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龙妈 - xp1024.com
《我成了龙妈》


第一章 天呐,我成了大肚子的龙妈

这是个礼崩乐坏的时代

“我宣誓:此后余生将放弃封地权,不娶妻,不生子,只对吾之君王效忠,即便年老,身体残废或精神崩溃终止一生,至死不渝。”

骑士单膝跪地,双肩垂系着纯白披风,上了瓷釉的白鳞甲雕工繁复却花纹朴素,纯洁的活如一片覆盖初雪的白色大地。

征服者伊耿将‘黑火’(ps)放在骑士肩头,脸上露出满意和轻松的微笑,“我接受你的宣誓,从此时此刻开始,你们七人将是我终生的伙伴。”

(ps:黑火,瓦雷利亚钢锻造的双手剑,为坦格利安家族的族剑)

君主与骑士均完成自己的誓言。

第一代御林铁卫,两人为保护国王战死,其余也光荣地为君王服务到寿终正寝。

时光荏苒,近300年过去,一代代御林铁卫披上代表荣耀的白袍,他们中既出现过龙骑士伊蒙和高个邓肯那样的传奇人物,也有类似情人与私生子众多的“好色之徒”卢卡默那样的败类,甚至有铁卫给自己宣誓效忠的国王戴绿帽子

他们的事迹,无论好坏,都被一一记录在白骑士之书——《白典》。当《白典》翻到詹姆·兰尼斯特那一页,白骑士往日的荣耀与耻辱在这一刻皆戛然而止。

16岁的少年白骑士嘴角呷着莫名微笑,不顾国王的挣扎哭嚎,揪住他的满头银丝,用黄金大剑割开青筋凸起的脖颈炽热的‘真龙’之血如毒蛇流淌在铁王座之下,白骑士的历史自此终结——名存实亡。

这一次,神圣誓言打破而没受到任何惩罚,而有了这个先例,潘多拉魔盒悄无声息地向维斯特洛君臣打开,无数往日被视为绝对规准的传统,在疯狂的权利游戏中,似乎变得不值一文。

封臣对主君的忠诚,君主对臣民的责任与义务,古老的宾客权利,神圣盟约

幸好,在远离日落大陆(维斯特洛)的多斯拉克海,古老的规则依旧被奉为神圣呃,至少守寡的卡丽熙不用死,可以去马王城当宅女。

“天呐,我一个黄花大闺女咋就成了个怀胎十月的孕妇,大肚子的龙妈?”

26岁的外科医学院毕业生,一觉醒来,穿越成14岁的怀孕少女,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无论之前什么身份、什么名字,在此时都没多大意义了。

她成了《冰与火之歌》中的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七国女王、全境守护、大草海上的卡丽熙、镣铐/锁链破除者、弥林女王、龙石岛公主、不焚者、龙之母、弥莎、银发女王

好吧,此时的她最多有“暴风降生”与卓戈马王的卡丽熙,两个称号。

“龙妈”还早,目前最要命的是,怎么在卓戈卡奥挂掉之后活下来?

卓戈已经病入骨髓,还中了黑巫术,别说菜鸟外科医生,扁鹊来了都没用。

换了芯子的丹妮莉丝摸摸自己沉甸甸的大肚皮,摒弃心中杂念,开始关注新世界的环境。

金色的太阳熔炉一般灼烤着大地,眼前是一片参差不齐、规划不整的田地,有秸秆半青半黄、粗长穗子开始灌浆的黑麦,有低矮倒伏的大豆,间或还有栽种蔬菜瓜果的菜地。

银色鬃毛的小母马一路走过,时不时听到豆荚被踩裂开的哔啵脆响。

丹妮偏偏脑袋,躲开晃眼的日头,小声嘀咕,“真是造孽,都到丰收的时候了,偏偏遇见这群多斯拉克人。”

卓戈卡奥的卡拉萨,有近五万咆哮武士,整个队伍加起来超过十万众。

(ps:卡奥:游牧民族多斯拉克人首领的称号,类似蒙古人的“汗”或突厥人的“可汗”。

卡拉萨:多斯拉克语中一个一起行动的族群代称,每个卡拉萨都有一位卡奥。

卡丽熙:多斯拉克语中对卡奥配偶的称呼,也是丹妮莉丝此时的身份。)

多斯拉克人是标准的马背上的民族,每位族人至少有一匹骏马,十万众族人代表着:有超过十万匹的马群从这片土地踏过。

“隆隆”的低闷马蹄声,似在大声宣告:今年这片拉札人的土地将完全绝收。

事实上,被轻蔑称作‘羊人’的拉札人压根没考虑到自家的收成问题。在草原上最强马王的卡拉萨的跟前,他们的心神早已被生死之惧牢牢攥住。

侧过头,丹妮不知第几次看到一座破败残旧的农家庭院,居民在灰泥砌成的院墙上不安地看着他们,与多斯拉克人一样的杏仁眼瞳里,闪烁着大大的恐惧与隐藏深深的仇恨。

位于多斯拉克草原之海的南部,拉札尔河的南岸,居住一个孱弱的小民族。

他们与丹妮如今的族人有一定相似度,古铜色肌肤,杏仁形状的眼睛,只是相对高壮野蛮的多斯拉克人,以农耕为主的拉札人身材矮小,面部扁平,性情更温和更懦弱。

“踏踏踏”

一阵马蹄声从身后传来,丹妮将随风摆动的银色长发撩到耳边,就见七八个骑士从后方队伍中越众而出。

马人骑士好似华夏女真战士,梳着粗长黝黑的发辫。不过多斯拉克人额前没留月亮门,发辫还缀着一串代表胜利的铃铛,随着马匹跃动发出叮当脆响。

快速翻阅记忆,丹妮认出他们的身份,卓戈卡奥的血卫盟,科霍罗、哈戈、柯索。剩下的几个应该是卓戈麾下寇,贾科寇,波诺寇

(血盟卫:既是卡奥的亲卫,又是他的伙伴与兄弟,吾血之血。除了卡奥的马,可以分享他的一切,包括老婆呃,在多斯拉克,老婆连马都不如庆幸的是,卓戈没有共享老婆的想法,丹妮莉丝逃过一劫

寇:卡斯之首。

一个庞大的游牧族群称作‘卡拉萨’,而一个卡拉萨往往由很多小族群构成,小的族群称作‘卡斯’,卡斯的首领作为卡奥的副手,被称作‘寇’。)

他们视若无睹地越过丹妮,来到前方卓戈身边,贾科寇指着一座土石庄园,首先出声问道:“卡奥,周围有一片羊人集聚的部落,我们是不是该上去把它们打下来?”

他们是来找卓戈参加‘狩猎’的。

多斯拉克人是游牧民族,没有工业、手工业、制造业,所需一切都是掠夺而来,无数代人的演化中,诞生出最野蛮强横的掠夺基因。

卓戈脑袋昏昏沉沉,意识几乎陷入混沌,此时抬起头,艰难认出眼前之人身份,干裂的嘴巴开阖,声音低不可闻,“可以,我”

丹妮心里发苦,按照剧情,这个便宜老公快不行了,自己刚穿越过来就要当寡妇了。

她倒不是留恋这个刚见面的便宜丈夫,问题在于,马人的制度太操蛋。

胖马丁百分百参考过天朝的游牧民族,其笔下的多斯拉克人,几乎是清朝人与蒙古人的融合。

可丹妮宁愿自己穿越到‘我大清’。

在清朝,如果皇帝如卓戈这般处于死亡边缘,她高兴都来不及,下一步成为孝庄还是慈禧,都随她的心愿与手腕。

可惜,多斯拉克人不兴这个,在这个民族,没有王后、太后这个概念,垂帘听政更是想都别想。

“卡奥生病了你们看不到吗?”

丹妮轻拍马腹,紧走几步,无视血盟卫与卡斯寇的冷酷眼神,叫道:“周围都是些小村寨,没什么油水,没有攻打的价值至少,用不着卡奥亲自出手。”

身材高大的哈戈,残忍地看着丹妮,“卡丽熙,这里没你说话的份——”

“啪!”

丹妮抬手就是一鞭子,鞭梢划破空气,带起一道清脆响亮的声音,但她身体臃肿,动作太慢,哈戈在马背上身子后仰,轻松躲了过去。

“你敢打我?”

“噌”的一声,哈戈抽出腰间亚拉克弯刀,双眼赤红盯着丹妮。

丹妮只冷笑,毫无丝毫怯色地与他对视,用继承自前身的多斯拉克语说道:“我是卓戈卡奥的卡丽熙,来自高贵的王族坦格利安,你敢对我拔刀?”

她并非傻大胆,通过短暂阅读前身记忆,丹妮发现多斯拉克人吃硬不吃软,你越强硬狠辣,对方反而越会将你当‘人’。

嗯,懦弱的人,弱小的民族,在马人眼中都算不得人。

比如丹妮莉丝的哥哥,韦赛里斯,比如,被肆意掠夺的拉札人,被称作‘羊人’。

当然,手段强硬并非鲁莽,作为卓戈的血盟卫,哈戈无论如何也不会当着卓戈的面,伤害怀有卓戈孩子的卡丽熙。

而且,丹妮并非孤家寡人。

这不,几句话的功夫,她的护卫就御马赶来。

大熊乔拉莫尔蒙灵巧驾驭马匹,几个颠步来到丹妮身前,抽剑严肃扫视哈戈等人。

丹妮身后,她的卡斯众也一个个弯弓搭箭,面无表情指向哈戈。

卓戈拥有整个卡拉萨,一个卡拉萨由众多卡斯部落组成。很幸运,卡丽熙也有独属于自己的卡斯,丹妮即是卡丽熙,也算一名寇。

好吧,她的卡斯太小,只有一两百人,主要是护卫她的安全以及服侍她的日常起居。

头发斑白,面上错综复杂满是狰狞刀疤的科霍罗冷冷瞥了眼丹妮莉丝,道:“都将武器收起来,哈戈,你代表吾血之血出战。记住,一定要收割到最多的头颅。”

卓戈今年三十岁,哈戈与科索与之年岁相近,只有科霍罗最老,即便身材体貌精壮得像个青年,其实他已经五十多岁。

在卓戈年幼之时,卓戈父亲的敌人曾将小卓戈偷走,科霍罗拼死将小马王救了回来。

可以说,科霍罗几乎相当于卓戈半个父亲。

卓戈自己的卡斯,便由卡斯科霍罗帮忙管理。也就是说,科霍罗还是一名寇。

故而,在血盟卫中他的地位与威信最高。

听到科霍罗的话,哈戈涨红了脸,愤恨朝地上啐了一口痰,扭转马头小跑着离开了。

柯索与其余几名寇用狼一般的眼神扫了丹妮莉丝一眼,也跟着奔马而去。

战马嘶鸣声远去,科霍罗才淡淡说道:“作为卡拉萨的首领,卡奥必须身先士卒对敌人发起冲锋,也该第一个登上羊人的城墙,这是他的责任,也是他的荣耀。”

丹妮莉丝心中感激,她明白老科霍罗在向她解释。

卓戈的三名血盟卫中,只有他对丹妮最和蔼或者说,只他将丹妮当成卓戈老婆,其他多斯拉克人只是把她看成卓戈从伊利里欧那购买的高贵生育工具。

什么龙石岛公主,暴风降生的坦格利安,对马人没有半点意义。

丹妮莉丝扯出个生硬笑容,说:“卡奥这个样,我担心”

科霍罗抬手打断她道:“你该担心众位寇不经卡奥允许便开始劫掠行动虽然你的担心毫无用途。”

丹妮苦涩看着他打马离去。

很快,战士的喊杀声,羊人的哭嚎声,夹杂在血与火的腥臭气息中,传入丹妮耳畔。

站在丘陵上,葱葱野草越过小腿上的马鬃绑腿,瘙痒她柔嫩的肌肤,好似婴儿的舔舐。

旋身四望,可以看到一道道战火燃烧烟柱,好似手指从附近拉札人的庄园直插天空。

丹妮莉丝托着自己的大肚子,难过地闭上眼,努力让自己不去思考有多少与自己一样的孕妇,会在今天惨遭屠戮,又会有几多孩子与妇女被卓戈的卡拉萨掠夺为奴隶。

“这真是个残酷的世界。”

丹妮莉丝的小卡斯忙忙碌碌,有人在平整丘陵上土壤,以方便定木桩、扎营帐,还有人站在马车上,把一个个大箱子搬下来,里面有卓戈与丹妮的毛毯与财物。

卡奥的营帐位于整个卡拉萨中心,以丹妮选择的丘陵为中心,一个个蒙古包好似雨后的蘑菇,倏忽间填满视线中的田野。

马人不愿进驻土石房子,他们习惯居住在帐篷中。

十多万人一齐忙活的场面,显得生机勃勃,让初来异世界一直心情抑郁的丹妮有了一丝兴致。

“乔拉爵士,陪我四处走走吧。”

乔拉·莫尔蒙,外号‘大熊’,维斯特洛北境人,原本的熊岛伯爵——长城守夜人总司令熊老的儿子,《权力的游戏》中熊岛萝莉的舅舅。

因为贩卖奴隶,要被北境守护者艾德史塔克砍头,他逃亡到海峡对岸的厄索斯大陆。

丹妮莉丝嫁给卓戈的时候,他曾向韦赛里斯宣誓效忠。

卓戈给韦赛里斯戴上金汁王冠后(用融掉的黄金浇头),大熊转而成为丹妮莉丝的誓言骑士。

刚加入卓戈的队伍时,大熊还一副标准的维斯特洛骑士装扮:羊毛衣,羊毛裤,内衬,皮甲,板甲。

大草原生活了近一年后,他开始习惯马人的服饰,皮凉鞋,鬃毛绑腿,多斯拉克无袖彩绘皮背心,青铜勋章腰带。

“卡丽熙,您不去看看卓戈的伤情吗?”

乔拉与丹妮莉丝的小母马齐头并行,身后还跟了四个多斯拉克青年骑士。

“十多个无毛人正围他身边,太拥挤,等他们离开后,你再和我去检查一遍。”

卡拉萨里有两种人专事医疗,不孕的妇女和奴隶太监。草药妇人以药水和符咒疗伤,太监则使用尖刀、针线和烈火。他们在马人族群里,被统称为‘无毛人’。

几乎将大地遮盖的帐篷间,有奴隶与妇人抱着柴火,有牲畜被宰杀的哀鸣,有人提着木桶在井边、河道边打水,有人取出磨石,为刚战斗后的战士仔细打磨弯刀,还有长头发的多斯拉克武士发号施令,赤着脚的孩子在人群里奔跑嬉闹,汗臭、马粪味、血腥气,混合烤肉的香味,让丹妮的鼻子饱受折磨。

转过一座蒙古包,在一片正在堆积柴火的空地上,有一大群骑士嬉笑着围拢十几个赤身女人胡搞乱搞,即便看到银马上的丹妮莉丝,他们也丝毫没有遮掩的想法

卓戈的卡拉萨里不止有古铜色皮肤的多斯拉克人,除了战士,更多的事服务于他们的奴隶。类似丹妮这样的白人,比白人更白的奶人,红色皮肤的太监,来自夏日群岛的黑人,阴影之地的亚夏人也是黑皮肤,凭脑海那点记忆丹妮很难分清他们的人种。

即便多斯拉克人,也并非全然一个样。

马人横行厄索斯大陆,纵掠诸多民族的奴隶,没有夫妻观、喜欢凭欲望胡乱瞎搞的他们,种族血统早已杂乱。

唯有一点,所有多斯拉克人都是杏仁样子的眼睛。

“卡丽熙,你似乎变得有些发生什么事了吗?”

乔拉从下午开始,便感觉丹妮有些不对劲,此时见她没像往日那样阻止马人强健拉札妇人,越发觉得怪异。

嗯,原本的丹妮莉丝是个善良的小姑娘,第一次见到多斯拉克战士轮间被俘妇女,她便充满怜悯之情地过去强行阻止,还提议多斯拉克战士娶她们为妻。

这违背了多斯拉克的传统。

多斯拉克战士有权处理自己掠夺到的奴隶,强健,杀掉,卖掉,都是他们的权利,连卡奥也不能肆意干涉。

而且普通多斯拉克人没有夫妻制度,马王娶老婆只是特例。

“我明白你的意思,可即便我去阻止他们,没有卓戈撑腰,谁会听我的?”丹妮莉丝垂眸道。

这个乔拉不愧是龙妈石榴裙下第一号舔狗,好敏锐的感知。要知道她从下午穿越过来开始,一直少说多看,努力模仿原主的行为。

“卡丽熙,只要您一声令下,我就去杀了他们。”马人青年阿戈举着长弓大声叫道。

卓戈还是比较疼爱老婆的,他给丹妮莉丝的卡斯虽然很小,但里面有一群最卓绝的年轻战士,阿戈、魁洛、乔戈、拉卡洛四人甚至有成为血盟卫的潜质。

血盟卫可是万里挑一的战士,几乎相当于成吉思汗队伍里的万夫长。

乔拉爵士瞳孔收缩,警告道:“这是别人的卡斯部落,你敢动手,会死的。”

他知道多斯拉克人的脾性,那真是说干就干,毫不拖泥带水。

“我不怕死。”阿戈瞪圆黑色的杏仁眼睛,气势不减道。

“我们都不怕死。”剩下几个战士也吼道。

“引起动乱,可能会伤害到卡丽熙。”乔拉指着丹妮的大肚子说。

这话题有点尴尬,丹妮左右看看,突然举起鞭子,指着一个胖胖的黑人,“你,站住。“

黑人大概四十多岁,挂着汗珠的圆滚秃头,露出谦卑的微笑,问道:“卡丽熙,您有什么吩咐?”

“嘎嘎嘎”,一只大白鹅扑扇着翅膀,在粗壮的手指间不停挣扎,时不时还用黄色的喙子去啄他粗糙的手臂。

“这只鹅我要了。”丹妮道。

多斯拉克人以马肉为主食,认为马肉是世界上最好的食物,可回味过原主的记忆,丹妮莉丝想到马肉就开始反胃。

转移话题是一方面,改善伙食也是一个原因。

那黑胖子秃头上豆大的汗珠越发密集,他脸上露出哀求之色,艰难拒绝道:“卡丽熙,小人乃贾科大人的厨师,因莉莉丝夫人吃不惯马肉,今天下午好不容易在羊人庄园找到几只鹅小人实在无权答应您的请求啊!”

“啪!”

“啊呜——”

阿戈闻言大怒,不由分说就抽了那胖子一鞭子,只打得他右脸颊皮肉翻出蜈蚣般的裂痕。“混账,卡丽熙的要求,即便贾科本人也不能拒绝。”

胖子厨师捂着脸蹲在地上‘呜呜’哀叫,连捉在手里的白鹅都‘嘎嘎’逃窜出去,哪里还能搭话?

整个过程兔起鹘落,丹妮嘴巴开阖间,鞭子已经抽了出去,完全来不及阻止。

“谁要抢我的鹅?!”一声愤怒的大喝从旁边天蓝色营帐里传来。

第二章 白鹅

蒙古包的褐色牛皮门帘掀开,伴随一股月桂香水与尿骚混合的甜腻气味,一个挺着肚子的女人在两名马人少女的搀扶下走了出来。

丹妮只看了一眼便愣住了。

不是多斯拉克彩绘马甲,一件来自密尔的轻薄蕾丝花裙,芽黄的颜色映衬得皮肤越发白皙她有垂落肩头的银色长发,朦胧紫的眸子。

如果不是脑海中的记忆提醒,她差点以为又遇到一位坦格利安家的血脉。

琼恩艾琳临死前高呼“种性强韧”,暗示国王劳勃·拜拉席恩悲剧的绿帽人生。因为同源血脉之人,往往有同样的体貌特征,比如拜拉席恩家族的黑发,徒利家族的枣红色头发,兰尼斯特家族的金发,坦格利安家几近透明的银金色头发。

可实质上,银发紫眸也是瓦雷利亚人的主要特征,自从四百年前,瓦雷利亚毁灭于火山爆发,古老的龙之文明随之崩溃,银发紫眸的血脉也开始在厄索斯大陆扩散。

此时在马王的卡拉萨遇到一位银发紫眸女人,并不值得惊奇。

“原来是卡丽熙。”

与娇小纤细的丹妮不一样,眼前银色发丝的女人骨架高大,大胸大屁股,方形脸盘也很大,是个非常典型的西方大妞。

而且她的年纪也比丹妮大,接近30岁。

对面女人的眼神怪怪的,有一种混合着嘲讽、怜悯、嫉妒、得意、阴毒的奇异情感,丹妮很不喜欢,皱眉问道:“你是莉莉丝夫人?贾科的夫人?”

“呵呵,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也会成为卡丽熙呢。”莉莉丝眉梢上扬,似笑非笑道。

卓戈卡奥死掉,他的卡拉萨会选出新一任的卡奥,而卡奥的老婆便是卡丽熙。

其实,在多斯拉克,卡丽熙不太值钱,不算草原上的那些卡拉萨,只马王城就有几十近百位死了老公的卡丽熙,多希卡林。

就在几天前,卓戈便安排一群马民战士护送两位卡丽熙去维斯多斯拉克——来自被他杀掉的奥戈父子,另一个卡拉萨的卡奥。

丹妮的卡斯武士脑瓜不太灵活,没听出莉莉丝话里暗藏着恶毒的诅咒,而且用的是瓦雷利亚语,马人听不太懂。

否则,不是一鞭子抽过去,便是一箭射穿女人的肚皮。

倒是乔拉爵士,眼神一厉,冷冷道:“我从未听说过贾科有娶妻,即便是卓戈卡奥,也有过很多女人,可惜成为卡丽熙的只有丹妮莉丝公主一个。”

他在‘公主’上加重了读音,暗示身份的重要性。

莉莉丝面色一变,不知想到什么,竟气得浑身颤抖,肥厚的嘴唇紧紧抿成一条刻薄的弧度。

半响,她磕磕绊绊地用多斯拉克语,对丹妮道:“卡丽熙,你又想违反伟大的多斯拉克的光荣传统,肆意抢夺其他战士的战利品吗?”

之前说过,原身丹妮非常善良、非常勇敢,因为见不得马人肆意凌辱被俘妇女,便强行把她们从马人战士那抢了过来。

那些被救的妇人对她没有多少感激,被抢走‘财物’的多斯拉克人却恨她入骨。

抢夺战士“战利品”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多斯拉克人的传统。

“一只鹅而已。”丹妮笨拙地从腰间解开一枚白银勋章,扔在地上,道:“你不能拒绝卡丽熙的赠礼,作为回礼”

刚才从肥胖厨师那逃跑的大白鹅,被魁洛一箭钉穿长脖子,箭矢穿过脖子,深入泥土地面足有10cm,大鹅发出凄凉而弱弱的‘嘎嘎’叫声,被血染红的雪白羽毛无力地扑扇着。

丹妮指着第上的白鹅,“现在它归我了。”

多斯拉克人不仅没有夫妻制度,连金融不,别提金融了,他们连货币都没有。

没有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没有贸易,需要什么,或者去抢,或者其它民族与城邦赠送——乌压压十万卡拉萨兵临城下,没有一家厄索斯大陆的城市敢拒绝送礼。

马人劫掠整个大陆,也不是没有金银等作为货币的金属,他们将金、银、铜打造成勋章模样,一串勋章串成腰带围在腰间。

然后就像丹妮此时做的,用相互赠送礼物的方式进行原始的贸易。

比如丹妮莉丝自己,便是其兄长韦赛里斯,在潘托斯总督伊利里欧的撮合下,送给多斯拉克海上最强卡奥——马王卓戈的礼物。

(多斯拉克海:与维斯特洛大陆隔海对望的厄索斯大陆东方的一片草原,草原太过庞大,夏日里,草浪翻滚,很像海洋上的波浪。那里孕育了强大而原始的多斯拉克民族。)

严格意义上讲,丹妮莉丝如同奴隶一般,被卖给了卓戈卡奥。

韦赛里斯送卓戈礼物,按照多斯拉克传统,卡奥必须回以对等的礼物:一万多斯拉克咆哮武士,或者,卓戈带领卡拉萨横扫维斯特洛,帮坦格利安家族复国。

也即是帮韦赛里斯加冕一顶王冠。

但蛮横的多斯拉克人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你送我礼物,我也该回送你礼物,但什么时候送,以什么方式送,由我说了算。

韦赛里斯比天龙八部里的慕容复还要急于复国,眼见自己妹妹肚子都大了起来,娃都快生了,卓戈不仅没送他士兵,还完全没有亲自出手帮忙复国的意思。

他便像追债老赖的黑混混一般,开始对卓戈百般骚扰。

泼油漆,抢夺、变卖其家产,骚扰电话,威胁其家人人身安全,站在家门口骂街,殴打

《冰与火》的世界当然没有油漆,也没电话,但韦赛里斯几乎用类似的方式,将上述行为模仿了个遍。

殴打辱骂卓戈老婆,也就是自己亲妹妹,大庭广众之下责骂卓戈背信弃义嗯,白嫖自个妹妹——那货不会多斯拉克语,用维斯特洛大陆通用语骂的,卓戈听不懂,其他人碍于丹妮卡丽熙的身份,没对卓戈翻译。

偷龙蛋卖钱那种小事就不提了,丹妮莉丝听闻此事,还打算将自己三颗龙蛋送给他呢。

更夸张的是,韦赛里斯还带武器进入多斯拉克人类似‘白虎节堂’的地方,当时卓戈正与好几位卡奥聚餐,他当着无数人的面,用剑指着丹妮大肚皮,威胁卓戈:如果不帮我复国,我就捅死你老婆与儿子。

可惜,韦赛里斯有高利贷黑混子的狠辣,却没有黑混混的背景与帮派力量,卓戈更非唯唯诺诺的普通人老赖——实际上人家卓戈也没想当老赖,只是多斯拉克人的习俗如此,随四季变换游牧多斯拉克海,每年定时回一趟马王城,并请多希卡林(类似祭祀与智者)测算来年运程。

韦赛里斯悲剧了,卓戈腰带用黄金勋章串成,直接丢到铁锅里熔炼成金汁。

你想要一顶王冠是不?

直接金汁浇头,脑袋都快被烧融,怎一个凄惨了得。

多斯拉克人的‘礼物贸易’就是这么操蛋与残酷,所以,面对卡丽熙的银质奖章,对面的莉莉丝没法拒绝,大白鹅归丹妮了。

离开贾科部之前,丹妮止住胯下小母马,右手撑腰,回头对咬牙切齿的莉莉丝道:“你在卓戈的卡拉萨也有些时日了吧?既然说到传统,你更该明白,多斯拉克从无不能骑马的卡丽熙哪怕她怀孕了。”

说完,她就‘嘚嘚嘚’地骑着小银马离开了。

多斯拉克每个人都有马,都必须会骑马,丹妮莉丝成为卓戈的卡丽熙,第一件事不是学习马人语言,而是习惯马背上的生活。

庞大的卡拉萨当然有马车,但马车不是给正常人用的,更非‘贵人’专属,在多斯拉克,只有太监、残废、孕妇和老弱幼孺才搭马车。

丹妮莉丝怀孕快十个月了,依旧骑马,卓戈卡奥伤口发炎又中了黑巫术,意识都模糊了,依旧凭本能骑在马上。

越是身份高贵的人,越不能离开马背。

第一次见到多斯拉克海时,丹妮被如海浪一般草原吸引,下令麾下卡斯部众停下修整,结果韦赛里斯因为不能忍受‘被人下令’——作为丹妮带来的拖油瓶,他的‘户口’名义上挂在丹妮的卡斯部落上——而觉醒了‘睡龙之怒’,打算像曾经十多年做过很多次的那样,鞭打妹妹出气。

(ps,睡龙之怒:韦赛里斯自认为真龙,生气时常常使用这个词。嗯,一个末代王朝的乞丐王子,要出气只能找自己幼小的妹妹,丹妮常年担当韦赛里斯出气筒、压力发泄沙包的角色)

丹妮虽如货物一般卖给卓戈,可她在嫁人之后第一时间便拥有了自己的卡斯部落,阿戈他们哪里允许卡丽熙挨打?

那一次,韦赛里斯被丹妮剥夺了骑马权利,见到他步行回到卡拉萨的多斯拉克人,便语带讥讽地给他起了个绰号‘雷马尔卡奥’——酸腿国王。

第二天,卓戈卡奥提议让韦赛里斯乘坐马车,那货开开心心答应了,还以为卓戈因为丹妮的‘无礼’向他道歉。

然后韦赛里斯得到第二个侮辱性的绰号,拉迦特卡奥,意为‘马车国王’。

由此可见,在卡拉萨中不能骑马,会受到多大歧视。

看看躺在泥地里的银质勋章,再看看‘洋洋得意’打马离开的丹妮,莉莉丝肥厚的嘴唇几乎咬出血。

“明天卡拉萨拔营之前,给我准备一匹马,与那个贱人一样的银色小母马。”她嘶吼着,对身边女奴叫道。

第3章 野狗

越过贾科卡斯的那一片营地,丹妮带着乔拉阿戈五名骑士来到卡拉萨的外围,一群穿着多斯拉克彩绘马甲的妇人正在编织草帘,粗糙干裂的手指灵巧非常,一把揪掉整棵麦苗上部的麦穗,丢入一边的簸箕,像织毛衣一般,将剩下的半青半黄的麦秆编入长长的帘子。

多斯拉克人的蒙古包,多是由草帘搭建,连做衣服的布料都少得可怜,都穿皮质马甲与外套,绝大多数马人没有布匹做帐篷。

见到卡丽熙到来,那些妇人与旁边小孩面色木然,没有尊敬的问候,也没用怨毒的眼神去看她。

“这些都是从奥戈卡拉萨俘获的奴隶。”乔拉在一边小声说道。

多斯拉克的‘生态环境’极度残酷。

大概一个多月前,在维斯多斯拉克(马王城),老迈的多希卡林预言丹妮莉丝将生下‘骑着世界的骏马’时,奥戈卡奥还与卓戈在一个帐篷饮酒玩乐,好像一对最亲爱的兄弟。

大概九天前,在距离维斯多斯拉克几千里之外的拉札尔河畔,两人再次相遇。

当时奥戈卡奥正带领自己的卡拉萨围攻拉札人的城镇,卓戈卡奥巧合从那路过。

没的说,卓戈带领自己的咆哮武士在第一时间加入战斗。

不是帮奥戈攻城,而是趁着奥戈卡奥忙于攻城,袭击其队伍的尾部。

横扫奥戈卡奥的部族之后,卓戈顺势打下濒临崩溃的拉札城镇。

那一战,卓戈亲手杀死奥戈父子,还砍掉一名奥戈卡奥血盟卫的脑袋,以一敌三,付出的代价极小,只胸大肌被割下一块皮。

卓戈的武力值不提,从他的行为可以看出多斯拉克人的冷酷生存法则。

《功夫》开头有一段剧情,鳄鱼帮帮主对正要砍自己的斧头帮帮主说:等一等,你忘了,我还请你吃过饭呢!

卓戈与奥戈何止是一起吃过饭。

可惜,一切友好与和平只存在于马王城。

圣母山的阴影之下,维斯多斯拉克的每位草原马人都是手足兄弟,一切纷争都被搁置一边,离开圣地之后,多斯拉克海上便只剩下最赤裸裸的‘强者生存,弱者淘汰’。

卓戈不仅杀掉奥戈父子,还将其卡拉萨的妇女儿童全部贬为奴隶,这会儿正顺着拉札尔河西进,要将他们卖给奴隶湾的吉斯奴隶主。

一阵喧嚣与皮鞭抽打声让丹妮回过神,不知不觉间,他们一行已经走出卡拉萨最外围。

傍晚浑黄的天空下,几座拉札人庄园在翻滚的黑烟中挣扎,烈火发出‘哔啵啪啦’的咆哮声,倾颓的干泥土墙下,穿着彩绘马甲的战士御马往来奔驰,手中长鞭挥舞得山响,他们大喝驱策生还者离开冒烟的废墟。

丹妮看到很多母亲面色麻木,死气沉沉,步伐踉跄地牵着抽泣不已的孩子,在皮鞭的驱赶下,向卓戈卡拉萨的奴隶营地走去。

他们中仅有少数男性,而且多半还是残废与祖父辈的老人。

成年男子几乎死光。

多斯拉克战士很自觉为丹妮一行让开道路,这引起坐在土墙根下歇息之人的注意,很快带着满脸血污的哈戈骑马来到近前。

“卡丽熙,你又想抢夺别人的奴隶吗?”

哈戈嘲讽一句,突然心思一动,对丹妮豺狼一般地咧嘴笑了笑,猛地将挂在马鞍上的麻绳高高提起。

“啊——”

果然不出他的预料,一股熏人欲呕的臭甜血腥迎面扑来,丹妮瞳孔恐惧地收缩为一个点,嘴里不自觉发出难以喘息的呼叫声。

那是一连串人头,年轻的,苍老的,有面带恐惧的,有至死依旧满面怒容粘稠的暗红血液顺着捆绑头发的麻绳缓缓滴淌,浸润了哈戈挂在马鞍一边的大腿。

有的人头一刀两断,切口整齐,有的脖子处参差不齐,似乎砍了好几刀才断头。

丹妮还看见,有一个人头,黑血模糊的脖子挂了一节白森森的脊椎骨。

难道砍卷了刀口,哈戈硬生生将砍开一半的头颅从肩膀上拔下来的?

他们皆睁大双眼,嘴巴大开,丹妮耳畔似乎萦绕着控诉与诅咒的呐喊声。

第一次见到这种残酷场面的丹妮,没意外地被惊吓得几乎魔怔。

天可怜见的,今天上午她还在风晴日丽的医学院广场,领取自己的外科医学硕士学位呢!

乔拉爵士连忙驱马来到丹妮身边,扶住她不让摇摇晃晃的她摔下去,又是帮她顺气,又是拿起水袋往她嘴里灌水

丹妮好似布娃娃一般任乔拉与阿戈折腾好一会儿,方才缓过气,清醒过来。

她努力收回眼中的泪水与恐惧,努力让自己的眼神充满杀气,然后努力抬起头,强迫自己与依旧高高提着人头串的哈戈对视。

渐渐的,哈戈脸上的残酷笑容淡去,他好似无趣地低下头,将人头重新挂在马鞍上。

可刚低头,哈戈似乎又被周围安静低沉的气氛弄得心烦意燥。

“卡丽熙,你在看什么?”他忍不住抬头恶狠狠朝丹妮吼道。

丹妮此时的双眼,完全没有了恐惧与茫然,紫罗兰的眸子清澈而冰冷,好似一汪寒泉,“我在数数,看你是不是砍了最多的人头。很遗憾,波诺寇比你多两颗。”

“你——”

哈戈脖子处青筋暴露,刚想对丹妮发作,却又立即闭嘴,敏捷地翻身下马,快步走到波诺身边,面向他的人头串小声数了起来,数了一会儿,又一脸困惑地掰起手指。

丹妮冷冰冰的俏脸有点维持不下去了。

血盟卫的确很强大,但《冰与火之歌》是个低魔低武的世界,最强的个人武力也只是十人敌,一名强大的武士,连续砍杀七八个人便开始力竭。

无论是哈戈还是眼见十来个卡斯寇,无一人缴获的头颅超脱20个,可哈戈竟掰着胡萝卜粗的指头算了快一分钟

最后他又回到自己马鞍前,将自己的人头串提过来与波诺寇的一个个对比。

呃,‘高材生’丹妮莉丝没有错,哈戈果然少了两个。

“嘭!”

粘血的人头在地上翻滚,裹上一层薄薄的灰尘,好似炸鸡腿粘上面包糠

哈戈气咻咻丢下自己的人头串,从身边的‘羊人’奴隶队伍中拉出一个三十来岁的妇人,不顾她的凄厉哭喊与挣扎,也不顾及卡丽熙就在对面,直接解开羊皮短裤骑了起来。

妇人的哀嚎似乎被他当成了荣耀,还抬起头得意地朝丹妮莉丝笑了笑,笑容狰狞残酷,充满挑衅。

大家都知道卡丽熙曾违背多斯拉克传统,强行救下被当众凌辱的妇女。

丹妮莉丝更知道,这是她与哈戈之间的战争,她应该若无其事地离开,这对她,对那个可怜的妇人,都是最好选择。

“驾!”

轻轻踢了踢胯下的马腹,小银马迈着轻盈的步伐离开了。

哈戈咒骂几句多斯拉克方言,一泄

进入战场,濒死的马儿被丹妮莉丝惊动,抬起头向她哀哀嘶鸣,还有呻吟的伤者,舔着干裂的嘴唇叫着‘卡丽熙,请给我点水’,可还不等丹妮动作,就有一名贾卡朗小跑过来。

“对不起,卡丽熙,打扰您了。”

歉意对丹妮莉丝笑了笑,那个小伙刀光一闪,划破哀求水喝的伤兵的脖子。

伴随“嗤嗤”血箭飙射声,伤者‘嘎嘎’叫着暗淡了眸子,脸上没有痛苦与恐惧,只有淡淡的遗憾与疑惑。

似乎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只是在纳闷:为何不让我喝一口水再死?

贾卡朗,多斯拉克专为伤者解脱的人,他们在战场来回穿梭,从亡者与将死之人身上收割一连串的人头。

还有一群挎着提篮的小女孩,快活地跑在贾卡朗身后,好奇看了丹妮一会儿,便笑嘻嘻走向尸体,伸出被血染得黑红的小手,把人体上的箭矢拔出来,丢入提篮。

完好的箭矢留在下次使用,尾翼损坏的,会插上羽毛。折断的箭矢,也要取回金属箭头,回去后由奴隶或者妇人,重新装载在木杆上。

最后则是一群瘦削饥饿却眼神凶猛的野狗,它们先试探性地在丹妮跟前嗅了嗅尸体,抬头见她没有阻拦,便龇牙咧嘴地撕咬起来永远有一群野狗跟随着卡拉萨,似乎形成草海上特有的生态链。

类似的事已经发生过很多次,狗群已经习惯了,也以为眼前的‘马人’丹妮习惯了。

“呃——”

丹妮伏在马背上干呕起来,惊得野狗连连后退,含在嘴里的温热的惨白色筋肉,也顾不得嚼吃了。

“卡丽熙,时间很晚了,我们离开吧?”乔拉爵士扶住她的肩膀,神色担忧劝道。

“好,我们回去。”

这个残酷的世界,已经无所顾忌对丹妮揭开面纱。

在最短时间内,她对自己此时身处的环境有了足够的了解。

第4章 连生个慕容复的机会都不给我啊

丹妮莉丝回到自己的营帐时,帮卓戈治病的无毛人还没离开,几个面如鸡皮、形貌可怖的妇人,叉开干枯如树根的双腿,披散的花白乱发随祭祀之舞而摆动。

牙齿残缺的嘴巴张得大大的,唱着多斯拉克古老的歌谣,声音尖锐,刺人耳膜。

她们围着床榻上的果身男子又唱又跳,旁边篝火上的火苗随着歌谣的韵律,时而猛地蹿起两米高的橘黄火焰,时而在倏忽间,几乎熄灭,只剩木炭忽暗忽明地闪烁。

丹妮看得头皮发麻,站在门口双腿好似凝固的钢筋水泥柱,一步也动不了。

这不过是多斯拉克人的巫医之舞,没什么大不了的,你还是龙妈呢,区区火焰波动而已,也许是风她在心里告诉自己。

“吼——”

皮毛床榻上卓戈突兀发出一声非人的嚎叫,声音只有一种情绪:极致的痛苦。

曾经的丹妮多少次看见他淡笑面对更严重十倍的创伤。

猛张飞一样的昂藏大汉,胸口切掉一层皮,只算皮外伤啊!

即便疮口发炎感染,即便病菌深入脏腑,也该是昏昏沉沉,意识消磨,几乎没有知觉才对——她虽刚毕业,却也有过数十次的实习经验,更知道,炎症绝不会如此刺激痛觉神经。

再回想从卓戈被弥丽马兹笃尔为他疗伤开始,每一晚,床上的卓戈都痛得对空气拳打脚踢,羊皮毯子都撕烂好几床。

丹妮完全确定了,那个巫魔女故意的,她要用最残酷的手段报复多斯拉克人,无疑,没有什么是比让卡奥在极致的痛苦、无尽的煎熬中死去更让她满足。

不,她还不满足,丹妮莉丝摸摸自己肚皮,巫魔女还要将卓戈的儿子献祭给恶魔,要让他的卡丽熙痛苦一生。

白天昏沉,夜晚在疼痛中挣扎的卓戈,很快被几个马民医妇按着灌下两大海碗罂粟酒。

罂粟花奶,从罂粟花中提炼的乳白色液体,具有止痛与麻醉的奇效,维斯特洛大陆与九大自由贸易城邦最常用麻醉剂。

(ps:《冰与火之歌》中的罂粟花映射现实中的罂粟,但罂粟花并不等于罂粟的花。简单来说,权游中的罂粟花奶是个奇幻世界独有的次级魔法物品,现实中没有的。)

马民不会维斯特洛学士提纯罂粟花奶的技巧,却可以将罂粟花泡酒,效果差不多。

这些无毛人完全当得起‘蒙古大夫’的称呼,没经过正规培训,只因为无法生育才兼职医生这一‘副业’——她们日常也做烧火做饭、牧马放羊的活计。

医术差到极点,巫术几乎没有,既不能治疗稍微严重一点的伤病,也不能祛除巫魔女的黑巫术——丹妮确定她们压根没察觉卓戈中了巫术。

等无毛人向自己行过礼离开后,丹妮莉丝才在侍女的搀扶下来到床榻前。

“姬琪,找一把匕首给我,要锋利点的。”她对侍女道。

丹妮莉丝嫁给卓戈时,收到很多礼物,其中有韦赛里斯赠送的三名侍女。多斯拉克少女姬琪和伊丽,金发蓝眼睛的里斯人多莉亚。

姬琪与伊丽与丹妮差不多年纪,14岁,两个都是在父亲的卡拉萨被卓戈毁灭时抓来当了奴隶。

多莉亚年纪大点,有20岁,里斯一家著名妓院的头牌。

她们都不是普通侍女,伊丽骑术高明,负责教丹妮莉丝骑马。

姬琪精通通用语、多斯拉克语、高等瓦雷利亚语,专门教丹妮多斯拉克语。

多莉亚嘛将人事不通的小丹妮培养成‘骑术’高手呃,俗称‘老司机’。

姬琪动作麻利,从一边的半人高的紫木镶红铜边框的大箱子里找到一只30cm长的匕首。

黄褐色骨头刀柄,匕首包裹褐色牛皮刀鞘,弯曲成亚拉克弯刀一样的弧线。

“这是卓戈的龙骨匕首,卡丽熙。”姬琪道。

“噌!”

短刀出鞘,在暗红火把照耀下带起一道雪白匹练。

薄如蝉翼的刀刃没有一颗豁口,丹妮莉丝烟紫色眸子闪过满意之色,好刀!

见她俯身就着多莉亚举起的牛油烛台,似乎准备划开卓戈胸口的纱布,乔拉爵士连忙凑过来,柔声道:“卡丽熙,你手脚不便,让我来吧。”

我手脚不便?你以为我的硕士文凭是假的?

丹妮斜了大熊一眼,将刀刃在蜡烛上外焰上晃了晃,熟练地割开黏在皮肤上的脏污丝布,下面是一层蓝色湿泥与无花果树叶板结的硬块,一层又一层,七八天累积下来,无毛人在上面重复糊了十多层‘多斯拉克圣药’——泥巴糊糊。

说他们是蒙古大夫,都侮辱了人家蒙古大夫。

乔拉侧过头,看向丹妮的眼神有着惊讶与疑惑,敷料被轻巧灵活地切割、挑开,难以想象出自一位不通刀剑、还怀有身孕的少女之手。

最上层敷料仍显湿润,下层却干如羊人的泥墙,在丹妮有节奏地敲击下,如泥墙一般轻易地破裂成几块。

揭开黏在血肉上的碎块,剥离一片片紫黑色的无花果树叶,渐渐的,一股腐臭中混合甜腻的气息弥漫宽敞的蒙古包空间,味道浓烈得让几人无法呼吸。

多莉亚一只手捂着嘴巴,脸蛋鼓胀,另一支手上的粗大牛油蜡烛不停晃动,乔拉赶紧伸手将蜡烛接过来,多莉亚立马后退几步,小跑着掀开皮质帘子,到外面呕吐起来。

伊丽双手端着的木托盘内,堆满揭落的泥块与叶子,沾着脓血与细小腐朽的肉糜。

此时卓戈的伤情完整展现在丹妮面前,左胸膛一片漆黑,腐烂的伤口在烛光下闪闪发亮。

随着卓戈急促而艰难地呼吸,胸口上下起伏,汩汩紫黑脓血流出三条分叉的小溪,染湿了身下洁白的羔羊毛毯,越发浓烈的甜臭味,让硬汉乔拉都开始反胃。

“卡丽熙,卡丽熙”乔拉爵士看看惨白着脸呆立当场的丹妮,又看看捂鼻扭头的伊丽与姬琪,他嘴巴开阖,喊了好几次却没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等丹妮回过神,让伊丽与姬琪去准备热水、烈酒等物,乔拉立刻拉住她的胳膊,急切道:“卡丽熙,你看到了?您的夫君快死了。”

我知道,可以猜想其胸腔内必然集满污浊脓血,而紫黑毒血中浸泡着卓戈的心脏。即便驱除黑巫术,这种创伤放在医学昌明的现代,他也必死无疑,丹妮莉丝默然想到。

甚至可以说他已经死了,巫魔女希望他经受更多痛苦的折磨,才用诡异的黑巫术吊着他的性命。

“你想说什么,爵士?”

“孩子,趁他还没咽下最后一口气,我们赶紧走吧!”乔拉劝道。

“走?去哪?”丹妮直勾勾看着卓戈的胸膛,木然问道。

“去阴影之地的亚夏。那里位于极远的南方,是已知世界的尽头,据说也是个繁盛的大港。在那里,我们应当能搭船回潘托斯”

乔拉爵士迟疑片刻,问道:“你的卡斯部众值得信任吗?只我们两个怕是”

“呵呵”丹妮莉丝苍白的笑容露出一丝苦涩笑容,摇头道:“爵士,你想多了,我们走不掉的。人少了难以护卫自己的安全,带上卡斯部众,一大群人太显眼,你当四万咆哮武士是瞎子?”

去亚夏?

万里路程,成年男子都承受不住长途跋涉之苦,丹妮一个14岁的大肚子少女不如直接给自己一刀来的痛快。

乔拉爵士看向丹妮的大肚子,皱眉道:“公主殿下,即便为了孩子,您也该尝试着逃离此地。

多斯拉克人臣服于卓戈卡奥的威势,但仅限于此,他们绝不会追随嗷嗷待哺的婴儿,这与我们维斯特洛完全不一样。

等卓戈死去,贾科、波诺等十几个寇,会立刻开始争夺卡奥之位,卓戈的卡拉萨将分崩离析,自相残杀,直到最终胜利者出现。”

“然后呢?”丹妮木着脸问。

乔拉爵士心中不忍,犹豫片刻,小声道:“新的卡奥不会留对手活口,您的孩子刚一出生就会被夺走,被他们拿去喂狗就像卓戈曾经对奥戈父子做的那样。”

这个丹妮比乔拉想象的更加坚强,除了脸蛋更加惨白,并没有陷入歇斯底里的绝望。

“如果我大概还有一周还有七天左右的产期,如果卓戈在这之前死去,我的孩子还没降世,他们会不会放我离开。”丹妮迟疑着说。

“我是卡丽熙,多斯拉克人的传统,谁也不能伤害丧夫的卡丽熙,最多”

丹妮咬咬牙,艰难说出最后一句话:“最多将我送回维斯多拉斯科,成为多希卡林中的一员。”

乔拉爵士神色一震,难以置信道:“难道你愿意一辈子老死在马王城?”

接着,他又痛苦地摇摇头,“没用的,你难道没发现,马王城中的多希卡林都没有孩子吗?这么多年,难道没一个卡丽熙与你一样,在怀着身孕时失去卡奥?”

“只不过一个婴儿,还是失去部族的婴儿。”丹妮紫眸里闪烁恐惧,难以置信道。

乔拉爵士苦涩一笑,问道:“还记得您的哥哥雷加吗?”

14年前,丹妮莉丝出生前夕,她的大哥,王太子雷加·坦格利安在于篡位者战斗时,死于三叉戟河岸。

她的父亲,‘疯王’伊里斯被本应誓死守卫自己的白骑士隔断喉咙,惨死铁王座之下。

同一日,雷加王子的孩子,丹妮莉丝的侄子侄女,三岁的蕾妮丝公主被劈成两片。还是婴儿的伊耿王子,被人从他妈妈的乃头上拔下来,在太子妃哀痛欲绝的哭嚎声中,砸香瓜一般,扔在石墙上砸成一团血糊糊

整个坦格利安王朝,只剩丹妮与韦赛里斯如今只留下丹妮一个了。

比慕容复还惨,人家至少还有四大家臣与姑表亲戚。

“崇尚骑士精神的维斯特洛尚且如此,野蛮的多斯拉克人”顿了顿,乔拉才又说道:“还有一点,圣母山下,多希卡林预言您的孩子将成为骑着世界的骏马,他未来的成就足以让任何敌人心生恐惧,没人会冒着让他长大成人回来复仇的风险放你们离开。”

第5章 你们烤过自己吗?

《冰与火之歌》中有很多预言,其中超过九成成为现实,包括多斯拉克老妪对丹妮莉丝的预言:她的孩子是骑着世界的骏马。

这个‘骏马’并非预言她将生出一匹马来。

多斯拉克人对马有别样的情感与崇拜,出生时喝马奶,长大了吃马肉喝马奶酒,生前骑烈马,死亡时也杀掉最好的马与自己陪葬。

‘骏马’是多斯拉克人对强壮男孩的比喻。

可惜预言还是理解错了,丹妮莉丝没生下孩子,或者说,她的孩子不是男孩,而是三条龙!

龙,世界力量之极限,可不就是骑着世界的骏马?

看过《权利的游戏》这部热播剧的二代目丹妮莉丝,理所当然地比乔拉,比现在的所有人都更理解老妪的预言。

但这话没法对人说,也不敢说,说了就可能被抢走原本毫不引人注意的龙蛋,甚至连自家小命都保不住。

——傻子都知道,龙,远比任何一位强大的卡奥都更危险。

mmp,预言这么准确,怎么还不会预防黑巫术,马王城的巫婆偏科太严重了。

好吧,卓戈死掉对二代目的她也是解脱,可问题在于她穿越的时间太不巧,如果丹妮莉丝赶紧抹除脑海里的阴暗想法,既然她已经来了,也知道巫魔女的恶毒计谋,便绝对不会再让孩子流产,更不会将孩子献祭给魔鬼。

失去婴儿也许能保住卡丽熙的性命,而且孩子也不是她此时已经是她的了,这个孩子,她保定了。

丹妮在心里做了决定,再次拒绝乔拉带着自己‘私奔’的计划——跟他走才是死路一条,八成连草原都离不开。

等伊丽姬琪端来热水、红葡萄酒等物品,丹妮用红酒擦洗卓戈伤口几乎没用,一边擦一边紫黑脓血流个不停。

折腾了半个小时,丹妮无奈只能将丝绸泡在罂粟花奶里煮沸,然后结结实实在卓戈胸口缠了几圈。

不能治病却可以麻痹伤口,减轻他的痛苦。

吩咐伊丽姬琪用棉布帮卓戈清理身体,她又指挥多莉亚挪出一口箱子。

那是一口30cm宽、高,一米长的青铜装饰的雪松木箱。

“多莉亚,将我的床榻铺在这。”丹妮指着蒙古包中心处的篝火道。

卡奥的蒙古包非常大,足有两百平米,中心处顶部一圈露天,下方地面架设铁板围建的‘壁炉’,熊熊炉火在其中飞腾,给阴凉的夜晚带来温暖。

“靠的这么近,会不会太热?”多莉亚迟疑道。

“我不怕热。”

这是实话。

刚一过来,她就发现坦格利安家族的‘真龙之体’确有其事至少丹妮莉丝没感觉到太阳灼晒的炎热。

趁着多莉亚铺床叠被的时候,丹妮莉丝打开雪松木箱。里面填满松软的天鹅绒,三颗硕大的‘石’蛋躺在上面。

差不多有象鸟蛋那么大,但与色调单一的鸟蛋相比,丹妮手指轻抚的石蛋却美丽太多太多。

上一世她普通人家出生,没亲眼见识过顶级珠宝,但她百分百确定,泰坦尼克号上的海洋之心,英女王头顶王冠上的蓝宝石,与三颗龙蛋相比,连土疙瘩都算不上。

这三颗龙蛋是潘托斯总督伊利里欧送她的结婚礼物,来自阴影之地的化石龙蛋,存在千万年,已经石化成晶体(ps)。看上去好似由上等陶瓷、彩釉或者琉璃制成吗,特别是表面富丽多姿的彩纹,精美得让人以为上面镶满珠宝与钻石。

三颗龙蛋化石表面覆盖着细小鳞片,随着丹妮手指拨弄,映着落日余晖散发金属般的光泽。

其中一颗深绿色,有青铜状的斑点,里面孕育着一条绿龙;一颗是淡淡的乳白色,其上有金色条纹,一条白龙;最后一颗为黑色,宛如午夜下的汪洋,带有生机勃勃的暗红波浪与漩涡。

随着丹妮的抚摸,龙蛋升腾起茵茵热气,其上传来的滚烫灼热感,让她舒服得几乎呻吟出声。

“多莉亚,你来摸摸看,龙蛋烫不烫?”她收回手掌,转头对侍女道。

多莉亚不明所以,在三颗龙蛋上来回摩挲,疑惑道:“冰冰凉凉,与之前一样呀?”

丹妮摆摆手,让她准备晚膳呃,那只大肥鹅。

四五斤重的大鹅,丹妮吃了一小半,一只鹅腿,半扇鹅胸脯。

鹅肉是与芜菁、苹果一起炖的,竟意外地可口,丹妮黑面包沾汤,稀里糊涂吃了差不多三斤食物。

唔,这个小姑娘的体质真是好的不像话,皮实耐操,难道是因为真龙血脉的缘故?

“嗝多莉亚,将剩下的鹅肉送给乔拉爵士吧,伊丽、姬琪,帮我擦洗身子。”打个饱嗝,丹妮疲惫道。

伊丽与姬琪是多斯拉克人,更愿意吃烤马肉,多莉亚胃口小,小半碗汤就饱了。

倒是乔拉爵士,他与丹妮一样,是个歪果仁,不习惯马民的食物。

洗过澡,又盯着伊丽给昏睡的卓戈喂下一大袋浓稠的马奶,丹妮便准备入睡。

寂静空旷的营帐内只有三个人,不远处的卓戈因痛觉神经被黑巫术刺激,身体时不时抽动几下,间或发出细碎而粗嘎的呻吟,丹妮睡在床铺靠近篝火的那一边,外面与她同床的是伊丽。

每天晚上三位侍女轮流与她同床而眠,以方便照顾她的起居。

马人女孩心很大,自家卡奥都快挂了,却盖上羽毛被子便沉入梦乡。

丹妮裸着身子,将三颗龙蛋紧紧贴着皮肤,似乎在汲取代表生机与原力的能量。

这不是虚幻的错觉,龙蛋真的有帮助疗伤的效果。

丹妮莉丝是一位亡国公主,出生前几个月,父兄的王座便被篡夺者——劳勃拜拉席恩抢去,要不是一名忠贞的老骑士带着她与韦赛里斯逃亡布拉佛斯,八成也会步她侄儿的后尘——摔在墙上,碎裂成一滩红白相间的肉泥。

五岁之前,有老骑士照顾,她也算过了几年属于平民的舒坦日子,老骑士病死后,年幼的哥哥带着幼小的丹妮莉丝开始辗转在九大联邦。

从五岁到13岁,为了躲避篡位者刺客的追杀,他们流窜几万里——不是夸张,就是几万里。

厄索斯西大陆几个城邦的窄街暗巷,都出现过两位银发坦格利安的身影。

起初统治各自由贸易城邦的总督、大君和商界巨贾很乐于接待坦格利安后裔,但随着劳勃拜拉席恩在铁王座上越坐越稳,原本为他们敞开的门便一扇扇关了起来,两兄妹的生活日益艰苦。

几年来,他们当掉了所有的珠宝首饰,甚至其母亲的王冠。

所得的钱币很快花光,身无一物的他们成为知情人的笑柄,在潘托斯的酒馆和巷弄里,人们给韦赛里斯取了个外号叫“乞丐王”,至于丹妮莉丝她懦弱胆小,压根不敢去打听别人对她的称呼。

也因此,缺衣少食的丹妮莉丝从小发育不良,长得豆芽菜一般,没胸没屁股,长期处于韦赛里斯睡龙之怒的恐惧中,还显得唯唯诺诺,弓腰驼背像个小老太婆。

要不是有《冰与火》世界第一美颜血统加持,估计卓戈都看不上她——起初韦赛里斯一直担忧自己妹子卖不出去呢。

嗯,每一位坦格利安都是俊男美女,他们家族有外貌与气质的基因传承。

13岁才来初潮,之前又从没骑过马,白天骑马远行。

在最初期,艰苦的游牧民生活让她几乎熬不下去,丹妮莉丝认真考虑过以自杀求解脱。

可以说《冰与火》世界,最苦命的就是丹妮莉丝,狼家众人与她相比,简直小巫见大巫。

死爹、死妈、死兄弟,失去国家(北境)就算惨了?

人家丹妮早经历过了,国仇家恨放一边,就她个人经历而言,从小食不果腹艰难长大,好不容易遇到个对她真心好的卓戈,又在几天内连续失去爱人、靠山、儿子。

未来还要继续惨下去,狼家之人还有翻身的机会,她却一直在向无底深渊坠落,从未停止。

谁敢比我惨?!

好吧,扯远了。

当日丹妮莉丝身心受创,濒临死亡,还差点轻生。

而改变其体魄与精神状态的就是龙蛋。

通过睡梦中与龙蛋中的龙进行灵魂沟通,她的伤势一夜痊愈,从肉体到灵魂,好似被洗练过一般,焕发生机,如获新生。

这是一个奇幻世界,有龙,有魔法。

丹妮莉丝的血脉不同凡人。

“小宝贝,给妈妈力量,龙宝宝,给妈妈力量。”丹妮捧着黑色的龙蛋,念咒一般小声嘀咕。

呃,用的还是汉语。

除了持续传来滚滚热浪,龙蛋再没其它异常。

丹妮将龙蛋放在羽毛枕头旁边,侧着身子,眼神变幻地看着近在咫尺的火苗。

“占了人家身子,总要尽全力保住人家的娃,为了活命,必须试一试了。”

咬咬牙,丹妮将手掌伸向跳跃不定的火焰

还在现代社会的时候,她经常在抖音上看到各种挑战烧烤极限的视频,什么拷冰棍呀,烤空气呀

今天,她就想大声问一句:你们谁活烤过你们自己?

丹妮要火烤人肉,嗯,烤她自己的肉。

第6章 龙之母

痛!

灼痛!

利刃刮骨一般的灼痛!

丹妮莉丝额头冒出豆大汗珠,几乎忍不住要大叫着将手收回来。

但她还是止住自己潜意识的冲动,手掌不停虚握不可捉摸的火苗,运动神经与肌肉都没烧坏,纤细修长的白皙手指更没像烤鸡爪一般,焦糊一片,滴淌油汁。

她成功了。

成功继承前身的天赋——不焚者。

“火焰就是力量。”丹妮莉丝忍受被灼烧的疼痛,声音幽幽道。

她可以继续自己的计划了。

曾经的丹妮莉丝一直都知道自己耐热度极高,却从没试过用火烧自己——孵龙那一次是逼上梁山,没得选择。因为她的体质虽然抗火,却依旧感受到如常人被火烧时同等的疼痛。

“我不怕痛。”此时的丹妮告诉自己。

她就这样将手埋入亮红的木炭里,好似在焖红薯,嘴里不停念叨“我不怕痛”,希望用数绵羊的方式催眠自己。

汗水浸湿她的头发,又顺着发丝滴淌在枕头与毛毯上。

迷迷糊糊焖了半宿,她舔舔干涸的嘴唇,收回‘炭烤玉手’,推了推死猪一般半滚下床榻的伊丽——毯子铺在地上,靠近篝火,伊丽太热,不自觉就向远离火焰的地方滚动。

“卡丽熙?”伊丽睡得熟也醒得快,是个当侍女的好苗子。

“帮我拿点水来。”丹妮沙哑着嗓子道。

“要去河边打水吗?”伊丽迟疑道。

丹妮愣了愣才明白,马民少有蓄水、喝生水的习惯,茶叶更是没影子的东西。“算了,拿两袋子马奶给我。”

马民很少喝水,四处游牧的他们,没有固定的安全水源,每次喝生水都是一次生命的冒险。如果有条件,他们更习惯用奶与马奶酒止渴。

在地球中世纪,还没见识过茶叶的欧洲贵族,也常用低浓度的葡萄酒止渴,因为生水有细菌。

而对多斯拉克人来说,马奶并不比安全的生水贵重。

(ps:比如欧美,超市里的牛奶还没矿泉水贵)

“咕咚咕咚”灌了差不多一公升带着马骚味的马奶,丹妮莉丝如获新生,舒服极了。

“伊丽,再填几捆柴火。”她躺在枕头上,指着堆在角落的木柴道。

“卡丽熙,您头发都汗湿了,太热了吧?”伊丽迟疑道。

“没事儿,出出汗浑身舒坦。”她摆手道。

看着火苗开始舔舐堆成塔状的木柴,丹妮心里高兴,大发善心送伊丽一条毯子,让她自己寻个舒服点的地方铺窝。

等伊丽睡熟,她干脆横躺在羊毛毯上,两只纤细白嫩的小脚直接架在柴堆上。

刚放上去时,火焰灼得她嘴里‘嘶嘶’个不停,没多久还是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睡梦中,丹妮莉丝来到一处奇异之地,四根火柱立在身周,天地间一片火焰的海洋,她在其中疼痛并欢快地徜徉,不知过了多久,一道黑影笼罩在她头顶的天空。

一抬头,她惊呆了。

一条黑色鳞甲的巨龙正瞪着熔岩火池一般的双眼俯视她,它的形体是那样庞大,山峰似的脑袋,泳池大小的眼睛,双翅展开遮天蔽日

与被动接受龙梦的前身不一样——曾经的丹妮莉丝对龙蛋异常会感到不安,这个丹妮思想更成熟,做事也更有目的性。

她将龙蛋贴着肌肤放在身边,还不停用火焰烧烤自己,除了锻炼自己对火焰的适应性,还有更重要的目标:与龙进行灵魂共鸣。

她想当必须当龙妈!

穿越到这个操蛋的世界,没龙几乎活不下去啊!

所以她只惊骇一会儿,就兴高采烈地张开双臂做拥抱状,嘴里还非常不要脸地叫道:“你是黑龙吗?我是你母亲,要记得我,要每天与我联系,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好处都快快给我。对了,你的兄弟呢?白龙与绿龙,他们在哪?”

“轰——”

黑龙张开几乎可以跑马车的嘴巴,夹杂黑色浓烟的血红色烈焰激射而出,将下方的丹妮完全吞噬,她感到自己的肌肤焦灼发黑,坏死的皮肉一块块脱落,血管内的血液沸腾蒸发,但与柴火灼烧自己时的疼痛完全不一样,没有丝毫痛楚,反而有一种被洗涤,被锤炼的感觉。

她感到自己身体强壮结实,有如新生。

“叮咚!”

黑龙吐焰的画面如同被按下暂停键,丹妮身前血红火海中,非常突兀地出现一块电影幕布似的金色方框,上面用汉字书写:

人物:丹妮莉丝·坦格利安(14岁)

体:很弱

技:极弱

血脉天赋:龙之母(已觉醒)

穿越任务:解放奴隶

任务奖励:根据任务完成度,奖励一项人物已习得的技能或已觉醒的天赋

人物卡?

这是一张人物属性卡,玩过游戏的人都知道,丹妮莉丝也不例外。

“系统?”她试探问道。

立即有一条信息流入她的脑海:此乃开天之前的混沌中诞生的先天至宝,可辅助神器主人穿越时空,采集万界本源,以实现最终的超脱。

紧接着又一道信息传来:是否需要本法宝诞生高等灵智,以模拟主人口中的系统?

法宝灵智?

算了吧,你还是当个没有独立意识的神器更能让我安心。

丹妮马上拒绝,然后开始借助意识海中的混沌至宝研究自己的人物卡。

首先,她原本的名字被抛弃,完全带入丹妮莉丝的身份——被这个世界天道意识认可的合法身份。

其次,她的人物属性非常差,体魄很弱,技能极弱回想好一会儿,她才觉悟,所谓技能,只是从前身那继承的狩猎兔子的能力。

呃,用弓箭射兔子,十发九不中的那种射术。

太特么尴尬了,我原本自带的硕士级外科医术,难道被狗吃啦?

倒是那个血脉天赋,很牛逼,很有用。

龙之母(已觉醒,初级):

1不焚者:普通火焰也许会造成程度不一的灼痛感——由你对火焰的适应性决定,但火焰是龙之母的伙伴,它们不会伤害你的身体

2孵龙:将烈焰与灵质赋予龙蛋,从而让保留灵魂本源的龙蛋化石、死亡的龙蛋、健康龙蛋孵化出幼龙

3龙梦:你与龙是一个整体的两部分,你的灵魂可以与龙无缝隙地融合,无意识情况下(睡梦中),可以与龙进行灵魂上的共鸣(ps)

最后,她还有穿越任务。

不是复国,不是保护未出世的儿子,也不是与囧雪来一个‘happyend’爱情故事,只是要求她打破厄索斯大陆的奴隶锁链。

“到了此刻,我才成为完整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感慨一句,丹妮迷迷糊糊睡去。

第二天清晨,她是被伊丽的惊呼声吵醒的。

“卡丽熙,卡丽熙,您没事吧?都怪我昨晚睡得太死,都没听到您的呼救,呜呜呜”

看着双腿埋在碳灰中的丹妮莉丝,马人姑娘都吓哭了。

“呃”茫然片刻,丹妮才从睡眠中清醒,她连忙将双腿抬到小姑娘跟前。

白皙细嫩的肌肤,除了覆盖上烟熏出的乌黑污渍,依旧软弹弹,肉乎乎。

“这怎么回事?”伊丽骇然道。

“我乃‘暴风降生’的坦格利安,真龙血脉。”丹妮板着脸一本正经道。

“可您哥哥”伊丽嘟起嘴,提起被金汁烧死的‘真龙’韦赛里斯。

“你以后会明白的,想帮我换衣服。”

(ps:作者语里写不下了,这是公众章节,不要钱,就不开单章了。如果进入收费章节,我不会将ps放在正文里的,谢谢大家见谅。

关于丹妮的龙之母天赋,没有过分夸张,基本上来自《冰与火之歌》原著的归纳与猜想嗯,孵龙技能,有部分是个人猜想

‘不焚者’就不提了,丹妮闷在火堆里烧了一晚上,屁事没有,还有弥林动乱时期,被卓耿的龙炎洗脸,也只起了个小水泡。

龙炎可是比野火更强的火焰啊!

按照马丁设定——火术士语:地火、龙炎、天火(太阳)强于野火。

‘孵龙’之后书中丹妮莉丝孵龙时再讲,最后是‘龙梦’

与史塔克家的狼梦一样,丹妮莉丝的‘龙梦’也出现过很多次,只是她懵懵懂懂,完全被动接受,虽龙梦帮了她很多次,可她一直没主动去开发这个技能。

根据布兰的‘绿先知’觉醒过程,易形者,狼灵,狼梦,都是可以自主开发,逐步提升,直到完全掌握的。

嗯,布兰与琼恩都可以通过狼梦,探查万里之外兄弟姐妹的情况,琼恩狼灵天赋让‘六形人’瓦拉米尔都忌惮,只可惜他既不开发也不太重视,甚至故意回避自己的本能。

六形人瓦拉米尔有多强?

他可以在残血状态下夺舍人类。

没错,就是夺舍,牛逼得一塌糊涂。

琼恩的天赋比瓦拉米尔更强。

除了布兰,觉醒狼灵的琼恩和艾莉亚莉都与丹妮莉丝一样,没主动开发过技能。当然,也是因为没人教他们,布兰运气好,连续遇到玖键与绿先知两位老师。

对了,瑞肯史塔克因为年纪小,心中无所畏惧,或者孩童心思更单纯,似乎一直在尝试融合他的冰原狼,他的狼灵与狼梦技能反而比自己的哥哥姐姐更成熟,也更强大

总之,扑街作者虽然给丹妮加了个外挂,未来肯定比原本的丹妮更强大,但她的力量都在原著中有迹可循,不会过度拔高,更不会超越世界力量体系的极限。)

第7章 马民游牧

与现代人日常熬夜超过凌晨不一样,马民黄昏之后入睡,不待晨光亮起便醒来,等丹妮莉丝起床穿衣走出营帐,卓戈的卡拉萨已经沸腾一片。

妇人向孩子吆喝,战士大声下令拔出营帐,马匹踏蹄嘶鸣

灰黑的烟火、铁锅蒸腾的水汽,迷蒙了丹妮的视线,热水中翻滚的马肉、帐篷外新鲜温热的马粪、马蹄下折断的青草,混合出怪异而又生机勃勃的气息。

根据远方刚从地平线冒出个头的蛋黄红太阳,丹妮猜测此时不超过凌晨五点呃,也不知猜的对不对,因为她连此时此地的季节都搞不清。

《冰与火》的世界没有固定的四季变化,史塔克家族的箴言“凛冬将至”并非玩笑,而是最严厉的警告。

这里常常连着好几年是一个季节,如果冰冷而无有收成的寒冬持续时间太长,人类即便不是冻死也会饥饿而死。

每次遇到‘长冬’,维斯特洛北境都要死一大半人。如果更加倒霉一点,‘长夜’来临,整个大陆灭绝九成人口也不稀奇。

早饭是羊肉汤,大麦、洋葱、胡萝卜、芜菁、羊肉,撒上胡椒、藏红花等调味料,炖了一个多小时——早在丹妮起床前她的侍女已经开始做饭。

食堂饭盒那么大的红铜碗,丹妮吃了满满一大碗,吃完后她自己都惊讶孕妇的食量。

或者,因为觉醒龙之母体质,昨晚与黑龙梦中灵魂共鸣的缘故?

体质有没有增强她不确定,但一早醒来精神饱满,浑身是劲

跟在卓戈黑色骏马身后的丹妮莉丝,低头看看抱在怀里的黑龙蛋,心中若有所思。

吃完早饭不过半小时,沐浴在金红色的晨光下,庞大的卡拉萨乌云一般向前缓缓移动,在身后留下满地狼藉,就好似在绿色的幕布上涂抹一块褐色的污迹。

卡奥马蹄所指,便是卡拉萨的前进的方向。

卓戈比昨日更加昏沉,早晨起床时连丹妮都没认出来,别说羊肉粥他连马奶都没喝多少,曾经魁梧厚实的身体肉眼可见地干瘪下去,几乎只靠嶙峋骨架支撑着才不塌陷。

晌午时分,葱绿草地与农家麦田渐渐稀少,最终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低矮的丘陵与黄褐色砂石地面。

无情的骄阳好似暴富的土财主,肆意挥发光和热。

眼前的地面在半空形成扭曲的空气褶皱,汗水如一根根纤细的小溪,自丹妮胸前缓缓流淌。

天地间,唯一剩下的声音只有马蹄坚定的嗒嗒声,卓戈发际铃铛有韵律的轻响,以及身后悄声的交谈。

神志昏冥的卓戈迷失了方向,偏离拉札河流域,逐渐深入更南方的红色荒原。

可卡奥马头之朝向,乃马民前进之方向

马民只有早餐与晚餐,中午饿了自己在马背上啃肉干。

红褐色的马肉干轻而薄,一根根肌肉纤维清晰可见,完全原生态,上辈子有钱也吃不到的好东西,却硬的差点划破丹妮的口腔。

她只得含一口马奶,鼓着嘴巴,等泡在里面的肉条慢慢松软最后竟品味到一股奇异的甘甜。

“嘚嘚嘚”

马蹄声由远到近,丹妮抬头,阿戈的战马踏出一条红褐色烟尘细线,从远方奔跑到卓戈近前。

“卡奥卡丽熙,前方一片荒芜,没有人烟也没有危险,但方向似乎错了。”迟疑看了卓戈一眼,阿戈对丹妮说道。

卡拉萨并非盲目跟着卡奥往前冲,每时每刻都有探骑四散八方,探查环境的同时,也有避免其它卡拉萨的偷袭的目的。

丹妮莉丝驾马来到卓戈旁边,刚准备提醒他改道,突然她瞳孔猛地收缩,提拉缰绳驱使小银马小碎步原地转了一圈,期间丹妮莉丝环视一遍周围情况:马民们在一片暗红戈壁滩艰难前行。

她心中立刻有了主意,“什么也别问,继续前进嗯,去前方找一处适合结营的地方。”

等阿戈离开,丹妮莉丝担忧看向身边的卓戈卡奥,刚才两人对话声音不小,可他恁是没一点反应。

成群血蝇围绕着卓戈缓缓打转,翅膀嗡嗡的声音在丹妮的听觉边际回环。

血蝇大如蜜蜂,体形沉重,略呈紫色,发出湿黏而恶心的光,居住于沼泽地和死水潭,以吸食人马鲜血为生,并在腐尸或濒死的人畜身上产卵。

曾经卓戈恨极了它们,每当有蝇虫靠近,他便出手如电,将其一把抓住,从未失手过。然后他会把苍蝇握在巨掌里,听任它狂乱地嗡嗡乱飞,最后才用力捏紧,等张开手,苍蝇已成为他掌心的一摊红印。

此时一只血蝇在他坐骑的臀部爬来爬去,骏马愤怒地甩着尾巴,想把它赶走。其他苍蝇则在卓戈周围来回飞动,越飞越近,然而卡奥却没有反应。

他的视线朝向远方的褐色丘陵,缰绳松松垮垮地垂在手中。

后来一只血蝇降落在卡奥裸露的肩膀上,另外一只则盘旋片刻,停上了他脖子,并朝他嘴巴爬去。卓戈卡奥在马鞍上微微晃动,发际铃铛轻声作响,坐骑则以稳定的步伐继续前进。

终于有一只大胆的血蝇顺着他长长的胡子往上爬,爬上脸颊,竟停在鼻子旁的皱痕里。

卓戈卡奥在马鞍上晃了晃,缓缓倾斜一边一直注意着他的丹妮,左手如灵蛇般迅速窜出,一把将他拉了回来。

血蝇群被惊动,散开了一个心跳的瞬间,随即又徘徊而回,停在他身上。

下一刻,后方人群中本就一直存在的窃窃私语变成喧嚣的热浪,所有马民震骇不已。

“卡奥差点从马上摔下来了!”

“从自己马上摔下来的卡奥”

卡奥是卡拉萨的头领,前进的方向,所有人视线的焦点,他的行为好似在放大镜下被人观察。

不能骑马的多斯拉克人,连成为正常马民的资格都没有,更遑论部族的首领卡奥?

“都闭嘴,卡奥还在马背上。”丹妮回头大声呵斥,说完她还松开扶住卓戈的右手。

之前惊魂一刻间卓戈已被吓醒,这会儿能控制缰绳了。

“我生命中的月亮”

几天来,他第一次有意识地看向丹妮,也第一次呼唤自己的‘爱人’。

丹妮莉丝尴尬片刻,在记忆里搜索一番,道:“我的日和星,要不要停下休息?”

那一刻她的脸一定是扭曲的。

不过也没人去细究她的表情了,卓戈的血盟卫这会儿已经打马赶来。

“吾血之血。”

“吾血之血,你怎么样了?”

丹妮莉丝不等卓戈发话,立即大声宣布道:“卡奥有令,今日天色已晚,就在此地扎营。”

“这里?”哈戈抬头看看高挂天际的日头,大概下午两三点的样子,再环顾四周,植物干枯,一片棕黄,不适人居。

他瞪眼狰狞的三角眼,“这里不能扎营。”

“女人无权命令我们停下,”柯索也说,“即便卡丽熙也不例外。”

“卓戈卡奥下的命令。”丹妮梗着脖子假传圣旨。

老血盟卫科霍罗深深看了她一眼,对两位同伴道:“寻找最近的水源,在卡奥宫殿与湖泊间布置椭圆形营地。”

柯索怔了怔,与哈戈领命而去。

接着科霍罗开始指挥人,在一处丘陵后方的阴影下搭建卓戈的草帘宫殿。

很快前方传来找到溪流的消息,大队人马越过丹妮莉丝继续向水源移动。

“救救我,水我要喝水,救救我”

从身边驶过的木板车里传来一阵细碎的呼救声,声音无力,却让丹妮产生一种熟悉感。

银发莉莉丝!

昨晚回去后,她从多莉亚那打听到莉莉丝的信息。

与多莉亚一样,伊利里欧自里斯购买的妓女,卓戈结婚时赠送给贾科寇的礼物。

不过多莉亚是现任头牌,莉莉丝年近三旬只能算前任‘第一名妓’。

此时她孤零零躺在嘎吱晃动的木板车上,下半身滴淌的鲜血将连衣裙浸得湿漉漉的,金色凉鞋脱落一只,苍白的小腿随着颠簸的马车无意识地摆动。

“等一等。”丹妮莉丝叫住赶车的妇人,捂鼻遮住刺鼻的血腥气,问道:“她怎么回事,为何不帮她医治?她的侍女在哪,一直在要水喝,你没听到?”

“卡丽熙,莉莉丝夫人从马背上摔了下来”黑人妇女神色迟疑,不知该怎么继续下面的措辞。

这丹妮怔了怔,因为昨天自己故意刺激她的一句话,莉莉丝今天真试着骑马了?

事实上,即便最骁勇的多斯拉克妇女,接近分娩时,也无法继续骑在马上长途跋涉。

所以,在马民传统中,孕妇坐马车并不会受到歧视。

丹妮莉丝是特殊情况,一直以来都有龙梦帮忙恢复身体,皮实得一塌糊涂。

见丹妮还看着自己,妇人以模棱两可的语气继续说:“因为不当言辞,贾科寇剥夺她夫人的身份,现在她与我一样,都是奴隶,自然没了侍女,无毛人也不会医治奴隶”

“她说了什么?”丹妮嘴上问着话,心里其实有了些许猜测。

瘦成皮包骨的女黑人还没来得及搭话,木板车上的莉莉丝迷迷糊糊地呻吟道:“我的孩子,贾科卡奥的儿子,救救他他是贾科部落未来的卡奥我是卡丽熙,救救我”

呃,这女人真是风月场上出来的?怎么没一点城府。

黑人奴隶立马吓瘫在地,麻木的脸上堆满了恐惧,“饶命啊,卡丽熙,我我立即将她拖出去喂狗。”

“喂狗?”丹妮难以置信反问。

“贾科寇让我将她拉到卡拉萨外围喂野狗。”奴妇道。

“贾科疯了?她怀着他的孩子呢!”

“她生不下来的。”黑人奴妇指着莉莉丝有些变形的肚皮,解释道:“上午时便坠马了。贾科寇原本派无毛人照顾她,可一直流血不止,医妇也说她救不回来了,偏偏她坚持不死,还不停说些大逆不道的话”

第8章 血火同源(求收藏,求推荐票)

莉莉丝跌下马,摔伤并不重——她与丹妮一样骑得是低矮的小母马,只是一下子弄得要早产

早产也不算什么,产期也就这几天的事。关键是一跤跌的胎位不正,胎儿卡在子宫里出不来。

多斯拉克无毛人连最常见的刀伤都“靠马神保佑”,助产这种高级活她们她们给莉莉丝判了死刑。

“将她送去我的宫殿。“丹妮紫罗兰色的眸子闪过幽深光芒,转头对身后侍女道:“伊丽,让人在宫殿一角隔离一片地方,万万不可惊扰到卡奥。”

卓戈的草帘宫殿要满足卡拉萨头领日常会议,足有两百平米宽广,完全有地方安置一名孕妇。

对卡丽熙的行为,黑人奴妇与众马人并不惊讶:丹妮莉丝可是为了拯救被强·暴的羊人妇女,而得罪一群多斯拉克武士。

莉莉丝总算是马民自己人。

嗯,嫁鸡随鸡,嫁‘马’随‘马’。

“她犯了错,说了不该说的话,应该受到惩罚,但她也为卡拉萨孕育了新种子。

告诉贾科,如果这位妇人生了健壮男孩,她的罪行将得到原谅,如果是女孩,我要抽她二十鞭子并贬为奴隶。”

奴妇得到卡丽熙的训令,忙不迭下去禀告贾科

丹妮莉丝刚一回到帐篷,乔拉爵士便让她挥退侍女仆役,面色凝重道:“到处都是谣言,整个卡拉萨都传遍了卓戈卡奥从自己的马上摔下来。”

“他没有。“丹妮辩驳道。

“因为你扶住了他,我看见了,他的血盟卫看见了,你们身后的卡斯部众都看见了。”他黑熊一般的面庞上满是汗水,“你比我更清楚他的情况,即便今天糊弄过去,明天呢,后天呢?很快他就会连马背都爬不上去,那时”

无法骑马的卡奥便无能力统治,卡丽熙活蹦乱跳、英明赛诸葛也屁用没有。

“我心中自有决断,逃跑的建议就别再提了,离开只有死路一条。”顿了顿,她直视乔拉双眼,“爵士,你是我的誓言骑士,希望你能在接下来的动乱中保护我的安全。”

“这毋庸置疑,我失去性命之前绝不会有人伤害到您。”乔拉莫尔蒙郑重点点头许下承诺。

接着他又担忧道:“可是,失去卓戈,他的卡拉萨会立即陷入混乱,只我一人怕是”

“没关系,我的卡斯部落会配合你。”

丹妮上下打量他一番:漂白脱色的多斯拉克彩绘背心,赤裸在外的皮肤被毒日晒得通红,宽松的斑纹沙丝长裤,绑到膝盖、露出脚趾的骑马凉鞋,佩剑挂在一条曲折的马鬃带上。

除了没有伴着铃铛的发辫,完全一副马人打扮。

“从此刻起,你必须换上骑士铁甲。”她说道。

“嗯,我明白。”大熊点头应诺。

草帘宫殿最里角传来莉莉丝零落的呼救,丹妮莉丝打发大熊去换装备,她自己也掀起牛皮帘子来到屋外。

草帘宫殿旁边丘陵上,科霍罗位于高出,神色严峻地大声吆喝,指挥部落扎营。

看得出他担忧卓戈伤情,心情十分糟糕。

丹妮招手把他叫下来,说:“科霍罗,你去把弥丽马兹笃尔找来。”

“巫魔女?”他啐了一口,“我不干。卡丽熙,你无权命令我。”

丹妮莉丝虽救下弥丽马兹笃尔,但她奴隶的身份没有变,此时应该和其他“羊人”一起,位于长长的奴隶队伍中。

“为了莉莉丝。我们的无毛人无法医治她,不如让弥丽马兹笃尔试一试。”她告诉他。

科霍罗骑在马上死死瞪她,双眼刚硬如燧石:“巫魔女是专与恶魔**的女人,她们邪恶残忍而无灵魂,施行最黑暗恐怖的妖术。到了夜间会去寻找男性,吸干他们的精力,直到对方死亡为止。给予她们信任,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事。”

敬鬼神而避之。

多斯拉克人不精通黑魔法,却在千年的生命演化中形成聪明而适用的传统。

如果不是丹妮莉丝这个外来者插入,卓戈会不会死于伤口发炎还真不一定。

丹妮摸摸肚子,劝道:“我不信任她,但如果她连难产的莉莉丝都能救活,我肚里孩子的安全不是更有保障?”

老血盟卫嘴巴开阖,怜悯看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便离开了。

他以为她不知道多斯拉克的传统

丹妮莉丝眼神幽深,看着老人的身影隐没在蒙古包群中,转头呼叫埃萝叶——那个丹妮在“羊人”城镇的泥墙外解救的第一个妇女,一位羞怯的羊人女孩。

洗澡换衣后,丹妮静静坐着营帐中心处的篝火旁,火焰熊熊,热浪逼人,侍女受不住,皆被她打发离开——此时正是下午,大日高悬,天气酷热难当。

没一会儿科霍罗将矮小的羊人巫女提在手里,大步迈了进入。

弥丽马兹笃尔衣衫破烂,脸庞肿胀,嘴角滴血,门牙都少了一颗,显然过来之前被狠揍了一顿。

吩咐乔拉爵士不允许放任何人进来后,她给弥丽马兹笃尔递过去一杯马奶,问道:“你之前说过,精通分娩之术?”

弥丽马兹笃尔抹去嘴角鲜血,接过牛角杯,‘咕咚咕咚’喝了个底朝天,方才喘息着道:“银夫人,我母亲是从前的女祭司,她教我学会取悦至高牧神的歌曲和咒语,以及如何用树叶、树根和浆果调制圣烟和圣膏。

当我年轻貌美的时候,曾跟随商队,前往阴影之旁的亚夏,向他们的魔法师讨教。无数国度的船只都在亚夏汇集,于是我在当地长期逗留,学习异邦民族的医疗之术。

一位来自鸠格斯奈的月之歌者教我她的分娩之歌,一位你们骑马民族的女人则教我属于青草、玉米和马匹的魔法。

更有一位来自日落之地(维斯特洛)的马尔温学士,他剖开尸体,告诉我埋藏于皮肤之下的所有奥秘。”

这还是一位出国留学的海龟呢,拿了好几个医学“博士学位”的大拿。

弥丽看了看两丈之外床榻上的卓戈,无奈解释道:“我精通多种医疗之术,可卓戈七天前便放弃我的药膏”

丹妮莉丝打断她,指着屋角的屏风,“那里有一位坠马的孕妇,她才是你今天医治的对象。”

“另一位银夫人?”弥丽马兹笃尔似乎也听说了莉莉丝的事,她抬头用下巴点了点床榻上的卓戈,问:“不需要立即治疗这位伟大的骑马战士吗?”

丹妮莉丝垂眸,抚摸肚子道:“卡奥的事你别管,我的孩子快出生了,你必须用莉莉丝来证明自己的妇产科能力。”

“如您所愿,银夫人。”巫魔女老老实实应答下来。

为了避免影响到卓戈,莉莉丝被放置的草榻与宫殿主体是隔开的。

也即是在厅堂隔壁,搭了间只带门户的小草帘房子,不用经过卡奥起居的床榻。

隔着一道厚草帘,还有一幅来自盛夏群岛的木屏风,上面雕刻有上百种栩栩如生、色彩斑斓的珍禽异兽——贸易联邦送卓戈的礼物。

弥丽马兹笃尔开始吟唱怪异的歌曲,丹妮没听过的语言,低吟浅颂,婉转悠扬,如少女之歌,又如一曲激情澎湃的诗篇。

鸠格斯奈的月之歌者教她的分娩之歌?

抑或,阴影的亚夏的巫师魔咒?

伴随耳畔传来的歌颂声,丹妮再一次检查一遍身边的器物:黑龙蛋,弓弦紧绷、装填了一只金属头箭矢的手弩,卓戈的龙骨匕首,无毛人那要来的缝制伤口的针线,罂粟酒,开水中煮沸又在烈日下晾干的大块棉布

罂粟花酒涂抹肚皮,感觉清清凉凉的,牙齿紧咬一块软木,匕首划破肚皮似乎不那么疼至少比昨晚炭烤美人腿轻松多了

“龙宝宝,你是世界力量之极,天地灵气随着你的到来而复苏,你就是现世的神灵,我需要你,给妈妈力量”

粘稠的鲜血染湿身下的毛毯,丹妮面色蜡白,额头布满豆大的汗珠,神情似有恍惚,含在嘴里的软木块从茫然张开的唇边脱落

突然,夹在膝盖间的温热化石龙蛋变得滚烫如碳火,激热的刺激一下子让她精神前所未有的清明。

现代医院正常情况下,剖腹产大概需要半小时,这还加上了前期的麻醉过程。

丹妮中途晃了一会儿神,大概用了二十分钟,然后怀里多了个血糊糊的男婴。

捂住他粘着血丝的嘴巴,丹妮狠狠心,给他灌了一小杯罂粟花酒。

“骑着世界的骏马,一点点麻醉剂伤害不到你。”丹妮小声告诉他。

小家伙睡去了,他的双手抱着白龙蛋,龙蛋滚烫

又过去一刻钟,隔壁的巫魔女还在吟唱,丹妮左手抱着黑龙蛋,空余的右手擦干身上血迹,又将一切染血的棉布、毯子丢入身边熊熊燃烧的柴火中。

“谢谢你,龙宝宝!”丹妮慈爱地抚摸龙蛋上的细密鳞片,心中充满感激与怜爱——与布兰史塔克可以随时感受夏天(他的冰原狼的名字)的情绪一样,她也濒死之际,与黑龙系上最亲密的灵魂纽带。

丹妮莉丝能够自主控制进入龙梦的过程了。

第9章 布龙与真太阳

营帐外传来一阵嘈杂的喧闹声,抱着黑龙蛋盘膝坐在烈火中焚烧自己的丹妮莉丝,懊恼地睁开双眼。

她正在给自己消毒杀菌呢!

一千多度的温度,比什么抗生素、青霉素都要高效嗯,还更清洁,没有任何副作用。

握了握拳头,丹妮竟感觉身体比之前更加轻松有力。

迈步踏出火堆,用滚烫的开水清洗身上的污迹,她拿起早已准备好的羽绒包袱——鸭毛枕头改造而成。

很快,与之前形态一般无二的丹妮莉丝,挺着个大肚子,艰难掀开牛皮帘子走了出去。

烈日西斜,在丘陵后方拖出一道长长的影子,天气酷热无风,一群多斯拉克武士在丘陵阴影里躲日头。

卓戈的草席宫殿外标枪一般站了一圈守卫,乔拉爵士好似一尊铁皮罐头,摆在营门外三米。

他正在与一个多斯拉克人对骂。

对方用弯刀指着他骂:“胆小鬼,懦弱的安达尔人又缩回铁皮里啦!”

“安达尔人”是马民对乔拉莫尔蒙的称呼。

《冰与火之歌》的故事有三条线:维斯特洛大陆的北境长城——凛冽的寒风,异鬼对整个人类的威胁;维斯特洛首府君临——权利的游戏;厄索斯大陆,九大自由贸易城邦,丹妮莉丝的奴隶解放之路。

也就是说,剧情核心地点位于维斯特洛。

而维斯特洛大陆由四个人种组成:

1,原住民,森林之子、巨人等奇幻人种,有百万年历史,懂魔法使用石器,完全原始人,现在多居于长城以北;

2,先民,一万二千年前从厄索斯大陆迁移过去的土著,青铜文明等级,他们是第一代入侵者,北境和长城以北多为先民后裔;

3安达尔人,八千年前从厄索斯大陆过来的入侵者,带来铁器文明与七神信仰;

4洛伊那人,一千年前渡海避难而来——躲避龙与魔法文明的瓦雷利亚(超级文明,类似于亚特兰蒂斯),他们没有更高等级的文明,无法入侵发展出骑士文明的维斯特洛,只能选择融合,而且还是相对荒凉的多恩——维斯特洛最南端,沙漠与戈壁。

所以维斯特洛大陆的国王的头衔是,‘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

乔拉莫尔蒙为北境熊岛伯爵,应该属于先民,而非安达尔人。

只不过骑士文明由安达尔人开创,骑士又几乎是其他民族对落日大陆战士的主要印象,乔拉还一身骑士装扮

好吧,乔拉都不一定是骑士,骑士源于一种信仰——七神修士为其涂抹圣油并被另一名正规骑士‘宣誓’册封。

乔拉莫尔蒙,北境伯爵,先民,信仰旧神而非七神。

他接受了完整的骑士训练,还有一套骑士铠甲、一匹战马,却不一定是一位骑士。

比如临冬城的史塔克家族,从公爵奈德往下,没一个是正规骑士。

马背上的‘原始’部落——多斯拉克,认为穿钢铁铠甲人是懦弱的胆小鬼。

穿铁甲=怕死=懦弱的胆小鬼,这大概是他们的逻辑链。

那个马人瞥见走出营帐的丹妮,不仅没收敛反而嘲笑越发起劲。

乔拉左手按剑,右手对那个多斯拉克人战士指指戳戳,嘴里也毫不客气地回骂过去:“你个原始部落的垃圾,入马的杂种,什么都不懂。老子这一身板甲,能换你一百颗狗头”

他一会儿用多斯拉克语骂——针对马人战士个人,一会儿用北境口音的维斯特洛通用语骂——宣泄对整个多斯拉克民族的怨气,各种烂话毫不客气地往外喷——其他人几乎听不懂。

因为一直警惕着对面之人,马人战士视线上的变化立刻被他注意到了,回头瞥了一眼丹妮莉丝,大概猜到自己今天的守卫任务完成后,‘噌’地一声拔出骑士双手剑向马人冲去。

马人战士也早等着他了,之前不发作只因为此地乃卡奥营帐,敢乱闯立马就会被守卫万箭齐发射成刺猬。

本被丹妮认为是杂兵的马人,速度快得她双眼完全跟不上,亚拉克弯刀几乎舞出一块银色刀芒组成的刃之幕布。

乔拉身穿深灰色精钢打造的全身铠,巨盔拉下只露两道眼缝的护面,往下依次是护喉、护膝、护手和长靴——都是闪烁金属光泽的铁铠。

穿着如此沉重的铠甲,他的动作却一点也不慢,双手大剑被挥成一轮风扇

“乒乒砰砰”,两人你来我往,刀剑交击声密如暴雨天,窗前芭蕉叶上的“雨滴鸣奏曲”。

可以看到黄色火星在刀剑间、在乔拉爵士的铠甲上时明时灭,好似绕着乔拉飞舞的萤火虫。

整个过程说来话长,可实际上,兔起鹘落间,乔拉向后连退三步,双手撑剑,粗重密集的喘息声从面甲下方传入丹妮耳中。

马人战士扑倒在红色砂石土地上,四肢挣扎,嘴里哀嚎不已,暗红的血液刚从胸部流出,便被干裂的大地吞噬,好似饕餮的魔鬼。

丹妮心中估算,大概四五秒钟的战斗过程,乔拉挨了至少三刀,却屁事没有也许钢板胸甲上留下不少新鲜的凹痕。

马人战士一直占优,也就最后一刻,大概换气时动作慢了一拍,胸口挨了一剑。

“卡丽熙!”

乔拉与她的卡斯护卫一个个和她打招呼。

阴影下的马民对丹妮这边指指点点,神情轻松,他们刚才也有嘲笑“安达尔人”的懦弱。

现在自己的同伴躺在地上挣扎,将要流血至死,他们似乎认为他是活该,对他的遭遇毫不在意、毫无同情。

“卡丽熙,你将巫魔女独自留在卡奥宫殿?”科霍罗骑马过来,生气地指责道。

“不在卡奥身边,她在帮莉莉丝分娩,你没听到她的分娩之歌?”说着她吩咐阿戈掀起生产室外的草帘。

里面的场景一下子对所有人展露无遗,弥丽马兹笃尔一边唱着婉转的月影之地的歌谣,一边在莉莉丝鼓胀得亮晶晶的肚皮上抚弄,似乎在帮她扶正胎位?

灯芯草铺垫的简陋床榻上,孕妇方形的脸蛋蜡白,两边鬓发濡湿,银牙紧咬——腮帮子处的经络都暴突出来,细碎的痛苦的呻吟与淡淡的血腥气,越过帘门,向围观的众人扑面而来。

剖腹产半小时绰绰有余,而正常生产,特别还是难产的情况下,生孩子花费四五个小时也不算长。

巫魔女已经唱了一个多小时的歌,嗓子都有些哑了,此时见到草帘掀开,大家都望过来,她向三丈外的丹妮摇摇头,嘴里的分娩之歌不停,急忙伸手将帘子又给拉上了。

亲眼见到巫魔女并没有施展黑魔法,大家很快又转移视线,继续各忙各的。

“水水”躺在地上等死的多斯拉克战士哀求别人给他水喝。

丹妮走过去向地上扔了一袋马奶,又吩咐女仆伊丽解开他的彩绘马甲——她牢记自己是行动不便的孕妇,不能低头给他喂水,更不能蹲下身子检查伤势。

“胸骨挡住了那一剑,没伤到脏腑。”丹妮莉丝看了看,吩咐道:“伊丽,去那条棉布按住伤口,先将血止住。魁洛,你去叫无毛人过来,帮他把伤口缝起来。”

魁洛用多斯拉克语说,“卡丽熙,他挑战安达尔人失败,该接受自己的命运,不要移动他,也不要帮他治疗,能不能活由天上的马神决定这点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女仆伊丽应道。

“大家都知道。”乔戈也同意。

丹妮瞪了魁洛一眼,没好气道:“你要让大家都知道你违背了卡丽熙的命令吗?”

魁洛也瞪圆自己的杏仁眼睛。

看到丹妮眼中的坚持后,他嘟囔一句意义不明的话语,便打马离开了。

太阳像受伤的动物,在荒芜大地洒下一片血红,摇摇晃晃坠入地平线之下。

“留学”多国,拿到过多份医学“文凭”的弥丽马兹笃尔,还真是让丹妮莉丝刮目相看,在夜幕降临前,第一个孩子便呱呱坠地。

一个银发男孩,多斯拉克人的古铜皮肤,杏仁眼睛淡紫色眸子。

丹妮莉丝越过百兽木屏风,用匕首划破厚厚的草帘,从缝隙处接过巫魔女手里的赤裸婴孩。

“卡丽熙,是双生儿,还有一个。”弥丽马兹笃尔沙哑着嗓子道。

“你继续。”

丹妮磨蹭了近两分钟,才转过屏风。

“你用热水帮他清洗一下。”来到厅堂,她就裹上一层羊毛毯的婴儿交给姬琪。

第二个孩子生下来的时候,贾科寇也来到卓戈草帘宫殿。

“哈哈哈,一男一女,男孩个头大,女孩儿娇小,象征着日和星,这是天上的马神赐予我的祥瑞啊!”

贾科寇情绪激昂,两手各高举一个婴儿。左手男婴向着西方快隐没在地平线的太阳,右手女婴朝向东方暗紫色天幕上缀着的马神之星,胡子上绑着的铃铛串发出野心勃勃的脆响。

看着贾科众人带着孩子与莉莉丝离开的欢乐背影,刚从一旁小营帐里清洗完身子的巫魔女疑惑嘀咕:“他怎么看出男孩更大的,两个不是差不多吗?”

“这些愚蠢的马人真奇怪。”摇摇头,弥丽转身向卓戈的草帘宫殿走去。

完美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她获得成为卡丽熙近侍的权利,在卡丽熙的孩子出世之前,要一直跟着卡丽熙的小卡斯,决不能擅自离开。

第10章 誓言

卓戈的卡拉萨已经在这片荒凉的戈壁停留了两天,部落里每时每刻都在流传“卡奥将死”的消息。

这也算不上流言,因为大家都知道:卓戈卡奥病得连马背都上不去了,所以,没有卡奥带领的卡拉萨无法移动。

那天晚上弥丽马兹笃尔面如死灰地宣布:“卡奥伤口化脓,已经没有任何医者可以救他。剩下的,只是为他指引黑暗的道路,让他毫无痛苦地骑马进入夜晚的国度。”

丹妮莉丝假装哀痛欲绝,求她一定要拯救自己的‘日和星’。

弥丽马兹笃尔用那双漆黑如夜的眼睛打量着丹妮与她高高隆起的肚子,声音静得出奇,几与呓语无异:“的确还有一种方法,一种魔法。

但这个法术不但施行困难,而且非常黑暗,对某些人而言,死亡反而比较干脆。

我在亚夏学会了这个法术,并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我的导师是来自阴影之地的”

“血巫。“她轻轻地吐出一个词,也第一次正大光明地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巫魔女。

她之前一直在否认巫女的身份,只说自己是医生与女祭祀。

她的声音里似乎带有某种黑暗的魔力,被炽热炉火烘烤的丹妮,突然感觉自己的脖子被一条冰冻黏湿的触手勒住——不能呼吸,大脑缺氧,思维模糊。

她听到自己迷迷糊糊说:“动手吧,快救”

小腹处猛地涌出一股滚烫的岩浆,激热刺激她的神经,让她一下子清醒过来。

——龙蛋一直贴肉藏在腹部。

她强压下心中骇然,露出迟疑神情,“卡奥的血盟卫不会同意,难道没有别的办法了?”

巫魔女怔了怔,摇头道:“没有。”

丹妮抿唇,直视她的眸子,冷冷道:“你承认自己是巫魔女了?”

“是吗?”弥丽马兹笃尔似乎有恃无恐,微笑道:“银夫人,眼下也只有巫魔女可以救您的勇士。而且,您还必须付出代价。”

丹妮看了看人事不知的卓戈,问:“你要什么?黄金、马匹……”

巫魔女毫不客气打断她的话,道:“这不是黄金或马匹的问题,夫人,这是血魔法,惟有死亡方能换取生命。”

“死亡?你要我的命?”

巫魔女向她保证,“不是您的死,卡丽熙。”

她的视线时不时扫向丹妮的小腹,眸光幽暗而隐藏恶毒之意。

丹妮莉丝决定不再与她多做纠缠,直接问道:“到底是谁的死亡能唤醒我的日和星?总不是他的骏马吧?”

“银夫人,您很有勇气,敢于面对最残酷的现实——您已经猜到了吧,血魔法的等价交换,用一位高贵卡奥的生命,从夜之神那换取另一位伟大骑马大王的新生。”

弥丽马兹笃尔微笑指着丹妮的肚子,好似地狱恶鬼盯上被不洁之人献祭的食物,“卓戈卡奥不仅是您的日和星,他更是您安全的保证。

只要您的夫君活下来,未来会有一大群孩子等着您去抚育也许与那位银夫人一样,生下代表日和星的双胞胎。”

丹妮勃然变色,拿起身前的茶壶砸了过去。

“嘭!”

巫魔女没想到她是如此反应,额头被砸了个正着,鲜血混合乳白马奶顺着脸颊流淌。

“阿戈,拉卡洛,把巫魔女拖下去,堵住嘴巴绑起来。”她大声对屋外值班的守卫下令。

两个白天与黑夜过去,卓戈的卡拉萨濒临崩溃,每天晚上丹妮都能听到伊丽姬琪等侍女的哭泣声。

今天早晨她更是看到多莉亚胸腹、大腿布满蹂躏的淤青。

是柯索与哈戈做的。

卡奥的血盟卫可以与卡奥共享坐骑之外的一切,卓戈不允许他们碰丹妮,可丹妮的侍女一直都被他们予取予求。

之前他们还没这么过分,但现在

“所有人都知道卡奥将死,按多斯拉克习俗,他的血盟卫与之同生共死。柯索他们眼看自己寿命将近,才会这样丧心病狂——死人是什么都不用顾忌的了。”乔拉爵士神情疲惫告诉她。

这两天最辛苦的其实就是他,身上的重甲从穿上那一刻开始便没脱下来,白天守在门外,夜晚在门口支起座椅,闪着寒光的利剑横在膝上。

“而且此地荒芜,三里外的小溪几乎被人马喝干,关键还是没有牧草,牲畜快坚持不住了。”乔拉揉了揉神光暗淡的眼睛,有些绝望地说:“多斯拉克人绝对不会看着自己的马匹饿死、渴死,很快他们就会有所行动,不是今晚也会是明日。”

我故意的,故意看着卓戈走错方向,故意选择这片不能持久维系庞大卡拉萨生存的荒芜之地。

因为我希望众卡斯寇坚持不住后,带领各自的卡斯部落自行散去。

绝不能让野心家在我的小卡斯附近争夺卡奥之位,否则,混战中她的卡斯部无法幸存,作为卡丽熙,她的性命也不一定保得住。

感觉最后的时刻已经来临,她对面容枯槁、眼眶发黑的骑士说:“我估计今晚会生产,你去将弥丽马兹笃尔叫来。”

乔拉爵士眼中闪现痛苦之色,他很想告诉自己的公主:现在这种情况,千万不要再对孩子抱有期待,不然您将承受不住必然会到来的巨大打击。

“卡丽熙,你不是说她想献祭您的孩子吗?”他哑着嗓子说。

“放心,只需她吟唱分娩之歌,不会让她靠近我的身体。”丹妮安慰他道。

巫魔女这两天都被关在附近的小帐篷里,除了衣衫发丝有些凌乱,精神头还不错。

“我听到众多骑马战士的窃窃私语,您夫君的部落就要崩溃,只有他从黑暗中归来才能改变这一切,您的命运,您未来孩子的命运。”她神情自若地劝说丹妮。

“我肚子疼,快要生了,先帮我将孩子生下来。”丹妮躺在毛毯上,浑身‘汗湿’,‘好似’刚穿着衣服泡了热水澡一般。

“我帮您”弥丽马兹笃尔愣了愣,就要向丹妮的床榻走去。

“等一等。”丹妮让伊丽拦住她,说:“我是足日子的顺产,你就隔着屏风吟唱分娩之歌。”

接着她又对侍女严肃道:“伊丽,你在外面守着,如果她有异常,立即用弩箭射死她。”

“您不信任我?”巫魔女沉下脸来。

“是的,至少在我儿子平安出生之前,我不会再给与你信任,你该知道原因。”丹妮瞪着她道。

弥丽马兹笃尔木着脸在心中思量:要不要让她将孩子生下来?无论如何,她那被预言为“骑着世界的骏马”的儿子,是死定了的。死于新的马人卡奥之手,或者被自己献祭给阴影中的魔鬼。

这个银发女人怎么没如预料中的那样精神崩溃?上次掺杂在语言中的诱惑性黑巫术,也没起作用

不能亲手赐予她最残酷的复仇,好不甘心。

无论她内心怎么想,面对旁边举着弩箭,虎视眈眈盯着自己的多斯拉克侍女,弥丽马兹笃尔只能老老实实吟唱分娩之歌。

这次生产意外地顺利,丹妮只干嚎了半小时,木屏风内便响起绵软无力的婴儿啼哭声。

“不要动!”伊丽大声警告。

巫魔女止住绕过木屏风的步伐,转头看向侍女道:“你的卡丽熙需要我,孩子出生后还有更复杂的工作去做。”

其实她此时完全没有其它想法,只感觉今天的生产过程非常不对劲,很想亲眼去瞧一瞧。

“站住,不许动。”伊丽端着手弩不为所动。

丹妮在里面虚弱地说道:“伊丽,让姬琪与多莉亚进来。弥丽马兹笃尔证明了自己的忠诚,你带她回营帐,不要再捆绑她。嗯,送她一些酒水肉食。”

很不正常,那个银发女人有诡计!

巫魔女完全确定了,可就是想不明白她做了什么,将要做什么。

伊丽、姬琪、多莉亚从未生产过,也没学习过分娩之术,只以为一切都是弥丽马兹笃尔神奇的分娩之歌的功效。

连外面的乔拉爵士等人也这个想法,毕竟,几天前,所有人‘亲眼’看见巫魔女帮濒临死亡的莉莉丝生下一对祥瑞。

那之前,所有无毛人都百分百确定坠马的莉莉丝没救了呢!

由此可知,弥丽马兹笃尔必定是非同一般的助产巫医。

在她的帮助下,卡丽熙顺利诞下儿子简直再正常不过。

科霍罗、柯索、哈戈三位血盟卫被乔拉爵士带入草帘宫殿时,就理所当然地将丹妮怀里的瘦小婴孩当成自己卡奥的儿子。

“我的日和星,你们的‘吾血之血’他快死了。”丹妮低头拨弄婴孩的稀疏黑发,漫不经心地说道。

“女人,多斯拉克与你们日落之国不一样,”睿智的老人科霍罗自以为看穿丹妮‘垂帘听政’的荒谬野心,毫不客气地嘲讽道:“马民自子宫湖诞生开始,从未有过婴儿卡奥。

事实上,如果卡奥的成年儿子不是卡拉萨最强战士,都不一定能继承父亲的卡奥之位。”

到了此时此刻,他们连‘卡丽熙’都不叫了。

就如乔拉爵士所言,卓戈卡奥活着时,她才是十万马民部落的卡丽熙,在他死亡之后,她就什么也不是了。

丹妮莉丝对他们说道:“我已接受自己的命运,维斯多斯拉克的多希卡林。但作为我夫君的吾血之血,这个孩子即是他的延续,也算你们的血脉。

我希望你们中有一位或者几位勇士,能连夜出奔,将我的雷戈(丹妮莉丝儿子的名字,自怀孕之日起就决定好了)带到北方。

圣母山下的维斯多斯拉克,是不露刀兵、不染鲜血、搁置纷争、放弃仇恨的马民圣地。

找到那位预言我将生下‘骑着世界的骏马’的多希卡林老妪,让她收回对雷戈的预言,并请求她将雷戈收为终生侍从。

如果以上要求得到实现,我会以‘风暴降生’的龙石岛公主的身份,代替雷戈发誓:永生放弃对其生父卓戈卡奥继承权的追求。”

第11章 大家都知道(求推荐票,求收藏)

丹妮‘生下’雷戈的那个晚上,卓戈的卡拉萨发生波及整个营地的骚乱,不过不是科霍罗造成的。

嗯,老血盟卫被丹妮的话语打动,带领卓戈卡斯部的五百精骑,悄然绕过营地防御队伍,连夜向北方奔去。

他们利用了昨晚的混乱,混乱却不是他们引起的。

昨夜动乱时,整个营地人喊马嘶,火把好似天空的繁星,铺满视线所及的大地。

乔拉爵士严禁人员进出,还带队连杀十七个意图闯入卓戈草帘宫殿的马民骑士。

等到了第二天上午,阿戈才从烟雾缭绕的营地废墟打听到切确消息:波诺寇带着两万多斯拉克咆哮武士,离开了卓戈的卡拉萨。

动乱来自阻拦者与之发生的冲突。

这几天波诺寇看似老实,其实一直在悄悄联系各个小卡斯部的首领。其他大寇还盯着卓戈草帘宫殿的时候,他已经想到:无论卓戈什么时候死,兵强马壮者为王总没错。

卓戈的卡拉萨在整个大草海上最强大,拥有四万多咆哮武士,算上青少年骑士,超过五万可战之兵。

波诺寇一下子带走两万咆哮武士,剩下的两万却要由十几个寇瓜分只一晚,波诺寇不,波诺卡奥就成为多斯拉克海最强卡奥之一。

波诺寇离开造成的动乱只是开始,卓戈卡拉萨崩溃的序幕就此拉开,之后两天陆陆续续又有超过十个寇,将剩下的部众、财物、奴隶、牲畜瓜分。

第四天,丹妮站在丘陵上环视八方,曾经卡拉萨好似褐色毯子铺满红色大地,此时毯子不停对折,折到只剩丹妮卡斯众这一小块如同红色‘地板’上的一颗污点。

多斯拉克人不得不立即离开这片土地,不离开就得死,没有了水源,没了马草,游牧的马民无法生存。

一切如丹妮所料。

不,她漏算了一点。

多斯拉克人对多希卡林的预言,远比她预想的更重视。

多希卡林,守寡的卡丽熙,多斯拉克人的女智者、马王城的管理者、圣母山上的祭祀大草海卡拉萨大型行动的制定者。

“嘚嘚嘚”

第四日黄昏时分,以巨大的红色落日为背景,一千精骑踏着烟尘长龙自远方奔腾而来。

是贾科寇。

草帘宫殿外的木刺栅栏外,乔拉爵士带领一百余多斯拉克骑士,利刃出鞘,严阵以待。

“聿聿”

贾科寇的战马前蹄高高扬起,到来的风沙让乔拉微微眯眼。

“你既然已经离开,还回来做什么?”乔拉的喝问声从面甲下闷闷传出。

“嘭!”贾科不发一言,只猛地向丹妮方向抛了个黑糊糊的物什鲜血淋漓的一颗人头。

咕噜噜在丹妮脚下滚了几圈,她看到一张苍老的刀疤面孔:双眼怒睁,嘴巴大张,似乎在控诉命运的不公不,多斯拉克勇士不会控诉,即便面对最惨烈的命运,他们也会发出战斗的呐喊。

所以,科霍罗死亡前一刻依旧在不屈地大声喊杀。

“嘭嘭嘭”

一匹匹骏马,一个个骑士,一一绕了个弧形,面无表情地在营帐前丢下一颗颗血糊糊的人头。

很快人头堆成一座小山。

四天前的夜晚,科霍罗带走了五百精骑,四天后的傍晚,如血夕阳下,贾科卡奥带回来五百颗血肉模糊的人头。

“我儿子呢?”丹妮莉丝视线低垂,声音沙哑道。

贾科卡奥向身后一名骑士招招手,那个多斯拉克人递给他一根四米长的木杆。

他将木杆高高举起,让所有人都能看到。

“啊”伊丽、多莉亚几个侍女发出绝望的哭嚎声。

木杆纤细,顶端串着一颗小小的人头,香瓜般大小,多斯拉克的古铜皮肤,与卓戈一样的乌黑秀发,杏仁样的眼睛里嵌着淡紫色的眸子。

“为什么?”丹妮脸色惨白,身子摇摇欲坠,冷冷看向贾科,“科霍罗没告诉你我的誓言吗?我只求这孩子一生平安,多希卡林老妪会见证我的誓言,他对你们没有一点威胁。”

贾科咧嘴笑了笑,笑容狰狞,“杀掉前代卡奥的儿子是马民的传统,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他的部众齐声应道。

“你的誓言,你将与多希卡林达成的约定科霍罗都告诉我们了,可那不是我们的传统,伟大的骑马民族不兴这个,大家都知道。”贾科大笑着说。

“大家都知道。”他的部众再次齐声应和。

“我们?”丹妮思考片刻,问道:“你差了科霍罗近一日的骑程,至少三百公里,绝不可能追上他波诺出手了?”

(ps:《冰与火之歌》全书都是英制测量单位,有英里(大约16公里),里格(大概48公里),没有公里,但公里更方便大家理解,所以,不做说明,今后的‘里’皆为‘公里’。)

“自始至终,科霍罗的队伍都没逃过波诺那狡猾家伙的追捕,后来我们都参与其中。不过我更幸运,正好碰到科霍罗的残部,哈哈哈”

贾科得意地仰头大笑,手中的杆子好似胜利的锦旗,骄傲地左右晃动。

“不愧是卓戈最强卫队,五百人左冲右突,杀了我们差不多三千人。最后只剩13骑被我遇到,我亲手砍掉一位血盟卫与一个小卡奥的脑袋。”

他将自己的发辫从脑后撩到胸前,指着上面的铃铛,皱眉道:“虽是老幼残弱,可我还是给自己加了两颗铃铛,毕竟,我现在是卡奥了嘛,卡奥就该有代表一连串胜利的长长铃铛。”

与华夏的满洲人一样,多斯拉克人从小开始脑后绑辫子,每当他们在战斗中落败时,便割去辫子以示不誉。

如此,全世界都会知道他们的耻辱。

参加多斯拉克人的宴会时,座次的优劣便是由发辫的长短决定:发辫长的勇士会得到更多的尊重,距离卡奥最近,座位更高;发辫短的只能靠着墙边,坐铺在地上的破烂席位。

长长的发辫代表多斯拉克人的荣誉,发辫上的绑着的铃铛数量,则纪念了他们胜利的次数。

卓戈卡奥一辈子都没吃过败仗,他的卡拉萨最庞大,他的发辫又粗又长,一直垂到臀部以下。

乌黑的发辫缠满叮当作响的小铃铛,最后位置不够了,他下巴上的胡须也编成小辫子,绑上一串小铃铛。

此时,贾科卡奥将科霍罗与他守护的婴儿当成两次胜利。

你会后悔今天的行为的,丹妮愤怒至极,在心中对贾科判了死刑。

贾科,希望你至少在未来五年内一直活着。

“现在你要干什么?杀了我?或者你曾经的卡奥?”她冷冷问道。

“她竟然没哭?”贾科转头嘟囔着对马戈道:“真是狼一样冷硬的女人,我们都输了。”

四天前卡拉萨分崩离析时,马戈趁乱掳走丹妮的羊人侍女埃萝叶。

他第二次强爆了她,事后将其赏给贾科率领的新卡拉萨让人轮流骑她,最后还割了可怜侍女的脑袋,抛在丹妮营帐附近。

——因为埃萝叶是丹妮从马戈那强抢过来的,他要复仇!

半个多月前,卓戈在对羊人市镇的袭击中,少女埃萝叶被马戈俘获,并被多斯拉克人当众强暴,那时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正好路过。

她阻止了那**污埃萝叶的多斯拉克战士,并将之收为自己的奴隶——这一切并不符合马民传统,连卡奥也不能随意抢夺部下的战利品,全靠卓戈以自己的威望和实力帮丹妮强压下此事。

马戈是一位强大的武士,如今更是成为贾科卡奥的血盟卫。将男婴小小的头颅挂在木杆上挑着的主意,便是他提出的。

他还与贾科打赌,赌丹妮会不会吓晕过去。

丹妮都没有流泪,只瞪着魅惑紫的大眼睛看死人一般盯着他们,这点他们完全没想到,全输了。

“女人,我在圣母山的见证下发过誓,绝不会伤害自己的卡奥,大家都知道。”贾科驱马踏出几个小碎步,大声对丹妮的卡斯吼道。

“大家都知道。”马戈也道。

“大家都知道。”贾科的部众一齐应和。

贾科继续道:“失去卡奥的卡丽熙,绝不会再有任何一个多斯拉克马人触碰她,她将被送往维斯多斯拉克,成为一名多希卡林。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马戈在一边嚷道。

丹妮的卡斯众里,阿戈出列喊道:“等卡奥下葬,我们会护送卡丽熙回维斯多斯拉克。”

“哼,我的卡拉萨会在拉札河北岸等着你们,别想逃跑。”贾科冷冷道。

此地位于红色荒原边界,往北走会回到羊人的散居点,渡过拉札河就是无垠的多斯拉克海。至于往南那是超过一千公里的荒芜戈壁滩。

他环视周围一小片营地,右手的马鞭在空气中带起一片渗人的脆响。“现在,交出属于卡奥却不再属于你们的财物。”

“奴隶、战士、牲畜早被他们抢光了。”乔拉爵士皱眉道。

“铁甲人,我要这个宫殿,”贾科马鞭指着丹妮后方的草帘宫殿,“只有卡奥才能住卡奥的宫殿,多希卡林不需要它。”

乔拉回过头看向丹妮,他的右手按着剑柄,左手悄然拉下平顶铁盔的面甲。

丹妮却对他摇摇头,又转向魁洛下令:“你让妇人将帐篷拆了。”

第12章 银夫人(求推荐,求收藏)

卓戈的草帘宫殿虽有几面墙是厚厚的灯芯草,屋顶与正面却是丝绸与粗棉布多层混合缝制,拆下折叠在一起,足以堆满十辆板车。

放在现代社会几乎不值呃,也非常值钱,上面还挂了几十副兽皮,金灿灿的貂皮,厚实的野牛皮,奇幻世界特有的白狮皮估计能在北上广三环内换好几套房。

好吧,回到冰与火的世界。最伟大的卡奥当然住最好的宫殿,卓戈的草帘宫殿无疑是多斯拉克海首屈一指的存在。

“卡奥,天色已晚,我们今天怕是得在这扎营了。“马戈对贾科道。

贾科想了想,大声叫停魁洛等人,“你们离开,宫殿留给我,今晚我要宴请卡拉萨的勇士。

还有,我知道卓戈有十箱黄金勋章、五十箱白银奖章,交出来,它们全归我了。”

多斯拉克人没有货币制度,没有金钱贸易,但这个世界并非只有马人一个民族。

马民甚至不是最强种族。

当他们来到墙高城深守卫森严的九大自由贸易城邦,依旧需要以交换礼物的方式,获得生活必需品。

金银是冰与火世界的硬通货,多斯拉克人也需要它们。

金银铜被他们熔炼成勋章、奖章——可以相互扣在一起组成腰带,时不时卡奥就从腰间解下一块勋章,作为奖赏,送给有功之人。

最强大的卓戈拥有最强的卡拉萨,也拥有最多的财富。

超过两百平米的“豪华”草帘宫殿,有小半空间堆满沉重的木箱。除了衣物等日常器物,金银是大头。

“你来晚了,渴望卓戈卡奥财富的寇不止你一个”

贾科粗暴打断她道:“不是‘寇’,我乃贾科卡奥。”

丹妮莉丝眼神轻蔑,继续道:“为了避免乱兵闯入营帐,我早让人将那些东西丢了出去。反正多希卡林有整个马王城供养,我不需要金银财物。”

“真的?”贾科有些恼怒,也有些不信——不愿相信。

“我们一起抬着箱子丢出去的,六十个箱子,大家都知道。”乔拉爵士道。

“大家都知道。”阿戈也应和。

“大家都知道。”丹妮的卡斯部乱七八糟地说。

“该死,你们立刻离开!”贾科气急败坏地挥舞鞭子。

卡丽熙的嫁妆,卡奥的武器、马匹,是不会有人强夺的嗯,这是多斯拉克人都知道的传统。

一个二十平米的麻布帐篷,一角凌乱堆了十来个木箱,多半是丹妮结婚时收到的礼物。

它们被抬出卓戈宫殿时,马戈还下马过来翻看了一遍。

新搭建的营帐太小,无法挖掘火坑,只能将门帘左右拉开,在门外不远处燃起熊熊烈焰。

昏黄的火苗下,映照着柯索阴冷的脸庞,他一直守在卓戈床榻边,等待‘吾血之血’奔向夜之国度的时刻。

哈戈喝醉了,一脸颓然地躺在地上,暗淡的双眼木然盯着帐篷顶端。

“该将孩子留在吾血之血身边,一起等待最后一刻,科霍罗不该听她的。”他含糊道。

帐篷太拥挤,丹妮坐在门口,也不回答哈戈的话,只惨白着脸,低头往一个布娃娃里塞棉絮。

布娃娃是她刚用淡黄色丝绸缝制的,没有脑袋。

贾科说他将孩子的躯干丢给野狗了。

星空下的营地气氛压抑,空间安静的几乎凝固,一两百人的小卡斯,只能听到木柴在烈火中哔啵燃烧的声音。

乔拉爵士依旧全身披甲,他怜悯地看着自己的公主,几次嘴巴开阖想说些什么,却又似喉咙被卡住了,一个安慰的词语也说不出口。

也许什么样的语言也无法减轻她此时心中的哀痛吧,骑士忧伤地想着。

不由地,他的脑海出现一幕发生在君临的画面。

那是十五年前,坦格利安王朝彻底灭亡的前夜。

作为熊岛伯爵家的继承人,勇武非凡的他被选为主君——北境临冬城公爵奈德·史塔克的贴身侍卫。

当他带着北境军队,跟随史塔克公爵冲入红堡时,看到的也是与今晚类似的场景:三岁的小公主身首异处,不满周岁小王子化为一滩血泥黏在墙上

“踏踏踏”

远方传来的马蹄声惊醒了沉寂中的众人。

魁洛打马前去查看,又很快回来,向丹妮莉丝报告道:“卡丽熙,是贾科的卡丽熙,莉莉丝夫人,她说要当面感谢你。”

丹妮盘膝坐在地上,身前放着一个羊毛毯子折叠的包裹,闻言低头愣愣看着包袱里的婴儿尸体好一会,才哑着嗓子道:“请她过来。”

“我来了。”一个女声自黑暗中传来,随之而来的是一连串举着火把的骑士。

不用等丹妮下令,莉莉丝的人马就闯进小圈子里。

“你”丹妮说了一个字就停住了。

随风舞动的火苗,映照着一张混合得意与讥嘲笑脸。

这下,傻子也不会以为她带善意而来。

丹妮一边将清洗干净的男婴头颅套入布娃娃颈部,一边闷声闷气道:“我救了你。”

“你看,我也骑着马,”莉莉丝别扭地拉着缰绳,让坐骑原地饶了一个圈,“银色鬃毛的小母马,与你那匹一摸一样。”

事实上它们并不一样,丹妮的小银马有着犹如银丝一样的闪耀的毛发,莉莉丝的却是白马。

与上次的密尔丝裙不一样,她也入乡随俗,换上多斯拉克彩绘背心。

丹妮将包袱盖好,抬头直视莉莉丝双眼,再次说道:“我救了你的性命。”

莉莉丝抿抿唇,向身后招招手,两个矫健的多斯拉克女骑手过来将把她扶下马。

虽然可以坐在马背上,莉莉丝依旧处于‘月子期’,四肢无力,身体不便,走路都需要侍女搀扶。

与天天抱着龙蛋‘龙梦’的丹妮完全没法比。

歪歪斜斜走到丹妮身边,也学着她盘膝坐在铺盖在地的魔毯上,莉莉丝凑到丹妮耳边,捂着嘴小声笑道:“我恨你。”

“显而易见。”丹妮认真点头。

“咯咯咯”她双手撑在两边,身子微微后仰,看着天上宝石般闪烁的星辰,叹口气,轻快地说:“哎,我也是卡丽熙了,有自己的小银马,我自己的卡斯部努,就是他们了。更重要的是,我有一个强壮如龙的儿子。”

她说着还双手一用力,由后仰变为前倾,低头掀开丹妮身前的布包盖头。

“啧啧啧,真是个可怜的小东西,个头还不如我姜戈的一半大喔,头以下是布缝的?也对,他原来的身体被狗吃了。”

丹妮闻言竟莫名松快了很多,之前心中沉甸甸的愧疚压得她快喘不过气。

“谢谢。”她真诚地说。

“谢”莉莉丝愣住了,“你在说什么?疯了吧?”

丹妮咧嘴,恶毒嘲讽道:“虽然你是个恶心人的贱货,可总算还知道来看望我,比我之前对你的期待超出太多。”

那你之前对我的期待该有多低?

莉莉丝呆了一会儿才完全明白她的意思,一时间脸都扭曲了。

“我”

不等她发飙,丹妮便立马警告道:“多斯拉克人不能伤害多希卡林,否则会遭受马神的诅咒。大家都知道。”

说完她还将目光转向莉莉丝的侍女,那个多斯拉克女人立马应道:“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伊丽和姬琪也说道。

“你”莉莉丝怒视丹妮,半响,她突然笑了起来,“没关系,我本来就是贱货,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救了你的命!”丹妮第三次提醒她。

“我感激你,却也仅此而已。”莉莉丝在人群中扫了一会,找到探头探脑朝这边观望的巫魔女,她指着她冷笑道:“你也救了她,可她还是害死你的卡奥与孩子。”

“我没有,”巫魔女连连摆手,大声否定,“银夫人,你忘了,是我用月之歌帮你生产?”

莉莉丝压根没想与她交流,只回过头笑嘻嘻盯着丹妮,“卓戈是你的男人,他身上多少伤疤你比谁都更清楚。

很多伤势远比胸口的破皮严重,可他依旧是大草海最强大的卡奥,连里斯的妓院也流传他那带着血腥与死亡的名号。”

“我相信她。”丹妮淡淡道。

接着她又问道:“你为何如此恨我?只凭嫉妒可卡丽熙也不是什么值得羡慕的身份?”

莉莉丝轻抚垂在胸前的银丝,瞪着淡紫色的眸子,咬牙切齿道:“因为我最最最讨厌成为别人的替代品啦!”

“什么意思?”丹妮疑惑。

厄索斯西大陆多少银发紫眸的女人,就算是卓戈的卡拉萨,也有几十个这样的女奴。

“我本是伊利里欧的人,他因为想上你而又不能弄破属于卓戈卡奥的那层膜,所以从里斯妓院买了我。”莉莉丝凑到丹妮耳边,用怨毒的语气小声告诉她:“那头肥猪,干我的时候却一直大声叫你的名字。”

“就这?”丹妮眉梢跳起,看神情似乎一点也不以为意。

在现代社会,哪个漂亮女性没被人意淫过?

男人打手泡时,难道都是对着镜子盯自己弄?

坦格利安家族自有美貌基因加持,所有成员都是帅哥美女,比如丹妮的死鬼哥哥,人品贱格到极点,容貌嗯,容貌与人品是两个极端。

丹妮莉丝相貌自然也是一等一的好,更重要的恐怕还是她有末代公主身份的加持——古老瓦雷利亚王族的最后一个公主,想想都让人激动啊!

见没刺激到丹妮,莉莉丝有些不高兴,咬咬牙,继续道:“我身份低贱,伊利里欧并我将我当一回事,常常拿我去招待别人。

就在你嫁给卓戈的前一夜,你那‘乞丐王’哥哥,韦赛里斯,准备偷偷摸进你的卧室

是伊利里欧拦住了他,告诉他——惹恼了卓戈,不仅无法借助卡奥的咆哮武士复国,连你们兄妹的性命也保不住。

然后,乞丐王干了我,又是叫着你的名字”

第13章 异世界的优生优育(求推荐,求收藏)

近亲结合是好是坏?

普罗大众的观点里,近亲婚姻的夫妇容易生下有基因缺陷的孩子,非常不利于优生优育。

这是科学事实。

自人类诞生的原始时期开始,残酷的自然环境,早已帮人类淘汰绝大多数显性疾病的基因。

几百万年过去,等到人类发展出相对高等的文明,基因病都是隐性遗传——只有父母双方都携带同一种疾病的隐性基因,他们的孩子才有大概四分之一的几率罹患基因病。

注意,必须是同一种疾病的隐性基因。

血脉相近的亲属,由于基因源自同一个祖先,显然更容易携带同类隐性基因,他们的孩子更容易出现痴呆儿,或者畸病者。

但是,如果近亲繁衍几十,几百,几千代这个血脉的所有的隐性缺陷基因,会全部表露出来——然后抛弃携带‘成对’隐性缺陷基因的孩子,剩下的孩子必然拥有比上一代更少的隐性缺陷基因。

也即是说,通过残酷的淘汰制,近亲繁衍有利于减少缺陷基因——变相的基因优化。

当然,基因优化是两方面的,除了减少劣等基因,还有增加优良基因——更加实用的杂交。

这里只谈论‘近亲繁殖减少劣等基因’的问题。

要达到近亲优化基因,至少几十代人的努力,如果中途加入新血脉,带来新的缺陷基因,那之前的努力全部作废,必须从头再来。

没有千年的直系血亲通婚,“高贵血脉”的计划还是别想了。

而大天朝无有千年的绝对世家——能拒绝皇族联姻的那种,故而对华夏民族,近亲联姻永远是该避免的禁忌。

即便放眼地球万年历史,也只有古埃及的法老家族做到这一点——他们后来也败亡于近亲繁衍的制度,因为中间参入了‘低等’的杂血,一切必须重来。

可不停生下怪胎与弱智继承人,又无法维系日益崩溃的王朝统治——统治力不衰退,‘高贵的’法老会与其他家族联姻?

最终古法老族群几乎灭绝——人也许没死光,但王朝与其建立的制度皆被淘汰。

古老的欧洲贵族也有与法老王类似的想法,可惜他们比法老更惨——比如令欧洲皇室崩溃的血友病。

主要是无法进行彻底的直系繁衍,时不时的,中途就加入新鲜血脉。

但地球人办不到的事,冰与火大陆很多家族都做到了,他们是真正的王族血脉。

比如坦格利安家族。

事实上,厄索斯大陆出现过一个近亲繁衍的伟大族群——古瓦雷利亚自由堡垒,坦格利安只是其中一个小分支。

瓦雷利亚人的血脉有多强?

看看如今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将明白了。

除了瓦雷利亚遗族,维斯特洛的公爵家族(曾经的王族,因伊耿·坦格利安的入侵并统一八大王国,王族降级为公爵),或多或少都是嗯,只能算‘次级’近亲繁衍,他们还与其他家族联姻。

这个世界能做到“近亲优化基因”,主要是他们的历史太过悠久,比如剧情主角家族——狼之史塔克,他们至少有8000年的家族历史。

弄出血色婚礼的双塔之弗雷,这家人一直因为底蕴浅薄,而被上流贵族歧视。

那么弗雷家有多么‘暴发户’呢?

嗯,他们只是个‘区区’600年历史的侯爵家族,除了钱什么也没有。

呃,600年的豪族要是放在天朝,那

以上说了这么多,就一个意思:韦赛里斯准备爬床自个妹妹的行为,在野蛮而奇幻的冰与火的世界,算是一种罪行,却并非伦理之罪。

坦格利安家族一直奉行古老的传统:兄妹结合。

比如开创坦格利安王朝的伊耿,他便与两个姐妹结婚了。

呃,是的,两个:姐姐维桑尼亚,妹妹雷妮丝。

君临城由三座丘陵组成,伊耿高丘,蕾妮丝丘陵,维桑尼亚丘陵,以此纪念王朝的三位创始人。

事实上,丹妮莉丝的父母,“疯王”伊里斯与王后蕾拉,也是兄妹,甚至她的祖父母依旧是兄妹。

丹妮要是早出生十年——不,大概五年就够了——她很大可能会嫁给自己的大哥雷加。

“然后呢?”丹妮淡淡对莉莉丝说,“韦赛里斯是个混蛋,我早已知道。”

莉莉丝古怪看了他一眼,为她的风轻云淡感到不解。

同时,见无法用语言伤害到丹妮,她内心的怒火越发高涨,猛一转头,指着警惕地看着自己的乔拉爵士,“他也上了我,虽然没叫出你的名字,可他看向我的眼神似乎透过我的皮囊在干你的灵魂。”

“没有,”爵士一直防着莉莉丝暴起伤到‘可怜而孱弱’的丹妮,却不想自己也被牵扯进去,他涨红了脸,带着铁手套的双手连连摆动,“你污蔑我,我没那么想。”

“我阅人无数,你瞒不了我。”莉莉丝笑得轻蔑。

“咳咳,你现在是卡丽熙,不再是里斯妓院的红牌。”丹妮尴尬了,立即严厉警告她道:“我想贾科卡奥绝不想听到你之前的话。”

乔拉莫尔蒙对丹妮莉丝有男女之欲,她早就知道。

嗯,穿越过来前便通过《权游》了解:大熊与提利昂在妓院相遇时,他正搂着一个银发紫眸的瓦兰提斯妓女,那个妓女还在cosplay大名鼎鼎的弥林女王——两三年后的丹妮莉丝。

(ps:本书以《冰与火之歌》为主,《权力的游戏》也是重要参考,扑街作者不仅看了电视剧,还看了几遍书。本书主角却只看了热播剧,所以之后的剧情可能出乎她的预料。

关于大熊嫖电视剧中更明显,《冰与火》中这段剧情为暗示——事实上书中很多情节都是暗示,然后电视剧明明白白讲出来,并非两者剧情改变,比如蓝礼与百花骑士的基情。)

“贾科?”丹妮没能吓住她,莉莉丝嘴巴越发扭曲,凑到丹妮耳边,用只有她一人能听到的话说:“你以为我是怎么跟了他的?”

丹妮心里一紧,自己这是成了《特洛伊》中的海伦?

“难道他也深爱着我?不太像啊。”她也小声说,一点也不害臊。

莉莉丝冷笑,“因为他与我一样,只想要与卡奥一样的东西,你与卓戈的骏马、王帐,在他心里没任何区别。”

“那你不是连卓戈的帐篷都不如”丹妮将她脑袋推开,直接大声驱赶,“你走吧,我不想再与你讨论这些无聊的话题。”

“好,我走,反正卡拉萨差不多每年都会回马王城,到时候希望加入多希卡林老妪行列的你,还能像现在这么骄傲。”

莉莉丝气咻咻离开了。

第二天一大早,天蒙蒙亮,贾科的卡拉萨也踏着清晨的寒雾,往北方缓缓移动。

不离开不行啊,别说饮水与马草,连生火的木柴都没了,早几天前都没了。

红色荒原白天干燥酷热,夜晚温度却降到十度以下,典型的大戈壁滩气候。

走出昏暗的帐篷,丹妮发现外面的世界亮得吓人。

斜斜升起的太阳,如滴淌着融化黄金的火炉,烧灼的金汁洒落大地,炙烤得地面干裂而空洞。

小小的营地并不寂静,有老人的咳嗽声从附近的草棚子里传来,一小群幼童不顾炎热在营地空地上奔跑嬉闹,更远处还有些妇人做着日常琐事。

外围放养了一百多匹卸掉马鞍的马儿,它们踢踏着地面,无精打采地走来走去,时不时发出恹恹的嘶鸣声,似乎在抱怨:这该死的地方,为何连一根草苗都没有?

看到丹妮的身影,女仆们立即端着水、酒、瓜果和烤肉候在一旁。

擦了把脸,丹妮随便吃了点东西,便让阿戈几个指挥卡斯移回原本草帘宫殿的位置。

虽然那里也是一片荒凉,可至少有旁边的丘陵帮忙遮蔽挡住日头与风沙。

柯索与哈戈依旧在帐篷里陪着陷入弥留的卓戈,丹妮将阿戈、魁洛、乔戈、卡拉洛与乔拉爵士一起叫到阴凉下,坐在地上围成一个圈。

第一次政治扩大会议在小土丘下召开。

“卓戈的卡拉萨散了。”她直接对他们说。

乔戈理所当然道:“无法骑马的卡奥没有资格当卡奥。”

“多斯拉克人只追随强者,”乔拉爵士说,“公主殿下,我很抱歉,我们实在留不住人。从波诺寇开始,卓戈的战士大群小群地,一天一天走光。”

“嗯,我们还有多少人马物资?”丹妮问道。

“卡丽熙,您的卡斯部众一个也没离开,”阿戈郑重道:“我们是卡丽熙的护卫,发誓效忠的对象是您而不是卡奥,所以我们全部留了下来。”

丹妮高兴起来,多斯拉克人虽然野蛮,但节操比那些文明更高等的民族好多了,比如,将神圣誓言当成狗屎的维斯特洛人。

“还有谁?”丹妮语气轻快地问,“我们的卡斯还不到百人,刚才转移帐篷时我看到至少两百个族人。”

无论对哪个丹妮莉丝而言,多斯拉克人都是她的基本盘,马人忠诚、勇敢、性子直,比几万里之外的‘故国’人民更真实,也更值得信任。

而丹妮从身份上讲,她是卡奥的妻子,早已换上多斯拉克大草海的马民“户口”。

所以她称多斯拉克人为‘族人’。

其他人没能察觉如此细微的心态转变,或者说眼前马民一直当她是族人。

乔戈回答她道:“行动不便的老人们留了下来,还有胆小鬼、弱者和病夫,离去的新卡拉萨都不愿收留他们。”

第14章 卓戈的葬礼

“两百多人,可战之人不超过100个,精锐的咆哮武士只有您卡斯部众中那的60人。他们”乔拉顿了顿,面露不忍之色,叹道:“可以预见,在未来的长途跋涉中,会死掉一小半老弱病幼。”

“物资呢?”丹妮皱眉问。

“可以保证人人有马,牛、羊加起来也只有两百多只,水源卡拉萨离开后,那条小溪勉强够我们用,只不过有点远,差不多五公里之外。”

丹妮疑惑道:“附近连草都没一根,马与羊这些天吃什么?”

“石缝间有红褐色的恶魔草,虽然坚硬强韧,也足够马匹充饥,但这种情况持续不了多久。此地已经资源枯竭,我们必须移动起来。”拉卡洛告诫她道。

“去哪?”丹妮心中一动,试探马民道:“接下来你们有什么打算?如果我将这个小卡斯改组为卡拉萨,让你们四个成为我的血盟卫,你们接受吗?”

丹妮的话似乎对几个马人战士造成很大困扰,皱着脸想了一会儿,魁洛首先拒绝道:“这事不成的,当女人的血盟卫,会令我感到羞耻,而且血盟卫只有三个。”

丹妮看向下一个人,阿戈垂下眼睛,“我也无法宣誓,只有男人才能领导卡拉萨。”

“您是卡丽熙,也只是卡丽熙,”拉卡洛接着说道:“我将与您并肩骑到圣母山下的维斯多斯拉克,保护您免于危难,直到您加入多希卡林的老妪。除此之外,我无法做出更多的承诺。”

“我”

“行了,我明白了,”不等最后的乔戈说话,丹妮就没好气打断他,“这件事先放一边,咱们现如今头一件大事,便是送伟大的卓戈卡奥回归夜之国度。”

乔拉骑士却猛地从盘膝中站起,‘噌’的一声抽出腰间佩剑,雪亮的剑锋晃花了丹妮的眼睛。

接着乔拉·莫尔蒙单膝跪下,将剑放在丹妮脚边,“殿下,我宣誓为您效力,奉行您一切旨意,牺牲性命也在所不辞。”

他侧头扫视身边四个马人一眼,铿锵有力地宣布:“以我手中的利剑与我家族的人熊族徽发誓,除非您自愿,否则谁都别想带你回维斯多斯拉克,你无须加入多希卡林。”

四个马民相互看了看,杏仁形状的黑眼睛里闪烁着迷茫与不安。

看来礼崩乐坏的维斯特洛也有品格高尚的大忠臣啊!

虽然乔拉爵士的目的并不单纯,他的忠诚更多源于单相思的爱意,可丹妮还是很开心。

“按照多斯拉克人的传统,卡奥将在烈火中骑着骏马回归马神的怀抱,所以我命令你们带领骑士去四周搜集一切可以燃烧的木柴、枯草、藤蔓”

这是一处无法长居的苦寒之地,丹妮必须尽早离开。

听说丹妮要火葬卓戈,两个一直消沉的血盟卫也再一次离开卓戈的床榻,他们也要准备自己的行囊。

“你们先出去,我要终结他的痛苦与屈辱。”丹妮对身边的侍女说。

卓戈已经四天没有醒来,半个胸脯都乌黑腐烂,却依旧有微弱的鼻息,这对他来说既是痛苦的煎熬,也是莫大的羞辱——伟大的骑马战士不该一直躺在床榻上。

丹妮花了三分钟时间,用羽毛枕头帮他解脱,又划破他腐烂的肉块,清空脓血后,在他胸腔注满粘稠的香膏。

伊丽与姬琪帮卓戈清理头发与身躯,接着丹妮把他洗净长发重新绑好发辫,缠上一连串的小铃铛。

还多铃铛,金的、银的,还有青铜的,这些铃铛将向他的敌人宣告他的到来,令他们胆怯害怕哪怕在死亡国度。

接着,多莉亚为他穿上马鬃绑腿和高筒长靴,在他腰间系上一条满是金银奖牌的沉重皮带。

伊丽与姬琪两个合力,抬起卓戈宽大却瘦骨嶙峋的躯体,帮他穿上彩绘背心,遮住胸膛的伤疤。

这背心虽然老旧褪色,却是他最喜欢的一件。

丹妮原计划在今天晚上就举行火葬,可等到落日西斜也没凑够木柴,乔戈走的最远,骑马一直往北边跑了二十公里,几乎回到羊人的势力范围。

“他们用弓箭射我,羊人不欢迎马民。”乔戈生气地说。

这不是废话吗,你们割韭菜一般,每年从马王城南下大草海,都要去拉札河流域“打草谷”,似乎将羊人当成了“新年头运”。

呃,今年好像特别邪性,一连两个卡奥栽在“新手村”。

乔戈很快又兴奋起来,说:“不过我碰到奥多的卡拉萨了,他们听说我在准备卡奥的火葬木柴,主动提出帮我们打下一片村落当祭品。”

奥多也是卓戈曾经的寇,他分离出去的卡拉萨并不大,大头都被波诺与贾科吃掉——四万多咆哮武士,波诺拉走两万,贾科拉走一万,剩下的一万多武士被十来个寇瓜分,一个卡拉萨也就一两千武士。

当然,在茫茫多斯拉克海,几千人的卡拉萨才是常态。类似之前的卓戈,反而是草原上少有的霸主。

“奥多卡奥不怀好意,他八成受命于波诺他们,为了等您,便一直守候在北面。”等乔戈离开,乔拉面色凝重道:“公主殿下,您到底什么想法?您之前试着收服魁洛他们显然不愿会马王城当多希卡林,那么我们似乎被困住了。

而且您的卡斯忠于您,却也有自己的意志——多斯拉克千百年来的传统。”

丹妮给他一个安抚的眼神,“这件问题,两天后你会明白的。”

第二天,天蒙蒙亮,柯索单人独骑往北面与奥多约定的地方行去,中午的时候他带回一大串马队。

十个奥多卡拉萨的骑士,押送两百名羊人奴隶,奴隶用绳子串成一串,满脸绝望。

还有十来个奴隶赶着十多辆马车。

马车上堆满一捆捆劈好的木柴嗯,还有车蓖麻油。

“这些奴隶将陪伴我们一起踏上夜之征途。”柯索阴冷道。

丹妮下身穿了一件宽松的沙丝长裤,和一双绑到膝盖的凉鞋,上身是和卓戈相似的多斯拉克彩绘背心。

“卡奥有你们,有五百最忠诚的战士陪伴,不需要那些懦弱的羊人奴隶。”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他人殉的打算。

“你——”柯索扬起鞭子,一脸阴毒。

“你老实点,现在这里我做主!”丹妮冷冷道。

魁洛与乔拉在她身边,就在她身后,还有阿戈与拉卡洛的弓矢对准柯索。

几百人忙活了一下午,在日落之前,木柴被堆成五米长宽的正方形,有四米高,中空塞满稻草、灌木、树皮屑和干草,这是卡奥的“主卧”。

火葬台上放置卓戈卡奥的宝物:他的毛毯、彩绘背心、马鞍和缰绳,他成年时父亲所赠的马鞭、他那把曾击杀奥戈卡奥父子的亚拉克弯刀,还有那只巨大的龙骨长弓。

乔戈原本要把卓戈的血盟卫赠与丹妮作新娘礼的武器也放上去,却被她阻止。

“那些是我的东西,”她对他说,“我要留着。”

想了想,丹妮带着两个人回到丘陵下,在一个土石角落挖开一层红色泥土,露出几个水泥袋大小的牛皮袋子。

“哗啦啦”

袋子尾部提起,耀眼的金色河流泼洒出来,金灿灿的一片,竟然全是小孩巴掌大的黄金奖章。

卓戈一共十箱黄金奖章,丹妮提起将三箱子黄金挖土埋了起来,丢出去的十个箱子里,三成塞得是黄铜勋章。

成千上万人哄抢,他们连丢了几口箱子都分不清,哪还知道丹妮鱼目混珠了。

野蛮耿直的马人还没进化出这种套路。

卡奥的宝物上又铺了一层黄金奖章,然后放上几捆干草。

柯索和哈戈神情肃然,抬着卓戈的尸体走出帐篷,多斯拉克人在旁静默地观看。

他们让他躺在自己的枕头和丝被上,头朝遥远东北的圣母山。

拉卡洛牵来卓戈的赤红坐骑,高大凶猛,浑身赤如碳火,皮毛光滑好似最珍贵的绸缎,这是世间少有与之匹敌的畜生,连草原白狮都敢咬。

多斯拉克是个严酷无情的民族,按他们的习俗从不为动物取名字,否则卓戈的坐骑一定会有一个流传千古的名字,如同天朝古代那些名马。

马儿今天特别老实,顺从地被牵到卓戈火葬台东面。

似乎知道的自己的命运,它抬起马头,勉强够着卓戈的脑袋,在他脸上舔了舔,玛瑙似的眼珠子滴下两串晶莹,润湿了卓戈鬓发与枕头。

随后它吃下丹妮递过来的一颗干瘪的苹果,原地踏蹄,仰头嘶鸣一阵子才静下来。

面对拉卡洛照面砍来的斧刃,它毫无惧色,也不躲闪,利落地被砍翻在地。

马民拿柴薪在马尸上堆起一座平台,用上了小树的主干、大树的枝丫,木柴从东摆到西,象征日升到日落。

柯索与哈戈在卓戈南北方向各搭建了一个稍低的平台,上面也铺满财物与武器,还牵来自己的坐骑,与卓戈赤红马匹一样,喂了一个苹果,一斧断头。

那个火葬台属于两位血盟卫,他们将自己清洗整理一番,握着亚拉克弯刀躺了上去。

顺着血盟卫的平台往外延伸,马民又用树枝搭建长长的第三级平台。卓戈的四米高,血盟卫的三米,这个两米,上面铺满干叶和枯枝,从北摆到南,象征玄冰到烈火。

第三级火葬台依次码放五百颗人头,随科霍罗战死的武士的脑袋。最后把柔软的枕头和丝被堆在最上,积得老高。

嗯,科霍罗本人的脑袋放在卓戈的身边。

第15章 女祭司与血巫婆

天色昏暗下去,丹妮对阿戈道:“扣下奥多的人,给羊人奴隶一些食物,让他们自行离去。”

阿戈警惕扫了眼瑟缩在一边的羊人奴隶,说道:“卡丽熙,羊人恨我们,现在他们知道我们的位置,可能会带羊人大部队来围剿我们。

羊人懦弱却不笨,知道我们的虚实,不会放弃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这个阿戈年纪轻轻,心思倒是出乎意料的缜密,丹妮诧异看了他一眼,解释道:“夜晚步行,他们能走多远?明天下午能回到拉札河沿岸就算是神速,可明天上午我们一定会离开。”

“不如直接杀了他们干脆。”阿戈嘟嘟囔囔地离开了。

如血残阳没入地平线,羊人诧异地得到自由离去的通知,畏畏缩缩地试探一番后,便一窝蜂的跑掉了。

但火葬并没有立即开始。

一群马民瞪圆杏仁形状的眼睛,在夜空寻找吉兆。

每当一代马王死去,他的坐骑也会被杀掉陪葬。

寓意着他将骑乘骏马,昂然奔入夜晚的国度。

当他们的遗体在苍天之下火葬时,卡奥将骑着烈焰熊熊的炎马,腾越而出,化为天际的星斗。

遗体燃烧得越旺,他在黑暗中的星宿就越是熠熠发光。

所以,点火之前,他们必须找到代表自家卡奥的星宿——不能是日常可见的星辰,必须是今日刚出现的异常星体,因为卡奥是今天下葬的嘛。

这个就有点麻烦了,异星体哪里能这么容易发现?

马人们坐在地上,在天空找呀找,丹妮都感到尴尬了。

如果她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十几年,倒是可以随便找个不太显眼的星星糊弄过去。

可她刚来没多久,前身也不懂星象——至少不如没事儿干,天天抬头看星星的游牧民族,嗯,糊弄不了马人。

“是不是每个卡奥都能找到自己的星辰?”她问一个上了年纪的老马人。

“当然,伟大的卓戈是我侍奉的第十二位卡奥,我亲眼所见,之前十一位卡奥都骑着烈火战马化为闪亮的星星,其中就有卡奥的父亲。”老头子见卡丽熙亲自与自己说话,激动得黝黑老脸都醉酒似的晕红起来。

十二个?你几朝元老呀?

丹妮心里吐槽的同时,也暗自感慨,草海上的豪杰多入横沙,也陨如流星。

“一般都等要多久?”她又问。

“卡丽熙,还早呢,至少要等到后半夜,”老人笑起来,风干橘皮一般的嘴唇裂开,露出一口残缺不齐的烂牙,丑陋的老脸竟透露一种慈祥,“有一回我们刚找到星星点燃柴火,太阳就出来了,等了一整夜呢!”

丹妮算是明白了,这是一场耐力比拼。

等到大家都人困马乏,饿的头昏眼花时,视线也模糊了,精神也恍惚了,即便看到月亮也可能当成卡奥的异星。

“找到了,在那里!”一个激动的声音传来,是拉卡洛。

丹妮朝他指的方向望去,竟然在低低的东方天际,发现一颗红色的彗星,血的红色,火的红色,好似龙在喷吐火焰。

这绝对是异星,简直无法要求比这更强的征兆了。

“呵呵,第十二个。”老头笑呵呵道。

“泼油。”丹妮大声下令。

一罐罐香油、蓖麻油、菜油淋在卓戈尸体上,哈戈、柯索、也被泼了一身,油水浸湿了丝被、树枝和捆捆干草,渗进下面的木柴,空气中弥漫起一股清甜的香气。

“将巫魔女绑起来,丢入柴火堆。”丹妮再次说道。

弥丽马兹笃尔之前一直隐匿在人群中,默默看着火葬台搭建,本以为事情在男婴头颅被贾科带回来时便彻底终结。

虽然不能亲自复仇有点遗憾,但见到那颗幼小的头颅,她基本也算满足了。

可怎么也想不到,那银发女人突然下令要火祭自己。

“不,不,不,银夫人,卡丽熙,请您听我说……”巫魔女躲开捕捉她的阿戈,疯狂挣扎着大叫道:“我救了莉莉丝夫人,您说要奖赏我的,我还为你唱分娩之歌,帮您利诞下健康的小王子,您不能这样对我,这没道理,太疯狂了呜呜呜”

巫魔女哪里是阿戈的对手,几句话的功夫便被摁在沙地上动弹不得。

“把我的龙蛋也拿过来。”丹妮吩咐女仆,话语里蕴含的某种意思促使她们拔腿就跑。

乔拉苍白着脸,一步上前抓住她的臂膀,“公主殿下,卓戈在夜之国度是用不着龙蛋的,不如拿到亚夏去卖了,只需卖一颗,我们便足以买下一艘大船,返回自由贸易城邦。而卖掉三颗所换来的财富,够您一辈子享用不尽。”

“我缺钱吗?”丹妮好笑道。

乔拉却笑不出来,他被噎了一下,抓着她的手更用力了,似乎想将自己的公主从死神那抢夺回来,“公主,我知道,雷戈王子的死对你的大击太大。

即便你强撑着不在外人面前露出半点忧伤,可我知道,你的内心快要被泪水淹没,沉重的苦难快要压塌你的脊梁,可你还有“

他涨红了脸,几乎要大声说出逾越君臣之义的情话,下一刻,惊觉周围一颗颗瞪得溜圆的杏仁形状的眼睛,他丧气道:“可你才14岁,还有无数年的未来,还可以有无数个小王子与小公主。”

“放心,爵士,别忘了我是真龙血脉,”丹妮尴尬抽回被紧紧攥住的手臂,别有所指地小声道:“上一次,我以为韦赛里斯与我一样,绝不会死于熔灼的金汁。原来他不是真龙!”

乔拉茫然放开丹妮,一边猜测她话里的意思,一边看着她怀抱女仆递过来的三颗龙蛋,在阿戈与拉卡洛的搀扶下,一步步爬上卓戈的火葬台。

丹妮挥手让马人战士离开,她将白龙蛋放在卓戈胸前,用他的两只手固定龙蛋,她自己抱着黑龙蛋躺在卓戈身边,绿龙蛋放在两人之间。

“原来你疯了。”旁边被困住手脚的巫魔女看见丹妮做完一切动作,古怪笑道:“无尽的痛苦已经将你逼疯,哈哈哈,原来是这样。

你之前该接受我的建议,用生命换生命,用死亡换取死亡,如果血巫术让那个屠夫复活,你也至少可以挽回自己夫君的性命,哈哈哈,现在后悔了吧,哈哈哈”

“我先杀了你。”一边的柯索怒从心头起,翻身就准备砍死狂笑不已的羊人女祭司。

“住手,我要她被活活烧死,”丹妮叫住柯索。

那个桀骜不驯的血盟卫这次竟异常顺从,不仅没辱骂丹妮,看向她的眼神也带着之前从未有过的尊敬,似乎被她殉葬的‘伟大’行为感动?

或者,认为他们要一起回归夜之国度,他的卡奥依旧会选择她当卡丽熙?

丹妮转过头,对巫魔女道:“你忘了?在你的寺庙内,第一次给卡奥治疗伤势时,科霍罗曾经说过,如果卡奥死,你必死。

我这是在实现当日的约定。不管卡奥之死与你有没有关系,他死了,你一定会死。”

“哈哈哈,说得对,卡奥死了,帮他治伤的巫魔女必须死。”另一边的哈戈大笑一声,便一刀割破自己的喉咙,最后含糊不清道:“我我们都该下去去陪卡”

“嗤——”柯索那一边立刻跟着传来血箭从喉咙飙射的嗤嗤声。

“他们都走了,”丹妮看着天际尽头的红色彗星,语气十分复杂,“下面就该论到你了。

卓戈从马背上摔下来时,我便为你想好了今日的结局。

不要否认,你害死了他,还想将他的儿子献祭给魔鬼更残忍的是,你通过一位妻子、一位母亲的手,来完成这一切的。”

“呵呵,原来你比我想的更聪明。”事到如今女祭司也不否认了,她得意洋洋笑道:“可你儿子还是死了,这就够了,我完成了复仇。”

“是的,你要复仇,这没错,”丹妮认可她的说法,女祭司有理由杀光侵犯自己家园的恶徒,“可你如何报答我拯救你的恩情呢?”

“恩情?”丹妮的话似乎点燃她积压已久的怒火,拉札女祭司啐了一口,连珠炮似的质问道:“我被马人从自己信奉之神的庙堂里拖出来,一群男人等着侵犯我。

那不是男女正常结合的姿势,从后面上,好像公狗和母狗交配一样,那不是男女正常结合的姿势。

你骑马经过时,第四个男人正在我体内你要怎么救我?

亲眼见到吾神之寺庙遭到焚烧,而我曾在那里医治过不计其数的善男信女——那时我是纯洁的医师,虔诚的女祭祀,而不是什么巫魔女、血巫婆。

我的家园被马人烧毁,街上随处可见堆堆人头,人头堆里有给我做面包吃的烘焙师傅,有罹患死眼热病,好不容易才被我救治的小男孩

我至今还能听见骑马战士挥动皮鞭,催赶孩童离开,他们震天动地地哭泣。你倒是说说看,你救了什么?”

丹妮沉默了一会儿,回答她,“我做了我能做到的一切,埃萝叶与那群妇女我救了你的命。”

卡丽熙不是卡奥,连卡奥也不能改变“大家都知道”的马人传统,原本的丹妮莉丝绝对可以对任何人说:我问心无愧。

“我的命?”弥丽冷酷地笑笑:“瞧瞧你自己,当自己拥有的一切美好都消失的时候,生命又有何意义?”

唔,似乎人人都以为丹妮哀痛欲死,面无表情也只是绝望到麻木,似乎生命都没了意义。

“没意义你之前哀求我干什么?”丹妮嘲讽道。

“你绝不会听见我的哀嚎。”弥丽回答。

第16章 幼龙出世(求推荐票)

“嗷~~~~~~”拉札女祭司在烈焰中嚎啕,声音尖细高亢,充满痛苦。

她还是没自己想象的那样坚强。

丹妮盘腿坐在卓戈身边,亲自把火炬丢入柴堆。

“嗖嗖嗖”

细小的苍蓝色火苗,顺着香油的湿迹,如迅捷的游蛇在柴堆各处蹿出。

香油首先引燃了细枝与干草,几秒之后木柴开始噼啪作响,一股热气从火中升起,朝围在火葬台的众人袭来,初时如爱人的轻抚,温柔而暖和,但很快蹿起的火苗由火蛇蜕变为火龙,盘旋腾空,张牙舞爪,肆意挥霍着自己的光和热。

乔拉爵士他们看着火焰吞噬丹妮的身体,只听到木材燃烧的噼啪脆响与女祭司的歌声。

刚开始弥丽用大声的歌唱来掩饰恐惧,来发泄灼疼的苦楚,随着烈焰升腾,火势渐猛,她的歌声变得更嘹亮、更尖锐……然后浓烟袭来,她突然喘了口气,再喘一口、一口,接着歌声成了颤抖的嚎啕。

人肉烤熟的味道随着热浪散入人群,似乎与篝火上烤马肉的气息并无二致,乔拉闻到后却想吐。

那里面会不会有自己公主的味道?

想到这,他“哇”的一声,真的吐了。

十字形的火葬台完全点燃,犹如一头咆哮着的巨龙,声音洪亮,压过女祭司逐渐微弱的惨叫。

火龙向天空,向四面八方喷吐长长的舌头,舔舐夜空的肚腹,啃咬多斯拉克人的肌肤。

愈加浓密的烟雾中,马民无法忍受窒息与灼热,咳嗽着往远离火堆的地方退去。

火龙发出愤怒的咆哮,带起一股来自炼狱的强风,把附近的旗帜吹得啪哒作响,木柴嘶声爆裂,发光的余烬自烟幕中升起,朝无边的黑夜飘去,仿若千百只新生的萤火虫。

此时火海中的丹妮却似乎进入一个奇异的世界。

彩绘背心与丝裤凉鞋冒烟燃烧时,丹妮还在心里嘲笑女祭司弥丽用歌声掩饰哀嚎,但很快她的注意力便被手里的黑龙蛋吸引。

龙蛋散发出比烈焰更高温的气息,她几乎忍不住将它抛开。

丹妮立即强迫自己进入龙梦状态。

龙梦的根本原理是,丹妮与龙的灵魂嵌合为一体。

她本人的灵魂是一个完整的“1”,“黑龙的灵魂丹妮的灵魂”依旧等于“1”,一个更加完整的“1”。

(ps:马丁对龙梦没有详细介绍,这里的解释参考了狼梦与狼灵。)

龙梦状态下,她能拥有黑龙的视角和感知。

此时她看见自己身处一片血红色的火焰炼狱,身前是她的黑龙,一如之前那般遮天蔽日。

黑龙张大嘴巴,仰头嘶吼,天外有无数细小如萤火虫的彩色光点汇聚成一条河流,流入它的喉咙。

金的、银的、绿色的、紫色的、亮红色的光点的颜色丰富的丹妮数不过来。

“这是“丹妮突然福灵心至,“孵龙!”

她立马联系到自己的法宝,找到人物面板除去不焚者与龙梦,‘龙母’的血脉天赋还有“孵龙”这一奇特能力。

——孵龙:将烈焰与灵质赋予龙蛋,从而让保留灵魂本源的龙蛋化石、死亡的龙蛋、健康龙蛋孵化出幼龙。

“什么是灵质?”

念头刚起,一条信息流入意识海,丹妮莫名对龙之母“孵龙“天赋有了更本质的认识。

灵质,具有生命活性的灵魂的本质,它们存在于有生命存活的天地间,存在于生命的灵魂中。

在没有轮回地府的世界,是灵质集合在一起,让有机物诞生了生命的奇迹。

比如一个新生婴儿,由灵魂与肉体构成,肉身继承自父母,灵魂源自天地间灵质在肉体内的富集。

潘托斯总督伊利里欧送给丹妮的三颗龙蛋,因为千万年历史的变迁,已经结为化石,理论上它们与钻石、宝石一样,只是美丽的死物。

偏偏龙蛋化石遇到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她的血脉太过罕有,几乎是瓦雷利亚龙之魔法文明的最终极成就。

别说坦格利安家族,也许几千年历史的瓦雷利亚也几乎从没出现过她这样的“龙之母”体质。

也许,丹妮是个异变体。

她的“龙母”天赋可以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将天地间的灵质赋予龙蛋。

化石龙蛋获得新生命的确是个奇迹,但龙本身就是代表奇迹的魔法生命,不能以常理判断。

原本的丹妮只是潜意识希望自己的龙蛋生出龙宝宝,她几乎没有主动开发过龙梦与孵龙的天赋。

这个新来的丹妮却明白,在这个关键时刻,自己最好做点什么。

“大黑,我来帮你。”她朝头顶的黑龙叫道。

下一刻,她的位置变了,从烈焰熊熊的地面来到墨玉鳞片的龙首。

她骑在龙后脖上。

似乎来到命中注定属于她的位置,丹妮在这一刻又有了不同的体会:她与龙融为一体,龙与她一起在烈火中获得新生。

霎时间,黑龙头顶灵质光点越发密集,渐渐的竟然在向天张开的嘴巴上方出现一个七彩漩涡,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在激发尾兽玉呢!

“昂,昂!”不知过了多久,丹妮第一次感知到黑龙之外的龙,白龙与绿龙。

之前即便抱着龙蛋,她也无法像与黑龙一般,和白龙、绿龙产生龙梦联系,这一刻她清晰“看见”白龙与绿龙向她飞来。

她骑着黑龙,白龙与绿龙如同僚机一般环绕在她周围,她们四个一起,自由自在地徜徉在七彩海洋中。

她们是那么的快乐,那么的骄傲,天空都被她踩在脚下

她是龙之母,源自血脉注定的巨龙母亲,也许命运安排她的降生,但她的天赋与其他任何神灵、任何事物都没有关系。

“唯有死亡方能换取生命”出自巫魔女之口,她是以侍奉阴影中魔鬼的仆从的身份说的这句话。

而阴影之主是一名邪神,一名恶魔,同时还是拉赫洛的另一个身份,与“光之王”共同组成‘拉赫洛’这一完整神灵。

坦格利安属于古瓦雷利亚民族,瓦雷利亚人有自己的神灵,贝勒里恩,米拉西斯,瓦格哈尔。

没有光之王拉赫洛。

在瓦雷利亚时代,龙与魔法的文明发展到巅峰,压根没拉赫洛什么事儿。

光之王也许也觊觎龙,但祂与龙没有任何联系。

丹妮“生”龙,也与光之王无关,她的龙之母体质源自瓦雷利亚超绝的血魔法。

火势到半夜时分就减弱到明火不可见的程度,但灰烬覆盖下的火红木炭,依旧灼烤着大地与空气。

直到夜晚的寒雾被晨光驱散,煎熬了一夜的乔拉莫尔蒙,终于可以忍受滚烫的地面,他在十字形灰烬中心找到丹妮。

她半蹲在地上,身旁尽是焦黑的木炭和发光的火烬,以及人和马烧焦的骨头。她浑身赤裸,下半身覆盖近半米厚的烟灰,可以看到赤裸的手臂与脊背,要不是满头银丝如此显眼,他几乎分辨不出这个与木炭同一颜色的躯体。

(ps:《冰与火之歌》中,丹妮的头发无法免疫火焰,但《权利的游戏》里她的一头银发并没受到损伤。顶着电灯泡脑袋的丹妮我实在接受不能,这里沿用电视剧的设定。)

“七神保佑!”他满是狂喜地惊呼,弯下身子打算去扶她的肩膀。

“嘶——嘎——”乌亮的“蛇头”自丹妮发间蜿蜒探出,嘶鸣着从口鼻吐出几缕白烟。

乔拉脸上的惊喜立马变为惊骇,触电一般收回右手,与“蛇头”上红亮如火炭的眼睛对视片刻。

“龙?!”他涩声说。

虽然很不想相信,但“蛇头”长长的脖子后面,那对带起一阵烟灰的扑扇着的翅膀它不是蛇,而是奇迹一般从烈火中诞生的龙。

骑士一言不发,后退几步,带着从未有过的恭敬神情单膝跪下。

丹妮从奇异的状态惊醒,缓缓抬起脑袋,先看了莫尔蒙一眼,又将视线扫向他身后的卡斯众。

那些多斯拉克人,无论男女老幼,甚至被扣留的那十个奥多的武士,有一个算一个,全部都放下武器,将脸贴近冒烟的地面,敬畏地跪在沙土地面上。

丹妮知道从这一刻起,他们完全臣服于她,今日如此,明日亦然,直到永远。不是惧于卓戈威势的臣服,而是打从心底对她心悦诚服。

她直接沐浴着烟灰,赤果果地站起身——此时无一人不是低垂着脑袋。

“伊丽,去把我的衣服拿来,多莉亚、姬琪,准备热水为我沐浴。”她对自己的侍女吩咐道。

黑龙趴在她的肩膀上,如蛇一般的颈脖几乎围着丹妮脖子缠绕一圈。另外两只则是挂在她胸前,乳白和金黄相间的龙吸吮着她的左乳,青铜与碧绿的那只吸着右乳,她用双手环抱着它们。

伊丽小跑着将一件丝质袍服取了来,又小心翼翼为丹妮披上,她看着吮吸**的两只幼龙,突然脸色剧变,喃喃道:“骑着世界的骏马,这是骑着世界的骏马!卡丽熙,您果然生下骑着世界的骏马,老妪的预言实现了。”

“你话太多。”丹妮淡淡道。

“嘶嘎——嘶嘎——”黑龙立即转过头,对着伊丽怒吼,它的两个兄弟也同时松开丹妮的**,齐声加入它的嘶鸣。

“呜”可怜的马人小姑娘捂着嘴,快被吓哭了。

第17章 我的卡拉萨

梳洗过后,丹妮把自己的部众召集在丘陵下,她骑上小银马,手里抱着一只幼龙,两肩各趴着一只。

银马踏着干涸的红沙从人前走过,她大声喊道:“自今日此刻起,我的卡斯将改组成卡拉萨,而且我不会去马王城加入多希卡林,你们是否愿意跟随我一起走向‘大家都不知道’的未来?”

“我愿意。”

“愿意。”

“我们都愿意。”

她的卡斯部响起一阵混乱而响亮的应和声。

“好!”丹妮满意点点头,再次向人群喊道:“乔戈,阿戈,拉卡洛。”

三人似乎猜到接下来将发生什么,脸上不仅没有迟疑与抗拒,反而充满激动与掩饰不住的喜悦。

没被点名的魁洛神情沮丧,满脸灰败,这一刻他特别痛恨“大家都知道”的三人血盟卫的传统。

果然,丹妮翻身下马,走到那三个马人青年跟前,把挂在马鞍上的银柄长鞭递给乔戈。

“这把银柄长鞭是我的新娘礼,在此我把它送给你,并任命你为寇,同时要求你宣誓成为吾血之血,与我同生共死,并肩作战,保护我免于危难。”

乔戈郑重将马鞭接过来挂在腰间,接着“噌”的一声抽出亚拉克弯刀,单膝跪地,弯刀由双手捧在与额头齐平的地方。

“吾血之血。”他大声道。

如同一种承诺。

丹妮接过他的弯刀,再亲自将乔戈拉起来,把弯刀插回刀鞘。

“吾血之血。”她以多斯拉克的方式回以承诺。

接着依次是阿戈与卡拉洛,分别送了他们双弧龙骨长弓与镀金亚拉克弯刀。

三件武器都是丹妮的新娘礼,结婚时卓戈的血盟卫送给她的,哈戈送她马鞭,弯刀来自科霍罗,比丹妮人还高的长弓是柯索送的。

也就一年前的事,如今却物在人走

三位新血盟卫离开人群,站在丹妮身后,她将目光看向魁洛。

对上他暗淡中升起希冀的目光,她说道:“魁洛,我有一项重要的使命交给你。”

“看见我的龙了吗?”她特意将手里的白龙高高托起,白龙笨拙地在她手掌间扑扇半透明的薄膜翅膀。

“未来它们足以驾驭整个世界,现在却脆弱得连飞行也不能够,我需要一位忠贞勇武的‘巨龙守卫’来保护它们,你愿意吗?”

“这是我的荣耀,卡丽熙。”魁洛激动拔起弯刀大声宣誓。

“爵士,你已经向我宣誓效忠,”丹妮最后看向换回多斯拉克服饰的骑士,“有朝一日,你将会从我手中得到一把举世无双的长剑,它将由真龙打造,以瓦雷利亚钢铸成。”

乔拉并没有重复一遍之前的宣誓过程,只是认真地点了点头。

“现在是正中午,天气太过酷热,大家先去自己的帐篷里休息,等傍晚的时候我们离开这里。”丹妮做出决定。

“我们去哪?”阿戈问道。

丹妮想了想,原剧情中他们好像是以天上的彗星为标定。

可问题来了,有谁见过固定方向不移动的彗星?

彗星之所以是彗星,就因为它们没有固定的可观测坐标,出现得突然,离去也在不确定间。

比如此时的泣血之星——多斯拉克人为它取的名字。

昨天晚上突然出现在东方接近地平线的位置,血红色,硬币大的一个点,拖着几乎不可辨察的细小尾迹,不认真看几乎找不到它。

一晚上过去,它已经升高一大截,方向与亮度也变了。

大白天的,也能在东方稍微偏南,与地平线30度角的方向看到一抹血红,如同在天空蓝蓝的脸蛋上挠出一记悠长的抓痕。

跟着它走,几乎是在大地上绕圈。这里可是红色荒原,在这绕圈就是找死。

事实上,原本剧情中,丹妮的卡斯便损失惨重,老人与幼儿几乎死绝,走一路,留下一路尸体,几乎是用血与死亡趟出一条“淘汰之旅”——非强者皆被淘汰,连她的侍女多莉亚都死了。

唔,诡异的是,刚死了老公,十个月大的儿子被巫魔女献祭给魔鬼的丹妮,都不坐月子,穿过几千里的大戈壁最后恁是全须全尾地活了下来。

这龙梦的效果太好了。

丹妮从思索中回过神,微笑看向自己的部下,问道:“先说说我们不能去哪?”

乔拉爵士首先说道:“不能向北,且不说奥多的卡拉萨在等着我们,即便躲开了,等我们进入多斯拉克海,遇上的头一个卡拉萨便会将您残破不堪的队伍吞噬殆尽,战士会被尽数诛杀,余人将沦为奴隶。

河流以南的“羊人”之地同样不可行,您的队伍实在太弱,连面对那支不好战的民族都无法抵挡。而拉札人恨死了马人,他们没有任何理由善待我们。

躲开羊人村落,沿河朝东南方的下游走,去弥林、渊凯和阿斯塔波等港口”

拉卡洛立刻提出警告:“马丁告诉我,波诺的卡拉萨正驱赶着几千奴隶往那里去,他打算去奴隶湾沿岸的奴隶市场卖掉他们。”

马丁是新加入的马人战士唔,也算不得新人,他本来就是卓戈卡拉萨的咆哮武士,混乱中跟奥多离开了。

如今算是“物归原主”,被丹妮“不焚者”、“龙之母”的身份降服了。

嗯,多斯拉克人都在偷偷叫她“不焚者”和“龙之母”。

“那些奴隶都是从卓戈卡奥那抢走的,波诺看不上卡奥留下的黄金奖章,因为奴隶更值钱。”阿戈补充道。

“那只有往南,穿过红色荒原。”丹妮看着他们凝重的面色,叹道:“到了海边,无论是去贸易城邦,还是找个物产丰富的地方种田”

“种田?”乔拉莫名其妙。

“我的龙太小。”丹妮含糊道。

作为超级大后期“英雄”,当然要尽量猥琐发育,不能浪。

无论前期如何凄惨,等三条龙长大,还不是立刻天下任我行?

到时候别说复国了,是不是当个成吉思汗或者亚历山大,都随她开心。

站在丹妮身后的多莉亚却满脸恐惧道:“卡丽熙,那可是红土荒原,荒凉恐怖的恶魔之地啊!不仅骑马民族都知道,我在里斯也从航海的商人那听过它的可怕名声,几乎无人能穿过那片有魔鬼与地狱生物盘踞的地方。”

“我不怕魔鬼,你们跟着我也不用害怕任何鬼怪。”丹妮安慰她,还将她的手拉过来,抚摸自己怀里的龙,如同烈日下灼烤很久的铁皮,滚烫滚烫的。

等女仆的情绪被安抚,丹妮对自己的部下命令道:“我们的卡拉萨虽小,但我还是决定对它进行改组。”

“一支部队最重要的是什么?”她扫视众人一圈问道。

“勇气,无惧战死的勇气。”阿戈道。

“最强的卡奥,”卡拉洛立即跟着说,“最强的卡奥带领下,我们的队伍将战无不胜,之前卓戈卡奥便是这样征服整个大草海的。”

“还有战马与部族,人多马强力量大。”乔戈补充道。

以马人见识与智慧能想到的话,都被三个血盟卫说了出来,魁洛皱着脸苦思良久,依旧嘴巴开阖无一言发出。

“将士的技战术与不同兵种配合更重要,”乔拉爵士认真道:“在维斯特洛,每一位骑士都要从小接受训练,武术教头教导他们剑术、骑术、枪术、弓箭。

学士教年少的贵族子弟算数文学、天文地理、各大贵族谱系。排兵布阵的艺术则由他们的父兄,或者封君教导。”

毫无疑问,从这次对话看出,野蛮的马人差骑士文明太多。

“你有大规模战争的指挥技术吗?”她好奇问道。

华夏有一句古语: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丹妮的小卡拉萨才几十个战士,用不着高明的将帅统领,但未来呢?

“我指挥过最多两千人的部队,那是在”他神色一变,话语停住了。

“那是在随北境公爵艾德史塔克推翻我父亲王朝的时候?”丹妮淡淡道。

“抱歉,公主殿下。”乔拉垂头低声道。

“不用抱歉,你为自己的封君效力,一点错也没有。”丹妮摆摆手,继续之前的话题,“我觉得一支军队最重要的是完善的制度。”

“什么制度?”阿戈疑惑道。

“先建立军士长制度,之后的再一步步完善,”丹妮对上马人疑惑的眼神,笑着道:“从今天起,我麾下的多斯拉克战士放弃之前一切杂乱旗帜,统一竖龙旗,男子年满14岁起,自动编入战士队伍。”

这不能怪丹妮残酷,她自己也才14岁,她的侍女、血盟卫都是卓戈故意挑选的与她差不多年龄的马民少年少女。

如果弄个18岁成军,她的麾下都没人了。

当然,如今只是权宜之计,未来实力足够后,她会大幅度提升入伍年限。

“10人为一小队,选最强者为队长;五支小队合为一个大队,以战功从五名队长中选出一名统领;五支大队”丹妮停住话头,因为她看见自己四个马人小弟一脸茫然。

那表情,好似在听天书。

“有什么问题?”她问道。

“卡丽熙,十个战士为一个小队我还能理解,可五个小队、五个大队又有多少名战士?”阿戈掰着手指疑惑道。

第18章 我大清

多斯拉克人似乎被十以上的数字,与“繁杂”的管理制度弄懵了?

丹妮簇眉,卓戈的四万咆哮武士是以卡斯为单位行动的,而卡斯就是卡拉萨之下最小的集团单位,由卡斯寇领导,他本人只需管理十几、几十个寇就够了。

也就是说,多斯拉克人只有“卡奥——寇——咆哮武士”三个军衔阶级事实上,卡奥与寇是同一阶级,寇又与咆哮武士是一个阶级。

卡奥是最强大的寇,寇是最强大的武士,三者间最多只有两个阶级差别。

马民很原始,原始的近乎实现了真正的民主。

可她不想要这种民主,如果多斯拉克人更封建一点,卡丽熙的下场也不会那么惨了。

嗯,她至少可以当个摄政太后。

丹妮改组卡拉萨的目的,其实就是让卡拉萨形成等级制度,有了等级制度便可以快速过度到封建集权社会——因为封建制已经在其它民族出现几千年,只需借鉴、适应,并非创新。

简单来说,这个世界有足以发展封建制的生产力。

丹妮心中对多斯拉克人的最低要求是,建立以她的血脉为主的“黄金家族”。

成吉思汗出现之前,任何人都可以在大草原上称“汗”(也就是马人的卡奥),无所谓血脉,只看个人勇武与势力强弱,甚至那时候蒙古人都没有完善的血脉与姓氏挂钩的传承制度。

几乎与此时的马民一摸一样。

但成吉思汗统一漠北建立蒙古帝国之后,只有“孛儿只斤”能称汗。

如果你不是孛儿只斤,也得娶一名孛儿只斤家族的女子为妻,你们的儿子依旧有孛儿只斤家族的血脉。

这些孛儿只斤有一个响亮而伟大的称呼,黄金家族。

能不能称霸世界,丹妮还没想那么远。

但拥有三条龙的她,如果不能弄出属于她自己的黄金家族,那真是白瞎了这么好的资源与机会。

目前还是一团散沙的多斯拉克人,简直是上天恩赐的“帝王基业”。

黄金家族的机会有且只有一次。

原本的丹妮有点憨,或者与慕容复一样形成执念,一直想着回维斯特洛当女王。

天可怜见的,她距离维斯特洛有几万公里呢!

而且那里的贵族个个嗯,宫斗技能满点,武斗技能满点,权利与野望值满点,凶残度满点,忠贞度满点——呃,负的,一个个都是白眼狼。

对了,环境恶劣值也是满点,每隔一段时间还特么有异鬼出来灭世。

那破烂地方,白送丹妮,她都不想要。

所以无论多困难,多斯拉克人的改革不能停。

“阿戈,五个十是多少?”她问自己的血盟卫。

阿戈想了会儿,回答道:“是不是五十?”

丹妮点点头,又问:“五个五十加起来又是多少?”

这一次他花费的时间更多,苦着脸掰手指算了好一会儿,才不确定道:“250?”

“这不是算对了嘛!”丹妮摊开手鼓励他。

“可你不是说还有队长与统领吗?去掉他们,还有多少骑士呢?”他问道。

“为什么要去掉他们?如果你是统领,除你之外的249人全是你麾下的战士。”丹妮告诉他道。

“但”阿戈神色纠结,“队长也是统领的战士?队长不是寇吗?寇为卡奥效力,却不算”

阿戈言辞笨拙,心中想的无法用语言完美表达,激动得手舞足蹈却说不出完整的句子。

但丹妮明白他的问题了。

还是那句老话,马民不习惯多层级的等级制度。

“这是新规定,大家慢慢熟悉。”她只能用自己的威信来强制他们适应。

乔拉理解丹妮的想法,帮忙出谋划策道:“卡丽熙,不要用‘小队’‘大队’那样的生僻词汇,马民有自己的队伍划分。”

“大队”与“小队”是丹妮从通用语中的队伍编制,转化成的多斯拉克语,乔拉听得出来,乔戈他们却是第一次听说。

“有吗?”丹妮一脸疑惑,“我怎么不知道?是什么?”

“你知道‘萨卡多’和‘哥勒忽’吗?”乔拉说出两个多斯拉克词汇。

“‘萨卡多’是狩猎队,‘哥勒忽’是旗帜。”丹妮念道两句,困惑看向骑士,“这是队伍编制?”

乔拉笑了笑,说道:“马民的传统,狩猎队一般十人为一组。人数过少无法应付狮子那样的猛兽,人数太多猎物又不够分,十个刚刚好。

其实在维斯特洛,我们贵族出去打猎,进林子前一大群人聚在一起,进了狩猎场大家都分开行动的,大概也是十人左右为一个小队。”

“原来如此。”丹妮若有所思。

还是不够接地气,今后要更加深入地了解人民群众啊,她暗暗想到。

“至于哥勒忽卡丽熙,你知道每次卡拉萨出行前都有探骑四散八方吧?”乔拉又问道。

丹妮点点头,她的卡斯战士也为卓戈充当过探骑,似乎是个个卡斯轮流做这项任务。

探骑最远要到卡拉萨前方一两日的骑程,是最累、最危险的活计,没人可以长时间坚持干这种活。

“根据卡拉萨队伍的大小,派出去的探骑数量也不一样,大概每一百人为一组,同组之人举着一样的旗帜。

如果两个卡拉萨相遇,并非立即交战,通过对方旗帜数量大概判断其实力,从而避免入不敷出的惨胜。

所以,你可以看到,卓戈的卡拉萨有很多种类的旗帜。

同样的,他们将一百人的探骑队伍叫做哥勒忽。“乔拉仔细给丹妮解释道。

丹妮突然问道:“会不会有人故意用假旗帜欺骗对方?比如,十人使用一种旗子。或者,打肿脸充胖子,故意多派遣探骑让对方以为自己人多。”

“呃”乔拉愣住了,“这不符合马民传统啊!”

“没人会那么做。”阿戈几个也应和道。

乔拉仔细想了想,郑重道:“卡丽熙,你看看我们周围的营地,生活痕迹太明显了。

卡拉萨移动之处,都有人畜生活过的痕迹,最明显的是篝火燃烧的灰烬,因为大家都要吃饭,通过灶炉的数量就能大概推测你的卡拉萨的人数。

你也许可以通过探骑欺骗对方,但等他发现你之前生活的篝火数目不对时,被欺骗激怒的卡奥八成会立即掉头,那”

“那你肯定不知道,吃饭的炉灶其实也能造假吧?比如,我人少,却故意多烧篝火吓死对方。

再比如,我人多势众,但我故意少造锅炉,等那个自以为被骗的愤怒卡奥追来,我好整以暇地打他埋伏。”丹妮充满优越感地说道。

“呃”不仅乔戈那些淳朴的马人杏仁眼瞪得圆溜溜,连自以为受过多年高等骑士教育的乔拉爵士也张大嘴巴,傻了。

七层地狱啊,还能这么干?可是,貌似理论上真的可行呢。

乔拉古怪看着自己“单纯”的小公主,难道她是天生军事奇才?

可是,总觉得有点龌龊呢,一点也不符合骑士精神。

唉,看来从小缺失维斯特洛贵族教育的她,被狡诈的商贩带坏了。

(ps:丹妮从小在九大贸易城邦长大,维斯特洛人相当看不起重利轻义的城邦商人。

公平的讲,维斯特洛人虽然也热衷于权利的游戏,但他们比海峡对岸的商人更有节操。或者说,维斯特洛总算还有几个好人,九大联邦却多是恶棍流氓。)

“卡丽熙,多斯拉克海虽大,可你骗了第一个卡拉萨,其他人很快也会知道这件事。”魁洛反应过来说道。

三十六计也还多着呢,全部用一遍就算多斯拉克大草海广阔无垠,估计也不会剩下几个卡拉萨了。

“行了,”丹妮摆摆手,一锤定音道:“十人队叫牛录,百人大队是‘固山’。”

嗯,萨卡多与哥勒忽换成天朝人容易理解的词,就是牛录与固山。

明明心里想着建立蒙古帝国,却稀里糊涂将我大清复活在这个奇幻世界。

好吧,其它不说,我大清前期的军队与政权组建制度还是比较有活力的,而且丹妮现在面临的局势,也更像努尔哈赤而非成吉思汗。

努尔哈赤靠13副铠甲发家,丹妮比他稍微好点,她有三条龙保底也只是保底,这个奇幻的世界,龙也不能代表无敌。

“今后所有的旗帜都换成统一的黑旗,代表我怀里的黑龙。女人不能是卡奥,所以我自认旗主,所有为我效力的士兵、仆役皆为旗人。”

目前只有那么点兵,八旗是别想了。先把制度制定好,人员慢慢补充吧。

几个人在帐篷里商量了两三个小时,制度被丹妮确定后,第一时间开始执行。

首先分辨兵与民,算上老人与半大的孩子,丹妮总算凑够了一个固山,她自认旗主,同时领一个牛录,剩下九个牛录除去阿戈乔拉五人,还剩四个。

就在丹妮对老弱妇孺进行户籍改组的时候,另一边空地上的马人武士喧闹起来,有几个人连弯刀都拔了出来。

丹妮赶紧过去,让自己的牛录将闹事的人隔开。

她骑在小银马上,看着下方脸红脖子粗的多斯拉克武士,问道:“怎么回事?”

“卡丽熙,我更强,让我杀了那个混蛋。”一个马人大声说道。

被他用弯刀指着的马人也叫道:“杀我?你们不要拦,我要剥掉他的面皮。”

两人都是丹妮卡斯众的老成员,一起保卫她一年多了,此时说翻脸就翻脸,非常多斯拉克。

乔拉解释道:“他们要比武争夺牛录首领的位子,可咱们就剩这点人,经不起消耗。”

第19章 炼狱荒原

多斯拉克人崇尚强者,轻贱生死——无论别人的还是自己的,没有娱乐活动的他们,打架斗殴是常事。

还往往会因为一点鸡毛蒜皮大的小事,抽刀子分生死。

“在维斯特洛,骑士间有没有比武活动?”丹妮问乔拉道。

乔拉点了点头道:“我们都有铠甲,即便团体混战也很少死人。倒是可以学习骑士学徒阶段的刀剑比武,让他们换上全身皮甲,用没开封的钝剑比试。”

这种比试肯定没真刀真枪来得公平,因为很多马民都走敏捷路子,一刀毙命才是他们的追求。

钝剑与皮甲,对力量与体力要求更高。

但为了不死人,丹妮也只能接受乔拉的建议。

傍晚时分,新绘制的黑旗迎风飘扬,她的卡拉萨开始缓缓向南方移动。

以太阳与星辰为参考方向。

临走前,丹妮还让人去火葬堆,将烧融的黄金刨了出来。

“这是卓戈用剩下的,他需要的都带去夜之国度,剩下的奖赏给我们。”面对踟蹰的马人,丹妮这样忽悠道。

卓戈的龙骨弓也取了回来。

龙骨弓中的‘龙骨’,并非比喻,它就是龙骨。

不提坦格利安王朝的几十条龙尸,古老的瓦雷利亚文明也才消亡300年,而巅峰时期的瓦雷利亚自由堡垒能出动300条巨龙组成征服大军。

龙也有寿命极限,它们会死,死亡后留下难以磨灭的龙骨,于是有很多龙骨流传于世。

龙骨中含有丰富的铁,更加含铁量,颜色不断加深,最终呈乌黑色。

普通火焰的灼烧并不能伤害它们连幼龙都能承受木柴燃烧的高温,更何况成年巨龙的骨骼?

除了黄金与龙骨,几个马人还在灰烬中发现一堆裂开的石头,龙蛋化石。

将那些石块拼凑在一起,竟完整复原出三颗石蛋!

“龙不是从石蛋里出来的,”几个马人先是面面相觑,接着似乎想到什么,惊恐大叫,“卡丽熙生下了三头龙!多希卡林的预言实现啦,卡丽熙生下骑着世界的骏马!”

被马人叫声惊动的丹妮在看过石蛋后,也骇然不已。

“龙是个什么样的存在方式?”她心中产生了怀疑。

不管龙如此出世的,他们都必须离开了。将火葬台剩下的焦黑残骨被收拢在一起,埋入深坑,队伍出发。

第一晚,丹妮的卡拉萨只走了十公里。

离开驻地五公里后,他们遇到卓戈卡拉萨取水的溪流,被十多万人、几十万头牲畜折腾了四五天,潺潺溪流已经只剩一层稀泥。

丹妮改变行动路线,决定顺着这条湿地走。

又走了五公里,他们遇到新的浅水坑后,丹妮让卡拉萨停下,他们要在此修整一两天。

“那87头牛羊必须全部杀掉。”丹妮告诉自己的族人,“越深入荒原,水源与草料便越少,不能留着它们与马争夺资源。”

卡拉萨经过丹妮改组之后,人力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效力提高的很多。

羊肉制成肉干,羊皮连外层的羊毛都没处理,被马民妇人阴干,缝制成兜帽斗篷。

荒原太过酷热,披着斗篷可以白天躲避日头,减少人体水分蒸发,到了夜晚还能披在身上保暖。

多斯拉克是游牧民族没错,可游牧民族也不能保证人人有皮大衣、皮斗篷,丹妮的原本的百十个卡斯部众自然不缺衣物。

但她如今又多了差不多两百人,其中八成是被人抛弃的老弱,他们还多连换洗的多斯拉克背心都没有

丹妮也有自己的皮斗篷。

丹妮莉丝随着卓戈第一次来到多斯拉克海时,他专门为她捕杀了一头白狮,比她的小银马还高大的雄狮,骇人的狮首正好形成兜帽,遮盖她的脑袋,狮皮则成了天然披风,从肩头垂下背部。

第三天傍晚,卡拉萨再次开始前进,这一次他们走了一夜,一直等到第二天太阳从地平线升起才停下。

10个小时,大概走了一百五十公里。

这时候丹妮遇到了麻烦,十余探骑在搜遍周围五公里,依旧没找到一处干净的水源。

顺着干如枯骨的河床,他们时不时可以见到枯浅凝滞、曝于烈日的苦水池。

但那是连动物都不喝的死亡之池,里面充满各类病菌、淤泥、腐烂的动物尸体,甚至还有浓郁的硫磺气息。

丹妮对这个世界越发好奇了,这么一处东西群山环绕、北面是大草原、南面靠海的大平原,竟然是荒芜的大戈壁。

戈壁也就算了,水源里哪里来的硫磺?

这又不是温泉

想到温泉,丹妮心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她问乔拉爵士:“听说古瓦雷利亚建立在14座火山上,那片靠近夏日之海的大陆,之前是不是也如这里一样的炼狱场景?”

“你的意思是?”乔拉疑惑。

“咱们现在所处的红色荒原下方会不会也藏有火山?所以河流会被蒸发,池水里还有硫磺味道。”她猜测道。

丹妮更想说的是,古瓦雷利亚与红色荒原都是奇特的薄地壳地理环境,地表距离地下岩浆层太近了。

“因为这里有恶魔出没,所以才有硫磺气息。”侍女多莉亚插嘴道。

虽然躲在帐篷里,她依旧热得满脸涨红,好似蒸熟的大虾,汗水顺着她的脖子往下流出几条小溪,玲珑有致的身材全在薄薄的丝衣下展露出来。

“你看到恶魔了?”丹妮嗤之以鼻。

“我我好像被恶魔附体了,浑身难受的厉害,”她艰难揉了揉与自己的心口,喘气道:“它在啃咬我的心脏,要不多久就要吞噬灵魂啦!”

里斯女孩双眼带着恐惧之色,说得信誓旦旦,丹妮差点都信了。

“你这是中暑!”她说道。

“什么是中暑?”伊丽打着扇子问道。

丹妮不怕热,侍女都为自己扇扇子,不用服侍她。

“公主,你说的是热症吧?”乔拉挣扎着脱下马甲,露出胸前狗熊一般的丰盛黑毛。

“差不多吧。”说着,丹妮将自己的马奶皮袋递给多莉亚,“别喝水了,你体内的矿物质都”

“算了,喝我的马奶。”

“可是,这是您的配额。”多莉亚神色恍惚,刚伸手碰触到皮袋又触电般缩了回去,摇头说:“我还能坚持,可以喝水”

丹妮没去劝说,直接将皮袋塞到她手里。

因为物质匮乏,前途未定,丹妮早在出发前就制定了配给制度。

水可以随便喝,因为此前一直沿着河道,总能找到水。

马肉也可以随便吃,干硬的能当刀子割木头的肉干,即便敞开供应,大家也吃不了多少。

主要是马奶、食盐、酒、水果,需要限量配给。

看这情形,连水也

不,不行!

水必须管够,否则他们即便能走出荒原,也得死一大半人。

想到这,她坐不住了,对侍女道:“我会将男女分开扎营,所有人都可以在自己帐篷裸体,等会你们将衣服脱了吧。”

“帐篷里跟火炉似的,脱了衣服也不顶用。之前在草原,在地上铺了两层羊皮褥子都会在夜里冻醒,现在踩在地上却烫脚。”伊丽叹道。

丹妮调笑道:“你可以将最上面的一层沙土铲去——”

说到这她突然灵光一闪,大笑起来,“这么简单的方法我怎么现在才想到。”

“什么方法?”乔拉好奇道。

丹妮摆摆手,“我们出去看看。”

帐篷门帘掀开,丹妮直觉眼前一花,太阳公公几乎把脸凑到她跟前,如光柱投下的白光一瞬间让人进入一片白芒芒的世界。

低下头揉了揉眼睛,好不容易恢复视觉,丹妮又产生一种自己真到了炼狱的错觉。

耀眼的白光照在平整的红砂石地面上,几乎反射出同等强度的红芒,如同火焰的红光,大片密集的红芒又组成红色火海,行走在这片荒原上的人就好似在炼狱中散步。

天呐,还有鼻尖萦绕的硫磺气息,这

果然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这里就是“红色炼狱”!

赶紧将白狮兜帽戴上,丹妮四处打量自己的营地,各家的营帐都静悄悄的,犹如平地堆砌的几十个坟包。

她走到最近的那一个,准备提醒大家让男女分居,以便脱衣避暑。

可刚走到那个牛皮、羊皮、马皮补丁一般缝制的大帐篷门口,她就听到一阵压抑的喘息声。

男女混合的那种。

丹妮长大嘴巴,一脸不敢置信。

直到她悄悄上去一步,揭开门帘一角

看来我想多了,马民哪里在乎男女之别。

而且,他们不是多莉亚,似乎适应力超强,非常皮实耐“操”。

悄悄退后几步,丹妮没去打扰那些挥洒激情的马人,踩着发烫的砂石地面,走到河床边缘。

四五十匹卸下马鞍的健马,耷拉着耳朵,顶着头顶的烈阳,四散在一片开阔地带,它们艰难咀嚼着从岩石下、枯树底生长出的黄褐色坚韧恶魔草。

“卡丽熙,您来了?”一个小老头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的,突然就出现在丹妮身前。

“阿凡提,马儿在天黑前能恢复体力吗?”丹妮问了一句自己都不相信的话。

这个帮卡拉萨放牧马群的小老头,就是那位服侍过十二位卡奥的“多朝元老”,如今丹妮是第十三位。

呃,有点不吉利呢!

阿凡提又矮又瘦,背还有些驼,秃顶的花白头发,勉强在脑后扎了一节还没他老二长的辫子,红褐色的脸庞布满岁月割裂的干瘪纹路,活像一个晒干的橘子。

只有一对变了形的、不再像杏仁的眼睛,依旧充满象征生命的神光。

他张开缺了牙嘴巴,讨好地向丹妮笑了笑很丑的笑容。

“卡丽熙,如果有足够的清水,加上这片荒原特有的恶魔草,他们至少可以坚持半个月。”

丹妮松了一口气,她的队伍如果不走弯路,半个月这么也该穿过这片戈壁了。

“但是,我这里的都是健马,”阿凡提又忧心忡忡地告诉丹妮,“除了百十儿郎们骑着健壮的好马,绝大多数只是老瘦病弱、跛脚、虚弱和坏脾气的畜生。

即使在大草海,有着丰富的草料,它们也坚持不了多久

大家都知道,那样的马早该杀掉取马肉了。我们之前的卡拉萨,便是以此为食。”

“我明白了,到时候会有其他安排的。”丹妮面色沉静道。

第20章 剃发

丹妮明白,自己现在是众人的领导者,必须展现自信与力量,不能害怕,不能示弱。

就像主治医师决不能在进手术室前,向病人露出疑虑与担忧的神色。

“马儿是不是不愿意去喝水坑的水?”丹妮又问道。

“是的,它们甚至不愿靠近那里。”阿凡提面露恐惧之色,颤声道:“那是毒水,牲畜不能喝的水都是被恶魔诅咒过的毒水,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

一个声音从丹妮身后传来,是阿戈。

丹妮的血盟卫云散雨停,光着膀子穿着丝裤出来了。

马民虽然蒙昧,但生存智慧还是值得肯定的。

“我告诉你们一个小诀窍,来解决这个问题。”

很快丹妮便忙碌起来,她让人将自己的大红铜盆从帐篷里抬出来。

那是个比现代家庭浴缸还大的澡盆,两米高的卓戈洗澡用的,一百多斤重的大家伙。

然后在水坑边上挖一道沟槽,将红铜澡盆放进去——澡盆太高,放地面不方便往里倒水。

接着,又在澡盆表面覆盖一块羊皮毯,皮毯子中心挖一个碗口大的孔洞——羊皮防止澡盆的水在高温下蒸发。

下一步,在澡盆上方搭建一个两米高的三角支架,架子分为四层,每一层挂一个棉布袋。

从上往下,第一个袋子装了一层厚厚的粗大沙粒,第二个袋子是细沙,第三个袋子塞了半袋子棉絮,第四个却是满满一袋子焦炭。

最后,因为天气实在太热,丹妮又安排人在三角木架上方搭建一座营帐。

“现在,去将那个死水坑的水取来,倒入最上面的那个广口布袋里,慢慢来,不要洒。”

没一会儿,水滴一层层渗透,“滴滴答答——当当当”,开始只是一滴滴的滴淌,渐渐的,随着布袋内填充物被浸湿,最后一个布袋下方,透亮的水滴几乎形成一条银线往澡盆流去。

阿戈就爬在木架底部,惊讶叫道:“水变得好干净,比我们在羊人河里取的还要干净。”

“这”见多识广的乔拉爵士也震撼难言,他从未见过如此简陋而精巧的取水方式。

难道公主殿下真的是不出世的天才?

他可是知道,她的这个智慧到极点的念头,只是被侍女一句话启发出来的。

红色荒原并非大沙漠,有不少污水浅薄的泥坑存在,它缺的是干净的水源。

如果这样滤水技术真能祛除“恶魔的诅咒”,他们说不定真能带来大部分卡拉萨穿过荒原。

想到这,乔拉越发激动起来,“公主殿下,我们应该将澡盆融掉,制成一个个大水壶。

荒原分散着众多浅水坑与湿泥地,但单一水坑无法装满这么大的澡盆,而水坑间隔太远,放弃可惜,一一取之,又太浪费时间与人力。

不如选择数十精锐骑兵,三人一组,一人双马,一组一个大水壶加若干空水袋,以探骑的形式分散四方。一面探索地形,一面搜集荒原水源。”

丹妮惊疑打量眼前这个黑熊一般魁梧的中年秃顶汉子,第一次发现他竟有如此机敏的头脑。

“可以。”她点头认可了他的想法。

“卡丽熙,水流不下去了,这怎么回事?”一直往上层布袋倒水的拉卡洛惊慌叫道。

丹妮上前一步,凑到木架旁边,拉开布袋一角

“好臭!“一个不注意,她竟被熏得连连后退三步。

原本亮红色的砂砾,此时被一层乌七八糟的糊糊覆盖,过滤系统已经瘫痪。

“每隔一段时间都必须更换里面的沙土木炭,棉絮数量有限,如果用完了可以换成杂草。”

丹妮想到那坚韧的马都嚼不动的恶魔草,又补充道:“先将草揉做一团,捣碎成絮状。或者塞到马嘴里,让它咀嚼一会儿再抠出来。”

“能不能抠出来,阿凡提?”她望向小老头问道。

“可以的,草不嚼碎马儿不会吞下去,只是”阿凡提迟疑片刻,苦着脸说:“温顺的母马老实,可有些骏马性子烈,连狮子都敢咬。”

“这个你们自己看着办。”

即便经过碳吸附过滤,丹妮依旧让人将水煮沸过之后才分发下去,这一次她考虑到汗水带走人体矿物质的问题,还在水中添加了食盐与无花果果干。

淡淡的甜,淡淡的咸,清凉可口,多莉亚爱死了它。

第二个傍晚,丹妮的卡拉萨只走了一百公里,比前一晚少了一半,大概半夜的时候停了下来。

除了这里正好遇到一座稍大点的污水潭,丹妮更希望节省马匹的体力。

她的队伍每个人都有至少一匹马,以一小时15公里的速度前行,这样的运动烈度无论是对马,还是对人,多不算太大的负担。

关键在于补给,健马也无法在缺食少水的情况下坚持高强度行军。

这一次丹妮还对帐篷安置点做了调整。

后半夜过滤饮水的过程中,她指挥一批身强力壮的战士用岩石与稀泥,糊了一堵墙,弧形的矮墙,一点也不坚固,但第二天太阳升起后,这堵墙挡住了70%的直射光照。

第三天离开的时候,丹妮又对马人的发型做了改变。

马人只有在失败时才会剪掉辫子,辫子越长,越受人尊重,所以,即便养马的老人阿凡提,也将稀疏的秃发编成辫子。

虽没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说法,但马民从不理发。

天气这么热,又没法洗澡,容易感染细菌生病不说,那满头油腻的感受即便马人自己习惯了,可一边的丹妮闻到那股味,她也受不了啊。

如果不是有抗热体质,她自己都打算剪掉这一头银金色的秀发呢。

于是她提议阿戈剪个光头,呃,秃头的乔拉不用理发,他也没几根头发可以打理。

“剪掉辫子,大家都会看不起我。”阿戈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那我让大家都剃光头。”丹妮说道。

“大家都知道辫子对多斯拉克人的意义,我们离开荒原后,其他人会怎么看待我们?战败的懦夫?从奴隶湾来的奴隶?”乔戈也坚决反对。

“听说马民奴隶宁愿被奴隶主杀掉,也不愿让人剃掉自己的头发,除非是从婴儿开始培养的多斯拉克奴隶。

长辫子与辫子上的铃铛,是比亚拉克弯刀更鲜明的多斯拉克标志。”乔拉在一边劝说。

丹妮纠结了一会儿,咬牙道:“那就留个月亮门发型吧唉!”

最后一声叹息,包含了多少唏嘘与无奈。

除了她自己,又有谁能明白呢?

别人都是“穿清不造反,菊花套电钻”,到了她这儿,却似乎要在这个“清白”的大好世界,将“我大清”给复活了。

匕首在乔拉的手指间艰难推动,如同在没有蹲坑的厕所里铲屎,刀刃贴着头皮,刮下厚厚一层乌黑污垢。

那是头油、汗水、头皮屑、尘土、跳蚤卵混合在一起,发酵几个月的奇特产物。

被刮掉头顶与两鬓毛发的阿戈,如同乌龟褪去龟壳那真的是板结在一起的一层壳啊!

“有什么感受?”一边的拉卡洛好奇道。

“感受?”阿戈露出一种便秘半个月后得到彻底释放的爽快表情,呢喃道:“我像是在大夏天脱下焐了半天的羊皮褥子,有一种整个人轻松了不少的错觉。”

“不是错觉,你脑袋上这次起码减轻了三斤负担。”丹妮夸张地吐槽道。

“辫子果然毫无损耗地保留了下来。”魁洛指着阿戈后脑那块依旧保留头发的头皮,兴奋地叫道:“你们看,对辫子的长短没影响,这种月亮门发型简直太棒了。它是卡丽熙代表马神赐予我们的礼物,应该在整个多斯拉克海推广。”

“卡丽熙,我们能不能也剃这样的发型?”马人侍女姬琪羡慕道。

丹妮差点被口水呛到。

“你还是剪短发吧。”

到最后,她的卡拉萨无论男女都剪去一大半头发,男人,包括男孩都留了月亮门发型,女人本也打算有样学样,直到她们见到丹妮为多莉亚剪的齐耳短发

丹妮自己倒是没剪头发,她不需要,第一,她耐热,第二,她清理头发很简单,只需进入火堆里烧烤自己一番就可以了。

什么头皮屑、油污、虱子、细菌,都无法抗过1000度高温的灼烧。

每次沐浴烈火时,她的三条幼龙也会扑扇着翅膀跟过来,如同随妈妈进女澡堂洗澡的娃娃。

而每次看见丹妮与三条龙在火焰中嬉戏,她的侍女便露出如同面对神灵的敬畏表情。

也是因为与龙宝宝的烈焰浴,丹妮才知道如何喂养他们。

第21章 马民旧事

幼龙刚出生,就像一只营养不良的猫咪,瘦骨嶙峋,只能分辨出脖颈、尾巴和翅膀,好似他没有躯干一般。捧在手里,几乎感受不到重量。

不过当他们张开翅膀就不同了,翼展是身长的三倍,每一只翅膀都是一片半透明的精巧皮肤,色彩斑斓,紧致地张在长长的细骨之间。

丹妮小时候比较惨,从5岁起,开始流窜于九大城邦之间,过着缺衣少食的生活,很有些发育不良,加之年纪小,14岁,没什么身材。苹果大的胸部,完全无法提供充足的奶水。

小龙没吃的,饿的不住地伸长脖子嘶叫,如同蒸汽火车的烟囱一般,鼻子、嘴巴时不时冒出一股滚烫的白烟。

丹妮试过将肉干、马奶、血淋淋的鲜肉、煮过的熟肉,放在他们跟前,但幼龙只闻一闻便移开脑袋。

她急坏了,乔拉也不知如何喂养他们在三条龙诞生之前,龙已经消失了一百多年。只有孩子睡前的床头故事里,才可以听到他们的传说。

直到第一次烈焰浴,黑龙挣开丹妮的臂弯,如饥似渴地在火堆里撕咬一根烧焦的骨头。

然后丹妮明白了,龙只吃火烧过的肉类,还必须烧焦的那种。

他们还太年幼,无法喷吐火焰,无法自己炙烤食材。

而第一次证明龙果然是魔幻生物的事,并非浴火而生,而是他们惊人的食量。

丹妮亲自测试过,他们一次能吃下自己体重三倍的食物!

(ps:并非某人胡扯,《冰与火之歌》中就这个设定。不这么能吃,异鬼灭世了,丹妮的龙都还没长大)

什么大胃王,什么浪味仙,与三条龙相比就是个弟弟。

这完全违背了她的科学的世界观,丹妮无法想象食物都哪里去了。

有一次,她故意捏着黑龙的肚皮,感受食物的蠕动,然后

没然后了,他一直吃,肚皮一直蠕动,一直蠕动,一直吃

也因为吃的多,他们的体型肉眼可见地一天天长大。

丹妮开心地想,也许她很快就能骑龙了。

而要想骑龙,至少龙必须学会飞,丹妮的贪吃龙每次离地不到两尺,便扑扇着翅膀一头栽倒在地。

非常狼狈。

这天,随着鸡蛋黄一样的太阳从地平线挣扎爬出来,丹妮欣喜自己的龙宝宝终于可以像纸飞机一样在低空滑翔了。

每次喂食之后,她都会用竹篓子背着自己的龙,找到一片空地训练飞行。

金红色的晨光斜斜泼洒大地,丹妮捧着龙宝宝,用力往上一抛。

幼龙扑扇着翅膀往前蹿去,然后她弯下腰,从地上再捞起一只

栽倒在地的幼龙会自己爬到母亲身边,排着队,等待下一次试飞。

那时候,往往会有一群泥猴一样孩子,他们只穿着一条短裤,躲在远处的丘陵后面,睁大圆溜溜的杏仁眼睛,用好奇的目光“偷窥”她们,时不时还发出满足的惊呼。

上午十点钟左右,马民妇人大声吆喝着,呼唤自家孩子回家吃饭睡觉。

嗯,一般睡到下午四五点左右,整理一番继续上路。

除了卡奥与寇,多斯拉克人没有夫妻制度,都是看上了眼就干,肚子干大了就生,生的娃只有母亲而没有父亲。

除了极个别,多数是分辨不出父亲的。

卡拉萨会负责将孩子养大,长大的孩子重复父母的命运,女的负责生育,男的成为战士,随卡奥征战八方。

千百年来多斯拉克人都是这么过来的。

也许,未来会发生改变,毕竟,改变已经出现了。

丹妮重新背起背篓,载着三条小龙,慢悠悠回到帐篷。

先是用红色细沙搓去身上的污垢,又与龙一起分吃了点肉干,她便抱着龙躺在草帘上沉沉睡去。

这一次,紧靠着丹妮修建的矮墙搭建帐篷,多莉亚终于能在正午时分安然酣睡了。

之前别说这个里斯女孩,连多数马民也耐不住闷热,几乎无法入眠。

即便丹妮很好的完成卡拉萨首领的责任,但这里毕竟是红色荒原,炼狱平原。

第三天黄昏,卡拉萨只走了半小时,一位老人便脑袋一歪,从自己的马上摔了下来。

由于丹妮制定了比较严格的牛录制度,第一时间,老人坠马之事便被队伍最前方的她知晓。

留下阿戈与拉卡洛陪她,乔戈带着大部分卡拉萨继续前进。

大部队不能停,更前方还有四处找水的探骑等着他们呢!

坠马的老人有一对泛着死鱼白的蓝眼睛,他的皮肤也远比其他部民更白皙,而且花白的头发的根部有金黄色泽。

他不是多斯拉克人,而是卓戈卡拉萨的奴隶。

丹妮还有个穿越任务呢。

——解放奴隶。

所以她掌控卡拉萨后,第一件事便是解开奴隶脖子上的奴隶项圈,赐予所有奴隶“旗人”的身份。

眼前这个摔断左臂的老人,就是新制度的第一批受益人。

丹妮将马奶袋子凑到他跟前,问道:“你多大了?”

检查过后并没发现中暑与缺水的迹象,反而看见他的嘴巴

他老的一颗牙齿都没了。

“我我不记得了,卡丽熙。”老人喝了发酵马奶,从昏沉中清醒过来。

“你哪个地方不舒服?”丹妮又问。

“我咳咳我的手。”老人痛苦呻吟。

丹妮皱眉,她当然知道他的手断了,可她想知道老人因何坠马。

她花了大概20分钟清理好断臂,又用两块木板把老人续接的手臂固定好。

即便是粉碎性骨折,丹妮也只能做到这样了,没有药物的医生与普通人没区别。

她对牧马人阿凡提吩咐道:“将他抬到马车上。”

阿凡提是老人所在牛录的统领,管理一个由老人组成的队伍,平时负责放牧与看管物资。

两个老人将板车上的帐篷取下几个,为老人腾出位置,又将那几个帐篷挂在老人的马鞍上。

队伍继续前进。

“卡丽熙,应该将他留在这里,他的时辰已到,”丹妮身边的女仆伊丽,用向众人宣布的语气说,“任何人都不该活得比自己的牙齿更久。”

其余马人纷纷赞同。

丹妮缺不认同,“你想过没,卡拉萨不留无用之人,他为何能活这么久?肯定是卡奥需要他,我猜测他一定有什么了不起的技能。”

“也许是医术,也许是文学,”刚说完,她自己立即又摇头否定,“不会是文学,也许他的放牧技术特别好。是不是,阿凡提?”

阿凡提骑马跟在丹妮后面,听到叫唤,他灵巧的打马来到她身侧,落后半匹马的身位,用夸张的语气赞叹道:“卡丽熙,您真是慧眼如炬,什么都瞒不住您。”

虽然马屁有点生硬,可这是从多斯拉克人嘴里说出的恭维啊!

好似在北极看到企鹅般稀奇。

“他有什么绝技?”阿戈好奇道。

“华生精通十二种春啼之术。”

“嗯,蓝眼瓦蓝提斯人就是华生。”阿凡提补充道。

“春啼之术?”丹妮面露疑惑之色,问道:“什么是春啼之术?”

“哎,那些住石头房子的人就是事多。”阿凡提摆摆手,语气轻蔑道:“男人骑女人,不就应该像骑马一样吗,非要弄出那么多方式,多麻烦啊!”

丹妮脸蛋一红,立马明白过来,那就是春宫秘术。

“这算什么绝技?”她感觉被打脸了,心里很不愉快。

阿凡提察言观色,有点慌了,努力回忆老华生曾经对自己吹嘘的话,说道:“卡丽熙,即便大名鼎鼎的凯渊,世界女奴培训中心,也只懂得七种春啼之术,而华生他是瓦蓝提斯人,懂得瓦雷利亚毁灭前,只有龙王们会用的技巧。虽然只流传下来五种,也足以称雄当世了。”

瓦蓝提斯是古瓦雷利亚自由堡垒在大破灭危机中,唯一幸存下来的一座城市,现今九大自由贸易城邦之一。

瓦蓝提斯的统治阶级,是与坦格利安家族一样正统的瓦雷利亚贵族。

坦格利安当年属于被放逐者

“就算他世界第一,年纪都这么大了,有什么用?卡奥为何还留着他?”丹妮不解道。

“他是哈戈卡奥的父亲,”阿凡提郑重道:“卡奥的父亲不能抛弃。”

“哈戈卡奥?哈戈之前是其它卡拉萨的卡奥吗?”丹妮越发疑惑。

“并非卓戈卡奥的那位血盟卫大人,是二十年前蓝眼哈戈。咱们现在的卡拉萨这么小,都至少有三个孩子叫哈戈呢。”

“原来如此,这个华生不简单啊!”丹妮点头,将肩上的白狮斗篷往胸前拢了拢,感慨道:“一个奴隶的儿子,竟然成了卡奥。”

“混血,哈戈的母亲是多斯拉克人。因为华生很好地服侍了上一代卡奥——他可是精通12种村啼之术,他那个勇武的儿子成了寇。

后来,蓝眼哈戈又成为卡奥,在大草海很是闯出一番名堂,直到遇见卓戈卡奥的父亲”阿凡提神色唏嘘。

丹妮暗自点头,一个人有没有价值,并非只看武力,老人的智慧与丰富阅历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

“卡丽熙,你知道卓戈卡奥小时候曾经被人偷走过吧?”阿凡提突然问道。

“我知道,是科霍罗拼死将他就了回来,那一次,科霍罗脸上多了两条深可见骨的刀疤,同时也成为卡奥最信任的伙伴,后来还成为卓戈的血盟卫。”

说到这,丹妮突然心中一动,惊道:“难道是蓝眼哈戈干的?”

关于冰与火之歌的大概剧情

冰与火的世界有两片大陆,西边的维斯特洛,与东边的厄索斯大陆。

大概5000年前,厄索斯大陆出现一个超级文明,龙与魔法的瓦雷利亚文明,这个文明极度先进,几乎统治了除维斯特洛之外的整个世界。

冰与火中的瓦雷利亚=现实传说中的亚特兰蒂斯

大概400年前,类似瓦雷利亚文明在大灾变中覆灭,龙全部死光,只有坦格利安家族提前几年离开瓦雷利亚半岛,躲开了大灾变。

拥有五条龙的坦格利安在维斯特洛边缘的小岛——龙石岛——定居,如此过去几十年,大概距离故事发生的300年前,坦格利安出现一位雄心勃勃的人,伊耿·坦格利安。

当时,伊耿与他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各有一条龙,共三条龙,他们三人还结为夫妻。

而隔壁的维斯特洛分为七个王国,由七个家族统治,万年以来从没形成统一的国家。

伊耿夫妻带着三条龙征服了维斯特洛,成为第一位统一全境的国王(南方的多恩坚持了几十年才投降)。

从此,维斯特洛开始新纪元ac元年

时光悠悠,一个多世纪过去,坦格利安家族枝繁叶茂,连龙也有20多条了。

按说如此继续下去,他们将生生世世统治这片大陆。

但,那一年,129ac,坦格利安家族集体嗑了脑残丸,竟为了一个破王座(隔壁还有一个更大的世界等着他们征服呢,足以让每个坦格利安都成为国王),他们骑龙互殴。

史称“血龙狂舞”,那一次持续十多年的混战,龙几乎死绝,家族人口凋零,几乎死绝,没过几年,龙真的死绝了。

自此,坦格利安家族失去统治七大王国的根本基石——龙。

整个世界,龙绝种了。

龙绝种不仅影响坦格利安家族的统治,作为世界力量极致的龙死绝,魔法的力量开始急速衰退,魔法师、巫师、术士纷纷失业

又过去一百多年的无魔时代,到了故事发生前60年

239ac,坦格利安家族再次作了个大死,皇太子邓肯·坦格利安因为爱上一位村妇——荒石城的简妮,而违反神圣誓约——他与暴风城拜拉席恩公爵的女儿有婚约。

那一次,邓肯不仅失去王位,坦格利安家族还失去一位公主。

国王为了平息拜拉席恩公爵的怒火——那货起兵造反称王了,将自己的女儿,邓肯的妹妹,雷蕾公主嫁给蒙德·拜拉席恩公爵。

这为未来坦格利安王朝的覆灭埋下引线

一次悔婚覆灭一个王国,灭掉一个家族,这代价罗柏·史塔克在九泉之下偷笑:原来还有人比我更惨。

好吧,言归正传,时光悠悠,40年过去。

282ac,雷加皇太子颇有伯祖父的风采,爱美人而忘记江山,他本已经结婚,还生下一个女儿一个儿子,结果老婆正坐月子的时候,他勾搭上别人家的老婆。

嗯,这次又又招惹了暴脾气的拜拉席恩家族。

雷加将劳勃·拜拉席恩公爵的未婚妻拐跑了,那个女子不是别人,正式北境史塔克公爵家的嫡长女。

一下子连捅两个马蜂窝。

这边儿子精虫上脑——事实上那是一对儿狗男女,相互勾搭上了,算不的拐骗——另一边国王伊里斯疯病发作,人家史塔克丢了女儿找上门问问,他直接将史塔克公爵与他的长子火烤了。

没的说。

劳勃拜拉席恩起兵造反了。

这里我们梳理一下双方战力对比,维斯特洛七大王国,坦格利安有王领与高庭支持,多恩暂时保持中立——因为雷加老婆是多恩公主,你在外面找小三,老丈人不捶你已经算宽宏大量啦。

敌对方有拜拉席恩的风暴地,史塔克的北境

关键点来了,劳勃与艾德史塔克是基友,基到极点的那种,而他们两个还有个牛逼的义父——艾林谷的公爵,而史塔克又是河间地的徒利公爵的女婿,一下子南北四个王国的势力了。

按说这种危机时刻,雷加应该赶紧镇压反叛,只要弄死造反头子劳勃,其他人都可以安抚下去特别是史塔克,他把史塔克家女儿的肚子搞大了,算史塔克半个女婿。

但,雷加皇太子抢走莱安娜史塔克后,一直躲在“避暑山庄”里与爱人卿卿我我——老婆,儿子,女儿,老爹,大肚子的老娘,弟弟,叛军,全部被他抛在脑后,直到

直到劳勃·拜拉席恩南北合力,四大王国兵力合在一处,坦格利安王朝快打gg的时候,他出来了,出来领了盒饭,被劳勃一锤子打死,死的窝囊。

自此,坦格利安王朝濒临覆灭。

那时候,一直没出手的兰尼斯特又背刺了坦格利安一刀。

泰温·兰尼斯特以援兵的身份骗开君临(七国首都)城门,打开杀戒,纵兵掠城——大概《冰与火之歌》最后一季丹妮莉丝火烧君临的翻版。

国王伊里斯被御林铁卫詹姆兰尼斯特杀死——这一次,詹姆违背了神圣誓言,御林铁卫誓死保卫君主,他却杀了自己主君。

自此,维斯特洛拉开礼崩乐坏的序幕。要知道维斯特洛也有自己的文明,骑士文明,他们信奉骑士精神,遵守神圣誓言,荣耀高于生命。可雷加、劳勃、泰温、詹姆这些国王们的可耻行为就像一个榜样,告诉所有维斯特洛人:传统是狗屎,荣誉是狗屎,只有权利与欲望才最真实。

然后,从283ac坦格利安王朝覆灭,拜拉席恩王朝建立开始,《权利的游戏》正式上演,直到丹妮莉丝回归,也成为权利游戏的祭品。

咳咳,说多了。

有人可能问了,为何说邓肯王子的背誓,成为坦格利安王朝覆灭的引线呢?

还记得嫁给拜拉席恩的那位雷蕾公主吗?

她既是坦格利安王族嫡女,又是劳勃拜拉席恩的亲生祖母!

劳勃拜拉席恩也有真龙血脉,这成为其他几个公爵支持他的基础,理论上,劳勃对七国王位有继承权,只是顺序有些靠后。

但是,只要坦格利安家族之人死绝了,他就是第一继承人啦

事实上,坦格利安也差不多都死绝了,劳勃没有脏自己的手,兰尼斯特家族帮他把脏屁股擦得干干净净——疯王被詹姆砍死,雷加的老婆被人强·剑致死,3岁大的女儿被砍头,几个月大的儿子被砸在墙上,成为一滩血泥。

——额外提一句,雷加的“老岳父”(实际上是他舅兄)看到如此结局,彻底傻逼了,那可是他的亲妹妹与亲外甥呀。他只想拿乔,给女婿一个教训,让他今后多顾家,一下子没把握好尺度,把女婿一家玩死了。

自此,多恩马泰尔家族与兰尼斯特有了血债。

说到这,咱们的主角终于该登场啦!

疯王很疯狂没错,却并不傻,看出局势不对,便把二儿子与怀孕的老婆送到龙石岛(还记得之前提过的龙石岛吗?那是坦格利安祖传的封地)

之所以没将儿媳妇与孙子孙女也送走,是因为老国王还在等亲家公发兵救自己呢!

带着老二(韦赛里斯)逃走的蕾拉王后有海军保护,隔着大海,劳勃暂时拿她没法子。

趁着空闲时间,蕾拉生了个女娃,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刚生下来,蕾拉难产而亡,这只是丹妮出生后克死的第一个人,在她出世当晚,龙石岛爆发千年难遇的海风暴,她家海军全军覆没

失去这一最后屏障,傻子也明白坦格利安大势已去,龙石岛的封臣开始起二心。

在他们将小王子与小公主抓捕献给新国王之前,曾经的皇家教头,威廉爵士带着刚出生的丹妮莉丝与几岁大的韦赛里斯逃离龙石岛,去了贸易之都,布拉佛斯。

威廉爵士用剩下来的钱买了一栋小房子,让丹妮莉丝过了人生中最幸福的五年——平平安安,整整齐齐,对她就是最大的幸福好惨。

之后,威廉爵士病死,因为仆役偷钱,或者布拉佛斯海王见坦格利安复国无望——隔壁劳勃的国王蒸蒸日上,连铁民的叛逆都轻松平息。

五岁的丹妮与哥哥被赶了出来,开始了长达八年,路程远达几万公里的流浪生涯,他们过得和乞丐一样。

终于,到了剧情发生之时。

丹妮13岁那年来了初潮,便被潘托斯总督伊利里欧卖给野蛮人当老婆。

多斯拉克马人之王,卓戈卡奥娶了丹妮,承诺未来会帮韦赛里斯复国。

14岁那一年,唯一的亲人韦赛里斯被卓戈杀死,同年,卓戈间接死于丹妮之手——巫魔女利用丹妮的善良与天真,用黑魔法将卓戈的灵魂献给了恶魔。

丹妮的儿子也在那时候被巫魔女献祭给了恶魔,大写的三个惨:惨!惨!惨!

人生最绝望的时刻,丹妮迎来新生,她将三颗化石龙蛋孵化,生出三条龙。

之后,她一路开挂,走上人生的没有高峰,她一直只是命运的一枚棋子,为世界带来龙,为奴隶带来自由,她希望改变腐朽堕落的维斯特洛,结果惨被爱人背叛(这是《权利的游戏》的结局,几十亿的项目,编辑与导演肯定请原作者马丁参考过剧本,所以没必要抨击电视剧结局脑残个人以为的确脑残

即便在《冰与火之歌》的书中,丹妮也不会有好下场,她太天真,太过信任正义与真理,忽略人性的复杂和狡诈。

比如,她要解放奴隶,而奴隶几乎是世界贸易的基础,解放奴隶,就是与全世界为敌,她有三条龙,也有征服世界的资本,奈何她身边的人压根没她那种觉悟,她不仅要孤身奋战,还要防备队友背刺,惨惨惨惨。

即便回到维斯特洛,她只有无垢者与多斯拉克马人——对七国贵族来说,全是外人——维斯特洛内斗没错,可面对外来的“征服者”,他们绝对不会信服。

关于这点,电视剧中表现的最明显,高贵的骑士老爷宁愿死,也不愿向野蛮的马人投降,当琼恩雪诺身份一暴露——雷加与莱安娜那对极品的儿子,所有人都不再认可丹妮莉丝的正统地位。

“她是野蛮人的女王,没资格统治我们。”所有人都没这么说,却都是这么想的。

毕竟,《冰与火之歌》主要剧情就发生在维斯特洛,维斯特洛人有点傲气也是应该的。

即便在原著中,乔拉·莫尔蒙也直接了当地告诉过丹妮:维斯特洛人绝对无法忍受外族之人对他们的征服。

以下是原文——

“佣兵有他们的用场,”乔拉爵士承认,“但您无法依靠自由贸易城邦的那些渣滓来赢回父亲的王座。没有什么比一支入侵的军队更能捏合一个分裂的国家。”

“我是他们真正的女王。”丹妮抗议。

“您是个陌生人,还意图带着一支连通用语也不会讲的外籍军团登上他们的海岸。维斯特洛的诸侯都不认识你,他们反而有充分的理由畏惧你、怀疑你。因此,在您启航之前,必须赢得他们的拥戴,多多少少都好。”

有此可知,靠马人与无垢者无法征服维斯特洛,那么能不能如乔拉所说,赢得诸侯拥戴呢?

不能!

还记得坦格利安王朝怎么覆灭的吗?

维斯特洛七大王国,八大公爵,有五个王国与坦格利安有血仇:北境史塔克(主角一家),艾林谷地,河间徒利,西境兰尼斯特,暴风拜拉席恩。

如果你是上面五家之人,会向坦格利安真心臣服吗?记得,要真心,如果不真心,还不如不要。

剩下的两个王国,高庭提利尔可以争取,但他们与兰尼斯特结亲了,新王后就是一位提利尔,丹妮没法给予更多。

最后就是多恩

这是个巨坑,今后正文里会详细解释。即便多恩马泰尔不坑,只他一家也有心无力呀。

最后,不算王国却也是一大势力的铁民,这个攸伦葛雷乔伊几乎是冰与火世界第一恶棍,第一变态,连小剥皮都自愧不如,丹妮真与他结盟,那完全是与虎谋皮。

所以,丹妮莉丝无法顺利成为七国女王,更坑爹的是,她勉强算个女主之一,真正的主角却是史塔克那一家子。

即便马丁那样的屠夫作者,也不会真把主角一家赶尽杀绝事实上史塔克一家看着死了很多人,其实只死了两个,艾德与罗柏,其他人都活着,包括凯特琳。丹妮莉丝那才叫真个儿孤家寡人。

——呃,看到上文,大家可能以为我最喜欢丹妮莉丝这个人物,其实,错了,我第一喜欢的是无耻的提利昂,第二,脑残的可爱的瑟曦,第三琼恩,他是整本书中除丹妮之外,唯一关心普通民众的贵族,其他人都不把普通人当人。第四喜欢的才是丹妮莉丝,主要是她的剧情太压抑,看得让人难受——所以主角才穿越成丹妮。)

冰与火之歌有三条线,第一,厄索斯大陆的丹妮莉丝,她孵龙,她解放奴隶,她最后会为真命天子送上大礼包;第二,长城的异鬼,异鬼要灭世,预言之子琼恩雪诺各种秀;第三,玩弄权利游戏的君临。

丹妮莉丝的那条线,上面已经讲了很多,现在说说剩下的两条。

异鬼=丧尸亡灵军团,出现原因尚不明确,8000年前出现过一次,会为整个世界带来永恒的寒冬。

只有龙能将夏天再次带领人间。

主角琼恩是个私生子,嗯,看过前文的,大家应该都知道了,雷加与莱安娜的种。艾德史塔克不能承认他是雷加的儿子,否则劳勃的反叛便没了理由——人家不是强健,而是通奸。

因为琼恩尴尬的身份,艾德直接打发他去长城当守夜人——不能结婚,不能有封地,一辈子困在冰冷的长城吃雪。

然后琼恩各种骚操作,走上命运为他安排的人生路线,成为守夜人头领,带领维斯特洛大陆人民抵抗第二次“长夜”。

大异鬼就是他的主要工作了。

最后,君临权利斗争。

话说劳勃夺得王位之后,吃吃喝喝,玩女人,14年的时间花了600多万金龙,大概720亿rmb,他却一直矫情地认为自己过得不开心。

嗯,拜拉席恩的人都比较矫情,大鹿如此,二鹿也如此,一边说着不想当国王,一边为了王位献祭了自己的一切。

不过,站在上帝视角的我们,有理由认为他的确不开心,因为他与王后瑟曦生的三个孩子,全不是他的种。

老婆一边偷人,还一边让他帮忙养儿子,还要把辛苦打下来的江山留给孽种继承真的好惨!

嗯,王后瑟曦兰尼斯特与她双胞胎弟弟詹姆兰尼斯特偷情,生下那三个孩子。

更惨的是,君临有一群阴谋家,见不到国家安定平和,他们希望将局势扰乱,只有局势乱起来,野心家才能火中取栗——这也是礼崩乐坏的后遗症,大家都对王位有了兴趣,至于荣誉与传统都是臭狗屎。

在野心家的安排下,艾林首相发现了瑟曦偷情的事实。

还记得吗?

艾林公爵是劳勃与艾德的义父,父爱如山的那一种,为了养子敢造反的人。

劳勃成为国王后,艾林公爵便成为他的首相。

他发现国王养子头顶发绿后,便准备发力,对兰尼斯特家族下手——瑟曦与詹姆都是兰尼斯特。

但,野心家小指头让自己老情人毒死了艾林公爵。

呃,这里要为大家捋一捋其中的关系。

艾林谷公爵琼恩艾林是劳勃与艾德的义父,为了养子,他是第一个起兵造反的人(真是个伟大的父亲),那时候他明白只自己这点人,可能肛不过坦格利安。

琼恩艾林想到了联姻。

他与自己养子艾德史塔克,分别娶河间徒利家族的两位千金。

养子艾德接盘自己死鬼老哥,娶了姐姐凯特琳徒利(艾德哥哥与凯特琳订婚,但疯王伊里斯火烤了布兰登史塔克);有情有义的义父接盘小指头,娶了妹妹莱莎徒利。

咳咳咳,前方高能,预警!

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是个“小指头”一般的小贵族,而徒利却是河间地的王者。

因为平息“九铜板国王”战争中,培提尔的父亲与霍斯特·徒利公爵(凯特琳与莱莎的父亲)结识。

维斯特洛有个传统,养子制度,贵族们特别喜欢把自己儿子送到别人家当养子,自己也收养别人家的娃当养子。

艾德、劳勃与琼恩艾林,无疑是“养子界”的完美典范,感情非常好,互为奥援,连国王都推翻了

不用说,大家也能猜到了,徒利公爵收养小培提尔为养子,这一对儿,便是“养子界”失败案例的典范。

小指头培提尔与徒利家的千金一起长大。

培提尔爱上了姐姐凯特琳,凯特琳却是最标准的贵族嫡女,理智冷静到极点,只爱自己未来的丈夫——哪怕他还没出现。

无疑,培提尔只是封地荒芜的爵士(家里只有二十多只山羊,一座狭小的、四处漏风的石头屋),配不上公爵之女凯特琳,永远也不会成为她的丈夫,所以,凯特琳喜欢培提尔,却不会爱他。

而年轻的妹妹莱莎却爱上了聪明风趣的培提尔。

额外提一句,莱莎的眼光远胜凯特琳,凯特琳认为培提尔一辈子也就那样了,永远不会与自己平起平坐,莱莎却一直坚信以培提尔的才华,一遇风云便化龙。

莱莎完全判断正确,小指头以一己之力,挑动七国动乱,自己也一步登天,成为赫仑堡公爵。

艾德、劳勃之死,可以说是他一手造成的。

嗯,言归正传。

在凯特琳与布兰登史塔克订婚的那一天,小指头勇敢地向布兰登发起挑战,谁赢了凯特琳归谁。

呃,听听这个称号“小指头”,又小又矮,武力值不超过五的渣渣,布兰登,高大威猛,号称北境第一勇士(我给他封的)。

因为凯特琳的哀求,小指头才留下一条小命——决斗中布兰登可以取他的命,这不违规。

还有比这更羞辱的事吗?

没了。

就在小指头迷迷糊糊养伤的时候,莱莎爬了他的床,小指头以为牵了凯特琳的手——事后他知道真相后,也一直告诉自己,告诉所有人:我破了凯特琳的处——他真的信誓旦旦对别人说了,君临贵族圈一直流传这件事。

小指头都没来得及养好伤,徒利公爵就把这个养子赶走了。

莱莎怀孕了。

徒利公爵强制打胎。

因为莱莎失贞,琼恩艾林公爵当接盘侠,算帮了徒利一个大忙,以此为代价,徒利答应与艾林结盟,攻抗坦格利安。

但莱莎一直爱着小指头,她成为公爵夫人后,先帮小指头走后门,给了他一个展现才华的机会,一步步的,最后成为议政大臣——七国财政大臣。

好了,回归之前琼恩艾林发现瑟曦偷情的事,这其中也有小指头的手笔。

他做的远不止这些。

小指头让莱莎毒死了琼恩艾林。

呃,就是这么牛掰!

莱莎都为艾林生了个儿子。

毒死首相后,小指头又让莱莎给姐姐凯特琳写信,让史塔克以为是兰尼斯特弄死了自己的养父。

小指头的计谋成功了。

因为艾林首相死了,劳勃必须找新的首相,好义父去了,当然该好基友上台啦!

劳勃千里迢迢赶往北境,请艾德史塔克去君临当首相——这是《权利的游戏》第一集的内容。

大幕拉开序幕。

艾德去了君临,在调查琼恩艾林死因的过程中,完全被小指头与瓦里斯(太监,情报总管)牵着鼻子走。

艾德发现基友被戴帽子的事实,又“发现”义父艾林首相真被兰尼斯特谋害。

于是,他死了。

瑟曦知道他知道了,便先下手为强,弄死了劳勃。

劳勃是艾德权利的基石,劳勃死了,他的便宜儿子乔佛里继位,艾德能怎么办?

乔佛里砍了艾德脑袋,艾德儿子罗柏史塔克起兵造反,形成“史塔克徒利”vs兰尼斯特的局面。

嗯,艾林谷这次没参与,因为挑起战争的本身就是艾林谷的女主人,莱莎徒利。

劳勃有两个弟弟,二鹿史坦尼斯,三鹿基佬蓝礼,他们在哥哥死亡后,也起兵造反,各自称王。

其中,蓝礼还与高庭提利尔结盟。

再加上与兰尼斯特有血仇的多恩马泰尔。

如此,就形成“史塔克徒利”“蓝礼提利尔”史坦尼斯马泰尔vs兰尼斯特的局势。

罗柏史塔克和史坦尼斯都是军事天才,而泰温军事能力一般。

但泰温有一项技能点满了,权利的游戏,他是高高手。

最终罗柏惨死,徒利覆灭,拜拉席恩几乎覆灭,提利尔成为泰温的亲家,至于多恩

咳咳,这位下场又慢了一步,还在观望局势,想着该从哪方面给泰温狗贼来个狠的,结果人家三下五除二,横扫全场。

“我想说,在座的各位全是乐色!”泰温大吼(好吧,我脑补的,人家泰温很严肃的)。

多恩捏着鼻子,接受了兰尼斯特联姻的提议,瑟曦与詹姆的女儿嫁给马泰尔二王子。

很可惜,兰尼斯特有一群精英家族成员,却也被一个猪队友拖到粪坑里。

那个猪队友就是我比较喜欢的瑟曦,并非美色,我是因为书才喜欢她的,反而电视剧有些神经病,不太感兴趣。

瑟曦很愚蠢,却认为自己最精明。

提利尔对女婿乔佛里不太满意,与小指头合谋,弄死了国王乔佛里,嫁祸给提利昂。

瑟曦不管不顾,一定要弄死提利昂。

因为被疯子姐姐疯狂逼迫,提利昂黑化杀掉了自己老爹,兰尼斯特家的顶梁柱,泰温公爵。

呃,泰温有点无辜,主要是太监瓦里斯做了手脚。

如此,刚起势的兰尼斯特又萎了。

提利昂杀了父亲,只能离开维斯特洛,去厄索斯大陆投靠丹妮女王顺便坑她一脸血。

维斯特洛,权利的游戏还在继续

但异鬼等不及了。

世界需要救世主,需要人来填坑。

于是提利昂带着丹妮女王与她的武士回到维斯特洛,把坑填了。

丹妮,卒。

她的龙成为其他人争夺的遗产,君临贵族继续权利的游戏。

第22章 泣血之星与预言之子

“到底不是被圣母山下老妪祝福过的纯粹马民,蓝眼哈戈有不输于任何伟大卡奥的武技,却没有他们的勇气。

与那些住石头房子的人擅长使用毒药与诡计一样,他被华生的血脉污染,也习惯用无耻的手段去打击敌人。”

老阿凡提面露不耻之色,摇头晃脑地说:“派人偷偷潜入对方卡拉萨绑架卡奥的儿子,是大草海千百年来从未发生过的事。

大家都知道,我们多斯拉克人都是骑着烈马,用手中的弯刀解决问题的。”

丹妮听了却不由感慨,那个蓝眼哈戈太过时运不济,要是他老爹不精通春啼之术,而是三十六计或者鬼谷子之类的兵法权谋之术凭他灵活的脑袋,行使无耻之事的觉悟,非常有可能弄出个黄金家族。

一行人一边聊着天,一边慢慢地追上了大部队。

即便酷热的大风会带起红色砂砾,湮灭队伍行走在炼狱平原上的任何痕迹,但那个过程也需要一两天的时间。

丹妮他们只落后卡拉萨一个小时的骑程,碎石与红沙的地面上,还有群马踏过的印记,泣血之星的血红光芒照耀下,细碎的痕迹如一条浅浅的河流铺在红色戈壁。

醒目异常。

阿凡提人老成精,通过几次与丹妮对话,发现她是个很平和善良的卡丽熙,渐渐的胆儿也肥了起来,竟大逆不道地对她说:“天上的彗星给我们夜行带来了方便,可那好似天神血液的红色,也充满了不详啊。

特别是在这个炼狱荒原,红色的沙地,被泣血之星映得血红的暗淡天空,红色地狱一般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发生了。”

“是啊,是啊,我也这么觉得。”他那个牛录的老人跟着附和,渐渐的,连丹妮的血盟卫都不自在起来。

这老货,竟敢当着我的面妖言惑众?!

丹妮很生气,怒斥他道:“我问你,卓戈卡奥下葬之前,彗星出现了吗?”

老头被她严厉的语气吓了一跳,诺诺道:“没”

“我再问你,泣血之星是不是卓戈卡奥的象征?”

“是”

“卡奥的骏马是不是火红如碳?”她用逼人的语气再次喝问。

“是”

“卡奥是不是有五百名英勇战死的武士陪伴?”

“是”

随着丹妮的大声喝问,周围的马民由惊恐转为茫然,又渐渐的,茫然

的脸蛋上露出些许若有所悟。

这时,丹妮总结道:“我们的卡奥在烈火中骑着骏马升入夜之国度,那颗彗星就是骑着红马的卓戈,彗星后面横亘天空的血色尾迹,是他的血盟卫带领五百血洒疆场的咆哮武士,就像生前一样跟随在卡奥身后。“

“他们的头都被割了下来,能不将天空都染红吗?”她对着阿凡提质问道。

“因为卓戈知道我们夜行昼伏,知道我们正艰难穿越红色荒原,所以迟迟不肯离去,一直带领部下守护着我们。等我们彻底安全,卓戈就会真正进入夜之国度。”

丹妮这话简直无懈可击,彗星迟早要离开的,而什么时候彻底安全,还不是她这个大boss说了算?

果不其然,马民们被她的话说服了,一个个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看向她的目光充满敬畏与崇拜。

老马民阿凡提也真心实意地信服了,毕竟,卡奥在烈火中骑着自己的骏马升入星空,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丹妮的话又没有破绽,一切都太过巧合,巧合的如同命运。

“卡丽熙,你简直就像马王城的老妪一样有智慧。”他赞叹道。

马王城的老妪,就是多希卡林的首领。

这话丹妮可不爱听,她不想当多希卡林,虽然她理论上已经是多希卡林了。

“阿凡提,华生病了,不能喝水,你那份马奶,就分配给他吧。”丹妮说了句,也不听他回话便打马离开了。

“我”阿凡提张大嘴巴,一脸茫然加委屈,“我也是老人,需要马奶啊!”

回到卡拉萨大部队,丹妮对泣血之星的解释很快流传出去,马民一边偷偷打量队伍最前方的卡丽熙,一边窃窃私语,虽然有些添油加醋,但大体上还是那套说辞。

“唉,连儿子的死了,卡奥能不‘泣血’吗?卡丽熙肯定也偷偷泣血了吧?”

“是啊,几百战士随着少主一起战死沙场,多惨呀,鲜血都染红了天空。”

“这下我们可以放心了,之前可吓坏我了,大白天也在蓝色苍穹留下一道鲜明的血迹,还以为是不祥之兆呢。”

很大程度上,迷信的马人减去了忧虑,增强了信心。

其实不仅丹妮和她的卡拉萨被泣血之星影响,因为它日益鲜明,在夜晚,染红了天空,亮度如同黄昏;白天,与日同辉,犹如在天空之神脸蛋上砍了一刀。

整个冰与火世界都为之恐慌,他们如同丹妮一样,尽力将之形容成对自己有利的征兆。

比如,君临宫廷称之为“红信使”,向世人宣告新王现世。

嗯,抢走丹妮家王位的劳勃·拜拉席恩被自个老婆整死了,他那“真·别人家”的儿子,乔佛里,继承王位。

不过因为史塔克、徒利、提利尔、拜拉席恩四大领主叛乱,君临物价飞涨,人民食不果腹,而王后瑟曦·兰尼斯特与詹姆兰尼斯特姐弟乱伦的消息被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公开,更加上乔佛里残暴赛‘疯王’

几个原因加起来,导致君临此刻民怨沸腾,市井百姓称呼彗星为“红剑”。

血与火的红剑,是上天将要惩罚瑟曦母子的预兆。

呓语森林大获全胜后,大琼恩指着划过蔚蓝天空的红色轨迹,大笑着对自己的主君——罗柏·史塔克——说道:“那是旧神为奈德展开的复仇火旗。”

徒利家的少主,艾德慕·徒利则欣喜以为,那是徒利家的族徽——蓝底白鱼,跃出河面的鳟鱼。

嗯,艾德慕看见的是一条长尾巴的鱼,以蓝色天空为底,透着火红。

在铁群岛,巴隆·葛雷乔伊意气风发,对自己的封臣说道:“那是我们铁民的吉兆,一个燃烧中的火炬,与我族古时所持者无异。

淹神自海中带来的火炬,预示着即将高涨的海潮。此刻我们自当集结船队,让刀剑和烈火降临人世,一如他过去所作所为。”

在坦格利安家族的族地,丹妮莉丝的出生地,瓦雷利亚自由堡垒最西边的前哨站——龙石岛。

红袍女梅丽珊卓告诉如今的龙石岛公爵,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这是龙息,是泣血之星,远古的预言就要在您身上实现。”

然后她说出那个代表《冰与火之歌》核心内容与最终预言的呃,预言。

“长夏之后,星辰泣血,冰冷的黑暗将笼罩世界,在这个恐怖的时刻,将有一位战士自烈火中拔出燃烧之剑,那把剑是‘光明使者’,英雄之红剑,持有该剑者便是亚梭尔·亚亥转世,而他将驱离黑暗。”

“现在,长夏将近,泣血之星已现,亚梭尔亚亥将在烟与盐之地重生,并唤醒石头中的魔龙。

陛下,您就是预言中的那个人,亚梭尔亚亥的转世,上天注定要你来拯救世界。”

“唉,为什么是我!”史坦尼斯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我只想当个好弟弟,好臣子,为什么我必须成为王,这样的责任”

凤息堡的蓝礼拜拉席恩,多恩的马泰尔,长城上的守夜人所有人都看到天空的红色彗星,对这个自古从未出现的异象,他们都有自己的理解。

这一刻,在遥远的维斯特洛,没人知道在星辰泣血之时,某人已经重生,还唤醒了石头中的魔龙。

似乎

好吧,丹妮绝不是亚梭尔·亚亥转世,她不过是套娃的最后一层。

红色荒原南行第三天,丹妮的卡拉萨走了大概130公里,三天加起来大概300多公里的样子。

食物消耗其实不大,人均至少一匹马的他们,并不缺马肉,关键是饮水与极限的生存环境。

“卡丽熙,今天遇到的苦水坑比昨天少了大半,我们的水袋好多都空着。”魁洛苦着脸道。

丹妮抹了把脸,强打起精神,此时她已经第三次将队伍驻扎下来,与昨天一样,修了一道弧形的低矮石墙。

安排妥当营地的事务,东方天际已经泛起鱼肚白。

认真思考一会儿,丹妮凝重道:“人马的饮水决不能少,魁洛,我教你一种新的取水方式。”

她将魁洛等十几个马人战士带到一处高地,指着下方的平原,“你们发现没?有的地方杂草丛生,更多的却全无一点植物。将视线放远,可以看出来,恶魔草最繁盛的地方几乎可以连成一条线。”

“也许那里有一条地下暗河,或者,它曾经是一条河流。”

走到现在,第一次遇到的小溪的河床早已看不出半点痕迹,只有一撮撮规律分部的红褐色恶魔草,在不断给人们某种暗示与猜想。

丹妮的法子很简单,将队伍两分,最强的战士骑马前走几十,甚至上百公里,他们顺着恶魔草最丰富的地方行走,一路走,一路挖坑。

挖深坑,足以渗出地下水的那种坑。

即便没有水,也会濡湿沙土——可以捏出水的泥土,然后第二批取水的骑士也用湿土放在纱布上过滤。

与水坑过滤相比,这种方法更慢,效率更低,土坑不能挖太大,否则找不到挡住洞口的石头或树干。

只能多挖洞,挖深洞。

丹妮还当众演示了一遍,她将一个苦水坑舀干水后,将刨出来的污泥放在帐篷布支起的布兜。

一滴滴污水从布兜底部滴落,而挖走烂泥的坑洞也肉眼可见地开始往外渗水。

马民们见状,个个欢呼雀跃,似乎已经打败了这个可怕的红色荒原一般。

乔拉却将丹妮拉到一边,忧心忡忡道:“公主殿下,您这是牺牲健壮战士的精力与生命,来喂养无用的老弱。”

第23章 垂死老爷爷送神功宝典啦

乔拉说得对,要完成丹妮的“三段取水”任务,前后两批取水的骑士将额外增加几倍的体力劳动。

无论在坚硬砂石地面挖深坑,还是来回往卡拉萨送水,骑士休息时间大量减少,在烈日下极限工作的时间随之增加,也许

“这是我的部落,无论老弱病残,他们都是我的臣民,我有责任与义务保护每个人的生命安全。”丹妮坚持道。

“可您的战士呢?他们可能累死在寻找水源的路途上。”

丹妮只迟疑片刻,便又恢复庄重的神色,“战士死于为人民服务,是最光荣伟大的归宿。”

“为人民服务?”

乔拉愣了愣,他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似乎有点道理,至少比两个傻逼吃撑了,拿刀子互砍而亡更有意义。

但他一点也不关心马民的死活与荣誉,他只为自己的公主做最有利的打算。

乔拉咬咬牙,低声劝说道:“公主殿下,您的取水之法非常棒,如果只有您与那80个精锐战士,我们一定可以毫发无伤地走出荒原,不如”

他的眼神晦暗莫测,声音中有说不出的阴冷,“不如在他们睡觉时,我们带走物资,悄悄离开。活下来百人,总比卡拉萨整个崩溃要好。

您有金子,等到了沿海城市,可以买船去任何一个自由贸易城邦,也可以悄悄买一栋庄园等龙长大。”

丹妮摇摇头,叹道:“爵士,我是他们的卡丽熙,这样的话你以后不要再说了。”

“唉,好吧,”乔拉爵士脸色由凝重转为轻松,也不知是不是彻底放弃后的无所谓,“公主殿下,您要做好心理准备,部民估计很快开始陆续死亡,您不是神,帮不了所有人。”

“大概还剩多远?”丹妮担忧道。

“四分之三,至少三分之二,这还是在我们一直走直线的情况下,而事实上我们因为河床,绕了一段路。”乔拉不确定道。

这时候丹妮也明白,危机即将到来。

越深入红色荒原,发现的水源以等比数列的形式递减,在今天,水源几乎处于极限供应状态,那么明天

“我们该抛弃一批老马。”丹妮决定道。

突然,她灵光一闪,笑着道:“差点忘了一处最重要的水源。”

“哪里?”乔拉惊讶道。

“算了,还没到那时候。”她摆摆手,抿嘴笑道。

当然是尿液!

贝爷喝了多少次尿呀。

喝尿对那个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来说只是小儿科,记得最夸张的一次,他还将海龟的血液灌进自己肛门里,灌得自己哇哇叫。

——海龟血太过腥臭,喝下去会吐,大肠可以吸收血液中的水分。

虽然有点恶心,但与小命相比也不算什么了。

真到危机时刻,马血灌大肠肯定要试一试的,反正丹妮是卡丽熙,怎么也轮不到她缺水。

想到这,丹妮看向乔拉的眼神诡异起来。

“怎么了?”大熊直觉一股凉意从后颈脖爬到尾椎骨。

“没,”丹妮转过视线,向自己营帐走去,“我去训练龙。”

丹妮背着竹篓刚一掀开皮帘子,就看见阿凡提骑着一匹老马“嘚嘚”停在她帐篷前。

“卡丽熙,华生不行了,他要死啦。”他急惶惶地大叫道。

“唉,我知道了。”丹妮叹口气,便准备离开。

阿凡提急忙问道:“卡丽熙,华生的身后事这么安排呀?”

丹妮顿住脚步,不解道:“他是瓦蓝提斯人,我也不知他们的习俗啊,你去问他呗。”

“他想火葬,还想要陪葬,我决定不了,才来请示您的。”阿凡提快速说道。

这下丹妮明白了,在这个资源匮乏的平原,木炭多被用来过滤污水了,连烤马肉也是弄的大锅饭,以节约柴火。

而陪葬

丹妮只得背着三条龙,跟阿凡提来到他的牛录。

马民的帐篷虽小,却也是三四人合住,不需要摆放太多东西,只要能铺下毯子、草席、睡袋即可。

见到丹妮过来,其他两个老人问了一声“好”,便自觉退了出去,把空间留给他们。

听到卡丽熙关于葬礼仪式的疑惑,无牙老人艰难说道:“瓦蓝提斯贵族源自古老的瓦雷利亚自由堡垒,他们与您的坦格利安家族一样,流行火葬。我只是出生在洛恩河边的一个奴隶,按理应该选择河葬与土葬,可是咳咳咳”

老人咳嗽一会儿,老脸上露出思念的神色,“可是,我的哈戈是卡奥,他与卓戈卡奥一样,也是一位伟大的马人勇士,最终骑着烈火战马,奔入马神的夜之国度,我想咳咳咳”

丹妮怜悯地说道:“不用再说了,我已经明白了。之前我已经解除你的奴隶项圈,你不再是奴隶而是马民,我会按照马民的习俗安葬你,马神会接纳你的。”

老人闻言又激动,又担忧。

脊椎抽搐般弓起,他艰难抬高身子,用希冀的蓝眼看着丹妮,一叠声问道:“真的吗,真的可以吗?马神会让我进入夜之国度?可我”

丹妮眼珠子一转,严肃道:“你也看到天上的彗星了,它的意义你明白吧?”

老人疑惑,勉强点头道:“我听说了,那是卓戈卡奥与他的血盟卫带领五百勇士喔,还有您的小卡奥,血染苍穹。”

去泥马的血染苍穹,一下子丹妮心情就不美妙了,但眼前将死老人没法嫉恨。

于是,她恶狠狠瞪了旁边的阿凡提一眼,心里给他记了小本本。

嗯,肯定是他在妖言惑众。

“这样,你骑着烈火战马先与天上的卡奥会合,等我们脱离险境,卡奥带领众武士进入夜之国度时,会顺路将你也带进去。卓戈是最伟大的卡奥,马神绝不会阻拦他的部下。”丹妮胡诌着安慰道。

“太好啦!”老人像是卸下千斤重担一般,弓起的身子沉沉的砸回草帘上。

丹妮刚松一口气,老华生又诈尸似的弹起,死死抓着丹妮的手腕,不确定道:“可卓戈卡奥不认识我,他会不会接受我呢?”

“这”丹妮龇牙咧嘴想了一会,高兴道:“没关系,火葬你的时候,我会对着天空上的卡奥大喊,让他收留你。他一直看着我们,肯定能听到。”

“喔,太好啦。”老人放开丹妮的手,又直挺挺躺了下去。

丹妮双手撑在膝盖上慢慢直起腰没能直起来。

老人似乎再也无力坐起来,只能紧紧攒着丹妮丝裤裤腿,勒得紧紧的。

“怎么了?”丹妮蹲下,握着他枯枝一般的手问。

“卡丽熙,您是个好人,我要离开了,无法再服侍您以报答您的恩情,唯有我毕生的心血记录在”老华生歪着脑袋四处打量,好一会才颤悠悠抬起右手,指着帐篷角落的一个破旧的褐色马皮裹囊,“那里有一本羊皮纸装订的手抄书,记录我一生心血,送给您了,卡丽熙。”

一生心血?

丹妮可没忘记眼前这位的职业,虽然五种流传自古瓦雷利亚的春啼之术,也算一种文化遗产——中世纪的欧洲,精美的春宫图可以当传家宝流传千古的。

可她是龙之母,有大好前途,一点也不想去发扬那种特殊的技艺啊!

阿凡提之前莫名其妙被卡丽熙瞪了一眼,一直心里惴惴,思索自己哪里做错了,或者哪里做的不好。

此刻眼见有表现的机会,不等卡丽熙吩咐,立马手脚麻利地走到角落,解开皮裹囊,从里面抽出一本a4纸大小、新华字典厚的灰羊皮书籍。

看着递到面前的“宝典”,丹妮狠狠剜了一眼“不醒目”的阿凡达。

阿凡达吓得手一抖,厚厚的书本“哒吧”一下掉在地上。

他瞪大双眼,似乎快要绝望。

书本砸落在丹妮脚边,书页一下翻开来。她探头一看,果然,第一眼便看到一副引人遐思的图画。

还是彩绘,炭笔素描。

那是一个对体操运动员来说也算高难度的动作,旁边还有瓦雷利亚文字解说,密密麻麻,似乎注解的十分详细。

她赶紧将书“啪”一下合上,轻咳一声,道:“你的礼物我收下了,谢谢。”

老华生点了点头,瞥见从竹篓爬到丹妮耳侧的白龙,他即将熄灭的浑浊眸子闪过一丝精芒,喘着气道:“卡丽熙,这本书耗费我60多年的心血,本想此刻我才发现,它就是为您而生,也只有您才能更好地利用它。”

丹妮那个尴尬与气愤啊,如果换个人或者换个场景,她早一顿老拳砸了过去。

这个死老头子,坏得很,竟如此看待本小姐!

她是一刻也不想再待下去,含糊应付几句,便抱着厚厚的羊皮书起身离开。

“哎,等一等,”蓝眼老人鬼爪时代枯手抠住丹妮绑腿凉鞋的绑带,“卡丽熙,差点忘了,还有祭品呢!”

“我没忘,你那匹马不老实,竟将你摔下马背。等会儿,我帮你挑一匹更温顺点的杀掉与你陪葬。

如果你需要,我还会为你准备一袋子黄金奖章与战士配套的弯刀与弓箭。”丹妮赶紧做下承诺。

“谢——”老人一个“谢”字没说完,脑袋一歪,手一松,人便去了。

开心与期待的神情,凝固在他干瘪如地瓜干的老脸上。

第24章 易形者与狼灵

“血彗星的尾巴真的变长了一些,华生已经加入卡奥的队伍啦!”阿戈指着天空的血色痕迹,惊叹不已地大喊道。

普通马民火葬时,其实并不需要在夜空寻找征兆的,只不过丹妮言出必行,将老人尸体放上小小的火葬台后,她还真的当众扯着嗓子,对天空喊了几声。

然后马民惊骇“发现”彗星的尾巴长了一点点。

彗星在不断靠近这颗星球,理论上会越来越亮,彗星尾也越来越清晰,但只几句话的功夫,绝不可能出现如此明显的变化。

错觉,一切都是错觉。

不过丹妮也没纠正他们,而是以庄严肃穆、神秘莫测的表情下令道:“杀马!”

一匹倔脾气的驽马被牵了过来,嗯,果然比华生之前的坐骑更健壮。

两个武士按住马头,第三个马人弯刀闪亮,一道白线映着火把的红光,划破佛晓的昏暗夜空。

马儿嘶鸣着挣扎,却只是让脖子处血箭喷射愈烈。

“哗啦啦”,暗红马血瀑布一般落入下方的铜盆。

“把温顺的草马抬过来。”丹妮又说。

一位年老的多斯拉克武士闻言出列,肩上扛着一个由木棍与恶魔草扎成的草马。

“灵魂出窍!”她右手指着垂死挣扎的驽马,连续用汉语普通话、英语、四川老家方言、多斯拉克语,不间断地喊了一遍。

在她的卡拉萨部众看来,卡丽熙似乎念了一句连成一串的神秘咒语。

“妈咪妈咪哄!”又念叨几句丹妮自己都不知道啥意思的“咒语”之后,她猛地一摔手臂,左手剑指直指草马,“灵魂归位!”

在马民敬畏、乔拉茫然的注视下,丹妮喘息一会儿,才扫视大家一圈,道:“好了,骏马的精魄已经进入草马,这将是一匹有着草马的温顺与烈马神力的罕世宝马,老华生再也不用担心追不上卡奥,也不需害怕从马背上摔下来啦!”

“将草马放上去,天快亮了,准备点火。”她挥手下令道。

“那这个怎么处理?”扶住马儿放血的武士指着眼眶挂着泪珠的马尸,忐忑问道。

卡丽熙不仅是不焚者与龙之母,竟然还懂祭祀用的魔法,太让人敬畏啦!

“你傻呀,当然是就着大火烤了吃。”丹妮翻个白眼,没好气道。

她这么穷折腾半响,不就是为了在完成马民传统的情况下,尽量保存食粮嘛。

火里烤着华生的尸体,火堆外一群马民热火朝天地忙了起来,有人烤马肉,有人用铁锅煮汤——马血、马骨、大麦、干苹果、芜菁块、花椒,不用加盐,喷香喷香。

唔,也不知是食物的香气,还是火烧华生肉的焦糊香味,或是两者混合在一起?

奇异的的味道让人食欲大增,马民与乔拉都吃得西里呼噜。

丹妮自个却受不了,背上竹篓,挎着一篮子烤肉,用驯龙的借口跑开了。

第四天卡拉萨如前几日一样,在黄昏时分启程,一路上不断可以看到用岩石与木桩标记的水坑。

情况比丹妮预想的最坏情况要好一点,多数水坑即便被取过第二批骑士取过水,等卡拉萨过来,搬开压在上面的石块,依旧可以看到浅浅的水迹。

丹妮一个不放过,卡拉萨一路走,储备的水也一路消耗,她用空出来的水袋,将掺着泥沙的渗透水全部装起来,等扎营的时候再倒出来过滤。

即便水资源得到暂时缓解,在行走了大概三小时后,队伍中还是死人了,一个半岁的女婴。

她的母亲哭的撕心裂肺,整个队伍都能听到母亲的痛苦与绝望,丹妮心里很不好受,却又无能为力。

她甚至不知道女婴的死因,没有中暑,没有缺少吃喝,在她母亲怀里拉了半天稀就去了。

按照多斯拉克人的传统,这可怜的孩子年纪太小,还不能骑马。她不能进入夜之国度那无止无尽的黑色草原,她必须再度投胎。

孩子被就地埋进沙土里。

队伍几乎没有停歇,与昨天处理坠马的老华生一样,只丹妮与那位母亲所在的牛录留下善后。

也许否极泰来,第二天的晨光中,丹妮欢笑着向天空挥手鼓掌,为自己龙宝宝的第一次飞翔欢呼。

而当黑龙盘旋着升入高空,化为一个小点消失的时候,丹妮心里一急,竟意外进入龙梦状态。

也是第一次,她在不碰触黑龙的情况下,远距离龙梦其实,此时用“龙梦”来形容这个状态已经不太合适了。

如果用史塔克家几兄妹的“狼灵”作类比,丹妮可称之为“次级龙灵”。

狼灵,又叫易形者,或者易形者中的一种,是指能够侵入动物或其他人的意识并控制其行为的人类。

对于易形者而言,如果人与动物双方存在一种情感纽带,更容易做到这一点。所以狗的近亲、比较具有忠诚基因的狼,是最常见的易形者伙伴。

控制狼的人叫狼灵,并非他只能与狼沟通。

史塔克家的布兰、瑞肯、艾莉亚,以及《冰与火之歌》名义上的真主角——琼恩·雪诺,都是狼灵,他们具有强大到令人嫉妒的易形者天赋。

只不过没经过系统训练,还一直在潜意识里否定、排斥自己的天赋,能力没能完全展露出来。

布兰之强,无需赘述,等他从易形者升华为绿先知,便可以游走在维斯特洛大陆的时间线上,改变过去,观察未来。

(ps:修改时间线的能力,《冰与火》中还没出现,但《权利的游戏》里关于阿多(hodor)的剧情应该符合马丁的设定,作者马丁在采访中亲自承认了阿多的“梗”。)

嗯,旧神通过鱼梁木观察世界,而鱼梁木只存在于维斯特洛大陆,旧神的力量应该无法达到厄索斯大陆。

琼恩的天赋让最强野人易形者——“六形者”瓦拉米尔心生忌惮,那么瓦拉米尔有多强?

强到在被红袍女祭司打成皮血的状态下,依旧有余力去夺舍其他健康的人类。

即便命运不济,夺舍失败,瓦拉米尔也没死,而是附体在自己的宠物狼身上。

呃,最后倒霉催的,竟遇到维斯特洛第一易形者布兰

老天不想让他活。

再说艾莉亚,她的娜梅莉亚老早就被放生,结果都去布拉佛斯当无面者学徒了,狼与艾莉亚隔着海峡,隔着几千公里,她们依旧能时常通过狼梦沟通。

(ps:与电视剧草率处理娜梅莉亚不一样,原著艾莉亚的狼出场次数很多,几次拯救艾莉亚不说,艾莉亚还在迷迷糊糊的狼梦状态下救了自己老娘的尸体,嗯,尸体也可以复活。)

最后,才三岁的瑞肯,居然可以通过狼梦有限度的预测未来。

珊莎的“淑女”死的太早,她的经历与人生价值观又非常不“北境人”,无法猜测其是否具有狼灵天赋。

不过罗柏·史塔克应该也有非常强大的天赋,他的冰原狼可以预见主人危机,曾几次提醒自己的主人,“有危险”,或者“这个人不可信”,灵异如神兽。

只是罗柏有了老婆忘了狼,对潜意识中从狼那接收的危机预感一直排斥。

狼灵是公认的,与异鬼、古灵精怪同等级的“邪恶生物”,只要发现狼灵,人人灭杀。之所以有这样的社会舆论,也维斯特洛的大陆的历史息息相关。

之前说过,除了森林之子与巨人等奇幻物种,维斯特洛全体人类都是厄索斯大陆过去的入侵者、逃难者。

森林之子是一支黝黑而美丽的民族,身材矮小,成年人的身高也和普通人的小孩子差不多。

他们有着深栗色的皮肤和大大的耳朵,大大的金色眼睛。

但有些拥有绿先知天赋的森林之子眼睛是绿色或红色的,这样的森林之子如果与心树融合就会成为绿先知,获得绿之视野。

关键就在这儿了,易形者几乎起源于森林之子,是逝去文明的代表。

一万两千年前,第一代入侵者带着青铜武器,与原住民争夺生存之地。

一方人小力弱,族群数目少,但有奇异的魔法;另一方人高马大,有先进的青铜武器,人数也更多,但没有超能力。

双方“菜鸡互啄”,勉强打成平手,在神眼湖中心的小岛—千面屿,签订分配势力范围的“盟誓”。

这个过程持续了4000年。因为第一代的入侵者,“先民”,见识过森林之子的“魔法”,他们本身的信仰也非常“松散”,渐渐的,先民开始崇拜森林之子的神秘诸神,成为旧神的信徒。

也许是信仰,也许是血脉杂交(别怀疑,别说“孩子”大小的森林之子,维斯特洛人连巨人都上,胃口好得吓人),先民中也开始出现易形者。

一千人里有一个易形者,一千个易形者里出现一个绿先知。

这比例看着有点低,但只要想一想,几乎每一代人里都有一两个绿先知,那

一两个“布兰”啊,每一代都有一两个布兰那样的人物真是有点吓人呢!

第25章 白城

先民与森林之子盟誓之后的岁月,易形者不仅不是异端与怪物,反而是人人尊敬的先知与祭祀。

但4000年后,金发碧眼的安达尔人杀来了,他们带着精钢打造的武器,胸膛画了象征新神的七芒星,用坚定的信仰武装自己,渡海杀来。

说到这,不由得不让人想吐槽两句:mmp,四千年前你们都是青铜文明了,与有魔法的森林之子相处4000年,魔法文明没发展起来,科技文明shit,文明停滞了。

4000年恁是没从成熟的青铜文明过度到铁器文明,食屎啊!

活该七大王国被人家轻松横扫六个(没灭亡,多数选择了投降或者改换门庭,或者与安达尔人联姻),唯有北境,因为有颈泽这处天险挡着,勉强将“先民”的势力保存下来。

嗯,颈泽可以理解为维斯特洛大陆的“蜀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还是没有“陈仓”给你暗渡的那种“唯一通道”(其实还有海路)。

颈泽到底多难通过?

“五王争霸”时期,士气低落的铁民,用63个弓箭手挡了北境万人大军足足三年!

安达尔入侵时,北境并非史塔克家一家独大。

除了史塔克,还有很多强大的领主势力,比如喜欢剥人皮的波顿家族。

别看小剥皮、老水蛭口味独特、性格乖戾,他们家的底蕴真一点也不输史塔克。

那时候,好几个史塔克家主都被波顿家给剥皮了,嗯,用他们的人皮做披风。

好牛逼!

言归正传,史塔克在实现对北境的统一过程中,也逐渐在进行一个“脱先民”的过程。

史塔克虽一直将“我是先民”之类的话挂在嘴边,还一直坚持信仰“旧神”的传统,其实他们早已不是纯正的先民。

最后一名记载中的易形者君主,海龙角领主,人称“狼灵王”,是森林之子忠实盟友。

但史塔克们杀了他与他的儿子,杀了他野兽宠物和绿先知,只留下他的女儿们作为战利品。

——真正的先民会杀残绿先知吗?

可还记得当今在千面屿与森林之子签订的神圣盟约?

只有塞外野人和颈泽的沼泽人,才算正统的先民,他们还保留对绿先知的崇敬,而史塔克只是有先民血统而已。

不仅是史塔克家族,凯岩城的兰尼斯特,青手加尔斯的高庭族系,风暴地的杜兰登(拜拉席恩是伊耿入侵之后才继承风息堡的),他们都是先民后裔,都有着几千年的旧神信仰。

那时候,易形者可不是人人喊打的怪物。

但在安达尔人成功入侵维斯特洛之后,没有七神的七神信仰,取代原始却真实存在的旧神。

有点讽刺。

南方各大家族,代表旧神圣堂的神木林,渐渐成为淑女与孩子们游玩的花园。

易形者与绿先知逐渐被妖魔化,几乎与异鬼一样,变成遇之必杀的角色。

只要在长城以南遇到能与动物沟通的人,周围人会立即杀死他。

如此过去几千年,到了艾德·史塔克的子女那一代,狼灵已然成为童话故事里的存在。

你即便大声说自己是狼灵,别人也只会笑着嘲讽你白日做梦。

所以,琼恩、艾莉亚、布兰,甚至罗柏,都一度十分抗拒自己的狼灵本质,对自己的天赋不仅不去开发,反而恨不能将其封印。

丹妮的“龙之母”天赋绝对不逊色与绿先知,绿先知为百万分之一的出现概率,旧神信仰的鼎盛时期,每一代都至少有一两个。而丹妮也许是瓦雷利亚5000年历史中,唯一一位“龙之母”。

嗯,基因突变种。

原剧情中的丹妮莉丝,比琼恩还抗拒自己的天赋与本能。

她想与龙玩耍,可她的伙伴与臣民都怕龙;她想带着龙自由狩猎,可又公务繁忙无法分心,还因为担心龙出去伤人,她不顾少年龙的悲鸣将他们锁了起来;她想骑龙飞走,一了百了,但她又想起自己对臣民的义务。

那时候,她连龙梦都没了,几乎单方面失去对龙的全部联系——她的黑龙还能感知她的安危。

那个丹妮莉丝是个善良的女王、失败的龙之母。她有些本末倒置,执着于自己女王的身份,而完全放弃了“龙之母”的称号。

那不仅是称号,还是她存在的根本意义。

现在这个丹妮不一样了,就算没人教,她也用自己方式去开发天赋能力。

她的努力也得到了回报,黑龙的飞行中,丹妮通过龙梦的灵魂连接,获得他的视野。

狼灵不仅能获得动物的五感,还能以人身占据狼的身体,不能算控制它的行为。而是自己化身为狼,可以算临时夺舍了狼。

之所以说丹妮只是“次级龙灵”,是因为她对龙的控制,比狼灵对伙伴动物差太多。

她只能接收黑龙的五感信息,别说成为龙,都无法控制他们的行动。

而且,除了黑龙,她不仅无法如易形者那样控制不同种动物,就连白龙与绿龙,丹妮也无法与之建立稳定的龙梦。

并非那两条龙在排斥她。

怎么说呢有点像一个技能位只能选择一个技能,随着她与黑龙之间的联系越发紧密,另外两条龙却越少与她产生龙梦。

——其实狼灵也有“技能位“的限制,天赋高者可以控制更多的动物,天赋差的只能控制一条狗——狗最温顺最容易控制。能控制六个动物的瓦拉米尔,获得一个“六形人”的“荣耀”匪号。

乔拉爵士告诉丹妮,每一条龙只有一个主人,一个人也只能驾驭一条龙。当前主人死亡之前,其他人不能单独骑乘他的龙。

嗯,外人可以在龙的主人的陪伴下,作为乘客搭载一程。

同样的,已经有龙的坦格利安,无法再去驾驭另一头龙。

“咦,那是什么?”丹妮突然被惊醒。

就在刚刚,惊鸿一瞥间她看到一副异常画面。

黑龙视野非常惊人,似乎可以在千米高空看到几十公里之外的景象。

不太清晰,持续的时间也不长,但红色荒原的色彩太过单一,统一的暗红色。

先前丹妮通过黑龙的视角,只能看见蓝天、红彗星、清晰度不一的暗红平原。

突然的,黑龙转向的一瞬间,丹妮看到一直是暗红的地面,突兀出现一片白色。

似乎是一座城?一片特殊颜色的岩石丘陵?

“大黑,别野了,快帮我找刚才那个白色的似乎是一座城池。”她在心里急切说道。

根据多斯拉克的传统,不应该给人之外的动物取名字,丹妮不认为自己的龙是动物,她们是传奇生命,不输于人。

所以早早的,她就为她们取了名字。

呃,大黑,小白,小绿

好吧,那是小名,她常常那样叫。

黑龙不叫“死亡之翼”,简直浪费他那一身如地狱一般的黑红鳞甲。

但是“死亡之翼”这名字太招人恨,她不想自己的龙宝宝夭折。等他无敌于世的时候,让他自己用冒着硫磺与死亡气息的大嘴巴去说:吾名死亡之翼,天命之灭世者,万物之终结者,吾,即大灾变

嗯,很带感。

另外两个就普通多了,翡翠,白玉。

绿龙晶莹如玉,身体犹如最上等的翡翠,是一种生机盎然的绿。

白龙主体是白玉一般的温润色泽,但在沿着骨骼纹路是好似阳光般的白金之色,散发一种令人崇敬的神圣气息。

如果别人询问,她也会告诉他们,黑龙鳞甲晶晶发亮,犹如黑色晶石,所以叫“黑钻”。

翡翠,白玉,黑钻,都是美丽无害、让人喜爱的宝石。名字完全没有攻击性,这样可以掩饰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残暴生物的事实。

“嘶嘎——”黑龙找到丹妮需要的那片白,如镜面反光一片白芒。

龙睛瞳孔收缩,暗红大地上的一块白芒在不断放大。

“那真的是一座城!”丹妮欣喜叫道。

大概在卡拉萨西南方30公里处,在她的取水骑队探寻范围之外。

“好险错过。”她后怕地拍拍胸脯。

黑龙到底是幼龙,他没坚持多久就扑扇着翅膀,落回丹妮身后的背篓。

丹妮立即找到乔拉,将这件事告诉给他。

“这”骑士面露惊容,既意外于城池的出现,又惊叹幼龙的视线居然能看那么远,而丹妮还能与之共享视野。

“公主殿下,我从未听说过红色荒原有城池,甚至不知道这片恶魔都嫌弃的地方有人类定居。”他摩挲下巴,谨慎说道。

丹妮却想到之前遇见的干枯河道,说:“也许是遗失在历史长河中的文明。距离太远,龙也看不清楚,只知道那座城非常大,绝不会是村落。你我都知道,如今的红色荒原万万无法供养大型城池的。”

“废弃的城市?”乔拉点点头,若有所思道:“让探马先去看看,那地方至少可以躲日头。”

30公里不过一两个小时的骑程,在中午之前,阿戈便与另外两名战士回来了。

“卡丽熙,您没看错,那的确是一座石头城市,整个全是白色。不过没有居民,城门残破,屋舍坍塌,唯有风沙与苍蝇穿梭于街市。它是一座死城,不知名字,没有神灵眷顾,我们应该避开它。”

“为什么?”丹妮不解问道:“没人更好,我们可以随意占据它。如果有居民,我还担心他们对卡拉萨的态度呢。”

姬琪颤声道:“神灵一旦离去,恶鬼便会在夜间外出猎食,这种地方最好避开,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伊丽附和。

第26章 白云城主(求推荐票)

多斯拉克人很喜欢说“大家都知道”,当他们这样说时,并非指在场的大家知道某一件事,而是在表达一种约定俗成的传统。

其实马民的“大家都知道”还是非常具有生存智慧的,比如现在,丹妮的侍女与血盟卫因为害怕恶魔,而劝说她避开可以救命的死城。

姬琪说“神灵一旦离去,恶鬼便会在夜间外出猎食”,有没有道理呢?

这对追逐草原与河流的牧民来说,非常有道理。

一座城市为何会死亡?

在这个时代这个世界,往往只有两种原因:第一,瘟疫;第二,战乱。

瘟疫就不用说了,当然要避开。而战乱造成的大屠杀,会留下满城死尸,堆积的死尸也会引发瘟疫。

马民不怕战争,但面对几乎无法抵抗的瘟疫引发瘟疫的病菌,就是马民口里的“恶鬼”。

蒙昧的多斯拉克人,通过千年来先辈们血淋淋的经验教训,总结出一套适应这片大地的生存法则。

“我有龙,任何恶鬼见到龙都会主动避开。”丹妮只能这样安慰马民。

“新鲜”的死城不用提醒她“大家都知道”,丹妮自己就会警觉地避开,但那座废墟也不知过去多少年。当年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其毁灭,都无法再伤害到今日的他们。

没有耽搁,丹妮立即下令:召回前方寻找水源的骑士,卡拉萨改变前进的方向,先头20名战士此刻便出发,去白城寻找食物与水。

为了安抚担忧的马民,丹妮这次还派遣黑龙一路跟随着他们过去。

嗯,她会进入龙梦状态,指挥小龙行动。

事情的进展比她预想的更顺利,一个小时后,黑龙随着先遣军来到白城。

那是一座皎洁如明月、秀美如少女的白色城市,白色的城墙,白色的高塔,在午后氤氲的气幕中闪耀着光芒,美丽得让人以为是海市蜃楼。

到达白城外围,在丹妮的要求下,黑龙从阿戈后背的竹篓里挣扎着飞上天空。

只一眼,丹妮就通过大黑的视线,看到城中的一片翠绿。

更靠近之后,丹妮因为太惊喜,而激动得从龙灵状态脱离。

“那里有果园,无花果,葡萄,我还看到桃树。”她起身握住多莉亚的手,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我们的队伍有救了,我们可以在那定居,一直farm到小龙长成巨龙,哈哈哈”

下午,太阳还四十五度角斜挂在天空,丹妮便急不可耐地催促卡拉萨拔营出发。

“这一次不用吝惜体力,只两三个小时的路程。阿戈他们已经准备好新鲜的水果,甘甜的井水,大家加把劲,希望就在眼前。”丹妮恨不得打马狂奔。

走到距离白城5公里的时候,大黑飞过来落在她肩头,天空陷入一片落日的浑黄中,丹妮和她的卡拉萨终于来到白色的城墙下。

“想不到在荒芜的红色平原,还能看到这么雄壮的建筑。”乔拉爵士用不可思议的语气对丹妮感慨道:“即便在我们维斯特洛,这样的城市也不常见。”

那是你们的维斯特洛,这才是我的白城。

丹妮紫罗兰的大眼睛笑出一弯月牙,“我宣布,这座城市被我占领啦!”

见到丹妮如此开心,乔拉也轻松地开玩笑道:“那请公主殿下为您的城市命名。”

她歪着脑袋想了想,咯咯笑着说出一个词,“白云城”,便骑着小银马快速奔入城门。

从远处看这是一座美丽绝伦的纯白石城,三丈高的城墙挡住之后的一切糟粕。进入其中才发现眼前一片断垣残壁,恶魔草在地砖石缝间生长,蔓藤在坍塌房屋内蔓延。丹妮甚至看到在本该是街中心的地方,长了一棵大腿粗的酸枣树,上面挂着稀疏的青瘪小枣。

也许它来自几十年前的一颗枣核?

“你们说这座城市荒废多久了?”她问身边的人。

“看它保存完好的程度,应该二三十年。”乔拉不确定道。

丹妮摇了摇头,“绝对不止。”

她回过头,对扶着树枝、站在马鞍上揪枣子的老头喊道:“阿凡提,你过来。”

“喔,卡丽熙,我马人来。”

“嘚嘚嘚”马儿在灰白石头地板上踏出清脆响声,一会儿功夫就来到丹妮身前。

“你多大了?这些年可以听说过这座城市的消息?”

“卡丽熙,您吃枣子。”阿凡提谄媚捧着七八个小拇指肚大小的青枣递到丹妮跟前。

“你自己吃吧。”丹妮摇头。

阿凡提这才将枣子宝贝似的收在马背上的褡裢里,思索着说道:“卡丽熙,我也不知自己活了多久,大草海上很多时候连续几年都一个季节,我迷迷糊糊也分不清,只记得大概见过八九次冬雪。”

别说完全没有发明日历的马民,就算是维斯特洛的贵族,他们也搞不清时节与年岁,全靠学城的学士每年发出渡鸦提醒。

冰与火的世界没有固定四季变换,比如丹妮,她的记忆中只在很小很小的时候见过雪,她与这一代很多青少年一样,都是夏天的孩子。

“上次冬季是什么时候的事?如今算什么季节?”她转头问最博学多才的骑士。

呃,有点尴尬,在丹妮手下,熊岛莽汉竟成了智慧担当。

乔拉莫尔蒙抠着晒得发红的头皮,艰难思索片刻,道:“我还是熊岛伯爵的时候,好像听学士说过,这个夏季特别长。那时候大概六年前,算起来如今应该还是夏季,有10年了。”

他看了看闷热的暗红色天空,没办法否认如今依旧是夏天。

“您需要一位学士。”他叹口气,无奈地建议道。

“如果真有一名学士来到我身边,恐怕用不了多久,每个维斯特洛贵族的办公桌上,都会放上一份关于我与我的龙的详细报告。”丹妮不置可否地轻声说道。

“没那么糟,学士发誓效忠自己的服务对象”乔拉底气不足地喃喃。

他突然想到了自己

察觉到卡丽熙望过来的询问眼神,阿凡达愣了愣才说道:“在我的印象中,红色荒原一直是个不可踏入的禁忌之地。”

“卡丽熙,您看!”众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城市中心的宫殿走,行经某个六巷交会之所,阿戈突然发出惊呼声,他指着一个空荡荡的大理石基座,道:“白城的神灵被马民搬走了。一定有卡拉萨来过这里,很可能是某个卡奥掠夺了这个城市。”

“咦”老阿凡提骑马上前,围着街中心的大理石基座转了两圈,也惊疑道:“真的有马人来过,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你们怎么知道的?”丹妮疑惑。

“卡丽熙,你注意了吗?”阿凡提握着马鞭指了周围街区一圈,“这里是六条街道的交汇之所,可是算市中心,所以,大理石基座上应该安放白城信奉的神灵。”

这个说法得到丹妮认可,她点点头,“然后呢?”

“您忘了?只有多斯拉克人有抢夺其它民族神像的习惯。”乔拉插话道。

被他一提醒,丹妮大脑中突然跳出一段记忆,多斯拉克人毁灭城市之后,喜欢抢窃他们的神灵或英雄雕像。

多斯拉克人的圣地,从马门开始,有一条贯穿马王城的主干道——诸神大道。

那条道路两边摆放了难以计数的雕像,有石头的,有青铜的,有铁铸的,有木雕的,甚至有瓦雷利亚钢的。

有神灵的雕像,也有国王与英雄的雕像,连阴影之地的邪神和魔鬼的雕像也有。

“看来这里的历史比我们想象的更久远,起码有百年以上。多斯拉克大部队能到这来,肯定是因为那时候河道还没干枯。单单几百个马民勇士,绝对打不下这座坚城。“

说着话,丹妮和她的卡拉萨已经穿过街区,来到城中心的宫殿遗址。

马民们不愿住进有鬼魂游荡的石头屋子,丹妮无奈,只能让他们靠着高大宫殿的墙根搭建帐篷。

有围墙遮着,可以阻挡日头。

一切都安顿好后,卡拉萨围坐在宫殿前的广场上,先头派来的战士搜集了很多水果,有无花果,葡萄,桃子,苹果

虽然果子普遍发育不良,个头小,味道也差,但她的子民个个贪婪地伸手抢夺,相互推挤,把果子塞进嘴里,发出满足的咀嚼声。

“城墙是白色的,高塔是白色的,街道上的建筑也是白色,宫殿依旧是单调的白色,街道上还有白色的骷髅,放眼望去一片惨白,应该叫它枯骨之城。”乔拉摩挲着毛茸茸的手臂,用怪异的语气说道。

其实城市到处都有焚烧的痕迹,但烈火焚城的乌黑也在时光下变得斑驳。

黑夜里,红色彗星血色光芒映照下,唯有鬼哭一般的风声在城市巷口回响,的确有点渗人。

丹妮的两个马人侍女本就有点惴惴不安,听了骑士的话,直接吓得颤抖起来。

姬琪带着哭腔道:“卡丽熙,我们不能待在这,这是恶鬼的地盘,你听,他们在角落里诅咒我们呢!”

“什么枯骨之城?瞎说!”丹妮瞪了大熊一眼,语气坚定道:“这是白云城,我是白云城城主,这里是我的地盘。”

“嘶嘎!”大黑收到她的信息,适时地张开嘴巴,喷出一条30cm长、拇指粗细的亮红龙炎。

龙炎还夹杂一阵黑色烟雾,看着甚是骇人。

两个侍女不说话了。

第27章 开始种田啦

第二天天亮,丹妮亲自在白云城走了一遍后,开始后悔太早杀死所有羊羔了。

这里的资源太丰富,足够他们在这里永远住下去。

几乎每条街道,每个大型庭院,都至少拥有一口井,井里的水没有干涸。

想也如此,丹妮的取水队伍能从一两米深的土坑取水,十多米深的石井理所当然地蓄满了水。

而庭院里,石板缝隙间,长满了一丛丛的恶魔草,足够马匹、羔羊繁殖。

可惜羔羊杀光了。

马儿并不是很好的食用牲畜,杀之取肉,性价比太低。

将整个城市大致参观一遍后,丹妮立即开始了大建设。

老妇负责清理果园的杂草,并为卡拉萨日常所需采集果实。

精壮妇人则在乔拉爵士的带领下,整理废弃的宫殿。

宫殿的房屋足够所有马民居住。

老人负责喂养马匹,修补鞍辔、马镫与马蹄铁。

丹妮亲自带领血盟卫与马人战士,推倒城市里贫民区的低矮房屋,多余的砖石拿起修葺宫殿,空下来的地面被揭开石块地基,与裸露泥土的地面一起被骏马犁开土地。

接着,丹妮带着卡拉萨集体出动,从城外找到大量木柴与杂草,铺在新鲜翻看的泥地上,大火燃烧一天一夜。

然后再犁第二遍,草木灰与泥土混合均匀,优选出的大颗粒麦粒被洒入泥土。

嗯,在这个可以连续十多年夏天的世界,没有什么春天播种秋天收获的说法,真要春播秋收,间隔十多年的夏天,人类早饿死了。

只要里地空着,只要没到冬天,你随时可以种植任何作物。

什么春天的桃,秋天的梨,也不存在的。

在地球不同季节才出现的水果,可以在这里同时看到不同果树枝丫上果实累累的场景。

芜菁也是这个世界的主食之一,丹妮的卡拉萨一直有携带它。

此时,干瘪的芜菁切成块,先闷在湿布里发芽出幼苗,再取出分开种下。

除了一直作为口粮芜菁与大麦,他们还在白云城花园里发现甜菜、洋葱、大蒜、黑莓、薄荷、胡椒等植物。

花园里不可食用的花草被拔掉喂马,空出来的地方全部栽种粮食。

孩子们也没闲着,他们游荡在曲折繁复的巷道,穿梭于房屋窗台间,寻找古老的青铜器,锈蚀的铁锅和武器。

卡拉萨里有懂得铁匠技艺的老人,他们曾经是卓戈的奴隶,因为老得再也举不动铁锤,被波诺、贾科那些新卡奥抛弃。

丹妮挑出四个武力值最差的马人武士,让他们转职为铁匠。

“我们是伟大的骑马战士,天生就该杀人与被人杀,不能去做奴隶的活计。”

马人好似受到奇耻大辱一般,涨红着脸大声抗议。

丹妮很想嘲讽他们:没有杀人,你们只会被人杀。

就凭你们的身手,除了帮别人锻炼刀术,还能有什么用?

“谁说铁匠不能杀人了?”丹妮板起脸,义正言辞地开始鬼扯,“知道我是谁吗?风暴降生的龙石岛公主,我曾经是落日大陆国王的女儿,我的哥哥雷加不比卓戈之外的任何卡奥弱,但他死在篡夺者手下。

那个叫劳勃·拜拉席恩的人,杀了我哥哥,抢夺属于我父亲、我兄弟的王座,他几乎与最伟大的卓戈卡奥一样强大。”

四个马人听得迷迷糊糊,他们当然知道自家卡丽熙的身世,知道她是末代公主,所以原来的卓戈卡奥才愿意娶她。

“卡丽熙,我不懂。”一个马人诺诺道。

“哎,那个篡夺者,劳勃·拜拉席恩,与卓戈卡奥一样强的男人”丹妮四十五度角望天,用忧郁的语声说道:“就是一个铁匠啊!”

“咳,咳咳”乔拉爵士一下子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我就是想告诉你们,即便学习铁匠手艺,也可以成为一名伟大的战士。”丹妮总结道。

“可那个篡夺者落日大陆的卡奥,真的是铁匠?”马人怀疑道。

丹妮面色一肃,看向乔拉问道:“爵士,你以七神与旧神的名义,告诉他们,篡夺者用什么武器?”

“铁锤。”大熊干巴巴道。

“听到没?”丹妮锐利眼神扫视马人,“你们自己想一想,铁锤砸脑袋能不能杀死人?”

“篡夺者砸的是您兄长的胸口。胸前红宝石缀成的红龙都被砸碎了,红宝石洒落河滩,后来人们将雷加王子战败的地方叫做‘红宝石滩’。”大熊艰涩补充道。

“你们也见识过乔拉爵士的铁甲了,亚拉克弯刀完全砍不动,但比他更坚硬的红龙战铠却被铁锤砸碎。”丹妮摊摊手,环视一众表情呆呆的马民,自问自答:“这说明了什么?说明铁匠大有前途啊!”

“现在你们愿不愿意跟铁匠师傅学习?”最后她问道。

“我愿意,卡丽熙,我也要当铁匠。”她的血盟卫,乔戈,激动道。

丹妮看他的眼神

很快四名铁匠学徒在老师傅的指导下,开始对搜集的器物回炉再造。

不多久,马民孩子在一间石屋里找到一批卷轴,丹妮非常高兴地赶了过去。

结果却遗憾发现漫长的时间改变了卷轴的质地,除了表面的第一页,剩下的都糊在一起,用力触碰还会立马碎成粉末。

不过她还是有一个重大收获,她在那间疑似藏书室的石屋,发现一卷地图。

上面的字迹与图案已经模糊,羊皮纸也几近腐朽,但丹妮还是值得自己如今所在的位置。

嗯,地图的中心就是白云城。

西边有连绵山脉,山脉更西方的地方,标记了三座城,丹妮方便出一座城的名字,古瓦雷利亚语书写的“弥林”。

东边也是连绵山脉,山脉再东是大海。

最有价值的是白云城南方的地理信息,正南方又是海洋,没有标准尺度,无法判断具体距离。

只能通过白云城与拉札河的距离白云城大概在拉札河与南方海洋中心。

丹妮一行走了五天,大概500到600公里,但他们走的不是直线,起点也不在拉札河。

估摸着,再往南走600公里,一定能到海边。

这是好消息。

第二个好消息是,在白云城形成西南方一百公里以内,还有两座城。与白云城一样,位于红色荒原的城市。

那里应该也如白云城一般,在岁月中化为死域。因为如丹妮之前所想,地图标记着,曾经有一条河流从拉札河流域一直贯穿白云城与两外两座城。现在河流完全不见了踪影。

那么丹妮多了两块新的“农田”?

她第二次后悔太早将羔羊宰光了,不然可以将白云城当成农田,另外两座城开发成牧场,那就太完美啦!

事实证明她想多了。

第二天派去的骑士按照丹妮指定的方位,果然找到第二、第三座白城。

嗯,与白云城一样,白色城墙,白色高塔,白色建筑。除了规模比白云城小,几乎没有差异。

但带队出去寻找城池的乔戈告诉她:“卡丽熙,最近的那座城太诡异了,城墙外插了一圈生有红色锈迹的铁枪,枪尖挂着骷髅。

微风吹过,我能听到它们发出“哈哈哈”的笑声,那是魔鬼的狞笑,我不敢进去。”

丹妮一阵无语,你也知道有风吹过呀!

还魔鬼的狞笑,真有魔鬼,它们也会发出讥嘲的笑声,笑你们这群马人太胆小。

似乎察觉卡丽熙面色不悦,乔戈赶忙从兜里掏出一个泛着乌光的铁手环,中心处镶嵌着一个拇指大小的火红色蛋白石。

蛋白石火红透亮,浑然天成,未经雕琢。

“卡丽熙,你看,我在第二座白城里找到的。”

“只是蛋白石,不值钱。”丹妮摇头。

“怎会不值钱?”乔拉疑惑,从乔戈手里接过手环,语气熟稔地说,“这颗蛋白石火红透亮,浑然天成,未经雕琢,个头也不小,在自由联邦至少值5枚金币。如果将宝石取下来,交给一位手艺高明的银匠,把它镶嵌在镂金手镯上,价格能再增加一倍。”

说着说着,骑士的语气唏嘘起来,粗狂的大胡子脸庞,也渐渐染上甜蜜与痛苦混合的回忆。

“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对女人的首饰这么熟悉?”丹妮有心了解他的故事,故意引导者问道。

乔拉看了看四周好奇盯着自己瞅的马人,迟疑着没有说话。

丹妮看向自己的血盟卫,“拉卡洛,阿戈,你们各自精选三名战士,两名牧马的老人,两名采集食物的妇人,每人三马,携带足够的食物与水。

先去西南方的第三座白城,以它为基地,往南方、西南、东南三个方向搜寻一日骑程的地方。

搜寻目标有三个,市镇废墟,动物,可能存在的人类。

记住,你们的安全最重要,遇到不了解的动物不要试着捕猎,只需记下样貌与位置即可。

如果遇到人”

“可以试着接触吗?”她向老司机乔拉请教。

乔拉沉吟片刻,“两人一组,一人去交流,另一人回来禀报。”

丹妮点点头,对马人道:“就这样做。”

接着她又对刚从第三白城回来的乔戈说:“吾血之血,虽然这里一直不见人烟,但既然我们能来,其他人也可能闯入这里。

我要你带领两个牛录将城门修缮一遍。

我们缺僵硬厚重的木材,不用重修木门。你可以在城门洞堆叠石块,只留一辆马车通行的宽度,然后”

然后再在城门后方修建一座小型瓮城。

不过马民不懂什么是瓮城,丹妮说了乔戈也弄不出来。

“先这样吧。”

等血盟卫带着马民离开,乔拉迟疑道:“公主殿下,对未来你有什么打算?难道一辈子住在这里?”

第28章 乔拉莫尔蒙的故事

“你以为我该如何选择?”丹妮反问乔拉爵士。

拥有世界上仅有的三条龙,未来无论会如何辉煌,她现在也必须老老实实蛰伏下来。

低调farm才是王道,带着三条随时可能被人宰掉的小龙出去各种浪,才是真正的脑残。

乔拉想了想,说道:“这里没有足够的食物,我是指供应三条龙成长的血食。据说伊耿的贝勒里恩可一口吞下整只野牛,或是传说中漫游于冰冷荒原上的长毛象。

以幼龙的食量,不用一年,卡拉萨所有的马匹都会被它们吃光,而一年时间绝对不够小龙长成巨龙。”

丹妮将身后背篓里的大黑提到自己怀里,试着把小指头戳进他的嘴巴,滚烫的粘液炙烤得让她感受到些许刺痛,可始终连喉咙都插不进去。

他什么时候才能一口吞下一只长毛象?

“我刚才不是让拉卡洛去附近寻找猎物了吗?”她一边低头逗弄不停挣扎的大黑,一边说道。

“我们一路上可曾遇到过比土狗更大的砂蜥?“乔拉反驳,“肉食动物以草食动物为食,红色荒原没有足以供养温驯猎物的环境。”

“龙,不应该靠着别人喂养,从明天开始我会训练他们自己捕猎。”丹妮说道。

“没有猎物,狩猎技巧再高明又怎样?”乔拉无语。

“我又不指望他们三个在这里长成贝勒里恩,只要成为强大的捕食者,他们就不会轻易被觊觎、恐惧、憎恶他们的人类杀死。”

丹妮眸光灿灿转向骑士,语气莫测地说:“韦赛里斯对我说,维斯特洛的贵族与百姓都偷偷在家缝制三头龙旗帜,他们在盼望真龙归来,你以为呢?”

乔拉苦笑,“公主殿下,我不敢欺瞒你。大贵族沉迷于权利的游戏,小贵族与商人则更热衷于醇酒、女人,和代表荣耀的比武大会。

而普通百姓只希望每一年都是夏天,最好传说中的‘永夏’到来:果园里果实累累,庄田里满是金黄的麦穗与甘甜的瓜果。

然后领主老爷仁慈一些,不要强歼自己的老婆与闺女,不要把自己的儿子当箭靶子射。

国王什么的,他们一点也不关心,关心也没用,因为他们的生活与国王没交集。”

“所以我即便离开这里,又能去哪呢?”丹妮摊摊手,一脸无所谓,“我没韦赛里斯那么他也不是单纯,而是没得选择,只能用谎言武装自己。

无论我自己意愿如何,但篡夺者知道最后的坦格利安竟孵出龙,他们一定会派最强大无情的刺客过来追杀我和我的龙。

我曾经在布拉佛斯流浪了几年,知道那是最强大、最繁华的自由贸易城邦,还知道那里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刺客,无面者。

‘凡人皆有一死’,只要价格合适,他们什么人都可以杀。据说他们从未失手过。

杀我的价格一定是最顶级的,可即便再昂贵,对一个国王又算的了什么?”

乔拉凝眉思考片刻,安慰她道:“篡夺者应该不会派无面者暗杀您,上一次准备毒害你的酒商就不是无面者。”

“为什么这么确定?我现在有了龙,可不一样啦。”丹妮道。

因为有我!

乔拉暗暗想到。

丹妮追过《权利的游戏》的剧,记得一段非常重要的剧情:国王劳勃知道丹妮怀孕,召集议政大臣商量一劳永逸解决前朝皇族的事。因为强烈反对杀害妇女与儿童,艾德还和好基友闹翻,义愤填膺地辞去国王之手的职位。

那应该发生在一年前,而就在三个月前,丹妮在马王城被人毒杀未遂。

那一次议政大臣会议,对国王劳勃与首相艾德两人来说,是“是否杀死坦格利安家的余孽”;对国王与其他议政大臣而言,却是一次“关于如何杀死丹妮莉丝与她的野种”的会议。

其中,就有大臣提议雇佣无面者,这个决议还差点被通过。

只不过劳勃是个挥霍无度的国王,国库空虚债台高筑,身为财政部长的小指头,认为该选择更廉价的手段。

乔拉·莫尔蒙!

没错,就是眼前这个外表憨厚的高大汉子。

他是卧底,负责收集丹妮情报,并在必要时候弄死她的君临卧底。

不过丹妮并不担心乔拉伤害自己,除了不可靠的感情因素,从利益角度出发,乔拉也没理由选择背叛她。

君临方面给出的价码是放弃对乔拉的通缉,恢复他熊岛伯爵的身份。

与对丹妮的从龙救驾之功相比,那算个屁呀!

不仅熊岛伯爵本身没啥价值,乔拉也并非弄丢了莫尔蒙家族的封地,他的姑姑接替他了的伯爵之位。

不过是炖肉烂在锅里罢了。

事实上,如果没有乔拉保护,或者他真想杀她,丹妮莉丝早死了。

关键在于,如果君临那帮子人知道乔拉不可靠,之后会不会派无面者?

原剧情因为政治上的混乱,新国王不停出现,又接连陨落,君临那些人似乎将丹妮给忘了。

可她难道要将自己的安危放在不靠谱的“原剧情”上?

“无面者也并非无敌的刺客,坦格利安家族的历代国王也不是没有敌人,但他们无一人死于无面者之手。无面者对普通人是传说般的存在,但面对本身就是传奇的御林铁卫,他们的伎俩便不再那么好使了。”乔拉轻声安慰,并神色坚定承诺道:“你忘了?我也是御林铁卫,你的女王铁卫!”

如果是“白牛”或者“佛晓神剑”对我说这种话,我八成还就信了,可你个二把刀

乔拉是一名强壮的骑士没错,可当保镖就不一定合格了。

“嗯,有你在,我很放心。”丹妮露出鼓励的笑容。“不过咱们还是尽量多在这里待一段时间。”

随后她伸手邀请,两人走上城门口的白色高塔,一边爬楼一边商量安排白云城守卫的事。

等登上楼顶,丹妮将三条龙抛向天空,让他们“嘶嘎”叫着在天空翱翔。

几天过去,继黑龙之后,白龙与绿龙也先后学会飞翔与喷吐龙焰。

三条色彩鲜艳的小龙在蓝天下竞相追逐,阳光透过薄薄的半透明肉翼,折射出晕晕霞光,美丽异常。

“大黑最先学会飞翔,那时他才出生不过七天。与坦格利安历代巨龙相比如何?”丹妮看着在蓝天盘旋的黑龙,心中升起无限骄傲之情。

“我不太懂,如果有研究龙的学士”乔拉摇摇头,疑惑道:“为什么取这么粗俗的名字?伊耿的龙叫贝勒里恩,维桑尼亚的龙名叫瓦格哈尔,雷妮丝的是米拉西斯,都是古瓦雷利亚神祗的名讳。”

丹妮也直言不讳,“我和我的龙太过弱小,不希望侵略性太大的名号引起别人警惕。

我也可以历代先祖的名字为龙命名,比如雷哥与韦赛里斯之类的,但我想与之前的坦格利安划清界限。”

“为什么?”乔拉震惊道。

这个时代,这个世界,稍微有点家族历史的贵族,无人不以自己伟大的先祖为荣,甚至连续几代、十几代人都用一个祖先的名字。

比如,史塔克家族那无数个布兰登,坦格利安家族众多的伊耿与蕾妮丝。

就连丹妮莉丝,也由童贞少女丹妮思演变而来(只多了一两个字母),而且早在一百多年前,与多恩人和亲的坦格利安公主,也叫丹妮莉丝。

“我和他们不一样。”

之前坦格利安的根基在于坦格利安家族,现在的丹妮龙是她的孩子,多斯拉克是她的族人,坦格利安带给她的只有负担与危机。

“不说我了。”她扯开话题,笑着看向乔拉道:“我的事你一清二楚,你的故事我却所知甚少,说说你自己吧。”

“我?你想知道什么?”乔拉爵士干涩道。

“你是北境熊岛伯爵,如何来到几万里之外的厄索斯大陆?”丹妮转过头,看着天空飞翔的龙,轻缓地说:“你似乎很懂珠宝,对它们的价值一清二楚,熊岛有宝石矿?”

“如果熊岛真的有矿,我也不会流落异乡了。”骑士苦涩笑道。

他从地上捡起一块乳白色的石头,在塔楼窗口石板上画了个粗略的维斯特洛地图。

“你看,这里是熊岛,它位于遥远的寒冰湾,与塞外的距离几乎和北境的距离一样长。

那是个美丽却原始的地方,100公里纵深的岛屿,有盘根错节的老橡树,有参天古松,有在春天花开遍野的酸甜山楂林。

但那里太过偏僻也很穷。

与其他贵族的石头城堡不一样,我家的厅堂由巨木筑成,外围没有高大的城墙,只是一圈篱笆。

我的子民多数以捕鱼为生,也只能维持生计,没有贸易,无法抽取大量赋税。

特产只有熊,可哪里没有熊呢?

商人往往几年才去我们那里一次,带来布匹、铜器、瓷器、调味料等日常用品,带走皮毛,几乎是以物易物。

虽然如此贫瘠与乏味,我却一直住得很习惯,而且我从不缺女人,渔妇与农家女都不会拒绝她们的伯爵——公主殿下,我可没用强。

都还没成年,父亲便帮我挑了个新娘,熊岛隔壁的深林堡的女孩,一位葛洛佛。

我不确定自己是否爱她,这让我很羞耻,她虽然面貌平庸,却有很好的性格。

成婚十年,她先后三次流产,最后一次始终没有康复,不久便去世了。”

第29章 比武大会

乔拉的确该感到羞耻,丹妮发现他没有说出自己妻子的名字。也许,她早已从他记忆中消失,毕竟她似乎从未进入他的内心。可她为他难产三次,最终还送了性命

骑士继续道:“没多久,我父亲加入守夜人,我成了熊岛伯爵,前来提亲的人很多,我还没做出最后决定,铁民便开始造反,巴隆葛雷乔伊自立为王”

丹妮皱眉,打断他问:“那是什么时候?在我出生前吗?”

“公主,我没那么老。”乔拉木着脸,干涩道。

“喔,你继续。”丹妮随意应道。

“那是篡夺者战争之后第4年,你大概四岁”他的声音低了下去。

似乎没啥区别,都是一样老

丹妮明白过来,应该是席恩·葛雷乔伊入质临冬城那一次。

她不解道:“铁民是怎么想的?篡夺者造反的动乱时期,他不闹事,偏偏等到篡夺者都称王4年了,国内动乱已经平息,他哪来的底气?还是说他的反射弧太长,刚反应过来,想来个乱世出英雄?“

“我不太清楚,铁民一向疯狂,行事难以预测。“乔拉摇摇头,“也许他以为篡夺者根基不稳,也许之前一直有人压制着他,不让他起兵造反

篡夺者之乱中,巴隆的父亲科伦公爵一直保持中立,在您哥哥雷加王子战死在红宝石滩后,他投靠了篡夺者劳勃,那时高庭提利尔站在坦格利安一边。

于是,科伦带领铁舰队(铁民岛主力舰队)出海,准备劫掠河湾高庭,可惜高庭人早有准备,在盾牌列岛以逸待劳,不仅打败了无敌的铁舰队,还在那一战中斩杀了科伦。然后,巴隆继承父亲的位置,那是篡夺者已经登基为王,各地叛乱差不多平息下来。”

“花了四年时间,巴隆大王完全掌控铁民湾,他举旗叛乱了。然后,巴隆大王败了,他的大儿子、二儿子被杀,十岁小儿子成为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的养子,也是控制葛雷乔伊家族不再反叛的人质。

为庆祝胜利,劳勃决定在兰尼斯港外举行比武大会。

我在那里认识了琳妮丝。

她当时只有我一半年纪,偕同父亲专程从旧镇赶来观看自己的兄弟比武。

看到她的第一眼,我的视线便再也离不开她,第一次,我感受到自己有如此强烈的爱意。冲动之下,我恳求她赐予我信物,让我为她而战。我作梦也不敢妄想她会答应,然而她却一口同意了。

公主殿下,你要明白,比武竞技是一种骑士运动,而非单纯的武艺较量。我们北方人一向不擅长这种安达尔人传来的运动,但有了琳妮丝的信物,我似乎被七神中的战士附体。

几天下来,我战无不胜,并最终为琳妮丝戴上爱与美的后冠。

美酒与荣耀刺激得我做了件疯狂的事,那天晚上我竟然去找到她父亲,直言希望娶他女儿。

以我们两家的财势与地位,雷顿伯爵原本该遭到毫不留情地拒绝我,但他没有。”

雷顿·海塔尔家族的封地有维斯特洛第二大港口——旧镇,还有学士的圣殿——学城、七神教会的总部也在旧镇。

海塔尔家族还是青手加尔斯的血脉,他们可以算作没有公爵头衔的公爵。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曾经替儿子小恶魔向雷顿伯爵提亲,希望提利昂能取一位海塔尔千金。

雷顿伯爵几乎用被侮辱的姿态拒绝了他。

乔拉·莫尔蒙走大运了。

“可惜,蜜月是短暂的,琳妮丝对我的老家大失所望,觉得太冷太湿又太偏僻。

熊岛的木造长厅远不如她家华丽温暖的高大城堡。

而且,熊岛生活缺乏南方贵族小姐需要的情趣,没有化装舞会,没有默剧表演,没有奢华晚宴。

就连流浪歌手,也要等上好几年,才可能随收皮毛的商人过来一次。来的还是又老又丑,技术不佳的三流歌手。

北境食物也远比富饶的高庭单调,我的臣民能吃饱饭就算诸神保佑,可每一餐饭对琳妮丝几乎都是煎熬。

那时候,我就想,只要她能开心,我愿意做任何事。

于是,我从她的家乡雇来厨子,找来吟游诗人,还有参加舞会的金银珠宝——对每一个银币都数着花的熊岛,我无奈地精熟大多数首饰的价格。

所以,你明白我为何能如此熟练地估算出那个蛋白石手镯的价值了吧?”

乔拉笑得就像双十一网贷给自己婆娘刷单的丈夫。

“她要什么我都尽量满足。之前说过,因为她,我潜力爆发获得比武大会的冠军。

篡夺者是个慷慨喔,是个骄奢淫逸的国王,他挥霍无度,最喜欢举办比武大会,而每次比武大会的冠军都有丰厚的奖励。

那一次,我不仅得到荣耀与美人,还有五万金龙进了我的口袋。”

(ps:艾德就职那次,比武冠军奖励4万金龙,但我想平定巴隆大王叛乱的意义更加不凡,故而增加了一万金龙)

“那么多?”丹妮也不由惊呼出声。

有着原主在各大城邦艰苦生活的记忆,她也大概了解了这个世界的金、银、铜三种货币的购买力。

记得有一次,在密尔平民区街头,韦赛里斯用两个铜板在摊贩那买到两根烤肉肠,一小碗羊奶。韦赛里斯很快吃完自己那份后,又抢走妹妹剩下的半截烤肠。

论购买力,就算一个铜板五块钱吧。毕竟是纯肉肠,分量还比较足一般情况下,那根烤肠可以抵一顿早餐,只不过韦赛里斯那时正处于发育阶段,营养有些跟不上。

而一个金龙可以兑换30个银月,一个银月兑换大约800个铜板。

也就是说,一个金龙=2400个铜板=12000人民币的购买力

五万金龙,大约等于6亿

卧槽!

丹妮记得原剧情中,劳勃在位14年,一共欠下600万金龙的外债,其中300万属于兰尼斯特家族。



听到丹妮的惊呼声,乔拉也感慨道:“是啊,熊岛一百年都无法收入5000个金龙。在花钱方面,篡夺者比你父亲更像‘疯王’呃,抱歉,我是说“

骑士涨红了脸,有些手足无措。

丹妮没说什么,只面色平静地点点头。

乔拉爵士舒了一口气,继续他的爱情故事,道:“也是有那五万金龙打底,之前的日子我里才能满足琳妮丝一切要求。

为了她可以四处参加节庆和宴会,我专门为她打造了一艘大船。兰尼斯特港、旧镇、君临、里斯、潘托斯,都出现过她的身影。最远的一次,我们去了布拉佛斯。”

“从熊岛到布拉佛斯?你们疯了?”丹妮再次震惊。

布拉佛斯其实距离北境非常近,直线距离的话如果有飞机,从熊岛飞往布拉佛斯,大概3000公里。

呃,三千公里好像也有点远。

关键是熊岛与布拉佛斯隔着一个大陆和一个海峡,如果坐船,必须环绕维斯特洛大陆一圈。

大概

实在太远,海况也非常复杂,很可能出现绕路的情况。

唯有一点可以肯定,航程百分百超过了一万公里,比从上海到洛杉矶更远。

乔拉为了老婆,真是把命都拿去拼了。

但这不是结束,乔拉还在继续讲述自己“燃烧生命”的旅途。

“为了金钱,也因为琳妮丝希望再次得到爱与美的后冠——那对真正的王后也算至高荣耀,我继续参加比武大会,但奇迹不再,我竟再也没有赢过。而每次落败,便意味着一匹战马和一套盔甲的损失,必须花钱赎回,或重置新品。”

丹妮好奇道:“一套铠甲,一匹骏马,大概多少钱?”

原本的丹妮莉丝混迹市井,知道普通食物与酒水的价格,却距离贵族的武器与驮马太远。

“一匹驯服的良马,至少一个金龙以上,我曾经的战马更好一些,平均下来大概三个金龙左右。而好一点的全身铠大概4、5个金龙,我必须购买优良的铠甲。”他郑重告诉丹妮,“对于我们这些家学渊源的骑士,对铠甲的熟悉度堪比对自己掌纹的了解。一般情况下,我只需一眼便能看出对方铠甲的破绽——如果真有破绽的话。

同样的,我的对手也能看出我身上的破绽。所以,我不能有太明显的破绽,不能用次品铠甲,否则在比斗过程中,我会有生命危险。

我不怕死,可因为铠甲问题死在一场贵族游戏中,那真是窝囊到极点的事。”

顿了顿,乔拉骑士语气复杂道:“我参加过多次比武大会,每一次都有骑士丧命,多是谋求财物与名声的自由骑手。

几乎没有一个大贵族的子弟死亡,因为没人能在骑枪比斗的规则下,突破他们身上的防御。”

如果丹妮看过一年多前在君临举行的‘首相的比武大会’,她就会对乔拉的话有更深刻的认识。

其中一场,蓝礼vs猎狗。在高速对冲过程中,猎狗一枪捅在蓝礼胸口,让他直接从马鞍上倒飞出去,以来时的反方向飞了十多米远。头盔上的小儿手腕粗的金鹿角都被他压断,结果怎么着?

人家屁事没有,拍拍屁股站起身,骚包地挥挥手,用得体的微笑回应周围观众的欢呼。

如果换一个人,胸口板甲薄一点,或者板甲后的内衬弹力不够缓冲凶猛的撞击力,那他不死也得内脏受损。

这个世界,如若脏腑受伤,人基本就废了。

“自由骑手与骑士有什么区别?”她好奇道。

第30章 谁敢比我惨

“自由骑手是雇佣兵的一种,他们没有骑士身份,但有马匹,懂一点马上战斗的技巧。与普通雇佣兵的唯一区别,他们有马。”

丹妮点点头,一匹良马一个金龙以上,算上马具,日常喂养和护理,无有恒产普通雇佣兵压根供养不起。

“骑士比较麻烦,一般情况下,一名有志成为骑士的孩子,大概在七岁时被送入一名骑士身边担当侍童,做些倒酒、跑腿之类轻松却能与骑士建立亲密关系的活计。

当然,这个过程也并非不接受武艺教导,有剑术教头专门负责帮孩子们打基础。

等年纪更大一些,12岁以上,大概到了青春期,侍童晋升为侍从。骑士会亲自教导侍从使用武器与马匹的技巧,传授他们战场生存经验。

嗯,骑士精神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教学项目。

侍从也有陪伴骑士上战场的义务与权力。

为骑士准备马匹铠甲,与之并肩作战这个过程中,侍从能从骑士那学到更多的战争技艺——如果那个骑士真有那玩意儿的话。

很多侍从一辈子都是侍从,因为他们没钱为自己购买马匹与铠甲。”

丹妮咂舌,“他的骑士不能赠送一套铠甲、一匹马吗?”

乔拉骑士深深看了丹妮一眼,自嘲道:“因为我屡次在比武大会上将自己的铠甲与马匹输给对手,没多久我就花光最后一点积蓄,不得不找布拉佛斯金库借下巨债。我可是有封地的伯爵,莫尔蒙家族传承数千年。”

“听说兰尼斯特家借了篡夺者几百万金币。”丹妮又道。

“有那么多吗?”乔拉疑惑,片刻后他摇摇头,叹道:“维斯特洛有句俗语,泰温公爵拉的屎都是金子。贵族与贵族也是不一样的,西境多山脉,而很多山脉下都埋着取之不尽的金矿、银矿。”

原来家里有矿!

“你继续。”丹妮抬抬下巴示意。

“继续什么?骑士还是我的故事?”乔拉舔舔嘴唇,感觉自己说了好多话,嘴巴都干了。

“先说骑士吧。”

“任何骑士都可以册封另一位骑士。所以,如果骑士认为成年后的侍从有成为骑士的资格,他会把剑搭在单膝跪地的侍从的肩头,大声宣布受封人的名字和家族

过程比我讲的更繁复,新受封的骑士还会接受修士涂抹圣油,还得去圣堂过夜。那是一个皈依七神的过程,所以,信仰旧神的北境人很少成为骑士。”

“那你是个假骑士?”丹妮歪头看他。

骑士涨红了脸,争辩道:“没有假不假的,北境贵族无需受封也一样会被认可为骑士。”

很快他又接着说:“我是北境中少有的受过洗礼的骑士。成为骑士除了上述所讲的正规方法,还有一种更快捷的方式。

如果在战争中立下功劳,封君可直接册封他为骑士,我的骑士身份就是这么来的。”

“帮助篡夺者覆灭坦格利安王朝的战争?”丹妮挑眉问道。

“不,不是。”他连忙否定,“是平息巴隆大王叛乱的那一次。”

他不知道,换了芯子的丹妮,压根不在意坦格利安失去王位的篡夺者之战。立即转移话题,道:“在自由骑手之外,还有雇佣骑士与誓言骑士的说法。

誓言骑士是庇依在其他贵族门下的骑士,他们发下誓言为其效劳,故称誓言骑士。多半为有骑士称号,但无封地的小贵族。

嗯,我之前就是你哥哥韦赛里斯的誓言骑士,后来他我又成了你的誓言骑士,直到您赐予我更高的荣耀,让我成为女王铁卫。”

听着他动情的诉说,丹妮心里吐槽:当初你可是“舔着脸”自己找上门要当韦赛里斯誓言骑士的,成为我的御林铁卫那次,还是你主动要求的,那时我只试探着让乔戈他们成为我的血盟卫

乔拉骑士可不知道某人得了便宜还卖乖,继续道:“大贵族经常雇佣一些自由骑手巡视自己的领地,与誓言骑士的终生效忠相比,雇佣骑士更灵活,也更便宜。

熊岛也不算小,我养不起誓言骑士,麾下也有几个巡视林子的自由骑手。”

说到这,他感慨万千地叹了一口气,低落道:“我破产了,连厨子与竖琴手的薪水都无法支付,而琳妮丝一听说我有典当那些珠宝首饰的想法,便

为了钱,为了留住琳妮丝的珠宝、歌手、厨师,我

我的雇佣骑手捕捉到几个偷猎的平民,按照传统,他们只能在被砍手,或者发配到长城加入守夜人两者间做选择,但为了钱,我终于彻底放弃自己的荣誉。

我将他们卖给了泰洛西奴隶商人,这违背七国的法律——七神信仰下不允许奴隶存在。”

“你被流放了?有点严苛,可以先罚款以儆效尤,警告你下不为例嘛。”丹妮说。

“比流放更荣誉,也比流放更残酷,我犯了死罪,要被砍头。”

“呃”

“根据先民的传统,艾德史塔克要亲自审判我,听完我的临终忏悔后,他也必须亲自用寒冰砍下我的脑袋。”

(寒冰:史塔克家的族剑,瓦雷利亚钢,公爵用之处决犯人——不分贵贱,皆可平等享受寒冰的锋刃)

丹妮看看乔拉刚才在石板上刻画的维斯特洛草图,说:“临冬城距离熊岛有点远呢,你逃了?”

“差不多一千公里吧,不停换马奔驰,最快两天能到海边,第三天就可以登上熊岛。不过三天对我来说已经足够足够带着琳妮丝和她的珠宝逃跑。”

“如果我没记错,你是莫尔蒙家族的独子。”

乔拉点头,“是的,我父亲就我一个儿子,我还有个亲姑姑,不过她的五个孩子都是女儿。”

“你父亲披上黑袍了?”

“嗯。”

“你曾经作为艾德史塔克的护卫,参加过篡夺者之战?”丹妮又问。

“我还参加了三叉戟河战役。”他轻轻说,声音如拂过鬓发的微风,带着小心谨慎与隐隐的骄傲。

“你为临冬城出生入死这么多年,陪着他当叛徒,陪着他平定叛逆,结果因为几个偷猎者,他要砍莫尔蒙家族唯一男丁的头?!”丹妮语气复杂,虽是问句却平铺直叙。

“史塔克就是这样的人,”乔拉现在说来依旧忿忿不平,显然他也觉得自家封君对自己太过严苛。

半响,骑士又叹道:“这也算他少有的魅力之一吧,公平公正,严以利己,也严以待人。”

呵呵,应该是“严以利己,宽以待人”才算人格魅力吧?

乔拉的事放在大天朝任何一个朝代,都让人无法想象。

这已经超越铁面无私的范畴,包青天还有法外融情的时刻,不然七侠五义怎么可能活得下来?只能说,艾德·史塔克活得太安逸,为人也太过死脑筋。

丹妮不由在心想:难道在这个世界,守江山那么容易?史塔克家这么作,北境之王的位置依旧安稳如山。

可坦格利安怎么丢掉江山的?难道这个身体的老爹,“疯王”伊里斯比艾德还还能作?

天可怜见的,如此没有权谋手腕的他们,可以一边使劲作,一边维系王国几百、几千年。大天朝那些末代君王知道这事后,估计要羡慕得口水都流出来。

其实脑筋死板的只有北境人,像兰尼斯特、提利尔、马泰尔等家族,权谋完全不输于任何天朝著名君主。

“好吧,你继续。“她觉得自己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这个世界与自己熟悉的东方生存法则差距太大。

她只能适应,要改变至少龙要强到无法用弩箭射死——似乎还没射不死的龙?

要不要让巨龙学习维斯特洛的骑士,搞一套全身铠穿穿?

如若裸身单挑,只现在的小小卡拉萨,便可以找出十个砍死乔拉的马人战士。可如果披上铠甲,她的血盟卫也一个都不是他的对手。

丹妮胡思乱想,乔拉还在继续,“我告诉自己,只有我与琳妮丝真心相爱,荣誉、身份、家乡、爵位、亲人等等,所有一切都不重要。我带着她逃到里斯,那艘大船还值一点钱,我们过了半年富足的生活。”

一听到“真爱”两字,丹妮就知道乔拉要悲剧。

果然,他熊一般凶恶的眼睛变红,眸光水润欲滴,络腮胡国字脸扭曲成一个字——“苦”。

“我只能去当佣兵,除了帮人打仗我什么生存技能也没有。那一天,我接到一项任务,要离开里斯,去几千里之外的诺恩河与布拉佛斯人抢地盘,她”

他的语气变得悲痛莫名,“我将定金交给她,她拿着金币与自己的珠宝,在我离开后的第二天,搬入贸易王子崔格欧莫伦的寝宫。”

好惨!

丹妮现在看乔拉,就觉得他的大脸上的“苦”字,已变成了明晃晃的“惨”字。

原剧情中,被他爱着的、献出下半生的丹妮,也一直给他发好人卡,这

如果乔拉·莫尔蒙站出来,大声喊一声:谁敢比我惨?!

丹妮使劲想了想,似乎只有未来的席恩能诺诺地说一句:也许,我能够到你的裤腿脚。

其实,她是当局者迷,忘了有一个人远比乔拉·莫尔蒙惨十倍。

那,就是她自己。

第31章 龙中之龙

龙石岛公主丹妮莉丝还未出生,便接连死掉大哥和父亲。

成为末代公主后,又在出生时造成母亲难产接着就是13年颠沛流离的苦难生活,直到后来被当成奴隶一般卖给马人。

万幸,卓戈那个老司机对她还不错。

可死亡之神很快又找上她,兄长被老公杀掉,老公与儿子被巫魔女献祭给恶魔——光之王拉赫洛的另一面。

这只是她凄凉的前半生。

在奴隶湾折腾的那几年,她给别人解开奴隶锁链的同时,却在自己脖子套上枷锁。

苦熬几年好不容易打回维斯特洛,才发现自己压根不是什么预言之子,而是帮助真·预言之子登顶的阶梯。

忠诚的小弟一个个惨死,活下来的全部心怀叵测;爱自己的莫尔蒙惨死,自己爱的人又背叛自己。

被当成孩子的龙,也成为权力游戏胜利者的大礼包。

(ps:丹妮莉丝必死,即便《冰与火之歌》没完结,她的结局也已注定。她是腐朽旧世界的改革者,可革·命先驱哪有不死的?)

似乎,两个最惨的人凑到一起了,霉上加霉?

好吧,如今换了人的丹妮决不认为自己倒霉呃,除了刚穿来那会儿。

她不允许自己活成倒霉蛋,碰到她,只有别人倒霉的份。

“琳妮丝是海塔尔家的千金吧?”丹妮回忆一会儿,试着说,“我记得先王御林铁卫的队长,传奇的‘白牛’,也是一位海塔尔吧?”

“是的,杰洛·海塔尔爵士是琳妮丝的叔祖。”

“那可是海塔尔家族啊,她那样做不会让家族蒙羞吗?”她不可思议道。

“我已经让自己家族蒙羞,是个没有荣誉的人啦!”他痛苦道。

“她可以回娘家呀,她回去了没?”她说道。

“据说她现在是崔格亲王最宠爱的侍妾,连正室也有忌惮三分。”乔拉如同喉咙里卡了个大核桃,两句话说得艰难无比。

可丹妮还得让他继续痛苦下去,她问:“你有没有再去找过她?你从诺恩河回来后,有去里斯吗?”

乔拉眸中痛色更甚,这个铁塔一般的汉子似乎快要坚持不下去了。

“贸易王子财雄势大,我还在去往里斯的路上,他便亲自在半道截住了我,他”

“他要杀你?”她迟疑着问。

这是个越不过去的坎。

丹妮不需要知道乔拉的全部秘密,但这件事不说清楚,未来再遇到琳妮丝怎么办?那时她还要不要信任他?

“他只是用语言他让我看清形势——不要做无谓的挣扎,弄得大家面上都不好看。但如果我不识趣,一定要去骚扰他们,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厄索斯西大陆。”

“我不怕他的威胁。”骑士郑重强调,“我只是确定琳妮丝没遭受半分胁迫,便自己离开了。”

那两个奸夫**八成早就背着你勾搭在一起,丹妮心想。

“你还爱她吗?”她似乎不经意间问道。

“爱?爱!爱恨交加。”乔拉爵士回答,他似乎坚持不住了,“公主殿下,请容我告退,我有些累了。”

“等一等,”她叫住他,直接问,“你是不是对我也有超越君臣之外的感情?”

与原本的丹妮莉丝一样,她也无法回应他的爱恋,可她也不想拿他当备胎利用。

大家将话说开,能聚就聚,不欢则散。

没有乔拉,没有维斯特洛大陆的羁绊,她便完全依靠马人,融入马民。

乔拉爵士表情复杂,有被识破的尴尬,又欣喜她能察觉自己的感情,他顿住脚步,扯开嘴角笑了笑,“看到您的第一眼,我就觉得她跟您有几分神似呢,丹妮莉丝。”

其实乔拉只不过真诚而隐晦地表达了自己的感情:对丹妮也有当初第一次遇到对琳妮丝时的浓烈爱意。

但对丹妮来说,这个回答零分!!!

你彻底完蛋了你知道不?

“我与她一点也不像,就算卓戈已死,我也不会再嫁另一个男人。”她干脆利落地表达了拒绝之意。

卓戈对她完全是个陌生人,可那死鬼也是最好的挡箭牌,与给求爱者发好人卡的借口。

说不得七神教会知道这件事后,会仿照“圣贝勒”的旧例,给丹妮弄个“圣丹妮”的名号?

乔拉也听出丹妮拒绝之意,道:“殿下,我是您的御林铁卫女王铁卫。”

说完他深深一鞠躬,便迈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

御林铁卫,放弃封地的继承权,余生不娶妻,不生子,为君王效忠是他们唯一的责任与荣耀。

第二天清晨,天蒙蒙亮,丹妮骑上自己的小银马,身后背着改造的藤条背篓,三条龙伸出如蛇一般的脖子在她腰间、肩上探寻,时不时发出“嘶嘎”的粗粝叫声。

马蹄在街道石板上发出清脆的“踏踏”声,寂静如死域的城市弥漫一层薄薄的雾气,丹妮好似进入一个梦幻的世界。

“卡丽熙。”

“卡丽熙,您要出城吗?”

靠近城门,两个马人战士从城门洞里钻出来,打着哈欠与丹妮打招呼。

“我要驯龙,外面的平原更宽阔。”她指示马民为她移开“城门”,几根树干钉在一起如木筏一样的木门。

虽然三条龙已经可以飞了,但丹妮的要求更严格。想到电视剧里蠢笨如肥牛一般的龙,她便为自己的未来担忧。

变向困难,动作迟缓,下肢无力,站不稳,落地就变废,翅膀脆弱如破布,鳞甲甚至挡不住手弩,脖子又长又脆

一大堆弱点,怎么称霸世界?

昨天晚上,她将卓戈的黄金奖章全部融掉,熔炼成一节节金灿灿的锁链,此时,她把龙抱在怀里,给他的两条小腿锁上一节小拇指粗的链条,只有三节,不到10cm长,一只腿上增加大概一斤重的负担。

“来,大黑,你是大哥,给弟弟们做个榜样。”她与之前一样,捧着龙往半空一抛。

“哗啦哗啦——噗通!”

大黑使劲扑扇翅膀,可飞了还不到十米远,便一头栽在沙地上。

“嘶嘎——”黑龙扭过头,盯着丹妮发出委屈的嘶叫。

“自己爬回来。”她头也不抬,继续给白龙绑上“镣铐”。

“哗啦啦——噗通!”

白龙还不如大黑,几乎划出一条抛物线砸在地上。

“嘶嘶——轰——”

白龙恼怒地向天空喷出一条细细的红炎。

“别浪费力气,回来继续。”丹妮大声呵斥。

白龙不听,没头没脑地转着圈,一边挣扎着扑扇翅膀,一边胡乱喷吐龙炎。

丹妮很生气,走过去就对着他的小脑袋弹了个脑瓜崩。

“嘎嘶——”白龙朝着丹妮吼叫,他似乎也生气了。

与黑龙不一样,丹妮无法用意识连接去安抚、劝慰白龙和绿龙,她的语言与动作他们又难以接受,训练过程非常麻烦。

无奈之下,丹妮只得弯下腰,扶住白龙的身体,让它站直,一步步走回藤篓处。

她不能抱他,抱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之所以让他们自己走回来,主要就是想训练下肢的力量和龙在陆地上的平衡感。

这几天相处下来,丹妮发现龙有天生的空间感,可他们落在地面上时,还不如鸭子走的稳。鸭子只有两只脚,龙除了脚,还有一对翅膀充当前爪。

连走都困难,更何况快速奔跑?

丹妮也不指望他们能跑过奔马,但没有灵活迅捷的奔走速度,一旦落地,失去冲击力的龙就容易被围堵,被困住,被伤害。

龙的翅膀永远也不可能训练到阻挡屠龙弩的地步,而他们的翼展范围又那么大,也许躯干要害能躲闪弩箭攻击,可翅膀太容易中招。

如果在不得已情况下迫降在敌人军阵里,没有高速突围能力可就惨了。

训练了一上午负重飞行,中午时丹妮也没解开锁链,就这样背着他们去寻找食物。

有马民专门帮龙寻找猎物,上午的时候,阿凡提一众老马民一边牧马,一边留意沙地和丘陵里的小动物。

真的非常小。

大黑的第一“头”猎物是一只巴掌大的蝎子。

“轰!”一条细细的龙炎烧得蝎子吱吱作响,一会儿沙地上就剩下一撮黑灰。

“不要烧,这么小,入不敷出啊!”她摸摸大黑脑袋说。

时刻保持龙灵状态,大黑与她几乎心灵相通。

“卡丽熙,这里还有一只毒蝎。”阿凡提站在沙丘上大叫道。

这一次,大黑小鸡啄米一般,长长的蛇脖如黑色闪电,丹妮直觉眼前一花,蝎子便被他叼在嘴里。

“多多!”蝎尾在大黑嘴角乱刺,发出沉闷撞击声,丹妮看到有好几次泛着幽紫色寒芒的毒针刺入口腔软肉。

“你可有中毒?身体不适?”丹妮连忙讯问,她可是听马民说过,这种红色蝎子只一下便蛰瘫了一匹马。

马民压根不敢吃那匹马的马肉,丹妮便让人将它熏成肉干喂龙。

因为乔拉告诉她,坦格利安数百年的巨龙历史中,从未听说过龙中毒。

龙由火焰构成,皮肤之下都是岩浆,乔拉说。

龙有肌肉骨骼,皮肤下方肯定不是岩浆,但温度必然非常高。

此时,抚摸幼龙的鳞片,便犹如一个滚烫的暖手宝。

他们血液的温度应该更高。

好一会儿,黑龙也没传来身体不适的念头,丹妮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第32章 丹妮的美梦

悠闲的日子过去五天,当初被丹妮派遣到第三白城的那群骑士回来了。

阿戈虽神情疲惫,却兴奋异常,道:“卡丽熙,我往西走了半日,便看见远方连绵山脉,因为你让我们不要随意离开平原范围,我只在外围逛了一圈。

那里有稀疏树林与无尽山脉,羚羊与麋鹿出没其间。我用弓箭猎了一只鹿,本打算带回来送给你,可天气太过炎热,进入红沙平原半日就生蛆了。”

“半日骑程”丹妮面露思索之色,“探骑不用顾惜马力,一人三马半日大概能跑100公里,这个距离有点尴尬,不远又不近,不过龙的食物问题算是解决大半。”

她可以骑马带龙去西边山脉打猎。

“可见到人类存在的痕迹?”她问道。

阿戈不懂估算时间的法子,想了想用含糊不清的话说道:“太阳还未升起时出发,天空变得炎热却还没升到最高处时,遇到过坍塌的石头房子,房屋低矮,数量也不多,现在半淹没在风沙中。”

丹妮点点头,应该是白城的村落,没有城墙阻挡,风沙与时间快要抹除它们的痕迹。

乔拉插话道:“公主殿下,如果我没猜错,穿过西边的山脉后,会进入奴隶湾。”

“爵士,我们之前讨论过这个问题。”丹妮严肃看着他,说道:“在目前生活维系不下去之前,我不会离开这里。”

“是。”乔拉应诺。

“你们呢?”她看向拉卡洛。

“没有人迹,也没有遇到大型动物,越往南走连恶魔草也开始变得稀疏。”拉卡洛嘴唇干裂,皮肤黑红黑红,看得出这几天他一定过得非常惨。

“总算知道南方环境酷烈,我们可以更专注于开发西方山脉。”丹妮安慰道。

“卡丽熙,南部也不是一点价值也没,你看这个”

他解开马鞍挂着的长条形“木炭”,兴奋道:“卡丽熙,你猜猜这是什么?”

“难道不是过滤泥水的木炭?”丹妮惊奇接过长棍,“喔,这好重,不,好轻。”

她连续说了两个相互矛盾的词。

远看像一根灰黑色的木炭,拿在手里却远比木炭重;拿近了仔细一看,有金属的光泽与黑铁的质感,但重量又比铁棍轻上许多。

突然间,丹妮脑海闪过一件武器的名字,被她从卓戈火葬台捞出来的龙骨弓。

“这是龙骨!?未经过加工的原始龙骨,可这怎么可能?难道你发现龙尸了?”她惊骇道。

“哎呀,你猜到了,”拉卡洛十分意外,见到丹妮脸上的吃惊之色,他又十分得意,“就是一条龙尸,只剩一具比石头房子还大骨架,被风沙掩埋大半。但那具尸体太过庞大,沙子也无法将它完全掩埋,我觉得比黑死神贝勒里恩更大。”

“不可能!”丹妮还没啥反应,乔拉·莫尔蒙好似受到侮辱一般,连连摇头否定,“你没见过贝勒里恩,除了故老传说,我还在君临见过它的头骨,它的嘴巴大的能塞进去一匹马。”

“哈哈哈,我亲自骑马穿过那颗龙头骨的嘴巴。”拉卡洛得胜似的大笑。

“偶买喔,七神在上。”丹妮张大嘴巴,不可置信道:“那一定是古瓦雷利亚时期陨落在红色平原的巨龙,坦格利安家族的龙,就属黑死神最大。”

“不提巨龙对瓦雷利亚人意义,龙尸也一直是最宝贵的财富,瓦雷利亚人为何没回收呢?”乔拉疑惑道。

“我想到一个可能!”丹妮眸中闪过一道精光,幽幽道:“他是第六条逃过古瓦雷利亚大灾变的巨龙。”

坦格利安家族原本也是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龙王之一,在火山爆发毁灭瓦雷利亚所在的长夏之地之前,坦格利安家的童贞少女丹妮思在龙梦中得到预言:古瓦雷利亚将要毁灭。

当代家主,也即是丹妮思的父亲相信了女儿的预言,不顾瓦雷利亚贵族的嘲讽,变卖位于瓦雷利亚的全部城堡、庄园、商铺,带领全体族人与五条龙乘船离开了长夏之地。

大灾变中,龙与瓦雷利亚全部死于从地心喷涌而出的炙热岩浆中。

就连巨龙也无法抵御岩浆的高温与毒烟。

于是,世界仅剩坦格利安家族拥有巨龙,坦格利安成为最后的龙王。

现在听过拉卡洛对那具龙尸体型的形容,她立即想到,会不会有巨龙从灾变中逃生?

他受了重伤,挣扎着飞落在红色荒原,不久便在痛苦中死去,只留下一具庞然大物供后人凭吊?

听完丹妮的猜测,乔拉爵士认可地点点头,叹道:“只要食物充足,龙的体型会不停长大。贝勒里恩因为是成长到极限,自然老死,故而几乎不会有巨龙比它体型更庞大,除非”

“还有一点,红色荒原在奴隶湾隔壁,而奴隶湾西面便是长夏之地,古瓦雷利亚就在奴隶湾出海口,距离很近。”

龙尸的坠落地距离第三白城有点远,接近300公里,再南行200公里便是大海了。

丹妮让两个血盟卫休息了三天,然后把侍女与卡拉萨留在白云城,亲自带领乔拉与30名马人武士,也是一人三骑,凌晨四五点出发,上午8点太阳还没驱赶最后一丝阴凉之前到达第三座白城。

中途他们经过第二座“魔鬼之城”时,丹妮还特意停下来查看了一番。

白色城墙外插了一圈两米长的铁枪,如同护卫白城的卫士,枪尖挑着惨白的骷髅头,随着微风穿过,骷髅发出“咔吧咔吧”的脆响,仿佛在咂嘴?

难怪她的血盟卫被骇住,丹妮自己看了都有点脊背发凉。

也亏得红色荒原空气干燥缺水,数百年过去铁枪只是生出一层红褐色锈迹,而没彻底腐朽成锈粉。

“还真有点诡异,”丹妮转过头问阿戈,“马民有这种习俗吗?”

“没有”血盟卫不确定道。

“卡丽熙,每个卡奥的习惯不一样,行事手段也不同,这种事并不违背我们的传统。”阿凡提插话道。

嗯,老头也跟来了,负责这几天的养马工作。

“也许这座城市的居民反抗太过激烈,给那位卡奥的卡拉萨造成很大伤亡。”乔拉轻声道。

离开前,他建议道:“即便马民不愿入驻这座城,也该派人将它清理一遍,也许能找到不少财物,比如,那个蛋白石手镯。”

乔戈闻言连连摇头,大声嚷道:“魔鬼的东西,我们不能拿。”

“那你上次”

“我在另一个白城捡到铁镯的,这座城我都没进去。”乔戈连忙解释道。

“我们这次出来的目的是勘探龙骨,其它的事先放一边吧。”丹妮决定道。

从城外看去,第三白城几乎是白云城小了一圈的复制体,进入其中的丹妮却敏锐察觉到区别。

首先房屋密度与高度不如白云城,其次这座城没有“豪华”宫殿。

第三白城原本还留了七八个马民,丹妮一行人到达的时候,他们已经准备好食物。

嗯,三条龙提前飞到这座城市的上空,马民看见龙便知道卡丽熙要到了。

中午休息时间,丹妮还去乔戈所说的“图书馆”看了看其实是城主府的办公之处。

与白云城发现的羊皮纸一样,书籍不可阅读,只有几卷卷轴可以一观。

通过其中一幅图,丹妮大概判断出这些白城存在的意义。

异世界的丝绸之路!

魁尔斯,连接玉海与夏日之海海峡上的明珠,它的地位类似与地球上的苏伊士运河。

弥林,奴隶湾最大最繁华的城市,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奴隶交易市场。

此时,在地图上,弥林,白云城,魁尔斯,三座城市连成笔直的一条线。

相比绕了一大圈的海路,穿越红色荒原降低了七成行程,而且陆地比莫测的大海更安全。所以有一段时间,白城很繁华,如同天朝丝绸之路上的那些名城。

“这么说,弥林与白云城之间有一条古道?”丹妮手指在地图上轻轻滑动,心里念头急转。

如果白云城最终无法供养三条龙,她可以沿着“丝绸之路”往西北方向走,最终在靠近弥林的山脉里修筑一座城。

她可以肯定,只有沿着地图上的道路走,一定会遇到第四、第五做白城,也许没有白城宏伟,但起码可以找到几百年前供旅人歇脚的小型村镇。

如此,她便可以执行自己farm到底的计划。

进入红色荒原似乎不是绝路,而是上天安排的“世外仙乡”,没人关注她,没人知道她有龙。

什么预言,什么异鬼,什么琼恩雪诺,什么维斯特洛大陆的权利的游戏,都特么见异鬼去吧!

等待巨龙长成的那一刻,她将骑着巨龙,先北上横扫多斯拉克海,加冕为统一八荒的唯一女卡奥。

接着,靠着三条龙和几十万咆哮武士,天下任我行,整个世界都将在她的绑腿骑马凉鞋下颤抖!

秦始皇,成吉思汗,亚历山大,凯撒,拿破仑,都是她,也都不如她。

“呵呵呵”想到美妙之处,丹妮情不自禁傻笑起来。

“卡丽熙,卡丽熙你怎么了?”阿戈的大喊声将她从迷梦中吵醒。

“找我什么事?”她语气不善地吼回去。

阿戈一点没在意她的态度,只瞪大杏仁形状的黑眼睛,嚷道:“天快黑了。”

“黑就黑呗喔,该出发了。”丹妮这次明白过来。

他们这次行动将如之前穿越荒原一样,昼伏夜行。

第33章 恶魔的尸体

血盟卫上次领命出去勘探地形物产,当然不能昼伏夜行,天上的泣血之星虽然染红天幕,可要凭借晕红的光芒看清远方的景物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所以,上一次阿戈他们真的很辛苦。

这一次不一样,目的明确,不需要探查附近是否有人迹、大型动物

血与火的泣血之星挂在头顶,没有卡拉萨的老弱妇孺拖累,丹妮一马当先,小银马欢快地在漫地红沙上奔驰,马蹄间带起一条细长的红色沙尘。

乔拉与她的血盟卫落后丹妮三匹马的身位,紧随其后的是20名多斯拉克咆哮武士。

轰隆隆的马蹄声在大地中远远传开,红褐色鳞甲的砂蜥从草丛里探出头,似乎在感受大地的震动。

“嘶嘎——”

“嘎嘎——轰——”

尖锐粗粝的叫声突然在头顶响起,野猫大小的砂蜥警觉地想要缩回草丛,可那是一串从天而降的暗红火焰。

夹杂硫磺味的黑烟,一下子点燃身旁的恶魔草。

砂蜥吱吱叫着逃窜出火海,下一刻天空一暗,自己便无处着力的腾空而起。柔弱腹部处被利齿洞穿的刺痛还没驱赶走心中的恐慌,“轰”,一团烈焰席卷而来,砂蜥彻底失去知觉。

“踏踏踏”

接连马蹄踩过,被龙炎点燃的恶魔草很快没入浅浅的红沙,只预留丝丝缕缕的白色烟气随风摇摆。

丹妮抬头看看天空争抢血食的幼龙,嘴角勾起一丝满意的微笑。

马人的方向感非常好,他们一行人几乎没有绕弯路,在午夜时分找到那具龙骨。

想一想也的确,方向感不好的人无法成为卡拉萨的探骑,因为多斯拉克大草海比红色荒原更没有辨识度,而探骑四散八方,最远要离开卡拉萨一两日的骑程。

“七神啊,这真的是生物的骨骼?!”

即便多次听说贝勒里恩能一口吞下一头野牛,可真看到如驱逐舰一般大小的龙骨,丹妮还是忍不住惊呼出声。

露出沙土之外的骨骼是灰白色的,越深入地面,骨骼的颜色越深。原本只有小半头盖骨露出地面,上次拉卡洛为了探查龙骨的体型,把掩埋头颅的沙土刨开了。

“完全刨开沙土的话,工程太大,要耽误很多时间”丹妮爬上两层楼房高的巨龙头顶,看着累积成一条弯曲丘陵的埋尸地,心中开始犹豫不决。

乔拉皱眉打量巨大的头骨,说道:“公主殿下,你打算怎么处理这具龙骨尸体?全部运回去只怕不现实。”

“这”丹妮苦笑,“说实话,我原本还真打算将它运回去的,龙骨能换多少金币不提,只是制作成武器你也看过龙骨弓的威力了,勇士必配的大杀器啊!”

“马民没有锻造龙骨武器的技术,只有最顶级的科霍尔铁匠才能将龙骨塑形成武器。”乔拉摇头道。

“你说怎么办?扔在这不管?”她问道。

乔拉摸摸下巴,建议道:“选择一些容易携带的龙骨回去,剩下的就地掩埋,未来根据需要再回来取吧。”

“头骨太大,难以处理,从翅膀处取骨。”

丹妮一声令下,马民开始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他们顺着巨龙的脖子,往腰腹处挖,不需要挖太深,足以是尽量搜寻断骨。

拉卡洛带回去的那根骨头便是一节断骨,巨龙似乎真如丹妮猜测的那样,重伤无力飞行,半途从天空坠落地面的。

“咦,这是这根骨头好纤细,不对”一个马人停下掘土的动作,从沙地里捡起一个40cm长的骨头棒,疑惑不解地来回翻看。

沿着“头颅——脖子——脊背——翅膀”的路线,马人挖出一条蜿蜒的沟壑。

沙土松软,比预期的要轻松不少,沟深两三米。

天空染成深深的靛青色时,他们已经挖到脖子中段了。

“卡丽熙,有情况,不是龙骨,我挖到一具人尸。”马人大声叫嚷,隐约的颤音可以让人感受到他的恐惧,“这不是人,是魔鬼,魔鬼的尸体,人不该是这个样子的。”

“魔鬼,魔鬼的尸体!”其他正在工作的马民凑过去一看,也惊恐地大叫起来。

作为大boss,丹妮当然不用工作,她之前一直在一边训练小龙呢。

听到土坑里传来的喧闹,她连忙小跑过去,探头看向坑里的马人,叫道:“没有魔鬼,魔鬼不敢靠近巨龙,哪怕是死去多年的龙尸!那一定是人的呃”

刚开始她还叫嚷得中气十足,可随着人群让开空间,看清半掩埋在褐沙中的扭曲尸骨,她也惊骇得卡壳了。

实在是那具尸体太过可怕,那是一具如母体胎儿姿势蜷缩成一团的尸体,不是纯粹的骷髅。

它的皮肤好似紫黑色的恶魔鳞甲,紧紧包裹着骨头,可以看清拇指盖大小的、如老树皮粗糙的“鳞片”,密密麻麻,覆盖全身。

蜷缩在胸前的手臂那真的是手臂,而不是某种生物的爪子吗?

十根匕首一般的手指戳向天空,好似蓄势待发,马上要择人而噬。

尸体瘦小的像个瘦骨嶙峋的孩子,而它那利齿爪子却有20cm长,完全不成比例。

更可怕的是,尸体眼眶内的眼珠竟没有朽蚀风化,嗯,没有被细菌分解。

深紫色的眼珠子周围还有黑色沥青一般的粘液,宛如活人一样“恶毒”地瞪视众人,几乎裂开180度的嘴巴似乎在咆哮着魔鬼的诅咒。

“法克”骂了一句地球话,丹妮马上又入乡随俗来了一句,“七层地狱啊,乔拉爵士,你见多识广,可知道这是什么人种?”

她可没忘记这是个奇幻世界,连森林之子与巨人都有,出现哥布林、豺狼人什么的也不稀奇。

“他应该就是人类。”乔拉也在坑里刨土,闻言走到第一个发现尸体的马人身边,从他手里接过那节惨白色的骨头棒。

“公主殿下,你看”他举起骨头对丹妮晃了晃,又用骨头在“恶魔”尸体左腿处比划几下,“尸体缺了一条小腿,就是我手里的这根。按照你之前对巨龙来历的猜想,一条巨龙从大灾变中的瓦雷利亚逃脱。

那么,可不可能它是被一位骑士驾驭着离开的呢?

巨龙重伤不治,从半空坠落,骑士摔断了腿,因而小腿骨与尸体分离了。”

阿戈驳斥道:“你看小腿骨这么长,完全与瘦小的尸体不相配,如果尸体真是个人类,那他也是个侏儒。”

不带脚掌的小腿骨超过40cm,说明它的主人生前一定是一条昂藏大汉。

而蜷缩的尸体身高大概不超过一米二。

“据说,从长夏之地到烟海上的古瓦雷利亚废墟,依旧被诅咒笼罩。”乔拉爵士站起身,双眼凝重看着丹妮道:“从瓦蓝提斯到奴隶湾,明明有自由堡垒时期留下的瓦雷利亚大道,可他们宁愿乘船绕过瓦雷利亚废墟,多走几倍路程。那条通往玛塔里斯的道路,便被叫做恶魔大道。”

“瓦雷利亚不是毁于火山爆发吗,怎么又跟诅咒扯上关系了?”丹妮不解道。

“我不知道,”乔拉皱着脸猜测说,“也许是来自古瓦雷利亚龙王的冤魂?众所周知,瓦雷利亚是掌握龙与血魔法的文明。”

“呵呵,你刚才还说这个‘龙王’死状可怖是因为诅咒。”丹妮指着坑里的“恶魔”尸体,好笑道:“你这不自相矛盾吗?”

“如果不是诅咒,为何瓦雷利亚一个人,一条龙都没逃出来?龙可是会飞的呀,地火岩浆很可怕,可烧不到龙,又如何杀死所有的龙?”乔拉一叠声反问。

“也许他受了诅咒,骑龙去魁尔斯找男巫求救。”阿戈插话道。

马民刚开始还怕得要死,这会儿见到卡丽熙与乔拉当着“恶魔”的面争吵好半天,恶魔也没发作。

渐渐的,他们胆气又回来了。

“魁尔斯的男巫的确闻名于世,”乔拉语带嘲讽,“可之所以著名,便是他们常常用虚假的魔法欺骗世人,连维斯特洛都出现过那些蓝色嘴唇的骗子。”

“那”阿戈想了想,指向东方道:“他可能骑龙去玉海对岸的阴影之地,那里遍地都是巫师与缚影士。被卡丽熙烧死的巫魔女,便是在那里学习的沟通魔鬼的法门。”

“你为何一定以为他要去找人求救?还有哪里的魔法技艺,能比瓦雷利亚更强大?”乔拉嗤笑。

“不管他打算去亚夏找巫师,还是被地火熏晕了头脑,胡乱飞到这的,都与我们无关。”丹妮指着那具恶魔一般的尸体,下令道:“不要直接触碰到它,去附近寻找树干与野草,就地焚烧,瓦雷利亚人信奉火葬,我也不算辱没了这位龙王前辈。”

马民立即停止挖掘,爬上土坑,去四处收集柴火。

上午九点左右,丹妮的三条龙一起喷火,点燃坑里的木柴。然后几十人背靠巨人尸骨躲日头,等傍晚再继续工作。

嗯,丹妮住得最舒服,她在巨龙嘴巴安家,厚厚的头颅完全挡住了日照,躺在清理干净的下颚骨上,阴凉又舒适,还特别富有趣味。

冰与火世界地图

很多没看过《权利的游戏》的读者,可以下载来看一看,我弄了个丹妮莉丝的路程图,大家看着可能会明白一些

第34章 给龙上课

“卡丽熙,有情况!”

傍晚时分,炙烤大地的火炉滚入地平线以下,马民们从睡袋里钻出来,就着马奶吃了点干肉条便又开始挖掘工作。

首先他们必须清理焚烧古龙王尸体留下的灰烬,开始还没什么,无论是恶魔之躯,还是被诅咒的瓦雷利亚龙王,都在烈焰下化为焦黑碎骨。

就算有丹妮担忧的病毒,也八成被高温烤死了。

跳入土坑后,马民们见与卓戈的火葬遗迹没啥区别,胆子更大,直接用双手去刨灰烬。

没一会儿,一个马民举起粘着黑糊糊碳灰的手臂,两只手并握一块掌心大的漆黑铁牌,向丹妮高声喊道:“卡丽熙,发现一块铁片,我猜是那个龙王留下的遗物。”

乔拉先接过来用沙土洗去上面的污迹,仔细检查一遍才递给丹妮。“这是瓦雷利亚钢,有龙形族徽与古瓦雷利亚符文。

我们之前的猜测应该是正确的,这块铁牌应该类似与身份证明,就像国王之手的手形胸针。”

维斯特洛王国的首相被称作国王之手,国王之手可以设计自己的首相徽章,可以是胸针、披风别针、挂在胸前的项链不过徽章上总会有一只小巧的金属手掌。

铁牌入手微沉,勉强将丹妮的小手覆盖,让她想到刚入手的65英寸的华为手机,一样的厚薄与重量差不多,面积只有手机三分之一。

瓦雷利亚钢本质上也是一种钢材,如果拿到实验室做元素分析,会发现它与普通钢铁没本质区别。但它的锻造过程中,添加了瓦雷利亚文明特有的魔法,拥有几乎不可损毁的特性。

对了,瓦雷利亚钢锻造的武器还具有强大的破魔特效,比如,斩杀异鬼。

忽略那大半斤的厚实材质,铁牌上面刻录的图文也非常精美。

正面是一条战翅欲飞的巨龙,巨龙爪子握着一柄寒光闪闪的大宝剑,很精致,也很传神,既能感受巨龙面孔透露的威严,又能分辨出宝剑十字护手上的宝石。

巨龙外围有一圈符文,丹妮认识最正宗的瓦雷利亚文字,却一个符文也看不懂。

铁牌的另一面也让丹妮看不明白,上面用不同于正面的粗糙手法,雕刻了一座山峰。

轻轻抚摸山峰图案,能感受到明显的凸凹刻纹。

山峰顶部似乎有一缕缕烟火刻工太糙,丹妮不确定那是黑烟还是一棵大树。

“如果正面图案真是族徽,巨龙握着一柄剑,巨龙也许暗示龙王本身,大家仔细了,说不得有一把瓦雷利亚钢双手剑埋在沙土里。”丹妮兴奋非常,向坑里的人打气道。

事实证明她想得太美。

月上中天,马民刨遍附近沙土,入地四五米深,水都渗出来了,却什么也没找到。

乔拉摇摇头,叹道:“那种情况下,能逃离瓦雷利亚已经难得,他哪里有时间回家取族剑。如果巨龙握着的剑是真实的,那柄剑的重量与体积一定不输于史塔克的族剑——寒冰。”

接着爵士向丹妮描述了一遍寒冰:身宽过掌,暗如黑烟,树立起来比丹妮还高一个头。

丹妮囧了囧,她这身子虽然才14岁,除了有点发育不良,没胸没屁股之外,个头并不算矮,没有测量她也知道,一定在16米左右。

比16米的她高一个头,即便不到两米,也该超过18米了。

“那么长,即便拿得动,也不方便挥舞吧?”她好奇道。

“艾德·史塔克每年要用那把剑砍几十颗脑袋,几十年下来,简直训练得不要再熟练。”乔拉用充满怨念与嘲讽的语气说道。

他差点就成了‘奶德’大剑技能的经验值。

最终丹妮认可了乔拉的分析,一般情况下双手巨剑无法随身携带,死去的龙王没机会回去取剑。

午夜之前,马民从沙土里刨出来二十多根长短不一的乌黑龙骨,最长的超过10米,短的竖起来也有丹妮腰腹高。

很多都有明显的折断痕迹,更进一步证明当时巨龙重伤无力飞行,是从天空坠落地面的。

“算了,就挖到这吧,够整个卡拉萨人手一把龙骨弯刀了。”丹妮拍拍手,叫停了坑里的马民。

“公主殿下,龙骨只能做剑柄,无法锻造成刀刃的。普通钢铁搭配龙骨简直是浪费,其实除了瓦雷利亚钢武器,其它钢材的武器没必动用龙骨。”乔拉提醒道。

“你说龙骨很值钱的。”丹妮道。

“是很值钱,世上也就这么点龙骨。可你不是不需要钱吗?”

“谁会嫌自己钱多呢?”丹妮摆摆手随意道。

离开之前,丹妮让人将龙头骨埋了起来,堆成一座小丘陵。

这是她的宝藏,可不能让其他人得了去。

只要原生态的龙骨露了痕迹,傻子都知道她在红色荒原发现了龙尸。

如今这一埋,连她自己都不确定下一次是否还能找到。

实在是,这片平原有太多类似的低矮丘陵了,而附近又没什么特殊标记物。堆石块,擦木杆,只能短期有效,时间一长便会被风沙掩埋、吹倒。

“大黑,你可记住了?”她询问自己的黑龙。

黑龙的确有些智力,但与人相比太过脑残——那是真脑残,发育不全的那种。

不过龙的方位感特别强,常常进入龙梦、龙灵,与黑龙灵魂合一,丹妮可以明显感知到,龙不止有视、听、嗅、味、触五感,甚至不止六感七感。

呃,她的龙倒没领悟小宇宙。

就像飞鸟可以凭借地球磁场辨别方位,龙也有类似手段。

举个例子,丹妮试过将龙丢在白云城,然后她骑着小银马随便寻个方向骑行几公里,最后找个草丛躲起来,结果三条龙都可以精准找到她。

那时候,她可是故意掐断了龙梦状态。

丹妮可以接收从黑龙那传来的七感、八感,但她不知那是什么,也无法分析利用。

连续问了好几遍,又离开两公里距离,让大黑飞回去试了试,折腾得丹妮一身热汗,最终才勉强确定他或许真的记住了。

“哎,乔拉爵士,一百多年前的坦格利安,有没有帮助龙增加智慧的手段?我的龙太笨。”凌晨时分,在马队回去的路上,丹妮向他抱怨,“笨就算了,只要老老实实听我的话也可以。

但龙天生桀骜,黑龙还好,绿龙与白龙连我都有点控制不住了,沟通太困难。”

“我不知道,熊岛距离权利的中心太远。我对史塔克之外的权贵并不熟悉。”大熊摇头道。

“你可是海塔尔家的正牌子女婿,而海塔尔家族掌控着学城。”丹妮提醒他道。

无论如何,乔拉·莫尔蒙也当了几年海塔尔家的娇客,应该去过几次学城,至少结识几位知识渊博的学城博士。

嗯,学士也分等级,学士学徒,学士,博士,大学士。根据其掌握的知识深度与广度,来评判其学士等级。

“那时候我对学士与学城一点兴趣也没有,事实上,我现在也对他们没兴趣。”

一路上没有遇到任何意外,两天后,他们一行人带着龙骨回到白云城。

之后的日子里,丹妮早晨与傍晚凉快的时候,背着龙出城锻炼身体。上午、下午烈日炎炎的时间段,她开始给三条龙上文化课。

身体越来越大,由瘦小的“猫咪”长成大块头的“京巴”,现在有向“土狗”进发的趋势。

体积越大,他们每天的食量也跟着增长,红沙平原上的砂蜥、蝎子、沙蛇已经不能让他们感到满足。

于是,丹妮用食物来诱惑他们学习。

这个过程非常艰难。

数学课,她在龙梦状态下,向黑龙演示小学生数学运算;语文课,她张大嘴巴,一边发出声音,一边在灵魂连接状态下告知其含义。

还有体育课,丹妮用木棍敲击他们的鳞片,刚开始,幼龙的鳞片如坚硬的鸡蛋壳般破碎,摸着白烟的血液渗透出体表,还未滴落便已燃烧殆尽。

因为黑龙与她有灵魂连接,她在精神海不停安抚、鼓励小龙,黑龙虽然愤怒嘶鸣,却也勉强能配合她。

白龙与绿龙就没那么老实了。

他们出生一个月后,丹妮彻底失去与小白、小绿的龙灵联系。她与黑龙越亲密,与另外两条龙的隔阂越大。

不仅语文课与数学课没法上,锻炼体魄的体育课有一次丹妮将小白脊背敲出血,那小家伙不管不顾,对着她的手腕就喷了一条龙炎。

龙炎温度高于木柴燃烧的火焰,第一次的,她在火焰中受伤了。手腕皮肤起了一圈蟑螂大小的水泡,又痛又痒,养了四五天才恢复原状。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没留下疤痕。

也许真的可以从火焰中汲取力量,也许与黑龙日益紧密的龙灵关系,她的伤势恢复得比常人要快,恢复得也更完全。

比如她肚子上的刀疤。

为了不让其他人发现她的计划,之后半个月丹妮都没让侍女服侍自己洗澡。

嗯,她解释水资源匮乏,今后大家都用细沙清理皮肤污秽。

她还让人准备了一个沙床,上面铺满细腻的白沙。

每晚睡觉之前,脱光衣服在上面摩擦一遍就能清理掉皮肤上的灰尘——油污与老皮碎屑都在烈火中烧光了。

但半个月后,丹妮就开始过上腐败的“奴隶主”生活。

她惊奇发现,肚皮上的疤痕越烧越浅,最终彻底消失不见,皮肤又恢复之前的细嫩光滑。

似乎高温促进血液循环,烈火中,细胞活性太高?

这是科学解释。

魔幻一点的说法,龙与火有恢复身体的魔力。

就像一年多前,原主丹妮刚嫁给卓戈,体弱的她不习惯马背上的生活,每天体力衰竭欲亡,大腿内侧都磨得血糊糊。

结果龙梦一次,只一夜,全部伤势消失一空,身体壮得像个土生土长的马人少女。

第35章 寻龙者(求推荐票)

多次向乔拉抱怨小龙不听话后,他建议干脆让那两个不停话的孩子“退学”,只需专心教导大黑就行了。

只要黑龙够强大,丹妮可以通过他来压服、控制白龙与绿龙。

嗯,乔拉也认为丹妮的教学有助于小龙成长。

他告诉丹妮,坦格利安家族的历史上,龙并非无敌,曾经发生过多次屠龙事件。

“最著名的无疑是米拉西斯之死。当年你的先祖伊耿,在两个妹妹的帮助下征服了除多恩之外的其余六国。

但在攻击多恩狱门堡的过程中,因为一时不慎,蕾妮丝王后的巨龙被弩箭射穿眼睛,巨龙米拉西斯当场便坠地死亡。”

乔拉看了看三条飞在天空寻找猎物的小龙,叹道:“眼睛那样狭小的要害都能被击中,身躯与羽翼更是会经常性遭到攻击。无论从哪方面讲,它们现在都太过稚嫩。”

丹妮接受了乔拉的部分建议,她没有彻底放弃小白与小绿。

其实,面对这种情况,只要是大天朝的学生都该知道怎么做。

没错,分班,快慢班,火箭班。

小黑是优等生,一个龙上火箭班;另外两个是调皮捣蛋的差等生,能混个毕业证就足以让丹妮母亲“老怀大慰”啦!

她自己忙着驯龙,她的卡拉萨也没清闲下来。

老人与妇女依次搜刮三座白城被岁月埋藏的财富。

青壮年分批次地去西边山脉打猎,除了战士自己的食物,他们还会带回烟熏的腊肉。

乔拉则在丹妮的要求下,教导马民孩子骑士之道。

说白了,多斯拉克咆哮武士就是轻骑兵。

轻骑兵攻坚能力之差,连军盲丹妮也知道。

维斯特洛身穿全身铠的骑士,无疑更具有冲击力与战场生存力。

马民之所以只穿一件无袖皮马甲就与人拼命,并非真像他们自己说的那样因为勇敢。

主要还是他们穷,各方面的穷,文明等级与社会制度都非常“穷”。

没财力购买铠甲,没能力生产钢铁,没技术锻造铠甲。

在大草海,一套铠甲的价值远超一名咆哮武士性命的价值。

但现在不一样了,马人有了丹妮。

她必然会为多斯拉克带来更先进的制度,会极大地提高马人的生产力水平。

未来马人将有能力出现大批骑士,未来丹妮也必将需要大批忠于自己的钢铁骑士。

入驻白云城三个月,丹妮喜气洋洋地举起手里小儿拳头大的芜菁,大声向周围的马民宣布道:“第一批粮食即将成熟,我们再也不用担心饥荒啦!”

这个世界真特么诡异,两年生的芜菁三个月就结果子了——虽然有点小,还是在这么炎热的环境下。

不过再想一想果林里一边桃树在开花,另一边桃树在掉果子的奇异场景,她又释然了。

如今这是长夏嘛!

长夏中,贫民吃得撑死;凛冬里,贵族也会饿死。

马民很不给她面子,没有大声欢呼,反而阿戈走出来,大声道:“卡丽熙,我们是马民,马人不当懦弱的农民。

我看,咱们还是放弃这个城市,去西边山脉游牧狩猎吧。”

“咱们人太多,游牧的主要口粮——羊羔与肥牛,又早被杀光了,只剩下出肉率极低的马。

而狩猎的不确定性太高,我们需要稳定的食物来源,我们需要这座既安全又富足的城市。”丹妮瞪着他说道。

“红色平原没其他人,哪里来的危险?”她的血盟卫不服气道。

“报!”

随着一声悠长的喊叫声,一匹骏马“嘚嘚嘚”跑到农田旁边。

“报,报告卡丽熙,有有人要进我们城市。”马背上的战士激动大叫。

阿戈被现实打脸!

“都怪你的乌鸦嘴。”丹妮又瞪了他一眼,问骑士道:“来的是谁?有多少人”

“三个人,“马人战士面色古怪,“他们自称寻龙者,还问我这里是不是白云城,有没有一位坦格利安家的女孩孵出了龙。”

“what?”惊骇之下,丹妮直接彪了一句英语。

“这怎么可能?你确定他们问的是‘白云城’?”她急忙问道。

“是的,那个缚影士就是这么说的。”

“缚影士?”丹妮又是一惊。

她虽然给这座城市命名为“白云城”,但一直以来她也认为这里不会有外人来,所以城门口压根没挂“白云城”的牌匾。

而且

“我的龙呢?”她朝天空看了看,问身边的人,“白龙和绿龙,他们飞回来了?”

“没有。”马人都摇头。

黑龙在读火箭班嘛,学习任务更重,多数时间都跟在丹妮身边。此时,他便站在小银马马鞍上,扑扇着翅膀,用深邃的红色眼睛打量周围的人。

小白与小绿两个调皮的野孩子文化课不行,只能去当个体育特长生,嗯,丹妮减少他们的训练课程,多出来的时间让他们自己去外面狩猎。

不好好读书,就早点出去“打工赚钱”养活自己吧!

“难道他们在外面遇到我的龙了?”丹妮摸着下巴思索,“可即便看到龙,又怎么知道是坦格利安”

“卡丽熙,他们不仅知道你是一位坦格利安,还喊出‘丹妮莉丝’的名字呢。肯定是那个缚影士,阴影之地的巫师会预言魔法,大家都知道。”那马人叫道。

“嗯,大家都知道。”阿戈认真点头。

“大家都知道。”马人侍女姬琪也出言应和。

又来了

丹妮悄悄在心里翻个白眼,对阿戈道:“去将拉卡洛与乔戈叫来,对了,乔拉爵士也叫上。”

这时候乔拉正在广场上教孩子们练习剑术。这段时间,丹妮自己也时不时去学习一会儿。

几个月下来,只锻炼基础剑术的她,竟然将自己的属性提高了一大截。

人物:丹妮莉丝·坦格利安(15岁)

体:很弱——弱

技:极弱——很弱

呃,还是弱鸡一只。

“魁洛,跟我去会见来客。”她转过头,看向报信骑士问:“你们没将他们放进城吧?”

“没有,卡丽熙你说过,只有经过你的允许,才能让外人进城。”马民连忙道。

丹妮愣了愣,她有说过这个命令吗?

但仔细回想一会儿,似乎好像她还真说过,刚进入白城第二天,她让人往城门洞塞石头时说的。

已经很久了,她自己都忘了,没想到马民一直在严格执行她的命令。

唉,马人虽然性子直,老是不分场合地顶撞她,可论忠诚度与执行力,真没可挑剔的。

一边骑马走在街道上,丹妮一边想着心事,不知不觉间他们一行人已经来到城门口。

木排城门高高吊起,她带着魁洛等十来个咆哮武士穿过逼仄的城门洞,来到城门之外。

刚一出城门,丹妮就心里一突,那三个人先不提,可他们的坐骑竟然是骆驼!

她不是什么战略家,也非精英政客,可脑子灵活,几乎一瞬间就明白过来:对马人可算绝地的红色荒原,对于其他人只不过是稍微难走一点的道路。

红色荒原不是绝地,也意味着它不再是自己小卡拉萨的保护屏障。

此地不安全了!

为何马人穿越红色荒原如此艰难?

丹妮一行人一路南行费尽周折,要不是她看过贝爷的野外求生节目,八成要与原本的丹妮一样,走一路死一路,为何会这样?

其实很简单,马人的交通工具不对。

就像肌肉型的越野车和公路汽车,它们用途不一样,如果混淆着使用用越野车上下班,你一年花的油费都够买一辆新车;驾驶着宝马去挑战没有人工道路的大荒野,呵呵,离开公路那一刻估计就得趴窝。

马人骑乘的草原马矫健有力,冲击力、速度、耐力都是第一等的存在。

多斯拉克民族存在几千年,草原马也被定向培育了几千年。多斯拉克人行走在草水丰富的多斯拉克海与诺恩河大平原,他们的战马也为这样的环境而生。

可它们终究只是适合草原的战马,耐热、耐旱能力太差,无法适应红色荒原环境。

所以丹妮不能死操它们,不能压榨马人坐骑的体能,卡拉萨人人有马骑,一天也只能走一百公里。

而骆驼号称“沙漠之舟”,穿越恶魔草丛生的荒原,如同在自家庭院散步。

“我就是孵龙者,坦格利安家族的丹妮莉丝。欢迎你们,远道而来的客人,外面天气热,我们进城吧。”丹妮连身份都不问,自报身份后便直接开口邀请。

那三个骑骆驼的人也很有礼貌,他们熟练地解开包在头上的阿拉伯巾——装备好齐全,接着依次自我介绍。

左边那个白皮肤蓝嘴唇、脸颊肌肉干瘪的男子,用粗嘎的多斯拉克语说:“伟大的龙之母、大草海上的卡丽熙,吾乃魁尔斯的大男巫,俳雅菩厉。”

他在与丹妮说话,目光却炽热地望着盘膝在她头顶而大黑。

中间秃头肥胖的男子皮肤也很白,奶白奶白的,比丹妮这个白人更白,那颗比成龙大哥还大的鼻头一侧,镶嵌着拇指肚大小的绿翡翠。

他用流行于自由贸易城邦的瓦雷利亚语说:“坦格利安的公主,感谢您的邀请,您的善良如同您的美貌那样显眼,鄙人札罗赞旺达梭斯,身列魁尔斯十三巨子。”

这货嘴上说着仰慕丹妮的话,看向她的目光却像是在评估货物的价值。

不过与两外两人相比,丹妮还是更乐于与他打交道,因为只有他没有超越凡俗之外的力量。

第36章 邀请

第三人便是亚夏来的缚影士,她戴着木漆面具,用流畅的七国通用语说道:“你好,龙之母,我是阴影之地缚影士,魁晰。”

红色油漆的木壳面具遮挡了她的眼神与面部表情,丹妮无法从她平淡的声音里听出她的内心想法。

丹妮点点头,让马人让开道路,她与客人先行,他们随后跟上。

刚穿过城门洞,丹妮就见到乔拉爵士与她的血盟卫联袂而来,于是在同行前往宫殿的路上,她又为他们相互介绍了一遍。

“你们为寻龙而来,”乔拉问出一直埋在丹妮内心的疑惑,“可你们如何知道这里有龙?”

“天上的星辰指引着我们。”魁晰简短地说。

“星辰?”乔拉疑惑不解。

“就是它。”男巫指着依旧挂在天空的红色彗星说道。

都过去三个月了,彗星还是没有完全消失,只不过比当初暗淡了很多。

也许不久之后,当人们抬起头,会疑惑发现它不知何时彻底不见了。

“泣血之星?它一直在变幻方向,怎么指引你们?而且,它的出现与龙有关系吗?”乔拉问道。

“对你们这样的凡俗之人,它只是一颗千年难得一见的彗星,可掌握神奇力量的我们,却亲身感受到天地间的巨大变动。”男巫盯着大黑,声音幽幽道。

“这太夸张了吧?之前也不是没有过龙,虽然大家一直说龙已经绝迹一百多年,可那只是在维斯特洛。

铁民说落日之海的深处有海龙,还有冰龙的传说不绝于世,即便是巨龙,也有它们的消息从世界隐秘之地传来。”乔拉认为男巫在说大话,估计是想诓骗自己的公主。

“嘿嘿嘿”男巫诡异的蓝色嘴唇挂着显而易见的讥诮,他甚至不屑于回到“凡夫俗子”的问题。

“啧啧啧,这是个充满风沙与朽败气息的城市,完全配不上尊贵的龙之母。”脑袋圆滚滚像一颗白煮蛋的魁尔斯商人在骆驼屁股抽了一鞭子,紧走几步凑到丹妮身边,用浮夸的语气邀请道:“卡丽熙,您天生就该戴着最华贵的珠宝,穿着密尔丝布织就的精美礼服,身边奴仆环绕,住在最接近天神的宏伟宫殿里。

只有世界之中心的魁尔斯能满足这一切。

而正好,鄙人有能力也有最真诚的心为您提供这些服务。请您离开这个破烂地方,随我去魁尔斯吧。”

“哈哈,达梭斯先生,你是一位高贵且慷慨的绅士,可我还有一大群部民要照顾呢。”丹妮笑着婉拒道。

“哈哈哈”札罗却仰天大笑起来,笑声里充满骄傲与优越,“卡丽熙,你真该去魁尔斯的,这处荒漠之地污染了您的视界。

我家最小一个角落的厢房,也能轻易接纳您所有的部下。

事实上,世界各地来魁尔斯拜访我的国王与大贵族,他们的随身携带的仆役也比你的人多,而我曾一次招待过35位高贵的访客。”

嗯,翻译成容易理解的话:我家随便一个卫生间都比你家整个房子要大,而我家有35个卫生间。

丹妮很想说,我有三座城。

“唉,你们可能不知道,卓戈卡奥已经死了。”她叹气道。

“我们当然知道,”札罗立即道:“最强大的马王去世,大草海又多了几个卡奥,整个厄索斯大陆都知道了。”

丹妮愣了愣,为这个世界诡异的信息流传速度感到惊讶。

其实,等亲眼见识过信鸦的bt之处,她也就不会这么震惊了。

“问题是,篡夺者一直没放松对我的追杀,上一次在神圣的马王城也敢派人毒杀我。没了卡奥庇护,离开这儿后他再派人来怎么办?”

“卡丽熙,不用担心,篡夺您父亲王位的劳勃·拜拉席恩已经死去快半年了。”

接着札罗开始讲述从落日之地传来的消息。

与丹妮看过的电视剧剧情一样,“老伯”打猎过程中,喝了蓝赛尔加了料的酒,迷迷糊糊中被野猪拱死了。

身前有多伟大,死亡时就有多窝囊。

嗯,蓝赛尔·兰尼斯特,王后瑟曦的堂弟,兼自发热自卫棒。

老伯那个人嘛,年轻时牛掰得一塌糊涂,他的钉头锤可以在“冰与火兵器谱”上排名第三,仅次于魔改版的魔山,与手持巨剑“黎明”的拂晓神剑亚瑟戴恩。

红毒蛇、卓戈马王、海王第一宫廷剑士西利欧,都差老伯一个档次。

雷加、白牛再差一个档次。

丹妮身边的乔拉莫尔蒙有点尴尬,估计又差了白牛一两个档次。

这并非有意抬高老伯,冰与火全书中只有他力量与敏捷两种身体天赋都达到满值。

技艺可以锻炼,天赋决定了一个人的上限。

他年轻时捶死雷加的战绩就不提了,只说老伯人生最后一战。

嗯,就是被野猪拱死的那一次。

当时他喝了几大袋子加了料的烈酒,一时躲闪不及,狂奔而来的野猪獠牙刺入唧唧,从下腹一直往上划开一道半米长的口子,要不是胸口的肋骨挡住,当时就断成两截了。

胖肚皮里的肠子、内脏像憋了几天的大便,一时通畅了一般,“哗啦啦”,欢快的流了一地。

换做一般人,唧唧被人踢一脚也该立马委顿倒地,可人家老伯恁是绝地反击,在那么重的伤势之下,用手里的长矛捅死了挂在自己胸前的野猪。

悍勇到极点。

事后他还坚持了几天,留下遗嘱,与好基友奶德回顾了一遍往昔峥嵘岁月,才在罂粟花奶的帮助下死去。

可这么勇猛强悍的战士,竟惨被老婆“色后”戴了无数个绿帽,三个儿子全不是自己的。

嗯,瑟曦与自己弟弟的种。

瑟曦不想给自己老公生孩子,连房事老伯每次喝醉酒找她,她都故意造成两人发生关系的假象,事实上连手都没给碰一下。第一次瑟曦怀上老伯孩子后,她似乎故意让其流掉。

(ps:这点与电视剧《权利的游戏》不一样,瑟曦完全不爱劳勃,甚至不愿与劳勃同床,履行义务时,故意把劳勃灌醉——他自个也常常喝醉。14年来,劳勃与瑟曦牵手的次数,可以手指头数清楚。)

艾德成为首相后,在几个心怀叵测之人的暗示下,很快察觉基友为别人养娃的事实。

然后,他让色后知道自己知道了。

色后知道他知道后,先下手为强,让自己的情人之一,堂弟蓝赛尔,给老伯酒中下毒。老伯如上描述的那样,惨死野猪獠牙之下。

当然,札罗对丹妮讲述的内容并没有这么详实,他只说有流言劳勃是被瑟曦害死的。

“所以,你不必再担忧篡夺者对你不利啦。”他安慰丹妮,“在魁尔斯,在我的保护下,没有人能伤害到你。”

丹妮点点头,顺着他的话题道:“从这到魁尔斯有多远?骑骆驼到这用了几天?”

“1000公里左右,我们花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才来到这。”

丹妮心里估算,他们的速度似乎与她的卡拉萨南行的速度差不太多。

唯一区别,骆驼在这样的环境下还能继续走一千公里,而她的卡拉萨只走了500多公里便濒临崩溃。

一行人说着话便来到宫殿门前,广场上一群老人孩子惊奇地看着骆驼上的三名客人。

丹妮为客人准备了清水和马奶酒解渴,还空出三间靠近花园的卧室给他们休息。

晚上的时候,她又在广场上举办了一场篝火晚会,有蘸了李子酱的烤马肉,蘑菇与熏鹿肉炖汤,黄油甜菜,芜菁炖菜,节省下来的葡萄酒。

几乎是她的卡拉萨能拿出来的最好食物。

三个从魁尔斯来的客人也从骆驼上挂着的箱包里拿出红酒、香肠、鱼子酱。

丹妮还将自己三条猎犬大的龙拿出来给他们观看,还让他们摸了摸小龙。

她与乔拉一直主意观察他们面对龙的反应,魁晰抚摸黑龙的动作充满敬畏,男巫双眼完全无法掩饰渴望。

大商人札罗笑眯成一条缝的眼睛似乎在放光,向丹妮表达了对龙体表高温的惊奇。

总的来说,客人们对丹妮今晚的招待十分满意。

最后,送他们回房休息的时候,丹妮告诉札罗,她会郑重考虑魁尔斯之行的可能。

“你们怎么看?”

丹妮没有立即去睡觉,她将乔拉、血盟卫、几名老人、三个侍女叫到在一起,召开“关于是否去魁尔斯”的统一意见大会。

与其他卡奥将老人当没用的累赘不一样,丹妮十分重视能在大草海残酷环境下活到60岁以上的老人。

除了那个华生有点判断失误之外,牧马人阿凡提,铁匠老人所罗门,都给了她带来非常大的惊喜。

比如阿凡提,简直是养马达人。

红色荒原这么个荒凉的地方,马儿不仅没少,几个月下来,还多了十几匹新生的小马。

放在现代社会,那些世界著名赛马俱乐部,估计会为了争夺他打破头。

所罗门是个绿头发绿眼睛的外族旗人。

多斯拉克人没有铁匠,一直靠外族奴隶帮忙修理武器。卓戈父亲向科霍尔索要礼物时,城邦的贸易亲王将获罪入狱的所罗门当成礼物送给了马人。

嗯,瓦雷利亚在大灾变中毁灭后,科霍尔的铁匠技术世界第一。

里斯的妓女,密尔的工艺品,科霍尔的布料与铁匠,潘托斯的香料与奶制品,布拉佛斯的铁金库,瓦蓝提斯的奴隶

九大自由贸易城邦自然是什么都交易,但它们也各有各的特色。

第37章 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

去不去魁尔斯,其实就像当日“要不要带领卡拉萨南下”一样,貌似前途莫测不可轻易决定,却又别无选择。

“公主殿下,很显然,他们为寻龙而来,对你的龙也有超越兴趣之外的关心。一旦他们中有人打算强夺,你待在这里反而更加危险。”乔拉思索片刻后说道。

“喔?”

“凡是贸易城邦,无论普通商人还是贸易亲王,他们皆重利轻义,毫无荣誉感,但唯有一点值得所有人信任。”乔拉眸中闪过一道精光,“那便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根基,也是贸易城邦存在于世的根基,信用!”

“简单来说,大海之上,野外大道上,任何一位商人都可能化身强盗,凭武力抢夺自己看中的东西。

但在贸易城市中,他们会熟稔地使用欺骗、敲诈、引诱等手段获利,却绝对不会强夺对方的财物。”

看到丹妮若有所思的表情,他笑了笑,道:“越是大商人,手段也越阴毒,越柔和,可这个世界广大却也信息流畅。

如果札罗三人对你发出了邀请,理论上他也承担了护卫你的安全的责任。

并非他们有多高尚,而是他们在其他商人心中的信誉,远比眼前任何的利益都更有价值。

公主殿下,你长期在西大陆各大城邦流浪,对此应该有更深刻的理解才对。”

丹妮点点头,篡夺者对坦格利安兄妹的悬赏一直没有停,但每一位招待过他们的贸易亲王和总督都没砍掉他们的脑袋拿去换钱。

利益不对等。

但世界上仅有的三条龙足以让任何人主动丢掉荣誉与信用。

“即便七国流行的宾客权利也有被人践踏的时候吧?”她说道。

乔拉仿佛被她的话惊呆了,瞪大眼睛,不可思议道:“除了传说中的鼠厨师,谁践踏了宾客权利?最愚蠢、最疯狂、最无知的人也不会去主动破坏宾客权利。”

呵呵,过两年,等罗柏·史塔克的死讯传来,你就不会这么惊讶了。

“鼠厨师是谁?”她问道。

“鼠厨师是一名守夜人,在长夜堡当厨师。他与当时的凯岩城国王有大仇,在那位安达尔人国王带领儿子与封臣巡视长城的时候,守夜人招待了他们。

某一天夜晚,鼠厨师找准机会,暗杀了国王的儿子,然后用王子的肉和洋葱、胡萝卜、蘑菇等佐料一起做成一个大馅饼,撒上胡椒与盐巴,搭配培根肉和暗红色的多恩葡萄酒。

他把馅饼呈给国王,国王吃下自己儿子肉饼,并大声赞其美味,还让厨师再来一块

这件事连诸神也看不过去了,祂们将厨师变成一只老母猪般肥硕的白老鼠,从此以后,只能吃自己的孩子。

鼠厨师一直在长夜堡游荡,被永远也无法满足的饥饿感驱使着,不停吞食自己的子孙。”

昏暗的灯光下,乔拉的模糊的面容有种说不出的阴森,丹妮的两个马人侍女缩成一团,杏仁眼睛里带着惊慌,四处打量,似乎在寻找不知会从哪里冒出来的白老鼠。

“咳咳,非常棒的睡前故事,但这也太没威慑力了吧?”丹妮轻咳几声说道。

“这是真的,在北境,连小孩子都知道。”乔拉不满嚷道。

“故事前半头应该是真事,但后面的诸神惩罚”丹妮摇摇头,问他道:“你认为是哪位神灵惩罚的鼠厨师?”

乔拉立刻说道:“诸神就是诸神,当然是所有神灵都见不得鼠厨师肆意践踏宾客权利的行为啦。”

“呵呵,北境,特别是长城那一片区域,属于旧神的地盘,而安达尔人信奉七神。也许人类会因为政治和谐的原因,认可七神与旧神并存的现实。

但七神教义只认可自己为唯一神灵,祂如果真实不虚,怎会与旧神合作去惩罚一个人类?”

乔拉叹口气,神情无奈说,“公主殿下,这个故事目的在于警告世人:一个人有权力复仇,但杀害自家屋檐下的宾客,践踏宾客权利,诸神便决不会原谅。”

“诸神是否存在,又或者是哪位神灵惩罚的鼠厨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通过这个故事,明白尊重神圣的宾客权利的道理。”他用教育顽皮孩子的语气总结道。

唉,不明白的人是你啊,大熊。

正因为这个故事说教意义太明显,让故事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这个故事让聪明人都明白了一件事:利用他人对宾客权利的信赖,可以轻松而畅快地复仇,诸神却绝对不会因此而惩罚他。

鼠厨师结局可能会很凄惨,但惩罚他的只会是那位伤心的国王,而不是诸神。

对鼠厨师来说,他一介平民,还被发配到长城,几乎永远失去了复仇的机会,更何况复仇对象是一位国王。

什么宾客权利,对那样的人物没有一丁点意义。

不过有些话自己心里想一想就算了,真说出来其他人一定会对她“另眼相看”:没想到公主殿下你是那样的人。

好似她已经做了某些事一样。

所以,丹妮只是问:“你建议我们去魁尔斯?”

乔拉点点头,认真道:“魁尔斯是连接东西方世界的大城市,那里有你需要的东西,比如海船与水手。如果发现魁尔斯人不怀好意,我们可以立即乘船离开。”

“劳勃·拜拉席恩死了,您真的没想法?”他定定看着她,似乎想穿过眼前紫罗兰色的迷雾,直入内心深处。

让异鬼去当那个七国之王吧!

丹妮在心里吐槽,面上却一点不显,反而露出渴望之色,道:“我有机会?”

维斯特洛是乔拉的家乡,他为了回家才甘愿当去劳勃的间谍。

毫无疑问,在拜拉席恩与丹妮之间,他心中的天平已经大大倾向丹妮。

可如果知道丹妮无心回归七国,那时候,天平另一端托盘放置的便不再是“对君临对现任国王的忠诚”,而是“回家的诱惑”。

思乡之情与爱情是同等级的存在。

更何况某人早就给可怜的骑士发了好人卡。

“在这里,什么信息也接收不到,我也无法判断七国此时的情况。唯有一点,即便篡夺者死了,他还有两个儿子,王后可是兰尼斯特啊!

至少拜拉席恩与兰尼斯特会阻碍您的回归。

艾德史塔克几乎拿劳勃当亲兄弟,他也不会支持你。

而谷地的艾琳、三叉戟河的徒利与史塔克是姻亲,他们也”乔拉一脸纠结地说。

他并不知道王后的儿子没一个是拜拉席恩,也不知道艾德已经被王后下狱,说不得这会儿已经被新王乔佛里砍掉脑袋。

这几年维斯特洛的政治形势比海上的风暴还要不可预测,魁尔斯距离君临还是太远,信息延迟高、误差大。

“唉,公主殿下,咱们还是先避开维斯特洛,安心等龙长大吧。”乔拉说了个老成持重的建议。

丹妮点点头,其实乔拉一直很谨慎,也很现实。

“你们有什么建议?”她看向当了半天吃瓜群众的马人。

“卡丽熙,你是我的吾血之血,你说去哪就去哪吧!”乔戈抠了抠光秃秃的月亮门头顶,一脸焦躁地说道。

马人其实不想去远离草原的地方,他们认为海水是毒水,应该远远避开,可愚笨的脑瓜又无法想出更好的建议,只能又焦躁又无奈。

见另外两个血盟卫也一个态度,丹妮又问老人代表,“阿凡提,所罗门,你们有什么想法?”

“要不,我们今晚偷偷离开这,去西边的山脉?”阿凡提说了个比较脑残的建议。

科霍尔老人立即摇头,劝道:“如果我们欺骗魁尔斯人,那我们就不再是他们的朋友与贵宾,而是敌人。大家想过没,他们是怎么找到这的?”

“预言,缚影士会预言。”姬琪惊恐大叫道。

伊丽纠正她道:“是星辰在为他们引路,我下午亲耳听那个蓝嘴男巫说的。”

“去了西边他们也能找到我们。”多莉亚点头道。

“魁洛,从明天起,你要一刻不离地守着我的龙。”丹妮心中有了决定,对自己的“巨龙守卫”说道。

“卡丽熙,只要我还活在,没人能偷走您的龙。”魁洛神色坚定道。

会议上大家有了共识,第二天一大早,丹妮就告诉三位客人自己的决定。

魁晰依旧瞧不见神色,男巫与商人直接表达了欢迎与开心,他们两个都郑重承诺,在魁尔斯,丹妮与她的卡拉萨将受到他们的保护。

上午时候,丹妮派骑士通知另外两座白城的牧民,让他们把卡拉萨的马队带到白云城,在西方山脉狩猎的人也得到通知。

如此,四天后,丹妮的卡拉萨再次出发了。

目标,西南方的魁尔斯。

当然,那四天丹妮也不是什么也没做,她安排阿戈一人三马,带够食物与清水,先一步向魁尔斯出发。

札罗给阿戈写了一封信,阿戈到达魁尔斯后,只需将信交给他的管家,就会有一批仆人带领骆驼队向着红色荒原出发。

骆驼群将携带大量的食物与清水,更重要的是,卡拉萨不用再顾惜马力,等骆驼到来,马人可以换乘更舒适的骆驼。

第38章 神秘力量(大家圣诞快乐)

阿戈没有顾惜马力,三天之后就遇到魁尔斯城的附属村落,丹妮他们还未出发,三百匹挂满物资的骆驼大队便向白云城方向驶去。

卡拉萨一直走了足足四天,死了七八十匹马,队伍几乎喝光了水与马奶,终于遇到骆驼大队的探骑。

如此,这场足足一千公里的接力赛终于完成交接棒过程。

丹妮放下心来,开始关注自己的问题。

弥丽巫魔女与这次寻龙者的预言两件事,已经让丹妮完全明白:除了龙,这个世界还真有魔法与巫术。

她想找魁晰请教一番。

至于为何不是男巫嗯,这几天商人札罗一直在丹妮身边说男巫的坏话。

“男巫的确有过一段强盛的时期,那时候连瓦雷利亚的龙王也对他们另眼相看。”

札罗在另外两位客人不在场时,悄悄对丹妮说:“但今日不同以往了,那些蓝嘴唇的家伙,就好似码头酒馆里的羸弱的老兵,只会夸耀当年之勇,全然忘记力量与技巧早已离他们而去。

他们躲在尘埃之殿,阅读腐朽的卷轴,啜饮夜影之水直到双唇变蓝,口中暗示自己具有可怕的力量,但跟前人相比,他们不过是空壳子。”

“那魁晰呢?”她又问。

“那个女人”商人眼里闪过敬畏之色,讷讷道:“她来自阴影之地的亚夏,俗话说‘宁肯吞下毒蝎子也好过相信黯影之子’,她的力量只会让她更加危险,卡丽熙,你可别相信她。”

如此,丹妮也搞明白预言她存在的人是谁了。

不是一直对她侃侃谈论玄学怪术的男巫俳雅,而是低调得让人忽略其存在的魁晰。

那个女人不简单。

寻找到机会,丹妮将自己的骆驼向戴着木漆面具的女人靠过去,小声问:“魁晰小姐,你懂预言之术吗?”

既然有骆驼可以骑,丹妮当然要解放自己的小银马了。

魁晰不仅戴着木壳面具,外面还缠了一圈阿拉伯巾,她的脑袋向丹妮方向转过去,完全看不出眼神与表情。

“丹妮莉丝,亚夏之地的人不流行叫‘小姐’。”她嗓音清冽地说道。

“好的,魁晰法师。”丹妮打蛇上棍,“你能预测我未来的能否再生一个孩子吗?唉,我可怜的雷戈,他那个叫弥丽的巫魔女诅咒我,说我的子宫再也无法孕育生命。”

说着说着,她的眼眶泛起水润的光泽,脑袋也伤心地偏移过去。

魁晰顿了顿,终于说出一句让丹妮忍不住在心底欢呼的话,“请抛开过去的忧伤,未来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你。至于孩子唉,我无法预言这种事。”

“为什么?你都没见过我,便知道我孵出了龙,还停留在白云城?”丹妮似乎不想让人看见她哭红的眼睛,也拉起脖子上的丝巾往自己脑壳上缠了几圈。

魁晰说道:“预言是一种难以捉摸的魔法,泣血之星出现时,我察觉到魔法的力量在快速复苏,如海潮席卷堤岸上的城镇。

于是,我睁开眼睛,努力去看清这个世界,最本质的世界。结果我看见你在荒原上驯龙。所以,你明白了吗?”

“不太明白。”丹妮老老实实道。

“凡人畏惧并诋毁魔法与巫术,其实那是一种普通人没资格学习的智慧。本质上,它就像看见东方地平线染上绯红,便可知太阳即将升起一般简洁,明了。”魁晰看向丹妮,似乎在询问这下是否明白了。

“可能我就是没资格掌握那种智慧的普通人吧。”丹妮苦笑,她还是没听明白。

“呵呵呵,普通人能让这个世界再次掀起魔法潮汐?”魁晰竟然笑了。

接着,她第三次解释道:“我看见东方的天空被晕红,所以知道太阳即将升起。如果我看不见,或者不去看,那我什么也不知道。

所谓预言,只是世界将信息展现在我眼前,然后我去看了,我便知道了。

关于你能否再生孩子未来,与之相关的信息要素从未出现过,无法归纳,无法揣度,所以我也不知道。”

这一次丹妮大概明白了,预言有点像大数据分析,不过预言家除了自己搜集信息进行归纳之外,泛世界意识也会在冥冥中给他们传递模糊的消息。

龙为这个世界带来魔法,影响力太大,如同海潮汹涌,所以魁晰可以清晰看见“海浪”,进而看见波涛之上的始作俑者,丹妮和她的龙。

而孩子的事,也许对未来有大影响,但在此时,“海潮”还未掀起波澜。

魁晰眼前,海面平静无波。

除非有更强的存在,视线可以穿透海水,见到大洋深渊汹涌的暗潮。

比如,绿先知。

“你能不能教我魔法的知识?”丹妮用期待的眼神看这魁晰问道。

“可以,你可以随我去亚夏,那里有你需要的全部知识。”魁晰用一种“就等你说这句话”的语气快速答道。

丹妮踟蹰了,也猛然间惊醒过来:没人会无缘无故地对你好,除非他爱你。

显然魁晰绝不会爱她,那她爱谁?

她的龙!

“我乃风暴降生的龙石岛公主,复兴坦格利安家族的王朝是我的责任与使命。我的目标在西方,西方的维斯特洛,不能南辕北辙。”

这一刻,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慕容复与她同在。

慕容复说要光复大燕,谁能不信?

魁晰理所当然地信了。

于是,她又恢复之前沉默寡言的状态,似乎丹妮不去亚夏,她便不再理睬她。

魁晰的路子走不通,丹妮只得去找备胎。

“大男巫阁下,听说魔法咒语是独立交流语言之外的特殊语言?”这一次她没有顾忌,没有等其他人不在的时候偷偷询问,大家吃完饭准备休息之际,她直接大声问了出来。

男巫俳雅菩厉很喜欢与丹妮说话,除了夸耀魁尔斯的伟大与繁荣,便是讲一些稀奇古怪、让人难以分辨真伪的巫师故事。

此刻听了丹妮的问题,他很高兴地说道:“卡丽熙,您有探索神秘知识的勇气与智慧。没错,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涉及神秘力量的职业,比如缚影士,男巫,炼金术士、月咏者、红袍僧、黑暗术士、死灵法师、云空法师、火术士、血巫、拷问者、审判骑士、毒剂师、女祭司、夜行者、易形者”

大男巫如数家珍,一口气说了几十个魔法职业,丹妮张大嘴巴,都听傻了。

这到底是低魔低武的冰与火的世界,还是说她来到费伦大陆的一个“博德之门”?

俳雅喘了口气,道:“您的先祖所在的瓦雷利亚,也有自己的血魔法体系,基本上每一个有真正力量的神秘学体系,都有一套自己的魔法语言,也即是咒语。”

“为什么大家不共用一套咒语系统?”丹妮不解道。

“这”男巫蓝色嘴唇开阖,表情犹豫,“也许各家巫师派系的发源地不同吧,就像我们男巫与瓦雷利亚血巫,两个不同文明,语言也不一样。”

这话完全狗屁不通,即便两个隔着10万光年的文明,他们研究出的物理公式也会一摸一样,他们的数学课上,依旧是“11=2”,真理也许不会永恒不变,却必然有一定的共同性,哪能像他说的那样随意。

除了他们没掌握真理,他们的咒语无法涉及世界本质,是个欺世盗名的玩意儿。

似乎看出丹妮的想法,魁晰说话了。

“这是什么?”她握着一根木头对着丹妮问。

那就是一根表面磨得光滑的黄褐色短棍。

她将自己看到的老实说了出来。

魁晰点点头,有将手掌对准乔拉,“这是什么?”

“一个男人?”乔拉迟疑道。

魁晰又点点头,第三次将掌心对准马人侍女伊丽,“这是什么?”

“一个女人?“伊丽惧怕地看了缚影士一眼,弱弱说道。

当魁晰将掌心的木头朝向阿戈时,他说是一只狮子。

最后,魁晰将掌心完全摊开,火把的映照下,可以看见白皙的手心立着一座小巧精致的木雕,一个身子三颗脑袋,怒吼的短发战士,面容温婉的长发女人,龇牙咆哮的雄狮。

这下丹妮明白了,魁晰之前对每一个人,只展露了雕像的一部分,所以四个人做出四种不同判断。

“现在你明白了?”魁晰木壳面具对着丹妮,火光下反射明暗不定的红光。

“最伟大的魔法师也无法掌握全部的真理。”丹妮点头道。

简单来说,就是巫师界的“盲人摸象”。

乔拉突然问道:“男巫阁下,你刚才说的易形者,是不是指曾经的森林之子?”

每一个北境人都是在易形者的恐怖故事中长大的,他们也许没听过月咏者、云空法师那样的名号,易形者却如“鼠厨师”一般让人印象深刻。

“曾经?”男巫摇头失笑,“安达尔人,我明白你们的想法,森林之子是传说,易形者也是传说,世界就像你们家学士期望的那样,没有一丝奇迹的力量。”

“他们已经消失几千年了。”乔拉皱眉道。

“他们从未消失,只是被你们刻意隔绝、遗忘。当我从亚夏离开,前往西方寻找命运的方向时,还从一位易形者手里购买过魔药材料。他的猎鹰可以采摘山巅之上的红莲花。”魁晰冷淡道。

“易形者都跑亚夏去了?”乔拉惊讶的同时也大大松了一口气,似乎在感慨:妖魔鬼怪都离开了,真好。

丹妮却不淡定了,她明明记得,《权利的游戏》里明确说过,易形者是旧神的专属。

怎么可能会有维斯特洛大陆之外的易形者?

第39章 魁尔斯

“我听人说,只有维斯特洛北境信仰旧神的信徒,才有可能成为易形者,难道亚夏也有鱼梁木?也信奉旧神?”丹妮问道。

“丹妮莉丝,你知道什么是旧神,什么是易形者吗?”魁晰反问道。

丹妮看向乔拉,“旧神是一颗刻画人脸的大树?”

“那是心树,旧神是众多远古神灵的统称。”乔拉缓缓说道。

“旧神是一种万物有灵的信仰,作为信徒的易形者觉醒自然之灵,可与具有灵性的动物融为一体。”魁晰跟丹妮说,“这话是一位寻求智慧的老易形者告诉我的,他来自落日大陆长城之外。”

“塞外野人?”乔拉惊呼,“他们怎么跑到几万里之外的亚夏去了?”

“你口中的野人也是智慧人种,他们有寻求智慧与文明的渴望。但出了长城他便感受到深深的绝望,因为你们是如此地嫉恨易形者。

于是,他来到神秘人士的圣殿,阴影之地的亚夏。”魁晰徐徐地说,木漆面具一直对着丹妮。

“丹妮莉丝,安达尔人的维斯特洛容不下你和你的龙。”这句话轻飘飘在丹妮耳边响起,其他人却一点反应也无。

传音入密?

丹妮惊到了。

此后几天丹妮一直心怀惴惴,不敢再与魁晰独处。

她问过乔拉与男巫,巫师与魔法师都不能做出如搓火球,或者扔冰锥那样的“物质化”攻击,只能通过咒语、阴影、血液间接地伤害他人。

她怕魁晰悄悄给自己来一发“影子束缚术”,晚上睡觉时候也开始让侍女轮流陪伴。

不过丹妮似乎想多了,那晚之后,魁晰再没主动与她搭过话,也没寻机会与她独处的意图。

直到他们离开红色荒原,进入魁尔斯的地界,丹妮终于忍不住,问缚影士道:“巫师阁下,你懂得古瓦雷利亚的巫术咒语吗?”

“你想学?”魁晰虽不与她主动说话,却也从未拒绝过她。

“唉,世道艰险,我不想再被邪恶巫师伤害。”丹妮哀伤地叹息道。

“我不懂瓦雷利亚咒语,因为它对我没用途,但如果你愿意,可以去亚夏,那里应该有人可以教你。”

魁晰幽幽道:“阴影之地有消息流传,古瓦雷利亚血巫的后裔依旧活跃在某地。”

“太远了,我要去维斯特洛当女王。”丹妮摇头。

第二天中午,丹妮见到一直被大商人札罗形容成天国之城的魁尔斯。

“当——”

与红色荒原同一颜色的砂岩城墙上骤然响起脆亮的铜锣敲击声,“风暴降生的坦格利安,龙之母丹妮莉丝,来啦!”

有人朝城里大喊,喊声连距离城门半里地的丹妮都听到了。

还不等她询问札罗是怎么回事,“呜呜呜——”

又是一阵悠长洪亮的号角声。

抬眼看去,10米高的城墙上立起一圈皮肤油光闪亮的黑人壮汉,从城垛露出来的上半身不着寸缕,健美的身体盘绕如青铜巨蛇一般的奇特号角。

“哒哒哒哒”

一队骆驼骑兵秩序地从城里奔跑出来,骆驼披着色彩斑斓的毛毯,驼峰间有华丽至极的鞍座,镶嵌着的红宝石与石榴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骆驼上的骑手也装备精良,身穿清一色的红铜鳞甲,头戴镶有铜牙、披着长长黑羽的长吻盔——丹妮看不出那是在模仿什么动物的头颅。

似乎专门为迎接丹妮做了准备,面向红色荒原的这面城门没有闲杂人等。两列骆驼骑士有次序地从城门开始,往城外延伸足足200米。

“嚯嚯嚯!”骑士举起手中亮闪闪的青铜长矛齐声呼和。

长矛尖端绑着彩缎,随着手臂高举落下,彩带如云雾般飘荡。

魁尔斯人并没有大喊“欢迎龙之母做客魁尔斯”之类的客套话,他们只是用最热烈的行动来欢迎客人。

丹妮骑着骆驼与札罗并排而行,走在最前面,乔拉、血盟卫和男巫、魁晰紧随其后。

靠近城墙之后,丹妮才发现红色岩石堆砌的城墙上,雕刻着各种各样的动物:蜿蜒爬行的蛇,展翅飞翔的鸢,滑行游动的鱼,丘陵上啸月的狼群,甚至还有斑马和大象。

但丹妮靠近城门口时,刚才关上的镶铜实木大门又吱呀着向两边打开。

魁尔斯有三道城墙,穿过外墙城门洞,立马有一群小朋友跑过来,他们挎着花篮,笑嘻嘻跟在丹妮骆驼身边,往她身上抛洒五颜六色的花瓣,丹妮也不停回以最甜美的微笑。

其实她心里一直在吐槽魁尔斯人的古怪习俗,那些孩子只脚上穿着金色的凉鞋,身上什么都没穿,但并非赤裸着,他们身上都涂满了色彩明艳的图绘。

中墙12米高,用灰色花岗岩砌成,其上也雕刻了很多画面,不过不是野兽,而是栩栩如生的战争场面,战士刀剑相交,矛盾互击,城下箭支如雨,英雄在战斗,婴儿被屠杀,熊熊燃烧的火葬堆

镶铁实木大门大开,喧闹声、欢呼声如同开了闸的洪水一般,突兀地向进入城门洞的丹妮涌来,那是无数人在欢呼,在呐喊。

中墙与内墙之间有一条长长的街道,街道两边挤满了色调丰富建筑物,有梦幻玫瑰色的石楼,有涂成紫罗兰色高塔,有镶嵌绿翡翠的青铜拱门

这些建筑的阳台上站满了围观的魁尔斯人,妇女穿着露出一边胸脯托卡长袍,男子则偏爱镶有珠饰的丝裙。

那些肤色白皙的魁尔斯人或是向下抛洒红色的玫瑰花瓣,或是挥舞手里的彩色丝巾,或是朝着丹妮大声喊叫

“当当当!”城市高塔上的钟声响起,丹妮突然露出古怪笑容。

这时候应该来一曲《亡灵序曲》,她就是那个一边接受子民欢呼,一边赶往王宫弑父的阿尔萨斯。

内墙高15米,黑色大理石筑成,墙上刻着男欢女爱的场景,嗯,俗称春宫图。

由此可知魁尔斯人的部分习俗。

随着丹妮靠近,内城镶着密密麻麻黄金眼睛的大门,如巨兽的嘴巴徐徐张开。

只有街道上的行人驻足,用好奇的目光打量丹妮一行人,内城并没有特殊的欢迎仪式。

丹妮看见了在这个世界堪称奇迹的高塔,高高耸立的塔尖如丛林般密集,走过每一个广场,都有一座动物形状的精美喷泉。

正午的阳光之下,挂起一弯小巧的彩虹,美丽极了。

大商人俳雅自豪地对丹妮说:“魁尔斯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它是世界的中心,沟通南北的门户,连接东西方的桥梁,古老悠久,超越人们的记忆。它让天下所有城市丑陋不堪,黯然失色。”

这牛皮吹的我就不信了,当年古瓦雷利亚还存在时,你们敢对龙王说这种话。

“是呀,九大自由贸易城邦,除了瓦蓝提斯,我差不多都去过。它们每一个都不配与这座海峡上的明珠相提并论。”丹妮乐呵呵地恭维道。

她不由注意到拱廊街道两边摆放的雕像,这座城市的古代英雄们威风凛凛地站立在白色大理石柱台上。

似乎在等待某一日多斯拉克人到来,将它们掠夺到马王城,与千千万万石雕神像一齐摆放在诸神大道。

穿过拱廊街道,卡拉萨在一处集市前停下。这里是几条街巷的交叉汇集之处,此时丹妮该决定接下来走哪一条路,去哪家做客。

集市位于一座多面开口的巨大建筑内,格子状的天花板成了数千只色彩斑斓的鸟儿的家园。

店铺上方的平台生长着茂密的树木花草,而在店铺之内,商品琳琅满目,世界各地的精美造物在这里汇聚。

“喔,丹妮莉丝,我的绝代佳人,无论你看中了什么,只需轻启芳唇,我会立即将它们送到你的面前。”大商人夸张地说道。

“整个魁尔斯都是她的,她不需要这些小玩意。”蓝嘴唇的俳雅菩厉在另一侧高声叫道:“听我的没错,卡丽熙。跟我去不朽之殿吧,在那里,您将啜饮真理与智慧。”

“哈哈哈,你的尘埃之殿能为她提供什么?”札罗自傲地对大男巫道:“十三巨子将送她一顶由黑玉和火晕石制成的冠冕。”

丹妮立即面露喜色,委婉拒绝男巫道:“俳雅大人,您知道我的身世,也能洞悉我心中的渴望。梁园虽好,终非久恋之乡。我不隐瞒地说,我日夜渴望回到君临的红堡,那才是属于我的宫殿。”

你们最好不要动什么歪心思,否则总有一天,老娘要带领十万多斯拉克咆哮武士洗劫这座城市。

心里发狠,表面上却必须让魁尔斯人相信,她对这座城市没有半分威胁与野心。

俳雅蓝色嘴唇上翘,似乎在优雅地微笑,实际上在内心讥嘲丹妮的幼稚,竟相信无耻商人的话。

等着吧,总有一日你会主动过来找我的。

“卡丽熙,您有超越年龄的智慧。请收下我的礼物,咱们改日再聊。”他递过来一罐油膏,向丹妮颔首示意,“在来魁尔斯的路上,您表现出对神秘力量的渴求,这罐圣油能帮您看见空气之灵。”

等丹妮接过礼物,他便骑着骆驼向另一个方向离去。

“女王陛下,你做了最明智的选择,”商人看着男巫离去的身影,低声说:“魁尔斯有句俗话——男巫的房子,骸骨加谎言。”

都是一丘之貉,何必乌鸦笑猪黑?

第40章 宾客权利

札罗不愧是魁尔斯的十三巨子之一,为她准备的宅邸,让见多识广的丹妮都感到惊叹。

盛开奇异花卉的大花园,宽阔的大理石浴池,高耸入云的水晶占卜塔——也即是观星台,甚至还有一座花园迷宫。

整片宫殿比之前见过的集市还大,别说两百多人的卡拉萨,再多两倍也住得下。

事实上札罗为她准备的奴仆就有200人。

等卡拉萨诸多马民在宫殿安置妥当,丹妮坐在水池边,惬意感受鱼儿亲吻脚趾的舒爽,感慨魁尔斯人竟然连亲亲鱼都有。

突然的,头顶的天空一暗,她转过头,惊疑发现魁晰悄无声息出现在自己身边。

“你”

“我要离开了。”她说道。

“喔,再见。”丹妮吓一跳,还以为什么事呢。

“小心!”魁晰没头没脑地说。

“呃”她愣了愣才讷讷道:“小心什么?”

“小心所有人。从现在开始,他们将不分昼夜地觐见这重生于世的奇迹,接着便会贪念陡生。因为龙的血肉由火构成,而火就是力量。龙,是一切神秘力量的源头。”

虽红漆面具挡住了她的表情,但丹妮还是听出她语气里的郑重。

警告过丹妮之后,魁晰如她来时一般,毫不引人注意地离开了。

丹妮也没了享受宫廷奢华生活的兴致,立即将乔拉与血盟卫也叫到鱼疗池边。让他们享受亲亲鱼的温柔吻触的同时,也将魁晰的警告说了一遍。

“我不喜欢她,因为我看不透她。”乔拉首先发言,“每一位缚影士都值得我们警惕,但她这次没有恐吓我们,从进入这座城市开始,我便感受到一种很不友好,让人难以安心的气息。”

“我不喜欢奶人看我们的眼神。”拉卡洛面色沉重,咬牙道:“就像看从野蛮之地捕获的珍奇动物。”

魁尔斯人皮肤异常白皙,奶白奶白的,明显分辨得出比其它白人民族更白,故而多斯拉克人称其为“奶人”。

丹妮诧异看了他一眼,没想到自己的血盟卫有如此敏锐的感知力。

没错,今天魁尔斯人的确热烈欢迎了他们,但欢迎也有很多种。欢迎贵宾到来与欢迎大熊猫入驻本市,肯定不一样。

所以,丹妮在通过中墙街道时,会不自觉将自己代入到阿尔萨斯的角色里。

——洛丹伦用庆祝胜利的钟声、万众欢呼、漫天飞舞的花瓣,欢迎阿尔萨斯得胜归来,阿尔萨斯当天便在洛丹伦发动亡灵天灾,屠了城。

“他们想看龙,”丹妮转向魁洛,“安排两组守卫,一明一暗地守着三条龙,只要在这儿一日,便一刻不可放松警惕。”

“阿戈,乔戈,你们安排人,男人女人,将我们驻地附近地形地貌,房屋结构、宫殿守卫情况,全部打探清楚。”

最后,她郑重看向乔拉,“爵士,我很明白如今的处境,所以,我要你去街市,去码头,去小酒馆,甚至妓院,去弄清楚魁尔斯普通民众对我们的态度,以及关于魁尔斯上层人士的信息。”

想了想,她又补充了一句,道:“既然这里是连接东西方世界的贸易中心地,肯定有维斯特洛人和其它城邦的商人,你去打探消息的同时,也可以将我和我的龙宣扬出去。”

“这”乔拉爵士面露迟疑,“你之前还担心篡夺者派人暗杀你,如今主动向七国商人宣扬自己将带龙回归维斯特洛,那即便篡夺者死了,还有他的儿子呢。”

“唉,此一时彼一时,孵龙的事已经暴露,如果君临方面一直关注着我,他们一定会在第一时间知道这事。不如将这件事弄成一个焦点,既保护了我们自己,又”

又扰乱众人视线,掩盖她的真正目标。

当晚丹妮享受了与豪华宫殿配套的奢侈食物,爆炒孔雀舌。

mmp,用孔雀舌头做菜,连最贪食的天朝古人都想不到吧?

第二天一大早,如同魁晰警告她的那样,魁尔斯的实权人物坐着轿子,在一大群仆人的簇拥下来到札罗的宫殿。

札罗陪着他们来到丹妮住处,他们宣称为她的美貌与高贵身世所倾倒,并真诚地送上丝绸、珠宝、奇珍动物、特殊技艺的侏儒等等礼物,最后他们一边流着泪赞美龙的伟大,一边睁大眼睛四处张望。

嗯,魁尔斯人很喜欢流泪,认为流泪是一种让他们显得更加文明的象征。

丹妮明白他们的意思,也不推辞,直接将拴着链子的小龙提溜出来,让那些魁尔斯权贵越发泪流凶猛。

魁尔斯上层由三大权利组织构成:王族,商人,男巫。

在巨龙消失魔法绝迹的时代,曾经强大无比的男巫没了力量,便没了权利;王族控制魁尔斯的骆驼骑兵与城市舰队,在名义上统治这座城市。

商人组成最有权势的三大公会,十三巨子、碧玺兄弟会、香料古公会。一个商贸之城,其实际权利当然掌握在商人手里。

只不过三大商人公会之间的内部斗争非常激烈,如果不是为了钳制王族,他们早为争夺城市实控权而撕破脸。

第一日拜访丹妮的是其余另外12位“十三巨子”,第二天来的是碧玺兄弟会。

那些宝石商人见过龙之后,还特意花了一周时间,为丹妮打造了一顶三头龙王冠:魔龙蜷曲的躯体是黄金,翅膀是白银,三个头则分别由翡翠、象牙和玛瑙雕成。

第三日香料公会送了丹妮七十七箱来自世界各地的贵重香料。

嗯,坦格利安家族在统一七国时,为了以外来征服者的身份融入维斯特洛,放弃古瓦雷利亚神灵,转而皈依了七神教会。

理论上,丹妮也该信仰七神。

而对七神信徒,“七”,“七十七”,“七百七十七”都是吉利的数字。

第四日,丹妮便开始接待魁尔斯权利中下游的人物,小商人,政府要职人员,舰队长官,骆驼骑兵队长

当她问札罗王族会不会来时,他语含不屑地说:“现在的王族,除了无上尊严与古老的荣耀,还剩下些什么?你就迁就一下,主动去见他们吧。”

然而想见王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要获得王族召见,必须具备资格,而这个资格掌握在几位权势者手里。

简单来说,就像唐三藏从如来佛祖那取真经,还需要向阿难迦叶送人事一样,丹妮要见到王族,必须打通各方面的关卡,送上足够的人事。

即便想走后门也得有门路,找不到关窍胡乱送礼,除了浪费人力财力没有半点用途。

札罗大义凛然地表示,他在这方面门儿清,可以教她找谁的门路,又该向何人送礼,每个人又该送多少。

丹妮很想说,去泥马德,老娘不吃这一套。

但乔拉这几天已经打探清楚魁尔斯的大概情况,王族的确失去对这个城市的实际控制权,但骆驼骑兵、护城舰队都归王族掌管。

丹妮搞不明白,为何掌握军权的王族为何失去统治地位,也许这就是贸易城邦的特性?

或者,商人更有钱,有钱便能雇佣更多的武装部队,比如佣兵?

札罗劝丹妮走关系以觐见王族的事,在高层不是秘密。

王族八成早已张开口袋,等她往里面扔金币,如果她不去,就是不给王族面子,不给王族面子便代表他们不是朋友。

哼,不是朋友,不是客人,那我就可以对你下手了。

乔拉劝她,“这是魁尔斯的习俗。即便在我们维斯特洛,也并非你去了我家,便一定享受宾客权利。

当宾客来到主人的屋檐下做客,接受主人提供的面包和食盐之后,宾客权利才生效。

如果主人将出鞘的剑横放在膝盖上,则表示他无意与客人建立宾客关系,宾客权利自然也就不存在。”

“可是,强行索贿也太低级了吧?难道七国也流行主人向客人索要礼物?”丹妮愤然道。

“咳咳咳”乔拉好似被呛到般咳嗽起来,满脸的络腮胡也挡不住面皮的红晕。

“不会吧。”丹妮张大嘴巴,一脸不可置信。

“没魁尔斯这么赤裸裸。”乔拉爵士赶忙分辨道:“宾客向主人赠送‘宾客礼物’,主要是为了表达对对方提供食物和住所的感激之情。而且宾客离开,主人也可能会送给对方‘宾客礼物’。

这种传统一般发生在客人处于弱势一方的情况下,因为他害怕主人否决宾客权利。”

也是丹妮看剧时没注意细节,关于乔拉说的这点,在守夜人与野人卡斯特之间表现的尤为明显。

塞外野人卡斯特,冰与火世界第一鬼父。他娶自己女儿为妻,女儿生下的女儿继续娶做老婆,如此连续不断娶了几十个又是女儿又是孙女的妻子。

他也有儿子,但所有的儿子刚一出生便献祭给了异鬼。

可以说,除了夜王几乎全部异鬼都是那货的儿子。

嗯,异鬼与尸鬼不一样,异鬼是活人转化而来,尸鬼是死人尸体被异鬼复活。

没有卡斯特提供房子与食物,离开长城北上的守夜人汉子,几乎要增加一倍的死亡率,所以守夜人有求于卡斯特。

不仅对他乱伦的行为视而不见,还常常被卡斯特勒索铁质武器,也即是‘宾客礼物’。

也因为宾客权利,守夜人总司令熊老即便知道卡斯特与异鬼有关联,也不能去伤害他。

宾客权利是双方面的,不仅主人不能加害客人,客人亦不会伤害主人——哪怕主人正在与魔鬼做交易。

乔拉见丹妮沉思不语,不由再次劝道:“先民有宾客权利的传统,安达尔人也有与之类似的法则。也许宾客权利在全世界通用,只是具体的表现形式不一样。”

“好吧,我给王族送礼,希望他们也能送我点儿‘宾客礼物’。”丹妮叹道。

第41章 走后门与开动物园

丹妮虽没想过让札罗帮自己出钱走门路,但那家伙口口声声说爱慕着她,却也不主动提出要帮她忙。

打托的钱要丹妮自己出,他只负责指引她该向何人打托。

第一步,丹妮带着一匹枣红小母马,一匹猎自红色荒原边界的灰毛野牛,一只从集市购买的大黑狗,来到魁尔斯人的神殿。

奶人信奉她从未听过的“记忆之神”,于是,她向记忆之神的祭祀送上牺牲。

小母马代表马人的奉献,野牛是古老的习俗,据说这座贸易城邦还未建立时,原始的奶人便靠猎取红色荒原的生物过活。

嗯,红色荒原也是越靠近中心,气温越炎热,环境越酷烈,靠海的平原水资源还是丰富,有大批的野生动植物存活。

至于黑狗很奇特,魁尔斯人如大天朝一样,对狗肉的味道情有独钟。

祭祀很满意丹妮的识情识趣,那位头发与皮肤都像白雪的老奶人告诉丹妮,她可以来记忆神殿寻求时间的记忆。

丹妮又详细询问过一遍后才明白,这里是也是魁尔斯人的图书馆,记忆神殿的祭祀同时还是这座城市的史官。

千百年来,他们记录了每一件发生在魁尔斯的大事。

“龙之母,你与你的龙,你的马人战士,你穿过炼狱平原来到魁尔斯的伟大壮举,甚至你今日的神殿之行,也已经、或将成为记忆之神的一部分呢!”老人笑眯眯道。

如果是原身的丹妮莉丝,可能对记录历史的书籍没有半点兴趣,但此时的丹妮却在心里狂呼:值,太值了,两千枚魁尔斯金币完全回本啦!

呃,表面上她只送了三头畜生,其实在昨晚,阿戈便带着四名马人,抬了两箱子新兑换的辉币悄悄进入老祭司家的后院。

嗯,真·走后门,从开在小巷道的后门,进入老祭祀目前最宠爱的13岁小情妇宅邸的后院。

魁尔斯使用从古瓦雷利亚时期便流行的辉币,圆形货币,正面有一顶王冠,背面则为一颗狰狞的骷髅头。

辉币的个头比较小,一枚辉币只有金龙三分之一的重量。

两千枚大概2000*4000=800万人民币的购买力。

这里可是相当于中世纪,生产力远远不如现代天朝,2000枚辉币绝对是一笔巨款。

如此,便能明白为何老祭司对丹妮如此和颜悦色了。

拿到记忆神殿的“借读证”之后,丹妮走的第二个后门是魁尔斯的“名册保管员”,也即城市的行政官员们。

一袋袋金币送出去,丹妮突然发现自己私藏的卓戈黄金竟用去了一半。

她悲苦地告诉札罗,“我没钱了,只剩从白骨之城发掘的一些古董首饰。”

面对一位绝世大美女的求助,札罗心冷似冰,没有一点自掏腰包的想法,反而给她出了个馊主意:世间还有真龙这一消息传遍了东方,越来越多的寻龙者前来探访。现在魁尔斯有无数人想见您与您的龙,不如接受他们求见的请求,同时每个面见您的人都索取一份礼物。

丹妮想了想,这件事对她有利。

能收到多少“动物园门票”不说,只将她的名声传扬出去,让她与她的龙在东方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那么某些人便不敢对她使用最直接的狠毒手段。

她让乔拉在码头区、街头酒馆散播龙的消息,不也是为了这个目的吗?

当大家都不知道她有龙的时候,她宁愿长时间躲在白云城,尽量不让这条消息泄露出去。

但只要有一个外人知道她与龙的信息,那么隐藏起来的计划便彻底破灭。

无人知道龙出世的消息时,她最安全,威胁指数一颗星;少数人知道真龙再次出世时,她最危险,威胁指数四颗星;远东这片地,所有人都知道她的故事后,某些人有了顾忌,她的危险反而降低,威胁指数三颗星;当消息跨越几万公里,传入极西之地的维斯特洛,危险再度提高,威胁指数飙升到最危险的五颗星。

但无论是少数人知道,还是全魁尔斯人都知道,她有龙的信息传入维斯特洛的速度都不会改变。

以魁尔斯到君临的距离,她有两年左右的消息流传速度带来的缓冲期。

要么她的龙能在接下来两年内长大,要么丹妮在两年内建立完善的安保措施,俗称‘建立自己的势力’。

那么,她需要钱。

丹妮同意了札罗建立“巨龙动物园”的计划。

当天下午,乔拉将一名船长带到她的宫殿客厅。

“公主殿下,我为您带来一位来自盛夏群岛的海商。”

那是一个黑人大叔,黝黑的皮肤像抛光的黑曜石,黑黝黝,闪闪发亮。

“女王殿下,我叫库忽鲁莫,‘月桂风号’的船长,来自盛夏群岛的高树镇。”那个披着黄绿羽毛披风,打扮得像一只花孔雀的黑人,躬身行礼做了自我介绍。

“他为您带来君临的消息。”乔拉说道。

“你从君临来?”丹妮问。

“不是,我半年前从旧镇出发,带了满船青亭岛的葡萄酒。您离家久已,想必很怀念家乡的味道,就像七国人民思念您一样。”库忽鲁说道。

他送丹妮的礼物是3桶高等葡萄酒,如果放在魁尔斯市场变卖,能换到4枚辉币。

有点吝啬呢!

不过她很快又想到,这个船长生意做得并不大,四枚辉币对他已经是不小的一笔财富了。

“谢谢你的礼物,”丹妮坐在一堆软垫组成的沙发上,对盛夏群岛人颔首示意,“我更期待你为我带来七国的消息,唉,如果你来自君临就更好了。”

“陛下,君临正面临战争,已经没有外国商人敢去那了,去了也没用。篡夺者死后,君临一片混乱,他们连自己都快养活不下去了,哪里有货物卖给我们?”

黑人船长坐在下首的小凳子上,语言中颇有对君临如今统治者不屑一顾的意味。

“旧镇有学城,七国的消息都向那里汇聚,毕竟每一位贵族都有学士为其服务,而所有的学士皆出自学城。我在旧镇逗留的那段时间,没少打听七国如今的形式。”

丹妮觉得他有点啰嗦,直接问道:“篡夺者究竟是怎么死的?”

“被一个妖魔一般的野兽杀死的。”

“我想知道谁阴谋害死了他,你不会真相信他死于野猪獠牙之下吧?”丹妮淡淡道。

似乎察觉丹妮不耐烦的神色,月桂风号的船长语速极快地说道:“关于国王之死的原因,的确有很多阴谋论流传出来。

如今14岁的乔佛里国王即位,但大家都知道,政事把持在兰尼斯特家族手里。

小酒馆里的学士学徒曾信誓旦旦地说,王后背叛了国王,她还与自己弟弟生下孽种,因为行迹败露才铤而走险谋杀了她的国王夫君。

如此,王位便彻底落入兰尼斯特手中。

这便不难理解为何劳勃的两个弟弟要逃离君临了。

传言还说,拜拉席恩兄弟意图反攻君临,自己称王。

我离开的时候,有小道消息传出——蓝礼公爵意图联合高庭提利尔家族起兵造反。

高庭加上风暴地,小国王的位子很不牢靠啊!

除了王后谋害国王的传言,还有人说是首相杀了国王。

新国王与王后第一时间便宣称,艾德·史塔克谋害了他的国王。有人相信,有人怀疑,听说君临市民竟大半相信此事。

诸神在上,我明明记得首相阁下是劳勃国王最好的朋友,怎么会有人认为他叛国?”

“是呀,异鬼都不信艾德·史塔克会叛国,君临人都疯了,还是傻了?”乔拉点头表示赞同,他语气十分肯定地说:“就算永夏降临,那个家伙也不会玷污他的宝贝荣誉。”

“呵呵,艾德·史塔克15年前可不就叛国过一次?对君临人来说,他早已没了荣誉,再丢掉一次也无妨。”丹妮笑嘻嘻道。

乔拉立即摇头叫道:“那不一样,公主殿下,虽然很大不敬,但您得明白,伊里斯陛下连续杀了他的父亲与兄长,而且直言要北境人把他交出来。

他反叛你父亲的事,算一种荣誉,而非丢掉荣誉。”

也是与丹妮相处几个月,知道她的为人,如果是原本的丹妮莉丝,乔拉怎么也不会说出这种话的。

“史塔克下狱后,北境有什么反应?”乔拉又面色紧张地问船长。

他是北境人,他的家人都是史塔克的封臣。

“据说少狼主在父亲被捕的第一时间,便召集封臣整备军队,大概两万北方人渡过颈泽向南方杀去。”

“唉!”乔拉叹息一声,双眼失神地喃喃,“也不知这一回我那几个堂妹要死掉几个。”

好像只剩一个叫莱安娜的小萝莉了,丹妮怜悯地看着自己骑士,问:“你姑姑有几个孩子?”

“五个,五个都是女儿,最小的大概才六岁。”乔拉说。

哎,好惨,死的只剩那个六岁的娃娃啦!

再过不多久,他老爹也会因为宾客权利被践踏事件,惨死在卡斯特的泥巴城堡。

想到这,丹妮都快叫他节哀顺变了。

这也是她只看了电视剧,导演为了简化人物,删除了好多莫尔蒙家的女儿。

《冰与火之歌》原著中,莫尔蒙家族也只在红色婚礼中死了一个人,乔拉的大堂妹。

所以,她压根用不着为他担心。

“少狼主是罗柏·史塔克?”他问黑人船长。

“是的,罗柏史塔克是统领。”

“他才14岁吧?”乔拉神色暗淡,“我见过那小子,比公主殿下还小大半年,嫩的像夏天里的花骨朵儿。

这可如何是好?这一次,那个毛头小子八成要把整个北境人都搭进去。”

还真是神预言呢!

“也许他天生帅才呢?”丹妮安慰他。

“那我越发该担心了。”乔拉搓了一把脸,幽幽道:“如果他一离开颈泽便打了败仗,北境人会立即缩回颈泽,那么他们便永远不会在这场权利的游戏中失败。

一万多年来,从没军队正面打败颈泽的守军。

如果那小子走了狗屎运,打了一两场胜仗,心气儿飘起来,那北境人才要真正完蛋。”

第42章 宾客如云的丹妮

丹妮眸光闪烁,问道:“船长阁下,从魁尔斯到君临大概要航行多远?耗费多少时间?”

黑人船长以为她打算乘坐他的月桂风号返回维斯特洛,想了想说道:“殿下,您要明白,我们是生意人,不可能直接回君临,一路上可能多次在在奴隶湾与自由贸易城堡停留。

高价卖掉远东的货物,低价吃掉当地特色产品,然后去下一个城市,重复这一个过程。

如此,商人的利润会滚雪球一般飞速增长。

所以,从魁尔斯回君临可能要耽误一年半载。

而且,魁尔斯并非我的目的地,我的船会穿越魁尔斯海峡,沿着贸易航线环行玉海。如此,耽误的时间会更久,下一次去落日之海,估计要三年之后。

嗯,如果我没葬身大海的话。”

“如果不做生意,一路加速向君临赶去,要多久?”丹妮追问道。

“即便不做生意,跑空船,可中途总要补充食物与清水,还需要让水手休养生息,起码要花费三四个月,这还得在没遇到大海发脾气的状况下。”

丹妮点点头,感谢道:“你为我带来珍贵的消息,我祝你一路顺风,生意兴隆。”

“我应该感谢您才对,女王殿下赐予了我最丰厚的回报。”船长双眼放光道。

“喔,什么回报?”丹妮问道。

“龙!”他直勾勾看向丹妮身边趴在地上啃骨头的龙,“我看见了真龙,这是我人生中的奇迹时刻。”

“我还要回报你更多,”丹妮笑了起来,对他招招手,“你来摸摸他们。”

“这”库忽鲁又惊又喜,还有些害怕,他站起身,走三步退两步,踟蹰不前,十分紧张,“真的可以吗?它们会不会咬我,会不会朝我喷火?”

“不会的,我是龙之母,他们都听我的话。”丹妮安慰道。

然后黑人船长满头大汗地蹭过来,用询问的眼神看向丹妮。

“我给你最高的荣耀,你可以去摸最威猛的那个,嗯,他叫黑钻。”丹妮指着身前的大黑道。

如果他敢摸白龙,或是绿龙,一定会发生丹妮也难以预测的惨剧。

但她决不能向其他人承认自己无法控制龙。

相反的,丹妮希望所有人都以为她是真正的龙之母,可以完美掌控自己的龙宝宝。

如此,当人们对龙产生敬畏之心时,也会对她抱有同等的敬畏。

同时也尽量杜绝野心家们产生‘只要弄死那女人,我便可以得到龙’的想法。

——事实上,绿龙与白龙还真有很大几率被人夺走。

预言中,龙有三颗头。

丹妮只是其中之一。

三个多月,快四个月了。大黑体型最彪悍,躯干已经有成年警犬大小,当他展开翅膀,足以将丹妮的床榻铺满。

来到魁尔斯,丹妮不敢放他们到处乱飞,这几天都有手腕粗的精铁锁链捆住他们的脖子。

为了安抚三条龙暴躁的情绪,只得无限量地为他们提供食物。

这会儿,大黑便趴在大理石地砖上,吮吸一根焦黑的野牛大腿骨。

“大黑,不要伤害他。他很仰慕你,想摸摸你。”丹妮一边给大黑传话,一边伸手示意库忽鲁可以摸了。

那家伙明明一脸渴望之色,却又害怕得一直畏缩不前。

终于,在丹妮一再鼓励下,他瑟缩着靠近黑龙,伸出颤抖的右手,轻轻碰了大黑的翅膀一下,便又触电般缩回。

大黑没理睬他,继续吮吸骨头里的髓液。

于是,船长增加了一点勇气,再次伸出手,如飘落的羽毛般轻柔地抚摸在大黑脊背上。

“哇,果真如传说中一样,真龙的鳞甲是滚烫的,只有真龙可以驾驭真龙。”库忽鲁激动得黑脸涨红。

“你都听过那些与真龙有关的传说?”丹妮笑着问道。

黑人船长只轻轻抚摸了一会儿便立即退开几步,垂手立在一边,神态比初见时更加恭敬。

他说:“我在旧镇的学城多次听学士们提到过龙,他们说,只有坦格利安家族的真龙血脉才能降服巨龙,其他人甚至无法承受巨龙散发的高温。

那时我还不信,什么动物的温度能高到骑手无法承受?

最多加一个马鞍嘛。

但今天我才明白,如果巨龙长到贝勒里恩那个体积,马鞍也无法阻挡它熔炉般的灼烤。

即便学士们都认为巨龙是没多少智慧的野兽,可它依旧是天下最传奇的生物啊。”

“学士连巨龙有多少的智慧都知道?他们对巨龙研究的还真够深入。”丹妮好奇起来。

“如果连代表世界奇迹的巨龙也不去研究,学士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库忽鲁语气复杂,说了一句富有哲理的话。

“学士有没有研究出贝勒里恩智慧程度?”丹妮问道。

这次船长还没说话,乔拉就抢先道:“七八岁的孩童,我家学士告诉我的。”

“是的,贝勒里恩有超越其它巨龙的智慧。”库忽鲁附和道。

“呵呵”丹妮轻笑一声,低头对大黑道:“库忽鲁先生送了我三桶酒,你画一幅画送给他吧。”

“画?”库忽鲁茫然了。

不用丹妮吩咐,里斯侍女立即端着一个大木托盘过来,上面放着一卷羊皮纸,一小碗墨汁。

侍女一点也不怕大黑,蹲在他身边,将一米长,半米宽的纸张摊开,左右两边压上镇纸。

接着,又将装有墨汁的瓷碗放着卷纸左下方。

大黑看了库忽鲁一眼,便伸出右爪龙与人一样,也有五根手指。

大黑其余四根握成拳头,锋利如匕首的食指在瓷碗里晕黑之后,便“笔”若龙走,雪白的卷纸上飞快地出现一根根线条。

第一眼看过去,线条杂乱无章,好似孩童在胡乱涂鸦,库忽鲁原本没报期待,见此理所当然的情况也不失望,心想它至少没直接用龙爪按手印。

可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竟看出些不一样的东西。

粗细、深浅各不相同的条纹逐渐勾勒出一个、两个人物,其中那个

“诸神保佑,我没眼花,”他嘴巴张大的可以塞进去一个鹅蛋,“这是我,我与陛下交谈的场景,连宫殿窗边的薄纱也让人感受到微风的气息,这”

“即便布拉佛斯的宫廷画师也不如”库忽鲁艰难咽了口口水,再看大黑的目光已经不是敬畏,而成了纯粹的崇敬,没有了惧怕。

在他心里,眼前的黑龙已经神圣化,有着与神灵一样的意志,不会像野兽那样胡乱伤人。

其实他想多了,大黑的智力也许比较高,但距离八九岁孩子都差一大截,更遑论神灵?

此时大黑也能算算数,如果丹妮让库忽鲁出几个100以内的加减法,大黑估摸也能给出答案——用爪子的地板上刻字,但也就那样了,远不如现场画一幅“觐见女王图”来的震撼。

也是在上文化课的时候,丹妮意外且震惊地发现,龙的空间感对画图有如此巨大的加成。

上过素描课的人都知道,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技能,便是对物体结构的立体解析。

为何达芬奇要不断从不同角度画鸡蛋?

还不是为了培养“体感”?而黑龙天生体感天赋满点,他看待事物的视角比人类更加完整。

库忽鲁拿着一卷羊皮纸,神色恍惚地离开了,今天的所见所闻刷新了他的世界观。

月桂风号船长的到访开启普通人访客的先例,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如一条涓涓细流,以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汇聚成汹涌洪流。

商船船长们带来密尔的蕾丝、一箱箱产自夷地的藏红花、亚夏的琥珀与龙晶,穷一点的行脚商人献上一袋袋银币。

除了商人,还有大量的手工艺者、流浪诗人、歌手

银匠送来指环和项链,铁匠根据丹妮身形与手臂长短,为她打造专属的亚拉克弯刀和双手剑。

染织业者送她彩布,丰富的色彩让她惊呼古人竟有如此伟大的智慧。

接着,无数裁缝涌入宫殿,自告奋勇为她缝制世界最美的衣衫

还有笛手为她吹笛,演员表演杂技逗她欢笑,艺人玩弄戏法。

两个侏儒骑着母猪与大狗学着维斯特洛骑士,进行骑枪比武。

有一个金发蓝眼的年轻瓦蓝提斯人,他恳请丹妮收留自己做近侍,承诺未来将以女王陛下为主角,书写传颂千古的诗歌。

言谈之间,还多次暗示自己精通凯渊城的七种春啼之术。

丹妮见不得那家伙色眯眯看自己的眼神,直接让血盟卫把他丢了出去。

后来连夷地以北的鸠格斯奈人也来了,他们送了丹妮一匹黑白相间的斑马。

嗯,夷地嘛,就是冰与火世界的大天朝。

为了方便理解,大致上可以这么以为:维斯特洛=英国,奴隶湾的吉斯城邦=古埃及,厄索斯西大陆=欧洲,多斯拉克海=俄罗斯,多斯拉克人=哥萨克,魁尔斯=苏伊士,夷地=大天朝,鸠格斯奈人=天朝北方的游牧民族

与所有西方作家的作品一样,只要涉及我大天朝都《冰与火》倒是没太黑,只不过,夷地的面积太小太小,而维斯特洛又太大太大

好吧,扯远了。

丹妮对来访的两个鸠格斯奈人发出留客的邀请,他们受宠若惊地接受了。

当日夜宴之时,丹妮告诉他们:“你们与多斯拉克人一样,是马背上的勇士,我想向二位请教一些统领部落的智慧。”

第43章 马人与斑马人

鸠格斯奈人与多斯拉克一样,是个野蛮的游牧民族。

他们同样对海洋和船只没有兴趣,以游牧为生,掠夺四方文明城邦获取铁器等物资。

组成类似卡拉萨的部落,由类似卡奥的首领领导,居住在类似蒙古包的帐篷里。

他们的皮肤也比较相似,鸠格斯奈人皮肤蜡黄,马人是古铜黄。

不过鸠格斯奈人在相貌与形体上比不过多斯拉克人,他们的男人和女人习惯在两岁时就开始绑脸(胖马丁暗示裹脚?),所以头颅都是尖的,头大脸小,看起来十分丑陋。

而且他们体型矮胖,不如马人高大健壮,四肢修长。不过鸠格斯奈人的坐骑比多斯拉克人强大,马人骑马,他们骑凶猛的斑马。

一个是马人,一个是斑马人。

但与多斯拉克相比,鸠格斯奈人有几个让丹妮赞赏的习俗。

“尊敬的客人,请告诉我的族人,伟大的鸠格斯奈人如何维系民族完整?”丹妮一指客厅一起用餐的阿戈等十多个马人战士,温声询问宾客。

鸠格斯奈人对丹妮无形中的恭维很得意,对她真诚的请教态度更是暗自欢喜。

“我明白卡丽熙的意思,你们的卡拉萨经常性的分裂,这固然淘汰了多数懦弱的卡奥,可一个人的勇武总比不过整个部落团结的力量。”

两个鸠格斯奈人一个中年,一个头发胡须已经花白,中年人默然不语,年老者侃侃而谈。

“说到底,多斯拉克人没建立完善的婚姻制度,普通马人没有妻子,没有孩子,对自己所在的卡拉萨便没有血缘的羁绊。

要知道,血脉可是世界上最强的联系纽带。

我们的部落大多数靠血缘维系,可以几百年、上千年也不崩溃。负责打仗的头目贾哈也并非懦弱之辈,他们往往从上一代贾哈儿子中选取。

贾哈只要有足够多的妻子,便会生下足够多的儿子,那么多血脉优良的儿子,足以选出一名强大的战士。”

丹妮点头赞许道:“这个制度非常好,我们可以学习之。”

这,便是她今次晚宴的目的了。

有些话她自己也能说,但哪有活生生的例子摆在眼前更具冲击力?

听到龙之母的赞扬,老人越发兴致高昂,自豪道:“贾哈只是部落的统领,在贾哈之上,还有贾哈塔,鸠格斯奈所有的贾哈都接受贾哈塔的统领,故而面对强敌时,我们鸠格斯奈人总能拧成一股绳。”

似乎瞥见马人脸上的不以为然之色,丹妮立马捧哏道:“这也是个非常棒的制度,想必鸠格斯奈一定出现过多位史诗英雄级别的贾哈塔了吧?”

任何民族都有史诗英雄,丹妮也不指望老人能说出个真正惊天动地的大英雄来。

她深深明白一件事,血裔传承的民族,全部都会用华丽的诗篇去夸耀自己的祖先。

即便石器时代茹毛饮血的野人,在他们后代的神话传说中,也会变成飞天遁地的神仙中人。

所以问完话,她就呷了口红葡萄酒,静静等待尖脑阔的老鸠格斯奈人吹牛逼。

老鸠格斯奈人似乎从未这么兴奋过,他手舞足蹈地咏叹道:“啊,伟大的龙之母,您可真是慧眼如炬,只有智慧者能洞悉另一位智慧者的智慧。

毫无疑问,您与我们鸠格斯奈人的先祖一样有智慧。”

“过奖,过奖,我差远了,差远了。”

我的脸皮厚度,真的差你们太多了。

丹妮面上谦逊微笑,心里却不住吐槽。

“尼盖尔王国被我们的先祖打的只剩一座城市,那是一个汇聚大量死灵法师与拷问者的城市,要不是城市九成空间都藏在地下,早被我们攻破了。”

似乎为了增加这件功绩的伟大程度,老人压低声音补充道:“你们别小看死灵法师,更不要以为他们是骗子。知道几千年前笼罩世界的长夜吗?”

“异鬼?”乔拉惊呼。

“嘿嘿嘿,我知道异鬼,那些活着的死人,便是死灵法师的杰作。据说,长夜便是夷地天子血石皇,用死灵法术召唤而来。

可如此强大的法师国度,依旧被我们打得几乎灭国。”老人得意道。

“哇,真是太强大了。”丹妮又开始捧哏,心里却将信将疑。

夷地距离维斯特洛几片大陆、几片海,异鬼不去找东方人麻烦,偏偏要死磕西极之地的老百姓。

先不说原因,这么远它们怎么走过去的?

难道通过北极圈绕的近路?

塞外极北之地与夷地相连?

这也太科幻了吧,一点都不奇幻,这里可是奇幻世界呢!

“我们还覆灭了海尔科隆后裔国。”矮壮的老人继续道。

“恕我孤陋寡闻,为何取个‘海尔科隆后裔国’这样古怪的名字?”丹妮好奇道。

还不如叫‘海尔兄弟国’呢!

“唉,即便作为敌人,我们鸠格斯奈人也得承认海尔科隆的伟大。”叹了口,老人反问道:“卡丽熙,你可知道英雄之红剑?”

丹妮想了好一会儿,才从记忆里找到红剑的童话故事,“您是说光明使者吧?”

乔拉悚然道:“八千年前,长夜来临,异鬼将整个世界带入无尽的黑暗与寒冷中,大雪几乎将七国大陆从地图上抹去。

在人类存亡危机时刻,一位英雄出现了,他便是亚梭尔·亚亥!

他手持充满光与热的英雄之红剑,打败黑夜与冰雪,重新为世界带来光明与温暖。”

“这便是了,”老人点点头,感慨道:“亚梭尔亚亥便是海尔科隆。关于长夜的终结者,每个民族中都描绘了相同的故事,类似的英雄形象。

但英雄的名字却不尽相同,你们西大陆的人叫他‘亚梭尔亚亥’,而在东方,海尔科隆的后裔称他为英雄的海尔科隆,夷地人称其为夷·塔尔,在尼盖尔被称为尼芙利昂,以及“猎影者”埃德锐克

即便他早已死在那个英雄辈出的传说时代,可关于他将重生归来的预言也在东方流传了五千年——长夏之后,星辰泣血,冰冷的黑暗将笼罩世界,在这个恐怖的时刻,将有一位战士自烈火中拔出燃烧之剑,那把剑是‘光明使者’,英雄之红剑,持有该剑者便是亚梭尔·亚亥转世,而他将驱离黑暗。”

“如此伟大的英雄,他的后裔用‘海尔科隆后裔国’为自己的国家命名,也不算什么。”

老人接着骄傲地大声说:“但我们鸠格斯奈人覆灭了古老的海尔科隆后裔国。如今只剩沙米利安纳、卡亚卡亚纳亚和巴亚撒布哈德三座堡垒城市,他们是海尔科隆后裔的最后遗民。

我年轻时,就跟随贾哈塔踏上钢之路,对卡亚卡亚纳亚进行了为期3年的讨伐战,我曾两次攻上卡亚卡亚纳亚的城墙。”

这下丹妮真的对‘隔壁的马人’刮目相看了,与他们相比,只会抢夺别人家英雄石像的多斯拉克人,几乎没什么值得夸耀的战绩。

九大自由贸易城邦,一个都没灭掉,太low了!

然而这只是开胃菜,鸠格斯奈人的光荣历史还在继续。

“尼盖尔与海尔科隆后裔国只是东方的小国,真正的霸主是夷地的黄金天朝。”

“黄金天朝?”丹妮牙酸,这个名字好

“唉,这并不夸张,”老人摆摆手,以为丹妮怀疑夷地天子的成色,认为他们配不上‘黄金天朝’四个字,神色郑重地解释道:“黄金天朝乃千神百王之地,其统治者为唯一的天子。

那时候瓦雷利亚人还在野地放羊呢!

天子绝对是当时已知世界里最强霸主,他的军队规模难以想象,他的财富堪比最全盛时期的古瓦雷利亚帝国,他的皇宫比安达尔人的君临城更大,他的卧室地板也是黄金铸造。”

“阁下可去过君临?”乔拉骑士闷闷道。

君临可是七国首都,竟然还没夷地天子的皇宫大,“假安达尔人,真先民”的他很不高兴。

老“斑马人”瞥了他一眼,淡淡道:“君临渔民广场的粪便与烂鱼混合的臭味,我至今难忘。”

不简单,这位老斑马人竟真去过几万里之外的君临。

丹妮立即出言将话题拉回来,“难道英勇的鸠格斯奈人连黄金天朝也覆灭了?”

“那倒没有,”老人摇摇头,又无奈又骄傲地说,“几千年来,我们频频劫掠夷地北境,但也只是逼迫天子不停往南方迁移国都。

曾经夷地出现一位年轻而勇敢的雄主,罗宝天子,他励精图治,改革朝纲,几乎让夷地恢复黄金天朝时期的盛景。

在他的时代,连我们桀骜不驯鸠格斯奈人也不得不向其纳贡称臣。

遗憾的是,罗宝皇帝认为鸠格斯奈人畏威而不怀德,今日臣服他日必叛。”

丹妮点点头,看来那个罗宝皇帝还真是个明白人。

老头也承认道:“他说的没错,黄金天朝强大,我们打不过当然要臣服,但当天朝衰落时,我们是傻了才不去掠夺。”

“呃”

这个老鸠格斯奈人这么直率,丹妮都不知该说啥了。

“可这有什么不对?”老人灌了一杯酒,大声嚷道:“夷地人弱小时,还不是给我们的贾哈塔送钱送女人,以换取和平,等强大了,便大肆屠杀我的族人?

强者欺负弱者,天经地义,弱者欺负强者才有背天理。”

“罗宝皇帝欺负你们了?”乔拉问道。

“不,他不是要欺负我们,他要永绝后患,彻底消灭我们鸠格斯奈人的种族。”老人猛一拍大腿,愤怒大叫道:“真是太欺负人啦!”

丹妮暗叹一声,为那个雄途大略的帝王感到惋惜,既然老鸠格斯奈人好好的在这大声呵骂,那便说明罗宝既非汉武帝,也没当成唐太宗。

第44章 丹妮的学习榜样(求推荐票)

“罗宝皇帝集结30万夷地大军,分13路杀入鸠格斯奈平原,他们一路烧杀,完全为杀戮而来,见人就杀,不分男女老少,甚至不要奴隶。每一个与他们相遇的贾哈部落,都如镰刀下的麦草一般被轻易收割。

我们族人被屠杀,我们的牲口被掠夺,我们的部落被大火焚烧。曾经葱绿的大草原,在烈焰中化为一片焦黑的荒原。”

老斑马人停顿下来,大厅陷入死一般的寂静,片刻后他才语声悲凉地叹道:“一百万人,那一次我们至少死了一百万人,平均每十个鸠格斯奈人里便去了九个,整个鸠格斯奈平原都在哭泣,铺满大地的斑马人鲜血,便是它的眼泪。”

“总归是伟大的鸠格斯奈人取得最后的胜利。”丹妮柔声安慰道。

说实话,夷地虽有个黄金天朝的名号,但夷地人与大天朝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习俗、文化、人种、宗教、政治制度等等,几乎全部都不一样。

嗯,连世界都不同。

她对夷地没有半点认同感,当然,对斑马人更没感同身受的情绪,安慰老斑马人只是出于主人对客人应有的礼仪。

而且,她觉得那个罗宝皇帝有点莽撞,脑子不太灵光。

他为何要带领举国之兵力进入鸠格斯奈平原?

难道是为了杀人?

从根源上决绝游牧民族的入侵,才是根本目的吧。

他完全可以拉一批打一批,分化斑马人完善的“贾哈——贾哈塔”政治结构,培植一群归化的斑马人当‘马奸’。

只要鸠格斯奈人不能拧成一股绳,生产力比夷地更落后的游牧民族决不会再成为心腹大患。

杀人是没用的,大草原就在那,地长草,草养马,马养人,人多则聚为族。

死了匈奴人还有契丹人,契丹人gg后,女真人又填补他们留下的空缺,之后还有蒙古人

几乎无限循环。

“那一次,我们真切感受到亡族灭种的危机,于是,鸠格斯奈人空前地团结起来,所有部落都听命于伟大的赞轧贾哈塔。”老人的声音激昂起来,故事的转折点即将到来。

丹妮好奇问道:“为何到那种绝境之后才团结在贾哈塔麾下?”

都死一百多万族民了,你们的反射弧也真长,她心里吐槽。

“哎,卡丽熙,也怪我将故事的顺序打乱了。”老人不在意地摆摆手,感慨万千道:“那时候我们还没贾哈塔制度呢。与如今的多斯拉克人一样,各部落的贾哈各干各的,还相互争斗。

罗宝皇帝也算帮了我们一把,他不留余地的屠杀,让我们不得不改变以往散漫的民族构架,第一代贾哈塔应运而生。”

丹妮瞥了厅里认真聆听的马民一眼,恨不得大声向他们呐喊:记住,此处该划重点!

“哎,恐怕你们都想不到吧,第一位贾哈塔,赞轧,是一位女战士。她生来即是一位战士,具有卓绝的领袖气质,在最短时间内统一了一千多个敌对的部落。”

丹妮又惊又喜,想不到第一位贾哈塔竟是女子,这

蠢货们,这里不仅要划重点,还必须用红笔圈起来,回去后更要给我写一篇八百字以上的读后感,丹妮心中的小人在向自己的马民小弟咆哮。

“奇女子,真乃天下女人学习的典范。”丹妮还是忍不住表露了部分心迹。

老鸠格斯奈人没听出某人溢出话语之外的野望,只以为她真心在夸赞自己的先祖,焦黄的褶子老脸,在火光的映照下笑成了一团菊花。

“罗宝皇帝已是夷地千古难遇的霸主,可赞轧贾哈塔比他更勇武,更有谋略。面对敌人多路围堵的局面,她制定了‘一分散,一聚合’的策略。

一分散,让部民分散隐藏起来,断绝夷地人就地掠食的可能。同时分散各地的部民还担当游击的任务,焚烧草场,截杀斥候与搜粮队,切断水源,使其饥渴。

卡丽熙,您要明白,那时候形式太过危急,即便我们所有部落团结为一,也无法正面战胜罗宝皇帝十三路大军中的一路。

也许能赢一路,两路,三路,但我们族人消耗光,也永远不可能剿灭全部13路大军。”

丹妮点点头,道:“所以要让夷地人的兵力再次分散?”

“是的,各地游击部队让他们不得不分兵,如此赞轧贾哈塔的‘一聚合’计划便有了用武之地。

她将全体精英斑马战士聚合在一处,不管敌人几路来,她只管一路去,以绝对优势战胜敌人,而自己几乎没有损失。

当连续用这种方法消灭三路大军后,罗宝皇帝终于开始准备改变策略。

没多久,第四路夷地军队被部民游击骚扰的消息传入皇帝大帐,与之前三次的情形一摸一样。

罗宝皇帝判断出,鸠格斯奈人的主力部队就在第四路军附近。

于是他带领自己的皇家卫队极速向第四路军队驻地靠近,几乎是星夜奔驰地赶去

呵呵呵,罗宝皇帝根本不知道,这才是赞轧的真正目的。

夷地人要绝种鸠格斯奈人,赞轧贾哈塔也想品尝复仇之酒的甘甜,她要彻底葬送罗宝的帝国。

鸠格斯奈大荒野里有很多天然的陷阱,在通往第四路军的路上,有一处打埋伏的绝佳之地。

那一战,罗宝皇帝全军覆没,连他本人也死于勇武的赞轧贾哈塔之手。

此后战局形式完全逆转,没了皇帝的夷地军队便像没了头的龙。

每当斑马骑兵用长枪挑着罗宝皇帝戴着王冠的头颅,来到夷地人阵前,他们都会胆气大丧,一半的部队不等我们的骑兵发起冲锋便崩溃奔逃。

另一半军队的阵型也如老祖母的奶纸一样,松弛无力,斑马骑兵一个冲锋之后,他们或者哭嚎着逃跑,或者丢掉武器跪地乞降”

丹妮暗自叹口气,那些夷地人还真是

“哈哈哈”老斑马人仰头狂笑,好似几杯酒下肚后,他自己也变成赞轧麾下的一名斑马战士。

“一个也没放过,跪地投降的,策马逃跑的,全被斑马骑兵一一猎杀。大荒野这么大,他们又不是本地人,能往哪里逃?

起初,他们深入鸠格斯奈平原,誓要杀光每个牧民。此时,远离夷地数千里的荒原,便成了三十万大军的坟地。

杀光入侵的夷地人并非结束,而是新的开始。

赞轧贾哈塔带领几千斑马骑士在夷地往来奔驰,破城拔寨无人能挡,夷地也的确没有士兵了。

如此几年,夷地以十倍数量,偿还了罗宝屠杀百万鸠格斯奈人的血债,罗氏家族的猩红王朝也就此终结。

在杀戮与掠夺中渐渐疲惫的赞轧带着无数奴隶、无数财宝回归草原,从此之后,只有鸠格斯奈人劫掠别人,再无一个民族胆敢入侵大草原。”

乔拉爵士撇了撇嘴,整个夷地都没一千万人口,你们哪里去杀10倍的人?

丹妮直接对马人说道:“你们要牢记鸠格斯奈赞轧贾哈塔的荣光事迹。”

这已经不是划重点、圈红圈的问题了,必须单独拎出来作为标题,大书特书一篇华丽的篇章。

最好让所有马人产生一种‘丹妮卡丽熙=赞轧贾哈塔’的错觉。

可惜她这个想法出现的太早了。

老鸠格斯奈人继续道:“我们的贾哈塔有个代代相传的宝物,那是赞轧贾哈塔让人剔除罗宝头颅上的肌肉,再装饰黄金制成的一个酒杯。

如果卡丽熙有一日能前往鸠格斯奈平原作客,我想贾哈塔一定会用它来招待您。”

那可真是多谢了,谢谢你提前告诉我这事儿,我将来一定不会去你们那作客。

“喔,我想起来了,”乔拉突然面露恍然之色,眸子带着询问看向老斑马人,“前几天我在码头区遇到一对东方人母子,他们的海船即将离港,偏那小男孩趴在船舷上,吵闹着要下去看火术士的杂技表演。

那母亲就用低沉的声音恐吓他说‘如果你不听话,今晚天黑后我就把你送给斑马脸赞轧’,那孩子听了立马噤若寒蝉,小脸都吓白了,再也不敢闹腾。

那个斑马脸赞轧是不是阁下族里的先辈贾哈塔?或者重名?”

“哈哈哈”老鸠格斯奈人得意笑道:“那对母子一定是身穿丝质长袍的夷地人吧?”

乔拉摇头道:“我之前一直在西大陆生活,分辨不出东方人种族。不过他们的服饰的确与我们不一样,很有特色,也很有贵族气质。”

“肯定是黄金天朝的商人,几千年过去,赞轧贾哈塔依旧被夷地人铭记,母亲们低语她的名字,用那些被扭曲的恐怖故事,去恐吓调皮捣蛋的孩子。

斑马脸赞轧只是其中一个称呼,还有‘残忍的’赞轧,‘喜食人脑的’赞轧,‘恶魔的新娘’赞轧,因为她一生没有生孩子,他们还叫她‘不孕的’赞轧。”

老人态度随意,一点儿也不为那些称呼生气,丹妮甚至从他眼神里看到暗藏的得意。

只听那些名称,任何男人面对‘不孕的’赞轧估计都硬不起来。

如此,她想孕也孕不了啊!

丹妮不想被人叫做‘不孕的丹妮’,‘残忍的丹妮’,‘斑马’喔,应该是‘马脸丹妮‘。

这个也要划重点,不过并非马民们划,而是丹妮惊醒自己,要引以为戒。

嗯,今后一定要把史官这个职业整出来。

什么“天下第一美人”,“全世界男人可望不可攀的高岭之花”,‘忠贞的圣女’,‘智慧如大日,美貌似皎月’的丹妮,“仁慈的圣母”,“自由子民的母亲”,“文明之光的火炬手”等等都可以成为她谥号的一部分咳咳,谥号几百字的那种。

对了,“十全老人”,“千古一帝”也可以借用一下。

想到这,丹妮嘴角不由挂上一丝奇怪的笑容,赞轧终究是不如她啊!

呃,人家即便号称斑马脸,也依旧脸皮厚度不如她

第45章 魔力鸟

之后老鸠格斯奈人又向丹妮夸耀先辈贾哈塔覆灭杰戈温巨人王国的事迹。

丹妮当时就被骇住了,连巨人王国也被你们灭了,这是要逆天啊!

特别是斑马人告诉她,杰戈温巨人个头有七八米高

“听学士说,长城以北的塞外可能存在巨人,可他们最高也不超过四米。”乔拉也不淡定了。

“你们那是雪巨人,杰戈温巨人是石巨人。就像你和我一样,都是人类却人种不同,而你几乎比我高大半个身子。”

老鸠格斯奈人说话还是那么富有智慧,乔拉与丹妮都被说服了。

当丹妮用满是崇敬的语气,询问他们有没有留下巨人俘虏时,老人说:“总共只有三个,都没法繁衍了,即便巨人投降,上千年过去也早已老死。”

三个,三个,三个

大爷,您刚才说什么来着?灭了杰戈温巨人“王国”!

丹妮当时的表情一定非常精彩。

又吹嘘了几位杰出贾哈塔的事迹后,丹妮觉得斑马人社会制度方面的内容,差不多已经搞清楚了,便询问起他们的宗教信仰。

“我们信仰月咏者教会。”

老人第一句话就让她大吃一惊。

月咏者即是月之歌者,巫魔女弥丽的分娩之歌就是跟月之歌者学习的。

更重要的是,丹妮知道月之歌者在西大陆也有非常高的地位。

“听说布拉佛斯的建立,便是来自月咏者的预言。”她问道。

“没错,瓦雷利亚自由堡垒控制世界的时候,无数种族沦为奴隶,鸠格斯奈平原也在龙王的势力范围内,龙王可比夷地天子可怕多了,他们有龙。”说完他还瞪圆眼睛,盯着丹妮餐桌旁的三条龙看了好一会儿。

“唉,太不应该了,我最讨厌奴隶制,七神之下,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平等的。”丹妮似无所觉,开始将自己包装成七神信徒。

老鸠格斯奈人没赞同也没反对,不过面色的确和缓了很多

他说:“那些瓦雷利亚人简直丧心病狂,非要去那14座火山底下挖矿,那可是冒着浓烟、流淌红色熔岩的活火山,每一个进入矿洞的奴隶甚至不能活过一个月。

所以从世界各地驶往瓦雷利亚的奴隶船,如过江之鲫,络绎不绝。

大概800年前,一支奴隶船队在夏日之海发生奴隶暴动,叛乱成功后,奴隶们反而更加绝望,大家都知道没人可以逃过巨龙的视野。

万幸,一艘船里有一群鸠格斯奈女奴,她们便是来自鸠格斯奈平原的月咏者。

她们通过预言,找到一个可以作为奴隶们避难所的地方:在松林覆盖的山丘与海礁石之后,有一片环礁湖,此处常年起雾,能够遮挡住头顶飞过的龙王的双眼。

于是船队绕道北上,往厄索斯大陆西北之极的方向驶去,那里便是布拉佛斯。

月咏者的预言实现了,布拉佛斯人为她们建立了最宏伟壮丽的寺庙以示感谢。”

“原来如此,月咏者的功绩当得起那座寺庙。嗯,我曾经去过布拉佛斯。”

这时丹妮却将注意力转移到另一个方面,随口称赞一句,她又问道:“阁下可知瓦雷利亚人在火山里挖什么?”

“红金、黄金、银子和其他矿材,那些瓦雷利亚人真是贪婪到极点,最后都挖穿地狱了。也是报应,来自地狱的毒烟与毒火毁了整个瓦雷利亚。”

丹妮有些失望,还以为是什么魔法材料,原来只不过为了挖金子。

她只得放弃没用的绮思,回归原本的话题,“月咏者在你们部落担任什么角色?”

老人道:“祈祷、医疗、审判等等战斗之外的任何事物。因为月咏者的信仰,我们从不同族相残。”

唔,这个也该划重点。

“唉,我们多斯拉克人真该向前辈学习。”她对马人说道。

丹妮这样身份高贵又善于捧哏的听众实在太少,老斑马人一辈子也没遇到过一回,直到月影西斜,大半夜过去,他才砸吧砸吧嘴巴,停止了让他浑身舒泰的吹牛b表演大会。

第二天上午,丹妮还让阿戈将一匹枣红色小马驹作为回礼送给了老人。

小马驹在白云城出生的,才两个月大,竟然成功穿越千里红色荒原,足以见得它的资质是何等高。

之后几天丹妮又接待了几十位访客,她发现除了能收到礼物外,自己还增长了不少见识。

冰与火世界特色各异的种族,各城邦的独特工艺品,世界各地丰富多彩的物产,各类性格的人呃,俗称奇葩种。

比如,一个魁尔斯寡妇一边哭,一边为她献上丈夫的干尸。

表面覆着一层银叶,据说这样的尸体法力极其强大,尤其因为死者是个男巫,更为有效。

拒绝别人礼物远比在心里吐槽几句更无礼,所以丹妮只能僵硬着脸,把那具经过特殊处理的干尸放入自己藏宝库。

事后大商人札罗将她拉到僻静的地方,跟她商量着要购买那具尸体。

丹妮好奇询问缘由时,他毫不忌讳地告诉她,男巫的尸体远比侏儒的命根子更有魔力,经过特殊的血巫术手段,巫师可以将它的魔力转嫁到其它地方。

比如,他自己的命根子。

胖商人很哀伤地跟她说,自己是白手起家,从一无所有的跑堂小弟变成如今的十三巨子,付出了很大代价,健康的身体,矫健的体魄,年轻的俊颜

无钱有牙时,看见大鱼大肉馋的流口水,却吃不起。如今有了钱,牙口又不行了,山珍海味放在眼前也下不了口。

咳咳魁尔斯商人肾不行了,他鼻涕虫一般的命根子需要魔力加持。

“这其实对你也有好处。”见丹妮神色犹豫,他对她‘挤眉弄眼’地说:“你知道我一直疯狂爱慕着你,嫁给我对你也是最好的选择,我有个健康的身体,只会让‘最好的选择’变成‘最最好的选择’。”

好吧,这下子丹妮明白了,他不是对她挤眉弄眼,而是在抛媚眼呢!

她一下子被恶心坏了。

“我对那具男巫的尸体没兴趣,但那位可怜的寡妇”丹妮犹犹豫豫,“那毕竟是她丈夫,如果她后悔了,或者突然想念丈夫了,回来找我要人,,,呃,要尸体,我怎么办?”

“不会的,送出去的礼物,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啊!”白煮蛋一样的胖脑袋左右摇晃,“再说了,你是伟大的龙之母,七国的女王陛下,魁尔斯最尊贵的客人,我心心念念追求的爱人,何必怕一个普通妇人。”

“我不喜欢以势压人。”丹妮淡淡道。

这货将她当小孩子哄呢!

“那你就直接跟她说,我爱你,我要娶你,我那玩意儿不行了,需要她丈夫的魔力加持。如此也算物尽其用,她该为帮到你感到荣耀,毕竟,这也是她送你干尸的初衷啊!”

札罗很无耻。

为他治那玩意儿,算是帮她?

丹妮很想抽他一巴掌,不,一巴掌不解恨,必须再踹10脚,最后让大黑、小白他们喷龙炎把他烧成灰。

“你能出多少钱?”她问道。

札罗一脸大家都是自己人的表情,说道:“按照市场价,大概200个辉币,我给你100个,如何?”

“大家都是朋友,谈钱伤感情。”丹妮顿了顿,等他胖脸露出喜色,她又说道:“让我们的管家去谈。”

只有乔拉有能力负责这件事,她暗中告诉他,一定要宰那家伙一笔。

自从她多次拒绝札罗明里暗里的求婚之后,便再也没吃过爆炒孔雀舌了。

几次之后,她从勉强下咽变成略微欣赏,又渐渐从欣赏升级为酷爱,好不容易培养出一门奢侈的爱好,他却突然将它掐断了。

嗯,丹妮以自个的财力吃不起那种东西。

除了食物,仆役也比初始少了很多。

比如,每次吃饭时为她献舞、唱歌的漂亮侍女,日益减少,开始有24个,如今只剩4个了。

要收服一个未经历过繁华的女子,其实很简单。

只要你有钱,用金钱让她过一段公主一样的生活,然后让她明白,只有跟了他,这样的生活才能继续。

所以霸道总裁才这么受欢迎,霸道不霸道其实不重要,重点在于他是‘总裁’。

毫无疑问,札罗也是一位总裁,他也想用这样的方式降服丹妮。

他肯定不爱她,但如果娶了她,他就能得到她的龙。

乔拉告诉她,魁尔斯人有个奇特的婚俗,在婚礼当天,妻子可以向丈夫要求一件爱的信物,不管她要求世间何物,只要他有、他能办到,便必须答应。而他也有权对她提出同样的要求,虽然只能要一件东西,但不管是什么都不能拒绝。

“札罗一定会索要你的龙,一只巨龙足以让他的权势更上一层楼,成为这座城市唯一的主人。”乔拉冷笑着对她说。

几日后,札罗兴冲冲找到她,手里托着一对蓝色皮带编织的拖鞋,“看看这是什么?”

“拖鞋。”丹妮想不出它还能是什么。

“你的柿子已经被‘门之开启者’收下啦,通往千座之殿的最后一道关卡已经打开。”他举着蓝色拖鞋晃了晃,得意道:“这就是王族交给你的邀请函,送蓝色拖鞋是他们的传统,明天你便可以穿着它去见王族啦!”

‘记忆的神殿’代表魁尔斯的神职人员,‘名册保管员’是行政官员,‘门之开启者’则为大内总管。

她也的确送了黄橙橙的大柿子,可同一时间还有五千金辉币抬入总管家的后院。

第46章 面见王族

王族是古魁尔斯国王与女王的后裔,他们并非一个人,而是一群嫡系血裔。

札罗看着丹妮的裙子,大惊小怪地告诫她,要去面见王族,要讨得他们的欢心,一定要穿魁尔斯的传统服饰。

也就是大街上魁尔斯夫人小姐穿的露胸长裙。除了整个露出右边的胸部,其它与普通连衣裙没有区别。

“我并非不尊重王族,但我作为客人,如果穿着与魁尔斯妇人一样的衣服,岂不是意图混淆自己的身份?这对王族更加不尊敬吧?”丹妮狡辩道。

她不想把米米露出来给一群人色眯眯的围观虽然它们有点小。

其实她也不算狡辩,从来没有客人去见主人时,一定要穿与主人一样衣服的礼仪。

除非那个客人没有尊严,对主人曲意逢迎,希望从他那得到些什么。

如此他们便不是宾客关系,而成了乞讨者与施舍者。

这些天,丹妮接待过多少‘寻龙者’?他们多是来自不同民族,也都穿着各自的民族服饰,没一个换上多斯拉克彩绘马甲的。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札罗本质上一直看不起她。

很多文明城邦都惧怕马人,却也都看不起马人,显然在这个魁尔斯人眼里,丹妮也是个野蛮的马人,而非七国女王与龙石岛公主。

原本的丹妮莉丝一心想着复国,她极度希望从魁尔斯人那得到帮助,所以一直尽力迁就魁尔斯人。

可她即便穿上魁尔斯传统服饰,王族也没借她一兵一卒。

唔,说起这个,现在这个丹妮还一直纳闷,眼前的城市与《权利的游戏》里的魁尔斯完全不一样。

札罗压根不是黑人,相反的,他奶白奶白的。

他更没丧心病狂地与男巫勾结,杀掉其余12位巨子。因为这里有城市护卫队,有骆驼骑兵,还有一只庞大的舰队,男巫在力量鼎盛时期也得老实缩着。

而且杀了也没用,十三巨子是做生意的商人,他们死了还有无数商人取代他们的地位。

最后,魁尔斯巨富。

想一想便明白了,苏伊士能穷得了?

如果丹妮真如电视剧里那样,成功抢劫了这座城市,那她可以轻松买下整个奴隶湾,压根不用通过欺骗的手段来获得阿波斯塔的无垢者。

“王族绝对不愿接待身穿多斯拉克彩绘马甲的人。”奶人札罗的话将丹妮从沉思中唤醒。

她想了想,说道:“马人也不只有彩绘马甲,我们如今是旗人了,当然也有属于自己的旗袍。”

然后她让伊丽从箱子里找出一件牡丹红的长款袍子。

柔软丝滑的科霍尔绸布,裹金边,短袖,领口与下摆各绣了一支白玫瑰,单侧下摆开叉到大腿中部位置。

当丹妮换好这件魁尔斯裁缝按照她的样图缝制的旗袍,出现在札罗身前时,他长大嘴巴,一对猪眼睛圆滚滚地凸出眼眶,似乎要被掰直了。

“这真的是马人的服饰?”他艰难咽了口唾沫,不可置信道。

“这是旗袍,我们旗人的衣服。”马人侍女骄傲地说。

“如何?”丹妮原地转了一圈,将视线看向札罗。

“比彩绘马甲好多了。”他点点头,用满是欣赏的目光仔细打量旗袍,赞叹道:“简约而不失风韵,性感与庄重兼得,把女人的线条与妩媚完全展露出来,好,好一个旗袍。卡丽熙,你将多斯拉克人的文明等级陡然拔高一大截啊!”

这几句话让丹妮对眼前奶人刮目相看,这货的审美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都远超过常人呀。

当天下午,丹妮脖子套着银项圈,穿红底白牡丹修身旗袍,脚踩蓝色拖鞋,在血盟卫与乔拉的簇拥下,坐马车来到千座之殿大门前。

嗯,穿旗袍时万万不能骑马的,这也是她与侍女早就有旗袍了,却没在人前穿过的原因。

美则美矣,对马民却很不实用。

至于那个如护喉甲一样的银项圈,粗看起来有点似乎是红袍女祭司梅丽珊卓的同款,都是金银箍脖项圈,项圈中心镶嵌一颗耀眼的大宝石。

不过红袍女的是红宝石,丹妮这个是紫水晶,魔力紫水晶,札罗送给她防身的。

他说王族素来名声不佳,常常把毒酒赐给那些他们认为有威胁的人,魔力紫水晶具有辟毒特效,保证丹妮百毒不侵。

如果换个世界,丹妮会嗤笑出声,但这个奇幻的异位面无论多么玄奇的事,她至少也得保持将信将疑的态度。

让丹妮意外的是,王族要求她在觐见时别带龙,对此札罗讥讽道:“你的龙会喷火。他们就像一群缩在温暖培育室的蚕宝宝,无法适应外面的世界,哪怕可能出现的最微不足道的伤害,也会让他们惊惧大哭。”

丹妮瞥了他一眼,心中暗道,如果不是你们这些心怀叵测的商人,对王族做过一些恐怖的事,他们至于吓成惊弓之鸟吗?

但王族们还是想看龙。

她带着血盟卫与龙,跟着一位圆滚滚的黑人老太监穿过王宫大门,由左侧廊道进入正殿一侧的演武场,平日里王族回站在正前方的尖顶高塔上观看士兵演武。

此时铺着彩色鹅卵石的广场空荡荡的,而在高塔上顶层阳台上,影影绰绰站了一群人。

“龙之母,您可以解开真龙的镣铐,在千座之殿肆意翱翔啦!”老太监眼睛笑眯成一对月牙儿。

丹妮叹口气,人在屋檐下,总会做些让自己不畅快的事。

她依次解开三条龙脖子上的铁箍,心里暗自对大黑说:别人拿我们当供人观赏的宠物呢,你领着两兄弟去城外飞一圈。记住,要躲着人类,在我叫你之前不要落到地面。

“嘶嘎——”大黑纵身一跃,想像之前那样,不用滑翔,一步跳上天空,但一用力,它左腿一软,身子踉跄着栽倒在鹅卵石地面上。

“哈哈哈,大黑,你这几天吃的太多,浑身肥膘啦!”丹妮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

来到魁尔斯大半个月,三条龙从未飞过,每日里还不限量地供应新鲜生肉,所有人都看得出他们的体型肥了一圈。

都有点肉嘟嘟的萌态了。

不过他们终究是龙,龙天生属于广阔的天空,很快三条龙在地上扑扇着奔跑十几步,纵身一跃,滑向半空,再绕着广场飞了几圈,后逐渐攀爬到千米以上的高空。

老太监卤猪脚一样的右手放在额前,盯着三条龙化为一个黑点消失不见,才砸吧砸吧嘴巴,神色饕足却又意犹未尽地说:“真龙,那便是真龙啊卡丽熙,您就不能让它们多飞两圈吗?”

“我现在张大嘴巴大喊,他们也听不到呀。”丹妮摊手无奈道。

“好吧。”

接着他将丹妮一行人又带回那座高台之上的正殿,爬上99级石阶,在门前站了足足半小时。比城门还宽大的镶金钉硬木门,带着厚重的历史气息,‘吱呀’打开。

一个身穿五彩条纹宽松丝衣丝裤的白胖子,缓步走出,淡漠地扫视丹妮等人一圈,用带着魁尔斯方言的古瓦雷利亚语,对丹妮说:“王族已经在等着您了,卡丽熙,还请您的部下留在门外。”

胖子语气平缓,不带一丝个人情感,就像个传话的机器人,不过他说话的腔调抑扬顿挫,竟格外的好听。

丹妮对乔拉和血盟卫点点头,便跟着奶人胖子进入宫殿正堂。

大厅有千平方米,大概30米x40米的方形规格,四面墙壁都有开窗,采光设计良好,丹妮一进门便看到大厅另一头的华服魁尔斯人。

从大厅中部开始,有大理石阶梯逐渐向上,在圆形天顶与台阶之间有高高的石头平台。

巨大的木座椅呈弧形摆放在高台上,有二十四个。

那些椅子不但奇大无比,而且雕工奇异,镀金的表面明亮辉煌,扶手与椅背上镶嵌着琥珀、玛瑙、玉石和翡翠,每张椅子各不相同,犹如争奇斗妍的花卉。

每个椅子上都坐了一位皮肤奶白的魁尔斯王族,他们穿着华丽的魁尔斯袍服,有老有少,有精壮的肌肉男,有虚弱的病夫,有目光炯炯盯着莲步婀娜的丹妮,更多人眼神飘忽,完全心不在焉,似乎看过龙便已算达成今日的目的。

“我是风暴降生的坦格利安,七国合法继承人丹妮莉丝。”丹妮落落大方地向他们介绍自己,并抚胸屈膝行了一礼,“得蒙荣耀而古老的魁尔斯王族召见,我倍感荣幸。”

静悄悄的好一会儿,左侧一个中年人出声说道:“龙之母,你的旗袍让人眼前一亮。”

他叫温德罗,札罗推荐她行贿的目标之一。

除了他,还有两位王族接受了她的辉币。

札罗劝她,总归需要几个人在现场帮她说话。

之前她还不以为然,现在丹妮虽觉钱花的不值,却也并非打了水漂。

嗯,其他人都默默看着她,好似看木偶剧。

观众会跟舞台上的木偶说话吗?

王族都不主动跟她问好,等了半天只温德罗出言称赞她的旗袍。

不过丹妮很快想到今天的目的:消灭魁尔斯王族对可能出现的新龙王的担忧。

便按照之前酝酿好的剧本,开始诉说自己的请求,什么“我是坦格利安唯一后人,有权继承七国王位”啦,什么“七国人民都在家里悄悄缝制真龙旗帜,等我回去后一呼百应”啦,什么“潘托斯的贸易总督、布拉佛斯的海王,都支持我复国”啦

她好似天真年少爱幻想的少女,巴拉巴拉诉说着对维斯特洛家乡的向往,对夺回王位的乐观,对七国贵族与善良人民的期待。

第47章 我很遗憾

前几天丹妮去记忆神殿翻阅了魁尔斯的历史。

从厚厚的羊皮书籍中,她得到三条重要信息:第一,以魁尔斯为中心的世界地图,从而知道了这个世界的全貌;第二,与白云城有关的猜测得到证实。

瓦雷利亚还没毁灭时,奴隶湾有连接瓦雷利亚各大城邦的瓦雷利亚大道。

瓦雷利亚大道由魔法配合岩浆熔炼而成的整体结构的石道,比现代高速公路更宽、更坚固,通过它和西大陆的诺恩河流域,几乎将所有城邦连接在一起。

要想富先修路。

再没有比瓦雷利亚大道更安全高速的通道,那时候商人多走“远东——玉海——魁尔斯——白云城——奴隶湾——瓦雷利亚大道——世界各地”这样的路线,所有才有白云城那样的荒漠奇迹。

丹妮有一点猜错了,她看到的干涸河床并非天然的,而是一条人工河。

瓦雷利亚人驱策奴隶从拉札河源头挖出的人工河,近千公里,穿过两座白城,直到第三座白城为终点。

三百多年前,瓦雷利亚毁灭在大灾变中,整个长夏之地都笼罩在诡异的诅咒中,从奴隶湾到瓦蓝提斯的瓦雷利亚大道成了人人惧怕的恶魔大道。

如此,流传千年的东西方‘丝绸之路’就此终结,商人只能通过海船避过瓦蓝提斯到魁尔斯的道路。

白城没了存在价值,每隔几年便需要大量人力修整的河道也渐渐干涸。

百年不到,实力衰弱到极点的白城,便覆灭在路过的马民手里。

唔,言归正传,丹妮从记忆神殿得到的第三条信息与瓦雷利亚有关。

瓦雷利亚龙王抓奴隶都抓到远东的鸠格斯奈平原了,又怎么会放过身边的魁尔斯?

巨龙临城之日,古老的魁尔斯王族灭亡,只留下一位公主成为一名瓦雷利亚龙王的妻子,他们两人便是如今丹妮身前王族的祖先。

丹妮猜测,王族一定对她的巨龙既垂涎三尺,又忌惮万分。

作为龙之母,她有能力成为下一任魁尔斯王族的祖先,就像当年龙王做的那样。

所以,丹妮对上首的王族请求道:“不朽之城魁尔斯的伟大统治者,我向你们请求,借我一支舰队,让我能够回归日夜思念的故乡吧,维斯特洛的人民会感激你们带回他们的女王。”

说到最后,她抹着眼泪哀伤地哭泣起来。

魁尔斯的洋葱,真给力!

有点尴尬,偌大的殿堂里,她细碎的哽咽竟然产生了回音,实在是太空旷,也太寂静了,都没人给她一个回应。

“呜呜呜”也许王族们也觉得如此冷场太过尴尬,高台上传来呜咽的哭泣声。

还是那个托儿。

收了丹妮777枚金辉币的温德罗。

“丹妮莉丝,你的言辞真让人感动,你的情感深深触动了我。”他抹泪道。

丹妮睁大眼睛,期待他说下去,能送她几十艘军舰那便太棒了。

“但我醉心于音乐,对经商不感兴趣,不像十三巨子他们,个个拥有庞大船队,我虽富可敌国,却没有你需要的大海船。”

丹妮心凉了半截,你个王八蛋,都说自己富可敌国了,还如此吝啬。

“卡丽熙,你的服饰,你的礼仪,你说话的方式,都让我动容。”另一个收受贿赂的王族,人称“优雅的艾耿”用带着哭腔的语调,委婉拒绝道:“我是一名王族,但我更是一名诗人,对你的遭遇我愿赋诗一首。”

说完,便一边流泪,一边用抑扬顿挫的古瓦雷利亚语念诗。

诗歌的内容大致讲述一位古老王国的末代公主,如何经历千难万险,最终却又幸运无比地得到众多臣民拥护,打倒篡夺者,成功迎娶大帅逼王子,成长为一代女王。

虽然不能派舰队送丹妮回去复国,也可以用这种方式满足她的梦想嘛!

“呜呜呜,太让人感动了,我也愿祝你马到功成,七国的女王陛下。”很多人第一次发声呃,便是拒绝。

有人学着艾耿他们,用委婉的话语拒绝,有人依旧默不作声,无声的拒绝。

不知何时,一直安静垂手站在台阶左下角的胖子总管,突然向中间横移几步,既没打扰到五米高台上的王族,又刚好让丹妮主意到自己。

丹妮瞥见他对自己悄悄打手势,示意今日的请愿活动到此结束。

what?这就结束了?

即便不送几艘军舰,也该有回礼吧?

她前前后后可是打点了一万多辉币呢。

为了筹钱,她还将访客送的礼物变卖大半。

这魁尔斯的王族还真是一群极品,宾客礼仪全然不顾,完全一毛不拔啊!

丹妮心里把王族祖宗十八代都咒骂了个遍,面上依旧哀哀期期,抹着泪向王族表示感激,然后礼貌地请求告退。

出了宫殿,又在偏殿的演武场等了一个小时,天色渐暗时,三条龙落在她身边,被她重新箍上锁环,一队人顺着来时的路径,离开千座之殿。

中午她乘坐牛车过来时,因为太阳高挂天穹,天气太过炎热,街道行人稀少,此时临近黄昏,宽敞的车道也被摩肩接踵的人群堵塞。

前方的乔戈不得不一边将鞭子在空气中抽得“噼啪”作响,一边在马背上大声吆喝,“让路,你们这些奶人,都把道路让开!给龙之母让路。”

可他生涩的瓦雷利亚语只能吸引无数人好奇的目光,对改善此时拥堵的环境没有半点影响,牛车只能一步步往前蹭。

大商人札罗对此似乎司空见惯,悠闲地斜倚在凉爽的麻将席子铺盖的靠背上垫,将红宝石般的葡萄酒倒进一对相配的翡翠黄金高脚杯里,稳健地递给对面的丹妮,“我的爱之光啊,我看到你的红肿的眼眶写满深深的失落,他们拒绝你了?”

丹妮接过酒杯,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半,“你慧眼如炬,洞察事务的真相,没错,王族毫不留情地拒绝了我。

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没想过要帮我,纯粹是因为对龙的好奇和自身的无聊才把我叫去的。”

札罗闻言脸上没出现半分意外之色,一边给自己倒酒,一边随口问道:“他们都说了什么?”

“温德罗说自己没船,帮不了我,‘优雅的艾耿’哭着为我朗诵了一首诗,拿了我500辉币的马索斯连拒绝的话都懒得说。”丹妮叹口气,问道:“我能让乔拉爵士找他把钱要回来吗?”

“唉,这几个魁尔斯人真无信用,没信誉的人在商界无法生存,魁尔斯却是最大的商贸之都,所以王族的权势越来越低微,名声越来越差。”札罗轻蔑嘲讽了几句,又郑重看向丹妮,告诫她道:“索回礼物之事,休要再提——如果你不希望某天晚上‘遗憾客’会潜进我的宫殿,趁你熟睡时谋害你的话。”

“遗憾客”丹妮点点头,不再提找马索斯要钱的事。

魁尔斯人除了动不动就掉眼泪,将落泪视为文明人的标志之外,还有一个特点:彬彬有礼。

魁尔斯杀手杀人时,也非常有礼貌地对被害人说“我很遗憾”。因此,那个历史悠久的杀手团体以“遗憾客”的名号闻名于世。

唔,自以为是的彬彬有礼。今天下午在千座之殿的遭遇可不让丹妮觉得魁尔斯人有礼貌。

“嗷,我的爱人,你也别太伤心,你今天的遭遇并非独一份。”札罗左右手臂大大张开,搭在软榻椅背上,勾在右手两指间的酒杯轻轻晃动,“魁尔斯有句俗语,从王族那儿要钱,比给法罗斯的石牛挤奶还难。

你知道法罗斯吗?位于玉海的一座岛屿,那里的人崇拜石牛,是不是很奇特?

如果你愿意嫁给我,我的豪华游艇可以带你去那里游览当地风景名胜。事实上我的商队遍布玉海各地,你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

我们去夷地旅行,还可以去寻找诗人口中的梦中之城,可以去鸠格斯奈平原,用死人的头颅啜饮智慧的美酒”

“我要航向维斯特洛,用篡夺者的头颅啜饮复仇之酒。不如你和我去君临吧,落日大陆的风光比玉海更美丽,更神秘。”丹妮对他眨眨眼,笑眯眯道:“除了惊世骇俗的塞外长城,听说极北之地还有异鬼呢!

你知道异鬼吗?能给世界带来永夜的可怕魔物,比那什么石牛有趣多啦!”

“让异鬼来吧,永夜也不如再次被您拒绝更让我心寒。”胖子抹了把脸,竟又从眼睛里挤出几滴泪珠。

果然,每个魁尔斯人能在任何情况下流泪。

“我已经告诉过您很多次了,我是一名商人,所有的商人都是和平主义者,战争是稳定贸易的杀手。我们也许会期待别人战争,但自己却从不参与其中。

而且,我想不通君临那个铁椅子有什么好,听说它是您先祖用几千把剑熔炼而成,又冷又硬又锋锐,简直是个铁怪物。

你都不怕那些参差不齐的尖刺划破您健美的臀部吗?”商人也再一次拒绝了丹妮。

“轰!”

车外的街道上,无数市民突然一起发出一声大喊,巨大的声浪似乎要将丹妮座下的牛车掀翻。

“嘎吱——”牛车也在此时猛地停住。

“发生了什么事?”丹妮隔着纱帘大声询问。

第48章 魔法复苏

“卡丽熙,前面有一个火法师,在当街表演节目,奶人密密麻麻,将街道全部堵死啦。”阿戈低头,将脑袋凑到牛车窗口,大声叫喊。

不大声呐喊不行啊,街头喧闹如同煮沸的白粥,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声音,比现代社会春运时的火车站还夸张。

“火法师而已,每天大街小巷,码头酒馆,都能看到那些家伙们的身影,没什么稀奇的。”札罗满脸不以为然。

他估计是在魁尔斯堵车堵习惯了,如此环境依旧老神在在从椅子下的小格子里抽出一瓶红酒,对丹妮晃了晃,道:“你不是怀念故乡吗?这是来自青亭岛的极品金葡萄酒,咱们再来喝一杯吧。”

“不了,火法师在西大陆可不这么常见,我出去看看。”丹妮摇头道。

其实布拉佛斯、潘托斯街头巷尾也经常能遇到火法师,即便是七神教义下的君临,也有火术士公会。

之前丹妮莉丝遇到的火法师,与其说是法师,不如称之为杂技师,或魔术师。

不过丹妮不想再和札罗再鬼扯下去,心累。

“给我找一匹马来。”她将脑袋探出帘子,对血盟卫喊道。

“卡丽熙,你的旗袍不适合骑马。”乔拉上前几步说道。

三个血盟卫一个在牛车左边,一个在右边,还有一个在前面引路,乔拉爵士在守护在后方,与魁洛一起看护后面一辆牛车上的龙笼。

“唉,麻烦,”丹妮左右看了看,发现自己个头不足以让视线越过密集的人群。

突然,她灵机一动,笑道:“我站牛背上,阿戈你在旁边扶住我。”

这辆牛车是札罗送丹妮的礼物之一,车身用黑檀木与黄金打造,拉车的公牛也是千里挑一的神牛,一头白如象牙,一头黑如乌玉,神骏非常,还特别温顺听话。

犄角上都镶嵌着珠宝。

说着,她便跃下牛车,挤到拉车白牛身边,如灵活的猿猴一般轻巧地立在宽厚的牛背上,压根不用阿戈搀扶。

不看不打紧,只瞥了一眼,便将丹妮吓了一大跳,火法师是个身穿紧身红袍、面容黑瘦、身形如猴的小个子,此时他也如最神奇的魔猴一样,一挥手,凭空在距离地面两米高的地方召唤出一道熊熊燃烧火焰阶梯。

他纵身一跃,落在摇曳飘荡的红色火梯上,没有落下,丹妮没看见任何隐藏支撑物的地方。

事实上这只是开始,他站在虚无的火焰阶梯上,双手连连挥舞,一道道橙红火梯有次序地盘旋出现,一直延伸向高处格子状的天花板,然后他如灵猴一般在火梯上攀援,每跨过一阶火梯,那一阶就在脚后消散,只余一缕银色的烟。

越爬越高,足足四层楼的高度,就见他在顶端向下方疯狂欢呼的观众挥挥手,猛地向后一倒,整个人连着最后一级火梯,突兀地消失得无影无踪。

丹妮瞪大眼睛,看着空荡荡浑黄天空,心里大叫:这不可能。

如果街头杂耍的火法师都这么吊,我还怎么混?

“阿戈,乔拉爵士,你们觉得如何?”她忍不住问守在白牛身边的两人。

他们骑着高大的马背上,与丹妮一起见证了之前的奇迹。

“很不错的把戏,很多宫廷魔术师都不如他。”乔拉大声赞叹道。

“你看懂了没?人哪去了?为何能凭空立在火焰上?会不会真有魔法?”丹妮一叠声问道。

“哈哈哈,公主殿下,您想多了。不过江湖术士的小把戏而已,他们就靠这个吃饭,如果不将我们糊弄过去,就不算合格。”乔拉大笑道。

“这可不是把戏。”一个女人用通用语说。

听到声音丹妮才注意到魁晰不知何时竟也站在白牛旁边,依旧一身灰色亚麻带兜帽法师袍,红漆木面具。

也不知她在那多久了,几个人恁是一直把她忽略了。

明明是个巫师,却把潜行技能点满了。

丹妮一边在心里暗暗吐槽,一边翻身侧骑在牛背上,笑着问候道:“法师大人,好久不见,您最近可好?”

问候一句,她又急忙请教道:“你知道刚才魔术的窍门吗?还是说,那真是魔法?可这怎么可能。”

“如果是半年之前,不用亲眼去看,我也会认同你的说法,但现在不一样了,丹妮莉丝,你为这个世界重新带来魔法的力量。”魁晰的眸子在面具后面反射出水润的光泽。

丹妮用力砸了眨眼睛,却看不清她眼珠的颜色。

“太夸张了吧?如果我有那样的能力,自己也不会什么魔法也不懂了。”她笑道。

魁晰向人群中,不知从哪个地方又窜了出来的火法师指了指,认真道:“我认识他,半年之前在同样的地方,他甚至无法用龙晶生火,只能靠火药和野火欺骗无知的愚人。

丹妮莉丝,你再仔细看,那个彩色衣袍的魁尔斯胖子,他是记忆神殿的祭祀,他身后的戴毡帽的女孩,你主意看”

丹妮顺着她的指引凝神看去,就在七八米外,有个戴毡帽、穿洋红色裙子,做有钱人家淑女打扮的女孩,在胖祭祀腰侧靠了一下便若无其事向另一个方向挤过去。

“那个女孩是扒手!我看见她用刀片划破奶人祭祀腰间布包。”阿戈惊呼道。

“现在你明白了吧?”魁晰看向丹妮,淡淡道:“那个火法师用魔法表演吸引观众注意力,然后他手下豢养的扒手们趁机干活。”

“可这说明什么?”丹妮喃喃道。

“他不是一个正统的火法师。”

“刚才的火焰阶梯你是亲眼所见,而在半年前,他只能表演赤脚踩火炭,或者让燃烧的玫瑰在空中绽放——不用我解释,你自己应该可以猜出其中关窍。与此时的表演相比,宛若云泥。”

最后,她对丹妮感慨道:“原因很简单,魔力之潮涌来,他自身的魔法力量在增长,这个世界每个神秘学人士的力量都在飞速增强。”

“你又不愿教我魔法,跟我说这又有什么用。”丹妮不置可否道。

即便龙为这个世界带来魔法,可她连一个最基础的咒语都不会。

听了魁晰今日的一番言论,她更加绝了去亚夏求学的想法。

真要去了那个巫师之都,到底是她从巫师那学习巫术呢,还是巫师从她“身上”研究出巫术?

“我要警告你,丹妮莉丝坦格利安。”魁晰突然上前一步,握住丹妮撑在牛背上的右手,“你必须赶快离开这座城市,否则就走不了了。”

“黯影之子,不要触碰龙之母!”乔戈眼神一厉,敏捷地把鞭柄在魁晰的手指上一敲,她指头吃痛立即缩回双手。

丹妮皱了皱眉,抬起右手在眼前仔细看了看,皮肤白皙柔嫩,连一丝红迹都没有。

难道是错觉?

刚才魁晰抚摸到她右手腕的一瞬间,一股锐利的刺痛在触碰处出来。

来的突然,去的也快,她都不确定是不是幻觉。

“有什么危险?”她问道。

魁晰倒是神情自若,被乔戈打了一下也没生气,“王族见过你的龙,你多次拒绝了札罗,未来还会继续拒绝下去,而男巫一直觊觎你的龙,你自己也该明白这点。魁尔斯几大势力,没一个是你朋友,还不够危险吗?”

丹妮隐隐瞥了后面的牛车一眼,不置可否道:“你认为我该去哪了?嗯,我不会去亚夏的。”

魁晰淡淡道:“要去北方,你必须南行。要达西境,你必须往东。若要前进,你必须后退。若要光明,你必须通过阴影,这是你的命运。”

“唉,你为何非要我去亚夏?连一个蹩脚的巫魔女便轻易毁了我一生,那里却有无数研究神秘力量的巫师。”丹妮无奈道。

“那里有真相,有你必须知道的世界真相。”魁晰道。

接着她不等丹妮再问,鞠了一躬,消失在人群中。

阿戈看着魁晰离开的背影,轻哼一声说道:“清醒的人都不会相信黯影之子。”

“哈哈哈,你的野蛮人有他们所不自知的智慧。”札罗就在车厢,将方才几人的对话全听在耳里,他拉开帘子邀请丹妮坐回舆车,“就算你一直拒绝我,我也依旧是你最忠诚的朋友,最热烈的求爱者。你可以将我的宫殿当成自己的家,随便住多久都可以。”

“谢谢,你是我最信任的朋友,绅士札罗。”丹妮笑眯眯道。

信你个大头鬼,是时候离开了。

太阳西沉时,他们一行人回到札罗的府邸。丹妮应付过札罗之后,立即将乔拉叫到书房,询问他关于魁晰言论的看法。

“虽然我并不信任她,但魁晰有一句话非常正确,留在这越久便越危险。即便从宾客权利的角度来讲,短时间的访问算客人,如果我们在这耽搁太久,客居就变成了旅居,可不能再算客人了。”乔拉又说起了来自北境的传统。

“你认为我们下一步该去哪?”她问。

“去东方,远东可不止于亚夏,玉海有非常多的贸易城邦。”乔拉道。

丹妮淡淡道:“去东方,就几乎代表放弃回归维斯特洛的机会,放弃伊利里欧等支持坦格利安家族的盟友。”

“伊利里欧不值得信任,他很肥胖,说明他很贪食,俗话说‘贪食者必然贪婪’,同时他还是一名位高权重的掌权者,又有一句俗语,‘掌权者必然生性狡猾’,既贪婪又狡猾的人,您如何可以信任他?”乔拉严肃道。

第49章 夜行者厄拉松

“至于维斯特洛”乔拉神色暗淡,无奈道:“我不知道您该不该放弃那个危险的铁椅子,但我深刻地明白,您在一个地方待得越久,就越容易被敌人发现。坦格利安这个姓氏让背叛者恐惧,特别是在得知你有龙之后。”

“爵士,感谢你为我考虑的这么周全。”丹妮真心实意地道了声谢,然后直视他双眼,反问道:“维斯特洛对我只是一个梦,可它对你的意义呢?不再是七国女王的我,还能有完全可信的女王铁卫吗?”

丹妮从未想过一定要去争夺铁王座,她展现出的所有对维斯特洛的野望都是为了迷惑人。

迷惑札罗,迷惑魁尔斯人,迷惑魁晰,就连乔拉莫尔蒙也是一个重要的迷惑对象。

维斯特洛对丹妮什么都不是,对大熊却是无法割舍的家乡。

乔拉·莫尔蒙自己也无法否认,他对丹妮的忠诚,部分原因是她有很大希望复辟坦格利安王朝。

丹妮成了女王,作为女王铁卫的他便可以洗刷身上所有污点,带着巨大荣耀,衣锦还乡。

“丹妮莉丝,你完全可以信任一位爱慕者的忠诚。”他直呼她的名字。

“问题就出在这了。”丹妮叹气说:“如果我始终无法回应你的爱慕,又不能让你带着荣耀回家乡,你对我的忠诚又有什么意义呢?”

“殿下,您何必这么残忍呢?”乔拉苦笑。

拿你当备胎养才是真正的残忍,丹妮心想。

“你是一位可靠的兄长,一位值得信赖的朋友,我不想骗你,所以也请你不要骗我。”她说。

乔拉先是面色涨红,情绪很激动,听到最后一句,又突然脸色一白,脱口而出:“我没骗你,也不会骗你。”

你此刻便在欺骗我。

今天这么好的坦白机会,只要乘势说出自己君临卧底的身份,我也会顺势原谅你,如此便终结你无间道的煎熬生活,可怎么就把握不住呢

丹妮可以将自己的安全托付给这位女王铁卫,但完全的信任是不会有的至少目前不会有。

“爵士,明天你带阿戈去铁匠公会订购一批皮甲吧。”丹妮本来想说“铁甲”的,可一想到马民自身情况,又立即改口为皮甲。

第一,传统观点还没改变过来,马民战士排斥铁甲,认为躲在铁皮里战斗是一种懦弱的行为。

第二,轻骑兵的战士没有重甲铁骑的战斗素养与意识,简单来说,马民目前还没加点“重骑兵”这一技能。

第三,丹妮想起骆驼骑兵的铜甲,城市护卫竟没用铁甲,这让她对魁尔斯人的铁甲技术有了一丝怀疑。

她将以上三条理由对大熊说了,“以你的骑士素养,选一种能防御箭矢的轻装皮甲。嗯,可以再胸口与后心加一块护心镜。”

“这”乔拉犹豫了一会儿,说道:“公主殿下,你没参加过战斗,恐怕不明白,没有任何一款皮甲能达成你的要求。”

丹妮被他说成战争小白,心里立马不高兴了,咱没上过战场这没错,可抗日神剧,某点的历史小说没少看,铁锅能挡子弹,熟牛皮和棉甲可以抵挡弓箭这种常识,谁不知道?

“我的要求很低了,”丹妮板着脸说,“只要求可以挡住弓箭攒射而已。”

“大规模的弓箭手?”大熊摇摇头,面上苦涩越****铁打造的箭头可以洞穿铁甲,更何况皮甲?”

“那应该是极少数吧?”

李广还能射穿巨石呢,可那样的好汉能有几个?

“唉,这么说吧,除了双弦龙骨弓,盛夏群岛的金木弓最负盛名,一名精英红箭手使用金心木弓,可以击穿400米外的薄皮甲(ps)。但我明白你的要求,希望马民们在弓箭雨中冲锋陷阵,那种距离真挡不住弓箭的。”

(ps:这是原著设定,盛夏群岛天鹅船常配备一群红箭手防御海盗,金心木是制作弓箭的最好材料,月桂风号船长库忽鲁(得到大黑一幅画的那个访龙者)的女儿便是一名红箭手,能射中360米之外的敌人)

丹妮木着脸问道:“你确定400米没错?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都能做到?”

乔拉点点头,说道:“如果你不信,可以去码头区瞧一瞧,那里停靠不少盛夏群岛的商船,每艘船至少有一名精英弓手。

对了,那个月桂风号的库忽鲁,便是来自盛夏群岛,可惜,他应该离港多日了。

大海上到处都是海盗,接舷战即便能打赢,毁掉的货物也不再少数,所以强大的弓手很有必要。”

“唉,原来如此”丹妮沮丧叹口气,摆摆手说:“还是弄一套皮甲吧,胸口镶上铁板,有一层防护总比没有强。”

第二天一大早乔拉便与阿戈去了铁匠公会。

那是一个武器商人与大批铁匠组成的联盟,刀枪剑戟他们有,菜刀锄头镰刀他们也有,皮甲马鞍马蹄铁他们还是有。

小卡拉萨的可战之士也就100出头,对铁匠公会只是小生意,要不了几天便能将丹妮的订单完成。

这期间出现一个小插曲,乔拉与阿戈因为头盔的事吵了起来。

维斯特洛骑士明白丹妮保护麾下战士的本意,故而额外挑选了一款“全身”铁盔。

嗯,就是有护面、喉甲、加裙护颈甲的头盔。

戴那种头盔,后脑勺粗长辫子将是个极大的负担,马人很不喜欢。

两人在铁匠铺吵了起来,最后闹到丹妮那儿,她想了想,便让铁匠在头盔后方开一个孔,可以把辫子放出来。

“太丑了,而且多了个孔便多了个隐患。”乔拉嘟哝道。

“哎,那身皮甲到处都是破绽,也不差这一个。”丹妮叹道。

除了皮甲,丹妮还订购了一大批手弩,用手上弦的单手弩,和用脚踩着上弦的重型双手弩。

马人几乎人人有弓箭,但手弩就比较少有了,除了卓戈收藏了一把镶金黑木单手弩,其他马人没一个有手弩的。

丹妮给每位战士配备两只弩,挂在马鞍两边,女人、儿童、老人也人手一只,队伍的攻击力一下子增强一倍不止。

除了武器,丹妮还订购了一批骆驼。

她这番动作立即引起札罗注意,买武器可以说是为了加强护卫能力,买骆驼那是想要离开啊!

“星辰之光啊,我哪里做的不够好吗?你竟这么快就要离去了。”商人抹泪哀伤道。

“你是一位好客的主人。”

丹妮闻言眼眶也红了,万般无奈地说:“可我想回维斯特洛,我的人民在等着我,篡夺者已死,对我是最好的机会,可在这里我得不到任何援助。”

“哎,太让人忧伤了。”札罗哭了一会儿,似乎不经意地问道:“我的天堂之星啊,你打算骑骆驼回到白云城,然后返回多斯拉克大草海吗?”

“也许吧,如果你肯送我两艘大海船,我当然会直接走海路,如果没有船,我只能骑骆驼了。”

札罗沉思了一会儿,用散发浓郁香水气息的丝巾抹干净脸上的泪迹,说道:“我的天堂之星,你不用那么着急,也许事情会有转机。”

“什么转机?王族明确拒绝了我,以你为代表的十三巨子更是一直让我失望,难道碧玺兄弟会或是香料公会回转心意了?”丹妮好奇道。

“不,不,不”札罗连连摇头,面露鄙夷道:“除了恭维和谎言,他们什么也不会给您。香料公会全是一群伪君子和吹牛大王的集合,兄弟会里另一个名称叫‘海盗’。”

“呃,除了这几个势力,魁尔斯还有谁能帮我?”

“你还记得我向你购买的男巫干尸吧?”札罗不答反问。

丹妮秀丽的小脸有点扭曲,她之前其实一直关注着札罗的魔力鸟,便将这事对乔拉和血盟卫们说了,让他们留意打听札罗的情况。

乔拉也不负所望,很快就通过府邸的仆役弄清札罗身体情况。

乔拉对她说:“帮札罗施展巫术的人是魁尔斯小有名气的男巫,外号‘夜行者’的厄拉松。

完成仪式后,有仆役听到札罗房里传来小男孩的哭喊声与商人的咒骂声。我猜测有点效果,但远远不如预期。

其实巫术有没有改善他的身体情况并不重要,反正他多半情况下也用不着”

说到这,他一脸鄙夷,“他对你所说的全部爱慕之语都是骗人的,他根本不喜欢女人。

我留意过,他的宫殿养了一大群穿着漂亮丝绸衣服的各族男孩,连马人与盛夏群岛的人都有。他们一个个涂脂抹粉,衣衫轻薄,简直按照七神教义,札罗将来一定会下七层地狱。”

从回忆中醒过神,丹妮仔细打量眼前的矮胖札罗,奶白油腻的肥脸活像刚出炉的白面包,鼻子上缀着翡翠、黄金、宝石,配合他彩色的丝绸袍子,看起来又像秃顶的彩羽胖鸟。

人,不可貌相!

“难道男巫的巫术异常灵异?”她问道。

札罗没察觉丹妮的异样神情,主要是他的情况在魁尔斯并不算什么。就像现代社会某些男士穿女装一样,大家都习惯了,便不会对你“另眼相待”了。

“有效果,但必须配合男巫药剂。”他大大方方说道。

丹妮牙酸,这到底是药剂的功效,还是巫术真的发挥了作用?

“所以呢?”她问道。

“男巫的力量在恢复,他们很可能再次恢复往日的权势。”札罗面色凝重道。

丹妮明白了他的意思,随着时间推移,男巫力量越来越强,他们理所当然地会成为魁尔斯权势人物之一,如果男巫愿意帮她,那

“也许男巫骗了你,即便是真的,他们凭什么帮我?”丹妮道。

“有机会便试一试嘛,反正情况也不会再差了。”札罗提议道:“男巫的尘埃之殿非常危险,那个大男巫俳雅·菩厉我们先不要接触。

我认识一位比较世俗化的男巫,夜行者厄拉松,他对金钱有欲望,凡是爱钱的人都可以信任,因为我有钱!”

第50章 玻璃蜡烛

丹妮并没立即答应札罗去见厄拉松,当晚她询问过乔拉建议时,骑士劝她不要和那些神秘人士打交道。

“爵士,这里不是魔法荒漠的维斯特洛,我也想对巫师敬而远之,可你经常上街,街头巷尾到处都有火法师,男巫,祭祀等人的身影,躲不掉的。”她叹息道。

即便七神教义下的极西之地,维斯特洛,此时也正在经历一波波前所未有的魔法事件冲击。

屡次被人杀死的贝里伯爵又屡次被人复活,红袍女用阴影之子隔空杀人,水蛭诅咒,都快在水里泡烂的凯特琳复活

还有预言,预言技能的学习门槛低得可怕,这个世界似乎是个魔法师都会预言,未来即将发生的大事件几乎都被人成功预言。

在如此奇幻的世界,敬鬼神而避之的念头是不行的,避不开啊!

于是丹妮直接问他厄拉松性格如何,可不可信。

“札罗没说谎,相比探寻世界的真理,厄拉松更乐于享受舒适的生活。他的威胁度远比那个俳雅要低,如果他允许我们陪你一起去,应该不算太危险。”

“当然,最好的选择还是不要去,不要与任何男巫交流。没有接触,没有血液与毛发,巫师也难以伤害到其他人。”

到最后,乔拉爵士再次劝了她一次。

丹妮没有接受他的劝告,理由很简单,无法躲避。

蓝礼难道主动与巫师打交道了?

还不是被“鬼娃”一刀断喉。

维斯特洛拼命打压神秘力量人士,在厄索斯大陆几乎为常态的火法师、红袍祭祀,七国人民压根没见识过,可异鬼危机偏偏在北境爆发。

老莫尔蒙带领一群守夜人离开长城,去塞外打探异鬼的动向,结果只有山姆一人知道龙晶可以对付异鬼。

即便山姆,也是临时抱佛脚,刚刚从守夜人图书馆里翻找出来的信息。

拥有巨龙作为终极武器的丹妮,没必要强求掌握魔法与巫术的力量,但对那些神秘力量她至少有一定认识。

按照约定的时间,大概夜晚八点,丹妮与札罗坐着牛车,在乔拉等人的护送下,穿过四条街,两个灯火辉煌的夜市,来到城西小商人集聚区。

“厄拉松虽比男巫正常太多,但对我们来说,他依旧是个古怪的家伙。”札罗移动肥胖的身体,踩着踏板从马车上走下来。

他一边走一边笑呵呵地说:“几乎没人在白天见到过他,倒是凌晨之后,常常有人在街头、广场喷泉、码头,见到他裹着灰色巫师袍的身影。”

“所以他们都叫我夜行者。”

丹妮揉了揉眼睛,原本紧紧关闭的镶红铜紫木大门已经大大敞开,门口站在一位半长黑发的中年人。

典型魁尔斯奶白皮肤,长长的马脸,代表男巫的蓝色嘴唇,鼻子左侧穿了一颗黑珍珠,在惨白的脸蛋映衬下异常显眼。

“你什么时候出来的?”丹妮张大嘴巴,心中骇然。

她动作敏捷,最先跳下马车,视线一直没离开几步外的大门,前一刻木门紧闭,一眨眼、一晃神的功夫,主人已经出门迎客了。

“哈哈哈,龙之母,你是奇迹的源头,不该为这些许小伎俩惊讶才对。”厄拉松大笑道。

“巫师的小花招,没什么大不了的。”札罗摇头晃脑,一脸淡然,“与魁晰那个暗影之子相比,他连学徒都算不上。”

商人说话很不客气,夜行者却没生气,“整个魁尔斯,除了圣殿内可能存在的不朽者,谁能说自己比魁晰更强大?”

“欢迎你,龙之母,你能赏脸驾临寒宅,实乃鄙人一生中最大之荣耀。”厄拉松很绅士地行了一礼,朗声道:“为了表达感激之情,今晚我会竭尽全力为您展示魔法的力量。”

说完,他便“啪啪啪”连续拍了三下巴掌,在丹妮等人莫名其妙的眼神中,他伸出右手做邀请状,“请跟我来。”

带着疑惑,丹妮踏上阶梯,迈过门槛。

“天呐,好美!”她忍不住惊呼出声。

大门后是一条红色石板道,两米宽的石道两边各开辟了一片花圃,里面长满很像高粱的植物,细细长长,两米多高,它们的茎秆如白色不透明的玻璃,顶端褐色叶子泛起幽蓝色的微光。

行走其间,好似来到一个魔幻的世界,丹妮沉醉在奇异的美景中不可自拔,脚步也不自觉缓了下来。

“鬼草?!”乔拉爵士却骤然变色,惊呼出声。

“锵锵锵!”血盟卫先是一愣,便立即拔出弯刀,上前将丹妮牢牢护在中间。

“别激动,这是男巫的宅邸,鬼草也不过是一种风景植物。”夜行者淡笑道。

“卡丽熙,这是诅咒之地,我们得赶紧离开,只有被诅咒的灵魂才能让鬼草放出微光。大家都知道。”阿戈大声道。

“大家都知道。”拉卡洛应和道。

“鬼草是不详之物,当它覆盖世界的那一刻,其它生命将彻底终结,大家都知道。”乔戈喊道。

“冷静点,如果鬼草那么可怕,魁尔斯人会允许它存在吗?”丹妮推开阿戈与拉卡洛,继续往前行走。

“龙之母,你有常人难以企及的智慧。”厄拉松恭维一句后,解释道:“马人之所以恐惧鬼草,不过是因为这种植物侵略性极强,凡是它们存在的地方,其它植物无法生存,而牛马又无法以鬼草为食”

“呵呵,你的野蛮人还称呼海水为毒水呢,凡马儿不能喝的水都是毒水,马儿不能吃的草都是被诅咒的草。”

厄拉松虽说的很有道理,可丹妮不喜欢他贬低马人的语气。

“如果鬼草只是普通植物,那男巫大人为何将它种在自家花园?”

“唔”厄拉松深深看了她一眼,点头道:“没错,鬼草一点儿也不普通,它是天然的魔潮‘水位仪’。

魔力潮汐涌来,鬼草开始生长,世界的魔法力量退潮,鬼草枯萎,并无法再次发芽。

鬼草的生长情况由世界的魔力水平决定,马人对它可能覆盖世界的担忧,完全没必要。”

丹妮惊奇摸了摸白琉璃一样的茎秆,没有任何异样的感受。

“你进门前拍巴掌做了什么?”她问。

“为它们施加诅咒之力,”厄拉松笑得古怪,“新死的灵魂让它磷光闪闪。”

“呃”

厄拉松没有客套,直接将丹妮一行带到自己实验室。

乔拉与马人对那些瓶瓶罐罐敬畏不已,丹妮却面色古怪,有种来到化学实验室的错觉。

玻璃烧杯、量筒、量瓶,褐色的试剂瓶,铁质的蒸馏架,古怪的加热灯

“这是什么灯?“她指着如小号液化气坛子似的加热装置,好奇问道。

“次级野火试剂。”

“野火?”乔拉大叫一声,赶忙将丹妮拉着后退几步,嚷道:“七层地狱啊,你疯了,把野火随随便便放在桌面上?就魁尔斯炎热的温度——”

厄拉松打断他道:“就魁尔斯炎热的温度,它早该爆炸了。可如你所见,我的魔药实验室依旧完好。”

“难道你找到更稳定的野火配方?”乔拉悚然。

野火是个什么玩意儿呢?

野火=低配版的天照

除了需要氧气,它具有天照可以在任何物体上燃烧并烧尽的特性。

如果不是极其容易燃烧,在移动中又极度不稳定——易爆,冰与火世界战争模式早已发生改变。

嗯,进入‘热’武器时代。

如果厄拉松研究出在炎热夏季也不燃爆的野火,那魁尔斯便可称霸世界了。

“坛子里加了冰。”丹妮摸了摸灰铁打造的坛子说道。

“是的,每次使用时,取出一部分放在燃烧皿里。”厄拉松随意说了一句,便神采奕奕指着大理石底座上的那根乳白色玻璃棒,说道:“野火的生产虽也与魔力潮汐有关,但它终究不过是杂耍艺人的把戏,玻璃蜡烛才是法师超凡力量的体现。”

“玻璃蜡烛?”

那是一根超过一米长的扭曲玻璃棒,乳白色,不透明,插在半米高的方形石台上,外部看不出任何稀奇的地方。

丹妮疑惑道:“它有什么用?”

“你看好了。”厄拉松神色郑重走到玻璃棒前,用尖锐高亢的声音念叨丹妮听不懂的话语那是属于男巫的咒法语言。

“哇!”

昏暗的实验室好似一下拉开200瓦电灯的电闸,玻璃蜡烛肆无忌惮地向天空泼洒明亮如白雪的光芒。

光芒呈现丝丝缕缕的形态,如同柳絮飘落,又如鹅毛白雪在正午烈日下飞舞,如梦似幻,恍若时空转移,来到一个奇异的光之世界。

“试着进入空冥之境。”厄拉松的声音幽幽传来。

丹妮恍惚的精神反而被他吵醒了。

你不说,我八成还真进入空冥状态了,她心里吐槽。

突然,丹妮心中一动,灵魂无视几条街的距离,找到府邸的黑龙。

“唰!”

她进入龙灵模式,黑龙的灵魂与她融为一体。

但她再次将视线转移到光芒灿灿的玻璃蜡烛,“嗡——”

脑子猛地一震,眼前白色光幕模糊一下,又变得清晰,清晰地展露出一副画面:从无垠的星空往下飞速坠落,落到距离地面10米的高空又陡然停止,她来到了

身下是一片广阔的草原,蒙古包如雨后蘑菇般密布在草原上,多数营帐已经篝火暗淡,少数几个亮着橘黄的光芒。

“迪科,我的宝贝儿子,你可真能吃。”

耳边声音响起,视野内的场景立即再次变幻,倏忽间进入一座宽敞的草帘宫殿,熟悉的宫殿,熟悉的声音,熟悉的银发女人,熟悉的白胖婴儿

“咿呀!“含着乃头的银发男婴突然睁开眼睛,与丹妮的目光碰在一起。

“哎呦!”肩膀被人推了一下,丹妮猛地一惊,回过头,却看到乔拉正担忧地看着自己。

第51章 幻影龟

“公主殿下,你没事吧?”乔拉关切地问。

再次进入龙梦依旧是白蒙蒙光芒,丹妮有些气恼地说:“有事!这下我什么也看不到了。”

“看什么?”乔拉茫然。

“你看到了什么?”厄拉松急切问道。

丹妮左右看了看,疑惑问:“过去了多久?”

“你一直呆呆盯着那根蜡烛看了一刻钟,我担心——”

厄拉松将乔拉爵士拉开,靠近丹妮道:“我让他不要担心,他偏要将你从入定中吵醒。龙之母,快告诉我,你是不是看到不一样的景色?”

定了定神,丹妮大致明白了此时的情况。

“我在蜡烛的白光中看到星空,看到多斯拉克海,然后感觉肩膀被人用力捶了一拳,我便醒了。”她面带茫然地说道。

“我没用力,只轻轻碰了一下。”乔拉争辩道。

“那对她就是一拳。”厄拉松瞪了他一眼,没好气道:“龙之母是非凡者,她的视线可以通过玻璃蜡烛穿越高山、大海、草原,看到几万里之外的地方。甚至可能穿越时间,看到未来,穿透别人的大脑,看到他人的思维与梦境。”

丹妮嘴角轻轻抽搐一下,故意用怀疑的语气说道:“太夸张了吧?我觉得那更像是幻境。”

“这是真的,古老的瓦雷利亚帝国只二十多个龙王家族,他们如何统治如此浩瀚的世界?全靠玻璃蜡烛,通过它,他们的巫师可以隔着半个世界互通信息。”厄拉松严肃道。

“如果能看穿未来,瓦雷利亚龙王为何在大灾变中全部灭绝?”乔拉嘲讽道。

“她是谁?”厄拉松一指丹妮,反问道:“坦格利安家族为何在大灾变前夕变卖所有家产,带着全体族人离开?”

丹妮仔细回忆一下韦赛里斯讲给前任听的童话故事,说道:“据说是童贞少女丹妮思是一位‘梦行者’,她在梦中获得的启迪,并非靠玻璃蜡烛看透未来。”

“原理都差不多。”厄拉松摆摆手,叹道:“玻璃蜡烛只是一件工具。有勺子你能吃饭,没勺子,用手抓也能往嘴里塞食物。”

“玻璃蜡烛用什么做燃料的?它发出的光芒好奇特。”丹妮问道。

“它是黑曜石打造成的实体,你仔细看,没有管道连接燃料。”

厄拉松直接将扭曲的玻璃棒从石台上拔了出来,左右晃了晃,没有滴下油汁之类的东西。

shit,永动机?

热力学定律被打破了?

丹妮脑门闪过一连串问号。

“应该是从世界根源抽取魔力吧?龙回来啦!”一直没说话的札罗砸吧砸吧嘴巴,神情淡淡地说:“我也不是孤陋寡闻,玻璃蜡烛已经一百多年没被点燃过了。那个时间点,正好在坦格利安那群败家子弄出‘血龙狂舞’之后。一群疯子,把自家的统治基石整个儿敲碎了。”

血龙狂舞,坦格利安王朝中期最血腥残酷的一场内战。

坦格利安姐弟二人为了争夺铁王座的继承权,双方组团骑龙互殴,打了十多年。

坦格利安族人与他们家的龙几乎都在内战中死绝,没几年,巨龙彻底绝种。

丹妮没对‘血龙狂舞’发表评价,问男巫道:“你能通过玻璃蜡烛看到未来吗?”

“不能,我天赋不够,除了让它燃烧,什么也做不到。”厄拉松沮丧道。

正因为看清自己的天赋上限,他才对神秘力量没那么执着。

“那你还会什么魔法?”丹妮又问。

“诅咒。”厄拉松声音阴冷,一个词说出口,空气中的温度似乎都降低好几度。

“知道马拉若文家的凯蒂吗?”他问。

“不知道。”丹妮摇头。

“凯蒂?中城西区行政长官马索斯的老婆?”乔拉惊骇看向蓝嘴唇的男巫,心里警惕心提高到极点,“她如今可是魁尔斯城里一大笑柄。几天前,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她疯了一般将自己衣服全部脱光。据说,最轻柔的东方丝绸都能让她如刀割虫咬般痛苦。”

“没错,我给她下了诅咒。”厄拉松点头承认,“那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惩罚,只需脱光衣服便没事了。”

“凯蒂讥笑他巫师袍样式老土、丑陋,不够华丽。”札罗对丹妮解释道。

“如何避免被神秘力量伤害?”丹妮问出今晚到此的主要目的。

“龙之母,你能付出什么代价?”厄拉松笑了,笑得非常商人,“男巫获得智慧的每一步,都付出了巨大代价。”

札罗对丹妮使了个眼色,示意她按照约定奉上金银。

“阿戈。”她对血盟卫下令。

阿戈从腰间解下一个软皮囊,饱胀的暖水袋那么大,鼓囊囊、沉甸甸,“咚”的一下放在之前插玻璃蜡烛的那个石台上。

厄拉松瞥了钱袋一眼,估算出大致数量后,露出满意的微笑,“血液是最重要的施咒媒介,阴影中的恶魔是最强攻击手段。

血液,阴影,小心留意这两点,便能躲避八成以上的巫术攻击。

最强大的那一批巫师我不确定,但一般情况下,神秘人士的手段还不如刀剑有用。

武士的刀剑更直接有效,男巫躲在阴影中忙活大半天也不一定伤害到普通人的一根毫毛。

说到底,巫术、魔法、祭祀之术,都是一种智慧的运用。与铁匠的锻造技艺,纺织工的纺织术没本质区别,伤人只算旁门左道。”

“就这?”丹妮有些不满。

她可是付出了200金辉币的“顾问”费用,这个“专家”也太“砖”了吧?

“听说拉赫洛的祭祀可以孕育阴影之子,用影子杀人于无形之中。”她说道。

“这”厄拉松面色迟疑,“我也有听到过类似的血巫术,但也只是古老的传说中有这样的故事,据说没有几百年魔法功力人压根施展不了那种巫术。可人类怎么活过几百年?除非——”

“除非什么?”丹妮连忙问。

“只是传闻”厄拉松说的很勉强,有怀疑,也有惊惧,“传说上古的男巫将时光凝固,他们躲在不朽之殿内可以永生不死。”

“不朽者的传说?”札罗摇头嗤笑,“连不朽之殿也沦为尘埃之殿,哪里还有不朽者存在?所谓不朽传说,不过是男巫们的欺骗手段罢了,让人以为他们掌握不朽的力量,进而对他们产生敬畏。”

“你怀疑男巫的力量?”厄拉松冷冷道。

“不,不要误会!”札罗连忙摆摆手,恭维道:“我如今在这里,还将最尊贵的客人带到这里,已经证明我对男巫力量的敬畏,但不朽者厄拉松,作为男巫的你,可曾见过他们?”

厄拉松垂眸,呢喃道:“只有大男巫俳雅”

“所有进入尘埃之殿的人,再没一个回来。除了俳雅,没人能够证明不朽者存在。”札罗摇头道。

“除了传说中的不朽者,有没有其他巫师存活数百年?”丹妮转回之前的话题。

“没有。”厄拉松语气肯定,“魔法的力量已经断绝一个多世纪,最近才刚刚姑苏。如果真有人在魔力枯竭时期依旧永生,那祂一定是神灵。”

很有道理,可梅丽珊卓是怎么回事?

看来这个收钱答疑的家伙是个二把刀男巫。

“神灵是什么?”丹妮又问。

“神灵不就是神灵,还能是什么?”厄拉松愕然。

丹妮翻了个白眼,彻底对他失望了。

厄拉松的智慧远不能解答她心中对这个世界的疑惑。

“感谢男巫阁下的盛情招待,时候不早,我们便不打扰您休息了。”

丹妮对男巫说了一句,便招呼乔拉几个离开。

夜已深,浑黄的马灯下,这片街显得格外宁静祥和,除了马蹄的‘踏踏’声和车轱辘的“隆隆”碾压声,只剩下远方夜市传来的模糊喧闹。

离开城西高档住宅区,街道两旁渐渐爬升起紧闭门窗的高耸木石建筑,它们像情人一般紧紧靠在一起,空间越发昏暗逼仄。

月亮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一路追随,时不时从烟囱的缝隙间探头偷看朦胧夜色下的车队。

“咦,那是什么?”突然,正前方的拉卡洛拔出弯刀,指着左侧被浓郁夜色浸染的小巷。

丹妮探头一块,也不由惊呼出声,“那是乌龟?会发光,还会飞的乌龟?难道是龟妖?”

一只电饭煲大小的乌龟悬浮在离地两米的地方,浑身如散发如虚似幻的暗蓝色幽光,快如奔马地在黑暗的巷子里穿行,异常显眼,异常诡异。

“不用大惊小怪,这是幻影龟,巫师的宠物。与渡鸦一样,传讯用的。”札罗起身瞥了一眼,便神情自若地躺了回去。

丹妮脖子伸得老长,等幻影龟如若无物地穿过一面石墙,才不可思议道:“宠物?它都没翅膀,怎么飞?而且还能穿墙。”

札罗耸耸肩,无所谓道:“巫术召唤出的一种灵体?我不太懂。

因为魔力潮汐,巫师们开始恢复传说中的力量。

最近一段时间,人们经常看到幻影龟在男巫大道的无窗房子间传递消息,都见怪不怪了。

——隔壁街就是男巫大道,并非每个男巫都像厄拉松那样住得起独栋大房子。

唉,我从小便听幻影龟的故事长大,哪里想到真有看到它的一天。”

“要不要这么夸张”丹妮不知该说什么了。

“幻影龟能跑多远?能去维斯特洛大陆吗?”乔拉好奇道。

作为一个奇幻世界的土著,虽然一直接受“无神亦无魔法”的学士教导,但他亲眼见过之后,却非常容易地接受了这些魔法事物。

“只能短距离传讯,否则男巫还养渡鸦干什么?”

第52章 不朽之殿

见过厄拉松之后,丹妮更加坚定了立刻离开的念头。

其它地方也许也有巫师,但魁尔斯却是男巫们的老巢。

mmp,还有一条住满男巫的街区——男巫大道。

这地方太邪门,咱们还是去个只有刀枪剑戟的无魔城市吧。

札罗对此非常懊恼,他带丹妮去厄拉松家见识魔法,主要是想让她保留最后一丝希望——可以等男巫上位后,去请求男巫们的帮助。

就在马人开始为骆驼大队装配物资的时候,许久不见的大男巫俳雅找到丹妮。

其实他一直在等她,等丹妮主动找上门寻求帮助,因为他知道王族与大商人都不会真心帮助她。

渴望七国王座的小姑娘四处碰壁之后,一定将最后一丝希望放在拥有神秘力量的男巫身上。

俳雅等呀等,终于等到丹妮准备离开魁尔斯的消息,钓鱼台一下子变成烧红的铁砧板,他坐不住了。

“龙之母,您不是想学习古瓦雷利亚的咒语吗?”俳雅将一本薄薄的手札递给丹妮,“这是前辈男巫对瓦雷利亚咒法语言的一些笔记。”

乔拉爵士抢在丹妮之前把书册接了过去,面无表情地看了蓝嘴巫师一眼,便低头翻看起来。

好一会儿,既没察觉到诅咒,又见到书页上的确在描述古对咒语的解析——瓦雷利亚文字书写,才将册子递给丹妮。

嗯,咒语与文明日常用语是两个不同的体系,书写、读音、表达程度,完全不同。

俳雅对乔拉的提防之意毫不介怀,微笑解释道:“卡丽熙,您去过王族的千座之殿,又一直做客于十三巨子之家,却从未光临过男巫的不朽之殿。

在此,我郑重向您发出邀请。

并承诺,一定会为您引荐伟大不朽者,他们必将为您带来无尽的智慧与世间永恒的真理。”

“可我听说很多男巫都没见过不朽者。”丹妮怀疑道。

“哈哈,很多臣子一辈子也没机会面见国王,难道就能否定国王的存在?”俳雅傲然长笑道。

也有点道理可我越发不敢去了。

“不朽之殿可以让不朽者永生不死,是真的吗?”她又问。

这一次俳雅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郑重道:“不朽之殿截取了一段时光之河,可以凝固时间,也可以看透未来——这是我也无法确定的传说。

我不想骗您,面对不朽者,大男巫也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我很感激男巫大人对我的邀请,可”丹妮脸蛋上都写满了真诚与遗憾,“神秘学的智慧不能帮我复国。我对魔法有小女孩与生俱来的天真幻想,但作为一名坦格利安,维斯特洛才是现实。”

“去不朽之殿见不朽者一面,也耽搁不了多长时间。”俳雅的面上好似凝固了一层寒霜。

“哈哈哈,男巫大人,您先回去,过几天我便带卡丽熙去一趟不朽之殿。”大商人札罗过来打圆场。

俳雅深深看了他一眼,对丹妮躬身行了一礼,道:“我期待您的到来。”

说完便转身离开了。

“你要我去不朽之殿?“丹妮瞥了商人一眼,淡淡道:“之前你还说,‘男巫的房子,骸骨加谎言’。”

“唉,你误会我啦!”白胖子摆摆手,笑眯眯道:“我的意思是,咱们明天就离开魁尔斯,去玉海,环绕玉海航行一圈,把男巫与他的破屋子全扔到脑后。”

“你不怕男巫的巫术?”丹妮怀疑道。

“巫术真那么无敌,统治世界的便是巫师了。”札罗眸中精光闪烁,语气深沉地说。

“我会离开,但不是与你去玉海。”丹妮拒绝道。

“再考虑一下吧,也许你会改变想法。”札罗深深看了她一眼,便带着仆人离开了。

“唉,爵士,把访客们送我的礼物全部卖掉吧,我们真的该离开了。”丹妮叹口气,对乔拉说道。

“是,公主殿下。”

乔拉也离开了,侍女在屋外喷泉池里玩耍,空旷的大厅只丹妮一个人,静静坐在软榻上思索。

“你应该去不朽之殿。”一个女声突兀出现在她耳边。

“谁——魁晰?”丹妮一侧头,就见戴着木壳面具的魁晰靠窗站在一边。

“天呐,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没人通报一声,多莉亚呢,姬琪呢?”丹妮左看右看,没一个侍女,屋外有她们笑闹的声音传来。

“丹妮莉丝,你应该去不朽之殿。”魁晰没事人一般,继续自说自话,“你是特殊的人,在那里会看到改变自己命运的预言。”

“你没发现自己说了病句吗?”丹妮嘴角抽搐,“我都改变命运了,那预言还算预言吗?”

“你不知道预言,自然无法改变命运。如果命运既定,我们又何必追求预言的奥秘?”魁晰淡淡道。

唔,也有些道理。

“你直接告诉我预言吧。”丹妮很赖皮地说。

“好。”魁晰一口答应了,“你拒绝俳雅,拒绝札罗,带着你的卡拉萨离开了魁尔斯,然后一群雇佣兵追了上去,你们打退了敌人自己却也死伤惨重。”

“呃,你确定这是预言?”

“这是不需要使用魔法力量的预言。”魁晰说道。

不用魔法的预言?瞎胡乱猜的?

丹妮自己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可她并不担心,魁尔斯旁边就是红色荒原,而她有龙!

不过她也不想自己的卡拉萨损失惨重,便问道:“去了不朽之殿能避开你的‘预言’?”

“我不知道。”魁晰说了一句让她差点吐血的话。

“你刚才不是说看到预言后,我能改变未来吗?”

“你只能改变自己的决定,而万万无法改变人性与人心。”

丹妮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郑重道:“在不朽之殿,我如何保证自己的安全?”

“带上龙,当龙在身边时,任何魔法师都无法用巫术伤害到你。”魁晰语气复杂道。

丹妮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是呀,因为有龙,然后世界才有魔法。

“任何?包括你?”她问道。

“我对你从来都没有歹意,丹妮莉丝。”魁晰幽幽道。

“卡丽熙,你在和谁说话?“姬琪提着一篮子洗净的甜瓜走进厅堂,满脸疑惑地左右打量。

“魁——shit,你去哪了?”丹妮只被门口的侍女吸引片刻目光,再回头,那个戴着木漆面具的女人就不见了踪影。

“你看到魁晰了吗?”她离开软榻,将脑袋伸出窗口,却只看见几个马人在林荫下乘凉。

“魁晰?她什么时候来的?”姬琪茫然道。

“我刚才在与她说话,你可有听见她的声音?”丹妮回过头,郑重问道。

马人女孩连连摇头,“没有,我只听到你一个人的声音。好像在自言自语,然后我就问你在和谁说话”

“这”炎热的下午,丹妮猛地打了个寒颤。

“通知乔拉爵士,让他派人给大男巫送信。明天上午,我们去不朽之殿。”

不朽之殿是一栋黑瓦灰墙的建筑,大殿长而低矮,没有塔楼和窗户,像一条巨大的石蛇盘绕在黑树皮的幽暗森林中。

走近一看,多处屋顶已经坍塌,瓦片碎落一地,石墙上挂满斑驳脱落的灰色墙皮。

难怪札罗一直叫它“尘埃之殿”,这的确是一座快要化为时间之尘埃的殿堂。

“这是夜影之林。”俳雅指着周围黑皮蓝叶的树林,介绍道:“我们男巫经常饮用的魔法饮料——夜影之水,便是用它们的树叶制造而成,回头我送你几桶,保证你会爱上它。”

丹妮瞥了他的蓝嘴唇一眼,心里吐槽,如果是朱红色的,那‘夜影之水’倒是可以取代口红,成为女士们的最爱。

蓝嘴唇真的太丑,她可不想变成蓝嘴唇。

夜影森林位于几条街道之间,街道繁华喧闹,黑森林幽暗寂静;街区日光普照,酷暑难当,森林里光线暗淡,冷风拂面,让人心中不安。

“吾血之血!”乔戈瞥了俳雅一眼,用多斯拉克语劝说道:“这是个邪恶的地方,鬼魂和巫魔在此出没。它吸掉了明媚的朝阳,在它吸掉我们的灵魂之前,快快离开吧。”

乔拉也皱眉劝道:“这里明明是一片废墟,没什么好看的。”

“我觉得他们说了非常睿智的话语。”札罗有些顾忌俳雅,言辞慎重道。

“既然已经来了,我便不会退缩。”丹妮坚定道。

大男巫俳雅淡淡一笑,“你是个勇敢的孩子,来,挽住我的手,让我为您带路。”

丹妮挽住了他的手,摇头道:“我很想当个单纯快乐的孩子,可我不是。”

阿戈拉住她另一只手,肃穆道:“我们是汝血之血,发誓与您同生共死,并肩作战,保护您免于危难。既然您要进去,请让我们陪您一起进入这处黑暗之地吧。”

“我也去。”乔拉爵士连忙说。

“女王必须必须独自进入。”俳雅厉声道:“你们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不朽之殿岂会为凡人开启?

你们之前有句话并没说错,进入不朽之殿的人很多,出来的却没几人。

如果你们不是龙之母的仆人,我压根不会出言规劝,因为你们的死活对我没有半点意义。”

丹妮用谴责的眼神瞥了男巫一眼,转头柔声对乔拉和血盟卫道:“放心,我不会出事的,相信我。”

一边说着,她还悄悄指了指大黑。

黑龙将与她一起进入不朽之殿。

第53章 预言

大黑如今比警犬还大,足有四十斤重,每天要吃两只大肥羊。

丹妮只能为他打造了一个大背篓,有点像农村割猪草的那种圆框竹背篓,不过没那么深,否则塞进去后不容易出来不说,还挤得大黑特别不舒服。

黑龙两条腿与半个身子蹲在背篓里,宽大的翅膀挂在外面,将竹筐都给覆盖。

他长长的脖子在丹妮左右两肩蹭来噌去,蹲在背篓里的身子和可以自由转动方向。

“女王陛下,我只能将你送到这了。”走过一段岔道,俳雅停下脚步。

他们来到一个椭圆形的木门前,木门嵌在一堵人脸形状的墙上,本身充当人脸雕像的大嘴巴。

丹妮感觉自己好似献祭给这个大嘴巴怪兽的猎物。

巫师似乎特别喜欢豢养侏儒,圆嘴巴门前便站着一位侏儒,身穿紫蓝相间的华丽服饰,粉红小手中托着一个银盘,上面放了一只细长的水晶杯,内盛浓稠的蓝液。

丹妮从未想过还有如此秀珍的人儿,二十多厘米,即便穿着平地皮凉鞋,他也没她的膝盖高。

每一个身材畸形的人,容貌也很难有俊美的。

那张掌心大的脸蛋皱巴巴的挤成一团,活像一个捏出褶子的包子。与小小的脸庞相比,他的鼻子却高得出奇,似乎身高上的自卑,全靠高挺鼻子去弥补了。

“为龙之母奉上智慧之泉。”俳雅吩咐道。

侏儒快走几步,来到丹妮身前,手上托盘高举于顶。

丹妮弯下腰,有两根手指把水晶杯夹了起来,对着天光看了看,道:“这便是夜影之水?”

“喝吧。”男巫点头,伸手做邀请状。

“我的嘴唇会变蓝吗?”她迟疑道。

“这一杯只是帮你获得法师视角,你会听到世间的真理,会看到古老的智慧。”俳雅轻声慢语,神情中有说不出的自傲。

丹妮将水晶杯举到嘴唇边,试着舔了一口。

她差点被恶心死。

好似咬了一口淋上粑粑的腐烂病猪肥肉,人生中所有让她难受恶心的滋味一起在味蕾间爆发,丹妮差点就承受不住,厥了过去。

但下一刻,蓝色液体好似突然变成了活物,自喉头向胸腔各处钻动,丝丝缕缕,连绵不绝,她的心脏犹如被一团烈焰缠绕,滚烫得让她舒服的像呻吟。

——如果每次火烤自己能这么舒服那该多好啊!

她心里想。

接着之前所有的恶心味道全部消失,舌尖爆炸出第一次吃棉花糖、糖葫芦、肯德基等食物时的美妙触感。

那一瞬间,丹妮前半生所以美好的味觉在嘴巴里依次出现。

她沉迷其中,努力想把它们牢牢抓住然后杯子空了。

丹妮砸吧砸吧嘴巴,心里犹豫非常,既想让侏儒给自己再倒一杯,又害怕自己哈了异世界魔幻du品,还有丑陋的蓝嘴唇

俳雅却手脚麻利从她手里接过空酒杯,快速说道:“注意了,我此刻说的话关乎你能否平安从不朽之殿出来。”

“嗯。”丹妮立即摒弃杂念,凝神静听。

“此门有进无出,除非见到不朽者,否则即便你后退也再回不到原地。”

“我记住了。”

“您进去之后,将发现房里有四道门,除了进口,还有另外三扇门。请走右边,每次都选右边第一扇门。遇到楼梯,就往上爬,决不向下,也决不要走右边第一扇门之外其他的门。”

“有楼梯?这房子很矮呀?”丹妮疑惑。

俳雅严肃道:“你进去之后就明白了,牢记我的话,不朽之殿来去同向,去路即是归来之路。

永远往上走,永远走身边右侧第一扇门。

其它的门或许会自动开放,你将看到许多奇怪的景象,但不要被扰乱思维。

那些景象有的美丽,有的是你内心最期待的,有的却是你最恐惧的,只要不是第一扇门,都不要进去。”

“我可以观看吗?”丹妮问。

“只要不进入房间,随便你干什么。”俳雅叹口气,神色复杂道:“你看到的图像,听到的声音,或存在于过去,或尚未到来,甚或不会发生。那一刻,你所在的时光之河被扰乱”

“我明白了,一直向上,右边第一道门。”丹妮郑重点头,“还有吗?”

“当你最后进入不朽者的房间,请一定要保持耐心,不要焦躁,我们与永恒的不朽者有不同的时间观。您只需仔细倾听,将每个字铭记在心即可。”俳雅最后告诫道。

“我记住了,一定会对伟大的不朽者保持最高敬意。”丹妮承诺道。

“那你进去吧。”

丹妮点点头,一步跨出,她来到一间灰石大厅,正方形,大概40平米,四面墙壁各开一道门户。

她记得俳雅的教导,该进入右边的门。不过出于对不朽之殿的强烈好奇心,她没立即行动,而是站在大厅中心往另外三个门里观望了一会儿。

很失望。

黑漆漆的,什么也没看到。

于是,她背着龙推开右边的门,来到另一间石室。

与第一间一摸一样。

当第三次进入开有四个门的正方形石室后,丹妮不由起了怀疑,自己是不是进入迷宫中了?

不过她终究心智坚定,有推开第四间房屋的大门。

这一次终于有了不同,椭圆形的木头房子,木板墙有明显的虫蛀痕迹,一共六扇门。

丹妮推开右边第一个木门,进入不再是房间,而是一条昏暗的走廊。

天花板很高,右边墙壁有插着黑烟阵阵的火炬,丹妮将手伸入橘红色火焰中,有灼烧的疼痛。

“是真火把,不是幻境。”她喃喃道。

“嘶嘎——”大黑在她耳畔嘶叫一声,让她回过神,继续前进。

长长的走廊上铺着发霉的地毯,织物上的黄金条纹在昏暗的火把下闪烁光芒,似乎在向丹妮诉说时间的无情:它曾经是那样珍贵华丽,此时却残破不堪。

“奇怪,所有的门都开在左边。”丹妮走了几十米,却依旧没在右边墙上看到门户。

不过她并焦急,因为即便走廊右边墙上一扇门也没有,那左边墙上最后一扇门便是右边的第一扇门。

她只要走到走廊尽头即可。

“嘭咚——嘶啦嘶啦——”

脚下的地毯吸收了丹妮的脚步声,可左面木门后面却时不时传来奇怪的声音,有碰撞木门的声音,有老鼠抓刨木头的急促低想,有隐约的人类说话声,有乐器鸣奏的声音

但一阵男欢女爱的呻吟声从旁边木门里传出来时,丹妮再也忍不住了。

“只要不进门,做什么都可以。”她自己对自己说。

然后,“嘭”的一声,她她退后两步,做出拔腿就跑的姿势,大黑用尾巴将木门抽碎成腐败的木块。

没有可怕的怪兽冲出来,一片温暖柔和的黄色光幕从里面泼洒到灰绿色的地毯上。

“大黑真棒!”丹妮不吝夸赞。

有诅咒也是大黑抗,他可是巨龙,天生魔免。

“嘶嘎——”大黑在她脖颈亲昵地蹭了蹭。

丹妮拍拍他的大脑袋,便探头往屋里看去。

嗯,限制级的画面。

一位身材高挑丰满的金发白肤美女展开四肢,赤果果躺在地上,一幅七芒星旗帜覆盖着她的脸庞,四个小人覆在她身上。

和那个为丹妮奉上夜影之水的侏儒一样,个子矮小,粉红小手,鼻子又尖又长,像一只猥琐的老鼠。

四个侏儒丝毫没留意到丹妮,只聚精会神忙着侵犯女人。

“这什么鬼东西?”丹妮只有无尽迷惑,没半点羞涩。

歪着脑袋寻找了半天‘细节’,她终是一无所获。

“大黑,龙梦!”

一下子丹妮换成黑龙的视角,女人身形陡然向无尽深渊跌下去,她也没有半点凭依地跟着往下跌落。

然后,一片灿烂的光芒从底部涌来,丹妮发现自己飘浮在一片陌生的大陆上空。一个长条形大陆,她可以看清地面上的景物,却看到大陆全部形貌。

喊杀声、哭嚎声、刀剑碰撞声、得意的大笑声,一起从下方陆地上传入丹妮耳中。

突然,她灵光一闪,猛地回忆起一副画面。

那是在白云城,她与乔拉在城门口高塔上谈论“乔拉的故事”。

为了让丹妮听得更明白,乔拉用石块在阳台上画了一副维斯特洛地图。

熊岛,北境,铁民湾,兰尼斯特港,旧镇,多恩,君临,海峡对岸的布拉佛斯

“这是维斯特洛!”下方陌生的大陆与乔拉那副潦草的图画一一对应。

丹妮渐渐明悟刚才看到景象的真实寓意:“美女代表维斯特洛,盖在她脸上的七芒星七神教会!七神教义被无视,四个丑陋的家伙肆意折腾七国。”

“那四个侏儒都代表谁?”她对七国的理解全来自电视剧,可现实经历告诉她,剧情可以参考,却决不能全信。

“算了,还是回去问乔拉吧。”

丹妮从龙灵状态脱离,房间恢复之前5p的场景。

“嘭!”

知道房间内场景都有特殊意义后,丹妮对不朽之殿的兴趣大增,又向前走了几步,一扇门被大黑打开。

“shit!”她被吓到了。

第54章 龙有三颗头

那是一间宽广的厅堂,似乎在举办一场盛宴,先是欢庆的盛宴,接着又变成死尸的盛宴。

房间没有一个活人,似乎场景宴会的人都被残忍屠杀,残尸东倒西歪地趴在倾倒的椅子和劈烂的高架桌边,鲜血在桌面、地板上凝固成黑色的水洼。

有人被砍断手脚,黑色橡木桌上,无主的手掌紧握着血淋淋的杯子、木勺、烤鸭和面包。有人失去头颅,身子歪在一边,头颅皮球一般在地上咕噜噜滚动。

大厅上首有一木椅王座,上坐一位可怖的狼头死人,它头戴一顶铁冠,身前橡木桌上摆放面包片、餐盘、酒杯、酒壶、刀叉、烛台

很奇怪,它右手握着一条羊腿,好似国王握着权杖。

让人毛骨悚然的是,与之前侏儒无视她不一样,狼人的眼神紧随丹妮,神色复杂,似在发出无声的控诉。

“血色婚礼!”丹妮瞬间明白这个场景代表什么。

丹妮非常激动,第一次的,她确定自己看到了未来。

血色婚礼还有一两年才会发生,而她此时便看到了结局。

“活该!”她对罗柏喊了一嗓子,便转头走向下一个房间。

丹妮不知道的是,第二天一大早,刚完成呓语森林大捷的罗柏史塔克被噩梦惊醒了。

“母亲,我昨晚梦到一个人。”早餐时,他面带困惑地对卡特琳说道。

儿子刚俘虏了詹姆·兰尼斯特,公爵夫人心情还算不错,柔声问道:“梦到谁?”

“一个奇怪的少女。”

“奇怪?”

“她穿着很漂亮的古怪裙子(旗袍),背着个竹篓,竹篓里还有一条黑龙。”少狼主疑惑道。

“龙已经在一百多年前便灭绝了。”凯特琳道。

“那个女人不比我大多少,银色头发,紫罗兰色的眼睛,很像一名”罗柏自己也非常不确定,“坦格利安!”

“这个年龄的坦格利安少女倒的确存在。”凯特琳的面色严肃起来,“疯王的女儿,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听说她一年前嫁给了多斯拉克马王。你可看清她的样貌,长得怎么样?”

“很美,比比珊莎更美,比瑟曦·兰尼斯特也更精致,还更有活力。”他说道。

“那还真有可能是她了,坦格利安家族每个人都具有绝顶的容颜。”凯特琳点点头,问道:“你怎么梦到她了?难道也不对,你即便年纪大了,开始对女孩有思慕之心,可她你都没见过她。”

“我不知道,但昨晚的梦让我产生身处七层地狱的恐怖感觉。”罗柏眸中精光一闪,若有所思道:“如果我战胜了兰尼斯特,而拜拉席恩又不允许北境与河间独立——毕竟两地加起来占据大半个维斯特洛。

我可能会与拜拉席恩再打一场,如果我再次获胜如果艾林谷的莱莎姨妈出兵帮我她最恐惧兰尼斯特,并不怕拜拉席恩,所以这个可能性非常大。”

“合力北境、河间地、艾林谷三大王国的诸侯,你打败了拜拉席恩,然后你掌握了铁王座,最终取代死去的劳勃,会成为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最大的敌人。”凯特琳顺着儿子的思路说下去,“如果她真的有龙,或者类似龙的手段,比如十万多斯拉克咆哮武士,你八成不是她的对手。

而她是疯王的女儿,继承他的疯狂基因也不为奇。

被如此疯狂而充满复仇之心的坦格利安打败,你完蛋了,我们北境也彻底完了,那样的结局比下七层地狱更可怕。”

“她可有对你说什么?”凯特琳紧张起来。

“‘活该’,她冷酷地对我说,‘活该’。”罗柏脸色发白。

“啊!那肯定没错了。”凯特琳惊呼,“一定是你刚刚死去的父亲,通过梦境给你的启示,警告你要小心那个坦格利安末代公主。”

“罗柏,你想不想要铁王座?”她直视儿子双眼,紧张问道。

“我只想为父亲报仇,然后让北境独立。”罗柏立即说道。

“可你的梦,你的未来”凯特琳担忧道。

“唉,我真不想争霸天下,对君临城的铁王座,更是一点儿欲望也没有。为什么,为什么要逼我呢,我不想当七国国王啊!”罗柏哀伤地叫道。

时间回到当下,视线回归丹妮。

当大黑用尾巴抽开第三扇门,丹妮看到一副既熟悉又陌生的画面,那是一栋红漆大门的房子,巨大木梁上雕刻着栩栩如生的动物脸庞,窗外有一棵柠檬树。

那是丹妮五岁之前位于布拉佛斯的家。

丹妮莉丝出生前夜,王朝已经从坦格利安改姓为拜拉席恩,只有位于海外的龙石岛依旧被忠于坦格利安的舰队占据。

但丹妮莉丝出世的那天夜里,不仅她的母亲蕾拉王后难产而亡,龙石岛附近海域还出现千年难遇的恐怖风暴,停泊在海湾的军舰没被敌人打败,却尽数毁灭在风暴中。

故而丹妮有个“风暴降生”的称呼。

王后之死让坦格利安政权彻底崩溃,剩下的韦赛里斯只是个孩子

风暴摧毁所有拥护坦格利安王朝的军舰,也让龙石岛变得不再安全。

也幸亏巨大的风暴不仅毁了自家舰队,围攻龙石岛的拜拉席恩军舰也损失殆尽,有了逃命的机会。

在龙石岛的代理城主犹豫着是否要把坦格利安家族的两个孩子献给叛军时,威廉·戴瑞爵士和他的四个手下,带着韦赛里斯和丹妮莉丝安全地逃到布拉佛斯。

威廉爵士是皇家教头,一位头发花白,眼睛半瞎的老人,在他的照顾下小丹妮过了最快乐的五年童年生活。

然后老爵士死了,丹妮与韦赛里斯被仆人骗走那栋房子,开始十万里的流浪生涯。

在曾经的丹妮莉丝的记忆中,那栋红漆大门的房子成为最美好的地方,久久不能忘怀。

此时,记忆深处的场景在眼前重现,甚至老威廉爵士也拄着拐杖,迈着沉重的步伐走了出来。

“小公主,您回来了啊!”他的声音沙哑而慈爱,“过来,到我这里来,我的小姐,您到家了,安全了。”

他皱巴巴的大手朝她伸来,如旧皮革一般柔软。

“这幻境太逼真了吧!”丹妮啧啧有声地四处打量。

“过来,我的小公主,你在说什么呢,什么幻境?”老人还在向她招手。

还能智能对话?

这似乎进入恐怖谷阶段,丹妮被吓住了,转头拔腿就跑。

长廊一直往前延伸、延伸,左边是无穷无尽的门,右边只有火炬。

丹妮不知跑过多少门,其中有的关闭有的开启,有木门也有铁门,有的门雕刻精细,有的则很普通,有的门带把手,有的则是锁或门环。

至少它们都还是门,直到她瞥见一扇几乎不能算门的门。

丹妮急刹车般停下脚步,那是一扇简陋的硬牛皮帘子。

她心中生出强烈的冲动,似乎进入不朽之殿的主要目的不是寻找不朽者,而是进入这扇门。

大黑的尾巴如钩锁,将皮帘子掀开。

然后丹妮看到一片无垠的草原,多斯拉克海。

一条河流在草原蜿蜒,一匹惨白色的高头大马,驮着两个孩子沿着河流前行。

马儿背对着丹妮,她看不见马头,看不清马鞍上的人脸。

只隐约看到坐在前面的那个孩子趴在马脖子上,后面那个小女孩,银色头发,彩绘背心,正在不停的哭泣,哭声无力而充满痛苦。

直到马儿越走越远,彻底消失在丹妮视野中,她才回过神。

“这是过去的事?丹妮莉丝与韦赛里斯?他们小时候没那女孩可是穿着多斯拉克彩绘背心。”她疑惑不解,潜意识觉得这件事很重要,可就是猜不透它意味着什么。

“嘶嘎——”

大黑放下牛皮帘子,尖声嘶叫,提醒丹妮继续前进。

于是她将刚才看到的默默记在心中,往下一个房间走去。

一对巨大的青铜门在丹妮走过来后自动向两边打开,门内是一座宏伟壮丽的石殿,两边高墙上挂着众多死龙的头颅,冷冷地俯瞰下方。

正前方,一位华服老者坐在一个高耸而多刺的王座上,眼神暗淡,头发银灰。

“让我君临焦黑骨骸和烤熟血肉,”他对下面一个男人说,“让我成为灰烬之王!”

“君临,红堡,铁王座,疯王伊里斯?”丹妮一下子明白过来,于是她驻足继续观看。

“陛下,您真的做出决定了?”王座下方身穿火术士袍服的人面色狂热。

“我是真龙,我必将在烈火中重生。”铁王座上的疯王激动地挥舞手臂,“立即将野火埋入君临各地,一处也不要漏过,我要在灰烬与骸骨中重新加冕为王!”

“偶买噶!这个疯子!”

听到疯王与火术士首相讨论怎样一下子烧死君临50万老百姓,丹妮直觉浑身发凉,裸露的手臂起了一片鸡皮疙瘩。

离开青铜门,丹妮又遇到一扇因她到来而自动打开的门。

镶红铜钉的华丽木门里,是一间卧室。

几乎与韦赛里斯一摸一样的王子,对大木床上正为新生婴儿哺乳的女人说:“就叫他伊耿。对君王而言,这不是最好的名字吗?”

丹妮立即明白过来,她又一次见到过去发生在红堡的场景,雷加王子与伊莉亚公主两口子。

太子妃怀里的新生儿,伊耿,是那个被人扔香瓜一般砸死在墙壁上的小王子。

伊莉亚公主问丈夫,“你会为他写一首歌?”

“他已经有了一首歌。”雷加郑重说道:“他就是预言中的王子,他的歌便是冰与火之歌。”

他边说边抬起头,视线竟与丹妮对个正着,仿佛时空挪移,两人来到同一个时间段。

“还有一个。”他说,丹妮毛骨悚然,总觉得这个便宜大哥是在对她讲话,“龙有三个头,还有一个。”

“mother法克!”丹妮小脸苍白,大骂一句,转身就跑。

她完全确定了,死去15年之久的雷加就是在对她说话。他告诉她,三条龙需要三个骑手,除了她本人与伊耿,还存在另一名坦格利安?

可伊耿老早就死了,坦格利安家族也只剩她喔,还有男主角琼恩·雪诺,他也是一名坦格利安。

第55章 面见不朽者

当丹妮准备去打开下一扇木门时,大黑伸长蛇一样的脖子,张嘴尖叫,烟雾从齿间升起,其中催促之意不要进入龙灵状态她也明白了。

“怎么了?”她侧头问他。

可刚一回过头,丹妮便震惊发现,身后的火把正一根根熄灭,长长的走廊好似一根面条,被黑暗中的怪兽一段段吸入嘴巴。

“shit!”

骂了一句,丹妮拔足狂奔。

似乎跑了一个多小时,她终于来到走廊的尽头,前方并非墙壁,而是黑暗的无底深渊。

右面墙壁没有一扇门,丹妮只能进入左面墙壁最后那扇门。

刚要迈步进入出去,她突然愣住了。

我的体力有这么好,能背着一条龙持续高速奔跑几个小时?

不可能!

别说她负重几十斤,即便马拉松运动员也没法全力狂奔半小时。

魔法的力量?或者,她一直陷入一片幻境之中?

可她身后的大黑真实不虚,龙灵视角也没发现异常

丹妮迷糊了。

“咚咚咚”

突然,火把熄灭的黑暗走廊深处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似乎有东西拖着沉重的步伐,沿着褪色的地毯缓缓走来。

“嘶嘎——”大黑再次催促她赶快行动。

叹了口气,她进入最后那扇门。

之后又是一连串的方形石室,四扇门,走右边

这一次丹妮终于感觉到疲惫,身心俱疲,头昏眼花的那种。

四方石室,四方石室,四方石室

右边,右边,右边

恁是换成谁,如此不停地重复一样的场景,一样动作,他也得眼花缭乱,疲惫不堪。

就在丹妮决定下一个石室一定坐下来恢复体力的时候,她来到一间阴湿的石室……对面有扇椭圆的门,状如张开的嘴,大男巫俳雅站在门外树荫下的草地。

“这么快就跟不朽者谈完了?”他看到她,难以置信地问。

“谈个屁,我人都没见到。”丹妮喘息着道。

“你肯定走错了路。算了,我来为你引路。”说着,他一步踏入石室,向丹妮伸出右手。

丹妮却退后一步,古怪道:“你是什么东西?几乎一摸一样。”

“我是俳雅菩厉,你糊涂啦?”他蓝嘴唇张开,一脸不解。

“外面估计都快天黑了,我没心思与你这个妖魔鬼怪鬼扯。”丹妮进入龙梦状态休息了几分钟,便迈步向右边的那扇门走去。

“不!”俳雅尖叫,“不,你过来,到我这里,到我这里里里里里——”

他的脸向内塌陷,裂开的皮肉里爬满苍白的肥蛆。

这一次房间又发生了变化,丹妮来到一处下载的楼梯井,高到完全看不到顶。

她又一次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中了幻术。

不朽之殿压根没有塔楼,房屋还特别低矮,哪里来的楼梯井?

可她如今已经进入不朽之殿,只能前进,没法子询问俳雅,更不能后退。

于是她爬呀爬,腰酸腿疼时便进入龙灵休息一会儿。

也不知过去了多久,丹妮终于来到一处走廊,右边半敞着一排宽大的木门。

木门由黑檀木和鱼梁木制成,黑白相间的纹理扭曲盘旋,构成奇特漩涡的图案,有一种奇异的美感,看久了却有觉得它带着一种残酷的邪恶气息。

“这”丹妮猛然惊醒。

美剧中几个镜头在她脑海中闪现,这个反螺旋图案可不就是异鬼摆出来的魔法符号?

“难道是神秘人士的通用符文?”她轻轻抚摸纹路刻痕,心念百转。

门后是个大厅,里面有群衣着华丽的巫师。

他们有的穿着白貂皮,红宝石色的天鹅绒及金布制成的奢华长袍;有的套着镶嵌宝石的精致铠甲;有的戴着缀满星星的高尖帽。

他们之中也有女性巫师,服饰更加华贵艳丽。

一束束阳光斜射进玻璃彩窗,厅内演奏着世间最美妙的音乐,连空气也仿佛因之活泼。

一个貌似国王的华袍男子站起身来,朝丹妮微微一笑,“坦格利安家族的丹妮莉丝,欢迎欢迎,请过来参加永恒之宴,我们便是魁尔斯的不朽者。”

“我们等了你很久。”他身边的女人说道。

她穿着玫瑰红与银色的衣服,按魁尔斯风俗裸露的一侧兄脯完美无瑕。

巫师之王道:“我们知道你会来,早在一千年前就已知晓,一直等到现在。彗星是我们送出的指引。”

一个穿着闪亮祖母绿铠甲的战士说:“我们将知识与你分享,教你使用魔法的武器。来吧,快过来吧,你通过了所有测试,只需和我们一起欢宴,无数疑问终将解答。”

一个英俊的年轻人笑道,“要我教你神秘的古瓦雷利亚咒语吗?过来,快过来。”

丹妮没有搭理他们,进入黑檀木和鱼梁木的木门后,她便左右观望,终于在木门后面又发现了一扇小门。

正好在她右边。

高大的木门将它完全挡住,一般人八成寻不到它,最后必然会中招。

找到那扇窄小的门,丹妮好整以暇回过头,看向那一屋子华服巫师,“好吧,你们教我咒语吧。”

“你过来呀,过来我就教你。”先前那个英俊的男巫师招手道。

“唉,麻烦你们把嘴巴涂成蓝色,让皮肤惨白一些,然后再来伪装不朽者吧!”

丹妮说了一句,便推开小门,头也不回地迈步走了进去。

那是一张狭窄的房间,光线昏暗,空间逼仄,但四面墙壁再无一扇门。

虽感诧异,丹妮还是猜测自己大概来到最终的目的地。

她将目光投向房间里的那张长条石桌,它几乎占满这里的空间,有虚幻的蓝色人影围在桌边。

而桌面中间段的上空,悬浮着一颗人类的心脏,腐烂肿胀,颜色淤青,但仍然在跳动,每跳一下都发出一种深沉的颤音,散射一波深蓝的光芒。

“我是坦格利安家族的丹妮莉丝,你们是不朽者吗?”丹妮问虚影。

心里却吐槽这些家伙都腐朽得只剩灵魂,竟然还有脸自称不朽者。

也许前面一段路程把她胆儿练肥了,与一群鬼魂在鬼屋聚会,丹妮竟一丝恐惧感都没有。

原本人影一动不动,既不说话,也没转头去看闯入者,可丹妮话音刚落,一个声音便断断续续在房间内响起。

“龙之母死亡之女龙之母谎言杀手龙之母烈火新娘”好似低语,又好似呻吟,阴暗中竟泛起一连串的回音,“龙之母”

有男声,有女声,有老人的声音,有孩童的声音,似乎一群人透过地狱的狭缝向丹妮打招呼。

悬浮的心脏继续跳动,时而发出微光,时而一片黑暗,节奏稍微加快了一点。

“是我,我就是龙之母。”

房间内的场景有了改变,原本淡蓝色的人影有了其它色彩。

嗯,就好似将之前那群人给瞬间3d打印出来。

借着腐朽心脏散射出的幽暗蓝光,丹妮看清长条石桌最外部的两个人,右边是一位老到极致的老人,一个人最老也只能那样了。

脸上全是褶皱与连成片的老人斑,没有头发,蓝紫色的皮肉紧紧贴在头颅上,眼睛连眼白也是蓝的,嘴唇与指甲更是深蓝的近乎于黑。

左边是一位老妪,与老人一样老,她的苍白的丝袍与躯体烂在一起,好似从坟墓里刨出来的干尸。可以看到她一侧萎缩的胸脯仍按魁尔斯风俗裸露,显出一颗尖尖的深蓝露头,如生牛皮般坚硬。

丹妮有了明悟,自己此时面对的全都是一群死人,他们的肉身早已死去几十年、几百年,那颗古怪的心脏把他们残缺的灵魂保留下来。

她的所思所想似乎被不朽者察觉,一个细弱游丝的声音说道:“我们没有死我们一直活着活着活着我们在等待我们无所不知”

“你们在等什么?”丹妮警惕心起,喝问道。

“等你我们无所不知龙之母你希望从不朽者这里获得什么?”低沉的声音说道。

“你们能给我什么?”丹妮反问。

“我们无所不知过去,未来,都在我们眼前,我们有征服死亡的智慧”

丹妮莫名有了明悟,魁晰希望自己从不朽者这儿得到对未来的预言。

可《权利的游戏》大结局都看过了,预言还有什么价值?

除非结局已经改变,因为她的出现而改变。

不过与一个大西瓜相比,丹妮更希望得到西瓜种植技术。

她更中意魔法技巧。

“我想学会一门适合自己的魔法,我希望学会古瓦雷利亚的寻龙之术。”她说道。

“她想学习古瓦雷利亚巫术”低沉的声音带着嘲弄“告诉她告诉她她“

丹妮本警惕心大增,可对方话音刚落,黑暗中突然升起一团靛蓝,接着无数影像在她眼前闪现

第56章 十四火峰(求推荐票)

十四道烟柱从火山口翻滚而出,湛蓝的天空也被黑烟遮蔽,好似多了14团永远不会消散的黑云。

十四火山巨峰环绕下,是一片巨大的城市,没有城墙,高大的建筑肆意地向四面八方伸展。

这是一座只有天神才配拥有如此宏伟城邦!

“吼吼——”

高耸入云的黑塔如神灵的手指,直插天际,视野里有七八十只巨龙姿态悠闲地绕行在参天群塔间。

红龙,白龙,金龙,绿龙,黑龙,紫龙五颜六色的巨龙可以填补世间一切之色彩,他们美丽的就像天神麾下的精灵。

视野降落云层之下,可以看到即便在晴天白日,城市也弥漫一层灼热的暗红光芒。

那是从十四火峰山腰蜿蜒流下的熔岩河流,细细看去,这个城市有几分水城威尼斯的风采。

不过在街区、建筑间流淌的不是海水,而是发光发热、冒着黑烟的岩浆河。

混元一体的黑石高塔窗口也有与熔岩同色的红光透出,它们似乎在汲取岩浆河流中的光、热和魔力。

地面上的街道没有行人,距离地面低矮的建筑上也没居民,事实上低空一直弥漫灰黑色烟气,生命很难在其中生存。

只有在通天塔最高层,在那四周装饰着狮鹫、巨龙、石像鬼等神话石雕的天空园林中,一个个银发俊美男女或静坐花园,阅读膝盖上的书籍,或参加热闹的宴会,留恋欢场,或在围栏边抚摸巨龙的头颅,与自己的伙伴说悄悄话

他们是生活在天空之城的古瓦雷利亚龙王,他们用龙征服世界,用魔法控制火山,在岩浆中抽取魔力。

他们享受着让神灵也嫉妒的权势与财富。

通天塔用途不一,有覆盖穹顶的住宅,有天顶镂空的花园,还有闪烁巨大蓝色魔力球的巫师塔,它们皆无比高大,又坚不可摧。

在通天塔群的中心,挺立着一座300米高的巫师塔。顶层广场上,一位衣衫华丽,面容威严的高大老者双手覆盖在魔力球表面,眼中有无数画面闪过。

在这座高塔上,他阅览来自世界各大城邦的实时信息。

每天下午五点,驻扎在世界各地巫师,会通过玻璃蜡烛向瓦雷利亚首都传递本地这一日发生的大事。

“嘎嘶——”

正在这时,一只金龙从城市另一端飞来,银色丝袍的年轻骑士敏捷地从龙背上跳下来,快步走到威严老人身边,恭敬行了一礼,说道:“大巫师阁下,伊纳·坦格利安正在变卖家产。”

老人头也不回,依旧从魔力球中提取有用的信息,并对于某些请示给予答复,“全部家当?”

“全部,连通天塔都卖了。据说因为他女儿丹妮思·坦格利安梦到瓦雷利亚会在不久的将来的毁灭。”龙骑士轻声道。

“坦格利安家族堕落了。”大巫师并不生气,语带嘲讽地说:“城市法庭宣布伊纳有罪,他几次上诉皆以失败告终,而上诉的最后期限快要过去。

作为权利游戏的失败者,他如果不选择自我流放,便只能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洗刷自己的愚举。

我之前还一直他是个勇敢的人,没想到他这么懦弱,还无耻地把女儿的梦话拿来当挡箭牌。知不知道他的目的地?”

“维斯特洛。”

“维斯特洛?”老人第一次皱起眉头,“俗话说‘天地无限大,却也都在巨龙翅膀的阴影下’,可那片极西之地却是我们龙王的唉,也算不上禁地,但为了那么个破地方,与那群古神为敌有些不划算。”

“我们连拉赫洛都封印了,还怕朽败将死的原始神吗?”青年人不解道。

老人沉吟片刻,淡声道:“你是第五峰的法定继承人,又年纪轻轻便收服了自己的巨龙,也够资格了解只有14峰主才能知道的秘密”

老人将一直放在魔力球上的干瘦双手收了回来,缓步走到阳台边,看着下方宏伟的城市,轻叹道:“瓦雷利亚人肆意摄取地脉的魔力,建立天空之城,对其他所有民族来说,都尊贵犹如神灵。

但我们终究不是神灵。

几千年来,我们巫师联盟孜孜不倦,一直希望培养出自己的神灵。

不是魁尔斯那个垃圾信仰灵,而是真正的神灵,如同古神和拉赫洛那样的真神。

可惜,贝勒里恩、瓦格哈尔、米拉西斯祂们即便比那个蓝嘴唇更强,却依旧不是真神。

世界万物,包括巨龙与半神,也有生有死,唯有神灵可以永恒。

被你看不起的旧神的确衰败腐朽,可只要有人记得祂们,便永远不会真正死去。”

“可即便真神也无法干涉俗世,一群古神也不如一条龙有用。”第五峰的少龙王不服气地争辩道。

他虽年轻,却一直家族被当成下一代峰主培养,还是大巫师的学徒,知道的秘密远比坦格利安那样的边缘贵族多。

老人点点头,说:“是的,神灵无法直接干涉凡人的世界,拉赫洛号称火之神,却不能凭空让一片枯叶燃烧。

但神灵无需直接出手,祂们可以通过信徒改变整个世界。

就好像我,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大巫师,30年来从未离开过巫师塔,可世界一直在我的统治之下,天地因我一怒而色变。

普通人无法想象我的手段,我们亦不可蔑视神灵的威能。”

“大巫师,受教了!”青年真心诚意,态度恭敬至极。

末了,他说道:“坦格利安并没直接进入维斯特洛大陆,他打算在龙石岛安家,那里是瓦雷利亚西方边境的堡垒,他们也算为帝国守卫边疆了。”

“嗯。”老人无所谓地点点头。

“咦?”

无意间向天空瞥了一眼的大巫师面色骤变,紧走几步,来到天体仪大小的蓝色魔力球跟前,双手再次覆盖上去。

“是谁?敢窥视瓦雷利亚咦,你是谁家孩子?”老人先是厉声呵斥,没一会儿面色柔和下来,只不过依旧有些惊疑不定。

“出什么事了?”年轻人急忙问道。

“有人一直在偷听我们谈话。”老人声音淡淡,面上疑色愈浓。

“谁这么大胆子?”青年惊怒交加。

“不是外人,一位小龙王,天赋卓绝,只是”老人又惊讶又疑惑,“只是她连基础咒语都不会,无法与我交流。”

“即便是瓦雷利亚大贵族,也不能偷窥巫师塔,她的父母和导师没告诉过她吗?”青年怒气冲冲道。

“我感应到贝勒里斯家族的气息。”老人不确定道。

“第一峰贝勒里斯?”青年面色一变,声音惊疑,神情郑重无比。

老人自身魔力与巫师塔魔力球共鸣,双眼连续闪过古怪的符文,还有余力说道:“也许吧,等会你去第一峰问一问,我给她传了一套‘108字母标准读音表’,如果猜错了,下次遇到她可以直接询——啊?”

“小姑娘,你的生命力在大幅度流失,发生什么事了?算了,你能听到我的话吧,你八成被邪灵缠上了,你的龙呢?如果龙不在身边就立即进入龙灵状态。”老人对着天空大喊道。

声音急切,充满担忧与愤怒,“哪个血法师胆子这大,敢打瓦雷利亚真龙血脉的主意。”

“大巫师,您说她可以做到传说中的‘龙灵’?”

相比有人敢对真龙血脉出手,龙灵反而更让他震惊。

察觉那道意识退了回去,还隐约有属于她的龙的气息,老人松了一口气,才转头对青年道:“我刚才说过,小家伙天赋不错。”

“可贝勒里恩、瓦格哈尔”

后面的话丹妮听不见了,她的意识已经从时光之河中抽离。

当她向不朽者寻求适合自己的巫师知识后,黑暗中升起一团湛蓝光幕,然后无数画面在她眼前出现。

在神秘力量的牵引下,丹妮看到了末日之前的瓦雷利亚,还如看电视“换台”一般,轻易将视角调到那栋也许不是最高、却一定最神秘的巫师塔。

巨大的魔力球人丹妮惊叹,后来她又看到黑石通天塔从岩浆河中抽取力量,看到老巫师用魔力球管理整个世界,听到关于神灵的秘密

她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瓦雷利亚文明的强大与先进。

只不过更让丹妮骇然的是,“电视画面”中的人竟然可以看到电视机前沙发上的观众,还能与观众交流,甚至感知到丹妮自己也没察觉的危机。

我到底是看见了过去,还是意识穿越到了那个时间点?

心里这般想着,丹妮进入龙灵状态。

真龙的灵魂与她同在!

她感觉生命的本质,精气与神气像冲破堤坝的洪水一般向外流逝,睁开“双眼”:之前一直呆立不动的不朽者离开了石桌边的座椅,他们如渔网似的将她环绕,一道道寒冰的蓝影一边低颂尖锐的咒语,一边从她身上撕扯丝丝缕缕的金色生命精华。

这是巨龙的视角。

丹妮睁开自己眼睛,景色再次发生改变,变得极致的可怖:

一群丧尸一般的蓝色腐尸,蓝眼灿灿,放射出无尽贪婪的光芒,它们拥挤在丹妮身边,用冰冷干瘪的手拉扯、抚摩、拖拽她的衣服,触摸她的身体,手指缠绕她的头发。

丹妮却像鬼压床一样,四肢的力量一齐消失,动弹不得,甚至连心脏也停止了跳动。

她感到一只手从自己眼窝里抠出魅紫色眼珠,往自己嘴巴塞去,她看到尖锐的牙齿压上她柔软的咽喉

“啊——“丹妮愤怒长啸,“你们这是找死!”

第57章 弑神

“不朽者满足了你的愿望帮你习得古瓦雷利亚咒语你也该满足我们的需求需求需求”无数低沉的声音如回音一般,讥讽着说,最后所有声音合而为一,夹杂着腐朽心脏强而有力的“嘭嘭”声,“我需要你的身体千年等待终于遇到——啊——“

志得意满的低语化为尖锐惨叫,黑烟滚滚的暗红龙炎如消防车上喷出的高压水柱,一下子浇灭不朽者高涨的野望之火。

沐浴在烈火中,感受热气冲刷自己的肌肤,丹妮的心脏再次恢复跳动,简直怦怦飞跳,抓她的鬼影手脚在刹那间消失。

“丧尸”在龙炎中噼啪燃烧,他们的蓝色枯皮像浸了油的纸般燃烧起来,骨骼如蜡烛,在高温下融化。

他们跌跌撞撞,翻腾扭转,他们用早已消失的语言呼喊,尖细的高音如牛毛一般纤弱。

丹妮无视眼前的虚幻景象,快步走向长石桌的中间段。

她从他们中间穿过,他们轻如气体,虚如幻境,一触即散。

接近那颗滴淌蓝色血液的黑色心脏,丹妮大喝:“大黑!”

“嘶嘎——”黑龙长长的脖子,如闪电般探出,将石桌上的腐肉咬在嘴里。

眼见他打算将其撕碎扔掉,丹妮扬声道:“吃下去,这是一位神灵,几千年来无数不朽者的泛意识集合,魁尔斯男巫之神。”

“嘶嘎——”大黑叼着擂鼓般跳动的心脏,疑惑回望她。

“我知道你无法消化,但我可以帮你。”丹妮眸子泛起坚定的幽光,督促他道:“吞进喉咙,然后用龙炎焚烧。”

大黑仰起头,将那坨腐肉整个吞到喉咙,然后,“轰——”

激烈的龙炎如火箭炮,从他嘴巴激射而出,掀飞了天花板,漏出屋外的天光。

血脉天赋之孵龙:将烈焰与灵质赋予龙蛋,从而让保留灵魂本源的龙蛋化石、死亡的龙蛋、健康龙蛋孵化出幼龙。

丹妮肉眼凡胎,以她自己的五感去观察这个房间,看到的一切都是幻觉,比如,无数干尸拥挤着她,啃咬她的血肉。

但进入龙灵状态,用黑龙的眼界去看世界,她看见了更本质的东西,黑色心脏探出一根根蓝色触手,每一条触手就是一位身体无限拉长的不朽者,他们向她咆哮而来,如八爪章鱼将她捆住,从她身体内摄取精气神,最后连灵魂也被夺走。

也是在龙灵状态,丹妮看到黑色心脏富含庞大的灵质,即便祂不是真神,还被瓦雷利亚大巫师称为‘垃圾’,可祂也是一位信仰灵——唔,丹妮现在还搞不懂什么是信仰灵

也许因为丹妮脑海中的至宝,也许因为她经常火烤自己,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可以主动将自然界中的灵质引导向龙蛋。

到了今时今日,她又发现如果灵质密度够高,连活着的巨龙也可以被输入灵质。

黑心脏的灵质密度极高,扔了太可惜,不如给她家大黑升级。

腐朽的心脏在龙炎中燃烧,大片五颜六色的荧光小点从破损的心脏中四散而出,似乎就要回归自然。

但随着“丹妮”张大嘴巴,用力一吸,飘散的“萤火虫”湖泊,如拔掉排水阀的泳池一般,在下方形成一个漏斗状的漩涡,漩涡底部便是大黑的嘴巴。

——龙灵状态下,丹妮与黑龙共用一个灵魂,一个躯体,龙身。

现实中丹妮似乎在闭目沉思,对坍塌的瓦砾、四面八方蔓延的火焰不管不顾,大黑也呆呆地仰着头,龙炎在嘴巴里燃烧,好像一根龙形石雕的火炬。

足足过了十多分钟,稀薄的彩色光点无视“丹妮”的吮吸,自顾自向四面八方飘散,密度太低,无法再进行吸纳了。

丹妮回过神,从奇异状态中醒来,卸下背上烧坏的背篓,撤掉残缺的布料,只胸前挂着一块掌心大的金属牌。

那片在红色荒原找到的瓦雷利亚龙王身份牌,被她特意取来,插在心口处的内兜,充当护心镜用。

凭她的医术,其它地方挨一剑说不得还能自己把自己救活,可心脏被洞穿,神仙也救不了她啦!

在这个世界,计划没什么能比瓦雷利亚钢更坚硬。

“走吧,大黑。”丹妮向站在石桌上的黑龙招手道。

退出不朽者的房间,一条幽暗的通道在她面前蜿蜒伸展,唯一光源是身后嘶嘶作响的火蛇。

丹妮左右看了看,发现走道上歪七斜八地匍匐着很多尸体,有的服饰华丽,有的看着像奴隶,有魁尔斯人的特殊衣袍,也有外乡人的服装

他们似乎挣扎着向外逃跑,最终却被吸干灵魂,无力的扑倒在地。

丹妮想起不朽之殿的可怖传说:很多人进入过尘埃之殿,可从没见到有人出来过。

她又想到大男巫俳雅对这座男巫圣殿的态度:敬畏有加,始终不敢跟丹妮一起进入其中。

最后丹妮回忆起大巫师说的话,喃喃道:“古瓦雷利亚的真龙血脉,既让人敬畏,又让野心勃勃的巫师觊觎。”

尸体个个皮包骨,被吸干了灵魂与活力,剩下的干尸并没腐烂,除了在岁月中化为脆质的粉尘,还有少量衣服保留了下来。

丹妮选了一件绣金线的长袍,将自己裹了起来,然后大黑在前,她在后,顺着走廊往前奔跑。

与来时花了数小时不一样,只跑了三十分钟,丹妮便看到一扇门出现在前方,天光从外透入。

一步跨出,她再一次沐浴到温暖的阳光和带着花草清香的微风。

“你毁了不朽之殿!”大男巫俳雅朝丹妮愤怒大叫。

“不是我,是不朽者们自己的选择!”几乎不假思索,谎言便从脱口而出,“不朽者说已经等了我千年,早已厌倦了虽不朽却乏味的凡世,见过我之后便自焚残躯,升往星界。”

如今这形势有些特殊,也不知是不是失去不朽者魔力的支持,原本腐朽的危房此刻多米诺骨牌似的,以黑心之室为中心,向四面八方坍塌,石墙倾倒,木梁与木地板哔啵燃烧,像破了汽油一般,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因为不朽之殿本来就在城市里,附近街区居住了很多居民,这会儿已经有大量魁尔斯人被滚滚黑烟吸引而来,还有一小队骆驼骑兵在黑木林附近维持秩序。

如果只有大男巫一个人,丹妮八成当着札罗的面,让血盟卫把他脑袋割了。

可大庭广众之下,丹妮不仅不能报复男巫,还必须将焚烧不朽之殿的黑锅扣在死鬼不朽者的头顶。

“你说谎,明明是你的龙喷火烧了圣堂!”

男巫张牙舞爪地向丹妮扑过去,可立马就有两个黑人壮汉把他驾住。他们是大商人札罗的仆人,得到札罗示意才过去拦住他的。

嗯,丹妮身边马人已经拔出寒光闪闪的亚拉克弯刀,札罗既要履行主人维护客人安全的责任,更不希望大男巫被丹妮自卫反击,击毙当场。

“放开我,我要杀了那个贱人!”俳雅身子悬在半空,两条小短腿踩脚踏车是的蹬来蹬去。

丹妮嘴角露出一丝笑意,紧绷的神经突然放松下来,因为她看到俳雅嘴上对她喊打喊杀,手却从腰间抽出匕首。

嗯,他对丹妮真起了杀心。

但他却没有使用任何魔法攻击,而是拿着匕首,打算戳死她

“我没说谎。”丹妮给自己加了“影后之委屈少女”的buff,“如果是龙,火势怎么蔓延的这么快?

事实上你们也看到了,龙在通道里飞,我在后面跑,大火距离我们还有老远的距离。

只有魔法的力量能引发这样的大火,我不懂魔法的,大家都知道。”

“卡丽熙不是巫魔女,大家都知道。”阿戈点头,神态异常认真。

“如果龙炎引燃房屋,那火势会以一条线的形式蔓延,也即是龙飞行的方向,这与事实相违背。”乔拉有理有据地分析道。

这话有理有据,札罗与骆驼骑兵心里代表信任的天平,渐渐向丹妮倾斜。

“你”俳雅恶狠狠瞪着丹妮,他再也感受不到不朽者的气息。

丹妮活着出来,不朽者消失。

那么很明显了,不朽者计划失败,可他们怎么失败的?

丹妮莉丝连魔法咒语都不会,俳雅又惊又疑又骇。

“你做了什么?不朽者为何要焚烧不朽之殿?”他大声问。

“我做了什么你还不知道?向不朽者寻求智慧呀!”丹妮信誓旦旦,指着在浓烟中成片倒塌的房屋,“还不明显吗?魁尔斯人都称之为尘埃之殿,如今不朽者既已飞升星界,这地方当然要拆掉啦。

即便不建造新的‘真·不朽之殿’,也可以空出来搞房地产开发嘛,这么大一片地白白放在这不用,多浪费啊!”

开发房地产?

男巫阁下快被她呕死了。

心里憋着气,他又出声问道:“星界是什么?”

丹妮面上鄙夷之色一闪即逝,傲然道:“记住,这是来自不朽者的伟大智慧。神与人生活在不同的空间,我们在凡人界,神灵在更高维度的灵之空间,也即星界。

凡人只可仰望星界,可想要与星界的神灵沟通,只能通过虔诚的信仰。

俳雅大巫师,考验你信仰的时候来了,如果你敬不朽者如神,估计很快就能与祂们联系上,如果”

如果你联系不上,就说明你不虔诚,既然对不朽者毫无虔诚之心,也别再打着为他们报仇的旗号找我麻烦。

让丹妮既意外又得意的是,听了她话,周围大多数人都露出‘原来如此’的神情,即便狡猾的札罗与不信‘邪神’的乔拉也面色迟疑:大家都知道丹妮是个神秘学小白,她能说出这么符合逻辑的神灵秘辛,肯定有人教她。

谁教她?

不朽者呀!

“走吧!”丹妮对自己小弟招手,装完逼当然要赶快跑啦。

第58章 世界另一端的来客(求推荐票)

不朽之殿被大火烧毁的事,不出预料地在魁尔斯引起轩然大波。

即便丹妮在当时用无人可以反驳的谎言,暂时将事情糊弄了过去,可事后关于龙、关于她本人的不利言论,依旧在这座城市快速发酵。

“虽然我一点儿也不喜欢男巫,可那毕竟是存在千年的圣殿,一下子被你的龙烧毁今天可以烧掉尘埃之殿,明天也许只是市集,可谁能确定后天不能是伟大的千座之殿?龙,太危险,太不可控,应该趁它们还幼小立即杀掉。”有心思叵测之人这样说。

“可我听说是不朽者自己焚烧了自己的破房子,我觉龙之母说的有道理,随便开发出几条街收租也比空放在那强,也许不朽者想通了呢?”也有人反驳。

“无论是龙烧的,还是不朽者的魔法,对我们都是危险的东西,至少该让龙离开魁尔斯。”

第二天下午,札罗忧心忡忡跟丹妮说,俳雅正在召集男巫,要对她不利。

丹妮立即回答他:“我后天早晨离开魁尔斯。”

札罗却低下头,强行牵起她的小手,亲吻她的手指,深情地说:“您是该离开,立即离开,宜早不宜迟。

但我的女王,您不会孤单。

您在尘埃之殿看到了黑暗的景象,我的梦境却一片光明,我梦见在温暖平静的玉海洋面,游轮在微风中缓缓航行。

你幸福地躺在软榻上,沐浴着阳光,品尝美味的椰子汁,微笑看着我们的孩子在甲板上与海鸥玩耍。”

呃,你这臭不要脸的死盖佬,可真会意淫。

“唉,可惜我们就要‘劳燕分飞’了,你往东边的玉海航去,我骑着骆驼往西边走,说不得永远不能再见一面啦!”丹妮调侃着说,一边说,还一边隐蔽地将手背在身下毛毯上蹭了蹭。

“跟我一起去玉海航行,给我一个儿子,让我美梦成真吧,我可爱的天堂之星!”

长得像个包子的商人,用情圣的语调,说着言情剧极品小鲜肉的台词。

这是比口水更恶心的事儿。

口水可以悄悄擦干净,听到耳朵里的话却无法立即忘掉,不仅没法忘,说不得还会成为永远的回忆噩梦。

“抱歉,札罗,你是个好人,可我的目标在西边。”丹妮哀伤地说。

这一次,收到好人卡的札罗立马色变。

他沉声道:“那你走吧,赶紧走。”

丹妮愣了会儿,才从他突变的态度中反应过来,说道:“我已经在收拾东西了,后天就离开。”

“你反复无信,玩弄了我的感情。”商人冷冷看着丹妮,“把我的东西还给我。”

玩你个大头鬼的感情,老娘甚至都没拿你当备胎养,哪一次不是直接拒绝的?

丹妮很不高兴,强压下怒气,闷声闷气道:“什么东西?我没私自拿走你的任何财物。”

她心里发狠:千万不要说你的那颗爱慕之心落在我这儿了,否则在我恶心死之前,一定先踹你两脚。

幸好,大商人比她想的更冷酷,也更无耻。

“我送你的魔力紫水晶,牛车,一千个玉石雕刻的玩具士兵,夷地丝绸”

札罗一件不落地说了足足三分钟,很多东西丹妮自己都忘记了,他却记得一清二楚。

张大嘴巴呆滞了好半天,丹妮才反应过来,她这是碰到极品渣男了。

即便男女朋友闹掰要分家产,也没这么刻薄的。

他们两个还不是男女朋友呢,主人赠送给客人的礼物,竟然在发现客人没有利用价值后,立马翻脸再把礼物要回去?!!!

你不该叫‘札罗’,改为‘渣罗’吧!

渣罗应该去现代社会,现代社会喜欢养备胎的渣女多呀,双方碰在一起一定能擦出幸福的火花。

而且,即便功力最深厚的渣女也远不如他段位高,渣女全部被打倒后,剩下的男性就幸福啦!

“其它还好,可丝绸都做成衣服了,怎么还?”丹妮艰难道。

“你难道没钱?用辉币抵。”渣罗冷冷道:“从今晚开始,你那些野蛮人的伙食你们自己准备,房子只留两天。”

还好,没找她要之前十几天的食宿费。

下午,乔拉带着马人去街市购买物资,丹妮空闲下来,将一把靠椅放在庭院银杏树下的喷泉里,自个舒服地躺在上面,一边啃着脆甜的柿子,一边享受亲亲鱼在小腿、脚趾间轻轻“按摩”。

“唉,这样腐败的日子过一天少一天,今后”

正胡思乱想着,一阵铁甲碰撞声来到近前。

是乔拉·莫尔蒙。

未免即将离开的这几天出现意外,他又换上了那套铁铠。

“公主殿下,伊利里欧派人过来接您了。”

他面色严肃,眉头紧皱,意料之外的客人并不让他忧大于喜。

“伊利里欧?潘托斯距离魁尔斯足足有一个厄索斯大陆,他怎么知道我在这的?”丹妮惊疑道。

“我不知道,他们正在府邸门口等着,您等会亲自询问吧。”乔拉摇头道。

丹妮没有立即让客人进来,反而关心起骑士的情绪,“你似乎并不欢迎他们?”

“他们点名了为龙而来,如果连潘托斯的伊利里欧都知道您有龙了,那”

迟疑片刻,乔拉担忧道:“潘托斯与君临隔海相望,狭海不像其它海洋那么浩瀚,它只有五百多公里宽。潘托斯的人能到魁尔斯,那君临的刺客也可以。”

“有道理。”丹妮点点头,神色却并不如乔拉所想的那么沉重。

她缓缓说道:“我们之前的计划是走陆路,往西去阿斯塔波购买一批无垢者,然后北上,当所有人都以为我们会转过奴隶湾,继续西行时,咱们反其道而行之,往东,退回古商道。

守城战中,一千无垢者足以抵挡一万大军,而白云城附近的环境无论如何也供养不了一万大军。

白云城只有我们自己人,只要封锁城门,一百个无面者也别想伤害到我——他们压根进不来。”

此时的丹妮,因为没直观感受到奴隶的凄惨处境,并不打算冒险弄个大新闻,更没想过如原剧情中的丹妮莉丝那样,用欺骗的手段坑杀阿波斯塔奴隶主。

攻打奴隶湾城邦,杀死善主都没问题,但不能使用欺骗手段,否则无论出于多么高尚的目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这个名字,便在这个世界彻底臭掉喽!

渣罗那个的混球,如此渴望得到龙,从没想过违背信诺,对丹妮使用强迫手段。

明明是个基佬,却委屈自己对丹妮百般逢迎换位思考一下,一个直男硬汉对另一个壮汉献媚求爱一般人谁受得了?

魁尔斯的王族亦是如此,只按照传统索取金银,但并没派遣骆驼骑士把丹妮一行人全部杀死,然后夺走龙。

魁尔斯王族对金银之物都那么贪婪,三条幼龙难道还没几千辉币有价值?

显然不是。

大男巫俳雅恨死了丹妮,又狂热地希望得到龙,可他的小手段依旧在规则范围之内。

在俳雅、渣罗、魁晰三位寻龙者向丹妮发出邀请时,已经自动达成一种世界通用的信用关系,或者,用维斯特洛人的话说,他们建立了宾客关系,相互享有宾客权利。

连那样的人都能守住自己的信用,丹妮难道连他们都不如?

所以,丹妮此时的计划很保守,一心只想拖延时间,等三条龙长大。

乔拉肯定算不上第一心腹——他远不如血盟卫忠诚,但第一智囊非他莫属。

丹妮将计划大纲告诉他,计划的细节部分全由他掌控,他远比丹妮更有行军打仗的经验。

唉,说起来也怪可怜的。

乔拉·莫尔蒙最多也就算个张飞,最后竟被她当成诸葛亮用

“公主殿下,伊利里欧派来三艘远洋巨舰。”乔拉声音飘忽传入耳中。

“他倒是把我们这边的底细全打听清楚了,”丹妮语带嘲讽,“完全能将我的小卡拉萨全部装进去。”

乔拉幽幽道:“何止是您的卡拉萨,他是一个商人,商人从不做亏本的生意,三艘大船过来时装满西大陆的特产,回去时也装载了足够回本的货物。”

这下丹妮听出来了,他话里有话。

“所以呢?”

“理论上您会成为那三艘船的临时主人。”乔拉眸中精光闪烁,“我们还是要去阿波斯塔,坐船去,购买3000左右的无垢者,再没人能轻易伤害到您。”

手里柿子好半天没啃,咬破皮的那部分慢慢在空气中变成褐色,丹妮将它远远抛到墙根底下,沉吟着道:“见过主事之人后再做决定吧。”

她没回到闷热的大殿,而是让多莉亚又在喷泉水池里放了两张躺椅,另外装备了酒水与瓜果。

两位客人随阿戈进入庭院后,便见到少女头发扎在脑后,上身彩绘马甲,下身宽松丝质短裤(类似沙滩裤),赤裸着洁白的玉足,站在水边微笑伸手邀请

空气中的暑气似乎因她而消散大半。

领头的是一个魁梧的胖子,一米九接近两米的身高,皮肤为深棕色。

汗水让他的秃头发出油腻的光芒,上身只穿一件紧身镶钉皮马甲,下身汗湿的黄色裤兜沾染明显的污迹,一把极长的亚拉克弯刀插在腰间。

他虽胖却不肥,手臂如粗壮的橡木树干,小肚子隆起却充满厚实感。

第59章 白胡子(求推荐票)

棕色胖子身上有两点引起丹妮的注意:第一,他的脸颊皮肤光滑细腻,与魁尔斯的太监非常像;第二,他裸露的肌肤,比如手臂、胸膛、小腹下半截,布满横七竖八的旧伤疤。

与他棕褐色的皮肤相比,苍白的疤痕如名片般显眼。

另一位老者穿着未经染色的羊毛旅行斗篷,兜帽掀起,长长的白发垂至肩头,如丝般的银白胡须盖住下半边脸。

他将身体重心倚在一根和他一般高的硬木拐杖上,落后健壮胖子半步,似乎是他的仆人。

但老人的气质却远胜光头胖子,而且身材高大魁梧,像一名阅历丰富的老战士。

“欢迎,我是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丹妮微笑自我介绍。

胖子随便行了一礼,笑呵呵道:“女王陛下,你好!我是贝沃斯,人称‘壮汉贝沃斯’。”

听到他的尖细的声音,再想一想他的称号,壮汉没那玩意儿的家伙才更在乎这种评价吧!

老人行了个好似做过千百遍的标准礼仪,单膝跪地道:“女王陛下,我本名阿斯坦,贝沃斯为我起了个绰号,叫白胡子。”

白胡子?

这个名号远比‘壮汉’更唬人,至少把丹妮给逗乐了。

“两位客人,请这边坐。”丹妮示意他们脱下鞋子,进入喷泉水池中纳凉。

胖子贝沃斯毫不客气,走上前几步,将皮凉鞋蹬掉,带着满脚泥垢踏入喷泉水池,‘吱呀’一声,把藤条躺椅压沉半寸,拿起酒壶直接往自己嘴巴里灌。

也幸亏水池是活水,一直有清水从巨龙石雕的嘴巴喷出,不然这一池子亲亲鱼要死绝了。

倒是那个白胡子,张大嘴巴,满脸惊诧,待在那半天没反应。

丹妮疑惑问他:“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抱歉,与女王同坐,还同一个水池泡脚,太过”老人神色尴尬,走上前也不进入水池,只坐在池边,叹道:“您与我想象的女王不太一样,我本以为您会更有更有”

他支吾着说不出那个冒犯的词汇,丹妮却笑道:“女王风范?王家礼仪?”

“实在抱歉,”白胡子再次道歉,“其实您这样也挺好。”

“呵呵,我就一街头长大的野姑娘,连书都没读过几本,哪懂什么王家礼仪?”

说到这,丹妮魅紫色的大眼睛里闪过一丝捉狭的笑意,“大黑,出来见客了。”

“嘶嘎——”黑龙一直爬在屋顶晒太阳,即便有人不经意瞥见,八成也会把他当成一座龙形石雕。

此时听到丹妮妈妈的呼唤,他站起身,猛地向下方一跃。

“扑啦扑啦”翅膀绞落大片树叶树枝,在白胡子与贝沃斯惊骇的眼神中,大黑踏起一片水花,落在丹妮身边。

“现在有没有一点儿王家风范了?”丹妮抚摸黑龙脑袋,微笑问道。

狰狞的黑龙与清丽脱俗的银发少女靠在一起,组合出一种奇异的威严感。

“您是真龙,真正的坦格利安,七国唯一女王!”白胡子双眼湿润,声音激动到颤抖。

自从前几天在丹妮的帮助下,吞噬了半神男巫,大黑似乎进化了一大截,不仅食量与成长速度增加,智慧也提高到大概六七岁孩子的程度。

关键是他气质变得更沉稳,没之前那么暴躁,被丹妮教导过之后,他也能忍住对天空的渴望,不到处乱飞。

故而,另外两条龙依旧套着锁链,大黑却摆脱了束缚。

“才四个多月,怎么长得有小马驹大了?”贝沃斯回过神来,感兴趣地问道。

“很大吗?你是不知道他的食量。”丹妮摇摇头,转而问道:“贝沃斯,你来魁尔斯的目的是什么?”

他放下喝干了的酒壶,又拿起一个青皮酥瓜,咬了一口,嘟哝道:“贝沃斯原是弥林的一名角斗士,因为战无不胜,名声响亮,被一个科霍尔商人买了去,后来又被以更高的价格,转手卖给潘托斯那个头发里也散发香料气味的胖子。”

“伊利里欧总督?”

“对,就是他,”太监贝沃斯点头,“那个胖子派‘壮汉’贝沃斯渡海而来,当小女王的保镖。至于白胡子,他是胖子给贝沃斯安排的保镖。”

“我是他的侍从。”白胡子将手杖高高举起,好似在举一杆旗帜飘扬的长枪,“陛下,我出生于多恩边疆地,年轻时作过史文家族中一名骑士的侍从。”

大爷您有六十岁了吧,还给人当保镖,当侍从?

心里吐槽,嘴上却问道:“老先生还是维斯特洛人,难怪通用语说得这么溜。”

接着,她一指站在一边的铁铠骑士,“我的这个女王铁卫也是一名维斯特洛骑士,你认识他吗?”

听到“女王铁卫”四个字,白胡子神色一变,用审视的目光打量乔拉一会儿,淡淡道:“莫尔蒙大人在七国也算‘名声响亮’了。”

大熊能有什么响亮的名声?

违背禁令,贩卖奴隶?放弃荣誉,躲避封君的审判?头顶发绿,老婆跟人跑了?

乔拉听出白胡子话里的不友好,皱眉道:“之前在码头,你可没说认识我,我们什么时候见过面?”

“莫尔蒙伯爵,在派克岛,你英勇作战,被封为骑士;在兰尼斯港,你差点把弑君者打下马,为此你赢得美人的芳心。

之前没说是没必要,如今陛下问起,我自当如实相告。”白胡子神色沉静地说道。

“你看起来很面熟。”乔拉拉起面罩,疑惑盯着白胡子看了好一会儿,摇头道:“兰尼斯港的比武大会有数百人参加,攻打派克更出动了数千名骑士,我想不起你是谁。不过提醒你,我已经不是伯爵,熊岛伯爵是梅姬·莫尔蒙,我只是个流浪骑士。”

“你是我的女王铁卫。”丹妮提醒他道。

“是的,我的陛下。”乔拉脸上苦涩散去,绽开一个愉快的笑容。

“乔拉骑士有丰富的作战经验,还多次拯救过我的性命,是我最忠实的朋友与杰出的智囊。”

这么违心的话丹妮却说得无比郑重与自然,乔拉面上笑容愈盛。

她也没忘记帮马人在客人面前长脸,指着阿戈介绍道:“这是阿戈,我的血盟卫,也是一名寇,武艺卓绝,勇敢无畏。”

“卡丽熙有我们保护已经足够了。”阿戈瞥了胖太监贝沃斯道。

“一个马族小子,”贝沃斯扔掉半截甜瓜,露齿而笑,“壮汉贝沃斯都不记得在斗技场杀过多少马族小子,他们个个辫子比你长,铃铛比你多。”

不等阿戈回话,他又用粘着绿色瓜汁的右手,拍拍布满伤疤的肚子厚实肚子,“看看这,贝沃斯杀人之前,都会给对方一次机会,让他先砍自己一下。算一算,能算出‘壮汉’贝沃斯杀了多少人吗?哈哈哈,不计其数。”

阿戈愤怒拔刀,指着胖太监道:“我还没杀过棕色的胖子,贝沃斯勉强够资格为我增添一个铃铛。”

“收起武器吧,吾血之血。”丹妮伸手将亚拉克弯刀压下去,温和道:“此人不远万里前来为我效力,不该用刀剑指着他。”

接着她又郑重对贝沃斯道:“如果你真心向我效忠,就必须尊重我的人民,我的同伴,我的兄弟。如果你做不到,不如回到伊利里欧身边,等待下一位服务对象。”

露齿笑容从巨人那张宽阔的棕脸上消失,他看了看身形娇小却气势威严的女孩,又看了看她身边鼻喷白烟的黑龙,嘟哝道:“贝沃斯没完成任务呢,不能回去。”

丹妮对那个莽汉笑了笑,问道:“你还有什么任务?”

“那个胖子要龙,还要你这个生龙的女孩。”贝沃斯大大咧咧道。

mmp,知道人人都对幼龙心生贪婪,可这也太直接了吧?

先来点儿套路不好吗?我不适应啊!

丹妮笑容凝固,呆愣当场。

白胡子解释道:“贝沃斯说的是实话,不过,伊利里欧总督让我们带您回去,是为了帮坦格利安家族复国。

如今篡夺者已死,国家陷入动乱,同一时间竟出现四个国王,他们相互杀得血流成河,尸横大地。

女王陛下,七大王国正需要您,七国人民需要您,七国的正义也需要您来维护!”

好吧,算你圆了过去。

丹妮皱眉道:“四个国王?哪四个?”

“篡夺者的儿子乔佛里·拜拉席恩,篡夺者的三弟,凤息堡公爵蓝礼·拜拉席恩,篡夺者的二弟,龙石岛公爵史坦尼斯·拜拉席恩。

篡夺者身前好友艾德史塔克的儿子,如今的北境之王罗柏拜拉席恩。据说,铁民湾的巴隆·葛雷乔伊也有复起称王的打算。”白胡子忧心忡忡道。

“预言还真实现了。”丹妮喃喃道:“你们知道我去过男巫的不朽之殿吧?”

“有听人说过,您的龙烧死了那些只会招摇撞骗的巫师。”白胡子恭维道。

他的语气中,颇多对男巫的不屑之意。

“爵士,你来告诉这位老先生,我当时看到的与维斯特洛有关的预言。”丹妮看向乔拉说道。

骑士面色凝重,“回来后,你就跟我说,看到一个美女被四个丑陋的侏儒侵犯,美女代表维斯特洛,四个侏儒你问我他们都代表谁,我当时还猜测是瑟曦皇后、派席尔国师、瓦里斯大太监、乔佛里国王四人。”

“这”白胡子一脸不可置信,“难道那群蓝嘴唇还真会预言?”

并非所有人进入不朽之殿都能看到预言,大多数直接在环境中沉沦,只有具备某些特质之人才能有限度地窥视时间之河。

“我一点也不懂魔法,不清楚那是幻术,或者别的什么手段。”丹妮摇摇头,郑重道:“但那一天,我的确看到很多东西,比如,我大哥雷加,大嫂伊莉亚公主,侄儿伊耿。

雷加是蓝眼睛而非紫眸,是不是?

我之前可没见过他。

对了,他还抱着儿子告诉我,龙有三个头,还缺一个。”

第60章 荒石城的简妮(求推荐票)

“我有三条龙没错,可坦格利安只剩我一个,小伊耿早已死去”说到这,丹妮看向白胡子,问道:“你知道‘冰与火之歌’吗?雷加还说伊耿是预言之子,‘冰与火之歌’天生为他而谱。”

天生自带‘冰与火之歌’的bgm,听起来就像一位主角。

白胡子陷入思索之中,好一会儿,说道:“坦格利安族徽的确是三头龙,意为伊耿与他的两位姐妹,三条龙,三位龙骑士。

‘龙有三颗头’应该是这个意思,但我也不知的还缺了谁。

倒是‘预言中的王子’,这个早在几十年前便在坦格利安王族流传。”

“预言中的王子?坦格利安家还有这说法吗?”丹妮疑惑望向乔拉,希望从他那儿得到验证。

“抱歉,我也不知道。”乔拉蹙眉摇头,怀疑地看向老人,“阿斯坦,你怎么知道这个的?“

“呵呵,几十年前的旧事啦,也就你们北境人孤陋寡闻。”白胡子呵呵笑了一会儿,继续之前的话题,道:“传说中,坦格利安家将诞生一位王子,他是亚梭尔亚亥的转世,将——”

“等等,亚梭尔·亚亥?”丹妮打断他,古怪问道:“是不是‘长夏之后,星辰泣血,亚梭尔·亚亥的转世之身将在烟与盐之地重生’?”

“呃,差不多这个意思吧。我也知道厄索斯大陆流传的这则古亚夏预言,但在我们维斯特洛,却有先知明确说了——重生归来的亚梭尔·亚亥将是一位坦格利安王子,而且就在最近几十年出生。”白胡子点头道。

那个见鬼的亚梭尔亚亥就这么值得人稀罕,世界各地的民族,各地的人都在盼望他的转世?

无论他有没有从异鬼手里拯救世界,可杀妻祭剑却是板上钉钉的事。

老斑马人可是讲过“海尔科隆后裔国”的故事,拯救完世界后,海尔科隆还生了很多小海尔科隆呢!

那么,他跟谁生的?

渣男!

似乎看到丹妮脸上的不以为意,白胡子正色道:“即便莫尔蒙爵士不知道这则预言,也一定听说过‘荒石城的简妮’。”

别说乔拉了,连从未去过维斯特洛的丹妮也知道“荒石城的简妮”。

冰与火之歌世界中,第一玛丽苏白莲花。

丹妮莉丝与卓戈马王的婚礼上,所有宾客都送了礼物,即便穷得老婆都跑掉的莫尔蒙也送了两本旧书。

没有名字,羊皮纸手抄本,丹妮为了了解这个世界,也多次翻阅过。

大概算《维斯特洛童话集》吧。

里面都是些七国传奇故事,写的很简略,很肤浅,专门帮助孩子们学习读写的书。

其中有荒石城简妮的故事。

据说她来自荒石城——荒野中一座6000年前的先民王城的废墟,没有明确的父母,只自称为先民国王的后裔(荒石城是一位先民国王的首都,毁于6000年前安达尔人的入侵)。

不过附近村落的人都不相信她的话,还嘲弄她是一个疯癫的农女,甚至可能是一个女巫。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是一位大美女,神秘而迷人。

以至于已经订婚的皇太子邓肯,在野外遇到发际插满鲜花的简妮之后,宁愿放弃王位也要与之成婚。

说起来,简妮也算丹妮的伯奶奶,她老公是丹妮亲爷爷的大哥。

嗯,丹妮的便宜爷爷捡了个大便宜,以次子身份获得王位。

“荒石城的简妮与预言之子有关?”丹妮惊讶道。

“简妮殿下并非独自入宫,她还有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一位女先知。”白胡子蓝眼睛里闪过追忆之色,声音低沉有力,缓缓传入众人耳中。

“简妮殿下称自己伙伴为森林之子,可大家都认为她只是个长相奇怪的侏儒。

那个女巫曾对您爷爷说,预言中的王子将要降临在伊里斯王子与蕾拉公主二人的后代中。

所以,您父母也许并不相爱,却依旧结为夫妻唉,造化弄人,如果伊里斯国王曾有过爱情,那一定发生在凯岩城的乔安娜身上。”

“凯岩城的乔安娜?”莫尔蒙震骇莫名,颤声道:“你不会在说乔安娜·兰尼斯特吧?”

白胡子深深看了骑士一眼,道:“就是泰温公爵的夫人,作为蕾拉公主的女伴,乔安娜从小在红堡长大,与伊里斯陛下”

“哎,扯远了,如今看到丹妮莉丝陛下,我感觉那位先知的预言实现了。”他摇摇头,对丹妮说道。

“呵呵,你认为我是预言之子,亚梭尔亚亥的转世?”丹妮摇头轻笑,“在我看到的预言中,雷加几乎穿透时光,告诉我,他怀里的婴儿才是真正的预言之子。”

“小王子伊耿已经死了,预言被打破。”乔拉沉声道。

“无论如何,您是七国真正的女王,请随我们返回潘托斯吧。”白胡子对丹妮说道。

丹妮算看出来了,名义上白胡子只是贝沃斯的侍从,可真正的主事人却还是他。

“你们什么时候来魁尔斯的?”她问。

“有四五天了吧。”

“怎么今天才来找我?”

白胡子解释道:“商船的领队格罗莱,即是船长也是一名正统的潘托斯商人,商人信奉船不跑空。

我们此行为魁尔斯带来密尔的精密工艺品,也将从魁尔斯带走东方的香料、丝绸、瓷器等物。到目前为止,运来的商品还没卖完,东方的货物也没”

说到这老人皱眉看了看围坐在树荫下的马人,叹道:“应该安置好陛下的部民和行李后,再根据船舱的余下的空间进货。”

“你们听说我马上要离开,所以才立即赶过来?”

“就是这样的。”老人点点头。

还有一点他没说,暗中考察丹妮是否具有成为七国女王的资格,也是他们没立即找上门的原因。

对老人来说,只要丹妮没继承疯王的疯狂基因便算合格。

不怪他要求低,实在是可供选择的人太少。

丹妮让侍女招呼两位客人,她则与血盟卫、乔拉回到客厅讨论接下来的行动。

阿戈他们一直认为,马人不该离开踏实的陆地,无尽的毒水会淹没整个世界,太危险了。

好吧,马民个个都是旱鸭子,还有恐海症,他们的观点里带有太多的偏见,没多大参考价值。

乔拉只犹豫了一会儿,便建议丹妮答应伊利里欧的邀请。

“您被他盯上,无论他有其他目的,或者只是希望从您的复辟中获利,都不会轻易放弃您那三条龙。

他能如此精准快速地找到您一次,便可以找到第二次,如果您一直拒绝,也许”

停顿片刻,让丹妮自己想明白最坏后果后,他继续说道:“走海路也更安全快捷一些。”

“我们不适应在毒水上作战,实力降低大半。”魁洛反驳道。

“走海路更难以被追踪,遇不到敌人自然就更安全了。你们虽是马背上的战士,但称雄厄索斯大陆的两项绝技——亚拉克弯刀与弓箭,并非就在海船上彻底失效了。”

乔拉眸中闪过一道厉色,“事实上,如果事有不协,我们有实力夺取海船的控制权。我们不会去潘托斯,海船将送我们去奴隶湾。”

第二天上午,船长格罗莱过来与丹妮见面了。

那是一位饱经风霜、粗犷彪悍的老海员,中等身材,蓬松的络腮胡与曲卷的黑头连成一片,似乎只有一口笑呵呵的大白牙和直爽、锐利的深棕色眸子,从面孔上漏了出来。

与丹妮的交流中,格罗莱船长表现的并不强势,见到她第一面便主动提出要将自己的船长室让出。

与贝沃斯一样,他已经将丹妮当成自己的服务与效忠的对象。

当然,丹妮不会刚一见面,就对他说要换方向。

甚至丹妮不会主动提这件事,她才刚刚15岁,单纯又迷糊,自己没有主见,只对乔拉莫尔蒙言听计从。

如果伊利里欧真有不好的想法,也该去责怪那个女王铁卫。

渣罗得知伊利里欧派船来接她后,只说房屋可以宽限几天,但伙食由她自己出钱准备。

之后,他都没怎么露过面,有什么事也是通过管家代为传达。

在等待商船进货的时候,丹妮这边也没闲下来,首先要将刚购买的300头骆驼全部卖掉,小亏一笔。

不仅骆驼要卖,老弱妇孺不用骑马,除了80名精英骑兵,剩下之人的马也会被处理掉。

其实丹妮将部落七成战马都卖了,然后花钱为骑兵配备品种更优良的健马。

卓戈卡拉萨的好马都被离开的众多新卡奥带走,剩下的马儿并不适合征战沙场。

最后,丹妮让格罗莱船长从他的船队里挑选出两百名水手,包括血盟卫在内的马人都被要求学会游泳,那些水手便是教官。

乔拉莫尔蒙从小在海边长大,不用参加培训。

就这样又过了两天,丹妮吃过早饭,一份丝瓜虾仁汤,决定去码头亲自见一见格罗莱的大船,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被忽略了。

比如,大航海时期让人闻风丧胆的败血症。

也不知这个魔幻世界有没有遇到这个难题,从魁尔斯到潘托斯,远比欧洲横跨大西洋更远。

她穿着褪色的沙丝长裤和草织凉鞋去了马厩,一对小**被紧绷的蕾丝肚兜缠在胸前,隔着多斯拉克彩绘背心都看不出太明显的隆起。

小巧的蛮腰挂着一条银质奖章腰带,另有一把小弯刀悬挂在腰带上。

垂到肩胛的银发也被姬琪编成多斯拉克式的辫子,并在末端系上一个银铃,随着她轻盈的步伐,叮当作响。

马人侍女认为丹妮在尘埃之殿烧死了巫魔,将不朽者的灵魂送入地狱,是一场值得夸耀的胜利,完全有资格为发辫增加一颗铃铛。

对此丹妮很无奈,并非为了铃铛,而是连单蠢的马人都认为她弄死了不朽者,大男巫难道比马人还笨?

第61章 来自阴影之地的龙蛋(求推荐票,求收藏)

“女王殿下,你这样穿着真没问题吗?”

丹妮的马人少女装扮让白胡子的老脸皱成一团,好似一位保守的老父亲,看到心爱的女儿弄出个杀马特造型。

“我觉得您发明出来的旗袍非常漂亮,完全符合王家风范。”他迟疑着提出建议。

自从那天见过丹妮之后,白胡子与贝沃斯便一直没有离开。

两人声称,护卫丹妮安全是他们的责任,今后她去哪,他们便一步不离地跟着。

丹妮认为两人都不是奸邪狡诈的性格,即便可能带有其它目的,也不会出手伤害自己,便答应了他们的请求。

对此乔拉爵士很不满意,他一直向丹妮进言,阿斯坦有问题,完全不像个侍从。

丹妮虽然认同他的说法,却也反驳说,大家早晚要同船渡海,未来会有更多的相处时间,不可能永远将那两人隔开。

于是,乔拉爵士也开始履行女王铁卫的义务:成为丹妮的保镖之一。

“我们既然来到马厩,肯定是要骑马出行的,我的旗袍不适合这种场合。”丹妮把自己的小银马牵出来,按上鞍具,动作矫健地跨了上去。

“小女王这身衣服贝沃斯很喜欢,像个战士。”太监不骑马,他护在丹妮身侧,大踏步前行。

“咳咳,两位,还有乔拉爵士,你们今后别叫我‘女王’,在外人面前可以摆出女王名号唬人,咱们都互相熟悉起来,没必要自欺欺人啦!”

马儿踩着轻快的步伐,越过门槛,踏上街道。

“您本就是七国女王,真正的女王。”白胡子严肃道。

他与乔拉骑着马,与拉卡洛等四名马人骑士将丹妮四面牢牢护住。

“我哥哥韦赛里斯一直对人宣称自己是七国守护者、维斯特洛国王,可大家却嘲笑他为‘乞丐王’。”

丹妮告诉他们,“今后可以叫我卡丽熙,或者龙石岛公主,直接喊我‘丹妮莉丝’也行。”

丹妮莉丝出生时,坦格利安王朝还留有余烬,没彻底覆灭,龙石岛公主的身份已成事实,谁也无法否认,最多算流亡公主。

魁尔斯建立在海峡北岸,码头区在城南。

渣罗的府邸在城东富人区,足足穿过八条街,他们才来到南城贫民区。

这里没有多彩的大理石宫殿与芬芳的花园,清一色的老旧的砖瓦房,临街一面连窗户也少有。

脏乱的街道有光着身子的儿童,满脸污垢的乞丐,骨瘦如柴的沙色狗,和肤色白皙的魁尔斯居民。

并非所有人都能像渣罗那样,天天穿代表魁尔斯传统的华丽衣服,这些平民只一件灰扑扑脏兮兮的亚麻裙套在身上。

当丹妮路过时,所有人都停下手头的工作,转头用麻木的眼神送她离开。

他们都认识她,都知道龙之母。

没了她刚进城时,那种万众空巷的狂热,现在他们对她的漠视中带着些许恐惧。

不朽之殿在巨大的烟雾与火焰中倾覆,几乎所有魁尔斯人都看到了。

起初不少人被丹妮的鬼话蒙骗,认为不朽者自己烧了老旧的殿宇,毕竟不朽之殿真的变成了尘埃之殿,也该拆掉重建了,而男巫的疯狂大家都知道,放火烧屋子对他们而言太正常。

甚至有房屋建造商人找上大男巫俳雅,希望能承包新不朽之殿的建造任务,不要钱,只需将临街的门面送给他就行了。

商人是光着身子狂奔出黑树森林的,一边跑一边大叫“我的尾巴哪里去了,我要我的尾巴”。

诡异到了极点。

原本以为错失良机的其他商人吓坏了,魁尔斯居民也不敢再当众讨论男巫疯狂烧房子的事。

大家开始想,男巫反应这么激烈,会不会是龙之母说了谎?

一夜之间,魁尔斯人忆起龙的危险,曾经竟相拜会的场面消失,丹妮府邸变得门可罗雀。

不过丹妮也不在意,她都快离开了,魁尔斯人对她的看法又有什么意义?

穿过魁尔斯贫民区,进入码头区,街上的人流又逐渐稠密,马车,轿子,骆驼商队,各种皮肤的商人水手,街边吆喝的小贩

商人贵妇身上的香粉、烤肉的香味和皮革、粪便、汗水、鱼腥混合成一股浓郁的怪味,怪异的味道夹杂着喧闹的叫嚷声和腥咸的海风,又给人一种活在人世间的生机感。

丹妮发现自己有点喜欢魁尔斯了,她不应该一直缩在渣罗的花园宫殿,以至于差点错过这座东西贸易之都的真正美景。

“让路,给龙之母让路!”壮汉贝沃斯大声嚷嚷,将一个挡在正前方的骡子赶走。

“我闻到了,毒水的味道。”马人侍女姬琪朝丹妮喊道。

多斯拉克人不信任海洋和一切与海有关的事物,在他们眼中,只要马不能喝的水就是不洁的东西。

“什么毒水,阿戈他们这几日天天泡在海水里,可有被毒死?”丹妮向身边的阿戈问道:“你告诉她,海水有没有毒?”

“有毒的,卡丽熙,”马人一本正经地点头,“我喝了几口水,差点被毒死。大家都试过,海水真的不能喝,不能喝的水当然有毒。”

这逻辑

魁尔斯是世上最大的港口之一,酒馆,仓库和赌场沿街林立,廉价妓院和敬拜各种奇异神祇的殿庙紧紧相连。

码头那个巨大的天棚遮盖下,挤满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商贩与客人,小偷、流氓、骗子等下九流也流窜其中。

白胡子阿斯坦为丹妮介绍道:“码头区本身就是个大商场,此地不分昼夜,每时每刻都有来自东西大陆的商品进入、流出,世界上存在的东西这里几乎都能找到。”

沉吟片刻,他叹息道:“同时,这里也是法律与道德的禁区,可以自由买卖奴隶,可以兜售不法商品如果不过问货物来源,同样的东西在这里只需市价的零头。公主殿下,您明白为什么吗?”

心中几个念头闪过,丹妮惊讶道:“海盗与劫匪光明正大在这里销赃?”

白胡子忧郁的蓝眼睛里掠过一丝赞赏,“这里是世界贸易之都,也是罪恶之地。”

“龙之母,龙之母”

丹妮回过头,就看到一个头上戴着白色亚麻布缠成帽子的枯瘦男子,隔着乔拉,蹦蹦跳跳向她招手喊叫。

那中年男子皮肤炭黑油亮,身形瘦小干瘪,瞳仁眼白本身就特别大,在黑色面皮的衬托下越发鲜明。

“龙之母,龙之母,我有龙蛋,我有龙蛋,你买不买?”他用带着方言口音的瓦雷利亚语喊道。

听到龙蛋,丹妮不由拉停身下的小银马,让乔拉把商贩让进来,问道:“你确定没骗我?”

“我哪敢骗龙之母?你过来看看就知道了。”黑瘦子一边义正言辞地保证,一边不由分说地把小银马往他摊子那儿拉。

暗红色毛毯上瓶瓶罐罐摆放了不少东西,最中心位置,一团柔软的夷地丝绸包裹着两颗色彩艳丽的石蛋。

菠萝大小,表面布满细密的鳞片,有彩釉的质感,穿过镂空天花板的细碎阳光撒在上面,反射出红铜般的光晕。

丹妮轻“咦”了一声,翻身下马,疾步走到摊位前,弯腰从丝绸铺垫的小窝里抱起一颗石蛋,左右仔细翻看起来。

“龙之母,你别被老宝汗欺骗了。”黑瘦子摊位的隔壁并没支起座椅,而是站着一位白色皮肤的老妇人,在她两边肩头各挂了一串啤酒瓶形状的陶罐,透过木塞的缝隙,隐约传出浓郁的羊奶味道。

迎着丹妮望过来的视线,那个脊背都被压驼的魁尔斯老妇,露出缺了门牙的干瘪嘴巴,笑呵呵道:“如果真是龙蛋,这个亚夏来的蛮子早把它们敬献给王族啦!”

“你个”被叫做‘宝汗’的黑瘦子,手指恨不得戳进妇人眼珠子,跳着脚骂道:“混蛋,王八蛋,绮罗老太婆,我从没得罪过你,每天早晨还常在你这买羊奶喝,为何要污蔑我?”

老妇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我不想失去一位回头客呀。”

“你说什么?”

“我不想你因为欺骗伟大的卡丽熙,而被她麾下的马人小子砍成两截。”老妇嘲笑道:“你也不想想眼前这位是谁,人家可是龙之母。

你个傻子,遇到她,该远远躲开才对,如果世上还有谁能分辨出真正的龙蛋,那非她莫属。”

老妇人很有智慧啊!

黑瘦子哑口无言,黑脸变得有点蜡白,附近吃瓜群众也纷纷点头。

“这的确是龙蛋。”丹妮却说了一句让老妇人呆若木鸡的话。

“什么,真是龙蛋?”连宝汗自己也不淡定了。

“龙蛋,龙之母说它是龙蛋!宝汗的龙蛋是真的!”附近摊位商贩纷纷哗然。

“公主殿下,您确定吗?”白胡子凑过来将另一颗龙蛋抱起来,左右翻看,却难以分辨证伪。

他也算一位专家,年轻时接触过真正的龙蛋,坦格利安家的龙蛋。

“哈哈,这是龙蛋,我没骗人,”亚夏人宝汗中了头彩一般又蹦又跳,大笑着向周围人招呼,“你们都看到了,这可是大名鼎鼎的龙之母,生了三头龙的龙之母,她鉴定了,这就是龙蛋。”

“的确是龙蛋,“丹妮笑盈盈朝他问道,“如果我购买,价格如何?”

第62章 世界码头魁尔斯(求推荐票)

“十个不不不,一千个”亚夏人白色占了大半的眼珠子,变成疯狂闪烁的金黄色,“龙之母,五万金辉币,如何?”

“不算太贵。”丹妮点点头。

黑瘦子眼中闪过一丝狡诈之色,补充道:“我是说,一颗蛋五万,两颗一共十万。”

“嘶——”旁边卖发酵羊奶的老妇倒吸一口凉气,惊道:“你之前可是只卖10个银币的,而且还没人买。”

“哇!”周围人都被龙蛋的价格惊呆了。

“一头巨龙难道都不值五万金币?”宝汗黑脸涨红,向四周大叫:“龙之母认证,这是来自亚夏的真龙之卵,可以孵出真龙的宝物”

“咳咳”丹妮打断他,凑到他耳畔,低声道:“你这就过分啦,破碎的化石拼凑而成的龙蛋,就算是我,也不能孵出龙来。”

“你胡说!”他惊怒叫道。

声音也压得很低,几乎从牙缝里蹦出来的。

丹妮嘿笑一声,“是不是胡说你自己心里清楚,而且即便我说谎,大家也会相信我,你以为呢?”

“伟大的龙之母,要不,一万不,”黑瘦子立马软了,哀求道,“五千辉币卖给您?两颗都给您。”

“两块破石头,我要来干嘛?”丹妮摇摇头,在他绝望的眼神中说了一句让他重回天堂的话,“不过,我也不会故意破坏你的发财大计。”

“多谢,多谢龙之母!”轮番几次大悲大喜,宝汗几乎泪流满面。

“但有一个条件,”丹妮露出四颗洁白的贝齿,“你要回答我两个问题。”

“可以,别说两个,20个都行。”亚夏人点头如捣蒜。

乔拉与白胡子都是警醒的人,丹妮刚凑过去与商人私语,他们便绕了一圈把她与外面的视线隔离开。

就听丹妮问道:“你从哪弄来的破碎龙蛋化石?”

黑瘦子宝汗快速说道:“传说亚夏是巨龙的诞生之地,古时候有探险者在高山石洞深处发现过巨龙之卵。

我不知传说是真是假,也没见过可孵化的真龙蛋,但亚夏的确有龙蛋化石。

您知道,亚夏极度不适合人生存,连食物与水都要靠商船从外运来,但我们那儿有丰富的金银矿。

时不时的,矿坑里的奴隶便会挖出如宝石一样的龙蛋化石,或者如龙蛋一般的奇特玉石。

很多时候,我们压根分不清它们是龙蛋还是宝石,一般情况都当成宝石卖掉,价格比普通玉石更高。

不过,巫师与红神祭祀们,对龙蛋化石有不同凡俗的使用方式,亚夏人都知道,他们曾多次尝试从石头龙蛋中孵出龙来。

可这怎么可能?石头是死物,即便它曾经是龙蛋,可千万年过去,如何能孵化出活物?呃”

亚夏的宝汗敬畏地看了丹妮一眼,小声问:“您的龙是从哪生出来的?”

“回去问你妈妈去。”丹妮没好气道。

“我妈死啦”

宝汗察言观色,马上又回转之前的话题,既遗憾又庆幸地说:“我的这两颗蛋便是试验失败的产物,被野火烧裂成几瓣——那个火术士卖给我时这样说。

我本来以为他吹牛,并不相信它们是龙蛋,直到您今天确认”

“火术士”白胡子阿斯坦呆了呆,喃喃道:“没想到亚夏的巫师也一样的疯狂。”

“你买的时候花了多少钱?”乔拉插话道。

“五千个辉”在骑士凌厉的眼神下,宝汗讪笑着竖起两根手指,“两个银币,但我的加工费”

丹妮打断他道:“别废话,最后一个问题,你可知道哪里有龙蛋化石?”

黑瘦子语气肯定道:“亚夏有,大术士们的魔法塔里,多少都有一两颗真假难分的龙蛋,或者作为装饰品,或者期望孵出龙来。

伟大的龙之母,您压根想象不到那些家伙对龙的渴望。如果您有龙粪,甚至可以拿到亚夏换取等重的黄金。”

龙粪?

丹妮的三条龙也有拉粑粑,只是相对吃进去的东西,他们拉出来的太少,都是一坨坨黑石一样的东西。

不过丹妮也没将他们仍茅坑里,而是搜集起来,一部分研磨成粉,掺杂在草料里喂马。

能不能强身健体不知道,80名咆哮武士的战马却渐渐能够在龙威下不软脚了。

未来如果与敌方骑兵对冲,只需龙在天空飞一圈,我方战力不变,对手战马瘫软一半。

嗯,龙威真实不虚,丹妮测试过,龙存在的地方群兽辟易。

别说龙了,冰原狼也可以算一种传奇魔兽,罗柏·史塔克每次打仗都会让冰原狼去扰乱敌方骑兵队伍。

即便温驯的阉割军马,嗅到冰原狼的气息,老练的骑士也难以控制它们撒蹄乱跑。

“你粘石头的药剂,卖一份给我。”丹妮说道。

宝汗惊疑,“您也”

“嗯?”丹妮斜视他,音调拉高。

“明白,明白,我明白!”宝汗好似‘千里觅知音,他乡见同行’般欢快,向丹妮一阵挤眉弄眼,然后笑嘻嘻从摊子后面找出个拳头大的玻璃瓶,还撕下一张羊皮纸,唰唰唰写了一张单子。

“药剂、配方,还有掩盖色差的方法,全套方法都在这里了。”瓶子与纸张递到丹妮手里,他嬉笑道:“包学包会,童叟无欺!”

“多少钱?”丹妮问道。

“10个银币。”宝汗搓着手道。

“你可真敢开口。”乔拉冷笑。

“我的药剂也是从亚夏巫师那购买的。”宝汗争辩道。

丹妮对从腰带上解下两块银子奖章,塞到他手里,“够了吗?”

奖章有丹妮掌心那么大,还特厚实,而普通银币也就一元硬币那么大。

宝汗喜笑颜开地摩挲着奖章,连声说道:“够了,够了,完全足够。”

在商人与旅客组成的人群中打开一道缝隙,丹妮一行人继续前进。

他们离开后,宝汗那个摊位反而围拢过来更多的人,都吵嚷着要看龙蛋。

出了商业区,丹妮来到海边堤坝。

灰黑色岩石堆砌的海岸边,好似手掌上伸出的手指一般,延伸数座长石条堆砌的码头,码头延伸进海湾一两公里,停满了样式各异的海船。

中间位置的那根‘中指’位置最好,不仅完美避开狭海中的疾风骤浪,还距离商业区与仓库区最近。

它专属于十三巨子。

丹妮甚至看到渣罗的身影,他的豪华牛车停在一艘侧面涂着“朱砂之吻号”白色字样的华丽大海船下方。

朱砂之吻号船舷边上搭建了两条连接码头石道的跳板,一条往下运货,水手精赤着上半身,将一箱箱藏红花、乳香和胡椒等东方香料从船上扛下来,放在大船边上的马车上。

另一条往船上运货,一桶桶葡萄酒、一包包酸草叶和一捆捆斑马皮从马车上卸下,沿着跳板运进空出来的船舱。

也许今晚便能乘着潮水出航。

“这样效率的确高,可海船不用修整吗?还有水手,刚回到魁尔斯,立即又要装货出发,他们不会累吗?”丹妮疑惑道。

乔拉想了想说道:“也许会换一批船员,至于海船,半年检修一次便够了,玉海更平静,航程也更短。”

牛车上的渣罗也看到丹妮一行人了,不过双方都没上前攀谈的想法,渣罗回过头继续向工人吆喝,丹妮也马不歇蹄,沿着海岸前行。

十三巨子专属码头的旁边,大概‘无名指’的位置,也有一条长长的岩石码头,它属于香料公会。

丹妮几乎可以猜到,另一边的“食指”一定是碧玺兄弟会的专属码头。

魁尔斯三大商会分别占据最精华的码头区。

香料公会的码头很热闹,人们聚集在一艘名为“日耀号”划桨船周围,大声叫喊着举手竞买奴隶。

“众所周知,买奴隶要省钱就得到船边买。”乔拉对丹妮解释道。

“从奴隶湾来的?”丹妮皱眉问。

乔拉站在马鞍上,仔细辨认日曜号主桅杆上飘扬的旗帜,不确定道:“应该是从阿斯塔波过来的,你看旗帜上的鹰身女妖她爪子上悬挂着一条沉重的锁链,锁链两端各有一只未合拢的镣铐,它是阿斯塔波的标志。”

“难道在卖无垢者?”丹妮踮脚看去,都是赤裸着身子的男男女女,没有无垢者标志性的避雷针头盔。

“无垢者那种高级奴隶,不会运到这儿卖。”乔拉摇头道。

“咦,还有马人。”丹妮看到一群古铜色皮肤的青年,杏仁眼,长辫子,典型的多斯拉克特征。

他们年纪都不大,十几岁,不超过20。

“无垢者要从小培养,成年马人一般送到弥林当角斗士的,他们怎么到这儿了?”乔拉也疑惑不解。

“爵士,你和阿戈过去,把他们买下来。“丹妮将坐骑停在码头入口,乔拉与阿戈翻身下马,快步挤进人群。

大概一刻钟后,两人领着一长串半大马人小子走了过来。

嗯,这会儿马人奴隶已经套上一件灰不溜秋的亚麻裙子,连衣裙,魁尔斯男人穿的裙子。

之前光着身子主要是为了方便客人检查身体。

大概20人,脖子上戴着青铜奴隶项圈,脸上已没了马民特有的桀骜,眼神闪烁,畏畏缩缩,都不敢拿正眼去看马背上的丹妮。

他们被阿斯塔波人调教过了,丹妮心里叹息。

第63章 流口水的华夏之魂(求推荐票)

“他们来自哪个卡拉萨的?”丹妮问道。

“奥戈卡奥的卡拉萨,”阿戈态度随意,对自己同胞的悲惨遭遇没有半点愤慨,“波诺发卖到弥林的那批奴隶,他们年纪小,不够格成为格斗士,但培育成无垢者年纪又有些大。

不能当战士,只能卖给其它城邦的庄园主。

用处不大,价格也不贵,四十个银币,不知吾血之血买来干什么?”

“他们是马人!”丹妮加重声音强调道。

“马人怎么了?战败之后要么死,要么成为奴隶,大家都知道。”阿戈随口说道。

“在我的卡拉萨,没有奴隶,”丹妮一挥马鞭,大喊道,“解开他们的奴隶项圈,我要询问他们,是否愿意加入龙之母的卡拉萨,成为龙之母的子民,为龙之母而战。”

“殿下,要不您问过之后再为顺从者解开项圈与镣铐?”白胡子小声提醒道:“奥戈的卡拉萨可是被您夫君打败的,他们有二十个人,我们却只有七个,如果一哄而散我们拦不住。”

“我需要的是多斯拉克自由人的效忠,而非奴隶。”丹妮摇头道。

“他们不会跑的。”她又补充一句。

老人无奈叹口气,翻身下马,与壮汉贝沃斯护在丹妮身前。

阿戈与三个马人战士上前,为奴隶解开锁链与项圈。

“叮叮咚咚!”没一会儿地上便升起起一堆锁链。

马人奴隶活动手腕,转动僵硬脖子,感受到久违的轻快感。

丹妮问道:“知道我是谁吗?”

马人青年们有的面面相觑,有的偷偷看丹妮,却没一个出来搭话。

“奴隶可以不用说话,我也不需要奴隶,如果还有人记得自己是马人,就立即出来回答我的问题。”丹妮冷冷道。

“卡卡丽熙”一个少年迟疑着道。

马上一片声音跟着响起,“您是卡丽熙。”

“卓戈卡奥的卡丽熙。”

“我见过您,卡丽熙。”

没人叫她龙之母,他们估计还不知道龙的事。

“愿不愿意加入我的卡拉萨?”她又问道。

“愿意。”

先是有一个人说愿意,接着便是一连串的反驳声,“女人不能领导卡拉萨。”

“卓戈死了,你该去马王城,成为一名多希卡林。”

听到他们的话,丹妮反而高兴地笑了起来,“很好,你们终于恢复了几分马人的桀骜。

阿戈,回去后将他们打散,每个牛录抽两个人出来,填补进去两个新人,可以多编两个新牛录。”

“是。”阿戈点头领命,完全不在意刚去掉奴隶项圈马人的意见。

“他们并没同意向您效忠。”前往下一个码头的路上,阿斯坦疑惑问道。

丹妮笑了笑,解释道:“我压根不在意他们是否立即向我效忠,之前的一番作为只为了刺激他们,让他们尽快摆脱心中的奴隶镣铐。

马人的确野蛮,没有民族与国家的意识,对同伴成为奴隶没有半点感同身受的情绪。

可正因为这样,他们也没了‘国籍’与族群系带的束缚。

大草原上每时每刻都有旧的卡拉萨解散,新的卡拉萨组合成型。

只要他们发现我的卡拉萨的确是一个卡拉萨,很快就会对我百分百的效忠直到我死亡的那一刻。”

当时卓戈没将奥戈的部民收入自己的卡拉萨,主要是因为他自身的卡拉萨规模接近极限。

五万咆哮武士,十多万族民,已经是大草海上最庞大的卡拉萨,无法吃下多余的人口。

一路走过三四里长的码头、船坞和仓库,一直到马蹄形港口的末端,来自盛夏群岛、维斯特洛和九大自由贸易城邦的船被规定在这里停靠。

为外地商人准备的码头就没之前那么整齐有序了。

妓女穿着洗的褪色的薄纱彩裙,翘着裸露的大腿与水手调笑,摊贩直接在船舶间兜售自己小商品、酒水、食物。

更多的还是水手,来自东西方几十个国度的水手游荡在码头,手里或提着酒瓶,或搂着女人,或者相互打架,旁边人大声叫好奇特的口音汇合成一片喧闹声浪。

“贝沃斯饿了,白胡子,给我买些吃的。”路过一个烧烤摊位时,壮汉贝沃朝阿斯坦叫道。

老人瞪了他一眼,却也履行了侍从的职责,为他买了一包烤鱼块。

白生生的大块鱼肉抹上香料、鲸油、蜂蜜等,炙烤得金黄,最后撒上茴香粉与颗粒清晰的椒盐

“咕咚“阿戈咽了口口水,说道:“卡丽熙,我也想吃。”

“你自己去买。”丹妮又看向乔拉与白胡子,“你们要不要?”

“不用。”两人异口同声,说完后相互看了一眼,似乎都明白对方心中所想,最后乔拉出言解释道:“这里太混乱,人太多,吃东西容易分神,没法保护您。”

丹妮点点头,她自己也有类似的警觉,不吃大街上买的食物,也不喝商贩卖的酒水。

马人不习惯吃鱼,阿戈用一把铜板,为每一位马人买到一串蜂蜜烤老鼠。

小半个竹鼠那么大的肥老鼠,烤的外酥里嫩浓香四溢,马人青年个个吃的满嘴流油。

“卡丽熙,您来啦!”格罗莱船长原本站在赌坑边围观斗兽比赛,丹妮一行人的动作太大,阿戈还在大喊‘为龙之母让路’,他立即便察觉自己等待的客人已经到来。

潘托斯老海员凑到小银马旁边,在水手们响亮的呼叫声和动物的鸣啼声中,敞开大嗓门,向丹妮大喊:“卡丽熙,三艘船,一艘大海船,两艘划桨船。

海船‘赛杜里昂号’泊于码头末端,划船‘夏日之阳号’和‘戏谑约索号’则在防洪堤外下锚。您与您的部下将乘坐宽敞的大海船,我这就带您过去。”

丹妮点点头,任由他牵着马嚼子往码头末端走去。

“嚯嚯!”赌坑边突然响起一阵惊呼,丹妮侧头开去

平地挖出一个七八米直径开口、两三米深的石头坑,里面有两只动物在搏杀更切确地说,一条穿山甲似的动物在虐杀一条半人高的红毛猎犬。

红毛犬好似遇到顽皮孩子的布娃娃般无力,被穿山甲撕得粉碎。

血液飞溅中,围栏边的水手发出带着满足的惊叹,也有人骂骂咧咧,诅咒死狗不中用,害他赌输了钱。

“穿山甲怎么这么大?比狮子还大。”丹妮惊疑道。

“穿山甲?”黑胡子格罗莱摇摇头,“那是蛇蜥,它可有八条腿,你没注意吗?比穿山甲凶悍多了,最大的蛇蜥能有雄狮两倍大,夷地最可怕的怪物。”

“夷地”丹妮眉梢一挑,古怪问道:“夷地很多蛇蜥?”

“非常多,成群结队地在丛林出没,除了北地的斑马人,夷地人最惧怕这种生物。在斗兽场,蛇蜥也堪称一代霸主,很多动物都不是它们的对手。”黑胡子感叹道。

“夷地果然不是华夏”丹妮小声嘀咕道。

“什么?”黑胡子侧头,“卡丽熙,您说什么?”

“蛇蜥肉味道如何?夷地人为何不去吃它们?”她问道。

小猫大的穿山甲都被天朝人吃成濒危动物了,个头更大,肉更多,似乎也更有嚼头的蛇蜥,简直是上天赐予的美味。

竟然在夷地成为天灾他们有什么脸面学天朝古人,峨冠博带,自称‘黄金天朝’?

一边的白胡子摇头道:“蛇蜥血有毒,石蜥毒就是从蛇蜥血中提炼而来,可以让人肌肉萎缩,神经麻痹,仿佛石化。

据说,布拉佛斯的无面者会用蛇蜥血制造香料,那种香料涂抹在煮熟的肉类上,可以发出诱人至极的香味,但无论人兽,吃了之后都癫狂暴躁。

被蛇蜥毒感染的老鼠,甚至敢去与狮子撕咬。”

“就是这样,只有最疯狂的人才敢去吃蛇蜥肉。”黑胡子点头赞同。

还有这种奇效?

已经不是美味,而是由凡入圣,神仙食材啊!

再毒能比河豚毒?

还诱人至极的香味,这是找死吧!

丹妮决定了,有条件后,她一定要将蛇蜥做成一道可以食用的名菜。

否则,就对不起她天朝人的灵魂。

“说到毒药”丹妮思索着说,“札罗曾经送我一个镶嵌魔力紫水晶的银质项圈,说它可以避毒,我还没来得及测试,那家伙又把它要了回去。你们说,那东西真能避毒吗?”

“公主殿下,完善的护卫体系有验毒那一项,比那些骗人的玩意儿有用多了。”白胡子骄傲地大声说道。

“也不全是骗人的东西,”黑胡子摇摇头,“你们维斯特洛讲究骑士精神,男人多用刀剑解决问题,可在厄索斯,阴谋和毒药就如同空气中的灰尘——很难清晰明了地看到,却又无处不在。

死于毒酒之下的贸易总督与城邦大君,可能比正常老死的更多。法力高强的魔法师加持的魔力水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检测、或免疫酒食中的毒素。”

看来自己得找机会弄一个魔力紫水晶

几人说着话,便来到灰石码头的末端,那里停泊着一艘让丹妮惊叹的大海船。

像一个胖乎乎的大饺子,丹妮目测,长度超过100米,宽有40米以上,甲板以下不算,可以看到四层楼窗。

(ps:原著没提船有多大,这里参考郑和宝船,嗯,比最大的宝船(150米长,也不知准不准确)小一大截)

好一艘雄伟的巨舰!

“这是海船,没有划桨,只能靠海风航行。”黑胡子像介绍自己考中清华的儿子一般,骄傲地向丹妮讲解大海船的构造与运输能力。

“别说您那两百多马民,再多一倍也能轻松装下,别说我这艘赛杜里昂号,停在防洪堤的划桨船,每一艘都有200个划桨手。”

第64章 “故乡”来客(求推荐票)

格罗莱的船长室比丹妮猜测的更宽敞,足有30平米,她让水手把桌椅、软榻、箱笼等杂物搬走,只留下一架双人床和一片开阔的空地。

“我的龙要与我住在一起。”她对黑胡子道。

“可这里地方太小,放不下三个巨大的铁笼子呀!”潘托斯黑胡子疑惑道。

“你还准备了笼子?用不着。”丹妮一边四处打量船舱内的环境,一边说道:“离开魁尔斯后,我会取掉他们脖子上的锁链。”

“那万一失火”黑胡子面色发苦,踟蹰着说,“尘埃之殿还是石头墙壁呢,都被您的龙烧成一片白地,木头船与布料船帆更容易被引燃。”

丹妮皱眉绕开一滩干涸的呕吐物,随意问道:“你听说过《拜龙图》吗?”

“什么《拜龙图》?”黑胡子不解道。

身后的白胡子猛地一惊,叫道:“码头有流言,说公主殿下的黑龙为一位盛夏群岛的商人画了一幅画,将当时他拜见您和您的龙的场景细致描画出来。那个商人称之为‘拜龙图’,我以为他喝醉了吹牛”

“喔,我也听说过。”黑胡子先是恍然,接着又不以为然道:“我还听说黑龙为访客唱歌、念诗呢,都是无稽之谈,谁信谁是傻子。”

“唉,龙的喉骨无法发出人类声音,念诗是真的,可除了我没人能听懂,这条流言是假的。”丹妮摇头。

黑胡子与白胡子两人闻言骇然,她这么说就等于变相承认《拜龙图》的传言了?

“这是真的,当时很多人都在场,我更多次见过黑龙作画。“乔拉下巴微抬,带着与有荣焉的表情说。

丹妮总结道:“我可以让龙作画,也可以约束他们的行为至少不会烧了你的船。”

“好吧。”

花了一个多小时,丹妮从甲板到底部的货场看了个遍,各种脏乱差,老鼠与蟑螂横行无忌,馊掉的衣物胡乱丢弃,船板结了一层泥痂

回到舰桥,她说道:“船员的休息间太脏,必须定时清理,否则会感染疾病。”

“离港前会来一次大扫除。”黑胡子点头道。

“购买一批黑麦放在舱底,我有80匹马。”她又说。

“这没必要吧?”黑胡子掰着手指头为她算账,“一匹良驹最多也就两人金龙,可它和一路喂养它的食物占据了大量的空间,如果换来储存香料与宝石,至少可以获取30枚金龙的利润。

而且海路漫漫,动物极容易死亡不如全部在魁尔斯卖掉,回到潘托斯要多少骏马都可以购买。”

如果真去潘托斯,那他的说法完全没错,且不说利润率的问题,几万里的海路走下来,80匹马能活下来40匹都算上帝保佑。

“我的那群马很特殊,无惧龙威,耐力和冲击力更是超过普通骏马一倍。”丹妮只这样解释道。

白胡子惊呼:“您用龙粪喂马?”

丹妮诧异看他,“你也知道?”

老人点点头,神色复杂道:“据说,龙还没灭绝时,坦格利安家族在黑水河南岸平原建了一座马场,专门饲养龙马。

从小培育的龙马性情凶猛,曾有咬死过影子山猫的传说,非骑术精湛的强大骑士不能驯服它们,但每一代御林铁卫都有属于自己的龙马。”

“吹牛吧!”乔拉爵士不以为然,“你们南方人估计很少遇到影子山猫,那可是山林霸主,有豹子的利爪,猫的灵巧,老虎的霸气,熊的力量,个头比马都大。”

“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必然事出有因。”白胡子淡淡道。

“嘿嘿”乔拉笑而不语。

丹妮瞥了他们两个一眼,问黑胡子格罗莱道:“你们有携带水果吗?供水手食用的。”

“有柠檬与橙子,在海上不吃水果回被恶魔诅咒。”黑胡子理所当然道。

看来这个世界虽然原始,几千年的航海史,却也让人们总结出一套成熟的海上生存智慧。

中午时,由于龙之母到来的消息传开,码头附近海船上的商人、船长都来到赛杜里昂号附近观望,直到阿戈下去向他们大喊“龙之母今天没带龙出来,你们不要打扰她”,围观的众人才暂时散去。

也只是暂时的,第二天早晨,丹妮带着浩浩荡荡一群马人入驻赛杜里昂号之后,寻龙者便络绎不绝地过来求见。

今天是最后一日,傍晚这艘船就要随着潮水离港。

嗯,丹妮要离开魁尔斯了。

离开渣罗府邸的时候,她还送了一套衣服,大码中山装,由金丝织布,黑玉做纽扣。

早在渣罗展现渣男属性之前,请魁尔斯裁缝缝制旗袍的时候,丹妮就为他准备好了这件礼物。

根据维斯特洛宾客关系,客人离开前会赠送主人礼物以示感激。

初时,丹妮真心对渣罗心存感激,那会儿他可是一个劲儿往她屋里送礼物呢!

渣罗很渣,收了丹妮的礼物也没出来为她送行,只让管家带来一句话:大男巫俳雅不会放你安然离去。

丹妮让管家传递了对渣罗的感谢,心里却不以为意。

到了大海,拥有龙的她几乎没有敌手。

最多,俳雅伪装成海盗来追杀她,可船是木头做的,风帆是布做的,都是易燃物

“卡丽熙,杏眼少女号船长只为你带来一根手臂粗的银质雕像,要不要放他进来?银杏少女号只是一艘小船,它的船长也许没多少钱。”乔戈过来向丹妮汇报道。

甲板靠海的那一边摆放了一把高大的木头椅子,丹妮坐在上面,黑龙趴在她脚下,等待附近船员与海商排着队过来拜访。

嗯,他们过来看龙。

按照当初渣罗做出的规定,每一位访龙者都要送上礼物,根据礼物多寡安排觐见的次序。

直到丹妮去拜访男巫的不朽之殿,访客名单上还有长长一排名字没划去。

现在搬到大海船上,今晚就要离开了,丹妮的“巨龙动物园”又短暂开门营业啦!

主要是访客太热情,还大多来自厄索斯西大陆,丹妮在西大陆混,不想落个“性格孤僻,难以接触”或“高傲自大,冷酷无情”之类的名声。

她要微笑,要和蔼可亲,要打扮得漂漂亮亮,要让所有人都看到自己对龙的完美掌控,然后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美丽绝伦,亲切和善,高贵典雅,实力强大”的标签,会由众多海员帮忙贴满各大自由城邦。

嗯,邀名。

虽然主要目的是邀名,但顺便逐利的机会她也不想放过,每位客人依旧需要奉上礼物。

“什么雕像?”她问。

“一个年轻的女人。”阿戈道。

“少女!”站在一边当守卫的白胡子问道:“银杏少女号是不是来自落日之海?”

“我不知道,不过他的口音与你有点像。”阿戈道。

“公主殿下,您应该接待他,那是来自您的故国的子民。”白胡子劝道。

丹妮点点头,“让他上来吧。”

里斯、布拉佛斯、潘托斯、盛夏之地的商船丹妮都见到过,但纯粹的维斯特洛海商却一位也没遇到。

银质雕像很小,不值几个辉币,但客人身份的意义很不一般。

来者是个缺了一颗门牙的中年瘦子,半长头发已生出丝丝白发,狭长的马脸可以看到新鲜的胡茬子,显然来之前他为自己拾掇过一遍。

“伟大的龙之母,七国守护,安达尔、诺伊拿和先民真正的女王!”马脸男有标准的通用语与骑士礼仪。

“我是银杏少女号船长,乔丹·雪诺,您的容貌宛若宁静湖泊中的明月,圣洁,嫣丽,凡人可观之而不能触之。您就是‘少女’在人间的化身。”

一边说,一边单膝跪地,双手捧上一尊小巧的‘少女’雕像。

七国的主流信仰是七神教会,他们所崇拜的七神,是一个神祗的七种不同形态,代表着七种不同的德行,但文化程度较低的底层社会人士,会认为七神就是七个不同的神。

天父代表着审判,圣母代表着母爱与养育,战士代表着战斗中的力量,铁匠代表着手工艺与劳动,老妪代表着智慧,陌客代表着死亡与未知。

少女代表着天真与纯洁,人们常向她祈祷保护少女的贞操,也可以像这个马脸乔丹一样,用‘少女’来赞美女子的容貌与气质。

“感谢你的礼物,我会向七神祈祷,让铁匠保佑你平安回到君临”说到这,丹妮停住了,试探道:“雪诺船长,你是北境人吧?”

七国传统,私生子都用当地最常见的事物为姓氏,意为最低贱的人,比如,北境的‘雪诺=snow’,北境多雪;河湾地的‘佛花=flower’,河湾地气候温暖,多植物;多恩的‘沙德=sand’,多恩有大片沙漠,沙子最多;谷地的‘石东=stone’,谷地石头多

一般通过私生子的姓氏,便可以判断他来自何方。

如果是贵族家的私生子,他的纹章一般与父亲家族有关,或者颜色相反,或者多一条横杆,或者父母皆为贵族,用两家纹章的图案组合成新的纹章。

很多经验丰富的人,往往只一个眼神,一句话,便能推断出对方是谁家的‘杂种’(bastard)。

第65章 我要当神棍(求推荐票)

“啊,女王陛下,您也知道故国的传统呀!”乔丹·雪诺被丹妮察觉私生子的身份后,并不感到难堪,笑着说:“我是一名雪诺,北境人。维斯特洛有三大港口,首都君临最大最繁华,南端的旧镇第二,北境的白港第三。

事实上,我为白港的曼德勒伯爵服务,银杏少女号有伯爵大人三成股。”

“难道你是那头肥鳗鱼的私生子?”白胡子惊呼道。

(鳗鱼:白港曼德勒伯爵长得很胖,被人叫做鳗鱼)

这下乔丹·雪诺有点尴尬了,马脸晕红道:“我可没那个荣幸成为伯爵大人的私生子。”

“你什么时候回去?”丹妮不想让他更尴尬,转移话题问道。

“大概两个月后吧。”乔丹想了想,说道:“这次出来,主要是希望买一批东方香料。魁尔斯这里的香料价格还是有点高,也许我会去玉海一趟。”

“艾德·史塔克被乔佛里囚禁,罗柏·史塔克带兵南下的事,你知道吗?”她又问。

“真的吗?”乔丹猛地一惊,慌忙叫道:“我离开白港时,还是一年多以前,一路上陆续向里斯、瓦蓝提斯、弥林贩卖货物,耽误的时间有点长。

劳勃国王呢?他与史塔克公爵可是从小一起长大好朋友。”

“是篡夺者!”乔拉冷冷提醒他,“篡夺者已死,被瑟曦谋害。”

“为什么?”乔丹茫然。

“乔佛里、弥赛菈和托曼其实都是瑟曦和詹姆的私生子,艾德·史塔克发现了这点。”乔拉说道。

其实他也不确定这个传言是真是假。

“乔丹·雪诺”丹妮想了想,决定装个大逼,说道:“你知道我去过男巫的不朽之殿吧?”

“听说您的龙烧死了不朽者。”私生子眼神闪烁道。

“那不是重点。”丹妮一摆手,身体前倾,压低声音道:“我在那看到一则预言,与罗柏·史塔克有关。”

“呃”马脸乔丹神色愕然,一脸“你在说什么呀”的茫然表情。

“您真的看到罗柏·史塔克的预言?他怎么了?”乔拉连忙问道。

自从丹妮详细描绘出雷加的相貌后,他便开始对她看到的预言将信将疑。

眼见白胡子也侧目静听,丹妮压压嗓子,用低沉的声音说道:“他被人砍掉了脑袋,脖子上还缝了一颗灰色狼头。”

“嘶——”乔拉惊骇,“谁杀了他?其他人呢?他带到南方的封臣怎么样了。”

“在一个巨大的木头房子里,尸体堆了一地,他们似乎在参加晚宴,然后被突然冲出来的敌人不对。”丹妮仔细回忆那天看到的景象,“他们死前对危险似乎毫无防范,罗柏坐在餐桌前,手里还拿着一只羊腿。”

“不可能!”乔拉、乔丹和白胡子三人异口同声。

通过丹妮描述的场景,他们几乎立即明白发生了什么:有人在宴请罗柏与他的封臣时,违背宾客礼仪,谋杀了自己的客人。

丹妮耸耸肩,“我没说谎,事实上我自己都纳闷,为何会看到史塔克家小子的预言?”

白胡子似乎找到一个破绽,问道:“既然是狼头,你如何确定他的身份?你甚至没见过罗柏史塔克本人。”

丹妮翻个白眼,没好气道:“我没见过人,还不知道七大公爵族徽吗?坦格利安的黑底红龙,篡夺者的宝冠雄鹿,高塔玫瑰,多恩的长矛贯日,徒利的鳟鱼,葛雷乔伊的九头蛇——”

“是海怪!”白胡子纠正道。

丹妮摆摆手,一副寂寥的表情,说道:“你不懂,那就是九头蛇!”

这下白胡子也不去反驳了,您是公主,您说是九头蛇就九头蛇吧。

“兰尼斯特的狮子,艾琳的蓝色雄鹰,史塔克家的灰色冰原狼,没问题吧?”见下面的人都轻轻点头,丹妮叹道:“那么大的冰原狼旗帜,我不可能忽略过去。”

“也许是艾德·史塔克。”白胡子道。

“那是个年轻人,头上还戴着王冠。”

“那您可知道谁害死了他们?”乔丹雪诺紧张问道。

丹妮耸耸肩,“我不知道,那个狼头是活的,用一对饱含哀怨和控诉的眼睛看着我,我被吓坏了,立即就跑开了。”

“如果事情真的发生,一位国王死于客人家中,这种道德沦丧的邪恶之事,只能靠您来拨乱反正啦。这是七国人民日夜期盼您回归的象征啊!”白胡子慷慨激昂道。

老爷子您想的真多,也真美!

“王冠都戴上了,还期待女王帮他伸冤?”乔拉吐槽道。

戴王冠就代表罗柏已自立为王。

“这样吧,我让黑钻把那副图画下来,他和我一起看过当时的场景,你可以拿去送给小史塔克。

艾德史塔克虽罪大恶极,联合篡夺者谋害了自己的国王,可神圣的宾客权利绝对不容亵渎——即便罗柏·史塔克是我的敌人。”

丹妮说得义正言辞,慷慨激昂,白胡子听了激动万分:终于遇到一位贤明、正直、仁慈善良、公正无私的君主啦!

他好想立即对女王陛下坦白自己的身份。

接着,在贝沃斯、白胡子、黑胡子、乔丹雪诺等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大黑爪子沾墨,“唰唰唰”画了一副阴森可怖的死亡之宴。

“这这是”乔拉看着画面上的场景,努力思索,“我一定去过这个地方!这个木头大厅,好熟悉,可记不起来了。”

“双塔!弗雷!”白胡子阿斯坦眼神凌厉如剑锋,一字一顿道:“迟到的弗雷,这是挛河城弗雷侯爵家的会客厅!”

“对,对,对!”被白胡子一提醒,乔拉立即恍然,“长长的大厅,大厅两边有二层高台,专门布置乐队”

“七层地狱啊!“他猛地一拍脑袋,几乎哀嚎着叫道:“梅姬她们死定了,除了乐队,高台也是埋伏弓弩手的绝佳之地。

我早就说了,罗柏·史塔克年纪太小,经验不足,远不如泰温那些南方领主老谋深算,他早晚会害死所有人。”

一直没说话的贝沃斯咧咧嘴,轻描淡写道:“巨龙画画的确让人大开眼界,但到底是预言还是幻境,谁也无法确定,大家没必要这么激动。”

“你不懂,公主殿下与黑钻从未去过维斯特洛,更没见过罗柏·史塔克——的确是那小子,弗雷家的双塔之桥连我都快忘记了。”

乔拉连连摇头,神色悲哀,那些扑倒在地的尸体中一定有他的家人,姑姑和堂妹熊岛还剩下谁?

“赶快将这件事通知给史塔克家,史塔克可以被审判,却不能被如此虐杀。”白胡子对乔丹·雪诺道。

“我尽快。”乔丹·雪诺郑重承诺。

等乔丹拿着《少狼主最后的晚宴》离开,乔拉迟疑着问:“公主殿下,您还看到什么预言?”

“很多很杂乱,什么三之子,烈火新娘,谎言杀手,飘在旗帜上的布龙——”

“布龙?”乔拉疑惑。

“别问我,我也不知道什么意思。”丹妮摇摇头,继续道:“我还看到了铁王座,我父亲伊里斯与首相的对话”

沉默片刻,她叹道:“他该死。”

“谁?”

“我父亲。”

“什么?!”众人骇然,怎么也想不到她说出这么大逆不道的话。

丹妮眯眼,盯着白胡子,问道:“我确定你知道很多皇家秘辛,那么,可晓得我父亲准备用野火焚烧君临的事?”

“这不可能!”白胡子脱口而出,接着他急切道:“他是国王,君临是首都,君临百姓都是他的子民,为何要毁城?”

“有可能!”乔拉垂眸道:“如果君临将不再属于他了呢?”

“这陛下也许只有这个意图,并没实施的机会。”白胡子艰难道。

“也许吧。”丹妮点点头,说道:“我还看到无数人对我喊‘米莎’。”

“呃”众人呆愣当场。

“算了,不说了,不朽者的确是被龙烧死的,他们打算抽取我的生命与血脉,给我看预言只不过为了达成施展巫术的条件:等价交换,或者,要得到些什么就必须付出代价?”丹妮耸耸肩,她也不确定自己想的是不是正确。

吃午饭的时候,丹妮被人刺杀了。

呃,没刺杀成功。

当时正好到了饭点,丹妮招待那位布拉佛斯船长一同用餐,午餐之后,有水手过来通报:渣罗派人给龙之母送礼。

丹妮那个诧异呀,立即下令让送礼之人过来。

来者为一位衣着华丽的魁尔斯中年人,仪容整洁,礼仪周全,气度沉稳。

“我是札罗大人麾下八号管家,经常与您打交道的哈欣是一号管家,他负责打理大人在魁尔斯的府邸,我则帮大人掌管码头区的货仓。”

丹妮点点头,她记得渣罗曾经向自己炫耀过:我手下的仆役数量与质量不输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王,只管理他们的管家就有30个,我的天堂之星,嫁给我吧,我有能力让你过得像个王后

那个恶心的基佬!

丹妮皱皱眉,疑惑道:“我已经离开了,札罗阁下为何突然想起给我送礼?”

八号管家展露一个暗含羞愧的笑容,“您今天送给大人的‘黄马褂’极尽高贵与华丽,他大人知道您喜欢东方的玉石,特意让我在仓库寻一副极品翡翠为您送来。”

说着便将双手捧在身前,露出一个做工精致的木盒,祖母绿的顶盖嵌着碧玉和玉髓,紫木盒身镶着闪亮亮的金边。

“嘶嘎——”

大黑突然松开嘴里焦黑的牛腿骨,探出脑袋,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那个盒子

第66章 渣罗的请求(求推荐票)

看着递过来的精美木匣,丹妮脸上的微笑僵硬了01秒,然后若无其事问道:“札罗可喜欢那件黄马褂?”

“大人非常喜欢,还为您这么快离开感到非常愧疚——没招待好您啊!”管家恭敬道。

“呵呵,如果有机会再见面,我会送他一顶三眼花翎的帽子,配合着黄马褂,一定让他体会到非同一般的感觉。”

她挥手让准备帮忙查看盒子的白胡子退开,自己将盒子接过来、打开。

里面是一挂项链,细密金丝编织的细长链子,金链子环绕一块闪闪发光的绿甲虫,一看便知由极品翡翠雕刻而成。

“很漂亮,我很喜欢。”丹妮笑靥如花,伸手就要将它拿起来。

“公主——”白胡子似乎要阻拦,却目光一凝,呆立当场。

八号管家垂眸呢喃:“我很遗憾。”

声若蚊蝇,似乎没想过让其他人听见。

丹妮将绿色甲虫拿在手里左右翻看,嘴里随意问道:“你遗憾什么?”

“呃——”魁尔斯管家猛一抬头,眼珠子暴突,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画面:用来毒杀丹妮的蝎尾兽在她手里浑身僵直,好似真变成了翡翠。

“你们这些遗憾客就是啰嗦,杀个人还要念叨‘我很遗憾’。”

丹妮似乎很无奈,耸肩道:“碰到耳朵与眼睛不好的人也就算了,像现在,我耳聪目明,听到你的声音,看到你嘴唇开阖

魁尔斯杀手公会的著名语录‘我很遗憾’很遗憾,我也知道啊!”

“为什么会这样?”遗憾客几乎崩溃,难道放置的蝎尾兽死掉了?不应该啊,他经验丰富,已经用类似手段暗杀了上百人。

“卡丽熙,他是刺客?!”阿戈和卡拉洛这会儿才反应过来,拔出弯刀,怒气冲冲就要上去砍死他。

“吾血之血,住手!”丹妮叫停两人,转头对遗憾客道:“就当你过来送礼物的,这只虫子我很喜欢,你走吧。”

“你你不杀我?”遗憾客惊疑不定,一边盯着丹妮的眼睛,一边小心翼翼往跳板退去。

“杀你干什么,雇佣你们的人是俳雅,是不是?”看到他骤然收缩的瞳孔,丹妮便明白自己才对了,“你刚才恐怕没注意吧?我身边的这位白胡子护卫已经看穿你的身份,杀我的代价太高,今后接任务时好好想想。

最起码想清楚得罪龙之母和拒绝男巫,哪个后果更严重嗯,如果男巫的魔法如果真那么神异,何必让你过来?”

“咚咚咚”遗憾客退到跳板处,一言不发,跳头就跑,没一会儿就没入人流。

“抱歉!”乔拉爵士羞红了脸,他并没看出遗憾客的破绽,与机警老辣的白胡子相比,差了一大截。

“哎,贝沃斯也该道歉,贝沃斯也没看出来。”胖太监也涨红了脸,尴尬得只搓手。

“你们是战士,还不习惯当保镖,慢慢积累经验吧。”丹妮淡淡道。

“为何蝎尾兽没伤害到您?难道是个死的?”白胡子疑惑道。

“啪嗒!”丹妮将玉石一般的甲虫丢在地上。

“吱吱吱”甲虫好似变形金刚变身一般,嘶叫着展开身体,爪子从身下弹出,尾部猛地竖起一根带着人脸的尾巴。

尾巴末端的人脸比它躯干还大,狰狞恐怖,眼鼻口俱在,惟妙惟肖。

人脸额头处,闪烁深紫色寒光的尾针快速伸缩,发出“嘶嘶嘶”的诡异声响,让人毛骨悚然。

“蝎尾兽的毒直取心脏,非常恶毒。这只蝎尾兽是经过特意培养的,色彩更艳丽,几乎与真翡翠没半点区别。”白胡子喃喃道。

丹妮起身走到大黑身边,说道:“真龙注视之处,万兽皆伏!”

黑龙之前几乎与白胡子同时察觉到危险,不用丹妮下令,他便主动用精神力将蝎尾兽死死锁定,故而丹妮能拿它当真翡翠挂饰把玩。

后来见丹妮扔掉虫子,大黑收回精神威压,继续趴在地上吮吸骨髓,蝎尾兽才能够继续活动。

乔拉走上前,一脚把毒虫踩死,面色凝重道:“我们必须尽快离开。”

黑胡子格罗莱摇头道:“夜晚涨潮之后海船才能离开,下午就不用再接待那些访龙者了吧?”

丹妮想了想,接受了他的建议。

不过傍晚海船即将起航时,还是来了一位客人,渣罗坐着牛车,在一群仆役的簇拥下,急匆匆赶了过来。

丹妮接待了他。

“那个遗憾客不是我的人。”他焦急说道。

“我知道。”

渣罗愣了会儿,才懊恼道:“那群该死的遗憾客,刺杀就刺杀嘛,干什么冒着我的名义行事?你是我发誓要保护的宾客,如果让外人误会我违背誓言,谋害自己的客人,那”

“我善良的好人,我可爱的天堂之星!”泪水说来就来,顺着脸颊淌出一条小溪,配合他鼻子上色彩鲜艳的珠宝,格外滑稽。

他一下子扑到丹妮身边,握着她的手,哀怨欲绝地叫道:“帮帮我,能一定要帮帮我。”

“帮什么?”丹妮好似被鼻涕虫爬上脊背,恶心的快吐了。

“帮我向世人宣布,那个遗憾客不是我派来的,我没有违背誓言”说到这,他突然高亢地叫了一声,“喔!该死的,我该派一队卫兵守在这艘破船附近,直到你彻底离开魁尔斯。”

“你这家伙说什么呢,我的宝贝儿‘赛杜里昂’漂亮着呢!”船长格罗莱愤愤道。

渣罗没理会他,还在继续懊恼,“最后一天竟出现这样的纰漏,我早该想到的,那群男巫一直在偷偷谋划。该死的,离开了魁尔斯,随便你们暗杀、毒害、诅咒——”

“咳咳”丹妮大声咳嗽,提醒这个渣男,自己还在这儿呢!

“偶,我的甜心,你意下如何?”渣罗可怜巴巴看着她道。

“我也想帮你,可马上海船就要出发,”丹妮摊摊手,试探着说,“要不,我立一张字据?”

“不用字据,那玩意儿没用,公道与信誉在于人心。”渣罗摇摇头。

唔,这不要脸的家伙还有点见识呢!

心里给了渣罗一个赞,丹妮问道:“那我该怎么办?”

渣罗侃侃而谈:“你被刺杀的事此时只在小范围流传,我们必须先让大家明白我的为人。

这样,你每到一个港口,就将我殷勤招待你和你那些野蛮人的事迹讲一遍,夸一遍。当关于对我不利的流言传来,大家便不会相信了。”

说到这,他又哀叹一声,捶胸顿足道:“可惜,可惜你要回落日之海,我的贸易伙伴多在玉海。”

明白你的为人?

无耻!

这时甲板上众人看向他的眼神充满鄙视。

“好的,每到一个城邦,我都会对接待我的人提起你的豪爽与富有。”丹妮忍着笑道。

“太感谢你了,我的天堂之星!”胖子又开始抹泪。

“对了,我要再次提醒您。”渣罗也看到乔拉等人的眼神,觉得该拿点干货出来,“俳雅也对你发过誓,在红色平原,还记得吗?

在魁尔斯,他不能直接加害于您,所以使了个小花招——雇佣遗憾客。

但等你离开这里,他和那群男巫便可以大大方方使用魔法与诅咒的力量对您出手。”

“原来如此。”丹妮恍然。

渣罗四处看了看,压低声音道:“知道您要走海路回潘托斯后,男巫也早已准备了一艘快船,目的便是西大陆的潘托斯。

您也见过夜行者的手段,男巫的力量在快速恢复,回到潘托斯后您一定要多加小心。”

“潘托斯可不是男巫的地盘。”格罗莱叫道。

“男巫只会暗中杀人,又不是抢占潘托斯城邦。”渣罗轻蔑一笑。

走下跳板之前,渣罗送了丹妮一件礼物,那个镶嵌魔力紫水晶的银质项圈。

夜幕遮盖大地,远方海面亮起一串浑黄光团,那是引导海船方向的灯塔。

伴随着海潮击打堤岸的“哗啦”声,格罗莱吆喝水手起锚,大副亲自与几个壮汉放着号子将风帆拉起。

巨大的白帆在夜风中鼓起大肚子,赛杜里昂号缓缓离开码头。

丹妮与马人站在船尾,眼前灯火辉煌的码头夜市逐渐缩小,直到最终消失。

她本人只觉得风帆船真慢,血卫盟即便在海滩边训练了几天,可望见周围黑压压一片海水,还是心中惊惧,一对杏仁眼瞪得又大又白。

可他们自尊心强,下定决心不在其他人跟前露怯,用力绷紧身体,木着脸,没有动作也没有表情。

里斯姑娘多莉亚出生在海岛,海船远比马背更让她舒服,但马人侍女伊丽与姬琪就不一样了,她们甚至没去海边训练过。

双手死命抓着船舷,似乎落海之人抓住了救生圈。

于是丹妮连忙让她们去她的卧室,可没一会儿她就后悔了。

顺着灯塔指引,赛杜里昂号离开平静的海湾,进入波涛翻滚的海峡,一个波浪袭来,大船轻轻颠簸一下,再一下

“哇呜——”两个马人女孩面色苍白,直接吐了出来。

第一晚,丹妮没能安然入睡,直到格罗莱抠抠索索地递过来两块橘皮味的方糖,两个女孩把糖含在嘴里才安稳下来。

“这是药剂师用北境大山楂与多恩血橙制成的秘药,含有很多我不知道的神秘成分,除了预防晕船,还可以治疗发烧感冒,很珍贵的,一枚银月只能买到20块。”他肉痛道。

的确有点贵,一枚铜板约等于五块钱的购买力,一枚银月换800枚铜币,一颗糖要200块钱

“唉,都拿出来吧,甲板下还有不少妇女与孩童,你让人给他们每人分发一颗。”丹妮坐在床榻边叹道。

“这”黑胡子迟疑道:“如果水手们遇到个头痛脑热,只怕数量不够呀!”

“等到了其它港口再去购买,总有类似的东西吧?”

而且我们都不去潘托斯

第67章 异世界的大航海(求推荐票)

刚开始几天,丹妮还饶有兴趣地站在船头看风景,甚至学着杰克与肉丝,喊了一嗓子“我是世界之王”。

嗯,她站在大黑身后喊的——很有底气,用的也是汉语——不怕别人听到

可时间久了,海天一色的蓝显得那么单调,再也无法让她产生半点兴趣。

倒是有两件小事值得一提,第一,马人们果然皮实,吐着吐着就习惯了。伊丽姬琪得空就跑到船舷边,看着随船游动的海豚傻乐。

第二件事

开始时,船员还非常担心龙会烧掉他们的船,黑胡子格罗莱看到天空围绕主桅杆飞翔的三条龙时,更是紧张得像个少女。

他大声吆喝水手,用空掉的木头装满海水,挂在船舷边上,以防失火。

后来他们发现龙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会喷火:丹妮下令,遇到生鲜的食物。

心中的担忧散去,水手们又惊疑看见三条龙所到之处,老鼠疯了一般往外逃。

然后,丹妮将龙带到船舱底部,那一晚,众水手增添了一道菜:油焖大老鼠。

老鼠失了智似的,直接往甲板上跑,往海里跳

三条船,一共寻到146只老鼠,个头最大的有大半斤重。

丹妮没去吃老鼠肉,倒是马人,特别爱吃老鼠,仅次于对马肉的热爱。

渐渐的,海员们看到龙在天空飞翔时,会油然而生出古怪而强烈的骄傲,他们常说“我们是女王的部下,在真龙羽翼之下,为她而战,为她而死,为巨龙而荣耀”。

马人喜欢趴在船舷看海豚,从船长到帮厨小弟,则都喜欢看大黑三个飞翔。

丹妮无聊地在房间里练习从不朽之殿学到的“108字母标准读音表”,它们是古瓦雷利亚咒语的基础。

“e——mu”她对着铁牌,磕磕绊绊地念着。

“108字母读音表”只教会丹妮咒文的读法,意思什么的完全不懂,引导魔力与冥想之类的高级货更是一点儿也没。

甚至没有完整的咒语给丹妮念,最后只能将那块从龙王尸体中翻找到的身份牌拿出来,像小孩子念拼音一样,诵读上面的符文。

天朝一元钱的银币背面,菊花之外有一圈字母“zhongguorenminyinhang”,它总算两个字一组,中间有空格符隔离。

丹妮手上这块铁牌,直接一连串符文字母,她连如何添加“标点符号”都不懂。

你把“zhongguorenminyinhang”给天朝人看,他也得呆愣好一会儿才能反应过来,如果给一个完全不同中文的老外呢?

丹妮现在就面临这种情况,有那个“108字母表”,她能读出“a、b、c、d”连在一起却不知其意,不懂读法。

“我们遇到麻烦了,卡丽熙。”多莉亚抱着一个奶腥四溢的陶罐走进房间。

里斯侍女既看惯了大海,又与龙朝夕相处多日,并没与甲板上的水手、马人搅合在一起。

“什么麻烦?”丹妮随口问道。

多莉亚先给她倒了一大碗新鲜的马奶,才一脸愁苦道:“海面上的风在减弱,用不到多久船就会停在大海上动弹不得。”

这个世界有五片与人类文明息息相关的大海,东方的玉海,从玉海穿过魁尔斯海峡,位于厄索斯南方的一大片海域为夏日之海;厄索斯大陆北方的海洋被称作“颤抖海”;厄索斯大陆与维斯特洛之间有一片狭窄的大海,平均宽度为500公里,其名“狭海”。

维斯特洛人在厄索斯有两种常用的称呼,“安达尔人”,“落日之地的来客”,维斯特洛位于世界极西之地,但在维斯特洛西方,也有一片浩瀚的海洋。

丹妮所在的船队,用了一天时间才离开魁尔斯海峡,进入夏日之海也才两天,距离夏日之海最东方的城市——新吉斯,都还有一段距离,更西边的奴隶湾还没影儿呢!

丹妮离开房间,找到黑胡子格罗莱问起这事儿,他满不在乎地说:“我们有两艘划桨船呢!”

开始丹妮还不太明白海船弄那么多浆干什么,那艘夏日之阳号有足足三百支浆呢。

下午风彻底停歇之后,黑胡子一声令下,主桅杆瞭望台上水手摇晃旗帜,前方两艘身形狭窄的海船丢下两艘小艇。

小艇上有一捆堆得比人还高的粗大麻绳,与丹妮手腕差不多粗,小艇一边放绳子,一边向大海船靠近,最后将绳子末端的铁锁链扣在船头龙骨突出点的环扣上。

随着旗帜摇摆,那两艘划桨船上突然响起节奏分明的擂鼓声,丹妮看到两艘船船舷外侧泛起一条白色的水线,那是数百水手在用力划桨。

“嘣——嘎吱,嘎吱”

前方的绳子原本一直沉入水中,这时猛地弹起,绷紧,水雾在麻绳周围扩散,胖肚子海船颤动一下,便呻吟着向前方缓缓挪动。

前方划桨船60米长,大概12米宽,狭长的像一只犁刀,后面的海船却宽大无比,像个挺着大肚皮的胖子。

此时,三艘船以同样的鼓点在大海上缓慢航行,就像无边无际的蓝色画布上的三只齐步走的小蚂蚁。

“这样坚持不了多久。”丹妮喃喃道。

“不用太久,我们距离吉斯卡利海峡并不太远,可以在新吉斯停了一段时间,等待无风期过去。”黑胡子镇定自若地说道。

老海员果然经验丰富,第二天中午,翱翔天际的大黑为他们带来陆地的气息,一只焦黑的绵羊腿。

到了傍晚,前方划桨船上的瞭望员高声呼喊:吉恩岛到了!

吉恩岛与莫尔蒙家族的熊岛差不多大,岛上最长直线距离不超过100公里,但价值完全不同,熊岛地处偏远,一两年也遇不到一艘外来的商船。

吉恩岛位于奴隶湾与魁尔斯之间的航道中间段,南端还有新吉斯海港,往来东西大陆的海船多会在新吉斯获得补给,堪称夏日之海东端上的明珠。

黑胡子格罗莱也打算在那儿等待海风。

如果莫尔蒙家的封地是吉恩岛,他老婆说什么也不会跑掉的。

“吉斯人不欢迎外人进入吉恩岛,南端的新吉斯港却可以随便进出,如果不靠近海港,只停留在海湾中,吉斯人甚至不会向我们收税。

所以,即便新吉斯距离魁尔斯并不远,往来海船还是会去那儿停泊一段时间。”站在舰桥,看着前方黑色的小点,黑胡子格罗莱向丹妮解释道。

“自由城邦的税收很贵吗?”丹妮问。

黑胡子想了想,说:“如果不在当地贩卖货物,只会收取海船的停泊费,船越大,占据的码头区越大,价格自然越高。

像我们这样的三艘船,如果进入新吉斯码头,一日停泊费就要10个金辉币以上大概三个金龙。”

“哇,简直是抢钱!”丹妮惊呼。

“不算太贵,各大城邦都这个价。”黑胡子格罗莱摇摇头,道:“您可能不清楚海商的利润有多高。

这么说吧,即便没有太高明的经商头脑的海商,只需要环绕‘夏日之海——玉海’一圈,他便能获得一辈子也花不完的财富。

利润20倍起步,没有上限,高明的商人不停在各大港口低买高卖,一趟下来,利润率普遍能达到100倍。

类似札罗阁下与伊利里欧总督那样有门路的人,平均能有150倍的毛利润。”

不仅丹妮听得目瞪口呆,乔拉与白胡子也惊讶得张大了嘴巴。

“真这么赚钱?”乔拉不信道:“那还不人人去当海商啦?”

早知道干海商这么高的利润,他当年他当年带着老婆参加party的航程,便足够往来玉海好几趟了,那

“嘿嘿”黑胡子用力跺脚,木板发出“嘭嘭嘭”的闷响,“知道我这艘宝贝儿的造价吗?”

“我也不是没造过船?”乔拉嗤笑,打量一圈,估算道:“我当年用了2000金龙造了一艘大海船,大概只有你这个三分一大,据说君临最大的战舰,造价高达10万金龙,你这艘虽大,却不是战舰最多不超过3万金龙。”

黑胡子竖起一根大拇指,赞道:“原来是个老手!建造我这艘赛杜里昂号,花了两万八千金龙。”

乔拉得意一笑。

“但你知道海船损失率吗?”黑胡子又接着说道:“平均出海100艘船,如果能回来80艘,海商会欢呼雀跃,甚至去寺庙捐款还愿;回来70艘,他会松一口气:总算能大赚一笔;回来50艘,他叹口气,回家继续造船;一艘都不回来,回家写好遗嘱,一杯毒酒了残生。

普通商人要是损失一艘我这样的海船,谁受得了?”

静默!

舰桥上静默一片,大家都被残酷的大海生存环境惊呆了。

“每一年自杀的大商人与一夜暴富的商人一样多,就比如伊利里欧总督吧。”黑胡子继续说,“他年轻时也就一个把脑袋挂裤腰带上的街头武士,嗯,偷鸡摸狗,大劫暗杀之类的活计没少做。

你们想,如果没有其他人让出位置,一个混混如何能一步步上位,最终成为贸易总督?那些人如何让位的呢?做生意失败了呗!”

第68章 冰与火世界的退婚男们(求推荐票)

新吉斯建立在一座两公里宽,八公里长的狭长海岛长。由于南端的吉恩大岛像一只螃蟹一般,伸出两只大钳子,将新吉斯小岛护在中心,海港附近的海面非常平静。

蓝色如镜面的大海上,悬停了数百艘大海船,有鲜艳红色的木壳船,有涂成白漆的划桨快船,有黑色的大肚子海船很多与丹妮他们一样,在等待海风的到来。

你问为何不像地球那样,每年准确估算季风到了的时候,然后顺着季风航行?

呵呵,这个奇幻的世界,连季节都不固定,哪来的季风?

丹妮来到这也快半年了,可只有纬度高低带来的温度变化——越靠近北方越冷,越往南走越热——恁是没感受到半点季节变幻。

下午,碧蓝海天连成一色,桅杆上的绿色帆布像老祖母的乳頭那样松软无力,船头阴凉处,几个人一边看风景,一边聊天。

提到季节变幻时,白胡子告诉丹妮,夏天还没彻底结束,至少还有一年的“鬼夏”。

丹妮对“鬼夏”的说法很感兴趣,便让老人解释。

可不等白胡子搭话,乔拉便抢先说道:“北境人比南方佬更明白季节的变化。

夏日可以多次丰收,为人们提供大量的食物,贫民也能不愁吃穿,所以大家都期盼‘永夏’的到来。

可是,夏天日照时间长,天气时常过热,多会引发干旱。

特别是在持续数年之久的长夏末期,天气太过炎热,大量的水蒸发到天空,使得天色灰暗,阴霾不开,到处弥漫水气。这种时节便称为‘鬼夏’。

毫无疑问,这一次的夏天持续了11年之久,肯定算长夏,只不过长夏之后,最后一年必然是‘鬼夏’,鬼夏之后有一年的秋天,秋天之后”

说到这,乔拉面色凝重起来,叹道:“长夏之后必有持续数年之久的长冬,凛冬将至啊!

而维斯特洛诸侯混战,农民都被封君征召为士兵,这两年肯定没法积攒粮食,两年后凛冬来临,也不知会死多少人南方也许不怕长冬,但北境”

“莫尔蒙伯爵说得对。”难得的,白胡子竟赞同了乔拉的话,“我离开七国前,枢机会已经向各地分派白鸦。”

丹妮眉梢一挑,“白鸦?”

“旧镇有学城,您知道吧?”

见丹妮点头,白胡子才继续说道:“季节变迁与七国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可平民与贵族都不懂气候与天象,只能依靠学城的学士。

学城专门组成一个天象观测委员会,度量每日白昼的长短,观测天上星座的变化,以及我不知道的其它观测对象。

观测委员会的人将搜集道的数据汇总,送往学城中的枢机会——学城的管理团体。

要知道,只有博士才有资格参加枢机会的会议。

一群最有学问、最有阅历的博士,可以通过那些搜集的数据,精准测算出四季变换。然后,他们会用白鸦将信息送往各大领主的封地。”

似乎蛮先进的嘛!

丹妮点点头,问道:“博士们有没有算错的时候?”

白胡子闻言,神情突然恍惚起来,似乎她的话让他记起一段痛苦的回忆。

“错误的春天!”乔拉莫尔蒙闷闷地说。

白胡子闭上眼睛,好一会儿,又蓦地睁开,眸中的苦楚已尽散去,他轻声说:“夏天之后有一年的秋天,长冬之后也有一年的温暖的春天。每当春天来临,大家便知道残酷的冬季已经过去,美好夏天即将到来。

当学城白鸽为大家带来春季的信息时,举国人们都会拿出最后的储粮,进行春之庆典。”

丹妮点点头,大概就是维斯特洛人春节了。

几年夏天,一年秋天,又几年冬天,终于等来一年春天。

唔,维斯特洛人好惨,平均十年才能过一次春节

白胡子继续道:“但冬天末期气候可能出现异常,天气转暖,仿佛春天到来一般,可接下来寒冬依旧,人们无法种植农作物,无法恢复生产。

上一次错误的春天就发生在篡夺者战争前期,大概18年前。

枢机会的白鸦来到君临,赫伦堡领主河安伯爵为展示自己的地位,也为了庆祝即将到来的长夏,向七国所以勇士发出比武大会的邀请。

您的兄长,雷加王子,勇武非常,打败所有强敌,赢得比武大会的冠军。

但他却将代表‘爱与美的王后’的冬雪玫瑰桂冠放在了劳勃·拜拉席恩的未婚妻——史塔克家族的莱安娜的膝盖上,而非他的妻子——多恩公主伊莉亚·马泰尔的头上。

当时那场面唉,接下来不用我说,您可能已经明白了吧?”

脑残?精虫上脑?遇到真爱?

丹妮无法确定那个便宜大哥的想法。

起点小说中,多是女方看不起男方而将婚约撕毁,这样的情节俗称‘退婚流’。这个世界也连续发生过三次著名的退婚事件,不过,是男方退婚女方。

女方到没大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和“莫欺少女穷”之类的话,但女方的家长都是狠角色,让渣男付出更大的代价。

大约60年前,丹妮莉丝的伯祖父,人称“矮个邓肯”的邓肯·坦格利安,为了平民女子“荒石城的简妮”,退婚拜拉席恩公爵的女儿。

唔,邓肯王子不矮,之所以有个矮个邓肯的称呼,因为当时御林铁卫中有一名传奇骑士,“高个邓肯”。嗯,那位邓肯爵士长得非常高。高个邓肯是一位伟大的骑士,国王都为他当过骑士侍从。显然,邓肯王子的名字便来自邓肯骑士。

邓肯皇太子付出了一个王位和一个妹妹的代价,也为未来坦格利安家族的覆灭埋下引线。

一代目退婚男结局还不错,他不爱江山只爱美人的传奇故事,被无数吟游诗人传颂,最后还得到一个“龙芙莱王子”的美名。

多少深闺少女,因这段故事对龙芙莱王子爱慕成痴,对荒石城的简妮羡慕入狂。

二代目退婚男,则是丹妮的大哥雷加,他倒是没有退婚,因为遇到真爱时已经结婚,还有了两个娃。

(ps:《权利的游戏》电视剧中,雷加退婚了,悄悄找教士把自己与多恩公主伊莉亚的婚姻解除了。可怜的伊莉亚公主,到死都不知道自己被退货了!)

雷加付出了更加惨重代价:老婆被强健,杀死,儿子、女儿惨死,国王老爹惨死,家族覆灭,坦格利安王朝终结。

嗯,他自己也挂了。

大写一个“惨”字。

从此时开始,大概一年后,三代目退婚男将诞生,罗柏·史塔克会爱上一个小贵族家的女儿,退婚弗雷侯爵家的千金。

额外说一句,让罗柏国王退婚的女人也叫简妮。

“简妮”这个名字有毒。

罗柏付出的代价也很大:自己的小命,北境之王的梦想,老娘惨死了一半(复活成索魂厉鬼),无数北境贵族惨死,史塔克家族濒临覆灭。

“错误的季节,错误的选择,那是最错误的一个春天!”白胡子总结道。

“赛杜里昂号船员请注意,这里是新吉斯海关巡逻队!赛杜里昂号船员请注意,这里是新吉斯海关巡逻队”

船外侧海面上有声音传来,对方用带着口音的瓦雷利亚语连续喊了五遍,声音洪亮,隔着几十米的距离,连船头的丹妮一众人也听见了。

乔拉爵士走到船舷边,低头往下看了一会儿,回来说道:“新吉斯海关小艇,停靠在我们商船边上,似乎要检查我们的船舱货物。”

“这是为什么?我们都没进入码头区。”丹妮疑惑道。

“上次我们从潘托斯到魁尔斯,在这儿停泊时,也被检查过。据格罗莱说,新吉斯人是为了预防海盗船伪装潜入海港。”白胡子说道。

丹妮闻言来了兴趣,带头向货仓入口处走去,几人立即跟上。

两个身穿皮甲的吉斯武士,一名深色袍服的中年官员,他们身材粗壮,有琥珀色的皮肤,宽阔的鼻子与黑色的眼睛。

最让人见之难忘的是,这三个吉斯人无论士兵还是官员,都有一头红黑相间的直立头发。

并非染色,天然的黑红二色,梳着《灌篮高手》中仙道那样的发型。

只可惜他们没仙道那种颜值,有点丑人多作怪的感觉。

说是要检查货物,其实只是下去看了一眼,确定里面真的装的是货物而非武装人员,吉斯人便上来了。

整个过程不超过三分钟。

“这么快,你们都在检查什么?”丹妮问那个正从船舱爬上甲板的官员。

“啊,您”那人先是呆了呆,突然激动道:“您是龙之母,落日之地的女王,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我听说您买了骆驼,打算走陆路弥林人还日夜期盼着看龙呢!”

会让他们看个够的。

丹妮点点头,“我就是丹妮莉丝。”

“喔,我是新吉斯海关特派员,扎那克·佐·洛拉克。”他连忙行礼自我介绍。

“你好,洛拉克先生。”问候一句,丹妮疑惑道:“你竟然知道我原本计划好的路线?”

吉斯人自傲地挥手一指大海上飘浮的千百艘大海船,道:“新吉斯可是西方世界的门户,真龙出世的消息在码头水手间流传。”

等下面的两位新吉斯士兵和几个水手也爬上甲板,中年海关官员才解释道:“龙之母,您可能不知道,最近半年夏日之海很不平静,发生多起海盗洗劫商船的事件发生。

特别是悲痛海靠近瓦雷利亚的那片区域,有人看到红色魔鬼船在迷雾中出没。”

第69章 海怪与铁板鱿鱼(求推荐票)

“红色魔鬼船?”

丹妮被新吉斯人的话逗乐了,问道:“难道你们相信魔鬼会来到人间当海盗?”

“如果不是魔鬼,那便更加可怕啦!”那海关严肃警告道:“据说,凡是被红色魔鬼船盯上的目标,没有一艘船能逃过追捕,红色魔鬼船太快;也没一个人活下来,魔鬼船上的魔鬼太恶毒。”

“谢谢你的告诫。”丹妮收敛笑容,郑重道谢。

魔鬼行恶魔之事,天经地义,以人类之身做尽恶鬼之事,才更加可怖可惧。

那个海关四处观望一下,在头顶瞭望台看到白龙与绿龙,顿时挪不动脚步了,一边往上偷瞄两只龙,一边没话找话:“新吉斯铁军团当然不怕海盗,可防范于未然的道理,我们也明白。

所以,最近半年,海关人员会检查每一艘进入新吉斯海湾的船只,并非检查货物,而是查看有么有隐藏武装人员。”

见丹妮他们没搭腔,那家伙面色不变,继续道:“对了,除了海盗,你们还要小心海怪。

有几艘盛夏群岛过得的划桨船,在蛇蜥群岛北方遇到巨大的可怖海怪。

一艘30米长的快船直接被拖入海底,200名水手只有13个被附近的船救下。

当时,鲜血染红了大海,红色的浪花激烈翻滚,可怕极了。”

这下丹妮来了兴趣,问道:“真的假的?我以为海怪是传说呢。”

“呵呵,那些黑皮吓疯了七八人,能假的了?”棕红色的扎那克笑出两排大白牙,“而且与您的龙相比,海怪又算的了什么?”

这话倒让丹妮无法反驳,海怪很传奇,巨龙原比海怪更传奇。

也许看够了龙,也许有很多工作要忙,扎那克又客套寒暄几句之后便带着两名士兵离开了。

看着新吉斯人的小艇向后方的海船驶去,丹妮回过头,问黑胡子格罗莱道:“你觉得,海怪袭击海船之事是真的吗?”

“也许吧。”老海员忧心忡忡道:“不仅夏日之海深处有海怪出没的传说在水手间流传,就连狭海

船队启程向魁尔斯赶来的时候,有人在五指半岛看到海怪,它用深红色的触手攻击了一艘伊班捕鲸船,25米长的海船,最终被它拖入深海。

那人满脸恐惧地对我说,一条触手都有水桶粗,好似被鲜血染红一般,几乎就是恶魔的触须。”

红色的章鱼?

也不知味道如何。

白胡子阿斯坦说道:“七国传说中,有的巨龙可以擒出海里的巨怪,就像鱼鹰从河里抓鱼一般简单。”

“那什么海怪只是巨大的章鱼而已,我们平时不也吃过烤章鱼吗?”丹妮不以为然道。

“不,不是你想的那样。”乔拉插话道:“海怪的传说古来已有,但海怪袭击海船之事,之前几乎没听说过。”

老海员黑胡子赞同道:“莫尔蒙骑士说的没错,我在大海上生活了三四十年,也只在最近半年听到海怪的切确消息。”

难道海怪的出现也有魔法潮汐有关?

如果真是这样,那海怪就可能是魔兽,而非普通的巨型章鱼。

但龙曾经消失了一个多世纪,不朽者也在时间之河的冲刷下,只剩下腐朽的灵魂,那些海怪是如何度过“末法时代”的?

“海怪能活多久?”她问道。

“这”几人面面相觑,怎么也想不到她会问这个问题。

“从没人研究过。”白胡子迟疑道:“虽然葛雷乔伊家族以金色海怪为族徽,但他们似乎并不能像传说中的铁民之王那样召唤海怪作战。

倒是蟹岛的赛提加家族阿德里安·赛提加伯爵曾对人吹嘘说,他家有一个祖传的号角,可以唤醒海底怪兽。”

赛提加?

记忆中,韦赛里斯对丹妮莉丝提起过这个家族,瓦雷利亚大灾变前12年,坦格利安家族的童贞少女丹妮思预言瓦雷利亚的毁灭,当时举家搬离瓦雷利亚的家族不止坦格利安,还有赛提加与瓦列利安两个家族。

坦格利安的封地为龙石岛,赛提加在蟹岛,瓦列利安在潮头岛,三座岛屿相隔很近,最远也只有一两个小时的海程。

坦格利安在瓦雷利亚只能算小贵族,而赛提加与瓦列利安连龙王都不是,没有龙。

当然,他们毕竟是瓦雷利亚贵族,有与龙沟通并驾驭龙的能力。

一百多年前的“血龙狂舞”时期,有多位瓦列利安成为驭龙者。

如果坦格利安家族稍微有一点儿胜算,赛提加与瓦列利安便是最忠诚的盟友,但要他们赔上整个家族却又绝不可能。

韦赛里斯常常一边期盼那两个家族帮他复国,一边骂他们狼心狗肺,忘记千百年来的君臣之谊。

丹妮没将话题在赛提加身上展开,继续问道:“龙能活多久?”

“据说,由智慧决定,有的传说中,睿智的老龙活了千年之久。”乔拉想了想,蹙眉说道:“但坦格利安王朝时期,最年长的贝勒里恩并不缺乏智慧,皇家更不会少了它的食物,却只活了两百多年。”

“龙不仅需要食物,更渴望自由与天空。”白胡子淡淡道。

“自由?”丹妮转头看向老人,疑惑道:“难道曾经的坦格利安将贝勒里恩锁了起来?”

老人叹口气,眼神迷离道:“君临主要由三座丘陵构成。”

“这个我知道,”丹妮说道,“分别以伊耿兄妹三人命名,国王住的红堡在伊耿高丘,圣贝勒大教堂在维桑尼亚丘陵,而蕾妮丝丘陵下建立了庞大的龙穴。”

心中一动,她惊讶道:“难道龙穴太小,限制了巨龙活动?”

白胡子缓缓摇头,道:“龙穴很大,里面可以容纳三十名骑士骑马并肩通过,上方有一个巨大的圆形穹顶,足有100米高。但龙就是龙,您的先祖忘了了一件事,瓦雷利亚的没有龙穴。”

不,瓦雷利亚有龙穴,他们与瓦雷利亚龙王一起住在黑石通天塔顶部,也有穹顶与围墙。

丹妮心中这么想,却没去打断老人的叙述。

“从此之后,龙穴里的龙一代比一代矮小,最终”老人叹口气,“最后一条龙只有小狗那么大。”

“见鬼,假如墙能限制体积,那住茅草房的农民该个个长成侏儒,而高大城堡里的国王都雄壮得像个巨人。”乔拉爵士嗤之以鼻,冷笑着说:“事实恰恰相反,茅屋里往往生出大个子,城堡中住的却是矮子。”

“人是人,龙是龙,龙该活在天空,人只能在大地上生活。这话可不是我说的,学士们认真研究过历代巨龙的骨头后,才得出这个结论。”白胡子正色道。

“哼!”乔拉爵士一直不怎么喜欢这个白胡子老人,此时他轻蔑冷哼一声,嘲笑道:“你个小小侍从,还真把自己当那么回事了。既然知道这么多,有劳你给我们介绍一下龙的知识,怎么样呢?”

白胡子不卑不亢道:“我只是在伊里斯国王当政期间,幸运地见过悬挂在王座厅墙上的巨龙头骨,那些骨头印证了学士的部分推论,其它更深奥的知识,我却不知道了。”

说到这,老人转头看向丹妮,温和说道:“公主殿下,如果您想更深入地了解龙,等到了潘托斯,可以向伊利里欧总督借阅《龙、龙虫和长翼龙:龙族的非自然演化史》,那是一本非常有价值的著作,详尽记录了关于龙的知识。”

丹妮来了兴趣,好奇问:“书名听起来似乎在暗示,巨龙是从其它动物演变而来,而非自然”

“啊!”她突然掩嘴惊呼,叫道:“难道是人类让类龙生物进化成了巨龙?天呐,血魔法,瓦雷利亚的血巫师!那本书来自古老的瓦雷利亚自由堡垒?”

白胡子瞪大眼睛,非常震惊她能通过一个名字,推测出那么多内容。

认真看了丹妮一眼,他点头道:“巴斯修士认龙是由瓦雷利亚的血巫利用长翼龙制造出来的魔法生物。”

“修士?”

“巴斯修士是两百年前的国王之手,他在位40年,为七国带来祥和与富足。”白胡子解释道。

“呃,他一个首相,怎么研究去龙与魔法了?”丹妮哑然。

关键是还没耽误主业,国家被打理得井井有条

“我知道巴斯修士,听说他出生贫寒,乃铁匠之子,因为家里养不活他,被父亲送给教会。”乔拉先是恍然,接着又质疑道:“为何我没听说过他有写那什么《巨龙非自然演化史》?”

“巴斯修士从小聪明异常,被教会派往皇家图书馆工作,在那里他不仅学到无尽的知识,还结识了爱读书的‘人瑞王’,杰赫里斯一世。”

他看向丹妮,补充道:“人瑞王是伊耿陛下的孙子。”

说完又对着乔拉道:“那本书没流传下来,圣贝勒登基后,下令焚毁了巴斯修士的全部作品,只有少部分手抄本流传海外,或者被某些贵族收藏起来。”

丹妮知道圣贝勒,乔拉送她的《维斯特洛童话集》中有很多他的传说故事,后来她又详细向爵士打听了圣贝勒的事迹。

即便坦格利安家族多出奇葩,这位也算奇葩中的奇葩。

第70章 那些奇葩亲戚们之圣贝勒(求推荐票)

贝勒·坦格利安,人称“受神祝福的贝勒”,本人身为七国之王,却虔诚地信奉七神。

最让丹妮印象深刻的,是圣贝勒在红堡建立了一座名为“处女居”的高塔。

处女居专门用来干什么呢?

关押他的妹妹。

坦格利安有兄妹结合的传统,但这种乱论行为是被七神教义严厉禁止的。

于是,贝勒废除与妹妹戴安娜的婚约,更立下修士的誓言:永保童贞,不再结婚。

这本也没什么,皇帝出家当和尚的也不止他一个。

坑爹之处在于,他的三个妹妹戴安娜、雷妮亚与依兰娜,个个都青春靓丽,可爱动人,坦格利安的美颜血统嘛。

然后,贝勒是个正常的男人,他对她们有了男女之欲。

可他又太过虔诚,还当了七神教会的总主教。

贝勒疯狂压抑自己的欲望,为了拒绝妹妹们的肉欲诱惑(妹妹们黑人问号脸),便在皇宫建立了一座高塔——处女居,将三个妹妹锁在里面

——妖精,休要勾引本圣僧!

自己不碰,也不让其他男人碰,宣称是为了保护她们的纯真免被男人的情欲与世上的邪恶污染。

以贝勒的为人来说,他或许没撒谎,心里真是那样想的。

——自己与妹妹们一起圣洁地上天堂。

圣贝勒后来还宣布,姓交易非法,将君临所有的娼妓和她们的孩子都逐出城;认为七神之下,人人平等,让一名高贵的伯爵给麻风病人洗脚;为了与神交流,明悟七神教义的真谛,他还常常“闭关修行”——把自己关在圣堂,不吃不喝地祈祷,最终饿死!

圣贝勒的事迹还有很多,几乎可以这么认为,七神=基督教,圣贝勒=圣彼得(耶稣十二使徒之首),焚烧魔法知识类书籍,对他只能算小儿科。

“唉,可惜了,知识是无价,亦无辜的。”丹妮叹道。

一直旁听的侍女姬琪说话了,“卡丽熙,龙是从月亮中钻出来的。”

“喔?”丹妮被逗乐了,笑问:“你也对龙的起源有研究?”

马人少女板起小脸,认真道:“原本天空有两个月亮,一个月亮因为距离太阳太近,无法承受高温的炙烤,像蛋一样碎裂开来,上百万条龙从中奔涌而出。”

“大家都知道。”说完后她又赶忙补充道。

“哈哈,你知道月亮距离大地有多远吗?龙飞一辈子也飞不到地面,而且天空之外的环境太过酷烈,巨龙也没法生存。”丹妮连连摇头。

突然,她心中一动,问道:“这个传说大家都知道?”

“连魁尔斯人都知道。”姬琪连忙说道。

丹妮扫视乔拉、白胡子、贝沃斯,问:“你们知道不?”

“我不知道。”乔拉和白胡子摇头。

“我在弥林也听过这样的神话传说。”胖太监抠抠脑袋,不确定道。

丹妮陷入沉思,多斯拉克、魁尔斯、弥林吉斯人是三个不同信仰与文化的民族,如果有一件事被他们一致认同,那么传说中必有某些真实。

如果真有两个月亮呢?

这并不违反天体运动学,多卫星行星不要太多,反而像地球那样只有一颗卫星的行星很少。

如果月亮消失一颗或者说,那颗靠近太阳的星体真是月亮?

如果它是另一颗距离更远的恒星呢?

三体星系中最有名的特征:行星的季节完全没有规律。



好吧,丹妮想的有点多,即便“第二月亮”真是恒星,也只有两颗恒星,距离三星系统还差一颗。

不过,双星系统似乎也可以

希望瓦雷利亚大巫师说的都是真的,这个世界有神,最后,绿先知如同剧情中一样bug,我或许能从他们那儿找到世界的真相。

这个念头刚升起,她又自嘲一笑,即便了解了这个星系的运行状况,对她又有何意义?

船队在新吉斯停了三天,等到第四天风帆整个鼓胀起来,船长格罗莱一声令下,粗长的铁锚“咯吱咯吱”地被绞盘拖出海面。

船队继续向西方航行,将小小的新吉斯甩在身后。

临走前,他们只派小船,从海港购买了一些水果、蔬菜和药物。

“黑龙还没回来,真不用等它吗?”黑胡子四处观望一阵,担忧向丹妮问道。

大黑似乎有点看不上小白与小绿两个小弟,火箭班的尖子生diss学渣?

他从来都是独来独往,这几天一直在班恩岛内陆偷猎山羊与肥牛——新吉斯人豢养的牲畜。

小白与小绿续航能力远不如大黑,不敢飞离丹妮太远,只能在海船附近捕捉跳出海面的飞鱼。

“不用等,巨龙能感知我的位置,他会自己找过来的。”丹妮说道。

自从尘埃之殿“吃”了一个信仰灵(半神)后,大黑智慧增长的同时,块头也像撒了金坷垃的庄稼,长得飞快。

而长身体又离不开大量的食物,海船物资有限,大黑只能出去打野啦!

果不其然,两天后,甲板上水手突然感觉头顶一暗,似乎有大片乌云遮盖了晴空,抬头一看,便不由发出一阵夹杂惊叹与畏惧的叫喊声。

小马驹大的黑龙展开双翼,足有十米长,四五米宽。

就见他猛地折起双翅,身体如一发激射而来的导弹,尖啸着俯冲而下,“嗖!”

水花溅起漂亮的弧度,水量并不大,放在跳水比赛中足以拿金牌。

“咕嘟咕嘟!”

蓝色海水中翻滚白色水汽与黑色浓烟,这一小片海域好似煮沸的水锅。

足足过了半分钟,“轰!”

海水炸开十几米高,一道黑影倏忽钻出,“扑啦扑啦”,大黑展开翅膀,悬浮在海面四五米的地方,用力甩干翅膀上的水滴,然后才“嘶嘎”鸣叫一声,飞上天空。

乔拉一直趴在船舷往下看,这时疑惑道:“它在干什么?洗澡?”

话音未落,一瓢白色从深蓝色海底缓缓飘浮起来,那是一头15米长的胖头白鲸,肚皮翻在上面,乳胶白的脑袋焦黑破烂,黑血流淌,一片狼藉。

“七层地狱!”乔拉骑士大声惊呼,不可置信道:“黑龙竟真的猎杀了一头海怪。”

丹妮没好气道:“你怎么会以为它是海怪?这是鲸鱼,最温顺的大型海洋动物。”

“可黑龙还不到半岁,等他一百岁时,肯定可以轻易杀死海怪。”乔拉认真道:“看来传说是真的,巨龙以海怪为食。”

“偶,七神保佑,黑龙杀了好大一条鲸鱼!”水手大声呼叫,没一会儿船舷边围了一大圈人。

“快放吊钩,来个水手,下去把鲸鱼拖住。”格罗莱侧头看了一会儿,见鲸鱼尸体快落后到船尾了。

丹妮将三条跃跃欲试的龙支开,让水手把巨大的鲸鱼尸体分割成块,然后,她站在船尾,从木头里拿起一块血淋淋的鲸鱼肉,猛地往天空一抛。

“嘶嘎——轰!”

一道火柱从大黑嘴里喷出,鲸鱼肉几乎瞬间焦黑,不等鱼块下坠,大黑长满利齿的嘴巴便将它接住。

她弯腰再从桶里取一块肉,重复之前的动作,小白与小绿一边相互厮打,一边争抢食物。

“公主殿下,公主殿下!”乔拉脑袋探出舰桥围栏,远远地向船尾的丹妮招手。

丹妮把喂龙的工作交给魁晰,用挂在船舷边木桶里的海水洗净手上的血污,快步向三楼高台走去。

除了丹妮本人,三头龙最亲近的人便是马人战士魁晰。

喂龙者可与龙建立友善关系。

丹妮任命魁晰为巨龙护卫,自然不能让龙把他给伤害了,所以,经常将喂龙的工作交给他。

这艘赛杜里昂号有点像明朝初期郑和下西洋用的那种大宝船,有比西班牙大帆船更大的肚子。

不过舰桥造型与航海帆船有点像,一个露天的高台,可以指挥舵手与船帆升降。

壮汉贝沃斯蹲在边上撸串,油汪汪的焦黄碳烤鲸鱼肉,那件窄小的镶钉马甲前胸处沾了不少油污,他却一点儿也不在意,依旧吃的欢快。

乔拉、格罗莱、白胡子三人面色凝重,之前似乎争吵过。

“公主殿下,还有一日海程就要到瓦雷利亚海,我们必须立即改变航向!”他严肃道。

这件事他已经与丹妮商量过多次,丹妮虽然赞同他去奴隶湾买无垢者的想法,却也一直没有让格罗莱换方向。

“公主殿下,伊利里欧总督和七国人民正在等您呢!”格罗莱皱眉劝道。

他不笨,乔拉骑士决不是刚产生去奴隶湾的念头,也许公主早就知道了

“公主殿下,您是真正的女王,现在维斯特洛诸王混战,百业俱废,民不聊生,就等您去拨乱反正。“白胡子也劝说道。

丹妮满是犹豫地看了他们一眼,问乔拉道:“你以为呢?”

“呵呵”乔拉爵士看着白胡子冷笑连连,“这些天,你完美向公主殿下展现了自己的智慧与阅历,连龙的知识你都知道,那为何装傻,鼓动殿下去维斯特洛送死?”

“你胡说!”白胡子的白胡子都快气得竖起来。

“哼,以你的见识,难道不明白,公主殿下除了未长成的三条龙与坦格利安的名声,一点儿争霸的资本都没有?”

第71章 昂贵的瓦雷利亚钢剑(求推荐票)

不等白胡子阿斯坦回答之前的问题,乔拉又咄咄逼人地说道:“我再问你,伊利里欧会如何安排公主的未来?联络七国贵族?用他的家产雇佣佣兵?”

“龙与坦格利安的名字只能刺激得那些混战中的诸侯立马放下争端,一致对外,也许有人对公主殿下心生期盼,但更多的会是源源不绝的刺客,谁能保证她的安全?”

乔拉连续几个问题,让格罗莱茫然无措,这个老海员完全不懂政治,将丹妮莉丝女王带回潘托斯便是他此行的目的。

可理论上,他现在为女王服务,也算女王麾下的臣子,这

贝沃斯则一点儿反应也没,继续吃他的烤串,保护小女王的安全才是他的工作,其它一概不管。

白胡子沉吟良久,抬起头,眼神坚定地看向丹妮:“我用我的生命与荣誉发誓,一定保护公主殿下的安全。”

“唉!”乔拉叹口气,无奈道:“作为女王铁卫,我早已将生命献给殿下,她的血盟卫更会与她同生共死,可面对七国叛臣,这又有什么意义?

随便一个300人的佣兵队伍,就能抹去一切威胁,你以为屙屎都是金坨坨的泰温公爵,会吝惜那么点金龙?”

白胡子高大魁梧的身子定在那,嘴唇抿得紧紧的,问:“你有什么建议?”

“去奴隶湾,购买无垢者。”乔拉朗声道。

“可无垢者少了没用,多了我的船也装不下啊!”格罗莱叹道。

“先去奴隶湾。”乔拉没说会把船上的货物,甚至你的大海船都卖掉换无垢者。

这时,丹妮好似终于做了决定一般,咬牙道:“我决定听从莫尔蒙爵士的建议,去奴隶湾,你们三个去不去?”

“你去哪,我就去哪,”壮汉贝沃斯抬起脑袋,含着食物口齿不清说,“潘托斯那胖子只雇佣我来保护你,现在我是你的人啦!”

你个死太监,比我的龙都能吃,说得这么暧昧,我可不想要你。

丹妮微笑点头。

“我愿意为您服务。”格罗莱道。

“我是贝沃斯的侍从。”白胡子道。

如此,众人的意见算基本统一,无论忠诚度如何,三艘海船暂时归顺了丹妮。

“那我下令改变航向?”格罗莱问她道。

“让我想一想。”丹妮让格罗莱打开海图,并让他标记处船队此时大概位置。

这艘大肚子海船速度比不上地球大航海时代的帆船,大概只有八节左右的速度。

嗯,大约每小时14公里,一天能跑三百多公里。

当然,这与风速有关,无风的时候海船直接悬停在海面,风速优良时可以达到10节以上。

如今离开新吉斯已经三天,距离越过瓦雷利亚外围的风暴海还有一两日的海程,此时正好可以转向奴隶湾。

只是看到地图上的瓦雷利亚废墟后,丹妮又记起在不朽之殿看到的那座雄伟的魔法之城。

她用手指在地图上瓦雷利亚首都的位置轻轻点了点,回头问:“有没有人去探测过瓦雷利亚废墟?”

“有,”白胡子皱起眉,“近四百年来,很无数人都想去瓦雷利亚废墟寻找遗宝,瓦雷利亚贵族最普通的长剑也由瓦雷利亚钢锻造,而最普通的一柄瓦雷利亚双手剑,放在现今也是无价之宝。

据说泰温兰尼斯特曾经企图购买一位落魄的小贵族的族剑——瓦雷利亚钢剑,可无论泰温如何加价,那个贵族也没卖。

泰温出价多少我不知道,可以兰尼斯特的豪富,至少20万金龙起步。”

“咳咳咳”乔拉·莫尔蒙好似被口水呛住了,猛烈咳嗽起来。

好一会儿,他摸摸鼻子,涨红着脸,尴尬嘟囔道:“不是不是落魄小贵族。”

白胡子与丹妮四只眼睛瞪得圆溜溜,一齐惊奇地看向被放逐的熊岛伯爵。

“难道卖家是你?”白胡子喃喃道。

“我从没想过要卖掉长爪!”莫尔蒙大声辩驳道。

“我在兰尼斯特港找泰温贷款时,那家伙一直缠着我要买剑,可长爪是莫尔蒙家族的族剑我老爹还没死呢,他知道了,八成会从长城返回,一刀劈了我。”

如果你老爹挂了,是不是当时就把族剑卖了?

众人都有了这个想法,白胡子看向乔拉的眼神越发鄙夷。

嗯,与莫尔蒙见不得白胡子一样,白胡子也有些看不起失去荣誉的骑士。

“琳妮丝·海塔尔恐怕不知道这事儿吧?”白胡子淡淡讥讽道。

莫尔蒙眼神躲闪,支吾着转移话题道:“也不是二十万,泰温最高喊出85万金龙的天价,但我坚持不卖,哪怕他威胁我不给我贷款后来我便去布拉佛斯铁金库借钱了。”

85万金龙?

102亿软妹币,这够乔拉家那个败家娘们剁手一辈子了(琳妮丝:哼,太小看我啦)。

丹妮瞠目结舌,心中前往瓦雷利亚的念头越发强大。

接着她心里又升起一个疑问:“爵士,兰尼斯特家都没有瓦雷利亚钢剑,你们熊岛哪里来的?”

乔拉立马回答道:“兰尼斯特也有一把瓦雷利亚钢双手大剑,光啸。在瓦雷利亚覆灭前一个多世纪,凯岩王花了近两百万金龙,从瓦雷利亚人那订购的。”

shit,大熊,请你不要再刺激我啦!

丹妮双眼快变成金币了。

白胡子似乎已猜出她的想法,接着出言警告道:“瓦雷利亚覆灭后,世人多觊觎瓦雷利亚人的财宝和秘术,兰尼斯特也不例外。

三百多年前,凯岩王托曼二世组建了一支超级舰队——史称‘黄金舰队’,去探索被末日浩劫摧毁的瓦雷利亚,结果几十艘军舰,几千水手,连着托曼二世本人,一起陨落在那片被神诅咒的废墟。

凯研王的佩剑,光啸,自然也遗落在瓦雷利亚废墟之中。

就在十年前,泰温公爵的亲弟弟,吉利安·兰尼斯特,也在寻找族剑的旅途中一去不返。

除了兰尼斯特,距离瓦雷利亚最近的瓦蓝提斯他们可是最正统的古瓦雷利亚自由堡垒贵族,结果依旧有去无回。

无数人的惨痛经历告诉我们,那就是一块绝地,公主殿下,以您的智慧,不该行此愚举。”

丹妮这点儿人和船,自然远远不如托曼二世,可她也有自己的底牌。

“阿斯坦,您睿智的谏言,我完全听明白了。”丹妮向他感激一笑,话头一转,继续道:“但我有龙,我们的船队只需停在安全的外围,我的龙可以穿过危险的海域,进入那座破碎的半岛。”

“这”白胡子惊疑不定起来。

“这个倒是可以一试。”乔拉摸摸毛绒绒的下巴,担忧道:“可我们都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危险,如果遇到意外,您的龙恐怕”

“不如等龙长大了,能力更强了,您再让他来探索瓦雷利亚废墟?”他建议道。

这是老成之见,安稳,合理,丹妮本没道理拒绝。

“龙有三个头,”她叹气说,“可驭龙者只有一位,等龙长大,白龙与黑龙恐怕会成为野龙,他们肯定不会伤害我,但你们

现在他们还小,不会对人类下手,可不用几年,只一年我不可能时刻看着他们,就像大黑,他总会离开我的视线出去打野。

我想去瓦雷利亚寻找真正的驯龙秘术,至少让那两条龙不要吃人。”

原剧情中,丹妮莉丝的龙便吃人了,连小女孩都吃,三条龙几乎沦为野龙——事实上白龙与绿龙最后都是无人控制的野龙。

“黑龙您可以控制吗我觉得他现在就能轻易捕猎人类了。”白胡子担忧道。

“可以,完全不用担心黑龙。”丹妮自信满满道。

正是因为黑龙曾经对马人小孩产生过吞食的欲望,丹妮才有巨龙吃人的担忧。

她可以感受大黑的情绪,在魁尔斯时,有个两三岁大的马人小姑娘意外闯入她的寝宫,大黑被惊动,直接就起了咬死吃掉的想法。

当时丹妮吓坏了,第一次意识到巨龙乃食物链顶端的传奇生物,人类也是他们食谱中的一道甜点。

后来她又问过乔拉。

爵士告诉她,巨龙不仅吃人,甚至吃过好几位坦格利安。

当然,那是坦格利安内斗,一个坦格利安将另一个坦格利安喂龙,一般情况下,巨龙不会主动吃坦格利安——如果那位坦格利安没有驭龙者的资格,却偏偏要去骑龙,八成会被吃掉。

再后来,白胡子来了,丹妮见他阅历丰富,对坦格利安家族的旧事知之甚详,便向他请教了一番。

白胡子说,有主人的巨龙不会伤害人类,最可怕的是没有主人的野龙,它们桀骜不驯,难以管束。

他还为她讲述了一个可怕的事例,在血龙狂舞时期,坦格利安家族有20多条龙,龙太多,以至于三条龙没人驯服,成了野龙。

有一条名为“贪食者”的野龙,恐怖无比,不仅吃了一大群见习龙骑士(没有龙的坦格利安,或瓦列利安),还以大欺小,吞噬龙尸、幼龙与龙蛋。

所以听到丹妮的担忧,最老成持重的白胡子也默然了。

“只能靠近边缘,绝对不可进入,那地方”叹息一声,白胡子摆手道:“等到了地方,您就明白了,希望黑龙不要受伤。”

“我省的。”丹妮点点头,问莫尔蒙道:“为何你家的长爪只85万,光啸却要200万?瓦雷利亚钢剑的价格波动这么大吗?”

第72章 对瓦雷利亚废墟的第一次探索(求推荐票)

“光啸是双手大剑,我家的长爪是杂种剑。”莫尔蒙说道。

“杂杂种剑?”丹妮愕然。

莫尔蒙左右看看,没在船上找到范例,便“锵”的一声拔除自己腰上的佩剑,比划着解释道:“我这把剑虽然可以单手使用,但双手握住剑柄更利于发力,所以它是算双手剑。”

莫尔蒙手里的剑,从剑尖到剑柄末端,足有15米长,也亏得他有195米左右的大个子。

“除了双手剑,还有一只手使用的单手剑,比这个短四分之一到三分一,而杂种剑则是介于单手剑与双手剑之间,算手半剑,我们又叫它‘杂种剑’。”

“哈哈哈,双手剑与单手剑生下来杂种剑。”壮汉贝沃斯哈哈大笑,“好一个杂种剑。”

莫尔蒙瞥了他一眼,淡淡道:“无论在维斯特洛还是厄索斯大陆,杂种剑才是主流,单手剑不利劈砍,双手剑一般人又舞不动,更遑论持之对敌?”

接着,他又面向丹妮,说道:“所以,您明白了?光啸之所以贵,就因为它比长爪更重,耗费的瓦雷利亚钢更多。

如果奈德史塔克将他的族剑,寒冰,卖给泰温,估计能卖300万金龙。寒冰竖起来比大多数骑士都高,足有185米。”

185米,瓦雷利亚钢剑中的高富帅!

丹妮心中吐槽,这个高富帅却白白便宜了兰尼斯特,一个金龙都没拿到。

不过也的确如莫尔蒙所言,一般人用不了双手大剑,泰温便将寒冰融了,制成“寡妇之嚎”与“守誓者”两柄杂种剑?

唔,奈德史塔克将族剑带去了君临,自己被砍头,剑也落在泰温手里。

莫尔蒙不知道她的想法,还在说:“我也不确定瓦雷利亚钢剑的市价,兰尼斯特有钱,有钱人的世界与我们穷人不一样。可想而知,莫尔蒙家的祖先500年前得到长爪时,肯定没花85万金龙。”

“史塔克买寒冰时花了多少钱?”她问。

“不知道,”莫尔蒙摇头,“也许史塔克与我一样,也早已遗忘自己族剑当初是花了多大代价弄来的。”

这时候,白胡子插话补充道:“公主殿下,双手剑、手半剑、单手剑的划分并非只由长度决定,关键在于剑柄的重心。

比如双手巨剑‘黎明’,对很多人都是双手剑,但亚瑟戴恩高大威猛,臂力惊人,单手也能轻松挥动黎明巨剑。

于是,通过调整手柄末端的饰品重量,爵士将它变成了单手剑,但等他死亡,戴恩家的骑士又将它改回双手剑。”

莫尔蒙惊疑看了老人一眼,点头道:“这老家伙说的没错,每柄剑最好都像是主人的手臂的延伸。真正的骑士去铁匠铺购买武器,几乎不会买现成货,一般都要测量臂展与臂力,让铁匠为其量身定做。”

“亚瑟戴恩,传说中的‘拂晓神剑’啊!”丹妮惊叹连连,“韦赛里斯说他是天下第一剑士,只有雷加能与他相提并论。”

白胡子面露追忆之色,感慨万千道:“亚瑟戴恩的确武艺超绝,他可以一边用右手吃烤串,一边以左手使剑,砍翻如今全部七个御林铁卫。至于雷加王子,他”

听出老人话里的迟疑,丹妮摆摆手,不在意地说:“我知道韦赛里斯在吹牛,雷加都不是劳勃的对手。

只不过拂晓神剑不是王子,别人用不着吹捧他,他的实力肯定是真实可信的,为何死在并不以武力闻名的艾德·史塔克手里?”

老人沉吟着道:“任何一名武士,无论他如何强壮、如何迅捷、如何精准,只要他是人,终归有极限。他可以赢得一次艰难的比武,也可能输掉一场简单的斗争。

我见过千百次比武,参加过很多次战争,知道决定一场决斗的因素有很多。

草地中的小坑,晚餐时吃的脏东西,或许就意味着失败,而一阵突然的风向改变却会赐予你胜利。”

说到这,他瞥了乔拉骑士一眼,“也许手臂上女士赠送的信物,也能唤醒一位战神。”

大熊没想到老人说着说着把自己也牵扯进去,当下便脸色一沉,冷冷道:“老头子,小心你的舌头!”

兰尼斯港那场比武会中,莫尔蒙手缠琳妮丝赠与的丝巾,赢得了长枪比试。

但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有赢得一场比赛。

这个例子很形象,很典型,也的确有点损。

谈话到了最后,几人不欢而散,丹妮也带着自己的侍女离开了。

格罗莱微调了航线,向着西方偏北的方向航行了两天,丹妮见到了那片‘末日风暴海’。

远方的灰暗的天空似乎塌了下来,与海水连成一片,又或者,巨大的龙卷风暴组成一道屏障,将瓦雷利亚半岛北部包围起来,如同封印——既阻挡外部海船的进入,也让古文明废墟中的恶魔无法外逃。

“不能再前行了,否则风暴会将我们撕碎!”格罗莱朝丹妮大声吼叫,狂风将他那头乱糟糟的半长黑发吹得横飞起来。

“那就停下吧。”丹妮也向他吼叫。

不大声吼叫不行啦,远方接天连日的风暴不仅带来打着旋儿的狂风与浓重水汽,还有雷鸣般的轰隆声。

说来也怪,一般情况下,如果前方有巨大海风暴,离它不远的地方即便没有暴风雨,也会浪涛汹涌。

但瓦雷利亚半岛的海域完全不一样。

前方的天空乌压压、沉甸甸,大风与海啸几乎打破天与海个界限,天就是海,海与天空融合。

但十几公里之外,阳光普照,海面平静,除了巨大的声响与阵阵狂风,几乎没有影响。

就好似一道墙将两个世界隔开,墙内是风暴炼狱,墙外花开遍地。

将船锚抛如海中,三艘船暂时悬停在海面上,丹妮留着格罗莱在舰桥控制船舵,她与乔拉、白胡子进入底层船舱,商量接下来的行动。

“公主殿下,您必须尽快,现在此地风平浪静。可能几小时后,这里会变成风暴的中心,那堵风暴之墙并不固定,可以扩大范围,也会向内缩小。

无论扩大还是缩小,都会在附近引起激烈的天象变化。”离开舰桥前,黑胡子警告丹妮道。

“我明白了。”丹妮喊了回去。

进入甲板下方,风暴的吼叫声低了一些,几人能正常说话了。

见到丹妮,白胡子立即劝说道:“殿下,咱们离开吧,我也没想到瓦雷利亚附近的海域如此环境恶劣,即便巨龙也飞不过那片风暴之墙啊!”

“唉,我也没想到,”丹妮一脸无奈,“这不合理,也不科学,持续不断的风暴需要大量的能量,都几百年了,怎么还没消失?”

乔拉不懂什么叫“科学”,但她的意思他却明白了,说道:“瓦雷利亚的崛起与毁灭本就是奇迹,此时此地,出现如此奇观也不足为奇。”

“烟海环境如何?”丹妮问道。

瓦雷利亚建立在夏日之海的一座半岛之上,大灾变中,半岛中部火山爆发,大陆碎裂成一片海水沸腾的海峡——烟海。

瓦雷利亚碎成无数片,北面的陆地变成燃烧着地狱火焰的烟海,南方的海域被永不消散的风暴包围,环境恶劣到极点。

乔拉摇摇头,叹道:“烟海也很危险,海底的火山将大海煮沸,露出海面的礁石被炙烤得冒烟,天空几乎被火山喷发的黑烟遮蔽,大海暗红一片,据说还有恶魔和海怪在那里生活。”

海底火山喷发的恶劣自然环境,能活下来的生物不是恶魔也会变成恶魔。

“龙不怕高温。”丹妮迟疑着说。

“可瓦雷利亚几千条龙全死在火山爆发中。”白胡子泼她冷水。

话虽不好听,却也是实话。

“好吧,让大黑去冲击一下风暴。”她无奈道。

“嘶嘎——“

风帆被卷起的光秃桅杆在风中轻微颤动,三只小龙折起翅膀,蜷缩在上面,安静得好似石雕。

此时得到丹妮命令,大黑血红瞳孔骤然睁开,猛地向下一跃,“啪啦啪啦”拍着翅膀向风暴滑翔而去。

丹妮与他灵魂合一,在前进途中,不停借助大黑的眼睛观察风暴之墙的情况。

“大黑,拉高身位。”

大黑盘旋着往上方飞行,越飞越高,也越来越靠近前方的风暴,渐渐的,海面上的大船成为蓝色幕布上的一个黑点。

“哗啦啦——”

视线一阵晃动,好似直升机失控,狂风扯动大黑的肉翼,发出抽打熟牛皮的声音。

“稳住,稳住,跟着——”

丹妮刚想让他顺着风向飞,大黑便已经适应了风暴环境,翅膀往上抬起,降低受风面积,然后长尾巴轻微甩动,好似一个平衡器,稳定了他的躯干。

像个滑行的纸飞机一般,大黑在风暴中载浮载沉,来回摆动,却稳如老狗。

“哇,大黑,好棒!”丹妮兴奋鼓励道。

“噼啪——轰隆!”

灰暗的风卷中,突然闪现一片树枝一般的银蓝色电网,其中一根正好击中大黑脖子。

丹妮闷哼一声,直觉眼前一阵发黑,耳朵嗡嗡作响,时间在她意识中放慢,短短一刹那却好似过去几个小时。

“卡丽熙,你怎么了?”侍女惊呼。

宽敞的船舱里,一直闭眼不说话的丹妮突然发出一声痛呼,鼻孔两道鲜红的血液趟过她粉红的唇瓣与洁白的下巴,身子也醉酒似的向一边歪倒,多亏多莉亚反应快,立马扶住了她。

“哎,太倒霉,大黑被雷击中,我算帮他分担部分伤害。”丹妮摆摆手,安抚紧张的众人。

第73章 这群臣子太不醒目了(求推荐票)

大黑“坠机”时间并不长,他先是木头似的向海面栽倒下去,半途又被狂风卷着往上飞,如此来回颠簸,大黑便从短暂的昏厥中清醒过来。

丹妮龙灵状态一直没解除,虽被灵魂电疗了一次,她情况倒也还不错,对乔拉几人安抚几句,便又开始指挥大黑飞行了。

这一次,大黑降低了高度。

丹妮并不傻,她早已考虑到雷击问题,在地球,雷云层最高也就10公里了。

按照她原本的想法,大黑可以越过乌云层,进入接近平流层的位置。

谁成想大黑已经到达高度极限——超过一万米(ps),依旧没越过雷云层,还倒霉地被雷电波及。

(ps:原著没提龙能飞多高,但自然界很多鸟类都能飞到一万米以上,大黑怎么也是吃了个半神的龙,最重要的是,龙还没低温与低氧的限制。)

既然越不过去,那便从雷电下方钻过去,总不可能雷电云层有10公里厚吧?

降低到两千米左右,大黑便无法继续下降了,越往下海风越烈,他在狂风暴雨中无法维持平衡。

还好,这个高度勉强可以躲避雷云。

如此,大黑便艰难在其中穿行。

五分钟过去了,前路茫茫,乌压压一片暴雨,呼啦啦一阵阵狂风。

半小时过去了,前路黯淡,水汽浇在大黑身上,蒸发出一条白色的雾气通道。

一小时后,大黑肚子咕咕叫,他饿了。

“还没进入海岛吗?”乔拉第五次问。

前面四次丹妮都老神在在地安慰他:一会儿就到了,大黑飞的可快啦!

大黑的确飞的很快,每小时能飞150公里。

难道风暴之墙超过150公里?

“不对,大黑迷路了!”丹妮发现大黑对磁场的感知出现了紊乱。

当初第一次与进入龙灵合体状态时,丹妮便可以从大黑那接收到除五感之外的七八种感知。

那七八种陌生的感知是什么,丹妮也不知道,她就一个普通人,没修炼小宇宙,只能理解眼、鼻、耳、触、舌五种感觉。

额外提一句,通过味觉,丹妮知道了大黑最爱吃的食物——野牛后腿骨骨髓。

每次吮吸后腿骨时,他的味觉反应特别兴奋。

后来经过几个月不间断的测试,丹妮又辨认出磁场感知、热感知和危险感知。

危险感知是上次遗憾客刺杀她时发现的,当遗憾客拿出盒子的那一刻,一个她一直不理解的感知信息在激烈跳动。

丹妮不明其意,却知道它代表危险。

这对她是个非常棒的消息。

今后丹妮可以通过观察那个感知信号的波动烈度,推测对面之人是否想对自己不利。

此时,她突然注意到,大黑的磁场感知波动幅度比较大,故而猜测他可能迷路了。

“能不能找到回来的路?”白胡子紧张问道。

“可以,我就是最好的坐标。”丹妮叹口气,结束了失败的瓦雷利亚探险活动。

大黑调转方向,向着丹妮的位置冲去。

嗯,他之前一直向远离丹妮的方向飞,理论上应该好吧,这也是她考虑不周,绕着风暴之墙弧线飞行,也算远离丹妮的方向。

“咦,那是船!”十五分钟后,丹妮猛地惊呼出声。

“还有其他人在探索瓦雷利亚废墟!”反应过来后,她兴奋大叫道。

“什么?”乔拉等人疑惑。

“我在喔,大黑在风暴中看到一艘船。”她说道。

“不可能。”格罗莱摇头道。

在舰桥甲板等了两个小时也没见龙回来,黑胡子便焦急来到船舱。

“如此激烈的风暴,任何海船也无法抵抗,只要被卷进去,瞬间撕成碎片。”他万分确定道。

丹妮摇摇头,说道:“眼见为实,当大黑降低到2000米时,可以看见荒漠中的砂蜥,不信你可以问乔拉和阿戈他们。”

“卡丽熙说的不错,”乔戈立即说,“我亲眼见过龙从高空坠下,捕捉一只隐藏在草丛中的砂蜥。”

“这”格罗莱迟疑道:“会不会是海船残骸?”

丹妮懒得搭理他了。

大黑在那艘在海浪上颠簸的海船上空盘旋良久,透过乌云与暴雨,隐约看到它的主帆收了起来,只有侧面两幅低矮的船帆像翅膀一样展开。

虽然左摇右晃,却像不倒翁一般,始终没有倾覆。

这是一位高手。

海天一色,连成一片昏暗的空间里,以大黑的眼力也无法看清船上的人,同样瞧不见船身涂画的船名。

“等它出来后,我们要不要靠过去打听下瓦雷利亚废墟的情况?”丹妮问自己的智囊。

乔拉想了想,说:“不要靠太近,先派遣一艘小艇过去——”

“不要。”白胡子直接打断他,严肃道:“敢去瓦雷利亚废墟探险的人,没一个好相与的。更重要的是,对方成功了,必然有巨大收获,我们过去无论说什么,都不能打消他的戒心,除非”

老人蓝色眼睛与丹妮的紫色眸子直接对上,缓缓道:“除非公主殿下本就有趁火打劫的想法。”

你这糟老头子,坏得很!

一下子就把本小姐的阴暗心思猜透了。

猜透了就猜透了呗,你说出了干嘛?

真正的好臣子不应该立即把趁火打劫的黑锅往自己头上扣吗?

比如,你使劲劝公主殿下大局为重,为了七国千千万万期盼着您的子民,就来个黑吃黑吧,有了那些财宝秘术,复国有望啊!

然后,正义善良的我百般推辞,你再百般劝导,最后强行来个“先斩后奏”,我便只能无奈

唉!

“那咱们马上起锚离开吧。”丹妮对着他深邃沉静的蓝眼睛,叹气道:“与一条大肥鱼相比,我更想知道捕鱼的方法唉,算了,那些家伙八成是亡命之徒,咱们真有歹心也不是他们的对手。”

“什么捕鱼?”高壮的胖太监都把腰间弯刀抽了出来,疑惑问道:“我们不去打劫那艘海船啦?”

这个夯货,懒得理你。

白胡子好似发现自家闺女真去了闺蜜家,而没像自己想的那样跟野小子鬼混,大大送了一口气,说道:“公主殿下,您是七国女王,富有整个国家。对您来说,只有子民与王家荣誉最重要,凡俗间金银完全没有意义。”

“哼,买无垢者不要钱吗?金龙没意义,你这话对泰温去说说看。”乔拉怼了他一句,又转向丹妮,正色道:“立即离开是对的,我们可能真不是他们的对手。

如果在陆地上,80名咆哮武士骑着龙马,即便他们有两百剑士,我们也能拼一拼,但大海上,马人站都站不稳。

至于船队几百水手,自保有余,却没有足够的勇气与动力发起必死进攻,对方几轮箭雨下来,水手必然溃不成军。”

如果有海盗进攻商队,水手为了活下去,只能拼命,战损率可以达到五成以上。但为丹妮卖命,死亡率达成一成士气就会崩溃。

这个道理丹妮自己也明白,但

“我没说要去抢劫那艘船啊,”丹妮板着脸,生气地说,“我只说遇到一艘从瓦雷利亚归来的海船,打算问问他们需不需要帮助,再问问他们是从哪里进去的。”

这些混蛋,都把我看成什么人了?!

见她生气了,几个人尴尬地沉默下来,格罗莱也悄悄回到舰桥甲板,大声指挥船员起锚,杨帆,转舵。

十分钟后,大黑飞落到甲板上,丹妮连忙提着一桶鱼块去喂他。

大概又过去半小时,风帆角度修正完毕,大肚子海船吱嘎吱嘎地向着东北方向,渐渐远离风暴之墙。

又十分钟后,瞭望员向甲板大喊:“那艘船出来了,竟然真的有人穿过了暴风之墙!”

“蹬蹬蹬”甲板上一众空闲的水手快速跑到船尾,争抢着用望眼镜观看。

嗯,这个世界虽然有中世纪的制度,但科技水平并不低,西海岸密尔城邦的透镜技术天下闻名,望眼镜只是小儿科,维斯特洛的学士甚至打造了高精度的天文望远镜。

丹妮没去争抢那个单通望眼镜,只需桅杆顶部的大黑偏转下脑袋,她能看得比水手们更清晰。

老鹰能从4000米的高空,发现10公里之外在草丛奔跑的兔子,而且还可以不断调节视距和焦点,以看清更多的细节。

龙的眼睛比老鹰更强。

丹妮看到那是一艘刀锋般狭窄的巨帆长船,暗红色的船壳,漆黑如夜空的巨帆,翅膀一样的低矮副帆渐渐收起,主帆慢慢拉高,竟比船身宽一倍,多出来的部分斜着蔓延到船舷之外。

那造型,看着就快,特别快,似乎专门为了快速航行设计的。

黑色巨帆鼓包包,像金刚芭比的胸部一样饱满挺拔,海船向利箭冲出最后的风暴区。

它真的脱困了,穿越了炼狱似的风暴之墙。

“船长,对方发现我们啦!”瞭望员大叫道。

大黑火焰红的眼珠调节焦距,丹妮也发现了,对方高跷的船头立着一个人,正拿着望眼镜向他们这边望过来。

双方距离大概15海里,差不多30公里,不远也不算太近,基本处于安全距离。

对方是快船,可以快速离开,更不用担心船队会趁火打劫。



“他们转变方向啦!”瞭望员,不解地喊道:“似乎向我们这边过来了,难道想寻求帮助?”

“该死,那是海盗!”格罗莱突然大声咒骂起来。

他也有望眼镜,也一直在观察那艘狭长的快船。

第74章 他乡遇故知(求推荐票)

“该死,用不着咱们去打劫它,人家自己便是海盗,现在要打劫我们啦!”格罗莱船长大声咒骂。

“你怎么知道它是海盗船?”丹妮疑惑不解,“没挂海盗专用的骷髅旗呀?”

没错,这个奇幻世界的海盗,也非常流行骷髅旗。

“骷髅旗是为那些野海盗准备的,”黑胡子脸色阴沉地摇摇头,“如果海盗王有自己的族徽,自然用不着大众化的骷髅旗了。”

说完,他便不再理会丹妮,开始急促地吆喝水手排兵布阵。

丹妮再次仔细观察了那艘船一会儿,除了黑色船帆长异常显眼的金色墨玉,还在它侧身的时候看到暗红船壳上用黑色油漆涂抹着“宁静号”三个字。

“天呐,维斯特洛人!”丹妮惊呼,“维斯特洛人怎么跑夏日之海当海盗了?”

原来“宁静号”是用通用语书写的,而非厄索斯大陆最流行的瓦雷利亚语。

“爵士,你知道宁静号吗?”丹妮转过头,问踮脚眺望的乔拉·莫尔蒙。

呃,除了船长、大副、瞭望员,其他人没望眼镜。

“宁静号?”乔拉露出疑惑之色,“有点熟悉,不知在哪听过。”

“那艘船来自维斯特洛,船帆上画着巨大的金色墨鱼,说起来与葛雷乔伊家的海怪有点像呢!”丹妮解释道。

“七层地狱啊!”大熊猛地一拍额头,像见了鬼一般大叫道:“船身是不是暗红色的?”

“是的,”丹妮惊奇道:“你熟人?”

“攸伦·葛雷乔伊,人称‘鸦眼’的恶棍!”乔拉一字一顿,咬牙切齿,似乎极为憎恨这个名字代表的人。

“可那只墨鱼好吧,就算它是海怪,可方向颠倒了。葛雷乔伊海怪是脑袋朝下,对方却脑袋朝上,触须也不一样。”丹妮不解道。

千万不要以为这是小事,族徽不容马虎,方向颠倒几乎等于两个不同的族徽了。

参考一下地球现代社会各国国旗,比如俄罗斯、法国、荷兰、卢森堡四国国旗,普通人看到它们会傻傻分不清,可它们的确是不同的国旗,有不同之处。

“这反而解释了攸伦·葛雷乔伊为何在此。”白胡子阿斯坦面露恍然之色。

乔拉也点头道:“他一定是做了什么被巴隆公爵驱逐出葛雷乔伊家族。被放逐之人,往往处于羞愧,不愿让家族蒙羞,或者源于嫉恨,会将家族族徽稍微修改一下,比如颠倒方向。”

丹妮瞥了他胸口的人立黑熊一眼,嘴巴数次开阖,很想问:你是不是既没有羞耻之心,有没有半点嫉恨之意?怎么不让大熊趴在地上?

大熊莫尔蒙上身黑色羊毛衫外套褐色皮甲,皮甲胸口处有一头黑色大熊,人立而起,张嘴咆哮,与莫尔蒙家族的箴言“昂首屹立”极其映衬。

按照维斯特洛“大家都知道”的传统,如果他感到羞愧,应该学习攸伦,让黑熊趴下来。

丹妮的视线也被大熊主意到了,他脸蛋一红,支吾着道:“我不嫉恨我的家族。”

白胡子凉凉地说:“你也不感到羞耻喽?”

大熊气急,“我为女王服务,我光荣!而且,我再怎样,也比你这个连族徽都不敢露出来的家伙强。”

“你”白胡子愤怒,张大嘴巴想反驳,可看了丹妮一眼,又硬生生把话憋了回去。

只有贵族有族徽。

维斯特洛贵族分为爵士,伯爵,侯爵,公爵,国王,爵士是最低一级。

骑士也可称爵士,但其实比爵士低半级,只算贵族预备役。

大熊莫尔蒙有两个身份,祖传的熊岛伯爵,10年前平息葛雷乔伊叛乱国王劳勃赐予他的骑士身份——也是爵士,只是他已有伯爵爵位。

大熊因为贩卖奴隶,要被艾德史塔克审判——寒冰都带去了,肯定要砍脑袋——他怕死,放弃伯爵身份,自我放逐。

但劳勃赐予他的爵士身份却没被剥夺,因为他躲过了审判,艾德没机会剥夺国王赐予他的爵士称号。

所以,丹妮等人叫他“乔拉爵士”或“莫尔蒙爵士”。

丹妮与乔拉,都知道白胡子隐藏了身份。

他的见识、阅历与谈吐,连莫尔蒙这个伯爵都不如,没接受过正统贵族教育的人,很难具备他表露出的优异特质。

但白胡子一身朴素的亚麻长袍,杵着一根拐杖,从没露出族徽之类的身份凭证。

白胡子也猜到自己身份被怀疑了,所以才被大熊怼的哑口无言。

唔,说到这,也不得不感慨一下,作为最正统的王族后裔,丹妮也没把族徽弄出来。

而且,她理论上还是个“文盲”,没接受过正规贵族教育。

“那艘海怪船好快,它真的在追赶我们!”瞭望员的惊呼,打破舰桥几人间尴尬的沉默。

轻咳几声,丹妮问道:“攸伦葛雷乔伊为何追我们?难道我们猜错了,他探索瓦雷利亚遗址也失败了,还损失惨重,需要抢劫我们回血?”

“有可能。”乔拉瞥了白胡子一眼,思索着说:“我们只看见宁静号在风暴之墙内挣扎,也许他一直迷失在风暴中,并没进入遗迹,毕竟,连龙都迷路了。”

“如果我们暴露身份,他会不会看在老乡的份上,放自己一条生路?”丹妮古怪笑着说古怪的话。

白胡子愣了愣才反应过来,问道:“您有完胜的把握?葛雷乔伊可不好对付,上次巴隆叛逆,攸伦便展现了超凡的狡诈与狠辣,兰尼斯特港差点被他率领的铁民攻陷,如果没把握打败我们的船队,他不会急吼吼追过来的。”

“我有龙,不是一般的船队。”丹妮自信道。

老人抬头看了看在天空盘旋的白龙与绿龙,郑重道:“他看见您的龙了。”

“哈哈哈,你不会以为我要让龙去烧他的船吧?”丹妮笑了起来。

“我是他们的母亲,比任何人都更珍惜他们的生命,现在的幼龙连弓箭都无法抵抗,我真让龙飞到敌舰上空喷火,便是谋杀自己的孩子。”

说到这,她对旁边的血盟卫下令道:“将船舱的战士都叫上来,带上弓箭与铁盾。”

马人害怕大海,如非必要,他们更乐意待在船舱,与马儿为伴。

“你觉得对方会怎么安排战术?”她问黑胡子格罗莱。

老海员眉头簇起,似乎遇到难以理解的事,“一般情况下,没有大批船队的海盗不会对我们出手,海船三比一,代表他与我们接舷战时,另外两艘船可以从侧面与后面袭击他的母舰。

我们一共有600多名水手,对方只一艘狭船,能装三百名海盗已是极限,两倍的人数劣势,那个攸伦怎么可能赢?”

“除非他有杀手锏!”白胡子肃然道。

丹妮想了想,问:“攸伦是什么样的人?会不会突然发疯?对了,他因为什么原因被放逐的?”

“铁民岛比较封闭,攸伦也不是巴隆大王,很少有人关注他。我都不知道他被放逐了,但我确定,他不会发疯,那个人狡诈莫测。”

白胡子摇摇头,看向大熊,“也许莫尔蒙爵士更了解他。”

铁民经常劫掠维斯特洛西海岸,特别是没有海船保护的北境,而熊岛人民经常与伪装成海盗的铁民作战。

莫尔蒙叹道:“我希望他突然变傻了,可惜咱们做好迎战的准备吧。”

说着就向船舱走去,他要换上全身铠。

这个奇幻世界并非没有火药,可惜威力不大,只是火术士杂耍用的道具,所以,没有大炮,海战依旧以接舷战为主,弓箭互射为辅,有铠甲会更安全。

当然,前提是别掉进海里。

除了莫尔蒙,丹妮的马人与水手也开始热火朝天地给自己换装备。

马人清一色的带护心镜暗红皮甲,亮闪闪的红铜头盔,一面绑在左手腕的熟铜小圆盾,腰间插在亚拉克弯刀,手里拿着长弓,看起来已有了些正规军的模样。

与服饰统一的马人不同,水手们的护甲乱七八糟,有生锈的板甲,有尺寸不合身锁子甲,有破旧的皮甲,也有人手持锅盖充当盾牌

大黑大概是上午九点左右闯入风暴,十一点回来,然后那艘宁静号接近12点时开始对船队发起追击,当时距离不超过30公里,然后等到下午3点半,双方开始进入战斗距离。

1公里。

这个世界虽然没有火炮(无敌舰队时期的战舰火炮其实只有三四百米的有效射程),可抛石机与弩炮却被安装在船头、船尾甲板上。

抛出去的并非石头,而是浸油棉布包,油汁浸泡的亚麻棉布缠成书包那么大“实心弹”,点燃后丢出去。

那玩意儿要命中目标很难很难,主要用来打固定靶,比如海船攻城,偷袭别人家港口内的舰队

赛杜里昂号是纯粹的海船,没有安装武器,但划船夏日之阳号和戏谑约索号本身就有充当商船“护卫舰”的目的,不仅水手多(划桨需要更多的水手),还有一共六台抛石机,十八架弩炮。

黑胡子原本的想法是尽量拖时间,如果天黑下来,宁静号说不得就追不上他们了。

可他实在低估了那艘狭船的速度,不仅风帆与船体的比例巨大(越大,船越快),在接近赛杜里昂号后,宁静号船舷两边更是放下200直划桨,沉闷的鼓点遥遥传来,像是击打在众人心中。

第75章 鸦眼攸伦(求推荐票)

看到红壳黑帆快船如海蛇追击而来,格罗莱苍白着脸,万分确定地对丹妮说:宁静号的航速一定超过20节!

这对航速只有七八节的商船来说,几乎注定无法逃脱。

“我算明白了,”格罗莱摸着额头的冷汗,咬牙切齿道,“最近夏日之海东方海域流传的‘红色恶魔’就是它,就是这艘宁静号。难怪新吉斯人说只要遇到它,从没海船能逃掉,它实在是太快了。”

白胡子不想与对方交战,为此还让水手在桅杆顶部挂上丹妮的旗帜,红底黑色三头龙。

任何一名维斯特洛人都知道它代表的意义。

“也许他会向女王陛下效忠。”老人有些嫌弃地说。

连乔拉莫尔蒙这个失去荣誉的骑士,白胡子都有点看不上,杀人越货的海盗更是被他真心鄙夷,可对方似乎有恃无恐,老人还是希望避免出现惨重伤亡的情况发生。

可惜,后面那艘船不仅没有回应他们,反而追得更欢快了。

丹妮通过黑龙视角甚至可以看到攸伦嘴角的冷笑。

嗯,攸伦匪号“鸦眼”,是个独眼龙,很好辨认身份,他站在舰桥顶端,也拿在望眼镜在观察自己的“猎物”。

仔细打量,丹妮发现那家伙长得还不错,年纪三十出头,黑发黑须,与乔拉一样身穿烟黑色全身铠,不过没戴头盔,裸露在外的皮肤有些苍白,相貌却格外英俊,左眼被一只眼罩掩盖,右眼是明亮的蓝色,神光灿灿,有一种它在向你温柔微笑的奇异魅力。

在那位邪魅狂狷的帅大叔的身边,丹妮还看到一个两米高的黑人壮汉,浑身肌肉鼓鼓囊囊,皮肤还抹了油,在太阳底下泛着光。

黑人汉子面无表情,怀里抱着一个很像萨克斯的巨大号角。

嗯,弧形比萨克斯顺滑,有些像放大十倍的公羊角。

那支扭曲的号角从头到脚估计超过18米长,主体是黑色,上面布满红金色条纹,看得出其表面极为光滑,黑光闪闪的那种。

格罗莱已经指挥三艘海船互成犄角,船帆全部收齐,避免交战时引发火灾。

两艘划桨船开始向宁静号抛射“燃烧弹”后,攸伦也就船帆收了起来,全靠划桨手驱动战舰航行。

距离赛杜里昂号五百米后,宁静号开始改变航线,并没直冲冲撞上来,而是像狩猎狮子一般,围着圈寻找猎物的破绽。

“对面可是葛雷乔伊家的攸伦阁下?”白胡子向血红色的海盗船大喊。

用的是通用语。

声音洪亮,越过海面,向宁静号方向传去。

丹妮咧咧嘴,“想不到阿斯坦你这般年纪,还能有这么大的嗓门。”

“公主殿下,我侍奉的那位骑士告诉我,在战场上,一副大嗓门与精湛的指挥技巧一样重要。”白胡子也不知想到什么,满脸自豪。

丹妮想了想,觉得他这话还是蛮有道理的。

声音洪亮,除了能在战斗中有效地传达指令,还可以为己方增加士气。

唔,至少在混战中,可以让自己这边的小兵都知道老大还活着。

“在维斯特洛,你是谁的骑士侍从?”乔拉眼神闪烁,似笑非笑道。

“远比你伟大的骑士。”白胡子冷哼一声说道。

“我是攸伦·葛雷乔伊,对面是韦赛里斯陛下吗?”攸伦也有成为名将的潜质。

嗯,他的嗓门也很大。

只是他的信息严重滞后,连韦赛里斯挂掉都不知道。

那么他也不晓得丹妮孵龙了?

“攸伦,这是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女王陛下的船队,你想向我们索取铁钱吗?”白胡子朗声道。

一万两千年前,先民入侵维斯特洛,除了在大陆上建立先民王国,还有部分占据维斯特洛西海岸中部的一处海湾,铁民湾。

铁民湾有一片岛屿群,那里的先民形成独特的文化与宗教信仰,自称铁民。

在铁民的文化中,战士们从打败的敌人那里掠夺战利品,称之为支付“铁钱”。

比多斯拉克人更狠,马人还会通过交换礼物获得自己需要的东西,可铁民从不会用货币购买物品。

看看葛雷乔伊家族的族语:强取胜于苦耕。

铁民以掠夺和打劫为生,抢夺物质、奴工、盐妾(小老婆),并以此为荣,还用“古道”来称呼这种生活方式。

但随着文明的进步,特别是富饶的西境、高庭开始建立比铁民更强大的舰队,古道也渐渐维持不下去。

等坦格利安统一七国,古道更是被彻底废除,铁民开始变成海民。

但以葛雷乔伊为首的铁民一直希望恢复古道,比如十年前巴隆葛雷乔伊的叛乱。

那次叛乱不仅让巴隆失去大儿子与二儿子,老三席恩·葛雷乔伊也被史塔克以养子的形式控制在手里。

嗯,实际上是人质。

到了现在,劳勃死亡,四王混战,巴隆再次起兵造反,意图恢复古道。

不过这次巴隆大王学乖了,不再招惹南方的兰尼斯特与提利尔,柿子选软的捏,兵力空虚的北境倒了大霉。

“丹妮莉丝陛下要返回维斯特洛吗?”

白胡子故意用“铁钱”刺激攸伦,攸伦却花了很长时间才消化完他话里透露的信息。

“不,我们将去奴隶湾。”老人点到即止,没有将丹妮打算购买无垢者的事告诉给攸伦。

“既然女王陛下在此,那我自然不敢冒犯陛下龙威。”攸伦转过身,向宁静号甲板上的海盗大喊道:“立即将武器扔进船舱,双手高举,站到船舷边上。”

“我已经放下武器,可否停止攻击,让我靠近与陛下说几句话?”攸伦自己也高举空着的剑鞘,大声说道。

唔,在宁静号靠过来的过程中,弩炮与抛投机便一直没停止过。等攸伦与巴利斯坦搭话,抛石机停下,可马人与水手却个个张弓搭箭,对准对方舰船甲板上的水手。

“让他划小艇过来。”丹妮小声道。

白胡子迟疑道:“他可能会拒绝,毕竟,即便探索瓦雷利亚失败,他的船上也有无数抢来的财宝。”

“如果拒绝,就让他离开,我并不想收留一位海盗。”丹妮直接道。

《权利的游戏》连续播放了好几年,早期的剧情丹妮或许已经忘记,但最后两季却记忆犹新。

攸伦压根不值得信任,巴隆·葛雷乔伊便是被他杀掉的。

丹妮虽没道德洁癖,但一个连亲兄弟都杀恶棍如何能信任?

他还野心勃勃,想要征服龙之母,继而以王夫的名义征服七国。

呃,剧情中,弥林女王丹妮莉丝是攸伦第一目标,瑟曦只是备胎(好牛逼,用女王当备胎),龙之母被侄女捷足先登后,他还真爬上了瑟曦的御床,给詹姆戴了好大一个绿色帽子。

除了不想成为被攻略的对象,更重要原因却是,丹妮认为攸伦似乎没什么油水可捞。

剧情中他连一把瓦雷利亚钢剑都没有,可见瓦雷利亚废墟之行八成也失败了。

一个卢瑟,却癞蛤蟆想吃真龙肉,滚蛋吧!

然而结果出乎丹妮意料之外,面对如此刁难,攸伦没有半点迟疑,立即答应下来。

10分钟后,宁静号在三百米外停下,一艘小舟驮着攸伦与一位仆人慢悠悠向赛杜里昂号靠过来。

而且攸伦还脱下铠甲,解掉佩剑,一身绣金丝花纹的黑色丝袍,低调中暗藏奢华。

丹妮在上层甲板上接见了他。

看到众人中心的丹妮,攸伦蓝色的右眼闪过一丝惊艳与惊喜,“女王陛下,天上的皎月也不如您秀美,临冬城的冬雪玫瑰会在您面前黯然失色,七国贵族与平民将在见到您第一面时,立即会像我这样跪地臣服。”

说着,他便恭敬地单膝跪地,双手高举一个精致的翡翠盒子。

巴掌大小,全翡翠雕刻而成,可以猜想里面的东西比如贵重万分。

乔拉上前一步,接过盒子打开一看,便双眼瞳孔收缩,气息也瞬间粗重了许多。

“哇,这真的是钻石?好大!”丹妮从乔拉手里接过盒子,只一看便忍不住惊呼出声。

鹅蛋大的烟紫色钻石谁见过?

要换在现代社会,丹妮一定以为这是假货,但在这个时代造假,远比找一颗真钻石更困难。

“只有您才配得上这颗瓦雷利亚的明珠。”攸伦深情地看着丹妮道。

那表情,那语气,像极了初恋的男生。

丹妮见到大钻石的美丽心情一下子就没了。

——这货与剧情一样,把我当成了攻略、征服的对象。

“鸦眼你真的去了瓦雷利亚废墟?”乔拉忍不住道。

“你是好熟悉!”攸伦起身盯着乔拉看了好一会儿,吃惊道:“想不到,真想不到,在悲痛海遇到熊岛的莫尔蒙伯爵。”

“没错,我去了瓦雷利亚。”他又接着道:“哈哈,从玉海到夏日之海,都流传我的的威名,如今我更是成为第一个征服烟海与风暴之墙的男人。”

攸伦仰头大笑,得意至极。

“烟海?”丹妮心中一动,“你从烟海进入,然后由北向南,贯穿古瓦雷利亚岛屿?”

攸伦笑容一滞,摸摸鼻子尴尬道:“真龙面前,我不敢说谎,起初我压根没打算贯穿那片残破的半岛,原路返回烟海当然更安全,但很古怪,风暴中方向难辨,迷迷糊糊就来到千里之外。”

呃,这都可以?这货运气太好了!

“瓦雷利亚岛屿上都有什么?”丹妮一问出这话,从乔拉、格罗莱一直到旁边的水手,个个聚精会神,满脸好奇看向鸦眼。

“诅咒!”好似想到什么恐怖之事,攸伦苍白的脸颊白得几乎透明。

“去的时候有三艘船,除了我的宁静号,还有另外两名大海盗,可除我之外,凡是踏上那片陆地的人全死了。”攸伦颤声道。

第76章 突变(求推荐票)

“什么诅咒?”丹妮越发好奇。

“不知道。”攸伦摇摇头,一脸后怕地道:“我们在烟海北端的特力亚登陆——有人谣传,即使经历了大灾变,特力亚依然有人居住,完全是瞎说。

那里天空是火炉般的暗红,土地如炉子上的铁板般滚烫,井水在咕咕冒着白气。

都四百年了,地火还没熄灭,如果真有生命能在那里生存,也不会是人,而是魔鬼!”

“所谓诅咒,不会就是热症吧?”乔拉摸着下巴道。

“不,绝对不是热症,虽然所有人都有脱水症状,但我们不缺水,也不惧炎热,另外两个海盗来自盛夏群岛,你觉得他们还不如我耐热?”攸伦反驳道。

“死状如何?”丹妮问道。

“四肢蜷缩成一团,双手呈爪状张开,全身皮肤起泡流脓,紫黑色的脓疱密集如石榴籽。

踏上特力亚之后不到半日,几百人都变成那副恐怖模样,怎么可能是热症?”

攸伦说这话时,独眼里闪烁着无法掩饰的恐惧。

丹妮却心中一动,不由看向乔拉,骑士也正好看过来,两人一对视,就明白对方与自己想一处去了。

红色荒原南端发现的瓦雷利亚龙王的尸体,也是四肢蜷缩,浑身紫黑,孔洞密集的干硬皮肤紧紧贴着骨头上,好似全身肌肉都化为浓水流干了。

八成还真有诅咒!

也不知龙能不能抗住唔,比贝勒里恩还庞大的龙尸,现在正埋在沙堆里呢!

“有没有发现城市废墟?”丹妮又问。

“特力亚本身就是除瓦雷利亚之外最富庶的城邦,大多数房屋都被厚厚的火山灰覆盖,我一个人哪里有力气挖掘?幸好城主府是一座高大的城堡,火山灰在城堡下方堆出一个小土坡,爬上去后,我便直接来到最顶层。”

说到这,攸伦得意一笑,“哈,特力亚最富有的人无疑就是城主,那可是一位高贵的龙王呢!”

“有没有得到什么秘术?”丹妮没主动去问他得到多少财宝。

攸伦蓝色的眸子暗沉了一瞬间,在任何人察觉之前又恢复成“温和的笑意”。

“没有秘术。”他摇摇头,解释道:“虽然整个长夏之地都属于瓦雷利亚帝国范围,但只有瓦雷利亚城,也即首都,才是瓦雷利亚人的核心之地’。

其余地方只能算龙王们的殖民区,由一个或几个瓦雷利亚贵族统治城邦里的其它民族。

就和如今的瓦兰提斯一样,只有统治阶层是真正的瓦雷利亚人,而且还算不得大贵族,你看,他们连龙都没有。”

说到这,他看了丹妮一眼,“龙王都在瓦雷利亚,秘术与绝大多数宝物也在瓦雷利亚。即便坦格利安,离开瓦雷利亚后,连锻造瓦雷利亚钢的秘术也失传了,或者,当时的统治者不允许您的祖先带走秘术?”

丹妮看出来了,攸伦与她一样,更向往瓦雷利亚的巫术与魔法科技。

攸伦左右看了看,问道:“女王陛下,您的龙呢?它们从哪儿来的?”

丹妮心想这也不是什么秘密,便将自己嫁卡奥,伊利里欧送龙蛋,韦赛里斯之死,卓戈与雷戈之死,统统说了一遍,声音平淡,好似在讲别人的故事。

也的确是别人的故事。

可这些平淡的话语听在旁人耳里,却好似她的心已经千疮百孔,哀莫过大于心死。

“陛下,您”攸伦热泪盈眶,似乎感同身受。

这货好演技!

丹妮才不信这个杀人不眨眼的海盗能如此感性。

“还好啦!”她摆摆手,叹气道:“命运从我身边夺走三位亲人,韦赛里斯,卓戈,雷戈,也为我带来三个孩子。一个亚夏来的缚影士对我说,只有生命可以换生命,三名至亲之人就是我孵出龙的代价。”

原来是这样孵龙的吗?

攸伦眼中闪过一道精光,说道:“陛下,也许是诸神的旨意,我能幸运地活下来,还在瓦雷利亚挖到那么多财宝,最后您刚来到这片海域,我便也正好离开风暴之墙,与您在千万分之一的几率下相遇,这也是命运,命运注定我为您带来足够复国的财物。”

“你说什么?”丹妮张大嘴巴,不可思议道。

“我要将宁静号上所有的财物都献给您,我愿为女王陛下服务,从那群乱臣贼子手里手里夺回属于您的王位。”

攸伦大义凛然,这一刻他不是一个人,中华几千年历史里无数毁家纾难的仁人志士与他同在。

可问题是,历史远比中华文明史悠久几倍的维斯特洛,从没出现过一个毁家纾难的人。

“你确定?”乔拉也一脸怀疑地看着鸦眼。

攸伦淡淡一笑,对身后的黑人仆从道:“告诉他们,把船靠过来。”

那仆人一言不发,顺着船舷出的旋梯爬下去,回到小艇,吱呀吱呀地向300米之外的宁静号划去。

这个过程中乔拉与白胡子都没阻拦,因为鸦眼压根没离开的打算,他留在众人的包围之中。

如果宁静号稍有异动,鸦眼便性命难保。

难道这家伙被我的美色诱惑了?

或者,我在不经意间展露出自己都不知道的超凡品质,内在美?

丹妮很臭不要脸地想到。

不仅她疑惑不解,老练的白胡子也觉得情况渐渐脱离掌控,几十年的保镖经验让他下意识踏前半步,隐隐将丹妮护在自己的拐杖防御范围内。

但红壳船靠近,并搭上跳板后,也没有异状发生,一群精赤着上身的光头水手扛着一个个大箱子,从对面海船走过来。

沉重的箱子让跳板嘎吱嘎吱作响,每一步,宽厚的跳板都会弯曲一个惊人的弧度。

“咚!”第一名水手沉默着将箱子放在赛杜里昂号甲板上,比最大号行李箱还大的紫檀木箱盖打开,珠宝金饰的光芒闪耀全场,甲板响起一阵惊叹的抽气声。

“咚!”第二个箱子,满满当当的古瓦雷利亚金币。

“咚!”第三个箱子,闪亮亮的紫色珍珠。

整个过程只听到箱子放在甲板的沉重碰撞声,打开箱盖后的惊呼声,与吞咽唾沫的声音。

丹妮惊疑注意到,那些从宁静号过来的水手都非常“宁静”,一言不发,对众人的惊叹与细碎讨论声也没有半点反应。

当第二十四个水手打开第二十四个箱子时,丹妮对着那名光头壮汉道:“不用打开箱子了。”

但没有反应,那个人好似没听见一般,继续揭开箱盖,那是一箱子精美的丝绸,来自玉海夷地,肯定是攸伦打劫商船得来的,而非瓦雷利亚挖掘出的。

“他们怎么回事?”白胡子也察觉到异状,上前一步警惕道。

攸伦愣了愣,没立即回答,反而古怪笑着环视周围一圈,“我是宁静号的船长,作为维斯特洛的老乡,你们难道不明白它为何叫‘宁静号’吗?”

“你把船员的舌头都割了?!”乔拉从24箱财宝上挪回视线,嫌恶地看着独眼男说道。

“吧嗒!”鸦眼笑嘻嘻高举右手打了个响指,“没错,我爱安静,不喜欢属下多嘴多舌,所以想登上我的宁静号,必须先割掉舌头。”

“不对,”丹妮凝眉道,“他们不仅是哑巴,还是聋子。”

“没错,“鸦眼诡异一笑,会退一步,拉开与乔拉的距离,“女王陛下,您有敏锐的洞察力,那么,可否猜出我为何在他们耳朵里灌满金液?”

“呜——”

突兀的,低沉苍凉的号角声,如一片厚重的乌云,将附近三艘船瞬间覆盖,霎时间,甲板上众人直觉有千万道冤死亡灵在自己耳边尖啸,呐喊,诅咒,嚎哭好似全身每一寸肌肤都被亡灵拉扯,他们一动也不能动。

乔拉与白胡子意志坚定,比其他人好一些,如同醉酒一般摇晃着护在丹妮身前,可这也是他们所能做的的极限了。

那一刻,他们面容扭曲,似乎有灼热的火焰在骨髓中燃烧,炙烤的温度从内向外,烘烤他们的骨骼、肌肉、血管、皮肤、毫毛。

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龙炎中灼烧。

丹妮也有同样的感受,只不过她在烈焰中舒畅得想要呻吟,男女之欲的最高点也不过如此。

就在这时,攸伦快步上前,身子前倾,左肘顶翻颤抖着举起手杖的白胡子,右手如幻影般,迅捷地从乔拉手中夺过铁剑。

接着,丹妮感觉脖子一凉,人从余韵中清醒过来:自己被攸伦搂在怀里,纤细幼嫩的脖子上架着寒光闪闪的宽大剑刃。

她被挟持了。

“呵呵,比我想象的更容易,”攸伦嬉笑这伸出长舌头在丹妮耳侧舔了一下,陶醉地呢喃,“这就是女王的滋味?太美妙了,太可惜了,丹妮莉丝,我的宝贝儿,我的小女王,我有点舍不得杀你啦!”

“你——”

“嘶嘎——嘎——”

丹妮还没来得及搭话,就惊骇看到原本藏在马人铜盾后面的白龙与绿龙发了疯一般冲出,还张开嘴巴,向周围醉酒般摇晃的马人喷吐猩红龙炎。

而她的大黑则一个倒栽葱,从主桅顶部摔落下来。

立即进入龙灵。

她好似进入一片正被12级台风肆虐的大海,曾经这里是如此平静,就像游子母亲的怀抱,可以轻而易举地与她融为一体。

但现在

第77章 缚龙者(求推荐票,求收藏)

“大黑,你怎么了?”

下一刻,她闷哼一声,鼻子、眼睛、嘴巴像被利刃刺了一下,鲜血汩汩流出。

一股上位者的威压摄住她的心神,并不停碾压她的自尊与个人意识——这不是她的感受,而是大黑此时的状态。

“吾乃缚龙者!臣服,臣服,臣服,臣服,臣服”

古老的瓦雷利亚咒语仿佛化为实质,犹如传说中的番天印,散发千万道金光,带着天穹的威压与重量,一下又一下猛砸黑龙的灵魂之骨。

也许当年被法海用金钵降服的白娘子便是这种感受。

莫名的憋屈让丹妮感同身受,她想要大吼,然后她真的吼了出来:“我是龙之母,我是世间唯一的龙王,我驾驭黑龙,我的黑龙驾驭整个世界——”

就在半分钟前,宁静号舰桥顶部,那个抱着巨大黑色号角的黑人在看到攸伦打响指的一瞬间,带着视死如归的气势吹响了号角。

黑曜石光润的号角上镶嵌着金红色符文,当号角吹响时,符文先是变得火红,接着放出灼热的炽白光芒,好似一轮大日落在宁静号上。

当丹妮与大黑灵魂合二为一,发出来自一人一龙合体的呐喊,吹号者熊一般壮硕的身子猛地一颤,接着便如之前的丹妮一样,口、鼻、眼流出五条血痕。

他比丹妮更惨,嘴唇好似被烈火灼烤过似的,撩起一圈蚕豆大的密集水泡。

水泡亮晶晶,稍微一挤压就破出鲜红血液。

“哈哈哈,看到了吗?”攸伦察觉丹妮异状却并没在意,他以为丹妮身娇体弱,扛不住龙之号角的威压。

“龙之母?哈哈”他得意大笑,“龙之母也要臣服于掌龙使,古瓦雷利亚龙王众多,却无一人发动叛乱,我的小女王,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瓦雷利亚人打造了可以控制巨龙的龙之号角,只要掌龙使持有龙之号角,视线所及,所有巨龙皆听从他的号召。就比如现在,你的三条龙都归我啦!”

随着他得意的大笑,白龙与绿龙似乎接收到命令一般,停止肆虐,扑扇着翅膀向攸伦飞去。

与此同时,丹妮也从大黑那听到一个声音:过来,吃掉这个女人。

大黑听到要让他吃丹妮,怒火一下子翻了十倍,就要一口龙炎喷过去。

“冷静点,我的脖子上还架着刀呢!”丹妮立即安抚他,“先过去,找机会给那个混蛋来个狠的。”

“哈哈哈,遇到你,岂不是连诸神都在帮我?刚完全四百年来第一次成功探索瓦雷利亚的壮举,立刻便让新获得的龙之号角大放光明,收获三只巨龙,传说故事中的主角也不过如此,上天注定我成王!”

看到三头龙老老实实向自己爬来,攸伦桀骜狂笑,“抱歉了,只有没了妈妈,它们才会一心一意听从龙之父的命令。”

他收回长剑,用力将丹妮推倒在地,向龙下令道:“撕碎她,向我证明你们的忠诚!”

“嘶嘎——”绿龙与白龙发了疯一般在地上滚动,口鼻间时不时喷出细小的火焰。

大黑伏地嘶吼,不为所动。

“撕碎她,我是掌龙使,所以的巨龙都改听我的。”攸伦湛蓝的眼眸弥漫一层猩红光芒。

如实质的光芒,不是幻觉。

精神力实质化?

眼见白龙与绿龙鸣叫声越发痛苦,丹妮再也忍不住了,“卓戈,杀了他!”

“轰!”没有任何预兆,大黑脑袋如闪电探出,碗口粗的龙炎激射而出,一下子喷洒在攸伦脸面与前胸。

“嗷——”攸伦发出一道不似人声的嚎叫,双手捂脸,疯狂冲向船舷,一个倒栽葱,“噗通”落入海中。

丹妮再看向跳板那边,几十个光头海盗从马人与水手手里抢走武器,正在大肆砍杀。

但他们这边并非毫无还手之力,大半马人与全部水手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魁洛与另外九个马人战士却弯刀“嚯嚯”,勉力支撑着局面不彻底崩溃。

唔,主要还是因为光头海盗即便耳朵聋了,依然被号角声影响,双方有点菜鸡对大鹅,四两搏半斤

这让她大大松了一口气,“大黑,去——”

她刚想说去弄死那个吹号角的黑鬼,可号角声立刻戛然而止。

抬头看去,宁静号甲板上的那个黑大个凄惨无比,嘴巴像烟囱似的黑烟滚滚,摇晃几下,号角坠地,他自个也直挺挺倒在甲板上。

整个过程说来话长,可从号角响起到攸伦落水、号角声停,不超过两分钟。

“额啊”乔拉与白胡子颤悠悠站起身,似乎马上就能恢复。

可下一刻,丹妮惊恐看到,一个胸口纹着飞禽的白人光头捡起那只巨大的号角,似乎打算吹响它。

丹妮几乎是下意识的动作,弯腰从甲板上捡起一具上了弦的双手弩,双手托住,瞄准孔的小十字星对准那家伙胸口,扣动扳机。

整个过程在两个眨眼间迅速完成。

“嗖!”

也许这几个月的射箭练习起了作用,白人“啊”的痛叫了一声,号角从他手里脱落——瞄的是胸口,中箭的部位却在大腿根。

双手弩劲道十足,跨越三四十米距离,箭矢射穿那人大腿,纹身男立足不稳,侧身歪倒在地。

“大黑,毁掉跳板。”

丹妮见自己“神射”见效,信心倍增,一边指挥大黑烧掉搭在两艘船之间的木板,一边又捡起一把短弓,对已经登船的海盗攒射起来。

“哎呦!”一个马人捂着屁股,回头用控诉的眼神看向自己的卡丽熙。

“啊哈,抱歉,你先退下,我下次注意点。”丹妮讪笑。

她一共射了8箭,击中五个海盗,两箭落空,最后一箭击中友军。

唔,效率还不错。

她心想。

主要是丹妮力道小,用的是弓箭而非弩箭,射不死人,只能伤敌。

误中副车也不要紧,自己这边人多,只需尽快解决甲板上的海盗,他们便有时间恢复过来。

等自己人从号角中恢复,宁静号群龙无首,还被三艘船夹在中间,压根跑不了。

“轰!”跳板在烈火中断成两截,大黑嘶鸣着向宁静号飞去。

“嗖嗖嗖!”

对面一阵箭雨袭来,大黑翻滚着向大海落去。

他没中箭,不过被惊吓一场的丹妮驱赶走了。

黑龙落入海中,游到海船底部船舵的位置,“轰隆隆——”大海好似煮沸的开水,白色的蒸汽与黑色的浓烟在船舷两边咕咕冒出。

“公主殿下,小心,您的龙,翡翠与白玉。”乔拉指着丹妮身后惊呼道。

她一回头,才发现那两个蠢货虽然不再疯狂打滚,可似乎还没从号角中恢复过来,双眼赤红,盯着她的后背,嘴巴开阖,神态挣扎,似乎想“弑母”?

黑龙的眼睛是岩浆红,白龙是金色眼球,绿龙是翡翠绿的眼睛,此时白龙与绿龙双眼变成血红色,诡异异常。

“孽畜!”丹妮大喝一声,从地上找到一根银鞭,劈头盖脸地就是一阵猛抽。

“我打死你们这两个没良心的混蛋,难道连老妈都忘了?”

“嗷呜——嘶嘶呜呜——”两头龙吃痛,把脑袋缩在翅膀下,又愤怒又生气地嘶叫。

“还不快快醒来!”丹妮不管不顾,见他们依旧面带凶顽之色,眼睛也没恢复过来,不由加大力度,继续“噼里啪啦”地抽打。

终于,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丹妮倒霉了,两条小龙似乎忍她到了极限,猛地探出头,“轰!”

龙炎洗脸。

“哎呦!”丹妮丢掉鞭子,一个屁股墩坐倒在地,捂着脸哀叫起来。

乔拉赶忙从船舷边取下一桶海水,取水时不经意间看到海中有个人,便一边跑过去向丹妮当头淋下,一边朝白胡子喊道:“是攸伦,攸伦还没死,他还想控制龙!”

白胡子闻言,立马跑到船舷,探头一看,果然见到攸伦载浮载沉地飘在船边,虽然满脸焦黑与污血,却并没被烧死,还嘴巴开阖似乎在念咒?

老人动作敏捷而精准,把手里的拐杖当长枪,对着下方的攸伦猛投过去。

“咚!”正中鸦眼头顶,他眼睛翻白,晕倒在海中。

“公主殿下,您没事吧——”解决掉攸伦,白胡子立即回头向丹妮奔去,却恼怒发现乔拉泼了一桶水后便丢下她不管,自个捡起剑,跑去杀海盗了。

丹妮坐在地上,套在外面的皮马甲与穿在里面的长袖衬衫都烧得七零八落,特别是颈脖以上,黑糊糊、湿哒哒,而她额头也乌漆嘛黑,脸颊还有一片红色的晶亮水泡。

白胡子蹲下身子,仔细打量,越看越心惊,不是为她脸上烫伤担心,而是因为被龙烧脸,她竟只受了点皮肉伤。

“您真的是不焚者?连龙炎也可以抵抗?”他忍不住问道。

在渣罗家做客那段时间丹妮没有再烧烤过自己,所以白胡子只听说她有个“不焚者”的匪号,真实情况并不了解。

本以为谣言夸大其词,今日一见却让他吓了一跳。

“攸伦真没死?”丹妮反而问道。

也许含有魔力的缘故,龙炎温度更高,普通火焰几乎无法伤害到她,龙炎却会灼伤她的皮肤,长时间持续喷射的话,估计能烧死她。

不焚者也有极限,等三条龙长大,龙炎温度随之升高,她八成会被瞬间烧焦。

“我把他打晕了,也许会被淹死。”老人将她扶起来,又解下自己的袍子给披在她肩膀上。

丹妮看了看依旧双眼红彤彤、嘶鸣不已的小绿与小白,说道:“先解决海盗。”

宁静号有两百多名海盗,全部被割掉舌头,但只有40个人耳朵被金汁堵塞,其余一百多人也在号角中丧魂失魄。

第78章 第四颗蛋(求推荐票)

有了白胡子、乔拉和血盟卫的加入,甲板上的战局很快逆转,特别是‘夏日之阳号’和‘戏谑约索号’这两条划桨船距离龙之号角远,受到的影响较小。

四五百水手很快便在贝沃斯的带领下反冲上宁静号甲板。

大概半小时后,死伤超过三成的海盗便放下武器跪地投降。

战事平息后,有水手试着用钳子把海盗尸体耳朵中的金子拔出来,两边耳朵金子加起来足有小半斤,扭扭曲曲锥子形,七八厘米长,穿过耳蜗,深入脑腔,末端还沾有白生生的湿润脑液,看着就渗人。

丹妮都怀疑,从一边耳朵看过去,说不得能看到脑袋另一边的景色——整个头颅都被灼热的金汁烧穿了。

西边的火红大日懒洋洋趴在海面上,只剩半张脸露出来,海水波光粼粼,反射耀眼的金光,大黑已经完全从号角声中恢复,此刻翱翔在一团团红霞之间,甚是惬意。

船头站着几个人。

丹妮已经重新梳洗打理过一遍,只是脸上好红彤彤,还起了一片水泡。

阿戈过来禀告道:“卡丽熙,马人死了14个,四个是被失控的两条龙烧死的,还有七八人烧伤未死。”

“唉,他们都是勇敢的战士,让黑胡子为他们准备火葬的木舟与火油。”咬咬牙,她又补充道:“把他们的坐骑牵出来,喂一顿饱饭,今晚杀了陪葬。”

死者全部来自那80名咆哮武士,老弱妇孺一直躲在船舱没出来,并没受到战火波及。

80个咆哮武士,80匹珍贵的龙马,但这一次丹妮不会再像上次糊弄老华生那样,弄个草马代替骏马。

只要条件允许,丹妮愿意给那些为自己战死之人最高的待遇与荣誉。

不然,谁还给你卖命?

果然,丹妮话一出口,周围所有马人看她的眼神愈加敬畏。

阿戈退下,乔拉上前报告道:“水手烧伤两个,没人被烧死。”

这也正常,丹妮知道大男巫俳雅将出海追击她后,便为海战做好准备。

这个世界,海战最主要的战术还是接舷战。

所以丹妮让马人与两条龙组成盾阵两扇门板大小的木盾中心挖个洞,马人举盾护住自己和龙,龙则把嘴巴对准洞口喷火。

喷火之后,另一个马人立即用手臂上的小铜盾堵住洞口,等小龙回气完毕,再挪开铜盾,让他们对着洞口喷火。

这就是个“龙肉”版喷火器。

喷火器在近战中的杀伤力,不用多做解释了吧?

在狭窄的海船上,绝对的大杀器,两边船舷各一条龙,多少人冲过来都不怕。

这本是为俳雅准备的绝杀“生化”武器。

如果攸伦是个正常人,今日这一战,“巨龙”牌喷火器一定会一战成名,扬名海内外。

可惜

恁是谁,会想到那货有龙之号角这种专门针对龙的魔法武器?

生化武器vs魔法武器,生化武器完败!

好吧,扯远了。

正因为两只龙与马人组合成巨龙喷火器,故而当龙失控时,马人损失最大,举着木板保护龙的四个马人全部丧命。

唉,这也与喷火兵的遭遇类似,喷火烧别人时爽歪歪,被人打爆燃料桶便成了人形火炬。

“我们的海员被海盗杀了27个,另有35人受伤,伤亡接近三成。对方登船34个聋子海盗全部死亡,贝沃斯还带人杀了宁静号59个海盗,其中53个只哑不聋。”乔拉继续道。

“海盗尸体裹一层麻布丢海里,水手”丹妮看向黑胡子格罗莱,问:“有什么特殊习俗?”

“我来安排吧。”黑胡子叹道。

“对了,攸伦没死。”乔拉又说道。

“被龙炎烧成一支火炬都没死?而且还在水里昏迷了半个多小时,难道他会魔法?”丹妮惊奇道。

“也许是铁民经过特殊的训练吧!”乔拉想了想,解释道:“铁民也信仰淹神,淹神的牧师叫淹人。

铁民流行‘受淹’礼,淹人先把参加仪式的人按在水里,一直到他昏厥过去,然后通过按压胸部把水吐出来。也许鸦眼参加过受淹仪式,也许淹神在保佑他。”

“淹人怎么确定晕在海里的人能活过来?”丹妮好奇道。

“不能确定,有很多人都救不回来的,所以这种非常‘古道’的仪式如今很少有人参加了。”乔拉道。

丹妮囧了,还以为淹人有独特的魔法手段,可以帮人进行极限心肺复苏呢,谁想也只是“凭天收”。

“把攸伦带来,我要问他龙之号角的事。”她说。

“呃,他虽没死却也没恢复意识,”乔拉爵士瞥了白胡子一眼,“他本就浑身严重烧伤,又被阿斯坦猛地击中头顶,现在还昏迷着呢!”

“那把龙之号角拿来。”她又说。

乔拉兴奋起来,大叫道:“先不忙着看龙之号角,公主殿下,你猜我们在宁静号找到了什么?”

“魔法书籍?”丹妮也兴奋起来,“攸伦不仅不受龙之号角的影响,还可以通过它控制我的龙,我甚至看到他的眼睛发光,不是幻觉。”

“的确不是幻觉,”白胡子郑重点点头,“我也看见了,虽行动艰难,但五感并没失去。”

大熊却摇摇头,叹道:“除了龙之号角,还真没发现神秘巫术之类的东西。不过我在宁静号找到一颗龙蛋,和一套瓦雷利亚钢全身铠。”

“哇,意外的惊喜呢!”丹妮拍着巴掌大笑起来,“快把龙蛋拿来,我看看是真是假。”

无论龙蛋是真是假,一套瓦雷利亚钢铠也价值连城了。

当下就有两个马人各提着一个箱子走上前。

“卡丽熙,这是龙蛋。”马人捧着个首饰盒大小的黑木盒子递过来。

丹妮迫不及待接过,一打开,就见一颗“锈迹斑斑”的青铜疙瘩放在柔软的密尔毛垫子上。

手指轻轻在细密的鳞片上划过,丹妮脸上渐渐露出掩饰不住的欢喜。

乔拉看到她的表情,连忙问道:“难道真是完好的龙蛋?”

“一只青铜龙。”丹妮点头笑道。

“可它好像已经成了化石”白胡子惊疑道。

“就是石头,你听听”丹妮屈指在上面敲了敲,“咚咚”,瓷实的脆响。

“石头真能孵出龙来?”黑胡子格罗莱难以置信道。

“哼,你以为卡丽熙的龙哪里来的?”魁洛骄傲地反问道。

“龙从石头里出来,大家都知道。”侍女姬琪也附和道。

丹妮将龙蛋放回盒子,对马人侍女道:“姬琪,把它放在我的床头。嗯,今后我会一直抱着它睡觉,你负责看着它点。”

“是的,卡丽熙。”

“大概多久能孵出龙来?”白胡子好奇道。

丹妮想了想,上一次丹妮莉丝用了一年时间,才为三颗蛋凑足形成新灵魂的“灵质”,她比原主更“主动”地使用孵龙技能,应该会更快一点。

“大概半年左右,不超过10个月。”她说道。

等姬琪抱着盒子离开,丹妮没去打开装铠甲的大箱子,反而仔细打量魁洛,道:“魁洛,龙之号角声中,除了我,你和你的队员竟也没受到多大影响,这是为什么?”

“我不知道。”马人战士摸摸光秃秃的月亮门头顶,茫然道:“号角声中,我直觉浑身血液在沸腾,难受的紧,只想把全身力气发泄出去。”

先前那场动乱,对方有24个高大勇猛的海盗,还有十几个聋子海盗正从跳板上爬过来,如果不是魁洛与另外九个巨龙护卫疯狂抵抗,两分钟的时间足够对方砍翻甲板上所有人了。

“我感觉有千千万万游魂在撕咬我的灵魂,想动弹一下也很难,而且还是来自烈火炼狱中的鬼魂,我的身体从内到外,从骨髓到皮肤,一寸寸地在烈焰中燃烧。”白胡子说道。

“我也一样。”乔拉、黑胡子、血盟卫一齐惊疑不定地说道。

“贝沃斯也是这样,贝沃斯感觉”胖太监拍拍大脑袋,问丹妮道:“小女王,你什么感觉?”

丹妮烧得起了红色水泡的脸颊又红了几分。

“热血沸腾,精神百倍。”她淡淡道。

“这就怪了。”贝沃斯喃喃道。

“有什么怪的,她可是龙之母,能与其他人一样?”乔拉说着,又疑惑看向魁洛,“你的队员全是巨龙护卫,难道因为常常与真龙接触的原因?”

“伊丽,多莉亚,你们也常与龙睡一个屋,有什么感受?”他转向丹妮的侍女道。

“与你一样,浑身像要燃烧起来,可以走动,但好似喝醉酒一般,无法如平日那样控制身体。”多莉亚道。

比乔拉他们好一点,但也不如魁洛行动自如。

“魁洛,你们一定有问题!”乔拉万分肯定地说。

“什么问题?”魁洛一脸无辜,“海盗可不会故意放过我们。”

“呀,我想起来了。”伊丽突然大叫一声,猛一拍巴掌,说道:“我在船舱与马儿待在一起,它们虽也狂乱异常,却并没像我们一样瘫倒在地。”

“马有四条腿,喝醉酒也不会倒地。”贝沃斯摆摆手,不在意道。

“七神啊!”乔拉猛然惊醒,恍然大悟道:“龙粪!巨龙护卫和龙马一样,都吃过龙粪。”

“呃”丹妮嘴角抽搐,试着问:“魁洛,你真吃了?什么味,好吃不?”

“卡丽熙,没啥特别的味道。”魁洛砸吧砸吧嘴巴,回忆道:“涩涩的,像放了火龙椒粉,开始有点不习惯,可吃着吃着,后来烤肉里不放点龙精反而不习惯了。”

辣椒粉?吃习惯了?

丹妮木着脸问:“你们叫那玩儿龙精?难道吃了龙精虎猛?”

“卡丽熙,吃龙粪多难听?”魁洛皱着脸说道。

你们知道吃屎之事传出去难听,为何还要吃,难道那个味儿就这么好?

第79章 成为三姓家奴的异界关二哥(求推荐票)

“看来我们今后也得试着去吃些龙咳咳,龙精,在食物中添加一些龙之精华。”乔拉摸着下巴,眼神游移道。

“你也要吃?”丹妮瞪大双眼。

“唉,公主殿下,您还没看出来吗?龙咳咳,龙精可以帮助人抵抗龙之号角,说不定还有其它作用。”白胡子垂眸说道。

“只怕”丹妮扫视舔着舌头面露期待之色的众人,蛋痛道:“只怕龙咳咳,那点儿龙精不够你们分的。”

“多给龙喂些食物,今后不要让它们随便在外面大小便。”乔拉建议道。

“好吧。”

丹妮不想再谈龙粑粑的话题,反正打死她,她也不会吃的。

打开身前半人高的红木箱子,一副墨黑色镶金丝全身铠整整齐齐摆放在蓬松的丝绸上。

如同烟雾一般黑色,鳞片的边缘为赤金色,表面饰有螺纹、符文字和神秘符号的纹样。

她想起来了,之前攸伦便穿着这身铠甲,后来为了取信自己等人,把铠甲与佩剑全留在宁静号上了。

拿起西瓜大的头盔往自己头上试了试唔,就像m号身材穿4xl号码的衣服。

太大了。

不过很轻,因为它很薄。

瓦雷利亚钢具有“不朽、不可变形”的特性,故而不需要像铁甲那样用厚度增加防御力。

说到底,瓦雷利亚钢也是一种钢铁——使用魔法锻造技巧打造的钢铁,如果更薄,重量自然便更轻。

只可惜这是一幅猛男铠甲,她穿不了。

丹妮放下头盔,视线依次从血盟卫、乔拉、白胡子等人身上扫过。

有些人似乎猜到丹妮的想法,当丹妮看过来时,乔拉立马昂首挺胸,白胡子将一直杵着的拐杖放在一边,摆出个“廉颇绝对不老”的姿势。

就连胖太监贝沃斯也猛吸一口气,努力将弥勒佛的大肚腩缩成彭于晏的小腹。

只有几个马人懵懵懂懂。

“这件铠甲谁要?”丹妮摸摸鼻子道。

“我不要铁甲,勇敢的马人战士绝不躲在铁甲里面。”阿戈首先大声嚷道。

好似把瓦雷利亚钢甲给他,就是强行侮辱他一般。

“马人不穿铁甲,大家都知道。”乔戈也说得。

“嗯,大家都知道。”拉卡洛和魁洛齐声应和道。

从未像这一刻,乔拉·莫尔蒙如此喜爱耿直勇敢的马人,和马人们的“大家都知道”。

没了血盟卫,谁能与他这个女王铁卫争夺铠甲?

果然,丹妮对乔拉抬抬下巴,“好吧,爵士,这是你的啦!”

“等一等,公主殿下,”白胡子伸手拦住喜形于色奔向大箱子的骑士,“我不否认乔拉爵士的勇猛,但他的忠诚度似乎不那么靠谱。”

乔拉面色剧变,右手扶住剑柄,冷冷道:“老头子,我提醒过你,小心自己的舌头。”

“我说错了吗?”白胡子一点也不怵他,眼神锐利地盯着他道:“你敢说自己从没背叛过公主殿下?用你父亲与莫尔蒙家族的名誉发誓!”

“他是我的女王铁卫,救过我多次,我相信他。”丹妮上前一步,将老人推开,弯下腰抱起铁盔递给莫尔蒙,道:“如果连多次拯救过自己性命的恩人都不信任,那我该去信任谁?”

“公主殿下,我发誓,用我父亲与莫尔蒙家族的名誉发誓,我会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您。”大熊眼眶红红,颤抖着手接过泛着烟黑色光芒的头盔。

“殿下!”白胡子跺跺脚,想说什么可终究没说出来。

无论之前如何,从这一刻开始,乔拉·莫尔蒙一定对她死心塌地,老爷子算是送了个神助攻呢!

丹妮心中得意地想到。

铠甲只能给乔拉。

血盟卫有三个,再加上巨龙护卫魁洛,压根不够分,给其中一人而不给其他人,只能造成“二桃挑三士”的局面。

至于白胡子

丹妮早已猜到他身份,御林铁卫队长,永远不会背叛主君的“无畏的”巴利斯坦·赛尔弥。

唔,看《权利的游戏》时,丹妮知道有这么个人,但出场太少,又没啥闪光点,死的还特别窝囊,她压根不记得他的名字。

但来到这个世界,获得无数信息之后,丹妮才明白他叫巴里斯坦·塞尔弥,以及这个名字代表的意义。

这么说吧,十岁那年便从邓肯王子(第一代退婚男,娶荒石城简妮的那个‘丹妮的伯祖父’)那得到“无畏者”匪号的巴利斯坦,相当于冰与火世界的关二哥。

不过这位“关二哥”并非忠于某个人,而是忠于王族,也非义气为先,而是荣誉第一。

把“君王”换成刘备,荣誉换成义气,巴利斯坦就是关二哥了。

他还有关二哥的武力值与谋略——在九铜板王之战(1)中,巴利斯坦孤身冲入黄金团(2)成员之中,一对一成功击杀了末代黑火“凶暴的”马里斯(3),彻底终结了黑火(3)一系的叛乱。

(ps:

1:40多年前发生的第五次黑火叛乱,涉及七国与九大自由贸易城邦,黑火与八个野心家、流亡王子、大海盗结拜为“九人盟”,他们自称国王,互为奥援,但被一些人讥笑为“不值一个铜板的王”,故有“九铜板王”的蔑称——关键是他们失败了,败者为寇

2黄金团:流亡厄索斯大陆的坦格利安私生子建立的超级佣兵团,意图反攻维斯特洛,夺取嫡系一脉的王位,黄金台有一万战士,号称冰与火世界第一佣兵团

3:坦格利安族徽为黑底红龙,私生子则为红底黑龙,故而正统称红龙,私生子为黑龙。

因为某一代坦格利安国王脑抽,给了私生子继承权——圣贝勒的锅,他的处女居关了三个姐妹,她们熬不住了,出去偷汉子,结果弄出一堆私生子。

于是继“血龙狂舞”那次将龙灭绝的内斗之后,sb坦格利安们又开始了持续几十年、七八代人的“黑火叛乱”。坦格利安王族最后的一点儿神圣性也消失殆尽。

坦格利安家族自然有瓦雷利亚钢剑,还不止一把,其中名为“黑火”的杂种剑是族剑,偏偏脑残国王将族剑交给了自己的私生子。

于是,就像北境私生子都姓“雪诺(snow)”一样,坦格利安家族的私生子开始光荣地以“黑火(blackfire)”为姓,因此他们的叛乱被称作“黑火叛乱”。)

巴利斯坦是个牛逼轰轰的人物,维斯特洛所以的骑士都以他为榜样,因为他乃七大王国最伟大的骑士时代(4)的最后一人。

(ps4:大概在詹姆兰尼斯特就任御林铁卫之前半个世纪,七国出现非常多真正的骑士,他们品格高洁,武艺超绝,勇敢无畏,视荣耀高于一切)

特别在如今这个最堕落的骑士时代(5),巴利斯坦有非同一般的号召力——如果要去维斯特洛争霸的话。

(ps5:从御林铁卫詹姆兰尼斯特弑君开始,骑士彻底失去往日的荣耀,作为骑士的代表,御林铁卫弑君、与王后偷情、杀害大主教、胆小懦弱到出卖主君——托曼、在战争中私自潜逃——猎狗不仅人品低贱,武力值也不行,只会溜须拍马)

如果巴利斯坦跪下向丹妮宣誓,那他的忠诚度与贡献度将超过乔拉莫尔蒙。

可惜

堂堂‘七国关二哥’竟混成‘维斯特洛三姓家奴’

嗯,作为御林铁卫,巴利斯坦·塞尔弥服侍过丹妮爷爷、父亲,也为篡夺者劳勃·拜拉席恩服务过14年,甚至还为乔佛里·假·拜拉席恩工作过几天。

这杰赫里斯二世与疯王伊里斯属于坦格利安,篡夺者属于拜拉席恩,乔佛里属于兰尼斯特。

妥妥的三姓家奴。

最惨的是,还被乔佛里看不起,成为第一个被踢出御林铁卫之列的骑士。

要知道御林铁卫可是终生职业,用一辈子为王族服务,同样的,君王也该给他一辈子的荣耀。

在那段伟大的骑士时期,有一段时间,坦格利安家族的七位御林铁卫,其中四位铁卫瘫在床上无法工作。

但以疯王的疯狂,也没让他们卷铺盖滚蛋,反而以议政大臣的待遇让他们过完人生最后一段光辉时光。

嗯,御林铁卫队长本身就是一名议政大臣,有与首相同桌议政的资格。

虽然落魄到要来烧丹妮的冷灶,巴利斯坦依旧有自己的尊严,他不愿再服侍一位没资格成王的人。

他隐藏身份主要为了考察丹妮莉丝的资格,是否具有伟大王者的高尚品质。

目前为止,他没主动揭露身份,就代表丹妮依然没有通过考核。

唔,这个老头子估计是被疯王、劳勃、乔佛里三个bt的昏君折腾怕了,有了心理阴影。

但既然不是自己人,丹妮也不会将宝贵的瓦雷利亚钢铠送给他。

大太监贝沃斯是伊利里欧介绍来的,在丹妮心中的地位还不如一个普通马人战士。

第二天吃过午饭,丹妮趴在床上,研究那只大号角上的瓦雷利亚符文时,有水手过来,向门外的侍女多莉亚禀告:鸦眼攸伦已经醒了。

丹妮让人在船尾甲板上摆了座椅,20名马人战士分列两排,只可惜没有“明镜高悬”的牌匾挂头顶上。

一身烟黑铁甲的莫尔蒙把攸伦带了过来。

“呵呵,大丰收呀,连我的铠甲都翻了出来,”攸伦笑嘻嘻打量威武不凡的铁人乔拉,“本来我还想着为自己赎身的,看来我的财宝都被你们抢走了。

啧啧,说不得当时你们就有过洗劫瓦雷利亚探险者的想法吧?

正好,我给了你们借口,你们内心阴暗的想法可以继续深藏起来啦!”

攸伦模样有些凄惨,头发烧光大半,华丽的丝质金边黑袍焦黑破烂,特别是他的脸、手臂、胸口等部位有黑红色的血痂,一边说话,脸庞的血痂还破裂流血。

第80章 禁忌(求推荐票)

“攸伦,你说对了一半,宁静号属于我啦!”丹妮轻轻拨弄胸前长辫子末端的两颗小铃铛,笑道:“可你扪心自问,这是我的错?

如果你不巴巴追上来,如果你追上来后打个招呼就离开,能有今日的结局?自己是个坏蛋,还把所有人都当成坏人。”

“好吧,我的好女王陛下,你打算怎样处置我这个战败的贵族呢?”攸伦右边的蓝眼睛散去锐利,恢复成温柔笑意的模样。

丹妮好笑地看向乔拉,问:“依照七国旧例,这位爵爷该如何处置?或者说,我该向葛雷乔伊家索要多少赎金?”

“殿下,战争中,普通爵士的赎金100金龙便绰绰有余,但他犯了谋害君主的大罪,如果艾德·史塔克在这儿,会毫不犹豫地用寒冰砍掉他的脑袋。”乔拉右手按剑,冷冷盯着鸦眼,冷冷地说。

“如果艾德·史塔克在这,你这奴隶贩子的脑袋早掉啦!”攸伦不丁不八地站在那,慵懒地调侃道。

“如果在维斯特洛,你还有披上黑衣的机会,但现在”白胡子轻蔑地看着他,淡淡道:“如果女王慈悲,就给用铁民的传统赐予你受淹礼。”

受淹有两种用途或者说它的原本是用来处死有罪铁民的,后来随着淹神教义的发展,受淹成为一种类似洗礼的仪式。

“攸伦,你为何追我们?”丹妮疑惑道。

“因为我看见围着桅杆盘旋的龙。”攸伦很直率,没有半点迟疑,“在瓦雷利亚找到龙之号角时,我还以为它是个废物。

毕竟,世上都没龙了,要那玩意儿干啥?

所以,你明白了?当我见到那两条龙,内心的狂喜简直难以压制。”

原来如此!

拿着锤子的人看什么都像是钉子,想去锤几下;拿到屠龙刀的人,遇到龙肯定也会跃跃欲试。

“那颗青铜龙蛋你哪里弄到的?”她又问。

“能孵出龙吗?”他瞳孔收缩,急切地反问。

“嗯?”丹妮拉长音节。

“好吧!”攸伦叹口气,说道:“在玉海一艘商船上找到的,据说属于亚夏的一位大巫师。”

他立即又问:“你能孵出龙来吗?”

“不确定。”丹妮遗憾地说。

“为何不确定?”攸伦疑惑道。

“唉,我之前不是说了吗?以生命换生命,我的三位至亲换来三条龙,现在我已经有了三条龙,即便还有亲人存活,也不会拿去换龙。”丹妮憋着笑说道。

“其他人也可以用这样的方式孵龙吗?”攸伦眼神一闪,轻声问道。

“神经病呀!”丹妮瞥了他一眼,淡淡道:“谁愿意牺牲自己的至亲去赌不确定的未来?如果你对亲人没感情,那也算不得献祭,有感情的你舍得赌?”

“亚夏龙蛋多吗?”她接着又问。

攸伦嘲笑道:“你不是说不值得吗?有了三条龙还不满足?”

乔拉用铁靴子踹了他屁股一脚,冷冷道:“搞清楚自己的处境。”

攸伦被踢得身体站立不稳,脚上镣铐锁链叮当响,踉跄着前扑几步才扶住甲板爬起来,“好吧,我明白了。在亚夏龙蛋也很珍惜,我打劫了几十条船也只碰到一颗,还是化石。”

“龙之号角怎么回事?我的小龙为何还没从狂乱中脱离?”丹妮严肃道。

“我去了特力亚城主府”攸伦声音低了下去,右眼突然幽光闪烁

白胡子眼神一厉,右脚轻轻在拐杖底部一磕,两米多长的木杆由竖变横,他的身子顺势一侧,带动长杖猛地一旋,仗端正好击中攸伦后脑勺。

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看着轻巧,实则极其迅捷有力,攸伦右眼刚闪现暗色光芒,便“嘭”的一下,被打得扑倒在地。

“老实点,不要在公主殿下面前耍花招。”老人对趴在地上呻吟的鸦眼道。

丹妮愣了下,站起身快步跑回卧室,将关在笼子里的两只龙果然又狂暴起来。

好半天才把他们安抚下去,她又回到甲板,面色凝重地向白胡子等人点点头,走到攸伦身边,问:“你难道真学会了瓦雷利亚巫术?”

“呵呵,嫁给我吧!”攸伦侧头对她得意地笑,“你有三条龙,那条黑龙属于你,连龙之号角也夺不走,但绿龙与白龙已经成为我——”

“咚!”丹妮朝他肚子猛踹一脚,冷笑道:“我就不信,一刀捅死你,然后我自己吹一次号角,他们不能恢复过来。”

“咳咳咳”攸伦艰难咳嗽着说,“没用的,再次吹响号角,那两条龙会疯掉。而且,你不懂如何激发缚龙者的魔力。”

“你告诉我呀!”丹妮道。

“嘿嘿”攸伦冷笑。

“杀了吧!”乔拉劝道。

攸伦笑容一滞。

丹妮点点头,“阿戈,砍掉他的脑袋,尸体丢海里。”

“噌!”马人战士干脆利落拔出亚拉克弯刀,上前去拉攸伦的头发。

攸伦面色变得阴冷可怖,奋力挣扎,但他身受重伤,压根不能对马人造成半点困扰。

“我认输,我说!”被拖到船舷边,攸伦再也坚持不住叫喊起来。

“什么认输,杀了干净。”丹妮淡淡道。

“我知道怎样进入瓦雷利亚!”攸伦连忙大叫道。

此时他的脖子没阿戈按在船帮子上,脑袋伸出海船之外,一刀砍下,头断血喷,绝不会污了甲板。

“杀不杀?”阿戈弯刀高高扬起,回头问道。

丹妮却面露迟疑之色,说实话,她真心想一刀砍死这个混蛋,毕竟,《权利的游戏》中,真正的大boss似乎就是他。

异鬼听着可怕,出场牛逼轰轰,也不过被二丫一刀秒杀而已,攸伦却杀了丹妮莉丝一条龙,和无数小弟。

不过丹妮也发现了,现实中的世界与电视剧有些区别,关于预言之子的传说流传了几千年,几乎所有民族都郑重对待之长夜似乎不会那么容易过去。

如此,瓦雷利亚的秘术对她的意义就非常大了,远超铁王座。

“我可以将海图画出来送你,绝对不造假!”眼见丹妮迟疑的神色,攸伦才真的急了:那女人并非恐吓我,她真心想弄死我,可为什么?

难道,龙之号角对她的威胁远比自己想的更大?龙之号角强于龙之母?

想到这,他不由后悔起来:昨天该见好就收的,不该为了测试号角对龙的控制极限,而强制它们反噬龙之母

“好吧”丹妮向阿戈不摆手,对鸦眼说道:“用淹神、葛雷乔伊和你自己的未来发誓。”

攸伦立刻发了一个又长又恶毒的誓言,然后说道:“陛下,该您了。”

“我?”丹妮莫名其妙,“该我什么?”

攸伦瞪大独眼,说道:“发誓呀!”

“为什么?”问了一句,她才恍然。

“哎,作为女王,我怎会食言?”她摆摆手,好笑道:“说吧,别浪费时间了。”

鬼个女王,你现在连个落脚地儿都没有,还女王。

不过攸伦也没再强求,这个世界并非现代地球社会,诚信体系还没破产,即便丹妮便宜老爹那样的疯王,也几乎没做过失信之事。

嗯,疯,也是堂堂正正地疯。

“我摸索出龙之号角的两种作用,第一种就像昨天那样,以吹号者的灵魂为代价,短暂慑住近距离之人的神魂,让他们难以动弹,第二种便是控制龙了。

要吹响号角,需要事先在吹号者胸口绘制一种飞禽类纹身,似乎是翼龙。

也不知翼龙纹身是否含有巫力,吹号时,不仅人的口鼻嘴巴烧伤流血,连纹身的眼睛也会滴血。”

这个丹妮倒真没主意,也许吹响号角的人是盛夏群岛的黑人,纹身不显眼。

“控制龙的原理很奇妙,”攸伦面露惊叹与向往之色,“你们都看到了,明明吹号角的人是个奴隶,控制龙的人却是我。

那只号角似乎有一种魔力,可以自动判断出谁才是真正的主人。或者,它感知到我的意志凌驾黑奴之上?

也许古瓦雷利亚龙王便是故意如此打造号角。

每次使用号角就要献祭一个人的生命与灵魂,他们当然不会自己去使用它。”

众人听得面面相觑,再也想不到一支号角还能这么“魔法”,真是太不科学了。

沉默片刻,丹妮轻声问道:“我看那个吹号角的人只坚持了两分钟便死了,时间太短了吧,完全不够一场战役?”

“那是极限状态,一般情况下人虽会被号角声震慑,却不会动弹艰难。第一次,那个奴隶坚持了足足8分钟。”

两分钟与八分钟有啥区别?

“是不是距离越远效果越差?”白胡子瞥了胖太监问道。

昨天胖太监比他更早恢复过来,老人可不认为自己的意志弱于一位太监角斗士。

“呵呵,这不很显然嘛!”攸伦笑了笑,“不然我何必用计使宁静号靠近你们?”

“怎么解除对龙控制?”丹妮严肃道:“你现在还能控制绿龙与白龙?”

攸伦古怪笑了笑,叹道:“我必须主动去联系它们,之前我都以为它们恢复原状了。至于解除控制你自己吹一次号角,或者献祭一位下属?

嗯,一定要忠诚的下属,否则龙会被他控制。

还有,这种控制最好不要太过频繁。

我之前没骗你,龙之号角在一个大箱子里被发现的,除了号角还有卷羊皮纸,古瓦雷利亚语书写。

上面有几条禁忌,除了需要献祭使用者的灵魂,如果巨龙频繁在号角声中更换主人,可能会意识崩溃,疯癫而亡。”

第81章 真龙不受束缚(求推荐票)

丹妮没有违反约定,她让人给攸伦疗伤,并承诺等到了奴隶湾,便会找机会将他和他的奴隶水手释放。

但很显然,攸伦的宁静号与宁静号上的财物,她都不打算还给他。

如果在奴隶湾被人发现“红色恶魔”的身份,被吊死了,也是他活该。

为了避免攸伦暗中使手段影响绿龙与白龙,丹妮还把他换到划桨船上关押,双方距离十多公里。

下午的时候,乔拉将昨日吹号角的那具尸体抬到甲板,并用匕首划开他的胸膛。

马民战士、海盗、水手的尸体昨晚就处理了。

夏日之海天气太热,压根没法放太久。

但吹号角的黑人遗体保留了下来,实在是它太过特殊——当贝沃斯碰触他时,好似拿到刚从火坑里刨出来的烤红薯,而那时他已经死亡半小时。

此时乔拉划破胸膛,众人更是惊骇看到他的内脏焦黑一片,特别是肺部,几乎焦化成碳。

“公主殿下,您——”白胡子抬起头,看着丹妮欲言又止。

阿戈也是面色一变,第一个站出来,大声道:“卡丽熙,让我来吹响号角吧!”

“我来,我身体更强壮,也许不会死。”乔戈瞪了阿戈一眼,似乎在责怪他想抢自己的荣耀。

也不算错,在马人传统中,血盟卫为卡奥战死是荣耀,让卡奥死在自己之前反而是耻辱。

“我不怕死,让我来。”拉卡洛不甘落后。

“噌!”

魁洛直接把刀子拔出来,大声嚷道:“你们谁也别和我抢,我是巨龙守卫,保护巨龙本就是我的责任和荣耀。”

乔拉迟疑半响,对丹妮说道:“也许可以让魁洛试试,他吃过龙精,抵抗能力强。”

“对,就该让我来!”魁洛激动道。

当马人一个个站出来表忠心时,丹妮却不为所动,用手帕捂着鼻子,将脑袋凑近尸体,自顾自观察黑人的内脏。

这会儿听到乔拉的建议,她回过神,笑道:“都要死要活做什么?无非就是高温而已,你们以为我怕高温?”

“可是,鸦眼说要献祭灵魂。”乔拉面色一变,担忧说道。

他已经猜到丹妮的意思:她要自己吹响号角。

丹妮挥挥手,示意水手将尸体抬下去,她回到舰首桌椅处,轻轻抚摸号角光滑的表面,问道:“你们可认识上面的文字?”

号角是用巨龙角制成的,打磨得光滑圆润,表面还镶嵌红金与黑色瓦雷利亚钢条纹,其上除了铭刻着远古的魔符和奇异图形,还有一串瓦雷利亚文字。

魔法符文与交流用的文字是两个体系,瓦雷利亚符文少有人懂,但瓦雷利亚语却是目前厄索斯大陆主流语言。

毕竟,古瓦雷利亚自由堡垒曾经统治整个世界几千年。

最多,各大城邦的瓦雷利亚语中夹杂本民族的口音,就和中国的普通话与地方方言一样。

呃,很多方言比外语更难听懂

“——吾乃缚龙者,没有凡人会使我发出声响后存活下来。血换火,火换血。“乔拉凑到号角边一字字念道。

“这只龙之号角叫‘缚龙者’,凡人使用它的代价是生命,但我”丹妮摸摸鼻子,赧然道:“我倒不是觉着自己不是凡人,但某些特质一般人还真没有。”

“不焚?”白胡子过来,怀疑地问:“公主殿下,您确定?在坦格利安家族的历史上,有很多人都以为自己可以浴火重生,最有名的便是‘明焰’伊利昂。

他是您太爷爷的大哥,坚信野火可以让自己变成龙,大概70年前,他喝下一罐野火”

顿了顿,老人轻声道:“他在绿色烈焰中连一节残骨都没留下。”

“你以为三颗化石龙蛋怎么孵出龙的?”丹妮白了他一眼反问道。

“难道不是以生命换生命,用您亲人献祭而来?”白胡子疑惑道。

“哈哈哈,连你都信了,看来攸伦八成也把它当成真的啦!”丹妮捧腹大笑。

“卡丽熙进入火中,亲自生下了龙,那个马车国王(韦赛里斯)早在几个月前便死在金汁下,怎么献祭?”姬琪撇嘴说道。

“亲自生生龙?”贝沃斯张大嘴巴,活像大白天见了鬼一般。

“哼,石头蛋碎裂了,但重量与体积一点儿都没少。”姬琪说道。

“行了,我去吹号角,格罗莱你让水手们注意点,别从桅杆上掉下来了。”

丹妮将巨大的号角搬入卧室,放在床上,房屋一角摆放两个铁笼子,是早前黑胡子为三条龙准备的,没想到还真用上了。

其他人在站在屋外,紧张万分地看着丹妮。

深吸一口气,丹妮将嘴巴凑近酒杯粗细的号角口,轻轻吹气

“呜——“低沉的声音回荡在狭窄的卧室,回音叠加,声响几乎形成实质,桌面瓷杯在轻轻晃动,木头墙壁也发出“嗡嗡嗡”的震颤,连吹号角的丹妮都被吓了一大跳。

接着她的注意力被心口升起的一股热气转移,沿着“心脏——肺叶——喉管——口腔”的途径,灼热的呼吸如海涛一般爆发。

“呜呜呜——”号角声一下大了十倍,屋外众人再次感受到千万幽魂在耳边嘶鸣,千万鬼爪在撕扯他们的灵魂,一股灼烫的火苗在骨髓深处燃起,从内向外焚烧肌骨。

丹妮的意志如一道波纹,融入号角声浪中,化为一道利剑刺入一片炼狱火海,只迷茫了一瞬间,她便醒悟过来:这里是小绿与小白的灵魂海,两条龙的灵魂都在这。

在与大黑彻底结合为龙灵之前,丹妮曾经来过这里几次。

“小绿,小白,是我呀,还记得妈妈吗?”丹妮发现自己能肆意扭曲这片看似宏伟、实则脆弱的空间。

她觉得火焰炼狱的灵魂空间宏伟,是因为与她自己的灵魂相对比,龙的灵魂质量与强度远超人类。

与“号角”的主人作对比,两龙的灵魂空间又是这般脆弱——幼龙的灵魂相对龙角18米长的老龙,如烛火对皓月。

没错,丹妮震惊发现龙角中竟封印了一条老龙王的灵魂,这让她对“缚龙者”的原理有了些许猜测

缚龙者号角由龙角锻造,锻造者用巫术将龙的灵魂与残余精气封印在龙角中,吹响号角,就相当于借助老龙的威压慑服其它巨龙。

人类之所以被号角震慑住,也是因为老龙的龙威被激发。

很简单的例子,普通人在荒野中遇到猛虎,也会腿脚酸软,动弹不得。

即便你意志坚定,龙角中还有魔法力量刺激你血液沸腾,浑身似被火烧,似乎是因为封印的老龙灵魂随着声音侵入人的意识。

丹妮此时已经明白过来攸伦是如何控制她的龙的了。

——借用号角中的威压扭曲幼龙的意志。

但这是她的孩子,丹妮怜惜自己的小龙,不愿摧残他们的灵魂。

于是,她只能期望唤醒幼龙的本我意识。

“小绿,小白,快快醒了,要坚强勇敢,总有一天你们也会长出两米长的龙角,那时你们将不被任何缚龙者束缚!”

丹妮一边大声呼喊,为两龙加油打气,一边用出龙之母天赋中的“聚灵”之术。

细细密密的五彩光点如雪花落入火海之中,火焰越发旺盛,可

可惜对号角中的老龙灵魂来说,依旧是杯水车薪。

“这”丹妮急了,虽然不知现实中情况如何,但她万分确定,即便是龙之母也无法太长时间吹奏号角。

她可不想迷迷糊糊地献祭了自己的生命。

“必须想其它办法,借助——”

突然间,丹妮灵光一闪:我与大黑灵魂相连,如果把他也拉进来他可是吞噬了一个半神呢!

想到就做,下一刻炼狱火海天空一暗,一只比城池还庞大的黑影笼罩天空。

好大一条黑龙!

翅膀遮天蔽日,眼睛如沸腾的熔岩池塘,猛然间丹妮觉得所谓的缚龙者也不过如此。

她此时便站在黑龙头顶,与一条影子巨龙相对而立。

“吼——”来自龙之号角的暗影龙魂愤怒咆哮。

与丹妮灵魂合为一体的大黑以更强的气势与声音回击过去:“吾乃死亡之翼,给我——滚!”

大黑竟意外地配合,第一次让丹妮的意识占据了主导地位。

嗯,这句话其实是她借助大黑的嘴巴吼出去的。

“嗡——嘣——哗啦啦!”

丹妮本身还是龙之号角的主人,如此“吃里扒外”,对面那个影子龙魂一下子崩碎开来。

仿若镣铐被敲碎,一下又从火焰之海中跃出一白一绿两条巨龙,他们畅快地绕着丹妮飞翔,嘴里还发出亲昵的啸叫声。

“哈哈哈,自从火焰中诞生之后,咱们四个终于再次团聚啦!”丹妮开心地大笑。

这个场景曾经在卓戈火葬那晚,丹妮孵蛋时出现过,那时候也是在火焰之海中,三条巨龙在烈火中欢呼,她为他们带来无数五颜六色的灵质。

但幼龙出生后,她却从没能一下子将两条龙的意识聚在一起过。

就在她乐呵呵与三条龙互动时,天空突然猛地“轰隆”炸出一道金红色闪电,丹妮抬头一看,却是痴了,嘴巴开阖,无意识地念出一个音节。

那压根不是闪电,而是一个金红的扭曲瓦雷利亚符文!

符文如活物在烈焰空间游走,但随着丹妮用大巫师教的符文读法念出代表符文的音节

“轰隆!”金红符文倏忽消失,丹妮自己都没有察觉,她的意识海多了一道“红色闪电”。

一个符文消失,黑色闪电紧随而来,又是一个红色闪电形状的符文。

“轰隆隆”

一道又一道的闪电,在金红与亮黑两种颜色间变幻,丹妮迷迷糊糊将所有符文念了一遍,记了一遍

“嘶嘎——”大黑突兀地嘶叫一声,然后猛地翻转身子,丹妮“啊啊”大叫着从高空落了下去。

“啊——咳咳咳——”现实中,丹妮惊慌的叫声变成激烈的咳嗽,视线中一片漆黑,似乎天黑了?

嘴唇边有液体流淌,想伸手擦拭,却怎么也举不动右手。

“卡丽熙,卡丽熙”

“公主殿下,公主殿下”

一阵惶急的呼喊声似从天边传来,模模糊糊,似真似幻,然后念头在此戛然而止,丹妮一头栽倒在船上。

第82章 到达奴隶湾(求推荐票)

当丹妮再次恢复意识时,发现身下海船宁静如平地,没有一丝颠簸。

她眨眨眼,头顶是低矮的木头天花板,她还在大船中,那么海船停了?

想到这丹妮不由想要下床出去看看,可刚一动弹竟发现自己浑身软绵绵的,好似久病初愈的病患。

我生病了?

心中刚升起这个念头,清醒时最后一个场景被回忆起来:我吹响缚龙者,却没有按照瓦雷利亚人的法子去扭曲小龙的意识,然后眼前发黑鼻子流血,晕了过去?

“嘶嘎——”

正想着,便有三个狰狞的“蛇头”探了过来,带着滚烫的气息,很舒服。

是大黑,小白与小绿,原来他们三个一只守在床榻边。

丹妮很开心,小白与小绿真的恢复如初了,金色与翡翠的生动眸子,看向她的目光带着亲近的情感。

丹妮刚一摸上他们温热的脑袋,仿佛错觉一般,竟觉得突然间有了力量,挣扎着坐起身子,向门外大喊起来:“姬琪,伊丽,多莉亚!”

三个侍女一直守在门外,此刻听到丹妮的呼声立马“蹬蹬蹬”地跑进来。

“卡丽熙,你醒啦!”伊丽激动得眼泪汪汪。

“卡丽熙,你要不要喝水,要不要吃东西,已经四天啦!”姬琪揉着红彤彤的眼眶问道。

“卡丽熙,我们到奴隶湾了,正停靠在阿波斯塔码头!”多莉亚抱着一个瓷盆,一边轻柔给她擦脸,一边温和说道。

“四天,这么久?”丹妮吃了一惊,忙问道:“我昏迷这些天,马人与水手他们可发生动乱?”

多莉亚明白她的意思,立即安慰道:“您的龙一直守在您身边,大家都知道您只是昏迷,并没大碍。他们只焦急等您醒来,并没发生什么冲突。”

“卡丽熙,当时您鼻子嘴巴眼睛都在流血,看着太吓人,我们都以为呜呜呜”马人女孩姬琪说着就呜呜哭了起来。

“哎,别哭了,我没事,没事”

丹妮洗漱过后换了件旗袍就在侍女的搀扶下走了出去,对乔拉等人又好一番安抚。

“那个龙之号角真是一件魔器,公主殿下,您今后可别再尝试了。”几天不见,不但乔拉胡子拉碴,一脸颓废样,就连帅老头白胡子也神情疲惫,雪白垂髯粘着褐色污迹。

“缚龙者呢?”丹妮不置可否。

“放在底层仓库,您——”乔拉急着想要劝诫。

她摆摆手,笑道:“我不傻,只是想问一下,号角有无损坏。”

“损坏?”他疑惑不解,“为什么会损坏?那是龙角锻造,表面还有瓦雷利亚钢铁箍,用铁锤砸都砸不坏吧?”

那可不一定,当时她并非使用正确的方式解除对号角龙的束缚,那一连串闪电符文八成便是内部结构崩坏的征兆。

而且丹妮醒来后,尝试着进入龙灵状态恢复身体时,意外发现自己意识海中竟有一串金红闪电一般的符文。

即便第一次遇到,她也明白,这八成是来自龙之号角的一道巫术符文。

丹妮很想尝试自己有没有使用巫术的能力,可理智告诉她,如今这种身体状态最好老实养伤。

“咱们什么时候到的阿波斯塔?”丹妮看着远方如天神坟包鼓起的高大红色金字塔群,心里感慨万千,有着如此伟大文明的民族,竟堕落到以奴隶贸易作为主体经济。

金字塔的技术含量有多高?

即便到了21世纪初期,科学家还无法确定古埃及人是如何锻造出它们的,甚至很多人怀疑有外星文明插手其中。

实在是其中涉及的建筑学、几何形、动力学、星象学等方面的知识太多太深奥。

古吉斯帝国虽被瓦雷利亚人毁灭,现在的吉斯人依然能建造200米高金字塔,听说弥林的大金字塔有210米。

“昨天中午便到了,还有阿波斯塔海关官员过来询问我们需要什么奴隶。”乔拉回答道。

丹妮让他先去知会阿波斯塔奴隶主一声:她要买无垢者。

她自己在船上休养了两天,才第一次踏上码头。

阿波斯塔坐落在蠕虫河出海口,从老旧残破的码头开始,残破的街道,严重风化的城墙,城内的金字塔,都一片红色。

丹妮看了竟有点亲切,因为阿波斯塔的吉斯人用的是烧制的红砖,她老家附近便有座砖瓦厂,也是烧的红砖,村里家家户户都用红砖砌墙。

而在阿波斯塔,码头由红砖垒砌,街道铺着红砖,金字塔也覆盖一层厚厚的红砖,整个一片充满乡土气息的红。

不过一切建筑都太过老旧,红砖已经开始大规模风化,一阵风吹来,竟带起股红色粉尘风暴。

细小的红色粉尘很容易刺痛眼睛,还让人呼吸不畅,阿波斯塔的妇女出门都用纱巾蒙着脸。

他们一行人在早晨七点左右出发,为了更加安全,丹妮没有骑自己的小银马,而是坐上乔拉提前为她购买了一辆宽大的牛车。

魁洛、阿戈与贝沃斯留在船上看守龙,来到奴隶湾,丹妮反而不敢把龙放出去打野了。

她害怕某些人尝试获得“屠龙者”的美名,连大黑也戴上了锁链。

丹妮也没让侍女跟随,对面坐着白胡子。

乔拉自从得到那套让人炫目的瓦雷利亚钢铠甲,便天天穿在身上。

一身铠甲的他只能与乔戈、拉卡洛骑马护在牛车周围。

清晨的码头廖无人烟,牛车的木头轮子在凹凸不平的红砖石道上发出“咔哒咔哒”的声响,与马蹄声混合在一起,竟带起一阵阵回音。

“吉斯人太懒惰了吧?太阳都升起一个多小时了,还不出来工作。”丹妮探头看向窗外,疑惑道。

“来这里的人多是为了购买无垢者,商船很少到此,没有商业贸易便不需要码头工人与商贩,吉斯人能为谁工作?”乔拉回答道。

“喔,原来如此。”

“殿下,您的脸。”白胡子一直盯着丹妮如新剥鸡蛋壳的嫩滑脸蛋看,心中惊疑万分,几次欲言又止,这会儿终于找到机会问:“我记得昨天还有一片暗红血痂。”

“呵呵呵,我今天要见客嘛!”丹妮乐滋滋抚摸自己光润细腻的皮肤,笑呵呵说:“为了快速恢复伤势,我昨晚烤了半夜火,也亏得靠岸了,不然都没那么多木柴。”

“烤火?”老人越发茫然。

“放在火上灼烤,像焖红薯那样。”丹妮说。

“可是您的脸不就被火烧伤的吗?”白胡子骇然。

“被龙炎烧伤的,普通火焰对我没有伤害。”丹妮纠正道。

“唉,找机会给你看看就明白了,”她摸摸脸蛋,自顾自说着老人一点儿也不懂的话,“高温可以加快血液循环,促进新陈代谢加快,还能消毒、除螨、祛死皮、燃油脂、瘦脸、紧肤好处多着呢!”

“牟昂——”一声响亮的叫声在车窗边响起,丹妮掀开布帘一看,就见一头背上驮着个格子座箱的大象从旁边缓缓走过,前方还有个黑红头发朝天竖起的吉斯人牵着缰绳。

走出码头,走到海岸边的街道,终于开始出现生活的气息。

“前方可是落日之海的坦格利安女王?”一道生硬的通用语自前方十字路口传来。

接着便是一阵急促的“嘚嘚嘚”,十来骑骏马奔驰而来,带起的红色粉尘让丹妮不由放下了布帘。

“这是大草原的卡丽熙,七国守护者,伟大的龙之母,先民、安达尔人和诺伊拿人的女王,丹妮莉丝陛下。”乔拉驾马上前一步,对过来的骑士喊道。

过来的骑兵琥珀色的皮肤,身上穿着带刺绣的亚麻布衣衫,褶子布裙,和皮凉鞋。

肩部披着黄丝制式披风,披风上缝有许多闪亮的铜盘,烈日之下反射出无数个小太阳。

这些阿波斯塔骑士没戴头盔,也没法戴,他们遵循吉斯人的传统,红黑相间的头发抹油往上竖起,并盘成各种奇怪的形状,有犄角、翅膀、刀锋,甚至抓握的手

古里古怪,没有半点美感,反而看着像从地狱爬出来的恶鬼的犄角。

“善主大人让我们去码头接你们,没想到你们来的这么早。”为首之人大咧咧说道。

一边说,还一边探头探脑,努力从窗帘缝隙间看清丹妮的样貌。

丹妮见他这么没礼貌,心里微怒,却也不发作,只心里记下小本本,掀开帘子,让他看个够。

谁成想那货竟用瓦雷利亚语嘀咕道:“没有龙呀!”

mmp,如果你面露惊艳之色,再多说几句赞美的话儿,咱就立刻原谅你了,可现在

“哪位善主阁下让你们接我的?”丹妮面不改色,微笑着问。

“你们不是要买无垢者吗?当然是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善主。”骑士说道。

奴隶湾东岸有三个主要的奴隶城邦,经营无垢者的阿波斯塔,训练床奴的凯渊,大规模贩卖技术类奴隶与精英角斗士的弥林。

明明做着世上最令人发指的恶行,那些奴隶主还为自己取了个很不要脸的称呼:阿波斯塔的大奴隶主叫“善主”,凯渊老鸨们叫“贤主”,弥林奴隶角斗士的主人叫“伟主”。

吉斯人认为割别人唧唧是善,精通七种春啼训练之术叫贤,让人类像野兽一样血腥厮杀是伟大?

“到了,这里就是骄傲广场。”

吉斯人骑士将丹妮一行人带到一处宽广的广场,马车停下,走下来左右看了看,发现广场有百米长宽,中间有一座巨大的喷泉。

喷泉也是红砖砌成,近四十平米的圆形池子,中央还立着一座6米高的鹰身女妖青铜雕像——漂亮的女人的脸,镀金的长卷发,象牙镶嵌的眼睛与牙齿,没有手臂,却长着一对蝙蝠的翅膀,老鹰的腿,爪子上悬挂着一条沉重的锁链,尾部拖着一条曲卷而恶毒的蝎尾。

带着淡淡硫磺味的黄色的泉水,从鹰身女妖鼓囊囊的胸部汩汩涌出,为烈日炎炎的广场带来丝丝缕缕的清凉气息。

鹰身女妖是吉斯人信奉的神灵,也是他们民族最后的徽记。

第83章 无垢者(求推荐票)

七千年前,古吉斯帝国几乎算得上当时最先进的文明,他们繁荣强盛,几乎统治了整个厄索斯大陆。

但也只繁荣了1000年,突然崛起的龙与魔法文明的瓦雷利亚,在短短几十年时间内毁灭了那个帝国。

与其它瓦雷利亚自由堡垒不同,吉斯帝国距离瓦雷利亚半岛太近,几乎没留下纯种血裔,此时奴隶湾的吉斯人都是混血种,他们甚至都不会说吉斯卡利语。

这会儿,那个杀马特造型的骑士就用带着口音的瓦雷利亚语对一个吉斯胖子说道:“善主大人,我帮您把人带过来。

哎,那群野蛮的安达尔人连瓦雷利亚语都不会说,您该请个好点的翻译才行。”

广场对面有一座120米高的巨大金字塔,与玛雅人的金字塔造型类似。

埃及金字塔有非常多的台阶,金字塔每一面的台阶都可供人攀爬,但阿波斯塔的金字塔台阶数多为33,故而每一级都很高。

七神信徒信奉‘7’这个数字,吉斯人认为‘33’最具有神秘意义。

120米高的金字塔,一级台阶便有36米高。

为了爬上顶部,会在一面大台阶上开凿一条正常的阶梯通道。

此时,底层大台阶上便摆放了一个舒适的软榻,躺着个高大的棕红色皮肤的胖子,他身穿带金流苏的托卡长袍——就像用又长又宽松拖沓的布单裹住身子,在一侧肩膀扣住,走路时,需要左手固定住袍子。

他就是克拉兹尼善主,一个大奴隶贩子。

奴隶主右手抓一根短皮鞭,对丹妮他们指指点点,左手时不时从身前案板上拿起水果与酒杯往嘴里送,身后还有一对双胞胎女孩为他打扇。

“我有最好的翻译,世界犄角旮旯的地方方言她都会说。”克拉兹尼指着身边的女童说道。

他也说的是瓦雷利亚语,不过有浓厚的吉斯口音。

丹妮他们一直站在喷泉边,等待主人的召唤,这会儿听到他们的对话,她不由疑惑道:“那家伙为何以为我不会说瓦雷利亚语?”

乔拉眸中闪过一道精光,淡淡道:“我故意的,希望他们以为您只会维斯特洛通用语和多斯拉克语。”

丹妮点点头,明白了他的小心机。

“喂,那个维斯特洛婊子,看下面,”奴隶商人克拉兹尼突然坐起身,对喷泉边的丹妮大声嚷嚷,“我卖肉,不卖铁,女妖铜像可不能卖!”

小翻译用略带夹生的通用语喊道:“龙之母,善主大人请你们欣赏无垢者战士的英姿。”

那女孩十岁不到,扁平的圆脸,黝黑的皮肤,和纳斯人特有的金色眼睛。

纳斯人住在靠近蛇蜥群岛的纳斯岛上,号称“和平之民”,是世界上最好的奴隶。

嗯,太过懦弱,比拉札“羊人”还老实。

丹妮一来到这便看到无垢者了。

在广场左侧站着一排排戴着尖刺头盔的士兵,他们排成十列,每列一百人,身形笔直像立军姿,脸庞好似花岗岩雕刻,烈日之下没有半分活泼的生气,眼睛以毫无情绪,直勾勾瞪着前方,对旁边的丹妮一行人毫不关注。

“他们站得很整齐,但这不能代表战力,我想详细了解他们的训练情况。如果只训练排队、站军姿,对我也没啥用。”丹妮走到台阶之前,笑着对那个小姑娘说道。

偏平脸的小黑妹好奇地看了她一眼,对自己的主人说道:“维斯特洛女人对他们很满意,但没有赞扬,似乎想要压价,她还想知道无垢者是如何被训练出来的。”

“维斯特洛猪都这么无知吗?”善主大人抹去额头上的汗水,抱怨道:“她那个野蛮人丈夫难道没告诉过她‘3000无垢者保护科霍尔’的故事?”

400年前,古瓦雷利亚在大灾变中毁灭,厄索斯大陆的政治局势也跟着发生剧烈变动,除了各大自由城邦纷纷宣布独立之外,东方的游牧民族多斯拉克人在毫无制肘之下渐渐扩张势力。

一个名叫特莫的卡奥带领自己的卡拉萨代表马人,第一次西进诺恩河大平原。

一路上,两万咆哮武士烧杀抢掠,横扫他们路过的一切城市。

最终,他们穿过科霍尔森林,停在科霍尔城下。

特莫卡奥以轻骑兵的马人骑队肛翻科霍尔人的重骑兵,吓得亮帜团与次子团两大佣兵组织连夜潜逃。

就在城池被破前几小时,科霍尔从阿波斯塔订购的3000无垢者终于赶来。

阿波斯塔距离科霍尔何止一万里,都没休息片刻,3000轻步兵vs20000弯刀骑兵的战役立即打响。

最终多斯拉克人战死12000人,只有皮甲护身的无垢者战死2400人,特莫卡奥与他的儿子们、血盟卫们全部战死当场。

剩下的8000马人依次走到依旧傲立战场的无垢者面前,主动割下脑后的辫子丢在无垢者战士脚下表示认输。

(ps:这个事儿在《冰与火之歌》中是真的,但个人感觉作者当时喝酒喝多了,脑子糊涂了。连重骑兵都肛翻了,却打不过轻步兵,双方都是刚正面,没有使用计谋,骑兵以逸待劳,步兵万里急行军这怎么可能嘛?岳爷爷的岳家军都打不出这样牛掰的战役。)

科霍尔保卫战几乎成了无垢者的宣传片,别说厄索斯大陆,即便狭海对岸的维斯特洛,也把这事编入传奇故事集中广为流传。

克拉兹尼裂口血盆大口,对丹妮夸张地一笑,“告诉她3000无垢者保卫科霍尔的故事,让她大吃一惊。讲快点,奴隶。喔,这天气真是太热了,难道永夏已经到来?”

小女奴惟妙惟肖,语气生动地将故事讲了一遍,最后总结道:“尊贵的客人,请您放心,无垢者在长矛、盾牌、短剑上的造诣无与伦比,这点世人皆知。”

丹妮侧头小声对乔拉吐槽道:“那个特莫卡奥怎么回事?马人几辈子的脸都被他丢干净了。”

她非常了解咆哮武士,绝对的武艺精湛,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他们,弓马娴熟,还悍不畏死,几乎是最强轻骑兵。

她一直以为只有维斯特洛铁甲重骑能克制他们,但

再看看旁边木桩子一般站在那的无垢者,头上戴着锥形青铜盔,上面有根30cm长的尖刺,有点像清朝将军的避雷针头盔,身上只穿着无袖皮甲,腰间插着一柄40cm长的短剑,左手腕绑着一面1米直径的包皮木盾,右手杵着长矛。

标准的轻步兵打扮。

怎么去肛来去如风、射箭如雨的马人骑兵队伍?

“我猜测特莫第一次见到无垢者,有些轻敌,他八成让骑兵去直接冲击无垢者的盾牌长枪阵了。”乔拉斟酌着说辞。

3000无垢者保卫科霍尔是史实,而非虚无缥缈的传说故事,当时人家肯定打了胜仗,否则今天哪还能看到科霍尔城?

白胡子摸着胡须,叹道:“马人太直接,特莫卡奥第一带头发起冲击,也就是说,他可能第一波就战死了。

剩下的战士不懂变幻阵型,一波又一波地冲击换成其它军队,可能在伤亡达到两成时便崩溃了,偏偏对方是无垢者,他们即便战死只剩一人也不会后退,不会恐慌。”

克拉兹尼用手里的短鞭敲了敲女孩的小脑袋,烦躁问:“那群野蛮的猪猡在说什么?”

“那两个仆人在向客人夸耀无垢者的勇猛。”小翻译说道。

“哈哈哈,还算他们有点见识,让他们慢慢说,那小婊子越动心,等会儿购买的奴隶就越多。”奴隶主大笑几声,拍拍巴掌,唤来一群丝衣丝裤青年女奴,她们走到丹妮等人身侧,为他们撑起丝绸斑纹遮阳伞。

遮阳伞也没啥用,奴隶湾的天气特别炎热,自黎明开始便日头火辣,骄傲广场厚厚的红砖被烘烤得发热发烫,透过厚厚的鞋底,也能感觉到脚下传来的热量。

一波波热气晕晕升起,令广场周围的阿斯塔波阶梯形金字塔看起来好似海市蜃楼一般。

“无垢者,我的好奴隶!”克拉兹尼高举手中的银鞭,大喊道:“放下盾牌与长矛,脱下皮甲,让维斯特洛女人好好见识一下你们精壮有力的身子。”

“哗啦啦!”

一千泥塑石刻般的战士一下子就“活”了过来,他们整齐划一地弯腰放下盾牌与长矛,快速解开身上皮甲与丝裤,只剩腰胯缠绕的白色亚麻布和头上的避雷针头盔。

很快他们又站直身体,以便维斯特洛女王仔细检视。

丹妮还真去仔细看了看,果然都有结实颀长的身躯。

同样是太监,贝沃斯有个孕妇一般的大肚皮,他们却个个四块以上的腹肌。

奴隶女孩告诉她:“以身材、速度和力量为选拔标准,他们自五岁起接受训练。每天从黎明一直练到天黑,直到熟练掌握短剑、盾牌和三种长矛的技巧。

训练极为严酷,三个男孩里只有一个存活,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关于无垢者有个说法——从赢得尖刺盔的那一天起,最艰难的生活便已过去,从今往后任何使命都不及当初的训练那样严酷。”

克拉兹尼不会通用语,但还是不懂装懂地边听边点头,等小小翻译说完,他得意洋洋说:“告诉那个失去王国的女王,我的好奴隶们从昨天便站在那儿了。

一天一夜,既没进食,也没喝水。

跟她说,只要我不下令解散,奴隶们会一直站立不动,直到倒下为止;跟她她,即使九百九十九个倒在砖地上死去,最后一个仍会一动不动地站着,直到他自己的死亡降临。跟她说,这就是无垢者的勇气。”

等那面容严肃的小翻译讲完,白胡子愤怒用那根硬木拐杖猛跺地面,并压低声音对丹妮说:“那不是勇气,而是疯狂。我们走吧,这里的人都是一群疯子!”

第84章 善主与小翻译(给个首订吧)

奴隶商人虽听不懂白胡子说了什么,但他的语气神态明显不利益自己的生意。

“那个臭烘烘的老头在说什么?”克拉兹尼问小翻译。

等小姑娘告诉他之后,胖奴隶主愤怒地跺脚,“这个糟老头子,坏得很!”

“告诉那个西方蛮子,我们将无垢者的行为称为‘顺从’。我知道安达尔人骑士很有名,但即便骑士比无垢者更强、更快,武技更高明,也有一点远远不如我的好奴隶,那边是绝对顺从,绝对忠诚。

再问问那个婊子,如果她父亲的士兵都像我的好奴隶那样忠顺,她还会像条流浪狗一样无家可归吗?”

末了,他灌了一杯冰葡萄酒,舒畅地吐出一口凉气,补充道:“当然,你注意下措辞,别让我的好客人感到半点不愉快。”

小女孩磕巴着将他的话翻译一遍,意思全部表达到位却没半点冒犯之意,听得丹妮都为她感到心疼:我太难了!

阿斯坦凉凉一笑:“如果要温顺,我不如去卖绵羊。”

克拉兹尼听到翻译之后,笑得露出硕大而洁白的牙齿:“我一声令下,这群绵羊就会撕碎他的肚皮,让他臭烘烘的老肠子流到砖地上。”

小翻译道:“无垢者不是羊,他们有着狗的凶猛与忠臣。”

“猎狗?”

丹妮呢喃一句,缓缓地沿着奴兵队列一边走一边观察。

身后擎遮阳伞的女孩紧跟在后,使她一直处于阴影之下,这却提醒了她:无垢者在太阳的暴射下已经站了一个白天加一个上午,没有遮阳伞

丹妮发现这批无垢者中超过一半有多斯拉克人或拉札林人的古铜色皮肤与杏仁眼,显然多斯拉克卡拉萨对奴隶贸易做出了“杰出”贡献。

剩下的有自由贸易城邦白人、魁尔斯奶人、盛夏群岛黑人,连蜡黄皮肤、尖脑壳的鸠格斯奈人都有一两个,真不知谁从那么远的地方弄过来的。

除了外族人,有着琥珀色皮肤,红黑相间的直立头发的吉斯人也被训练成的无垢者。

连同族都不放过,真狠啊!

这些无垢者全都脸颊光滑,眼神麻木。

明明高矮不一,年龄也在4到20之间波动,看上去却给人一种他们都是模子打印出来的感觉。

外貌不同,但灵魂已经被强制塑形成一个模样,丹妮心想。

“为何要阉割?”她通过小奴隶问克拉兹尼,“男人比太监强壮,大家都知道。”

“对战士而言,什么最重要?”克拉兹尼神色少有地郑重,“力量?公牛强壮有力,但在斗技场里,每天死的都是它们。

就在三天前,一个九岁女孩就在约锡尔斗技场中杀了一头野牛。

我们古吉斯帝国用称霸世界的事实告诉所有人,纪律远比力量更重要。

无垢者便是步伐一致的古吉斯军团的重生,绝对服从,绝对忠诚,全无恐惧。”

很有道理,近现代战争无数事例都在证明一件事:军队中纪律最为重要。

丹妮默默心到。

“最勇敢的人也害怕死亡和残疾。”阿斯坦抬杠道。

克拉兹尼闻言又是露齿一笑,“告诉那糟老头子,他闻上去浑身尿臭,竟需要根烂棍子才可以站得住,比残疾更残疾,不如跳海里淹死了干净。”

“真这样说,主人?”小翻译无奈了,这种骂人的话她不知道如何改得婉转啊!

奴隶主用鞭子捅得小黑妹向前趔趄一下,恼怒骂道:“你是女人还是母羊,问得出这么愚蠢的问题?骂走了客人,我与谁做生意?”

“那主人,小人该怎么说呢?”小女奴缩头缩脑地问。

“告诉他们,无垢者不是人,死亡对无垢者而言什么也不是,伤残就更没关系啦!”

在小黑妹翻译的时候,奴隶主借着旁边的阶梯走到广场,在一个结实强壮、外貌像拉札林人的奴兵面前站定,猛地举起手中银鞭,照着对方古铜色的脸颊狠狠一记,打出一道血痕。

那太监士兵只眨了眨眼,却站立不动,任凭鲜血流下。

“爽不爽?要不要老爷我再给你来一下?”克拉兹尼问着那个奴兵,却笑嘻嘻看向丹妮等人。

“只要主人高兴,请继续。”无垢者大声道。

眼看奴隶主再次举起鞭子,丹妮连忙走过去,按住他的胳膊,对小翻译道:“请告诉善主大人,我已经明白他们承受痛苦的勇气。”

她的话被译成瓦雷利亚语后,克拉兹尼嗤嗤窃笑,“告诉这无知的西方婊子,这与勇气无关。”

“善主大人说那不是勇气,陛下。”

“让她睁开狗眼好好瞧瞧。”

克拉兹尼迈步走向下一个战士,那是一位高大的年轻人,有里斯人的蓝眼睛和亚麻色头发。

“把你的剑给我。”

里斯人单膝跪地,动作熟稔地把腰带上的短剑拔出,剑柄朝前恭敬递给奴隶主。

“起来。”克拉兹尼命令。

无垢者立即起身。

奴隶主笑看着丹妮,用不好不在意的态度,缓缓地把剑由下至上划过里斯人健壮的躯干,在肋骨到腹部间留下一道细长红线。

似乎还觉得不过瘾,他又将剑尖戳进粉色**頭下,并开始来回切割,鲜血如小溪般从奴隶的胸膛流淌而下。

“啊,七层地狱,你在做什么啊?”丹妮叫道。

“告诉那头母牛,别大惊小怪。”克拉兹尼听了翻译,不耐烦道:“男人不需要乳頭,太监更用不着。”

乳頭与胸部之间只剩一层薄薄的皮,他猛地下砍,使它滚落到砖地上。

无垢者胸前出现了一个红色的圆圈,血如泉涌,但他没有动,直到克拉兹尼剑柄朝前把剑交还。

“拿去。”

“小人很高兴为主人效劳。”奴隶战士接过剑,恭敬说道。

克拉兹尼转身面对丹妮,“看到了?他们感觉不到痛苦。我们有一种名为‘勇气之酒’的魔法饮料,由颠茄、血蝇幼虫、黑莲藕及其他秘方调制而成。

从被阉割那一天起,他们每餐必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感觉变得麻木,直到战斗变得无畏,直到不怕任何折磨。

告诉那蛮子,任何秘密都可以放心交给无垢者保管,还可安排其守卫会议厅,甚至卧室,丝毫不必担心会遭偷听。

在渊凯和弥林,制造太监的方法是除去**,但留下银茎。这样的人不能生育,却还可以勃骑,那样只会造成麻烦。

我们把银茎也除掉,什么都不留,无垢者是全世界最纯净的动物,婊子女王可以放心使用。

喔,不对,也许她就需要他们的那玩意儿。

不过不用担心,阿波斯塔虽不如凯渊,却也有高大威猛、技巧娴熟的床奴可以满足她,哈哈哈”

到底是将这货拿去喂大黑呢,还是喂小绿,又或者小白?

丹妮陷入沉思之中。

小翻译身子晃了晃,艰难地将他的话精修一遍说了出来。

“畜生!”白胡子跺着拐杖,面色铁青地骂道。

“那老人骂您,主人。”小女奴颤声道。

“哈哈哈!”奴隶主朝白胡子夸张地大笑,讥诮道:“听说在那个野蛮的日落国度,有人庄严宣誓保持贞洁,不生不育,仅为职责而活,是这样吗?“

“是的,”问题经小翻译传达过来之后,老人点头说,“这样的组织有许多:学城的学士、为七神服务的修士与修女,哀悼死者的静默姐妹,御林铁卫,守夜人……”

奴隶商人声音低沉,“人不该这么活,那样每天都会饱受诱惑的折磨,誓言也没用,最终大多数人会屈服于卑贱的欲望。

无垢者不一样,他们与剑结合的方式,是旁人发下千万道誓言也无法相提并论的。女人也好,男人也罢,都永远不能诱惑他们。”

“哼,你难道不知道,除身体的本能之欲,世间还有无数种方式可以诱惑人吗?”等女奴翻译完,白胡子讥嘲着反驳道。

“是的,有无数种方式可以诱惑人,但无垢者不同。他们除了武器,一无所有,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金钱、女人、权势、食物等等,都对他们没有意义。”

“没有名字?那我怎么称呼他们?”丹妮朝着小翻译皱起眉头。

“陛下,他们没有固定的名字。”

克拉兹尼停在一个吉斯人面前,对方与他有一样的琥珀色皮肤,一样的黑红直立头发,连发型也一样,不仔细看,脸庞也有相似之处。

丹妮甚至恶毒地想,这个残忍的奴隶主为了赚钱,是不是把自己多余的儿子也训练成无垢者了?

就见克拉兹尼把鞭子朝“儿子”脚边剑带上的一块青铜小圆牌挥了挥,“看看,如果想知道他的名字,就看这块牌子。

哎呦,问问这维斯特洛婊子,她认不认得吉斯卡利象形文。”

“我不会。”丹妮闷闷地说。

奴隶商人从小翻译那得到答案后,皱了皱眉,转向无垢者,问:“你叫什么?”

“小人叫红跳蚤,主人。”

“昨天叫什么?”

“黑老鼠,主人。”

“前天呢?”

“棕跳蚤,主人。”

“再前一天?”

“小人记不清,主人。也许是蓝蛤蟆,也许是蓝虫子,或者盾牌?”

“告诉她,他们的名字都这个样,虫子,老鼠,蛤蟆,蚯蚓这样可以不停提醒奴隶们——你们只是低贱的虫子。

每天傍晚,所有名牌就被扔进一个空木桶,第二天拂晓时再随机抽捡。

哼,他们连低贱的蚊虫都不如!”

第85章 善良的善主大人

“七层地狱啊!”白胡子听完之后,整个人都不好了,呻吟着说道:“太疯狂了,真的太疯狂了!怎能让所有人每天都记住一个新名字?”

“是呀,世上什么都缺,就是不缺蠢货。”克拉兹尼听了小翻译的话,竟点头表示认同,接着又轻描淡写道:“所以,我们要刷选聪明、强壮又听话的人。

不能记住新名字的,杀!

不能满荷负重奔跑一整天的,杀!

不能在漆黑夜晚爬上山的,杀!

不能赤着脚走过一片燃烧煤炭的,杀!

不能杀死婴儿的,杀!

不能杀死狗的,杀!



这下别说白胡子了,连乔拉也面色扭曲,握着剑柄的右手嘎吱作响。

丹妮相信,只有自己一声令下,他会不管不顾冲过去,以最快的速度将那个洋洋得意的奴隶主劈成两片。

好吧,丹妮自己也俏脸惨白,面容扭曲了。

她的表情无法遮掩,奴隶主全看到了,可他不以为耻,反而志得意满,喜笑颜开,看向她的眼神充满鄙夷。

“杀婴儿?无垢者杀谁的婴儿?难道还要训练他们的攻城能力?”丹妮垂眸问道。

克拉兹尼戏谑道:“在赢得尖刺盔成为正式的无垢者之前,我会给每位奴隶一枚银币,让他们去奴隶市场,找一个正在哭叫的新生儿,然后当着婴儿母亲的面,被孩子杀死。

嘿嘿嘿,如此,我们便能确定他心中未留任何软弱之处。”

“嘎嘣——”

丹妮似乎听到牙齿咬碎的声音,是乔拉莫尔蒙,还是白胡子阿斯坦?

当她打算说话时,才发现自己牙关紧咬,嘴里泛起丝丝腥甜。

原来是她自己

“他们从母亲怀中抢走婴儿,在她注视之下将其杀死,然后支付一枚银币以补偿她的痛苦,就算为了培养无垢者,可也太过残忍了吧?”她吞下口腔内的血沫,磨牙道。

“哈哈哈哈!”等翻译完毕,克拉兹尼纵声长笑,“这唠唠叨叨的婊子真是个软心肠的蠢货。

告诉她,钱付给孩子的主人,而非他的母亲,奴隶的一切都属于主人,哪怕她的孩子!”

个人遭受到的诽谤与千千万万人的生命与尊严相比,又算的了什么?

曾经丹妮还觉得剧情中的丹妮莉丝十分不智,为了几千无垢者这点“蝇头小利”,竟完全放弃了坦格利安家族的信用。

现在丹妮有点理解她了,或者说,她有点理解秦始皇了:背负着天下人的骂名,造福天下人。

好吧,丹妮有点矫情了,人家秦始皇比她难多了,也伟大多了。

总之,在克拉兹尼得意的狂笑声中,丹妮在心中做了一个决定。

眼见丹妮突然对自己露出甜美而意味深长的微笑,克拉兹尼收住笑,古怪看了她一会儿,见她还是对着自己笑,他有些不自在地偏过头。

可马上一股强烈的羞耻感涌上心头,奴隶主生气地用鞭子拍拍自己的腿,对可怜的小翻译吼道:“告诉那个维斯特洛婊子,杀婴儿根本不算什么,更多的奴隶无法通过杀狗测试。

告诉她,在每个男孩被阉割的那天,我会给他一条小狗,他必须养到第一年结束,然后亲手掐死它

嘿嘿,做不到的家伙将被立刻处决,并剔下他的骨肉喂给他不舍得杀死的那条狗吃。

狗儿可没那么多的顾忌,吃得可香甜啦!

嘿嘿嘿,对那些孩子来说,杀狗比杀人困难多了问问他们,会不会觉得很惊奇?

因为太监战士对婴儿没感情,小狗却是他们唯一的伙伴,唯一的精神寄托,哈哈哈哈”

白胡子移开视线,克拉兹尼让他忍无可忍,他从未如此渴望地想要离开一座城市,一片海湾这里肮脏得让他这个正派人士无法忍受。

“公主殿下,我用最诚恳的心向您建议,立即离开这里,地狱不属于纯净的您。”他说道。

“奴隶主该下地狱,可这与无垢者有什么关系?”乔拉反驳道:“为女王服务总比在这里被人折磨好。”

“买下无垢者就等于在帮奴隶主,他们会用我们支付的金龙购买更多小奴隶,杀死更多婴儿和他们的狗。”白胡子咬牙道。

“我们不买,无垢者便不会再生产了吗?世界上只有我们这一家客户?”乔拉嗤笑着说。

“喂,你们这群维斯特洛猪,嘀嘀咕咕说些什么呢?”克拉兹尼抽着鞭子大声嚷嚷,“买就快点买,不买就马上离开,我很忙的,等会儿还有海盗王过来看奴隶,他说要把所有人都全买下。”

“主人,海盗王三天前就来过了,您今天预约的客人这有这位七国女王陛下。”小翻译提醒道。

奴隶主有鞭子柄端在小姑娘后脑勺戳了几下,“三天前来过今天便不能再来?上次生意可没谈成呢!”

小姑娘缩脖眯眼,承受了几下敲打,“主人,您说的对。但那个海盗王只想购买00个无垢者,还非常强硬地要砍到一半价格,您说让他滚蛋的哎呦!”

却是奴隶主又敲了她的脑壳一下,愤怒道:“我怎么说,你就怎么翻译,经商的智慧,你个低贱的奴隶胚子懂吗?我不这样刺激她,那个银头发的婊子女王会出大价钱买下我的奴隶吗?”

“喔喔”小翻译唯唯诺诺,将他的意思说了一遍。

丹妮果然面露惶急之色,“哎呀,善主大人,您可不能这样,我还需要无垢者复国呢!”

“那你快点买呀!”听到翻译转述的话,奴隶主得意一笑,“唉,最近厄索斯大陆也就密尔泰洛西两个破城邦在打仗,太和平了,无垢者卖不动啊!

不然哪轮得到那个吊死鬼海盗来跟我讨价还价?

听说维斯特洛最近混乱的紧,等婊子女王带着我的好奴隶们打开局面嘿嘿嘿,最好来一次3000无垢者保卫君临,让那些没见过世面的蛮子们大吃一惊。

听说他们有七个国王?最有钱的泰温可以拉黄金粑粑?

嘿嘿嘿,等他们找过来,我们阿波斯塔的善主们便能抬价啦!”

见小翻译还傻愣愣站在那看着自己,善良的善主大人在她幼小的肩膀上敲了一下,怒道:“快,快跟那些人说,让他们早点把那些牲口买走。

喔,该死的,他们已经是成熟的无垢者啦!

最美好的生意当然在无垢者培养成功的第一日便卖出去。

唉,可惜了,无垢者不是猪,不能越养越肥,却比猪都还能吃。

维持他们每一日的伙食都是一大笔钱,还不能省,饿坏了,饿瘦了,便没人买了。”

“可是,主人你说了这么多,小人该怎么翻译呀!”小翻译一直在努力保持严肃的面容,可到这会儿却皱着脸,快哭了。

“你真是一头愚蠢的纳斯绵羊!”奴隶主一边猛敲小翻译的脑门、肩膀、后脖,一边大声咒骂道:“有些话能说,有些不能,你难道不会自己判断吗?”

小翻译不敢躲,就直挺挺站在那让他打,等他打得气喘吁吁停下来,才说:“主人,能说的话只有一句——‘请快点下订单’,可您说了一大通,他们听不懂也会明白您不止说了一句话呀!”

“咦,好像也对!”善主大人歪头想了想,又一鞭子在小脑壳上敲了声脆响,“怎么不早点提醒我?你个小贱蹄子,一点儿眼色都没有,难道是你爸爸与纳斯岛上的绵羊生下的你?”

“主人,对不起,”小翻译木着脸说,“请别再说啦,客人都看着您呢!”

“啪!”又是一鞭子,善主大人跳着脚,愤怒道:“你个低贱的奴隶,连野狗都不如的东西,竟敢对伟大的善主大人指手画脚?!”

“主人,对不起。”小翻译忍着痛,努力保持仪容不变,道:“您刚才让我提醒您来着”

善主大人举着的鞭子僵在半空,好半响,才又敲了她脑壳最后一下,喘着粗气,哼唧着说:“把无垢者在目前奴隶市场上的火爆程度吹嘘一遍,告诉他们,不抓紧时间购买,就买不到了。”

然后小翻译严肃着小黑脸,正儿八经地开始吹牛皮。

说的话差不多与奴隶主之前说的一样多,真是太难为她了!

丹妮忍着笑听完她的话之后,才紧张道:“真的吗?你也看到了,我的两名议政大臣产生了分歧,我还打算回去开个会,好好商量一下呢!

如此,只能放弃购买无垢者的计划啦。

说实在的,我觉得可以使用一辈子的无垢者远比那啥黄金团要可靠的多。”

听过小翻译转述的话,奴隶主眼神一缩,大吼道:“那个婊子说得对,无垢者可以使用一辈子,黄金团言而无信,要价还那么高。更扯淡的是,必须隔几年签一次约。该死的,又是黄军团,密尔那次”

说到这儿,克拉兹尼突然怀疑地看了丹妮一眼,说:“黄金团刚与密尔签订契约,而那些家伙的箴言是‘言出如金’,自建立之始,从来没毁约过。

这个维斯特洛婊子如何雇佣黄金团?难道她想趁机砍价?给我好好问问她。”

第86章 奴隶与铁王座

“主人,那您之前的话还要不要翻译?”小黑妹迟疑道。

“什么话?”

“您说无垢者忠诚无比,黄金团言而无信。”

“啪!”用力在小脑袋上敲打一下,克拉兹尼生气地说:“这种有利于交易的话当然要翻译,你这头蠢羊,连这都还问?”

小翻译硬挨了那一下,说道:“可您后来又说黄金团从不毁约,现在已经和密尔城邦签订契约,维斯特洛女王陛下无法再雇佣黄金团。”

“这个”迟疑片刻,胖奴隶主烦躁地扯动身上汗湿的布袍,说:“先问她如何雇佣黄金团。”

丹妮瞥了克拉兹尼颤动的肥大胸脯一眼,暗想好大,比里斯侍女多莉亚还大,这样的身材真不适合穿托卡长袍。

不该露的东西全露出来了。

等小翻译问过一遍,她说道:“坦格利安家族与黄金团有血契,他们会帮助我复国。

毕竟,黄金团的创始人是坦格利安家的私生子,军团骨干成员多是维斯特洛流放贵族后裔。

既然能回家当贵族,他们自然不会愿意留在异乡当个朝不保夕的佣兵。”

白胡子与乔拉都震惊看向丹妮,想不到她还隐藏这么个底牌。

“似乎有点道理”克拉兹尼摸摸下巴钢针一般的分叉黑红胡须,叹道:“告诉她,可以回去商量一下,我会为她暂时留住这批无垢者。”

这个小气的家伙,都中午了,却连午饭在不招待我,在广场站了一上午,甚至没喝到一杯清水,那个死肥猪倒是冰葡萄酒与新鲜瓜果吃个不停。

丹妮一边礼貌地告辞,一边在心里咒骂奴隶主。

穿过骄傲广场,在街口牛栏里牵回马与牛,在马人给牛车套上轭具的时候,乔拉小声问:“公主殿下,您真与黄金团有密约?”

“假的,”丹妮先自己爬到牛车上,又招呼白胡子进来,“韦赛里斯曾经带我去拜会过米斯·托因团长,韦赛里斯用卖掉母后王冠的钱,宴请黄金团军士以上的指挥官吃大餐,希望他们愿意协助他夺回王位。

呵呵,那些家伙一边大吃大喝,一边在韦赛里斯说完请求后大声嘲笑他。”

“米斯·托因?”白胡子思索片刻,叹息道:“黑心米斯三年前死了,托因家族彻底绝后,如今的黄金团团长是人称‘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

听出他语气中的不平静,丹妮好奇道:“托因家族很有名吗?”

“黄金团骨干成员几乎全都是七国贵族的后裔。

一百年前第一次黑火叛乱失败,支持戴蒙·黑火的贵族部分投降,一部分在伊葛·河文的带领下拥护戴蒙的儿子流亡海外,逃亡之人的封地和爵位便被王室收回了。

伊葛目睹许多流亡骑士或领主迫于生计,都签约加入其他佣兵团,唯恐支持黑火的家族减少,便决定建立自己的佣兵团,黄金团。”

说起来“黑火叛乱”还是那个“受神祝福的”圣贝勒的锅。

还记得圣贝勒在皇宫建造的‘处女居’吗?

他因为“信天理、灭人欲”,不仅与自己订婚的大家戴安娜解除婚约,还把她与另外两个妹妹关入处女居。

不让自己,也不让妹妹们被“邪恶”的欲望玷污。

但俗话说:恨嫁女儿留成仇。

戴安娜偷跑下塔,养野汉子去了。

奸夫不是别人,也是自家人,戴安娜与贝勒的堂兄。

很快戴安娜公主肚皮鼓胀起来,再也瞒不住了。

圣贝勒怎么处理此事呢?

他去圣堂绝食祈祷了,断断续续绝食四十多天后,他饿死了。

圣贝勒一生童男子,自然没儿子继承王位,那位偷嘴的堂兄,伊耿四世,反而捡了个大便宜,成了国王。

即便父母两个都是坦格利安,但他们没结婚,生下的依然是私生子,戴蒙·维水。

嗯,国王领地靠近大海,故而王领私生子姓维水。

后来伊耿四世将坦格利安族剑“黑火”当众赐予私生子,并承认他们为自己的儿子,戴蒙才改姓黑火。

“托因就是其中一个贵族家族,四十年前的第五次黑火叛乱,也就是九铜板王之战,我喔,我听说巴利斯坦爵士杀了米斯的父亲,西蒙·托因。”

白胡子懊恼地握紧拐杖,差点就说漏嘴了。

丹妮瞥了他一眼,道:“你连巴利斯坦杀死西蒙这种小事都知道呀。”

“不是小事。”白胡子开动脑筋,使劲思索托因家族的光荣历史,半响,支吾着道:“托因家族武风极重,每一代都会出现多位强大的骑士,曾经还诞生过一名御林铁卫呢!”

“哼!”牛车边的乔拉冷哼一声,意味深长道:“你为何不告诉公主殿下,那位托因家的御林铁卫都做了什么呢?”

白胡子吃了一惊,脱口而出道:“几百年前的事你都记得?”

“呵呵,敢给国王戴绿帽子的御林铁卫有且只有一个呢!”乔拉哈哈笑道。

刚一说完,他便“嘭”的啪了一下头盔,“哎,错了,现在又多了个詹姆·兰尼斯特,那家伙真是为他披上白袍的白牛一定在天堂后悔得直跺脚,詹姆爵士凭一己之力打破了御林铁卫所有的禁忌。”

白胡子听得面色铁青,嘴唇紧抿,一言不发。

这话无法反驳。

詹姆·兰尼斯特经过最正统的仪式进入的御林铁卫,比劳勃与乔佛里的御林铁卫更“货真价实”,而他的所作所为

弑君、乱伦、睡国王老婆,也那么真实。

“爵士,你现在也是一名御林铁卫。”丹妮打破尴尬的僵局。

“这家伙没有引荐人,没有御林铁卫队长认可,《白骑士》之书上也没他的名号,算不得正统御林铁卫。”老人劝丹妮道:“公主殿下,我觉得您应该慎重考虑,即便乔拉爵士有护驾之功,您也可以用其它方式奖励他。

如今,御林铁卫已是名声凋零,再也容不得他人糟蹋啦!”

“嘭嘭嘭!”乔拉生气地拍打牛车小窗,大声吼道:“老狗,你出来,我要和你决斗,生死不论。”

“你换一套铠甲,老夫让你一只手!”白胡子回怼道。

“咳咳,你们是不是忘记咱们如今的处境了?”丹妮提醒他们一句,转移话题道:“说说无垢者的事吧,一个个来,阿斯坦你先说。”

“我建议殿下不要购买,七国贵族与人民厌恶奴隶制,无论新旧神的教义,奴役奴隶都是极度邪恶之事。

如果您带来一群奴隶进入维斯特洛,还打算用奴隶去征服七国,那全大陆的贵族都会反对您。”白胡子认真道。

“阿斯坦,你真信任伊利里欧?”丹妮看着他的忧郁蓝眼问道。

“这”

见老人面露迟疑之色,乔拉嗤笑道:“智慧者都不会信任那个胖香料商人。将自己的生命托付给商人,不如雇佣无垢者更实际。

奴隶湾的奴隶主与奴隶制度很邪恶,这我也认可,但无垢者却很好用,他们打了胜仗也不会烧杀抢掠,更不会强健妇女。

当年泰温·兰尼斯特的西境大军可是洗劫了整个君临,强健了无数妇人呢!”

“这就是我觉得乔拉爵士不够资格成为御林铁卫的原因,”白胡子生气地对丹妮说,“他本身就是这个奴隶贩子,想想他在熊岛做的事,您便不会奇怪他为何唆使您来奴隶湾购买奴隶啦!他是行家嘛!”

“老头子,我真的忍你很久了。”乔拉怒火冲冲地对丹妮道:“公主殿下,我建议您立即将他和那个胖太监赶走。

说不定伊利里欧和魁尔斯的札罗一样,都想要您的龙,他派他们来,就是为了将您孤零零一个诓去潘托斯。

到了他的地盘,还不是由他揉搓?

反正我们已到达奴隶湾,用不着大船了,让他们都回潘托斯吧。”

“你胡说,我怎么可能帮潘托斯商人欺骗公主殿下!”白胡子仿佛受到极大侮辱,涨红着脸,怒火冲天。

“公主殿下,您对伊利里欧的担忧是对的,商人不可信。但您必须明白,要想获得七国上下忠心拥戴,只能靠七国自己人。

不如我们先回潘托斯,我有门路,可以帮你联系一批忠诚的贵族,然后从中挑选一批骑士做您的扈从?”

丹妮张开嘴巴刚准备说话,突然牛车猛地一顿,接着听到前方骑行的乔戈大声喊道:“为龙之母让路,你们这群奴隶快点走,别挡住龙之母的道路。”

丹妮掀开窗帘,把脑袋伸出去一看,就见前方十字路口处,长长的奴隶队伍拖着沉重的脚链,默默无声地艰难前行。

他们是普通奴隶,淡棕色皮肤,黑头发,杏仁眼,多斯拉克人?羊人?

一般情况下,多斯拉克人与羊人几乎一眼可以区分出来。

除了辫子与服饰,两个民族的精气神完全不一样,马人更桀骜,无论男女,都带着一种“老子连老天都不服,会服你?有种就弄死老子”的气势。

但此时他们清一色的面色麻木,眼神黯淡,气质唯唯诺诺。

所有人都光着身子,包括女人,不过这些人中没有孩子,想来孩子们都送去参加无垢者培训了。

奴隶队伍边上有一名监工,后面还有一男一女两个阿斯塔波人骑着白驴跟在后面,男人穿红丝绸托卡长袍,女人红黑相间的头发上插了一把象牙梳,脸上蒙着面纱,身穿湛蓝的亚麻布衣,衣服上饰有片片小天青石,带着一股属于吉斯人的异域风情。

他们本凑在一起嬉笑打闹,听到乔戈叫喊,男人侧头随意打量丹妮的队伍一眼,只向监工做了个加快速度的手势,便继续与旁边女人调情起来。

第87章 你要老婆不要?(求订阅)

那监工却是个壮实的多斯拉克人,手持一条五条细鞭纠结的长鞭,肌肉虬结的胸口纹着一只戴锁链的鹰身女妖。

马人监工神态骄傲,鞭子抽得噼啪作响,嘴里大声吆喝着“贱种奴隶快点走”之类的话。

“喂,马人,胸口有鹰身女妖的马人。”丹妮半个身子露在车门外,向监工招手道:“你押送的奴隶来自何方?”

“当然来自大草海,”马人监工大声回答,“女人,他们从弥林运过来,都是战败卡拉萨的部民。”

“叫卡丽熙!”乔戈指着他吼道。

“莫名其妙,我也不是她卡拉萨的人。”马人监工嘟哝道。

丹妮向血盟卫摆摆手,让他不要在意这种小事,继续问监工:“这些奴隶怎么处理?”

“他们无法成为无垢者,要送到码头卖给奴隶商人。”似乎察觉到商机,那个男吉斯人终于不再与女伴调笑,骑着驴子上前几步,笑道:“卡丽熙,您对这批奴隶感兴趣?我和你说,我们不是那种二道贩子,价格低到几乎白送。”

“我在魁尔斯买过一批马人奴隶,据说从阿波斯塔运过去的,20个马人花了我40银币,太贵了。”丹妮连连摇头。

“嗨,那就是二道贩子,从阿波斯塔到魁尔斯、瓦蓝提斯等城邦贩卖,走了一趟海路,价格岂止翻了一倍?”奴隶主指着自己的奴隶,大声道:“一枚银币三个,随便挑,随便选,如果买的多,我还可以打折。”

丹妮侧头看了下,大概300个奴隶,“我全买下打几折?”

“全买下?”男子怀疑看着她。

“我的卡拉萨太小,需要补充人口。”她解释道。

“喔,对,您是一位卡丽熙,”男子恍然,眼睛闪亮亮建议道:“不如我再为您介绍一批奴隶,有800多个,都是青壮年。我可以给您打八折。”

“都是马人?”她疑惑道。

“哎,马人悍勇不惧死,但角斗能力不行,又不会种地,不会手工艺我们又不需要奴兵,他们除了繁殖小马人当无垢者,几乎没用。”青年奴隶主叹气道。

“没用你们买这么多干嘛?”丹妮问道。

阿波斯塔人看看乔戈,又看看护在丹妮身侧的乔拉,小心翼翼道:“您既然是一位卡丽熙,就该明白马人的性格,卡奥带领几万咆哮武士兵临城下,提出要交换礼物,我们能拒绝?

索性诸位卡奥一般也要价不高,一批生活物资就能换取大量奴隶,总算能小赚一笔。”

“唉”

丹妮叹口气,回到车厢里,从窗口对乔戈道:“你把我们海船停靠的码头位置告诉他,先买三百,剩下八百离开时再买。”

“哎,现在买可以再便宜一点。”阿波斯塔人连忙叫道。

“买了没地方放呀!你先帮我留着,最多不超过三天,不会吃你太多粮食的。”

“好吧。”

马车比奴隶行走更快,丹妮继续向前,奴隶队伍转变方向,跟在车队后面。

一路上他们走过长长的红砖街道,一直回到码头区,却依旧没看到多少行人。

事实上长长的红砖码头,也在只稀稀疏疏停了十几艘船。

刚从牛车下来,丹妮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侧头张望,看到壮汉贝沃斯坐在红砖路面,双腿垂落海里,身边摆着个小砂锅,香气就从那口锅里飘来到。

察觉到她的视线,贝沃斯从锅里抓出一块汤汁淋漓的褐色肉块,叫道:“小女王,你要不要吃?”

“什么肉?”她走过去好奇问。

“狗肉。”看到丹妮过来,贝沃斯显得特高兴,笑嘻嘻介绍道:“阿波斯塔人是吃狗肉的行家,烤狗肉,狗肉冻,狗胎,高汤煮肉,啧啧,贝沃斯走遍厄索斯大陆,就属这里的狗肉味道最棒。”

丹妮也学着他的样子,坐在地面上,把脚泡在海里,右手从锅里捞起一块滚烫的狗肉,大口撕咬起来。

“哇,好吃,真好吃!”她口齿不清地对船舷边张望的姬琪叫道:“有肉没酒怎么行,姬琪,把那两瓶青亭岛红葡萄酒拿来。”

“哈哈哈,说得对,就该有酒有肉。”高大太监越发高兴。

“公主殿下。”白胡子眉头皱得老高,迟疑着劝道:“您是七国女王陛下,怎能如此如此”

“别说女王陛下了,就算七神降临人间,到了饭点也得吃饭,不然圣贝勒也不会饿死了。”丹妮一边吃肉,一边说话,嘴角便浓郁的汁液都滑落胸口旗袍上。

“您”白胡子越发震惊,“圣贝勒可是您的先祖!”

“那他是不是饿死的?”她随意问。

“是”白胡子艰难道。

“我没说错呀!”

姬琪提着两瓶酒小跑着下来,丹妮“啵”的一声咬掉木塞,这个不雅观的动作又看得白胡子眼角直跳。

将一瓶去掉塞子的酒递给胖太监,她自己对瓶吹了一口,哈着气叹道:“这滋味我敢说比坐上铁王座都爽十倍。”

“哈哈哈!”胖太监听了笑得只拍大腿,“我跟你说,从现在开始,贝沃斯才喜欢你,觉得你是个女王。”

“唉,我也是今天才发现,你在吃的方面还算有几分造诣,之前我都以为你就像头猪,什么都能往肚里塞呢!”丹妮调侃道。

“哈哈哈”

“公主殿下,您不会忘了克拉兹尼说的话了吧?”乔拉站在一边说道。

“什么话?”她一边啃骨头一边抱怨道:“有麻椒无辣椒,终究差了一点。”

“什么辣椒,你说的是火龙椒吧?”贝沃斯问道。

“不是,火龙椒是胡椒,与辣椒不一样,那种让人嘴巴烧火的”丹妮比划几下,最后一摆手,叹道:“等龙长大了,我一定要骑着他,把辣椒找出来。”

“咳咳咳”乔拉连咳数声,提醒她:自己正在和你说话呢!

“我在听,你说。”她说。

“每个无垢者都要杀掉自己养了一年的狗,但很多无垢者都无法完成这项考核。”

正张大嘴巴啃咬儿臂粗的骨头的丹妮僵住了。

乔拉好似没看到一般,继续道:“然后奴隶主会杀掉小无垢者,用他的骨肉喂养他的小狗。也许,阿波斯塔很多狗就是这么——”

“停!”丹妮举起酒瓶打断他的话,吐掉骨头问贝沃斯:“以你多年吃狗肉的经验,一定可以判断出这是一条老狗,对不对?”

不等贝沃斯回答,丹妮放下瓶子,双手撑地站起身,对乔拉道:“这是普通人家养的老狗。嗯,贝沃斯你继续,我吃饱了,上去睡午觉了。”

说完,她便风轻云淡地向旋梯走去,只是脚步有些踉跄。

似乎喝醉了?

下午的时候,300多斯拉克奴隶被送到船上,因为已经找到买家,他们不用再光着身子给买家检查。

此时不仅套上一件破旧的亚麻布袍子,还戴上青铜奴隶项圈。

丹妮没将男人编入战斗牛录,反而叫来阿凡提,让他安排些杂活给他们干。

“现在他们可算不得马人,几乎废了,先让他们回忆起马民的峥嵘岁月,再做安排吧。”她告诉老人。

说到这,她瞥见奴隶队伍中有几个年纪颇大的妇人,便问老头:“阿凡提,你要老婆不要?如果你点头,我就帮你介绍个老伴。”

阿凡提迟疑着说:“卡丽熙,马人不流行结婚的,弱者根本无法保证自己的妻子不被强者侵占。”

“这么说你有那个意思喽?”丹妮见有戏,便拍拍他的肩膀,鼓励道:“阿凡提,你现在身份不同了,统领一个牛录耶,还不够你臭屁的?我的血盟卫也只一个牛录。”

“这马人崇尚武力,牛录统领也没啥意义吧?”

“哼,没意义,你哪有资格站在这与我说话?我的卡拉萨,我做主,武力固然重要,可对我的忠诚度,对卡拉萨的功绩,更重要。”

见他还是面色迟疑,附近的马人也都不以为然,他们都是卡拉萨的牛录统领。

她指着奴隶中一个牛高马大的马人汉子,大声问众人:“那个人肯定能轻松打倒三个阿凡提,现在,我要因为他的武力高强,便剥夺阿凡提牛录统领的职位,让他取代。从此之后,他将与你们这些牛录统领平起平坐,你们开不开心?”

“不要呀!”阿凡提哭丧着脸,哀求道:“我娶老婆还不成吗?卡丽熙,我可是跟您一路走过红色荒原,趟过万里毒水,您这样,我我不开心啦!”

“卡丽熙,阿凡提一直帮我们养马,很”阿戈站出来,皱着脸苦恼地抠抠脑袋,不知该怎么表达心中的想法。

丹妮摆摆手,说:“我只问,你们开不开心?”

“不知为啥,我不开心。”阿戈闷闷道。

“我也不开心。”剩下的血盟卫与马人统领七嘴八舌地说道。

“啪!”丹妮一拍巴掌,叫道:“这不就对了!你们当然会不开心,因为没人是无敌的,如果只以武力论身份地位,那总有一日,你们都会被新来的人取代。

他们对卡拉萨没有半点贡献,甚至因为我们大家大发善心的缘故,他们才能获得自由,才能重拾马民的尊严。

我们是他们的恩人啊!

怎么能一加入卡拉萨,就骑在我们头上,这是不正确的。”

马民脸上满是赞同之色,阿戈只觉卡丽熙一下子就说出自己心中所想,却很难用语言系统表达出来的话。

第88章 《马人法典》

“是啊,我为卡拉萨养马,我对卡丽熙您忠心耿耿,我有大功劳啊!就算我年老体衰,武力不如他们,可也远比他们更有资格成为牛录统领。”

阿凡提喃喃地说,越说眼睛越亮,似乎发现以往一直忽略的真理。

丹妮看到他们的神情,暗暗点头:马民的权利构架在今日开始发生改变。

任何一种稳定的政权结构,都是金字塔形状,什么样的基础便会堆叠出什么样的“塔尖”。

丹妮想让马人政权塔尖的那个位置属于“帝王丹妮”,而非“卡丽熙丹妮”,所以下层结构必须改变。

新的政体结构将自发地堆叠出她期望中的王座,同时也会本能地维护这个结构。

“从今日起,功劳,也即是对卡拉萨的贡献度,将决定一个人职位与地位,你们同不同意?”丹妮对自己的牛录统领大声喝问。

“同意。”他们没有半点迟疑,异口同声回道。

当然同意啦!

因为在丹妮的新政权体系中,他们也许不是武力最强者,但一定是功劳最大的一批人——从龙之功啊!

随着时间推移,即便卡拉萨越来越庞大,甚至统一多斯拉克海,他们也依旧能保证自己的权益。

这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谁不同意谁就是傻蛋。

“我总觉得公主殿下让马人有了一些我不知道该如何描述的巨大改变。”

乔拉看到甲板上激动的丹妮与她的马人统领,心中有着种发生了大事的感觉,却又不确定到底发生了什么。

“从今往后,公主殿下卡拉萨的多斯拉克人只会认可她一人,她死后会是她的子嗣。只要龙长大,多斯拉克将改姓坦格利安。”白胡子瞪大双眼,震惊得身子不停颤抖,“她果然是坦格利安,天生的王,也许会是坦格利安家族最伟大的王。”

“超过征服者伊耿?”乔拉不可置信道。

“也许吧,伊耿的胸怀也不如她宽广。”老人喃喃道。

他其实更想说野心,但老人也不确定公主殿下是有意为之,还是无意间做到这点。

丹妮走到一名马人奴隶身前,用多斯拉克语问:“愿不愿意加入我的卡拉萨,并遵守我的规矩?”

“我”20出头的马人姑娘胆怯地看了她一眼,又立马垂下视线,声若蚊蝇地说:“我愿意听卡丽熙的。”

“低头!”丹妮说道。

马人姑娘老老实实地把脑袋低下,丹妮亲自打开她后勃颈处的铜项圈。

“吧嗒!”沉重的项圈重重砸在木头甲板上,那名马人姑娘好似卸下肩头重担,莫名轻快了许多。

“你自由了,现在,你再次成为桀骜的马民。”

“呜呜呜”不知何故,听到卡丽熙这轻飘飘一句的话,马人姑娘却激动得哭了起来。

丹妮没理她,走向下一个奴隶,问:“加入我的卡拉萨,我给你自由与尊严,但必须发誓遵守我的规矩,愿不愿意?”

“我愿意,卡丽熙。”

“咚咚咚”接连不断的项圈被摘下,一个个奴隶成为卡拉萨的新成员。

“我的第一条规矩,因功升赏,你们已经了解。现在,我颁布第二条律令,推广婚姻制度。”

丹妮扫视众马人一圈,大声道:“我以卡丽熙的名义发誓,你们的婚姻会受到整个卡拉萨与我的巨龙的守护与祝福。

任何抢夺他人妻子的行为将视为违法。

同样的,婚姻自由,结合的男女双方必须出自本愿,绝不可强求,否则他们的婚姻不仅不能得到保护与祝福,还将受到惩罚。

结为夫妇后生下的孩子有权继承父母留下的马匹、弯刀、弓箭等财物”

现在马人中还没爵位,但将来一定出现爵位,或者类似爵位的东西,那时她会将爵位也列为可继承遗产。

小贵族继承爵位,最大的贵族才能继承王位嘛!

丹妮还巴拉巴拉说了很多,以她的见识,几乎制定了在在这个时代最先进的婚姻制度。

不过说完后,她心里便开始打鼓,倒不是担心马人不遵守自己的规定,而是怀疑马人能不能记得她的全部规矩。

额外说一句,马人有语言却没有文字。

她连写一篇人人都能看懂的布告都做不到。

不过丹妮还是找到一卷羊皮纸,白纸黑字地将“因功升赏”与“婚姻保护”两条法律写了上去。

用的高等瓦雷利亚文字。

“高等瓦雷利亚语”与“城邦瓦雷利亚语”并没本质区别,前者是古瓦雷利亚人使用的文字与语言,后者添加了当地方言与口音,书写中也融合了本文明的文字。

就像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等都属于拉丁语系,却与拉丁语有区别一样。

当然,各城邦瓦雷利亚语区别没各国语种那么大,更类似于天朝的方言。

丹妮莉丝虽没受过正统教育,但韦赛里斯有呀。

坦格利安不会高等瓦雷利亚语那才奇怪,不过丹妮在西大陆多个城邦流浪,也懂得不少方言瓦雷利亚语。

写完之后,丹妮在背面签上自己的大名,龙灵状态下,鼓动大黑签上自己的名字——画一副线条简陋却异常传神的自画像。

这看得周围人啧啧称奇,也的确在无形中,增加了《马人法典》的神圣性。

最后丹妮让所有牛录统领签名画押:她先写出他们的名字,马人照葫芦画瓢,然后按手印。

嗯,名字都是音译,几乎失去多斯拉克语中的含义。

比如那个“戈”,很多马人的名字都有个“戈”,卓戈,雷戈,阿戈,乔戈,哈戈

“戈”在多斯拉克语中有强壮勇猛的意思,音译之后隐藏的含义全没了。

马人虽野蛮,但对誓言非常看重,如今签名几乎等于发誓。

此时签名的只是十人队队长,未来他们可能成长为固山,甚至旗主。

如此,丹妮的法律便会在这一代人中得到贯彻,等下一代新人成长起来,二代目们面临的一道压迫便会是来自父辈的“祖宗法规”。

等祖宗法规下成长的二代老去,又会不自觉压迫三代遵守自己习惯了一辈子的规矩。

如此延续下去,只要丹妮的马民帝国在短时间内没有崩溃,她的规矩会变成马人口里的“大家都知道”。

能不能建立坦格利安家族的千年帝国,丹妮不确定,但她知道多斯拉克人的文明程度一定会大踏步地前进。

这次“卡拉萨整改”并非心血来潮,接下来丹妮决定干一件轰动世界的大事。

马人整改只是提前练手。

将《马人法典》卷起来举在手上,丹妮继续道:“因功授赏从这一刻开始立即执行,但婚姻制度无法一蹴而就,咱们慢慢来,分三步走。

第一步,先弄几对儿‘模范夫妻’,让大家直观感受下婚姻制度的好处与运行方式。

第二步,向所有人放开婚姻制度,凡是本卡拉萨的马民都可以自由选择结婚,或者随便

第三步,全体新生马民必须要有明确的父母,不结婚生的娃便算私生子。”

趁着马人消化这些信息的时候,丹妮笑着对乔拉几个道:“我为马人的私生子想好了姓氏,按照七国传统,‘哥斯拉’如何?”

多斯拉克海最多、最不值钱的便是草,grass,按说‘格拉斯’都比‘哥斯拉’更准确,但私生子姓氏都带有一定变化。

比如黑火,正确的说法是blackfire,但真实情况却是blackfyre,维水的water也变成了waters。

丹妮的叫法并不违背七国传统。

“普通马人都没姓氏吧?”白胡子不以为然,“连卓戈卡奥都没有姓,私生子反而有个哥斯拉的姓,这不鼓励大家都生私生子吗?”

丹妮向老人神秘一笑,“你会发现他们将渐渐产生姓氏。”

“怎么弄?姓氏都是祖传的,具有特别意义,你总不能胡乱送他们一个吧?”白胡子摇头道。

嘿嘿嘿,你们这些老外,还是见识太过浅薄。

大天朝的姓氏如何来的?

姓氏首先在贵族中产生,老百姓压根没姓,那么贵族的姓氏又打哪来的?

大部分都从封地名称演变而来。

未来丹妮将用姓氏作为一种奖励,赐予有功之臣。

至于没功劳的屁民,等着贵族弄大他们女儿、老婆的肚皮吧!

嗯,是否真是他们的娃不要紧,至少让贵族们以为是自己弄出的娃。

或者,学习霓虹人,种田时生的娃叫“田中”,桥边生的娃叫“渡边”,溪边边生的娃叫“川口”

白胡子想了想,迟疑着对丹妮说:“你不该让血盟卫也结婚生子的。”

“你的意思是学习‘御林铁卫’制度?”

“对,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他们的心全部放在您这里。”老人说道。

丹妮不认为白胡子的话是歪理邪说,几百年历史已经证明御林铁卫制度的正确性。

坦格利安三百来历史上,出现过几百位御林铁卫,除了詹姆·兰尼斯特,他们最多在品德上有瑕疵,对君主的忠诚度从未有过质变。

有名有姓的败类御林铁卫一共有三位,一个睡了国王情人,一个偷偷生了一堆私生子,最后一个便是詹姆,杀了国王。

与那些为保护主君战死的人相比,败类的比例太低太低。

可以说,御林铁卫之于维斯特洛骑士文明,犹如巨龙之于瓦雷利亚魔法文明。

第89章 如何从人嫌狗憎的老光棍进化成国民老公

比如眼前伪装身份的白胡子,巴利斯坦,看似效忠过四任君主、三家王族,现在似乎又打算在第五位主君这儿再就业。

比三姓家奴的吕布更夸张?

其实不然,先不说巴利斯坦平定九铜板王叛乱的功绩,也不提他曾经单人救驾,在暮谷镇之乱中拯救了疯王伊里斯的性命。

就说篡夺者之战,他与雷加王子一起参加了三叉戟河之战,雷加战死在红宝石滩,巴利斯坦本人也没完好无损地活下来,等他从重伤中恢复,坦格利安王朝已经覆灭。

至于说他为何不杀了劳勃·拜拉席恩为曾经的主君报仇还记得第一代退婚男“龙芙莱王子”邓肯吗?

因为丹妮伯祖父邓肯背弃与拜拉席恩家族的婚姻,当时的国王只能让公主雷蕾嫁人风暴城,以平息拜拉席恩公爵的羞怒,而劳勃便是雷蕾的嫡亲长孙。

放在平日里,这点旁支血脉屁用没有,但关键时刻却能为臣民提供一个借口——安心向新王臣服的自我安慰。

“卡丽熙,可不可以给我多分几个老婆呀?”阿凡提凑过来扭捏地对丹妮说。

婚姻制度第一步走的过程中,作为范例的几对夫妻都是年纪偏大的马人。

丹妮太了解自家部民爱乱搞的习惯,如果选年轻夫妻,年轻漂亮的女马人说不得有好几个,甚至十几个相好,万一出现大规模出轨现象,她的“模范夫妻”还有什么意义?

所以,她故意选一批上了年纪的人凑对儿,女马人年老色衰,肯定没几个姘头了——马人没贞洁与婚姻观,女马人一般不会拒绝男马人——多几个床伴对她有利无害,而有了年轻漂亮的女马人可供选择,谁还会与老马人牵手?

男性老马人年纪太大,有心无力。

如此,两个老马人结婚后就能踏踏实实过日子啦!

“你这么快便忘了?”丹妮瞪着老马人,举着《马人法典》斥责道:“上面有你的签名,你发过誓的,要遵守《马人法典》。

法典怎么规定的?

一个卡拉萨,在没有大型战争,男女比例高于1:12之前,不允许娶一个以上的老婆!”

其实只要男女比例低于1:1,娶多个老婆都是有利于部落发展的,但需要考虑一个缓冲过程。

也许此时未婚男与女为1:101,一次集体二婚之后立马变成1:09,甚至更高,如此反而扰乱了卡拉萨的和谐。

“嘿嘿嘿我知道,我知道,”阿凡提搓着手,点头如捣蒜,“卡丽熙,新来的一批奴隶中没几个老人呢。我虽不知那个比例怎么算,但明显女人比男人更多嘛!”

闻言丹妮神情一滞,这老货还真说对了!

新加入的马人几乎没有年老的男马人,反而满脸风霜的女马人比较多。

难道相比男马人,女马人的生存力更强?

“你行不行?”乔拉眼神鄙夷地打量后脑勺挂着一节猪尾巴辫子的老头,“我看你年纪一大把,也没几年好活了,可别再糟蹋自己所剩无几的寿命啦!”

“你——”老马人涨红了脸,如果年轻几岁,他说不得就把刀子冲了过去。

“你要那么多老婆干什么?”丹妮问道。

“帮我养马呀!”

“你的牛录不都是牧马人吗?”

“唉,就算我是统领,也得工作,如果多几个老婆,便可以让她们帮我放牧。”

丹妮木着脸问:“那你干啥?”

“我指挥她们喂马呗!我年纪大了,没几年好活,得注重养生。”老头振振有词道。

是不是就像我指挥你放马一样,坐在舒适的办公室里,口头指挥?

丹妮嘴角抽搐。

乔拉爵士目瞪口呆,“这个糟老头子,想得好美,这是想当贵族老爷呢!”

“我可以允许你娶两人老婆,但必须她们自愿。而且鉴于你作风奢靡,不能在新加入的马民中挑选老婆,只要我们原卡拉萨中生有白发的女人愿意嫁你,你可以娶两人老婆。”丹妮说道。

结果阿凡提问了一圈,没一个愿意当他老婆。

当他询问缘由时,一个五十多岁的女马人说道:“我自己也有部落分配的工作要做,嫁给你不仅不帮我干活,反而要我帮你放马,在卡拉萨又不缺吃少喝,我为啥要跟你吃苦?”

这话怼得阿凡提老脸羞红,几乎掩面而逃。

旁边的丹妮却没心没肺地哈哈大笑,似乎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己的“模范夫妻计划”泡汤。

女马人说了句实话啊!

马人很野蛮,这没错,卡拉萨制度落后也没错,但原始社会却是接近公有制,马民为部落干活,丹妮保证每个人吃穿不愁,老马人不需要养儿防老,也不需要老伴扶持。

至少目前是这样。

“这样,凡是嫁人的女马人每天早晨可以多分配到一杯马奶酒。”丹妮笑过之后,随手就提出一个解决方案,“她们的丈夫不能抢马奶酒,也不能干涉她们的工作。”

话音未落,不少老女马人开始双眼放光。

可丹妮的话还没说完呢!

“凡是在巨龙与我的见证下缔结的婚姻,丈夫必须将自己的财物交由妻子保管,妻子则有责任为丈夫守护贞洁与财物。如果生下孩子,卡拉萨负责帮忙养大,并奖励母亲每天半斤马肉。”

“阿凡提,我愿嫁给你。”刚才对老头不屑一顾的女马人兴奋大叫道。

“阿凡提,娶我,虽然我知道你穷,但我不嫌弃。”另一个老女马人跳脚道。

“阿凡提,我要嫁给你,当个二老婆也可以。”

“阿凡提”

似乎在一瞬间,阿凡提这个老光棍套上了国民老公的光环。

“不要,我不要”阿凡提看向欢呼着要嫁自己的女马人的眼神,就好似那是一群张牙舞爪的女妖精。

嗯,黑山老妖那种妖精,不是小倩。

“卡丽熙,我不结婚了,我不要老婆了,一个都不要了。”他带着哭腔对丹妮哀求道。

“不行,你自己说的,要两个老婆,一个都不能少。”丹妮憋住笑,努力板起脸,严肃斥责道。

最终阿凡提还是委委屈屈选了两个头发花白的女老马人,除了他自己,牧民与工匠牛录的十二个老马人也成功脱单。

不过他们只选了一个老婆。

随后丹妮把大黑喊出来摆放在案台上,她自个也坐在一边,欢欢喜喜的十几个女马人,便牵着苦着脸的男马人,一对对上前行叩拜礼。

先拜卡丽熙,再向着东北方向的圣母山拜了一拜,最后对着大黑跪拜。

大黑也不白白接受他们的大礼,他爪子“唰唰唰”在一张羊皮纸上画出两人的素描,还用丹妮教他的汉字写下“结婚证”三个字。

跟打印机似的,大黑速度飞快,只半个多小时便搞定13份婚约。

为了庆祝这次划时代的集体婚姻,丹妮还让人去城里买了十几只牛羊,几十桶酒,从下午五点到晚上九点,连着四艘船上的水手,大家彻底放松了一次。

嗯,连关押在笼子里的攸伦也分到一只烤羊腿,一大壶葡萄酒。

月明星稀,北面大海波光粼粼,反射淡淡清冷月华,南边可以看到高大的金字塔顶灯火辉煌,甲板上马人、水手在欢庆,阿波斯塔的大奴隶主们也如千百年无数个夜晚那样,在高高的天空殿堂醉生梦死。

埃及的金字塔是为死后准备的,阿波斯塔的金字塔却是最富有奴隶主的宅邸,他们的金字塔没有尖顶,上方空出的平台打造成华丽的空中花园。

每日黄昏时分,善主大人们便命人在每级阶梯上都点起丝绸灯笼,所有金字塔都彩光熠熠。

但在底层的街道、广场和斗技场却一片漆黑,可以想象,在那最最黑暗的兵营里,有些小男孩正拿剩饭喂小狗——那是他们在被阉割当天获得的宠物。

就算在商船上,丹妮他们能也看到,挂着彩色灯笼的游艇缓缓向蠕虫河游弋,遥遥听见轻柔的音乐和男女的嬉笑声。

这些吉斯奴隶主会将游艇停在水中小岛边,黑红直立头发的青年男女衣袂婆娑地走在浅水滩,享受无尽的美食美酒,和某些成人乐趣,肆无忌惮,无视其它人观看。

顶层甲板上,丹妮眺望远方靡靡灯火,感慨道:“阿波斯塔奴隶主的生活,比自由城邦那些贸易亲王还奢靡。”

“善主们高耸入云的金字塔,由数不清的奴隶尸骨堆砌而成,他们酒杯中殷红的葡萄酒好似奴隶们的鲜血。”白胡子皱眉道:“砖与血造就阿斯塔波,砖与血造就她的子民。

这是小时候一位学士教我的古诗,在此之前,我从不知道它的描述是如此真实。

公主殿下,也许您不愿听,但我还是想劝阻您购买那些奴隶战士。

——凡是参与奴隶贸易之人,皆有罪。

这也是那位学士告诉我的,购买者会促进市场发展,购买奴隶对奴隶贸易具有正面的促进作用。”

“呵呵,真难得,一般人可没资格接受学士教导。”乔拉似笑非笑道。

丹妮笑了笑,淡淡道:“阿斯坦,我已经做了决定。”

“唉”白胡子轻轻跺着拐杖,显然心里很不平静。

“阿波斯塔防御松弛,为何没有卡拉萨将它打下来?“她似乎不经意间问道。

“公主殿下,有两个原因。”乔拉走到围栏边,看着底层甲板上欢闹的马人,认真道:“阿波斯塔有无垢者,3000无垢者保卫科霍尔的故事是真的,此是其一。

第二,奴隶湾靠近多斯拉克海,很方便卡奥来此贩卖奴隶,双方已经形成稳定的贸易关系。

马人为何要洗劫城市?

无非为了金银财物、奴隶。

如果把奴隶城邦的人变成奴隶,马人又能把奴隶卖给谁?”

“而且,就和潘托斯、诺佛斯与密尔的总督们所做的一样,那些鹰身女妖之子只一定会宴请路过的马王,并赠予他们大量礼物。

而卡奥接受礼物后很快就会继续上路,因为他已经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远比攻打城池付出的代价要小。”

第90章 骑士女王

“只有这些?”丹妮挑眉,“吉斯人贩卖了几千年奴隶,恁是没遇到像样的敌人。”

“两个理由已经足够阻挡马人来袭,而阿波斯塔位于奴隶湾,弥林、渊凯也许与阿波斯塔有贸易竞争,但绝不是敌人。

东方腹地几乎全是同族的吉斯人,山脉东边的拉札人倒是异族。可他们是‘羊人’,毫无威胁。”

“如果”这一次丹妮沉吟良久,才缓缓问道:“如果奴隶制消失,除了吉斯人,谁会在其中受到巨大损失?”

“公主殿下,您打算做什么?”白胡子骇然道。

“我?我能做什么?“丹妮耸耸肩,笑道:“凡是参与奴隶贸易之人,皆有罪。这话还是你说的,我就想知道这世上除了我,都有哪些罪大恶极的家伙。”

白胡子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却无法缺定她是不是在开玩笑。

“整个大航海贸易,奴隶贸易是其中最重要一个环节,魁尔斯、瓦蓝提斯、里斯等城邦几乎全靠奴隶支撑。也不是没人试过要终结奴隶制,但”

说到这,老人无奈地叹了口气,道:“公主殿下,安达尔人发源于厄索斯大陆,您知道吧?”

“听说他们在大陆西北方的安达斯诺建立了王国?”

老人点点头,又问:“那现在呢?”

“似乎没他们的踪迹了。”丹妮说。

“发源于厄索斯大陆的安达尔文明与七神教会,却在这片大陆几乎绝迹,反而在维斯特洛,安达尔是最强势的文化。

我不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但七神教义在这片大陆式微是事实,而七神教义坚决反对奴隶制。”

说到这,他又问:“你知道布拉佛斯是如何建立的吗?”

丹妮说道:“在魁尔斯时,听一个老斑马人喔,鸠格斯奈人,他对我讲过。一批瓦雷利亚奴隶在月之歌者的指引下逃离龙王追捕,在大陆西北顶点建立了一个水上城市。”

“没错,布拉佛斯由一群奴隶建成。作为九大自由贸易城邦之首,布拉佛斯实力强横无比。

一百年前,布拉佛斯海王曾经为了废除奴隶制,与潘托斯打了十几年,潘托斯输了,承诺废除奴隶制。

那公主殿下可知如今潘托斯有奴隶吗?”他白胡子看着丹妮问。

“有,我在伊利里欧总督的府邸见过很多戴着奴隶项圈的仆人。”

“所以您明白了?”老人苦涩笑了笑,叹道:“除非七神降临人间,并常驻人间,否则奴隶制永远无法废除。

谁敢有这个念头,便是与全世界为敌。

即便布拉佛斯人,也并非真正同情奴隶,而是出于政治目的,以废除奴隶制为口号,争夺洛恩河上游平原的统治权。”

“原来如此”丹妮突然抬起头,问:“阿斯坦,你剑技如何?”

“什么?”这个话题跳转得太快,白胡子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听说征服者伊耿的两个妹妹都是强大的骑士,维桑尼亚还手持‘黑暗姐妹’,从刺客手中救下伊耿的性命?”

黑暗姐妹也是一柄瓦雷利亚钢剑,精巧的女士剑,它的最后一任主人是血鸦布林登·河文——高贵私生子之一。

庸王伊耿四世坑惨了后人,坦格利安家族的两柄族剑都交给了私生子,现在都遗失了。

“呃,是的。”话题再次跳转,老人越发茫然。

“你觉得我的天赋比维桑尼亚如何?”

“喔,您想学习武技。”这下老人明白了,高兴道:“我可以指导您,一定可以将您培养成强大的女骑士。”

似乎害怕丹妮没自信,他兴致勃勃道:“当年雷加王子从小便痴迷于读书,很多人还担心他成为第二个圣贝勒。

后来,当他在书中读到了一些东西后,忽然立志成为一名战士。

那时他不比您小多少,但当他用心训练后,很快就成为叱咤比武场的骑士。”

“他从书中读到什么?”丹妮好奇道。

“这个”白胡子摇摇头,道:“我不确定,只猜测可能是一则预言,亚梭尔亚亥的那个。也许王子殿下觉悟了自己的使命,为唉,我不知道。”

练武为了斩杀异鬼?

唉,大哥,你真想太多了,你压根不是预言中的战士。

听到自己还有机会成为高手,丹妮既高兴,又突然变得迟疑起来。

如果只能凑合着成为一名三流剑士,跟着白胡子当骑士也没啥,就当锻炼身体了,但如果有成为一流大高手的机会,那便不能凑活着过日子啦。

她说:“我觉得女人更适合成为一名水舞者。”

如果说维斯特洛是骑士文明,九大自由贸易城邦则是海贸与刺客文明。

贸易城邦习武之人都走刺客之道,轻巧敏捷,精通潜行隐藏

水舞者便是这一类的剑士,其剑法迅捷致命,讲究快速优雅的移动、潜行、平衡。

传说中,最强大的水舞者能够在水面上战斗,而不引起一丝涟漪。

另外,《权游》最强、最狠的女人,二丫,便是一名水舞者。

三流水舞者与三流骑士没啥区别,但如能臻至一流,体力较弱的女性无疑更适合水舞者。

等丹妮将自己的理由说了一遍,白胡子点头道:“公主殿下,您考虑得很周全,如果成为水舞者,您未来的成就会更高。但问题是,您为什么学习武艺?”

“唔,统兵打仗,防止被人刺杀。”她说道。

“那您还是应该成为骑士,水舞者为攻击型刺客,混乱的战场上,水舞者的生存力甚至不如一个普通骑士,因为他没有铠甲。”

说着,他便指了指乔拉,以他为例道:“布拉佛斯负责保护海王的首席宫廷剑士为最强水舞者,双方除去铠甲,他能打十个爵士这样的骑士,而自身毫发无损——”

“你放屁!”乔拉怒火冲天。

白胡子摆摆手,让他冷静,继续道:“但穿上这身瓦雷利亚钢铠甲,乔拉爵士能轻松砍死十个首席剑士。

如果在战场上,100个身穿普通铠甲的乔拉骑士与100个首席剑士对阵,骑士能轻松全歼剑士。”

丹妮明白了老人的意思,思索着道:“你也说了,首席剑士负责保护海王。今后我即便上战场也会骑龙,倒是日常防御刺客更重要。”

“我倒是觉得日常防御刺客的任务属于御林铁卫,否则”白胡子打量乔拉一番,淡淡道,“否则这身瓦雷利亚钢铠甲便浪费了。”

乔拉挺起胸膛,得意地看了老头一眼,明白他至今对失去穿铠甲之事耿耿于怀。

也对,如果白胡子主动暴露身份,铠甲一定属于他。

“公主,海王更需要的是水舞者的洞察力,水舞者善于观察,可以提前发现刺客。您可以先学习骑士之道,今后遇到高明的水舞者,再向他学习水舞者技巧,并不矛盾。”乔拉说道。

“好吧,明天我和白胡子学习剑术。”

第二天太阳还没升起,大概凌晨四五点的样子,丹妮便穿上皮甲、皮裤、马靴,来到甲板跟着白胡子练剑。

没有专门的站桩与力量训练,白胡子先帮她调整重心,然后教她握剑与挥剑的标准姿势。

他说等她能在挥剑过程中掌控重心后,会继续教导她步伐。

当丹妮询问是否有力量训练时,老人告诉她,在挥剑过程中她已经在进行力量训练。

刚开始她还不太明白,等太阳升起,她已经连续挥舞沉重的双手剑300次后,顺着腿根往靴子里流淌的汗水小溪,让她明白老人没有说谎。

这还真是力量训练。

骑士大剑好重!

完成晨练大概八九点的样子,她回房间洗了个澡,换身衣服正吃早饭的时候,两个阿波斯塔人找了过来。

他们是克拉兹尼派来文书,来此询问可否让他们估算一下丹妮的财物。

如此,便能知道她的购买力。

——昨天丹妮让奴隶主为她预留下无垢者。

丹妮瞥了格罗莱一眼,笑道:“如果我将伊利里欧总督的货物卖掉,他会不会生气?”

“这”黑胡子看了不远处的宁静号一眼,迟疑着道:“您不是有了攸伦一船金银珠宝吗?”

“也许不够。”她笑道。

“您要购买多少无垢者呀?!”黑胡子震惊道。

“多少?我没听清楚,那个婊子喔,我们的好女王陛下,要卖多少奴隶?”克拉兹尼骇然起身,对也是一脸呆滞神情的小翻译问道。

今天丹妮一行人再次穿过红砖街道,来自骄傲广场。

克拉兹尼的金字塔就建在这,骄傲广场算他家的“院子”。

这次他的仆人将丹妮他们带到了金字塔顶端花园,大概150平米,青草铺地,周围种着柿子树与苹果树,金红的大柿子与红彤彤的苹果一齐挂着枝头,甚是漂亮。

花园北面还有一座水池,可以泡在里面,观看海港美景。

依旧是那对双胞胎奶人女孩为奴隶主打扇,他背靠池子坐在高大的木头椅子上,像个王座,丹妮一张两米长的低矮软榻坐在他对面,乔拉、白胡子、乔戈、姬琪四个站在她身后。

嗯,她的头顶也有女仆擎着一顶巨大的米黄色遮阳伞。

“主人,女王殿下想买走阿波斯塔所有的无垢者,所有的。”小翻译在获得丹妮确认的眼神后,讷讷说道。

第91章 无垢者的价格

“问那个说大话的婊子。”克拉兹尼慢慢恢复过来,讥笑道:“我的会计查看过她的船队,货物全部卖掉足够换1000名无垢者,加上那些金银古董,也只能再买3000名奴隶,我们阿波斯塔至少有8000名训练完成的无垢者,她拿什么来买下全部?”

“陛下,阿波斯塔有八千多名无垢者,您的钱只能买下一半的无垢者。”小翻译道。

丹妮眉梢一挑,上午那个文书来估价时,告诉她,格罗莱商队的货物值15万金龙,攸伦船上的几十箱子财宝超过50万金龙。本来以为足够扫货整个阿波斯塔的,可没想到有这么大的缺口。

平均下来一个无垢者165个金龙?

“有没有搞错?在维斯特洛,雇佣一名骑士也才几十个银币。即便一位受过洗礼的正规骑士,一位爵爷,赎金也才100金龙。”乔拉满脸愤怒,大声嚷道。

美人布蕾妮被勇士团俘虏后,塔斯伯爵提出用300金龙赎回自己的独生女儿。

布蕾妮可是伯爵唯一继承人。

即便詹姆兰尼斯特也认为塔斯伯爵诚意十足,出了天价赎金。

詹姆可乃七国首富之子,他心中的高价便一定是高价。

作为杀死国王乔佛里的重要嫌疑人,三傻的悬赏金也才100金龙。

且不说三傻杀了国王,她可是北境临冬城第一顺位继承人,一位准公爵呢!

只100金龙。

《权利的游戏》中第一个小高潮,布兰坠塔,之后乔佛里雇佣刺客来杀他,支付了高昂的代价——90枚银鹿。

唔,一个金龙兑换210个银鹿。

公爵家的嫡子,只值半个金龙

“太贵了。“丹妮摇头连连。

“主人,他们嫌贵,还说一位爵士也才100金龙的赎金。”小翻译对奴隶主道。

“嘭嘭嘭”胖奴隶主用力拍打椅子扶手,高声叫道:“该死,你问他们,3000蛮子骑士能不能顶住20000咆哮武士的冲击。”

听到翻译的话,乔拉毫不迟疑道:“当然能。”

“哈哈哈!”克拉兹尼用胡萝卜粗的手指头指着骑士,嘲笑道:“你该去科霍尔看看,那地方铁匠工艺世界第一,他们的重骑兵豪华得哎,与他们相比,你们维斯特洛铁罐头就是一群叫花子兵。”

这话丹妮都没法反驳,正因为她知道科霍尔重骑兵有多“钢”,才不理解能肛翻重骑兵的马人,为何倒在轻步兵脚下。

难道科霍尔骑兵都是驴屎蛋子表面光?

“科霍尔骑兵有精良的骑士铠甲,却没有维斯特洛骑士的精湛武技与精神。”

丹妮不像乔拉与白胡子那样口拙,气得满脸涨红却不知该如何反驳。

经过信息化时代洗礼的她,随口便能找出一大堆理由,即便是歪理邪说,也能说得慷慨激昂。

“一名骑士最重要的素质,便是骑士精神,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诚实、公正、虔诚。

无垢者最强之处在于无惧牺牲,但这在维斯特洛只是成为骑士的基本要求。

如果3000无垢者保卫科霍尔的故事发生在我们维斯特洛,那骑士团队早羞愧地解散了,哪像科霍尔骑兵队一样,至今还毫无廉耻地苟活着。”

“公主殿下,您说得太好啦!”

白胡子眸子水润,心情从未如此激荡过,直觉公主殿下一下子就用语言表达出真正的骑士之道。

唔,虽然在今天之前,他从没听说过这样华贵高雅的骑士之道。

也许自己领悟力不够?

哎,我这个“无畏的”巴利斯坦,到底不如第一传奇骑士“佛晓神剑”啊!

嗯,亚瑟·戴恩爵士肯定懂。

白胡子激动想到。

“既然那群野蛮的铁罐头那么厉害,你为何还来买无垢者?”奴隶主站起身,向可怜的小翻译咆哮:“问这个维斯特洛婊子,我要看她怎样回答!”

这能难倒丹妮?

“唉,正因为我深知维斯特洛骑士有多厉害,才打算倾家荡产,买下所有无垢者呀!”

丹妮表情生动,哀叹连连,“善主大人你想想,如果一根烤肉肠能吃饱,谁会买第二根?那不是浪费吗?有这个钱,我不如去买杯牛奶。”

“我都担心8000无垢者不够篡夺者们杀的呢!”

说着,她认真看向胖奴隶主,问:“善主大人,你和我说实话,真的只有8000?为了保险起见,我觉得无垢者多多益善。”

丹妮一边说,小黑妹一边翻译,克拉兹尼一边听,一边抱着脑袋,疯狂揪自己粗硬的黑红头发。

他快疯了。

“呼呼呼”猛地喘了几口气,他一指乔拉·莫尔蒙,大吼道:“问那个婊子,既然一个骑士100金龙,那我用300金辉币买下他。”

阿波斯塔与魁尔斯一样,使用辉币,三枚金辉币约等于一枚金龙。

“噌!”乔拉闻言猛地拔出腰间长剑,指着奴隶主大骂道:“你个死肥猪,买你老x去吧。”

看到乔拉这个样,克拉兹尼反而笑了,他挥退涌上来的卫兵,轻松道:“看到没,他很生气,说明了什么?说明他觉得受到了侮辱,因为他觉得自己远不止100金龙。

呵呵呵,我的无垢者从5岁开始培养,在武技培训与身体调养方面远胜一名正规骑士。

骑士培训有无垢者这么高的死亡率?

嘿,所谓骑士,唯一值钱的只是身份代表的意义。

贵族?

你问问这个维斯特洛婊子,她到底要战士还是贵族身份?

告诉她,阿波斯塔的战士,凯渊的妓女,弥林的高级奴隶。

贵族身份也算一种特质,如果想买贵族,去弥林吧,在那里说不得能买到几个国王,哈哈哈”

奴隶主其实也没说谎,奴隶本身并不值钱,比如,丹妮一枚银币能买到四个马人奴隶。

但培养一名成功的无垢者的过程中,奴隶主付出了太高的代价。

一名获得尖刺头盔的无垢者,身边躺着5名累死在训练途中的奴隶战士,脚下埋着10位没通过考验孩子。

那些失败者花费的费用,自然也算在无垢者的成本中。

所以,160个金龙的价格,有点小贵,却也非狮子大开口。

沉吟片刻,丹妮说道:“我买的多,能不能便宜点儿?”

奴隶主对小翻译说了几句,小黑妹道:“陛下,用您全部珠宝与货物换4000无垢者,然后善主大人额外赠送您100名无垢者。”

连九折也不够,太小气了!

“请问您还有什么财物没展露出来?”小翻译又问。

“从魁尔斯到阿波斯塔的海路上,我遇到一艘海盗船,”丹妮沉吟着说,“善主大人可听说过最近在夏日之海闹得沸沸扬扬的‘红色恶魔’?”

听了小翻译的话,奴隶主扶着椅子扶手,震惊起身,探头问:“这婊子难道大劫了那艘海盗船?难怪这么富有。”

“停靠在码头的那艘红壳长船便是红色恶魔,维斯特洛铁民湾的海怪家族,攸伦·葛雷乔伊,他现在正被我关在底仓呢。”丹妮说。

奴隶主肥厚汗腻的右手轻轻拍打红木扶手,斟酌着说道:“没想到这群家伙连红色恶魔都俘虏了,新吉斯、魁尔斯、玉海城邦联盟,都对那个独眼恶魔下了通缉令,加起来也有十来万金辉币

告诉那女人,红色恶魔船与海盗王可以从我这换1000个无垢者。”

听过小翻译的话,白胡子连忙劝道:“公主殿下,攸伦可是一名爵爷,您如果将他当奴隶卖掉,不仅葛雷乔伊家族会感到极大羞辱,七国全部贵族都将感同身受。”

“不是奴隶,”小翻译解释说,“红色恶魔在玉海恶名昭彰,很多城邦都有他的通缉令。而且善主大人说了,别说爵爷,一名国王在他那儿也换不到10个无垢者。”

“换成其它地方,把攸伦交给城邦守卫也没什么,但这里是奴隶湾,是阿波斯塔,交付对象是一位声名狼藉的奴隶主。”白胡子十分焦急,生怕丹妮将攸伦卖了。

1000个无垢者,攸伦太值钱啦!

其实攸伦只值500个无垢者,宁静号在玉海与夏日之海大出风头,价值攀升到500个无垢者,很多城邦都想研究那艘船,想知道它为何速度那么快。

丹妮摆摆手,让老人别激动,意味深长地瞥了奴隶主一眼,笑着道:“我承诺过,攸伦告诉我进入瓦雷利亚废墟的正确方法,我便还他和他那群海盗们自由。女王的信誉,价值三条龙,10000个无垢者也换不到。”

“殿下英明!”白胡子松了一口气,笑呵呵赞道。

“古瓦雷利亚废墟?”听到小翻译的话后,奴隶主勃然色变,厚厚的三下巴颤抖着说:“快,纳斯蠢羊,快问,赶快问那个婊子,红色恶魔真的去了烟海中的瓦雷利亚废墟?”

“当当当!”丹妮在身边乔拉烟黑臂甲上敲了几下,“看看这低调中尽显奢华的铠甲,再瞧瞧隐约的瓦雷利亚魔法符文,善主大人以为除了龙王之外,谁还有如此高贵的瓦雷利亚钢铠甲?”

“鹰身女妖在上,”胖奴隶主盯着乔拉铠甲的眼珠子都快凸出三寸,呻吟着说,“我昨天还以为这个蛮子骑士与那些咳咳,以为他弄了套假龙王铠附庸风雅呢!”

六千年前,古吉斯帝国的鹰身女妖之子军团纵横大陆无敌手,无垢者培训手法便是模拟自吉斯军团。

如今堕落成奴隶主的吉斯人再也没有先祖的勇猛——事实上被瓦雷利亚揉搓5000年后,奴隶湾压根没了纯粹的吉斯人,都是混血——但阿波斯塔奴隶主们依旧以“鹰身女妖之子”的身份为荣。

他们住金字塔,穿托卡长袍,黑红相间的头发高高竖起。

然后,青年人模仿旧帝国军团战士的打扮,给自己套上瓦雷利亚龙王铠,在角斗场指挥太监奴隶们相互搏杀,假装自己是一名古帝国将军,一名瓦雷利亚龙王。

第92章 交易达成

瓦雷利亚钢很神秘,普通人几乎一辈子也没不到一次,但只要听说过它的传说,即便没见识的普通人遇到真正的瓦雷利亚钢武器后,也能轻易判断真假。

硬度太强,几乎坚不可摧,随手拿起铁质武器砍一刀,便一目了然。

克拉兹尼不是普通人,不需要用刀砍,当他走过来近距离观察一番,又感受了一下乔拉头盔的重量以质地,立刻便认定:这是真货!

虽然连坦格利安家族也只有两柄瓦雷利亚钢剑,而没铠甲,但瓦兰提斯有一群瓦雷利亚小贵族活了下来,他们并非龙王,却也有不少瓦雷利亚钢武器,其中就有一两套铠甲。

但克拉兹尼确定,乔拉身上的铠甲绝非其中任意一套。

更重要的是,作为稀世真品,瓦雷利亚钢铠太少,太有特色,阅历丰富的人都能分辨它们的区别。

克拉兹尼眸中闪过一丝灼热的贪婪,但很快又压制下去,回到池边宽大木椅上,淡淡道:“将这套铠甲给我,你可以带走阿波斯塔所有没卵子的人。”

“想也别想,铠甲——”乔拉涨红着脸,愤怒朝奴隶主吼了一句,然后可怜巴巴看向丹妮,眼中不舍之意再明显不过。

丹妮拍拍他的手臂,面露无奈之色,对奴隶主道:“除了铠甲,那个攸伦还从特力亚总督府发现一枚龙蛋总督府住着一位龙王,龙蛋与铠甲都是那位龙王的财物,我发现那颗蛋还有几分活性,只是”

说到这,她迟疑了片刻,才叹息道:“我已经有了三条龙,可以将龙蛋卖给你。”

“特力亚?龙蛋?”克拉兹尼摸摸丰厚的下巴,嘀咕道:“特力亚可是除瓦雷利亚之外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安排一名龙王去当总督也算正常。

那个红色恶魔运气真好,不仅穿过烟海,还找到龙王府邸唔,应该是这个婊子女王运气好。”

“奴隶,跟她说,一颗龙蛋连1000个无垢者都换不到,我不信龙王府邸只有铠甲与龙蛋,我还要更多,更多。”他对小翻译低声咆哮道。

听了小黑妹的话,丹妮耸耸肩,道:“在我孵出龙之前,龙蛋只是装饰品,但如今魔力潮汐已经恢复,一颗有活力的蛋便代表一条龙。

一条真龙只值1000个太监奴隶?还是说,善主大人孤陋寡闻,不知道魔法潮汐的事?”

“我知道,那些该死的红神祭祀到处宣扬这件事,他们将之归结为拉赫洛的苏醒。”胖奴隶主神色复杂,“科霍尔最近还爆发了一次宗教叛乱。一群红神信徒凭借新获得的巫术,势力大涨,竟意图焚烧黑山羊神的雕像。

嗨,那些疯子,一天到晚就知道烧烧烧,听说有个红袍女祭司去了维斯特洛,连龙石岛上的七神雕像也推倒烧掉了。

奴隶,你问问那个婊子,她不是龙石岛公主吗?哈哈哈,她家的神像被烧啦!”

科霍尔主流信仰为黑山羊神,光之王拉赫洛反而是小众。

“连七神雕像都推倒焚烧了?”白胡子对科霍尔一点儿也不关心,倒是听到红袍祭祀废除龙石岛七神信仰后,眉头便皱了起来。

“史坦尼斯疯了,他一定被那个女祭司蛊惑了,”乔拉叹口气,“他完蛋了,四王争霸中第一个出局,连拥有三条龙的伊耿也得皈依七神教会,史坦尼斯算什么?”

瓦雷利亚人有自己的信仰,贝勒里恩,瓦格哈尔,米拉西斯都是神灵的名字,坦格利安也世代信奉祂们。

为了融入安达尔人文明,伊耿也算下了血本。

不过

丹妮想起曾经在不朽之殿看到的情景,瓦雷利亚大巫师透露出,瓦雷利亚人似乎已不满足统治人间,他们想要向神之领域进发,他们封印了拉赫洛,还创造了自己的神灵,贝勒里恩,瓦格哈尔,米拉西斯三个信仰灵,半神。

当瓦雷利亚在大灾变中毁灭,贝勒里恩祂们肯定跟着寂灭了,伊耿更换信仰也算正常呃,也可能对垂死的半神造成了最后一击——彻底断绝了信仰之力的来源。

咦,不对!

因为坦格利安家三条龙,贝勒里恩、瓦格哈尔、米拉西斯被维斯特洛千万人世代传唱,这

她不禁苦笑着摇摇头,关于神灵的信息都是从大巫师那听来的,残缺不堪,真假难辨,而且神灵距离自己太远,没必要太过浪费精力。

可丹妮的表情却被其他人误会为:她在为自家族地的遭遇感到伤心与无奈。

“史坦尼斯倒行逆施,一定会遭报应的。”白胡子柔声安慰道:“等您君临七国,可以请大主教去龙石岛亲自为新的神像开光。”

“说不得史坦尼斯已经死了。”乔拉也在一旁劝慰道。

丹妮心里翻个白眼:你们想太多,别说七神雕像,就算二鹿把坦格利安祖坟刨了,她也不会有半点触动。

而且二鹿不会这么早死,除了偷偷摸摸打黑枪的巴隆大王,现在明面上有四个国王:狮魂鹿皮的乔佛里,三代目退婚男罗柏史塔克,鹿家老二史坦尼斯,鹿家老三蓝礼。

看似二鹿倒行逆施,会最先出局,偏偏人家找的外援——红袍女祭司真有实力,几百年的道行,堪称《权游》第一法师。

等疯王二代乔佛里,悔婚男罗柏,基佬蓝礼,甚至巴隆大王都挂掉了,人家二鹿还好好活着呢!

“这些维斯特洛唠唠叨叨说个没完,到底还买不买无垢者了?”明明是他挑起的话头,胖奴隶主却骂骂咧咧对小翻译催促道:“告诉那个婊子女王,我不管魔潮如何,一颗龙蛋决定不值一条龙,除非她帮我把龙孵出来。”

“陛下,善主大人不认为自己也能用龙蛋孵出一条龙。或者,您能帮忙把龙孵出来?”小黑妹委婉说道。

“哎,孵龙代价太大,我承受不了。”丹妮苦涩摇头。

“主人,孵龙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维斯特洛女王似乎很悲伤,她不愿为您孵龙。”

胖奴隶主来了兴趣,张开大嘴巴笑道:“问她,龙是怎么孵出来的?那婊子付出了什么代价?”

“我其实也不确定,”丹妮面上悲苦之色越发浓郁,“有个亚夏来的巫魔女告诉我,以生命换取生命,每一条龙的出生便代表我一位至亲的死亡,至亲的生命从死亡国度换回逝去的龙魂。

所以,我的龙就是我的亲人,是我绝对不能放弃的孩子。”

“以生命换生命?”克拉兹尼呢喃着说:“好熟悉的似乎是暗影之主拉赫洛的教义。”

丹妮继续说:“巫魔女说的好像很有道理,大家都认为我的黑龙便是贝勒里恩转世,他从亡灵国度重生归来啦!”

“真那么像?”克拉兹尼惊疑道。

“不信你可以问我的属下。”

的确非常像,乔拉不止一次地说过“黑钻也许是贝勒里恩转世”的话,后来白胡子见过大黑捕食鲸鱼的过程后,更是直呼“它就是贝勒里恩”。

奴隶主从乔拉他们那儿得到一致认可的答案后,思索着问:“那个巫魔女是不是阴影中的恶魔——影之拉赫洛的信徒?”

“巫魔女弥丽似乎的确可以驱使影子恶魔。”丹妮点头道。

“就是祂了,拉赫洛一体两面,光明带来阴影,所以光之王拉赫洛又叫‘影子与烈火之神’。”胖奴隶主点点头,摸着肥下巴若有所思道:“原来阴影祭祀可以帮忙孵龙,之前都没”

他声音越来越低,眼睛越来越亮,似乎心中做了某个决定。

“告诉那个小女王,”胖子对小翻译摆摆手,龇牙笑道,“如果能证明龙蛋是真实的,我愿说服其他善主,用3000名无垢者的天价换它。”

“听说阿波斯塔有八千多无垢者?全部财物加上龙蛋才换7100个,如果我告诉善主大人一条通往瓦雷利亚废墟的航道,不知能否换取城中剩下的太监?”丹妮问。

“你确定是安全航道?”胖奴隶商人怀疑道。

“不确定,”丹妮摇摇头,“我既然知道攸伦成功探索了特力亚,自然也想去碰碰运气。便用释放他自由为条件,从他手中换取了一份海图。”

“原来如此!”克拉兹尼笑着对小翻译道:“没想到这个小婊子还蛮聪明的,不过她还是不够聪明,海图可能造假,不如让红色恶魔亲自带路。”

小黑妹刚张开嘴巴,准备翻译他的话,胖奴隶连忙大吼一声:“蠢货,住嘴,你个没脑子的蠢羊,瓦雷利亚遗迹财宝与秘术再多,可每多一个人瓜分,我也会觉得它太少。

告诉那个婊子,我明天会召集全体善主讨论此事,如果红色恶魔亲自证明航道之事为真,那我便同意她的交易方案。”

第93章 惩罚广场(求订阅)

再次见到攸伦时,丹妮震惊发现他脸上的烧伤已经结痂。

她本人便是学医的,很清楚重度烧伤有多么难以治愈,化脓,感染,发热,炎症

如果此时看到一个头上缠着白色纱布虚弱病人,且纱布被红褐色脓液、血水浸透,那她会觉得很正常。

可攸伦竟吊儿郎当拖着沉重锁链轻松走来

“你伤势为何好的这么快?”她疑惑道。

攸伦明亮的蓝色右眼打量丹妮白皙嫩滑的脸颊,笑道:“你不比我更快吗?别说这些没用的,现在海船已经靠岸,什么时候放我离开?”

“我本打算等你养好伤,便立即将你释放”向押送攸伦的马人招招手,丹妮下令道:“将攸伦爵士的锁链解开,他现在不再是囚犯了。”

马人看看她身后的乔拉、白胡子、贝沃斯、阿戈等人,感觉卡丽熙的安全不会受到威胁,便一言不发上前,手脚灵巧地将攸伦手腕与脚踝处的铁链解开。

“姬琪,把今天新买的衣服拿来为攸伦爵士换上。”丹妮对马人侍女吩咐道。

攸伦歪歪脖子,活动一下手脚关节后,疑惑看着丹妮问:“你想要我做什么?”

她摸摸鼻子,又挥手让多莉亚给攸伦搬来一个小凳子,等攸伦眼神怀疑地坐下,才说道:“并非什么大事,我打算在阿波斯塔购买一批无垢者,但钱不够——”

“什么?”攸伦勃然大怒,“你竟将我卖了?贩卖奴隶在七国可是明令禁止的。”

如果你有龙蛋值钱,我还真就把你卖了。

“冷静点,冷静点,”丹妮右手下压,安慰他道:“放心,你不值多少钱——”

这句话又似戳痛鸦眼柔弱的内心,他第二次打断她,怒气冲冲道:“玉海十几个国家都对我发起高额悬赏,你说我不值钱?”

丹妮耸耸肩,“最多也就几万金龙,毛毛雨或者,对你来说,几万金龙已算巨款?”

“呵呵,是呀,对你不算什么,毕竟抢了我一船财宝嘛!”攸伦冷笑连连。

“说实话,你那一船财宝只50多万金龙,真不算多少,劳勃拜拉席恩外债便超过600万金龙,我这个正牌子女王总该比他更有排场吧?”丹妮淡淡道。

“失去王国的国王,有什么排场?我可听说过,自由城邦市井之人都叫你哥哥‘乞丐国王’,你嘛”攸伦啧啧有声,却并没将后面的话说出来。

“赤脚公主”便是丹妮莉丝在道上的匪号。

因为穷,也因为泰罗西、密尔那一代气候炎热,韦赛里斯没钱给妹妹买鞋子,小丹妮莉丝便经常赤着脚行走在贸易城邦的大街小巷。

“公主殿下,御林铁卫有责任维护您的威严,即便您赦免鸦眼弑君之罪,也请让我与他比武决斗!”乔拉右手按剑,冷眸如电盯着攸伦说道。

“你把我的铠甲还我,我让你一只手。”攸伦翻个白眼,嘲讽道。

“哎,本来简单几句话便交待清楚的事儿,被你们一打岔,反而吵闹起来。”丹妮揉揉额角,直接说:“我将那颗你从瓦雷利亚废墟里寻到的龙蛋卖了,还有穿过烟海的海图。

明天上午,你跟我去奴隶主那儿,将探索瓦雷利亚的经过再讲述一遍,后天完成交易后,立即放你离开,你的那群海盗小弟也会一起离开。”

“有问题不?”她问。

“有。”攸伦点点头,疑惑道:“龙蛋并非在瓦雷利亚发现的,是我在玉海打劫来的。”

“这么说,你骗了我?”丹妮眼眸低垂,一边啃一个大柿子,一边含糊不清道:“玉海龙蛋并非独一无二,瓦雷利亚龙王的龙蛋却是世上独一份,毫无疑问,后一种价值更高。

你上次明明说在特力亚总督城堡同时发现的铠甲与龙蛋,现在竟要反悔?

如果你上次骗了我,咱们的约定便没法继续了,别怪我言而无信,是你失信在先。”

“我记错了。”攸伦立即从“善”如流,点头承认道:“龙蛋在特力亚发现的,说不得还不止一颗。我去得匆忙,人手不足,压根没有挖掘那座城堡,如果善主大人们准备充足,说不定能找到龙巢与瓦雷利亚钢武器库呢!”

“唔,这么说,我可亏大啦!”丹妮抹去嘴角边的汁水,叹气道。

“是呀,善主们大赚一笔呢!”攸伦也唉声叹气,似乎在为自己的女王感到惋惜。

“给,”丹妮递过去一个大柿子,“很甜的。”

白胡子和乔拉看着啃柿子的两人,面色木然。

与善主的第三次会谈在惩罚广场举行,骄傲广场是看货的地方,惩罚广场则是奴隶训练场。

它位于阿斯塔波主城门后方,相当于紫禁城的“午门”广场,反叛的、不听话的奴隶将会在那里接受惩罚或者处决。

船队所在的码头区位于阿斯塔波西北角,要去惩罚广场反而要绕四分之一个城市,一路行来,丹妮看到这座奴隶之城更真实的面貌。

十几座高大宏伟的金字塔,占去城市一小半地皮,其余建筑都那么低矮、破败,逼仄的弄堂污水横流,车队走过,惊起一片嗡嗡低鸣的绿头苍蝇。

一名脊背晒得脱皮的小女孩光着身子,蹲在满溢的红砖排水沟边屙粑粑,马蹄与车轮碾过凹凸路面的声音惊动了她,女孩瞪着大大的褐色眼睛,茫然看着丹妮一行人走过,然后低下头,继续

穿过屋檐低矮的小弄,又走了一段靠近环城古墙的红砖街道。

路过环城古墙时,丹妮看到一面布满裂缝的危墙,非常担心它会向自己这边坍覆过来。

惩罚广场没有青铜鹰身女妖雕像,中心位置摆放了一座巨大的木台。

就像西方世界的绞刑架,东方世界的断头台,反叛的奴隶在木质平台上被折磨、被剥皮、被绞杀,最后被展示。

新的奴隶进城后看见的第一样东西便是这个台子。

显然,善主大人们十分精通如何调教出听话的奴隶。

牛车在广场前沿大道停下,丹妮一下车,就见一身灰色亚麻布长裙的小黑妹等在那。

扁平圆脸的小黑妹快步小跑过来,以五体投地的方式行了个大礼,说道:“见过女王陛下,善主大人让小人在接下来的行程中为您服务。如果完成交易,小人便作为添头送给陛下,帮陛下教会无垢者维斯特洛语言。”

“起来,小姑娘。”丹妮走过去将她扶起来,笑问:“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小人名叫弥桑黛,今年十岁了。”小黑妹诺诺道。

丹妮呆了呆,弥桑黛可是《权利的游戏》中非常重要,也非常出彩的配角,几乎相当于丹妮莉丝的“上官婉儿”,但那个弥桑黛虽也是黑妹,但明显成年了。

刚开始她还有点失望,以为时间不对,错过了那个黑妹文书,却没想到剧情改变这么大,弥桑黛竟是个小孩?!

丹妮摸摸弥桑黛西瓜头发型的脑袋,笑道:“我是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你知道吗?”

“小人知道。”

靠近木板平台,乍看一眼,丹妮以为那上面的奴隶是个特殊种族,有着斑纹马一样的皮肤,可靠近再仔细一看,才发现那哪是什么皮肤?

那个奴隶压根就没皮肤。

就像削苹果一般,不听话奴隶的皮肤被一条条剥落,好似曲卷的苹果皮,如此便形成色差不一的“斑马”皮肤。

那个奴隶还没死,黑白斑纹下鲜红的肌肉还在无规律地蠕动,似乎肌肉缝隙间活动的绿头苍蝇与肥胖蛆虫触动了神经末梢。

“他做了什么?”丹妮脸上苍白,指着剥皮人问。

“他因反抗而被鞭打,善主大人询问他是否认识到自己低贱的本质时,被绑在十字架上的奴隶向善主大人吐了一口血色浓痰。”

丹妮又指向另一个奴隶,他的一条胳膊从手指到肘部爬满黑色的苍蝇,身体其余部分则保持完好,人却没了呼吸。

“这人又干了什么?”

“他是新来的奴隶,主人用鞭子抽打他时,他抬起那只手反抗了。主人便将那只手涂抹浓稠的蜂蜜,接着又将一盒子长角蚂蚁倒在他身上”

说到这,弥桑黛的小黑脸也有些发白,“奴隶嚎叫了三天三夜才死去,新来的奴隶便没无第二个敢反抗的人了。”

“畜生!”白胡子双眼冒火,手里的拐杖不停“咚咚咚”地跺着砖石地面。

“走吧,带我去见善主大人们。”

惩罚广场后方的金字塔有100米之高,为阿斯塔波最高也最大的建筑

在攀爬阶梯的过程中,弥桑黛向丹妮介绍说,这座金字塔属于格拉兹旦·莫·乌尔霍,一共33层,底层有监狱、奴隶休息室、仓库、仆人起居室,善主的库房、书房、会客室等。

这次一共有八个善主大人要见丹妮,他们是位于阿斯塔波权利顶峰的大人物,其中格拉兹旦为首领,之前与丹妮谈生意的克拉兹尼远不如他。

同时弥桑黛还提醒丹妮,在顶层会议室等待她的八位善主有五个人叫格拉兹旦,两个叫克拉兹尼,她称呼他们时,最好加上姓氏。

丹妮顿时麻瓜了,在她眼里,黑红直立头发、琥珀色皮肤的吉斯人差不多都一个样,就像天朝人眼中的黑蜀黍一样,完全分不清。

如今连名字都一样,她可怎么办才好?

第94章 收获一只小黑妹

即便万分鄙夷吉斯人的奴隶贸易,但来自现代社会的丹妮也不得不承认,吉斯人在建筑学上的造诣堪称绝世。

进入金字塔之前她一直以为其内部石厅一定阴暗潮湿,空气污浊,逼仄脏乱。

却不想顶层会客室足有200平米宽广,粗大石柱支撑的天顶,涂满色彩明艳的图绘,四面倾斜的墙壁,开有明亮的玻璃窗,阵阵微风从隐藏在四周的通气空进入大厅,带来上层庭院的花果香味。

阴凉,清爽,光亮,华丽,整洁,这是一座华丽的宫殿!

上首一排八个巨大的木头椅子,坐着八个粗壮肥胖、琥珀色皮肤、宽鼻子、黑眼睛、黑红直立的头发的吉斯人,丹妮差点看花眼,以为克拉兹尼用了影分身之术。

幸亏他们的托卡长袍并不一样。

在阿斯塔波,只有自由人才准穿托卡长袍。

弥林、凯渊的吉斯人也流行托卡长袍,在魁尔斯,女人穿一种变种的托卡长袍,又叫“魁尔斯长袍”。

吉斯人与魁尔斯人的托卡长袍都要露出一个胸部,女人也露。

魁尔斯长袍类似于无袖连衣裙剪断一侧肩膀上的布带,吉斯人的托卡长袍更像一种礼仪配饰而非衣服——选择最华丽的布匹披在一侧肩上,一只手将下摆固定在另一边腰侧,必须一直扶住,免得长袍从身上掉落。

托卡长袍上的流苏代表身份地位。

此时阴凉客厅内的八名善主,资格最老,也是此间主人的格拉兹旦,有大颗白珍珠流苏,克拉兹尼等五人为金线流苏,最后坐在两侧的奴隶主披着银丝流苏的托卡长袍。

有弥桑黛在一边小声提醒,丹妮总算与八个商人一一见礼完毕。

主人格拉兹旦身后有六个仆人,其余每位善主身后也都站着两三个奴仆。

礼毕,格拉兹旦的奴仆为丹妮搬来两把紫木椅子,比善主们的椅子要低矮一半。

丹妮这边来了不少人,白胡子,贝沃斯,乔拉,三名血盟卫,姬琪与伊丽,还有攸伦。

多莉亚与魁洛留在船上看守三条龙。

“陛下,善主大人说,另一个椅子为攸伦爵士准备的。”弥桑黛小声提醒道。

小姑娘有点怕满脸烧伤疤痕的攸伦,都不敢正眼看他,偏偏鸦眼还对人家“邪魅”一笑

等两人就座,格拉兹旦用略显生涩的通用语问道:“维斯特洛人,你们为何要购买那么多无垢者?除了8600个训练完全的无垢者,还有5000太监未通过考验呢!”

“善主大人,你可否知道维斯特洛如今的局势?”丹妮不答反问。

“听说很混乱,几个国王为了一把满是尖刺的铁椅子打成一团。”格拉兹旦嘲讽道。

“他们其中任何一方,都至少有一万战士。而泰温·兰尼斯特之富有,连魁尔斯人都知道,他曾经借给铁王座300万金龙。”

“哇,真的假的,300万金龙,差不多快1000万金辉币了,能买好几万无垢者呢。”

“应该是真的,听说泰温公爵拉的屎都是黄金。”

“想不到那些西方蛮子这么有钱。”

奢豪的善主们也被震惊了,都交头接耳谈了起来。

丹妮扫视众善主一眼,道:“大家现在明白了吧?我的敌人太强大,别说八千六百个无垢者,即便再多两万,我也没把握夺回属于我的王国。

换句话说,并非我要买13600个太监战士,而是你们只有13600个战士卖给我。”

她的话太有道理,八名善主都沉默了。

以他们的狂傲,也不敢宣称8000无垢者能横扫七国。

压根办不到。

“我们不能出售未完成训练的男孩。”突然,右侧那位银流苏的格拉兹旦对其他人说。

“我们是奴隶商人,只有客人付钱,我们有为什么不能卖的?”一位金流苏的胖格拉兹旦道。

第三位格拉兹旦冷笑道:“他们没杀过婴儿,还不是无垢者,若将来在战场上表现不佳,必定损坏我们的名声。

而且,我们不止她一位买家,还多人都等着收货,可无垢者的训练周期至少10年,全部卖掉,阿波斯塔便有10年的空窗期。

呵呵,十年啊!十年后说不得世人都忘了还有无垢者这么个东西。”

眼见珍珠流速的格拉兹旦面露迟疑之色,丹妮立刻大声说道:“各位善主大人,我想问你们一件事。”

“什么事?”克拉兹克问道。

“请问,我是不是阿斯塔波史上最大的顾客?”

“嗯,并不是。”珍珠流苏的格拉兹旦想了想,说道:“大概2000年前,瓦雷利亚与洛伊拿人因为贸易纷争,双方发起灭国大战。

在战争初期,骄傲的瓦雷利亚人并没太重视洛伊拿人,只有个位数的龙王参与其中。

洛伊拿人的领袖,盖林亲王,却集结了25万人的庞大军队。

大军中还跟随无数强大的水巫师,瓦雷利亚十万大军全军覆没,巨龙也被射死好几只。

因为对方有水巫师,巨龙的火焰也无法伤害到洛伊拿人。

更狠的是,水巫师召唤洛恩河大洪水,淹没了维隆瑟斯——一座伟大的瓦雷利亚自由堡垒,几十万居民死在洪水中。

眼看盖林亲王兵临城下,瓦兰提斯人快吓死了,立即向我们订购了全部的无垢者,足足三万。”

丹妮被故事吸引,连之前的目的也忘了,好奇道:“三万无垢者保卫瓦兰提斯失败了?”

如果成功,这群奴隶贩子便不会再天天将“三千无垢者保卫科霍尔”挂在嘴边了。

25万洛伊拿人会水系禁咒魔法的水巫师,可比两万野蛮落后的马人‘高大上’太多。

吉斯奴隶主白了丹妮一眼,淡淡道:“如果失败,还有现在的瓦兰提斯吗?瓦雷利亚出手了,300条巨龙,遮天蔽日。听说连洛恩河都在龙炎下蒸干河水,水巫师怎么顶得住?”

原来在那场神魔大战中无垢者只打了个酱油。

唔,《权游》中,异鬼大战中,无垢者又打了一次酱油

“咳咳,我总算近千年购买无垢者最多的客人吧?”她又问。

“是又怎样?”

“世界人民肯定都会关注我这次行动的结果,如果复国失败,因为数量不足,无垢者被维斯特洛骑士横扫,那你们以为其他人会怎么看?”

“这”善主们面色一变,心中立刻有了不妙的想法:如果丹妮失败,巨大的名声伤害远不是‘3000无垢者保卫科霍尔’能弥补的。

“各位再想一想,如果我复国成功,世界人民会不会传颂‘无垢者不满万,满万世无双’的故事?”

“这”善主们面色又是一变,心中升起一个美妙的念头:丹妮成功后,“3000无垢者保卫科霍尔”的故事可以退休啦,从今往后,他们将逢人便说“一万三千无垢者覆灭七国”的伟大故事。

“我有龙,有很大几率成功。可如果无垢者太少、太不引人注目的话,人们会以为巨龙才是我成功的关键。”丹妮笑眯眯道。

“好!”格拉兹旦与七位同僚对视一眼,最终拍板道:“只要你付得起价钱,阿斯塔波的太监全部给你。”

“攸伦爵士,”丹妮靠在椅背上,姿态悠闲地一伸手,“该你出场了。”

攸伦巴拉巴拉,将如何穿过烟海,如何遇到诅咒,如何找到总督城堡,如何寻到龙蛋和铠甲,如何在意外中迷失方向,如何最终冲出风暴之墙的经历全说了一遍。

期间善主们多次出言询问,航道、特力亚城的情况等等,攸伦都一一回答。

他是真去了瓦雷利亚遗迹,并非吹牛,无论善主怎么盘问,他都能给出让他们既满意又惊叹的答案。

“我以淹神和葛雷乔伊家族的名义发誓,所绘制的海图绝对真实。”最后,攸伦对着善主郑重起誓。

“你是海盗,发誓有用吗?”有人怀疑道。

丹妮解释道:“各位可能不理解淹神的教义。传说淹神创造出铁民,便是要他们奸淫掳掠。如果不去抢劫,用正规手段赚钱,反而违背了古道、违背了神灵教义。”

“你知道的还真不少。”攸伦右眼蓝眸闪过诡异之色。

丹妮说得都对,唯独算漏了一点。

攸伦一个逆种!

他虽为铁民却并非信仰淹神,反而多次血祭淹神的敌人,风暴之神!

攸伦能穿过烟海,能免疫诅咒,能穿越暴风之墙,全靠他用大量奴隶血祭风暴之神。

在这个奇幻的世界,血祭绝对不是迷信。

如果丹妮精通纹章学与铁民文化,她也许能从攸伦的个人纹章中发现端倪。

攸伦的个人纹章是由两只乌鸦撑起的一顶黑铁王冠,下面有着一只黑瞳红眼。

风暴之神最显著的特征便是有两个乌鸦仆人,攸伦不仅有乌鸦纹章,外号也叫“鸦眼”

善主们又相互讨论了半个多小时,最终由格拉兹旦发言道:“一张探索瓦雷利亚遗迹的海图,的确值1000无垢者与5000太监学徒。

但我必须得到保证——这条信息只有我们双方知道。

如果你每来到一个城邦,便把海图拿出来卖一次,那我们就亏大啦!”

如果海图是真的,别说1000个无垢者和5000太监学徒,两万个无垢者来换都值。

——只需找到一柄瓦雷利亚钢剑便能回本。

“善主大人考虑得非常周全,我以七国女王与坦格利安家族的荣誉发誓,绝对不会再次售卖海图。”

格拉兹旦瞥了笑意盈盈的攸伦一眼,郑重点头道:“成交!”

其他人重复着珍珠流苏格拉兹旦的话,“成交!”

“成交!”

一共八个成交。

离开前,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指着弥桑黛道:“这个聪明的小奴隶属于你了,她会教导无垢者学会你们的语言。”

弥桑黛对丹妮翻译道:“女王殿下,善主大人把小人送给您了。”

“好吧,你是我的人了,跟我回去吧。”丹妮点点头,就要告辞离开。

“等一等。”

第95章 斗兽场里的禽兽

“等一等”丹妮正准备带着小弟们离开时,珍珠流苏的格拉兹旦伸手叫住了她,“今日完成这单大生意,我们很开心,将在大竞技场举行一场庆典,龙之母一起过来吧,阿斯塔波人会为您献上最精彩的节目。”

“现在吗?”丹妮问。

“大竞技场就在我的金字塔后方,也是我的产业。我们现在下去,便可以立即开始观看决斗比赛。”格拉兹旦骄傲道。

丹妮内心其实是不想去的,不用想便知道奴隶决斗有多么血腥、残忍,但主人已经主动邀请,她拒绝会显得很另类。

——奴隶贸易中,每一位参与者都有罪。

但就像电影中的面粉交易,卖家让你尝一点,你却说我从来不用这个,估计生意很难再谈下去,所以警察叔叔卧底时也会随传统。

“好吧。”丹妮点头答应下来。

立即有仆人快步走到顶层花园,举着一面红色旗子用力摇晃,善主们在没有停留,在仆役的搀扶下坐上抬轿,从后门下金字塔。

丹妮没轿子,善主也没说为她准备一顶轿子。

她与乔拉、白胡子等人跟着善主一步步走下石阶。

下金字塔的过程中,丹妮越发佩服吉斯人设计之巧妙,别的不说,就进出金字塔的阶梯便有好几套系统。

金字塔四个面皆有可供攀援的阶梯,而在内部也有一套环形升降的石梯,内部的阶梯不仅连接塔内所有房间,还与四面外部阶梯的入口相连。

同样的,由于呈环形,内部阶梯远比外部阶梯更加平缓,坐在轿子上下楼梯,几乎与平地长没多大区别。

沿着环形阶梯下去的时候,丹妮路过宽敞明亮的石头房子,里面有几个白发白须的老学者,正在给格拉兹旦的孩子上课。

她还闻到石头厨房内香气四溢,厨师的吆喝声在善主到了时戛然而止;忙碌的纺织女工瞥见门外的善主队伍,停下手头工作,跪地磕头;酒窖、奴隶训练室

善主每次上下金字塔,便相当于一次国王巡视领地的过程。

他们就这样统治着自己的小王国一年又一年,如今都已经五千多年啦!

也许他们的统治还会继续下去,一万年,十万年,也许

如格拉兹旦所言,大竞技场就在他家金字塔后方,阿斯塔波城门、惩罚广场、大金字塔、竞技场在一条中轴线上。

宏伟金字塔高耸云端,巨大的竞技场却挖在地面之下,一个碗口那样的深坑,周围一圈圈红砖铺就的观众席。

金字塔与竞技场主席台之间有一条隐藏在地下的石道,很宽敞,足够一头大象通过,石道两边建有带着铁栅栏的石屋,里面住着奴隶、角斗士、狮子、巨像、狼群等决斗用的“消耗品”。

“哈哈哈,等我找阴影祭祀把龙孵出来,便在这儿修建一座龙穴。”前方的善主大人们完全无视了后面的丹妮等人,直接大笑着畅想未来。

“火龙吃人一定很精彩。”另一个善主附和道。

“咳咳,就算孵出龙,可你们想过怎样控制它了吗?”攸伦诡异一笑,用瓦雷利亚语朗声说道。

“不作死就不会死,作死一定会死,不怕死你便继续作。”丹妮用磨牙般的声音低低说。

前方的善主距离有点远,既没听到她的话,又没见到她嘴唇开阖的动作,但攸伦的话却清晰传入前方通道,善主们的谈笑声倏忽停下。

他们相互使了个眼色后,由“老朋友”克拉兹尼开口问道:“攸伦爵士,你想说什么?”

感受到顶在后腰上的锋锐,攸伦摸摸鼻子,痞笑道:“我想告诉各位,尽早去瓦雷利亚废墟一趟,那里有控制巨龙的秘术,还有无数的龙蛋。如果有可能,咱们可以合作一把。”

“攸伦,这里没你说话的份。”丹妮大声呵斥,强行终止了这个话题。

等善主们回过头,继续向前走,丹妮隐晦摆摆手,让阿戈收回抵在攸伦后腰上的亚拉克弯刀。

攸伦伸手向后摸了摸,发现指尖染上些许殷红,笑道:“陛下,明天我便是自由人了。”

“那也是明天的事,今天,此刻,你给我老实点。”丹妮淡淡道。

“呼哈呼哈呼哈”

耀眼的天光从出口处射入地道,伴随而来的是山呼海啸般的“呼哈”声。

就在善主与丹妮下金字塔走过来的半个小时,竞技场已经坐满黑红直立头发的吉斯人。

与现代的篮球场足球场相比,这个大竞技场地并不算太大,丹妮估算了下,应该不超过3000名观众。

下方决斗场为50米直径的圆形泥土地,其中心正站着一位雄壮的肌肉男。

他只在腰间缠了一块白布,一边挥舞手臂,一边大声“呼哈”,现场的气氛已经被烘托到最高点。

八名善主有固定的位子,坐在主席台最高处。

丹妮虽是贵客,却也只在矮一层的红砖阶梯上分到一个木椅坐席,攸伦坐她旁边,乔拉、白胡子等人连座位都没有。

“吉斯人真傲慢!”乔拉在丹妮身后抱怨说,“我们不该来这儿。”

“主人家邀请,客人怎好拒绝?”丹妮叹口气,安抚他道:“既来之则安之,快中午了,决斗比赛很快就会结束。”

“不会很快结束的,主人,”弥桑黛说,“善主们会在角斗场吃午饭,甚至晚饭,很多时候都要决斗到天黑的。”

“唉,咱们的确不该过来。”丹妮愣了愣,叹道。

突然间,喧闹的“呼哈”声消失,角斗场安静下来,就见肌肉男退入甬道,一名黄色托卡长袍的中年汉子从甬道走出来,他身后还跟着一群奴隶。

奴隶手脚麻利地在斗场中心钉了三个木头十字架,然后三个四五岁大的懵懂女孩被绑在十字架上。

又过来三个奴隶,各提一个大陶罐,将里面粘稠的液体对着三个女孩兜头倒下。

两个白人女孩呜呜哭起来,那个红铜色皮肤的马人女孩只愣了一瞬间,便张开缺了几颗牙的嘴巴,贪婪吮吸流淌到唇边的褐色液体,脸上洋溢着满足与快乐的神情。

没一会儿,一股甜腻、腥臭、腥甜的混合气味向丹妮这边扑来。

“给位伟大的鹰身女妖之子,今天的开胃菜是‘饿熊之爱’。三个奴隶身上分别淋上蜂蜜,新鲜的人血,腐烂的鱼虾,然后由我们的巨熊布鲁托挑选最喜爱的食物。你们说,饿熊先生会最先选择那一个呢?”

主持人向对面的兽栏猛一挥手,一边向甬道后退,一边大声吆喝:“现在,有请我们饿了0天的巨熊,布鲁托二十八世!”

“吼!”如实质的音波扩散全场,让正欢呼的吉斯人都安静下来。

铁栅栏刚吊起一半,三米高的大黑熊便急不可耐地从缝隙中钻了出来,巨大的力量让手臂粗的钢铁栅栏都微微变形。

“咚咚咚”巨熊四肢着地,竟奔跑如飞,在泥土地面带起一溜儿红色烟尘。

它几乎一瞬间的犹豫也没有,径直奔向那个还伸长舌头舔舐蜂蜜的马人女孩。

“咔嚓!”

巨熊嘴巴有脸盆大,好似咬断一节甘蔗,汁水从毛茸茸的嘴巴边滴落

“呕!”丹妮蹲在地上,呕吐物、鼻涕、泪水一齐往外喷。

“嘿嘿嘿,这个维斯特洛婊子被吓到了。”克拉兹尼笑嘻嘻对身边善主说。

“卡丽熙,您没事吧?”马人侍女扶住丹妮问,乔拉、白胡子也紧张看向她。

“没没事”丹妮没起身,蹲在地上闷闷地说。

攸伦津津有味看着巨熊啃完三节甘蔗,笑嘻嘻对格拉兹旦说:“善主大人,这个节目虽然精彩却不够刺激。

我其实也蛮喜欢看决斗士比赛,航海途中很寂寞,我便用鲜血招来一群鲨鱼,再把同样数量的水手丢入大海,每人一柄弯刀,一件被鲜血浸泡的衣服啧啧啧,那才叫过瘾。”

“嘶——”珍珠流苏的格拉兹旦吸一口气,摸着肥厚的下巴品评道:“不错,不错,想想都刺激,都让我有了一种建立水上角斗场的想法。不过,你一直在大海上,一直这么玩下去,怕是水手不够用啊!”

“嗨,你忘记我的职业啦?”攸伦不在意地摆摆手,笑道:“对我们铁民来说,大海上所有的东西任由我们取用,财宝、女人、男人只要强取过程中‘节约’一点,多少‘角斗士’找不到?”

“攸伦,你再开口说一句话,我立马让你下去亲自为大家来一场精彩的表演。”丹妮站起身,对着他结痂的脸就抽了一巴掌。

攸伦蓝色右眼中的慵懒笑意变为恶毒,丹妮冷冷看着他,“敢躲一下,敢反抗一下,我就剁掉你一只手。”

说完,她便在攸伦滴淌毒液的眼神下又“噼噼啪啪”抽了他七八个耳光。

手都打红了,攸伦脸上血痂破裂,有血水渗出。

整个过程中,善主们都在一边笑呵呵指指点点。

等丹妮发泄完情绪回到座位,克拉兹尼才笑着对满脸血污的攸伦说:“其实我们也有超刺激的节目,之前的‘饿熊之爱’只不过是开胃菜,接下来登场的是——”

“大狗熊与小女孩!”主持人的大喝声遮盖了善主大人的话,“接下来让我们看一看,巨熊布鲁托能否保住自己的名号,有请我们最最凶悍的贱表子——”

第96章 贱表子

“善主大人们管巨熊叫‘布鲁托’,狮子叫‘哈迪斯’,大象叫‘安琪拉’上一头棕色巨熊为‘布鲁托二十七世’,它死在角斗士的长矛之下,由目前这只黑色巨熊继承布鲁托的名字,布鲁托二十八世。”弥桑黛小声向丹妮介绍道。

丹妮指着缓缓从甬道走出的的黑发小女孩,问:“她叫什么?干什么的?”

那个女孩与弥桑黛差不多大,不超过十岁,黑色齐耳短发,白人皮肤,五官普通,眯眯眼,还带着点婴儿肥的脸颊如贝沃斯的肚皮,有一道道纵横交错的浅色疤痕。

“她就叫‘贱表子’,格拉兹旦·莫·厄拉兹善主大人豢养的刺客,也是一名强大的角斗士。”弥桑黛说。

“贱表子”丹妮喃喃低语,“那肥猪心倒是大,或者,对自己调教奴隶的技能信心十足?”

贱表子赤着脚,上身亚麻短衫,下摆被腰带束缚得紧紧的,一柄30长的短剑挂在腰带上,下身穿着一条蓬松的灯笼裤。

几句话的功夫,主持人已经退下,下方斗场开始上演一场绝对不相称的战斗。

贱表子似乎将全身力量由一只脚承受,另一脚足不沾地,微微悬在地面几厘米上方,单手握剑指着巨熊。

“水舞者!”乔拉低声惊呼。

三米高的黑毛巨熊完全没将那个比自己腿弯还矮的女孩放在眼中,三节“甘蔗”不能让它饥饿的肚皮得到满足,“开胃甜点”反而让它饥火更盛,只想再次进食甜美的“甘蔗”。

“吼!”巨熊张开血盆大口,如之前一样,一嘴巴咬下去。

但贱表子不是绑在木桩上的女孩,她不仅可以躲闪,而且动作极为迅敏。

丹妮几乎没看清她做了什么,但觉眼前一花,小女孩来到黑熊右侧,让巨熊啃了一嘴红泥巴。

嗯,泥土松软的地面都出现脸盆大的一个小坑。

接下来贱表子的动作丹妮终于看清楚了,好似轻巧的猫咪,她一步跳上巨熊右掌,沿着手背、手腕、小臂、上臂一路狂奔,犹如在平地上百米冲刺,狂风一般来到巨熊后脖,手中利剑猛地刺下去

“不好!”刚看到贱表子奔跑的动作,白胡子便猜到她的想法,勃然色变道:“她人小力弱,短剑无法穿透后颈——”

整个过程太快,老人惊呼尚未脱口,剑已刺下,比白胡子猜想的结果更差,似乎卡住骨骼,细薄剑刃入肉并不深,而巨熊吃痛,怒吼一声,声音如炸雷震响,同一时间铁锅大的巨掌向后脖拍去。

“啊——”丹妮惊呼。

下一刻惊叫戛然而止,原本蹲在巨熊后脖的女孩好似一片树叶,被熊掌带来的狂风吹得飘落不对,飘落的方向不对,女孩落在巨熊面庞正面。

从天而降短短一两秒钟,丹妮看到银芒连闪三下。

“嗷~~呜——”巨熊一只手捂着脸惨嚎,黑色血水濡湿熊掌后背的黑毛,另一只手发了疯一般四处挥舞,好似在击打一名看不见的敌人。

而此时女孩已经退开五六米远,如之前一样摆出水舞者起手式,一只脚踮起,用脚趾承受身体的重量,另一只脚落在身后,微微悬在地面几厘米之上。

“静动结合,静中有动,看似静立不动,她却处于水舞者的步伐之中,后发先至,找到对手破绽,一瞬间发出致命一击。”白胡子喃喃道:“我错了,这名小水舞者走一步看三步,她刺入巨熊后颈那一剑只用了六成力,而非认错部位,刺中骨骼。”

贱表子手中的短剑依旧指着癫狂的巨熊,但此时剑尖殷红,有鲜血滴落,在她与巨熊之间,还有一个拳头大的黑色鼻子,巨熊的鼻子。

“黑熊的视觉与嗅觉被废!好狠辣的手段,一瞬间,三剑皆命中要害,力量速度具备。”大熊骇然道。

“喂,贱表子!”格拉兹旦突然站起身,扶着围栏身子前倾,向斗场大喊:“贱表子,你还楞在那干什么?老爷们可不是来看狗熊嚎叫的,立刻去杀了它,或者被它撕碎。后面还有十几道节目等着登场呢!”

“贱表子,杀了它!”

“贱表子,杀了它!”

主持人拿着个铜皮喇叭大喊,渐渐的,三千观众从座位起身,跟着一齐叫喊,滚滚声浪好似催命的咒语,迫不及待地要将一名无辜孩童拉入地狱。

“畜生,畜生!”白胡子的白胡子都快气得翘起来,手中的硬木拐杖在红砖地面“嗒嗒嗒”急促跺动,显示出其内心极不平静。

乔拉也面色阴沉道:“女孩力量太小,即便一剑洞穿眼窝也很难杀死巨熊,而巨熊只需击中她一下”

“善主大人,您的奴隶似乎已经胜利,决斗很精彩,不如我们看下一场吧?”丹妮对珍珠流苏的格拉兹旦柔声说道。

“那个维斯特洛表子是个心软的蠢货。”‘老朋友’克拉兹尼小声对身边善主笑道:“真正精彩的决斗才刚开始,她却说已经胜利?哈哈哈”

胖奴隶主粗嘎的嗓门很洪亮,压低声音也能让周围人都听见,小翻译弥桑黛黑脸涨红,金色大眼睛里满是不知所措。

她不知该不该向自己的新主人翻译旧主人的不当言辞。

“鹰身女妖之子的传统:斗兽场未完成的决斗,绝对不能中途停止。”格拉兹旦严肃拒绝道。

说完他便向着主持人方向一抬手,主持人向周围吆喝一声。

“咔嚓咔嚓”

观众席第一层离开出来一群弓弩手,他们在上方分散围住斗场,箭矢直指下方踟蹰不前的贱表子。

那女孩也注意到头顶多出来的弓弩手,明白善主大人对自己的谨慎非常不满了。

于是她踮脚轻盈地上前,绕到巨熊后臀刺了一剑,待疯狂的黑熊转身挥舞手臂,贱表子一矮身,从巨熊咯吱窝钻入过去。

来到黑熊正面,女孩佝偻着身子,轻轻踢了它肥厚的肚皮一脚,巨熊察觉敌人来到自己身前,张开双臂,好似饥渴的丈夫,猛地扑向身穿情趣内衣、还在床头向自己搔首弄姿的漂亮妻子

“嗖——“女孩佝偻的身子弹簧一般弹起,整个人犹如拉圆的弓弦上的箭矢被突地放开,极速后退三米远。

“啊——”丹妮惊叫,女孩速度虽快却依旧在巨熊扑击范围内,下一刻她将被巨熊头颅压成一滩血泥。

但她猜错了,女孩闪电般后退的动作猛地停住,像跳芭蕾舞似的一个旋身,她来到巨熊肩膀位置——肩膀比脑袋矮,脑袋能砸到她,肩膀却刚好贴着她的衣服砸落在地。

“卡嘎——”一声清脆的骨骼断裂声与巨熊凄厉嚎叫同时传入丹妮耳中。

再看向斗场,巨熊趴在地上,鲜血像拧开的水龙头一般,迅速染湿大片土地,贱表子面色惨白,脸上、额头上渗出豆大冷汗。

贱表子半蹲在巨熊前伸的手臂与脑袋间,右手弯曲不正常的锐角,卡在黑熊脖子之下。

女孩一声不发,只努力挣扎着从无意识抽搐的巨型身体间爬出来,三米高的黑熊趴在地上,嘴里“赫赫”有声,却再也无法站起来。

整个斗场死一般安静,实在是整个过程发生得太快,几乎来不及眨眼,“大熊与小女孩”的游戏便结束了。

“那头熊怎么死了?”

“是贱表子赢了?”

“她做了什么?”

慢慢的,斗场响起一片蜂吟般的讨论声,吉斯人激动得手舞足蹈。

“不简单”白胡子神色郑重地看着那个一瘸一拐走向甬道的小女孩,缓缓说道:“我忽视了一点,她并非新手,经验丰富得让铁人也心生怜悯。”

乔拉苍白着脸点头认同,“她知道自己刺不穿黑熊的皮肉,只能借助黑熊自己的冲击力,将剑放在正对眉心的地面她的右手说不定已经废了,骨头也不知碎了多少。”

“哈哈哈”格拉兹旦得意大笑,向着攸伦问:“怎么样,够不够刺激?”

攸伦蓝色的眸子里惊骇未消,轻轻点头,并不说话。

“我就说吧,好戏还在后头,”胖奴隶主又对着丹妮说,“贱表子可不是一般人,狂暴的野牛都不知被她杀了多少,布鲁托二十八世也算死的不冤。”

丹妮心中一动,想到第一次与克拉兹尼见面时,他曾说,力量并不是最重要的,牛的力量够强,却被9岁的女孩轻易杀死

看来他当时说的那个女孩便是贱表子了。

才9岁

突然间,丹妮叹口气,觉得自己再也没资格大喊“谁敢比我惨”了。

世如烘炉,多少人在炼狱中挣扎,不缺你一个,也不多你一个。

之后的又进行了一场稍微正规的角斗士比赛,0vs0的团体赛,20名光着膀子的奴隶拿着刀剑互砍,血浆四溅,断肢乱飞,头颅咕噜噜在地上滚动。

喊杀声、哀嚎声不绝于耳,丹妮好似来到《群尸玩过界》的世界,恶心得想呕吐。

20人的混战之后,斗场红色泥土变成泥泞的湿地,被血液染湿。

丹妮心想,也许红色土地原本并非红色的,也是被血液浇灌成血色的。

第97章 再见魁晰(求订阅)

下一场比赛在残尸被清理过后宣布开始,第一波出场的是一群架着战车的吉斯人,领头之人头戴夸张的古吉斯军团长礼仪头盔——马桶形青铜盔上插满五颜六色的羽毛,他的部下光着膀子,手执十多米长的黑鞭。

弥桑黛说他们是吉斯军团长鞭手,用手中长鞭管理帝国千千万万的奴隶。

随后一波人身穿华丽的烟黑色铠甲,不用小翻译解释,丹妮也猜到只是模仿瓦雷利亚龙王。

最后入场的吉斯人左手黄金盾,右手金灿灿短剑,头戴尖刺黄金盔,身穿金色无袖皮甲,黑色皮短裤,金色长筒靴,看着有点无垢者,但比无垢者更精致。

那些黄金人架着马车出来时,全场欢声雷动,连善主大人们也起身鞠躬行礼。

“他们是古吉斯黄金武士,军团最强战士,古吉斯帝国称霸大陆的根基唉,假的,模仿的。”乔拉摆摆手,面露鄙夷之色,嘲讽道:“鹰身女妖之子们沉浸在旧帝国的光辉中不可自拔,却忘记吉斯帝国已经覆灭5000年了。”

丹妮却兴奋起来,激动道:“难道他们也要比武决斗?”

“对呀,你看”乔拉指着斗场中心,三架马车靠在一起,车上几名吉斯战士正仪态庄重地相互递交金漆羊皮卷。

他说:“他们在模拟古吉斯帝国城邦战争前交换战书的仪式,等会就要开始战斗。”

“太好了,看吉斯人相互厮杀,比奴隶角斗更让我激动。”丹妮压低声音笑道。

最好所有吉斯人死光光,嗯,如果那八个善主亲自下场那便最好啦!

乔拉却嗤笑一声,“公主殿下,现在的奴隶主哪还有胆魄参加角斗?您看着吧。”

热烈的欢呼声中,三名吉斯“将军”高举羊皮卷轴,架着马车绕行斗场三圈,然后他们又依次从甬道退出。

另一边同时有三个闸笼“咯吱咯吱”打开,三群身披不同颜色披风的赤膊战士走了出来。

每一队大概50人,彩色披风代表吉斯军团长统领的长鞭手,黑色披风代表瓦雷利亚龙王,黄色披风代表吉斯军团最勇猛的黄金剑士。

然后50人用长矛、短剑、亚拉克弯刀、长鞭在狭窄的斗场忘我厮杀。

勇猛得一塌糊涂,完全不要命,好似自己的命和别人的命连一个铜板也不值。

比之前0vs0更残酷,之前干燥的土地完全成了一片泥沼,并非夸张,真成了雨后烂泥地。

下方演绎“真·限制级·血浆大片”,上方的吉斯观众热血上涌,似乎进入一种莫名的狂热状态:他们不是在看人厮杀,而是穿越5000年,成为古吉斯军团中的一员,横推瓦雷利亚自由堡垒,脚踩洛伊拿水巫师,安达尔骑士团在他们剑下哀嚎,300头巨龙横尸当场

真是一场爽到爆的热血运动。

丹妮的烦躁的内心莫名冷静下来,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真实而虚幻,事情在真实地发生,她却以看电影故事的心态进入上帝视角。

“这里是地狱,咱们回去吧。”突然的,她站起身,对乔拉等人说道。

她注意到自己随从的表情,只有白胡子、乔拉面露不忍,弥桑黛脸色蜡白,贝沃斯与马人却看得津津有味。

连姬琪与伊丽也被气氛感染,激动得大喊大叫,脸颊晕红。

“的确该离开,这种地方压根就不该存在于世。”白胡子赞同道。

善主们对丹妮的离去不以为意,克拉兹尼还和另一位善主大声嘲笑她软弱愚笨。

斗兽场里的厮杀太血腥,中午奴隶主仆人送来的食物丹妮一口没吃,白胡子与乔拉也没吃,倒是贝沃斯,大快朵颐,与那些善主一样,下方的血浆片似乎成了佐料,让他们的胃口大开。

回到海船上时,已经接近傍晚,丹妮随便吃了点水果与白面包填饱肚子,洗了个澡,又喂三条龙吃完晚餐。

天色依然昏暗,她却回房间休息去了。

躺在床上,丹妮辗转难眠,白天竞技场发生的事一幕幕在她脑海浮现,然后她又想到神色如岩石般坚硬的无垢者,甚至无垢者杀小狗、婴儿的场面也幻化在眼前。

最后,她又想到明天、后天将要做的事

她不停翻身,动作太大,不知何时把身边的伊丽都吵醒了。

嗯,马人侍女今天看了场大戏,心满意足,酒足饭饱,刚躺到床上便起了细微的“呼噜”声。

“卡丽熙,你睡不着?”她问。

黑暗中,丹妮轻轻“嗯”的一声。

片刻后,马人侍女迟疑着将手伸过来,问:“需要我帮忙吗?”

“帮什么?”丹妮疑惑。

“我向多莉亚学习了技巧,可以取悦您。”她一边说,一边把带着薄茧的小手伸入丹妮被窝。

愣了愣,丹妮才反应过来,红着脸侧身躲开,说道:“哎,不是这个,我在想斗兽场发生的事。”

卓戈的血盟卫死了,其他马人不敢去触碰丹妮的侍女,那三女久旷之下反而有点不习惯起来,有时候丹妮就看到多莉亚与她们

“喔,斗兽场怎么了?”伊丽声音平淡,没有被拒绝的尴尬与羞涩,似乎她刚才在询问“卡丽熙,你要不要喝水”。

丹妮一边在心中吐槽马人豪放,一边说道:“人该有底线,对美好事物的向往是人类区别与野兽的特质,善良、怜悯便是人类最美好品格之一。但我今天发现,太多人完全不像人。”

顿了顿,伊丽才轻声说道:“我不知道父亲是谁,可我有母亲与兄弟,他们全部死在卓戈卡奥的咆哮武士弯刀之下,但成为您的侍女后,我便完全将自己当成您的人。

在我心中,这便是世界运行的规律,我们都这样过来的,不知道怎样才能更美好。”

伊丽、姬琪、魁洛、卡拉洛四个并非卓戈卡拉萨的人,他们的卡拉萨被卓戈摧毁后,成为卓戈卡奥的半奴隶——地位高于奴隶低于卡拉萨的正式部民。

后来丹妮莉丝嫁给卓戈,四人加入她的小卡斯,方才获得卓戈卡拉萨的“户口”。

“我知道什么样的世界更美好,我也打算改变现在的世界。”丹妮说道。

“我相信你,卡丽熙,您是龙之母,不焚者,马神庇佑的奇迹之人。”伊丽握着她的手说道。

之后两人便没有了言语,又过去不到三分钟,马人侍女鼻息再次粗重起来。

丹妮瞪大双眼,看着黑洞洞的天花板,耳边传来木头船身微弱的吱嘎声,海浪击打船壳声,头顶的甲板有脚步声……

寂静中,她突然听到第三个人呼吸的声音,心中一惊,她半坐起身,看着黑暗之处,小声呼喊:“多莉亚?姬琪?”

“她们睡着了,”一个女人说,“都睡了。”

声音距离床榻非常近,几乎站在床边低头看着丹妮。

“shit,魁晰?”丹妮听出声音主人的身份,惊骇道:“你怎么也来阿斯塔波了?我的护卫呢,他们没拦你?”

“是我。”魁晰似乎又走进几步,丹妮隐约能看到黑暗中有个极其模糊影子。

“今天下午,我在冥想的时候,再次预见到有改变世界的大事要发生,我看到你的身影矗立在血与火中,脚下一片尸山血海。”魁晰淡淡道。

丹妮面色一变,颤声问:“你知道了什么?”

这个世界的预言术真特么可恶,老娘心中还只模模糊糊一个念头,你便被触动了?

“我什么也不知道,感到很不解,所以你能告诉我吗?”

魁晰的话让她大大松了一口气。

“我连基本的冥想法都不会,哪里懂什么预言?”她说道。

黑暗中,丹妮感觉魁晰正在打量自己,当她准备再次询问如何突破守卫防御的时候,魁晰说话了。

“丹妮莉丝,你要记住:要去北方,你必须南行。要达西境,你必须往东。若要前进,你必须后退。若要光明,你必须通过阴影。”

越往后声音越弱,最后一句几乎低不可闻。

丹妮心中一动,呼叫:“大黑,点灯。”

角落传来一阵锁链拖动的响声,黑龙自沉睡中缓缓醒来,暗红的眼珠像两颗夜明珠,“嘶——”

大黑嘴巴微微张开,喷出一条细长的火焰,房间内的黑暗立即被火光驱散,丹妮四望一群,却激灵灵打了个寒颤:门关着,插栓牢牢扣住,但房内完全没有那个带红漆面具女人的踪迹。

密室杀人案?

喔,不对,密室偷窃,密室闯入闯出?

魁晰怎么进来的?怎么离开的?

“偶买噶!”丹妮突然一拍脑门,低声叫道:“该死,八成是玻璃蜡烛!”

科学的方法无法解释便只能是魔法,玻璃蜡烛似乎有跨界沟通、投影的效果。

即便不是玻璃蜡烛也是类似的巫术。

为了验证想法,丹妮掀开毛毯,披了件衣服开门出去看了看,多莉亚与姬琪支了个矮榻睡在外间,走廊上,顶层甲板上还有四五个马人战士在来回巡视。

丹妮还看到白胡子在船舱入口放了个睡袋,听到脚步声,老人立即惊醒。

“公主殿下?”白胡子坐起身问。

“是我,你可看到魁晰?”丹妮问。

“没人进来,我能从脚步声中听出陌生人身份。”老人确定道。

丹妮的卧室原是格罗莱将船长室,位于第三层船舱最里间,进出只有一条道,而白胡子就睡在道边。

“唉,魁晰来找过我了。”丹妮叹息道。

第98章 离去

第二天清晨,丹妮照旧跟白胡子练习了300次挥剑劈砍的标准动作。

老人告诉她,她的动作虽然勉强算标准,但还没形成身体记忆,只要她一天还认为自己是武士,便要训练一天。

洗漱之后吃过一餐丰盛的早饭,丹妮脱掉宽松的练功服,换上彩绘皮背心、丝质短裤、马鬃绑腿,骑马皮凉鞋。

一条青铜奖章腰带系在小蛮腰上,侍女为她编好鞭子,并在末端挂上两个叮当作响的小银铃,一个代表她在不朽之殿打败半神不朽者,另一个则是攸伦贡献的。

战胜攸伦那一役,危险程度与惨烈程度远胜不朽之殿那一次,为自己增加一个铃铛,丹妮问心无愧。

今天她将骑着小银马去惩罚广场,上午交易完全,也许中午便要离开阿斯塔波。

阿戈与拉卡洛两位血盟卫位于前方,两人手里各擎着一杆大旗,绿底黑龙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

丹妮此时并没使用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旗帜,黑龙属于她的“本命”坐骑,绿色象征一望无际的大草海。

她骑着小银马随后,贝沃斯依旧选择步行,小跑着护在丹妮左侧,弥桑黛也骑着一匹小母马在丹妮右侧,白胡子驾驭一匹高大龙马在弥桑黛右侧,乔拉莫尔蒙押后。

在他们外围还有二十多骑咆哮武士,弯刀腰间插,长弓鞍上挂,清一色的月亮门发型让街上行人指指点点。

众武士后方则是长长一列马车,一百七十七辆马车,除了金银珠宝与翡翠玉石,还有六大捆虎皮,三百匹夷地精纺丝绸,上千罐藏红花、没药、胡椒粉、咖喱和豆蔻,八十桶夷都精品红、黑、绿三色墨水。

还有一桶填有蠕虫的去核橄榄,十二桶腌穴鱼,一批精美青铜器,十七只象牙眼睛,一马车玉海诸国的书籍。

除了以上珍贵的异族物品,还有几十车的黑米与葡萄酒,主要用来压仓底的,不算太贵重,是大航海贸易中最常见的货物。

浩浩荡荡蔓延一里远的车队在红砖街市引起不小轰动,丹妮没有派人护卫车队,它们已经在码头区被文书清点过一遍,所有权基本属于各大善主,在阿斯塔波完全安全。

八位善主与他们的子女妻子穿着托卡长袍,站在梯形金字塔最后一阶俯视从广场另一端骑马过来的丹妮。

惩罚广场站满无垢者大军,一排一排又一排,一动不动,像一根根木棍整齐地插在地上。

一共600个经过完整训练的的无垢者,他们戴着避雷针头盔。另外5000人光着脑袋,只配备了长矛和短剑,没有完成全部训练,没有头盔。

这些人中最小的还只是孩子,五六岁大,一脸稚气。

即便没有完成训练,他们也与真正的无垢者一样,站得笔直,目不斜视,纹丝不动。

丹妮一马当先,穿过无垢者队列,来到金字塔前,翻身下马,从马鞍上取下两个匣子,一一摆放在善主所在阶梯正下方。

然后攸伦也从马上下来,走过去将两个匣子打开,第一个匣子里有一卷图纸,正是攸伦亲自画的海图。

第二个里面铺着厚厚的密尔毛毯,上面放着一颗锈迹斑斑的青铜龙蛋。

攸伦抱着龙蛋左右看了看,发现重量与质感完全没错,便放下龙蛋,站起身向善主大人点点头,说:“没错,就是从我那儿抢走的龙蛋。”

“它是我的战利品!”丹妮纠正道。

“这颗瓦雷利亚龙王的龙蛋现在属于阿斯塔波!”格拉兹旦笑呵呵说道。

“那得先完成交易。”丹妮淡淡道。

这时已有文书小跑着爬上阶梯,将货物清单递交给善主。

见货物一件不少,格拉兹旦严肃道:“完成最后一件事,立即交易。”

“什么事?”丹妮内心砰砰直跳,面色却平静无波。

“你发誓,青铜龙蛋真的有活性,可以孵出龙来。”奴隶主板着脸大声说道。

丹妮心中一松,朗声道:“以瓦雷利亚后裔和坦格利安家族的荣誉,以七国女王的身份,我发誓,我从攸伦那得到的青铜龙蛋具有活性,在我手中一定可以孵出龙来。”

接着,她眉梢挑起,警告奴隶主道:“我是龙之母,激活了古瓦雷利亚传奇血脉,所以我只要付出一定代价,有非常大的几率孵出一条小青铜龙。

但你们如果要孵龙,不仅要找阴影祭祀,最好由真龙后裔,或者瓦雷利亚贵族来孵化巨龙。”

“我们也有瓦雷利亚血统。”克拉兹尼嘀咕道。

这也是实话,从魁尔斯到奴隶湾,再到瓦兰提斯,到除布拉佛斯之外的全部贸易城邦,其上层贵族都有瓦雷利亚血统,因为当年统治这些自由城邦的人便是纯血瓦雷利亚贵族。

拥有龙的龙王居住在瓦雷利亚首都,没龙的低级贵族或大贵族支脉被分封各地。

大灾变后,反而小贵族与他们的后裔活了下来。

其中瓦兰提斯的统治者血统最纯正,甚至超过坦格利安家族。

因为坦格利安在随后400年间,与其它家族有过很多次的联姻,瓦兰提斯贵族比较多,人口基数大,可以形成封闭而保守的遗传体系。

“我已经发过誓,该警告的也说了,现在可否完成交易?”丹妮问道。

“完成交易后,攸伦爵士是否自由?”格拉兹旦似乎问了个与当前话题很不相干的问题。

但丹妮明白,龙蛋很珍贵,比龙蛋有价值十倍、百倍的却是那张海图。

瓦雷利亚统治世界5000年,该搜刮多少财富?

无法想象。

有人推测,那里的金银比如今世界全部财富加起来还多。

瓦雷利亚统治世界5000年,靠的是什么?

龙与魔法。

真实不虚的龙,真实不虚的魔法。

大灾变之后400年间,多少探险家尝试过穿过烟海,希望去瓦雷利亚城邦寻找财宝与秘术?

无以计数。

《海贼王》中因为罗杰一句“想要我的宝藏吗”,开启了大海贼时代。

可罗杰的宝藏与瓦雷利亚相比,连根毛都算不上。

很遗憾,这些年来只有一个人从瓦雷利亚废墟出来,攸伦葛雷乔伊。

虽然他带回来的财宝有点少,可终究不是空手而归关键在于宁静号是一艘狭窄的长船,并非货船与大海船,能装载货物的空间相对而言比较小,攸伦也算满载而归。

如果格罗莱的赛杜里昂号能从瓦雷利亚废墟安然返航,其带回来的财宝能买下整个阿斯塔波,甚至奴隶湾。

海图固然价值连城,可善主更期待攸伦这个老司机能帮忙带路说实话,如果攸伦老实点,能对丹妮稍微有那么点儿忠心,她也想留下他。

可如果老司机不老实,故意把你往坑里带,其杀伤力比新手自己上路摸索更大。

在丹妮心中,攸伦一丁点儿也不值得信任,所以很遗憾,她只能放弃让攸伦带路的美好念头。

“我承诺过,回到陆地,便立即放攸伦与他的船员自由,”丹妮点点头,看着笑嘻嘻的鸦眼,“等我们出了阿斯塔波城门,你随便去哪都可以,不过,我依然建议你与我同行。

这里是奴隶湾,而你身上背着几十个城邦的通缉令,可别被人抓去当了奴隶。”

“我晓得,但我更渴望真正的自由。”攸伦随意道。

“那随你吧。”

听到他们两人的对话,格拉兹旦满意地笑了,在他的示意下,“老朋友”克拉兹尼快步走下阶梯,来到丹妮身边,高举一根鞭子,朗声道:“善主说,成交!”

“成交!”高高阶梯上的珍珠流苏的格拉兹旦大声附和。

“成交!”

“成交!”

八位善主,八声“成交”,所有无垢者与附近围观的吉斯人,都看见也都听见了。

“成交!”丹妮点点头,向身后一挥手,原本站在财宝与海货箱子后面的马人依次退开。

然后,她从克拉兹尼手中接过那根名为“鹰身女妖之指”的鞭子。

黑色龙骨精雕细琢成的30长鞭柄,两头镶嵌黄金,一端为黄金球状的女人头,口中有象牙做的利齿;另一端连着八条细长皮条,皮条末端有一个镀金鹰爪。

手感很微沉,它代表的意义更沉重——3600名无垢者的控制权。

就像房产证。

在克拉兹尼急切翻看海图的时候,丹妮爬上小银马,站在马镫上,“鹰身女妖之指”举过头顶,无声地围着广场转了一圈。

最后,她故意用生涩的,好似刚学会的瓦雷利亚语大喊:“你们现在属于我,龙之母的子民,全体都有,五人一排,跟着我,向新的世界、新的未来进发。”

丹妮一马当先,身后跟着排列整齐的无垢者,五人一排,长长的队列蔓延三四公里。

草草查看过一遍海图后,克拉兹尼面带讥嘲地对身边的攸伦道:“那婊子的几句话肯定练习了一晚上,说得还不错,太监们都听懂了。”

攸伦张张嘴巴,很想说“人家正统瓦雷利亚后裔,又在西大陆自由城邦生活了十几年,你们如何认为她不会瓦雷利亚语的?”

可不远处白胡子正提着一个大盒子,虎视眈眈看着自己,鸦眼摸摸鼻子,低声道:“有没有兴趣合作一次?”

“此乃吾之所求!”克拉兹尼眸中闪过一道精光。

“那咱们回见。”鸦眼蓝色右眼带着亲切温和的笑意,是那么让人信服。

“攸伦,你的船员正等在城门外,快点去吧。”老人冷冷道。

攸伦点点头,翻身上马,奔驰而去。

白胡子回过头,对着奴隶商人说:“丹妮莉丝女王让我为善主大人带来一份礼物。”

第102章 兵临城下(求推荐票,求订阅)

攸伦笑嘻嘻竖起一根手指,轻声道:“我的要价并不高,一艘长船,一个可以控制巨龙的武器只需要一条船,太值了。”

“即便你没明说,我也能猜到,那件武器一定在那女人手中。”格拉兹旦懊恼地一拍巴掌,嚷道:“没想道我们都低估了她,故意装作不会瓦雷利亚语,还故意隐瞒真实的财富。否则,以她对无垢者的渴望,我们一定可以将那件控制龙的武器诈出来。”

克拉兹尼面色一阵青一阵红,咬牙道:“马上给凯渊送信,让他们——”

“他们能怎样?”攸伦摆手打断他,讥笑道:“现在那贱人有一万三千无垢者,凯渊奴隶士兵拦得住?”

“不需要战争,近一万五千人的大部队需要的吃喝她肯定承受不起,我们逼迫她用那件武器到底是什么?快告诉我!”

见攸伦还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儿,格拉兹旦眼神危险起来,威胁道:“记住你的身份,不要逼我们做善主们非常愿意做的事,如果在城外,如果在大海上,让我逮着你,一定会将你调教成最听话的奴隶,哪怕让你舔我你也会甘之如饴。”

如果在大海上,如果我的宁静号还在,你们八头肥猪一起上,我也能轻易将你们胯下那玩意儿割下来献祭风暴之神!

攸伦心中闪过恶毒的念头,却还是摇摇头,道:“一条长船,我告诉你们所有的事。同样的,让我和我的船员有栖息之所,才是我们接下来合作的基础。

就如善主大人所言,到了大海,谁也不知你们会不会遵守约定,没有自己的船,我绝对不会再去探索瓦雷利亚遗迹。”

八名善主相互对视一眼,很快便在默契中做出决定,由克拉兹尼出面承诺道:“一艘新吉斯军舰。”

海上船只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种便是如丹妮乘坐的赛杜里昂号那样,平底胖肚子大海船,载货量大,在风暴中不容易翻船。

缺点与优点同样突出,太过巨大,完全靠风力航行,速度慢,无风容易趴窝。

第二种是军舰,多数为船身狭长的长船,有风力与划桨两种动力,船头撞角特别加固过,在接舷战中,可以如刀锋般“刺入”对方船身,既杀伤了敌舰,也形成稳定的“跳板”。

武装长船主要为夺取制海权服务,因为对建造海船的木材要求极高,旗舰级的武装长船造价也极其昂贵。

权游版本的“赤壁之战”后,瑟曦为了重建王家舰队,花了100万金龙,也只打造了十多条武装长船。

不过武装长船船身狭小,无法装载太多货物。

攸伦大劫了那么多东方商船,丹妮却没在宁静号上发现一匹丝绸、一罐香料,显然那些“廉价”的东西他都扔了,放不下。

第三种类似黑胡子格罗莱船队中的“夏日之阳号”,有船帆,有划桨,有巨大的货仓。

划桨商船。

有一定护航能力,但速度相对较慢,冲击力弱,无法取得制海权。

此时克拉兹尼承诺的新吉斯军舰,便是标准的武装长船,也是攸伦最想要的船。

“喔,新吉斯武装快船?”攸伦来了兴趣,靠在椅背上的身体变为前倾,好奇道:“新船还是旧船?多少条划桨?”

“三百条划桨,服役10年以上。”奴隶主道。

“10年?”攸伦皱起眉头,木壳船并非不能使用10年以上,关键在于“服役”,说明它一直在与海盗作战,受过不知多少次伤。

也许新吉斯铁军团淘汰后,低价转手给了阿斯塔波人?

“也行。”他缓缓点头,说道:“那是一支龙之号——”

“呜——”

低沉苍凉的号角声如水波,涟漪扫过金字塔顶层花园,扫过整个阿斯塔波城。

“龙之号角?!”攸伦震惊起身,几大步跑到半米厚的花岗岩围墙边,只向城门外看了一眼便面色大变,“该死的,你们这群垃圾吉斯人一点防范意识都没有?一万大军都特么到城门口了,居然还没人过来通知?!”

格拉兹旦的大金字塔距离城门只隔着一座骄傲广场,200多米的距离,站在100米高的塔顶,可以清晰看到城外黑压压一片利剑出鞘的无垢者。

“报!”

攸伦话音刚落,便见一名披着黄丝披风的吉斯卫兵气喘吁吁爬上阶梯,带着哭腔说道:“善主大人,不好啦,维斯特洛女王带领无垢者打过来啦!”

“什么?”原本还在异变中没回过神的善主闻言震恐,不可置信道:“她疯了?为什么要这样做?”

克拉兹尼踉踉跄跄从高背木椅上跑下来,身上华丽的托卡长袍立刻滑落肩头,只往下方看了一眼,他便如软泥一般瘫软在地。

“这不可能,这”他失神喃喃自语,“昨天她还送了我们每人一根珍贵的龙骨权杖,怎么会来攻打阿斯塔波?”

攸伦心中一动,急切问道:“什么时候送的礼物?”

“离开前。”

“狗屎,你们这群傻瓜,那是宾客礼物,代表宾客关系的终结!”攸伦气急败坏,这么明显的暗示他们都没察觉?

你们这群贪婪的奴隶主几乎榨干她身上每一枚金龙,傻子才会送礼表示感激。

“她没有立即攻击,”格拉兹旦猛然惊醒,好似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一般,揪住报信卫兵的衣领,咆哮马附体般向他大喊:“她是不是想敲诈回家的路费?”

“不是啊!”吉斯卫兵头上直立黑红头发都乱了,流着泪嚎叫道:“完了,我们全完了,她一个铜板都不要,只是过来杀死所有奴隶主的。”

说着,他还举起一卷羊皮纸。

奴隶主拿过来只一看,文字用瓦雷利亚语书写,标题为《七大恨》。

前面几条对奴隶制血腥残忍、有背人伦、违反神灵教义之类的“恨”,格拉兹旦勉强还能理解,可最后,“阻碍文明发展”“有碍社会和谐”是个什么鬼?

攸伦也凑过来看了下,他也不懂文明发展与社会和谐是什么意思,只得摸着鼻子,猜测道:“坦格利安家族在三百年前便皈依七神教会,那婊子估计也信仰七神,对七神教徒,‘七’为最吉利的数字,所以硬是凑了七条罪责。”

“嘶嘎,嘶嘎——”

突然间,众善主大人直觉头顶一暗

“嘭!”

一声闷响,天空飘落片片“雪花”。

“龙,是她的龙。”攸伦抬头一看,就见黑龙在头顶50多米处盘旋,还有白色小纸条从天空洒落。

“我们赶快进金字塔。”结痂的脸庞似乎在隐隐灼痛,攸伦快步窜入石阶通道。

八个善主没他反应快,而且还是平生第一次见到真龙,不由抬头望天,整个人都痴了。

丹妮却一直在龙梦状态,除了在金字塔上方散发传单,她还想探查敌情。

毕竟,除了无垢者,阿波斯塔还有几千城防军,善主也豢养了一些奴隶兵。

眼见八个善主竟与攸伦在塔顶花园开趴体,而身边没有一个弓弩手,大黑立马从高空直坠而下。

“轰——”

汹涌的龙炎只一下便点燃三名善主和他们身后的六名仆役。

“啊啊”仿佛大梦初醒,剩下的五个善主连滚带爬,哭嚎着往甬道跑去。

“嘶嘎——轰——”

这次大黑认准目标,呼啸着从格拉兹旦头顶划过,留下七八米长的火柱。

“啊——”格拉兹旦的眼珠、鼻子在猩红龙炎中融化,好似遇到高温的蜡烛。

“嘶嘎——”

大黑盘旋着看到克拉兹尼和另外两名善主逃入通道,不甘嘶吼一声,向下一座金字塔飞去。

全城18座金字塔,每个金字塔上方都洒下500张名为《自由宣言》檄文:吾乃龙之母,奴隶制之憎恶者,自由之母亲,吾以一万三千无垢者大军与三条巨龙的名誉宣布,你们自由了,拿起手中的刀剑,杀死身边的奴隶主。记住,自由只能靠自己争取,哪怕高喊一声“我要自由,自由万岁”。

除了金字塔,丹妮并没在其它地方撒传单。

无垢者可以轻松攻下城市,可每座金字塔本身也是一座堡垒。

能识字的奴隶少得可怜,估计他们捡到传单也没几人能看懂,但奴隶主一定看得懂。

传单其实就是为吉斯人准备的,他们会把丹妮的信息传递给奴隶,比如,给奴隶战士增加更沉重的锁链,比如,鞭打奴隶意图让他们不敢反叛

奴隶是人,懂得察言观色,懂得主人最细微的一丝表情,懂得通过那丝表情判断他们的情绪——不懂的人早挂尸在惩罚广场中心的木台上。

当奴隶每次察觉到主人内心深处的恐惧增加一分,自己心中的恐惧便会减少一分,最终恐惧消失,他们开始鼓起勇气。

丹妮兵分三路,分别守住北面正门,靠近蠕虫河的东门,西边的码头区。

北面城墙之上,突然冒出一颗戴着铜盔的吉斯人,借着盾牌的阻挡,用铁皮喇叭向下方静立不动的军队大喊:“无垢者,保护你们的主人,保护你们的城市,杀掉那个背誓的维斯特洛婊子!”

五千无垢者如石雕一般纹丝不动,只有最前排擎着的白底黑龙旗在海风中猎猎作响。

第103章 阿斯塔波女王

正鼓动无垢者造反的人正是丹妮的“老朋友”克拉兹尼,他并非阿斯塔波第一奴隶主,黑龙没将他当成第一攻击目标。

从金字塔下来后,便第一时间带着八根老旧的‘鹰身女妖之指’来到城门上的高塔。

他躲在盾牌后方,举着龙骨长鞭大声呼喊。

曾经,八位善主使用各自祖传的鹰身女妖之指控制无垢者几十年,每一根长鞭都代表善主大人们对奴隶们的无上权威。

无数奴隶在那根鞭子下交付无底线的忠诚。

可现在

“嗒嗒嗒”回应他的除了军旗猎猎响动,便是一阵清脆的马蹄声。

无垢者队列中心无声无息向两边分开一条通道,丹妮骑着小银马缓步走到军队最前方。

距离城门大概30米,白胡子与弥桑黛跟在她身后,壮汉贝沃斯举着一面两米高、14米宽的木盾挡在小银马前方。

今天丹妮依旧扎着多斯拉克长辫,辫子上绑着三颗铃铛嗯,姬琪与伊丽一致认为她昨天下午征服了13600名无垢者。

也许,今日之后会再增加一颗?

不过她没穿彩绘马甲,而是披上一套光芒闪耀的华丽铁甲,腰间也悬着一柄剑鞘镶嵌七色宝石的双手大剑。

雕工繁复,上了瓷釉的鳞甲,胸口还雕刻了一条三头龙,左右两边的白龙与绿龙,中间的黑龙龙头,三条龙共用血红色的身体。

她的双肩还垂系着一袭纯白披风,披风如同无垢者的旗帜,其上用黑色虚线勾勒出巨龙展翅高飞的图案,披风很长,从她身后垂下,一直盖住小银马的臀部。

三头龙全身铠与宝石大剑都是魁尔斯铁匠公会送她的礼物。

嗯,在丹妮开办“巨龙动物园”时候,就像纺织女工送她各色绸缎,并为她缝制旗袍。

铠甲看着华丽,其实不怎么实用,甚至不是全身铠,面甲、喉甲、护手、裙甲、腿甲、护膝、铁靴都没有,实战中简直漏洞百出。

不过今天这种场合穿出来装装逼还是合格的,艳丽中带着几分英姿,气质飒爽不凡。

“克拉兹尼,省点力气吧。”丹妮对不死心、还在继续挥舞鞭子呼喊的奴隶主笑了笑,“噌”的一声拔除腰间大剑,斜指城门塔楼,高呼:“将士们,告诉奴隶主,你们是谁!”

“正白旗下自由的战士!”五千人齐声大喊,声音整齐洪亮,好似海潮席卷这座古老朽败的城市。

“自由!”丹妮举剑高呼。

“自由!自由!”

“咚咚咚!”

“自由!自由!”

无垢者有节奏用手中长矛击打地面,每敲击三下,便高呼两声“自由”,大半个阿斯塔波城都听到了。

城墙上的克拉兹尼面如土色,双眼中满是绝望与不可置信:明明说好的,无垢者不会被任何事物诱惑,金钱、女人、自由等等一切人世间的物品与精神欲望。

难道那婊子七神附体?

善主们可是训练了他们超过10年,早该磨灭奴隶们的个人意志才对。

“女人,你想要什么?”克拉兹尼躲在墙后大喊。

“我要奴隶主接受惩罚,我要阿波斯塔再无一名奴隶。”

“不可能,这里是奴隶湾,奴隶湾,奴隶湾!奴隶制度从鹰身女妖创造吉斯人开始便存在,瓦雷利亚龙王需要奴隶,自由城邦需要奴隶,大航海贸易需要奴隶,只要人类存在一日,便一日不可缺少奴隶。”

奴隶主好似在宣布一个普世真理,声嘶力竭,理直气壮。

“哈哈,这可由不得你们了,自由是需要血与火来争取的,我们有这个觉悟,你们呢?”丹妮轻蔑道。

“听到了吗?”她指着城内烟火升起的地方,“你们的奴隶王国在哀鸣,它就要死了,都不用我的军队亲自出手。”

丹妮的传单给了奴隶主恐惧,给了奴隶希望与勇气。

无垢者“自由”的呼喊好像火把点燃导火索,终于有人斩断心中的镣铐,开始起来反抗。

有着黑龙在天空充当侦察机,城里的情况对丹妮如掌上观纹。

“你背信弃义。”克拉兹尼有些恐惧地看了眼身边为自己举盾的奴隶战士,肥胖的脸颊极度扭曲,声音都变了调。

“我如何背信弃义?”丹妮好笑道。

“我们约定了,你去掠夺小城市,然后将奴隶卖给我们。”克拉兹尼朝城外吼了一嗓子,便回过头,退后几步,向不远处的吉斯卫兵招招手,指着自己的奴隶说:“他的眼神有问题,拿下!”

“我”奴隶战士噗通一下跪在石头城墙上,涨红了脸,几次张口想要辩驳,却说不出一个词。

因为在刚刚,他有过两个很不应该的念头:一脚把这个死胖子踢下城墙?或者,龙之母赶快让巨龙过来杀死这些吉斯人,那时我一定不阻挡。

完蛋了!如之前无数年、无数次那样,精明的主人看穿我内心的想法。

他绝望想到。

“站起来,不愿做奴隶们人!”丹妮适时大喝一声。

如果可以,她更想让五千无垢者来个《马赛曲》大合唱好吧,歌词一定要修改一下,不能反抗女王陛下的暴政

“我跟你们拼了!”那个奴隶战士猛地从浑噩中惊醒,好似被龙之母加持了战神buff,青铜盾挡住身前,不管不顾,埋头向奴隶主顶过去。

克拉兹尼一边往后退,一边惊恐大喊:“奴隶士兵造反,杀了他们!”

丹妮扶额,心中为他的智商捉急。

吉斯守卫捉拿那个暴动奴隶时,其余奴隶已经远远退开,可这会儿一听到奴隶主的叫喊,立时面色狂变,相互对视一眼,也不知谁起头,高喊一声“龙之母万岁”,几乎所有奴隶士兵都暴乱起来。

“龙之母万岁”的口号与喊杀声、哀嚎声在城墙之上连成一片。

“公主殿下,可以进攻了。”白胡子说道。

“说实话,我原先还准备围城两日的。”丹妮对老人苦笑道。

至少会砍伐树木,打造出一批攻城器械。

心中给黑龙下令,大黑一个孟扎子直坠而下,在城门楼上空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

“轰!”

几个吉斯人冒着熊熊火焰,哀嚎着从10米高的塔楼跃下,木头打造的楼阁也冒起滚滚浓烟。

“龙,真龙!龙之母万岁!”

奴隶们欢呼雀跃,吉斯卫兵本就低落的气势一泻千里,一些士兵竟丢掉武器,向金字塔方向跑去。

眼见吉斯人的箭矢好像秃子头上的毛发般稀少,弓弦像泡水的面条一样无力,丹妮直接让大黑落在城外大门前,由壮汉贝沃斯与魁洛几个巨龙守卫举着盾牌护在他头顶。

“轰——”

冒着淡淡烟气的龙炎将镶在城门边缘的铁板烤得红亮,阵阵浓黑烟雾从门板上升起,城门洞内响起吉斯人的惊呼声。

大黑的嘴巴就像焊枪,炙热的火柱在十几秒内便烧穿了厚实的木门。

“吧嗒!”城门后方粗大的硬木插栓被烧断,大门吱呀一声向两边打开。

“城门已开,冲啊!”灰虫子高举长矛,第一个向城门冲去,无垢者如洪水一般涌入古老的阿斯塔波城。

“嘶嘎!”大黑一跃而起,再次飞上天空。

“龙之母万岁,杀!”

通过黑龙的眼睛,丹妮看到无垢者与起义的奴隶好似一片灰色潮水,逐渐淹没这座古老的红城。

城墙上、街道上、无垢者曾经接受训练的广场上,都能看到一个个身穿托卡长袍的男女被砍杀,鲜血再一次浸染这片吞噬过无数灵魂的大地。

血债血偿,奴隶贩子与他们家人的鲜血,洗清了萦绕奴隶城邦不肯离去的亡灵们的怨愤,他们在仇人的哀嚎声中获得解脱。

不过,这个血债血偿的因果并没在今日终结,阿斯塔波吉斯人的鬼魂,取代了曾经奴隶恶灵的位置,他们在街道上、在广场上、在金字塔中徘徊着不肯离去,只有那个女人与她的龙的鲜血,能洗净亡魂身上的怨念。

但丹妮已经有了觉悟,今天她只是踏出了第一步,她的血与火之歌才刚奏响序曲呢!

“公主殿下,我没想到您竟这么有魄力,我们摧毁了无垢者的发源地。”白胡子感慨万千,“您是第一个敢用如此酷烈手段对奴隶制说‘不’的人,可维斯特洛怎么办?

您发誓只会用无垢者的力量行事正义之事,显然不打算靠他们夺取铁王座了——虽然我认为您回归铁王座本身便是最正义的事。”

“我没法回维斯特洛了。”鼻尖嗅到城里飘来的浓郁血腥与烟火气息,丹妮叹口气,“这这是开始,开始了便没法停止。

凯渊、弥林、新吉斯是第一波,瓦兰提斯、魁尔斯是第二波,依靠奴隶贸易维持城市运转的整个贸易城邦是第三波。

他们会不分先后地涌来,甚至结成同盟。

阿斯坦,我并非要摧毁阿波斯塔,或者杀死善主,彻底终结奴隶制才是我的终极目标!

今天我能给全城人自由,可明天只要我离开,新一批的善主大人会比春雨中的竹笋更快钻出地面。”

“那维斯特洛怎么办?”

老人明白她的话很正确,但维斯特洛才是他的家乡,他怀念自己的故乡,更不忍心热爱的国家被几个宵小之辈蹂躏。

“你说今年是鬼夏?”丹妮问。

“是的,我从学城学士那得到凛冬将至的警告。”老人说。

“11年的夏天过去,今年鬼夏,明年秋天,后年开始,会有至少持续四年的凛冬。

所以,你明白了吗?

如果我真的带着一万三千无垢者回到维斯特洛,带给七国百姓的不是和平与富足,而是堪比长夜的寒冬。”

看着老人震惊的面庞,她缓缓道:“人祸胜于天灾,而战乱便是最大的人祸!”

“陛下,您有王者的智慧与勇气,更有王者之仁慈,您就是预言之子,亚梭尔·亚亥的转世,天生的女王!”

此时老人眼中的丹妮,简直光芒万丈。

纵观这一生,他遇到过多少国王?

可直到今日方才得遇明主啊!

丹妮嘴角抽动几下,在老人灼灼目光下强笑着说:“城池已落入我手,咱们进去吧。”

四年期凛冬?

想的太美,长夜马上就要来啦,我去维斯特洛喂异鬼吗?

第104章 猪肉佬

早在出发前,丹妮便告诉无垢者,只有三种人可以杀:大于12岁的、身穿托卡长袍的吉斯人,对无垢者发起攻击的任何人,强健妇女、屠杀儿童的奴隶。

能穿托卡长袍的吉斯人多数与奴隶贸易有关。

普通吉斯人,即便是有资格穿托卡长袍的自由民,也只会在重要日子里穿那种束手束脚的衣服。

毕竟,平日里他们要工作,要养家。

如果有人敢攻击无垢者,即便是一个孩子也可以当场斩杀。

丹妮可没忘记,9岁的贱婊子在单对单中凭一柄短剑杀了一头三米高的巨熊。

这里是异世界,而非地球,即便在地球,也有ak·47玩得溜熟的孩子——呃,不是爱吃鸡的天朝小学生。

丹妮进城时,守在东城门无垢者也跟着进入城中。

随后,她在骄傲广场接见了乔拉与格罗莱船长。

乔拉统领3000无垢者攻打东门,格罗莱与600无垢者和几百水手驾驶四条船封锁码头区。

唔,黑胡子能做到这点主要因为有龙帮忙。

第一波攻击便是从海上发起的,大黑与小白、小绿三龙突击海港码头,凡是停在码头的海船,也不管它属于奴隶主,或者来此做买卖的商人,三条龙直接焚毁桅杆上的船帆与绳索。

之后白龙与绿龙也盘旋在海面上,以作威慑之用。

“公主殿下,除了金字塔,整个阿斯塔波城都被我们占领了。”灰虫子与乔拉向丹妮汇报道。

“敌我的伤亡情况如何?”丹妮问。

“无垢者有三十多人受伤,一个也没死,奴隶死了2000多人,吉斯人死了六千多人,这些并非最终数据,我们还不知道金字塔内的情况。”乔拉道。

“吉斯人战斗力这么低?”丹妮皱眉道。

“只有500名吉斯护卫,其他全是没武器的普通人,除了身穿托卡长袍的奴隶贩子,很多妇女孩童也”

无奈叹口气,乔拉声音低沉道:“城中的奴隶几乎失控,很多吉斯普通人被灭门。

那2000奴隶,真正死于正面战斗的不超过500人,剩下的,无垢者杀了一大半,一小半死在吉斯人家中。”

“我们已经尽力了,公主殿下。”白胡子看丹妮面色不好看,便出声安慰道。

乔拉点点头,道:“阿斯坦说的没错,15年前,泰温对君临的伤害超过现在10倍。”

“我明白了。”丹妮说了一句,开始安排善后事宜。

“灰虫子,无垢者的表现非常好。”

“谢谢您的夸赞。”灰虫子花岗岩般严肃的脸上露出一丝欢喜。

“接下来,你将所有参加战斗的奴隶带到惩罚广场。然后你麾下的队伍两分,除去受伤之人,三千人以50人为一小队,巡视街区,另外2000人清理战死者的尸体。

奴隶尸体抬到这儿,我为他们举行集体火葬。

吉斯人的尸体堆在骄傲广场,允许他们的家人过来认领,随他们用吉斯人的习俗下葬,但必须登记造册。”

“遵命!”灰虫子领命而去。

丹妮回过头,对乔拉道:“你那3000无垢者继续包围金字塔,不用进攻。”

“遵命。”

“格罗莱,你继续统领600无垢者,先去清查码头,弄清楚哪些海船属于奴隶主,哪些属于来阿斯塔波贸易的商人。之后,那些商人的货物也要进行分类,普通货物、奢侈品、奴隶”

“这”黑胡子格罗莱迟疑道:“检查商人的货物有些不合规矩,阿波斯塔属于开放型码头,不存在走私与偷税的情况。”

“我不允许有海船带着奴隶出海,你明白吗?”丹妮严肃道。

“那也没必要详细检查货物呀?”老海员不解道。

“我的龙是不是烧了他们的船?”丹妮反问。

“码头区所有海船都被烧掉船帆与缆绳。”格罗莱点头道。

“这不得了!”丹妮耸耸肩,理所当然道:“不查清楚货物种类,我怎么补偿他们?”

“喔,您还要补偿无辜商人的损失啊!”格罗莱恍然,看向丹妮的眼神中又增加了几分敬意。

安排好一切,丹妮回过头,看向身后属于格拉兹旦家的金字塔,眼神坚定道:“两天内,我们必须打下这座金字塔。”

金字塔不仅是善主的居所,还是物资储备仓库,城市中的粮食有八成藏在金字塔中。

话音刚落,金字塔第一层入口便走出一名身披长袍的白人老头。

“不要杀我,我不是吉斯人,我也是一名奴隶!”身穿考究白袍的老人高举双手叫道。

他分别用通用语与高等瓦雷利亚语说了两遍。

围在阶梯入口外的无垢者让开一条道路,让丹妮骑着小银马走过。

“你代表谁?”丹妮在老人身前七八米的地方停下,用瓦雷利亚语问。

老人跪下磕了个头,说道:“小人伊桑,是一名学者,原本为善主大人服务,现在代表克莱昂阁下与龙之母谈判。”

“伊桑,平身!”

“谢陛下。“老人依言站起身,动作流畅而优雅。

就连跪都跪的如此儒雅,看来还真是有学问的人。

丹妮好奇道:“克莱昂是格拉兹旦的儿子?”

“不,克莱昂乃阿波斯塔第一杀猪佬,之前也为善主大人服务。”伊桑老人说道。

“杀杀猪佬?”丹妮下巴都快掉了下来。

一身威武不凡骑士铠的乔拉上前一步,冷冷道:“既然克莱昂也是奴隶,为何还敢与解放奴隶的龙之母谈判?难道谈论是否继续当奴隶的事?”

“不不是的”老人气息一滞,闪烁其词道:“克莱昂阁下只想知道,拿下善主大人金字塔,他能得到什么奖励。

没奖励也行,只不过他虽也有奴隶身份,却有吉斯血脉,他的妻子与三个女儿也都属于吉斯族,所以”

丹妮指着无垢者队列中的一名琥珀色皮肤的战士,道:“看到了?他也是吉斯人,我反对的是奴隶制度,而非吉斯人。”

“喔”老人点点头,继续看着丹妮。

“还有什么事?我保证克莱昂一家安全。”丹妮道。

“真没奖励吗?”老人可怜巴巴地问。

丹妮

“说实话,他如果真控制了这座金字塔,索要奖赏也无可厚非,可我压根不知道该奖励他什么。

让他自己下来跟我谈,无论如何,我都不会伤害他分毫。”她摸摸鼻子无奈道。

“好吧。”伊桑点点头,走回大金字塔。

“克莱昂是一名投机客!”乔拉低声对丹妮说,语气中有掩饰不住的厌恶。

“也许还是一名栋梁之才。”丹妮道。

几句话的功夫,灰虫子手下的无垢者已经陆陆续续带来分散在城市各地的起义奴隶,有男有女,但无论男女都年纪不大。

他们依旧戴着或皮带或青铜的奴隶项圈,很多人脚上还绑着锁链。

下午灼热的阳光下,个个汗湿了破烂的麻衣,显得非常狼狈。

不过,当远远看到小银马上的丹妮,他们依旧激动不已,高喊“龙之母”、“龙之母万岁”,还有少量“米莎”夹杂其中。

丹妮笑着对他们挥挥手,用铁皮喇叭喊道:“先等一等,等人到齐。”

“龙之母!”

“龙之母万岁!”

得到丹妮的回应,即便很多人压根没听清她说了什么,也依然变得气势高昂,加大音量欢呼。

“公主殿下,他们出来了。”乔拉凑过来说道。

丹妮回过头,见一群奴隶排着队,瑟缩着从金字塔底层通道走出来。

与起义的奴隶不同,他们脖子上有奴隶项圈,脚上却没镣铐,有的人膀大腰圆,身体健硕,有的人衣服考究,皮肤保养得很好,还有一群涂脂抹粉、远远都能问到香水味的丝衣少年少女。

而在那群侍女打扮的仆人中,其中几个丹妮看着还很眼熟,她们应该为她提供过服务。

最后压轴走出来的,是一名黑红头发披肩的粗莽汉子,皮肤黝黑,不像纯正吉斯人。

一米七的个头,一米七的腰围,比丹妮腰还粗的臂膀,满脸横肉,塌鼻子,粗大鼻孔探出一撮直硬的黑毛。

不过他的小眼睛非常有神,给人一种很精明的感觉。

丹妮扫视一下一排排站在金字塔前的奴仆,震惊发现,竟差不多有两千号人。

两千多奴仆服务格拉兹旦一家,太奢侈了。

屠夫看到小银马上华丽骑士半身铠的丹妮,眼中闪过一道毫不掩饰的惊艳之色,紧走几步来到她身前,用蹩脚的七国骑士礼仪单膝跪地道:“小人克莱昂见过女王陛下,您比天上的明月更动人,比娜梅莉亚更英姿飒爽!”

“你也知道娜梅莉亚?”丹妮好奇道。

大概2000年前,洛伊拿亲王盖林尽起25万大军南下进攻瓦雷利亚人的自由堡垒,还用水系禁咒魔法淹没了一座城,淹死几十万人。

瓦雷利亚龙王被激怒,组成300条巨龙的超级部队,几乎焚干了洛恩河。

25万大军风流云散,盖林本人更是结局凄惨。

那25万大军由几十位洛伊拿诸侯组成,其中一位女王名叫娜梅莉亚。

在瓦雷利亚覆灭洛伊拿人的过程中,娜梅莉亚扮演了摩西的角色,带领几十万子民辗转多地,最终西渡抵达了维斯特洛南方的多恩领。

故而维斯特洛国王的完整称谓为“先民、安达尔人和洛伊拿人的国王”。

娜梅莉亚算七国最传奇的女英雄,女亲王。

比如,二丫的冰原狼便叫“娜梅莉亚”。

好吧,这个例子不太好,丹妮刚被屠夫夸赞为娜梅莉亚呢!

当然,以屠夫的见识,不应该知道维斯特洛的习俗才对。

“在女王陛下面前,小人诚惶诚恐,不敢撒谎,为了不在您面前失仪,小人特意向学者请教过七国的习俗。”屠夫克莱昂一点也不惶恐地说道。

“嗯,你是个老实人。”丹妮点点头。

老实屠夫打蛇上棍,立即很不老实地说:“小人就两个优点,老实,勇武。”

第105章 好女王怎能不养恶犬?(各位书友们,鼠年大吉!)

“金字塔中,你最先起义?”丹妮问老实人克莱昂道。

克莱昂从腰间掏出一张羊皮纸,咧嘴讨好地笑道:“我捡到这个。”

“你识字?”

“小人从小就是奴隶,不识字,但学者识字,刀架在脖子上,什么都肯说,什么都肯做。”

说着,他向身后那群膀大腰圆的奴隶指了指,道:“透过窗户,我看到城外的大军和您的龙,便联合厨房伙计响应龙之母的号召,用菜刀、杀猪刀砍死了格拉兹旦善主家的守卫。”

丹妮点点头,问:“我会宣布所有奴隶获得自由,还会奖励在起义中有重大功绩的人。你既然第一个主动向我索要赏赐,那便第一个奖励你,说说看,想要什么?不要担心,现在你是自由民,有自由表达内心想法的自由。”

“真的可以吗?”克莱昂眼睛一亮,急切道。

“当然。”

沉吟片刻,屠夫说道:“女王陛下下一步应该会北上,解放凯渊与弥林两座城吧?您还要回归维斯特洛?”

“有很大可能。”

猪肉佬双眼放光地说道:“我愿意向丹妮莉丝女王效忠,就像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公爵一样,替您牧守一方。”

换句话说,你想要阿斯塔波城?

这个要求看似大逆不道,其实比较符合这个世界的“国情”,特别是维斯特洛的习俗。

坦格利安家族直接统治的王领,在七国中面积最小,论富裕程度也不如河湾地、河间地和艾林谷地。

包括铁群岛葛雷乔伊公爵在内的七个公爵,在各自领地里都有极高的自治权。

比如,经常有公爵率领领地内的小贵族造国王的反。

一般情况下,小贵族与领地内的老百姓对自家公爵的忠诚度,远高于对铁王座上的国王,除非国王有喷火龙。

在这个流行分封制的世界,如果丹妮真离开阿斯塔波、离开奴隶湾,八成会在这几个奴隶城邦内留下几位公爵,或者国王。

所以,即便白胡子与乔拉都面色难看,却也没出言大声呵斥克莱昂。

“克莱昂,你很有上进心,这很好。”丹妮先鼓励他一句,然后说道:“但你该明白,在公爵之下,还有侯爵,伯爵,爵士,骑士,自由民。”

顿了顿,等屠夫消化她话里潜藏的含义后,丹妮才笑着继续道:“你想登顶金字塔,也得一步一个脚印地攀爬步阶梯。

当然,想要直接空降顶层花园也可以,比如我,我有龙,骑着龙可以无视地面一切障碍。”

克莱昂的脸色有些难看,他僵硬着问:“我只能成为骑士?”

白胡子面色更加难看,冷哼一声,对丹妮劝谏道:“维斯特洛的骑士代表的不止身份,还有高尚的品德,公主殿下,您要慎重。”

克莱昂眼角斜视老人,不自觉带上一丝杀机。

别说久经战阵的白胡子与乔拉,连新手丹妮也察觉到了。

这个猪肉佬是个狠角色!

“克莱昂,你也别怪阿斯坦太过耿直。我可以宣布,作为金字塔第一个起义的奴隶,你有高尚的品德,足以成为骑士。

但骑士还需要骑士技巧,穿着铁甲骑马作战的能力这样吧,你打下大金字塔,功勋卓著,我赐予你爵士身份,比骑士的爵位高半级,可愿意接受?”

克莱昂僵硬的大脸露出一丝笑容,高声叫道:“克莱昂爵士愿意。”

从某方面来说,克莱昂主动求爵还帮了丹妮一个大忙。

那便是打破阿斯塔波现有的政权构架,建立全新的,以丹妮女王为核心的“新·维斯特洛”政治格局。

简单来说,克莱昂无意中帮丹妮完成了一次“变法”运动。

之所以是“新”维斯特洛分封制很显然,某人一定会在其中掺杂太多来自大天朝的私货。

随后,丹妮将克莱昂带到惩罚广场中心的木头台子上。

那里悬挂着的奴隶尸体依旧没有解下,白晃晃的日头下,绿头苍蝇与肥大的白蛆在腐肉间钻动,没死透的奴隶还在无意识地抽搐,阵阵腐臭带着罪恶的气息弥漫四方。

丹妮忍着恶心,努力做出风轻云淡的表情,向木台四方聚集过来的奴隶与奴仆喊道:“大家都看到了?这便是奴隶,身不由己,命运不在自己掌控中,没有自尊与上进的权利,我们要终结的便是这样不该存在于人间的世界。

在这次奴隶起义中,屠夫克莱昂是第一批响应我的号召的人,他那依旧渴望自由的心让他做出合乎天理的选择——废除奴隶制。

他为全世界至今还在身体上、心灵上戴着镣铐的奴隶做出了榜样。

他不仅解放了自己的心灵,还解放了大金字塔,2000奴隶在他的带领下,推翻阿波斯塔第一奴隶主家族的统治。

为此,当他向我寻求封爵的时候,我答应了。

现在,当着所有人面,克莱昂爵士将成为第一位在一天内由奴隶变为贵族的男人。”

丹妮环视一圈,现场一万多奴隶一片寂静,他们都目光复杂看向兴奋向众人挥手的屠夫。

“克莱昂,你知道晋升爵士的礼仪吗?”她低声问。

“知道一点。”

“好吧”丹妮端正面容,大喝道:“克莱昂!”

屠夫愣了愣才一脸激动跪在她身前,“我愿向丹妮莉丝女王效忠。”

“噌!”丹妮抽出腰间长剑,剑尖放在克莱昂肩膀上,问道:“你可愿意为解放奴隶的事业奋斗终生?”

这誓言和学者告诉他的有些不对呀?

克莱昂只呆愣几个恍惚的时间,便感觉脖子处有些刺痛,猛地一个机灵清醒过来,待看到丹妮女王不耐的眼神,他立马高声叫道:“我愿意!”

丹妮压在他脖子边的剑刃往旁边移了移,笑道:“你可愿成为奴隶解放运动的急先锋?”

“我愿意!”

mmp,我的脖子在流血?

好痛!

原来,维斯特洛贵族宣誓时,架在肩膀上的利剑是这么个用途

“你可愿意成为奴隶义军的代表?”丹妮又问。

“我愿意。”

“很好,我明白了你的决心,爵士。”丹妮将边缘染上些许血丝的剑尖换了个肩膀,庄严宣布道:“我现在赐予你‘碎镣爵士’,你也可以选择‘碎镣’为自己的姓氏。

用你的杀猪刀斩断鹰身女妖爪子下方的奴隶镣铐吧,我的碎镣爵士克莱昂!”

吉斯人号称“鹰身女妖之子”,而阿斯塔波的标志便是爪子抓着打开镣铐的鹰身女妖。

至于姓氏克莱昂家族几代为奴,压根没姓,用封号作姓也算丹妮之前的计划。

“我,克莱昂·碎镣,以碎镣爵士的名义发誓,此生必将用自己的生命守护我的誓言!”克莱昂乐的裂开了肥厚的大嘴巴。

说实话,他虽向丹妮求取阿斯塔波公爵的位子,但内心深处并没多高的期望度。

毕竟,现在统治阿斯塔波的人是拥有无垢者与龙的丹妮女王,凯渊、弥林都还没影儿呢!

他最想要的其实是高人一等,作为奴隶中唯一爵士,自以为此时的身份已经算丹妮女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他达成自己的目标,真的很开心,暂时也很满足。

“为碎镣爵士欢呼!”丹妮长剑归鞘,带头鼓掌。

“丹妮莉丝女王万岁!”

“龙之母万岁!”

“碎镣爵士,碎镣爵士!”

下方响起杂乱的呼唤声与拍巴掌、跺脚声,还有锁链碰撞的脆响。

闹腾了好一会儿,丹妮双手下压,指着钉在十字架上的尸体,对克莱昂道:“碎镣爵士,你替我斩断他们的枷锁。”

“遵命!”

在万众欢呼中,热血上涌的屠夫爵士拔出腰间杀猪刀,手脚麻利砍断绑在奴隶手腕、脚腕、脖子处的麻绳与长钉。

那熟练的刀工,还真有几分凌凌漆的风采,不愧是阿斯塔波第一猪肉佬!

丹妮单膝跪地,亲自解开奴隶脖子上的项圈,每解开一个项圈,她便高举过顶,让台下所有奴隶都看到,接着抛到地面,朗声道:“我宣布,你们获得自由,将自由民的身份回归神灵的国度。”

一连十几具尸体,她洁白的双手沾满污血、碎肉和几条肥蛆。

“龙之母,龙之母”

“米莎,米莎,米莎!“

下方的奴隶激动得热泪盈眶,渐渐的,龙之母变成了“米莎”。

嗯,米莎在古吉斯帝国的吉斯卡利语中,意为“母亲“。

现场热烈的气氛,将原本有几分作秀意味的丹妮也感动了。

唉,也不能只想着统治世界、建立不朽的黄金家族,我该给这个世界带来一些更美好的东西。

废除奴隶制,就是其中一个目标!

这一刻,丹妮心中的觉悟,升华为一种坚定的信念。

她拍拍新晋爵士的肩头,下令道:“克莱昂爵士,现在我交给你一项光荣的任务,带领你原本的厨师部下,去各个金字塔招降纳叛,不必亲自上阵,你可以招募100人的爵士卫队。”

侧头看看肩上血污泥垢,克莱昂嘴角抽动几下,僵硬着身子道:“遵命!”

“爵士,你要明白,爵位因功提升。”丹妮意味深长道。

话中暗示的意味太明显,屠夫爵士眼前一亮,兴奋道:“保证完成任务!”

脏活累活交给野心勃勃的碎镣爵士之后,丹妮继续自己光鲜亮丽的表演秀。

她先是一通感情真挚的演讲,主要表达对奴隶制发自肺腑的痛恨,与对为奴之人的深深同情。

然后如同对待马人奴隶与无垢者一样:想要摆脱奴隶身份,必须自己争取。

嗯,参加暴动的奴隶与其他阿斯塔波人被无垢者卫兵隔离开了。

战场起义的奴隶已经付出血的代价,丹妮依次从他们身边走过,无垢者为他们解开锁链与奴隶项圈,她大声宣布:“你们用自己的双手与勇气赢得了自由。”

除去战死的2000奴隶,还有大概5000多暴动的奴隶活了下来,他们都是被无垢者带过来的。

而无垢者在街区宣布丹妮的政策后,骄傲广场还围观过来一两万吃瓜的奴隶群众——他们的主人不敢再羁押他们。

对于这些不作为,只捡现成便宜的“聪明人”,丹妮并没为难他们,只要求与昨天的无垢者一样,大喊“我要自由”即可。

几乎所有人都喊了。

嗯,“几乎”便意味着还有人不愿成为自由人。

第106章 丹妮与丹妮思

为几万人解开镣铐,丹妮忙碌了三四个小时,眼见夕阳西坠,天幕变得靛青,广场升起几百只火把,她无奈找来100名无垢者帮忙解奴隶项圈。

即便如此,听说龙之母在惩罚广场解放奴隶的奴隶络绎不绝涌来,丹妮只能宣布,今日天色已晚,你们看不清我的脸,我也看不清你们的真诚而激动的表情,咱们明天一早再来继续吧!

奴隶们一想,也对,难道一次得见天颜的机会,咱不能浪费了,先自己解开手链脚镣,明天再过来“蹭解”奴隶项圈。

丹妮没有弄清城内吉斯人的详细情况,故而并没立即“打土豪分田地”,新解放的自由民,或者在广场、街道上搭帐篷应付一宿,或者回原主人家,但不允许伤害房屋主人。

期间乔拉派人多次过来向她禀告,他与碎镣爵士打破一座又一座金字塔。

乔拉带领无垢者守在金字塔外部,既给敌人威慑,又防止敌人逃跑,而碎镣爵士则负责喊话,让金字塔内的奴隶造反,必要时亲自上阵。

到半夜时分,他们已经打下五座金字塔,全都是内部奴隶发生暴动,然后克莱昂与他们里应外合。

那些金字塔好似长在阿斯塔波身上的脓疱,被一个个挤爆时,丹妮莫名有一种轻松与舒畅的感觉。

当晚最后一件事便是为死亡的起义奴隶举行大型葬礼,两千人集中在一起,覆盖木柴与火油,以广场中心的木头台子为中心,尸体堆得密密麻麻。

火光照耀下,丹妮举着铁皮喇叭为死者做悼唁。

“他们中有人死于战斗,有人死在无垢者手中,因为他们从受害者一跃成为施害者,我帮你们获得自由,但自由也有限度,个人的自由不能伤害他人——哪怕她们曾是奴隶主的妻子女儿。”

丹妮折腾了一整天,身体极度疲惫,但精神却异常亢奋,她做了在现代社会永远也办不到的事,还特别有意义——为了人类的自由耶!

终于,她第一次不再怀念现世生活,没父没母的孤家寡人,还不如在异世界放开手脚,畅快大干一场。

“可是,他们即便有罪,也有大功,他们为解放奴隶的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所以,我将亲自为他们送行,以自由人的身份送他们回归诸神国度,并承诺,他们与无数还活着的义军一起,永远被世人铭记。”

后退一步,在附近几万人的注视下,丹妮向天空招招手。

“嘶嘎——”

“嘶嘎——”

“嘶嘎——”

“轰、轰、轰!”

三条真龙从天而降,口中喷射的龙炎点燃了巨大的火葬台。

“轰!”

鲜红的火浪冲天而起,燥热的火舌舔舐众人的肌肤,灼热的气浪形成一股强大的斥力,让所有人不自觉后退,除了丹妮。

高温风暴带着点点暗红的星火吹拂她鬓角的秀发,火光映照她的俏脸红彤彤,犹如烧红的烙铁,但她站在火焰最前方,岿然不动。

似乎还很享受?

唔,如果没有“香气四溢”的烤人肉味飘来,她还真挺享受的。

“咔哒——轰!”

曾经悬挂过无数奴隶尸体的木头高台在烈火中呻吟一声,便不甘地死去,就好像它那个在大黑龙炎中挣扎的主人,就好像古城腐朽的制度——奴隶制。

“血与火中,新的世界将诞生!”丹妮喃喃道。

“小女王陛下,有状况!”壮汉贝沃斯小跑过来在她耳边说道。

原本这个太监角斗士一直“小女王,小女王”地叫她,神态语气也似一直将丹妮当成未成年的小姑娘虽然她的确才15岁,距离这个世界的成年人也还差一岁。

经历过这几日的风云突变后,贝沃斯对待丹妮的态度慎重了很多。

“什么情况?”丹妮问。

今晚她与她的无垢者军团肯定要入驻格拉兹旦大金字塔的,进去之前,她先派遣太监角斗士带领无垢者与学者伊桑,将金字塔每一间房间检查一遍,并将格拉兹旦的家人带出来。

如果里面有几个刺客留了下来,半夜摸到丹妮卧室,那她才死的冤呢!

“奴隶主的家人全被人杀了,连孩子也没留下。”贝沃斯严肃道。

“什么?”丹妮勃然变色,咬牙切齿道:“克莱昂该杀!”

其实她的内心深处冰冷一片,此时的暴怒更多是表演。

早在伊桑说出他代表奴隶与她谈判时,丹妮已经猜到格拉兹旦一家的结局。

一个敢与龙之母谈判的狠角色,会放过欺压自己几十年的奴隶主吗?

但丹妮并不打算追究克莱昂的责任,故意不立即派人清理大金字塔。

并非她真内心阴毒到希望奴隶主全家火葬场,而是现实逼她不能开这个头,后面还有十几个金字塔等着她呢。

很显然,每个金字塔里都可能有一个或者几个“克莱昂”,他们不一定有克莱昂的野心,但报复奴隶主、发泄心中厌恨之气的情况肯定会发生。

杀了克莱昂,每座金字塔都当成堡垒攻打?

杀街区中的作恶起义奴隶与杀金字塔中的土匪奴隶,代价是不一样的。

在街头巷尾,无垢者以零死亡的绝对优势,杀掉差不多700个强健犯与灭奴隶主满门的凶顽之徒,但金字塔不一样。

且不说塔内的物资与财物会毁掉多少,她的无垢者会在塔内复杂的环境中死多少?

太监战士的性命就这么不值钱?

抱歉,丹妮心中的天平,十位奴隶主婴儿也抵不上一名成年的无垢者。

“并非克莱昂所杀。”太监却这样说道。

“呃”丹妮此刻的表情一定有些扭曲。

我都这样深入灵魂的展露演技了,你却跟我说闹了个乌龙?

好半天,她恢复平静,好奇道:“难道自杀?”

王朝更迭时,杀掉妻子儿女的枭雄也不少。

“不,三十多个15岁以下的孩子,全部被一人割破喉咙杀死。”

“嘶——”丹妮倒抽一口凉气,“还有比克莱昂更狠的角色?我都没留意到。”

“她没出来,克莱昂和我都不敢招惹她。”

“她?”

“前天斗兽场那个杀熊的小女孩,贱表子。”贝沃斯语气复杂道。

格拉兹旦并没有三十个孩子,那些人大半是他的亲戚,在金字塔过着优渥的生活,接受最好的教育。

因为克莱昂从学者那了解到丹妮传单上的内容,他虽虐杀了奴隶贩子十几个亲人,但只将孩子们关在宽敞的书房内。

此时,丹妮爬上100米高的金字塔,在顶层宫殿入口的平台上,再次见到贱表子。

小姑娘坐在石阶上,右手打着绷带,左手灵活地玩弄一柄短匕,神态轻松,自得其乐。

而就在她身后,通过敞开的大门,可以看到宽敞的石头地面上乱七八糟躺了数十具尸体,乌黑的血液甚至溢出房间,在几百级阶梯上留下暗红湿迹。

时间过去十来个小时,在如此炎热的环境下,整个宫殿满是腐败的尸臭。

贱表子瞥了一脸严肃挡在丹妮身前的白胡子,脆生生说道:“我不会伤害龙之母。”

丹妮觉得她没说谎,便推开白胡子,上前几步,问道:“你为何要杀那些孩子?他们很多还没你大。”

小女孩盯着丹妮好奇打量了一会儿,说道:“我比很多人都小,可还得进斗兽场与熊搏斗,你当时不也在场吗?”

丹妮苦笑道:“你的话我无法反驳。如果你是成年人,我会杀掉你以维护人类最后一道底线——不伤害无辜的孩子,但对你,我找不到惩罚你的理由。”

“他们不是人。”小姑娘板起脸,正色道:“猪生猪,狗生狗,奴隶主都是恶魔,恶魔只会生下小恶魔。”

丹妮与白胡子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眼中看到惊奇与诧异。

“奴隶主的确是魔鬼,但他曾经也是人,后来才慢慢从人堕落为食人恶魔。即便他的孩子是小恶魔,可只要按照好人的方式培养,也会重新变成人。”

丹妮说着自己都不怎么相信的光鲜话儿,小女孩却露出将信将疑的神色。

真是个单纯的孩子。

她心里感叹。

“你叫什么名字?还记得父母与家乡吗?我可以送你回家。”

“我叫贱表子,不记得家在哪儿,也不知道我有没有父母。”小姑娘语气平淡道。

丹妮脱口而出:“你不叫贱表子。”

“那我叫什么?”小女孩抬头看着她问,眼神中隐隐带着渴望。

“唔”丹妮摸摸光洁的小下巴,思索着道:“在落日之海,有个传奇女英雄叫‘娜梅莉亚’,我希望你今后能成为一名受人敬仰的大英雄。”

“我不要叫娜梅莉亚,”她倔强地摇摇头,眨巴眨巴不漂亮也不炯炯有神眼睛,“从现在开始,我叫丹妮莉丝。”

“呃”丹妮愕然。

白胡子与贝沃斯却噗嗤笑出声。

“咱们不能叫一样的名字,”丹妮又尴尬又得意,小姑娘选择她的名字,是不是说明在她心中,自己比传奇英雄娜梅莉亚更传奇?

“‘丹妮莉丝’是从‘丹妮思’演变而来,400年前坦格利安家族的童贞少女丹妮思几乎改变了世界的命运。”

至少改变了维斯特洛的命运。

唔,如今也开始改变奴隶湾的命运。

“不如你就叫‘丹妮思’吧!”

第107章 阿斯塔波的圣女

“女王陛下,这位便是格拉茨旦绿圣女!”

第二日清晨,在顶层花园休息一夜的丹妮正准备去惩罚广场继续解放奴隶,克莱昂却带着一名身披绿袍,头上与脸上也戴着绿色薄纱的中年女人过来。

“请先入座,碎镣爵士,还有绿圣女阁下。”丹妮伸手向两人发出邀请。

她正在吃早餐,柿子凉汤,白面包,水煮鹅蛋,炙烤培根,葱花牛排。

今天有大量繁重的工作等着她,中午也未必有时间吃午饭,丹妮这顿早餐吃得很丰盛。

与善主们的高高在上不同,丹妮让人在草地上摆放一个长条形木桌,七八米长,南北方向摆放。

丹妮坐在北端,白胡子与乔拉坐在她左手边,各有一份与她同款加量套餐。

多莉亚、姬琪、伊丽在她之前已经吃过,作为侍女,她们三个也不够资格与乔拉、白胡子同席。

嗯,在维斯特洛,国王可以与小贵族同桌,却不会与仆人坐在一起吃饭,丹妮也不是圣母白莲花,没想过要改变这点。

——以其改变别人流传千万年的礼仪习俗,不如将来找机会给三个侍女弄个爵士身份更实在。

碎镣爵士与绿圣女依次在丹妮右手边坐下,绿圣女坦坦荡荡,动作优雅娴熟,屠夫有些不自然,但更多的是兴奋,这种最直观上的身份改变让他非常陶醉。

多莉亚过来为两人端来食物,丹妮问道:“绿圣女阁下,无垢者没有惊扰到圣恩神殿吧?”

丹妮之前就一新手外科医生,对政治一窍不通,但“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道理还是知道的。

有一万多无垢者与三条龙,兵权一直牢牢在她手中。

而祀,即祭祀,更多是指信仰与礼仪传统。

在攻打阿斯塔波前,丹妮就安排好负责保护与监视圣恩神殿的无垢者。

既不能让神庙的圣女被迫害,以免引发宗教动乱——这个最麻烦,也不能让她们出来给她添乱。

圣恩神庙本身也是一座造型奇特的金字塔,神职人员全是女性,统称为“圣女”。

而绿圣女则是圣女中的最高祭司,类似于教廷大主教,每座城一般只有一座圣恩神庙,而一座神庙通常只有一个绿圣女。

也即是说,眼前这位格拉兹旦是阿斯塔波的宗教领袖。

唔,没错,这位圣女阁下也叫格拉茨旦——‘格拉兹旦’的女性化变种。

第一代格拉兹旦曾是古吉斯帝国一位伟人,有点身份的吉斯人恨不得都叫做格拉兹旦。

“女王陛下,无垢者是最顺服的战士,他们并没骚扰神庙。”绿圣女优雅地喝了一口柿子汤,轻声说道。

“那就好,等城中动乱平息,我便让他们撤回来。”丹妮做出承诺。

“陛下,不知你如何平息阿斯塔波的动乱呢?我是说,凯渊、弥林、新吉斯等城邦不会对您的行为坐视不理。”绿圣女紧张问道。

“唉,我哪有想那么远?”丹妮一摆手,豪迈地说:“我就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

哼,三千无垢者便能守卫科霍尔,我这儿有几个三千?

而且除了新吉斯有铁军团,凯渊与弥林全靠奴隶兵维持城市统治,有种让他们过来,看看我丹妮女王的大炮犀利不犀利!

唔,嘴炮!

来多少奴隶兵,就等于给我送多少为自由而战的战士。

我的兵会越打越多,说不得最后弄出来个骇人听闻的百万大军。

吓都能吓死那群奴隶商人!

即便最坏的情况发生,被所有人一起围攻,可她现有的这些小弟总能熬上两三年吧?

两三年后,我带着三条龙还不照样横扫世界?

绿圣女叹口气,问道:“陛下,您的目的呢?难道不回维斯特洛了?”

丹妮眸中精光一闪,反问:“绿圣女阁下,请问您的神庙信奉什么神灵?鹰身女妖?”

“不,我们并不信奉鹰身女妖,事实上,古老的教义已经失传,如今的吉斯人与吉斯帝国没多大关系。圣恩神庙并不承担传播信仰的功能,我们为人民而存在。”

冰与火世界的奴隶湾=现实地球的埃及。

很多人以为埃及人便一直是埃及人,还有人怀疑埃及历史与金字塔都造假——没有5000年的历史,并认为法老压根没用金字塔做陵墓的传统。

他们的理由也很充足:如果每位法老一座金字塔,5000年历史多少位法老?怎么会只有几十座金字塔?很多法老王的棺材也并非在金字塔中发掘的。

其实埃及人分好几个时期,每个时期统治者的民族甚至都不一样,古法老王那一系早就灭亡。

王朝与民族不一样,习俗与传统,甚至信仰都不一样。

而且,很多时候法老并没建立统一的大帝国,其国力压根不足以建造金字塔,就像大天朝并非所有朝代都是汉唐一样。

所以,法老虽多,却并非人人有资格拥有金字塔,或者,当时法老的种族不流行埋葬在金字塔中——他们信仰的神灵没从死亡中复活的教义。

奴隶湾的吉斯人与埃及人类似,虽被称作吉斯人,其实与5000年前的吉斯人算不上同一个种族,文化与信仰也发生了根本上的改变——瓦雷利亚也不会允许他们拥有强势和团结力强大的信仰。

“圣恩神庙有七色圣女,绿圣女为最高大祭司;蓝衣圣女为医者,白圣女为出身高贵的女孩,在神庙学习作为女人的技能,她们可以选择转职成其它颜色的圣女。

粉圣女为侍奉者,可以为高贵之人的侍女;金圣女为学者,可以为大户人家教育孩子;紫圣女则能成为大户人家的管家。”

说到这儿,绿圣女叹了口气,无奈道:“粉圣女、金圣女、紫圣女都属于瓦雷利亚时代的产物,可现在几乎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每一代绿圣女还需要粉圣女服侍,金、紫圣女几乎被淘汰,现如今最多的还是红圣女。”

“何为红圣女?”丹妮问道。

“咳咳”乔拉神色不自然地咳嗽几声,表情有些尴尬。

绿圣女面色不变,淡然道:“红圣女即是圣妓,我们并不避讳对身体欲望的追求。寺庙最精美的寓所便是情欲园,红圣女们每晚都在情欲园中等待,等待被男人挑走,没人挑的会等到天亮。”

丹妮也没假装害羞与脸红啥的,她已经发现,从奴隶湾到魁尔斯,社会的风气异常开放。

露出半个咪咪的服饰,在城墙上画春宫图,这些在天朝古代简直难以想象。

“以圣恩神庙的作为,似乎并不太支持奴隶制。”丹妮道。

“但也不反对。”绿圣女道。

“可我的良心反对,人世间的正义反对,人类的底线反对,稍微有点仁慈之心的神灵都反对。”丹妮朗声道。

“我不会反对您,陛下,圣恩神庙也不会反对您。我这次过来,只是想了解您对阿斯塔波的安排。”绿圣女叹息道。

连明确的教义纲领都没有,这样的教会战斗力真低到让丹妮心生同情。

“我承诺,我只针对奴隶制。一位女王如果不能为人民带来更好的生活,那她不如退位让贤。绿圣女阁下,我只会让阿斯塔波便得更好,当然,这是对大多数人而言。”丹妮神色郑重道。

“我明白了,也该向您告辞了。”绿圣女站起身,准备离开。

“等一等。”丹妮叫住她,劝道:“我希望圣恩神庙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能更深入地参与城市建设。”

“您的意思是?”绿圣女疑惑不已。

“再贤明的君王也不可能一个人统治王国,当一位国王只凭自己的心意统治国家时,那他的王国也离毁灭也不远了。”

绿圣女若有所思,乔拉则震惊看向丹妮,想不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

白胡子神情激动,双眼有些水润。

“我将组织议政会议,专门负责管理这座城市,绿圣女阁下有资格获得一个议政大臣的席位。”

丹妮看到仪态雍容的大祭司,问:“您愿意吗?”

“多谢陛下给我这个机会,我十分感激。”绿圣女有些激动地应道。

“很好,现在你就可以履行自己的职权了。”丹妮笑道。

等绿圣女又坐回餐桌边,碎镣爵士舔着脸问:“陛下,请问,我有资格成为议政大臣吗?”

“当然,你可是我麾下第一位阿斯塔波贵族。”

随后,丹妮让绿圣女、屠夫克莱昂、乔拉继续去攻略剩下的金字塔,她则带着白胡子去骄傲广场解放奴隶。

今天来的人更多了。

除去无垢者,阿波斯塔城内有接近10万居民,奴隶与吉斯人的比例高达7:1,奴隶超过八万!

呃,没错,吉斯人反而成了少数民族。

昨天被无垢者与失控的奴隶灭掉6000人,吉斯只剩一半人口了。

别说奴隶湾了,就连九大自由贸易城邦的瓦兰提斯,奴隶与自由民的比例也有5:1,由此可见丹妮的“解放世界”的事业是多么有前途。

只要稳住别浪,她赢定了。

“这是两千为自由而战死奴隶的骨灰。”烈日下,金字塔第一层阶梯上,在几万奴隶的注视下,丹妮指着身边两米高的巨大木箱,对着铁皮喇叭大声道:“我承诺过,他们的荣耀将会不朽。

在我为大家解开奴隶项圈之前,我要宣布两件事,第一,再也没有奴隶主能惩罚你们,这座广场在此刻改名为‘人民广场’,人民是谁?

人民就是你,我,我们大家,人民是阿斯塔波真正的主人。”

“人民广场万岁,龙之母万岁!”

“米莎,米莎!”

数万人高举白色、黑色、棕色、琥珀色的手臂,声嘶力竭地高呼,汹涌的声浪几乎冲开天上的白云——其实后面的人压根什么也没听到,可丹妮头顶有三条色彩鲜明的真龙在盘旋嘶鸣,他们都激动啊!

丹妮右手下压,等现场再次安静,对着铁皮喇叭继续道:“第二件事,在人民广场中心,原本惩罚奴隶的木台处,我将用这2000名自由卫士的骨灰修建一座石碑——自由卫士纪念碑。

它代表过去、现在、将来所有为自由牺牲的斗士,代表他们的意志,代表他们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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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七品县令与国王(鼠年吉祥,万事如意!)

人民广场与自由卫士纪念碑并非单纯的噱头,所谓解放奴隶,也不是解开镣铐锁链便完了。

原剧情中丹妮莉丝就这么想的,也这么做的,然后她完蛋了。

破坏旧有的制度后,必须建立全新的制度来让社会稳定运转,否则没有制度的世界比旧世界更糟糕。

广场与纪念碑主要为了不停提醒新生的自由民:你们是这个城市的主人,建设与保卫自己的家园理所应当。

唔,丹妮昨天攻下奴隶城市,今日便准备给自由民戴上新的“镣铐”。

她需要他们工作,需要他们服役,需要他们种地。

一上午的时间,丹妮在无垢者的帮助下,解开所有奴隶的项圈。

下午开始,艳艳烈日之下,新的自由民在红砖广场排成长长的队列,等着在金字塔前方的文书台登记姓名、职业、家庭状况、对未来的期望。

昨天下午,解放完奴隶战士之后,丹妮下一个解放目标便放在从金字塔出来的那批奴仆身上。

如厨师、厨娘、纺织女工等体力劳动者,皆欢喜感激龙之母,但轮到学者、园丁、医者等高技术工种时,他们却死活不愿成为自由民。

当丹妮询问缘由,伊桑学者说道:“善主大人待我很好,吃、住、穿方面都是上等用品,工作也算轻松,还有两个侍女服侍,如果让我自己出去讨生活,我反而可能活不下去。

如果陛下真想对我们好,不如将我们卖到凯渊,或者弥林,我们很受欢迎的,可以卖不少钱。”

这也不难理解,清朝有包衣制度,包衣其实就是奴才。

可为何还有很多人抢着要给满清贵族当包衣?甚至女主角的清穿文,多数“大”女主的身份便是包衣?

包衣可是奴才,生命、尊严都不是自己的,女儿、老婆也随便主子高兴着操。

连新社会的现代女性都想穿越回去给满洲人当奴才,这真特么活见鬼!

问题在于,满清阶级是“皇族——贵族——包衣——汉人官员——汉人老百姓”,如果是皇家的包衣奴才,那地位真不比普通满人差。

首先他们不愁吃穿,皇帝有的他们都有,皇帝没的他们多半也有;其次,权利,俗话说打狗也得看主人,皇帝的狗,一般情况下谁敢打?

最后,前途,给皇帝当奴才会没前途?

呵呵,多少皇子皇孙是包衣生的?就连嘉庆帝的母亲也是包衣——这才是穿清女的核心动力。

还有大名鼎鼎的曹雪芹,他家祖传三代统领江宁织造,其在江南的地位仅次于两江总督,可他们的身份依然是内务府的包衣世家。

伊桑学者等人便是类似情况。

丹妮处理他们的方法也简单,既然你们这么贱,那便给我当奴隶吧,正好可以帮我节省不少钱呢!

就像现在,几十位学者一人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头上就一顶遮阳伞,整齐排列在大金字塔台阶下方。

烈日炎炎中,帮自由民登记身份,发放身份证件,个个忙的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丹妮却不用支付他们一个铜板,奴隶为主人工作是没有工钱的。

不过她也没自个躲在金字塔内纳凉,反而搬了个椅子坐在文书办公台中间,亲自为自由民解答疑难问题。

在这个世界,特别是维斯特洛,国王有定时接见申诉者的责任。

用个容易理解点的说法,国王=居委会大妈县令。

有冤屈的,有遇到困难的,想和国王谈谈心的,都可以在固定时刻,排着队到王宫等待国王召见。

如果国王比较懒,会让国王之手代为处理。

比如艾德·史塔克就坐在铁王座上,接受河间地百姓控诉克里冈爵士的暴行,从而引发后续的“无旗兄弟会”和“石心夫人”等一系列事件。

唔,这点又与天朝古代不一样了,天朝历朝历代,哪个首相敢坐上金銮殿皇帝的宝座?

可在这里,国王之手却可以代表国王,坐皇帝的位子,掌控国家全部军队与财政,任免官员的大权也在手中。

除了不能睡国王老婆,国王能干的事儿,他们都可以干,相权之重,足以让中华各朝代权臣羡慕嫉妒恨。

但坦格利安王朝三百年基业,包括此后的劳勃、兰尼斯特王朝,恁没一个国王之手造反,个个老实的不得了,国王要杀,让他杀;要流放,一声不吭打包行李离开维斯特洛。

主要因为,在分封制的国家,国王之手便只是国王之手。

他们仅代表国王,国王的威信离开王领也会大打折扣,更何况国王之手?

哪个国王之手敢造反,立马有无数大小贵族起兵教他做人。

丹妮除了履行自己的义务,也想在接见新自由人的过程中,更深入地了解平民的生活情况与诉求,然后试着选拔几个可用之才。

老实巴交还没啥才能的人一般都会随大流,龙之母如何安排,他们便怎么做。

真正来找丹妮的人,要么因为自身才能有些“超前”的点子,要么也和克莱昂一样,不甘寂寞,有一颗向上爬的心。

对于后者,丹妮当然会警惕,但棋盘之上无废棋,作为棋手,要善于利用每一颗棋子。

她可牢牢记得赞轧的事例呢!

明明是鸠格斯奈人第一民族女英雄,却只为后人留下斑马脸、不孕的、残忍的等等一连串难听的名号。

坏事、恶事她不能插手,可又不能不做,如此,克莱昂等人便有了用武之地。

绿圣女坐着小轿过来时,便看到遮阳伞下,丹妮伏案在雪白羊皮卷上写写画画,嘴里还和对面的盛夏群岛人说着什么。

“你放心大胆地去做,我会无息借贷你一笔钱,0年内归还就行,如果货物卖不出去,每一季度唔,每三个月一次,我会按照市价收购全部存货。”

“谢谢您,女王陛下。”年轻的黑妹抹着眼泪,不停弯腰鞠躬,直到她注意到绿圣女的身影,才告辞离开。

后面排队的人也识趣退后几步,为丹妮与绿圣女留出谈话的空间。

“她要做什么?”绿圣女奇怪问。

“她叫丽莎,一位纺织女工,刺绣技巧不输夷地宫廷织工。”丹妮递过去一副绣着精美牡丹花图案的手帕,笑着道:“她想开一家服饰店,但没有本钱,又担心店里的商品没人购买。我提供0年无息贷款帮她开店,如果货物卖不出去,我全部吃下。”

“这”绿圣女的智慧告诉她,丹妮此举大有深意,可经验与见识的浅薄又阻挡她进一步窥视真理。

“你过来找我什么事?”一边问,丹妮一边让姬琪从瓦罐里为圣女倒了一杯清凉的甜味柠檬水。

丹妮没学其他国王、女王那样,自己高居王座之上,面见者站在下方,以展示威严。

——那种情况下,哪还能听到什么真心话?

她的木头椅子来自善主,固然宽大华丽,对面的面圣者却也有一把椅子,可以与丹妮女王面对面交谈。

绿圣女坐下打量周围明晃晃的耀眼日光,直觉自己坐在燃烧着的火坑上,抹着额头叹道:“陛下,您应该在金字塔内接见来访者。”

“金字塔太高,普通人够不着,也看不见。”丹妮笑着说道。

金字塔底层很低,但多是监狱、仓库、仆人的居所,要接见访客也会在顶层,00米高,爬上去时哼哧哼哧,爬下去时呼哧呼哧如果是她自己,便会犹豫要不要去见那个便宜女王。

而且没有群众围观的审判过程,可算不上“明镜高悬”。

绿圣女迟疑着说:“可女王在广场上见客也太”

“过几天我会在金字塔底层改造出一个宽敞的大厅,专门用来接待普通民众。”丹妮说。

“这”绿圣女绿色丝沙后面的面色有了变化,“陛下,吉斯贵族习惯将先祖的尸体制成干尸放在金字塔底部,您”

“圣女阁下不用担心,”丹妮摆摆手,拿起桌上瓷碗咕咚咕咚喝了半碗柠檬水,舒服地吐出一口气,“就算他们都是罪大恶极的奴隶主,可既然死了,我也不会伤害他们的遗骨。前几天战死的吉斯人的尸体不都放在骄傲广场,等他们的家人认领?”

想到那腐臭熏天的广场,绿圣女不由面色发白。

多少人都绝户了,谁会来认领他们的尸体?

炎炎夏日,过去几天,尸体都化水了。

“陛下,剩下的就烧了吧,免得引发瘟疫。”她劝道。

“嗯,今晚就烧。”丹妮应道。

不由绿圣女提醒,她也会烧掉。

之前她便明言,认领家人尸体的时间只有三天,三天时间过后剩下的立即焚毁。

骄傲广场还贴着告示呢!

“我会将金字塔内的棺椁统一移到一座金字塔,如此,既不违背吉斯贵族的传统,也留出大量空间做其它用途。“

“陛下英明!”绿圣女对丹妮的用心很是欣慰,便顺势说道:“我过来找陛下有两件事,第一,现今依然有三座金字塔被贵族占据,如果他们愿意投降,您会如何处置他们?

第二件事,便是碎镣爵士的作风问题

在收复5座金字塔的过程中,有2户人家被杀光男女老少,只有少数几家留下5岁以下孩子。另外3座金字塔中的贵族投降了,却还是被爵士杀光4岁以上的成年人。”

见丹妮面色严肃起来,绿圣女劝道:“如果您只打算统治阿斯塔波,那样做也没什么,可您有改变整个奴隶湾的宏伟大志要知道,阿斯塔波在奴隶湾只算边缘城市,凯渊、弥林拥有数量更多、规模也更庞大的金字塔,金字塔外还有坚固的城墙。”

“我曾有过严令,只杀罪大恶极的奴隶主,绝不加害他们的孩子。撒在金字塔上的传单、贴在街头巷尾的告示,都有明示。

起义的自由卫士死了2000人,其中差不多一半死在无垢者手中,因为他们违反我定下的底线。”丹妮缓缓说道。

“可您身后的大金字塔被灭门,却无凶手出来承担责任,碎镣爵士便没了顾忌,其它金字塔中似乎找到了榜样,在开门投降前,便顺手杀了大商人全家。”

第109章 不成气候的士大夫

攻破城门后的第三天,金字塔全部落入丹妮手中,除去圣恩神庙那种带圆形穹顶的怪异金字塔,一共座。

最高的属于大奴隶主格拉兹旦,00米,最矮的不足50多米。

其中八家被灭门,另外四家仅剩几个五岁一下的幼童,又有三家死了全部成年人,只有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活了下来,最后三家因为绿圣女出面,丹妮没有处死一人。

又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整个城市被无垢者清理一遍,无论是新自由民还是原本的吉斯平民,一共十二万三千多人。

嗯,座金字塔与附带的斗兽场又贡献了几万奴隶。

由奴隶转变的自由民与吉斯平民的比例接近20:,阿斯塔波完全落入丹妮掌握中。

文书在为自由民登记造册时,由“兵、士、农、工、商”把他们划分了划分了五个阶级。

简单来说,有技术的工匠即是工,也可以像纺织女工丽莎那样选择自主创业,当个小商人。

没技术又不识字的老实人,或者有家庭羁绊的人,丹妮会为他们分配几十亩良田,去城外蠕虫河平原当农夫。

没技术却不老实,比如原本的奴隶士兵、角斗士,则被丹妮编入民兵队伍,乔拉骑士负责将他们训练成正规军。

唔,这也将是一个淘汰过程,精锐民兵会被抽调出来另外编入一支队伍,不合格的则成为类似警察和捕快那样的地方守卫部队。

目前依旧由无垢者担当维持城市秩序的警察职位,但他们最佳用处在于野外军团战争,放在城里当守卫太浪费。

读过书识字的人算作“士”,但丹妮麾下的士与士大夫完全是两个概念。

真正的权利掌握在手握刀把、能砍人能杀人的贵族手里,这个世界,永远不可能出现士大夫。

因为这个世界的社会构架是开放性的,没法如华夏天朝那样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

毫无疑问,士大夫有利于维护王权统治。

如果想要中央集权,成为真正一言九鼎的大帝,士大夫是帝王最好的帮手。

可同样的,无论哪个朝代,当士大夫掌权后,国力都难免衰落。

武夫掌国容易引起动乱,但军力那是真的强悍。

天朝那样相对封闭的环境里,大一统的王朝再衰落也比附近的蛮夷之国更强,只要吏治清明,大部分时间依旧可以当舒舒服服当个老大哥。

但这个世界是开放的,你军力弱,你根本生存不下去。

所以维斯特洛学城出现几千年了,几乎每家贵族都有一位学士辅导,学士的学识与见识更是超越天朝文人几倍、几十倍,但学士依旧没能成为强势的士大夫阶层。

唔,这里真没贬低天朝古代文人,或者抬高学士地位的意思。

《冰与火之歌》中的学士超级牛掰,艺术、文学、算数、农业只是基本功,哲学、考古学、星象学、医学、解剖学、魔法、神秘学等等都必须有所涉猎。

而且学士压根不是死读书,每一名学士的诞生都极其严格,他们的行动力更是强到极点。

可以当医生用,可以当孩子的老师,可以当贵族老爷的幕僚、书记、管家,如果打仗,还可以拿来当军师,只要你能想到的职业,他们几乎都能干。

学士们还特不怕死,经常跑到世界各地探索新的知识,比如弥丽巫魔女的老师——马尔温学士。

一个维斯特洛人,竟跑到几万里之外的阴影之地“留学”。

凡是识字和懂得算数的人都被丹妮归为“士”的那一行列。

嗯,学士的“士”,专门为其他人服务。

她自己便建立了一个200人次的幕僚班子,都是不愿成为自由人的奴隶学者。

丹妮也没太过亏待他们,依旧让他们住大金字塔,有两个侍女服侍,一日三餐只比丹妮低一两个等次。

唔,侍女不是奴隶了,她们签订劳工契约,有工资,有养老金,有医疗保险——全免的那种真·医保。

即便如此,也比雇佣学者当文书便宜。

如果那些学者摆脱奴隶身份,再来与丹妮签订劳工合同,获得的薪酬要远远高于丹妮养他们的代价。

“真不知他们咋想的。”丹妮向白胡子抱怨。

白胡子却告诉她,这很正常,在维斯特洛,学士们也几乎与这些学者一样,不拿工资,免费为自己的领主服务一辈子,而贵族也负责赡养他们一辈子嗯,还必须量力让学士过上体面的生活。

如果贵族敢侮辱、虐待、欺压,或者无故辞退他家的学士,学城也会为那些学士出头,除了威胁不再向贵族家庭提供学士,还能通过君临的大学士向国王进言惩罚对方。

没了学士,便没人管理信鸦,贵族连对外交流都做不到。

而大学士作为议政大臣之一,有资格参加御前会议。

丹妮虽人为划定了五大阶层,但这些新社会阶层非常不平衡。

算上服务行业,工人占去一大半,有五万多人,多是妇女;士兵有三万,年纪大的有五六十岁,年纪小的只有八九岁;仅剩几千吉斯人全选择‘商人’,虽然他们几乎没啥营业与门店。

选择务农的人太少,几乎全是拉札与纳斯等“懦弱”的农耕民族。

这些天,除了有家有业的吉斯人,全城新自由民全靠丹妮养活,虽然金字塔内物资充足,但这种吃大锅饭的日子没法长久。

所以,她必须尽快恢复正常的城市秩序。

新制度下的新社会,第一要务便是明确法规。

打下阿斯塔波后第十天。

清晨的迷蒙雾气如幻影般消散,红艳艳的大阳好似鸡蛋黄,还没升到大金字塔塔尖的位置,红色砖石的广场已经开始微微发热。

“呜呜——”

大金字塔顶部响起悠长低沉的号角声,整个城市在奇异的力量下快速苏醒,龙之母统治阿斯塔波的这十天,出现过几次类似的情况,市民都知道她在召集城市居民到人民广场集合。

“听说这是龙之号角的声音?龙之号角可以控制巨龙。”有新自由民一边走一边小声对身边同伴道。

他是个瘦猴一般的中年黑人,来自盛夏群岛,5米不到,身体干瘦,手脚灵活,之前是善主家养的杂技师,如今算技工一类。

“也许吧。”杂技师的同伴却是一名获得自由的学者,四十多岁的白人,中等身材,学问不高,文墨不精,并非那种生活优渥的高等奴隶。

不过他总比杂技师同伴更有见识,忧心道:“希望不是凯渊城的奴隶主打过来了。”

“怕什么,新组建的三万卫队不算,女王陛下可还有一万多无垢者呢!我倒是想加入女王卫队,那样就有机会向奴隶贩子狠狠复仇啦!即便成为女王陛下的号角手也行。”瘦猴说道。

“你不懂,凯渊奴隶主不需要打败无垢者,如果他们抢先焚烧城外的庄园,城里十多万人的生计恐怕会成为一个大问题。”自由学者说道。

任何一座城市都无法完全自给自足,必须有郊外的农牧业维持日常所需物资,阿斯塔波也不例外,除了城内十多万人,城外蠕虫河流域的平原上还有密密麻麻的奴隶主庄园,至少有20万人。

那二十多万人中,大概有3万吉斯人,在腾出手来收拾那些庄园主之前,丹妮也派马人骑兵队去村头张贴了《四大禁令》的告示:敢大规模杀死自家奴隶,灭满门;敢焚烧粮库、麦田和橄榄树,或者大规模杀死牛羊群,任由它们腐烂生蛆,灭满门;敢在水井里下毒,或者直接堵塞水井,乃至破坏水渠与农田基础设施,灭满门;敢相互串联,聚众组成军队杀害巡逻村镇的马人骑兵,灭满门。

当然,丹妮并非一味强横,四条禁令后面还有安抚民心的《告吉斯人书》:女王丹妮莉丝郑重承诺,凡是没有违背以上四条禁令的庄园主,其家人子女皆可得保安全,并有限度保证各自的财产不受侵害,包括田地与仓库粮食。

自由学者与瘦猴杂技师都不知这些,更不知道这十天已经有二十多家庄园奴隶主被灭门。

如果奴隶主能被几张告示吓到,他们也算不得邪恶的奴隶主了。

有些精明的家伙故意点燃粮仓与橄榄树林,期望吸引来马人巡逻队,然后他们来个守株待兔,一网打尽。

可惜,理想很生动丰满,现实却残酷异常。

为新自由民办理“户口”的工作的确繁杂,但都是文书团队在忙,丹妮本人还是蛮清闲的,一边跟着白胡子练剑,一边接待几位市民访客,小日子不知多轻松惬意。

所以,她有时间来为马人骑兵当侦查员。

每次行动前,大黑都会去闹事庄园上空飞一圈,吉斯人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黑龙甚至会降落在地面,用爪子画出庄园内的布防图。

接下来便简单了,一千无垢者涌上去,两百马人骑兵在外骑射,几乎所有造反的庄园都是一波流。

然后一家家闹事的奴隶主全家人头被马人挑在长矛上,在村头村尾跑一圈,剩下的人便老实了。

唔,丹妮所谓的灭门并非全家整整齐齐,依旧只诛杀成年人,4岁以下的孩子暂时先关起来,等她忙完这一阵再处理。

之所以不直接派无垢者推平庄园,原因有两点:第一,害怕庄园主狗急跳墙,疯狂破坏粮食与生产资料;第二,伤亡太大。

在有大黑帮助的情况下,平息那二十多家庄园的动乱,也死了名无垢者,22名马人战士,而对方只付出一千多吉斯农民的伤亡。

主意,不是‘000无垢者200马人’vs‘一千多吉斯普通人’,那一千七百多吉斯人只有一半是男人,还分布在二十多个庄园。

每次与一千无垢者交战的只有不到百人的吉斯人与三四百摇摆不定的奴隶农民。

主要还是庄园复杂的环境不适合攻坚战,每座庄园几乎算一个小城堡,易守难攻。

第110章 《丹妮莉丝法典》

丹妮颁布的《告吉斯人书》并非虚言相骗,她真心打算用赎买的方式获得庄园内的房产与存粮。

“咦,汤姆你看,无垢者又在贴布告,咱们过去瞧瞧,上面都写了些什么。”

自由卫士纪念碑竖立起来之前,丹妮向命匠人在人民广场外围砌了一道矮墙,充当阿斯塔波的bbs公告牌。

如果丹妮有什么政令发布,除了在公告牌与街头巷尾贴布告,还会让无垢者提这个铜锣,分散城市各个角落,一边敲锣吸引市民注意力,一边大声背诵丹妮的指令。

并非只背诵一遍,而是像复读机一般,不停重复背诵,如果遇到市民上前询问,他们还会对某一条政令详细解释。

唔,其实九成九的无垢者也不识字,或者说,奴隶主没教过他们识字,他们能大声背诵还能为市民讲解,全是因为前一晚学者给他们“上课”的缘故。

丹妮指挥学者,学者将“圣意”传达给无垢者,无垢者去大街上让全城市民明白丹妮女王的指示。

刚开始,丹妮还有过让学者站在布告下当解说员的想法。

就像古装剧里的剧情,每一个城门口都有通缉令,而通缉令下方一定有一个落榜老秀才得意洋洋卖弄文字。

等老秀才一边解说榜文,周围不识字的群众一边跟着“喔,啊,呀”地附和。

可惜那些学者自命不凡,不愿意干。

“陛下,并非小人要违背您的意志,可国王也不会把夷都瓷器当夜壶用,善主大人购买小人时,花了足足个金辉币呢!

小人精通历史、文学、诗歌、乐器表演等知识,25岁时还在瓦兰提斯大图书馆获得过高级学者的证书,可不能与街头艺人混为一谈啊!”

当时伊桑这样对丹妮哭诉道。

然后丹妮问乔拉:维斯特洛爵士的赎金一般也就00金龙?

乔拉面色难看地点点头。

“《丹妮莉丝法典上册》,序言吾乃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立此法典,让正义之光照耀大地,消灭一切罪与恶,使强者不能压迫弱者。”自由学者汤姆一字一字大声念道。

“原来是法典。”瘦猴杂技师失望说道。

“杰瑞,你不懂,法典乃统治之基础,国家之柱石,这下我就放心了。”学者汤姆大笑着说。

“放心什么?”瘦猴疑惑道。

“之前我一直担心,女王陛下在解放阿斯塔波后会带着无垢者离开,毕竟,她要回维斯特洛复辟坦格利安王朝,那样的话,咱们可就惨了。”

“法典与她离不离开有什么关系?”杂技师还是不太懂。

自由学者摇摇头,神情激动指着大金字塔方向,感慨道:“丹妮莉丝女王比我想象的更英明神武、勇敢无畏。

她真的想要改变世界,也有能力改变腐朽的旧世界。

并非我之前担心的那样,解放奴隶只是一时间的小女孩儿同情心发作。”

“喂,学者先生,别在那感叹了,快点告诉我们布告上都写了什么。”旁边不识字的市民急不可耐跺脚道。

“喔,我看看”自由学者再次将目光移向布告墙,朗声念道:“诸神之下,世人身份有别,但皆生而自由,奴役他人为第一原罪,必受神灵与真龙的诅咒。”

“好!说得好,我们生而自由,奴隶主该下地狱”

“龙之母万岁,丹妮莉丝女王万岁!”

“米莎,米莎!”

法典第一条念完,周围新自由民皆大声叫好。

学者却微微皱起眉头,他发现这条法律并没详细说明对贩卖奴隶之人的惩罚。

诸神的诅咒如果有用,阿斯塔波还能存在六千年?

还不如说“必受巨龙龙息一口做惩罚”来得实在。

他却不知,丹妮也是用心良苦。

《法典上册》只是告诉世人那些事能做,那些不能做,写的相对简略与通俗,以增加法典的流通性与被接受度。

第一条便写得太详细,不识字的市民看着累,八成还记不住,同时还会忽视下方同样重要的法典条款。

不如将《丹妮莉丝法典上册》变为“大家都知道”的习俗与传统,真正判刑的时候,有《丹妮法典下册》做详细解说。

嗯,将来肯定会有《丹妮莉丝法典下册》,那是为专业人士准备的,比如法官与律师。

唔,连文明程度最高的维斯特洛也没有法官与律师,丹妮这次可是将这个世界的文明高度提高一大截呢!

“2伤害无辜者性命为大罪,必受同等惩罚,其中尤以杀害幼童与婴儿者为最;3公民的合法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王也不能索取臣民赋税之外的财富;4无信之人必受诸神唾弃,书面契约与有证人的口头约定受国王与巨龙保护;5偷窃”

前面四条都比较“划时代”,也许各个民族都有类似传统,却没有形成明确的法律文字。

从第五条开始,《丹妮法典》的内容变得古今中外通行,当然它更契合这个时代,这个世界。

对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赋役、户口等制度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对了,户口也算新鲜玩意儿。

丹妮虽一直在说学习满洲人的制度,还把月亮门发型与八旗军制搞了出来,其实通过她制定的律法可以看出,她打造的阿斯塔波“王国”,其内核更像汉家王朝——清朝也多随明制。

特别是从户籍与赋役制,可以延伸出另类的郡县制概念。

当然,她也不会真把汉朝弄出来的。

中国的任何朝代,无论强弱,都天生在向加强中央集权方面靠拢。

中央集权度高的王朝注定无法长寿。

很简单的原因,国家权力都集中在皇帝手中,而出现昏君、庸君的概率远高于圣明君主。

特别是坦格利安家族有“疯王”基因,如果历代坦格利安疯王生在天朝,按照他们花样作死的习惯,估计连50年的国祚都维系不了。

“咚咚咚”人民广场方向突然传来阵阵擂鼓声,好似闷雷落在众人心头。

“女王在召唤我们。”自由学者高叫一声,便快速向大金字塔挤过去。

多次亲身经历告诉他,距离女王太远,除了随大流大声吆喝喊“女王万岁”,什么都听不到,也看不见。

瘦猴也很精明,动作比他还快,两人几乎连滚带爬地挤到距离金字塔十米的位置。

嗯,再靠近便看不见石阶上的丹妮女王了。

“龙之母万岁,丹妮莉丝女王万岁!”学者汤姆第一次如此清晰看到女王,竟激动得热泪盈眶。

丹妮站在第二级大台阶之上,距离广场地面大概7米,她左侧站着绿圣女与碎镣爵士,右侧站在白胡子、阿戈。

“奴隶主!”瘦猴指着第三级台阶惊呼。

自由学者一愣,抬头一看,果然在女王上方的台阶站着近百身穿托卡长袍的吉斯人,有少年少女,有面戴丝巾的妇人,还有几岁大的孩子被妇人抱在怀里。

“难道要审判善主子女?”自由学者刚说完,便失笑道:“如果是罪人,怎能站在女王上方?”

“呜——”就见女王上前一步,在一个固定在木架上的黑亮号角口吹了一声,苍凉低沉的声音,让广场上所有人内心猛地下沉一瞬。

忽然间,数万人的广场静的只能听到自己的喘息声。

“你们看过《法典》了,第二条,伤害无辜者生命为大罪,杀害幼童与婴儿者其罪为最。

何为无辜者?

未经过公开公正的审判,只有神灵知道他是否有罪,但无知幼子、襁褓孩童必然无罪。

伤害无罪之人的性命为大罪,罪不可赦!”

自由学者一边在内心赞叹“女王英明,女王仁慈”,一边又疑惑:女王到底想说什么?

直到她猛地一指上方第三级台阶上的大奴隶主族亲,“他们的父兄贩卖奴隶,视奴隶的生命为无物,满手血腥,该当死罪。”

“死罪,死罪!”下方民众群情激愤,大声呐喊。

上方的吉斯贵族第一次经历这种来自人民群众的“批斗”,个个面色惨白,泫然欲泣。

有没有悔悟曾经罪恶的奴隶主生活,没人知道,但他们在此刻一定深深明白一件事:他们生活的这个小世界,变了。

眼见女王右手下压,自由学者与其他人一样,立即停下呼喊,瞪圆看着她继续说。

“一个人可以决定自己的未来,也可以在此刻做出改变,但他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是的,他们多是罪恶奴隶主的后代,但他们没得选择,他们还年轻,他们的双手还没沾染鲜血。”

“他们是无辜的,他们不该死,可现在死了好多无辜者,死在起义的自由卫士手中。”

“哎呦,不会要卸磨杀驴吧?”自由学者猛地一惊,有了很不好的猜想。

“什么?”瘦猴迷迷糊糊,叹息道:“我觉得女王陛下说得很有道理呀,之前我还没想到,经过陛下的点拨,才发现人真的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我也不想当奴隶啊!”

自由学者木然:如果能选择,你是不是就去投胎当罪恶的奴隶主了?

好吧,这不是重点,女王这些话似乎在为下面的行为做铺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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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有点低,也没从编辑老大那拿到什么像样的推荐,成绩有点惨,如果哪位读者朋友有书单,又觉得这本书还行,帮忙加一个,感谢!

第111章 罗柏,学着点

接下来发生的事逐渐应和了自由学者的不详预感,女王下方第一层石阶上依次走出来一个个手脚戴着镣铐的麻衣男子。

他们由无垢者押着,白色亚麻短袖上衣前后有黑色漆料写着大大的“罪”字,额上戴着个高高的白色三角帽,上面也有字,“自由卫士”。

看得自由学者汤姆面色有些扭曲:这是什么意思?既承认他们对奴隶解放运动的贡献,又因为他们杀了奴隶主幼子而有罪让他们光荣地去死?

囚犯们衣衫与仪容倒还整洁,脸上颇有不忿与怨愤之色,显然他们宁愿“活得窝囊”,也不想“死得伟大”。

“这是不是太过了?”瘦猴也反应过来,突然觉得女王有些刻薄了,第一层四面台阶几乎挤满了“自由卫士”。

粗略估算一下,超过500人。

“毫无疑问,他们都是自由卫士,在奴隶起义中功勋卓著,但他们也罪大恶极,杀害数百名未成年的无辜孩子,其中还有很多婴儿。”

广场数万新自由民默然,心中既认同女王的话,又觉得奴隶主即便全家火葬场也罪有应得,至少不能砍了起义奴隶的脑壳。

——兔死狐悲啊!

女王的发言还在继续,她对着喇叭朗声喊道:“进城之前,我向金字塔发放了几百份传单,明确声明不能伤害14岁以下的孩子,他们违反了我制定的法规,越过成为人的底线。

城中奴隶起义时,因为强健、伤害普通人、杀害奴隶商人家的幼儿,无垢者处决了数以百计的自由卫士。”

“贩卖奴隶为罪,强健妇人和杀害幼童亦为罪,三者没有区别。今天,我颁布了《法典》,明确罪恶必须得到清洗,正义必须得到宣扬。”

“我宣布,他们有罪!”女王指着下方被无垢者押着跪在石阶上的“自由卫士”做出判决。

广场下响起嘈杂的议论声,气氛并不友好,学者汤姆左右看看,见大家都面色凝重,眼神似有不悦,不由叹息道:“完蛋了,女王陛下还是太过刚直,今日之后肯定有新自由民对她心生怨怼。”

“唉,女王陛下公正无私,可我心里总觉得不太高兴。”瘦猴杂技师皱眉道。

“人心似水,民动如烟啊!人皆盼望圣君,可真正的圣君降临后,又有几人能接受得了她的绝对公正?!”自由学者苦涩道。

“低调杀掉,然后张贴榜文,也比这样更好。”旁边有人听到他们的对话,不由插话道。

“是呀。”学者惊疑看了说话的胖子一眼,对方高高胖胖,长得比自己还白净,似乎遇到了同行,也是一名学者?

“我叫汤姆,一名自由学者。”

“喔,你好汤姆,我叫莫罗诺,龙之母卫队步兵军团的一名战士。”白胖子说道。

战士?

学者汤姆嘴角抽动,正想再问,就听上方女王大声说道:“他们有罪,必须接受审判。但同样的,他们在解放金字塔过程中有大功劳。

故而我在此向绿圣女阁下请求一件事,能否向神灵请示,将众人之罪加诸我身?我愿代替他们接受惩罚。”

丹妮这话不仅震惊了下方心中暗自诅咒她的“自由卫士”,与广场上的无数自由民,连旁边的绿圣女都有些措手不及,绿色丝巾后面的脸上有这明显的错愕和不敢置信。

丹妮见她张大嘴巴不答话,便继续道:“绿圣女为圣恩神庙大祭司,有资格沟通诸神并帮祂们传达决定,我能否代替背负罪孽的自由卫士接受法律的惩罚?”

我还能怎么说呢?

绿圣女脑子里一片混乱思绪,对丹妮的行为完全摸不着头脑,嘴上只能机械应答道:“陛下仁慈和公正感天动地,所行之事,诸神亦为之动容。”

“绿圣女阁下对我说,”丹妮好似得到神谕,兴奋对着喇叭高声大喊,“神灵允许我代替自由卫士接受惩罚本该死刑,然我为女王,不可自戮,故每十人的罪责换我身受鞭刑一次。”

“不可,公主女王陛下,下面有500人啊!”白胡子本来神色复杂,既为公主殿下的公正善良感动,又对她的“耿直”与“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的性格担忧。

此时听到自己的女王竟要代替奴隶受刑,还那么重的刑罚,他都快激动得老泪纵横了。

公主殿下,您真是有文明以来最善良、仁慈、公正、正义的女王啊!

别说白胡子了,就连“被说”的绿圣女也震骇当场,她怎么也想不到丹妮有如此魄力。

下方的自由卫士与广场上听清楚女王话的自由民都泪眼汪汪地高呼起“米莎、米莎”。

上方的吉斯贵族后裔,也在无比震撼中渐渐对“善良、公正的”丹妮女王心折不已。

嗯,可怜的冰与火世界的民众,第一次经历这种大天朝奸雄风格的套路,只一波就沦陷了。

也不怪这些人单纯,丹妮的这番操作在现代人眼里固然全是戏,但想想曹老板

三国精英可是经历过各种套路的洗礼,面对割发代首的曹操,依旧内心震撼,进而对他敬畏非常。

与曹老板相比,丹妮这回可真下了血本,付出的代价比他大太多。

别说在阶级更森严的异世界,即便在华夏古代,她也能轻松超越曹刘。

根本原因在于,这个贵族拥有最高特权的时代,人与人从来不平等。

三国世界不提,就说文明程度最高的维斯特洛,最低等的爵士杀掉自己领地的自由民,肆意抢夺农夫的老婆、女儿,压根不算罪。

有心的赔偿几个银币,狠一点的,干完后,提上裤子,然后直接杀掉对方全家。

猎人在贵族领地内的树林中打猎,便算偷窃贵族财物,或者剁手,或者发配长城喂异鬼。

而在奴隶湾,贵族的特权更是肆无忌惮地彰显着,吉斯人为了一处舞台剧,为了模拟古吉斯军团的战斗,便让两百奴隶付出生命的代价。

显然,在善主眼中,200个奴隶的死,能让他开怀大笑一场,便值了。

丹妮她是谁?

龙之母,高贵的王族后裔,阿斯塔波真正的女王,为了10个奴隶便挨一鞭子

她即便让自由卫士功过相抵,然后每人抽几鞭子,绿圣女、善主后裔和广场上的新自由民都会称赞她的公正。

偏偏

好吧,丹妮也想吐槽,这个世界不流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然她就剪头发了。

很快的,无垢者在金字塔二层入口处搭建一个木头十字架,丹妮就穿着轻柔的杏黄色亚麻布旗袍,自觉把两只手放进“十”字横杠上的锁环内,身子贴着碗口粗的立柱。

然后从金字塔内走出一个满脸横肉,精赤着上身的肌肉猛男,2米高,小腹处的肌肉疙瘩比丹妮胸都大,手臂比丹妮的腰还粗,体重超过350斤。

“恶魔之尾哈塔尔?!”广场响起一阵惊悚的抽气声。

就像克莱昂的杀猪技全城第一,哈塔尔的鞭子也被大家评为最毒辣,好似恶魔的尾巴。

听说他曾将咬了克拉兹尼一口的女奴抽成两截,整个过程只用了12鞭子。

“呜呜,竟然让哈塔尔来行刑,太”广场上有人哭了起来。

丹妮解释道:“只有哈塔尔的鞭子才能抵得上10名自由卫士的罪孽。”

“米莎,米莎,米莎”

所以人都情不自禁具有右拳,高声呼喊。

“卡丽熙,我是你的吾血之血,让我替你受刑吧。”卡拉洛面色难看道。

“吾血之血,我不会有事,而且,我此时的身份不仅是卡丽熙,更是阿斯塔波的女王。”

“哈塔尔,如果卡丽熙出了事,我把你片成9000份。”乔戈压低声音,用生涩的瓦雷利亚语说道。

阿戈什么也没说,只是拔出腰间的弯刀,盯着胖子不停用腰间皮带磨刀。

不用你们威胁,昨天晚上女王陛下便把我叫到斗兽场,观看那三条龙如何将一头健硕的野牛撕咬成一地焦黑碎骨。

末了,还问我:是那头红色荒原的蛮牛壮硕,还是你更强壮?

mmp,之后我都没法入眠啊,一闭眼便梦见三条龙对着我喷火。

“啪——”恶魔之尾哈塔尔木着脸向女王后背抽了一鞭子。

只一下,衣衫破裂,露出雪白柔肌,与一道30cm长的猩红疤痕,鲜血已经汩汩渗出,丹妮却要紧嘴巴里的软木,脸色发白,闷哼一声。

“女王陛下,呜呜呜”

一个鞭子抵十人之罪责,丹妮挨了一鞭子,立马有无垢者从下层押送十名戴高帽的囚犯上来。

当着所有人的面,无垢者解开犯人手脚上的锁链,并脱去上身的“罪”衣。

十个光着膀子的昂藏大汉没有重获自由的欢喜,在看到丹妮后背的鞭痕后,恁是忍不住,跪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广场下面的自由民也梗咽着,一波波呼唤“米莎”。

“啪——”哈塔尔木着脸又抽出一鞭子,心中却再想一件事:前面几鞭子一定要够狠,狠而不辣,看着鞭痕颇深,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却只是皮外伤,丝毫不伤筋骨。

几鞭之后,女王陛下后背必然一片狼藉,形如烂肉。

如此,后面剩下的几十鞭子便只需够响、够靓,看着抽得劈啪作响,鞭影纷飞,其实连皮外伤都没有。

以他哈塔尔恶魔之尾的绝世鞭法,甚至能做残影飞飞,响如霹雳,却是轻如羽毛的触感。

这种鞭法才是保证自己不被龙吃掉的资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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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无畏的巴利斯坦

白胡子终于理解丹妮为何叫“不焚者”了,因为她真的不焚。

昨天上午她的“鞭刑抵罪”赚足了民众的眼泪与崇敬,丹妮女王都快进阶为“受神祝福的”圣丹妮——很遗憾,这里没有七神教会的修士。

全城之人,无论新自由民,还是吉斯普通人和吉斯贵族,都对她敬畏崇拜到极点。

消息传到城外,当即就有离城最近的十几个大庄园主宣布归顺。

因为在丹妮女王个人神化的过程中,她制定的《女王法典》也变得重若泰山、神圣不可侵犯。

女王陛下用鲜血让它铸就了无限神圣与巨大的权威性。

可以说,在这个异世界的一万多年的历史中,从未有一部法典能在诞生之日便如此让民众全心全意、深入人心地接受,并对它充满敬畏。

也才是丹妮的主要目的。

有着天朝历史底蕴的她,有太多手段与套路可以获得民众的敬爱与崇拜,抽自己鞭子显得太蠢,代价太高。

昨日那50鞭子更核心的目的是推广《法典》,只要她的法典快速被民众知晓并接受,阿波斯塔便能在最短时间内安定下来,由她的负担成为支撑她的基石。

丹妮可没忘记北面还有凯渊与弥林,南边有新吉斯,东边有魁尔斯,西边有瓦蓝提斯。

那些城邦都靠奴隶贸易维系畸形的繁荣,不会轻易放过丹妮这个“异类”。

与这些相比,50鞭子的代价又太低太低。

这不,昨晚在火炭中烧烤了一夜,今早起来伤痕便全部结痂,再过几天不仅会伤势痊愈,连一丝疤痕都不会留下。

第一次见识火烤女王肉的白胡子惊骇莫名,嘴里不停喃喃:真龙,真龙,历史上那些疯王并不全是疯子,原来真的有在烈火中重生的真龙!

他思考了一夜,然后今天上午,来到丹妮身前,单膝跪地道:“丹妮莉丝女王陛下,我有事要告诉您。”

金字塔顶层花园,苹果树阴影下,一张软榻支在那,丹妮趴在上面悠闲地翻着本厚厚的书籍。

远方海面吹来的腥咸海风,混合着头顶清甜的苹果香,旁边三色堇和波斯菊的迷离淡雅气味,在丹妮身周演绎一片醉人的勃勃生机。

“什么事?”丹妮的视线没有从书籍上移开。

完全掌控座金字塔与圣恩神庙之后,她将其中所有书籍——只要是不重复的,无论什么文字,什么内容,全部搬到她身下的大金字塔内。

如此,在这个还没有印刷术的时代,丹妮拥有了一座庞大而奢侈的图书馆。

呃,有三百多本书

她现在看的便是一本历史书,作者站着吉斯人的角度描述了导致吉斯帝国覆灭的五次大战,与瓦雷利亚人的国战。

通过这本比较客观公正的历史书,丹妮确定了一件事,五千年以前的吉斯帝国并非埃及,反而更像古罗马帝国。

其鹰身女妖标志中,女妖爪子抓住的压根不是奴隶锁链,而是金色闪电,两者代表的含义千差万别。

曾经的吉斯帝国完全算得上一个伟大而光辉灿烂的文明,可被瓦雷利亚人毁灭吉斯国都之后,吉斯人彻底堕落——也不怪他们,奴隶湾存在的最初目的是为瓦雷利亚人培养优质奴隶,床奴、学者、管家、园丁、仆人、仆从军等等。

吉斯人并没自主选择发展模式的权利。

“陛下”见丹妮还沉迷在书中,白胡子不由又呼唤一声。

“我听着呢,你说。”

“唉,我骗了您。”他垂头叹息道。

这下子丹妮来了兴趣,放上书签把书合上,回过头看着跪在地上的老人,问:“你骗了我什么?”

“我不叫阿斯坦,”老人踟蹰的眼神中带着一丝隐藏不深的骄傲,“我的真名为巴利斯坦·赛尔弥。”

丹妮眼神怪异看着他,想不通为何在这个时候展露身份,点点头,轻声说道:“我早猜到你有隐瞒身份,却想不到竟是无畏的巴利斯坦。

韦赛里斯对我讲过很多维斯特洛传奇故事,其中你的事迹占据了很大一部分,都超过了白牛,仅次于佛晓神剑亚瑟戴恩。”

丹妮的反应让老人既失望,又莫名松了一口气。

虽然陛下没露出见到传奇人物时该有的欣喜若狂、震骇不已的表情,可也没因为他“三姓家奴”、投降篡夺者的行为怒火冲天。

老人舒了一口气,缓声说道:“王子殿下过誉了,当年便是杰洛·海塔尔爵士为我披上白袍,他是我一辈子的传奇队长,而戴恩爵士的剑技,我更望尘莫及。”

“呵呵”丹妮轻笑起来,古怪看着他说,“如果换成韦赛里斯在这,他可不会这么心平气和地与你对话,第一时间便让侍卫把你拖下去砍死了。

之前十多年,他从没说过你一句好话,每次提到白牛、佛晓神剑那些传奇御林铁卫,都要顺便骂你一番。”

“陛下,我我很羞愧!我玷污了自己的荣耀,暗淡了御林铁卫的光辉。”老人立时涨红了脸,当真羞窘得恨不得找一条地缝钻进去。

“塞尔弥爵士,请站起来。”丹妮敛去脸上的笑意,正色道:“眼前的事实远胜过流言——哪怕千万人都在传播的流言。相处多日,我清晰见证了你的高尚品德与过人武技。”

老人并没起身,反而低下头,哽咽道:“陛下,您的大度越发让我羞愧。”

就是要大度到让你羞愧,不然忠诚度怎么提高?

丹妮认真道:“我并非大度,你之前的所作所为,足以让你挺直腰杆向我解释自己的目的

巴利斯坦爵士,你怎么跑我这儿了?总不会帮篡夺者来刺杀我的吧?”

“不,我从没想过要伤害您。”白胡子立刻激动摆手,快速道:“我的白袍已经被乔佛里剥夺,再也不会为君临那些人服务了。”

“劳勃的继承人乔佛里摘下你的披风?御林铁卫不是终生职业吗,他干嘛那样做?难道你在权游的游戏中站错了队?”丹妮好奇问道。

《权游》中巴利斯坦戏份不多,角色也不够鲜明,关于他的记忆她早已模糊。

“御林铁卫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国王,如何存在站错队的情况?”巴利斯坦摇头苦笑。

无论君王英明或者庸碌,仁慈或者残暴,智慧或者疯狂,御林铁卫都会向他们献上全部忠诚。

“克雷冈家族是兰尼斯特手下最好用、也最凶猛的猎犬,格雷果克里冈人称‘魔山’,为泰温公爵麾下第一猛犬,他的弟弟桑铎克雷冈被叫做‘猎狗’,是乔佛里手下最听话的打手。

那个邪恶的男孩登上铁王座后,希望让自己的狗披上白袍。

而瑟曦王后希望他的同胞弟弟,‘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成为御林铁卫的队长。

赶走我,他们母子的愿望便可轻易达成。”白胡子语气悲愤说道。

“唔,这么说来,如果他们让你继续担任御林铁卫队长,你便会一直干下去,并对他们报以全部忠诚?”丹妮皱眉问道。

“我不想欺瞒您,若铁王座上的乔佛里不剥夺我的职务,现在我有很大可能继续留在君临为君王效力,承认这点让我羞愧万分,确也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说到这,他抬起头用悲伤的眼神注视着丹妮,“陛下,请您务必明白,御林铁卫随伊耿一世而生,根本职责便是向铁王座上的君王献出全部忠诚。

改朝换代的事,才第一次出现在维斯特洛,而劳勃·拜拉席恩也有真龙血脉,他的祖母为雷蕾公主,雷蕾公主是您亲姑祖,说起来您与劳勃还算表亲。”

这还真有点坑

“好吧,我明白了,爵士你是一位视荣誉为生命的骑士,而向铁王座效忠便是御林铁卫最大的荣耀。”丹妮点点头,算放过了他“三姓家奴”的过失,问:“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陛下,我觉悟了!”老人郑重道。

丹妮嘴角抽搐,牙酸道:“觉悟什么?”

“当乔佛里取下白牛系于我肩头的白披风,并在同一天派人来杀我时,我的眼前好似蒙上一层迷障——这一切都是如何发生的,又为了什么?”

高壮的老人面露追忆之色,怅然道:“我蓄起胡子,伪装身份,进入圣贝勒大教堂,向七神寻求答案

从您父亲开始,到篡夺者劳勃、邪恶残忍的乔佛里,我一点点思索,我陪着他们到底做了些什么。

最终我明悟了,一旦披上白袍,我终生便是御林铁卫,但这一次必须寻找一位真正的国王,我将为真王而死。”

“我是你的第一个考察对象?”丹妮侧头看他道。

“也不算考察,在伊利里欧告诉我您孵出三条龙时,我便决定为您奉献一生了。”

这就是你的觉悟?

因为我有龙,而巨龙无敌,最有希望终结乱世,再次统一七国?

亏得你还去圣贝勒大教堂祈祷了那么长时间。

“你为何隐瞒身份呢?”她又问。

巴利斯坦眼神一厉,四处打量一下,严肃道:“因为您身边有君临方面的间谍,事实上您和您哥哥一直被人监视着。

作为御林铁卫队长,我也算议政大臣中的一员,有资格参与所有或公开,或隐秘的御前会议。

4年来,我数百次听到瓦里斯向劳勃汇报你们兄妹的情况。

哪一位大君接待了你们,您哥哥与哪一位佣兵团有过接触,为了复国,韦赛里斯王子对贸易城邦大商人的每一次许诺

甚至与王子发生关系的每个女人,甚至您来初潮的日子,全被详细报告给劳勃国王与他的议政大臣。”

第113章 对不起,我是警察

“劳勃国王陛下必须确保韦赛里斯王子和您没有私生子。”

丹妮面上青红交加,当真是又震惊,又羞愤,同时还万分疑惑:这两兄妹如何活下来的?

这样想着,她也这样问了出来。

“我那老表没派人杀我们?我可记得十多年来,为了躲避刺客,韦赛里斯常常半夜三更把我从床上拉起来,或者连夜出城,或者一连好几天躲在贫民区下水道里难道他神经过敏?”

“唉,我早该看穿劳勃假英雄真小人的本质的。”老人痛苦叹息一声,自责道:“一直以来,我都在潜意识里否认一个流传甚广的消息——当泰温兰尼斯特将雷加王子的两个孩子带到劳勃身前时,他欢快地笑了。”

这个老头脑子激动坏了?

明明在讨论刺客的事,怎么又扯到雷加孩子?

“作为篡位者,还以坦格利安旁系身份篡位的人,见到有人帮自己除掉后患,他开心有什么问题?”丹妮木着脸道。

“在维斯特洛,杀害幼童是极其不名誉的事,而劳勃·拜拉席恩之所以有那么多簇拥者,全靠豪爽正直、英勇无畏、骄傲深情的个人魅力。

篡夺者之战中,常有被俘的王党贵族被他的豪爽折服怎么说呢,没当国王之前的劳勃有一种光环,能让人崇拜他,佩服他,愿意为他而战。

但如果能证明他害死了那两个幼儿,他的光环会破碎,无数人会唾弃他,会离开他,会反对他。

泰温·兰尼斯特帮他做了想做又不能做的事,然后他获得巨大回报——最后加入劳勃阵营的泰温,成了国王的岳父。”

喘息一会儿,老人继续道:“在最初的时候,我一直没弄明白这点,只将满腔怨愤都放在泰温公爵身上,如果如果我看到他对雷加孩子的残躯发笑,这世上无人能阻止我杀了他。

可我当时受伤太重,人都不在君临。

等我宣誓向他效忠后,才隐约听到那样的传言,起初我并不相信他是那样的人——劳勃可能会心怀愧疚地暗自松一口气,他的骑士教养却绝对不会让他对着婴儿破碎的尸体大笑出声。”

“任何人踏上王座的那一刻,便会变得与之前不一样。”丹妮淡淡道。

“有人却变得更好了。”老人看着她,目光灼灼道。

“因为相对无上荣耀,我看到的更多是责任,沉重的责任。”她说。

“所以,您才是真正的王,而他不是。”老人笑了,笑容苦涩又欣慰,“相比我这个倔老头子,劳勃更喜欢让詹姆随身侍候。

也许面对弑君者,他那个篡位者能更坦然一些。

不过我也遇到过好几次他暗中下令,让瓦里斯安排刺客处决您与韦赛里斯王子的情况。

从那时开始,我逐渐明白他远没在外人处表现的那样正直,那个流言,我唉!”

都谋朝篡位了,还正直?

丹妮都无心吐槽了。

“你说暗中?”

“当时的国王之手琼恩·艾林是一位正直的人,他并不赞同对孩子斩尽杀绝,劳勃不愿正面反对他,毕竟,艾林公爵除了国王之手的身份,还是他的养父。”

在坦格利安王朝覆灭的篡夺者之战中,琼恩·艾林第一竖起叛旗,不过他并非为了自己。

因为雷加王子“诱拐”莱安娜的事,“疯王”伊里斯要琼恩·艾林交出艾德·史塔克与劳勃——在此之前,疯王已经火烤了莱安娜的父亲与长兄。

艾德与劳勃皆为琼恩艾林的养子,因为他自己一大把年纪没个亲儿子,一直将那两个孩子当亲生儿子养。

见疯王想要两个养子的小命,他立马便反派了,堪称冰与火世界最佳义父。

“既然劳勃的确多次派人来暗杀我和韦赛里斯,为何屡次失手?韦赛里斯绝对没那种反刺杀能力。”

事实上在多年的被迫害生涯中,原本还算正常人的韦赛里斯硬是被逼疯了。

“也许有其他人在暗中保护你们。”巴利斯坦思索着道。

“谁?”

“伊利里欧?我不知道。”老人苦笑摇头。

丹妮神色一动,问:“你刚才说,每次向劳勃报告我和韦赛里斯信息的人是瓦里斯?”

“瓦里斯外号‘八爪蜘蛛’,在御前会议中担任情报总管的职位。他手段惊人,七国与狭海对岸大小信息都躲不开他的耳目,劳勃极为倚重他。

对了,瓦里斯还为您父亲服务过好几年。

他出生在里斯,作为情报贩子在潘托斯发迹,因擅长情报工作的名声而被伊里斯陛下知晓。”

丹妮点点头,又问:“我身边的人中,谁是间谍?”

愣了愣,巴利斯坦说道:“乔拉·莫尔蒙,在您还未嫁给卓戈卡奥之前,瓦里斯便向劳勃发出警告——韦赛里斯王子将用您向马王换取一万咆哮武士,或者马王亲自出手帮他复国。

在您成婚那日,接受了君临间谍任务的乔拉·莫尔蒙,主动与韦赛里斯王子套近乎,并向他宣誓效忠——那是个没有荣誉的无耻间谍,贩卖奴隶,随便发誓,完全不值得信任。”

“卡丽熙,让我去杀了他。”身边的阿戈愤怒大叫道。

丹妮叹口气,对血盟卫道:“阿戈,你让灰虫子把乔拉爵士叫来,有些事还是当面说清楚比较好。”

血盟卫与女王铁卫都属于她的心腹臂膀,三个血盟卫轮流随身护卫,另外两个却在帮他训练咆哮武士。

打下阿斯塔波后,除了无垢者,几乎全部多斯拉克奴隶都吸收进丹妮的卡拉萨。

她之前在红色荒原便学习满清,弄出个四不像的八旗制度——不一定与满清样,因为丹妮实质上并不懂清朝军事制度,只大概将“军师旅团营”换了个名字。

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军士长体系后,新加入的马人只需老老实实填补进去就可以了。

原本的奴隶,桀骜之气都消磨掉光了,能不老实嘛?

她的小卡拉萨如今有一千五百多人,去掉老人,差不多00名成年男子——起义的奴隶战士中又加入了几百人。

血盟卫在城外划定了草场,还建了一片营帐,除了日常训练,还要去奴隶主的庄园门口巡逻。

至于乔拉,他在帮丹妮训练民兵。

理论上,乔拉·莫尔蒙担任了丹妮的“兵马大元帅”职位,无垢者统领灰虫子也是他的部下。

白胡子劝说道:“陛下,最好先让无垢者把他绑起来,脱掉铠甲,然后再带来见您。”

“不用,他如果要杀我,过去多少次机会没有?”丹妮摆摆手道。

上位者固然对谁都该保持怀疑,可作为人类,如果连一份信任都没付出过,那活得不是太过悲哀了吗?

大概40分钟后,一身戎装的乔拉在灰虫子的带领下,来到大金字塔顶层。

刚从阶梯通道走出来,骑士便发现气氛有些不对,那个一直看不惯自己的冒牌侍从今日的精气神完全不一样,现在看自己的眼神有点有些太过正义了。

唔,就像天台上的陈永仁看刘建明。

乔拉其实早已发现白胡子的真实身份,但他不敢向丹妮揭露,因为他知道对方一定知道自己的身份,卧底的身份。

“乔拉爵士,这位是巴利斯坦·塞尔弥爵士,无畏的巴利斯坦,你认识吗?”丹妮直接说道。

乔拉心中咯噔一下,暗叫老贼奸诈,咱两的默契呢?

似乎看穿他的心思,巴利斯坦冷冷道:“我不允许有人在暗中威胁女王陛下的安全。”

丹妮眼前似乎出现了幻觉,巴利斯坦冷冷对满脸苦涩的乔拉说:对不起,我是警察。

“我”壮熊一样的骑士好似身体与精神突然间坍塌了下去,苦涩看着丹妮道:“陛下,很抱歉,我一直想跟您坦白来着。”

“都这种时候了,你还说坦白?”巴利斯坦冷笑道。

“你个叛徒,有什么资格说我?”乔拉瞪了白胡子一眼,向丹妮劝说道:“陛下,您可不能相信这个家伙,他背叛自己效忠的国王与王子,投靠了篡夺者。

伊里斯国王七名御林铁卫,除了他和詹姆·兰尼斯特,白牛、佛晓神剑、马泰尔亲王等都为君主战死沙场。显然,白胡子与詹姆才是一路人。”

这话便太侮辱人了,詹姆·兰尼斯特几乎是七国公认的“最堕落的”和最没骑士精神的骑士。

而巴利斯坦又最重视荣誉,特别是身为御林铁卫的荣耀。

“你血口喷人,三叉戟河那一战,我与马泰尔亲王、戴瑞爵士一起陪在雷加王子身边,他们三人英勇战死,我也身受重创,昏迷当场,事后休养了大半年才能再次握剑。

你呢?

我为雷加王子流血时,你却站在叛逆那一边。”巴利斯坦老脸涨红,指着乔拉大声咆哮。

“陛下,乔拉莫尔蒙一直在出卖您的秘密,您随卓戈回马王城,您怀孕了,您做了什么,说了什么,都被这个无耻间谍出卖给八爪蜘蛛。

每一条消息都能换取大量金龙,等您和您的哥哥死亡后,劳勃还会清洗掉他身上所有污点,光荣返回七国。”

丹妮想了想,缓缓说道:“乔拉爵士,你加入艾德·史塔克推翻坦格利安王朝,与巴利斯坦战后投靠劳勃,都有各自的理由,我能理解,也不会追究。我们只说现在。”

白胡子瞥了面色惨然的乔拉一眼,感慨道:“陛下,您胸襟之广,智慧之深,心地之仁,超越史上任何君王,只可惜有些人不够格获得您的仁慈。”

乔拉也知道,以御林铁卫队长的身份,他递交给君临方面的所有信息白胡子都一清二楚。

没的说,坦白从宽吧!

希望能留下来过年

“是的,我为君临服务。前年,在密尔当雇佣兵时,瓦里斯的小小鸟儿找到我”

第114章 无间地狱

“瓦里斯承诺,只要完成任务,会由劳勃国王出具一份‘赦免状’,免除我贩卖奴隶与逃脱审判的罪责。

在陛下您与卡奥的婚礼上,韦赛里斯王子很容易便接受一位放逐骑士的效忠。

陛下,您得明白,当时我心里对坦格利安并没多少忠诚。

不说我参与了推翻坦格利安王朝的战争,作为熊岛伯爵,我的效忠对象也是临冬城之主。

而且任何一位北境人,憎恨坦格利安再正常不过——伊里斯国王以残忍且极具侮辱性的方式,杀害了一位北境之王与他的继承人。

当然,我对您和韦赛里斯王子并没偏见,问题在于韦赛里斯王子与伊利里欧合谋之事。

得到瓦里斯的任务时,我甚至产生了一种使命感唉,我想,任何一位七国贵族都不希望看到多斯拉克人肆虐维斯特洛。

就像我曾经对您的劝谏那样,在外族入侵者的刺激下,战乱不休的各大领主甚至会放下成见,团结在一起共同对付外来者。

——哪怕带领异族进入维斯特洛的人是曾经的王族,哪怕那些贵族之前矛盾重重,甚至兵戎相见。”

“咚咚咚”

顶层花园安静异常,只能听到丹妮手指轻轻叩击书皮的声音。

她没有暴怒,只是神色有些严肃。

因为明白丹妮的性格,乔拉的话很直接,完全将他当时的心里状态说了出来。

如果是曾经的丹妮莉丝,他只会苦苦哀求,求她原谅,却绝对不会说出如此直白而诚挚的话。

说了只会适得其反,让纤细敏感,又有强烈复国执念的丹妮莉丝对他更加憎恨。

这个丹妮比较讲道理,还有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思考问题的“宽大”胸襟,只要理由正当,一般情况下她都能接受。

良久之后,一阵海风从北面大海吹来,带动柿子树枝哗啦啦作响,“噗通”,一个金灿灿的大柿子落在水池中。

丹妮似乎从沉思中惊醒,看向白胡子,问:“巴利斯坦爵士,你以为乔拉爵士的选择有问题吗?”

“这”老人的脸皱成一团,脑海中一片乱麻。

——他竟然有点赞同乔拉的话,这

“唉,我明白了。”丹妮叹口气,对一脸忐忑之色的卧底骑士道:“站在你的立场,也不算大错。

现在的问题在于,你对我的誓言,宣誓成为女王铁卫的誓言,算不算你的卧底工作的一部分,我还能不能信任你?“

“我——”

丹妮抬起手,打断他道:“不用勉强,请完全顺应本心,无论如何我都不会伤害你的性命。

思念家乡乃人之常情,你离开时,我会送你一大笔钱,足够回到维斯特洛享受一生富贵,甚至你身上的瓦雷利亚钢铠甲也可以带走”

“陛下,据我所知,维斯特洛连一套瓦雷利亚龙王铠也没有。“巴利斯坦焦急上前一步,插话道:“您多送他一点金银就够了,这套铠甲反而可能给他招灾。说不得泰温公爵就会因为贪欲而对他下手,他连伯爵的爵位都丢了,能抗拒公爵?”

“我看是你太过嫉妒吧!”乔拉愤怒瞪了老人一眼,回过头红着眼眶,激动道:“陛下,我不走,在红色荒原我对您的誓言完全出自真心。

您忘记了?

我多次劝您离开厄索斯,去玉海城邦躲避篡夺者对您的加害,因为我知道您的处境有多危险。”

“你离开吧,谁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话?卡丽熙有我们保护。”阿戈冷冷道。

“我是御林铁卫,与你一样,也是公主殿下的‘吾血之血’。”乔拉争辩道。

“你不是‘吾血之血’,你是看不起马人的安达尔人,你害怕卡丽熙带着马人横扫七国,夺回属于她的铁王座,这是你刚才自己说的话。”阿戈言辞犀利道。

“我”乔拉语塞,激动一跺脚,叫道:“那是我一年多前的想法,现在我特么不管维斯特洛了,如果公主殿下是卡丽熙,那我愿意以卡拉萨武士的身份为她而战。”

乔拉这话让白胡子为之侧目,马人阿戈也张大嘴巴,呆呆说不出话来。

顿了顿,乔拉散去脸上的激动之色,缓慢而郑重地看着丹妮说:“我是女王铁卫,余生只为女王陛下服务,其它事情都不在我考虑范围之内。”

丹妮与他对视,神情也极其郑重,道:“希望你记得今天说的话。”

《权游》的剧情对丹妮预测未来作用不太明显,现实经历反而与电视剧情差别极大,但《权游》中人物性格却很少出现偏差。

乔拉·莫尔蒙从来算不上狡诈,原剧情中更是丹妮莉丝最忠诚的部下。

乔拉听出她再次接纳自己的意思,欣喜若狂跪地发誓道:“以我父亲杰奥·莫尔蒙的生命起誓,我乔拉·莫尔蒙向丹妮莉丝献出全部忠诚,誓死履行女王铁卫的职责。”

丹妮嘴角抽搐,大熊的老爹‘熊老’怕是没几天好活的了。

“陛下,请接收我的效忠,我愿成为您的女王铁卫。”白胡子瞥了大熊一眼,单膝跪地郑重说道。

“我接受你们两个的效忠嗯,等我伤好之后,再举办一个比较正式的仪式。”丹妮点点头,认真道。

“女王,我呢?”

在一边看了半天好戏的高壮太监贝沃斯丢掉手里的猪大腿骨,油腻的双手随便在丝裤上擦了几下,笑嘻嘻凑过来道:“我的侍从都成了女王铁卫,我的身份可不能比他低。”

丹妮眉梢一挑,好笑道:“你知道女王铁卫代表什么吗?除了最强大骑士的身份,只要一宣誓,就得为我服务一辈子,你不回潘托斯了?”

“最强骑士?”胖太监上下打量乔拉一番,摇头道:“他肯定不如我。至于潘托斯哎,我压根不是那胖香料商人的属下。

这么说吧,我原本是弥林的角斗士,一个奴隶,几番转手后成为你保镖,也算你的奴隶。如果你能养我一辈子,不愁吃不愁喝,那简直再好不过。”

原来你是想在我这儿蹭吃蹭喝一辈子,那我能不能现在就让你离开?

“你算个预备役女王铁卫吧。”丹妮捏着鼻子将他收留了。

武力如何丹妮不清楚,但胖太监的个性她还蛮喜欢的。

至于他会不会是伊利里欧的间谍?

可能性不大,因为胖太监一年前还在弥林当角斗士。一个奴隶没道理为奴隶主背叛“米莎”,而且,伊利里欧的财富还真比不上此时的丹妮。

前途、财富、信仰、理想、未来,无论哪一样,跟随丹妮都获得更多。

“卡丽熙,那我要不要成为你的女王铁卫?”阿戈迟疑着道。

“你为什么有这样的想法?”丹妮好奇道。

毫无疑问,吾血之血与卡丽熙的关系远比女王铁卫与女王更亲近。

御林铁卫是下属,吾血之血却是血亲兄弟。

唔,做个类比的话,赵云算刘备的御林铁卫,张飞与关羽却是刘皇叔的吾血之血。

自多斯拉克这个民族出现以来,从未出现过一例血盟卫背叛卡奥的事。

丹妮对自己的血盟卫也一直非常好,待遇什么的就不提了,她有的他们都可以有,每次谈论大事,他们也必定参与其中。

她甚至想过把自己的侍女嫁给三个血盟卫免得她们天天晚上磨豆腐,还想拉她入伙。

之所以没让他们立刻成婚,也是因为卡拉萨的风气还没完全改过来,婚姻制刚开始实施。

要是他们六个习惯性地乱搞起来,那

阿戈认真道:“成为女王铁卫,也许安达尔人便不会再反对您了。”

“不用,你们就是血盟卫,不用在意维斯特洛人的看法。”丹妮感动道。

她怎么也想不到粗线条的马人还有这么感性的时候。

说完,她扫视乔拉与巴利斯坦一眼,认真道:“就像我不会把无垢者投入争夺铁椅子的游戏一样,多斯拉克人是我的部民,他们理应在厄索斯大陆自由生活,而不该被人憎恨着惨死异乡。”

“陛下”两个维斯特洛人看着丹妮,神色复杂,欲言又止,最终满是感慨地叹口气,不再劝说。

——虽然羞于承认,他们的确松了一口气。

呃,这口气松得有点早。

等几年后,史上第二次长夜降临,维斯特洛异鬼横行,骄傲的七国贵族八成会跪地哀嚎:“丹妮女王,无垢者爸爸,马人爷爷,速来救命啊!”

想到全世界都会被寒冬笼罩的长夜,丹妮不由生出紧迫之感,厄索斯大陆也不知会不会出现异鬼,但冰雪下农作物肯定会全部停产。

至少会持续五年的寒冬,那她要提前为自己的子民准备五年以上的口粮。

还要把多斯拉克海马人考虑进去,从来没有储备粮食习惯的他们,不见得能比维斯特洛人过得更好。

必须尽快恢复生产。

必须尽快解决这次的“无间道”事件,如此,她的部下才能团结一心,一起搞大生产。

想到这,丹妮看向乔拉,道:“爵士,既然话已经说开,你来告诉我,如何与君临联系的,你又参与了那些事。”

乔拉躲开她的视线,别扭说道:“与我联系的人都是瓦里斯的部下,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但他们都认识我。

一般情况下,如果他们需要与您有关的情报,或者传达君临方面的指令,会在我独处时,给我发送联系暗号。”

幸好老娘够醒目,来到这个世界后经历的重大秘辛,除了自己没一个人知道。

连在不朽之殿与瓦雷利亚、与神灵有关的事,她都没对他们说实话。

“你在什么时候、哪些地方,遇到过八爪蜘蛛的暗号?又向君临传递了什么信息?”丹妮又问。

“几乎所有城邦都有八爪蜘蛛的人,潘托斯,科霍尔,马王城,拉札人的小镇,魁尔斯”

见丹妮脸色越来越黑,阿戈又开始握紧刀柄,乔拉急忙说:“到了魁尔斯,我便犹豫了,然后——”

“七层地狱啊!”丹妮“嘭嘭嘭”地捶打身下皮毛垫子,恨铁不成钢道:“你到底有什么毛病?在马王城,在红色荒原,你救过我多少次性命?一边救我,一边向我效忠,又一边背叛我,一边向君临效忠,你累不累呀?!”

“累,太累了!”乔拉有种终于被人理解后,想要嚎啕大哭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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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国王、县令、居委会大妈

转眼间便过去半年,按照维斯特洛人的算法,鬼夏刚刚结束,七国差不多进入十年难遇的秋季喔,应该是‘秋年’,明年正式进入‘凛冽的寒冬’。不过奴隶湾属于热带海洋性气候,没有太过显著的四季变换。

丹妮虽然来到这个世界一年多了,可她一直在温热带地区打转,对寒冬,对这个世界的季节变幻没有直观感受。

很多次,她带着女王铁卫巡视庄园田地的时候,都会对两个维斯特洛人调侃:你们觉得奴隶湾算不算传说中的“长夏”?

本着预敌从宽的思路,在这段相对和平的日子里,丹妮开足马力搞大生产,半年时间,水稻收割了两茬,小麦与芜菁收获了一次,距离第二次也不远了。

除了奴隶贸易,吉斯人开了两个挂:烧砖,冶炼青铜。

丹妮从之前的记忆中发现,自由贸易城邦多是石头屋,询问乔拉与巴利斯坦,他们也说在维斯特洛,贵族住石头城堡,平民住木头屋子。

吉斯人的烧砖技巧多牛逼?

阿斯塔波、凯渊、弥林三座城,包括城内的金字塔、街道、广场、平民住宅、城墙,全部由砖头砌成。

唔,必须说明下,金字塔主体建筑材料依旧是巨石。

这里便体现出吉斯建筑大师的高明之处,他们已经考虑到风化问题,如果岩石裸露在外部,金字塔一定会“快速”风化、坍塌,故而石头金字塔的外部铺垫了多层红砖。

呃,吉斯建筑师的时间观念与现代人不一样,人家是真心想要打造“万世基业”。

就丹妮居住的这个被命名为“朝阳宫”大金字塔,便有五千多年的历史。

那时候,吉斯帝国毁灭在瓦雷利亚手里,吉斯人离开被焚烧、被泼洒盐碱的旧吉斯,进入奴隶湾建造了阿斯塔波、凯渊、弥林三座城市。

地球上有没有3000年以上的建筑?

丹妮不知道。

但这个奇幻世界别说三千年、五千年了,维斯特洛的很多建筑都有八千年的历史,比如北境长城下19座守夜人堡垒,比如临冬城、凯岩城、风暴城。

好吧,扯远了。

吉斯人烧砖与冶炼青铜的技术很强,在阿斯塔波城南边靠近山脉的地方还有连绵砖瓦厂与冶金厂,不过丹妮并没大肆开工生产红色砖头。

她将烧工奴隶全部解放后,又让他们签订劳工契约重新就业,不过重新上岗的地方并非砖瓦厂,而是冶金厂,全力生产农具与刀剑。

阿斯塔波铁矿比较稀缺,超过九成都是铜矿,珍贵的钢铁优先用来打造农具,锄头、镰刀、铁锹

为了提高农民种地的效率,丹妮还口头发明了三种犁刀,骡马用的“小”型犁刀,野牛用的中型犁刀,大象用的巨型犁刀。

所谓“口头发明”她只说用途,一大群铁匠与学者苦思冥想,将它们变成现实。

青铜武器肯定不适合这个已经步入铁器时代几千年的世界,但青铜长矛总比木棍更具威胁力。

别说女王旗下的龙之母卫队了,连农村里兼职民兵的壮年农民,也人手一只青铜长矛,一把青铜弯刀。

丹妮统治阿斯塔波的思路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树立法规法典,稳定人心,规范制度;第二,发展农业与军事,即填饱肚子,强大武力。

长夜就要到来,她没时间弄个“五年计划”,只能“半年计划”。

丹妮统治下第一个半年计划的目标,便是恢复农业生产,稳定城市物价,保证家家户户有余粮。

《丹妮莉丝法典》颁布之后三天,城外便有四成庄园奴隶主开门投降。

之后在丹妮亲自带领下,无垢者马人骑射民兵辎重队黑龙侦查白龙绿龙喷火枪,犹如摧枯拉朽一般,几乎用奔跑的速度,粉碎所有奴隶主的顽固抵抗。

丹妮大致统计了下,她一共获得400万亩熟地和同样数量的可开垦半熟地——为了维持地力,吉斯人轮换着种地。

不要怀疑20万人如何耕种400万亩地,他们压根不像大天朝农民那样精耕细作,而且其中一部分土地还栽种的是牧草,用来放牧的。

剩下的田地中又有一半种植的是橄榄与葡萄。

向她主动投降的奴隶主,丹妮会根据其庄园中的奴隶人口没收土地。

一名奴隶没收10亩地,剩下的土地丹妮依然会收归“国有”唔,丹妮女王即是国。

不过她也信守承诺,会给予金钱上的补偿,完全原价购买。

同时庄园主还能带走除粮食与牲畜之外的财物,很大一笔钱。

别看他们损失了一大半土地也大量粮食,与那些没有投降的庄园主相比,他们太幸运了。

只集兵造反的庄园奴隶主,除了战死者,丹妮攻下庄园也不会再次杀人,只会让那户人家成年男女服徭役,根据抵抗顽强程度,3年到10年不等长夜就要来了,那些高呼“女王慈悲”的家伙九成坚持不到10年。

如果奴隶主不仅反抗天兵,还敢行“玉石俱碎”之恶行,那便要杀头了。

以上两种情况,无论那种都会罚没全部家产。

丈量土地完成后,所有农田都被丹妮又重新分配出去,全城所有人,吉斯人、新自由民、城里人、城外奴隶农工、马人、无垢者,每人15亩土地。

嗯,只有农田被分配,牧场与果林、橄榄林暂时还掌握在丹妮手中。

似乎有些不够分?

很多人并不需要土地,比如那些技术工人、城市商贩、吉斯普通百姓等等,丹妮只不过用分配土地的方式,对集中起来的社会财富进行一次完全公平的再分配。

不需要土地的人可以凭借户口簿到朝阳宫,找女王的文书,把土地兑换成金银。

没有压价,与丹妮打破阿斯塔波城之前的市场价格一样。

嗯,丹妮的大金字塔改名为“朝阳宫”,第一层入口处还挂了个汉子书与瓦雷利亚语两种文字书写的牌匾。

她告诉其他人,那些漂亮的方块字是龙语,她和巨龙学习的,具有神奇的魔法力量。

金字塔第一层与第二层已经被丹妮重新装修过一遍,第一层是丹妮接见访客与审判重大犯罪事件的地方,市民可以自由进出观看,相当于古代的府衙。

非常宽敞,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

第二层为“政府”官员办公的地方,比如办理户籍,帮百姓签订契约,房产与田地买卖

原本属于吉斯人的房子也全部属于丹妮,或者被原价收购,或者因罪罚没,或者户主绝户归公。

除她本人外,城里所有金字塔再无一户普通人家。

除了埋葬吉斯人先祖尸骨的那一座较小的金字塔,其余金字塔都被丹妮当成粮仓与物资储备仓库。

城里人可以向丹妮购买原本属于吉斯人的砖瓦房,也可以购买地皮自己出钱建造——多是大奴隶主亲人,丹妮先罚没他们全部家产,然后补贴一万金龙到10万金龙的“赡养费”,名义上属于婴幼儿。

丹妮可不像现代的黑心房产商人,无论是现成的房子,还是可以建房子的地皮,几乎“真·房价贱如葱”。

一亩土地可以换一套100平米的房子,你说够不够贱?

阿斯塔波30多万人,每人都分配有15亩土地,理论上他们可以在城里换15套房子。

当然,解放奴隶过程中,城里虽死了不少人,却依旧不能给30多万人每人一套房子,更不可能敞开了让他们兑换。

只有拿到城市户口的人可以兑换城里的房子,而拿到农村户口的农民只能兑换原本属于奴隶主的大庄园。

无论城里人还是农民,每户人家只能兑换一套房子,剩下的土地农民的土地不可买卖,城里人则可以换成金银,作为创业的启动资金。

这个

还真说不好谁赚了,谁亏了。

城区固然地段好,可阿斯塔波除了金字塔,普通街区都各种脏、乱、差、老、破、旧,连出门都必须戴上面纱,以免海风带起的一片红色砖石粉尘迷了眼睛。

而奴隶主的大庄园个个都豪华异常,有砖头城堡,有花园,有干净清澈的水井,有泳池,有水果丰盛的果树,有宽敞的庭院与马场,有华丽的大厅

除了距离伟大的女王陛下有些远,简直不要太完美。

城市由无垢者维持秩序,管理农村的则是乡老。

丹妮为每个庄园安排一位乡老,根据庄园大小,一位乡老管理10户到50户人家,他们不分身份高低,共同居住在红砖城堡内。

然后,十名乡老组成村委会,负责税收与组织徭役,乡老轮流担任村长的职位,村长有面见女王的权利。

丹妮卡拉萨的八百马民骑兵依旧担任村庄巡逻队的职务,他们只在大道上巡逻,可以靠近村口与村尾。但未经村长允许,不可进入庄园内部。

马民骑兵主要职责有两点,第一,充当快递员与邮差,或者帮丹妮向村民传达政令,或者护送村长进城,或者为不同村庄的村民传递信件;第二,辅助村庄里的民兵缉捕盗贼。

卡拉萨中的妇女与老人则接管所有从庄园主那得到的牧场,帮女王放牧便是他们的工作。

可以说“小小的”阿斯塔波城完全被丹妮掌控。

从中心城区到边缘的村落,丹妮的统治好似八爪蜘蛛,将30多万人全部网络其中。

她自己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乔拉、白胡子,甚至绿圣女,都对如此秩序井然的治“国”方式震撼莫名。

他们叫她“女王”,也一直将阿斯塔波当成一个国家,可对丹妮来说,阿斯塔波连个县城都不如。

中国古代的县令叫“百里侯”,很多富裕县城的县令都统御着百万百姓。

丹妮最多也就一个中等县城的县令而已,连知府都算不上。

要是放在现代社会,一线城市里的一个大型社区,便不止30万人,丹妮这个女王立马降格为“居委会大妈”。

第116章 八爪蜘蛛

“泰温公爵回君临了,你知道吗?”

“那是一场决定铁王座归属的战争,沿海几个贸易城邦都被惊动,我难道会不知道?”

深夜。

维斯特洛,七国首都君临城,伊耿高丘上的宫殿,红堡。

红堡地下某处昏暗的石道之中,声音渐渐传来,火把的光亮在墙上投射出两个扭曲的影子。

随着两人走进,可以看到牛油火把举在一个头戴铁盔的粗壮汉子手上。

他同伴的身材比他更加臃肿,十根胡萝卜粗的手指上各戴着一两个镶宝石戒指,有红金、白银,镶了红宝石、蓝宝石、大颗钻石、黄纹的老虎眼

活像个爱炫耀的暴发户土财主。

两人虽胖,却都步履轻盈,头盔男的脚步好似在冰面滑行一般,没带起一丝声响,有黄色分叉胡须的“土财主”更奇特,他全身重心放在脚跟,竟走路的过程时刻保持水舞者潜行的状态。

人不可貌相,这两个胖子竟都是高明的水舞者!

“既然知道,为何还选择这种要命的时候来找我?提利昂也许有泰温公爵的智慧,但泰温公爵远比他更警惕,也更老辣狠毒。

面对他时,我这个情报总管每一分、每一秒都必须小心警惕,每一句话、每一个最细微的动作都不能出错。”头盔男有些埋怨地声音道。

钢盔男穿着带着褐色污秽的老旧硬皮衣,外罩锈迹斑斑的铁甲,腰间则系了一把匕首和一柄短剑。

他有一种张带伤疤的圆脸,上唇光滑,下唇有一撮黑色短须,如果没有那对时不时反射灿灿精光的眸子,任谁也会把他看成跳蚤街随处可见的落魄武士。

土财主叹气道:“我也不想在这个时候来君临,史坦尼斯的舰队虽在之前一战中损失惨重,可他雇佣了萨拉多·桑恩的船队。

那个臭名昭著的海盗自封黑水湾伯爵,几乎封死了从狭海前往君临的海路。

而且,君临附近海域一艘船都没剩下,光秃秃一片,我的船压根不敢靠岸。只能等到半夜,走私贩子借着夜色掩护,用小舟将我送到红堡底部的险滩。”

“那你还过来?”钢盔男疑惑道。

“奴隶湾那个不听话的小女王给我传讯了。”土财主叹气道。

今晚他叹气的次数特别多。

钢盔男闻言肃然,问:“她给你信息,还是你的人报告与她有关的信息?”

“她专门让商船给我带来一封信。”

“写了什么?”

土财主很不想再叹气了,可听到这个问题,他还是重重叹了口气,道:“她先是对我派船队去接她表示感谢,然后又因为把我的货物拿去换无垢者感到抱歉。

一番客套后,她向我承诺,扣留我的货物和船队造成的财富损失,将来都会加倍补偿。

因为阿斯塔波势单力孤,海面常有弥林与新吉斯的海船巡视,她需要黑胡子格罗莱掌控海军

嗯,没错,她建立了一支小小的海军,十来条货船,两条长船。格罗莱成了小女王的海军大臣,那些船员也摇身一变,成为龙之母的海骑士。

唉,那个当年寄于我篱下的惊恐女孩已在多斯拉克海上死去,又在血与火中重生,新生的龙女王是个真正的坦格利安。”

沉默良久,钢盔男道:“你说的我都知道,这半年来,新吉斯、凯渊、弥林皆蠢蠢欲动,他们还组成‘反魔龙之母联军’,但顾忌女王那一万多无垢者,只敢派遣船队骚扰阿斯塔波海岸。

可她有龙,即便是幼龙,也能在黑夜中悄悄烧掉船帆与绳索。

陆陆续续损失了四条船后,联军改变策略,不再骚扰码头与沿海居民点,而是完全封锁阿斯塔波的商贸活动。

可除了奴隶贸易,阿斯塔波还有什么吸引人的货物?封锁海路对她毫无影响。”

如果丹妮在这里,通过两人的对话,便可以轻易猜到他们的身份,一个是潘托斯贸易总督,坦格利安家族的“老朋友”,伊利里欧。

另一人是维斯特洛情报总管、人称八爪蜘蛛的瓦里斯。

在乔拉坦白从宽后,丹妮猜测伊利里欧与瓦里斯有联系。

而听到她的猜想,巴利斯坦却直接告诉她,在二十年多前,瓦里斯与伊利里欧便是最要好的朋友与合作伙伴。

瓦里斯作为情报贩子,隐在暗中,负责搜集消息。

伊利里欧则出面帮他寻找需要情报的顾客,同时也通过帮助那些客人,建立自己生意上的人脉网络。

两人珠联璧合,在潘托斯闹出好大的名声,连狭海对岸的伊里斯国王都知道了。

此时,两个老朋友一边说话,一边前行,没多久便来到通道尽头。

沿着盘旋向上的狭窄阶梯走了大约两层楼的高度,前方视野突然变得开阔,而随着火光射来,黑暗中的朦胧怪兽头颅显露真容:巨大洞窟内,左右两边立着的石柱间各摆放了一排面貌狰狞的巨大龙骨。

“也不知龙女王的那三条龙何时才能长到那么大。”

伊利里欧看着前方楼房那么高大的头骨——传说中的贝勒里恩,感慨不已,“她给我的信上详细解释了没能来潘托斯的理由。

第一,心太软,原本只打算购买无垢者保护自己,后来见到奴隶们的凄惨模样,她决定做一件女王该干的事——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瓦里斯嘴角抽动,无语道:“我记得她没接受一丁点儿王族教育,身边又都是残忍的马人,哪来的这种想法?”

“也许是那位正直过了头的御林铁卫队长?无畏的巴利斯坦可算传说中走出来的人物,对她的影响肯定比莫尔蒙更大。”

“我有点后悔安排那个老家伙去找小女王了。”瓦里斯叹道。

“我们原本想着巴利斯坦会帮她增加声势,他在维斯特洛声名卓著,可以影响某些骑士们的选择。”伊利里欧耸耸肩,继续道:“第二,她想等龙长大。”

“很聪明。”瓦里斯点头赞赏一句,又摇头道:“但我们不需要一位长着**的伊耿,她可以是蕾妮丝,也可以成为维桑尼亚,却不能是伊耿!

如果龙都被她控制,我们的计划“

瓦里斯的声音低了下去,眼神闪烁莫名光芒,面色渐渐变得阴沉。

“呵呵,别担心,我的兄弟。”伊利里欧拍拍胖太监的肩膀,笑嘻嘻道:“龙有三个头,一位骑士只能掌控一只龙,那位龙女王还在向我询问坦格利安私生子的事呢!”

“她想”瓦里斯的神情变得缓和,若有所思道:“这个消息我并没收到,看来阿斯塔波的小小鸟儿有些懈怠啊!”

“也许她压根没对其他人提过,你的小小鸟儿不可能什么机密都能听到。她告诉我,她在不朽之殿看到预言,龙有三个头,她的龙需要三位龙骑士。如果没有私生子,也可以联系一下潮头岛的瓦列利安家族。”

说到这,伊利里欧戏谑问胖太监,“我们要不要便宜那个六岁的小子?”

瓦列利安之于坦格利安,犹如莫尔蒙之于史塔克,都是千年死忠。

还在瓦雷利亚统治世界的时期,瓦列利安便是坦格利安家族的家臣。

后来坦格利安离开瓦雷利亚去龙石岛,瓦列利安也跟着离开,在龙石岛隔壁的潮头岛安家。

王朝初期,两家联姻之频繁,几乎可以算一家人。

血龙狂舞时期,除了坦格利安血裔,瓦列利安也获得驭龙的资格。

如果此时瓦列利安家族知道丹妮孵出了龙,他们估计会抛家弃业,直接离开维斯特洛,重投丹妮麾下,而丹妮也一定会接纳并重用之。

可惜他们不知道,知道也没用,有心无力!

近些年瓦列利安家族凋零得厉害,上一代瓦列利安伯爵刚死在提利昂弄出的“赤壁之战”中,只留下一个六岁的儿子和一个成年的私生子兄弟。

瓦里斯心中一动,突然猜到伊利里欧这次来找自己的目的,沉吟着道:“你想让小格里芬提前去阿斯塔波?”

伊利里欧肥大的猪泡眼中闪过一道精光,笑盈盈点头道:“我正因为有了这个想法,才过来找你,这种事只有当面说才安全。你以为如何?”

瓦里斯紧紧皱起眉头,将火把插在一个龙头骨的利齿间,有些烦躁地在空旷的石厅来回走动。

厚实的鞋底在地面上带起烦躁的摩擦声,显然,他失去了之前一直保持的镇静心态,从水舞者状态脱离出来。

“马王意外死亡,而她又奇迹般用你送的那三颗破石头孵出了龙我们的计划一变再变,第三次修正的计划是让小格里芬慢慢与她接触,与龙接触,等获得龙的好感后再表明身份,现在虽然不愿意,但似乎又到了第四次修改计划的时候。”

伊利里欧叹口气,无奈道:“阿斯塔波不是潘托斯,有些事我也不好安排了。”

“你继续。”八爪蜘蛛道。

“继续什么?”

“第三个理由。”

“喔”伊利里欧点头,道:“她认为凛冬将至,再发动征服战争会造成大量平民死亡。这个理由倒与我们之前的计划一样,不过并非顾忌平民,而是凛冬里发动战争的代价太大,不确定因素也太多,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便可能葬送十万大军。”

“唉,时局变化太快,节奏早已不在我们的掌控之中。”瓦里斯神色无奈至极,狮子与狼的战争是他早已预定好的剧情,奈何发生的时间太早。

早了好几年,早到他不得不拉韦赛里斯和马王来填坑,可那两个坑货不仅没能把坑填上,还弄出个更深的巨坑

“我有种感觉,除了我,还有一位、甚至多位棋手躲在暗处。”太监叹息道。

“龙是身份的象征,更是一种决定时局的力量,无论多大的变故在巨龙面前都是那么渺小。”伊利里欧坚定道。

瓦里斯点点头,认同了他的说法。

权力的游戏中,巨龙足以抵消一切不利因素,甚至能够掀翻棋盘。

“可以让小格里芬过去,但不是现在。”瓦里斯咬咬牙,有些埋怨地说道:“她既然有一万多无垢者,为何不第一时间横扫奴隶湾?

如今反魔龙之母联军正在大肆搜罗佣兵团。这半年来,次子团、玫瑰团、暴鸦团已经陆续进入凯渊。

要不是血戏班早一步被泰温公爵雇佣,那群血戏子也会出现在龙女王的对立面。”

第117章 那些年维斯特洛的破烂事儿

过去的一年里,维斯特洛的局势也是风云突变。

丹妮还在魁尔斯做客的时候,篡夺者劳勃的好基友——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便步了老爹与老哥的后尘,以最屈辱的方式被“疯王二世”乔佛里砍掉脑袋。

毫无疑问,北境的史塔克一家是《权游》中的绝对主角,他们一家的凄惨遭遇也一直被观众深深同情——丹妮看剧时,便常常带入他们的角色。

但站在客观角度来看,他们一家有此遭遇也不算太冤屈。

首先说说艾德之死。

与其说艾德因劳勃而死于乔佛里的手中,不如说他的老婆与女儿合伙坑死了他。

都说艾德·史塔克情商低,没政治头脑,其实人家很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并不适合君临,劳勃亲自到北境找他当自己的首相时,他本打算拒绝的。

“劳勃是我好哥们,拒绝了他,他一定会暴跳如雷,大骂我一通,可几天后,我们又会和好如初。”

当时,与老婆畅快牵过一次手之后,艾德这样对她说。

艾德与劳勃从小在艾林谷长大,他们同是艾林公爵的养子,又有一起造反的经历,堪称冰与火之歌世界第一好基友。

艾德的判断其实没有错。

可他老婆是一名最正统的大贵族妇人,考虑问题非常现实。

年轻时,凯特琳徒利能以最理智的情感面对青梅竹马——小指头的爱慕,现在成了五个孩子的母亲,也能以最理智的态度处理国王劳勃的邀请。

她力劝丈夫答应国王的任命,理由有两点:第一,往日你们是好基友,现在他成了君,你是臣,天威难测;第二,孩子大了,该谈婚论嫁了,君临乃七国首都,权贵云集之地,比荒芜的北境有更多机会。

大儿子罗柏作为继承人,老爹不在时,他必须留下守家,三儿子瑞肯太小,只三岁,不能离开母亲——凯特琳本人并不会去君临。

当时计划随艾德去君临的孩子有三个,大女儿珊莎,二女儿艾莉亚,二儿子布兰。

两个女儿要找婆家,而布兰作为次子没有继承权,未来堪忧——这并非杞人忧天,艾德的亲弟弟班扬,因为没继承权,最终沦落到去长城当守夜人。

如果去君临,凭借首相老爹与国王伯父的庇佑,布兰最低可以混个正牌子骑士,运气好点,说不得能成为御林铁卫。

毫无疑问,凯特琳·徒利做了一位贤妻良母该做的选择。

可惜,她太过没有政治头脑,忽略了君临正面临大风暴的现实,而她老公压根没躲避风暴的能力。

怂恿老公去君临,勉强还能洗白,但绑架提利昂便太过脑残。

唔,也有小指头太聪明的原因,他让她产生一种“深爱我的男人不会伤害我,即便我嫁人了,也一定会继续给我当舔狗”的超级玛丽苏心理,轻而易举骗过凯特琳,让她坚信琳谋杀布兰的人是提利昂。

这里不得不感慨一句,小指头真乃舔狗界的榜样,舔得当年那对狗男女家破人亡

言归正传,提利昂虽是侏儒,不受父亲待见,但他毕竟是一名兰尼斯特,凯特琳绑了他,便代表“史塔克徒利”正式向兰尼斯特宣战。

这让君临的艾德与王后一系立刻形成你死我活的不利局面,他的好基友虽是国王,但兰尼斯特权势太盛——劳勃借了泰温公爵300万金龙,朝廷的维系几乎大半靠兰尼斯特。

说完老婆如何坑老公的,再来讲讲珊莎·史塔克如何坑老爹的

艾德在发现劳勃与王后的三个孩子全非国王亲生子后,并没立即向劳勃揭发此事。

他有一颗正直得有些迂腐的心,担心劳勃像泰温杀害雷加王子的幼儿一样杀死瑟曦的三个孩子。

故而他偷偷找到瑟曦,告诉她:我知道你干的那些破烂事儿了,现在还没告诉我那可怜却残暴的好基友,给你三天时间,快带孩子们离开,然后我们两家再在战场上一决雌雄吧!

瑟曦知道他知道后,便提前弄死了劳勃。

因为在君临,艾德的权利全部来自国王。

按说弄死劳勃后,瑟曦接下来应该马上把艾德一家拿下,至少要把他控制起来。

可瑟曦没有。

《权游》第一阶段粉墨登场的权斗大戏——“艾德vs瑟曦”,两位主角都是权斗小白,与泰温、瓦里斯、小指头、马泰尔亲王、高庭老玫瑰他们相比,这两人堪称菜鸡互啄。

瑟曦宫斗技能点满了,朝斗技巧却非常潮。

艾德毕竟经历过推翻坦格利安王朝的“篡夺者之战”,有些见识,也有一定的政治嗅觉。

见好基友惨死在自己给瑟曦下最后通知的第二天,马上明白自己害死了基友。

悲痛悔恨之下,他决定用生命来维护基友的“拜拉席恩王朝”。

艾德那时已经有了必死的觉悟,但他不想两个女儿跟着丧命。

于是他隐忍不发,打算将两个女儿偷送到早就准备好的快船上,等她们离开君临,他便孤身与兰尼斯特拼个鱼死网破。

还别说,国王遇害的初期,艾德还真有拼命的资本。

因为蓝礼、瓦里斯等人打算支持他,就连暗中坑了他一脸血的小指头,也不想他马上倒下。

那些人并非支持艾德的正义,而是出于政治平衡的考量,一旦艾德倒下,下一任国王之手必然是军事、财政、权斗、宫斗等技能全部满点的泰温公爵。

可惜艾德竟义正言辞拒绝了所有靠向自己之人的建议,国王的三弟蓝礼公爵只能跑路,瓦里斯再也不敢再去见他,小指头干脆利落地投靠了瑟曦。

这个时候,艾德依然是必输的结局,不过他已经有了觉悟:基友都下地狱了,我还怕死吗?

不得不说,如果艾德愿意,他隐藏秘密的能力还是非常强的。

就像他将琼恩·雪诺的身世瞒过了所有人,包括老奸巨猾的瓦里斯和小指头,他打算将两个女儿偷偷送走的事也几乎瞒过了君临所有人。

然后他的大女儿珊莎出来坑爹了,在离开的前一晚,她偷偷跑去见瑟曦,将自己要离开的事全部告诉了她——初期的珊莎是典型的贵族花痴少女,她爱俊俏小哥,而乔佛里很帅,她舍不得离开

瑟曦猛然惊醒,第二天便拿下艾德,将他关入地牢。

艾德的手下全部被杀,首相塔被血洗,只有珊莎与侍女珍妮活了下来,艾莉亚流落街头。

艾德早已死志,被关入地牢也不害怕,可两个女儿落在瑟曦手里,他不得不人生第二次放弃荣誉。

为了女儿,在圣贝勒大教堂向君临百姓承认:自己犯了叛国罪,乔佛里是合法国王。

——按照与瑟曦的约定,当他投降认输后,乔佛里会让他披上黑袍,去长城当守夜人,但乔佛里太疯,临时反悔,当着珊莎的面砍了她父亲的头。

珊莎不仅坑了父亲,后来狼家一系列惨剧,她也必须负很大一部分责任。

为了救她,凯特琳干了多少蠢事儿?

好吧,说完了艾德之死,再来说说其它大事。

艾德入狱后,当时一下子崛起四位国王:

要为父报仇的北境之王罗柏,拥有北境与河间,狼和鳟鱼;

劳勃国王的便宜儿子乔佛里,王领与西境,狮子;

劳勃的二弟,龙石岛公爵史坦尼斯,龙石岛及附近海岛,光之王的烈焰红心雄鹿;

劳勃的三弟蓝礼,风息堡公爵,风暴领和河湾地,金玫瑰与宝冠雄鹿;

七大王国只剩多恩领与艾林谷地没参与,不过多恩马泰尔家族与兰尼斯特有血仇,雷加的老婆伊莉亚是多恩公主,她与她的两个孩子惨死泰温手中。

艾林谷虽然被凯特琳的亲妹妹莱莎掌控,理论上属于罗柏那一边,但莱莎只听小指头的话。

四方势力中,罗柏的纸面势力最强,篡夺者之战时建立的“‘狼鱼鹰’鹿”庞大关系网并没完全破裂——在幼稚的罗柏与凯特琳看来是这样。

但这场动乱本身就是莱莎发疯造成的——莱莎杀了自己的老公,却对姐姐说兰尼斯特害死了他——“鹰”已经先一步脱离联盟。

提到莱莎,不得不吐槽一句,艾德·史塔克婚姻是这样的:我娶了我大嫂,我的义父娶了我的小姨子,我与我最尊敬的义父成了连襟,亲上加亲我很欢喜,可我的小姨子却是我老婆舔狗的舔狗。

“三鹿”蓝礼倒很乐意继续之前的联盟,但“二鹿”史坦尼斯却是个孤拐性子,脑子里想的什么,谁也猜不透。

二鹿一边咬牙切齿地说着“我不想当王,我不想当预言之子,为什么要逼我”,又一边悄悄安排红袍女祭司用“鬼娃”弄死了自己亲弟弟。

唔,之前说过,光之王拉赫洛一体两面,既是火神,又是操控阴影的魔鬼,祂的祭祀拥有控制影子杀人的血巫术。

红袍女的影子魔鬼,似乎比鹿丸家的影子秘术更变态——影子割破蓝礼喉咙时,他可是配备着全套喉甲,斧头都砍不动的精钢喉甲,影子如划开薄纸一般撕裂厚厚的钢板。

三鹿出师未捷身先死,最先领了盒饭。

他麾下的“宝冠雄鹿金玫瑰”联盟解散,“雄鹿”归了二鹿,金玫瑰成了在野状态。

二鹿成为“雄鹿”领头人后,不仅拒绝了罗柏的大联盟,还命令红袍女用血巫术咒杀罗柏——不确定罗柏之死是否与之有关,但被红袍女下咒的乔佛里、罗柏、巴隆,全部死于非命。

第118章 霍去病、曹操、周瑜加关二爷

再来说说兰尼斯特。

西境王领,几乎敌对其余全部六个王国。

即便抛开态度暧昧的艾林谷,也是“狼鱼鹿玫瑰”vs“雄狮”的局面。

多恩也对狮子虎视眈眈。

如果二鹿与罗柏两人之间有一人智商在线,狮家便完蛋了。

二鹿雁都没打下来,便开始大喊“烤大雁我一个人吃,你们没份”,有点脑残。

罗柏因为父亲与祖父连续死在君临,产生一种“不怪我们北方人太没政治智商,而是南方佬太奸猾”的想法。

他要打破七国统一状态,宣布北境与河间地独立,他自认北方之王——俺们北方人笨怎么了?老子不跟你们玩了!

如果他只宣布北境独立,估计都不会有人理睬他。

北境苦寒,明面上对七国不仅没有半点贡献,反而是个巨大的累赘——凛冬来临,北方人活不下去,会南下讨粮。

关键在于河间地,三叉戟河流域的广袤平原可是维斯特洛中心地段,与隔壁的河湾地并称“七国粮仓”,任何一位国王夺得铁王座都不会允许河间独立。

三鹿蓝礼还算有点理智,面对这样的要求,只说“咱们先把君临打下来,底线允许北境独立,河间的问题暂缓讨论”。

二鹿却直接宣布罗柏为叛逆,顺便送了他一招“大咒杀术”。

即便罗柏与二鹿脑子有坑,敌人还没消灭便开始内讧,但狮家的局面依旧不算好。

二鹿久经沙场,罗柏天生将才——《冰与火之歌》的作者把他霍去病在写。

霍去病还有个牛掰的大将军舅舅教导,罗柏完全是天生“战神光环”——他老爹艾德·史塔克并非名将,亦非猛将,没人教他。

霍去病在军中实习了好几年,等到17岁时才一飞冲天;罗柏之前13年还在跟武术教头练习剑术,都没出师,14岁便光芒万丈,连一代名帅泰温,一代猛将詹姆都惨败在他剑下。

罗柏如何开挂的呢?

因为泰温先发制人,在儿子提利昂被凯特琳绑架的第一时间,便兵分两路:一路由詹姆带领,12万步兵,3000骑兵,兵出金牙城,走河间大道,直击河间首府“奔流城”;一路泰温公爵本人带领,大约两万人,走黄金大道,借路王领,绕了一大圈冲击河间地“后背”。

战争初期,由于前后夹击,河间地几乎被打残,“鱼”被“狮”拿下,不仅奔流城被詹姆围困,连罗柏的舅舅、“鱼”的唯一继承人艾德慕也不俘虏。

泰温大军就食河间地,彻底摧毁河间的贵族统治与工农业生产。

——泰温从厄索斯大陆雇佣了一支佣兵团,血戏班,专门用来干脏活。

血戏班堪称《冰与火之歌》世界第一臭名昭著的佣兵团队,河间地几乎沦为炼狱。

然后初上战场的罗柏带领13万步兵,5000骑兵南下了。

当时泰温已经以逸待劳,陈兵绿叉河东岸的国王大道——算南下君临的“唯一”道路。

如果罗柏直接南下,便会遇到占据有利地形的泰温大军。

而泰温也的确为少狼主准备了杀手锏:让提利昂的高山氏族部队魔山率领的老弱病残顶在绿叉河边。

因为魔山与提利昂带队,罗柏一方一定会以为他们是主力。

等罗柏将主力投入进去,泰温的真正主力将从东面杀出,将在河边混战的队伍一起撵入河中——包括他自己人。

可罗柏从小听泰温公爵的传奇故事长大,内心深处其实惧怕与他正面交战,同时罗柏的战神外挂“灵觉”也提醒他:此战凶险。

然后他便真开挂了。

也来了个兵分两路,让最谨慎的卢斯·波顿带领13万步兵与泰温公爵对峙,他自己统领5000骑兵西进,援驰奔流城。

可除了走国王大道,要穿过绿叉河只剩下挛河城一条路。

——只有600年“浅薄”家族底蕴的弗雷侯爵,在绿叉河上建了一座桥。

为了过河,罗柏与瓦德弗雷签订神圣契约:弗雷向北境之王称臣,不仅允许罗柏大军过河,弗雷家族还派遣数千将士加入罗柏的队伍。

作为回报,1罗柏将娶一名弗雷家的女子为妻;2“二丫”艾莉亚嫁入弗雷家;3凯特琳收养两名弗雷家的嫡子为养子。

说实话,弗雷侯爵并没趁火打劫,双方的付出与回报差不多持平。

毕竟罗柏在造反,允许过河只是其次,人家弗雷还了提供大量兵力和物资——在罗柏的封臣中,除了他亲舅舅,弗雷家族属于出力最多的那一批人,大概有四五千的士兵。

罗柏自己的5000骑兵加上弗雷的几千人,在地头蛇“黑鱼”的带领下,于呓语森林偷袭并俘虏了詹姆·兰尼斯特。

黑鱼,布林登·徒利,罗柏的二姥爷,在九铜板王之战中一战成名,参加过推翻坦格利安王朝的“篡夺者之战”,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名将。

罗柏的天赋黑鱼的经验=百战不殆

拿下詹姆,并横扫围困奔流城的15万“狮家军”后,河间战场形势立即逆转。

泰温正面战场被卢斯波顿的北境步兵牵制,在侧翼,罗柏整合河间地诸侯大军,形成庞大军事压力。

而在后方,君临不仅无法给予支援,还面临“鹿”家大军围困。

可以说,那时候兰尼斯特的存亡就在罗柏的一个念头之间——只要罗柏不要那么聪明,拼死莽一波,泰温即便能逃跑,也只能孤家寡人逃入君临。

可惜,罗柏太精明。

不是贬义,他已经考虑到战后局势:二鹿不允许他独立,也是自己的敌人,如果“狼”与“狮子”猛肛一波,就算他能赢,也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最终让二鹿打扫残局。

当然,兰尼斯特终究与二鹿不一样,二鹿只反对北境独立,兰尼斯特却砍了他爸爸的脑阔。

所以,罗柏不会放过泰温老贼。

既然不能硬肛,那便智取吧。

——反正我天生战神!

于是,罗柏不仅没有向东围剿泰温,反而向西,将战火引入兰尼斯特的领地。

他的弄了个异界版的“拖刀计”,如果泰温跟着追击,那他就寻找有利地点打他一个埋伏——黑鱼与罗柏连埋伏地点都找好了。

如果泰温不追击,西境便任由狼家蹂躏——兰尼斯特家有很多金银矿,罗柏他们抢了个盆满钵满,等打下凯岩城,兰尼斯特家便完蛋了。

不得不说,罗柏计划的很周详,为了不泄露己方战略,连他的亲舅舅艾德慕和统领北境步兵的卢斯·波顿都不知道他的“拖刀计”。

甚至,罗柏为了更真实,故意将艾德慕留在奔流城“抵挡”泰温西回。

——罗柏知道舅舅打仗手艺潮,一定无法阻止泰温西回之行,艾德慕这个诱饵败了,泰温便不会怀疑是计谋。

整个过程,罗柏可谓算人又算己,战术技巧运用到极点。

按照他的设想,即便二鹿轻松打下君临——君临只有3000杂兵,而“狼”家在与“狮”家战斗中损失颇大,他也可以西境获得补益——詹姆已被他俘虏,再拿下泰温公爵,凯岩城八成会投降。

可以说,战场上能做的事罗柏已经做完。

可惜泰温并没被他牵着鼻子走。

从一开始,不仅罗柏想“无损”战胜泰温,泰温也想以最低损失送那个毛头小子去见他死鬼老爸。

当发现罗柏并非他之前所想的那样菜鸡后,泰温便彻底放弃战场获胜的打算——兰尼斯特敌人多着呢,没精力浪费在“硬脑壳方脑袋”的北方人身上。

战争也不过是为政治服务,泰温不仅会打仗,他还精通“权利的游戏”。

当罗柏还趴在地图上,苦思冥想“拖刀计”的时候,泰温已经开始写信了。

泰温的经典语录:有的胜利靠宝剑和长矛赢取,有的胜利则要靠纸笔和乌鸦。

他每天要送出去和收到100只以上的信鸦,罗柏的战场在河间与西境,他的战场遍布整个维斯特洛。

未来背叛罗柏的弗雷与波顿有没有收到他的信鸦?

一定收到了。

被北境人公认为“谨慎小心、老成持重”的卢斯·波顿,在驻守赫仑堡期间竟干了一件大“蠢事”,本就兵力紧张的步兵又分兵了。

原本13万步兵被泰温在绿叉河消灭四五千,只剩八千左右,然后卢斯波顿又分出一半南下君临

当时罗柏在峭岩城,而北境大约三分之一的步兵却在攻打暮谷城。

峭岩城距离暮谷城有2000公里以上的路程

就算卢斯·波顿的驻地赫仑堡,也距离暮谷城有600公里以上的路程。

这可全是泥巴路,靠两条腿行军的中世纪。

毫无疑问,那批攻打暮谷城的军队全军覆没。

嗯,这里必须说明一下,罗柏的军队由很多家封臣组成,卢斯波顿也从自己领地带来一批士兵。

而他派去暮谷城送死的,全属于史塔克家的铁杆,他自己的人一直好好待在赫仑堡。

经历绿叉河与暮谷城两次战斗后,北方人的步兵只剩三分一,或者说只剩波顿家的人了。

这便是泰温的手段之一。

除了从内部瓦解敌人,泰温还在暗中发展新的盟友——因为三鹿死亡而变成在野状态的“金玫瑰”。

——泰温促成乔佛里与小玫瑰玛格丽的婚事狮子为王,玫瑰为后。

单论一国实力,高庭“玫瑰”才是七国中最强存在,不仅拥有维斯特洛三分之一的海军,还有数量最多的骑兵。

比如,北境之王罗柏才5000骑兵,西境多一点,泰温与詹姆麾下的骑兵加起来,估计有7000。

但河湾地为三鹿准备的骑兵便超过20000,算上步兵超过50000即便卓戈卡奥没死,他的卡拉萨也不是高庭一家的对手。

只要七国团结一致,除非瓦雷利亚帝国重生,否则谁也别想用武力征服维斯特洛——有三条龙的丹妮也做不到,一万无垢者只能掀起一片水花。

言归正传。

暗中与玫瑰结盟的老狮子并没暴露这张底牌,他故意顺着罗柏的心意“急吼吼”西回,却故意不是艾德慕的对手,突然往南,与东进的“玫瑰”合兵一处,直奔君临。

嗯,他不理睬罗柏了。

因为罗柏这时候已经作了个大死,再也算不上威胁。

还记得第一代退婚男“龙芙莱王子”吗?

因为荒石城的简妮,他背弃了与拜拉席恩公主的神圣婚约;因为峭岩城的简妮,第三代退婚男罗柏背弃了与弗雷家的誓约。

嗯,历史在这一刻重演,又一位温柔漂亮的简妮,又一位多情英俊的少年国王。

攻打峭岩城时,罗柏被流矢所伤,之后他受到了峭岩城伯爵加文·维斯特林之女简妮·维斯特林的悉心照料——为何伯爵家嫡长女亲自照顾他?

奴仆和侍女呢?

很可能是简妮母亲希蓓儿故意安排的,当时她的处境非常糟糕,老公被罗柏俘虏,自家城池也被北境人占领。

不确定泰温公爵在其中发挥多大作用,总之,没多久罗柏与简妮滚了床单。

罗柏为了保护简妮的荣誉,也因为是个初哥,比较冲动,没将简妮收为情人,反而在牵手第二天便当众宣布与之成婚。

而简妮的母亲希蓓儿一直与泰温有联系,还偷偷喂自己女儿月茶——冰与火世界的避孕药。

罗柏死于血色婚礼之后,希蓓儿从兰尼斯特那儿得到大量好处:她哥哥被擢升为卡斯特梅伯爵,儿子娶了一位兰尼斯特,两个女儿也都安排了婚约——包括罗柏的老婆简妮。

退婚男罗柏莫名其妙便从权游大玩家变成被淘汰者,接下来便是二鹿兰尼斯特。

二鹿派遣红袍女用血魔法杀了三鹿,并用类似手段夺取弟弟的凤息堡之后,海路并进,想要一举拿下君临。

君临当时只有六千金袍子,其中四千人还是新招募的街头小混混,连当炮灰都不合格。

海上力量也远不是龙石岛海军的对手,制海权牢牢被二鹿掌控。

如果不出意外,二鹿能轻松拿下君临。

但小恶魔提利昂爆种了,作为主角之一,他也是个挂逼。

说实话,丹妮莉丝孵龙、收服无垢者的经历已算开挂,可与提利昂相比还差一大截。

面对拥有绝对兵力优势的二鹿,提利昂“周瑜关羽”附体,一下子把二鹿打成赤壁之战中的曹老板。

当时那一战是这样的

君临位于黑水河北岸,君临的东边是黑水湾,而二鹿的陆军从南方的风暴领地过来。

提利昂提前焚烧黑水河沿岸码头、船坞等任何有利于登陆的建筑,君临城墙外被完全清空。

如果要进攻君临,二鹿必须在黑水河上搭建一座浮桥。

所以,二鹿的舰队必须由海入河,进入黑水河中,或者用船运输部队,或者船与船相互连接,再搭上跳板,组装成粗劣的“木桥”。

提利昂在黑水河入海口建造了两座绞盘塔,石塔间连着一根铁链子,二鹿的舰队进入河道时,铁链子沉在河底,等敌军舰队大部分进入黑水河,便绞动锁盘把铁链拉直,如此河道便被一条铁链封锁。

这本也没什么,如果在正常世界的古代海战中,即便后路被封堵,可我兵力强盛,用不着后退。

而且我的船并非像曹操那样锁在一起,你从上游放火船下来,我可以躲,也可以用杆子把火船推开。

问题在于,这是个奇幻的异世界,学士发展了几千年也没能弄出名为“科学”的东西,火术士却老早便可以流水线生产奇异的野火。

提利昂的确周瑜附体,从上游放火船下来,不过船舱装的不是火油而是野火。

野火=/2

绿色的火焰将黑水河下半段烧成了地狱。

火烧战舰之后,提利昂又化身关二爷,以一米出头的侏儒身材,硬是在一众牛高马大的敌军中杀了个七进七出。

要不是瑟曦派人打他黑枪,小恶魔几乎能无损通过“二鹿兵围君临”这一地狱级难度的关卡。

嗯,泰温公爵也够狠,一直躲在一边隐忍不发,只等二鹿的军队在君临城下气势全消,才出来摘了儿子的胜利果实。

如此,四王争霸中,三鹿、二鹿、罗柏依次退场,乔佛里笑到最后呃,至少此时他还没死。

维斯特洛的第一波王者争霸落下帷幕。

第119章 反龙母联盟打过来了

“扑啦扑啦”

如果龙能流汗,大黑此时一定汗流浃背,他的翅膀在半空折起巨大的弧度,因为只有用尽全力才能保证自己不往下沉。

丹妮则双臂紧紧勒住他的细长脖子,两条腿在起伏不定的龙背上打飘,无处借力的恐惧感只能让她在双手用力,更加用力勒紧大黑的脖子。

“嘶嘎——”

大黑鼻子喷出两条粗长白气,似乎在大声向丹妮咆哮:我快无法呼吸了!

“哎,你说你,长得比小银马还大,体重也比她更重,怎么就不能像她那样,轻松驮着我飞呢?”丹妮侧头瞥了眼下方的地面,金字塔只有碗口大了,她们肯定在1000米以上的高空。

唔,丹妮可以骑龙了。

也不算骑,她必须趴在龙背上,把身体的重量分配均匀,如果重量集中在后颈处,他会承受不住。

而且只有黑龙可以趴,小白与小绿并非拒绝她骑乘,关键在于她们没大黑那么大块头,没位置给她趴。

半年过去,大黑吞噬不朽者信仰灵的效果越发明显,从头到尾部有10米长,除去长长的脖子与尾部,他的后背也有两米多长,可以让丹妮趴在上面。

白龙与绿龙只有大黑三分之二的个头,明显看得出体型差异。

其实在两个月前,丹妮通过三条龙的负重,便知道自己可以骑龙了。

这半年来,弥林、凯渊、新吉斯三座吉斯城邦组成“反魔龙之母联盟”,丹妮称之为吉斯联盟。

吉斯人不但宣扬丹妮为“每天早晨吃10个婴儿,晚上睡10个壮男”的淫邪魔龙之母,还经常派快船来码头区和沿海据点投射燃烧弹——装满火油的陶罐,或者浸透沥青的棉布缠绕成易燃物。

刚开始丹妮还让大黑夜袭敌人的船帆,可后来对方学精明了,悄悄安排几百个水手拿着强弩躲在甲板下,只要大黑喷火,打开甲板上的小窗口,弩箭便如雨般抛洒过去。

当时大黑便被射成了马蜂窝,并非夸张,事后丹妮数了下,大黑至少中了70支箭矢。

一头从半空栽了下去,龙灵状态下的丹妮都吓坏了。

幸好距离海岸线毕竟近,大黑勉强滑翔着落在友军阵营,两只薄薄的肉翼成了两块破抹布,小腹处鳞甲也被洞穿,冒着白烟的鲜血汩汩往外流。

唯有一点,箭矢的铁箭头比较短,只有四厘米,而龙血具有非常高的温度,铁箭头后方的木杆箭尾直接被龙血烧断,铁箭头也在慢慢软化。

铁箭头太短,无法穿透大黑腹部肌肉层,便没有伤到脏腑,看着可怕,却只算皮外伤。

也亏得这里是奴隶湾而非维斯特洛,七国人民见识过太多次巨龙,已经研究出一套比较完善的屠龙技巧,而新·吉斯人从来没与巨龙战斗过——古吉斯帝国屠过龙。

如果向大黑射击的弓弩为专门定制的“射龙弩”,那他三成可能会毫发无损,五成会重创,两成可能会当场死亡——射龙弩为巨型弩,体型大,操作麻烦,无法人手一支,一艘船安装的数量有限,箭矢数量少,天太黑,可能射不中,可只要射中,最低程度便是重伤。

那次受伤之后,丹妮便改变了策略,不能俯冲攻击,那便高空轰炸吧!

巴利斯坦告诉丹妮,射龙弩箭矢全精钢打造,比无垢者的长矛还重,能飞上天空200米便是极限。

如此,大黑只需保持在500米的高空,便可以毫发无损地向海面投放燃烧弹。

大黑最先学会“轰炸机”技能,白龙与绿龙一直学不会,训练的时候,他们飞着飞着便直接一头扎下去用嘴巴喷火。

自从龙之号角那次之后,白龙与绿龙对丹妮驯服了很多,她说什么他们一般都能听,用鞭子抽他们,两龙也很少还嘴。

可不进入龙灵状态,丹妮很难让他们明白自己的想法。

后来乔拉提议,训练的时候用剪掉箭头弓箭射他们,即可锻炼躲避箭矢的能力,又能让两条龙明白该怎么干。

不得不说,这主意乍听起来还不错,可真试过后却发现糟糕透顶,当时便有一名无垢者被烧伤。

对丹妮妈妈,龙孩子还能忍,其他人敢伤害他们,直接暴怒,一口龙炎喷了过去。

要不是丹妮一直站在一边,及时将龙拦住,那么战士便光荣了呃,算不得光荣,有些憋屈。

后来丹妮将弓弩并排放置,扳机有一根丝线绑着,拉动一下可以射出几十只箭矢,她自己来驯龙。

还别说,两条龙变聪明了不少,渐渐懂得高空抛投技巧了。

龙的眼神特别好,命中率便非常高,三条龙轮番轰炸,一次至少能投放几十斤泡过燃油的布包,只要命中,基本能毁掉一艘船。

嗯,他们先投放燃料包,然后快速俯冲而下,追上去用龙炎点燃包裹。

通过三龙抓包裹的重量,与丹妮自身重量对比,她才确定何时可以骑龙。

不穿铠甲,丹妮有90斤,而大黑可以抓起200斤的大包裹在高空飞行,如此,她才敢尝试着骑龙。

唔,小白与小绿只能提起130斤的货物。

“嘶嘎——”绕着城外的庄田飞了一圈,大概150公里的样子,大黑便有种“燃油耗尽”的无力感,丹妮只得让他带自己回金字塔。

“扑啦扑啦——咚!”

大黑重重落在草地上,附近的果树枝叶被他翅膀扇得哗啦作响。

丹妮轻巧一跃,直接从两米多高的龙背上跳了下去。

这半年来她一直随巴利斯坦练习剑术,力气与敏捷都增长一大截,老人还夸赞她有不输与雷加的天赋。

对此丹妮没有半点受宠若惊,雷加名气与实力相差太远。

传说中,他的武艺只有佛晓神剑亚瑟·戴恩能够匹敌,结果人生第一场实战便被劳勃碾压。

大铁锤捶小胸口,死的凄惨无比。

“陛下,凯渊方面有紧急情报传来。”她刚跳下龙背,乔拉便一脸严肃迎了过来。

此时乔拉的装扮又发生了改变,原本烟黑色的瓦雷利亚钢铠甲,在胸口位置镶嵌了一层精美绝伦的白釉,双肩还垂系着厚重的纯白披风,白色银线和钩扣在阳光下熠熠发光,整个人气质似乎升华了一般。

如果有任何一位维斯特洛贵族来到这,一看见他便会惊呼“御林铁卫”。

巴利斯坦表面身份后,便被丹妮任命为御林铁卫队长,对此乔拉一点反对的想法都没有,实在是对方资格太老,名声太过传奇。

随后丹妮还专门为老人举办了一场简朴却隆重的宣誓仪式,在金字塔第三层阶梯上,当着几万军民的面宣誓。

事后还发布了公告通知所有人知道。

巴利斯坦成为队长后,便按照传统,为乔拉·莫尔蒙披上白袍。

如此,大熊成为正式的、可以记录在《白典》上的白骑士。

除了白袍,还有白鳞甲,乔拉当然不想换铠甲,便专门请城中铁匠在胸口镶嵌了一层冰雪花纹的白釉。

“壮汉”贝沃斯想要御林铁卫的身份,却拒绝穿白鳞甲、白袍,更不愿披繁复的白披风,他认为那样会影响挥刀的速度。

胖太监也走马人那种灵巧迅捷的路子。

巴利斯坦加入丹妮的核心圈子后,军事统领的位置便被他占了去。

并非不信任乔拉,而是他的经验与军事技巧远不如白胡子。

乔拉最多统领过千人部队,巴利斯坦却统帅过大军团,有过集团军作战的经验。

35年前的九铜板王之战,他便是全军统帅,麾下十多万人马,有陆军还有海军,有骑兵团,有步兵,有长弓团。

乔拉则是副统领,兼职情报总管。

嗯,他毕竟干过间谍的活儿,业务熟悉。

八爪蜘蛛的情报网络都延伸到马王城、拉札、魁尔斯,丹妮不可能还不如一个“古人”重视情报战。

当初有一批商人因为船帆被龙烧掉,在阿斯塔波滞留了一个多月,等他们拿着丹妮的赔偿金离开的时候,一批新培养的暗子也随之撒了出去。

也不指望他们能成为007,或者伊森·亨特,只需在凯渊、弥林两个地方搜集路人皆道的消息即可。

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的信鸦也算一种奇幻生物。

凯渊距离阿斯塔波的直线距离有500公里,信鸦差不多两个白天和一个夜晚便能往返一趟。

丹妮接过伊丽递过来的湿毛巾,擦拭脸上、手臂上的汗水与灰尘,乔拉沉声道:“凯渊聚集了3万奴兵,3000黄丝披风,5千雇佣兵,无法计数的随军商贩,今天早晨出发,向阿斯塔波行来。

十名贤主、伟主自认盟军大元帅,其中一位名叫‘格拉兹旦·莫·厄拉兹’贤主号称渊凯战神,为军队实际指挥官。”

奴隶湾城邦的吉斯人卫士习惯披黄色丝质披风,披风上镶嵌密集巴掌大的反光铜片,故而常被人称作“黄丝披风”,或者“铜片卫士”。

“呵呵,又一个格拉兹旦还带来三万奴隶兵,他们这是给我送人来了?”正在擦头发丹妮不由笑出声来。

乔拉神色古怪,道:“陛下,您恐怕有些误会,您的名声在凯渊并不好,您解放奴隶、为奴隶分发田地、建设全自由民国度的事迹并不被人知晓。

在其他奴隶眼中,您不过是个背信弃义、侥幸占领阿斯塔波的疯狂女人。”

“那些人太过分了,您可是为了那些奴隶才得罪奴隶主的。”马人侍女气愤道。

“舆论管制之下,小民能怎么办?”丹妮摇摇头。

看她神色并不生气,反而有些失望。

她问道:“奴隶兵比例太高,剩下也是佣兵占大头,真正的吉斯人没几个。

这就是古吉斯卡利帝国后裔们的觉悟?

到现在这地步,我的一些制度,底层奴隶被瞒住,可上层的奴隶主还能不晓得?他们中难道一个聪明人都没有,不知道我的出现对奴隶制的冲击?”

乔拉苦笑。

“如果他们不把您看做威胁,便不会派军队过来攻打阿斯塔波。可弥林、凯渊毕竟是奴隶城邦,除了奴隶兵,两个城市自由民卫队加起来,也不会超过5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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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骑马与砍杀的境界

“乒乒乓乓”

名为朝阳宫的大金字塔顶部花园,两柄三指宽的雪白剑刃在半空快速交击。

一身重达65斤的亮银铠丝毫不影响巴利斯坦的敏捷的步伐,重心不变,身体前后左右来回滑动,他右手叉腰,只用不熟练的左手与丹妮对打。

丹妮穿着褐色熟牛皮甲,双手握剑,几乎用与巴利斯坦一摸一样的步伐前移、后退、左右闪避。

不过与巴利斯坦闲庭散步、姿态悠闲不同,她满头大汗,双手大剑每次击刺都几乎用尽她的全部力量。

老队长只格挡,并不向她进攻,丹妮却尽量向对方的要害砍去。

正式学剑的第一天,传奇骑士就严肃告诫她:“作为一名战士,特别是女战士,第一条需要明白的规则便是——出剑要狠辣,面对敌人时要直击要害。

因为在真正的战场上,往往刹那间便等于一生。

我见过太多少年有为的骑士,比武大会上获得满堂喝彩,却在战场上死在力量、速度、勇气、技巧、铠甲等都不如自己的敌人手中,全因为他正该痛下杀手时,有了一刹那畏缩。”

“在院子里手持钝剑训练是一回事,将四尺长剑送入他人腹中,并看着对方眼中的光芒渐渐消失,却又是另一回事。

在你成为我这样收发自如的战场老手前,最好养成见敌必灭的身体记忆,心中的恐惧只会催动你按照身体本能行事这对敌人很残忍,可总比自己憋屈死掉要好。”他郑重教导她。

老头子虽视骑士荣耀为生命,却一点儿也不迂腐,迂腐的人也活不到他这个年纪。

完成挥剑训练后,便是两人对打练习,没有武侠中的武术套路。

用老骑士的话说:只需用你最熟悉、也最舒服的动作,将剑锋送入对方要害即可,复杂的战场形势下,谁也无法保持训练场上的优雅姿势。

然后老人画了一张人体结构图,教她那些地方是要害,攻击何处会一击毙命,何处会让敌人失去战斗力却不会死亡

很牛掰,在这个类似中世纪的时代,人体解剖图竟一点儿错漏也没有。

老人说:学士们用人类尸体做实验的历史已经有几千年,这套‘要害攻击图’也并非我发明的。皇家图书馆收藏不少堕落学者的研究报告,历代御林铁卫观看后,用数百年时间总结出一套最高效的杀人剑技。

嗯,堕落学者便是偷偷用活人做实验的学士。

这种行为被人发现后,学城会剥夺他们的学士身份。

丹妮可是外科医生来着,她学的特别快,往往还能举一反三,惊得老骑士直呼:简直如同雷加王子在世!

不得不说,末代公主的这个身份还是非常有用的,如果她穿越成普通人,估计一辈子也接触不到最正统的骑士训练法。

与巴利斯坦相比,连乔拉·莫尔蒙也成了从乡下出来的野骑士。

“白骑士杀人技”分两步走,在丹妮快速掌握要害攻击点后,老人又开始教导她攻击铠甲的薄弱点。

与莫尔蒙从熊岛教头那儿学的技巧有些不同,莫尔蒙通过对铠甲的了解,寻找可以被剑锋刺透的缝隙。

当着莫尔蒙的面,老人似乎在教导丹妮,又似乎在向后辈传承白骑士的技巧,说:“铁甲并非不能刺穿,上一次9岁丹妮思不也凭借过人眼里与技巧,用巨熊自己的力量捅穿它的眉心?

而每一位御林铁卫皆为当代最优秀的骑士,如果没有过人天赋,如何能称为‘最优秀’?

对普通人堪称完美的铠甲,在力量、速度、技巧超凡的白骑士眼中,很可能到处都是破绽。

嗯,即便某些人天资不足,也能靠装备变得超人一等。

所以,对我们来说,寻找薄弱点的技巧与其他人不同。

我们会结合对方铠甲厚度、要害攻击图、骑士自己的力量、当时的环境等等要素,在极短时间内判断出真正的破绽。”

白骑士寻找敌人破绽的方法无比繁杂,而且无法用语言与文字尽数描述,丹妮只能在巴利斯坦这个大高手的带领下慢慢练级。

“嘭——”

又一次,丹妮的剑被磕飞,向老骑士摆摆手,示意今天就到这,她热的满脸通红,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喘气。

白骑士弯腰捡起丹妮的剑,将两柄训练用的钝剑放回武器架,笑着道:“陛下,您的武技可真进展神速。半年前连剑都无法挥动,现在已快到‘如臂使指’的境界,也许都用不了两年,您便能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士。”

“咕咚咕咚”接过侍女多莉亚递过来的瓷瓶,丹妮一口气几乎喝下一公升带着点点腥气的纯牛奶。

舒服地打了个嗝,丹妮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半年来高强度的训练加高能量的进补,她个头又向上窜了一截,都快一米七了,体重也增加了15斤。

在魁尔斯时,15岁的丹妮165的个头,体重才75斤,稍微偏轻,现在才算正常状态。

如今丹妮身材高挑,四肢修长,体态匀称,双臂有力,下盘稳定,步伐轻盈,小腹还有四块微微隆起的方块肌,是个充满勃勃生机的漂亮姑娘。

丹妮放下瓷瓶,好奇道:“如臂使指的境界?剑术还有境界?我怎么没听乔拉爵士说过。”

巴利斯坦一边把自己的大剑重新系在腰间搭扣上,一边说道:“那些北方人压根不重视剑术理论,能上战场,能砍死敌人,他们便满足了。

口口相传的白骑士剑典中,剑术大致分为四个境界,如臂使指,举重若轻,举轻若重,心意体合一的超凡入圣。”

“怎么个说法?”丹妮来了兴趣。

“如臂使指,便是手中的剑成为手臂的一部分,心之所想,剑之所及,每一个动作都精准无比。”

丹妮点点头,认可了他的说法。

她现在也有那么点意思了,很奇妙的感觉:我可以准确击中视线看到的地方。

就像大学时打篮球,有时候篮球刚出手便有种一定会进的感觉,然后篮球果然“唰”的一下,空心入网。

不过那样的感觉很少有,几百次也难出现一次,不像现在,她几乎时刻有种“心之所想,剑之所及”的信心。

“我的确有你说的那种感觉,第一阶段的人很多吗?”丹妮问。

“不多,10名正规骑士难有一人达到这样的境界。”老头叹口气,语气复杂说,“只要能举起剑的人都可以挥剑砍击,可个人天赋与刻苦程度限制大多数人更进一步。”

丹妮有些小窃喜,又有些震惊:“如臂使指已经很罕见了,后面几个境界又该如何强大?”

“您的杂种剑有13斤重,而我的双手大剑重达20斤,短时间内你可能‘如臂使指’,但时间一长”

白骑士向丹妮抬抬下巴,示意她看看自己此时汗流浃背、虚弱无力的状态。

“挥动13斤长剑200下与挥动木棍200下的感觉肯定不一样吧?但对在我手中,木棍与长剑能有相同的重量唔,即是举重若轻,又举轻若重。”

老人将额前垂下的细碎斑白头发捋到一边,道:“简单来说,当你挥舞长剑犹如挥动木棍般轻松,便算举重若轻,这一境界主要是增加战斗持久力。”

“长剑如何能与木棍一样轻?这不合理。”丹妮摇头道。

白骑士闻言露出追忆之色,叹道:“这个问题当年也有人问过。”

“谁?”

“詹姆·兰尼斯特!”白骑士神色复杂,“詹姆16岁便成为御林铁卫,有很好的资质,剑技却并不成熟,当时负责教导他的便是最强剑士,亚瑟·戴恩爵士。”

“佛晓神剑?”丹妮兴致勃勃问:“他怎么回答弑君者的?”

“他说,举重若轻与举轻若重其实算一个境界,关键处在于把握重心,并非剑的重心,也非人的重心,而是人的身体、铠甲、手臂、利剑合为一体后的重心。

战斗过程中,剑锋在变,剑尖的方向也在变,但整体的重心几乎维持在一点。

重心不变,就像站着不动,几乎没有用力,人自然便轻松了。

举轻若重则相反,通过调整整体的重心,似乎重力转化为速度?

哎呦,记不得了。

总之,调整重心可以增加剑锋处的力量,明明一柄细薄刺客剑,也能达到双手重剑猛击的效果。”

说到这,老人皱起眉头,神色间有些茫然,后面的话也不知该怎么说下去了。

因为他不懂,虽然已经达到举轻若重的境界,但老骑士完全凭本能练成功的。

“抱歉,陛下,戴恩爵士的话我不懂唉,《白骑士之书》也不在这儿。

因为詹姆的提问,戴恩爵士觉得应该将详细理论记录下来,与‘白骑士杀人技’一样,留给后人观摩。”

牛,牛掰!

超级牛掰!

丹妮算服了,维斯特洛的骑士文明6000年也没从铁器时代过渡到科技时代,但人家几千年训练出的砍人技巧,几乎达到冷兵器时代的巅峰。

白胡子虽说得坑坑绊绊,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但丹妮却弄明白拂晓神剑想要表达的意思了。

关键点有两个:重心和借力!

“不愧是拂晓神剑!”她感慨道。

“呃,您听懂了?”老人惊奇道。

第121章 大将军王,丹妮

丹妮先是点头,接着又摇头,道:“大概听明白了,但光听懂没用啊!”

我还懂牛顿三大定律呢,可也做不到陨石天降和万象天引啊!

“您果然天赋异禀!”老人赞赏道:“詹姆·兰尼斯特用了半年才听懂一部分,又花了四年时间才达到举重若轻的境界。您今后多家练习,应该很快学会的。”

“没想到弑君者那么厉害。”丹妮惊讶道。

能做到如臂使指的骑士也不到十分之一,第二境界的肯定更少。

白骑士苦涩笑了笑,道:“陛下,您要明白,当年御林铁卫真的是骑士最高荣誉,七名白袍骑士绝对算得上当代最强骑士,我们七个都有举重若轻的境界。

不像现在,君主不看对方武技与人品,完全凭自己喜好,任人唯亲,将御林铁卫当成宫廷爵位一般肆意发放。”

那个任人唯亲的君王是我,还是乔佛里?

不够格成为御林铁卫的是乔拉·莫尔蒙,还是取代你位置的猎狗?

“大熊他什么境界?”丹妮摸摸鼻子问道。

“乔拉?唉,比您还差,如臂使指都勉强“老人一脸嫌弃地说,“等应付过去这次吉斯联盟的进攻,您还是暂停他的职务,让他跟我好好学习几年吧!骑士精神不合格,至少武技要过关吧?”

丹妮瞠目结舌,不可思议道:“我怎么可能是乔拉的对手?而且,我觉得他很强呀,很多马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陛下,境界只是技巧等级,并不等于实力,天生的力量、速度,和当时的环境、各自的心态,都是决定胜败的关键因素。”白胡子严肃道。

“比如拂晓神剑,戴恩爵士已经达到神而明之的超凡之境,可他还是死在艾德·史塔克手中”

说到这,老人不由唏嘘不已,有些迷茫地呢喃道:“艾德·史塔克甚至不如乔拉莫尔蒙,境界、力量、敏捷都不如。

可他是如何战胜力量、敏捷、技巧、心境都天下第一的拂晓神剑?

已经过去5年,极乐塔之战依旧是个迷,可我敢肯定,史塔克公爵一定隐瞒了什么。”

隐瞒了预言之子,琼恩·雪诺!

两人正说着话,一名无垢者士兵急匆匆从阶梯通道小跑过来。

“陛下,哨骑快马来报,敌人距离我们不到00公里,大概明天傍晚能靠近我们庄园外的麦田。”

丹妮走到围墙边缘,俯身看着人民广场上列队训练长矛刺击之术的民兵,感慨道:“终于来了,等了他们半个月,农田里的活儿都快被耽误。”

在接到“反龙母”吉斯联军从凯渊出发的消息后,丹妮便进行了“全国”总动员。

除了无垢者与五千“龙之母”卫队,凡是有兄弟,或者成年儿子的家庭,无论城里人还是农庄里的农民,无论新自由民还是吉斯人,都必须派出一名壮年男子服兵役。

人数不多,去掉本身就有人丁加入龙之母卫队的人家,一共招募到三万民伕。

动员效率比七国公爵更强一些,对生产的负面影响也更小,每家每户至少有一位成年男子与一位成年女子,而且每座庄园还分配有牛和耕马。

北境有超过50万的人口,罗柏·史塔克只招募了万人,整个北境农业生产近乎崩溃。因为战事拖延时间太长,大片大片的小麦都烂在地里。

第二天凌晨,丹妮便骑着小银马,率领5000无垢者,500多斯拉克咆哮武士,4000龙之母卫队,两万民伕,沿着海岸驰道向北出发了。

罗柏从北境带走的万人全是战士,没有民伕押送军粮,军队一路所需一部分由沿途诸侯提供,一部分便派斥候四散乡野,抢夺农民的口粮。

与下乡抢粮的霓虹鬼子没区别,河间地百姓还组织了一支游击队——无旗兄弟会,专门猎杀抢夺百姓粮食、强健村镇妇女的北方佬。

唔,你说罗柏作为剧中主角,怎么会干那么丧心病狂的事?

他不那么干军队就会饿死。

事实上,作为标准的贵族弟子,罗柏压根不在意普通百姓死活。

维斯特洛贵族差不多都不在意百姓死活,即便在追求骑士荣耀的巴利斯坦眼中,只要国王的战争正义,百姓为国王付出活命的口粮也属应该。

泰温公爵比罗柏聪明一点,他从海峡对岸雇佣了一支来自科霍尔的佣兵团,天下第一臭名昭著的勇士团。

勇士团又叫血戏班,一共500多名血戏子,专门负责帮泰温公爵的军队下乡征粮。

只打了一两年仗,曾经繁荣的河间地便十室九空。

好吧,扯远了。

丹妮征调的民伕,主要负责为大军运粮、扎营、挖壕沟,真正投入战斗的只有9500名职业军人。

道路两边的小麦已经灌浆,秸秆也开始泛黄,田埂上还时不时能看到戴着草帽的农夫,他们手里提着镰刀,在白晃晃的日头下,呆呆看着好似一条长龙的女王大军。

也许,他们在押送粮食的车队中寻找自己的丈夫、兄弟?

00名马人骑兵分散在前方5公里,为大部队探路

丹妮一马当先,走在队伍最前方,今日她穿了一身不显眼的灰黑色铁甲,头盔、面甲、喉甲、板甲、臂甲、裙甲、护腿、铁靴,样样俱全,全身没有一丝破绽。

连身下的小银马也在头部、腹部披上银色锁子甲。

左右两侧分别为壮汉贝沃斯与白袍队长巴利斯坦,胖太监今天也骑马了,骑马的步兵。

乔拉负责守城,屠夫克莱昂也有自己的任务,这次并没同来。

丹妮身后便是灰虫子率领的5000无垢者,无垢者后方为4000龙之母卫队,之后才是两万推着板车、牵着牛车的民伕。

队伍绵延四五公里,剩下的400马人在其间来回穿插,负责传递信息,并统计有多少人掉队。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道理,丹妮并非不懂,关键在于他们是防守一方,让民伕先走不是给敌人送粮食吗?

“嗒嗒嗒”炎炎烈日下,前方的麦苗与果林的庄园,在红土路面蒸腾而起的水汽中扭曲,不过丹妮还是能分辨出,道路上有马人探骑过来了。

“报——”

没一会儿,一名衣着“怪异”的马人来到小银马身前。

嗯,马人现在没了标志性的多斯拉克马甲,丹妮强制为他们换上与无垢者同款的避雷针头盔,和轻型锁子甲,左右两边马鞍各挂一支上了弦的手弩。

与正常的马人相比,他们真的有点怪异。

“卡丽熙,前方五公里外发现敌人探骑,阿戈寇用弓箭射杀了其中两人。”

“距离我们预定的战场还有多远?”话从面甲后面传出,她的音调有些变形。

“还有公里。”

“这”丹妮转头问自己的统军元帅,“我们判断错了?他们怎么跑这么快,昨天还距离阿斯塔波00公里,今天中午便要到城外20公里的白杨坡了?”

早在五个月前,反龙母联军还在酝酿的时候,巴利斯坦便考虑到今日的局势,他花了半个月时间,亲自查看了城外50公里范围内的地形。

经验丰富的老将建议丹妮放弃据城而守的想法,原因有三点:城外的庄园会被毁掉,敌方远来,运粮困难,来到城外,可以轻松就地取粮。

当然,丹妮也可以来个坚壁清野,但那样代价便太大了。

第二,失去主动性,对方跨越五六百公里,长途跋涉而来,一定疲惫不堪,主动进攻才是最好的选择。

第三,丹妮的无垢者和马人部队都适合打野战,野外开阔地带对她更有利。

然后,他看中城外20公里的一处低矮的丘陵,名为“白杨坡”的地方。

白杨坡高出海平面百米,坡度低缓,有利向下方冲击,左边靠海,右边是沿岸驰道,敌军无法避开。

后方有一大片杨树林,方便伐木扎营,还可以就地取木打造抛石机。

按照之前吉斯人每日20多公里的行军速度,今天无论如何也不该突然越过70公里的距离,先他们一步来到白杨坡才对。

听到的丹妮的问询,巴利斯坦却一点儿也不惊慌,声音给人一种沉静的感觉。

他说:“不要急,应该只是先头部队,数量不会太多,让我们的骑兵全部出动,扫清白杨坡5公里内的探骑。”

“全部?你不是说数量不多吗?”丹妮吃惊。

巴利斯坦微微一笑,道:“对方的探骑一定是雇佣兵,先给他们一个下马威,那些佣兵团说不得会产生其它想法。”

“向我投降?他们肯定与吉斯人签订了协议。”丹妮摇头。

“除了黄金团,所有的佣兵团都有多次背约的经历。”老人鄙夷道。

“好吧。”

命令很快传递下去,马人大声吆喝着,龙之母卫队的蓝底白翼旗帜不停摇晃,没一会儿,两千五百名骑手沿着步兵让开的道路,快速向前方奔驰而去。

“龙之母万岁,丹妮莉丝女王万岁,自由之翼万岁!”每个从丹妮身边跑过的骑兵都吼了一嗓子口号。

跟随丹妮出征的四千名‘龙之母卫队’,2000轻骑兵,2000长弓兵,以666的模式训练了半年。

很显然,已经有了无垢者这样的超级步兵,丹妮无论如何也不会再培养步卒了。

开始时,她还想直接弄出类似维斯特洛骑士那种重骑兵,阿斯塔波不仅缺少良马和钢铁,连合格的铁匠也很少。

普通马匹驮不动铠甲骑兵,而一名正规重骑兵除去一名有马的骑士侍从,还需要配备三匹良马,不然没法持久作战。

嗯,一匹骏马高强度冲刺一下午,便要休养小半个月,不然就有用废掉的危险。如果一场战役持续时间较长,骑士会中途换马,人不休息马休息。

第122章 丹妮的“老情人”

白杨坡虽算不得传说中的“兵家险地”,却也是附近30公里内最佳布兵之地。

太阳刚刚落山,丹妮站在山坡上,左手扶着杨树树干削尖扎成的拒马,右手拿着单通望眼镜向远方眺望。

暮色中,一公里之外的原野上,升起一根根密布成森林的烟柱。

它们来自成百上千的营地篝火,夜风中摇曳的昏红火苗让人以为星空之幕布从天空落下,覆盖在平原上。

奴隶和佣兵的营帐好似一个个灰色的、黄色的、褐色的、红色的蘑菇,突然从火光重重的田野上钻了出来。

借着篝火火光,丹妮看到对方营地前的塔楼和塔楼上的弓箭手,在营地中,她还看见手中拿着长矛脚上拖着锁链的奴隶兵,看到黄色丝质披风的吉斯士兵,看见穿着不同样式铠甲、皮甲的佣兵。

还有招摇过市的营妓,衣衫单薄,提着酒壶放肆与在自己身上揩油的佣兵调笑,推着小推车大声吆喝的摊贩,为佣兵与吉斯人提供各种商品。

有个矮胖的猪倌赶着一群大肥猪在篝火间穿行,时不时就有佣兵抛出去一枚银光闪闪的辉币,然后一头肥猪哼唧着被几个笑嘻嘻的佣兵牵到一边,刀光闪烁,垂死的肥猪发出最后的嘶叫。

传送信息的听差,在磨刀石上磨砺刀剑的奴隶,从战马上卸下马鞍的骑士,马栏内呵斥劣驹的马夫

各种各样的情景清晰印入丹妮眼帘,各种人声、牲畜嘶叫、金铁交击的声音,加上烤肉、煮麦粥的烟火气和马粪、汗臭、尿骚味,混合在一起,越过营地围栏,飘过田野与山坡,像浪潮向丹妮汹涌而来。

朦朦胧胧,几乎让她以为是更远方大海传来的海浪声。

与对面相比,丹妮身后的营地黑暗如鬼蜮,安静得像《星球大战天行者崛起》上映时,中国的午夜场电影院,除了自己,一个观众都没有

老将巴利斯坦并没这么严格,是丹妮如此严格要求麾下士兵的。

白胡子之前的猜测没有错,一队雇佣兵骑兵离开大部队30公里,奉命提前一步来阿斯塔波村庄征粮。

呃,反龙母联盟军完全没想到丹妮有胆子出城迎战。

结果是凄惨的,不到200人的骑兵被丹妮这边的2500骑兵围攻,除了十来骑逃跑,剩下的一半挂掉,一半见势不妙放下武器投降。

嗯,马人坐下全是龙马,耐力足,速度快。

又过了一整天加一个白天,对方才姗姗而来,今天下午刚来到白杨坡下时,丹妮还被吓了一大跳,浩浩荡荡,无边无际,看着怎么像几十万大军的样子?

难道情报有误?或者,又从海路半途加入了一批人?

然后巴利斯坦现场教她如何快速估算敌阵兵力,估算出对方超过7万,也许更多。

除了3万奴隶兵,3000黄丝披风,5千雇佣兵,剩下的全是商人与商人的奴隶。

就像丹妮必须安排民伕运粮一样,对方38万士兵走了二十多天,每一天消耗的物资都是一个庞大数字。

巴利斯坦对此并不意外,他对丹妮说:“在厄索斯贸易城邦之间的战斗中,商人追随打仗的军队,就像苍蝇追逐牛**处的漏屎。

他们为士兵提供粮食、酒水、医药、妓女、兵器,也从打了胜仗的军队手里收购残破的武器和铠甲、多余的军马,甚至将战败士兵当奴隶买过来。”

然后丹妮问维斯特洛会不会这样。

巴利斯坦怪异地点点头,又摇摇头:“贸易城邦比较重视商业信用,在维斯特洛商人也追逐军队,但商人一般属于军队的领主。

比如泰温公爵的军中,商贩多数来自凯岩城,或者与凯岩城有关的领地。

如果敌对势力的商人敢过去,一定会被吃干抹净,别说赚钱,连小命都可能保不住。”

看到对面营地木门打开,一群举着火炬的骑手向白杨坡奔来,丹妮放下望远镜,回头对身后的灰虫子道:“点燃火把,为客人引路。”

“客人到来,点燃火把。”灰虫子大声呼和。

重复几次后,从山坡中段开始,两排火把依次向上坡蔓延,一直进入营地大门。

而就在营门后方20米的宽敞空地上,搭建了一座木头宫殿,木桩子做墙,顶棚为厚实的帆布,内部足有100平米。

丹妮走过去时,木头宫殿内已然灯火辉煌。

伊丽与姬琪候在门边,见到丹妮,立即掀开皮帘子,道:“卡丽熙,需要准备酒水食物吗?”

丹妮想了想,道:“拿些葡萄酒和马奶酒过来,食物就算了。”

“是。”

马人侍女会骑马,也比较适应军旅生活,多莉亚便不行了,她被留在阿斯塔波。

大概十分钟后,依旧穿着镶钉黑马甲的贝沃斯领着三名头戴插黑羽的抛光头盔的客人。

“陛下,这是暴鸦团的三位团长,他们声称具有完全同等的荣誉和权力,便一起过来了。”

三名团长各属不同民族,一位身材粗壮的宽脸吉斯人,年近五十,黑红直立头发间,有大量灰白发丝。

一位魁尔斯人,皮肤奶白,大光头,脸上有弯弯曲曲的疤痕。

最后一位是服饰华丽的泰罗西人。

根据预先知道的情报,吉斯人名叫普兰达纳纪森,多次在凯渊街市发表对丹妮不利的言论,还号召所有伟大的鹰身女妖之子,一起加入“反魔龙之母”的战役。

魁尔斯人叫萨诺。

丹妮的关注重点在那个名叫达里奥·纳哈里斯的泰罗西人身上,他是原本丹妮莉丝最喜欢的情人。

呃,原主丹妮莉丝是个欲望非常强烈的小蝇虫,男女通吃,情人好几个

仔细观察过后,丹妮只觉得原主口味太重。

达里奥上唇的胡子理成三支,染上蓝色,眼睛与头发也是蓝色,下巴处的小胡子则涂成金色,手指甲还做了蓝色的美甲。

人也三十出头,年龄是丹妮莉丝的两倍。

这个妖艳贱货一般的达里奥,如何吸引到原本的丹妮莉丝?

丹妮的面色变化都在面甲后面,其他人都毫无所觉,只有达里奥看到一身灰黑色全身铠的丹妮后,脸上露出明显的失望之色。

唔,外界都流传龙之母是个体格风骚的绝世大美人呢!

丹妮并非害羞,害怕被人瞧见,主要是她怕死!

万一有死士暴起,突然对她射一发“暴雨梨花针”,那岂不是死的太窝囊?

这身铠甲虽然比较难看——她故意的,故意弄得不那么显眼——却当真结实,丹妮亲自试过,两米内用精钢弩箭攒射,比较薄弱的喉甲也只凹了一块,并没被穿透。

她决定了,在行军打仗的过程中,除了吃饭,睡觉时也会穿着铠甲。

洗澡?

抱歉,这几天她不打算洗澡了。

胖太监先是对丹妮介绍一遍佣兵的姓名与职位,又指着高坐木头椅子上的铠甲女王,用无比骄傲的语气对三个佣兵道:“看到了?阿斯塔波如今的女王,龙之母,丹妮莉丝一世!要我说,你们立马跪地投降得了。

“哈哈,我只看到一个大晚上还缩在铁甲里的可怜虫。”丹妮正感慨达里奥妆容奇葩的时候,吉斯人普兰达洪亮的嘲笑声从对面传来。

“普兰达团长,我一个弱女子,小心谨慎算一种好习惯。”丹妮轻笑出声,声音清脆,带着少女特有的娇媚,可话里的语气却冷冽刺骨:“可问题是,你一个久经阵仗的老佣兵,如此口无遮拦,怎么活到这么一大把年纪的?”

“你说什么?”吉斯人的宽脸上满是怒火。

“我说,现在我强你弱,惹我不高兴了,你可能活不太久。”丹尼笑道。

“就凭你的乌合之众?还是说,像夺取阿斯塔波一样,违背谈判前定下的誓约,在这里杀了我?”普兰达大声讥讽道。

“伊丽,姬琪,为客人倒酒。”丹妮对侍女招招手,才又看向吉斯人团长道:“我过去没有违背誓言,现在也不会违背誓言。”

普兰达毫不客气,也不担心丹妮下毒,端起酒杯便一饮而尽。

“哼,阿斯塔波的善主真诚待你,你却夺走他们的城池,如何不算违誓?”

“我问你,买无垢者时,我可赊账?”

不等他回答,丹妮又问:“完成交易后,我是否可以自由行动?”

“那我们也能自由地攻打你,最后杀了你。”普兰达冷冷道。

“你们不是我的对手,这次约你们谈判,即是尊重传统礼仪,又想劝一些不该死的人逃过地狱之行。”丹妮淡淡道。

“女人,你的威胁就像驴子的叫声,毫无威胁!”

“一个女人的话也许没有威胁,但我不仅是女人,我乃瓦雷利亚后裔,风暴降生的坦格利安,大草海上的卡丽熙如果这些还不够让你感到威胁,那我还是一万无垢者的女王,我的麾下有三万自由卫士,天空还有三条巨龙。”丹妮淡笑道。

“呸!”普兰达向着丹妮方向吐了一口浓痰,大肆嘲笑道:“我只看到一个马王的婊子,等我们胜利后,我要和我的坐骑轮流骑你,哈哈哈”

壮汉贝沃斯拔出亚拉克弯刀,左右看了看,问:“白胡子,难道还没到御林铁卫履行职责的时候吗?让壮汉贝沃斯把他那恶心的舌头割掉吧!”

巴利斯坦眼神如利剑般扫了普兰达一眼,淡淡道:“不,贝沃斯,女王保证过这些人的人身安全。明天我会履行自己的责任,这个方脑袋吉斯人的样子我已牢牢记住。”

“唉,看来咱们谈不下去了?普兰达团长。”丹妮将横在膝盖上的宽刃剑拿下靠着椅背放好,才站起身,做出送客的手势。

“或者,萨诺团长和达里奥团长有不同想法?”最后时刻,她这样问道。

“不用挑拨离间,我们的答复是一致的,”暴鸦团团长们同时从椅子上站起身,普兰达用看死人的眼神盯着丹妮,“那便是,不!”

说完便带着同伴起身离开。

第123章 佣兵团(求推荐票,求订阅)

暴鸦团三名团长离开后不到半小时,太监贝沃斯又从对面营地带来三男一女,男子皆面容粗豪,披肩半长曲卷黑发,身穿高大魁梧,满脸络腮胡,灰黑色板甲套在褐色牛皮甲外部,非常猛将兄。

只是三人打扮相似,长得也丹妮看得有点眼盲。

倒是那个女子让丹妮眼前一亮,鼻梁高挺,五个立体,秀丽中带着七分英武,175左右的高挑身材气势逼人,四肢修长有力,一对大长腿被皮甲裹得圆滚滚,结结实实,火红长发在火把的照耀下如同燃烧的火焰般耀眼。

与暴鸦团服饰随便不同,在四人胸口位置都有巴掌大的蓝色玫瑰花图案。

“四位都是玫瑰佣兵团的团长?地位相同?”丹妮皱眉。

说服一个人投降肯定比说服多名团长投降更简单,有时候其中一两个有想法,也会顾忌同伴在场,而不敢表露出来。

“我是团长,他们为大队长,想过来看看龙。”中间那个眉梢有条蜈蚣疤的男子也皱起眉头,他的视线在丹妮膝盖上的出鞘长剑上来回扫视,越看眉头皱得越高。

丹妮点点头,“你好,我是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不过龙不在这,今晚怕是看不到了。”

“那真遗憾,我是玫瑰佣兵团团长,琼恩·雪诺。”

“what?”丹妮绷不住,直接被惊得叫出声。

琼恩·雪诺来这儿了?

可看着好吧,她记得电视剧中琼恩也黑头发,一脸络腮胡,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15岁的少年。

嗯,琼恩雪诺与丹妮差不多大,似乎还是同一个月份出生的。

听到丹妮的惊呼,对面四人竟一点儿也不惊奇。

“陛下您没听错,我是一名雪诺,祖辈为维斯特洛北境人,一直沿用北境的习俗。”那个络腮胡团长点点头,神色复杂地叹息道。

喔,对了,他姓雪诺,是一名北境私生子。

这是他乡遇故知呢!

丹妮故意“喔”了一声,将之前的失态伪装成遇到老乡的惊讶,“难得在几万里之外遇到一个维斯特洛人。”

北境人一大群雪诺,而就像史塔克家的“布兰登”一样,“琼恩”实在太过大众化,比如罗柏手下有两个小弟,一个叫大琼恩,一个叫小琼恩。

北境除了主角,估计还能找出几十个琼恩·雪诺。

“不是一个,我们四个全部有北境血统。”红发女子笑着插话说,“我叫莱拉·安柏,你好,龙之母。”

“我叫布鲁斯·韦恩,你好,龙之母。”

“我叫赫曼陶哈。”

两位两人也依次介绍自己的姓名。

嗯,遇到一位琼恩·雪诺后,那个蝙蝠侠已经不能再让丹妮动容。

“陛下,玫瑰团创立于征服者伊耿时期,见识过巨龙的威力与伊耿陛下的兵力之盛后,北境之王托伦·史塔克决定放弃北境之王的王冠,主动向伊耿一世投降。

可当时有一大批北境人并不赞同托伦的决议,选择了自我流放。

那些流落到狭海对岸的北方人为了生存,组建了一支为各大城邦服务的雇佣兵团,也即是此时的‘玫瑰团’。

团徽为北境之花,蓝色的冬雪玫瑰。”巴利斯坦徐徐说道。

托伦·史塔克其实做了非常英明的决定,七国其余五国都投降了,伊耿集合五国之兵力,是北境人好几倍,而且对方还有三条巨龙,完全没一点儿胜算嘛!

但因为他是唯一一个不战而降的国王,历史评价非常差,人称“降服王”,换在天朝古代,大概便是“顺命候”、“安乐公”之类名号。

也难怪一群硬脑壳的北方人选择流放他乡。

“这位难道是传说中的‘无畏的’巴利斯坦?”琼恩团长仔细打量丹妮身侧的白胡子好一会儿,震惊道:“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正是老夫,我为守护真龙而来!”老人微微颔首,傲然说道。

琼恩雪诺面色又一变,他身边的同伴则低声交谈起来。

“唉,你们的祖先连伊耿都不愿臣服,看来今天的会谈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了。”丹妮叹息道。

红发莱拉眸光一闪,放下酒杯笑道:“怎么有酒没肉?我还饿着肚子呢!”

“战争期间,我不会友军之外的人提供食物与盐。”丹妮看着她,定定地说。

“看来我没理解错,你将出鞘利剑放在膝盖上,便是拒绝建立宾客关系。”琼恩若有所思道。

“喔,看来你还没忘本。”丹妮道。

“可这又有什么意义呢?其他人也许都不懂你的意思。”红发莱拉古怪道。

“礼仪和传统从来不是强加在别人身上的枷锁,我学习礼仪,了解传统,只为了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丹妮淡淡道。

巴利斯坦、琼恩雪诺、红发莱拉等人闻言皆露出震撼和动容之色。

“陛下,非常抱歉,我们不能违背契约,就像您说的,既然了解传统,无论别人如何,我们自己总要遵守的。”过了好一会儿,大胡子琼恩缓缓说道。

语气比之前和缓了很多,对丹妮的态度也更加尊敬,连称谓也变了。

丹妮看到另外三人脸上明显的遗憾纠结之色,想了想,说道:“我在下午便向‘吉斯联盟’承诺过,今晚绝不出兵攻打你们的营地,那么我们至少今晚不算敌人,看在咱们都来自维斯特洛的缘分上,我送你们”

“玫瑰团有多少人?”她侧头问贝沃斯。

“300骑兵,500步兵。”

“送琼恩团长160桶‘长城干红’,让所有北境老乡豪饮一场。”她豪气地说道。

“长城干红”自然是为北方佬现编的名字,北境最有名的便是长城嘛!

按照其真正的效果,应该叫“三碗不过岗”。

而装“高浓度白酒甜葡萄果汁”的酒桶,为小型号的五升一桶,160桶足够让800个第一次见识蒸馏白酒的异界人“日上三竿不起床”了。

“长城红葡萄酒?”红发莱拉先愣了愣,又豪迈大笑道:“我们有先民的血统,无论男女都酒量惊人,160桶怕是不够呢!”

“没关系,那就再加80桶,希望你们能满足。”

等四名玫瑰团成员离开,巴利斯坦疑惑道:“您之前计划要将酒送给吉斯人的”

“放心,咱们准备的酒水足够。”

又过了大概一个小时,胖太监将次子团团长领入木头宫殿。

这次终于过来的是一个人了。

次子团团长梅罗是一位个高大的布拉佛斯人,自己给自己取了个外号“泰坦私生子”,有一对淡绿色眼睛,长而茂密的红金胡须。

嗯,比丹妮的辫子还长,胡子末端几乎垂到腰际。

辫子长在嘴唇上的布拉佛斯人很狂妄,坐到椅子上后二话不说,首先将给他身前木桌上的酒一饮而尽,打了个恶心的酒嗝,对着丹妮淫笑道:“银女王?嘿嘿,我记得在家乡的妓院里干过你同胞姐姐,或者那就是你?

把脸露出来让大爷瞧瞧,银金色的头发,紫色的眼睛,丰润的该死,你套上一层厚铁壳也没她大,认错人了,抱歉。不过我们可是现在试试,哈哈哈”

木头帐篷内,无论巴利斯坦、贝沃斯,还是无垢者卫兵与马人侍女,皆满面怒容,恨不得一拥而上,乱刀砍死那个“泰坦人”。

丹妮却神色平静,淡笑道:“难道我记错了?”

“呃,什么?”丹妮的态度让长胡子愕然。

“三千勇士保卫科霍尔的故事中,你们次子团可是很识时务地跑路了,今天怎么变得这么脑残?”丹妮冷冷道。

“哼,那都多少年前的老故事了?如今可是泰坦私生子统帅次子团!”梅罗咆哮道。

“这么说,你决定带领500团员与我十万大军血拼到底了?”

唔,作为一名天朝人,怎会能不遵守天朝古人的传统?

曹老板赤壁之战时,七万人都敢大喊“我有八十万大军”,丹妮都没打出“20万大军”的旗号,已经够谦虚低调了。

听到丹妮的威胁之语,那个大个子胡子男却哈哈大笑起来。

“小妹妹,你想招降我?”他向对面高坐木椅之上的丹妮招招手,又拍怕自己大腿,淫笑道:“脱掉那碍事的铁甲,过来坐我大腿上,取悦我,让我满足,也许我会考虑把次子团带过来。”

“我会阉掉你。”丹妮冷冷道。

“你可以试着用牙齿阉我,不过我得告诉你,我的‘宝剑’不仅又粗又长,还比瓦雷利亚钢更硬。要不取出来给你检查检查?哈哈哈”

“白旗统领。”丹妮叫道。

“在!”灰虫子出列单膝跪地应道。

无垢者的使用的旗帜为白色打底,其上勾勒几条浅灰色笔画,大致一条龙的模样,象征纯洁无瑕的龙之士兵。

他们也有资格使用纯净的白色,因为他们不会抢劫,不会强健,堪称这个世界最“老实”的军队。

这里得说明一下,在冰与火的世界,白旗并不代表投降,反而条纹彩旗为和平的象征,败军也可以举彩旗投降。

唔,似乎有些难为这个世界的人民了,没法在危急时刻举着内裤投降啦!

毕竟,白内裤更卫生也更便宜,最常见。

可谁会穿彩色条纹内裤呢?

“灰虫子,明天下午发起进攻之前,务必传令全军,”丹妮指着大个子布拉佛斯人,声音冷清如寒泉,“无论敌友,凡是杀掉胡须比我辫子更长之人的士兵,封伯爵,赏万金!”

“是!”灰虫子有一瞬间的疑惑,但还是立即面无表情应答下来。

“嘶——”泰坦私生子倒吸一口凉气,面上调笑淫邪之色瞬间消散,神色变得凝重至极。

“这个营地里很多人都留着长胡子呢!”他强笑道。

“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掉一个,”丹妮杀机凛冽,“我是女王,有的是金钱与空缺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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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奴隶主的战略

大胡子梅罗屁股下面似乎放了块烙铁,不住地扭动。“龙女王,你听我说,佣兵团可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我们毕竟与凯渊签订了不可违背的神圣契约。可不可以让我与兄弟们商量一下,明天上午给你答复?”

“答复什么?”

“呃,投靠的事呀!”

这货几句话的功夫便软了。

“行,你与他们商量去吧。”丹妮有些嫌弃地下逐客令。

泰坦之子没有起身,双手用力握住椅背,神情扭捏道:“那个悬赏”

“看你明天上午的答复,反正下午才开始进攻。”丹妮淡淡道。

“好吧”梅罗高大的身子站起来,最后说道:“龙女王,你送了玫瑰团几百桶美酒,我们次子团有没有代表友谊的礼物呢?”

“可以,送你们10桶。”

“太少了,我下面一大群兄弟呢!泰坦私生子可不会独个儿喝闷酒。”大个子又恢复嬉皮笑脸的姿态。

“30桶,玫瑰团已经,咳咳咳”丹妮似乎说漏了嘴,猛地咳嗽几声,脑袋也微微偏移到一侧,不自然地补充道:“玫瑰团与你们不一样,他们都是维斯特洛贵族后裔”

“陛下!”巴利斯坦沉着脸呼唤一声,打断了她的话。

末了,还用杀机四溢的双眼死死看着梅罗,好一会儿,杀机消去,蓝色眸子里满是无奈与叹息。

喔嚯,老头子不简单呢,这临场反应,这配合的默契度,这演技

丹妮在心里给巴利斯坦点了个赞,轻咳几声,道:“梅罗团长,玫瑰团太无耻,已经将我的美酒索要去大半,等会儿我们还要宴请其他可人呢。不好意思啊,就30桶了。”

梅罗眸中闪过一道精光,没再强求,带着满脸笑意道:“卡丽熙,我们会为你祝酒三遍,并在太阳升起时给你一个答复。”

在等待下一位佣兵团团长的时候,白胡子疑惑道:“陛下,似乎梅罗真有投靠过来的想法,之前的疯言疯语更像一种试探,试探您对他的容忍度。

您越能忍,就代表越迫切需要他的佣兵团,您越迫切,他的要价便越高。当价格高到他毁约需要付出的代价后,可能带领次子团来我们这边。

反而是玫瑰团,他们对您态度最温和,最后还明显被您的智慧与气度折服,但玫瑰团的信誉远非次子团能比。

可以说,厄索斯大陆,黄金团毫无疑问信用第一,玫瑰团即便不是第二,也该在前三列之中。

在战败之前,玫瑰团绝对会与我们血战到底。”

丹妮瞥了他一眼,笑道:“你刚才不还在配合我吗?”

“离间反龙母联盟对玫瑰团的信任?”老人苦笑,“就像我常常告诫您的一个常识,不可对雇佣兵交付完全的信任。

吉斯人也有类似的智慧,离间计成功与否,都不会影响奴隶主对佣兵团的警惕。”

“呵呵,你看着吧。”丹妮淡笑道。

随后丹妮又接见了七八个小佣兵团团长。

厄索斯大陆佣兵团多如牛毛,除了二三四支有百年历史的“名牌”,不出名的小佣兵团成员并不多。

最强的,步骑混合有四五百人,勉强形成一个军团阵列。最少的只有50多个步兵,只能为商人、商队当保镖,比红色荒原时的丹妮还可怜。

别看次子团与暴鸦团也才500人,但他们全是骑兵,而且人人有铠甲,坐骑也披铁甲,一名骑兵配备三匹骏马,有一名侍从服侍的那种“真·骑兵”。

对所有佣兵团团长,丹妮皆一视同仁,并没因为对方兵少力弱,就让他们组团来见。

只要有佣兵团团长的名号,皆单独召见,也一样的对他们发出“共襄义举”的邀请。

如果有人索要美酒,丹妮也5桶10桶地往外送。

那些小佣兵团力量弱底气也弱,并没像暴鸦团与次子团团长那样,对丹妮各种出言不逊。

就这样忙到凌晨,最后一波客人登场了。

过来的贤主、伟主人数有点多,丹妮不得不离开木头宫殿,站在营寨大门口迎接来宾。

一百名随从簇拥着十名大奴隶主,吉斯卫兵骑着高壮健美的黑马,凯渊的贤主和弥林的伟主坐在高大的双峰白骆驼上。

与阿斯塔波的吉斯战士一样,高耸黑红头发,黄色的布裙、皮甲、内衫、丝质披风,披风上缝有整齐排列的抛光铜盘。

不过这些战士多了一样装备,青铜头盔,接近一米高的长筒状头盔,差不多有两个脑袋那么长。

虽第一次遇到如此奇葩的头盔,丹妮也立马接受了它们的样式,毕竟吉斯人那样的发型,只有这样的头盔才不至于压坏下面奇形怪状的高耸头发。

为了让客人高昂着头颅走进木头宫殿,丹妮不得不让无垢者赶紧将木桩子门楣卸掉,又用刀子把上面连着的帆布划开。

幸亏殿内因为考虑到篝火堆的缘故,屋顶修得特别高。

吉斯侍从有80人留在木头宫殿外面,人太多,站不下。

等十个肥胖的奴隶主各在两名仆从士兵的服侍下坐好,相互介绍之后,丹妮出于礼貌,问:“要不要被头盔暂时解下来?可以轻松一些。”

可她的好心换来对方毫不留情的嘲讽:“鹰身女妖之子可不像你个小女子那样娇柔。”

“呵呵,你知道我这身铠甲有多重?至少我不用别人搀扶。”丹妮冷笑。

她的铠甲虽不如巴利斯坦的65斤那么夸张,却也是从头包到脚的全身铠,足有40斤重。

这半年来,通过龙灵状态的快速恢复效果疯狂锻炼,她才能在今日穿着如此沉重的铠甲正常跑动。

嗯,跑动而不是走动。

“女人,休要逞口舌之能,”坐在中间的中年人说道。

他也是一名格拉兹旦,不过来自凯渊有名的厄拉兹家族,与全家火葬场的那个并非同一个人。

嗯,情报中的“渊凯战神”便是他了。

还别说,这个格拉兹旦精瘦结实,眼神锐利,看着还真有几分斗士的风采呃,前提是忽略他那从前额突出20公分的独角兽发型。

这样的造型,除非用头上的“犄角”拱敌人,几乎无法做出太过激烈的动作。

格拉兹旦似乎是从睡眠中被人叫醒,脾气非常暴躁:“现在本该是伟大贤主休息的时刻,偏要与你这个狂妄无知的女人谈判。

你肯坐下与我们商谈,当然好,说明你起码还有点理智,知道自己在战场上没有半分胜算。

立刻,马上,赶紧带着你的太监离开阿斯塔波,离开奴隶湾,这便是我们能给于你的最大仁慈。”

“抱歉,我不会离开。”丹妮戴着龙虾形状铁手套的十指交握,冷冽的眸光扫视对面十人,缓慢而坚定地说道:“我要征服奴隶湾,征服凯渊,征服弥林,我要奴隶湾再无一个奴隶,我要吉斯人再无一人敢买卖奴隶,我要这片土地成为自由的乐土!”

“哈哈哈”

“呵呵呵”

“嘿嘿嘿”

十个奴隶主和二十个吉斯护卫捧腹大笑,笑得泪花都飙出来了。

“这个小婊子说要征服我们?”格拉兹旦咧嘴大笑这对左右两边的人说道。

“天黑了,她在做梦呢!”

格拉兹旦点点头,轻蔑地看着丹妮道:“我们是鹰身女妖之子,传承自古老的吉斯帝国,你的瓦雷利亚祖先还在鸡尖绵羊时,我们已经统治世界。”

“如果夸耀先祖有用,我现在便是300名驾驭巨龙的龙王的统领了。”丹妮淡淡道。

“哼,现在你的面前有10万大军,十万大军的身后有牢不可破的城池,城中有自豪勇猛的贵族,有无所畏惧的百姓,在奴隶湾之外,无数贸易城邦站在我们这一边,几千条战舰,几十万大军。

我们明天可能会败,我们后天也可能会败,我们今后可能会失败无数次,但这个世界需要我们,无数人会支持我们,我们永远也不会真正的消亡。

而你”

格拉兹旦右手食指指着丹妮,冷酷道:“你会胜利一场、两场但你的无垢者会一次次减少,等你有过第一次失败后,你将永远也没再次获胜的机会。”

“我甚至可以看到你的结局,其中最美好的未来,便是明天下午那一战中你便失败被俘,那样我们会有兴趣将你收为奴隶,带到凯渊教你七种春啼之术。

呵呵呵,我想在里斯和泰洛西的青楼,人们会为跟最后的坦格利安上床而慷慨解囊。”

丹妮扭了扭脖子,若有所思道:“我一直以为你们奴隶主脑壳里都塞满大便,完全失去智慧与思考能力。

没想到你也知道明天一战很大可能会战败,而且还准备用‘磨盘战术’将我的无垢者士兵一点点磨光。”

她一直都在疑惑,世界人民都知道,两万多斯拉克咆哮武士都栽在三千无垢者手里。

奴隶主凭什么以3万奴隶兵3000黄丝披风5千雇佣兵,硬肛一万无垢者?

原来对方压根没想过一次性消灭她。

不由的,丹妮想到自己在阿斯塔波搜刮到的财富。

无穷无尽!

即便只计算金银,也有1500万金龙,足够劳勃败家30年啦!

呃,没错,就这么多金子。

看着夸张,但想一想阿斯塔波从来没被人占领过,安安稳稳搞了5000年的奴隶贸易平均下来一年只攒3000金龙?

好吧,这批财富主要在最近400年累积的,瓦雷利亚还存在时,金银都被贪婪的龙王拿走了。

凯渊比阿斯塔波富裕数倍,而弥林又比凯渊更有钱

唔,瓦雷利亚的财富更是多到难以想象,难怪世人明知烟海有去无回,却还都前赴后继地往那儿钻。

好吧,扯远了,拥有那么庞大的财富,吉斯奴隶主能雇佣多少佣兵?

按照反龙母联盟的想法,磨也能将困在阿斯塔波中的丹妮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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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黎明

不得不说,吉斯人想得很美。

如果是对等的“正常”战争,丹妮输定了。

可这并非单纯的战争,而是一场革命,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观下长大的丹妮,百分百确定:作为革命先烈,她可能真成为先烈,但只要形成大势,奴隶制一定会被淘汰。

封建制干不过奴隶制,马克思都不会同意。

狂妄自大的奴隶主只看到无垢者,却忽视正在习惯自由、习惯‘美好封建主义社会’的几十万自由民,他们才是丹妮未来的根本支撑,无垢者只属于当下。

随着她不断胜利,她麾下的自由民会越来越多,自由民转化的自由卫队越来越强大。

雇佣兵为金钱而战,自由卫队却为自由与家人而战,谁更坚韧,谁更有战斗的决心?

丹妮赢定了。

借助旧奴隶新自由民的力量来打破奴隶制,形成滚雪球的效应,便是丹妮与原本的丹妮莉丝的区别了。

那个丹妮莉丝同情奴隶,憎恶奴隶主,只从个人感情出发,让无垢者解放了奴隶,并没为暂时摆脱锁链的自由民带来新的、更强大的制度。

一直以来,几十万新获得自由的奴隶都是丹妮莉丝的负担,巨大的压力压得她喘不过气来:为他们提供吃穿,为他们提供无垢者的保护,为他们不被杀害而与奴隶主联姻呃,是的,奴隶解放者最后嫁给了一名大奴隶主。

眼见丹妮明白自己等人的打算却没露出惊慌神色,格拉兹旦当下就是心中一沉,立即有了很不好的预感。

“你是风暴降生的坦格利安,落日大陆真正的王位继承人,为何不回你的国家呢?七神教义之下,那里没有奴隶,没有奴隶贸易,你该回你的乐土才对。”他稳定情绪,缓缓说道。

“我会回去,但不是现在。”丹妮淡淡道。

“现在回去,我们允许你带走阿斯塔波的财富,至少有1000万金龙吧?足够你复国了。”

接着格拉兹旦眼神变得锐利,威胁道:“等你战败逃跑时,不仅会失去如今鼎盛的无垢者大军,你一个铜板也带不走。”

“唔,各位贤主大人,伟主大人,”丹妮突然笑了起来,声音轻柔道:“我想各位误会了一件事。”

“什么?”格拉兹旦疑惑道。

“你们与阿斯塔波的善主不一样,他们对待无垢者的方式杀死婴儿那种恶魔行径都做出来,我自然要送恶魔回地狱。

你们虽然也很残忍地对待奴隶,也背负众多罪孽,但罪不至死。

我想告诉各位,即便我拿下凯渊和弥林,也不会像对方善主一样处置各位贤主、伟主。”丹妮笑呵呵说着大空话。

格拉兹旦冷冷道:“你很狂妄,但明天我们的10万大军就会杀光你的无垢者。”

丹妮摆摆手,笑道:“战争留给明天,现在只讨论各自的底线。在战争中遇到意外,咱们谁也别怪谁。

但如果你们发现局势不利,也不必惊慌,可以向我投降,我承诺,绝对不加害各位。

如果在战争前便投降,那最好,我只会收走你们名下的奴隶,以及他们多年为你们服务的报酬。

怎么样,很宽松的条件吧?

没了奴隶,你们可以雇佣契约工嘛!

维斯特洛也没有奴隶,可你们谁听说过贵族老爷自己下地种田、自己烧火做饭的?”

“你所谓宽松的条件,对伟大的鹰身女妖之子来说却是最大的侮辱。”格拉兹旦怒气冲冲大吼道:“听着,只要我们一口气尚在,就绝对不会向低贱的婊子女王投降!”

“鹰身女妖之子不会向任何人低头!”其余九个奴隶主一齐说道。

“很好,不愧是古吉斯帝国的伟大血脉!”丹妮鼓掌赞叹道。

“哼,你明白就好。”格拉兹旦傲然道。

“嗯,我明白了你们的嶙峋傲骨,也请你们记住我们维斯特洛的传统——只有举着彩旗,才代表投降与和平。”丹妮笑着道。

格拉兹旦和九个奴隶主

伟主、贤主们带着一百名卫士,骑着白骆驼,气咻咻地离开了。

走的时候已经月隐星稀,天空陷入最深沉的黑暗。

之前山坡下喧闹的营地也一片宁静,只有暗淡的篝火在微风中明灭不定。

“哎呀”丹妮伸了个懒腰,呻吟着说:“黎明将至,灰虫子,叫醒全部战士与民伕,先吃早饭,再换上铠甲。记住,动作轻一点,不要造成巨大的金铁碰撞声。”

“陛下,您放心,铁甲上覆盖着一层亚麻布,不会反光,也不会发出太大声响。按您吩咐的,马蹄也裹上柔弱的皮毛,马嘴里塞入硬木疙瘩”

太监战士铁铸似的面庞没有一丝表情,只是说到最后一句时,眸中忍不住露出奇异之色。

“陛下,您的法子真管用,马嘴里赛东西后它果真不叫唤了。”他说。

老祖宗留下的宝贵经验当然不会出错。

等灰虫子离开,巴利斯坦神色复杂看着丹妮道:“我一生戎马,也从没打过这样的仗。”

“你们怎么打的?”丹妮蹲坐在营地大门前,从伊丽手里接过一个热气腾腾的牛肉包子,个大皮薄,一大坨纯牛肉,吃得她满嘴流油。

既然成了女王,丹妮怎会不动用自己的特权,把天朝精美的食物弄出来?

她只需要动动嘴,再动动嘴,手下厨娘们便将原汁原味的肉包子弄了出来。

不仅包子和馒头,饺子、春卷、油条都成了阿斯塔波人喜爱的早餐食物。

牛肉包子昨天傍晚便蒸好,在丹妮接见佣兵团团长的时候,她麾下的战士都在睡大觉。

从昨晚七点到现在凌晨三点左右,他们差不多也该休息够了,早饭便是还带着温热气息的肉包子。

“我们会集结兵力,在开阔地带摆开阵势,兵对兵,将对将,堂堂正正地相互冲击。”白骑士道。

“呵呵,在生死搏杀过程中,如果你手中拿着铁剑,而对方只有木棍,你会不会丢掉铁剑捡起一根木棍与对方公平战斗?”丹妮喝了一口牛奶,笑着问。

“我们不迂腐。”老人也从侍女托盘里拿了个碗口大的包子,一边大口嚼吃,一边含糊不清地说。

“无垢者就不提了,我们的士兵早晨、上午、下午,每天一共操练三次,每七天才休息一天,即便组织民伕运粮的民兵,每周也有两次军事训练。

论纪律性与阵型的熟练度,我们远超对方。既然明知道己方优点正好克制对方缺陷,我为何不善加利用呢?”丹妮笑道。

“也对。”老将军叹口气,道:“陛下不仅是天生的女王,还是天生的战将。”

“我只负责局部突击,你才是我军真正的统帅。”

丹妮很有自知之明,战术制定过程中她只提意见,细节全靠经验丰富的老将军。

没一会儿,灰虫子领着四五十名顶盔贯甲将士窸窸窣窣地走了过来。

“卡丽熙,兄弟们已经准备完毕。”阿戈说道。

几十位统领,有无垢者,有马人,有龙之母卫队,有管理民伕的民兵,按照军衔整齐排成两排。

“我们去营帐内说话。”丹妮向血盟卫颔首示意,带头向木头宫殿走去。

一百平米容纳四五十将士有些拥挤,特别是在屋里还摆上个大圆桌之后。

“这是敌人营地新的布防图。”丹妮指着桌面上的宽大羊皮卷说道。

巴利斯坦手中拿着一叠子羊皮纸,向每一名进入屋内的将领发放。

他说:“被红线标记的地方,便是你们各支小队攻击目标,有什么看不懂的,可以对照大地图自己看,也可以问我。”

“陛下,我的任务变了?”一个身穿灰色板甲的疤脸光头壮汉疑惑看向丹妮。

此人被称为“疤背”西蒙,别看他脸上布满鞭子抽打的疤痕,其实后背的鞭痕才更恐怖,密密麻麻几乎让有密集恐惧症的人没法看。

全是因为不听话被奴隶主打的,一个很具有反抗精神的洛伊拿人汉子。

登记户口时,他便找到广场上接见请愿民众的丹妮,向她毛遂自荐,表示自己有点儿军事才能,可以成为女王卫士。

他也没吹牛,因在自由卫队训练中表现优异,如今已经成为龙之母骑兵大队的统帅,职位仅在巴利斯坦之下。

“呵呵,昨天夜里,玫瑰团的营地被换到了西南角。而且他们将我送的200桶‘长城干红’喝了一大半只需要民兵围困即可,你的精锐骑兵团主攻暴鸦团的营地。”丹妮笑盈盈说道。

丹妮的军队位于南方,奴隶军在一公里外的北方,而西边是一片凹凸不平的海岸岩石地带,非常不利于行军。

按照奴隶主们预想的战争模式,位于西南角的玫瑰团除了正面向龙之母发起进攻,想逃跑都不可能。

同样的,如果玫瑰团真打算毁掉几百年积累的卓绝信誉,暗中投靠了“淫邪的龙之母”,位于战场西南角的他们,对吉斯营地的威胁也更少。

“三条龙都过来了,阿斯塔波怎么办?”一个身材肥胖,看着像书记官的将军问道。

胖子名叫莫罗诺·已欧斯·杜博,很聪明的一个家伙

之前也是个苦逼奴隶,被丹妮解放后,先加入民兵队,又从民兵队伍中脱颖而出,被乔拉莫尔蒙抽调到自由卫队,如今成为龙之母卫队步兵统领,是丹妮麾下少有的智慧型将领。

长弓手属于步兵的一部分,此时由莫罗诺指挥。

“打个时间差,20公里而已,十几分钟便能飞回去了。”丹妮对他说道。

通过露天屋顶瞥见东方天际已经泛起鱼肚白,巴利斯坦皱眉道:“有没有问题?”

“没有。”

“画的很详细,我们之前也勘测过地形。”

将校们稀稀疏疏地说。

“立即出发!”老将军下令道。

“是!”众将齐声应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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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横扫千军

奴隶湾东海岸,反龙之母联盟的营地绵延十余里地,虽然营地内佣兵、奴隶、商贩、妓女混作一团,但联盟军并不缺乏基本的军事素养。

在营地外围,每隔100米便有一座两层楼高的哨塔,一直蔓延到营地外500米。

每座哨塔上都有两三名哨兵,他们或者手持铜锣,或者腰挂号角,遇到敌情便会发出警报。

丹妮的2600骑兵从白杨坡后方离开营地,先向东行走两公里,才借助密林与野草的掩护,转向北行三公里。

接着,又在昏白的晨光下缓缓向西边的敌营潜伏过去。

嗯,他们并没正面冲击对方的营寨。

如果丹妮乾纲独断,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来,她一定从山坡冲下去硬肛敌营。

但经验丰富的老将告诉她:别看营地里一片混乱,连商贩与妓女都有,其实营寨前部驻扎的全是习惯乱战和野战的佣兵。

而且,对方一定在营帐附近布置有层层拒马和壕沟,真冲进去,面对的便是一个个小堡垒似的坚固防御圈。

简单来说,大营地里面有几十个坚固的小营地。大营地松散,佣兵团驻扎的小营地内部却严密非常。

就算团长憋不住,要找妓女牵手,也必须在佣兵营地外解决。

因为防御做得好,佣兵团员对自己的安全比较有信心,且单个佣兵团组织严密,即便夜中发生动乱,也不会出现古代军队中最害怕的“营啸”现象。

——团长就在身边,你如何营啸?

胆子小的,不听话的,早就在无数次战斗中被淘汰。

这便是电视剧中的古代军队,与异世界现实中佣兵团的区别。

所以,丹妮没有率领军队冲击对方“铁头”,反而绕了一大圈,从侧面撞击敌人的“豆腐腰”。

微风吹过,在林间树枝间带起一阵轻响,萦绕在丹妮耳际。

东方泛起鱼肚白,头顶的天空好似覆盖上一层铅云,由深沉的靛青渐渐变得灰白。

丹妮与其他将士一样,牵着自己的战马,蹲在半人高的草丛里。身边小银马虽然咬着一颗木核桃,无法发出嘶鸣声,身子却不安静,不停伸蹄扒开覆满落叶的湿软地面。

耳边有虫子拍打翅膀的嗡嗡声,身后有战士压低声音的呼吸,时不时也会听见因士兵紧张而弄出的武器碰撞和锁子甲滑动所发出的细微声响。

可这些声音在丹妮耳中也显得朦胧模糊,似真似幻。

“天呐,我就要带兵冲锋了,这是真的吗?可以发个朋友圈舒缓下压力吗?要是能弄个直播,我该长多少粉?”

等待的时间里,丹妮一直在胡思乱想。

“呼啦——”

一道巨大的黑影从她和她身后的士兵头顶飞过。

是大黑。

当他从军士头顶飞过,便代表前方哨卡已经被阿戈带领的马人小队拿下。

丹妮立即起身,牵着马在草丛中缓步前行,不用她下令,其余两千多骑兵有样学样,在感受到头顶的巨龙之后自觉起身前行。

嗯,他们没有骑马,为了节省马力,这五公里的路程,他们都是牵马走过来的。

“嗖——”

“啊——”哨塔上的士兵捂着胸口处的箭尾痛苦嚎叫。

“当当当”哨塔上另一名守卫压根不去查看同伴的伤势,动作麻利地蹲到木头立柱后面,同时疯狂敲击手中的铜锣。

“敌袭,有敌军来袭——”凄厉的喊叫声随着铜锣声快速向后方传去。

“轰隆隆”

终于,在靠近营地200米后,阿戈失手了。

也不怪他,现在天色已经灰白一片,东方跃出地平线的火球甚至开始向地面射下根根金色的箭矢。

为了更隐蔽,他们只能蹲在草丛里,距离也不敢靠太近。

于是,有人失手了,没能同时射中全部哨兵。

“上马!”老将巴利斯坦站起身,动作敏捷地翻身上马。

潜行的骑兵大队也不再隐藏行踪,放开手脚,从昏暗的草丛中迅捷冲出,好似一片黑云,像西方的营地拦腰斩去。

“当当当敌袭——”这时敌人的营寨也有了反应,声音中的惊慌与恐惧,连200米外的丹妮都感受到了。

“稳住,稳住速度,不要冲刺!”疤背西蒙朝自己的骑士们厉声喝叫。

丹妮咧咧嘴。

那嗓门对面营地的敌人肯定也听到了。

还记得接待授职军官那日,白骑士对她说:之所以选疤背西蒙当统领,除了他老实倔强,忠诚可信,无人能及的大嗓门也是一项巨大的加分项,其实他本身的战技术水平并不高,甚至不合格。

但武技与指挥打仗的技能可以学习,大嗓门却是天生的。

“呜呜呜——”

靠近敌人木栅栏时,十里营地已经响起连绵不绝的低沉号角。

清晨的第一道阳光洒下,凌晨才入睡的奴隶主们从梦中艰难醒来。

“真龙与诸位同在!”丹妮拉停小银马,抽出长剑,高声大喊。

“锵锵锵”数千骑士一起拔出长剑或弯刀,齐声大喝:“龙之母万岁,真龙万岁,自由万岁!”

“大黑!”丹妮一声令下,黑龙几乎贴着骑兵队伍的头顶来到栅栏前。

“轰——”好似一捆土制手榴弹被引爆,冒着火花的简陋木桩一下被掀飞。

“聿聿——”

“哞哞——”

栅栏内并非士兵的营帐,而是蔓延半公里的巨大马棚,有骑兵的战马,有拉马车的驮马,有等待宰杀的肉牛,也有拉车的公牛。

些许火焰也只能烧到靠近栅栏的几匹马,可丹妮真正的杀手锏是龙威!

“嘶嘎——轰——”大黑落在地面上,站在围栏缺口处肆意挥洒龙炎,巨龙之威被淋漓尽致地展露。

“嘶嘎——”

“嘶嘎——吼——”

白龙拍打宽大的翅膀在慌乱的马群头顶低空滑翔,恐惧在牲畜群中无可抑制地蔓延。

“战马失控,啊——”战马营地里的马夫凄厉嚎叫。

“轰——”一匹高大的黑马一头将他顶飞,哀嚎声刚升起,又快速戛然而止。

“聿聿聿聿嘶嘶嘶嘶踏踏踏”

战马恐惧的嘶叫声很快被隆隆马蹄声掩盖,马夫几乎化为一团血泥。

马鹏内的马夫只是开始,当马群想要跃过栅栏,向营地外广袤的田野奔去时,大黑便适时从营地外沿低空掠过,再一次将马群逼了回去。

营地外有大黑调整疯狂马群的方向,营地里也有巴利斯坦一众策马奔腾的骑士,他们在后方驱赶着马群。

沿着营地的方向,从北向南,收割敌人的生命。

被镣铐锁住手脚的奴隶,挺着肚皮从华丽帐篷中钻出来的奴隶主,光着身子胡乱奔跑的妓女、佣兵、商贩,或者仓皇哀嚎,或者大骂着驱使士兵稳住阵型,或者跪俯在地,大声求饶。

但在龙威下处于惊惧状态的马群根本无法控制,也没有怜悯与理智,万马奔腾下,奴隶和奴隶主,佣兵和妓女,没有任何分别地被铁蹄践踏。

随着一个个战马营地被马群冲毁,不断有新的马群加入疯跑之中,最后汇聚成一片数万牲畜组成的死亡犁刀,将半个营地犁粗粗地了一遍。

而这只开始,疯狂马群后面还有一群真正的死神,像细密的钢铁梳子,梳理被摧毁大半的营地。

凡是穿托卡长袍者,杀。

凡是拿着武器的人,无论佣兵还是奴隶,杀。

凡是衣服华丽的黑红直立长发之人,杀。

只有女人与跪俯在地的戴镣铐者不会遭受一丁点儿伤害。

如果遇到挂着代表和平彩条旗的营帐——他们大多是商贩,在进入战场后便自觉挂上代表身份的旗帜——那时,会有马人出面,将里面的人串在绳子上。

马群也不能冲毁所有的营帐,有警惕心强的佣兵团会在营地外堆放坚固的拒马,聪明点的还会在拒马上覆灭点燃的毛毯、帐篷之类的物品。

营地那么宽敞,也有营帐运气好,没有被惊惧的马群冲击到。

这时,丹妮带着她的龙出场了。

黑龙在敌人营寨外围“赶羊”,这种高技术活只有能与丹妮龙灵的大黑能做,白龙与绿龙暂时转职为步兵,由一群铁甲骑兵保在周围,用龙炎清理顽固抵抗的小型营寨。

“你背信弃义,我们约定好下午列队决战,你还用坦格利安先祖的名义发过誓的,太无耻了。”

一处华丽的金色蒙古包前,衣衫凌乱的贤主大人向高大拒马之外的丹妮悲愤咒骂。

此时已经天光大亮,马群早越过吉斯联军的营地,并滑了个弧线,从白杨坡东侧绕了过去——绿龙一直留在无垢者的军列中心,马群不敢靠过去。

巴利斯坦带着两千骑兵在营地内纵横驰骋,清理被冲散的敌兵,一百马人骑兵负责管理战俘。

丹妮则带着五百骑兵和白龙攻打小堡垒。

之前她已经打下十几座营寨,抓了三个佣兵团团长,三个贤主或者伟主。

现在这是第四个大奴隶主。

壮汉贝沃斯与阿戈各举着一个门板大小的镶铁皮橡木盾,丹妮骑着小银马躲在后面,大笑着说道:“贤主阁下,昨天中午我给你的决战信上是如何写的?”

不等他回答,她便朗声道:“以先祖的名义发誓,我与你们约定,双方在阳光之下决一雌雄。你自己抬头看看天空,都快日上中天啦!”

“可是”翅膀形状发型的矮胖贤主瞳孔放大,很想大喊:昨晚你几乎向所有佣兵团团长明说暗示,进攻的时间在下午,还让他们在中午之前决定好是否向你反正。

可丹妮也没说错,昨天下午吉斯联军还没扎营的时候,便收到她的决战信,信上承诺,不会在他们立足未稳时发动袭击,并约定第二天在太阳的见证下,一战定输赢,并没说一定在下午。

mmp,你有龙有无垢者,有实力硬肛啊,怎么能这么狡猾呢!

第127章 血与火的洗礼

环顾四周,鲜血染红大地,帐篷在燃烧,倒塌的木栅栏浓烟滚滚,鼻间环绕着残酷的血与火的焦糊气息,耳畔黄丝披风卫士恐惧的喘息声。

更远的地方,有士兵躺在泥土翻看的草地上,在等待最后的解脱,时不时还发出在人世和地狱间徘徊的呻吟声。

他的身边还有几节残尸,被马蹄践踏成一团血糊糊,难以分辨出人或马的尸体。

矮胖贤主猛地打了个寒颤:这里是地狱,我怎么到这儿来了?此刻我该坐在金字塔顶端花园,一边用脚掌感受女仆胸部的柔嫩,一边就着黑啤和密尔火酒,享用黑松露烤云雀与来自叹息之海的鱼子酱。

昨日的“十万”大军,今早便只剩满地狼藉,真的一战定输赢了呀!

太残酷了。

不过作为联军统领,这位贤主也有过人之处,很快便抛却恍惚的遐思,双眼赤红,厉声大喝:“鹰身女妖之子绝不投降!”

丹妮没有多废话,后退几步,“哗啦啦”,伴随一阵锁甲碰撞之声,一百铁甲骑兵下马,并从马鞍上取下锅盖大的青铜盾,迅速在小木寨之前组成一面盾墙。

接着大群围拢在一起的铁骑散开,露出内中爬伏在地的小白。

丹妮骑在小银马上,抚摸白龙脑袋,“上去给他们来个狠的。”

“嘶嘎——”

小白前翼支撑身体,两只结实粗壮的后腿用力蹬地,“咚咚咚”地来到盾墙后方。

“dracarys!”丹妮大喊。

“哗啦“,盾墙裂开一道脸盆大的窗口,小白闪电般将细长的脖子探过去。

“轰——”

贤主大人正疑惑着,突然便眼前一亮红,七八米长的猩红龙炎瞬间烧穿实木拒马与后面的栅栏,外焰直接扫到挡在他身前的弓箭手队列。

“啊——火,我被火点燃了,救救我——”

“啊,我的眼睛,我的脸,妈妈,妈妈,救我——”

“龙!神灵啊,对方有巨龙!她真的是龙之母,没人是真龙的对手。”

龙炎并没撩到几个人,但黄丝披风的吉斯战士已经丧胆,手中的弓箭、手弩扔在地上,拔腿就像远离火焰的地方跑去。

“齐步,走!”丹妮挥剑吆喝道。

“呼哈,呼哈,呼哈!”100名组成盾墙的士兵齐声喊着号子,几乎用同样的步频先前迈进。

“轰——轰隆!”

高大的拒马与木栅栏在烈火中坍塌,盾墙战士的铁靴踩过火红的木头与发烫的地面,缓慢而坚定地向营地内推进。

丹妮牵着小白跟在盾墙后面,每隔十几秒,等小白回气完毕,她便大喝一声:“dracarys!”

然后盾墙裂开一道窗口,小白把嘴巴伸出去喷火。

在丹妮的左右两侧和后方,各有一百名铁甲骑士牢牢守护。

“啊——”

百米长宽的营寨内火舌乱窜,似乎让人误以为来到烈焰炼狱。

士兵的衣服、披风几乎擦着龙炎便会被点燃,曾经让他们产生安全感高大栅栏成了催命符,吉斯士兵哭嚎着用弯刀劈砍粗大的木桩子,却无济于事。

更让士气彻底崩溃的一幕发生了,终于有倒霉蛋逃脱不及,来了个龙炎洗脸。在众人从注视下,他们的眼球、面孔、脑袋好似遇到高温的蜡烛一般,快速融化成一滩暗红色液体。

“我投降,我投降!”贤主大人瘫坐在华丽帐篷门前,鼻涕和眼泪混合着糊了他一脸。

可这种混乱时刻,到处人喊马嘶,丹妮压根听不到。

不过丹妮原本也没打算烧死奴隶主,否则他身后的金线织就的华贵帐篷早已被点燃。

终于,见敌方阵型完全崩溃,丹妮叫停小白,大喊道:“投降免死!”

五百毫发无损的战士齐声怒吼:“投降免死,投降免死,投降免死!”

“啪嗒——乒嘭”黄丝披风一个个沮丧地扔掉手中的兵器,垂下曾经骄傲的头颅,一声不吭跪在地上。

“阿戈,将他们捆起来。”丹妮对自己的血盟卫交代一声,便带着铁盾骑兵大踏步离开,还有其它顽固坚守的营寨等着她

三公里长的营地,丹妮与巴利斯坦带着铁甲骑兵与龙,从北杀到南,从东杀到西,又从西杀到东。

很多时候丹妮都有数百铁骑保护,可她的利剑也数次沾染上鲜血,她的铁甲也在箭雨中叮当作响。

没人是傻子,其它固守的小营寨看到隔壁营地被火龙肆虐的凄惨场景,自然不会死守着等火烤,他们或驾着战马,或举着长矛与利剑奔跑,一起冲出营地,向丹妮的骑兵队伍发起决死冲击。

2600铁骑自然不可能人人有铁甲,但护卫丹妮的五百骑兵却是最精锐的全身铠重骑兵。

而且她还有一头龙,用无尽威压让对方骑兵的战马瘫软在地,甚至掀翻自己的主人。

所以每一波敌人,丹妮和她的五百骑兵都在正面冲击中打出碾压效果。

从早晨一直到中午,丹妮浑身浴血,几乎累得从小银马上栽下来。

染血暗灰铠甲上,在缝隙处挂了七八支箭矢,臂甲与胸前板甲也有几道深深的划痕,可见她是真拼命去战斗了。

唔,同时也说明,装备真的很重要!

随着骑兵与前方的无垢者军团会合,战事暂时告一段落。

丹妮坐在一根烧断的木桩子上,轻轻抚摸染血长剑上的七八个白豆大缺口,不由想到之前那个被自己一剑砍断弯刀的小个子佣兵。

两人间的短暂交锋是她今日之战中最凶险的一次战斗。

当时双方骑兵正要发生对撞,小白在后面吼了一嗓子,敌方没吃过“龙精”的战马立刻软了腿脚,其中一名骑兵没踩住马镫,在巨大的惯性作用下,跨越七八米,直接飞到小银马身前。

也是运气不好,小银马前蹄失力,一下子便被他绊倒,马背上丹妮也不受控制地栽了下去。

即便立刻有骑兵停下准备护驾,丹妮也滚入乱战区,与对方摔下马的骑兵碰了个照面。

没的说,两人几乎同时举起武器对砍起来,丹妮使用双手剑,对方用细长亚拉克弯刀。

那场面几乎是乔拉与马人的战斗再现,丹妮压根跟不上对方的速度,手臂,大腿、胸口被砍得火星四溅。

也幸亏她早期向白胡子请教过如何应对类似场景。

嗯,她也问过乔拉莫尔蒙。

乔拉告诉她,不要去试着看清对方的刀锋,因为无论如何也看不清,挨刀不要怕,只需不管不顾,向对方要害攻击即可。

巴利斯坦则教导丹妮,乔拉“一路莽”的路数不算错,但她最好不要学习,因为她是女人,穿的铠甲没他厚,力量也远不如他。

力量弱,则代表对方可以挡住她的攻击;铠甲薄,则意味着她可以承受的攻击次数有限。

嗯,板甲也可能被砍坏的。

还有一点,弯刀重量远不如双手大剑——亚拉克弯刀一般只有四五斤重,而丹妮的杂种剑有十几斤,巴利斯坦的剑更是重达20斤——以乔拉的力量挥动大剑,弯刀即便挡住,也只能减缓长剑挥击速度,丹妮力量不够,只要挡住了便能真的挡住。

对于丹妮,最好的应付方式便是不要去想要害攻击,先尽量打乱对方的节奏,接着才寻找破绽,一击致命。

如何打乱对方节奏?

看他握刀的那支手臂,根据肩膀处的动作,判断他刀锋大概的挥击范围——完全凭肩膀精准推测挥刀位置,在这个“低武”世界几乎不可能——之后再用剑去攻击他距离刀锋范围最远的部位,对方没穿甲,被砍中必然会受伤。

如果对方不管不顾,那就跟他以伤换伤,你有全身铁甲,肯定占优,如果对方强行格挡,那他大幅度改变动作,一定会出现破绽。

至于是什么破绽,便因人而异了。

就像白胡子说的,当丹妮那样去做时,果然发现了对方的一个破绽:佣兵弯刀的材质远不如她的钢剑结实!

她的剑只嘣了一颗米粒大的缺口,对方刃口却出现小拇指指节那么深豁口。

不由得,她又想起白胡子曾说过的话:这世上好钢难寻,维斯特洛也只有君临的铁匠能打造出精良的武器,多数佣兵甚至贵族,使用的铁剑都材质稀烂,故而魁尔斯和奴隶湾的青铜武器并没被淘汰。

嗯,魁尔斯骆驼骑兵使用青铜弯刀与长矛并非他们穷,相反,再没那个城邦敢说比魁尔斯更富有。

他们使用青铜武器只因为青铜武器已足以应付当前敌人。

扯远了。

丹妮发现对方便是白胡子口中“穷得只能使用稀烂武器”的佣兵后,便猛地用剑锋击打对方弯刀。

那倒霉蛋也察觉丹妮的目的,可他不能不去格挡,不用刀挡便要用肉去挡,终于,“当”的一声,他的破刀从中断成两截,丹妮剑势不停,将他脑壳劈成两片。

想到这,她不由在心中暗自发誓:“今后无论如何也要搞一套瓦雷利亚钢全身铠,嗯,还要一柄瓦雷利亚钢剑。”

灰虫子在一片血与火的气息中穿行,跨过冒着白烟的倒伏木栅栏,来到营地废墟中,看到做到焦黑木质子上发呆的丹妮。

她的白龙也趴在一边,正撕咬一匹被烧焦的战马。

察觉到来人,他警惕地抬起狰狞龙头,鼻翼间喷出两条细小火苗。待看清灰虫子的样貌,又低下头继续吮吸一根血糊糊的大腿骨。

“女王陛下,那些被围困的佣兵团如何处理?”灰虫子恭敬问道。

丹妮战甲上的血污与刀痕他都看在眼中,心中对她的敬畏又加深三分。

龙之母不仅能驾驭巨龙,还可以像战士一样挥剑砍人,能不敬畏有加嘛!

不得不说,今日这一战丹妮虽遇到一些危险,但经过铁和血的战火洗礼之后,在士兵心中的威望增加了不止一倍。

第128章 不留活口

“都有哪些佣兵团还在抵抗?”丹妮抬头打量灰虫子,发现他的皮甲上也有些许鲜血,但整体来说比她干净太多,看来无垢者的任务完成的比较轻松。

“还剩七个小寨子。”

这次作战计划中,2600骑兵负责拦腰截断敌方营地,然后驱赶马群由北向南冲击营地。

而五千无垢者则带着两千长弓手在白杨坡挡住敌人的逃跑路线,毕竟吉斯联盟军也不傻,看到远方万马奔腾,自然知道该避开。

等马群绕过白杨坡离开,无垢者再从白杨坡出发,向吉斯残破的营地压迫过去,与两千骑兵形成对敌人的夹击之势。

清理掉散兵游勇之后,两万民伕会背着沙包在敌方小型营寨大门处布置隔离带。

嗯,阻止对方逃跑,无垢者没马,追不上嘛!

“边缘的玫瑰团保存的最完整,次子团被马群冲破营寨,死伤惨重,只剩两百人躲入吉斯贤主的营地。

暴鸦团更惨,他们实力强大,拥有五百铁甲精骑。

可正因为他们全团都是骑兵,搭建的营地与马厩连在一起,近两千匹马跟着马群暴动,营地被践踏得稀烂,几乎没人活下来。”

说到这,一向感情内敛的太监战士也不由面露唏嘘之色,叹道:“最强之佣兵团竟覆灭得最窝囊,他们该早点向陛下投诚的。”

唔,丹妮的“老情人”莫名其妙领了盒饭,好惨。

“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她淡淡说了句,拉下面甲,站起身,对远远将她围成一圈保护起来的马人骑兵喊道:“阿戈,让巴利斯坦爵士按计划,配合无垢者往北清理10公里。”

“是,卡丽熙。”

“走吧,完成收尾工作,我们也可以暂时休息一下了。”丹妮对灰虫子道。

见她过来,立即有马人牵来一片黄色皮毛的高大骏马。

嗯,她的小银马马失前蹄,摔伤了。

已经不足五百之数的铁骑护卫再次以丹妮为中心,快速围拢过来。

小白也吐掉嘴里的骨头,扑扇着翅膀飞到丹妮头顶,绕着圈跟随队伍缓慢前行。

“魁洛,我们损失了多少兄弟?”丹妮问身边的铁甲护卫。

与阿戈三个血盟卫不一样,魁洛加入女王铁骑护卫后便开始适应铁甲。

“死了20个,40个受伤,卡丽熙,您伤势如何?”马人少年关心问。

他之前可是亲眼见证丹妮摔马全过程的。

“没事儿,内甲缓冲大部分力道。”

全身铠的穿戴过程非常复杂,并非在衣服外面套一层铁皮就完事儿了。

从贴身棉衣开始,轻薄柔软的皮甲,柔韧且弹性十足的内垫,丝绸或者亚麻布外套,最后才是铁甲,如果想要更美观,还可以在铁甲外再披一层大衣。

当然,普通武士压根没财力组装完全套装备,对他们来说,质量差的内甲反而会影响武技施展,绝大多数情况下只会在铁甲内加一层皮甲。

而贵族骑士与普通铁甲骑兵的区别便在于:同时在战场上摔下马,贵族老爷缓过神来后,屁事没有,爬起来继续挥剑猛劈;普通骑兵即便不摔碎内脏,也会内出血,八成无力再战。

还有一点,有精良内衬的铁甲可以部分抵抗锤击,而普通铁甲遇到挥舞钉头锤的猛男,几乎磕着就伤,砸中便死。

嗯,在铁甲骑兵对战中,铁锤的杀伤力最大,其次为精钢长矛,再次为双手重剑,最后才是弯刀。

“无垢者与长弓手伤亡如何”丹妮又问步行跟在她身边灰虫子。

“无垢者与长弓手一人没死,只有十几名战士被流矢擦中。”

末了,灰虫子恭敬赞叹道:“陛下,您打了一场足以被人称颂千万年的战役呢!”

这并非刻意恭维,吉斯人的奴隶士兵不提,黄丝披风也很垃圾,但五千佣兵太过可怕。

佣兵名声不好听,但战力却真的强大,无论单兵战士的武力,还是小军团集体作战,在这个异世界,几乎超越所有国家、城邦的正规军。

这么说吧,五千佣兵硬肛五千无垢者,无垢者有一半可能要输。

与多斯拉克咆哮武士不同,佣兵战技术水平太高,还非常全能,很多佣兵既能当骑兵,又能成为弓箭手,给他配备铠甲,还能成为重甲骑士。

比如乔拉·莫尔蒙,他曾经当过佣兵,与几个不出名的小佣兵团签订劳工契约。

以乔拉的水平,也只能成为50人队伍的小队长——他在佣兵界中的最高职位,多数情况下,他只是佣兵团中一名普通成员。

更重要的是,佣兵团比无垢者富裕,装备更好。

比如在万马奔腾中团灭的暴鸦团,明面上只有500名骑兵,却配备1500匹战马,和500匹驮马,其余物质更是不计其数。

“卡丽熙,您可以再增添一颗铃铛啦!我敢说,大草原上再没一位卡奥有胜过您的战绩。”

魁洛也兴奋异常,为自己能够效忠如此伟大的卡丽熙而深深地自豪。

“卓戈卡奥在夜之国度也会为您欢呼。”

如果你不说最后一句话,这次的马屁算满分,现在扣四十分,让你及格,再接再厉。

丹妮心中吐槽,嘴里却悲天悯人地说:“全靠众将士用命,为了解放奴隶的伟大事业,我们今天牺牲了很多兄弟,明天还会失去更多的战友。”

“为卡丽熙战死是我的荣耀!”魁洛立即说道。

“我等愿为女王陛下效死!”四百多骑士齐声大喝。

很好,军心可用,士气高昂啊!

也许可以改变既定策略。

之前只想打退这波攻击,然后等龙再成长一年,同时种一年田,最后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奴隶湾。

但奴隶主大肆雇佣佣兵团的事提醒了她,奴隶主老有钱了,那群该下地狱的家伙正在用她的钱雇佣士兵攻打她的城池,这

丹妮愤愤然地想到。

“不要杀我,不要——额啊——”

突然的,一声惨呼惊醒沉思中的丹妮。

“怎么回事?”她拍打几下马腹,快走几步,来到队列前方。

不远处一名胸口印有巨大龙头图案的麻衣男子,正趴在一具尸体上,死命从拉扯对方脖子上的链子。

正午阳光下,链子反射点点金光,手指粗的金链子?

丹妮还没来得及“发明”印刷术和造纸术,但用大块橡木雕刻花纹的印染设备已经弄了出来。

有点强迫症的她,非常看不惯这个时代杂乱的战服,她麾下的士兵,即便民伕,也有统一的服装,两件胸口印有黑色龙头原色亚麻布上衣。

就像那个扒尸的汉子。

丹妮凝目扫视周围一圈,大地为万马奔腾的铁蹄撕裂,田野中的野草和野花都被踩进泥土,到处都是人马的残尸与冒烟的木桩、踩入泥地中的帐篷,鼻翼间嗅到泥土的清香和血火的焦臭。

一群民伕分散在这片被刀剑“犁”过一遍的土地上,他们提着篮子,握着弯刀,好似收购庄稼一般收购垂死伤员的生命,搜刮他们的皮鞋、皮甲、头盔、铁箭头、刀剑等武器,乃至随身携带的钱包和贵重首饰。

弯刀送入垂死者的脖子,时不时带起一阵急促而短暂的哀嚎声,丹妮嘴巴几次开阖,却什么也没说出口,抽了马屁股几下,沉默着继续前行。

也许凭她的手段能救活几个,但那又有什么意义?

她自己的小弟都救不过来,难道为敌人浪费自己的精力和稀缺的药品?

这就是战争!

很快她便穿过战场,来到营地最前端仅剩的七座寨子。

它们之所以在万马践踏中保存下来,主要因为位置比较靠西,处于海岸岩石凹口处。

此时,在每个小寨子外围都有一圈麻袋堆码的矮墙,也就一米二左右,轻骑高速冲锋,也许可以跃过去如果忽略沙袋后面的无垢者长矛阵列的话。

“次子团躲在哪个营寨里?”丹妮问道。

灰虫子还没来得及搭话,40米外一座木头塔楼顶部便传来声音熟悉的大嗓门:“女王陛下,我投降,我愿意带领团员投靠您!”

那片营寨背靠连绵青灰色巨大岩石,最高的石头有四五米高,矮的也有一米见方,其余三面有一圈马车和木桩混合组成的“栅栏”。

看着像刚搭建的,但马车由一根根手腕粗的铁索连接,似乎还蛮结实的。

马车组成的围墙后方有两排左手持盾右手握着短剑的武士,盾牌手后方还有一百多名弓箭手,每个弓箭手脚边还放着三四只上了弦的手弩。

众武士身后靠近岩石的位置,有被拆掉顶层帐篷的木头营帐,与丹妮的木头宫殿类似,木头做墙,帆布为顶棚。

此时去掉顶棚的营帐内,由木桌与木桩搭建了一座四米多高的小型哨塔,正有两个人站在上面。

向丹妮挥手呼喊的便是那位长胡子的“泰坦私生子”梅罗。

他身边的奴隶主昨晚还与丹妮会面过,一位弥林伟主,似乎也叫格拉兹旦,不过他的姓氏丹妮不记得了。

“放下武器,出来投降。”丹妮在麻袋围墙后面喊道。

“我们次子团愿为陛下服务。”梅罗说道。

“放下武器再说。”

“我们是战士,可以为陛下服务。”

丹妮烦了,指着那个大个子布拉佛斯人,对里面的佣兵和吉斯士兵说道:“砍掉这个对我大不敬之人的脑袋,放下武器,跪地投降,否则杀无赦!”

“你——”泰坦私生子惊怒交加,拖到腰腹处的金色长胡子不住抖动。

他再想不到丹妮这么蛮横,他的次子团此时可还有两百多名团员呢!

两百名精锐佣兵几乎等于两百名经验丰富的骑兵,放在维斯特洛便是两百多名爵士老爷。

“我的团员都誓死为我效忠,龙之母,我为昨晚的不当言行向你道歉。但也请你明白,接受我的投靠,你会多出数百名勇士,如果选择鱼死网破,我和我的兄弟会带走你一千名无垢者!”梅罗强压下怒气,软硬兼施地劝说道。

同时他在心里发誓,只要此番脱困,他一定找机会狠狠报复这个银发婊子。

“嘭嘭嘭”次子团剑盾手立即用短剑敲击盾牌,即是表达对团长的支持,也在向对面的丹妮展示次子团的团结与勇气。

“泰坦私生子,泰坦私生子!”他们齐声大喝。

大个子布拉佛斯人挺直腰杆,俯视沙包围墙后方的丹妮,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在次子团众人的呼喊声中,丹妮缓缓后退出无垢者阵列,淡淡道:“用火油罐,不留活口!”

第129章 怒火燎原(求推荐票)

丹妮的指令立即得到执行,前排无垢者将盾牌支在沙袋上组成盾墙,后方的无垢者以“三段射”的模式,排着队向对面营寨抛投菠萝大的瓦罐。

“砰砰砰砰”

沥青的刺鼻气味很快便飘散方圆百米,连附近小寨子里观看局势发展的其它佣兵团也能闻到。

布拉佛斯人看着在佣兵盾牌上碎裂的油罐,惊恐大叫道:“小贱人,你想干什么?”

“我们愿意投降。”突然的,有佣兵高呼一声,捡起脚边的手弩,掉头便对哨塔上的梅罗攒射起来。

“啊——叛逃!”泰坦私生子手臂中了一箭,蹲下身子惊怒吼叫道:“给我杀了他,杀了那个叛徒!”

“嗤嗤嗤——”梅罗统治次子团多年的余威起了效果,附近佣兵下意识便举起弓弩,将那个临场起义的佣兵射成马蜂窝。

可刚杀了他,那些家伙立马面色狂变:我特么到底做了什么?让那个傻逼喔,不对,让他位勇士独自背负杀害团长的罪孽,自己等人安然存活才是正理啊!

唉,现在只希望在见识到我们的刚烈与忠贞后,龙之母能以博大胸襟,对我等的勇武产生怜惜之情啦!

“没想到佣兵恶名排行榜上,仅次于勇士团的次子团也这么忠勇。”丹妮果然看到了他们的刚烈,神色复杂地对灰虫子道:“送他们一程吧!”

“嗖嗖嗖!”

她一挥手,身后的长弓手立刻射出数百只火箭。

“轰——”充当栅栏的马车上,佣兵的盾牌与头盔上,一瞬间覆盖一层橘黄色的火焰棉被,为这个炎热的正午再添一股热浪。

“啊啊啊——我投降,龙之母,我投降啊——”佣兵们丢掉手中的盾牌、弓箭,在地上疯狂滚动,嘴里发出凄厉惨嚎。

也有悍勇的佣兵捡起手弩向丹妮方向拼命攒射,手弩射光,捡起弓箭继续射,一边射击,一边谨慎后退,避开蔓延过来的火浪。

“咄咄咄咄”丹妮身前的盾牌发出一连串的叮当响声,肉眼可见一根根钢头箭矢被弹飞。

“冲出去,冲出去和他们拼了。”布拉佛斯人还在呼唤。

也有十来披甲骑兵冒着箭雨,跃过烈焰熊熊的马车,向沙包围墙冲击过来。但不等他们靠近,密密麻麻的长枪便从沙袋缝隙间捅出,组成一道长钉之墙,战马和骑士惨嚎着倒在血泊中。

“团长,爬上岩石,去大海。”有佣兵爬上两米高的岩石,在凹凸不平的石头林里蹒跚向西边的海岸逃去。

其他人见状有样学样,很快剩下的一百多人包括长胡子梅罗、弥林伟主也离开营寨范围,进入崎岖的山石狭道。

“嘶嘎——”

“啊啊啊啊,龙!”绝望的惨叫在从前方第一个爬上岩石的佣兵口里响起。

接着便是,“轰——”

冒着黑烟的亮红火舌舔舐前方十几个佣兵的身体,他们在拼命挣扎,他们的肉体在高温在融化,骨骼在龙炎中扭曲,好像一根根丢入锅炉中的蜡烛。

“嘶嘎——”

“嘶嘎——”

又有两条龙从大海的方向飞来,在佣兵头顶快速掠过,留下一条长长的火浪。

梅罗躲在一块花岗岩后方,感受从身边滑过的滚烫气息,惊恐大喊大叫,“用弓箭,射死魔龙!”

如果你们的弓箭能射死龙,我也不会让他们出场了,丹妮心里冷笑。

没有强弩,没有大威力长弓,没有精钢锻造的特种箭矢,除非能正中龙的眼睛,否则几乎无法对龙造成致命伤。

事实上,那些吓破胆的佣兵压根不敢攻击来回呼啸的三条龙,他们的弓箭早丢了,难道用剑去砍天上的龙?

“杀了侮辱龙之母的布拉佛斯人!”伟主恐惧嚎叫。

“杀死梅罗!”

“梅罗侮辱龙之母,不再是次子团团长,杀了他!”

“杀了他我们就能脱离烈焰地狱!”

吉斯黄丝披风战士、次子团的佣兵,都红着眼睛,一边躲避滚滚热浪,一边寻找大个子布拉佛斯人。

“吱呀——”不远处看到魔龙肆虐场面的佣兵团与奴隶主,直接打开自己的营寨大门,再也不敢奢望能负隅顽抗,也不敢向龙之母提出投降条件。

只要不被魔龙烧死,即便被无垢者砍掉脑壳也行,他们恐惧地想。

丹妮让无垢者去处理那些投降之人,她自己却好似呆住了一般,就站在那,看着三条龙将一百多人绝望哭喊的人融成脂油。

到最后小绿和小白甚至落在岩石上,大口撕咬冒着火星的焦黑的尸体,“尸体”还在嘶哑地嚎叫场面惨烈至极。

“吼——”大黑扑扇着翅膀,张大嘴巴似乎在猛地吸气。

实际上丹妮已经进入龙灵状态,通过黑龙的视角,看到无数荧光闪闪的彩色灵质在火焰中飘荡。

她立即与大黑灵魂合一,以“龙之母赋灵”的技能,将被烧死佣兵体内逸散的灵质融入大黑的精神海。

这并非第一次从人类尸体上发现逸散的灵质。

上一次攻打阿斯塔波,死了一万多人,丹妮将奴隶和没人人领的奴隶主的尸体分开火化时,便发现人类尸体在火中焚烧会溢出一片密度较高的灵质。

越新鲜的尸体灵质浓度越高,吉斯人的尸体多放了两天,都腐烂成一滩腐臭的尸水,依旧有一批灵质溢出。

当时丹妮便惊奇不已。

人之一生不断从大自然中索取滋养,死后组成肉体的元素回归大地,组成灵魂的特质消散于天空。

这种现象虽奇幻,她也能理解,并认为十分合理。

但如果灵质源自灵魂,那为何死亡好几天了,尸体中依旧存在灵质?

事后她又悄悄焚烧了一批“木乃伊”嗯,大金字塔底部被特殊处理过的干尸。

吉斯贵族流行将先祖的尸体存放在自家金字塔底部,丹妮还非常遵守传统地为存活下来的贵族后裔预留了一座小金字塔。

焚烧之后丹妮更震惊了,就连干尸中依然有灵质溢出,只不过灵质密度又降低一大截。

难道肉体与灵魂并非独立存在,反而人体每个细胞都蕴含一部分灵魂,完全的灵肉合一?

既然复活灵魂残质,那这个世界的死尸能不能复活?

呃,似乎还真可以,比如,异鬼将人的尸体复活成尸鬼。

丹妮差点从女王转职成科学家。

唔,她此时其实也算在进行验证。

活人焚烧过程中溢出灵质的密度,真心高得可怕!

“混蛋,谁让你们吃人的?”回过神,看到两条龙嘴里咬着白森森的人体脊椎骨,吸得骨髓“哗啦啦”响,丹妮怒不可遏。

没见周围俘虏都快被这渗人的画面吓尿了吗?

别说被俘虏的佣兵,连丹妮麾下的小弟也面色发白,几欲呕吐。

丹妮穿着铁甲艰难爬上岩石,扬起鞭子就对两条恶龙劈头盖脸抽打起来。

“噼里啪啦——呜呜嘎嘎——”

两条龙被抽得抱头鼠窜,却不再像之前那样对丹妮喷火,甚至都没向她嘶吼。

上次攸伦夺龙事件中,她并非使用龙之号角控制白龙与绿龙,而是合黑龙之力,带领白龙和绿龙强行冲破龙之号角的束缚。

号角的“缚龙者之力”都被毁掉,成了个无法控龙的魔法乐器。

嗯,依旧可以借助龙角中的龙魂威慑“低等”生灵。

自此之后,她与白龙、绿龙的关系亲近了很多,并非单纯感情上的亲密,而是源自灵魂深处的一种奇特联系。

这么说吧,如果大黑某一天挂掉,丹妮可以立即与白龙或绿龙建立稳定的龙灵关系。

如果她有三个“技能位”,甚至可以将处于不同地区的白龙、绿龙、黑龙的灵魂拉在一起打麻将。

“陛下,玫瑰团的琼恩团长想见您。”灰虫子看着追在龙后面,一边叫骂一边抽打的丹妮,神色有些畏缩。

唔,下方所有见识过巨龙喷火、烧人、吃人过程的士兵,无论敌友,再看到两条凶残恶龙在丹妮女王的皮鞭下四处逃窜的场面后,都会对丹妮女王敬畏如神灵:这便是真龙,可以降服巨龙的女龙王啊!

“回去就饿你们两天!”鞭稍指着向海边飞去的两龙,丹妮恶狠狠地威胁。

等小白和小绿飞远,她才踩着贝沃斯的肩膀,从岩石滩上爬下来。

“玫瑰团投降没?”她问。

“他们愿意投降,但想与您谈谈投降后的待遇。”无垢者统领道。

“呵呵,他们胆子倒是很大。”丹妮骑上大黄马一边走,一边对魁洛吩咐道:“今日战事已经结束,你先脱下铠甲,去战场上搜集一批牲畜的尸体给黑龙送去嗯,如果白龙和绿龙回来,看住他们,别再让他们吃人。”

“敌人的尸体吃了也无妨。”马人少年嘟哝道。

丹妮瞪了他一眼,道:“今天他们吃死尸,明天就可能吃活人,后天连你这个巨龙守卫也会被吃掉,还没关系吗?”

“呃”马人骑士摸摸鼻子,默默打马离开了。

一路来到白杨坡下,丹妮瞥见龙母卫队步兵统领莫罗诺在指挥人将一面面旗帜铺在草地上,不由上前问道:“这是吉斯联盟军与佣兵团的旗帜?你搜集了有什么用?”

“龙之母万岁!”看到丹妮,莫罗诺立即身体正直,右手迅速抬起,喊了一声口号。

嗯,如果换成“嗨,希特勒”,几乎就是完整的**礼。

第一次遇到这种军礼时,丹妮还被吓了一跳。后来向白胡子与莫罗诺打听之后才知道,古吉斯军团存在的年代便开始流行“举手礼”。

在维斯特洛,有站直身体,右手握拳锤击心口的“捶胸礼”,有比较正式的单膝跪地礼,也有骑士使用举手礼。

在厄索斯大陆的佣兵之间,还盛行从盛夏群岛流传过来的碰拳礼。

后来莫罗诺建议丹妮全军统一举手礼,因为在奴隶湾,吉斯军团的礼仪显得更郑重,就好似语言中的瓦雷利亚语一般。

“陛下,这并非为我搜集的,它们象征您的彪炳战绩,应该挂在大金字塔大厅内让您的客人鉴赏。”莫罗诺指着那些或破损或脏污的旗帜说道。

第130章 收个琼恩雪诺当小弟

琼恩虽然要与丹妮谈条件,但并没像次子团那样紧锁营寨,全军严阵以待。

相反的,玫瑰团的寨门大开,里面的佣兵也

呃,他们多数还躺在营帐里呼呼大睡。

“陛下,您的长城干红真够劲,我现在都还有点头晕,而我的团员大半还是宿醉状态。”大胡子琼恩苦笑着对战马上的丹妮说道。

“不够劲如何能冠以‘长城’之名。”丹妮理所当然道。

当然够劲道,我那白酒压根不是用来喝的。

可以消毒的高浓度酒,又兑了葡萄汁,还添加了大量白糖,不会喝酒的人也能一口气灌下去一大杯,但那后劲便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啦!

说起这“长城干红”,也不得不感慨奴隶湾物产之“贫乏”。

在丹妮到来之前,奴隶湾有五大特产,奴隶、橄榄、铜矿、甜菜、酸葡萄,除了橄榄油和奴隶,几乎没有可以出口的物资。

嗯,奴隶湾的葡萄不适合酿酒,酿出的葡萄酒连庄园主自己都不愿喝。有一种丹妮也搞不明白的涩味,明明葡萄又大又甜。

丹妮到来后,在阿斯塔波的经济改革中做了三件事,第一,葡萄酒高浓度化,也即是搞出清洗伤口的高浓度白酒,也可以当成特色酒卖——白酒兑葡萄汁的假葡萄酒;第二,用甜菜制糖;第三,资助手艺人建立了十几家青铜器加工厂,打造‘铜矿——铜锭——精美铜器’的产业链。

扯远了,目前阿斯塔波被吉斯人封锁了海路与商道,有好的商品也卖不出去。

“陛下,不知您打算如何处置玫瑰团?”琼恩团长正色道。

丹妮的铁手套在马鞍上轻轻拍打,没回答他的问题,反而笑着问:“你现在明白三百年前托伦·史塔克为何那么干脆地向伊耿投降了吧?”

琼恩团长苦笑点头,叹道:“我们的先祖错怪‘降服王’了,他很有智慧,为北境人做了最好的选择。

您凭着三条幼龙便以极低损失横扫吉斯盟军,当时托尼国王麾下将士还没现在多呢。

而伊耿陛下却拥有比您更强盛的军势,和更强大的成年巨龙,凡人的军队几乎不可战胜。”

“这么说,作为自我流放的北境贵族的后裔,你们如今对当年之事释怀了?”丹妮继续问。

“您知道我们是贵族后裔?”琼恩神色复杂道。

“呵呵,别忘了我也是维斯特洛人。”丹妮语气温和,用通用语说道:“你的三位同伴,莱拉·安柏,布鲁斯·韦恩,赫曼陶哈。

除了韦恩我有些不确定,‘最后壁炉城’的安柏和‘托伦方城’的陶哈,我没猜错吧?”

“陛下慧眼如炬。韦恩祖辈是依附临冬城的一名爵士,没有封地,离开史塔克后,他家的爵位自然也没了。”

“原来如此。”丹妮点点头。

这个世界非常讲究传承,或者说,阶级太过固化,即便贵族后代与平民一起当佣兵,能混出头的也多半是贵族后裔。

因为他们有剑术、战技术、知识、礼仪、进取心等各种传承,生存力更强,登上高位可能性也更大。同等条件下,其他人对贵族血脉的认同性也更高。

“你姓雪诺,普通人家多半连老婆都没有,哪还能弄出个私生子?”丹妮继续道。

维斯特洛的私生子就和现代社会的小三一样,一般人家没资格拥有。

“你父亲是谁?”她好奇道。

琼恩雪诺苦笑摇头,叹道:“我父亲大概是布拉佛斯的一个佣兵,到底是谁,我母亲也不知道。”

“呃”

“我母亲是一个‘波顿’。”

“恐怖堡剥皮人那个波顿?”丹妮震惊道。

“嗯。”

琼恩团长连忙补充道:“陛下,我不剥人皮的。事实上,波顿家的先祖来到厄索斯大陆后便不再剥人皮,太血腥,太野蛮,会引起顾客反感,带坏玫瑰团名声。”

“北境如今的形式你可知道?”丹妮问。

“我有关注,听说罗柏·史塔克带领北地贵族南下河间地,在争夺铁王座。”琼恩说。

“他对铁王座不感兴趣,主要是为父报仇。”

“您如何确定他真对铁王座没兴趣?陛下,请见谅,但15年前,劳勃·拜拉席恩也打着报仇的旗号起兵造反,最终却坐上铁王座。”琼恩冷笑道。

“你对未来有什么打算?”丹妮话题一转,试探着问道:“七国局势混乱,四王争霸,你们可以加入其中一方,也许有机会恢复先祖的荣光。”

“这”琼恩愣了愣,直言道:“陛下,您也有重新夺回铁王座的想法?说实话,我们的先祖都是自我流放,家族爵位还在,对如今的本家也并无怨恨。”

“好吧,我不绕圈子了。”丹妮毫不客气地说:“我认为以玫瑰团的信誉与操守,有资格向我效忠。此时,我的目的只是推平奴隶湾,瓦解奴隶制,今后的事我此刻也不确定。”

“感谢陛下的赞许,我们只不过始终坚守最后的底线罢了。”

“那么,你和你的玫瑰团是否愿意向我效忠?继续做佣兵,为钱卖命;为我效力,你们的力量将用在解放奴隶这件有意义的正义事业上,你如何选择?”丹妮问道。

“陛下,您在与世界为敌。”琼恩眸光一闪,回答道。

“世界被龙王统治了五千年。”丹妮道。

“您只有三条幼龙。”

“我的敌人都是垃圾,幼龙足够。”

“”大胡子琼恩·雪诺。

我和我的玫瑰团也是垃圾?

他涨红了脸,很想反驳,可现实却是,他们五千精锐佣兵真的如垃圾一般被眼前女王横扫。

“凯渊与弥林的奴隶主有太多太多财富,多到足够雇佣整个世界的佣兵团,那时,他们会吸取今日败仗的教训,至少,会有无数射龙弩被暗藏在营帐中。”大胡子琼恩说出一种针对龙的战术。

“呵呵,琼恩团长,你以为那些奴隶主还有再次组成联军的机会?你以为龙只能喷火?”丹妮笑声如铃铛般清脆。

“我问你,甲方为钱而战,乙方为自己和家人的性命而战,乙方人数比甲方多,而且还能知道甲方全部战术与营地布防状态,甲方对乙方却一无所知,谁会赢?”

“这”琼恩愣住了。

“今日的奇袭绝非特例,今后凡是我与吉斯联盟的战斗,都会与今日类似——双方信息完全不对等。

回去与你同伴好好商量一下。

我也不强求,如果拒绝,只需按照传统支付赎金,并发誓不再加入我的敌人阵营即可。”

说完,丹妮便调转马头,准备回白杨坡。

“等一等。”琼恩叫住她,严肃问道:“陛下,请告诉我,您会如何利用玫瑰团?”

丹妮勒住马,回头道:“我会扩建龙之母卫队,骑兵与步兵都会扩大数倍,士兵就在奴隶军中挑选,你们若向我效忠,我会将玫瑰团全员打散,组成新军团中的将校军官。”

不可能每个佣兵都是乔拉·莫尔蒙,但统帅十人队,百人队肯定没问题。

玫瑰团有800骨干成员,即便只将他们提拔为十人队队长,丹妮便立马多了8000战士。

奴隶兵质量再差,也比维斯特洛拿着粪叉与镰刀的农夫兵要强吧?

至于说为何不将原本的龙之母卫队中的干部选拔出来,另外组成一支军队,那样忠诚度更有保障?

问题就在这儿了,龙之母卫队成员之前都是奴隶,受过军事训练的人太少太少,就连此时军中的干部都不太合格。

比如丹妮的骑兵统领,疤背西蒙,白胡子挑选他当统领只有两个理由:嗓门够大,政治成分好。

唔,所谓政治成分,便是奴隶出生,极度痛恨奴隶主,对解放奴隶的丹妮有很高的个人崇拜。

真正的技战术素养其实很菜鸡,他的马术连丹妮的侍女伊丽都不如。

如果吉斯联盟不主动进攻,她会让乔拉和巴利斯坦再培训他们个一年半载。

但琼恩有句话说得对,奴隶主有钱,可以雇佣全世界的佣兵和刺客。

她必须趁着凯渊与弥林此时兵败虚弱,领兵北上,在三个月内打下那两座城。

嗯,西海岸贸易城邦的佣兵走到弥林,一般要花费两个月到半年的时间。

“陛下,琼恩·雪诺愿意向您效忠。”大胡子团长快走几,来到丹妮马前,单膝跪下郑重说道。

“喔,你的团员呢?”丹妮听出他话里的意思,笑着问道。

“玫瑰团今日在我手中解散,团员全凭自愿,可以留下为您效忠,但他们与我不再有上下级关系。

如果团员选择离开,我会将冬雪玫瑰旗交出去,他们可以重组玫瑰团。”琼恩雪诺大声道。

这是个聪明人!

丹妮翻身下马,抽出腰间长剑,剑尖搭在大胡子团长肩上,道:“还记得如何向君主宣誓吗?”

“大概吧”对丹妮如此郑重对待他的效忠,琼恩雪诺既激动,又惶恐,同时还在心中升起一种神圣的仪式感。

我发誓,我绝对不会辜负赐予我此等荣誉之人!

他涨红着脸,在心中做了个决定。

“你现在信仰旧神还是其它神灵。”丹妮肃穆问道。

迟疑片刻,他咬牙道:“我本该信仰旧神,但厄索斯大陆连鱼梁木也没有;我或者可以信仰这片大陆最流行的红神,可我觉得自己始终是维斯特洛人。所以,陛下,我愿以七神的名义发誓!”

“可以,我也信仰七神。”丹妮笑道。

这倒没说谎,作为君主,丹妮必须要有信仰,无信者比堕落者更不被世人接受。

她总不能对人说,我信仰如来佛祖,信仰三清吧?

呃,也不对,在现代社会,她压根不信佛,也不信三清。

七神:天父、圣母、战士、少女、铁匠、老妪、陌客。

七神教会并没有真正的神灵,七神只代表人生七个阶段和七种高尚的美德,与现代的“八荣八耻”没啥本质区别。

丹妮觉得七神几乎是这个世界最先进的教义,信仰一下也没关系。

第131章 骑士王丹妮

西南风为奴隶湾东岸带来大海清咸的气息,白杨坡下方战场血与火味道被冲淡了不少。

正午的阳光在有着七八个豁口的雪白剑刃反射耀眼的白芒,让旁边围观的巴利斯坦等人微微眯起眼。

七根木桩立在丹妮身后,木桩上半部有新鲜雕痕的七种人物面容:手持天平的大胡子男人,微笑妇女,配备长剑的年轻男子,薄纱少女,拿着锤子的汉子,提着一盏灯的驼背老妇,没有面容的无面人。

剑脊在神色激动的大胡子肩上敲击三下,丹妮朗声道:“布拉佛斯与北境人的私生子,琼恩·雪诺,在七神见证下,你是否愿意向我宣誓效忠,终其一生,做我忠诚的骑士,用你的勇气,武力和智慧为我服务?”

她摘下了头盔,垂落到肩头灰黑肩甲上的银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巴掌大的白皙脸蛋充满郑重与肃穆的神情,烟紫色的眸子只让人感受到真诚与威严,而忽视她的绝美容颜。

大胡子琼恩单膝跪地,激动大喊道:“我,布拉佛斯人与北境人的私生子,琼恩·雪诺,宣誓效忠我主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矢志忠诚,不离左右。”

“我接受你的效忠。”丹妮微微一笑,如百花盛开,“我起誓,你将永远在我的壁炉边占有一席之地,你将和我同桌喝酒,同餐吃肉。我誓言,永不让你的服务蒙上不誉的污名。以七神之名,我丹妮莉丝·坦格利安郑重起誓。”

接着她收回长剑,环视周围一圈,最后视线落回桥琼恩头顶,轻声说道:“我以琼恩雪诺封君和女王的身份宣布,琼恩雪诺为卢娜·波顿之子,从今日起将继承母亲的姓氏。”

“琼恩波顿,感谢我主!”大胡子嗓音颤抖道。

呃,刚收的山寨主角小弟没了。

丹妮向又横移两步,来到另一位单膝跪地大胡子跟前,将剑脊在他肩头敲了三下,道:“北境流放者的后裔,布鲁斯·韦恩,在新旧诸神的见证下,你是否愿意对我宣誓效忠,终你一生,做我最忠诚的骑士,用你的勇气、武力和智慧为我服务?”

嗯,布鲁斯与很多维斯特洛人一样,既信仰北境传统的旧神,又对七神保持敬畏与虔诚之心。

其实乔拉·莫尔蒙便是如此,他一个北境人却接受七神仪式洗礼,成了个正牌子的骑士。

对布鲁斯,丹妮的誓词有些许改变。

布鲁斯宣誓之后,接下来又是红发高挑女子莱拉·安柏,和黑发中年人赫曼·陶哈。

这并没有结束,等四名新晋骑士兴奋起身,疤背西蒙、胖子莫罗诺、黑人塔尔、马人魁洛等25名战士排成两排,跪在七神雕像与丹妮身前。

这算是论功行赏了,眼前这25人在今日一战中立下重大功勋,将一齐被丹妮册封为骑士。

嗯,他们可以有其它信仰,但依旧接受七神洗礼,成为最正统的骑士——虽然他们很多人压根没合格的骑士技巧。

看着魁洛满脸通红地大声对丹妮宣说誓词,阿戈有些不是滋味地对拉卡洛道:“我也想成为骑士。”

“我也想。”拉卡洛喃喃道。

哈戈怔了怔,连连摇头叫道:“不行,卡丽熙说了,我们血盟卫是她的‘吾血之血’,亲近与忠诚的程度远胜过骑士与封君,不能舍本逐末!”

“对对对,卡丽熙父亲的王国便是被他的封臣推翻的,而大草海从没有过背叛卡奥的血盟卫。”阿戈回过神来,激动说道。

“嗯,我们是卡丽熙最后的屏障!”

除了册封25名战士为骑士,丹妮接着又挨个赏赐了他们每人一个爵士的头衔。

爵士不一定是骑士,但骑士只算踏上贵族的门槛,爵士却已算一名真正的贵族。

虽然是最低等的贵族。

丹妮赏罚分明,玫瑰团刚投靠过来,不可能与为她打了一场大胜仗的将校拥有同样奖赏。

册封完爵士,今天的仪式也并没结束,丹妮还要把自己册封为骑士。

嗯,骑士与爵位并不重合,一名被国王册封的骑士可以被尊称为“爵士”,但他其实并非真正的爵士。

而丹妮即便有了女王的头衔,依然不是骑士,她没经过骑士礼仪洗礼,没涂抹过圣膏,也没为真骑士服务过。

一众骑士的国王怎么可以不是骑士呢?

白胡子巴利斯坦作为白骑士统领,如果他愿意以自己的名誉作担保,有资格将任何人册封为骑士。

除了国王。

如果疯王伊里斯还在,甚至丹妮的便宜二哥还活着,巴利斯坦都能册封她为骑士,以公主的身份。

公主与皇太子都可以向御林铁卫统领下跪,唯独女王或国王不行。

并非女王不能成为骑士,如果此时有七神教会的大主教在,他可以代表七神册封丹妮为骑士。

可现在连一个最低等的修士都没有。

但是

丹妮让包裹巴利斯坦在内的全部骑士排队站在她下方,大声宣布道:“奴隶湾没有七神修士,更没有大主教。所以,我决定遵循故例,兼任阿斯塔波大主教一职。”

她还真没说大话,“受神祝福的”圣贝勒,那个将自己三个姐妹关入处女居,从而埋下黑火叛乱导火索的贝勒一世,便兼任国王和大主教两个职位。

如果丹妮此时的人设能保持到死亡的那一刻也不崩掉,那她一定会被后人称颂为“圣丹妮”。

在七神教会中的历史地位比圣贝勒还高,大概类似于基督教中的“圣彼得”、“圣约翰”、“圣保罗”。

此时圣丹妮便以大主教的身份,将女王丹妮莉丝一世册封为骑士。

骑士女王丹妮利剑出鞘,插在身边,面向七神木桩单膝跪地,她身后数十名骑士齐刷刷抽出自己的长剑或弯刀,学着丹妮,面色肃穆跪在她身后。

“我发誓善待弱者!”丹妮大声道。

“我发誓善待弱者!”她身后的骑士齐声大喝。

“我发誓勇敢地对抗强暴!”

“我发誓抗击一切错误与不义!”

“我发誓用手中之剑为天下百姓而战!”

“我发誓不伤害幼童和婴儿!”

“我发誓帮助我的骑士兄弟!”

“我发誓诚实守信!”

“我发誓遵守基本法和民俗传统!”

“我发誓以愚昧无知为耻,以好逸恶劳为耻,以骄奢淫逸为耻!”

丹妮念一句,她的骑士便跟着一起发誓,场面简朴却神圣,气氛更是庄严肃穆。

周围的士卒安静见证这一切的发生,既敬畏崇拜,又无限向往。

不过嘛,丹妮新“发明”的骑士宣言有点咳咳,私货太多,都最后,几乎只差大喊“八荣八耻”了。

好吧,八荣八耻无疑比真正的骑士宣言嗯,思想更进步。

维斯特洛的骑士老爷视法纪为无物,个个愚昧无知,不学无术,骄奢淫逸,贪婪无度,是时候接受大天朝先进思想的洗礼啦!

丹妮朗声说出最后一句誓言作总结:“强敌当前,不畏不惧,果敢忠义,忠耿正直,宁死不屈,保护弱者,无违天理!”

作为一个封建骑士王,她当然不能让手下小弟忘记“忠诚与勇敢”。

不宣扬忠诚,难道鼓励骑士们造反?

而如今正在打仗,英勇无畏便更重要了。

结束册封仪式,丹妮站起身环视四周,发现将士的气势与精神面貌都比之前提升一大截,显然他们既看到了荣耀,也感受到军功带领的实实在在的利益。

军心可用啊!

丹妮感慨一句,便吩咐民伕准备酒水肉食。打了大胜仗,又册封了这么多骑士爵士,接下来当然要有庆典啦!

安排好今日下午的庆祝活动,丹妮又将新晋的骑士全部召集起来,对此战进行扫尾。

无垢者负责带领民伕清理战后战场,灰虫子首先站出来报告此战结果:“陛下,我们死亡127名骑士,另有206名骑士受伤,无法立即加入接下来的战斗。”

丹妮眉头皱起,如此优势战局之下,死伤也超过一成,这比例

额外说一句,血色婚礼中,弗雷家族与波顿合力阴死罗柏四千精锐步骑混合队伍时,弗雷只损失了五十多人,其中有十来人还是被罗柏的冰原狼灰风给咬死的。

嗯,《权游》电视剧中,灰风惨死在兽笼里,生的可怜,死的窝囊:《冰与火》原著中,灰风被雷纳德·维斯特林放了出来,大杀特杀,死的壮烈无比。

雷纳德维斯特林便是罗柏的大舅哥,峭岩城简妮的大哥,希蓓儿夫人的长子。

天可怜见的,希蓓儿压根没将自己与泰温勾结之事告诉子女,堪称《冰与火》第一卧底。

她还与泰温约定,为雷纳德找了个兰尼斯特老婆。

结果叛徒老娘,忠烈儿子,雷纳德当晚在血色婚礼中跳河自杀了。

嗯,他寡不敌众,又不愿向违背宾客权利的弗雷家族投降,忠勇得一塌糊涂。

再额外提一句,罗柏的冰原狼对主人危险的敏感度,比丹妮的龙强好几倍。它多次当着罗柏的面撕咬、咆哮希蓓儿兄妹,想提醒自己主人,却对希蓓儿的儿子雷纳德亲密有加。

“怎么死了这么多人?”丹妮看向巴利斯坦问道。

她带着小绿与五百骑士清理顽固据点也才死了20多人,白胡子带领大部队在空旷的营地冲锋,应该无人能挡才对,毕竟营地已经被全马践踏过一遍。

“在南部营地并没损失多少人,但我们换马扫荡北方的营地时,却遇到不小阻力。”老将叹息道。

丹妮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吉斯奴隶主理所当然地把佣兵团顶在营地最前面,通过黑龙看清敌营情况后,丹妮精准将吉斯联盟的营地拦腰截断。

北面多是商贩与奴隶士兵,威胁小,可以先放一边。

而佣兵团全在南端,结果被她一锅端。

白胡子那两千骑兵扫荡过几遍佣兵营地后,又换了一片精力充沛的坐骑,往北方扫荡过去。

以死伤几百人的代价,俘获几万奴隶与商贩,完全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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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举火炬的少女

“逃走多少人?”丹妮看着巴利斯坦问道。

“六个伟主、贤主都跑了,包括联军大统领格拉兹旦,黄丝披风的吉斯士兵也逃了九成,商贩、妓女原本也哭喊着奔逃,我告诉他们您不会伤害无辜者,他们才留下。”

说到这,他皱皱眉,哭笑不得道:“其实他们想逃也逃不掉,奴隶主和吉斯士兵有快马,商贩却有大袋大袋沉重的辉币要携带,妓女则没有马,也不会骑马。”

“奴隶战士留下就行。”丹妮点头道。

“不止奴隶战士,还有几倍于战士的苦力劳工,他们都是奴隶。”巴利斯坦道。

“那更好。”

接着,她看向灰虫子,问道:“无垢者与自由卫队伤亡如何?”

“无垢者和弓箭手很幸运,没有死伤,保留全部战力。民伕在打扫战场时死了8个,伤了17个,还有三个因为强迫妓女发生关系被无垢者执法队抽了十鞭子。”

沉吟片刻,丹妮叹气道:“灰虫子,等会儿安排无垢者为每位骑兵发放10枚金辉币的赏赐,弓箭手、无垢者每人40枚银辉币,民伕每人两个银币,然后”

咬咬牙,她沉声道:“告诉那群商贩,将全部妓女带过来,但不允许她们进入白杨坡营地。”

“遵命。”

“阿凡提,那群战马都拦下来了?”丹妮又看向老马人问道。

阿凡提属于马人民伕,带领一群老马人和女马人,在白杨坡后方布置一道阻拦马群的屏障。

“卡丽熙,一共两万匹战马,三万匹驮马,两万头牛,三万五千头羊,九百只大肥猪。马随群走,估计没走脱多少,但猪喜欢往林子里钻,也不知有几千头猪成了野猪。”阿凡提道。

“民伕可将营地里死去的牲畜取肉腌制好?”丹妮看向民兵队长问。

“陛下您之前已经做好安排,我们几乎一边清理残尸,一边杀掉腌制,估计不会臭掉,只是”

说到最后,来自盛夏群岛的中年黑人支吾起来。

“塔科队长,只是什么?”丹妮皱眉问。

“陛下,有些尸体都被踩碎了,我们也分不清是人的肉,还是猪的肉。”黑大个塔科尴尬道。

“人毛柔软,猪毛硬,这都分不清?”红发莱拉吐槽道。

“有些男人,有些部位,毛也很硬的。”塔科不服气道。

“咳咳”

丹妮摆摆手,一叠声道:“扔掉,分不清的便都扔掉。”

“尸体不是要烧掉吗?”塔科疑惑。

“烧掉,烧掉。”丹妮点头,又问:“北方大营收缴多少牛马?”

“战马有八千匹,驮马一万五,拉车的牛和猪羊不计其数,不过不少都属于商贩,我们要不要抢过来?”

“嗯,我们的《法典》规定了,个人通过正当手段获得财物神圣不可侵犯,连国王也不可夺取。

妓女的马车、牛车和食用猪羊不要管,但那些为奴隶主提供粮食的商人必须罚没一半财物。

然后再用没收来的金银,将他们剩下的一半牲畜买下来。”丹妮冷笑道。

想了想,她又补充道:“对了,告诉他们,不许哄抬物价算了,直接按照阿斯塔波此时的物价一刀切吧!”

随后丹妮又下达了与俘获物资、疫病预防有关的指令,等众军官下去执行命令后,她沉吟着道:“我们这一战损失很小,可以继续打下去,这次换我们攻打奴隶主的城池。”

“陛下您打算拿下凯渊?”

新加入的琼恩骑士立即想到她之前说的话:让奴隶主再没机会雇佣佣兵团。

“此时拿下凯渊,需要多少兵力?”她问。

琼恩立马回答道:“凯渊主要产业为**调教与买卖,本就没多少武力,如今吉斯联军被陛下打得全军覆没,凯渊几乎算一座空城。

以陛下军队的士气和龙的帮助,只要两千骑兵能快速赶到凯渊,拿下它应该很容易。”

“关键在于掌控凯渊会牵扯大量人手,我们不仅无力再对弥林出手,僵持下去,阿斯塔波到凯渊600公里的海岸线也会成为我们巨大的负担。”巴利斯坦皱眉道。

“哼,下一步便发展海军,我要让奴隶湾成为我的澡盆!”丹妮自信道。

“海军属于高技术兵种,短时间内很难成型,除非陛下的龙能日常巡视奴隶湾入海口。”白骑士道。

“如果再成长个一年半载,倒可以试试。”丹妮迟疑着道。

“无论如何,早一点打下凯渊和弥林,对我们更有利,至少可以将所有奴隶主杀光,搬空两城的财富。”疤背西蒙恶狠狠地说。

“那今天修整一晚,明日向凯渊出发?”丹妮用眼神询问巴利斯坦。

她可以提出战略目标,真正指挥作战的还得靠经验丰富的老将。

“我来安排。”白胡子缓缓道。

“你一夜没睡,先去休息一会。”丹妮柔声道。

“陛下您呢?”

“我年轻,熬夜关系不大。”

“好吧!”老人神色疲惫地笑了笑。

他不由想到四十年前的自己,石阶列岛对阵“凶暴的”马里斯时,熬夜与战友讨论战术也是常有的事。

结束会议后,丹妮在贝沃斯与血盟卫等一干人的簇拥下,又去野外参加了战士士兵的葬礼。

奴隶湾气候炎热,尸体没法久放。

两百多个火葬台,排列的整整齐齐,每个火葬台前都站着一名铁甲骑兵,骑兵战士手中擎着一杆蓝底黑翼旗。

这是龙之母卫队的自由之翼军旗:蓝色天空上,像丹妮女王的黑龙一样,舞动黑色的翅膀自由自在地飞翔。

至于为何不是小绿和小白唉,它们个头相对较小,远不如大黑威猛,也远不如黑龙有智慧。

大黑看着就有大boss的气场。

在一万多闲下来的士兵的围观下,丹妮骑着大黄马从每一个火葬台走过,看清每一个牺牲战士的面孔。

士兵的仪容都经过清洗与缝补,铁甲被除下,皮甲外套了件胸口印有黑龙图像的宽大t恤。

呃,别怀疑,在丹妮到来之前,奴隶湾人便穿短衫了,丹妮不过将它样式调整得更现代化一点而已。

走过一圈后,她向着火葬台喊道:“为众将士送行。”

那些举着自由之翼军旗的骑士离开上前一步,将旗杆插在烈士手臂处,并被他们用右手握住旗杆。

“即便进入死亡之国度,你们也依旧是自由的战士,是我麾下的士兵,是为无数奴隶带来自由和美好未来的英雄!”丹妮环视所有人一圈,朗声说道。

正午的阳光肆意地在田野上挥洒光和热,万众将士神情肃穆地注视着女王亲自用火把将一座座火葬台点燃。

丹妮并没站在那等火焰熄灭,傍晚之前温度很难降下来,火葬仪式已经完成,剩下的工作便由民伕来完成。

他们会将战死将士的骨灰装入罐子中,等回到阿斯塔波,那些贴上姓名与编号的罐子会随着抚恤金一起交给各自的亲人。

如果没亲人,便送入丹妮的存放物资的大金字塔底层。

接下来便到了丹妮最驾轻就熟的环节:解放奴隶!

她已经做过太多次,如何通过喊口号激励士气,如何让奴隶发自内心地对她既敬畏犹如神灵,又感激似再生父母

回到现在,她八成能在米国成为一个大传销头子喔,不对,正确的叫法是“总统竞相人”。

随着一声声“我要自由,龙之母万岁”,一个个奴隶项圈与奴隶锁链被打开丢在地上,一个个奴隶消失,一个个新自由民出现

七万多新自由民向丹妮女王伸出手臂,神情癫狂地喊着“米沙,米沙”,丹妮策马奔腾,灵巧地在手臂丛林中穿行。

她张开双臂,微伏在马背上,双手在无数白色、棕色、黑色、琥珀色皮肤的手臂组成的海面划过,带起一片片惊涛骇浪。

蓝天和白云之下,三条色彩鲜艳的巨龙在她头顶盘旋着飞舞,龙吼声与海啸一般的“米莎”交相呼应。

唔,事实上丹妮一直进入龙灵状态,黑龙紧紧盯着她身周10米方圆,每一个人的动作都看得一清二楚,如果有刺客

说实话,真有刺客伪装成奴隶刺杀她,丹妮也不怕,一身厚厚的铠甲几乎没有破绽。

如果真有不可预测之事发生,大黑也会在一两秒内从天而降,用爪子把她提起来带走。

丹妮将现场新自由民的激情激发到顶点,当她高呼:“我需要战士,为我而战,为捍卫自由而战,为打到奴隶主而战的战士。”

无数人举着手臂大喊:“为龙之母效死!”

看着无数有过作战经验的战士排队到征兵点报名,丹妮自豪地对琼恩波顿说:“你现在知道我的士兵都在哪了吧?

只要有奴隶主,就一定有奴隶,没有奴隶不渴望自由,而我便是自由的象征!”

“陛下,您是奴隶湾的自由女神!”骑士感慨道。

“唔,这个可以有”丹妮歪着脑袋思索一会儿,道:“作为奴隶湾大主教,我得对奴隶湾的七神教义进行细微调整。

‘少女’之天真与纯洁意义很好,只是显得有些狭隘。

我决定了,奴隶湾七神中的‘少女’代表纯洁与自由。

铁匠手里有锤子,战士手中有利剑,天父手中有天平,少女应该举着火把,为踏入奴隶湾之人照亮自由的前途!”

“好呀,好呀!”红发莱拉拍着巴掌笑道:“‘少女’之前的意义的确有些单薄,现在被陛下一修改,变得更崇高,也更神圣,还特别符合奴隶湾当前的社会环境。”

“嗯,可以用陛下的形象雕刻‘少女’神像,陛下便是‘少女’下凡。”大胡子布鲁斯恭维道。

“哈哈哈”丹妮摆摆手,乐呵呵道:“现在说这个还太早,咱们当下的目标是拿下凯渊。”

太早并非永远不要,这个不要脸的家伙

“呜嗷——”几人正说着话,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杀猪似的嚎哭。

丹妮侧头看去,便见到长长征兵队伍的外围,自己的铁甲护卫正用力把一个服饰华丽的胖子推了个趔趄,一屁股墩坐在泥地里。

那个胖子一边挣扎着爬起来,一边嚎啕大哭:“我要见龙女王,我不是奴隶主,我要见龙女王”

第133章 丹妮的商业政策

“你是为吉斯联盟运送粮草的商贩?”丹妮高居大黄马上,透过面甲上的缝隙看着下方黑色直立头发的白皮肤胖子,“虽然你是吉斯人,但我也没像对付贤主那样对付你们这些商人,一半财物的惩罚也非我独创,城邦战争中有过很多次这样的先例。”

丹妮也没说错,城邦战争中,如果一方惨胜,为了弥补战争损失,多半会从俘获的商人手中榨取部分,甚至全部财物。

毕竟战争财利润太丰厚,也许两家城邦打生打死,最后得利的却是第三方城邦的大商人。

比如这一回,丹妮从吉斯奴隶主那缴获的财物甚至不及从商人那收缴的三分之一。

600公里走过来,吉斯联军携带的金辉币大半花在身后那群商贩身上。

“陛下,我不是吉斯人。”

“你留着这样的发型,身上穿着托卡长袍,还说自己不是吉斯人?”丹妮嗤笑道:“不要怕,我并非针对吉斯人,事实上阿斯塔波大部分吉斯人的生活比之前更好了。”

这就是在讲大话了。

因为破产而沦为奴隶的吉斯人现在翻身成了自由人,分到几十亩地,还能从丹妮那获得大笔无息贷款,日子当然比之前更好。

但原本为奴的吉斯人毕竟是少数,没了高等公民的特权,那些掌握高超手工艺的吉斯大匠甚至想离开阿斯塔波。

“陛下,我皮肤这么白,怎么可能是纯血吉斯人?这样打扮只为了在吉斯奴隶主那得到更多尊重,您看”他将绑在额头的布带解开,露出左额绿色条纹刺青。

丹妮神色古怪起来,上下打量胖子一番,黑色独角兽发型,馒头似的胖脸,脸上挂着谦卑的笑,黑色眯眯眼闪烁机警的光芒,鼻头很小,嘴唇却异常丰厚,活像在嘴边挂了两根香肠。

个子不高,165左右,比丹妮矮一点,身体却非常粗壮,嗯,并非单纯的胖,与太监贝沃斯一样,是一种结实的“胖”。

“你之前也是一名奴隶,来自贸易城邦?”

自由贸易城邦的奴隶会根据职业,在脸上留下种类不同的刺青。

例如,奴隶战士纹猛兽,像老虎狮子毒蝎之类,酒店侍者纹温和的小动物或者杂物,如乌龟、小草、水壶、车轮子。

不过妓女一般比较统一,只在眉梢处留一颗泪珠印记,免得影响她们的容貌。

奴隶湾的奴隶,脸上一般不纹刺青,主要因为奴隶湾是奴隶加工厂,“产品”要外销的,也许其它城邦购买奴隶的奴隶主并不喜欢“工厂”自带的刺青。

香肠嘴的胖子笑嘻嘻道:“龙女王陛下,我来自瓦兰提斯,名叫法特·多西姆,之前是一名虎头军军士长,因为屡次在战斗中立功,在瓦兰提斯逐渐有了些名声。

也该我运气好,一名粮食商人因为女儿太肥太丑,嫁不出去,将英俊勇武的我买回去招为女婿,老丈人死后,我便继承了他的产业。

您解放奴隶的事在奴隶湾闹得沸沸扬扬,弥林、凯渊的大奴隶主疯狂撒钱,在世界范围内雇佣佣兵团。

我呢,也想趁机发一笔财,带着四百车的芝麻油,跟随次子团穿过多斯拉克海,来到奴隶湾的弥林城,把芝麻油卖给奴隶主后,大肆收购了一片粮食与牲畜嘿嘿嘿,接下来便一路来到这儿。”

“你该不会偷偷搞大人家女儿的肚子,生米煮成熟饭,你老丈人不得已,才把你买回去当赘婿的吧?”丹妮怀疑道。

“陛下,您为何这么认为呢?”胖子法特愕然道。

“你没照过镜子?还是说瓦兰提斯人习惯在嘴唇边挂香肠为装饰?”丹妮笑着道。

“陛下,这您就不懂了。”白胖子反应过来后,摸摸自己的厚嘴唇,得意洋洋道:“厚嘴唇的男人看着老实啊!我丈人为女儿的未来操碎了心,我也没辜负他老人家,虽养了七八个小情人,生了十五个私生子,但戴琳一直是我妻子,她的孩子也会稳稳继承我的家产。”

丹妮冷下脸来,道:“也许我该杀了你,让你妻儿立即继承你的家产,你那死去的老丈人一定更放心。”

“陛下,您这么说就太没道理了。”渣男胖子竟一点不怕她,听到丹妮杀机四溢的威胁之语,不仅没凄惶求饶,还腆着脸道:“您是不知道我老婆有多丑,每天起床我都不用照镜子,看到她就像看到镜子中的我。”

“呵呵呵”丹妮忍不住笑了起来。

见把丹妮逗笑,胖子露出可怜巴巴的神情,道:“与那么丑的人在一起,只有两种人不会找情人,穷鬼和那玩意儿不行的人,而我恰恰——”

“行了,我没时间听你瞎扯淡。”丹妮一挥手,打断这个油腔滑调家伙的荤段子,直接问:“你找我什么事?”

“陛下,您拿走我一半驮马,又强行买走剩下的一半,可马车与马车上的粮食您却不感兴趣,这”

胖子的肥脸皱成包子褶,叫苦连连道:“连奴隶工人也被您收走,那么多粮食堆在荒野,我如何运走?”

“喔,抱歉,这倒是我考虑不周。”丹妮尴尬道。

胖子法特却呆住了。

龙之母对我说了“抱歉”?

这么干脆地向我这个小商人认错了?

莫名的,他心中升起一股冲动,大喊一声:女王万岁,您快去解放瓦兰提斯吧!

“这样,我用阿斯塔波的市价,将你们的粮食全部买下来?”她说道。

去泥马的龙之母万岁

法特木着脸道:“陛下,阿斯塔波的市价甚至我在比凯渊城进货的价格都低,都不如我卖给吉斯联军的的五十分之一,这样卖出去,我一定会破产。”

他的话也不算夸张,千里运粮,人吃马嚼,加上运输过程中的粮耗,成本至少要翻十倍。

而阿波斯塔连续两个季度大丰收,除了丹妮和酒厂,粮食压根没人买,市价压得极低。

即便丹妮为了不损伤农民的利益,使用了宏观调控手段——大量增加政府储备粮,粮价也只有丹妮入驻阿斯塔波前的一半。

也因为金字塔和村庄的粮仓里堆满了粮食,丹妮才会对商贩的粮食一点儿兴趣也没有。

“那你想怎样?”丹妮问道。

“我只要不亏本就行。”

“打仗打输了你还想不亏本?”丹妮冷笑。

胖子咬牙切齿,似乎做了个丢掉半条命的艰难决定,“那少亏点也行。”

丹妮刚想再嘲讽两句,突然灵光一闪,笑眯眯道:“法特,是不是所有商人都血本无归?”

“也不是,那些养了一群妓女的老鸨便大赚特赚,今晚还要在您士兵手里再狠赚一笔。现在那群婊子正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呢!”胖商人酸酸地说。

丹妮想了想,对一名无垢者道:“通知那些妓女,龙之母给她们自由,可以放弃人前卖笑的职业,成为阿斯塔波自由民。”

“哈哈哈,陛下,那群小娘们哪里会放弃纸醉金迷的优渥生活,去阿斯塔波当农妇?纺织女工?”胖子法特咯咯笑道。

丹妮瞥了胖子一眼,继续对无垢者说:“问那些女人,要不要老公,要的话我可以帮她们找个好人家。”

“她们都想嫁给大商人、大富豪,成为有钱佬的情人也比嫁给军汉要好。”胖子在一边说着风凉话。

“你还是先顾好你自己吧。”丹妮冷冷道。

“喔,陛下,您可一定要帮帮我。”胖子立马期期艾艾哀求道。

“这样,我还是按照阿斯塔波市价收购你的货物,然后对比你卖给吉斯奴隶商人的价格,我以女王个人的身份给你补充其中的差价。”

胖子眯眯眼几乎瞪得凸成两颗大鸡蛋,结结巴巴道:“陛下,您没疯吧?”

丹妮瞪了他一眼道:“差价不会以辉币的形式发给你们,你们可以在阿斯塔波购买货物,无论买什么,无论什么价格,我都会返回花销中的四成金额。

累积返利额度不超过粮食的总差价。

当然,也不需要一次性将返利总额度用光,可以在海关处登记姓名与商行名字,返利额度会记在你们名下,随时再次来到阿斯塔波都有效。”

“这”胖子法特开始还有些迷糊,渐渐的,他那对凸出的猪泡眼越来越亮,看向丹妮的眼神满是赤裸裸的崇敬。

“陛下,我现在确定了,您是真王!”他语气郑重,缓缓说道:“智慧、勇气、仁慈、公正,完美的骑士王。

同时您对治理国家,发展商业也有超凡的见解。

在人类有记录的历史上,我再也找不到比您更完美的国王。

世界必将因您而改变,人类发展史上的第一大脓疮——奴隶制,也许真到了终结的时刻。”

哎呦我去,看走眼了,商人法特虽然痴肥,虽然好色,虽然贪婪,可见识却非常高嘛!

一白遮百丑,丹妮竟觉得胖子看着不那么扎眼了。

谁知胖子立马又变得猥琐谄媚,流着泪哀求道:“陛下,那个您这么好,便好事做到底,不如直接补充我金辉币吧,打八折?要不,七折如何?我不能破产,破产了我会死全家的呀!呜呜呜”

“你什么意思,怎么就破产死全家了?”丹妮懊恼道。

她的右手情不自禁按在剑柄上,只要胖子再说一句不好听的话,立马在他肥脸上划一剑。

“陛下,您的政策虽好,可阿斯塔波哪有什么值得购买的货物?总不会是无垢者吧?”胖子苦着脸道。

“呵呵,你的印象还留在半年之前的阿斯塔波,啥也别说了,自己去看看就——咦”

正说着话,丹妮突然间面色一变,对胖子道:“我现在有要事需马上离开,有什么问题去阿斯塔波找我的书记官谈。”

“什么事?“胖子疑惑道。

“告诉你也无妨,吉斯海军进入蠕虫河了。”丹妮回头淡淡说了一句,便打马快速向白杨坡跑去。

第134章 海岸攻防战

大黑从阿斯塔波飞回白杨坡的时候,乔拉·莫尔蒙的信鸦也几乎同时到达。

这次的“反魔龙之母联盟”并非只有来自陆地进攻,事实上即便陆军不止一路。

一路大军,五千佣兵、三万奴隶兵、三千黄丝披风,在凯渊城集结,由北向南走驰道进攻阿斯塔波。

一路大军汇聚凯渊、弥林、新吉斯,甚至魁尔斯四座城市的二十多条长船,七八十条海船,超过一百艘船进入阿斯塔波城的海域。

还有第三路大军,由南向北的吉斯铁军团突击队

上午团灭次子团之后,丹妮便让大黑独自返回阿斯塔波,在五千米高空监视附近几十公里范围内的敌军舰队。

巴利斯坦猜测吉斯联军与海上舰队有信鸦往来,也许敌人打算按照“丹妮的计划”,于今日下午,海陆两军同时发起突袭唔,蠕虫河北面的吉斯铁军团也会北上摧毁丹妮辛苦打造的工农业生产体系。

“北面大军彻底失败,我以为他们会退回去,难道奴隶主在逃跑过程中把信鸦弄丢了?海面联军没接到通知?”

巴利斯坦穿着铠甲小憩了两个多小时,便又开始投入工作。

“也许船上安装了射龙弩,他们胆儿肥了,想试着当屠龙勇士?”丹妮冷笑道。

在清理吉斯联军营地的过程中,民兵发现了数百架重型弩的残骸,大部分随着其它军用物资被马践踏坏,可还有数十架在北面营地保存完好。

成人手腕粗的盛夏群岛金丝木,两米长的弓身,九根科霍尔精炼钢丝缠绕成小拇指粗的弓弦,两名壮汉转动滑轮组装的绞盘为弩箭上弦。

箭矢为三米长,拇指粗的精钢长矛,三菱刺模型的箭头还有一串暗红色的火焰符文——红袍祭祀与火术士在上面加持的魔法符文。

丹妮亲自试过,她让小白和小绿对着弩箭喷火,尾部的钢铁迅速变红,慢慢软化,但有符文的箭头却烧得亮红却没有融掉的迹象。

也不知符文真的管用,还是科霍尔铁匠用了特种钢材。

只那2000支被找到的精钢弩箭就超过两万金龙,再加上昂贵的金丝木强弩吉斯联军至少花费了10万金龙在射龙弩上。

新加入的玫瑰团也透露,吉斯人在科霍尔订购了超过五百驾射龙弩。可想而知,敌人战舰上也没少配备类似的弩箭。

不过巴利斯坦检查过后表示,科霍尔也不会打造真正的射龙弩,这些弓弩是由攻城弩改造而来,灵活性与杀伤力比学士研究出的射龙弩差了八成。

“全钢弩箭太重,飞不高,只要巨龙距离这种弓弩有50米以上的高度差,便是安全的,但贝勒里恩龙炎的直接杀伤范围超过80米。”他这样对丹妮说道。

丹妮心里吐槽,前代的坦格利安脑壳有坑,都特么在想些什么?竟然配合学士研究龙的杀伤半径,难道还让贝勒里恩配合学士研发杀死自己的弓弩?

老人似乎猜出她的想法,幽幽道:“知道自己龙的极限,才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和龙。”

“也有道理,我会小心的。”丹妮点点头,便吩咐民兵去准备焚烧战死者佣兵与吉斯人尸体的木柴。

与己方只死了两百多个骑兵不同,吉斯联军至少留下一万两千具尸体,清理起来很麻烦,弄到下午两点左右才勉强清理完。

而搜集焚烧一万多具尸体的木柴又是一项大工程,估计明天中午能点火。

“我先走了,你记得让民兵为新加入的奴隶挖茅坑,吉斯联军的营地也要洒上一层石灰粉。”丹妮一边往大黑身上爬,一边对巴利斯坦“谆谆教诲”。

巴利斯坦本就是一名久经阵仗的老将,但军队卫生这件事文明诞生数万年,压根没人关心过它。

早在半年前,见到无垢者在营帐外随地屙粑粑时,丹妮便迅速制定了“军营卫生条例”。

比如,吃饭前一定要洗脸洗手,没有水便用沙子搓。

比如,营地外围一定要挖一条壕沟,大小便必须去壕沟解决。

即便将帅不方便与士兵一起嘘嘘,也得拉到木桶里,由侍从提着倒入壕沟。

比如,战争过后,立即清理并焚烧尸体,并在战场与营地洒下一层薄薄的石灰粉。

将士们的营帐里,还隔三差五地蒸醋消毒。

“走了!”丹妮对小白与小绿吆喝一声,三条龙扑扇着翅膀,猛一用力,跃上天空。

宽大肉翼用力扇动,带起的草屑与灰尘让琼恩波顿不由伸手挡在额前,阳光下黑龙的黝黑脊背与暗红翼骨反射金属点点色泽。

眼看他驮着丹妮越飞越高,骑士担忧问道:“只陛下一个人回去没关系吗?”

巴利斯坦淡淡道:“不用担心,阿斯塔波还有一名御林铁卫,三千多名无垢者,五千龙之母卫队,一万民兵。我们去登记的奴隶战士中挑选新自由卫兵吧!”

二十公里的距离,三条龙只用了一刻钟,隔着老远,丹妮便通过龙灵状态下的巨龙视角看到绵延四五海里的吉斯舰队。

棕色、褐色、白色的船帆好似一朵朵玫瑰花,在蔚蓝海面盛开,它们加在一起,似乎组成半环绕着阿斯塔波城的花圃。

她回来的时间刚刚好,战斗才开始。

“嘭嘭嘭”阿斯塔波城墙上的弩炮与抛投机在轰鸣。

阿斯塔波守卫位置更高,守城抛石机比船上的抛投机更大,力量更足,射程更远,所以他们首先对努力排列成攻击阵型的海船发起攻击。

泛着寒光的粗长弩箭与冒着黑烟的火油罐划破天空,大多数只在海面上带起一片水花,也有少量击中目标,在敌舰甲板上留下一个孔洞,或者在巨大的船帆上点燃一串火苗。

丹妮甚至看到披着白袍的乔拉在大声吆喝,城墙走道上的自由之翼旗帜在海风中舞动,光着膀子的健壮士兵用力转动绞盘,为抛投机重新上弦。

还看到吉斯水手猿猴一般灵巧地在缆绳上攀爬,来到着火的那片船帆上方,将背包里的沙子往着火点倾倒。

然后四五支两米长的弩箭飞来,很倒霉,一支正好洞穿瘦猴水手的腰腹,好似烤串上的羊肉粒,粗长木杆箭矢带着一边嚎叫一边胡乱挥舞四肢的水手又飞行了七八米远,最终钉在舰桥围栏下方。

弩箭尾部还在“嗡嗡嗡”地颤动,水手还在呻吟,但压根没人理睬他,二副大声催促着第二名灭火队员爬上桅杆,舰桥上的船长只俯身看了下方的悬尸一眼,便骂骂咧咧吆喝船头、船尾甲板上的抛投机反击。

随着战船调整好方向,阿斯塔波的码头区已经进入它们的攻击范围

“龙,龙回来啦!”城墙上的龙之母卫队大声欢呼起来。

交战双方往上看去,在高空盘旋飞舞的三条龙只有猎鹰大小,加上日照强烈,一般人甚至不会注意到他们,但阿斯塔波人对三条龙太熟悉,之前半年也不知看过多少次类似场景。

开始还只有几个人,渐渐的,全城近两万将士一起高呼:“女王万岁,龙之母万岁!”

海面上的敌舰听到呼声,再拿着望眼镜观察一会儿,也立即发现在太阳下绕圈的三条龙。

“呜呜呜——”低沉的号角声缓缓在海面扩散,一时间几乎所有海船开始降下船帆。

还没摆好位置的战舰,从两边船舷伸下长长的划桨,随着“咚咚咚”的擂鼓声,数百光着身子的水手喊着“哟嘿哟嘿”的号子,用力滑动长桨。

海船顺从舰长的指挥,“吱呀吱呀”地移动了起来。

嗯,划桨手都没穿衣服,大部分人还戴着皮质奴隶项圈。

“胆子可真不小,都追到蠕虫河三角洲了。”

看着在河道内徘徊的长船,丹妮冷笑连连。

吉斯联军的海船分两种,一种是速度比较慢,但吨位大的海船,其甲板上装载有数架,甚至十数架抛投机,船舷侧面还有一排排大威力的弩炮,船头有坚硬的撞角。

这种船主要用来获得制海权。

另一种战舰为船身狭窄、低矮的长船,当划桨手全力划桨时,速度甚至能短暂到达25节,划桨手同时还是熟悉海面战斗的精锐战士。

在接舷战与追袭战中,这种长船好似手术刀般锋利。

黑胡子格罗莱的十来艘海船完全无法与敌军对抗,故而几天前便进入蠕虫河,躲在河中心的三角洲平原港口,那里还搁浅了数十艘商船。

伊利里欧那艘100米长的赛杜里昂号便歪倒在沙滩上。

嗯,大肚子帆船无法用来作军舰,格罗莱此时的旗舰为攸伦的“宁静号”。

当然,它早就不叫宁静号了,改名为“韦赛里斯号”。

呃,为了纪念丹妮那个倒霉蛋便宜二哥。

主要是黑胡子格罗莱想叫它“伊耿号”,丹妮觉得伊耿那么牛逼的人应该有更好的待遇。

作为海湾城邦的统治者,她未来肯定要打造一支庞大的舰队,会建造更威猛的战舰。

“伊耿号”就留到未来吧,先让死鬼韦赛里斯顶上。

不过‘韦赛里斯号’也真不吉利,自获得命名后便一直被吉斯军舰骚扰、围攻,压根不敢离开巨龙的视野范围,现在更被人逼入淡水河,连海港都不敢离开了。

“轰!”丹妮从大黑脖子上跃下,铁靴子在红砖城墙上留下两个浅浅的脚印。

“为我的龙准备燃烧弹。”她对迎过来的民兵队长说道。

“陛下,您去金字塔等着吧,这里太危险。”乔拉莫尔蒙劝道。

“轰!”

话音未落,一包烈焰熊熊的燃烧包便砸在城墙根,火焰烧得砖墙哔啵哔啵作响,刺鼻黑烟让丹妮眼睛有些发涩。

“沥青?”她爬在女墙边探头向下望,只见燃烧的布料贴在墙面,散开一团,浓黑烟雾在墙面熏出一条黑线。

“是精炼过的火油膏。”乔拉说道。

北面临海的城墙已经升起十几团浓烟滚滚的火焰,有无垢者大声吆喝着民兵扑灭火焰,还有士官挥舞雪亮长剑,向自己麾下的士兵大吼:“快给抛投机上弦,干死那群狗娘养的奴隶贩子。”

战争渐渐进入白热化,比凌晨时分的偷袭战更加惨烈。

“我留在这指挥龙。”丹妮笑了笑,说道:“安排四个无垢者为我举盾,挡住弩箭就行了,火焰可伤害不到我。”

第135章 战略轰炸机

“轰——”

好似一枚凝固汽油航空炸弹被引爆,40米长的海船一瞬间笼罩在一团耀眼的火球中,肉眼可见一圈环形气浪,夹杂十几个身不由己的水手,迅猛地向外扩散,直将附近的海船往外推动了三五米远。

透过单通望眼镜,丹妮甚至看到那艘船身涂着“格拉兹旦号”字样的战舰在缓慢解体,无数水手在烈焰中挣扎、哭嚎然后,他们身体维持一个扭曲的模样“哔啵”燃烧。

火蛇在甲板下层的弩炮窗口“嘶嘶”吐着火焰之舌,数以百计的水手像一根被点燃的火炬一般,将自己扔入大海。

如此夸张的爆裂火焰,整个战场也不由为之安静了几秒钟,接着便是两万士兵疯狂欢呼:“龙之母万岁,真龙无敌!”

“龙之母万岁,丹妮莉丝一世万岁!”

“真龙无敌,真龙无敌!”

士兵们甚至放下手头工作,向着天空盘旋的巨龙挥舞手臂,大声呼喊,而他们的长官也没斥责士兵的行为,反而挥舞长剑,加入欢呼的人群中。

万众欢呼似乎鼓励了绿龙与白龙,他们也学着大哥黑龙的样子,飞上高空3000米,然后收起双翅,向一根长矛一样,从空中自由落体。

下方正是两艘巨型战舰。

“呼呼呼”

一直下降了1000米,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还不停摆动尾巴,微调砸落的方向。

在巨龙的眼中,似乎有一个十字准星,一直瞄准战舰最高层的建筑——舰桥。

他们猛地向爪子处吐了一口小火苗,然后才弹开双翼,身子在天空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向着城墙上丹妮的方向飞行。

可他们丢下的巨型燃烧弹依旧以极高的速度垂直下坠,带着刺耳尖啸声,速度越来越快。

丹妮让砖瓦匠特制燃烧瓶完全一副导弹模样。

青铜铸造的尖尖头部,让重心维持“导弹”头部朝下,圆鼓鼓的陶罐身体里塞满了白磷、火油、沥青——白磷量少,还被火油浸泡,接触不到空气。

导弹尾部还有尾翼保证不偏离方向,屁股后面还有一根尾巴——粗长麻绳,绑在巨龙爪子上。

三条龙在距离地面1000米时,用龙炎烧断爪子上的绳子,然后巨龙飞走,导弹继续自由落体。

3000米,重80斤的火油瓶,“弹头”还是青铜铸造

“咚——”的一下,燃烧瓶钻入舰桥。

“哗啦——”

硬脆的陶罐破裂,燃油与白磷喷洒在舱室内,因为高速坠落,与空气摩擦产生大量的热,燃油与白磷温度很高,白磷遇到空气便开始燃烧,接着,几乎在碰撞中化为雾气的燃油被引燃——“boooom!”

舰桥被掀飞,舰体被撕裂,甲板上的建筑和人在爆炸火球中焚烧

“好恐怖!如果将燃油换成野火”

她的脑海里出现一幅画面,大黑终于成年,能负重千斤,然后他飞到君临城上方一万米,爪子提着一个放大十倍的“炸弹”。

铁皮铸造,内部装满绿色的野火,足足800斤,然后向红堡丢下去

丹妮猛地打了个激灵,mmp,还要什么喷火龙哟,直接转职成轰炸机得了。

“继续,为我的龙绑上燃烧弹!烧死奴隶主!”她抽出长剑,对士兵大声下令。

“龙之母万岁,烧死奴隶主!”

城墙后方广场上,三头龙落在一个起飞平台上,十多个民兵推着车子来到木台下方。

板车堆满柔软的稻草,中心竖着放置一颗两米长、水桶粗的“导弹”,筷子粗的麻绳在导弹身上编织了一个网兜,网兜在导弹尾部结成一根大拇指粗的绳子,蹲在巨龙身边的士兵将那截七八米长的绳子绑在龙爪上

大黑第一个完成投掷任务,第一个回来,也第一个再次扑扇着翅膀,拖着“导弹”缓缓升空。

因为有一小段滑翔距离,下方的战士还必须跟着大黑的速度,推着板车往前跑四五米,如此,大黑才能将导弹带飞上天。

看着“导弹”在大黑下方只轻微摆动,丹妮心中不由再次为巨龙的平衡感与稳定飞行的能力点了个赞。

大概十分钟后,又是“嗖嗖嗖——轰轰轰!”

三颗燃烧弹带走三艘战舰。

一艘战舰的造价,一万金龙起步,四五万金龙也不算多。

而一颗燃烧瓶,火油也就一两个银币,白磷白磷有点贵,只有城中少数几个火术士能造出来,一斤要花费丹妮三个金龙。

即便如此,一颗燃烧瓶的成本也不超过5个金龙。

这,血赚啊!

“真以为阿斯塔纳没海军,你们就有信心与我打海战?本王要打得你们这群奴隶主破产。”看着海面上冉冉升起的三颗蘑菇云,丹妮得意大笑。

不过敌人的顽强也超乎想象,连续丢了四波燃烧弹,摧毁12艘吨位最大的战舰,依然没有一艘船后退。

敌方舰队不仅没退,那些落海的水手还一个个向码头游来,12艘船在个把钟头内毁灭,同时间,码头汇聚了两三千失去战船的海员。

城墙与海岸线有七八十米的距离,两者之间既有宽敞的红砖大道,又有酒肆、食铺、仓库等砖石建筑。

码头区的居民当然早就撤离,但那些建筑依旧保留,游上岸的水手也不对几十米外的城墙发起冲击,一个个分散开,靠着墙根躲着。

一个黑人无垢者瞥了丹妮一眼,迟疑片刻,还是走到大声吆喝士兵攻击敌舰的莫尔蒙身前,向他请示道:“莫尔蒙司令官,要不要派遣无垢者下去清理那些水手?”

丹妮制定的军队条例中明确规定,行军打仗过程中,下级军官只需向自己的顶头上司汇报军情、请示命令,决不能因为其他人身份更高而向其透露军事机密,更不能在上级军官没有给出明确命令前,听从非直属军官的命令。

军事条例中还有规定,如果自己的上级阵亡,或者情况紧急短时间内无法联系直属上级,士官可以听从现场比自己军衔更高之人的命令。

当然,以上条例都对女王无效,无论何时何地女王的指令具有最高权限。

所以这名无垢者大队长看到丹妮有些犹豫,不知该不该向她请示。

无垢者50人为一小队,十个小队为一个中队,三个中队组成一支大队,全体8600名无垢者为一支联队。

联队大统领便是灰虫子,这位大队长也是丹妮的熟人,书记官弥桑黛的哥哥弥桑德。

弥桑黛随三个哥哥一起被贩卖到阿斯塔波,她成了善主的文书,哥哥变成了“姐姐”。

其中一个哥哥没通过试炼,被善主杀死,剩下两个哥哥,弥桑德和弥桑洛。

也许弥桑黛家基因比较好,10岁的弥桑黛精通十几种语言,堪称神童。她的两个哥哥也武技精湛,会读书写字,军事素养高,学习能力也很强。

如此,弥桑德和弥桑洛被他们的无垢者战友推举成了大队长。

丹妮对弥桑德的选择并不生气,因为她前几天带队出征前明确向所有军官下令:乔拉·莫尔蒙为阿斯塔波防御军的总司令,战争期间他有最高指挥权。

“如果他们不来攻城就不用管。”乔拉没有犹豫,直接说道。

“司令官,那些水手学精明了,看到巨龙飞到自己战舰头顶便立马跳海,之后九艘船几乎一个人也没死,等会儿聚集的人只怕会更多。”弥桑德说道。

“最多有能有多少人?一百多条船,了不起有四五万船员,可落海之人没披甲,甚至大半水手连武器都没有,五万没有铁甲没有马匹没有攻城器械的军队,如何攻城?”乔拉轻蔑道。

“我明白了。”弥桑德恍然。

这时丹妮插话道:“乔拉爵士,你有没有觉得对方太过勇猛了点?短短一个多小时,超过一成的海船损失率,正常情况下应该一哄而散地逃跑呀?”

乔拉皱眉叹道:“我很希望他们在等天黑,天黑后可以躲避巨龙的追击。但我非常担忧对方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底牌,所以我才以不变应万变,让无垢者固守城池,绝对不主动出击。”

丹妮抬头向西看去,炽白的大日已变得暗红,现在大概下午四点左右,还有一两个小时才到黄昏。

填装弹药虽慢,但三条龙一个小时也能发起三波攻击,两个小时六波,18艘船

没道理呀。

即便他们升起风帆全速逃跑,又能损失几艘船?难道吉斯海军猜到自己有专门为风帆船装备的“小甜瓜”?

呃,啤酒瓶大小的燃烧弹,一连串绑在一起,专门烧船帆。

一条龙一次能投掷四五次,并且因为不需要高空俯冲,两百米的高度就行了,往返速度更快。

同时格罗莱还会带领船队追击,‘韦赛里斯号’堪称奴隶湾第一快船,可以作为“巨龙牌战机”的“航母”,为三条龙提供弹药补给。

说不得还真不止损失18艘船。

“咦——”视线扫过身后大金字塔时,丹妮面色一变,赶忙拿起望眼镜再一看

果然,她的巨龙号角不见了。

“大黑,先不要投弹,去金字塔顶层花园看看。”她立即给天空中的黑龙传递消息。

大黑速度极快,500米外的金字塔只一个展翅便飞到了。

只看了一眼,丹妮便皱起眉头,顶层花园北面花丛中藏了两具尸体,两名满脸稚气的无垢者,面孔朝天,七孔流血。

半年前她获得8600名完成训练的无垢者,还有5000无垢者练习生。

五千无垢者随她去了白杨坡,三千六百无垢者在城墙上守城,大概一千名10岁以下的孩子不算,四千练习生一半下乡维持村庄秩序,两千充当阿斯塔波城的警卫队。

这段时间她的大金字塔便由实习生无垢者负责看守。

现在金字塔被敌人潜入,她的龙之号角也被偷走。

第136章 明镜高悬(求订阅,求推荐票)

“该死,我的龙之号角被人偷了!”丹妮面色难看道。

“什么?”话题转换太快,乔拉莫尔蒙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

“我挂在金字塔顶部充当集结号的龙之号角不见了。”她又说了一遍。

龙之号角内封印了一条龙魂,龙王之魂。

吹号者可以将自己的意志融入龙魂中,随龙魂进入巨龙的灵魂海,借助龙王之魂的威压,在巨龙灵魂海留下自己的意志。

以上便是缚龙者控制巨龙的魔法原理。

上次攸伦将自己的意志留在小绿与小白意识海,按照正常途径,丹妮只需吹响号角,将自己的意志附着在龙王之魂上,再次突破绿白二龙的灵魂防御,在其灵魂深处留下奴役印记即可。

但丹妮认为,短时间内连续两次打破幼龙的灵魂防御,已经对他们的灵魂形成巨大伤害,如果再借助龙王之魂的威压奴役小龙,一定会对他们造成难以磨灭的创伤。

更重要的是,作为龙灵,她习惯与大黑灵魂融合,奴役绿龙和白龙让丹妮有种背叛了自己孩子的罪孽感。

她虽希望小白和小绿老老实实听妈妈的话,却不想要两个憎恨她的听话奴隶。

在内心深处,她也认为龙该是自由的,不能被任何人束缚除了她。

她是龙灵,可以与龙的灵魂融合,之前无法融合是因为“技能位”被大黑占了,小绿和小白的灵魂海无法接纳她。

但借助龙之号角,丹妮突破限制,再次进入小白与小绿的灵魂海。

然后丹妮做了一件疯狂的事,她把大黑也拉入小绿小白的灵魂海,就像在红色荒原孵龙的那一晚,三条龙与她一起灵魂相融。

融合之后,她们联手直接肛翻了同样在两龙灵魂海的龙王之魂。

龙之号角之所以能缚龙,就是因为龙王之魂的等级比普通巨龙的灵魂要高。

也的确,大黑、小绿、小白单个都不是龙王的对手。

可三合一加上‘丹妮妈妈’,龙王之魂几乎被打碎。

呃,也的确碎了。

龙之号角内部的魔法符文从号角脱落,落在两龙灵魂海内,被丹妮“捡”了去。

丹妮恢复健康后,又试过几次龙之号角,龙王之魂依旧存在,但它再也不能突破龙的灵魂空间。

虽然还能凭借龙王之魂的威严震慑万众生灵,却再也不能控制龙。

龙之号角成了单纯的号角。

不过丹妮也没将它束之高阁,无垢者进攻阿斯塔波时,她用它作军号。

打下阿斯塔波后,她将号角当成了“村民集结号”。

唉,丹妮上辈子是个农村娃,小时候村长召集村民开会时,便会提着个铜锣在村口使劲敲几下,听到铜锣声的村民一个个从家里走出来,向村长敲锣的地方慢慢汇聚。

即便村尾人家听不到,也会有附近邻居提醒。

龙之号角几乎能覆盖整个阿斯塔波城,比村长爷爷的铜锣牛掰多了。

曾经流鼻涕的小女娃继承村长爷爷的衣钵,也成了一名村长,阿斯塔波村的村长,她也在自家门口挂了一面“铜锣”。

丹妮完全不担心有人会偷走自家的“铜锣”,100米的金字塔,里面多少公务员,多少卫兵?

还有两个无垢者三班倒地在顶层花园站岗,而底层的“朝阳宫”门庭若市,每天充当衙门与法庭的作用,有无数闲的蛋疼的市民过来当吃瓜群众。

丹妮领兵出征的时候,她的小书记弥桑黛,便坐在女王木椅左下方“女王之手”的位置,代替女王处理日常事务。

嗯,弥桑黛相当于只有审判权的国王之手。

可偏偏有人闯入金字塔,偷走了她的号角。

突然丹妮想到一个人,面色一变,咬牙切齿道:“该死,一定是攸伦那个混蛋,都半年了,竟然还没回维斯特洛。”

“很可能是他。”乔拉点头表示赞同。

当时丹妮看似对阿斯塔波围三阕一,其实“阙”的那一门也悄悄埋伏了几百马人骑兵,阿斯塔波一个善主都没逃掉。

但攸伦压根没打算逃,他从格拉兹旦的大金字塔出来后,便大咧咧待在旅馆里,丹妮进了城也没为难他。

丹妮入主阿斯塔波半个月后,码头区被困住的商人开始陆陆续续地离开,因为奴隶水手被解放——成了格罗莱舰队中一员,不少商船缺少水手,攸伦与他那两百哑巴水手还是很吃香的。

呃,攸伦那货隐瞒了夏日之海“红色恶魔”的海盗王身份,反而以维斯特洛落难爵爷的身份行事。

丹妮最多以为鸦眼会半路洗劫自己的雇主,然后回维斯特洛,或者重新当海盗,怎么也想不到那家伙还敢来捋她丹妮女王的虎须。

或者,他将龙之号角的秘密卖给吉斯人了?所以吉斯军舰一直不肯退走,就是为了帮小偷创造机会?

吩咐大黑继续去当轰炸机,丹妮回头叫了两个小队一共100名无垢者。

“我去金字塔看看,乔拉爵士你按照之前计划,在这继续指挥战斗。”

“还不确定闯入者是谁,让我陪你去吧。”乔拉有些担忧地说。

“放心,金字塔里还有五百个小无垢者呢!”

丹妮找了一匹马,100名无垢者小跑着跟在她身后,只用了十分钟便来到金字塔底部。

外面炮火连天,这里却有几百市民悠闲观看弥桑黛判案。

更扯的是弥桑黛正在审判的案子。

两个农民在争夺猪崽

半年前,一个40岁的拉札族农民在丹妮女王那无息贷款,卖了一条健壮的公猪,作为种猪,方圆10里的农夫经常牵着自家发情期的母猪去他家配种。

几个月前,他家种猪从冲破猪圈门栏,偷跑了出去,拉札人发现它时,那头公猪正趴在一头母猪后背上。

那是隔壁庄园一位白人青年饲养的母猪。

当时并没发生大冲突,等两头猪云消雨歇,拉札人抽了自家种猪几鞭子,便牵着它骂骂咧咧回家了。

即便三天前隔壁庄园那头母猪竟下了一窝猪仔,拉札农民也没在意。

直到昨天上午,拉札人的老婆埋头稻田除草时,不远处的田埂上走来两个人。

齐胸高的水稻苗遮挡了妇人的身影,走在田埂上的青年夫妻言谈无忌。

其中那个白人丈夫得意洋洋告诉妻子:他故意趁着拉札农民家里没人,把自家母猪牵到种猪门栏附近晃了一圈,健壮的大公猪安耐不住,冲破木栅栏,顺着猪b骚味追了过来如此,他便省下一头小猪啦!

嗯,种猪为母猪配种需要付钱,还不便宜。

或者支付100个铜板,或者在母猪生下小猪后,任由种猪老板挑选一只小猪仔。

如此拉札农民便闹了起来。

面对乡老的质询,年轻男人死活不承认,还反咬一口,控诉拉札农民污蔑自己的荣誉。

更关键的是,当日种猪骑母猪的地方在青年家的菜地里,他家猪圈的木头栏杆也被撞坏了。

乡老无奈,只能让两人去找“村长”解决。

丹妮站在外围听了一会儿,只觉这群“屁民”当真心大,城外陆海军十多万敌人,敌我双方加起来几十万大军厮杀。

别说奴隶湾,就连厄索斯大陆也有几千年没发生过这么大规模的战争了。

这两个家伙倒好,为了一头小猪,离开村寨,穿越“可能的战争区”,来到女王的宫殿打官司。

mmp,旁边还有几百个阿斯塔波市民当吃瓜众,连她的侍女,里斯多莉亚也一边啃柿子,一边看得眉飞色舞,兴致勃勃。

不过看到多莉亚后,丹妮也松了一口气:多莉亚没待在顶层花园,没有遭遇不幸。

“啊啊”一个穿着亚麻t恤的市民不经意回头,看到被无垢者簇拥者的丹妮,立马激动大喊:“女王陛下驾到,龙之母万岁,女王回来啦!丹妮莉丝女王万岁!”

那家伙有些语无伦次,手足无措,却也将大厅内其他人惊动,一个个喊着“女王”和“龙之母”的祝词,一时间肃穆的“衙门”喧嚣成菜市场。

“安静!”丹妮抬手大喝一声。

“咚咚咚”女王木椅下两排的无垢者用力跺手中红黑漆梢棒,并齐声大喊:“威——武——”

呃,那些无垢者都换上了藏青长袍,戴着印有红龙图案的布帽,还手持水火棍,完全一副天朝衙役的打扮。

嗯,连胸口都用汉字写了个大大的“兵”。

代理“知县”弥桑黛面前还放着一张桌子,桌面有一块惊堂木。

女王座椅上方还挂了一副牌匾,用瓦雷利亚语写着:公正在上,仁爱在下。

“威武”可以用汉语喊,只要气势十足足,够震慑众人即可,牌匾可不能用汉字,写了大家都不认识,又有何意义?

一群民众安静下来,弥桑黛才走过来,疑惑问:“陛下,出了什么状况吗?”

小黑妹很聪明,猜到如果没意外,丹妮即便回来,也会直接从外面的阶梯登上金字塔,扰乱审判会场可不是她的风格。

“金字塔有人潜入,我会暂时封锁全部出入口,即便找不到潜入者,也要弄明白他们通过何种途径进入金字塔顶层的。”丹妮没有对民众隐瞒,说的声音非常大。

“天呐,竟然有敌人潜入金字塔顶层?无垢者守卫都没发现吗?”

“会不会藏在我们中间?”

“一定是那群该下地狱的奴隶主,他们想刺杀女王陛下。”

“你傻呀,谁不知道女王陛下率队出征了?”

“难道想偷东西?”

那群观看“衙门”审判的市民叽叽喳喳,竟将敌人的目的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丹妮一挥手,充当衙役的无垢者再次“咚咚咚”地跺棒子,拉长音调喊:“威——武——”

“我放在花园边缘的号角被人偷了,各位,立即到文书那登记姓名与门牌号,之后便可以回家了,今天的庭审活动先暂停,明日早晨会恢复如常。”丹妮道。

吃瓜众很有秩序地向门口文书台走去,没一会就自觉排了两排长长的队伍。

“陛下,我们呢?”

第137章 异世界的《碟中谍》(求推荐票,求订阅)

“陛下,我们怎么办?”围观群众排着队离开,站在围栏中心的两个当事人有些麻瓜了。

丹妮很想说“你们明天继续折腾吧”,可再一想,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很难有实质性的证据,弥桑黛八成会将此案留给自己。

于是

“噌”的一声,她拔出腰间长剑,用力往地上一杵,“嗤”,剑锋刺入红木地板半寸深,“你们两个老实点,到底谁说谎了?”

“噗通!”

对面两人直接跪了。

“陛下,我没说谎啊!”中年农民流泪嚎哭。

“陛下,我我没”青年眼神闪烁,支支吾吾否定道:“我不敢说谎。”

“嗯?”丹妮压低音调,偏头看向青年,握着剑柄的铁手套嘎吱作响。

“我陛下,我有罪,我说谎啦!”透过面甲缝隙,似乎看到女王冷冰冰的紫色眸子在发光,青年直觉一股逼人“王者之威”如实质般袭来,一下子就吓哭了。

别说青年,附近还排着队没离开的市民也感觉女王突然散发一股威慑人心的“王霸之气”,顿时脖子一缩,心肝儿颤了两下,激动想到:来了,来了,又一次看到女王陛下‘铁面断案’啦!

青年哭着认罪道:“半年前,我兴得在陛下安排的‘全民相亲大会’上遇到现在的妻子爱莲娜,我很爱她,她很爱珠宝首饰。

结婚时我为她买了根镶珍珠的银簪子,无息贷款额度用光我想省下为母猪配种的钱,陛下,我错啦!”

丹妮解除龙灵状态,大黑的灵魂也从自己的灵魂海离开,“闪亮的”眼睛一下子便暗淡下来,“王者之威”似乎也没了。

“根据《法典》,此人改判何罪?”她偏头看向“大法官”弥桑黛。

龙灵状态下,丹妮可以进入大黑的灵魂海,获得他的五感、六感、七八感同样的,因为人与龙的灵魂可以完美融合,大黑也能进入丹妮的灵魂海,获得她的五感。

之前丹妮只能进入大黑的灵魂海,在不朽之殿吞噬不朽者信仰灵后,大黑似乎发生了某种外表看不出来的进化。

攸伦弄出的龙之号角事件中,丹妮便是先将大黑拉入自己的灵魂海,帮他解除龙王之魂的压迫。

之后替小白、小绿解除控制时,又以自己的灵魂海为中转站,把大黑拉入两龙精神空间。

当大黑的灵魂进入丹妮灵魂海时,她相当于获得龙魂加持,其他人看见她几乎等同于面对一条巨龙,特别是她的双眼她的马人侍女曾心有余悸地说:我以为自己看到了马神。

所以丹妮常常断案如神,比包青天还包青天。

“陛下,迪克犯了偷窃、失信两条罪,按照《法典》,迪克偷窃穆拉图的种猪种子,罪行为‘极轻’,罚一鞭子的鞭刑,并归还失主”小黑妹语气艰难,大圆脸有些扭曲,“一头小猪?”

“嗯。”丹妮点头。

弥桑黛松了一口气,继续道:“失信无肉体上的刑罚,只需赔偿对方五倍到十倍的违约损失,迪克需再赔偿穆拉图五头小猪仔,一共六头。”

“如此判决,你们可服气?”丹妮长剑归鞘,看着两名当事人问道。

“陛下公正严明,我愿接受此判决。”拉札穆拉图大声道。

“陛下公正严明,我接受此判罚。”青年迪克失魂落魄道。

“嗯,公正在上,仁爱在下,迪克你家里遇到非个人因素的经济困难,我决定再为你提供一笔无息贷款,十年期限,20头小猪的款额。”丹妮道。

“多谢陛下仁爱!”青年涨红着脸,激动喊道。

“公正在上,仁爱在下,陛下万岁!”那些吃瓜吃得心满意足的市民跟着大喊。

“哇,陛下,您好厉害,又一句话便让罪犯乖乖俯首认罪。”多莉亚激动的脸颊红晕,拍着巴掌大叫道。

丹妮心中得意,面上却严肃问道:“你什么时候离开的顶层花园?”

多莉亚收起笑容,满脸疑惑道:“吃完午饭便下来了,龙之号角真被人偷走了?可一路上有十几道关卡,他们怎么上去的?”

“去看看吧!”

他们没有走内部的阶梯,虽一样的高度,但金字塔内阶梯并非连在一起,走的路程更长。

多莉亚跟着丹妮身后,一边爬石梯,一边打听前线战局,得知丹妮今天早晨以200骑兵损失横扫五万联军,里斯侍女惊呼连连。

不仅是她,连护在丹妮身周的无垢者也个个面色涨红,为自己女王的惊人战绩激动不已。

一路说着话,丹妮踏上最后一层。

那是一处三十平米的宽敞平台,平台上有四个小无垢者和一条土狗。

四人一狗守卫顶层宫殿的大门。

“汪汪汪”丹妮刚踏上平台,那条灰毛土狗便龇牙咧嘴扑了过来。

“哎呀,小叮当,你干什么呢?这是女王陛下啊!你不记得啦?”十来岁的小无垢者急得满脸通红,一个劲儿拉拽手中的狗链子。

收留无垢者练习生后,丹妮自然不会再弄那些违背人类底线的试炼,有一批小无垢者比他们的前辈幸运,留下自己的小狗。

“呜呜呜”隔着四五米远,半大土狗脖子处的皮带紧绷,不顾主人的叫喊,依旧朝着丹妮嘶吼。

小无垢者焦急道:“陛下,对不起,小叮当之前挺乖的,我不知它今天怎么这么”

眼见小无垢者双眼都急出泪花,另一只手上的长矛都“哐当”一声,落在石板地面,丹妮摆摆手,笑着安抚道:“可能我刚从战场回来,满身血腥气,小叮当被惊到了。”

正在这时,顶层宫殿大门跑出来两名无垢者,一边小跑,一边大声向丹妮汇报道:“陛下,您猜对了,敌人真的是通过外墙潜入金字塔的。我们在大阶梯西南角发现新鲜的钢爪抓痕。”

“喔,我去看看。”丹妮面色一变,快步越过还在龇牙瞪眼的土狗,急向宫殿楼梯方向走去。

大金字塔有东西南北四条上下的石梯,四条石梯如四条边线,将三十三级方形大阶梯分成四块。

面朝北面的阶梯为正门,东西两面为仆役和士卒上下的侧门,后门面对斗兽场。

丹妮入驻阿斯塔波城后,所有的斗兽场都被关闭,朝阳宫后方的斗兽场成了羊圈,三条龙如果在野外找不到足够的食物,可以自己去下面叼两只羊来吃。

金字塔截面为正方形,四个菱角也的确算视角盲区,特别西南与东南角。

丹妮面色阴沉走到花圃边缘,两名十三四岁的少年无垢者爬在担架上,露出后勃颈一颗紫黑色圆斑,微微肿起,有五毛钱的人民币大小。

仔细看去,可以看到圆斑中心有一根细弱牛毛的银针,在夕阳下泛着淡紫色的寒光。

气候炎热,两具尸体已经有淡淡的尸臭。

“暗器喂过毒,也许是吹针。”无垢者说道。

丹妮一言不发,跨步越过低矮的砖石花坛,进入花圃,大月季的枝干在灰色钢靴下咯吱断裂,落在粉红色花心摄取花蜜的蝴蝶被惊起,向远离骑士的方向飞去。

花圃贴着半米高的围墙修建,在西南方向,丹妮果然从红砖墙面发现两组共六条爪痕。

可以想象,花圃中的繁盛的花朵枝干挡在守卫与墙面之间,如果潜入者动作够轻柔,即便飞爪勾住墙体,无垢者也发现不了。

接着便简单了,两根喂毒吹针杀掉守卫,偷走号角,将污垢者尸体抛在花丛中,顺着来路往下爬

攸伦那个王八蛋一定与吉斯人联手了!

丹妮心中咒骂。

“咚咚咚”没一会儿,又有两名无垢者提着一件沾满污垢的披风跑进来,报告道:“陛下,我们在金字塔西面下水道发现敌人痕迹,对方应该有四个人。”

披风原本为褚红色,与阿斯塔波红砖的颜色几乎一摸一样,此时已经染上灰黑色的污水,散发一股下水道特有的腐臭气味。

一共四件戴兜帽的宽大披风,光天化日之下,四名身手敏捷的刺客,披着迷彩色的红披风爬大金字塔

攸伦刷新了丹妮对异世界“古人”智慧的认知。

古人一点儿也不笨啦!

“下水道中有青铜栅栏吧?”她问。

“栅栏被人锉出一个门户。”无垢者道。

丹妮皱眉道:“但在靠近海岸的出水口,我采用了多管道分流的设计,每根管道只有汤碗那么粗。”

半年来,丹妮不仅为阿斯塔波打造了完善的行政体系,推出一系列工农业计划,城市改建也是她的一项重要政绩。

城市改建中,下水道排污系统和城市卫生护理是最重要的两个项目。

因为在现代社会看过太多关于从下水道潜入的电影,丹妮亲自出手,几乎设计出没有死角的城市排污系统。

除了青铜栅栏阻挡,很多位置敏感的地段还用多管道取代单一的通道。

大概15cm的直径,七八米长,正常人如何通过?

“陛下,敌人将相邻两根管道间的石壁凿穿了。”

“呃”丹妮木然,“这么大的工程量,他们密谋了多久啊?!”

“陛下,我们今后应该定期巡视下水道。”无垢者建议道。

“有道理,还有金字塔的巨石台阶。”

多莉亚插话道:“在金字塔台阶上站岗太过炎热,不如选择几级台阶修建花圃,栽种一片长势密集的花卉,如果有人攀爬,一定会留下明显痕迹,只需下方巡逻的士兵时不时抬头查看一遍就可以了。”

“不错,多莉亚你今个儿脑瓜开窍了呢!”丹妮打趣道。

“嘿嘿嘿”里斯侍女红着脸傻笑。

第138章 丹妮的面目全非脚

在金字塔台阶上种树的确有一定侦查效果,但植物根系会腐蚀金字塔墙体,而且只能白天发挥作用。

从黄昏到凌晨这段时间,即便密集的花卉出现有人走过的痕迹,下方的守卫也看不见。

相反的,花丛有可能成为敌人的躲藏点。

所以,多莉亚没有变聪明,她出了个烂点子,丹妮不过逗她玩才那样说的。

损失龙之号角只会让丹妮警觉,并不会让她肉痛,很快便打起精神,指挥无垢者在第32级台阶边铺设长长的竹竿,竹竿伸出石阶之外,之间有带刺的渔网。

除非割破渔网,否则谁也别想从下方爬上来,而今后巡逻队伍会定时检查渔网有无破损。

一番折腾,西边的天际已经一片暗红,通过大黑视野,丹妮看到剩下的七八十艘战船在划桨手努力下缓缓后退。

“陛下,您现在就要回城墙指挥战斗吗?”见丹妮向楼梯道走去,多莉亚担忧问道。

“怎么了?”见侍女欲言又止,丹妮停下脚步,疑惑问道。

“陛下,您休息一下吧!我看敌人的舰队似乎在撤离,今天的战斗结束了。”侍女劝道。

丹妮叹口气,说道:“还有一批水手缩在码头,我打算招降他们收为己用,而且三条龙虽杀伤巨大,但敌人一百多艘海船连续攻击了一下午,我方军队也损失不小,还得去慰问伤员。”

“这”多莉亚面色古怪道:“陛下,您至少洗个澡吧!”

“呃,味道很重吗?”丹妮将手臂举到鼻子处闻了闻,的确有一股血腥与汗液混合的怪物。

不由小脸一红,四处看了看,顶层花园边就有水池,她可以一边泡澡一边操控大黑追击敌舰。

这样一想,便对无垢者侍卫道:“你们下去等着,我洗个澡,换件衣衫,大概一个钟头。”

等无垢者离开,丹妮走到水池边,在多莉亚的帮助下摘下头盔,解开喉甲,臂甲

为了不影响视线,一头柔顺的银金色秀发被发卡固定成丸子头,头盔取下,尴尬发现头发已经与发卡上的紫色水晶板结成一块。

喉甲与臂甲解开,露出衣领一角,此时白色的衬衣已经被汗渍染成黄褐色,还有一股有些浓郁的体味飘到丹妮鼻尖,让她越发尴尬。

张开手臂,以便让多莉亚用钳子拧开胸甲在腰侧处的螺丝钉,突然失去的重量让她感慨万千:“哎呦,好像一直压在身上的大山卸去了一般,呼吸都变得更顺畅了。”

“陛下第一次穿着铠甲参加战斗,可能还不太习惯,我看莫尔蒙爵士天天穿铁甲,似乎还乐在其中。”多莉亚手脚麻利将胸甲解开,像打开罐头盒一般将丹妮的躯干从压迫中解放出来。

轻松的感觉让丹妮忍不住呻吟一声,恨不得立即跳动水池里游两圈。

“多莉亚,你解铠甲的技术见长啊,比之前明显快多了。”丹妮赞叹道。

多莉亚身子微不可查地僵了一下,接着一边将胸甲放在一边桌面上,一边笑着道:“我的工作便是服侍陛下,您满意便代表我的练习很有效果。”

“呵呵,很不错,还知道练习了。”丹妮笑着赞赏说。

眼前平静的池面闪过一道寒光,一直低头看着池子的丹妮笑容一滞,猛地弯腰。

寒光如流星般迅捷,她还是没能完全躲过,“嗤——”好似剪刀划过柔软的丝绸的声音,丹妮直觉后心突然一片冰凉与麻木,虽心中惊骇,反击的动作却没被影响。

弯腰躲避的同时,她双手撑地,还穿着腿甲与铁靴的右腿猛地向后一蹬。

踢空了。

什么又没攻击到。

丹妮没有时间沮丧,双眼一直盯着池面,烟紫色的眸子泛起点点黑芒,几乎在扫到身后影子往左躲闪的同时,她撑着地面的双手用力

“额啊——“她低低惨叫一声。

后心处的冰凉突然变成一股熊熊燃烧的烈焰,灼热的气息几乎瞬间从后心扩散全身,好似一片火网将她紧紧束缚。

丹妮的理智离她而去,无数癫狂的念头在大脑翻滚。

意志在疯狂燃烧,可身体几乎无法动弹。

丹妮双手撑地往旁边桌子底下翻滚躲避的动作,做了一半便无法完成,在地上滚动半圈,便躺在地上僵直不动。

她看着神秘微笑的多莉亚,艰难问道:“你是谁?”

此时丹妮面部肌肉麻木,喉管似乎缩成一条细缝,连呼吸都艰难无比,几个词说得声若蚊蝇。

说完后嘴巴还“赫赫赫”地上下开阖,似乎挣扎着想再说些什么。

“多莉亚”完全是多莉亚的面容,头发、眼睛、鼻子、嘴巴,甚至脸颊上的晕红,鼻翼间的小麻子,下唇淡淡的绒毛

如果不是确定多莉亚为战五渣,绝对没这么敏捷的身手,丹妮差点以为自家侍女叛变了呢。

刺客右手中指套着一根奇特的、长钉子模样的匕首,大概10厘米长,比手术刀窄一半,薄如蝉翼的淡蓝色的刀锋上有几颗血珠缓慢滑动。

轻轻一甩右手,匕首上的血珠飞到水池,“多莉亚”用与多莉亚一摸一样的、带着里斯口音的瓦雷利亚语说道:“没想到你还能说话,不愧是奇迹般孵出巨龙的龙之母。”

这个刺客一点也不像电影中的杀手那样,喜欢对将死之人瞎哔哔。

她甚至没心思回答丹妮的疑问,一边感叹似的说了一句,一边迅捷如野猫般向丹妮扑来。

右手握拳前伸,攻击未至,中指指尖锋寒便让丹妮眉心隐隐刺痛。

劲风袭面,丹妮嘴巴还在吐出不成语句的音节,接着,她的双眼猛地闪烁璀璨黑芒,瞳孔也倏忽间变成蛇一般的竖瞳不对,黑芒中带着些许暗红,几乎与黑龙的竖瞳一摸一样。

“滚!”终于,丹妮吐出一个含义清晰的词语。

瓦雷利亚语。

随着最后一个音节落下,丹妮嘴巴尽力张开。

“——————”

一股无形无声,却有明显痕迹的气浪从她嘴巴处扩散出去,呈锥形,正中“多莉亚”门面。

“吼——”

耳边无声,“多莉亚”的灵魂海中却响起一片炸雷似的龙鸣,声音中充满愤怒与森寒杀机,意识海在龙鸣声中几乎沸腾。

几乎同一时间,丹妮口鼻眼耳渗出点点鲜血,形状极其可怖。

而在城外海面之上五百米的大黑也身子一僵,在天空斜斜划过一道轨迹,一头栽入大海。

“轰!”白色水花四溅,震惊了现场几万敌我双方的将士

乔拉莫尔蒙惊恐大喊,原本争抢着离开的敌舰也开始放慢速度,似乎终于等到他们期望的变数?

“嘶嘎——”小绿和小白发了疯似的嘶鸣,随便将爪子上一挂葡萄般的燃烧瓶丢入大海,翅膀用力挥舞,利箭一般向大金字塔激射而去

“噗通!”飞扑在半空的“多莉亚”像一根失去速度的木桩子,直挺挺栽倒在地。

“叮——”

“多莉亚”手指间的匕首磕在丹妮右腿腿甲侧面,她的脑袋同时砸在丹妮铁靴上,砸得很瓷实。

丹妮看到她睁大眼睛,眼神中满是震骇与不可思议,显然“多莉亚”虽不能动弹,意识却完全清醒。

也的确如此,“多莉亚”能看清丹妮在缓慢向自己移动过来,可她直觉有无数鬼手从地狱伸出,死命拉拽自己的灵魂,一动也不能动,而且地面似乎变成泥沼,她的身体与灵魂一起缓慢往下沉,渐渐沉入地狱

“噌——”丹妮终于摸到摆放在桌面的长剑,可只拔了一半便惊觉以自己此时的力量绝对举不动重剑。

“嘶嘶嘶”她试着向楼梯通道呼唤,可喉咙肌肉痉挛似的萎缩,声带几乎失去控制,连呼吸也越来越困难。

察觉刺客在慢慢挣扎,就像中了龙之号角的巴利斯坦、莫尔蒙那样,并没完全处于“击晕”状态,丹妮停止无用的呼唤,艰难抬起右脚,铁靴后脚跟对着“多莉亚”的微微晃动的脑袋

猛地落下。

“嘭——”

“多莉亚”鼻子在流血。

丹妮再次抬起钢铁右脚。

“嘭——啵!”

“多莉亚”眼珠像被捏破的猪泡,红色、蓝色的汁水溅在丹妮右腿上。

但她不为所动,第三次抬起右脚,第四次只砸了七下,丹妮便委顿在地。

“多莉亚”脸上像是糊了一层暗红色生日蛋糕,血肉一片模糊,可她还在挣扎,挣扎着爬起来,右手中指匕首颤抖着抬起

“嘶嘎——“白龙与绿龙终于跨过两千多米的距离,进入人民广场上方的天空。

“咚咚咚”一群无垢者却先两龙一步冲入花园高台。

原来黑龙坠海、白绿二龙发疯般向金字塔飞来的异变,也被金字塔顶层宫殿北门的无垢者守卫看到。

他们呼喊几声“女王陛下”却没得到回应后,便开始往顶层花园跑来。

刚爬上最后一级楼梯,无垢者便见到自家女王脑袋靠着桌子腿,一只脚血糊糊的。

黑红的血液在石板地面流淌,而那个面目全非的侍女挣扎着支起身子,右手握着一柄细小短匕,似乎就要向女王扑过去

丹妮的人物属性

人物:大草海上的卡丽熙,龙之母,七神大主教,解放者,阿斯塔波女王

职业:骑士、龙王、龙灵

体:1

技:如臂使指

法:108瓦雷利亚符文标准发音

魂击——宿主从龙之号角获得瓦雷利亚巫术符文后,新创作的禁忌巫术:龙灵状态下,龙魂进入宿主灵魂海,人龙合一,模拟龙之号角,以声波为媒介,将合一后的灵魂强行突入敌人灵魂

血脉天赋:龙之母

1不焚者:普通火焰也许会造成程度不一的灼痛感——由你对火焰的适应性决定,但火焰是龙之母的伙伴,它们不会伤害你的身体

2赋灵:将烈焰与灵质赋予龙蛋,从而让保留灵魂本源的龙蛋化石、死亡的龙蛋、健康龙蛋孵化出幼龙。可以将灵质赋予与自己有灵魂连接的巨龙。

3龙梦:你与龙是一个整体的两部分,你的灵魂可以与龙无缝隙地融合,无意识情况下,可以与龙进行灵魂上的共鸣。有意识的主动融合,为龙灵状态。

穿越任务:解放奴隶

任务奖励:根据任务完成度,奖励一项人物已习得的技能或已觉醒的天赋

第139章 再见,卡丽熙(求订阅,求推荐票)

“保护女王陛下!”小队长面色骇然,一边大声下令,一边如一阵旋风般快速冲过去。

“嘭——”

飞起一脚,猛地踢在刚挣扎起身的侍女小腹,直接便将她踹入水池。

“嘶嘎——”这时绿龙和白龙也回来了,他们愤怒又无助地在丹妮头顶盘旋,时不时胡乱喷出一条细长的火苗。

“陛下,陛下,您醒醒!”

看到女王七孔流血,后心到左腰那道长长的伤口还汩汩冒着蓝色血液,无垢者们也吓得手足冰凉,肝胆具丧。

丹妮勉强睁开眼,神情恍惚地说道:“火火,生火,将我拿火油来,泼我身上点燃!”

“啊,蛇蜥毒!女王一定是中了蛇蜥毒,癫狂啦!”扶着丹妮身子的无垢者惊恐道。

如果能动,她一定抽这黑人太监战士一个大耳刮子。

“火我我不焚”她几乎用尽全身力气。

喉咙肌肉萎缩,几乎不能呼吸,丹妮的脸开始涨紫。

小队长猛地一个激灵,大喊:“矛头,短剑,谷壳,玉米,你们四个帮解开陛下腿甲与铁靴!剩下的人跟我来”

说完他带头向下层大厅狂奔过去,无垢者虽不明其意,但优良的军事素养让他们条件反射地听从命令。

四个无垢者拔出短剑,灵巧而迅捷地撬开丹妮大腿外侧的一颗颗铁纽扣,剩下二十多名战士跟随队长来到下层大厅。

“去取火油,女王要用火祛毒!”小队长吼道。

说着,便一把将悬挂在墙壁上的火油灯座扯下来,抱着灯座埋头飞奔到丹妮身边,把七八斤燃油连着灯芯一起泼在丹妮身上。

等矛头、短剑等四名无垢者将女王最后一只铁靴拔下来,他赶紧从腰间取出火石,“砰砰”几下将丹妮的衬衣点燃

“轰——“

橘红色火焰瞬间扩散到丹妮全身。

小队长动作没有停,拔出腰间短剑,劈碎旁边的桌子和椅子,把木片与木棍往丹妮身上堆。

这时二十多名无垢者也捧着火油灯座跑了过来,正迟疑着不知该不该向女王泼油,那名智商一直在线的小队长立刻怒吼道:“傻愣着干什么?没看到女王头发都没被点燃吗?”

“喔,喔喔”

无垢者低头一看,衬衣都烧成黑灰黏在女王皮肤上,可她裸露出的肌肤依旧白皙细腻,泛着生机勃勃的光晕。

“女王陛下真是不焚者呢!”一个无垢者不可置信喃喃道。

“快,通知下面的兄弟,让他们快去下层厨房搬些柴火过来。”小队长继续喊道。

“队长,先把那个刺客锁起来吧。”有无垢者指着水池中挣扎起身的侍女道。

“把她四肢捆结识了,对了,衣服要脱光,还要仔细检查她的牙齿,然后给她戴上口嚼。”小队长恨恨地说。

一小时后,靛青色的天幕开始点缀一颗颗闪亮的夜之眼睛,一身铁甲的乔拉·莫尔蒙气喘吁吁爬上100米高的大金字塔。

看到一堆木柴组成的“火葬台”正在熊熊燃烧,他浑身冰凉,惊惶得几乎不能呼吸,“陛下陛下呢?”

“在火炭底下,也不知”

“砰砰砰——轰!”

小队长的话还没说完,整齐堆码的火葬台便猛地一震呃,就像一头火焰恶魔挣扎着从火堆里爬了出来。

“轰——”

一只白生生的拳头从火红木炭中伸出来,接着一阵‘窸窸窣窣’乱响之后,银发披散的丹妮坐起身来。

她头发丝、脸庞、脖子、肩头都沾满碳灰,像个趴在泥土地上玩了一天弹珠的熊孩子。

不过她眼神明亮,紫罗兰的眸子充满生机与活力。

“陛下!?”

“女王陛下,您没事吧?”

“我没事。”丹妮盘膝坐在火堆里,抱怨道:“碳灰让我呼吸不顺,里面的温度也不如外焰高,烧得不舒服。唉,看来今后要专门打造一个可以舒服躺着的烤架了。”

乔拉莫尔蒙张大嘴巴,一脸呆滞,不由得思想开小差:街头铁板烧放大百倍,女王躺在上面“嗤嗤嗤”地烙着

赶紧驱散脑海乱七八糟的念头,莫尔蒙问:“陛下,知道刺客是谁派来的吗?”

“还用说,肯定是吉斯人。”丹妮翻个白眼道。

乔拉莫尔蒙左右看看,见现场没有外人,便直接问道:“我听说了,刺杀您的是多莉亚?她”

他语气艰难,似乎难以置信:“她是君临间谍,还是无面者?”

最后一个词几乎用尽他全身的力气,实在是“无面者”这个词代表的意义太过可怖。

“还没找到多莉亚的尸体?”丹妮皱眉道。

她这句话等于承认了刺客的身份,乔拉长长呼出一口气,喃喃道:“我本以为吉斯奴隶主已经腐朽,没想到他们这么有魄力。

陛下,这一战还没有结束,我们要拿下弥林和凯渊,那群吉斯人太有钱了。”

小队长看看乔拉,又看看丹妮,说道:“陛下,金字塔内几乎来了一遍大扫除,没发现多莉亚小姐。”

“那个那个宠物狗叫‘小叮当’的无垢者,把他叫来。”丹妮想了想说道。

“您是说驻守宫殿北门的铁头?”小队长问。

“他叫铁头?”这充满乡土气息的名字让丹妮心里一阵吐槽,“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下午进门时,他的狗曾向我狂吠。”

“喔,他就是铁头,我这就喊他上来。”小队长点头道。

丹妮不知道铁头的名字,但与他和他的狗见过不下十次,都是一面之缘,没交流过,但之前那条土狗从没向她龇过牙,今天却意外地暴躁,像是遇到极度憎恨的敌人一般。

开始她还以为今天刚杀了人,身上染上不少血腥气,土狗被杀气刺激到了。

现在想来,那条狗压根不是在针对她,“多莉亚”就在她身侧,土狗察觉到她刺客的身份,丹妮与小无垢者都误会那条敏锐的小狗了。

“陛下,您您没事吧?”片刻工夫小无垢者便牵着那条灰皮狗小跑过来。

第一次看到丹妮沐浴烈焰的小孩被震惊得瞠目结舌,而他的灰皮狗也老老实实缩在腿边,也不知是不是被趴在一边的三条龙给吓的。

唔,魂击结束,大黑灵魂归位,没多久便从海中挣扎着飞了起来。

也因为看到大黑没大碍,莫尔蒙才继续留在城墙继续指挥战斗,直到天色暗下来,最后一艘敌舰也消失在视野范围内。

“我没事,你叫铁头是吧?”丹妮笑着道。

“是的,小人叫铁头。”

“你的小狗,小叮当,今天我回来之前,可曾见过多莉亚?”

“没有,宫殿北大门的守卫按照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间段轮流值班,我年纪小,队长没让我值夜班,这几天都是中午过来,天黑后下班。”

“多莉亚上午便在一层大厅看市民打官司,中午与我一起吃的饭,下午也没回顶层宫殿。“弥桑黛立刻说道。

“那铁头你上次见多莉亚是什么时候?”丹妮又问。

铁头不假思索地答道:“前天傍晚,多莉亚姐姐与我一起坐在石阶上喂小叮当,她之前可喜欢小叮当了。”

“前天我离开的那天。”丹妮凝眉思索,木柴在她身边“哔啵”作响,夜幕下,橘红色火苗像小精灵一般亲吻她的脸颊,银金色发丝随着火浪有节奏的舞动。

美丽,神秘,宛若火焰女神。

“金库查看过吗?”丹妮问道。

她突然想到,多莉亚掌管金库的钥匙,如果无面者取代了多莉亚,肯定也拿到她的钥匙。

“检查过。”小队长道。

“哼,你们确定翻找过金币湖?”丹妮淡淡道。

“这”

“再去找找。对了,带上铁头和他的小叮当。”

丹妮收缴了奴隶主一千多万金龙,金龙是维斯特洛的币值,奴隶湾都用辉币。也即是说,女王的金库里藏有超过四千万枚金辉币。

银辉币的数目更超过五亿枚,铜币没资格进女王的宝库。

没有仔细数过,只通过称重估算出来的。

几乎堆成一片金银湖泊,不仅可以在其中游泳,甚至能弄一艘小舟在湖面划船。

“找到了,陛下,多莉亚小姐果然被埋在金币里。”

只过去一刻钟,两个无垢者抬着一具还在缓缓抽动的尸体来到火堆前。

“呜呜呜,多莉亚姐姐,你不要死。”铁头拉着多莉亚的手嚎哭,小叮当也在一边焦躁地转圈,嘴里发出悲伤的呜鸣声。

“多莉亚”

多莉亚还没死透,从她额头到脖子,缠绕一层白布,只有两颗鼻孔漏了出来,丝丝猩红浸透棉纱,散发一股淡淡的血腥与药物的怪味。

麻醉剂?镇痛药?消毒药?

丹妮几乎瞬间猜到无面者的目的:死尸会散发尸臭,金币也挡不住,而无面者不确定丹妮何时回来。

多莉亚胸口还在起伏,但气息急促,进气少,出气多。

“把她抬过来。”火堆中的丹妮流着泪向无垢者招手。

泪珠儿刚滑落脸颊,便很快在橘红火苗中蒸发。

“也许还能救下来。”乔拉迟疑道。

“救不了,她让她早点解脱吧。”丹妮悲伤地说。

“也许可以让多莉亚告诉——”

“不用了。”丹妮挥手打断他的话。

通过强烈的外部刺激也许能让多莉亚回光返照一会儿,如此便能问出她被无面者俘获后的一下情况。

但不用问丹妮便能想到,无面者一定通过残酷手段从里斯侍女那得到大量与丹妮有关、与多莉亚自己有关的信息。

可这除了让多莉亚更痛苦又有什么意义?

她嘴唇上的皮都被剥掉

无垢者冒着肆意翻滚的火舌,将多莉亚放在丹妮双臂上,犹豫片刻,小队长还把自己的短剑拔出来放在多莉亚腹部。

“哔啵哔啵”里斯侍女的衣裙在火中燃烧,丹妮左手把多莉亚抱在怀里,右手握住短剑抵住她的咽喉。

“多莉亚,你”丹妮猛地转过头,短剑用力往前一送。

“嗤嗤嗤”鲜血飞落在碳火上,冒起一股焦臭的白烟。

丹妮看到一片五颜六色的灵质从多莉亚身上飘出,似乎在夜空中组成一个身影,在向她微笑招手,还在对她说:卡丽熙,保重,再见!

第140章 凡人皆有一死

“你没死?!”充满腐朽气息的阴暗石室内,失去面容的无面者不可置信道。

一个二十出头年轻女人,光头,左眼紫青色的左眼肿成个小馒头,眼窟窿里一坨滴淌黑色血液的破烂眼球,鼻梁、额头、脸颊、下巴都有青红创痕,嘴里的牙齿缺了几颗,说话还漏风。

无垢者没有虐待她,脸上的伤势都是昨天被丹妮用铁靴子砸出来的。

刺杀已经是昨日之事,此刻时间已来到海战后第二天的上午。

丹妮依稀可以看出对方原本的面容非常普通,肤色粗糙,苍白中带着些许蜡黄,就好像街市上所有困苦中麻木生活的妇人一样。

五官有着西方人特有的立体感,却并无特色,鼻梁不挺不塌,嘴巴不大不小,眼睛不大不小,眉毛不粗也不细。

方形的大众化脸颊,完好的右眼为淡蓝色,与多莉亚的美丽似大海的深蓝色不一样。

“你后心中了某人一剑,即便刺的不深,但毒素肯定进入心脏。蛇蜥与蝎尾兽的混毒,还经过血巫术加持,最健壮的角斗士也只需刺破皮肤便会在一盏茶内毙命。”

“你如何活下来的?”女刺客瞪圆独眼,仔细打量对面换上一系紫色纱裙的丹妮。

鬓发编成小辫子将银发绑在脑后,露出饱满的额头,小巧的心形脸蛋,皮肤红润,眼神锐利,一点儿也不像中毒将死的模样。

“你不知道它?”丹妮摊开右手,将一颗紫色水晶递到对方眼前。

“什么东西?”刺客问。

“哼,看来无面者也不过如此,连最基本的情报都没搜集清楚。”丹妮冷笑连连。

“你——”刺客先是勃然大怒,但立即又恢复平静,像和尚念“阿弥陀佛”一样,垂眸轻声念道:“valarmorghulis”

丹妮眼中闪过一道精光:果然是无面者,她承认了。

好一会儿,女无面者又抬起头,缓缓问道:“某人忽视了什么?”

“离开魁尔斯前,十三巨子之一的札罗阁下送了我一件魔力紫水晶项圈,可以避毒。后来我将魔法水晶从项圈上撬下来,打造成了发夹,一直戴在头顶。

刚开始我的确中毒了,但魔力紫水晶虽没札罗阁下所说的那么神异,却也在一点点将我体内的毒素从伤口逼出。”丹妮淡淡道。

“不可能!”女刺客又激动起来,“只有功力高深的红神祭祀才能打造避毒水晶,而且必须通过预言自己未来一日将会遇到的毒素,提前做好相应的解毒药剂,或者魔法。

魔力水晶避毒的故事被人误解,并夸大的无数倍,它压根不可能防御所有毒素。

魁尔斯人送你魔力紫水晶的事我早就知道,但即便它真是魔力水晶,你也不是红神祭祀,否则你早该预言到今日的刺杀,我压根伤不到你。”

原来是这样,难怪这颗破水晶一点儿效果也没有,丹妮心里又骂了渣罗一万遍。

亏她这几天还一直戴在头上。

无论蛇蜥毒和蝎尾兽毒也多么恐怖,它们都是生物毒。

说白了,就是一种蛋白质,任何蛋白质遇到八九百度的高温也得丧失活性。

丹妮体内的细胞、神经元、脊髓、牙齿、红细胞、白细胞,甚至血液中的氨基酸、葡萄糖,等等对人体有利物质可以抗高温,但对人体不利的东西便该咋样便咋样。

所以,她常常通过火烤杀菌除螨,祛死皮、老茧。

除了美容功效,还能辅助消化,增加细胞活性与营养吸收。

温度越高,分子活性越大嘛,非常科学!

当体温升高到两百度,那啥蛇蜥毒、蝎尾兽混毒便由蛋白质分解成氨基酸,被丹妮消化吸收了。

但她不会这样对女刺客说,当时在场的无垢者也被下令封口。

让敌人对她下毒,总比想出断头、挖心之类的绝杀局要好。

“不管你信不信,我的魔力水晶真有避毒效果,札罗本人也靠它躲过魁尔斯王族的多次暗杀。”丹妮淡淡道。

也不等对方再说什么,她解释过后便收起紫水晶,问道:“是谁雇佣你的?”

“你以为某人会知道?”女刺客讥讽道。

“作为无面者,你连雇主都不知道?”丹妮不信道。

“哼,龙之母也在布拉佛斯住过几年,难道以为黑白之院只有一名无垢者?”刺客冷笑。

毫无疑问,作为这个世界第一杀手组织,还面向全世界人民正大光明地开门做生意,无面者最起码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做靠山,并且本身也必是一个极其严密的组织。

女刺客很有可能说了真话,她只执行任务的工具,不会知道谁是雇主,以及为何要杀当事人。

就像《权游》中的艾莉亚·史塔克。

“你叫什么名字?”丹妮换了个问题。

“某人之前叫‘多莉亚’,现在乃‘无名之人’。”女刺客露出诡异的笑容。

丹妮眼神一厉,冷冷道:“那么,你有没有过一个叫‘凯蒂大妈’的名字?”

“咯咯咯,居住在临海街的胖厨娘?”无面者低声诡笑起来,“没错,某人也是凯蒂大妈。”

一个陌生人绝对无法接近多莉亚,所以昨晚丹妮下令对金字塔内所有员工进行排查,结果发现一名叫凯蒂的胖厨娘失联。

很显然,无面者先潜入阿斯塔波城,找机会取代了厨娘凯蒂,等接触到多莉亚后,凯蒂的身份便被抛弃。

至于说伪装厨娘在食物中下毒

就像很少有被刺客毒杀的皇帝一样,巴利斯坦也为丹妮建立了完善的饮食审核制度。

“你一个无面者,怎么还与其他人合作?”丹妮问道。

“合作?”女刺客裂开缺了几颗牙的丑陋嘴巴,讥笑道:“无面者没有伙伴,却可以借助任何人的力量来完成任务。”

不由得,丹妮想到二丫的‘老相好’贾昆,他曾经似乎也在君临失手被擒,与两个伙伴一起被关押在君临黑牢,但他的无面者身份并不为人所知,贾昆也只是借助两个恶棍掩护自己的真实目的。

“你知道自己在与谁合作吗?”

女刺客得意笑道:“你该去问那个人,问他知不知道自己的合作对象是某人,哈哈哈”

“那么,我宝库内的三颗龙蛋,攸伦只知道一颗,剩下两颗呢?”丹妮淡淡道。

最开始无垢者压根没发现龙蛋失窃,后来在丹妮的提醒下,他们又回到宝库,认真寻找埋在金币下的多莉亚,却惊恐发现女王的龙蛋竟也不见了。

刺客认真打量丹妮的脸色,奇怪道:“丢失了三颗龙蛋你竟这么平静?”

因为三颗蛋全是假的。

她之前孵龙留下的碎片一直没扔掉,在魁尔斯时遇到个卖假龙蛋的亚夏商贩后,便学着他的法子,又将三颗碎掉的石蛋粘合成完整的龙蛋,甚至连颜色都变了。

用来换无垢者的那颗黄铜色的龙蛋就是假蛋,连攸伦自己都没认出来。

刚开始,这件事三个没一点儿城府的侍女都不知情,因为丹妮不确定下一次会用来欺骗谁,或者什么时候卖掉骗钱。

侍女的临场反应可能会让她的诈骗大计露马脚。

可打下阿斯塔波后嗯,善主跌倒,丹妮吃饱。

她也用不着再拿假蛋骗钱了,三个没有的石蛋便被让侍女随意丢在金库,与那几十箱子宝石放在一起。

倒是那颗从攸伦那缴获的黄铜龙蛋,一直放在丹妮卧室,几乎每天都抱着它睡觉,等待它慢慢孵化。

多莉亚当然知道哪颗是假蛋,哪颗是真蛋,但很显然,里斯侍女并不傻,反而有点小聪明,生命的最后时刻还坑了无面者一次喔,不对,要龙蛋的一定是攸伦。

那家伙不仅对龙之号角不死心,连黄铜龙蛋也不想放弃。

也对,缚龙者幼龙,天生绝配嘛!

只可惜

丹妮心中冷笑,面上神情依旧淡淡,道:“三头龙我都控制不过来,再多几条野龙又有什么用?

而且孵龙的代价太大,必须以最亲近之人的灵魂,从夜之国度换取旧日死去之龙的英灵,就像我的黑龙,便是贝勒里恩转世。”

说到这,她不由露出怅然之色,哀伤地说道:“如果有选择,我宁可一条龙也不要。”

丹妮的表演感染了女无面者,她恍然道:“难怪你一直将龙蛋锁在箱子里不闻不问。龙蛋不是我的任务目标,全放在花圃里,与号角一起被那人取走了。”

“好了,你解答了我的疑问,我也告诉了你不少秘辛,现在你的价值只剩一点。”丹妮竖起食指,冷冷道:“说出无面者的秘密,我也许会饶你一命。”

“呵呵呵,凡人皆有一死!”女刺客闭上独眼,讥讽道。

“希望你能一直坚持下去,哈塔尔,好好伺候她。”

“啪、啪、啪!”铁塔般的壮汉从阴影中走出来,狞笑道:“女王陛下方向,这世上就没有恶魔之尾敲不开的嘴!”

丹妮没在无面者身上浪费太多时间,码头还有几千名水手等着招募呢!

昨晚吉斯舰队离开前,向聚集在码头区的水手释放了信号,几千人一窝蜂地往大海游了过去。

嗯,水手们之前落海后游到码头,并非想进攻阿斯塔波城,连人手一件武器都做不到,如何向六七米高的城墙发起攻击?

他们主要担心刚爬上友军战船,立马又遭到巨龙的燃烧弹攻击。

当然,他们也不愿想丹妮投降,天黑舰队离开时,便向大海中的船队游了过去。

吉斯人想的不错,夜晚天色暗沉,海船又在慢慢移动,巨型燃烧瓶导弹自然便失效了。

但丹妮对此早有安排,三条巨龙立即进行换装,几十个啤酒瓶大小的陶罐绑在一起,好似一串葡萄。

巨龙飞在五百米高空,隐约可以看到海面上海船,“葡萄弹”以天女散花的形式落向海面,总会有几瓶砸在船帆上,然后海船便趴窝了。

如此,吉斯舰队不仅没救回之前落海的水手,反而又损失了七八艘海船。

也怪吉斯人太贪心,黄昏时,黑龙坠海后,三条龙歇业了一段时间,那时候他们如果逃跑,能救回八成聚集在码头的水手。

但吉斯舰队不仅没离开,反而以为丹妮挂掉,开始靠近海岸对城墙发起最猛攻势,也因此,乔拉虽担心丹妮安危,却一直坚守了大半个小时才离开战场。

嗯,丹妮被烧了几分钟便恢复意识,三个龙敏锐察觉“妈妈”的情况,便在大黑的带领下,回码头继续当轰炸机去了。

第141章 焦急的贤主

收编敌方水手的工作并不难做,丹妮是龙之母,奴隶解放者,只要脑子没坑的奴隶水手一定愿意投降。

她只骑在大黑背上在码头众水手头顶飞了一圈,那一万多失去海船的船员全部投降。

有条件的投降。

奴隶允许被解放,但对非奴隶的船员,丹妮不能“逼民为匪”。

很显然,海船上不仅有卖苦力的划桨手与奴隶战士,还有船长、大副、二副等身份“高等”的自由民,他们并非奴隶,多数人家境还很不错,自然不愿跟着丹妮干“造反”这种杀头的买卖。

嗯,有钱人便有资格接受教育,受过教育的人起码有点大局观。

与玫瑰团的北境后裔一样,那些经验丰富的高级船员都认为,丹妮废除奴隶制是与整个世界作对。

个人对抗世界注定没有好下场。

所以,他们要求丹妮按照传统,允许他们用钱赎身。

丹妮虽然爱惜那些精英海员的才干,却也明白强扭的瓜不甜,便一口答应下来:赎身可以,但你们毕竟犯了法,所有人都必须为阿斯塔波城屯田五年。

当然,贵族与普通海员的赎金不相同,他们得到的待遇也不一样。

嗯,伙食与住宿环境会好一点。

丹妮没狮子大开口,只按照传统为每个不愿投靠她的俘虏定价。

她甚至没有区别对待那些吉斯人,都一个待遇。

丹妮如此宽宏大量,水手们立马举手投降了。

唔,那些人肯定不知道,秋季快结束,长夜马上就要来了。

一共收编八千壮年奴隶兵,剩下三千多真正的水手成了屯田苦力。

上午处理完那群水手,下午丹妮便带着骑着大黑,带领五千步兵回到白杨坡,焚烧一万多吉斯联军的战死战士的尸体后,第二天她便开始大规模整顿出征的军队。

两万民伕与民兵混合的辎重队,五千无垢者,一万步、骑、弓混合的自由之翼,七万奴隶战士中挑选出的一万五千女王近卫军。

丹妮授予女王近卫军黄底白龙旗,正式成为一只新的军队。

嗯,这里丹妮动用了天朝帝王心术,故意将不同城邦的新自由民分裂成不同部队,以免军势越来越强的自由民卫队权势过大。

“恶龙之母正在整顿军备,马上就要率领20万大军进攻凯渊啦!”

只一晚上的功夫,渊凯城的贤主大人们便知道了这个可怕的消息。

黑色的信鸦带去黑色的消息。

没办法,俘虏了几千名为吉斯联军服务的商贩、技女,里面肯定有凯渊城的探子,或者为了金辉币而向凯渊报信的商人。

“是真的吗?”

“消息确定吗?”

“哎,十几只信鸦带来的消息一摸一样,错不了啦!那女人还写了一篇檄文让商人传递到世界各地,《告世界人民之凯渊贤主七重罪》。”

“该死,又来这一套,去年攻打阿斯塔波,她也写了《七大恨》,看来这次真要与我们死磕到底了。”

“唉,二十万大军,而我们又没时间重新招募佣兵为何她不去死?奴隶贸易是世界大航海贸易的根基,连魁尔斯和瓦兰提斯人都想杀她,她为何就不干脆点被刺客杀掉呢?老天不开眼啊!”

“是啊,上苍不公,诸神无眼。我们这般与世无争,只老老实实待在奴隶湾,本本分分做生意,重复着千万年的朴实无华的生活,诚信待人,为整个世界提供优质服务,那个女人为何要来招惹我们这群老实人呢?!”

“说来说去,还是魁尔斯的遗憾客不顶用,都潜入大金字塔了,连龙蛋都偷到了手,恁是没弄死那女人,白白害我们损失了三十多条大海船。”

“我们该找个更专业点的刺客,干脆点,大家凑份子,去雇佣无面者吧。”

“嘶无面者?那要好几千万金辉币吧?”

“按照现在的形式,不低于两千万,估计是有史以来最昂贵的价格。不过叫上弥林的伟主,每人一百万金辉币便足够了。”

“远水解不了近渴,无面者可以雇佣,但必须打退这波进攻。我倒是很疑惑,阿斯塔波即便打败我们的联军,可他们难道没损失?难道不需要修整?”

大金字塔顶层宫殿内,围坐在圆桌边的贤主们面带惊慌地相互讨论。

“咚咚咚!”

首席大贤主敲了敲桌面,打断众人声音越来越高的争吵,干瘦的老脸上满是严肃,眼神锐利扫视会议桌下方的黄丝披风将军,问:“扎卡罗将军,对方号称20万,实际有多少人?”

大贤主来自达兹纳克家族,穿着最高贵的黄水晶流苏托卡长袍,年近五十,面露干瘦却充满威严。

为了掩盖发量稀少的前额,黑红直立头发前倾,有点飞机头的样子。

“穆里尼奥贤主阁下,那个女人至少有五万大军。”挺着个大肚子的吉斯将军说道。

“五万”大贤主黑色眸子微微眯起,轻轻敲击桌面,好一会儿,说道:“凯渊比阿斯塔波要小,但城墙更高、更坚固,如果我们有一万守军,能否抵挡对方攻击?”

“贤主阁下,正常情况下,凯渊城10米高的城墙——特别是我们背靠大海,有海运保证物资——五千精锐便能阻挡十万大军十年,可那女人有三条恶龙”胖将军迟疑着说。

“不需要十年,半年内我们便能找来无面者结果了她。”穆里尼奥淡淡道。

“您真打算雇佣无面者?我们都知道,黑白之院身后有铁金库和海王宫的影子,布拉佛斯人一定会趁机提出一连串的政治要求。”将军震惊道。

“那群布拉佛斯人只会通过金融干涉他国财政,而我们奴隶湾只有奴隶贸易,没有金融。”

“那么”胖将军咬咬牙,道:“我需要更多的士兵,还需要无限量的射龙弩,最好堆满城墙。”

“可以,”大贤主干枯的嘴唇裂开一丝笑容,“我们有80多艘战船,500多条大海船,半个月日内便可将弥林的军队和弩箭全部运到凯渊。”

“弥林的伟主会答应?”有贤主不确定问道。

“一定会,唇亡齿寒的道理,我相信伟主大人们不会不明白。而且战场放在凯渊,被战火摧残的也只是凯渊,弥林人在平静祥和中安享胜利的果实,何乐而不为呢?”

凯渊有阿斯塔波方面的间谍,没过两天,丹妮接到信鸦传来的信息:弥林伟主和凯渊贤主聚兵一处,将与邪恶的龙之母决战凯渊。

此时丹妮正整顿军备即将率军出发,五万大军,十数万牛马,无论战马或者驮马,每人都分到两匹马,没马便用牛,或者骡子、驴子代替,总之每名军人至少两头坐骑,

五万大军,十数万牲口,携带半个月口粮,以每日50公里的速度,在十日内突袭阿斯塔波——这是丹妮之前的计划。

“我们怕是不能在短时间内打下凯渊了。”白胡子面色凝重道。

再次换上一身戎装的丹妮恶狠狠道:“那就围城,让三条龙日夜不间断地轰炸凯渊城墙,我看他们能坚持多久。”

“只怕首先坚持不住的反而会是我们。”琼恩·波顿凝眉道。

“喔,怎么说?”丹妮看着他问道。

“我担心对方会坚壁清野。”近卫军统领缓缓说道。

嗯,丹妮没有食言而肥,新组建的近卫军,其骨干全是玫瑰佣兵团成员,曾经的玫瑰团团长被理所当然地推举为统领。

八百精英佣兵充当一万五千奴隶兵的骨架,几乎在几天内形成可战之力。

这并不夸张,维斯特洛七国正规军,也只按照一比一百的比例,一两百个骑士带领一两万刚放下锄头的农夫而已。

简单来说,这是一个比烂的世界,大家都非常烂,只看谁比较不那么烂。

大概是这种情况:奴隶士兵<领主家的农夫<有一定作战经验的新自由民<排名前三十的佣兵<无垢者<有信仰并受过完整教育的骑士团

故而丹妮才让新成立的近卫军随她出征。

至于说近卫军会不会被玫瑰团、被琼恩·波顿控制?

毫无疑问,肯定会。

但丹妮故意的,除了平衡越来越强大的新自由民势力,更主要还是为被解放的奴隶带领新的、比较先进的制度——汉化版的维斯特洛骑士制度。

此时阿斯塔波施行的其实是有利于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但随着凯渊、弥林,甚至整个奴隶湾被丹妮拿下,更具有“活力”的分封制一定会出现。

——维斯特洛的封建领主能维系八千多年,与天朝古代三百年一轮回的王朝相比,简直太有“活力”啦!

嗯,活力,活着的力量。论治理国家,分封制远不如大天朝的中央集权制度。

丹妮不会全盘复制天朝王朝的制度,即便中央集权能为两三代人带来这个世界前所未有的“丹妮盛世”。

因为她是君王而非平民,有丹妮一世的盛世,便一定会迎来‘丹妮n世之末代帝王’。

简单来说,她只让自家统治万万年,至于国家烂不烂,她在意,但更在意自己后人会不会被满门抄斩。

而且,国家再烂,她的后代还是君王。

分封制还有一个好处,封臣往往对封君比较忠诚,远比大将军、大司马、刺史对皇帝忠诚度更高。

比如,史塔克当了八千年的北境之王。

北境之王自己只有少量直属部队,大部分军队的来自手下领主,就像此时的丹妮和琼恩·波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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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坚壁清野

放在天朝古代乱世中,琼恩获得近卫军统领职位后,说不得就会野心大生,要造丹妮皇帝的反。

但在这个世界,琼恩的那么做的可能极小,而且他也做不到,因为他也只有少量直属部队,他麾下的近卫军小统领,也是丹妮麾下的直属封臣。

举个例子,罗柏带着骑兵去突袭詹姆,北境步兵交给卢斯波顿统领了。

眼见罗柏作死,北境要打输这场战争,卢斯·波顿便起了反叛之心。

可他虽为步兵统领,步兵却由十几家贵族组成,波顿想造反却无法控制麾下贵族统领,其他贵族与他职位不同,身份却一样——都是北境之王的直属封臣。

于是,波顿只能通过小手段,将其它贵族的士兵送给泰温杀,最后北境步兵只剩他一家。

如此,他才能反叛成功。

至于说其他玫瑰团成员对琼恩·波顿的忠诚他们之间不存在效忠关系,佣兵团团长是选举出来的,而非世袭。

莱拉·安柏,布鲁斯·韦恩,赫曼·陶哈的父辈都当过玫瑰团团长。

事实上,上一代玫瑰团团长是布鲁斯的老爹,琼恩那个喜欢乱搞、搞得儿子老爹是谁都不知道的老妈,连小队长的职位都没有,就一拖油瓶的普通团员。

玫瑰团诸人也许会抱团取暖,却绝不会为了其中一人背叛自己宣誓效忠的封君,丹妮。

除非坦格利安家族的“疯血”发作,丹妮像“疯王”伊里斯那样闹得天怒人怨。

说了分封制那么多好处,可丹妮也不会照搬维斯特洛的制度,她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

好吧,扯远了,连渊凯都没拿下,现在便遥想“丹妮大帝”,有些为时过早。

就在丹妮犹豫着,该打突袭战,立刻率领五万大军奔驰凯渊,还是征集民伕运粮,老老实实打个常规围城战时,当晚便又有消息从凯渊传来

丹妮将羊皮信纸递给琼恩,叹道:“你猜对了,凯渊大贤主下令坚壁清野。凯渊平原上的庄园主正在向凯渊城集聚,平原上的粮食、牛马尽量迁入城内,带不走的就地焚烧,田地里的小麦、玉米等作物也全部烧掉,水井或封闭,或投毒”

“这”琼恩面色难看道:“如果我们突袭失败,即便不会全军倾覆,这次北伐解放战争也得失败而归。”

“陛下,我们军力占优,不如跟那群奴隶主堂堂正正打一场。可以将那批新解放的奴隶征调为民伕,帮我们运送粮食,不会影响阿斯塔波的工农业生产。”巴利斯坦凝重道。

吉斯联军的奴隶军团和商人的奴隶运输队,一共为丹妮提供了近七万奴隶,选择其中精锐,组成一万五千人近卫军。

剩下的新自由民则会获得阿斯塔波户口,有手艺的成为城里人,没法在城里创业的便每人三十亩地,去蠕虫河平原当农民。

丹妮绣眉簇起,她知道“长夜”即将到来,现在努力搞生产才是王道。

她不能将全部力量投入战争,更不允许北伐突袭战打成持久战。

盯着地图上凯渊的位置苦思冥想了好一会儿,突然丹妮灵光一闪,大笑道:“天呐,我傻呀,何不学田忌!”

“田忌”用汉语说的,地图桌附近的军将听得一头雾水。

“陛下,你在说什么?”红发女骑士莱拉·安柏问道。

“计划不变,今日早些休息,明早全军北伐。”丹妮一挥手,豪气干云道。

“只携带半个月的粮食?”疤背西蒙皱眉道:“难道陛下有把握短时间内解决战斗?”

丹妮神情得意,在地图上的某个位置点了点,“嘿嘿,我的计划是这样的”

第二天傍晚,金色的晚霞将古老的渊凯城染成与血红色,好似预示着即将到来的血与火。

不过大金字塔顶层宫殿里却一片欢声笑语,贤主大人们心情很好,都为收到的消息欢欣鼓舞:恶龙之母竟轻敌冒进,五万人携带半个月的口粮,长途奔袭600公里之外的坚固城池。

“哈哈哈,那个女人到底是年轻,经验不足啊!”格拉兹旦·莫·厄拉兹畅快大笑,似乎已经从几天前惨败中缓过气来。

唔,当初吉斯联盟一共去了7位渊凯贤主,3位弥林伟主,十位身份高贵的大奴隶主,只有北大营的三个贤主和一个伟主逃了出来。

这个渊凯格拉兹旦的运气,比阿斯塔波那个要好,联军部队全军覆没,作为全军统帅,他竟全须全尾活了下来。

而且身体精瘦结实,体力特别好,另外两名贤主还在半路上,他却一路不惜马力,跑死了四匹马,三天时间便跨越600公里的距离,逃回渊凯城。

在家修整一天,第二天便毫无愧色地来参加贤主联席会议。

“经验不足?”一个金色流苏的黄丝绸托卡的胖子,用黄色眼珠轻蔑瞥了越发消瘦黝黑的格拉兹旦一眼,嘲讽道:“请问我们的联军统帅阁下,如何就被一个没经验的女人打得只身一人逃回来?你之前可把我们半年来准备的五万大军全带走了啊!”

胖子并没坐在圆桌边,他一个人坐在巨大的马赛克彩色玻璃窗边,沐浴着五颜六色的霞光,好似没骨头的一块大肥肉摊在一张两米宽的巨大竹椅上。

距离最近的贤主也有四五米远,即便如此,靠近他的贤主也面色难看,一直用手帕捂着鼻子,似乎胖子身上有让他们难以忍受的气味。

“这并非我的过错,她有龙,战马听到巨龙吼叫就腿软,龙在野战中几乎无敌,无论谁取代我的位置都一个结果。”格拉兹旦争辩道。

胖子撇撇嘴,环视周围人一圈,淡淡道:“所以我当初就说了,没必要主动去招惹她,让她安安稳稳待在阿斯塔波,我们继续过自己的小日子,大家和平相处不好——”

“嗤嗤——”醉人的声响来自胖子的臀部,随之而来还有一股鲜浓的腐败气息弥漫全场。。

胖子面包似的肥脸涨红,附近几个贤主捂着鼻子,难以忍受地起身向远处小跑过去。

呃,胖子说着说着就大便失禁,喷了出来。

其他贤主虽或者逃离坐席,或者面色难看地捂鼻扇风,却没人露出惊奇之色,显然胖子也不是第一次在大庭广众之下干这事了。

“抱歉啊,各位老兄弟,老毛病啦!”胖子尬笑道。

“亚赞,如果不是你脑子灵活,而且还是渊凯首富,可以为抵抗恶龙之母的事业做出巨大贡献,我压根不会允许你来污染我的宫殿。

所以,你即便要憋不住,从下面拉屎,但也要管住上面的嘴巴,别喷出比你裤裆里的屎还臭的废话。”大贤主穆里尼奥冷冷道。

胖子臀部还在“窸窸窣窣”,立即便有几个奴仆过来将他身体抬起,两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俯身为他擦洗

听得大贤主的话,亚赞一边享受仆从服侍,一边大咧咧道:“穆里尼奥,我的智慧让我说出智慧之语,你没有同样的智慧,所以听不进去我的话,叫我来也是白费功夫。

如果需要分摊军费,或者请无面者的花销,直接找我的管家即可,没必要耽误我的时间。”

大贤主眼中闪过一道寒芒,冷冷道:“很好,你明天不用来了,夸格兹家族在渊凯大平原上的庄园也由联盟接管。”

“你要我家庄园干什么?”刚疑惑问了一句,亚赞·佐·夸格兹便面色狂变,不可置信道:“你真要做那么绝?龙之母只要求解放奴隶,又非对吉斯人赶尽杀绝,何必呢?”

“呵呵,没了奴隶,谁来帮你舔干净屎门?”格拉兹旦嘲笑道。

“你——”亚赞恨恨瞪了他一眼,对身后的仆人道:“我们回去,这里不是活人待的地方,一屋子鬼魂。”

大贤主脸立即黑了下来,其他贤主也低声咒骂夸格兹全家老小,可也有憨人疑惑问身边同伴:“那头屎猪什么意思?”

大贤主眼神阴冷地扫了他一眼,残酷地说道:“今天的议题,如何最大限度的坚壁清野!”

距离丹妮遇刺后半个月,时近黄昏,太阳像被人砍了一刀的野兽,摇晃着沉下地平线,在广袤的野原洒满亮红的鲜血。

凯渊城外200公里,大道边,红色野玫瑰的刺茎在轻轻颤动,红心处的蟋蟀突然停止吮吸花蜜的芬甜,额角两个触须轻轻抖动,似乎在侧耳静听

没一会儿,蟋蟀触电了似的,猛地从一蹬大腿,在半空划过一道弧形,从花朵上落到地面,接着又飞快向石缝间钻去。

刚开始好似从远方传来隐约的擂鼓声,渐渐的,大地在震颤,一片黄色土龙自远方咆哮而来。

“轰隆隆”

一匹健壮的银马奔驰如风,肆无忌惮地在大道上狂奔,马蹄带起一阵阵黄色尘土。

马背上的铁甲女骑士大红色的披风在激烈的气浪中猎猎作响,好似一面旗帜,激励着身后五万铁骑。

五万骑兵,十万匹牛马,是这片大地从未出现过的强大军队,地面在轰鸣,带起一片绵延数公里的漫天黄土。

田野上的花草在就像贤主大人们心,在马蹄声中颤抖。

“嘶嘎——”

“嘶嘎——”

“嘶嘎——”

三条经过战火洗礼显得越发壮硕的巨龙在高空盘旋,张狂地彰显自己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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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龙的第n种用法

“陛下,天色已晚。前方探马查明,一里地外有供旅客使用的水井,三里外还有一片湖泊,我们可以在此扎营。”高大黑色骏马上的巴利斯坦大声向身边的女王喊道。

作为骑兵箭头的丹妮又奔跑了三公里才减缓马速,在狭长湖泊边缓缓停下,猛地一抬右手,大喝:“停!”

一令即出,万军立从!

片刻功夫,身后五万骑马战士,和另外五万匹缰绳拴在骑兵马鞍上、马背上托着干瘪小麦麻袋的战马一齐停下。

“就地扎营,白旗军修建营寨。”

灰虫子打马出列,应诺道:“是。”

以黑龙视角眺望一望无际田野,丹妮又道:“自由之翼带牛马四散放牧。”

“是!”疤背西蒙与胖子莫罗诺一起应诺。

“近卫军列队在林子西南方守着,三条龙将从东北方向驱赶猎物。”丹妮瞥了眼已经飞向西边山脉的绿龙与白龙,笑着说道。

“遵命!”琼恩神色敬畏地看着丹妮应道。

“黄旗军统领,阿戈,塔科。”丹妮喊道。

“卡丽熙。”

“陛下。”

阿戈和一个黑人一起站出来。

“两万民兵一分为二,一万人搭建营帐与灶炉,一万人去海边捡鱼。”丹妮古怪道。

“是。”

“嘶嘎——”

“唧唧吱吱吼吼”

三条龙在几乎贴着树梢,分三个方向在东方密林上空吼叫,时不时还喷一口火,林子里的野猪、麋鹿、獐子、老鼠、兔子,甚至老虎与野牛,发了疯一般混在一起,向前盲目逃窜。

“轰隆隆”

千万只动物奔跑的声音越来越大,林外列阵等候的士兵紧张握紧手中盾牌,双眼瞬也不瞬地盯着前方。

“弓箭手,上弦!”红发莱拉爵士大声咆哮。

“轰隆隆”

山羊与野狼组队的混合兽群如海浪一般冲出树林,向着前排的盾牌手迎面扑去。

“射——”

“嗖嗖嗖”

万箭齐发,各类动物的哀嚎声响起一片。

莱拉笑着对身边的大胡子布鲁斯说道:“大丰收呢,熏干了可以吃好几天,陛下这种搜集军粮的法子太棒了。”

“巨龙驱赶森林动物,陛下怎么想到的?”看着长枪兵捅死一直跃过盾牌的黄皮猛虎,布鲁斯感慨万千。

怎么想到?

丹妮见过太多次大黑他们捕猎的场景,一进入森林,吼两嗓子,群兽狂奔,然后俯冲而下,一口龙炎喷向体型最庞大的野牛。

“别说森林中的猎物了,你看”莱拉指着向大海方向飞去的三条龙,笑着道:“龙还能潜入大海寻找并驱赶鱼群,今晚有鲜鱼汤喝了。”

也的确,天黑前,在一万民伕欢呼声中,一片银白色的鱼浪划破海面,跃上前滩宽广的沙地上。

然后他们举着弯刀、短剑、缺口长剑、斧头等乱七八糟的武器冲向海滩,捡起还在蹦跳的鳕鱼、金枪鱼剁掉脑袋和尾部,就着海水洗干净内脏,把大块躯干放入竹篓里,接着又去捡下一条

没错,对鱼头和鱼尾,那些民伕直接就扔了,奢侈的很。

不过也有民伕会搜集一些鱼泡、鱼籽、大个鱼头,这是为女王陛下准备的。

毫无疑问,无论清蒸鱼头,或者火龙椒爆炒鱼泡,又或者牛骨汤炖鱼籽,都比单纯的烤鱼肉好吃百倍,也更有营养。

丹妮曾经多次向自家小弟推广美味的天朝美食,他们也并非觉得味道不好,主要因为制作过程太麻烦。

作为女王,丹妮有专门的厨师为她精加工食材,可那些民伕忙了一天,累都快累死了,几乎躺下就能睡着,哪里有心思搞繁琐的清蒸鱼头,或者等几个小时,就为了熬出牛骨浓香?

要不是丹妮告诉他们,吃骨髓可以强身健体,还教了一种用刀剑劈开筒子骨的法子,那些人啃完肉便将手腕粗的野牛腿骨扔了。

是夜。

木头宫殿中央的篝火映得丹妮脸颊红彤彤的,可她看向手中信笺的眼神锐利无比,充满杀气。

“渊凯决定坚壁清野。”她冷冷道。

巴利斯坦疑惑道:“我们早已考虑到那种情况。”

丹妮眼神阴冷:“最彻底的坚壁清野,大贤主穆里尼奥下令,尽可能地将庄园内的粮食转移到凯渊城金字塔内,还要焚烧麦田、橄榄林,和带不走的粮食。

焚烧粮食,破坏水源,我们早已想到。

但那位大贤主还鼓励奴隶主清洗的‘不稳定因子’——屠杀庄园内的奴隶,避免他们向我投靠。”

信笺在地图桌周围将领手中专递,每个看到羊皮纸上内容之人皆嘴唇紧抿,神色沉重。

最后琼恩打破沉寂,叹道:“总算也有一条好消息,吉斯联盟的舰队将在明天,把弥林城两千雇佣兵、一万黄丝披风、一万角斗士奴隶、数百架射龙弩、火油等,全部运送到凯渊。”

“怎么那么多黄丝披风?我记得两个月前,弥林还只有两千黄丝披风维持秩序。”近卫军大队长赫曼·陶哈骑士疑惑道。

琼恩叹道:“肯定是新招募的,奴隶湾三座城邦,弥林位置最好,有海运,有联通拉札人的河运,还背靠多斯拉克海

弥林可算奴隶湾的首府,城市面积最大,吉斯贵族最多,吉斯族人口也最庞大,差不多有15万。”

“呵呵呵,十五比一,弥林青壮年吉斯人几乎都去了渊凯?”疤背西蒙傻笑道。

胖胖的莫罗诺骑士摸着自己的双下巴,疑惑不解道:“为何没有铁军团?连弥林都拼命了,新吉斯的铁军团为何没出动?”

“新吉斯的铁军团呢?它可是我们的王牌主力,为何没来?”翌日清晨,渊凯码头,大贤主看着铺满海面的舰队,面色铁青。

初生的太阳在碧蓝大海洒下一片细碎的金红鳞波,超过五百艘暗红、漆白、黑色、褐色油漆的海船撞破薄薄一层雾霾,为码头带来丝丝缕缕的欢快跳跃的金色阳光。

一种名为希望的东西随之而来,就像阳光洒满大地,填满城墙上、金字塔上观望之人的心田。

“看那,蓝白相间的叉尾旗帜,是风吹团!”

“风吹团可是西大陆最强佣兵团之一呢,有两千步骑混合的团员。”

“哇,好多黄丝披风,所有的弥林勇士都来保卫渊凯啦!”

普通吉斯人为到来的援兵欢欣鼓舞,也因为无边无际的白帆巨舰骄傲不已,恶龙之母似乎已不能再凭一个名字,便让小儿止啼,大人噤声,贤主色变。

但大贤主却异常愤怒,向舰队统领质问道:“弥林为我们带来一万名吉斯勇士,你们为何连一小队铁军团都没派来?”

四座吉斯人的城邦中,位于夏日之海的新吉斯拥有最强海军,所以吉斯联盟舰队统领为一名新吉斯舰长。

黑红直立短发的瘦个舰长没被大贤主咄咄逼人的气势吓到,不卑不亢道:“大贤主阁下,之前的联军共分海陆三路,弥林与渊凯联军由北向南,新吉斯铁军团第三联队一共2500名勇士渡过吉斯卡利海峡,从旧吉斯东岸北上蠕虫河平原。

渊凯到阿斯塔波有600公里,旧吉斯到蠕虫河平原也有差不多的路程,但穿越山林古道太艰难,那还是几千年前古吉斯帝国修建的驰道。

进去难,出去也难,他们现在还卡在蠕虫河尾端沼泽地里呢!”

“哼,堂堂一个联队竟被五百人挡住,这种丢尽古吉斯军团脸面的事我也知道,但新吉斯可有五支联队,必要时可以再动员十支,至少该派遣5000人来渊凯。”大贤主冷冷道。

舰队长不满道:“不止五百,敌方一共两千五百士兵,还占据关卡险要之地

也不知那女人为何那么警觉,第三联队的突袭行动似乎早被她发现了,还针对性地在狭长山谷上铺满火油和滚石。

铁军团每一位成员皆是血统高贵的鹰身女妖之子,多数人甚至具有伟大传奇英雄的姓氏。

每损失一名战士,便会在新吉斯议会引起极大震动,这次一下冤死六七百勇士,你还指望议会再派遣两支联队过来?”

新吉斯的“铁军团”模仿自历史辉煌的旧吉斯帝国军团,新吉斯岛上的男性自由公民皆需要进入军中服役三年,训练和装备都与无垢者相似。

或者说,无垢者也是仿照吉斯帝国军团打造的。

服役士兵中最精锐的战士可以选择成为职业军人,也即是加入铁军团。

新吉斯能在海盗横行的黄金水道站住脚,毫无疑问,铁军团真的非常铁,可能并不比无垢者差。

第一次“反龙母战役”,新吉斯也出了大力气,不仅派精锐舰队参战,还派遣一支联队偷入蠕虫河流域,想要一举摧毁丹妮的统治根基——肥沃土地上的庄园。

因为有信鸦快速而稳定地传送信息,按照原计划,三路大军几乎可以在同一时刻对阿斯塔波发动攻击。

即便海军与佣兵无法一次性打下阿斯塔波——吉斯人不傻,充分考虑到8600名强大无垢者的力量——铁军团也能肆意纵横在蠕虫河平原,焚烧丹妮治下所有庄园和粮仓,新自由民奴隶也会被屠杀殆尽。

说实话,如果没有龙,吉斯人计划还真能成功。

丹妮一个刚来到奴隶湾的新人,如何能知道6000多年前的古吉斯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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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大贤主的智慧与气量

多亏丹妮一直鼓励三条龙自己外出捕猎,既减轻她的负担,又能锻炼龙的行动能力。

半年过去,阿斯塔波城附近山林的大型野兽越来越少,三条龙只得深入南方山林深处,有时甚至飞到东边的红色荒原。

半年前大黑的速度便达到150公里/小时,如今平均时速已超200公里,丹妮也时常借着大黑的眼睛观察这个原生态的奇幻世界,而且战争到来前夕,她常常在海面寻找吉斯人的舰队。

一个不小心,便从8000米高空看到红色盐碱地上一长排移动的黑色“小豆子”。

好似棋盘上的蚂蚁。

接着,屠夫爵士带领500战士、2000民伕,离开阿斯塔波,到几百公里外的山谷打埋伏去了。

通过仔细搜索,丹妮寻找到一处两面山坡陡峭的险要谷地,准备让异世界的“土鳖”见识一下《三国演义》中的高明兵法。

可惜她失望了,铁军团压根没傻傻地排成一条长龙直接穿过谷口,而是把联队分成五支大队,每队五百人,分批次行军。

幸好屠夫爵士也不傻,他知道只要让对方一支大队穿过谷口,自己这2500人只怕打不过。

所以他没搞什么拦腰斩断,第一支大队进入谷口后他们便发动了。

嗯,结果证明“三国兵法”还挺有用的。

山谷两头堵住,火油、柴草、滚石、檑木、弓箭一股脑往下扔,末了,还派士兵下去补刀,没损失一兵一卒,500铁军团便全军覆没。

被巨石堵在山谷外面的后支军团听着同胞凄厉悲号,几欲疯掉,然后他们冲动地对险要谷道发起冲锋。

碎镣爵士也是个狡诈的狠角色,为了刺激对方,还将五百惨死铁军团的头颅割下抛到谷口之外。

没得说,原本还劝阻士卒别冲动的联队长,也一阵怒火从钢门直冲天顶盖。

连续四五天,又阵亡两百将士,伤残之人更超过千人,而屠夫爵士才损失十几个士兵,百余民伕。

面对如此凄惨的战果,又收到联军被丹妮横扫的信笺,铁军团联队长火热的大脑终于冷却,沮丧地带着残兵败将往南边海岸撤离。

唔,打败铁军团后,屠夫爵士留下几百民兵在谷口修建永久驻地,自己立马带着麾下战士向渊凯赶来。

因为他担心女王将他的封地封在这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

呃,丹妮的确发信试探过碎镣爵士,问他愿不愿意成为‘旧吉斯伯爵’,帮女王驻守边疆?

说实话,丹妮真心没有亏待他,旧吉斯城邦虽瓦雷利亚人毁灭,土地上还撒满盐碱、硫磺和枯骨,但6000年过去,深耕一遍,土地还是能种地的。

旧吉斯可是吉斯帝国首都呢!

“贤主大人,我和您说实话吧,因为第三联队伤亡过半,几乎被打残,而你们五万大军又被龙之母横扫,议会对再次派遣铁军团之事异常谨慎,而且”

“而且什么?”大贤主面色难看道。

犹豫片刻,舰队长凑到大贤主耳边,低声道:“新吉斯再做第二手准备,龙与魔法!没错,我们打算派舰队随红色恶魔穿越烟海。”

“那个安达尔人海盗王,攸伦·葛雷乔伊?”大贤主一惊,“他真去过瓦雷利亚废墟?”

“刚开始我们也怀疑,毕竟自古以来,多少英雄豪杰都死在烟海。可龙蛋、号角、铠甲,这几天已经一一得到验证,特别是那支耗费我们三十条战船换来的龙之号角”

说到这,舰队长面露惊惧之色,声音越发低了,“我们亲自感受过,太可怕了,绝对是真正的瓦雷利亚龙王号角,只有最顶级的瓦雷利亚大贵族才拥有的魔法武器,缚龙者!”

大贤主脸上的怒气消失,惊疑道:“既然龙之号角是真的,为何不拿来控制那三条巨龙?”

“哎,那个安达尔人之前试过一次,绿龙和白龙可以控制,但黑龙黑龙不知为何竟可以抗拒号角的束缚力,上次便因为黑龙突然造反,让他夺取巨龙的计划功败垂成。

联军进攻阿斯塔波那一日,他的确有机会吹响号角,可白龙和绿龙还在挣扎的时候,黑龙便一发燃烧弹砸了过来所以你明白了?”舰队长无奈道。

“那,这次你把号角带过来了?守城战中可以用啊,我们的大金字塔完全不怕火烧弹。”大贤主惊喜道。

“没有。”舰队长遗憾摇头。

“为什么?”

“安达尔人海盗要完成探险、获得巨大丰收后,才把号角与控制号角的秘术教给我们。他还要领着我们去探险,现在还不能翻脸。”舰队长说完还对大贤主使了个“你了解?”的眼神。

大贤主当然了解,过河拆桥嘛!

现在河还没过,桥当然不能拆。

“唉,没有铁军团压阵,只能使用绝招了,这次渊凯可真要元气大伤啊!”大贤主回头看了眼沐浴在金红晨光中的渊凯,眼神阴冷道。

“嘶嘎——轰、轰、轰轰!”

突然间,天外传来一声恐怖嘶鸣,接着一条脸盆粗、二十米长的血红火柱从天而降,如同实质的火红剃刀,从三公里外的海面一路碾碎船帆、桅杆、甲板,以及上面的水手

破碎的木片与焦黑的残尸在火光中飞溅,一条直线上的战舰在龙炎中焚烧、爆裂,无数水手、士兵哭着喊着在火焰烈焰中挣扎,奔逃

清澈的蓝天下,碧波粼粼的海面升起十多道带着焦糊气息的浓黑烟柱,好似死神的焦枯手指,从海面伸出,直插天际。

城墙与金字塔上原本为庞大援军欢呼的吉斯民众震呆当场,记忆中的词汇在喉咙处打转。

“嗬嗬嗬“吉斯人嗓门发干,艰难呻吟道:“魔——龙——”

“魔龙来袭!快,快,弓箭手,射龙弩!”城头将军脸上肌肉扭曲,向着自己的士兵疯狂咆哮。

“嘶嘎——”大黑却在靠近码头后猛地拉高弧度,跃上500米的蓝天,快速在大贤主、吉斯将士、金字塔上吉斯人,甚至街头奴隶脸上留下一瞬恐怖黑影。

接着,大黑松开一只爪子,被他提着的棉被一样大的包袱解开一角。

“哗啦啦”

温暖的阳光下,满头纸片反射粼粼白光,晃花全城几十万人的眼,也迷惑了他们的心。

可很快,一名吉斯人捡起一片笔记本页面大小的雪白羊皮纸,就见标题鲜明:《龙之母告渊凯全体市民书》

“吾,丹妮莉丝一世,龙之母,奴隶解放者,告知尔等大小奴隶主,七日内20万大军将兵临城下,解放渊凯。

吾意在解除非人道之奴隶制,而非针对吉斯族人。

若愿开城投降,吾将依旧保留尔等统治渊凯之权利;若不甘失败,意要违背天道,负隅顽抗,吾也愿与吉斯军团来一场伟大而传奇的骑士之战。

然,吾有仁心,有骑士之礼,亦有君王之怒。

凡敢焚烧农作物之人,杀无赦;敢残害奴隶者,杀无赦;敢于水井投毒者,杀无赦。

君王一怒,血流漂杵,龙王一怒,烈火焚城。勿谓言之不预也!”

大黑在渊凯盘旋一圈,所到之处一片恐慌,也带来一片连绵不绝“嘣嘣嘣”的弓弦响动之声,无数泛着金属光泽的弩箭在他身下升起又落下。

“嘶嘎——”大黑告别是的嘶叫一声,便悠悠然向南方飞去,只留下满城恐惧的叫喊。

“龙——”大贤主眼角肌肉跳动,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看着黑龙渐渐消失在视线范围内,大贤主回过头,一字一顿,语气坚决道:“上次一共得到三颗龙蛋,渊凯要一颗!”

“这”舰队长迟疑着说,“额外得到两颗实属意外之喜,但其中一颗青铜龙蛋归了安达尔人,一颗白龙蛋被那个遗憾客拿去,只剩一颗金龙蛋,可我们新吉斯也需要龙啊!”

“半年多以前,魁尔斯王族便意外从亚夏商贩那淘到两颗龙蛋,如今还要分一颗,也不怕撑死吗?”大贤主不高兴道。

“我们也不确定那个遗憾客受雇于谁,也许是王族,也许是十三巨子,也许是碧玺兄弟会,也许也许那个遗憾客压根没将龙蛋交给雇主,古老的杀手组织肯定也想培养一条龙,谁不想要龙呢?

据说那女人成功从石蛋中孵出龙的消息传到亚夏后,化石龙蛋的价格猛然上涨一百倍,一千倍其实,自由城邦和维斯特洛某些大贵族也在暗中搜集龙蛋,大家都想要龙啊!

而且即便是有了两颗龙蛋的王族,三条龙也不算多,那个女人不就是有三条龙吗?”舰队长耸耸肩道。

“那么,魁尔斯王族可孵出龙来?”大贤主紧张问道。

“他们也是刚从我们这儿知道如何孵龙的,听说献祭了七八个贵族旁支子弟,没什么效果。

据主持仪式的老祭祀解释,也许祭品血脉纯度不够,没能取悦光之王拉赫洛,也许没那么快出结果。

他也是第一次孵龙,虽有信心,却无经验。”舰队长摇头道。

大贤主俯视下方街区慌张大喊“龙之母来啦”、“龙之母要烈火焚城”之类语言的民众,脸色越来越难看。

最后他猛地回头,瞪着舰队长道:“新吉斯军舰既已前往瓦雷利亚废墟,那一定可以和安达尔人一样,带回来几颗龙蛋。现在,渊凯需要那颗黄金龙蛋!”

“大贤主,不如等舰队回来,反正一时半刻也无法孵出龙来?”舰队长拒绝道。

“不,你看——”

大贤主指着下方沸腾的城市,冷冷道:“一条黑龙便让我们军心大乱,如果不能让民众与军队重新恢复高昂的士气,当恶龙之母带着三条龙来到城下,渊凯立马就会成为第二个阿斯塔波。

我需要龙蛋安抚人心,我需要为陷入惶恐中的鹰身女妖之子带来希望,龙!

我们都知道,龙绝不无敌,如果那个女人的龙敢喷火烧城,我反而会很开心。但庶民无知,在他们心中,只有龙可以抵抗龙。

所以,我要龙蛋,我要召集民众,告诉他们,渊凯正在孵龙,渊凯很快也将有自己的巨龙。”

“可孵龙代价有点高”舰队长犹豫了,他很有大局观,明白渊凯失陷对吉斯联盟的伤害有多大。

“哈哈哈,小伙子,你还是太年轻。”大贤主拍拍眼前壮硕中年军官的肩膀,狡黠眨眨眼,笑着问:“我们之前的计划是什么?”

“拖延时间,让龙之母耗光粮草”

说到这,舰队长脸上的疑惑之色皆尽消退,赞叹道:“大贤主高明,只需要让军队恢复士气,哪怕只有十天不,五天就够了。

当民众见到城外的龙之母饿得只能啃马腿骨时,城中所有人都会成为无畏的勇士。

好,我代表新吉斯,同意将黄金龙蛋交给大贤主阁下!”

“哈哈哈”大贤主仰头大笑,心中却在想:小子,你还是太年轻,吃到肚子里的肉才真正属于自己,鬼知道瓦雷利亚废墟有什么,也许只剩一颗龙蛋了呢?

至于孵龙的代价

嘿嘿嘿,连那个小姑娘都有魄力献祭自己唯一的兄弟、丈夫、亲儿子,我的气量难道还不如她?!

而且,我老婆多,儿子也多,本钱比她雄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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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甜心与褴衣亲王

吉斯帝国覆灭后,吉斯人被迫离开王都——旧吉斯,在南北方向一共建立了四座新城邦:南方夏日之海,黄金航道上的新吉斯,为吉斯人最核心的城市;奴隶湾东岸的三座大城,收购奴隶的弥林,调教姓奴的凯渊,生产太监战士的阿斯塔波。

弥林与阿斯塔波都修建在淡水河入海口,皆位于海运要道。

凯渊处在弥林与阿斯塔波之间,附近并没有便捷的河运,而且凯渊距离弥林只有250公里,从地理位置上看,似乎没必要再建一座凯渊城。

毕竟吉斯族人口非常少,只有几十万,弥林与阿斯塔波都有千里沃土闲着没人开发呢!

事实上凯渊自然环境得天独厚,天然便有一块非常适合种植农作物的大平原。

如果放在天朝三国,凯渊堪称关中粮仓,帝王霸业之根基。

可惜这么好的天府之地,竟被堕落的吉斯人占了去。

或者说,正因为奴隶湾环境太好,躺着便能吃饱肚子,吉斯人被优渥的生活腐蚀?

不管怎样,丹妮非常看重凯渊平原这块大粮仓。

甚至心中决定,如果奴隶主听话,将整个平原完好留给她,便善待凯渊城的贤主们,毕竟凯渊转业培养姓奴,身上脂粉气多,血腥气却远比阿斯塔波的善主小。

很遗憾,我本将心向明月,奈非明月照沟渠。

大黑传递《龙之母告渊凯全体市民书》三天后的午后,烈阳静静照耀大地,丹妮来到渊凯大平原。

她缓缓拉停身下的小银马。

一眼看不到尽头的视野里,全是冒着丝丝白烟的焦黑大地,黑与灰的颜色甚至盖过艳丽的阳光,让人以为自己来到只有黑白二色的世界。

“聿聿”小银马踏着蹄子,不安地小碎步移动,似乎在躲避脚下滚烫的土地,又似乎被铺满整条泥土道路的尸林惊骇住了。

黄土大道两边的麦田被焚烧,大道之上则插着一根根三四米长的木标枪,长长的尖头从衣衫褴褛的奴隶腹部或者刚门洞穿,穿过胸腹、喉咙,一直卡在上颚。

老人、青年、小孩,男人、女人,白人、黑人、棕皮人、琥珀色人

可无论什么皮肤、什么年龄段,此时都很难分辨,奴隶被钉在大道上后,吉斯人才引火点燃道路两边的庄稼。

虽尸体无法被火焰直接灼烤,但就好似烟熏肉一般,黑烟与高温的火苗引燃奴隶身上原本就少得可怜的破烂麻衣与头发,接着舔舐他们的皮肤

黑漆漆的表皮外渗出丝丝水润油光,隐隐约约,空气中传来一阵熏肉的咸香,可又一阵风袭来,带着屎尿的恶臭。

——有靠近田埂的尸体被火焰灼烧,内脏鼓胀,肚皮像香肠般爆开,露出里面的破烂大肠

焦黑的麦田,冒着白气的残留树墩,被风卷起的灰黑粉尘,熏腊肉一般的黑色尸林。

这不就是炼狱中的场景吗?

五万将士握紧拳头,静默无语。

“该死,该死!”巴利斯坦面色铁青,白胡子随着抽搐的面部肌肉不停颤动。

“他们一定会死。”面甲遮盖她脸上的表情,声音中却透露出森寒杀机。

尸林就在她正前方,所有尸体被特意摆放,面孔向南,他们嘴巴大张,可以看到里面的硬木尖头,泛白的、失去神采的眼球凸出眼眶,似乎在看着对面的丹妮。

最前方一具女性尸体被特意炮制过,脖子上挂在一块牌匾,双手各扶着木匾两边,从嘴唇到耳根的脸颊被锋利刀具割开,露出好似小丑一样的狰狞微笑。

灰黑色木头牌匾上用白漆写着一行字:奴隶们都在出来列队欢迎你呢,奴隶女王!

“距离渊凯还有三十公里,天色还早,我们继续前进。”丹妮调转马头,离开黄土大道,进入温热的焦黑麦田。

“那这些尸体”红发莱拉小心翼翼问。

“交给后方的民兵处理。”丹妮让马人骑兵给五公里之外的民兵队伍传讯。

俗话说得好,路遥知马力。

随着军队越来越靠近渊凯,良种战马与驮马、骡子之间的区别也越来越明显,丹妮五万大军的队形也越拉越长,前后绵延几十里。

甚至一百里外还有几百个民伕骑着水牛,牵着马,慢悠悠往北面赶来。

幸亏敌我双方并非势均力敌的焦灼局势,否则只凭几支敌后游击队,便能让丹妮吃不了兜着走。

铁蹄践踏温热田地,带起点点火星和大片尘土,麦草焚烧过后留下的灰色粉末在天空盘旋飞舞,几乎让人以为来到飞雪漫天的世界。

一路骑行,众人的心情越发沉重,之前大道上的密集尸林并非特例。

断断续续的,他们会遇到只剩废墟的庄园,然后不远处的大道上便会出现一片尸林。

农作物被焚烧,庄园被焚烧,靠近大海的万亩橄榄林还剩半截树墩子在冒着黑烟似乎整个世界都被焚烧过一遍,让人心生一种恶心与沉闷的厌世情绪。

连久经沙场的老将巴利斯坦都被影响到了,这一两天脸色阴郁,话也少了很多。

第二天上午,渊凯出现在大军视野中,焦黑一片的土地上空荡荡一座孤城,10米高的城墙上已经站满顶盔贯甲的士兵。

随着龙旗出现,可见城上人影攒动。

丹妮知道,吉斯人也发现自己的部队了。

“我心情不好,想要杀几头畜生泻火。”丹妮回头对巴利斯坦道。

“我们计划好了的”老人迟疑不定。

“放心吧,我没失去理智,只有知道疼痛,他们才会配合我们当缩头乌龟。等会儿,我们这样”丹妮将十几名将领,快速说出一条计策。

两个小时后,阿斯塔波城门右侧一处砖墙塔楼,一群吉斯军将正拿着单通望眼镜,观察徐徐从城外走过的军队。

这处塔楼并不高大,只是城墙上众多哨塔中的一座,比城门上方的主塔低矮很多。

如此不起眼的塔楼,自然很难成为巨龙的攻击目标。

“哈哈哈,大贤主的计谋果然不错,你们看,那女人的士兵个个垂头丧气,皮甲上还沾满灰黑,好一群丧家之犬。”格拉兹旦举着望远镜开心大笑。

镜头中,士兵们的确衣衫不整,头发凌乱,不少人裸露的肌肤上还沾满黑灰。

瘫坐在宽大竹椅上的屎男亚赞艰难抬头,询问窗前的妖娆侍从:“甜心,看到龙女王了吗?”

嗯,亚赞今天也来了。

可窄窗距离屎男太高,其他人也不愿与他挤在一起,故而拿着望眼镜观看的是他的姓奴甜心。

呃,“甜心”就是名字。

甜心身材苗条,面容娟秀,皮肤细腻,拥有一头美丽的紫发和一双妩媚多情的紫眸,穿着一件月长石和密尔蕾丝装饰的华丽裙服。

好似一位城堡中走出的贵妇人。

“主人,第一骑便是龙女王,她和她的龙早往南边去了。”

甜心声音娇滴滴,听得旁边几位贤主骨头都酥麻了几分。

看着甜心娇美的模样,格拉兹旦喉结涌动,“咕咚”咽下一口口水,回头拍拍腰间刀柄,试探道:“亚赞,你不是很喜欢我这柄瓦雷利亚钢弯刀吗?用甜心换,如何?”

甜心闻言也不生气,还向格拉兹旦抛了个娇羞的媚眼。

“格拉兹旦,你死了心吧,甜心是我的,神灵也别想把他从我身边夺走!”亚赞生气道。

“瓦雷利亚钢武器,百年难遇啊!”格拉兹旦不死心道。

“瓦雷利亚钢弯刀再稀少,能有我的宝贝儿甜心独一无二?”亚赞不为所动。

旁边一位银灰色头发、银灰色铠甲的老将,轻蔑扫视亚赞与格拉兹旦一眼,嘲讽道:“龙之母的五万大军都到家门口了,还在为一个不男不女的怪物争风吃醋。我心中现在生出一个巨大的疑惑,接受渊凯雇佣的决定是否正确呢?”

奇特的是,老将斗篷破破烂烂,由不同颜色的布料缝成,好像披着一件烂衣裳。

甜心纤葱玉指将飘到眉梢的曲卷紫发撩到耳后,咯咯娇笑道:“咱家虽又男又女,却绝不是怪物哟!”

“闭嘴,这里哪有你这贱人说话的份?”大贤主回头,用刀锋般锐利的眼神冷冷扫剜了双性人甜心一眼。

“嘭嘭嘭”亚赞用力拍打竹椅扶手,不满叫嚷道:“穆里尼奥,你个活该被龙之母捉去喂龙的混蛋,敢吼我的甜心?老子能让你这个大贤主立马下台,你信不信?”

“亚赞,现在是特殊时刻,以你的财富与人脉,恐怕无法动摇吉斯联军对大贤主阁下的信任。”一位弥林过来的伟主淡淡道。

“信任他?”亚赞嗤笑,“你们这群傻子,等着看龙之母如何为那五万奴隶复仇吧!”

“让这个胖子滚蛋,他在扰乱军心。”银发老将指着亚赞道。

“你个破烂王,让我滚?知道你麾下那两千牲口吃的谁家的饭?嫖的哪家的婊子?”亚赞高声叫嚷。

甜心靠在屎男身边,捂嘴娇笑道:“褴衣亲王,雇佣风吹团的30万辉币,全是伟大的亚赞主人提供的哟。也就是说,亚赞主人才是你们风吹团的雇主哩。”

风吹团团长褴衣亲王用淡漠的眼神盯着屎男主仆看了一会儿,回过头对大贤主道:“敌方十天内跨越近600公里,体力几乎到了极限,又被你的尸林战术弄得丧魂失魄。

面对这群疲兵,你们就胆怯至此,让他们大咧咧排着纵队,从城门口缓步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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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战神格拉兹旦

“你的意思是?”大贤主皱眉问。

褴衣亲王冷冷道:“将骑兵全部派出击,从城门口把对方的队伍从中间截断,往北冲杀龙之母的民兵与民伕。”

“这”大贤主迟疑不决,将眼神看向联军第一统领,渊凯第一战神、第一军事家、第一猛将,格拉兹旦·莫·厄拉兹。

呃,被丹妮几乎无损横扫的格拉兹旦,还真是渊凯第一战神,人家还在新吉斯留过学呢!

干了0年铁军团联队长,老爹挂掉之后,才回家继承父业,转职成一名伟大的贤主阁下。

也因为格拉兹旦的履历实在漂亮,弥林、新吉斯都认可他的联军统领身份。

格拉兹旦思索片刻,说道:“我认真观察过,无垢者的白旗,龙之母卫队的‘自由之翼’,新建立的近卫军红旗,都已走过去了。

三条龙并没去北面三公里的翡翠湖,反而往东边二十多公里的森林飞去,也许它们在觅食,去了大概一个半小时

如果我们能在一小时内完成突袭,应该不会有危险,如果领军将领足够勇敢,故意等巨龙出现才往城门口跑”

格拉兹旦眸中闪过一道寒光,右手如刀一般的向下斩落,“提前在城门附近准备射龙弩,也许今日便能宰掉那几条恶龙。“

褴衣亲王惊奇打量格拉兹旦一番,赞叹道:“英雄所见略同!阁下可愿做那引诱巨龙的勇士?”

格拉兹旦脸上的得意之色凝固,p,老子出了大价钱请你们这群佣兵来渊凯,可不就是为了让你们卖命?

不过他也没法拒绝,半个月前才葬送联军五万大军,得将功赎罪呀!

“没问题。”他斗志昂扬道。

片刻工夫,城门“吱呀”一声打开,换了一身铁甲的格拉兹旦率领一千精锐骑兵狂奔而出。

“杀!”他举着自己的瓦雷利亚钢弯刀高呼。

“轰隆隆”大地在震动,沙尘随着马蹄践踏,卷起一条黄龙,向一公里外的行军队伍杀去。

午后阳光下,正慵懒骑在马背上,缓慢向渊凯北面行去的民兵被惊呆了,大喊一声,疯狂抽打马屁股四散奔走。

一千名佣兵与黄丝披风混合的骑兵没去管散开的民兵,他们从东门而出,划了个弧形,向南方绵延大队正面冲击过去。

“散开,丢掉辎重散开。”有民兵队长出列大声呼喊。

于是数以千计的小麦麻袋、铜锅、帐篷被抛弃在道路上,马背上的骑手没头没脑打马狂奔,连一轮弓箭都没射出去,似乎吓破了胆。

“不要乱了阵型,稳住,凿穿他们的队伍!”

位于矢锋阵前端的格拉兹旦挥舞着手中的弯刀,大声高呼,看到民兵队伍如遇到热刀的黄油般,还没冲过去对方便溃散,他志得意满。

格拉兹旦从未在战场上有过如此畅快的感受,直觉整个人的灵魂都在冲锋中升华,半个月前失败的阴影彻底离他而去,可怕的龙吼再也不能困扰——

“嘶嘎——”

突然的,前方的“民兵”骑手不再四散奔逃,反而静静立在那,然后梦魇再临,一声恐怖的吼叫从民兵骑手队列后方传来。

“聿聿——”凶猛得连野狼都敢咬的名马“黑龙”,一下子前蹄软如面条,接着格拉兹旦便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光明从视野中消失,喧闹嘈杂的呼喊声与梦魇的魔龙吼叫声一齐从耳边消失,迷迷糊糊间,他失去了意识

不知过了多久,格拉兹旦感觉有人在抚摸自己胯部,他刚想大喊:那个奴才敢如此大胆。

可一瞬间,理智回归。

自己没死?

被俘虏了?

不对,有人在脱自己铠甲。

格拉兹旦悄咪咪睁开眼缝,便见两个身穿龙头短袖的麻衣男子正在拽自己铁靴,身边有一堆柴火堆那么高的赤裸尸体,鼻息间血腥气息浓郁。

为何没俘虏我?

接着他便知道了原因,眼睛睁开一条缝便被血迹黏住,脸上也酥酥麻麻,似乎结了一层厚痂。

某个倒霉蛋的鲜血淋了自己一头一脸,搜检战场的民兵以为我死了。

太棒啦!

不对,他们在脱我的铁靴,铠甲脱光便会再来解开我的皮甲与内衬,他们马上就能发现自己还有体温,有心跳

这样一想,他立马精神高度集中,等两个民兵刚拔萝卜般,把铁靴从脚上拔下来,他双腿猛地缩回,在民兵惊愕的一瞬间,两只大脚丫子火箭筒似的冲击到两人脸面。

接着,格拉兹旦顺势用手一撑地面,站起来后,看也不看那两个被大脚板蹬得脑袋发晕的民兵,拔腿便向旁边悠闲吃草的大黄马跑去。

“有敌人诈死!”附近民兵大呼。

格拉兹旦早就看到打扫战场的民兵不止两人,所以压根没生出灭口对面两人的心思。

也是运气好,身后十几个马人探骑箭若流星,全恁是没一箭射中他要害。

嗯,他趴在马背上,屁股与大腿中了三四箭,连身下的战马也中了七八箭,但除了奔速愈快,并没有趴窝。

只奔跑了四五里地,便瞥见城墙的影子,可他压根不敢抬头喊话。

黄昏刚过,天色昏暗,城墙上的士兵八成认不出自己,他甚至瞥见城头火光下铁箭头反射的点点寒光,危急时刻,他福至心灵,身子一翻,躲藏在马腹下。

下一刻,“嗖嗖嗖”

城墙上箭矢齐发,马儿嘶鸣一声,重重栽倒在地上,而跟在后面的马人探骑也拉住缰绳,骂骂咧咧几句便离开了。

获救了!

压在马腹下的格拉兹旦松了一口气。

是夜。

渊凯北方五公里外,一处低矮丘陵上的木头宫殿内。

“什么?格拉兹旦也在那群骑兵队伍中,还被他逃了?”听到马人报告的消息,丹妮非常生气。

下午的诱敌行动本就为了出气,顺便震慑渊凯奴隶主,还有什么比砍掉吉斯联军统领的脑袋更有效?

“格拉兹旦那么明显的特征,你们都瞎的?”

“卡丽熙,这真不能怪我们,要不是问过俘虏,我都不知道那个混蛋也出城了。”马人契克大声叫冤。

嗯,契克便是当日在卓戈帐篷外挑衅乔拉的马人。

当时丹妮违背传统,并没让他趴在地上等死,反而把他救了下来。

如此,这家伙便也加入了她的卡斯——契克原本是波诺寇的部民。

除了血盟卫,卡拉萨有能力的马人也一一得到重用,契克便是民兵大队长之一。

“贤主黑发头发那么长,头盔那么高,多显眼?”丹妮怼回去。

“没有高头盔。”契克叫道。

嗯,如今也只有耿直的马人敢对丹妮大叫大嚷。

丹妮摆摆手,说道:“把身份最高的俘虏带过来。”

没一会儿,守在大营帐门口的两个无垢者掀开牛皮门帘,红发莱拉亲自与一名近卫军押着一位满头金发的俘虏走了进来。

明亮的火把照耀下,丹妮看出对方是一位金发碧眼的白人。

铠甲被卸下,穿着白衬衣和黑色裤子。

难以分辨男女,身材魁梧,有米以上的身高,胸臀曲线有些女性化,垂肩金发胡乱披散在脸上,但对方脸盆很大很方,并没被头发完全挡住。

鼻子像狗啃过似的,撕裂的烂肉露出两个黑洞洞的鼻孔,两边脸颊有一道痕迹深刻的十字形伤疤,蓝色的眸子里是无法融化的寒冰。

似乎还没有耳朵?

“这位是?”丹妮看出莱拉。

“风吹团的拷问官,‘美女’梅里丝。”红发女骑士神色复杂道。

丹妮皱皱眉,不由想到‘美人’布蕾妮,似乎女人最爱的“美”,已经成为刺伤丑女的利剑。

“你朋友?”她问。

“朋友算不上,她也是维斯特洛人,见过几次面,点头之交,这家伙很难交流的。”莱拉吐槽道。

“喔,原来是老乡。”丹妮点点头,笑着道:“帮梅里丝解开锁镣。”

看了看一身铁甲、只摘下头盔的女王,莱拉与那个近卫军把梅里丝的手脚从铁链子中释放了出来。

“格拉兹旦是怎么回事?”

梅里丝揉了揉手腕,淡漠看着丹妮说道:“他是骑兵团统领。从阿斯塔波逃回来的时候,为了不引人注目,他剪掉自己的直立长发,还脱掉了托卡长袍。因为穿着与我们一样的铁甲,你的人才没能认出来。”

梅里丝的声音虽然沙哑,却并不像她的面容那样粗糙。

也许职业是拷问官的缘故,她很清楚丹妮想知道什么,干脆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原来如此。”弄明白格拉兹旦的情况,丹妮又问:“你们团长褴衣亲王有没有投靠我的可能?”

她也非常干脆。

“团长只会站在胜利者一边,他认为你没有胜算。”

说完,梅里丝侧头看向莱拉,古怪道:“你们玫瑰团怎么想的?”

“没玫瑰团了,我与琼恩他们都成了女王麾下的骑士,正规骑士哟!”莱拉自豪道。

“我是说,你们考虑过后果吗?等龙之母败亡,玫瑰团便真完了。”梅里丝冷笑道。

“败亡?”莱拉淡淡一笑,道:“我们现在围困渊凯,你们连城门都不敢离开,谁会败亡?”

“战局不在于渊凯,甚至不再奴隶湾,龙之母在与整个世界为敌。”梅里丝叹道。

“走一步算一步吧!”丹妮抬手结束这个话题。

大大咧咧的莱拉可能没察觉出来,但丹妮却发现风吹团的拷问官眼神冷清,明显在借机试探她的底牌。

“梅里丝,你来说说看,我该如何处理你们这群俘虏?”说到这,她转头问莱拉,“伤亡情况如何?”

“我们死了三十个士兵,对方死亡三百,被俘虏七百,大概三百佣兵,四百黄丝披风。除去死亡与残疾的,我们还得到九百多匹良马。”红发女骑士回答道。

丹妮点点头,看向‘美女’梅里丝,“想好没?”

“我想团长会向您交付一大笔赎金。”

显然,丑女梅里丝没投靠过来的想法。

心中一动,丹妮神色如常道:“行吧,明天下午让风吹团派使者过来与我谈判,如果价格合适,战后就将你们放回去。”

关于主角穿越成大肚子的解释

理由很简单,她需要自己的血脉。

看过《权利的游戏》,有了写这本书的冲动,说实话,我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龙妈粉,看小说时,我喜欢瑟曦也胜过丹妮莉丝,因为她黏黏糊糊,太不干脆。

提利昂、琼恩、艾莉亚,詹姆,我都蛮喜欢的。

但《权游》最后一季真的刺激到我了,别说导演瞎编,马丁肯定告诉编剧书中人物最后结局。

我想改变结局,写同人不就要改变自己不喜欢的结局吗?

我不想让布兰称王,不想提利昂的阴谋得逞,不想看琼恩没事儿人一样回长城当司令。

无疑,本书中丹妮莉丝会解放奴隶,会统治大半个世界,铁王座更不可能放过,她会是丹妮女王,世界第一女帝。

那么问题来了,主角丹妮是个女人,她需要继承人。

如果是男主文,那太简单了,可以种马,也可以娶个漂亮老婆一生一世。

如果本书中丹妮一直纯洁,那她的王国必然被琼恩或者提利昂继承,这恰恰是我不能忍受的事。

所以,丹妮必须有个后代。

可我也没打算帮她找个丈夫,嫁人pass

而原本丹妮莉丝也的确有过身孕,于是,穿越过来当了接盘侠妈妈,顺便继承“卡丽熙”的身份——这个身份很重要,外人可以杀光多斯拉克人,却不可能凭空成他们的王。

其实,假若《冰与火之歌》力量水平再高一点,直接研究魔法得了,王朝争斗那点子破事儿可以忽略。

但原著的核心便是“权利的游戏”,瑟曦说过一句名言:“在权力的游戏之中,你不当赢家,就只有死路一条,没有中间地带。”

丹妮身在局中,只能一直赢,一直是赢家,哪怕她离开这个世界,也得有血脉帮她继续赢下去。

丹妮女王万岁,女王的王朝万万年——这便是最大的胜利。

第147章 龙女王要打攻坚战(求订阅,求推荐票)

第二日中午,在一众手持劲弩士兵的注视下,墙角处的吊篮‘吱呀吱呀’爬上城墙。

褴衣亲王紧走几步,来到吊篮前,对蹲在里面的女人道:“梅里丝,他们为何放你回来?”

经过昨日的追击战,渊凯人被吓坏了,城门直接被沙袋与石块堵了起来。

梅里丝单人独骑来到城门下,只能下马乘坐竹篮“升降梯”。

‘美女’拷问官扫视团长身后几个伪装过的贤主,一边从大竹篮里爬出来,一边平淡说道:“龙之母放我回来传话,传完话我还得回去当俘虏。”

“传什么话?”格拉兹旦连忙问道。

他和几个贤主脱掉托卡长袍,换成普通吉斯士兵那缀满闪亮青铜圆盘的黄丝披风,伪装成普通护卫,以免天上的巨龙定点清除。

嗯,早晨时,黑龙便过来用30斤的火油桶,砸死了大贤主的三个儿子。

大贤主的金字塔最大,大概凌晨五点,太阳刚从地平线露出半张脸,三位王子习惯性的到顶层花园,沐浴朝霞练习武技。

结果从天而降一发‘燃烧弹’,三位王子成了人形火炬,好不凄惨。

梅里丝没去看格拉兹旦,对自己团长道:“龙之母希望你带领风吹团投靠过去,她会给你两倍佣金,或者你提出的其它条件。”

“啊——”附近吉斯士兵与贤主惊呼出声。

褴衣亲王似乎没看见吉斯人戒备的目光,淡淡道:“梅里丝,你该明白对方的用意。”

“是的,龙之母在挑拨风吹团与渊凯贤主大人的关系。”拷问官点头道。

“对,那个狡猾的女人想要离间我们。”格拉兹旦咬牙切齿,说着说着,右手便不自觉摸向臀部

他昨晚中了四箭,本该在家好好调养,可战神阁下又一次全军覆没,他于心有愧啊!

不立即下床为渊凯的“反龙母”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他坐卧不宁,寝食难安,忐忑焦虑好吧,他想将功赎罪,用自己的不懈努力,来弥补“非个人因素”造成的过失。

“如果风吹团不愿投靠过去,便必须向龙之母支付赎金,换取那一百二十四位团员。”梅里丝神色自若地说。

“多少钱?”褴衣亲王眸光一闪,道:“可以谈判吗?总不能她说多少便是多少吧?”

“至少是平常时期的三倍,不过龙之母也说了,她不会违背传统,允许风吹团今晚派人去谈判。”梅里丝道。

“晚上?”格拉兹旦心中一动,上前几步问道:“为何不是下午?你可知道那女人营地里的情况?那群贱奴有没有去翡翠湖取水?他们什么时候发起进攻?”

梅里丝看向自己团长。

“告诉他。”褴衣亲王点头轻声说。

“龙之母并没在翡翠湖扎营,那地方味道有些重,她估计猜到贤主大人已用粪便污染过湖水。

她的营地分为三个部分,前中后三座营地,位于渊凯动北方五公里,一直向东延伸十多里,最近也距离翡翠湖有七八里地。

营地内的具体情况我并不清楚,离开前只看到一大批士兵正在挖水井,龙之母则在营地外,监督民兵修建营寨。她似乎很忙,所以将谈判时间放在晚上。”

“不应该呀”格拉兹旦摸摸下巴,疑惑道:“翡翠湖与附近的树林,是我们专门为贱奴准备的‘绝佳’安营之地。

往湖中扔粪便,只是故意降低那女人的警惕性。

粪便污染过的水源,直接饮用虽可能引发病症,却并不致命,其实用纱布过滤一遍,接着将水煮沸,就行了。

当她以为我们已经对湖水做过手脚,才会忽略真正的杀招”

“你们还投毒了?”褴衣亲王皱眉问。

“你当我们傻?投过毒,鱼还不死一片?”格拉兹旦轻蔑地瞥了风吹团团长一眼,冷冷道:“我们在湖中沉了一万具奴隶尸体!”

“嘶——”无论什么情况都一直木着脸的拷问官,与她的团长一样勃然变色,倒抽一口凉气。

“真引发大规模疫病,旁边的渊凯能躲掉?”褴衣亲王难以置信道。

“奴隶死了一茬又一茬,可不朽的贤主依旧傲立金字塔之上。”格拉兹旦神色七分得意,三分狠厉,“我们有这样的觉悟,愿意让渊凯和龙之母同归于尽。”

“哼,真有血瘟爆发的消息传来,只怕你们这群贤主会立马封闭金字塔,彻底隔绝与外部的接触吧?”褴衣亲王冷冷道。

“褴衣亲王,贤主很大方的,被俘佣兵的赎金和战死佣兵的抚慰金,我们出了。”格拉兹旦朝风吹团团长意味深长笑道。

灰发老团长一瞬间便明白了他的意思:我们有钱,也愿意出钱,而佣兵不就是拿钱卖命吗?

“梅里丝,你身上又增加了一个任务,帮我们打探奴隶营地的情况。”格拉兹旦直接对拷问官发号施令。

末了,在离开前,又回头说道:“对了,今晚谈判时,帮我问问那女人,我们的吉斯勇士能不能赎回来。价格什么的,好商量。”

褴衣亲王看着贤主们离开的身影,目光阴冷。

“梅里丝,你跟我来”

当天下午,梅里丝便与另外两名团员被吊篮放到渊凯城外,随同一起被放下来的还有两匹健马。

除了梅里丝,一名身形高大的布拉佛斯年轻男人,一名满脸沧桑的白胡子健硕老人。

奇特的是,老人左腰挂着双手大剑,右腰别一根竖笛,微驼的后背还负着一把木吉他

一直在城门外500米徘徊的马人探骑立刻警觉,待梅里丝独自上前说明缘由后,探骑统领契克才不甘不愿地挥手,让骑兵队伍让开道路。

“你们来得太早。”他嘟哝道。

“也许吧,但只有其他人等待女王的份,却没人能让女王久等,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梅里丝身边的布拉佛斯人笑着说道。

“哼,有得你们等了,女王正在东边林子里狩猎,不到傍晚不会回来。”契克嘲笑道。

布拉佛斯人眸光一闪,嘴巴开阖,刚想问“去了多少人”,却在瞥见身边丑**冷的眼神后又立即改口,“等待女王也是一种荣耀,我们甘之如饴。”

一组十人队的马人骑兵护在三个佣兵身边,向五公里外的营地行去。

一路上布拉佛斯人眼神左右飘移,不放过每一个从他视野范围内走过的民兵。

离开渊凯三公里后,耳边突然出现一片喧嚣声,视野里密密麻麻全是人和木头:数以万计的短袖军汉在无垢者的指挥下做木工。

“这是在打造攻城车和投石机!”

来到营地门前,布拉佛斯人又是一惊:好高大结实的营寨!

大腿粗的木桩栅栏有5米高,内外两层,中间用泥土堆出两米宽的墙道,而最外层木栅栏外还有光着膀子的民伕在砌墙。

渊凯城外的庄园都被焚烧,但奴隶居住的木屋可以被烧毁,奴隶主的华丽砖瓦别墅却会留下残垣断壁。

此时便有一群民伕从焦黑的砖墙上拆卸一块块黄色砖头,用奇特的独轮车推到营寨附近,然后砖瓦匠开始贴着木栅栏砌墙。

这么坚固的营寨看来龙之母也不笨,有了与渊凯打长期围城战的觉悟。

布拉佛斯青年若有所思。

“就在这等着,营地内其它地方都不许去。”

小队长将三人带到营门后马厩,安排两个在营地内巡逻的无垢者看守他们,便带着马人探骑离开了。

“修建这么结实的营寨,该多大的工程量?短时间内怕无法向渊凯发起进攻。”布拉佛斯人小声对两位同伴道。

“齐达内,老实点!你愿意为吉斯人当探子是你们新次子团的事,可别惹出事,连累我那一百多兄弟。”老人眼神凌厉似刀锋。

“放心,我只是护卫,甚至不会与那个小女王照面,”布拉佛斯人笑容诡异,“嘿嘿嘿,我拿钱办事,只关心龙之母军队的虚实,即便你们风吹团与她商量暗中投靠之事,我也不会干涉。”

“你”老人大怒。

梅里丝拉住他,淡淡道:“丹佐,这种小人你理会他做什么?”

“哼,也对!”丹佐冷哼一声,嘲讽着说,“为了出名,连改团名这种事都做得出,你也不怕染上‘次子团’团灭的霉运。”

“是‘新次子团’,不是‘次子团’,”齐达内纠正一句,又笑嘻嘻说,“哪有霉运?权运和财运才对,刚换名字,原本连加入吉斯联军都不够格的20人小佣兵团,一下子便膨胀到500人。

那些散兵游勇们听说我是‘泰坦私生子’的私生子,都蜂拥而至呢!

如今连贤主大人们也知道我的名声嘿嘿嘿,20万金辉币,比你们风吹团如何?”

“你最好祈祷龙之母不要知道与和梅罗的关系,那个大个子布拉佛斯人惨极了,向被龙炎烧成焦炭,接着又被两条龙争抢着撕咬成几片”

说到这,丹佐故意上下打量神色不自在的布拉佛斯人一眼,啧啧有声道:“你个子也不小,烤起来估计也很有嚼头,巨龙会喜欢的。”

“你们知道的,我只是借用梅罗的名头,今年也29岁了呢,他哪有我这么大的儿子?”齐达内强笑道。

“龙女王回来了!”梅里丝突然说道。

此时天色已经昏黄,营寨位于丘陵之上,可以眺望四周景物,就见东方出现一条尘土巨龙。

马蹄隆隆,数千骑兵在前方一位红披风骑士带领下,犹如一条蜿蜒在黄昏大地上的长龙。

红披风骑士后方有旗手举着两杆旗帜,自由之翼和红底黑龙旗。

“是近卫军和龙之母卫队,那个红披风就是龙女王没错了!”齐达内眼**光。

第148章 褴衣亲王和潘托斯

即便龙女王黄昏时分便带着大批猎物回到营地,三位代表风吹团的使者也没能立即见到她。

不过梅里丝与丹佐并不焦急,因为那位银发女王昨晚便说了,会在夜晚休息时间,抽空接见风吹团使者。

伪装成风吹团使者的“新次子团”团长齐达内也不急,他正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四处打量,嘴里还念念有词。

“呵呵,号称20万大军,实际只有五万两千人,那女人真会吹嘘。”他一边喝着胡萝卜麦粥,一边得意洋洋对两位同伴道。

嗯,看守也没饿着他们,胡萝卜麦粥管够,还一人分到半斤火烤野猪后腿肉。

“哼,不需要你清点篝火烟柱。龙之母压根没打算隐瞒自己的实力,阿斯塔波的商贩早将她的军力告诉给奴隶主了。”丹佐嘲讽道。

“你不懂,”齐达内摇摇头,笑嘻嘻地说,“我当然也知道她的兵力,但十日内600里奔袭,她的部队却没出现大的人员损失,这难道不能说明一些问题吗?”

“说明什么?无论她的部队损失多大,只凭三条龙,便断绝了我们出城突袭的可能。昨天的教训你忘记了?”丹佐摇头道。

“呵呵,我们是谁?”齐达内冷笑。

丹佐愕然,不明白他想说什么。

“我们是佣兵,不是吉斯人,更不是贤主、伟主。难道风吹团真打算为渊凯殉城?”

“难道你要投靠龙之母?”一直沉默着不说话的梅里丝也被震惊到了。

“当然”齐达内拖长音调,最后嬉皮笑脸道:“不!龙之母无论赢多少次,最终都会失败。

只不过看她五万大军长途奔袭后军容依旧如此整齐,气势如此高昂,只怕渊凯并非她人生最后一战。

既然如此,我们就得准备好后手”

“我们两团合作吧,暗中控制几条大船,如果形势不对,嘿嘿嘿”

这一次风吹团两名干部并没反驳齐达内的话,反而皆露出若有所思之色。

——打不过便跑路,几乎是雇佣军团的传统,直白说出来也不算丢人。

大概晚上十点左右,整个营地已经静悄悄一片,布满明灭不定篝火的大地,如群星璀璨的夜幕倒悬。

在无垢者的带领下,梅里丝与丹佐见到右手支颚、斜依在木椅上的银发女王。

依旧穿着灰黑色全身铠,只头盔摘下,一头如丝秀发下是一张精致的小巧脸蛋,银色的发丝在火把的下闪烁点点红芒。

龙之母真的很年轻,也如传闻中那么漂亮,眼神清澈明净,并不狂热,不过眸中却带着显而易见的疲惫。

丹佐一进木头宫殿便在打量对面的女王。

考虑到莱拉知道风吹团大致情况,布拉佛斯人不能伪装成佣兵团的干部,而不是干部便没资格会见丹妮。

他留在营帐外。

看到老人腰间的长笛和背后的木吉他,丹妮坐直身子惊讶道:“哎呦,这位老剑客还是一位吟游诗人?”

丹佐鞠躬行了一礼,温和说道:“陛下,鄙人丹佐·德汉,风吹团副指挥官,代表褴衣亲王与您谈判。如您所见,我的确是一名诗人,战士诗人!”

老人样貌粗鄙,衣甲残旧,却给丹妮一种如沐春风的儒雅之感。

“左手笛,右手剑,好个战士诗人!”丹妮笑着拍了拍扶住,道:“我最近也在跟一位乐者学竖琴,有机会咱两交流交流。”

这到没说谎,成为女王后,丹妮除了练剑,还给自己安排了文化课程、礼仪修养之类的贵族课程。

她一个穿越客,也的确欠缺异世界基本行为礼仪的教养。

就像她自己说的,礼仪从来不是用来要求别人如何行事的,而是用来规范自己行为的。

总不能像个傻缺中二那样,大喊“我粗鄙,我骄傲,你们都得听我的,学我的”吧?

“如果风吹团愿意投靠陛下,多少机会没有?”红发莱拉笑着道。

“也并非不行。”丹佐说了一句让丹妮等人大吃一惊的话。

别说丹妮了,如果齐达内在场估计也会惊掉下巴:之前这老货还一脸坚贞不屈的傲然模样,现在却

正常情况下,几乎没有佣兵团会背刺自己雇主,否则谁还会雇佣你?

比如梅罗的次子团,历史悠久,实力强大,但“泰坦私生子”名声太臭,已经好几年没接到雇佣任务。

故而一得到吉斯人邀请函,便立马不远万里,从布拉佛斯赶到弥林。

丹妮之所以对风吹团做出求贤若渴的样子,离间风吹团与贤主的关系,也只是次要目的,主要还是为了不着痕迹地送几位“活蒋干”去对面的“曹营”。

“褴衣亲王真愿意弃暗投明?”丹妮瞪眼道。

弃暗投明?

这龙女王真会说话。

丹佐心中吐槽,面上却笑容和煦,点头道:“褴衣亲王对陛下仰慕已久,只需满足他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要求,便会带领两千弟兄向陛下效忠。”

“他想要什么?”丹妮好奇道。

“潘托斯。”丹佐正色道。

“什么?”丹妮怀疑自己听错了。

“如果陛下答应未来将潘托斯送给我们团长,风吹团就是您的了。”丹佐清晰明了地表述了自己的条件。

“我记得褴衣亲王曾经拒绝潘托斯亲王的职位,如今为何后悔了?”丹妮疑惑道。

风吹团团长之所以有“褴衣亲王”这个称呼,有两个原因:第一,他出生潘托斯贵族家庭,三十年前还被选举为潘托斯亲王;第二,他披着破床单一样的烂披风,风吹团团员还亲切叫他“破烂王”。

“陛下难道不知道潘托斯的习俗?”丹佐皱眉道。

“老先生,我在潘托斯逗留的时间不短,但那时候年纪太小,最多知道狗熊街黑杰克家的烤鲱鱼最便宜,一个铜板能吃个肚儿圆。”丹妮笑呵呵道。

丹佐面色古怪,点点头道:“黑杰克的烤肉店我也去过,再加一个铜板还能来两角酸酒。”

“陛下知道魁尔斯王族的情况吗?”他又问。

丹妮立刻明白过来,不可思议道:“我在潘托斯时经常见到亲王巡视街区,长长的队伍,三名华丽服侍的掌礼官员走在前面,分别擎着黄金天平、铁剑、银鞭。

据说,三样东西象征亲王掌控着潘托斯的贸易、战争和司法。甚至每年元旦,亲王还“

说到这,丹妮脸颊红了红,每年元旦潘托斯会向掌管土地与海洋两位神灵各献一位美丽的处女,然后亲王代表神灵为两名处女***

韦赛里斯告诉妹妹这事儿时,一脸羡慕嫉妒恨,还说:如果维斯特洛有这种习俗就好了,那样雷加抢莱安娜·史塔克,也不会引起那么大风波。

轻咳几声,丹妮疑惑道:“潘托斯不像王权旁落的样子呀?”

“都是表象!”叹了口气,丹佐缓缓解释道:“潘托斯与您出生的龙石岛一样,是瓦雷利亚人建立的贸易前哨,由瓦雷利亚贵族统治,亲王从四十家贵族中选取,名义上相当于潘托斯国王。

但瓦雷利亚覆灭后,城市的权势根基发生改变,从绝对力量——瓦雷利亚巨龙,变成单纯的财富。

可单论财富,亲王如何能与大海商相比?如此几百年过去,亲王渐渐成为一种象征,甚至祭品。”

“祭品?”丹妮愕然。

“每当潘托斯打输战争,或者年景不好,导致庄稼歉收,潘托斯人就会割开亲王的喉咙,把他献祭给诸神,以平息神之怒火。”

卧槽!

这什么奇葩习俗?

要知道这个世界的季节并不固定,夏天时自然什么都好,可凛冬总会到来。

持续好几年的冬季,能有个屁的年景?

那不是每当冬天来临,亲王就要掉脑袋?

丹佐继续说道:“当年上一任亲王刚被砍头,团长阁下便被推举为新亲王,可那样的亲王哪里是他想要的?”

“我如今连渊凯都没打下来,谁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去潘托斯?”丹妮拒绝道。

褴衣亲王脑子有问题吧,风吹团哪里值得她狂奔几万里,为他打下一座贸易城邦?

“不需要您率领军队奔袭潘托斯,”丹佐似乎猜到她的想法,解释说,“潘托斯情况非常特殊。

在一百年前的奴隶战争中,潘托斯在一年内连续献祭四位亲王,可仍然不是布拉佛斯的对手。

潘托斯总督们只能选择和谈,在承诺放弃奴隶制度的同时,还被迫签订削减军事力量的协议。

第一,潘托斯人不得拥有超过20艘战舰;第二,潘托斯不得雇用佣兵,也不能与自由佣兵团订立守城合同;第三,除了数目限定的城市卫队,潘托斯不得拥有的军队。

所以,潘托斯脆弱得如同娇弱少女,陛下只需派遣三条龙随行,风吹团便能轻易拿下潘托斯。”

看着丹佐渴望的眼神,丹妮摸着下巴,说了句话题之外的事。

“布拉佛斯真为了奴隶才发动战争的吗?我记得伊利里欧总督府邸里有很多戴着奴隶项圈的仆人。”

“陛下果然聪明,褴衣亲王曾经说过,废除奴隶制只不过是布拉佛斯人扩大势力的借口。

潘托斯名义上没有一个奴隶,实际上只不过换了个名字,奴隶换成‘债奴’——无论他们多么勤劳地工作,赚取的钱财永远无法满足自己的日常生活,购房,结婚,吃饭,养孩子

如此,那些自由的奴隶便只能向富裕商人借贷,为了还清贷款,只能做富人安排的工作,更加辛苦地赚钱,用来偿还永远也不可能还清的债务。”

说到这,丹佐看向丹妮的眼神变了,充满敬畏与崇拜,“陛下与布拉佛斯人完全不一样。

陛下为每个新自由民提供足够的生活资料,永远属于他们的土地,无息超长期女王贷款

奴隶们自己可能不明白,您制定的《法典》对普通民众有多大的保护度。

完善的制度与法律,让每个新自由民都能过上真正自由而富足的生活,您,才是真正的奴隶解放者!”

第149章 尔虞我诈

正因为丹妮玩真的,而非虚头巴脑的喊口号,还玩得特别溜,其他人才这么痛恨她。

源自深沉恐惧的恨意。

布拉佛斯高举“解放奴隶”的旗帜好几百年,可其余以奴隶贸易为主的城邦压根没啥反应。

在布拉佛斯以“废除奴隶制”为借口,进攻潘托斯的时候,密尔、瓦兰提斯、泰罗西等城邦都在一边看热闹,丝毫没有插手的意思。

可丹妮压根没向世界高喊“我要废除奴隶制”,她只偷偷摸摸在世界一角搞大生产,结果吉斯联盟打过来了,魁尔斯与瓦兰提斯也在磨刀霍霍,准备向她宣战。

连一直反对奴隶制的布拉佛斯,也有一名无面者跑来要暗杀她

区区半年时间,低调种田的丹妮便成为世界之敌,稍微有点远见的佣兵都不看好她,哪怕她有三条龙。

所以,丹佐真心敬重她,褴衣亲王也想借助龙的力量,但他们都不想投靠她。

嗯,他们不想当烈士。

“既然潘托斯没什么国防力量,风吹团两千精锐步骑也该够了呀?”丹妮疑惑道。

“陛下,您去过潘托斯,该知道潘托斯城墙有多高多厚,”丹佐苦笑,“正因为军力受限,潘托斯人疯狂增高城墙。”

“而且布拉佛斯的态度也不确定,龙之母的威名足以让他们不敢直接插手。”

丹妮秀眉簇起,风吹团未免也想得太精明了,两千步骑的确是一股强大力量,但只在渊凯用一次,而非永远投靠她。

褴衣亲王在夺取潘托斯后,也明显不打算向她宣誓效忠。

出动巨龙帮忙攻城简单,但布拉佛斯方面的压力她扛得动?

且不说布拉佛斯有全世界最庞大的海军,最强大的造船能力,最强大的工业生产力,最强刺客天团——无面者

就铁金库那一关,便能要去她半条命。

铁金库,整个世界的债主。

全世界银行所有的金币加在一起,也没铁金库一家多。

难道褴衣亲王已经把我当成死人?

死人自然是头上扣多少口黑锅也不怕,最多也就个“死”嘛!

丹妮越想越不爽,可她也不能拒绝得太生硬。

两千精锐步骑的佣兵团,足以在厄索斯大陆排名前五。真要拼命硬肛,丹妮估计要牺牲同样数量的士兵。

“我也不说虚话,换个时间地点,我会毫不犹豫拒绝你们风吹团。但以如今这情形,风吹团的态度足以改变一场大战的结果,如此,褴衣亲王的条件也不算太苛刻。”丹妮斟酌着说道。

丹佐暗暗点头,可不是嘛!

正因为看出龙之母处于进退两难的困境,他们才会提出这么苛刻的条件。

——他和褴衣亲王都明白布拉佛斯那口大黑锅有多大、多沉,嗯,足以再一次压死龙之母的那种天锅。

呃,“再”一次

龙之母锅多不愁。

连“废除奴隶制”那口世界之锅都主动扛了下来,也不差一个布拉佛斯。

“咚咚咚”

丹妮轻轻敲击椅子扶手,轻声问:“你们知道伊利里欧·摩帕提斯吗?”

丹佐眸光一闪,点头道:“潘托斯的一位贸易总督,主要经营香料、宝石、龙骨,听说您的那三颗龙蛋便是他从阴影之地收购到的。”

“没错,伊利里欧送了我三颗龙蛋,他还多次庇护我和韦赛里斯免于刺客追杀,我在他家过了半年公主般的优渥生活。

后来我流浪到魁尔斯,他还派遣三艘海船来接我会去复国。我的海军统领格罗莱爵士和他麾下半数海员,也是他的人。”

丹妮看着他说道:“换一座城市,我可能会答应褴衣亲王的条件,但我绝对不会侵犯朋友的城邦,甚至”

“如果伊利里欧开口,我会毫不犹豫拿下潘托斯送给他,而不要一个铜板的报酬。”

末了,她铿锵有力地说:“坦格利安,有债必偿!”

红发莱拉,美女梅里丝,战士诗人丹佐,在这一刻,面孔都是扭曲的。

那个拉金坷垃的泰温公爵如果在这儿,不知会不会气疯,众人心里吐槽。

好吧,兰尼斯特家族的箴言为“听我怒吼”,丹妮也不算违规。

“伊利里欧总督只怕无法成为潘托斯亲王,他出身贫寒,没有四十大贵族的血脉。”丹佐迟疑着道。

“呵呵,褴衣亲王肯定不想再当傀儡,等他上台,掌握实权的贸易总督会有何等下场?我不可能把自己的恩人推入火坑吧?”丹妮微笑着将大黑锅丢在“恩人”伊利里欧头顶。

“这样吧,我也不要你们风吹团反正,只需在渊凯磨洋工。如果我能打下渊凯,你们又获得伊利里欧的认可嗯,当我接到伊利里欧的信件,便出动巨龙帮你们拿下潘托斯。”

“这”

这至少比直接拒绝要好。

“我无法做主,得回去与褴衣亲王商量。”丹佐迟疑着道。

“可以,明晚这时候咱们接着谈。你可以对贤主说我要价太高,坚持不肯退让,只能回去请示团长。”丹妮点头。

“多谢陛下。”丹佐恭敬行了一礼,便在营帐外找到齐达内,连夜返回渊凯。

嗯,梅里丝老老实实返回战俘营。

月光与星辉下,两名骑士听着马蹄声默默往回走。

突然,布拉佛斯人四处打量一番,小声问:“谈成了?”

“没有。”

“为何?”

“龙女王坚持要正常价格四倍的赎金。”丹佐也把声音压低。

“反正是贤主出钱,而且如今形势很特殊,她也不算狮子大开口。”齐达内不解道。

“呵呵,我故意的,今晚我回去请示团长,明天继续谈。”丹佐神秘道。

齐达内猛地醒悟过来,“啪”的一下拍在老诗人肩膀上,低笑道:“人老精!又为渊凯拖延一天时间,贤主大人该好好奖励你。”

“也不算拖延,毕竟你也看到了,龙之母需要时间打造攻城武器。”丹佐摇摇头、

回去将此事说过之后,大贤主还真奖励了丹佐500金辉币。

一众贤主和佣兵统领在听到齐达内打探到的消息后,还高兴地在大金字塔里开了半夜无遮拦趴体。

凌晨回到风吹团团长的房间,丹佐将整件事原原本本讲了一遍。

“原来伊利里欧与那女人的关系这么深”褴衣亲王轻捋下巴处的花白胡须,思索片刻道:“你可知对面军队的粮食还能维持几日?”

丹佐道:“比我们之前预想的要多,无垢者送我们的晚餐,有半斤野猪肉。我仔细观察过,几乎每个士兵都分到一块肉排。”

“哼,附近森林就那么大,靠打猎能坚持多久?”

“那团长您的意思是?”丹佐疑惑道。

褴衣亲王冷冷一笑,道:“明天你跟那女人说,我同意她的‘b计划’,会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出工不出力,风吹团尽量不沾染奴隶军的鲜血。

但当她坚持不住,有重新回到我的‘a计划’的想法时,可以借口谈吉斯俘虏的赎金问题,放回一个黄丝披风作为信号。

那时我将和她自动达成新的约定:伊利里欧带着他的财富滚蛋,她帮我打下潘托斯。”

丹佐崇拜地看着灰发老团长,竖起大拇指道:“高,真高明!”

“嘿嘿嘿”

“嘿嘿嘿”丹妮看着手上的血契冷笑连连。

第二日,丹佐与齐达内依旧早早离开渊凯,又在丹妮营地蹭了一顿晚饭。

两人虽目的不一样,却同样惊喜:今天的肉排比昨天薄了四分之一,似乎麦粥也不如昨晚稠,龙女王回来的时间也更晚。

当晚谈判时,丹佐发现龙女王也比昨晚更加疲惫,似乎有什么忧心事儿?

没粮食了?

谈判进行的很顺利,即便女王一再强调:我丹妮莉丝就是战败,全军覆没,兵败身死,也不会做半点对不起朋友的事。

可最后还是干脆利落地在契约文书上写下自己的大名。

第三天中午,渊凯城内“格拉巨人”角斗场。

随着龙之母到来,渊凯也进入全城戒备的紧急状态,角斗、花魁游行之类的娱乐活动自然也暂停歇业。

隶属大贤主阁下的格拉巨人角斗场也不例外,四面看台与比武场都空荡荡的,只有旁边角斗士训练武技的石厅传来阵阵喧嚣声。

“不,舅舅,不要杀我,我不想死,舅舅,大贤主,穆里尼奥舅舅,不”

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年涕泪横流,挣扎哭嚎。

格拉巨人角斗场也是挖掘地面建造的,所以位于角斗场旁边的训练场距离地面足有十米。

铺着石板的宽阔训练场天顶,有一个个脸盆大的天窗,采光非常好,金灿灿的阳光从天窗透射到地面,一个个黄色光柱内有肉眼可见的黑色粉尘——柴火燃烧的碳灰。

差不多五百平米的圆形训练场,中心有一座合抱粗、两米高的白玉石台,石台顶端有一颗如黄金般璀璨的石蛋。

石蛋表面有细密鳞甲,好似幼龙的皮肤。

这是一颗黄金龙蛋!

以石柱为中心,附近地面还用火红色涂料画了一圈燃烧火焰形状的图案。

——光之王拉赫洛的圣痕,类似七神教会的七芒星。

每个火焰圣痕有婴儿掌心那么大,难以计数的圣痕组成一个环绕石柱的巨大反螺旋漩涡。

石柱上下端各拖出两根铁链,那位嚎啕大哭的青年便被铁链锁住手脚。

青年的黑色直立长发湿哒哒披散肩头,托卡长袍和丝裤也滴淌着淡青色的液体。

嗯,有一股浓郁的橄榄清香。

青年身周还堆满木柴

第150章 恶魔献祭

“甘地,为了伟大的达兹纳克家族,为了渊凯,为了奴隶湾,为了后吉斯帝国,为了世界人民安宁祥和的未来,你去吧!投入光之主拉赫洛的怀抱也是一个很好的归宿。”大贤主看着拖得铁链“哗啦”作响的外甥,红肿双眼说道。

嗯,眼睛并非悲痛之人强忍哭泣的那种红肿,反而有些像在澳门输光大半公款的领导,咬牙彻底地在投注台扔下最后一笔赌注。

“大贤主阁下,您搞错了,您的外甥不会进入光之主的国度,您献祭的对象是影魔拉赫洛冕下!”旁边一位装扮奇异的老妪嘿嘿笑道。

老妪拄着拐杖,弯腰驼背,有黄黑色的苍老皮肤,头发稀疏,鸡皮脸颊上各镶嵌一块红玉,上身穿着露出两个胸部的黑色紧身衣。

唔,故意在胸口开了两个孔,好似在太阳底下晒了10天的干瘪茄子,随着老妪走动而左右摆动,茄子顶端还镶嵌一个巴掌大的铁环。

从这身装扮来看,老妪应该来自海尔科隆后裔的后裔的三座堡垒城市之一。

嗯,海尔科隆后裔国被鸠格斯奈人覆灭,剩下的遗民逃入三座要塞,渐渐发展出沙米利安纳、卡亚卡亚纳亚和巴亚撒布哈德三座堡垒城市。

也许在战争中死了太多男人,也许嫌弃男人不中用,丢了传奇英雄海尔科隆的脸,被斑马人灭国后,后时代的海尔科隆后裔国成了纯·真·女权社会。

新时代的女性在学会走路前,便要先学会如何骑马和攀爬,从孩童时期开始,每个女人都必须熟练掌握使用弓箭、长矛、刀子和弹弓的技巧。

通过考验的成年女战士会在脸上镶红宝石,乳透穿铁环,也不避讳地露出自己健硕的大胸肌

至于男人

很遗憾,没多少男人了。

三座堡垒城市严格执行一项政策:每一百男娃,有九十九个会在成年前遭到阉割,成为太监,帮城市做各种各样的服务型工作——抄写员、牧师、学者、仆人、厨师、农夫、工匠等等。

只有最有聪慧、最强壮、最有礼仪、最有气质的那个男孩才能够保住自己的小吉吉,继续成长发育,然后与一百个“斯巴达猛女”生养后代。

这个政策好不好?

连维斯特洛的学士也无法判断,但自从女人当权后,东边的斑马人、西边的马人、山脉中的野蛮人,再也无法像往年那样欺负海尔科隆后裔国了。

而眼前这老妪,便是“猛女”中的一个。

新吉斯人花了半年时间,才把她从万里之外请了过来。

大贤主瞥了老妪一眼,说道:“光之王和影魔不都是拉赫洛?”

他看向她的眼神深处有深深的忌惮。

大贤主也不是白痴,不会无故迷信一位来自远东大陆的老妪。

几天前,舰队长郑重将老妪介绍给他时,大贤主直接告诉她:如果不能让他亲自见识到真实不虚的神明力量,他宁愿多浪费一点儿时间,去瓦兰提斯红庙找红神大祭司,也绝不会雇佣她。

然后老妪就在他的大金字塔里表演了一番“鬼影重重”。

那一晚,篝火飘荡的红光下,无数恶魔从墙面爬出来,带走十名作为祭品的奴隶的灵魂。

亲眼看到扭曲的影子从活人身上扯下另一道影子,大贤主再也不敢在自家金字塔内搞献祭仪式。

“咯咯咯”老妪怪笑起来,“大贤主,光之王是红神,火焰之神,影魔却是光之影,暗之魔。

神魔合一,才是完整的拉赫洛。

你要想从死亡国度换回已逝的巨龙灵魂,只能求助黑暗中的神灵,魔之拉赫洛。

光之王的国度属于那些红神信徒,影魔拉赫洛掌管的死亡国度却是地狱,你明白了吗?

您的外甥将下地狱!

您之前已献祭的外孙、外孙女、私生女、私生子等等十五名亲人,都已在地狱中等待可怜的小甘地呢,喔嚯嚯嚯”

大贤主面色惨白,嘴里不住喃喃,“果然,我们禁止红神信仰在奴隶湾传播果然是对的,拉赫洛是恶魔,魔鬼之神!”

“咯咯咯,如果伟大的拉赫洛是魔鬼,向祂祈求神迹降临的你,又算什么?”老妪毫不客气地嘲讽道。

“而且我早说了,光之王和影魔完全两回事,信仰光之王的红神祭祀与我这个研究黑巫术的巫魔女也不一样。

我压根都不信仰光之王,而信仰光之王的祭祀也不一定能帮你主持献祭仪式——除非她信仰光之王的同时,还研究透了黑巫术。

所以,新吉斯万里迢迢把我这个‘恶魔献祭仪式’的专家请了过来,而没去找瓦兰提斯教牧万民的红神大主教。

你个傻子,我这么说,可明白了?”

这个老妪与当时诅咒丹妮的巫魔女弥丽一样,信仰自己民族的传统神灵,却把影魔的黑巫术当成一门学问来研究。

而影子恶魔拉赫洛也不在乎黑巫师是否信仰自己,只要对方掌握向祂献祭的技巧,便会根据祭品给予不同回应。

“你”大贤主一张瘦长脸被怼得青红交加,恨声道:“为何我献祭了十五个不,算上我那三个死在龙炎下的亲儿子,已经有18名血裔进入拉赫洛的国度,龙蛋为何还没孵化?”

老妪耸耸肩,若无其事道:“我也不晓得。”

“你耍我?”大贤主勃然大怒。

老妪叹口气,无奈道:“我早就说过理论上,通过献祭血亲,可以从影魔那换取部分巨龙的灵魂残片。我甚至也为你演示过,用十名奴隶救回一个死人——”

大贤主挥手打断她,不耐烦道:“救回一个不能说话、不能思考的白痴!”

“是呀,您很幸运,遇到一个白痴。”老妪点点头,认真道。

“幸运?你脑子有毛病吗?”大贤主嗤笑。

“嘿嘿嘿”老妪暗红色的眸子一瞬间闪过无数道黑影,声音幽幽道:“你以为献祭的对象是谁?又是从何处返回的灵魂残片?”

“影子恶魔拉赫洛,来自地狱的灵魂碎片!”

“地狱能有什么?返回人间的东西不是疯狂的恶灵,你就该高呼‘光之王拉赫洛保佑’啦!”

“好!”大贤主听明白老巫婆话中的含义,咬牙道:“即便孵出来一头白痴龙,能飞能喷火,我也认了。

可那女人只死了三位至亲,便孵出三条聪明伶俐没缺陷的龙,为何我死了18个亲人,连一头疯龙都没得到?”

“你傻呀!”老巫婆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反问道:“人家什么血统,你又是什么血统?

你家祖上的确是瓦雷利亚大贵族的一位旁支,可都混血多少代了?

除了优质的瓦雷利亚纯血,坦格利安历史上又孵了多少条龙?

那几十、几百条龙,现在全部死亡,回归了死亡国度,可只要一听见主人的召唤,它们立即便挣脱死亡的束缚,从地狱返回人间。

比如那条黑龙,肯定是贝勒里恩转世。

你家在地狱没龙可召唤,只能祈求影魔大发慈悲,赏赐你一片巨龙残魂啦。”

“那祂如何才愿赐予我一点儿慈悲?”大贤主吼道。

老妪盯着石台上的黄金龙蛋看了好一会儿,用游魂般缥缈的声音说:“也许,祂已经回应你了,我在龙蛋内看到几缕细小的黑影。

大贤主,请你明白,诸神从来不仁慈,恶魔却比诸神更残酷。

用几个旁支血脉换一条巨龙的好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你身上。

想一想那位龙女王,她的父亲、大哥、侄子侄女、母亲、忠诚的仆人、二哥、丈夫、唯一的儿子,全死了,世上只剩一位坦格利安”

“你呢?”老妪回过头,冷酷戏谑的暗红眸子与大贤主对视。

“蹬蹬蹬”大贤主身体踉跄后退几步,别过头,暗哑的声音说道:“真的非那样不可吗?”

“应该说,即便那样,你也不一定得到你想要的东西。就像你想要一个完整的活人,我却只能帮你复活一个白痴一样。”

呃,也是丹妮莉丝身世太过凄惨,孵龙过程完全与影魔拉赫洛‘以生魂换死灵’的黑魔法理论相互映照。

丹妮只随意鬼扯几句前世在论坛看到的推测,其他人竟有种恍然大悟、终于寻到真理的感觉。

大贤主用颤抖着双手扶住墙面,万分艰难地问道:“那我可不可以终止。”

“可以,当然可以,随意都能退出,”老妪用拐杖指着还在嚎叫的甘地,“要不今天便不烧了?”

大贤主神色莫名地看向自己的外甥

“穆里尼奥,你个骡子养的蠢货,我诅咒达兹纳克全族下地狱,哈哈哈你知道迪雅吗?你的秘密小情人,她的口技可好啦,老子的大宝剑试过哈哈哈,龙之母万岁,巨龙万岁,渊凯必被攻破,哈哈哈“

“呃,看来还得继续烧”老妪摸摸鼻子,乐呵呵道。

大贤主恶狠狠地吐出一个字,“烧!”

“呵呵”

老妪猛地把黑玉似的木杖杵在石板上,用古老的远东语言高呼:“阴影之主啊,您是火光中的影子,影子中的唯一神明!拉赫洛,我向您献上血之祭品,请为我身边之人施展奇迹吧!”

“轰!”

反螺旋漩涡图案上的火焰圣痕猛地燃起一圈火苗,被淋了一身橄榄油的甘地与他身边的木柴一起被点燃

第151章 稳住稳住,不要慌不要急

“啊啊,不要,舅舅,救我穆里尼奥,我会在地狱永远诅咒你——”火焰中的甘地发出不似人声的嚎叫。

大贤主视若无睹,反而神色恐惧地后退几步。

因为火红圣痕迅速由红变黑,红色的火苗也随之变成一团不断扭曲影子。

好似蠕动的活物,原本矮小的一团影子渐渐拉长,在地板上延伸,最后投影在墙面上,爬到天花板上,随着木柴燃烧的火苗扭曲摆动。

老妪举着拐杖,一边吟唱神秘莫测的咒语,一边用丑陋不堪的身躯,跳一种充满淫靡与挑逗动作的舞蹈,似乎在对莫名存在发出欢·爱的邀请

渐渐的,真有人回应了她。

细长的影子开始分叉,好似一个人伸展手臂与双腿,大贤主甚至看到影子头颅上扭曲的孔洞五官。

“恶魔,恶魔又出现了。”他脸色惨白着喃喃。

无数扭曲的影子随着老妪舞蹈,时不时还从火焰中的甘地躯干飘过

来自地狱的影子又长又暗,任何亮光都无法阻挡,火焰因为它们而显出黑色的斑纹,透过天窗射来的光柱好似关了灯的灯泡,原本明亮温暖的训练场瞬间变成荒野墓室

一个小时后,一群仆人进入训练场,沉默着打扫地面上的灰烬,与天窗光柱照耀下,那张大嘴巴的狰狞焦尸。

很矛盾,明明已经烧焦,却散发出腐烂尸体味道,就好像之前焚烧的并非活人,而是从坟墓里刨出来的、尸水横流的肿胀腐尸。

“唉,又失败了,”走在通往金字塔的地道上,老妪无奈叹口气,“大贤主阁下,您亲眼所见,我真尽力了。”

大贤主抱着温热的镶宝石木盒,木着脸回应,“嗯。”

“那今晚就安排船送我离开渊凯吧。都好几天了,龙之母也该攻城了,老身一大把年纪,可受不起龙炎的洗礼。”老妪笑呵呵道。

两人的脚步声在幽暗宁静的地道内回响,好半响,大贤主才低声道:“先别急着离开,你住在金字塔里会很安全。”

“喔,你还没放弃?”老妪神色古怪问。

深呼一口气,大贤主眼中闪过一道寒芒,冷冷道:“你能不能让影子恶魔杀掉那个女人?”

“你做梦呢?别说有巨龙守护的银发女王,即便想伤害你这个凡人,我也做不到。”老妪嗤笑。

“可你杀了甘地,杀了很多人!”大贤主咬牙道。

“唉,献祭与杀人不一样。如果我的黑魔法真能隔空伤人,鸠格斯奈草原上的斑马人早被我灭族了。

可事实却是,正面碰上一个普通斑马人少年,他也能轻易砍下我的脑袋。”老妪摇头无奈道。

大贤主怀疑地看了旁边的老妪一眼,说道:“我最近听到一条从维斯特洛传来的消息,万军环绕中,一条影子闯入一位国王的营帐,如割纸一般割破他的喉甲。”

“呵呵,如果大家都这么想,那谋杀国王的真凶便可安心享受胜利的果实了。权利游戏中的那点儿破事儿,大贤主阁下不比老身更清楚?”老妪呵呵笑道。

“你的意思是,巫术的力量完全不可能做到那种效果?”大贤主迟疑着道。

其实他也认为那是无稽之谈,如果魔法那么牛掰,吉斯人与龙女王十几万大军惨烈拼杀又有什么意义?

不过

“难道传说中洛伊拿人用水魔法抗击巨龙的故事也是假的?”

“水魔法灭城之事应该真的发生过。”老妪老眉心间皱纹越发深刻,“但那涉及到神灵,洛恩河似乎诞生过一位自然神,也即是洛伊拿人信仰的主神。

如果真有人能驱动影子杀人,那他一定比巨龙更可怕,因为他的背后一定也站着一位神明——影子之神,影魔拉赫洛!”

“你不也能借用影魔拉赫洛的力量吗?为何不能驱使影子杀人?”大贤主还是不死心。

老妪翻了个白眼,反问道:“你亲儿子每月多少零花钱,那个死鬼外甥甘地又能从你这儿得到多少?”

大贤主板着脸道:“如果甘地有达克斯那么优秀,我也会给他更多的宠爱。”

“抱歉,我也希望自己在影魔心中是最优秀的那个巫师,可惜我不是。”老妪淡淡道。

“我劝你还是别胡思乱想了,就算维斯特洛真有个能驱使影子杀人的嗯,如果传言是真的,那对方一定是一位精通黑魔法的红袍祭祀!

即便你把那个红袍大祭祀请来,也杀不了龙女王。”

“难道她那纤细娇嫩的小脖子比钢板还结实?”大贤主冷笑道。

“嘿,这么和你说吧,凡间的魔法无法伤害龙王!否则,瓦雷利亚人凭什么统治世界?”

“如果趁着龙不在她身边呢?”大贤主不甘道。

“唉,真想暗杀她,还不如去雇佣无面者。新吉斯人请老身来为你们孵龙,也才20万金辉币的代价,可20万金辉币都不够请无面者花销的一个零头,好好想想这是为什么吧!”

“哼,我们已——”

“咚咚咚”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断两人的谈话。

此时他们已经穿过竞技场与金字塔之间的通道,正在四名仆人的搀扶下爬阶梯。

“大贤主阁下,城外有情况!”一个黄丝披风喘着气,焦急道。

穆里尼奥将装着龙蛋的盒子递给身边仆人,拍去托卡长袍上的烟灰,淡淡道:“奴隶女王终于憋不住,要攻城了?”

“不,马人不见了!”

“什么?”

“一直守在东、南城门外的马人探骑消失了。”

渊凯并非一座完全四方形的城市,它的北面与西面沿着弧形海岸线修建,两边都有码头,城市只在东、南两个方向开了城门。

之前几天,马人骑兵一直守在的城外500米的地方,堵住了渊凯陆地上的通道。

“既然他们离开了,那便立刻派探马出城,打探对方营地的情况!”大贤主皱眉道。

“格拉兹旦将军早就派人去看了,之前在大道上修建攻城车的民兵也消失了,对方营寨紧闭,营地外一个人也没有。”

“这格拉兹旦和褴衣亲王怎么说?”大贤主急忙问道。

“他们拿不定主意,才让我来请您。”士兵说道。

上次骑兵突袭,结果正中龙女王全套的失败阴影,一直笼罩的渊凯城众将士心头。上午,马人探骑消失,中午时,发现渊凯城外大道上的民伕也不见了,一群人讨论了一下午也没做出应变之策。

只傍晚的时候,几名拿了安家费的佣兵冒险靠近“北伐解放军”营寨右侧,结果

“贤主阁下,对方的营寨附近压根没人守卫,我们趁着天黑一直潜伏到敌营左侧墙根,却发现远看是高大木桩的围墙,压根只有一层薄薄的木板。“一个15米高的小个子黑人佣兵道。

格拉兹旦悚然,瞥了‘新次子团’团长齐达内一眼,问:“你的意思是,奴隶叛军的营寨只是个样子货?”

“比样子货都不如,我试着用匕首划了一下,直接开了个碗口大的洞。”另一个中年汉子古怪道。

齐达内还一脸茫然,老剑诗人丹佐变色道:“该死,我们被骗了,龙之母故意将我们带到营地大门处,而整个营地只有大门是真的,其它地方”

“可为什么呢?”褴衣亲王面色凝重道。

“你们可进营地查看过?一共有前中后三座营地,绵延10公里。”格拉兹旦连忙问那两个探子。

“我们哪敢进去?从孔洞可以看到营地里站满手持长矛的士兵。对方似乎严阵以待,大晚上,连篝火都不点燃,不知在干什么。”黑瘦子心有余悸地叫道。

“该死,他们肯定在等我们去偷营!”格拉兹旦脱口而出。

“原来如此,故意让我们发现营寨的脆弱,然后”褴衣亲王起初也面露恍然之色,还出言赞同格拉兹旦的判断,但话说了一半,却又突然愣住。

“如果发现营寨虚弱,我们会去偷营吗?或者,我们敢去夜袭对方吗?”他环视周围人一圈,反问道。

“这”格拉兹旦涨红了脸,你这个低贱的佣兵头子,怎么说话呢?如果发现对方的破绽,堂堂鹰身女妖之子,难道连敢偷鸡一波都不敢了?

好像的确不敢

接着,他又沮丧地想。

虽然只与龙之母交手两次,但两次短暂交手的后果太特么可怕,对方年纪轻轻,战阵技巧却如天马行空,让人完全跟不上她的节奏。

他格拉兹旦可是当了10年铁军团联队长,征讨过多少海盗与土匪?

海战、陆战的经验都丰富无比,而那个女人似乎还是文盲来着,一直在流浪,连学都没上过,这

“那我们到底偷不偷?”齐达内弱弱问道。

“这”褴衣亲王、舰队长、格拉兹旦、大贤主现场所有将领都犹豫了。

“问题在于,龙之母想不想让我们偷营,我们必须反其道而行之!”丹佐面色凝重道。

“那她想不想?”七八个人异口同声问道。

丹佐面色开始扭曲,好一会儿才艰难道:“我,不知道”

“既然猜不透,那便不猜呗,“屎男亚赞在一边凉凉地说,“事情明摆着,如果智慧有重量,咱们一屋子人加起来也不足人家一半重。

既然如此,我们就尽量打呆仗、打死仗,按照原计划固守城池,就当没发现马人消失了。

别老想着奇袭、偷鸡之类的高技术活计,你们玩不过她啊!”

几十双眼睛齐刷刷看向屎男,有人鄙视,更多的人却表达了赞赏之意。

这个渊凯首富虽嘴巴与屁股一样臭,但人家能成为首富,还真有点儿过人的智慧。

大贤主与几名统领小声商谈了一会儿后,大声宣布道:“就这么办,大家回去安心睡觉,外面发生什么我们也不用理会。

只要稳住人心,稳守城防,不要慌,也不要急,我们便赢定了。”

可惜,他想多了。

很多时候你想装缩头鸟都办不到。

夜晚十点左右,陆陆续续一百多只信鸦飞到渊凯,统统都在述说一个消息:今天中午,龙女王率领五万大军奇袭弥林,我们完——蛋——啦!

第152章 空城计与战神

稳不住了!

甚至都没法安睡。

凌晨时分,一群贤主、伟主如惊惶的小鸡仔一样,从床榻上爬起来,急急忙忙奔向大贤主金字塔。

“这怎么可能?!昨晚我们还与她谈论赎回俘虏的事,当时整个营地还有五万人,就算龙会飞,就算唉,从渊凯到弥林,250公里,沿途那么多庄园和商贩,他们都瞎了不成?而且,三天时间,五万大军如何奔驰250公里?他们之前可已经急行军了600公里。”

大贤主瘫坐在垫着毛毯的木椅上,神情绝望看向周围一众军将,希望站出来一位有智之士,能帮他解答一脑袋疑问。

现场不乏宿将、名将,褴衣亲王有三十年的从军经验;格拉兹旦著名“军校”毕业,当了十年渊凯战神;舰队长纵横四海,鏖战无数就连资历最浅的齐达内,也在布拉佛斯军团服役过五年,其中三年还荣任骑兵团大队长。

可他们恁是弄不明白一个最简单的问题:我们咋败的?

“我们来捋一捋”最后还是智囊亚赞说话了。

嗯,亚赞曾经是渊凯最有智慧的人,与战神格拉兹旦并称“渊凯双杰”,两人堪称一时亮瑜。

只不过格拉兹旦运气比较好,顺着既定轨迹安安稳稳发展,前途无量。

亚赞年轻时思维比较跳脱,也因为太聪明,一直在努力探索未知的世界,寻找天地间的真理嗯,亚赞去厄索斯对面的索斯罗斯探险,结果感染怪病,从之前的有为俊杰,变成下半身无法控制的瘫痪屎男。

可即便身体废了,他还是凭借自己的智慧赚取无数财富,成为渊凯首富。

“昨晚谈判时,龙之母的营地还有五万人?”亚赞看向齐达内。

“是的。”齐达内点头。

“数烟囱?”亚赞皱眉问。

“不仅是篝火数量,我还通过营地区域范围内营帐的数目、士兵,与整个营地的大小对比,几种不同估算法,得出的结论全都一样——五万人。”齐达内解释道。

亚赞又看向丹佐,问:“你确定自己见到的是龙之母本人?”

“这还能造假?银色头发,紫色眸子,非常漂亮,更重要的是气质,看着就像一位女王。”丹佐皱眉道。

他一大把年纪了,见多识广,还是诗人,受教育程度非常高,基本不会判断失误。

亚赞若有所思道:“也许巨龙可”

“等等——”

格拉兹旦站出来,瞪眼盯着丹佐,惊疑道:“你看到那女人的脸面了?”

“我又不瞎,当然看到脸了。”丹佐莫名其妙。

“她没戴巨盔?”格拉兹旦又问。

“有毛病啊,大晚上的,又是自己营帐,她干嘛戴巨盔?”丹佐越发不理解对方的意思。

“她身边都有谁?”

“玫瑰团的红发莱拉,几个无垢者。”

“唉,上次她与我们谈判时,可结结实实戴着面甲,御林铁卫与血盟卫都在场,你可能见了个演技高明的戏子。”旁边一位弥林伟主哀叹道。

他便是上次十人联军领导小组中的一位,也与格拉兹旦一样幸运,成功逃回渊凯。

“这”屎男亚赞惊呆了,“好狡猾的龙之母。”

褴衣亲王疲惫地揉揉额角,问:“多出来的五万人又是怎么回事?”

龙之母如此用兵神妙,一下子连弥林都打了下来,看来她掌控整个奴隶湾的日子不远了。

只怕自己永远无法等到期望中的黄丝披风了。

要得到潘托斯,就必须得和狡诈的伊利里欧打交道可如何说服那个胖香料商人呢?

麻烦啊!

屎男没有立即回答风吹团团长的问题,反而一张张翻看从弥林传来的信件。

大家都面色沉重地等待智囊的分析,宫殿内彻底安静下来,只听到亚赞翻动纸张的声音,和他屁股下时断时续的“噗嗤——咕叽”声。

“45位伟主,78位大贵族、大商人,全部信誓旦旦宣称,龙之母带到弥林的军队有五万人,还全都是精锐,绝非奴隶伪装。”

亚赞放下信纸,胡萝卜粗的手指在甜心大腿上摩挲,甜心一脸娇羞却静默承受。

“傍晚时分,龙之母军队入城时,甚至有很多人一个个数着火把,一共有四万五千人进入大金字塔。

嗯,龙之母带着三条龙亲自出手,已经把弥林大金字塔打下来,获得无数粮食和金银。”

源自旧吉斯帝国的习惯,弥林、渊凯、阿斯塔波三座城市都有一座最庞大的金字塔,称为“大金字塔”,为一城之行政与军事中心。

比如穆里尼奥,他之所以成为众人之首,大贤主,便因为达兹纳克家族掌控渊凯大金字塔。

单论财富,穆里尼奥·达兹纳克甚至不能进入前三,都不如战神格拉兹旦有钱。

“既然弥林已经确定至少有45万人,那咱们城外”格拉兹旦瘦脸猛地涨红,好似被极大地羞辱了似的,大叫道:“欺人太甚,我们城外压根没多少人,营寨是空的!”

“那探子看到的密密麻麻人群是什么?”齐达内不解道。

“营寨是假的,龙之母也是假的,里面士兵自然也可能是假的,这是一场精妙的骗局。”

亚赞眸中闪过一道精光,似乎一切谜团都已被他洞悉,十分笃定地说道:“我敢肯定,龙之母前、中、后三座大营中,只有13公里之外的后营是真的,里面可能藏有民伕打造的攻城武器和数千守卫。”

“为什么这么说?”格拉兹旦疑惑道。

“你们以为龙之母仅满足于拿下弥林?”屎男亚赞淡淡道。

“嘶”众人悚然。

格拉兹旦牙关咬得咯吱作响,恨恨地说:“所以,她知道拿下弥林后,我们一定会收到来自各位伟主的消息,知道我们今日便会知道她的营寨的虚实。

知道诡计瞒不下去了,干脆收缩兵力,将所有力量与攻城器械转移到后营。

如此,我们即便发现中了计,可要发兵攻打后营,短时间内也无法将其拿下,等那个女人从弥林运来粮食,渊凯便真完蛋了。”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那个女人太可怕,几乎算准了一切,”一位胖胖的年轻贤主大人,委屈得快要哭出声来,“明明有三条巨龙,明明有比我们更多的士兵,为什么不根据传统,跟我们硬碰硬,来一场传奇般的攻城战?

力量比我们强,还那么聪明,太欺负人了,这让我们怎么玩?”

“唉,等奴隶湾这一个月内的发生的战事传扬开,丹妮莉丝便会成为传奇。而我们,就是衬托传奇英雄的蠢货。

当龙女王的故事流传千古,我们中的某些人可能会无数次地被床头听老奶妈讲古的小孩嘲笑一千年,一万年,唉!”亚赞沮丧道。

“嘭!”

注定成为“某些人”中的一个的格拉兹旦,猛一拍桌子,面色扭曲地吼叫道:“不行,我不要成为流传千古的笑柄,我们得做些什么。”

“现在还能做什么?等着龙女王十万大军围城吧,以她的号召力,在弥林收编五万奴隶士兵真不要太简单。”亚赞丧气道。

“我要发泄,我要拿她后营几千士兵出气,我要拔掉她留在渊凯的钉子。”格拉兹旦说着,就站起身往外走去。

“等一等,现在天色太晚,别中了那女人的埋伏。”大贤主大叫道。

格拉兹旦回头扫视宫殿内一众神色惶惶的贤主、伟主和佣兵,淡淡道:“如若中了埋伏,那就死在埋伏中吧!”

“你——”

格拉兹旦抬手打断大贤主的话,直接道:“我只会带厄拉兹家族的人出城。”

说完,他便迈开大步,昂然离去。

褴衣亲王看着他挺直的脊梁,喃喃道:“这是一位勇士。”

“不,他是渊凯战神!”大贤主眼神悲哀道。

“虽然这个战神命运多舛,竟遇到横空出世惊天地的龙女王。”屎男亚赞呢喃。

他不由想到了自己,遥想当年,“渊凯双杰”何等雄姿英发,气贯长虹如今一个成了屎尿不能自主的瘫子,一个成了屡战屡败的常败战神。

惨惨惨

莫非天妒英才?

亚赞自怜地想。

众人也没了回家睡觉的心思,就一直待在大贤主的宫殿内,准备送战神格拉兹旦最后一程。

“报——”

大概三个小时后,凌晨两点左右,一名浑身浴血的黄丝披风踉跄奔入大厅,喘着粗气,情绪激动道:“报报告大贤主,格拉兹旦将军他”

“唉,不用多说,我已明白。”椭圆会议桌上座的穆里尼奥一摆手,打断对方道:“帮将军整理仪容,明早我会去见他最后一名。”

“呃”黄丝披风抬起头,愕然道:“大贤主阁下,您在说什么呀?”

“什么?”大贤主也愣住了。

“格拉兹旦带领500骑兵横扫千军,火烧连营十多里,杀敌不计其数,焚烧敌方粮草物资不计其数,还救回来500名俘虏。大贤主阁下,我们大获全胜啊!”

“”

“”

所有人瞠目结舌,一脸见了鬼的表情。

好半响,褴衣亲王才回过神,问道:“敌人没有设下埋伏?”

“哎,对方人手不足,无力设下埋伏。听梅里丝小姐说,龙女王故意用‘空城计’吓唬我们。”那个黄丝披风笑呵呵道。

“梅里丝也救回来了?”丹佐惊讶道。

那小兵说道:“俘虏被堵住嘴巴,绑在前营充当‘空城计’的靶子士兵,不仅佣兵们被救下,我们之前失陷的几百兄弟也在其中。”

“空城计?好一个空城计,我们数万大军硬生生被吓唬了三天,这要人命的三天啊!”亚赞苦笑连连。

虽然他依旧猜不透对方如何带着疲乏的五万大军,在三天内奔袭250公里,但差不多想明白自己等人如何输掉这场战争的了。

“梅里丝如何知道龙之母的‘空城计’?”褴衣亲王疑惑道。

“那个莱拉龙之母麾下骑士告诉她的,对方认为这种事没必要向俘虏隐瞒。因为知道龙之母必胜,还有十几个佣兵们当场转投了龙之母呢!”

“原来如此。”大贤主点点头,他也明白佣兵都是什么样的货色——永远站在胜利者一边。

龙之母用这种方法招降战俘也算聪明。

“梅里丝还说了什么?”丹佐出言询问。

“梅里丝小姐说空城计非常高明,如果我们够聪明,便一定会中计,不敢轻举妄动,但‘空城计’对莽汉和蠢货完全无效。”黄丝披风语气骄傲地说道。

大贤主

褴衣亲王

亚赞

第153章 擎天白玉柱与晴天霹雳

翌日清晨,被焚烧过一遍的栅栏七零八落散在黄泥地上,丝丝缕缕的白色烟气从滚烫的黑碳上冒出,夹带呛人的焦糊与恶心的腥臭,扩散到弥漫渊凯城郊外的薄雾中。

依稀可以透过雾气看到三五成群的黄丝披风在地面翻找什么,隐约间能听到窸窸窣窣的走动声与压低嗓门的说话声

很快,第一缕金色阳光破开白雾,为惨遭蹂躏的大地带来温暖和光明,也为围在营地外围的吉斯众将领带来广阔而清晰的视野。

焦黑的痕迹绵延10公里,除了最前方一公里,后方的土地比较空旷整洁,只有一片排列有序的黑色斑点,好似和尚头顶的戒疤,都是篝火燃烧留下的痕迹。

“唉,很明显了,前、中两个营地大部分空间压根连营帐都没有,那无数个篝火痕迹自然也不会是士兵的灶炉嗯,空灶炉。

格拉兹旦将军,我们被一场精巧的小把戏给愚弄了。”

褴衣亲王在高高的马鞍上坐得又高又直,声音洪亮,整个场地的人都能听清。

他骑在一匹高大雄健的灰色战马上,灰色大马的两条后腿边拖着无数布条,都是这位团长亲自格杀敌人后,从敌人的罩袍上割下缝成的。

“亲王,我们需要胜利,在弥林陷落的特殊时刻,我们的士兵需要胜利来重建信心。”格拉兹旦压低声音道。

“我们都明白士气的重要性,所以并没揭穿你的谎言,”褴衣亲王四处张望一番,也降低音量,“士兵在城中大肆宣扬你的丰功伟绩:火烧连营20里,以500吉斯精锐骑兵灭敌一万,龙之母仅剩3000无垢者也被渊凯大军围困”

“咳咳咳,后营的确被我们围住了。”格拉兹旦老脸一红,不自然道。

“500骑兵围困1500无垢者和2500民兵?”褴衣亲王瞥了渊凯战神一眼,淡淡道:“真实情况却是你昨晚砍死、烧死一万个稻草人和47个佣兵、364个吉斯卫士。

要不是你只带了500人,兵力不足,咱们那900多个绑在前营的被俘将士便死光了。”

“至少我们这次终于探清敌人虚实,还让渊凯军民气势高昂,恢复战胜那个女人的信心。”战神阁下梗着脖子道。

“这么说,后营一定要拿下?”齐达内问道。

“当然。”格拉兹旦正色道:“那女人不知何时便会带领大军和无数粮草回到渊凯,所以我们不能长时间围困后营。

可放着后营不管,不仅我方士气会受到重大打击,并增长敌军骄狂之气,敌营里的士兵、攻城器械都将被那女人利用。”

褴衣亲王点头表示赞同:“从战术角度来讲,渊凯与龙之母早晚要硬碰硬大战一场,就该趁着敌方主力军不在,吃掉她部分精锐士兵

我想,当龙之母归来,看到道路两边插着一千五百个无垢者的头颅时,骄傲如她,一定会怒火攻心,变得不那么理智。”

一边的梅里丝、丹佐闻言,皆是面色剧变,再想不到团长会用如此狠辣的方式对付龙之母。

要知道他们之前签订过契约的,风吹团可以留在渊凯,但必须出工不出力,不能沾染龙之母士兵的鲜血。

团长怎么了?

两人疑惑不解。

“哈哈哈,就是这样!五万奴隶没能扰乱她的心境,可4000麾下将士的头颅一定让她勃然大怒——无论是真心爱惜将士,还是保护‘传奇战神’的名声不被玷污,她一定无法再保持心冷似冰的思想境界,乱中出错,我们便有了胜利之机。”格拉兹旦大笑道。

“贤主阁下高见!那女人的心思被您完全把握到了。”一名吉斯将军赞叹道。

“那当然,我也是战神嘛,”格拉兹旦仰头看着东方冉冉升起的红日,一副英雄寂寥的样子,“只有英雄能够理解英雄,我与她虽是敌对关系,但也不得不承认,我们两都是寂寞人——位于众人之巅,能不寂寞孤傲吗?

过去几十年,我大小阵仗经历了千百次,每一次都全胜而归,我很寂寞,也很骄傲。

所以,当日在白杨坡失利后,我的心境几乎狂乱到崩溃,好久好久不能缓和。

如此心境,导致我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接连判断失误,直到昨晚那次伟大而神圣的胜利——”

褴衣亲王木着脸:我有个大耳刮子,不知你想不想吃?

终于战胜龙女王一次、马上还要战胜第二次的格拉兹旦,没留意到周围人便秘似的表情,感慨万千道:“我最能明白她此时的心情,接连打了几次大胜仗,一定又得意又骄傲,可只要遭遇一次重大挫折,便如从山顶跌倒到低谷,再难有翻身的机会。”

“贤主阁下,对方军力并不少,四千多人,其中还有一千五百名无垢者,只怕短时间内无法拿下。”梅里丝忍不住插话道。

“哼,我们风吹团两千精锐难道还拿不下一千无垢者?”褴衣亲王面无表情扫了拷问官一眼,看向格拉兹旦道:“不知贤主阁下打算出动多少兵力?”

“全部!”

“全部?“大贤主双掌撑着桌面,失态吼叫道:“格拉兹旦你疯了?我们的目的是守住渊凯,你把全部兵力带出城,渊凯怎么办?”

“大贤主阁下,您听我分析”

这一次,有了腹稿的格拉兹旦,系统地将“常胜战神的心理学”向在座诸位贤主、伟主将了一遍。

见众人皆露出若有所悟的神情,他总结道:“也许她的心境比我更坚实,但她才15岁,又刚刚奇迹一般轻取弥林,突然看到4000心腹将士的人头,能不发怒吗?

可别忘了坦格利安家族的‘疯血’基因呢!等她疯狂,我们便有了取胜之机。”

“你脑子有毛病?”亚赞瞪着黄眼珠,叫嚷道:“如果城破,被你刺激得发疯的龙女王很可能会屠城。”

“嘶”众人倒吸一口凉气,神色迟疑起来。

大贤主突然出声,淡淡道:“可以。”

“什么?”

“格拉兹旦,一万五千名新组建的吉斯民兵留在城里,他们是新兵,守城有余,打野战却完全不合格。

你可以将一万角斗士,一万吉斯勇士和三千五百名佣兵带出城,剩下一千五百佣兵配合吉斯新兵守城。

我只有一个要求,杀光那群无垢者!”大贤主看着渊凯战神,一个字一个字地从牙缝蹦出,神色冷酷而决绝。

“穆里尼奥,你疯了?”屎男亚赞不可置信道。

“不是我疯了,而是你,你们”

大贤主右手食指向亚赞点了一下,又挨个扫过所有贤主、伟主,“你们似乎忘记一件事,我们已经杀了五万奴隶!

按照她处理阿斯塔波的方式,渊凯陷落后,我们家族中的男丁几乎会被全部处决。

最差的结果也就这样了,即便她再疯狂,还能杀我们两次、三次?”

“这”连亚赞也沉默了。

好半响,他苦笑道:“我早说了,不要做那么绝,渊凯与阿斯塔波不一样,你们

唉,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格拉兹旦,你可有信心在一天内拿下那4000人的营寨?”

渊凯战神霸气地一挥手,傲然道:“不用一天,以绝对兵力,今日天黑之前,诸位就能见到我的报信使。”

“报————————————“

才下午三点,诸位贤主、伟主正沉默散坐在大厅发呆,一名黄丝披风顶着艳艳烈日,急匆匆从金字塔下方狂奔上来。

“哎呦,这么快?!”奴隶主齐刷刷站起身,一脸喜色地看向宫殿大门方向。

大贤主离座上前几步,隔着老远便急忙喊道:“你可是格拉兹旦将军的报信使?”

“我我我是”黄丝披风脸颊涨红,满头大汗,激烈的奔跑几乎让他喘不过气来。

“很好,我明白了!”大贤主转过身,高举双手,大喝:“为渊凯战神格拉兹旦贺!”

“格拉兹旦,格拉兹旦!战神格拉兹旦!”

宫殿众贤主、伟主、吉斯统领、黄丝披风皆高举双手,狂热地欢呼。

连屎男亚赞也勉强举起右手,向身边的甜心感慨道:“我虽看不惯那家伙,但格拉兹旦也当得起这个伟大的名字,身强体壮,勇猛无畏,不屈不挠,思维敏捷是近千年渊凯少有的名将,‘渊凯战神’,渊凯的擎天白玉柱啊!”

唔,“格拉兹旦”是一位古吉斯帝国伟人的名字。

“战神格拉兹旦!”渐渐的,连金字塔外围的守卫也跟着高喊起来。

格拉兹旦率领几万大军出城,所有人都看见了,也知道他们将去干什么。

此刻听到城市中心的大金字塔传来这样的呼喊,市民自然明白,战神格拉兹旦又一次战胜了邪恶的龙之母。

于是,“战神格拉兹旦”的欢呼声响彻全城。

渊凯城沉浸在一片欢乐的海洋中,身穿托卡长袍的青年甚至走上大街,与路上陌生姑娘跳起舞。

“呜哇”在一众欢笑声中,报信使一下子哭出声来。

大贤主先是一愣,立即又明白过来,格拉兹旦虽打了胜仗,可对方毕竟有一千五百个无垢者,这个小伙子一定有亲人战死沙场。

“哎,不要哭,为渊凯战死,是鹰身女妖之子最好的归宿。”他安慰道。

“呜呜呜”黄丝披风哭得越发厉害了。

“你看,这孩子”大贤主笑着对身边贤主道:“缺乏历练啊,就该跟着我们的铁血战神好好学学。”

“大贤主,龙之母来啦!我们完蛋啦,格拉兹旦将军又又又要全军覆没啦!”报信使哀嚎道。

第154章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上午九点左右,战神格拉兹旦获得贤主联席会议的授权,开始召集全城士兵。

大概十一点时,渊凯将士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又静坐休息了半小时,在十二点半离开渊凯东城门。

弥林方面支援了一万黄丝披风,一万角斗士奴隶,两千风吹团成员。

后来吉斯联军的舰队又陆陆续续运来十几个不出名的小佣兵团,大概又增加了两千佣兵。

随着渊凯平原实行焦土战略,无数奴隶农夫被杀,大批庄园主迁入渊凯。

大贤主又从那批庄园主家庭中抽调一万五千吉斯男性,让他们披上黄丝披风。

再加上庞大的联军舰队

极限状态下的渊凯,兵力其实十分雄厚,在常规条件下,吉斯联军并不惧怕与丹妮打攻城战。

下午一点,格拉兹旦带领两万三千五百步骑来到五公里外的前营入口。

没有任何耽搁,他们踏入前营,穿过中营,精神抖擞地向0公里外的后营奔袭过去。

“放心,他们跑不掉,我早就派遣两千轻骑兵守在那了。”格拉兹旦笑着安慰褴衣亲王。

“两千轻骑如何能拦住一千五百无垢者?”丹佐皱眉道。

不知为何,从走出城门开始,他总有一种心烦意燥的不安感,即便前方探骑多次过来报告,后营一切如常,没有埋伏,没有龙,可他还是

突然,战士诗人眸光一凝,指着左侧向东边方向无限延伸的沟渠,问:“你们发现没,左右两边的沟壑有些奇怪,似乎变宽了?”

“有吗?”格拉兹旦左右看了看,笑道:“变窄了吧?”

北伐解放大军的营地位于渊凯东北方向五公里外,前中后三座大营继续往东北方向绵延0公里,根据地形,营地宽度并不统一。

如果骑着龙,从高空往下看,渊凯平原好似一块被涂抹成黑绿二色餐盘,黑色的烧焦农田,青绿色的荒野与森林。

渊凯城是放在餐盘灰黑一面的肉包子,丹妮的营地就是放在另一边的一根扭曲油条。

“油条”两边各挖了一条深而宽的沟壑,挖出来的黄土在外侧堆出一个一米多高的土坡,内侧便是环绕营地的稀疏木栅栏。

“我是说沟壑间的距离,营地的宽度变大了。”丹佐说道。

“龙之母根据地势修建营地,宽度一直在变。”另一边高头大马上的疤脸男无所谓道。

他叫卡戈,一个身形高大的混血中年汉子,多斯拉克人与布拉佛斯混血,与丹佐一样,也是风吹团副统领,两人一文一武,共同辅佐褴衣亲王。

“可是”丹佐憋得老脸通红,却不知该说什么,事实上他自己又不知道自己想表达些什么。

好一会儿,他嘟哝道:“我们该把那两条壕沟填上。”

“唉,你老糊涂了?那么大的工程量,必须全军出动,可我们哪有时间?军队连干粮都没携带,贤主阁下还想回城吃晚饭呢!”卡戈不耐烦道。

“工程量大!!!!!”丹佐脑海好似响起四声炸雷,整个人都恍惚了。

“有问题,营地外侧的长沟有问题!”他疯了一般大叫道。

“什么问题?”褴衣亲王被惊动,靠过来问道。

“后营只有四千多人,他们如何能挖出这么长,这么深的壕沟?”老将满脸恐惧地说道。

“唔,这个呀”旁边一位佣兵尴尬说道:“我们挖的。”

“什么?”众人一齐看向他。

“路西法·朗,你什么意思?”丹佐急忙问。

名叫路西法的佣兵四十来岁,身材粗壮,穿着与乔拉莫尔蒙类似的铁甲。

嗯,获得攸伦瓦雷利亚钢甲之前的铁甲。

一名铁甲重骑兵。

骑士抠了抠秃顶的脑门,苦笑道:“我们被俘虏后,除了梅里丝,无论佣兵还是吉斯士兵,都被驱赶着连夜挖沟。

我跟监工说,我与梅里丝一样,也来自维斯特洛,还是一名来自北境的爵爷,可”

丹佐烦躁打断他,道:“你确定你们900人只用两天时间,便挖出二十多公里的宽大沟渠?”

“不仅我们挖,龙之母那边也有好几万人和我们一起挖,只半夜便完成大半工程,剩下的便交给我们俘虏了。”

“没道理呀?龙之母的士兵都不累吗?刚完成600公里的急行军,又干了半夜苦力,第二天一大早继续向弥林狂奔难道他们都是铁人不成?”丹佐茫然道。

褴衣亲王指着在不远处大声向众将士发号施令的格拉兹旦,淡淡道:“丹佐,去侧翼调整盾牌手和弓弩手的队列,等后方的奴隶步兵到来,立即发起进攻。”

“这”丹佐怔了怔,拉住打马离开的北境骑士,最后问道:“营地外挖壕沟算常识,但一般也就一条小水渠,用来预防营地在暴雨中积水。

龙之母的壕沟几乎宽得像一条小溪,为什么?”

“嘿,你糊涂了?壕沟除了疏通雨水,还有防御敌人的作用。你去看看就明白了,不仅宽,还特别深。”路西法随口说道。

这话也有道理,丹佐苦笑摆摆手,让骑士离去。

“年纪大了,还是被龙之母吓破胆了?”丹佐自言自语一句,也开始指挥军团列阵。

下午两点半左右,渊凯军团摆好进攻阵型,超过一公里宽的地面上,一万角斗士在前,只一件皮背心,一只短剑,一面蒙皮木盾。

一千盾牌手位于角斗士后方,接着是一千长枪兵,四千黄丝披风腰挂弯刀,手持长弓。

左右两侧一共有六千轻重骑兵。

格拉兹旦之所以敢夸口在半日内拿下后营,便因为那一万名从弥林押送过来的角斗士。

他打算将这批人当炮灰消耗掉。

很显然,当龙之母解放弥林的消息传来,角斗士奴隶会成为渊凯最大的不稳定因素,不如来个“废物利用”。

“把角斗士的脚镣解开。”一身银色铁甲的格拉兹旦大声吆喝。

唔,这里得解释一下,奴隶士兵上战场时,也必须戴着脚镣。

但随着龙女王丹妮“奴隶解放者”的名号越来越响,贤主害怕角斗士临阵叛逃,便将5名互不相识的角斗士混合锁在一起——脚镣两端分别锁在一个角斗士的左腿和另一个角斗士的右腿。

如此,可以将一万奴隶连在一起,想跑都没法跑。

当然,真连在一起也没啥战斗力了。

守城战中,需要奴隶死死顶住,不要跑,故而五名角斗士连在一起反而增加了稳定性。

可现在并非守城,格拉兹旦需要他们冲上去发挥角斗士单兵作战能力,如此,便需要为他们减负了。

唔,只一只脚拖着锁链,可以在小范围内使用步伐技巧,却无法长久奔跑。

后营寨门前500米,格拉兹旦骑在枣红马上,居高临下,看着蹲在地上搓揉脚腕的角斗士,大声道:“打赢今日这一战,每人一桶酒,五斤肉,两个床奴!”

呃,他不可能向角斗士承诺自由的,不然吉斯联盟与龙女王拼死拼活又是为了什么?

角斗士对格拉兹旦的话不理不睬,只全心全意做着热身活动。

见自己的话完全没什么效果,格拉兹旦皱皱眉,又喊道:“一颗无垢者的头颅,50个金辉币,一个普通士兵,0个银辉币。

只要能活下来,即便没有斩首,也一人五枚保底的银币。”

这下子角斗士们有了反应,皆抬头拿眼睛盯着贤主大人。

“我发誓!一定兑现承诺。”格拉兹旦拔出腰间弯刀发誓。

“嘭嘭嘭”

一万奴隶拍打手中盾牌,高声喊道:“贤主大人万岁,战神格拉兹旦万岁!”

激动的角斗士似乎已忘记,自己等会儿将要对付的人,就是努力拯救自己的人

“亲王,为什么?”看看渐渐陷入狂热的奴隶,丹佐悄声问自家团长。

虽然有些没头没脑,但褴衣亲王太了解这位老伙计。

灰发老人眼中闪过一道寒光,冷冷道:“因为那个女人欺骗了我,与你签订契约的人压根不是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你说,那份契约还有意义吗?”

丹佐默然无语。

褴衣亲王了解他,他也十分理解老团长的性格。

——最无法忍受别人欺骗他。

“嚯嚯——咚咚!”

“嚯嚯——咚咚!”

一万角斗士弯着腰一步步靠近营寨,每吼两嗓子,便用力挥动短剑拍打两下盾牌。

营寨栅栏后方的无垢者排成整齐的队形,面对角斗士奴隶的挑衅毫无反应。

等角斗士进入营寨50米范围,格拉兹旦猛一挥手,狂吼一声:“杀——”

“咚咚咚咚”战鼓响彻全场。

“吱呀——”两万战士气氛最高潮的那一刻,营寨大门突然打开。

万众瞩目下,门后最前排的无垢者向左右两边让开

“嘶嘎——“一条狰狞黑龙从地上爬起来,仰天嘶鸣。

格拉兹旦

褴衣亲王

一万角斗士奴隶

“赫、赫、赫”距离营门最近的角斗士喉咙发出无意义的音节,最终崩溃了一般狂吼:“龙!龙之母!”

“咚咚咚”大黑迈着沉重的步伐,每一步都发出轰隆响声,一步步向呆立当场的角斗士走去。

“龙之母是真的,她——”丹佐瞪圆双眼,盯着黑龙后背上的银发女子怔怔出神。

不用怀疑,能驾驭黑龙的只能是龙女王。

前天晚上见到的女王就是她!

阳光下,她的银金色长发是那么得耀眼,他们甚至可以看到少女脸上狡黠的笑容,似乎在问:看到我,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她一直在等着我们出城!”炎热的下午,褴衣亲王瞬间出了一后背冷汗。

“我”战神格拉兹旦欲哭无泪,“操!”

第155章 绝望的格拉兹旦

“我是龙之母,奴隶解放者!”丹妮骑着黑龙来到下身打摆子的角斗士身前0米,龙灵状态下龙魂附体,声如龙吟般呵斥道:“奴隶,你要将利剑对着我吗?”

距离营寨大门最近的几个奴隶,直觉龙女王声音中透出无尽威严,意识都迷糊了。

“哐当,哐当,哐当”十几个被龙威摄住的角斗士应声丢掉短剑和盾牌,跪俯在地,颤抖着嗓子喊道:“龙之母万岁,丹妮莉丝女王万岁!”

好似推倒了多米诺骨牌,由近到远,好似飓风吹伏麦浪,一万角斗士成排成排地跪地叩拜:“龙之母,龙之母!”

“米莎,米莎”还没从丹妮出现、角斗士反叛的变故中回过神,吉斯将士又惊骇听到滔天声浪在营地左右两边响起。

接着一队队举着白旗、红旗、蓝旗的士兵,就像从平地钻出的土拨鼠,倏忽间出现在战壕外侧的土丘上。

“轰隆隆”然后,又有雷鸣般的马蹄声在营地营地外围轰响。

低矮的土丘与密集的枪兵、盾牌兵挡住了格拉兹旦等人的视线,但外围那轰隆马蹄声与漫天飞舞的灰尘,无不在说明一件事:我方大军莫名其妙就被龙之母的大军包围了。

短短几分钟,变故接连出现,几次回过神的格拉兹旦又几次被震骇当场。

“米莎,米莎,米莎”带着“母亲”含义的吉斯卡利语在奴隶中一遍遍轰响天地,好似音波攻击,击打得奴隶后方的黄丝披风肝胆具丧,不由自主地,他们开始一步步后退,后退,再后退

“轰!“

丹妮身后的营寨围墙轰然倒塌,数也数不清的铁甲骑兵轰然而出。

“杀!”丹妮拔剑大喊。

“杀!”身后千千万万骑兵与两边士兵一齐呐喊。

刚反正的角斗士面对扑来的铁骑,几乎吓崩溃:我都投降了,还喊了‘米莎’,龙之母为何还要杀我?

紧接着,丹妮再次喊道:“角斗士们,随我杀光黄丝披风,杀光铁甲佣兵。”

“杀黄丝披风,杀铁甲佣兵!”成千上万步骑又跟着龙女王一齐呐喊。

“杀黄丝披风,杀铁甲佣兵!”角斗士醒悟过来,也跟着狂吼。

他们捡起盾牌与短剑,加入冲锋的行列,而从营寨中出来的骑兵并没策马奔腾,反而缓步越过角斗士,向正不知所措的吉斯盾牌阵列逼迫过去。

“放箭,射击,射死所有奴隶!”格拉兹旦在弓箭队列后方嚎叫。

“嗖嗖嗖”下意识的听从统领的指令,四千弓手射出绵软无力的箭矢,在角斗士人群中带起几声惨叫,在逼迫过来骑兵的铁甲上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

也有两三个倒霉蛋,竟被箭矢穿过面甲上的眼缝,嚎叫着从马上摔了下去。

但也就这样了

“嗖嗖嗖——”两颗百余斤的陶瓷燃烧弹从天空落下,在弓兵队列中砸出两片0米方圆的空地。

接着,地面升起两团黑烟滚滚的火焰之花。

密集阵型的弓箭手好似地里的麦子,被两圈火焰气浪吹得向外倒去。

“啊啊啊”四五十个弓箭手被爆裂的燃烧弹正面冲击,当场惨死,还有百余名黄丝披风的黄丝披风被点燃,好似百余个人形火炬,没头没脑四散狂奔

原本能给丹妮军队带来巨大杀伤力的弓兵几乎崩溃了一半。

真正死在燃烧弹下的士兵并不多,死伤加起来不超过两百,但场面太过骇人,队形一下子就乱了。

即便格拉兹旦与一众将领不畏死亡地在前线稳定阵型,可还有两条龙呢

丹妮与黑龙几乎吸引走所有人的目光,让他们忘记绿龙与白龙还没出现。

两龙各提一颗燃烧弹在天空盘旋,因为之前弓箭手和盾牌手不停后退,两龙只能跟着调整准星。

等格拉兹旦稳定盾牌手阵型,弓箭手甚至射出一轮箭矢,两龙便丢下“导弹”。

投弹完毕的“轰炸机”立马转职为“格斗型战斗机”。

“嘶嘎——”

“嘶嘎——”

趁着弓箭手混乱的那一刹那,两条龙在盾牌阵列上空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顺便留下两条龙炎之路,完整的盾墙出现两个豁口。

“冲啊!”丹妮骑着黑龙一“马”当先。

大黑好似笨拙的企鹅,在地面“隆隆”奔跑,他的身边护着由魁洛统领的五百女王禁卫精骑。

呃,大黑从“战斗机”转职成了轻甲骑兵。

“嘶嘎——轰!”大黑的龙炎在散乱的盾墙打开第三道缺口,好似阻挡洪流的堤坝破了三个巨大的口子,数千骑兵只一波便冲破。

吉斯人的一千盾牌兵被骑兵洪流淹没,盾牌后方的一千枪兵成了没有防护小鸡仔,挣扎着被骑兵冲散,接着,又被随后涌来的一万角斗士包围

没了盾牌手与长枪兵的保护,三千多本就陷入混乱的弓箭手便彻底崩溃了。

黑龙还跑一路,喷一路,那些只穿了一层皮甲的弓兵能不崩溃?

等吉斯步兵阵列被丹妮的重甲骑兵团凿穿,却并没遇到对方轻骑兵的骚扰,也没迎来对方重骑兵的正面碰撞。

嗯,六千骑兵全逃跑了。

即便被丹妮的闪亮登场吓住了,即便被“无以计数”的士兵包围,即便角斗士临阵投靠了龙之母,即便

刚开始骑兵统领与各大佣兵团其实准备咬咬牙,与那狡猾的女人拼命的。

毕竟他们也是人,是男人,是骄傲的老佣兵,被一个5岁的小姑娘当猴耍,即便知道硬肛八成没好结果。

可自尊依旧驱使着他们稳定阵型,等待己方盾牌手挡住对方第一波骑兵突袭——降低马速,马速低,则冲击力小,就相当于上坡骑兵对下坡骑兵更有利。

可两颗火热的燃烧弹像两盆冷水浇在骑士们头顶。

特别是在两龙在低空高速掠过时,离得近的战马不受控制地踏蹄乱跑

这还怎么打?

跑吧!

什么,你说尊严?

唔,龙女王是普通女人?败在龙女王手上,难道不是天经地义吗?

齐达内带着自己的“新次子团”第一个跑路,p,有着这样不吉利的团名,我能不跑吗?

万一落在龙女王手里,让她误会自己是“泰坦私生子”的私生子,那不得被绑去喂龙?

新次子团几百人一跑,几个只有百来人的小佣兵团立马跟进,褴衣亲王仰天长叹一声,也带着风吹团千余骑手打马撤退。

连锁反应下,吉斯将领也便只能跟着逃命了。

就连渊凯战神格拉兹旦,眼见无力回天,也嚎了一嗓子“保存有生力量守卫渊凯,大家撤”,便撒蹄子狂奔。

“想得美!”丹妮冷冷一笑,拍拍大黑的脖子,他便“蹬蹬蹬”助跑几步,猛地一蹬腿,跃入高空。

丹妮骑龙飞上天空的举动就是一个信号,可以暂时结束战斗的信号。

“跪地投降,投降不杀!”骑兵与围在两边步兵齐声呐喊。

“跪地投降,投降不杀!”新加入的角斗士有样学样,带着与有荣焉的豪气,高声呼喊。

弓箭手、长枪兵、盾牌手的“三明治阵型”本就被打散,连续被数千骑兵凿穿好几次,吉斯士兵们好似无头苍蝇般逃窜,此时再听到周围海啸般的劝降声

“我投降,救救我,妈妈,我不想死!”一名断了一条腿的吉斯青年,惨白着脸呢喃。

“哐当!”他旁边的一名弓箭手丢下手中弯刀,噗通一下跪在地上,双手抱住后脑勺,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喊道:“我投降,我投降!”

“哐当,乒嘭,叮当”兵器扔地上时发出的碰撞声连成一片,一排排士兵好似被抽走了脊梁,瘫在地上,脸色灰白地喊:“我投降!”

丹妮驱使大黑在战场上方飞了一圈,确定所有士兵都投降后,向着地面的阿戈喊道:“让民伕过来打扫战场,收押俘虏。骑兵团,无垢者,跟我走!”

阿戈一声令下,站在营地两边战壕外围的“精锐”盾牌兵、长枪兵,立即扔掉手中的武器,从身后拖出一块长木板,搭在壕沟上,快步投奔战场。

“他们只是民伕?!民伕伪装成的精锐步兵。”跪在地上的吉斯步兵统领先是恍然,接着便是恐惧。

这里只有几千骑兵与一千五百名无垢者,那龙之母的几万精锐步兵哪里去了?

总不会在弥林吧?

“这,白旗无垢者,红旗近卫军,蓝旗自由之翼怎么回事?”狂奔十公里的齐达内拉住战马,看着前方丘陵上排列整齐的盾牌手、弓箭队列,和阵列前方随风飘扬的旗帜,整个人都懵圈了。

“为什么会这样?我们一路上看到四五万”刚说了一句,他便恍然叫道:“哎呀,营地两边列阵的白旗军、红旗军、蓝旗军都是假的!”

“回去,回去!”布拉佛斯人招呼众骑兵调转马头。

如此,几千狂奔十公里的战马回头跑了几百米,向着壕沟对面的盾牌墙就冲了过去。

“咚,咚咚,咚咚咚”好似保龄球砸到钢板上,一骑骑战马高速撞到厚厚的包铁皮木盾上,接着又狠狠反弹回去,落在沟壑中。

壕沟不足两米宽,即便对面有半米高的土坡,经过加速的战马也可以跃过去,可盾墙挡住了骑兵的去路。

“继续冲!”格拉兹旦向着佣兵咆哮,“尸体填坑,冲破一条血路!”

“嘭嘭嘭”

几个小佣兵团没有违拗联军统领的资本,值得硬着头皮,继续尝试

可壕沟被十多骑填满后,盾墙后又猛地探出几根泛着寒光的矛头。

“嗤嗤嗤”战马上的骑士被精准刺破喉咙。

“这是真正的无垢者!”有骑兵惊呼。

“我们换个地方突围!”格拉兹旦带领骑兵队伍继续往

“嘶嘎——“

“嘶嘎——”

“嘶嘎——”

格拉兹旦绝望看到三条巨龙迎面飞来,后方还有黑压压一片骑兵

第156章 渊凯失陷

毫无疑问,当六千渊凯骑兵被堵在前营废墟时,现场所有将士都明白,龙女王在长长的营地两头分别埋伏了骑兵与步兵。

东北后营后方埋伏着骑兵,被烧成废墟的前营西方埋伏步兵。

探骑发现不了他们藏身点,很正常,毕竟探骑也有探查范围,躲在骑手探查范围之外,无论如何也不会被发现。

但当两万多吉斯混编部队进入营地,向后营碾压过去的时候,伏兵应该从埋伏点出来了,不然错过时机便无法堵住奔逃的骑兵。

事实却是近三万步兵占据要害地形,将六千骑兵堵个正着,可格拉兹旦并没收到半点消息。

要知道他在方圆二十公里内散布了四五百探骑,格拉兹旦不脑残,即便他脑残,褴衣亲王那些宿将也不会允许他脑残。

虽然大部队进入敌方三座大营,虽然万分确定龙之母和至少45万敌兵此时正在弥林,虽然有那么多有利因素,但格拉兹旦等将领依旧没有失去应有的警惕。

正常情况下,四五百探骑足以保证渊凯军队不会被敌人打个措手不及。

但丹妮有能力打一场信息完全不对等的战役,就像她带领三千步骑“悄无声息”拿下弥林一样。

嗯,丹佐、褴衣亲王、格拉兹旦等人都猜对了。

这个世界,任何人都不可能带领5万大军在12天狂奔600公里后,接着,干一晚苦力,最后,再在两天内,狂奔250公里整个过程还特么不声不响,让几十万人都发现不了。

丹妮不是神,她麾下的士兵虽挂着“解·放军”的名号,其质量和意志,却差了正牌子几百条街。

如果她真敢那么做,不用去打吉斯人的城堡了,在奔袭过程中,她的部队便自我崩溃了。

12天狂奔600公里,还多亏奴隶湾资源丰富,大军不需要携带太多干粮,三条龙能让所有人有肉吃,鱼肉,野猪肉

即便携带的物资足够少,即便每人至少两匹马,到了渊凯城下时,丹妮的五万大军也几乎到了极限。

所以,要通过“闪电战”拿下弥林,她的士兵不能太多,三千猛男呃,其中两千是无垢者。

一人三马,战马跑累了直接扔在荒野里千里马少有,能跑两百公里的战马却并不少。

关键在于隐蔽!

弥林的奴隶军队被战神格拉兹旦葬送在白杨坡,角斗士奴隶又都运到渊凯,同去的还有一万黄丝披风——弥林进行了全民总动员,三千常备军死在白杨坡。

即便如此,有超过60万总人口的弥林,也不可能被3000人瞬间拿下,除非隐藏行迹,直接突入弥林城。

三千人的庞大部队如何隐藏?

龙!

大黑一直在高空监视前方10公里范围内的活人,然后丹妮亲自带领200马人骑兵对他们进行定点清除。

并非全部杀掉。

如果是苦奴便当场解放,并收入自己的队伍充当民兵,其他人吉斯人、外地商人、佣兵,包括高等奴隶,都被捆起来关押在最近的庄园里。

嗯,三千骑兵没有特意避讳庄园。

从弥林城外50公里便开始遇到庄园,马人射手和黑龙负责封锁庄园信息,嗯,猎杀从庄园飞出的信鸦。

丹妮带着小白、小绿和几百骑士围攻庄园主。

突如其来的攻击让没有警戒的庄园无法抵抗,几乎全是一波流拿下。

补充物资,更换战马,收拢奴隶,关押吉斯人

当丹妮来到弥林城下时,她已经有了两万战士。

夕阳西坠,工作了一天的城防守卫拖着疲惫的步伐,麻木想着,这平凡的一日又结束了。

突然的,丹妮骑着黑龙,带领白龙、绿龙,似乎从红色的大日中钻出来,直接从高空降落在城门堡垒上,十来个守卫几个呼吸间便被一人三龙解决。

然后,骑兵杀入城内,奴隶士兵接管城防,丹妮拿下大金字塔,在天黑之前成为弥林新主。

唔,以上便是丹妮用“无声闪电战”拿下弥林的过程。

拿下弥林后,丹妮又用了一晚上和一个上午的时间,解放城中所有奴隶。期间黑龙已经飞回渊凯,一直监视渊凯大军的动向。

今天上午,龙灵状态下的丹妮,通过黑龙视角看到格拉兹旦在城中动员士兵,便又骑着绿龙,带着白龙,一齐返回渊凯。

之后又是信息封锁,在关键位置上的探骑被丹妮带人定点清除——比dota开全图视野围攻敌方落单英雄还简单。

什么叫关键位置呢?

挡在伏兵与埋伏点之间的地区!

须知人力有限,一名探骑不可能狂奔着巡逻附近所有区域,每一片区域只有一小队骑兵,当关键位置的骑兵队伍被清除干净,格拉兹旦便成了盲人、聋子。

当然,探骑大队长如果长时间接不到某一区域骑手的信息汇报,肯定会察觉到异常。

关键在于,将伏兵布置到位,并不需要太长时间,等探骑队伍发现情况不对时,丹妮已经拿下吉斯步兵,正带着几千铁甲骑兵向格拉兹旦的骑兵队伍逼迫过去。

从下午三点半出现第一位报信的黄丝披风开始,到傍晚六点,渊凯东门陆陆续续跑回来十七八个骑手,这些报信使全是处于非关键位置上的探骑。

“报——”又一个黄丝披风狂奔进入大金字塔宫殿,大贤主呆呆坐在高背椅上,双眼无神看着天花板,对报信使不闻不问。

宽大的椭圆形会议桌,此时只剩四五个身穿银流苏托卡长袍的“低级”贤主,他们个个好似屁股着了火一般,站起来,走几步,欲言又止,回去坐下,没一会儿再站起来

“大贤主,出大事啦!”黄丝披风喘着粗气道。

“又有哪个贤主举家逃亡了?”大贤主哑着嗓子问道。

第一位报信使为整个渊凯城带来一场暴风雪,让所有吉斯人身坠冰寒,屎男亚赞第一个离开大贤主的宫殿,也第一个带领自家亲人、仆人登船离开渊凯。

作为渊凯首富,亚赞的生意遍布整个世界,在新吉斯、瓦兰提斯、魁尔斯,甚至里斯、玉海城邦都有庞大产业。

离开渊凯,他依旧富可敌国。

眼见局势崩溃,这位渊凯智者连战败的原因也不去想了,直接带着全家人跑路。

正因为聪明,他才明白此时的局面有多危急——如果大贤主没杀掉那五万奴隶,他八成还会留下斡旋和谈之事,可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

坦格利安家族的箴言:血火同源。

mmp,血与火,听着就可怕!

有了亚赞带头,一个个贤主、伟主都开始带着家人与大箱财宝奔向码头。

去晚了,船便没了,趁着龙之母还没腾出手,连夜逃吧!

连雇主都开始溃逃,拿钱办事的佣兵还会留下?

最后连城里的大商人、吉斯百姓也开始向码头涌去。

“大贤主,您快逃吧,东城门失守啦!”黄丝披风哀嚎道。

“什么?”好似挨了一道晴天霹雳,大贤主差点从椅子上滑下来,瞪着布满血色的眼睛,不可置信吼道:“敌人什么时候来的,为什么连攻城的过程都没有?

我们还有一万五千守卫和几千架射龙弩呢!难道都这种时候了,你们还不愿为渊凯效死?”

“大贤主阁下,不是我军不努力,奈何敌人太狡诈啊!”那个五十出头的老守卫哭着道。

嗯,大贤主在渊凯极限征兵,连十二三岁的少年,五六十岁的老人都征调进入守城卫队。

“那女人”大贤主颤抖着嗓音,面色灰败地问:“她又做了什么?”

“就在刚刚”

时间回到半小时前,渊凯城东门外,日落西山,天空一片昏暗,城门塔楼上的守卫突然高呼:“小心,有大批敌人来袭!”

众守卫立刻警戒,没多久,城墙上的守卫也看到一片黑影快速向城门奔来,还不等他们出言问询,嘈杂的奔跑声中便传来一声大喝:“快,快开城门,后面有追兵!”

这是自己人?

随着几根火把远远抛出城外,城墙上的吉斯士兵送了一口气,那是一群身穿黄丝披风的吉斯步兵。

大概两百多个残兵,个个浑身浴血,盔甲残破,很多人的黄丝披风还带着明显烧焦的痕迹。

不过城门统领并没立即打开城门,反而警惕道:“现在是特殊时期,为了预防奸细混入城内,你们必须站在火把下,让我们看清你们的脸,并报上姓名与家庭住址。”

下方残兵先是不满地咒骂一阵,最后一位明显地位更高的军官站出来,斥责了那些暴躁的士兵几句“要顾全大局”、“恶龙之母阴险狡诈”之类的话。

接着,那名军官第一个站到城门正下方,在火光中昂起脸,自我介绍道:“上方可是城门统领,海尔将军?我来自弥林格拉扎家族,林加德·格拉扎,索尔斯克亚伟主的侄子,为伟主大人统领步兵联队。”

“有这个人,我记得索尔斯克亚伟主的确带了一位侄子来渊凯。”立马有一名守卫小声对城门统领说道。

“我是格拉兹旦将军亲自任命的城门统领,海尔·卡拉兹。”回应下方林加德一句,海尔将军又回头小声问守卫:“你看看是不是他本人。”

守卫探头一看,就见下面那人头盔丢了,曾经的黑红直立头发胡乱披散肩头,黝黑脸上还有黑色污迹。

“应该是吧。”守卫不确定道。

“联队长阁下,伟主大人呢?”海尔将军又问。

“把伟主大人抬过来。”那个叫林加德的将领向身后招招手。

第157章 再见丹妮思

两名衣甲凌乱的黄丝披风抬着担架,火急火燎地往城门口光亮处跑来。

“小心点,不要伤到伟主大人!”林加德大喝道。

一边说着,还一边走上前扶住微微晃动的担架。

火光下,城门上的统领发现担架由两根长矛和几片皮甲组成,非常简陋。

担架上躺在一名身材高大的银甲将领,套在锁子甲的蓝色外套一片暗红,左胸处还有一截剪去尾翼的箭矢。

显然,银甲将领胸口中箭,危在旦夕。

“轰隆隆”正在这时,远方突然出来阵阵马蹄声,隔着老远便有箭矢“嗖嗖嗖”地飞过来。

敌方马人探骑追过来了!

也幸好距离有些远,而且两百残兵都缩在城墙根,外围还有十几个士兵举着盾牌。

等林加德小心翼翼摘下那人头盔,守城统领面色一变,大喝道:“快快,快打开城门,那是步兵大统领索尔斯克亚,快去叫医者。”

林加德一个小人物,没几个人认识。但索尔斯克亚可是弥林军团的步兵统领,位高权重。之前渊凯城防事务便由他负责,算得上守城统领的顶头上司。

眼见伟主嘴角溢血,因为太过痛苦而面容扭曲,嘴巴无声开阖着,艰难抬起右手向自己求助,守城统领哪还有忍得住?

“吱呀”城门刚打开,统领便快步跑出来,握住伟主抬起的右手,深情道:“伟主阁下,您放心,我马上就为您安排最好的医者。”

两句话的功夫,担架已经进入城门洞。

伟主侧目瞥见大半残兵已经涌入城门,双眼突然暴突,面容极度扭曲,喉咙发出“嗬嗬嗬”的响声,嘴唇边血沫不断流出,显然,他激动坏了。

感受到臂弯处伟主大人铁箍般紧握的右手,海尔渐渐柔声安慰道:“伟主阁下,安全了,现在您彻彻底底安全了。”

接着,他抬头朝自己的侍从喊道:“伟主大人太过痛苦,为他拿些罂粟花奶过来。”

伟主大人眼角滚落两串晶莹的泪珠,闭上双眼不再挣扎。

见伟主都感动得流下了泪水,海尔统领心里热乎乎的,高兴极了。

“嗤——”突然,温热的心窝一片寒冰,他低头一看,茫然发现一截利刃竟洞穿胸前的锁子甲。

“为什么?”他努力回头,却视线模糊,无力瘫倒在地。

“嗤嗤嗤”两百“黄丝披风”暴起,如宰鸡般轻松屠杀那群半个月前还是庄园主的吉斯守卫。

“杀——”城外适时冲来黑压压铁甲骑兵,铁骑之后又是连绵不绝的步兵。

渊凯东城门彻底陷落。

“呵呵呵”听完报信老兵的讲述,大贤者惨笑一声,走到宫殿大门口,看着沿着城墙游动的火把长龙,向身后摆摆手,轻声道:“各位贤主,你们都走吧,立刻离开渊凯。”

现在还留在这儿的贤主,都是大贤主的心腹,他们并没立即离开,反而关心道:“大贤主阁下,您什么时候离开?我想,短时间内,码头区依然在联军舰队的控制之下。”

“我是大贤主,从一开始便决定与渊凯同荣共死。”大贤主淡淡道。

“没必要吧?我们还没输,格拉兹旦的主力只是被围困,并非被歼灭。即便渊凯最终免不了陷落,我们还有盟军。

魁尔斯正在组建远征队,瓦兰提斯也在疯狂召集世界各地的佣兵团。

我们的使者甚至得到里斯亲王承诺,如果瓦兰提斯正式向龙之母宣战,他也会派舰队加入我们。”

“大贤主阁下,世界人民反抗恶龙之母残酷暴政的浪潮才刚刚开始呢!我们需要您,吉斯人民需要您,大联盟需要您,世界热爱和平的人民需要您,反恶龙之母的伟大神圣事业离不开您啊!”

几名贤主轮流规劝,旁边的吉斯老兵也泪流满面,梗咽道:“大贤主,您死了,谁来重建渊凯呢!”

“无须再说!”大贤主摆摆手,冷冷道:“已经有太多的贤主、伟主弃城而逃,吉斯人现在需要一种精神,一种象征。

我将用我的牺牲,来唤醒曾经驰骋大陆的鹰身女妖之子的无畏之志。”

“大贤主,我们已经很有斗志了,这次战败主要因为对方有龙,龙之母太狡猾,而非我们怯战畏敌。您真没必要牺牲。”老兵忍不住为英勇奋战的吉斯男儿辩驳道。

这话也不算错,黄丝披风战技术水平自然不如铁军团,却从没有过不战而降,意志与勇气比佣兵和奴隶战士都高。

原剧情中,丹妮莉丝也组建了几万人的奴隶军团,还有一万多无垢者,结果只渊凯一城的黄丝披风和佣兵组合,便打得她打得缩在弥林城内不敢出去。

“阿斯塔波,弥林,接着便是渊凯,奴隶湾三座吉斯城邦全部陷落,几乎相当于亡了国。亡国却无一人主动殉国,你们说,那女人会怎么想?魁尔斯、瓦兰提斯人又会怎么想?”

大贤主疲惫地摆摆手,叹道:“走吧,我会坚守这座大金字塔,尽量为你们争取一些时间。”

一位弯腰驼背的老贤主苦笑一声,说道:“大贤主,我今年已经六十有三,我陪你吧。”

“唉,我儿子多,也留下。”另一名肥胖的贤主带着决然之色坐回座椅。

“我”

“报——”其他人还没来得及表态,便又有一名黄丝披风狂奔进宫殿,恐惧大叫道:“大贤主,大金字塔被围住了,那个女人她亲自过来了。”

“我我还年轻,又没儿子,不能留下啊!”一个年轻贤主崩溃嚎叫道。

大贤主探头在宫殿外看了一圈,可天太黑,既没看见龙,也看不见下方广场上的士兵。

“唉,我早该想到的,大金字塔会是她的第一目标。”他回过头,神色复杂看着几位同伴道。

一般情况下,大金字塔还真是丹妮第一目标,但渊凯不同,军队进城后首先控制四面城墙,因为有超过两千具射龙弩摆放在城墙上。

之后丹妮又在城内探子的指引下找到兵器库。

三条龙与盾牌兵组成“钢盾肉龙喷火器”,烧死几百个坚守兵器库的黄丝披风后,丹妮立即让民兵从兵器库内搬出火油桶,三条龙又一次转职成轰炸机。

晚上视线差,不一定能烧多少船只,但丹妮需要逼迫吉斯舰队立即离开渊凯。

码头停了八九十艘战舰,四百多艘海船,如果放任不管,它们能带走多少吉斯人和吉斯金币?

除了派龙扔火油桶,主力部队拿下城防后,丹妮立即又让他们去攻打城外码头。

所以,无论大金字塔会不会被围,里面的贤主都无法乘船离开渊凯。

城中混乱持续了四五个小时,这期间城里居民都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只时不时有战马在街道奔跑与士兵吆喝声,码头区却成为一片烈焰熊熊的火海。

渊凯北面与西面两面临海,龙之母大军几乎肆无忌惮地往两面城墙外扔火油桶,与一切可以燃烧的东西。

丹妮提前告诉自己的士兵:渊凯不需要码头,烧光海边所有的船只、房屋、仓库和人!

此时离开一个吉斯人,未来就多一名黄丝披风,此时被他们带离一枚金辉币,未来就多一柄砍向我们的铁剑。

三万士兵很好贯彻女王的意志,烧到凌晨时分,城外码头区已经焦黑一片,再无一片可燃烧的木板。

“卡丽熙,大金字塔里有异常。”丹妮被侍女姬琪从龙梦中唤醒。

她的营帐安置在大金字塔前方巨大广场上,除了负责守夜的士兵,附近很多将士直接躺在地上酣睡。

真正的枕戈待旦。

连丹妮,这几天睡觉时也穿着全身铠,只摘掉头盔,毛毯左边放在双手大剑,右边有一面铁盾,枕头下还有一柄匕首。

自上次遭遇无面者暗杀后,不仅每时每刻必有至少一名御林铁卫或者血盟卫护在身边,丹妮还学会了曹操梦中杀人的神技。

并非曹老板那种假梦,丹妮入睡后会进入有利于恢复身体的龙梦状态,之前都是她的意识进入黑龙灵魂海,此时却掉了个个,在此期间大黑会“上”她的身——灵魂进入丹妮的意识海,可以获得她的五感。

因为龙对危险极为敏感,如果有人要暗杀她,大黑便能及时察觉。

“什么异常?”帐篷内的丹妮盘膝而坐,双手托着一颗石蛋。

嗯,此时她没睡觉,正和青铜龙蛋中的龙胎龙梦联系。

离开阿斯塔波前,丹妮想到此行必有不少杀戮,不如带着小四补充一些灵质。

码头区也不知烧死了多少人,大片五颜六色的灵质如瀑布般向石蛋倾斜,小四出世也就这一两天的事。

“丹妮思要见你,她说大贤主疯了。”姬琪钻进帐篷,好奇看着龙蛋问:“不用火烧吗?”

“再烧一次他便出来了。”丹妮笑着被蛋递给她。

姬琪抱着石蛋左看右看,好奇道:“要孵出来了?青铜色吗?有点丑。”

“金黄色,翅膀上有几颗青铜色的斑点,就和你脸颊上的小麻子一样。”丹妮站起身说道。

“那还不错。”马人侍女摸摸脸颊笑道。

丹妮掀开帐篷一角,把头探出去,向5米外阴影中的小小身影招招手,“过来。”

静如影,轻如羽,动如蛇。

小小的水舞者,几个滑步,便从阴影中脱离,几乎瞬移一般来到帐篷前,看得守在外面的“壮汉”贝沃斯眼神一缩,喃喃道:“大半年过去,这小崽子越发长进了。”

平平凡凡的面容,平平凡凡的女仆麻衣,连眼神也10岁女童应有的青涩与稚气在她眸中一点儿也不少。

“丹妮思,你长高了。”丹妮摸摸她干枯杂乱的头发,笑眯眯道。

丹妮思微不可查地皱了下眉头,却没有躲避,板着小脸道:“陛下,穆里尼奥疯了!”

第158章 要不要坑死敌人全家呢

曾经的小角斗士,贱表子,现在的丹妮思,便是丹妮投放到渊凯的探子之一。

因为她杀了阿斯塔波格拉兹旦全家幼小,也曾在《法典》公布后,被宣判死刑。

唔,还记得丹妮学习曹老板‘割发代首’的那次表演吗?

就是震撼了十几万阿斯塔波人“女王受鞭明法典”,呃,通过抽自己鞭子,来为死刑犯赎罪。

收买人心倒是次要目的,主要为了树立《法典》的神圣性——连女王也不能随意更改《法典》的律令。

小丹妮思也在那群手染无辜者鲜血的起义奴隶之中,她倒老实,在知道自己要被砍头时,既没反抗,也没哭泣。

等丹妮当着她的面挨了一鞭子,小姑娘却哭了。

唉,这个世界的人太单纯,丹妮思又太小,一下子便被套路,成了丹妮的死忠。

不仅是丹妮思,丹妮的禁卫铁甲骑兵中,便有不少人曾是死刑犯中一员。

被女王“以血换血”之后,几乎个个忠诚度爆表。

丹妮原本准备安排一户和善人家收养丹妮思,让她过上安宁祥和的正常人生活。

结果小姑娘说什么也不愿离开,直说要和弥桑黛一样,成为女王的左膀右臂。

巴利斯坦也劝说,这样资质的小姑娘去庄园当农妇太可惜,可以留她当御林铁卫种子培养。

所以在最开始时,丹妮思是丹妮的侍女兼小保镖。

后来丹妮开始组建特务队伍,安排探子去弥林、渊凯打探敌军情报,小保镖一直在一边听,可听着听着,突然发现探子的活计更适合自己。

如此,丹妮思又从保镖转职成小情报头子。

她工作做得不错,竟混入大金字塔,成为大贤主家的狗房小妹。

嗯,帮大贤主养猎犬。

“大贤主疯了。”丹妮思说道。

“疯就疯吧,倒是你,怎么出来的,危险不?”丹妮更关心小间谍的安危。

“我个子小,可以通过换气通道进出大部分房间,底层也有贴近地面的通风口。“丹妮思得意道。

“看来阿斯塔波的通风口也该改成多管道模式。”丹妮警惕道。

“没必要,陛下那个金字塔只100高,比大贤主的120米矮一大截,透风口也更小。我小时候试过,卡得难受。”丹妮思笑道。

接着她又严肃道:“那个奴隶主疯得比较厉害,我担心他会拉着整个金字塔的人玉石俱焚,里面还有一千多个奴隶呢!”

“喔,他做了什么?”丹妮来了兴趣。

“他把自己儿子、女儿、妻子、亲人都烧死了。”

“唉,末代帝王的悲哀,这也不算什么。”丹妮叹道。

天朝古代类似的皇帝、枭雄,简直不要太多。

“并非一般的焚烧,而是献祭,巫魔女召唤影子恶魔出来吞噬灵魂,太可怕了。”丹妮思小脸发白道。

“影子恶魔?”丹妮愕然。

“一个胸部裸露,乳透穿大铁环,脸颊镶嵌红宝石的老巫婆,召唤出恶魔的影子,好似从地狱爬出来的,在火焰照耀下随着巫婆的咒语舞蹈”

丹妮思面带恐惧之色,将整个过程回忆了一遍,听得一边的姬琪小脸惨白,浑身发抖。

别说马人侍女了,丹妮自己也后颈脖起了一层白毛汗。

比半夜听鬼故事更可怕的,便是半夜听真鬼故事。

“巫魔女召唤的恶魔夺走了那些人的灵魂。”姬琪颤声道。

看她一个劲儿地往毛毯里缩,丹妮连忙安慰道:“别怕,我们有龙,那巫魔女再厉害也不如不朽者。”

“大黑在监视荒野上的骑兵,小绿与小白在码头寻尸体吃,都不在这啊。”姬琪道。

“什么?那两个混蛋又去吃人了?”丹妮心中勃发的怒气,一下驱赶走那点儿恐惧。

“你之前怎么没跟我说?”她瞪着侍女问道。

“卡丽熙,与打扰你休息相比,吃几具焦黑尸体又算什么?”侍女说道。

“唉,不能让他们养成习惯,绿龙、白龙和黑龙不一样。”

说着她就翻找出打龙鞭——金属细丝编织的长鞭,掀开营帐,准备去码头教训两个不听话的小子。

“陛下,穆里尼奥怎么处理呀?”丹妮思拉住她道。

“不用管,让他去死。”

“他在献祭自己家人孵龙蛋。”丹妮思叫道。

“孵不出来的,献祭家人孵蛋是我故意放出去的谎言。”

丹妮并非鼓励大家去做违背人伦之事,主要是按照丹妮莉丝之前的经历,这种谎言最可信——穿越之前,她和贴吧无数吧友也这么认为的。

如果丹妮说,只要全家整整齐齐、开开心心聚在一起向七神祈祷,小龙便能孵出来。

谁信?

还有一点,丹妮讲述的孵龙方法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只有献祭最爱之人,才能孵出龙,可当你主动献祭家人孵龙时,说明你的家人根本不是你最爱的人,你更爱龙。

换句话说,丹妮其实在告诉所有人:谁也无法主动孵出龙,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不要强求。

“大贤主杀了自己全家,我只会更高兴。但以他的疯狂程度,如果全家死光龙蛋也没孵化,只怕接下来便要献祭金字塔内的奴隶了,这也是我出来找你的原因。”丹妮思快速说道。

“这”丹妮迟疑了。

不得不说,丹妮思人虽小,考虑问题却非常周全。

连全家老小都献祭了,这该多疯狂?

“金字塔内还有至少一千吉斯卫士,短时间内强攻不下,而且夜晚环境恶劣,如果发起强攻我们损失便太大了。”她犹豫道。

能住舒适的金字塔宫殿,谁愿意在广场上搭帐篷?

可渊凯不同于弥林,弥林兵力极度空虚,伟主们也没想过丹妮会来攻打弥林,完全没防备。

渊凯却囤积大量士兵,贤主们早就知道她会偷袭金字塔——上次黑龙偷袭杀掉了大贤主三个儿子。

所以渊凯城内每一座金字塔都驻扎有大量黄丝披风,射龙弩同样不少。

丹妮还在等碎镣爵士帮她解决这个大难题呢!

嗯,屠夫克莱昂也快到渊凯了。

“那我去杀掉他。”丹妮思决然道。

“别!”丹妮连忙劝阻道:“你的命,远比那个将死之人更珍贵。”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杀了大贤主,她这个小刺客怎么可能活得下来?

“再珍贵也比不过一千奴隶。”丹妮思咬牙道。

这小姑娘被教坏了,思想太正。

丹妮木着脸看了她一会儿,问:“你能不能偷到那颗石蛋?”

“献祭仪式在花园下方第三层,摆放石蛋的石台就在通风口下方,如果没人在场,我可以冒着烟火用钩子把蛋勾走,但那里有很多人,大庭广众之下”

“这样吧,我让士兵发动佯攻,看能否把人引开。如果所有人都离开,你就去偷龙蛋,没了龙蛋他便”

说到这,丹妮突然瞥见姬琪抱在怀里的青铜龙蛋。

“我记得你上次传递的信息中说过,魁尔斯王族有两颗龙蛋,遗憾客与攸伦各分走一颗龙蛋?”

“嗯,我亲耳听大贤主对另一位贤主说的。”

丹妮面色变了几变,半响,恶魔丹妮与天使丹妮在她心中争吵。

如果把龙蛋换掉,让大贤主误以为自己孵出小四——丹妮可以在附近遥控完成孵龙过程的最后一步。

那,魁尔斯王族怕是要绝种,那个假遗憾客真无面者,隐藏了一颗也许可以顺便把布拉佛斯海王一家坑死。

——无面者背后的支持者肯定是布拉佛斯政府,布拉佛斯的统治者号称“海王”。

但这种事太缺德,还有可能让小四受到伤害

“唉,偷到龙蛋后你立即往顶层花园逃,不要往下,路程太远,太危险。“她最终说道。

即便大贤主被吸引走注意力,也不会太久,机会稍纵即逝,这么短的时间完全不够丹妮思按照原路逃命。

举行献祭仪式的地方距离顶层花园只有三层,往顶层逃距离最近。

“逃到顶层花园之后呢?”丹妮思疑惑道。

“我让龙去接你。”

顶层花园反而没安放任何弩箭,也没有一个守卫,因为没人愿意重蹈大贤主三个儿子的覆辙。

看着丹妮思迈步进入阴影中,丹妮叹口气,在贝沃斯几人的保护下,提着鞭子往码头区走去。

可还没离开广场,大黑那边又出现突然状况:被困在旧营地的五千多骑兵正蠢蠢欲动,似乎准备突围?

“难道他们察觉渊凯异变?”丹妮疑惑。

丹妮五万大军,三千去了弥林,渊凯还留了47万,下午又策反一万角斗士。

以差不多六万的兵力围困不足六千的骑兵,还有三条龙

原本的四面围堵阵型几乎坚不可破,完全不怕格拉兹旦突围。

但现在

差不多四万人进入渊凯,那边只留下不到两万,兵力似乎有些薄弱。

她之前没有一波拿下格拉兹旦,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困住他们时天色已晚,不利正面战斗;第二,格拉兹旦五千多骑兵没有携带粮食与马草,拖得越久对丹妮越有利,甚至可能出现佣兵大规模叛逃——她已经安排莱拉在半夜时分去联系风吹团。

最后一点,丹妮五万大军轻装远行,压根没携带足够的破甲箭——铁箭头箭矢,弩炮、火油等的强攻类武器更是一件也没有。

就比如下午时,白龙与绿龙投掷的燃烧弹吧。

营寨没有库存,是两条龙从250公里之外的弥林空运过来。

也幸亏这一个月来征战连连,杀敌无数,还有五万被渊凯屠杀的奴隶焚烧尸体的过程中,小白、小绿也分润到不少灵质雨,两龙以指数型速度疯狂成长,最大负重都有200斤了。

“姬琪,去把各位将领叫来,咱们今晚把所有事情一并解决。”丹妮心中一动,想出一个绝杀之局。

第159章 又一次团灭

黎明之前,群星隐没,月华敛去,此时的天空如烧了一百年的锅底般,漆黑厚重,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唔,至少渊凯战神紧张得几乎喘不过气,他马上要做一件关乎渊凯未来的大事。

——在黎明前突出重围!

不能再等下去了,他这个大统领都肚子饿得咕咕叫,普通士兵能好过?

而且他们也不敢杀马烤肉,大晚上的,点燃篝火当靶子吗?

天上有龙啊,龙会投弹啊!

真熬到明天早晨,且不说那女人会不会来攻打他们,队伍中的一千多号佣兵八成会叛逃,变成敌人。

面对如此绝境,格拉兹旦只能尽全力拼一波。

能突围多少便算多少吧。

至少不会全军覆没,他渊凯战神也不能每次带兵作战都全军覆灭吧?

为了说服褴衣亲王等佣兵团与他一起拼命,格拉兹旦承诺,他会率领黄丝披风带头冲锋,佣兵们只需跟在大部队后面打马狂奔就ok了。

从某种程度上讲,格拉兹旦拯救了这支队伍,因为就在两个小时前,红发莱拉暗中与丹佐见过面了。

莱拉告诉丹佐,鉴于风吹团的确没沾染北伐解放军的鲜血,之前的协议依旧有效。如果在明天上午的围剿战中,风吹团愿意背刺吉斯人一刀,龙女王还允许他们带走从渊凯人那得到的佣金。

当然,如果风吹团负隅顽抗,整个都团灭了,龙之母也不存在履行协议的义务了。

如此威逼利诱之下,丹佐与褴衣亲王虽都感到憋屈,可为了不被团灭,也只能听从丹妮摆布了。

没多久,齐达内与几个小佣兵团的团长也找到褴衣亲王,他们直言:为了活命,必须把渊凯人当作大礼包送给龙之母,咱们明早便举旗反正。

呃,丹妮看不上那些小佣兵团,压根没派人与之联系,齐达内他们完全是遵照“大家都知道”的佣兵传统。

看着齐达内新缝制的近卫军旗帜——红底黑龙旗,褴衣亲王面色木然,内心却大大松了一口气:正要去找你们,你们却自己来了来得好呀!老夫不用沾染背叛雇主的污名了,齐达内老兄主动把黑锅接了过去。

也就是说,如果格拉兹旦不连夜突围,不主动承担炮灰职责,明天上午那一战,他八成又要全军覆没。

突围的过程远比格拉兹旦预想的要轻松,只死了三百多骑兵,便突破壕沟防御圈,冲破敌方营地时反而没死多少人。

“诸神保佑,我们竟正好找到最薄弱的那点。”夜风拂面,东边的天空泛起靛青之色,格拉兹旦意气风发大喊道。

他并没怀疑有诈,因为整个包围圈有两公里宽,三公里长,即便对方有六万人,也不可能每个地方都堆满了士兵。

也就是说,敌我双方都知道包围圈有不止一个薄弱点。

如果在白天,即便吉斯骑兵正好冲到薄弱点,在他们突出壕沟防御带之前,便立刻有大批机动骑兵赶过来,将薄弱点变成死亡绞肉机。

而夜晚

“轰隆隆“的确有大批骑兵追了上来,但为时已晚。

“没想到还真突围出来了,龙之母得到我们的承诺后,警惕心大降啊!”丹佐神色复杂,不知该惊喜,还是该懊恼。

“格拉兹旦虽一直打败仗,却不负战神之名,他肯定察觉我等佣兵之异状,也敏锐发现龙之母的部队在黎明前有些松懈。

对敌我双方状态的精准把握,让他找到了胜利之机。

屡次战败并非他太蠢,他甚至没犯过哪怕一个小错,关键还是那女人的战术太过天马行空。”褴衣亲王感叹道。

“龙女王还有龙!龙能扔火油弹,比传说中烈焰焚城的魔龙更可怕。”卡戈大声嘟哝道。

丹佐左右看看,见附近都是策马奔驰的佣兵,便问道:“那我们现在怎么办?与我们签订契约的龙之母是真人,她也承认那份契约。”

褴衣亲王犹豫片刻,摇头道:“回到渊凯再说,我们从纷争之地一路西来,也见识各大城邦对龙之母的评价了。

她几乎在与整个世界为敌。

没了廉价的奴隶工人,大航海贸易的成本几乎要增加五倍,对某些奴隶商人甚至是十倍。

这其中多大的利益冲突?

很多海商恨不得拿出一半家产加入‘反龙母联盟’,也许几天后便有海船运送几万军队来到渊凯呢?”

“聿聿”东方靛青色的夜空染上几丝暗红时,最前方的格拉兹旦终于来到城门前。

“来者何人?”城门高塔上火把光芒大盛,一声熟悉的爆喝声从上方传来。

“城上可是海尔将军吗?是我!”格拉兹旦松了一口气,听声音,城门上喊话的人正是大军离开前,他亲自安排的城门统领。

“嗖!”一个火把丢下城墙,那声音激动道:“格拉兹旦阁下?真是您?可有信使报告说您被困在”

格拉兹旦打断他道:“我抓住敌军破绽,率军突围出来了海尔,快开门,等将士们进去后再说,后方还有追兵呢!”

“喔喔喔”海尔连连应诺,又回头大喊:“开城门!再去通知大贤主阁下,告诉他,格拉兹旦阁下回来啦,我们渊凯又有了主心骨!”

“嘿嘿,这小子昨天下午怕是被吓坏了。”格拉兹旦笑着对身边一位贤主说道。

这位名叫厄齐尔的贤主与格拉兹旦一样,面庞黑瘦,身体健硕,四肢修长,是渊凯难得的贤主级武将。故而被格拉兹旦选为自己的副将。

“也不算错,您就是我们渊凯的脊梁。”厄齐尔恭维道。

“吱呀”城门向两边打开,可以看到几个黄丝披风正在城门洞石壁上插火把。

格拉兹旦站在马鞍上往后方看,头也不回地对副将说道:“厄齐尔,你先带人进去。”

“您担心那些佣兵?”厄齐尔吃惊道。

“哼,不然我为何冒险连夜突围?这世界上有三种人最不可信,我们渊凯培养的床奴,流窜世界各地的佣兵,维斯特洛政客。”格拉兹旦不屑道。

“为何还有维斯特洛人?龙之母虽狡诈,却并没言而无信呀?”副将不解道。

“我不是说她,那个泰温·兰尼斯特和哎呦,不要争抢,不要着急!”

城门一打开,骑兵便好似被恶龙追赶的绵羊一般,争着抢着往城门里钻,有个骑兵太过急切,都撞到城门边上格拉兹旦的战马,差点儿把正站在马鞍上的贤主阁下撞下马。

“你快进去维持秩序。”格拉兹旦对副将大吼。

“佣兵”

格拉兹旦指着从上方杀人洞探出头的粗长射龙弩,笑道:“不用担心,城门附近布置了无数弓弩,巨龙也不敢在此造次。“

“喔,那我向先去大金字塔了。唉,我得弄明白咱们这次为何败得如此莫名其妙,那女人到底有多少士兵。”厄齐尔一边嘟嘟囔囔,一边随着骑士进入城门洞。

出了城门洞,副将看着前方的骑兵队伍一路往大金字塔下方的广场汇聚,疑惑向上方守城侍卫喊道:“为何不回骑兵营,去大广场干什么?”

“大贤主要犒劳众将士,鼓舞士气。”塔楼上方的海尔无奈道。

“唉,大贤主也是用心良苦啊!有大贤主那样的精神领袖,有战神阁下这样的军中脊梁,何愁龙祸之乱不能平息?!!”厄齐尔感慨万千。

很快的,四千多吉斯骑兵全部进入城门,后方的佣兵团也次序涌入。

“贤主阁下在看什么?”褴衣亲王看着垫脚眺望的格拉兹旦问。

“我怕有人掉队。”格拉兹旦冷冷道。

褴衣亲王气笑了,“你——”

“咦,不对!”丹佐突然拉住自家团长,面色凝重道:“亲王,你闻闻。”

“闻什么?”褴衣亲王疑惑不解。

“空气中有焚烧的味道。”丹佐看向城门洞的眼神充满惊恐,有种怪兽张开嘴巴向自己袭来的危机感。

“焚烧”褴衣亲王闻着海风中隐约的焦糊味,面色一变,他也是久经战火的老将,心中立刻生出一股大恐怖。

“走!”

没有丝毫犹豫,褴衣亲王拉动缰绳,策马向已经泛起鱼肚白的东方奔去。

城墙上士兵一直盯着下方之人的动静,见状立刻大喊:“射!”

“嗖嗖嗖——”原本斜指天空的射龙弩立刻调转方向,向着城门之下疯狂攒射,同时还有一排弓箭手突然出现在城墙上,向下方人群射出密集箭雨。

“啊啊啊”只一波攻击,城外猬集在门洞口的佣兵便倒了一大片。

“救命,我不想死。”

“啊啊,我们被吉斯人背叛啦,该死的奴隶贩子!”

“我投降,我投降,不要杀我。”

也有知道点内情的风吹团干部高声喊道:“啊,我们谋划向龙之母投降的事被吉斯人发现啦!快跑啊,龙之母,救命!”



也不能怪佣兵们无知,实在是,这种事在厄索斯大陆从没发生过。

“下马,跪地,投降!”两波攻击后,墙上守卫停止攻击,齐声大喊。

“下马,跪地,投降!”这样的呼喊也在城内大广场四周响起。

随着一支支火把突然燃起,正坐在马鞍上等待大贤主赏赐的吉斯士兵,猛然发现广场周围堆满了射龙弩。

街道边,屋顶上,甚至大金字塔第一层的大石阶上,一排排钢铁弩矢在火把下泛着森冷寒光。

“嘶嘎——”头顶上方传来一声龙鸣,让原本还怀着微薄期望的吉斯骑兵彻底绝望:不是误会,也不是有贤主发动政变,而是

渊凯已落入龙之母手中!

“投降免死!”

第160章 战事结束

东方天空已经红彤彤一片,吉斯骑兵依稀可以分辨弩炮后方的真龙旗帜,红旗,白旗,蓝旗,在海面吹来的微风中飘扬。

再明白不过地告诉所有人:你们又一次被龙之母的卫队包围了。

广场边一座四层塔楼阳台上,丹妮举着铁皮喇叭,大喊:“吾乃奴隶湾征服者,渊凯士兵们,战争已经结束,放下武器,投降免死!”

厄齐尔左右看看,发现自己地位最高,便毫不迟疑地打马上前,在塔楼下方喊道:“伟大的吉斯民族永远不会被征服,女人,鹰身女妖之子绝不向你投降!”

“不投降就去死!”丹妮冷冷道。

“哈哈哈,有种你杀了我。”厄齐尔大笑道。

“嗖——”

一支两米长的精钢弩箭如一道闪电,滑过虚空,洞穿厄齐尔胸口铁甲,带着他的尸体直飞了十七八米远,沿途又撞死、撞伤七八个骑兵,泼洒而出的鲜血在广场上拖出一条长长的痕迹。

“卧槽,那女人好有种!”东方投下的第一丝红光落在厄齐尔扭曲的脸颊上,“我只是想投降得体面点而已,至于嘛”

说完最后一句遗言,这个渊凯战将便脖子一歪,断气儿了。

铁皮喇叭在阳光下反射金红光芒,丹妮对着下方吉斯人吼道:“还有谁!”

“踏踏踏”靠近她这边的骑兵,连人带马齐刷刷后缩。

“预备!”她一抬手,“哗啦啦”一片弓箭抬举的声音响起。

“不要放箭,我投降!”一名佣兵丢下长剑,翻身下马,跪地嚎哭。

“你——”旁边吉斯将领勃然大怒,拔出弯刀,作势欲砍。

“我什么我,我们拢共就五千多人,对面不算弓箭手,不算天上的巨龙,只射龙弩也超过两千台,这怎么打?”那佣兵哭道。

将领默然无语,高举的弯刀颓然放下。

“我投降”

“我投降!“

佣兵最先投降,只犹豫了几个呼吸,吉斯骑兵也一个个沉默着丢下武器,下马跪地。

金红阳光下,五千二百百五十七名吉斯骑兵、佣兵跪了一地。

“完了,彻底完了!”大金字塔宫殿门口观望的大贤主瘫在地上,喃喃自语。

红色温暖阳光照在他身上,却无法掩盖他脸颊上的惨白,也无法驱赶他深入脊髓的寒冷与绝望。

“唉,我们也无法苛责那些孩子,除了投降,他们还能怎么办呢?”旁边的老贤主无奈道。

“格拉兹旦那蠢货怎么回事?渊凯半个城,燃烧了半夜,他们都看不见吗?”另一个年轻的贤主大声咒骂道。

当然看不见,丹妮的前营距离渊凯五公里,如果在平原上,格拉兹旦也许也能看到码头区燃烧出的火红光芒,但前营在丘陵上。

简单来说,前营、中营、后营,三座连绵十公里的营地,主营都在丘陵上,在高处修建营地是军事常识。

而两万吉斯进入埋伏圈后,前营便被丹妮的军队占据,不等吉斯骑兵后退,丹妮又亲自带人堵住他们的后路。

如此,五千多骑兵便被卡在两座丘陵间的低谷。

说实话,前营丘陵并不高,也就三四十米的缓坡,可这道坡完全可以挡住吉斯骑兵的视野。

别说格拉兹旦他们,就连位于中营丘陵上的守军也没看到渊凯大火。

丹妮虽脑子比较灵活,却并非诸葛亮,之前压根没想到会有今晚之事,营地也是巴利斯坦那个老将选择的。

说实话,格拉兹旦凌晨突围便在她预料之外。

如果丹妮没将四万大军调入渊凯,他敢突围,她便敢让那五千骑兵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很简单的理由,黑夜中巨龙吼一嗓子,对方战马便冲不起来了,失去冲击力的骑兵就是长矛兵的练武靶子。

一系列的巧合,导致此刻这局面。

当然,没去战场的各位贤主并不知道这些事,他们都在大声咒骂渊凯战神太坑。

正骂得起劲,海尔科隆国的老巫婆杵着拐杖,摇晃着胸口低垂的两条干茄子,一边奔跑,一边嚎叫道:“大贤主阁下,不好啦!”

站在宫殿大门看日出的大贤主似乎麻木了,愣了好一会儿,才呆呆回头,木然问:“金字塔内有奴隶起义?”

“不是喔,我不知道,唉!”老巫婆一跺手中硬木拐杖,叫道:“龙蛋被人偷走啦!”

“什么?”大贤主怔了怔,才露出急切之色,激动道:“哪个混蛋吃里扒外,敢偷走我的龙蛋?”

因为担心奴隶叛变,孵龙的这一层宫殿压根没有一个奴隶,在大贤主想来,如果龙蛋被盗,只能是吉斯内鬼干的。

“似乎不是您的侍卫,我就在门口,没看到”老巫魔女不确定道。

广场上的剧变打断了献祭仪式,贤主们与侍卫差不多都出去查看情况,但老巫魔女对吉斯人的死活并不感兴趣,只探头瞅了一眼便回到献祭大厅,结果回来便发现龙蛋丢了。

“大贤主,天窗有人爬过的痕迹。”很快便有侍卫发现异状。

事实上,龙蛋上方的通风口是第一个被检查的地方,只一查看,便发现被浓烟熏黑的通道有清晰明了的爬动痕迹。

不用想了,有个小个子趁着众人离开的那段时间,通过天窗把龙蛋勾走了。

大贤主勃然大怒,向侍卫吼道:“给我仔细搜——”

突然有一名守卫狂奔进大厅,大叫道:“是龙之母!”

“什么?”

“你们出去看,在金字塔外面,龙之母把龙蛋偷走啦!”

大贤主等人虽听得不明不白,却动作不慢,有人快速奔向窗口位置,也有人直接跑到宫殿大门外。

“嘶嘎——”

金色朝阳下,黑龙迎着太阳往大金字塔前方的广场飞落,他的右爪下绑着一根七八米长的麻绳,一个衣服灰扑扑的小女孩左手拉住绳子,右手抱着一颗金灿灿石蛋,在半空随风飘荡。

“该死,该死!”守卫们放箭射击,箭矢却无法靠近女孩百米。

“完了!连最后的希望也被剥夺”大贤主双腿一软,便厥了过去。

“呼”老巫魔女却长长舒了一口气,内心竟有点儿感激那个素未蒙面的龙之母了。

龙蛋偷走了好呀,大贤主全家死得只剩一个3岁的小儿子,如果最后孵不出龙来,那个疯狂的家伙八成会把自己给烧了。

“不是老身不努力,也非老身法力不够,很显然,大贤主最爱那个名叫卡拉格的孩子,所以”老巫婆向几个面色绝望的贤主耸耸肩,无奈道:“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不晚!”在几名侍卫叫喊中幽幽醒来的大贤主,挣扎着爬起,用充满死气的眸子盯着老巫婆,“将卡拉格献祭了!”

“可是”

“可是“

老贤主与老巫婆异口同声,两人对视一眼,老巫婆闭上嘴,老贤主说道:“可您只剩卡拉格一位血裔。”

大贤主吐出一口浊气,冷冷道:“如此形式,卡拉格很难活下来,之前我魔障了,竟把他留在最后。”

“可龙蛋被偷走了。”老巫婆立刻道。

“我问你,拉赫洛是不是神?”大贤主双眼泛起一丝血色,死死盯着巫魔女道。

虽心里怕得要死,巫魔女还是摇头道:“祂不是神,而是魔,魔鬼,恶魔。”

“不管它是神是魔,已经收到我那么多祭品,它不可能不知道我想要什么。对魔神来说,区区几百米距离又算什么?”大贤主低吼道。

“我没把握。”面对暴走边缘的疯子,巫魔女只能这么说。

“你最好有把握,百分百的把握!”大贤主杀机四溢地说。

p,这20万金辉币真不好赚!

巫魔女暗叹一声,又说道:“大贤主,您要明白,献祭仪式有其规则。别说隔着几百米,只要符文与咒语错了一点,仪式便无法完成。

即便邀天之幸,影魔拉赫洛响应了您的祈求,幼龙也会落入龙女王手中,这不是资敌吗?”

“我让你怎么办就怎么办,别废话!”大贤主癫狂吼道。

这下子老巫魔女算明白了,绝望中,大贤主只剩孵龙唯一执念,只有这一件事可以期盼,现在也只有这件事可以做。

“好吧。”

上午十一点钟左右,碎镣爵士带领0名骑兵匆匆赶来时,丹妮正在砸龙蛋,也不知什么原因,那颗孵过一次龙的假蛋里面真有怎么说呢,一坨紫黑色的灵质团,邪异,恶毒,不知能孕育出什么怪物,或者只是单纯灵质。

若非丹妮能“看穿”灵质,她都以为巫魔女的献祭对假蛋没任何影响呢。

看来献祭拉赫洛真能得到回应。

那种来历不明的灵质,丹妮可不敢吸收,又怕它真的孵化出魔鬼,犹豫了一会便打算把石蛋砸碎了事。

屠夫一共从阿斯塔波带走500步骑,昨天下午在距离渊凯城0公里时,得到丹妮让马人探骑传递的口信。

两件事:第一,配合马人游骑兵清理从渊凯南逃的残兵;第二,尽快来渊凯帮她打金字塔,打完渊凯,去弥林继续打。

呃,弥林金字塔最多,除了大金字塔被丹妮控制,大部分都在新自由民包围中,毕竟只有三千精锐,维持城中秩序已经很难。

屠夫爵士将手下490名士兵交给阿戈,他则轻骑狂奔,往渊凯赶来。

“女王需要我!”他这样对阿戈说的。

丹妮的确需要他,她是正义仁慈的女王,打金字塔往往会导致大奴隶主族灭家散,虽然他们活该,但真做了,既不好看,名声也难听。

不如让碎镣爵士为女王效力,干完这一波,丹妮会把他晋级为碎镣伯爵。

得到女王话语中的暗示,屠夫爵士拍着胸脯保证道:“陛下您放心,保证您今晚就能住进大金字塔。”

然后,丹妮张贴告示,向所有渊凯市民与商人宣布,碎镣爵士暂代“渊凯城主”一职,她则会骑龙回弥林继续解放奴隶。

弥林城外,还有方圆几百公里的庄园没拿下呢!

第161章 再次孵龙

屠夫爵士走马上任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翻查大金字塔守卫的户籍。

守卫金字塔的黄丝披风全部来自渊凯,有家有业,有老有小,因为大贤主极限征兵而新近入伍。

通过渊凯户籍,屠夫爵士轻易便找到大部分守卫的一家老小,然后将他们带到大金字塔广场前,先喊话,让士兵自己出来投降。

如果塔内的黄丝披风拒绝,就说明他家的“普通自由民”标签被摘除。

更直接点说,拒绝投降的守卫的家庭,不在丹妮女王的《法典》保护之下。

如此,便大有可为了。

屠夫爵士内心深处恨不得让那些吉斯人尝尝他的“克莱昂18般屠猪术”,但他害怕,怕丹妮女王,怕她的龙,怕她制定的《法典》。

狠起来连自己都抽得血肉模糊的女王,他能不害怕吗?

不过他也有法子整治这些吉斯人。

屠夫爵士从家属中挑选13岁以上的男丁,给他们戴上脚镣,然后每人分发一柄短剑一副木盾,便逼迫他们向大金字塔发起冲锋。

嗯,他亲自带着督战队跟在后方,谁敢反抗就直接砍死。

只用了两个小时,大金字塔便被攻破。

战斗过程非常惨烈,死了一千多人,疯了几十人,还有两百多个黄丝披风在投降后选择自杀。

父兄子侄死在自己面前,甚至死在自己箭雨之下,正常人都受不了。

如果与龙之母的军队作战,死伤再多他们也不怕,很多人甚至已有必死觉悟,但屠杀同胞、乃至亲人的那种煎熬与绝望,让战士们无法忍受。

大金字塔陷落时,几乎所有黄丝披风的精神都出了问题。

拿下大金字塔后,屠夫爵士兴致高涨,几乎不知疲倦地开始攻打下一座金字塔。

用着同样的方法又拿下第二座金字塔,接着是第三座、第四座

等第二天中午,丹妮骑着大黑回到渊凯,竟发现所有金字塔已被拿下。

而己方不费一兵一卒,甚至连箭矢、火油都节省下来。

“碎镣爵士,你的效率让我刮目相看!”丹妮真诚地夸奖道。

这是真心话,她之前最多想着让投降过来的佣兵、吉斯战士去攻打金字塔。

即便那样,她也心怀愧疚,觉得自己虐待战俘了。

碎镣爵士那种让守卫与亲人搏杀的bt法子,她压根不敢去想。

更关键的是,碎镣爵士没有违法。

那些老老少少,名义上属于因为亲人犯罪而服徭役的民兵,民兵为女王攻城拔寨不是理所应当吗?

“为女王服务是我的荣幸。”屠夫露出丑陋笑容。

“克莱昂爵士,等拿下弥林的金字塔,以你这一个月来的功绩,肯定能受封伯爵。成为伯爵,便有资格选择封地,你将成为我麾下第一个获得封地的实权贵族。”丹妮笑着鼓励道。

“多谢陛下,丹妮莉丝女王万岁,龙之母万岁!”屠夫爵士兴奋叫道。

“对了,大贤主死了没?”

“死了,自焚而亡,我还从大金字塔抓到两个贤主和一个巫魔女,那个巫婆一直嚷着要见您。”屠夫爵士道。

“行,等我有空了就去看她。”丹妮点点头,随意道。

克莱昂离开后,丹妮开始指挥广场上的军士搬迁自己的“女王行宫”。

呃,一顶大帐篷,两口装着衣物、毛毯与药品的大木箱子。

十分简陋。

“为什么要把大金字塔留给克莱昂?”在去西城的路上,姬琪不甘嘟哝道。

“并非留给克莱昂,大金字塔属于行政中心,而我又不可能在渊凯常驻,有一座金字塔作为临时安身之地就行了,大金字塔留给城主吧。”丹妮说道。

小银马留在弥林,丹妮此时骑着大黄马,前方是三千列队齐步走的无垢者,后方有八千铁甲骑士。

一行人浩浩荡荡,威风凛凛,街道两边打开门偷看的吉斯百姓,眼神中有一分敬八分畏,最后一分是深埋心底的恨。

姬琪左右看看,噘嘴道:“这条街的吉斯人都不喜欢我们,大金字塔附近住着很多新自由民,他们很爱您。我还是觉得您该住在大金字塔。”

这与渊凯的整体布局有关,东城多数住着从大平原迁移进城的庄园主,西城靠海,更多是商贸区。

毫无疑问,对于屠杀五万多奴隶的渊凯庄园主,丹妮恨之入骨。

那些混蛋,她一个也没放过。

根据户籍名册,丹妮将所有在大平原拥有土地的人家找出来,10岁以上的男丁全部入狱,家产全部充公。

这次丹妮下手比较狠,将男性年龄限制在十岁。

那些奴隶主可没因为奴隶年纪小、没有投靠丹妮的实力,便放过他们。

事实上,连奴隶的婴儿也被挂的尸林。

如此,东城街区大片大片地空了出来,先被丹妮收归国有,再分配给了新解放的奴隶免费租住。

嗯,等丹妮忙完这阵,她会在渊凯编户齐民,均田地分财产,然后新自由民自己选择购买何处房屋。

渊凯主要产业为床奴买卖,训练少男少女七种春啼之术的培训基地多位于西城,与之配套的产业也在西城。

丹妮虽然明白,即便培训床奴的奴隶主,其双手也一定沾染了那五万奴隶的鲜血,但她不能“无罪而罚”。

做出屠杀奴隶决定的人是贤主,杀掉奴隶的是庄园主,其他奴隶主与渊凯市民无论内心是否支持此事,但他们的确没有直接参与其中,丹妮没理由惩罚他们。

除非动用“女王一怒”的君王权限,比如再学一次曹老板,学他因丧父而处理徐州的方法。

可丹妮一直在努力打造一个“法制”与“理制”结合的社会。

君王可以享有特权,却绝对不能因恶定罪,也不能因爱释罪。

在她看来,一位穿越客如果打算玩王者争霸的游戏,就必须要有一种“为这个世界带来更美好”的觉悟。

如果做不到,就别挑这个担子。凭前世的经验和技术当个大商人,随便玩去吧!

因此,西城区的商户目前被她冷处理。

嗯,先记在小本本上,等处理完大奴隶主,她会专门抽时间来好好磋磨那群混蛋。

见姬琪还在那巴拉巴拉,丹妮故意压低声音,阴恻恻说:“大贤主一家一百来口人,全被巫魔女献祭在大金字塔,几乎与地狱产生重合,说不定半夜便有恶魔在里面游荡,你还敢住?”

“真的吗?”马人侍女缩缩脖子,午后的太阳也不能再让她感到一丝温暖,“那便让克莱昂住吧,昨天还冤死了一千三百个吉斯人,估计半夜会去找他报仇。”

“吉斯人没一个是冤死的。”丹妮纠正她道。

被丹妮选择作为女王寝宫的金字塔只有100米高,不过非常新,金字塔外层的黄砖都是新铺垫的,其内部装饰也非常奢华典雅。

这座金字塔属于渊凯首富,屎男亚赞。

夸格兹家族的金字塔也有五千年的历史了,但亚赞发迹后又将整个金字塔重新装修了一遍。

他还买下从金字塔底部到西边大海一公里的街区,修建了一座连接大海的广场,广场上商铺林立,海边还配备有专属的码头区。

无论风景、经济价值,还是舒适度,夸格兹家族的金字塔都远比死了一两千人的大金字塔更适合成为丹妮的宫殿。

“唔,这地方可以用来度假。”丹妮站在顶层宫殿大门前平台向西方眺望,碧海连天,波光粼粼,有一种整个奴隶湾都被拥抱在怀的豪迈感。

“既然在西城,就叫它‘慈宁宫‘吧!”她古怪笑道。

如果再来个容嬷嬷,嘿嘿嘿

丹妮想着想着,就自己咯咯咯地笑出声来,看得一边的姬琪莫名其妙。

其实慈宁宫压根不是清朝人修建的,它原本属于明代前朝贵妃的居所。

“哎呀,卡丽熙,你快来看,出事了。”

下午,丹妮正在前殿与几名将领讨论战俘处置方案时,后殿卧室帮丹妮铺床叠被的侍女突然惊慌大叫起来。

“出了什么事?”丹妮暂停会议,几步走到后殿问道。

“卡丽熙,您的蛋,裂了!”姬琪嚷道。

“什么叫我的蛋裂”说着,丹妮面色一变,快步跑到床前,就见床头木匣里的青铜龙蛋出现一条细缝,裂纹还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扩散。

“这是顺产?”丹妮古怪道。

很快,在丹妮指挥下,一群无垢者用砖头在顶层花园搭建了一座碳炉,木炭在鼓风机的帮助下燃烧出炽白之色,位于火炉上方的铁丝网火红一片。

“为什么要烧龙蛋?”自由之翼步兵统领莫罗诺疑惑道。

半米直径的火炉中好似关押着无数火焰恶魔,透过铁网孔洞向往吐出长长的红色舌头,翻滚的热浪吹散丹妮一头柔顺银发,火光映照下,她的脸颊红得娇艳欲滴。

“未经历烈火的幼龙是残次品。”她一边说,一边双手抱着龙蛋放在铁丝网上。

“轰!”

火苗瞬间吞噬她的丝绸衣袖,好似一条火蟒沿着她洁白无瑕的玉臂往上攀延,没一会儿,丹妮整个上半身都笼罩在火焰之下。

不过外层的锁子甲挡住了外泄的春光。

丹妮贴在龙蛋表面的手掌好似铁板上的鱿鱼,发出被炙烤的“嗤嗤”声音,还有一股焦糊味道在四周扩散开来。

“陛下,这温度太高了吧?您不疼吗?”一边的红发莱拉担忧道。

她说话时便感到舌头发酸,好似被炙烤的人是自己一般。

“没想到这种碳炉的火焰连不焚者都无法承受。”壮汉贝沃斯搓着手,紧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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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小四出世

“血火同源,血是火,火就是这个世界的存在之力。我的血可以让幼龙在出生时承受更高的温度,初生时承受的温度越高,长大后对火焰的抗性便越高。”丹妮满头大汗,声音却极为平静。

“原来是这样。”众人脸上露出恍然与敬畏之色。

辅助三龙一蛋吸收灵质的过程中,五颜六色的光点会先进入丹妮灵魂,因为龙魂与她的灵魂有某种神秘联系,灵质才能借由她的意识海进入龙的意识中。

因此,丹妮自身的灵魂质量也非常高,她的血液里富含高浓度的灵质。

此时用血液帮小四孵化,除了为小龙增加一点儿补品,更主要的目的却是加强双方亲密度。

一种血与血相连的关系。

大黑与丹妮最亲近,因为可以与她产生龙灵关系,他吸收灵质的效率也更好。

小白与小绿刚出生时很听话,后来丹妮与大黑关系越发亲密,两条小龙反而与她渐渐疏远。

这是龙的本性,同一时期,只能有一个伙伴,一位骑手。

一个龙骑士无法驾驭两条龙,也不可能两个人共享一条龙。

当然,丹妮并非普通龙骑士,她还是龙之母,即便无法与她龙梦,小白与小绿也不会拒绝她的骑乘。

后来龙之号角事件中,丹妮再次与小白、小绿灵魂互融,还三龙一人合力,打破龙之号角的束缚除了获得一个巫术,丹妮更大的收获却是她与两龙的关系发生了某种质变。

从驭龙者和被驾驭者,变成亲人、朋友、伙伴,除了“技能位”关系,双方不能龙梦,他们与大黑一样听话——如果能听懂的话。

呃,两龙智商有点低,像五六岁的娃娃,大人说的话他们可能听不明白,或者把意思理解错。

大黑虽也有点脑残,但丹妮能通过龙灵状态实时指导他行动。

这个新生的小四就有点麻烦了。

小四将重复二哥、三哥的老路,年幼时与丹妮极为亲近,甚至可以不定时地在梦中灵魂相融——龙梦。

可随着年纪渐长,小四的个人意志渐渐成熟,即便他依旧爱着妈妈,可他与丹妮妈妈也会渐行渐远。

所以丹妮要在他出生时,进行最蛮荒的“血祭”,把自己的精魄融入小四的灵魂——从自己体内抽调灵质,连着血液一起输入小四体内。

此时还在蛋壳中挣扎的小四,与丹妮处于龙灵状态,可以高效接受丹妮妈妈的馈赠。

“咔”一丝明显的裂痕炸裂声惊动附近众人,他们一个个伸长脖子,目不转睛盯着火炉上放的石蛋。

“咦,火苗在熄灭?”贝沃斯惊诧叫道。

的确,之前亮红火舌一直在半米高的上空吞吐不定,此时却肉眼可见地矮了下去,就像液化气的阀门被渐渐关小。

“加木炭呀,正在孵龙,可不让火焰熄灭了。”红发莱拉焦急对拉风箱的无垢者叫道。

新砌成的火炉,在底部与中部连着一细长、一粗短两根铁管,细长铁管连着风箱,从火炉底部鼓气。

中部带有密封塞子的粗铁管,是木炭的入口。

“木炭是满的,刚加过。”负责添加柴火的无垢者疑惑道。

“火焰没有熄灭,火苗都”胖子莫罗诺指着裂纹越来越多的石蛋,颤声叫道:“火焰都被龙蛋吸收了,被蛋里面的真龙吞噬了。”

几人凝神看去,过来可以见到在黑色细小裂缝间,有细弱牛毛的淡红细丝在往里面钻。

渐渐的,丹妮双手之间出现一个虚幻的火焰漩涡,从火炉中蹿起的火苗好似遇到大漩涡的海水,点滴不漏地被吸入漩涡下方的石蛋中。

“唔,龙蛋是这样孵出龙来的吗?”布鲁斯韦恩震惊喃喃。

别说周围那群吃瓜党,连丹妮也倍感震撼,她虽孵过一次龙,但上次闷在火堆里,什么也看不见。

现在,她亲眼看到火焰与龙魂慢慢组合成一只巴掌大的幼龙。

突然的,丹妮脑海中一直睡大觉的系统,向她传来一条信息:星球本源意志赋予每颗龙蛋一个龙之印记,就像生产商为每件商品提供一个正品验证码,每一个印记只能诞生一条龙。

即便龙蛋石化,龙蛋化石中依然有一条龙之印记。

正常的活性龙蛋,可以自主从天地间吸收灵质,灵质与印记结合形成完整龙魂,龙魂和蛋壳内的幼龙胚胎一起发育成熟,蛋壳破裂,新生的巨龙出世。

龙之母孵龙的过程中,可以人为地为龙之印记灌输灵质,渐渐形成灵魂。

由于蛋壳内的活性物质已经成为石头,失去原本身体的幼龙,会在龙之母的配合下吸收火焰中的能量,浴火重生。

“血即是火,火即是血,血火同源!”丹妮一瞬间对传自瓦雷利亚的箴言有了新的明悟。

“火是一群生命的源头,我借助火焰的力量,与我的血液一起,为幼龙铸造身体。”丹妮自豪地对周围人说道。

“这”红发莱拉瞪大双眼,不可置信道:“这简直比神话还神话。”

“是啊,维斯特洛童话故事集都没这么夸张。”布鲁斯点头喃喃。

“可这是真的,”贝沃斯上前几步,低头努力往石蛋表面的缝隙看,“里面有东西,有龙,火焰形成了龙的躯体。”

一边说着,高大太监还露出恍然之色,“难怪它们的身体那么烫,龙龙精也那么火辣,吃得我一身汗,原来我一直在吞火。”

“咔咔咔咔咔!”裂缝越来越大,石蛋终于裂成几片。

“嘶嘎——”一条巴掌大的小龙爬在丹妮手掌间,仰头嘶吼。

“它你们看,它的身体”贝沃斯指着小龙,瞠目结舌大叫道:“它是虚幻的?”

小龙的身体好似由金红色的玻璃制造而成,看着有种透明的虚幻感。

“它的身体在凝实!”莫罗诺若有所思,“女王陛下说得没错,真龙吸收火焰铸就身体。难怪石蛋也能孵出龙,原来只要灵魂存在,真龙可以火为躯。”

小龙孵化后,又持续灼烧了两个小时,烧了几百公斤木炭,他的身体终于完全凝结成实体。

丹妮看着猫咪一般啃咬自己手指头的小龙,笑呵呵道:“既然你长得金灿灿的,就叫你‘金子’吧。”

此言一出,众人刚因亲眼目睹龙女王孵龙,而自然流露的敬畏表情猛地一僵。

这什么破名字?

而且小龙也并非完全金色,它的翅膀有明显青铜斑点,就连覆盖在脊椎上的皮肤也带着深青色。

刚打了大胜仗,又孵出龙,丹妮很开心,决定在顶层花园摆一场宴席,高级军官皆在邀请之列。

克莱昂最先过来,还带来一位宾客。

“陛下,都好几天了,那巫魔女一直要见您,这”开席之前,屠夫爵士单独找到丹妮,神色迟疑地说:“说实话,我有点怕她,不敢直接拒绝,可没您的允许又不敢将她释放,您还是把她处理了吧。”

“你怕什么?”丹妮一边逗弄小金,一边随意问道。

“那个巫魔女可是献祭了穆里尼奥一家几百口,我能不怕?”满脸横肉的高壮屠夫嘟哝道。

“我不是告诉过你们吗,敬鬼神而避之,则祸患必消。只要不与他们接触,多数情况下,不会有危险。”

丹妮也没把话说死,正常情况下,避开神秘人士,就能免除巫术伤害。这个世界有很多巫师,但9999%的人都是垃圾,一把弯刀能砍死一大片。

可也有极少数存在,超越了凡俗,进入莫可名状的神灵之境,比如不朽者半神,比如史坦尼斯麾下的红袍女梅丽珊卓。

很显然,基佬公爵蓝礼并没招惹任何神秘领域的人员,可他依旧被血巫术坑杀。

“那陛下要不要释放巫魔女?不如把她关在您的慈您的金字塔吧!”克莱奥低垂着脑袋说道。

连‘慈宁宫’这么简单的三个汉字都念不出来,还想让本王帮你抗雷?

丹妮淡淡瞥了他一眼,说道:“你带她来顶层花园。”

厨师还在下面做饭,花园只摆放了三张八九米长的木桌。

如果地方够宽敞,丹妮甚至会把三张桌子拼接在一起。

嗯,按照这个世界的习俗,君王与封臣同桌吃饭。

老巫婆随着克莱昂来到顶层花园时,第一眼看到的便是爬在西边围墙上的三头龙,然后视线下移,看到巨龙下方坐着的一位银发少女。

毫无疑问,那位脸上带着一丝稚气、三分英气的俏丽少女便是龙之母,真年轻啊!

而且如传闻中一样,有着典型瓦雷利亚特质的银色头发、紫色眼睛,和精美的容貌。

巫魔女心中叹息一声,便走上前准备行礼。

“嘶嘶”老妇的动作惊动了围墙上的巨龙,不过六颗拳头大眼珠只平淡扫了她和克莱昂一眼,便转过头,继续盯着中间长桌最前端一条巴掌大的小兽,小兽在撕咬一块指头粗的焦黑肉条。

咦,不对,那不是野兽,而是

“龙,金龙!这是一条刚出生的金龙!”老巫魔女指着小龙,失态叫道。

她身边的克莱昂面色一变,低声呵斥道:“女王面前,不得放肆!”

“没关系,老夫人第一次见到龙,些许失态也不算什么。”丹妮摆摆手,对无垢者使了个眼神,向巫魔女邀请道:“夫人,请过来坐下说话。”

无垢者放在长桌第四位的橡木高背椅拖出来,姬琪也适时端来一杯奶茶和一叠子干果。

老巫婆强压下沸腾的心绪,道了一声谢后坐在丹妮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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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有人要抢丹妮的“龙之母”

“老夫人来自海尔科隆吧,不知该如何称呼?”丹妮打量巫魔女的装扮,笑着问。

“老身是沙米利安纳的神庙祭祀,卡亚纳。”

“卡亚纳祭祀,不知你找我何事?”丹妮问道。

“陛下,这条小龙是刚孵出来的吗?”巫魔女憋了好久,实在是忍不住了。

丹妮愣了愣,才点头道:“今天下午刚孵出来。”

“今天下午?晚了两天,唉,可惜,可惜”巫魔女喃喃。

“晚?不晚,刚刚好,中午时蛋壳自然开裂,日子刚刚好,”丹妮说完之后才反应过来,愕然道:“你以为这颗蛋谁孵出来的?”

“难道不是老身吗?”巫魔女摩挲着硬木拐杖,理所当然道。

丹妮

她没好气道:“你叫他一声,看他答不答应。”

“小龙,小龙,过来,老身是你妈妈”巫魔女还真双眼放光,朝着小金叫唤起来。

丹妮:

克莱昂:

姬琪与一众无垢者:

“你在想什么?可不是谁都能成为龙之母的!”克莱昂涨红了脸,压低声音吼道。

巫魔女老脸一板,瞪起三角眼,毫不客气地对屠夫爵士嚷道:“老身拿钱办事,自然不会贪墨雇主的龙,更加不敢向银女王索要小龙,但你不能否认老身的功绩。

这条金龙难道不是老身献祭大贤主一家263口,从影魔拉赫洛那召唤出来的吗?”

“呃”克莱昂愣了一会儿,才疑惑道:“你在说什么呀?小龙是今天下午刚孵出来的,穆里尼奥都死好几天了,而且都不是一颗龙蛋。”

“嗨,大贤主已死,真没必要骗老身,”巫魔女一脸不以为意,指着只顾埋头啃肉的小龙,“看看这漂亮的小脸蛋儿,金灿灿的,与龙女王那天偷走的龙蛋完全一个颜色。”

丹妮明白了,这老货以为小金从假蛋中孵化出来的。

唉,可惜那颗魔蛋砸早了,不然拿出来让她瞧瞧,看她怎么抢咱“龙之母”的匪号。

“不一样,这是黄铜龙,有青色的斑点。”姬琪辩驳道。

巫魔女指着她的脸颊,反驳道:“你脸上还有黑麻子呢,怎么不说自己是盛夏群岛黑人?”

马人侍女支吾着涨红了脸,鼻翼两边的几颗小雀斑越发闪亮。

丹妮不想与这老货纠缠下去了,又问道:“卡亚纳祭祀,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龙女王,老身也不想来打扰您,可您一直把老身关在监狱,老身一大把年纪,只怕挺不了几天呢!”

虽是说着求饶的话,但巫魔女语气平淡,并无哀求之色。

也不知她有什么底气,或者,年纪一大把,已将生死看淡?

不过丹妮也不会与她一般见识,就像她对克莱昂说的,敬鬼神而避之。

这老巫婆一看就知道是个狠角色,p,好狠的人,献祭了大贤主一家263口

丹妮虽不怕这些神婆,但双方压根没冲突,也没仇恨,没必要故意与她结仇。

——人家是沙米利安纳的神庙祭祀,有门派、有传承的,而非一人挂掉全家死绝的那种“散修”。

“老祭司又不是犯人,你把她关在监狱里干什么?”丹妮皱眉看向屠夫爵士。

“虽是监狱,但吃穿用度可没亏待过她。”克莱昂争辩道。

“卡亚纳祭祀,你也知道,我不仅拿下渊凯,更早一日打下弥林,这两天我都在处置弥林的事。”

解释一句,丹妮便直接说道:“你虽帮吉斯人孵龙,但并不属于吉斯联盟一员喔,对了,你们海尔科隆没对我宣战吧?”

“反恶龙之母联盟”的成员并不止奴隶湾的几个城邦,新吉斯已经参与其中,魁尔斯与瓦兰提斯还在组建军团。

根据拷问贤主、伟主得了的情报,玉海那几个经营奴隶贸易的国家,和西大陆的自由城邦,都有向丹妮宣战的可能。

“没有,没有,我们沙米利安纳有心无力,距离实在太远了。”巫魔女摇头道。

有心无力?

老家伙,是谁给了你对本王说这种话的勇气?

丹妮木着脸道:“既然不属于敌对势力,那你在渊凯的行为算商业活动,祭祀阁下现在便可以自由离开了。”

“龙女王深明大义,老身感激不尽,但”黄黑色鸡皮老脸竟出现一丝晕红,让丹妮都以为自己看错了。

“有什么话,你尽管说。”

“龙女王,我为大贤主服务可是有报酬的。”巫魔女说。

大贤主全家都被你献祭给恶魔,你还想找他要钱?

这种服务唔,最好为那些反对咱的城邦之王每人都来一次。

“多少钱?”丹妮摸摸鼻子问道。

很显然,无论大贤主向巫魔女承诺过什么,都无法兑现了,因为渊凯贤主的全部财富都已归入丹妮女王宝库。

“一共20万金辉币,他预支付了我五万,还剩5万。”巫魔女忐忑道。

区区5万而已,不足大贤主名下财产的九牛一毛。

丹妮豪气地一摆手,道:“坦格利安最重信用,我愿帮死去的穆里尼奥完成与你的约定。”

“真的?”老巫婆惊喜道。

“当然,坦格利安,一诺既出,万山无阻!”

“那”巫魔女笑眯了眼,指着小金说:“大贤主承诺,只要孵出龙,就额外再奖励我30万金辉币。”

老太婆,这就过分了呀!

丹妮压低声音道:“祭祀阁下,小金绝对不是从那颗金蛋中孵出的,至少,对外我是不会承认的。

我是个正派人,一位仁慈的君王,怎么能怂恿别人献祭自己全家呢?

这太恶毒了,我决不能干!

我要坚决否认,我要昭告天下,我要让所有人都明白,能不能孵出龙来,完全看上天的安排,强求不得!”

“我明白,我了解,即便献祭也不能保证每次都能孵出龙来。”

想到大贤主之前对自己的威胁,巫魔女竟对丹妮生出几分知己之感:只要我努力献祭你全家了,即便你全家死光光也没孵出龙,也不能怪我啊!

毕竟,人家龙之母也承认,能不能孵龙由上天决定。

专家的话,你能不信?

丹妮强调道:“献祭压根就无法孵出龙来。献祭最爱之人孵龙,本身就是一个有逻辑冲突的悖论。我都这么说了,你还不明白?”

“明白,明白。”老巫婆连连点头。

“明白就好。”丹妮松了一口气。

“那,龙女王陛下,我那孵龙的30万奖励”巫魔女眨巴着眼睛问。

丹妮差点被口水噎死。

你明白个锤子哟!

这时,一名无垢者过来向女王请示道:“陛下,人到齐了,是否立刻开宴?”

“祭祀阁下也留下吃顿便饭,吃完咱们再谈。”丹妮无奈道。

她其实很想让老巫婆立马滚蛋,但真那样做,便太过失礼。

除了正在值勤的人员,一共来了四五十个将领,三张八米长的木桌并排放置,桌面很快便堆满珍馐美味。

丹妮坐在中间木桌首席位置,两边按照职位高低坐了十几个人,克莱昂与贝沃斯分别坐在她左右手边,巫魔女作为宾客坐在丹妮对面。

嗯,两名血盟卫和巴利斯坦一起跟她去了弥林,留在渊凯的阿戈则带领数千轻骑兵在城外搜索吉斯残兵。

前天晚上的埋伏没尽全功,褴衣亲王和格拉兹旦带着四五百骑手跑掉了。

“为女王贺,为真龙金子贺!”众人举起杯子向丹妮贺酒。

“哈哈哈,众位兄弟,为我们大家贺,为统一奴隶湾贺,为奴隶湾再无一名奴隶贺!”丹妮举着酒杯回应。

“女王万岁!”

一顿晚饭大家吃得宾主尽欢,丹妮也在宴会期间想到一个应付老巫婆的好主意。

宴会结束会,她把老巫婆留下,递了一叠子羊皮纸过去:“这是从贤主家搜到的房契,有十座位于魁尔斯北城的豪华别墅。不用我强调,你也该明白这份房契的价值。”

“这”老巫婆犹豫了,魁尔斯房价有多高她当然明白,根据房契上的房屋数据,十座别墅加起来起码值百万金辉币。

“魁尔斯人会承认?”她怀疑道。

“为何不承认?你就说这些房契是我进入渊凯之前,大贤主交给你的。即便魁尔斯人猜到真实情况,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

毕竟违背契约消息传出去,谁还敢与他们做生意?”丹妮道。

巫魔女想想也对,便笑道:“那多谢陛下啦!”

刚送走巫魔女,阿戈便满面风尘地回到渊凯。

他还带来两个俘虏,风吹团的两位副团长,丹佐和卡戈。

“哎,阿戈你来晚了,咱们的宴会刚结束。”

阿戈却没心情关心这个,他沮丧道:“卡丽熙,那群家伙都逃掉了。”

“喔,怎么逃的?”丹妮好奇道。

“有海船释放小艇来海岸接他们。”阿戈指着丹佐与卡戈,懊恼道:“这两个家伙带领三十名敢死队拼命阻挡,为那些人争取逃跑的时间。”

丹佐与卡戈状态并不好。

诗人剑士苍老的脸颊多了一条划过鼻梁的扭曲伤疤,卡戈左腰中了一剑,大片衣服都被濡湿,散发浓郁血腥气。

因失血过多,粗豪的疤脸汉子面色惨白,眸中黯淡无神。

见两人一言不发,似乎闭目待死,丹妮好笑道:“何必呢,何苦呢?我何时说过要对你们斩尽杀绝?竟这般决绝。”

“都这样了,陛下随意处置吧。”丹佐淡淡道。

“哎呦,怨气还挺重的嘛?”丹妮笑了笑,问道:“你自己说,我给过你们多少次投降的机会?”

第163章 我们太惨了(求订阅,求推荐票)

“弥林陷落的消息传到渊凯后,你们就该有立即向我反正的觉悟,毕竟咱们有契约嘛。

即便你们团长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想最后再赌一把,可两万多步骑在城外被我埋伏后,幻想也该破灭了吧?

我的要求也不高,风吹团对吉斯人反戈一击,帮我拿下渊凯,然后你们拿着吉斯人承诺的佣金离开,同时还得到我一个承诺。

说实话,我真心猜不透你们团长如何想的。”丹妮摇摇头,语气无奈道。

拥有两千步骑的风吹团,有资格与她谈条件,这没错。

但两千步骑无法改变整个战场局势,她给出的价码绝对公平。

“格拉兹旦突然要拉着我们突围,打乱了团长的计划。”丹佐叹道。

“好,即便计划被打乱,但吉斯人已全部入城,你们即便发现中计了,又何必要逃呢?

你知道前天晚上死了多少人吗?

因为你们的突然逃跑,动乱中的佣兵死了近八百人。你们风吹团占了死亡人数中的九成,而吉斯人只死了一个,没错,只一位贤主!”丹妮嘲讽道。

“不,不可能!”卡戈挣扎着大叫道。

“这有啥不可能的?吉斯人已在包围圈,没法逃,发生暴乱的人全来自你们风吹团。我即便对风吹团没恶意,可那种情况下也没得选呀!”丹妮淡淡道。

“是我,我我害死了那些兄弟。”丹佐声音颤抖,脏污的老脸划过两条清晰的水痕。

“你为何没屠杀吉斯人,没屠杀那些进入圈套中的佣兵?”卡戈恶狠狠瞪着丹妮质问。

他心里极度不平衡,明明风吹团成功发现这女人的诡计,可损失最大的却是他们。

这不公平!

如果如果这女人将进入城中的吉斯骑兵都杀掉,那他们的逃亡才有意义啊!

“呵呵,在你心中,我是什么样的人杀了为乐的怪物?佣兵留着收赎金不好吗?吉斯士兵贬为苦力,为我种小麦,做出来的面包它不香吗?”

“唉,我们的骄傲害了风吹团!也许在内心深处,我们一直以为女王陛下必然会失败,失败者不值得重视,更不值得我们投靠。

潜意识中,我们甚至傲慢地认为,自己能决定女王陛下的成败”丹佐苦笑连连。

他如今思维跳出棋局之外,以旁观者的身份来看待风吹团这些日子的作为,猛然间发现了一件极为可怕的事:龙女王有三条龙,有一万多无垢者,有几万训练半年的龙之母卫队,她本人还有超越凡人的智慧,自横空出世以来,遇战不败可团长也好,团中干部也好,在内心深处,完全看不起她,认为她只是个走了狗屎运的愚蠢小姑娘。

不愚蠢,会想着要解放奴隶?不愚蠢,她会为了与自己不相干的人,与整个世界为敌?不愚蠢,她会带领五万将士长途奔袭渊凯?

几乎所有人都在说:龙女王可惜了,即便能胜无数次,早晚也得落个凄惨结局。

可问题是,人家一直是胜利者,而风吹团也没资格蔑视一位比自己更高、更聪明、更强壮的巨人。

巨人的每一次好意,都被他们潜意识地当成软弱。

团长还一直想着让龙女王为她背锅,自己坐享其成

唉,没摆清自己的位置啊!

“如果你对我们没恶意,为何还要派马人骑兵搜捕我们?让我们离开不行吗?”卡戈瞪了‘软弱’的丹佐一眼,向丹妮愤怒吼道。

丹妮看白痴似的鄙视他道:“你脑子有毛病吧,一群残兵在我统治腹心游荡,我能放任不管?万一你们袭掠我的庄园,屠杀我的子民,我找谁说理去?”

“我们只想马上离开这个臭粪坑。”卡戈嚷道。

“那你来跟我说呀,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们的想法?看风吹团的表现,我特么还以为你们全部都是吉斯敢死队,要与我不死不休呢!”

“陛下,可否为我解答几个疑问,让我明白到底如何输掉战争的?”丹佐用渴望的眼神看着丹妮道。

这话算是骚到她的痒处,成功之后不狠吹一波牛皮,犹如富贵不还乡。

“呵呵,看情况吧,有些计谋我还想再试几次呢。”丹妮下巴微抬,矜持地说。

“陛下带去弥林的士兵最多只有数千精骑,为何几乎所有弥林人都认为您带了五万大军呢?而且很多人还是亲眼所见。”丹佐问道。

“我沿途解放了大量奴隶,士兵是新招募的。”丹妮说了一半真话。

不到三天的时间,赶250公里的路已是千难万难,哪有时间解放五万奴隶?

真正的原因很简单,丹妮拿下弥林时,天色已近黄昏,城外的五万骑兵,只不过是几千奴隶骑着马拖着树枝狂奔造出来的假象。

至于天黑后举着火把进城的五万士兵

丹妮这回学了董卓董老板。

一千精锐举着火把从东门进城,让东城的吉斯人都能看到。

没有高大建筑的北城区早已戒严,另一千人抹黑偷偷从北城门出城,如此循环个几十次,便有了五万顶盔贯甲的精锐将士。

当时弥林伟主们便被吓尿了,完全不敢离开自家金字塔,给了丹妮扩大龙之母护卫队的宝贵时间。

丹佐也不知信没信,继续问道:“陛下如何隐藏军队行动痕迹的?”

“派探骑清理大道。”

丹佐苦笑,这是再明显不过的胡扯,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不会信。

可人家已提前说了,会有所保留

“我现在已想明白,您在渊凯留下差不多有四万步兵,五千骑兵。后营的1500无垢者只是诱饵,引诱我们出兵。

可后营并非真正的埋伏点,因为四万人太多,后营藏不下,也可能是你想减少损失,故而把联军步、骑分离,分开吃掉。

毫无疑问,真正的绝杀点在已成废墟的前营——我们完全没想到,毕竟刚从前营走过来。

骑兵大队没了步兵保护,又来回奔跑了近20公里,战马也没了冲击力,只能被困死。

后营只有几千骑兵是真的,位于营地两边沟壑列阵的步兵,只是幌子。

后排也许压根没人,至于更后方的隆隆马蹄声,也只是几十个马人赶着马群奔跑。

喔,马尾巴后面还拖着树枝——有吉斯探骑看到了,第二天与我们汇合后告诉我们的。”

丹妮点点头,笑道:“你猜的都对。我也不想搞得这么麻烦,但如你所言,四万士兵太多,后营藏不下。”

丹佐眸中闪过一道精光,问:“关键是,你把那近四万伏兵都藏在哪?”

之前说过,吉斯人并不傻,他们离城攻打后营时,有几百探骑侦查营地附近二三十公里的地盘。

也许丹妮率领的三千骑兵和几千伪装成主力部队的民伕,可以挤在后营,但在前营建立真正埋伏点的四万步兵从哪儿来的?

如果丹妮的四万步兵躲在三十公里之外,绝对来不及阻拦回逃的骑兵队伍。

正常情况下,三十公里够大部队走一两天呢!

丹妮面色阴沉地吐出三个字:“翡翠湖!”

“翡翠湖?!”丹佐与卡戈面色狂变,有释然也有震惊。

在渊凯北面五公里外,有一片风景优美的湖泊,好似镶嵌在大地上的一块翡翠,故而被渊凯人称作“翡翠湖”。

吉斯贵族经常带着家人在去那踏青,划船,游湖,去附近森林打猎。

但为了阴死拥有五万大军和三条龙的龙女王,渊凯贤主们在翡翠湖中沉了一万奴隶的尸体。

渊凯大平原上的庄园被焚烧,渊凯郊外20公里以内的水井被堵塞井眼。

五万大军狂奔600公里,已经疲惫不堪,普通将领即便怀疑翡翠湖有问题,也会一边小心警惕,一边从湖中取水。

——吉斯人还故意往湖中扔了不少马粪、污水,意为“我们已经污染过水源”了,可以隐瞒真正的杀招——一万死尸。

说到底,往湖中塞尸体以引发疫病这种事,在这个世界也属首次出现——大贤主那个狠人独创战术。

而且尸体腐烂有一个过程,刚开始半个月,湖面依旧风光旖旎,湖水碧波如透镜,可看不见的病菌已然滋生,湖水已被污染。

五万大军毫无知觉地围着一个万人坑吃饭、睡觉、训练,想想就觉得可怕。

贤主们也怕,无论东西方,古人都极为恐惧疫病,所以探骑压根没敢去进入那片区域。

而翡翠湖距离前营只有区区三公里!

“你不怕疫病?”丹佐不可置信道。

“哼,我当然怕,怕得要命。下午来到渊凯,当晚连夜修筑营寨、挖掘水井,第二天一大早便安排了两万士兵下湖,把那些泡了两天的尸体捞了上来。”丹妮冷冷道。

丹佐恍然,“你焚烧尸体的场面我们也有留意到,当时只以为那些尸体都来自大道上的尸林,原来你把湖中的尸体混合在其中,一起焚烧”

同时这位剑诗人也明白了一件事,那日他和齐达内在营地看到的炊烟八成是真的,当时真有四五万人在驻扎在营地。

后来弥林陷落的消息传来,他们理所当然地以为前、中营都是空的,而对方也故意在营寨中堆稻草人,让他们越发确信自己中了“空城计”。

嗯,当时褴衣亲王与他都对龙女王的“空城计”惊艳无比,认为它是近千年来厄索斯大陆最伟大的战术创新。

呃,这个世界从没有过空城计。

可偏偏,人家已经不满足用空城计欺骗可怜的异界人,龙女王的段位超过了空城计。

让吉斯联军既懊恼又暗自敬佩的“空城计”是个假货,四万多伏兵就在一边等着呢!

如此虚虚实实,真真假假,战事都结束好几天了,可堂堂战神格拉兹旦和打了一辈子仗的褴衣亲王,至今也没弄明白自己如何败的。

好惨,好可怜!

丹佐面色灰败,神情沮丧到极点。

“你怎么知道湖中有尸体的?”卡戈忍不住问道。

“你认为我愚蠢到都不懂得往渊凯洒探子?实话告诉你,渊凯、弥林、新吉斯、魁尔斯、瓦兰提斯,甚至万里之外的潘托斯、布拉佛斯都有我的情报人员。”丹妮冷着脸吹牛皮。

第165章 丹妮的‘贤妻良母考核制’

时光荏苒,战事结束已过去两个月。

晚霞下,大海泛起一暗红鳞波,一条侧面涂着‘海马号’的划桨帆船晃悠悠驶向西边的城市,渊凯!

老诗人丹佐立在船头,半长灰发在咸湿的海风中胡乱飞舞,看着远方金字塔上空盘旋的巨龙,感慨万千:“我又回来了。”

“呜——”突然从身后传来低沉的号角声,桅杆瞭望台上的水手立刻向下方叫喊道:“是‘韦赛里斯王子号’,龙女王的舰队回港了。”

丹佐回过头,就见一艘红色船壳的长船一马当先,几乎以海马号两倍的速度快追来。

延伸出船身之外七八米的宽大船帆上,印着鲜明的咆哮巨龙图案。

红壳船后方还有九条身形狭长的长船,船帆上都有白底黑龙图案,它们好似行走在海洋上的冰刀,给人一种锋锐、迅捷、凌厉的感觉。

“哗啦啦”很快,最前方的红壳船斩破海浪,像一条跃出海面的飞鱼,轻巧迅捷地从海马号边越过。

“韦赛里斯王子号。”丹佐念着船身用黑色涂漆书写的瓦雷利亚文字。

“唉,连海军都成规模了,难道她真能改变世界?”老诗人低声喃喃。

海马号船长年过四十,有一脸浓密的红色络腮胡,似乎听到老人口中的低语,走上前与老佣兵并肩站立,叹道:“能不成规模嘛,她可在弥林足足缴获了两百条海船。

海船不是长船,不能作为军舰用,但海船上有水手,奴隶船工。

你没见过那场面,码头上的奴隶见到骑着龙的丹妮莉丝从头顶飞过,几乎人人都疯了一般伸出双手,高呼‘米莎、米莎’。

龙女王从来不缺船,经验丰富的水手和弥林庞大的造船厂才是她最渴望的东西。

拿下弥林,海军最后一块短板也补齐了,再过个三五年,估计夏日之海也会落入真龙的利爪之下。”

“只怕盟军不会给她三五年时间吧?”丹佐叹道。

“呵呵,希望盟军还能撑个三五年。”红胡子船长不以为然地摇摇头,意味深长道:“这几个月经历的事,都在说明一件事,有龙,你能掌握世界,没龙?没龙就老老实实跪在丹妮莉丝脚下高呼‘女王万岁’吧。”

“喔,为何这么说?爱德华你没见识过‘白杨坡’之役吧?”丹佐疑惑道。

过去两个月龙女王虽打了无数胜仗,但完全靠龙取胜的战役只有白杨坡一次。

其它时候更多靠她过人的智谋,巨龙也有发挥作用,却没有白杨坡之战那么让人震撼。

“我这两个月来都在奴隶湾跑海运,只我这艘海马号,便帮龙女王运送了百万枚金辉币,从弥林运往阿斯塔波。

啧啧,拿下奴隶湾后,丹妮女王一下子成了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有人猜测她至少有一亿金辉币。”红胡子爱德华艳羡地说。

“一亿?”丹佐被狠狠震撼了一下,接着又疑惑问:“这与巨龙有什么关系?”

“喔,你想,龙女王派遣几十艘海船,把弥林的财富往阿斯塔波转移,该多大的阵仗?

盟军舰队能没点反应?

没多久,双方便在海上发生激战,大概七十多艘盟军战船对上五艘女王舰队。14:1,正常情况下龙女王必败,但龙女王骑龙亲临韦赛里斯王子号。

七十条船抛投燃烧弹,也不如三条龙丢燃烧瓶效率高。

喔,你想不到吧,三条龙从大海船上领取燃烧瓶,无垢者负责帮巨龙挂载弹药,数量太快了。”

丹佐恍然,“龙女王的几十条海船上并非全部装载财宝?”

“嘿嘿嘿,你以为女王很傻?她故意放出的假消息,财宝是假的,船上的无垢者倒是真的,连我们这些船长都被骗了。”红胡子古怪笑道。

“盟军吃了大亏吧?我看现在奴隶湾都没啥盟军战船了。”丹佐道。

“双方从上午一直打到傍晚,龙女王五条船沉了三条,对方七十条船沉了二十九艘。

但还有二十二条船被烧掉船帆,趴窝在海面被龙女王缴获,光落水被俘的海员就有三千人。

那一战过后,奴隶湾便彻底平静了,没人敢再来捋丹妮女王的龙须。”

最后红胡子船长神色复杂地总结道:“所以我才会说,拥有龙的龙女王几乎立于不败之地。”

“也许吧。”丹佐看着越来越近的海岸,不由想到当日与他一起离开渊凯的老巫婆。

褴衣亲王随格拉兹旦去了新吉斯,丹佐要找自家团长,自然地去新吉斯。巫魔女要去魁尔斯卖房子,然后回远东的家。

两人目的不同,本该在新吉斯分手,但新吉斯人并没放巫魔女离开,因为他们也听说,巫魔女竟真把龙孵了出来!

这条消息太过惊人,其代表的意义也非同凡响。

也许,要不了多久,新吉斯、魁尔斯也能拥有龙?

唔,也不知两城邦国哪家王族最先死绝

叹息一声,老诗人便回船舱,提着一个半人高的巨大皮箱准备离开甲板。

到渊凯了。

“爱德华,我先走了。”

“等一等,我和你一起。”红胡子爱德华叫道。

“我要见龙女王赎回被俘的一百多个兄弟,你干什么?”丹佐停下脚步,回过头疑惑问道。

“女王在城中张贴告示,求购奇花异草的种子与幼株,我从新吉斯弄了一些,希望”红胡子对丹佐挤挤眼,搓着手道:“跟着你,也许能见到女王本人。”

“我可没那么大的面子。”丹佐苦笑。

“看运气呗,反正也不亏。”红胡子向着大副叮嘱几句,便拉着丹佐往码头走去。

上次离开时还一片焦土的码头,此时停靠海船的石头堤坝依旧焦黑一片,但沿岸空地上,却又出现一排崭新的砖瓦房,有酒肆、烧烤摊、成衣店、仓库

“没技女了?”丹佐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号称床奴之都的渊凯,码头区竟没了技院。

“没了,龙女王让那些培训中的女孩恢复自由身。而根据她制定的《法典》,其中《婚姻法》那一篇,女性自由民18岁以上必须嫁人,如果自己找不到婆家,民事官会帮忙安排对象。”

“那些技女都嫁人了?”丹佐惊讶道。

“哪有那么简单。”红胡子遥遥头,神色复杂道:“除非自己找到对象,如果需要民事官介入其中,在帮女方安排对象前,会安排她们参加‘贤妻良母考试’。”

“什么?”丹佐瞪大双眼,一脸不可置信。

“唉,18岁后想嫁人,必须通过贤妻良母测试。”

想嫁人还必须通过测试?

丹佐活了五六十年,从未听过如此奇葩之事。

“测试什么?”

“会烤面包;腌制香肠,或者熏制腊肉;会背诵《菜根谭上册》。以上三项是基础,不通过无法嫁人。

除此之外还有针织女红、种田放牧、琴棋书画等加分项,民事官会根据分数高低,给予奖励,并帮忙安排更优质的夫君。”红胡子道。

“这”丹佐愣了愣,喃喃道:“这为什么呀?”

“唉,这还不明显吗?如果连面包都不会烤,一家人岂不是要饿死?如果不懂腌肉或熏肉的技巧,家里杀了牛、羊、猪之类的牲口,一顿吃不完,剩下的岂不是要烂掉?”红胡子反问道。

“龙女王说的?”

“嗯,她对大家这样解释的。你要明白,渊凯技女也许精通难度更高的七种春啼之术,可她们压根不会过日子,龙女王要为自己将士找老婆,可不是找个贵族夫人。“

“有道理。”丹佐感慨道:“龙女王果然心思缜密,没有好心办坏事儿。”

红胡子好似自己被夸赞了一般,与有荣焉地点点头,道:“那当然,为了鼓励那些女子上进,龙女王给予的奖励可高了。

除了金辉币,珠宝,首饰,华丽衣衫,夷地丝绸等物质上的奖励,还有‘小夫人’、‘夫人’、‘大夫人’之类的贵爵。”

丹佐愕然,“专门为女人准备的爵位?”

唔,很显然,丹妮借鉴了天朝古代的一些制度,不过并非与古代王朝一样,女子因为男人而身份高贵,奴隶湾的女性只需凭自己能力,便能得到受人尊敬的地位。

不过没古代“一二品夫人、三品淑人、四品恭人、五品宜人、六品安人、七品孺人”那么复杂,只有“小夫人、夫人、大夫人”三个等级。

“如何获得爵位呢?”丹佐又问。

红胡子想了想道:“由‘贤妻’考核的分数和未来的表现决定。举个例子,如果一名女子手工活特别好,那她便能成为‘小夫人’,地位类似于骑士。

如果能做出对人民有利的发明,便能成为‘夫人’、‘大夫人’,类似于爵士。

比如一个月前,弥林一位纺织女工向女王进献了一台织布机,因为比普通织布机效率高两倍,龙女王直接将那名女工封为‘大夫人’,同时还奖励她10万金辉币。”

“十万金辉币?”丹佐瞠目结舌,比干佣兵都有钱途。

“唉,所以说龙女王气量大呀!她说了,织布机推广后,全体自由民增加的利益远不止10万金辉币,她等于一次性买下女工织布机的专利权。

嗯,‘专利权’也是龙女王最先说出来的。

她还说等时机成熟,会在《法典》中添加专利法,以鼓励人民为更美好的世界努力奋斗。”爱德华眼神中带着难以掩饰的崇敬之意。

“为了更美好的世界”丹佐似是痴了。

“虽然我的奴隶船工也被女王解放,但不得不说,与奴隶主相比,我更喜欢丹妮女王。”爱德华语气复杂道。

“喔”丹佐回过神来,又问:“那个《菜根谭》是个什么东西?”

“据说《菜根谭》分上中下上册,上册为普通家庭准备的,就是些吃饭前要洗手,至少七天洗一次澡,如何自制牙刷牙膏、洗澡洗发的皂膏,常见病症辨识与处理方法哎,太多太杂乱了,几乎衣食住行,样样都有。”

“牙刷我知道,但牙膏是什么?”丹佐一脑门问号。

“清洗牙齿的草药调制成膏状。”

“唉,似乎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妻子还真有点难,比学习七种春啼之术更难!”丹佐感慨道。

“如果在女子能自己在18岁之前找到婆家,不用民事官帮忙找夫君,便无需参加考试。龙女王说了,男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第166章 丹妮女王的‘***计划’

丹妮治下的新自由民,大半都没有老婆。

三座城,十几万的光棍,让她操碎了心。

无恒产者无恒心嘛!

人人有家有业,社会才能安定和谐,丹妮女王的统治才能稳如泰山。

产业易得,老婆难求。

没有老婆,哪来的家?

所以,丹妮急需大量“老婆”,至少得让她麾下战士过上人人有老婆的幸福日子。

幸好渊凯是一座床奴之城,有大量“闲置”的女人。

而渊凯庄园主几乎全部被抄家,又空出大量失去父兄和夫君的吉斯女人,再加上战死黄丝披风留下的寡妇

丹妮得到十几万“个人成分”有问题的女人,那些女人怎么说呢,并不适合嫁给她的将士。

老婆并非只用来牵手的,不说在灵魂层面相濡以沫吧,至少在未来的生活中,夫妻双方要相互扶持,相互理解。

显然,无论只懂七种春啼之术的床奴,还是曾经身份高人一等的吉斯妇女,都算不得合格的新自由民妻子。

在为她们找婆家前,必须进行培训,纠正她们过去‘陈旧腐朽’的思想,成为自由时代的新女性唔,思想境界可以慢慢提升,至少要先学会烧火做饭,别把自己和自家老公给饿死了。

当然,丹妮也并非强迫吉斯女人嫁给自己士兵,或者新自由民,她们也可以去找愿意娶自己的吉斯光棍。

只不过嫁给女王的将士,可以得到更多物质补助,与更高身份——在‘贤妻’考核中加分,更容易得到‘小夫人’的称号。

总之,战争之后,丹妮在竭尽全力地“清扫”奴隶湾的单身狗。

还是那句老话,有家有产才叫良民。

良民!!

“咦,我发现渊凯城人更多,但其中的吉斯人却变少了。”

穿过略显清冷的码头区,进入西城商业区后,丹佐发现街面上行人更多人,但黑红头发、托卡长袍的吉斯人却少得可怜。

他可还记得,上次离开时,龙女王并没太过为难西城区的吉斯人。

“今后可能会更少,”红胡子爱德华笑了笑,“除了那批被抄家入狱的庄园主、贤主,没有一技之长的普通吉斯人,都被龙女王送到弥林去了。”

“什么叫一技之长?我记得渊凯培养床奴——”

红胡子船长摆手打断他,道:“那种技术不算,龙女王需要能提高生产力的技能唉,别问我什么叫‘生产力’,我也不太懂,你就当能生产更多粮食、商品的能力吧!”

“这么说,龙女王不允许奴隶湾培养床奴了?”丹佐遗憾道。

红胡子顿住脚步,怀疑打量他一番,嘟哝道:“这对你这种人有什么影响?”

“你什么意思?”丹佐涨红了脸,把右手大箱子换到左手,空出来的右手不自觉摸到腰间剑柄。

“抱歉,抱歉,我说错话了!”红胡子连忙道歉,又转移话题道:“渊凯与阿斯塔波不能有床奴生意,但弥林并没有限制,你可以去那试试。

当然,她们已经不再是床奴,奴隶湾不允许有奴隶。

女方必须自愿,而且只能是契约工,如果女方不想干了,还可以随时解除契约——如果她支付一定违约金的话。”

“哟嘿,哟嘿!”

两人正说着话,街道东边突然传来一阵整齐的号子声,随着街上垫脚围观的人群散开,两人惊奇看到龙女王骑着大黄马,带领长长队伍从东城走了过来。

龙女王今日的装扮让他们惊诧万分:褐色露趾皮凉鞋,洁白纤细的小腿裸露在外,一条中长丝裤遮住大腿,上身也只一件无袖皮马甲,银色长发编成一条长辫子盘在后脑勺。

可以看到她小巧的膝盖、杏黄丝裤、马甲、手臂上或多或少,都沾有少量黄色泥土。

而她身后的队伍几乎与她一样的打扮,除了颜色与新旧不同,都是凉鞋、丝裤、马甲,也都满身泥污。

他们有人扛着锄头,有人扛着钉耙,有人挽着篮子,有人推着独轮车,有人拉着牛、马,甚至大象、骆驼,牛、马、大象背上挂着奇特的弧形铁刀。

女王前方的两名无垢者还各擎着一根长杆,杆子上挂着一条横幅,上书:紧跟女王步伐,实现农业生产***!

“这这是”丹佐双眼暴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女王去种地了?”

刚这样想着,迎面走来的龙女王便一举右拳,高喊:“为了我们的家园,努力种田!”

“为了我们的家园,努力种田!”后方两万农夫一齐呐喊。

“凛冬将至,努力种田!”龙女王又一挥拳,清脆的声音格外响亮。

嗯,按照巴利斯坦对名将的定义,以丹妮如今的嗓门,勉强踏入名将门槛。

“凛冬将至,努力种田!”农夫又一齐高喊。

“”

“为了女王,为了老婆,为了我们的家,凛冬来临,努力种田!”

直到龙女王带着一众农夫分别进入‘慈宁宫’与附近几座金字塔,丹佐才回过神来,定定看着同样目瞪口呆的爱德华,道:“你也第一次见到?”

“我最近一个月都在海上漂。”红胡子讷讷道。

拉着附近行人问了一句,两人才知道女王这一个月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几乎天天拉着农业互助社的农民离城种地,努力实现女王陛下在渊凯开垦4500万亩麦地的“超级***”计划。

丹佐见那名搭话中年人说着高等瓦雷利亚语,言辞间也条理清晰,便问道:“阁下是龙之母卫队的军官?”

嗯,这个深眼窝的中年人穿着丹妮女王的‘民兵套装’:牛皮凉鞋,褐色沙滩裤,胸口印有黑龙头颅的白色亚麻t恤。

呃,完全一副现代人的打扮。

不过这身装扮也的确最节省布料,成本最低。

丹妮现在有四支队伍,白、蓝、红、黄四旗:白旗无垢者、蓝旗自由之翼、红旗近卫军,三只主力作战部队;民兵、民伕、马人骑兵统一归于黄旗之下,也统一叫做‘龙之母卫队’。

新解放的奴隶如果被征召入伍,会先加入龙之母卫队,经过民兵训练后,技战术水平高的便可加入自由之翼,或者近卫军。

非战争状态下,龙之母卫队多穿民兵套装。

那中年人低头看了下自己的衣服,摇头道:“我为丹妮女王服务,但并没加入龙之母卫队。

女王并没限制我们的衣着打扮,但很多成衣店都有卖这种‘真龙战袍’。

嗯,穿着蛮舒服的,凉爽,轻便。”

丹佐看看自己的羊毛衫配半身皮甲,的确有点热,流了一身汗。

“我刚听你说起‘农业互助社’,那是个什么社团?”

中年人没立即回答他的问题,反而迟疑着问:“你是佣兵?”

龙女王麾下有佣兵出身的将领,却没雇佣一个佣兵。

“我是风吹团的副团长,丹佐·德汉,来渊凯赎回被俘团员。”丹佐没有隐瞒,直接把自己的身份说了出来。

深眼窝的消瘦男子反而散去了戒备,笑着道:“你好,丹佐团长,我叫比尔克林顿,奴隶湾文化部部长。”

“文化部长?”

上一个问题还没解决,丹佐脑海又添一个新问号,他突然觉得此时的渊凯不,整个奴隶湾都好陌生。

三人目的相同,便没有停下脚步,一起行走在通往‘慈宁宫’的大广场上。

比尔一边走一边解释道:“我之前是弥林伟主手下一名奴隶,因为精通管弦类乐器,被女王陛下选为音乐教师——”

“啊,原来还是女王的老师。”红胡子爱德惊呼出声,打断比尔的话。

“呵呵,这也算不得什么,女王很好学,白天干完农活,晚上也要学习三四个小时,文学、音乐、历史、礼仪、医学、锻造、建筑等等,十几个科目,十几位老师,我只是其中一个。”

比尔说得很谦虚,眼神中却有掩饰不住的骄傲,显然他也为能教导女王而自豪。

“那么多科目,女王学得过来吗?”爱德华咂舌道。

“哎,刚开始我也有与你类似的想法,但现在”比尔神色复杂,有惊叹,有崇敬,也有羡慕,“女王陛下有远超常人的学习天赋,几乎什么都一下学便会,往往还能举一反三,提出前人未曾想过的新颖观点。”

“真的假的?龙女王战术天赋已经那么惊人,如今连文学与艺术连锻造与建筑都学。”老诗人颓然道:“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女王陛下的剑术也非常高明呢!最好让所有的奴隶主都活不下去。”比尔歪头看向老佣兵,别有所指地道。

丹佐摸摸鼻子,“比尔部长你继续,文化部和农业互助社,是个什么玩意儿?”

比尔深深看了他一眼,说道:“渊凯城外大半个平原被烧成白地,女王打算将它们全部种上庄稼。

可几百万亩地呀,弥林过来十来万农民也分不完,陛下便把大家联合在一起,组成在农忙时相互帮助的社团。”

丹佐不可思议道:“种那么多粮食干什么?我记得奴隶湾从来不缺粮。”

“你没听到那句口号吗?凛冬将至啊!”

唔,继兰尼斯特的“有债必偿”之后,史塔克家的“凛冬将至”也被丹妮盗用。

“我也知道夏季已经结束,但奴隶湾位于大陆南端,冬季也能有收成,没必要提前储粮吧?”

比尔也是类似的想法,但又不能说女王的不是,只能耸耸肩,继续道:“女王要从思想境界上解放奴隶,她需要一个官方组织来管理奴隶湾的文化宣传工作,也就是文化部。

除了乐器演奏,我在文学、历史、歌剧、编曲方面的造诣也不错。

女王考核我们这些宫廷教师时,我现场编了一个《伯劳、希尔与臭虫》故事,然后我便被任命为文化部长。”

“伯劳与希尔?他们都是谁?”

第167章 魔幻版白毛女

丹妮女王曾向自己的子民解释:真龙文字书写的“慈宁宫”,意为慈爱与安宁之宫殿。

作为几十万奴隶们的“米莎”,女王妈妈送房子、送土地,又送老婆,简直不要太慈爱。

显而易见,丹妮女王的统治下,所有子民们都过上了幸福安宁的好日子也许吧。

所以“慈宁宫”这个寓意美好的名字很快便被渊凯人接受,空闲时间,市民们也很乐意去金字塔前方的大广场做些娱乐活动。

呃,不是跳广场舞

有杂耍艺人在广场上圈了一片地方表演节目,也有两个光着膀子的摔跤手,在几百观众的叫喊声中滚成一团,还有商贩大声吆喝着兜售自己的货物

两个月过去,渊凯再次恢复往日的繁花似锦不,比之前更加生机勃勃,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改变了市民们的精神面貌。

丹佐想到。

“伯劳与希尔是谁?”一边的红胡子好奇道。

比尔得意一笑,解释道:“伯劳”

“伯劳,你是奴隶!你知道什么是奴隶吗?”

还不等文化部长解释,不远处便传来一声大喝,让他的话戛然而止。

红胡子爱德华与老佣兵丹佐愕然看去,就见金字塔下方搭建了一座木头戏台,几乎与金字塔第一层石阶齐平——事实上两者靠在一起。

木台背靠蓝色幕布,上面摆放着常见的舞台道具,还有几个打扮夸张的托卡长袍奴隶主,和戴着青铜项圈的奴隶。

戏台三面围满了人,黑压压一片,差不多一千多名观众。

三人又往前走了几步,戏剧表演者的声音越发清晰。

由于戏台有三米高,夕阳的金红光芒下,丹佐他们连戏子脸上的表情都看得一清二楚。

就见一个黑红直立长发,披着金流苏托卡长袍的胖“奴隶主”,鞭子指着跪在地上的一位老者骂道:“我来告诉你什么叫奴隶!”

奴隶主身材胖得像大肥猪,面上妆容更是夸张到极点,红口白牙,面容狰狞,看着就像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老奴隶面容枯槁,身形消瘦得像根麻绳,脸上凄苦之色浓郁,让人见之便心生恻隐。

奴隶主一边用鹰身女妖之鞭抽打老奴隶,一边嚣张地叫道:“你的命不是你的,你赚的钱不是你的,你的女儿也不是你的,作为你的主人,本善主大人拥有你的一切,一切!你懂吗?”

“可希尔才11岁呀,还是个孩子。善主大人大发善心,饶了她把!”戴着项圈的老奴隶抱头哀嚎。

“好好好,要我的善心是吧?本善主赐予你‘善心’。”胖奴隶狞笑着对站在两边的“黄丝披风”道:“明天我会带希尔去竞技场,让老伯劳好好休养一夜,我的‘善心’可不是那么容易享受的。”

丹佐被两位演员精湛演技吸引,没有立即进金字塔,就一直站在那,静静看着很快的,场景变换到斗兽场,原来善主的‘善心’是一条独眼恶狼。

嗯,它的名字就叫‘善主的善心’。

老伯劳被“善心”咬断一条胳膊,就在斗兽场,在希尔嚎哭声中,在恶狼吞噬老人手臂的时候,善主大笑着把她占有。

善主并没让希尔成为自己的情人,事实上只过去两天,残疾的伯劳与失去童贞的希尔便被他抛在脑后。

场景一幕幕变换,也许是时来运转,希尔渐渐长大,也渐渐从儿时的伤痛中恢复过来,她遇到一位英俊的奴隶少年莫塔。

莫塔与希尔相识、相知、相恋,此后十年两人间一直散发齁甜的粉红气息,连背景音乐也变得甜蜜欢快。

被撒了一大捧狗粮的爱德华不由欣慰感慨道:“莫塔是个聪明伶俐的小伙子,诸神保佑,希尔也算有了个好结局。”

红胡子之前一直双拳紧握,牙关紧咬,全身肌肉奋起,要不是舞台有点高,他早冲上去把那个邪恶的善主打个满脸开花。

“这段剧情是女王陛下要求添加的,”比尔神色复杂看着舞台方向,“之前我还不能理解她的用意,现在”

“唉,你继续看吧。”文化部长心中叹息。

10年后,小女孩希尔长大成人,在伯劳的见证下,嫁给了青梅竹马长大的莫塔。

第二年,两人还生了个可爱的小宝宝。

这十多年间,他们也并非一路顺遂。

多少次,希尔与伯劳都面临生死危机,多少次,漂亮的希尔被人觊觎。

幸亏莫塔极为聪明,每次都用巧妙手段化解危机。

可以这么说,舞台上的莫塔几乎是红胡子这一辈子见过最聪明的人,所以他才为希尔感到高兴。

可惜,两人孩子五岁时,被善主抓走阉割成小无垢者。

恁是莫塔机智如神,也无法救下自己的儿子,因为善主的主业便是经营无垢者。

红胡子再次握紧拳头,再次咬牙切齿,甚至比之前更加愤怒,简直怒火冲天。

可这还只是开始。

第16年,老伯劳因为偷偷跑去看望孙子,被善主吊死在惩罚广场。

第17年,莫塔与希尔生了个女儿,但还没出月子,一名无垢者来到希尔跟前,丢下一枚银币后,当着她的面砍掉小婴儿的脑袋。

莫塔与希尔哭嚎着被黄丝披风按在地上,眼睁睁看着笑呵呵的善主大人拿走那枚银币。

舞台幕布后方的乐师演奏哀婉低沉的音乐,不禁让观众再次想起善主之前说过的一句话:奴隶的生命属于主人,奴隶的财物属于主人,奴隶的孩子属于主人,奴隶的一切都属于主人。

机灵能干如莫塔,贤惠勤劳如希尔,老实隐忍如伯劳,小心翼翼经营十几年的安逸生活,却比海滩上的沙堡还要脆弱,因为奴隶主一个不经意的念头,立即崩碎坍塌。

奴隶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

奴隶需要掌握自己的命运!

“放开我,我要弄死那个王八蛋!”红胡子感觉自己成了伯劳,而希尔就是自己女儿,怒火烧光他的全部理智,他挣扎着,嘶吼着,要冲上高台杀死那个善主。

嗯,腰间匕首都拔了出来。

“爱德华,冷静点,这只是戏剧!”丹佐拉住自己同伴大叫道。

“呼,呼,呼”爱德华血红的眸子恢复几分清明,挣开老佣兵的手腕,低声咒骂道:“奴隶主该死!”

可戏剧还没结束,希尔的悲苦命运还没终结。

又过去三年,希尔又生了两个孩子。

莫塔吸取之前的教训,也不想着一家人团团圆圆了,只要孩子能活下来,怎样都可以。

于是,二女儿被卖去渊凯,她将被训练成床奴;二儿子被莫塔瞒着妻子,主动献给善主。

当得知二儿子也将成为无垢者时,希尔疯了,疯狂中用剪刀捅死了丈夫莫塔

然后,希尔便真的疯了。

即便没多久,她的大儿子没通过杀掉小狗的训练,被善主大人剁碎了喂狗,希尔也只是在一边痴痴地笑,没一个多余的表情。

“我要弄死那个混蛋,谁也不要拦我——”

呃,红胡子爱德华也疯了。

不仅爱德华疯狂叫喊,一向以理智和智慧著称老诗人也涨红了脸,双眼充满杀气。

附近的观众更是沸反盈天,局面几乎失控。

幸好龙女王来了。

呃,一个银发紫眼的女子,骑着一条黑色布龙登上舞台

当大审判来临,善主大人被布龙一口龙炎烧死时,红胡子直觉胸腔似乎打开一个阀门,满心怒火与愤恨一下子便发泄出去。

好爽!

“大快人心,大快人心,龙女王万岁!”爱德华高叫道。

“烧死奴隶主,龙女王万岁!”全场欢声雷动,个个好似吃了人参果一般,浑身舒泰。

善主烧死后,戏剧还没结束。

最后一幕,龙女王身牵着一个小无垢者的手,问:你不回去照顾妈妈,来这里干什么?

小无垢者说:我要加入北伐解放军,我要帮女王陛下拿下渊凯,我要去渊凯,帮妈妈把姐姐找回来。

演员谢幕,戏剧结束。

“哎呀,这是希尔的儿子?!”爱德华惊喜道。

“他就是臭虫?这故事不错。”丹佐看向旁边的中年人。

“嗯,他便是臭虫。”比尔神色复杂点头,“你以为这只是故事?呵呵,有机会你们可以去阿斯塔波看看希尔,真正的希尔,无数个希尔!”

红胡子爱德华与丹佐沉默了。

太阳完全坠入海面之下,天色变得昏暗起来,高台上的戏剧却没有结束,一根根牛油火把被点燃插在戏台前方,熊熊火光下,幕布前的人物依旧清晰可见。

很快又一处戏剧开幕。

丹佐看了会儿,发现与《伯劳、希尔和臭虫》类似,也是讲述奴隶制下人民的生活如何凄惨。

“舞台修这么高,估计是害怕爱德华这样的人冲上去砍人吧?”他瞥了红胡子一眼,笑问道。

“呵呵,你猜的没错。第一次在大街上表演这种戏剧时,演绎善主的演员被打断了一条腿。”深眼窝的中年人笑道。

“这种戏剧表演不收钱吗?”红胡子捏着一把铜币左看右看,没见到过来收起的戏班人员。

“附近观众都是新自由民,并没多少余财,事后女王会根据戏班表演的场数给予补贴。”

丹佐眸光一闪,试探道:“只怕女王要大出血一番了,我猜整个奴隶湾类似的戏班很多吧?”

“不是很多,”比尔看着他的双眼,淡淡地说,“非常多,多到奴隶湾一百三十万百姓,几乎人人都知道《为奴二十年》系列故事。”

第168章 屠龙大会

“《为奴二十年》?什么东西?”丹佐疑惑道。

“一本即将大规模出版的回忆录,作者便是区区在下了。”

“呃,你写的书”丹佐上下打量这位部长大人一番,怀疑道:“你为奴二十年奴隶的经历?”

很明显,这位比尔克林顿是一位高等奴隶,他们与苦力奴隶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小日子优哉游哉,比他这个风吹团副团长都活的舒服。

这种人的经历,能帮龙女王宣扬反奴隶制的必要性?

“不只是我的经历,我的所见所闻,编织成类似《伯劳、希尔和臭虫》的短篇故事,你可以将《为奴二十年》当成故事集。”

老诗人不以为然道:“这种故事口头传颂就行了,写成书太浪费纸张。”

“呵呵,等着看吧,丹妮女王的伟大发明会改变世界的。”比尔克林顿傲然微笑。

进入大金字塔之后,丹佐、爱德华便与文化部长分开了。

在文书台通报姓名与来意,等了大概半小时,老佣兵和红胡子船长被一名无垢者引入顶层花园。

长长的木桌上,洗过澡,换了一身宽松连衣裙的丹妮正与几名下属吃晚饭。

丹妮吞下嘴里的食物,喝了口红酒,然后才问道:“两位吃过晚饭了?”

“没有。”

“那一起吃吧。”丹妮向两人发出邀请。

爱德华第一次与女王同桌吃饭,紧张得手足无措,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丹佐虽也有点紧张,却还是礼貌道了声谢,拉着同伴坐到布鲁斯身边。

坐下来后,老佣兵发现女王的食物异常丰盛,也异常简单,烤白面包,涂了蜂蜜和丁香的羊排,添加大量火龙椒的香菇炖鸡,大麦炖牛肉,冰冻水果沙拉。

种类简单,并无花里胡哨的奇珍美馐,但分量很足,大块的肉,大碗的汤,手臂粗、比人还长的烤面包。

老佣兵用小刀切了一块面包,沾着碗里的大麦牛肉浓汤

“爱德华船长,你都为我带来些什么植物种子?”丹妮随意问道。

“咳咳咳”嘴里的食物还没咽下去,红胡子差点被呛到,他完全没想到女王会第一个询问自己。

“抱歉,抱歉”喝了口红酒,爱德华缓过来气来,说道:“有来自夷地的黑米和高粱,海尔科隆国的白玉米,不知名岛屿上的地瓜连七国特产也有,比如北境的大麦,多恩的火龙椒,有很多,都是陛下要求的可食用类奇花异草。”

“很好,明天见过那些种子后,我会按照约定付你赏金。”丹妮满意地点点头。

奴隶湾主要经营奴隶贸易,对农业生产方面并不上心,农作物非常单一,最常见的便是橄榄、葡萄、小麦、甜菜。

在蠕虫河流域也有水稻,但产量低不说,生产出来的大米还口感极差。

丹妮掌控奴隶湾后自然不会再有奴隶贸易,可奴隶湾的地理位置真的很不错,离开海湾便是大航海主航路,不弄出点儿可以作为拳头商品的农作物,实在太过浪费。

当然,她也想改良一下食谱,天天啃面包,都有些腻歪了。

要知道这个世界看起来像中世纪,实际上已经发展了几千年的大航海贸易。

类似土豆、红薯、西红柿、玉米、水稻、茶叶之类的地区特产,早已被世人知晓,想找到它们的种子并不太难。

嗯,难的是在本地推广种植。

唔,丹妮现在才15岁,她觉得有生之年能把杂交水稻整出来,没必要像神农袁那样高产,只需改善口感,让它们能在奴隶湾大范围生长即可。

这并非异想天开,要知道这个世界可是有森林之子呢!

吃过晚饭,爱德华与莱拉、布鲁斯等人告辞离开,顶层花园便只剩丹妮和丹佐了。

“如何?”呷了一口夷地红茶,丹妮看着老诗人问道。

“团长同意向您传递不算核心机密的信息。”

“呵呵,不给核心机密,我还与你们合作干什么?”丹妮嗤笑。

“陛下,风吹团能接触到的核心机密太少,只要稍微泄露,我们就有暴露的危险。

伊利里欧很大可能会拒绝亲王回归潘托斯,那样我们不就什么也得不到了吗?

为了多大的利益,就承担多大的风险,我觉得这个交易很公平。除非”

停顿片刻,看到丹妮面色不变后,丹佐暗松一口气,继续道:“除非不用考虑伊利里欧总督的意见,您直接答应帮亲王拿下潘托斯。”

“唔,我不能辜负老友”丹妮拒绝道。

老佣兵眼神一暗,无奈道:“那,交易怎么办?”

丹妮耸耸肩,淡淡道:“先和我说说那些不算核心机密的机密吧。”

知道龙女王的选择后,老佣兵没有犹豫,直接说道:“首先,之前的‘吉斯联盟’正式改名为‘世界贸易大联盟’,魁尔斯、新吉斯、瓦兰提斯为盟军三巨头。

玉海的鞭岛会跟随魁尔斯一起向您宣战。

玉海大象岛虽没加入联盟,其统治者掸王,却承诺无限量为盟军提供象兵。

夷地人不愿参与西大陆的纷争,但天子的使臣也向大联盟承诺,会加入对奴隶湾的贸易联合封锁。”

丹妮右手支撑着小下巴,歪头道:“也就是说,现在奴隶湾有两个敌对联盟,军事威胁的盟军,商业封锁的泛海贸联合国?”

“对,陛下概括的非常准确,盟军与联合国。”丹佐点头道。

这也太倒霉了!

盟军与联合国这么“吉利”的名字,竟被敌人占了去,那咱不成了**?

没道理呀,我才是那个高竖“自由与解放”旗帜的人啦!

“那个鞭岛是怎么回事?你不说,我都不知道有那么个地方。”丹妮问道。

“鞭岛本身不算什么,就玉海一座荒凉贫瘠的孤岛。但它的位置太好,是运送奴隶的中转站,来自远东的奴隶都要从那里过。

所以,靠着奴隶贸易吃饭的几十支远东捕奴队、海盗王,便以鞭岛的名义加入了盟军。”

“原来如此”丹妮恍然。

奴隶的来源有两种,战争,捕奴队。

多斯拉克人习惯将战败者贬为奴隶,但马人为奴隶湾带来的奴隶,只占奴隶总数的一小部分,绝大多数奴隶来自捕奴队。

比如弥桑黛四兄妹,便是被捕奴队从纳斯岛抓来的。

除了弥桑黛,她的麾下几乎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种族,别说五十六个民族,都能凑出个米利坚了。

毫无疑问,捕奴队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他们虽群体分散,单个团队实力弱小,但合起来

“自由贸易城邦什么反应?”她问。

“里斯承诺与瓦兰提斯共进退,密尔与泰洛西虽也参与了奴隶贸易,但为了争夺纷争之地的控制权,双方这几十年战争一直没停过,很难加入同一阵营。

我们团长猜测,如果其中一方加入盟军,陛下可能会多一位盟友。”

丹妮摆摆手,嫌弃道:“我不会与任何奴隶城邦结盟。”

丹佐怔了怔,叹道:“陛下性子太过刚烈。”

“这是原则问题。”丹妮强调道。

“好吧!再说第二件事,盟军和联合国目前还只是雏形,目前各方代表正在向新吉斯汇聚,参加格拉兹旦召开的‘屠龙大会’。”

“屠龙大会?”丹妮面色怪异。

“您是龙之母,还有三条龙。”老诗人解释道。

“格拉兹旦屡战屡败,还能有这么高的号召力?”

“唉,您可能不知道您的名声在各大城邦有多响亮,格拉兹旦虽屡次失败,但他也是唯一一个多次正面与您交战,却保住性命的将领。”

丹妮心中一动,问:“现在那个屠龙大会来了多少人?”

“瓦兰提斯、魁尔斯、里斯、夷地等主要代表都来了,夏日之海、玉海、魁尔斯海峡的捕奴团队也来了不少,大会现在估计已经开始了。”

“还有什么消息?”

“铁军团第三舰队在烟海失联,新吉斯人正在向魁尔斯王族求购龙蛋。那个与我一起离开渊凯的巫魔女,现在成了吉斯人的座上宾,听说魁尔斯王族也对她发出了邀请。”

呵呵,最好巫魔女把那些混蛋都献祭掉。

丹妮心中暗笑,又问:“铁军团怎么回事,干嘛跑烟”

“哎呦,该不是他们和攸伦去探索瓦雷利亚了吧?”她突然反应过来,眼神诡异道。

察觉她面色有异,丹佐惊讶道:“难道攸伦·葛雷乔伊曾探索瓦雷利亚废墟的事不是真的?”

“嘿嘿,连我都不敢让攸伦帮忙带路,吉斯人的胆子可真大。”丹妮冷笑。

“您是说攸伦坑了铁舰队?不可能吧,第三舰队有十条长船,两千吉斯铁军团,这样的力量足以镇压夏日之海一切不服。”

“哼,你可以去维斯特洛打听一下,攸伦八成已经满载而归。”

第二天,丹妮依旧带领几万农民出去种了一上午的地。

嗯,播种小麦。

这个见鬼的世界季节混乱,只要凛冬没来,可以一直种,一直收。

甚至出现上午在这片地里种小麦,下午去隔壁收小麦的奇葩场景。

比如丹妮弄出来的‘农村互助社’,已经连续种了一个月小麦,最早播种的麦地,已经长出半米高的绿油油麦苗。

即便平均每位农民已经种了超过30亩地的小麦,此时渊凯城外差不多有1000万亩麦田,丹妮依旧拉着几十万农民种地。

实在是,渊凯平原太过广袤,有超过3万平方公里的肥沃土地,至少有4500万亩地。

还剩三千万多亩地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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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丹妮的王国

按照丹妮原本的打算,她会将渊凯平原变成一个大粮仓,最好把四千五百万亩地全种上。

就算粗狂式播种收成差,一亩地只收200斤小麦,一年能收获两次,也有900万吨。

如果一人一年吃一千斤粮食,那么渊凯平原能养活1800万人

这什么概念?

丹妮都怀疑这个世界有没有5000万人。

反正奴隶湾只有一百五十万人,只要女王陛下的“***计划”能实现——哪怕只一年,那么长夜来临后,极限状态下的奴隶湾也能扛十年。

当然,丹妮料敌从宽,多斯拉克人已经被她打上“龙女王专属”的标签,长夜来临,她怎么也得拉他们一把。

嗯,起码有四五十万人吧。

还有瓦兰提斯和魁尔斯哎,盟军还在商量着屠龙,真龙女王便在考虑帮盟军治下子民渡过长夜了。

太有责任心了!

更关键的是,按照维斯特洛学士的计算方式,此时正处于秋末,凛冬已经来临。

她的时间不多了,必须***,跃不过去就会死人。

所以,丹妮正在把弥林的新自由民向渊凯疯狂转移,两个月时间已经转移了十万人,未来一年还得继续。

在她的计划中,最繁华的弥林留给吉斯人和她麾下封臣。

嗯,她同时也在把渊凯的吉斯人往弥林转移,阿斯塔波与渊凯归新自由民。

此时还只有一个碎镣伯爵,但渡过长夜后,肯定会有一大批伯爵、侯爵出现,实权伯爵、侯爵必须有封地。

丹妮为他们安排的封地便在弥林北面和西边。

奴隶湾是一个凹入厄索斯大陆的“内湖”,其东西两边各有一片被山脉环绕的陆地。

以弥林为分界线,西边的陆地有渊凯和阿斯塔波两座吉斯城邦。

东边背靠多斯拉克海,有一大批因大灾变而衰落的古瓦雷利亚城邦,如波拉什、托洛斯、艾雷利亚

计划中,奴隶湾西边的渊凯与阿斯塔波属于王领,女王直辖地。

渊凯放弃床奴贸易,会被打造成粮仓,拥有最多的自由民农庄。

阿斯塔波则先发展手工业,等一两百年后,王领人口开始膨胀时,再仔细开发同样无比庞大的蠕虫河平原。

东边的荒地以弥林为政治经济中心,归她麾下的封臣。

这其实非常公平,因为弥林之富庶,远超渊凯与阿斯塔波之和——特别是在渊凯平原被焚烧之后。

弥林的富庶不仅在于那条蜿蜒流淌的千里大江和沿岸江河平原,它北靠多斯拉克大草原,南临奴隶湾,还有一条大江连接东方的拉札,是一块“九省通衢”之地。

可以这么说,弥林为上地,渊凯、阿斯塔波为中地,奴隶湾东边的古城为下地。

丹妮取两片连在一起的中地,封臣瓜分也连在一起的上地和下地。

她隐隐对麾下将领透露过这个想法,他们对此并无异意,甚至变得更加有动力,因为爵位越高,封地便越靠近弥林。

再来说说丹妮的***计划。

除了渊凯,阿斯塔波和弥林其实也进入疯狂种田模式。

虽然大批大批新自由民离开弥林,但渊凯的吉斯人,被俘虏的吉斯战士,被判刑的奴隶主、渊凯庄园主,都去了弥林。

加起来有接近六万成年男性。

这一次丹妮没有大开杀戒,除了渊凯贤主作为五万奴隶惨案的直接凶手被明正刑典——绞首之刑,剩下的吉斯人皆被判处劳改教育。

唔,教育时间也不长,短的有三五年,长得也就十来年。

这种判罚公布出去,连吉斯自由民都情不自禁高呼“女王仁慈”。

仁慈吗?

呵呵,两年内长夜必临,接下来会有至少5年的极夜现象——整片世界阳光消失,即便打败异鬼,严冬也有八年到十年左右。

这五六万男性劳改犯,能有三成见到下一个夏天,便要高呼“碎镣伯爵仁慈”啦!

呃,碎镣伯爵克莱昂去弥林当代理城主了。

弥林内的金字塔也是他驱使吉斯人打下来的,还是他监管六万吉斯劳改犯在弥林庄园屯田。

简单来说,丹妮女王用爱与微笑拥抱奴隶湾的新自由民,碎镣伯爵用怒吼与皮鞭驱使吉斯人。

最后,丹妮女王收获满仓库的麦子、稻谷,和全体人民的爱。

能不爱嘛,有碎镣伯爵作对比,吉斯人会发现女王陛下就是天使,是救世主。

嗯,碎镣伯爵虽有几分吉斯血统,但他对奴隶主和高等吉斯人的痛恨,甚至超过丹妮手下大部分外族奴隶。

要不是丹妮威严太高,那家伙八成已经阉了几千个小吉斯人——女王朝会上,克莱昂曾多次出言建议“以血还血,以鸡还鸡”,把所有吉斯人都阉割了,打造成无垢者。

后来丹妮偷偷找阿斯塔波人打听了一下据说,克莱昂是一名女奴的儿子,天生奴隶,据说,克莱昂年轻时长得还不错,据说,善主多次对小鲜肉时期的屠夫做过许多不可描述之事,据说

总之,碎镣爵士看过丹妮弄出来的革命戏剧后,每一场都泪流满面,几乎每个故事他皆能感同身受。

哎,那家伙虽人品不行,性格暴戾,还有点贪花好色——成为爵士后找了两个情人。

但个人成分好啊!

革明觉悟高、非常高,对奴隶主和奴隶制度的反抗精神格外强,还能完美完成丹妮女王想做却不能做的事,真是一位好同志啊!

完成人口迁徙后,渊凯将有超过五十万人,五十万人会轮流跟着女王去大平原种地,平均下来,工作两天可以歇一日。

而“女王***计划”中,弥林也有两千五百万亩的土地需要耕种。

可新自由民都被女王召唤去了渊凯,屠夫伯爵便只能愉快地压榨那二十来万吉斯自由民,和差不多十万吉斯劳改犯。

除了弥林和渊凯,丹妮的老窝——阿斯塔波,也有***计划中的任务指标,一千五百万亩农田,一千万亩草场。

看起来也很夸张,其实任务并不重,因为过去大半年,丹妮已经在阿斯塔波开垦了700万亩地。

白杨坡那一战,丹妮又得解放了七八万壮年奴隶。而且战争结束后第三天,从阿斯塔波招募的三万民兵便带着大批耕牛、驮马,陆续返乡。

新开垦出来的800万亩地将栽种亚麻、棉花等纺织类的经济作物。

嗯,奴隶湾的优秀手工艺者大多被迁移到阿斯塔波,除了纺织工,还有铁匠、砖瓦匠、瓷器匠人等。

而一千万亩草场,则由丹妮的卡拉萨负责。

陆续打下渊凯、弥林,曾经只有百来人的小卡斯,已经膨胀成拥有两万部民的庞大卡拉萨。

丹妮麾下的咆哮武士,也接近4000人,放在大草海也算得上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这样搞下去,即便“女王的***”只完成30%,奴隶湾便不用害怕长夜了。

嗯,丹妮不傻,虽制定了***的计划,却压根没想过能百分百完成。

午后艳艳阳光之下,渊凯城外,田埂上。

“咕咚咕咚”抱着木桩子般粗大的陶壶灌下一大口果汁,穿着一身略显臃肿的训练甲的丹妮,舒爽地吐出一口气,道:“不打了,休息会儿。”

对面的同样装扮的巴利斯坦摘下头盔,把未开封的钝剑放在一边,也拿起一个水壶,一边喝果汁,一边含糊不清道:“最近一个多月,陛下剑技增长很快啊!完全不输于同年龄的雷加王子。”

唔,人人敬重的丹妮女王天天高喊“凛冬来临,全民种地”的口号,还每天一大清早就扛着锄头,带领几万农民来到田埂上。

她自己却并没刨一下土,把锄头丢一边,只顾锻炼自己的剑术

也难怪最近武技越来越高。

“呵呵,你可别故意夸我。”丹妮乐呵呵道。

雷加那个与亚瑟戴恩并称“绝世双雄”的名声虽然有点水,但也的确算一名一流骑士。

“真的,经过近一个月战场磨炼,陛下已经完全达到剑术‘如臂使指,随心所欲’的境界,甚至有了点‘举重若轻’的意思,而且最近又在快速长力气,速度与力量比三个月前强了将近三成!”

巴利斯坦又仔细打量丹妮一番,发现女王陛下身体拔高一截,都有一米七了。

身体高挑纤细,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四肢修长有力,比魁尔斯初见时的较弱多了一种矫健的美,却没半点身材“雄壮”的感觉。

陛下天赋真好,或者说,坦格利安血脉真好。

老骑士暗自感慨。

丹妮自己也感觉最近一段时间力量在疯长,比在阿斯塔波修行的那半年增长得更快,也不知因为身体发育,还是因为身体内的高浓度灵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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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妮的属性面板

人物:大草海上的卡丽熙,龙之母,七神大主教,解放者,奴隶湾女王

职业:骑士、龙王、龙灵

体:12

技:如臂使指

法:108瓦雷利亚字符标准发音,魂击

——宿主从龙之号角获得瓦雷利亚巫术符文后,新创作的禁忌巫术:龙灵状态下,龙魂进入宿主灵魂海,人龙合一,模拟龙之号角,以声波为媒介,将合一后的灵魂强行突入敌人灵魂

血脉天赋:龙之母

1不焚者:普通火焰也许会造成程度不一的灼痛感——由你对火焰的适应性决定,但火焰是龙之母的伙伴,它们不会伤害你的身体

2赋灵:将烈焰与灵质赋予龙蛋,从而让保留灵魂本源的龙蛋化石、死亡的龙蛋、健康龙蛋孵化出幼龙。可以将灵质赋予与自己有灵魂连接的巨龙。

3龙梦:你与龙是一个整体的两部分,你的灵魂可以与龙无缝隙地融合,无意识情况下,可以与龙进行灵魂上的共鸣。有意识的主动融合,为龙灵状态。

穿越任务:解放奴隶

任务奖励:根据任务完成度,奖励一项人物已习得的技能或已觉醒的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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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自由女神之怒

力量12已经非常不错了,这可是以成年男子为标准测量的。

比如巴利斯坦,也才16的力量,莫尔蒙年轻力壮,有18,两人都属于“极强”行列。

丹妮怀疑“怪物”那一级是专门为魔山准备的。

唔,只有通过多次交手,丹妮才能看到比较精准的“敌方”属性值。

如果魔山只轻轻碰她一下,她看到的力量属性只有03,然后魔山再轻轻捶她一拳,数值再飙升到08。

目前来看,她的系统无法一眼读出对方的武力值。

休息了一会,丹妮在姬琪的帮助下脱掉训练用的铁甲,用湿毛巾擦了一把脸,对巴利斯坦道:“爵士,等会儿我会骑龙离开渊凯,傍晚时,你帮我把互助社的农民带回去。”

“您去哪?”白骑士问道。

“新吉斯。”

“去那干什么?”老骑士皱眉道。

丹妮眸中闪过一道寒光,冷笑道:“那个格拉兹旦不仅没死,还在新吉斯召开‘屠龙大会’,很多国家、贸易城邦都参与进去,我不能一点儿反应也没有呀!”

“骑着龙在新吉斯上空耀武扬威一番?有什么用?“巴利斯坦嘴角抽搐。

“哼,你看着吧,我会送他们一份大礼。”丹妮自信道。

得到召唤没多久,大黑便从蓝天之东飞来,阴影滑过大地,附近埋头劳作的农夫停下手上活计,抬头看到黑龙,皆高举双手大声欢呼,地里拉犁的水牛‘哞哞’惊叫着想要逃跑。

于是,又一片农夫呵骂、鞭打水牛的纷乱声音在四面响起。

丹妮动作灵巧地跃上大黑后背,向下方诸人挥挥手,便飞上高空。

她很喜欢骑龙。

抓着大黑脊背凸出的骨刺,看着大地上的景物飞速掠过,丹妮有一种自己正在驾驭整个世界的畅快感。

坐飞机完全无法体验到这种感觉。

也不知是魔法因素,还是血脉天生携带的基因,即便大黑以三百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在高空飞行,丹妮也不会被大风吹糊眼睛。

飞行头盔什么的,以这个世界的科技也能做出来,但完全没必要。

就像她的眼睛不怕火焰,不怕浓烟一样,紫色眸子迎着狂风也不会流泪。

而且她的视力与空间感特别好,放在现代社会,估计能成为最强战斗机试飞员。

“嘶嘎——”

“嘶嘎——”

很快丹妮越过田野,来到海面之上,找到正在亚罗斯岛啃野牛腿骨的小绿和小白。

奴隶湾内也有海岛,亚罗斯岛在渊凯与阿斯塔波之间,其上荒无人烟,却资源丰富,有大量野牛在上面生活。

三条龙得闲时,最喜欢去亚罗斯岛上找一头野牛打牙祭。

唔,两个多月,小金也从巴掌大的‘猫咪’,长成壮硕的“猎狗”,可那三条龙一直不愿带着小老弟玩耍。

四条龙分成三个派系,大黑孤傲不群,以更高的智慧、更强的力量、跟庞大的体型,蔑视三个弟弟,一向独来独往。

小绿与小白从小在一块儿长大,力量、智慧、体型差不多,两龙几乎从来不分离。

小金最小,即便能飞出去猎食了,也一直由魁洛带着去,因为三个哥哥都不理他。

不过无论白天多野,等傍晚丹妮回到金字塔,四条龙也会跟过去,聚在一起,爬在金字塔顶,挤在一起睡觉。

此时,大黑从树丛上方掠过,带起一片葱绿涟漪,丹妮向趴在林间探头张望的两龙喊道:“走了。”

“嘶嘎——”

两龙非常听话,放下牛腿,后退一用力便跃上高空。

几个月过去,三条龙继续以指数型的速度疯长。

加上尾巴,大黑都有18米长了。

嗯,长长的尾巴几乎占据身体总长度的一半。

翅膀完全张开,几乎能铺满百平米的房间,最大载重量,也从当日的200斤,上升到四百斤,几乎增加了一倍。

即便小绿与小白,也能提起300斤以上的重物。

三龙风驰电掣,两个小时不到便来到阿斯塔波。

大金字塔上方的守卫远远看到巨龙,便高喊:“女王驾临!”

“嘟嘟嘟”两个无垢者还拿起小号,有节奏地吹奏起来。

“蹬蹬蹬”片刻功夫,楼梯通道内便冲上了一群人,有一身铁铠的乔拉莫尔蒙,有小黑妹弥桑黛,还有几位马人侍女和无垢者。

战事结束后,丹妮常常骑着龙在三座城市来回飞,完美把整个奴隶湾掌控在手中,故而三座城都有她的寝宫。

如果多莉亚没死在无面者手里,正好三座城三座宫殿,一个宫殿安排一名侍女充当宫廷总管。

比如,姬琪此时便在渊凯慈宁宫,伊丽留在弥林大金字塔。

女王总不能没人服侍,于是丹妮又挑选了十来个马人少女进入朝阳宫,也即是阿斯塔波大金字塔。

那些侍女全部来自丹妮原本的小卡斯,曾跟着她穿越红色荒原,除了服侍人的水平有点差,忠诚度完全有保障。

灵巧从大黑后背跳下,丹妮向乔拉问道:“我要的东西可准备好了?”

乔拉向身后无垢者招招手,立刻有一名士兵扛着一根皮毛包裹的物什来到丹妮身前。

乔拉蹲在地上,亲自把外层毛毯揭开,露出里面一根手腕粗,三米长的黝黑铁钎。

铁钎并非完美圆柱体,其表面甚至有些不平整,可以看到铁锤击打的痕迹。

而且铁钎的样式也非常古怪,一头粗得像啤酒瓶,稍显纤细的一头有三片两指宽的尾翼。

尾翼是有铁锤敲击出来的,有些不规整。

“按照您的要求,足足150斤。”

丹妮握住铁钎提了提,感受其惊人的重量,不由咧嘴笑道:“有些瑕疵,但只一夜时间,便能按照图纸打造出这根‘自由女神之怒’,也算不错了。”

说完,她便得意洋洋大笑起来,“哈哈哈,奴隶贩子们,接受自由女神的神罚吧!”

“这个”乔拉有些替女王尴尬,摸摸鼻子,小声道:“您要用这根长铁砸新吉斯人?只怕还没火油桶好用。”

“你不懂,这种天基武器远比燃烧弹牛掰太多。”丹妮摆摆手,一副高手寂寞的样子说道。

“好吧,陛下您要小心,最好先在吉恩岛修整一下。”乔拉建议道。

“我懂。”

很快的,丹妮的‘自由女神之怒’又被重新包裹一层厚厚的毛毯。

嗯,这样更方便大黑抓握。

丹妮换乘小白,大黑抓着铁钎跟在后面。

一人三龙没有停歇,径直往南飞去,越过五百公里的绵长山脉,丹妮在旧吉斯平原休息了一个小时。

连续飞了一千多公里,三条龙也有些累。

渊凯距离阿斯塔波大概600公里,而从阿斯塔波去新吉斯,除了跨越500公里的绵延峻岭,还有两百公里的旧吉斯平原,两百多公里的吉斯卡利海峡,两百多公里的吉恩岛

超过1700公里!

呃,当年珍珠港事件后,美国佬弄出来的“东京大轰炸”也才1200公里

下午两点从渊凯出发,期间在旧吉斯休息了一小时,落在吉恩岛南部边缘一处高耸悬崖时,大概晚上九点左右。

虽然黑夜影响巨龙视线,但并不影响他们飞行,也不会让他们迷失方向。

别说巨龙了,绝大多数迁徙的鸟类也不靠眼睛辨别方向。

丹妮肚子也有些饿了。

啃了几根从阿斯塔波带来的香肠,调整一下状态,她又爬上小绿的后背。

一个小时后,新吉斯已然在望。

残月如镰,划破夜幕。

入夜已深,这颗夏日之海上的明珠依旧点缀一连串璀璨火光。

码头上,有海员在粗大牛油火把下从船上卸货,也奴隶往即将离港的海船运输淡水和食物;夜市里,在风灯的照耀下,商贩吆喝着兜售货物,路过的客人遇到想要的东西,也会停下主动与店主讲价;城南富人区,高塔厅堂内灯火辉煌,莺歌燕舞,觥筹交错;城中心的吉斯人行政中心,大金字塔顶层花园,也是灯红纸绿,人影憧憧

没有人留意到三道黑影从天空一掠而过。

“大黑,试试你的高度极限。”丹妮兴奋对黑龙下令。

猎猎风声中,大黑盘旋着往天幕更高处飞去。

作为吉斯人的政治经济中心,新吉斯有且只有一座金字塔。

金字塔太耗费砖石,新吉斯所在岛屿太小,只两公里宽,七八公里长。地理位置好,却资源贫乏,从外地运输石块、砖头代价太高,毕竟隔着海呢!

绿龙后背上的丹妮,看着下方四面挂着灯笼的巨大建筑,自言自语:“希望丹佐没说谎,盟军领导都住在金字塔里。”

转而又想到,即便里面没有盟军代表,如果能爆掉这座新吉斯的象征,也能弄死不少奴隶主呢。

“呵呵,天基武器简直是专为打击金字塔这种建筑而生。”

越想越兴奋,丹妮似乎看到150米高的金字塔在碎裂成无数片,纷飞的砖石将整个新吉斯海港都覆盖。

“哇,已经超过15公里了吧?”隐约感受大黑的位置,丹妮惊讶发现他还在往上飞。

虽然一万五千米的高空,但龙灵状态下的丹妮发现依然没到平流层。

这颗星球比地球大!

丹妮有所明悟。

终于,大黑翅膀用力煽动,却发现附近空间好平静,气流也非常平稳。

他竟然真的进入平流层了。

大概20公里。

同时,大黑开始喘粗气,他用力扑扇翅膀,却很难再提升高度,大概25公里的时候,丹妮让他停下。

“向我射击!”丹妮兴奋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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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屠龙刀

“让吉斯人感受自由女神的怒火!”

借着火炬与灯笼的点点红光,丹妮骑着绿龙从00米的高空,向正下方的金字塔俯冲,正正对准顶层花园中心。

几乎同一时间,大黑在22公里的高空微调自己的位置。

嗯,普通状态下,三条龙也可以感受到丹妮的坐标——哪怕隔着一片大陆和无尽海洋。

如果进入龙灵,大黑也许

好吧,丹妮之前也没试过他的感知会有多精准。

在距离金字塔400米时,大黑的磁场感应中,他自己、丹妮、地心似乎连成一条线。

理论上,这条线贯穿金字塔中心。

于是,大黑忽地松开爪子上的铁钎。

自由女神之怒,发动!

感受到爪子松开的一瞬间,丹妮明白定位过程已经完成,便轻拍小绿后背,在高空划过一道弧形,向城外大海方向飞去。

唔,她曾经看过一部电影,《特种部队2:全面反击》,上帝之杖从天而降,只一枚,便摧毁了一座现代化大都市。

比新吉斯大多了。

丹妮第一次干这种事,心里有点怕怕,害怕如原子弹爆炸般的冲击波把自己掀飞了,所以,她打算躲远点。

三十次心跳过去,天空没有半点异样。

六十次心跳过去,丹妮有些焦躁了,漆黑夜空依旧没出现她期盼的烈火流星。

九十次,一百二十次

“难道高度太低,速度不够,摩擦力不足以哎呦,出现了!”

没有钟表,也不知过去多久,在丹妮都等得不耐烦时,黑漆漆的天空终于出现一抹亮红。

在弯月似勾的暗淡星空,那颗红色流星是如此耀眼,丹妮肉眼可见。

“哈哈哈”她兴奋大笑,几乎在小绿后背站起来。

然后,一颗红星突然分裂成两颗更小、却更亮的流星,其中一颗坠向大海,很快暗淡下去,另一颗在安静的夜晚发出“轰隆隆”的啸声,落在

“法克,这“丹妮目瞪口呆,“这误差怎么如此大?”

“轰!”

新吉斯城北面大概一公里的地方,传来一声闷雷般的轰响,然后便没有然后了。

“这么坑,铁杖在半空碎掉了?这钢铁质量忒差了吧,区区25公里,竟然烧碎了?”

不由得,她又想起在白杨坡经历的那次危机,一个敏捷型剑客被她几剑便劈断弯刀

这个世界普通钢铁的硬度,比她预想的还要柴。

“而且,方向偏移有点大,即便铁棒没有熔碎,也落不到金字塔顶部。”丹妮懊恼地想。

她之前看得清楚,火红流星出现时,向着城北方向落去,如果铁棒不碎,八成也会落在城墙附近。

“尾翼没处理好?定位有偏差?或者,太高了?可不高的话,动力又不够”

丹妮带着一脑袋疑惑,骑着绿色往北方飘去。

嗯,巨龙有两种飞行模式,他们可以使劲拍打翅膀,奋力向前飞行,速度能达到三百公里以上。

或者,他们可以学习老鹰,把翅膀展开,借着气流在天空滑翔,速度有些慢,大概50公里左右的时速。

前一种速度快,当消耗体力,飞四五个小时便需要休息一下;后一种速度慢,但几乎不消耗体力,可以连续飞一两整天。

晚上回去的时候,丹妮趴在小绿后背睡大觉,三条龙以平稳的速度缓慢向阿斯塔波滑翔。

第二天早晨九点左右,丹妮打着哈欠落在金字塔顶层花园。

“失败了,或许该换一颗大铜球。”她对一脸好奇之色的乔拉说道。

球体与空气的摩擦面积太大,飞行速度肯定不如铁棒,但起码不会散开。

半个月后,新吉斯方面的探子传来一条惊人信息:某日某夜,反龙母联盟军夜宴之上,正当格拉兹旦慷慨激昂地向众位盟友演说完《恶龙之母十败论》,突然,天降火红流星于城北。

众人皆大惊,以为不祥之兆,唯独格拉兹旦大笑,曰:红剑刺北,意为北方之龙母必遭锥心之痛,此乃吉兆也!

次日清晨,果有城门守卫于北城之外一公里荒原,发现一块千年难遇的陨铁之精。

竟有30斤之重!

来自科霍尔的哈鲁大师细细观之,惊呼:又一柄“黎明”即将诞生?

名高等铁匠花费十日之功,终于锻造出一柄巨型亚拉克弯刀,一柄双手巨剑。

刀曰“屠龙”,意为屠龙、屠龙母之刃;剑曰“破晓”,并非纪念佛晓神剑,而是寓意盟军的胜利犹如佛晓之阳,目前虽暗淡,却必将到来。

屠龙刀归盟军陆军统领之一的格拉兹旦所有,破晓巨剑暂由魁尔斯十三巨子代表札罗掌管。

新吉斯城近日皆在大肆宣扬这件吉祥之征兆,民心沸腾,军士战意高昂,诸多原本摇摆不定的城邦代表,也纷纷宣布加入盟军。

一时间,盟军与联合国的势力疯狂大涨。

“法克!”丹妮瞪圆双眼,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

这几天她又在奴隶湾测试了几次。

用铜球测试后发现,不知什么原因,大黑的位置感知的确有误差,距离越远,误差越大。

铁棒也会因为结构不均匀,会在高空发生位置偏移。

低空坠落时,球体不会偏移,但冲击力不够,而且铜太软,高空坠落容易烧成一滩铜汁。

如果丹妮还想继续“自由女神之怒”计划,她必须解决两个问题,精准定位,锻出好钢。

唔,丹妮最近除了继续带领子民种地,便开始研究炼钢炉。

短时间内看不出来效果,但这个世界并非没有牛掰的炼钢技术。

瓦雷利亚留下的兵工厂,科霍尔!

她需要从科霍尔进口几名宗师级铁匠,那种能够重铸瓦雷利亚钢的牛掰人物。

或者,干脆走纯暴力路线,让四条龙疯狂练肌肉。

如果能提着一颗两吨重的石头飞到两万五千米高空,丹妮也能非常装逼地大喊一声:“陨石天降!”

想到就做,丹妮一边发布告示招募铁匠大师,一边开始训练四条龙的负重能力。

这一日上午,丹妮如往常一样,在田埂上练剑的时候,红发莱拉骑着马从城里急匆匆赶来。

还没下马,她便焦急向丹妮喊道:“女王陛下,不好啦!弥林信鸦带来消息,雪诺昨晚遭遇刺杀,死了两名骑士随从,他本人也腰腹中了一剑,只怕”

说着说着,她的声音便哽咽起来,心情激荡之下,差点从马背上摔下来。

“别激动,他还没死吧?”丹妮随手将铁剑插在地上,走过把她扶住。

“这是一次有预谋的刺杀,刺客见他肠子都流了出来才离开,现在就靠罂粟花奶吊着,恐怕琼恩不行了,呜呜”莱拉扑在丹妮怀里哭出声来。

“别急,我现在就去弥林。”丹妮一边安慰她,一边示意姬琪为她脱铁甲。

“陛下,连弥林守备军统领都被刺杀,恐怕局势有些”巴利斯坦担忧道。

“你和我一起去。”丹妮道。

“好吧,我会保护陛下安全的。”白胡子郑重道。

没一会儿大黑和小绿落在地面,白胡子爬上大黑后背,丹妮驾驭绿龙,两人快速向渊凯方向飞去。

嗯,小绿和小白都不允许其他人单独骑乘——可以由丹妮带着飞,但在丹妮指令下,所有对丹妮没恶意的人都可以骑大黑。

他们并不能算大黑的骑士,因为大黑压根不听他们的话,本质上依旧是丹妮带着他们乘坐大黑。

丹妮换上自己的灰色全身铠,巴利斯坦也换上镶白釉骑士铠和雪白披风,标准御林铁卫的打扮。

全副武装之后,两人才继续赶往弥林,

一个小时不到,两龙便来到弥林,不过他们没有立即下去,而是先在大金字塔顶部盘旋一圈。

等号角响起,几名无垢者队长与伊丽一起来到顶层花园,向天上的两人挥手示意,两条龙才降落在草皮上。

“我该准备一副水晶护目镜。”白胡子掀开面甲,揉揉水润的眼睛说道。

“带我去见琼恩。”丹妮直接对伊丽道。

“就在第32层。”

在一间宽敞石室,丹妮见到了昏迷中的琼恩,上午的阳光透过天窗撒在骑士惨白的脸上。

如果不是照在鼻翼间的金色光柱中,可以看到随呼吸翻动的细微粉尘,丹妮还以为这是一具没有生机的尸体。

掀开盖在他身上的被单,拆开医者包裹的白色亚麻布,一股浓郁的血腥气混合着烈酒的味道,在石室内扩散。

“还好,没有太浓郁的屎臭味。”丹妮松了一口气。

“肠子没破?”砍人老手巴利斯坦立即反应过来。

“破了,但不太严重。”丹妮向伊丽招招手,道:“你去把我房里那个装短匕的盒子拿来。”

又对一名无垢者道:“弥桑德,帮我脱铠甲。巴利斯坦爵士,你带人守在门外,不要让人打扰我。”

“是。”几人一起应诺。

之前打了一个多月仗,受刀伤的将士也不少,丹妮早在众人面前演示过几十次“剖腹救人”的血腥场面。

巴利斯坦等人一点儿也没怀疑。

因为丹妮早想到自己外科手术技能会有被用到的一天,早在魁尔斯时期便开始搜集解刨类的医学书。

别怀疑,这个世界解刨学非常发达,旧镇的学士已经研究了至少三千年人体解刨学。

有个叫科本的牛掰学士,甚至弄出了异界版的弗兰肯斯坦。

在其他人看来,丹妮女王就是个天才,只凭几本医学书和几名医者的教导,便成为一名出色的医疗科的学士。

嗯,巴利斯坦认为,如果女王去旧镇参加考核,一定能打造出自己的白银项链。

第172章 傲视异界人杰的天朝县令

一个小时后,丹妮为缝合好的伤口涂上一层“消炎膏”,问旁边几名医者:“都看明白了吗?”

“眼睛看明白了,脑子也记住了,但我的手只拍做不来啊!”一名老黑人苦笑道。

“是呀,是呀,这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智慧,虽看您做了很多次,但我们现在也只敢处理普通刀伤。”旁边人附和道。

“唉,帮他把纱布缠上,”丹妮一边洗手,一边说,“记得傍晚帮他换药。”

打下弥林,接触过高等医者后,丹妮才惊讶发现,这个世界竟有消炎药!

用芥末种、荨麻和面包酵母调制的药膏。

丹妮猜测这种膏药里含有少量青霉素,没经过提纯的原始青霉素,就像天朝古代弄出来的“芥菜卤”、豆腐霉。

“怎么样?”等丹妮推开房门离开,巴利斯坦关切问道。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能挺过来。”

丹妮向弥桑黛的哥哥弥桑德招招手,把他叫到身边,一边往上层宫殿走去,一边问:“克莱昂呢?”

弥林大金字塔被丹妮突袭打下,之后她便在这住了下来,等屠夫克莱昂来到弥林成为代理城主,也依然让丹妮保留了大金字塔的所有权。

因为没人敢住女王曾经住过的房间。

于是,丹妮仿照阿斯塔波旧例,金字塔上层属于她,底层改造成处理纠纷的衙门,下层则是政府办公点,中间层作为物资储备室,无垢者和城市守卫可以住女王寝宫下方。

作为弥林城主,克莱昂应该也在这座金字塔办公。

“昨晚波顿统领遇刺消息传来后,碎镣伯爵立即让学者给您送信,他自个带着几百名士兵连夜搜查刺客去了,现在还没回来。”弥桑德道。

丹妮点点头,对克莱昂的积极性表示满意,“琼恩怎么回事?他可是城卫军统领,还是红龙旗旗主,即便我把近卫军步兵团留在渊凯屯田,他也有四千骑兵和五千新加入的民兵。”

弥林留了五百无垢者,他们主要负责守卫女王的大金字塔,并在女王来弥林时保护她的安全。

除了琼恩手下九千步骑,克莱昂也有五百骑兵和五百角斗士步兵。

嗯,琼恩的军队属于丹妮,负责帮女王维持弥林稳定,克莱昂的一千步骑却属于他的私军。

因为克莱昂属于实权伯爵,有封地,有帮女王看守边疆的责任,没有军队是不行的。

当然,这里还没计算吉斯战俘与劳改犯,在必要时他们也可以转化为士兵。

“这”弥桑德面色尴尬,支吾着说道:“昨晚爵士与几名同僚去西城区找技女,并没带多少侍卫。”

“呃,琼恩与莱拉两个不是唉,看来是我安排不周,得找机会把莱拉调到弥林。”

布鲁斯韦恩、莱拉安柏在玫瑰团时,便是团里的步兵中队长,所以改组近卫军后,他们两个依旧负责统领步兵。

北伐过程中,骑兵统领琼恩·波顿随丹妮参与了弥林突袭战,之后他便一直留在那,红旗军的步兵则在渊凯屯田。

“陛下,碎镣伯爵来了!”回到顶层宫殿没多久,守在大门外的无垢者进来报告道。

“让他进来。”

克莱昂也换上一身骑士铠甲,镀金抛光全身铠,天窗投射下的阳光落在他身上,活像个金灿灿黄金人。

左右两肩各有一个露出长长獠牙的野猪头金饰,金野猪牙槽咬住巴掌大的金环,金环固定着一件拖地金丝披风。看着极为沉重,随着屠夫伯爵大步走动,披风也紧紧贴在他后背,并没飘浮起来。

披风上面用黑线绣了一个举着斧头咆哮的巨人,身周环绕一圈圈碎裂的锁链——这是碎镣伯爵的族徽。

克莱昂解下头盔夹在腋下,带着一阵血腥气来到女王座下,走进一看,丹妮竟可以通过屠夫伯爵胸口的板甲看清自己的面容。

这么闪亮,不怕死吗?

她嘴角抽了抽,心中吐槽,连本女王也不敢穿这么拉风黄金甲,这要上了战场就是个硕大电灯泡,也不知能不能活过两集。

不过丹妮也没说什么,别说黄金甲,即便克莱昂弄一套钻石铠,女王也没权利管——只要他钱财来路正常。

唔,克莱昂也的确有钱。

丹妮从不亏待手下,拿下奴隶湾后,高级将领几乎人人成了富翁。

作为龙女王麾下唯一伯爵,克莱昂更是富得流油。

行过礼后,克莱昂声音洪亮喊道:“陛下,您莫要担心,我已经把那群鹰身女妖之子捉拿归案,有多没少,一网打尽!”

“有多没少”丹妮扶额。

“哼,那群吉斯贱种,人人皆怀不臣之心,多抓几个也不算冤。”屠夫咬牙道。

“咳咳,克莱昂,《法典》上明确规定,在我治下,人的身份有高低,但个人的信仰与种族却是平等的,‘贱种’可不要再说了。”

人人身份地位平等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只能宣扬种族与信仰平等。

“陛下,我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的。”克莱昂叫道。

“好吧,告诉我,事情是怎么回事?”

“吉斯自由民中有人暗中结社,弄了个名为‘鹰身女妖之子’地下社团,这个社团的主要宗旨便是反对您的伟大统治,恢复腐朽奴隶帝国的荣光。

社团成员自称‘鹰身女妖之子’,戴着鹰身女妖之子的面具,他们计划分三步走,先暗中刺杀有名望的新自由民,打出‘鹰身女妖之子’的名声,壮大社团势力,吸纳更多鹰身女妖之子。

接着开始刺杀我们的士兵,从巡逻士兵,到基层军官,让弥林风声鹤唳,一点点削弱我们的力量。

我消彼长之下,终于会亮出鹰身女妖的旗帜,拿下弥林,砍下我的脑袋。”

克莱昂咬牙切齿,满脸横肉扭曲出一个恶魔似的丑陋表情,丹妮都有点被惊到了。

“死了很多人吗?我怎么一点消息没受到?”她疑惑道。

“唉,这还是计划嘛,没来得及对新自由民下手,他们便碰到了醉酒的琼恩爵士。”克莱昂摆摆手道。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详细,难道只一上午,那些人便招供了?”丹妮好奇道。

“呵呵,那群软蛋,心肠恶毒的如恶魔,骨头却软得像鼻涕虫,手段更是弱得好似孩子玩耍。”克莱昂语气中有掩饰不住的鄙视。

接着,他又向丹妮恭维道:“当然,我能这么快抓那群叛逆,并拷问出他们的计划,全靠陛下制定的‘编户齐民’制度与‘十户连坐’之法。”

对于抓到刺客丹妮一点儿也不怀疑,听克莱昂说,只用了半夜半日便将全部鹰身女妖之子一网打尽,她也不惊讶。

原本剧情中,丹妮莉丝被鹰身女妖之子弄得焦头烂额,手下无数拥护她的自由民被杀,大量无垢者被杀,连巴利斯坦都憋屈地死在吉斯小兵手里。

她本人更是被逼着骑龙逃跑。

最后连小恶魔提利昂来到弥林,也没法解决日益高涨的暴乱。

可以这么说,丹妮莉丝在弥林的统治完全崩塌,她解放奴隶的事业也完全失败。

最后只能带着无垢者、马人灰溜溜逃离奴隶湾,留下满目疮痍的城市、无数新自由民的尸体、无数新奴隶麻木绝望的眼神和诅咒。

要知道原主丹妮莉丝的统治区域压根不包括阿斯塔波和渊凯,只有弥林区区一座城。

也不知是不是导演给丹妮莉丝和提利昂开了降智光环,或者提利昂故意不出力。

从天朝任何一个朝代,选择任何一名合格的七品县令便能轻松解决的小问题,恁是逼死了拥有三条龙的丹妮莉丝

此时此刻,一位没上过学,没多少阅历见识的屠夫,在鹰身女妖之子第一次犯案时,只用了不到12小时,不仅抓到全部刺客,还把对方的核心成员都挖了出来。

丹妮压根没出手,动乱便平息了,这

不得不感慨,华夏老祖宗们在‘治政’方面的智慧,当真甩开外国佬几百条街。

很简单的两条:编户齐民,把所有人口、家庭关系登记在册;十户连坐,一人犯法,附近十户人家全部遭殃。

鹰身女妖之子戴面具?

呵呵,案发现场的那片街区也就几十,几百户人家,你瞒得了一户、两户十户,百户,难道能把所有人都瞒过?

吉斯人恨龙女王没错,但如果吉斯人真全民一心,意志坚定,悍不畏死,丹妮也拿不下奴隶湾了。

所以,为了不连坐,也因为吃不住屠夫的酷刑,肯定有人把某个鹰身女妖之子供了出来。

接下来便简单了,就像屠夫伯爵说的,吉斯人对奴隶冷酷到极点,但自身却是个懦弱的鼻涕虫。

稍微有点儿勇气的人都披上黄丝披风了,而全部黄丝披风皆被丹妮女王打败、俘虏,关入城外屯田营,剩下的都是孬种与富贵人家的子弟。

屠夫伯爵没念过书,没有多少文化,这是真的,但他绝非没有能力,特别在对付吉斯人方面,克莱昂更是行家里手。

其实,此时的弥林非常像统一六国初期的咸阳

第173章 来俊臣,来学士

六王毕,四海一。

妃嫔媵嫱,王子皇孙,辞楼下殿,辇来于秦,朝歌夜弦,为秦宫人

亡国的王族、贵族、妃嫔皆被迁移到咸阳城,何止几十万人,可你何时听说过“六国之子”刺杀秦朝大臣的事?

事实上,一直到秦二世而亡,那些天朝“吉斯人”也没一人敢起来闹事儿。

唔,人家秦始皇可一条龙也无有。

别说秦朝,天朝任何朝代,哪怕亡国前一晚,也没出现过国都内部人员造反,把皇帝差点逼死的案例。

在丹妮看来,统治奴隶湾太简单了,因为吉斯人本就是混血种,还早已失去民族初期的血性。

说句不好听的话,此时的吉斯族就一个腐朽的低等种族。

更重要的是,他们人口也不占优,奴隶湾的吉斯人只占总人口的五分之一。

奴隶湾三座城邦,只需安排三个合格的县令即可。

原主丹妮莉丝遇到的艰难困苦,她一点儿也没感受到,反而每天有大量时间出城干农活、练习剑术。

这不,鹰身女妖之子刚出来搞了一件事儿,丹妮还没来得及过问,文盲克莱昂便轻松把他们连根拔起。

“克莱昂,牵连其中的人都什么身份?人数多不多?”丹妮右手肘抵着宽大的扶手,手掌托着下巴,好整以暇地问道。

“一共抓捕了743人,25名骨干人员都是保留大量财富的吉斯商人、小贵族,剩下全是吉斯市民,但我怀疑有伟主后裔、甚至绿圣女插手其中,只不过隐藏很深,并没发现他们直接参与其中的证据。”

说到这,屠夫伯爵不由叹息一声,有些埋怨地叹气道:“唉,陛下还是太过仁慈,除了那些参加吉斯联盟的伟主被剥夺财产之外,中小型富商、贵族也只失隶和金字塔,然后被罚款一笔钱,三城圣恩神庙更是完整保留太便宜他们了!”

“我说过,公民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些商人虽买卖奴隶,但主要使用奴隶工人经营正当行业,而神庙,一群没有真正信仰的弱女子”

丹妮无奈叹口气,反问道:“总不能因为某个布商购买奴隶当纺织工,我便没收他全部家产,再把他全家送去劳改吧?”

“陛下,我得说一句大不敬的话,您完全搞错了方向。”克莱昂摇晃着大脑袋说道。

丹妮好奇道:“我哪里错了?”

克莱昂侃侃而谈:“在世界范围内,我们的敌人是奴隶主和捕奴团队,但在奴隶湾,敌对阶级却可以精准确定为吉斯族。

陛下,您得有种觉悟——无论如何,吉斯人都不会爱戴您,也不会喜欢我们这些新自由民。

所以,我们必须一直地、坚定地贯彻落实打击吉斯上层势力的方针。

就像您之前教导我的,吉斯奴隶主是阶级敌人,个人成分天然便不干净。”

“呃”丹妮脸颊微红,尴尬摸摸鼻子,小声问:“那些话你还记得?”

“当然,我觉得陛下的话很有道理,只有彻底打倒腐朽的奴隶制,才能实现自由美好的封建制。”

也不知地球的革命先烈会不会因为她篡改经典,而从天堂爬下来捶她一顿。

拿下阿斯塔波后,丹妮便知道自己与吉斯奴隶主必有一战。

为了在思想上武装自己的小弟,她曾三番五次地把军中将官召集在一起,用

呃,就是替换几个词,把“反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换成“反奴隶制”,把“建设xxx美好社会”换成“建设和平、自由、先进的美好封建社会”。

她记得也不多,就想到哪说到哪,现在回想起来,丹妮自己都不急曾说过什么。

却没想到都快一年了,克莱昂还举一反三,有所顿悟了?!

难道这家伙真的有歌命天赋?

“克莱昂,你的思想很先进,也很激进。”

丹妮绞尽脑汁,思索合适的词语,“但我们正被群敌环伺,外面还有整个世界等着解放,现在便毫无理由地屠戮吉斯人,未来还有人向我们投降吗?

所以,我们必须坚持贯彻落实以《法典》为核心的发展理念,领主、女王都不能肆意违背《法典》。”

最后,丹妮对面露若有所思之色的屠夫伯爵挤挤眼,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所以,你明白了吧?”

“有点感触,但还是不太明白。”克莱昂也小声说。

“哎,你怎么这般不开窍。我们不能违背《法典》,吉斯贵族和富商自然不能,如果他们敢违背,你便可以正大光明地按照《法典》审判他们。”丹妮恨铁不成钢道。

“可”克莱昂茫然道:“正因为抓不到把柄,我才没办法逮捕那些幕后之人啊!”

“唉,你靠近点,”丹妮向屠夫招招手,“我再给你讲个故事,大概发生在六千多年前,安达尔人入侵维斯特洛之后的那几十年。

嗯,西境兰尼斯特的祖先原是先民,治下子民、贵族也皆为先民。

但安达尔人铁甲骑士团太强大,当时的凯岩王,杰洛·兰尼斯特三世,连打几次败仗,有些承受不住,便加冕自己女婿——安达尔人乔佛里·莱顿爵士为下一任凯岩王,如此西境与安达尔人的战争便宣告结束。

可外战结束,内战又起,安达尔人的凯岩王哪能让先民封臣信服?”

屠夫爵士若有所思道:“与奴隶湾现在的形势有点像呢,腐朽的吉斯人是先民,强大的我们是安达尔人,‘先民’要造安达尔人国王的反。”

“说得对!”丹妮给了他一个赞赏的表情,继续道:“后来,维斯特洛学城一位‘来学士’,偶然遇到凯岩王”

丹妮巴拉巴拉,把来俊臣“来学士”的一些事迹挑了一些出来,改编成符合这个世界的故事,对克莱昂讲了一遍。

屠夫伯爵听得悠然神往,跃跃欲试。

最后,她还万分遗憾地一拍巴掌,叹息道:“可惜,可叹,来学士的宏伟巨著《罗织经》已经失传,否则”

“哎呀,太可惜啦!”屠夫伯爵一脸惋惜地大叫道。

丹妮点点头,感慨道:“来学士帮凯岩王平定先民后裔叛乱的事,也渐渐被时间遗忘,世间再无来学士啊!”

克莱昂情不自禁,激动道:“陛下,我愿做您的‘来学士’!”

“很好,不过先不要急。”丹妮举手安抚他,压低声音道:“你也知道盟军的事儿,我们不能被动挨打,必须寻找盟友。

所以,过段时间,我会离开奴隶湾,骑龙去西大陆进行一圈‘国事访问’,科霍尔、布拉佛斯,大概半个月,也许一个月。”

“所以,你明白?”丹妮给他使了个眼色。

“不明白。”屠夫伯爵呆呆道。

“唉”丹妮懊恼揉了一把脸,这些歪果仁怎么一点儿眼色都没有?

连为女王分忧都不会,这臣子当得也太不合格了。

她木然问:“哪里不明白?”

“找盟友我懂,但”克莱昂油亮的肥脸满是迷糊,“这与审判那些吉斯叛逆有什么关系?”

“哗啦!”

丹妮戴着龙虾形铁手套的右手探出,拉住克莱昂肩头黄金野猪搭扣,用力一拽,把茫然的屠夫拉到近前,对着他的右耳畔,低声说:“知道来学士为何趁着凯岩王不在时发动清洗?

因为国王陛下是仁慈的,高尚的。

我恨不得那些吉斯人灭族,但我不能那么做,善良、天真、高贵、优雅的我不适合干那些事。

‘来学士’做那些事的时候,我最好也不在现场。

现在,来学士,我问你,可明白了?”

屠夫爵士眼神躲闪,声音颤抖道:“明明明白了。”

太太可怕了!

之前还多次暗地里嘲笑女王是个软心肠的小女人,mmp,现在才明白为何人家是女王,而自己这么努力,也才伯爵

叮咚,您的下属克莱昂对您畏惧感40,忠诚度20——如果丹妮有个皇帝系统的话,一定能听到这样的提示音。

丹妮铁手用力,纯金打造的野猪头“咯吱”变形,她风轻云淡地问:“这件事只有你一个人知道,连我也不知情,可明白?”

“明白,再明白不过!”屠夫爵士点头如捣蒜。

“呵呵,克莱昂伯爵,你抓住刺客,我很高兴。”丹妮笑眯眯在他肩甲上“嘭嘭嘭”拍了几下,柔声邀请道:“快中午了,咱们一起喝一杯,庆祝一下。”

半个月后,来阿斯塔波购买白砂糖的瓦兰提斯商人,带来一条来自维斯特洛的消息:蓝礼、罗柏、乔佛里相继陨落。

“蓝礼亲王去年上半年便死了。”香肠嘴的胖子法特·多西姆面色诡异,压低声音说:“据说他被亲兄弟哥哥用血魔法夺取了灵魂。”

嗯,那个在白杨坡被丹妮俘虏的粮草商人,又来阿斯塔波进货了。

起初,那些商人刚听说女王愿以“战场价格”买下他们的牛、马、粮、油等物资,一个个激动得高呼“女王万岁”。

后来得知“战场价格”与阿斯塔波市价之间的差距会以商品补贴的形式支付给商人时,那些家伙又一个个磨牙咒骂“女屠夫该死”。

最后不情不愿赶了20多公里路,来到阿斯塔波商业街一看。

“诸神在上,这是糖?精品白砂糖?好细,好白,好干净,好纯,好一个白砂糖!我要,我全部都要什么?我补贴金额用光了?这”

“好香的烈酒,纯净如水,一瓶可以兑10瓶果酒,太值了!我要,我全部都要”

“你们的铜器怎么这么亮,镀金的吧?什么,这么便宜,我要,我全部都要”

“咦,阿斯塔波也有玻璃?纯净度不如密尔啊什么,这么便宜?我要”

一群商人疯狗般涌入商铺,将口袋里最后一枚铜币花光。

丹妮原本设定的额度累积完全没用,只一次,那些商人便把全部额度用光。

真香定律太强大了,在异世界也管用。

第174章 巨龙空客

巴利斯坦双眼圆睁,看着胖商人不可置信道:“你确定蓝礼公爵死在史坦尼斯手中?”

自从奴隶湾开始加强信息搜集,蓝礼的死讯其实早被他们获知,但除了丹妮,其他人并不确定蓝礼的死因。

丹妮也曾隐晦提起,谁获利最大,谁就是凶手。

显然,因蓝礼之死,平白得到风暴地两万大军和铁王座唯一继承权的史坦尼斯得利最多。

但无论是巴利斯坦,还是乔拉·莫尔蒙都不赞同她的推测。

史坦尼斯是个正直到死板的人,真难以想象艾德·史塔克为何没与他成为义兄弟——乔拉神色复杂说道。

史坦尼斯人缘非常不好,因为他对法律法规、对传统道德的坚守近乎不近人情,要不是他结婚了,还生了个女儿,很多人都会以为他是圣贝勒转世——这是巴利斯坦对二鹿的评价。

总之,在维斯特洛普罗大众心中,史坦尼斯是个刚正不阿、坚韧不拔、越挫越勇的硬汉,阴险小人与他不沾边,更不可能做出弑亲的罪行。

嗯,维斯特洛有三大罪行最不可饶恕:违反宾客权利,不遵守神圣誓约,沾染亲人的鲜血。

胖商人抿了抿香肠似的嘴唇,万分确定道:“我得到一条消息,史塔克公爵夫人,凯特琳·徒利,亲眼见到史坦尼斯的影子划破蓝礼的喉咙,连乎喉甲也如豆腐般割开。”

“这种魔法力量怎么可能?”乔拉·莫尔蒙呆呆道。

他很不想相信瓦兰提斯商人的话,但又明白,对方为了从女王那拿到打折额度,一定会尽力打听最准确的消息。

唔,这个胖子算丹妮的情报人员之一,负责收集瓦兰提斯以西,特别是与维斯特洛有关的信息。

——几乎每天都有七国海船停靠瓦兰提斯港口。

“你这就有点大惊小怪了,女王陛下还有龙呢。”法特一脸不以为然。

接着他又说道:“蓝礼死后没多久,蓝礼的新婚妻子,小玫瑰玛格丽·提利尔,改嫁乔佛里——暗中密约,之前大家并不知道。

也就是说,曾经支持蓝礼的高庭改而与兰尼斯特结盟。

泰温公爵好手段啊!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几乎凭借一己之力改变兰尼斯特以一敌五的局面。

之后便简单了,史坦尼斯海陆两路攻打君临,结果被小恶魔一把野火烧光全部战船,又被泰温与提利尔的联军抄了后路,最终凄惨逃回龙石岛。

拜拉席恩出局。”

“大雁都没打下来,便开始争吵红烧还是清蒸,二鹿也太蠢了吧?”丹妮鄙视道。

如果二鹿、三鹿合力,凭龙石岛庞大海军,蓝礼近七万步骑混合,维斯特洛还有谁是他们的对手?

拿下铁王座,无论谁当国王,总归两人都是胜利者。

偏偏二鹿脑残,兰尼斯特都没解决,便开始内讧。

亏得乔拉与巴利斯坦之前都坚称:史坦尼斯乃七国排名前三的名将。

唔,在战场上被新兵蛋子罗柏打出屎来的泰温公爵,也在前三名将行列。

据巴利斯坦“隐晦”透露,他巴利斯坦塞尔弥自然是第一名将,然后,史坦尼斯第二,泰温第三,蓝道·塔利第四,布林登·徒利第五。

嗯,劳勃不算,他是公认的第一猛将,而非统帅大军的名将。

这会儿听出丹妮话中的轻蔑,巴利斯坦皱着脸辩驳道:“面对铁王座的诱惑,几人能冷静得下来?”

“好吧,也算有点道理,”丹妮勉强认可了他的说法,向胖子法特点头示意,“你继续。”

“史坦尼斯出局,剩下的便只有罗柏·史塔克了,”胖子法特一脸轻蔑地摇摇头,“那就是个蠢货,因为一个女人背弃与弗雷侯爵的婚约,一家老小都被他害死了。”

“那个雪诺,北境私生子”巴利斯坦皱眉思索那个名字。

“银杏少女号船长,乔丹·雪诺。”莫尔蒙阴沉着脸说道。

“对,就是他,那家伙在干什么?难道遇到海难了?”白胡子疑惑道。

莫尔蒙看向胖子,问:“北境死了多少人,贵族。”

“你知道?”法特惊奇问。

“是不是挛河城弗雷侯爵?他在宴会上杀害了罗柏史塔克。”白胡子问道。

法特越发惊奇,却并没再问,直接道:“是呀,少狼主悔婚了,可他又不愿放弃弗雷家的力量,便让自己舅舅替自己娶一位弗雷家的千金。

弗雷虽然答应下来,但他早暗自与卢斯波顿、泰温勾结。婚宴当晚,五千喝醉酒的北境士兵死的一个不剩。”

“啪!”乔拉莫尔蒙猛一拍巴掌,面色难看地咒骂道:“我早就说过,那红毛小子会害死所有人。

还有卢斯波顿那条老水蛭,连残害封君的事都做得出来,有没有一丁点儿荣誉感?”

丹妮木然看着这个失去荣誉的骑士

“喔,你也是北境贵族。”法特恍然,又出言安慰他道:“别激动,兰尼斯特也没好结果,刚平定三王叛逆,乔佛里国王便在新婚宴会上被人毒死。”

乔拉莫尔蒙瞪大双眼,不可置信道:“御林铁卫呢?国王的食物有专门人员检查吧?”

他也是御林铁卫,巴利斯坦虽有点看不上他,却也尽心尽力教他保护王室的技能。

“据说国王舅舅,小恶魔提利昂下的毒,婚宴现场下毒,没人防备。”胖法特说。

巴利斯坦伤感道:“没想到啊,七国诸侯竟堕落到这种地步,弑亲,违背神圣婚约,在婚礼上谋害宾客。道德沦丧,礼崩乐坏”

他不由看向丹妮,忧郁的蓝眸闪烁期待之色:“陛下,现在只有您能拯救维斯特洛了。不如,我们找机会回维斯特洛吧!”

“喝,盟军正在组织远征军,这种时候回维斯特洛,你们不要奴隶湾了?”胖商人瞪眼道。

丹妮笑了笑,对商人道:“法特,你带来的消息很有价值,白糖给你八五折的优惠,如何?”

“呵呵,多谢,多谢女王陛下!”

胖子也识趣,感谢几句后,立刻主动出言告辞。

等外人全部离开,丹妮才皱着眉对白胡子道:“盟军我不放在眼里,但秋天只剩几个月,接着便是长达数年的寒冬。倘若我们回到维斯特洛,爵士你又有什么计划?”

“我不知道,七国此时的局面超出我的想象之外,但有一点我可以确定”老人此时的眼神好似刚失去孩子的母亲,有迷茫,也有痛苦,“七国一定没做好储粮准备!”

也是看到丹妮疯狂种地,老人才反应过来,11年的长夏,代表接下来至少有四年严冬,可饱经战火蹂躏的维斯特洛压根没为冬季做任何准备。

唔,对丹妮的口号——“备战十年长夜”,他只以为女王料敌从宽,并不真以为会有10年寒冬。

“乔拉爵士,你有什么想法?”丹妮又转向好似死了爹的悲苦男人。

呃,他真死了爹,不仅爹死了,姑妈一家子也不知还剩几个。

“我想如果可以,我想回家看看,”乔拉双眼释放一种莫名光芒,“陛下,从奴隶湾飞到熊岛要多久?”

“这个”丹妮双手抱胸,歪着脑袋思考起来。

巨龙最快速度超过300公里每小时,但不持久,不利于长途旅行。

如果在高空滑翔,只有百公里时速,也许能坚持一天一夜?

没试过。

如果高速滑翔,也就是时不时扑扇几下翅膀,加速一下再滑翔,应该能有两百公里的时速。

接着,她叫伊丽回房间把世界地图拿了出来,准备估算下这个世界有多大

奴隶湾距离瓦兰提斯有2200公里,距离潘托斯直线距离超过4000公里,距离熊岛呃,隔着两片大陆一片海洋,大概9000公里?

丹妮趴在地图上,用尺子一点点测量。

“如果大黑体能不出现大的问题,大概四天时间可以到熊岛。”她说。

“四天?!”两位御林铁卫先是惊骇,接着转为狂喜,“天呐,巨龙太强悍了,难怪瓦雷利亚人能统治世界。”

“趁着盟军还没打过来,我们回一趟维斯特洛吧!”巴利斯坦精神抖擞道。

“如果去瓦兰提斯,甚至科霍尔、潘托斯都没问题,但维斯特洛”丹妮面色迟疑。

“因为海上航道?”巴利斯坦问。

丹妮走到金字塔北面围墙,上午金灿灿的暖日下,蔚蓝大海上白帆点点,有海船正沿着海岸线向阿斯塔波驶来,也有载着白糖、铜器、白酒、橄榄油等物品商船缓缓离开码头。

曾经只有少量船只来这求购无垢者,现在码头区的海贸似乎与这个城市一样,宛若重生,焕发无限生机。

即便吉斯人搞出来的“联合国”一直企图封锁奴隶湾的海上贸易,但的巨龙的威慑下,他们的舰队压根不敢进入奴隶湾。

如果不进入奴隶湾,便无法封锁阿斯塔波、渊凯、弥林三城的贸易。

原因很简单,联合国无法拦截离开奴隶湾的商船。

首先,拦不住。奴隶湾入海口很宽,如果完全封锁需要太多船只,代价高昂,盟军承受不起。

其次,拦住了又能如何?

往来阿斯塔波购物的海船大部分来自瓦兰提斯,随着白糖、高浓度白酒等产品进入世界市场,魁尔斯也有商贩来奴隶湾进货。

魁尔斯和瓦兰提斯本就是联盟重要一员,总不能洗劫自家商船吧?

至于说口头上的严厉警告

为了奴隶贸易,他们都敢怼龙;为了奴隶湾的商品,那些获得巨大利润的商人还不敢怼自家政府?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奴隶湾有巨龙。

巴利斯坦以为丹妮担忧巨龙长时间不现身,联合国的舰队会冲入奴隶湾。

毕竟维斯特洛太远,来回一趟要大半个月。

“不仅因为需要保护海贸航道,维斯特洛很特殊。”

第175章 长夏之地

“维斯特洛哪里特殊了?”两个白骑士好奇看向丹妮。

维斯特洛有异鬼,有能观察时间线的三眼乌鸦,有一群真实不虚的旧神。

只要丹妮踏入维斯特洛范围之内,她的一切言行举止都将处于布兰的监视之下。

未来的布兰,此时的老三眼乌鸦。

不过这些理由没法对两个御林铁卫讲。

“我现身后,泰温公爵可能会唉,算了,连无面者都来了,我还担心什么呢?泰温还能拖着维斯特洛加入盟军?”丹妮耸耸肩,笑着把这一茬借过。

就在刚刚一瞬间,她突然想明白了,异鬼现世的消息早晚传到奴隶湾,那时她如何阻拦两位白骑士归家之心?

或者说,难道她会一直避开异鬼,避开维斯特洛?

不可能。

“你们两个谁去维斯特洛?”丹妮笑问。

“我!”

“我!”

两人对视一眼,巴利斯坦先开口道:“莫尔蒙爵士,以你在七国的名声,难道都没点儿自觉?”

“我”乔拉涨红了脸,强辩道:“我现在是御林铁卫!”

御林铁卫的荣耀源自女王,却不能为女王带来荣耀。

“我能为女王提供更多帮助,爵士,你承认吗?”白胡子淡淡道。

毫无疑问,只要见到巴利斯坦身穿白袍站在丹妮身后,七国90%的贵族会高看她一眼。

甚至能做到一呼百应。

而乔拉恰恰相反,他本身名声极差,只能给丹妮带来负面影响。

“这样吧,毕竟第一次尝试长途飞行,我们先打探七国形式,下次再去北境,熊岛真的有点远。”丹妮看着莫尔蒙道。

从奴隶湾到君临大概六千公里,比去熊岛少三千公里。

“好吧”乔拉怏怏道。

三天后,风和日丽的清晨,阿斯塔波大金字塔顶层花园。

一肢体修长,一高大雄壮,两名造型奇特的铁甲骑士灵巧爬上龙背。

唔,背着现代登山包的中世纪铠甲骑士。

“嘶嘎——”

“嘶嘎——”

一乳白一耀黑两条体型欣长巨龙打开翅膀,从半米厚的花岗岩围墙上纵身一跃,向着西方滑翔而去。

一路飞过爬满灌木的低矮山岭,越过碧波洋洋的长岛海峡,丹妮亲自命名的废弃岛屿——长岛,又一片150公里宽的海峡。

丹妮抬着凝望。

深绿密林覆盖的海崖,天空笼罩一层灰色雾霭的陆地。

曾经夏日之海上的花园,长夏之地。

巨龙以200公里的时速在高空滑翔,来到长夏之地也不过用去三个小时。

上午七点出发,此时大概十点左右,正是暖日熏熏的时候,蔚蓝天空朵朵白云从身边掠过,金色的阳光下,海面泛起一片粼粼金光。

可前方的陆地却像位于另一个世界。

好似一张色彩明亮的海岛风景照从中间一分为二,东边为添加朦胧效果的黑白照,西边却开了高级美颜。

丹妮不由叫停身下小白,大黑也降低速度,缓缓靠近过来。

“长夏之地,好邪门!”巴利斯坦掀开面甲上的羊毛围脖,向丹妮喊道:“陛下,要不要绕路走多斯拉克海?”

绕路要多走几千公里。

“我试试能否越过去。”丹妮喊了一声,便驾着白龙冲天而起。

天空越来越亮,阳光耀人眼球,头顶棉花糖般的云团被她冲散,小绿拔高七千米,来到一万米的高空。

前方依旧笼罩一层薄薄灰雾天空

“怎么回事?雾霾能飘这么高?”丹妮麻瓜了。

“这个世界太不科学了!”

咒骂一声,她驱使小白开始往下降。

前后大半个小时的功夫,丹妮再次见到海面上滑翔绕圈的大黑。

“飞不过去!”

再往上升高一段距离空气会变得稀薄,丹妮与龙都能承受——烈火中氧气含量更少,但巴利斯坦可不行。

万一缺氧,老头半路从龙背上摔了下去,那可真算历史上死的最窝囊的御林铁卫了。

巴利斯坦看出丹妮不想绕路,便喊道:“我先进去看看。”

丹妮想了想,让大黑驮着白胡子往朦胧灰雾中冲去

并非她故意让老人去探坑,关键在于她本人对各种负面伤害的抗性明显比普通人高一大截。

长颈鹿能过河,小马却可能被河水淹死。

让白胡子这匹“小马”自己试试,能行就走,稍微感觉不舒服就马上离开。

丹妮也进入最紧密的龙灵状态,仔细观察大黑灵觉中的每一丝波动。

有变化!

磁场感知出现细微波动,但波动不大,大黑并没迷失方向。

危机感知几乎微不可查地闪烁了一下。

这,这算什么?

危险来自何方?

丹妮有些茫然了。

大黑的危机感知经常出现波动。

比如在战场上,即便他飞翔在800米以上的高空,绝对没箭矢能有如此夸张的攻击力,依旧会出现幅度较大的感波震动。

飞行高度越低,振幅越大。

魔幻的是,如果下方没有弓箭手也没射龙弩,即便在10米高空盘旋,他也没有半点危感振波。

唔,当看到提着打龙鞭、一脸怒气的丹妮时,大黑也会出现危机感

——虽然大部分情况下,挨鞭子的龙不是他。

大黑是优等生嘛!

巴利斯坦在雾霭里待了五分钟,丹妮再把大黑叫回来,问白骑士:“有什么不适感?”

作为踏入“第三境”的顶级大骑士,自己身体最细微的变化,他也能了如指掌。

眯眼感知一番,他摇头道:“四肢有力,没中毒,没呼吸异常,心跳频率不变,眼睛、口腔、鼻孔内粘膜无瘙痒、刺痛等反应,我大概没事。”

“那咱们试着一口气冲过去?大概一个半小时。”丹妮问。

“如果陛下确定龙不会迷路,可以试试。”

丹妮想了想,从背包取出水壶,把面甲外的羊毛围脖打湿后再缠在鼻翼间,白胡子有样学样。

之后丹妮又不断调整高度,从上到下,仔细观察对面大陆上空的雾霾。

“见鬼!越高空,雾霾越重?”

牛顿你在哪,快出来为本王解释一下!

从八百米的高度开始,距离地面越近,雾霭浓度越高。

丹妮只降到500米便飞回去了。

“抓紧了,我们走!”

海崖后方的丘陵上,有一片墨绿黯淡的森林,之后是一望无际的褚绿色平原,褐红大地稀疏生长着一丛丛惨绿野草。

800米的高空,大黑与小绿以最高速度前行。

大黑几乎飙射到350公里的时速,好似一发炮弹,带着“嘶嘶嘶”的尖啸声,几个呼吸便把小白拉开。

又过了2分钟,丹妮连大黑的影子也看不见了。

“小白,你咋这么挫?!”丹妮拍了白龙的脖子,嘲笑道。

“嘶嘎——”

小白大叫一声,翅膀挥动越发用力。

只飞了不到十分钟,丹妮突然面色一凝。

一条剑刃般笔直的大道,将赭色原野劈成两片。

大黑脑袋向下,双眸调整焦距,灰白色大道在他眼前放大。

丹妮瞬间出现一丝恍惚:难道碰到一条国家公路?

目测宽度不低于12米,高出地面足有一掌,完全不受雨水与积雪的影响,路面平整到极点。

这是一条水泥路?

不,它不是水泥路。

丹妮在原主的记忆中见过它,在潘托斯东方的大平原上,古瓦雷利亚驰道。

四百多年过去,这条瓦雷利亚大道连一丝破损都没有,连高出地面的石道菱角也没磨损。

好似瓦雷利亚钢剑一般不朽、坚固。

四百年不,不止四百年,瓦雷利亚文明有六千年历史,这条宽敞石道应该也存在几千年了,只不过这四百年没有得到保养而已。

也许,它不需要保养?

丹妮再次感慨:“与这个世界动不动就几千年不朽的建筑相比,地球上的房产商都该羞愧死。”

“咦,那是人?!”

四肢着地,腰间缠着破烂灰布,如猿猴般在石道上奔驰如飞,追逐前方那只逃窜的麋鹿?

那是人?

是麋鹿?

皮肤长着暗红鳞片,脊背凸出七八节参差不齐骨刺的人?

可它有衣服,虽只是一块破布。

麋鹿也许那压根不是麋鹿,哪有屁股后面长了半张脸的鹿?

而且它浑身血淋淋的,好似刚被人剥了皮一般,却速度一点不慢

可它的确有树枝般的鹿角。

大黑速度很快,视野中景象一闪而过,丹妮没能看到后续剧情。

但她想知道。

于是大黑降低速度,缓缓绕了个圈。

可回到原地,却再也找不到那两个怪物。

“怎么停下了?”巴利斯坦见丹妮一直探头往下方张望,不由解释道:“这是瓦雷利亚大道。”

“我知道,在潘托斯平原见过这种石道。”丹妮心不在焉回道。

“我们沿着石道往南走走,”丹妮让两龙调转方向后,向白骑士解释道:“我刚在似乎看到一个人。”

“看错了吧?众所周知,长夏之地没村镇,只有恶魔出没。”

“怎么可能看错?那人腰间还缠着破布条,说明他有羞耻之心,有理智。”

丹妮随口喊了一句,便让大黑加快速度,顺着笔直大道往南方飞去。

可很快她便心生退意,因为越往南飞,灰黑色的雾霾越发浓重,大黑意识海中的危机预警也波动越频繁。

一边犹豫,她一边让大黑、小白拉升高度,因为此时八百米高空已经不算灰霭稀薄区。

“村落!”

在犹豫中煎熬了半个多小时,龙灵状态下的丹妮突然听到巴利斯坦的惊呼声。

灰暗阴沉的天空下,一条惨白小溪淌过青褐斑驳的田野,溪边七八座灰色低矮茅屋结成一个小小村落,十几道模糊不清的佝偻身影在溪边活动。

“真的有人!”巴利斯坦震惊。

显然,只有人才会搭建木房。

同时间,大黑开始调转方向,离开铁尺般笔直的石道,向东南方飞去。

果然是人类!

有人在溪边捕鱼,有人在清洗什么东西,有人在空地上晾晒衣物,有人抬着猎物从村外归来,有人

村落虽小,却生机勃勃。

可当大黑调整焦距,让丹妮看清村落之人的面貌时,她几乎恐惧得声调变形:“快走,立即离开这里!”

第176章 魔人

狭窄脑袋上挤着两张脸的秃顶妇人,一前一后长了一大一小两颗脑袋的男人,有三条腿的驼背孩子,歪嘴斜眼、鼻孔朝天的女孩

就连被捕获的野猪也嘴唇长凸,好似被汽车碾压过一遍的鳄鱼。

“走,马上离开这儿!”

小白还没飞到村落的位置,丹妮便扭曲着脸,大声催促他向东方掉头。

“该死,这不是魔幻异世界吗,怎么还有核辐射?!”

她大声咒骂一句,发泄几欲疯狂的情绪。

丹妮突然一抬头,恍然大悟:天上的灰尘全是带有辐射的尘埃,难怪几百年没消失!

“瓦雷利亚人难道那么牛掰,连核电站都整出来了?或者,外星佬入侵,科技文明大战龙骑士,瓦雷利亚人被核平了?”

丹妮一脑门问号,同时也生出强烈好奇心:瓦雷利亚到底隐藏了什么秘密?

“怎么回事?陛下,你为何突然掉头离开?”

大概二十分钟后,大黑在悲痛海湾与丹妮汇合。

“回去再说。”

“不去维斯特洛了?”

“唉,先回去换衣服不对,立即扔掉背包,把围脖、披风扔掉。”

说着,她便在龙背上坐起身,脱下蓝色帆布缝制的登山包,又摘掉蒙在面上的羊毛围巾。

最后连头盔、龙虾护手、裙甲等能脱下的部件全部取下扔大海里。

巴利斯坦虽不解其意,但在女王再三催促之下也只能有样学样,一边脱,还一边嘀咕:“幸亏那家伙没把瓦雷利亚钢甲借给我。”

呃,离开前白胡子还试过向乔拉借铠甲。

“身穿瓦雷利亚钢铁甲更能保护费好女王!”老骑士义正言辞。

可乔拉虽没听说过“刘备借荆州”的故事,却也明白,老人盯上他铠甲已经很久很久了。

“这身铠甲太显眼,会暴露女王身份。”他这样拒绝道。

“嘶嘎——”

“嘶嘎——”

下午的阳光被两道黑影挡住,乔拉·莫尔蒙右手支在额前,向天空大声喊道:“陛下,才一天不到,怎么就回来了?难道盟军正向奴隶湾进发,被你们看到?”

“帮我们脱甲,戴上鹿皮手套!”丹妮对无垢者道。

等装着铁甲与手套的布包被大黑提着飞向北方大海,丹妮又打量小白一番,虽没发现明显灰尘,却还是对伊丽道:“让魁洛的巨龙护卫叫到码头区等我,嗯,给他们准备棉袄、手套、靴子、口罩和帽子。”

之后她又骑着小绿,把小白与大黑带到海滩边,让几十个包裹严实的马人用沙子帮两龙搓澡。

连咯吱窝也不放过。

直忙到红日西坠,她才带着三龙返回大金字塔。

“怎么回事?”巴利斯坦和莫尔蒙一齐疑惑问道。

丹妮的面色变得很奇怪,有惊疑,有恐惧,有一分释然,但更多的却是茫然与不知所措。

“长夏之地有诅咒!”她吐出一口气,缓缓说道。

冷静下来后,丹妮又开始怀疑之前的推测。

外星人大战异界魔法师?

太过荒谬。

至于核电站

核污染也不可能蔓延那么广,福岛核泄漏也才六万平方公里,整个长夏之地肯定超过一百万平方公里,这得多少个福岛?

而且都四百年了,大风也该把灰尘

“咦,奴隶湾和瓦兰提斯就在长夏之地隔壁,怎么一点儿影响也没有?”

丹妮心中又升起一个疑问,如果真是核辐射,灰尘也该向四周蔓延才对。

可偏偏只长夏之地有“诅咒”,离开海岸,连几百米之外的悲痛海湾也没半点影响。

“大家都知道瓦雷利亚有诅咒,那里寸草不生、牲畜全无。”胖太监贝沃斯嘟哝道。

“可我们的确见着人了,大概在靠近奥罗斯的方向!”巴利斯坦皱眉道。

贝沃斯瞪大双眼,难以置信道:“奥罗斯真的有人?”

瓦雷利亚所在的长夏之地虽然有六百公里宽、一千五百公里长,却依旧算夏日之海上的半岛。

在半岛中央附近有几座活火山,与南部包围瓦雷利亚首都的几座火山一起组成“十四火峰”。

大灾变中,十四座火山一起爆发,瓦雷利亚文明固然瞬间灰飞烟灭,连长夏半岛也碎成四大片:上半截保存比较完整的长夏之地,中间一条布满豆子般细碎的岛礁链——烟海,下方完整的大陆沿着十四火峰的存在痕迹裂成三座大岛。

最有探索价值的岛屿自然是中间那座瓦雷利亚岛。

但几百年来,除了攸伦,穿过烟海的船队无一人返航。

有探险家便想着:吃不上肉,喝汤也可以嘛。

于是开始有很多探险队通过古瓦雷利亚驰道进入长夏之地,他们希望寻找曾经毁在大灾变中的瓦雷利亚人城邦。

比如,玛塔里斯和奥罗斯。

看看繁华的瓦兰提斯,便能想到这些瓦雷利亚城市多么富有。

结果探险者在玛塔里斯遇到无数恐怖怪物,活着回来的人十不存一。

进入长夏之地深处的冒险家更惨,只有寥寥几个变得疯狂的人活着回到瓦兰提斯。

疯子口中透露出一条消息,奥罗斯还有居民活下来。

但这条流言很少有人相信,因为太多人在探索长夏之地时死亡,明明有水有食物,温度也在承受范围内,可再强壮的人也会莫名失去生命。

咳血,呕吐,皮肤溃疡,鼻子、耳朵、舌头、眼睛等器官腐烂、脱落

中了人间一切与巫师有关的诅咒,也不及去长夏之地逛一圈。

渐渐的,连瓦雷利亚驰道附近也开始出现形状恐怖的怪物。

被瓦兰提斯派去侦查的巫师几乎崩溃:瓦雷利亚人打开了地狱之门,恶魔与鬼怪顺着瓦雷利亚大道爬出来啦!

几百年过去,人们才发现,玛塔里斯里的怪物不过是些生来畸形怪胎,并不会吃人呃,也有人被那些畸形人吃掉,但他们本质上还是没有恶魔之力的凡人。

即便如此,曾经连接奴隶湾与瓦兰提斯的“黄金驰道”,也成为众人闻之色变的“恶魔大道”。

连丹妮也没想过踏上古瓦雷利亚大道,去征服隔壁的玛塔里斯。

嗯,玛塔里斯距离奴隶湾不远。

“唉,所谓的恶魔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可那些核辐射又从哪里来的?或者,那真是核辐射?”

丹妮叹口气,心中对长夏之地的瓦雷利亚居民同情不已,还不如直接在大灾变死去呢!

“您是说,那个村落里的人不是人,而是恶魔?”巴利斯坦迟惊讶道。

当时大黑飞在一千多米的高空,人类视野只能看到地上茅屋和人影,并不能像巨龙那样调整焦距,看清人影详细面貌。

“差不多吧也不知他们是否保留文明传承。”丹妮思索着道。

“还去不去维斯特洛?”乔拉·莫尔蒙皱眉道。

“去仓库取些铅锭,我要打造一套全封闭式铅甲。”丹妮向一边伊丽吩咐道。

阿斯塔波有铅。

与古罗马人一样,吉斯人用铅管搭建金字塔自来水系统。

丹妮占领这座城市后,把所有铅管都拆卸熔成铅锭储存了起来。

嗯,铅管虽能千年不朽,铅本身却对人体有害。

“您打算探索长夏之地?”巴利斯坦惊讶道。

“维斯特洛的事先放一放,我想弄清楚几件事。”

“那诅咒”

“只要龙没事,我便不会被诅咒。”

在大黑的灵觉中,疑似放射性物质的诅咒雾霭对他并无大的威胁,除非连巨龙灵觉也被蒙蔽。

铅很软,两天时间便打造出两套全封闭式板甲,连双眼处也镶嵌一片水晶镜片。

银光闪闪,好似两个罐头盒子。

除了铅甲,丹妮还让城中纺织女工帮忙缝制了两套金丝内衣,两套金丝披风。

淘宝上的防辐射服不就用金属纤维编织的?

起初丹妮并没打算带白胡子一起去,但三个白骑士连她的血盟卫一起劝阻,巴利斯坦本人也直言:为了女王安全,不在意自己生死。

第三天上午,两人两龙再次来到那片靠近瓦雷利亚大道的村落,这一次丹妮还特意带上那块红色荒原挖掘的龙王身份牌。

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穿上中世纪diy版的“防核服”后,她觉得轻快了很多,似乎魔法·核电站泄漏也不怕了。

“我建议咱们再往前走走,”巴利斯坦面色凝重,“他们中没一个正常人,我担心您不仅得不到想要的信息,甚至无法与他们交流。”

他脖子挂了个双筒望眼镜,在一千米高空也能看清地面人物与房子。

呃,没一个像人的。

丹妮想了想,认同了他的说法。

只要人口众多,总会出现两个不受“诅咒”的畸变种。

这个村落太小,人口基数不足以诞生畸变种。

于是两龙沿着瓦雷利亚大道继续南下。

半小时后,她松了一口气,之前的村落并非特例,沿途她又发现十几个零散的长夏“魔人”和三个稍大的村庄。

终于,飞行差不多一个小时,一座两百多户人家组成的小“镇”出现在石道边。

灿灿大日也无法穿透厚重的雾霾,午后惨白的天空下,一片黝黑湖泊安静躺在瓦雷利亚大道东方五公里。

黑色湖泊与灰白石道间,整齐摆放几百间组成“回”字的土砖茅草屋。

更关键的是,在回字城中心有一座四米高的圆形红土台上,有一座瓦雷利亚龙王石雕。

雕工简陋,却能看出这是一名骑着龙的瓦雷利亚人。

很显然,这里的人有智慧,能交流。

“爵士,我先下去飞一圈。”丹妮对白胡子喊了一声,便拍了小白一下。

“嘶嘎——”

粗粝的巨龙吼叫声在镇子上方响起,翅膀扇动的狂风让屋顶茅草簌簌作响,红土街道上也扬起一片淡红粉尘。

行走在街道上的魔人停下手中活计,抬头看向天空,震惊得张开畸形丑陋的嘴巴。

好似被按下暂停键,下方小镇印入一张黑白老照片中。

“龙!”

一名杵着硬木杖的老人,用高等瓦雷利亚语打破沉寂。

“龙王!吾主贝勒里恩显灵,有龙王打破诅咒啦!”

如果为每人画一副铅笔画,那这位老人的画像便被人用橡皮擦在鼻子与嘴巴间用力擦了一下。

“龙王!龙王!”

成百上千鬼怪般的魔人从土屋里走出来,加入街道上的人群,跪俯在地,高声呼喊龙王。

“这么老实?”丹妮心中有了计较,便向大黑招呼一声,两龙盘旋着向小镇中心泥土广场落去。

第177章 奥罗斯的贝勒里斯

“咚咚”两声闷响,“银”甲金披风的两个闪亮亮的骑士,跳落在褐色土地上,溅起一片呛人的烟尘。

所有魔人挤在谷场大的泥土广场边缘,畏畏缩缩地跪在地上。

“谁是镇长?祭祀?”丹妮踏前一步,朗声道。

嗯,这一年来,战场上大声指挥和无数次“伟人演讲”,她的嗓门到锻炼出来了。

“老朽乃黑水镇祭司,不知您是哪个家族的龙王?”

第一个出声的老人小心翼翼爬起身,靠近丹妮五米便不停下脚步,似乎怕惊吓到来客,又或者忌惮两条鼻孔喷出一道道白烟的龙?

丹妮没回答他的问题,反而用标准瓦雷利亚语问:“你们可是瓦雷利亚遗民?”

“我等的确有瓦雷利亚贵族血脉,但现在”摸摸自己扭曲在一起的鼻子和嘴,老人悲哀地低下头。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我是一名坦格利安。”丹妮说道。

“坦格利安”老人蓝色的眼睛闪烁一丝迷惘。

“大灾变前夕,举家搬离瓦雷利亚的那个坦格利安,伊纳·坦格利安的后裔。”丹妮有些尴尬地提醒道。

坦格利安在维斯特洛牛逼轰轰,堪称最高贵的王族。

可在瓦雷利亚连靠近权利中心的资格都没有,血统甚至不如大部分瓦兰提斯贵族。

那些家伙虽没有龙,却属于十四火峰家族的旁支。

“抱歉,老朽年纪太大”鬼脸老人也很尴尬。

后退几步,对身边一个三手怪青年吩咐几句,那人快速向广场对面一座二层小楼跑去。

尴尬与几百个奇形怪状的畸形人无言对视一会儿,那个肋下多生了一只胳膊的青年抱着一大摞子泛黄羊皮卷跑了过来。

鬼脸老人在羊皮卷中翻找一会儿,才恍然道:“原来是流亡者伊纳。”

丹妮

“先祖并非为了躲避法庭审判才自我流放的,‘梦女’丹妮思在梦中预言到瓦雷利亚的毁灭。显然,她是对的。“她说。

“也是!”老祭司收起卷轴,叹口气道:“瓦雷利亚在灾变中毁灭,也只有坦格利安延续至今,可惜,可惜”

“可惜什么?”丹妮好奇问。

“可惜您并非我们要等的人。”老人道。

“你们是谁,在等谁?”

“长夏之地所有被诅咒的瓦雷利亚人,都在等待一位能打破牢笼的高贵龙王。”

这话丹妮便不爱听了,咱不够高贵?

而且你们以为世界上有很多龙吗?

“为何我不行?牢笼又是什么,我记得长夏之地可以自由进出呀?”

鬼脸老人察言观色,解释道:“龙王大人,并非老朽故意侮辱您。事实上,作为一名龙王,放在瓦雷利亚时代,您也是最受人尊敬的那批人中的一位。

但坦格利安家族的血脉不够纯粹,不够高贵唉,我也不知如何解释,要不,您去奥罗斯找大祭司阁下吧。

她一定很高兴看到您,和您的龙,也能告诉您牢笼之事。”

“奥罗斯还存在?”巴利斯坦第一次出言发问。

鬼脸老人看看他身后威猛雄壮的黑龙,问:“龙王大人,您也来自坦格利安家族?”

抢在白骑士说话前,丹妮模棱两可道:“他是我家的骑士。”

“唉,你们坦格利安还真是兴旺发达。”老人神色复杂感慨一句,解释道:“奥罗斯距离第一主峰很近,却幸运地保存下来。

这几百年来,我们你看到我们的样子了。

都是诅咒造成的。

为了打破诅咒,大祭司想了一个法子,根据出生婴儿被诅咒程度,将族人分散到城外距离不同的荒野。”

说到这,他向身后一位脖子上长了双颗头的妇人招招手。

“大人。”妇人从人群走出来后,丹妮才发现她抱着一个婴儿。

老人揭开盖在婴儿身上的褐色兽皮,露出一个胡乱蹬腿的白胖男孩

呃,错了,是个女娃。

中间那条不是唧唧,而是一条肉色尾巴。

“受到诅咒程度越少的人,未来生活的地方距离奥罗斯越近。”老人可怖丑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呵呵呵,小娜只多了一条小尾巴,可以住在奥罗斯城,她的孩子也许能摆脱诅咒。”

丹妮若有所思,有些明白世人谣传的恶魔来自何方了。

都是被驱赶出村镇的最畸形怪胎。

“玛塔里斯是个什么状态?他们那儿还可以与外界自由交流,奥罗斯却非常封闭。”

“玛塔里斯?我不清楚。”

之后丹妮又问了几个与大灾变有关的问题,祭祀支支吾吾,一边说还一边翻那些羊皮卷,多数时候直接说“不知道”。

发现这个老头如此学识浅薄,丹妮有些失望,留下十罐头白糖和两包东方香料,在老头一叠声的感谢声中骑龙离开了。

奥罗斯与玛塔里斯之间这条笔直的石道太过鲜明,北面为玛塔里斯,南端是奥罗斯,即便瞎子都不会迷路。

又越过四五个村落,前方一座黯黑城市突兀地出现在平原上。

高耸入云的无顶通天塔在一众石头建筑中鹤立鸡群,它属于瓦雷利亚龙王,巨龙可以直接降落在黑塔顶部平台。

与瓦雷利亚一样,奥罗斯没有城墙,黑色石头砌成的塔楼、货仓、街道、花园、广场肆无忌惮向四面八方铺开,充满张扬的活力与霸气。

此时霸气还残留几分,活力却几乎没剩下多少。

直径超过十公里的城市,大半建筑只剩残垣断壁。

街道凌乱不堪,角落堆满乱石、粪便、不知名动物骨骼;高大塔楼的墙皮脱落,斑驳丑陋;曾经在炎热夏日为市民提供阵阵清凉喷泉已经干涸,喷口锈迹斑斑,出水管道淤泥堵塞;烂漫鲜活的城市花园失去全部色彩,只剩一片灰绿杂草,间或有几只或缺鼻子少耳朵,或多出一个鼻孔、一个脑袋的山羊咩咩叫着啃食草茎;几个灰衣怪胎赶着牛车从市政厅前方走过,车轱辘嘎吱嘎吱,在超过五万平的广场上发出空洞的回响

这是一座深埋坟墓400年的鬼城!

——虽然城中市民的畸形程度都非常低。

“给奥罗斯人打个招呼。”

“嘶嘎——”

“嘶嘎——”

刀片磨玻璃般粗粝的龙吼声在城市中央响起,时不时还有细小龙炎从鼻腔喷出。

“龙?”

“巨龙,真的是巨龙!”

“有巨龙来啦!龙王来啦!”

不过盏茶功夫,下方城市已经呃,算不得沸反盈天,与庞大的奥罗斯相比,街道、阳台、广场、天台上的市民太少太少。

丹妮都怀疑这里是否有五千人。

“嘭、嘭、嘭、嘭”

大概一刻钟后,中央150米高的通天塔顶端,燃起十四根手臂粗的牛脂火炬,这是一个信号,欢迎龙王驾临的邀请信。

丹妮还看到天顶平台中央站着几位黑色斗篷人。

黑丝斗篷后面用金线绣一副十四火峰图,有龙群在火峰上翱翔。

“走,去见见那位大祭司。”她招呼一声,带着两龙俯冲下去。

“哗啦哗啦”

一白一黑两条龙扑扇着翅膀,带起的狂风让斗篷人衣袂翻飞。

“欢迎,两位龙王殿下。”清脆悦耳的女声从中间那位斗篷人身上传出。

这是位年轻的女孩。

“咚、咚!”铁靴落地带起沉闷声响。

丹妮摘下桶状头盔,露出满头银金发丝和有着紫罗兰眼眸的精致面孔。

——真是一位瓦雷利亚龙王。

附近所有奥罗斯人同时想到。

“我是伊纳·坦格利安的后人,丹妮莉丝。”丹妮又指着身后高大铁罐头,“他是我的守护骑士,巴利斯坦。”

“原来是维斯特洛公主。”女孩揭开自己的兜帽,一张不输于丹妮的绝美容颜,让暗淡的天空都明亮了起来。

“我是奥罗斯的城主,同时兼任大祭司,杰妮·贝勒里斯。”

银丝一般的秀发披散肩头,一枚龙形红水晶发卡将长长的刘海固定在脑后,饱满光洁的额头直接展现在人前。

这女孩似乎没有一丝瑕疵。

丹妮带着欣赏的目光从女孩身上扫过,笑着鞠了一躬,道:“没想到祭祀阁下是一位贝勒里斯,失敬失敬!”

巴利斯坦被她的举动惊了一下,却也连忙跟着女王行骑士礼。

奴隶湾女王也必须向贝勒里斯行礼,因为贝勒里斯便是第一峰主,瓦雷利亚真正的王族。

就像在三国时期遇到刘备,无论曹操、袁绍内心怎么想,都得给他基本的礼遇。

“大祭司,你知道坦格利安统一了维斯特洛?难道有外人来过这里?”丹妮好奇道。

“嗯,我们与北方的玛塔里斯有联系。”

“原来如此。”丹妮叹息一声,道:“坦格利安王朝灭亡快16年了,统治维斯特洛的君王另有其人。”

“我知道。但你有龙,有无垢者,有无数愿意为你而战的士兵,早晚能夺回属于你的铁王座。”杰妮笑着道。

丹妮心中一沉,看来她猜错了,奥罗斯压根不是一座封闭的城市。

这下便有些麻烦了。

并非同大家同是瓦雷利亚贵族,便可以和睦共处、相亲相爱。

现在叫嚣着要杀死‘恶龙之母’的人中,超过三成拥有高贵瓦雷利亚龙王血脉,另外四成虽为混血,其祖先却是最正统的瓦雷利亚贵族。

剩下三成才属于这四百年新发迹的商人、领主,和异邦国王。

奥罗斯也许就像玛塔里斯,像瓦兰提斯,对她这个唯一龙王没半分亲近感。

甚至憎恨、仇视她这个规则破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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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大巫师的传承

气氛因为丹妮心绪的变化陷入沉闷之中,杰妮大祭司有比年龄更成熟的智慧,似乎看出她的顾忌,笑着道:“奥罗斯非常欢迎龙女王的到来,你奇迹般让龙重生于世的事迹,让贝勒里恩陛下也欢欣鼓舞。

祂还曾预言你会成为世界唯一的王,并最终打破困锁瓦雷利亚的囚笼。”

然而杰妮贝勒里斯的话不仅没打破丹妮的疑虑,反而让她警惕心再次提升一个档次。

“大祭司阁下能沟通贝勒里恩陛下?可我听说大灾变摧毁了一切。”她惊讶道。

嗯,没有露出半分负面情绪,隐约透露出些许欢喜。

“真神永不磨灭!”杰妮板起脸,严肃说道。

“真神永不磨灭!”她身后的几个老祭司一起说道。

鬼个真神,当我不知道瓦雷利亚神明的底线?

只怕那个信仰灵的处境比不朽者还惨。

“真神永不磨灭!”丹妮小脸肃穆,点头附和道。

接着她又抢在大祭司邀请自己去见贝勒里恩之前说道:“贝勒里斯大祭司,我对您说实话,这次来奥罗斯也是没办法了。

打退吉斯联盟只是开始,贸易城邦正在组建盟军,几万,十几万的军队,几百上千艘海船我需要瓦雷利亚秘术,需要让我四条龙老老实实听话的魔法。”

“瓦雷利亚也是奴隶城邦,坦格利安先祖也曾奴役过无数低等种族,你为何一定要解放奴隶呢?”杰妮问道。

“因为我见不得奴隶被鞭打、被奴役、被嘲笑、被人当成低贱的臭虫,当我挥舞双手大剑砍断奴隶主的脖子,从其颈脖喷涌的血水飞溅到脸颊上,我闻到的不是腥臭,而是一股复仇的芳香,心中升起一股莫名的满足感与畅快感,似乎整个世界都干净了。”丹妮实话实说。

上辈子她也吃过鸡,但与亲自带领千军万马冲锋陷阵完全不能比。

无数次听人说第一次杀人会非常难受,甚至恶心得呕吐,但丹妮迷迷糊糊便完成firstblood、monsterkill、godlike、holyshit,甚至百人斩。

整个过程酣畅淋漓,激动人心,好似她天生是个大恶魔一般。

杰妮大祭司一直高洁神圣的表情终于维持不住,她几乎扭曲着脸说:“丹妮莉丝,你真让人难以置信!”

还好,大祭司阁下没说脏话。

她身后那几个老祭司松了一口气。

“大祭司,有没有类似龙之号角的控龙秘术?”丹妮直接道。

她现在打算破罐子破摔,既不在意对方对自己的看法,也不想在这片诅咒之地过多浪费时间。

“你知道龙之号角?”杰妮身后一位灰白金发的老人吃惊道。

老人与杰妮一样,皮肤光洁,五官立体,是个老帅哥,而且从外表看不出身体缺陷。

“你们不知道攸伦?”丹妮显得更惊讶,接着便将攸伦探索特力亚的事讲了一遍。

“那应该是第二火峰瓦格哈斯家的号角,当时第二峰主继承人泰伦·瓦格哈斯正是特力亚城主没想到他竟把家族至宝带出族地。”杰妮喃喃道。

“难道龙之号角非常稀有?”

“世上只有三支大号角,缚龙者,囚龙者,和我们贝勒里斯家族的屠龙者,低劣的仿制品不计其数,但效果远不及三大王族的传承至宝。”杰妮神色自豪地说。

呵呵,那个鬼缚龙者还不是被咱玩坏了?

“缚龙者可以控制我的龙,囚龙者与屠龙者又有什么效果?”

杰妮迟疑片刻,才轻声解释道:“三支大号角都能控制龙,囚龙者可以通过号角声惩罚不听话的巨龙,屠龙者则能直接用声音杀掉不听话的孽龙、野龙。”

通过吹响号角杀龙?天呐,那个屠龙者号角中的龙魂该多强大?

“屠龙者与囚笼者还在不在?”丹妮问。

“早和十四火峰一起毁灭在大灾变中啦!”杰妮怅然道。

“大灾变究竟是什么?”

“不如我们去神庙,”杰妮期待看着丹妮,“丹妮莉丝,你是瓦雷利亚人,还从石蛋中孵出真龙,可见你的血脉依旧纯净,何不重归先祖的信仰?贝勒里恩陛下具有真实不虚的伟力,远比七神更真实。”

对丹妮来说,信仰不在于神灵真实与否,而是其教义对人类本身有没有进步意义。

她想了想说道:“我熟读《七星圣经》,却从不知道贝勒里恩任何教义,如何成为陛下的信徒?”

在一个存在真神的世界忽略宗教信仰,无疑是极其愚蠢的,丹妮打算在奴隶湾推行符合自己价值观的“新·七神教会”。

《七星圣经》是七神教会的经典教义,里面的道理与故事还算有些正能量,丹妮准备将原版“修订”一遍。

嗯,就像汉朝之后的儒学家折腾孔孟等先贤的经典一样,借着孔夫子的名头“曰”自己的话,整出一套丹妮女王版的《新七星圣经》。

反正也没七神下凡来惩罚她,因为这世上压根没七神。

“奥罗斯大圣堂在城南,不如你随我去那住一段时间?我会向你阐述古瓦雷利亚的神圣教典,那里还有部分大巫师传承哟!”

杰妮露出甜美笑容,天蓝色的眸子像一弯月牙,小脑袋微微歪着,看着可爱极了。

“这”

丹妮迟疑了,如果对方先前没透露贝勒里恩还活着的事,没有传承诱惑她也会去一趟圣堂,因为随大祭司去圣堂祭拜先祖是基本礼仪,但贝勒里恩没死透

在魁尔斯,不朽者让她看到时间之河的片段大巫师曾轻蔑地说:与瓦雷利亚三位半神相比,不朽者就是个垃圾。

而她之所以能打败不朽者,两分靠自己坚定的意志,八分靠大黑。

龙能保护龙王免疫巫术伤害,但贝勒里恩本身便是龙王与巨龙的神半神。

巨龙对贝勒里恩有几分效果?

同样的,丹妮在时间之河见识过大巫师的威能——凭个人意识沟通全世界瓦雷利亚自由城邦的“玻璃蜡烛”,甚至可以察觉四百年后的自己。

他的传承该多bt?

如果能学到一招半式,她能不能魔武双修,天下无敌?

之前凭借一招残缺的魂击便弄翻传说中最强杀手无面者,虽然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但巫术的力量真实不虚。她本人也被验证,的确有掌握这种力量的资格。

太让人眼馋了。

“这里怎会有大巫师的传承?”丹妮怀疑道。

“呵呵,古瓦雷利亚统治下的领土有直辖城邦与殖民地两种,位于长夏之地的奥罗斯、特力亚、玛塔里斯都属于直辖城邦,这你知道吧?”

丹妮点点头,“之前不太清楚,但很容易理解,长夏之地属于瓦雷利亚人的大本营。”

“殖民地由十四火峰家族的旁支血脉管理,直辖区却由嫡系龙王亲自统治。”

“可我没在瓦兰提斯等城邦听说过别的坦格利安呀?”丹妮疑惑道。

杰妮脸上闪过骄傲的神情,淡淡道:“十四火峰有14家大贵族,即便每家两座殖民地城邦你想想,这个世界可够瓜分?”

目前厄索斯大陆有九大自由贸易城邦,吉斯人四座大城,魁尔斯一座似乎还真不够分。

连顶级大贵族都不够吃,小小的坦格利安又能分到多少肉呢?

嗯,只有一座小小的龙石岛。

“这与大巫师传承又有什么关系?”

“每座直辖城邦的圣堂内都有部分大巫师的传承,因为,圣堂与城邦本身就由十四火峰家族嫡系血脉掌管,而大巫师只能来自十四火峰家族。”

丹妮苦笑摇头,想不到瓦雷利亚等级制度如此森严,完全不给其他人上进的机会。

比如那位童贞少女,“梦行者”丹妮思。

很明显,她虽然没有龙母天赋,却一定是一位龙灵,具有成为大巫师的潜质。

可丹妮思在瓦雷利亚压根没多少地位,也没被当成巫师重点培养,直接随坦格利安家族一起被流放。

“现在破例了?”丹妮语气中忍不住带上一些嘲讽。

少女大祭司深深看了丹妮一眼,问:“坦格利安为何不分瓦列利安一条龙?”

“呃”一句话便把丹妮怼得哑口无言。

瓦列利安也能驭龙,但在血龙狂舞之前,坦格利安宁愿让多出来的三条龙变成野龙,也没半点让隔壁小老弟来帮忙分担“重负”的想法。

“远不远?”丹妮向南边望去。

好似夜之天神被捅了一刀,在天幕下洒落一片血水,天空深处一片暗红,似乎隐藏着不详。

隔着两三公里,也能看到海面蒸汽腾腾,如同泰坦巨人的鱼缸,汩汩热浪随硫磺气息的海风掠袭奥罗斯。

那便是烟海,吞噬无数探险船队的绝地!

城市边缘的一座黑塔引起丹妮的主意,在这个灰黑色的暗淡古城映衬下,塔身上鲜明的金黄色图案异常显眼。

50米的高塔表面用黄金嵌刻了一尊瓦雷利亚古神,贝勒里恩!

“那是圣堂?”丹妮指着黑塔问。

“对,也许你能得到陛下的垂青。”

最好不要。

“我们怎么过去?”丹妮问。

她得承认,她被大巫师的传承诱惑了。

至于贝勒里恩

她心怀侥幸。

贝勒里恩本体肯定在瓦雷利亚,奥罗斯距离瓦雷利亚500公里,中间隔着特力亚城。

——攸伦曾经探索的城邦废墟便是特力亚。

如果贝勒里恩连攸伦都没发现,没道理能伤害到她吧?

不朽者也必须先把她诓进不朽之殿才能施展巫术,隔着几条街便无法影响到她了。

贝勒里恩也许比不朽者强,可祂挨了一记“大毁灭术”啊!

丹妮这样想,也这样期待。

“你们可以骑龙过去,也可以与我一起走过去。”杰妮·贝勒里斯说道。

“走过去吧。”

无论心中对大祭司、对这座城市有多忌惮,在威胁真实降临之前,基本的礼仪丹妮还是要遵守的。

第179章 火山口的瓦雷利亚人

“为什么不搬去玛塔里斯?”

丹妮一边把龙背上的白糖、香料、丝绸、密尔蕾丝等贵重物品往下搬,一边问看着华丽绸布双眼放光的杰妮。

既然知道要与长夏“魔人”打交道,丹妮当然带了大批适用性强的礼物。

“这里的环境的确更恶劣,但也更靠近南方故都。”

更靠近贝勒里斯吧?

看来信仰神的威能真有距离限制。

丹妮招呼两条龙飞上天空,她则跟着大祭司一起往通天塔旋梯走去。

暗灰色墙面挂着退去鲜明色彩古老的壁画、锦旗,和抹了油的刀剑、惨白色的野兽头颅。地上毛毯很厚实,如同踩在棉花团上,虽没绣上精美图案,却非常干净。

厅内木质家具也很新,摩挲出一层油润光泽,只不过固定橡木门板的青铜条有厚厚一层绿锈,难掩岁月的痕迹。

一路走来,除了几个眼斜口歪的灰衣侍女放下手头工作,过来跪地见礼,丹妮连一个守卫也没看到。

走下通天塔,杰妮回望身后墙皮斑驳的高耸塔楼,伤感地对丹妮说:“曾经这里几乎是世界之中心,文明之光辉,只要是人类能创造出的赞美之词,在这里都能找到。”

“我几次听到‘预言’与‘打破牢笼’,似乎在说解除诅咒,重回古瓦雷利亚荣光?”丹妮问。

杰妮听了精神一震,好似布道一般虔诚地说:“贝勒里恩陛下曾洞悉未来,为我们留下一条预言,一位古老而光荣的贵族后裔会觉醒初代龙王的血脉,他将帮助陛下打碎枷锁,从深渊中返回人间。”

丹妮凝眉,“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是打破长夏之地的诅咒呢。”

“呵呵,等陛下归来,诅咒也就不算什么了。”少女祭祀轻笑道。

连通通天塔与圣堂的道路虽腐旧,却并没乱堆垃圾,街面上还有一群孩子在争抢一个藤球,他们天真浪漫的欢笑声为这个暗淡的黑白城市注入一股鲜活的色彩。

奥罗斯的“畸形人员迁移计划”实施得很不错,从形体上看,孩子们几乎能算个正常人。

“大祭司阁下,您好!”路上稀薄的人流停下脚步,弯腰向杰妮行礼,也向“银”甲黄金披风的丹妮投去好奇的目光。

杰妮也微笑着向路人点头示意。

看得出她真的很受市民欢迎,也很爱自己的人民。

“预言中的那个人可不可能是我?”丹妮舔着脸问。

“如果是你,我早就派人去找你了。”杰妮好笑道。

丹妮故意露出失望神色,不忿道:“为什么?我的血脉不够高贵吗?我可是孵出了龙。”

“你不属于十四峰,也没有第一峰主的血脉。”

杰妮侧头打量丹妮一番,“不过你的确血脉纯净,如果我是一名男性,我们两人也许能诞下预言中的孩子。”

生个畸形娃娃?

丹妮心中嗤笑,“那还真遗憾。”

“瓦兰提斯也有高贵的贝勒里斯,你可以与瓦兰提斯联姻,既能解决目前奴隶湾面临的困境,又能提高坦格利安后代的血统。”

打下瓦兰提斯后,我会杀光黑墙后方的贵族。

嗯,让我的“来学士”去炮制他们。

“为什么只有十四峰家族的人才行?”

“神灵的旨意。”

可贝勒里恩为何提出这样的要求呢?

“初代龙王血脉有什么特质?”丹妮又问。

“只有真神知道。”

靠近之后,丹妮才发现圣堂几乎塌入大海,一半地基在陆地,一半悬空在海崖上,高大的黑石塔楼向着大海方向30度倾斜。

比比萨斜塔夸张十倍。

这都没有塌,异世界的建筑质量真特么好!

丹妮只能这样感慨。

与无顶通天塔、瓦雷利亚大道一样,圣堂黑塔也是一体式结构,就好似用水泥直接在模具中灌溉出来的一般。

混元一体的厚重墙体给人一种强大的安全感。

“天呐,这样的倾斜角度,墙体竟没一丝裂缝,怎么做到的?”一直沉默不语的巴利斯坦也被震惊了。

“不知大祭司可否传授我瓦雷利亚造楼技术?”丹妮一脸渴望地看向杰妮。

“我不会。”大祭司摇头。

旁边金发老人解释道:“与瓦雷利亚钢的锻造方法一样,不朽石的附魔技巧也被严密保管在族地宝库内。”

“不过我记得坦格利安掌握打造次级不朽石的技术,龙石岛足够牢固了。”老祭祀疑惑看向丹妮。

“不朽石,龙石岛”丹妮思索片刻,摇头道:“早已失传几百年啦!”

“哗啦啦——呼呼呼——”

海崖下暗红海水掀起十米高的巨浪,冒着白烟的滚烫水花在黑石斜塔冲刷一片湿痕。

犹如蒸汽锅炉猛地被揭开,一股肉眼可见的白色气浪把丹妮的银发吹得漫天乱舞。

“爵士,你没问题吧?”丹妮担忧看向身边的白骑士。

海水都沸腾了,迎面扑来的水汽估计有四五十度,一般人可承受不了。

嗯,这里就巴利斯坦一个“一般人”,瓦雷利亚人个个有耐高温的天赋。

“嘭嘭嘭”老骑士拍拍面甲眼孔出的水晶镜片,朗声道:“除了水汽有些模糊视线,其它一切都好。”

“我们进去吧。”杰妮道。

丹妮看着红彤彤的天空苦笑,“你们这儿有夜晚吗?似乎现在已日落西山。”

仰头不见星辰日月,天空有一层阴郁的暗红光彩,状似大片淤血,犹如厚厚的染血棉被压在海面上,压在众人心头。

低头可见黯黑大海深处有一片明灭不定的亮红,就像水里点亮一颗颗灯泡,水面汩汩冒着气泡,带来好似来自地狱的刺鼻硫磺气息。

水中焦黑的礁石冒起一串小火苗,又旋即被涌来的海潮浇灭,潮水退下,礁石发出滋滋滋的烤灼声响,白色烟气蒸腾,“嗤”的一下,昏红的小火苗再次摇曳着妖冶的舞姿出现在礁石上。

法克!

下面有一座活火山!

丹妮吓得心肝儿扑通扑通乱跳。

“海底有火山!”她对杰妮喊道。

杰妮低头看了海面一眼,风轻云淡道:“是呀。”

“是活火山,就在我们身边,在圣堂下方!”

丹妮的声音有些扭曲变形,她的脸颊也一定变形了。

“是呀。”

杰妮依旧一脸淡然,她身后的老祭司也个个一副“你这么大惊小怪干啥”的表情。

“你们不害怕吗?万一火山爆发,奥罗斯就完了。”丹妮低声吼道。

“瓦雷利亚人怕火山?呵呵”

听出杰妮语气中的骄傲与对她的轻蔑,丹妮不忿道:“瓦雷利亚不就毁灭于火山爆发?”

杰妮停下脚步,回过头认真看着丹妮,道:“你真这样想的?我们驾驭十四火峰和附近大大小小几百座火山6000年,连小事故也罕有出现,因为火山下每一寸土地的脉动都在巫师议会的监控之中。”

“你的意思是大灾变有幕后黑手?”丹妮惊道。

“我不知道。”

“即便如此,你们也没了古瓦雷利亚大巫师掌控火山的能力吧?”

“马上你就明白了。”杰妮神秘一笑,便推开三米高的惨白色木门。

巴利斯坦抚摸木门,吃惊道:“鱼梁木?!”

少女大祭祀点点头,道:“据说鱼梁木蕴含旧神的力量,是最优秀的巫术材料之一,也常被用来打造家具,可以万年不朽。”

“厄索斯也有鱼梁木?”丹妮好奇道。

“现在应该绝迹了,但在我们人类出现之前,森林之子与巨人已经在大地上存在了几百万年,也许他们也在这片大陆生活过,也许那时候整个世界都有鱼梁木。”

“吱呀”

厚重的鱼梁木大门打开,明亮的黑光让丹妮微微眯起眼睛。

百米平方的石头大厅中央插着一根扭曲欣长的黑曜石蜡烛,顶端熊熊燃烧着一团刺目的黑焰。

黑芒不能驱散空间中的黑暗,却诡异地让众人看清附近全部景象——灰色视界。

“玻璃蜡烛!”巴利斯坦惊呼,“比上次在魁尔斯看到的火焰大百倍。”

男巫厄拉松也能点燃玻璃蜡烛,宛如阳光下白雪反射的耀眼光芒,但只有鸡蛋黄大小的一团火焰。

奥罗斯圣堂大厅内的玻璃蜡烛简直燃烧出一团篝火。

丹妮打量墙壁与立柱表面的精美图雕,全部都在讲述古瓦雷利亚龙王征伐世界还场景。

其中有五幅图可清晰分辨出鹰身女妖旗帜与挥舞长矛的尖刺头盔战士,显然,这是五次吉斯国战。

收回视线,她看着玻璃蜡烛,好奇问道:“为什么是黑色的火焰,却没阻挡我们的视线?”

“你认为阳光是什么颜色?”大祭司问。

“无色?”丹妮道。

杰妮骄傲地瞥了“蠢笨的凡人”一眼,轻笑出声,“呵呵,你可以在阳光下用三棱镜试一下。”

不简单呢,瓦雷利亚人在对世界的认知远,超这个时代表现出来的科学水平。

“我会试的。”丹妮木着脸道。

巴利斯坦一直提高警惕,小心翼翼四处打量,突然他神色一怔,再低头左右看看,惊骇出声:“我们没有影子!”

丹妮低头一看,果然,脚下青色大理石地板接缝清晰可见,但一条影子也没有。

“应该是玻璃蜡烛的效果。”她看向杰妮。

“影子乃不详之物。”大祭司肃穆道。

“拉赫——”

那四名老祭司连忙出声打断丹妮:“圣洁之地,不要说出那个名字!”

丹妮若有所思点点头,问:“贝勒里恩陛下的神像呢?”

第180章 惊人的瓦雷利亚文明

圆桶状的大厅分四个方向各立了四根石柱,每根合抱粗的黑石柱子后面都有一扇小木门,中央一座半米高的低矮圆台,其中心插着一根两米高的扭曲黑色晶体。

没了。

没有神像,没有祭坛,没有香烛,连一副中堂都没有。

杰妮皱眉看了丹妮一眼,叹道:“你竟然什么都不知道。瓦雷利亚龙王乃天空的子民,高居通天塔之上,很多人几乎一生也不会踏足地面。

所以,你明白了?

在瓦雷利亚,塔楼最高层才算正厅。如果我也有龙,会直接带你降落在塔顶。”

可惜你没龙,一个没龙落魄瓦雷利亚贵族,竟敢嘲笑当今世上唯一女龙王!

丹妮对她露出讨好的微笑,问:“大祭司传承呢?”

大祭司眼神变得严肃,“你难道不去祭拜祖神?”

“大祭司阁下,我现在满脑子都是神奇的瓦雷利亚巫术,心静不下来,这种情况下去祭拜贝勒里恩陛下太不虔诚。”丹妮叹息道。

杰妮眼中闪过一丝不满,但还是按压下火气,指着大厅南侧木门,“从那扇门进去,能得到多少我无法保证,完全靠你的血统。”

圣堂黑塔向南倾斜幅度比较大,几乎成一个小斜坡,丹妮向下行了几步,扶住木门前方的黑石柱,“我可以进去吗?”

“可以。”杰妮缓缓点头。

丹妮抬头一看,发现手上扶着的石柱表面也雕刻着战争图录,数不清的巨龙遮盖天空,下方一只巨龟在滔天巨浪中载浮载沉,与巨浪相比,下方的城池犹如儿童堆码的积木玩具。

她停下脚步,绕着石柱走了一圈,“这是两千年前征服洛伊拿人的战争?”

“不错,”杰妮来到她身边,指着龙群中最庞大的那只龙,“你看,屠龙号角!”

不得不承认,这面石雕的艺术价值极高,不仅战场上惨烈的气氛绚烂得淋漓尽致,连细节方面也做到了极致。

龙背上“渺小”龙王腰间的悬挂的号角也能看清!

巨龙也才掌心大小,驾驭巨龙的龙王纤细得犹如男人小拇指剪掉的指甲,而弧形号角又只有龙王小臂长。

这种技术

“咦,屠龙者号角这么小?“丹妮疑惑道:“那根‘缚龙者’比我都高,难道‘屠龙者’并非龙角打造?”

“我不太清楚。也许,龙角大小并非决定性因素吧。”

鬼扯,龙越老,体型越大,龙角自然也跟着成长,而巨龙之王的灵魂威压也越强。

丹妮心中不由对这个杰妮看低几分,连龙之号角中封印有龙魂的事都不知道。

立柱后方有一扇木门,似乎黑檀木打造,门上有一个让丹妮有些熟悉的符号:白色的正螺旋漩涡。

“这什么符号?”

“巫术的根基,灵魂之湖外显出的形象。”

丹妮小脸皱起。“能说具体点吗?我一点儿巫术理论都不懂。”

“咚咚咚”

杰妮贝勒里斯跺跺脚,“建造房子之前必须打下地基,地基的坚固程度决定塔楼的高度。

你看这座黑塔,一半身体悬空,还向着大海倾斜这么大的角度,它依然稳定不倒。

超凡者巫师的修行过程犹如造房子,也必须先打下坚实的“地基”——基本冥想术。”

唉,你直接跟我说冥想法不就得了?

鬼扯那么多有的没的,把我都绕糊涂了。

丹妮心里吐槽,面色却露出认真聆听的老实模样。

“如果你有成为巫师的天赋,便一定能打开意识海,或者叫‘灵魂之湖’,灵魂本源之地,精神力的根源,好似一片星光璀璨的湖泊。”

抱歉,咱没有灵魂之湖,那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汪洋大海!

丹妮眼神露出崇拜之色,恭敬道:“原来如此,大祭司让我豁然开朗!”

杰妮比丹妮大不了几岁,被龙之母恭维几句,便有些飘飘然,继续说道:“基础冥想术并非创造奇迹之力,它主要把你灵魂之湖中散乱的精神力量收归一束,就好似挥拳一击的力量来自千千万万细小的”

将大祭司有些卡壳,旁边老祭司立刻小声提醒道:“基因。”

“对,我们身体看似是一个整体,其实由无数个小基因组成,发力的过程全靠无数基因团结协作。

所谓巫术,便是精神层面上的‘挥拳一击’,基础冥想术帮你把散乱的精神‘基因’组合成一个整体。”

见丹妮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杰妮一脸优越地叹口气,摆手道:“唉,听不懂也没关系,世人愚昧,无需在理论上弄明白基因的原理,依旧能成为剑术高手。”

丹妮从震惊中回过神,问:“大祭司,请问你们是如何发现细胞喔,不对,是基因,怎么发现基因的?”

mmp,要不要这么牛掰,连细胞都知道了?

“唉,你的问题越来越多,我该如何向你解释光线原理呢?你肯定也没见过透镜吧?”

丹妮忍不住了,还蹬鼻子上脸啦!

“是不是这玩意?”她指着巴利斯坦脖子上的双筒望远镜问。

“呃”杰妮·贝勒里斯脸上傲色一滞,僵硬点头道:“密尔的玻璃厂,科霍尔为的钢铁厂,全使用来自瓦雷利亚的技术。

航海望远镜、大型观星镜也是我们发明的

唉,通过类似原理,还可以打造出观测人体器官的巫透镜,发现的最小器官便叫‘基因’。”

“原来是巫透镜!”巴利斯坦震惊出声。

“你知道巫透镜?”丹妮好奇看向他。

巴利斯坦缓缓道:“学城一直在做人体试验,也一直想打造出传说中的巫透镜,为此学城博士三番五次向伊里斯国王进言,希望国王增加对学城的投资,并降低密尔透镜的进口关税——他们需要大量玻璃与透镜。”

“落日之地的学城?呵呵,那群安达尔人不过是模仿我们的巫师议会罢了。”一个老祭司轻蔑道。

巴利斯坦涨红了脸,却无法出言反驳。

丹妮眼神迷离,喃喃地说:“曾经的瓦雷利亚文明该多么灿烂?”

“我也想知道。”少女大祭司苦笑。

“快进去吧,学习冥想术后会在灵魂之湖构建一个巫师符文,就是这个符号。”她摸着檀木门上的白漆漩涡催促道。

门后是一间20平米的幽暗石室,暗红光晕从三米高从天窗投射进来,隐约可见空荡荡的青色石板上插着一根细长的扭曲黑曜石。

“就一根玻璃蜡烛?”丹妮回头看向少女祭祀。

“玻璃蜡烛是最优质的神秘元素导体,百分之八十的巫术都可以靠玻璃蜡烛施展。”

“巫师塔上的蓝色魔力球呢?”丹妮疑惑。

杰妮惊疑不定,“你知道魔力球?”

“我二哥韦赛里斯告诉我的,大巫师可以通过房子那么大的魔力球管理整个世界。”

便宜二哥再次成为挡箭牌。

“魔力球就是进阶版的玻璃蜡烛,就像火炬与蜡烛的区别。”

“呃”

巫师的手段太单一了吧?

“我该怎么做?”她又问。

“点燃那根玻璃蜡烛,在火焰中你能找到你想要的知识。”

巴利斯坦古怪道:“学城助理学士立誓成为学士的前一晚,必须在地窖中守夜,身边只有一支黑曜石蜡烛,如果他们能将蜡烛点燃,可以提前离开地窖。

据说从没有人点燃过蜡烛。

派席尔大大学士说,这是为了告诫新任学士,一个人纵然满腹学识,却也并非无所不能。”

“呵呵,一个组织领导者的个人力量决定这个组织的能力上限,那个派席尔大学士一定是头蠢猪。”一个银发老祭司冷笑。

“为何这么说?”白骑士不解道。

“因为学城那四根玻璃蜡烛全部来自瓦雷利亚,那是千年前一位学士用50年服务换来的报酬,四种低等基础冥想术。

先辈花费那么大代价从我们这里获得的真理,却被后辈们当成一个笑话,真是太可笑了。”老祭司嘲讽道。

“这么说,学士的最后一项考核其实是为了检测其巫术天赋?”丹妮若有所思。

这项考核也许之前有用,但最近一百多年一直是末法时代,谁也不能点亮蜡烛,所以才渐渐沦为笑谈。

她看向少女祭司,问道:“大祭司阁下,你们可知道魔法潮汐?有亚夏巫师告诉我,龙的出现为这个世界带来魔法。”

这个问题似乎困扰了少女祭司,她迟疑着把目光看向之前嘲讽学城的银发老人。

老祭司想了想,说道:“这种说法本身不算错,龙代表世界力量的极限,龙与凡人之间巨大的能级间隔区,便是神秘人士的活跃范围。

但世界上除了龙,还有神灵,神灵也能提升世界单体生命力量的能级上限。

所以,在神力活跃之地,魔法因子的活性也足以诞生巫师。”

“世界肯定有真神,为何之前有一百多年的末法时代呢?”

“神灵不属于人界,距离真实世界太远太远,只能影响极小一部分区域,比如阴影之地的亚夏!而龙却在人界,在真实世界之中。”

解释过后,也不管丹妮有没有听懂,他焦躁地催促道:“快进去吧,你已经耽误了我们下午的祈祷活动,等会还要做晚课呢!”

“喔,抱歉,但我该怎么做?”

“将注意力集中在蜡烛顶端,或者说,你就盯着它看,有一夜时间,够你用的。”

等传承室房门关上,杰妮大祭司便带着那几个老祭司上楼做晚祷,独留白骑士一人守在门外。

第181章 第二次神战

“盯着蜡烛看?还不如弄个魔力水晶球让我摸一摸呢!”

丹妮嘟嘟哝哝,缓步来到两米高的黑曜石蜡烛旁边。

还真的摸了一下,冰冰凉,好似玻璃,什么反应也没有。

瞪大眼睛,从底座细细往上看,好似老梅树上一根枝干,扭曲——“嗡!”

一瞬间,斗室内被明亮如落雪的白光填满。

“shit,不是说要看一夜吗?”

这个念头也只出现了一瞬间,下一刻,火焰在她眼前旋转,好似门外那个正螺旋漩涡图案,丹妮直觉自己身躯被渐渐拉长,成为一条细长的线,坠入一片雪花飞舞的纯白世界,她的意识进入一种玄而又玄的神妙境界

门外的巴利斯坦却惊呆了,房门刚关上,如利剑一般的白芒便穿过门缝,好似在一门之隔打开了天堂之门。

“是陛下吗?怎么这么快?”他难以置信地发现,身周的黑芒如活物般蠕动,在白色“剑气”的逼迫之下蠕动着往后缩。

大厅内燃烧出黑芒的大蜡烛竟被房间内的小蜡烛逼退一步?

更让巴利斯坦不知所措的是,即便身边有丝丝白芒环绕,可他身下依旧没有影子。

“陛下,您还好吗?”他隔着门小声问。

回应他的是——“唰!”

如初雪一般的明亮白光,瞬间变成闪耀如纯金的黄光。

正午的太阳在屋里升起?

接着又是碳火般的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屋里失火了。

然后,虚空的黑,甚至把大厅内的黑芒都吸收进去,站在门外的巴利斯坦有一段时间视线是模糊的。

之后又是海水一般深邃的蓝,如绿香球的嫩青,木槿紫,苹果绿

在黑白之外,赤橙黄绿青蓝紫挨个轮了一遍。

光芒刚暗淡下去,对面楼梯传来“蹬蹬蹬”的急促奔跑声。

“为何这么快?”银发老祭司急切问道。

“我我不知道。”巴利斯坦一边疑惑说,一边不动声色把左手按在左腰侧的弯刀刀柄上。

“你们怎么知道的?”他问道。

“天外射出一道璀璨光柱,蔓延几公里,只要往南望,谁都能看见。”杰妮面色凝重道。

巴利斯坦明白了,连细微的门缝都挡不住室内的光芒,里面的天窗肯定也把光芒向着大海高空斜射出去。

可蔓延几公里是不是太夸张了点?

“好恐怖的魔力!”银发老者蓝眼里有掩饰不住的震骇与茫然,“可她只是一个新手,这怎么可能?”

“也许陛下是龙之母”白骑士岔开腿,用高大的身子挡住身后木门。

大祭司摇头道:“不对,别说她一个龙灵,就算世上真有龙神,祂也没法子激发出九色光。”

“龙灵?是什么?”巴利斯坦好奇道。

杰妮眼神闪烁,死死盯着铁罐头一般的老骑士,大声质问道:“传承室是专门为十四峰峰主准备的,只有最高等血脉的嫡系子孙才能激发九色烛光,她究竟使了什么手段?”

“你之前不是说凭血脉纯度吗?”老骑士生气道。

“我骗她的,按照坦格利安在瓦雷利亚的地位,最多只能激发出三色烛光,而且她的速度这么快,一定”

“吱呀”

木门打开,前后不超过五分钟,丹妮便走了出来。

“你”几位祭司手指颤抖指着丹妮,面色狂变:“竟然是完美传承!”

丹妮还是那个模样,银色长发,小巧的心形脸,只是紫色的眸子灿灿发光,瞳仁中心一点蔓延九条色彩各异的尾巴,共同组成正螺旋漩涡。

“抱歉,有些不适应。”丹妮拍拍脑袋,再次睁眼,瞳孔的异状便消失不见。

“你为何能得到完美传承?”杰妮脸色铁青道。

“不知道,也许天赋太高?“

“这与天赋无关,只有十四火峰家主才有机会开启完美传承。”

幸亏把那块身份牌带了过来。

感受胸口微微发热的龙王身份牌,丹妮心中大呼侥幸,没想到瓦雷利亚阶级固化得如此严苛

吸收传承的过程中,丹妮一直迷迷糊糊,只无意识随着火光变幻,在精神海构筑基础冥想符文的框架。

等完成传承,蜡烛内突然传来一条信息:第一峰主殿下,恭喜你获得大巫师候选人的资格。

清醒过来后的她立刻察觉胸口一片滚烫,拉出银链子一看,漆黑的铁牌上的火山图案好似活了过来,火山口竟缓缓喷出金红光芒。

接着,她那已经形成螺旋状的意识海上方,有丝丝缕缕金红岩浆滚落,形成一道道奇异符文,与下方漩涡融合

最后,如空气般虚幻的漩涡凝结成实质。

丹妮在那一瞬间莫名有了一种明悟,之前的冥想术有残缺,此时结合第一峰主身份牌,冥想符文才被补完。

回忆只在一瞬间,丹妮推开挡在身前的巴利斯坦,谄笑道:“大祭司阁下,我只得到基础冥想术,还有没有巫术教我?”

“你”杰妮大祭司神色一滞,明亮的蓝眼睛突兀染成一片墨黑,连眼白也看不见了。

接着一点暗红火星在黑水晶一般的瞳仁中心点燃,古老威严的气势从她稚嫩的身躯扩散开。

大厅内刮起“呼呼”狂风,中央蜡烛上的黑焰“腾”的一下拔高三尺,火苗舞动成一条狰狞恶龙的模样。

恶龙张大嘴巴向丹妮无声咆哮,大祭司身上同时散发腐朽衰败与圣洁神圣的气息,两种气息混合成一股让人狂乱的精神波动。

“她”巴利斯坦面色骇然,只与“杰妮”对视一眼,他便被如坠梦魇的恐惧感摄住心神,肢体半点动弹不得。

“这是神降!!!”丹妮失声惊叫。

“啊!”银发老祭司先是一惊,马上有变得满脸狂热,“恭迎陛下!”

另外三个老人也立即跪地高呼:“恭迎吾主贝勒里恩!”

“杰妮”开始还一脸漠然,可当黝黑的眼珠瞥了丹妮一眼,立即面色狂变,失声惊呼:“你这不可能!”

苍老嘶哑的男声与清脆悦耳的少女声音混合在一起,让丹妮和巴利斯坦两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不可能,预言不可能在一个低等奴——”

可丹妮压根没与对方聊天的心思,进入龙灵状态,意识海中的漩涡极速旋转,魂击发动:“走----------”

犹如巨龙咆哮,实质般的弧形气浪从丹妮张开的嘴巴处扩散出去,巴利斯坦猛地打了个激灵,犹如被人从睡梦中唤醒,一下子便从浑浑噩噩中恢复过来。

而对面几人却好似被人迎面锤击一下,两个老祭司凭空往后飘了三步远,双眼一翻,还没落地便晕了过去。

另外两个祭司没有晕,他们被气浪推着后退两步,抱着脑袋哀嚎:“啊啊,龙,龙,真龙,啊”

“咚!”降临在杰妮身上的贝勒里恩后退半步,用阴阳二重奏的诡异声音说道:“大胆,区区一条幼龙也敢在我面前放肆!”

“咕咚咕咚”杰妮平坦的小腹突然膨胀成怀胎十月的孕妇,肚内好似开启最高档位的滚筒洗衣机,发出诡异的水流旋转声。

“您先走,陛下,我来挡住他!”巴利斯坦“噌”的一下拔出弯刀,就要冲上去来个先下手为强。

唔,老骑士果然经验丰富,虽第一次面对这种魔幻场面,也瞬间反应过来,对方在憋大招。

“你傻呀,外面还有两条龙呢!”丹妮拉住他大叫道。

“可——”

不等他说话,丹妮便拖着他快速往灰白大门方向跑去。

“放心,这种场面我熟悉,小意思。”奔跑的过程中,她出言安慰他道。

巴利斯坦

七神在上,陛下,您都经历过什么啊!

“呕——”

“杰妮”猛地弯下腰,嘴巴如开了闸的水龙头,黑红腥臭汁液哗啦啦往地上流。

粘稠的呕吐物中,一根根小拇指长的暗红“蚯蚓”挣扎着爬出来,明明没翅膀,却渐渐飘浮起来,聚成一群,好似无人机方阵组图,拼成咆哮黑龙的模样。

“嗡嗡嗡”鸣叫声如同蜂群拍打翅膀。

丹妮和巴利斯坦已经跑到门口,可虫群太快,几乎如一道激射而来的箭矢,后发先至,下一刻便要——

丹妮猛地把白骑士推到左边,龙灵状态下大喊一声:“大黑,救妈!”

“boom!”

木屑纷飞,大黑犹如失事的飞机,大半个身子卡在门洞外,长脑袋扎进大厅,几乎同一时间,“轰!”

猩红龙炎火柱扫过丹妮身体,在圣堂大厅内疯狂肆虐,铅甲在融化,四个老祭司瞬间被点燃,“杰妮”的脸在火焰中扭曲,熔融

“叽叽叽叽”已经飞到丹妮身边的“蚯蚓”一下子被冲散,也失去飞行能力,落在地上,在龙炎中挣竟没有死,暗红的身躯好似得到充能,渐渐变得红亮,身子也肉眼可见地拉长、变粗,如蛇般继续向她蜿蜒爬来。

它们不仅没被“魔物克星”——巨龙烧死,反而吸收龙炎中的魔力快速成长?!

“该死,这是什么东西?”丹妮捂着脸往后退,大黑已被叫停喷火,可已经有一根10厘米长的“蚯蚓”爬到她熔融变形的靴子上。

“嗤嗤——”一股白烟冒起,铅靴被“蚯蚓”爬过的地方开始融化,它似乎还有意识地往靴子里钻。

想啃她的脚丫子?

第182章 陛下,我不是那种人

这奇怪的魔物到底是蚯蚓还是蚂蟥,竟想钻入她的体内?

龙灵状态下,丹妮在大黑意识海内感受到一股致命危机。

于是她挣命蹬腿,想把那条“蚯蚓”踢开。

可就像舔狗缠上女神,黏在脚上完全甩不掉!

“唰!”一道乌光闪过,靴子被削去一块,亮红“蚯蚓”断成两截掉在地上,一动不动,死透了。

是巴利斯坦,被丹妮推开时,他顺势用金丝披风盖头躲避高温,龙炎一停,老骑士立即翻身而起,手中弯刀羚羊挂角,在丹妮靴子上留下一块崭新银白切痕。

“有效!”白骑士兴奋大叫一声,手中弯刀挥舞出密集刀网,地上亮红“蚯蚓”毫无反抗地被斩成两截。

大厅焦黑地面上的焦黑躯体,挣扎着爬起身,恶毒的、布满血丝墨黑的眼睛看着巴利斯坦手中的弯刀,磨牙般的男女混合声咒骂道:“瓦,雷,利,亚,钢!真该死!”

“瓦雷利亚钢破邪!!”

丹妮恍然,接着又是懊恼,不都说巨龙破魔效果最好吗?

“不用靠近它!”她叫住准备冲过去给“杰妮”斩首一击的白骑士,“我们退出大厅。”

并非她怂,对方随挨了一记龙炎,却并没受到太大伤害,只头发、衣服烧毁,皮肤有些焦黑而已。

嗯,脸蛋也有些像高温融变形的塑料。

白骑士冷静下来,也明白先前有些冲动了,立即退到丹妮身边,扶起她往门外钻。

“杰妮”见此,竟鲤鱼打挺,踉踉跄跄向他们小跑过来。“回来,回来,这是你的使命,你逃不掉,与我一起成为不朽——”

“轰!”

丹妮二人离开大厅,大黑开始肆无忌惮地宣泄龙炎中的光和热,“杰妮”在亮红炎流中似蜡烛般融化燃烧,可立刻又似出现一双无形大手,将“橡皮泥”重新捏成一个女人的形状。

之前变形瘪掉的脸蛋竟重新变得饱满!

接着新出现的人形再次灼烤成一滩水,又

如此循环七八次,“杰妮”恢复速度越来越快,甚至还有精力发出恐怖笑声:“来自东方的异族龙的确能伤到我,但吾乃贝勒里恩,龙王之祖神!

等我适应新的魔力因子,你的龙将对我再无半点效果。”

卧槽,这是八卦炉炼孙悟空?

还有,异族龙

“这什么鬼东西?”巴利斯坦惊骇。

“陛下,现在怎么办?”他把目光转向在龙炎中起了一脸水泡的丹妮。

嗯,某个女王之前还以老司机的口吻说“这种场面我熟悉,小意思”。

丹妮茫然四顾,看到在一边打酱油的小白,眼睛一亮,叫道:“大黑,退后,小白,你来喷!”

“嘶嘎——轰!”小白立即低头加入火烤人肉的行列。

丹妮发现在小白的龙炎下,“杰妮”的恢复速度回到之前状态。

龙蛋来自亚夏,她的四条龙皆非瓦雷利亚巨龙后代,可这能说明什么?

世界上的龙不都一样的吗?

很明显,“杰妮”以身试火,证明瓦雷利亚的龙与外界的龙是两个不同品种。

魔力因子不一样。

呃,魔力因子又是个什么玩意儿?

以上所有想法都在一瞬间完成,在小白加入,大黑脑袋退出大厅,丹妮立即发动自己唯一掌握的巫术:魂击!

龙灵状态,大黑的龙魂进入丹妮精神海,一人一龙灵魂融合为一,化作一支幽暗箭矢。

此时丹妮的视野中,杰妮不再是人,而是一个黑雾组成的、男人脑袋黑龙身子的怪物。

箭矢正中怪物眉心,人首龙身的黑影发出无声嚎叫,身子摇晃缩小一大圈。

“嗡!”“杰妮”身子晃动了一下。

“嗡!”第二次魂击,“杰妮”脚步踉跄,大黑趴在地上,羊癫疯般浑身抽动,丹妮鼻子也溢出鲜血。

贝勒里恩的魔影又缩小一圈,透过稀薄的黑雾已经可以看到杰妮的身影。

“嗡!”第三次魂击,丹妮七窍出血,大黑龙眼翻白。

魔影缩成一小团,杰妮的身形完全展露。

“不——”“杰妮”猛地定住身形,狂吼一声,“嘭!”

好似在钢门里塞入一枚拉掉环扣的手雷,“杰妮”在龙炎中轰隆爆炸成无数块碎肉。

每次魂击皆直接命中贝勒里恩的神魂,杀敌一千自损一千二,血亏!

但丹妮与大黑都是本体,对方却只有部分灵魂降临在杰妮身上,双方资本不一样,丹妮完全是“以本伤人”。

连续三次魂击,贝勒里恩的神力便不足以覆盖杰妮全身,她肉体凡胎,当然扛不住龙炎灼烤。

“结束了!”丹妮松了一口气。

“小心!”眼前乌光一闪,巴利斯坦惊怒大喝声随之传来。

一条手臂长、指头粗的“蚯蚓”被一刀两断,掉在地上,洒落的暗红血液将地面碎石腐蚀一个小坑。

“嗤嗤!”缕缕青烟从坑中冒起。

“你,该,死!”大厅内,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少女、少女,粗豪的、清脆的、阴森的、甜美的、柔和的无数个人,无数种声音,混合成邪魅阴柔的男中音。

丹妮头皮发麻,后退几步,大嚷道:“逃,大黑,小白,快,赶快起飞!”

老司机也罩不住了。

“窸窸窣窣”一门之隔的大厅内,无数红光明灭不定的“蚯蚓”如沸锅里的面条,缠绕,蠕动。

只听爬动的声音,就感到有什么东西要往人嘴里爬,往喉管里钻

“嘶嘎——”大黑挣扎着起身,先用嘴巴咬住丹妮肩膀,将行动不便的她送到小白后背,接着才猛地一蹬腿,跃上天空。

巴利斯坦动作迅捷,早已跃上黑龙。

“嘶嘎——”在“蚯蚓”爬出大厅之前,小白也飞上高空。

不远处的街道已经陆陆续续围拢过来几百号奥罗斯人。

丹妮却没有多留,立即驱使两龙往南方飞。

嗯,她没进烟海。

“咚咚!”不过三分钟,巨龙再次降落无顶通天塔。

巴利斯坦惊慌问:“陛下,您不舒服吗?”

“我身体很好。”丹妮挣扎着从龙背上爬下来,铅甲熔点太低,在龙炎下融成板结的一块,她虽没受伤,铅块冷下来后却几乎无法行动。

白骑士爬下黑龙,来到丹妮身边,一边用弯刀削去融在关节处的铅块,一边疑惑问:“那咱们还不赶紧逃?”

丹妮摸摸脸上的水泡,龇牙咧嘴道:“身体很好,心里却不舒服。”

“唉,这也没办法,谁能想到神灵竟是真的呢?”

显然,这位正直高尚的老人完全没跟上女王陛下的节奏。

“嗤!”丹妮双手能活动后,便拔出腰间瓦雷利亚钢匕首,催促老人道:“行了,你快去吧,我自己来。”

“去哪?”白胡子茫然。

“我心里不舒服,要抢劫这座通天塔,可明白了?”

真是的,这老头,一点儿也不醒目。

之前随着杰妮下通天塔,却没看到一位守卫时,便该有咳咳咳,那时丹妮真只是想想而已,嗯,想想而已。

“抢劫?”老骑士的声音比丹妮还大,双眼圆睁,似乎青天白日活见鬼了一般。

“先前下塔时,你眼睛四处打量,都看到了什么?”丹妮问。

巴利斯坦老脸涨红,不高兴道:“陛下,我那是在谨慎观察敌情,并非贼溜溜地偷窥主人家的宝物。”

“嘭嘭嘭”丹妮在自己胸前拍了几下,不悦道:“你看,你仔细看,看看我的样子,像个被好心接待的宾客?我们在打仗,打了胜仗难道不该夺取战利品?”

“这”丹妮闪亮的银发变得乌黑脏乱,洁白的小脸燎出一片红彤彤水泡,英姿飒爽的银甲也烧得破破烂烂,乌漆墨黑。

很惨!

“真该叫乔拉·莫尔蒙来的,我干不来这种事”他嘟嘟哝哝,却还是小跑着穿过楼梯口。

老骑士戎马一生,服侍君王几十年,从来都是光明磊落,正直高洁,傲骨铮铮跟了丹妮女王,这辈子却第一次干起强盗勾当。

“不要金银,只要瓦雷利亚钢武器和魔法书籍。”丹妮向没入楼道的白骑士大喊,隐约可见老人脚下被拌了一下,不然也不会突然脚步踉跄了。

没一会儿,楼下隐隐传来侍女带哭喊声,“有贼,有强盗,有土匪打劫城主大人的宫殿!”

接着便是老骑士焦急的辩解声:“我不是贼,不是强盗,不要怕,不要叫喊,楼这么高,街上人听不见的快,快把大祭司的宝物拿出来给我,我不会伤害你们。”

可以想象老人此时有多么窘迫,语无伦次了都。

“啊啊——”老头的叫声中充满惊喜,片刻功夫,巴利斯坦便“蹬蹬蹬”,迈着沉重步伐走回来,双手抱着个有酒席餐桌那么大的铁疙瘩,黑漆漆,可以看出上面焊接有很多管子。

老人脖子艰难往后仰,步伐艰难,几乎挪着过来的。

“这什么玩意儿?你抱个黑漆漆的铁疙瘩过来干啥?剑呢,秘术呢?找几本历史书也可以呀。”丹妮皱眉道。

“陛下,这是巫透镜啊!传说中的巫透镜!”老人激动高喊。

“扔了!”丹妮嫌弃地摆摆手。

细胞级显微镜有个屁用,还这么大的个头,蠢笨蠢笨的。

等她在密尔找几个玻璃工,在科霍尔找几个铁匠大师,回去就能diy出一百个小巧玲珑、倍数高的“巫透镜”。

第183章 大丰收

“陛下,这可是巫透镜,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一台巫透镜。”老人提醒道:“您即便自己不用,拿回去送给学城,学士们必然会对您感激不尽。

他们四十年间,花了150万金龙,也没能将巫透镜打造出来。”

“唉,这么大个头,多占地方?我宁愿要书籍。”

而且学城的感激有毛用?

一群连显微镜都不会造的渣渣

“陛下,您没发现吗?”老人颠了颠手中铁疙瘩,“没有一丝锈迹,全瓦雷利亚钢打造啊!”

“什么?”丹妮瞪大双眼,兴奋道:“天呐,融掉能铸造多少柄剑啊!”

白骑士嘴角抽搐,这是何等焚琴煮鹤

“放下,我来打包,你回去继续嗯,等会上来前,记得帮我带根绳子。“

老人木着脸放下巫透镜,木着脸转身下楼。

丹妮也不割铅块了,乐滋滋走过去打量铁疙瘩。

巫透镜放在地上有她脖子那么高,哑光,烟黑色,摸起来冰冰凉,几乎与铁块一摸一样。

即便接口处也没有一丝锈迹,八成还真是瓦雷利亚钢。

抱起来试试重量

以外观要轻,看着个大,却不超过一百斤。

也对,显微镜由几组空心镜筒组成,内部肯定不是瓷实一块,

“咦,结构这么复杂?”

丹妮愕然发现镜筒数量超过80个,整个铁疙瘩由大大小小镜筒组合而成,还有一些她不知是什么用途的部件,复杂到她完全看不懂。

甚至不知该怎么使用。

“瓦雷利亚人在折腾些什么?明明很简单的目镜、物镜组合,搞这么复杂没用的废物,回去就把你融掉!”

“陛下,我们得赶快,有侍女偷跑出去了,她一定会通知卫兵。”巴利斯坦再次步履蹒跚。

用印有金色花纹的紫锦缎窗帘裹了一大包物什,脖子上还挂了一捆手指粗的麻绳。

“哐当”一下砸在地上,漏出长剑皮质剑鞘,凸起大块的盾牌,14寸宽大的书册,几个拳头大的珠子

“搬完了?”丹妮问。

“发现一间图书室,至少上千本书,拿不完,我只选了一些看不懂名字的书。”

白骑士抽出一条亚麻素色床单,为巫透镜打包,背在自己后背。

“看不懂?你会瓦雷利亚语呀?”

丹妮提了提窗帘包裹,发现有一两百斤,体积也太大,便用绳子把包裹捆绑成礼包模样,结头处还有个环扣,可以让小白把爪子伸进去提起“大礼包”。

“书名认识但不明其意,我想,只要我不懂的书籍八成与魔法有关。”他说。

“你确定瓦雷利亚武器都拿到了?”丹妮最后问道。

“一柄双手剑,一块盾牌。”

“也够了。”

无顶通天塔专为巨龙起降准备,在平台边缘往下一跃,两条龙便带着沉重的瓦雷利宝物滑入天空,地面嘈杂呵骂声很快被远远甩开。

也亏得他们挑了个好时候,此时天色已晚,大概夜晚八九点钟的样子,没啥娱乐活动的奥罗斯人正在睡觉,否则丹妮他们不可能这么优哉游哉。

往东北方向飞了一个半小时,终于听到海浪声,好似掀开一层薄纱,缀满星辰的夜幕陡然出现在头顶,清晰如洗,他们离开长夏之地了。

“哇,这一天真是太刺激了!”丹妮哈哈大笑。

两条龙也累了一天,一天没进食,有些疲乏,采用“一档”飞行模式,慢悠悠往阿斯塔波滑行,风声小,一千多米的高空,隔着十多米喊话也能听到。

“唉,今天的经历完全让我”巴利斯坦也松了一口气,掀开面甲,迟疑着问道:“那真的是瓦雷利亚人的神灵?我之前一直以为我并非不信诸神,只是没想过有一日能直面祂们。”

“爵士,你认为神灵是什么?”

“我之前一直信仰七神,七种精神寄托与七块木雕,现在反而有些茫然了。”巴利斯坦苦笑。

“呵呵,你之前那样很好,是正确的信仰方式。”

顿了顿,丹妮解释道:“我在魁尔斯遇到了第一位神灵。”

“不朽者?”白骑士惊呼。

“对,不朽者。神灵可以分为三种,第一,如旧神,一众自然神,先天神,嗯,也可以称之为自然之灵。

具体情况如何,我没见过,也不好判断,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祂们皆为真神。

唯有真神不朽。

第二种便是想成为神灵的人,爵士你看看我,再看看普通少女,便明白了,人与人真的不一样。”

虽然有点自吹自擂,巴利斯坦却非常认同她的话。

普通少女能孵龙?能不焚?能让龙这么听话?能连续肛翻两位神灵?能一瞬间点燃玻璃蜡烛?

“天赋异禀者可以从自身生命中感知、进而启迪超凡力量,比如巫师,神灵祭司,魔法师等等。

如果某位巫师的天赋、学识、野心都足够,他可以进入一种介于凡人与真神之间的奇异状态。

那种状态下,他们可以吸收自身之外的力量,大自然中的灵力,潮汐海中的魔力,特别是人类的信念之力,信仰力!

那时,他们便可被称作半神,或者‘信仰灵’。”

“这么说,不朽者与贝勒里斯只是信仰灵?”巴利斯坦感觉轻松了不少。

“你也发现了,降临在杰妮身上的贝勒里恩并非无敌。事实上,如果有三个你这样剑技娴熟的大骑士,悍不畏死冲上去,八成能砍死那个混蛋。”

“您该让我试试的。”巴利斯坦笑道。

“呵呵”丹妮也笑了。

她知道老人只是想活跃气氛,并非后悔失去“弑神者”的称号。

三个手持瓦雷利亚钢剑的大骑士冲过去,肯定得有一两人来“填坑”——消耗对方巫术,为最后一人创造一击必杀的机会。

“第三种神灵便是人类制造的‘教义神’,世上那么多教会,肯定不可能每个教会后面都活跃着一位神灵。”

老人迟疑着问:“那七神教会”

“不太清楚,以上这些理论也是遇到两次半神后,我自己总结出来的。”

“那么,那个贝勒里恩为何对您出手?就算您获得大巫师传承,可瓦雷利亚都没了,守着之前的条条规规又有什么意义?”老人不解道。

“唉,开始我也不明白,后来杰妮身体爆开后,每一条火蚯蚓都发出一个不一样的声音,你注意到了吗?”

“嗯,”老人点点头,苦笑着说,“说实话,我被吓坏了,太诡异。”

“我猜测那些声音主人的灵魂,都被贝勒里恩吞噬了,或者说,贝勒里恩是众多十四火峰历代先祖的集合体。

不朽者也是这个德行。

祂们都想吞噬我的生命与灵魂,我之所以能孵龙,血脉肯定有不凡之处,只是”

巴利斯坦若有所思,接过话头,说:“只是祂之前判断失误,以为您并非自己需要的猎物。”

“对。”丹妮眉头皱起,她想知道贝勒里恩误会了什么。

“幸好那个贝勒里恩不能离开长夏之地。”老骑士叹道。

“我们用不着怕他,回去后把巫透镜融掉,血盟卫、御林铁卫人手一把瓦雷利亚钢剑,砍不死他!”丹妮豪气道。

“陛下,我觉得巫透镜还是留着为好,真需要瓦雷利亚钢剑,可以融掉莫尔蒙的铁甲。”老人劝道。

“回去再说。”

如果她真捣鼓出来光学显微镜,肯定要将巫透镜融掉。

“陛下,你都得到些什么传承?之前我见你似乎一连用了好几次‘真龙吼’。”

“除了第一次帮你脱困,后面三次我没再去针对你,也能听到?”丹妮惊奇道。

“嗯,隐约听到有巨龙吼叫,似乎比黑钻平时嘶吼的声音更威严。”

“大黑吼出来的只是声波,我用出的巫术却模拟自龙之号角。”

“还真有点像。”老骑士恍然,他也是第一次见识丹妮的“魂击”。

“除了‘真龙吼’“

这个名字好怪,听起来像“狮子吼”狮吼功,包租婆,大喇叭?

丹妮激灵灵打了个哆嗦,赶忙把这个念头从脑海中划去。

“传承中只有基础冥想术,可以帮我锻炼精神力,有啥作用我也不太清楚,先练习一段时间再说吧。”

“喔,也不对,我现在能清理长夏之地的‘诅咒’了。”丹妮喜气洋洋道。

“清除整个长夏之地?”白胡子震惊。

“不是,只你我身上的诅咒。”

“什么?我们身上有诅咒?可我们穿了防诅咒铠甲。”老骑士惊呼。

“呃”

丹妮有些尴尬。

“搞错了,那些辐射物并非核辐射,而是高能级的魔力辐射。”

辐射并非只有核辐射一种,比如,高温物体向低温物体散热,也是一种辐射,热辐射。

几乎拥有高能级能量的物体,都可以向低能级能量的物体放出辐射。

瓦雷利亚人从地火中抽取的魔力,便算一种高等能量,此时长夏之地便充满这种魔能辐射。

大巫师传承没告诉丹妮这些知识,但学会基础冥想术后,她便与魁晰、大男巫俳雅一样,凭自己的身体去感知魔力潮汐的涌动。

不知其他人是什么情况,她还能通过冥想术吸取外界魔能,与精神海内的精神力融合,淬炼出巫力。

之前她对无面者使用“魂击”时,纯粹消耗自己的灵魂之力,用自己和大黑的灵魂硬怼对方精神海,发出一击几乎耗尽全力,连大黑也会在短时间内失去意识。

可学习冥想术后,魂击消耗的是巫力,连续使用了四次才感觉有些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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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魁晰再现

阿斯塔波大金字塔顶层花园,阳光驱使稀薄的晨雾,懒洋洋的撒在人脸上。

床单沾染上晨露,显出几分湿痕,解开绑在外面的绳索,将其在红砖地板上摊开,剑、盾、书籍和水晶球等杂物哗啦啦散了一地。

“咚!”巴利斯坦解开窗帘背包,小心翼翼把硕大的巫透镜放在旁边茶几上。

“陛下,塞尔弥爵士已经有弯刀了,这柄双手大剑正好与我相配。”乔拉莫尔蒙紧紧抱住深紫色蛇蜥皮剑鞘的双手大剑,恨不得立刻把它挂在自己腰间。

“想得美!”老骑士一把从他手里把剑夺回来,冷笑道:“弯刀是阿戈借给我保护陛下的,现在有了这柄‘吞日’,弯刀自然要还给阿戈了。”

嗯,从奥罗斯搜来的剑叫“吞日”,瓦雷利亚文字纹在黄金剑格上。

两个白骑士都没想过要将吞日交给丹妮,因为这柄剑太长,剑刃13米,剑柄是一条30公分的黄金龙。

龙嘴长开吐出剑刃,上下颚为剑格,翅膀与双腿缩起,并不影响抓握,尾巴打了个圈,绑着彩色流苏。

很华丽的一柄剑。

“这柄剑太张扬,会引起不必要的关注。”乔拉劝道。

“没事,找铁匠把颜色熏黑就行了。”老骑士一边说,一边取下腰间亚拉克弯刀,把吞日挂了上去。

配合他高大魁梧的身躯,这柄剑的长度刚刚好。

“那盾牌”

“盾牌是灰虫子的。”巴利斯坦打断他道:“你用的是双手剑,难道还有第三只手握盾?”

如果是小圆盾还能挂在手臂上,但这块曲面大盾只能配合短剑与长矛使用,或者说,瓦雷利亚人仿照古吉斯军团的盾牌样式打造了它。

“灰虫子已经有一柄瓦雷利亚钢短剑了。”乔拉嘟哝道:“不如融掉铸剑。”

“你都找的什么书?《基因概述》、《色彩的秘密》、《光学原理解析》,《几何原本》、《数字的魔法》”

丹妮举着一叠子大部头书籍,懊恼对老骑士道:“这些东西对我一点儿用也没有。”

“真没用?难道还不如总比诗歌与故事集?”白胡子尴尬道。

“算了,对我没用,对这个世界可算无价之宝。”丹妮叹道。

“魔力水晶球呢?”老骑士指着红的、紫的、无色的几颗水晶问:“可对您有帮助?”

“纯度很高的水晶,是非常好的床头摆件。”

白胡子老脸一红,不由想到自己发现水晶球的地方——杰妮的卧室。

他以为是大祭司每日修炼魔法的用具,毕竟,故事上常说巫女用水晶球占卜未来

“唉,真正常被巫师拿来使用的玻璃蜡烛反而不为人知,那些写巫师故事的三流作者害人不浅啊!”老骑士感慨。

一来一回,在长夏之地折腾了一天一夜,回到阿斯塔波,丹妮已经非常疲劳,只喝了一碗羊肉炖芜菁汤,便梳洗一遍上床睡觉了。

红日缓缓坠入西方大海,天地间红彤彤一片,幽红光柱透过天窗撒在贴着米色墙纸的墙面,静谧的石室多了一分温热祥和的气氛。

突然,熟睡中的丹妮眉头簇起,似乎在忍受什么不适的刺痛。

她睁开双眼,紫色眸子闪过一丝幽光,把右手腕抬到眼前,一颗红点在白皙皮肤下闪烁。

“魁晰?”丹妮眼神渐渐恢复清明,犹豫片刻,封锁在手腕附近的巫力撤销,红点化为一条发丝般纤细的长线,打在对面衣柜上。

红线一瞬间暗淡、消失,衣柜前出现一位女人,披着拖地的兜帽长袍,兜帽下的脸被红漆木面具遮盖。

是魁晰!

“丹妮莉丝,你让我刮目相看!”

兜帽遮住她的眼神,但丹妮感到她正直勾勾盯着自己。

丹妮放下手腕,叹道:“我也是才知道自己被人用巫术做了标记,仔细想来,你只触碰过我一次。

——上次在魁尔斯街头相遇,你状似无意,用两根手指在我右手腕轻轻搭了一下。

当时便觉得有一股莫名刺痛感,还以为是幻觉我记得你曾承诺过,永远不会伤害我?”

“所以,它只是一个坐标。用玻璃蜡烛找一个没有坐标的人,犹如在大海中寻找一枚金币,太困难了。你如今也掌握了神秘力量,应该明白我的苦衷。”魁晰淡淡道。

“说实话我不明白,因为我压根不会使用玻璃蜡烛,也没玻璃蜡烛。”

魁晰

“我在你体内感受到一股凝实的力量,强大,浩瀚,让人敬畏。”亚夏巫师缓缓说道。

“昨天刚在奥罗斯学了一套基础冥想术,现在一个巫术也不会呢!”丹妮实话实说。

得知魁晰偷偷在她身上留魔法坐标,丹妮固然愤怒。

昨天获得第一丝巫力后,便察觉身体有异,先前还不太确定,此时魁晰当着她的面大变活人,她在惊怒之余反而冷静下来:魁晰手段如此惊人,如果真对自己出手,那她八成早就不明不白嗝屁了。

如此一想,她反而有些不那么憎恨对方了。

当然,该有的警惕心一点儿也不会少。

“奥罗斯?”魁晰思索片刻,惊道:“你真是胆大妄为,竟敢进入长夏之地。”

“为何不能去?”

魁晰深呼一口气,凝重道:“还记得我曾经对你说过的预言吗?”

要去北方,你必须南行。要达西境,你必须往东

丹妮愕然,“你说的不要往西,难道指奴隶湾西边的长夏之地?我以为是西边的维斯特洛。”

“我不知道。”魁晰说了一句让丹妮差点吐血的话。

似乎透过脸上的水泡看出她的不悦,亚夏巫女又接着道:“我能给你预言,却无法帮你解读预言的内容。

不过我能确定一件事,奴隶湾西边的长夏之地、自由城邦、维斯特洛,对你都是不详之地。”

丹妮若有所思,有些理解魁晰的预言了。

就像前一句,‘要去北方,你必须南行’,从红色荒原开始,如果她没南下,反而去了北面的多斯拉克海,八成没好结果。

掌握奴隶湾之前去了多斯拉克海,只怕也

相反的,等真正控制弥林、渊凯、阿斯塔波三城,她有了北上拿下多斯拉克的本钱。

要去北方,必须南行。

至于“要达西境,她必须往东”

原主丹妮莉丝没去东方,直接回到维斯特洛,然后惨死。

“东方能给我什么?”她问。

“真相。”

与之前在魁尔斯一样,丹妮又得到这个答案。

“也就是说,去东方并非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真相’,如此我便有了西行的资本?”丹妮问道。

“这”魁晰卡壳了。

这个姑娘不按套路来呀!

预言告诉你要去东方,你便去呗,何必老想着偷鸡耍滑?

魁晰最后说道:“你别想让我告诉你‘真相’是什么,因为我也不知道。”

“我知道。”

“呃”忍了几忍,这位预言家向被预言者请教道:“真相是什么?”

“这不很明显嘛,长夏之地有我的敌人,自由贸易城邦有我的敌人,维斯特洛也有我的敌人,如果我毫无戒心地进入这些地方,一定会遇到危险。”

还能这样理解?

似乎,也许,可能真的可以

“你在奥罗斯遇到了什么敌人?”魁晰又问。

“瓦雷利亚神灵,贝勒里斯,与坦格利安那条黑龙一个名字。”丹妮道。

“原来祂还没死”魁晰喃喃。

“那混蛋敢对我出手,我早晚要弄死祂!”丹妮傲然道。

接着,她有嬉笑着说:“铲除邪神,人人有责,魁晰大姐送我一些巫术秘技如何?”

“贝勒里恩是瓦雷利亚祖神,是你的祖神!”

丹妮这么轻描淡写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亚夏巫师非常震惊。

“你忘了?坦格利安改信七神三百年啦!”

“呃”

“我没有巫术可以教你,因为我们两人的修行体系并不相同。”魁晰缓过神来说道。

“瞎说!”丹妮抬起手腕,冷笑道:“你以为我之前在睡觉?我在解析你的魔法坐标符文呢!而且已经学会三成,要不了几天,我也能给人留坐标了。”

醒着与龙魂结合为龙灵,睡梦中进入大黑灵魂海叫龙梦。

只要大黑也在休息,丹妮睡觉时都会进入龙梦状态。那种状态下,她可以更好地观察自己的灵魂本质。

看似那颗坐标印在右手腕,真正被标记的地方其实在灵魂状态下的手腕。

简单来说,即便丹妮砍掉右手,魁晰依然能定位到她。

所以,龙梦状态下非常有利于研究那串神秘符文。

如魁晰所言,她与丹妮修行体系不同,坐标符文没一个在瓦雷利亚“108”字符表中。

但她发现自己不用知道符文含义,便可以用巫力勾勒出一摸一样的、有巫术功效的符文。

“你确定?”魁晰毫不掩饰自己的震惊。

“我何必说谎呢?”

“完美传承,你得到了瓦雷利亚大巫师的全套冥想法!”魁晰用肯定的语气,缓缓道。

“你猜对了。”丹妮疑惑,“这有什么特殊之处?”

“瓦雷利亚统治了世界,你可知道?”

“世界上的人都知道。”

魁晰叹口气,声音幽幽道:“如果你统治了世界,会不会搜刮全世界的金银、知识、奴隶、珍宝?”

第185章 我投降,我认输

丹妮恍然,瓦雷利亚人一定掠夺了所有神秘学流派的巫术秘籍,最后炉融百经,打造出自己的超级“神功秘典”。

看到她了然的神情,魁晰点点头,感慨道:“获得完美传承的大巫师可以无视流派,使用全世界所有的巫术,他们甚至不需要钻研符文所代表的含义。我们亚夏巫师研究了几千年,始终弄不明白瓦雷利亚人如何做到的。”

“呵呵,只怕无法使用所有的巫术吧?”丹妮想到一件事,笑问:“难道能使用红神祭司的巫术?”

“不能,”魁晰摇头,语气复杂地说,“神灵的术法,凡人只能借用,无法盗取。”

丹妮一脸期待,笑嘻嘻道:“我很容易满足的,学会你的巫术就够了。”

“抱歉,我不能教你任何巫术。”魁晰断然拒绝。

“为什么?知识在于交流,我可以用自己的巫术与你交换。”

“我用不了你的巫术。”

顿了顿,魁晰问道:“我是一名精通预言的巫师,你知道吧?”

“所以呢?”

“你知道预言中,最忌讳什么吗?”

不等丹妮回答,她自己便说道:“最忌讳干涉被预言者的人生。预言就像一道复杂的算术题对了,你估计也知道什么叫多变量算术题吧?”

真把我当文盲了?

“我知道。”丹妮闷闷道。

“预言像一道算术题,有无数个变量,如果我在你身边,也会成为变量之一,还是非常重要的变量。所以你明白了?”

丹妮皱眉道:“可你多次劝我必须这样做,不要那样做,这不算干涉?”

“我只是告诉你预言,并不干涉你的选择。在下次看到明确的预言前,我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

“这么说,你又有预言要告诉我?上次预言还没结束,有点太频繁了吧?”丹妮古怪道。

“你是诸果之因,而我只负责传述我看到的东西。”魁晰淡淡道。

“好吧,你说。”

魁晰语调悠扬道:“玻璃蜡烛被点燃,苍白母马将即来,其余事物紧随后。狮子与狮鹫,太阳之子和戏子的龙,皆莫信。牢记不朽者,留心芬香的总管。”

“唔,玻璃蜡烛的确被我点燃,我也没忘记不朽者的教训,狠狠怼了贝勒里恩一顿。苍白母马、狮子等等,都代表些什么?”

不出预料,魁晰没回答她的问题,只叹息道:“丹妮莉丝,我的定位术法你可以学,但最好不要使用。

在学会冥想法后,曾经的导师严肃告诫了我一条巫师戒律。

现在我将它转述给你——巫术乃无柄利刃,可伤人,也可能伤己。巫师真正的目的在于追寻真理,巫术只是路上诱惑你误入歧途的‘美景’。”

一眨眼,眼前的黑袍女人便消失不见,昏红的室内只有自己的呼吸声。

再一眨眼,丹妮“嘭”的一下躺回羽毛床上,双眼看向天花板,喃喃道:“饱汉不知饿汉饥。

我也可以说,王冠是一顶承载无数百姓生计的重担,荣耀与权势只是诱惑女王误入歧途的‘毒酒’。”

在阿斯塔波休养了几天,丹妮脸上、脖子上的烧伤已经痊愈,巴利斯坦也将吞日弄成灰扑扑的普通双手大剑。

就在他们整点行装,准备再次出发时,风吹团与魁尔斯方面的间谍几乎同时传来信鸦:盟军在象岛雇佣的100头大象和5000象兵,已到达魁尔斯。

风吹团的消息更多,也更详细。

一头大象配备一名驭手,一名弓弩手,一名长矛手。五千象兵一部分留在魁尔斯,另一部分将继续西行,乘船去瓦兰提斯。

瓦兰提斯也有大象,只需经验丰富的象兵过去就行。

风吹团还透露了一个信息,盟军目前已组织超过十万正规军的超级兵团,他们可能会兵分四路,从四个不同地方同时进攻阿斯塔波、渊凯、弥林。

——这是盟军大部分将领的建议,即便拿不下城池,至少也能摧毁龙之母的农业生产。

嗯,盟军知道她耗费大量心血弄出来的“农业生产*****”了。

不过“屠龙者”格拉兹旦却坚决反对分兵计划,他强烈建议大家合兵一处,彻底放弃一切“看似精巧,实则花哨无用”的战术,坚持“结硬寨,打呆仗”的战略方针。

唔,得到屠龙刀后,格拉兹旦立下誓言——“此生必屠龙”,故而得了个“屠龙者”的匪号。

“玩战术,没人是阴险狡猾的恶龙之母的对手。”盟军会议上,屠龙者几乎泪流满面。

他的口号是:聚集整个世界的力量,碾压奴隶湾。

甚至不建议立即发动进攻,格拉兹旦还嫌盟军不够多,希望把盛夏群岛、维斯特洛、布拉佛斯、罗拉斯、多斯拉克、玉海诸国全部拉入盟军。

维斯特洛虽没有奴隶贸易,但铁王座上的君王是坦格利安的死敌。

如果盟军失败,龙女王便成为世界第一君王,那时她会放过原本就属于她的维斯特洛?

如果龙女王晋升为“龙女帝”,原本的“世界老大哥”布拉佛斯是不是甘愿臣服在她铁靴之下?

所以格拉兹旦的“真·世界大联盟”并非狂人的妄想,起码有三成几率成为现实。

因为几方意见不一致,盟军最终战略还没确定。

不过有两点得到大家的共识,第一,抓紧时间,尽快把龙孵出来;第二,众筹雇佣无面者,试着弄死罪魁祸首。

风吹团寄来一封几千字的长篇谍报,最后特意用红笔,加大加粗标记:小心无面者!

这提醒了丹妮,自己还有个无面者俘虏呢!

是夜,她来到阿斯塔波大金字塔黑牢。

“谁派你来杀我的?”她问。

10平米的逼仄石室,厚厚的镶铁板橡木门好似石棺上的棺材板,让人窒息。

内部没有天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是黑暗状态,除了每日早晚有狱卒从门下小格子递进来清水与黑面包,这里没有任何外人,甚至没有来自外部的声音。

一架半米宽的低矮木板床,房间一角散发一股呛人的屎尿臭味,小木桶边缘沾满褐黄污垢,火把暗红光芒下,自由自在钻进转出的白蛆异常显眼。

囚犯蓬头垢面,一袭怪味浓郁的灰色亚麻长衫,抱着双膝蜷缩在木板床角落,脑袋一直埋在膝盖上,对丹妮的话没有一点儿反应。

“喂,怎么不说话?”丹妮忍着恶臭,上前一步,用力在她后脑勺拍了一下。

出乎意料的刺痛让里斯女人抬起头,苍白消瘦的脸,有些许脏污,仅剩的左眼珠暗淡如烧了一夜的碳灰。

“我什么也不知道。”刺客沙哑着嗓子说道。

丹妮后退几步,用丝巾捂着鼻,闷声道:“你总知道无面者训练方法吧?”

“呵呵,好啊,我告诉你,无面者训练第一要点,永远不要怕黑,不要害怕寂寞,你的这间小囚室对凡人是地狱,对我却像回家。

无面者训练第二要点,永远不要对任何人泄露无面者的秘密。

无面者训练第三要点,凡人皆有一死,无面者必须敞开心怀,欢迎死亡的到来。”

里斯刺客嘲讽地看着丹妮,问:“后面还有第四、第五第无数个训练要点,你还想听吗?”

丹妮举起双手,无奈道:“我认输,我投降,你赢了,你们无面者牛掰。”

多莉亚惨死,让丹妮恨她入骨,当日便把这个无面者丢给“阿斯塔波鞭王”哈塔尔。

除了“超凡入圣”境界的鞭法,哈塔尔本职其实是刑讯官,专门帮奴隶主惩罚不听话的奴隶。

等丹妮拿下弥林,拿下渊凯,回到阿斯塔波,哈塔尔却垂头丧气过来请罪,因为他使尽手段也没能让刺客屈服。

无奈之下,丹妮只得用出天下第一酷刑——关小黑屋。

关了三个多月的禁闭,人家只是不过身体消瘦、精神萎靡,完全没有一点儿崩溃的迹象。

丹妮本来还准备陪她继续耗下去的,可风吹团传来的消息让她警惕。

这个里斯刺客并非吉斯人雇佣这件事,丹妮老早就知道了。

打下弥林,她会不去审问那些贤主、伟主?

吉斯人刚决定大出血雇佣刺客,众筹的资金还堆在弥林伟主的大金字塔内,正在安排船队运去布拉佛斯,结果龙女王“五万大军”从天而降,偷袭拿下弥林。

千万金辉币的“红花”被丹妮女王收入自家金库。

人证物证俱在,丹妮完全确信:暗中还有其他刁民想害朕!

“我决定放你离开。”丹妮对无面者说。

刺客灰暗无光的蓝眼睛里闪过一丝神采,“为什么?”

“你让我感到无面者组织的恐怖,我怕了,想与你们和解。咱们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无面者放弃暗杀我单子,我也不去找你们麻烦,如何?”

“呵呵,找无面者的麻烦,就凭你?”女刺客讥嘲之意毫不掩饰。

“我乃龙之母,奴隶湾与七国女王。”丹妮淡淡道。

“无面者在瓦雷利亚时期便存在了,龙王不仅有龙,还拥有整个世界。”

“别以为我不知道无面者的历史,你们历史久远这没错,可那时候也只是瓦雷利亚人的矿奴而已。”

“你什么都不知道!”刺客冷笑道。

“我看你才没搞清楚状况,你只是个传话人,与我谈判的人是无面者首领,由他来决定是否接受我的条件。而且我开出条件,你们即便有不同意见,也能讨价还价嘛!”

“好,我帮你传信。”

当晚里斯刺客换了一身衣服,连饭都没吃便离开了。

第186章 穿越恶魔之路

第二日清晨,大金字塔花园平台。

巴利斯坦一边检查旅行包里物品,一边担忧道:“听说无面者只要接受任务,便不会放弃。”

“总有特例。”

丹妮趴在大黑后背绑皮带,方便白胡子骑乘,今天他们将继续之前暂停的维斯特洛之旅。

老骑士始终只是乘客,丹妮却能任何一条龙达到“人龙合一”的境界——如果没有狂风,大黑以最高速飞行,她也能在他后背跳芭蕾。

“我们无法对黑白之院造成威胁。”老骑士丧气地说。

“我有龙,奴隶湾的战事无面者不会不知道,巨龙曾向海船投掷过燃油弹,这不能让他们警觉吗?”

“唔,有可能”

乔拉插话道:“陛下,您忘了?布拉佛斯上空常年被雾气笼罩,在高空几乎看不清地面上的建筑。

布拉佛斯900年前建立,只隐藏了一百年,便主动向世界宣告自己的存在,那时距离瓦雷利亚毁灭还有三百年呢!

可瓦雷利亚龙王害怕在浓雾中迷失,拿了铁金库一笔赔偿金后,便放弃对逃亡奴隶们后裔的惩罚。“

丹妮耸耸肩,无所谓道:“即便谈判失败也没什么损失,无面者并没想象中那么可怕,铁头的小叮当不就发现她的身份?”

想到如今金字塔内几十条巡逻犬,两个白骑士也沉默下来。

这一次丹妮改变飞行航线,没有横穿长夏之地,而是越过奴隶湾,去海湾对面的托洛斯,然后沿着瓦雷利亚大道,西北方向飞玛塔里斯,再直线往西飞瓦兰提斯。

整个过程都将沿着瓦雷利亚大道飞行。

因为风吹团传来的盟军进攻路线中,有一条便是这条被称作“恶魔大道”的古瓦雷利亚驰道。

两个小时不到,丹妮他们看到建立的海角上的古瓦雷利亚自由堡垒,托洛斯。

比阿斯塔波更小、更残破,几乎濒临废弃。

海港码头只有寥寥几艘降下船帆的平底海船,七八个船员顶着日头,从停靠在码头边的牛车上搬运酒桶、面粉等物品。

稀稀疏疏的行人走在空旷老旧的灰石板街道,戴遮阳帽的小贩推着堆满五颜六色水果的板车沿着码头叫卖,有丝绸衣衫的商人来去匆匆,有短袖短裤的水手与街头艳俗技女调笑无忌。

还有蓝衣仆人牵着一层楼高的白象,大声吆喝让前面的人让路。

微风吹过,淡黄纱帘掀起,可以看到象背上的金顶銮轿中探头张望的粉衣少女。

这里的居民穿着古瓦雷利亚样式的宽松长袍,皮肤白皙光滑,多数为银发,或者淡金头发,典型的瓦雷利亚人,其间还有少量穿托卡长袍的吉斯人。

离开码头范围,街道路人极速减少,有些广场甚至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整个托洛斯有种阴郁、腐旧的色调,平淡,缺乏激情。

一公里方圆的城区很快掠过,郊外有庄园,枝丫挂满红彤彤苹果的林子,翠绿的葡萄园,金黄麦田,零星分部的蔬菜地。

更多的土地却荒芜着,十几只羊、几只水牛在宽敞的瓦雷利亚大道上悠闲散步。

“托洛斯总人口不超过五万,他们的态度不足为虑。”丹妮笑道。

“对我们的确没威胁,但可成为盟军的前哨站,甚至军团集结的大本营。”巴利斯坦道。

“哈哈哈,那正好!”丹妮大笑起来,“盟军真有向托洛斯进发的迹象,我会先一步拿下这座城市,将战场放在我的领地之外。”

托洛斯当然也有奴隶,但隔着七八百公里宽的奴隶湾,打下来也只是一块飞地,会成为丹妮的负担。

过个两三年,在弥林与渊凯取的战果完全消化,下一个目标便是托洛斯。

托洛斯东北飞行200公里,来到一处三岔口,往东为玛塔里斯,往西则是波拉什。

位于半岛的托洛斯还能勉强延续,大平原上的波拉什却在流血纪元毁于多斯拉克人之手。

从三岔口开始,往东开始进入恶魔大道的范围,两人两龙再次进入高级魔能辐射范围。

有意思的是,这次大黑意识海中一丁点危机感知波动都没有。

这向丹妮证明了一件事,大黑的危机感不仅源于自身安危,丹妮的安全状况也能触发他的危机意识。

长夏之地的古瓦雷利亚大道空荡荡,没有人迹,可前往玛塔里斯的石道上却能看到人数单薄的商队。

几十个人,一百多匹马,三四十辆牛车,绵延四五百米。

通过大黑视野,丹妮看到四个双头怪,八个侏儒,多手多脚、歪鼻子缺眼睛的畸形儿更是多得数不过来。

她猜测这只商队属于玛塔里斯。

一百公里的灰绿色荒原之后,大地上突然出现一片一望无际的黑海,长夏之地的内海,叹息之海。

玛塔里斯位于叹息之海最北端,一座五公里方圆的黑石巨城,有无顶通天塔,有巫师塔,有圣堂黑塔,有宽敞的“井”字型街道,高耸的民用塔楼,带喷泉的广场,巨顶空着花园。

与奥罗斯一样,这座瓦雷利亚直辖城邦没有城墙。

也不对,玛塔里斯的魔人重新修建了一座红砖城墙。

红色黏土烧出来的红砖,红砖垒砌的红墙,与黑色为主调的城市很不相配。

“唉,怎么这么多人”丹妮满脸失望。

“而且城市中央的无顶通天塔守卫众多,无法‘从天而降’。”白胡子也遗憾地说。

呃,丹妮承诺,如果在玛塔里斯找到瓦雷利亚钢甲,一定给他使用。

所以老骑士也开始掉节操了。

或者,抢着抢着就习惯了?

玛塔里斯的环境并不比奥罗斯更好,一样被魔能辐射笼罩,一样满城畸形儿,但这座城市连接奴隶湾与瓦兰提斯,商业发达,农业

丹妮发现城外也有农作物,但并非小麦等粮食,多是碗口大奇异的深紫色菊花与比人还高的暗红长叶草。

“天呐,那是酸草叶,居然这么,这么变大了好几倍!”歪头用望远镜观察地面的白胡子惊呼道。

“酸草叶?”丹妮一惊,再仔细一看,果然与奴隶湾农田见过的酸草叶样子类似,青红色的叶子,大概烟叶子草缩小三四倍。

功用大概类似槟榔与嚼烟草,放在嘴里嚼,一边嚼一边把暗红汁液混合唾液一起吐出来,不仅非常不卫生,还会把牙齿染得血红。

丹妮最讨厌嚼酸草叶的人。

“变异了,这里的植物都在魔能辐射中发生了变异。”

地里的酸草叶长得比烟叶子草还高大,颜色也有些不对,变得暗红,想来味道更浓郁。

“这么说”白胡子指着下方深紫色菊花,问:“像不像艾菊?”

“颜色与个头不一样,但看枝干与花朵,还真像。”

艾菊具有非常高的医药价值,加上薄荷、苦艾、蜂蜜和少量薄荷油,可以制成月茶——这个世界特有的堕胎与避孕用药。

“原来如此,这鬼地方不能种植粮食,却能长出效果更强的药材。”丹妮喃喃道。

继续往东飞行,他们还在叹息之海看到小小的渔船,岸边大片大片罂粟花树。

通往瓦兰提斯的石道也并非空无一人,平均五十公里便能看到一只商队。

“咦,有魔人袭击商队,好惨烈!”

两条龙不由降低速度,巴利斯坦拿起望远镜一看,立刻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密密麻麻如蝗虫一样的畸形人悍不畏死向围成一圈的车队发起冲击,每分每秒都有魔人被砍杀,然后附近的魔人立即放弃对手,蜂拥扑上同伴的尸体,抢到一块肉,不管不顾就蹲在那啃咬。

吃完了,继续发起冲击。

时不时也有商队护卫失手被魔人拖出防御圈,凄厉惨嚎戛然而止,“嘎嘣嘎嘣”,啃骨头的恐怖声音随之响起。

等魔人差不多都吃饱后,便纷纷离开大道,钻入附近草丛与树林,留下一片屠宰场似的唔,忽略大片大片血污,更像被客人舔干净盘子的餐桌。

丹妮脸色苍白地说:“难怪这里被人叫做恶魔之路,经历这场浩劫,活下来的人只怕不疯也得胆气尽丧。”

“也不知附近有多少魔人,盟军组成阵列,这一千多魔人只怕不够杀的。”

巴利斯坦心情复杂,不知该期待这样的地狱恶魔更多一些,让盟军损失惨重,还是希望盟军能还这片地区一个朗朗乾坤。

又向东飞行了两个小时,眼前景色突然变得明亮、鲜艳,蓝天白云,烈日艳艳,草原青青,空气清新,连呼吸都更通透了。

他们终于离开阴郁灰白的长夏之地,进入洛恩河大平原。

为了尽快穿过长夏之地,两龙都是以300公里的时速飞行,从早晨起飞,差不多七个多小时,已经有些疲累了。

在原野一条小溪边看到一群低头饮水的灰毛野牛后,丹妮便让他们降落下来。

大黑首先俯冲而下,一口亮红龙炎点燃一只躲闪不及的壮硕公牛,旁边浅浅的溪水也“汩汩”冒起沸腾白汽,好一会儿才平息下来。

巴利斯坦解下背包,踩着溪水走过去,抽剑从牛后腿砍下一大块外部焦黑、里层血淋淋的牛肉。

又用匕首把焦炭割去,九分熟到五分熟的肉切片放饭盒里,撒上花椒、茴香、火龙椒、孜然、椒盐粉末,搅拌均匀后递给丹妮。

他自己直接大口啃咬五分熟以下的肉块,血淋淋,连盐都不放。

“有种原始的芬芳和甘甜。”老骑士陶醉道。

“你喜欢就好。”丹妮咬了一腮帮子牛肉,含糊不清道。

第187章 来到瓦兰提斯

瓦兰提斯,古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第一座殖民地,实力强大,历史悠久,被誉为“瓦雷利亚的大女儿”、“洛恩河的女王”、“夏日之海的女主人”。

下午六点左右,血红肿胀的太阳一半浸入海面之下,波光粼粼,反射点点亮光,港湾内数百条海船被染的血一般红。

“看到没,那片码头属于黑墙贵族老爷,停泊在那的两百艘战舰全都是为那个女人准备的。”

凯迪拉克从象背上站起身,站在铺着掉线的老旧麻将席子坐垫上,兴奋指向前方码头连绵十多里的长船队伍。

米色的帆,暗红如血的帆,墨绿色的帆,淡黄色的帆

每一艘战舰桅杆顶上都旗帜飘扬,有里斯人的**少女旗,有瓦兰提斯的骷髅王冠旗,有吉斯人的鹰身女妖旗,有魁尔斯碧玺兄弟会的宝石金冠旗,有来自东方象岛的绿底白象旗,有

超过两百艘,没有一艘平底商船,全是机动性强的划桨长船和长长撞角的制海战船,好似整装待发的士兵,整整齐齐排列在大海这片校场上。

让人望而生畏,至少象车前、这个脸上刻着车轮子刺青的车夫一脸敬畏。

他叫凯迪拉克,金发碧眼的洛伊拿族人,二十出头,瘦瘦小小,不足一米六五,长满雀斑的长长马脸显得越发突出。

只在荒原休息了一个小时,丹妮与巴利斯坦骑龙继续东行,飞了不到一小时,青色田野里开始出现大片大片规整的庄园。

又往西飞了半个小时,两人找一片枝干高大的白桦林降落下来,步行二里地,在黄土大路边遇到一家挂着“凯丽大妈羊肉派”旗番的小酒店。

店主凯丽大妈银发蓝眼,皮肤白净细腻,一个身材稍微有些发福的中年妇女。

见到银发紫眸的丹妮并无半分惊奇,附近庄园主家的少女多半都有古瓦雷利亚血统,妇人见过太多这样的人。

不过丹妮的容貌还是让凯丽大妈产生不少好感,在听到两人要买马时,出言告诫道:“小姑娘,在我们本地人,甚至外国船主们的眼里,徒步旅行有损尊严,骑马又过于野蛮,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出行往往乘坐舆轿或象车。

我看你也不是一般人家的孩子,不如雇一辆象车吧?

正好,我表弟是个经营象车的大户,瓦兰提斯东西城都有他的生意。

当然,我看你们两个腰挂长剑,一定也是一名高贵的骑士,骑士不能没有马,我家马栏里的骏马”

凯丽大妈巴拉巴拉,丹妮稀里糊涂从她那儿买下一白一红两匹驯马,两块纸盒包裹的胡萝卜羊肉派,四瓶传说来自落日之地的红葡萄酒,一包零碎小吃。

最后还从她老表家雇佣了辆象车。

一共花了五个金辉币。

凯丽大妈拍着篮球似的胸脯保证,不仅为他们打了八折,还抹去起码两个银币的零头。

丹妮木着脸,什么也没问,默默递过去六枚金辉币,在凯丽大妈愕然的眼神中,说:“你老实诚信,我给你一枚金币做小费。”

大妈紧紧握着六枚金币,完全没有之前期待得到五枚金币时的满脸笑意,蓝色眼睛里满是懊悔与自责:我太老实,白白放过了一条大水鱼从今往后,我家羊肉派要涨价,我要狠宰每一位不认识的旅客!

瓦兰提斯盛产大象,或者说南方靠近夏日之海的城邦都有大象,奴隶湾也有,只不过瓦兰提斯的矮灰象特别多。

用大象耕地不是丹妮独创,瓦兰提斯人早这么做了。

不仅耕地,还能拉车、运货、骑乘、作战几乎马能做的事,大象都在做。

被瓦兰提斯人驯服的是一种小型矮象,皮肤多为灰色或白色,肮脏的白,故而它们又叫灰矮象。

这里的“矮”也只相对三四米高的猛犸象,其实成年矮象也能长到22-25米。

比如为丹妮拉车的大象便有24米,白色皮肤像被践踏过的雪地,看着有些脏污。

象车样式与其它城邦的牛车相似,放大版的牛车,轮子比丹妮还高。

巨大木轮上镶嵌有锈迹斑斑的铁皮,乘客坐在轮子之间的铺垫褐色麻将席软椅上,车夫骑在象背上,下面也垫着一条麻将席。

瓦雷利亚气候炎热。

从黄土飞扬的泥土道路进入凝固了褐色牲畜粪便的瓦雷利亚大道,一路上人流越发密集,几乎所有自由民都乘坐轿子或者象车。

嗯,走路的人脸上都有奴隶刺青,衣服也非常简陋。

比如驾驭象车的车夫,会在一边脸颊印上一个车轮刺青,除了腰布和凉鞋,什么也没穿。

光着的脊背晒得黝黑发亮,好似一层抹了油的老牛皮。

行走了四五里,离开城外庄园范围,进入西城码头东端,象车在一处二层楼高的驿站停下,车夫爬下象背,指着丹妮二人对一位丝袍银发中年男说了几句。

然后,那个瓦兰提斯中年人大声吆喝:“凯迪拉克,去象栏牵一头高等白象过来,换上黄金玉舆。”

接着才来到丹妮车下,微笑解释道:“鄙人奥利尔,‘瓦雷利亚人’象车行驻码头区总管。

客人您也看到了?象车后边有牌照,可以分辨象车归宿。城外象车不允许进入内城,所以两位客人必须换一辆车。

请放心,不会再额外收钱,我还会为您安排最好的驭象手,最华丽的象车,将两位安稳送到西城商人之屋。”

丹妮木然点头,她还能说什么呢?

别以为离得远我便听不见,那个车夫声音那么大

——客人豪富,给了凯丽夫人一枚金币作赏钱。

不过凯迪拉克的确技术非凡,驾驭大象的能力有三成丹妮驭龙的功力。

之前的车夫还需要用鞭子与缰绳来指挥大象,凯迪拉克盘膝坐在白象后背上,一边与丹妮聊天,一边用本地话——带着隆重口音的瓦雷利亚语——命令大象左转右转,前行,缓速。

要不是没发现激烈的精神波动,丹妮都以为他是一个易形者,象灵。

“客人哪里来的?”凯迪拉克问道。

“布拉佛斯,身边这位是我在维斯特洛的远亲,因战乱过来投靠我们家。”丹妮笑道。

话一出口便无人怀疑,因为她的瓦雷利亚语带有明显的布拉佛斯口音。

“唉,我看你们从东边过来,以为”

一直侃侃而谈的马脸青年突然间情绪变得有些低落。

丹妮眼珠子一转,说道:“我是布拉佛斯人,但这次的确刚从东方回来。”

“真的?”凯迪拉克立刻又精神振奋,压低声音道:“您可见过那个女人?”

“哪个女人?”

傍晚,夕阳西坠,靠近港口的街道上,人流如沙丁鱼般密集,古怪的臭味让丹妮掏出手帕,捂住鼻子。

凯迪拉克拍拍象背,让它速度放慢,他则指着西方码头舰队群,涨红着脸说:“他们要对付的那个女人。”

“我哪知道他们要对付谁,你直接说名字吧。”丹妮故作疑惑地问。

“哎,那是连名字都不能提的人,”小伙子爬到大象屁股后面,声音几乎低不可闻,“奴隶湾,龙女王。”

“喔,原来是她呀,”丹妮恍然大悟,“可为什么不能提她的名字?”

巴利斯坦摸摸鼻子,转过头去,把戏台留给自家女王。

“不是不能提,而是”凯迪拉克指着自己右边脸颊上的车轮子刺青,那道代表车夫奴隶身份的印记,说:“我不能说,我们不能说,我们的主人害怕从我们嘴里听到那个名字。

所以我们只能用‘那个女人’代替她了。

即便如此,也不能当着本地贵族的面说哎,客人你不会告诉我主人吧?”

小伙子长长马脸有些扭曲,草绿色眼睛中多了几分恐惧。

“不会,当然不会了,我是布拉佛斯人,你忘了?”丹妮挤挤眼说道。

布拉佛斯没有奴隶,还一直高举反对奴隶制的大旗。

“也对。”雀斑男松了一口气。

丹妮好奇道:“这里距离奴隶湾近三千公里,为何弄得这么严酷?”

“唉,开始的时候,阿斯塔波消息刚传来,大家还能随意谈论她,可自从四个月前她横扫吉斯联军”

他机灵地在象背上翻了个身,前后左右都看了一遍,发现街上到处都是人,脸上便露出犹豫之色。

“附近好多象车,没人注意我们。”丹妮说道。

“唉,我不能再说了。”他苦涩叹息。

可最后还是爬到白象屁股上,小声道:“两个月前,海商带来那个女人在奴隶湾大败吉斯联军的惊人战绩,整个瓦兰提斯为之沸腾,几天后一个夜晚,黑墙内奇赫达大人半夜起床,意外发现家里的屠夫在屋檐下磨刀

真实情况我也不晓得,但第二天一大早,屠夫格尔一家老小全被砍头,涂上焦油,挂在黑墙边长矛上,下方街道路过的行人抬头便能看到。所以,您明白了?”

也不管丹妮明不明白,金发奴隶一个鲤鱼打挺,高高站在大象后背上,指着南边深邃的洋面,大声嚷嚷道:“客人,您别不信。我们瓦兰提斯人都知道,即便把你们布拉佛斯一百多座海岛全部沉入港口,大海船也能自由进出。这里,是世界上最宽、最深的海港!”

“是呀,我们瓦兰提斯拥有世界第一港。”

附近行人出声附和,之前疑惑盯着他和丹妮看的瓦兰提斯人也露出恍然之色。

这是个聪明的小伙子,革名就需要这种人!

丹妮笑眯眯想到。

第189章 名声响亮的龙女王(求订阅,求推荐票)

凯迪拉克没吹牛。

瓦兰提斯港占据整个洛恩河口,码头区几乎一眼望不到边,在这里能找到来自世界各地的船只。

延伸到大海的大小的码头好似野猪皮上的毛刺,长短不一,密密麻麻。

而这些数也数不过来的码头,没有一条是空着的,都挤满了海船与河船。

战船、捕鲸船和贸易划桨船,大帆船、小帆船,平底船、大型平底船、长船和天鹅船。有从旧镇、白港、君临、里斯、泰洛西与潘托斯来的船,有大如宫殿的魁尔斯香料船,有夷地、亚夏与海尔科隆过来的船

就连往码头运输货物的车队也连绵十多公里。

即便最后一丝红光也隐没在西方地平线,依然有几千、几万奴隶工人,光着膀子,在火把的照耀下忙着装卸货物。

高高的象车上,丹妮神色复杂。

深色海面上火把密如星辰,杂乱的呼喊声喧闹刺耳,随风飘来的海咸味、鱼腥气、汗臭、尿骚、粪便臭气让人防不胜防。

这的确是一座世界级的海港,可它的繁华全部建立在低成本,甚至无成本的奴隶劳工身上。

码头苦力,海船划桨手,街头车夫、轿夫,旅店酒坊服务员,站街的技女甚至城外的庄园农夫,几乎全部都是奴隶。

她现在有些明白为何会出现盟军与联合国了。

没了奴隶,贸易城邦的吃穿住行等等一切的生活与商业成本,几乎都会立即翻十倍。

如此,这个世界繁华的大航海贸易便玩不下去了。

丹妮不仅在摧毁奴隶制,同时还在扼杀海洋贸易。

如果她的目的达成,整个世界的贸易活动会立马减少一半。

除了海贸成本提升,市场出现全面崩盘现象。丹妮治下子民也会因为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性,变得不再需要外来商品,就像古代的天朝。

大天朝之所以难以发展出海洋贸易,是因为历朝历代很少需要国外之物——即便南宋失去大片北方国土,不得不靠海贸求活,宋人也是进口少,出口多。

如果海外分布着一座座仙岛,每座仙岛都有数量不一的延寿药。

嗯,只能延寿,不能长生。

估计在宋朝之前,天朝皇帝便加冕“球长”之职了。

“除非有什么东西能取代奴隶,为商人提供同样廉价的劳动力”丹妮苦笑摇头。

作为一个现代人,她难道不知道什么东西比奴隶更廉价?

机器!

象车嘎吱嘎吱前行,丹妮用丝巾捂住鼻子,低声问身边骑士:“学城诞生多少年了?”

老人皱眉想了想,摇头道:“我不确定。有先民说,他们一万年前便来到维斯特洛,可也有学士认为,整个维斯特洛才两千年历史

陛下可以去旧镇招募几个学士,奴隶湾的学者可不能帮你了解故国。”

“就算学城建立自两千年前,我问你,他们可发明出蒸汽机?”丹妮问。

“什么鸡?”

鸡你太美的鸡!

“爵士,你看过烧沸的水壶吗?”

“当然。”

“那有没有学士模仿水壶,建造一个大铁疙瘩,能,能”丹妮小脸纠结成一团,最后说道:“可以一边喷气,一边转,转带着一个铁轮子转动。”

“没有。”老骑士语气的十分坚定。

“会不会你不知道?”

老人叹口气道:“陛嗯,大人,虽不懂你在说什么,可那东西听起来就非常复杂,以维斯特洛的铁匠技艺,完全弄不出的。”

“唉,我要亲自去一趟学城。”丹妮无奈道。

毫无疑问,瓦雷利亚覆灭之后,学城与亚夏成为这个世界最高智慧代表。

而且学士探索精神与求知欲非常足,还主攻科学领域,可以代表这个世界最高生产力。

“哎,哎,哎”象背上的凯迪拉克回过头,对丹妮一阵挤眉弄眼。

“干什么?”她一脸疑惑。

“你还没告诉我那个女人的事呢。”车夫不满道。

“我以为你”

丹妮突然哑然失笑,“好吧,我明白了。”

“阿斯坦,听说龙之母在渊凯又孵出来一条龙?”她大声对身边骑士道。

骑士愣了片刻,不知该如何回答。

“咳咳”丹妮指了指象背上侧耳偷听的车夫。

老人反应过来,苦笑道:“可不是吗?我在新吉斯码头听人说了”

两人一唱一和,把奴隶湾的大好光景讲述了一遍。

“让路,为尊贵的布拉佛斯老爷小姐让路。”

凯迪拉克一边用本地话大声呵斥着周围的水手和奴隶,以清出通路,一边耳朵高高竖起,把后座两位客人的话一字不漏听了去。

看他精神头十足的样儿,显然非常兴奋。

“喂,布拉佛斯人,你们疯了不成,那个恶龙之母哪有这么好?”旁边传来一声不悦大喝。

丹妮与巴利斯坦自然不会说自己坏话,虽没大肆鼓吹“龙之母神灵降世,普度众生”,却一五一十讲述了她的政策与这些政策对新自由民的意义。

街上算不上摩肩接踵,可大象与象车体积太大,几乎大象连着大象,车轮子贴着车轮子,时不时两个高大木轮碰撞几下,然后车子“嘎吱”呻吟一声。

更重要的是,象车没有顶棚,类似于在板车上放一把椅子,座位四面敞开。

此时,一头披着彩色锦缎的白象走在丹妮象车左边,其上坐着金发肥胖中年人,身穿华丽紫色绸衫,袖口、衣领处用金线绣有精美巨龙图形。

“你们去过奴隶湾?”胖子的猪泡眼有明显的怀疑之色。

“我倒是想去,但新吉斯、魁尔斯压根没去奴隶湾的商船。”丹妮耸耸肩,语气随意道。

“哈哈,你都没去过那,还在这里大说胡话?我去过,还见过那个女人。告诉你吧,那个女人脑袋有这么大”胖子在自己孕妇肚上比划一下。

“怎么可能?”

不等他继续说下去,丹妮右边的一辆象车上传来不可置信的呼叫,带着外地人的口音,“我听说龙之母才十五十六岁,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坦格利安家族就没长得丑的,怎么可能那么大的脑袋?”

象车上也坐着两个人,两个年纪相仿的青年。

一个身材高大匀称,外表英俊,气质潇洒,有一双碧蓝色的眼睛和一头夹杂了金丝的沙色的头发,

另一个黑发黑眼,高额头、巴太方、宽鼻子,相貌长得很老实。

个子有点矮,与丹妮差不多高,不过身体结实,四肢粗壮。

叫喊的人便是他,满脸震惊与不可置信。

“怎么不可能?”胖子的猪脸转向青年,煞有其事地问:“你可知道她大败吉斯联军的事?”

“有听说过,她作战勇猛,用兵如神,以极低损失打败十几万佣兵、奴兵、吉斯人的混合部队。更可怕的是,到现在还没一个人知道她当时的完整战术。”黑发青年神色复杂地说。

“这不就对了!”瓦兰提斯胖子一拍巴掌,大叫道:“你想,没有巴斗大的脑袋,如何可以支撑十尺身高,十尺腰围?没有十尺魁梧身材,如何冲锋陷阵,勇不可当?”

“这”黑发青年呆住了。

丹妮嘴角抽搐,提醒道:“她有龙。”

“出生不到两年的幼龙而已,”瓦雷利亚族胖子信誓旦旦,“我们祖先便是高贵的龙王,对龙的了解甚至超过那女人。

而且前线归来的佣兵都说了,除了向海船丢火油弹,那女人的龙压根没喷死过几个人。”

他一摊双手,居高临下看看丹妮,又瞥了那两个青年一眼,大声问道:“丢火油桶的龙,最多相当于一台抛石机。我问你们,抛石机可怕吗?”

丹妮竟有点无言以对。

理论上,相同时间内,巨龙投出去的火弹还不如投石机。

巨龙起降与装弹过程太耽误时间。

可抛石机能有巨龙的准确度与攻击范围?

“所以呀,能打败吉斯联盟的女人,一定得身高十尺,肌肉虬结,形如巨人。”

丹妮憋着笑,故意脸色苍白道:“太可怕了。我一直以为她是女骑士的榜样,想去见识一下她的风采呢。”

见几个小年轻都被唬住,胖子得意洋洋,继续道:“还不止呢,去过奴隶湾的人都知道,那女人残忍嗜血,即便身份高贵的贵族,也会因为犯了一点儿小错便被她砍掉脑袋。”

“贵族没得到优待?”金发青年不可思议道。

“呵呵,毁家灭族算不算优待?那女人手下有一个名叫克莱昂·碎镣的屠夫,他为了得到伯爵之位,族诛无数传承千年的王族,王族啊,可不是一般的贵族。”

“难以想象的疯狂。”金发青年瞪眼道。

“她还是个女巫,用新生幼儿的血肉来喂她的龙;她还是个嘲笑诸神、撕毁条约、欺骗使节、屠戮良善的背誓者。

她欲火焚身,不仅和男人、女人以及太监**,甚至找来狗和孩子满足欲望,被她玩腻了的伴侣下场都极悲惨”

胖子压低声音,用渗人的语气说:“那个女人通过交合,夺取男人的灵魂。”

“我一定要拿下这座城市。”丹妮在巴利斯坦耳边低语。

我还要尽快造出合格的白纸,印刷术容易,吉斯人本身就是烧砖达人,但造纸的纸浆只能一步步调试。

擦屁股的纸早就整了出来,但远不足以作为书籍用纸。

有纸有印刷术,才有大规模刊印史书的可能。

第189章 拉选票的执政官

一路沿着码头街道往西行了半小时,前方出现一条宽度超过五公里的浩瀚大河。

河水滔滔,好似万马奔腾,永无止境地流入海湾。

洛恩河,洛伊拿人的母亲河。

离开海岸,象车拐了个弯,沿着河岸向北进入瓦兰提斯东城。

即便天色暗淡下来,即便隔着好几公里,丹妮依然能看到北方高大的黑墙。

瓦兰提斯是瓦雷利亚的大女儿,长夏之地之外建立的第一座殖民城邦,或者说,前哨站。

洛恩河当时有自己的主人,称霸厄索斯西大陆的洛恩河之子——洛伊拿人。

所以,这座前哨站特别坚固,采用了与无顶通天塔、瓦雷利亚大道一样的建造手段,即奥罗斯大祭司所说“不朽石”。

不朽石非指某种石块,而是用特殊手段将岩石熔融,添加魔法符文,灌入模具,铸造出整体结构的建筑,整个巨石建筑具有不朽性。

比如,几千公里的瓦雷利亚大道完全是一个整体,高三百米、结构复杂的通天塔也是一个整体。

东城区的椭圆形巨大城墙也是如此,60米高,超过15米宽——为龙王起降准备的。

瓦兰提斯有一座得天独厚的自然海港,在龙王驭龙进入洛恩河平原之后,城市规模开始迅速扩张。

河东岸的黑墙内居住的都是血统能追溯到瓦雷利亚的旧贵族,墙外新扩建的城区挤满了富裕瓦雷利亚族自由民的住宅、商店和旅馆。

而西岸则是一个混乱的大粪坑,主要人口构成为:外国旅客、海商,贫穷的自由民、雇佣兵、逃亡的罪犯、太监、海盗、扒手。

甚至亚夏来的缚影士和死灵法师也夹杂其间。

一座长桥连接东、西两城。

丹妮属于外国旅客,由码头北上,沿着洛恩河进入东城区,然后过长桥,去西城区的商人之屋旅店。

暮色已逝,黑夜笼罩大地,街道两边的商铺、酒店,或者商贩摊位,一个个挂出羊皮纸灯笼、彩色玻璃油灯,诸多彩色光圈点亮了灰石板路面。

灯下的行人一会儿笼罩在绿色光晕中,一会儿进入红色光圈,接着又是紫色、橙色

周围一片嘈杂的声音,还有冒着热气的小摊贩处传来的奇怪烤肉香,这一切都让丹妮产生回到现代逛夜市的错觉。

接近连接东西城区的长桥,交通变得越发拥挤,街上挤满载货马车、手推车和象车。

这些车大都是冲着长桥过去,或刚从桥上过来的。

奴隶和垃圾堆里的蟑螂一样多,为了主人的差事四下奔忙。

象背上的凯迪拉克也不敢像在码头区那样大声吆喝着让行人让路。

因为进入长桥的人个个都不好惹,除了骑大象的黑墙贵族,还有乘坐象车与舆车的商人、富豪、最贵旅客。

长桥入口处有一座黑石拱门,门上雕刻了斯芬克斯、狮身蝎尾兽、龙和其他奇异动物。

门后的长拱桥与黑墙、通天塔一样,都由融化的石头砌成,以巨柱为支撑,在河水湍急的入海口稳如泰山,坚如磐石,横跨两公里宽河面。

在“长腿”洛马斯的著作中,这座长桥与北境长城、旧吉斯大金字塔等建筑并称冰与火世界九大建筑奇迹。

它是瓦雷利亚全盛时期的建筑杰作。

桥上的路面刚好允许两车并行,东西两方车辆交会时,都必须减速徐行,两个青年的象车在过桥时被人流冲散。

而那个骑大象的胖子身份不凡,带着优越的神情,优哉游哉继续北行,他要回黑墙。

嗯,长桥入口分别前,他还色眯眯看着丹妮,发出邀请道:“女士,你的血统虽不如我高贵,却也有明显的瓦雷利亚特征,脏乱的西城不适合你,不如去我家小住一段时间?”

末了,还抬起肥厚的双下巴,骄傲地补充道:“我来自黑墙内伟大克罗里斯家族,你要知道,未经城内人士邀请,普通人一辈子也无法进入黑墙。”

那模样,好似某个富二代“嗤”的一下,将一辆红色法拉利停在丹妮身前,按下车窗,潇洒地摘掉墨镜,抬起下巴问:“要不要一起?”

“谢谢你的邀请,我会进黑墙,但不是今晚。”丹妮微笑婉拒。

胖子没再说什么,点点头便骑着大象离开了。

长桥上人流拥挤,空气污浊,丹妮一直用手卷捂着鼻子,没心情观看附近风景,挤了半个小时才穿过长桥,来到西城。

好不容易过了长桥附近那段交通拥挤的道路,象车拐入西边一条宽敞街道,速度才又快了起来,金发车夫转头笑着对丹妮道:“客人,您别急,马上就要进入鱼贩广场了。”

话音未落,前方十字路口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很快,两排共十二名无垢者手持长矛小跑着从拐角冲了出来。

“让开,让开,为执政官大人让路!”无垢者喊道。

凯迪拉克连忙驱赶白象停靠在路边,自己也一溜烟爬下象背,老老实实跪在大象肚皮底下。

丹妮踮脚一看,发现无垢者除了尖刺头盔,身上装备完全变了。

金光灿灿的华丽全身铠,色彩鲜艳的虎皮披风。

论逼格,比她那些灰扑扑的小弟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无垢者在前方开道,接着又是四五十个虎袍军,簇拥一头灰色的庞然大物转了过来。

巨像足有三米高,身披精美镶彩釉铠甲,每迈出一步,铠甲便会反射出如水波般彩色灯光。

大象背上驮了个高高的堡楼,堡楼太高,以至于穿过路口精雕石拱门时,木头楼顶与石面摩擦出一阵刺耳嘎吱声。

“听说执政官身份尊贵,任职的这一年间,他们的脚都不能接触土地,无论上哪他们都得乘坐大象。”巴利斯坦小声对丹妮解释道。

“呵呵,从出生到死亡,高居通天塔上的瓦雷利亚龙王从不触碰一次大地。他们的后人没了龙,只能骑大象。”丹妮嘲讽道。

“哞——”巨像发出悠长响亮的叫声。

“小半座城都听到了吧?每天走一圈,全城人都知道执政官巡街了。”丹妮龇着牙抠抠耳朵。

“多法斯执政官驾到!”前方一名高大虎袍军大叫道。

末日浩劫发生后,瓦兰提斯人理所当然地把自己当成自由堡垒的继承者,也就是全世界的主人。

但对于如何统治世界,他们的意见并不一致。旧贵族信奉武力,商人和放债人则提倡贸易。

围绕这两种倾向,为争夺城市领导权,逐渐形成了两个党派,即虎党和象党。

虎袍军源自激进的虎党,戴着虎头盔,脸颊上刺有绿色老胡条纹,皆是奴隶士兵。

“你说他们会不会向我反正?瓦兰提斯连同洛恩河流域附近的城镇,一共有三四万虎袍军呢!”丹妮神色莫名道。

“你看,”老人指着那个跑几步就喊一声号子的高大军士,低声说,“他们的精气神与奴隶湾的奴隶士兵完全不一样,反而与君临的金袍子很像,脸上都洋溢着骄傲与自信。”

丹妮叹口气,没再说什么。

等执政官的队伍离开,凯迪拉克一拉绑在大象肚皮上的皮带,灵猴一般窜上象背。

正好丹妮身后也驶来一辆象车,就听上面一人冷笑着啐了一口。“嘿嘿,多法斯也只能再威风六天了。”

身边同伴点头赞同:“结盟之事已成定局,三个执政官,两个公开表达过对那个女人的强烈敌意,就他一直说要慎重,黑墙里的人当然不会再选他。”

两辆车很快错开,分别在十字路口进入不同街道,丹妮若有所思道:“今趟还真来对了,不亲自过来瞧瞧,我都不知道瓦兰提斯众志成城,坚定信念要与我一战了。”

“不仅是瓦兰提斯,我猜魁尔斯、新吉斯、里斯等城邦的情况也差不多。不过大人也不用太过担心,龙之母的敌人永远只有最上层那一小撮人,普通人民心如水,随着风浪变动。”老人低声安慰她道。

“当当当”

“咚咚咚“

前方街道传来阵阵有节奏的铜锣与花鼓的敲击声,还伴随悠扬长笛与婉转动人的竖琴,合成一曲欢乐洪亮却不喧闹的乐曲。

丹妮侧头,越过大象的屁股,看到长长的火炬队伍慢慢向这边走来。

被火炬手包围的人多是杂耍艺人,有两个做接抛球杂技的侏儒,有长着古怪牛腿、牛蹄的怪胎小丑,有踩着高跷、大声高歌的花环少女,有个身穿金灿灿皮衣,脸上也涂抹得金灿灿的人骑着一头白色雄狮,举着金色锦旗耀武扬威,还有人

这些杂技师与火炬手有一个共同点,衣服后面都画了个鲜明的双龙捧冠族徽。

就听见街上有人说:“马司约索请的杂耍班子。”

“哞!”杂耍艺人与火炬手之后有一辆巨大的象车。

前方大象身侧用奇特的荧光粉写着巨大一个名字“平民英雄马司约索”,后方车子软座上还站着个银发年轻瓦雷利亚贵族。

他举着个闪亮亮的黄铜喇叭高喊:“西城的自由民,和你们一样,我父亲马司约索也是一位自由民,只有他能代表普通自由民。

为了你,为了你们,为了我们大家共同的利益,请投马司约索一票。”

丹妮嘴角抽搐,又产生一种梦回现代,观看弯弯新闻的错觉。

一个守在烤肉肠小摊后面的金发胖子大嚷道:“小达克,你父亲马司约索很不错,可我们这条街上的自由民大多没资格投票啊!你还是去黑墙附近转转吧,别耽误我们做生意。”

达到财产标准的瓦兰提斯自由民才有投票资格,河西岸就没几个人能投票,即便在东岸,市井小民也难以获得投票权。

瓦兰提斯执政官选举看似民主,可说到底也只是富人与贵族的游戏。

旁边挂着‘巨龙杂货铺’牌子的小楼走出一个魁梧中年女人,嗓门比烤肠胖子还洪亮:“转什么转,小达克,让你老子死心吧,没高贵血统,谁会选你?”

“呵呵,克洛伊大婶,您应该有投票权吧?给我父亲一票呗!”象车上的银发青年笑嘻嘻道。

“你下来,”与胖太监贝沃斯差不多体型的妇人向青年招手,“陪老娘一夜,老娘手里那张选票就给你老爹啦!”

“哈哈哈”周围街坊一齐哄笑,火炬黄光下,那个小达克涨红了脸,也不拉选票了,只一个劲儿催促象背上的车夫快走。

“克洛伊,你该悄悄跟他说的,大街上,那小子心里一万个愿意,也放不开手脚呢!”烤肉胖子大声道。

接着又是一阵哄笑。

第190章 五鹰战龙母

来到街道尽头,眼前视野突然变得开阔——如果站在高处看的话,两边的两排木屋、石楼不见了,三个足球场并列那么大广场,汇聚数也数不过来的载货马车、舆轿和行人。

拉象车的矮象有些踟蹰,举着象鼻呼噜呼噜喘气,凯迪拉克趴在它扑扇大的耳朵边安抚了一阵,象车才继续嘎吱嘎吱向前走去。

浑黄烛火下,广场上的鱼贩子们大声吆喝叫卖白天的渔获。

除了咸鱼,这个时代没有长途运输活鱼的能力,只能一边在海里、河里捕鱼,一边立即将它们运到鱼贩广场卖掉,瓦兰提斯西城的居民也主要以鱼类为主要肉食,每日三餐都会来这买鱼。

一路穿过广场,丹妮看到直接堆放在草帘子鳕鱼、旗鱼、方头鱼和沙丁鱼,旁边整齐堆码着一桶桶贻贝捞蛤,渔场老板还时不时拿起喷嘴水壶,往嘴巴开阖的旗鱼身上洒水。

一个灰袍驼背老妇人抠抠索索,从兜里摸出一枚铜板,脸上印着飞鱼的赤膊奴隶接过铜钱,也不用秤,直接一捧捧地把沙丁鱼往老人的菜篮子里塞,一直到老人连连说“够了,够了,留点地方好让我放蔬菜”,他才停下。

丹妮看得嘴角抽搐,鱼贩这是把老人当成垃圾回收员了,恨不得她把所有死鱼全部收走。

之后她看到一家铺着门前摆着一只巨龟,有她乘坐的象车那么大,龟壳如刺猬般,长满手臂长的黑色骨刺。

几个奴隶站在上面,用三角铲,用力刮铲长在龟背上的水苔、水草、贝壳等杂物。

四肢脚被铁链锁住的巨龟还像牛一样,放出“哞哞哞”的叫声,悠长好似号角。

“这个应该是河中老人,”丹妮皱眉,“瓦兰提斯人胆子这么大,连河中老人都敢杀了吃?”

在洛伊拿人的信仰中,洛恩河为母神,母神之下还有一群儿子——次级神。

巨型大龟便是其中一位,被称为“河中老人”,具有灵性与神性。

能在河中见到河中老人,本身就代表一种祥瑞。

“也许不是用来吃的,最近正在进行执政官大选,可能有人想将它献给权贵。”巴利斯坦说道。

“也对,巨龟肉有些柴,其实不好吃。”丹妮点点头。

除了鱼贩,广场也不缺少食铺,小贩在铁板上煎鱼排,配合洋葱与甜菜,有一种奇怪的甜香;还有老妪推着板车,上面小火炉汩汩煮着辛辣鱼汤;有大排档客流如织,档口蒸笼堆得有两层楼那么高,里面有热气滚滚的红壳螃蟹。

丹妮咽了咽口水,非常想下去尝尝。

“你看,前面就是商人之屋了,那里有各自精美又干净的食物。”老人小声劝道。

象车靠近广场中央,对面四层楼高的庞大建筑灯火辉煌,可以透过窗户看到里面人影绰绰。

他们今晚的目的地便是它,瓦兰提斯最大的旅馆、酒店,商人之屋。

广场中央围了一圈人,在一个没了脑袋的破损执政官雕像下,有戏班搭建了一座舞台。

丹妮本没去关注他们,但突然从人群中传来一声嘹亮呼喊,男人憋着嗓子,声音尖细高亢:“我乃龙石岛公主,继承疯王‘疯血’的女儿,马王的婊子,魔龙的母亲,快快向我臣服”

然后她踮起脚,看到一个身高接近两米的高大白胖子,脸如盆,蒜头鼻,河马嘴,头上戴着松散银色假发,脸蛋扑粉,惨白惨白,嘴唇又涂抹得血红血红。

身上披着灰漆木甲,胸前还有黑底血色三头龙的坦格利安族徽,手里挥舞一柄木头大剑,胯下骑着扫把与布料缠绕成的布龙,那是大黑?

还有两人站在舞台下方,举着一根长长的竹竿,竹竿下吊着两条枕头大的布龙,白龙与绿龙,两龙悬在胖“丹妮”头顶。

胖男人并非演独角戏,他对面还有五个身披黄丝披风的吉斯人。

真吉斯人,那琥珀色的棕皮肤,黑红相间的直立长发,让丹妮患脸盲症的五官一般人真伪装不了。

“我乃渊凯战神,高贵王族之格拉兹旦·厄拉兹,”其中一名吉斯人上前一步,摆出一副坚贞不屈、铁血刚强、视死如归、英武洒脱的模样。

呃,不知为何,丹妮硬是从他那个石板面孔上看到如此多的伟大品质。

“我乃渊凯智者,世界首富亚赞·佐·夸格兹。”又一人昂首挺胸,鼓眼努睛,摆出与之前那人一摸一样的表情。

“我乃渊凯大贤主,八千年王族传承,穆里尼奥·达兹纳克。”

“我乃弥林伟主”

“我乃新吉斯铁军团“

介绍过自己之后,五名吉斯英雄异口同声大喝:“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吉斯人的头颅永远高昂,邪恶的魔龙之母永远也别想征服高鹰身女妖之子!”

“啊呀呀呀”那个胖大“龙之母”疯子一般摇晃自己的大脑袋,发出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嚎叫。

“气煞我也!”“她”大叫一声,便骑龙冲了上去。

接下来便是一场“精彩绝伦”的“五英战龙母”,双方“乒乒砰砰”,你来我往,杀得像一群傻笔。

不过舞台下方的观众似乎就喜欢看这种热闹场景,纷纷鼓掌大笑起来,还有几名长袍观众一边大声叫好,一边向舞台抛去几枚铜子。

“啊呀呀呀”拼斗了数百会合,“龙之母”后退几步,扭曲着胖脸大叫:“我竟——不敌?!”

“嚯哈,我们乃——“对面五名吉斯战将靠在一起,摆出个以‘格拉兹旦’为中心的猛将组合造型,拖长声音一起喊,“——吉斯卡利五鹰上将是也,魔——龙——哪——里——逃!”

“杀杀杀杀”凸完造型,五人又相互穿插着奔向“龙之母”。

‘龙之母’蹬蹬蹬后退,一直退到舞台边缘,退无可退时,肥脸狰狞,向下方一招手,“奴隶们,过来!”

九个瘦得皮包骨的奴隶拖着锁链,麻木走上舞台。

真奴隶,脸上有刺青,一个个得了痨病似的,脸色蜡黄,眼神黯淡无光,步履艰难。

‘龙之母’猛地掀开木头裙甲。

“哈哈哈”下面观众又是一阵哄笑,因为胖子没穿裤子,两片大白屁股全漏了出来。

转过身,众人又发现他是个太监,便笑得越发欢快。

可接下来恐怖一幕出现了,胖子推倒一名奴隶,飞身而起,用淫猥的姿态,一屁股坐在他脑袋上,高呼:“缚影术之吸魂大法!”

起身留下一具脖子压断的尸体,再次推倒一个奴隶,胖子跳起,飞身坐在他腰腹。

“咔嚓”脊椎断裂声清晰可闻,奴隶双眼暴突,发出渗人哀嚎,很快也死去。

第三个,第四个

胖子光着下半身,用“七种春啼之术”残忍弄死七个奴隶,然后挥退剩下两个瑟瑟发抖的奴隶,大笑着对五名吉斯勇士喊道:“汲取七人灵魂,献祭七大魔神,赐予我七神之力。吉斯人,我要杀光你们女人,强健你们的男人与公猪,把你们的孩子喂龙,啊啊啊,受死吧!”

然后是一场可歌可泣的悲壮战斗,五名勇士死战不退,还为了同伴,用自己身体阻挡魔龙之母的利剑。

很快,弥林伟主与铁军团统领捂着心口,高喊一声“正义永不磨灭”,脑袋一歪,倒在地上。

“快走,你们两个快走!”大贤主穆里尼奥抓住贯穿心口的利剑,流着泪向两名同伴喊道:“走,你们走,我来拖住这个恶魔。”

格拉兹旦对猖狂大笑的‘龙之母’横眉怒视:“不,我不走,我要与她拼命!”

“走,快走,保留火种,来日整兵再战。”

“不,吉斯豪杰千千万,也不缺我一个,今日,我将战死于此!”

这一刻,无数先烈的身影与‘格拉兹旦’重合,他伟大的如同圣贤。

“走,快走,白白牺牲太不值得。”

“不,我不走”

“走”

“不“

被捅了心窝子的“大贤主”与视死如归的‘渊凯战神’唱起rap,一唱就是七八分钟。

格拉兹旦慢慢被说服,原本打算鲁莽牺牲自己的他,从大贤主那汲取伟大的“吉斯卡利精神与信仰”,渐渐变得成熟而稳重。

眸中激烈的情感,随着大贤主临终的教导,一点点埋入心底,成为滋养不屈之魂的养分。

他,升华了。

嗯,情绪渐进,表情和心态变化非常有层次感,丹妮与台下观众一样,都被感动了。

电影中的经典桥段也被你们用上,我还能说什么呢?

服!

智者亚赞只是配角,没多少台词,很快离场。

在恶龙之母不甘的咆哮声中,格拉兹缓缓向舞台退去。

很慢。

舞台幕布后方的乐师开始演奏忧伤悲凉的音乐。

渊凯战神抬头望天,悲壮长啸:“今日耻,未曾雪,贤主之恨,何时灭。我发誓,待从头,收拾旧山河,告慰贤主之灵。”

“节目不错,经常有这种表演吗?”

演员谢幕的时候,丹妮一边鼓掌,一边问象车边上的人。

一个身穿绿色袍子的姑娘,金发紫眼,漂亮的鹅蛋脸,挽着个大竹篮,里面有带鱼、洋葱、胡萝卜和芜菁。

应该是广场附近普通人家的自由民。

那姑娘抬头看了丹妮一眼,说道:“自从渊凯陷落,吉斯人天天在城市各个广场巡回演出。”

“吉斯人?巡回演出?”

“是呀,吉斯使团来到瓦兰提斯后,一边鼓动执政官出兵对付龙之母,一边安排戏班表演诋毁龙之母的节目。”

第191遇章 路遇提利昂

“诋毁?”丹妮来了兴趣,问:“也许吉斯人说的都是真的呢。我听说龙之母不仅身高十尺,腰围也十尺,用巫术夺取男人灵魂,完全是个大怪物。”

“也许吧。”瓦兰提斯姑娘耸耸肩,语气随意地说:“也许那女人是个怪物,但吉斯人绝非节目中那么英勇无畏、正直高尚。”

“贵族与大商人因为海上贸易恨龙之母,你似乎不是贵族,却也对龙之母没好感,为什么?”丹妮好奇道。

“那是个疯狂的女人,世界上哪能没有奴隶呢?我不想自己现今的生活被破坏。”瓦兰提斯金发姑娘道。

“我们布拉佛斯便没有奴隶,如今取代瓦兰提斯,成为九大自由贸易城邦之首,而且

恕我直言,奴隶湾的新自由民的日子真不一定比现在的你差。

龙之母为每个被解放的奴隶分配5亩熟地,田税固定在十抽一。还提供无息贷款,可以购买耕牛,可以做点小生意,人人都是有产阶级。”

吉斯人的“五鹰战龙母”的确刺激到了丹妮,此时她的情绪稍微过激,话也说得有些出格。

果然,金发姑娘起了怀疑,后退一步,警惕道:“你是谁,怎么知道这么多?”

“新吉斯人、魁尔斯人都知道。”

白胡子接过话头,语气平淡道:“我们从玉海回来,路过新吉斯时,那里正在举办‘屠龙大会’。

你知道盟军、联合国和屠龙大会吗?

瓦兰提斯也有派代表参加,甚至还是联席会议中最重要的一个理事国。”

“我,我”瓦兰提斯姑娘红了脸,窘迫道:“我就一普通自由民,并不知道贵族老爷们的事。”

说了一句,她便低头跑开了。

“没想到吉斯人的手段这么阴毒。”白胡子低声道。

“咱们多留一天,搞清楚那群混蛋的住处。”丹妮磨牙道。

又往前走了几十米,象背上的凯迪拉克便回头大叫道:“客人,到了,前面便是商人之屋。你们打算订什么等级的卧室?我可以再送一段路程。”

鱼贩广场边上的商人之屋,坐北向南,有瓦兰提斯最好的酒水和对多的客房。

它是一个四层楼的庞然大物,俯临周围的仓库、酒馆和妓院。临街一面足有三百米宽,开了五道大门,每扇门对应不同等级的客房。

“中等偏上就行。”巴利斯坦对金发车夫喊了一声,便低声对丹妮解释道:“最高等的贵宾房是私人庭院,整洁安静,但探听不到多少消息。”

丹妮点点头,同意了他的决定。

两分钟后,大象在中间那扇门前停下。

车子都还没停稳,一个身穿干净白色亚麻套裙的黑发青年迎来过来,鞠躬问道:“两位客官,住店吗?”

丹妮看见他脸上刺了一扇门。

门童?

巴利斯坦提着背包下去与旅店活计说话,丹妮看凯迪拉克牵着大象也不离开,反而一脸希冀看着自己,便笑着问道:“想要小费?”

被看穿心思,马脸小伙也有些羞窘,嗫嚅着说道:“来之前,主人跟我说您是个大方的客人,给了凯丽大妈一枚金辉币的赏钱,所以”

“我给了你赏钱,你的主人不会收走吗?”丹妮问道。

“也许主人会奖励我一只烧鸡,一瓶酸葡萄酒。”他一脸期待地说。

“好,为了你的烧鸡和葡萄酒。”丹妮点点头,脱下背包,从里面掏出一大把黄灿灿的铜币。

“你找个东西装一下。”她对呆愣住的小伙子说。

“喔”凯迪拉克先是有点失望,后来再想,钱也不是自己的,而车费也就十几个铜币,人家多给了十几倍的赏钱,不算少了。

于是,他欢快地走过去,拉开缠在腰间亚麻布,“您就放这里吧!”

“哗啦啦,哈啦啦”接连两把崭新铜币洒入布兜里,金发小伙一叠声道:“谢小姐的赏,谢小姐的赏。”

附近伙计见此,对巴利斯坦越发殷勤起来。

“一楼是大厅,临街客房比较吵闹,后院二楼房间最宽敞、最舒适。”他说。

“两件连在一起的上房,要临街的,我们想看看瓦兰提斯的夜景。”

“好的。”

“还有我们的马”

正说着,凯迪拉克已经手脚麻利把栓在象车后面驯马缰绳解了下来。

“接着!”丹妮再丢过去两枚铜板,“这是给你的,去广场买一份鱼排,一角酒。”

“小姐,您是个善心的好人!”

迈步进入商人之屋公共休息区,商人、旅客的喧嚣声与火把、篝火的热浪一起向她扑来,其中还混合着麦酒、烤肉、汗臭、脚臭、技女脂粉气息。

挂着吊灯的天花板下,摆了七八十张橡木圆桌,没有隔间,大部分桌子边都坐满了人。

有船员、旅客搂着技女喝酒,有商人在角落小声谈买卖,有等着出货的米商,站在桌面上,向四周商贩大声兜售自己的夷地黑米。

也有买家敲击铜锣,穿行在大厅间,吆喝着“铁锭,无限量收购铁锭”。

有大腹便便的银行代表坐在大厅固定位子,咆哮着贬低借贷人抵押物资的价值。

几十个脸上印着酒瓶与饭桌刺青的女奴穿行在酒桌间,为客人端来酒水饭菜,清理空掉的桌子、盘子和酒杯、酒壶。

在大厅走了几步,丹妮发现它预想的更大,“口”字形的巨型建筑第一层,整个都是餐厅,中间的庭院铺着石板路,种植着许多葡萄架,还有一片假山,假山上有凉亭和戏台,假山中开有洞穴。

站在前厅能没有阻碍地看到庭院,甚至看到后厅和左右厅内景象。

只有灰石立柱支撑屋顶,四面大厅面向庭院的那一边皆没有墙壁。

有不少酒客提着酒壶,站在庭院观看戏台上的表演。

丹妮与巴利斯坦也在回廊要了个位子,点了些酒菜后便好奇看向假山上的戏台。

一曲戏目还没看完,丹妮便黑了脸蛋。

上面在讲述一个两个吉斯人,希拉、希曼父女两人的故事,剧情大概就是吉斯版本的《伯劳、希尔与臭虫》,也即是杨白劳与喜儿。

希曼多么勤劳能干,希拉多么纯洁善良,父女两在渊凯庄园过着单纯却幸福的生活,结果

就听那个吉斯少女用婉转动人的歌喉唱道:“我本住在渊凯的城边,家中有屋又有田,生活乐无边,谁知那龙之母,她蛮横不留情,违背人伦目无天,占我大屋夺我田,我妈妈跟她来翻脸,惨被龙炎喷了脸,我爸爸骂她欺善民,反被她抓进金字塔,强健一百遍啊一百遍。”

“噗嗤”西厅回廊有客人喷出酒水,哈哈大笑起来,“这样的好事我也想试试,一百遍啊一百遍,哈哈哈,这群吉斯人真特么有才,这种损招都能想得出来。”

“喂,被强健一百遍,你爸爸怎么还没死呢?”庭院有酒鬼指着少女一边的吉斯中年人喊道。

“爵爷身壮健,残命得留存。”那中年人打着拍子叫道。

“哎呦,还爵爷,你是贵族?”

“我爷是贤主,传承万年前!”吉斯男人唱道。

吉斯女孩接着唱:“火为衣衫,血为汤,龙之母哟烧了我村庄,五万农民哟挂桩上”

竟然将火烧吉斯大平原、残杀五万奴隶的罪行也按在龙之母头上。

“我要砍死那群混蛋。”

“大人,小不忍则乱大谋!总有一天世人会明白真相。”白胡子按住丹妮紧握的拳头,小声劝道。

丹妮板着脸摇头:“我不在意他们颠倒黑白,因为历史注定由我书写,但很明显,那群吉斯人抄袭了我的文化宣传攻略。”

之前在广场上看《五鹰战龙母》时,她还没反应过来,再看了这处抄袭痕迹如此明显的“杨白劳和喜儿”,丹妮瞬间醒悟过来,自己的政策被吉斯人研究并发扬光大了。

曾经那么淳朴的异界人也学坏了!!!

“呃,这个这个”白胡子面色扭曲,半响说道:“要不,收买一批吟游诗人帮您传遍——”

“太假了吧!”还是西厅那位客人,他捶着厚厚的橡木酒桌,杯盘哗啦啦作响,“喂,戏台上的吉斯人,你们用点心好不好?

龙之母都打下弥林和渊凯,何必再去烧自己的庄园呢?

不说她一直在解放奴隶,就连最愚蠢的维斯特洛领主,也不会无故残害手下农民,农民死光了,谁为她种地?”

维斯特洛这个词如磁铁,瞬间吸引了丹妮与巴利斯坦二人的注意力。

一桌坐了三个人,一个缺了鼻子的侏儒,一个面容肃穆的方脸中年人,最后一人只能看到后背。

“七层地狱啊,提利昂!”巴利斯坦低声惊呼。

“谁?”

“就是那个小恶魔,泰温·兰尼斯特的侏儒儿子,提利昂·兰尼斯特。”

“他怎么在这?”两人异口同声,相视一眼,丹妮笑着问:“他可能认出你吗?”

白胡子摸摸自己染成蓝色的胡须,摇头道:“小恶魔很聪明,又在君临待过几年,我没把握瞒过他。”

丹妮侧头打量《权游》第二男主,双腿粗短,畸形扭曲,脑袋大得不成比例,如果漂亮点,说不得还能伪装萌萌的大头儿子。

可他实在是丑,脸型本来就有种不协调的感觉,又缺了个鼻子,黑洞洞的鼻孔,加上突出的前额,满嘴褐色和金黄色交错的胡须,看着有点像野生状态下的猪八戒。

呃,身材有点矮,不足一米一。

猴哥的躯干,八戒的脑袋,还有长得比他更寒碜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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