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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剑桥》


第一部分:剑桥新与旧序:亭亭玉立李晓愚

李晓愚是我朋友的朋友,毕业于复旦,刚刚从剑桥回来;她放弃了继续在国外留学的机会,回到了自己的国家。说起来我认识李晓愚还有些戏剧性,前年我在报纸上看到过一则报道,标题我忘了,反正是又粗又黑的通栏。那一篇报道的语气是神经质的,激动地介绍了一个叫李娜的天才学子从复旦到剑桥的魔术历程。所以,一见到李晓愚我就十分慈祥地当起了叔叔,语重心长了。我鼓励李晓愚说:“你一点也不比李娜差,我相信李娜能做到的,你也一定可以做到。”李晓愚告诉我,李娜还有一个名字,叫李晓愚。我并不尴尬,这样的结果具有莎士比亚的风格,我们没有理由不喜欢。可是我还是有点不高兴,悄悄对我的太太说,李娜怎么可以叫李“小愚”呢?应该叫李“大智”什么的,叫“小愚”,过了。

那个叫李晓愚的李娜终于回来了,就在我得面前,落落大方。老实说,我原以为李娜是一个马力强劲的考试机器,她的学业那样优异,一定是个书呆子——笑起来不是太长就是太短,说出来的话不是给你五花大绑就是把你顶在墙上,总之,是叫人一愣一愣的角色。我这样想是有理由的,那样的角色我见多了,天份没的说,可总有些不像人,带有天上或地下的痕迹。没想到李晓愚不是这样,往那里一站就叫人放心,亭亭玉立的。亭亭玉立,这个词我是从南京大学的法语教授许钧先生那里学来的。在一个教育论坛上,许教授抨击了应试教育,附带提出了“亭亭玉立论”。许教授说,教育是一个整体,既然以“树人”为目的,我们的受教育者就不应当被寒窗冻着,成天瑟瑟抖抖的。反过来,教育应当使人学会舒展、坦荡和自信,暖暖和和,又凉凉爽爽——以女孩子为例——学会“亭亭玉立”。亭亭玉立不只是身体的姿态,说到底,它是精神的美学境界。所以我要说,我看见李晓愚亭亭玉立的样子,我就特别地放心。

其实我和李晓愚就见过一面,她和我们全家一起吃过一顿饭。她开朗、自然和生动的性格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她无疑是聪明绝顶的,但是,也许是人到中年的缘故,我更在意一个人的性格。在我看来,好的性格更接近天赋的本质。也许正是由于这样的天赋,她年轻的生命一下子就拥有了那样开阔的纵深,有了汪洋的、张力越来越饱满的半径。

听朋友说,李晓愚现在挺忙。那就忙吧。她这样的人不忙,谁忙?我再也没有想到李晓愚在这样的忙碌当中居然写了一本书。读李晓愚的书是愉悦的,我看到了一个人的成长,这不是虚拟,而是日复一日的存在。李晓愚的这本书其实写得挺老实的,但是,由于事件本身具有的戏剧性和大幅度的空间切换,这本书反而像美术作品中的拼贴,色彩变得强烈起来,缤纷起来,有了耀眼的光,以及狂欢一样的跳跃。李晓愚求学生涯的欢愉、纵横、枯燥和艰辛就这样可爱了,她让我们这些“坐地日行八万里”的读者羡慕不已,还可以让我们不怀好意地幸灾乐祸。我们可以悄悄地叹息一声,怎么就没摊上我的呢?但我们立即就摒住了呼吸,振作起精神,讨了便宜一样大呼小叫:“俺的个娘唻,让那个叫李娜或李晓愚的丫头忙去吧,幸亏没摊上我!”

李晓愚打小就是个出类拔萃的孩子,推究一下原因,我这个已经当上父亲的人看到了一条经验,那就是父母的宽容。再好的教育也不如宽容来得管用。宽容可以使孩子更独立,可以使孩子以更加能动的心去面对这个世界。唉,这个道理谁不懂呢,就是做起来难哪。看完了李晓愚的书,我想送我的儿子一条皮鞭,老爸以后要是不宽容,你就抽。看你还宽容不宽容!

这本书中最惊心动魄的也许还是李晓愚十七岁的时候单枪匹马赴巴西的那一章。自古英雄出少年,而今英雄出少女。毛丫头的胆量一旦迸发出来,有时候着实是惊人。我只能说,十七岁的莽撞和十七岁的镇定一样地迷人,我想,李晓愚的十七岁具有了别样的爆发力与耐久力,为她的一生打下了一个无坚不摧的底子。

我至今不知道李晓愚是学什么“专业”的,我企图从这本书里找到答案。然而,我没有找到。我并不失望。在这本书里,李晓愚在读什么书显然已经不重要了,我看到的首先是一个年轻人对待日常的基本态度,我看到了她嚣张的洞察力,极具亲和力的感受,当然,还有她华美而又抵达的表述。这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年轻人。难怪那么多年的苦读都没有使她变成一部“机器”,这要谢天,谢地,谢她自己。

这本书还有一个特别的功能,如果你还年轻,正打算漂洋去留学,那么,读一读这本书吧,它会给你一些意想不到的帮助。可是,这是针对这本书的附带性的功能而说的。我真的不相信读者朋友们真的就这样地功利。我宁可相信,读者们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他们渴望解读一段别致的人生,一种必然的、却又是异样的可能性,一种激烈、有效的面对,有纵深和面积的搜索,还有,这是最重要的,生命里的美。

(此为李晓愚所著一书所作的序,中国青年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

第一部分:剑桥新与旧序:导师贺信

剑桥,2005年三月十四日

亲爱的李娜:

我非常欣喜地听说你即将出版一本描述你在剑桥生活学习经历的书籍。我相信这本书一定会深深吸引广大的中国读者。

能够成为你在剑桥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毕业论文导师,于我而言,何尝不是一种荣幸?(当得知你最终获得了Distinction的优异成绩,我更是深感欣慰)。我至今清晰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如果没记错的话,都不到十分钟吧?)就使我相信你的论文选题十分有趣,值得我投入精力为你指导。很显然,你实在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女孩子。这也使我相信你的这本书同样会是一本出彩的佳作。后来,我们又通过面谈和电话指导(包括你在假期从中国打来的两个多小时的长途电话)的方式探讨你的论文。在和你的接触中,我被你身上所蕴含着的智慧和活力所深深感染。毫无疑问,我想你一定会把同样的技巧和热情运用到这本关于剑桥的书的写作当中去,我由衷地期盼你的成功!

祝好!

Keith Goodall

第一部分:剑桥新与旧初到剑桥24小时

每个人都渴望成为飞翔的鸟

在天空和太阳之间穿行

飞过那无穷的漫漫荒野

自由在大地上空飞扬

——飞翔鸟 (唐朝乐队)

2003年10月3日中午12点,我乘坐的维珍V250航班从上海浦东机场起飞,开始了飞向伦敦的12小时的航程。我隔着机窗眺望远方的云海,波涛起伏,层层叠叠。从17岁那年第一次一个人去巴西参加国际会议开始,这些年我也走了不少的地方。这个世界对于不常出门的人而言或许很大,但当我去过许多城市之后,我开始发现这个地球其实很小,再遥远的空间距离也不过是飞机上的一段时光罢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在今天依然适用。这既可以理解为在行路中读书,朗朗山川与浩瀚书海相映照;也可以理解为书籍散落四方,所以我们要跋涉千山万水前往搜访;还可以解释为读书的人也像要侠客一般,非浪迹天涯,不能成就大学者的气魄与境界。总之,做了这两件事情之后,你会感激世界的丰富多彩,你会感到一个人的狭隘和生活在单一标准、单一文化环境中的局限,你会因此渴望超越。我至今仍然清晰记得初中时候在英文老师家中看她在英国教书时所拍的照片,听她讲述在国外生活的种种趣事的情景,那是我第一次接触与自己平时生活迥然不同的文化环境,虽然是通过图片和第三者的转述,但内心的震撼仍然是巨大的。那天晚上我在日记本里写下了这样一句话:“鸟儿只有飞上天空才知道世界的广阔,我渴望飞翔。”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注定是要飞翔的,日益开放的文明让我们不再将自己的身体和思维禁锢在某地的某个小范围,每个人实际上无时无刻不在与自己告别,这一生注定要行许多的路,看许多的山,见许多的水,当然,也要与城市因缘际会。人与城市的交往靠的恐怕也是缘分,我将在英国东南的一个小镇开始生命的新一段旅程。那个小镇,名叫剑桥。

到伦敦希思罗机场是当地时间下午六点左右,经过繁琐的入关、体检等手续走出机场大厅时已是七点多钟了。左顾右盼间居然没找到来接我的朋友,于是借了别人的手机给他拨了电话,可打了几次都是无法接通。心里暗暗骂着那个不负责任的臭小子,但无可奈何。见到他时,他一脸抱歉:“我听一个同学说出关要花好几个小时呢,你怎么这么早?”我打量着一年不曾见到的他,寻找着英伦岁月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壮了——牛肉吃的呗;头发长了,让这个理科生多了一份文人气质——没办法理发太贵;英语虽然溜了些,但语音语调基本没变——英国除了剑桥牛津,其他学校里中国学生多得泛滥,上哪儿操练去?坐地铁时我抢着买票,他赶忙阻止:“别,我来。你掏出张50英镑的,人家都没见过,吓死人呀!”望着我诧异的样子,他笑了:“中国银行换出来的票子都是50一张的,去年我也带了一沓来。”想想也是,相当于人民币700块呢。于是,路上所有的花费由他买单。

我们坐地铁到伦敦市中心,再转火车去剑桥。我的单程火车票是十五镑,可他的往返车票加起来才13镑,在英国往返的车票机票都要比单程便宜许多。可惜是夜晚,无法欣赏沿途风光。到剑桥时是深夜十一点了,瑟瑟秋风中寒意甚浓。打车到了学院指定的住所,却发现原本安排给我的房间已经有人住了。刚刚开学,剑桥城里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本科、硕士、博士生,出些这样的差错倒也可以理解。只是三更半夜我带着50公斤左右的行李,无处投宿,比较不好玩。学院里只有一个老爷爷值班,他带着同情的眼光,慢条斯理地对我说:“现在是没办法啦,你先住在客房吧,明天再想办法。”一间房,两张紧靠着的小床,我们安安静静躺了一夜。毕竟是青梅竹马的伙伴兄弟姐妹般的情感,不然我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的。睡到夜半醒来忽听得他一声叹息:“刚刚睡得太死了,竟然没听到手机的振动。”他要回国了,却将一段铭心刻骨的心痛和牵挂留在了这里。我在他的叹息声中想着自己的心事。

白天没事,暂时将没有住处的问题抛至脑后,我们便去逛剑桥。一时间我还很难相信这将是自己学习生活的地方。恍惚间我觉得自己是个旅人:在古老的哥特式的教堂前驻足;在崎岖而狭窄的石子小路上走过;在铺满金黄落叶的花园里听流浪歌手吟唱;靠在河畔的栏杆上看天鹅优雅自在地在河里游过;在街角的咖啡店里捧上一杯Cappuccino,嗅着刚出炉的糕点的诱人香气。来来往往的是各色皮肤穿着各异的学生,或是夹着书与你擦身而过,或是带着头盔骑着自行车匆匆掠过,青春四射的光彩与这座古老而美丽的大学城的对比竟让我产生了一种如至书中的不真实感。年轻的学子活力四射、青春飞扬,可剑桥的街头还有另外一种典型形象:西装剪裁得体、皮鞋一尘不染、礼帽在头、黑伞在手的绅士以及穿过膝裙子、细高跟皮鞋、开襟外套、化淡妆的淑女。他们多半是中年以上的人,温文尔雅,知书达礼,说话永远声音不大,语调不高;走路永远不急不慌,不快不慢。这英伦岛国的优雅真叫我见着了。

我们逛着逛着,偶然走到剑桥的一片极其宁静的地方:潺潺流淌的小河里对对鸳鸯自在嬉戏;参天的大树零星点缀在黄绿色的原野上;小小的栈桥上偶有一两人走过;秋天的落叶铺满了狭小的碎石路,踩在上面,簌簌的声音很是好听。这里不是花园,没有刻意的妆点,而是自然的造化。秋风吹过时,这一切呈现出随意而自然的美丽。illiam Blake 的那几句诗就在那瞬间浮现:“一花一世界,一沙一天堂,君掌盛无边,刹那含永劫。”很早很早以前便钟情的句子,此刻,才算是悟了。这片风景真的让我感动,因为这里有剑桥的气质,也更符合我的脾气:大气但不张扬,自然而又有灵气。朋友忽然问我:哎,你来剑桥读的是什么专业呢?我说是发展经济学,怎么了?他说到这里其实是应该学植物学的,因为在这里人时刻与自然贴得那么近。

下午的我们回到学院的时候负责住宿的Mary告诉我如果愿意我可以搬进一间比原先的房间小一些的屋子,当然租金也要便宜一些。我去看了才知道小了将近一半,但为了早些安定下来我也就欣然同意了(省下的租金可以买些好吃的)。房子并不在学院里,只是学院代租的,四人同住,共用厨房和洗手间。其他三个人已经住进来了:Michael,美国男孩,攻读物理博士(不过他很快要搬走了,下一个搬进的会是一个读法律本科的英国男孩,名字怪异,忘了);Royn, 新西兰男孩,攻读化学工程博士;还有毅,一个清秀的来自中国云南的男孩子,攻读材料学博士。呵呵,家里人听说我居然和三个男孩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时候差点跳起来:怎么可以这样呢?自己找房子搬。当得知这是学院安排的无法更换时便一再嘱咐我:要留心多多观察。据我目前肤浅的观察来看:一、都是男的;二、都年轻;三、都挺顺眼。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等朋友帮着我把所有的行李搬进小屋,安顿妥当,天已经开始黑了,我下厨房做了一顿简单的晚饭招待他:咖喱鸡饭+紫菜虾米汤。朋友说他在英国吃的最多的肉类就属鸡肉了,最便宜嘛。“可我最爱吃鱼虾了。”“小姐,英国是不产河鱼的,只有三文鱼之类的,也贵得没边儿。我除了吃炸鱼,一年都没闻过鱼味了。”我想起了出国前吃过的那一条条可爱的鮰鱼,一下子郁闷起来。

傍晚,我想去看看自己上课的地方。我们拿着地图一路寻去,大约走了半小时左右,在一条铺满碎石的小街找到了一座至少有好几百年的建筑,这就是我要读书学习的系了。那时,天飘起了蒙蒙细雨,昏黄的灯光投射在微湿的小路上,不远处的几所教堂的五色玻璃闪烁着亦真亦幻的光芒,还有着神圣悦耳的音乐从远处悠扬而来。一座座庄严古老的大学建筑和一扇扇幽闭的花窗总让人在恍惚间产生一种时空错位的惊诧,脑海里浮现的是英国浪漫诗人密尔顿的诗句:“让我双足坚定地移步向前,游息于惟勤是务的学院回廊……那里彩色的层层高窗漫染富丽,轻轻黯黯透落宗教的光辉。”那样的气氛和意境,也只有剑桥了。“天哪,你竟然可以在这样的地方读书!这简直不像个学校!”朋友感叹道。

可是,这里,我是喜欢的!

第一部分:剑桥新与旧入学典礼

剑桥八百年古校的传统在入学典礼这个庄重的仪式上可见一斑。St. Edmund’s的入学典礼安排在10月5日。剑桥人将学生正式入学的第一天称作matriculation day。参加入学典礼的前几天,我们就收到通知,要求当天必须要穿gown。我拿捏不准gown的含义,就去请教毅。他从壁橱里拿出一件长长的黑黑的大袍子:喏,这就是了。这黑袍实在搞笑,它长及膝下,袖子比袍还要长,快拖到地上,却在肘部挖个洞,让胳膊钻出来。我扑哧笑了:穿上这个,不整个一蝙蝠侠么!原来,剑桥的每个学生都要求备有一件黑色的长袍,但凡参加一些重要的活动或是宴会都要求穿着,而且根据年龄及所读学位的不同还有样式、长短等的繁琐的区别。据说这一传统是中古僧侣制度遗留的产物,是剑桥的学者们区别于市井居民的重要标志。现在只有正式的活动才要求穿gown, 可是从前,学生们平日里上课、考试甚至吃饭都要求穿上这黑乎乎的袍子,除非睡觉,不可以随便脱下。学校还派了专门的人员大街小巷巡逻,如果发现学生没有穿gown,就要记大过。著名作家萧乾回忆起在剑桥求学的日子,就将gown称之为“蜗牛身上的那个壳壳”,真是贴切。我庆幸那时不在剑桥读书,否则每天同样的沉闷装束,真是要把人郁闷死。我的穿衣原则是衣服穿在身上首先要与人亲,若成了身外之物,那就是最最难看的。我这活泼泼的性格与那黑袍怕是要犯冲的。只是学校的要求不可违背,于是便在毅的介绍下在King’s Parade的一家服饰店里花了60个“胖子”买下了我的gown。黑袍加身的一刻,只觉着不是自己,在镜子前傻笑了一阵子。

正式的典礼开始之前要照“全家福”,新入学的同学们,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都聚集在学院的草坪上,等候拍照。由于大家都穿着黑袍子,乱哄哄的很不好认,一位老师站在草坪中央声嘶力竭地喊名字对人,安排站立的位置,折腾了快一个小时才照完。本来大家肤色各异,国籍不同,互不相识,经历了这一倒腾,也就认识了一小半了。这合影照片是可以买的,最普通的10镑左右,上面标有每个人的姓名的缩写,比如我的名字就写成N.Li, 若要加框的就得20到30镑了。

仪式于晚上六点正式开始,St. Edmund’s的学子们穿着各样的gowns端坐在学院的Cer(哈里.波特)的魔法学校。她诧异地望着我,在这样庄重的场合怎么可以开玩笑?我就是这个坏习惯,对于再神圣庄严的事情也要去推揉推揉,这样的犯一犯完全没有什么目的的,就只是好玩。看着她一本正经的样子,就更好玩了。不就是装酷么,谁不会呀?我立刻也将脸沉了下来,将身子正了正,真的似的。

仪式由Master(院长)主持,他是一位六十来岁风度翩翩的学者。短暂的开场白之后,首先介绍新加入学院的教师及访问学者(Visiting Scer及其它fellows握手。接下来便是介绍新入学的学生了:姓名、毕业学校、在剑桥所攻读的专业。每一个新到的学子都要走上前台,和院长握手。对学生的介绍虽然只有简简单单的三项,却是别有意义的:姓名——你是谁;毕业学校——你从何处来;在剑桥将读的专业——你将往何处去。简单的介绍就可知其当下,知其历史,知其发展。

在剑桥,有一种书籍被称作“永恒之书”,那就是数百年间剑桥积累下来的繁缛琐细的校规。这些世代相沿的惯例和由这些惯例所演化的制度清晰具体地界定着剑桥人的一举一动,似乎不可改变、不可抗拒。我觉着好奇:是什么力量使剑桥人恪守着至今已有几个世纪的传统?又是什么原因使得剑桥在保持悠久历史的同时不让传统积淀成为一种负累?没错,比起许多新兴的英国大学,剑桥在某些方面显得不合潮流,比如这里的开学典礼或是毕业典礼依然保留着浓厚的中古色彩。奇怪的是最古老的制度竟能培育出这世上最新颖的思想,剑桥这座陈旧的老大学还能继续拥有最多的诺贝尔奖得主。或许正是因为她不合潮流的特立独行吧,才能在几百年间保全自己的个性,在时世变动中,仍然不失为一国最高的学府和学术思想之中心。

正胡思乱想间,忽然听到司仪宣读我的名字:李娜,复旦大学,发展经济学专业。我起身,理理衣服,走上前台。因为教堂的宁静肃穆,我听得见每一步的声音,和着自己的心跳声,很清晰。院长握住我的手,看住我的眼睛:祝贺你正式成为剑桥的一员。

那样庄重的氛围是不由得不使人凛然的。那一刻间眉目清扬,我忽然悟着了:到底这世间还有一件东西是绝对珍贵的,那使我们觉得自己人身的贵重。成为这样一所学府里的学子,何止于仅仅做一个知识分子?有的时候,传统的古典内涵会让人产生一种皈依感,那一刻,我觉得与身上的这件黑袍愈发亲近了起来。它实在比我的衣橱里任何一件其它衣服都要好看,不在于它的样式、剪裁或是面料,而是它的内涵,是它带给我的那份神圣与庄重的感觉。我心里想着,无论我对于衣服是多么地喜新厌旧,这辈子有两件衣服是会与我相伴终生,不离不弃的,一件是未来结婚典礼上那袭白色的婚纱,一件便是现在身上这件黑色的长袍。我希望它们分别见证着我的幸福和我的理想。

典礼在风琴声中结束,学生和fello ce(咖啡+薄荷巧克力)。这是一个让同学们交流的机会,所以座位都是特意提前排好的。我身边坐着的是一个英国的中年男士,在剑桥读哲学的。我瞧他的岁数,差不多是该读博士的,可他告诉我他才刚刚开始本科的学习,只不过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二个专业。英国人的教育观与我们是有差异的,不是为了学历而读书,而是为了需要。学位也不是越高越好,而是要与自己的志趣相符。所以有人有了几个学士学位,却不会用同样的时间去读一个博士学位。此君就是一个例证,如此岁数和十七八岁的孩子同班读书,倒也自如。他坐在我的身边,火样的热情实在让我难以消受。没说几句就对我大用溢美之词(只当练习听力水平),暗示自己还未婚(关我屁事),要电话号码(当然没给他),并主动要求送我回家(当然没答应他)。这个家伙是整个晚上唯一的败笔了。也许有些偏激的,我就是认为中国女人的美好是外国男人所无法真正欣赏的。再说爱情往往不在动作,不在言语,而在彼此间心领神会的默契。柔情几万缕,相视一笑间——这样的人在同族遭遇尚且不易,何况非我族类。晚宴到近十点才结束,大家起立作最后的祷告,当人们感谢上帝的时候,我低下头,默默念道:“感谢厨房赐予我们美食,阿门!

第一部分:剑桥新与旧剑桥:没有校门

记得当年到复旦报到的第二天就和室友相约到学校的大门前合影留念,在毛泽东亲笔题写的“复旦大学”的校匾下,我们六个女孩子笑得甜美灿烂。刚到剑桥的头几天,我琢磨着也该去这所世界名校的正门前拍张照片,给远在异乡的老爸老妈寄去。我拿着地图在小镇上兜了好几圈,却怎么也找不到校门。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去问我们学院的Porter(门防值班人员):rance to ty of Cambridge? (剑桥大学的入口究竟在哪里?)他呵呵地笑了:trance to ty. (这所大学压根儿没入口)。看着我满脸疑惑的样子,他解释给我听:原来在剑桥这个小镇上是找不到具体的剑桥大学的位置的。这是一所没有大门的学校,它的31个学院,60多个学部,分散在剑桥小镇的不同地方。由于大部分的学院在剑河的两畔,所以沿河的一带就叫做“剑桥后院”。剑桥大学没有围墙,它是一座完全开放的大学。

在这所开放的大学里有31个相对独立的机构,叫做“学院”。这些学院,规模大小不一。比较大的有:三一学院、国王学院、皇后学院等,一般老师逾百,学生近千;小的有鲁茜、开温第士等,老师不过三打,学生也不过百余。不同的学院虽然各自都有着显赫的历史,风格独特的建筑和骄人的传统,但它们同时却又是大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学院制(collegiate system) 是剑桥的一大特色。剑桥大学不只是一大群系(faculty)的组合,更是一大群学院(college)的结合。正因为她是由学院结合而成的联邦团体,所以也被称作“学院式的剑桥”(collegiate Cambridge)。“系”和“学院”在剑桥是完全不同的组织。“系”就是不同专业的学生读书作研究的地方,而学院其实就是学生生活居住的地方。学生则同时具有大学和学院的双重身份,既被各系挑选,也被各个学院挑选。像我,就是经济系发展经济学专业的学生,同时也是St. Edmund’s 学院的一员,平日里吃、住、娱乐都在这所学院。

“学院制”与剑桥古老的宗教传统密切相关。这一制度最早是由法国巴黎大学创立的,剑桥步牛津后尘也采用了这一管理形式。剑桥的第一所学院Peter er)便算取得剑桥大学的入学资格。教师学生都住在“堂”(.Peter)教堂附近的两个客栈中,并订立了规矩。剑桥第一个学院就这么成立了。早期学院是由教会设立的,虽然说不是寺院,但其规章制度之严峻则确实有中古寺院的“清规”气味,目的是要把学生的流氓气扫除净尽,使学术开始“文明化”。到15世纪,学院在剑桥已生根,成为强有力的组织。但那时它不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地方,只是老少“居息一堂”的场合。教学向来是大学的职权,可是到了16世纪以后,特别是18世纪,大学的教学功能逐渐转移到学院手中,大学差不多只剩下颁给学位的权利。长期以来,学院得到皇室教会的眷爱,财源丰富,而大学则相形见绌。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初,由于现代科学教育需要庞大的经费支持,绝非任何单一的学院所能负担,因此国家开始大力支持大学的发展,大学的经费不但有了稳定的着落,而且也成为剑桥大学主要的经济来源。在今天的剑桥,大学与学院虽然相辅相成,却是不同的实体,在经济上也是独立的。大学是公有制,由国家拨款,学校的教学设备以及教师的薪水都由大学提供;而学院则为私有,自谋生路,自负盈亏。大学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学院则负责本科生的招生,但数量要由大学统一规划。

不理解剑桥的宗教历史,就难免对大学与学院之间的关系摸不着头脑。我来剑桥之前对于“学院制”也是一无所知的。在填写大学的申请表格时,我就在选择学院的这一栏里,勾了“听从安排”这一项。作为一名中国学生,我只听说过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新闻学院,哪里听闻过什么皇后学院、国王学院、丘吉尔学院?我的一个学教育的台湾朋友更逗,专门给招生办写了一封信:“你们提供的学院名称古怪,不知道是教什么的。我来剑桥打算攻读教育学硕士,你们自然应该知道把我安排在哪一个学院。”弄得招生老师啼笑皆非。因为我们的无知,错过了挑选学院的机会,只能被随机安排了。我所在的St. Edmund’s 学院建立于1896年,虽然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可在剑桥的学院中也算是较新的了。学院不大,也就百余人吧,里面的服务人员却十分友善,偶尔碰到,竟然可以准确地叫出你的名字。

不同学院的贫富、学风、传统以及外貌上各不相同,但是它们的建筑格局和组织结构倒是大同小异。从建筑上来说,每个学院都拥有一个大而气派的食堂(老师和学生一同用餐是中古寺院生活遗留下来的传统),总有一个美仑美奂的院士休息室(combination room, 我们简称其为CR),这是剑桥的Don(老师)饮酒、喝咖啡、读报纸、较量“嘴上功夫”的地方。当然礼拜堂也是个个学院不可缺少的建筑(这也最能体现中古时期遗留下的宗教精神),再则就是图书馆、酒窖和花园了。

学院的好处在于,它不是以某一学科为核心的学术机构,而是一种打破学科界限的学生的组织机构。在这里,不同学术背景的同学一起生活,有利于学科之间的交流与碰撞。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交流当中,他们不仅可以相互吸收彼此间的知识,更为重要的是融合了彼此之间分析问题的思维方式。以著述《中国科学技术史》闻名于世的剑桥大师李约瑟曾这样描述:“你也许是一位学习英国文学的英国青年,同对面房间学生物化学的爱尔兰人相善,同楼上宿舍学法律的尼日利亚人和学神学的苏格兰人友好。可以说,剑桥每一个学院,都是由学系不同、社会出身不同、政治立场和宗教信仰不同的人混合而成,这些学院将整个剑桥大学变成一个奇妙的熔炉。” 许多改变世界的思想就是在这样的熔炉里产生的。英国伟大的哲学家罗素在剑桥的求学历程就是最好的例证。

罗素于1890年进入剑桥大学以后,20世纪的大人物们一一与他在这里碰面。在剑桥第一周,他与同学桑格的交谈是这样开始的:“我看见你有德雷帕的《欧洲心智的发展》,这本书很好。”桑格回答道:“你是我遇见的人当中,第一个知道这本书的。”半小时后,他们成为终生密友。桑格后来成为著名的法学家、经济学家。 罗素的另一位剑桥好友西奥多使他对自由贸易产生了兴趣,西奥多后来成为了数位财政大臣的私人秘书。而西奥多的哥哥克朗普顿在学院的楼梯处冲罗素背诵布莱克的诗句,感动得罗素目眩神迷。罗素的同学中还有后来的哲学家麦克塔格特和穆尔,前者让罗素成为黑格尔主义者,后者让罗素摆脱黑格尔。在剑桥,罗素还遇到了著名的经济学家凯恩斯。罗素说同这位智力超一流的人辩论,自己像是一个冒着生命危险的傻瓜。像所有大学生一样,罗素对老师们的授课并不在乎,而是更看重同学间的脑力激荡。这样的交流与碰撞点燃了他的思想火花,使这个平凡的剑桥学子最终成长为思想界的巨擘。

正是意识到了学生之间互相影响所产生的巨大力量,每一个学院都尽其所能地为学生的交流互动创造各种条件。比如在住宿的安排上,一般都会让不同背景的学生住在同一套公寓里。“多元化的学生群体”这本来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可当我到了剑桥放下行李时,这个抽象的概念就生动地展现在眼前。我到剑桥住的第一个house里住着三个攻读博士学位的男生:一个读物理的美国人,一个读化学的新西兰人,还有一个读材料科学的祖国同胞。后来我又搬过一次家,还是和三个男生(帅哥)住在同一屋檐下,苏格兰的Simon读的是管理学,俄罗斯的Roman读的是电子工程,杨光和我一样——都是中国人,都是读发展经济学的。由于文化背景不同,住在一起别有趣味:Simon是个机灵活跃的小伙子,热衷于用他那难懂的苏格兰英语向我们大力介绍苏格兰文化,还穿着短裙向我们展示爱丁堡男性的时尚,他的房间总是会传出闹腾的摇滚乐;Roman高高大大,穿着装扮就像我国六十年代的工人兄弟。他不善言语,但偶尔高兴了,就会在屋里哼上几首俄语歌曲或者教给我们几句俄语。杨光岁数最大,酷爱读书,他有一个特别的习惯:一边吃饭,一边读《史记》。他的刻苦精神让Simon和Roman佩服不已,只是他俩不明白中国人书上的字怎么是竖排的?生活中我们的不同难以细数,但这些区别其实只是表面的。我们四个人平时常常会聚在一起聊聊天,在不断的交流我发现我们看待问题有着不同的思维方式和切入角度,这不仅仅由于我们来自不同国家,同样源于我们不同的学术背景。这些差异让我的思想更加丰富,视野更加开阔。有一次,我在课堂上学到了中国和俄罗斯经济政治体制改革所走的不同道路以及取得的不同结果,在当天晚餐的饭桌上我就和Roman聊起了这个话题。他向我描述了当前俄罗斯人民生活的状态,还特别谈到了高等教育领域人才大量流失的状况:“国家经济情况不好,大学教授的工资少得可怜,所以大量的教学精英纷纷投奔国外的高校。我在美国的同学就说了在美国的高等教育研究机构中最好的学生大都是中国人,最好的教授大都是俄罗斯人。”他的描述未必精确但却直观,让我对课堂上学习的知识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

我一直相信:与你同行的人比你到达的地方更加重要。所以牛津著名的学者纽曼会说:“假使给我两个大学,一个没有住院生活和导师制度,而只凭考试授予学位的;一个是没有教授和考试,而只聚集着几辈少年,过三四个年头的学院生活的。假使要我选择其一,我毫不犹豫地选后者。”剑桥的开放,不在于它是一所没有大门的学校,而在于它为学生创造的自由开放的学习生活环境。在由学院文化构成校园氛围中,充分的交流使学子们开阔了眼界和心胸,同时也时时会感到挑战和竞争,这些无疑会带来灵感和动力。

我庆幸来到了这所没有大门的学校,在这里,我将心灵与头脑的大门完全敞开,尽情地吸取着独特的精神养料。

第一部分:剑桥新与旧Let it snow

屋里一直有暖气,让人很难感觉到室外气温的变化。妈妈总在电话那头嘱咐:要多穿衣服呀。我笑了:这里很暖和的,我穿t-恤!其实和她说了很多次了,只是她一觉得冷了便自然地想着我是不是也冷了。这就母爱的伟大之处——不在于理智,而在于那种直觉的感情。所以她每次问,我不嫌她唠叨,反倒觉着好玩:世上有个人不厌其烦地疼你的,事无巨细地呵护你,多好呢!

剑桥下雪的时候,我正躺在我那淡蓝色的小床上,蜷在我那粉红色的被子里,做梦。

清晨醒来,打开电脑,居然有好几封这里的同学朋友发的email。主题只有一个:下雪啦!我的房间里有两扇落地窗,我冲到窗前,拉开窗帘,整个脑海里只有两个字:天哪!这一刻,我明白了“漫天风雪”中这“漫天”两字的情形了:大风卷着片片飞雪,把整个小镇笼罩在茫茫无边的白色中。此时的剑桥不再是往日的剑桥,平日,这里的宁静让我体会着生命的平和,而风雪肆虐中的宁静则让我感受着一种坚毅,一种生命的张力。

午后,雪停了。知道不该出门的,可就是经不住那样纯白的诱惑,心中跳跃的都是儿时在雪中嬉戏的欢乐。我要去看看,看看雪后的剑桥。套上白色的大衣,我要融入那片美丽的白色中。

屋外,天寒地冻的,积雪未化,却都结成了冰。我本来平衡能力就差,在冰上根本站不稳,走一步,滑三步。没办法,我只能用双手紧紧抓着路边的栅栏,笨拙地向前挪移。走出房门之前,我在脑海中勾勒着这样一幅画面:在银装素裹的小镇里,在被茫茫白雪覆盖的小路上,一个白衣的东方女子一边优雅地行路,一边欣赏雪景,偶尔轻轻伸手拂去沾在衣裳上的雪花。我会在雪中轻吟徐志摩的那首《雪花的快乐》:“假如我是一朵雪花,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飞扬,飞扬,飞扬。”我把骨子里的浪漫在想象中发挥到了极致,然而事实是我的姿态非但和优雅沾不上边儿,而且是狼狈且滑稽的:我绝对不是轻盈的雪花,而像一只北极熊,慢慢的在结冰的路上蹒跚而行,我不得不认清我的方向——挪移,挪移,挪移。我的身上没有朱砂梅的清香,只有因为紧张而渗出的汗珠。即便是这样,从on Road 到市中心的一路上我还撞了三个人,跌了两个跤。最大的罪过是我最后居然撞了一位老人家,在一段有坡度的路上,我们面对面行走,他正在颤颤巍巍地爬坡时,我脚下一滑,冲他撞去。还好,他抓住了身边的一根柱子,没倒下。我不停地“sorry”,他却笑着说:It is fun, isn’t it? (很有趣,不是吗?)抬起头,看见他顽皮地朝我眨了眨眼睛。谁说老人的眼光是浑浊的,我在他的双目中看到的分明是孩童般的澄澈透明。

到了市中心,我停住脚步,在路边一家叫做Nadia的卖糕点的小店买了一块小熊饼干和一杯Latte,站在路边,打量着雪后的小镇:King’s College前的广场上孩子们带着滑雪板在雪中嬉戏,他们的欢笑声让这个原本庄严肃穆的地方变得像游乐场般的快乐;有课的学生们背着书包在雪中艰难前行,可是神色中有的并非焦虑而是兴奋;尽管广播里再三劝告老人们不要出门,可是仍旧可以看见三三两两结伴而行的老者。小街旁的CD店里播放着古典的钢琴曲,糕点店里咖啡和奶油的香气在音乐里旋转;在雪中步行的英国老奶奶是此时最美的风景。我一直觉得英国的女子最优雅的时候并非她们的青春岁月,而是当她们步入中年甚至老年之后,那种叫做韵味的气质才会如胭脂般慢慢弥散开来,释放出点点滴滴迷人风情。我是那么喜欢看她们走路的样子:即便在雪中,她们也绝不显得臃肿。挺直的腰背,不急不缓的步伐,微微昂起的下巴,梳得整齐的银色发丝即便在风中依旧一丝不苟,大衣下摆露出深色的丝袜:性感未必需要妖娆,它也可以是一种高贵。就是这些别有韵致的女子浸润了整座小城,剑桥的表情于是就在她们的举手投足间变得愈加美丽生动。

小时候读过很多童话故事,然而此刻,最美的童话就在身边:大雪让教堂格外神圣,让音乐格外动听,让糕点店格外温暖,让孩子格外欢乐,让老奶奶格外迷人。此刻,我忽然真正了解到这场大雪带给剑桥的意义了,在寒冷的空气中我嗅到的竟然是勃勃的生气。在这个英国东部的小镇里,生活是简单的。然而这样的简单却让我学会了从生活的细节里体会到内心的快乐。这是我过去十几年的教育不曾给予我的东西。从小,我们学着在学业的进步中体会快乐,在竞争的胜利中体会快乐,在别人的赞扬和肯定中体会快乐,在所谓的自我价值的实现中体会快乐,可是很少有人学会从最平凡和普通的生活中体会快乐——而这其实才是生命给予我们的最丰厚最慷慨的馈赠。并非是大雪带给人们快乐,而是它唤起了潜藏在心里的一份纯真的渴望。

快到黄昏,我才尽兴地回去。走在路上,雪花又开始飘落。刚刚踏进家门,大雪又开始铺天盖地。我烧水泡了一壶红茶,坐在窗边伴着柔柔的灯光看书,顺手打开了收音机。BBC正在播放一首很老很老的歌:let it snow. 这本是一首圣诞歌曲,圣诞这里并没有下雪, 可大雪却在意想不到时降临了。

Oside is frightful

But tful

And since o go

Let it sno it sno it snow!

e going out in torm

But if you really ight

All the way home ill be warm

the fire is slowly dying

And my dear ill goodbying

But as long as you love me so

Let it sno it sno it snow!

我临窗坐着,看着纷飞翻滚的雪花静静地落下来。在那一瞬间,胸中万念攒动。一方面赞叹着大自然的神奇,不过是水的分子罢了,却有着雨雪冰雹露霜的繁复面目;一方面我庆幸着自己仍然保持着一颗易于感动的心灵,随时能溶进四时的脉动韵律里去。我知道,心里有着温暖的感情,即便是雪花飞舞,依然是春光无限。

第一部分:剑桥新与旧我的中国胃

中午在学院的食堂吃了一顿极其难吃的饭:烂乎乎的米饭、软塌塌的炸薯条、还有可怕的炸胡萝卜条。毅说过在学院食堂可以充分领略什么是难吃的英国食物。领教了。是谁说的,你可以将中国姑娘带离中国,但永远带不走她的中国胃。

食堂是这样,英国人家亦是如此。曾去过几位英国朋友家作客,也都算得上是体面人家,家境殷富,但吃的东西却实在让人难以恭维。有几道菜乱七八糟什么都有,合在一个玻璃钵内,烘烤箱里焖熟了就拿出来吃,加上没加任何调料,真叫人难以下咽。在中国人看来与猪食无异的东西(原谅我的粗鲁),他们居然可以吃得津津有味。难怪同样以烹调技术而知名于世的法国人要嘲笑英国人了:“我们为吃而生存,你们为生存而吃。”英国食物的索然寡味也算是闻名于世了。

据我观察总结,英国菜的做法大致有二:简单点儿的,将菜扔进水里,捞出来,装盘;高级点儿的,将菜扔进油里,捞出来,装盘。别看英国人对菜色不讲究,人家却能从吃简单的食物中获得无穷无尽的乐趣。原因便在于餐桌上那些精美的碟呀盘呀各种银质的餐具和用餐时那些个装模作样的礼貌规矩。我是怕死

去学院吃formal e?”红酒配红肉,白酒配白肉的道理还是容易明白的。在整个晚宴的过程中,侍者始终守候在桌旁,随时添酒上菜。一般正餐开始前可以先吃小圆面包,掰开后自己涂上黄油。拿着整块面包往嘴里咬是大大忌讳的,要一小块一小块地往嘴里塞。第一道course一般是汤,西方人的汤和咱们中国人的汤追求截然相反,中国人喝的是清汤,洋人喝的是厚重的浓汤。汤要用银匙自近身一侧往外舀出,与我们平时习惯舀法相反。喝汤时万万不可用嘴直接对向小碗,若发出声音,更是大大的不雅观。第二道course是主菜,多是牛排、猪排、鸡块或烤肉之类,一般不加调料,必须得自个儿加盐或胡椒粉。另外还点缀着几只烂熟的乒乓球大小的球菜,或是几个烤马铃薯。接下来的也就是饼干奶酪和咖啡甜点了。刀叉之类的早就在盘子两侧摆好,最外侧的先用,一道菜就要换一副刀叉,一切都是有条不紊的。用餐者右手持刀,左手持叉,刀子是绝对不可近口的,必须用叉子将食物送入口中。一般西方人运叉如使铲,比如德国人,看他们这么一“铲”,就把青豆玉米啊铲进嘴里了,毫不费力。但是在典型的英国人眼里,用勺子吃饭,当属“世界奇景”之一,用叉子铲饭,更是缺乏教养的表现。英国人使起叉子这玩意儿来,可真有两下子。他们用叉,永远是叉背向上,逢着吃饭的时候,他们就用餐刀将米粒往叉背上推,再小心翼翼地送入口中,那种战战兢兢、如临大敌、百折不挠的精神,真是叫我肃然起敬。我曾经有幸在皇后学院的食堂里观察到一位英伦绅士品尝他们的“国吃”—Fisable manners”(我们有好食物,英国人有好的餐桌规矩)。一语中的!

饮食可以反映许多文化本质性的东西。法国人在饮食上的想像力就十分发达,在巴黎的一家餐馆,我翻开菜单就赫然见到印在扉页的萨特语录:“在自由的道路上”够哲的。中国人则奉行“民以食为天”的信条,关于吃,是又谈其哲学,又讲其方法,又身体力行的。中国的文人们像苏东坡那样又兼政客又兼文人又兼诗人还兼玩票的高级厨师者大有人在。普通老百姓知道苏轼,恐怕不是因为他的旷世才华锦绣文章,而是因为他发明的令人唇齿流香的“东坡肉”吧。中国人什么都敢吃,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皆可以纳入盘中。中学时我的英国好友Emily从香港来看我,款待她的饭桌上有一道铁板牛蛙香气四溢。她吃后赞不绝口,问我盘中何物。牛蛙显然超越了我的英文词汇范围,苦思冥想之后,脱口而出的是:frog(青蛙)。我发誓这辈子都忘不了Emily那张惊慌失措吓得煞白的小脸蛋儿,她夺门而出,呕吐,呕吐,呕吐。回来后用无比怨恨的眼神凝视着我,一字一句,咬牙切齿:My pet is a frog(我的宠物就是一只青蛙)。罪过,罪过。

法国著名的文化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曾写了本砖头厚的《生食与熟食》(the Cooked),探讨食物的烹饪方式和民族性的关系。中国文明发展的高度性在其对熟食的极度热情上也可见一斑。中国菜里那类“在火里炼三次,在水里淬三次,在风里吹三年,在缸里腌至发霉”的菜式似乎特别多。凉拌菜倒也是有的,但多是煮熟方可。洋人的肠胃比起我们的健壮许多。我的苏格兰室友Simon常常将生菜放到水龙头下一冲,就大嚼起来,油盐都可免去。喝水也是不用煮的,打开水龙头往嘴里灌就是。我的胃惧寒(但热爱冰淇淋),我的牙齿也很脆弱(但痴迷巧克力),所以沙拉、冰水之类的生冷食物都无福消受。

中国人的身体结构、消化器官与西方人是存在差异的,西餐偶尔吃上一次是情调,天天顿顿吃就是受罪了。鲁迅先生的一篇文章就提到当时的欧美留学生,说是国人以为他们如何地西化了,可是“我怀疑很多是关在外国的屋子里烧牛肉的??”已经过了好几个时代了,但这句话仍旧是不错的。若干年前张明敏将一曲《我的中国心》唱红了大江南北。我倒觉得这里的“中国心”似乎应该改成“中国胃”——海外游子的中国心会不会永远不变,恕我不能断定,可人人有永远的中国胃好像是用不着怀疑的。旅居美国的华人作家阿城就开导过,说是所谓的海外华侨的叶落归根哪里是爱国,实在是人胃里的分泌物叫做什么氨酶的,到了老了只认少小吃惯的食物,终于熬不住,回国解馋来了。真是一针见血哪!海外的中国人,对于中国的认同,最为执著的就是胃口上的专情。那被古老的中华文明熏陶出来的中国胃是很难被汉堡沙拉牛排薯条奶油汤改造的,这恐怕就是中餐馆可以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遍地开花,随处红火的原因了。剑桥的地方不大,可中国餐馆也不少,像万里云、金陵饭店和丑小鸭等。万里云可能是最高档的中餐馆了,英文名叫做“Charlie Chan”。美国二十年代初曾经拍过一部同名电影,片中就把中国人丑化成留着长辫子、古怪无礼的滑稽形象。餐馆取其名,意在自我调侃。店的老板是广东人,现在不但在剑桥开了两家店,在伦敦还有分店,生意非常红火。它的东西做得确实不错,只是价格也是超级贵。曾经有朋友请我在那里吃饭,一碗云吞面就是10个“胖子”。

在英国,对中餐的想念常常会间歇性地发作,那是一种难以抑制的欲望——想吃咸的、油的、散发出肉香的东西,想念全家人坐在饭桌前进餐的美丽时光——这就叫做馋了,从来还没这样的馋过。于是中国的留学生们但凡聚会大都要操练出一桌丰盛的食物,让饱受虐待的胃来一次彻底的享受。“君子远庖厨”,剑桥的中国留学生们是不信这句话的,除非是带了厨师(太太)来的,其他的人或多或少有一两个绝活。每逢此时,大家都会拿出各自储藏的特色食品,东北的野蘑菇湖南的腊肉四川的涪陵榨菜北京的烤鸭,这些好东西有的是在剑桥的两家中国超市买的(比如在著名的中国超市永辉行就可以买到贵州产的老干妈豆豉酱,大约3镑左右,相当于人民币40块),但大都是从家乡寄来的。很多原料其实在英国的超市中都可以买到,只不过味道与国内差了很多。一次,我去剑桥中国学联主席吴长新家中做客,他贤惠的夫人烧了一锅红烧肉款待我们,好吃也是好吃的,但总觉得不如国内的猪肉香。吴主席,这位带着苏北乡音的年轻的农学专家,认真地给我们分析了中英两国猪在基因上的差异性,并决心将我国美味的“苏泰猪”基因进一步在国际上普及。那一刻,面对着那一锅英国猪烧出的红烧肉,我为他的伟大理想而欢欣鼓舞 。

聚会吃饭毕竟是偶尔的事,平日里的饮食还是要靠自己打理的。我是个女子呢,怎能让自己吃了速冻食品、方便面然后面黄肌瘦地在繁重的课业里冲冲杀杀?不,绝对不行。于是我便决心自己动手烧制佳肴。剑桥的市中心有一个广场(Market Square),周末卖工艺品,平常就卖水果蔬菜,因为没有包装,价格比超市便宜,东西还更新鲜。我经常去那些小摊上溜达一圈,拎回西红柿芦笋西兰花荷兰豆,在五彩缤纷的时蔬鱼肉家禽里,选定了当日的菜谱,然后将它们一样样经过水的清洗和亲手的处理呈现晶莹洁净的光泽和自然之物的本色香味。烧的过程便是经验和智慧的最完满的实现。不慌不忙稳操胜券地将各种调料发挥出各自的神奇之处,然后装盘,心里充满的是最实在的成就感:做一顿好饭,其意义岂止是果腹?它是我对自己的一种犒赏珍爱,是自己对自己的承认和鼓励。

曾经,我将精神看作是世界上唯一的至高无上的东西,好像世界上所有野心勃勃的年轻人都蔑视物质那样。而随着不断的成熟长大,我越来越感到精神的内容其实渗透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人会抨击中餐的奢华:在吃食上耗去大把光阴、劳力,还要污染房屋,实在不值。可对我来说,异乡的厨房,烹饪出的却是思乡的情绪。

假期里我和萍去苏格兰旅行。地方是真的美,可几天都无法好好吃顿中餐,真让人郁闷。想念中国饭的时候我们只能无助地面面相觑。当饮食的愿望无法满足时,肠胃的脆弱使得我们的神经系统也随之脆弱起来。痛苦呵,味觉活跃,神经却无端地感伤哀怨。在从苏格兰回剑桥的汽车上,我们俩怀着虔诚的心情开始几小时几小时地讨论食物。一锅雪白的黄鱼汤。一盘鲜红的剁椒鱼头。香喷喷的栗子烧鸡。炸得金黄灿烂的猪脚爪。热气腾腾的重庆火锅。还有肉丝面排骨面牛肉拉面生煎包子葱油饼燕皮馄饨豆腐脑,哪怕是一碗榨菜蛋花汤,上面漂着几根碧绿的青菜叶,洒几滴小磨麻油,也叫我们牵肠挂肚魂牵梦萦。我给她背诵整部中我最熟的段子——刘姥姥在大观园里吃的茄子,那是十几只鸡搭配着做出来的茄子。学的是王熙凤的口气:“你把才下来的茄子,把皮刨了,只要净肉,切成碎丁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肉脯子合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豆腐干子、各色干果子,都切成丁儿,拿鸡汤煨干了,拿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里,封严了,要吃的时候儿,拿出来,用炒的鸡瓜子一拌,就是了。”萍说瞧不出你还挺有文化的,我说哪儿啊,哪儿啊,孟子老人家不是说了嘛,“食色,性也”,在这方面,我不但“博古”而且“通今”。我又接着跟她说大学时去家乐福买烤鸭的情景:你就瞅着那刚出炉的烤鸡和烤鸭成行地被挂在半空中,散发着木质的清香,浸透了油,光泽亮丽,肚子里塞满了香料,背部肥满,大腿亮晶晶,真叫性感!萍大骂:太邪恶了,太邪恶了,你根本是在诱惑我。为了报复,她开始不厌其烦地描述她家乡福建经典小吃“打卤面”的做法,把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细节都描绘得清清楚楚。那色,那香,那味儿,把我可怜的小胃折磨得心神不宁,我感觉到那叫做什么氨酶的正在踊跃旺盛地分泌。就是从那次“坐而论道”开始,我们经常用非常夸张的词语来形容食物,动辄就感叹:呀呀,那道菜真是经典啊!

我为自己饕餮之徒的贪婪嘴脸感到惭愧。孔老夫子说了:“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女作家苏青对这句话的篡改,倒是更得我心:“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简而言之就是美食和帅哥是女人的最爱。精辟!可是我要是没了好吃的,再帅的哥哥也没心思看,真是没法子。一位朋友看着我吃饭时兴高采烈的样子告诉我:“聪明的女人一般都比较爱吃。”我为他的体贴感动得多吃了好几口菜。聪明是不见得的,但至少他为我的好吃找了个不错的理由。我后来说给老妈听,她眨巴眨巴眼睛:“我看猪的食欲比你强,敢情它智商也比你高?”伤心。绝倒。

第一部分:剑桥新与旧美食情缘

此生有三大心愿:一是读遍天下好书,二是游历人间美景,三呢,则是尝尽世上佳肴。对美食的嗜好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妈妈说,我长牙就比一般孩子早,别的宝宝还在嗷嗷待哺的时候我已经可以大快朵颐了。据称,学会说话之后,我艰难喊出的第一声是 “妈妈”,脱口而出的第二个单词却是“糕”(奶糕),当然这已无从考据。但下面这件事却是无法抵赖的:儿时我通读,爸爸以此为傲,常常在客人面前提起。一次家中高朋满座,一位伯伯问我,中印象最深的是哪一章。在众人期许鼓励的目光下,我朗朗作答:“刘姥姥进大观园。”众人频频颔首,老爸微微含笑,我大受鼓舞:“我最喜欢刘姥姥吃的茄子。”接着,我流利的为大家背诵了书中那道“烧茄子”的详细制作方法。结果没留下“才女”的美名,倒是留下了一个“馋猫”的笑话。

幼儿园时我的人生理想是做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小贩,可以边走边卖边吃。情窦初开时别的女孩子都憧憬着梦中的白马王子,我却幻想着嫁给一个超级大厨师,在美味佳肴里过着惺惺相惜唇齿留香的幸福生活。

我一直相信热爱美食的人对生活也是充满热情的。真的,看着那些新鲜的散发着诱人香气的色形俱佳的食物,心情就一下子纯净快乐起来。一位相交甚深的朋友常常请我吃饭,“知道吗,我喜欢看你吃饭时快乐的手舞足蹈的样子,让我也胃口大开。”原来,好胃口和好心情一样是可以传染的。

我一直相信美食有一种可以让悲伤止步的力量。记忆中的一个寒冷的冬天,我被自己珍惜多年的一份情感伤得体无完肤,就这样一个人走在街上,从清晨一直到傍晚。饿得走不动的时候我进了路边的一家小店要了一大份咖喱饭。当那一大盘色泽诱人的金黄米粒摆在我面前时,那已被冻的麻木的知觉又渐渐复苏了。我舀了大大一勺,一口吞下,辛辣的味道让我放任自己泪如雨下,委屈也渐渐消融了,信念和温暖又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吃了好吃的东西,心就豁然了,我告诉自己既然还能品味就没有被打倒;吃了好吃的东西,就会有力量了,失败挫折有什么呢,大不了重头来过。我是个骨子里要强的女孩子,总想把快乐蔓延四处却不要别人为自己心痛,有时我想,美食也许是我心疼自己的一种方式吧。把一切忧虑都溺毙在食物之中,只有饱肚子才会带来安全乐逸,吃饱了呼呼呼的笑,烦恼自然消。

我好吃,却不“懒做”。享受美食之余,我也勇于实践。记忆中的第一下厨是在六岁那年,我把冰箱里所有的鸡蛋全部耗尽做了蒸鸡蛋、煎荷包蛋、水煮蛋、炒蟹黄蛋,摆了满满一桌,并且还仿照宫廷御膳“满汉全席”,美名其曰“满蛋全席”。自大展才华之后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并自认技艺不俗:麻婆豆腐、英式薯条、法式蒸蛋、意大利面,真正是“胸怀祖国,放眼世界”。委屈的是朋友们大都不相信我能煮食,他们总说:“你呀,一把罐头刀走天涯。”怀才不遇是常有的事,懒得申诉。

因为酷爱美食,有时难免挑剔。以前在家的时候,总是会含蓄地批评老妈口味单调菜式陈旧缺乏新意。妈妈只是笑笑,从不计较。可爸爸往往会挺身而出:“我吃了二十年都吃不腻,是你口味太刁钻。”后来离家求学,走了不少地方,也吃了不少各地美食。可一段日子里却迷恋上了学校附近一家小饭馆里的红烧牛肉面,每天晚上都准时去报到。有一天吃着吃着忽然找到了迷恋的理由,原来这牛肉面的口味像极了妈妈的手艺。小时候每逢考试前,妈妈都会为我做上这样一碗热腾腾的面,再夹上几块炖煮了多时的牛肉。她总说:“吃得饱考得好。”想到这儿,望着面前的一大碗面,鼻子酸酸的。

小时候,美食仅仅是千般滋味;长大了,美食却成了千种心情。因为回忆,因为爱,普普通通的食物也成了世间美食。

远在异乡求学的我,心中有两个愿望:常常回家吃妈妈煮的饭,常常为妈妈做做饭。

第一部分:剑桥新与旧剑桥:新与旧

晚上去学院参加Formal hall,照例是要求穿着宽大的黑袍子。我吃了一半,只觉着餐厅实在是热,趁着大家都吃得不亦乐乎的当口,便偷偷将袍儿脱了,挂在椅背上。可没一会儿,一位穿着雪白围裙的女侍者便走到我身边,她彬彬有礼却异常严肃的态度提醒我这袍子是万万不能脱的,否则就得放下刀叉,开路。我只得套上黑袍,望着一屋子黑乎乎的人,无趣呀。

这就是剑桥的规矩,你要吃学院的正式晚餐,就得这么装扮,不穿袍者不许入内。在英国,牛津和剑桥是大学学袍体系的泰斗,现在全英国各个大学的学袍,都是以这两所学校的样式为范本,加些色彩,加些花边做成的。这一制度源于中古时代,那时候大学有所谓“学袍”(gooe e house前遇到了一批参加毕业典礼的学生,他们都穿着黑袍子,带着方帽,三三两两,手携手地正赶场历史的集,一阵风吹起,衣带飘飘,这场景不由得不让人生起几分敬畏之心。

到了剑桥后我发现,“形式”这个词在这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即便在餐厅吃顿正式的饭也要讲形式,穿袍子倒也罢了,每当学院的Dons(老师们)入座时要“哐”的一声鸣锣,学生们必须起立迎接,等念完拉丁文的祷词(大意是“感谢上帝让我们用餐”之类)后方可入座就餐;老师离坐的时候还要再一次鸣锣开道,学生们也得再次起身相送。在香港中文大学金耀基先生《剑桥的三一》的文章中有一段引文也颇能反映剑桥的“形式主义”:“1918年当诺贝尔奖得主汤姆逊爵士就任三一院长的那一天,三一的‘伟大之门’是关得深紧的。身穿学袍的汤姆逊庄严地用铁环在大门上敲扣。整条三一街道都可以听到那清脆的声音,门房应声,呀然开门,有礼貌但很正经地问来者尊姓大名,所为何事?汤姆逊说明来意,把英王的任命书交到他手里。门房即请他稍候,随即又把大门砰然关上,并且疾行过‘伟大方庭’,到院长休息室把证书交给资深院士。院士煞有介事地验明证书无误后,随即依资历深浅,鱼贯而出,列队到大门迎迓新院长。”这繁杂而肃穆的仪式,煞有介事得快赶上中国古代皇帝的登基典礼了,可令剑桥人心仪的不仅是形式,更是这形式带来的庄重意味,所以它才能延续至今。

时代在不断前进,现代化的浪潮席卷全球之际,剑桥人仍以不屈不挠的精神守护着自己的历史传统。剑桥人信奉着自身独特的理念:我们不在意世界如何变化,只在乎自己喜欢做的事情(e don’t care care o do)。当听说牛津的河上出现了方便轻快的脚踏船的时候,剑桥人不屑地撇撇嘴:撑篙才是古老的传统,脚踏船不过是迎合现代人的俗气玩意儿。这就是典型的剑桥人的脾气:宁愿多费点儿事,那些古老的传统和优雅的风度是一定要保持的。这也多少折射出了整个大英帝国的民族性格。有人说英国人保守,典型的英国人是不易为潮流所动的,他们永远不愿意去扔掉历史的东西(从尊贵的女王到古老的学院制,从百年老店到国吃“鱼加薯条”),而是在不断地对其进行修补和延长。

珍惜传统,是剑桥教育中一项重要的内容。1852年牛津学者纽曼(Joy)中提出,大学是一个提供博雅教育(liberal education),培育绅士的地方。他理想中的大学所应培育之绅士乃指通达而有修养见识同时深谙传统之道的文化人,这一教育理想无疑对牛津、剑桥的教育方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诚然,恪守传统的意义并不体现在表面,也不能产生直接的效益,但它的价值在于可以孕育一种强大的精神,用普林斯顿大学高级研究所的创建者亚伯拉罕.福莱克斯勒的表述来说就是“没有用知识的有用性”。世界上第一流的大学,特别是历史悠久的大学,无不有意无意地在培育一种文化传统。牛津、剑桥、哈佛、耶鲁包括中国的北大清华等名校,无不在知性生活之外,拥有其丰富的文化生活。而这样的文化传统就决定了大学的风格,影响着学生的气质品性。剑桥的历史传统为莘莘学子们提供的其实是一种“隐藏的课程” (on)手植的桑树,能否无动于衷?一个三一学院的学生住在牛顿的房间里,焉能没有一丝见贤思齐的激奋?而一个圣约翰学院的学生听到华滋华斯描写他学院礼拜堂的“一声是男的,一声是女的”钟声,又怎能不产生一丁点儿诗人的遐思?在剑桥,无论是去教室、图书馆还是回学院,我每天都行走在古老的街道上,穿梭于几百年的建筑间,还免不了要费力地推开几扇厚重雕花的橡木大门,每每此时,心中涌动的是一种别样的情绪,那是一种内心的庄重和安宁。

剑桥大学的宗教传统更是历史悠久。在剑桥市中心最核心的位置赫然伫立的就是剑桥大学的圣玛丽教堂,周围不允许建比它更高的建筑。据说当年市政局打算将火车站建在附近的时候遭到了剑桥人的强烈反对,结果火车站就被哄到了市南郊的一隅。在整个英国南部只有剑桥的火车站是远离市中心的。剑桥的各个学院,无论大小贫富也都有自己的教堂(chapel),其中当数以有600年历史的国王学院的教堂最为著名,为了维持这个教堂的日常花销,剑桥大学每年就要花费36万英镑。我原本以为在看过法国巴黎圣母院的教堂和意大利米兰的Duomo大教堂以后,不会再有什么样的教堂会深深震撼我的心灵了。可当我第一次看到国王学院的教堂时竟然久久不能挪步,心中升腾的是一种难以名状的感动。这是一座气势恢宏的哥特式建筑:凌空的飞壁,向上竖起直线的墩柱,并与尖塔相配合,严格整齐的几何结构以挺拔向上之势与直冲云霄之感,集体述说着弃绝尘寰向往天国的宗教情绪,以无比智慧的秩序表达出令人震撼的力量。和大部分的同学一样,我也曾在周末去参加过几次教堂的布道活动,倒不是因为信教,只是为了感受一下那样庄重的宗教气氛,体会内心的宁静。坐在冰凉坚硬的高背雕花橡木靠椅上,仰望阳光透过绚烂的五彩玻璃花窗,形成迷离奇幻的光影;数支细弱的蜡烛在玻璃的罩子里摇曳;唱诗班的歌声空灵缓慢清朗柔和,声音沿着垂直向上的柱群升腾,回荡在高高的穹顶之间;当厚重的铜门在我们的身后关闭,就仿佛将万丈红尘也关在了门外。一次,我和女友小遥穿着黑袍子去学院参加晚祷,这个台湾女孩子,在这里读语言学硕士,会说英、德、日三国语言。我看她一脸虔诚的样子就问:你信仰什么宗教么?她居然不假思索地回答我:“睡觉。”

剑桥人恪守着自己的传统,在传统的魅力中自得其乐地生活,但是并非所有的传统都是令人愉悦的。比如很多人对able(高桌)制度就颇有微词。剑桥所有的学院餐厅都有所谓的“高桌”——就是院士、导师等学院高层教学或管理人员坐的。高桌设在礼坛上,比学生们坐的桌子高出了一截。桌上的院士们睥视群子,好不威风。若仅仅是几厘米高度的差别倒也没人去斤斤计较了,可高低两桌用餐的内容也大不相同,我们桌上的菜色和品种与高桌君子们享用的美味佳肴是没法比的。每一年,这“高桌”上花去的餐费都是学院一笔惊人的开支。剑桥大学的校报《Varsity》曾经刊登过一篇报道,说剑桥的学生们对于“高低桌”的不平等制度已渐生反感情绪,其始作俑者是剑桥大学圣玛丽教堂的牧师(Canon),他在一次为世界上受饥饿威胁的人类祈祷的仪式中,指出“当世界上有人挣扎在饥饿边缘时,剑大的学者却踞‘高桌’吃美食。”他质问道:“培养‘高级思想’,真的需要‘高级生活’么?”这句质问激发了长期潜伏的不满情绪,引起了一波反“高桌”的浪潮,可反了一段日子,终究敌不过传统的力量,高桌依然只有让我们这些普通学子瞻仰的份儿。

珍惜传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风骨,但恪守传统如果走向极端就成了保守,成了封建,甚至是愚昧。根据史书记载,达尔文曾在剑桥求学,师从著名的地理学家西德维克(Sedgwig)。当他的进化论刚出现的时候,剑桥这个重视宗教传统的学校自然难以忍受,剑桥的学生们自己动手做了一只皮猴,挂在台下羞辱达尔文。而他所尊敬的导师也认为他诋毁圣经,大逆不道,两人不欢而散。新的理念会受到传统的抵制,新的制度也是如此。翻开厚厚的剑桥名人录,在20世纪之前,你很难寻觅到妇女的踪迹,难怪有人说剑桥的历史是大写的“他”的历史,展现的是“他”的显赫与辉煌。剑桥的妇女获得完全的学生身份就比牛津晚了整整30年,获得学位授予权竟然是全英国最晚的——因为只收男生、抵制女生是剑桥的百年传统。剑桥的20多所男子学院更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以后才开始招收女院士和女学生。我听说纽纳姆学院曾因招收女生被愤怒的男生撞毁了铁门。而当1987年麦德琳学院决定招收女生时,不少“大男子主义”膨胀的男生居然在悲哀义愤中举办了葬礼以示抗议。他们身着孝服,臂缠黑纱,面色惨然,如丧考妣,抬着一口棺材在小镇游行,悼念学院正统时代的终结。这在今天看来荒谬得不可思议的一幕,就真实地发生在剑桥历史上,这是死板地抱住传统不放的结果。诚然,传统文化是一个学校的血和肉,不是说放弃就放弃得了的。但怎样选择,怎样取舍就是一种智慧了。今天的剑桥已经变得开放与宽容的多了,她在不断地学习如何既珍惜保护历史又避免固步自封,学习让传统变成财富而不是包袱,学习跟随时代潮流创新进取。

初春时节,我去图书馆查找资料,打算写一篇关于《全球化与传统文化的去留》的论文。就在回来的路上我分明嗅到了草地上清新的香气。我爱这里草地的绿:是嫩的,柔的,是自然的,是生气勃勃的。大片大片开阔的绿色,让人的心一下子轻灵清爽起来。那些千百年前的建筑依旧是古老庄重的,可那绿色的衬托也让它们活泼亲近了起来。国王学院后院草场上饲养的牛儿马儿已经很久不见了,今天居然也出来遛达了,慢悠悠的,自在闲适的(在校园里养牛羊马养鸭子也使剑桥的一大独特传统呢)。这根本是一幅层次分明的图画:远处有斜阳西照,近些屹立着巍然的哥特式建筑,再近些有芳草萋萋,牛儿马儿为这幅图画添了生机。真正是动静相宜。

剑桥有一项奇怪的规定,各个学院的草地只有院士们 和牛马可以践踏。他们的智商大约是有些差异的,但权力倒是平等,这本是好事,只是我们这些负笈而来的学生倒要低了马儿牛儿们一等。平日也就罢了,不和他/它们去争,可春天草地那诱人的绿真叫我忿忿,凭什么?忍不住,真的是忍不住,轻轻踩上了那片绿,只一下下,怕人看见就急急跑开了,心里特别满足——仿佛我踩的不是草地,是春天的小尾巴。

就是一段路,一片绿,轻轻的一脚,我,无比快乐。

第一部分:剑桥新与旧宠物情缘

初到剑桥的某一个清晨,我在朦朦胧胧的睡梦中被婉转甜美的鸟啼声唤醒,恍惚间,我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太奢侈了!怎么会呢?一个城市的早晨居然会有一串串清脆的鸟叫声嘀咕进我的耳朵。然而,小小的百叶帘上分明正泻进撕成一小条一小条的阳光,这不是在梦里,是真的呢!我无比惬意地躺着,享受着这清晨独特的乐曲。这就是剑桥的好了,无论你居住在哪里,是小镇边缘的高级住宅区也好,是靠近市中心的热闹地段也罢,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每天早晨即便不推开窗户,那清脆悦耳像甩着的铃铛一样的鸟啼都会“越窗而入”,来把你叫醒。

小鸟、松鼠、鸭子、天鹅,它们是居住在剑桥这座古老而宁静的小镇上的一群“特殊居民”。说它们“特殊”,是因为在这里它们享有绝对的自由,不用害怕人类,因为知道人们决不忍心伤害它们。自由的权利使得剑桥的这些“居民们”都有几分傲气:松鼠们竟敢大大咧咧地横穿马路跳到你的脚边;那野鸭就这样慢条斯理摇摇摆摆地行走在车来车往的大街上;那鸟儿居然会出其不意地飞到人们的肩上,从人们的手里啄食;羽毛洁净的大雁会步履蹒跚地向你走来,坐在你的身边和你一同发呆;还有那些美丽的天鹅,或是在河中自由自在地嬉戏,或是在岸上悠然地漫步,或者干脆闭目养神。任凭河里载满游客的船儿来来往往,任凭岸边的路人擦身而过,仿佛这万丈红尘是个与己无关的世界,它们就那样“目中无人”地享受着它们自己的闲适。

一日我准备出门散步,打开房门,只见一只肥硕的鸭子在我们的小院子里慢吞吞地踱步,见了我毫无惧意,依旧绕着院子晃晃悠悠。我瞅着它饱满的身躯,不知怎么的就“邪念顿生”,脑海里浮现的是一锅热气腾腾的“冬笋老鸭煲”。我狠狠盯着它,心想你摆什么谱啊,居然送上门,就不怕我把你捉回家吃了?那鸭子仿佛读懂了我的心思,居然“嘎嘎”叫了两声,然后就一屁股在我的门前坐了下来,两眼一闭,假寐。似乎在不屑一顾地告诉我:你敢么?有本事就下手好了。我自然是不敢的。剑桥的许多学院都放养了一些野鸭,为的是给学院的花园草地增添几分自然情趣,但这些鸭子都是学院的财产,是万万吃不得的。据说曾有一位外国的访问学者,见鸭心动,隔三差五地偷上一只,拔了毛,煮了吃。他就这么自以为是地打了半年牙祭,不想一日东窗事发,扔在厨房里的鸭毛终于被人发现。只不过为了省下几镑买鸭肉的钱,这位学者最后被剑桥驱出了门外,真是“捡

了芝麻,丢了西瓜”。有这么个“前车之鉴”,一般人是绝对不会再打这些肥鸭子的主意了。

其实大部分的剑桥人对动物的爱护并非是因为“不敢”,而是出自“不舍”——这些可爱灵动的小生命给剑桥的风景增添了无限的生机,也给剑桥人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的欢乐。一位在这里读了几年书的朋友就感叹道:“我们或许只是剑桥的过客,但这些小动物们却永远是这里幸福逍遥的主人。”

其实不仅仅是在剑桥,即便是在整个英国,野生动物也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随意伤害它们。我听说英国有一个全国性的“动物保护委员会”,主席就是女王的老公菲利浦亲王。除了这个全国性的组织之外,英国各地还活跃着其他大大小小的动物保护团体,他们每年要举行很多次游行活动反对在动物身上进行生物试验。“绿色人士”们密切监视着科学实验室里的一举一动,时刻准备着将小白鼠、荷兰猪、猴子、兔子之类的动物从里面解放出来。我还听说根据英国的法律,宰鸡杀羊也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由专人负责宰杀,自己随便动手就是犯法的。在英国人看来,动物和人类一样,都是造物主的恩宠,它们的权利一样是不容随意侵犯的。

在这个国度里,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场景随处可见:一次我和同学去伦敦游玩,在市中心著名的皮克迪里广场上看到无数只悠闲漫步的鸽子。我们从街头小贩那里买了一包玉米粒放在手掌上,霎时间,成千上万的鸽子从四面八方飞来,落在我们的肩上,手上,甚至头上,将我们团团包围住。鸽子们一边“咕咕”叫着,一边争着抢着啄我们手心里的玉米粒,丝毫没有惧怕的意思。还有一回我在电视播放的晚间新闻中看到了这样的一组有趣的镜头:一只白天鹅肆无忌惮地穿越一条繁忙的高速公路,走到路当中,大约是觉得累了,就干脆往地上一趴——卧倒休息。它这一打盹儿,后面的汽车就排成了长龙,造成了交通阻塞。焦急赶路的司机一起鸣笛试图驱走它。谁知这位尊贵的天鹅小姐根本并不买这些人的帐,扬着高傲的脖子,走了几步后就又躺下来继续它的好梦。不得已,人们只好求助于巡警。片子的最后一个镜头就是两个身着制服的巡警抬着那只大天鹅,将其用车带到一处湖边的林地放掉,路上阻塞的车辆这才开始行进。从这个不到两分钟的短片里就你就可以看出英国人对野生动物的宠爱之深以及其保护大自然的细致与耐心。而一个民族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程度,也正反映了其对未来,对后世子孙的关注态度。

沿着剑河一直向上走,在Queens’ College(皇后学院)的后面有一大片草场,剑桥人把它叫作“自然天堂”。在那里你可以看见各种水鸟像飞机一般地在水面上起飞或是降落,那是它们的家园。每一年的初春时节,天鹅和野鸭们都会在河边的草丛中孵蛋。一天黄昏,我在去朋友家的路上经过“自然天堂”,在一株枝叶茂盛的大树下,草堆里的鸭妈妈(爸爸?)正在孵化自己的孩子。它是那么的幸福而安详,我在它的面前蹲下,它既不惊慌更不躲闪,依旧专注地期待着自己孩子的诞生。那一刻,我心底里某一个柔软的地方被悄然击中。轻轻地,我掂起脚尖走开了,生怕惊扰那些即将出生的小生命。几天后,我忍不住想去看看鸭妈妈和它的孩子们,可当我再次经过那棵树下的时候,草丛里只剩下几个破碎的蛋壳。不远处,一只只毛茸茸的黄色小鸭子排着长长的队,跌跌撞撞地跟在它们的爸爸妈妈身后,在绿油油的草地上觅食、玩耍,个个都是快快乐乐的样子。

前段日子里一直琢磨着在家里养一只狗,最好是狼狗之类的,当然沙皮狗也成。嬉皮笑脸地和老爸老妈商量了半天,试图说服他们:宠物会改变他们平淡的生活,“越来越遭!”妈妈不停摇头。“我们家里已经有一只了,为什么还要养一只?”老爸满脸好奇地望着我,我气得咬牙切齿。“你瞧瞧,多像一只脾气暴躁的小狗!呵呵!”老爸说。

我是个连自己也照顾不好却非常渴望照顾一个小动物的人,我喜欢探究那些小生命的生活。它们单纯却充满生气的生命强烈地吸引着我。我一直相信动物有它自己的思考方式,所以常常会在街上和一只小狗或是一只小猫傻傻地对视很长时间,彼此琢磨着对方的思绪。

五岁那年,我拥有了自己的第一只宠物。它具体的样子在我的记忆中已经有一些模糊了。只记得它一只很漂亮很漂亮的鹦鹉,满身五彩缤纷的羽毛。但它可能有一些先天残疾,所以,似乎从来没有听它叫过。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对它的喜爱,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哑哑。每天从幼儿园回来,我都和它厮守在一起,我会把在幼儿园里学会的故事、听到的笑话、受到的委屈都说给它听。它比爸爸妈妈更有耐心,永远不会嫌我烦,眨巴着眼睛听我的倾诉。清晨,我会把它放在阳台上,让它和我一起晒晒太阳伸伸懒腰呼吸新鲜空气。天气好的晚上,我会带着它在阳台上看月亮数星星。有一天晚上,我不知不觉中睡着了,是爸爸把我抱进了房间。梦里,我的哑哑会说话了,它说它喜欢我说它会永远陪着我,我好开心,笑出了声。就在那一个晚上,冷空气到了,气温忽降,我们忘了把哑哑接回家,它就在阳台上睡着了。第二天,我紧紧抱着哑哑已经僵硬的身体,不相信它死了,我希望我的体温能够把它唤醒,可是,哑哑再也没有醒过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活在深深的内疚自责当中,是我的疏忽使哑哑失去了生命。我是爱它的呀,却没能好好地保护它。长大了我才明白,爱,不仅仅是一种强烈的情感,更是一份责任一种担当。

小学的时候,外婆给我买的一对小鸭子。它们好小好小,黄黄的,绒绒的。两个小家伙挤在一起,唧唧叫着。如果它们不是一对好朋友的话,那一定是一对恋人,因为它们互相粘着腻着,无论怎样都分不开。每天都是我给它们喂食,我喜欢看它们吃东西的样子,从不争抢,你吃一口我吃一口,很体贴很有默契的。有一次,我偷偷把其中一只藏了起来,另外一只急了,在屋里四处奔跑着,万分焦急地叫着。被藏起的那一只也发出急切而无奈的叫声,直到它们找到了彼此,快乐地拥在一起。那一刻,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被触动了。有时,我是有些妒忌它们的,它们实在太相爱了,目中无人的爱情常常会把我排斥在外。可是,正是因为它们的相爱,我才更爱它们呀。天热了,我决定给它们洗个澡。我打来满满一盆水,把两只小东西放了进去。鸭子嘛,是喜欢游泳的,我理所当然地这样认为。小东西在水里扑腾了一会儿,就开始往下沉。我慌了,急忙把它们捞上来,它们俩浑身发抖,紧紧蜷在一起。外婆走进屋一看这样的情景,大叫:“鸭子太小了,是不会游泳的。赶快用毛巾把它们擦干。”我急急忙忙地去找毛巾,可是,一只小鸭子已经不行了。另一只被救活的小东西拖着虚弱的身体守着它的同伴,我一走近,它就用那种几近哀怨的眼神望着我。我恨死自己了。第二天放学回家,楼下围了一群孩子,我走过去,我的小东西躺在冰冷的石灰地面上,已经闭上了它的眼睛。它从我们家三楼的阳台跳了下来,追寻自己的爱人。我把它们埋在了一起,滚烫的泪水一滴一滴落在它们的墓上。

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没有养任何小动物,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我害怕再造成伤害了。每一次小动物的离去,我内心的伤痛都要很久很久才能复原。我承担不了的这份感情。直到我遇见了它。那是一只刚刚出生不久的小猫,肥胖的,毛茸茸的,纯白的毛色中杂着几块俏皮的黑色斑纹。她幸福安静的躺在妈妈身边,贪婪地汲取着母亲的温暖。我走过去,伸出手指摸它湿湿的小圆鼻头,它天真地抬起头看我,然后用它温暖湿润地小舌头,轻轻舔我的手指。刹那间,我的心柔软地膨胀起来,注满了清澈柔情的水。猫的主人对我说:既然这么喜欢就拿回去养吧,反正这只老猫生了好几个,总是要送出去的,不如送给一个真正疼它的。我把它抱在怀里,再也舍不得将它放下。

我在灼热的阳光下,飞跑着去超市买牛奶和肉松。我不知道我可以给它什么更好的东西。一颗心在跑的时候,跳得让我疼痛。我把它放在铺着松软被单的纸盒子里,还喷上了少许我最喜欢的香水。我亲亲它的小脸:“我一定一定好好爱你。”我带着它散步,和它玩捉迷藏的游戏,放好听的CD给它听,我纵容它在我的肚子上睡觉,因为那里比较暖和。

可是,一个星期后,它突然开始生病,不吃任何东西,直躺在角落里睡觉。

我很着急,打电话向朋友求救,朋友不以为然:你太惯它了,伺候得太细心了。那不过是一只小猫,随便养着就是了。

可是我无法随便,我如此深爱它。我强迫它张开嘴巴给它喂药片碾成的粉末和水,依然每天去买牛奶和肉松。但是它已经没有任何活力,黑黑的圆眼睛里充满悲哀。我也整天惶惶然,深怕它会死掉。我不肯吃饭,坐在地上,一边抚摸着它,一边不停地哭。妈妈说:猫儿太小了,怕是离不开老猫,送回去可能就好了。我不停不停地摇头,舍不得的呀。夜晚,我在黑暗中抱着它温暖的小身体,泪流满面。就在那一刻,我决定,我要离它而去。

它走的那一天,我什么也不能做,只是哭。妈妈说,不用这样伤心。不过是一只小猫罢了。可是我哭得更凶。我很想知道:它是不是也和我一样伤心呢。

很多日子之后,朋友打来电话:怎么这么久不上我们家来玩?我不敢告诉她,是因为那只小猫呀。终于还是忍不住了,带着牛奶和肉松去看它。它长大了,在妈妈的身边快乐地蹦蹦跳跳。它还是认得我的,跑过来围着我的脚撒欢,躺下来让我抚摸它的毛。我蹲在它的旁边望着它。它的眼睛,就像婴儿的眸子,纯洁,无邪。当我们互相凝望的时候,我知道我们是相爱的。爱,不是占有,而是给予它它所真正需要的。爱,有的时候是纵容,有的时候却是放手。

第一部分:剑桥新与旧剑桥有桥

很多人喜爱剑桥可能都是受了徐志摩诗文的诱惑:“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样轻灵脱俗的诗句牵动着多少中国人的心灵 !徐志摩通过他的文字营造了一份遥远而浪漫的梦境,把剑桥连同他自己一齐铸进了中国人的心底。一如禅诗所云:“寻常一样窗前月,才有梅花便不同。”剑桥,因徐志摩而成就了它在中国人心中的充满灵性的印象。

其实,徐志摩之于剑桥,实在不过是一匆匆过客。当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经济学的他,抱着激烈的变革社会的政治主张来剑桥追寻心目中的偶像罗素。可当他到了英国才知道因为在战时的和平主张和沸沸扬扬的离婚事件,罗素已经被剑桥逐出门外,跑到中国讲学去了。后来,名作家狄更生为徐志摩争取到了一个国王学院“特别生”的资格,可以随意听课,但无须参加考试。徐志摩高兴不已,欢呼“自此黑方巾,黑头袍的日子,也让我占着了”。徐志摩在剑桥的时间并不长,如他自己所坦言:“我还是不够格的,就好比一只烤的半熟的白薯,离带着焦味儿透香还正远哪。”可正是这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性灵,唤醒了久蜇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在《我所知道的康桥》这篇文章中,徐志摩写到:“康桥的灵性,就全在康河上——在星光下听水声,听近村晚钟声,听河畔倦牛刍草声,是我康桥经验中最神秘的一种,大自然的优美、宁静、协调,在这星光与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地淹入了你的性灵。”徐志摩还特别比较了他在英美各两年的学习,说道,“在美国我忙的是上课、听讲、写考卷、啃橡皮糖、看电影、赌咒;在康桥我忙的是散步、划船、骑自转车、抽烟、闲谈、吃五点钟茶、牛油烤饼、看闲书。”然而,他毫不含糊地断言,“与其我到美国的时候是一个不含糊的草包,我离开自由女神的时候也还是那原封没有动;但与其我在美国时候不曾通窍,我在康桥的日子至少让自己明白了原先只是一肚子颟顸……”所以他后来才会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

白天,这位浪漫的诗人“带一卷书,走十里路,选一块清净地,看天,听鸟,读书,倦了时,和身在草绵绵处寻梦去”;夜幕降临时,这位深情的诗人便出神地倚在桥栏向西天凝望,沉浸在他那甜蜜的闲暇里:

看一回凝静的桥影,数一数螺细的波纹:

我倚暖了石阑的青苔,青苔凉透了我的心坎;

就是在浪漫的英伦游学岁月里,徐志摩遭遇了他生命中一位特别的女子——林徽因。这个后来被他昵称为”徽徽“的女子,不但才华横溢、聪明过人,而且“宛如山中的梅花小鹿,一般的美,一般的活泼”。当时十六岁的她正随父亲林长民游历欧洲,并在英国暂住。林徽因喜爱绘画,她最爱去的地方就是剑桥一带,因为那里有画不完的各种建筑和景致。对于徐志摩来说,最让他心旌摇曳的就是在暮春时节和林徽因结伴在剑桥漫步,“每当黄昏时分,便和徽因伫立桥边,听教堂钟声撞入心扉。”据当年徐志摩的同学,后来在国王学院担任院士的英国人罗伯逊爵士回忆,林徽因特别钟爱剑河上的一座桥,至于究竟是哪一座,老人记不得了,只记得当年徐志摩每天都陪林徽因在桥上或是散步或是伫立,无拘无束地谈心。林徽因空灵的艺术感觉和她独特的见解谈吐,常常激发出徐志摩思维的灵感和火花。偶尔路过的同学们只要看到他俩在桥上,就宁可绕路也不忍心走过去,生怕打扰了他们。生命中能遇着那个懂得你也被你懂得的人是何其幸运呵!难怪诗人要产生 “我这一辈子就只那一春”的感叹了。

在来剑桥前,国内正在热播一部电视连续剧——《人间四月天》,影片描述了徐志摩与林徽因之间动人的恋情。那时我正在申请出国留学,除了剑桥的offer之外还收到十几所美国大学的offer,在选择上多少还是有点犹豫的。当时,妈妈恰巧在看这部电视剧,她看着在剑河里泛舟,在康桥上漫步的徐志摩和林徽因,忍不住对这英国古老的小镇心驰神往。她很认真地对我说:“你就该去那里!多美的地方啊!”我当时没点明:风景是因为有一对郎才女貌俪影双双的璧人才显得美好。如果把她闺女放进去,即便不是煞风景,也绝对没有太大吸引力了。

无论怎样,我到底还是来了这里。初到时,也到处去寻找徐志摩笔下的“康桥”。穿梭在剑河上那一座座充满灵性的桥间,看看哪座桥边“垂着河畔的金柳”,看看哪片水域里“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剑河上确实有不少桥,现存的桥共有14座,其中6座为私家(学院)所有,8座为公用。只是在这所有桥中,没有一座是被特称为“剑桥”或“康桥”的桥。我还为此不解了一阵子:剑桥怎么可以没有一座叫做剑桥的桥呢?这里的朋友都笑我傻气:难不成牛津也非得有养牛场才成?

细细想想也是,其实,哪里是徐志摩的“康桥”有什么重要呢?也许这剑河上的每一座桥都曾让他触景生情,每一座桥都能寄托他当年对林徽因的那份执著而缱绻的爱恋。在这康河上所有的桥里,要数数学桥、克莱尔桥和叹息桥这三座最得我心了。

数学桥(tical Bridge)又称牛顿桥,是一座木结构桥,位于王后学院(Queens’ College)内。相传,这座桥是牛顿运用数学和力学原理设计建造的,整座桥上没有使用一根钉子,堪称奇迹。牛顿的学生们认为:这老师能做成的事,学生没有理由做不到。于是,这些好奇的学子们就把整座桥拆下来,想看个究竟。谁知拆下容易,恢复难。无论他们用什么方法,就是恢复不了原样,连校方也无能为力。最后,不得不用钉子固定,才重新将木桥架起来。这个故事自然不是真的,可我却是非常非常的喜欢。小孩子的破坏活动是带着无限好奇心的任性之举,自然是可爱的。我自个儿小时候也曾把家里手表收音机电风扇拆了重新组装,其结果当然是手表不走了收音机不响了电风扇不转了爸爸妈妈不高兴了我的屁股挨打了。所以,牛顿桥的故事总让我有惺惺相惜的感觉。而事实上,这座桥的设计者并非牛顿,它是由威廉?埃斯里奇(illiam Etheridge)在1749年根据数学原理设计,由詹姆斯?埃塞克斯(James Essex)建造的。建造时使用了铆钉(coach screws)。今天坐落在河上的这座桥建于1905年,只是原桥的复制品(replica),是用螺栓连接固定的。故事虽是虚构的,但却向听故事的人传递了剑桥的一种文化传统,那就是不惧权威,勇于实践,亲身体验。

如果说精巧的“数学桥”昭示了科学之伟大,弘扬了剑桥的一种学风,那么位于克莱尔学院后部的克莱尔桥(Clare Bridge)则展示了剑桥的妩媚风情。这是一座带护拦的三孔石桥,建于1639年,是剑河上现存的最古老的桥了。徐志摩在文章中称它是“怯怜怜的一座三环洞的小桥”。这“怯怜怜”三个字用得真是好,立刻给一个平平凡凡的小桥注入了血脉与精气神儿。这克莱尔桥确有些玲玲珑珑的风韵,正是那种“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小家碧玉式的纯净与温润。初初入眼并不夺人,需得“凝神地看着,更凝神地看着”,这才品出她的脱俗之美。这座桥两边的护栏上各有七个石球,两边相互对称,只是左边护栏上倒数第二个球的后部被整齐地切掉了一个15度的角。这15度角的来历可是不光彩,据说,建筑设计师在设计建造完这座桥之后,学院仅仅付给了他15便士的设计费。气愤之下,他将那个石球切掉了与15 便士对应的15度角,从而永远留下了这个缺口。最初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嫌它太俗气,不对我的胃口也不好玩。我相信建筑作品也好艺术作品也罢,体现的都是艺术家的气质与性情,这克莱尔桥的设计者断然不会是这般狭隘小家子气的人。他的个性或许是细腻了些,但也是清亮有光的,做不出这等事情来。后来想想,即便真是如此,怕也只是为着开个小玩笑吧,或者是为着造就一种特殊的残缺美,这样想着,才就释然了。

在康河上所有的桥中,圣?约翰学院(St.Jochinson仿照威尼斯的风格,于1831年建成的。有关它的故事,流传着不同的版本。有人说,这桥一头连着学生的宿舍一头连着考场,剑桥的毕业考试是异常严格的,所以平时不努力学习的学生,考试通不过拿不到文凭时,就会来到这里叹息流泪、捶胸顿足,后悔莫及。于是,校方把它定名为叹息桥,以此来警示学生要勤奋学习,不可懈怠;也有人说,它之所以叫叹息桥,是因为校方总是让犯了错误的学生来到这里,面对潺潺流水,兀立反省,作为一种惩罚。学生呢,就一边儿反省,一边儿长吁短叹,悔不当初。很显然,这两种传说对学院的声誉都是不利的,所以在2002年出版的一本剑桥大学的画册中,该学院特地在叹息桥图片下方的文字说明中强调:圣?约翰学院的这座叹息桥绝对没有给她的学生带来任何的折磨或体罚!我读了这话,就忍不住要笑,心想本来也不过是传说,这一声明,倒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了。

叹息桥从远处看像一座浅黄色的城堡,半圆形的桥拱下流动着淙淙的剑河水。我尤其喜爱这桥身的设计:落地的长窗古朴秀丽,透过明镜般的玻璃窗格可以看到匆匆而行的剑桥学子。每每傍晚时分,夕阳的余晖透过精美的窗棂洒在桥上,让人体味着一份古典的感动。这桥的名字让我想到的是古诗里的句子——“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淡淡的忧伤里,包含着明白与懂得后的无奈。我遥想当年的徐志摩和林徽因一定在这里徘徊过,或许也曾面对河水在心底深处发出一声“相见恨晚”的轻轻哀叹。他们的恋情在当时几乎注定是不能完满的——不但徐志摩是使君有妇,林徽因也已有婚约——对象不是别人,正是徐志摩的恩师梁启超的大公子梁思成。是有些无奈的呢,命运里的遭遇是不可能重新排序的;爱情也不得不屈从于timing(时机)的安排。生命中最大的幸福莫过于能在一个对的时候遇着一个对的人。若偏偏是在错的时候遇见那个对的人,只能永远地隔着时间与空间的距离对这份美好的情感报以深情的凝视。“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在那一声淡淡的叹息里,包含着的是百转千折的悱恻柔情。

功课不太紧的日子里,我常常会一个人去康河畔写稿子看书。水声轻扬,剑河的水清澈透亮,柔柔地泛着波纹,水下真的有绿油油的水草,只是不知哪一条是徐志摩变的。写累了看倦了我便一个倚在桥栏上轻声地哼歌,让云一点点地在我上空飘过。偶尔,那风一阵子猛来,把我的歌声刮到不知哪儿去了,整个儿人干净到无思无想。

红霞滚滚的夏日黄昏,我就这么站在康河的桥上,身上穿着的那条淡绿色连衣裙的裙摆迎着晚风张得大大圆圆的,恍惚间,我觉着自己就是康河里的一片荷叶,自在而清爽。

第一部分:剑桥新与旧买书与读书

剑桥真的很小,步行横穿整个城市不过只要四十五分钟。可就在这方圆不过数里的小城却到处都有买书的地方,这也算是这座大学城的一大文化特色。其实不但是剑桥,整个英国的书店、书摊、报摊都很多,人们多喜手不释卷,坐着、站着、等车、小憩……的时候随便看点书报杂志。这也是一种国民文化素质的体现。而剑桥,则为尤然。特别是小小的市中心,就有好多家大书店,像Borders、(集市)上定期轮换的旧书摊。最大的一家大概要数trinity Street(三一大街)上的heffers了。这家书店历史悠久,里面共分三层,满满叠叠的都是书,分类插架安放。那里的书以学术性为主,大学的师生隔三差五地会来浏览一下与自己专业相关的书,在这里兴许还能见到平时很难谋面的诺贝尔奖得主。Borders 则和星巴克开在一起,选书累了,可以去喝杯咖啡提神,书香混着苦苦的咖啡味儿,别有意趣。还有一家书店,在很多书的旁边附上了书评,帮助读者选择。这些书评都是手写的,无论是褒是贬,语气恳切而实在。书评的作者并非什么声名显赫的评论家,而是剑桥当地的居民或是学生。其实,好的评判常常是来自民间的。

一旦得了空闲,我会不厌其烦地在各个书店里打转。这些书店各有千秋,但都自然朴素,与国内近几年兴起的现代化的大书城相比十分不同。书城真是个叫我害怕的地方。那个人头攒动的巨大建筑里面陈列着成千上万个死了的和活着的作家的成千上万本我不曾读过的书。无数妖娆的封面,无数花哨的广告,瞄一眼就让人感到腻味。我在里面晃荡的时候,就仿佛素食主义者走进了熟食批发店或流水线的养殖场,只觉得头晕目眩,耳鸣轰轰。记忆中最可怕的一幕是在南京的某个书城,二楼的文学区安放了好几台大屏幕的彩电,一刻不停地播放着某个成功学大师意气风发慷慨煽情的演说,倒尽了买书的胃口。剑桥是个小地方,没有什么书城,但这里的书店,无论是大是小,那宁静温馨的氛围都是好的,让人舒服。

去书店淘书如同吃饭睡觉一样是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每走进书店,我便觉得眼前的书是有生命的:它们有期待,翘首盼望着人们的阅读;它们有风情,个中滋味,读者自知;它们有尊严,即便无人青睐,仍旧生生不息。我喜爱在静谧的氛围中与它们邂逅,与它们相知。小时候,只要得了零花钱,第一个跑去的地方一定是书店,倾尽所有,捧回自己盼望已久的好书。在回去的公交车上,我迫不及待地将脸颊贴上冰冷的书页,顿时感到一阵清凉。那纸张油墨胶水的味儿总让我激动不已。我灵敏的鼻子甚至可以分辨出不同书籍的不同气味,比如至今仍陪伴我的那本《格林童话选》就有一股子甜美沁心的香桃木的味道。

我读书的速度很快,就好像伐木工人砍树一样利索。遇着气味相投的书,便欲罢不能,定要风卷残云般地将它读完。虽说人长大了,但这暴饮暴食的坏习惯却改不掉。尽管这样,有许多如雷贯耳的名著我却从不曾翻过。是的,我知道这些书是多么有名,多么应该读,可我总是迅速地越过它们,选择的是其他更容易吸引我视线的书。有人将阅读看作是一块磨刀石,依靠它去把自己的智力打磨得更锋利;可对我来说,阅读只是一个寻找同类的过程,我凭借自己的直觉、本能去寻找与自己共鸣的语感、题材、氛围、思想。在寻找同类的过程中也寻找到了被纷扰世事所淹没的自我。还有一个不读“经典”的原因在于许多巨著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我们早已耳熟能详,这样也就缺乏一种能真正沉浸到作品里去的平和心态和清醒的头脑。于是我对自己说:把这些书搁一搁吧,读书也是要等待时机的,至少现在我还不能读它们。“每个人应从自己能够理解和喜欢的作品开始阅读,不要迷信任何模式,必须走一条爱之路,而非义务之路。”诺贝尔奖作家黑塞的话,更加笃定了我的坚持。

买书时会有一些充满喜剧色彩的时刻。比如你和另一个人看中了同一本书,并在同一时刻伸手去拿的时候。遇到与自己喜爱相同的书的人,总是倍感亲切的。一次,我在火车上拿出了随身带的两本书(旅途中,书本永远是我最好的伴侣),一本是胡兰成的,另一本是苏东坡的《东坡志林》。对面坐着的女孩子也从旅行箱里找出了两本书,我一瞧那书的大致轮廓便知道一本是胡兰成的,另一本是林语堂的(它们都在我的书柜中呢)。她显然也看到了我读的书,两人相互打量,不禁莞尔。一路虽无多语,却已相知。我曾和一个女友说过若有一天要嫁人了,要先去考察一下他读的书。我相信那句西谚:You are w you read。阅读,构成了一种生存方式。你可以从一个人读的书里,看到他的喜好他的性情他的生活观价值观。以前读到李清照和赵明诚“赌书消得泼茶香”的婚姻生活,真是好。西方也有这样性情相投的夫妻,比如法国颇具盛名的瑟伊出版社的编辑安妮和她的丈夫弗朗索瓦。他们两人都爱书如命,在同一个屋檐下各自拥有丰富的藏书。安妮警告丈夫不许出轨的方式也是独特:

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我早就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最初,每次他要出远门参加各种各样的会议时,我都会在他的行李箱里塞张纸条:“你要敢背叛我,我就宰了你。”后来,纸条上写的是:“你要敢背叛我,我就宰了她。”再后来成了“你要敢背叛我,我就自杀。”最后变成“你要敢背叛我,我就放把火烧了你的书”。

第一部分:剑桥新与旧买书与读书

安妮一本正经的威胁可爱得让我捧腹。明朝读书人陈继儒在他的中就说了:“人生有书可读,有暇得读,有资能读,又涵养之如不识字人,是谓善读书者。”博览群书而又不失天真质朴的平常之心才算得上是享世间清福的人。可见爱书人,并不见得都是bookworm(书虫)。对于书本的迷恋并不会妨碍对生命本真的体会。一个真正的爱书人,定有一颗敏感澄澈的心灵,不断地探索人性,不断地感受生活。

买书时也会有悲剧发生,那就是你渴望已久的书居然没货的时候。一次我在一位朋友那里看到了达尔文的外孙女G写的Period Pierce,记录的是她在剑桥的童年生活,书中的插图都是由她手绘的,童趣盎然。朋友说这是她几天前在heffers买的。我一刻也等不得,兴高采烈地冲了去,却被告之书已卖完。好心的卖书人记下了我的联系方式,说书一到就通知我。可我依然不放心,每天都要自己去问一遍,焦急不耐烦得如同盼着肉骨头的小狗狗。

我买书太缺乏计划性,打算买的是一本,抱回家的却至少三本。所以无论到哪里,我的床头总是厚厚的一摞书,夜里睡觉翻身时,我亲爱的书堆常常会坍塌滑坡,把我从梦里砸醒。心情不好的时候,一些女人用疯狂购物来发泄情绪,我呢,又是去书店挑上一筐子书:它们漫延过来,像春潮一样温暖我的心房。英国的书实在太贵,普通的书就要一二十镑,书买多了,我的钱包就要抗议。为了克制买书的冲动,我只有明确了要买哪本书才敢去书店,买好了目不斜视地匆匆离去,一刻不敢停步。再后来我只好设法绕过书店的橱窗,如同人们在饥肠辘辘时拼命躲过那香气四溢的糕点店一样。

还好,剑桥有许多古旧书店。它们,救了我的钱包。那里的书很多,艺术、哲学、宗教、历史、文学、家政应有尽有,价格真是便宜,有的书甚至只要一镑就可以拿下。还有许多普通书店里根本买不到的书,运气好的话,也可以在那里撞着。每次在旧书店里寻书,我的心情都像在探宝,激动的,跃跃欲试的。那里的书本喜欢和灰尘亲近。很多书的封面、书脊上都罩上了一层桃子皮般绒绒的灰尘。有时书店的店员会拿着鸡毛掸子打扫除,可灰尘只是恶作剧般地从一本书落到另一本书上。阳光透过明亮的玻璃窗投射进来,我可以看见细小的灰尘在顽皮地跳着华尔兹,等候着一阵微风将它们重新吹回书本上。一次,我选中了一本《意大利艺术史》,翻开破旧的封面,耳边立刻响起了不祥的断裂声,一张张的书页簌簌抖动,随即争先恐后地脱落下来。我尴尬地弯下身,忙着去拾地上的书页。一位好心的店员过来帮我:“这本书实在太老,身体不结实,不过一个小手术就好了。”他取了胶水、剪刀和其它一些工具,很快地就给那本书来了个全面修复。只花了三镑,我就把这本有着近百幅插图的厚厚的书抱了回家。

我从来不买精装本的书,只因为痛恨那故作矜贵的硬邦邦的书壳,鄙夷那需要人小心翼翼去伺候的架势。相反,那些被遗弃在街头巷尾的旧书倒有不少是我喜欢的。虽然每次将鼻子埋进书本前都必须得先吹掉书上的积灰。旧书都有它们自己的历史。一个胡乱潦草的签名,一滴乌黑的咖啡渍,一朵不知名的田间野花,都无意中便出卖了它们曾经主人的阅读习惯或是生活秘密。我曾在一本买来的旧书里,发现了一张薄薄的纸片,上面抄了一首诗,字迹娟秀清丽:

记得吗?那一天我借了你的新车,结果把它撞瘪,

我以为你要杀死我,但是你没有。

记得吗?那一天我拉你到海滩上去,你说会下雨,结果就下了,

我以为你要自诩“我说对了吧”,但是你没有。

记得吗?那一天我和男孩子们调笑,是为了引起你嫉妒,果如所愿,

我以为你会离我而去,但是你没有。

记得吗?那一天我把一个草莓馅饼打翻在你的车里,弄脏了地毯,

我以为你会打我一顿,但是你没有。

记得吗?那一天因为我忘记通知你那个舞会十分正式,结果你穿着牛仔裤出现了,

我以为你会把我抛弃,但是你没有。

是的,许多事情你可以做,却没有做。

你迁就着我,爱着我,护着我。

也有许多事情我想给你补偿,

等你从战场回来的时候,

但是,你没有。

读了这些句子,我怔怔地呆了许久,揣度着这本书那时的主人写(抄)下这首诗时心境。这本书会不会就是她曾经的爱人送给她的?一本旧书,一页薄纸给了我一段故事,一个遐想,一份深深的感动。

我喜欢在书上写写画画。书读完了,我也在里面了,页间都有我的影子。我是不用书签的,各种小玩意儿倒是将书本撑得格外丰满:话剧演出的票根,朋友从远方寄来的风景明信片,随手涂鸦的女人头像,家乐福的购物小票,买书时被找回的零钱…翻开书时,这些东西飘飘转转地飞落下来,唤醒了我记忆深处的某些时间、地点、人物、故事。

书有两个生命:它们讲述着自己的故事,也见证了我的生活。

第二部分:“名校情结”的思考在剑桥过年

2004年1月21日,大年三十。

这是我生命中24年以来,第一次离开父母亲人,在异乡度过的春节:

清晨6:30

早早起床了,翻开电话簿,给国内的几个朋友打了电话。真的觉得中国人是个很性情的民族,活泼泼的叫人欢喜,那么多的节日,不过是给了人们欢乐和祝福的借口。我像个恶作剧的小孩子,将电话打给了一些久已不曾联络的人,听着对方惊讶却欢快的声音,我感受到了彼此间失而复得的喜悦——别人是辞旧迎新,我呢,是惜旧迎新吧。

早上8:00

记得小时候在家里年前总是要打扫除的,干干净净的走进新春。我也把在剑桥自己的小屋收拾了一番。在墙上挂上了自己非常喜欢的莫奈的《睡莲》。我是个对颜色的感觉比较敏锐和挑剔的人,颜色搭配不和谐会让我觉着不自在,有从这些颜色中逃离的愿望。我常常会很长时间地盯住莫奈的《睡莲》,在那清新的色调里感到一种淡淡的安然,平静得一如在这里的心境。

给书桌上的盆花浇了水。前段时间离开了剑桥一些日子,把我养的花交给一位中国同学代我照顾。旅途劳累,回来时发现桌上的花格外美丽娇艳,很是感激了他一番。翌日醒来,人也清醒了许多,不对呀,明明是盆红花怎么就变成白色的呢?敲开他的房门,我那红色的小朋友已在案头悄然枯萎了。

我常常觉得自己幸福,自小就被许多人关爱照顾着,生活中那些温馨和动人的细节,滋润着我的成长。在爱护一个人或是爱护一盆花的过程中,对于善良对于分享会有更多的体验。什么是善良呢?一个很可爱的四岁的男孩小石头说过:善良呀,噢,那就是要让别人快乐。多好!

上午10:30

准备论文,做literature review (文献回顾),在一本相当理论化的书里,居然就读到了这样一段话:

to ing a place one feels a sense of belonging is natural. Some people ually local at , often reluctant to leave o attending to matters of global concern or to venture outside our local setting by need to more efficiently and effectively acask or to protect our self-interest, a desire to learn, or just plain personal preference or curiosity. o a great majority of tion, tance, significance and relevance of t come near to t of the local.

(一个能让人产生归属感的地方,是人类最自然的渴望。“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一些足迹四海的人,心灵深处却是绵绵乡情,萦绕不绝。我们无法不关注外面的世界。为了成就事业,为了追逐功名,为了学习提升,或者仅仅是因为个人的偏好甚至是好奇心,我们背井离乡出外闯荡。可是对世界上大多数的人而言,“乡情”这两个字,无论从价值,意义还是息息相关的程度而言都比“寰宇”来得更加贴心)

心灵深处的柔软就这样被击中,在这个日子里,这样的阅读让我有了被人懂得的感动。 在地球那端的土地上有我最深最绵长的牵念,这样的牵念让我不再孤单。

上午11:00

Val来打扫卫生。我告诉她今夜对于我们中国人而言是一年中最重要的晚上,因为明天就是中国的新年了,而我的家人此时正在吃年夜饭。我拿出一个红色的印着中国“喜”字的杯垫送给Val, 告诉她这是我最喜爱的颜色,热热闹闹的。她搂搂我,在我的面颊上轻轻一吻,告诉我,那也是她的最爱。

中午12:30

刚来的时候我大都在学院的食堂吃饭,可吃多了洋餐就无比怀念起中国的食物来,于是开始很认真地给自己做饭。西红柿炒蛋、清炒西兰花、酸辣汤、排骨这些普通平凡的家常菜里吃出的都是对家对妈妈的想念。我还与同屋的中国同学共同发明了一种中式咖喱饭:把各种蔬菜和米饭在一起煮,快好了时加入咖喱酱,很香很香的,营养应该也不错。我做的菜虽然远远不及妈妈做的好吃,可比起比萨饼意大利面面包黄油,还是更加熨贴我的中国胃。在这样阴冷的冬天的午后,喝上一碗热热的酸辣汤,一种叫做温暖的感受弥散在五脏六腑间,四肢都觉着舒展开了。洋餐虽然不大爱吃了,甜品却依旧是我最忠诚的情人,一份巧克力慕思要在口中缠绵纠结好久方才依依不舍地下肚。我有时会对自己说,只能吃一半,可是一半以后,又对自己说再吃一半吧,最终,可爱的浇满奶油的巧克力慕思完完全全进了我的肚子。略带愧疚而又心满意足地舔舔嘴唇,还是那句话:年轻真好,年轻而充满食欲的生命真好!

下午2:30

有人敲了敲我的房门,Simon和他的日本女友Yumi探进了脑袋,十分好奇地问我:出了什么事么?大概是屋子里“嘿哈”的声音吓着了他们。我满身是汗,双颊通红,口里说着:hi!手上的拳头却还在挥舞着。“我在练拳击。”我朝他们眨眨眼睛,给他们演示了一个漂亮的侧踢腿。

在剑桥的日子每天都坚持锻炼:清晨,我从床上蹦起来,在温暖的阳光下伸一个大大的懒腰。然后挑一盘自己喜欢的CD,按下play键,在悠扬的旋律里尽情地舒展自己的身体,那一刻我可以听得见指尖乃至足尖发出的温柔却充满力量的声音。傍晚时分,我会沿着Queen’s Road跑步,一边听BBC的广播,一边欣赏剑桥冬日的风情。周末打羽毛球是我的必修项目(我是学院女子羽毛球队的一员,括号-替补-括号)。最近,我那位酷爱运动的台湾女友小遥给我拿来了一套练拳击的教学带,我就爱上了这种挺酷的运动,边练边喊,在汗流浃背中满足一下自己的“暴力倾向”。还好我的房间不算小,足以容纳我的“花拳绣腿”。在这个英国宁静的小镇上,运动让我感觉到活力——不仅仅是身体的健康,更是心情的舒放。嘿哈——新年里,我要自己更加飞扬。年轻是一种张力,生命在于运动!

下午3:30

打开衣橱,选一件新年的衣服。从国内带行李是有重量限制的,而我把大部分的额度都让给了我的衣服。满满的衣橱,满足我做女孩子最简单的快乐。我非常喜欢红色,衣饰中红色也最多。那样热烈而昂扬的色彩,常让我心头热浪翻腾。也许这是我不屈不挠、热爱生命色彩的诠释吧。

好怀念小时候,过年前妈妈都会给自己买新的衣服,收在大橱里,要等到大年初一的早上才可以穿。最好的就是期待的心情,小小的脑袋里无数次想象着穿上新衣时的样子,衣服上身前,心里早已臭美够了。忘了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自己买衣服了,想穿就可以穿,不需要再为一个什么样的场合储备一件衣服。即时就可享受的快乐,少了等待的煎熬,可也少了等待的乐趣。

今天我要穿红色大衣,我要喜气洋洋的。

平时不喜化妆的,今天涂了唇彩,上了胭脂,我要漂漂亮亮的。

傍晚4:30

此时的剑桥已经渐渐宁静了,身边偶尔路过的是行色匆匆的归家的人们。对于英国人而言这不过是又一个平凡和普通的日子,他们不会知道我的喜悦——今天是我们的节日,中国人的节日。我看看表,此时,国内应该已经进入新的一年了呢。我是想念大家的,但我并不难过,因为我知道有一些东西是跨越时区,跨越空间的,那就是,牵念。我知道会有人想我,这种想念并不会因为我的缺席而淡去,反而可能越发强烈,所以我是安心的。

一个男子走过我的身边,突然冲我说了一句:Lovely, hi! 我不知道他是在指我亦或是在指天气,我只是笑了:hi!

傍晚4:45

晚上和班上的几个中国同学约好了一起聚餐,庆贺佳节。

约在Sainsbury超市的门口见,然后大肆采购了一番。今天的超市里,东方的面孔特别多,这才意识到,春节不仅仅是中国人的节日,也是韩国、日本、越南等一些东南亚国家的节日。

篮子里丰富的食物勾起我对晚上餐桌上美味的中式佳肴的翩翩浮想,肚子开始快乐地唱歌,歌名叫做——《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晚上7:00

除夕晚宴

晚宴地点:皇后学院某重庆的男同学的宿舍的餐厅

出席人数:5人 (两女三男,皆是同班同学)

主厨:萍萍姐姐 (工作学业上出众的女子,居然在厨房里一样出色,仰视!)

下手:晓愚 (工作学业上勤奋的女子,在厨房里也很好学,笨鸟勤飞,也不赖!)

菜肴:很多。烤鸭一只(国内捎来的,我抢到了一只翅膀);蒸香肠(国内捎来的,被缺油水的男人们分光);西红柿炒鸡蛋(主要进了我的肚子);木耳炒粉丝;清炒西兰花; 清炒生菜;香菇小白菜;辣椒肉丝;烤排骨;煎鱼饼;还有酸辣豆腐汤。红酒特别棒,醇厚极了。还有饭后甜点及水果,不一一细数。

意外:盘子不够用,问老外们借了,还是不够用,最后我们只得用饭盒盖子吃饭,直接用锅喝汤。

吃饭的氛围很好,你争我抢,基本没空说话。这好像不大符合礼节,但作为长期缺少中餐油水的留学生们,我们彼此之间都很理解,也很体谅。我的肚子一边全力奋战,一边歌唱,歌名叫做——《对你爱爱爱不完》。

晚上8:00

聊天,说着新年的心愿。

“小丫头,你的愿望是什么?”

我很认真地想了想:

第一, 我要survive ly (挺过剑桥这一年,当然是学业上的)——大家点头认可。

第二, 我要keep fit, 夏天穿旗袍,让那些洋妞“惭愧”一下——大家呵呵笑了。

第三, 也是最重要的,我希望我能让我爱的和爱我的人们在新的一年里感受到更多的爱——小的时候,总会盼望得到这样那样;长大了,才体会到愿意付出,能够让自己的付出给别人带去欢乐,才是一种更大的幸福。

我不是个贪心的人,三个,就好了。

晚上9:30

我们一起出门回家,我住的最远,于是说了最多的“再见”。

冬夜寂静,风满满地灌着我的胸口,呼吸在爽然的空气中凝结,我的脚步落在剑桥的细碎的石子路上,可以清晰地辨明自己的足音。

今天,真的很充实。一个人,不一定孤独。我对自己说:happy Chinese New Year!

年末时我习惯清理一下电脑里的文件,顺便梳理一下自己的心情。在剑桥寂静的除夕夜,我发现了下面这两篇文字,是大学时应一家报纸的邀约写的。那时我在复旦园里游荡着我的青春岁月,在破破的计算机房的破破的电脑上敲着键盘,写下了这两篇短短的文字,换来的稿费大概捐献给了东区门口的小吃摊。

时间真的很快。

生活给了我越来越多地选择,无论是学业事业还是情感上。可是快乐呢?

“那要看你说的是哪一种快乐。”有时我们不愿承认自己的不快乐,于是振振有词。可当我们开始试图给快乐下个定义时,快乐就已经离我们,远了。

“那是因为你的选择太多,所以迷茫。”自有人一针见血。

事实是:选择本身并不会令我们不快乐,烦恼的罪魁祸首是内心的患得患失。

不必害怕过多的选择。诱惑从来就是供人欣赏的,不是逼我们就范的,更不是让我们追逐的。没有诱惑的世界是单调的,美女绝迹,不擅衍生财富,风景千篇一律,多可怕!感知到诱惑证明我们有一颗不僵化的心灵,只是不要被它驾驭,我们有自己的路要走的。

于是我常会提醒自己:你得按照所想的去生活,否则,你迟早得按照生活的去想,因为生活总在不知不觉引诱你脱离了原来的轨道。于是我开始学着从别人的期望瞩目中走出来,更加认真的去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于是我开始做了许多别人没有看好的选择,只因为这是我的人生,我要对她负责。于是我也开始了不断碰壁与跌跤的历程,我鼓励自己说长长的生命中总难免会有高潮与低谷的交叠。当我坦然面对自我的时候,高潮便不会使我忘形,低谷也绝不会使我沮丧,因为我相信比昨天的自己成熟就是一种真实的高贵。

我有时会想:20岁的我多幸福呀,那样没心没肺地快乐着。直到又重读这篇文字,我才发现原来那时的我也有不少的苦恼。苦恼是不可能避免的,不管你在什么年龄,不管你在外人看来多么的成功,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理解苦恼,然后大步大步走下去。不必去羡慕过去的或是未来的那个自己。做好现在,就是美丽!

第二部分:“名校情结”的思考作只新年的小猪

80年我来到了这个世界上,新世纪到来的时候我就20岁了。

脑海中的一次闪过这个念头的时候,我还是个十来岁的毛丫头。那时候,履历和额头一样干净,心情和习题一样简单,日子透明得像教室的玻璃窗,金色的阳光像大把大把挥霍不尽的快乐照耀在我身上。什么“21世纪”,“20岁”和我隔着想象的距离而显得遥不可及。

当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新世纪的门槛前,而我的年龄也开始以“2”字打头了。“后来,我长大了。”这许多童年故事中惯用的结尾终于在我身上灵验了。是的,我已经长大了,可是爱我的人仍然会摸着我的脑袋唤我“孩子”,或许吧,二十岁的我心里却还有一对孩童的眼睛:易感、好奇。对一切美好的事物着迷,也时常对生命迷惑。有时会傻傻地发呆,有时会忽然微笑,我真的长大了吗?二十岁的我依然不可救药地保留着一些孩子的特质。虽然有时我会为自己的不够成熟而感到遗憾,但更多的是为有一份赤子之心而感到庆幸。可忽然有一天我却发现一种最可贵的东西正随着长大而慢慢离我远去,那是一种敢于否定自我,重新来过的勇气。

我想我是幸运的,在成长的旅途中,拥有很多的祝福和机遇,取得了一点又一点的成绩。履历随着年纪的增长而逐渐充实、丰厚。很多人羡慕我的一帆风顺,如果愿意,似乎我也可以按照既定的轨道继续走下去。可是我发现,因为拥有太多,我舍不得放弃;因为成功太多,我更害怕失败。这样的生命或许会有外表的灿烂却不会有精神的突破。看看我们周围的很多成年人吧,因为尝过拮据的滋味便会追求财富,因为曾经小创小痛便会自我收敛保护,因为付出过一些便想得到全世界的回报,因为得到了一些,就不敢撒手去尝试更多的幸福,死守着各种物质和精神的包袱,在和理想妥协的过程中和真实的自我越离越远。在这一点上,我们不得不羡慕孩子,因为无知者无畏。

就要跨入新年了,我又要长大了,可我仍然要耍赖做个大孩子,不是为了可以肆无忌惮的享受宠溺,而是为了可以拥有一份随时可以推倒一切,重新来过的勇气。

我喜欢王小波的那句名言:哪怕是自由自在的做一只小猪,一只特立独行的小猪也好。当新年的钟声敲响的时候,我就是那只快乐、勇敢、骄傲的小猪。

第二部分:“名校情结”的思考似水流年

大四的时候女生们终于在诅咒和抱怨中离开了居住生活了三年的东区,搬进了崭新的学生公寓。东区是活该被诅咒的:这里的楼房破破的黑乎乎的,偶尔还散发着霉味儿;小小的房间里挤了六个人,天花板上不时会飘下几片石灰,落在姑娘们鲜艳美丽的衣裙上;水房和公共厕所连成一体,里外的水流声相映成趣,肥皂洗衣粉的味道和某种特殊的气味形成对流。东区的衰老和女孩们的青春实在是对比鲜明。可是东区又是理所当然应该被记住的,只因为这里是有故事的地方。

东区的别名是“江南女子第一监狱”,这里的阿姨早已练就了一双堪比“齐天大圣”的“火眼金睛”,即使是性别为男性的小小苍蝇也休想逃过她们的眼皮。过分的严格往往会造就一种特殊的神秘感,而神秘感常常是欲望的驱动力。这就是为什么每逢学期结束,都会有成群结队的男生借帮女同学搬行李之名争先恐后地来这破旧不堪的东区参观了。他们的眼里跳动着快乐的光芒,仿佛这里是幸福的天堂。

东区的大门口是个爱情集散地。每天晚上,这里都上演着一出又一出精彩的现代爱情故事。情侣们摆出千奇百怪的造型,有的窃窃私语,有的深情相拥,有的涕泪俱下,有的旁若无人地接吻。有漂亮的女生在左顾右盼,还有孤单的男孩子在做着不知得失的等待。夜里11点半,东区的大门被无情地关上,一对对情侣们隔着铁栏杆“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尽管,不到12小时他们大都又要见面了。有时我会想,如果勤于观察,认真观摩东区门前的这经典的一幕幕,从中捕捉灵感的话,说不定哪一天我会成为一个杰出的爱情剧大师的。可惜,那时我的注意力完全被东区门口的小摊上摆放的馄饨、肉夹馍、粉丝汤、炒河粉所深深吸引,只顾口腹之欲,根本无暇理会人类伟大的爱情了。

东区食堂,没有男生在一起吃饭,少了边用餐边看帅哥的乐趣,却可以放下矜持,尽情忘我地填饱肚子。大概是女孩子们狼吞虎咽的样子让食堂的师傅们颇为担忧吧,终于有一天,食堂里所有的餐具都被换成了粉红色的,温柔得要命。手持那样一把温柔多情的汤匙,樱桃小口的半径莫名缩小了几毫米。食堂的食物实在是不敢恭维的,以至于在喝汤时,我常常会有跳下去游泳的冲动,实在是清澈透明呀!为了消减饭食的无趣,只好在用餐时欣赏着周围的美女。常常会联想到张爱玲文章中的那句:“如果说广东一代深目削颊的女子是红烧排骨的话,那上海的女子就是粉蒸肉了。”我傻傻地想着自己像哪种食物时,不小心咽下了蒸鸡蛋里残留的鸡蛋壳碎片,咳嗽不已,饭末乱喷,引得“红烧排骨”、“粉蒸肉”们纷纷侧目。

东区的每一间宿舍里都居住着六个可爱的孩子,她们会闹一些不大不小的笑话,为生活添油加醋。寝室里最快乐的时光永远是在晚上熄灯之后,我们躺在简陋的小床上,海阔天空地开着“卧谈会”。一年四季,从不间断。冬天,房间里冷得像冰窟。窗户又恰好坏了,风一吹,咯吱咯吱的。夜晚,我用被子一层层把自己裹起来,觉得自己像是放在冰箱里的一条被冻了千百年的鱼。唯一能活动的是一张嘴,乐此不疲地一开一合。从喜爱的明星到喜爱的食物到喜爱的书籍到喜爱的男生,每个人都在别人的故事里体味着自己的心情。三年的光阴就在这开开合合间悄然流逝着。

有一个男孩子曾经对我说过,他说,大四的女孩就像是西红柿——不是水果装水果。当我们过了水果般的年龄,成为校园里“高龄女生”时,我们终于搬离了东区,带着快乐回忆奔向新生活。只是偶尔想起一些这里的故事,想起我们在水果般新鲜的岁月里曾做过的梦说过的话和爱过的人,会有一点点,只是一点点的伤感和难过。然后,年华似水流。

第二部分:“名校情结”的思考挚友李娜

李奕

李娜是我的挚友.我相信这样一句话:"那能爱你的长处,了解你的短处,并随时准备原谅你的错处的人,就是朋友.”每每望向她,总能迎来那双充满着灵气和坦诚的大眼睛,如一碧如洗的天空般毫无保留.

李娜是个不停思索着的人.我知道一个能思想的人才真正是一个力量无边的人.常与她亲密交谈,总感觉思想可以自由地驰骋.她能以 “一颗沙粒看世界,半瓣花上说人情.”我渐渐懂得了:自己丰富才能感知世界的丰富.

李娜是个会梦想的人.一个”会”就在于她的梦想总是很现实的,同时也是她能够慢慢实现的.我们常常谈到未来,她会笑着对我说:”If , .”

李娜是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其实一颗睿智的心灵正在于她的开阔与宽松.她喜爱流行音乐,她去听吕思清的小提琴演奏会,她自学了法语,她酷爱摄影.她会在冬季的寒夜裹着厚厚的棉衣带着星座图去找星星,会在宁静的夏日午后为朋友们表演一番功夫茶的手艺 .旅行则是我们俩共同的心愿,我们想一同游遍祖国各地:去北方的草原,去迷人的西藏,或者只是一个有着乡土风情的小镇.她想用手中的相机记录下中华文化中行将消亡的文明,我则想用心体味地方的风情.

李娜是个善良而纯真的人,正如她自己所说:成熟并不意味着老于世故,而是在经历了所有的挫折和风霜之后从内心升腾起来的那种对生活明亮而善意的心境.朋友们总爱与她分享心事,因为她的善解人意.她总说:你想要别人怎样待你,你首先要怎样待别人.

李娜是个稚气的孩子,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她可爱的孩子气的一面,毕竟”女人的天真只能留给最爱她的人”,但我想她一定会遇到一个真正懂她的人.那是她的幸运,更是他的幸运.

李娜是个不凡的女孩.其实不凡之所以不凡,不过是走过平凡,又回到平凡罢了.只有那种能淡然面对不凡的际遇,又能平静的归于平凡的生活的人,才是真正的不凡.李娜做到了.

李娜是我的好朋友.她拥有许多成功许多赞誉.于是我想送她一句话: “赞美是风,我愿自己是一棵坚定的树.无论在和风或寒风中,都不轻狂地摇摆.”她能做到的,我相信.

第二部分:“名校情结”的思考关于“自费留学”的思考

Email可能是在国外读书生活的学生们与国内亲友联系最常用的方式了。剑桥的学院为每个学生提供一个电子邮箱地址,而且在宿舍就可以上网,十分方便。每天早上起来,我就一边喝牛奶一边读朋友们的来信。一天,《金陵晚报》的一位记者朋友发来了一封名为《重金上剑桥,究竟值不值?》的电子邮件,内容是这样的:

国内现在有股剑桥热,剑桥委托南京安生基金会,在国内直接招收高中毕业生。上剑桥本科,但四年下来至少要花费80万元人民币,算是天文数字,而且,本科期间没有奖学金。从你了解的情况和自身的经历来看,你认为自费留学值不值?期盼回答。

我想这个问题应该是很多准备出国的同龄人和他们的家长们所热切关注的。正因为此,我不能轻易作答。对于生活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中的年轻人来说,每走一步都关涉我们的life(生活), future(未来)和investment(投入)以及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因此每迈出一步之前,都需要慎重考虑。

在认真地思索之后,我根据自己在留学过程中的一些经历和感悟在电脑上敲下了如下的文字,我的思考或许并不成熟,仅仅是希望为同龄人选择成长道路时提供一个视角、一个参考意见。

对于今天中国的很多青年人来说,是否要出国留学已经成为人生道路上不可回避的一种选择。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资料显示,中国已经迅速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留学生派出国。中国人事部官员也透露,目前中国在外留学人员总数达46万人,分布在全球至少103个国家和地区。我个人是在大学毕业之后决定选择出国继续深造的。

想要去切身体验另一种文化可能是我当时决定出国最强烈的动机。一直以来,我非常赞成罗素先生的观点:“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在全球化的今天,去另一个国家体验一种不同的文化冲击,一直是我心底的一种渴望。我是幸运的,因为一些机缘,年纪轻轻就走了不少的地方,去过南美洲、欧洲,还在香港工作过。有一句话说得好:“travel is an education for t”(旅游对于年轻人来说是一种教育,而对于那些经历过人世的成年人来说只是一种经历)。无论是作为中国的青少年代表出席国际会议,还是作为交换学生出国访问,或是赴境外的公司参加短期的实习培训,都让我体验到另外一种思路、另外一种制度、另外一种文化,这成为我的教育和经历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新环境、新文化和新思维的冲击,一直促使着我不断地思考,不断地成长与成熟。可是,由于每一次到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时间都不长,许多的感悟和思考也因此只停留在浮光掠影的表层。为了真正深入地在另一种文化环境中“浸染”一番,大学毕业后,我毅然决定放弃复旦直升研究生的机会,向国外的优秀大学发出了申请。

说实话,在收到剑桥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的意外远远大过了欣喜。在最初决定出国留学时,我就将目标锁定了美国的大学,因为美国的大学往往会为优秀的申请者提供奖学金,而在英国攻读硕士学位拿到奖学金的几率微乎其微。当时,考虑到美国签证可能会有的风险,我象征性地申请了一所英国学校——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因为那时候我恰好在看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对费老做学问的态度十分的钦佩,得知他是LSE的毕业生后,就“爱屋及乌”地喜欢上了那所学校。而剑桥并不在我的申请计划之内。直到将留学自述、推荐信、GRE托福成绩都发往各个学校之后,这才发现还多了一份备用的申请材料。就在那个时候,我忽然想起了在一次出国旅程中邂逅的一位毕业于剑桥大学的英国老人,想起了他向我描述过的剑桥的林林种种。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我把多出的这份材料装进了牛皮纸信封,扔进了邮筒。说来有趣,为了保证申请材料安全及时的到达,我寄往美国的大学以及LSE的申请信都用了Fedex快递的方式,而寄向剑桥的却仅仅是一封连挂号都没有的平信。而且在我申请的所有学校当中,剑桥是唯一一所没有向我收取申请费的学校(美国大学的申请费一般在50美金到100美金之间,LSE的申请费也要40英镑)。

2003年初春的一天,我收到了剑桥研究生院发来的一封祝贺信,告诉我已经被我所申请的专业正式录取了。能得到这所世界古老名校的青睐,我是不可能不心动的。但尽管如此,我依然很快地给剑桥回复了一封信,礼貌地拒绝了它的offer。原因很简单,当时我已经拿到了美国加州伯克莱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密歇根大学、纽约大学、马里兰大学等十几所高校以及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录取,而且大部分学校都或多或少地提供了奖学金。而剑桥的录取中并没有提及要给予我奖学金资助,这就意味着我必须拿出相当于人民币30万元左右的费用才能完成我在剑桥一年的学习。

在没有奖学金的情况下,要不要自费留学呢?关于值还是不值,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主观权衡,没有标准答案。但究竟有没有能力负担一笔庞大的留学开支,这就是每一个有留学计划的人必须面对的客观现实了。就我自己来说,我既不是小富婆,也不是大富婆的女儿,30万元实在不是一个小数目。当然若真是“砸锅卖铁”也未必是去不了的,只是文凭毕竟不是生死攸关的大事,没必要跟自己和全家人的生活过不去,所以我婉拒了剑桥的录取。在我看来,现代社会的高等教育其实就是一种商品,你手中有多少货币,就买怎样的东西。剑桥当然是好的,可她毕竟不是唯一的商品,你是有便宜一些的选择的,这就要看个人的偏好了,借债消费去买奢侈品的也是大有人在的,而且还很时髦。再说了,现在买不起,也未必将来买不起,有钱了,再买也行的。后来到了剑桥之后我才发现身边多的是三四十岁的本科生,他们在工作了很多年之后,在资金和经验上都有了积累才又回到学校读书。

有人要骂我庸俗了,教育岂能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可除了义务教育之外,高等教育都是要收费的,不然大学怎么活?英国的大学无法像美国的学校那样为学生提供高额奖学金也是迫于严重的财政短缺压力。英国过去是国家拨款投资大学的建设,现在随着学生数量的不断增多,国库收紧,大学入不敷出,导致很多优秀的师资人才流失。特别是在经济学、管理学、电子工程、计算机等专业领域,精英人才纷纷流向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而不愿意呆在学校。在英国的教育体系下,学校无法大幅提高本国学生的学费,那么大量扩招外国留学生就成为英国大学广收资金的重要途径。即便是像剑桥这样的世界一流名校,也同样面临生存的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实在没有能力为很多学生提供高额奖学金。我周围的外国同学中,90%以上都是自费来剑桥求学的。

2003年的六月份,我选择了一所给予我全奖的美国大学——马里兰大学,并开始着手准备赴美签证等出国手续的办理。一天下午,我很意外地接到了英国文化协会(British Council)打来的一个电话,约我参加一个奖学金的面试。当时我有些懵了——我根本没有申请过任何英国政府的奖学金啊!就是带着这份不解和好奇,按约参加了面试。主考官共有三位:一位是英国驻沪领事馆的官员,一位是英国文化协会的官员,还有一位是壳牌石油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后来我才知道我最后拿到的奖学金是英国政府和壳牌公司共同出资赞助的)。我刚坐定,三位考官就开始轮番发问,大致是关于留学计划以及对当前中国政治经济问题的看法等等,几乎不给任何思考的时间。但因为本来就没有太多的得失之心,我便根据自己平日的知识积累,沉着地用英文一一作答。渐渐地,他们脸上浮现出了满意的笑容。

“你有什么问题要问我们吗?”在面试快要结束的时候,英国文化协会的女考官微笑着问我。

于是,我问了一个让他们大跌眼镜的问题:“能否请您介绍一下你们的奖学金项目呢?”

“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奋志领奖学金么?”我的困惑显然让他们觉得不可思议。大概没有一个参加面试的人会问这样的问题了。

我老实地摇摇头:“我并没有申请你们的奖学金。”三位考官面面相觑,他们没有做详细的介绍,只是给了我一个有关这个奖学金项目的网址,并且告诉我是剑桥大学将我的材料转给他们的。

走出面试的房间,我抬腕看了一下表,整个过程不过25分钟。当天回去后我就上网查了有关这个奖学金的详细情况。原来这个志奋领奖学金(Chevening Scholarship)项目是由英国外交与英联邦事务部(FCO)所设立的,每年资助大约200名左右中国学者赴英国进行为期不超过12个月的研究生学习,资助分为全奖和半奖两种。我又认真读了一下申请资格和选拔标准。

申请者必须:

?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永久公民,并且在申请期间在中国居住;

? 年龄在26至45岁之间;

? 申请人必须是在职人员(至少要有三年工作经验),从事管理工作,具有决策权或对政策制定具有影响力;

? 具备以下志奋领项目要求的素质:

1.必须有抱负、有魄力

2.拥有潜在的领袖才能

3.致力于组织变革和发展

4.灵活机动、适应能力强

5.富有创新精神,有创造力

6.对于快速变化的环境有适应能力,能适应全新的技术、专业及文化环境

? 拥有良好的英语实践应用能力是必不可少的,该项能力通过A类IELtS成绩评估。要求申请人的A类IELtS总分必须至少达到6.5分,单项分数不低于6.0分。

? 无在英国留学的经历

? 在该学术年度未接受其他奖学金

? 拥有相关学科的本科学位

读完我就告诉自己:没戏!我不但岁数没到,而且几乎没有全职的工作经验,更别提对制定政策有什么影响力了,这天底下我所能决策的也就是自个儿的一点儿小事。可就在三四天后,我收到了英国外交与英联邦事务部的一封email,告诉我他们决定全奖资助我赴剑桥读书,提供包括学费、生活费以及往返的机票在内的所有费用。而且我赴英国的护照和签证手续也都将由英方帮助办理。后来据英国文化协会奋志领项目的负责人杨幼玲女士告诉我,他们是在剑桥大学的录取委员的坚持下才同意为我举行面试的。而我在面试中的表现使他们最终决定破例资助我这个“不太合格”的申请者,“我们看重的是你的潜力”。

回头想来,我能来到剑桥其间实在有太多的偶然和幸运。如果不是因为这份全奖,我想我是不会选择剑桥的。当然,我不愿选择自费留学,是由于经济实力的限制和自身的价值取向,绝不是反对自费留学。在教育部出版的《2004年留学工作年鉴》上我读到这样两个数字:在2003年,各类出国留学人员的数量达到11.73万人之多,其中自费留学占93.05%。如今,留学不再是一个国家行为,而成为个人的生活选择。用《留学美国》一书的作者钱宁的话来说,就是:“中国的留学生不断由精英的选拔变成为一个大众权利行使的过程。”自费留学潮流的兴起,本身就是中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人们的观念不断开放的体现。

就在自费留学不断升温的时候,国内的媒体上出现了不少关于海外自费留学生的负面报道,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自费留学发出了质疑。除了对他们生活自理能力的指摘之外,还历数他们的种种“劣迹”:吃喝玩乐,比富斗阔,挥霍无度;恋爱同居,傍款傍洋,未婚先孕;乃至吸毒赌博,绑架敲诈,涉嫌血案。我承认对于过度的自费留学热进行必要的反思是应该的,但也不能以偏概全,彻底否定。我在剑桥接触到很多自费留学的朋友(既包括已经成年的研究生、年轻的本科生也包括在这里读语言学校的未成年的孩子),他们在学业上都非常努力,在生活方面也十分自律。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并没有一个“富爸爸”或是“金妈妈”,而是靠着自己或是家庭的积蓄来剑桥求学的。为了应付生活方面的压力,他们往往都会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白天出入高等学府,晚上却深入到英国社会的酒吧、餐馆、超市打工。他们接触三教九流,独立谋生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增强。一两年下来,这些经历成为他们生命中宝贵的财富。我刚到剑桥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广州去的读本科的女孩子,她到英国不过一年多就能带着俚语土话把英语说得飞快。她热心地为中国同学解决在衣食住行方面遇到的任何问题,俨然一个“英国通”。她骄傲地告诉我:“我没有奖学金,但现在生活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挣的,家里只要承担学费就好了。”我的同班同学樊荣,在国内的时候先后在一家外资咨询公司和英国领事馆工作过,为了进一步提升自己,他把工作三年的积蓄全部拿出来读书。在剑桥的时候,只要有适合的工作机会,他都去尝试:做中文家教、去超市打工、为本科生监考。他告诉我:“因为要为生活奔波,倒是有机会更加深入地了解英国社会的点点滴滴,这就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有一些家长和同学可能会有另外一种顾虑,担心自费留学生比起拿奖学金的学生来会显得“低人一等”。其实能够获得奖学金,固然要靠实力,很大程度上也有运气的成分。奖学金的授予只是对申请者过去成绩的一种认可和对他未来潜力的一种期待,绝对不意味着他的智商要比那些靠父母亲友赞助出来的同胞高出多少,更不意味着他将来能取得比自费留学生们更大的成就。自费也好,拿奖也罢,关键还在于入学之后对待学业的态度以及毕业之后个人的奋斗。美国人将毕业典礼叫做Commencement(开始),这个词用得很有深意,因为毕业并不代表着结束,而是意味着新生活的开始。求学时代的一切窘迫与磨难都将成为过去,全A的学生和全C的学生,拿奖学金的学生和自费读书的学生都将再一次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接受社会的挑选和挑战。

是否选择自费留学,简而言之,我认为必须量力而为。出国留学是人生中一个重要的决定,金钱并非它所包含的唯一成本,还有时间和情感上的付出。决定出国就意味着你要放弃安全感,放弃已经取得的成就,放弃舒适的小窝,经历挣扎,最后走向一个全然陌生的天地。走出去,需要的是勇气;走好这一步,则需要相当的智慧。记得钱钟书先生曾经说过:“留学就是出痘子,出了以后就会有一种免疫力。”在自费留学现象不断升温的今天,当看到身边的朋友同学都忙不迭地考托考G奔向大洋彼岸的时候,心是难免要动一动的。但动心之后,就必须为自己做一个留学的规划,最重要的是要明确自己留学的目的。在飞往英国的飞机上,我就问自己:在英国的这一年将为我的生命留下些什么?诚然,有些事情是无从规划的,命运有的时候难免心血来潮。可是,知道自己要什么是必须的。那时我就想我不但是要去拿一个剑桥的硕士文凭,更重要的是要全面洞察做学问的方法和深入体察西方社会的文化。

虽然教育要用金钱来购买,但教育的回报确实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因为这样的回报不全然取决于你在哪里受教育,而更多地取决于你以怎样的态度去接受教育。与那张文凭相比,真正有价值的是经历,是积累,是思考后的提升。剑桥值不值跋八十万,不仅在于剑桥,更在于打算经历或正在经历她的那个人。若是海绵,就会在汲取中丰富;若是塑料布,即便在汪洋大海中浸泡过,还是滴水不入。剑桥是博大的,是敞开的,能取走多少,就要看各人了。

其实出国留学是一个因人、因事而异的问题。很多人看到一个人的成功,很容易与他的留学经历联系起来,其实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我选择了留学的道路,但我同样认为培养在不同的文化中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并不是非得通过留学的途径才能获得的,国内有许多成功人士并没有一张国外大学的文凭,可依然凭借自身的努力创出一番天地。只不过国外特殊的环境会迫使你更快地独立,更多地思考,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变化。此外在异域多元的文化氛围中,中国出去的当代独生子女们可以遭遇许多与自己完全不同的人,这也有助于培养一种全球化的视角和一份对于宽容的体认。如果说留学彻底改变人,不如说真正改变我们的是通过自身努力来适应社会变化的勇气和毅力,是通过不断思考来体味丰富人生的见识和智慧。

有一点我想强调的是,在自费留学潮流的影响下,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年轻人拥有在国外留学的经验,留学生即便是世界名校的留学生回国也一定不能自视太高;其次,经济和现代化的发展使中国与国外的差距正变得越来越小,我国与西方国家教育质量的差别也在缩小,所以在从国外回来后还是应该抱着重新开始的心态,学着“以平常的心做超常的事”。 留学不光是读几门课,考一个比较优秀的成绩,去国外各个国家转悠一圈。未来的路真的还很长很长,留学只是为了让我们走得更远。

第二部分:“名校情结”的思考关于“名校情结”的思考

临出国前,父亲的一位朋友设宴为我送行,饭桌上有一位客人是私营企业家,某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当得知我要去剑桥深造时,他很兴奋地握住我的手:剑桥大学好啊,出来是不是就可以建桥修路,当工程师啦?!一桌子人面面相觑,起初以为他在开玩笑,后来看他认真的表情才明白他还是真不知道有这么个世界名校。大家都忍不住地笑,主人有些尴尬,便打趣道:“还好丫头不是去念哈佛大学,不然毕业出来岂不是要抱尊菩萨,吃斋念佛,当尼姑了!”看来上名牌大学也不是所有人衡量成功的标准。

当周围的亲戚朋友得知我要去剑桥读书之后,个个欢欣鼓舞,并且自然而然地冠我以“剑桥女孩”的称呼,听起来很像那个红遍全中国的“哈佛女孩”的姐姐或是妹妹。大家的关爱我是感激的,但这顶“光环”,我是万万不要的:一来是不敢要,剑桥每年要在全世界招收上千名的学子,我不过幸运地成为其中之一,书还没读好就把学校的金字招牌扛在身上炫耀,总觉着心里不安;二来我也不喜欢这个称呼,好像活了这么大年纪除了考上剑桥之外我就没做过别的什么事儿。一个人是不能被贴上标签的,因为不管这个标签有多华丽都无法涵盖真实的你;再者,这个“剑桥女孩”的光环,也让周围人看我的眼神儿出了一点问题,这个伟大的学校让我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猛然间变得伟大神秘起来。我的爸爸妈妈也到处被人追着“传经送宝”,开始他们还只是谦虚地“分享经验”,说多了就俨然觉着自己好像也成了了不起的教育专家,专为世界名校输送一流人才。我觉得我这个人还是有虚荣心的,时间长了这顶光环肯定会影响我看待自己的眼光,如果连这也走形了,那就有些大大地不妙了。于是我就和爸爸妈妈说:“你们听人家这么称呼着,愉悦一下身心也就可以了,千万别太当真,你们闺女是什么德性你们最清楚了,优点当然也是有的,但那些多如繁星的缺点毛病就算是剑桥的光辉也是无法掩盖的。”孩子长大了以后,和父母之间就是一种相互教育的过程,我在教育他们的时候其实也是在提醒着自己:能进入世界名校深造,只是一个比较不错的起点;如果被笼罩在名校的光环之下不思进取,那势必会为名校的声望所累。

对于名校的青睐与渴望,本是人类正常的心理,无可厚非。大学有大学之魂。魂者,思想也,精神也,人格也。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文化,其最高最精的表征和载体就是它的高等学府。一所名校不仅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往往还拥有出色的办学水平和丰富的教育资源,这都是非常吸引人的。我不喜欢“剑桥女孩”的称呼,但我却为能够成为剑桥的一分子而深感骄傲自豪。在这里,我为剑桥的美丽而欣喜着:800多年的古老建筑、清澈绵延的康河水、别致精巧的小桥、在星辉里歌唱的小舟……难怪一位朋友会对我说,在英国,东部最美,而在英国东部,剑桥最美。在这里,剑桥古老的文化氛围给了我春风化雨般的享受:在学院的图书馆,我可以看到牛顿的涂鸦、拜伦的诗作、弗吉尼亚.伍尔芙的签名、布鲁克的文稿,在费茨威廉姆博物馆里还可以尽情沉浸于莫奈、梵高的绘画和古希腊的雕塑;在这里,我有幸遇到了一些学问精深而又有性情的好老师,我平日里阅读的不仅仅是书本,更是我的师长,他们的品格、个性、气质与才情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在这里,我有幸与优秀的人同行,班上将近50名同学来自世界30多个不同的国家,拥有不同的教育背景和工作背景,有的已经取得了一个硕士或博士学位,他们丰富的人生阅历在课堂讨论和课后的交流中为我提供了各种不同的思考角度,是他们让我明白了:与你同行的人比你到达的地方更加重要。在这里,学校尽其所能地为学生们的学业研究或事业发展提供资源,剑桥毕业的校友遍及世界各地的各种行业。学校的就业辅导中心认识到这一资源的重要性,便积极地与校友保持了密切的联系,而且还建立了一个非常庞大的储存校友资料的数据库,以供我们查找。很多成功的校友也会回到母校,就其所在的行业以及机构给我们做出详细介绍,并就他们的亲身经验给我们非常中肯的职业上的建议。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学习,自豪感自然是有的,但这样的自豪感与其说是来自学校的名气,不如说是源于在这样的环境里自我不断提升的充实与快乐。

像剑桥这样的名校确实有着她不可抗拒的魅力,我珍惜剑桥学子的这一身份,可是我却不希望别人用“剑桥”来定位我。在中国,无论是学生还是家长都很重视大学的“名气”。然而,做任何事,一旦过分痴迷、沉湎,陷入一种无法排解、不能自拔的情结之中,就大有问题了,名校崇拜也是如此。有人喜欢一辈子以自己上过的大学来定位自己和他人,而许多家长也以子女所上的大学来作为衡量家长自己对子女的成长和教育是否成功的标准。在我看来,这样的评判实在太过狭隘。好的学校可以为学生提供相对优越的求学环境,但一个人的能力才干却是不能由它所就读的学校的名字来断定的。

是的,来剑桥之后,我庆幸我选择了她,并不是因为她是最好的,而是我觉得她的好对了我的脾胃,她的美合了我的性情,她是我的best fit。一直以来,我们的教育里太强调best、best、best——最好、最好、最好,而不是best fit——最合适。我们的教育是教人如何出人头地,而并非强调如何做一个幸福而平衡的人。中国人浓重的“名校情结”,反映的其实就是一种对best的盲目追求。而best 永远是相对而言的, best fit 才是最重要的。追求best的时候我们并不需要考虑自身情况,只需要跟随大众的步伐;不需要思考,只需要卯足了劲儿向前冲。而当我们要确定best fit的时候,则首先要客观地面对自己:我是谁?我有什么?我真正追求的是什么?我和我所追求的目标之间距离何在?如何克服这样的距离?同时我们还必须全面客观地考量我们所拥有的选择。正因为best fit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在整个过程中大脑始终在不停地运转,分析能力、判断能力也就这样培养起来了。什么叫做独立思考?就是依靠自个儿的大脑得出自个儿的结论,而不拿着别人现成的答案去说事做事,那叫做人云亦云,是没有智慧含量的活儿,很低级。说到底,每个人肯定要选择一条最适合的发展道路,这才是最重要的。模仿是没有大出息的,你不带着别人跑,却整天跟着别人或是别人的标准跑,总归有一天要吃亏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目标,但在人生漫长的行进过程中,不断地调整、不断地重新定位,也是自始至终伴随着的。

盲目地追求名校是没有必要的,未来的高等教育应该是多元化的,而不是有着严格等级的“金字塔”,这不仅意味着将有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大学存在,也意味着学生的选择必然逐渐趋于多元和理性。当然,如果有实力选择名校,那是一点儿也没错,但若选择名校就只是冲着她的名气,进了名校就认为自己也跟着成了名人,那样的直线思维就有些幼稚了。我从小到现在都在名校里呆着:从江苏省的重点中学南京外国语学校,到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再到英伦名校剑桥,从地区名校到全国名校乃至世界名校都读过了,可我自个儿心里很清楚:且不说距离成功仍有十万八千里,就自身素质和知识结构来看也有不少有待提高的方面。至今我还清晰地记得我在复旦上的第一节课,那时的我们都还沉浸在初为“天之骄子”的喜悦中,每个人都带着几分稚气的骄傲。满头银丝的老教授语重心长:“我们其实都是无知的,只是领域不同罢了。希望大家耐得住寂寞,好好读书。”平平淡淡的一句话却带给了我巨大的震撼,也更加深刻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你足够丰富,就没有理由不平视人生。

能进入名校读书固然是幸运的,但这里也有其他学校所没有的压力需要应对。剑桥的招牌实在太大了,人们赋予她的希望和寄托太强烈了。面对这块明晃晃的金字招牌,一旦个人的实力无法与之相抗衡,最终受伤的肯定是个人。陈平原先生曾著文谈到北大人在中国第一学府中求学治学所承受的压力,从中就可以看出身处名校的种种不易:

“记得张爱玲说过,香港是个夸张的地方,在那里摔一跤,比在别的地方摔得都疼。北大也是如此。在这里,出名容易,失名也不难,而且速度都很快。在北大的“言说”容易引起学界的关注;再加上川流不息的进修与访学,实际上起了放大器的作用。一般说来这种状态对北大人有利;因为,不用花特别大的力气,就可以引领风骚。可事情还有另外一面。正因为太容易得名,北大人必须时刻警惕名至而实不归的危险;也正因为可能领导潮流,过度热心于此,难免为潮流所裹挟。”

虚荣之心,人皆有之,在名校光环的笼罩下拒绝成为名人,其实很不容易。所谓大学,不在于“大”,而在于“学”。在名校求学也好,治学也罢,须有定力,把持得住自己,方能去除浮躁,闹中取静,用一颗平和求知的心灵来感受她的美丽。在剑桥的凯厄斯学院(Caius College)里有三道著名的门,从外到里依次是:te of y(谦逊之门),te of Virtue(美德之门)以及te of honor(荣誉之门)。荣誉之门通常是关闭的,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会打开,一是在学位颁发日,当学子们在评议堂接受头衔时。二是当学院的院士去世时,在学院的礼拜堂举行完安魂弥撒后,人们会抬着他的棺材经过这道门。这三道大门系统地向我们展示了伊丽莎白时代人文主义者们的教育道路。它们的顺序提醒着剑桥人求知的真谛:首先端正态度,然后提升品质,最终才能取得成绩。

中国有一句古语:英雄不问出处。可是由于思维定势,很多中国人又会不自觉地只看起点不看终点,所以某个孩子如果因为主客观的因素上了剑桥牛津或是哈佛,社会就会把他(她)宣传为成功者的典范。走出校门时也是一样,人们可能会觉得你是剑桥毕业的,所以你一定要很优秀,你将来也一定会有大出息。作为名校的毕业生,你可以拿这样的推断来勉励自己,但绝不可以拿它来判断自己。真正的较量其实是从走上社会那一刻才开始的,如果学生没有自己的发展,毕业后总想靠所读学校名誉来过日子,那和一本破书却装了一个好封面似乎差别不是很大。

毛泽东老人家所说的,“风物长宜放眼量”,致力于品格的提升和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是最重要的。简而言之就一句话:与其追求“名牌”,还不如把自个儿弄成个真正的“名牌”。

第二部分:“名校情结”的思考图书馆徜徉记

下了课,拎着老师开的挂着长长一串书名的单子去系里的图书馆抱书,却已经晚了。用功的,大有人在。我懒散惯了,自以为这些日子是勤奋了许多,看来,也真是自以为了。好在架上还有一些不外借的存书,可以坐在那里读。

制度经济学,于我而言是完全陌生的,翻了几页纸只感到抽象模糊。另一排书架上的莎士比亚在冲我微笑,于是蠢蠢欲动。这三心二意的毛病看来是难改的了——不改也罢,是谁说的:于浩瀚书海,我的态度是人尽可夫的。实在妙极!读书人总是朝三暮四,喜新厌旧。经典名著和畅销小说、社会学书籍和游记、历史传奇和烹饪菜谱、书信集和北欧传说,对他们来说没什么区别,他们可以毫不费力地把这些书混起来读。在图书馆里我总会忍不住信手乱翻,偶尔遇到一本有趣的书便如遭遇了知己,不肯放手。于是看得忘了时间,更将原先要查阅的目标书抛至脑后。这样却依然心安理得,不会责怪自己浪费了时间。图书馆的好处也在这里:你可以消磨大把时间,却不会有负罪感。

剑桥的图书馆实在太多了,除了最大的校级图书馆之外,每个系都有自己的图书馆,每个学院也都有自己的图书馆。名气最大的自然当数三一学院的ren图书馆了。这座图书馆是牛顿的老师Isaac Barrow院长于1673年动议建造的,由Barrow的好友英国著名建筑大师Copher ren负责设计。馆内那些精致古朴的书架、板凳和书桌皆出自他的手笔。图书馆屋顶的外围栏柱上伫立着4尊石雕,它们分别象征着四门最古老的学科——神学、法学、物理学和数学。这座神圣的殿堂还差点儿引发了一场女权运动。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文学评论家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oolf)曾在她那篇著名的演讲稿《自己的一间屋》(A Room of One’s Own)中写到,在一个绚丽的秋日午后,她漫步校园。在怀古叹今之时忽然想起近在咫尺的ren图书馆藏有萨克雷小说《艾斯蒙德》的手稿,为一睹“尊容”,她兴致勃勃地扣响了图书馆的大门,不料却被无情地拒之门外。原来,当时若没有男性学者、院士的引领或介绍,女子是不得进入图书馆的。这种精神领域的性别排斥正是千百年来西方文明歧视压迫妇女的明证,在剑桥备受轻慢的伍尔夫大声疾呼,奋力为妇女争取“自己的一间屋”——这不仅是物质的空间,是妇女走向独立平等的先决条件,更是精神的天地;有了“自己的一间屋”,才可以寻求独立,放飞追索自由的心灵。这篇讲稿后来得以出版,就此唱响了西方女权运动的先声。时过境迁,如今我这个普通的小女子终于可以无拘无束地徜徉在这座古老的知识宝库中。

这个图书馆的结构并不复杂,只是一座长方形的大厅而已。它位于二楼,在上楼的楼梯两旁的墙上,挂着一幅幅与三一学院有关的名人的油画肖像。楼梯的拐角处是一尊J.J.汤姆孙的大理石雕像。进入阅览室,两边由古旧的书柜隔成一个个小的区域,书柜上面摆放着众多古往今来知名学者的雕像,书柜前面则是最吸引人的展示桌。许多展品年代久远且异常珍贵,为了减轻光线对展品的影响,桌子的玻璃上面都盖有厚厚的布帘。我小心翼翼地掀开布帘,细细浏览着这些古老手稿和珍本书籍。这里不仅有8世纪圣保罗的“使徒书信”手稿(tle of St. Paul),还有初版的莎士比亚著作和17世纪弥尔顿诗篇的手稿。有关牛顿的收藏也不少:1687年伦敦出版的牛顿的《数学原理》一书的第一版,上面还有牛顿本人为第二版的修订而亲手写下的修改文字;牛顿的笔记本,前半本是他在中学学习时用来练习拉丁文的,后半本则被他用作记载个人开销的账本;牛顿在1717年作为礼物送给三一学院朋友的怀表,甚至还有他的一缕头发。在牛顿字迹清秀的笔记旁,居然放着我喜欢的(innie the Pooh)的卡通连环画。原来这部风靡全球的漫画的作者弥尔纳(A.A. Milne)和他的儿子也都是剑桥的校友。现在,这座图书馆也是新生注册的地方。每年秋季入学的时候,新生们都要轮流在牛顿、拜伦、罗素、培根等人注册过的本子上,按照同样的程式,手书上自己的姓名、住址等等。这是剑桥的传统的显性承传,注册新生油然而生厚重的历史感。

除了ren图书馆,其他学院的图书馆也是各有特色。我最常去的是自己学院里的图书馆,它虽然不大,却是二十四小时开放的,无人看管。院里的学生都有钥匙,进去借书,也只要签个字就行了。我喜欢坐在落地窗前读书,累了,望望窗外优美的风景,就是一种放松了。

我从小不少闲暇时光都是在图书馆里度过的,那真是个让人觉着贴心的地方。中学六年,我就读于南京外国语学校。南外除了有一个中文的图书馆外,还有一个外文图书馆,里面藏有英法德日四种语言的图书杂志。能在中学时代就拥有两个图书馆,那种幸福,现在想来都觉得幸运。馆里的图文资料当时在国内根本不可能买到,大都是由外籍教师们委托国外的慈善基金会募捐来的。管理员是一位胖胖的和蔼的法国老太太,她那时大约六十来岁,却是极妖娆的。具体的样子我记不得了,但她那鲜红的唇色和那扑鼻的法国香水味却萦绕在回忆中,真切得很。就是从她那里,我借阅了平生第一本原版的《国家地理》杂志(National Geographic)。那些从世界各地拍摄的原始森林、广袤草原、异域风情激荡着我渴望探索的心灵,那个我生活空间之外的广阔世界强烈地诱惑着我。在那个小小的图书馆里,我萌生了一个愿望:长大以后,我要带着一条狗、一只鹦鹉、一架相机,去周游世界,行走江湖。

后来,我从南京行走到了上海,在复旦,在那个繁华喧闹的都市的东北一隅继续求学。周末的清晨,灌上一瓶茶水,拎上书包,不急不忙地晃荡到文科图书馆,把书包小心翼翼地塞进寄物柜中,然后溜进馆内,慢慢地在书架前闲逛,挑上几本中意的书,选一个靠窗有阳光的位子坐下,消磨时光。累了,就去理科图书馆的二楼,花上两元看一场原版的英文老电影。那样的日子,才叫做有声有色。冬天天冷,东区食堂二楼的小阅览室也是个读书的好去处。我常常抱着热水袋,带包花生米,边读书边补充热量。

现在,我又从上海行走到了这座古老的英国小镇。众多图书馆的浩瀚藏书是让我爱上剑桥的一个重要要原因。UL,这个简单的缩写代表了剑桥最大的图书馆——University Library。这座图书馆有600多年的历史,它有权免费收藏在英国出版的任何一本书。每一年,UL的藏书面积都在不断扩大,以至于其中的某些偏僻角落几年都没有人光顾。于是,那些幽暗的角落成了校园恋人们寻求激情的去处。剑桥的一个学生在校报上这样感叹:My girlfriend and I often find t deserted section for a quiet ; it’s easy to get distracted…So t to spice up your sex life, go in searche soil and cookery periodicals(我和女朋友觉得那些人迹罕至的安静区域是工作的好环境,只不过在那儿可能更容易分心…如果想让你们的性爱更有激情,就去找收藏土壤学、厨艺学杂志的区域吧)。

那样激情的场面我是没有见着,只当是逸事听了。不过来UL读书的人倒真是不多。大概是由于这里藏书丰富,找书的过程自然烦琐。第一次来借书时,我在里面苦苦找了三个小时,才找齐了所需的四本书。要是你寻的书被前一位读者放错了地方,那可真是灾难。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馆长、小说家博赫斯曾在一篇小说中写到:藏起一片树叶,最好的地方是森林。于七百多万藏书中找一本被错置的书就如同在森林里寻觅一片落叶一般困难。那本书也是可怜了,怕是永生不得见天日。

剑桥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网上资源。网络的便利似乎免了进图书馆的不少麻烦。在电脑前一“上”一“下”——上网、下载,就大功告成了。可这所谓的“数字图书馆”就是不得我心,我依然是那么不可救药地迷恋着传统的图书馆:迷恋那迷宫似的层层回廊,一望无际的重重书架;迷恋那股特有的纸与木浑然一体的好闻气味,那被悠长岁月尘封了许久的温醇书香;迷恋书中的眉批注语,被虫子啃出的小洞洞,甚至是厚重的木桌上的斑斑墨迹。而最让我迷恋的其实是一种心境:那与浩瀚书海面对面时的震撼和感动。

忘了哪一位哲人曾经说过:一座好的图书馆相当于一所大学。这话延伸出去,可以笼统地说,图书馆的风格就能代表一所大学的风格,至少UL就是如此地贴近剑桥的气质。每每走进剑桥的图书馆时,我就会有一种幸福而且踏实的感觉:还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书可以看!厚重的木门将外界的喧嚣全然隔开,那样沉寂的氛围真叫我安心。这里充满了书却没有人,有了几十年乃至上百年历史的旧书报杂志,一架一架推向没有灯光的彼端;远远的电梯发出呜呜的声音更衬托出周遭的寂静。我的心立刻找着了归处。

记得德国电影《欲望之翅》(ings of Desire)中有这样一个画面:身穿黑色风衣的天使们隐形出没在柏林图书馆里聆听人们的心声;一心潜读的凡人浑然不觉冷清寂寥的图书馆里其实满布了肃穆的黑衣天使,以及天使耳边此起彼落絮絮喃喃的独白。那样魅惑奇诡的意象常常浮现于我的眼前。真的,图书馆里的时间是凝止的,呆久了,便会生出一种天长地久、似真似幻的错觉来。

很小的时候,我的脑海中常常浮现出一幅关于未来的画面:我站在一排排古老而高大的书架前一本一本的挑选自己喜欢的书。当我被浩瀚的书海包围着的时候,我是渺小的,可也是喜悦的。禅宗说:拈花微笑;而我,真正是“执书微笑”呢。在剑桥的许多黄昏,我快乐地优游在安静的书架迷宫间,感受到那守护着我的天使正从我的肩后俯下身,带着微笑,和我一同阅读那古老的书页。

第二部分:“名校情结”的思考明天情人节

明天就是情人节了!

我是一个很喜欢过节日的人——只要能找到让自己快乐的借口统统都不放过的。从小,快过生日之前都会给家人和朋友打电话:嗨,我的生日快到啦!妈妈常常笑我坦率直白得有几分傻气了,这样的事怎么可以提醒别人呢?可生命哪有那么多规矩,打破不必要的矜持与等候也没什么不好的。

Valentines day是情人节的英语里叫法。这是西方的传统节日,关于它的来历也有好几个版本,其中之一是说古罗马暴君Claudius当政时,罗马内外战争频仍,为了补足兵员,Claudius下令,凡是一定年龄范围内的男子,都必须进入罗马军队,以生命为国家效劳并禁止国人举行结婚典礼,甚至要求已经结婚的毁掉婚约。然而,暴政禁止不了爱情。一位德高望重的修士Valentine不忍看到一对对伴侣就这样生离死别,便为前来请求帮助的情侣秘密地主持结婚典礼。事情很快被暴君知晓,他将修士打进大牢,最终折磨致死。修士死的那一天是公元270年的2月14日,人们为了纪念这位为成全爱情敢于与暴君斗争的人,便把这个日子定为情人节。这样看来Valentine在西方文化传统中的地位就相当于我们中国的月下老人,只是与我们那个留着长长的雪白胡子长得胖乎乎拄着拐杖牵着个红绳儿成天笑眯眯的老头儿比起来,这位西方月下老人的命运实在是凄惨了点儿。

情人节前几个礼拜,我就把电脑的桌面换成了一对热情相拥的小熊,还下载了玫瑰园的屏保,看着一朵一朵娇艳的玫瑰在屏幕上绽放,满心欢喜的。宁静的小屋里,立刻弥漫着春色。

从这个月初起,走在剑桥市中心的街道上就颇能感受到情人节的氛围了。欧洲的那些小店,未必怎样的气派奢华,却极善于制造浪漫温馨的情调。粉色的暧昧,红色的热情,精致的小摆设,角落里点缀着粉嘟嘟的手持小箭的丘比特小天使,诱惑着来往的行人。街边的小馆子也纷纷推出情人节的套餐,门口的广告牌上写满着煽情的字句配上挂在一根箭上的两颗心。巧克力店的生意出奇地好,而且这样的店是不需要吆喝的,巧克力浓郁的香味便会将人勾引入内。巧克力是情人间最暧昧的礼物,据说它的成份之一苯基胺能引起人体内荷尔蒙的变化,跟热恋中的感觉相似。电台里播放着形形色色的为单身男女寻找另一半而专门举行的派对的广告,ould you be my Valentine? And would you be mine? (你愿意作我的情人吗?你愿意成为我的所有吗?)情人节,那是根本就是情人买单,商人过节嘛。商人越卖力地煽情,情人越卖力地掏钱,money越快地流通,不过反正是皆大欢喜,挺好。

下午去市场给自己买了一束花——玫瑰配着满天星。很喜欢满天星的英文名字的:baby’s breath,(婴儿的呼吸),实在是温柔得让人动心。路上走着走着就想起中学时候,一次恰巧在情人节前和妈妈逛街,她忽然决定去花店订一束红玫瑰,以“爱慕者”的名义给老爸送去。当时鲜花价格已是在飞涨,她却坚持要给她爱的人一个惊喜,我记得她孩子气十足地对我说:“你说他回来会不会告诉我有一个‘爱慕者’给他送花呢?”那一刻,我觉得面前的这个女人浪漫得极为可耻。

情窦初开的岁月我们都是浪漫得一塌糊涂的人,曾经是那样的相信童话,对爱情对生命充满着无尽的浪漫幻想。我们会像《大话西游》里的紫霞一样深情而坚定地说:“我的如意郎君是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乘着七色彩云来迎娶我。”可是,在时光的穿梭中,年轻的生命如同浴室里的那块白丽香皂,不管曾经多么的芬芳高贵,在岁月的大手中,她褪色了,味淡了,瘦削了。也不知什么时候起我们变得现实了,说起爱情时,我们会撅撅嘴:什么白马王子,吻上一千只青蛙也未必有一只能变成王子呢?年轻美丽的公主们不图自力更生,一味憧憬“有朝一日我的白马王子会出现”,这种观念简直比大灰狼还要可怕。谈到浪漫时,我们平静地分析:山盟海誓的诺言不过是脱口而出的灵感罢了,只是一种即兴的点缀,是可以说可以听,却不可以信的。于是,世界上没有了白马王子和白雪公主的天长地久,多的是美女配野兽,美男配夜叉。不再相信童话,其实并不是因为长大,而是因为受过了伤。阳光下是灿烂如花的笑颜,可心的某个角落里小小的伤疤还会隐隐作痛。渐渐的,生活变成了一本波澜不惊的教科书,再也没有了昏天动地出生入死的故事。于是我们学会了用怀疑和冷嘲来伪装自己的懦弱,淡忘了曾经有过的纯白如雪的心境。偶尔的,我会在一个人的时候哼那首BEECEES唱的“First of May”:

“trees t grew for you and me,

I che apples falling one by one.

And I recall t of them all,

the day I kissed your cheek and you were gone,

Noall and X’mas trees are small,

And you don’t ask time of day,

But you and I, our love will never die,

But guess w of May.”

我经历过浪漫的年纪了,可是我依然相信浪漫,不可救药地相信地球的某一个角落里有一个人真正深深地懂得你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他在远远的一角里看着我且歌且舞,眼里满是温柔的笑意。Our love will never die!

晚上萍打电话来让我去吃她煲的“鸟汤”。英国的鸡长得无比肥大,从国内带过去的电饭煲一般装不下,所以我们通常会买一种体型小一些却类似鸡的动物吃,简称“鸟”。鸟在锅里扑腾扑腾地冒着香气,萍打开电脑说:要过节啦,送你一首歌吧,孟庭苇的《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我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在孤单的小镇上,我要和她共度佳节。“没有男人,只好拿你将就啦。”我忙着啃“小鸟”,萍问我理想中情人的样子。“简单!拜伦的才,梵高的艺,王子的风度,油王的钞票。”我想也没想就拿言情小说里男主人公的标准敷衍她。她依旧不依不饶,我老实作答说十七岁那年一家青春杂志采访我时就问过这个问题。当时的回答我还依稀记得,而且直到今天也没有太大变化:个子不用太高,不比我矮就行;长得不用太帅,夜里我醒来看着不害怕就行;钱挣的不用太多,养得活他自己就行,当然养得活我也欢迎。关键是心好,还有就是等我老的时候,能陪着我说很多有趣的话。萍说还有呢。我摇摇头,没啦!世界上能陪着我说有趣的话的人实在不多呵。

当一对小鸟纷纷落肚之后我打着饱嗝晃悠回家,小遥来找我玩,她教了我一个小玩头,帮我消磨了整个夜晚。她说你知道怎么找丈夫么?只要把对方和自己的名字笔画加在一起然后除以四,余数是一代表无缘,余数是二代表朋友,余数是三可以做情人,整除的就可以做生生世世的夫妻。我找来通讯录寻丈夫,一个晚上找了六个情人,其余的都是无缘人或朋友。我不禁有些担心起来,这可不大好呢,我还是想和一个人生生世世的。小遥安慰我说不要紧的,没丈夫你也可以有可爱的小孩子,真的要男孩陪你,自己生一个好了。这个长发飘飘的台湾女孩比我大了三四岁,满脑子惊世骇俗的古怪念头,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台湾什么时候可以有合法的精子银行。受不了她。

明天就是情人节了,do you ine?只要你爱着,或是爱过,体会过那份温暖贴心的感情,那么,就是有的。其实喜欢一个人哪里有太多的准则呢,不外是一个“遇”字,正如我很喜欢的Vonda S t beyond my reac; found ; But I know .你知道你会遇见的,那个人;你相信你们会心灵交会的,在某个时空。妈妈说过的一句话我会一直记得:容易相信的人容易幸福。

我知道的,走过万水千山,终有一天,我会与他相逢。相视的瞬间,彼此也只是淡淡会心一笑:哦,原来你也在这里!

第二部分:“名校情结”的思考记忆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像朵永远不凋零的花/陪我经过那风吹雨打/看世事无常看沧桑变化/那些为爱所付的代价是永远都难忘的呀/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永在我心中/虽然已没有他

也许我偶尔还是会想他/偶尔难免会惦记着他/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啊/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只是我心中不再有火花/让往事都随风去吧/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仍在我心中/虽然已没有他

总是,会在这样的歌声里想起年少的日子,想起一个人。

情窦初开的年月里,总有一些非常非常在乎的人。他们的一言一笑都牵动着我们的情绪。因为可以相见,我们何等雀跃;因为必须别离,我们神伤痛楚。爱着一个人的时候,我们超乎想象的勇敢,也超乎想象的脆弱。

故事发生在我17岁那年。

他常说,那时的我是一个锋芒毕露的小丫头,也许正是那样的光芒吸引了他。其实,岂止是锋芒毕露呀,我根本是目中无人的,所以很长时间我都没有发现人群中他追随着的灼热的目光。“你的光芒太刺眼了,开始的时候我是讨厌你的。” 很多个日子以后,他这样告诉我。

后来,家里的电话总会在周末的下午响起,电话那头他总是辞不达意的。结果,明明是他打来的电话,却总是我在滔滔不绝。“不知道为什么要拨那个电话,也许,拨动的只是自己心中的一根弦。”很多个日子以后,他这样告诉我。

放学的时候,总是会在校门口遇到那个等候着的男孩子,倚着一辆自行车,脸上挂着温暖而略带羞涩的笑容。“正好经过,顺便看看。”很傻的借口不是吗?我们的学校在城市的两端。然后,他会书包里掏出一些小东西,有时是一个钥匙串,有时是一个小挂件,更多的时候是一本我期盼了很多时候的好书,我真的不知道他是怎样猜到我对某一本书籍的渴望的,似乎我从不曾提起。“你太迟钝了。”很多个日子之后,他这样告诉我。

当我不再迟钝的时候,我告诉自己这是不可能的,毕竟太年轻了,那时爱是想都不敢想的。于是我说不要再打电话了也不要见面了。他点点头,说,好的,可眼睛里却有着掩饰不住的悲伤。心,在这样的悲伤里被融化了。当我在他的抽屉里发现自己随手叠的纸鹤,散落的几根短发,丢掉的草稿纸都被精心收藏的时候,当他从书包里拿出一朵已被折断却依然美丽的玫瑰花的时候,当他为了寻找一盘我想要听的磁带而跑遍城市的每家音像书店的时候,感动一点点在我心里累积,温柔一点点溢出。

19岁生日那天,他送给我一本很漂亮的笔记本,扉页上是他写的很动人的一篇文字。很多个日子以后的一天晚上,我重新翻开那本本子。在台灯下,我忽然发现扉页的一个小小角落里,用银色的笔轻轻写了三个字,我仔细辨认了许久,才读懂了他的心事。那是他第一次对我说出那三个字。

春天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登山。狭小的路上,他轻轻牵起我的手,放在自己温暖厚实的掌心里面。那种清澈透明而甜蜜的心情,是生命成长的时候,最初的体验。那一路,我们都听到了春天的花朵在风中飘落的声音。

家长老师知道了,他们说:那怎么行呢?你们都还是小孩子呢。他们说我是这个城市的骄傲;而他实在是平凡的,尽管在我心中,他是那样的出色。他对我说过:“当我认识你的时候,你正走近辉煌;当我爱上你的时候,你已走进辉煌;将来,我会带你走进我们共同的辉煌。”我信了。

我是倔强的,当所有的人都反对的时候,我却更加的坚持。我们不能经常见面的。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每天都写信,当写信无法表达丰富的生活时,我们就画画,用这种方式来分享彼此的生活。有时候,我会偷着从家里跑出来。快乐的。惶恐的。没有什么地方去,我们就骑着车,在街上兜风。

那时候很喜欢电视上的一个钻戒广告。两小无猜的男孩和女孩一起坐在一棵大树上。小男孩用紫色的雏菊编了一只草戒指戴在女孩的手指上,女孩子甜美的笑容也如花朵般绽开。后来,他们长大了,女孩披着纯洁的白纱,看着男孩在她的手上套一枚戒指,那是一枚闪亮的钻戒。幸福,诺言,真爱。钻戒广告里重复的美丽辞藻,让我们心动。于是,他也为我买了一枚戒指,不是钻石的,但看上去非常的干净和雅致,我知道那一定花费了他不少的零用钱。只是,我从来也没有戴过那枚戒指。一来,我并不喜欢戴戒指,我的手指是那样的酷爱自由,也许有一天我会把戒指串一条丝线戴在脖子上,却无法忍受它对手指长久的束缚;更重要的是一直觉得戒指是一种特殊的首饰,它所承担的寓意太沉重,年轻的我是无法用它来装饰自己的。然而,那一刻的感动却是真实的。我把戒指藏在枕头下面,在睡前轻轻抚摸着这光滑的圆环,幻想着我们垂垂老矣之时,还能在一起数星星。

我20岁生日那一天,他举办了人生的第一个摄影展,作为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在相识的几年里他用相机记录下了我的很多瞬间。那一刻,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孩。

后来,我们长大了。我去远方求学,而他留在这个城市里继续他的学业。时间为我们赢得了长辈的最终妥协。幸福离我们很近,真的很近。

再后来,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在我们之间,原因已经不再重要,因为我们分开了。那一天,漫天大雪。我把所有的书信、卡片、磁带、礼物连同他曾送我那枚戒指及一切与他的名字有关的东西全部还给了他,狠狠地捶了他一拳后转身离去。

在失去爱情的那一年,从春到夏天,从夏天到冬天,我有秩序地重整自己的生活,一点一点的复元。我在忙忙碌碌中让自己充实快乐,我向关心我的人们诉说爱情的美好,告诉他们失恋后应该满怀感激,说过去了就是过去了。甚至,为了向自己证明一切都过去了,我会云淡风清地笑谈往日的点点滴滴。我没有支离破碎,我度过了,如果这是一波涛汹涌的津渡,我骄傲地以为自己撑篙溯流而上了。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的一个晚上,我坐在计算机旁轻快地敲打着键盘,书写着某年某月的一段往事,收音机像往常一样开着,我喜欢在一个人的夜晚让音乐或是歌曲充满整个房间。忽然,我听见一个女歌手深情地唱着:如果那时真的让爱留下来/也许现在只会变得更孤独/情愿笑着流过泪/不让生命荒芜/也许我们都该庆幸这样结束。敲打键盘的手指就在刹那间停住,心中的伤口开始剧烈的疼痛,我掩住脸,在寂静的夜里,终于把所有的委屈放声哭了出来。

我的哭泣,其实,已经是无关某个人的了,而是为着对过往岁月的迷恋与痛惜。年少的日子早已一去不回了,我却是不甘心的,于是在记忆里载浮载沉。终于,我不想假装自己很坚强了。我需要的是时间,当更多的岁月过去,我学会了从往事中明了自己,明了爱的课题。终于懂得,人生是一段一段的,有许多人就只能陪你一程;终于懂得,看透彻了心就会是晴朗的,没有人能把谁的幸福没收;终于学会了爱得更从容,也更自由。

曾经以为初恋的伤痛是生命的一道缺口。诚然,有些人,真的不是说忘记就能忘记的。可是,岁月让伤痛淡去,留下的只有一份纯纯的美丽回忆。有时候走过一段路,心才会更清澈,至少我学会了宽容地面对一个人,面对人性的不完美。忘不忘,不重要,只要准备好明天的微笑。

在心中藏着一个名字,像朵永不凋谢的玫瑰。想对他说一声:感谢你,曾经美丽我的记忆。

第二部分:“名校情结”的思考关于爱情

亲爱的恋恋:

我知道你会常常爬到网上来,爬到我的电子日记上来,分享我生活中心情的点滴。你是这里最小的客人了吧,虽然你从来不留下只字片语,可你在用你的视角去阅读我的所思所想,这就足够了。你知道的,这份网上的日记,既是我对自己经历的记述(能够让过往的岁月有迹可寻,这种乐趣并不在当下,而在无意回首时重新体味的美丽心情),同时它也是我和自己珍视的朋友们分享所得的桥梁,所以即便有很忙的时候,即便很想偷懒,仍然会坚持记下去。每每想到所爱的人的期待和关爱,我们也就格外勤奋了。

在英国,常常会收到你发的email还有各种可爱的电子贺卡。读着你的那些天真的字句,我会忍不住傻笑。有时,被旁边的人看见了,会诡异笑着问我:“是男朋友吧,瞧你幸福的样子藏都藏不住。”而我会很骄傲地告诉他们:“不,是我的妹妹呢!”今天是2003年的最后一天了,就把今天的日记送给你吧,当作新年的礼物。把信贴在这里,你来时,会不会有一些惊喜?

还记得那个夏天的午后吗,我们面对面坐着,喝着凉凉的饮料,分享着彼此的小故事。在那以前我一直把你当作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毕竟你比我小了八岁呢。人们在变成大人以后就常常忘记自己也曾经是一个孩子,忘记了做孩子时的那份心境。所以当你和我说到对于生命对于爱情的许多见解时,我心里是那样的惊讶,你还是个孩子呀,怎么可以这样的懂事呢?你知道吗,我是那样的感激那次的交谈,在恍惚的时空交错中我好像回到了我的十六岁,眼前的你和当年那个早熟的敏感的自己重合在了一起。那个美妙的下午,我和你,也和曾经的自己,谈心。

有男孩子给你写信了,你的爸爸妈妈总是会为此担心。他们拜托我旁敲侧击地“教育”你,可是我就是不会对你说不许早恋的屁话。第一,是因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为自己的puppy love 美滋滋时,最烦别人跟我说这个了;第二,还是因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的爸爸妈妈在托儿所时就一起玩儿,在高中就手牵手啦,这一牵就牵上了红地毯,牵成了老夫老妻。你知道你名字的来历的,不是吗?恋,简简单单的一个字里包含的是你的爸爸妈妈对彼此的深深眷恋。你诞生在这样的一份浓浓的爱恋里,这是多么幸福呀。

我只是想告诉你,喜欢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情感,美好而单纯。可是确定一份爱情却需要时间,需要一颗更加成熟的心灵。时间是很奇妙的东西,它会让你明白什么是你真正渴望的,什么只是美丽的错觉。我们生活在一个急躁的年代里,因为害怕失去,人们变得没有耐性;因为没有耐心,我们往往会失去很多最美好的东西。爱一个人,可以是你自己的心情;爱情,却是两个人的事业。爱也是需要准备的,你准备得越充分,收获的也会越多。

有一天,你遇到了你喜欢的男孩子(也许他已经出现了:)尝试着将喜欢放在心里吧,让它滋养你的成长。是的,这样的等待会花去你很多的时间,然而感情之所以美好、独特,就在于我们为它花了时间。正是因为花了时间,它才变得可贵,变得不可替代。这样的等待并不是消极的,因为你并不是在等一个人,而是在等待一个更加成熟的自己。

有一天,你真的长大了,你真的确定那个当时你喜欢的人仍然在你心里。那么,天涯海角都算不得太远的距离,你可以大大方方地走到他面前去,用坚定的但是温柔的声音告诉他:“嗨,我是喜欢你的。”

第二部分:“名校情结”的思考Sylvia

情人节的午饭后和萍一起约着去看电影,这也是到了剑桥之后第一次进电影院。情人节的影院里十分热闹,奇怪的是相伴而坐的大都是垂垂老矣的夫妇,我们两个年轻的东方女子坐在其中,有些怪异。虽然是在英国,但影院里播放的主打影片仍旧大都是美国的。我有些固执,总觉着把好多片子放在一起后,真正好看的还是欧洲的电影,它们有一种其他地方的电影所没有的奢侈感。在最豪华的美国影片里,你可以看到对票房的渴望,可以闻到浓重的金钱的气味。可欧洲电影不同,他们用钱不是为了更多的钱,只是为了趣味。这,就是奢侈。萍亦是偏爱英国电影的,她的本科和研究生读的都是英国文学,虽然后来做了政府官员,却依然舍不去浓重的文学情结。于是,我们不约而同地选了《Sylvia》-一部讲述自由派女诗人Sylvia Plath爱情经历的片子来看。

很典型的欧洲风格的东西,镜头优美,情节缓慢如主人公的心绪一般千折百转的。淡淡的忧伤从一开始就弥漫整于个画面。

“我曾将生命幻想成一棵茁壮的大树,这棵树由三根主要的树枝组成:一根如同我爱的男人,在这生机勃勃的树枝上长满了绿叶,那是我们的孩子;一根如同唤起我生命热情的诗歌,第三根则如同我的学生和我钟爱的教书事业。我用全部的爱去浇灌这棵大树,满心期待着它的枝繁叶茂,可是,忽然有一天我发现,它不可抑制地开始枯萎,回首处,物是人非,叶落满地……”

Sylvia Platon大学的德语及昆虫学教授。在Smit奖学金来剑桥Need带来的女友面,给了他深深一吻,令他的面颊留下了齿痕,流出了鲜血。30多年后,ted仍然清晰地记得这初吻的咬痕:

你是存心要以你的活泼爽朗/给我制胜的一击/我记不清楚/那天夜晚其余的一切/除了我带着女友悄悄离去/除了门道里她愤怒的嘶嘶声/对于你的蓝色头巾会在我的衣服口袋/我目瞪口呆地询问/环形圆丘般肿胀的齿痕/将像烙印烙在脸上/经月难消/烙着那底下的我/直到永远

夜深人静,ted站在Sylvia住的楼下,用石子轻扣她的窗,这样的美丽怎么可以错过呢?

Sylvia写信给在美国的母亲,说自己终于找到了梦寐以求的“伟大的疯狂爱情”,一个“难以置信”的男人。她这样描绘ted:“一天到晚穿着同一件黑毛衣,同一件灯芯绒夹克,口袋里塞满了诗歌、新鲜鳟鱼和算命天宫图。”看到这里,我的脑海中浮现的竟是沈从文当年初遇张兆和时内心的感叹:“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Sylvia,ted,他们都在最好的年华,他们分享着共同的语言——诗歌,他们爱着也被爱着。于是,康桥畔,俪影双双;剑河上,情生意动。这是整部影片中最温暖的片断。

婚后,ted和Sylvia一同回到美国,Sylvia在大学教书,以支持ted继续写作。ted并非一个自私的男人,他欣赏Sylvia的才华,不愿意看着心爱的女子将天赋埋没在灶台间,于是不断地鼓励她写诗。这便是爱,处处为着对方想,时时为着对方好。ted回家要看Sylvia新创作的诗,Sylvia将他拖到厨房,指着堆在餐桌上的大大小小新鲜出炉的蛋糕,撅撅嘴说:喏,这些就是了。那样顽皮耍赖的神情里洋溢着的全是幸福的光彩。美味的糕点,那是拥有爱情的女人在生活中最缤纷的诗作。

Sylvia全力帮助丈夫的事业,并为他生育了一子一女。对于她来说,付出是生命的燃烧。付出的本身是绝对的,如同青春本身。27岁时她陪ted回到伦敦,并开始自己的写作。“我们在文字里尽情发泄我们的情感,” Sylvia在日记中透露了他们共同制造的幸福。在圈中朋友的眼里,他们是令人艳羡的一对,因为“没有人像他们一般深爱着彼此,欣赏着彼此,真正懂得彼此” 。可是,火热的爱情并不是幸福婚姻的保证,正如稳定的婚姻也不能保证爱情的新鲜一样。Sylvia有着一个女诗人敏感纤细的心灵。如果说爱情的开始需要这样的细腻来燃烧起激情,那么当把爱情放到平凡生活中之后,则需要更多的宽容和智慧来让爱绵长延展。Sylvia对爱的专注逐渐演变成一种因为害怕失去而产生的不安。她在幻想中为自己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假象的情敌,然后再让她们将自己对爱情的信心一点一点地击垮。尽管ted一再向她保证不会爱别人,可是他不懂得,很多男人都不懂得的,真正让爱长久的不是男人的诺言,而是女人的信心。一旦这样的信心被摧毁了,无论如何努力,爱也无法继续了。

“Somet in your life rue one day”——生命中你最恐惧害怕发生的事情往往最后会变成现实。在Sylvia最脆弱的时候,ted离开了她,为了另一个女子。Sylvia看似洒脱地对朋友说:我终于自由了,不必对他牵牵念念,茫茫世界,谁也不是谁的唯一。她笑着,可那真的是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她写诗,她出名,她养儿育女,她平静地将生活继续。可是,她牵牵念念的依旧是他,只有他。他来看她和孩子,Sylvia将自己打扮得明艳照人,在久违的激情之后,她要他回来——你真正爱的不是那个女人,是我,不是吗?那样孩子气的质问让人心碎。ted抚着她金色卷曲的长发说:她怀孕了,我不能离开。多么委婉的借口呀。是的,ted不能否认他一生最爱的女子就是Sylvia,可是爱情只有当下,错过当下,再爱也难以回头。

1963年的一个雪花纷飞的冬日的清晨,Sylvia为自己的两个熟睡中的孩子做好了早餐,轻吻了他们的脸颊。然后将他们房间的窗户打开,门封死。随后,来到厨房,打开了煤气。30岁,Sylvia在对爱情的绝望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是怎样一个痴情的女子啊!她的感情壮怀激烈,好比流水一泻千里。她的短短一生总是在付出、付出、不断地付出。也只有年轻、青春的生命,才能够是这样的。付给了,付给得彻彻底底,而绝对是不带半点悔意的,即使是这个男人,这个世界,这场人生,整个儿地欺骗了自己,也依旧“衣带渐宽终不悔”。

那一段拍得太美,银幕上纷纷白雪中Sylvia的年轻却已沧桑的笑容,真正应了那句:生如春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凄美。看到这里,我的眼泪不住地往下流,远远,远远,苍凉地想到《古源诗》里的句子:“有所思,乃在大海南。何用问遗君,双珠玳瑁簪,用玉绍缭之。闻君有他心,拉杂摧烧之,当风扬其灰,从今以往,勿复相思。”

Sylvia死后,世人将矛头指向ted,指责他抛弃了Sylvia,因而导致了她的自杀。ted对此不置一辞,默默整理和出版了Sylvia所有各种能够出版的遗稿。直到1998年ted患癌症去世前夕,他才将30多年来陆续写成的88首诗体回忆录结集出版。他在这些诗篇中以平实以至直白的语言娓娓叙述他对Sylvia深沉的爱,以惊人的直率和精确的细节写他们相识、相爱,甚至第一次做爱:

你苗条、柔嫩、滑腻,像条鱼/你是新大陆/我的新大陆/你就是亚美利加了/我惊讶/美啊/美丽的亚美利加

当爱已成往事的时候,留下的只有曾经爱过的证据。只是,那又能证明什么呢?

Sylvia 和ted之间的爱情故事哀艳绝伦。这也许就是艺术家的爱情吧,在强烈的激情和强烈的自我之间,他们的爱情眩目而脆弱,一如一场异常华丽的焰火表演。他们用自己的身体和灵魂,为这美艳的爱情写下无法磨灭的注解。不可否认,ted始终是爱着Sylvia的。爱是爱的,只是受不了长长的一生只能爱你一个人。这本是人性的真,可Sylvia高旷炙热的爱情就是容不下这残酷的真,于她而言,爱,要不没有,要不就是全部拥有。爱情可以是热烈激情的诗篇,而婚姻却是生活。生活是平和的,在那里头,爱情的力量不如想象中的大,要的是包容是谅解,不然如何牵着手在人生的长路上爬山涉水。当一段感情遇到危机需要克服的时候,多数为时已晚,让步的往往是理智。Sylvia是个太纯粹的人,她对ted不肯委屈,不肯迁就,亦就是对她自己的不肯妥协。她的爱让人心疼,也让人惋惜。

走出电影院,我和萍说难怪中国人喜欢将爱情叫作亲情或是恩情,这下是懂了。以前读到《饮马长城窟行》的末了两句“上言加餐饭,下言长相忆”时总是不能解的,总以为吃饭添衣睡觉这些个词儿怎么入得了这情诗,后来不晓得什么时候就恍然明白了。也只有中国人会把“爱”与“情”这两个字在婚姻里分开来看。因爱而爱,是美艳的,可也是脆弱的;但这“情”却是素朴之至,再大的浪漫和飞扬都在这份朴素里静静地有了它的份位,所以中国人会有一日夫妻百日恩的相知相悦。好的婚姻,是由爱唤起,由情延续的。于是,才可以在这充满诱惑的纷扰红尘“与子相悦”,才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走在路上,天气忽变,大风试图朝所有方向逃跑,冰凉的雨无法无天地砸下来。我们急忙撑开伞。身旁有一对老年夫妇,他们没有带伞。男的便将大衣脱了下来,罩在两人头顶。妻子往丈夫怀里缩了缩,找到最妥帖的位置;丈夫揽着妻子继续前行。在雨下得最霸道的时候,他们的温情别样动人。电影里的爱情故事包含着那么多绚丽内容那么多浪漫的细节,而我亲眼目睹的真实恋爱,却无声无息。

第二部分:“名校情结”的思考与自己相守

受壳牌石油公司的邀请,周末去伦敦参加一个酒会,顺便去看了在LSE读书的同学。比起剑桥来,伦敦是大多了,也繁华多了。同往的一个在牛津读书的上海女孩感叹道:跟伦敦比起来牛津简直就是农村。她是喜欢热闹的,很多人都是的,所以伦敦是让他们喜悦的。可我总觉得伦敦、上海、香港这些城市都太像了——它们太大,有太多的人,于是所有的物体之间都有了一种暧昧而冷漠的距离。我和同学走在伦敦最繁华的几条大街上,从Bond Street, Oxford Street, 到Piccadilly,拥挤的人群,喧嚣的环境,到处充斥着的强烈的物质感,让我特别的疲倦。漫步在全世界最高耸密集的楼林之间,我心中居然产生了一种难以名状的孤独感。在伦敦的地铁里熙熙攘攘的是来自世界各地的人,这让我想到了大学时候在香港实习时每天坐地铁的情形。那时我常常想:这是多么奇怪呀,我和身边的这些人身体距离如此接近,可是彼此的思想却又如此疏离。紧张而忙碌的都市生活让人无法安排自己的生命节奏;外在的形体是奔波不息的,只是无暇照顾灵魂的需求。真的,这些令很多人兴奋的国际都市,竟然令我觉得心慌。早早结束了行程,匆匆回到剑桥。一下火车,心,立刻就踏实了。

我在这里的生活真的是简单的。早上在小鸟的清脆的啼声中醒来,自己做早餐:牛奶香蕉泡麦片、苹果、酸奶、烤面包加覆盘子果酱,一杯咖啡或是锡兰红茶。然后步行30分钟去上课。中餐或者在学院吃或者在外面买咖啡三明治。晚饭一般自己做中餐。闲时也就是读书或者听听音乐。对了,这里还有一个非常棒的语言中心,有各门外语的书籍影像资料,我常去温习一下法语。剑桥只是个很小很小的小镇,所以去哪里都是可以步行的。常常会在路上碰到熟人,打个招呼也是一份温暖与亲切。最重要的是剑桥有着美丽的自然风景和深厚的历史底蕴可以安定我的心灵。

刚来的那段日子天天都是天晴的,最近却是常常有雨。英国是典型的岛国气候,变化无常的——一天当中从晴空万里到乌云密布再到大雨倾盆都是转眼之间的事。所以街上穿什么的都有———大冬天照样有生猛人士穿短袖露肚脐,夏天也有那种疼爱自己的人,一看外面刮风了就立刻穿上防寒服。于是英国人把这样几种事物并列组成一个歇后语:英国天,孩子脸,女人心(当然这是男人们的说法)———说变就变。记得从伦敦回来的那天居然半路遭遇了小雨、冰雹、晴空万里、云淡风清。这倒也是一种独特的体验呢。只是在初冬时节,一旦下了雨便是特别的湿冷。自从上个礼拜夏令时改回去以后,下午四点钟天就开始黑了,据说再过一两个星期,下午三点天就要全黑了。我原本是一个非常受气候影响的人,阴郁的天气会让我莫名地孤寂不安。现在也学着适应了。在寒冷中能格外体会到温暖的美好:这几日走到家门口时,都能感受到一种春风扑面的暖洋洋;这几日手中的那杯咖啡,除了解乏之外也可以暖胃了;这几天吃饭的时候,感觉着热量源源不断涌入我的体内,每一口饭都格外有滋味。

晚上,回到一个人的小屋。放上一盘好听的爱尔兰音乐的CD,让那像水滴一般清澈明净的音乐包裹住自己,心里安然。淡淡的灯光下,泡一杯香茗,铺一张纸,执一支笔。写字的人,只要有笔、有纸在手里,心里就会平静下来,自己就会变成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随心所欲的世界,一个不用跟自己不喜欢的任何人在一起的世界,这个世界让人觉得心里很干净。在深夜和凌晨交接的这段暧昧时光里,我是平静而敏锐的,可以做一些孤独却有趣的事情。无论多么疲惫,在音乐,在文字里,我就会像一棵被晒干了的青菜,被清水泡着,慢慢地充盈起来。我是个骨子里很简单的人,所以一个人的独处,也可以有这样的静甜。在电话里我和妈妈说:遥远的地方,我是个好姑娘…

想来也是有趣的,小时候常盼望早点长大,长大了就可以放开胆子做不许孩子做的一切事情:晚上不刷牙睡觉或彻夜不归,以及孩子感觉到的一切轰轰烈烈,或者意气风发的生活。可是真的长大了反而学会了约束自己,一个人生活,不需要遵守他人的规矩,但自己内心的准则有时却更加严格。

到剑桥已经一段时日了。当最初的新鲜感慢慢消退的时候,当生活逐渐规律起来,人就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孤独了。我知道一个年轻的东方女子在这里总是会受到较多关注的,本国的异国的。可那不过是别人的事。剑桥的生活是可以不寂寞的,这里有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男女,有着数不清的宴会、party。聚会的场合往往是个小型联合国。那么多饱满的青春在这里相遇,每天都有邂逅和别离,每天都有开始和结束,每天都有甜蜜和伤心,每天都有向往和怀念……看到的是相拥相吻的爱人,看不到的是各不相同的故事。在这里生活,几乎教人无法拒绝异国恋情。无论是猎人还是被猎,无法抵挡爱火的蔓延与窜开。尽管他乡之情很难带着回家,也不易生根,陪他一段,爱短短的,也无妨。人们相信爱过总比没爱好,这是个令人感情容易放肆的地方。

朋友试探着问:总有喜欢的人吧。我就笑,说有的,一直有的。我从小就痴痴地爱上了里的孙悟空,只可惜他是一只猴儿,注定无望的爱情,要命吧。他骂我大大的狡猾,我说哪儿呀,我是大大的痴情,宁可爱中国的猴子,也不要外国的绅士。

不是小孩子了,开始明白恋爱绝对是一种爱的能力的表现。童稚期的爱情是简单的,好像春天草原上两匹相遇的野马,感情的事顺着性子也就自然发生了。

——你有多爱我?

——就像春天抱着小熊在草地上打滚。

——你有多爱我?

——直到森林里的老虎全部融化成黄油。

那时的我也真是浪漫。村上春树的句子曾经深得我心。小小的我对妈妈说,我的爱情一定是一见钟情惊天动地的,那才叫惊艳,才叫做缘分。妈妈一边剁青菜打鸡蛋一边笑着和我说了许多。细水长流?平平淡淡?我惊异,这样怎么行呢?我以为感情当是一桩让人欲仙欲死的事情。不论是成是败,每个人都一定认为自己的爱情是世界上最特别最动人的吧,不然谁会有勇气和一个陌生人分享一张床,而且一睡就是好多年?

我那时恨不得像外婆那样,十六岁就可以结婚,十七岁就可以生个孩子。孩子真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动物,小小的,让人怜爱。柔软的头发,天真的眼神,缠绕在身体上,纠结在灵魂里。我要一个男孩子,那样在我三十多岁的时候他就该长成一个高高大大威武雄壮的小男子汉了,可以陪着我闯荡江湖,天涯海角地玩去了,还可以保护我照顾我为我跟坏人去打架。就因为有这个念头,我刚刚初恋的时候就很想结婚了。那时想象中的婚姻是这样的:可以不用上学、不上班,早上起来阳光照在身上的时候我们就手拉着手上市场,我穿一件淡蓝色的连衣裙,外面套一件丈夫的休闲米白衬衫,篮子里是一束缀满清晨晶莹露珠的红色玫瑰,或是一大捧蓬松的淡黄色的雏菊还有一串绛紫色的半透明的葡萄加上三四个新鲜的橙子;回去后我们会一人一杯香茗,晒着温暖的阳光坐在摇椅上聊天,倦了,就学着李清照和赵明诚“赌书消得泼茶香”——说穿了,那就是个忘了柴米油盐的婚姻,浪漫得极为可耻。

诸如此类的浪漫行迹是不胜数的,但是面对每一桩每一件的时候都是那样的认真和有诚意,许多年后看回去,幼稚也好,可笑也罢,都只像是在沙滩上回首看自己的足迹,一步步,清晰实在。是的,我知道它们是注定要被时间的浪潮或海风给湮灭的,但也毕竟还是,自己一步步走过来的呀。

少年的岁月里,异常投入地演出着自己的爱情故事,其间欢欣也好,悲愁也罢,也就是如一段缤纷的花事一场烂漫的焰火。到最后,天悠悠,光荡荡,人还是天地间飘飘晃晃清寂无恙。前尘往事暂且放下,到了真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这事情倒是变得艰难起来。凡是有对我有好感的男士上我家做客,我妈妈都会急惶惶地明以告之:“我家女儿不适合为人妻,快快撤退了去。”转过头来还要数落我:“快别害惨人家吧!”遇到这般家长,真是世间稀罕!不过妈妈也有她的道理,她是见我相貌平平不谙家事又天性散漫,如此怎能做好人家的老婆呢?别害人家成天里冷锅冷灶跟着拿书当饭吃还得遍天下地寻我去。这是老妈一辈子做人的厚道之处,总是替人着想而薄于待己,生怕“嫁”祸于人。

有时走在街上,看着男孩子大大厚厚的手牵着女孩儿柔柔纤纤的小手,真是欢喜得很。那会儿功夫,我也好想来谈恋爱,想着自己是阳光下是春风里招摇的花儿,也该有人欣赏有人捧在掌心里来疼的。偶尔,路过哈根达斯冰激凌的小店,我会给自己买一盒瑞士香草冰激凌,一勺一勺地送入口中,然后想着不知道那个会给我买藏满榛子缀满巧克力碎片镶着水果的白色冰激凌的男子究竟藏在世界的哪个角落里。不是不想好好地与一个人岁月静好、相亲相爱的,可是恋爱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境界。成熟的年纪,单纯的情爱已成奢侈。在不得不讲求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也是先得和自己讲求:我有能力去爱么?“我爱你”,这三个字听听好听,想深一层就不那么简单了。董桥先生这样告诉恋爱中的女儿:“文学教你怎么说‘我爱你’;政治教你怎么解释‘我爱你’;历史则教你从别人对另一个别人说的‘我爱你’之中学会什么时候不说‘我爱你’。”在我看来恋爱是一桩可见胸襟气魄的事,一般人总是按照自己的需要去爱,“我需要你,所以我爱你”和“我爱你,所以我需要你”实在有着偌大的距离,是一种全然不同的爱情境界。如果需要走在了爱的前面,对于爱情只取不予,这恋爱也就变得只恋不爱了。

在国外留学的经历也是对一个人情感承受能力的考验。远离自己熟悉的文化环境是非常寂寞的,这种寂寞的滋味是在国内根本无法尝到的。我是个固执的人, “守”比“寻”对我来说重要许多,人不能总是漂浮着的,要在独处中学着寻找并且守住自己内心的准则。在偶尔的孤寂中,更应该一个人独处。至少不会因为冷清而对自己妥协。人生来是群居的动物,所以总希望有所依靠。可是感情的事有时不可以太脆弱,残忍可能反而是一种慈悲。有人曾说过我是他生命中的瓶颈,任内心奔腾着火样的热情,遇了我的淡然,便只能压抑下去。陌上赏花,我看似不落情缘的那一个。不是不渴望浓墨重彩的生命,只是长大了,便觉得节奏的重要,慢慢学会等待,学着不贪心、不急躁。我的爱情也好,生活也好,应当像花朵一样,在悉心的浇灌中,自然而然的成长绽放。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然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需欢喜,转瞬消逝了踪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是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比起上面这首诗,我想我还是更喜欢: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多一点点。

第二部分:“名校情结”的思考书信的温柔

复活节假期,计划回国度假。

临走前一天的一大早毅来敲我的门,手里捧着一包东西。“可以帮我带些东西吗?”他问我,有些羞涩的。毅是一个很好的男孩子,真诚善良,像个憨厚的小布熊。“什么?”我有些好奇。“是平时给爸爸妈妈写的信,还有在这里拍的照片,你可以带回国内帮我寄给他们吗?”毅自费在剑桥读博士,他的父母在云南,由于家境并不富裕,他一面读书一面在当地超市里打工,自立也节约。怎么可能拒绝呢?人世里,人伦亲情毕竟是人同此心的呵!我点点头,接过那个大大的信封:“难得呢,现在还用纸笔写信。我一定替你转寄到,家书抵万金么。”毅告诉我还是白纸黑字地向父母问候,让他觉得庄重踏实,“电话说过就忘了,还是书信让他们安心,还可以反复地读,代我陪伴他们。”

在信息通讯如此发达的今天,能为父母动这份心思真正难得。比起来,我是要惭愧的。现在上网十分方便,和朋友们联络大都是通过email和MSN。父母是不上网的,我便在网上商店定了电话卡,随手一个电话就拨过去了。日子久了,人也懒了,逐渐疏离了笔墨。父母总是宽容,听到我的声音就高兴,从不多要求什么。妈妈讲话的速度在电话里比平时快了许多,粗心的我很久才发现。

“为什么呢?”

“越洋长途呀,又没什么太重要的事。”

“不是告诉你不贵了嘛,咱们一直聊下去都没事。”

“我知道,不过总觉得电话是办事用的,不是用来闲聊的,可能下意识地就说快了。”

我的父母都不善电话长谈,开门见山说完要旨之后,往往就讷讷难言了。倒是纸笔的交流让他们自如许多。家里的橱柜中收藏着他们彼此间及与家人朋友间多年的通信,厚厚的几大摞。两人的一大乐趣就是在闲时展读那些年代久远的文字,共同回忆过去岁月的点点滴滴。父母相爱的时候,两人一南一北,相隔千里之遥。那时打电话不方便,网络更不知为何物。他们每周至少通两封信,三年鸿雁往返,才成就这至今25载的姻缘。

我读他们的信,感动还有感激。

感动于那个年代纯真而朴实的爱情,感动于千山万水无法阻隔的执著坚定。父亲对母亲称呼也经历了从长到短,再从短到长的变化:马桂兰同志——桂兰同志——桂兰——兰——亲爱的兰。这样微妙的变化里蕴涵着多少心情的起承转合,即便作为他们的女儿,我也只能揣测,无法确知。那样的含蓄才真是深邃的浪漫。三年里见面不过三四次,就是一封封的书信使他们相知相信,最终步入婚姻。都是平凡人,他们的婚姻也逃不了“七年之痒”“审美疲劳”的阶段,但开始的认真与专注,使得他们可以携手并肩去应对任何婚姻的考验,不离不弃。读他们的信,让我想要与一个人盟誓,终身不渝。真的,爱着,好好地爱着,爱在每一时每一刻,如同爱在这一格一格带着笔墨清香的端正的文字里。是父母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爱情的伟大并不在于你或是你爱的人有多么伟大,而在于你选择以怎样的方式去爱一个人,用多久的时间去爱一个人。

读父母的信,我充满感激,感激这份爱情孕育了我,感激他们将这份爱延续到了对我的抚育上。有几封信,我一直带在身边。当我与父母分别的时候,这几封信笺比起其他任何东西更让我贴心。第一封信是父亲得知我出生的消息后写给母亲的。我落地的一刻,父亲并不在我们身边。

亲爱的兰:

您好!

来信收到。知道李娜已安全问世,您生产一切很好的消息,我十分高兴!当然您是承受了很大的痛苦,身体的损失是很重的。在此,我谨向您表示深切的问候,并祝愿您产期愉快,早日康复。(简直向领导写给下属的慰问信!)

亲爱的兰,说真的,我知道这次一定会生个女孩的。在您来信之前别人问起我时,我也是这么宣传的。现在男孩女孩都一样。再说生个女孩我以后不是有三坛子老酒喝了嘛,哈哈!不管怎么说,这是我们的骨肉,是我们的未来和希望,一定要好生抚养(爸爸说若生男孩子就叫李鹏,女孩子就叫李娜,所以妈妈不敢生男的了)。

小李娜真是很幸福,有妈妈的爱抚,有外公外婆、娘娘舅舅的照应,她该多么地高兴啊!可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动不动就哭哭闹闹的。怎么样,还比较文静吧?

亲爱的兰,你看我一当上爸爸就这么婆婆妈妈的。你要知道我是多么想亲眼瞅一瞅小李娜,吻一吻她的小手小脸,那该多好啊!

亲爱的兰,给您寄去我从报纸上剪下来的《怎样测量孩子的智力》。以后可以试试我们的“千金”,不要像她爸爸这样的大傻瓜.

满月后,妈妈抱着我去沈阳探望当兵的爸爸。我落地只有五斤多一点,小得可怜。但在沈阳,有爸爸妈妈的共同呵护,我就像三月里的小草,卯足了劲儿地长。这封信是他们写给我的外公外婆的,汇报了我的生长情况:

娜娜现在变化很大,胖得像个小菩萨,胳膊、腿长得像莲藕似的,一节一节的,体重到今天为止是12斤,食量也越来越大,一袋奶粉已不够她吃几天了。

小娜娜现在比在家时又胖了许多,长了两个胖乎乎的腮巴,浑身圆滚滚的。她又白了许多,头发又长又变黑了。她的动作也有所发展,眼睛可以跟着人转了。

娜娜现在很守规矩,特别是带她出去时表现非常好,从来不在外面大便(这也值得表扬?),也不哭不闹,常常受到人家的表扬。不过在家里她就不管那一套,想哭就哭,要闹就闹(从小就是“两面派”?!)。

还有一个进步是娜娜会侧着身子睡觉了,还要人家陪着她咿咿呀呀地说几句,天知道她讲的都是些什么话。你要和她亲嘴,她就把小舌头伸出来,有意思透了(我那时就会French kiss——法式深吻了?真是非一般早熟!)。

娜娜的头发太长了,我们今天带她去理发店理了个“葫芦蛋”。哈哈,娜娜成了个小和尚啦!你们看,娜娜在外面表现得多好,理发的时候连一声都没有吭!

我第一次读到这些文字的时候先是忍不住地大笑,眼泪都笑出来了。我不在外面大便,我会转眼珠了,我会侧着身子睡觉了,就这些芝麻绿豆的小事儿居然也值得他们正儿八经地记录在案,天!然后又读了一遍,我的心里开始湿润,鼻子一酸,泪珠子开始啪嗒啪嗒往下落。真的是幸福呀,被这样可爱的父母深深地宠爱着。他们为我骄傲,不是因为我取得了怎样的成绩,而在于我是他们的女儿,他们用生命在爱着的女儿。

我一遍一遍读着那些二十多年前的文字,在那些泛黄了的纸页间用心感受着父母亲彼时的心情。心里的感觉却渐渐复杂起来,不仅是感动,不仅是幸福,还有一份深深的歉疚。一回想,才发觉对父母的关注是那么的不够;生活中最薄弱的一环,竟是与他们的沟通。

在另一封信中,妈妈提到了爸爸刚当爸爸时候的情景:

……只是国才瘦了,夜里小娜娜扰得他睡不安,白天要上班,回来还有一大堆尿布等着他。国才借了一本《家庭生活顾问》给我看,里面有不少小孩子的哺养方法。有时常常为了不相干的事和他生气。比如,他怕娜娜着凉将门窗紧关,整天恨不得用被子将孩子盖着,其实过分受热不也不好吗?他每天晚上将娜娜生活情况记录下来:饮食如何?大便几次?睡眠如何?会干什么了?哎,真不怕麻烦。前几天又给娜娜在家照了几张相片,有睡着的,有坐着的,有吃奶的,真有意思!

打我记事起,父亲一直都是忙碌的,给家庭的时间少得可怜,他不知道我上几年级,不知道我在几班,我的生日他也常常不能陪我度过。不是没有埋怨的呀,我甚至曾经负气地对他说:在工作中,你是一个出色投入的人;可在家庭里,你却只是个“吝啬”的父亲。一直当我读到这封信时,我才惊觉自己对父亲的评价是多么的武断,多么的片面,多么的令他伤心。我对自己说:那个年轻的父亲,是如此的细心温柔,他是你的父亲呢!你怎可如此出言伤他?

我闲时读亦舒的小说,有一段关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叙述,令我深思良久:

你真的认识你父母吗?一至五岁,你可有记忆?六至十一岁,已是小学生,天天赶上课,回家做作业,父母要上班应酬,周末又上亲戚家,相处时间并不充分,你真的知道他们的好恶?随后升上中学,少年人自有交际网,还有,你的娱乐不与父母同步,见面时间更少。你同父母有无好好交谈,还来不及互相了解,已经到外国升上大学,四年六年不等,等取得博士学位,也许已经好久不曾同住了。随后,得为事业搏斗了吧,心忙意乱,至多每个星期回家吃一次饭,三两个小时,匆匆别过,噫噫忽然恋爱了,结婚了,你自己的孩子也出世了,简直人仰马翻。父母的地位进一步被挤到一角,彼此不知道对方的苦难、盼望及喜乐。几十年已经过去了。忽然发觉父母已是老人,打皱的面孔,缓迈的脚步异常陌生,这真是我父母?打开照片簿,不不不,他们不是这样子的,他们……原来对父母一无所知。

我忽然有些后怕,险些地,我可能会一辈子对这两位最爱我的和我最爱的人“一无所知”啊!这些年来,一直忙着读书精进,全副心思都偏重于“智识”(intellect)方面的提高,而在情感(emotions)一方面却几乎忘却。真的要感激爸爸妈妈保留下的这些文字,它们让我领悟了爱情和骨肉亲情的真谛,更重要的是,它们唤起了我去真正了解自己父母,去关怀他们的心灵深处的渴望。

这三封信我从家带到了剑桥,那些温柔的文字陪伴着异乡的我,给我温暖,也给我力量。想家的时候,我就一遍又一遍地读这些信,耳边是那首陈百强的《念亲恩》:

长夜空虚使我怀旧事

明月朗相对念母亲

父母亲爱心

柔善像碧月

怀念怎不悲莫禁

长夜空虚枕冷夜半泣

遥路远碧海示我心

父母亲爱心

柔善像碧月

常在心里问何日报

亲恩应该报

应该惜取孝道

惟独我离别

无法慰亲旁

轻弹曲韵梦中送

我想写些文字给他们,我知道他们会欢喜。于是有了这篇文章,送给他们,为了爱情,为了爱,为了理解!

第三部分:有一种爱黏糊的男人

我讨厌黏糊的男人。他偏偏就是这样的人。

他会在我过马路横冲直撞时,紧张地握住我的手:“你就不能小心一点儿。”责怪的语调里却都是关爱的柔情,我的汗毛立正又稍息,稍息又立正,急急将他厚厚的大手用力甩开。

他会在我穿着新买的裙子在镜子前自我欣赏时,用古怪的语气评说:“这布料也太少了吧,我看当睡裙穿还凑合。”我愤怒地转过身,仿佛看见一根又一根的刺从他眯着的眼睛里掉出来。“老古板!”我夸张地扭扭屁股,不理会他。

有时会在路上碰见他,一米七八的个子骑着个小电驴,要多滑稽有多滑稽。他看见我,兴奋地停下车,就将车横在街上,摆出一个酷酷的姿势:“我带你一段吧。”我撅撅嘴:“拜托,我比较喜欢成熟的男人,你要有自知之明。”然后,迈着大步,扬长而去。

他自诩才华横溢,二十多岁时大名就上了中国艺术家辞典。他把在全国获奖的纪录片拿来给我看,要我“多提宝贵意见”。我最痛恨他故作谦虚的姿态,于是将他的大作批得体无完肤。“你这片子反映的是北方的生活,背景音乐却是江南丝竹,估计评委审片时正患耳疾。你就当捡了个便宜吧。”他哑口无言,我同情地对他摇摇头,幸灾乐祸的笑容在心里开了花儿。

他女人缘特别好,似乎我身边的女朋友都很喜欢他。大学时寝室女生第一次见他时就赞不绝口。涵更是夸他:成熟,有魅力。他对女性的确是温文尔雅彬彬有礼,可只要有比他年轻的男孩子和我出去,他就会不厌其烦地打探三个问题:和谁?去哪?做什么?

我最烦他多喝两杯后试图亲我的举动。我会灵敏地闪开,用手指指自己的额头:“知道吗,中年是吻女人额头,而不是脸颊的年纪了。”然后又会指着他额头上一道一道的岁月痕迹:“瞧,这里纵横交错的跟上海站的铁轨似的,都可以开火车了。”

我讨厌黏糊的男人,但这个男人偏偏就粘在了我的生命里,是无论如何也甩不掉的。

因为,他是我爸。

记得曾经读过一篇文章,里面说儿子是母亲前世的爱人,因为割舍不下,转世与她相伴;而女儿是父亲前生的情人,因为情缘未了,今世以另一种更加亲密的关系再续前缘。这个说法让我恶心了好几天。我觉得别说上辈子,上一百辈子我也不会爱上他这种类型的男人。可是,他却是妈妈的初恋,至今说到他们最初相识时的情景妈妈仍会有小女孩般的羞涩和幸福,她说他穿军装的样子很帅,像极了《智取威虎山》里的杨子荣。我对此总是不屑:这根本是妈妈年幼无知再加上情人眼里出西施,我看他倒是越来越像座山雕。

很多父亲并不了解,他们对于女儿的意义不仅仅是给予生命的那个人,同时也是女儿一生中第一个接触的异性。“异性相吸”——这常常会成为“恋父情结”的依据。可惜,我自小就不“粘”爸爸,因为他是忙碌的,一年有大半年出差在外,永远没有时间和我在一起。记得我小学六年,他好像只去参加了一次家长会,到了学校后才到处向人打听我是几年级几班的。回家后还很兴奋地告诉我妈:“我们家闺女挺有名的,好像所有都知道她是几年级几班的。”所有人,呵,除了我爸!对此他不觉着惭愧,反倒振振有辞:“一般来说饲养动物有两种方式——圈养及放养,我们家实行放养制。”放养?哼,那根本是“养而不教”。那时,他实在不是个黏糊的男人。

男人的黏糊劲儿是在绵长的岁月里慢慢的显现出来的。第一次体会老爸那种腻腻的粘乎是在17岁我一个人去巴西的时候。机场送行时,妈妈没哭,爸爸的眼泪倒是在眶里打转。同行的小表妹那时不过8岁,便取笑他:“大姑父,你要是想哭哭不出来,我捶打你一顿好了。”我见不得男人哭的,慌慌张张走进了机舱,始终没有回头。对此,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耿耿于怀:“当时我心里难受得很,可这孩子连头都不回。”其实有一件事他并不知道:那天,挥手别离后,我满脸是泪,不是不想回头,而是因为怕他们担心,所以,不敢。后来我走了不少的地方,分离与告别也自然成为了生活的一部分。机场或是站台,家人朋友伤感的眼神常常会令我不知所措,不流泪未必是薄情的,只是了解了生命本就是在聚与散的交错中走过的;只是相信只要想遇见,天涯海角的距离也不过就是飞机上的一段时光罢了。可是父亲不然,每每我离家他都要难过。如果说妈妈的不舍是埋在心里的,爸爸的伤感则全都写在脸上——五十岁的男人,那时的表情却像极了一个委屈的小男孩,让人心疼。

有人说男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女儿的爱人。有个笑话一直记忆犹新:某个男人得意洋洋的在电话里向朋友夸耀:“我正在享受世界上最大的幸福——将别人未来的老婆抱在自己的怀里。”那时在他膝上的并非什么美艳娇妇,而是他四岁的小女儿。男人的幽默在二十年后变成了一声叹息。女儿新婚之夜,老父大宴宾客,喝得酩酊大醉。别人都以为他沉浸在嫁女的喜悦之中飘飘然然,不想他忽然放下酒杯,长叹一声:“哎,那小子现在想必正在放肆了!”我笑着把这故事说给爸爸听,他一脸的尴尬,说这笑话简直太毒,把男人心里的脆弱不留情面地统统翻出来了。小时候,只要有男生到我们家去,爸爸就摆出一副无比严肃不苟言笑的表情,以致于我的第一个puppy lover 可以在我面前长篇大论的蜜语甜言,可见了我爸连一个只有主谓语的简单句都说得颠三倒四。有男孩子打电话找我,只要是爸爸接的,都会细致入微地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相熟的朋友打来电话听到我爸的一声“喂?”就干脆一连串地自报家门,省了他的事儿。我对此极度不满,嫌他俗气而老套,他却十分无辜:“我对他们根本没兴趣,只不过为你接电话,当然要帮你问清楚嘛。”懒得理他。

后来长大了,感情的事是不愿与他细说的。我是个内心顽固倔强的孩子,因为无法说服自己和生活妥协,在感情路上一直走得磕磕绊绊。他担心我,却不敢问,怕我烦心。有时隔着千山万水地在电话里聊着家常,他却能在我的嘻嘻哈哈间体会出我内心深处的另一种悲伤。他会很认真地对我说:“爸爸希望你幸福,不仅仅在你未来的事业上,也在情感上。”“不要煽情,我恶心啊。”我会岔开这些,随便拣一个话题和他乱扯,鼻子却是酸酸的。我知道他在家里的橱顶存了大大小小几十瓶的好酒,等我婚礼的那一天,一醉方休。我知道那时像他这样黏糊的男人难免会有些难过的,可我也知道那一天是他真心盼望的。

一直以来,旁人包括我自己都认为爸爸对我的期望很高,因为从小我便是他的骄傲。是的,我的每一点成绩都让他雀跃不已,他会把报纸上每一篇关于我的文章剪下来随身携带,甚至会在电视访问中侃侃而谈他所谓的“教育方法”。可是,当我一度在挫折中挣扎的时候,当我以为他会鼓励我卧薪尝胆奋发图强的时候,这个黏糊的男人却坐在我身边,悄悄告诉我他和妈妈的积蓄足以供养我过虽不富裕但却衣食无忧的生活。“真正让我们骄傲的是你的懂事,是你的善良,而不是你外在的光环。”有的时候,最简单的期望却能给人最大的动力。

我讨厌黏糊的男人,但是,我爱他。我始终不是一个会表达自己感情的人,对于在乎的人有时反而变得凶巴巴的。但我清楚地知道世界上没有哪一个男子会给我这样的爱,世界上也没有哪个男子会得到我这样的爱。茫茫人世,纷纷红尘,有一种爱,它是唯一。

第三部分:有一种爱万圣节说鬼

进了11月份,剑桥Market的摊头就摆满了大大小小黄澄澄的南瓜,看见这种充满着喜悦感和童话意味扁扁圆圆胖乎乎的金黄色瓜类,我忽然意识到万圣节就要来了。我原以为万圣节是美国人的传统节日,没想到英国人也对此兴趣十足。记得刚到剑桥的时候,常常看到一些礼品店里出售各种青面獠牙的橡皮面具,心想什么人会买这么些个无聊难看的东西,后来才晓得原来是专门为这个节日预备的。虽然这算是西洋的鬼节了,可是那鬼气倒不如东方那么森然庄肃,倒是充满着童心稚气,不过是个小孩子扮鬼吓唬吓唬人的好玩日子嘛。

下午在家写小论文。正在昏天黑地焦头烂额间,忽听得有人敲门。打开门居然是一个年轻的英国女士带着一对双胞胎小男孩。他们长得好像,都有金色的漂亮卷发和一双清澈深蓝的眼睛。小伙子们的脸上用彩色油笔画着鬼脸,冲我大喊: “trick or treat?” 小时候在英文课上听说的万圣节的传统竟然真的就在我眼前了。“treat, of course.”自然是不忍心让孩子们空手而归的,我转身回屋里,翻出了一袋夹心饼干,他们各自取了一块,蹦蹦跳跳地去敲下一户人家的门了。

晚上,恰巧有一位中学时代的朋友从伦敦来看我,就领着她到学院去吃Formal ’s all! 不过菜名很有趣——tch’s fingers(女巫的手指),和这鬼节十分符合,亏着厨师想得出来。甜点是巧克力果仁冰淇淋,浇上草莓酱,好吃,精光。

吃完了饭,我领着朋友在剑桥小镇的街上散步。今天的街头异常的热闹,原来是学生们在举行万圣节的化妆大游行:超人、小丑、巫师、吸血鬼、稻草人、Et外星人,你就见着一群群的男鬼女鬼老鬼小鬼在争奇斗胜,仿佛走进了一个光怪陆离的鬼世界。走着走着,一个妖艳妩媚风姿绰约的女妖精扭着腰向我们迎来,她朝我们乱抛媚眼,电光四射。可定睛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个涂脂抹粉穿了女裙高跟鞋的男人扮的。我和朋友说我是真的欣赏这帮外国人认真的性格,做什么像什么,就连扮个鬼,也要配上全副行头,扮得尽善尽美,一幅煞有介事的模样。朋友说你不也是如此认真投入的人么,中学时候参加戏剧节演出,你扮《美人鱼》里的巫婆,就演出了十分的丑陋加上十二分的恶毒,怕是南外戏剧史上最让人痛恨的女巫了。我说没办法呀,他们总不给我白雪公主美人鱼灰姑娘之类的美丽的角色演,只能在这丑角儿上用用功过把瘾了。

“你怕鬼么?”朋友边走边问我。

我笑着摇摇头。

“是不信么?”

“那倒不是。反正没真的见过,也不能说不信。”其实,暗地里,我是希望有鬼存在的,大概是小时候《聊斋》的故事读多了吧。我觉得那里面的鬼实在是可爱,像什么狐狸大仙兔子精梅花女妖芭蕉女鬼之类的,你永远不知道她以什么方式出现,以什么方式消失,她很神秘;美丽动人就不说了,而且个个情深意重,对待朋友是“一腔热血酬知己”的豪爽,在对爱情的追求上也要比很多虚伪懦弱的人类勇敢坚定。我喜欢那娇憨可人、笑如银铃的婴宁,喜欢那“拚作一生休,尽君一日欢”的荷花三娘子,喜欢那不恋富贵、不迷红尘的翩翩,喜欢那兰心蕙质、见微知著的辛十四娘。那些鬼非但未曾让幼小的我有过丝毫的惧意,相反,她们身上的那种率真、灵动、智慧、痴情、风趣、勇敢都让我为之心折。说来有趣,儿时对我性情有巨大影响的竟是这中国古书里栩栩如生的鬼魅们。

如今,我更是不可能怕鬼了。剑桥这个地方,有历史,出名人。若能在这里遇着一鬼,也是人生的一大福分了——因为那必然是一个伟大不凡流芳千古的鬼。我告诉朋友,就在从哥顿学院到剑桥市中心的路上有一条格外幽静的小路叫做“万灵巷”(All Souls Lane),那里面有一块墓地名为“升天墓地”(Ascension Cemetery),墓地里就埋藏着许多伟大崇高的鬼。“真的很多么?不过是一块墓地啊。”她好奇地问。

“有2位诺贝尔奖的获得者,7位荣誉勋位(t)获得者,8位剑桥大学知名学院的院长、15位英国的爵士还有39位在《国家传记辞典》收录的名人,不算少吧?”

“哇!”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都有谁啊?”

其实有很多伟大的鬼的名字我也记不得了,只好拍脑袋报出了几个印象深刻的:“比如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就是那个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哈耶克的远房表亲还有达尔文的两个儿子:大儿子植物学家F.达尔文和从事科学仪器制造的小儿子h.达尔文。大名鼎鼎的政治经济学家马歇尔也埋在那里。马歇尔曾经在圣约翰学院学习数学,后来在功利主义哲学家西奇威克的影响下改变了研究方向,他提出的“均衡价格论”为“新古典学派经济学”奠定了基础。他在1890年出版的一书更是一代经济学家阅读和研究的经典著作。今天剑桥大学经济系的图书馆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哦,还有人类学家,的作者弗雷泽,维生素的发现者生物化学家霍普金斯,原子的分裂者物理学家科克罗夫特也都安息在这块不大的墓地里。”

“敢情这些伟大的鬼都是男的呀。”朋友听得倒是仔细。

这其实一点儿不奇怪,剑桥自1284年成立到今天近八百年的历史中,超过百分之八十的时间里它都是一个纯男性的大学。关于这一点,你只需要在挂满着学院鼻祖们肖像的食堂里望一眼就够了:历史上著名的教员、学生,全部都是男性。剑桥,它曾经是一个像梵蒂冈一样严格的男性世界。对此弗吉尼亚.伍尔夫描绘道:“我们的每一位男性亲戚都被扔进这台机器,然后,在他们60岁从另一头重新钻出来时,就成了一名学校校长、海军上将、内阁部长或法学家。”一直到1869年,剑桥才有了第一座女子学院——哥顿学院(Girton College)。它的创始人埃米莉.戴维斯女士让她的女伴们搬到位于城郊的一座村庄,为的是和男子学院保持安全的距离。虽然女性终于可以在剑桥接受教育,但对女生的种种限制却依然存在:1887年和1897年,剑桥的考试委员会两次决议不管女性取得多么优异的成绩都不允许获得剑桥的学位。难怪有人说一场世界大战可以使牛津的妇女获得大学的完全成员权,但却要两场世界大战才能使剑桥女性赢得这一宝贵权利(牛津大学于1921年授予妇女完全成员权,剑桥则是在1948年)。剑桥对女性权利的抵制居然还获得了一些所谓的“绅士”的赞赏。加拿大文学家John Leacock在他的书《My Discovery of England》里就写道,看到“那些女子穿着学士袍,戴着学士帽在牛津的街上转悠,”他就觉得不舒服。他还为剑桥成功地将女性阻挡在校门之外而感到由衷的高兴。真是让人愤怒!

权力会因为历史的不公而被暂时否定,但是能力和智慧却不会。就在这片墓地里,就埋着一个身份特殊的女子,她叫作斯科特。斯科特是剑桥纽南姆女子学院(Newnham College)的女学生,她在1890年的一次数学考试中表现出了惊人的数学天分,以第一名的成绩令所有的剑桥男子瞠目结舌。尽管如此,她的名字却始终没有出现在正式的学生名单上,她也没有资格凭借自己的优异的成绩和出众的智慧申请学位。直到1948年,剑桥大学终于可以为女学生正式授予学位的时候,这位斯科特小姐已经是95岁高龄白发苍苍的老人了。她过世后就被葬在剑桥的这块墓地里,和许多剑桥伟大的男性一样。

朋友听我说着这墓地里名人的故事,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于是我逗她说,这万圣节的晚上去“万灵巷”最有意思了。因为那里万籁俱寂,只是偶尔有风刮过树梢的声音,几乎一点光亮都没有。运气好的话,说不准我们真能遇上个把在墓地里闷得发慌外出溜达的伟大的鬼,还可以他们好好聊聊科学文学或者是经济学的话题。

朋友脸色微变,摇摇头说算了算了:还是下次白天再去吧,我反正是绝对不相信有鬼这么个玩意儿的,管它伟大也好平庸也罢。

我看她的表情,便知道她是怕的,只是碍着面子所以嘴硬。我不说话,接着领着她在街上晃荡,一个小小的“阴谋”却在脑海里酝酿着……

我们走到西德尼.苏塞克斯学院(Sidney Sussex College)的门前的时候,参加万圣节游行的学生们已经散去了,小街上只剩我们两个人。我问她你知道克伦威尔么,就是那个把查理一世送上断头台的革命家。她说,当然知道,中学世界近代史课本的第一课说的就是这个事儿,和这里有什么关系么?

“这克伦威尔也是剑桥的校友呢,就是这个学院毕业的。他生前致力于推翻皇室的伟大事业,死后保皇党人就把他的尸首从威斯敏斯特教堂的坟墓中刨出,砍了首级,烧了尸身。他的脑袋开始被挂在威斯敏斯特教堂上方的一根柱子上,不知什么时候就莫名奇妙地消失了。据说是他的亲人偷偷把他的脑袋找了回来,装进一个锌皮饼干盒子,交给了这个学院的院长保管。据说每一任院长都知道那个头藏在哪里,但其他的人都不知道。” 说到这里,我忽然压低了声音,一个字一个地缓缓地说着,“你-想-不-想-知-道?”

此时,一阵子寒丝丝的阴风很配合地从我们身边拂过,阴冷而诡异,真有些让人毛骨悚然。朋友脸色大变,“啊”地叫了一声,一溜烟儿跑得老远。留下我一个人站在清冷的街头扑哧噗哧地笑着,像一个诡计得逞的孩子,坏坏的。

晚上回到家,发现客厅的桌上居然摆着一个可爱的南瓜灯。南瓜是Roman买的,Simon对它进行了加工,给南瓜刻上了鼻子眼睛,还在里面点上了蜡烛。我们把它放在门前,它咧着大嘴,憨憨地笑着,招惹着行人的目光。

第二天,我就把南瓜灯搬了回屋,费了好大的劲儿把它切切弄弄,加了各种佐料,熬了一大锅香喷喷的奶油南瓜汤,大家热热闹闹地把汤灌进了肚子,就此告别了万圣节。

第三部分:有一种爱邂逅

在剑桥,与各色人等,诸如学界泰斗、政界要人的邂逅是不可避免的。

很多学生刚来的时候会有这样的经历,在路上偶遇某位学术界泰斗或是政界名人,于是回到宿舍便兴冲冲地问大家:猜猜我今天遇见谁了?读了几年书的学生便会见怪不怪地笑笑。剑桥,这本来就是个充满传奇的地方。上个月,北大来的同学在路上遇到了前来作讲座的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前几天萍告诉我她应邀出席三一学院的晚宴,去了才晓得我们的文章中常引用到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Sen, 居然就是三一学院的院长。Sen是印度人,1959年毕业于剑桥大学,他是第一位摘取诺贝尔经济学奖桂冠的亚洲人。说来也是有趣,Sen原本是哈佛大学的教授,他的研究工作也大都是在哈佛进行的,可偏偏等他被聘到剑桥当院长才有了这诺贝尔奖得主的头衔,这荣誉也就归入剑桥的帐中,巧的是他恰好成为了三一学院第三十一位获诺贝尔奖的学者。

不久之后,我自己也有了一次这样的邂逅。国际关系学院的缙带着娇妻爱女同来剑桥,常常请我们一帮中国学生去他家改善伙食。他家住在剑桥南部,而我住在剑桥的西北角,去一趟便要穿越几乎整个市区。听起来吓人,走路也不过四十分钟罢了。在trumpting Street 的时候。我忽然看到四位老者正从对面的街道向我走来。他们风度不凡,其中的一位老太太满头银丝,却穿着一件鲜红的风衣,在瑟瑟的寒风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我无法收住自己欣赏的目光,直到与他们几乎相撞。我的步伐比较快,还没来的及停下。他们四位居然先停下脚步,其中一位绅士彬彬有礼地做了一个“请”的姿势,让我先过。与剑桥的文明人相比,我真的是有几分野蛮呢。这里的街道上常常是车辆让行人先过,男士让女士先过,不小心擦身,便不断地听到对方说“sorry”。我不住地赞叹着年老的女性却依然保持着独特的优雅韵味云云。直到他们走远,杨光微笑着问我:“你知道刚才给你让路的人是谁吗?”“谁?”我自然是不解。“他叫作卫奕信。”望着我迷茫的样子,他道出谜底:“他是彭定康之前的香港总督,现在是Churchill学院的院长。这位总督,从前我在香港因为工作关系曾经见过的。 我就是这样糊里糊涂的人呢。初到剑桥时有些方面真是孩童般的无知,因为无知,倒也就轻轻松松,只是觉着哪儿都好看,什么都有趣,不去深究。坐在三一的食堂里吃饭,看到一个英俊老头的画像,威武挺拔故作严肃的样子,觉着好玩,后来才晓得老头子原来是亨利八世,那个为了迎娶佳人脱离罗马教廷的固执君主,那个杀了好几个老婆的古怪暴君,当然也是这赫赫有名的三一学院的创建者。我不喜欢他,从此食欲也受了影响。

还有一回,被朋友们拉去Bent Street上的一家名叫“Eagle Bar”(老鹰酒吧)的小酒馆喝东西。那房子十分古老,粗大的原木构成房架,分上下两层,低矮狭窄。外墙粉白,衍木黑色裸露,是典型的乡村老屋的样子。大门也是原木无油漆、无修饰的,进门一个院子,随意地摆着几张桌凳,好像中国武侠小说里酒肆的摆设。我对这里是不以为然的,不过是个破破的小酒馆嘛。同行的友人却是一副敬仰的神情:“这里可是个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地方。克里克和沃森就是在这里喝酒时产生灵感,发现了DNA的双螺旋结构模型。这项发现可是能够和达尔文的进化论、孟德尔的遗传定律相媲美的科学史上的重大事件呢!这两个人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医学与生理学奖。”后来我在剑桥的图书馆里读到了沃森博士写的《双螺旋——发现DNA结构的故事》(t of tructure of DNA), 里面无数次地提到了他们在Eagle Bar吃饭、谈话的情景:

那天连续几小时的紧张情绪,使我们无法继续工作下去。克里克和我于是索性前往Eagle Bar。那儿晚餐刚开始供应,我们就坐下来为鲍林(Linus Pauling, 美国加州理工学院蛋白质生化学家,他测定了蛋白质分子结构,提出过DNA的a螺旋结构模型,可惜是错的)的失败干了几杯。我还一反常态,没有点雪利酒,而是让克里克替我要了杯威士忌。尽管我们成功的希望不大,但鲍林毕竟还没有获得诺贝尔奖金。……这种结构的发现,具有如此重大意义,决不容许草率从事。因此当克里克飞快地跑进Eagle Bar,用所有在场吃午饭的人都能听得见的声音宣布我们已经发现了生命的奥秘时,我多少感到有点不舒服。

读了这本书才知道,这家不起眼的小酒馆居然还和DNA的发现有着如此密切的关系。我是好奇的,剑桥给了我太多的惊奇。在这儿住久了,对身边的一草一木的典故也就了然于心。比如Jesus College(耶稣学院)里株株桑树就是(t Paradise)的作者英国著名诗人密尔顿当年读书时亲手摘种的。还有三一学院大门前那棵苹果树,矮矮的,但来头可是不小,人称“牛顿的苹果树”。这棵树已经枯荣再植过许多次了,虽然并非是牛顿看苹果落地悟出万有引力定理的那棵,但确实是从牛顿的家乡千里迢迢移植而来的。其实牛顿看苹果落地的事儿也是子虚乌有的,不过是文人笔下一段浪漫的渲染罢了。他老人家不过是在一篇论文中举了苹果落地的例子,并说到苹果为什么不往上飞。他潜心研究的结果是:宇宙中诸物体均受宇宙中它物体之吸引。并推导出了万有引力定律公式,由此又创立了微积分学,奠定了力学的基础。所有这些成就的取得,他只花了短短一年半的时间,难怪他被誉为“历史上最伟大的天才”,仅仅26岁就获得了剑桥教授的席位。

剑桥自由的学术风气与严谨的治学传统造就了大量的杰出人才。在这样的环境里求学生活,我真正觉着自己的平凡和普通。一家权威的调查机构评选出了过去的1000年里十位影响了整个世界的大师,其中三位就出自于剑桥,他们是自然科学家查尔斯.达尔文,数学家伊萨克.牛顿,天体物理学家史蒂芬斯.霍金。仅以1901年开始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剑桥就出了60多位,这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所大学都无法望其项背的。据说在三一学院举行的一次宴会上,一位法国大使正口若悬河地称颂法国先进、完美的教育体制,曾经担任英国外交大臣德伯特勒勋爵笑容满面地走上来和他碰杯。就在酒杯碰撞的那一刹那,勋爵诙谐地说:“亲爱的大使,您知道么?就是在这样的一所小小的学院里产生的诺贝尔奖的获得者,比您整个国家获得诺贝尔奖的人还要多呢!”法国大使无言以对。除了诺贝尔奖得主之外,剑桥还出过许多著名的政治家,如李光耀、贝.布托、尼赫鲁、拉.甘地、拉赫曼等。还有诗人、文学家如斯宾塞、密尔顿、华兹华斯、拜伦等,以及哲学大师罗素、经济学家凯恩斯,他们就如灿烂的繁星,布满了剑桥的学术天空。

然而,真正让我有兴趣的并非这些伟大人物的学术研究或是政坛起伏,而是他们在生活中平凡琐碎的轶事。让我敬佩的并非他们显赫的声望,而是他们平和自然的生命态度。在我看来,一个人的生活状态比他的丰功伟绩更能反映他作为一个生命个体的本质。当三位法国人在同一年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法国政府宣布放假,给了全国的小学生一天的假期。而当艾伦.克卢格在剑桥大学的分子生物实验室里接到电话,获悉自己被授予1982年度诺贝尔化学奖的时候,他只是高兴地挥动着双臂欢呼:“噢,我买得起一辆新的自行车了!” 牛顿在取得辉煌的成就后也只是淡淡地说:“如果说我所见的比笛卡儿要远一点,那就是因为我是站在巨人肩上的缘故。”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Sen已经离开祖国多年,但至今仍然保持印度国籍,过海关时仍然要办各种繁琐的手续。多种疾病缠身的他在经济学研究领域锲而不舍地默默耕耘,生活却依旧质朴平凡。他爱去三一学院对面的“heffers”书店,还会和购书的学生聊上几句,在市中心的自由市场也常能见到他的身影。“为人不张扬”这并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基本的风格、性格和人格。剑桥是个奇特的地方,它能使一位伟大的人物变得普通,也能使一位普通的人物变得伟大。

来剑桥前,我的骨子里还是残留着几分幼稚的骄傲的。年轻的我常会没缘故地非常快乐,想着我正年轻,高跟鞋敲在大道上,一步是一步。青春呵,即使是什么内容都没有,也这样光是不胜自喜就够了。况且,年轻的我曾活在那么多的掌声、荣誉和光环里。那时真的小,十来岁的年纪,就要应付媒体铺天盖地的访问。和朋友在院里打羽毛球,被放学的孩子围住签名,一签就是好几个小时。我从来都没有想到过我可以这样子。多少封的来信,都那样羡慕,那样崇拜,让你一不小心就以为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可爱最不凡的人儿。仔细想来,真正是青春时候的一场大梦。所幸,我在这梦里醒得早,而剑桥的历史,剑桥的人更是去了我的骄,戒了我的躁。以前只是知道要谦虚,现在才明白本来就没有什么可骄傲的。

在剑桥与我同班的其他中国同学都比我大了一轮还多,所以大家都管我叫“小丫头”,对我也十分的关照。巧的是,萍竟然是我中学同学父亲的同事。她总向我感叹:“你的同学管我叫阿姨呢,你居然成了我同学。”她是出色的,三十多岁就已经是一市的外办主任。“可是小丫头,你年轻呀!”

年轻真的很重要吗?还是因为我拥有它而不觉得了它的优势?其实不然,在和许多远比我成熟的人的相处中,我真正感受到:生命重要的不是你拥有多少岁月,而是在这样的岁月流转中你感悟了什么收获了什么。年轻的魅力或许是光彩耀人的,可是成熟的魅力更丰富更有层次感。就像以前我相信“见多识广”,经历会使人富足。可现在明白,经历可以为智慧提供素材,可智慧除了需要经历之外还要有一颗有悟性的心灵,和一个不断思索的头脑。我想一个人在二十岁的时候,没有得意忘形过,他的一生就不那么美。可是一个人在二十岁以后,还为明星的感觉得意忘形,他就有些笨了。在许多杰出的剑桥人身上,我将生命的轨迹看得更加仔细,那是一个从意气飞扬向谦和睿智而去的过程。是剑桥教我怎样不急不慢地生活,不凝不滞地工作,不惊不喧地做人。我羡慕书中所常说的“体任自然”的状态,像水一般,即便在缝隙中也可以游刃有余,领略风光霁月。可我知道那是“格物致知”后的参透和舒展。年轻并不使我喜悦,而成长才真正令我欣喜。

比起看似风光的往昔,我更喜欢此时此刻坐在这里写字的一个平常极了的女孩儿,一个欢喜胭脂口红漂亮衣裳,会为体重增加一公斤而发誓再也不吃冰淇淋的女孩儿。这个女孩儿的日记本上抄着牛顿老爷爷的话:不知世人对我怎样看。不过,我自己只是觉得好像在海滨玩耍的一个孩子,有时很高兴拾得一颗光滑美丽的贝壳,但真理的大海我还是没有发现。

第三部分:有一种爱咖啡心情

在剑桥,我们一节课通常是两个小时,中途一般会休息一刻钟左右,只是在这里不叫做class break(课间休息),而叫做coffee break (咖啡时间)。大家都急急忙忙出去买咖啡。Dr. Fennel 有一次讲课忽然跑题,说起了经济学中极为基本的一个概念——边际效用。“早上的第一杯咖啡带给我的边际效用是一百镑,甚至更多,”我听得莫名其妙,她面带抱歉地说,“今早我还没喝咖啡呢,我们提前一些下课好不好,我要去买一杯咖啡。”

有时觉得这里的人就像是机器,而咖啡就是燃料,缺了就不能运转。

咖啡,在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内涵。

曾经住在一个意大利的女友家。每天清晨来临,她便揉着惺忪的睡眼,和着松软的睡衣,伴着香香的阳光给自己煮上一壶咖啡。然后坐在沙发上,燃一根Fumo的香烟,品那一小杯Espresso。那浓郁的香气一瞬间便冉冉蒸腾流动起来,在小小的公寓里环来绕去,缠绵悱恻地像一缕幽魂。

“如果我不在咖啡馆,就在去咖啡馆的路上”——忘记了是哪个法国作家说的了。有人做过一个调查,在法国随便写个门牌号码,十有八九是家咖啡馆。作家、哲学家、艺术家,这些人让法国的咖啡馆文化有着一份与众不同的优雅气质。翻看海明威的《巴黎,流动着的圣节》,里面记述着他对巴黎的热爱。那时的海明威只是个年轻的文学爱好者,生活窘迫,住在一间破房子里。每天他都去在咖啡店里买一杯酒,然后写他的小说。疲倦了,他就在咖啡馆里看各种各样的人,那些自由如风的人们,像作家脑子里的灵感一样,从眼前缓缓行过。那本书,一合上,心里满满的就都是陌生的巴黎,咖啡那么香,女人那么漂亮,阳光那么灿烂,心那么自由的巴黎小咖啡馆。去年真就去了法国,并且去了海明威书里提到的小咖啡馆。那咖啡馆的外面是斑斑驳驳的旧房子,隐隐约约的手风琴声在窄窄的小街上飘荡。窄街上没有树,可房子的窗台上开满了鲜花。我深深地为他们的corner cafe(街角咖啡馆)所着迷。一份报纸,一杯咖啡,一只烟或是一碟精美的点心,最重要的是那种闲适的意趣——不惊不喧地生活,不急不忙地体验。滋味是在品味中一点点呈现的。难怪徐志摩说,巴黎如果少了咖啡馆,恐怕就变得一无可爱了。

如果说法国的咖啡文化是古典的,美国的咖啡文化则是流行的代表。随便在哪一部肥皂剧《欲望都市》、《老友记》或是《甜心俏佳人》(讲一群律师的故事,我很喜欢的)中,都可以看到主人公清早在咖啡店买一杯paper cup coffee (纸杯咖啡),一边赶着上班,一边将咖啡灌往腹中的情景。不过那杯咖啡的命运一般是不幸的:缺乏创意的编剧总是会安排主人公撞到某人(不外乎是将来可能成为情人的人或是曾经是情人的那个人),然后将咖啡泼洒在他/她身上。在那样的文化里咖啡是一种与忙碌联系在一起的快餐: 我忙——我辛苦——so我需要咖啡来提神。

欧洲从对美国的态度是复杂的:心里羡慕美国的经济发展,骨子里又蔑视美国文化。你可以嘲笑美国的咖啡文化庸俗,可那又如何,Starbucks从西雅图仅有的四家小店到遍布美国1200多家咖啡店,现在更是疯狂地在全球开着它的连锁店。1998年它到了英国,今年又野心勃勃地要进入巴黎了。星巴克的“入侵”令那些习惯在慵懒的午后晒晒太阳的法国人多少有些无奈,可骨子里的优越感又让他们对于外来者十分地不屑。法国餐饮和咖啡馆协会会长这样评价巴黎老牌咖啡馆和星巴克的区别:“巴黎三百多年前就开了第一家咖啡馆。星巴克无法与法国咖啡馆竞争,因为咖啡馆不只是喝咖啡的地方,也是社交场所。咖啡馆都是老顾客。”

剑桥的市区有很多咖啡店,也有一家Starbucks。 据说曾有反对美国文化入侵的英国人在其门外纵火,对此事故我无从考证。但就目前情况来看,那里总是有人在排队,而且大都是外带的。没办法,欧洲人就是没有美国人会搞花样。传统的欧洲咖啡店里只有几种选择:espresso, cappuccino, latte, mocha。而星巴克的选择则让人眼花:咖啡有普通的和低咖啡因的,杯子分了大中小,加的奶分了全脂奶半脱脂奶脱脂奶和豆奶,还提供果仁巧克力碎片奶油等纷繁的点缀。在星巴克点一杯咖啡,你必须在“咖啡”这个简单的词儿前面加上一连串定语,比如:“请给我来一份中杯的低咖啡因的不加糖的本日咖啡,哦,加脱脂奶。”

真正地去品位咖啡是需要至少三个要素的:人好、境美、咖啡佳。只是这样的一片大好闲情实在是奢侈。在这里,能享受corner coffee 的时间大都是在周末。市中心的街角有一家咖啡店,咖啡浓郁的香气四溢,老是见着人排着长龙买咖啡。周末的早晨,营业时间还没到,已排着一列等待开门的队伍,全是些衣着随便、住在城里的常客,有的手指上还闲闲地勾着自用的杯子。还有人干脆捧上一杯滚烫香浓的咖啡,坐在King’s College前长长的石阶上,沐着和风,看着街景,不觉日影竟然转移到身上来了。那份天然,比起咖啡馆里造作出来的浪漫尚要多出几分闲适。这种喝咖啡的好风情实在是令人羡慕,对于经典的欧式咖啡而言,最大的成本不是价格而是时间。学生们忙碌紧张的生活消受不起这样的奢侈,只能在去教室或图书馆的路上买一杯恶俗的纸杯咖啡提神了。

洗杯水似的美国咖啡我是不要喝的,而清晨被咖啡浓香唤醒的家庭式的幸福,也并不属于我。因为要赶论文,我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每天两杯浓咖啡。那醒神救命的玩意儿,为的是弥补前宵不佳的睡眠,刺激今朝所需的精神。可是,这是不作数的,不是真正喝咖啡呢。

第三部分:有一种爱有一种爱

银子写来信时,提到了一首很老的歌《Seven Lonely Days》,“Seven lonely days make one lonely s make one lonely me.” 歌词是有些伤感的,旋律却是欢快的,好像一个女孩带着笑容在唱着自己心里隐隐的哀伤。我们每个人的身体里都有一部分是注定孤独的,这与我们独身与否并无关系。有一种男人总想用他的爱情来覆盖他心爱女子心里所有的孤独空间,这样的野心是动人的,可也是有几分稚气的。

Amy坐在我的对面吃着我做的西红柿炒鸡蛋和洋葱炒香肠,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这个美国女孩身上有我所欣赏的很多东西,所以自然地走近了。在课堂上相遇时我们只是点头一笑,但课后会相约着喝杯咖啡什么的。我们的话题大都是关于学业关于文化或者生活的,很少很少谈到情感。只是今天有些怪怪的。“你不开心呢,”我说。她望着我,眼圈一下子红了。

整个下午,我们面对面坐在地板上,说着她的爱情,说着她在普林斯顿读书时的男友,说着他们相携游巴黎时美丽的故事,说着他们在英国的相依为命,说着他们的两个星期前的分手和再次见面时的痛苦。其实,我只是一个倾听者,静静地让她释放心里所有的委屈。也就是在这样的分享中,我们更加贴近。

小的时候,我们的朋友大都是同性的。两个小女孩在一起,放学路上一起走,说不完的悄悄话,分享着彼此的各色零食,偶尔会发发小脾气,转过身也就忘记了。我的记忆中至今仍无比清晰地保留着这样的一幅画面:我和中学时最要好的女友在寒冷的冬天钻进一个被窝里躺着。我们穿着白色的棉布睡衣,挤在一张小小的床上笑闹个不停,兴奋得睡不着觉。我已经记不清那时让我们雀跃或者烦恼的究竟是什么了,想必都是些现在看来无比琐碎可笑的小事。那时的世界是那样的纯净透明:爱情还没有来打扰我们简单的心灵。那时我和她发过千百个誓,拉过万千个勾勾,在每一个地方,每一个时候,我们会认真地盟誓:要做一对永远不被人世沧桑拆散的最佳拍档。

后来,我们长大了,身边有了自己喜欢的或是喜欢自己的男孩子,当我们在爱情里载沉载浮的时候,无意间和女友间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当然,谁也不会责怪的,对于朋友的爱情我们总是会理解和祝福的。记得在复旦读书时,同宿舍的女生常常会相互取笑:好个见色忘友的东西!可不是吗,大一时我们都还是手牵手去食堂吃饭呢,到了大二大三,姑娘们的纤纤小手就陆续被一个个毛头小子牵走了。爱情来的时候是铺天盖地的,友情只能暂时到一个小小角落去休息。但是,它的温馨却仍在你不经意时熨贴着你的心灵。细细想想,是谁分享了你初次心跳时悸动的感受?是谁在你犹豫不决时鼓励你将爱情进行到底?是谁在你羞于表白时抢着去为你牵线搭桥?是谁在你为爱神伤时给你出谋划策?在你为爱落泪时一边给你擦眼泪一边痛骂那个让你难过的人?细细想想,然后,你会会心地微笑,因为你知道有那么一小撮死党,只要那一小撮,你就是富足的。

渐渐我们明白了两人世界并不是自己的全部。男人和女人有着截然不同的生物本质和终极追求,他们本来就是来自不同星球的不同生物,因此,你不能对另一个物种强求太多。

莫文蔚在歌里唱着:“你是我的红药水,他只是杯黑咖啡,你会问我累不累,他却让我不能睡。我们的关系比他珍贵,我们的命运殊途同归,我不想我不会,让我们有误会,他不会他不配,享受两种香水,我不想我不会,放弃我的药水。”

是呵是呵,青春的年岁里我们都为香浓的咖啡如痴如醉过,可是走过长长的荆棘之路,还有更长的未知的路,我们终于发现,生命中的红药水经常比黑咖啡来得重要。

前几天病了,左边的牙床钻心的痛。痛得每根神经都好像要暴躁地崩溃,课没上完就匆匆回家了。一个人躺在床上,我第一次感到了人在异乡时无边无际的寂寞。越是在这种时候我越是不敢给爸爸妈妈打电话的,因为知道隔着千山万水的牵挂是多么的折磨人。于是就在那样的疼痛中睡着,醒来,再睡去,噩梦连连,那一天一夜无比漫长。第二天早上,感觉好些,起身打开电脑,信箱里就躺着女友萍的来信,关切地询问我的病情。到了教室一遇见,她就把大瓶小瓶的药塞给我:“丫头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呀!”她比我大了十岁,像姐姐一般地照顾着我。

没几天之后,我在她屋里聊天。她和我说到了自己六岁的女儿,说到了女儿生病住院了可她却无法尽一个母亲的职责,说到了常常在夜晚一个人听着录音机里女儿稚气的童音心酸地不能自已,说到了女儿在电话里告诉她:妈妈我已经梦见过你五次了。她的眼里闪动着盈盈泪光。我紧紧握了握她的手:“你的闺女会为你骄傲呢,她有一个好学的坚强的好妈妈。”我们给了彼此一个拥抱,然后笑了:“你是我到剑桥以后抱过的第一个人呢!”“呵呵,你也是!”“来,再抱一个。”在这样看似嘻嘻哈哈的体贴中,我们帮助彼此战胜了生命中偶尔袭来的孤寂与脆弱,肩并肩更加勇敢乐观地面对未来的风浪。

只是一个平常女子,我从不怀疑这个世界上有或是惊心动魄或是亘远绵长或是二者兼有的爱情。可我的心底里还拥有另一份温暖而贴心的情怀,因为我相信存在于同性间的特殊的默契。充满着征服欲望的男人用理性条分缕析地解释着这个世界,他们接近,往往是需要联盟。女人用自己敏锐易感的天性领悟着这个世界,她们想贴近,是渴求着交流与理解。

我的肩膀是很瘦弱的,但我的心灵却可以在你需要的时候,为你扛住悲伤。

第三部分:有一种爱关于美丽

亲爱的恋恋,

你身上有两个特点与姐姐我十分相似:其一,酷爱美食;其二,压力越大,越是吃得饱睡得香。这两点综合起来的结果就体重的不断攀升。你常常苦恼地向我抱怨:又胖了,吃东西时也就格外地注意。恋恋,你对美丽的觉悟实在比我早了太多。其实长相普通也是有好处的,你可以在人群中大胆地看帅哥,而大可不必担心被帅哥发现,不是吗?

16岁时的我,体型比你“壮观”许多,却还不懂得在意。那时,有人形容我“猪圆玉润”,不是珍珠,而是小猪。谁让我爱吃呢!相熟的朋友给我画了一张相,草草两笔便收工了,我好奇地望去,白纸上只是一个大脑袋和一张大开的嘴。“这便就是你了,不停地思想,不停地吃。”朋友对我说。

因为不漂亮,所以妈妈总是告诫我:长得不好看,更要好好读书,不然将来谁要你呀。这种读书和嫁人之间的荒谬关系从来没能诓骗过我,自古,学问的高低与嫁人的难易程度多呈反比。我总还不至于某日站在自己心仪的男子面前,天真地表白:“喂,我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快快将我娶了去吧。”然后,惨兮兮地看着他眼珠掉地落荒而逃。绝不!

后来的几年里,我依旧只为自己的快乐而读书,依旧满足于自己普通平凡但活泼泼的容颜,依旧不介意自己的体重直冲130。《瘦身男女》里郑秀文刘德华为减肥吃的苦我是没有受过的,不肯减肥时我振振有词:身体肤发受之于父母,怎可随便减之?老妈在一旁冷笑:你落地不过5斤半,其余的都是鸡鸭鱼肉薯条汉堡零食的卡路里,我可不敢居功。

真正瘦了下来是在大二那年了,说来也奇怪,只是半年间便没来由地瘦了30斤。也没见身体有什么不适,只是轻松了许多。妈妈担心还专门咨询了医生,只说以前是婴儿肥,现在大了,就自然瘦了。虽然听起来有些荒谬,我也愉快地接受了,只当随地捡了的好处,不要白不要。

瘦的是我,苦的是钱包,以前的衣服穿在身上宽宽大大,像极了戏袍,只能重新买过。漂亮的衣服一上身,忽地发现了个全然不同的自己,从此,便开始和脂肪斤斤计较,再也不肯胖回去了。胖了,如何穿得那么多漂亮的衣服?恋恋,英文当中有一个句子我曾教过你的:Sill drop. 翻译过来就是:逛到死。我是酷爱逛书店的,但对逛街买衣服的兴趣比买书还要大了许多。我是那样地喜欢看不同的款式与色彩的搭配,而且那种美是可以穿在身上的。生活的而非艺术的美是生动的,也就更加令人喜悦。

相貌是爹妈给的,再怎样普通平凡都是独一无二的好的。可是怎样装扮却是各人的悟性了。争论“女为悦己者容”还是“女为己悦者容”并无太大意义。“悦己”也好,“己悦”也罢,关键是那个“悦”字,好心情才是最重要的。亲爱的妹妹,千万别理会那些“女孩子只要心灵美”或是“女孩子最重要的是有头脑”这样无理亦无趣的说教。爱美是女孩子的真性情,是让人欢喜的。记得读张爱玲的传记时,当读到十来岁的她拿到第一笔稿费便兴冲冲地去买了一支口红,便觉着这是个有趣的女子。既风华绝代又风情万种,这般志气值得嘉许。

第三部分:有一种爱朴素女人

我其实是个挺独立的孩子。从小到大,也走过了不少的地方。虽说是不擅长家务的,可倒也能把自己收拾得安稳妥当。只是妈妈对我的生活能力总是缺乏信心,我以往那些丰富的经历也没能给她多少安慰。初到剑桥的日子里,她总是为我的生活起居而担心,直到我告诉她学校为我们安排了专门的人员整理房间以便于我们安心学业,她才稍稍安下心来。

Bedder, 也就是这里所谓的铺床员,相当于中国大学里负责管理和打扫学生宿舍的清洁工。剑桥的历史上,铺床员都是女性,而且都是临时工(part-time job)。她们大多是由 各学院招聘,负责打扫、收拾学院内学生及院士(fellows)的厨房、宿舍,包括更换床上用品等。以前剑桥的院士和学生都是男性。校方认为一个女子天天到男人的房间里转悠,寂寞的学者们难免心猿意马,因儿女私情影响了学术事业的进展,于是便在1635年专门作出了一项决议,禁止招收50岁以下的女性当铺床员。不仅如此,为保证这项决议的贯彻落实,校方还为各学院招聘铺床员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录用者要经过严格选拔,且必须具备三个特征:已婚、年老、貌丑。三项都得达标,不容易啊!由此可见那时剑桥的学术氛围是ji极其严肃甚至有些刻板的,中国古代文人所享受的 “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浪漫,英国绅士们是决计消受不起的。时至今日,这项决议倒也无人再提了,但剑桥雇佣的bedder,仍然大都是已婚的中老年女性。年轻的女子,我反正是没见着过,更别说漂亮的了。

我们的bedder叫做Val,每周来三次帮我们四个人整理房间。她是一个善良而有趣的英国中年女性,笑起来春光灿烂的。Val一直十分用心地照顾我们。一次,不知是谁把烤箱里的盘子弄坏了,她自己花钱重新买了一个,却不把这件事告诉房东,“你们都是小孩子,犯些错也没什么大不了么。” Val是个相当有母性情怀的人呢,只是,她的母性情怀实在是有几分霸道。我习惯自己收拾屋子的,可只要她来了就一定要重新摆过,常常让我找不着东西:放在桌上用惯的咖啡杯被她拿到厨房公用的柜子里;我按使用顺序摆放的护肤品,她一定按瓶子罐子的高矮大小顺序重新排过。还有更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楼上Simon把要洗的衣服放在篮子里,她会一件一件叠好又放回到衣柜里;杨光同志更惨,他自己带来的床单被套被Val统统换过,一个大男人的床上荡漾着淡淡的粉红,点缀着朵朵小花,我们都猜想那是Val最爱的颜色。Roman这个俄罗斯男人总是会很困扰地问Simon:Val的工作不是clean(清洁)吗?怎么变成了move (移动)?没错,只要她一移,我们就得动。麻烦是有的,可谁会埋怨这样霸道的温柔呢?一次我不小心走在她刚刚拖过的地板上,留下了几个淡淡的脚印,她在我身后拍拍我的脑袋,用一种夸张的声调嗔怪:You naughty girl! (你这个调皮姑娘!)。我一下乐了,这样善意的责怪是我喜欢的,只因为那让人觉着亲近。好像你所爱的人对你横眉:再闹就打你屁股。这一佯怒间包含着的情生意动就在两人间自在流转,好处是外人无从体味的。

圣诞节的假期我离开了剑桥,Simon也回了老家爱丁堡,偌大的房子里只剩着杨光和Roman。后来他们告诉我,就在过节的前一天Val开车给他们送来了一棵高大的圣诞树,还帮着给圣诞树挂上了五彩缤纷的装饰品。Val说:这是你们在英国过的第一个圣诞,没有圣诞树怎么行?Val对人的好,总是那样自然的。就是这份自然倒比刻意做来更加贴心。平安夜,这一中一俄两个男人在屋中对饮,那棵树着实增添了不少佳节氛围。

好女人若是有人疼爱就是幸福的化身。Val是幸福的女人,这从那个爱她的男人注视她的眼神里就轻易地知道了。Val的男友也是我们学院的员工,负责维修工作。他定期来检修房子里的家电煤气,忙完了也不急着走,静静坐在一边等着女友。他大约五十来岁,是个寡言的人,见了我们只微笑点个头,半个字也挤不出来。我原以为这样的人是极无趣的。后来偶然见到他们单独在一起说笑时那疏放的样子,才明白他的幽默风趣是只给Val看的,与他人无关。我和Val说,这样的男人才好呢,平日里在人前不会口若旋河嘴上涂油般地滔滔不绝,只有和你在一起时才有说不完的体己话。Val不语,只甜蜜蜜地笑。很熟了之后,我问Val:怎么不结婚呢?既然那么相爱。Val便和我说了她的故事。原来她曾经历过一段历时20年的婚姻。“最初的选择实在轻率,后来的坚持只因为要遵守自己的承诺,于是20年的婚姻就在吵架、挣扎和绝望中度过的。最后是他的背叛成全了我的自由。”她说得轻描淡写,可我听得出那平淡语气中的无奈和伤感。“心伤了,可是我依然不可救药地相信爱情,相信上帝给我安排好的人终归会出现。现在的他来得似乎晚了点,但他毕竟还是来了。我们彼此欣赏,也彼此疼惜。至于婚姻,也许会吧。我们在一起很快乐,这就足够了。”我对Val说你一定会很幸福的,因为我的妈妈曾告诉过我,容易相信的人容易幸福。她轻轻吻了一下我的脸颊:“我的好姑娘,你也一样。”

没有课的时候,我喜欢一边和Val聊聊天一边看她在房间里忙碌。她做家事时,手脚熟练麻利,连贯一气,真是有些神扬扬的样子。地板不管多脏经她一打理就亮得发光;厨房里的器皿也被她擦得干净锃亮。闲聊中我得知Val原来有一家自己的小店,出售钓鱼用具。后来她的腰背不好,医生嘱咐她不能坐着,必须常常走动,她才改做了家政这一行。初入行时她受雇于剑桥最大的一家家政公司。“我的主管总是告诉我如何在工作中省料偷懒,还美名其曰为‘采取捷径’(take s cut)。清洁工作怎么可以走捷径?客户即便不知道,我的良心也不允许。”于是Val从那家公司辞了职,在男友的支持下开了自己的家政公司,员工老板都是她一个人。由于服务好,老客户都信赖她,连我们学院也不例外。

Val的经历使我想起了儿时曾经读过的一则有关古希腊大雕塑家菲迪亚斯的故事。大约在公元前440年左右,菲迪亚斯受命雕塑2400年后的今天仍旧矗立在雅典帕台农神庙顶上的神像。这些神像至今依然被认为是最伟大的西方传统雕塑作品之一。当年,完工了的神像受到世人的赞誉,可当菲迪亚斯前去讨要工钱时,却遭到了雅典城司库的拒绝。那位司库狡辩说神像建在雅典最高的山上,除了正面,其他几面没有人能看到。“你雕刻了神像的全身,连没人能够看见的背面也雕刻了,浪费了我们不少的钱财呢。”“您错了,”菲迪亚斯反驳道:“上帝能够看到神像的背面呢。”我把这个故事说给Val听,她很是喜欢:“你别笑我幼稚,清洁工作对我来说就像雕塑对于你故事里那个雕塑家一样伟大。”毫不掩饰对自己事业的热爱,这也是Val的可爱之处。事实上,敬业,就是对自己的尊重。

复活节假期后的一天,Val来和我们告别。她的腰背情况恶化,决定去医院接受手术,所以不能继续做了。我们几个人舍不得她,都有些难过,倒是Val依然乐呵呵的:“等手术做完了,我就可以一边扫地一边跳舞了。”

Val坐着男友的车走了。车开得很远了,我还可以看见后背窗上她挥舞着的手臂。那三个男生异口同声地感叹说:Val真的是个朴素的好女人!我见过男人夸女人善良时充满感动与感激的神情;见过男人夸女人优秀时赞赏的目光;当然,也领略过他们夸女人迷人时垂涎三尺的模样;此时,我却第一次发现男人夸一个女人朴素时,居然也可以这样的深情款款。

第三部分:有一种爱见到查尔斯王子

三月初的一天,我收到了一份寄自英国外交部的精美请帖:

尊敬的李娜小姐:

威尔士亲王殿下 (Prince of ales)将于3月15日在三一学院举行招待酒会, 我们诚挚地期盼您的光临。

作为奋志领的学者,我是拿了英国外交部的奖学金来剑桥读书的,所以常常会被邀请参加政府的一些酒会活动。这威尔士亲王的名头听来倒是不小,不知是皇室里的何许人物?

“何许人物?”萍听了我的问题哈哈大笑,“你这丫头,实在是无知了。威尔士亲王不就是查尔斯么。” 我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萍一脸对牛弹琴的无奈:“就是伊丽莎白女王的大儿子死去的戴安娜王妃的老公美国女人卡米拉的情人的那个查尔斯。人家名字叫查尔斯,受封为威尔士亲王。”“哦!” 我恍然大悟,“就是那个丑丑的查尔斯啊。”

原来,查尔斯王子曾经是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历史学系的学生,现在又是剑桥海外基金会(Cambridge Overseas trust)的名誉主席,所以这次回母校关怀一下今年拿到奖学金的学弟学妹们。在英国,剑桥、牛津两所大学与皇室的关系可谓紧密。前些年,英国女王的小儿子爱德华要成婚,电视、报刊就重点报道了小王子毕业于剑桥大学的耶稣学院,修历史学专业。在英国,王室的成员选择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作为求学之地已经成为惯例。若他们选择一所普通大学,反而会被认为有悖常理、不可理喻。英国是一个比较保守的国家,著名大学的校长一般也由皇室贵族担任。比如剑桥大学的校长(Chancellor)就是当今伊丽莎白女王的老公菲利浦亲王,他还同时兼任着牛津的校长之职。当然了,这所谓的校长只是个名誉职位,虽然享有很高的荣誉却并无实权,只是每年来视察一下,出席一下他认为应该出席的仪式,体现一下皇室的尊严罢了。学校里真正主事的其实是副校长(Vice-chancellor)。

老爸是剑桥的校长,作为皇子的查尔斯也是享受了不少的优待。1967年他以法文和历史两个A Levels考入剑大,这样的成绩当时成为人们嘲笑的对象,因为像牛津剑桥这些正统大学,非三个等级优良的“A”,是根本不可能进入的。查尔斯后来在三一学院的导师马里安博士说王子在面试中表现出色,因为在“第一次谈话之后,对他的智慧有了很高的信心”,所以被破格接受他的入学申请。或许是我小人之心了,总觉得这信心建立的基础恐怕不是查尔斯的智慧,而是王室与三一学院的历史渊源。

三一学院的显赫肇始于它的创始人——英国国王亨利八世(1491-1547)。这个老头儿性情古怪,骄横跋扈。为了要个儿子传宗接代,竟修妻弃教,对不准离婚的罗马天主教规不管不顾,自个儿创立了英国国教(trinity)指的就是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由于历代的王室对于这个学院都恩宠有加,时有赐赠,使学院的财富与日俱增。也难怪徐志摩当年提到三一学院时,竟用了“最璜贵最骄纵”6个字。说三一学院富可敌国一点儿也不夸张,它的房地产开发业参与了英法的海底隧道建设,除了英国的皇室之外,它的财产总数在全英国排名第二。具体数目我不得而知,只是听说从剑桥到牛津,你可以全部经三一学院的地产步行穿过,而不必沾一点别人的尘土。剑桥城里的许多房产、实业,也都在三一学院名下。

三一学院是一个出政治人物的地方。自1546年创立至今,它已经先后培养出了7位首相(包括印度总理尼赫鲁)和两位英国国君(爱德华七世和乔治六世)。查尔斯可能将成为它培养出的第三位英国君主。尽管入学成绩不甚理想,但这位王子还是凭借皇家的势力“驾临”剑桥,这在当年可是件无比隆重的事儿。据说不少女生都千方百计伺机接近这位未来的国君。查尔斯第一年选修了一门比东方考古学还要冷门的人类学,结果是这一系科女生迅速激增,有不少甚至是从其他系志愿转来的。2001年,查尔斯和戴安娜的大儿子威廉王子入学时也遇到相似情况。威廉就读的苏格兰圣安德鲁斯大学当年的入学申请率比往年一下上升了40%,而多数申请人是女生,甚至有过分热切的女生悄悄为自己准备好了结婚礼服,只等着穿上水晶鞋,与王子在金碧辉煌的宫殿中翩翩起舞。 时代是进步了,可“王子与公主”的童话故事依然充满吸引力。这也好理解,豆蔻年华的女孩子们大都有过Cinderella Complex (灰姑娘情结),曾经是那样的相信童话,对爱情对生命充满着无尽的浪漫幻想。就好像《大话西游》里的紫霞一样深情而坚定地说:“我的如意郎君是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乘着七色彩云来迎娶我。”可在时光的穿梭中,她们会渐渐明白,王子其实也只是个普通平凡的男人,他可以乘着皇家奢华的马车来迎娶你,但他头上的那顶皇冠并不是婚后幸福的保证。地位或是财富上的强者并不能与爱情中的强者画等号。这一点,戴安娜可能是体会得最为深刻也最有发言权的,可惜,她已经香销玉殒了。

查尔斯王子在剑桥的大学生活可谓丰富多彩,他多次参加了学院的话剧演出,还在闲时舞文弄墨,为大学校报的创刊纪念号写过一篇“剑桥生活散记”之类的文字。这篇有“世界版权”的文章,发表第二天一大早就被多家报纸转载,着实为校报赚了不少的版权费。查尔斯在剑桥求学三载,但上的课却不多。他在第二学年的第三学期就到威尔士某个我读不出名字的大学学习威尔士语,接着被受封为威尔士亲王,并赴加拿大、新西兰和日本访问,直到大考前一个月才回到剑桥“临时抱佛脚”。这位“智慧”王子的运气倒也真是好,居然还拿了个“第二级荣誉”毕业。

王子回母校开开酒会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况且他长得实实在在缺乏吸引力(好像把女王亲王的短处都长了去)。正在犹豫去还是不去的时候,萍说:“去吧去吧,你从国内带来的那套中式黑丝绒礼服我还没见你穿过呢。正好s恤、棉衬衫,有薄有厚、有长有短、颜色各异而已。眼睛一闭,伸手摸到哪件穿哪件,一件一件挨着穿,根本不必为怎么搭配而动脑筋。可是到了要参加正式晚宴酒会的时候那些平时t恤来牛仔去的男女学生们都会穿上正式的服装,男生少不了一套Black tie,女生都会置办吊带的晚礼服。对于非西方国家的人来说,这时候穿民族服装是最体面的。印度男生身着类似我们中山装的直领制服,头上还包着个大缠头。阿拉伯和非洲国家的男同学宽袍大袖,上身庄重肃穆,可脚上却穿双拖鞋。巴基斯坦孟加拉的女同学裹着五彩的纱衣,宛若仙子般婀娜动人。而中国的女生大都会穿从国内带去中式的旗袍或礼服,在宴会上风情万种一把——我们不袒胸露背,但比露的更加sexy(性感)。

3月15日下午我们几个中国的奋志领奖学金学者约在三一学院的门口集合。三一大门的上方树立的是查尔斯王子的祖先亨利八世的彩色塑像。他一副庄严肃穆的模样,右手却拿着一支椅子腿,显得有些滑稽。据说这位昔日君王手里握着的原本是一根华丽的权杖,却被调皮的学生们偷换成了椅子腿。时间长了,也就成了学院的一种标记。三点左右,大家三三两两的到齐了,我穿一身黑丝绒的套装配黑丝绒缎面的高跟鞋,简简单单;萍则是一身黑色镶花旗袍,挽起发髻,略施粉黛,别有一番成熟的风韵。男生们的装束大致相同——深色西装领带黑皮鞋。大家一边步入方庭广场,一边互相做着有益身心健康的赞美恭维。三一的这座举世无双的壮美方庭是托马斯?纳维尔(thomas Nevile)的杰作。1593年伊丽莎白一世女王任命纳维尔为院长。当时的三一学院还是两院合并时的模样,只是在纳维尔在任的22年间(1593~1615年)才大兴土木初具了今日规模。纳维尔对于建筑艺术有着不凡的远见卓识,他令人瞠目地把学院最古老的钟楼一砖一瓦丝毫无损地移到了教堂一侧,再除去多余的建筑,重现出一个颇具哥特风韵的庭院,中间还修了一个美丽的喷泉。若侧耳聆听,可发现远处钟楼每逢整点敲的两响是一声低一声高。用浪漫派诗人华滋华斯在《序曲》中的话说,就是一声男低音一声女高音(a male and female voice)。平日里方庭是很安静的,今天却人来人往,异常热闹。庭院里的每一条小路一早已有身着黑色制服的保安人员守在路口,三三两两的还有便衣。

我们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来到了接见大厅,那里已经来了不少等待与王子见面的世界各地学子,你刚刚端起一杯饮料立刻就会有人上来和你天南地北地闲聊。学会社交是剑桥学子的一门必修课,可经常是你和很多人说了很多话,到头来根本记不住他是谁。我一面和一个学国际关系的新加坡同学谈着查尔斯和卡米拉的爱情史一面惦记着大厅桌子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精美的点心:Rospberry Mousse蛋糕和奶油杏仁饼散发的诱人香气勾得我心痒痒的。好不容易结束谈话,打算向甜品下手,一位非洲兄弟又迎上来跟我讨论英国等级制度。他说没想明白英国这样一个西方民主社会的代表居然还能允许王室这样一个白吃白喝的阶层的存在。老百姓辛苦一辈子也赶不上世袭的贵族们富有。我说你没听说过《圣经》里的话么——富人在他的城堡,穷人在他的门边,神使得他们无论贵贱,都有自己的一分产。民主社会一样有三六九等,发达国家也不能解决人类固有矛盾,只不过掩盖得较为巧妙罢了。这个国家有较为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加上悠久的宗教和教育传统,也就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化解了阶级社会带来的积怨。想明白了这一点,你也就想明白了为什么查尔斯长得没你帅书念得没你好,还能娶美丽的戴安娜。我的一句恭维让非洲兄弟黝黑的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露出的雪白牙齿煞是好看。我们正说着话只听见门口一阵子骚动,大家纷纷向大厅中央涌去,原来是查尔斯来也!

这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打量这位老王子殿下。他的相貌真的是每况愈下了,岁月的沧桑已经明显地在他的身上刻下痕迹,脸上很多的皱纹,眼角也有些耷拉。当然他的风度的确是好的,平和而不失尊贵,他和学生们一一握手,嘴角始终保持着让人感到不远不近的微笑。这样的场合,按理说是绝对不允许照相的,可依然有不少人偷偷将相机藏在礼服里带了进来。王子被圈在大厅中央,大家争先恐后地要和他合影。我拉拉萍的衣角,指了指摆满佳肴点心的餐桌,朝她眨巴眨巴眼睛。她立刻心领神会,和我一起溜到大厅一角,趁着大家的注意力都在查尔斯的当口,我们终于可以大块朵颐了。

正为cheese cake浓郁的奶香和松软的口感神魂颠倒之际,樊荣很兴奋地拿着相机走了过来:“你们两个家伙怎么就忙着吃啊?瞧,我和查尔斯合上影了,他还问我是哪一个专业的呢!” 我和萍一左一右拉住樊荣,“我们不和Prince of ales(威尔士亲王)合影,我们要和Prince Charming(白马王子)合影。” “咔嚓”,我们俩和刚封的“王子”照了一张相,他比查尔斯年轻,也比查尔斯帅。

第三部分:有一种爱冥冥之中

推开记忆的门

我在心里看见了 看见了远去的人

是他和她 曾陪我走过

生命里的淡淡早晨

感谢那些事 感谢那些人

感谢那一段段奇妙的缘分

人生 原来就是

和那些事那些人相遇的过程

有一些事,在若干年后想起,你会惊异生命的某种暗示…

两年前的秋天,在去米兰的火车上,我百无聊赖地翻着一本侦探小说,间或欣赏一下对面的摩洛哥帅哥打发时间。不一会儿,上来了一位老人,年岁真的很大了,满头的银丝,腰背也已无法挺直,拄着拐杖,但打扮干净利落,举止也是很绅士的样子。老人在我对面的另一个座位上坐下,用法语和我们聊天。摩洛哥帅哥显然不愿搭理他,闭上眼睛假寐。我和他说话,只是两个人都是结结巴巴的,辛苦得很。

老人忽然看到了我手中的那本英文小说,脸像早春三月的天气,一下子明朗起来:你会说英语的呢?

我点点头。

他乐了,开始流利地滔滔不绝:我是英国人。你知道法国人的,傲慢得很,不肯讲英文的。我昨天从伦敦坐了一夜火车到巴黎,都找不到人说话。你会说英文,真是好,坐火车最怕没人说话了,不知如何消磨时间。可以和你说话,真是好。

他絮絮叨叨,我只是微笑:这么大岁数了,怎么没有家人陪伴呢?

“我还不到八十呢!”他竟有些不满了。

“是嘛,那真的是年轻。”我哄他开心。他顽皮地笑了,很得意的那种。

他告诉我他是研究艺术史的,所以每年都会到不同的国家的博物馆和艺术馆去考察。说到艺术史,我便一下来了兴致。从希腊的雕塑拜占庭的建筑到野兽派的绘画,和他聊开了。说到自己的专业,他神采飞扬的,还掏出了随身的小本本,给我讲解起了意大利的歌剧艺术。我是那样的热爱这些话题,但与他的丰富相比,我的知识真的是七零八落,惭愧的。

“你应该去剑桥读艺术史。剑桥的艺术史是全世界最棒的。我还是半个世纪前在那里读的书呢。”原来他是剑桥的毕业生。那时,我根本没想出国读书,剑桥,也不过是个听说过的名词罢了。

我说你要去中国呀,研究艺术史,怎么可以不去中国呢。他说,中国太远了,我已经老了,不适合长途旅行。“怎么会? 你还不到八十呢。”他哈哈笑了, 说对呀,还不到八十呢,争取在八十岁前去一趟中国。

老人要在Verona下车。他告诉我Verona是一个美丽的小镇子,是朱丽叶的故乡。“和你说话,让这无聊的旅程变得可爱起来。”下车前,他握了握我的手。我微笑着目送他离开车厢。

有些累了,去餐车要了一杯咖啡,打着呵欠,望着窗外发呆。我时常是一个寂寞的孩子,惯了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可以自由地在无人天地里想象漫游。只是有一天,我会很老很老的,像他一样。那时,在孤独之余,我会想要怎样的一个人陪我说说话?正在胡思乱想间,他颤颤巍巍地走了过来。我诧异地望着他,不是道过别了吗?

“我忘了问你的地址呢,”他顿了顿,“给你写信,可以吗?”

我点点头,随手抽了一张纸巾,写给了他。

他把纸巾折好,放进手提箱,再次向我挥了挥手。忽然他又回过头来,略带埋怨地对我说:你还没问我叫什么名字呢。我有些尴尬。他笑了:你知道爱尔兰的吧, 在前面加上K,就是了。Kireland, 好记的,不是吗?车窗外初秋的阳光,照在他布满皱纹的脸上,那样明媚的笑容。他是真的年轻呀,我的心里柔软而温暖。

后来我从米兰去了Verona, 在朱丽叶的阳台下走过,那里有她的塑像。旅行的人们将手放在朱丽叶的胸前,据说那样会得到幸福的爱情。

再后来回了上海,生活的忙碌将旅行的记忆缩成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点。半年后的一天我收到了Kireland的来信,是用打字机打的。他说:“看来我是真的老了,回去便找不到你的地址了。只记得你说在上海读大学,便写了几封信到上海大学,不知你收到没有。”

这位可爱的老人,他以为上海只有一所大学。

“直到昨天收拾行李时我才在旅行箱里找到你家里的住址。我要再去意大利一次,可能是最后一次了,我的身体状况已经不允许我再作任何长途旅行,中国,看来要成为我永远的遗憾了。希望你有机会可以来英国。”在信的末尾,他说:当你站在人生悬梯最美丽的一级台阶的时候,我已经踏上了最后的一级台阶,生命是一场单程旅行,每种遭遇都只有一次(You are going up tiful stair step. Life is a one- experience it ts(叶芝)的那首hen you are old.

hen you are old and grey and full of sleep,

And nodding by take dohis book,

And slo look

Your eyes heir shadows deep.

s of glad grace,

And loved your beauty rue;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

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

And bending dohe glowing bars,

Murmur, a little sadly, how Love fled

And paced upon tains overhead

And ars.

当你老了,头发灰白,睡意沉沉,

在炉火边打盹,取下这本书,

慢慢阅读,回想你过去的双眸

那温柔的光芒,那深邃的影痕。

多少人爱过你迷人的优雅时刻,

爱过你的美丽,出自假意或真情;

但只有一人爱过你那朝圣者的心灵,

和你渐衰的脸上流露的悲愁苦涩。

在炽热的炉栅边弯下腰,

凄然地,喃喃诉说,爱怎样消失

在头顶的高山上踱着步子,

在星群中躲藏起它的容貌。

我告诉他,我们无法阻止年华的老去,但丰富的经历却可以滋润我们的灵魂,让生命的每一级台阶都成为独一无二的风景。

2003年的夏天,我拿到了剑桥的全奖,我给Kireland写信,说我要来剑桥了,虽然修读的是与艺术史相距甚远的经济,但我要去剑桥了。

直到行前,我没有他的回音。

2003年的秋天我到了剑桥,我去了Kireland曾经就读的St.Johns学院,我领略了剑桥图书馆里丰富的艺术史的藏书。我给老人写信,告诉他我的欣喜。只是,至今仍然没有回信。我是有他的住址的,就在离剑桥不远的另一个小镇上,只是终究没有勇气去面对别离。

“生命是一场单程旅行,每种遭遇都只有一次。”Kireland信中的句子常常会在我的脑海中浮现。生命中的一些美丽的瞬间只有一次,很多感受也只在当下。我喜欢这样的句子:to love, but not to hold. (去爱,但未必要拥有)。

这些日子,当我为论文而焦头烂额时,剑桥的同学发来了一封email:2004的春天来了,它,不会重来的。

从网上看到上海南汇的桃花盛开了,忽然想去看看,那样的桃红柳绿…

第三部分:有一种爱牛剑之争

三月末一个周日的傍晚,我收到一位同学的email,主题只有一个词儿:hooray(万岁)!打开一读才知道原来在第150次牛津-剑桥赛艇对抗赛中剑桥代表队以6个船身的优势率先抵达终点,使牛津蝉联三连冠的梦想化为了泡影。“你真的应该来亲眼见见那样激动人心的场面,简直扣人心弦!”同学不无遗憾地感叹。我那时正在忙着做论文,只能在网上看了实况转播。

对于热爱体育运动的英国人而言,牛剑的划船赛将激情与活力带给这座岛国的居民,堪称全国的一次盛大的体育嘉年华,。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牛剑两校的体育精英就在这蓝色的泰晤士河上一决高下,牛津的选手身着深蓝的赛服,而剑桥的选手则身穿浅蓝色的赛服。“一百五十次,所有的浆同一频率划动,惊扰了泰晤士河平日的宁静;同样数量的眼睛注视同一前方,同样数量的手臂疾速挥舞,同样数量的肺同一频率呼吸……”阿恰巴德.麦克拉伦描写的这幅景象在这蓝色的泰晤士河上反复重现,一个春天,又一个春天。英国媒体将他们比作是“泰晤士河上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深蓝和浅蓝早就不是一场简单的比赛,它已沉淀为牛津和剑桥人的集体记忆。

有人说,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是英伦三岛上两个最不同寻常的地方。从伦敦出发,车行向北一个半小时可以抵达剑桥,向西一个小时可以到达牛津。这两座小城相距约150公里,但人们经常同时提起它们,英语中因此有了“Oxbridge”这样的合称词汇。在英格兰民族的精神地图上,它们出类拔萃同时又深受欢迎,牛剑就像希腊神话中变成双子座的兄弟卡斯特和波鲁克斯般永不离散,它们是英伦大学中无与伦比的星辰,几百年来,迷人的灿烂光芒始终耀人。剑桥大学的历史比起牛津大学要晚了60年。牛津大学成立于1168年。1209年,牛津的一个学生在练习射箭的时候将镇上的一名妇女误杀,从而激化了早已蕴含在牛津市民与学生、学者之间的矛盾,两名学者竟然被当众吊死。整个牛津人心惶惶,学校停课,有教师和学生以个人或团体的方式逃离牛津。他们来到剑桥,发现这个宁静的小镇十分适合学习和研究,最终以个人或团体的方式逃离牛津。他们在当地就在当地教会的帮助下在剑河旁安营扎寨,潜心文化传播和学术钻研,从而开创出一片新的学术天地。有趣的是美国赫赫有名的哈佛大学竟然是剑桥的派生体。1637年,剑桥大学伊曼纽学院(Emmenul College)的毕业生约翰.哈佛(John harvard)移民美洲,在去世前他将自己一半的产业和图书馆捐献出来,建立了哈佛学院,形式完全仿照伊曼纽学院。以后便发展为哈佛大学。而哈佛所在的小镇,也被命名为Cambridge,为了区别于英国的剑桥,中文译名称为“坎布里奇”。对此,有人打趣说:“一只不错的英国老鸟孵化出美国的巨鹰来。”每一年,都有许多哈佛毕业的本科生申请来剑桥读研,为的就是圆一个追根寻源的梦。我这样和朋友解释牛津、剑桥、哈佛这三所世界名校的渊源:牛津是剑桥的母亲,剑桥是哈佛的妈妈。

牛津与剑桥,同为世界一流的知名学府,两者之间的对抗关系似乎永远存在。在各个方面,他们都不乐意承认他们的共通性其实大过了差异。“艺术的牛津,科学的剑桥”——一方是人文科学家,另一方是自然科学家,这似乎是很多人心中固定的公式。剑桥大学类似中国的清华大学,以理工科而著称,出了70多位诺贝尔奖得主。而牛津大学则和国内的北京大学一样以文科而著称。在牛津大学就读过的英国首相,几乎可以排成一个排。坎宁、艾德礼、艾登、麦克米伦、道格拉斯霍姆、威尔逊、希思、撒切尔、布莱尔——唐宁街10号简直就是牛津大学开的分校!还有许多有影响的政界人物像巴基斯坦的贝.布托,前任美国总统克林顿,原香港总督彭定康以及一大批的影视明星、著名作家、制片人都毕业于牛津大学。现代广告业的大师级传奇人物、奥美广告公司的创始人大卫.奥格威也曾是牛津的学子(但他不好好学习,最终被除名)。同样的悠久历史,同样的杰出地位,造就了同样心高气傲的牛津和剑桥人。据说,牛津人相信是他们统治着世界,而剑桥人会撇撇嘴:我们根本不在乎是谁在统治世界!牛津和剑桥都喜欢称对方为“另一个地方”(ther place),好像这是最大的贬低似的。前联邦德国总统理查德.冯.魏茨泽克是牛津大学的荣誉博士,1994年剑桥大学也决定授予他荣誉博士的头衔。对于他曾接受牛津的名誉称号一事,剑桥大学的人用一句话轻描淡写:“不要紧,一生中总要有改正错误的机会。”

牛津和剑桥人都不乐意承认它们的共性大于差异,于是就一直精心维护着一些最基本的差别。比如,牛津将百科全书写成带字母a的encyclopaedia,剑桥则将它拼写城不带a的encyclopedia。在牛津,学生称导师为tutorial,剑桥则称其为supervisor。牛津的内院叫做方庭(quad),剑桥叫做大院(court),前者称学生活动室为公用室(common room),后者则把它叫做混合室(combination room)。在牛津,第二学期被称为erm,在剑桥却被称为Lent term。也难怪1923年罗伯特.格雷夫斯从牛津前往造访剑桥时会感慨:“每件事都非常相像但又有很大的区别。”对了,牛津和剑桥都有一座女王学院,但你不会将牛津的女王学院(Queen’s College)和剑桥的女王学院(Queens’College)弄混,名称中撇号位置的区别可是有讲究的:有两位女王参加过剑桥的建院仪式,可去牛津参加建院仪式的女王却只有一位。即使是两所学院的名字完全相同,来历也是大不相同的:牛津的圣约翰学院(St. Jo. John’s College)则是得名于福音书上的那个约翰。

刚到剑桥不久,我去当地一家很大的学术书店,想要买一本《牛津经济学字典》,没想到店员一听到“Oxford”这个词儿,就一个劲儿地摇头:“我们是剑桥大学出版社的书店,怎么可能卖牛津的书?”他那傲慢的神情弄得我挺尴尬。后来,就听到很多剑桥的学生说:“Oxford is older, but Cambridge is better.”(牛津要老一些,但是剑桥要好一些)。没错,在近几年英国综合性大学的排行榜上牛津的位置一直排在剑桥之后,这多少让牛津人有些愤愤不平,于是就拿两校校徽上的区别做起文章来。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的校徽上都有一本书,只是剑桥的那本书是合上的,而牛津的那本是打开的。牛津人嘲笑剑桥人不用功读书,只拿书本装点门面,没想到剑桥人毫不犹豫地回击:“哪儿啊,是你们读书太慢,我们都学完了,你们还在学。”还有一则笑话,说的是一个牛津的学生和一个剑桥的学生同上厕所,如厕完毕,剑桥的学生不洗手就走了出来。牛津的学生十分不屑:“难道剑桥的老师没教你们上完厕所后要洗手吗?”剑桥的那个学生故作诧异状:“难道牛津的老师没教你们上厕所时不可以把手弄脏的吗?”这些典故笑话我都是打剑桥听来的,自然是对牛津大大的嘲弄,想必牛津也一定流传着类似的逸事,不过被嘲弄的是剑桥罢了。

作为英格兰民族知识界的双头马车,牛津剑桥之间的互不服气也算历史久远了。19世纪20年代,两个分别跻身于这两大名校的好友突发奇想,既然牛剑在学术教育上互不服输,不如举行一次划船对抗赛来较量一番。原来这两所大学都位于河畔,分别依傍着康河和查韦尔河,而撑船运动在两校都很受欢迎。唯一的不同是撑船的方法:在剑桥,船头朝前,撑船人站在船尾;而在牛津,则是船尾朝前,撑船人站在船头。划船比赛的两个创始人碰巧都叫做查尔斯。剑桥的查尔斯.莫瓦尔出生名门;牛津的查尔斯.华兹华斯更是有来头,他的叔叔就是英国著名的“湖畔派”桂冠诗人威廉.华兹华斯。老华兹华斯还曾是剑桥的学子。1829年3月12日,剑桥向牛津下了战书:“剑桥大学在此向牛津大学挑战,在伦敦或靠近伦敦的泰晤士河上进行一次8人赛艇比赛,时间定在复活节期间。”同年6月10日,划船赛在伦敦泰晤士河牛津郡的亨利段河面进行,牛津大学在首次比赛中获胜,从此拉开了两校间百年恩怨的序幕,前一年的失败者就成为下一年的挑战者。在过去的150届比赛中,剑桥赢了78次,而牛津赢了71次。在1877年的那次对抗赛中两队同时抵达,由于当时并没有终点摄像设备,所以被裁定为平局。目前,剑桥大学保持着时间最长的连胜纪录——1924年到1936年连胜13次,而牛津只有一次10连胜(1976年到1985年)。今年的比赛意义特殊,是两校间第150次的对抗。据《泰晤士报》报道,当天有大约25万名观众聚集在泰晤士河两岸观看了比赛。收看BBC直播的有770万人,还有116个国家的5亿人也收看了卫星转播。这个数字足以媲美英超决赛、温布尔顿网球公开赛男女单打决赛和英国F1大奖赛。

几百年来,牛剑两校激烈地竞争着,但他们同样互相尊重,难舍难弃。哈维尔.马里亚斯的观察十分精辟:“对世界上其他任何大学毕业生都不由自主地表现出蔑视态度的牛津人,惟独对剑桥人表现得特别尊敬(他们所表达的,也绝对有可能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仇恨);那种尊敬,似乎意味着惟独在有与他们同样独特的人们相伴,才让他们感到舒服。”其实,牛津剑桥在学术交流、人才流动等很多方面配合的十分默契,它们相互携手保持着顶尖高等教育水准和在世界大学中的杰出地位。1998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得主剑桥的Sen教授就曾经执教于牛津大学。我们系的系主任Peter Nolan也曾同时执鞭于这两所大学。竞争未必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它也可以开创一种win-win(双赢)的局面。生命是需要对手的,没有对手就不可能成长。或许正是着几百年来互不服输的竞争,促进了这两所世界名校不断的发展。

牛津大学的一位老师曾说过:Oxford teac everyteac not years tle disturbance in the sluggish Cam)。这样“无为”的学校究竟魅力何在?竟使得万千学子千里迢迢负笈而来,孜孜汲汲饱藏满腹经纶而去。我想答案就在这环境、这氛围、这传统。这周围的一切浸浴着你,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你,鞭策着你,使你奋进。牛津和剑桥都具有着这种同化和异化的力量。

去年,在收到剑桥的录取通知书后,我参加了英国外交部文化处的奖学金面试。在面谈快要结束的时候,英国籍的面试官终于忍不住好奇地问我:“你为什么不选择牛津呢?那也是最棒的大学之一啊。”原来,他是牛津的毕业生。

第四部分:告别剑桥考在剑桥

夜里12点45分,三杯蓝山咖啡下肚,那黑乎乎的液体在我体内流动,效果恢弘卓著,威力十分强大。我觉着自己精神百倍,思触敏锐,继续趴在电脑跟前修改论文的最后一稿。手提电脑旁的粉色及时贴上用五彩缤纷的荧光笔标出了每一篇essay的deadline。学新闻出生的人对“截稿日期”这个词儿总是十分敏感的,我以前做学生记者时就常常在截稿前一天被老编关在编辑部的小办公室里逼着爬格子,思路不灵的时候,“格格不入”,还要硬着头皮写。还是英文的deadline这个词妙:死亡线——到了这个线上还不完工,就准备死吧。我现在就在这条线上半死不活地挣扎着,下个礼拜有三篇东西要交货。原以为这三杯咖啡怎么着也能维持个把时辰不辍,没想到才一个小时不到,我就又开始蔫了,呵欠一个接一个地来。案头一大摞从图书馆抱回来的经济学书籍,垒得高高的,仿佛随时可能坍塌掉。亚当.斯密、凯恩斯、马歇尔的学说和著作轻轻压住我因为困倦而有些皱褶的思绪,然而无法压得服帖一些,反而摩擦着,使我的头脑更剧烈地起了皱。以后我就是不断地奔波于书桌和床铺之间。天亮鸟叫时,我趴在桌上抱着熊彼特睡着了,真是很丢脸。

我从小就是个“不见棺材不落泪”的臭德性。平时用功不足,所以别人在准备考试的时候,我必须预习、学习、复习、考试四合为一。在恍惚中我想到了大学时带着扇子和驱蚊药水跑到走廊里复习功课的情景。那时我们住在复旦东区的旧宿舍,考试期间走廊里、楼梯拐角上、水房和厕所里都坐着人。一个个如花似玉的丫头凄凄然地坐在25瓦的电灯下面,痛苦地背书。姑娘们头垂得很低,两边的头发落在书本上,盖住整张脸,鬼似的吓人。平时玩的欢,考前再不抱佛脚,岂非自取灭亡?

痛苦的并不只我一个,比我更烦恼的是对面街上住着的中国博士,他做不出论文,倒是煲出了一锅十全大补鸡汤,请我一同补脑。他抱怨说:“读了博士老婆也找不到了,因为所谓P girls who wear glasses(男人从不对戴眼睛的女子调情)。我们俩大乐,鸡汤差点儿喷薄而出。

学院的导师Ann发来Email让我去见她,原来是为了给我进行考前的心理疏导。前不久,剑桥的一份学生报纸做了一个调查统计,大约有20%以上的学生有精神或心理上的疾病,特别是在每个学期末的时候,紧张的学业压力使很多学生不得不求助于心理医生。由于读书压力大,学生的自杀率这几年也颇高,所以学院很注意了解学生的心理动向,及时减压。“你是我这个星期见的第十二个学生,是唯一的一个没有向我诉苦的学生。”在仔细地了解了我每天的生活情况后,她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我笑了:不诉,可不代表不苦呀。是的,在这里读书的学生恐怕没有不辛苦的。当然,大部分中国同学的心理还是强壮的,到底在国内从小到大经历过无数次考试的洗礼,锻炼出来了,可是“为伊销得人憔悴”还是难免的。我认得一位北京来的在这里读MBA的女孩子,来了之后就不停地消瘦,以至于前几天她老公来探亲时都差点不敢相认,“想减肥吗,来剑桥吧!” 她常像念广告词般念叨着这句话。与我同一屋檐下的杨光,常常不解地说:“怎么回事,我觉得身体的热量总是在往外流失,永远感觉饿。”没错,现在大家都忙,我最常遇见他的地方就是厨房,见面就是一句话:哟,又吃啦!他总是在烤香肠,那种肥肥油渍渍的东西他一次可以吃三四根,一天吃若干次。即便如此他瘦的速度也实在吓人,一条在他身上原本显得很紧的牛仔裤,现在看上去宽松肥大。到剑桥一年不到,他瘦了快20斤。我们屋里的每个人都为自己找到了补充能量的最佳食品:Roman 常买一种长得巨大无比的火鸡,煮熟了将肉撕成一块一块放在塑料罐里当零食;Simon爱吃牛排,带着血丝的那种。我比较简单,饿了就喝酸奶。

我以前的一个学生在网上看完我的电子日记之后给我写信,忧心忡忡地问我在除了对美食和漂亮衣服这两种几乎每个女人都有的追求之外,我还有没有更远大的追求。我先是乐了,然后才意识到我的文字里确实大都是在谈剑桥的风景,英国的食物和我快快乐乐的生活状态。难怪她要质疑了。其实,只要是真正求学就没有不辛苦的。剑桥的自然环境确实温馨,在草地上一躺就不想起来,可又有几个人能永远悠闲自在地躺着呢?与国内大学相比,剑桥大学的授课时间其实很短。一年有三个学期,每个学期也只有八个礼拜。但在这八个星期中课程安排很紧密,授课量非常大。这里的课门数其实不多,可使每一门都有十几个讲座组成,内容跨度实在很大,从非洲饥荒艾滋病问题到金融改革跨国企业策略。每一个讲座前教授都会开出长长的reading list(书单,书都是像砖头一般重的呀),而且动辄便要拿essay(小论文) 或 presentation(课堂陈述)来折磨我们。老师上课的速度非常快,基本上是只讲重点,不作具体深入的讲解,想要吃透一个专题,必须从图书馆再抱一堆书回去啃。英国人认为学习是自己的事情,没有人会逼你读完哪本书,学习完全有赖自觉。平时读书辛苦是一方面,另外,我们还有拿学位的压力———不用功很可能毕不了业。周末,剑桥的小街上总有川流不息的成群结队去跳舞、喝酒的学生,然而一到周一,所有的喧嚣都归于平静;学年大考临近的时候,各个学院更是纷纷取消周末娱乐节目,镇上酒吧的营业额估计也是直线下降。所以,每个学期最惊心动魄的舞会,要数考试后的那场学期末舞会———所有的青春与疯狂都宣泄在那一个夜晚。我们有时会很羡慕在剑桥的访问学者们,他们可以自由选任何系的功课,不用考试,真是很幸福的;可做学生就完全是另一幅光景,虽然不至于“头悬梁,锥刺股”,但也是“战战兢兢,如临深渊”。系里为了安抚同学们的紧张情绪请来了一位我们专业毕业的在联合国任职的师姐与大家交流,谈到考试时她以玩笑的口吻宽慰我们说:“在剑桥考试得Distinction(优异)是很难的,但是想要不毕业,那才是更难的。”老师善解人意地说:e ry our best not to let you fail. If you fail, t’s not your fault, but ours. (我们会尽量不让你们‘当掉’, 如果诸位不幸牺牲了,那不是你们的过错,而是我们的)。是的,剑桥是自信的,她相信她的学生是最优秀的,因此不用担心学生会虚度光阴,也不必怀疑学生的能力。可历史证明他们偶尔也犯过这种过错,某位尊贵的泰国公主就曾在这里光荣“牺牲”,大家都不想也不敢让老师们再犯错了,不然就象歌里唱的——错的是你,受伤的却是我。

我在剑桥修读的专业方向发展经济学,很多人误以为我是个很有理想的好青年,所以胆敢换了专业来剑桥读经济,其实当时我的选择根本不是理性的计划,多少有些心血来潮的冲动。只是剑桥的宽容成全了我的冲动罢了。刚开始时真的有些不适应,全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宏观理论现状思考,与我过往的生活相去甚远。在上海这样的城市里生活久了,便多少习惯了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风花雪月,浪漫小资,任我取之,为所欲为。自以为的潇洒,却放任自己思维的视角越来越狭小。现在想来,对于这个专业的选择是正确的,虽然是跨专业,知识结构上缺失的痛苦让我起初很是吃力。但现在慢慢地感受到自己的视野在开阔,对社会经济政治的思考在加深。更重要的是,从自己的小世界里出来了。发展学是一门牵涉到经济学、制度、社会学、政治学的综合学科,所以专业跨度很大。从横向来看,它要求学生了解一些主要的发达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政治现状;从纵向来看,它强调用历史比较的方法探索不同类型国家的发展道路。 我的收获是非常大的,但还不主要是知识上的。首先是在思想上的,我以前关注的东西比较细腻和微观,而这门学科的宏观性,让我拓开了视野,有一种“荡胸生层云”的大气的感觉;其次是在做学问的方法上的,特别是历史分析的方法, 我学会了不再把一个制度或现象看作是一个孤立的东西, 而是注重观察体会事物变迁前后千丝万缕的联系。一头是他所以发生的原因,一头是他自己发生的效果。这个方法的应用,一方面是很忠厚宽恕的,因为它可以指出一个制度或学说所以发生的的历史背景,也就能了解它在历史上占的地位与价值,不会有过分的苛责。可另一方面,这个方法又是最严厉的,因为它处处拿一个学说或制度所发生的结果来评判他本身的价值。

完全转一个专业来学,平时学习的时候收获是丰富的,可到考试之前却要犯难了。发展经济学的课程涵盖的内容实在太多,知识点繁杂,一个人“死啃”效率不高,于是我就和萍一起复习。我们俩先分别与那些才情横溢流芳千古的经济学家们在书本里约会,然后再聚在一起将这些大师们一个个从从坟墓里拖出来,赞美或谩骂一番,以便加深记忆。萍的眼睛又红又肿,一看就知道是睡眠不足的结果,她真是认真,把每一个专题都整理成几页纸的文字,用于考前背诵。她对我说:“丫头,我离开学校都十年啦,就是在国内读研究生时也没有为考试这样拼命过。”我以前听说很多国外大学都为各国官员或是企业高层领导开设了形形色色的培训课程,只是走一遭形式,并无严格的考试要求,学生意在出国“镀金”,学校意在创收,你情我愿,各得其所。可想在剑桥镀层金却不容易,不论你的背景是政府官员还是皇亲国戚,在考试面前,真正“众生平等”。

以前在国内还听闻有人鼓吹“考试无用论”,说什么国外的教育制度先进,所谓“素质教育”就是学生只读书不考试,或者说大学根本不重视学生的考试成绩。到剑桥才知道这话真是胡扯。在这里学生们不仅要参加各种考试,分数还要公布。每年大考结束,学校会按照各学院学生的成绩,按一定的规则打分,把学院排队,促进学院之间的相互竞争。当然这里并非“一考定终身”,学生最终毕业时取得的成绩是多次考试和论文的综合评判,这样的评分制度给学生的压力是贯穿于整个求学过程中的,因为丝毫的松懈都会影响最终的结果。剑桥的章程上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学生毕业后想在学校继续深造,他的成绩必须优异,一般来说,本科生的要达到Second Class A,硕士研究生要达到ional offer (有条件录用),而公司的开出的条件就是:你的毕业总成绩必须排在全系的前30%,否则就不予以聘用。

对我而言,考试的意义其实倒并不在其形式本身:任何考试,内容的合理性都是需要不断完善的。指望考试全面地反映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这样的期待本身就是不切实际的。但我不得不承认考试依然是个好东西。不仅在于它迫使我们克服惰性,去全面地梳理学习过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在备考的过程中,我们能够培养出专注投入的精神和吃一些必要的苦的能力。

轻松好像是我们这一代人追求的状态,对于吃苦、努力有一种天生的不屑。我在国内曾看过一档采访高考状元的电视访谈节目,很奇怪的一个现象就是好几个状元都在强调自己平时多会玩,考前多么放松,而刻意地回避或是轻描淡写他们在备战高考过程中所经历的艰辛和不易。没错,下了苦功夫未必读得好书,可想要读好书就必须要下苦功夫,难道我们的状元们都是禀赋超人的天才?曾经,当有人夸我是个用功的学生时,我是那样的不安,好像用功就意味着愚蠢一样,急急忙忙地辩解说不是不是,是边玩边学着呢,生怕别人当我们是nerd (书呆子)。我们在考前抱抱佛脚,拿个好分数便心安理得:瞧,小投入大产出。就是这样常常将小聪明误以为是大智慧,忽略了知识上的积淀,思想上的开拓。轻松是一种好的心理状态,却未必总是一种好的生命状态,人,是需要有一些重的东西的。

辛苦并不一定不快乐,相反,在克服压力的过程中会生出几分豪情来的。我很庆幸,无论多么忙碌,我都仍然可以从生活的许多细微的小处体味到乐趣。有时觉着,其实每个人都面临着许多相似的矛盾和困惑,为什么有人成天愁云惨雾,有的人却可以举重若轻?因为人的心灵就好像是一个砝码,每个人把重量放在不同的地方。我努力地学习,因为我相信只有自己丰富了,才能帮助更多的人;我同样善待自己的生活,因为我知道自己快乐了,才能感染更多的人。理想和追求是生命的坐标,细碎的生活是生命的细节,它们的统一,也许才是生命的实质吧。

Ann在聊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告诉我再过几个星期,剑桥的草坪上有会开出一种雪白色的小花,名字叫做:snowdrop. 花开的时候,春天就来了。不知为什么,她的这句话,让我的心里升出无限的憧憬和喜悦来。

第四部分:告别剑桥Grantchester游记



Grantcer之所以吸引我是缘于一首歌和一段轶事。

歌是大学时喜爱的英国摇滚乐队Pink Floyd的那首Grantcer Meadow:

In ter meadow I lay me down

All around me golden sun flakes settle on the ground

Basking in ternoon

Bringing sounds of yesterday into ty room……

慵懒的草地,金色的阳光,往昔的林林总总……初听这首歌时只是感动于那怀旧的意境,而那片草地于我而言却是遥远而模糊的。

那段轶事是关于维吉尼亚.伍尔芙(Virginia oolf)的。据说她曾在月色朦胧的夜晚在Grantcer附近的拜伦潭(Baron Pool)和诗人布鲁克(Rupert Brooke)一同裸泳。印象中的伍尔芙是一个清冷而孤傲的女子。是怎样一个美丽的地方,又是怎样的一个特别的男子足以吸引她去体验这样超越世俗的浪漫?

在剑桥住了一段时日之后才发现,原来Grantcer就是剑桥西南的一个小镇。Grantcer Meadow (草地)和Orchard (果园)是非常著名的两处景致。只是由于它距离剑桥市中心有相当一段距离,除了当地的居民和学生,一般游客很少知道。这个发现真是让我欢喜,没有想到多年前在心里缠绕过的画面竟然就在康河的上游。

二.

周末,约了萍步行前往Grantcer。她到哪里都要带着那已被翻得磨损了的地图。我是只认个大方向的人,便说不用了,沿着河走就是。我们从三一学院的后门出来,沿着河岸(the backs)走了不多远便到了叫做“自然天堂”的地方。这里古木参天,河流轻缓,是天鹅聚集之地。平日里不常见到的黑天鹅此时也在水中优雅而自在地前行。前些日子,一个住在这附近的中国同学非要把我们拉来看天鹅孵蛋,这里的动物是不怕人的,你看你的,她孵她的,懒得睬你。

我们踩着河岸松软的泥土前行,远处有一只小船儿悠悠地荡过来。船上坐着一对新婚的恋人,新娘一袭雪白的婚纱,新郎黑色的燕尾服。他们相依相偎,静静地对视,目光中纠结着多少眷恋!萍感叹说竟然有这般浪漫的婚礼呢,看似静谧,却温柔甜蜜到噬骨。我说我还是喜欢我的古老中国的洞房花烛夜。那该是红烛烧得整个世界都红通通的,年轻羞涩的新郎新娘两个人隔着远远的距离正襟危坐得抖抖颤颤。那情景真是遥远呢,凤冠霞帔大红花轿,锣鼓唢呐共拜天地。那样热热闹闹欢天喜地的爱情是中国人才有的浪漫。

沿着Grancer Street 一直走下去,一大片开阔而平整的草地便呈现在眼前,这便是Grantcer Meadouring)就是在这片草地上散步时,产生了人工智能的想法。这样的景致,不愧是催生灵感的源泉。

草地的美丽是慷慨的,这种慷慨绝非强示于人,而是你愿意领受多少,她便给你多少。 那样的空旷,除了我们两人,就只有远处几个依稀的人影,多是溜狗的行人或是慢跑健身的运动爱好者。我们步行于这微醺的阳光和淡淡的草香中,这静谧,这葱翠,令人神清气爽,与自然感应。心底里的幸福便慢慢地溢了开去,脚步也格外悠闲。



步行大约一个钟头之后,我们到了Orchard(果园)。

七十多年前,徐志摩在他那篇著名的《我所知道的康桥》中这样写道:

有一个老村子叫格兰骞斯德,有一个果子园,你可以躺在累累的桃李树荫下吃茶,花果会掉入你的茶杯,小雀子会到你桌上来啄食,那真是别有一番天地。

七十多年后,徐氏文中所描绘的景致并无多大的变化。果园不大,但野趣十足。它由天然的灌木围着,中间星散着各种果树。其实在我看来,花与果都还是次要的,果园的精髓在于它的氛围—— 那种恬淡而闲适的意境。果树下放着木桌和几张绿色的帆布躺椅。把身子往躺椅上一放,整个儿人就立刻融入了一片幽静的绿色之中。来这里的大都是附近的英国居民或是剑桥的学生:带一卷报纸,花上几镑要壶茶,再要些点心,便可以“浮生偷得半日闲”,慢慢享用一个自在的下午或黄昏了。“我们于日用必须东西之外,必须还有一点无用的游戏与享乐,生活才觉得有意思。我们看夕阳,看秋河,看花,听雨,闻香,喝不求解渴的酒,吃不求饱的点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周作人先生的一番话点出了生活的精髓,英国人,也是深谙此道。



Orchard 始建于1868年,原本就是个种果树的园子。它成为人们休憩品茶的场所还有一段来历。1897年春天的一个早晨,一群剑桥大学的学生来到他们常来常往的这个果园玩耍。园子的女主人斯蒂文森太太照例在她寓所前设下方桌,卖一些自制的红茶和糕点。学生们有的在屋前喝茶,有的在园中追逐嬉戏,其中一位建议斯蒂文森太太不妨将茶桌搬到园中,边吃边玩,方才尽兴。这位贤惠慈祥的主妇迎合了孩子们的花样,把桌椅移到了园中的果树下。谁都不曾意识到,这一个小小的举动从此让剑桥多了一大文化传统。学生们在果园里品茶的消息在剑桥大学各学院传开,这种田园诗般的午茶活动对于整天生活在枯燥无味的书本里的学生们来说显然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于是果园很快便成了位于剑河上游的一块胜地,留下了无数的大师和精英的足迹。

据说,在英国,可能有不少人说不出两个以上剑桥学院的名字,但却几乎没有人不知道这个果园的。随手翻开这里的访问名册,会发现阿兰*图灵(Alan turing,计算机发明者)、弗兰克*怀特(Frank tle,飞机发动机发明者)、罗斯福(Rutson, 破译DNA者)以及经济学家凯恩斯、哲学家罗素、宇宙大爆炸理论开拓者史蒂芬*霍金等一长串的名字。



名人,我是尊敬的;英俊的名人,我是喜欢的。站在诗人布鲁克的肖像前,凝视他俊朗的面容,我和萍禁不住感慨:不愧为“英国男子中的阿波罗”,够帅!

布鲁克对于英国人而言,正如徐志摩对于中国人。两者确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都是浪漫的诗人,都属于20世纪初期,都曾就读于剑桥,都崇尚自然,都长得不错,可又都英年早逝。

布鲁克是国王学院的学生,学习文学,后留校专攻莎士比亚。为了避开剑桥嘈杂的社交生活,布鲁克于1909年搬入果园。在这里,他过着波西米亚式自然简朴的生活。1909年他在给女朋友的一封信中,这样描述这个地方:

我住在朴素的、田园牧歌式的乡村。这是一个小村子,沿河向上,离剑桥两英里。你知道这个地方,它离野营地不远。在这里,我研究莎士比亚,会见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休息时,我几乎不穿衣服,赤着脚漫步,用平静的目光眺望自然。我并不假装理解自然,但我却与她相处甚为和睦……我靠蜂蜜、鸡蛋和牛奶为主,一位(尤其在脸上)像苹果一样的老妇人为我准备这些食品,我整日坐在一个玫瑰园中工作。

布鲁克的魅力为果园招来了一大群来访者,其中包括小说家福斯特和弗吉尼亚*伍尔夫、哲学家罗素和维特根斯坦、经济学家凯恩斯以及画家约翰,这个固定的朋友圈,就是著名的“格兰切斯特小组”(Grantcer Group),伍尔夫曾把他们戏称为“新异教徒”(the Neo-Pagans)。当时的欧洲处于一个相对和平、田园诗般的时期。人们无忧无虑,充满了乐观精神。他们常常远足郊外,露宿乡野,品茶尝鲜,谈今论古,各种新思想、新观点层出不穷。“格兰切斯特小组”正是这一时代特征的体现。

望着茶室的墙上这些历史人物聚会的照片,萍问我:你说这些名人当时聚在一起聊天都说些什么?我笑了:还不是和我们平时聊的一样,不过是些琐碎寻常的小事。是的,以我在剑桥的经验,越是学术上卓有成就的大家,就越像一个会生活的普通人。所以,我更愿意相信,一百多年前他们日常聚会的主题,并不是国计民生,文学流派,诗词歌赋,而是哪里的咖啡地道,哪一家书店在打折,哪一位贵妇的举止优雅,哪一位赛舟的剑桥生孔武有力。因为,文学艺术的灵感,哲学的思辨,乃至世象背后的原理,并非一定要来自青灯黄卷,但凡有悟性有灵性,果树下,闲谈间,茶香里,花丛中,何处不是学问的来源?

1914年一战爆发后,布鲁克参了军并随军赴加里波里(Gallipoli),途中不幸染上败血病。他于1915年4月23日病逝,并于当晚葬于希腊的斯凯洛斯(Skyros)岛上,年仅27岁。他似乎预感到了生命的终结,在临终前的几个月,曾在《战士》(Soldier)一诗中写到:

If I s t is forever England(就是永远不朽的英格兰)



累了,我和萍靠在绿色的帆布躺椅上,仰望着头顶的蓝天绿叶,品尝着新鲜的红樱桃。在静静的果园里,时间仿佛回到了一百多年前那个自由、恬静而又充满诗意的时光。布鲁克的诗句浮现于脑海:

Stands t ten to three(教堂时钟已过午)

And is till for tea?(尚有佳蜜伴茶馨?)

一只棕色的娇小的鸟儿在我们身边蹦蹦跳跳…

第四部分:告别剑桥在剑桥握住春天的手

四月初,一场柔柔的细雨带来了剑桥的春天。我听说,春天,是这个小镇子最美丽的季节。

那雨清爽宜人,明净细微,整个小镇就晕染在那种湿润而轻盈的雨意中。雨水清凉,我嗅着空气中隐隐约约的茉莉和木槿的草花清香,整个人像浸在薄荷里。

这种气息真是叫人沉醉。坐在教室里,向外望去,那薄薄的雨雾,将整个剑桥的绿,涂抹得更浓密深郁了。在这里你会发现,这自然界的绿竟然也有几十上百种呢,多的是无法用我们有限的词汇来形容的。

窗外,小松鼠伶俐地在树间奔窜,它跳跃的弧线光滑优美,哎,我竟怎么也无法将目光和注意力收进来,放在讲台或是黑板上。

傻傻地发呆,心想,假如我的手臂再长一些,伸出窗去,应当可以抚触到那覆盖青苔的树木吧。

雨渐渐停住了,和煦的阳光温柔地吸开弥漫在林间的雾气。这个时候,我喜欢在Backs(河岸)的草地上散步。那绵绵茵茵的芳草满天遍野似绿色锦缎般铺盖出去,无际无涯。在那精神气儿十足的绿草中,银莲花、藏红花、野紫兰、薰衣草、蒲公英、波斯菊等五颜六色的花儿就像千千万万只敏感机灵的小眼睛,点亮了这春天的原野。

我一直喜欢花,可我喜欢的花,是为了生存而蓬勃成长的花,不是活在美丽的瓶子里供人欣赏的花。

所以我钟情这一大片又一大片在田野里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生长着的花;它们符合我的审美观:天真而邪气,烂漫而明亮,有着不羁的美丽。

那些盛放的花朵,姹紫嫣红,让我想到的是梵高的画:线条大胆而纯粹,色彩浓烈而鲜明,仿佛儿童无心的涂抹却又充满着张力;鲜红,明黄,靛蓝,艳紫,苍绿,画面中的每一个物体,都在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尽情地燃烧着它凄艳的生命。

也就是到了剑桥之后吧,我开始有兴趣去认识不同的花,去仔细瞧一瞧它们的样子,闻一闻它们的味道,问一问它们的名字,打听一下它们的来历。

有一种花很特别的,细长的茎,一两片叶,看上去很纤弱,却顶着几瓣硕大而薄的花瓣,那颜色真是触目:猩红猩红的在微风中摇曳。它有一个很悲壮的名字,叫做英雄花,据说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中牺牲的英雄们洒下的鲜血变成的。

还有一种浅粉色的小花,花蕊是淡黄色的,花瓣晶莹剔透,成片成片地开得热烈奔放,一眼望去,竟像是为原野覆上了的一层朱红色的柔柔轻纱,又像是从这绿色草地上浮起的一抹淡淡的红霞。后来才知道,这小小的花有一个很美的名字——windflower(风之花),它牵扯着希腊神话中的一段传说:女神维纳斯爱慕山中打猎的美少年,可他却在一次与野兽搏斗中丧失了性命,从此“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维纳斯天天以泪洗面,双眼流出了鲜红的血,一滴一滴,泣血落在花瓣上,随风飘散。

望着这妖娆妩媚的风之花,一首哀婉悲凄的歌曲轻轻从风中传来,隐隐约约:

indfloold me not to go near told me t they carried him away.

indfloiful to touco smell t break a bouquet disappears, like t, so take a warning, son.

indflo y captures every young dreamer, windflowers, I love you.

“不要去靠近风之花,那种古老的风之花,一旦靠近了就无法离开它,就会时时地追逐它,使自己痛苦。但是我没有听话。果然,我如今再也离不开它了......”这是一位父亲以过来人的身份,轻轻地告诉儿子,爱情就如风中的摇曳的花朵,甜美诱人,却易逝去。

可是,当我面对眼前这美得逼人的景致时,真的无法说服自己不被诱惑呢,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缘分与这样的美丽邂逅的,生命中的很多遭遇,只此一次。

走累了,我便把鞋子脱下来,光着脚放在河岸旁热热的小石头上,让肌肤感受阳光抚摸的懒洋洋的欢乐,然后翘着脚儿,坐在河边,发呆。几株绿油油的水草,散漫在柔波潋滟水里,浅浅地戏弄着水波;岸边,无限慵懒的柳枝醉浸在春风中,摇着微醺的节拍;一只黑天鹅优雅地向我飘过来,浮水无痕,它与水中的倒影组成了一幅静谧的完美画卷。

或者,我会随便找一块树荫,躺下,静看太阳筛过树叶缝隙投射的光影。阳光不断升起,从一丝一缕到一束一把到一带一片,不同的叶子重叠出不同的阳光色,在光的照耀下,绿也可以这样的变化多端。我就这么静静地躺着,仰望那大片大朵的云在澄静柔和的天穹下低低地游动,捕捉着晦明变幻的光线变化,周遭除了清脆的鸟叫别无声息。这,真的是一种宁静而悠长的享受。

春日迟迟,青春迟迟,那些从容不迫的情绪,就是在这初春的校园,在这样与自然的静静相对中体会出来的。难怪剑桥的人会说,这里的风景属于那些知道如何在自然山水间自得其乐的人,他们得到的奖赏,就是看到别人永远看不到的东西。

我是一个金牛座的女子,据星座学说,这个星宿是被爱与美之神维纳斯所守护的,所以一直以来,我对所有美的东西有种超乎寻常的直觉和热爱。曾经,走过许多的地方,也看过很多风景。美也是美的,可那时,美景是美景,我依旧是我,只是个陌上赏花,不落情缘的人。可这剑桥的美却是不同,自从来了这里,各样的植物总会让我生出许多的感动来,它们真正滋养着我的心灵。开始相信,冥冥中有一种叫做“注定”的东西。我想在今后的生命中无论遭遇怎样的坎坷波折我都会平和许多的,因为慷慨的自然已经给了我最丰厚的馈赠。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看风景竟然会感动得想要流泪。年少的心是骄傲的,可这自然的美却叫我不得不服气——生命不全然是为了征服,被征服何尝不是一种淋漓尽致的舒畅。此刻,我的灵魂渴望着一个紧紧的拥抱。

默默对此美景,深深吸一口气,我要将这片风景融入自己的血液,自己的呼吸。在剑桥,读书是一种学习,与自然相对又何尝不是?就在那一朵花、一片叶上我学会了,体味这世间最微细最神妙的幸福。我知道的,从此以往,无论身处怎样的嘈杂怎样的纷乱,只要回想起心上的这片景致,都会让我的心绪沉淀,从容,淡定,坦然。

四月的一个清晨,天空飘起了细雨,迷迷蒙蒙。我像平日那样站在自己房间的窗前,向外望去。窗外,是一个小小的种满鲜花的院子。沉寂了一个冬天的花花草草,到初春时节又开始萌动生机。

于是,每日,我都会去瞧瞧,观察那生命最初绽放的过程。

这一天,我竟然,着实地震动了。撕破那一片浓浓绿意的,是一株突然开放的山百合。

很难形容她在雨中的姿容。

很多个日子之后,我想到了“素靓”两个字,却已经不是当日,被细雨封锁的天地中,初遇纯净光亮山百合的心情。

好像将紧紧锁住的深刻忧郁,蓦然间倾流泻尽。心头浮上的是弘一法师喜欢的那句偈语:问余何适,廓尔忘言,花枝春满,天心月圆。

不禁走入那霏霏细雨中的院子,在最近的距离里与它俩俩相对。不能言语,也无须言语。心,却又是一番清明境地。

回屋后,衣袖上犹残留着痕迹,春雨、薄雾、花树、草露,融合成醇美芬芳的气息。这香气至少可以持续到夏季,我想。并且可以证明。

那个早晨,我曾经握住了春天的手。

第四部分:告别剑桥告别剑桥

2004年的初夏,我从剑桥毕业了。临行前收到系主任的亲笔签名的来信,祝贺我取得了Distinction——英国硕士毕业的最高成绩,也算是为自己在剑桥的研究生生活画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

挥手告别了生活了一年的剑桥小镇,甚至还没来得及参加毕业典礼,就登上了回国的飞机。剑桥的这项规矩也是有趣的,学校每年都要举行好几次学位授予典礼,毕业后十年间随便何时回去拿学位都没问题。所以,我对自己说,等过几年我非常想念康河的时候再去吧。

朋友写信来不解地问我:我不相信你真的舍得离开剑桥那么美的地方;不相信你真的舍得告别那么多姿多彩的异国生活。

有那样的成绩似乎接着留在国外读博士也是顺其自然的,我又喜欢学生,喜欢校园里清新简单的氛围,喜欢埋首书丛挥霍时光。去美国的全奖拿到手了,到处写email跟身在美国的朋友们讲:我要来了,来见你们,来拥抱你们!对于那片土地,我全部的印象就只限于从洛杉矶机场的窗户向外看去的惊鸿一瞥。那初秋的阳光闪耀在我八年前的回忆里,遥远而模糊。终于可以有机会将过往的记忆延展为实实在在的生活,我却犹豫了。我是知道自己的,不管走得多远,一定有这么一个洞,一掉,就顺着它回到中国。国内总有东西牵扯着我的心思,不仅是人,也是那“声色犬马”的生活。就是那么俗气的一个人,没办法的呢!

于是,回来了。钻进出租车里,司机熟悉的乡音让我确信自己回来了;回到家里,妈妈爸爸没完没了的唠叨数落让我确信自己回来了;走在大街上,摩肩接踵漠视交通规则的红男绿女让我确信自己回来了;永和豆浆店里一碗热腾腾的豆浆一份咸粢饭团让我确信自己回来了。生活不再是绿水青山的悠闲清爽,小小的烦恼开始接二连三地出现,可奇怪的是,心,却就这样踏实起来。也许像我这样的人就像蒲公英的种子那样,即便能够飘洋过海,去到另一片土地上落地生根,可心,却往往不与身体同步。就如那句英文谚语:East, , .中文里亦有与之对应的句子: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我可以走遍万水千山,却是不能够“四海为家”的。我也许像一艘船,可以漂泊远行,但这艘船已经有了一个厚重的锚——从小便熏染着我的中国文化就是锚。有了这锚,我才可以放心启航。

偶然读到台湾女作家龙应台的一段话,很有共鸣:

中国的文化,我也不认为它是什么凌驾全球的伟大,更不认为它有真正本质上的独特,我们其实对印度、埃及、希腊甚至阿拉伯的文明都认识得太肤浅、太轻率。但因为汉语是我的母语,因此中国文化就成为我安身立命的依靠,从大海回川流时不得不回到的上流源泉。我珍惜这个源泉,但是很清楚地知道,这个源泉是世界上众多源泉之一。我的文化身份认同,是画在很大一张世界地图上的一个小点。

回来后才发现,自己从来也没有真正离开过。

一切安顿好了,生活进入了一种常态。我又开始在键盘上敲敲字,把在剑桥的生活整理记录下来。写字,对于我而言有着两重意义。一来,它是为了完成一种承诺,对自己的,也是对朋友们的。在剑桥的时候,无论多忙,我每天都要腾出一些功夫来记录下自己的经历和感受,贴在网上自己的blog上。我的文字是写给相通的灵魂看的,它是我与自己的心灵,与朋友们的心灵交流和沟通的方式。我想,再多变的生命总也有一些自己坚持的东西,不会随着时间空间身份的转变而改变吧。写作,就是我的一种坚持;二来,写字让我始终对生活保持一种敏锐的触觉,我是这样地爱着这纷繁人世间的万种风情,并庆幸能够在文字的组合中将生命中每个平凡却独特的细节纪录下来。文字,绝不仅仅是文字本身,它始终与思考和情感相联。有真情才希望倾诉,有思想便希望有所表达,我相信付出感情的文字,就会被感情收藏,这就是作为一个写作者生命的延续,是她最终朴素无华的财富。我所描绘的剑桥,是我所见着的,我所经历的,引起我思考的,让我深深热爱的那个剑桥,因而,它是独一无二的。

在写作的过程中我一次又一次地思索剑桥的日子在我生命中的意义。古老与年轻、深邃与平和、优雅与随意、紧张与闲适、传统与先进……这些似乎矛盾的品质却在剑桥得到了近乎完美的体现。而正是剑桥的这些“矛盾”使得我生命的层次感更加丰富。比如说,剑桥人既可以在传统的魅力中自如的生活又能够不断地突破传统的束缚,在学术领域始终保持着领先的地位。过去,我们总是习惯于从“创新”的角度来看待未来,很少有人从“传承”的角度看待未来。是剑桥使我懂得了我们最大限度地传承过去,就是最大限度地扩展未来。下一步将会发生什么确实很难确定,但至少知道下一步是从过去走来的,所以我们这一代人不仅要做未来的开创者,也要做好人类文明最好的传承者,让未来从最好的文明传承中诞生。再比如说,剑桥大学是一所真正国际化的学府,我周围的同学来自世界各地,拥有完全不同的教育和职业背景。虽然平时无论在课堂上还是在生活中大家都有很多的交流和融合,但每个人都会特别注意维护甚至是强调自己的文化背景。与我同一屋檐下的房友Simon来自苏格兰,但凡参加正式的宴会活动他一定都会穿上色彩鲜艳的苏格兰格子裙。他还送给我好几本介绍苏格兰的风景或历史的画册,一再地向我强调:虽然同属大不列颠王国,但苏格兰文化与英格兰文化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在和异国同学的相处中,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祖国文化对于我根深蒂固的影响。我想,所谓全球化,应该意味着各个国家的人民同时身兼国家与全球公民的双重身份;而要成为一名全球公民,并不要求我们对所在地文化身份做出否定,正相反,它意味着更加努力地去捍卫和推进国家或区域文化的多样发展。

至今,我仍无法用准确的语言来表述剑桥之于我的意义。只是有一种预感,它对于我的影响将在未来的岁月里慢慢展现,深邃而绵长。剑桥所给予我的绝不止于一张名校的文凭,也绝不只是一段异乡的求学岁月,是它的丰富开阔了我的视野,豁达了我的心胸。无论此身何处,我将始终珍惜剑桥学子的这一身份,并永远充满感激。

我用文字记录下我在剑桥求学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却是,为了与它告别。是的,我热爱剑桥,但我也深深地明白剑桥不是我的真实生活,它是一个为真实的生活做准备的地方,所以我注定了不会在这里久留;正如我知道在离开这里之后,我注定会想念这里,用一生一世,深情地怀想和追忆。

智利作家阿扬堤说过:“我终于了解了生命,原来,生命就是失去。” 她这样形容:你失去幼婴是因为他变成孩子,你失去孩子是因为他已成长为少年。 我们自身何尝不是如此,在长长的一生里,欢乐总是乍然一现就凋落,走得最急的都是最美的时光。 人生路上,失去的永远至为宝贵,所以人们习惯于带着脉脉温情去怀旧,留恋那些“踏雪鸿踪,留做指爪” 的片断。然而,积极的生命并不会因为失去而伤感,而是学着在失去与告别中去拥抱人生新的挑战。

剑桥是一座美丽的“象牙塔”,但它只是我生命中的一站,我终将从这里步入社会,将我所接受的教育成果变成智慧,应用于生活。大概只有书呆子才会终生让自己处于学习状态中而非生活状态中。 我一直相信知识不是孤芳自赏的资本,而学会将知识用于生活的细节中去解决问题才是最好的人生历练。我记录下剑桥生活的点滴,因为珍惜,但更是因为要告别——告别异国求学的经历,告别单纯的校园岁月,也告别那个曾经的自己。然后,大踏步地,走向未来。我,不再是剑桥的我了;但剑桥的风景已经永远融在我的生命里,在我的文字里。

记得,我是在晨光微曦中与剑桥道别的,一年里所有的情绪鲜明如昔,我依然不舍,却不伤感畏惧。

离别的时候,更应该微笑的,因为我看见自己丰盛的拥有,我于是向她微笑了,因为隔着愈来愈远的距离,所以,只要我不抬起手来擦拭,她便不会看见我的眼泪。

第四部分:告别剑桥独闯巴西

收到赴巴西参加第二届国际网络青少年会议的邀请函后,我便兴奋地从书橱顶端翻出了布满灰尘的地球仪,经过一番仔细的查找,在中国南京的正对面濒临大西洋的地方找到了一行小字“萨尔瓦多”。180度,半个地球——没想到平生第一次只身出国,就走到地球上几乎离南京最远的地方——整个儿面对面。我不害怕,一点儿都不。从小就爱读《环游世界八十日》,渴望着在广阔的世界中丰富自己;从小就爱唱“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渴望着独行天涯的那份潇洒豪情。老爸十八岁随军赴关东的故事早让我听腻了,于是我抱着地球仪神气地站在他面前:“等我回来给你讲‘女儿十六只身闯巴西’的故事。”

上海虹桥机场:执手相送是亲情

过海关时,检查人员饶有兴致地翻着我的护照:“呵,才十六岁,就去过香港又要去巴西了,有大人陪吗?”“不,就我一个!”我自豪地接过盖着花花绿绿大印的护照。站在一旁的妈妈赶紧把护照小心翼翼地塞进我兜里——那是她特别为我缝制的贴身“保险口袋”,接着又开始重复她那早已说了不下百遍的叮咛。我一边向她保证一定会把自己平安带回来,一边借着大厅的玻璃门欣赏着自己背着大旅行包的潇洒行装。广播里传来了“请乘客登机”的声音,在一旁沉默了许久的爸爸终于说了一句:“出去,就一个人了。”从他凝视我的眼睛中,我读出了不舍和担心,读出了一份“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我冲他们甜甜一笑,道了一声“再见”,便头也不回的踏上了飞机通道。“出去,就一个人了。”当我在飞机上坐落的一刻,蓦然想起这句话来,鼻子有点酸酸的。

汉城:和着猪肉脯初尝异国感受•“秀色可餐”原是无稽之谈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飞行,我便坐在汉城Kimpo机场的候机大厅里,身边来来往往陌生的脸庞,提醒我已经身处异国了。我要在这地方消磨整整八小时。塞着耳机,张镐哲一遍遍地吼着他的《谋杀寂寞》,我用什么来谋杀寂寞呢?——吃!一边啃着从祖国带来的猪肉脯,一边”One、three…”地数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不知是因为我的那副傻样让人好奇,还是因为猪肉脯香味的缘故,身边爬来一个好可爱的小家伙,白嫩嫩的小脸蛋,黑扣子一般的眸子。他(她)一个劲儿往我身上蹭,摇着手中的小罐子——叮叮当当,他一边咯咯地笑着,一边说着我根本听不懂的语言——他可是此次旅行第一个与我进行友好交流的外国朋友。在小小的孩子眼里,对人只有喜欢与不喜欢之分,而无国籍之分,多好!

我陪她一块儿傻傻地笑着——伴着摇罐子发出的跳跃的声音。一个人的孤寂消融在异国的午后。

飞机起飞整整晚了一个小时,我高吟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登上了飞往洛杉矶的航班。离开了灯火辉煌的汉城,飞机颠簸不停,整个人上上下下折腾了一番。可怜我快饿瘪了,胃里除了可乐还是可乐——我可乐不起来了。韩国航空公司的空中小姐一向以其姣好的面容。温柔的态度而著称,但她们甜美的微笑却丝毫激不起我对韩国飞机食品的食欲——一大块散发着怪味的死板板的鱼加上一管辛辣的调味酱,几个沾着胡椒粉的甜丸子直让我倒胃口。我合上饭盒抬起头两眼直勾勾地盯着漂亮的空中小姐,却发现“秀色可餐”原来是无稽之谈。

洛杉矶:传奇式助人为乐•中国只有一个•巩俐成了介绍人

十几个小时后当我还在晕晕乎乎的梦乡中,飞机已停在了洛杉矶国际机场的跑道上。收拾好行囊准备一脚踏上美国的土地。忽然发现靠窗的座位上蜷着一个满脸疑惑面容憔悴的女孩。虽然临行前爹娘一再交待不要随便和陌生人答话,可看着她“楚楚可怜”的样子,我的同情心便及时地泛滥了。上前一打听才知道,她是日本人,去圣保罗探望父母,可不小心把登机卡给弄丢了,不知该怎么转机。她夹着哭腔的英文说得结结巴巴,我的“侠义心肠”便开始膨胀了。我们在洛杉矶只有一个小时的停留时间,领着她连奔带跑地冲下飞机,找到了换登机卡处。一位美国小姐义正辞严地拒绝:“没有登机卡,无法换飞机。”我说你不可以不讲理,她买了飞机票,她花了钱就可坐飞机,否则就得你把她送回日本去。小姐问你是她什么人干嘛多管闲事。我很生气地一字一句他说:“我不是她什么人,我是中国人,这叫助人为乐,中国人懂,但你不懂。”“你是中国人?!”美国小姐的嘴里忽然蹦出--句流利的中文,着实吓了我一跳。她转身回办公室,和一群美国人叽哩咕嘟了一阵,出来时手中多了一张卡片。“行了,去那边换转机牌”。她还是在说中文。我瞪着她褐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嘴巴成了“O”形。“我妈妈是中国人。”呵,真是天涯何处无国人?日本女孩不停“thank you”,我的脑瓜里突然冒出一个听起来挺老土的词“国际主义”,我第一次真切地感觉到这词挺可爱的。

候机室里,所有人都静静坐着等待,只有我一个人在窄窄的走道旁若无人地做着在学校刚学的第八套广播体操——坐了十几个小时飞机,再坐下去恐怕要患上“坐骨神经痛”。旁边的两个东方人正在用英语交谈。一问才知道男的是韩国人,而女的来自台北。台湾姑娘指着我和那个日本女孩说:“真巧啊,小小的角落里有来自四个东方国家的人。”我微笑着摇摇头:“你数错了吧,只有三个国家。”她望了我一眼,静静坐着,一句也没说。“一、二、三、四……”我喊着节拍,继续做着跳跃运动。

飞机从洛杉矶起飞了。邻座的那个长着一搓小胡子的“日本男人”从包里翻出一本杂志。一张巩俐的大头像引起了我的注意,凑上去一看,居然是一个个中文方块字,亲切极了。“’s your nationality?”我疑惑地用英文问道。“Chinese”。他怕我不明白又强调说:“From mainland。(从大陆来)”我换成中文跟他说“你好”,他瞪圆了眼珠望着我:“你居然也是中国人,我还当你是日本人呢!”天哪,我们一同坐了十几个小时飞机,不时还用英语交流一下对机上垃圾食品的愤恨之情,若不是一本中文杂志,我们还当对方是“老外”呢!天涯何处无国人,怎奈相逢不相识!

圣保罗:“天哪,没有人懂英语”•警察局里寻求庇护-在医院做五小时“高干”•-差一点“香销玉殒”

终于到达了巴西的圣保罗。长时间的飞行使我头晕脑胀,背着旅行包提着行李箱,走起路来轻飘飘的——感觉如云中漫步、我的下一个航班被推迟了两个小时,于是我决定给此行目的地——萨尔瓦多市的联络人打个电话。我找到一位机场咨询处的小姐,花了十分钟向她说明了我的身份,解释了我此行的目的和遇到的麻烦并请她让我使用一下电话。小姐带着和蔼的微笑,眨巴着漂亮的大眼睛听完我所有倾诉,并不时善解人意地点点头,当我“扑”向电话准备拨号码的时候,她却一下按住了电话对我摇头,吐出一句结结巴巴的英文:“Sorry I…dont…speak Englis speak English。”天哪,来之前是谁告诉我巴西人大都会说英语的?——我一边悔恨着自己准备疏忽,一边诅咒着自己倒霉的运气。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了我这一生听过的最富有磁性的声音:“小姐,请问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吗?”流利的英文让我惊喜地转身,一位年轻帅气的巴西先生正含笑望着我。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我差点没激动得潜然泪下。巴西先生带我找到了磁卡电话,按我给的号码耐心地拨了一遍又一遍,最后他无奈地耸耸肩:“那是个自动接话机,元人答话。”我满心失望却还微笑着说:“谢谢”。他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张崭新的电话磁卡放到我手里:“留着它到萨尔瓦多机场再试试,祝你好运。”他朝我挥了挥手消失在人群中,我紧紧握着手中那张磁卡,握着心中那份感动。

七个小时,我要在圣保罗的候机大厅整整七个小时!疲惫的我呵欠连天却还要照看着自己的行李。国内航班的大厅里人头攒动,其中不乏一些身材魁梧面目狰狞的人。早听人说巴西治安不太好,此刻的我只好两眼一眨不眨地紧紧盯着自己的箱子。忽然,一群警察全都飞快地向一个地方冲去——看情形似乎有一起抢劫案正在上演。妈呀!这是什么鬼地方?!我拖着行李在大厅里瞎逛,想找个安全地方打个吨。这时,一扇玻璃门上悬挂的牌子让我霎时有了灵感——POLICE(警察局),我毫不犹豫“破门而入”,高大而森严的办公桌后坐着一个胖乎乎秃顶的先生,这位巴西警察显然对我这“海外来客”的突访很吃惊,他眯着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我,吃一堑,长一智,这回我不再迫不及待地忙着开场白了,而是先问他会不会说英语。胖警察的领悟力倒是惊人,他示意我先坐下然后打电话召来了一位小姐。我一字一顿地告诉他们:“我来自中国,应邀参加在巴西举行的国际会议。两天的飞行使我很疲倦,又患了胃病。我对机场的治安很没有信心,我需要一个安全的地方休息。”说完我把护照和邀请函放在了他的桌上。其实我只想在警察局借个地方坐会儿——这儿总是安全的吧。没想到警察大叔却对我的“病情”非常重视,他把我领到机场医院,请了专门的医生给我检查。医生和我的语言不通,一声不吭地按摩着我的胃部。于是,只要他的手一接触我的胃,我便呲牙咧嘴作极端痛苦状。这一招果然奏效,医生给我开了一堆大大小小的药丸外加一间单人病房。我把药九揣进兜里,嚼着猪肉脯喝光了护士送来的眼药的白开水,在单人病房里美美的睡着了。五个小时后,我被他们叫醒了,在医生“小心身体”的忠告中“容光焕发”地上了飞机。

从圣保罗到萨尔瓦多的飞行时间不过四小时,可中途飞机停了三次,原来巴西人坐飞机就像我们坐公共汽车一样逢站必停。这云里雾里的一上一下可把我折腾坏了。一排座位上的清洁袋全被我“搜括”来了,一个接一个的吐。整个胃里翻江倒海。直到吐得精光灿烂为止。想想兜里的胃药可以发挥用场了。我请来空中小姐,指了指自己的胃,用手比划了一个杯子,她微笑地冲我点点头,不一会便把东西给我拿来了——不是一杯水,而是一个椭圆形的面包。我苦笑着向她竖了竖大拇指。飞机还有十分钟就要到萨瓦尔多了,我如西天取经就要胜利般的如释重负。可同时我也发现飞机颠簸得异常厉害,机上的乘客也都在议论纷纷。这时机舱里传来了机长的声音——葡萄牙语,我一句也听不懂。他的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慌张。话没说完,所有的人都惊叫起来,整个机舱乱成一片。当我意识到出问题的时候,飞机已经开始大幅度倾斜了,30。,45。,65。,– 90。,整个飞机都要侧过来了,我整个人感觉被抛入了二次空间。机上一片嘈杂,人们都手舞足蹈做出“上帝保佑”的姿式。天哪,难道我要“香销玉殒”于异国的天空了吗?身旁坐着的一对巴西母子,他们头靠着头,口中喃喃念着什么。刹那问的一瞥,我看到了他们紧紧相握的双手。握着冰冷的扶手,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此时的我方才体味到生命中真正的孤独和恐惧。“我一定得平安口去,所有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都在等着我回去呢!”我默默祈祷着。飞机在萨尔瓦多上空盘旋了近半个小时,终于缓缓下降,滑轮着地的一瞬间,机上所有的人都欢呼起来。“萨尔瓦多,历经艰难,终于见到你了!”

萨尔瓦多:没有了行李也没有接我的人

“死里逃生”的我步履蹒跚地走进候机大楼。在行李传送带前等了半个小时,却没有等到自己的行李。在丢了行李的同时我发现自己也被人给丢了——根本没人来接我。望着别人幸福的相拥,开心的握手,我感到了“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的凄凉——就像只迷途小猫游荡在异国的机场。总算老天爷帮忙,让我遇到了位在机场打工的巴西英语老师。她领着我在一间漆黑的小屋里找到了我孤零零的行李,又用电话磁卡(巴西帅哥的礼物)给我的联系人打了电话。45分钟后,历经两天半漂泊的我终于被人“捡”回了宾馆,我流浪的旅途也暂告段落。

到了宾馆,身子一挨着松软的大床,我便呼呼睡去了。一觉醒来已是第二天早上九点多,十二小时的时差,便在我的梦乡中不知不觉倒了过来。精神倍爽的我推开窗户——大西洋!我几乎要为这个突如其来的惊喜而欢呼了。湛蓝的天空,无边的海水,绵延的海滩——这是我平生第二次看到大西洋——第一次在梦里。此刻,我便对萨尔瓦多一见钟情了。我贪婪地呼吸着人西洋的空气,用鼻子真切地感触着异国的早晨。门口传来了敲门声,这时候会是谁?

天涯皆比邻-热情的肯尼亚姑娘

我一开门就被一个黑黑、大大、壮壮的家伙抱了个满怀,还未来得及挣扎,左边脸颊又被她狠狠“啃”了一下。我正欲发作,抬起头来便遭遇了一张挂着灿烂笑容满脸元辜黑白分明的脸。黑,是煤炭那种黑——这不是形容她的黑眼珠,而是形容她的皮肤;白——是牛奶那种白——不是形容她的皮肤,而是形容她的牙齿。一个有我一个半人跺起来那么高的黑人姑娘正居高临下地冲我笑。“你好,我是肯尼亚的Iren。”未等我开口,她又说,“我知道你是中国来的,你好勇敢,这次开会的孩子除了你都有大人陪着来。”

“我……”我又被她亲热地紧紧抱住,右脸颊也“厄运难逃”地被侵袭”了。我揉着被亲疼的双颊,苦笑地望着她。她显然不打算给我说话的机会:“你一个人住太孤单了,我早上要了一间三人房,你和我们一块住吧!”她用的是“吧!”而不是“吗?”,她替我“包办”了所有的行李,把我“劫持”到了她的房间,在那儿我遇到了带她来的大人——一个比她矮了三分之一,瘦了二分之一的二十多岁的黑人姑娘曼德琳。为了躲避又一次热情的“侵袭”,我主动地伸出了右手。

第一次和两个黑人“同处一个屋檐下”,生活得倒也“有滋有味”。曼德琳把她男友的照片不远万里地带到巴西,放在床头柜上。每天我们换衣服,她都会把照片正面朝下放倒,并郑重地告诉我:“他很害羞,看到你们会不好意思的。”没多久的一天,她的“男朋友”忽然失踪了,当我在她床底下找出照片时,便冲她大叫:“曼德琳,你男朋友害羞得钻到床底下去了!”

Iren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她的笑容总像阳光一般明朗。唯一让我受不了的就是她喜欢“拥抱”我的习惯,让我喘不过气之余,还有一种“暗香浮动”——她每天早上都要把十几个小瓶里的香呀霜呀之类的玩意儿往身上擦。其中几个小瓶上的英文标签竟是防晒增白露——黑人也能增白?——世界真奇妙!

尽管生活方式有些差异,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之间友情的发展,很快我们三个就打成一片了。可一天晚上,房间里却闹出一点小小风波:我睡得膝膝陇陇问,看到曼德琳和Iren从门外进来。便问她俩晚上去哪了,她们谁也不回答我。我提高声音又问了两遍,她们依然像没听见似的。Iren还用取笑的声音说:“瞧她还爱说梦话呢!”我气得从被窝里“嘈”地蹦了起来。“你们去哪儿了?”声音大得把她俩吓了一跳,我自己也猛然清醒——“梦里不知身是客”,我一直在和她们说中文。此时的房间里响起了曼德琳充满同情的声音:“哦,可怜的孩子,她居然还梦游!”

两个埃及“老爸”

我学校的一位好友对埃及文化崇拜得五体投地,她曾与我侃侃而谈埃及男人的面目特点:直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眸。微厚的嘴唇……所以当我第一眼看到Gamal的时候,我就一下想到了好友的话。“你是埃及人吧。”我笃定地说。这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瞪大了写满问号的眼睛,“你是会看面相的小女巫吗?”“不,我只是个中国小女孩。”我笑嘻嘻地望着他。“这位是中国小女巫!”从此后他逢人就这么介绍。一天晚上他跑来找我,脑门上肿了一大块。“小女巫,我被人偷袭了,你有没有办法处理一下我的脑袋。”他痛得呲牙咧嘴。我装模作样地拿红花油在他头上抹了几下,并神乎其神地吹了两口“仙气”,大约是心理作用,他居然说不疼了。他用埃及腔的英文一字一顿地对我说:“我在楼下花园散步,有人拿石头从树上砸我。”

“你是黑帮头目吗?”

他摇摇头。

“你是政治领袖吗?”

他摇摇头。

“你是百万富翁吗?”

他又摇摇头。

“那肯定没人谋害你。”

他固执地拉我到楼下看“偷袭”他的物证。在黑漆漆花园的树下我“搜索”到了一个熟透的芒果。“这就是那个偷袭你的敌人?我来帮你报仇”。我将芒果剥了皮,塞迸嘴里。“你吃东西的样子很像我的女儿。”从那天起他便以我的“埃及老爸”自居。

另一位埃及老爸是一位可爱的牧师(英文中牧师一词为 “Fat一s,唯有这位牧师先生天天都穿着长袖黑袍,整个人遮得严严实实。我以为“侍奉”上帝的人到底不一样——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后来见他在餐厅里猛灌冰可乐,原来他也并非“酷热不侵”的。牧师先生有两句口头禅:一是上帝保佑;二是我太太说……一日,他问我牧师和中国的和尚是不是一回事。我告诉他至少有三点不同:一、中国和尚一般不喝可乐;二、中国和尚绝对不吃猪排;三是中国和尚不可以有太太。“哦……”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还是做牧师比较好。”

第四部分:告别剑桥秘鲁追问狂——民主与集中之辩

中国的青少年几乎没有不知道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可当我从一个国外的孩子口中听到这样一个名字时,惊讶之余顿时有了“他乡遇故知”的感觉。这个戴着一副大眼镜的秘鲁男孩看上去文质彬彬,他好学的样子令我谈兴十足,于是便跟他大侃特侃“毛先生”及中国现代史。当我兴奋地“手舞足蹈”、“慷慨激昂”了一番后,他居然“虚心”地向我请教了一个让我目瞪口呆的问题——共产主义是不是说你们中国人都拿一个大锅吃饭?我开始为自己“对牛弹琴”的傻气而后悔了,可还“为人师表”地摆出了个“诲人不倦”的微笑:“世界上有这么大的锅吗?把你们秘鲁所有的钢。铝合起来打口锅也不够中国人装饭的。”“共产党是不是就是搞集权?你们应该和我们这些国家学学民主嘛。”第二个问题简直让我火冒三丈:“集中不等于权。”“这不过是换种说法不是吗?”他紧追不舍。我心里暗暗骂着“孺子不可教也”,口中还耐心地向他解释:“共产党是在民主的基础上用集中的方式统一人民意见,而不是超越民主地实行专制。”说到这里我意识到这话太教条了,他恐怕领会不了。怎样才能深入浅出地让这位“勤学好间”的国际学生开开“窍”呢?我有些犯难了。

那天下午的小组讨论会我恰巧与这个秘鲁男孩分在了一组。整个讨论会由于各人意见不统一开得极不顺利。六点钟吃晚饭,六点半了会议还在艰难地“磨蹭”着。最后我行使了临时小组组长的权利,挥手阻止了他们无休止的辩论,并结合大部分人的意见做了扼要总结。“散会!”话音刚落,大家便“呼啦”冲向饭厅。我拍拍秘鲁男孩的肩:“瞧见了吧,一味搞民主只会让大家吃不着晚饭,民主的基础上有集中,我们才能填饱肚子嘛。”“咕、咕”他的肚子替他说声“Yes!”

这就是International(国际化)

国际会议参加第二届青少年国际网络会议的代表一共47名(25名青少年,22名成人),他们来自美、德、巴西、菲律宾、隆巴迪等大大小小近30个不同国家。会议的正式语言就有四种:英语、法语、葡萄牙语和西班牙语。所以每天人会场前都要去领同声翻译器。一次,一个罗马尼亚男孩来间我借一盘中国民乐磁带,迸我房间的却是三个人——他和两个翻译。他用罗马尼亚语告诉翻译A,翻译A用法语告诉翻译民翻译日再用英语告诉我,一句话转了三道弯,够复杂的!最“酷”的是这次大会的主席,一个六十来岁的老太太,他一人包囊“四项全能”——一天换一种语言在大会上发言,“今天,请问我该用哪国语说话了?”每每她问起这个问题,台下人都用掌声代替回答。

国际市场我从万里之遥的中国拎来的大箱子,有三分之一被小礼物占满了。为了给每位参加会议的人都留一件中国纪念品,临行前老妈从夫子庙到新街口疯狂大采购。“这是中国人的一片情意嘛——万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可我到了这里才发现:各国青少年都比我具有“经济头脑”。头一天,一个布隆迪女孩来敲我的房门,由于语言不通,她一句诸不说就把一条漂亮的手织围巾放在了我手里。我开心地连忙冲她点头微笑说谢谢。她却不紧不慢地竖起了十个手指,嘴里蹦出一个英文单词:“Dollars(美元)”。我连忙把围巾送回她手中,打着手势跟她说我不需要。女孩既不介意更不生气,收回围巾上另一个房间推销去了。

在会议中心的走道里,摆满了各地与会者设置的摊点,整个儿一“世界贸易街”;波利维亚的笛子、索罗门岛的彩裙、肯尼亚的挂坠、斯里兰卡的明信片……只是价格大都不菲。在如此这般“世界商品大潮”的冲击下,我也有些动摇了:到底是随波逐流“下海经商”,还是坚持老爸老妈的“中国情意论”?我最终还是没有将这些“万里鹅毛”们当“烤鹅”去卖——送“鹅毛”是纪念品,更是对中国文化的一种宣传——金钱诚可贵,友情价更高!

“鹅毛”全送出去后的那天晚上,布隆迪的小姑娘又来敲我的房门——手腕上带着我送她的景泰蓝手镯。她把那条手织围巾又放在了我手里,我正为国外人也懂几分“礼尚往来”而惊奇,她又一次竖起了她的手指——不是十个——只有五个!原来是削价大“甩”卖啊!

国际茶社

“秘鲁男孩事件”使我意识到外国人对中国的了解实在少之又少。为了给他们来点“文化熏陶”,我在房间里开设了个“国际茶社”,并特意在门外写了一张大海报——“tea is Free”(茶免费),茶社“开张”第一天,各地“茶客”就络绎不绝。我左手拿着碧螺春的罐子,右手拎着热水瓶,口中轻吟——“垒起七星灶,铜壶煮三江,摆开八仙桌,招待十六方。”满以为“国际茶客们”会陶醉在中国绿茶的清香中,飘飘欲仙。没想到他们却都好像刚从阎罗殿里爬出来一样,个个面露痛苦之色。一个巴基斯但男孩对我说:“李娜,我认为你以及所有与你有关的事物都美好极了,但,”他举了举手中的茶杯,“中国茶除外。”一个阿根廷女孩“可怜巴巴”地跑来问我要糖:“哪有人喝茶不放糖的广她满脸疑惑地望着我。“哪有人喝茶放糖的?”我匪夷所思地盯着她。但最后还是把一颗大自兔奶糖“贡献”了出来。于是我的“国际茶客”们都好像“心有灵犀”似的,一个接一个来向我要糖,并众口一词:“哪有喝茶不放糖的?”“大白兔”全被他们“抓”走了,我只好重写了一张海报“茶免费,糖自带”。可打这之后,“茶社”生意顿时冷清了下来,不久我只好“关门大吉”了。

Miss China(中国小姐)——我最自豪的名字

临去巴西前我去办公室和各位老师辞行。一位老师以极严肃的口吻对我说:“出去以后你就不仅仅代表自己更代表着中国了。”初初听来多少觉得这话有些“大道理”,可直到我真正走出国门,代表五千万中国青少年参加这样一个国际会议时,我才深切地体会到“代表中国”这四个字所包含的份量。

每天清晨当我步人会议大厅的时候,首先寻找的便是那个放着“China Li Na”的座位牌的位置。青少年国际网络会议,今年已是第二届。可放有“China”字牌的椅子却是第一次出现在这样一个会议上,而且只有唯一的一张。

会议开始的头一天,我便经历了一场“特别的考试”。身着民族服装的我刚刚落座,大会主席就向我提了一个问题:请谈谈你对21世纪儿童生存状况的看法。问题刚刚问完,全会场的人都将目光投向了我。我微笑着望着主席(妈呀!出这么个“馊”问题来考我,想来个“下马威”吗?)镇静地从座位上站起来,迈着中国女性传统步伐(小步走路延长时间思考),优雅地(这是后来那些“老外”们评价的)走上讲坛。台下众多电视记者打起的灯光让我觉得晃眼,但此时发言的大致要点已在我脑中形成了(曹植七步成诗和我十六步成文其根本原因恐怕相同——急中生智)。我用英语谈了三大方面:一是青少年保护法的建全,即不仅把青少年权利挂在嘴边,还要白纸黑字写进法律里,不仅写进法律里,更重要的是让法律得以实行;二是关于社会范围对青少年的关心,这其中包括社会保障制度和文化建设等方面;最后我又强调了青少年的一种自我觉醒,我们不仅仅是被保护者,还要为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斗争,而且在向社会“要”的同时,我们也应勇敢地承担起所应承担的责任。此外,我又举了大量实例,借机谈了中国在青少年发展建设方面的成就,这是我在会议上第一次为中国做“国际宣传”。当“China”这个单词不时从我嘴里蹦出来的时候,我看到许多代表赞许地点头,心里特“过瘾”。当天下午,大会主席找到我并郑重地通知:与会代表一致推选我做大会开幕式与闭幕式的主持人,同时兼任亚洲地区特别代表和报告发言人——我挺开心的,那场“有惊无险”的考试的成绩单已放在了我的面前。

以后的日子里,我每天忙得像陀螺:大会开完了,开特别代表会,特别代表会结束,亚洲地区会议又“开张”。为了将10名亚洲代表的意见集中扼要地反映到论坛上,我晚上常常要顶着瞌睡虫的侵袭奋战到11点多——朋友们都当我到巴西旅游,天知道我比上学还累。

在一次大会上,当我做完有关亚洲地区青少年工作成就的介绍后,照例是自由提问与答辩时间。这时,会场上响起一个极不友好的刺耳声音:“我听说你们中国孤儿院里不是有残杀孩子、虐待孤儿的吗?”接着他又开始向与会者解释他所听说的内容。我当时的感觉是义愤填膺,我毫无淑女风度地冲到他面前,不客气的抢过话筒,打断了他的话:“先生,我想请问您是从哪里听说这一切的,是中国孤儿的口中还是西方媒体的宣传?先生,我再请问你去过中国没有?没有。没有,你就没有发言权。我从中国来,我是中国人,在有关中国的问题上,我想在座的恐怕没有谁比我更有发言权了。”我从背包里翻出随身带着的一叠照片,其中有几张便是我在初三时和同学们去儿童福利院帮助孤儿们时照的。“每一位拥有眼睛的人都可以从照片中看到这位先生问题的答案。”那位“慷慨激昂”的先生由吃惊到沉默,一脸的尴尬,口中不停重复着“I am sorry。”

一位德国记者向我提了一个有关性教育的问题:“众所周知,亚洲地区的性教育比起我们西方国家要落后得多。我听说中国的性教育更为闭塞,不知到底严重到什么程度。”“是的,我们不讳言中国中学生性教育的缺乏。但我倒想提醒这位先生,正是一些西方国家盲目过度的性教育性引导引导造成了不堪的后果,才使人们望而生畏,使对青少年的性保护成了性‘保守’。再说,这也正逐步变成历史,性教育在亚洲地区当然也包括在中国已经引起关注——我所在的南京市就专门为中学生开辟了‘智慧果’性咨询热线。不信,你现在就可以拨个国际长途试试。它的号码就是:008625——4725504, 如果你听不懂汉语,我可以充当你的翻译。”台下掌声如雷,我的亚洲朋友们开心地朝我挥着手,我步履轻松地走下讲坛,心里特别畅快。

会后,这位德国著名的《Stern》杂志的记者又找到我,好奇地问:“你的表现很出色,你是不是你们中国孩子中最突出的一个?”“不”,我微笑着摇了摇了头:“我不是中国孩子的Leader(领袖),而是一名representative(代表),我所做的每个中国孩子在这儿都能做到。”而后我又反问他:“你们西方记者是不是都很喜欢用‘听说’这个词?我在《南京中学生报》做记者,虽然只是一名学生记者,但有一点却很清楚,真实不是人云亦云。道听途说,而是用你的眼睛你的头脑从现实中得来的。”德国记者很认真地点点头,以后的几天会议里,我发现他再也没使用过这个词。

“代表中国”!现在我再回想起老师曾说过的话,便格外有感触了。我不认为我的言行有什么特别出色之处——那是一种最自然不过的表现——因为民族的尊严是受不得丝毫磕碰的。

因为经常被人误以为是日本人,我无论去哪里都喜欢戴着印有“China Li Na”的工作牌,并用红色水彩笔把“China”重新描了遍。于是参加会议的朋友们都叫我“Miss China”——中国小姐。这是我最自豪的名字。

说再见,再见不会太遥远

在会议的六天中,我和我的国际朋友们一同生活、工作,俨然“同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国籍、肤色、语言、生活习惯的差异并不妨碍我们的交流,一个微笑一个手势也可以“无声胜有声”。六天的会议结束了,离别也拉开了序幕:萨尔瓦多没有“执手相看泪眼,竟元语凝噎”的凄凉,有的是“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洒脱。我入乡随俗地和朋友们“用拥抱结束所有温柔”,脸颊上幸福地印上了世界各国友情的”印记”。“别忘了给我发E-mail”,这是很多代表的临别留言,足以让我感叹Internet的国际普及率。今天说再见,明天便又可以在电脑上聊天辩论——家里有电脑,天涯若比邻。这个地球越来越小,几根电话线一部电脑,再见的确不太遥远。汽车就要开动之时,秘鲁“追问狂”和一个阿根廷女孩从楼上奔了下来,我正感慨于他的勤学好问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他却“一切尽在不言中”地从身后展开一张大纸: Miss China e Love You(中国小姐,我们爱你)。送行的人群爆发出热烈的掌声,代表们又一次涌到车前——开始又一轮的“吻别”,我可怜的脸蛋!

第四部分:告别剑桥圣保部罗机场上演生死时速

到巴西的这一路上风波迭起,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的我对“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句老话深信不疑,满以为回家的旅途应该平安顺利,事事如意,可谁料到:半夜12点半,我一路好梦做到了圣保罗,这一趟飞机是直飞的,既无一路停三次的痛苦,更无“空中大翻飞”的惊险,可当我懒洋洋地抬起手腕看时间时,脑海中顿时意识到了一个严峻的问题:我的下一趟班机1:10起飞、也就是说我只有40分钟的时间拿行李、转航班、换登机卡、过海关。万一行李又“千呼万唤不出来”,万一海关旅客拥挤,万一……一旦误了这班机,接下来的航班都要跟我“Byebye”了。一想到这儿我忽然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像离了弦的箭一样“嘈”地冲出了机舱。还好这回行李没和我犯难,乖乖地在传送带上等着我认领。拉着大箱子的我满大厅地转悠,寻找大韩航空公司的专柜。三更半夜的国际航班大厅也昏昏欲睡,很多专柜都已大门紧闭,看到蓝色的Korea Airline(大韩航空)的标志,我加快步伐跑了过去。一盆冷水当头浇来——它给我吃了个“闭门羹”。“这是什么破航空公司,打算把我给扔了吗?”我恨得咬牙切齿。隐约看到屋里的灯光,我便肆无忌惮地扯开嗓门大喊:“I am a passenger,open the door please!”(我是乘客,快开门),几分钟后,一位睡眼惺松的韩国男士从门里探出了脑袋。我向他挥了挥手中的机票,他做手势让我从后门走,于是我又拖着大行李箱绕过半个大厅从后门进了他的办公室。“专柜11点半就关门了,你怎么才来?”他一边帮助我换登机卡一边头也不抬地对我说:“所有的行李已经装上飞机了,你的就自己带着吧。…‘什么???”我不可思议地瞪圆了眼睛望着他,用手拍了拍地上那个巨大的行李箱:“你的意思是让我把这个箱子带到汉城?”“不,”他温文尔雅地微笑着:“是香港。”看我还想争辩什么,他不紧不慢地指了指墙上的钟:“小姐,还有十分钟飞机就要关舱门了,你……”没等他说完,我已背着大包拖着行李箱,“飞”出办公室,以“生死时速”冲到了海关,在巴西学会的唯一的一句葡萄牙语帮了我大忙,我从一群人身边挤过,重复着“谢谢”,挤到了海关大叔面前。他把我的护照前前后后翻了一遍,终于盖上了大印,我连奔带跑跳上飞机,两分钟后机舱的大门“砰”地关上了,惊魂未定的我气喘吁吁——我差点就和它失之交臂了!漂亮的空中小姐礼貌的朝我微微鞠一躬,我当她是对我的长跑速度深表钦佩,她却指了指我的行李箱:“对不起,您的行李应该托运。”我也彬彬有礼地朝她点点头:“对不起我的行李迟到了无法托运。”小姐倒也通情达理,只是行李架实在放不下我那巨大的箱子,放在走道上又挡了别人的路。正好我前面有个空位,小姐便帮我把箱子暂时放了上去。我的箱老兄实在因祸得福——免费捞了个专座。

洛杉矶的机场里,我邂逅了一位白发苍苍的台湾老人。十几天没说中文的我总算逮着了个“过把瘾”的机会,海阔天空地跟他神侃起来。老人说:“对待台湾,大陆应该宽容一点嘛,就像母亲对孩子一样,孩子愿意回来最好,不愿意就随他去。”我微笑着望着老人:“您一定也是作父亲的,为父的心情应该有体会吧!我离家不过十几天,爸爸妈妈就惦记得很。中国有句老话‘儿行千里母担扰’,孩子不在父母身边,父母总是放心不下的。”老人很快便领悟了我话中的意思,他深思了一会儿,认真地点了点头:“你说得有道理,有机会还是应该回去看看,至少也应多多联系。”临分别时,他掏出纸笔,给我留下了他在台湾的地址和电话:“有机会,到台湾来玩。”“会的,我一定会的。”我紧紧握着手中的纸,充满信心地对他说:“不用多久我一定会去。”

“你有一张中国男人的脸!”

登上由洛杉矶到汉城的飞机,我发现身边多了一位英俊的韩国男士。他热情地用韩语和我打招呼,知道纯属“对牛弹琴”后倒也毫不气馁,从手提包中取出纸笔,用画图画和我交流起来。我们一路谈谈笑笑,他偶尔用不大熟练的英文表达一下图画表达不清的内容。快到汉城时他对我说:“知道吗,你有一张可爱的韩国女人的脸”。谁都知道韩国人和中国人在外貌上没有区别,可我明明就是中国人,对他“如此恭维”自然不能接受,我用相同的口气对他说:“知道吗?你有一张帅气的中国男人的脸。”“我?”他愣住了,忽然哈哈大笑起来,指了指我,“You,Clever!”(你很聪明),他拿起笔在纸上画了起来,我凑上去一看——是一只可爱的小刺猬。

一掷千金香港夜

在飞机由汉城飞往香港的途中,我便有一种强烈的回家的感觉。半年前去香港算“出境”,而今天去香港便是“回国”了。我要在香港呆一夜,但我并不担心——航空公司会提供住宿的。可就在自个儿家门口我却当了一回“皮球”——“对不起,您的住宿应该由大韩提供。”上海东方航空公司的小姐在电脑啪啪地敲了几下。“这里没有您的名字。“可我在汉城查询过了,他们说应该贵公司负责。”“那他们一定弄错了,您还没上我们的飞机呢。”我无可奈何地拖着大行李寻找大韩的专柜。好家伙,它又给我吃了个“闭门羹”,这回任凭我把嗓子喊破,也没人出来搭理我。我找到机场负责人——一位香港大学毕业的小姐,她告诉我整个飞机场的韩国工作人员都已走光了。我只好故伎重施说胃痛,想在医务室勉强凑合一夜,可这回这招却不灵了,小姐递给我一瓶药丸并告诉我留宿机场是不可能的。“不如你去住机场酒店。”她建议道。孤陋寡闻的我只当那是机场招待所,便乐颠颠地跟着小姐去了。“2300港币!”接待的先生把钥匙递给我。“什么?我只住一夜。”我疑心自己坐飞机坐糊涂了。“没错,您的行李我们已替您送到房间了。”无处可去的我只能从“保险口袋”里翻出老妈给我特备的“救命钱”——那是老爹老妈一个月的工资啊!上楼时我才瞥见酒店的招牌:“香港大富豪机场酒店”。大富豪?几乎身无分文的我此刻又来劲了——好歹这一夜我是“大富豪”。走进挂着名画。富丽堂皇的房间,我觉得无论如何也要好好享受一下,对得起那2300港币。准备看电视,却发现电视机上安然躺着一个计时器;想打个电话,电话机下压着一张服务卡——线一接通便要按时计费;而这一些费用都不包括在那昂贵的2300港币里。一种狠狠被“宰”了的心疼油然而生。算了,就当为香港经济繁荣做点小小贡献吧。

我只好用阿Q精神来安慰自己。我在浴室里仔细地查找了一番,总算没看到小卡之类的玩意儿,这才放心地洗了一个热水澡。睡至半夜,忽觉寒冷,房间里又找不着空调开关,于是只好裹着毯子饥寒交迫地度过了“一掷千金”的香港之夜。

公元一九九七年十月十六日下午二时三十分,漂泊了半月,环绕了半个地球的我回到了起点——上海虹桥机场。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就可谓历尽艰难,而当被爸爸妈妈搂进怀里的时候,我却只说了一句——我回来了!

不知道是从哪儿响起了歌声:“这是美丽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到处都有明媚的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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