她更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一定要攒很多很多钱帮姐姐买一套新衣服。

很漂亮的那种!

小花逃课越来越频繁,考试的成绩也越来越差。

妈妈被老师叫去学校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第二个一年级期末考试的时候,小花语文数学都只考了十几分。

然后,她便跟父母唠叨,说自己念书真是浪费钱啊,像她这样的脑子,完全就不是念书的料,不如留在家里干活吧。

爸爸妈妈也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小花是那么聪明的一个孩子,一开始的时候,每次考试都能满分,为什么现在变成这样?

在小花的努力劝说之下,以及老师的频繁召唤中,夫妇二人最终还是同意让小花辍学。

她既然不愿意念书了,那总不能强按牛头喝水吧。

于是,从那之后,在每一个晴天的日子里,总能看到一个瘦小的身影猫在河里。

哪怕是烈日如火,细雨如织,只要没有倾盆暴雨,她总会按时出现在那宽敞的河面上,把细细的脚丫子泡在浅浅的河水中,捡起一个又一个闪闪发亮的田螺,装了满满一篮子。

等到赶集的时候,市场路口的电线杆下便是她的第二战场。

一把老式秤杆、一篮子田螺、一张张皱巴巴的钞票合成了小花的春夏秋冬。

在那样平凡普通的日子里,小花总能在姐姐挂着笑容的脸上找到温暖,找到慰藉。

她把卖田螺攒下来的钱继续偷偷放在姐姐的书包里,自己也另外偷偷攒一些,然后等风和日丽的好日子,就从镇上抓了几只小鸡回家养。

那些小鸡可真好看呀。

她盯着小鸡的腿暗暗想到,你们要什么时候才能长成大鸡腿呢?

村子里的同龄小伙伴都在学校上课,小鸡们就成为小花的小伙伴。

小鸡们长大了,免不了要接受被宰杀的命运。

过年的时候,爸爸抓了一只又肥又大的鸡,准备宰杀,小花就跑到河边哭啊哭。

可是,等她回到家的时候,还是会大口大口的咬鸡腿。

日子应该这样平淡且幸福。

但是奶奶总是会时不时的打碎日子的平淡。

她家里的鸡丢了,蛋丢了,钱丢了,甚至是她那些花里胡哨的衣服被大风刮跑了,她都会觉得是小花偷了。

于是,在平凡的日子里,棍棒一次又一次狠狠的落在小花身上。

她那么瘦,那么小,哪里经受得了这样的棍棒呢?

这一次,小花终于倒下了。

而她倒下的时候,原本被她紧紧拽在手里的、来自那个好心叔叔的几十块钱也跟着掉落在地上。

奶奶捡起地上的钱,又狠狠的抽了小花两棍才觉得解气。

“这次你赖不掉了吧,就是你偷了我的钱,你这个小贱货,就跟你妈妈一样贱。”

咒骂几句,奶奶拿着钱走了。

小花疲软的躺在地上,望着远去的奶奶,想着自己得来不易的钱,内心积压许久的绝望一点点一点点的朝她疲弱的心脏跟身体蔓延开来,最后把她那双水汪汪的眼睛都跟着一起吞噬了。

她不想吃饭,也吃不下饭。

她不想去医院,觉得那太浪费钱了。

从遇到好心叔叔那天到今天也才过了几天时间,但她本就瘦弱的身体已经瘦得只剩下一层皮。

天上会有神仙吗?她想起电视里腾云驾雾的神仙,暗自在心中问道,如果有神仙的话,他们能看到她吗?

他们可以把奶奶变得温柔一点吗?只要不再打骂她就可以了。

或者是,他们能让她一下子就长大吗?那样,也许,可能,她就可以做很多现在她做不到的事情。

比如反抗!

反抗什么呢?

反抗一切吧!

第160章 有面没有(为空虚盟主加更8/10)

【第十更,求打赏订阅跟票】

忙活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程虎总算是把电热水器给安装好了。顶点x

原本以为凭借自己帅气的外表不对,是凭借自己的聪明智慧,安装一个电热水器应该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可实际上,这货看起来简便,但安装起来却颇为麻烦。

当然了,如果是专业人员安装的话,那应该不难。无奈的是,他程虎是第一次安装这笨重的大东西,所以花了好几个小时才装好。

装好了电热水器,还得安装洗衣机。

洗衣机的安装比起电热水器要简单许多,就是把入水口跟出水口接通就行。

宽大的浴室里本来就有洗衣机的出水口,所以不必麻烦在墙上打孔了。但是程虎想着,这洗衣服的水也不能浪费啊。

所以,干脆用软管延长出水口的管道,直接把水排放到后院的菜地上。

每天洗一次衣服,选择晚上洗衣服,那么洗衣服的水就可以流到菜地里,即使不能浇淋青菜,但也可以为干燥的土地增添一些水分。

同时水分蒸发到空气中,也可以为后院的菜园增添一些湿气。

这有利于蔬菜在烈日之后的夜晚更快恢复且更快生长。

所以,安装好洗衣机之后,程虎趁着暮色,从出水口的位置挖了一条小沟,埋入一条长长的水管,一直通到后院的菜园里。

洗衣机的事情搞定后,夜色已经完全黑下来。

但是,程虎也不急着吃饭,而是先把冰箱安装好。

冰箱的安装无非就是插电,然后把四只脚调平整就完事了。

忙活好这些,已然是累得精疲力尽。

别看他气力日渐增大,已经力大如牛,但是在一天之内搬运这么多重物,那可真不是闹着玩的。

普通人的话,估计光是搬运一台洗衣机就就够呛了,而他呢?

唉,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

我程虎啥时候才能像小说里的主人公那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虽然现在没有人可以供他使唤,但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晚饭走起!

今晚的晚饭是黄豆猪脚汤、糖醋排骨、尖椒肥肠

要说有了电就是方便啊。

这个黄豆猪脚汤是中午的时候就开始用电砂锅开始煲的,煲了一个下午。

猪脚已经被煲得肥而不腻,酥而不烂,入味十分。

黄豆也一个个全部被煲得绽裂开来,融入了猪脚汤的滋味,吃起来也十分好吃。

这道菜中,最美味的当属汤汁。

汤汁不仅有猪脚的浓郁肉味,更是加入了黄豆的清甜,喝上一口,别提多有滋味了。

说到黄豆猪脚汤,那可是博大精深的中医食疗里的一大精髓。

这道汤不仅操作简单,而且对身体大有益处。

食用之后,能补充大量的蛋白质。而猪蹄含有丰富的胶原蛋白,不含胆固醇,脂肪含量也比肥肉低,对增加皮肤弹性,延缓衰老都有很大的用处。

比起猪脚汤,糖醋排骨也是美味中的一道精品啊。

糖醋排骨虽然好吃,但是制作起来却比黄豆猪脚汤麻烦。

先把锅烧热,再把油倒入锅中,加入白糖,用勺子不停地搅拌,待白糖慢慢融化,直至白糖烧成红扑扑的糖油为止。

接着就将排骨放入其中,然后不停的搅拌让白糖渗入道排骨里。

这时可以加点水和盐还有醋,然后用小火慢慢的焖,大约焖了30分钟左右。

时间一到,揭开锅盖一看,此时排骨已经成了黄色,色泽鲜艳,让人看着都垂涎欲滴。

出锅时,锅中的汤汁逐渐减少,待汤汁粘稠,完全可以包裹在排骨上即可。

这样一盘香喷喷的糖醋排骨就做好了。

黄色的汤汁拌着排骨散落在瓷白色的盘中,浓浓的香味袅袅升起。

程虎咽了咽口水,赶紧拿起筷子夹入嘴中,然后用力的吮吸着排骨里的汤汁。

呵,真是甜入心扉啊!

汤汁吮吸干净之后,在尝排骨上的肉。那肉非常细腻而且香纯可口,嚼起来还有少量酸甜的汤汁滋滋往外冒。

一块一块又一块,一盘排骨只是一会儿的功夫就见了底。

吃饱后,往椅子后面轻轻仰靠,再长长的舒一口气,真是无比舒适!

休息一会儿后,把没吃完的剩菜放入冰箱保鲜,然后洗了碗筷便泡入浴缸中,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

此时,院子里的小猴子们不仅吃了很多水果,也在院子里打闹够了,纷纷回到客厅里睡觉。

程虎洗好澡出来的时候,三只小猴子已经形态各异的睡着了。

小金猴的睡姿比较标准,像人类那样,仰面躺着,双腿并拢,双手枕在脑后。

小壮猴则上半身压在一个小枕头上,下半身拖在毛毯上,而它悬空的双手还会因为梦境的干扰而时不时的挥动,貌似在打拳的样子。

小胖猴的睡姿最为惨无人道。

它也是仰面躺着,但它双腿岔开,露出蛋蛋,双手捂着嘴巴。

不对,程虎仔细看了一下,小胖猴捂着的不是嘴巴,而是被它咬在嘴里的苹果

这家伙,睡着了都不忘记吃!

程虎悄悄靠近小胖猴,打算把苹果从它嘴里抠出来,免得它睡着的时候不小心吞咽下去,然后被噎死。

虽然他没照顾过宝宝,但也知道,睡着的时候不能吃东西,不然会很危险。

可是,丫的,这个死胖子的嘴巴撬不开,苹果块根本取不出来。

一阵鼓捣之后,夺食计划以失败告终,程虎只能讪讪离去。

毕竟明天还有一堆活等着干呢。

电热水器、洗衣机、电冰箱这些东西虽然都安装好了,但是,电视机、机顶盒、油烟机、电风扇这些家电都还没动。

油烟机跟电风扇倒是简单,难的是电视机跟机顶盒。

这不是网络机顶盒,而是那种有个锅盖接收器的机顶盒,所以把电视挂到墙壁上之后,还得手动摇晃楼顶的锅盖接收器寻找信号。

上次在白木区的老人家里可是忙活了几个小时才搞定,但愿明天走大运,可以几分钟搞定吧。

早上,吃了早饭喂了鸡,干好各种家务之后,便开始安装油烟机跟电风扇。

安装好这两样东西之后,又把电视机挂墙上。忙活好这些,程虎便安排三只小猴子站岗。

小金猴站在电视机前,小壮猴站在门廊外可以看到楼顶的位置,小胖猴站在楼顶边上可以看到小壮的位置。

而他,则负责调动锅盖接收器。

每摆动一下锅盖接收器,程虎就朝小胖猴问道:“有画面没有?”

小胖猴毫不犹豫的朝下面的小壮猴喊道:“有面没有?”

小壮猴朝屋里喊道:“有吃的没有?”

第161章 大黄炸毛了(为空虚盟主加更9/10)

【第十一更,求打赏订阅跟票。】

小金猴站在电视机前,莫名其妙的看着电视机里正在嘴对嘴的两个人类

它心情复杂的想道:这两个人类真tm恶心,竟然互相吃对方,那到底算不算吃的?

应该不算吧。

毕竟,它们猴子都不吃人啊。估计楼上那个人类也不会干这种吃自己同类的沙比事吧。

于是小金猴很无奈的朝小壮猴摇摇头:“我这还没看到吃的。”

小壮猴闻言,赶紧朝楼上的小胖猴挥动双手:“没有。”

小胖猴也朝程虎摇头:“没有。”

一个小时之后,程虎抹了抹被太阳公公晒得滋滋冒油的皮肤,以及皮肤上的汗珠,叫道:“什么情况,我三百六十度都转了几个圈了,怎么还没有信号?”

一圈不行,再来一圈,而且要更加细致。

每摆动一下锅盖接收器,程虎就朝小胖猴问道:“有信号没有?”

小胖猴想了想,朝下面喊道:“有杏子没有?”

小壮猴立即朝屋里喊道:“有水果没有?”

小金猴站在电视机前,莫名其妙的看着电视机里正在打架的一男一女,十分果断的摇头:“没有没有。没有水果!”

这电视里哪有什么水果啊,它就看到白花花的两个人类。

人类是动物,属于肉类,不能算水果。嗯,没错!

又一个小时之后,程虎忍不住了。

我曹,好歹是第二次安装锅盖接收器了,居然鼓捣了两个小时都没把信号鼓捣出来?

我就不信这个邪了,我得自己亲自下去看看。

摆动一下锅盖接收器后,程虎快速奔下楼梯来到客厅。

他一眼往挂在墙上的电视机看去,确实是没看到电视画面。

真见鬼了?都快鼓捣一个上午了,居然还没调出画面?

可能是线路问题?

他检查了一遍线路,但没找出啥毛病。看来还是锅盖接收器的方位问题。

妈蛋,这是要玩死我。

回到楼顶,程虎继续调动锅盖接收器。

又一个小时之后,程虎问道:“小胖猴,那电视机里有人没有?”

小胖猴皱着眉头,朝楼下的小壮猴问道:“有人吗?”

小壮猴一脸费解,朝屋内的小金问道:“有人吗?”

电视机里,一群人正在打架。小金猴赶紧点头:“有人,有人,有好多人。”

程虎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差点泪崩。

三个小时啊!

上次好歹也只是磨蹭了两个小时,这次居然三个小时。我这智商难道退化了不成?

用砖头把锅盖接收器的脚圈压紧之后,赶紧回到一楼,然后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大瓶装可乐,咕咚咕咚饮下肚。

爽啊!

小胖猴也是被这烈日晒得恨不能下池塘洗澡了。

看见程虎仰着脖子喝了一堆黑色的液体之后,又舒舒服服的舒了一口气,便忍不住舔了舔嘴唇,可怜巴巴的望着他。

程虎见状,找来一个纸杯,倒了一杯可乐给小胖猴。

小胖猴看着杯子里黑乎乎的液体,不敢下口,但是又耐不住好奇心,就伸出一只手,浅浅的探入杯中,沾起一些水分,然后把手放到嘴里。

哇哦,甜滋滋的。

它毫不犹豫的把杯子举起来,凑到嘴边,学着程虎的模样,仰起脑袋,将杯中的黑色液体倒入嘴中。

这酸爽,简直妙不可言啊!

小胖猴惊奇的瞪大眼睛,感受着黑色液体顺着喉咙进入身体里,并且在它的胃部逐渐胀大。

它学着人类刚刚的样子,张开嘴巴,把胀满胃部的气体哈出去,顿时觉得浑身舒适。

小金猴跟小壮猴看到小胖猴的口味变得跟人类一样奇怪,不免有些担忧。

就在此刻,电视机里忽然出现一堆五颜六色的水果。那些水果在四四方方的盒子里跳跃闪烁,格外诱人。

小胖猴呼啦一下子扑到电视机前,张开双臂趴在电视上,并且伸出凉飕飕的舌头,一个劲的舔着在电视里跳动的水果。

程虎看着这一幕,忍不住哈哈笑道:“小胖猴,那是假的,不是真的。”

小胖猴假装自己什么也没有听到。

这么饱满的水果,就算是假的,它也要舔个够,才不想听人类废话。

小金猴跟小壮猴听了程虎的话,再看老三,原本还觉得它灵活聪明反应够快,但瞬间又觉得它无比沙比。

人类有句话叫大纲‘望梅止渴’,说的大概就是老三这种情况了。

程虎看到小胖猴在听到自己的话后,还是舔得津津有味的,忍不住起了歹意。

他找来遥控器,快速按下频道,只是眨眼功夫,原本还跳动着水果的画面立马出现一只凶猛的老虎。

记录片里的老虎。

而小胖猴的舌头此刻刚好舔在老虎的屁股上。

它也不知道是真舔到什么滋味了,还是被突然出现的老虎给吓呆了,一动不动的趴在电视上,双眼痴呆。

小金猴跟小壮猴看到老虎,都被吓得不轻。

小金猴叫道:“快跑,快跑。”

小壮猴已经在蓄势,准备朝老虎发起进攻。

小胖猴感觉自己已经走上了猴生巅峰。

试问,天底下能有几只猴子像它这样舔在老虎的屁股上?

只不过,这种光滑平整的口感让它察觉到,其实自己跟老虎之间是隔了一块墙壁的。

那老虎在会发光的墙壁内悠哉悠哉的走来走去,似乎没法看到墙壁外的它。

如此,它的胆子又肥了几分,忍不住伸手去揪老虎的耳朵。

但是呢,它依然揪不到老虎的耳朵,而是只摸在了光滑平整的发光墙壁上。

它用自己聪明的脑瓜子进行一番猜测,也许,这是一个很厉害的牢笼,老虎出不来,而它也只能看着老虎,摸不到老虎。

如果是这样的话

小胖猴觉得,是时候装逼了!

它忽然指着电视机里的老虎趾高气昂的说道:“你个臭老虎,真是臭死了。看什么看,有本事你来咬我呀。”

大黄正睡觉呢,忽然听到有一阵很奇怪的声音。

貌似有哪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玩意正在嘲笑它的体味?而且还朝它发出了挑衅。

它缓缓站起身,循着聒噪的声音走去。

小胖猴还在跟电视里的老虎‘对骂’。

它雄赳赳气昂昂,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很是英勇。

大黄站在门口,看着屋内的场景,看到程虎在偷笑,看到两只小猴子目瞪口呆,看到一只小猴子正在极其沙比的跟自己的同类吵架。

原来是在说它的同类,不是说它。但是,这也是一件难以容忍的事情。

咦?为什么它的同类会被困在一个四四方方的小箱子里?

大黄怔怔看着自己的同类,一步两步朝电视机靠近

等它站到程虎身后,距离那个四四方方的笼子不足三四米远的时候,它铆足了劲,准备扑上去营救那只被困住的同类。

程虎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一阵低吟,回头一看

握草,大黄炸毛了。

第162章 梦境中的天堂(为空虚盟主加更10/10)

【第十二更,求打赏订阅跟票。】

“别别别。”程虎顾不上看小胖猴出洋相了,赶紧双手抱住大黄的脑袋,解释道,“大黄,大黄,别别别,那个不是真的。”

听到动静,三只小猴子回头一看,瞬间吓出一身冷汗。

我嚓,这是差点要去地狱报道的节奏啊。

发现情况不对,小胖猴也不装逼了,立马灰溜溜的从电视机上跳下来,然后像阵风似的跑出院子里。

别看它胖,但在危险面前,小金猴跟小壮猴的反应压根比不上它。

程虎抱着大黄的脑袋,继续劝说道:“大黄,大黄,那个东西叫电视机,里面的人啊,动物啊,都是假的,不存在的。”

他总不能把摄像机跟电视机的原理跟大黄说一遍吧,所以只能说那些东西都是假的。

而且,也确实是假的,毕竟它们都没有存在于这个房子里,只是以镜像的形式存在。

听到程虎的解释,大黄一脸懵逼。

假的?眼前那笼子里关着的活灵活现的同类是假的?

它觉得不可思议,也有些不敢相信,便说道:“你放心好了,我不会破坏你的东西,我过去闻一闻就知道是不是假的了。”

话虽这么说,但程虎还是有些不放心,便叮嘱道:“那东西价值好几千块钱呢,你可千万不要胡来。”

“嗯嗯,我知道。”大黄点了点头。

程虎犹豫了一下,然后才松开双手。

大黄朝电视机慢慢走过去,显得十分警惕。

它站在电视机旁边,朝电视机使劲嗅了嗅。

确实没有同类的味道。

确切的说,它除了闻到一种很难闻,有些热乎乎的气体外,并没有在这个‘笼子’旁边闻到任何动物的味道。

甚至是,当它的眼睛明明看到笼子里面的老虎正在悠哉悠哉吃着肉的时候,它也没有闻到半点肉腥味。

看来这些东西确实是假的。

它松了口气,垂下脑袋,往外走。

可走出几步,它又一脸迷惘的回头看向那个‘笼子’。

那个笼子里不仅有老虎,还有青翠连绵的草地,有高大绿碧绿的树木,也有在自由奔跑的食物。

那是它梦境中的天堂啊!

那天堂此刻与它相隔不过几米,但却是它够不着摸不到,甚至永远也到达不了的地方。

如果死了以后,能到那样的地方去,该有多好啊!

大黄忍不住在心里暗暗发出一声感慨。

虽然它也曾拥有过翠绿的山林,但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

尽管那时候的记忆此刻仍然十分清晰的印在脑子里,但它很清楚,自己恐怕再也等不到山林复苏成原来的样子了。

然后,它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程虎,继续朝外走去。

它的身影并不落寞,也不孤单。

在这院子里有程虎,有猴子,还有一群鸡,所以它并不孤独。

只是,在它已经略显佝偻的身体里,总是隐隐约约的呈现出一种无力的呐喊。

仿佛是对大千世界的留恋,又仿佛是在回应未知世界的召唤。

它每走一步,庞大的身躯就会跟着晃动一次。

而在它周身晃动的空气里,已经开始弥漫着死亡的气息。

仿佛它的死对于所有人来说,都只是一件寻常事。

也许它死了,不会有人难过,也不会有人哀悼。

‘冷血’的程虎可能会像失去一个亲戚那样,为它的死亡难过两天,但很快的,又会若无其事的继续自己的生活。

毕竟,在这些日子里,它还没有干过什么让人潸然泪下感动不已的大事。

它的日子总是那么平淡,每天白天睡大觉,晚上就进山去。

它的神情也总是那么沉稳,既不会像个孩子似的嗷嗷大哭,也不会像个父亲似的为了孩子奋不顾身。

它的存在仿佛一点儿也不重要,可有可无的样子。

程虎确实没有注意到大黄的变化。

他没有看出大黄的步伐已经不再像当初那么稳健,也没有注意到大黄的身形正在萎缩下去,他更没有注意到,大黄独处时的目光充满了疲惫。

他总觉得,大黄不会那么快离开自己的。

就像多数人都曾以为有些人永远不会离开自己一样。直到真的失去了,才会意识到曾经的自己有多么愚蠢。

也许多数时候,大黄没有那么煽情,也没有流露出太多感情,但在它心里,始终装着一片蓝天和一片山林。

院子里的猴子们本以为大黄出来之后会揍它们的。

毕竟,小胖猴刚刚又说了那个字‘臭’。

这个字的含义并不怎么好。

因为它们说狐狸臭,然后被狐狸揍了一顿,刚刚一不小心又说了老虎臭,按照常理,是要挨揍的才对。

结果,也不知道它们是不是踩了什么鸡屎,走了鸡屎运,那头大老虎从屋子里走出来后,完全无视它们,径直的就走到了那个坟墓那里睡觉去了。

三只瑟瑟发抖的小猴子总算松了一口气,继续吃鸡粪,捡橘子。

哦,不对,是继续捡鸡粪,吃橘子。

现在锅盖卫星接收器已经搞定,电视画面也出来了,但还不是坐下来吃瓜子看电视的时候。

午饭时间到了。

程虎觉得,一天当中,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吃饭的时候了。

虽然食材颇为简单,也不是新鲜的,但是因为有了冰箱的缘故,味道也没有差太多。

看吧,这就是电器时代的好处了。

如果没有冰箱,今天的午餐可能是蒸腊肠炒鸡蛋什么的。

但是因为有了冰箱,今天就可以吃蒜泥白肉了。

蒜泥白肉,顾名思义就是白肉跟蒜泥凉拌而成。

白肉在清代的时候不叫白肉,叫白片肉。

清代文学家‘袁枚’的《随园食单》上有记载:

“须自养之猪,宰后入锅,煮到八分熟,泡在汤中一个时辰,取起。将猪身上行动之处,薄片上桌。不冷不热,以温为度。此是北人擅长之菜,南人效之,终不能佳。且零星市脯,亦难用也。寒士请客,宁用燕窝,不用白片肉,以非多不可故也。割法:须用小快刀片之,以肥瘦相参,横斜碎杂为佳,与圣人‘割不正不食’一语,截然相反。其猪身,肉之名目甚多。满洲‘跳神肉’最妙。”

文中的‘北人’即满族人。

‘跳神肉’则是指满族人在长期举行的‘跳神’活动中制作出来请亲朋好友食用的白煮猪肉。因为这种白煮猪肉的制作方法相当讲究,质量也非常高,所以才会被袁枚当成是‘最妙’的。

可是,程虎这个‘大老粗’可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研究古典书籍。

他先把五花肉从冰箱保鲜层拿出来,放在台面上,然后洗净粘板跟菜刀,再用锋利的菜刀在五花肉的猪皮上狠狠刮拉几刀,直到猪皮由黄变白,看不出半点污渍,而菜刀也确实再难刮下污渍的时候,才停止刮拉。

为什么要用菜刀刮拉猪皮呢?

这么说吧,人类这种自诩为最高级的、最臭美的、还天天洗澡的动物,身上的表皮部分都会残留污渍,何况是猪呢?对吧。

那白花花油腻腻的大肥猪天天被关在狭小的猪圈里,吃饱就睡,睡醒就吃。

吃喝拉撒全在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空间里,可以想见,它们的表皮上该粘有多少猪粪跟猪尿,以及被它们自己拱出猪食盆的猪食。

就算现在的大规模养殖已经十分科学,但是,一头没有睡过猪粪猪尿的猪,就不是一头好猪!

所以用菜刀把猪皮上面的污渍刮干净真的很重要,不然的话,就等同于是在间接吃猪粪猪尿

刮拉过的五花肉放入清水中洗净后,整块放进冷水锅里煮,不许盖锅盖,还得站在一旁不停的翻动猪肉,等猪肉的香味散出来的时候,就可以关火了。

这个时候再盖上锅盖,焖它十几二十分钟这样。之后就可以捞出来切片食用了。

白煮的五花肉本身就十分鲜美,再加上蒜泥、姜汁、辣椒油、精盐、酱油、香油等这诸多配料,便成了一道咸鲜微辣,蒜味浓香的佳肴。

程虎用筷子夹起一块片好的白肉,放入调好的蒜泥中搅动两下,然后送入口中。

初入嘴中,蒜泥的味道颇为浓厚,但等牙齿咀嚼在白肉上,将白肉的肉汁磨压出来与蒜泥汁水混合一起时,就成了难以言喻的美味。

没吃过的时候,以为那不过是区区五花肉而已,有什么好稀奇的?

等真正吃到了才会明白,只要手艺好,简单的食材也能变成宝。

这就强烈说明了动手能力是多么的重要啊。

虽然程虎是一个十分谦虚低调的人,但是在做美食这件事上,真的是实力不允许他低调。

唉,人生艰难啊。

这么优秀的他,哪里有女孩子配得上他呢?

吃了午饭,优秀人士程先生把其他小电器一一装好之后,又把房子打扫了一遍。

因为这两天到处敲敲打打,屋子里已经攒了不少灰尘。

不过,在他的教育带领下,三只小猴子也算可以帮点小忙吧。

比如,小胖猴真的很适合擦玻璃。

虽然玻璃上会残留一堆猴毛,然后程虎还得二次返工,但多少可以省点力气。

只是这厮实在是爱捣蛋。它觉得滑溜溜的玻璃好玩极了,程虎刚刚把猴毛擦干净,它又趁着程虎不注意,啪嗒一声整个猴身扑到玻璃上。

程虎怒道:“小胖,你要是再这样,我就真吃了你。”

小胖猴貌似已经摸清程虎的套路,朝他略略吐着舌头,待程虎即将扑到跟前的时候,轻轻一跃,就从踩着程虎的脑瓜子一下子跃到了程虎身后。

然后,再把屁股对着程虎晃了晃。

没等程虎再出手,它就一溜烟消失在屋子里。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我有一片山林》,微信关注“优读文学”看小说,聊人生,寻知己~

第163章 动作片

【第一更】

这是有史以来,被员工欺负得最惨的老板了。tv6。

说句实在话,现在的卫视频道是不是脑子进水了?十个频道就有九个在播抗日神剧,还有一个在放面瘫剧。

要是我程虎去拍电视剧,这些人全部都得下岗!

说来,还是电影好看,不用追剧,制作也较为精良。

刚好,现在电影频道里正好在播放一部非常独特的动作片。

看着白花花的两个人纠缠在一起,程虎有点懵逼。

他才来深山多久?外面的世界就这么混乱了?

****不是说女人不能裸露脖子以下的位置吗?

握草,这简直就是强奸!

上面那个人的真是个人渣,下面那女的都不愿意,居然还一个劲的乱来。

真是太过分了啊。

看着电视画面里纠缠在一起的两个人,程虎的身体起了本能的反应,忍不住扭了扭身子。

他觉得自己也得腾个时间去县城找家小店快活快活才行了。

实在受不了了!

电视里那女的光溜溜的躺在那个人下面,叫道:“不要,不要这样。”

“再坚持一会儿,很快就好了。”上面那个人脸红脖子粗的说道。

下面那个女的长得还行,肤白貌美,五官端正,身材也不错,且全身皮肤的色调都非常匀称,没有手臂黑,胸口白的状况。

至于上面那个人嘛,长得就不怎么样了。那人不仅体型粗壮,而且皮肤也不好。

更重要的是,程虎觉得这人的活儿也不咋地,不然怎么会把下面那美女弄得一副娇喘连连,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

“不要了,真的不要了。”电视里那个美女叫道,“我真的受不了了啊好舒服啊!”

“舒服吧!我刚刚都跟你说了,肯定会把你弄得舒舒服服的,你还不相信,现在相信了吧。”

“嗯。”美女躺在床上,身体微微有些颤抖。

她睁开原本微闭的眼睛,抬起红扑扑的脸,看着已经从她光溜溜的身上下去,站在床边的人问道:“大姐,你是几号?手法真好,下次来按摩,我还叫你。”

站在按摩床边的大姐憨憨笑了两声,回道:“我是2号,下次你来的话,在前台直接点我的号就行了。”

美女点头道:“刚刚你压我腿的时候,我还以为我腿要断了呢。”

“怎么会呢?我干这行可十多年了。”大姐笑道。

程虎扭了扭脖子,又扭了扭腰,觉得自己最近确实是太劳累,得腾个时间去县城找家按摩店舒服一下才行。

人嘛,就该劳逸结合。

况且,干多大的事,享多大的福也是应该的。

只不过,最近确实是没什么时间,等以后有时间了,再出去松松筋骨吧。

因为现在每一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做。

菜园果园要管理,村里还有很多荒地没开荒。这让他有种分身乏术的感觉。

眼下虽然已经种了不少的水果蔬菜,等这些农作物长大成熟之后,完全可以解决他的日常食用问题,但是,在这片山林里,需要吃食的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

还有许许多多的小动物。

恢复整片山林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在没有完成这个远大目标之前,他可以先把村子里的荒地开荒,然后种上生长周期短的果蔬,这样就能帮助山林里的动物解决一下吃食问题。

现在被种植的土地跟村子的整体面积比前来还只是九牛一毛。

就算以后他想改造村子,把村子变成世外桃源什么的,那也是将来的事情。眼下种些生长周期短的植物并不影响以后改造村子。

再者,即使以后他想改造村子,那也是需要各种好看的植物映衬的。既然这样,不如找个空闲的时间开开荒,种种花,种种树,种种小植物什么的。

如此看来,他是越发没有时间去县城找人松筋骨了。

但是,只要想着那些绿油油的植物,想着鸟语花香的午后,貌似不松筋骨也不要紧嘛。而且他的身体在神力跟山林的浸养下正在往更健康更强壮的方向发展。

不知道林振凯的古币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转寄过来。

前两天刘老头发信息来说已经在转寄了,想着也应该是在这两天时间内可以寄到吧。

就在此时,电话嗡嗡嗡想起。

程虎盯着电视屏幕里的美女,滑动手机上的绿键,把手机放在耳边,道:“喂?哪位?”

对方顿了一下,发出一声‘铜铃’般的笑声,继而娇滴滴的说道:“程虎是吗?你的快递到了,明天来取。九点钟上班。”

程虎心中大喜。

刚刚还想着林振凯的古币呢,这就寄到了。

应该是古币无疑,因为他最近并没有网购。

他兴奋道:“好的,谢谢美女。”

对方笑嘻嘻的说道:“深通快递这里哟,你不要走错地方了。”

“好的,好的,谢谢。”程虎的眼睛至始至终没有离开过电视。

电视上那妹子真漂亮。

大概是因为待在安明镇这偏远山区有些日子了,上街看到的都是一些十分随性不施粉黛的妹子,现在突然猛的这么一看电视,看谁都觉得漂亮。

人就是犯贱。

以前看多了整容脸刷墙脸,就说人家妹子假,不清纯什么的。

然后现在看多了素脸朝天的乡下姑娘吧,又觉得那些懂得装扮自己的妹子其实也挺好看的。

说到底就是一个字:贱!

人哪有十全十美?

要人家不施粉黛还美若天仙,且气质非凡还得身材婀娜,前凸后翘还不能有水桶腰,上得厅堂入得厨房还得会撒娇,智商必须赶超爱因斯坦,而且生存能力必须不亚于贝爷。

人家姑娘要真这么优秀,为毛看得上你?

妹子们也是这个通病。

找个男朋友,恨不得对方长得又高又帅,家里有矿还得父母双亡,然后用情专一且精力旺盛还得懂浪漫

人家要真那么优秀,为什么看得上你?

程虎懂这个道理,所以他比较佛系。

总之是,在没有遇到那个对的人之前,努力提升自己的价值,为遇见那个她做足充分的准备跟最好的状态,绝不做发情的野马。

因此,不管手机听筒里传出的女声是如何的千娇百媚,他压根不在乎,正事说完了,直接拜拜。

第164章 绝不做渣男

【第二更】

双胞胎姐妹里的妹妹愣了一下。

靠,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不解风情的男人。

刚刚她都在故意跟上次来取快递的那个大帅哥,就是那个叫程虎的大帅哥在闲扯了,可这个男人居然直接一句‘拜拜’挂电话?

她气呼呼的竖直蹲在地上捡包裹的身体,朝旁边的玻璃柜看去。

在灯光下,她的身材还算可以,脸蛋也不错。

可就是这么优秀的她,竟然撩不到一个男的?

忽然就有些怀疑人生!

但是,明天他来取快递的话,一定要想个办法引起他的注意。我就不信这个邪了,好歹我是安民镇上一枝花呀

然后,早上,早早起床,画了个精致的妆容,穿了身碍手碍脚的裙子,还喷了点浓郁的香水。

她对着镜子左看看右看看,觉得十分满意。

而此时,程虎也已经从家里出发。

把家里的家务活全部忙完,尽管有小猴子们帮点小忙,但他身上还是有了一身的臭汗味。

可就算身上有臭汗味呀,鸡粪味呀,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又不是去相亲,就是去拿个快递而已。

虽然,貌似那两姐妹对他挺有意思的。但前面说过了,绝不当一头发情的野马。

而且,人在这种深幽的环境里待久了,定力也会变得格外的强大。

毕竟耐得住寂寞的,都是王者!

开着车子到了桥头后,照例跟之前一样,掉转方向,往护河道上开去。

他想看看,今天到底能不能遇到罗小花。

就算罗小花家里有天大的事情,可经过这么多天的忙活,也该忙完了吧。

她也该来到河边捡田螺了吧。

虽然不知道她家究竟贫穷到怎样一个地步,但是程虎猜想,她一定是十分需要钱的。

既然十分需要钱,那就应该来捡田螺,不然的话,钱要从哪里来呢?

这么想着,忽然就觉得今天会遇到小花的几率可能有百分之九十九。

今天的天气实在是太好了。

风和日丽,蜂飞蝶舞,山花烂漫。

长长的河面在阳光下波光粼粼,就好像是缠绕在大自然身上的镶钻腰带,无比美丽。

那圆滚滚的大石头耸立在诸多小石头中间,仿佛是一个石头妈妈带着一群小石头崽子们。

护河道两边绚烂盛开的小野花,在蓝天白云下随风舞动着。微风轻轻吹来,沾染了淡淡的原味花香之后,又静静的吹向远方。

河水无声,风也无声,只有车轱辘碾压在水泥道上,发出阵阵沙沙的声响。

程虎舒心的看着车窗外静好的世界,满心欢喜的期待着罗小花出现。他觉得,今天一定可以见到罗小花。他有很强烈的预感。

她今天还会穿那身衣服吗?

买了新鞋子没有?

还有那竹篮子给人家还回去没有呢?

他那天买她田螺的钱虽然不多,但不管是买一套小孩的衣服,还是鞋子,都足够了。

毕竟安明镇上的消费水平也就那样,物价低廉是必然的。

她可能会穿着一身合适的衣服吧,然后配上一双合适的鞋子。

但愿她经过这些天的休息,已经长胖了一点点。

上次见她的模样,实在是太瘦了。

车子的速度很慢很慢,慢得几乎像是停在路上没有前行的车辆一样。

程虎的眼睛瞪得很大,不停的朝河边,朝荒地上看去。

可是,结果跟他的强烈预感显然是相反的。

他没有见到罗小花。

这不可能!

他真的有很强的预感,感觉到自己今天肯定会见到罗小花。

可现在确实没有看到。

也许待会儿往回走的时候可以看到。程虎这么想着,将车子从护河道上驶离,进入安明镇。

到达深通快递站点,下了车,立马迎上双胞胎姐妹花炙热的目光。

这一待遇让程虎的心情稍微好了点,并且暂时忘了罗小花的事情。

他还没走入快递站的门口,双胞胎姐妹花就异口同声的喊道:“帅哥,你来啦。”

程虎笑着点了点头:“对,取快递,程虎。”

本以为两姐妹要一番好找才能找到他的快递,谁知,其中一个伸手摸入桌底,立马将一个包裹严实的小箱子拿了出来,并一脸春风的说道:“帅哥,你的快递。”

程虎接过小箱子,仔细看了看,是刘老头寄来的没错。

纸箱子虽小,但拿在手中,有些沉甸甸的,是古钱币无疑了。

林振凯说过,为了掩人耳目,他会同时寄出几十个假铜钱混淆视听。

这些假铜钱的价格并不贵,只要两毛钱一个,但是看上去却跟真的一样。

程虎在签收单上签了名字,拿着东西正准备要走,其中一个妹子说道:“帅哥,你加一下我的微信吧,下次有快递到的话,我直接发微信给你。打电话还得交话费呢。”

???



不好吧!

好歹我程虎也是个正人君子,在明知道人家对自己有意思的情况下,还假装不知道,并且给人家错误的信号,这是不是有点渣男?

虽然这两个妹子确实水灵,身材也好,但我程虎坚决不做渣男。

“微信就算了吧,我没有微信。”程虎说道。

妹子的脸色微微发生了变化,从含羞带笑变成了愕然失措。

被拒绝了?

而且拒绝得这么干脆?

好歹我是安民镇上一枝花呀,为什么我的魅力对这个男人毫无用处?

难道是我长得不够漂亮?还是我身材不够好?气质不够佳?

妹子有点怀疑人生!

毕竟,在以前都是男人们跪舔她,现在她终于尝到了跪舔被拒的滋味了。

有点儿心酸,有点儿蓝瘦,还有点儿不知所措!

回想自己平时被一群男的围着众星捧月的感觉,再看看此刻因为被眼前的大帅哥拒绝而跌入谷底的自己,妹子顿时明白了什么叫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她不是最高傲的,眼前这个帅哥才是。

但比起眼前这个帅哥那种一是一二是二,绝不拖泥带水的果断,她平日里玩的那些暧昧手段就显得很不入流了。

程虎看到妹子的神情变化迅速而复杂,也知道自己这么直接可能会给妹子带来小小的伤害什么的。

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何况是这么优秀,这么帅气,这么智慧超群的他?

唉~

程虎顿时觉得,有些时候,长得帅真tm是一件烦心事啊。不知道以后还会有多少妹子要沦陷在他这张阳光帅气、眼眸深邃、鼻梁高挺的脸上。

以及他这匀称健硕的身材跟非凡的气质上。

哦,还有他的超高智商跟情商上。

等等,还有他的腰包跟他的风趣幽默上。

总之,哪个男人要是有他一半优秀,那基本上可以碾压全球第一帅哥了。

但是,这么优秀的他就想老老实实种田,不想玩暧昧,也不想搞什么幺蛾子啊。

第165章 前往大明村

【第三更】

程虎拿起小纸箱,转身便走。

这没什么!

虽然自己这种果断拒绝的行为有点儿让人难以接受,但是,这也是为了妹子们好。

毕竟哥只是一个传说!

想多了。

他刚一转身,身后的双胞胎姐妹立即收回视线,开始就原先的话题继续讨论。

“我觉得太过分了吧,好歹是自己亲生的女儿,几万块钱就卖掉,真的很过分诶。”姐姐说道。

妹妹点头:“是啊,都不知道现在的人怎么想的。养条狗有感情了都舍不得卖呢,何况是自己的女儿。”

“嗯,可能是真的很穷,穷到了极点吧。”

“就算再穷也不能卖女儿呀。如果养不起,当初就不要生那么多。现在生出来了,又像卖东西一样卖掉,太冷血无情了,根本就不是一个正常母亲能做出来的事情。”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可能是真的过不下去了吧。”

“再怎么过不下去,也不能卖儿卖女吧。又不是小猫小狗。

快递站内的光线忽然又暗了两下。

两姐妹习惯性的扭头看向门口,只见刚刚离去的帅哥又回来了,并且还一脸愕然的站在门口。

卖女儿?

这话让程虎瞬间就想到了罗小花?

难道说罗小花这么多天没去捡田螺,是被卖掉了吗?

呵呵,这不可能吧。程虎原本这么安慰自己,但他在车子旁边站了一会儿,听完两姐妹的话,心中越发担忧。

他回到快递站,看着屋内的两姐妹,一脸不可置信的问道:“卖女儿?你们说的是哪里的事?”

姐姐顺口回道:“就是附近村子的事。”

“卖女儿是犯法的呀。”程虎压着高低起伏的心情说道,“难道就不怕被抓吗?”

“这有什么?”妹妹道,“这在我们这里都算正常。”

卖女儿,正常?

程虎的世界观瞬间有种崩塌的感觉。

“可是,自己生出来的女儿,怎么会舍得卖掉呢?”实在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程虎想起为了保护幼崽不惜自残的狐狸爸爸,想起为了满足小胖猴的口欲而摔下悬崖的猴王爸爸

不知怎的,鼻子酸溜溜的。

他蹙着眉头嘀咕道:“自己生出来的女儿,怎么会舍得卖掉呢?”

“唉,在这种地方就是这样。儿子是宝,女儿是草。不然的话,就是因为家里困难,实在是支撑不下去了,所以卖掉女儿。”

姐姐的话颇为感慨,大概是因为自己是个女的,从小就受到过不平等待遇的缘故,在说那句‘儿子是宝,女儿是草’的时候,她的语气有些愤慨。

妹妹也饶是有感触的点了点头:“是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听说有人卖女儿了。在那边的村子里,有个女的,每年生一胎,已经生了差不多十个小孩,并且卖了五六个。”

“也不能说是卖。”姐姐大概是觉得用‘卖’这个字来形容这种行为不恰当,就道,“是给别人领养。”

妹妹撇嘴道:“如果真是领养的话,为什么要收别人几万块钱?为什么一直生,然后一直让别人领养?在我看来,那就是卖。”

程虎心中受到的震撼不小。

卖自己的孩子?

有句话不是说,虎毒不食子吗?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人卖自己的孩子呢?

天哪,那可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呀。

如果是养不起过继给知根知底的亲戚领养,那还可以理解。

但是,一个接一个的生,然后一个接一个的卖,这行为跟母猪有什么区别?

母猪卖子都还不是心甘情愿的自发行为,而作为一个人类母亲,怎么能像流水线那样生孩子卖孩子?

这事听起来太荒唐了。

程虎的心脏虽然强大,但面对这样的故事,还是难以承受。

他揪着眉头说道:“那个当妈的就不怕自己的孩子被人花几万块钱抱走之后,虐待孩子,或者是残害孩子吗?”

“如果她会考虑这些事情的话,就不会卖掉自己的孩子了。”妹妹气呼呼的说道。

这个世界真的很美好,但这个世界也真的很肮脏!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性*侵*幼*童,虐*杀*幼*童的报道接二连三的登上了热点新闻。

拐卖、虐待、性*侵、迫害、残杀等一些列词语也都跟幼童挂上了勾。

有时候程虎真的很想舍弃这超能力,换天下没有坏人,没有那些血淋淋的伤害。

即使那个时候他可能要用平凡普通的身体在环境恶劣的村子里干农活,以及照顾那些快要饿死的动物。

但这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他足够努力,也能把事情做得很好。

即使没了超能力复苏山林,他还可以用一些外来的植物绿化山林。

即使没有更强健的身体去应付各种事情,但他有毅力呀。

只是,这种美好的愿望永远都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想象。

他想,虽然的他能力有限,救不了全天下受苦受难的孩子,但近在眼前的罗小花还是可以救助的。

想到这里,他飞快的跑到皮卡车上,油门一响,就轰隆隆朝大明村驶去。

大明村不大,距离安明镇也不是很远,一会儿工夫就到了。

村子在行进方向的右侧,继续往前行驶就是白木村的方向。

由于不知道村内道路的情况,程虎便把车子停在路边的一棵大树底下。

这儿地势平坦,也较为开阔,还有树荫遮阴,是一个停车的好地方。

但他其实没有考虑这些,只是刚好看见这里可以停车,然后就心急火燎的把车子停在这里。

下了车,锁了门,两手空空的朝不远处的一栋建筑物走去。

那建筑物是栋三层楼的小洋房,外墙贴着漂亮的瓷砖,还有琉璃瓦,当然不会是小花家。

他之所以朝那走去,是因为看到那房子的门口坐着不少人。

他们聚拢在一起,貌似是在打牌吧。

程虎走过去的时候,没人注意到他。

直到他开口说话。

“大爷,我想跟您打听个事。”程虎朝一位站立看其他人打牌的白头发大爷说道。

大爷跟其他人听到声音,纷纷扭头看来。

但见一个陌生的面孔挂着讨好的微笑。

大爷狐疑的上下打量一番程虎,问道:“什么事?”

程虎道:“我想跟您打听一下,罗小花家在哪里?”

罗小花?

原本还有些人没回头看程虎的,但听到这三个字,就都扭头朝程虎看来了。

大爷正要开口,却被一个嘴快的大妈抢了话:“小花?你找小花干什么?”

程虎看向大妈,解释道:“之前跟她买了二十斤田螺,我给她一张一百的,她找不开,就让我下个赶集日再给她。可是一直没在街上看到她,所以干脆就给她送来了。”

感谢空虚盟主

前天空虚寂寞冷671112大佬又打赏了一个盟主跟两个万赏。

手机没提示音,当我打开软件看到大佬的打赏之后,我一脸懵逼,还以为手机系统出错了,看到的是之前的打赏。

然后认认真真的看了时间,确认无误之后,才敢确定大佬是真的又赏了一个盟主。

懵逼,真的很懵逼。

完全不知道说什么,也不知道要写一个怎样的单章来感谢,以至于这个单章到现在才发出。

可能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一千块钱并不算多,,估计就是一个月的零花钱而已。

但是对于我来说,真的很多很多。因为我一个月也就花费五六百块钱。

也不是说我穷,比起我们村里的少部分人,我觉得我家还算一般般吧,属于村子里的中等水平。

虽然不是很富裕的家庭,可温饱不是问题。

而这一切,都得益于我有一个全村出了名勤劳的母亲。

因此在母亲的教诲下,我从小就养成了一种观念:钱来之不易。

所以我从来不会大手大脚的花钱,当然,也没那么多钱让我大手大脚的去花。

说到这里,忽然想起一件很对不起我爸妈的事情:

我从小到大一直都穿我姐姐的衣服,表姐们也给过不少衣服。

而不管是我姐姐还是表姐们,都比我大将近十岁,所以衣服要么都是放了很久被虫子咬得破破烂烂的,要么就是很大件一点儿都不合身的。

这种情况在农村里很常见,并没有什么。

直到后来我长高长大了,衣服才不会显得宽松巨大。

小升初的时候,我考了我们乡镇第一名,然后就考上了县里的第一中学。

那时候是我第一次去县城,真的是难以形容那种感觉。

村姑进城这词都形容不了。

就好像是那只活在井底里的青蛙突然跳出了水井,看到了外面的花花世界以及广袤蓝天一样。

看着街上车来车往,看着那些五颜六色的广告牌以及参差不齐的高楼大厦,我整个人都是无比懵逼的。

我就在想啊,哇塞,这就是我以后上学要待的地方了。

反正就是很神奇,仿佛进入了电视里的世界一样。

然后,学校开学了。

怎么说呢,有点儿心酸。

因为当时我发育得比较好,个头已经有我姐姐高,身形也已经有了女孩子的明显特征。

但是我姐姐长得很瘦,就是骨瘦如柴那种瘦,然后我穿着她的衣服,就会把女孩子的特征勾勒得很清楚。

按理说,这应该是值得骄傲的事情。

但在那样一个年纪跟那样一个环境,以及在同学们嘲笑的声中,我没法骄傲起来,常常只能弓着背,垂下脑袋。

加上衣服不合身又比较陈旧,而刚刚走出农村的我根本不知道女孩子应该打扮自己。

毫无疑问的,我成了班上长得最丑的女孩子。

不仅仅会受到男孩子们的嘲笑,也会受到女孩子们的嘲笑。

有一次课间十分钟,大家都涌向卫生间去排队上厕所。

我也一样。

我刚刚走入卫生间,就遇上了班上的两个女同学。

因为上厕所的同学很多,大家都在排起了长队。我就站在班上两个女同学身边排队。

至今仍然十分清晰的记得这两个光鲜亮丽的女同学一脸嫌恶的上下打量我时露出的眼神。

她们嘴里发出奚落嘲笑的声音,并且用‘恶心’这样的字眼来形容当时的我。

我没有跟她们打起来,而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因为实力不允许。

然后过了没多久,学校要交课外阅读的钱,我就骗我爸妈,多要了五十块钱,并且拿这五十块钱去买了一套新衣服。

是不是好混蛋?

确实好混蛋!

那时候家里卖一百斤木炭也才八十块钱。

新衣服很漂亮,但是当时的我穿得一点儿也不开心,而且每天都在忍受内心的煎熬自责。

在经过那段时间的内心煎熬之后,我越发明白,钱真的来之不易。

这种观念持续到今天。

所以,上街买东西的时候,我可能会因为东西比上个赶集日贵五毛钱而选择不买。

也因此,我真的很难想象大佬们的世界。

一千块钱真的不多吗?

而且这是第二个一千块钱了。

我问大佬,大佬告诉我,这钱即使不打赏给我,也会打赏给另外一本书。

虽然不知道真假,但仍然让我过意不去。

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该做什么来回报大佬的深情厚谊。

因为大佬除了打赏这么多钱之外,还到处帮这本书打广告,还发了很多红包。

我除了激动感动之外,更多的还是过意不去。

因为我知道,不管是这本书,还是我本人,在大起点里,都算不上好。更好的书有很多很多,比我更努力的人应该也不少。

我只不过大海里的一粒尘埃而已。

所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上辈子做了什么大好事,因此这辈子才能这么幸运。

忽然想起一句话来:当上帝关了这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门。

虽然生活当中有很多的不如意,但是在这里,我遇到了那么好的你们,我感觉很幸运。

我知道,上帝已经帮我打开了另一扇门。

大佬们的深情厚谊无以为报,只能努力码字来表丹心。

虽然大佬说,这个盟主的钱不打赏给这本书,也会打赏给另外一本书,但是我真的不相信啊。

然后大佬还说,之所以打赏,是为了冲高v。我还是不相信。

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因为没有经历过有钱人的世界,也很难想象有钱人的世界是怎样的,但不管怎样,谢谢大佬的支持,谢谢小伙伴们的支持。

我会努力码字,争取来一次一天爆发一百章。

第166章 穷并热爱着

【星云大佬昨晚又万赏了,谢谢大佬,明天奉上加更。】

程虎的这番话打消了大伙的疑虑。

原本还以为这小子不是什么好人呢,原来只是来给小花送田螺钱的。

大爷张开嘴巴,准备把小花家的地址说出来,另一个大妈又抢了话:“小伙子,那你赶紧去吧,不然的话,晚了可能就见不到小花了。”

“小花怎么了?”另一个大妈从手里打下1对10,不解的问道。

“好像是病了,还病得挺严重的,听她爷爷说,已经几天没吃过一粒饭没喝过一滴水了。”

“哟,怎么这么严重?那这人还行吗?”

“恐怕不行了。”

“唉,小花这孩子真是可怜。那么懂事,怎么就会生病呢?”

“我看也不是生病,是被她奶奶打得快活不了了。”

“这个老太太也真是啊,亲孙女都能下这么重的手。”

“可不是吗,大花小花两姐妹从小被她打到大。大花不是她的亲孙女,不疼爱还能理解,可小花这孩子不仅是她的亲孙女,而且还这么乖巧懂事,她怎么就能下得了手?”

“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前两天不是又有人卖女儿了嘛。”

“这世道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咱们那会儿,谁不是五六个孩子?虽然穷得揭不开锅了,可也没见谁要卖自己的孩子呀。”

“老陈家不就把女儿给他姐姐带了?”

“那能一样吗?老陈他姐那是生育不了,没孩子,老陈才把女儿过继给她,等于是两个家庭一起抚养那孩子。现在这种几万块钱把孩子卖给陌生人的屁事,哪能跟老陈家的情况相比。”

“也是哦,老陈那女儿也孝顺,长大了两边跑,两个爸两个妈都孝顺。唉,我怎么就没有这么好的女儿。”

程虎站在一旁,听着大妈们的八卦,算是听出了一点端倪。

还好小花没有被卖掉,只是生病了。

而且,根据大妈们说,这小花还是她亲奶奶打得下不来床的?

一想到小花瘦骨伶仃的躺在床上濒临着死亡,程虎就觉得特别难受。

他问道:“能告诉我小花家怎么走吗?”

旁边的大爷指着村尾的方向,准备开口。

又一个大妈抢话道:“你就沿着这条水泥路一直走,不打岔,走到尽头,看到一栋土房子,房子有个大院子,院门不是铁门,是两块嵌着铁环的大木门,那里就是小花家了。”

大爷憋着气,涨得老脸一片通红。

程虎道了谢,按照大妈说的话,沿着水泥道一路快步往水泥道的尽头走去。

尽管他的步伐很快,但双眼仍旧逃脱不了两侧建筑物的身影。

两三层楼的小洋房耸立在水泥道两侧,有的紧挨着水泥道,有的留出一块空地停放车辆。

这些房子要么简单得能看见褐红色的砖头,要么就繁复得不仅贴了反光的琉璃瓦跟瓷砖,还在门头上挂着鲜艳的灯笼,就连窗户都比其他房子更为复杂。

窗户上方会嵌入精美的石膏花纹,一眼看去,就能让人猜测出主人家非富即贵。

而那些简单的水泥楼也就真的只是简单的水泥楼,门口停放的大多是些摩托车。

程虎猜想,小花家的情况应该跟这些简单的水泥楼差不多吧。

但是,刚刚大妈又说她家是土房子?

是白木村里那种废弃的土房子吗?

怀着强烈的不安跟疑虑,他的脚步越走越快,在拐了几个弯道之后,终于看到了水泥道的尽头。

水泥道的尽头距离这些小洋房的最后一栋房子约有百来米。

程虎站在最后一栋小洋房旁边,举目望去,便可以看到百米之外那栋孤零零坐落在山脚的土房子。

房子的背后是青翠的山峦。山峦绵延起伏,长满了绿油油的植物。

偶有几棵大树,开出了一树净白如雪的花朵。

大山越是碧绿,白花越是繁盛,就越是显得那栋土房子形单影只,残破不堪。

程虎一边朝那栋房子走去,一边打量着房子。

房子跟白木村里那些废弃的泥砖房是一样的。

红泥打造的砖头,黑色的瓦片。

质朴憨实的土房有着土气的脸庞与安静的神色。在阳光的照耀下,溢满了钢筋水泥楼所没有的祥和安逸。

天空是那么的蓝,微风是那么的柔和,眼前的土房子也是那么的朴实。

程虎心想,罗小花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的吗?

难怪她整个人都散发着精灵一般的灵性。

她的那双眼睛,她的那张小脸,还有她难受时溢出来的豆大泪珠,一切都是那么灵气,那么真实。

她真实得就像这蓝天,像这大地一样。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程虎的脚步越来越重。

等他站在两扇嵌着铁环的大木门前时,他的双脚就跟灌了铅一样。

他眼前的这栋房子,在风吹雨打、日晒雨淋的侵蚀之下,墙体已经出现了裂缝。木质的门框门页也同样被风雨刻上了岁月的雕痕。

即使是这样,程虎仍然可以感受到从院子里飘出来的花香与人的气息。

这不是一栋废弃的破房子,在这破房子里,还住着一户人家。

究竟是穷到怎样一种地步,才会选择住在这样的危房里?

程虎有些难以想象。

不过他猜想,院子里必定比外面看起来的更加破败把。

各种腐朽脏乱的东西也许会堆满大院子,连站脚的地方都没有。

院子的内墙上,可能会挂满了各种破破烂烂的东西,几乎看不到墙壁。

也许院子里的景象会让他的心情越发沉重,但不管怎样,他都需要走进去才能看到罗小花。

于是,他有些不安的抬起手,轻轻拍了拍大木门,问道:“有人吗?有人在家吗?”

一会儿时间过去了,无人应答。

程虎又继续拍了几次木门,喊了几次,依然没有听到回音之后,就伸手轻轻推了一下大木门。

随着吱呀一声,木门被推开,紧接着进入眼帘的,便是院中的景象。

一只老鼠正从院子中央跑过,它嘴里还咬着食物,听到动静,便加快脚步,一溜烟钻入墙角的洞里,但并没有丢下食物。

几只鸡在院中咯咯咯的叫着,有的隐蔽在墙角的巨大粉色月季花下,有的在堆高的木柴堆后面,有的则望着架子上青翠碧绿的幽兰发呆。

这儿并不破败!

也不脏乱!

虽然没有看到什么像样的家具,但是,程虎却看到了一户贫苦人家对生活的热爱。

大院子的墙角有个树皮盖就的木棚,木棚里堆满了生火用的木柴。

在木棚旁边,一辆十分破旧的摩托车紧靠着木棚的木头柱子。

泥砖院墙的墙根处并没有看到程虎想象中会看到的杂草,而是看到了一丛丛茂密青翠的大叶子韭菜。

在韭菜丛旁边,又有红背菜、紫苏、枸杞叶等四季常青的蔬菜。

这些耐阴的蔬菜被种在墙角下,再合适不过了。

第167章 小花躺在角落里

【感谢‘月半書友’的打赏。】

这些或红或绿的青菜旁边,有一棵开着白色小花的柚子树。

柚子树比起大树并不算大,但每一个枝头上都挂满了白色的小花。

或许罗小花曾经每日都对着这棵柚子树许愿吧。她一定很希望这棵柚子树可以如她所愿,长满丰硕的果实,然后就可以换钱。

或者是解馋。

除了这些植物,院子里还有一些红色的小花。

那些小花种在黄色的洗洁精瓶子里。塑料瓶子从中间的地方被割断,填入泥土,种上花苗,就成了一盆小花。

也不知道这些小红花是不是罗小花种的。大概是吧。毕竟她的父母应该没有心思种这些东西。

小红花的枝叶已经挤满了‘花盆’,并且绽放着鲜红的小花,在阳光微风之下,挺着细细的花梗,晃悠悠的摇曳着。

程虎扫了一圈院子的环境之后,便将视线落在前面的土房子上。

土房子的门口正对着院子敞开,屋里应该是有人的。

至少,罗小花应该在家才对。

刚刚那些大妈都说她病得下不来床了。

“有人在吗?”程虎站在院中,朝屋内喊道。

“罗小花,你在家吗?”没听到回应之后,程虎又喊了一边。

“你是哪位?”正待程虎准备迈步朝屋里走去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程虎被吓一跳,回过身来,略显尴尬的看着眼前的阿姨。

称之为阿姨并不为过。

眼前的女人看上去已经五十来岁,也许没有,但看上去确实是这样。

她的头发很短,短到连耳朵都盖不住。

茂密的头发有些卷起,就像是玉米须那样,如果不是被剪短了,估计会更像玉米须吧。

只是,这玉米须既不是黑色的,也不是棕色的,而是在黑色中间掺入了不少白丝,使之看起来就像是灰色的一样。

她的皮肤不白,也不黑,至少没有像非洲人那样黑成木炭。确切的说,她脸上的皮肤就像地里的干黄泥一样,是深褐色的。

她的五官算不上好看,但没有歪眼斜鼻,也没有咧着嘴巴。她的长相十分普通,并不是人类世界中最普通的那种长相,而是农村妇女中,最普通的长相。

阿姨用略显警惕的眼神看着程虎,继续问道:“你是谁?你来我家干什么?”

程虎本想用刚刚跟大妈们说的那套说辞跟眼前的阿姨说,但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妥,也就如实相告到:“阿姨,我跟小花买过二十斤田螺。上次买她田螺的时候,她说会继续去河边捡田螺,但是最近一直没看到她,又听说她病了,就来看看她。”

阿姨眼中的警惕没了。

她确实听小花说过,有一个看上去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一下子就买光了她的田螺。

虽然那些卖田螺得来的钱,后来又全部被她奶奶拿走了。但是,小花确确实实是遇见过这么一个好人。

阿姨用温和感激的目光看着程虎,原本苦涩的脸上极力挤出一丝笑容,说道:“原来是你啊,快进去吧,小花、小花在里面躺着呢。”

说着,阿姨已经先程虎一步走入房子里。

程虎赶紧跟上去。

刚刚走到房子的正门口,一股腐朽的味道就从屋内溢满而出。

程虎不由得皱眉,但还是若无其事的走了进去。

房子的堂屋并不宽敞,但东西却十分整洁。尽管那些东西有些看起来就像是破烂一样,但全都被擦洗得很干净,且摆放得很整齐。

可即使是这样,仍然难以掩盖房子的腐朽之气。

大概是房子的横梁,房子的瓦片,或者是房子的砖头已经难以承受日月的洗礼,便洋洋洒洒的将自己身上的腐朽之气弥漫在空气中。

与家具无关,也跟住户无关,是房子本身的问题。

阿姨轻声道:“小花,你看谁来看你了?”

程虎循着声音看向阿姨,只见她已经走到门口右侧的角落里。

在那昏暗的角落里,一张简易狭小的木板床上铺着陈旧且褪色严重的床单。

床单已经看不出原先到底是绿色的,还是黄色的。

但可以看到,在床单上面,一个枯瘦的小小身形被一张同样陈旧褪色的被单掩盖着身体,只露出小小脑袋,迷惘的半睁着眼睛,用不再明亮的眼神望着这个幽暗的世界。

如果不是脑袋在那儿露着,估计很难发现,在小木板床上,躺着一个人。

程虎惊诧的盯着床上的小人儿,浑身微微颤抖,嘴巴张着,却说不上话。

他抬起沉甸甸的双脚,走向角落。

罗小花脸上的颧骨高高耸起,眼窝也深深凹陷下去,瘦得已经只剩下一层皮。

但是,在看到程虎的那一刻,她却还努力的挤出笑容,动了动嘴巴,仿佛是在喊:“叔叔。”

但她浑身无力,喊不出来了。

程虎弯着腰,用手摸了摸小花的脸,压根笑不出来。

他眉头揪得紧紧的,眼睛也有些温热,很有可能会哭出来。

但他不能哭。堂堂男子汉怎么能哭?何况现在还不是哭的时候。

他深深吸了几口气,稍稍缓和了一下心情,便关切的问道:“小花,你怎么了?才几天不见,你怎么就瘦成这样了?”

“你先坐下吧。”阿姨搬了一张四只脚的木板凳过来,放在程虎身侧,说道,“谢谢你那天买了她的田螺,还送她回来。”

程虎在小板凳上面坐下,视线仍未脱离小花。

他说道:“阿姨,您别客气,您跟我说说,小花这到底是怎么了?”

阿姨正要开口,却鼻子一酸,两行眼泪霎时间就落了下来。

她抹了泪水,平复了心情才说道:“那天你送小花回到村子后,小花刚刚走入院子,就遇上她奶奶了。她奶奶跟她爷爷一起生活,住在外面的新房子里,她家里的钱丢了一些,就非说是小花偷的。”

说道此处,阿姨的神色有些愤慨,但随即又接着说道:“她守在院子里,看见小花回来,二话不说,就拿起木棍打了小花。刚好那天小花身上有几十块钱,被打得掉在地上,她就更加确定自己丢的钱是小花偷的。最后她不仅把小花打了个半死,还把小花卖田螺得来的钱全部拿走了。”

程虎听着这事,也忍不住跟着愤怒起来:“现在的人都怎么了?太过分了。真的是太过分了。”

“过分不过分不要紧,可是,不能把孩子打成这样啊。”阿姨一边说,一边哗啦啦流着眼泪,脸上的神情是既悲痛又愤怒。

她说道:“我们家小花从小就特别懂事,从来不会干那些事情。可她奶奶就非要赖在她头上,还把她辛苦得来的钱全部拿走了。”

听到这里,程虎也跟着心疼。

那些钱是小花泡在水里捡了一个早上才好不容易捡来的田螺换来的钱,就这样被奶奶全部拿走,她内心该有多绝望?

那些钱对她来说有多重要就不用说了,毕竟她都舍不得花三块钱坐公交车。

结果那些钱却被她奶奶全部拿走,可以想见,小花内心的痛,肯定远远超过了身体上的痛。

但是,现在不是愤怒的时候啊。

程虎心疼的看着小花,说道:“阿姨,她都瘦成这样了,你们怎么不送她去医院?就算家里再怎么缺钱,也不能拿孩子的身体不当回事啊。”

第168章 是个魔鬼吧(为‘沐天恩’加更)

阿姨诧异的张着嘴巴,仿佛是想要解释什么。

没等她开口,程虎就继续说道:“小花是我见过的所有小姑娘里,最懂事的最善良的。如果她真的死了,难道你们就不会心疼吗?”

他的语气里有愤怒,有不解。

大概是因为来之前听说了那些关于‘卖女儿’的故事,所以他很自然而然的认为,小花的父母极有可能因为小花是个女娃,所以并不重视她。

哪怕她就快要死了。但因为她是个女娃,又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十分变态的‘重男轻女’的观念,所以,她的生死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

程虎这话让小花妈妈差点崩溃。

她一把扑到小木板床边,抱着小花瘦弱的身体,哭诉道:“我怎么不心疼我的女儿了?她是我的孩子啊,我怎么会不心疼她?我多少次说要带她去医院,可你知道她怎么说吗?”

看见阿姨哭得伤心欲绝的样子,程虎有些慌了,也许是他误会阿姨了。

如果阿姨真的重男轻女的话,估计小花早就被卖掉了,又怎么会等到现在。

阿姨继续哭道:“小花说,去医院费钱,家里没钱,如果我们送她去医院的话,她就想电视上那些人一样,咬断自己的舌头死了算了。你说我该怎么办?”

她伏在小花身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看见这一幕,程虎有些手足无措。他本来就是一个外冷心热的人,对于安慰人的话,他压根就不会说。

但是,在这种情况之下,不会说也得说上几句。

他安慰道:“阿姨,您先别哭,让我劝劝小花吧,咱们得带她去医院。在这样下去,小花可能真的活不了了。”

听到这话,阿姨立即止住了哭声。她直起身子,抹着脸颊,却怎么也止不住哗啦啦的泪水。

程虎看向小花,小花微闭的眼睛两侧,也流下了两条清澈的泪水。

程虎把小板凳挪得更近一些,双手放在小木板床上,认认真真的看着小花的脸,语重心长的说道:“小花,听叔叔的话,咱们去医院吧,不然的话,你要是真的死了,叔叔以后可就吃不到那么便宜的田螺了。”

这是安慰人的话吗?这是开解人的话吗?

小花努力睁开眼睛,想要将好心的叔叔看得更清楚一些,但她做不到。

她的眼皮很沉很重,就像是顶着两块大石头一样。

其实,她并不想死,可是,她也真的舍不得花那么多钱去医院啊。

她从来都没有去过医院,但她知道,一旦去了医院,即使只是一个小感冒,没有花掉几百块钱是走不出医院的。

而像她这种情况,估计没有几千块钱更加没法从医院走出来吧。

可是,家里现在拿几百块钱出来都是一件困难的事,何况是几千块钱呢?

爸爸身体不好,整个家庭的重担都落在妈妈一个人身上。

妈妈不仅要种庄稼,空闲的时候还要进山去摘‘山胡椒’之类的野生植物卖钱。

野生山胡椒的收购价格是一块五钱一斤,有些时候妈妈把一整座大山走遍了,也只能摘到十来斤。

可即使是这样,妈妈从来都没有过一句怨言,年复一年的不知疲倦的走进大山里摘采野生药材。

回到家之后,她还要像个永远不懂累的女斗士那样下地里照顾庄稼。

小花有些时候觉得自己活着就是妈妈的累赘。

不仅要吃饭,而且还会生病。

吃饭要花钱,生病买药也得花不少钱。小小一瓶的药片,有的得花几十块钱。

几十块钱啊!

她一定是个魔鬼吧,所以才会这样拖累妈妈。

于是她就在想,干脆死了吧。死了就不会拖累妈妈了。死了说不定真的可以变成鬼,或者变成一只大鸟。

那样她就可以像电视上的那些鬼啊妖怪啊一样,悄悄的帮助妈妈。

她家的电视,是村长给的。一台大屁股的电视机。

机顶盒也是村长给的,还是村长帮忙把信号调出来的。

说起来,村长也是个好人。如果她真的死了变成鬼,或者是变成妖怪的话,也一定要悄悄回报村长的大恩大德。

回想这些,她真的觉得自己很幸运,不仅可以有一个那么好的妈妈,还可以遇到那么多的好人。

比如村长,再比如眼前的叔叔。

他们都是好人。

这个世界虽然真的很美好很美好,也很让她舍不得,但是,她也真的不想再继续这样拖累妈妈。

妈妈不应该这么辛苦,她应该过得更好更轻松一点。

程虎不知道小花的小小脑瓜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他只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劝慰小花。

他说道:“小花,你得去医院,知道吗?如果你不去医院的话,你会死掉的。等你死了,你就再也见不到你爸爸妈妈了。你知道吗?”

死了,就会再也见不到爸爸妈妈吗?

小花觉得不应该是这样。

即使死了,还是可以变成鬼,变成妖怪的。

程虎道:“还有,如果你死了,你爸爸妈妈会很难过。他们可能会承受不了这么巨大的悲痛,然后也跟着你一起死掉。”

爸爸妈妈也会死吗?

他们不会的,他们还要照顾姐姐。

小花妈妈听到程虎的话,怔了一下之后,就立马跑出院子里拿了一瓶农药进来。

她拧开农药的盖子,看着小花,声嘶力竭的哭喊道:“小花,你放心,等你死了,妈妈就喝农药死掉,然后去陪你,绝对不会让你孤单的。”

她应该早点想到这个办法才对。

小花那么懂事的一个孩子,肯定招架不住这招。

程虎看着阿姨,有些诧异,但脸上的神情也随之放松了一些。

再看小花,她在惊恐中,终于瞪大了眼睛,着急的看着妈妈。

她干燥的嘴巴沙哑的吐出一个字:“妈”

声音虽然很小,但可以听出来,她真的很着急。

程虎趁热打铁,继续劝道:“小花,你看到没有,如果你死了,你妈妈也会死掉。你舍得让你妈妈死吗?”

小花微微摇动了一下脑袋。

她舍不得让妈妈死,她舍不得。

妈妈一辈子都那么辛苦,她还没有穿过漂亮的衣服,也没有吃过好吃的东西,她不能死。

可是,她也真的不想浪费几千块钱去救自己这个没有一点儿用处还只会拖累妈妈的身体。

程虎继续说道:“小花,我知道钱对你来说很重要,也知道你没有什么钱,所以你才不愿意去医院对不对?”

小花不摇头也不点头,算是默认了吧。

程虎微微一笑,说道:“要不这样吧,叔叔先借钱给你看病,等你好了,你再慢慢想办法还给叔叔,你看好不好?”

如果他说直接拿钱给小花看病,小花肯定不愿意。毕竟,在那么缺钱的情况之下,她都不愿意装傻充愣,把田螺卖贵些,那她又怎么会愿意白白接受他的施舍呢。

小花看了看拿着农药的妈妈。那是她最爱的妈妈。如果她死了,妈妈也跟着死去,那她的死将会没有一点意义。

她又看了看叔叔。这个叔叔是个大好人,从上一次买田螺的事情就可以看出来。他是个大好人。

而且,叔叔一定不差钱吧,毕竟他身上的衣服那么漂亮,而且他还有一辆车子。

第169章 不值钱的稻谷

如果叔叔愿意借钱给她的话,她觉得,等自己好了之后,一定可以还清叔叔的钱。m

她只要更加努力的去捡田螺就好了。

想到这里,小花轻轻点了一下脑袋。

程虎如释重负,暗暗松了一口气,笑道:“好,小花真乖。”

然后扭头看向已经喜极而泣的阿姨,说道:“阿姨,您先守着小花,我去把车开进来,咱们马上带小花去医院。”

阿姨赶紧点头:“好好好。谢谢你,真是太谢谢你了。”

程虎站起身,看着泪流满面的阿姨,安慰道:“阿姨,没事的,举手之劳而已。您放心吧,小花肯定会好起来的。”

阿姨一边抹眼泪,一边点头,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

大概是因为上辈子积了不少福,所以这辈子才能遇到这么好的人吧。

有时候真的觉得生活跟绝望,但是,只要想想自己遇到过的那些好人们,也就会觉得,生活还是很有盼头的。

不管日子多难,咬着牙坚持下去就对了。

小花妈妈早已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不管日子有多苦,也不管曾经有人跟她提过要领养小花时开出的价格有多么诱人,她都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生活,也没有想过要放弃小花。

程虎回到马路边的树底下发动车子,一路驱车来到小花家的院门口。

由于院门口有高高的门槛,车子进不去,所以只能在院门口停车。

再次走入屋里,程虎抱起轻飘飘的小花,朝小花妈妈说道:“拿上户口本,咱们现在就去医院。”

小花妈妈闻言赶紧找来户口本,并按照程虎的指示,坐上了皮卡车的尾座。

程虎把小花交到小花妈妈的怀里后,回到驾驶室,说道:“阿姨,您坐稳了,抱紧小花,咱们这就去医院。”

小花妈妈热泪盈眶的点头:“好。我抱紧她了。”

程虎慢慢开动车子,并从后视镜看了一眼坐在后面的小花妈妈,心中不免有些疑惑。

既然小花妈妈是疼爱小花的,那又怎么会不送她去学校呢?

程虎看着挡风玻璃前的宽阔马路,略加思索后说道:“阿姨,有件事我想问问您。”

小花妈妈抬起眼皮看着正在开车的程虎,问道:“什么事?”

程虎深深吸了一口气,说道:“阿姨,我看得出来,您是真心疼爱小花的,既然这样,您为什么不让她去学校念书?”

小花妈妈的神情很是平淡,她道:“不是我们不让她去学校念书,是她自己不愿意去。她小学一年级读了两年,第一年的时候,成绩很好,可第二年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孩子的成绩从全班第一变成了倒数第一,而且还经常旷课逃课。连老师都拿她没有办法。”

“而且,她自己也总嚷嚷着不愿意念书了,我们没法子,又不能绑她去学校,所以就由着她了。”

程虎想不明白,如果真是像小花妈妈说的那样,小花的成绩一开始很好,后来又怎么会莫名其妙成了倒数第一呢?而且还都是一年级。

这其中想必是有什么隐情吧。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问题的时候,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让小花赶紧好起来。

带着小花到了乡卫生院后看了医生,直接就被安排住院了。

程虎把小花抱到病房后,就去交费,等他回来时,小花手上已经扎着吊针,而小花也已经睡着。

程虎小声的朝小花妈妈说道:“阿姨,您先在这里看着小花,我去街上买点吃的东西回来,等下小花醒了,肯定要吃东西。”

小花妈妈立即从椅子上站起身,从兜里拿出一个黑色塑料袋,并从塑料袋里拿出一沓皱巴巴的钞票,塞到程虎手里:“小兄弟,这些钱你拿着,也不知道够不够你刚刚交的费用,不够的话,等我回家了,我再还给你。”

程虎低眉看了一眼阿姨手中的钞票,虽然张数很多,但估计也就五十块钱不到。

一张张一元五元的钞票就像被狂风暴雨摧残得几乎没了原形的花瓣,在他手中绽放成一朵并不绚丽的小花。

程虎把钱推回到小花妈妈手中,笑道:“阿姨,您先别急着把钱给我。我都跟小花说好了,等她病好了之后,再慢慢想办法把钱还给我。也不一定要还钱,如果你们家有多余的大米或者其他农作物的话,可以卖给我,就当还债好了。”

“啊?”小花妈妈一头雾水。

程虎解释道:“阿姨,不满您说,我有钱,但是我又不会种东西,现在吃的每一样东西,包括大米包括青菜,全都是从镇上买的。要不以后,我就直接从您家里买吧。您家里有多余的大米跟青菜吗?”

大米青菜可以换钱。这一点小花妈妈是知道的。

但像她这样一个超过十的算数就不会算的人,是做不来买卖农作物的活计的。以至于,家里的青菜除了给人吃以外,剩下的就只能用来喂鸡。

而大米虽然每年都收成不错,但也从来没有卖过。

而且,街上有卖大米的店,压根就不会有人下村买农户的米。

当然,那些专门以收购还未脱壳的稻谷为生的谷贩除外。

但是,这些谷贩往往都是一个人掌控着一大片区域的稻谷收购,所以都会把价格压得很低。

比如去年种出来的的隔年稻谷,今年卖的话,一百斤只能卖出八十块钱,相当于八毛钱一斤。

即使是到了秋天,新收成的稻谷也卖不出高价,一百斤只能卖出九十元的价格,相当于九毛钱一斤。

而要种出这些稻谷,花费的不仅仅是劳力,还有稻谷的种子钱跟农药钱以及肥料钱。

而到最后卖了这些稻谷所得的钱,估计也就只是够来年买种子买药水买肥料而已。

所以小花家的稻谷一直舍不得卖。毕竟拿这些稻谷去喂鸡,好歹鸡还能多生几个鸡蛋呢。

可是拿去卖就真的只是卖掉而已,根本没法从中获得利润。

现在听到眼前这个好心的小兄弟居然主动开口说要买米买青菜,小花妈妈心中很是兴奋,恨不能马上答应。

可是又想到人家帮了这么大的忙,即使是送些米送些菜给他也是应该的,哪能收人家的钱呢。

小花妈妈说道:“小兄弟,谢谢你,你帮了我们家这么大的忙,我怎么好意思收你的钱呢?这样吧,明天你再到我家去一趟,我送些大米跟青菜给你。”

“阿姨,别啊。您千万别跟我客气。我帮你们,那是因为我觉得小花可爱。这跟我买您家的大米青菜是两码事。”

小花妈妈愣愣看着程虎,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她这辈子一直在吃苦,除了常常帮助他们家的村长之外,她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心地善良的人。

一时间,她有点发懵。因为现在听到的看到的,都像是在梦中一样。

程虎见阿姨发呆,继续笑说道:“阿姨,您要是真想感激我的话,那就请我去您家里吃顿家常饭吧。”

小花妈妈这才反应过来:“要的要的。等小花出院了,你一定要到我家里去吃饭。我一定给你做一桌子好吃的饭菜。”

程虎点点头:“阿姨,那我先去街上买些东西,这些钱您先拿着,我就是去买点水果而已,花不了几个钱。您要是这么见外的话,我可就没脸去您家蹭吃蹭喝了。”

说罢,也不等小花妈妈再推辞,程虎就大步流星的走出了病房。

第170章 桃姨

到了街上,程虎并不急着买水果,而是先去一趟超市,买了一箱纯牛奶,还有一些看上去很好吃的袋装小面包。

然后才提着这两样东西回到医院门口往上一点的水果摊里买了两斤苹果两斤香蕉。

本来想买个十来斤的,但是怕买太多的话,会吓到小花妈妈,也就没敢买太多,一样只买了两斤。

等他回到病房的时候,小花还在睡觉。看来这孩子是很久没睡好了,在药水的帮助下,睡得昏昏沉沉的。

小花妈妈则坐在病床旁边的木头椅子上,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小花,像是生怕一眨眼小花就会不见一样。

听到脚步声,小花妈妈才扭头看向门口。看到是程虎回来,而且还带回来不少东西,小花妈妈有些诧异。

这些东西得花多少钱?

她说道:“小兄弟,你怎么这么破费呢?你刚刚说只是去买两斤水果而已,怎么就买回来这么多东西?”

程虎把东西轻轻放在床头柜面上,看着小花妈妈笑道:“阿姨,您叫我小虎得了,别小兄弟小兄弟的叫了,太见外了。”

小花妈妈点点头,双目温热的道:“我姓廖,就是姓廖的廖,叫廖桃,桃花的桃。”

程虎听到那句‘姓廖的廖’差点没笑出声:“桃姨,我可以这样喊您吗?”

“当然可以,能让你这么好的一个人喊我一声姨,那也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分了。”

“桃姨,您千万别这么说。”程虎道,“您这样说,我可担当不起。再说了,谁还没有困难的时候。我这些跟其他那些真正的大好人比起来,根本就不算什么。”

廖桃也不知道程虎这话是真的是假,但算是谦虚没错了。

坐下之后,程虎从廖桃口中得知了他们家的大体情况。

廖桃已经快五十岁,她的丈夫则已经五十几岁。

两人养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叫罗大花,已经二十岁,在念高三。小女儿罗小花今年十岁。

罗大花现在在市里念重点高中,每个学期都要交将近两千元的学费。这还不包括其他杂七杂八的费用跟生活费。

这些钱基本上都是靠她进山找些野生药材卖钱得来。

“野生山胡椒一般一块五毛钱一斤。钩藤两块钱一斤,草珊瑚一块钱一斤。”

说这些的时候,廖桃就像在数家珍一样。

这些野生药材的价格被收购商压得很低很低,到了收购季的时候,即使她拼了命似的在山林披荆斩麻的寻找这些野生药材,却也只能勉勉强强凑够大花的学费。

真不知道以后等大花上了大学,那高昂的学费又该从哪里来呢?

程虎问道:“像您家这种情况,应该是贫困户吧。”

贫困户?

廖桃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不是。村长帮我们争取了几次,也没争取到名额。。”

说道这些,廖桃就觉得心累。

看着别人不用干活就有肉吃有酒喝,还有闲钱赌博的时候,她心里确实有些不平衡。

但是那又能怎样呢?只能怪自己没本事,总不能怪别人投生到了好人家里,居然有那么好的关系网吧。

听着这些话,程虎说不上是啥滋味。

他拿出手机,准备给黄兴旺打个电话。

他知道自己无权干预国家大事,也不能对国家政策评头论足,但他就想让黄兴旺来看看罗小花的情况,看看罗小花一家过的究竟是什么样的日子。

这样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没得到应有的帮助,这难道不算是他的失职吗?

但是,当他把手机点亮了,准备拨打黄兴旺的电话号码时,他又猛然想到了黄兴旺的难处。

黄兴旺只不过是一个从自然村村长被提拔上去的傀儡书记而已。虽然他挂着书记的头衔,但他底下的人没一个听话的。

而他本身又确确实实是个一心为民的好书记。

白木区的孤寡老人们就是很好的证明。

虽然他没能照顾到罗小花家里,但这并不能否认他是个好书记的事实。

程虎关掉手机,看了看躺在床上睡得很香的小花,又看了看廖桃说道:“桃姨,您在这里守着小花吧。我明天再来看望小花。如果有什么事的话,您就打我电话。”

说着,他找来纸笔,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并交给廖桃。

廖桃小心翼翼的把纸张放入装钱的黑色塑料袋里,目光柔和的看着程虎,说道:“小虎,你要是忙的话,明天不来也没关系。等小花出院了,我给你打电话,你再到我家里去吃饭。”

程虎笑道:“桃姨,我不忙的。我就是个养殖户,家里养了不少鸡呢,白天基本上没什么事情,就是喂喂鸡而已。现在我就是准备回去喂鸡呢。”

“啊?喂鸡啊,那小虎你赶紧去忙吧。”在廖桃看来,喂鸡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鸡生蛋,蛋生鸡。虽然不是赚钱的门路,但却是改善家中伙食的一种办法。

程虎出了医院,开着车子来到市场路口斜对面的快餐店里。

这快餐店跟乔姐的店几乎面对面。

因此,程虎之前买了一车家电的事,老板跟老板娘二人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啊。

所以程虎刚走到快餐店的门口,两人就热情的朝他打了招呼。

“帅哥,今天要吃点什么?”

回想起上一次这个帅哥在这里吃饭的情景,老板娘心中仍旧感慨不已。

这是她开店这么多年来见过的最能吃的一个。

当然,也是长得最高大帅气的一个!

程虎看着老板娘问道:“老板娘,你们这里送外卖吗?”

“送哪里?”

“就送下面医院里。”

“送啊。你要炒些什么菜?”

程虎想了一下,说道:“白粥一份、素粉一份、素炒青菜一份、清汤也给带点。”

“啊?这次吃这么清淡?上次你可不是这样吃的呀。”老板娘调侃道。

程虎不好意思的笑笑:“这不是我吃的,这是给病人吃的。”

“哦,行,知道了,那我尽量帮你做清淡一点,少放些油。”

“谢谢老板娘。”

“几号床?”

“二楼12床,名字叫罗小花。”

“行,没问题,先给钱还是后给钱。”

“我现在给钱。”程虎说道,“但是,麻烦你到时候帮我撒个谎,就说这些东西值不了多少钱,最好是价格不超过二十元。”

“哈哈哈,你真逗。”老板娘笑了起来,“你点的这三样,本来就没超过二十块钱啊。”

程虎笑道:“老板娘,我还没点完呢。”

“啊?这样啊,那你继续点。”

“再来个爆炒肥肠、红烧肉、尖椒炒烧鸭、酸辣鸡杂。”

老板娘握着笔一边刷刷记下,一边笑得合不拢嘴。

如果天天都能遇上这样的大吃货,那就发财了。

第171章 卑劣的骗子(为星云大佬加更)

付钱之后,程虎想了想,觉得这些东西不足二十元貌似可信度不高。m

他又说道:“要不这样吧,老板娘,还是换个说法吧。你就说我在你这里吃饭,菜点得太多了,结果菜还没上齐我就吃饱了,然后为了不造成浪费,才让你把这些菜送过去的。”

“行,没问题。我知道怎么说,反正一定会让对方安心吃下,你放心好了。”

看这老板娘貌似也挺机灵的样子,程虎便放心了。

驱车回到村口,从车厢上拿下水管引水。

等了约莫两个小时这样,两个大水箱装满了水,就驱车回家里。

小猴子们看到程虎离开这么久才回来,都有些担心。

因为程虎走的时候说了,只去一会儿就回来了。

可是他这一走,就走了大半天时间。

好几次,小胖猴都快哭了,以为程虎会像猴王爸爸那样离开它们不管它们呢。

现在看到程虎回到院子里,小胖猴按奈不住激动的心情,奔跑过去,直接爬上程虎的胸口,双手紧紧勾住他的脖子,撒娇道:“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

程虎有点儿感动。

真没想到,小胖猴这么暖心,居然这么在乎他。

呜呜呜,真的好感动怎么办?能不能表现出来?

“你要摸我吗?”小胖猴冷不丁的来一句,“摸了我,就要给我好吃的。”

程虎当即将小胖猴扔在地上

这厮简直要上天,天天惦记着摸了狐狸爸爸给狐狸爸爸肉吃的事情。说得好像他跟狐狸爸爸真有什么一样。

把水果交给小金之后,程虎继续发动车子,将车子开到后院的菜地里。

随着水箱里的水流变成细细的雨线砸落在青青菜叶上,程虎心中的沉闷也随之消散了不少。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沉闷,也许是因为看到瘦弱病倒的罗小花,也许是因为听廖桃说了他们家的境况,也许是因为感觉到了一些不平之事。

但此刻,看着青翠的菜苗已经比原来刚种下的时候茁壮了许多,他便想明白了一个道理。

也许,罗小花也好,廖桃也罢,她们都是这菜地里的一棵菜苗罢了。

她们之所以孱弱,不是因为她们不够努力,而是因为她们生来就被种在了最阴暗的角落里。

那儿吸收不到阳光,也汲取不到水分。终有一天,她们不是渴死在干燥的泥土里,就会是因为吸收不到阳光而死。

因此,程虎想当一滴水,想当那滴掉落在干燥边角上的泥土里的水。尽管他不能为整个菜园子里的所有菜苗送去水分,但他想帮助自己遇到的,真正需要帮助的那棵菜苗。

可是,像罗小花家的那种情况,他要怎么帮助呢?

这是一个问题?

他必须好好想想,想一个简单可行的办法,而且这个办法还得得到廖桃的同意才行。

如果他慷慨解囊把钱给廖桃,廖桃肯定不会要。

所以方法很重要。

廖桃看着桌面上的一大桌子菜,愣住了!

“是不是送错了?”廖桃看着送饭菜来的女人,问道。

她见过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镇上快餐店里的老板娘。

老板娘笑道:“没送错,是送给罗小花的没错。”

廖桃狐疑道:“可是,我没有去你店里点过这些饭菜呀。”

“这些饭菜是一个叫程虎的男人点的。他在我们店里吃饭,菜点得太多了,等他吃饱了,我们这些菜还没做出来呢。可是他又给了钱,食材也准备好了,退不了,所以为了不浪费粮食,他就让我给你们送来了。”

真是这样吗?

廖桃知道事实一定不是这样。

她知道小虎只是想要让自己心安理得的接受他的馈赠而已。

老板娘看了看躺在病床上的小女孩,觉得有些眼熟。

她皱眉想了一下她不就是那个经常会在市场路口的电线杆下卖田螺的小姑娘吗?

怎么会瘦成这样?

难道是得了什么绝症?

绝症!

想到这个词,老板娘心中狠狠抽了一下。

她不安的朝廖桃笑了笑,便赶紧离开病房。

她的脚步有些急,有些不稳,走到楼梯的时候,差点没摔下去。

好在她眼疾手快,扶住了楼梯的扶手。

而这时,一幕场景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那是一个街道还未开始热闹的赶集日。

朝阳挂在东南面的天空上,将低矮的房子全都镀上了淡淡的金辉。

她打开快餐店的卷闸门之后,将东西一一摆好,吩咐老公看店后,便脱下围裙拿起竹篮子出门采买。

穿过车辆跟行人都还不多的街道,走到菜市场路口的时候,她像以往似的,看见了那个在电线杆下摆卖的小女孩。

小女孩看上去约莫十来岁,瘦瘦黑黑的。比她见过的任何一个十来岁的孩子都瘦,也比她见过的任何一个十来岁的孩子都黑。

她原本并不打算买田螺的,因为这东西制作麻烦,并不适合快餐店。

但是,当她瞥见小女孩的篮子里堆放的田螺都十分大个的时候,她突然就改变了主意。

虽然不能当菜品卖给客人,但是自己吃也不错呀。

这么想着,她立马蹲在小女孩跟前,问道:“小妹妹,你这个田螺怎么卖呀?”

小女孩赶紧回道:“三块钱一斤。”

“三块钱一斤?怎么这么贵?”

其实不贵。但她的本能让她自然而然的砍起了价:“两块钱一斤吧,如果两块钱一斤的话,你的这些田螺我全要了。”

“啊?两块钱一斤?”小姑娘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她,眼神当中全是乞求。

好像就在说:“求求你,别砍价好吗?这些田螺我必须卖三块钱一斤。”

可是,作为一个斤两计较的生意人,她并没有被这种所谓的‘乞求’打动。

甚至是,她还想出了一个可以称之为卑劣的办法来砍价。

她指着马路斜对面的快餐店说道:“小妹妹,你看,那家快餐店是我开的。如果这些田螺你两块钱一斤卖给我的话,以后我天天买你的田螺。做生意嘛,就应该薄利多销,这样买你田螺的人才会多起来。”

小姑娘看了看她身后的快餐店,又看了看她,然后再看看篮子里的田螺,貌似心动了。

她赶紧趁热打铁的说道:“小妹妹,你看,今天街上都没有什么人逛街,你要是不把田螺卖给我的话,说不定你摆到傍晚都卖不出去呢。”

小姑娘想了想,然后艰难的点了点头,最终同意以两块钱一斤的价格把田螺卖给她。

那是她第一次买那个小姑娘的田螺,也是唯一一次。从那之后,她再也没有去光顾过小姑娘的生意。

因此,她是个骗子!

她不知道自己的这种行为算不算卑劣,也许不算吧。她一边扶着楼梯扶手,一边走下楼梯。

然后又想到那天自己把田螺买回店里之后,刚好有人问她田螺多少钱一斤,她随口说五块钱一斤,结果那人便以五块钱一斤的价格把刚刚买回来的田螺全部买了去。

刚刚,看到那个小女孩瘦巴巴的躺在病床上,她并不难受,只是觉得有点儿不可思议。

也许有那么一点自责,但绝对只是一点点。

毕竟,小女孩生病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她这么想着,心里不免好受了许多。

第172章 高山茶林

廖桃看着桌面上满满一桌子菜,不知道应该先从哪里下手。顶点x

刚刚医生进来告诉过她,如果小花醒来的话,不能立马吃太油腻的东西,要先吃些清淡的食物。

那么,这些清汤清粥素面应该是给小花准备的。

然后,这好几个荤菜难道就给她一个人吃?

她当然舍不得吃完。

她想,干脆留给小花吃吧。等她醒了,先让她吃点清淡的,然后等到晚点的时候,再让她吃点肉补补身体。

想到这里,她赶紧把一次性餐盒的盖子盖上,将透明塑料袋的提手扎紧,把几个荤菜全部都整齐的堆放在床头柜的柜子里。

然后,她拿起白饭,就着两三块肥肠跟些许香喷喷的肉汤汁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程虎看着满桌子的饭菜,胃口并不怎么好。

但还是吃了三碗饭跟若干菜

毕竟,人是铁肉是钢啊。

吃过饭后,洗了澡,打开电视继续看小电影。

然后,屁股在椅子上稳稳当当坐下的时候,总觉得自己貌似忘记了什么东西。

忘了啥?

他看了看电视,看了看手机,灵光一闪!

握草,价值几万块钱的铜钱还在车上呢!

赶紧麻溜的跑到院子里打开车门还好,包裹还在车上。

拿起沉甸甸的小纸箱子回到屋子里开膛破肚,取出若干古币。

如何吞食这些古币,就跟之前的操作是一毛一样的。

真的能吃,假的不能吃。

有了这些古币的补给,身体顿时就觉得轻盈起来,原本有些沉闷的心情也豁然开朗了许多。

看来强大确实可以让人心情豁达呀。

而且,这次补充到身体里的力量比起之前明显要多上许多。

多到怎样一个程度呢?

嗯,大概是可以修复一座小山那么多吧。

小山哦,不是大山!

既然现在身体里的力量已经得到补充,当然是要迫不及待的先修复一片山林再说。

电影虽然好看,但远远没有正事重要。

程虎关掉电视,关掉灯,望了一眼已经在地上的毯子里睡着的小猴子们,便去检查门窗有没有关好。

一楼的门窗刚刚是他安排小猴子们关的,也不知道这些小家伙有没有认真办事。

如果门窗没有关好,万一半夜他跟小猴子们都睡熟了,然后有食肉动物或者毒蛇钻入房子里行凶的话,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果然,卫生间的窗户没有关好。

程虎上前把窗户关严实后,继续检查其他门窗。最后确认无误之后,才回到楼上睡觉。

以前他一个人住在这里的时候,门窗有没有关好还不怎么要紧,但是现在小猴子们住在这里了,那就不能马虎了。

虽然他貌似在压榨小猴子们,但实际上他还是很关心小猴子们的。

回到楼上,在床上躺下后,闭上眼睛,感受着充沛的力量在身体里游走,然后将意识放出去,往西面的山林飘去。

之前被复苏的竹林地属于东面,所以这次他必须换个位置复苏山地,不能一直复苏一个方位。

一直复苏一个方位对于山林里的动物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

如果只有一个方位的山林被复苏了,那就等于所有动物都要赶集似的往那个方位聚拢。这对于一些略小的动物来说,可就是个头疼事了。

程虎将意识放入西边的山林慢慢浏览。

之前被复苏的茶林地在村尾,属于西面,芭蕉林也属于西面。

占地面积不小的茶林被复苏之后,又经过一番大地的滋润、雨水的灌溉,现在已经显得茫茫苍苍,蓊蓊郁郁。

而这些茶树并不是电视里那种被修剪得十分低矮便于采摘的茶树。

它们不仅高,而且大。人往茶树底下一站,必须要仰起头才能看到茶树的顶端。

一棵茶树的冠幅大约有两米左右,粗壮的茶树主干大概有一个碗那么粗。

主干往上,横生的茶枝遍布在四方向外斜斜伸展,既没有古刹般的张扬,也没有柳树的垂头丧气,只是像一个普通人那样朴素的站立,又像黑夜中的一颗星星那样平淡。

茶树的枝干比较细,完全没有主干粗壮,但它们却长满了碧绿的茶叶,从枝干下端到枝干尾端,全都长满了由大到小,由老到嫩的茶叶。

枝干尾端的茶叶最嫩,不仅清新明亮,而且在月亮的柔光之下,甚至还能折射点点星光。

微风吹来,月光下的茶林轻轻摇动茶树顶端的细枝跟嫩叶,一眼望去,就像是波光粼粼的湖面一样。

这不由得让程虎想起了乔姐那天喝的油茶。

那香喷喷的油茶应该就是用这种高山茶叶制作出来的吧。

虽然看上去色泽暗黄,但闻起来却是无比鲜香浓郁啊。

看来,他得找个时间自学怎么制作油茶才行了。毕竟在乔姐那里夸下口说自己是绝对不喝油茶的,要是当着她的面大口大口喝油茶,那岂不是很打脸?

嗯,没错,自学成才!

咱啥都没有,就智商跟颜值比别人要高出许多而已。

看完了茶林之后,程虎的意识继续飘入山林深处。

他得找一处距离茶林跟芭蕉林都有些距离的地方复苏,不能让两地相连太近,但也没必要太远。

因为太远的话,就极有可能靠近山林的中心地。程虎目前还不想去接触那些虎群狼群跟豹子之类的动物。

毕竟它们不是小猴子,也不是小獐子。

如果力量一旦用力过度被消耗完了,然后又偏偏遇上狼群什么的

菊花要紧!

意识跃过两个山头之后,来到一片树木笔挺的林中。

从地上的针状叶子来看,此处应该是一片松林。

程虎聚拢意识,将意识落在树林的中间位置。

树林虽然称之为树林,但是,不要想象此处是平坦土地上长着若干树木的树林。

这树林处在山腰位置,山峰虽然不是十分陡峭,但也不见得平坦。

不过,每一棵树的树根位置仿佛都被人工挖掘过,让树根周围一米宽的土地形成一块不规则的平地。

松树就耸立在一个又一个不规则的平地上。

这些松树的树龄大概不大。在枯竭之前,估计也就生长了十年这样。

虽然确切来说,树龄不止十年,但后面停止生命特征的二十多年应该不能算进去了吧。

程虎的意识飘在松林中间,笔挺的松树将他围得严严实实的,仿佛进退都有些困难一样。

不过,这些松树绝无此意,它们只是保持着原来的姿态,耸立在大地之上而已。

看着这些毫无生命力的松树,程虎打算复苏这一片松林。

因为这些松树的年龄都还不算太大,复苏起来不会太困难。

第173章 复苏松林

再者,他总不能一直复苏灌木啊草地啊什么的,也得复苏一些树木才行。

因为物种要多元化啊。

他将意识扩散,像撒水似的撒在松林中,然后往林中的每一棵树、每一棵草、以及每一点青苔都注入些许力量。

输出的力量虽然不是很多,但在眨眼的功夫里,原本干枯的松林瞬间冒出了许多碧玉般的颜色。

不管是松树,还是松树旁边的杂草,或者是攀附在松树上的藤蔓,全都在片刻功夫里,找回了已经失去二十几年的颜色。

它们在这繁星月夜里,尽情的伸展自己的腰肢胳膊,尽情的向大地吐露自己最深最浓最绿的情思。

它们都是大地的孩子。

沉睡了几十年的孩子。

现在终于复苏,便一个个争着抢着,将根系深深扎入大地,尽情的吮吸着母亲的***。

看着这些仿佛没有尽头的绿色,程虎的心情是舒畅的。

特别是这些植物前一刻还是一片枯黄,现在却绿得几乎能挤出绿油来,这种前后落差,更是让程虎觉得自己真tm伟大!

松林里响起一阵阵鸟叫声、虫叫声、甚至还有不少小野兽的叫声。

他猜想,一定是因为松林突然变绿而且还长出不少新枝叶的缘故,所以这里的住户肯定都被吓了一跳。

但它们很快就会发现,自己居住的地方变成了天堂,然后就会一个个乐不可支的叫唤起来。

程虎的意识飘荡在这松林里,游荡在弯弯曲曲的林间小道上,感受着林中鲜活的略带着松香的空气,听着阵阵松涛声,整个人都觉得十分的舒适惬意。

松山的俊秀、松树的实在,松林的恬静都让他感到舒服,就好像有无数双柔软却有力的手在按摩他的身体一样。

看着那些斑驳苍劲的树干,就仿佛是在看一位饱经世故、历尽仓桑的老人般亲切。

习习涤荡心神的微风吹来时,松林会随之摇曳,并且激起阵阵松涛,也送出阵阵松香,就像一张松软浓香的葱花饼,是那么的柔软、翠绿,且弥漫着醉人的香气。

想必,任何人进入这样的场景,都会心动,都会想要放下一切包袱负担,只尽情的欣赏这惬意的景色吧。

程虎虽然没有身临其境,但他的意识却能感触到每一阵细微的风,能看到每一点微弱的反光,这跟他本人站在这里是没有差别的。

然后,他将意识再次聚拢,漫无目的的游荡在松林中。

把松林粗略浏览了一遍,没看到有什么小动物因为环境的骤然变化而发生意外之后,便把意识抽回来,沉沉睡去。

早上醒来,已经快十点钟。

因为昨天救助了一片松林的缘故,力量被从身体里抽走,就好像是抽走他体内的血液一样,整个人都会显得十分疲惫。

好在经过一个晚上的休息,现在基本上没啥事了,就是肚子比往常似乎要更饿一些。

穿了衣服下楼,看到正门被打开,客厅里没有三只小猴子的身影。

程虎信步走出院子,刚好看见三只小猴子在院子里抢夺一个苹果。

他朝院子里的小猴子们问道:“你们干嘛呢?干嘛非要抢那个苹果?”

小壮猴骑在小胖猴身上,小胖猴趴在地上,小金猴则站在小胖猴前面,双手使劲的从它嘴里拉扯已经被咬了一半的苹果。

小壮猴愤愤道:“你不知道,这家伙昨天晚上半夜起来偷吃,把所有苹果都吃掉了。今天早上我们起来,就发现它嘴里还咬着半个苹果,结果它还死不承认。”

小胖猴在小壮猴的身体下不断扭动,嘴里发出一连串呜呜呜的声音,好像在求救。

小金猴一边奋力拉扯它嘴里的苹果,一边叫道:“你再不松口,信不信我把你牙齿撬了。”

小胖猴不信,仍旧死死咬着最后半个苹果不肯松口。

其实,昨晚半夜它也没吃多少呀,也就是吃了三四个,嗯,可能是五六个,或者七八个吧。

反正就没多少。

程虎笑道:“得得得,你们闹吧,闹完了记得打扫院子。”

小壮猴很是不满的叫道:“小胖吃的最多,今天的活全部交给它干。”

听到这话,小胖猴立马松开嘴巴,叫屈道:“我没有吃最多。我,我就是吃了几个苹果而已。”

嘴巴一开,口中的苹果立马没了踪影,那甜滋滋的味道也随之而去。

“啊,不要抢我的苹果,不许抢我的苹果。”小胖猴朝已经拿着苹果跑远的老大叫道。

小金猴此刻倒是没了哥哥包袱,像个调皮鬼似的美滋滋的拿着半个苹果,一边往嘴里送,一边得意忘形的看着还被老二压在身下的老三。

看着这一幕幕,早已经回到院中的大黄忍不住嗤之以鼻的暗暗说道:“这就是小屁孩了。幼稚!”

真幼稚!

然后,它想起自己的童年,其实好像也、也这么幼稚过。

那些黑历史不提也罢,谁还没有过童年呢,是吧。

程虎对于三只小猴子的调皮捣蛋也实在是没有法子,只能回到屋里洗漱,并且准备早饭。

昨天他从镇上买了不少食材回来,打算好好烹饪一番,然后给小花送去。

嗯,可是,生病的人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

那就来一个养胃粥,再来一个素炒青菜吧。

其他不油腻的东西,他也实在想不出来了!

如果到时候小花想吃其他东西的话,再去街上帮她买好了。

健脾养胃粥是一道补品,主要分为以下几种:大枣莲子粥、薏米山药粥、豆枣黄花粥、银耳粥、参苓粥、鸡杂粥、扁豆粳粥、黑豆龙眼红枣粥、田螺芹菜咸蛋粥、金橘黄芪粥、山药粥、山药莲子粥、丁香降气粥等。

而程虎做出来的养胃粥比较简单,就是大枣莲子粥,放入几颗大枣跟些许干莲子即可。

粥虽然简单,但功效还是有的。

这养胃粥可以补中益气,健脾开胃,给小花喝应该没关系吧。

而且,小花现在还在病中,喝点健脾养胃粥对她的肠胃负担也没有那么大。

吃了早饭,粥也熬好了。

第174章 程虎=仙女

把几个肉菜跟粥还有青菜打包好,程虎来到院子里,跟猴子们交代好工作之后,便开车离去。

看着人类又开车走了,小胖猴很是费解的问道:“为什么他可以去玩,我们就得在这里干活?”

小壮猴气呼呼的回道:“还不是因为你吃得多。”

小胖猴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摇着头,奶声奶气的说道:

“唉,你们都不懂我心里有多苦。你们以为我想吃这么多吗?我还不是怕你们吃多了,会长得跟我一样胖。到时候要是遇到天敌的话,我跑不掉没关系,被吃掉就算了,可你们要是也跑不快那可怎么办呢?你们岂不是也要跟着被一起吃掉?你们看,我是为了你们好,为什么你们一点都不理解我呢。”

呸!

小壮猴当即鄙视道:“每次有危险,第一个逃跑的就是你。”

小胖猴

思忖半刻,说道:“我,我那是为了吸引敌人的注意力,好给你们制造逃跑的机会。”

小壮猴跟小金猴一同斜视老三。

吃得多脑子也膨胀了?自己是个啥玩意心里没点逼数?

程虎到达医院的时候已经快到正午。

他快步走上二楼,找到小花的病房。

因为是乡镇医院,一般人都不会住院,而是打了针就回家,所以病房里虽然摆着两张床,但实际上只住着小花。

病房里,廖桃正在床头边上的椅子坐着,手里翻着一本崭新的色彩缤纷的故事书。

她想要将书上的黑色大字一个个念出来,结果却发现,尽管那些字清晰可见,但她居然一个都不认识。

程虎站立在门口,没有走进去,而是呆呆看着病房内的场景,有些说不上来的感受。

像是有一只温柔的手在轻轻抚摸他的心脏那样。

正午的阳光十分明媚,散光从透明玻璃窗照射进来,狭小的病房显得格外明亮。

小花一脸病色的躺在床上,黝黑的脸颊有些泛白。她微微勾起唇角,双目定定看着妈妈,眼神之中全是满足。

廖桃则坐在床边,微微前俯着身子,皱着眉头,看着手中的故事书,嘀咕道:“这个说的什么故事呀,我看不懂啊。嗯,这个也看不懂。”

“桃姨,小花!”程虎站了一会儿才往里走入,笑嘻嘻的呼唤道。

两人一齐看向门口,瞬间露出了大大的笑脸。

“小虎,你来啦。”廖桃起身道。

“叔叔。”小花躺在床上,想起身,却发现自己浑身无力。

程虎赶紧道:“小花,你别动,好好躺着。”

廖桃也急忙轻轻按住小花的身体:“别乱动,乖乖躺着。”

小花躺着不动,看着程虎,一脸稚气的说道:“叔叔,谢谢你送我来医院。谢谢你帮我交住院的钱,等我好了,我一定会努力捡田螺还给你的。”

程虎把手里的东西交给廖桃,走到床头的另一侧,很是认真的看着小花说道:“那小花一定要好好吃饭,早点好起来。叔叔等着吃田螺呢。”

小花天真的点了点头:“嗯,叔叔,我会好好吃饭的。”

“不行。”程虎忽然皱起眉头,“不能再喊我做叔叔了,得喊哥哥知道吗?我都还没结婚呢,你就喊我叔叔,岂不是把我喊老了。”

小花笑了一声:“好,哥哥,我知道你叫程虎,我妈妈说的,那我可以喊你做虎哥哥吗?像老虎一样的大哥哥。”

“你不怕被老虎吃掉吗?”

小花摇摇头:“不怕,哥哥你是个好人。”

程虎拿起床上的故事书,看了看,说道:“那小花一边吃东西,一边听老虎哥哥读故事好不好?”

“好!”

廖桃抱起小花,让她背靠着枕头坐在床上。

程虎低头看着故事书,念道:“从前,有一位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她有一位恶毒的继母与两位心地不好的姐姐。她经常受到继母与两位姐姐的欺负,被逼着去做粗重的工作,经常弄得全身满是灰尘,因此被戏称为‘灰姑娘’”

小花一边吃着妈妈递来的粥,一边津津有味的听着程虎讲故事。

她觉得,自己或许也是一个灰姑娘吧。

那么,虎哥哥应该就是那个会魔法的仙女了

妈妈还是妈妈,那谁来担任那个恶毒的角色呢?奶奶吗?

想到奶奶,小花愣了一下,有些沮丧。

在这种时候,她应该去想美好的事物,比如妈妈,比如姐姐,比如爸爸,比如眼前的老虎哥哥。

她皱着小小的眉头,很是认真的听着故事。

里面的继母跟两个姐姐真是太恶毒了。她想,灰姑娘那么善良,她们不应该那样对待她。

程虎把故事读完了,饶有兴趣的看着小花。

你还别说,小花貌似跟童话了的灰姑娘有得一比呀。

虽然小花还小,但是善良可爱什么的,绝对不亚于灰姑娘嘛。

既然这样,那他就勉为其难的扮演一下仙女的角色好了。

他笑道:“小花,听完这个故事,有什么感谢?”

“嗯。”小花微微仰起脸,想了一下,说道,“我想吃肉。叔叔你怎么没给我带肉来?”

程虎:

“这不是有肉吗?”廖桃指着床头柜上的饭盒说道,“一大堆肉呢,你先把粥喝了垫垫底,然后再吃肉。”

小花笑嘻嘻的看着妈妈,撒娇道:“妈妈,那你先帮我尝尝那个肉咸不咸嘛。”

“你这孩子。”廖桃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小小的肉放入嘴中,吞咽一口,“不咸,一点儿也不咸,刚刚好。”

“妈妈,你吃块大的。”小花盯着饭盒里的肉说道,“你看看那块大肉好多油啊,油腻腻的,我看到它就吃不下饭了。妈妈你快吃了它呀。”

廖桃有些不好意思的看向程虎,说道:“小虎,让你见笑了,小花这孩子就是这样,有时候撒娇起来就跟三岁小孩一样。”

程虎笑着摇摇头,说道:“桃姨,你听小花的,先把那些油分过多的肉吃了吧,小花闻着肯定不舒服。”

“对啊。”小花弱弱的说道,“那些肉的味道闻起来真的很难受。”

其实,很香很香!

第175章 世界上最美味的鸡

但是,小花觉得,自己有瘦肉粥吃就够了,毕竟她年纪还小,不用干什么重活,可妈妈每天都要干很多重活,她应该多吃一点才对。

廖桃有些无奈,本想着等小花喝了粥,再给她吃肉的,可这孩子却说这些肉看着难受。

这些肉别说家里平时吃不到,就连逢年过节的时候也吃不到。也就只有去亲戚家里喝喜酒的时候才能吃到这么好的肉。

她吞了吞口水,说道:“你现在不想吃,等会儿休息一下就想吃了。妈妈先帮你留着,你先把粥喝了。”

“妈妈,你吃掉它们嘛。它们看起来真的很腻。”

真的很香。

“昨晚上留给你的饭菜你就说腻,一点没吃,就吃了点粉,剩下的全被妈妈吃了。早上你就吃了两个馒头,待会儿你要是再不好好吃饭的话,可就要一直住在这里了。”

“桃姨,没关系,这些菜本来就是给你准备的。小花还吃不了这么油腻的东西,我待会儿再到街上去帮她买点清淡点的饭菜。”

听到程虎这话,廖桃跟小花异口同声的说道:“不用了。”

廖桃笑道:“小虎,我知道你心好,可是真的不用了。下午小花爸爸会给小花送鸡汤来。”

小花瞪大了眼睛:“妈妈,你们怎么可以把我养的鸡给杀了?”

“你生病了,就要喝鸡汤才能好。不然的话,得在医院里躺到什么时候?”

小花无奈的‘哦’了一声,说道:“那好吧,就是可怜了我那些会下蛋的鸡。它们差不多天天都会下蛋,结果还是没法摆脱被宰杀的命运,唉”

程虎闻言,小心脏又像是被谁揉了一下似的。有点儿感动!

“哦,对了,记得叫爸爸帮我多砍两只鸡腿,我要吃鸡腿。”小花补充道。

“知道了,知道了,我喊你爸爸帮你砍了四只鸡腿呢。”廖桃听到小花有胃口吃鸡腿了,就笑盈盈的又往小花嘴里送了一勺子瘦肉粥。

程虎:

喂饱了小花,廖桃才开始吃午饭。

但她只是往大米饭里倒入一些菜汤拌饭吃,并吃了几块五花肉,其他的肉菜她一点儿没动。

看到这些,程虎忍不住说道:“桃姨,那些菜你怎么都不吃呢?”

小花也眼巴巴看着妈妈,像是不满妈妈的做法似的。

廖桃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小虎,那个,你的这些饭菜很好吃,我吃一点就够了。我想留点给小花她爸爸尝尝。”

“桃姨,没关系,你先吃,吃完了,我再去买就行了。”

廖桃还是摇了摇头:“我吃这点真的够了。我今天没去干活,吃不了多少的。倒是小花她爸爸,今天早上进山去种生姜了,有点辛苦。”

程虎劝了几句,但廖桃还是坚持,无奈之下,只好作罢。

他原本还以为,小花家也就是穷到住不起小洋房而已,却没有想到,原来她家是穷到连肉都吃不起的地步。

如果不是亲眼见到,亲耳听到,他真的很难相信这一切。

不是说,全国脱贫了吗?

不是说,人均年收入近十万元了吗?

这样看来,小花家真是拖了国家的后腿啊!

不去想这些烦心事,程虎继续给小花念故事。

书里的故事念完了,又念手机里的故事,还把手机给小花把玩,并告诉她怎么使用手机。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大概是两三个小时这样,病房门口出现了一个黑乎乎的身影。

程虎扭头看去,只见一个六十岁左右的大爷正佝偻着背站在门口,略显诧异的看着程虎。

大概是因为这屋子里就程虎一个人是他眼中的陌生人吧。

小花开心的叫道:“爸爸。”

男人快步走入病房,放下手中的东西,伸手摸了摸小花的脑瓜子,问道:“好点没有?”

小花点点头:“爸爸,我没事了。我从现在开始,会好好吃饭的。”

男人欣慰的点了点头,看了一眼程虎,然后满脸费解的看向廖桃。

廖桃这才介绍道:“富贵,这个小兄弟就是我跟你说的小虎。那天就是他买了咱们小花的田螺,昨天也是他送小花来医院的。”

叫富贵的男人满脸惊喜的看向程虎。

他的脸又干又皱,像所有自然老去的老年人那样。但是,他显然要比自己的实际年龄更显老一些。

个头并不是很高的他站在程虎对面,大概也就只能高到程虎胸口的位置。

这是西阳省金钟县一带的正常身高!

罗富贵望着程虎,皱巴巴的脸布满了感激,十分动情的说道:“原来是你帮助了小花,谢谢你,真是太谢谢你了。要是没有你的帮助,说不定小花还不肯来医院呢。”

程虎道:“叔叔,您别客气,这都是举手之劳而已。”

虽然程虎这么说,但是小花爸爸罗富贵还是连连道谢,直到最后小花又喊饿了,才停止。

他急忙打开从家里带来的脏兮兮的蛇皮袋,从里面拿出一个黑色的塑料袋。

打开塑料袋,里面裹着一个不锈钢饭盒。

虽然是不锈钢的,但实际上,把手的位置已经生满了铁锈。

把不锈钢饭盒放在桌面上,打开盖子,土鸡特有的浓郁鲜香之味便像一只只鬼魅的手,从饭盒中袅袅伸出,不断拉扯人的鼻子。

小花几乎没有一丝犹豫,立马抓起一只大鸡腿,大口大口的撕咬起来。

她吃饭的样子,让程虎莫名的想到了小胖猴

鸡腿吃完了,她又把手上的鸡汁舔了个一干二净,完全没有一点女孩子该有的淑女模样。

但正因为是这样,她那双清澈眼睛里迸发出来的明亮才会格外耀眼。

程虎吞了吞口水,感叹道:“天哪,这鸡肉该有多好吃啊。你把手指都吸了不下十遍了。”

听到这话,廖桃跟罗富贵呵呵笑起来。

小花很认真的说道:“哥哥,这可是我养大的鸡,当然是最好吃的。我经常去地里给它们挖蚯蚓吃。它们都没有吃过饲料呢。”

程虎可以想象,吃蚯蚓长大的鸡,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味的鸡。

第176章 十块钱六十块钱(为空虚大佬加更)

虽然现在有很多养殖场都说自己的鸡怎么怎么养大的,但实际上,并不能完全相信。毕竟成本跟利润摆在那里。

而罗小花的话则可以完全相信了。

毕竟她家是真穷,估计也舍不得买饲料什么的吧。所以只能尽她自己的力量,挖点蚯蚓回去喂鸡。

程虎故意露出一脸的惊诧,十分‘震惊’的问道:“天哪,小花,你不要吹牛好吗?我才不相信你养的鸡是吃蚯蚓长大的呢,肯定还吃了不少的饲料。”

“没有!没有!真的没有!”小花就像是要捍卫自己的尊严一样,很认真的解释,“我养的鸡真的没有吃过饲料。它们也不是说只吃蚯蚓,它们也吃一些稻谷,还吃青菜,但是,真的没有吃过一颗饲料。”

“是吗?”程虎很是怀疑的说道,“那你知不知道,这样的鸡能卖多少钱一斤呢?”

小花想了想,回道:“也就十块钱一斤啊。”

“十块钱一斤?”程虎这次是真惊讶加怀疑。

那样的鸡怎么会只卖十块钱一斤?那可是原汁原味的正宗土鸡呀。

“对啊,十块钱一斤,有什么不对的吗?”小花问道。

程虎无奈的笑了笑:“小花,我这次真不是骗你,像这样的土鸡,就算卖三十块钱一斤,也不算贵。不信的话,我给你看看网上的价格。”

说着,他打开网上某商城,搜索土鸡,进入价格较贵的一个商品,指着价格说道:

“小花,你看,这个就是别人在网上卖的土鸡,而且这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土鸡,这些鸡其实也喂饲料,还喂药片,还打针,但是价格却高达128元一只,而且这些鸡的年龄都半岁不到,重量只有两斤,那就相当于,一斤要60元左右。”

小花愣愣看着手机里的数字,她当然认识128,也知道那是一百二十八元。

可她还是有些不敢相信,鸡肉的价格竟然这么贵?

而且还是只养了半年的鸡?

那她养的那些已经快两岁的鸡得卖多少钱一斤呀!

感觉貌似要发财了呀!

哦,不对,就算自己养出来的那些鸡真的值那么多钱,但前提是,她要找得到买家才行。

“小花,你家里养了多少只鸡?”程虎问道。

小花想了想:“家里还有十二只。”

“全部卖给我吧,就按照网上的价格卖,六十块钱一斤怎么样?”

程虎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充满了熠熠星光。仿佛他是真的真的很想要买到小花养的鸡,而且一旦买到手了,还是他赚了似的。

没等小花开口,罗富贵就说道:“什么卖不卖的,你要是想吃的话,我等下就给你抓一只来。”

“对啊。”廖桃也附和道,“小花现在能好起来,还是多亏了你,你是我们家的大恩人,说买卖真的是太见外了。”

“不不不。”程虎赶紧解释道,“我买这些鸡不是为了自己吃,是为了拿去卖,赚点小钱。”

“拿去卖?”小花一家三口都显得有些不敢相信。

难道六十块钱一斤还不算最贵吗?还能卖出更高的价格?

那花这么多钱买鸡吃的人得是多有钱的人呀。

真是难以想象有钱人的世界!

程虎点头,十分肯定的说道:“对啊,当然是拿去卖了。我也是养鸡的,但我养的鸡都只是普通的饲料鸡,价格不高,也赚不了什么钱。如果你们能把你们家里的鸡卖给我的话,我再倒卖出去,还可以小赚一笔呢。”

小花半信半疑的看了看妈妈,又看了看爸爸,仿佛是在等他们的回答。

虽然鸡是她买回来的,也是她养大的,但是,要如何处理这些鸡,她是没有话语权的,毕竟她的年龄还那么小,很多事情都还不懂。

但是,她希望能把那些鸡卖掉,最好全部卖掉。

这样的话,就可以攒下一大笔钱,加上她去捡田螺换来的钱跟妈妈赚来的钱,等到姐姐上大学的时候,估计就能凑够学费了。

廖桃跟罗富贵都有些迟疑。

倒不是舍不得,而是觉得这一切都像是在做梦一样。

他们也不是没卖过家里的鸡,但是价格确确实实的是十块钱左右。因为卖过一次之后,他们就舍不得卖了。

那价格实实在在是太低了!

一只鸡养了差不多两年,都已经五六斤,可是,最后却也只能换来五六十块钱。

而在这将近两年的时间里,小花不知道去地里挖过多少蚯蚓,甚至是她在河里摸田螺的时候,还常常摸些小虫子回来给鸡群吃。

光是凭这一点,那些鸡就不应该只值十块钱一斤呀。

但是,小花她三叔确确实实是只给了十块钱。

他是把整只鸡拿走,只给了十块钱。虽然一开始他说按照十块钱一斤的价格买一只,但到了最后,真把鸡拿走的时候,又只给了十块钱。

因为好歹是小花的三叔,最后廖桃夫妇也没说什么。可小花却哭得稀里哗啦的,就像是弄丢了几十块钱那样心疼。

现在,听到小虎说要按照六十块钱一斤的价格买去,夫妇二人都有些不敢相信。

六十块钱啊!家里的一只鸡好歹也有五斤左右,那可就是几百块钱了。

十二只鸡,即使只卖十只,那也有几千块钱了。

天哪,说句不怕人笑话的话,这辈子都还没见过这么多钱呢!

看到爸爸妈妈都在迟疑,小花按捺不住了:“爸爸,妈妈,就把家里的鸡卖给哥哥吧。那样,姐姐上大学的学费就差不多够了。”

学费?

听到这个平日里让一家人头疼欲裂的词,廖桃立马点头道:“好,那,那就卖给你吧。但是,小虎,我只能卖十只给你。还有两只要留着给小花吃。”

“妈妈,你怎么这么傻呀!”没等程虎说话,小花就抢话道,“你可以去镇上买那些便宜的鸡肉给我吃呀!不对不对,我已经不需要吃鸡肉了。你看看我,现在说话都不喘了,我已经快好了。”

说完,她暗暗憋着气,又暗暗用力吸了一口。

第178章 猴群不需要残废

三猴又是三脸懵逼,然后就想到了自己之前吃东西从没洗过手,然后就想到了鸡粪,然后就

一致十分嫌弃的看了看彼此。

“呀,哥哥你真脏,居然都不洗手。”

“还说我,你不也是一个样吗?”

“你们两个都太垃圾了,吃东西居然不洗手。”小胖猴不知何时已经跑到池塘边上,悠哉悠哉洗着手,满脸嫌弃的说道。

程虎把水果放在门廊上,然后爬上皮卡车的车厢,将买回来的土鸡一只只解开绳子,扔在院子里。

终于得到释放的土鸡们刚一落地,就急忙惊慌失措的到处乱跑,还咯咯咯的乱叫,显然是受了不小的惊吓。

程虎把鸡全部放下之后,朝美滋滋吃着水果的猴子们喊道:“我新抓了十只鸡回来,你们对它们友好一点,千万别欺负它们。”

看着那些个头比自己大的鸡,三只小猴子倒是想欺负,可也不敢啊!

程虎回到屋子里,准备晚饭。

虽然刚刚在小花家已经吃过了,但是为了不吓坏小花爸爸,程虎压根就没怎么吃,只是意思意思而已。

而且,由于时间较为匆忙,也没买多少食物去小花家,所以他都不太舍得吃餐桌上的食物。

因此从小花家里离开之后,他又去镇上买了些新鲜的食材回家,准备好好烹调一番。

安明镇上依然只有那么几样食材:猪肉、鱼肉、鸡肉、鸭肉。

除此之外,也就剩下一些冰冻食品跟一些熟食。

这些食材程虎只买了猪肉跟鱼肉,还有一些冰冻的饺子汤圆。

饺子汤圆先放冰箱里冰着,等想吃的时候再吃。

猪肉就做脆皮肉,鱼呢,就红烧吧。

打定主意之后,便忙活起来。

此时,在山中,猴王老金昏迷了几天后,终于醒了。

它仰卧在一块很松软的土地上。

它虽然无力翻身查看身下的土地长什么样子,但它能感觉到,十分的松软。大概是一处长满枯黄杂草的草地。

庆幸的是,自己竟然还活着。

天空有些灰暗,大概是夜晚即将来临吧。

它想爬起身,便举起双臂……

不,它猛然发现,自己的双臂沉重得仿佛两块巨石一般,根本无法抬起。

它又试图踢动双腿,想看看自己的腿是否健全,或者说,是否还在,但随着它的动作,剧烈的疼痛从左侧的腿部传来,疼得它直嘶嘶的叫。

它慢慢举起右侧的腿,看到的不是一条腿,而是两截腿。

它的右腿已经断成两截,虽然没有看到血,但确实是摔断了。

断掉的那截腿就像山林中许许多多被风折断的树枝那样,它们身上的藤蔓将它们与大树连在一起,但坚硬的骨干确确实实是断了。

风吹来的时候,它们就在半空中不断摇晃,怎么也晃不回去。

就像它的腿一样。

嗷它痛苦的叫了一声,活着的喜悦被残废的绝望一点点吞食。

黑夜还未真正降临,但它已经看不到光明。

猴群不需要残废,山林也容不下残废!

假如它的腿只是摔骨折了,它还可以利用身体像只软虫似的蠕动到那丛干枯的蕨类旁边,将蕨类的根茎用嘴巴拉扯出来,然后嚼碎了吞到肚子里。

那蕨类具有接骨续筋的作用,而且功效十分显著。

它们猴族作为山林中的灵长类,本身就是动物界最高等的类群,大脑发达,智商又经过了进化,对于山中药草的功效虽然认知不全,但可以说绝对比普通人类知道的更多。

那些生活安逸,只知道享乐的人类永远没法体会到野生动物的生存有多么艰难。

它们不仅要躲避自己的天敌,还得躲避人类的捕杀,在险象环生的大自然中,它们必须慢慢学会如何更好的活下去。

受伤对于它们来说都只是小事一桩,因此要学会辨别某些野生药草的功效也成为了它们的必备技能。

比起人类的发达医学,这种传统的医术显得十分笨拙,但却常常可以为它们的伤口止血消肿。

如果还是像以前那样,只是受了普通的伤,老金绝对有把握自己医治自己。

但是,它现在受的伤不是一般的伤,而是摔断了腿。

它能感觉到骨头折断后在皮肉里掐架,彼此摩擦,那滋味可真是不好受。

它很清楚,这样的伤是那棵蕨类没法医治的。

即使它把整棵蕨类连根带叶一起吃到肚子里,也无济于事。

它凝望着前面那座高山山顶上的最后一抹余晖,坚毅了十几年的心脏猛然颤抖起来。

周围的群山依旧那么熟悉,高大的树木也仍旧散发着它们黯淡枯黄的色彩,就连山顶的那抹余晖都跟以往的日子一样平淡。

可是,在这种平淡的反射之下,它却从一个种群的首领变成了一个苟延残喘的残废。

不恐惧不绝望是不可能的!

它一直以来都是猴群里最聪明最强悍的猴子。它曾经就像扎根在大地里的树根一样,坚韧不拔,也像山中的巨石那般屹立不倒。

虽然它没有老虎跟山狼的凶猛,也没有老鹰的逍遥自在,但它仍然带着自己的三个孩子以及自己的种群,在这片恶劣的山林里存活下来了。

它不弱,一点儿也不弱。

它曾利用地形跟树冠的优势无数次从食猿雕的爪子下救下自己的同类,也曾从狼群中利用聪明的头脑带着猴群突围。

这样强大的它,如果单单只是摔断了一只腿的话,它并不会如此绝望。

它还可以用两只手跟一条尾巴一条腿来活动。

猴子的手可以攀爬大树,也可以抓住藤蔓,它们的尾巴也可以卷住树干,就相当于是它们的另一只手那样。

因此,即使断了一条腿,也还不能称之为残废。

毕竟还有两只手,一条腿跟一条尾巴可以使用。

这是猴子与生俱来的本领,且这项本领通过后期的训练得到了完美娴熟的运用,几乎从来不会出现任何差池。

不管是被大型食肉动物追赶,还是被食猿雕虎视眈眈,它们总能利用自己矫健的身手在树与树之间穿梭跳跃,且从来不会摔下去,就好像是它们本身就是大树的一部分那样。

第179章 融入泥里(为钟情大佬加更)

松鼠跟其他住在树上的爬行类动物,一旦失去一只脚,就很难在树上自由敏捷的活动,甚至会因此而送掉性命。

但猴子们不会这样!

它们即使断了一条腿,也照样可以灵敏的在树上活动。

老金是山林中金丝猴群的猴王。

它是强大的象征,也是智慧的化身,只有像它这样既强大又聪明的猴子才能成为猴王。

老金身形高大,比其他同龄公猴都要大上一圈,也高出不少。

它浑身的毛发金灿无比,就像是披着一件华丽的落日余晖织造而成外衣一样。

假如现在它只是断了一条腿,它可能会哼都不哼一声,爬起来,坐在地上,弯下腰去,用自己的牙齿把那条断腿上的皮肉咬掉,好让断掉的那截腿掉下来,免得成为累赘。

然后,它会忍着疼痛,若无其事的利用剩下的手脚跟尾巴,回到猴群中,像以往那样率领猴群在险象环生的山林里活动,也像以往那样陪在三个孩子身边,看着它们长大。

它有绝对的把握,自己依然可以胜任猴王一职,并且将猴王的风采展露无遗。

可让老金绝望的是,它不单单只是断了一条腿,它的两只手臂似乎也摔断了。

这还不是最绝望的。

更绝望的是,它本来就没有尾巴!

它没有尾巴呀!

它很清楚的记得那一年,老三刚刚出生,猴妈妈不幸去世,它便独自承担起了照顾三个孩子的重任。

那时候老三还那么小,需要吃奶,可它没奶,就只能把老三送给猴群中也同样刚刚产仔不久的母猴照顾。

为了感激母猴,老金在养活老大老二之余,还得寻找更多的食物回馈给帮忙喂养老三的母猴。

可是,在当时那样的环境里,整个山林都枯黄了,既没有鲜嫩的植物叶子,也没甜美的野果,他要去哪里寻找更多的食物呢?

如果只是他跟老大老二吃,完全可以依赖山中的干枯植物顽强活下来,但是因为有老三,它必须找到鲜美可口的食物。

因为没有鲜美可口的食物,母猴就没有办法分泌出更多的***,那样的话,老三就很有可能活不下来。

为了孩子,它必须找到干枯树叶树干之外的食物。

它把目光看向了山林外面的区域。

虽然那些地方是金丝猴的禁区,一旦进入很有可能有去无回,但是,它清楚,在那些青翠的山峦里定然有许多鲜美食物。

为了孩子,即使死掉又有什么关系呢?

况且,它有足够的自信能够平安归来。

于是,在跟老大老二交代一番之后,它只身前往黄金山林之外的山林。

一切就跟它猜想的一样,在外面的山林里,它确确实实找到了更多的食物,但是,也遇到了更惨烈的危险。

藏在树叶底下的铁夹子,装在铁笼子里的诱饵,还有接二连三朝它射击而来的子弹都让它三番两次差点一命呜呼。

猎狗疯狂追击它,猎人也持着枪支穷追不舍。

在慌乱中,它不慎触发了一个铁夹子。好在铁夹子只是夹住了它的尾巴,并没有夹住它的脚。

它试图使劲拉开夹在一起的铁夹子,但发现根本没法拉开。而猎狗跟猎人的脚步声呐喊声已经越来越近,无奈之下,它只好利用铁夹子的锯齿折断尾巴继续逃离。

痛吗?

当然痛,但是在当时那种危急情况之下,它根本无暇考虑到底痛不痛,也无暇顾及其他,只能一头钻入密密匝匝的灌木丛中逃命。

从那个时候开始,它就成为了一只没有尾巴的猴子。

确切的说,它还有小半截尾巴,但那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尾巴没了,现在两只手也动弹不得,一条腿还断了

老金明白,它是真的残废了。

在这广袤的山林里,变成残废,就注定只能沦为食物。

在人类的世界中,残废或许还可以领取各种福利,以及得到国家跟人群的关爱,但在这优胜略汰的山林里,残废就是残废。

既没有医院可以救治,也没有福利机构可以收养,更没有什么补助金等着它去领。

残废注定只能被大自然无情的淘汰!

记得是某一年的某一天,老金带着成年公猴去山林中心地寻找食物。

在路上,它们遇到了一头十分壮硕的黑熊。

黑熊一般又叫狗熊,是熊的一种,黑瞎子、月牙熊也是它们的名字。

它们身体肥大,不仅会游泳,还能爬树,身形要比棕熊略小一些,但是比起金丝猴,那可真是大太多了。

黑熊是杂食性动物,以植物为主,喜欢各种浆果、植物嫩叶、竹笋和苔藓等等。它们也爱吃蜂蜜,还有各种昆虫、蛙、鱼以及腐肉。

如果它们饿极了,当然也会抓猴子吃。

但前提是,它们要抓得住才行。

看到笨笨的大狗熊,猴群非但没有害怕,反倒有些兴奋。

有猴子建议道:“咱们把它打死吃了吧。”

嗯?善良可爱的猴子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在恶劣的环境里,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当时的猴群已经饿到了极点,而前往山林中心地还有很长一段路。况且,山林中心地里的大型食肉动物绝对会比这头看起来笨笨的狗熊更加凶残。

猴群不断的提出建议,要如何如何把这头笨笨的狗熊打倒。

但老金并不同意。

因为它看到的不单单是一头狗熊,还是一头肚子圆滚滚的母熊。

在它的肚子里,必定孕育着一个小小的生命。

身为三个孩子父亲的老金并不想对一头比它们强大且还怀着孕的母熊下手。

即使母熊没有怀孕,它也不建议这么做。因为猴子不可能是狗熊的对手。

况且,这还是一头怀孕的狗熊。

不管是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还是出于某种恻隐之心,老金都强烈反对激怒母熊。

但是,持有反对态度的猴子只有它一个,这根本没法阻止猴群朝母熊发起进攻。哪怕它是猴王。

因为所有猴子都饿红了眼!它们疯了似的朝母熊发起进攻。

这是多么愚蠢的做法!

结果不言而喻,就算它们在数量上占有优势,但依然不是狗熊的对手。

其中有一只猴子被狗熊一掌拍碎了胸骨,咕咕鲜血从它嘴里冒出来。

猴子们这才慌张的撤退。

猴子们虽然心有不甘,很不想放弃那头看起来很笨的狗熊,但在同伴的惨痛教训下,它们只能撤退。

它们呼啦啦爬到树上,远远看着那只受伤严重的同伴就躺在距离树干不远的地上。

而那只看起来十分笨拙的狗熊,就站立在一旁。

老金想出了一个声东击西的法子,用自己去吸引狗熊的注意力,然后让其他猴子将受伤严重的同伴救了出来。

但是回到猴群之后没多久,那个同伴还是死了。

这就是大自然中最常见的弱肉强食优胜略汰了。

老金很清楚,自己现在只不过是步上那位同伴的后尘而已。

而它貌似要幸运一些,至少,它现在躺在松软的地上,周围没有狼群,没有老虎,没有食猿雕,大概也没有狗熊。

它想,也许自己可以安静的死去吧。

就这样一动不动的躺在这里,像个石头一样,跟大地紧紧贴合在一起,然后慢慢腐化,融入泥里。

第180章 责任

不!

我不能这样!老金在心里叫道。

我不能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死去!

虽然猴群必然已经产生了新的猴王,但是它的三个孩子仍旧需要它啊。

虽然它现在已经变成一个残废,但是它猜想,只要自己找到那个人类,说不定就可以寻求到那个人类的帮助。

人类的医学那么发达,说不定他有办法治好它的伤势。

那样的话,它依然可以成为孩子们的避风港,成为孩子们的后盾。

哪怕它不再是猴王了,但只要能看着孩子们健康成长,其他的一切也就都无所谓了。

而且,它很确定,那三个被它溺爱着长大的孩子在失去它之后很难在这险象环生的山林里存活。

特别是老三,它的年纪最小,根本无法应对山林里的危险。

所以,它还不能死。

至少现在还不能死。要死的话,也要在跟孩子们交代了后事之后才死。

所以,它应该先去找那个人类帮忙。不管他能不能医治它,但一定要找到他,然后寻求他的帮助。

现在的问题是,它要怎样到达那个人类的身边呢?

程虎躺在床上,望着繁星似水的夜空,感受着从窗户灌入的山风,心中很是平静。

他打算用力量再复苏一片山地。

但在复苏山地之前,他必须先看看环境地势,寻找一片既没有参天古木,也不会太过于险峻的山地复苏。

毕竟参天古木过于庞大,复苏需要的力量比小树要多一些,这算起来就不太划算。

而地势太过陡峭的话,则不利于动物们活动。

意识在山林中慢悠悠飘荡一会儿之后,一个缓缓挪动的身影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那缓缓挪动的身影在月光之下就像一条巨大的金灿灿的虫子,正一点一点的往村子的方向移动。

它的速度不快,但动作却很大。

它蠕动之前,必须弯曲一只后腿,把后腿的脚掌稳稳当当的踩住地面,然后奋力一蹬,将身体向前推去。

这个时候,它的嘴巴会咬住地面的杂草,然后弯曲身体跟后腿,又一次奋力一蹬

就这样,它像一条虫子似的,慢慢往前蠕动。

它是一只猴子。

程虎看清它的面貌之后,不由得吓了一跳,心脏也狠狠的抽动了一番。

那是一条只有半截尾巴的猴子,它的双手跟一只后腿貌似都断了,只能利用仅剩的一条后腿向前推进。

这得是多么强烈的求生**才能促使它以这种方式‘行走’在山林里?

程虎强忍心中的震撼,朝地上的痕迹一路往山林深处看出,小小的心脏不由得猛的被撞了一下似的。

这只猴子是从那天猴王摔下去的悬崖方向爬来的。

那天猴王摔下悬崖之后,大家以为它一定是摔死了,但是,程虎觉得他们可能都犯了一个大错。

那就是没有去悬崖底下寻找猴王的尸体。

因为他们都本能的认为,猴王摔下去之后,肯定会被食肉动物瓜分。为了不让小猴子们看见那血淋淋的一幕,所以他当时才没有带着小猴子们去悬崖底部,而是直接回家了。

现在看来,那确实是一个很愚蠢的决定。

虽然现在还不能完全百分百的确定这只在地上蠕动的金丝猴就是猴王爸爸,但程虎猜想,至少有一半的几率是猴王。

不管是不是猴王,他现在都必须进山一趟,把这只受伤严重的猴子带回来医治。

他的这种行为不算干预山林里弱肉强食的法则吧,毕竟只是单纯的救助某一只动物而已。

他既没有伤害到其他动物,也没有把这只猴子从某个食肉动物的嘴里夺走。

现在,这只猴子顽强的蠕动在地上,让他的内心乃至灵魂都受到了强烈的震撼,他必须去救助这只猴子。

对,这只能算救助。

救助山林里的植物跟珍贵的野生动物,本来就是他的责任嘛。

他享受着大自然给予的力量,那自然就得为大自然做点事情。

当然,如果有一只屎壳郎在地上被大石头压住了,如果刚好被他碰见的话,他估计可能或许也会搬开那个石头,让屎壳郎脱离危险吧。

嗯,应该是这样没错。

程虎翻身起床,穿上运动鞋,带上一些具有止痛效果的药片就往山里赶去。

他没有惊动小猴子们,一来是因为还不能确定那只顽强的猴子是不是猴王爸爸。如果不是的话,肯定会让小猴子们空欢喜一场。

二来是带着三只小猴子去山林里也确实碍事。

在力量充沛的情况下,程虎的行走速度要比平时快一些,所以从村子到达发现猴子的地方,也就用了一个小时不到。

而那只在地上蠕动的猴子,此刻仍在顽强的蠕动着。

它的身体虽然无力的蠕动在地上,显得十分弱小,但它的灵魂却高大得像座大山一样。

也许是因为听到了脚步声,也许是因为累了,猴子停下了蠕动的动作。

它微微抬起疲惫的眼皮,看向前方,一个高大的黑影站在距离它不远的地方。

黑熊?

这个想法让它浑身一颤。

“你是谁?”程虎快步上前,并且问道。

听到说话的声音,以及随着影子的靠近,老金看清了来者是那个人类。

它激动得无以复加,全身颤动,说话也跟着哆嗦起来:“我、我是、我原来是猴群的猴王!它们都叫老金。”

程虎已经蹲在老金身边。他从身上拿出止疼药,倒了两片出来,往猴子嘴巴塞去:“先把药吃下去,吃了伤口就不会那么疼了。”

虽然不知道这些药片对猴子有没有错,但在这种情况之下,程虎也来不及多想。

老金乖乖将药片吃下,神情放松了一些。

程虎问道:“你就是前几天摔下悬崖的猴王吗?”

“是我。”因为见到人类,老金原本强撑的意志力逐渐涣散瓦解,身体的疲惫苦痛就像蚂蚁似的爬满它身体的每一个角落。

就连眼皮都觉得沉甸甸的。

它的声音从激动的高亢逐渐转弱,最后用气若游丝的口吻说道:“求求你了,救救我,我想再看看我的孩子们。”

“你放心,我一定会把你治好的。”程虎言之凿凿的说道。

听到这句话后,老金终于安心的闭上了眼睛。

程虎查看了一番老金的伤势,发现老金受伤严重,已经不是他的常识可以帮忙救助的,而他又没有强化植物的本事,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老金送去兽医院了。

不行不行。

程虎很快否定了这个想法。

老金是珍贵的金丝猴,如果被送去兽医院医治的话,不仅程虎自己会惹上麻烦,估计就连老金也会被带走,然后关到动物园里去。

甚至是到了最后,老金极有可能沦为人类赚钱的工具。

第181章 被强化过的络石藤

可如果不医治老金身上的伤势,让老金自生自灭的话,即使最后它不死,那也是要残废的呀。m

程虎头疼。

但不管怎样,还是先把老金带回去再慢慢想办法。

毕竟这里不仅环境不好,物资也短缺,并不是一个救死扶伤的好地方。

程虎轻轻抱起老金,快速往家里赶。

而他刚刚离去,一个又高又大的黑影立马从旁边的灌木丛里钻了出来。

它目光幽幽的看着远去的人类与猴子,暗暗松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希望你以后可不要再摔下来了。”

虽然程虎脚下的步伐很快,但他抱着老金的手始终很稳。

快走到半路的时候,意外的遇上了等在路边的大黄。

大黄像是察觉到他进山了似的,竟然一脸平静的等在夜色当中,看见他从山里回来,既不惊讶,也不着急。

它只是淡淡的问道:“这只猴子怎么了?”

程虎稍稍放缓了脚步,抱着老金一边往前走,一边回道:“它就是三只小猴子的爸爸,前几天摔下悬崖,受了很重的伤。大黄,你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它吗?”

大黄跟在程虎身后,一同往村里走回去:“有。”

“嗯?”程虎以为自己听错了,又以为大黄是在开玩笑。

他很是郑重的说道:“我可不是在跟你开玩笑,大黄,你真的有办法帮助它吗?我说的,可不是让你把它吃了,帮它解决痛苦,而是让你帮它康复。”

“对。”大黄也是一脸的郑重,“我确实有办法。”

程虎有些不敢相信。

我身为超能力的持有者,我都没有办法,你一个野老虎能有什么办法?

大黄像是听到了程虎的心声一样,鄙夷的瞥了程虎一眼,说道:“你可不要人眼看虎低,我虽然只是一头野生的老虎,但是,你不要忘了,身为老虎的我,年龄比你还大,在这山林里的日子比你可多了整整几十年呢。”

“好好好,大黄你最厉害了。你倒是快说说,到底是什么办法。”

大黄道:“等下回到院子里,你把那棵开白色小花,味道很浓郁的藤蔓的叶子捣碎给它吃下去,它肯定能立马生龙活虎。”

“啊?”

程虎这下百分百怀疑大黄是在开玩笑了。

大黄说的那棵开着白色小花的藤蔓其实就是攀爬在房子墙壁上的络石藤。

那络石藤虽然很大,但也就是一棵普通的络石藤呀,怎么可能吃下去就立竿见影的生龙活虎?

“可是大黄,你忘了吗,我没有强化植物的本事啊,我只能加速它们生长,并且操控它们而已。”程虎无奈道。

如果他可以强化植物的话,早就在山林里强化植物对猴王老金进行救治了。

但他没这个本事。

“我知道。”大黄仰起脑袋,看着前方的路,说道,“那棵络石藤在二十几年前的时候就已经被你大舅强化过了。我听说,那个时候,村里有很多村霸,经常在村里横行霸道,无恶不作。

你大舅在那块地上种了些玉米又养了不少的鱼苗。有一个叫黄伍德的村霸半夜跑到地里的池塘边上电鱼,结果被你大舅的朋友看到了,就跟黄伍德打了起来。

黄伍德这个人心狠手辣,用电鱼机电死了你大舅的朋友‘卢夏田’。就在这个卢夏田濒死之际,你大舅立马强化了院子里那种开白色小花的藤蔓,将那个叫卢夏田的人救了过来。

所以,现在院子里的那种藤蔓都是被强化过的。”

听到这话,程虎差点泪目。

我大舅咋这么牛逼?

“大黄,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程虎又是激动又是兴奋的问道,“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啊,害我白担心一场。”

大黄无辜道:“你也没问过我呀。”

“对哦。”程虎赶紧一脸讨好的问道,“好大黄,那你赶紧告诉我,还有什么东西是被我大舅强化过的?”

“好像没有了。”大黄想了想,回道。

虽然对这个答案并不是很满意,但是想到可以救治老金,程虎还是满心欢喜的。

回到院子之后,程虎把老金悄悄放在门廊上。

他不想惊醒屋子里的小猴子们,免得它们看到猴王爸爸的狼狈模样会又哭又叫。

放下老金之后,程虎从墙上摘了一把络石藤的叶子,然后打算放入嘴中嚼碎给老金喂下去的。

但是这让他有一种自己跟老金间接接吻了的感觉,所以还是没下口,把叶子递到大黄嘴边,说道:“大黄,麻烦你把这些叶子嚼碎。”

大黄一脸拒绝:“我是食肉动物啊,我才不要吃这些东西。”

“你从来没吃过这些叶子?”

“当然没有。”大黄一脸正色的说道,“为了帮助消化,我顶多吃些比较有嚼劲的茅草,像这种东西,我实在吃不下去。”

程虎忽然想到一件事。

既然这个络石藤是被强化过的,那么,如果大黄吃下去的话,肯定可以强健身体。

因为络石藤本身就有祛风,通络,止血,消瘀,治风湿痹痛等功效。

而且对于筋脉拘挛,痈肿,喉痹,吐血,跌打损伤,产后恶露等症状也可以起到治疗作用。

同时,络石藤中含有的强心甙更是具有强心、促进血液循环的作用。

所以程虎觉得,如果大黄吃点这些被强化过的络石藤的话,肯定可以活得更久一点。

但是,这货居然不愿意吃?连帮忙咀嚼一下都不肯?

没办法,程虎只好自己动手。

他拿着络石藤叶子进入屋里,并悄悄来到厨房。

把络石藤叶子稍微清洗一下之后,就放入料理机里。然后插上插头,按下开关,随着哗哗几声,料理机里的络石藤全都变成了渣渣。

把碧绿的叶沫倒在碗里,给老金喂下去,又把剩余的络石藤叶沫涂抹在老金身上。

程虎跟大黄就安安静静的坐在旁边,一动不动的盯着老金看。

很显然,这两个傻逼都想看到老金发生巨大变化的一幕。比如,瞬间变成一个绿巨人什么的。

但是,他们没看到。

不过,他们能明显感觉到,老金的呼吸逐渐有力,并且逐渐平稳。

两人,不对,两虎对视一眼,眼里都有些眼屎。啊呸,眼里都有些惊喜。

这就足以说明,大黄说的都是真的,而程虎自己的猜测也是正确的。

然后他就像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那样,激动得无以复加难以表述!

大黄道:“你刚刚不是说不要太激动,免得吵醒里面的三只猴子吗?”

程虎闭上原本呵呵直笑的嘴巴,点点头:“对对对,你说的对。现在还不能把三只猴子吵起来,不然的话,可就麻烦了。”

老金缓缓睁开眼睛,这次率先映入眼帘的不是山林的天空,也不是耸立在四周的山峦,而是一块光滑整洁的墙壁。

那墙壁跟它保持平行,位于距离它不是很远,但也不是很近的上空。

白色的光线将周围的一切都照得十分亮堂。

“你醒了。”程虎真的没有想到,原本看似十分艰难的一件事情,结果居然就这么轻而易举的做到了?

原本他还想着要怎样才能悄悄把老金送去兽医院,然后要怎样给兽医行贿才能把老金救治好呢。

第182章 爸爸的声音

结果呢?

哈哈,结果只用了几片络石藤的叶子就搞定了。

当然,这一切都要感谢大舅的馈赠。虽然现在这些事对程虎来说好像都不是事一样,但他从大黄的描述里还是听到了大舅曾经的不容易。

所以人世间才会流传着那么一句话:先人栽树后人乘凉。

老金一脸懵逼的看着周围的情况。

它不敢动。

因为,这环境是陌生的,并不是它熟悉的山林。而且这儿的光线也过于刺目。

最重要的是,在这个人类的旁边,还坐着一头大老虎。

我这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并且盼来了人类的帮忙,难道最后还是逃脱不了沦为食物的宿命吗?

但是,老金此刻并不绝望,也不沮丧,只是有些难以相信。

虽然它的求生欲很强,但它也不敢确定自己闭上眼睛之后是否可以再次睁开眼睛。

而现在,它确确实实是睁开了眼睛,并且看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虽然旁边的大老虎让它不敢动!

哦,不对,它本身就不能动。老金忽然又有些失落,因为想到自己已经是个残废。

“我这是在哪儿?”老金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迷茫的看着程虎问道。

程虎坐在小板凳上,看着老金,听到老金的声音平稳有力,就很是惊喜的说道:“这儿是村子里面,你现在在我住的地方,很安全,不用担心。”

安全吗?确定吗?老金瞥了一眼旁边的大老虎,有些不确定。

“你放心好了,我跟他保证过,不会伤害进村的动物,除非是它们先动的手。”大黄说道。

听到这话,老金总算放心了一些。

毕竟,就算它想动手,它的手也动不了呀。

也不知道手是断了还是怎么了,反正就是感觉不到双手的存在吧。

咦?为什么我现在能感觉到道自己的双手?

哦,不对,还有双脚!

老金的神情从沮丧逐渐转换成不可置信。

程虎笑道:“老金,站起来试试,看看还有哪里不舒服。”

站起来?开什么玩笑?我都已经断了一条腿了。

但是,一种本能驱使着老金慢慢挪动身体,然后,它竟然坐起来了。

而且,它的双手在它的驱使下,按在了地面上。

现在,只要它身体微微前倾,然后再双脚使劲,就可以站起来了。

可是,它行吗?它明明断了一条腿呀。

不管成功还是失败,只要尚且有一线生机,它都会牢牢抓住那线生机。

它的身体继续向前倾斜,把力量灌注在双腿上,然后,它清晰的感受到了脚底下坚硬的地板。

它站起来了!

它竟然站起来了!

老金不敢相信这一切。它看着自己健全的双腿,看着周围陌生却真实的一切,两颗豆大的泪珠从它的眼睛里溢满而出。

“我竟然还可以站起来?”它一脸怀疑的看着程虎,激动道。

程虎看到老金如此动情,心中也是万般感慨。他说道:“为什么不能呢?你应该站起来!”

老金试着抬起一只脚,向前迈出去。

结果,它稳稳当当的走出了一步、两步、三步!

它的腿没有任何问题!

它没感觉到一丝一毫的疼痛!

甚至,它觉得自己貌似比以前还要强壮一些。

“这是怎么回事?”老金激动惊喜又无比讶异。

程虎看了看端坐在旁边的大黄,笑道:“这个,你就要多谢大黄了,是它救了你。”

它?

老金怀疑又警惕的看向大老虎:“你?是你救了我?”

“不。”大黄否认道,“确切的说,是程大牛救了你。”

程大牛?

老金听说过这个名字。

那时候山林还没有枯黄,这个村子也还住着人。

那时候,盗猎者极其猖獗,动物们的日子虽然不缺乏食物,却远远要比现在更危险。

那时候,据说程大牛还活着。只是那个时候,它还没有出生,只是从猴群中的年迈猴子口中听说过那个人类的故事。

它看向程虎,用一种瞻仰的目光看着程虎,仿佛他就是程大牛一样。

虽然不是,但在老金看来,他们是一样的,都是这片山林的守护者。

大黄看了看猴子,看了看程虎,又透过玻璃看了一眼还在屋子里睡觉的小猴子。

它猜想,待会儿肯定会有父子团聚的戏码上演。

它最讨厌这种情节了。

大黄觉得自己还是比较适合高冷风,那种太过幼稚的东西实在不适合它。

它还没有孩子,当然没法体会老金那种爱子如命的感觉。

不过它想,也就那样吧,毛孩子,太闹腾。

如果以后它有自己的孩子了,结果跟那三只小猴子一样闹腾的话,它肯定会一巴掌呼上去:再闹你就给我滚!

大概是这样吧。

它不想看父子团聚的戏码,所以一声不吭的转身朝外走去。背影有点儿孤单。

看到大黄走了,程虎很是无语。

大黄真是太不节制了!都已经回到院子里了,居然还要往山里走。这离天亮还有多久?就不能为自己的身体多多考虑?

唉,原本还真以为大黄是个佛系老虎,现在看来也是个真‘性’情的家伙嘛。

言归正传,此刻的重点是老金。

程虎看着老金,心中的喜悦虽说不及老金大,但是也不小。毕竟他真的发现了新大陆,而且这新大陆还是真的。

络石藤确实是被强化过,而且药效至今没有流失。

老金兴奋的叫道:“我以为我这辈子都要变成残废了,没想到我竟然还可以像以前一样自由站立,自由行走。”

它兴奋的叫着跳着,就像一个中了福利彩票一等奖的人一样。

屋子里原本在安安静静睡觉的三只小猴子被这兴奋的叫声惊喜,纷纷睁开眼睛,骨碌的爬起来。

“我好像听到爸爸的声音了。”小胖猴一脸懵逼的说道,“爸爸不是死了吗?为什么我还能听到爸爸的声音?”

“我,我好像也听到了。”如果是以前的话,小壮猴肯定会一拳砸在老三的脑瓜子上面,问它是不是又梦见吃的了。

可是这次它不能这么做。

因为它也听到了爸爸的声音。

第183章 傻子才会被感动

小金猴爬起身,狐疑的朝外面走去。

小壮猴跟小胖猴紧紧跟上。

当三只小猴子站在门口,看着门廊上欢呼跳跃的猴子,泪水瞬间涌了上来。

“爸爸!”

三只小猴子异口同声的叫道,并飞快的扑向它们的爸爸。

老金看到自己的三个孩子竟然出现在这里,有些诧异,但随即就被巨大的喜悦冲击头脑,从而忘了一切。

这喜悦比它发现自己能站起来还要大。

三只小猴子扑在老金怀里,一个劲的痛哭,一个劲的喊着爸爸。

老金环抱着三个孩子,紧紧搂着它们,生怕这一切都只是临死前的一场美梦。

它从未像此刻这般强烈的感觉到生命是多么的宝贵。哪怕是曾无数次涉险差点丧命的时候,它都没有意识到生命的得来不易。

甚至是摔下悬崖的那一瞬间以及在悬崖底下醒来的时候,它都以为自己的死对于孩子们来说,可能也是好事一桩。

毕竟,死比残废好。

一旦真的残废了,不仅仅是变成废物那么简单,还会拖累孩子们。

可现在当它环抱着自己的三个孩子时,它才明白,它是孩子们的天,是孩子们的地,只有它活着,孩子们的世界才是完整的。

幸好,一切都还不晚。

小胖猴在爸爸温暖宽大的怀里哇哇哭道:“爸爸,我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我、我以为你死了,呜呜呜。”

老金垂下脑袋,让自己的脸蹭在老三的脑袋上,轻轻安抚道:“爸爸永远不会离开你们。”

小壮猴跟跟着哭诉起来:“爸爸,你以后不要再躲起来了。我怕。”

它有力的双手紧紧拽着爸爸的手臂,害怕自己抱着的不是爸爸,只是一个甜美的梦而已。

老金点头道:“爸爸答应你,以后永远不会吓唬你们。”

它把自己的这番遭遇说成是吓唬,却不说自己是如何在悬崖底下艰难求生的。

它知道,它一旦说了,孩子们肯定会受到惊吓,特别是老三,肯定会十分自责。

就把这次小别离当成是一次考验,一番探险好了。

毕竟,现在的它已经完好无损的出现在孩子们的眼前。

小金至始至终都没有说话。

它紧紧依偎着爸爸,用它瘦弱的小心脏感受着爸爸的心跳。爸爸虽然什么也没有说,但它知道,爸爸在回到它们身边之前,一定吃了不少苦头。

那些苦头,可能是它们这辈子都难以想象的。

也许是逼近死亡的疼痛,也许是孤独无援的绝望。

但好在,爸爸回来了!不管爸爸经历过什么,从今以后,它一定会很听话很听话,一定会成为爸爸最得力的助手,不再调皮捣蛋,也不会再惹爸爸生气担忧。

它应该长大了。

作为一个异类,程虎这个旁观者只能是个旁观者。

虽然他收养了三只小猴子,还把老金从死亡边缘救助回来。

但是异类就是异类啊,这有什么好说的。

嗨,最讨厌这种煽情戏码了。我程虎堂堂男子汉,不仅帅出天际,而且还是全球硬汉的代表,是不可能被这种幼稚的团聚戏码感动的。

呵,傻子才会被感动!

程虎抹了抹湿润的眼角,昂首阔步的走入屋里,回到楼上继续睡大觉。

因为进山忙活了一阵,所以早上起床的时候已经十一点钟。

程虎来到二楼房间的阳台上,伸了个懒腰,眺望一眼远处的山峦,深呼吸几口之后,整个人都觉得十分舒适。

“早啊,程先生。”

楼下院子里传来一个较有磁性的声音。

程虎垂头看去,但见猴王老金拿着簸箕跟扫把,貌似在打扫院子?

我日,请猴王干活得发多少工资?

老金的体型比普通的成年金丝猴要略微大些,也强壮些,因此当它站在院子里拿着簸箕跟扫把的时候,那模样跟一个矮小的男人还真有些相像。

三只小猴子正在院子里勤勤恳恳的打扫院子里的鸡粪,以及清理被它们扔得到处都是的果皮果核。

这行为有点反常呀。

平时如果没有程虎的命令,它们压根就不会这么主动干活。

小胖猴抓着手里的果皮,高高举起,一脸炫耀的朝程虎说道:“你看,我今天很勤快哦。我捡了很多果皮呢。”

那意思是说,我这么勤快,你好意思不给我好吃的?

程虎假装没听见,没听见,没听见!

小胖猴看到人类居然别过头,一脸充耳不闻的样子,很是生气。

我长得这么可爱,明明就可以靠脸吃饭,可为了所谓的尊严,我大清早就起来帮你收拾院子里的垃圾了,你居然不理我?

呵,真是白瞎了一双人眼,居然看不到本猴子的可爱之处。

小胖猴抓着果皮,朝二楼的阳台奋力扔去。

它并不是真的要把果皮扔在程虎脸上,就是想发泄一下心中的愤怒跟不满而已。

然而,它貌似低估了自己的能力。

那散发着酸腐臭味的橘子果皮在空中划了一条完美的弧线之后,啪嗒一声,直接摔在程虎脸上。

这一瞬间,程虎懵逼,楼下的四只猴子也是四脸懵逼。

小胖猴除了懵逼之外,更多的是讶异!

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居然准确无误的扔在人类脸上?

程虎看着小胖猴,叫道:“小胖猴,你给我站着别动,等我下去收拾你,看我不把你吊起来打。”

小胖猴听到这话,瞬间像阵风似的跑出院子,躲进了橘子林里。

程虎逮不住小胖猴,便只能问责老金了。

“老金,不是我说你啊,你看看你教出来的什么孩子?”程虎抹了抹帅气的脸蛋,闻了闻自己的手

好臭啊!

老金赶紧一脸抱歉的说道:“程先生,真的很对不起,老三它太放肆了,我一定会好好教育它。等下我就让老二揍它一顿,你别生气。”

小金说,在人类世界里,他们会用‘先生’一词来表示尊重。老金也不知道自己用‘程先生’这个称呼来喊人类对不对。

其实,程虎并没有生气,只是装模作样的生气而已。

而且看见老金满脸歉意的样子,即使他真的有气,也生不出来。

第184章 村庙

他说道:“哈哈,没事,老金,我就随便说说,你不要太往心里去。还有,你们住在这里,就是这里的一部分,不需要对我这么客气的说话。我们应该以朋友的身份相处,而不是人类跟猴子。”

老金有点儿蒙圈,虽然它已经对人类的看法有所改观,但没有想到,这个人类居然如此的豁达。

在昨天以前,它一直以为人类是邪恶的化身,但现在它不得不对自己的想法由衷的发生改变。

眼前的这个人类不仅在它落难之后收留了它的三个孩子,还在它奄奄一息的时候将它从死亡边缘救回来,这份恩情是它这辈子都还不清的了。

既然这样,那就努力的做事吧。

老金说的做事,并不是单纯的在院子里捡捡鸡粪什么的。它有更伟大的想法。

鸡粪就留个三个孩子捡吧,让它们跟着这个人类一起生活,一起成长。而它呢,当然是要回到猴群里,重新夺回猴王的位置,然后带领猴群,成为人类的帮手。

额,虽然它现在还没有想到猴子们能帮人类干些什么事情,但老金心想,人类总会有用得到它们的一天。

毕竟在这片山林里,人类是在孤军奋战,而它们金丝猴身为灵长类,是目前山林里跟人类最相像的动物,应该可以成为人类的帮手。

而猴子们向来听猴王的话,所以,它应该要回到猴群中去。

老金点点头,说道:“谢谢你程先生,你真是一个好人,我还有一个请求,希望你能够打赢我。”

“行,你说说看。”

老金看了看不远处的孩子,说道:“我想回到猴群里,所以,我想请你帮忙照顾我的三个孩子。你可以让它们做任何事情,没必要心疼它们。”

若在以前,老金不会说这种话,但在经历过一次生死之后,它彻底想明白了。孩子们终归是要长大的,一直被它护在臂弯里,只会让孩子们成为温室的花朵,永远都长不大。

人类是最聪明的动物,孩子们跟他待在一起,不仅可以得到庇佑,也能学到很多本领。

程虎诧异道:“你要回到猴群去?它们三兄弟会同意吗?”

猴王老金昨天才脱离危险,今天居然就要回到猴群去了?这是不是太心急了一点。

老金说道:“你放心好了,我会跟它们好好说的。到时候就麻烦你帮忙照顾它们。猴群需要我,我必须回去。”

它很清楚,在目前的猴群里,没有哪个猴子能比得上它。

不管是智慧还是拳头,它都是猴群里最强的。

这还是以前的它。

现在的它经过昨天晚上的细微变化之后,不仅仅变得更加耳聪目明,就连体能似乎都得到了一些提升。

它很清楚,这是人类给予的。

因此,它现在迫切的想要回到猴群中去,带领猴群走向更好的未来,同时也要改变猴群对这个人类的看法。

他并不是它们想象中的恶魔,而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好人。

程虎虽然很想让猴王老金跟小猴子们一起幸福的生活在这里,但他知道,自己是留不住老金的。

老金不仅仅是三只小猴子的爸爸,同时也是一个种族的首领。它必须回到它的种族中去,为种族的繁荣昌盛付出努力。

虽然有些替小猴子感到不舍,但程虎还是说道:“既然这样,那你就跟小猴子好好谈谈吧,免得它们哭得死去活来的。”

回想三只小猴子刚刚失去爸爸的那会儿,程虎就不禁感到害怕。他这样一个连人都不会哄的人,更加不可能会哄猴子。

所以三只小猴子一旦放飞自我嚎啕大哭的话,估计他就只能任由它们哭天喊地了。

老金点头:“你放心,我等会儿就跟它们好好说说。你去忙你的事情吧。院子就交给我们。”

程虎看了看始终在认真打扫院子的小金猴跟小壮猴,又看了看已经灰溜溜回到院门口的小胖猴,叮嘱老金要缓些时候再跟三只小猴子说此事之后,便回到屋子里。

今天他打算把村口外面的田地开点荒,准备种些植物。

这个村口不是指外面大桥桥头的村口,而是指真正意义上的村口。

白木村第一栋房子的地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村口。

吃了早饭之后,程虎便背上割草机,拿上砍柴刀,扛起大板锄,来到了村口的位置。

这里种有十来棵大树。

虽然看不出这些大树是什么树种,但是可以从它们比人还粗大几倍的主干来看,树龄应该不少于五百年了吧。

村道往下几十米的位置,依然是大树的领地。

程虎顺着斜斜向下的水泥小道往下走去。

水泥小道的左侧是高出水泥小道的村道主干,右侧则是一些由高到低的荒田。

荒田之所以看得出是荒田,是因为田里还有不少约有筷子高的禾茬。

这些禾茬跟山林里的其他植物一样,在二十多年前一起进入了生命停滞的状态。

小道向下几十米后,向右弯曲,再步行十几米便到达一栋红泥砖头砌成的土房子前。

土房子墙壁上的红泥砖曝露在空气中,颜色褪了不少,不再拥有红泥的火红,而是呈现出一种淡淡的黄色。

墙壁顶部,覆盖着密密麻麻整整齐齐的黑色瓦片。而这些瓦片,又被落叶覆盖住了大部分面积。

土房子前面有一块空地,一块面积约有上百个平方米的水泥空地。

程虎站在空地上,看着土房子的正面。

在土房子的门框上方,写着三个大字。前面两个已经看不清是什么字,但后面一个字是个‘庙’字。

这房子应该是一座村庙无疑了。

村庙的两扇大木门已经十分陈旧,上面的红漆在风雨的侵蚀中掉得斑斑驳驳。

两面已经看不出颜色的小旗子被插在木门两侧的门框上,就像是门框的八字胡似的在微风中飘扬。

程虎抬头看向村庙的屋顶,在习习山风之中,落叶从黑瓦覆盖的屋顶上翩飞而起,就连原本粘在瓦片上的灰尘也跟着飘了起来。

一眼看去,就像是有紫气氤氲其上,祥瑞葳蕤其中。

加以想象,仿佛就能看见一个神仙,穿着玉玲珑如意兜风袍,踏着翡翠烟贴金乾坤鞋,右手执拂尘,左手拈花,来去悠然的样子。

想象之余,又不得不回归现实之中。毕竟此处与别地,并无二致,都是枯黄苍茫,了无生机。

此时的太阳高高挂在天空中,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将它的万丈光华穿过大树,无声的落在地面上,落在村庙里,也落在干枯的树叶与干枯的杂草上。

第185章 灵魂归处

微风吹动落叶,发出细微的沙沙声响,将此地烘托得更加静谧。

仿佛闭目一听,就能听到一阵阵神灵的脚步声在四周响起。

沙沙沙,哗哗哗。

程虎上前推开沉重的大木门,将视线落在空荡荡的村庙当中。

坚硬的石头台阶上铺满了柔软却枯黄的苔藓。

天井里则长满了密密麻麻将近有一米高的杂草。

这些杂草已经没了青翠的颜色,在明晃晃的日光中显露出枯黄落败的色彩,就像这座村庙一样。

这座落败的村庙也像那些落败荒废的房子一样,它们都无声的耸立在沉睡的大地之上,顽强的挺直腰杆,历经几十年风雨,仍旧没有倒下。

看着村庙里荒凉的一切,想象着它也曾香火鼎盛过,程虎心中不由得冒出一个念头来。

把这村庙修缮一番吧。

程虎并不是那种封建迷信的人。

但他很清楚,庙并不是封建迷信的产物,只是精神的殿堂,灵魂的皈依罢了。

它虽然也是泥土做的,但里面却供奉着神像,还收留着一个村子的前世今生。

若在以前,估计村里谁家遭遇了不测,或者谁家媳妇生不出孩子,谁家的孩子要考学,谁家有人要出远门,都会到这里来烧几炷香吧。

这并不是迷信,只是求个心安而已。

大家都知道,美好的生活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来这里祭拜,不过是想将心中的繁杂扫去,把不安的灵魂回归平静而已。

作为这凡尘俗世中的凡夫俗子,谁没有烦恼,谁没有痛苦呢?

人活着,灵魂总要有个去处,于是这些大大小小的庙便起到了作用。

如果这个世界上连个祈祷倾诉的地方都没有,那人们得去哪儿解脱痛苦诉说心愿呀。

庙的好处就在于此。

别看它也是土墙黑瓦,但墙老得掉渣,瓦片缝隙间长出茅草,这就非同寻常了。

那墙,那草都是一双双慧眼,无声的洞察着人情世故。

所以说,庙不是封建迷信的产物,只不过是人们灵魂的归处而已。

程虎虽然还没有什么需要祷告诉求的,但他想着,这村庙好歹见证了村子的兴衰,理应属于这山林里的一部分。

而且,修缮村庙也不需要花费力量,只要人工修缮一番即可。

只是,今天的目标是开一块荒地出来。

所以,修缮村庙的事情只能先缓一缓,等哪天有时间了,再来这里把村庙前前后后里里外外清理一遍吧。

到时候再带上小猴子们,让它们帮忙把屋顶上的落叶扫除,那就完美了。

想到这里,程虎关上大木门,继续朝荒田走去。

村庙周围的大树真的很大,虽然枯叶已经落了一地,但是纵深交错的树枝仍然遮挡了不少阳光。

程虎穿过水泥空地之后,站在阳光斑驳的田埂上,看着荒田里的杂草跟小灌木,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开始干活。

这些荒田里的杂草跟小灌木比较少,比起之前开荒的荒地真的是少太多了。

因此,开荒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

一天时间下来,村庙后面的几块荒田,以及村庙前面的几块荒田全部都被除去了荒草跟小灌木。

没了枯草跟灌木的烘托,村庙也就没那么荒凉了。

看着安静坐落在田间的村庙,夕阳的余晖正洒落在它身上,程虎倍感欣慰。

等以后这儿的植物长大了,再把村庙修缮一番,那这儿的景色绝对很美。

虽然他还没有想过要复苏周围的这些大树,但那也是迟早的事情。

等以后把山里的绿植复苏得差不多之后,就会对山林里的参天古树逐一进行复苏。

那时候,村庙矮矮,大树参天,小河缓缓,果蔬成林,想想都觉得美啊。

程虎背起割草机,拿起工具,乘着习习凉风往回走。

他脚下的水泥村道弯弯曲曲,一路往房屋密集的村庄延伸而去。

村道两边的房屋,高低错落,在夕阳的余晖下,全都镀上了金红色的光边。

村口周边的房子,主要是一些两三层楼高的水泥楼,几乎没有看到古老的泥砖瓦房。

看来,这村子也是两极分化嘛。破旧古老的废墟土房子主要集中在村尾,而这些四四方方的小洋楼则主要集中在村口。

虽然是水泥小洋楼,但眼下,这些房子已经被枯黄的藤蔓覆盖,完全看不出它们原来的样子,只能看出它们的大致轮廓。

在房群两侧,则是绵延起伏的群山。

虽然群山没有绿色,但在落日余晖的映照下,全都浸染在金红色当中。

程虎望着那群山,望着那干涸的河道,望着周围这些高低不平的房屋,顿时觉得任重道远啊。

回到家里的时候,猴王老金已经不在了。

三只小猴子并没有像他想象中那样表现得十分沮丧,而是依然一脸平淡的样子。

程虎放下割草机,放下工具,站在门槛上,抹了把汗水,忍不住问道:“你们的猴王爸爸走了?”

三只小猴子坐在门廊的水泥地上,剥着橘子。

小胖猴一边吃着哥哥们剥出来的橘子肉,一边点点头哇哇道:“对,爸爸说它要回去继续当猴王,而且,而且,咳咳咳”

小胖猴一边咳嗽,一边把塞满嘴里的果肉全部喷在两个哥哥脸上。

小壮猴二话不说,抡起拳头就是一顿猛揍。

你丫的,老子剥了这么多橘子,全部被你吃了。吃了还不算,结果居然还喷我脸上。

接二连三的橘子,哦,不对,是拳头,让小胖猴明白了一个道理:吃东西的时候别说话。

小金猴抹了一把脸,然后重新剥了一个橘子,一边悠哉悠哉的吃着橘子,一边看着程虎说道:“猴王爸爸说它要回去继续当猴王。它说只有它才能带领猴群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程虎想着也是这个道理。

猴王老金从那么高的悬崖摔下来都没死,若在小说里,那该是男主角的命格才对。

它的确是应该回去继续当猴王。

小金猴接着说道:“猴王爸爸还说,它会经常来看望我们,让我们跟着你。”

程虎挑了下眉头,心中有点小得意。

猴王老金放心的把三个孩子交给他照顾,那足以说明,他在老金心目中还是很有粪量的。

没办法,人缘好,猴缘也好。

由此可见,他程虎有多优秀啊。

他一边走向鸡舍二楼,一边说道:“那挺好的,你们就安安心心的待在这里吧,该干活的时候就好好干活,千万别偷懒。不然的话,想吃水果,那是不可能的。”

小金猴把一整个橘子塞入嘴中,吧唧吧唧吃起来,没有回话。

但它会按照猴王爸爸的吩咐,带着两个弟弟好好跟着这个臭烘烘的人类的。

程虎上了鸡舍二楼,取了杂粮喂了鸡,并且发现喂鸡的粮食已经所剩不多。

不知道廖桃家里有没有玉米粒跟稻谷之类的,如果有的话,就从她家买点吧。

反正从谁那儿买都是买,不如帮助一下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喂了鸡之后,一切照旧。

吃饭洗澡看电视。

只是,今晚的电视信号不怎么好,经常出现信号中断的提示。

估计是接收器的位置还不够精确。程虎跑到楼顶上,打算稍稍移动一下卫星接收器。

可当他真的站在楼顶之上的时候,又瞬间放弃了这个念头。

第186章 直播吃shi

【感谢空虚大佬和开不开心都要吃饭的打赏。】

导致信号中断的原因可能不是接收器的位置不够精准,而是因为今晚的山林夜空没有星星,没有月亮,还布满了黑压压的乌云。

看来是要下雨了。

程虎站在天地之间,看着苍茫的夜色,忍不住叹道:“这老天爷心情怎么这么反复无常?白天的时候还晴空万里呢,这才几个小时?雨说下就下?”

最烦的是,刚刚那部电影才刚刚看到**处呢。

不过现在看来,确实是没办法继续看电视了,还是赶紧把门窗关起来。

程虎刚刚下楼,狂风就呼啸而来,闪电跟雷鸣也双双而至,没一会儿,豆大的雨点就从漆黑的夜空中掉落。

随着雨水的降落,房子周围立马想起了一阵阵高亢的蛙叫声。

可以想见,那些个头不大的青蛙们此时正在雨中享受着大自然带给它们的天然淋浴吧。

它们欢快的唱着歌,恨不能让雨水下得更大一点。

院子里原本被烈日晒了一天而无精打采的花花草草,因为吸足了这甘甜的雨水,全都挺直了腰杆,在风雨之中,欢快的跳起舞来。

昏暗的天空中时不时划过一道道金色的闪电,雨点更大了,雷声更响了,几乎盖过了其他一切声响。

一时间,天地间只剩下这雷这雨的二重奏了。接着风也刮得更猛烈了,于是,雷雨声中夹杂进了风声。

程虎关紧门窗之后,回到二楼卧室,躺在床上,听着这别有一番风味的夏日奏章昏昏睡去。

虽然电影看不成了,但他还是感激老天下这么一场雨。

这样一来,不仅是蔬菜水果得到了完全灌溉,就连山林里的动物也能喝到甘甜的雨水。

只是,他有点儿担心院子里的花花草草。

那些花花草草虽然被他注入过一星半点的力量帮助过成活,但毕竟是外来物种,也不知道能不能承受得了今晚的这场雨。

早上起来的时候,暴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停歇了。

程虎下了楼,就赶紧跑出去看院子里的花花草草。

院子里的萱草像喝醉了似的,摆动着明亮湿润的叶片,在微风中摇摇晃晃。

月季、三角梅、绣球、铁线莲、玉兰等花卉原本已经开了不少花,但经过疾风骤雨的洗礼,残花败叶纷纷坠落,剩下的寥寥无几。

不过,这反倒让它们显得更加清新绚丽,给人一种出尘脱俗的感觉。

只是不知道,昨晚的暴雨有没有让山林里造成滑坡什么的。

为了安全起见,程虎将意识放入山林中,粗略的浏览了一遍。

暴雨之后的天空灰蒙蒙一片,烟灰色的水雾笼罩在群山之间。

虽然程虎没有亲身走入大山之中,但也感受到了风雨之后的山林弥漫着清新香甜的空气。

粗略的浏览了一遍山林,没有发现滑坡之后,程虎就把意识飘到竹林地里探望狐狸爸爸一家。

它们的洞穴安然无恙,三只小狐狸也没有受伤。

程虎将意识从狐狸洞中抽出来,继续飘荡。

当他的意识掠过竹林往上飘到灌木林时,一堆白色的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什么东西?

白色的?

难道昨晚还下冰雹了不成?

他把意识聚拢起来,朝那堆白色的东西靠近。

当他看清那些白色的东西时,心中一阵狂喜。

握草,鸡枞菌呀!

为什么这么确定是鸡枞菌呢?

之前他不是跟安明镇交友群里的人开玩笑是说要直播女装什么的嘛。那天之后,他上网查看了鸡枞菌的资料,在他智力超高的脑瓜子的帮助下,鸡枞菌的模样早已了然于心。

所以,但他看清地上的白色蘑菇时,一眼就认定,它们绝对是鸡枞菌。

虽然说,现在还不是吃鸡枞菌的季节,但是不要忘了,这片山林里的一切东西都是不能用人类的常识来论断的。

因为这片山林本身就是超自然的存在。

程虎大致看了一下,在这灌木林里,几乎遍地都是鸡枞菌

这让他有一个很龌龊的念头,不知道该不该讲

但正是因为这个龌龊的念头,所以他很能理解大地为什么能一夜之间长出这么多蘑菇来。

也许,大概,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久旱逢甘霖,然后那啥那啥吧。

于是,大地才会吐了遍地的蘑菇

不管怎样,当务之急是要先上网跟那些人炫耀一番。

程虎抽回意识,当即打开手机q群,说道:“我找到了一大片鸡枞菌,怎么办?”

“女装呗,还能怎么办?”

“哈哈哈,虎哥,衣服我都给你准备好了,你啥时候女装呀。”

“是啊是啊,虎哥,我想看你女装。”

“你们这些人能不能纯洁一点?”程虎道,“现在的重点是,我发现了一大片鸡枞菌,不是女装。你们能不能有点思想觉悟?”

“好吧好吧,虎哥你发现了一大片鸡枞菌,我不相信。”

“我也不相信,现在压根就没到吃鸡枞菌的季节呢。”

“是啊,上次我意外发现几朵鸡枞菌,那都不知道是积了几辈子的福了,你居然一下子遇到一大片?如果是真的,我直播吃屎。”小强说道。

“哈哈哈,666。”

“小强霸气啊。”

“太牛逼了。”

小强貌似有点儿膨胀,继续说道:“而且,你发现一朵鸡枞菌,我就吃一斤屎,两朵就吃两斤,以此类推。”

小强十分肯定,程虎肯定是故意逗他们的。因为现在确确实实还没到鸡枞菌冒头的季节,上次他遇到鸡枞菌,那真是史无前例的狗屎运。

这狗屎运一人踩了还说得过去,接二连三有人走这样的狗屎运,那可信度就很低了。

那概率绝对是万分之一都没有。

因此,他信心满满,觉得程虎就是在胡说八道而已。

程虎看着小强的文字信息,默默了截了图,然后说道:“小强,男子汉要说话算数哦,到时候可不要说我欺负你。”

小强回复道:“当然算数,但前提是,你必须证实你确确实实找到了鸡枞菌呀。”

程虎道:“如果我证实了,你就真的直播吃屎?”

“妈呀,你们口味真重啊。”

“哈哈哈,虎哥这是记仇呢,上次就是小强嚷嚷着要去找鸡枞菌,然后让虎哥女装的。”

“对对对,我记得。没想到我强哥纵横安明镇多年,如今终于遇上对手了。哈哈哈。”

“前排卖瓜子可乐汽水,有要的吗?没有我等下再问一遍。”

“强哥,千万别怂,我赞助你五十斤鸡粪。”

“滚蛋。”小强一遍对着手机傻笑,一遍回复,“虎哥压根就不可能找得到鸡枞菌,他骗人的。”

“虎哥,快把鸡枞菌的照片发出来,如果手机里没有的话,就上网找。多找几张,让小强吃饱一点。”

“小强,我帮你准备健胃消食片。”

“哈哈哈,小强,需要勺子不?舀猪粪的那种。”

小强郁闷了:“好歹我是安明镇有史以来最帅的靓仔呀,你们这些人怎能这么不看好我?好像我输定了似的,虎哥这不是还没证明他真的找到了鸡枞菌嘛。”

程虎已经走到了半山腰上,距离灌木林也就几分钟的路程。

他回道:“不就是证明嘛,你想要我怎么证明?”

小强:“你对着鸡枞菌拍一个视频,并且要说一句‘小强最帅。”

第187章 采蘑菇的小姑娘

“哈哈哈,小强是我见过最不要脸的人。顶点x”

“不跟你们说了,我去把我家的鸡舍打扫一下,看看能不能扫出十斤鸡屎,好给强哥送去。”

程虎乐道:“行,没问题,等一下啊。”

程虎加快速度,来到了灌木林处。

就像上次钻入灌木林时的姿势一样,他猫下身子,弓着腰背,从下往上钻去。

并且打开了群聊视频,这样一来,就可以跟群里的小伙伴直播采蘑菇了。

小强会不会吃屎他倒是不在乎,他就想让这些家伙们眼馋一下。

没一会儿,陆陆续续有几个人加入了群聊视频。

程虎把摄像头正对着自己那张帅得无与伦比的脸,说道:“小伙伴们,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了。”

“握草,没想到虎哥长这么帅。”

“虎哥?”

“帅不是重点,重点是长得这么黑,居然还这么帅。”

“咳咳咳,各位,麻烦你们端正自己的态度好吗?你们是进来看鸡枞菌的,不是进来看帅哥的。那个,虎哥你好帅啊!”

“妈蛋,我的50米大刀都拔出499米了。”

程虎笑了笑,没说话。

他怕自己一旦开口说话,这些家伙会集体变弯。

唉,谁让他人长得这么帅,声音还这么有磁性呢。无奈啊!

他打开后置摄像头,将摄像头对着举步维艰的灌木丛,说道:“小伙伴们,你们睁大眼睛看清楚了,奇迹就要出现了。哦,对了,小强,你准备好几百斤屎,我目测这里的鸡枞菌得有几百朵。”

小强仍旧不相信,他觉得,程虎就是在故弄玄虚而已。

如果说程虎找到了一两朵鸡枞菌,那还有点点儿可信度。但要说找到了几百朵?

呵呵呵,你以为你是大罗神仙转世啊。这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概率为百分之零。

于是,小强信誓旦旦的说道:“虎哥你就别故弄玄虚了,你要是真找到了几百朵鸡枞菌,我就直播吃几百斤屎。可你要是没找到的话,你直播女装就行。”

“没问题啊。”程虎答应得很干脆,然后不等小强再说话,就拉高手机,将摄像头对准了前面那白茫茫的一片。

于是,众人就看到了这么一幕。

在青翠的灌木林底下,几乎铺满了一地的灰白蘑菇。

地上的蘑菇密密麻麻挤在一起,就像一群含羞的小姑娘似的。

而那厚实的菌棒则是她们丰腴的身姿,圆润饱满,且看起来弹性极佳。

是新鲜长出来的蘑菇没错了,而且这些蘑菇的个头比大家以前见过的都要大些。更重要的是,地上的蘑菇貌似不止几百朵吧。

那紧密的状态,简直比天山的星星还密集,估计有上千朵。

那小强得吃多少斤屎?

“我靠!”

“握草,牛逼啊!”

“奇迹啊,真是奇迹啊。”

“怎么这么多鸡枞菌?这怎么可能?”

“我靠,这tm是不是特效啊。怎么可能这么多鸡枞菌?”

“对啊,虎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怎么可能遍地都是鸡枞菌?”

程虎也不知道怎么解释,便说道:“可能,大概,也许是因为这儿几十年没长过鸡枞菌了,所以昨晚一场大雨之后,就一下子全都钻出来了吧。”

这个解释可以打满分。

因为事实就跟程虎说的一样。

自从这片山林里的植物进入生命停滞之后,整片山林里都没有再长出过蘑菇。

这种情况持续了二十几年。

而鸡枞菌又是跟白蚁共生的。

在这二十几年来,生命力极其强悍的白蚁一直在不断筑巢,不断壮大,但是,它们的蚂蚁窝上却从未长出过鸡枞菌。

因为鸡枞菌的菌丝在二十几年前就已经跟着其他植物一起进入了休眠状态。

直到程虎把这块山林复苏,那些藏在地底下的菌丝才会跟着植物们一起复苏,然后再经过暴雨的催化,便终于像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不,确切的说,它们的数量比雨后春笋更庞大。

有小伙伴叫道:“握草,这是我这辈子见过的菌群里最壮观的了,没有之一。”

程虎问道:“现在还需要我喊‘小强最帅’吗?”

“哈哈哈,小强,我家鸡舍打扫干净了,你有口福了,我扫除了二十几斤鸡粪呢。”

“噗~那我去我叔叔家的猪圈看看,看看能不能帮到小强。”

“既然这样,那我就按照之前说的,去药店里给小强买几盒健胃消食片吧。”

程虎看着爱开玩笑的群友们,也是呵呵直笑。

他说道:“这种事就是开个玩笑而已,没必要当真啊。难道你们还真想看小强直播吃屎吗?你们怎么这么恶心呢?”

看到程虎在给自己台阶下,小强赶紧顺着台阶走下:“就是嘛,你们以为虎哥跟你们这些人一样恶心啊。动不动就要看人家直播吃屎。你们这些人太变态了。我不认识你们。”

“小强你再说的话,我可就要去撬开我家厕所的化粪池了。”

“哈哈哈,直接狗屎伺候。”

程虎说道:“不跟你们闹了,我得抓紧时间摘蘑菇了。这么多蘑菇,估计要摘几个小时呢。”

“虎哥,把蘑菇从土里拔出来之后,记得沾点地上的湿泥土,这样还可以养两天。”

“对啊,你这里这么多蘑菇,肯定一下子没法吃完,明天拿去卖吧,能卖好多钱了。”

“那也得看情况吧。在镇上卖,肯定卖不起高价,如果去县城或者是去市里卖的话,那绝对能卖出高价。”

“也是,咱们镇上土豪没几个,大部分人都还只是温饱而已,自然卖不出高价。”

“采蘑菇的时候别大声喧哗,要小心翼翼的采摘,不然吓跑了‘鸡枞娘娘’,明年这地方就不长鸡枞菌了。”

“好的,谢谢大家,我先采蘑菇啦。”

“采蘑菇的小姑娘。”

“小姑娘是重点,圈起来,要考的。”

程虎关了手机,看着一地的鸡枞菌,心情复杂啊。

刚刚跟群里的小伙伴们通视频的时候,他都还没有把灌木林里其他位置的鸡枞菌拍进去呢。

他估算了一下,如果要把灌木林里的所有鸡枞菌全部采摘完的话,那估计可以装整整一皮卡车。

这数量,不可谓不强大啊。

程虎看着白白嫩嫩,还没有张开菌伞的蘑菇,头疼了。

这么多蘑菇,全部采摘下来不是问题,问题是,要怎么带回去。

毕竟,他就背了一个背篓来。

而这些蘑菇如果不采摘下来的话,估计过两天就得全部融化到泥里。

这儿的地势并不怎么平坦,而且还有灌木丛作掩护,山林里的小动物未必能看到这里的蘑菇,即使看到了,也未必会来吃。

因为这里周围的植物已经被大量复苏,有的是鲜嫩的叶芽跟小草可以吃。

而且,程虎想着,这些蘑菇好歹也能卖不少钱,拿卖蘑菇得来的钱去买些五谷杂粮,买些肉回来给山林里的动物们吃,绝对要比它们吃这些蘑菇划算。

这蘑菇一斤还不能填饱肚子吧,但如果拿一斤蘑菇去卖的话,至少可以换十几斤猪肉回来。

哪个更划算,不用明说了吧。

因此,程虎打定了主意,要把这些鸡枞菌拿去换钱,然后再用那些钱买食物回馈山林。

他缺钱吗?

当然不缺,而且这么做也不完全是为了钱,就是为了开心而已。

生活不能总是不停的种东西吧,也得去干干其他自己没干过的事情,比如摆卖!

第188章 来帮忙的鸟群

定下主意,程虎就赶紧动手干活。

每拔出来一个蘑菇,他就按照群里的小伙伴们教的,用蘑菇的菌脚沾一沾地上的湿泥,以此达到保鲜的作用。

山地里的蘑菇很多,原本以为采摘一两个小时就可以完事了,结果摘了整整三个小时才采摘完毕。

这就很牛逼了。

三个小时得采多少蘑菇啊,那绝对是满满一皮卡车,甚至更多。

看着被散落在地上的鸡枞菌,程虎仰天问道:“我要怎样才能把这些蘑菇一下子全部带回家啊。”

别说把这些蘑菇带回家了,就是找个这么大的容器都是个问题。

“嘿,你怎么把这儿的蘑菇全摘了?”

小小的蓝翅八色鸫从远处飞来,落在灌木枝干上,惊诧的看着遍地的蘑菇,又惊诧的看了看人类。

它刚刚到山林里传播消息,告诉山林里的鸟类,这里长出了十分鲜美的蘑菇,就是想要让大家过来分享这遍地的蘑菇的,结果回来一看,竟然全部被人类占为己有了?

它有点儿生气:“你们人类真的是太贪婪了,为什么要把蘑菇全部摘下来?难道你想把它们全部带走吗?”

程虎找到说话的八色鸫后,赶紧解释道:“不是不是,你别误会,我拔这些蘑菇,不是为了给我自己吃,我想拿它们去换钱,换了钱之后,我会用那些钱买更多的食物回来给山林里的动物们吃。”

程虎的想法是对的,因为这些蘑菇对于人类来说,貌似很多的样子,但是对于山林里的动物,不管是鸟类,还是一些杂食动物来说,都只是杯水车薪而已。

这些蘑菇顶多只能让动物们吃一顿。

但如果他拿这些蘑菇去换钱的话,换来的钱则可以让动物们吃很多顿。

而且,食物也更加多样化。

蓝翅八色鸫貌似智商还挺高的样子,听到程虎的解释,似乎有点儿明白。

它收起责问的语气,说道:“可是,我都已经通知其他鸟类过来了。它们很快就到了。”

话音刚落,一群叽叽喳喳的声音当即从远处传来。

程虎眺目望去,只见各种形状各种颜色的鸟类像潮水似的往这片灌木林涌来。

“糟糕,它们来了。”八色鸫叫道,赶紧振动翅膀飞离灌木,在半空中拦住涌来的鸟群。

它叽叽喳喳的说了一通,程虎也听不懂。

但蓝翅八色鸫一番话后,鸟群叽叽喳喳的声音更大,更密集,大概是产生了分歧。

蓝翅八色鸫朝它们叫了一会儿,没法子,只能飞回灌木林里跟人类继续谈判:“它们不愿意等你卖食物回来,它们就要现在吃蘑菇。”

程虎闻言,也是着急。

这些蘑菇如果就这么被鸟群吃光光了,那是真的可惜。

他估计这些蘑菇如果拿去卖的话,不说多,几千块钱总还是有的吧。

如果普通大米是两块钱一斤的话,那几千块钱都能买好多大米了。

一袋大米就够这鸟群吃一天,几十袋大米都不知道能吃多少天了。

当然,也不单单是买大米,还可以买些玉米,买些稻谷,再买些肉什么的。

反正食物越多样化,对于山林里的动物就越好。

程虎找到一处灌木比较稀少的地方,站直高大的身躯,朝天空中的群鸟叫道:“你们相信我,只要让我把这些蘑菇拿走,明天晚上之前,我肯定会给你们带很多食物回来。”

他想,蘑菇今天带回家的话,估计得要到明天早上才能拉去卖。

因为就跟群里的小伙伴们说的一样,在安明镇肯定卖不出什么价格,所以他打算拉去市里卖。

然后卖了蘑菇,也不管能不能卖到很多钱,但既然跟鸟群说了会带其他食物回来,他就一定不会食言。

听到人类在呱呱叫,鸟类一脸懵逼。

因为它们大部分都只是普通鸟类,压根听不懂人类说话。

虽然说,大家生活在这片神奇的山林里,本身已经有了一点神奇的血脉,比如智商略微进化了一些,但语言能力还是跟不上那些被直接进化过的动物。

说它们是普通鸟类,也不全对,毕竟好歹是这片山林的幸存者,智慧定然要比其他那些普通同类高出一筹,不然怎么能存活至今呢?

所以,虽然它们听不懂人类在说些什么,但也大致猜出来,人类是希望它们放过那些鲜美的蘑菇。

鸟群们知道这个人类之所以能安然无恙的生活在村子里,那是因为他是这片山林的守护者。

而且,最近山林里忽然被复苏的几块山地,都是这个人类干的。

同样的,以后,他会复苏更多的山地。

既然是来帮助山林的人类,那自然是要给几分薄面的。

不管他说的是真是假,既然他提出了这样的要求,那就答应他吧。

鸟群一番商议之后,跟蓝翅八色鸫说出了它们的想法。

蓝翅八色鸫转述给程虎:“它们答应了。它们不会吃这些蘑菇,但也希望你能说话算话。”

听到这话,程虎使劲的朝鸟群点头:“你们放心,我程虎一定说话算话。我可以跟你们发誓。”

“别别别。”蓝翅八色鸫叫停道,“它们压根就听不懂你说话。”

“哈哈。”程虎憨憨笑了笑,“我一时情急,都忘记这事了。”

蓝翅八色鸫回头朝鸟群叽叽喳喳又是一通交流,然后又对程虎说道:“经过商议,我们决定帮你把蘑菇运回到你住的大院子里。你可以先回去了。”

“啊?”听到八色鸫的话,程虎有点儿反应不过来,愣了一下,才赶紧说道,“帮我运回去?哈,那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我刚刚还在头疼要怎么把这些蘑菇运回去呢。”

“没干系,我们这么做也只是为了食物而已。”八色鸫说道,“你可以先回去了。我们很快就会赶上你的。”

程虎看了看地上的蘑菇,看了看鸟群,还是有点儿不放心。

面对这美滋滋的诱惑,难道它们不会动心么。

万一它们把持不住,把蘑菇全吃了

虽然说,这些蘑菇本来就不专门属于谁,但是把这些蘑菇卖了,才能发挥它们的最大用处啊。

如果就这么吃了的话,明天顶多也就是山林里多了一堆鸟屎而已,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蓝翅八色鸫看出了程虎的心思,有些无奈,但还是劝说道:“你放心好了,虽然我们都只是鸟类,不是什么高级动物,但是我们鸟类向来说到做到,绝对不会骗人的。”

程虎依依不舍的看了看地上的蘑菇,点了点头:“那行,谢谢你们,我先回去,我在院子里等你们。”

“放心好了,一定会一根不少的全给你送到院子了。”八色鸫说道。

第189章 寄猴篱下

程虎朝鸟群道谢之后,便捡了一些蘑菇放入背篓里,然后背起背篓往回走。m

回到村子里,程虎站在院子中央,一直望着山中,等着鸟群给他送蘑菇来。

按理说,他下山的速度虽然很快,但估计也没有鸟类飞的快吧。

他现在都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了,还没看到鸟群把蘑菇送来,这该不会是出什么岔子了吧。

如果真出了什么岔子,蘑菇没送来,那他也没办法,只能放弃之前卖蘑菇的想法了。

虽然存了几百万,但是那几百万用在这山林里,真是不多。

即使全部拿去买了古币,估计也只能复苏山林的十分之一面积。

所以,在种田种地复苏山林之余,还是要想点办法赚些钱才行。

当然了,几十块钱一天的工作他是不可能做的。也不是看不起这工作,而是钱实在太少,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但是鸡枞菌就不一样了呀。

群里的小伙伴说,往年鸡枞菌的价格都在一百块钱一斤左右。

而山里发现的鸡枞菌至少得有两百斤左右,如果全部拿去卖掉的话,换来的可就不是一笔小钱了。

越是想着这些,程虎的心里就越是着急。

他是真怕蘑菇没了。

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忍不住把意识放出去,并且往灌木林的方向飞去。

意识才刚刚飞到半路,便看见浩浩荡荡的鸟群从山谷里飞出来。

程虎下意识的将意识往高处拉。

从高处往下看,山谷里飞出的鸟群就像一群五颜六色的鱼儿游过一条蜿蜒的河流似的。

山中缭绕的水雾,就是那蜿蜒的河。

五颜六色的鸟群振动翅膀,牢牢抓着灰白色的鸡枞菌,一致朝同一个方向前进。

它们像鱼,更像一群英勇的战士要奔赴战场一样。

那圆润的鸡枞菌就是它们的钢枪大炮,程虎的大院子则是它们要攻下的高地。

鸟群飞到院子上空,一致停止振动翅膀,以滑翔的方式靠近地面,并且在即将靠近地面的时候,松开爪子,把蘑菇往地上轻轻一放,便又快速扇动翅膀,往前方飞去。

三只小猴子看着这极其壮观的一幕,被吓得目瞪口呆。

原本还以为是鸟类来复仇了。

因为它们以前吃过鸟类,所以看到鸟群乌压压飞来的时候,当真以为自己要小命不保了。

直到看见它们放下蘑菇之后又立马飞离,这才暗暗松了一口气。

特别是小胖猴,在看到‘危险’的第一时间就已经钻入屋子里了。

大黄虽然好歹是个老家伙了,对于山中的各种事情早已经见怪不怪,但是当它看到群鸟涌来的时候,还是有些讶异。

它不是讶异会看到这么多鸟,而是讶异程虎竟然可以驱使这些鸟帮他干活。

这家伙,居然连鸟都不放过。

大黄闭上眼睛,听着叽叽喳喳的鸟叫声,继续睡觉。

平时村子里虽然也能听到鸟叫声,但却没有这么密集,这种此起彼伏的鸟叫声让它有一种睡在深林里的感觉,很是舒心惬意。

程虎的意识已经回到身体里。

看着接二连三掉落在地上的蘑菇,那感觉就跟看到天上下人民币雨似的舒畅。

他一边朝飞离的鸟群挥手,一边喊道:“谢谢,谢谢你们帮我把蘑菇送来,明天我一定会带很多食物回来。”

鸟群叽叽喳喳的叫了一阵之后,又折返灌木林,进行第二轮运输。

蘑菇确实很多,这么一大群黑压压的鸟,愣是运送了三趟才把所有蘑菇运送到院子里。

程虎跟鸟群不停的道谢,但估计是因为真的累坏了,也没看到哪只鸟停下来听他废话,放下最后一朵蘑菇之后,所有小鸟便头也不回的飞离。

看到这情况,程虎有点儿尴尬呀。

这种感觉就跟自己在一个几千人的群里接连发了好几条信息,结果没一个人应答一样。

唉,长这么帅,在鸟的眼里一点鸟用都没有。

回到屋子里喝了两口水后,又来到院子里,看着遍地的蘑菇头疼。

他抬头看了一眼悬挂在万里无云的蓝空中的烈日,头更疼了。

昨晚虽然下了一场暴雨,但到了白天,太阳公公又像往常一样出来打太极。

如果是以往,他可能不会头疼,但看着铺了一地的蘑菇,头不得不疼。

如果现在就把这些蘑菇堆放到皮卡车的车厢上,估计会被焐热坏掉。

但如果不找个地方把蘑菇放好,那它们肯定会成为鸡群的腹中食。

看来只能先把蘑菇搬到屋子里,不然的话,即使鸡群不吃它们,它们也要被太阳公公给晒成蘑菇干。

想定主意,程虎就找来了干净的篮筐,吩咐三只小猴子帮忙一起把蘑菇捡到屋子里的客厅放着。

客厅面积还算宽广,虽然不能松散的堆下这些蘑菇,但只要稍微挤一挤,还是可以存放下这些蘑菇的。

三只小猴子听了程虎的指示,立马埋头干活。

它们将珍贵的蘑菇小心翼翼的放入篮筐中,然后抬起篮筐,把蘑菇搬入屋子里倒在地上。

程虎则负责在屋子里将蘑菇摆放整齐,以免造成蘑菇堆积,然后发热腐烂。

忙活了两个小时,院子里的蘑菇总算捡完了。

小金猴跟小壮猴仰面躺在松软青翠的草地上,看着蓝盈盈的天空,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清甜的空气。

小壮猴说道:“混口饭吃可真是不容易啊。”

小金猴也道:“那是,这就是传说中的‘寄人篱下’了。”

“真是累死我了,以后也要让人类尝尝‘寄猴篱下’的感觉。”小胖猴气呼呼的说道。

小壮猴跟小金猴斜视一眼老三,没说话,它们鄙视的目光已经说明了一切。

刚刚的两个小时里,捡蘑菇的明明是它们两个,跟它有半毛钱关系?

它一会儿跑去橘子林吃橘子,一会儿跑去摘还没有完全熟透的杨梅,一会儿又跑去池塘里洗澡,压根就没捡过一根蘑菇。

它也有资格喊累?

小胖猴是真的很累。

它圆滚滚的身体要爬到枝叶茂密的橘子树上,本身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啊,而且还要吃橘子,唉,真累。

杨梅树又高又大,昨晚下了一场雨,树干很滑,爬上去真的很累。

还有在池塘里洗澡的时候就不能吃东西,也是真的很心累。

它想着,等哪天它要是成为猴王的话,它就指挥其他猴子给它搓澡,给它喂食,它要过上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但是,貌似它打不过其他猴子。

唉,算了,还是靠脸吃饭吧。

程虎把蘑菇堆好之后,吃了午饭,就开着耕地机去村庙那里耕地。

村庙经过昨夜一场暴雨的洗礼,屋顶上的落叶少了许多,看上去清爽了不少。

程虎把耕地机推到田里后,又折返村庙,推门进去看了一番。

好在,昨晚的暴雨虽然很大,但是并没有掀起瓦片,庙里虽然有些地方被漏进来的雨水打湿了地面,但整体情况并不是很糟糕。

以后找个时间把屋顶上的沙尘落叶之类的东西清理一遍,再把瓦片移好,基本上就没什么问题了。

查看一遍后,程虎这才回到地里干活。

耕地机的操作他已经完全掌握,所以耕起地来很是得心应手。

第190章 甜到封喉

一个下午的时间,昨天开好荒的空地全都犁好了。

因为这些旱田原本是用来种植水稻的水田,所以田里不会像地里一样会有各种各样的石头,因此犁起地来也比较轻松。

程虎望着已经翻新了泥土的旱田,把各种记忆中的植物一一过滤了一遍。

力量只能用来帮助植物成活,不能过量用于加速这些村里的植物。毕竟身体里的力量都是要用来复苏山林的。

因此,他觉得,还是种些长势快,而且抗病性强的植物比较好。

这样既可以快速为山林增添绿色,又能不耗费他的力量,一举两得。

但是,该种点什么,他还是没有确切的想法,只能明天去卖了蘑菇之后,顺道去市里的苗圃看看。

网购虽然挺好的,但是等快递的时间太长,而且在运输途中,植物的生命力也会有所折损,还不如明天去卖了蘑菇就顺便把要种的植物一起拉回来。

有了这个想法,程虎就懒得烦恼要种些什么东西了。

一切都等明天去苗圃看了再做打算。

回到家里,宰了一只从小花家买来的纯正土鸡之后,又洗了几朵鸡枞菌,然后便进入晚饭模式。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那么,一天当中,吃的最香的一顿饭则应该是晚饭。

劳碌一天之后,汗水浸湿了衣裳。在宁静的夜里褪下疲惫,舒舒服服的洗个澡,再换身干净舒适的衣服,穿着啪嗒啪嗒的拖鞋,一边看电视节目,一边准备晚饭,也是一种乐趣。

窗外群山逶迤,窗内香烟袅袅。

看着电砂锅里的蘑菇鸡汤,以及旁边锅里正在清蒸的鸡枞菌,忽然想起某本书里的一段话

‘说到鲜,食遍全世界,我觉得最鲜的还是鸡枞菌。用这种菌做汤,极危险,因为你会贪鲜,喝到胀死。我怀疑这种菌里含有什么物质,能完全麻痹我们脑里面下视丘中的拒食中枢,所以才会喝到胀死还想喝。’

程虎还没吃过鸡枞菌,所以也不知道这话是真是假,但他很想看看,这么一点食物到底能不能把他给涨死。

因为想着鸡枞菌贼贵,所以土豪程虎都没舍得煮太多鸡枞菌,也就煮了两三斤这样吧。

两三斤蘑菇对于一个饭量惊人的大块头来说,那绝对是塞牙缝的存在啊。

程虎在鸡汤里加入少许盐,然后狠狠的吸了一口从锅里袅娜出来的香气,虽然汤里没有放入盐之外的其他调味品,但却足以将他的口水勾上来。

搅动两下锅里的鸡汤后,再去查看清蒸的鸡枞菌。

直接蒸在水面上的鸡枞菌貌似已经蒸好了,程虎拿来筷子,夹起一些蘑菇吹了吹便塞入嘴里。

结果

并不好吃!

奇怪了,不是说这鸡枞菌怎么怎么好吃吗?可为什么这些清蒸的鸡枞菌并不是那么好吃?

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程虎赶紧打开安明镇的q群问群里的小伙伴“奇怪了,我把鸡枞菌清蒸了,但是并不怎么好吃呀。是不是我哪个环节做错了?”

“什么?清蒸?”

“握草,虎哥,你傻啊,鸡枞菌又不是草鱼,没事你清蒸它干什么?”

“要想吃到极致美味的鸡枞菌,可以煲鸡汤,可以用油煎,还可以跟肉类爆炒,那才是鸡枞菌的正确吃法。”

“哈哈哈,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清蒸鸡枞菌的。”

“其实清蒸也能吃,就是没有传说中那么好吃而已。”程虎解释道,“我满怀期待的吃了一口,本以为要吃到神仙级别的美味,但吃起来普普通通,感觉就跟清蒸金针菇差不多。”

“虎哥你傻啊,那么好的食材就这样被你浪费了。啥也别说了,快报上地址,我去给你做饭。”

“虎哥别相信他,他就是想去吃鸡枞菌,别把地址告诉他。你跟我说,我去给你洗碗都没问题,给我两口鸡枞菌就行。”

“握草,明目张胆抢生意啊。虎哥,我还提供暖床服务。而且我就吃一口鸡枞菌。”

“就你那鳄鱼嘴,一口下去还不把锅都给吞了。”

“呀!你这是在公然诋毁我啊。我,我要告诉你妈妈。就说上次陪你去相亲,你全程玩手机,压根没跟人家女孩子好好聊天。”

“别别别,我错了,我错了。包姐,饶命!”

程虎笑笑,放下手机,又洗了半斤蘑菇,并用菜刀切成薄薄的蘑菇片,然后搭配黄油一起煎。”

煎好蘑菇之后,程虎用手捏起一片蘑菇放入嘴里

握草,简直比放了白糖还甜,这清甜的味道简直逆天了。

如果说松茸菌是香味飘逸的话,那么鸡枞菌就是甜得封喉的感觉!

据说鸡枞菌里富含天冬氨酸和谷氨酸,加盐烹炒能形成最天然的味素,这也就是鸡枞鲜味的由来。

鸡枞菌肉厚肥硕,质细丝白,味道鲜甜香脆,更适合拿黄油煎一下,或者可配合肉类、蔬菜等用炒、煮、炖的手法烹饪出极富特色又绝对清香美味的佳肴,那简直是鲜得掉舌头。

难怪群里的小伙伴们一个个说得那么夸张,好像为了吃一口鸡枞菌,连菊花都愿意奉献似的。

程虎一边吃着甜滋滋的鸡枞菌,一边看着手机里的网友聊天。

有人建议道“虎哥,鸡枞菌吃不完的话,还可以撕成小条状油炸,熬成鸡枞油,这样不仅可以长期储存,还能想吃的时候就拿出来解馋呢。

程虎觉得这主意不错,如果明天鸡枞菌卖不完的话,剩下的就拉回来熬鸡枞油好了,这样的话,以后就一年四季都能尝鲜了。

把煎好的鸡枞菌吃完之后,程虎又对鸡汤下手。

鸡汤的鲜美无需言语,因为枯燥的词语压根形容不出来。

反正喝着鸡汤的时候,程虎的心情是很平静的。而他原本疲惫的身体跟发胀的脑瓜子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放松。

特别是温热鲜美的蘑菇鸡汤顺着喉咙一路冲洗到肚子里的时候,那感觉就好像有一股十分强大的力量在帮他驱散身体里的疲惫跟毒素一样,整个人都觉得无比舒适与畅快。

有些时候觉得日子似乎每天都不尽相同,但因为有了美味食物的加持,平凡的生活也就变得津津有味了。

凌晨四点钟的时候,睡足七个小时的程虎已经起床了。

虽然起得很早,但因为昨晚上吃饱之后就直接睡觉,所以精神还是很饱满的。

今天的计划是去市里卖蘑菇,并且还要去苗圃看苗木,所以越早起床越好。

为了不吵醒三只这个时候必定在睡觉的小猴子,昨晚程虎安排它们睡到了楼上的空房间里。

所以下楼的时候,没能看到三只小猴子。



第191章 卖蘑菇

他看了看时间,洗漱跟蹲厕所竟然用去了半个小时。

还有一个小时天就要亮了,他想在天亮之前出发。

因为去荷花市,至少得开两个小时的时间才能到达。

当然了,这是他的车速。

其他人估计一个多小时也能到,但他向来不爱开飞车,特别是经过村庄的时候,宁可龟速前进,也绝不踩油门加速。

为了能在天亮之前出发,程虎也顾不得吃早饭了,直接拿起篮筐装蘑菇,然后一筐筐倒入事先已经铺好雨布的车厢里。

因为篮筐只有几个,不可能把鸡枞菌一一装下,所以只能全部倒在车厢里。

可即使是这样,程虎都有点儿担心车厢是否能把鸡枞菌装完。

毕竟鸡枞菌的数量真的很多啊。

虽然现在鸡枞菌的伞盖还没有打开,但是块头也不见得小。

这诸多大块的蘑菇组合起来,也是一个很庞大的群体。

一个小时左右,车厢终于被装满了,但是还有两筐鸡枞菌实在是没法倒进去了。

不过没关系,这两筐鸡枞菌可以放在车子的后排座位上。

把两筐鸡枞菌放到车里之后,程虎又找了一张黑色的网来。

这网以前买回来是打算给院子里的花苗遮阴的,但后来发现用不上就一直闲置着,现在刚好可以用来覆盖在鸡枞菌上面,防止它们在车子前进的过程中逃跑。

把遮阳网覆盖好,再仔细检查一遍,确定无论山路如何陡峭,蘑菇都没法掉出来后,程虎才坐上驾驶室,发动车子,往市区荷花市出发。

由于他的车速实在太慢,七点钟的时候,他还在县城附近的环山公路上转悠。

别看这山这景他已经看了许多次,但每一次光临总能收获不一样的感受。

阳光在树叶上写满清新,山风在露珠里传递芳芬,鸟语在打着转的泉水中跳跃

醒来的山林,在晨曦里溢满了生机和活力。

每一片鲜嫩的树叶都印着青翠的图腾,每一颗崭新的露珠都凝结着星辰的光辉,每一只飞翔的小鸟都在为自由高歌。

虽然他的意识没法在这片山林里驱使,但他能从习习凉风中感受到山林的悠然。

在某个树穴里,可能有一只赖床的小松鼠还在窝里做着美梦;

在某个树枝上,可能会有一只只绽放歌喉的布谷鸟;

在某个石头底下,或许还会有一只小刺猬正警惕的盯着草地上的露珠

清晨给森林带来缤纷,而森林则让清晨更加清新。

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就像程虎跟黄金山林一样。

沉睡的山林需要程虎去唤醒,而程虎的身体一旦远离山林也会变得疲惫不适。

因此有些时候,程虎不知道自己是该感谢山林呢,还是山林应该感谢他。

也许他跟山林本来就是一个个体吧,所以不存在谁帮了谁,自然也就不存在谁该感谢谁。

崎岖的山路通往金钟县,过了金钟县之后,又是一路崎岖的通往荷花市。

古人言,要致富,先修路。

就这山路九十八弯的架势,别说他程虎看了要小心翼翼的驾驶,估计就连那些平日里横行霸道的大卡车司机看了也得皱眉啊。

所以,程虎决定,以后有时间要去考大卡车驾照。

也不是为了装逼,就为了开个大卡车以时速30的速度悠哉悠哉行驶在马路上,要是看到谁一路飞奔而来,那就偏不让他,而且必须减速到二十,还得往路中间轧。

敢按喇叭,老子直接抛锚在路上,并且还得下车朝飞车党咆哮“你没看到路标吗?进入村子,车辆慢行,你不认识字吗?”

当然,前提是他有时间去考这个驾照,并且有这么多闲钱买一辆大卡车,并且还只是为了装逼。

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装逼。

也许每一个开着破皮卡车的司机都有一个大卡车的梦想吧。

想着这个梦想,一路龟速行驶到荷花市的时候已经八点多钟。

程虎按照导航的指示,加上自己的猜测,绕了半个小时才找到人流较大且可以摆卖的菜市场门口。

这菜市场是真正意义上的菜市场,既不是安明镇上那种什么乱七八糟都有摆卖的菜市场,也不是县城里人那种一楼卖菜二楼卖衣服的菜市场。

这地方距离市中心有点儿距离,但人流量很大,而且占地面积也十分宽广。

市场里面的情况是怎样的程虎不知道,但他看见,市场门口的宽大土地上摆满了各种食物。

有野生的野菜,有人工种植的蔬菜,也有一些被关在笼子里的鸡啊鸭啊之类的,甚至还有狗。

程虎找了个比较空旷的地方,停下车子,站在路边看了看。

这里刚好有一棵大树,树冠还挺大的,完全可以将他的皮卡车遮阴。

大概是因为这里距离市场门口有点儿远的缘故,所以压根就没有人看上这块宝地,全都一个个往市场门口挤着摆卖。

程虎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决定就在这里摆卖了。

他发现市场门口停着的都是一些摩托车,而这儿附近的空地上停着的则是一些小轿车、面包车、皮卡车,还有一些三轮车。

到底是摩托车会成为大买主还是几个车轱辘的车子会成为大买主,那就不言而喻了。

骑摩托车来买菜的,估计是一些家庭主妇或者家庭煮夫之类的。

但会开小车来买菜的,那就很有潜藏着大买家。

但其实说到底,程虎就是担心蘑菇不经晒,而他也比较佛性,所以才会选择在这里摆卖。

他不想去跟那些大叔大妈们争地盘,也不想为了抢顾客而跟他们发生口角。

就在这儿摆呗,反正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嘛。

打定了主意,程虎就把覆盖在蘑菇面上的黑色遮阳网掀开,露出一个角,然后再把车里的两筐蘑菇搬下来放在车子前面。

此时,刚好路过一个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撇了一眼蘑菇,撇了一眼程虎,没有任何停留的意思,继续朝前走去。

程虎不在乎。

反正咱这是酒香不怕巷子深,只要我的鸡枞菌是真的,那就肯定会有买家。

然后,一个小时过去了,从他面前走过的人已经不下一百个,但没有一个人停下脚步问他蘑菇卖多少钱一斤。

这就哔了狗了!

老子的蘑菇这么鲜美这么大个,你们居然全都视若无睹?真的是是可忍‘熟’不可忍啊!

我就不信这个邪了。

程虎从带来的小板凳上站起身,打开车门,又从车上搬下了一张折叠起来的小桌子。

把桌子打开之后,程虎又从车上拿下一个便携式煤气炉。



第192章 试吃

这种便携式的煤气炉只有一张板凳大小,但小小的身体里已经装有一小罐煤气。

煤气炉跟小煤气罐加来的价格不超过八十元。这是程虎早上的时候从乔姐店里买的。

出门的时候太匆忙,没来得及吃早餐,但他又不屑于吃一碗粉了事,所以干脆就买了一个便携式煤气炉以及其他食材。

他想着今天在这里摆卖估计要点时间,早饭跟午饭就只能靠这个煤气炉了。

周围不远处的大妈大叔大哥大姐们看见这个高高大大黑黑壮壮的小伙子一个早上都没卖出去一朵蘑菇,心里多少是有点幸灾乐祸的。

他们都是在这里摆了几年甚至十几年小摊的老人了,陡然看见一张陌生脸孔来抢生意,一般都不会给予太大的善意。

以前是这样,今天也如此。

原本他们还有点担心这个小伙子会抢了他们的客人,但看见没人光顾他的生意,也就一个个放心了不少。

但此时,忽然看见这一个早上没卖出去一朵蘑菇的小伙子忽然有了异样的动作,众人不禁觉得奇怪。

难道这小子已经自暴自弃,打算收摊了?

可看他打开桌子摆放煤气炉的架势也不像是要收摊呀,倒更像是吃火锅似的。

火锅?

程虎又从车上拿下一个火锅炉,稳稳当当的放在还没开火的煤气炉上,再从车上拿下一壶水,倒入锅中,然后开火。

看到这情况,不远处摆卖的大妈大叔们乐了。

这小子傻了吧,卖东西不好好卖,居然要当街吃火锅?

拧开了煤气炉的开关,蓝色的火焰立即疯狂的舔舐锅底。

程虎又从车上拿下一包事先准备好的鸡肉,毫不留情的倒入已经开始冒热气的锅里。

接着,他往锅里放入一块事先拍好的生姜,然后盖上盖子,静等鸡汤。

在这期间,他从车上拿下一个水盆,往盆子里倒了一些水,再拿些蘑菇,放入水中,慢慢清洗。

等蘑菇洗好了,鸡肉也已经在汤水中翻滚。

程虎掀开盖子的那一瞬间,白色的香烟就像汹涌的野兽似的从锅里涌出来。

他找来一个小勺子,搅了搅锅中的鸡肉后,放入撕碎的鸡枞菌,再次盖上盖子。

看到这一幕幕,周围的人傻眼了。

他们还是头一次看见有人这么操作的。

一边卖东西一边吃,他把这儿当什么地方了?这儿可是公共场所,居然丝毫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煮火锅太过分了。

真是太过分了啊。真是……好香啊。

闻着被微风吹来的鸡汤香气,所有小摊贩都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为了生活,大家每天早上天还没亮就得起床干活,然后还得在日出之前把摊子摆在这里,不然要是来晚了就只能被挤到后面去,压根就找不到好地方。

所以大家早餐都吃的很早,而且也只是随便吃吃,压根就没有吃的很饱。

到了现在已经临近午饭时间,基本上所有人都已经是饥肠辘辘。

闻着空气中的鸡汤味,看着那袅袅娜娜的香烟,众人不淡定了,一致齐刷刷目不转睛的看着程虎的火锅。

妈蛋,这是要搞死人的节奏。

程虎用勺子搅了搅锅中的蘑菇鸡汤,撒入一些细盐,然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辣椒酱放在一个一次性碗中,再找来碗筷便开始享用蘑菇鸡汤。

他先舀了一碗汤出来,然后一边呼呼吹着气一边往嘴里送入鲜甜的鸡汤,每吞下一口鸡汤就忍不住微微扬起脑袋,哈的一声,把口中的热气吐出来。

看到他一脸享受的样子,一个路过的中年男子终于停下了脚步。

中年男子走到小桌子旁边,弯着腰往锅里细细的瞧。

他看见锅里有鸡肉,有蘑菇,就问道“帅哥,你这锅里煮的是什么蘑菇,闻起来挺香的呀。”

何止是挺香的,简直就是香爆了。

说着,他还吞了吞口水。

程虎把碗里剩余的汤一饮而尽之后,又长长的哈了一气,才说道“这是鸡枞菌呀,难道你没看出来吗?”

中年男子看了看锅里的蘑菇,又看了看桌子旁边篮筐里白花花的蘑菇,惊讶道“现在还不是吃鸡枞菌的时候吧,你这些蘑菇从哪里来的?”

程虎可能知道为什么一个早上都没有人来光顾生意了。

因为现在还不是吃鸡枞菌的时间,可他却拉了这么多鸡枞菌来,可想而知别人都以为这些蘑菇是假的,或者是人工种植的,因此不屑一顾。

但实际上鸡枞菌并不能人工种植呀。

程虎解释道“大哥不瞒您说,这蘑菇是我昨天从山里采回来的。我看您一脸学问的样子,应该知道鸡枞菌是不能种植的吧。”

中年男子点点头“我当然知道鸡枞菌不能种植,可现在确实也不是吃鸡枞菌的时间,你怎么会找到这么多鸡棕菌,而且个头还这么大个。”

男子从篮框里拿起一朵鸡枞菌,凑在鼻子前嗅了嗅。

浓郁清新的香味就像山里的春泥一样,与往年吃到的鸡枞菌是一样的。

不,准确的说,现在被他拿在手里的鸡枞菌比往年的鸡枞菌更大更香。

程虎乐呵呵的笑道“这个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反正这蘑菇是鸡枞菌不假,而且也确确实实是我昨天从山里采回来的。大哥,您尝尝?”

说着,他已经找来了一个一次性碗,并且从锅里夹了两块蘑菇放入碗里。

他把装着蘑菇的碗递给中年男子说道“我说这蘑菇是真是假不管用,您自己尝一尝不就知道了。”

中年男子看了看蘑菇,看了看程虎,又看了看程虎手里的碗筷,笑道“你就不怕我吃了你这么贵的蘑菇,然后还不买吗?”

“嗨,这蘑菇再贵也是给人吃的,大哥你尝尝,要是觉得好吃你就买,要是觉得不好吃,你就别买,我不强求你。”

“行吧,那我尝尝。”中年男子放下手中的车钥匙,接过了程虎手里的碗筷。

车钥匙的标志是一个有一对大翅膀的‘b’。

中年男子用筷子夹起碗里的蘑菇,缓缓放入嘴中,然后斯斯文文的咀嚼起来。

虽然他极力保持着斯文的样子,但他那微微眯起的眼睛与逐渐加速的咬合动作已经完全出卖了他的内心。

不对,应该是出卖了他的味蕾。

他绝对被鸡纵菌的美味虏获了。

而在此时,旁边已经站着不少看热闹的人。

有人说道“这蘑菇闻起来可真香,多少钱一斤?”

程虎扭头朝说话的人看出,愣了一下。

因为问话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在他斜对面卖香菇的一个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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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章 好马配好鞍

【感谢豆苗家的晓东的两个万赏,待会儿为晓东大佬加两更。】

这大叔长得有点儿壮实,身形不高,满脸的胡渣子使他看起来有点儿凶的样子。

程虎想都没想就回道:“不贵,就卖三百块钱一斤。”

“握草,三百块钱还不贵,你这是抢钱啊。”胡渣子指着斜对面的小摊叫道,“我那边卖的香菇才卖十块钱一斤,你这也是蘑菇,居然卖三百块钱一斤,你是不是还没睡醒呢。”

“就是啊,一斤鸡枞菌卖三百块钱也太黑心了吧。往年才一百块钱一斤,最高的时候也就卖到一百五十块钱一斤而已,你这开口就要三百块钱一斤,是不是没见过钱啊。”

说话的是个中年女子。她穿着跟胡渣子同款的t恤,戴着同款鸭舌帽,就连说话的语气都是同款。

程虎瞟了女人一眼,并没有因为女人的‘搅局’而生气。

而是在看了女人一眼之后,又满怀深意的看了胡渣子一眼,才笑道:“好马配好鞍,大姐,这道理就不用我教你了吧。如果你也像我这些蘑菇一样圆润饱满,前凸后翘,甚至可以随时随地的散发出天然香味,那你也肯定不止现在的身价。”

说罢,再朝女人旁边的胡渣子又看上一眼。话中含义一斤十分明显了。

程虎这话引得围观者轰然大笑。

这小伙子胆子可真够肥的,竟然敢跟荷花市菜市场的泼妇叫嚣,待会儿肯定有他苦头吃。

不少人都是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

女人听了程虎的话,气得面红耳赤,但又因为没有从人家的话里挑出刺来,所以不好发作,只是继续冷嘲热讽的说道:“小伙子,我劝你还是趁着蘑菇还没烂,赶紧拉回家晒成蘑菇干吧。不然的话,别说你这蘑菇卖三百块钱一斤了,就是卖一百块钱一斤,也不可能卖得完。”

不少人微微点头,都觉得女人的话有道理。

事实就跟她说的一样,虽然这里的人流量很大,有钱人也多,但是鸡枞菌这玩意实在太贵了,即使是卖一百块钱一斤,估计再怎么有钱的人,也只舍得买几斤吧。

而这小伙子的车上装满了蘑菇,目测有几百斤,估计就是卖到明天也卖不完啊。

唉,到底是年轻人,终究是对市场行情不够了解。

况且,这小子的蘑菇居然还卖三百块钱一斤。别说之前没有人卖过这么高的价格了,就是连听都没听过。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虽然鸡枞菌确实是菌中之王,但是在这种十八线之外的小城市里,也确实卖不高价格啊,除非是遇到真真正正的大土豪。

可是,大土豪也不会亲自来菜市场买菜呀。

这年轻人到底还是太嫩了。

程虎当然也不是没有想过这些问题,而且他的本意也不是要卖三百块钱一斤。他是实在看不惯那胡渣子二人的嘴脸,所以才故意说卖三百块钱一斤的。

你自己是卖蘑菇的,我也是卖蘑菇的,大家良性竞争就好了嘛,可你非得上门来搞事情,那我自然要看在大家都是卖蘑菇的份上给你钻个空子找茬,然后再打你脸嘛。

当然,这一切前提都是在看到那个车钥匙的标志是b的前提之下。如果是v或者h之类的,他也没这个勇气夸海口。

另一个前提是,吃过这些鸡枞菌的程虎万分确定,这些鸡枞菌绝对值这个价格。甚至是不止这个价钱!

现在回味起来,那蘑菇的香气仿佛还在喉咙萦绕不散呢。

因此,女人的冷嘲热讽并没有让他生气,而是一脸淡定的说道:

“大姐,你怕是没搞清楚状况吧。这是鸡枞菌,纯野生的,是不能人工种植的。这就跟那山里修炼成仙的仙女一样,古朴天成,哪里是普通的妖艳贱货可以比的?就我卖这个价格,那还是普通价格,要是让真识货的人遇见了,就是卖五百块钱,人家也不眨一下眼睛。”

“哈哈哈,这小子说话真逗。”

“听他这么一说,我都想买两斤了,就是这价格实在是有点儿贵啊。”

“兄弟,要不你就打个折呗,我给你要一斤,一百五十块钱一斤怎么样?”

“对啊,我们这么多人呢,一人给你要一斤也几十斤了,赶紧趁着人多,卖了吧。”

随着时间的推移,围观的人数已经越来越多。

原本一开始的时候,围观人数也就十多个,现在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已经增加到了近百个人,呼啦啦全围在皮卡车旁边。

大部分人都有这种凑热闹的心理,一开始没人围观的时候吧,大家都不屑一顾,但若是有十来个人围住,一个个就都上赶着凑热闹了。

程虎笑道:“这个,各位大哥大姐,真是抱歉,就三百块钱一斤,少一毛钱都不卖。”

他都想好了,就算这些蘑菇今天一斤都卖不出去,那也没有关系,大不了拿回家里熬鸡枞油,权当他自己买了,然后他再自掏腰包帮山林里的动物买些食物回去,岂不是很完美?

虽然要买下这些鸡枞菌得花不少钱,但是,比起这些鸡枞菌的美味,花那点钱确实是值得的。

而且,鸡枞菌一旦熬成了鸡枞油,价格比新鲜的鸡枞菌还要贵,绝对不亏。

“你这小子怎么这么不会做生意呢?我们这么多人,你就应该给个团购价嘛。再给你加十块钱,一百六十块钱一斤,我要三斤。”旁边一个戴着眼镜的大叔急不可耐的说道。

火锅里飘出来的蘑菇鸡汤经过温火熬煮,味道已经越发浓郁,馋得他恨不能立马拿起筷子往锅里下手。

可是,这大庭广众之下,他一个教师总得有教师的风范吧,干这种偷食的事情要是被熟人看见岂不是败坏德行?

“对啊,一百六十块钱一斤,我也要三斤。”旁边有个穿金戴银的大姐说道。

大姐看上去就是那种暴发富家里的管账富婆的样子。

她不仅脖子上戴着金晃晃的吊钻项链,两只手上戴着金光闪闪的龙凤手镯,就连十只手指上就有六只手指戴着或翠玉或钻石或黄金的戒指,妥妥的土豪风格啊!

程虎看着她,一脸温润的笑道:“姐姐,虽然您身材前凸后翘,脸蛋长得也很漂亮,气质又好,但是,这蘑菇我真的便宜不了。若是其他东西,就是白送给你都没问题,可是这鸡枞菌不行,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我跟人家搭伙的。”

这话要是从一个抠脚大汉的嘴里吐出来,那土豪大姐肯定会觉得这是赤果果的性骚扰。但这话从一个又高又壮还长得贼帅的小伙子嘴里吐出来,效果就不一样了。

唉,看脸的时代啊。

“您也知道,现在根本就不是吃鸡枞菌的时间,能找到鸡枞菌那绝对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所以,三百块钱一斤,不讲价啊姐姐。”程虎补充道,“你们要是觉得价格合适就买,要是觉得不合适不买也没关系,我拉回家里自己熬成鸡枞油,一年四季都有的吃了。”

说道鸡枞油,众人不禁又吞了吞口水。

那鸡枞油乍一看貌似黑黑黄黄并不好吃的样子。

黑黑的是炸干的鸡枞菌,黄黄的是浸泡菌子的菌油,上面飘着星星点点的白芝麻和数段干红辣椒,跟普通的牛肉辣椒酱似乎有点儿像。

使劲一闻吧,也闻不出什么香味。拿筷子捞一丝菌干放入嘴中,也并不觉得有多鲜香,只觉得炸枯的菌干极耐嚼。

但是,当你嚼着嚼着,一股鲜味就会慢慢的在口中扩散开来,不等人细细品尝,一口已经吃完,但那股鲜味却会一直萦绕不去,勾着人再去吃第二口。

然后吃着吃着就会忘了时间,忘了停下。直到肚子被胀得不行了,才猛然想起,自己吃的可是贼贵的鸡枞菌油啊。

然后心疼,然后又忍不住再吃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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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五百(为晓东大佬加更1/2)

土豪大姐仔细想了想,觉得程虎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有句话叫做物以稀为贵,现在毕竟还没到吃鸡枞菌的季节,能找到这么多鸡枞菌也确实不容易。

而且,卖三百块钱一斤也的确不贵。在其他大城市里,估计就是有钱都很难买得到这么新鲜饱满的鸡枞菌。

再者,三百块钱对她来说也确实不算什么,毕竟她手上随随便便一个戒指就值几千几万块钱,这三百块钱毛都不算。

她上下打量程虎一番,视线游过他的肱二头肌,游过他的胸肌,再游过他那若隐若现的八块腹肌

最后,她把视线落在程虎那张确实很帅的脸上,乐呵呵的笑道:“行吧,看在你长得这么帅的份上,你这些蘑菇我全买了,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握草,全买了?

别说一个条件了,就是十个也不亏啊。

没等程虎说话,富婆就说道:“待会儿呢,你得请姐姐吃饭。”

听到这话,在场所有人一脸惊诧的看向富婆。

这富婆虽说看上去已经三十多岁,但是保养得挺好,皮肤光滑,唇红齿白,虽然不是那种青春靓丽的大美女,但是在她那个年龄段里,也算是少有的美人了。

而且,这女人前凸后翘,穿着一身收腰的深v浅色连衣裙,简直不要太魅惑。

不少男人不禁暗暗羡慕起程虎来。

程虎笑道:“姐姐,你要是真把这些蘑菇全买了,别说请你吃饭了,就算请你去看电影都没问题。”

唉,为了山林,我程虎只能牺牲色相了。没想到我是这么伟大的一个男人,真的差点就要被自己的伟大给感动了。

“这可是你说的。”土豪大姐笑眯眯的说道,“那你等着,我现在就叫人来买光你这些蘑菇。要是你待会儿不跟我去吃饭看电影的话,那你就别想跑。”

一众男人倒吸一口凉气。

乖乖,这个大妹子好霸气啊。

“等等。”

看见土豪大姐准备打电话,一直没说话的中年男子放下手中的一次性碗筷,站直了身体,朝程虎淡淡开口道:“四百块钱一斤吧,我全要了。”

我日!

胡渣子夫妇二人瞪大了眼睛,又狠狠的吸了一口凉气。

没等其他人说话,胡渣子就抢先发言道:“兄弟,这鸡枞菌再贵也不能卖到四百块钱一斤呀。你是不是托来的?”

中年男子没说话,拿起手机,当着众人的面拨了一个电话:“你们到哪里了?我现在在城东菜市场这边。城西菜市场那边不用去了,直接把车开到这边来,这里有很多鸡枞菌,我全买了。”

啥情况?

众人原本就想看个热闹而已,为什么会被突然闪瞎狗眼?

土豪大姐上下打量了一番中年男子,发出一声嗤笑,并说道:“兄弟,这蘑菇是我先看上的,也是我先说要买的,你这样做是不是太不厚道了点?”

好不容易撩到一个极品帅哥,你tm给我整这出?

土豪大姐心里极其愤怒,转脸看向程虎,说道:“我出五百,五百块钱一斤,我全买了。看完电影之后,再陪我去ktv唱歌。”

“是不是疯了?”围观人群中有人叫道,“五百块钱一斤!到底是疯了还是托啊,这太假了吧。”

“就是啊,这鸡枞菌再怎么贵也不可能贵到这个价格啊。”

“绝对是托。咱们静静看着就行,千万别上当。”

“对对对,咱们就看看,别上他们的当。”

程虎满脸笑容的看着土豪大姐:“姐姐,你不是在开玩笑吧,五百块钱一斤,你知道这儿有多少蘑菇吗?”

他指了指身后的皮卡车。

土豪大姐笑道:“就算是五百斤,也就区区二十五万而已,实话告诉你吧,我家是开食品厂的,这些蘑菇我买回去之后加工过,一斤价格赶超千元。”

“我也出五百块钱一斤,还不需要你做任何事情。”中年男子补充道,“甚至,我可以跟你签长约,以后如果你还能找到这样优质的鸡枞菌,不管是什么时节,我都能给你五百块钱一斤的价格。”

这鸡枞菌虽然只是鸡枞菌,但又不是普通的鸡枞菌。

这些鸡枞菌的个头十分粗大,而且肉质比普通鸡枞菌鲜美十倍都不止。

五百块钱一斤,其实都算便宜了。

如果把这种鸡枞菌切成薄片用黄油煎炸之后,再整齐排放成蘑菇原来的样子,不仅美味,而且美观。

那么,一朵蘑菇上了高档酒楼的餐桌就可以卖出三四百元的价格。

甚至五百都不成问题。

在这个世界上,东西越贵,就越是有人趋之若鹜。

就像女人的化妆品那样,国外的大牌子贵上天,难道就真的加了什么神仙水用了就可以返老还童吗?

呵,还不都只是品牌跟明星效应而已。

因此,这蘑菇也是同样的道理。

况且,这些蘑菇也确实值五百块钱一斤。

现在不仅不是鸡枞菌冒头的时间,而且这些鸡枞菌的个头跟味道都远远赶超普通的鸡枞菌,那么,五百块钱一斤是绝对值得的。

虽然他不是饭店的老板,只是饭店分店的店长,而且还是一个被抛弃的分店的店长,但他仍然对自己的事业充满激情。

二十多年过去了,程大牛那样的人物已经不复存在,跟着他一起消失的还有各种神奇的美食。

在二十多年前,他只不过是文行大饭店的分店金钟县的大世界酒楼的一个小经理而已。

程大牛还活着的时候,正是大世界酒楼最辉煌的时候。在那个时期,董事长朱文行甚至打算将总店迁到金钟县来,但后来由于程大牛的离世,这个念头也随之打消。

而在这二十多年里,每况日下的不仅仅是金钟县的gdp,还有大世界酒店的生意。

金钟县原本是一个矿产资源极其丰富的偏远小县城,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矿产资源的枯竭,金钟县的gdp也跟着遭遇滑铁卢。

他很清楚的记得,金钟县最辉煌的时候,曾经进入过全国百强县的排行榜。

后来由于某些人的不作为以及矿产资源的耗尽,现在的金钟县已然成了全国最贫困的县城之一。

而文行大饭店的发家地大世界酒店也就变成了一个徒有其名且跟不上时代脚步的被淘汰的酒店而已。

虽然它仍然是县城里最大的酒店,但跟其他地方的酒店比起来,真是不能比。

甚至是跟二十多年前的它自己比,也是不能比的。

而他张一江现在作为这家酒店持股百分之三十的店长,自然想要改变酒店的命运。

要改变一家酒店的命运并不容易,因此他缩小目标,打算先把酒店里的大世界酒楼的命运改变一番,然后再带动整个酒店的命脉。

而同样的,一家酒楼的命运也不是那么容易被改变的。

除非是程大牛复生。他时常这么想,也时常想念那个高高大大,黑黑壮壮的小伙子。

虽然二十多年已经过去,程大牛也已经死了二十多年,但他仍然清晰的记得那个小伙子的音容笑貌,仿佛他还活在这个世界上一样。

程大牛不善打扮,但他往某个地方一站,很自然而然的就会成为那个地方的焦点。

他也不善言辞,但他一旦开口,你就会有种听高山流水的感觉。

时光荏苒,二十多年已经过去,这个世界仍然是原来的世界,但周围的人却不再是曾经的朋友。

大世界酒店不知道换了多少批员工了,也只有他还在坚守着自己的阵地。

他一直都在等待,等待奇迹的降临。

今天,他带着酒楼里的采购部部长跟另外两个员工一起来县城,目的就是为了改变酒楼的命运而来。

他打算亲自把荷花市里的所有野味全都吃一遍,然后再根据好坏来购买。

到了市区之后,他跟采购部部长兵分两路,他们去城西菜市场,他则独自来了城东菜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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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 张一江(为晓东大佬加更2/2)

他在这里逛了一圈没有找到任何满意的野味之后,本想去跟采购部部长汇合的,但没想到,在出来开车的路上,竟然看到了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

刚刚他看见这个卖蘑菇的小伙子时,仿佛有一种看见程大牛的感觉。

虽然他没有程大牛那种古朴天成的气质,但他身上确实有程大牛的影子。

他主动跟小伙子打招呼,并且品尝了小伙子递来的蘑菇。

将蘑菇咀嚼下肚的那一刻,他终于看到奇迹了。

是的!就是这个味道,跟二十几年前的味道一模一样。

如果不是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他很有可能会激动不已的询问这个卖蘑菇的小伙子跟程大牛是什么关系。

但他现在不能这么做。不过,谁也别想从他手中夺走这些蘑菇。

程虎看了看中年男子,又看了看身材阿娜的土豪大姐,一时之间有点儿难以抉择啊。

到底是选择这个中年大叔呢,还是选择这个土豪大姐呢?

土豪大姐看着中年男子,面色微怒的说道:“大哥,你这样做太不厚道了吧。不管做什么事情,总该讲个先来后到吧。是我先开口说要买下这些蘑菇的,麻烦你讲点道德好吗?”

张一江始终笔直的站立着。他面无表情的瞥了女人一眼,说道:“道德?用色相去迷惑年轻男子也是道德的一种吗?如果是的话,恕我没法遵从这样的道德。”

这话彻底激怒了土豪大姐,她冲张一江咆哮道:“你这是非要跟我作对了?我告诉你,我可是柳氏食品厂的副总经理。”

柳氏食品厂?

围观的众人恍然大悟。

呵,原来是柳氏食品厂的老姑娘啊,难怪浑身上下都是富婆气息。

柳氏食品厂是荷花市的一家食品公司,规模虽然不能跟国内的那些大品牌相比,但绝对比普通的小作坊要高大上许多。

这家食品公司主要制作本地特色美食,比如大头菜、酸笋、笋干、蘑菇干、马蹄淀粉、腊肉等极具农村特色的食品。

另外,这家食品公司还生产袋装螺蛳粉,据说某网上面卖的螺蛳粉有百分之八十都是委托这家公司制作的。

因此,这家食品公司虽然不是国内的知名大公司,但也算是荷花市内知名度比较高的公司。

而这家食品公司的唯一继承人,据说就是一个三十多岁的老处*女,名字叫柳燕。

程虎当然不知道这些事情。

他看见两人吵得面红耳赤的,就赶紧打圆场道:“要不这样吧,你们一人一半,谁也别吵了。”

“不行。”张一江跟柳燕异口同声的说道。

“这些我全都要了。”张一江说道,“五百块钱一斤,我一分钱都不会少给你。”

“不,是我先开口买的,这些蘑菇必须卖给我。”柳燕也是一副绝不妥协的姿态。

看到这状况,程虎头有点儿疼。

但也只是有点儿疼而已,只要把利弊捋一捋,他还是很快有了决定。

卖给中年男子的话,说不定可还真可以长期合作,以后要是有这种值钱的野生玩意,就不愁销路了。

而卖给土豪大姐,虽然价格也是五百块钱一斤,但却很有可能会因此而失去自己宝贵的第一次呀。

唉,我程虎虽然是个男人,但我是一个有原则的男人,我是绝对不会干那种事情的。

他看着土豪大姐说道:“姐姐,要不今天就先把蘑菇给这位大哥吧。我下次找到蘑菇了,再把蘑菇卖给你,到时候我照样请你看电影吃饭还有去ktv唱歌。”

柳燕看着程虎,从奢侈品包包中拿出一张名片,一脸娇俏的递给他:“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我也不能让你太为难,这是我的名片,什么时候有蘑菇了,就打这个电话给我。”

程虎赶紧双手接过名片,看到名片上的信息时,内心顿时有些后悔了。

应该把蘑菇卖给她才对呀,卖给她说不定也可以长期合作啊。

哎呀,可惜啊,可惜,好好一次艳遇就这么没了!

但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总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反悔吧。

他只能一边后悔,一边点头:“好好好,燕姐,您放心,下次如果还有蘑菇的话,我一定通知您。”

“那我等你的好消息。”柳燕抛给程虎一个媚眼之后,便在众多男士的花痴目光中离去,包括程虎。

因为那又挺又翘的身材确实吸引人啊!啊呸,我程虎不是这种人,我就是想目送这个好心的大姐离开而已。

张一江看着眼前的小伙子一脸花痴相,心中多少还是有些失落的。

这样的人怎么能跟程大牛那样的人相提并论呢?

他暗暗叹了一口气,觉得这个小伙子身上之所以会让他觉得有程大牛的影子,大概是因为他也长得又高又大,而且又黑又壮的缘故吧。

也许两人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关联。

但是,不管怎样,蘑菇是货真价实的蘑菇。

程虎跟一众围观者目送土豪大姐离去之后,又把视线落在了中年男子身上。

他笑问道:“大哥,您看,我可是答应了要把蘑菇卖给你了,你可千万别坑我。”

张一江就笑笑,没说话。

旁边有个男人说道:“小伙子,这是金钟县大世界酒店的总经理张一江。”

程虎赶紧露出一脸奉承的笑容:“原来您就是大世界酒店的总经理啊,久仰久仰。”

久仰个屁,他压根就没听说过这号人物。

但是,客套客套总归没错。他是这么想的。

张一江看着程虎谄媚似的笑脸,眉头微微皱起。就这样嬉皮笑脸的人,怎么能跟程大牛比呢?

他递给程虎一张名片,说道:“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如果以后还有这样优质的蘑菇,你就跟我联系,我依然可以按照现在的价格买入。”

程虎没从张一江脸上看到笑容,便识趣的收起了自己的笑脸,接过名片后,挑了一下眉头,说道:“好的,我会好好考虑你的话的。”

这意思就是,你并不是我唯一的选择。

好东西就是不愁卖啊。

这一刻,所有围观者都有这种想法。

过了一会儿,一辆白色的小货车开来了。

车上跳下三个年轻男子,其中一人穿着白色长袖衬衫,手里拿着黑色手提包,一看就是个小领导。

至于另外两人的画风则跟他有点不和谐。那两个男子穿着坦胸露肩的汗衫,两条粗壮的胳膊就跟牛蹄似的黝黑。

两人跟在小领导后面,一人抱着一把落地电子秤,一人提着两个黑色塑料篮筐。

三人走到张一江身边,打了招呼之后,便在张一江的吩咐之下开始搬运皮卡车上的鸡枞菌。

把鸡枞菌装入篮筐之后,再一一过秤。

一筐鸡枞菌的重量大约是十五斤左右,总共装了二十筐,总重量为326斤。

张一江看了看采购部部长手中的本子,说道:“零头不用抹了,直接按326斤的价格算。”

采购部部长诧异的看着总经理,说道:“可是,这些篮筐也有重量啊。而且单价还是五百块钱”

“咱们差这点钱吗?”张一江说道,“钱该花的时候就不能省。”

采购部部长无奈的点头道:“好,知道了,总共是326斤,单价500元,总价就是十六万握草,怎么这么多钱?”

“握草,十六万啊。”围观的群众里还有几个特别爱凑热闹的人没散去。

听到这些蘑菇居然卖出了十六万的高价,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特别是斜对面卖香菇的胡渣子夫妇。

两人惊得下巴差点没掉到地上。

他们就是卖一年的香菇,也赚不了这么多钱。

胡渣子的老婆狠狠掐了一把胡渣子,怒道:“你看看你这怂样,别人卖一次蘑菇就能赚你卖一年蘑菇的钱,都是男人,你怎么就这个鸟样?”

胡渣子被掐得嗷嗷直叫:“老婆老婆,快松手,疼死我了。”

“知道疼还不赶快回去看着摊位。”胡渣子的老婆用手揪着胡渣子的耳朵骂骂咧咧的朝自家摊位回去。

“总共多少钱?”张一江瞥了一眼目瞪口呆的采购部部长问道。

“十六万三千整。”

程虎听着这价格也是有点儿目瞪口呆。

在出发之前,他就想着,这些蘑菇顶多卖一两百块钱一斤而已,那么,三百斤的话,也就只能卖几万块钱而已。

但是,他原本估算蘑菇只有两百斤左右,没想到竟然有这么重。

这十六万的高价确实让他受惊不小。

“十六万三千是吧,行,小伙子,跟我去银行拿钱吧。”张一江说这话的时候,眉头都没皱一下。

十六万对于一些小酒楼来说可能是大数目,但对于金钟县唯一一家四星级酒楼来说,还是可以承受的。

而且,这些蘑菇的价值确实远远不止十六万。

一旦大世界酒楼推出这些顶级鸡枞菌,那肯定能引起文行大饭店总店的重视,然后翻牌大世界酒楼。

虽然他不敢奢望这批蘑菇能让大世界酒店直接起死回生,但他有绝对的把握,可以让这批蘑菇在美食界引起一番小波浪,然后为大世界酒楼的起死回生做好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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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章 你的牛肉

现在全国都还没有鸡枞菌出售,唯独这个偏远小县城的一家酒楼有新鲜鸡枞菌售出,只要让媒体一番吹捧,自然而然可以引起吃货们的注意。

唉,说来惭愧,他已经五十岁了,从十八岁的时候就进入大世界酒楼工作,一步一步走到今天,成为大世界酒店的小股东,他用了三十多年。

其实,他的存款已经够他跟家人安享晚年了,但是,他不愿意就这样放弃自己工作了三十多年的酒店。

他想在自己退休之前再努力一次,看到底能不能让这家酒店起死回生。

现在有了这批新鲜的鸡枞菌,他更是坚定了自己的信念,觉得自己一定可以趁着这把骨头没散架之前再大干一番。

其实,他怀念的不仅仅是程大牛,还有那时候年轻的自己。

那时候程大牛二十岁不到,他也不过二十岁多一点,大家都很年轻,干什么事情都充满了激情。

他慧眼识珠,结实了程大牛,而程大牛也不负他的知遇之恩,源源不断的为大世界酒楼输送了各种美味的食物。

现在想想,那时候的光景可真是美好啊。

唉,现在不行了。他老了,酒店的生意也越来越差劲。

不过,他从后视镜看了一眼跟在后面的皮卡车,又顿时觉得自己还不算太老,还可以再拼搏拼搏。

程虎开着空荡荡的皮卡车,跟着豪车一路来到银行。

进入银行之后,两人也没嗦,直接转账付款,十分利索。

白金卡不需要排队!

出了银行门口之后,张一江这才想起自己还没问这个卖蘑菇的小伙子叫什么名字呢。

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时候,程虎已经上了皮卡车,满心欢喜的想着接下来就是去苗圃购买苗木,然后去市场买五谷杂粮跟肉,然后回家。

他发动车子,发动机的轰轰声十分刺耳。

怕张一江听不清自己的回话,他便高声道:“张经理,咱们电话联系。哦,我叫程虎。”

程虎!

张一江愣了一下。

等他回过神的时候,那辆破旧的皮卡车已经扬尘而去。

程虎?陈虎?岑虎?

当然是程虎。张一江暗自笑了笑,当然是程虎。他身上有程大牛的影子,当然是程虎。

那么,他跟程大牛是什么关系?

不管是什么关系,张一江都十分确定,只要跟这个人搞好关系,大世界酒楼就还有的救。

如果今年年底之前,大世界酒店的总收益不能突破近年来的瓶颈,那么则很有可能面临关门的命运。

他手中只有大世界酒店百分之三十的股权,根本没法决定大世界酒店的存亡。

他是舍不得店长这个位置吗?他是怕大世界酒店一旦关门了,自己就什么也不是了吗?

不,不是!

有一种东西,是金钱不能衡量的。那东西叫感情!

程虎开着皮卡车找到苗圃之后,在苗圃老板的介绍下,购买了不少苗木,还有不少花卉种子。

从苗圃出来,程虎又直奔农贸市场,买了五袋玉米粒,五袋稻谷,还有五袋黄豆。

这些杂粮的价格并不贵,平均价格为两块钱一斤。每袋杂粮的重量为五十斤,袋子大小不等,但重量刚好是五十斤。

因此,七百五十斤杂粮的价格约为一千五百元。

这跟十六万比起来,简直就是毛毛雨啊。

买好杂粮之后,程虎又去批发了两百斤猪肉。猪肉的批发价格为六块钱一斤,两百斤也就一千二百元。

把猪肉放到皮卡车车厢之后,再直奔水果批发市场。

由于车厢已经堆得差不多满了,程虎便只买了一百斤水果,花费三百多元。

买了一车东西,总共也就花了三千元左右。

而这些食物已经足够村子附近的动物们饱餐一顿了。甚至是不止一顿。

因为大自然的优胜略汰,也因为山林环境的恶劣,现存于山林里的动物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

而且,大部分动物都挤在山林中心地里,村子周围的动物算不上太多。

程虎猜测,也许这些食物可以够村子周围的动物吃两天也不一定。

不管是吃一天也好,两天也罢,这都足以证明,他卖蘑菇的想法是对的。

如果让山林里的动物直接吃蘑菇的话,也就只有素食动物跟杂食动物能以蘑菇为食物,但肉食动物则不行。

而且,那几百斤蘑菇也就够动物们吃一天而已,并不能将蘑菇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而现在他把蘑菇卖了,直接就赚了十六万。从这十六万里拿出一万块钱给动物们卖吃的,都能让它们吃上好几天了。

哎呀,为什么我总是这么聪明呢?

回到安明镇的时候,本来是计划去医院看看小花的,但又因为想到自己答应了山林里的鸟群一定会在天黑之前带食物回去,所以不敢耽误时间,也就没有去看望小花。

皮卡车刚刚进入白木村地界,守在村口盼望着食物的小鸟看了看车上满满一大车子食物之后,就立马振翅飞入山林中报信。

因此,程虎才刚刚驱车进入自家院子,鸟群便呼啦啦而来,像一朵巨大的乌云似的漂浮在院子上空,然后很快又像雨点似的散落在屋顶上,或者墙头上,或者院子的地上。

带头的是会说话的蓝翅八色鸫。

它直接落在皮卡车的车顶上,朝车厢里的食物张望一番之后,很是兴奋的说道:“天哪,这些食物都是给我们的吗?”

三只小猴子躲在屋子里,透过玻璃窗看了看院子里密集的鸟群,又看向皮卡车上的水果,心情十分沉重啊。

这些臭家伙不过就是帮人类把蘑菇送到院子里而已,居然就能享受到这么多美味的食物?

真是太过分了。

它们三兄弟每天都累死累活的帮人类打扫院子里的鸡粪,偶尔还得撒娇卖萌才能求来饱腹的食物。可这些鸟类,真的就只是帮他运送了一次蘑菇而已啊。

为什么待遇差别这么大?

三只小猴子很是愤慨。

小胖猴一边吞着口水,一边生气道:“真是欺猴太甚,我要是再不发挥一下本猴子的才华跟长处,他还以为我是靠脸吃饭的。”

它躲在厨房的落地窗里面,圆滚滚金灿灿的身体就像一块抹布似的紧紧贴在玻璃上,嘴角的潺潺口水更是像小溪似的一路蜿蜒而下,在光滑的玻璃上划了一道明显的痕迹。

程虎站在皮卡车旁边,看着车顶上的蓝翅八色鸫说道:“这些食物是给你们,但也不全部都是给你们的。能不能麻烦你们跟周围的动物们知会一声,让它们来这里一起分享这些食物?”

“来这里吗?”蓝翅八色鸫讶异道,“哦,不,它们是不可能来这里的。”

“为什么?”

蓝翅八色鸫无奈的看向坟墓前的大老虎,回道:“因为它们都不会飞啊。万一它们遇上什么危险的话,很难在这种没有灌木林没有丛林的环境里逃脱。”

大黄原本不想睁开眼睛的,但是听到这话之后,觉得还是有必要为自己的‘善良’澄清一下:“在村子里,只要你们不招惹我,我就不会伤害你们,这话我在二十几年前就说过了。”

嗯,是的,这话在二十几年前的时候就说过了。

山林里的动物也都知道。

但是,大家还是会自然而然的害怕它。

毕竟,它不是可爱的小猫咪,也不是胆小的小老鼠,而是一只庞然大物呀。

你说不会伤害我们,难道我们就会乖乖送上门来?别闹了,大家都不是傻子。

蓝翅八色鸫看了看老虎,又看了看散落各处的伙伴们,咳咳两声,说道:

“话虽这么说,但我还是很遗憾的告诉你,除了一些能从石头缝隙逃跑的小动物之外,也就剩下鸟类敢进村了。至于那些獐啊、鹿啊、狸啊、猫啊之类的,是没胆子进村的。就算进村,那也只是偷偷摸摸的进来,不可能大摇大摆的走进来吃东西。”

大黄站起身,抖了抖身上的灰尘。

这一动作吓得周围的鸟群哗啦啦拍动翅膀,纷纷飞到了鸡舍的屋顶上。

大黄说道:“看吧,根本就不是我的问题。是你们这些家伙胆子太小了。”

它一边说着,一边慢悠悠的走向山林。

程虎赶紧从车厢上拿下一块十多斤的牛肉:“大黄,你的牛肉。”

大黄站在落日余晖中,微微回头:“不,那是你们的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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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章 月光是乡村的徽章

【感谢空虚大佬、月半书友、雪中送叹、豆苗家的晓东的打赏。谢谢空虚大佬的万赏。因大佬需求,所以先攒着不加更。】

它很饿,也很想吃牛肉。

但是,刚刚八色鸫的一番话确实伤害到了它。

村子对于它来说,不仅仅是一个村子,更是一块圣地。

因为这里有主人程大牛的坟墓,所以这里的土地是神圣的。

二十几年前它就说过,只要大家不在村子里招惹它,它绝对不会在村子里伤害其他动物。

而刚刚八色鸫却一再强调,动物们不敢进入村子,全是因为它在村子里。

这话虽然是事实,但还是伤到了它。

这让它有一种自己玷污了这块圣地的感觉。好像因为有它存在,所以这块圣地变成了动物们眼中的地狱。

因为有它存在,所以村子才会如此荒凉寂静。

也是因为有它存在,所以这二十几年来,除了它之外,几乎没有动物来程大牛的坟前哀思过。

它的步伐很慢,比往常任何时候都慢。

它的心情也很复杂,比往常任何时候都复杂。

可它很清楚,无论那些家伙如何伤及它的软肋,只要阎王爷没有来收它的命,它就不会轻易倒下。

它,是必须坚守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的!

既然不想进村,那就永远都别进村好了。我是不可能因为你们而做出任何改变的。我会一直坚守在那里,直到死去。

大黄定了定心神,加快了脚步。

程虎皱眉看着八色鸫,有点无奈:“你平时看起来很聪明的样子,为什么今天这么愚蠢?”

八色鸫扬起小小的脑袋,眺望天空,叹气道:“唉,我只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确实是因为它在这里,所以动物们才不敢进村啊。”

“可是,你知道它为什么在这里吗?”程虎问。

蓝翅八色鸫拍动翅膀,飞到程大牛的墓碑上站立。它用翅膀指着坟丘,说道:“我当然知道,我可是鸟群中的智慧担当。那头大老虎之所以每天守在这里,无非就是想等待奇迹而已。可是你知道吗,人死了,跟动物死了,是一样的。”

程虎皱眉。

八色鸫接着说道:“它在这里守了二十几年了,它应该离开这里了。一头老虎的生命有多少个二十几年呢?它应该趁着自己还没有死掉,去过属于它自己的生活,而不是被情感的枷锁困在这里。最近,它都没有进山,你知道吗?”

程虎不知道。

八色鸫接着说道:“它的身体情况已经不允许它进入深山。它每天夜里都只是在村子周围的山脉溜达。它是一头老虎啊,一头靠着普通躯壳打败了被强化过的虎王的老虎。它的辉煌荣耀都在深林里,它属于深林,不属于这矮矮的坟丘。”

所有动物都知道,那头大老虎的身体每况愈下,夜间的活动时间跟活动范围也越来越小。

只有这个人类不知道。

蓝翅八色鸫看着人类呆若木鸡的面孔,继续说道:“一头老虎最好的归宿应该是在山林里自由奔驰,直到生命的尽头,而不是每天毫无意义的守在这里。人死了,跟动物死了是一样的,都是不可能再活过来的。它守在这里除了耗尽自己的生命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听着八色鸫的话,程虎感觉喉咙有些胀得难受,视线也有些模糊。

他挤了挤眼睛,把里面的水分挤出去,让视线清晰一些,用力的吞咽一口之后,喉咙的不适感也消散了许多。

叹了一口气,他道:“我知道了,谢谢你跟我说这些,我会跟大黄好好谈谈的。”

不对,他一定要让大黄吃下络石藤的叶子。大黄不能死!

“那麻烦你们去跟村子周围的动物们说一声吧,就说我会把这些食物全部送到山脚的位置,不用进村也能吃到。”

蓝翅八色鸫朝鸟群叫了一阵之后,所有鸟类便再次挥动翅膀,往村子周围的山脉四散飞去。

原本乌压压覆盖着一群鸟类的院子,就像被龙卷风席卷过似的,瞬间又恢复了原来的整洁与安静。

看着鸟群飞离,程虎也开始搬运车上的食物。

他把五谷杂粮放在距离房子最近的山脚下。因为这些五谷杂粮最多,只能就近找个地方安放。

把所有玉米、稻谷、黄豆全部搬到山脚之后,再将袋子口割开,把一包包杂粮全都倾倒在地上。

没一会儿,原本平坦枯黄的草地上很快就堆起了一堆堆小山头似的杂粮。

而在此时,前去给山林里的动物报信的鸟群已经归来。看到地上堆满了食物,它们立马像海浪似的扑在地上,并且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显然是兴奋到了极点。

这也难怪,估计这一餐是它们这辈子从出生到现在吃得最饱最畅快的一次了。

以前虽然也能在山林中找到一些小虫子吃,但是由于山林环境的每况愈下,虫子也越来越难找了。

直到后来山林里的部分绿植被复苏之后,它们的生活条件才略微有些提升。

但是这提升比起以前也只是好一点点而已,毕竟狼多肉少。

程虎看到鸟类吃的这么开心,也没有稍作停留,捡起扔在地上的蛇皮袋之后,就往回走。

回到院子里,他又扛起水果,把水果放在另外一座山的山脚下。

估计是山林里的小动物们还没有这么快赶来,程虎放下水果之后,站在原地等了一会儿,也没有看到有动物来吃这些鲜美的水果。

既然这样,他也不能一直等在这里。他还得回去院子里把车厢上面的猪肉放到另外一座山的山脚下。

回到院子的时候,三只小猴子正在为一个苹果抢的不得开交。

小胖猴双手紧紧抱着苹果,嚎叫道:“这是我的,这是我的,谁都不许抢。”

小壮猴双手举起小胖猴,怒道:“你要是再不把苹果交出来,我就把你扔到鸡粪堆里去。”

小金猴站在一边,双手叉着腰,义正辞严的训斥道:“老三,总共就三个苹果,你都已经吃了两个了,难道你想吃三个吗?快把苹果交出来。”

小胖猴满脸委屈的叫道:“我是弟弟,你们都应该让着我,我吃三个苹果又怎么了?我还这么小,你们就不能懂事一点吗?”

“你还小?你知道你自己有多圆吗?”小壮猴举着老三,双手都觉得有些吃力。

这混蛋才多大年纪?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居然也能把自己养得这么圆,这么重。

“就是,你知不知道自己有多胖?你再不减肥的话,就要胖死了。”小金猴怒道。

“不,我不,我凭自己本事长的肉,凭什么要我减肥?有本事你们也长一个试试?”

咦,居然好有道理的样子。

程虎看了一眼三只小猴子,也没搭理它们,扛起猪肉就往另外一座山走去。

由于这些肉都是给食肉动物吃的,为了避免动物们在进食的过程中被弱肉强食,他得把这些猪肉块散落在山头的各处,不能全部堆放在一起。

好在他现在身体里还有十分充沛的力量,因此扛着这么一大麻袋猪肉走在山中还不算吃力,甚至可以说还比较轻松。

把最后几块猪肉放在茶林地的草地上之后,程虎在旁边找了个石头坐下。

虽然不累,但是好不容易进山一次,还是应该坐下来安安静静的享受一番山中夜色的。

此时的天空已经完全黑下来,一轮硕大的圆月远远悬挂在东南边的天空中。

有人说,月亮是别在乡村上的一枚徽章。这话真不假。

自从来到白木村之后,程虎几乎忘了城里的月亮是什么样子的了。

貌似,他并没有在城里见过完整的月亮。

只是偶尔在某处大楼的缝隙中远远看到过天空中飘着一丸灰白。

那就是城里的月亮了,但它已然暗淡于无数路灯中,磨损于各种噪音里,稍纵即逝在丛林般的水泥高楼间,也丢弃在五光十色的垃圾里。

那月亮是没有灵魂的,只是一个星球,与乡下的月亮不可相提并论。

哪怕是农村里的有为青年在城市待久了,也会久久难以忘怀乡野的月光。

即使很难在城里看到相同的月亮,但记忆中的那轮圆月仍然在他们心里占据着一席之地。

禾苗上飘摇的月光,溪流上跳动的月光,树林剪影里随着人影前行而同步轻移的月光,还有月光牵动着的虫鸣和蛙鸣,无时不在他们心头烙下永恒的徽章。

程虎坐在石头上,看月亮透过树阴筛下的满地光斑,闪闪烁烁,飘忽不定,心里是满足的。

他听着月光在茶林里叮叮当当地飘落,在草坡上和茶树上哗啦哗啦地拥挤,灵魂是安定的。

在这一刻,他强烈的感觉到自己跟山林是一体的。

因为他的每一个呼吸里,仿佛都有月光跟随着跳动。

他轻轻闭上眼睛,随即感受到身体里的疲惫就像水蒸气似的从他的毛孔里迸发出来,并且很快就被这清幽的月色淹没掉。

然后,一阵稀碎的声响从旁边传到耳畔。

他把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细缝,心脏顿时就像受到了一万吨暴击似的狠狠的抖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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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章 靠实力吃饭的猫

月光虽然比不上太阳那般耀眼,但也算是十分明亮的。

可比起程虎看到的东西,仿佛就连这漫山遍野的月光都变得昏暗了。

在距离他只有十来米远的地方,一只萌萌哒的小野猫正小心翼翼的朝距离他只有四五米远的猪肉靠近。

千万不要以为是只猫就是人类的宠物。

不!

其实在广袤的山林里到处都有野猫。

猫咪算是猫科动物里的颜值担当吧,所以程虎睁开眼睛,陡然看见一只超级软萌的小猫咪正一脸萌萌哒的朝猪肉靠近的时候,小心脏就跟被人狠狠的揉了一下似的,把他的少女属性都给激活了。

说起猫科动物,除了人们熟知的老虎、狮子、豹子等动物,野生猫科的家族还是十分庞大的,其中中小型猫科动物占据了绝大部分。

而眼前这只小猫咪便是小型猫科里的一员。

它的体型看上去就跟普通的小家猫差不多大,由于毛发掩盖真实体型,程虎也没法判断它的体重。

不过,从这只小猫咪的外形来看,基本上可以确定它就是传说中可以干掉一只长颈鹿的黑足猫。

黑足猫的毛色是肉桂色至茶色或近白色,有黑色的斑点,肩上有黑色斑纹,脚及尾巴有黑环。

这些特征这只小猫全都有。

黑足猫属于夜行动物,是野生猫科动物中个头最小的种类之一,但却能攻击比它们体型大四倍的小羊。

而实际上,在人类的认知中,黑足猫只存在非洲大陆。

不过,现在程虎已经不能用人类的认知来看待这片山林了。

毕竟在这广袤的山林里,连食猿雕都有,那么有一只萌萌哒的黑足猫也不足为奇。

黑足猫是一种十分强悍的动物,虽然它们的正常体重只有16千克左右,是野生猫科里面最小的种类之一,而且比起家养的猫咪来说都要小一些。

但是!千万不要以为人家个头小就好欺负。

黑足猫的性格十分凶猛,实力也相当彪悍,如果把5千克以内的所有猫科做一个实力排序的话,那么黑足猫当之无愧是老大。以为它们可以攻击比它大4倍的羚羊。

甚至,有人觉得黑足猫能够撂倒一头长颈鹿

当然啦,有点野生动物知识的人基本上都能够看出来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虽然黑足猫很凶很强悍,但是怎么说也只有16千克的体重,连狮子都不敢小瞧的长颈鹿,黑足猫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不过从这个小故事上面也能够看出黑足猫的本事,确实是在人们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的,否则也不可能传出如此荒唐的话语来。

黑足猫虽然又凶又强,但谁还不是一个安静的美男子美少女呀。

当它们安安静静不打架的时候,还是相当可爱滴。

此刻,在清幽月光的照射下,小猫咪身上的淡色毛发熠熠生辉,仿佛每一根毫毛都在折射光芒似的。

而且,它那柔软浓密的毛发看起来十分顺滑,如果撸起来的话,一定极其酸爽。

看着它警惕的小眼神,难怪人们都说黑足猫是一种卖的了萌当的了杀手的怪物。

话虽然是这样说没错,但如果被它的软萌外表给迷惑的话,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虽然它长得很萌,但它也真的很凶,如果贸然靠近,绝对会被它揍出翔来。

尽管它们体型小,但打架本事贼强,没事还是少招惹的比较好。

黑足猫高达60%的捕猎成功率让它站在了所有野生猫科的顶峰。如果按比例来换算的话,它一晚上捕获的猎物就足够猎豹忙活好几个月的成绩了。

受体型限制,黑足猫一般都只是捕食一些小型动物,比如老鼠、小鸟、蜘蛛等,其中蜘蛛应该是黑足猫最喜欢的食物,因为从食物来源占比上来看的话,各种蜘蛛应该占食物总来源的一半。

在人类的认知里,黑足猫生活在干旱半荒漠地带。所以它们对水的需求不高,基本上不怎么需要饮水,单单从食物上摄取的水分就足以让它生存下去了,而鸟蛋或者蜘蛛等小动物的水分也是比较充足的。

因此,现在的山林环境虽然十分恶劣,但是它们能顽强的存活下来也很正常。

从外形和名字上来看,黑足猫是萌萌的,但它本质上还是一名杀手,因为体内新陈代谢的速度要其比它的猫科动物快很多,所以黑足猫就相对来比较容易饥饿,饿了就要吃东西呀,如何才能保证自己能够常常有东西吃呢?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断提高自己的实力,这样才能捕获更多猎物。于是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黑足猫就成了猫科里面捕猎成功率最高的动物了。

虽说它很厉害,但是在野外的生存状态并不乐观,目前已经是易危动物。

其实以黑足猫的外观,只需要卖一下萌,就能在人类这里生活的很好,但是黑足猫却很凶悍不易驯养。

可能它就是想凭自己的本事吃饭吧。

看着软萌的黑足猫,程虎虽然少女心都化了,但他还是十分理智的保持不动,免得不小心激怒了这个小家伙,然后被疯狂袭击。

身体受点伤倒是无所谓,但他那张帅出天际的脸蛋要是被猫咪抓坏了可就完蛋了。

小猫咪一会儿警惕的看程虎一眼,一会儿又双目放光的看向地上的肉块。

它距离肉块还有三四米,只要轻轻一跃,就能快速跃到肉块边上,然后叼起肉块就走。

但是,作为一只聪明的小猫咪,它很清楚,自己把肉叼走的话,很有可能会在半路上被抢走。

虽然它也觉得自己十分厉害十分强悍,但是再强悍也干不过山林里的狼啊豺啊虎啊之类的大块头。

再加上现在是非常时期,有些原本它干得过的动物为了生存也会变得极其凶悍。

再加上平时又没少得罪其他动物

唉,长得好看又能打是我的错吗?我就是想靠自己的实力吃饭啊,为什么你们都要嫉妒我的美貌呢?

所以安全起见,在这个人类的视线范围之内把肉吃掉是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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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大自然的选择

【感谢空虚大佬的打赏】

因为其他食肉动物貌似都有点儿怕这个人类,现在它们正躲在附近的灌木丛里,饥肠辘辘的盯着地上的肉块却不敢上前。

只有它敢这么明目张胆的靠近。

颜值即是正义啊!

它的小爪子一步两步朝地上的肉块慢慢靠近,眼里的光芒也越发明亮。

嘿,这个傻蛋居然还不睁开眼睛看我!

小猫咪已经走到肉块旁边,它并不急着吃肉,而是抬起毛茸茸的小脸蛋,一脸人畜无害的打量着山林里的唯一一个人类。

这就是传说中的人类了!

长得真是奇怪啊。

难怪他的同伴都抛弃他了,所以他只能独自躲在这片山林里苟且偷生。

唉,要是他有我的一半可爱的话,估计他都可以靠脸吃饭了。

小猫咪忽然就生出一点点同情心来。

这大概就是人类说的‘萌则同情天下,丑则独善其身’吧。

像它这种作为地球上杀伤力最强的猫咪,而且又是萌到了巅峰的小动物,那肯定是要好好同情一番那些长得奇怪、得不到认可的物种才能显示出它的伟大之处的。

它站在肉块旁边,好奇的打量着人类,就像它曾好奇的打量过月亮那样,眼神之中充满了新奇。

程虎依旧没有完全睁开眼睛,而是半眯着眼睛,把明亮的眼珠子藏在长而浓密的睫毛下面,像个偷窥者似的看着小野猫。

小猫咪见他始终一动不动,胆子不由得大了一点。

它走到人类身边,绕着人类走了一圈之后,仍然没看到人类被自己的巅峰萌所动,便干脆弯曲后腿,蹲坐下来,并把两只前腿静穆的站着,仿佛一尊雕塑。

它全神贯注的看着人类,就像一个诗人在静观秋林的晚照那般。

一人一猫僵持了大约有十分钟这样,程虎忍不住了,冒着惊吓猫咪的风险,睁开眼睛,也用明晃晃的眼珠子盯着猫咪看。

这只来路不明的小动物到底是不是山林的原住民呢?

这是个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tm得帅到怎样一种程度,才能把一只野生猫咪都给迷住?

唉,如果这只小猫咪是只母的还能理解,但偏偏这只是一只小公猫呀。

程虎有点儿郁闷。

“喂,小东西,你知道你这样看着我很不礼貌吗?”他料定这只小野猫不会说话,不然的话,肯定早就开口说话了。

所以,他也没抱多大希望,就是随口调侃一句而已。

谁料,小野猫忽然开口道:“颜值既正义啊。这是你们人类说的,我长这么好看,做什么事情都是对的。”

握草,居然比我还自恋!

程虎哭笑不得:“我还以为你不会说话呢。”

“我也以为你不会说话。”小野猫看了看旁边的肉块,问道,“这些肉是给我准备的吗?”

“额,不是,也算是吧。如果你饿了,你可以吃它们。”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如果我不吃的话,岂不是太不给你面子了?那我就勉强吃点好了。”

小野猫一边奶声奶气的说着,一边靠近肉块。

它张开小小的嘴巴,露出粉粉嫩嫩的舌头,轻轻的舔了舔肉块上的血沫。

嗯,虽然貌似不是很新鲜的样子,但是比起那些瘦巴巴的食物可真是美味太多了。

它瞥了一眼还躲在远处的动物,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得意的。毕竟,只有它敢上前享用这些鲜美的食物,而它们都不敢。

这种感觉就好像自己成为了这个山林的统治者那样,其他动物都只能远远看着它,根本不敢靠近它的身边。

程虎看见小野猫吃得欢快,心里也跟着畅快起来。

他看着小野猫问道:“为什么只有你自己来吃这些肉?你的同伴呢?”

“我没有同伴呀。”它美滋滋的吃着肉,一脸平淡的说道,“原本我有个爸爸,后来爸爸没了,但我还有个妈妈,可后来妈妈也没了,就剩下姐姐跟我,但前几天,姐姐也没有了,就剩下我了。”

它没有一点儿难过的样子。

野猫虽然不像家猫那样温顺,但是肉质鲜美,是一道不可多得的美味。

特别是跟山中的野生毒蛇一起烹饪,制作成一道美名为‘龙虎斗’的粤菜,更是倍受人们喜********属于粤菜系,据说可以健脾开胃,营养价值十分丰富。

这道菜精工细作、配料多样、肉嫩香滑、异常鲜美。以薄脆、柠檬叶丝和菊花瓣佐食,风味尤为特殊。

程虎虽然不吃蛇肉猫肉狗肉这些,但对这道菜的大名还是如雷贯耳的。

现在别人家里养的猫都是猫主子,不好偷盗,即使偷盗来了,肉质也不够好。

不像这山中的野猫,因为出生在大山里,生活在大山里,吃的食物都是大山的产物,因此身上流着大山的血脉,那肉质自然要比人工养殖的猫好上许多。

所以一般情况下,在有人的地方,很少能看到野猫。除非这个区域的人集体不吃猫肉。

刚好,有人说,西阳省的人最爱吃野味跟各种动物的肉,甚至连人肉都不放过。

当然,这是夸张的说辞,但也由此可知,西阳省的的确确是野生动物的地狱。

在这艰难的环境里,像这只小野猫这样的情况并不少。

为了家庭,为了孩子,肯定有不少动物父母铤而走险离开这片山林去外面的山林觅食。

但是,那外面的山林虽然食物丰富,但各种陷阱更是无比丰富啊。

程虎看着小猫咪,心中有些五味杂陈。

他也不是圣母,就是在想,如果自己是这只小猫咪的话,小小年纪就是去双亲,那他是否也能独自在这片山林里存活下来呢?

有些人之所以会成为大自然超能力的选定者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如果阿猫阿狗都能成为大自然超能力的持有者,那这片山林还有什么盼头呢?

所以程虎偶尔少女心爆棚,偶尔同情心溢满,偶尔责任感冲天,偶尔还能设身处地的为动物着想,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能获得大自然的青睐,而不是其他人。

谁会对大自然的小小馈赠感激涕零呢?

谁又会因为一草一木的复苏而欢欣鼓舞呢?

程虎会,但其他人未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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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萌友

【感谢空虚大佬、啵啵龙和钻风老大的打赏。】

小家伙美滋滋的吃饱之后,本来应该要离开了,但是它还有一个想法。

它看了看地上的肉,又看了看那些躲在远处等待人类离去,然后回过来大快朵颐的动物,仰起小脑袋朝人类问道:“那个,我,我可以带一块肉走吗?”

如果是在其他动物面前,它压根不会这么问,拿了就走,不给就干!但在人类面前,它多少还是要装怂些才行。

毕竟,人类才是最高级的动物啊。

虽然它是地球上最具杀伤力且是最萌的猫科动物之一,但它仍然不敢保证性情古怪的人类不会突然面目狰狞什么的。

程虎笑道:“当然可以,你能带走多少,就带走多少吧。”

他看了一下时间,然后从石头上站起身,高大威猛的身形立马遮挡了大部分光线,将小猫咪跟肉块都掩盖在黑暗里。

小猫咪跟那些躲在远处的动物看到这一幕之后,心中皆是咯噔一下。

握草,好高大!幸亏没有乱来,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啦。

程虎看着已经叼起一块猪肉的小猫咪笑道:“可千万别噎着了。”

小猫咪瞄了他一眼,叼着跟它体型差不多大的肉块,缓缓离开。

它可不是要给那些藏在不远处的动物送肉。

这肉块是它用来贿赂大猫的。

黑足猫叼着肉块离开人类的视线之后,就立马朝另外一个山头奔去。

虽然它是杀伤力最强的猫咪,也是最可爱的动物,但这并不能成为它的免死金牌。

山中的豺啊狼啊蛇啊,还有大型猫头鹰仍旧是它的天敌。

所以,在没有爸爸妈妈保护的情况下,小野猫觉得自己必须努力攀附一个可以保护自己的厉害角色。

比如那头大猫。

小野猫一路叼着猪肉,屁颠屁颠的找到了大猫。

大猫是一只猞猁,体重约有三十公斤左右,比起小猫咪,确实是庞然大物。

它在村子周围毫无目的性的溜达,偶尔在草丛便趴下,偶尔又对一只老鼠发动攻击。

老鼠从洞里逃走了。

它只好无奈的放弃那只肥大的老鼠。

“我这里有肉,你想吃吗?”

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大猫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才慢悠悠的转头看向身后。

一只小野猫蹲坐在地上,面前摆放这一块差不多有它体积那么大的肉块。

“你看,我给你带了肉来呢。那咱们可以成为萌友了吗?”小野猫问道。

大猫一边迈动步子朝前方的林子走去,一边说道:“我昨天就跟你说过了,虽然咱们都是猫,但是,咱们的等级不一样。我是大猫,你是小猫,我们是不能成为盟友的。”

“但是你昨天说,只要我带很多肉给你,你就会跟我成为兄弟的。”小野猫说罢,赶紧叼起地上的肉块,朝大猫追去。

大猫站定脚步,回头用刀锋一般的目光看着小猫,无奈道:“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小东西,别再跟着我了,不然的话,你吓跑了我的猎物,我可就要对你不客气了。”

小野猫又放下口中的肉,一脸稚气的说道:“可是,可是我们都是猫啊。你是猫,我也是猫。我们难道不可以成为一家人吗?我不想吓跑你的猎物,我只是想找一个妈妈而已。”

“你想找妈妈,那你应该去找母猫,我是公猫。”

“那你也可以当我的爸爸呀。”小野猫兴奋的说了一句,又忽然弱了声音,“我已经没有妈妈了,也没有爸爸了,如果你不照顾我的话,我会死掉的。”

“嘿,小东西,你搞清楚,我不是你爸爸,我没有责任要照顾你。”大猫觉得有些可笑,又有点儿生气。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猫都有。居然还能随便乱认爸爸?难道我看上去像是那种会对你那个有我一个大腿粗的妈妈干些乱*伦之事?

别开玩笑了,老子好歹是中型猫科动物里体型最大,长得最帅的猫,压根就不缺对象。

“我、我会抓老鼠,我很厉害的。”小猫看到大猫有些不耐烦的样子,赶紧说道,“你只要答应跟我成为萌友,以后我天天给你抓东西吃。而且,我可以天天当你的跟屁虫。”

切,谁稀罕?

大猫没再搭理它。

这只小东西这两天一只骚扰它,它已经有些厌烦了。

虽然都是猫科动物,但这并不代表它有责任保护弱小。

“你真的不愿意跟我成为萌友吗?”身后远远的传来小野猫十分奶气的声音。

大猫晃了晃脑袋,没说话。

“如果这样的话,你可能以后就再也见不到我了。以后就没有这么可爱的我来缠着你说话了。”它又说道,声音已经弱了许多。

在这清幽的月色下,它的声音就像一阵看不见摸不着的微风似的打着转,然后很快就被山林里的一切覆盖。

看不到就看不到吧。关我什么事?难道我看不到你还会伤心难过不成?别逗了,在这片山林里,每天都不知道有多少动物沦为其他动物的食物。

如果每消失一个动物,我就得难过的话,我岂不是要一生都沦陷在忧郁当中?

“我走了,我真的走了。”小野猫的声音已经有些哽咽。

走就走吧,关我什么事?大猫依旧没有停下向前的脚步。

“你以后看不到我了。我真的走了!我真的走了!”小野猫的声音弱到了极点。就好像如果大猫再不停下来的话,它就会在这月夜里凭空消失那样。

大猫终于停下脚步。它仰头看着灰白的月亮,那月亮很大,也很圆,就像一湖水那样,粼粼的闪着光。

它从来没有朋友,就像天上那轮月亮那样,永远都只有它自己。从来就没有看到过两个月亮同时出现在同一片天空之中。

一个月亮就已经让漆黑的夜晚如此明亮,如果有两个月亮,会怎么样呢?

它也曾在年少时失去至亲,所以小野猫的孤独无助它深有感受。只是它已经孤独惯了。

能活到现在,它一路走来,不知道历经了多少艰难险阻,也不知道消耗了多少运气。

如果它也只是一只体型最大只能有两三斤重的小猫咪的话,它压根也不能活到现在。

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能帮它一把?

它扭头看着月光中毛发熠熠生辉的小野猫,皱着眉头说道,“好吧好吧,以后咱们就是盟友了。”

小野猫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用力的点了点头:“嗯嗯,你放心,我抓老鼠的本事可厉害了。只要咱们是盟友了,以后我天天抓老鼠给你吃。”

说罢,它赶紧又叼起地上的肉块,屁颠屁颠的跑到大猫面前把肉块放下,“你看,这是我带给你的肉,很好吃哦。”

大猫瞥了一眼地上的肉,用鼻子闻了闻,又瞥了一眼小野猫瘦巴巴的身体,说道:“我不喜欢吃猪肉。”

“为什么?”

“因为猪很笨,吃了猪肉,我怕自己会变得跟它们一样笨。”

“不会啊,你看,这肉很多汁鲜美呢。我吃一口给你看看。”

“你吃吧,我不喜欢吃猪肉。”这是一个谎言!

小野猫看了看地上的肉,又觉得有些饿了,便朝肉块发起了攻击。

一大一小两个身影的轮廓被月光勾勒得十分清晰。

程虎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九点多钟,随便吃了点东西,洗了澡,把衣服往洗衣机里扔进去,倒入洗衣粉,然后按下开关键后就回楼上睡觉。

虽然在大部分人的认知里,洗衣粉是碱性的,如果浇到菜地里,很有可能会烧死菜苗。

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

洗衣服的水虽然含有洗衣粉,但碱度并没有达到烧死菜苗的浓度。毕竟后院那是好大一块地呀。

再者,适量的洗衣粉水对植物非但没有伤害,反而有很好的养护作用。

洗衣粉中的烷基苯磺酸钠具有致毒作用,通过呼吸道进入虫体后可使小害虫中毒死亡。

而且洗衣粉溶液具有粘着性,成虫接触被沾住后就会死去。

第201章 终究会来

回到家里,吃了饭,洗漱之后,便到床上躺下。虽然身体已经有些疲惫,但有句话这么说:饱暖思……。

然后,程虎就翻来覆去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也许,他应该那样做

嗯,的确应该那样做。虽然那种事情很可耻,但是,那也是生活中的一部分啊。

他把手缓缓向下摸去

摸到那硬东西时,手掌就像触电似的,又立马收了回来。

不行,不能这么干!他在心中纠结道,现在已经很晚了,应该老老实实睡觉才对,不能干这种事情。

我程虎可是一个正人君子,怎么可以干这种事情?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虽然心中如此呐喊,但他那宽大的手掌还是十分不听话的慢慢向下滑去。

当他的手掌再次触碰到那东西时,他暗自想道:就这么一次吧,以后绝对不会再干这种事情了。

嗯,没错,就这么一次又有什么关系呢?虽然他已经有些疲惫了,但还不是很疲惫,还可以再撑一会儿。

尽管现在也确实很晚了,但是干那事用不了多长时间呀。

而且,他已经很久没这么做了,偶尔来一次真的没有什么关系。

再说了,办多大的事享多大的福,这话不一直都是他在提倡的么。

既然这样,那就来这么一次好了。

打定主意之后,他紧紧握住那硬邦邦的东西,从被窝里掏了出来

“握草,这才多久没玩呀,居然有这么多好友请求?”

把硬邦邦的手机从被窝里掏出来,拿到眼前打开游戏之后,看到游戏界面里居然有十来个好友请求,程虎有点儿讶异。

毕竟他一直一来都是一个很谦逊很低调的人,虽然段位已经是王者,但也从没有遇到过一下子十几个好友添加申请的事。

看来是最近人格魅力爆发了,连那些素未谋面的人都在不由自主的被他吸引呀。

唉,奈何我如此优秀!

虽然本来想着玩一次游戏解解馋的,可是,这游戏一旦打开,就不是那么容易关上的。

愣是玩到了十二点,发现时间已经很晚了才赶紧睡觉。

狗命要紧!

早上起来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多钟,吃了饭就赶紧开车把昨天买回来的苗木种子全部拉到村庙路口,然后一一搬到旱田里。

站在田埂边上,看着已经被犁好的旱田,心中规划一番之后,决定在村庙后面地势较高的地方种植草莓,然后在村庙前面地势略低的地方种植桑葚。

至于那些花卉的种子,则在紧挨着村庙的旱田里播种好了。

之所以选择种植草莓跟桑葚,主要是因为这两者生长速度快,结果的时间也比较早。

就像草莓一样,现在种下,只要营养跟光照充足,个把月之后就可以陆陆续续的结出少量果实。

桑葚也是如此。

桑葚的生长速度算是小乔木果树里较快的,一旦个头够了,今年也照样可以结果。

再者,这两样水果都比较好吃,不仅甜,而且水分充足,可以给山林里的鸟类以及其他小动物带来食物跟水分。

桑葚又叫做桑椹,是桑树的成熟果实。一般又叫做桑椹子、桑蔗、桑枣、桑果、桑泡儿,乌椹等。

在其他地区,桑葚每年3-5月开花,5-6月结果,但实际上,在西阳省这种全年气候温暖的开挂地区,桑葚是可以全年结果的。

这批果实刚刚成熟,下一批花又开始盛开了。

成熟的桑葚质地油润,酸甜适口,个头越大,肉质越厚,颜色越是深紫色的就越好吃。

一般红色的桑葚还不算成熟,吃起来虽然不难吃,但酸味略重,而且水分也还不够充足,没有完全成熟到颜色深紫色的桑葚好吃。

在《本草纲目》等多种医药典籍中都有对桑葚的药用价值和用法有详尽的阐述。

桑葚性味甘寒,具有补肝益肾、生津润燥、乌发明目等功效。

从古时候开始,百姓就会经常采收桑果作为利尿保健、消暑解渴的佳品。

程虎吃过桑葚,觉得味道确实不错,所以昨天苗木老板跟他介绍桑葚的时候,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因为桑葚除了生吃之外,还可以用来烹饪各种美食,绝对是一个吃货的必备良品。

把桑葚全部种下之后,抱起装着草莓苗的篮筐,程虎来到了村庙后面地势较高的旱田。

由于不是商业种植,所以草莓种植随便起几块大垄即可,没必要像草莓园里的草莓地那样,一行草莓一行垄,然后还得覆盖塑料布防止草莓被泥土弄脏什么的。

有必要这么矫情么。

植物就是大地的孩子,把孩子跟母亲活生生分开,那得多难受啊。

所以,程虎还是要遵循植物本性,让草莓跟大地亲密接触的。

但是由于草莓繁殖速度较猛,所以每一株草莓之间都留有较大空间,以利于草莓繁殖。

把草莓全部种下之后,将篮筐放在村庙前的空地上,便拿起花卉种子,进行播种。

所谓的播种,就真的只是抓起一把细长的种子,往空中一抛,任其自由飘落。

有些掉在泥块上面,有些掉在泥块缝隙里,有的甚至被卡在了草梗上。

但不管这些种子掉落在怎样一个环境里,顽强的生命力最终定会让它们开出一朵朵绚烂的波斯菊小花。

所谓的波斯菊其实就是一直以来被人们误认为是‘格桑花’的小花。

殊不知,其实格桑花一词并没有特指某种花卉,而是一种象征藏族文化的植物。

从广义上说,格桑花极有可能是高原上生命力最顽强的野花的代名词。而从植物学特征上讲菊科紫菀属植物和拉萨至昌都常见的栽培植物翠菊,都符合格桑花的特征。

另外在藏区也有如:金露梅、狼毒花、高山杜鹃、雪莲等植物称为格桑花的说法

在藏语中,‘格桑’是‘美好时光’或‘幸福’的意思,长期以来一直寄托着藏族人民期盼幸福吉祥的美好情感。

而波斯菊实际上原产于墨西哥,属于外来物种。

程虎之所以选择种植波斯菊,主要还是因为这货的生命力贼强,且抗病抗虫,不需要精心打理也可以活得十分绚烂。

撒播完种子之后,走到田埂的最高处,往下眺望,便可以将自己一天的劳动成果全都尽收眼底。

眼前是成片的草莓,不远处是被撒播了波斯菊种子的空地,再远处则是已经形成小林的桑葚林。

虽然植物们还没有挺直腰杆迎风招摇,但可以想象,不久之后,这儿定会有不一样的风光。

虽然很难想象那风光会是怎样的风光,不过没关系,时间会带来一切。

不管是绚丽的花朵还是鲜美的水果,只要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去为之付出汗水,它们终究会相约而来,像夏日里的一阵风一阵雨那样寻常又让人为之欢欣鼓舞。

第202章 人类等于老鼠

虽然植物们都已经种下,但程虎还不能收工。

天气预报说明天是艳阳高照的好天气,所以现在必须去村口拉水回来给这些刚刚种下的植物浇定根水。

什么是定根水?

所谓的定根水就是植树、种菜、栽花的最后一道工序——浇定根水。

把地里的工具全部捡到车上之后,开着车子回到院子里,把农用工具一一卸下,然后再把两个大水箱跟软管一起放到车厢上固定好。

大黄撇了撇西斜的太阳,又看了看还在捆绑蓄水箱的程虎,问道:“现在时候不早了,难道你还要出村吗?”

程虎看着大黄笑道:“对啊,我打算去村口装点水回来给刚刚种下的植物浇水。”

“你现在还要出去吗?”三只小猴子也围了上来。

它们看着浑身脏兮兮的人类,多少还是有点儿愧疚的。

毕竟跟人类的工作量比起来,它们一天到晚都在院子里捡鸡粪的工作实在是太轻松了。

可人类不一样,他忙得团团转,除了夜晚,白天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

程虎点头:“对啊,我还要出去一趟,待会儿可能要天黑了才回来,你们记得到鸡舍楼上拿些杂粮喂鸡,还有,电视可以看,但是不许抢遥控器,知道没有?”

三只小猴子很是乖巧的一致点了点头。

貌似它们除了捡捡鸡粪,喂喂鸡,打扫一下卫生之外,并不能帮这个忙碌的人类干些有意义的活。所以就暂且不闹腾,乖乖听他的话吧。

大黄皱眉道:“你这样是不是太辛苦了?”

程虎的努力大黄一直都看在眼里。

有些时候虽然觉得很欣慰,但有些时候也会觉得很心疼。

毕竟臭嘴老黑形容程虎这个年纪的人类,用的都是一些不怎么好的词语。

老黑说:“二十多岁的人类极其懒惰,整天就知道玩手机,你们知道手机是什么吗?就是他们随时随地握在手里,会发光的那个东西。这个东西很神奇,上面有很多幻想,大约是一种类似于‘梦境’的东西。”

“这些二十多岁的人类已经可以完全脱离父母的庇佑,就像咱们山林里的动物那样自力更生,但在人类世界里,他们不会离开自己的父母,而是一直像强盗那样抢夺他们父母的食物跟地盘。”

“我们动物尚且知道自力更生,但大部分人类都不会。咱们找配偶靠的完完全全是自己的本事,他们找配偶靠的是他们父母的本事。人类真的是很奇怪的物种。他们明明是动物界里最高级的存在,但在这一点上,他们有些时候却显得像是智障一样,必须依附于他们的父母才能存活。”

如果事实真像老黑说的这样,那大黄看到的人类则应该是一个另类的存在了。

他不仅很少盯着四四方方的手机看,也已经完全脱离他父母的庇护,在这荒无人烟的大山里自力更生。

更重要的是,他明明不用干活也可以有花不完的钱了,但他仍然选择用劳动来充实自己。

看到这样的程虎,大黄很欣慰,但也有点儿担心。

“我觉得你应该给自己一点时间放松放松。”大黄说道,“路是一步步走出来的,你这样急于求成,是不是太辛苦了?”

程虎笑道:“大黄,你忘了吗?我现在已经不是普通人的体质了。干这点活就跟你抓一只老鼠那样简单。”

他顿了一下,又说道:“你不知道,在人类世界里,有很多人在用平凡的躯壳去干大量的重活。他们就像是那只被你追赶的老鼠一样,被生活压迫得喘不过气来,但他们仍然在努力的工作努力的活下去。比起他们,我可真是幸运太多了。”

三只小猴子怔怔看着人类,完全听不懂这么高深的比喻。

什么老鼠,什么生活,啊,真是乱七八糟的。

大黄则有些讶异:“人类也会活得这么辛苦吗?”

它一直都以为,只有山林里的动物才会活得这么辛苦,被大自然的优胜劣汰压得喘不过气来。而那些生活在‘文明社会’的人类,则应该过着酒生梦死的享乐生活。

毕竟,见多识广的老黑是这么说的。

在它绘声绘色的描绘里,现在的人类就是一群忘本的高级寄生虫而已。

他们不仅分疯狂的掠夺大自然的资源,还疯狂的抹杀大自然中的动植物。

他们的行径绝对比山林里任何一只发狂的大型食肉动物还要疯狂千百倍,甚至更多。

它没有想到,就是这样一群欲要凌驾于自然之上的人类也会被生活欺压得像在它的爪子下落荒而逃的老鼠那样。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大黄听到那些疯狂的人类也会活得很辛苦,心情莫名的好了一点。

它露出久违的微笑,说道:“既然这样,那你也没有必要把自己搞得太累,该休息的时候,就休息。今天干不完的活,可以留到明天再干。”

不管怎样,程虎就像是它的孩子。它始终希望他健康快乐。

哪怕他也只是一个人类而已。

但龙生九子,各有不同,即使是人类,也一定会有好坏之分。

在人类世界里会有端着猎枪疯狂杀戮山林动物的恶魔,自然也会有一些愿意与动物和平相处的好人。

三只小猴子被这些高深莫测的话题搅得脑子乱糟糟的。

它们虽然知道人类都很坏,但是并不知道像老鼠一样的人类。

老鼠,那不就是生活在山林底层的小动物嘛。

想不通,想不通。

看着人类已经开着大车子离开,三只小猴子便分工合作。

小壮猴负责到鸡舍的二楼去取喂鸡的杂粮,小金猴则负责在鸡舍门前‘’的叫唤。

听它这么一叫唤,原本散落在大院子以及院子外面的鸡群立马就像触电似的,纷纷奔向鸡舍门前。

小壮猴用水瓢舀了半勺玉米,从楼上往下一抛,玉米粒就跟小冰雹似的砸向在楼下等着吃食的鸡群。

半勺不够,小壮猴又折返鸡舍里面,取来更多的杂粮。

至于小胖猴,它的工作则是负责坐在院子里的大石头上,悠哉悠哉的吃东西。

就它这种体型,还能指望它干什么?

喂了鸡群之后,三只小猴子在院中等了一会儿,仍然没有等到人类回来。

一直睡在院子里的大老虎已经起身往山林走去。

而吃饱喝足的鸡群也已经回到鸡舍里呆着。

原本十分热闹的大院子,忽然间就冷清了下来。

没了老虎,没了鸡群,没了人类,就连夕阳的光辉也被大山掩去,飞鸟怕是也已经归巢,于是在宽阔的大院子就只剩下它们三兄弟,以及满院子的花花草草。

第203章 猴子做饭

【感谢空虚大佬的打赏。】

“我们是不是应该像人类学习?”小胖猴忽然聪明起来,很是认真的提出了一个极具建设性的问题。

“我们当然要像人类学习。”小金猴说道,“但问题是,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三只小猴子的脑海里瞬间出现了昨天晚上看的电视节目里的画面:

几个孩子为他们的爸爸妈妈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晚饭。有负责煮饭的,有负责切菜的,还有负责炒菜的。

它们彼此观望一眼,都觉得自己必定是这些角色里最最重要的掌勺大厨,至于另外两位,则都应该是自己的助手。

“给人类做一顿丰盛的晚饭。”小胖猴提议道。

两个哥哥不约而同的点头,都觉得这个主意真是一个伟大的主意。

但是!这个伟大的主意绝对不是小胖猴独自想出来的,它们也想到了,只是嘴巴没有一个顶级吃货快而已。

所以,这个伟大的主意它们也有份。

小金猴挺着小腰,一脸坚定的说道:“没错,我们要给人类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饭。走,开工。”

在哥哥的号令下,两个弟弟立马屁颠屁颠的跟在它屁股后面,哼着小调,朝屋子里走去。

屋子里的灯光亮如白昼,只是没有人类在这里呆着,总让它们觉得少了点什么似的。

这种感觉就跟一个小孩子独自在家里等着爸爸妈妈回来,看着空荡荡的房子而油然升起一股落寞感一样。

它们也有那么一丁点儿的落寞。

但是,只要想到自己即将秉持着伟大的主意,造出一顿有屎以来最伟大的粪便,呸呸,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晚饭,它们心中又顿时充满了激情。

“第一件事是什么?”小金猴站在桌面上,充当一个指挥官的角色。

“放电视!”老二老三异口同声的回答。

然后,小胖猴就甩着沉甸甸的脂肪,跑到电视机前找到遥控器,按下了上面的红色按键。

很快,电视机亮了。

“第二件事是什么?”小金猴问道。

“煮饭!”小壮猴抢答道。

小金猴摇了摇头:“错。”

“生火!”小胖猴又回到了队伍当中。

“还是错。”小金猴从桌子上跳下来,一边走向电视,一边得意的说道,“第二件事情当然是把电视调到每天晚饭时间准时开播的美食节目。”

“可现在还没有到晚饭时间啊。”小胖猴抱着手,有点儿生气。

它最讨厌这个自以为聪明的老大了。哼,第二件事明明就应该是生火才对。可这个自以为是的老大为了显得自己聪明,非要胡说八道。

讨厌,讨厌,真讨厌!

它斜视着老大,用鄙夷的目光看着它,看它还能胡扯些什么。

小金猴把电视节目调换到美食频道之后,回道:“虽然现在还没到时间,但是,咱们可是有一堆的准备工作要做的。我们要准备好食材,还得准备好调料,并且要快速掌握各种器具的使用办法。”

“对对对。”小壮猴点头道,“老大说的对,我们要做很多准备工作,然后才能进入主题。所以这第三件事就是准备食材。”

小胖猴把鄙夷的目光透射到老二身上,除了会拍马屁,你还会什么?

小金猴跟小壮猴完全无视废物老三的存在,一起走到厨房,开始准备食材。

“昨天晚上电视里的人类煮了一个什么菜?”小金问道。

“西红柿炒鸡蛋。”小壮猴道,“他先把鸡蛋打碎在一个碗里,然后用筷子搅动,然后放入一些白色的,称之为盐的东西。”

“对,没错,就是这样。”回想起那些画面,小金猴显得十分高兴,“我记得,他还把圆圆红红的西红柿切成了一块一块的。”

说着,两兄弟分别找来了鸡蛋跟西红柿一起放在桌面上。

“那个人类的第二个菜是什么?”

“是青椒炒肉。”

“这是青椒。”

“这是猪肉。”

“先把猪肉洗干净,切成细长的条状,然后把青椒也切成条状。”小金猴拿起筷子,比划道,“大概是筷子这么粗的条状,但长度只有这么长。”

说着,它又拿起牙签比划起来。

作为一只智商进化过的猴子,学做菜还不是小菜一碟?

“但是,我们还没摸过菜刀呢?”小壮猴不由得担心道,“人类无数次跟我们说过,让我们不要碰菜刀,那东西不仅重,而且十分锐利,很有可能会一不小心就吧咱们的手给剁了。”

这的确是个问题。

它们虽然是猴子,属于灵长类,手掌也具备握合能力,但是却不像人类那样具有十分强悍的握合力,它们能把拳头一样大小石头抓起来,也能双手搬起跟自己体重差不多的重物,甚至可以通过巧妙的技巧撂倒比自己高大的动物。

但是,菜刀不一样。

菜刀需要的不仅仅是握合力,还需要很强大的腕力。

它们虽然也有不小的腕力,但因为从未使用过这种一头轻一头重的重物,所以菜刀对它们来说,绝对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拿不起菜刀,就切不了菜。”小金猴皱着眉头嘀咕道,“要给人类做一顿丰盛的晚饭,我们必须先把食物给切碎。说起来,人类真的是很麻烦啊。”

“对啊,要吃肉的话,大口撕咬不就得了吗?为什么非得切成一块块呢?难道他们没有牙齿吗?”

小壮猴想起人类每次吃饭都很‘斯文’的样子,就觉得他真是会装逼。

明明饿极了,却非得用两根筷子去夹菜,然后在吃饭之前还得鼓捣好一阵子才能享用到食物。

唉,人类真是让猴猜不透的动物,太不单纯了。

“也许,我们可以这样做。”小金猴若有所思的说道,“咱们把食物一锅煮了吧。反正人类有牙齿,他可以自己慢慢咬。而且,你不觉得慢慢撕咬食物的感觉更舒服吗?”

的确是这样啊。就像电视里的小孩子会抓着一只鸡的大鸡腿撕咬那样,也像山林里的食肉动物直接撕咬自己捕获到的食物那样。

原始的食材,没有油盐酱醋,没有煎炒油炸,单纯又美好。

原始的食用方法,没有筷子勺子,直接上手,也很美好啊。

打定主意之后,两只猴子赶紧忙活起来。

把锅放到电磁炉上面,插上插头,按下电磁炉的开关。每次人类做饭的时候,它们都在旁边,所以自然会知道电磁炉的操作。

不仅如此,它们也知道煤气炉的操作,还有洗衣机的操作。

这就是灵长类的聪明之处了,它们的智慧得到进化之后,跟人类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差别的。

如果说有,那就是它们从来没有进入过学校,没有得到专业的培训。

第204章 变成废墟

虽然如此,但因为生活在恶劣的山林里,到处都有天敌,食物又匮乏,所以要活下去的话,除了强健的体魄跟聪明的大脑之外,还必须拥有很高超的学习能力。

这种学习能力在漫长的岁月里慢慢叠加,最后就成为了它们与生俱来的天赋。

程虎只教过小猴子们一次如何开电视,如何使用电跟煤气,如果辨别洗衣机的开关跟运转模式,小猴子们总能快速的一一记住。

哦,当然,有一只圆滚滚的胖猴子可能学习能力要稍微差些。毕竟人家是靠脸吃饭的哇。

把电磁炉打开之后,学着人类的模样,把油放进去,然后等锅里冒热气了,就把一大块事先洗干净的猪肉放进去。

猪肉进入热油里之后,滋滋作响,还冒出了香喷喷的味道。

“好像是这个味道没错。”小金猴皱着眉头说道,“但是为什么看起来感觉这么奇怪?”

“快给它翻身。”小壮猴一把从小金猴手里夺过锅铲,快速翻动锅里的猪肉。

原本淡红色的猪肉立马露出枯白的颜色。

“是这个颜色没错。”小壮猴说道,“接下来是不是要放鸡蛋了?”

“不对,应该先放西红柿。”小金猴拿起旁边的西红柿,蹲坐电磁炉旁边,一头雾水的说道,“可是,西红柿就这样放进去的话,能煮熟吗?”

毕竟西红柿真的好大个,又硬邦邦的。

“给我。”小壮猴伸手从小金猴手里拿过西红柿,双手握住西红柿,用力挤压。

一股甜甜酸酸的味道当即从西红柿里散发出来,同时,西红柿的汁液也喷到了小金猴脸上。

它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啧啧道:“居然还挺好吃的。”

小壮猴也被喷了一些,它看着手里的西红柿,忽然有些舍不得放入锅中了。

它小手一松,将已经挤爆的西红柿啪嗒一声摔在地上,然后一脸无辜的说道:“糟糕,我好像把西红柿掉地上了,既然这样,西红柿就别放了吧。”

小金猴望了地上的西红柿一眼,双目微微发亮,点头道:“对,人类是很讲究的物种,他总说掉地上的东西很脏,那就别给他吃了。”

然后,两只猴子相视一笑,眼中都露出了狡黠神色。

“下一步,放鸡蛋。”小壮猴把鸡蛋捏碎,放入锅里,再把蛋壳扔在一边,继续说道,“然后,放盐。”

它找到了一种白色的,咸味的颗粒,想也不想的哗啦啦往锅里倒入半瓶之后,看着老大问道:“下一步是什么?”

“起锅!”小金猴豪气道,就像一个将军发起了冲锋的号令那样。

小壮猴找来一个盘子,用锅铲将锅里的猪肉推到锅的边缘之后,朝小金猴叫道:“老大,你可千万要接住了,我要把肉弄出来咯。”

“好的,没问题。”

小壮猴用力猛的一推,终于将硕大的猪肉块从锅的边缘推了出去。

啪嗒一声,巨大的猪肉准确无误的覆盖在大盘子上。

看着瓷白色的盘子里装着一大块煮好的猪肉,兄弟二猴别提多有成就感了。

虽然西红柿没能放进去一起煮,但那是因为西红柿掉到地上的缘故嘛。

而且,为了不造成食物的浪费,它们一定会把地上的那个大大的红红的,看起来十分饱满多汁的西红柿干掉的。

二猴一齐看向灶台下面的地板。

进入眼帘的并不是又大又圆又红又饱满多汁的西红柿。

而是一只圆滚滚金灿灿,满脸糊着西红柿汁液的死胖子。

握草,这就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吗?

“小胖。”小壮猴嘶叫道,“你干了什么?”

小胖猴嗝的一声打了个饱嗝,呵呵笑道:“我,嗝,我看到西红柿掉地上了,为了不浪费粮食,所以,嗝,所以我就吃点亏,把它吃掉好了啦。你们不用太感动哦。”

老大老二拳头紧握,一齐扑向老三。

顿时间,锅碗瓢盆的声音响了一地。

乒铃乓啷,乒铃乓啷,简直堪比交响曲。

程虎进门的时候,差点以为是野兽来袭了,立马叫道:“小猴子,你们在哪儿?”

他都没来得及扔下手中臭烘烘的汗衫,光着上半身就在屋子里不停的转悠寻找三只小猴子的尸体。

因为屋子里的一切实在是太糟糕,绝对是非常凶猛的野兽来袭了,所以他估计三只小猴子可能已经不在猴世了。

在客厅里转了一圈没找到小猴子之后,程虎心里真有点儿绝望,直到他看见三只躲在厨房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小猴子,这才松了一口气。

“还好,你们都没事。”程虎双手叉着腰,看着屋子里的满地狼藉,一脸费解的问道,“是什么动物进来了吗?狼吗?还是豺?老虎?豹子?”

小猴子们一直摇头。

这就奇怪了,到底是什么动物的杀伤力这么强悍?居然可以把房子差点儿变成废墟?

看着小猴子们满脸恐惧的样子,程虎有种不好的预感。难道说,是猴子的致命天敌食猿雕来拜访了?

他快速走到小猴子们旁边,将小猴子们一个个从角落拎起来,并逐一查看了三只小猴子的身体。

还好,三只小猴子都没有受伤。

他有些自责的说道:“都怪我,刚刚光顾着给植物浇水了,都忘了你们还在家里。唉,幸亏这次只是摔碎了一些碗碟,你们都没有事,不然的话,你们要是真的被食猿雕吃了,我可就没办法跟你们的猴王爸爸交代了。”

听到这话,三只小猴子心中充满了愧疚。

小胖猴哇的一声哭起来:“都怪两个哥哥,呜呜呜,都怪两个哥哥。”

程虎皱眉。

小壮猴小金猴一致将目光射向满脸委屈的小胖猴。

小壮猴一巴掌抡小胖猴脑瓜子上:“胡说,都怪你,是你偷吃西红柿。”

“呜呜呜,哥哥坏蛋,哥哥坏蛋。”小胖猴哭得更大声,“我,我是看到你们在浪费食物,所以才捡起被你们扔在地上的西红柿吃掉的。”

“那,那”小金猴虽然很聪明,但此刻在小胖猴的告状下,也是白口莫辩啊,总不能说,其实那个西红柿是它们故意扔在地上的吧。

唉,失策失策!

程虎阴鸷着脸,盯着小金猴跟小壮猴问道:“说吧,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额”小壮猴跟小金猴一致露出了尴尬的干笑。

小金猴灵机一动,立马跑到桌面上,把白色的大盘子推到桌子边缘,挑着大眼睛,露出谄媚的笑容,说道:“你看,我们给你准备了晚饭。”

晚饭?

难道说,小猴子是为了给自己准备晚饭才会把厨房搞成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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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章 造势

【感谢空虚大佬和啵啵龙的打赏】

虽然现在的厨房确实一片狼藉了,但是想到这点,程虎心中还是十分感动的。

他露出欣慰的笑容,看了看缩在角落的小壮猴小胖猴,又看了看桌子上的小金猴,无奈的松了一口气,笑道:“好吧,算了,让我看看你们给做了什么好吃的。”

他站起身,走向桌子。

不,我收回前面的话!

看着盘子里巨大乌黑的肉块,程虎心中的感动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绝望!

我tm到底是造了什么孽啊,居然会摊上这样的魔鬼?

三只小猴子看着脸色迅速变化的人类,暗道事情不妙,立马像阵龙卷风似的逃离。

空荡荡的屋子里,只剩下程虎。

哦,不对,应该是空荡荡的房子里,还剩下程虎跟一地的废碗碎碟,以及东倒西歪的各种厨具,和一块又大又黑,上面还沾着白色颗粒的肉块。

清晨是平凡的,只要人们能多活下去一天,在那一天的开头,便有一个清晨。

但是,今天的清晨对于张一江来说并不平凡。

他睁开眼睛,几乎没有一丝犹豫,立马像弹簧似的从床上坐起,看了一眼宽敞的房间,闻着从厨房飘进来的袅袅香气,吞了吞口水,便起身走出去。

“今天怎么起这么早?”老伴林玉一边做着早餐,一边问道。

他走到老伴身边,从旁边的碟子里拿起一个饺子,放入口中,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一边说道:“酒楼后天就要推出黄金鸡枞菌了,现在这两天大家都忙得热火朝天,我也得赶紧到酒楼去看看。”

“这样啊。”林玉目光微微闪烁了一下,问道,“后天那个卖鸡枞菌的小伙子也会来吗?”

张一江原本又把手掌伸向了饺子,但听到老伴的话,便收回手掌,走向餐桌,说道:“放心吧,我会邀请他来的。”

林玉缓缓吸了一口气,说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好奇而已。”

“不仅仅是你好奇。”张一江说道,“我也很好奇,他跟程大牛会是什么关系呢?”

说着,他看向跟自己已经结婚二十余年的老伴,心中多少还是有些怅然若失的。

他很矛盾。

他怀念程大牛,也希望自己的老伴能像他一样敬重程大牛。

但是,他又不希望自己的老伴太过于怀念程大牛。

毕竟,林玉曾经喜欢过程大牛!而且是很喜欢很喜欢那种!

他也许只不过是程大牛的替代品而已。

吃了早饭,出了门,张一江就直奔大世界酒店。

把车子停在专用车位之后,他并没有乘坐电梯到酒店楼上的办公室,而是直接走到了大世界酒楼。

大世界酒楼跟大世界酒店是一体的。他占有的不仅仅是酒楼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而是占有整个酒店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但是,这有什么用呢?

看着空荡荡的停车场,百来个空闲的车位在朝阳的映照下就像巨大的冰块一样显得格外清冷,他的心情也不免有些失落。

今天就跟往常一样冷清。

二十几年前的盛况仿若只是一个神话而已。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门庭若市人山人海好像都只是一场美梦似的。

二十几年过去了,他老了,酒楼也冷清了。

本以为这种日子会持续到酒店关门,可谁会想到,在二十几年之后的今天,酒楼又将要重新展现二十几年前的盛况呢?

他满怀激情的走入酒楼大堂,脸上的神色比往常的任何一天都要随和近人。

“张总,电视台那边已经联系好了,他们说,后天一定会派人过来。”

助理小王走过来,跟在张一江身边说道:“只是,那些老客户可能还需要您亲自打电话。我们给他们打电话,他们都抱有怀疑态度。”

小王还很年轻,没有经历过二十几年前的盛况,自然也就难以想象那时候的美味究竟有多么吸引人。

因此,恐怕他确实很难将事情描述清楚,难怪那些老客户都抱有怀疑态度。

张一江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我知道了。等会儿我就会给他们一个个打电话。哦,对了,咱们县城不是有公众自媒体吗?找他们来,让他们帮忙造势。”

“好的。”小王推了推眼镜,说道,“总店那边还没说呢,要不要报备一声?”

张一江停住了前行的脚步,将高大的身躯直立在酒楼大堂里,一脸严峻的说道:“小王,现在我是这家酒店的负责人,为酒楼推出一款美食这种小事就没有必要跟总店汇报了。”

小王微微张着嘴巴,木讷的点了点头:“啊,我知道了,张总。那个,厨房老大已经把鸡枞菌的制作样品送到包厢里了,您过去尝尝吧。”

“嗯。”张一江快步走向包厢,心里想着,待会儿要给老客户一一打电话通知他们后天过来捧场,另外,也要邀请那个卖鸡枞菌的小伙子来酒楼吃饭。

不对,他猛然想起一件事自己没有那个小伙子的联系方式!

唉,看来老婆没法见到那个可能跟程大牛有血缘关系的小伙子了。

他有些替自己的老婆子感到遗憾。

他应该吃醋才对,但是因为爱到极致,所以会想要给她一切她想要的东西,因而没有吃醋这种说法。

世界上最深沉的爱莫过于‘你开心就好’。

程虎一整天都在捡石头。

鹅卵石的密度要比砖头大,因此更适合用于建造堤坝。

他之前观察过村庙附近的地形,发现村庙右侧的河道地势十分低矮,而且河道面积十分宽大,几乎有半亩地那么宽。

河道两边是山体,一侧是苍天古木跟村庙以及梯田,另一侧则只有斜斜的原生石板以及被挖成梯形的山地。

只要在河道前方建造一道矮矮的水坝,则可以形成了一个浅浅的小湖泊。

当然,现在山里的水都还没有流出来,即使水坝建成了也是白搭。

但是,这只是一个计划而已。捡一天的石头权当热身了。毕竟要建造水坝的石头需要很多很多。

不巧的是,在白木村里,并没有鹅卵石,只有一些质地还不够坚硬的石头。

这种石头程虎也不知道叫什么石头,但是可以肯定,这种石头确实没有鹅卵石坚硬。被风雨侵蚀之后,这种类型的石头有些还会掉渣。

因此,不能拿这种石头来建造堤坝,至少不能完全拿这种石头建造堤坝。

虽然目前这个想象中的人工小湖泊面积不大,深度也不是很深,但需要的石头还是很多的。

而程虎捡一天的石头,也就捡了两车。

因为建造小湖泊是一项比较长远的计划,并不急于一时,因此他没有很勤快,而是捡捡石头,又摸摸田螺。

第206章 骚大叔

两车石头拉入村子之后,直接从村道主干倾倒到村道下面的旱田里即可。

因为从村道主干进入村庙前方水泥空地的小道塌方严重,车子进不去,因此这辆车鹅卵石只能暂时倒在还没被开好荒的旱田里。

程虎查看了一番小道塌方严重的地方,觉得要建造堤坝的话,首先还是要先把这条塌方的小道给修好,不然的话,以后水泥跟石头都没法直接拉到村庙前的空地上。

这将会给建造堤坝的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回到家里,把今天从河里摸来的田螺放入水盆中泡水,然后洗澡做饭。

三只小猴子经过昨天的教训,貌似乖巧了不少。程虎做饭的时候,它们不再像跟屁虫似的跟在程虎身边,而是坐在椅子上专心致志的看着电视里的人制作美食。

昨天晚上的事情让三只小猴子都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类对于吃有着某种变态的执着。像它们这种单纯可爱的小猴子,是永远没法领略那种变态的。所以,它们的生存之道除了以劳换食之外,还应该跟人类的厨房保持一定的距离。

因为那是人类的圣地!

程虎吃了饭,收拾好碗筷,已经九点钟。

三只小猴子形态各异的睡在客厅里。

他走到电视机前,拿起遥控,先把电视声音关小,然后才从美食频道调换到电影频道。

在椅子上坐着的时候,忽然就觉得,是时候买个沙发什么的了。

打开手机,刷了一遍手机里的未览信息之后,忽然想起那个买鸡枞菌的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的电话号码已经存在手机里,但是,没啥事的情况下,贸然打人家电话似乎有些不妥吧。

嗯,所以,应该先加个微信。

进入微信之后,通过电话簿查找,找到了中年男子的微信,点击添加为好友,并且备注信息:我是程虎。

估计明天他看到信息之后会通过添加申请吧。

不过也未必。

程虎看得出来,那个中年男子还是挺有钱的,不然也不会开一辆杂牌车。那种中间有个‘b’,旁边还有一对大翅膀的杂牌车!

能开这种杂牌车的人,肯定有点钱,还有点身份的。

哦,对了,他的名片上写着,他是大世界酒店的总经理。

一个大酒店的总经理,那肯定是个大忙人,估计没时间理会他。

这么一想,程虎便觉得这个好友申请通过的可能性估计会低于百分之五十。

但是,正当他准备关上手机的时候,手机却叮咚一声,传来了一条新消息。

竟然是好友添加成功了?

握草,这是秒过啊。难道是一直在等着我添加他为好友?

虽然我长得帅是帅了点,有点儿没天理那种帅,但是,这个大叔通过申请的速度未免也太快了吧。莫非他对我有非分之想?

没想到这个中年大叔竟然这么骚。

程虎打开对方头像,并且进入资料页面,将对方的名字备注为‘张一江’。

张一江立马发来消息:“你叫程虎?那天卖蘑菇的小胡子?”

小胡子?程虎盯着这三个字,下意识的摸了摸下巴,没摸到胡子呀。

“小伙子。”张一江又发来一条纠正的信息。

程虎回到:“对啊,您就是那天买下我全部鸡枞菌的张先生吧。”

张一江:“呵呵,是啊,我就是张一江。今天我还想给你打电话来着,结果却没有你的电话号码,幸亏你添加我微信了,不然的话,可能咱们两个就得失联了。”

程虎:“哈哈哈,怎么会呢?你可是我的大主顾,我当然会主动联系你的。”

张一江:“嗯,幸亏是这样,不然的话,如果真的失联了,那可就太遗憾了。”

“遗憾?”程虎不解。

失联就失联呗,这有什么好遗憾的。难道说,这个中年大叔真对他有意思?

菊花莫名有些发紧。

程虎赶紧坐正身体。

张一江回复道:“是啊,小虎,我想冒昧的跟你打听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你认识程大牛吗?”

看着张一江发来的消息,程虎心中咯噔了一下。

张一江这么问,那自然说明,他是认识的大舅的。

而且大舅离世已经二十几年,此人仍然记得他,并且关心他,那就说明,此人跟大舅的关系还是很好的。

程虎回道:“认识,他是我大舅。”

“大舅?那你怎么也姓程?”

一看到这个问题,程虎就觉得头疼。

这二十多年来,他不知道就这个问题解释过多少次了。

“我外婆跟我大舅的老爸是亲兄妹,我外婆姓程,我妈跟我外婆一个姓,我也跟我妈一个姓。”

大概就是这样。

当初程虎的外公搞婚外恋,被外婆打残之后离了婚。老妈就跟外婆一起生活,并且将姓氏改成了‘程’。后来老妈顾念程家香火凋零,于是生下他之后,压根就没跟任何人讨论一声,一意孤行的把他的名字定为‘程虎’。

虎,取谐音‘胡’,胡是老爸的姓氏。

但老妈又说,是希望他能成为丛林之王什么的。

总之,这个妈很任性!

张一江没有刨根问底,只是说道:“原来如此,原来你跟大牛是近亲,难怪我总觉得你身上有大牛的影子。”

“张总,你也认识我大舅吗?”

“何止是认识,二十几年前,我们还合作过,一起干了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呢。”

张一江每每回忆起那时候的光景,总会觉得心情澎湃。

只可惜时间一去不复返,年华也跟随着秋风夏日在平淡的岁月中叠加老去。

程大牛不在,仿佛一切就都跟着陨落了一样。

张一江看着手机里黑黑的人脸头像,继续道:“你大舅是一个很好的人。我还记得跟他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给我送了一份大礼呢。”

“当时酒楼里招待贵宾,县里的书记也在,但是菜单上的一道招牌菜没有了,我们正焦头烂额的时候,你大舅就跟变魔法似的,立马就拿来了一条巨大的五步蛇。”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跟你大舅进行了合作。你大舅确实是我这辈子遇到过的人里,最正直的一个。”

程虎看着张一江发来的文字信息,里面字字句句都饱含着张一江对大舅的怀念,这一点让程虎多少还是有些感动的。

就像大黄至始至终都守在大舅的坟前一样,这个张一江虽然没有那么伟大,但是却让大舅活在他心里,两者之间虽然有所差距,但比起那些早已将大舅忘得一干二净的人来说,张一江已经做得很好了。

张一江跟程虎又说了一些关于程大牛的事情之后,问道:“小虎,后天我们酒楼要隆重推出黄金鸡枞菌,你要不要来凑个人头?我请你吃饭。”

一般人面对这种问题,肯定会客套几句,但是程虎没有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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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一家五口

【感谢空虚大佬和游霞大佬的打赏。感谢晓东大佬的万赏,待会儿加更奉上。】

他欣喜道:“当然有空,后天是吗?你确定真的要请我吃饭吗?你真的确定吗?”

张一江看着这一连串的问句,觉得好笑,不就是请你吃个饭嘛,至于激动成这样子?

嗨,到底是太年轻了点,还不够稳重。

他笑着回复道:“是啊,请你吃饭,后天记得要来。大世界酒楼。你找到大世界酒店就能找到大世界酒楼了。”

“好的,后天,就算狂风暴雨,我也一定去。”

这句话多少有些稚气,这让张一江又觉得这小伙子真是年轻好玩。

程虎兴奋啊。

妈蛋,终于等到土豪请吃饭了。在这小山村里被憋了这么久,后天不说吃穷张一江,至少要吃得让张一江大跌眼镜。

明天一天,他决定不吃饭,把肠胃全部清空,然后留着后天去吃大餐。哈哈哈!

毕竟那是一个四星级酒楼啊。

虽然是已经很落后的四星级酒楼,但有句话不是这么说嘛,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就算这个酒楼跟外面的大城市的酒楼相比已经十分落后,但也绝对是要比县城里的其他酒楼要高大上许多的。

程虎之前在县城溜达过几圈,看到的都是一些小门小户的餐馆,很少有看到大型的餐饮店。

在县城里看到过最多的就是螺蛳粉店。几乎每一条大街小巷都能看到。

因此,大世界酒楼必定是县城餐饮业的老大。所以,明天必须饿肚子!

话虽这么说,可等程虎早上起床之后,还是乖乖的做起了早餐。

饿肚子不吃饭?

这种鬼话他也就只能骗骗自己而已。

别人是一顿不吃饿得慌,他是少吃一碗都要饿得眼花缭乱。

美美的吃了早餐,再奴役三只猴子去喂鸡,去捡鸡粪之后,程虎一反常态没去干活,而是走到院子里,在大黄身边的一块青草地上坐下。

大黄听到动静,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问道:“你今天不去干活了吗?”

“不去了。我决定听你的话,劳逸结合。昨天捡了一天的石头,被太阳暴晒了一天,所以我决定今天休息一天,给自己放个假。”

“挺好的。”大黄道。

程虎朝已经闭眼睡觉的大黄笑了笑,又把视线望向遥不可及的蓝天白云。

一切都感觉是那么的美好,阳光有点淡,白云有点白。

厚厚的云层就像是这个世界上最甜最大的棉花糖一样,轻轻的漂浮在蔚蓝天空下。如果在上面打滚的话,一定很舒服吧。

微风拂面吹来,程虎高兴的脱下了套在脚上的鞋子,光着大脚丫子,像个孩子似的仰面躺在草地上。

草地上只有他一个人。他伸直躯体,望着这平常又美好的蓝空,整个人都觉得无比惬意,特别是微风夹杂着花香拂面而来的时候,那感觉就像是睡在花海里似的。

他轻轻吸了一口花香进入肺腑,任由淡淡的香气在身体里畅游消散。

闭上眼睛,让视线与世间万物隔绝开来的时候,人就会显得格外宁静。

而在此时,一声声高亢的蝉叫声也随之涌入了耳道里。

这声音是那般熟悉,又是那般遥远。

程虎小时候就见过蝉,也听过蝉的叫声,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童心的逝去,他总是很难从花花世界里寻找到蝉的影子跟声音。

但是,那一声声清脆高亢的叫声始终堆积在岁月里,从童年铺设,在每个夏季延伸。不管当时所处的环境里是否有蝉,他总能听到心里有只蝉在鸣叫。

法布尔说:“四年黑暗的苦工,一月日光中的享乐,这就是蝉的生活,我们不应厌它歌声中的烦吵浮夸。因为它掘土四年,现在忽然穿起漂亮的衣服,长起与飞鸟可以匹敌的翅膀,在温暖的日光中沐浴着。那种钹的声音能高到足以歌颂它的快乐,如此难得,而又如此短暂。”

诗人说:“没有蝉歌的夏天是个残缺的夏天。”

听着一声声此起彼伏的蝉鸣,嗅着淡淡的花香,程虎躺在松软的草地上,晒着暖洋洋的朝阳。

他把意识从身体里放出,一路往山林中飞驰而去。

他想去看看竹林地地下水的渗出情况,然后再顺道探望一下狐狸爸爸一家。

这家伙最近很久没有送竹笋来了。

意识飘到竹林地之后,程虎总算知道为什么狐狸爸爸那么久都没有送竹笋来了。

因为那些原本矗立在泥地里的竹笋已经变成了一根根竹子。

虽然狐狸爸爸送竹笋的时间跟现在貌似没隔多久,但实际上,这些时间已经足够竹笋长成竹子。

毕竟竹子的生长速度十分快速,堪称是世界上生长速度最快的植物。

程虎的意识进入竹林里,直接飘到之前发现冒地下水的位置。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万万没想到,竹林地里的地下水竟然已经汩汩冒出来,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向下流淌呢。

看到这一幕,程虎心中的自豪感不言而喻,心情也是十分的激动高兴。

毕竟这清澈的山泉水之所以能从地底下冒出来,全是多亏了他将这周围的植物给复苏了。

这泉水虽然还不能称之为溪流,但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跟水量往下流去,那也是十分了不得的了。

这种兴奋激动的感觉就跟发现了宝藏似的,也堪比中了五百万大奖一样。

看着这小小的泉水,他几乎已经看见了村中河道将来河水滔滔的景象了。

他相信,那样的日子肯定很快就会来到。

目前为止,除了大舅之前在山腰建造的蓄水池里有水冒出来之外,现在又增加了这块竹林地里的泉水,而且这泉水的水量还不小。

如此一来,竹林地周围的小动物的饮水问题算是解决了。

他仔细查看了一番泉水周围的泥地,在泥地里发现了不少动物的足迹。

水是生命之源,如果没有水的话,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得一命呜呼。

现在好了,这儿已经冒出了不少水,等他复苏更多山地里的植物,那山林中就能冒出更多的泉水。到时候不敢说溪流成河,但为山林里的动物解决饮水问题还是ok的。

程虎的意识停放在泉水边上,心中规划着未来的时候,几个红彤彤的影子一前一后在竹林地里奔跑。

程虎赶紧拂去心思,驱动意识,朝几个红彤彤的影子看去。

只见狐狸爸爸跟狐狸妈妈带着三只小狐狸正欢腾的朝泉水处跑来。

一家五口跑到了泉水旁边的时候,全都不约而同的停下脚步。

狐狸爸爸看了看三个孩子,又看了看狐狸妈妈,然后就小心翼翼的迈出爪子,朝泥泞的湿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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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 取水(为晓东大佬加更)

【感谢晓东大佬今天发了那么多红包,还打赏了万币。】

湿地的泥土十分松软,一脚踩下去,小小的爪子至少有一半要陷入泥地中。

但它没有停止,依然继续迈出爪子,最后将四只爪子都深深的陷入了泥泞的湿地中。

看到这一幕,程虎有些担心,这家伙待会儿要是上不来怎么办?

就在他担忧的时候,狐狸爸爸非但没有把爪子从泥泞中抽回,还把身体向下压去,将整个狐身以及脑袋全都紧紧的贴在了泥地中。

它的身体也有一半的体积就要陷入泥泞中。

看到这一幕,程虎懵逼了,这是要干什么?

难道是身上有跳蚤,然后想借助泥泞的湿地把身上的跳蚤给活埋淹死?

貌似不可能。

如果真有跳蚤的话,它应该在泥地里打滚才对,而不是像一个四岔插头那样,把四只爪子深深插入泥泞里。

所以,狐狸爸爸到底想干什么?

没等程虎想明白这个问题,就看到狐狸妈妈小心翼翼的踩到狐狸爸爸的身上,并且顺着它的身躯慢慢向前走去,直到它完全叠加在狐狸爸爸的身上时,才停止向前。

它俯下身子,伸长脖子,用舌头舔了几口泉水之后,就纵身一跃,立马从狐狸爸爸身上跳回原来的位置。

在这期间,三只小狐狸都在全神贯注的看着妈妈。

看到妈妈跳下来之后,一只小狐狸快速跃上爸爸的后背,同样小心翼翼的向前走去。

大概是因为爸爸的毛发太顺滑了,小狐狸才刚刚走到一半,脚下一滑,差点摔下去。

这一幕看得另外两只小狐狸跟狐狸妈妈都失声叫了起来。

幸亏小狐狸反应迅速,立马趴下小身体,牢牢的依附在爸爸的背脊上,不然可就真的要摔下去了。

它歪出脑袋,将视线越过爸爸的毛发,往下面湿哒哒黏糊糊的泥地看去,心中虽然不由得暗暗松了一口气,但仍然感觉到恐惧。

要是它摔下去的话,可就危险了。

那泥地十分松软,可以淹死老鼠,自然也可以淹死它这只小狐狸。

但是作为老大,它后面还有两个妹妹等着喝水呢,所以它绝对不能怂,必须走上前去喝到那鲜甜清冽的泉水。

稳了稳心神之后,小狐狸站起身,再次向前走去。

这次它走的更加小心,也更加稳步。

当它小小的身躯站在爸爸的脑壳上面的时候,它回过头来,朝睁着大眼睛看着它的妹妹们露出了一个微笑,然后再学着妈妈刚刚的样子,将脑袋埋下去吮吸甘甜的泉水。

小狐狸喝足了水,原路返回。

狐狸爸爸依然没有起来,直到后面的两只小狐狸也学着哥哥的样子喝足了水,它才从艰难的从泥泞中挣脱出来。

待它站在坚硬的泥地上时,它那身鲜红的毛发除了后背仍然整洁之外,肚皮下巴以及四肢全都被灰色的泥土掩盖了原来的色彩。

程虎看着这一幕,虽然感动,但也心酸。

比起野生动物的生存条件,人类真的是活在地狱中的天堂里。

瞧这狐狸一家子,连喝口水都这么困难。

唉,假期到此结束。

程虎抽回意识,从草地上站起身,扛起锄头铲子跟砍柴刀和水管以及水管开关,往竹林地走去。

当他即将走入竹林地的时候,刚好看见狐狸妈妈跟三只小狐狸正在帮忙把狐狸爸爸身上的泥渍咬掉。

听到巨大的脚步声,狐狸一家子全都被吓了一跳,扭头循着声音看去,见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视野里,它们都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如果是大型食肉动物到访的话,那可就惨了。

哦,不对,其实人类也算是大型食肉动物。不过这个人类显然是不会伤害它们的。

狐狸爸爸兴奋的站起身,撒着欢朝程虎奔来。

它就像一只小狗狗似的,用小脑袋一个劲的蹭程虎的腿。

“喂喂喂,你注意形象好吗?”程虎蹲下身,腾出一只手摸在狐狸爸爸的后背上,笑道,“你现在已经是一个爸爸了,怎么还这么幼稚呢?”

狐狸爸爸大概是没听懂他的话,反正就是一个劲的在他身边蹭了蹭去。

当爸爸又怎么了,谁心中还不是一个宝宝啊!

狐狸妈妈也带着三只小狐狸走了过来。比起狐狸爸爸的撒欢,它们眼中流露出来的警惕反而更符合狐狸的形象。

程虎把手从狐狸爸爸的背脊上移开,伸向狐狸妈妈。

但狐狸妈妈畏缩的后退了一步,躲开了程虎的咸猪手。

咳咳,那个,我又不会非礼你,干嘛躲我?程虎有点儿郁闷,又把咸猪手伸向那只看起来最瘦小的狐狸。

那狐狸的毛发粉粉嫩嫩的,看上去就跟一个小公主似的,撸起来一定很爽。

然而,没等他的咸猪手靠近小狐狸,另外一只长得比较壮实的小狐狸立马扑过来,拦在他手掌前面。

那架势貌似在说:“拿开你的咸猪手,不许对我妹妹下手,有本事就冲着我来。”

虽然这只小狐狸的毛色是普通赤狐的颜色,但也挺顺滑的样子。

程虎只好退而求其次,将宽大的手掌放在了红色小狐狸的身上。

咦,好软啊!

小狐狸的身体摸起来要比狐狸爸爸的身体更软一些,感觉就像那啥似的

虽然没经历过那啥,但是程虎猜想,应该是这样的手感!

软绵绵的,暖洋洋的,而且还很有弹性。

是这样的手感没错了。

程虎来来回回搓了小狐狸几个回合,才依依不舍的把手掌移开,笑说道:“你们先一边玩去吧,我要给你们挖个水池。真正的饮水池。”

狐狸们听到人类竟然要给它们挖饮水池,立马往旁边让出一条道来。

程虎走入竹林中,来到冒水的地方。

其实他之前就在这里挖过一个小水坑,但由于暴雨的摧残,那个小水坑现在已经完全没了身影。

而且,现在冒水的地方比起之前地下水刚刚冒出来的时候还要松软,难怪狐狸一家子取水这么困难。

这些淤泥大概是被暴雨从高处冲下来的,堆积在这里之后阻拦了泉水的去路,便被慢慢溢满的泉水浸泡覆盖,形成了更软的泥。

程虎查看了一番周围的地形,发现冒水的地方是整个竹林地里最低矮的地方,如果只是把淤泥挖开,而不建造一道护栏的话,等以后暴雨来袭,照样还是会有泥土被冲下来,然后堵在泉眼里。

然后肯定又会形成新的泥泞地。

所以,他想了想,挖好水池之后,还得在水池周围建造围栏,防止雨水将泥土灌入水池中。

可是,这里是山林,既没有水泥也没有砖头,要建造水池护栏的话,只有用泥土。

可是,用泥土建造水池护栏,未免有点儿戏。毕竟黄泥软化之后,抗涝能力几乎为零。

如果单单用石头建造围栏的话,在没有水泥的情况下,这些参差不齐的石头既没有办法堆高,也没有办法牢牢粘合在一起。

程虎有点头疼啊。

虽然他智商爆表,动手能力堪比造物主,但是有句话不是叫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嘛。

所以,真不是他不够强,而是这里的条件确实不允许啊。

但是,死人怎么可能让尿给憋活?

他环视一圈周围的环境后,稍微动了动他聪明的脑瓜子,立马就想到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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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造原始水池

石头确实没法独立堆高,黄泥也确实很软趴趴。

但是!只要将这两者结合起来,估计还是可以形成一道较为有力的护栏的。

但是,光有这两者还不够,必须再加上坚硬的竹子当栏板,将黄泥跟石头挡起来堆高。

这样一来,以后就算暴雨来袭,或者是水池里的水溢满,水都不会第一时间接触到黄泥。而且一旦有竹子当饺子皮,黄泥跟石头当饺子馅的话,那护栏的牢固程度至少要提高十倍不止。

竹子本身就质地坚硬,韧性好,且抗水性极强,在农村里,很多人都会利用竹子的特性当水管使用。

因此,用竹子跟黄泥石头一起建造水池的围栏是完全没问题的。

虽然使用年限可能没有水泥长久,但是眼下材料有限人工有限,只能这么干。

程虎环视一圈竹林内的环境,又看了看正在竹林外的草坪上打滚嬉戏的狐狸一家,扭了扭脖子,便开始干活。

他在竹林中选取一些年龄较老的竹子,一一砍下之后,再将竹子的枝叶全部砍掉,让竹子变成光滑的竹竿。

每根竹竿的截取长度约为两米左右。

一个小时之后,竹子已经砍好。

程虎从这些竹子中选取二三十根比较粗壮的竹子当竖杆,并用石头将这些竖杆一一敲入已经挖开淤泥的土地里。

这些竖杆的作用主要是挡住待会儿横放的竹子。

把竖杆全部敲入泥地之后,再找来藤蔓,将长度约为两米左右的竹竿横向捆绑在竖杆上,形成一个长度宽度约为两米左右,深度约为一米的立方体。

为了方便将来清理水池内的淤泥落叶什么的,把横向的竹竿捆绑了三四根之后,程虎找来从家里带来的长度约为两米左右的50水管跟水阀开关。

50水管的作用就是为了将来排泄池中的淤泥。如果有更大的水管的话,将来清洗水池会更好更方便,但因为只找到了50水管,也就只能凑合着用。

把水管穿过竹子,一端口子在水池内,一端口子则在水池外并跟泉水的流向保持平行。

固定好水池这端的水管之后,程虎又找来一个树杈,将树杈打入泥地中,再将另一端水管固定好,并用胶水把水阀开关插好。

搞定了水管,程虎继续起高竹子。

竹子分内外两圈,因此工作量颇大,好在他聪明机智,先将内圈的竹子全部起高了,然后才起外圈的竹子。

这是一个很精细的活,并不是力气大就能轻松搞定的,所以把竹子固定好这一向工作,程虎用了足足两个小时。

妈呀,这午饭时间都已经到了,可是刚刚上山的时候过于匆忙,什么吃的都没带,所以此刻的他已然是饥肠辘辘还口渴难耐。

但是没办法,现在要么是埋头苦干争取早点收工回家,要么就是走路回家去吃午饭,然后吃饱了再上来继续干活。

虽然真的很饿,但是也真的很想早点忙完,然后早点回家。所以程虎选择忍着饥饿继续干活。

他拿来锄头,从旁边的山体上挖下许多黄泥,然后再用铲子将黄泥铲入竹栏中间。

每铲入几铲子黄泥,程虎就会往竹子栅栏内放入一个石头,这样一来,便可以形成泥中有石,石头裹泥的状态。这样做其实就等于是在用黄泥当水泥,把石头堆高。

程虎虽然干精细活的时间用得比较长,但干这种体力活,那绝对是一人顶五人。

从挖泥到最后把泥土填入竹栏内,他只用了半个小时左右?

这就真的很变态!

堪称搬砖能手!

如果他去工地搬砖的话,一个月的收入绝对轻松过十万。

把泥土石头填满了竹栏,又找来许多小石头密密麻麻的铺在最上面,以免水流漫出来的时候,会把黄泥给带走。

铺好石头这事还不算完。

毕竟,这个竹子水池的高度有一米左右,许多小动物都没法喝到里面的水。

因此,程虎继续挖泥,把黄泥全部填在新建成的墙体外侧。

由于水池建造在竹林地内最低矮的地方,因此,即使程虎把黄泥填在墙体外侧也并不会让水池看起来就像一座小山丘似的。

等泥土几乎倾斜着跟墙体持平的时候,一眼看去,那感觉就像是竹林地内忽然长了一个地包而已。

地包的顶端就是水池的大口子,只是水阀开关还没有关上,水流从出水口流走了,因此看上去就跟一个枯井似的。

填满墙体四周的低洼处,让低洼处跟竹林地几乎持平所用的泥土可不少。因此,再看另一侧山体,那感觉就像是大山受了重伤,多了一个大伤口一样。

为了不让山体滑坡,也为了防止雨水冲刷水池旁边的黄泥,程虎找来一些四季常青的藤蔓跟小灌木,扦插在山体的缺口以及地上的黄泥里,然后注入意识,让藤蔓跟小灌木都迅速生长。

没一会儿,原本还露着鲜黄色的泥地跟山体缺口,瞬间就披上了绿油油的外衣,让人完全想象不出来这儿刚刚的模样。

现在,程虎站在水池旁边,看着水池内的泉眼汩汩冒着泉水,成就感又一次油然而起。

哈,这也太牛逼了吧,居然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建造了这么伟大的工程。

按照水池里的泉眼的出水量,估计用不了多久,这个约有四立方米的水池就可以蓄满水。

到时候,小动物们就可以沿着缓缓向上新建成的小土坡来到土坡顶端的水池旁边,然后享用鲜美的泉水。

但是,为了防止小动物们摔下去之后上不来,貌似还应该在水池里加入一根斜靠在水池边上的竹子或者木棍。

把一根木棍一根竹竿都斜斜插入水池内后,这项伟大的工程便算是真正的完成了。

程虎扭头看向竹林地外面的草坪,狐狸一家早已经没了踪影。

也是,都快过去一天时间了,人家总不会一直在那里等他吧。

收拾好工具,确认水阀开关已经关上之后,便背着夕阳往家中回去。

又是忙碌的一天呀。

本来都计划好了今天要休息一天的,结果还是没能给自己放一天假。

唉,真的是能者多劳啊。像他这种长得帅、有本事、又聪明的人,确实是应该多干点活,这样才能显示出他的聪明能干加帅气逼人。

而他这种愿意吃苦耐劳的伟大劳动者,即使没有华丽的配饰跟昂贵的衣服装扮,但只需他往人群中一站,那也绝对能自带光环闪瞎狗眼。

天生我强,我也很无奈啊!

虽然今天的假期已经泡汤了,不过只要想到明天就可以去金钟县最高档的大世界酒楼蹭饭吃,程虎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第210章 我们是商人

他一路哼着小曲往回走去。走到一处较为平坦开阔的地方时,一抹潮红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他停下脚步向辽远的天际望去。

一抹潮红在天边悬浮着,就像酒醉的夕阳将琼浆玉露打翻,一不小心也醉了晚霞似的。

晚霞、高山、树木、飞鸟,这一切同时出现,就像一幅水彩画那样,让人不禁驻足凝望。

美丽的山川被暮色浸透,树林、草地、小径都蒙上了金色的面纱。

夕阳渐渐西沉的天空仿佛被画家泼上了浓重的彩墨,像极了少女羞红的脸,红得热烈,红得明媚,也红得醉人。

晚霞染红了半边天,落日的余晖也撒向大地。

程虎站在平地上,望着山川树木与夕阳,对大自然的敬畏之心油然而起。

跟这浩渺的大自然相比,人类只不过蝼蚁罢了。

此时,他看见,在不远处的小山丘上,正端坐着两只红艳艳的狐狸。

它们紧挨着坐在一起,看着西边山脉的太阳,安静得就像两尊雕塑一样。

夕阳的余晖也为它们镀上了一层金边,让它们红色的皮毛更显鲜艳夺目,仿佛穿着金灿灿红彤彤的嫁衣似的。

一阵晚风吹来,多少有些清凉。风吹弯了山丘上的枯草,也吹动着狐狸的毛发。

风吹草低,三只在草丛里打闹嬉戏的小狐狸便露了出来。

程虎呆呆的看着眼前温馨的一幕,心里说不上啥滋味。

大概是单身狗被虐的滋味吧。

他不忍心打破这份美好,就没跟狐狸一家打招呼,闭上了五音不全的嘴巴,悄悄往村子走去。

一路顺畅,回到家里,夕阳的最后一抹光辉也才刚刚消失。

院子里的鸡群最近怕是被三只小猴子给喂熟了,看见程虎回来,竟然没有像以前那样呼啦啦围上来讨吃的。

而此时,三只小猴子已经站在鸡舍二楼的走廊上。它们舀了玉米稻谷,哗啦一声全部从二楼倾倒下来。

原本散落各地的鸡群,这才呼啦啦围到鸡舍前。

嘿,这些家伙可真够无情的,好歹粮食是我买的,居然全都对我视而不见。

程虎刚刚被狗粮淹没的小心脏不自觉间又受到了不小的伤害。

唉,看来只能化难过为食量了。

进入屋子,找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来,又找来洗发水、沐浴露、刮胡刀、磨皮神器等诸多物品。

忙碌了一天,洗澡的时光是最舒服的啊。

平常的话,他顶多就是泡在浴缸里,不会整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但是因为想到明天是去县城蹭饭的日子,怎么着也得把自己打扮打扮吧。

先不说艳遇什么的,但万一遇到漂亮的姑娘呢?

而且,明天好歹是去大世界酒楼蹭饭吃的,在那么高档的地方吃饭,怎么着也得让自己看上去清爽干净吧,不然的话,影响别人食欲可就不好了。

这么想着,他洗了头发刮了胡子还把身上脸上的死皮一阵磋磨,然后再用香喷喷的沐浴液清洗身体,简直不要太爽。

洗完澡出来吃了饭,跟三只小猴子一起看了一会儿电视后,就回房间睡觉。

而在这期间,张一江的日子并不怎么好过。

夜晚降临,炎热的空气褪去,清凉的晚风从外满灌入,在偌大的办公室里,即使不开空调也不会感觉到闷热。

他站在落地窗前,望着外面璀璨的灯火,回想着二十多年前的盛况,心中感慨不已。

现在,他即将要让大世界酒楼再次恢复盛况,这种感觉就跟一个生活在井底里的青蛙终于跃出了水井一样,他看到了广阔的天空与广阔的世界。

这一批鸡枞菌肯定能让大世界酒楼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

他这么想着,心情格外的舒畅。

就在此时,放在桌面上的手机响了。

他走过去,拿起手机一看,看到打来电话的人是董事长朱文行,眉头不由得微微蹙起。

朱文行这个时候给他打电话,不知道是为什么了。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但他还是接通了电话。

“朱总,您怎么这么晚还打电话过来?”张一江用一种下属的语气问道。

朱文行在电话那头沉吟一声,说道:“小江,你胆子可真是越来越肥了。”

张一江心中咯噔一声:“朱总,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你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

面对朱文行分贝略高的质问,张一江憋了一口气,缓缓吐出之后,尬笑道:“朱总,我真不明白您的意思。”

“是嘛?那我就跟你明说了。大世界酒店迟早是要关门的,这一点你我都很清楚。之前我也跟你说过,大世界酒店关门之后,会把你弄到省城来,照样给一家分店你管理。可是,你现在这么做是什么意思?”

朱文行顿了一下,没听到张一江的解释,又说道:“你明天一早就让人把鸡枞菌全部运到省城来。”

听到这话,张一江憋不住了,开口道:“朱总,这批鸡枞菌是我购入的,我有权处理它们。”

“你别忘了,这批鸡枞菌是酒楼购入的,不是你个人购入的。既然是酒楼购入的,那我才是最有资格处理这批鸡枞菌的人。”

张一江一早就猜到了朱文行的用意。但他仍然抱有一些侥幸的心里,希望朱文行的这个电话只是普通的关心。

但事与愿违,朱文行还是提出了要把鸡枞菌运往省城。

张一江继续争取道:“朱总,有了这批鸡枞菌,大世界酒楼就有可能起死回生啊。而没有了这批鸡枞菌的话,大世界酒楼可就真的要死了。”

“它早该死了。”朱文行泼冷水道,“都已经苟延残喘这么久了,也该结束了。不管你有多么不舍,但你要明白一个道理,咱们是商人,不是慈善家,也不是艺术家。酒店既然已经在死亡边缘徘徊,那就干脆点,早点结束它。这样对谁都好。”

“但是,您忘了吗?大世界酒楼可是大牛起步的地方,这里是他的第一战场啊。他最喜欢的那间包厢,咱们现在都还保持着原样,至今没有对外开放过”

“小江,怀念一个人,在心里怀念就行了。大牛毕竟都已经死了二十几年,如果再不放下心中的执念,对大家都不好。”

“我这不是执念,我只是想让大家记住他。他是为了救所有人才死的,为什么这个世界对他那么不公平?同样是英雄,为什么他什么都没有得到?他可是用自己的性命遏制了疯狂的病毒,他救下的可是全人类!”

往事不可追忆。

每每想起那样一个英雄,张一江心中的愤慨就会像烈火一样熊熊燃烧起来。

当年的穿山甲病毒疯狂肆虐人类世界的时候,所有人都束手无策,唯有程大牛找到了救助办法,并且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了全人类。

就是这样一个人,至今在社会中记得他的还有几人?

除了感到愤慨,张一江心中也有不少的悲凉。

他执念于大世界酒店,那是因为这里曾是程大牛的发家地。

他从一个籍籍无名的臭小子变成一方巨贾,都是从这里起步的。

那时候不仅有他跟程大牛,还有林玉,还有王源声,还有那个时候在酒楼里一起工作的员工,大家就像一家人那样,彼此谈笑风生,彼此关心照顾。

现在,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但他仍然想要把余下的生命守在这家酒楼里。他并不是盼望着程大牛会起死回生,只是想要守住兄弟之情,守住那段青葱岁月里的记忆。

“张一江,你够了。”朱文行终于怒不可遏的呵斥道,“你以为全世界就你一个人记得程大牛吗?你以为就你一个人会心怀感激吗?能不能别这么幼稚?我再跟你说一遍,明天一早,不,立刻马上派人把鸡枞菌送到省城来,否则的话,我明天就让人接手大世界酒店,然后一个月内关门大吉。”

张一江还想争取,但是朱文行没给他机会,立马就挂断了电话。

望着落地窗外的璀璨灯火,张一江心中的沉闷之气郁郁累积,就像一块沉重的大石头压在胸口一样。

如果早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也许,他就不应该买下那车鸡枞菌。

唉!

他叹了一口气,看了看时间,便走出了办公室。

“小王,你去安排一下,马上找人把鸡枞菌送到总店去。”在酒楼大堂找到助理小王后,张一江便吩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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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势利眼?

【感谢空虚大佬的打赏。】

小王看着神情疲惫的张一江,诧异道:“张总,您不是说这些鸡枞菌对咱们很重要吗?如果送去总店的话,那咱们酒楼可就完了。”

张一江当然知道这些鸡枞菌对于大世界酒楼来说很重要,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能决定大世界酒店生死存亡的不是他,而是朱文行啊。

朱文行已经把话撂下,如果他不把鸡枞菌送去的话,估计大世界酒店真的就只能关门大吉了。

他无奈的摇了摇脑袋,说道:“送去就行了,其他的不用管。我有点累,先回去了。”

小王看着张一江远去的背影,有些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但既然张总这么吩咐,他肯定是要按照张总的意思去办的。

纠结了一小会儿之后,便立马去找人找车运送鸡枞菌。

程虎起床的时候,天才刚刚亮。

因为想着今天是个海吃海喝的日子,所以昨晚睡得还算有点儿早。昨晚十点钟他就睡下了。

现在六点起床,刚好睡了八个小时。

坐起身伸了个懒腰,看了看窗外的世界,一切都跟往常一样。

早饭是不可能吃的。

毕竟今天等待他的将会是山珍海味,所以必须要空出肚子去大世界酒楼蹭饭。

也不是说他自己买不起单,而是这种有饭可以蹭的感觉真的很爽啊!就像别人说,睡别人的老婆永远比睡自己的老婆精神。大概就是这么个道理吧。

起床之后,程虎先进行一番十分精细的洗漱,然后再换上一身看上去很休闲,但价格也不菲的衣服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

虽然他知道自己长得很帅,压根就不需要任何华丽的服饰去衬托,但是,让自己更帅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虽然他走在马路上的时候看不见自己英俊潇洒的长相,但是,能让别人因为看见英俊潇洒气质非凡玉树临风貌胜潘安的他而感到身心愉悦,那也是功德一件呀。

所以,他必须让自己看上去更帅一点。

所以,穿一身舒适的、质量上乘的,且能将他高雅的气质凸显万分之一的衣服真的很重要。

换好了衣服,再往身上喷点香水

即使不用看镜子,他都能感觉到自己此刻一定是帅到掉渣了。

忙完这一切,已经是八点钟。

交代好三只小猴子喂鸡捡鸡粪以及打扫房子的卫生之后,程虎便开着破旧的皮卡车往县城驶去。

不行,这车貌似跟他的帅气有点儿不搭调呀。

好歹也是顶级帅哥一枚,就开一辆这么破旧的二手皮卡车,是不是有点对不起自己这张脸跟自己这副八块腹肌的身材?

他扫了一眼脏兮兮的车子,又望了一眼远处枯黄的山脉,立马觉得,其实这车还可以开。

就是有点脏而已,车子的性能都没问题。

所以,待会儿到了县城之后,去把车子洗一遍就好了,换车就不用了吧。

因为比起那些小轿车或者小跑车什么的,皮卡车狂野的气质明显更符合高大威武的他嘛。

到了县城,程虎把车子开到汽车美容店去。

接待他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男子穿着白衬衫打着小领带,估计是这家洗车店的销售经理什么的吧。

这汽车美容店的规模有点儿大,在县城的主道旁边,占地面积可能有两三百个平米。

这真的很牛逼了!

毕竟那些在小县城里卖小汽车的,也就几百平米而已。你一家汽车美容店都把店面搞得这么大,给人家那些汽车销售商留点面子好不?

三十来岁的男子虽然穿着白衬衫,但是那肤色的黝黑程度竟然跟程虎有得一比。

程虎猜测,这可能不是什么销售经理,可能就是一个洗车大哥而已。

男子看着程虎,没说话,而是始终皱着眉头。

那小眼睛里仿佛充满了怀疑。

“就这破车还开来洗?”男子忽然开口道。

程虎一愣,停住脚步,用怀疑人生的目光看着男子。

难道非得要逼着我装逼打脸吗?

难道我就不能当一个佛系主角吗?

为什么这么low的桥段要发生在我身上?

啊,苍天啊,我真的不想装逼啊!

“就这破车,送给我我都不要,你还开来洗?别开玩笑了好吗?”男子一脸嫌弃的看着皮卡车,说道,“而且你看看你这车子,都脏成什么样子了。别说浪费洗车液了,光是水都得浪费不少呢。别洗了,别洗了。”

程虎真的很怀疑人生啊。

虽然我的车很又破又旧还很脏,但是你没看出来,我长得很帅,而且穿着名牌衣服吗?

好吧,就算你看不出我的衣服是名牌,但是,你看一眼我的脸,就应该知道,即使我没什么才能本事,但完全可以靠一张脸发家致富呀。

这反派智商咋这么低能?

“虎哥,你这破车还洗来干什么?直接换辆新车吧。”

“啊?”

程虎一脸懵逼。这家伙认识我?

难道说我程虎的帅气美名已经传到县城了?就连这素未谋面的陌生人都认识我?

唉,真烦!真烦!

长得帅想低调都不行。

“你还愣着干什么?快进来喝茶呀。”男子已经朝店内走进去,对着傻站在门口的程虎喊道,“你这破车放在那里你就放心吧,不会有人偷你的。”

程虎满脸费解的朝店内走去,很是好奇的打量男子。

在茶几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之后,程虎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名字有个‘虎’字?”

男子一边倒茶,一边乐呵呵的说道:“虎哥,你上次采鸡枞菌的时候不是直播过嘛。你忘了?”

程虎恍然大悟:“哈哈,原来是安明镇交友群里的小伙伴呀。我说你刚刚怎么那样说话,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我遇到小说里的脑残配角了。”

男子笑道:“虎哥你说话怎么总是这么搞笑?配角?还脑残?我告诉你,我的人生要是被写到小说里,那绝对是男主角。”

“你就吹吧。”程虎笑道,“还不知道你是哪一位?”

“我是小强呀,我以前爆过照片的,你没见过?”

程虎摇头。

“哦,那时候你好像还没有进群呢。”

程虎看着小强,多少有些讶异。因为在他的想象中,小强,小强,应该是那种身纤体瘦,留着斜刘海的男子。

虽然这么说貌似有点对不起非主流的小伙伴们,但程虎真是这么认为的。

毕竟,这种斜刘海造型在安明镇一带的占比为百分之五十左右。

可怕的数据!

程虎问道:“强哥,在这儿上班吗?”

因为小强的年纪看上去要比自己大些,所以程虎人家小强也不合适好像,所以程虎就改口称他为强哥。

小强递了一杯茶给程虎,笑道:“喊我小强就行了,听着亲切。喊强哥的话,好像我是光头强一样。另外,我不在这儿上班,因为这店是我开的。”

“啊?”程虎乐道,“真是卧虎藏龙啊。没想到安明镇交友群里竟然还有你这样的土豪。”

“别开玩笑了。”小强笑道,“我刚刚不是跟你说了嘛,如果把我的人生写到小说里,那我就是男主角嘛。你还不信。”

“就你这么一家汽车美容店,你还想当男主角?那人家那些全国连锁的怎么算?”程虎很实诚的说道。

第212章 出大事了

小强瞥眼道:“哎呀,虎哥你咋这么笨呢?现在小说类型那么多,我又没说自己是所有小说里的男主角。我是软饭流的,你懂吗?我老婆是白富美。”

“哈哈,小强你牛逼啊。”程虎这下是真乐了。

他看着小强的肤色,真的很难把他跟‘小白脸’三个字联系起来。

小强道:“那是,要是不吃软饭,岂不是浪费了我这健硕的身材跟咳咳,你懂的。”

程虎摇头:“我不懂。”

两人喝了一会儿茶,聊了一会儿天后,程虎看了看时间,说道:“小强,那我的车子就交给你了。我还要去办点事情呢。”

“没问题,车子放着就好,两个小时之内,一定给你收拾得焕然一新。”

“哈哈,谢谢小强。那我先走了。”程虎仰头喝下杯中的茶水,立马往外走去。

“等一下记得来店里吃午饭,我这儿备有小厨房呢。”程虎已经走出了门口,小强还朝他大声喊道。

程虎摆了摆手:“不用了,不用了。”

因为县城总共那么点地,所以程虎也没打出租车,而是选择步行到大世界酒楼。

普通人走路到大世界酒楼,大约需要十几分钟这样,而他走过去,也就两三分钟。

因为他不仅腿长,而且身怀超能力,因此不管是干活还是走路什么的,那都不是普通人能比的。

大世界酒楼在县政府旁边,前面是宽敞的停车场,大约能容纳一百来辆车子。

停车场的位置比马路高出一两米,车子进入停车场,需要从弯曲的斜坡开上去。

人走上去,可以选择走斜坡,也可以选择走台阶。

程虎走上台阶,站在停车场里,高大的身影立马引来了不少人的注目。这些人当中有不少青春靓丽的妹子。

但程虎的关注点是停车场里的豪车。

几乎是清一色的豪车!

这未免也太夸张了吧。

这县城破烂成这样,乡道也简直堪比山路,居然还藏着这么多豪车?

金钟县的建设十分落后,不管是公共设施还是乡镇道路,那都是妥妥的贫困山区。

按理来说,这些地方的人应该没什么钱才对。

但现在看到的本地豪车数量确实刷新了程虎对这个破县城的认知。

这些车子里,有牛有马,有b有r,有叉子也有盾牌。

清一溜的豪车简直亮瞎程土豪的眼睛。

因为这些车子,他

都买不起!

如此看来,倒不是金钟县不富有,而是富有的人太富有,贫穷的人又太贫穷。

这明显跟祖国领导人的战略方针不一样。

那个方针貌似叫做先富带后富?

总之就是,富起来的,也别光顾着装逼瑟,要牢记老祖宗的话,‘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有多余的资源,或者有行得通的路子,别自己吃独食,要带动人民群众一起干!

程虎倒是想,但目前显然是实力不允许啊。

先富带后富这一说,至少得把山林全部复苏了才能实施。

他又环视了一圈停车场里的豪车之后,跟着几个膀大腰圆穿金戴银的土豪富婆一起走入了大世界酒楼。

“欢迎光临。”

“里边请?”

“请问您几位。”

迎宾小姐不仅身材婀娜,长相清秀,就连招待客人的语气也是十分热情的。

在一条红色短袖的紧身旗袍的勾勒下,个个迎宾小姐都堪称身材妖娆,让人一看就很有食欲。

这酒楼的大堂十分宽敞,从入口处走到上二楼的楼梯处,至少有二十米左右。

上二楼的楼梯的宽度大约有四五米,也是谜一般的宽大平缓。楼梯上面,铺着红色的地毯,地毯两边的凹槽内种着一些四季常青的绿植。

而酒楼一楼的餐厅还在楼梯后面。

绕过楼梯之后,往里走几米,上三步台阶,才是餐厅。

餐厅里摆放的都是大圆桌子,而且基本上已经坐满,迎宾小姐带着程虎走了一圈之后,朝服务员问道:“118桌怎么有人坐?”

“哦,是117桌分过去的,他们还有几个人要来,就分两桌坐。”

听了服务员的话,迎宾小姐一脸歉意的朝程虎说道:“先生,实在抱歉,今天我们酒楼已经满座了,要不您先到外面大堂坐一会儿吧,待会儿有客人吃饱走了,我一定第一时间安排您入座。”

程虎的肚子咕咕叫了几声表示抗议。

迎宾美女忍着笑,说道:“我们大堂备有茶水糖果,您先去休息一下吧。”

程虎怂了一下眉毛:“唉,我本来不想装逼,就想低调来吃个饭的。既然现在天公不作美,那我就装逼一次好了,美女,捂住眼睛,我要装逼了。”

“哈哈哈。先生您真逗。”美女心中此刻真的是无比舒畅啊。能遇到这么帅的男人,本身就已经是一件十分难得的事情。而这个男人不仅长得帅,还这么幽默风趣,怎能不让人心情愉快呢。

她也不急着走,就站在一边看这个帅哥怎么装逼。

程虎拿出手机,给张一江打了个电话,并且按下免提键:“喂,张总,我到你们酒楼了,可是,你们酒楼好像已经满客了。”

“什么?满客?”张一江还在家里。确切的说,他还躺在床上。

昨晚他心情不好,回到家后喝了不少酒,一直喝到半夜。

现在好不容易被电话吵醒了,脑袋还是晕晕乎乎的。

他看了一下手机桌面,发现在这个电话打来之前,助理小王给他打了不下二十个电话!

糟糕!

张一江忽然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立马翻身起床,并且对电话说道:“小虎,你随便找个地方先坐着吧,我现在马上过去。”

穿上衣服后,立马飞也似的朝外面奔去。

林玉正在客厅里择选四季豆,看见老伴急色匆匆的往外走,便起身问道:“怎么了?这么急?”

“出大事了。”张一江一边换鞋子,一边解释,“昨天光顾着把鸡枞菌送总店去,忘记给客户打电话取消今天的活动。现在酒楼已经满客了,待会儿局面肯定很难看,我必须赶紧过去。”

“这可怎么办?”林玉也跟着着急,立马放下手中的菜篮子,说道,“要不我跟你一起过去吧。”

“别,你还是老实待在家里吧。这种局面你也帮不了忙。你过去了,我还得照顾你,实在是分身乏术,你还是在家里呆着吧,不然就跟你那帮姐妹去购物去按摩。”

张一江说罢,已经拉开大门走了出去。

程虎朝呆若木鸡的迎宾小姐笑道:“美女,你看,你们张总让我随便找个地方坐。”

美女回过神来,一脸怀疑的从程虎手中拿过手机,看了一下上面的电话号码,确实是张总的电话没错。

而且,刚刚电话里传出来的声音也确实是张总的。

哈,这就有趣了。这个帅哥不仅长得帅,而且风趣幽默,现在看来,他极有可能还是个土豪之类的。

毕竟,今天来这里的都是土豪啊。

她默默数了一下日子,都不知道有多久没遇到这样的极品帅哥了。也不知道哪个妹子有福,能成为他的女朋友。

当然,那个妹子必定不是她。她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那要不这样吧,我跟餐厅经理说一声,给您加张桌子吧。不过,由于环境受限,只能加张小方桌。”

“没问题,能上菜就行。”程虎的肚子又咕咕叫了两声。

唉,这个不争气的肚子,怎么老是让他在美女面前出丑呢?

迎宾小姐带着程虎往水产区走去,来到一块巨大的落地窗前,指着空旷处说道:“先生,如果您非要加桌子的话,就只能在这里加一张了。”

落地窗朝南,可以看到外面的停车场,也可以看到马路对面的广场。

但是,养鱼的玻璃柜距离落地窗只有两三米距离,如果加一张桌子的话,虽然不会给过道添堵,但是,来看鱼的食客肯定会络绎不绝的从他身边经过。

那种感觉貌似并不怎么好吧。

但是,现在没办法,肚子确实是饿极了。

程虎说道:“这里就这里吧,赶紧找人来摆桌子吧,我都快饿晕了。”

迎宾小姐高兴的应下,便去找人摆放桌子。

没一会儿,两个男***员就走了过来,一人抱着四四方方的桌板,一人抱着可以折叠的桌脚。

两人把桌子摆放好之后,可以看到,桌子的长度宽度都不大,目测只有一米左右。

凑合一下吧。

程虎在第三个服务员搬来的椅子上坐下。

没一会儿,一个穿着蓝条纹衬衣的女人走了过来。

她把菜单客客气气的递给程虎,问道:“先生,您看看要吃点什么。”

好了,重要的环节来了。

程虎满心欢喜的接过镶金的大菜单,并将其打开。

“一品梅花参。”

“碧绿鲜鲍片。”

“美极大明虾。”

“金牌乳鸽皇。”

“桂鱼萝卜锅。”

“先生,您一共几位?”听着程虎点了许多菜,点菜部长按奈不住,问道,“您已经点了五个菜了。”

“我一个人啊。”程虎一脸‘天真’的看着点菜部长,不解道,“五个菜怎么了?这些菜好像分量都不多吧,我一个人吃都只够塞牙缝呢。”

第213章 激动的食客

“呵呵。”点菜部长尬笑两声,说道,“可是,我担心您待会儿吃得不合胃口的话,会造成食物浪费。”

这个时候,绝对不能说,这些菜都很贵之类的话,这是对客人的不尊重。

但凡是有点儿服务意识的服务人员,都不会说菜贵消费高之类的。

哪怕是有些时候会遇到很刁钻的客人,那也得陪着笑脸应付,这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既然选择了服务行业,就必须明白服务行业的宗旨:顾客就是上帝。

只要顾客没有过分行为,作为服务业的从业者都应该以和为贵。

因此,点菜部长并没有直言说程虎点的这些菜都很贵,只是表示担心会造成食物浪费而已。

程虎从来就不是刁钻的人。他朝点菜部长露出十分友好的笑脸,并说道:“姐姐,您放心吧,只要不是黑暗料理,就没有我吃不下的。”

既然顾客都这么说了,那点菜部长也不能多说什么。

况且,这个小伙子从头到尾都表现得十分礼貌,没有一点过分的行为。

她笑道:“那好的,您还需要点些其他菜吗?如果够了的话,我现在就把单子送去厨房了。”

“嗯,再来一个凉拌海蜇皮,黑椒煎牛柳,鲍汁鲜草菇,越南甘蔗虾,卤水鹅掌。”

一口气点完这些菜,程虎抬头看点菜部长。

点菜部长已经目瞪口呆,但手指仍在不停地点击点菜机上面的菜名。

把最后一个菜名点进去之后,她很是慎重的望了程虎一眼:“先生,点完了吗?”

“点完了。”程虎道,“暂时就先上这么多吧。待会儿不够的话再加点。”

点菜部长倒吸一口凉气,赶紧溜之大吉。

虽然今天酒楼已经满座,但客人们都没有点菜,只有程虎一人像一头猪似的,点了一大堆菜,并且兴致勃勃的耐心等着。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餐厅里的客人们都在焦虑万分的高声说着话,像是在热烈商讨着什么一样。

由于程虎跟他们隔着水产展示区,又加上人声鼎沸,不仔细听,并不能听明白他们在说些什么。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貌似都不怎么高兴的样子,有的人说到激动处,还猛的拍了一巴掌桌子。

有的人则明明还没有喝酒吃饭,却已经脸红脖子粗。

菜很快就上来了。程虎觉得纳闷,这速度真的太快了。他明明是最后一个进来的,怎么其他客人都没上菜,反倒给他先上了?

难道这就是裙带关系的好处?

如果是这样的话,真希望能跟各路大佬成为朋友。

程虎刚刚开始品尝美味,还没来得及细细咀嚼呢,就看见张一江急色匆匆的从酒楼大门走入,直奔一楼餐厅。

“小张,你可算来了,怎么回事?为什么我们刚刚点鸡枞菌,服务员说没有?”

“是啊,这是什么情况?你不是说今天推出鸡枞菌吗?鸡枞菌呢?”

“你小子到底在搞什么?”

“咱们可是认识了几十年的老朋友了,你要是这么玩弄人,可就没意思了。”

“是啊,赶紧把鸡枞菌拿上来。”

“你们谁都别跟我争啊,我今天可是带了几万块钱来吃饭的,鸡枞菌,先给我十斤打包,另外再上两斤。”

“老陈你真是土鳖啊,哪有鸡枞菌给你打包?今天来吃饭的,哪个不是带了几万块钱来的?就算没带现金,可现在这么方便,手机一刷,照样付款。”

“什么都别说了,谁也别想打包,今天我必须吃到鸡枞菌。妈的,都二十几年没吃到那味了。”

“二十几年算什么?我都快三十年了。”

“二十几年跟快三十年有差别吗?”

“你们都别吵,看看小张怎么说。”

所有人齐刷刷的看向站在舞台上的张一江。

这个舞台,一般只有到晚上的时候才会有人上去唱歌,白天都是处于空闲状态,除非是有婚宴之类的宴席。

因此,张一江站在上面,略显单薄无力。

特别是他的神情充满了疲惫,双眼也没了往日的光彩。

他试了试话筒,说道:“各位,真的很抱歉,突发情况。之前,我确确实实是从程咳咳,之前,我确确实实是收到了几百斤鸡枞菌,而且,这些鸡枞菌的味道也确确实实跟二十几年前程大牛带来的鸡枞菌是一样的味道。”

“但是,昨天晚上,文行大饭店的老总,也是大世界酒店的老总——朱总给我打了电话,要求我把所有鸡枞菌全部运送到省城去。”

“我拒绝了他,但是,拒绝无效。毕竟,你们也知道,我虽然空有一点小股份,但实际上还是一个打工的。老板要求我这么做,我不能违背。”

“所以,那几百斤鸡枞菌昨天晚上就已经运往省城了。我真的很抱歉,如果大家想要品尝那些鸡枞菌的话,可以到省城的文行大饭店去,现在高铁很方便,来回也就十个小时左右。”

“我草,这什么破玩意?”没等张一江放下手中的话筒,就有人站起身骂道,“亏老子把你当朋友,这二十几年来就没去过其他酒楼吃饭,一直照顾你这破店的生意。你竟然这样耍老子?”

“小张,你这么做确实太过分了。咱们可都是几十年交情了,你玩这种把戏有意思吗?”

“我特么今天有个重要会议都给推了,就为了给你捧场,你现在搞这种幺蛾子?”

“草,我本来不想骂人的,实在忍不住了。你把我们骗过来,有意思吗?”

土豪们的情绪十分激动,一个个拍案而起,指着张一江骂。

大家都几十年交情了,如果是欠钱不还,那没关系,权当本土豪施舍给你的。

如果是睡了家里的老婆,那也没关系,我特么主动离婚,成全你们的爱情。

如果是意见不合,打了一架,也没有关系,大家一起去医院治伤,我还给你出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可是,你特么居然告诉我黄金鸡枞菌没有了?

这就不能原谅了。

鸡枞菌是什么?

那是一种很普通的野生菌类。

但黄金鸡枞菌是什么?

那是比老婆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但凡是二十几年前吃过程大牛出品的黄金品质的美味的人都应该知道,那些黄金美味可都是世上难得的奇珍异品啊。

虽然价格昂贵,但对于土豪们来说,千金难买心头好,因此不贵!

钱本来就是用来的花,钱只有花出去了,才能显示出它的价值。

而且,那些黄金美味跟某些天价珍品比起来,真的算是便宜的,而且味道还要更胜一筹。

因此,土豪们之前听说今天大世界酒楼要推出黄金鸡枞菌之后,可是整整兴奋了几天几夜,现在陡然听说黄金鸡枞菌居然没了,他们能不生气么。

虽然他们确实也可以去省城品尝这黄金美味,但是,等他们赶到省城的时候,估计那数量仅有几百斤的鸡枞菌已经销售一空了吧。

毕竟,省城的土豪更多啊!

土豪们的愤怒就像熊熊燃烧的烈火,越烧越旺。

有过激者,甚至将手中的茶杯摔碎在地上,把小服务员吓得一愣一愣的。

张一江虽然料想到食客们的情绪可能会十分激动,但没有想到,他们会激动成这样子。

一时间,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因为,不管是免费请大家吃饭,还是其他什么东西,都远远比不上黄金鸡枞菌在大家心目中的位置。

程虎一边大快朵颐,一边看着事态发展,看到兴致高昂的时候,还会端着碗站起身,让视线越过玻璃鱼缸,将餐厅里的一切看得更清楚一些。

面对众人的愤怒,张一江只能继续硬着头皮解释:“各位不要激动,这真是不可抗力,如果可以的话,就算是放弃一年的工资,我也绝对不会让鸡枞菌离开咱们县城,可是,朱总说,如果鸡枞菌不送去省城的话,他就会让大世界酒店关门,我真的是没有办法,请各位谅解。”

“别说这些没用的,反正没有鸡枞菌,我就绝对不会原谅你。”

“没错,你要是没有鸡枞菌拿出来,那以后大家也不必照顾你的生意了。”

“这件事情是你不对,你现在必须拿鸡枞菌出来补偿大家。”

疯子固然可怕,但一群为了美食而发疯的人更加可怕。

他们不会吃人,但是,他们会更改以后的用餐地点,这对于大世界酒楼来说,绝对是难以承受的痛。毕竟能时常照顾这样一家星级酒楼生意的,也就只有这群土豪了。

今天整个县城的土豪都已经汇集而来,大家的目的都很简单,就是为了吃上鸡枞菌。

所以,如果没有鸡枞菌的话,估计真的解决不了眼下的燃眉之急。

大家一直都在照顾酒楼的生意,并不单单是因为这家酒楼是县城里唯一一家星级酒楼,更因为他们曾在这里吃过人间难得的美味。

但是,他张一江不是程大牛啊,他没办法出品任何黄金品质的美味啊。

他只是美味的搬运工!

现在事情发展到这步,已经不是他几句道歉跟解释就能解决问题的了。

因为今天来捧场的都不是普通食客,而是金钟县的土豪们,也是大世界酒店的金主们。

第214章 限时三天

【感谢空虚大佬和晓东大佬的打赏】

程虎看到事情貌似很严重的样子,便放下筷子,叫来服务员:“美女,你帮我看着这些食物,别让人给我收了去,我去找你们张总说几句话,等会儿还会回来吃。”

“啊?”小服务员愣了一下,赶紧点头,“哦,好的,我帮您看着。”

程虎点头谢了一声,便起身朝舞台走去。

他高大的身影穿过富贵逼人的土豪群,来到舞台底下的时候,焦头烂额的张一江这才发现他。

他不再情急的解释,而是放下话筒,诧异的看着程虎。

原本他想跟土豪们说,鸡枞菌是从程大牛的侄子程虎那儿买来的,但又想到程虎可能想保密,因而把吐到嘴边的话又吞了回去。

程虎的身形又高又大,往舞台上一站,底下的人竟然全都默声了。

就好像他身上有非常强悍的气息足以震慑所有人一样。

他从张一江手中接过话筒。

接过话筒之后,他并不急着说话,而是先环视了一圈底下的食客们。

今天到场的食客高矮胖瘦皆有,男女老少也有,虽然大家外形差异很大,但可以从他们的着装跟气质看出来,都是有钱人啊。

程虎举起话筒‘喂’了一声。

洪亮的声音让所有人都把视线直直落在他脸上。

一个英俊的小伙子。

一个气质非凡的小伙子。

有些眼熟。

有点儿像二十几年前的程大牛。

程虎说道:“各位,我知道大家没有吃到鸡枞菌的心情十分不好。我跟你们一样爱吃,但是,我可不会像你们这样丧失理智。”

“现在鸡枞菌是没了,但生气并不能解决问题呀。就算大家给张总施压,张总也无能为力,毕竟鸡枞菌又不是他找来的。他只是一个普通的采购者而已。”

“不朝他施压,难道跟你施压吗?”有人开口道。

“就是啊,这事本来就是小张做得不对,还不许我们生气,有没有天理了?”

“我不管,反正是小张喊我们来吃鸡枞菌的,我就问他要。”

听到土豪们稚气无比的话,程虎也是觉得好笑。

他说道:“可是,你们找他麻烦真没有用啊,刚刚我不是说了吗,鸡枞菌又不是他找来的,就算你们把他大卸八块,他也没有办法呀。”

“那怎么办?难道就要我们吃了这个哑巴亏?”

“这是什么世道啊。老子推了那么重要的会议来捧场,结果发现被骗了,还不能生气?”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不应该是问责,而是应该想办法再弄一批鸡枞菌来。”程虎不愠不怒的说道,“大家再怎么吵闹都无济于事,有这个时间,倒不如想想怎样才能找到新的鸡枞菌。”

“你说得倒是轻巧。你以为你是程大牛啊,鸡枞菌是你想找就找的?况且,那可不是普通鸡枞菌,那是黄金品质的鸡枞菌,味道无与伦比,根本就不是咱们这些凡夫俗子能找来的。”

“可不是嘛,这个世界上,除了程大牛,压根就没人能找到那样鲜美可口的鸡枞菌。”

“不对啊,程大牛都死了二十几年了。”

“那这黄金鸡枞菌是从哪里来的?”

“我看压根就没有什么黄金鸡枞菌,张一江这混球从一开始就在骗咱们。”

“张一江,你特么倒是说句话,不然的话,今天这事就不算完。”

“没错,张一江,你要是不给大伙一个交代,今天我们就跟你没完。”

张一江看着土豪们这气势,急得不行。

他伸手去拿程虎手中的话筒,却被程虎挡了回去。

程虎再次举起话筒,说道:“各位,你们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我一定可以再弄一批鸡枞菌来。”

程虎想着,既然鸡枞菌能长一波,那自然也能再长一波。

只要雨水充足,山林里的其他地方肯定也能冒出鸡枞菌。

“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你以为你是谁啊。我告诉你,这事跟你没关系,你一个来路不明的愣头青赶紧让开,别滥充好人了。”

“没错,这是我们跟张一江之间的事情,跟你没关系,你快走开。”

“怎么跟我没关系?”程虎觉得好笑,便轻笑两声,说道,“昨晚运走的鸡枞菌就是我从山里找来的,怎么会跟我没有关系?”

“如果跟我没有关系的话,那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没有关系。”程虎信誓旦旦的说道,“只要你们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我一定还能再弄一批一模一样的鸡枞菌来。”

“小张,你说的黄金鸡枞菌真是他找来的?”

张一江点头。

“我说这小子怎么感觉有点眼熟的样子,是不是跟二十几年前的程大牛有点像?”

“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确实有点儿程大牛的影子。”

“这么说,他确实能找来黄金鸡枞菌?”

“有**成的可能性。”

“既然这样,我们就给你三天时间,如果三天时间内,你能找来鸡枞菌的话,那就一切好说,如果不能的话,那大家的友情就到此结束了,以后,我们也不会再光顾这家酒楼了。”

“没错,就给你三天时间。”

“三天时间?”程虎头大了。三天时间能干嘛?

天气预报说上,最近一个星期之内都不会有雨。而鸡枞菌冒头的必然条件却是一定要有雨水渗入土里才能长出来。

没有雨水,哪来的鸡枞菌?

他赶紧说道:“各位,三天时间真的搞不来,请大家给我一个月的时间吧。”

“一个月后普通鸡枞菌都上市了。”

“就是,那时候吃黄金鸡枞菌也没什么新鲜感了。”

“对,你要是真能找来鸡枞菌,也不在乎这一天两天时间。”

“三天,就三天,没有商量。三天之后,我们再来酒楼,如果到时候还是没能看到鸡枞菌的话,那大家以后就权当不认识好了。”

“是啊,我们照顾你生意都照顾二十几年了,你小子骗了我们不说,现在连这么点要求都达不到,真没意思。”

土豪们为了吃上鸡枞菌也是拼了,一个个激将法感情牌打得贼溜。

看来,那黄金鸡枞菌对于他们而言,确实是比老婆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程虎无奈啊。

张一江更加无奈。

他祈求似的看着程虎,说道:“小虎,要不你就受累一下,答应他们吧。”

“啊?这事怎么答应啊。”程虎叫苦道,“张总,你不知道,鸡枞菌的生长条件是必须要有雨水,可是天气预报说,这一个礼拜都不会有雨的。”

“先别管这么多,你先答应他们,然后尽力而为就行,如果到最后确实没能找到鸡枞菌的话,我也不怪你。倒时候再想办法跟他们解释清楚。现在这情势,你要是不答应他们,他们肯定要把酒楼给我拆了。”

程虎看了看情绪激动的土豪们,点了点头,拿起话筒说道:“既然这样,那好吧,我就先答应大家。可是我丑话说在前头,鸡枞菌这种东西真的是可遇不可求的,三天之内能找到鸡枞菌的概率几乎为零。”

“不对,应该是零概率才对。”程虎纠正道,“所以,大家也别抱太大的希望,免得到最后又空欢喜一场。”

“今天都空欢喜一场了,还想咋地?”

“反正三天后我要吃到黄金鸡枞菌,其他的话我不想听。”

“服务员点菜。”

“还点菜?没黄金鸡枞菌我压根没胃口。”

“没有黄金鸡枞菌也要吃饭啊。”

“对哦,那我点菜。”

“服务员,这里点菜。”

土豪的愤怒情绪以及降下,开始翻菜本点菜。

程虎跟张一江从舞台上走下来,走到了水产部旁边的巨大落地窗旁边坐下。

两人面对面坐着,中间的桌子上依然保持着原来的模样。

食物就像被程虎狂风过境般扫虐过,非常狼藉。

张一江看着这些昂贵的食物被虐成这样,觉得程虎这小子真是年轻啊。就算是我请客吃饭,你也没必要吃得这么着急啊。

光是看着桌子上的狼藉,他就能想象得出程虎刚刚吃东西时的模样有多难看。

虽然我不是首富什么的,但是请你吃顿饭还不是小意思嘛。

他暂时屏蔽鸡枞菌的烦恼,笑道:“小虎,你看看你这桌子上的食物被吃成什么样子了?”

程虎尴尬一笑,说道:“我这不是饿坏了嘛。”

“饿坏?”

“对啊,听说你今天要请我吃饭,我早饭都没吃呢。”程虎很实诚的说道,“我还想再来一份椒盐虾,可以不?”

“哈哈哈,没问题,还想吃什么,尽管点,不用跟我客气。”张一江笑着,朝不远处的点菜部长招了招手。

程虎闻言大喜:“那就再来一份榴莲酥、一份煎让三宝、一份煎马蹄糕,还有一份蒸虾饺吧。”

张一江看着程虎,那感觉就跟看着一个孩子似的。

唉,真的是岁月匆匆啊。一转眼,他已经五十岁了。虽然长得还很年轻,但他确确实实五十岁了。

五十岁的身体虽然没有什么大毛病,但是胃口却不再像年轻时候那样好了。

程虎点的这些东西,他顶多只能吃十分之一。

年轻真好!

点菜部长已经走到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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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壮那啥

【感谢空虚大佬的打赏】

张一江吩咐道:“再给他来一份榴莲酥,一份马蹄糕,一份虾饺,一份煎让三宝,还有一份椒盐虾。都要大盘的。”

点菜部长皱着眉头下单,神情之中充满了怀疑!

这是人还是猪?

长得挺帅的一小伙子,怎么就这么能吃呢?这真是一大败笔啊。

“哦,对了,你去厨房看看,还有没有新鲜的木瓜,如果有的话,再给他来一份‘夏威夷木瓜炖燕窝’。”张一江补充道,“另外再给他点一份‘青榄炖响螺’。”

“啊?”

程虎跟点菜部长同时发出了讶异的叫声。

“还要点吗?”点菜部长叫道,“张总,他都吃了好多东西了,再点的话,你确定他不会被撑得走不动道吗?”

张一江玩笑道:“没关系,下单吧。他要是真走不动道,就留在咱们后厨洗碗好了。”

“对啊,你先下单呗,如果不够的话,我待会儿再加啊。”程虎笑嘻嘻的说道。

点菜部长吞了吞口水,下单溜走。

张一江看着大口吃饭的程虎,问道:“你刚刚叫什么?是不是不喜欢吃我加的两个菜?”

“不是不是!”程虎连忙摆手,“那个木瓜不是丰那啥的吗?你怎么会给我点个木瓜呢?万一我变成女孩子怎么办?”

“哈哈哈,谁跟你说木瓜丰那啥的,那都是谣传。”

“哦,谣传啊,那就好。不然的话,我长这么帅气一小伙子,要是变成女孩子的话,这个世界上可就没有真正的帅哥了。但是,女人们必定会得到一个非常强劲的情敌!”

“哈哈哈,有道理。木瓜没有丰那啥的功效,你放心好了。它的功效是壮*乃。”

程虎捂着胸口两块巨大的胸肌,痛苦道:“啊,壮*乃啊!我这两块胸肌都大成这样了,要是再壮的话,就要变成40g了。到时候我都不用去做什么变@性手术,直接换上女装就是女孩了。”

张一江皱着眉头,不是很能听懂现在年轻人的语言。

毕竟是一个五十岁的中年人,跟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多少还是有点代沟的。

他笑道:“什么变*性手术,什么女*装啊?就吃个木瓜,没那么夸张。木瓜虽然有壮*乃的功效,但那是针对哺*乳*期的女性,你既不是女的,更不是哺*乳*期的宝妈,壮*乃这一功效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你就放心吃吧。”

“哦,那就好。”

程虎不想当女孩,感觉还是当个男人比较好。

张一江扭头看了一眼餐厅里的食客之后,才忧心忡忡的说道:“小虎,鸡枞菌的事情你也别太放在心上,即使找不到也没有关系,我会一一去拜访这些老主顾,请求他们的谅解的。”

“好。”程虎倒是答应得很干脆。

这让张一江松了一口气。

他真怕程虎太在意这事,然后三天之后找不到鸡枞菌的话,会自责内疚什么的。

现在看到程虎答应得如此爽快,他便有些放心了。

由于事情繁忙,张一江也没继续陪程虎坐着,聊了一会儿天后,就去忙手头的事情了。

程虎把桌面上的食物全都一扫而空之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感觉整个人都精力充沛,无比舒适。

他站起身,朝刚刚帮他守桌子的女服务员喊道:“小姑娘,买单。”

小服务员快步走过来,拿起桌面上的账单,看了一眼,说道:“先生,一共是九百零六元。您给九百就行了。”

程虎懵逼了。吃了这么多东西才九百多块钱?

而且,他点的都是些贵货呀。

看到程虎皱眉头,小姑娘心中咯噔一声,以为自己看错了,又赶紧细致的看了一遍账单。还好,没有看错,确实是九百零六。

程虎皱着眉头不解道:“怎么你们这儿的东西这么便宜?我吃了这么多居然才九百多块钱?”

这话让小姑娘心中的不安瞬间消散,她露出笑脸,开心道:“对啊,先生,我们这里不仅环境好,食物味道也好,而且价格也不贵呢,先生您要是喜欢的话,记得常来吃饭。”

“呵呵,小姑娘真会说话。”程虎从钱包里拿出一沓钱,刚好是一千元。

他抽出九张百元大钞递给小姑娘:“给你,把钱拿好。”

小姑娘高高兴兴的接过钱,数了一遍,是九张没错,而且都是真的。

程虎看了看手里的百元大钞,又看了看站在一边数钱的小姑娘。小姑娘估计也就十六七岁吧,长得很清秀稚气。肉嘟嘟的小脸蛋挂满了孩子的气息。

他把手中仅剩的百元大钞递给她。

小姑娘一愣,赶紧说道:“先生,九百块,已经够了。”

程虎笑道:“谢谢你刚才帮我守着食物,这是给你的小费,拿着吧。”

小!小费?

握草,这不是电视剧里才有的情节吗?小姑娘惊喜的看着百元大钞,手掌不由自主的伸出去接过了钱。

一百块钱啊!

她一个月的工资也才一千八!加上全勤奖也就刚好两千呀。

这一百块钱,可就比她一天的工资还高了。

她乐坏了,赶紧朝程虎连连道谢:“谢谢先生。谢谢。哈,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小费。哈哈,谢谢你。”

程虎看她笑得天真烂漫,也就觉得这一百块钱还是花得很值的。

对于他来说,吃一顿饭是花一百块钱还是一千块钱都没有差别更何况是九百跟一千之分呢?

小姑娘拿着钱跟账单,领着程虎往门口走去。

把程虎送到门口之后,说了句‘欢迎下次光临’之后,便屁颠屁颠屁颠的跑到前台结账。

收银员拿过她手中的账单跟九百块钱,眉头微皱,立马翻开旁边的红色单子,抽出一张几乎一模一样的看了一眼。

红色底单上写着‘免单’二字,下面还有张总经理的签名。

她朝小姑娘叫道:“这张桌子的客人呢?”

小姑娘愕然道:“啊?走,走了啊,怎么了?”

“哎呀,你怎么回事?”收银员责备道,“这是张总的朋友,张总请客的,他那张桌子是免单的,你怎么收他的钱呢?”

“啊?他,他喊买单,然后把钱给我了,所以,我,我不知道是免单的。”小姑娘一脸委屈的说道。

“那还愣着干什么?快去追啊。”

“哦,好好好。”小姑娘闻言,赶紧扭头朝停车场追去。

但是,站在停车场里好一会儿了,都没有看到那个客人的身影。

她猜想,他可能会开车离开的,所以一直盯着停车场的车子看。看看哪一辆车子会从停车位开出来,然后上前去拦截就好了。

但是,半个小时都过去了,还是没能等到那个客人开车离开。

所以,她猜想,也许自己的想法是错的。他可能是走路来的?

应该不会啊。一个生面孔,一个有钱人,怎么也该有辆车子吧。

但是,确实没有找到那人跟车子。小姑娘只好回去复命。

张一江听说程虎买了单才走人的,疲惫的脸忍不住笑了笑:

“没关系,买了就买了吧。别太为难那个服务员,让部长私底下跟她好好说一说,让她下次记得在客人走掉之前先把账单拿去前台核实或者买单就行了,千万别当着所有人的面指责。小孩子刚刚步入社会不容易,大家要多多关心爱护,给予更多的包容,千万不要为了立威风什么的就拿小孩子开刀。”

助理小王点了点头:“嗯,好,张总,我这就去跟楼面部长交代清楚。”

走出总经理的办公室,助理小王心里暖洋洋的。

他也是步入社会没多久,三流大学毕业,没有背景,没有关系,能得到总经理的赏识确实不容易。

原本以为顶头上司都会像职场剧里的角色那样,很难应付,但事实并非如此。

张总人很好,非常随和,也非常为员工考虑。

一般情况下,酒楼的员工早餐都只有炒粉,煮粉之类的,但是,他经常会时不时的给员工的早餐发牛奶。

逢年过节还会给所有员工发现金红包。这所有员工里不仅仅有楼面经理,也包括服务员,传菜员,洗碗阿姨,扫地阿姨。

虽然他不是正老板,但是作为一个小老板,能做到这么亲民,也确实是非常难得了。

程虎来到小强的店里时,已经是午后。

明亮炙热的太阳笼罩大地。

他在店门口走了两圈都没找到自己的破皮卡车,急了,赶紧跑进店里去。

可是,店里压根就找不到小强。

握草,这王八蛋难道开我车去山里车震?

第216章 曲线救国

程虎拉过一个年轻男子,问道:“兄弟,我皮卡车呢?”

男子一脸懵逼,指着门口说道:“那不就是你的皮卡车吗?”

程虎顺着男子的手指看去,看到的哪里是什么破旧的皮卡车,根本就是一辆崭新的皮卡车。

啥情况?

他松了手,跑到皮卡车前头看了看车牌号

额,确实是他的皮卡车没错!但是,这改变也太多了吧。

原本,车子上坑坑洼洼的,而且后视镜还碎了一块,现在居然全都修理好了?

有点儿肉疼!

这车子搞得这么好,以后可就不能为所欲为的开车了!

因为磕着碰着都会心疼啊!

所以,程虎还真是怀念车子原来的模样。

再说了,车子弄这么好,我又长得这么帅,万一妹子们把持不住,全都蜂拥而上怎么办?****怎么办?

那不是要人命么?

唉!程虎叹了一口气,回到店内,找到刚刚的男子,问道:“多少钱?”

“那个,我们老板说你第一次来洗车,免费,补漆修车也免费。但他说,如果你下次要买车的话,一定要找他买。”

“找他买?”程虎懵逼。

难道这货还卖二手车?

“对啊,我们老板在市里还有一家车行,各种车型都有,提前预定就行。”

程虎

顿时觉得自己好穷啊!

我几百万存款难道不应该是个土豪吗?为什么跟小强比起来貌似真的很穷的样子?

“知道了,见到你们老板帮我谢谢他。”程虎从男子手中接过车钥匙,想了一下,自言自语似的说道,“算了,还是我自己跟他道谢吧。”

他走出去,打开车子,坐上驾驶室,一股热浪就像蒸汽炉里的热气似的裹在车内,让人十分难受。

把空调开到最大,再把车窗全部打开,然后油门一踩,瞬间舒服了。

空调的冷风呼呼吹,外面的风也呼呼吹。

虽然这样很浪费,但是真的很爽!

在县城里买了不少东西之后,驱车回家,到达安明镇的时候,已经暮色霭霭。

程虎本来是计划要到卫生院里探望一下小花的,但是又怕自己的出现会让小花妈妈拘谨起来,所以就没前去叨扰。

还是等小花出院的时候再来吧。

坐在家中餐厅吃晚饭的时候,程虎打开安明镇交友群,艾特了小强,并且说道:“土豪,谢谢啊,今天让你破费了。”

“啥情况?虎哥跟小强面基了?”

“握草,有奸情啊。”

“虎哥菊花不保了。看来以后我要换个幻想对象了。”

“啥?”

“也许小强才是受!”

“对哦,毕竟虎哥高大威猛。我怎么也幻想不出来虎哥是受的样子的。”

“哈哈,我也完全想象不出来虎哥在小强身下嘤嘤叫的样子。”

“嗯,也许不是身下”

“你们都够了啊,要是把虎哥吓跑了,这个群就剩下一堆丑八怪了。”

“啊,虎哥好帅,不要走。”

“得了吧你们,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你们这些人都是老司机?”程虎无奈的笑了笑。

他是真没想到,这些躲在手机对面的人一个个开车开得这么溜。

“我们不是老司机,小强才是,所以虎哥你要小心谨慎,不要被小强玷污了。”

“你们谁在说我坏话呢?”小强开着一辆跑车进群来,svip就是牛逼啊,进群溜达都有特殊待遇,必定在手机上方横幅拉过。

“咳咳,小强妹妹晚上好。”

“噗,小强妹妹晚上好。”

“小强妹妹晚上好。”

“你们这些人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了都。”

程虎看到小强出来了,就赶紧道谢:“小强,谢谢你今天帮我把车子搞得这么新,我都认不出来了,在你店门口找了好几圈,最后还是你们店里的小帅哥跟我说了我才找到。”

小强:“嗨,屁大点事,不用谢,以后多照顾生意就行了。我在荷花市里也有店,有汽车美容店,也有车行,要是想换新车的话,找我!”

虽然程虎不知道自己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换新车,但是既然小强都这么说了,那肯定是要先答应下来的:“好的,没问题,以后就去你店里洗车了,要是换车的话,一定找你。”

“py交易,绝对是py交易。”

“没想到虎哥是这样的人,我心目中的美男形象已经瞬间崩塌了。”

“额,我问你们个事。”程虎想了一下,说道,“你们知道哪里能买到鸡枞菌吗?”

“啥?买鸡枞菌?”

“现在哪有鸡枞菌给你买,除非是那种不新鲜的。”

“对啊,现在都不是新鲜鸡枞菌上市的时间,最最快还要一个月之后才可能有鸡枞菌呢。”

“虎哥是不是喝醉了?居然想买鸡枞菌。你自己不就找到了好多鸡枞菌吗?”

“是啊,虎哥,你前两天不是找到很多鸡枞菌吗?怎么还要买?”

“也许虎哥不是真的想买鸡枞菌,只是想要变相装逼而已,让不知道他找了好多鸡枞菌的小伙伴们羡慕一番。”

“正解。”

“不是你们说的那样,我是真想要买鸡枞菌。”程虎解释道,“五百块钱一斤,如果你们有的话,一定要卖给我。”

“握草,真的假的?啥情况?五百块钱一斤?”

“我日,这是我离一夜暴富最近的一次。”

“五百块钱一斤!天啊!好贵啊!如果不是我月收入过万元的话,我特么现在立马离职去找鸡枞菌。”

“鸡枞菌是你想找就能找到的?别天真了好吗?”

“哈哈,鸡枞菌比三十岁的老处*女还难找。”

“滚蛋,为什么老是要拿女性来比喻?麻烦拿你们男人来比喻好吗?”

“包姐,我错了。鸡枞菌比二十岁的老处@男还难找。”

“哈哈哈!”

“我是认真的。真收购鸡枞菌,五百块钱一斤。就这三天有效,过了三天,我就不要了。”

“虎哥你自己不是找了一大堆吗?怎么还要收购?”

程虎想了一下,解释道:“那些鸡枞菌已经全部卖完了。五百块钱一斤。可人家觉得还不够,还想再买。”

“土豪啊。”

“虎哥发财了!”

“现在别说找那么多的鸡枞菌了,就是找个一两斤都是问题。”

“虎哥你再回去上次找到鸡枞菌的地方看看,也许那周围还会有鸡枞菌。”

“对对对,一般情况下,鸡枞菌都喜欢凑热闹,在那附近找找,说不定还能找到。”

“最近又没有雨下,怎么找?”

“额,这确实是个难题。”

看到群友们发来的信息,程虎脑壳中的电灯泡叮的一声亮了。

原来鸡枞菌跟人类有一样的尿性啊,都喜欢扎堆。

那么,按照群友们说的,只要去之前发现鸡枞菌的灌木林附近找一找,说不定还真能找到鸡枞菌。

但是,也像群友们说的那样,现在没雨下,是不可能有鸡枞菌冒出来的。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曲线救国了。

白蚁窝跟鸡枞菌共生。

虽然并不是说,有白蚁窝的地方就百分之百有鸡枞菌,但是,概率还是很大的。

只要他发动意识,在灌木林附近寻找白蚁窝,那就相当于是找到了鸡枞菌窝。

晚上睡觉的时候,程虎才发动意识进入山林里寻找白蚁窝。

他把意识直接飞往竹林地旁边的灌木林里,看了看葱葱郁郁碧绿如新的灌木,然后便往灌木林斜斜向下的茶林飞去。

茶林里的茶树还没有被复苏,因此枯黄一片。

程虎没心情欣赏这些造型独特的茶树,他把意识扩散,像一张网似的覆盖在茶林地里。

这样一来,即使是埋在土中的白蚁窝也能清晰可见。

但他并未抱有太大希望,只是想着碰碰运气而已。即使没能在这片茶林地里找到白蚁窝,他也不会太失望。

但是,当他的意识真钻入泥地里之后,他彻底惊呆了。

握草,这简直就是蚂蚁王国呀。

泥土里除了泥土与茶树的根茎之外,还有密密麻麻的蚂蚁窝。其密集程度,绝对是密集恐惧症患者的噩梦!

看到这一幕,程虎真是乐坏了。

如果这些蚂蚁窝里都有菌丝的话,那得长出多少鸡枞菌呀。可以想象一下,如果真有鸡枞菌冒出来的话,那场面绝对比之前灌木林里的场面还要壮观。

想到这里,程虎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然后不知不觉的就进入了梦乡。

早上醒来的时候,他依然是笑着醒来的。

昨晚上他走了一个十分美妙的梦,梦见自己疯狂的采蘑菇,那蘑菇采着采着就摇身一变,竟然变成了花姑娘。

啧啧啧,这梦何其美好啊。

第217章 朱大牛

【感谢空虚大佬,雪中送叹,月半书友,啵啵龙和我自己的打赏。】

因此,早上醒来的时候,被窝是湿哒哒的。

可能是因为昨晚上太热了,他又捂得严实,所以冒了一身汗,把被窝都汗湿了。

虽然昨晚上的发现很让人欣喜,但睡醒之后,程虎还是得面对现实

就算茶林地里有一堆蚂蚁窝,但是,没有雨水的灌溉,根本就不可能长得出鸡枞菌来。

所以,美梦终究还是美梦。

唉!又看了一遍手机上的天气预报,程虎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今天不下雨,明天不下雨,后天也不下雨。

而后天,是他必须要把鸡枞菌送到大世界酒楼去的日子。

但是,没有雨水,哪里来的鸡枞菌呀。

被这个巨大的烦恼困扰着,即使吃着丰富多样的早餐,也觉得食之无味。

他继续翻看手机一会儿之后,还是觉得给朱文行打个电话,让他把鸡枞菌再送回金钟县比较实际。

毕竟他又不是雨神,总不能因为他有需要,老天爷就立马下一场大雨来吧。

所以,还是把希望寄托在朱文行身上靠谱些。虽然他跟朱文行才见过一次面,算不上熟,但想必朱文行多少也会给他一点面子吧。

有句话叫做不看僧面看佛面,他好歹是程大牛的外甥,或者说是侄子。

这么想着,便赶紧拨通了朱文行的电话。

朱文行看着新闻上关于文行大饭店即将推出黄金鸡枞菌的报道乐得合不拢嘴!

倒不是这个笔者写得有多好,而是底下的一排排饥渴的评论让他重新找回了二十几年前的那种激**情。

他信心满满的认为,文行大饭店必将要再次成为全国吃货们的天堂!文行大饭店也必将要成为全国餐饮业的巨头。

只要后续的黄金美味能跟上供应,就算文行大饭店开到国外都不是问题。

当然,这是以后的事情。

眼下的问题是,区区几百斤鸡枞菌根本就没办法完全满足所有吃货们。

光是经常光顾文行大饭店的黄金会员就可以把这么区区几百斤鸡枞菌抢购一空,压根没法留点残渣给其他顾客。

因此,高兴之余,也不免有些担忧。

他担忧的是,这么几百斤鸡枞菌可能连饭店的黄金会员们都没法满足。

文行大饭店的黄金会员的硬性标准是,一年内消费满三十万元。

三十万元对于某些国际知名的巨壕来说可能就是一顿饭的钱,但是,对于一家拥有几万个黄金会员的饭店来说,三十万元则是建造高楼必不可少的一块砖。

既然大家都是建造高楼必不可少的那块砖,就没有厚此薄彼的道理。

要用区区几百斤鸡枞菌满足诸多的黄金会员,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如果有人壕一些,直接买走大半,那就会有更少的黄金会员能享用到如此人间极致美味,那样,就会凉了黄金会员们的心。

所以,应该限购!

对,限购!

哈哈,饥饿营销真是屡试不爽啊!

他拿起座机,打了一个电话,说道:“鸡枞菌要限购,每个黄金会员账号最多只能买一朵鸡枞菌。”

“那普通顾客可以买多少?半朵吗?”

“你怎么这么笨呢?”朱文行皱眉道,“普通顾客买不到。这些鸡枞菌只对黄金会员开售,其他普通顾客如果想买的话,让他们先成为黄金会员再说。”

“可是,爷爷,我觉得您的这种营销方式已经过时了。现在越是平民化的营销方式,才越受欢迎。比如,排队取号,先到先得。还有线上抢购,这既可以打广告,又能卖东西。”

“你说的这些,你爷爷我二十几年前就全都试过了。我告诉你,人心不足蛇吞象,越是得不到的东西,人就会越想要去得到。你怎么这么笨呢?我以后怎么放心把饭店交给你?”

“爷爷,你不要总是说我笨好吗?我都快三十岁了。给我留点面子吧。”

“大牛,你别胡思乱想,就照我说的去办。”

电话那头的朱大牛挂掉电话,无奈的仰天望了望。真是想不明白,老妈怎么会给他起一个这么土的名字。

大牛!大牛!

就算当初‘程大牛’救过你的命,你也不能用这种方式回报他呀。

唉!叹了一口气,对着玻璃上的倒影理了理领带,便昂首阔步的朝饭店大堂走去。

作为文行大饭店的唯一继承人,他必须努力努力再努力,每一天都要精神饱满,每一天都要冲劲十足才行。

因为爷爷打下来的江山他一定要守护好!

朱文行挂断电话之后,还没来得及喘口气,手机又响了。

拿起一看,呵,竟然是程虎那小子打来的。

这小子比朱大牛还要小几岁,但行事做派可比朱大牛那小子要成熟多了。

而且,程虎这小子身上还有程大牛的影子,任何时候都会给人一种超脱自然的感觉。

而他自己家里的大牛呢,也就是个徒有其名的大牛而已,跟真正的程大牛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啊。

“小虎?你怎么舍得给我打电话了?”朱文行没等程虎开口,就先抢话说道,“我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可是完成了几百万的交易啊。”

说到这事,程虎还没开口就先暗道不好了。

当初卖石头给朱文行的时候,朱文行给他加了二十万,说是无论他有什么好东西,都要先让朱文行知道。

敢情是没等我开口请他把鸡枞菌送回来,他倒先开口兴师问罪了。

但是,人家确实是有理的一方。

程虎尴尬道:“朱总,这个大世界酒店不也是您的产业嘛,所以我觉得就没有必要多此一举了,因此才没有另外通知您的。”

朱文行闻言,笑道:“你小子可真会自作主张,要不是我发现及时,这批鸡枞菌可就浪费掉了。”

“啊?浪费?怎么会呢?”程虎说道,“这些鸡枞菌我吃过,味道无与伦比的鲜美,怎么能说浪费呢?”

朱文行道:“我的意思是说,你浪费了这些鸡枞菌的价值。你把它们卖给大世界酒楼,根本就不能完全发挥它们的最大价值。幸亏我发现及时,不然的话,可就真的是造成了巨大的浪费。”

程虎想了想,说道:“朱总,有件事我想麻烦你。”

“什么事?”

“我想请你把鸡枞菌再送回大世界酒楼。”程虎说出这句话,费了不少勇气。

毕竟,这事跟他没关系。因为鸡枞菌已经卖出去,不属于他。无论大世界酒楼怎么处理这些蘑菇都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而他之所以多管闲事,无非就是看在张一江的面子上。

张一江给他的感觉很亲近,他虽然没有说他跟大舅是如何如何的要好,但从他的话里,总能感觉到他是怀念大舅的。

一个人如果能把一个已经死去二十多年的人放在心里怀念,那么这人一定不坏。

虽然不知道自己的面子够不够大,但是试一试总归不错。万一朱文行真的看在他的面子上,把鸡枞菌送回大世界酒楼的话,岂不完美?

听到程虎竟然想让自己把鸡枞菌再送回去大世界酒楼,朱文行小小的讶异了一下,随即说道:“小虎,你怕是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吧。”

“我很清楚,张总都跟我说了,他说大世界酒店是您发家的地方。所以我觉得,您真没有必要为了将鸡枞菌的价值最大化而把鸡枞菌从张总手里夺走。您不知道,他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这些鸡枞菌上面了。”

幼稚,实在是太幼稚了。朱文行忽然觉得,小虎这孩子真的是很幼稚。比他的孙子朱大牛还幼稚。

他居然想用煽情的话来打动他。呵呵,真是太年轻了,压根就不知道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

大世界酒楼在金钟县虽然算是最高档的酒店,但是,不说跟其他地区的酒店比,光是跟荷花市的普通酒店比,就压根没有可比性。

金钟县的经济之落后不言而喻,大世界酒楼的落败也不言而喻。

在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里,不进步,是注定要被淘汰的。

如果不是因为怀念程大牛,也许他二十年前就会把大世界酒店关门了。

现在二十几年过去了,就算是怀念一个人,也该怀念够了。

他已经是一个一只脚踏入棺材的老人,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为孙子铺好路,好让他未来接手文行大饭店之后可以高枕无忧。

因此,将鸡枞菌从张一江手中或者是说从大世界酒店夺走,带来文行大饭店总店,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

因为商人的存在本身就是为了将商品的价值最大化,以此来获得最大利润!

他虽然也怀念程大牛,但他更想让自己的孙子以后的道路平坦无忧。

“小虎,虽然你是一片好心,但我还是要很残酷的告诉你,大世界酒店关门是迟早的事。现在这家酒店基本上只能维持日常运转,根本就没有任何盈利。”

朱文行没听到对面说话,就接着说道:“所以,这些鸡枞菌放在大世界酒楼完全就是浪费。就算酒楼靠着这些鸡枞菌再次激起一阵小浪花,但那又怎样呢?金钟县的经济跟消费能力不用我说你也清楚。所以这批鸡枞菌运到省城来才是正确的做法。”

第218章 难于登天

道理程虎都懂。

张一江跟他说过,朱文行已经想要放弃大世界酒店,并且想关了大世界酒店。

所以这些年来,朱文行从来就没有把心思放在大世界酒店上。如果不是张一江苦苦支撑着酒店,估计早几年,大世界酒店就已经关门大吉了。

本来程虎是想让朱文行卖他一个面子,但现在听到朱文行把话说得这么清楚明白,显然是没有回旋的余地!

作为一个外人,程虎只能说道:“既然这样,那我就不为难您了。”

“小虎,有些事情你还不明白,等以后你明白了,自然也就能理解我的做法。”朱文行怕伤了程虎的心,又说道,

“你放心吧,虽然大世界酒店迟早要关门,但是以后咱们可以合作。无论你有什么好东西,你告诉我,我一定给你最好的价格。”

程虎应了几声之后,便挂掉电话。

他在想,如果换做他是朱文行的话,他会怎么做呢?

他也会把一切利益摆在最前面吗?

也许会,也许不会。

因为还没有达成那样的成就,所以程虎也捉摸不透那个时候的自己会是怎样一个人。

但是,他并没有因为朱文行的这种做法而对他产生负面情绪。

因为他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跟处世态度,只要不是恶人,就没有必要对别人指指点点或者心生怨怒,更没有必要因为别人没有达成自己的心愿而怀恨或者生怨。

人活着,先为自己想了才去为其他人想并没有错。

只是这样一来,程虎要面临的问题就真的很严峻了。

蚂蚁窝虽然已经找到,但是天公不作美,最近几天都不会有雨水。

如此一来,他要怎样才能在后天把鸡枞菌送去大世界酒楼?他要怎样才能帮助张一江呢?不对,他现在要想的不应该是这些。

他现在要想的应该是,要怎样才能让鸡枞菌从蚂蚁窝里长出来。雨水是必须条件!

可老天爷不下雨啊!

老天爷不下雨,难道我要把水运到山上?

别开玩笑了,这项工程有多巨大就不用说了,光是时间上都会来不及。

除非山上有水!

可是,山上怎么会有水呢?山林已经枯竭,要找到水源简直难于登天!

不对,山上有水啊!

程虎双眸忽然迸发出明亮的光彩,就像是发现了巨大的宝藏一样。

他赶紧凝神将意识放出去,直直往竹林地飘去。

意识刚刚逃离温热的夏日,躲进竹林地里,立马就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凉意。

竹叶静止,明明无风,却让人有一种全身裹入冰箱里的感觉。

程虎几乎没有一丝犹豫的,立马将意识飞到竹林地最低处的一个小山包上。

在被浓密矮小灌木跟青草覆盖的土包最高处,一口四四方方的水池装满了清澈见底的泉水。

泉水漫过池口的石头,顺着一条小渠蜿蜒而下,往竹林地下方的荆棘丛流去。

而且,水量颇大!

看到这一幕,可把程虎乐坏了,来不及做多观察,立马抽回意识,带上软水管以及水管接头跟不锈钢圈,再拿上砍柴刀等工具往山里奔去。

为了不像前天那样饿肚子,他还带上了便携式煤气炉跟锅,还有两包袋装螺蛳粉跟切好的红烧肉以及两瓶瓶装可乐。

虽然以他的体力跟脚程,从山里回到家中用不了太久,但是一来一回多少还是会浪费一些时间。

再加上一旦回到舒适的环境里,人的惰性就会蓬勃生长,所以程虎觉得,干脆在山里吃午饭好了。

这样既可以节约时间,又可以体验一下野餐的乐趣,岂不妙哉。带着一堆东西到了山里,走入竹林地。

双脚刚刚踏入竹林地,便看到了满眼青翠的绿,感受到了满身微微的凉,仿佛投身在清幽的湖水中,身上的每一寸皮肤都瞬间清爽起来。

此时还是清晨,太阳的光线还未进入山谷里,因而薄雾并未散去,仍在翠绿的竹叶上凝聚成露,晶莹剔透。

也许是这些露珠让竹林如此清凉。

但如果只有这些露珠,那还远远不够。

程虎往里走入一些,便可以看到竹林地最低洼处凸起的小山包。小山包的面积不大,占地面积大约只有十多二十个平方米。

小山包也不高,最高处也只有一米多的高度。

看起来不像个包子,倒像是一个躺着的煎蛋似的。毕竟它的地势比较平缓,与猛然凸起的包子还是有点儿差距的。

程虎放下手中的东西,走到小山包前面,顺着已经被植物根系牢牢吸紧的泥土走到山包最高处,往下一看,就可以看到自己的倒影在泉水中清晰可见。

怎奈泉水太清,看得并不是太真切,因此他也没有机会自赏,便把视线移到水池旁边的草地上。

水池旁边的草地长出来的草是比较矮小的铺地草,上面还可以看到一些动物的脚印。

这一发现虽然很平常,也在情理之中,但程虎就是莫名的开心快乐。

他蹲下身子,看着草地上的脚印,猜测着前来饮水的可能除了狐狸一家之外,还有老鼠,獾类,以及其他一些爬行小动物。

他之所以这么想,并不是因为他能分辨动物的足迹,而是因为他此刻就只能想起这几种小动物的名字而已

来不及继续感慨,走下山包,来到山包低处的水阀开关旁边,将水阀开关拧开一些,立马就有一股逃逸大军从水管里涌出来。

由于开关还没有完全拧开,所以水量也不是很大。泉水涌出之后,九十度向下流淌。

程虎把手伸到水流下方,洗了洗手,再捧起一捧水送入口中!嘿,还别说,这水可比家里的水要甜多了。

虽然都是山中的泉水,但是家里的泉水要经过一条长长的水管才能引入家中楼顶的水塔里,然后在水塔汇集之后,又才分散到个个水龙头里。

流出大山的时间不仅更长,经过的人工物件也更多,因此自然也就比不上这刚刚从山里流出来的泉水。

这泉水虽然是无味的,但它又是甜的。颇为矛盾。

程虎来不及细想,又捧起一捧水,往脸上扑去,然后双手搓揉几下脸蛋,把脸上的杂质洗去,人也更加精神。

人一精神,脑子就清醒了。现在压根就不是赞叹泉水清冽甘甜的时候,我特么是来给茶林浇水的

程虎又喝了一口水,关上水阀,将软管的一头用接头跟出水口连接起来,然后再用不锈钢圈固定。

他抱起水管,一边放水管,一边往竹林外走去。

走出几米,觉得这样似乎不妥,又放下水管,找来跟青藤,将水管绑在旁边的一根竹子上。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他待会儿在拉扯水管的过程中,可能会不小心把水管的接口处拉断。

拉断了接口倒不要紧,再接回去就行了。怕的是,拉断了都不知道,还一个劲的拉,然后等他回来的时候可能就会发现,水管入水口已经远离山包很远很远

把水管在竹竿捆绑好后,再抱起水管,绕竹子走一圈,让水管也绕竹子一圈。

然后,他抱着水管继续朝斜下方的茶林地走去,一边走,一边放水管。

茶林地的正上方就是之前找到鸡枞菌的灌木林。两处紧紧挨在一起。

从竹林走到茶林地,需要穿过一片面积约有几百平方米的灌木丛。

如果是普通人抱着水管穿过灌木丛的话,绝对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虽然直直穿过灌木丛,直线距离貌似只有几十来米这样,但是不要忘了,这几十来米可是寸步难行的。

带刺的金樱子、坚硬的白花木,还有各种藤蔓缠绕,普通人空手走入都举步维艰,更不用说抱着一大卷水管了。

一般情况下,山里人走入这样的灌木丛,都会带上砍柴刀开路,一边用砍柴刀砍开灌木藤蔓,一边用手拨开各种荆棘朝前走。

但程虎不是普通人呀。

他驱动意识,控制住前面的植物,让植物让开一条道来。

如此,再加上他稳健的步伐,即使抱着一卷水管走入,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程虎把水管一路从竹林地里的水池边上带到茶林地之后,也就过去了十几分钟而已。

这是超人的速度。普通人估计怎么也得忙活个把小时才行。

现在水管是牵引到茶林地来了,但程虎还得空手原路返回。

他还得一路往回查看,看看水管有没有不通畅的地方。

第219章 嗦粉

【感谢空虚大佬和雪中送叹的打赏。】

如果水管有折起来或卷起来的部分,对于后面的喷洒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检查完水管之后,回到水池边上,再把水阀开关打开。

从水池牵引到茶林里的水管是半透明水管。这种软管一般又称之为‘网管’。因为水管里有网状的纹路,据说是可以在冬天的时候防止被冻爆

水管是半透明的,因此肉眼便可以看见泉水因为水压跟地势的缘故,一路湍急的向下逃窜。

程虎拿起地上的东西,回到茶林地里。

虽然他脚程很快,但还是没有水流快。

等他回到茶林地的时候,从水管口子吐出来的泉水已经在地上流了一滩。

他拿起水管,用食指堵住出水口,只留下一小条缝隙。

这样一来,出水口变小,水压变大,从出水口流出来的水则会以‘喷’的形式冲击而出。

他把出水口向上抬高,原本直直向前喷去的水立马朝蓝天冲去,无奈地心引力太牛逼,它们还未冲上云霄,便又像雨水似的从半空中落下,飘飘洒洒的跌落在茶林里。

那模样,确实是像下雨。

程虎此时已经凝神,将意识扩散,像一张密不透风的帷幔似的覆盖在茶林里,然后往茶林里的大地注入力量。

紧接着,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一朵朵白色的蘑菇立马从泥地里冒了出来

那是不可能的!

地面上的植物立马由黄转绿,只在眨眼的功夫间,原本枯黄的茶籽树立马绿得发亮。

这种茶籽树跟村尾山坡上的茶树不是同一品种。这种茶树的叶子不可以做茶,但村尾茶林里的茶叶则可以做茶。

虽然这种茶籽树的茶叶不可以做茶,但长出来的茶籽比油茶树的茶籽更大个,含油量也更高一些。

而且,这种茶籽树的生命力很强大,成活率也高。虽然它们之前全都进入了生命停滞的状态,但那是外力因素,跟它们自身的生命力没有关系。

这种茶籽树一般种下之后,除了每年一次的锄草活动之外,并不需要任何管理,也不需要给茶籽树提供任何肥料养分。

但想要茶油质量好,产量高,首先还是要把山养好了。

茶籽树喜光耐温,如果能让茶籽树生长在通风好、日照好的山坡上,那茶籽树就会长得如同乡野村姑一样风姿绰约、光彩照人,结起果来就一定能一串串压弯了枝头。

因此,在安明镇一带,但凡是住在山村里的,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在大山里种有一片属于自己的茶籽林,或者更多。

虽然这种茶籽树的茶叶不能吃,但是,这种茶籽树长出来的另一种果实却是一道很难得的美味。

这美味的名字叫‘茶桃’。

茶桃是茶籽树在春季四五月份开花,然后结成的一种果实,因为形状长得像桃子,所以被人们称之为茶桃。

茶桃的生长期不像茶籽那般漫长,一般从结果到成熟,也就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果实与花紧密相连,花落果成。

茶桃成熟后,表面一层厚厚的绒毛褪去,全都白花花的挂在枝头上的时候,就算是真的成熟了。

这个时候,摘下一个茶桃,捡干净放入嘴中,便会有一股细微的甜味慢慢在嘴里化开,不仅甜,而且清香留齿,过了好久,口中仍然能感觉到它的清香味道。

程虎知道这种东西。

所以看着茶树上那一个个白花花,大如小姑娘拳头的茶桃时,只是略微讶异了一下。

因为之前压根就没想到自己会遇上这种山珍。

虽然他知道茶桃这种东西,但实际上,并没有吃过。

他赶紧放下手中的水管,掏出手机给旁边一棵茶籽树上的茶桃拍了一个照片,然后放到浏览器里搜索。

搜索得到的答案确实是茶桃无疑了。

程虎这才欣喜不已的摘下一个茶桃,用水管冲洗一番,然后咬上一口

嗯,没有苹果甜,也不像西瓜饱满多汁,更不像香蕉那样甜腻软糯。

这东西咬在嘴里的第一瞬间,貌似有点儿干的样子,要等牙齿切磨薄薄的肉皮了,才会有清甜的汁水被压榨出来。

哦,对了,这茶桃是真空的。它只有一层类似多肉植物的叶子那样厚实的果皮,里面是真空的,没有任何果肉。

因此,它的果皮也是它的果肉。

刚入口时,感觉虽然并不怎么美味,但是随着牙齿切磨的时间慢慢增加,口中的清甜也慢慢饱满起来。

吃到最后,就会感觉到,自己从嘴里呼出来的气体都带有淡淡的清香。

不知不觉间吃完一个,又摘来一个继续入口

程虎接连吃了三个,才猛然想起,我这是来给茶林淋水的,不是来当贪吃蛇的

想到后天就要给张一江送去鸡枞菌,程虎赶紧重新捡起地上的水管给茶林淋水。

茶林的面积颇大,一层层由低到高,约有二三十层。

每一层的宽度大约有三米左右,长度则有近百米。

因此,要想在今天之内把茶林淋个通透,必须抓紧时间,不能松懈怠慢。

到了午饭时间,程虎打开便携式煤气炉,往锅里放入清水,然后拆开螺蛳粉包装袋,放入两块粉丝。

螺蛳粉这种东西跟其他地区的酸辣粉红薯粉不一样,它必须先用清水把硬邦邦的粉丝煮软,然后用凉水冲洗掉粘在粉丝上面的淀粉,最好是泡一下,最后才能入调料真正开煮。

由于时间不充裕,程虎把粉丝煮软之后,将锅里的热水倒掉,再倒入清水清洗一遍,之后把水倒掉,便可以正式开煮了。

开煮之前,倒入适量清水,把汤包跟油包倒入,花生包、腐竹包、酸笋包、还有醋包要等粉丝起锅的时候才倒。

虽然螺蛳粉刚刚已经煮软过一次,但是第二次入锅煮,还是要花费一些时间。

程虎很自然而然的掏出手机,拍照装逼!

先来一张超高颜值的自拍照吧。

毕竟颜值即是正义!

自拍一张,背景是葱葱郁郁的茶树,远景是茂密的灌木丛,更高处还有蓝盈盈的天空跟白悠悠的云朵。

在这些景物的最前端,一张五官分明浓眉大眼的脸蛋显得十分的俊俏,就像高山,又像蓝天那样,给人一种稳重而向往的感觉。

自拍之后,再对着锅里的食物拍一张有味道的照片。

然后把两张照片放到朋友圈里,配以文字:

‘野饭香炊玉,村醪滑泻油。还家亦无事,随处送悠悠。’

装逼虽然可耻,但如果配以古诗词的话,那就不能称之为装逼了,得喊文青!

看了看手机的照片,再看看锅里的食物,一会儿工夫,粉丝已经被煮得越发软弹。

程虎以前并不知道螺蛳粉这个东西,是后来来了西阳省才注意到这个一直以来被外地人误以为是‘黑暗料理’的美食。

这个美食是西阳省的特色小吃,起源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

它不只带火了自己,也带火了自己的家乡。在那之后它敏捷的走向了粉生顶峰,从小小宵夜变成了西阳省的三餐日常又变成了全国人民无法拒绝的诱惑。

不同于经典的老婆饼里没老婆,鱼香肉丝里没有鱼,海参抻面里没海参,螺蛳粉里是真的有螺蛳的!

只不过它只存在在汤底里,螺蛳汤的辣和腥,正是螺蛳粉的特色。

上好的螺蛳、猪筒骨、牛骨、土鸡,以文火慢炖,配以茴香、毕波、白寇、八角等香料,于锅中熬成绝佳的汤料,清而不淡、麻而不燥,辣而不火、香而不腻。

一直以来,不熟知螺蛳粉的人都觉得螺蛳粉很‘臭’。但实际上,这股所谓的‘臭’味来源于螺蛳粉里的酸笋。

酸笋是新鲜笋经工艺发酵后酸化而成,其味道让许多人都‘退避三舍’,但懂得欣赏它内涵的人就会知道,它是香而不腐的。

酸笋的臭味把部分人挡在了美食门外,但螺蛳粉里可以没有螺蛳,却不能没有酸笋。

抵当‘酸笋臭’之后独一编制就是入坑一起嗦粉。只需吃过三次,没有不上瘾的。再闻到这股酸臭味,脑子里很自然而然的就会浮现出一碗汤红粉白、酸鲜诱人的螺蛳粉,叫人直咽口水。

初尝一口,鲜美的骨螺汤渗透到了每一根粉丝里,饱满而又爽滑;酸笋的独特味道让整碗粉丝得到了升华,它的滋味,就像是榴莲和臭豆腐,只有尝过之后才有资格评论。

当然,现在程虎煮着的这种袋装螺蛳粉比起真正的螺蛳粉还有些距离。

要吃真正的螺蛳粉,必须要去实体店里品尝才有滋味。

但是,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吃一吃这种袋装螺蛳粉还是可以的。

放下手机,关了煤气,再往锅里倒入剩余的配料包,以及从家里带来的红烧肉。

诸多配料进入滚烫的汤粉中,香味立马四溢开来。

拿起筷子,夹起一筷子粉丝,呼呼吹几口热气,再往嘴里送入粉条,这滋味何止是酸爽啊,简直是爽爆了。

特别是在劳作之后,饥肠辘辘的情况下,饮一口螺蛳汤,那浓厚的滋味可不比猪脚汤差劲。

吃了螺蛳粉,嘴巴难免有点辣,这个时候,再来一杯可乐

程虎顿时觉得,这是他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餐。

第220章 收获一只小狗狗

前有群山连绵,后有茶树成荫,蓝天与白云嬉戏,微风卷着群鸟遨游,螺蛳粉的香味也在这山野里蔓延四散

那鸟群仿佛都被这浓郁的香味给呛住了,叽叽喳喳的一个劲叫嚷起来。

隐隐约约听到其中有那么一句:“哇,谁又拉肚子了?怎么那么臭?”

程虎石化,片刻之后,站起身朝从前面飞过的鸟群咆哮道:“你们懂什么?这是特色美食。”

鸟群没有回应,纷纷扔下一泡鸟屎之后,悠扬而去。

它们都跟领头鸟证明了一件事:它们都没有拉肚子!

看着前方距离他不足十米的位置瞬间洋洋洒洒的飘落下一片鸟屎,立马生出了对佛祖的感恩之心。

要是再往他这方向来几米,估计他会变成屎人吧。

闭上嘴巴,拧开旁边的瓶装可乐咕咚咕咚喝上几口压压惊之后,程虎又继续干活。

茶林地的面积虽然十分宽广,但因为是斜坡,所以喷洒起来还是很方便的。

不需要上下跑,只要按着水管在最高一层梯地上从一侧像另一侧平移,基本上就能把茶林地全部浇淋一边。

但是,浇一遍水并不能使雨水完全渗透蚂蚁窝,因此,每走一步所停留的时间都比较长,而且浇完一边之后,还得倒着往另一侧走,再浇灌一遍。

如此反复,程虎从吃饱午饭之后,一直坚持到天黑了,还没有回家。

倒不是他不想回家,而是因为一旦雨水不给够的话,那么今天的一切劳作都白干了。他必须今天就把水浇透,然后明天必须要有蘑菇长出来!

他想,现在天才刚刚黑,再坚持两个小时吧。

现在估计也就七点钟这样,再给茶林地淋水两个小时,然后九点钟回家,回到家里也就九点刚过一会儿的样子,不算太晚。

以前的话,他肯定得惦记着要喂鸡这件小事,但现在有了小猴子们帮忙,倒是不用担心鸡群挨饿了。

挨饿的只有他。

肚子咕咕叫起来。

他颇为无奈的低头看向自己的肚子。午饭虽然吃了两包螺蛳粉,但那不顶事啊。

现在肚子已经饿得连八块腹肌都撑不起来了。

可是没办法,今天不把事情办好,明天还得重头再来。他倒不是怕辛苦,而是怕时间来不及。

后天就是土豪们给的期限。

如果后天土豪们看不到鸡枞菌的话,估计张一江会很难办。

他跟张一江也不熟,按理来说,他可以不管这档子闲事,但是程虎这人有个好处,就是乐于助人且说到做到!

而且,这鸡枞菌的价格也确实诱人啊。

卖一批鸡枞菌就能得十几万,照这样的情势发展下去,他程虎岂不是迟早要成为千万富翁,甚至是亿万富翁?

哈哈哈!

低调!低调!

终于到了九点,程虎放下水管,捡起地上的煤气炉等物,顺着水管回到水池边上,把水阀开关拧紧了,然后准备回家。

刚走出竹林地没几步,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

有种不好的预感!

蛇类的活动规律,以昼出夜伏居多,但因品种而异,也有一些毒蛇喜欢晚上出没。

想到这里,程虎的背脊像被一阵阵阴风吹着那样,凉飕飕的。

之前在灌木林往上一点的位置遇到竹叶青的事情如今还历历在目呢。难道今天这么背,又要遇上什么毒蛇?

而且,最近确实很久没有遇到什么蛇类了,所以,程虎很自然而然的就想到了身后走来的物种极有可能是蛇。

他吞咽一口,慢慢回头看去。

清幽的月光下,一只毛茸茸的小东西正歪着脑袋看着他。

程虎松了一口气,笑道:“狐狸,原来是你。”

狐狸爸爸歪着脑袋看着程虎,貌似有点儿奇怪他为什么会在这里的样子。

狐狸白天睡觉,晚上出门觅食,所以并不知道程虎一个白天都在山里这事。

它用圆溜溜的眼睛看着程虎,脑袋一会儿歪向左侧,一会儿歪向右侧,那模样充满了好奇。

程虎蹲下身子,手还没伸出去,狐狸爸爸立马走上前来,用它的小脑袋在程虎的腿上蹭来蹭去,小眼神里还有些幽怨的样子。

大概是在抱怨什么。

这么晚了,为什么还在山里呢?

山里的毒蛇猛兽可不会像我这么善良可爱,要是它们伤害你,你可怎么办?

程虎伸手搓揉着狐狸爸爸柔顺的毛发,笑问道:“你这是要出门去找吃的东西吗?”

狐狸爸爸微微点了一下脑袋,表示肯定。

程虎又道:“那你去吧,我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也要回家吃饭去了。”

狐狸爸爸没有表态,只是仰望着程虎,小脸蛋上又是一脸哀怨的样子。

它肯定是在说:“你这个傻蛋,为什么不好好吃饭?”

程虎揉了揉狐狸爸爸的脑瓜子,站起身,朝前走去。

但还没走多远,就看到一道红色的影子快速从他身边掠过。

狐狸爸爸赶超程虎之后,在前方十多米的位置停下来,埋下脑袋,朝旁边的灌木丛嗅了嗅。

没发现异样之后,回头看一眼程虎,又继续朝前跑去。

跑了十多米远,又停下来,朝旁边的草地狠狠的嗅了嗅,没发现异样,继续回头看程虎,继续向前跑去。

程虎算是看明白了,狐狸爸爸这是要送他回家啊。

哈,这算不算意外获得一只狗狗?

虽然人家不是狗!是狐狸!但是,貌似都差不多吧。毕竟狐狸本身就是犬科动物呀。

程虎朝前方的狐狸笑说道:“小狐狸,你要送我回家吗?我家里今天好像没有新鲜的肉了。我可没办法给你酬劳啊。”

狐狸爸爸闻言,停了下来,幽怨的瞟了一眼程虎。

那意思大概是说:“你看我像是那种斤斤计较的狐狸吗?还有,麻烦你把‘小’字收回去!”

瞟了一眼程虎之后,狐狸爸爸又继续朝前奔去。

因为有狐狸爸爸在前面开路,所以程虎就放慢了脚步,免得狐狸爸爸为了拉开距离而跑得太累。

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九点半钟。

程虎在院子里拍了拍狐狸爸爸的脑袋,说道:“你在这儿等一下,我给你抓只鸡出来。”

狐狸爸爸仰起脸,朝他露出一个笑脸,并眯了眯眼睛,好像很期待的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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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天敌在埋伏

【谢谢空虚大佬的万赏,和雪中送叹的打赏】

程虎知道,狐狸爸爸要养老婆孩子,还是挺辛苦的,所以进入鸡舍之后,挑了一只比较肥大的鸡绑了鸡爪,然后放在狐狸爸爸跟前。

狐狸爸爸看着肥硕的鸡,双眼直冒光。

虽然它是捕猎小能手,但是山林的生存环境十分恶劣,要养活一大家子,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不过还好,它的智慧加上它的身手,还是可以让一家子吃饱肚子的。

如果是在往常,它可能不会要人类的馈赠,而是选择靠自己的实力吃饭。

只是,像眼前这只大肥鸡这样的美味,它们确实是好久没有遇到了。而且,三个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所需的食物也比较多。

还有,老婆生产没多久,身体还没有完全复原

它看了一眼高大又善良的人类,觉得自己这么白白受他的恩惠貌似不怎么好,毕竟自己今天可没有给他带来任何他喜欢的野生美味呢。

但是真没有办法了。为了老婆孩子,它必须把这只大肥鸡带回家。

那么,卖个萌吧。

唉,狐生艰难啊!

为了活下去,不仅要聪明要能打,特殊情况的时候,还得靠卖萌来获取食物。

但是,卖萌也算是一门本事吧。

所以,说到底,它还是一个靠实力吃饭的山林小猎手。只是,现在它是用自己的软萌猎取到了人类的喜爱而已。

狐狸爸爸绕过大肥鸡,走到程虎身边,歪着脑袋看了程虎一眼之后,继续朝前走两步,把披着软滑毛发的身体挨在程虎脚边,再把脑袋安安静静的靠在它身上。

它很安静很安静,但那安静的模样很美好很美好。

程虎的小心脏陡然停跳了几下!

真的被萌到了!怎么办?

他有种想要再进鸡窝抓一只鸡给狐狸爸爸的冲动。

但是,狐狸爸爸一次只能叼走一只鸡啊!

清幽的月光下,宽敞的大院子里,百花齐放,在夜风中摇曳。

一只小狐狸轻轻靠在高大人类的身上,画风极其温暖!

呸!

三只小猴子躲在玻璃窗内,远远看着人类身边的狐狸。

“垃圾,都是垃圾!”

这句话的意思虽然不是很懂,但是小胖猴觉得,用在此处貌似挺适合的。

小金猴瞥了老三一眼,讥讽道:“嫉妒使猴丑陋。”

“你才丑陋”小胖猴气呼呼的朝老大吼道,“你全家都丑陋。”

小壮猴听着这话,怎么感觉有点儿不对劲?

哦,这混蛋是在骂我呢!

小壮猴拳头紧握:“生可忍,熟不可以忍。”

意识是,如果是陌生人说了这样得罪它的话,那还可以给点面子,强忍怒火。

但既然是熟人,还说这种混账话,那就绝对不能忍受了!

院子近处,程虎跟狐狸的画风无比美好,但远处的背景似乎有点儿奇怪。

隐隐约约看到,两只猴子在揍另外一只猴子

狐狸爸爸卖萌过后,不忘家中妻儿还等着它回家,就赶紧叼起大肥鸡往家里回去。

这只鸡真的好肥啊!

它的身材是那么的圆润饱满,而且富有弹性。

更重要的是,它真的很香。

是那种闻一下就可以让一只狐狸愿意为其冒天大危险的香。

在山林里,能找到一只这么肥美的鸡不容易。

所以,看到一只小狐狸满载而归的时候,山林里的某些动物不安分了。

哼,小东西,以为自己靠着颜值就能换来一顿大餐?真是太幼稚了。人类世界还有一句话,叫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躲在灌木丛里,远远看着狐狸靠近的猞猁内心是极其不平衡的。

呵呵,不就是卖萌打滚吗?好像谁不会似的。

它微微扭头看了一下自己近乎有六十斤重,圆得不能再圆的身体,然后幻想了一下自己在人类的手掌下撒娇的模样。

它要露出一脸无辜的表情?

它还得用自己的脑袋去蹭人类的掌心或者腿部?

呵,这未免也太恶心了。

谁没事会搞这种肉麻的事情?难道我还是个小屁孩吗?

不,我是一只大猞猁,一只即使不用卖萌打滚,也能在这片山林里活得逍遥自在的猞猁。只有傻子才会干那种愚蠢的事情。

它悄悄压低身子,让自己掩藏得更好一些。

这是一只欧亚猞猁,它的种族分布于世界各地,并不属于濒危动物。

但是,作为野生动物,且算是中型猫科的一员,它以及它的种族还是十分荣幸的挤入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行列当中。

猞猁有多个亚种分化,但其中,欧亚猞猁是当之无愧的老大。

欧亚猞猁是体型最大的中型猫科动物。

换而言之,就是说,目前在黄金山林内,比蹲在灌木丛里这家伙更大的猫科动物就是老虎豹子一类了。

可能是这只猞猁比较能吃吧,它的体长已经达到了巅峰,约有一米三长,它的体重也在三十公斤左右,肩高已经超过六十厘米。

想象一下,这是一只跟萨摩耶犬差不多大的野猫,不是黑足猫那种体重只有三斤左右的小猫咪。

虽然它长得很大,但它的外貌跟其他猫还是差不多的。只是它的身材比例更为粗壮,而且尾巴极短,它的脑袋不及体长的四分之一。

而且,它还有四只十分粗长且矫健的爪子。

尖尖的耳朵上长有黑色耸立的簇毛。两颊则长有下垂的长毛,这让它们看上去貌似有点儿凶的样子。

猞猁的上体一般以棕色或者褐色为主色调,腹面呈浅白色、黄白色或沙黄色。尾端呈黑色。

赤狐的虽然聪明狡猾,身手敏捷,但是,仍然只是小型动物,体重一般情况下只有5到7公斤,远远小于猞猁。

因此,在自然界中,猞猁始终是狐狸的天敌。

狐狸,也始终是猞猁的食物之一。

但是,在这片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的山林里,如果想要说谁是自己的食物,那就必须先把食物捕获到手再说,不然一切都是空谈。

猞猁悄悄压低身子,想要把自己掩藏得更好一些。

毕竟现在它将要捕获的不是鹿,不是兔,也不是獐子之类的笨蛋,而是一只狡猾的狐狸。

它必须把自己藏得更好。

但是,它忽略了自己的体型,那硕大的身躯岂是一个灌木可以掩盖的?

而且,它身上的体味并不亚于狐狸。

因此,狐狸爸爸还没有靠近猞猁藏身的灌木丛,就敏锐的嗅到了危险。

而且是一个很大的危险,这个危险大约有六十斤重。

它想放下嘴里叼着的鸡,然后逃命。

但是不行。这只鸡是给老婆孩子的,如果拱手相让的话,老婆孩子不就吃不到这么美味的大肥鸡了嘛。

虽然叼着大肥鸡可能跑起来会慢一些,但是,说不定也可以松懈猞猁的警惕性。

它一定会以为叼着大肥鸡的狐狸并没有那么聪明。毕竟聪明的狐狸都会懂得取舍,懂得弃车保帅。

而这只笨狐狸不懂。那么,它就会在身体的优势上,更洋洋自得一些,然后放松警惕,然后

狐狸爸爸的心中已经有了完美的计划。

它用力咬住鸡脖子,将鲜美的血液从鸡脖子上挤压出来。原本还能在它嘴下挣扎的大肥鸡,被咬断脖子之后,疯狂的挣扎几下之后,便没了声息。

闻着空气中甜丝丝的血腥味,猞猁忍不住舔了舔舌头。

它很想冲出去从狐狸口中夺走那只大肥鸡,或者是,把狐狸吞到肚子里,然后再把大肥鸡给那个小跟屁虫送去。

但是,它不能这么做。

它之所以不能这么做倒不是因为同情狐狸还有老婆孩子,而是因为现在狐狸还没有进入它的埋伏圈,它必须静待时机。

它觉得,也许狐狸还没有发现它,如果发现它了,按照狐狸谨小慎微的尿性,必定会扭头就跑。

但是这只狐狸没有这么做。

哈哈,如此看来,我掩藏得很好嘛。

狐狸爸爸甩了甩口中的大肥鸡,将鸡脖子流出来的鲜血甩得到处都是,甚至有几滴鲜血已经甩到了猞猁藏身的灌木丛前。

这,这绝对不能忍了。

猞猁吞了吞口水,猛然从灌木丛里扑出来。

与此同时,狐狸爸爸已经叼着大肥鸡扭头就跑。像是被吓了一大跳而做出的本能反应一样。

猞猁见状,立马朝那只遇到危险还不知道扔掉口中食物的傻狐狸追去。

哈哈,看来今天真是走大运了,遇上了一头傻乎乎的狐狸。这傻狐狸遇到危险了还不知道扔掉嘴里的食物保命,真是一个大傻瓜。

猞猁一边追着狐狸,一边得意的想到。

狐狸爸爸叼着大肥鸡,确实速度受限,但好在,它早已经算准了距离。

就在猞猁即将追上它的时候,它叼着大肥鸡,一头钻入了一根被虫子蛀空的木头里。

它是这附近的居民,自然知道哪里有被蛀空的木头。

木头根部较大,尾部较小。因此,即使狐狸爸爸叼着一只大肥鸡从根部钻入也是一件极其轻松的事情。

猞猁没有进行任何思考,本能的朝那个宽大的树洞冲击进去。

傻子,难道你以为你躲到木头里就没事了吗?

进入木洞之后,狐狸爸爸忽然停下奔跑的脚步,一步两步‘艰难’的朝前行走。

之所以要放慢脚步,并不是因为木洞越来越小的缘故。虽然木洞已经越来越小,但让一只狐狸畅通无阻的穿过去并不是问题。

所以,狐狸爸爸是有意放慢脚步。这样一来,才能给猞猁造成一种自己只要再往里一点点,就可以抓到狐狸的错觉。

一切就跟狐狸爸爸预想的一样,在猞猁眼中,一个不会弃车保帅的狐狸是只笨狐狸。所以猞猁毫不犹豫的追入木洞中,并且勇往直前。

直到它完全卡在木洞中间,进退不得的时候,它似乎才恍然明白,自己这是上了狐狸的当?

狐狸爸爸从木洞的尾端顺利逃脱,口中仍然叼着大肥鸡。

回到狐狸洞的时候,狐狸妈妈正担心不已的在洞口等着它回来。

它听鸟类来报信,说是狐狸爸爸被一只猞猁盯上了。

原以为等不回来狐狸爸爸了,但没想到,夜色中,月光明亮,晚风习习,狐狸爸爸叼着一只大肥鸡,任凭夜风吹动它柔顺且长的毛发,欢快的朝狐狸洞奔回来。

它像一个英雄那样,仿佛踏着七彩祥云而来。

虽然它没有盔甲,没有刀剑,但飒爽的英姿完全不输给任何一个英雄形象。狐狸妈妈是这么认为的。

在它眼里,这时间任何一个英雄都比不上它的英雄。

它迎上去,靠在狐狸爸爸身上,用脑袋蹭了蹭它的身体,表示担忧与欣慰。

狐狸爸爸得意的扬起小脑袋,将口中的大肥鸡举得更高一些,神色当中充满了炫耀。

然后,两只狐狸一前一后的往狐狸洞中走去。等待它们的,将会是三只可爱的小狐狸。

但等待程虎的,永远都是三只恶魔猴子。

“快起来,快起来,你这个大懒虫。”

“再不起来,我就要往你嘴里撒尿了。”

早上,程虎还睡得晕晕乎乎的,就被三只小猴子揪耳朵、捏鼻子、抓头发甚至是捏蛋蛋给弄醒了。

他一脸怀疑人生的坐起来,睁开并不是那么情愿睁开的眼睛,叫道:“你们干什么干什么?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这都什么时候了?你怎么还在睡觉?”

“就是啊,你这个人类真是太懒惰了,我们都起床这么久了,你怎么还在睡觉。”

小胖猴用手拨开程虎的嘴皮,说道:“你闻闻看,鸡粪我们都捡了好多了,你怎么还在睡觉。”

鸡粪

呸呸呸!

程虎一把推开小胖猴,憋了一眼旁边的闹钟,抱怨道:“现在也才十点钟啊。我昨晚上回到家里,不是十二点钟才睡觉吗?你们知不知道,人类要是一天睡不够十个小时的话,很容易变老的。”

“可你本来就已经很老啦,还能老到哪里去?”

“对啊,你本来就很老了。再老也是这样。”

“而且你再不起来,咱们院子就要被狐狸给霸占了。”小金猴指着落地窗的方向,说道,“来了好多狐狸,你要是再不起来的话,院子里的鸡就没有了。”

什么情况?

什么好多狐狸?什么鸡?

难道说狐狸爸爸带着大部队来偷鸡了?

闻言,程虎赶紧爬起身,朝落地窗跑去。

往下一看,我靠!

果然好多狐狸!

偌大的院子里,大约有二三十只狐狸。

虽然这个数目貌似不多的样子,但是比起一只狐狸,还是很多的。

特别是二三十只狐狸散落在院门口各处的时候,一眼看去,便是红彤彤一片,就跟一块巨大的彩霞坠落在大地上一样。

程虎赶紧跑下楼梯,直奔院门口。

原本还有些担心自己会没法从这些狐狸中分辨出狐狸爸爸来,但是,这个担心显然是多余的。

在这么多的狐狸里,只有狐狸爸爸的眉心有一块白斑。

狐狸爸爸看到人类来了,并没有像之前一样卖萌打滚,只是歪着脑袋,看着人类。

狐狸们聚拢起来,站在狐狸爸爸身后,全都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程虎。

面对这几十双眼睛以及几十张长得几乎一样,而且都十分软萌的小脸蛋,要说不震撼,那是不可能的。

虽然去狐狸养殖场也可以看到这么多的狐狸,但是,这种野生狐狸一只就能敌几十只养殖的狐狸。

它们虽然都是狐狸,但野生跟圈养的到底有所不同。

野生狐狸的灵性贼大,盯着人看的时候,总能让人有一种想要抱住它们的冲动。

所以,程虎现在真的是强忍着内心的冲动,才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不然的话,他可能会扑到狐狸群中打滚。

但是

程虎看了看狐狸们,又看了看被吓得跑到墙角下的鸡群,有种不好的预感。

怎么突然之间觉得鸡群好像要不保的样子?

这这是不是太过分了!

但是,面对一群如此软萌的狐狸,程虎真的没法狠下心来驱逐它们,让它们回到山林里自力更生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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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傻蛋

【感谢空虚大佬和游霞的打赏。感谢钟情大佬的万赏。】

虽然他总是跟猴子们说,这里不养闲猴什么的。但是那都是吓唬小猴子们的。而且,狐狸确实可爱啊。

啊,艰难的抉择啊!程虎暗暗叫道。

狐狸爸爸就像是看出了程虎的难处似的,依依不舍的看了一眼墙角的鸡群,然后回头朝身后的狐狸们发出一声声叫喊。

狐狸们听到叫声之后,立马扭头奔出院子,朝山林跑去。

狐狸爸爸朝程虎露出了一个笑脸,然后也扭头就跑。

程虎始终一句话不说,但觉得貌似有点儿对不起狐狸们似的。

因为昨晚狐狸爸爸确实是靠卖萌换到了一只大肥鸡,但今天,狐狸们一齐来卖萌,他却没有再给狐狸们大肥鸡,这是不是有点厚此薄彼?

没等他想明白,就远远看到竹林地的方向飞出一群密密麻麻的鸟。

鸟群靠近,程虎诧异的瞪大了眼睛。

因为鸟儿们全都抓着一朵朵又白又大的蘑菇!

握靠,是鸡枞菌!

竹林地的方向就是茶林的方向,难道说,茶林里的蘑菇已经冒出来了?

没等程虎多想,鸟群就已经把鸡枞菌全都放在了地上,并且飞离。

程虎赶紧驱动意识,追着鸟群飞去。

鸟群果然是飞到了昨天淋水的茶林里。

而且,茶林里确确实实长出了密密麻麻的蘑菇。这些蘑菇的数量似乎比上一次还要多。

但让程虎感到奇怪的是,这些蘑菇并不是从地里长出来的。不对,应该说,这些蘑菇并没有长在地里,而是东倒西歪的倒在地上。

很明显是被谁从土里拔出来了。

鸟群们抓起鸡枞菌,再次送往院子。

一连飞了四趟,鸡枞菌才被鸟群一根不剩的送到了院子里。

把最后一趟蘑菇送达之后,蓝翅八色鸫没有跟着鸟群飞离,而是落在程虎旁边的一棵花木上。

八色鸫叽叽喳喳叫了两声之后,说道:“嘿,傻蛋,别愣着了,赶紧把蘑菇拿去卖了,然后给我们买食物回来。”

程虎回过神来,听到傻蛋二字,有点儿郁闷。

我明明是这片山林里的智慧担当,怎么可以喊我傻蛋?

就算是把我放到人类世界里跟人类相比,那我的智慧也绝对是赶超爱因斯坦的存在,怎么能喊我傻蛋?

毕竟爱因斯坦听不懂动物说话,但我能啊!哈哈哈!

虽然傻蛋二字让程虎有点儿郁闷,但看着满院子的鸡枞菌,心中的喜悦自然是远远赶超小郁闷的。

他看着八色鸫,兴奋的笑道:“哈哈,放心吧,今天太阳落山之前,我一定给你们带很多食物回来。谢谢你们又一次帮我把蘑菇送到这里。”

蓝翅八色鸫站在手指粗的枝木上,歪着脑袋,用骨碌碌的眼睛看着程虎问道:“难道你还不知道事情的全部经过吗?”

程虎皱起眉头,不解的问道:“什么事情的全部经过?”

蓝翅八色鸫慢悠悠的说道:“唉,真是个傻蛋。是晚出早归的狐狸爸爸发现了蘑菇,也是它发动山林里的狐狸拔蘑菇的。现在你该明白了吧。”

程虎更加讶异!

八色鸫接着说道:“你知道的,狐狸们的爪子不能握合,所以只能用嘴咬着蘑菇脚,小心翼翼的把蘑菇从地里拔起来。它们既不能让自己的牙齿陷入蘑菇里,又不能把蘑菇脚弄断,所以它们真的是费了好大的劲才把那么多蘑菇全都拔了出来。”

“天还没亮,它们就在那里拔蘑菇了,一直拔到刚刚才拔完。用了大半天的时间。把蘑菇拔完了,狐狸爸爸就带着狐群来跟你领报酬。但是,你好像什么也没有给它们。”

程虎一脸尴尬!

好像确实是什么都没有给它们,而且还误以为它们是想来卖萌换吃的。

真是个傻蛋啊。

有点儿自责的同时,程虎心中也十分震撼。

虽然蓝翅八色鸫的表述不是很清楚,但他可以想象得到,没有握合能力的狐狸们用嘴拔蘑菇的模样该有多费劲。

而且,被送来的蘑菇都是完好无损的。也因此可以想象得到,它们拔蘑菇的过程是多么的小心翼翼。

就是这样一群可爱的狐狸们,人类怎能会觉得它们阴险狡诈,既是邪恶的化身,又是妖魔鬼怪的代表呢?

程虎有点儿自责自己的‘小气’。

刚刚狐狸们明明露出了那样极其渴望大肥鸡的神情,可他却无动于衷,没有给狐狸们派送大肥鸡,让狐狸们白高兴了一场。

唉!心情忽然有点儿沉重。

既然这样,今天除了给山林里的动物们购买食物之外,还应该给狐狸们卖大肥鸡回来,好弥补狐狸们。

想定主意,程虎朝蓝翅八色鸫说道:“麻烦你去告诉狐狸们吧,就说院子里的鸡我已经养得有感情了,它们不是食物,是我的伙伴。”

这么昧着良心说话,肾不会痛吗?

“所以我刚刚才没有送给它们吃,但是今天太阳落山之前,我一定会给它们买很多美味的鸡回来,你让它们今天傍晚到院子里来领大肥鸡。”

蓝翅八色鸫一脸鄙夷的看着程虎。

呵呵!程虎尬笑两声!

八色鸫说道:“知道了,我会去给它们传信的。”

它拍动翅膀飞起来,并且丢下一句话:“麻烦你给我们鸟类也买点新鲜的小水果好吗?再吃干粮的话,拉屎都拉不出来了。”

程虎抓头:“哦,知道了,今天会给你们买水果的。”

“我要吃苹果!”

“我也要吃苹果。”

“我,我要吃很多苹果!”小胖猴终于不是第一个冲上来的了。

大概是因为最近体重又增加了许多的缘故,所以跑起来比以往更加费劲,特别是甩动的肥肉跟空气摩擦造成的阻力,实在让它难以快速前进。

虽然它胖,但是它胖得很均匀,不像那只生活在泰国曼谷海滩边,江湖人称‘胖叔’的猴子一样,全身只有肚子胖,其他位置不胖。

胖叔的大肚子拖到了地上,愣是从大师兄胖成了二师兄。

猴子的平均体重一般在10公斤左右。但是由于胖叔吃了太多游客投喂的奶昔、酸奶、果冻、饮料等热量食品,体重已经飙升到将近28公斤。

不过,胖叔后来被送去了动物减肥营,目前已经成功减肥五斤多,肚子也瘦了一圈。虽然看上去还是很胖。

可是,山林里没有动物减肥营啊,如果小胖猴再这么疯狂的吃东西,喝饮料的话,迟早有一天要失去匀称的身材,步上胖叔的后尘。

肥胖会造成怎样的身体危害就不用说了,光是长得过胖,干不了活这一点,程虎就必须勒令小胖猴减肥。

但是,让一个吃货自动减肥,那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所以,程虎一掌抡开小胖猴,朝小金猴小壮猴吩咐道:“以后,你们两兄弟记得控制它的食物,你们吃多少,就给它吃多少,不许它多吃。”

有了人类的金口玉言,小金猴跟小壮猴都很兴奋的点头。

哈哈,这下可以名正言顺的虐待老三了,好为曾经那些无辜丧生在它肚子里的食物们报仇!

另外,为了小胖猴的健康,程虎也决定控制自己的饮食,以后不再买可乐雪碧之类的饮料回来。免得这个小家伙每天半夜都偷偷打开冰箱开party。

程虎朝三只小猴子说道:“捡蘑菇,把蘑菇装入篮筐里,小心的倒入车厢内。”

“得令!”小壮猴喜欢干活。

因为它是三兄弟里力气最大的,干活的时候,总是能格外的显示出它的强悍体魄与雄性魅力。

虽然周围没有雌性给它吸引!

但自我陶醉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三只小猴子开始捡蘑菇,程虎则给张一江打去电话。

张一江看到程虎的来电,第一反应就是坏消息。

程虎一定是尽力了,但还是没有找到蘑菇,所以赶紧通知他,让他另外想办法。

虽然这个结局很糟糕,但是张一江仍然心怀感激。毕竟自己跟程虎也不是很熟,但他仍然愿意帮忙,这确实已经是其他人所做不到的了。

他接通电话,问道:“小虎,吃早饭没有?”

程虎故意压低声音,说道:“没有呢,张总,那个,之前答应了你,明天要给你送蘑菇出去的,我,可能办不到。”

都是个二十几岁的老男人了,居然还玩这种小把戏,真是幼稚。

哈哈,但是好好玩啊!

张一江闻言,因为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所以并没有表现得太失落,只是安慰道:“小虎,没关系,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

何止是尽力了。程虎暗暗吐槽道,我昨天可是在山林暴晒了一天啊,而且到了晚上九点钟才收工。

这一天暴晒,都快晒脱皮了。现在,他跟非洲兄弟们就差几个色度了。

而他这么做,就是为了帮助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陌生大叔不会被为难而已。

唉,我怎么这么善良呢?敢问这世上,还有谁能比我程虎善良?估计就是东郭先生都没有我善良。

“那,张总,我今天要去县城一趟,家里没米了,你能请我吃早饭吗?”程虎决定给张一江一个惊吓!

张一江笑道:“当然没问题,小虎,你来酒楼吧,我请你吃早茶。但你这次真的别买单了,不然我真过意不去了。”

程虎这才笑道:“好的,张总,我等一下就去县城找你吃早茶。”

愉快的挂断电话之后,程虎也赶紧拿来一个篮筐,跟小猴子们一起捡蘑菇。

小猴子们使用的篮筐较小,一个篮筐顶多可以装五六朵蘑菇。这种篮筐平时是用来洗菜的。所以,不存在程虎虐待小猴子们一说。

而且,劳动使人快乐啊。

说是安排小猴子们捡蘑菇,但实际上,从头到尾,小猴子从地上捡到车厢里的蘑菇不超过五十朵,剩余的近千朵蘑菇,全是程虎捡的。

所以,他安排小猴子们干活,真的只是为了让小猴子们明白一个道理:不管是在山林里还是在这里,想填饱肚子,就必须付出劳力。

把蘑菇全部捡入车厢之后,用黑网覆盖好,程虎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才开车离去。

现在的天气已经越发炎热,每一天的最高温度都快四十度了。

虽然白木村位于群山中间,但太阳的光华可没有因此而有所收敛。

但好在,竹林地里已经有了一个水池,那一块区域的动物们基本上可以解决饮水问题了。

但是,光有一个水池还不够,必须制造更多的水池才行。

不然的话,所有动物都往那个地方去喝水,可就糟了。

毕竟那水池也不大,如果大家在边上打起来,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必须要尽快在松林的低洼处也建造一个水池。

虽然程虎还没有查看过松林地的渗水情况,但估计跟竹林地是差不多的。

最低洼的地方,肯定会有水渗出。

另外就是,最早复苏的茶林地跟芭蕉林处也应该有水渗出。那儿也可以再挖一个小水池蓄水。

但是由于地势不同,环境不同,用竹子跟石头搭建水池这一招显然也不能继续使用了。

毕竟现在是21世纪啊!

所以,他应该买一些用于蓄水的塑料大水桶回来。

只要把大水桶底部去掉,然后埋入泉眼处,就可以起到蓄水的作用。方便快捷,省时省力!

到了金钟县,程虎开着皮卡车直奔大世界酒楼。

会遇到势利眼保安,不让皮卡车进入停车场?然后呼唤张一江出来打脸势利眼保安?

开玩笑!

谁特么没事找事干啊。

只要你不是鬼鬼祟祟的惹人怀疑,人家才懒得搭理你。

坐在保安亭里吹着电风扇玩着手机看着美女搔首弄姿难道不比出来晒着太阳跟你一个大老爷们瞎比比舒服?

再说了,在这样一个小县城里,大家都是普通人家出身,哪有那么多破事,都是老老实实上班拿工资而已。

顺利进入停车场之后,程虎停好车子,进入酒楼。

刚一现身,小姐姐们就心花怒放了。

这点倒是正常。

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就像所有男人看到好看的女人都会忍不住看上两眼一眼,女人看到帅到掉渣,而且还气质非凡的男人,那肯定也会想要多看两眼的嘛。

所以程虎对于小姐姐们的花痴还是表示理解的。

人长得帅没办法!而且,长得帅,本来就应该让人多看两眼嘛。

唉,当初我就应该去当明星才对,这样才能让更多人看到我,并且为之心花怒放,然后说不定瞬间就飙升了国民幸福指数什么的。

伟大啊!

“张总呢?”程虎随便挑了一个胸部最大的迎宾小姐问道。

迎宾小姐明亮了双眼,回道:“哦,刚刚还看到他。您是程先生吧,他安排好了,说如果您来的话,就带您进去入座吃早饭。他还说让您随便点,单他来买。”

“对,我是程虎,麻烦你帮我呼他出来。”

“哦。”迎宾小姐姐拿起对讲机,呼道,“张总,张总,程先生到了,他在门口这里,说是让您过来一下。”

“好的。”

程虎在门口等了没一会儿,张一江就来了。

满脸憔悴的他,似乎比前两天一下子老了几岁似的。

但看到程虎,他疲惫的眼中立马绽放光彩,并满怀热情的说道:“小虎,你来啦,快进去吃饭,你不是说还没吃早饭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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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强盗(为钟情大佬加更)

【为钟情大佬加更。感谢啵啵龙和云枫树的打赏。】

程虎笑道:“张总,不着急,我带你去看样东西。”

“什么东西?”张一江不知道程虎的葫芦里卖什么药,但还是跟着程虎往外面的停车场走去。

程虎带着张一江来到皮卡车旁边,指着覆盖黑网的皮卡车车厢,嬉笑道:“张总,这次我要坐地起价,不知道你会不会接受。”

张一江持续不解的皱着眉头。

程虎解开车厢角的绳子,掀开黑网的一个角。随即,立马露出了白茫茫的鸡枞菌。

“天呐。”张一江瞪大了眼睛,讶异的叫道,“怎么可能有这么多蘑菇?你不是说没找到吗?”

他快步走到车厢旁边,伸手拿起一朵鸡枞菌,用力的握着。

虽然鸡枞菌已经握在手里,但仍然感觉到这一切都是如此的不真实。

他不可置信的叫道:“我不是在做梦吧,小虎,我是在做梦吗?这些鸡枞菌都是真的吗?”

他脸上的疲惫已经被巨大的惊喜所替代,五十来岁的他,仿佛又瞬间年轻了许多似的。

五十岁了。人生能有几个五十岁呢?

程虎的老爸已经五十多岁了。老妈虽然才四十多岁,但离五十大关也不远了。

看到眼角聚着皱纹的张一江像个孩子似的兴奋叫着,程虎心里说不上啥滋味。

他有点儿欣慰。欣慰自己是个善良的人,愿意去帮助一个并不太熟悉的大叔。

他也有点儿庆幸,庆幸自己无意中建了一个水池,并且多亏这个水池,才能收获这么多的鸡枞菌。

他还有点儿感动。为张一江的执念所感动。

他的执念虽然不强烈,但是很深深沉。

程虎看着张一江,很是认真的点头道:“对啊,这些就是鸡枞菌,张总你不是在做梦。真的不是在做梦。”

看到张一江仍是一脸不敢相信的样子,程虎就伸出手去,狠狠掐了一下张一江的手臂。

剧烈的痛感跟割肉差不多。

张一江叫道:“松手,松手。”

程虎坏笑着松了手,说道:“你看,我都说了不是做梦了。”

张一江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着程虎,问道:“你手劲怎么这么大?我感觉肉都快被你撕下来了。”

程虎只是笑笑,挑了一下眉毛,没有说话。

被巨大的疼痛刺激之后,张一江也冷静下来了。

看来,这确实不是一个梦。如果是做梦的话,他肯定会被痛醒。

那么,既然不是做梦,也就是说,这些蘑菇都是真的。

他按捺住激动的心情,说道:“小虎,麻烦你把车开到后面去吧。我们酒楼的冰库跟仓库都在后面。咱们到后面去过秤。”

程虎二话不说,上了车子,就把皮卡车开到酒楼后面的空地去。

张一江找来几个男孩子,将车上的蘑菇装筐过秤后,得到的总重量是390斤。

计算后,得到的金额是十九万五千。

张一江把总额报给程虎,说道:“小虎,你看,总重量是390斤,单价是五百,总价就是十九万五千。有问题吗?如果没有的话,待会儿咱们就去银行转账。”

程虎皱着眉头,心中似乎确有疑虑的样子。

他说道:“张总,难道你不怕朱总旧计重施吗?”

说道这件事,张一江叹了一口气,无奈道:“但愿这次不会吧。我会让所有人都守住口风的。就算朱总还是得到了消息,我也会跟他打太极,拖延时间,然后尽快把这批蘑菇全部卖出去。”

“不对,我现在马上就给大家打电话,让他们过来品尝这些鸡枞菌。”张一江对于朱文行的强势显然也是没有办法,所以只能抓紧时间办事。

毕竟朱文行才是真正的老板,他只不过是个小老板而已。除了日常管理酒店之外,并没有真正的实权。

程虎看到张一江真要给食客们打电话了,就拦住他,并说道:“张总,我觉得这样不是个办法。“

张一江笑道:“那你说说看,怎样才是个办法?”

程虎看了一眼鸡枞菌,又看了一眼张一江,说道:“我要提价。”

“提价?”张一江不解的皱起眉头。为什么程虎这小子突然要提价?

“对,每斤蘑菇的单价是五百元一斤,这是你在收购蘑菇之后应该第一时间给我的钱,但是,这并不算是你买断了蘑菇。”

“这不算我买断蘑菇?”张一江笑道,“那我要怎样才能买断你的这些蘑菇呢?”

听到程虎说要提价,虽然有点儿意外,但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些蘑菇的价值并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他倒是想听听小虎要怎么个提价法。

程虎抱着一只手,另一只手捏着下巴,想了一会儿,说道:“你没有办法买断我的蘑菇。五百块钱一斤的单价只能算是这些蘑菇的定金,以后你卖蘑菇得到的钱,我要抽成百分之十。一份鸡枞菌,如果你卖给客人的价格是一百块钱的话,我要得到百分之十,就是十块钱。”

听到这话,张一江还没说话,旁边的采购部部长就忍不住了:“你小子这是坐地起价呢。五百块钱一斤已经不便宜了,你就知足吧。”

张一江摆了摆手,示意采购部长别说话。

他看着程虎问道:“如果我不答应你的条件的话,你会怎么做?”

“那就把这些蘑菇全部拉回家自己吃。”程虎笑道,

“但是,张总你想一想,这样的鸡枞菌,一朵鸡枞菌就可以卖出五百块钱的高价,一斤鸡枞菌,怎么也能造出两千元左右的价值。我抽成百分之十,也就是两百块钱而已。”

这样一来,其实就想当于是,鸡枞菌的单价提到了将近七百元一斤。

张一江说道:“要不这样吧,小虎,我把单价给你提一提,六百块钱一斤,怎么样?”

程虎摇头。

“六百五。”

程虎还是摇头。

“好吧,那就七百块钱一斤好了。”张一江说道,“七百块钱已经是极限了。你想一想,我们酒楼要运营成本的。”

程虎依然摇头。

看到这情况,张一江懵逼了。这孩子怎么还想狮子大开口不成?

程虎看了看站在旁边看热闹的几个人,朝张一江笑道:“张总,我的意思很明白啦,就是定金五百元一斤,之后卖出鸡枞菌所得的钱,我要抽取百分之十。”

“可是,这跟我给七百块钱一斤的单价是差不多啊呀。”张一江说道,“而且,这样对你来说不是更便捷更简单吗?”

程虎摇头:“我不想把这些蘑菇卖断给你,是因为我想保留对这些鸡枞菌的控制权力。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私自将这些鸡枞菌运往其他地方。这一点,咱们待会儿一定要在合同上写清楚一点。”

“如果你没有得到我的允许就把这些黄金鸡枞菌私自运往其他地方进行销售的话”

程虎皱着眉头稍微想了一下,接着说道:“那么,你们酒楼就必须赔偿违约金二十万元整。并且还得将所有黄金鸡枞菌一两不少的原数归还给我,而且还得另外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这简直就是强盗行为。”采购部部长忍不住叫道,“张总,你可千万别答应他的条件,这太过分了。”

程虎不理采购部部长,继续道:“如果你们无法将鸡枞菌原数归还的话,那么,就要按照每斤鸡枞菌一万元的价格进行赔偿。”

“我靠,这真是太过分了,这就是不平等条约啊。”

“是啊。这也太狠了点。”

“哪有这样做生意的?这跟鬼子有什么区别?”

采购部部长以及另外几个装蘑菇的年轻小伙子都嚷嚷了起来。

因为程虎的一番话听起来,确实跟强盗无异。只要不是个傻子,就不可能答应这样的要求。

张一江闻言,却呵呵笑道:“行,没问题,你说怎样就怎样。我这就让人拟合同,咱们现在马上签合同,然后再去银行转账。”

“张总,你,你真要答应他?”采购部部长提醒道,“这合约太不公平了。他刚刚说的每一条都是在约束咱们酒楼,但没有一条是约束他自己的。”

“你要搞清楚,这些蘑菇是你们求之不得,而我卖与不卖都无所谓的。既然是你们要买我的东西,那自然要按我的规矩办事。”程虎得意道。

看到这小子一脸欠揍的样子,采购部部长心里还真是有点儿不平衡。张总就是人太好了,才会被这小子吃得死死的。

他朝张一江继续劝道:“张总,要不,咱们就别要这些蘑菇了。他爱卖不卖,没有这么玩人的。”

张一江知道采购部长也是一番好意,所以对于采购部部长的不明事理并没有进行责备,只是说道:“没事,我心里跟明镜似的,你们不用担心。安心装蘑菇就是了。”

既然总经理都这么说了,那他们也不好多嘴,只能继续装蘑菇。

张一江带着程虎来到了办公室,并且吩咐小王拟合同。

合同的大概内容都跟程虎说的差不多。

小王越写越觉得不对劲,他从电脑后面抬起脸,看着张一江问道:“张总,怎么这合同这么奇怪?全是约束咱们的。”

“没关系,你按照我说的写就行了。”张一江说罢,看向旁边喝茶的程虎道,“你小子可真行啊,居然能想出这样的招数来。这样一来,朱总估计就无计可施了吧。”

哈哈哈!一想到老朱气急败坏的样子,张一江心里就觉得畅快。

程虎道:“那也得你明白我的意思才行,不然的话,像刚刚那个采购部部长一样,还以为我占了多大便宜似的。”

“小虎,你不要见怪。这个部长刚刚说话可能不中听,但是人很老实,他是怕我吃亏才那么说的。”

张一江虽然不是什么伟人,但在他的平凡中,总是散发着温暖。

他五十来岁,像个长辈那样谦和慈祥。

程虎点头:“张总,我没那个意思,没有要见怪,就是开个玩笑而已。”

小王又从电脑后面露个脑袋出来,并说道:“张总,签合同这事要不要跟朱总汇报一声?”

张一江站起身,走到办公桌后面,打开保险箱,拿出红印章,说道:“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更何况我现在才是这家酒店的负责人,汇报什么?你赶紧把合同拟定好,然后签了合同好吃饭。”

咕咕~

张一江扭头看程虎,诧异道:“小虎你还没吃早餐?”

程虎点头:“对啊。张总,我还没有吃早饭呢。”

张一江乐了:“你小子怎么这么实诚?居然真的没吃早饭就出来了。没事,签了合同,咱们马上下去吃饭。”

小王把合同打印出来之后,程虎细细看了一遍,确认没有问题之后,就签了名字,按了手印。

张一江也签了名字,按了手印,还把酒楼的印章盖了上去。

合同一式两份,一份被张一江放入保险柜里,一份程虎自己收着。

忙完之后,张一江就带程虎到一楼用早茶。

因为西阳省跟粤省相连,因此粤省的早茶文化在很久以前就已经传到了西阳省。

要说粤式早茶,必不可少的是水晶虾饺。

水晶虾饺是粤式早茶中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水晶虾饺,皮薄肉厚,表面看起来玲珑剔透,让人看上去就十分有食欲,而一口咬下去,里面浓香的鲜虾汁也是让人吃一口就停不下来。

最重要的是,水晶虾饺分量十足,薄薄的一层水晶饺皮中,里面全是大块大块的虾仁。

另外必点的则是豆豉烧凤爪。这道菜的制作过程虽然复杂,但是吃起来香滑软嫩,一入口就骨肉分离。

另外还有‘香煎萝卜糕’跟‘蟹籽干蒸烧麦’以及‘奶黄包’都是是非常受欢迎的。

程虎在菜单上勾了十几个勾勾之后,觉得貌似还不够。毕竟以他的食量,这种一碟只有一丁点的小点心,至少要吃百来份才能吃饱肚子。

但是,上次来吃饭,本来说好是张一江请客的,结果他却买了单,所以这次如果还自作主张自己买单的话,似乎就有点不给张一江面子了。

所以既然是张一江请客,那就不能胡吃海喝了,得悠着点。

他看了看菜单上还没打勾的雪蛤蛋挞、黑松露虾饺皇、凤鸣雀巢咸水角等几个价格颇高的美味,暗暗吞了吞口水,依依不舍的把菜单交给点菜部长。

“就这么几个吗?”点菜部长还是那个点菜部长,在上一次见识过程虎的大食量之后,这次再看他居然只点了这么一点东西,不免觉得奇怪。

她还特定补充道:“先生,这些茶点的分量都比较少。您确定够了吗?”

程虎点头:“够了够了。早上不想吃太多。”

张一江伸手拿过菜单,说道:“哈,你小子怎么这么客气?难道你还吃垮我们酒楼不成?以后,你也算是我们酒楼的一个小股东了,吃自家的东西,算什么?”

说罢,把菜单又递给程虎。

小股东?点菜部长讶异道:“张总,这个帅哥什么时候变成咱们酒楼的小股东了?”

张一江说道:“以后记得喊程总。程总虽然没有入股咱们酒楼,但是,以后咱们酒楼卖出的鸡枞菌,有百分之十的收益是他的。”

“哈,原来是这样,程总,你看看,这个艇仔粥,味道好,分量够,应该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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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恐龙让鸡

【感谢空虚大佬和月半书友和月亮有个坑的打赏。感谢晓东大佬的万赏】

听着点菜部长的话,程虎好笑道:“你这意思,怎么听起来好像我很能吃的样子?我告诉你,我其实并没有那么能吃,只是那天饿坏了而已。”

点菜部长就笑笑,不说话。

程虎重新点了一些茶点,但也没点太多,就增加了十多个这样吧。

吃了早茶之后,张一江再带程虎去银行转账。

十九万五千是定金,一分不少的转给了程虎。

出了银行之后,张一江说道:“小虎,我就不陪你玩了,我现在要马上回去酒楼安排事情,明天就是鸡枞菌推出的时间了。”

“行,没问题。”程虎道,“这次,你可千万别再搞砸了,不然的话,那你们可就亏大了。”

张一江笑道:“放心吧,咱们已经签了合同,就算朱总再怎么强势,也强势不过法律。有了合同,还有你这个靠山,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那行,明天我就不出来了。”程虎道,“家里事情太多了。”

张一江笑着点头:“嗯,我知道,一般像你这样年轻有为的小伙子,都是大忙人。不说了,我走了。”

没等程虎再说话,张一江就大步流星的离去。

这一次卖鸡枞菌收益十九万五千元。

十九万已经被转入银行卡里,剩余的五千,应他要求,张一江给了现金。

拿着五千现金,程虎去买了五谷杂粮,买了肉,还买了不少水果。

蓝翅八色鸫说鸟群想吃小水果,所以程虎就买了一些草莓。

草莓虽贵,但是物有所值啊。

毕竟没有鸟群的帮忙,他一个人也没法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将那么多的鸡枞菌运送到家。

而且,鸡枞菌这东西很娇贵,磕着碰着都会影响卖相。

买了两箩筐草莓之后,程虎又去买了几十只活鸡。这些鸡则是买给可爱的狐狸们的了。

所有东西采购完毕之后,程虎便开着皮卡车回村。由于车厢已经堆满东西,所以计划中的蓄水桶只能另外找个时间再买。

回到村子的时候,狐狸们早已经等候多时。

没等程虎的车子停稳,饥肠辘辘的狐狸们便呼啦啦围了上来。

程虎小心翼翼的打开车门,看着狐狸们说道:“大家别着急,我买了很多食物,大家都有份,千万小心,别弄伤了自己。”

狐狸们闻言,依次往后面退出几步,给人类让出一些空间。

它们倒不是饿坏了,只是好久没有吃到那么丰满圆润的食物了,所以都有些迫不及待而已。

程虎打开车厢,将车上的两筐鸡搬下车子放在地上。狐狸们又一个个急不可耐的上前用鼻子使劲的嗅。

哇~好香啊!

其实很臭。至少没脱毛没宰杀的鸡类对于人类来说是很臭的。

但是对于好久没吃过大餐的狐狸们来说,这可真是神仙级别的美味啊。

刚刚等在院子里的时候,看着院子里四处溜达的鸡群,它们极力忍耐,没去对那些鸡下手,而是强忍着对美味的渴望,一直忍到现在。

此刻,这些类似的美味终于活生生真切切的出现在它们面前了!它们能不激动吗?所以一个个前仆后继的扑在鸡笼上,差点没把鸡笼里的鸡群给活活吓死。

看到场面有点儿混乱,程虎又赶紧说道:“大家别着急,别着急,都有,都有。”

可是,现在急红了眼的狐狸们哪里还会听他的话,照样毫不顾忌的扑在鸡笼上。

程虎无奈的仰天。

狐狸爸爸见状,朝失态的狐群发出一声尖锐的叫声。

原本还跟饿魔似的狐群竟然立马乖乖向后退去,远离了关着美味鸡群的鸡笼,并且一个个安安静静的蹲坐在地上,排成了整整齐齐的两排。

程虎忍不住朝狐狸爸爸笑道:“哈,没想到它们这么听你的话。”

说着,伸手撸了一把狐狸爸爸的毛发。

狐狸爸爸撇开脑袋,露出一点不情愿的样子,那眼神好似在说:“喂,给点面子,别在我的种族面前这么对我。”

程虎把鸡笼打开,从里面抓了一只鸡出来,递给狐狸爸爸。

狐狸爸爸却摇了摇头,看向坐在第一排第一个的狐狸。

程虎明白这小家伙的意思了。它是要先人后己吧。

既然这样,也没有强塞的道理,便把手中的大肥鸡递给了第一排第一个狐狸。

狐狸咬住鸡脖子,立马飞奔而去。

第二个狐狸急不可耐的在地上踏了踏前爪,一脸饥渴的盯着那只伸入鸡笼里的人类爪子。

人类爪子抓了一只大肥鸡出来,送到它面前,它也是叼了鸡脖子就立马飞奔而去。

哇哈哈哈,终于拥有一只大肥鸡啦。

程虎依次将鸡笼里的鸡逐个派分给狐狸们。

狐狸们得到一只大肥鸡之后,也都逐一离去,最后只剩下狐狸爸爸。

然而此时,鸡笼里的鸡已经没了。

程虎看了看鸡笼,又看了看狐狸爸爸。

狐狸爸爸看了看程虎,又看了看鸡笼,小眼神略显失望的样子。

躲在远处的三只猴子看到这一幕,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

“哈,这只傻狐狸,居然学人类装什么恐龙让鸡,现在好了,鸡没了。哈哈哈!”小胖猴笑得极其得意。

“是孔融让梨。”小金猴不满的瞥了一眼老三,纠正道,“没脑子就别装逼好吗?你这样等于是在强行拉低我们猴群的智商。”

“听到没有,没逼就别强行装脑子!”小壮猴朝老三挥了挥拳头。

小胖猴翻了个白眼,不屑道:“哼,你们要是真聪明的话,又怎么会沦落在这个地方捡鸡粪呢?看见狐狸,就跟看见鬼似的。切。”

噼里啪啦!

程虎瞥了一眼不远处传来打斗声的地方之后,朝狐狸爸爸说道:“小家伙,你等一下,我马上就回来。”

狐狸爸爸点头。

程虎站起身,朝院墙角落走去,从躲在墙角下的鸡群里挑选了一只比较肥大的鸡,抓着两只翅膀,又回到了狐狸爸爸身边。

“喏,这是你的了。”

狐狸爸爸看着程虎手上的超级大肥鸡,有些不敢相信。

因为蓝翅八色鸫跟它们说过,今天早上人类之所以没有拿这些鸡当食物送给它们,那是因为这些鸡都是人类的伙伴?

现在,这个人类居然拿他的伙伴送给我?

狐狸爸爸有点儿小感动,然后赶紧从人类手中咬过鸡脖子快速往山里跑去。

看着最后一抹红色消失在院子里,程虎忍不住伸了个懒腰,扭了扭脖子。

接下来,就是要给鸟类和其他动物送水果送杂粮送肉了。

就跟上次一样,依次把这些东西搬到村子附近的山脚里之后,就算完事。

这边程虎忙着给动物们派发食物,那边张一江也在紧锣密鼓的准备明天推出黄金鸡枞菌的事情。

“这次一定不能有任何闪失。”张一江对小王说道,“你再跟电视台联系一下,让他们明天过来。”

小王点头:“张总,那还是你给咱们县的那些老主顾打电话吗?”

“对,我亲自通知他们。给电视台打完电话之后,你去通知各部门经理到会议室开会。”

“好的。”

半个小时之后,助理小王在会议室门口等到了张一江。

他快步上前,在张一江进入会议室之前将他拦下:“张总,我刚刚给咱们县城电视台那边打电话,他们不愿意来。”

“不愿意来?”张一江问道,“为什么不愿意来?”

“他们说咱们酒楼没有信誉,上一次咱们约了他们来,结果又什么都没拍到,浪费了他们一天的时间。所以他们说,这次让咱们另外想办法。”

“那你有没有跟他们说,咱们酒楼这次推出的蘑菇不是普通蘑菇?”

“说了。”小王一脸为难的说道,“他们说再厉害的蘑菇也还是蘑菇。还说让咱们以后别联系他们了。他们不想跟没有信誉的人合作。”

“唉。”张一江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既然这样,那就先别理他们。我待会儿再想办法。”

很显然,电视台会这么做,一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上次违约,另一部分原因则很有可能是因为朱文行跟电视台的领导提起打了招呼。

看来,朱总是真心想要关闭大世界酒店的。一想到这个,张一江就觉得头疼,甚至不知道自己这样垂死挣扎有没有用。

进入会议室,张一江就明天推出黄金鸡枞菌的事情跟各部门经理进行了详尽的交代。

“待会儿大家下去之后,把一楼舞台腾空出来,所有物品全部先搬到储藏室。然后再把厨房的小型燃气炉放上去,记得放中间的位置。”

“然后再搬个小一点的保鲜柜上去。其他还需要什么东西,你们厨房自己商量。明天厨房老大你亲自上舞台掌勺,现场给食客们制作黄金鸡枞菌。”

“在舞台上制作吗?”厨房老大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白白胖胖的,长得有些高大。

张一江说道:“对,就在舞台上制作。明天会有电视台来现场录制,所以卫生方面就不用我跟你们说了吧。特别是你们楼面的,服务员是直接服务顾客的,长指甲,指甲油,披头散发,手链,刺鼻香水这些,我想就不用我跟你们一一描述了吧。”

几个楼面经理立即点头,表示待会儿下去一定会对所有服务员进行检查训话。

张一江又道:“还有你们厨房的,所有食物都是经过你们的手出来的。所以,不管是在舞台上做菜的,还是在后厨做菜的,我都不希望看到你们在公共场所抓耳挠腮。如果真的哪里痒了,不舒服了,自己到洗手间去处理。但是,你们给我记住,进入厨房的时候,手,一定要用洗手液洗一遍。”

“咱们的厨房是开放式厨房,监控24小时监控着,大屏幕就在大堂里放着,谁要是犯了不该犯的错误,不管顾客有没有察觉到,都别想逃脱。”

“还有你们后勤洗碗的,干净是第一准则,一个手指印都不能有。”

“明天对于咱们酒楼来说有多重要,你们都应该知道。以后大家还能不能继续像一家人一样在这里工作,明天是个关键。虽然不能一局定生死,但如果我们把明天的事情做好,那对我们酒楼来说,就是好事一桩,我们就还有可能反败为胜。反之,就是死亡。

从会议室出来之后,张一江给一个叫曾庆林的土豪打去电话。

这个六十多岁的土豪虽然不是众多土豪里最有钱的,但绝对是最有关系的。

拨通电话之后,张一江亲切的打招呼:“曾总,没打扰您休息吧。”

“没有,还在看电视呢。这大晚上打电话过来,是有什么好事吗?”

“是这样的,曾总,明天我们酒楼就要推出黄金鸡枞菌了,上一次打您电话,您在外省旅游,不知道您现在回来没有。”

“又推出黄金鸡枞菌?我怎么听说你们上一次好像不太顺利啊。听说朱总把鸡枞菌全部运走了?”

“是啊,上次确实有些不顺利。”

“那这次会不会又是一样的情况?”

“这次绝对不会。”张一江保证道,“这次我有王牌在手,绝对不会有任何纰漏。这些鸡枞菌我们酒楼只是获得了使用权而已,拥有权还在卖主手里,所以朱总这次是没有办法再把蘑菇夺走的。”

“哈哈,那就好,我已经回来,明天一定去尝尝,看看是不是真像你上次说的那样,还是二十几年前的味道。”

“曾总,相信我,我已经亲自吃过了,是二十几年前的味道没错。但是,现在我遇到了一点小麻烦,想让您帮帮忙。”

“什么事情,你尽管说,只要能帮得上忙,我肯定义不容辞。”

“是这样的,曾总,我们酒楼想利用这一批鸡枞菌造势,让大世界酒楼重新引起大众的关注,所以我们就给咱们县城的电视台打了电话,结果人家不愿意来。”

“还有这事?这么轰动的新闻,他们居然不要?”

“对啊,您应该知道的,朱总跟他们台长的关系一直很好。所以我实在没办法了,才跟您开这个口。”

“你想要我怎么做?”

“我想请您跟市里的电视台打个招呼,让他们明天来帮帮忙。”

“哈哈,这主意好。”电话那头的曾庆林笑道,“这样吧,我马上给市电视台打电话,让他们跟你联系。”

“太好了,那真是太谢谢了,曾总,明天请您务必要来。”

“好的,明天我一定去。”

挂掉电话,张一江觉得事情已经差不多了。

现在就算朱文行横加阻挠,那也阻挠不了。因为蘑菇的所有权还在程虎那里。相当于是,程虎的蘑菇借用大世界酒楼的地盘售卖而已。

他看了看窗外的夜色,心中的阴霾已经随着习习凉风远去。璀璨的灯火正一点一点照入他的心湖。

湖水粼粼闪光,折射的亦是通明灯火。

夏天来了。

夏天很早就来了。

在西阳省这种四季如春的地方,夏天要比其他地方都来的早一些。

所以确切的说,夏天早已经来了,只不过隔三差五的充沛雨水,让人感觉不到夏天的存在而已。

但是,日渐晴朗的天空,与逐日飙升的气温都在昭然揭示着酷夏的到来。

人类生活的环境里有空调,有自来水,有冰箱,所以夏天对于人类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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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妈妈你要听话(为晓东大佬加更)

【感谢晓东大佬的万赏,为晓东大佬加更。】

对于生活在某些山林里的动物来说,只要山林里的植物足够茂密,水分充足,夏天其实还是很舒适的。

但对于黄金山林里的苟延残喘的动物们来说,夏天等同于末日。

春秋冬这三个季节气温不高的时候,偶尔下一场雨,可以让动物们坚持很久。而山谷里的阴暗潮湿处储藏的雨水也不会过快蒸发。

但夏天就不一样了。

夏天的气温过高,身体的消耗也会随之增大,水分挥发过快,动物们不仅更容易饥饿,也更加容易口干舌燥。

而这个时候,山谷里储藏的水分已经被散光蒸发掉,要想获得生命之水,就只能通过猎食动物。

所以,夏天对于大部分草食性动物来说,几乎是一场炼狱。因为每年的这个季节,它们的种族都会被食肉动物疯狂猎杀。

尽管食肉动物不会赶尽杀绝,但是,看着自己好不容易壮大起来的种族又忽然锐减下去的那种伤痛,是任何食物都无法弥补的。

今年的夏天似乎好了许多。

不单单是因为人类最近给山林里的动物送了不少食物,也因为目前山林里已经能找到一处水源,更是因为今年的山林要比往年的山林多了一些绿色。

竹林、茶林、芭蕉林、松林等各处的绿植都能为动物们提供养分。

程虎早上醒来,吃了饭,忙完家务之后,来到院子里看了看悬挂在高空中的烈日,没有一丝犹豫,立马就发动车子往镇上驶去。

虽然他的夏天可以过得很悠哉很逍遥,但在见识过狐狸取水的艰难以及动物们对食物的渴求之后,也就明白了动物们的日子有多艰难。

尽管他不能干预动物之间的弱肉强食,但是,他可以为动物们改善一下生存环境。

比如复苏更多的绿植,还有为它们想办法找到更多的饮水点。

那样一来,夏天还是那个夏天,但动物们的日子肯定会好过一些。

由于他跟林振凯已经约定好,每个月月底让林振凯把收到的古币邮寄给他,所以在没有收到古币之前,他还不敢大肆复苏山中绿植,只能按需复苏。

不然的话,等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却使不上劲可就麻烦了。

到了镇上,程虎直接把车停在了乔姐的店门口。

看见程虎,乔姐空手迎出来,笑道:“小虎,好像蛮久没见你了,最近忙什么呢。”

程虎道:“没忙什么,最近家里种东西。乔姐,你女儿呢?”

乔姐回头指着屋子里说道:“我妹抱着呢。”

程虎往里看了一眼,看到了另外一个女人。这女人就是老板娘她老公的妹妹,一直都在乔姐的店里帮忙。程虎之前也跟她见过几次。

程虎一直都喊她蓉姐。

蓉姐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普通长相,瘦瘦的,个头也不高。但程虎之前见她在店里搬运货品的时候,那架势可不输给男人。

蓉姐抱着小姑娘走了出来,朝程虎打招呼道:“帅哥,今天准备买点什么?你好久没来买东西了,我们店里的生意都跟着一落千丈了。”

“是啊,小虎,你是不是去照顾别人的生意了,最近都没见你来买东西了。”乔姐也笑呵呵的说道。

“哈哈,怎么可能呢?”程虎道,“最近确实忙。不过,你们这店看起来这么大,生意再怎么差,也应该差不了多少吧。”

“哎呀,现在生意难做。”乔姐叹气道,“你看看我们镇上,小小一个镇,光是卖五金的就有六七家店,快餐店才一个。还有卖家电的也有七八家。”

“说的也是。”程虎笑道,“既然这样,那今天说什么也得照顾一下乔姐你的生意了,帮我拉两个广口的大水箱出来吧。”

“哈哈哈。真的假的。”大概是蛮久没有卖大件商品了,听到程虎说要买两个广口水箱,乔姐都有些不敢相信。

程虎很是认真的点头:“你看我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吗?”

蓉姐闻言,赶紧把手里的小姑娘交给乔姐,并笑呵呵的说道:“那行,帅哥你在这里等着,我这就去仓库帮你把广口水箱拉上来。是要白胶的还是要黑胶的?”

“这两个有什么区别吗?”

蓉姐解释道:“白胶的质量好,又厚实,几个人站在箱口边缘上都没问题,使用寿命最少也有二十五年。如果放在太阳晒不到的地方,用一辈子都没问题。”

“黑胶的话,质量相对就差一些。但价格也便宜点。”

程虎毫不犹豫的说道:“那就帮我拉两个白胶的吧。”

“那你是要什么型号的?”

“都有什么型号?”

“哈哈,有好多种型号呢。”蓉姐说道,“要不你还是跟我去选吧,你看中哪一款,就选哪一款。”

“行。你们仓库在哪儿?”

“就在医院后面。”

程虎开着皮卡车,跟着蓉姐来到了医院后面的仓库里。仓库是水泥砖水泥瓦建成的仓库,地面铺了一层水泥,面积还算挺大的。

仓库里面摆放着许多货物,大大小小几十种。

蓉姐指着堆在角落的蓄水桶说道:“就是这些,你看,我们现在最大的是3500升的,高度是一米,上部尺寸是两米二,下部尺寸是两米一。价格是一千六一个。是白胶的。”

程虎道:“那就来两个吧。最大的。”

“啊?”蓉姐兴奋道,“帅哥,你是我遇见过的这么多顾客里最爽快的了。那你搭把手,咱们把蓄水桶搬出去吧。”

程虎道:“不用,我一个人就行,这东西又不重。”

看程虎一手提一个蓄水桶,轻轻松松的样子,蓉姐不禁感慨道:“唉,年轻就是好啊。”

程虎把蓄水桶放到车厢上,笑道:“蓉姐,你看上去也才三十多,不老呀。”

“跟七八十岁的老年人比起来是不老,但跟你们这些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比起来,还真是老了。都三十多了还一事无成,这辈子也就只能这样了。”

“那可未必。”程虎道,“只要心态年轻,只要还肯去拼搏,就算五十岁了都没关系。而且我看蓉姐你也是一个工作卖力的人,只要找对了方向,肯定能发家致富。”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我感觉自己也就只能干点苦力,其他事情好像都干不来。”

“连苦力都能干得来,那其他事情肯定也不在话下。”

“哈哈,好像是这个道理。看来姐姐我以后要多看书充实自己才行,然后趁着还没有太老,再拼一把。”

程虎笑着点头:“对啊,没事多看书,总不会有坏处。我还得去一趟医院,待会儿我再到店里交钱吧。”

“没事,你去吧。”

程虎开着皮卡车到了医院的院子里,然后下车步行到医院门口,打算给小花买些苹果。

“九块钱一斤?”程虎听到水果贩说苹果要九块钱一斤,忍不住叫了起来。

“对啊,九块钱一斤。”水果贩卖重新说了一遍,“现在苹果贵,我都不怎么敢进货了。”

苹果确实贵。

之前程虎在县城买的苹果也要五六块钱一斤。

只是没想到,现在乡镇竟然卖到九块钱一斤了。

如果是大个的红苹果,卖九块钱一斤貌似还能接受,但是,这水果摊里的苹果都十分小个,而且卖相也不怎么好,有黑斑,还有虫眼什么的。

这样的苹果,要是在以前,也就卖两三块钱一斤,这一摇身,直接就卖到了九块钱一斤!

真的是比他还黑!

不过,程虎也能想明白,毕竟现在的人工成本越来越高。而金钟县本地又没有苹果种植基地,因此运输成本也颇高。

卖九块钱一斤,虽然确实有点儿贵,但还是理解。

可理解归理解,程虎还是没选择苹果。毕竟真不值那个价钱。

新鲜的夏橙也就三块钱一斤,新鲜的李子也是三块钱一斤。还有新鲜的本地枇杷,大个的六块钱一斤,小一点的,四块钱一斤。

程虎捡了几斤夏橙,几斤李子,几斤琵琶,最后也就花了五十块钱不到。

但是,这事让程虎明白了一个道理。买别人的东西,永远都贵,不如自己生产。

虽然不差那点钱,但是,自己种出来的水果肯定更新鲜更甜美。

倒不是说因为是他种出来的,所以更好吃,而是因为每一个劳动者都会有这种心理。自己为之付出过劳动与汗水所得来的食物,总是会格外的可口美味。

进入医院,来到二楼,远远的就听到了小花吵闹的声音。

“妈妈,我要回家,我不想住在这里了,你看看我,我都好了,我真的不想继续住在这里了。我想回家,妈妈。”

声音已经很有力气,看来确实是好得差不多了。

小孩子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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