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短篇小说选 - xp1024.com
《外国短篇小说选》


窃贼(阿·康帕尼尔)

[法]阿·康帕尼尔著黎宇译

“是的,我是个窃贼。”老头伤心地说,“可我一辈子只偷过一次。那是一次最奇特的扒窍。我偷了一个装满钱的钱包。”

“这没有什么稀奇的。”我打断他道。

“请让我说下去。当我把偷到的钱包打开装进自己的衣兜时,我身上的钱并没有增加一个子儿。”

“那钱包是空的?”

“恰恰相反,里面装满了钞票。”

我走近那老头,又给他斟了一杯葡萄酒。他开始讲述自己的经历:

“当时,我乘火车从斯米纳到苏萨尔去。那是个匪盗经常出没的地区。我坐的是三等车。车厢里除我而外,就只有一个衣衫褴褛、正在酣睡的汉子。他的左脸颊上有一块明显的伤疤。从相貌到衣着,这家伙看起来都象一个罪犯。我想换一个车厢,可是车厢之间没有连通的门,于是,我只好硬着头皮单独同这个危险的家伙共处三个小时。火车行驶在前不挨村、后不着店的荒野,车上的旅客寥寥无几。在这种环境里,要想杀死一个人,然后把尸体从车窗扔下去,简直是小事一桩。

“外面的天渐渐黑了下来。我两眼死死盯住车里的警报器。可是,看来,我打了一会儿盹儿。我刚睁天眼睛便发出一声惊叫。因为陌生的旅伴正弯腰站在我面前,锐利的双眼盯着我,乱蓬蓬的胡须已经触着我的面颊。我吓得一下子蹦起来,想去拉警报器。可是那人抓住我的手臂,哀求似的看着我,说:‘您不用害怕。我正要请求您允许我坐在您身边用您的毯子搭一搭我的身子。我感到很冷。’“‘真的吗?’我松了地口气,歉疚地挪动了一下子身子,让他坐到我身边。

“‘是的。’那人说,‘我多么喜欢做一个小偷啊!我的整个性格,所受的教育和成长的环境,都注定我特别适合这一职业。可是……我不能去偷。’

“‘是什么阻止你去偷呢?’我好奇地问。

“‘长着这样一副相貌,我怎么能够去偷呢?无论我走到啊里,大家都提防着我,要是碰巧附近有人的东西正好被偷了,第一个被怀疑的对象就是我。’

“我瞅着他那张窃贼一样的面孔,脑海里闪出了一个鬼主意:我要是试一试把这个总不走运的窃贼的钱包偷过来,那将是一个多么精采的恶作剧啊!眼疾手快,不动声色,上帝保佑!几分钟后,窃贼那鼓鼓的钱包就被放进了我右边衣袋。火车停下后,我的旅伴竟免了我再劳神去换车厢。他站起来对我说:

“‘我到家了。谢谢您,祝您旅行愉快!’

“我等他下了车,急忙从衣兜里掏出偷来的钱包。一见那钱包,我顿时目瞪口呆:手里拿的正是我自己的钱包。那家伙趁我听他诉苦的当儿,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我的钱包偷走了。幸好趁他不注意时,我又把它偷了回来。

“这是我一辈子唯一的偷窃行为。钱包偷到手了,可我的钱并没有因此而增加一分。你看见了吧,我并没有骗你。”

老头的故事刚讲完,我就急忙站起来,大方地付过酒钱,转身走了。我这样做,完全是有原因的:在他向我讲述自己偷窃经历时,我用我那训练有素的灵巧手指,将他的钱包拈过来装进了自己的衣兜。我急切地想知道那钱包里究竟有多少钱。我相信,老头所说的那种巧遇,这次绝不会重演。我肯定不会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自己的钱包来,因为我身上从来不带钱包。拐过一个街角,我把手伸进自己的衣袋。天哪!里面什么也没有!这老家伙太鬼了!他第二次偷回了自己的钱包。

第二次?谁知道他自己偷了自己多少回呢!

情书(岩井俊二)

岩井俊二

第一章

下雪了,就在藤井先生结束致词的一刻。“就此,多谢大家的到来。我肯定,阿树泉下有知,一定会很高兴。”

渡边博子参加了藤井树逝世三周年的纪念仪式。藤井树的父亲正站在墓碑前讲及他儿子生前的点滴。博子?q,如果阿树多留一点时间便好了。三年前的事就像在眼前。当时,她跟阿树正准备结婚。就在婚期之前,阿荩悒了一个攀山探险旅程。山中,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迫使探险队改行一条少人使用的路。在一个陡坡阿树失足坠下悬崖。博子被这消息深深打击,但她后来碰上另一个男人——秋叶茂,一个玻璃工匠。他们交往了一年,将在下个月结婚。但博子仍未从阿树的死完全回复过来。她有很多问题想问他,她有很多话想说。

雪下得越来越大。来宾们都回到坟场的办公室。藤井先生高声宣布:“各位,齐来饮些东西,我准备了最好的小食!”博子无心情应酬。她走回她的车子,坐在里面,静看着雪飘落白色的路上。就在这时,藤井先生和太太来到她的车前。“可不可以载我太太回家?她头痛得很厉害。”

藤井太太蹒跚着上了后座。博子跟她点一点头,着了引擎。藤井太太跟博子三年前认识的她没有两样。她问博子上次别后一切可好。博子注意到藤井太太的头痛好多了。“我不是真的头痛,我只是想离开那派对回家去。”藤井太太微笑着对博子说。

藤井家在神户一座两层高的普通住宅。“你应该多些来探我们。”藤井太太引领博子进屋内。博子想看看阿树的房间。“无问题,但原谅内里一团糟。我很久没有打扫他的房间了。”阿树的房间很普通,大书架上摆了一排排的书。藤井太太拿出一本书给博子。“这是阿树的毕业纪念册,你看看。”她离开房间拿些饮品给博子。

博子小心地揭开纪念册。书页已变黄,阿树中学毕业十年了。但那张全班合照依然清晰,博子从他的同学中辨认出阿树。她揭过一页,表列班中的每一个人,和他们的地址。她的手指顺着找,找到阿树的地址:小樽市二丁目24号。藤井太太拿着饮品回来,博子问她关于小樽的事。“小樽约距离这里100公里,我们以前住在那里,现在旧屋已经拆了改建高速公路。”博子望着地址,想也不想便抄在她的地址簿内。

当夜,博子坐在桌前,拿出阿树的旧地址。她开始写一封信。阿树,

你好吗?我很好。

博子

博子第二日寄出那封信,一封寄往天国的情书。

第二章

藤井树瑟缩在被窝里,这晚冷得要命,而她却患上重感冒。她用一只眼瞟了一瞟床边的闹钟。快要十点钟了。她病得很辛苦,全身疼痛不已。树决定放假一天。她是地区图书馆的管理员。电单车熟悉的隆隆声由远而近,邮差来了。她穿上最厚的外套走出被窝。邮差哥哥是个跟树年纪差不多的少年。打开门,她见邮差哥哥如常精神奕奕,拿着她的信。她戴上面罩以免传染伤风,一手抢过他手中的信。“我患伤风,快走。”

邮差哥哥倒不怕惹上伤风。他从口袋中拿出两张戏票:“我有两张戏票是星期六的……”

“我不能去。”她一边回答一边跑回暖洋洋的屋内。“噢……不要这样。不如下星期……”邮差哥哥总是一脸笑容。

“不!”树呯的一声把门关上。有给妈妈和爷爷的信。还有账单,看来永不停的。最后一封寄给藤井树,来自一个叫渡边博子的:“博子……博子?”树一脸疑惑。“会是哪个博子呢?”

她打开信封。阿树,

你好吗?我很好。

博子

树坐下来思前想后。家中寂静无声,雪缓缓飘下。纵然周遭一片安祥,树仍不能理解这封奇怪的信。她亦不记得任何叫博子的人、但信的而且确是给她“藤井树”的。

当晚,树一夜无眠。她的伤风也没有好转。她依然想着那封奇怪的信,深深的被它困扰着。突然她知道该怎么做:她拿起纸笔。博子,

我很好,多谢。只是有点伤风。

阿树

她觉得她的故事很可笑。她想:“真荒谬。”

第三章

秋叶茂看着博子坐在她最喜欢的凳上。他正完成他的工作,而她只呆呆的盯着空气。他们在茂的工场内。他就在这里制造玻璃器皿,售给第一流的艺术坊。“那天的仪式怎样?”茂打探道。

“很好。”博子依然在她自己的世界内。

最后,她转过脸来望着茂:“你有没有,嗯……有没有收过人家的信,而没有预料他会寄信给你?”

“他究竟说什么?”

“仪式后我去了阿树的家,拿了他们搬来神户前的地址。藤井太太说他们的旧居已经拆掉改建新的高速公路。那晚,我写了一封信给阿树寄去他的旧地址。”

“你什么??!”茂实时清醒:“为什么?”

“我收到回信。”博子出示那封信。

“让我看!”茂打开信细细看。博子,

我很好,多谢。只是有点感冒。

阿树

茂读完后顿了一顿。“阿树由天国回复你?”他忍不住笑起来。

博子耸一耸肩:“我……我不知道。或者……”

“你有什么不妥?你是不是还挂念阿树?都已经那么久了。”

博子尝试迥避他的眼光。“什么事?我们的关系又怎样?”茂很想知道。他的双臂抱着博子,紧紧地吻着她。在这酷寒的冬夜,工场内显得更暖。

第四章

树打开刚寄到的信。五小包粉末跌出来。阿树,

给你一些伤风药。祝你早日康复。

博子

树现在真是忐忑不安。有一个完全陌生的人知道她的姓名地址,还免费寄她药。她尽力推想寄信人会是谁,但真的没有听过任何叫博子的人。为了解开谜团,她写了另一封信。博子,

多谢你的药,但我真想弄清一些事。你究竟是谁?我不认识你,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一回事。请你解释一下。

阿树

第五章

博子跟茂在工场细阅藤井树刚寄来的信。“嗯,有趣的发展。”

明显地阿树并不认识博子,但阿树本应在三年前娶了博子,亦本应死了。毫不合理。茂考虑各种令整件事变得较能接受的可能性:“你说那旧屋经已拆了建新的高速公路?”

“是。”“那你的信怎能送到目的地?难道阿树住在公路旁?”

“我不知道……”博子现在真的毫无头绪。

“我知,阿树住在公路上的安全岛!”茂高声大笑。

“但认真说,那封信的确寄到那地址,而那地址的确存在,否则邮差不会派信。但就算地址真的存在……”茂再想深一层:“……收信人不住在那里的话,邮差亦不会派信!”

在日本,住客的姓氏会写在信箱上。“那就是说真的有个藤井树住在那地址!那不可能……”

博子说:“我仍然认为那真的是阿树。”

“噢,来吧!我想我会全力解开我们的小谜团。”茂宣布。

博子回家后,开始另一封信。阿树,

你真的是藤井树吗?

请给我一点证明,因为我不认为你是我找的阿树。

博子

第六章

树双手拿着博子的信:“我笔友的又一封信。真不知下趟会发生什么事。”

事实上,树倒渴望收到博子的信。她仍未知博子是谁,但博子明显是个好人,免费寄她伤风药。那些药有点儿用,但她仍未痊愈。她很久没有收过任何人的礼物了。她衷心感激。

但树难以相信最近这封信。博子认为她是冒充的!树决意要证明她是如假包换的藤井树。她影印她的驾驶执照,上面有她的姓名,地址,相片。她寄它给博子,希望博子尽快给她恰当的响应。

茂读阿树的证明信时,差点从凳跌到地上。博子不能相信。那跟她通讯的阿树原来真是阿树,但不是她认识的那位。但事情依然很奇怪:有一个阿树住在一个应当拆掉的地址上。

茂看着阿树执照的影印本。看来很是可信。他望着看来明显很伤心的博子。她的阿树死了。“你仍然想念着阿树,是吗?这一阵子你的仍未放下他!”茂很担心博子,这是她第一次她表现这样。

“我们去探访树。”茂提议:“只有这样才能结束这件事。”

“你是认真的?”

“是,我不忍心看你这样。有个住在小樽的朋友邀请我去玻璃工厂。我可以顺道看他,你认为如何?”

博子点了头,她只能这样做。

第七章

藤井树仍在病中:“乞嚏!”

“你怎么?”藤井太太有点担心:“我想你最好到医院看看你的感冒。入冬了,我不想你染上肺炎。”藤井树哼了一声。她讨厌去医院;那里令她闷闷不乐。

门钟响。来的是她舅父,一个地产经纪。今日,他带藤井太太看新房子。藤井太太打算搬新屋。她们的屋太旧了,新屋的价钱跌了,大抵是找新屋的好时机。

“我想看这间。”任何新地方藤井树都感兴趣;自她出生她就住在这里。藤井太太看着她的女儿,认为她最好留在家休息,但最后还是说:“好了,那一起来吧。”

在车内,树开始咳。“你患感冒?”舅父边着引擎边问。

“希望她快点儿康复。感冒久病不逾,在冬天特别危险,”藤井太太说:“会变肺炎的。”

“肺炎怎会危险?又不会死人的!”舅父的愚昧令人讨厌。

“我爸爸是肺炎死的,他好歹都是你大舅啊!”树从后座嚷道。舅父真不知从哪里来的。

车子突然转弯。树用手扫开车窗结满的霜。“我们在哪里?”

“医院。”

一定是妈叫舅父驶去医院。树老大不愿的踏出车子走上医院百色的台阶。

第八章

神户开的火车花一小时到小樽。博子决意要放下她的阿树。再者,她想看看那女藤井树。

她们的目的是二丁目24号,就在茂朋友的家附近。那条巷很易找到;就在一条新建的高速公路旁。公路还未通车。“19,20,21,22,……”那巷跟高速公路成直角,但号数到22便停了。24号应该就在高速公路中央。“不可能,邮差派了信,24号一定就在附近。”

茂步行到公路中央,停下来。他的手在空气中移动,像敲一道虚拟的门:“你好吗,有没有人在家呀?”

“停啊,茂!并不好笑。”

后来他们看见了。二丁目24号就在22号背后。信上“藤井”的字样证明这就是。茂高兴地按门钟。博子拉着他的手臂。“也许我们应该在这里停一下,看看怎样。”

“不用怕,没事的。”

树的爷爷探头出窗外。“我是找藤井树的。她在家吗?”茂叫道。

“阿树现在不在家。你想不想进来?”

“不用了,谢谢。我们就在外面等。”

博子不知怎么想,或是觉得怎样。整件事情古怪。他们要跟阿树见面找出事情的真相。她从手袋拿出笔记本。阿树,

我在你的屋外写这封信,因为你不在家。我从神户来看你,因为我很好奇你是谁。我找的是藤井树,但这个阿树是男的,所以他不可能是你。我现在要走了。因为我和我的阿树现在的情况,我想我没有勇气跟你见面。请接纳我的道歉。

博子

博子把信放进信箱。“你肯定你不想等她?”茂有点儿失望。博子点头。

他们决定在不远处的茂的朋友家过夜。他们起步五分钟后,一辆的士朝他们驶来。茂它挥手,它没有停下,继续驶往藤井家。树在的士内,刚从医院回来。她打开信箱发现那封信。她阅后,四处张望看看博子是否在附近。同时,的士放下树后,回来接载博子和茂。的士司机不停望着倒后镜中的博子:“我刚刚放下一个女子,长得跟你一模一样。”

茂竖起双眉:“谁?我?”

“不是,我指你身旁的女士。”

第九章

藤井树当夜坐在台前,写道:博子,

真想不到你会来访,我真希望你没有那么早便离开。我想也许我能帮你找出你所说的阿树。看来你以为另一个阿树住在这个地址,实在太巧合了。但是,我依稀记得有个叫阿树的男孩子。他是我的中学同学。也许,他就是你找的人。

阿树

阿树拚命的想找到解谜的线索。她想唯一会令人混淆她和另一个人的原因是有人跟她同名同姓。立时,她想起一个男藤井树,她的中学同学。她已想不起那同学的什么事,毕竟已是十年了。但她还是把这新数据写给博子。

第二天早上,博子和茂跟他们的朋友说再见。那朋友的家就在邮局隔邻。就在这一刻,阿树踏单车到邮局,寄出她刚写好的信。当阿树踏单车经过时,博子注意到这个人长得跟她出奇的相似。她记起的士司机的话,觉得阿树像她这回事很有趣。不加思索地,她叫:“阿树!”阿树停下来。她缓慢地回头看。她觉得有一把声音从背后传来。但看不到是谁叫她。但博子看到阿树:她简直是她的孖生姊妹;长得一模一样。阿树放弃找,继续往邮局的路。

当博子回到神户,阿树新来的信看来很合理。博子从毕业纪念册抄下的地址是女藤井树的。她一定是错过了另一个地址。虽然很巧合,但所有事也很合理。博子决定再访藤井太太。“对,我知道班中有两个阿树。”

博子拿出纪念册,想找出另一个阿树。“她长得像我吗?”博子问阿树的母亲,指着那女孩子。

“你指什么?”

“嗯,”博子犹疑的说:“阿树对我说他真的爱我,但怀疑他爱我的原因是不是因为我令他想起这个女孩子。如果这样的话,我真不知道要怎样想。”

藤井太太微笑道:“请你,博子,只需要爱我的阿树。这就是我的唯一请求。”

第十章

博子想,着阿树的中学年代。当时他是怎样的?女阿树会不会告诉她一些关于男阿树的事?阿树,

多谢你的信,它解释了所有事。对,我在找一个男阿树,而他是你的同学。阿树是我的未婚夫。你记得关于他的事吗?也许你能告诉我他十年前是怎样的。

博子

阿树尝试记忆她的中学时代。她在小樽中学念书,但她第一样记起的是她年青时不愉快的回忆。她不太享受她的中学生活,逐渐,她记起原因。

博子,

让我对你讲述上课的第一天,老师点名。

“星野真弓!”

“在!”

“古市恭子!”

“在!”

“藤井树!”

“在!”

两把声音同时在课室响起。人人都转过头来。两个人同名同姓!老师微笑道:“第一次有这样的事发生!”

麻烦从那天开始。我俩都很害羞和文静,因此成为其它人嘲弄的对象。他们会在黑板两个值日生的名字栏内写上我们的名字两次。又或者时常出现的“阿树爱阿树”。

阿树开始想起更多多年前发生的往事。她尝试回忆他的样貌:他并不是很大块头,而她亦不认为他很活跃。然而,由于不断的嘲笑,他们成为了“一对”。他不喜欢针对他们的笑话,但亦不见得特别维护她。他只是对整件事感到厌倦。

有一回他真的发火了。我们选举班主席,其它同学不知怎的预先安排了一切,你的阿树跟我拿到一样的票数。真是讨厌的玩笑。宣布结果的人说:“当选者是……阿树……和阿树!”掌声雷动。我想我像是哭了还是什么,你的阿树爆发了。他抓着那人的衣领,把他拋向墙上。课室一片混乱,大家都尝试分开两人。我们的老师滨口太太进来制止一切。她要你的阿树去学校图书馆作为惩罚。我跟着去。

我下课后在学校图书馆工作,而滨口太太也是图书馆的主管。你的阿树很怪诞。他借一些其它人正常不会借的书,例如历史和哲学。他也喜欢做一种奇怪的事。每本书的纸袋内有一张咭,当学生借书,他的名字和还书日期记在咭上。你的阿树喜欢借那些不受欢迎的书,在空白的咭上写上他的名字。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这样做,他大概是个闷蛋,无所事事。

有一个女孩子对你的阿树有兴趣。有一天他在图书馆的一看书,而我就在干一些文书工作。她走来要我问他有没有女朋友。因此,我走到你的阿树面前问他。“没什么。”他回答。

“那是什么意思?”

“没有。”他继续看他的书。我回去告诉那女孩子。她要放弃,好象说没有胆跟他表白,我拉着她的手,拖她到在看书的你的阿树面前。不久后,她离去。我想没有什么结果。那天傍晚,我踏单车回家,一个男子用纸袋蒙头骑单车在路旁等候。他剪了两个洞来看路。我一眼便看出那是你的阿树。当我的单车过他时,他追上我,毫无警告下,拿出另一个纸袋套着我的头。我尖叫,仅在一棵树前停下来。我奇怪这人怎会这么卑鄙。

我记得有一次你的阿树做了一件疯狂的事。他遇上意外,差点儿断了脚。无论如何,他是学校田径队队员,而运动日快要来了,很多学校的人来比赛。他不能参加,所以那天只是坐在跑道起点旁看比赛。当他喜欢的一百米短跑开始,跑手在准备起跑,你的阿树同样做。当起跑枪声一响,他做了最愚蠢的事:他从地上跃起向前跑!但三十米后,他忍不了摔倒。他后面的人跌在他身上失去机会。真可怕。工作人员围着他,奇怪谁人在恶作剧。

有一次我们有个英文测验。当我取回成绩,只得60分,很差。但当我细心些看,我发现这是你的阿树的试卷,不是我的。放学后我在单车棚等他,他来时天色已黑。“你拿了我的英文试卷。”我说。

“噢?怪不得我拿了95分。”他拿出他有的试卷。他坐在单车旁的地上。“我为什么考得那么差?”他说,“阿树,可否转我单车的脚踏。”

我答应,他单车前驳上发电机的灯忽明忽暗,他用这微弱的灯光细阅他的试卷。“现在不是看试卷的时间。”我投诉。后来,他给我他的试卷作为纪念。

阿树想她也许还有那张旧试卷。她在阁楼找到它。试卷后面是一个裸女的素描。“恶心。”她想。看来那男阿树绘画很了得。

在某种程度上,阿树很感激博子请她回忆她的中学时代。当她初次接到博子的要求时,没有想到她能记起那么多。她的经验,虽然当时很不愉快,十年后看来,很有趣。

第十一章

邮差哥哥叫道:“给阿树的重件!”

阿树从屋里跑出来。有个包裹给他,内里有部即映即有相机。

阿树,

我寄给你我的照相机。可否请你去你的中学拍些照片?我真的很想看看那跑道是怎样的。

博子

阿树没有到小樽中学十年了。但她仍没有忘记单车的路线,十五分钟后便抵达。地方看来几乎没有变,但跑道铺了新的路面。她走进大楼,想找她的旧课室。她找到,并发觉家俬已经焕然一新。

一个女士朝她走来、看来很面熟。这是滨口太太,她的老师!“你好,滨口太太,你还记得我吗?我是你班的藤井树!”

滨口太太绉着眉:“哪年?”

“1986。”

滨口太太闭上眼“奈美,真弓,恭子,……阿树,你是十一号,是吗?”她数完后微笑。阿树吓了一跳。她的老师还记得她班上每一个人,连编号也不例外。

“是!很高兴见到你!”阿树向她解释为什么她在拍照。滨口太太对她说学校发生的变化。他们现在有个更大的图书馆。“来吧,我们去看看图书馆。”

图书馆扩大了,添了很多新书。但旧的书仍在。而图书卡的系统还在使用。这令她回忆起她的旧工作。滨口太太召集她的小图书馆管理员。“小朋友,让我介绍你们的前辈,藤井树。”

当提起她的名字,六个小图书馆管理员开始彼此窃窃私语。“你真的是藤井树?”其中一人问。

“对,为什么这样问?”

“嗯,我们在图书馆玩这个寻宝游戏,就是要找出写上藤井树名字的图书卡。有很多旧书的卡上也有这个名字。我们直到现在找到一百二十本。”

阿树想男阿树会为成为图书馆管理员游戏的英雄而感到骄傲。“你真的借了那么多书?”

“呀……不……这其实是我的男同学,他跟我同名同姓。”

“是你的男朋友吗?”阿树的脸红了。女孩子们仍在窃窃私语。

她离开之前,滨口太太说:“很高兴见你到来,孩子们真的很开心认识你。只可惜另一个藤井树三年前在攀山意外中死了……”

第十二章

博子和茂在工场内,茂问:“你想不想上大熊山?那里有缆车登上美丽的瞭望台。我们可以探望熊山先生,你知道,他是那天跟阿树一起的人。”

博子想这使倒是个不错的提议。她听过熊山先生,但从未见过她。也许他会告诉她一些阿树的事。

巴士停在山脚。上瞭望台要走一段路。博子前行时感觉很伤心。阿树的记忆对她太沉重了。“别去瞭望台吧,我们直接去看熊山。”

熊山住在大熊山山脚,跟阿树一样是个攀山发烧友。他很健硕、大块头,所以有这个花名。熊山欢迎他们,并为他的客人准备晚餐。他还记得那天的事情。“他跌下去后,我尽全力去找他。”

熊山开始高歌:“我的爱随南风而逝……”

“这是你们攀山者常唱的歌?”博子问。这是松田圣子的歌。

“我相信当阿树敞在石下时还唱着这首歌。我听得到。”熊山说。

“也许阿树当时只是想着松田圣子。”博子耸一耸肩。

博子和茂决定在熊山的家过夜。

第十三章

藤井树走进厨房,给妈看温度计。“烧坏了。”

藤井太太拿起一望。摄氏四十度。阿树觉得头越来越重,倒下地上。

“爷爷!爷爷!阿树出事了。打119,快!”妈边叫道,边执起厚外套盖着树。爷爷打了紧急电话,但对方要一小时后才来到。“为什么?”他对着话筒喊道,跟着点点头,放下电话。拉开窗帘,印证了他的担忧。外面下着暴风雪,道路全封锁了。处境十分无助。

爷爷宣告:“我要背阿树到医院。”

“不能这样!我们要等救护车。它会来的!”

“我们不能等,否则太迟了。”

妈很愤怒。“你还记得我丈夫怎死的?他患肺炎,那是冬天,是你背他到医院的。太迟了,上次你用了45分钟。我们要等救护车。”

“我只用了30分钟。”爷爷坚持:“事实上只28分钟,便到了入口。我今晚会再做得到。”

当爷爷背起树时,妈挡着门口。“看,阿树是你的女儿,今晚由你决定。你选择怎做?”

她知道怎也阻不了他,所以决定让爷爷去了。

风雪越下越大,爷爷背着树,踏过厚雪。他已是七十五岁了,但还很强健。半路中途,他摔倒了,面庞直倒在雪上。

“你要休息一下了。”妈说。

“不!我们继续!”

他们花了四十分钟赶到医院,爷爷明显也要医治。医生给他一点氧气。阿树则暂时脱离危险。

第十四章

博子和茂当晚住在往山的家里。太阳大清早便升起,两人站在门廊看着大熊山,屋和山之间只有茫茫白雪●涨炝鄐h。

“你知道吗?阿树就在我们前面。”茂说:“何不跟他谈谈?”

“你说什么?”博子问。

茂走前几步用手围着嘴巴,叫声响遍冬日早晨:“藤井树,你‥冷‥吗?你还‥唱着‥松田圣子的歌吗?我要‥跟博子‥结婚呀!好‥好‥好!”

他回头看博子。“看见吗?阿树祝福我们!”

博子微笑。她想着对阿树说什么。面对着雪山,她大叫:“阿树,你好吗?我‥很好‥”

不知什么缘故,在病樯系陌⑹魉拼咸见博子,并轻轻唤道:“我很好。”

“阿树!你‥好‥吗?我‥很‥好!”博子跪在雪上,控制不了。第一次,她感到自在,她可以让阿树离开了。

熊山在窗边出现,揉揉双眼,问:“什么这样吵?”

“噢‥‥”茂答道:“只是博子跟阿树谈话吧。”

第十五章

阿树从医院回家几天后,写了另一封信。博子,

我上次见你的阿树是在我父亲的丧礼。我没上课几个星期,留在家悼念。你的阿树到来致意。他拿着一本白色封面,叫“回忆似水年华”的书。他要我替他还书。他告诉我他刚从学校来,那里有瓶花放在我的空桌子上。当老师暗示为什么你的阿树不和我一起时,他怒得拿起花瓶掷在地上,走了。当我在那个星期后回到学校,人们说你的阿树已经一声不响的转了校。那次就是我最后听见他的消息。

阿树

博子决定回信。阿树,

这里是你给我所有的信和照片。十分感谢你为我写的和做的一切。但这些都是你的回忆,因此你应该保存。

博子

阿树读这封回信时,门铃响了。她外望,小樽中学的图书馆管理员在外面。她们看来很兴奋:“我们来给你一些东西。”其中一个女孩给阿树一本白色的书,就是“回忆似水年华”。

“我们最近在我们的寻宝游戏中找到这本书,在里面发现一些东西,也许你想留着。”她给阿树一张咭。

阿树拿着它,无声的看着。上面有一幅清纯、仔细的素描。这是她的脸孔。



永远占有(格雷厄姆·格林)

■[英国]格雷厄姆·格林杜渐/译

卡特四十二岁结婚时,对他来说,这是一次多么有安全感的名副其实的婚姻啊。他甚至欣赏教堂婚礼仪式的每个时刻,只除了当他扶着茱莉亚走下前廊时,看到了若瑟芬在抹眼泪。这完全是那种典型的新的坦诚的关系,若瑟芬才会到这里来的。他对茱莉亚并没有秘密,他们也曾常常谈起他同若瑟芬一起度过的饱受折磨的十年,谈及她那过分的妒忌心,还有她那种很有节奏的歇斯底里大发作。茱莉亚很理解地争辩说:“这全是由于她缺乏安全感,”她还确信用不了多久是可能同若瑟芬建立起友谊来的。

“亲爱的,我对此怀疑。”

“为什么呢?我无法不喜欢任何一个爱过你的人的。”

“那可是一种相当残酷的爱呢。”

“也许到最后她知道要失去时是这样吧,不过,亲爱的,你们也曾有过幸福的岁月啊。”

“是的。”不过,他要忘却在爱茱莉亚以前也曾爱过任何人了。

她那种宽宏大量有时真使他惊愕。在他们蜜月的第七天,当他们在苏尼姆海滩旁的一家小餐室喝酒时,他偶然地从口袋中掏出的一封若瑟芬的来信。它是昨天收到的,他一直藏着它,怕伤茱莉亚的心。这是典型的若瑟芬的作风,她连这短暂的蜜月时期也不肯放过他的。现在甚至她的笔迹也令他感到厌恶,字迹十分工整、很小,是用她头发那种颜色的黑墨水写的。茱莉亚是金黄色头发,他过去怎么会认为黑头发是美的呢?甚至还曾急不可待去看那些用黑墨水写的情书呢?

“是什么信?亲爱的,我不知来过信嘛。”

“是若瑟芬寄来的,昨天收到的。”

“但你还没有拆开呢!”她不无责备之意地说道。

“我根本不想去想起她。”

“可是,亲爱的,可能是她病了呢。”

“她不会的。”

“或者,经济有困难吧。”

“她那些服装设计赚的钱比我写小说赚的要多得多。”

“亲爱的,仁慈点,别那么刻薄,我们帮忙得起的。我们是这样幸福。”

于是他打开了信,信中很热情,没有抱怨,但他读起来觉得倒胃。

亲爱的菲立普,我不想在送行酒会上当个不知情识趣的人,所以我没有机会向你们告别和祝你们两个得到尽可能大的幸福。我觉得茱莉亚样子非常漂亮,而且是这样的非常非常年轻。你必须小心照顾她。亲爱的菲立普,我深知你是能很好地做到的。当我看到她时,我忍不住想,为什么你花那么久时间才下定心思离开我呢?菲立普你真傻,行动迅速不是减少些痛苦吗!

我想你现在是没有兴趣听我谈我近日的情况了,不过若是你稍微为我担心,你知道,你是个爱担忧的人,我就告诉你,我正拚命工作,正在为——猜猜是什么,是为法国服装杂志vogue(时尚)画一整套设计。她们用法郎付稿费,我简直连想不愉快的事都没时间了。我回去过一次,我希望你别介意,我回到我们的寓所,(说走了嘴了!)因为我遗失一幅关键性的速写。我在我们通用的的抽屉背后找到了它。那通用抽屉,是思想银行,你还记得吧?我想我已把我所有的杂物都取走了,但它却夹在你的那良辰美景的夏天中于纳波内开始写的那篇至今未完成的小说稿里。现在我写得杂乱无章了,我真正想说的是,祝你们俩幸福。爱你们。

若瑟芬

卡特将信递给茱莉亚,说道:“它可能更糟的。”

“她会喜欢我看它吗?”

“哦,它是给我们两人的,”他又再想到没有隐私是多么好啊。在过往那十年里,有那么多的秘密,为了怕引起误会,怕若瑟芬发怒或沉默,有些甚至是无辜的隐私。现在他什么也不必再害怕了,甚至是罪恶的秘密,他也能信赖茱莉亚的同情和理解。他说:“我昨天不把信给你看真太傻气了,我以后再也不会做这样蠢事啦。”他回想史宾塞的诗句:“……狂风暴雨之后,从大海回到港湾。”

当茱莉亚看完了信后,说:“我想她是一个很妙的女人,她写这样一封信,心地是多么多么好啊,你也知道我的,虽然只是有时,也会有点儿替她担忧,不管怎么说,要是我,跟你生活了十年之后也是不愿意失掉你的。”

当他们坐出租汽车回雅典时,她说:“你在纳波内时很幸福吗?”

“是的,我想是吧,我已记不起来了,它跟这次不一样的。”

他以情人的触角,感到到她移身离开他,虽然他们的肩膀还接触着。从苏尼姆回去的一路上阳光普照,真使人昏昏欲睡,但是……他问道:“亲爱的,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只是……你没有想有朝一日也会像谈起纳波内那样谈起雅典?‘我已记不起来了,它跟这次不一样的。’”

“你真是个小傻瓜蛋!”他说着吻了她。他们在回雅典一路上,在出租汽车里亲热了一番,等车到市街时,她坐起来,梳好头发,问道:“你并不是个冷酷的男人啊,你是吗?”他知道一切都和好如初了。这全是若瑟芬的错,使他们片刻之间有一点小小的不和。

当他们从床上起来去吃晚餐时,她说:“我们一定得回封信给若瑟芬。”

“哦,别写!”

“亲爱的,我知道你会怎样感受,但它真的是一封很美妙的信啊。”

“那么,就写张明信片吧。”

于是他们达成了协议。

当他们回到伦敦来,倏忽间已是秋天了,若说还未到冬天,那飘落的冷雨落在沥青路上已经有点结冰了。他们已忘了在家乡很早就要上灯,经过基列特、卢科萨特和史密斯薄饼店,任何地方也再看不见巴台农神庙了。boac[“英国海外航空公司”的缩写]的海报招贴画看起来比通常更凄凉呢:“boac带你到那儿,又带你回家。”

卡特说:“我们一到家,就把所有的电炉子点着,否则不知要多久才能暖和了。”不过当他们打开公寓的门时,却发现电炉全都早已点着了。在客厅和睡房深处,小电炉在幽暗中迎接他们。

“准是有神仙做出这等事来的,”茱莉亚说。

“不是什么鬼神仙,”卡特说。他早已看见摆在火炉头上那个用黑墨水写着“致卡特夫人”的信封了。

亲爱的茱莉亚:你不会介意我叫你茱莉亚吧,你会吗?我发觉我们有很多共同之处,我们都爱同一个男人。今天的天气是那么冰冷,我忍不住想到你们两个是从阳光普照的温暖地方回到一个寒冷的楼房(我深知这座楼有多冷,我们每年从法国南部回来我总要着凉的),所以我做了一件自以为是的事,我溜了进来,点着电炉。不过让你知道,我以后不会再做这种事,我把你的钥匙藏在门外的草席下面,为了预防你们的飞机会在罗马或某个地方逗留,我将打电话去问机场你们会不会迟回来。如果是这样,我会回来把电炉熄掉,以保证安全。——也为了经济!电费贵得要命!——希望你在你的新家有个非常温暖的夜晚。爱你。

若瑟芬

再者:我留意到咖啡罐已空了,所以留了一包兰山牌咖啡在厨房里,这是菲立普唯一真正喜欢的咖啡。

茱莉亚笑道:“好啊,她什么都想到了。”

卡特说:“我但愿她别再理我们就好了。”

“若真如你所说,我们就不会像现在这么温暖,早餐也没咖啡喝了。”

“我感觉她就潜伏在什么地方,随时都会走进来,就等我亲你的时刻,她会闯进来的。”他张开一只眼小心地望着门口,一边吻着茱莉亚。

“亲爱的,你这可有点不公道了,不管怎样,她已将钥匙放在草席下了啊。”

“她还不会另配一把备用钥匙吗?”

她用一吻封住了他的口。

“你留意到坐了几个钟头飞机,弄得你多易动情吗?”卡特问。

“是啊。”

“我想是因为受到颤动之故。”

“亲爱的,我们亲热亲热吧。”

“我可要先看看草席底下,确定她并没说谎。”

他享受这次婚姻,他多责怪自己何以不早点结婚,竟忘了如果这样,那他就要跟若瑟芬结婚了。他结识茱莉亚时,她并没有自己的工作,他几乎是不可思议地随时可以找到她,更没有女佣人用习俗来妨碍他们的关系。由于他们经常在一起,在鸡尾酒会,在餐室,在小型宴会,他们只要互相看一眼就行了……茱莉亚很快就有了个娇美的而易累的名声,他们经常参加酒会一个半小时后或在晚宴连咖啡也不喝就走掉,“亲爱的,真抱歉,我突然头疼,我真糊涂。菲立普,你得留下来……”

“当然,我不留下来了。”

有一次他们在楼梯口差点被揭穿,当时他们溜出来正在那儿捧腹大笑,他们的主人家跟着他们走出来,请他们代寄一封信。茱莉亚在那关键时刻将大笑变成某种像是歇斯底里的样子……过了好多个礼拜,于是就有了一次真正成功的婚姻……他们经常会喜欢讨论这婚姻的成功,各人都把优点归功于对方。

茱莉亚说:“我常想你应该跟若瑟芬结婚的,为什么你不跟若瑟芬结婚呢?”

“我想在我们心坎里都知道,它是不会持久的。”

“那我们会持久吗?”

“如果我们不会,那就没有人会了。”

那是十一月初,定时炸弹开始爆炸了。无疑它本是计划早点爆炸的,但若瑟芬没有计算到他习惯暂时的改变。过了好多礼拜,他才偶然打开了过去他们同居时称之为思想银行的抽屉。他习惯把小说的笔记、听到的对话速写一类东西放在那儿,她则放那些时装广告的粗略速写造意图。

他一打开抽屉就直接看见她的信了。它上面用黑墨水粗粗地写上“绝密”的标记,加上一个异想开天地画出来的感叹号,这感叹号是画着一个有大眼睛的女孩子,像魔神从一个瓶子升出来的。他极端倒胃口地看了那封信:

亲爱的,你想不到在这儿找到我吧?不过,经过十年后,我还时不时会说声晚安或早安的,你好吗?祝福你。真正地和真实地非常爱你。

你的若瑟芬

那“时不时”的威胁是无可疑问的,他砰的一声用力将抽屉关上,大骂了一声“他妈的”,骂得那么大声,引起了茱莉亚注意。“亲爱的,是怎么回事?”

“又是若瑟芬!”

她看了那信,说道:“你知道,我可以理解她那种感情,可怜的若瑟芬。你要把它撕掉吗?亲爱的。”

“你还以为我会怎样处置它?留下来,收辑成一本她的书信集吗?”

“这样讲有点不太仁慈吧?”

“我对她不仁慈,茱莉亚,你根本不知道我们过的那些岁月是怎样一种生活,我可以让你看看伤疤:当她发怒时,她把烟头到处乱捻灭。”

“亲爱的,她发觉她在失去你,所以绝望,它们全是我的错,这些疤痕,它们每一个都是我的错。”他看得出她眼中那种有趣的思索,总是得出同样结论的。

才过了两天,第二个定时炸弹又爆炸了。当他们起床时,茱莉亚说:“我们真该调转一下床垫了,我们俩都跌进中间那类似洼洞的地方了。”

“我没有注意到。”

“有好些人是每礼拜调转一次床垫的。”

“是啊,若瑟芬常常这样做。”

他们掀起了床单,开始调转床垫,放在弹弓垫上是一封给茱莉亚的信,卡特先看到它,想一把将它扫走,但茱莉亚已看到它了。

“那是什么?”

“当然,又是若瑟芬啦。用不了多久就有很多信足够成一卷了。我们得把它们像给乔治·艾略特书信集那样交由耶鲁出版社编辑成书。”

“亲爱的,这封是写给我的,你打算怎样处置它?”

“秘密地毁灭它。”

“我想我们之间不应有秘密的。”

“我可不把若瑟芬也算在内。”

她第一次在打开信前犹疑不决了。“放一封信在这儿实在有点儿古怪,你以为它是偶然落在这里的吗?”

“我认为绝非偶然。”

她看了那封信,并把它递给他。她松了口气说:“啊,她解释了为什么了,真的是很自然的。”他看那信:

亲爱的茱莉亚,我是多么希望你是在晒着真正的希腊的阳光。别告诉菲立普(哦,当然,你现在还不会有隐私),但我从未去过法国南部。总是那么凛烈的北风,吹干了皮肤。我真高兴你不用在那儿受苦,我们常常计划如果抽得出时间就要到希腊去,所以我知道菲立普很快活的。我今天来打一张速写,就想起床垫至少有半个月没调转了。你知道,最后那几个礼拜我们还生活在一起的,我们都很心烦意乱。不管怎样,我不能忍受会想到你从莲花群岛回来,第一晚就发现床上高低不平,所以我为你调转了床垫。我建议你每个礼拜都调转一下床垫,否则中央会弄成一个洼洞的。另外我已挂上了冬天的窗帘,将夏天用的送到布济姆普顿路一百五十三号的洗衣店去了。爱你。

若瑟芬

“如果你还记得,她曾写信给我说过,在纳波内曾有过良辰美景的时光呢,”他说,“那书信集编辑将会加上一条注释作互相参证了。”

茱莉亚说:“你真有点儿铁石心肠,亲爱的,她只不过是想帮忙罢了,否则,我真不知道窗帘或床垫的事呢。”

“我想你准要写一封亲切的回信给她,里面全是些主妇的废话。”

“她已等了好几个礼拜,想得到回信了,这可是一封很久以前的信呢。”

“我可在想还会有多少封这种旧信在等着冒出来呢,老天啊,我要把全屋搜完又搜,从阁楼一直搜到地下室去。”

“我们不必吧。”

“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

“我只知道你是言过其实,小题大做。你的所作所为,就真象在惧怕着若瑟芬似的。”

“哦,见鬼!”

茱莉亚一扭身走出房间去了,他没法工作。那天晚些时候,又一个炸弹爆炸了。当然并不严重,但已使他情绪很差。他想找国外电报和电话号码,发现号码簿第一卷插有一页按字母次序排列的号码,是用若瑟芬的打字机打出来的,其中那个“0”字常常打不清楚,这是一整张他最常用的电话名单。跟在哈罗德家的电话之后,有他的老朋友约翰·休士的,还有最近的电召出租汽车站、药房、猪肉店、银行、洗衣店、水果蔬菜店、卖鱼店、他的出版商和经纪人、伊利莎伯雅顿化装品店和当地的美发店等等的电话号码。末后这一项下面还加了注(茱:请记住,相当可靠并且非常便宜)。他这时才开始留意,她们两个名字的字首都是j字。

茱莉亚发觉他找到这电话名单,就说:“她真是个天使般的女人。我们把这名单钉在电话旁边吧,它真是太完整了。”

“在她上一封信那种挑拨离间之后,我真不敢想象她还有什么鬼主意了。”

“亲爱的,那不是挑拨离间,它只不过是实事求是的表白罢了。如果我不是稍有点儿钱,说不定我们也会在法国南部去呢。”

“我想你不会以为我跟你结婚就是为了要游希腊吧?”

“别那么笨,你根本对若瑟芬毫不理解,总是把她的好意加以歪曲。”

“好意?”

“我想是一种罪恶感作怪吧。”

这以后,他真开始一番大搜索了。他打开香烟盒、抽屉、档案柜,搜过所有留在家里的西装袋,他找开电视机柜的后板,掀起抽水马桶的蓄水箱盖,甚至连厕所纸也另换一卷(换一卷新的比解开整卷容易些)。当他搜查厕所时,茱莉亚走来看着他,一点也不同情。他搜过窗帘上的木框。(谁知道送了窗帘去洗后还会有什么古怪?)他把他们的脏衣服从篮子里倒出来,以防漏看了篮底会有什么。他手脚着地扒在厨房地上,看过煤气炉底,这次他终于找到有一片纸卷着煤气管子了,他不由得胜利地大叫一声,但它根本不是什么,只不过是防漏员留下的废纸罢了。下午的邮差插信进信箱,茱莉亚从客厅里喊他:“哦,真好啊,你从来没告诉我你订了法国的时装杂志。”

“我没订。”

“对不起,在另一个信封里有张圣诞卡一类的东西,这本是赠阅的,赠阅人是若瑟芬·赫斯多·钟斯小姐。我只能说她太好了。”

“她卖了一套设计给他们,我不要看!”

“亲爱的,你真孩子气,你以为她会停止不再看你的书吗?”

“我只要求不要再来理我和你,就几个礼拜也好,这要求并不过分嘛。”

“亲爱的,你有点儿太利己主义了。”

那天傍晚,他觉得安静和疲累,但心里倒也轻松了一点,他搜索得十分全面,在吃晚饭的当中,他记起结婚礼物还包着放在那儿,因为没地方还未拆开,但他仍一定要去看清楚它们仍然是打着包,没有打开,才放了心。他知道若瑟芬不会使用螺丝旋子,怕弄伤手指,而且她怕锤子的。他们终于有了一个安静的单独相对的夜晚了,那是一种脆弱的安宁,他们都知道任何时刻只要用手一碰,它就会改变的。他引用一句诗对她说:“我今晚平静得有如老年。”

“谁写的诗句?”

“白朗宁。”

“我不懂白朗宁,你念些给我听吧。”

他喜欢大声朗读白朗宁的诗,他有一个念诗的好嗓子,这正是他的无伤大雅的自我陶醉的本事,“你喜欢它吗?”

“是的。”

“他警告她道:“我过去常念诗给若瑟芬听呢。”

“关我什么事?我们是没办法不做某些相同的事的,亲爱的,我们可能吗?”

“这儿有一些是我从来不念给若瑟芬听的,即使是在我爱她的时候,它也是不适合的。我们过去那段爱情不是持久的。”

他开始念起来:

我知道得多清楚我要做什么

当漫长的秋夜来临之际……

他自己深为自己的朗诵所感动,他从来没有象在这一刻那样深爱着茱莉亚。这儿是家,没有了她,这儿岂不只是一间旅舍了。

……我现在将说话了,

不再望着你坐在那儿

就着火光读书,那眉毛

和那心灵的小手插进了它,

我的心无言沉默却知道怎么办。

他真希望茱莉亚真的在读着书,不过那样的话她就不可能以那样崇拜的样子听他诵诗了。

……如果两个生命结合,那将会有疤痕。它们是一个又一个,还有一个隐约的第三个:一个接近一个已是相距太远了。

他翻过一页,这里有一张纸,(如果她是将它装上信封的话,他应该在读诗之前就发现它的)上面又是那黑色的工整的笔迹:

亲爱的菲立普,我只是在你我最喜欢的书的书页中向你道一声晚安。我们真走运是以我们这方法来了结我们的爱情,有着共同的回忆,我们永远都有着一点儿接触的。爱你。

若瑟芬

他把那书和那张纸扔在地板上,说道:“这母狗,这该死的母狗!”

“我不准你用这样的粗话骂她,”茱莉亚带着令人吃惊的力量说道,她捡起了那张纸看完了它。

“这有什么不对?”她问道,“你憎恨回忆吗?那我们这段日子将来回忆起来会是怎样?”

“可你还看不出她耍的鬼把戏吗?你不明白?茱莉亚,你是个傻瓜吗?”

那晚他们躺在床上,背对着背,甚至连脚也不相碰,这是他们回家以后第一晚没有亲热,而且也都睡得很少。第二天早晨,卡特在最显眼的地方了现了一封信,他怎么一直没有发现它呢!它就写在他常用来写小说的还未用过的单行稿纸上,它是这样开始的:“亲爱的,我肯定你不会介意我仍用这旧称呼来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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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旁的尸体(塞缪尔·亚当斯)

作者:塞缪尔·亚当斯

第一次听说这两个人被暴风雪围困在山上的故事时,我还在读大学。当时我认为那只是流传在我大学所在的阿迪朗达克山区的民间故事。后来,我为了寻找故事真相的线索,曾问过几位大学时的老朋友。多数人都还记得这个故事。但没有一人能告诉我故事的起源。这个故事究竟是谁所写的,今天我仍一无所知。

有两人万万没有想到阿迪朗达克山脉中心遇上了十月的一场暴风雪。他们是查尔斯·卡尔尼和斯蒂芬·埃斯特罗。他们既是共事多年的伙伴,又是亲密的朋友。他们顶着大风在积雪中跋涉,整整赶了一天的路,身强力壮的埃斯特罗年轻一些,搀扶着瘦弱的卡尔尼。卡尔尼早已精疲力尽了。

此刻,夜幕渐渐降落。埃斯特罗突然怀着希望疾呼一声。衬着逐渐暗下去的旋舞着的雪花,一条紧绷着的细细的长线映入他的眼帘。

“电线,看!电报线!”

“是的。但通往哪儿呢?”卡尔尼一边咳嗽一边说。“通多远?我真想挖个雪坑睡一觉。”

“不,不能这样,”埃斯特罗命令道:“这条线肯定是政府测量队去年春天架起来的。从他们居住的临时棚屋通住北克里克镇铁路终点站。现在我们只要往山上爬就行了。快过来,我们走吧!”

他一边扶着同伴一边鼓励他,穿过密林,往山顶爬去。苦苦挣扎了半小时之后,他们到达了那间小屋。幸运的是,那儿仍存有许多木柴。架子上陈放着一些干玉米棒子。一头被风雪困在树梢上的豪猪在哀叫。埃斯特罗用手枪击毙了豪猪,这样他们起码不至于饿死了。可是卡尔尼正生病,发着高烧。埃斯特罗把火炉生旺,烧得通红之后,将卡尔尼安顿在里屋的床上。

第二天早晨,卡尔尼的病情看来稍有好转。电报机也带来了希望。因为卡尔尼会“发报”。尽管一夜疼痛,身体很虚弱,但他仍摇摇晃晃走到外屋的桌子旁,打开了发报机开关。

北克里克镇电报员收到来自孤山的呼救电报,觉得自己一定是神智错乱了。尽管电码断断续续,但他能理解其大意。电报说有两人在山上被风雪围困了。其中一人已患肺炎。只有乞求上帝帮助他们了。人类已无能为力。现在还不能,暴风雪愈加猛烈了。

24小时后,又一电文嘀嘀嗒嗒从电报线中传来。电文已是狂人的噫语。此刻,小屋正遭到凶兽袭击,遭到白翅膀的天使的侵袭,这些该死的恶魔在风雪中眼睛发出道道凶光。电文在继续呼叫,毫无意义。埃斯特罗已将虚弱的同伴背回到了床上。第二天上午,卡尔尼在清醒时一次又一次慢慢爬到桌子旁,坐在发报机前,发出嘀嘀嗒嗒的摩尔斯电码。但北克里克再也收不到呼救电报了。此时电线已被风雪刮断,信息不通了。

傍晚,埃斯特罗将昏迷的同伴再次安置在床上,掖好被子后出门寻找木柴。返回时他发现卡尔尼面对发报机而坐,表情平静。

“斯蒂芬,”病人轻声说,“斯蒂芬,我知道我很快就要死了。但是,斯蒂芬,”他用炯炯的目光看着他恳求道,“你必须等我确实死去以后才将我埋葬。也许我只是昏迷过去。”他接不上气地还在说,“别,斯蒂芬,别把我活着就埋葬……”他的声音低微下去,如同耳语。

埃斯特罗以悲痛的语调,用同情的目光郑重地答应了他的请求。

埃斯特罗将后来几天发生的事一项一项忠实地记载在他的日记中。那天晚上,就在他炖最后一块豪猪肉的时候,他的病友站起身来爬到桌旁的座位上咽了气。埃斯特罗检查了他的脉搏和呼吸之后,断定他确已死亡。

他用防火铁锹在高高的积雪中刨了一个坑,将尸体放入坑内,做了祈祷后,用雪掩埋了尸体。那天夜里,他做了许多可怕的恶梦。醒了一次,感到透心的寒冷,他认为是由于自己出了一身冷汗所致。

早晨,他爬起床来,去在火炉里加木柴,却发现卡尔尼一动不动端坐桌旁,默默无声,目光凝视前方。

那天全天埃斯特罗都头脑昏昏沉沉,心里充满恐惧,对所发生的事感到无法相信。他没有立刻埋葬尸体,而是到外面踏着积雪寻找食物。夜幕降临时,他竭尽全力不使自己失去理智,重新在浅浅的坑中掩埋了卡尔尼的尸体。他的旅行包内仅存有半瓶白兰地,他把酒都喝完了就躺下睡觉了。

第二天早晨,他凭坚强的毅力才能迫使自己到外屋去,他在门口站了一分钟,全身战栗不已,然后才打开了通向外屋的房门。

卡尔尼如同昨日那样端坐在桌旁。

“我必须保持精神正常,直到最后。”埃斯特罗在日记中写道,“他如果再回来,我知道该怎么做。”他在树林里蹒跚地走了一天,进行着激烈的辩争。也许他是在幻想中看到了什么东西了吧,但他决非精神错乱。也许这些事情是个可怕的梦魇。他回到那间小屋,猛一下推开了大门。

屋内,卡尔尼依然坐在桌旁。

他第三次掩埋了卡尔尼后,那天晚上他真害怕去睡觉。他坐在卡尔尼坐过的空位子对面的椅子上,尽力不让自己入睡。但他逐渐支持不住,脑袋终于耷拉下来。

黎明时分他醒了。在暗淡的光线下,他发现卡尔尼的朦胧身影又坐在他对面的桌旁,眼睛盯视前方的空间。

“上帝救救我吧!”埃斯特罗在日记中这样写道。这是他在日记中写下的最后一笔。

一支由两名森林工人,一名医生和北克里克镇电报员组成的营救小分队拖着疲乏的脚步登上了通往小屋的最后一道山坡。那儿一片寂静,毫无生机。烟囱没有冒烟。一条由深深的脚印坑形成的小道从门口通往在积雪中挖的形状奇怪的坑。医生推开了门,室内寂静无声,寒气袭人。桌子两旁坐着两个死人。

两具尸体的脑袋都被枪弹打穿了。埃斯特罗向前倾倒在血泊中。血迹已冻成冰了。

手枪掉在他耷拉着的右手下面的地上。卡尔尼支靠着端坐在椅子上,睁着双眼,表情平静。

“既有谋杀,又有自杀!”电报员说。“这些可怜的家伙!”

医生已在检查两具尸体。他说:“这并不是谋杀。”他碰了一下卡尔尼的前额说,“这儿没有血迹。被枪打时他早已死了,而且我认为那时他已经冻成冰了。”

营救队员互相看了看,完全陷入迷惑不解之中。有一位森林工人捡起了埃斯特罗的日记本,并把它交给了医生。医生翻看了日记本后又去室外观察雪中的脚印。他返回室内,点燃了烟斗,一边抽烟,一边沉思。最后他解释说:“朋友们,为了死者家属的利益,我要求宣誓保守秘密,不要泄露。我是一位验尸官,我正式宣布:卡尔尼和埃斯特罗死于寒冷、饥饿和困苦。大家理解吗?”

大家一个个地点头表示赞同。只有北克里克镇的电报员以心情迷惘的语调结结巴巴地小声说:“如果我能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睡觉就踏实多了。”

医生说:“我也一样,我最多也只能猜测。如果我们能发现埃斯特罗患有梦游症,我就能肯定了。据我看,发生的是这种情况。夜晚埃斯特罗睡着时把自己白天埋葬的尸体从雪里挖出,然后将尸体放回到死者生前最后坐的椅子上。他为什么这么做呢?也许是由于他孤独寂寞,产生了绝望恐惧的心理。此外,他曾郑重其事地答应过卡尔尼,一定等他确实死亡无疑后才将他埋葬。也许他在潜意识中努力忠实于诺言起了作用。起码它可以为枪击作出解释。不管怎么说,尸体被他挖出了一次又一次。”

“在第二次掩埋尸体之后,某些本能的想法肯定提醒埃斯特罗不能失去理智。但是自然的力量强过于他的意志力。当他再次睡下后,梦游又支配着他的行动。最终由于神经过度紧张,他精神崩溃了。”

人们销毁了埃斯特罗的日记,将两具尸体最终安葬在山中的湖底。

——完——

吻公主(汉斯·里鲍)

[德]汉斯·里鲍著华霞译

我去北海休假。当天晚上,当我要喝一杯啤酒的时候,你猜我遇到什么样的好事?——慈善募捐晚会。“上帝啊!”我对坐在我旁边的一个面像尖酸刻薄、胖得象柏油桶似的先生说,“我想,这恐怕不是举行什么舞会,倒象是要剥人的皮了。这个晚会所募得的款子将会装进谁的口袋?”

“在这样光明正大的场合是决不会剥人的皮的,”那个柏油桶对我说,“您捐献的钱将用于美化海滨的林荫大道。”我口袋里只有200马克,所以无意为美化什么林荫大道去捐款。这时飘来一位姑娘——我该怎么说呢,说她是一位貌美的妙龄女郎,倒不如说她更象《一千零一夜》里的公主。啊,要是能跟这样的一位女士说说话,然后跟她一起从这儿消失——哎呀,都想到哪儿去了!公主可没跟我说话,她朝那个柏油桶微笑着。柏油桶打了个手势,她就坐到了他的身旁。

我心里想,舞曲马上就要开始了,而公主就坐在我的桌子边,我要邀请她跳舞。大厅响起了欢乐的曲子,只见一位身穿燕尾服的先生站到了指挥台上。他大声说道:“尊敬的来宾们,为了使本次活动能得到更多的捐款,我提议:我们从今天到场的女士中选出一位最美丽女士,而她有义务为本次活动拍卖一个吻。”大家一致赞同这个建议。

我们选出了最美丽女士。她是谁?当然只能是那位公主了!她羞得满脸通红,微笑着走上了指挥台。那个穿燕尾服的真的开始拍卖她的吻。我抑制不住第一个站起来大声叫道:“3马克!”所有的人都望着我大笑。“5马克!”我重新报了价。“50马克!”那个柏油桶跟着喊道,他那表情真叫人厌恶。可我被他报的数字给吓煞了。“60马克!*.一个年青人报道。“70马克!”跑堂领班紧跟在年青人之后叫道。“80马克!”“90马克!”此时那个柏油桶又站了起来:“100马克!”全场静寂。“100马克第一遍!”穿燕尾服的先生宣布说,“第二遍,第三……”“200马克!”我吼声如雷。

乐声大起!“200马克第一遍,第二遍,第三遍!”我赢得了吻!公主站到我的身旁,她就要吻我。要不是,要不是我产生了一个念头——那个念头,她肯定已经吻过我了!我低下了头,吻了她的手背。

观众狂呼,乐声震天,跑堂领班流下了眼泪,接着一切又恢复了平静。公主向我微笑着说:“我感谢您的骑士风度,可我不明白您为什么会作出这么不明智的举动?”

大厅里一片死寂,大家都在静静地等待着我的回答。我只说了一句话,一句响当当的话:“我仅仅是为了保护您不受那个柏油桶的玷污!”“您真好,太好了!”公主用手指着那个柏油桶说,“请允许我介绍一下,他是我丈夫!”

(原载《青年参考》1995年10月6日第五版)

牛虻和他的父亲、情人和她的情人

《牛虻》讲的是革命故事?

好长一段日子,我都以为丽莲的《牛虻》讲的是革命故事。

一九七一年冬天,我第一次读到《牛虻》。那时,听说苏联人要打我们,全国人民得“深挖洞”。我所在的高中班被命名为“挖洞先遣队”,到长寿县乡下去挖洞,为全校迁到山洞作准备。

白天挖洞,夜里躲在蚊罩里读《牛虻》。那是一部残破的书,因为经手太多,前后都缺页。最后的缺页在这里中断:

“亲爱的琼,”

纸上的字迹突然模糊得像一片云雾。她又一次失去了他,又一次失去了他!

下面的文字没有了。

我心里一阵阵紧缩的抽痛,好像我就是琼玛。那些因残缺而失去的文字,好像一片血红的迷雾把我湿漉漉地裹在牛虻激情中,他为革命事业悲壮牺牲的豪情像身体上分泌出来的液体抑制了我心中的琼玛疼痛。牛虻的革命经历有何等惊心动魄的情感经历啊!

我想有一番属我的革命经历,以便也能拥有波澜壮丽的一生情爱!

这是一场救国的革命——用官话说,是爱国主义的革命,用学究话说,是民族国家的独立革命:意大利要摆脱奥匈帝国的统治。然而,牛虻的革命经历之所以惊心动魄,就因为他献身革命,拥有了自己饱满的生命。丽莲讲叙的牛虻,成为我心目中的楷模。我觉得,自己只深挖洞还不能算革命。深挖洞能与一个琼玛相逢吗?

牛虻是革命者的名字。在成为革命者之前,琼玛爱的这个人叫亚瑟。亚瑟属于想使自己的生命有点光彩的一类人,据说很小时就“有一种模糊而持续的不满足的感觉,一种精神上空虚的感觉”。琼玛与他相识时,他还是神学院的学生,或者说见习修士吧。当时,意大利的民族独立革命党人的新宗教理想开始传到神学院。深奥的神学理论和繁琐的宗教仪式不能填充少年亚瑟的精神空虚,倒是马志尼青年党的政治理想让亚瑟激动起来,感觉到自己如何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基督徒。

意大利是天主教的君主国家,有太多的教士。对于马悉尼的民族独立的民主共和革命来说,他们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意大利的民族革命需要团结一切可能的社会力量,需要拉拢天主教士,形成民族独立革命的统一阵线。如何拉拢天主教士?马志尼觉得,先把民主共和理论说与天主教教义在精神上是一致的,再告诉教士们如何献身于民主共和革命就行了。于是,马志尼把自己说成是真正的基督徒。

如果我们在自己的旗帜上写明自由、平等、博爱,我们就成为基督信仰的先驱。我们寻求基督为各族人民、为全世界许诺的信念的统一。我们既不是天主教徒,也不是新教徒:基督的真正教义历来只产生基督教徒。如果我们对民众高喊:“上帝和人民!天上有个唯一的主宰,那就是上帝;人间有个唯一的主宰,那就是人民;全体人民根据一个积极的信念联合起来,在和平和互爱的气氛中作出很大的成绩,以便在上帝注视下逐步了解和解释他的普遍的法则”,我们就自动担负起基督的使徒的作用。(马志尼《论人的责任》,吕志士译,北京商务版1995,233—234页)

马志尼教导天主教士们说,他们还不懂得“如何崇拜上帝”。如何才是“真正的崇拜上帝”?这是一种社会行动、走向人民大众的热情。谁要做真正的基督教徙,据马志尼说,谁就应该“自告奋勇,在那些因缺乏教育而误入歧途的人和那些进行鼓动的领导者之间传播真理和光明”。说得更直接了当些,就是要在革命党的领导下去做动员民众起来革命的社会工作。

马志尼青年党信徒在神学院里秘密宣传这些思想,以至于亚瑟慢慢从基督教义中发现了“一种民主倾向”,并形成了自己像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一样的教士观:“教士的使命就在引导世界向着更崇高的理想和目标前进;……一个教士是宣传基督教的教师,而一切革命家中最伟大的一个正是基督”。

除非少数天才人物,人们在年青时时用来填充青春热情的道德理想并不具有鉴别能力,时代中时兴的道德理想总是充满吸引力的,没有鉴别力的年青人往往以为时兴的道德理想就是自己性情的脉动。个体性情的脉动与某种道德理想的结合,往往是很偶然的。正是这种偶然性很可能决定了一个人的一生命运。

亚瑟就是如此。他天生有过于旺盛的生命热情,其时碰巧遇上了意大利的民族独立革命。这一历史机遇为亚瑟实现自己的生命热情提供了另一种可能,不然,他至多将是一个执着的宣教士。亚瑟的革命热情是宗教的,意大利的民族革命只是给他提供了实现自己的献身热情的契机和目标。亚瑟本来就不是意大利籍人,而是英国籍人。只是当他听了一个激进大学生——马志尼信徒的演讲,才想到要去“帮助人民和意大利”,“要把我的生命献给意大利,帮助她从奴役和贫困之中解放出来;要把奥地利人驱逐出去,使意大利成为一个除了基督没有帝王的自由共和国”。亚瑟不知不觉成了马志尼革命党人,而且觉得马志尼的革命思想与福音书中的思想是多么的契合。

把基督说成启蒙思想的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象征,在亚瑟的父亲蒙太里尼——一位资深的神学家看来,是彻头彻尾的反基督,福音书与民族独立或民主共和之类的革命毫不相干。由于爱子心切,蒙太里尼绞尽脑汁要把亚瑟从马志尼革命党人的影响中领出来。子的初生热情与父的深谐世道不可避免的冲突,在丽莲讲叙的革命故事中,成了是否革命、是否进步的抉择。

读过丽莲讲叙的革命故事,我不太想得通一件事。在产生革命冲动的同时,亚瑟的情爱冲动也开始萌动了。他对老是围着自己心爱的女孩子转的革命同志波拉十分恼怒,一想到他就醋劲上涌。情敌与革命同志的矛盾,把亚瑟带到痛苦的边缘。我想不通,不是因为革命者就不能吃醋,而是因为,亚瑟是宗教教士式的革命者。作为见习修士,让情爱冲动在身体上炙热,看重女性身体的慰藉,与同志们吃醋,就等于被现世的诱惑拐走了。不过,这也许只是铁尚未炼成钢时的情形罢。

宗教、革命与“私人的痛苦”

第二次读《牛虻》,已经是三年之后。那时,我已经高中毕业,正在乡下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收玉米的时节快到了。为了防止黄鼠狼抢夺生产果实,生产队的少年、青年、中年社员都要轮流在玉米地守夜,通宵达旦睡在玉米地里,每隔一个小时吆喝几声,驱赶黄鼠狼。

经过几年革命,我已经变得有些懒散。为了重整革命精神,我带上小马灯,夜里在玉米地重读《牛虻》。这次我找到了一部完整的书,读到最后缺失的那三页:牛虻的生父、蒙太尼里红衣主教死于心脏扩张破裂症;牛虻在遗信中向琼玛表白了平生的爱情,令琼玛哭成泪人儿,这位革命女性从未如此哭过;一直暗恋琼玛,与牛虻实际上处于情敌关系的玛梯尼得到牛虻的谅解,而玛梯尼对琼玛的爱,被琼玛忽略了。

故事的结尾令我心颤:玛梯尼抱着哭得死去活来的琼玛。

为什么玛梯尼要抱慰琼玛的哭泣?因为玛梯尼爱琼玛,可是,玛梯尼抱慰的是琼玛为失去自己心爱的情人的哭泣,这等于说,玛梯尼抱慰的是为可能夺去自己所爱的人的哭泣。我突然觉得,惊心动魄的不是牛虻的革命经历,而他身上的个人命运缠结出来的人伦冲突:牛虻和他的父亲、情人和她的情人。就革命故事来说,《牛虻》没有什么惊心动魄之处,倒是他与自己的父亲和情人们以及情人的情人的伦理关系令人心潮起伏。

牛虻身上缠结的人伦冲突不是由于革命活动导致的,而是因为“爱人的一个耳光”和知道了自己的伦理身份观。亚瑟因为这一耳光和伦理身分而改变了自己的革命者的身分。亚瑟制造假死逃离了由自己父亲的情爱编织的伦理之罪的语境,流亡多年。当他带着十九年漂泊的伤疤重返这个语境时,已是一个秘密激进团体的成员,他的革命观点完全变了。

以前,亚瑟是虔诚的修士,参加革命是——像马志尼说的那样——“为了上帝和人民”。如今的牛虻对上帝、基督和教会怀着阴沉而又坚毅的憎恨,革命不再是为了民族独立的民主共和,而是出于自己“私人的痛苦”——本来,牛虻与自己的路边情人绮达在异国过着自在的生活,只是因为有机会解决自己“私人的痛苦”,牛虻才接受了革命同志的邀请。

过去,亚瑟不赞同琼玛的“行动主义”,主张革命“必须忍耐”。亚瑟曾经对琼玛说。“巨大的变革不是一天做得成功的”,“意大利所需要的并不是恨,而是爱”。这些倒还像是一个教士类革命家说的话。如今,牛虻固执地认为,“短刀可以解决好些问题”。他以资深革命思想家的口气对琼玛说:“当革命到来的时候,……民众不应该习惯于暴力吗?”

脸上总是弥漫着一种神秘的宁静的琼玛觉得牛虻太过分了。革命当然需要行动,但所谓行动只是宣传和鼓动,暴力至多只是“逼迫政府”的手段,而不是目标。琼玛反驳牛虻的暴力革命论:“使无知的民众习惯于流血的景象,并不是提高他们赋予人类生命的价值的办法”。她的革命经验告诉自己,“每一次暗杀,都只足以使警察变得更凶恶,使民众更习惯于暴力和野蛮,因而最后的社会秩序也许比原先更要糟糕”。这些听起来很像一个修正主义者的观点。

牛虻与琼玛吵嘴,主要因为两人对人类社会的混乱和祸害的根源有不同的见解。琼玛觉得,人类社会不幸的根源在于“对人性的神圣不够重视”;牛虻挖苦琼玛的这种看法是一种“病态的”宗教心理,“要树立起一种东西来向它崇拜”。牛虻的革命动机明显主要针对教会,他要与自己的出生决裂。他对琼玛直截了当他说:行刺当然只是一种手段,但它的目的不是反政府,而是“连根铲尽”教会的“威信”。琼玛对教会还是崇敬的,她觉得牛虻的革命观念是要唤起“在人民心里熟睡的野性”。对此,牛虻坦然回答:“那么我就算是完成了不辜负我这一生的工作了。”

琼玛显得成了修士式的革命者,牛虻却从修士式的革命者变成了屠格涅夫和陀思妥耶夫斯基都深刻地描绘过的那种虚无主义的革命者。

亚瑟的革命观是如何发生的转变的?是“私人的痛苦”。

牛虻自己所说的“私人的痛苦”是怎么回事?

其实不过是一个偶然的爱情事件。蒙太尼里神父年青时爱上了一位女孩子,在肯定是很短促的交欢时,偶然造化了一个婴孩。这个婴孩的命运就被这偶然的情爱决定了:当他知道自己无比崇敬的神父曾犯下偷情罪过,而且自己偏偏是这一罪过的身体印记,他的生存就先天地破碎了。牛虻的“私人的痛苦”是自己父亲的私人情爱的结果,他把这结果感受成自己生存的受伤。有一次牛虻对琼玛狠狠他说:“我是出生出世不曾有过一个朋友的。”

其实,偷情对牛虻来说,算不了什么。他自己也偷情。问题只在于神父是不应偷情的,这“不应”来自基督教教义和教会的规矩。牛虻对父亲的仇恨针对教会是有理由的,如果没有教会的规矩和那些基督教关于圣职的教义,他父亲的偷情就不算什么,他的个体生命也不会成为一种耻辱。

关于亚瑟革命的动机,已经没有什么好想的了。令我感兴趣的是一种伦理——基于“私人的痛苦”的伦理。很清楚,丽莲讲叙的其实不是革命故事,而是伦理故事。没有那些革命事件,牛虻的故事照样惊心动魄;相反,若没有了那些伦理和情爱,牛虻的革命故事就变得索然无味,还不如我自己亲历的革命经历。

革命故事的讲法与伦理

牛虻的伦理故事为何惊心动魄?这里面有这么一个问题:当自己的生命被感受为破碎时,应该如何生活。

基于“私人的痛苦”的伦理是否必然是革命性的?

个人情感受伤的事太普遍,也是太人性的事。人类有宗教,差不多就是为了化解“私人的痛苦”。那稣、佛陀、庄子的许多教导都在开导人们如何化解自己的“私人的痛苦”,这些教导后来成了一种宗教伦理。法国大革命以来,出现了一种动员个体身体的“私人的痛苦”起来革命的伦理。在丹东事件中,我们已经知道这一情形。革命者当然并非都是出于自己“私人的痛苦”。琼玛和玛梯尼也是革命者,但他们不是出于自己“私人的痛苦”而革命。其实,他们也有痛苦,他们的生命也破碎了。为什么他们与牛虻不同?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因人性的软弱而犯罪,有一些人受无辜的过错折磨,有一些人平白无故情感诚挚而受伤。我可以选择自己成为哪一类人吗?

老实说,我搞不清这些问题。不过,我很想搞清楚,牛虻的“私人的痛苦”带来的伦理后果。琼玛说牛虻“对人性的神圣不够重视”,究竟是什么原因,难道对人性的神圣非要重视不可?有人性的神圣这回事吗?

我晓得,这样想是犯法的。犯什么法?革命的道德法。丽莲的《牛虻》是革命者成长小说的典型,牛虻的人格典范哺育了不少革命者的人格,一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蔑视人性的神圣才是神圣的,哪里可以质疑?

可是,琼玛的眼泪和玛梯尼的抱慰让我无法平静。乘黄鼠狼还没有来,我想赶紧搞清这些问题。

结果我一无所获。

丽莲的讲法是革命故事的讲法,不是伦理故事的讲法:革命故事的讲法只有唯一的叙事主体,伦理故事的讲法是让每个人自己讲自己的故事,所谓多元的主体叙事。丽莲只让牛虻讲叙自己的故事,使得伦理故事变成了革命故事。要把革命故事还原为伦理故事,就得离开丽莲的讲法。我设想,如果让故事中的每一个人讲自己身体感受过的故事,会怎么样?

那天夜里,黄鼠狼不知怎么的,一直没有来。我躺在寂静的山坡上,望着缀满星斗的瓦蓝的夜空,眼前出现了玛梯尼和绮达、牛虻和琼玛以及蒙太尼里大主教,他们各自对我讲起自己的故事。

绮达讲的故事

事情是这样的。

我是个吉普赛姑娘,父母在流浪途中生下我。不知为什么,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把我寄养给祖母。我知道自己长得很漂亮,而且很性感,因为我的身体承受男人火燎燎的目光大多了,特别是我成为少女以后,人们说我“具有一种生气勃勃的野兽般的粗鲁的美”。

牛虻在流亡的历险途中经过我祖母家,结识了我。他一见到我就每时每刻围住我转,说他如何喜欢我。我迷恋上他的热情和幽默。他也很有学识,懂得好多什么“主义”,会写尖刻的文字,有满肚子的故事。同他在一起,我总是被逗得笑个不停。但牛虻只是喜欢我迷人的漂亮、性感的身体和野性的性格,并不爱我。我知道,只是喜欢我的physik还不是爱,爱在精神和身体的相互依恋。虽然我知道牛虻只是喜欢我的身体,只要我觉得跟他在一起感到愉快,也就无所谓了。

从此我离开了祖母,和牛虻一起浪迹他乡。牛虻喜欢唱歌,我喜欢弹六弦琴。我们一起生活得好愉快。我们这样一起过了六年,有一天,他突然说要回意大利,当地一个秘密团体请他去主编一份革命小报。对我们吉普赛人来说,在哪里生活都一样。

我随牛蚯一起回到意大利他小时候生活的地方。名义上,我是牛虻的情妇,和他同居。但我们回到意大利后,牛虻就很少与我在一起,常跟他的革命同志们在外鬼混,忙他的事业,不顾及到我,只是在需要我时才找我,不外平抱着我吻我的rǔ头在我身上四处乱摸与我做爱而且匆匆忙忙。完事后他又去干自己的革命。牛虻常生病,但不像以前那样让我接近他,我总是坐在他的房门外候着。

我一直爱着牛虻,以一个女人的爱关心他。这种爱据牛虻说是伊壁鸠鲁式的爱和柏拉图式的爱的结合,既沉迷于身体的情欲,又沉迷于精神的欢愉。他总喜欢对自自然然的事加些什么主义的说明。我只知道爱一个人,就晓得他的习惯,爱吃什么东西,什么时候想抽烟,爱听什么歌。我就这么爱着牛虻,虽然他对我越来越冷淡,我还是不断劝他,不要卷入革命,那是危险的事。

有一次,牛虻病了,他的革命同志来陪伴他。我实在忍不住,对牛蚯的革命同志说:

“我恨你们这批人!你们到这儿来跟他谈政治,他就让你们通宵陪着他,并且让你们给他止痛的药吃,我呢,倒连在门缝里偷看一下都不敢!他对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你们有什么权利上这儿来把他从我手里抢过去?”

我的生活就这么破碎了。革命是我的情敌,我只想同牛虻过自然的生活,希望他爱我。但牛虻似乎更爱革命。我实在搞不懂,为什么牛虻那么钟情革命,是一种精神上的刺激还是生理上的刺激?因为革命,牛虻变得对我很粗鲁,颐指气使。连琼玛也看不过去,她对牛虻说:

“我不懂你既然这样厌恶她,又为什么要跟她同居呢?照我看起来,这是对她的一种侮辱,对于一个女人的侮辱。”

“难道这就是你所说的一个女人吗?”

牛虻不承认我是一个女人,那我是什么?我陪伴牛虻流亡好多年,作为一个女人陪伴他,我想你们应该不难理解我说作为一个女人陪拌他流亡的意思。他说我不是一个女人,难道不是对我的伤害?琼玛说过,他“对人性的神圣不够重视”,岂止不够重视,完全是在作践。牛虻的革命同志玛梯尼是一个性情温厚得少见的男人,他也觉得牛虻对我“未免有点残忍”。也许,牛虻有两种对女人的需要,对我是伊壁鸠鲁式的需要,对琼玛是柏拉图式的需要。但我并不是伊壁鸠鲁式的女人,只晓得感官的沉迷。我们吉普赛人与犹太人不同,既不感兴趣政治,也不感兴趣赚钱,只钟情自然的生活。我们吉普赛人的生活也与道家和佛家的自然生命观完全不同,我们不觉得人生的欲望有什么罪过。在自然人性的欲望中忘我,是很美的人生。自然人性的生活也是一种精神。

牛虻对我的伤害,是出于革命的理由?我看不见得。我觉得自从他回到自己少年时生活的地方,心态变得有些神经质。我发觉他对蒙太尼里有一种奇特的感情。我对牛虻说:

“不管是不是敌人,你是爱他的,爱他比世界上任何人都厉害。你敢对着我的脸说一声这是不确实的!”

牛虻承认:“这是确实的。”

蒙太尼里既是他的爱,又是他的受伤。爱与伤害掺合在一起,无法分开。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缘故。

有一次,牛虻外出搞秘密活动三个星期,回来后我欣喜万分,牛虻却对我冷冰冰的。他一直以为,我离开了他会自己过活,会自己找到朋友厮混。这一次,他才知道我“感觉到非常寂寞”。

牛虻去干那件偷运军火的秘密活动前,我与牛虻大吵一场。我对他说:“如果你是爱我的,你就不会这样丢开我,让我夜晚一睁开眼睛就猜想你有没有给人家捕去,一闭上眼睛就梦见你已经死掉了,你全不把我放在心上,当我比那只狗还不如!”

牛蚯虻时才承认“从来不曾爱过”我,但否认自己存心伤害我。这让我伤透了心。他声称自己不相信、也不尊重“传统的道德法典”,以为“男女之间的关系,只不过是个人的喜爱和不喜爱的问题”。他既是丹东,又是罗伯斯庇尔。这些人名都是我从他嘴里听来的,以前他老对我讲这些人的事。

我不懂,不爱我却与我同居,同我做爱,还说没有存心伤害我。我的身体只是牛虻于革命累了休息一下的温软枕头,或者解决于革命无法耗尽的性欲的工具。牛蚯没有伤害我?一个如此敏感、对痛苦和受屈辱如此敏感的人,竟然不知道我的受伤害!他不把我看作一个有感情、有爱的灵魂的女人,而只是他“从路上拾得来的”东西。他和他的一些同志一样,把我看威妓女,以为在他和我睡觉之前,我已同成打的男人睡过觉。你们这些后来听惯革命故事的人也一定这么看我,视我为下贱的女人。的确,我是吉普赛人,性欲很强(革命者牛虻的性欲也很强,这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们),但我并不随便与男人睡觉。

既然牛虻对我说,“从来不曾爱过”我,我只有离开他,跟一个爱我的吉普赛男子走。我不肯再“把身体借给他用”,我们吉普赛女人把人生看作流浪之途,看重人生流浪之途中的两情相依。我留给牛至一张字条:“我是一个女人,我是爱过你的,就为了这个缘故,我不愿意再做你的婊子了。”

牛虻对我的出走感受如何?他感觉自己挨了“一记耳光”,感到自己的自尊受伤。用他的话说,自己的心被人“拖到污泥里,给过路人践踏”。好像我出走,受伤害的不是我,而是他,好像只有他才有自尊心。我看他好像有受伤过敏症。究竟什么使牛蚯对自己受伤害那么敏感,对伤害别人竟然毫无知觉?革命者都是这样么?

玛梯尼讲的故事

事情是这样的。

牛虻回来之前,我一直是琼玛的好朋友。我恋着琼玛,喜欢她的气质。在琼玛身边,我感到生命有光亮。每当心情不好,我来到琼玛屋里,只需要默默地看着她斟茶或者低头做针线,就会变得坚强起来,平静起来。我们经常呆在一起,并不说什么话,各自做自己的事,但是在我们呆在一起的时间和空间中,充盈着一种宁静、温馨的情氛。我不知道这是否就叫幸福,反正我觉得这就是我们的幸福。

我的社会工作比琼玛多,难免有许多不顺心的事,心情恶劣。琼玛有一种安慰人的本领,这是我心悦的女性:细腻、温柔,情感质朴、淳厚,性情安静,从不肆滥情感。她思维明晰,善解人意,懂得体谅别人的苦处,这在女性中真是少见。同她在一起,她不会让你感觉生活的重负,反而释放你的生活感觉重负。她从来不会用一些琐碎的情感来纠缠你。琼玛失去丈夫后,一直心情忧郁。但她从来不把自己的忧郁倾泻在别人身上,自己倒像一片温软的青草地,汲纳燥热的阳光。

实际上,琼玛是非常不幸的人,她的生命经历过三次接连不断的打击,早就破碎不堪。第一次是因为她错打了自己少女时代的好友一个耳光,那个少年为这耳光投海自杀了。琼玛说她为此痛苦地负疚终身。接着是她丈夫病逝和女儿夭折。还有什么比这些更悲惨的?琼玛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如果我能抱慰琼玛的痛苦,就是我的幸福。我一直努力让琼玛从过去的受伤记忆中走出来。过去做过的错事不可能挽回,况且那个少年只是为一个耳光自杀,我总觉得太夸张。死去的亲人固然是终身的悲恸,可是,我想她死去的亲人也希望她好好活下来。可琼玛听不进去。

我觉得,对个人自己的不幸或自己偶然造成的不幸,只能在宽恕和赦兔中得到补救。宽恕不是遗忘,强迫自己遗忘自己的受伤或不幸,是怯懦的表现,表明自己的受伤或不幸还在继续伤害自己、毒害自己。宽恕伤害你的人或赦免自己偶然造成的过错,其实意味着活着,但要记住,意味着生命本身比生命的受伤更有力量。宽恕别人不是说受伤算不了什么,别人对我行的不义算不了什么,赦兔自己的偶然过错,也不是说过错算不了什么,而是说,我把别人对我行的不义和我遭遇的偶然不幸或我的偶然过错统统交在了上帝的手中。囚为能够宽恕和赦免的,其实不是我们这些活在软弱的自然生命的偶然中的人,而是上帝之子基督。耶稣基督的生命就是受伤的生命,这是上帝的受伤,为了我们的偶然的受伤不再伤害自己的受伤。人本身并没有宽恕和赦免的能力,只有上帝才有能力计算这些人为的和自然的伤害的分量,而我作为人是计算不了的。宽恕和赦免把受伤和不幸的痛苦记忆化解为重新更好、更珍惜生命的记忆,使受伤和不幸不再能伤害自己。

这就是为什么,我虽然是革命者,仍然也是一个基督徒。革命只是为了改变没有自由、公义的社会制度,它无法消除生命个体在软弱的自然生命的偶然中的伤害或受伤。即便是上帝,也不可能精巧地设计出一种完美的社会制度,使个人生命根本避免偶然的伤害或受伤。偶然的伤害或受伤是人的社会生命自然牵缠的结果,上帝让自己的亲身儿子受致死的在世伤害,就是为了让我们不再活在自然牵缠的受伤中,而是活在他的受伤的爱之中。如果革命也要革掉基督的上帝的命,偶然的伤害或受伤就只有人为的、非自然性的伤害来补救了。

我真希望琼玛不要再让苦痛的记忆咬噬自己,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生命的珍贵是上帝给予的。本来,我已经感觉到琼玛变了许多。虽然我与琼玛是革命同志的友谊,琼玛对我很矜持,在表达情感上,对我的态度一直暧昧,但我看得出,她对我与对别的革命同志不一样。琼玛对我虽然矜持,却很体贴。在琼玛的食橱里,时时都预备着我喜欢吃的糖果,她并没有给别的同志留这类东西,甚至牛虻也没有。这显然已超出了同志般的友谊。

我想她明白,我多么爱她。有好几次,我抓住她的手,想抱吻她。牛虻的出现,明显使她的心情叉变得恶劣起来。我不得不克制自己,不能在她心情不好时抱吻她。我一开始就感觉到牛虻对琼玛的态度有些蹊跷,我对琼玛说过,“这个人很危险;他是神秘的,残酷的,无法无天的——而且他爱上你了!”当琼玛对我说,她与牛虻“已经连结在一起了”,我觉得世界是一片漆黑。

情爱是最为纯粹的自由,也是最为脆弱的自由。琼玛喜欢我,但更爱牛蚯,我也不必为此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琼玛要跟牛虻去干那件冒险的偷运军火的事之前,也还想到要征求我的同意,说服我让她去,说明琼玛还是顾及到我对她的牵挂,她并没有答应过我什么呀!琼玛看出来,这样的消息使我的感情深深受伤。不过,她还是同牛虻走了。我并不因为琼玛不爱我而怒恨琼玛,我尊重她对牛虻的感情。当然,我先要弄清楚,牛虻是否爱琼玛。我直截了当地同过牛虻:“你爱她吗?”一旦知道了牛虻爱她,我甘愿代替牛虻去执行那件有生命危险的政治任务。我对牛虻说,如果我自己死了,琼玛“对我的伤悼不见得会像对你那么深切”。

牛虻嘲弄我的心愿只是“一套罗曼蒂克的自我牺牲”,他对我说:“如果死是我的任务,我就不得不完成。”

我对他说:“那么,照你的意思,如果活是我的任务,我就不得不活下去了。”你真是个幸运儿。”

看得出来,牛虻是一个感情深受过伤害的人,从自己的感情受伤,他学会了轻易地、随便地,甚至自以为正当地伤害别人的情感,从自己的不幸中学会了让别人不幸。他是为了报复自己过去的生活世界而回来的。我在情爱受伤时,连选择殉爱的死也受到牛虻的嘲弄。我并没有要与牛虻争夺琼玛。我不是牛虻的情敌,我尊重爱的自由,这是一种高尚的举动吗?不见得。我的性情如此而已。你们这些听讲革命故事的人,不要以为我是出于革命友谊而不与牛虻争夺琼玛。

情爱的受伤是生命的自然现象。受伤的情爱有明智的和悲愤的,就像我的明智和绮达的悲愤,并没有崇高或卑劣之分。我的明智并非得自于我的革命者情怀,而是得自我的个人天性。

琼玛读到牛虻的那封遗书,哭得死去活来。她为失去牛虻而哭,我还是要抱她,让她感觉到,在心碎的时候,仍然有人爱她。爱一个人,对我来说,就是无论如何让她觉得有一个人与她一起共享幸福和分担苦楚。对情爱大可不必夸张到神秘或神圣的地步,幸运的情爱不过是两个性情相合的人偶然相逢。不幸的情爱远比幸运的情爱多见,不过是因为,当一个人在世的时候,要遇上性情相合的人的机会几乎等于零,如此而已。幸运或不幸的情爱其实与革命或不革命完全没有关系。牛虻身陷囚牢,即便不是为了革命,仅仅为了琼玛,我也甘心情愿冒生命危险去营救牛虻。

琼玛讲的故事

事情是这样的。

我一直为误打了亚瑟那一个耳光而负疚,背负着这一过错的重负生活了近二十年。其实,人在少年时犯这类过锗,是很常见的。若非因为别的原因,我也不见得会为这一过失而如此负疚,以至于毁了自己的青春。

别的什么原因?亚瑟因那一耳光投海自杀了。出事后的那天夜里,我撞见过蒙太尼里神父。我告诉他,“杀死亚瑟的人就是我”。神父对我说:“我的孩子,你安心吧,杀他的人是我,不是你。我欺骗了他,他发现了”。我不懂这一说法是什么意思,也许是神父想宽慰我罢。我想,我不能释去重负的根本原因是:我爱亚瑟,竟然误打了他一耳光,而且是为了乔万尼。

我曾与乔万尼一起做革命的宣传工作,钦佩他的才干,但还没有到爱他的地步。亚瑟肯定有些吃醋。我在两性感情方面成熟得晚,那时还不懂两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情感。我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其实是喜欢亚瑟的。当我知道误怪罪亚瑟,心里难过得要命,我才意识到我因此终身失去了我爱的人。要不是因为当时父亲病重,我也想投河死掉算了。

父亲见我憔悴不堪,带我去了伦敦,离开伤心之地。乔万尼追到伦敦,要娶我。他的确很爱我,但我答应嫁给乔万尼是出于痛苦,而不是爱情。因为乔万尼也为亚瑟的自杀感到负有责任,感到痛苦。我对玛梯尼说过:“是双方共同的苦痛把我们结合在一起的”。

我的生活实在太糟,真的是破碎不堪。与乔万尼结了婚,我也感到对不起他,因为对他没有爱,我的爱在死去的亚瑟身上。可以想象,乔万尼在夜里抱着我赤棵的身子。没有爱的激情的身子,为另一个所爱的人而苦痛的身子,他会有什么感受。后来,乔万尼因干革命活动牺牲了。我觉得他是故意不小心,因为他感觉到我委身于他不是出于爱,而是同情。对他的死,我也感到负疚。我一向小心为人,却伤害了两个爱我的男人。这是我的命运?

我和乔万尼刚结婚就有了一个女儿,她出生后不久就死了。我真不想讲这些。后来讲革命故事的人总把我说成是一个坚忍的革命女性,这究全搞锗了。我是一个女人,我为自己的爱疯狂过,也为自己的爱而坚忍到现在。同志们都觉得我是很明智的女人,在讨论革命工作的策略和计划时,头脑很清醒,而且能坚守道德原则。可是,在牛虻要求我帮助他偷运军火时,我明明同他在革命与暴力的问题上意见不和,我还是同意了。我还自欺欺人地要他向我保证:“这桩事情不跟任何行刺或是任何暗杀发生关系”。我当然明白,偷运军火来不是为了搞行刺或搞暗杀,又能用来做什么?我主张温和的、“天鹅绒式”的革命。我明明反对暴力革命,还是答应牛虻帮他偷运军火,说明我因为他而放弃了自己的政治原则。我爱上了牛虻?不,应该说,我隐隐感觉到,他就是亚瑟,他没有死,他回来了。为了亚瑟,我可以疯狂,可以不顾自己的政治原则,也可以——当然,这也是没有办法——伤害玛梯尼。

我一直不明白,牛虻为什么不告诉我他的真实身份。从他的手的动作,我看到熟悉的小亚瑟的动姿和表情。我起疑心那天,去图书馆查了资料,南美探险队的时间与牛虻的流亡经历吻合。我一直收藏着一些令我平生伤痛的小东西:乔万尼给我的第一封信,他临终前握在手里的那束如今已经干枯的花瓣、夭折的女儿的一络细弱的头发、我从父亲坟墓上带回的一片枯黄的树叶。藏得最深的是十岁亚瑟的照片,这是我生命的源头,我的初恋。他那秀丽的孩子气的头多么可爱,脸上的线条是敏感的、易受伤的,恳切的眼睛带有天使般的纯洁。我不能想象这颗灵魂。这个身体被我逐入污秽、卑贱、苦楚的恐怖之中。我仿佛进入了他的内心,进入了他的身体,亲历受践的灵魂无可奈何的战栗和肉体受折磨的痛楚。

经历过种种磨难,牛虻的确变得很残忍、刻毒。一开始我一点也不喜欢牛虻。只是当我慢慢感觉出他就是我失去的亚瑟,我就原谅了他的一切。他的第二次死,使我的后半生也毁了。我有的时候觉得,他是自私的。为了报复自己的不幸,他毁灭了我的爱。

但谁是他的不幸的祸首呢?是他自己,还是别人?

我想用自己的身体去维护牛虻,但他一直拒绝我分担他的痛楚。他明明知道我为自己的过失痛苦,而且为这过失,我的半生已经被毁掉了。他为什么不让我重新看到光明,让我重新抱住他的头亲吻?他想报复我吗?不愿原谅我吗?

有好几次,牛虻的头蜷缩在我的臂弯里,或者抓住我的双手。我感觉得到,他的心在发抖。牛虻的内心实际很脆弱,但他只在我面前袒露内心的脆弱。有一次,我对他说,他对待绮达不公平,他没有权利侮辱一个女人。他向我承认,这是他生活中的“一段丑恶的纠葛”。他对我说:“一个男人不是每天都能遇到一个可以……可以爱恋的女人的,而我……我是一个曾经陷溺过的人。我害怕……害怕黑暗。有时我是不敢单独过夜的。我需要一件活的……结实的东西在我身边。……我怕的是内在的黑暗。那儿并没有哭泣或咬牙的声音,只是寂寞……寂寞…”。

但这就是他可以轻贱绮达的理由?牛虻虽然是革命者,他作为一个男人其实与一般的男人一样,是软弱的。再说,一个女人不也是很难遇到一个自己爱恋的男人?但这不是让自己的身体沉溺的理由,身体沉溺只会因为心的脆弱。

我同牛虻去干那桩偷运军火的事之前,玛梯尼有意让我和牛虻呆在一起,我很感激玛梯尼。老实说,玛梯尼的心性比牛虻要好得多。我有时设想,要是与玛梯尼一起生活,会是幸福的,他懂得抱慰我。人的命运啊,就是这么难以说清。我错失了幸福,就因为不能释然的初恋的伤感。

那天夜里,星象都躲起来了,没有月光,只有一支烛光照着我们两个虽然性情不和却因一段少时的感情而缠结在一起的人。牛虻躺在我坐的椅子前面的地毡上,抓住我的手,用指尖轻轻抚模我的手心和手背。然后同我一起吃甜饼干,喝酒,说“这也是一种圣餐”,他还有少年当神学生时把自己看作是基督的感觉。他总不放过一切机会攻击教会,我不懂这是为什么。

他把头靠在我的膝盖上,用手捂着脸,我俯下身子,用手抱着他的头。就这样,有好一阵子谁也没有说话。好安静的夜,我们都知道,这次行动凶多吉少。我没有悲壮感,我只是为牛虻而去的,为了少女时候的爱而去。

未了,我对他说,“也许从今以后我们永远不能再见面。你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了吗?”

玛梯尼突然回来了。他并没有提前回来,他很守时。不过,牛虻已经没有时间对我说最后的话了,本来,他已经准备对我说出真相,也就是他临刑前给我的信中说的话。

我十分清楚,我的不幸与革命没有一丁点关系。不要以为革命才使我遭遇这一切。我所遭遇的,都是生活中自然而然可能遭遇的,没有革命,我也不会幸福。没有必要夸张革命者的情爱。

蒙太尼里大主教讲的故事

事情是这样的。

我年青的时候做修士,爱上了葛兰第斯,她后来嫁给了勃尔顿。她是个美得让人不知所以的女人,有一张圣洁的脸。我真不明白,世上竟会有这么漂亮的女人。

软弱,人性的软弱,而且是那么短瞬的软弱,让我犯下了过错。不管怎么说,葛兰第斯也爱我。我们在后花园幽会,在干草堆里度过欢爱的时刻。

我一生都爱葛兰第斯。我老了,知道自己时日不多。我多么渴望能进入安葬葛兰第斯的墓穴,与她长眠在一起。

葛兰第斯有了身孕,我申请修会批准我去中国最贫苦的山区贵州传道。我想靠苦行来涤除我的罪。从中国回来,我知道葛兰第斯已病逝。自我们的事发后,她就患了恐惧症,健康一天天坏下去。亚瑟是我们的孩子,虽然他名义上不是我的儿子,我一直把他视为自己的儿子,事实上也是我跟葛兰第斯的孩子。但我不能让他知道。亚瑟很爱我,这是对一个神父、一个教会中德高望重的长者的爱。我一直担心他参加革命组织。我能理解这种革命的愿望,但太危险。我担心亚瑟出事,我己失去了葛兰第斯,不能再失去亚瑟。

可是,命运再一次打击我。亚瑟从牢里出来,是我出的力。但他的同父异母兄弟把他的真实身份告诉了他,亚瑟受不了,投海自杀了。实际上是我杀了他,杀了我的亲身儿子。

这当然不是上帝的过错,而是我的过错。亚瑟知道真相后,拿铁锤砸碎耶稣蒙难像是不对的。他受的屈辱是我——一个有罪的凡人造成的,并不是耶稣造成的。亚瑟还没有懂耶稣受难的意义,这也说明我的神学教育无方。耶稣就在羞辱、污秽、屈辱、苦楚之中。亚瑟在给我的临别信中说:“我相信你跟相信上帝一样”。这说明亚瑟在神学院学了几年,还没有入门。我当然不跟上帝一样,怎么能相信我就等于相信上帝呢?恨我怎么就要恨上帝呢?没有上帝,我这罪人怎么活下去?亚瑟还不能区分人的罪与上帝的义。这不能怪他,他太年轻。

是的,我没有亲自告诉他事情真相,是我的过错。若果我向他忏悔,也许会好得多。亚瑟认为我向他说谎、欺骗了他,对我是不公平的。我没有说谎,因为我什么也没有说。我只是特别的关照他。

亚瑟死后,我的心碎了。我觉得主的手很沉重。我常常一个人跪在祭坛面前忏悔、祷告,无泪地鸣咽。幸好经上写道:“你不该蔑视一颗破碎的、痛悔的心”。

当牛虻出现时,我完全没有想到他就是亚瑟。这是一个刻毒的人,声称自己偷运军火是为了“杀老鼠”。好像他的邻人在思想上与他不一致,就可以把他们当老鼠来灭除。据波拉太太琼玛说,这个人蔑视人性的神圣,看来是真的。可是,为什么?因为他的手被老鼠咬过,也就是说被别人伤害过,他就可以这样对待世人、对待生活?

牛虻好像对我个人怀有一种特别的怨恨,好像他对教会的仇恨,都是由我造成的。他嘲讽、耍弄我,私自闯入我个人伤痛的深处,把我破碎的心当作嘲笑和戏该的佐料。事实上,我也感觉到,他的品性本来并不坏,他是一个勇敢无畏的人。但他为什么对我那么刻毒?

牛虻因偷运军火被捕,我去监狱看他,这是我作为神父的职责。啊,我的上帝!他在囚室里告诉我,他就是亚瑟!上帝啊,请不要这样。

这是事实,这是命运。我想帮助他逃跑,我想再一次救他,他是我的儿子。

可是,他要我在爱上帝与爱亲生儿子之间做出选择。他对我说:“你说你爱我——你的爱已经使我够瞧了!你以为我听了几句甜言蜜语,就能把前帐一笔勾销,重新做你的亚瑟吗?”他激动得不能自己,好像终于有了机会控诉我,说他受的苦足够使我放弃我的主。他问我,复活的那稣到底为我做了什么,我的上帝是一个骗子,他的创伤是装出来的,他的痛苦完全是作戏。这些话未免太过分了。牛虻觉得自己才是上帝,我的上帝占据了他应占的位置。牛虻竟然说,那稣只在十字架上被钉了六个小时,他在十字架上被钉了整整五年。牛虻要我的人性的软弱变成反抗上帝的坚毅!啊,我的儿子怎么会变成这样!他把我本来就破碎的心放在一个小盅里像捣蒜头那样捣。他是为了践踏我己破碎的心才回来的吗?我突然感到心里一阵绞痛,剧烈的绞痛……

讲革命故事的丽莲以为我开始憎恨上帝了,以为我再也不能忍受了,以为我开始觉得上帝只是用“两片染满鲜血的嘴唇微笑着,俯视着人类的苦难和死亡”。她与牛虻一样,把人的罪过转移为上帝的罪过;把人类相互残害的鲜血变成基督的鲜血。他们都错了。基督的鲜血是为了赎人类相互残害的鲜血的酱色、使之重新变得鲜红而流的。更可笑的是,丽莲把我的悔罪变成上帝的悔罪,似乎上帝对人类犯下了滔天大罪。这是一种夸张的、混乱得一塌糊涂的无神论逻辑。

的确,我的儿子死了,我的丧子之痛令我能够体会到让自己的儿子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圣父的苦楚,看到圣父竟丢开自己的亲生儿子,让他去遭受悲惨的命运,为人类赎罪的血就在圣子那稣身上。我不明白的是,有的人固为自己个人的痛苦而信了主的救恩,有的人因为自己个人的痛苦成了主的仇人。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也许是因为个人偶然的生理天性。一个人的生理天性是自然而偶然地被造化出来的,上帝管不了这些事。上帝造人的教义,说的只是,人的生命的神圣性是上帝的受死造就的;无论人的自然生命如何的偶然,都不应该蔑视一个人生命的脆弱。

牛虻对我的怨毒都是我个人的罪过造成的,也是他的生理天性造成的。但他毕竟是我的儿子,因此是我个人的痛苦。牛虻不仅觉得我欺骗了他,也觉得他的母亲欺骗了他。他的怨恨是对我和葛兰第斯的爱情的嘲弄。我因为这爱而铸造了无比的怨毒。他毕竟是我和他母亲的爱的结晶。啊,我的胸口为什么那么绞痛。

牛虻的讲法

事情是这样的:

本来我可以过好端端的生活,却被那些教士骗了。我喜欢琼玛,波拉却老是围着她转,我妒火中烧。其实,我们都是一个镇上一起长大的伙伴。那时,我在神学院念书,琼玛和波拉刚人文中学毕业,准备上大学,我们一起参加了一个革命团体的活动,只不过琼玛和波拉比我参加得早些。

虽然波拉是我的革命同志,并不等于因此有权利围着我的琼玛转,我产生妒意也是太自然不过的事。鬼使神差,我却要为这事跑去向神父忏悔,喜欢一个女孩子有什么好忏悔!没想到这神父告了密,害得波拉和我都入了狱。革命同志们还以为是我出卖了波拉。为这事,琼玛打了我一耳光。多可怕的事!我最心爱的人打了我一耳光,而且是为波拉打的。在我心中,琼玛是纯洁、无畏的圣女,我竟然因为波拉挨了她一耳光。

最可怕的是,从狱里出来,我的异母兄弟勃尔顿告诉我,我是私生子,我的亲生父亲就是我无比敬爱的蒙太尼里神父。什么叫私生子?这是耻辱的印记,高贵身份的剥夺,终身受人蔑视。我极为敏感、自尊,这有什么不对吗?显然,我的血统里有高贵的血液,我的母亲有英国贵族血统,为什么偏偏我成了私生子?他们有什么权利让我成为私生子,我同意过吗?为什么他们要让我一生下来就带有羞辱的胎记?你不妨想一想,带着私生子的标记怎样生活?

我不得不出逃,逃离这个耻辱的地方。我制造了自杀的假相。十三年来,我四处流浪,吃尽了人间苦,受尽了人间辱,我的身上印满了受苦受辱的斑痕。这一切自然都该算在蒙太尼里神父和琼玛帐上,尤其要算在蒙太尼里帐上。我的受苦受辱都是蒙太尼里的罪过,不,是他的上帝的罪过。我要报复。所有的教士都是伪善者,对付他们,最好用短刀和尖刻的嘲讽。

机会来了!家乡的革命同志聘我去写攻击教会的小册子。十三年的流浪已经改变了我,他们没有谁还能认得出我,况且他们都以为亚瑟早就死了。当然,我已经不是亚瑟,而是牛虻,是让上帝、人性、爱、宽恕、教会感到不舒服的牛虻,

琼玛一见我就觉得我太冷酷,甚至残酷。她懂什么残酷?她对一切都慈悲为怀,却从来不知道灵魂——个活生生的、拼命在挣扎的人的灵魂受辱的残酷。

琼玛似乎有点疑心我就是亚瑟。我已经知道,当初她并不爱波拉,而是爱我。她打我那一耳光是误会,她为此一直悔恨要命。就让她悔恨罢,让她尝够悔恨的痛苦,让痛心的悔恨啮噬她的灵魂罢。

我心中也有脆弱的时候,看到琼玛实在痛苦,也于心不忍。有一次,我竟然在她跟前跪下来,把脸埋到她的裙据里,心里喊到,只要不再让我遭受祸害和受委屈,我就会重新变成她的亚瑟。

“啊,不,不!我怎么能忘掉这一切呢?把我推到地狱里去的不正是她——用她自己的右手打我耳光的不正是她?”我心中的另一个我,永不宽谅受伤害的我如此喊道。

对蒙太尼里也是这样。有一次,我无意中偷偷看到他在忏悔,不,是痛悔。他那断断续续的低语充满了无尽的绝望,最终沉入听起来让人心颤的无泪鸣咽。我不该蔑视一颗破碎的、痛悔的心吗?它还在流血啊!其实,要治好这颗破碎、痛悔的心,对我来说是举手之劳。还有琼玛,那头乌黑的秀发中一络白发正在漫延。只要我能够宽恕,愿意宽恕,能够从自己的记忆中剜除那受辱的斑痕——那个耳光,那个私生子的标记,以及随之而来的拉斯加、甘蔗地、杂耍班的屈辱。

不,不能宽恕不应该宽恕!天底下没有比我所受的更悲惨的事了。

的确,要不是旧恨每每在我心软的时候涌上心头,我就动摇了。这就是我的坚强的革命意志。

我受的最后考验是在死囚里,蒙太尼里来看我,我已把脸埋在他的臂膀里,从头到脚都在发抖,我差一点又动摇了。

可是,他竟然对我讲起什么要避免暴动和流血,讲什么保全无辜的人民。谁是无辜的人民?我就是允辜的人民!说我手上会染有他人的血,难道你蒙太尼里手上没有染过我的血?!我们无神论者不像你们教士那样虚伪,我们敢担当手上染的血,担当不住,垮掉了,那是我们活该!

我干脆告诉他,我就是亚瑟。看他那副痛苦万分的样子,既让我可怜,又让我愉快。其实,我只不过要他放弃基督教信仰,成为无神论者,我就可以再认他为父,那样才表明他认同了我的受苦。我对他说:“你和我站在一个深渊的两边,要想隔着它两人携手是办不到的。……如果你爱我,就把你脖子上的十字架取下来,……我不接受你那上帝的唾余。”与我一起做虚无主义者——这样就会重新成为我的父亲,还是继续做神父,由他自己选择吧。

啊?他说什么我把他的心撕成了两半?要逼他发疯?他不曾把我的心撕成两半?他不曾逼我发疯?是他先把我的心撕成两半。我对他正言说:“什么,你有什么权利——我好像是要对你复仇!难道你还不明白我只是要救你吗?难道你永远不明自我是爱你的吗?”可怜的神父,念了十几年神学,讲了一辈子道,还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得救和爱。难怪马志尼同志说,应该让教士们学会真正的上帝崇拜,一点没错。

他双手掩面,哭了起来。已经年迈的人,竟哭得那么伤心。算了,我听都懒得听,干脆用毡子把头蒙起来。

其实,我心里也难过得要命,他毕竟是我父亲。他走后,我也哭起来。我拾起父亲失落在地上的手帕,在上面亲吻、哭泣。讲革命故事的人不要夸张我的坚毅,我心里实际很脆弱。

听革命故事的人们,不要误以为我为了人民向教会宣战。我只为了自己未经同意的私生子的私怨,革命是为了要求赔偿我的生父带给我的受辱的生命。不错,那是他偶然犯下的过错,生活中这类过错其实多的是。我自己也有过丑恶的过错。但为什么偏偏是我要承受他的偶然过错的后果?我就是想不通。你说我的心态有毛病?我倒想问;谁的心态没有毛病?

我多次说过,这是我“私人的痛苦”,革命理想为我这,“私人的痛苦”提供了复仇的机会。难道一切痛苦不都是“私人的”?难道为了“私人的痛苦”复仇应该害羞?自由、民主、人民的苦难,都是为了抹去“私人的痛苦”借来用的口号!就像绮达是我在流亡中借来用的身体。我敢说,总有一天,人们不再需要这些口号,就可以复仇。这就是公平!我的自由制造流血,就是为了有一天复仇不再需要害羞,不再需要像我这样乔装打扮,不再需要经过流亡。到那时,没有教会,只有人民民主专政的法庭。为了建立这样的法庭,牺牲我自己的生命是值得的。你们应该记住我的牺牲,永远纪念我这个革命烈士。

天亮以后

在玉米地里睡觉,清晨的光临是弥漫出来的。我醒来的时候,感觉自己被曙色抱在怀里。

这是一个全新的早晨,从来没有过的早晨。听完牛虻和他的父亲、情人和她的情人的诉说,好像一场大梦醒来。他们的诉说不是梦,我所说的大梦,是关于牛虻的革命神话的大梦,做了差不多五年的大梦。牛虻的父亲、情人和默默爱她的情人都显得可爱,只有牛虻让我觉得有些可怕。我也说不出这是为什么。

我想象玛梯尼那样,去抱慰琼玛的哭泣。

资料来源:《上海文学》1998年第7期输入:长沙dove

化石街(岛田庄司)

〖英〗西瑞尔·哈尔

黄峻译

下面是警官的一份报告:局长亲启

先生:

本月十日晚七时三十一分,本署接到电话,说是一个姑娘在迪福特·帕尔瓦大街的维卡拉基巷被刺。打电话的人自称约翰·丹尼森。我认识这个青年人,他住在约伯尼的市属公寓,曾在马克汉普敦的维尼尔法院被指控欧斗和盗窃罪(1954年卷宗第892号)。

我随即赶赴现场,发现了克里斯廷·芭尔京的尸体,时间是晚上八点三十七分。死者十八岁,住迪福特·帕尔瓦大街的朱伯尼·特雷斯胡同。尸检报告表明被害者的胸部被创,系由一把长刃刺杀而亡(报告随信呈上)。

约翰·丹尼森很快赶来了。他是从约有一百五十码外的公用电话间那儿来的,情绪十分激动。他告诉我当晚曾约好与死者会面,意欲陪她参加马克汉普敦市政厅的舞会。他们要去维卡拉基巷口的汽车站,打算搭乘七点四十分的公共汽车进城。这时,突然在巷子附近的灌木丛中跳出一个男人,此人面目在黑暗中无法辨认。他从后面给死者一击后立即逃亡。

经过进一步的询问,丹尼森自愿提供情况说,他认定凶手是查尔斯·帕克。我对这个青年人亦有所闻,他住在迪福特·马格拉街的河滨巷,曾於上次大审中被控犯有蓄意伤害罪(1954年卷宗第493号)。丹尼森声称,帕克两度因他与死者的关系公然对他以武力相威胁。我有理由认为死者禀性怪癖,轻浮放荡。

尸体运走的工作安排妥当后,我邀请丹尼森随我一同去警署。查尔斯·帕克也在那儿。金帕探长记录了他的陈述,我们到那儿时他正好就要讲完。

两人一见面,都摆出了一副跃跃欲斗的架式。为了他们的自身安全,只好把他们分别关进单人牢房。

从金帕探长的笔录中得知(笔录一并呈上),帕克是在七点四十分到达警署的。(我的实验结果表明,可以用十分零二十秒从犯罪现场跑到警署。)帕克陈述的大意是:他当晚与死者约会,准备一起去马克汉普敦的开罗电影院去看电影。他们在前面维卡拉基巷的汽车站的路上……下面我也无须赘述了,先生,把两者的供词比较一下,实际上是完全>——transferinterrupted!

嵝诺つ嵘就是凶手,并说丹尼森曾三次殴打过他*

鉴于这种情况,我对两人都进行了仔细搜查。

在丹尼森的身上,我发现了一块手帕(弄脏的),一份马克汉普敦的《每夜新闻》,一包香烟,一盒火柴,一个钱包,内有三先令六点五便士的现金,一把随身携带的小梳子和一把带鞘短刀。他说带刀是为了防身,尤其是为了防备帕克。刀子显然是刚刚磨过的。他穿的是“无赖青年”式的衣服,右袖口处我发现有血污一块。他坦然承认这很可能是死者的血迹。他说在她负伤倒地时,他曾扶过她。

在帕克的身上,我也发现了一块手帕(弄脏的),一只打火机,三张淫秽照片(一并附上),一个钱包,内装现金两镑十先令六点五便士,一把小梳子,一条皮带,上面挂有个空刀鞘。检查了他的单间牢房后,发现了一把刀,与丹尼森的那把刀相似,此刀是藏在牢房的通风器里。经过一番盘问,他不得不承认那是他的东西。他声称带刀子是为了自卫,特别是为了防范丹尼森。

这把刀也可以看得出是新近磨过的,进一步检查,发现刀上有血迹。在他的手帕上也发现了血迹,他说是由于在磨刀时划破了手。他右手的拇指上的确有一道新近愈合的伤口。他的服装式样与丹尼森的相仿,衣服上未发现有血污。

在警署的化验表明(化验报告随文呈上),所有的血迹均系o型,与死者的血型一致。不妙的是,帕克也是这种血型。经检查,丹尼森的血型则是ab型。

十一日清晨,我重返维卡拉基巷的现场勘察。虽然巷内路面泥泞,然而还是可以分辨出一男一女走向犯罪地点的脚印。我还从巷子的另一端出事地点的一片灌木丛里,发现了一个男人的脚印(附照片)。这脚印在这儿与那一对男女的脚印交错在一起,其中也混杂着我和其他警官的脚印。

我取来死者的鞋,证实了与那女人的脚印相吻合。然后我又找来两个被拘者的鞋子,真叫人吃惊,两双鞋几乎一模一样,都是新的,黄褐色的微孔皮革,皱胶底,鞋码均为10号。经过询问查明,两人先后相差几天在马克汉普敦的高街上的同一家商店里所购。两双鞋都沾了泥,不用说每一双鞋都适合那两组脚印。

我走访了死者的母亲和姐姐,继续进行询查。其母对自己女儿的活动一无所知,不过她姐姐告诉我,死者和这两个年轻人中的每一个都经常外出,每个人都曾为她和另一个人的交往而威胁过她。她也说不上她妹妹是和其中哪一个共度了出事的那个夜晚,可她提到了,说她是个舞迷,经常去市政厅跳舞。她又说她妹妹很爱看德怀特·拜布尔主演的片子,而这位影星的一部新片“巴黎恋歌”那天正好在开罗电影院上映(参见呈上的《每夜新闻》的广告)。

审讯目前看来是无法进行下去了。两个年轻人都矢口认定自己的供词全是事实,我也简直没法确定谁在撒谎。要想找到更多的证据,希望十分渺茫。但是两人之中必有一个是这次蓄意谋杀的凶手。我非常遗憾,我没法在这种情况下将可疑的人犯逮捕归案。

(警官:b·波特里斯)

局长把这份报告仔细看了两遍,接着在页边批示:“立即逮捕丹尼森。他撒起谎来真是胆大包天,不过有一点他露了馅:如果他是带着克里斯廷去参加舞会的话,他为什么竟穿着一双皱胶底鞋呢?”

录自江苏文艺出版社《微型小说选(7)》(该册为“外国微型小说专辑”,1986)

未婚妻

〖法〗玛·奥克罗克斯

金鲁章译

假期之后,我回巴黎去。我到车站的时候,火车上已坐满了旅客。我在各节车厢里都寻找遍了,想觅一个座位。但找来找去,只在最末一节车厢里,寻着一个空座,并且上面还放了两个鸡鸭篮子,里面的鸡鸭不停地伸出头在窥探。我迟疑了半天,才决定进去。我正想在这熙攘的旅客中,寻找这篮子的主人,有一个穿农夫衣服的人对我说:

“小姐,请等一会儿,我就把那个篮子拿下来。”

我于是便把放在他膝上的果篮拿下来,他这才立起身来,将鸡鸭篮移在座位底下。鸭子很不愿意,我由它们的叫声中可以知道,鸡低下它们的头,好象被侮辱了似的。农夫的妻子,叫着它们的名字,和它们谈话。

当我坐下来的时候,鸭子也安静了。坐在我对面的一位旅客,问农夫的鸡鸭是否带到市场上去的。

“先生,不是的。”农夫这样的回答,“我带给我儿子的,后天他就要结婚了。”

他容光焕发,四下看着,很象要人人都知道他现在是非常幸福的人似的。

火车开行了。问他鸡鸭的那个旅客,展开了他的报纸。在这时候,农夫又和他攀谈起来:“我的儿子,他在巴黎一家商店里做事,他将要和一个青年女郎结婚,也是在商店里做事的。”

旅客将报放在膝上,一只手还拿着,静听了一会儿道:“那个女郎很美丽吗?>——transferinterrupted!

挥屑过她呢。*

旅客说:“真的吗!那么,倘若她是很丑,你恐怕也要不喜欢她了罢?”

村人回答道:“那也许她是很丑的。不过,我们仍是欢喜她,因为我们最疼爱的孩子,愿意娶一个貌丑的妻子。”

坐在我旁边的农夫妻子接口道:“还有,若是她能令我们的菲力欢喜,一定也能叫我们欢喜的。”

她转过来看着我,在她的小圆脸上,温和的眼光,表示着笑容。从她的外表看去,我绝不相信,她能有一个行将结婚的儿子。她问我是否到巴黎去。当我点头承认后,坐在我对面的旅客,又说起笑话来。

他说:“我愿意打赌,这位青年女士就是你儿子的未婚妻。她是秘密地来会她的公婆的,却不说出她是谁来。”

人们都望着我,我脸不由得红起来。村人和他的妻子一同说道:“倘若这是真的,我们真欢喜极了!”

我告诉他们那完全不对。但是,那位旅客仍然不相信。他的理由是,我将上车的时候,窥探了两次,好象在找人似的,并且迟疑了半天,才决定进来。

别的旅客都笑了。我极力解释,说那是因为寻觅座位的缘故。

村人说:“那也没有什么要紧,若是我们的媳妇真象你一样,那我们就幸福极了。”

那位旅客仍保持着他的戏谑态度,看了我一眼,对农夫说:“等你到了巴黎时,你就知道,我并没有弄错。你的儿子将要对你说,‘这就是我的未婚妻。’”

过了一会儿,村妇转过来对着我,在篮子里寻出一块饼来,对我说,这是她那天早上亲自做的。我没有什么话可以推辞,只好说,我身体有些不舒服,受了寒,将饼退还给她。她扔在篮里,却又给我一串葡萄。我无法推辞,只好接受了。当火车停了的时候,她丈夫要去替我弄热水喝,我又无法阻止他,真觉十分的不安。

我看着这位慈善的老人,不禁很为懊恼,因为我不能真正当他的媳妇啊!我知道他们对我的感情是很深厚的。唉!我到处漂泊,没有见过我的父母,永远是异乡过客。

我时时看见他们在注视着我。

火车到了巴黎车站的时候,我帮助他们把篮子拿下去,并且给他们指路。我看见一个少年奔向他们跟前来,双手紧紧地搂抱着他们。我赶紧躲开了。离着他们远些站着。他和他们不住地接吻,亲了又亲,亲了又亲。他们面含着笑容,一望而知他们心中是无限快乐。行李撞着的时候,挑夫们的呼喊声,他们都没有听见。

我跟着他们到了车站门。儿子一只手臂挎着一篮鸡,另一只手紧搂着他母亲的腰。他愉快的眼睛含着笑容,和他父亲一样。

站外面很暗,我将大衣领子翻了起来,相隔数步跟在这对老夫妇后面。儿子出去看他的马车。村人用手抚摸着一个花点的大头鸡,对妻子说道:“若是我们早知道她不是我们的媳妇,我们应当把这只花点的鸡送给她。”

妻子也抚摸着鸡说:“是的,若是我们早知道了。”

她转向出站的人们看了一会,并且向远处也看了看道:“她不在这些人当中了。”

儿子和马车来了,他扶着他父母进了车,他坐在一旁,仍然不住地看着他们。他看起来很强健和蔼。我想,他的未婚妻,真是一个幸福的女子呢!

马车走远了,我慢慢地走到街上去。今天的所遇,感动着我,使我不愿再回到我那孤寂的小屋子里。我已经二十岁了,还没有人向我求过婚呢。

录自江苏文艺出版社《微型小说选(7)》(该册为“外国微型小说专辑”,1986)

雪夜

〖日〗星新一

海明珠译

雪花象无数白色的小精灵,悠悠然从夜空中飞落到地球的脊背上。整个大地很快铺上了一条银色的地毯。

在远离热闹街道的一幢旧房子里,冬夜的静谧和淡淡的温馨笼罩着这一片小小的空间。火盆中燃烧的木炭偶尔发出的响动,更增浓了这种气氛。

“啊!外面下雪了。”坐在火盆边烤火的房间主人自言自语地嘟哝了一句。

“是啊,难怪这么静呢!”老伴儿靠他身边坐着,将一双干枯的手伸到火盆上。

“这样安静的夜晚,我们的儿子一定能多学一些东西。”房主人说着,向楼上望了一眼。

“孩子大概累了,我上楼给他送杯热茶去。整天闷在屋里学习,我真担心他把身体搞坏了。”

“算了,算了,别去打搅他了。他要是累了,或想喝点什么,自己会下楼来的。你就别操这份心了。父母的过分关心,往往容易使孩子头脑负担过重,反而不好。”

“也许你说得对。可我每时每刻都在想,这毕业考试不是件轻松事。我真盼望孩子能顺利地通过这一关。”老伴儿含糊不清地嘟哝着,往火盆里加了几块木炭。

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这寂静的气氛。

两人同时抬起头来,相互望着。

“有人来。”

房主人慢吞吞地站了起来,蹒跚地向门口走去。随着开门声,一股寒风带着雪花挤了进来。

“谁啊?”

“别问是谁。老实点,不许出声!”

门外一个陌生中年男子手里握着一把闪闪发光的匕首。声音低沉,却掷地有声。

“你要干什么?”

“少罗嗦,快老老实实地进去!不然……”陌生人晃了晃手中的匕首。

房主人只好转身向屋子里走去。

老伴儿迎了上来:“谁呀?是找我儿子……”她周身一颤,后边的话咽了回去。

“对不起,我是来取钱的。如果识相的话,我也不难为你们。”陌生人手中的匕首在炭火的映照下,更加寒光闪闪。

“啊,啊,我和老伴儿都是上了年纪的人,不中用了。你想要什么就随便拿吧。但请您千万不要到楼上去。”房主人哆哆嗦嗦地说。

“噢?楼上是不是有更贵重的东西?”陌生人眼睛顿时一亮,露出一股贪婪的神色。

“不,不,是我儿子在上面学习呢。”房主人慌忙解释。

“如此说来,我更得小心点。动手之前,必须先把他捆起来。”

“别,别这样。恳求您别伤害我们的儿子。”

“滚开!”

陌生人三步两步蹿上楼梯。陈旧的楼梯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

两位老人无可奈何,呆呆地站在那里。

突然,喀嚓一声,随着一声惨叫,一个沉重的物体从楼梯上滚落下来。

房主人从呆愣中醒了过来,慌忙对老伴儿说:“一定是我们的儿子把这家伙打倒的。快给警察挂电话……”

很快,警察们赶来了。在楼梯口,警察发现了摔伤了腿躺在那里的陌生人。

“哪有这样的人,学习也不点灯。害得我一脚踩空。真晦气。”陌生人一副懊丧的样子。

上楼搜查的警察很快下来了。

“警长,整个楼上全搜遍了,没有发现第二个人,可房主人明明在电话中说是他儿子打倒的强盗,是不是房主人神经不正常?”“不是的。他们唯一在上学的儿子早在数年前的一个冬天死了。可他们始终不愿承认这一事实。总是说,儿子在楼上学习呢。”

谁也没有再说话。屋里很静,屋外也很静。那白色的小精灵依然悠悠然然地飞落下来……

录自江苏文艺出版社《微型小说选(7)》(该册为“外国微型小说专辑”,1986)

招牌

〖英〗哈里特·思勒

王秀英李静译

帕帕·敦特一向非常喜欢花,他经营花店已经很多年了,花店坐落在一个十字路口旁。他工作非常勤奋,并且生活得也很美满,他甚至有足够的钱供他的儿子约翰上大学。

约翰也象他父亲一样喜欢花。虽然他想上大学,但他的理想是毕业后帮助父亲经营这个花店。

花店位於十字路口。尽管花店没有挂招牌,但由于帕帕·敦特多年的苦心经营,城里的人们谁都知道这儿出售的鲜花是全城最美的。

花店第一次开业时,挂着一块很大的招牌,上面写着:

本店出售美丽鲜艳的花

第一个来到花店的顾客对帕帕·敦特说:“我很喜欢你的花店,可不喜欢你的招牌。美丽、鲜艳的花,难道你就不可以卖别的种类的花吗?你为什么不把‘美丽鲜艳’删掉呢?”

帕帕·敦特欣然同意,认为这样很好,于是把招牌改为:

本店出售花

第二天,又一个顾客来到花店,他认为这个新开业的花店很使他称心如意,但他也不喜欢花店的招牌。他说:“假如你不在这儿卖花,又在哪里卖呢?帕帕·敦特,你应该把招牌上的‘本店’两字去掉,这样多简单明了。”

于是,帕帕·敦特又把招牌改为:

卖花

第三天,帕帕·敦特的叔叔来到花店。

“你这个花店很漂亮。”他说,“可是招牌太罗嗦了。‘卖花’,花当然是卖的,但是这样写,给人一种不愉快的感觉,你为什么不把‘卖’字去掉呢?”

这样,花店的招牌上只剩下一个字:



又过了一天,本城的一个官员也来光临帕帕·敦特的花店。

“我们来到这儿,感到很荣幸。”官员说:“你的花店看起来很整洁,宽敞明亮。你是一个很善于经营花店的人,你的花店位置适中,橱窗布置得幽雅大方;不过,我对於你的招牌有些想法。‘花’,你的橱窗里摆满了美丽的花,那么你的招牌就是摆设了。人们看见这花,就会知道你出售花。所以最好是让你的花自己去说明吧。”

帕帕·敦特听从了官员的忠告,索性摘去了招牌。

路过花店的人们一看到橱窗里摆放着的鲜花,总是不由自主地停下来。最后,帕帕·敦特的鲜花远近闻名,盛誉不衰,没有人再去别的地方买花了。

这样,许多年过去了。

现在,帕帕·敦特要和儿子一起经营花店,他高兴极了。随着岁月的流逝,他渐渐变得苍老,对经营花店已经有些力不从心了。

送走了那些看望约翰的人们,帕帕·敦特问儿子:“约翰,现在,你要为花店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哦,爸爸,我们首先要挂个招牌。在商业化的今天,它尤其是必不可少的。”儿子回答。

“挂个招牌,孩子?”

“对。”

“那么,招牌上写什么呢?”

“嗯,让我想想……就写‘本店出售美丽鲜艳的花’吧……”

录自江苏文艺出版社《微型小说选(7)》(该册为“外国微型小说专辑”,1986)

宏伟计划

〖日〗星新一

夏凡译

三郎接受了r企业的就业考试。这一天,他正期待着考试的结果,r企业的经理上门来了。事出意外,三郎疑惑地问:

“这,这……怎么?如果合格了发一封通知就行了,就是不合格,难道特意……”

“不,你以最佳成绩通过了。因此,我们有一个特别委派。”

话题似乎事关重大,三郎听得有些紧张:

“是什么事?要是我能胜任……”

“我们考虑不录取你,让你转去接受k企业的就业考试,你一定能通过的。”

“怎么?k企业不是您那儿的竞争对手,而且对你保持着优势吗?我觉得如果能扭转这种局面很有意义,才投考您的企业,难道我这些打算……”

经理微微一笑,促膝谈道:

“你这番话颇有见识。正因为如此,一定要委派你。就象你讲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别说超过k企业,连赶也赶不上。现在需要一个人去刺探内幕,搜集情报。”

“啊呵,当间谍潜进去?”

“对了。你一定能干得出色。一旦成功,报酬不在话下,还立即给你要职。我也不催,你可以步步为营,花多长时间也不怕,小事情不报告也罢,免得为了价值不大的情报惹人怀疑,鸡飞蛋打。”

“既然信任我,又这样叮嘱下来……”

三郎被说动了,宏伟的计划就此开端。接受k企业的就业考试后,他成了那里的职员。

不用说,进去头一年,是与企业的重要事物不沾边的。可是三郎不急不躁,只管坚持不懈地努力。他勤勉地处理工作,把争取上司和同僚的信任作为起点。在企业外面,三郎也洁身自好,循规蹈矩,避免引人注目。搞间谍工作务必早早站稳脚跟。

普通的职员,到新环境里的第三年上就懈怠了,表现出嫌工作岗位乏味啦,怀疑自己的能力啦,或是一不顺心就一蹶不振的状态。三郎却做到了对工作热情不减。无论怎么说,他有自己明确的使命。周围谁都难以察觉,他竟扮演着可怕的角色。与其他人全不相同,他感到乐在其中。这样非但没有不满,工作着反而是享受,还得设法控制浮到脸上的微笑。

出现了这样的干材,k企业没有置之不理,他很快就被提拔为科长,向机密靠近了一步。可是他仍然不动声色地安于职守,他深知如果这时暴露的话,将前功尽弃。

三郎对待工作越发尽职。一次,他检举了受贿对外泄密的下属职员,并立报将其解雇——要是容下这个人,自己费尽心机在长远计划下充当间谍潜伏的价值就失掉了。

这些功绩是人们有目共睹的,从而使三郎备受信任。他深得人心,甚至董事也来为女儿提亲。要是推却,人家可能盘问理由产生疑窦。三郎便应承了——积极地应承下来。要掩护自己的真面目,再没有比这更好的伪装了。干间谍非冷酷无情不可,凡是能利用的,就必须利用。何况董事的小姐相当美貌,性情也贤慧。

三郎在家里也是好丈夫。要彻头彻尾瞒过敌人,得从身边做起。妻子回娘家时,满口夸奖三郎,这带来的好处自是不言而喻。

三郎不知疲倦地埋头苦干,步步升高,终于接近了k企业的中枢;功到自然成,他年纪轻轻,就具备了出席董事会议的资格。

三郎想,k企业的全貌大致能摸清了,及早告一段落,归纳一份报告回r企业去也行了。可是又一转念:好容易熬到这一步,再坚持一段,说不定还能取得更大成果。三郎选择了后一条路。

功德圆满的一天终于来到了,他熬到了能知悉k企业一切机密的地位——当上了社长。

同业中,都称他是凭实干崭露头角的年轻经理。当然,他不仅能够知悉一切秘密,而且可以随心所欲地经营管理。

“k企业的兴衰,都在我的操纵下,就如此巧妙地让他倒闭,我的使命便顺利结束了。”

他心中嘀咕行动的方向:

“……可我干吗非要毁灭它呢?这是我多年含辛茹苦取得的成果,换取一星半点的报酬实在不值,就算回去当董事又怎么样,哪怕被指定做候补经理也得不偿失。”

在他的心目里,冷酷无情的生存法则已经根深蒂固。

另一面,r企业是在欢欣鼓舞地静观待变,然而时光荏苒,仍见不到任何反映。私下去联络,答复只是冰冷的沉默。

r企业恼羞成怒,到处散布说,k企业的经理是我们的奸细。这本来不是虚构而是事实,但收效却事与愿违。

k企业的职员听到后,反而激发了敌忾之心,在新经理治理下奋发图强,激烈竞争的结果,终于导致了r企业的倒闭。

录自江苏文艺出版社《微型小说选(7)》(该册为“外国微型小说专辑”,1986)

列车上遇到的姑娘

〖印度〗拉斯金·邦德

卞慧明译

我一个人独自坐了一个座位间,直到列车到达罗哈那才上来一位姑娘。为这位姑娘送行的夫妇可能是她的父母,他们似乎对姑娘这趟旅行放不下心。那位太太向她作了详细的交代,东西该放在什么地方,不要把头伸出窗外,避免同陌生人交谈,等等。

我是个盲人,所以不知道姑娘长得如何,但从她脚后跟发出的“啪嗒啪嗒”的声音,我知道她穿了双拖鞋。她说话的声音是多么清脆甜润!

“你是到台拉登去吗?”火车出站时我问她。

我想必是坐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因为我的声音吓了她一跳,她低低地惊叫一声,末了,说道:“我不知道这里有人。”

是啊,这是常事,眼明目亮的人往往连鼻子底下的事物也看不到,也许他们要看的东西太多了,而那些看不见的人反倒能靠着其他感官确切地注意到周围的事物。

“我开始也没看见你,”我说,“不过我听到你进来了。”我不知道能否不让她发觉我是个盲人,我想,只要我坐在这个地方不动,她大概是不容易发现庐山真面目的。

“我到萨哈兰普尔下车。”姑娘说,“我的姨妈在那里接我。你到哪儿去?”

“先到台拉登,然后再去穆索里。”我说。

“啊,你真幸运!要是我能去穆索里该多好啊!我喜欢那里的山,特别是在十月份。”

“不错,那是黄金季节,”说着,我脑海里回想起眼睛没瞎时所见到的情景。“漫山遍野的大丽花,在明媚的阳光下显得更加绚丽多彩。到了夜晚,坐在篝火旁,喝上一点白兰地,这个时候,大多数游客离去了,路上静悄悄的,就象到了一个阒无人烟的地方。”

她默默无语,是我的话打动了她?还是她把我当作一个风流倜傥的滑头?接着,我犯了一个错误,“外面天气怎么样?”我问。

她对这个问题似乎毫不奇怪。难道她已经发觉我是一个盲人了?不过,她接下来的一句话马上使我疑团顿释。“你干吗不自己看看窗外?”听上去她安之若素。

我沿着座位毫不费力地挪到车窗边。窗子是开着的,我脸朝着窗外假装欣赏起外面的景色来。我的脑子里能够想象出路边的电线杆飞速向后闪去的情形。“你注意到没有?”我冒险地说,“好象我们的车没有动,是外面的树在动。”

“这是常有的现象。”

我把脸从窗口转过来,朝着姑娘,有那么一会儿,我们都默默无语。“你的脸真有趣。”我变得越发大胆了,然而,这种评论是不会错的,因为很少有姑娘不喜欢奉承。

她舒心地笑了起来,那笑声宛若一串银铃声。“听你这么说,我真高兴,”她道,“谁都说我的脸漂亮,我都听腻了!”

啊,这么说来,她确实长得漂亮!于是我一本正经地大声道:“是啊,有趣的脸同样可以是漂亮的啊。”

“你真会说话。”她说,“不过,你干吗这么认真?”

“马上你就要下车了。”我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谢天谢地,总算路程不远,要叫我在这里再坐两三个小时,我就受不住了。”

然而,我却乐意照这样在这里一直坐下去,只要我能听见她说话。她的声音就象山涧淙淙的流水。她也许一下车就会忘记我们这次短暂的相遇,然而对于我来说,接下去的旅途中我会一直想着这事,甚至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也难忘怀。

汽笛一声长鸣,车轮的节奏慢了下来。姑娘站起身,收拾起她的东西。我真想知道,她是挽着发髻?还是长发散披在肩上?还是留着短发?

火车慢慢地驶进站。车外,脚夫地吆喝声、小贩的叫卖声响成一片。车门附近传来一位妇女的尖嗓音,那想必是姑娘的姨妈了。

“再见!”姑娘说。

她站在靠我很近的地方,从她身上散发出的香水味撩拨着我的心房。我想伸手摸摸她的头发,可是她已飘然离去,只留下一丝清香萦绕在她站过的地方。

门口有人相互撞了一下,只听见一个进门的男人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声“对不起”。接着门“砰”地一声关上,把我和外面的世界隔了起来。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列车员嘴里一声哨响,车就开动了。

列车慢慢加快速度,飞滚的车轮唱起了一支歌。车厢在轻轻晃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我摸到窗口,脸朝外坐了下来。外面分明是光天化日,可我的眼前却是一片漆黑!现在我有了一个新旅伴,也许又可以小施骗技了。

“对不起,我不象刚才下车的那位吸引人。”他搭讪着说。

“那姑娘很有意思,”我说,“你能不能告诉我,她留着长发还是短发?”

“这我倒没注意,”他听上去有些迷惑不解。“不过她的眼睛我倒注意了,那双眼睛长得很美,可对她毫无用处——她完全是个瞎子,你注意到了吗?”

录自江苏文艺出版社《微型小说选(7)》(该册为“外国微型小说专辑”,1986)

警笛

〖法〗p·贝勒马尔j·安托尼

汪宗虎陈积盛译



1953年11月13日,丹麦首都哥本哈根。

凌晨2点15分,当班的见习消防队员克里斯蒂昂·拉斯马森正跟同伴卡尔·斯卡格尔玩牌。突然,电话铃响了,22岁的拉斯马森拿起话筒。

“我是消防队,您说吧……喂?……”

他什么也听不见。明明有人在打电话,可又不搭话。

“喂?我是消防队。您是谁?请讲话!”

同伴抱怨道:“准是有人在跟消防员开玩笑!”

拉斯马森打断了他:“别打岔!我听见喘息的声音!喂!您是谁?要是您在开玩笑,请别占这条线!这会儿,也许正有人向我报警呢!要是有正经事,就请快讲!喂?”

拉斯马森听到一个声音,听上去象是位老太婆。

“我摔倒了……救命啊!”

“您摔倒了?您在哪儿?”

“我不知道。”

“您在家里吧?您在哪儿?”

微弱的声音回答:“我想是在家里……”

拉斯马森立刻意识到,打电话的人不是在开玩笑。接着又问陌生人:“您不知道是否在自己家里?那您是在哪儿?是在公寓里吧?”

“是的,是在公寓里。我摔倒了,摔在地毯上,动不了啦。”

“请把您公寓的地址告诉我们!”

“我……地址我想不起来!”

“那您就把您的名字告诉我!”

“我记不得了……我再也站不起来了!”

“这没关系,重要的是别把电话挂上!这样,我们可以通过邮电局找到您的住处!……喂!……喂!……糟糕,她把电话挂上了!”

拉斯马森感到茫然:“我该咋办?”

“毫无办法……我看只好等她再来电话!”同伴说。

“这不是开玩笑!应该报告中尉!”

“一无姓名,二无地址,中尉会比你更高明?”

32分钟后,电话铃又响了。听筒里传来同刚才一样微弱的声音:“我刚才晕过去了……我四周有血……想必是我伤着哪儿了……我怕……快来吧!”

“接邮电局!快!让他们查一查,这电话到底是从哪儿打来的?”拉斯马森向同伴吩咐后,又问老太太:“您伤着哪儿了?”

“不知道……我流血很多,快死了……”

“您放心吧,我们正在同邮电局联系。您能将您的电话号码告诉我吗?”

“我说不上来……我觉得头晕眼花!”

“千万不要把电话挂上,您把电话机放在地毯上。请放心,我们会照料您的!”

此时,同伴在给邮电局打电话,他解释道:“我们一直跟她保持着联系,你们能否搞清楚她到底从哪儿打来的电话?”

邮电局回答说:“我在这儿只是负责交换台和叫人起床的!凌晨3点钟,我这别无他人!要知道搞清楚电话是从哪儿打来的,可要进行一连串的技术操作!……还得算出不少中继线,我一个人无法做……”



拉斯马森感到无能为力了。他叫醒了中尉,5分钟后,中尉拿起了电话。只剩最后一线希望了:设法继续跟老人对话,以便推测出她所在的位置,或唤起她的记忆!

“夫人!……夫人!您还流血吗?疼不疼?”

“不疼……只是身子瘫痪了,两条腿动不了……其他部位还能动。血可能是从头上流下来的……我满脸都是血!”

“您一点也不感到疼痛?这可能是您的脊椎骨受到了损伤!假如您能做到的话,请您继续和我交谈,您的腰部千万别动!否则会有生命危险!您是怎样摔的?”

“可能是从床上摔下来的,这房子里就我一个人……”

“您能叫叫您家旁边的人家吗?”

“我叫过,可我声音太小了……”

“您摔下来后,电话机在哪儿?”

“原来在床头柜上,我摔下来后就晕过去了。等我醒来,电话机就在我身旁的地毯上,于是我就拨了‘18’,因为电话机上写着‘火警18’。”

“您摔倒之前是不是已经瘫痪了?”

“有可能,……很有可能。”

“您可能是一个人生活,那平时谁在照料您?您想得起来吗?譬如一个大夫的名字。”

“想不起来……噢,想起来了,我由于瘫痪,常接受一位大夫的运动疗法。”

“这个大夫的名字您有印象没有?”

“有,有印象,我敢担保。”

“那好。我去找一本专业电话号码簿来,把本市所有从事运动疗法的大夫名字都念给您听,如果您听出那个人的名字,就打断我,同意吗?”

20分钟后,当中尉念到第48个名字——亨宁·汤姆森时,老太太惊叫起来:“就是他!肯定是他!亨宁·汤姆森!”



已是清晨4点钟了,中尉拨动了汤姆森的电话号码。一个人回答说:“汤姆森先生去度周末了,你们可以给他留个话。”

希望全成了泡影。中尉无可奈何地挂上电话,显得有些灰心丧气。然而,总得想个办法才是!

于是,他又拿起了话筒:“喂,夫人,既然您看得见,那您的房间里一定亮着灯。您都看到什么啦?”

对方的声音越来越微弱:“床前地毯上……全是血……快点来吧,我求求你们!”

“请等一下。床前地毯旁边是什么?是方砖,还是镶木地板?”

“是镶木地板,老式的打蜡地板。”

“太好了……那天花板呢?您看得见天花板吗?天花板高吗?”

“高,我觉得很高……”

“这么说,您住的是老式房子!……您房间里有窗户吗?”

“有……就在我对面。”

“窗户又窄又高,对不对?有窗帘吗?”

“跟你说的完全一样,只是没有窗帘。”

“那好,百叶窗关着没有?”

“没关,开着呢。我隐约看到外面的墙,很可能是马路对面的墙,好象马路上有灯光。”

她说最后这句话时,声音越发微弱了。中尉兴奋已极,大声地向拉斯马森说“寻找一幢窗户狭长的老式房子,所在的街道狭窄,因为老太太能看到对面的墙壁。房子的窗口有灯光,大约在二,三层……否则,她决分辨不出路灯亮着没有。”

“可我们还是不知道她住在哪个区啊?要是她能再想点有关自己的事就好!”

中尉又拎起电话:“夫人……你能告诉我您所住的那个区和街道的名称吗?”

然而老太太再也不搭腔了。她没有把电话挂上,大概又晕过去了。

中尉无计可施,对拉斯马森说:“这下可完了,真叫人担心!千万别把电话挂上,也许她还会苏醒过来。她刚才说到最后,声音越来越弱,她大概流了好多血!她正在无声无息地死去!”

一个小时过去了,仍无反应。中尉想,可不能无限期地堵塞报警线路。他正准备去挂上电话,拉斯马森羞答答地开了腔:“中尉,我倒有个想法,不过您肯定会说是荒唐可笑的。”

“说嘛,谁能料定不是个好主意呢?”

半个小时后,消防队的上校被叫醒了,他采纳了拉斯马森的意见。



清晨5时半,14辆轻便消防车同时出动,开往依然沉睡着的各个街区。警笛不断响着,每一辆车都得跑遍一个区的大小街道,同时要与指挥部保持联系。在指挥部里,拉斯马森把电话筒贴在一只耳朵上,把耳机扣在另一只耳朵上。他希望能听到从老太太的电话里传来警笛声,因为老太太的电话一直没挂上,冲着电话的百叶窗也敞开着。3刻钟后,整个哥本哈根城都被惊动了,家家户户灯火通明。6点22分,上校正准备命令停止鸣笛——市长和报界肯定会让他对鸣笛一事作出解释,拉斯马森突然叫道:

“中尉,听见了!我听见了!我听见警笛声了!声音很低,可是很清晰!消防车大概就在离那儿不远的一条街上!”

中尉用无线电报器命令:“1号车!停止鸣笛!”

拉斯马森对中尉说:“我还听得见。”

“2号车,停止鸣笛!3号车……8号车……”

依次往下,当第12号车停止鸣笛时,拉斯马森惊呼起来:“就是这儿!”

“12号车,我是指挥部,就在你们那个地段。其余车辆一律停止鸣笛,返回大本营!12号车继续鸣笛行驶!”中尉继续命令道。

12号车又开始搜索起来。15分钟后,突然,拉斯马森的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微笑,他急不可待地把耳机递给中尉。果然,通过老太太家里的电话听筒,可以清清楚楚地听到12号车的警笛声。

“12号车,我是指挥部!我们要找的人家就在你那条街上!快去寻找有灯光的窗户!”

“指挥部,我是12号车。这会儿全区都惊动了,所有的窗户都亮着灯!”

“12号车,用扩音器说明一下理由,让这条街上所有的灯都熄掉!最后亮着灯的一定是老太太的家!”

拉斯马森电话听筒里的警笛声已经停止。随之传来十分清晰的扩音器的声音:“请把灯关上……我再说一遍……请关灯!我们在找一位瘫痪了的妇女,她家亮着灯!”

10分钟后,拉斯马森在电话里听到了撞破房门的声响,继而是一位消防员的话音,他从血泊中捡起了电话耳机:

“喂?指挥部吗?我们已到现场!她仍昏迷,不过脉搏还在轻微跳动。她的颅骨有伤,是在床头柜上磕破的。我们现在就送她去医院!在车上再和你们联系。”



这位老太太名叫埃伦·索恩代尔,72岁,下肢已瘫痪多年。在医院里她总算得救了,并逐渐恢复了记忆。为了拯救这位老太太的生命,一位年仅22岁的见习消防队员的意见,竟把全城的人从睡梦中惊醒了。不过,这还是值得的。

(谢晓东摘自上海译文出版社《冒险家们》,此处作了删节)(孔不明摘自甘肃人民出版社《读者文摘》,没有再删):-)

最佳配偶

〖美〗斯蒂芬·麦克勒

王春申译

我走进办公室,跟笑容满面的布列乔先生握了握手。跟我相比,他衣着十分讲究。他手里在搬弄着一叠纸,就象在搬弄着一叠煎饼。

“我相信,你准定会对她十分满意。”他说,“她可是我们用求同计算机,从符合推选条件的一亿一千多万美国妇女中挑选出来的。我们按种族、宗教、人种、生活地区,对这些妇女进行了分类……”

我坐在那儿津津有味地听着,心想要是来这儿之前先冲个淋浴,那该多好。这儿的办公室整洁宜人。不过那张椅子令人坐得不太惬意。

“好,来啦……”他说着,象魔术师那样“砰”的一声把通向隔壁房间的门忽地打开。本来我心里就象揣了只兔子,怦怦直跳,这时就更手足无措了。

说真的,她长得很标致,真的!帅极了!

“沃克先生,这是蒙大拿州拉芬湖的邓菲尔德小姐。邓菲尔德小姐,这是纽约的弗兰克林·沃克先生。”

“就叫我弗兰克好了。”我唯唯诺诺,显得有点紧张。她确实太美了!您不妨想象一下。

布列乔刚走开,我们就聊了起来。

“您好!我,我,我对计算机为我选中的您,感到十分称心。”我竭力想把语调放温和些。也许,把她称为计算机选中的人,她一定不高兴。“我是说,我对事情发展的结果感到满意。”

她莞尔一笑,露出了一排整齐的牙齿。

“谢谢您,我也是。”她腼腆地说。

“我,三十一岁。”我唐突地冲口而出。

“我知道,这些全都记在卡片上。”

这场谈话似乎就要这样结束了。卡片上什么都介绍得清清楚楚,所以确实没什么好谈了。

“今后打算要孩子吗?”她先找了个话题。

“当然,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正合我的意,这记录在卡片上的未来计划一栏,喏,就在那儿。”她指点着说。

我这才注意到我手中那一札文件似的东西,第一页上贴着一张国际商用机械公司的计算机卡片,卡片上印有关于邓菲尔德小姐的重要数据。显然,她手中的那一札“文件”是关于我的……于是,我们各自审视着自己手中的“文件”,每翻阅一页,都要发出很大的声响。

“文件”里说,她喜欢古典音乐(记录在兴趣爱好与生活习惯栏)。“您喜欢古典音乐?”

“对,比任何东西都喜欢,另外,我还收藏着弗兰基·拉尼歌曲的全部录音。”

“这倒是红极一时的歌唱家。”我赞许地附和道。

我俩的目光继续在字里行间浏览着。我注意到,她爱好:看书、看球赛、看电影爱坐前排、睡觉时爱把窗户关上、养狗、养猫、养金鱼、养金枪鱼、爱吃用意大利香肠做的三明治、穿着朴素、将来要送孩子上私立学校、住在郊外、参观美术展览馆……

她抬起了头:“我们所有的爱好都很一致。”

“毫无两样。”我加上一句。

我又读了标题为“心理状况”的记录:她生性羞怯,不爱争论,讲话拘谨,属于贤妻良母型。

“我很高兴,您既不抽烟又不饮酒。”她满意地说。

“是的,我与烟酒无缘,只偶尔喝点啤酒。”

“栏目里没有提到啊。”

“哦,也许没写上,这是我的疏忽。”我希望她不会放在心上。

我们终于各自看完了手里的“文件”。

最后她说:“我们俩非常相象。”

我和爱丽丝结婚整整九年了,已经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我们住在郊外,听着古典音乐和弗兰基·拉尼的录音。我俩最后一次争吵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所以早被我忘得一干二净。在每一件事上,我俩几乎都能步调一致。她是一个贤妻,我也可以算是个好丈夫。我们的婚姻真是完美无缺。

眼下,我却盘算着下个月就去离婚。这种日子我再也过不下去了!

录自江苏文艺出版社《微型小说选(7)》(该册为“外国微型小说专辑”,1986)

柔弱的人

〖俄〗安东·契诃夫

侯存治于鹏飞译

前几天,我曾把孩子的家庭教师尤丽娅·瓦西里耶夫娜请到我的办公室来。需要结算一下工钱。

我对她说:“请坐,尤丽娅·瓦西里耶夫娜!让我们算算工钱吧。您也许要用钱,你太拘泥礼节,自己是不肯开口的……呶……我们和您讲妥,每月三十卢布……”

“四十卢布……”

“不,三十……我这里有记载,我一向按三十付教师的工资的……呶,您呆了两个月……”

“两月另五天……”

“整两月……我这里是这样记的。这就是说,应付您六十卢布……扣除九个星期日……实际上星期日您是不和柯里雅一块儿学习的,只不过游玩……还有三个节日……”

尤丽娅·瓦西里耶夫娜骤然涨红了脸,牵动着衣襟,但一语不发……

“三个节日一并扣除,应扣十二卢布……柯里雅有病四天没学习……你只和瓦里雅一人学习……你牙痛三天,我内人准您午饭后歇假……十二加七得十九,扣除……还剩……嗯……四十一卢布。对吧?”

尤丽娅·瓦西里耶夫娜左眼发红,并且满眶湿润。下巴在颤抖。她神经质地咳嗽起来,擤了擤鼻涕,但——一语不发!

“新年底,您打碎一个带底碟的配套茶杯。扣除二卢布……按理茶杯的价钱还高,它是传家之宝……上帝保佑您,我们的财产到处丢失!而后哪,由于您的疏忽,柯里雅爬树撕破礼服……扣除十卢布……女仆盗走瓦里雅皮鞋一双,也是出於您玩忽职守,您应对一切负责,您是拿工资的嘛,所以,也就是说,再扣除五卢布……一月九日您从我这里支取了九卢布……”

“我没支过!”尤丽娅·瓦西里耶夫娜嗫嚅着。

“可我这里有记载!”

“呶……那就算这样,也行。”

“四十一减二十七净得十四。”

两眼充满泪水,长而修美的小鼻子渗着汗珠。令人怜悯的小姑娘啊!

她用颤抖的声音说道:“有一次我只从您夫人那里支取了三卢布……再没支过……”

“是吗?这么说,我这里漏记了!从十四卢布再扣除……呐,这是您的钱最可爱的姑娘!三卢布……三卢布……又三卢布……一卢布再加一卢布……请收下吧!”

我把十一卢布递给了她……她接过去,喃喃地说:

“谢谢。”

我一跃而起,开始在屋内踱来踱去。憎恶使我不安起来。

“为什么‘谢谢’?”我问。

“为了给钱……”

“可是我洗劫了你,鬼晓得,这是抢劫!实际上我偷了你的钱!为什么还说:‘谢谢’?”

“在别处,根本一文不给。”

“不给?怪啦!我和您开玩笑,对您的教训是太残酷了……我要把您应得的八十卢布如数付给您!呐,事先已给您装好在信封里了!可是何至于这样怏怏不快呢?为什么不抗议?为什么沉默不语?难道生在这个世界口笨嘴拙行吗?难道可以这样软弱吗?”

她苦笑了一下,而我却从她脸上的神态看出了一个答案,这就是“可以”。

我请她对我的残酷教训给予宽恕,接着把使她大为惊奇的八十卢布递给了她。她羞怯地点了一下数就走出去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沉思着:

“在这个世界上做个有权势的强者,原来如此轻而易举!”

录自江苏文艺出版社《微型小说选(7)》(该册为“外国微型小说专辑”,1986)

“诺曼底”号遇难记

〖法〗雨果

真正的强者是那种具有自制力的人

一八七○年三月十七日夜晚,哈尔威船长照例走着从南安普敦到格西恩岛这条航线。大海上夜色正浓,薄雾弥漫。船长站在舰桥上,小心翼翼地驾驶着他的“诺曼底”号。乘客们都进入了梦乡。“诺曼底”号。乘客们都进入了梦乡。“诺曼底”号是一艘大轮船,在英伦海峡也许可以算得上是最漂亮的邮船之一了。它装货容量六百吨,船体长二百二十尺,宽二十五尺。海员们都说它很“年轻”,因为它才七岁,是一八六三年造的。雾愈来愈浓了,轮船使出南安普敦河后,来到茫茫大海上,相距埃居伊山脉估计有十五海里。轮船缓缓行驶着。这时大约凌晨四点钟*周围一片漆黑,船桅的梢尖勉强可辨*象这类英国船,晚上出航是没有什么可怕的。突然,沉沉夜雾中冒出一枚黑点,它好似一个幽灵,又仿佛象一座山峰。只见一个阴森森的往前翘起的船头,穿破黑暗,在一片浪花中飞驶过来。那是“玛丽”号,一艘装有螺旋推进器的大轮船。它从敖德萨启航,船上载着五百吨小麦,行驶速度非常快,负载又特别大。它笔直地朝着“诺曼底”号逼了过来。眼看就要撞船,已经没有任何办法避开它了。一瞬间,大雾中似乎耸起许许多多船只的幻影,人们还没来得及一一看清,就要死在临头,葬身鱼腹了。快速前进的“玛丽”号向“诺曼底”号的侧舷撞过去,在它的船身上□开一个大窟窿。由于这一猛撞,“玛丽”号自己也受了伤,终于停了下来。“诺曼底”号上有二十八名船员,一名女服务员,三十一名乘客,其中十二名是妇女*震荡可怕极了。一刹那间,男人、女人、小孩,所有的人都奔到甲板上。人们半裸着身子,奔跑着,尖叫着,哭泣着,惊恐万状,一片混乱。海水哗哗往里灌,汹涌湍急,势不可当。轮机火炉被海浪呛得嘶嘶地直喘粗气。船上没有封舱用的防漏隔墙,救生圈也不够。哈尔威船长,站在指挥台上,大声吼喝:“全体安静,注意听命令!把救生艇放下去。妇女先走,其他乘客跟上,船员断后。必须把六十人救出去。”实际上一共六十一人,但是他把自己给忘了。船员赶紧解开救生艇的绳索。大家一窝蜂拥了上去,这股你推我搡的势头,险些儿把小艇都弄翻了。奥克勒福大副和三名二副拼命想维持秩序,但整个人群因为猝然而至的变故简直都象疯了似的,乱得不可开交。几秒钟前大家还在酣睡,蓦地,而且,立时立刻,就要丧命,这怎么能不叫人失魂落魄!就在这时,船长威严的声音压倒了一切呼号和嘈杂,黑暗中人们听到这一段简短有力的对话:“洛克机械师在哪儿?”“船长叫我吗?”“炉子怎么样了?”“海水淹了。”“火呢?”“灭了。”“机器怎样?”“停了。”船长喊了一声:“奥克勒福大副!”大副回答:“到!”船长问道:“还有多少分钟?”“二十分钟。”“够了,”船长说,“让每个人都到小艇上去。奥克勒福大副,你的手枪在吗?”“在,船长。”“哪个男人胆敢在女人前面,你就开枪打死他。”大家立时不出声了。没有一个人违抗他的意志,人们感到有一个伟大的灵魂出现在他们的上空。“玛丽”号也放下救生艇,赶来搭救由于它肇祸而遇难的人员*救援工作进行得井然有序,几乎没有发生什么争执或殴斗。事情总是这样,哪里有可卑的利己主义,哪里也会有悲壮的舍己救人。哈尔威巍然屹立在他的船长岗位上,指挥着,主宰着,领导着大家。他把每件事和每个人都考虑到了,面对惊慌失措的众人,他镇定自若,仿佛他不是给人而是在给灾难下达命令,就连失事的船舶似乎也听从他的调遣。过了一会儿,他喊道:“把克莱芒救出去!”克莱芒是见习水手,还不过是个孩子。轮船在深深的海水中慢慢下沉。人们尽力加快速度划着小艇在“诺曼底”号和“玛丽”号之间来回穿梭。“快干!”船长又叫道。哈尔威船长,他屹立在舰桥上,一个手势也没有作,一句话也没有说,犹如铁铸,纹丝不动,随着轮船一起沉入了深渊。人们透过阴惨惨的薄雾,凝视着这尊黑色的雕像徐徐沉进大海。哈尔威船长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在英伦海峡上,没有任何一个海员能与他相提并论。他一生都要求自己忠于职守,履行做人之道。面对死亡,他又一次运用了成为一名英雄的权利。

录自江苏文艺出版社《微型小说选(7)》(该册为“外国微型小说专辑”,1986)

人物

〖罗马尼亚〗扬·伯耶舒

甄淑琴宿彦文译

有许多好奇的读者曾问我,我作品中的那些人物是怎么挖掘出来的,我从哪里搜集到了素材,获得了灵感,然后又编成故事的。我的回答简单而又干脆:来源于生活。是的,生活是我素材的永久性的、慷慨的提供者。我只要去大街走上几小时,衣袋中就会装入一个新的题材,就象去了一趟食品店或烟草店,多多少少总是有些收获的。这篇文章的人物马上就要出现了。前几天,当我带着自己的小狗散步时,我在伊科阿纳公园中碰到了这个人物。我的小狗名叫乔尼,是只鬈毛狗。它很讨人爱(无论如何,比我这样一个腼腆的人要易于近人,要招人爱得多),正因为如此,在我们占据的那张长椅上,很快就坐上了一位肤色略黑、服饰考究的中年妇女。她先是逗我的小狗,尔后又同我聊了起来。我们闲谈中涉及到的问题,总的来说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例如什么气候啦、土豆生长情况啦、足球比赛啦、动物啦。她的用意在于突然地向我提出一个令人忐忑不安的问题:我是否幸福*“很难说清,”我红着脸说,就象个害羞的少年,“我认为首先应该讨论一“那还用说,”她答道,“既然您对幸福有自己的见解,我十分想听一听。”“不行,”我回答说,“我并没有准备谈这个问题。另外,我甚至连幸福的基本含义都弄不清,对此我还在继续思考。一下子我对此人产生了十分浓厚的兴趣。我很愿意同她聊下去,尽管我的小狗冻得直打寒颤。在这儿我是否能为我的故事或小说找到个人物?我心里暗自盘算,让我来试试。“您是否幸福呢?”我以她刚才问我的问题反问她,当然是想激激她。“我说的幸福不仅仅是指具体的现实状况,还指精神上的。”“先生,”她说,“我明白您的意思,您不用再问。我非常感谢您提出的问题。每天傍晚我都到这个公园里来,我并不只是需要呼吸新鲜空气,因为新鲜空气打开窗户就能呼吸到。我到公园里来是因为我迫切需要同人们接触,可是我不得不承认很少有人,男的或女的,有兴趣问我是否幸福。我想他们根本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好吧,我可以坦率地告诉您,我不幸福。在我的儿童时代我曾有过幸福,那时父母视我为掌上明珠,我脸颊上印满了他们成百上千个吻,他们说我就是他们生活中的幸福。可随即我就发现,他们爱我只是因为我是个健康的人。当他们见我病了,就不再爱我了。”“什么病?”我怯怯地问。“噢,是种很怪的病,几乎没人晓得这种病,我也不愿谈起它,尽管现在我已经痊愈了。不过,我还是满足您的好奇心。我得的这种病的表现就是不懂得什么叫隐喻,也就是说不能按隐喻的真正意思去做。我只会照隐喻的表面意思去做。给您解释一下。”“请您说下去。”我为此惊奇地怔住了。“比如,妈妈对我说,‘你去套套你哥哥的话,看看他这头小驴都干了什么她就试着去查找叔叔的心,结果在家里搅起了一场轩然大波。更不要提一天人家叫我去缠住某人,好把那人搞得心烦意乱了。最后,我还能说什么呢?我的病给父母找了许多麻烦。于是他们就开始虐待我,骂我,惩罚我。为此,我小时候就从家里逃了出来,在外边流浪很多年。我是那样的孤独,没有哪个人能理解我。直到有一天晚上,也是象今天一样,在一个公园里,我遇到了一位男子,他耐心地听我讲述自己的遭遇,并提出让我同他结婚,同时告诉我,他是位治这种病的专家,他还保证治好我的病。”“他把您的病治好了?”“是呀,治好了。怎么治的呢?他不许我再用转义的词语,任何时候我都必须用词语的本来意思。现在我可以问您,那样还算什么生活?你怎么可能同你的丈夫在一周内不用一个转义或引伸的词语呢?不使用隐喻词语,就不存在使某件东西、某件事、某种思想、某……变个形式的可能。所以,我们应该离婚。有一天晚上……”她的自述颇带有书面语言的特点。正当我对这个人的兴趣正浓,急切盼望听到下文时,在我们面前出现了一位警察,他很客气地对这个女人说:“您跟我来一下。”我竭力抗议,但得到的只是严厉的劝告:“您不要多管闲事!”没办法,我只好夹起小狗回家了。我向妻子十分愤慨地讲述了我的遭遇。“你知道吗?”我象野兽似的吼叫,“那个警察掠夺了我的人物!正当她要给我谈些最能征服人心的问题时,却被那混帐警察给掠走了。我要控告他!”电话铃响了。我妻子接了电话。她听了一会儿,把电话挂了。然后用这样一句不能令人相信的话扑灭了我的激情:“傻瓜,快去警察局取你的钱包!”录自江苏文艺出版社《微型小说选(7)》(该册为“外国微型小说专辑”,1986)

母亲的来信

〖苏〗克拉夫琴科杨实译

母亲来信了。在初来城里的日子里,文卡总是焦急地等待着母亲的信,一收到信,便急不可待地拆开,贪婪地读着。半年以后,他已是没精打采地拆信了,脸上露出讥诮的冷笑——信中那老一套的内容,不消看他也早知道了。母亲每周都寄来一封信,开头总是千篇一律:“我亲爱的宝贝小文卡,早上(或晚上)好!这是妈妈在给你写信,向你亲切问好,带给你我最良好的祝愿,祝你健康幸福。我在这封短信里首先要告诉你的是,感谢上帝,我活着,身体也好,这也是你的愿望。我还急于告诉你:我日子过得挺好……”每封信的结尾也没有什么区别:“信快结束了,好儿子,我垦求你,我祈祷上帝,你别何坏人混在一起,别喝伏特加,要尊敬长者,好好保重自己。在这个世界上你是我唯一的亲人,要是你出了什么事,那我就肯定活不成了。信就写到这里。盼望你的回信,好儿子。吻你。你的妈妈。”

因此,文卡只读信的中间一段。一边读一边轻蔑地蹙起眉头,对妈妈的生活兴趣感到不可理解。尽写些鸡毛蒜皮,什么邻居的羊钻进了帕什卡·沃罗恩佐的园子里,把他的白菜全啃坏了;什么瓦莉卡·乌捷舍娃没有嫁给斯杰潘·罗什金,而嫁给了科利卡·扎米亚金;什么商店里终于运来了紧俏的小头巾,——这种头巾在这里,在城里,要多少有多少。文卡把看过的信扔进床头柜,然后就忘得一干二净,直到收到下一封母亲泪痕斑斑的来信,其中照例是恳求他看在上帝的面上写封回信。……文卡把刚收到的信塞进衣兜,穿过下班后变得喧闹的宿舍走廊,走进自己的房间。今天发了工资。小伙子们准备上街:忙着熨衬衫、长裤,打听谁要到哪儿去,跟谁有约会等等。文卡故意慢吞吞地脱下衣服,洗了澡,换了衣。等同房间的人走光了以后,他锁上房门,坐到桌前。从口袋里摸出还是第一次领工资后买的记事本和圆珠笔,翻开一页空白纸,沉思起来……

恰在一个钟头以前,他在回宿舍的路上遇见一位从家乡来的熟人。相互寒喧几句之后,那位老乡问了问文卡的工资和生活情况,便含着责备的意味摇着头说:“你应该给母亲寄点钱去。冬天眼看就到了。家里得请人运木柴,又要劈,又要锯。你母亲只有她那一点点养老金……你是知道的。”文卡自然是知道的。他咬着嘴唇,在白纸上方的正中仔仔细细地写上了一个数字:126,然后由上到下画了一条垂直线,在左栏上方写上“支出”,右栏写上“数目”。他沉吟片刻,取过日历计算到预支还有多少天,然后在左栏写上:12,右栏写一个乘号和数字4,得出总数为48。接下去就写得快多了:还债——10,买裤子——30,储蓄——20,电影、跳舞等——4天,1天2卢布——8,剩馀——10卢布。文卡哼了一声。10卢布,给母亲寄去这么个数是很不象话的。村里人准会笑话。他摸了摸下巴,毅然划掉“剩馀”二字,改为“零用”,心中叨咕着:“等下次领到预支工资再寄吧。”他放下圆珠笔,把记事本揣进口袋里,伸了个懒腰,想起了母亲的来信。他打着哈欠看了看表,掏出信封,拆开,抽出信纸。当他展开信纸的时候,一张三卢布的纸币轻轻飘落在他的膝上……

录自江苏文艺出版社《微型小说选(7)》(该册为“外国微型小说专辑”,1986)

意见本的妙用

〖苏〗玛·安德拉莎袁杰译

各类商店均应设意见本,供广大工农兵群众批评监督。对所有意见均应如实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并加以认真对待。(摘自商业部文件)下面是×××商店意见本上的群众意见:

第一条意见:“贵店商品挺多,但品种太少。我想买一只茶壶,价钱要×××卢布的,但一直没有货!”商店答复:“对您所提意见答复如下:目前本店确无您所要买的商品。商店经理格鲁霍夫”

第四条意见:“请向售货员阿·阿·切切维采娜转达我的谢意,她服务态度好,说话和气。有一天我买东西时,忘了拿找回的×个卢布,后来她把钱如数归还给我。这种认真负责的精神值得我学习。莫·库图佐夫郊外大街,25栋18号”

第十四条意见:“你们商店工作搞得不好。我来买东西,但售货员切切维采娜正在对顾客暗送秋波,我只好在一边等着。售货员在工作时间里不应闲聊。尼·依万诺维奇”

第十五条意见:“反驳尼·依万诺维奇的批评。提意见首先要有事实根据。我当时跟他在一起买东西,可以闻见他身上一股酒味,好象刚从酒桶里钻出来一样。当时他站在柜台前,并没有说要买东西,后来说要买50号游泳裤衩,但店内无货,他就大发雷霆,并无中生有地写了上述意见。莫·库图佐夫又:他连售货员的名字都写错了,这足以说明他当时喝醉了!!!”

第十八条意见:“售货员切切维采娜工作非常热心,卖货十分勤快,百问不厌,因此建议给予表扬。象她这样工作熟练、品德良好的售货员实在难得!实在难得!莫·库图佐夫”

第二十四条意见:“我是个军人,在一个月当中,在贵店买货十二次,对切切维采娜的热心服务精神表示钦佩。她售货时对顾客十分热情,有礼貌,她在满足袜子的供应上,表现出忘我的工作精神和出色的组织才能。对于这种能以优质商品满足广大群众需要的优良工作作风,我表示钦佩,并向她表示感谢!伏·格渥兹吉克中尉”

第二十五条意见:“尊敬的伏·格渥兹吉克先生!在你表扬切切维采娜之前,请先好好学习一下俄语语法。你的意见文理不通,错字连篇。古人说:‘学则明,不学则暗。’莫·库图佐夫”商店答复:“莫·库图佐夫同志:意见本不是吵架和争论的地方。如果您对格渥兹吉克中尉有什么意见,请口头去向他提。请按意见本的真正用途使用它!商店经理格鲁霍夫”

第二十六条意见:“致市商业局业务科科长:最近三个月来,我多次向商店领导申明,请求表扬切切维采娜同志,因她工作积极肯干,态度和蔼亲切。除我而外,还有一位叫格渥兹吉克的人也表扬了她。但商店经理对此无动于衷。这种官僚主义作风是不允许的!请对切切维采娜同志公开在会上表扬!莫·库图佐夫”商店答复:“尊敬的莫·库图佐夫同志!市商业局倾听了您的意见,对商店售货员切切维采娜进行了公开表扬(是在她与格渥兹吉克中尉结婚典礼上宣布的)。市商业局业务科科长”

第三十条意见:“售货员切切维采娜态度粗暴无礼,高傲自大,目中无人。请今后注意!莫·库图佐夫”

录自江苏文艺出版社《微型小说选(7)》(该册为“外国微型小说专辑”,1986)

棋逢对手(西瑞尔·哈尔)

作者:卡拉维洛夫



“你们别相信,小伙子们,你们别相信,我的弟兄们!所有这些玩艺儿都是空的,这些完全都是骗局……这是我一辈子看见过很多这类胡马荣法令◎,谢里夫法令和鸠尔哈奈法令◎,所有这些土耳其法令和权利都是一阵风就吹跑了的。这是土耳其玩艺儿!纸上写得很多,嘴里说得更多,可人们却看不到一点儿好处:嘴唇上淌油,嘴里却没有流进去一滴!来,你们问问我——我为什么撇下我那年迈多病的母亲和白发苍苍的父亲?他们这两位可怜的人儿还活着吗?上帝是让他们留下来痛哭自己的孩子,象杜鹃啼血一样,还是已经把他们那虔诚的灵魂招回去了?我不知道。唉,小伙子们,小伙子们!我一想起我的青年时代和我那家园,心里就感到痛苦万分——在家园里生活多么甜美!可现在呢?现在象个篷头散发的疯子流浪在他乡,找不到一个温暖安定的角落,没有一个能靠一下我的那沉重的脑袋、说上一句‘感谢上帝!’的地方。你们看,你们跟我当了几年海杜克◎,选我当了首领,可是直到现在你们也没有问过我:你是谁,是什么人的儿子,为什么挑了这一行?”老首领对他的小伙子们和同伴们说道——

◎胡马荣法令:即1856年土耳其苏丹颁发的“革新法令”,表面上要尊重信奉基督教的民族。

◎谢里夫法令:1839年土耳其苏丹颁布的“御园敕令”,表面上承认基督教区的自主权利。鸠尔哈奈法令:土耳其苏丹的改革诏书。

◎海杜克:土耳其奥斯曼帝国统治巴尔干半岛期间,巴尔干各国人民反抗土耳其侵略的游击战士。

“你说说吧,斯托杨大叔,你说说吧!”斯托扬的起义队伍齐声喊道,他们把自己英勇的首领团团围住,听他讲话。

斯托扬用指头点了点地上,让大家坐下来听他讲话。于是队伍象一串念珠似的围着篝火坐了下来,周围一片沉寂。

“你们要想知道我是谁和我在这人世间受过什么罪,我就必须把事情一桩桩一件件地全部讲给你们听。你们一定要认真听,把我的话铭记在心里。”斯托扬说道,接着就在队伍当中坐下了。

起初,他想了一下,好象要把他的全部思想和遭遇都集中到头脑中来,随后他把帽子拉到眼睛上边,掏出一杆小烟袋,在黑色的烟袋锅里装满了烟叶,用大拇指按了一下,从火中夹出一块烧红的木炭,点上烟袋,“开始讲道:

“小伙子们,我是从麦奇卡村来的。我们有哥儿三个,两个早就不在人世了,愿上帝恕他们的罪,我是最小的一个。大哥叫普罗丹,二哥叫波尔万。普罗丹跟母亲长得一模一样,因此我们亲爱的老母亲最疼爱他。他总是在母亲身边:东摸摸,西转转,帮她干活,播种,在瓜地、葡萄园、菜园里刨地,种元白菜,栽葱头,养花,植树。‘上帝没给我女儿,可普罗丹就是我的管家人!’母亲常这样说。

“小伙子们,这个普罗丹可是个好样的小伙子!象园子里的一朵花!……平时他就很好看,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等到节日,他穿上新衣服,你一看见他就不愿再把眼光离开他了!礼拜天一大清早他就起来,把皮便鞋打上油(他在礼拜天和重大的节日总是穿皮便鞋的),刷得象镜子一样光亮,穿上白色的紧腿裤和亚麻布花衬衫,衬衫的袖子和前襟上用红、蓝、绿、黄、黑各色丝线绣了花;头上戴着新羊皮小帽;腰上系着红腰带,捻翘两撇儿小黑胡子,到教堂去作礼拜,点圣烛◎。他从教堂出来时,年老的、年少的、结了婚的、没结婚的、男的、女的都停下脚来看他。老婆婆、老爷爷、大姑娘、小伙子、妇女们、男子汉——全都望着他,看着他心里高兴,好象喜欢得简直想把他一口吃下去似的!男人们总是跟他点一下头,对他说:‘早晨好,普罗丹!你怎么样?身体好吗?’‘上帝赐福!我很好。你们好吗?’普罗丹说完就干活儿去了。老头儿们指着他对自己的儿子们说:‘看看人家普罗丹,孩子们!你们也学学他那样懂规矩,那样爱干活,那样爱管家,那么好心,那么勤快,那么勇敢。’老婆婆们只是叹口气说;‘真羡慕那个生了这孩子的妈妈和那个说他是自己的儿子的爸爸!’妇女们和姑娘们聚在一堆儿互相说:‘你看,姐姐!你看,姨妈!你看,婶娘!’另一个说:‘你看,娘!’母亲对女儿说:‘你看,我的宝贝儿,特列诺老大爷家的儿子长大了,长得多好啊!好象不是个男孩,而是一滴露珠!’普罗丹只顾轻轻地走着,好象没有听见人家说他什么,装作不知道这一切,只是微微地笑着。我不知道,小伙子们,是什么原因,全村人都喜爱普罗丹:姑娘们为他惊叹,想他都想瘦了,妇女们喜欢他,老人们疼爱他,小伙子们喜欢他,肯为他赴汤蹈火;他也为他们大家做了很多好事:他讲给他们听各种道理,帮助他们造车子,给他们买便宜的牲口,替他们挑选奶牛,还做了很多别的好事。他常常回到家里,吃点东西,又去干活了,他不能象修道士那样闲坐着◎,总是一会儿望望耕牛,看看有没有草料,一会儿又去喂鸡鸭。用一句话来说吧,他总是到处转,到处看,一切在他心里都有数儿,他把一切都打点得井井有条。小伙子们,告诉你们,象普罗丹这样的单身汉你们永远也不会见到!我的父亲也是个爱干活的人,尽管他已经上了年纪,连他也经常对普罗丹说:‘你,普罗丹,没有活儿干就受不了,你各个角落都要转到,一切都要照管,又喂牲口,又喂鸡鸭;在园子里种菜,种萝卜;在家里修理家具,还要帮助母亲干活儿!我的好儿子,你歇一下,让波尔万和斯托扬他们干一会儿,忙一会儿吧!’普罗丹把手一挥,笑了一下说:‘唉,爹,这算得上什么活儿!’对这样聪明、能干、机灵、勤快的小伙子,你有什么办法呢,他一点儿也不能安稳地坐着不干事,天生的一个管家人。说真的,他只有睡觉的时侯才休息——

◎圣烛:指做礼拜时点的蜡烛。

◎修道士:指神父。

“可是,忽然一下普罗丹开始变样了,没有多久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他总在沉思,总是愁眉不展,不吃,不喝,不唱,觉也睡不着。如果他到地里去,你会看到他不是在那儿干活,而是坐在一棵酸苹果树或核桃树下;用手掌托着头,眼巴巴地望着村子;要不就看到他在草地上滚来滚去,或是来回徘徊◎,唉声叹气,一点儿田地也耕不出来——

◎徘徊:来回地行走。

“‘普罗丹啊,儿子,你是怎么啦,我的宝贝儿?你准是病了?你哪儿疼,我的孩子?’妈妈问他。

“‘没什么,娘!我哪儿也不疼,’他说道,接着叹口气就走开了。

“妈妈望着自己的孩子,哭个不停,爸爸只是一个劲地咳嗽,叹气,捻着胡子,皱着眉头。

“一天晚上,普罗丹走出村子,波尔万随后也出去了,悄悄地跟在他后面走,不让他看见;波尔万想知道他这么晚,又下着雨,到哪儿去呢。普罗丹走着,走着,在肯乔老大爷的篱笆旁停了下来;肯乔老大爷有一个漂亮得出众、艳丽得出奇的姑娘:一对黑眼睛象两颗熟樱桃,那样的眼睛只有羚羊才有;她的脸蛋儿白里透红;她快活得象只燕子,敏捷得象只鹌鹑,驯服得象只格奥尔基节的羊羔◎。她的名字叫拉廷卡——

◎格奥尔基节的羊羔:保加利亚人通常在四月二十三日格奥尔基节宰羊庆祝,这里意为驯顺的人。

“那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下着瓢泼大雨。波尔万只有透过闪电的亮光才能看见普罗丹怎样跳过篱笆,拉廷卡怎样从家里出来朝着干草棚走去,普罗丹正在那里等侯着她。波尔万把耳朵贴近篱笆,只能听到:

“‘怎么样,拉廷卡,是不是让我托媒人来说媒?我想明天让我母亲去托媒要你。我已经准备好了二十个金币,皮拖鞋也买好了◎,只等你告诉我个信儿——托不托媒人来说媒?’——

◎皮拖鞋:保加利亚中部巴尔干山附近年轻妇女过节或结婚时穿皮拖鞋。

“‘你托吧,普罗丹,你托吧!’她说。

“‘那哈桑呢?他爱你,要娶你……我怕这个害人虫:他会给我们使坏的……’

“‘哈桑?使坏?……’拉廷卡只是重复了一句,接着沉默了一下,说:‘你托媒吧,普罗丹,你托媒吧!上帝恩赐什么就是什么;命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两个人还说了许多话,可波尔万却听不清了,他只听到拉廷卡让普罗丹拿走她戴的花球,让他放在腰带里;普罗丹对她说他要把这花球永远放在衣襟里紧贴着心窝。”



“我到城里去粜麦◎;回来的时候正赶上大喜事:普罗丹已经订了婚,喝过了订婚酒,准备再过两个礼拜,过了节就举行婚礼。那时正是歇伏节◎,在这个节日里既不好于活儿,也不好结婚,也不好生孩子。至少是老奶奶们这样说,是不是真这要样,我不知道。伊赫提曼的神甫◎,也就是科留老大爷说,人在歇伏节干活是无罪的,可是奈迪亚尔科神甫说这是有罪的;完才知道他们谁说的对!过了节,大家都去干活了。波尔万到葡萄园去压条和剪枝;在那里碰见了哈桑。哈桑是我们村里护村的。这人是个土耳其痞子◎,又是个酒鬼:他把自己的破烂衣眼都换酒喝了,只剩下一条破粗呢裤子,一杆老式长枪、一把刀子、一把短枪,别的一无所有。他衣衫褴楼,一身虱子,浑身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气味,可他是一个真正的伊斯兰教徒,一个阿嘎◎。因此,他知道,无论到哪里他都能找到吃的。阿嘎的权力可不小啊,弟兄们!这个痞子一看见波尔万就走到他身旁,坐在上堆上喊道:——

◎粜(tiao):卖出粮食。

◎歇伏节:七月的最后三天被认为是一年中最热的日子,称为歇伏节。

◎神甫:神父

◎痞(pi)子:坏人。

◎阿嘎:旧时土耳其的官衔,这里有泛指“老爷”“大人”之意。

“‘喂,我说下贱的异教徒,波尔万,你过来!’

“波尔万放下割葡萄枝的镰刀,走近哈桑,挺着胸脯问他:

“‘你要干什么,哈桑?’

“我说你,犟家伙◎,告诉普罗丹别娶拉廷卡吧!他难道不知道她是我的心上人吗?他不知道我要娶她,要把她带回老家去吗?向真主发誓,我要把普罗丹的脑袋从肩膀上拧下来!他要敢跟我斗,就让他知道他是个异教徒,而我是个土耳其人。’——

◎犟(jiang匠):固执,不眼劝导。

“就算你是个土耳其人,你头上也没长着角,你是人,普罗丹也是人!你不能硬抢走人家的姑娘,因为现在已纪颁布了胡马荣法令,进行了革新。’

“‘革新!’哈桑重复了一遍,啐了口唾沫。‘革新,我说异教徒,你知道什么是革新吗?什么都比不上革新法令那样能狠揍你们。苏丹皇帝的革新会狠揍你们,会重压你们,会抢劫你们,会喝你们的血。让革新法令保护你们吧,但愿如此!我说波尔万你们别指望胡马荣法令了!你们很明白,土耳其人和异教徒之间是不能有革新的;你们明白,革新法令是一个装核桃的空口袋。土耳其人说这是“没底的斗,空谷仓”。法官也好,帕夏也好◎,村长也好,都听我哈桑的,可是普罗丹呢,连魔鬼都不想知道他。我们马上就会看到——胡马荣法令会不会保护你们。我说波尔万,让这张纸来听你的吧。我让你记住:把胡马荣法令拿去糊窗户吧。你要知道,胡马荣法令对谁都没有用,除了对做哈勒瓦的◎,他们可以用它来包哈勒瓦。可是你,波尔万,别再指望革新和胡马荣法令了。波尔万,你知道土耳其历书上是怎么说的吗?——“锅盖给异教徒,煎盘给土耳其人。”’

‘我知道’,波尔万回答说,‘可你,哈桑,知道吗,已经到了煎盘变锅盖,锅盖变煎盘的时候了。这个时候马上就要到了!啊!……这个时候很快就要来到我们面前了,那时,哈桑,你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吗?我们要用真正的伊斯兰教徒的皮做鼓,用这些鼓敲出的穆罕默德进行曲◎。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我就会告诉你,哈桑老爷,保加利亚历书上是怎么说的:“灵魂啊,忍耐吧;皮肉啊,受苦吧——总有一天会熬出头!”哈桑老爷,你喜欢这本保加利亚历书吗?——你为什么不说话呀?我看,你是不喜欢罗!你听着,哈桑,要是你不相信我,那你就去问问你们的法官和阿訇◎,他们会告诉你,你们的历书上写了些什么。’——

◎帕夏:旧时土耳其的地方长官。

◎哈勒瓦:土耳其人喜爱吃的一种花生酥糖。

◎穆罕默德:伊斯兰教的创始人。

◎阿訇(hang轰):对伊斯兰教教师的尊称。

“‘住口,异教徒,住口,要不然,向真主发誓,我就会砍下你的脑袋!快干你的活儿去,别惹恼了土耳其人……去告诉普罗丹别娶拉廷卡,要不他不会有好下场的。’

“哈桑把枪往肩上一扛,朝树林走去,唱起了流氓小调:

密塔姑娘病在床,

病在床上快死亡。

那密塔谁也不相信,

谁能相信这样的事一桩——

年青的骑兵去索非亚,

去索非亚,去收敛,

去收敛骑兵的财产:

向姑娘们要项链,

向小伙子们要宝剑,

向老太婆们要钝刀,

向新娘子们要手绢。”



“自波尔万碰到哈桑那天起,已经过去三个星期了;我们给普罗丹娶了亲,把新娘和新郎从教堂里接了回来。我是最小的弟弟,当了男傧相◎。穿着结婚礼服的拉廷卡漂亮得让人一看见她就不能不着迷——我们大家看了她都不禁惊叹得叫起来。她头上戴着一个用樱桃枝编成的插有各种花的花环,肩膀上垂着丝线一样的发辫儿,辫子上缀着珠子、古钱、金币、蚌壳、珊瑚和珍珠;脸上罩着一条绣花的红纱巾;衬衫上绣满了花边,下摆和袖口发出耀眼的闪光,那是用极薄的亚麻布做的。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拉廷卡是个大家园秀!她的短上衣是用墨绿色的平呢做的,里面衬着狐皮;短上衣的下摆和呢马甲的下摆都是用肯乔老大爷从赛雷斯克集市买来的伊斯坦布尔花边镶起来的。再看她那件外衣!那样的外衣你们从来没见过,今后也不会见到了!你们哪里能见到这样的外衣啊!肯乔老大爷就只有这么一个孩子,只有这么一个独生女,所以老人家既舍得花钱,也舍得家产——一切都给了孩子。她的新房里画满了那么好的各种颜色的花纹和蝴蝶,人们一看就会想到这是仙女们用了七十七年才画出来的!拉廷卡穿着一双浅黄色的埃德尔内皮拖鞋◎;手腕上戴着包金链镯;她的前胸象明月闪闪发光,脖子上挂着一串红珠金币相间的项链;项链上面是一串金币,再上面是一串古钱,看起来她那纤细的脖子简直经不住这些沉重的饰物——

◎男傧(bin)相:举行婚礼时陪伴新郎的男子。陪伴新娘的女子叫女傧相。

◎埃德尔内:土耳其西部城市。

“普罗丹的婚礼开始了。婚礼可是件大喜事,小伙子们!人人都唱歌,人人都跳舞,人人都欢笑——所有的坏事都被遗忘,一切痛苦都停止,一切悲伤都远离婚礼而去。在我们村里,婚礼可不象城里那些希腊化了的保加利亚人那样,那些人忘记了自己是保加利亚人,是基督教徒。在我们村里,婚礼是按老规矩办的。在教堂里给新郎新娘举行结婚仪式后,就把他们接回新房,众人列。队而行。走在最前面的是吹奏音乐的吉卜赛人◎,他们之后是男宾,接着是领着新娘的大小叔子;新娘之后是大小姑子和女证婚人;再后面是女宾,接着是新郎和小伙子们、同伴们。婆婆在院子里迎接参加婚礼的队列,欣喜万分,她跳着老婆婆舞,问大小叔子说:——

◎吉卜赛人:以过游牧生活为特点的一个民族。原住印度西北部,后到处流浪,现几乎遍布世界各地。

“‘你们给我领来了什么人,灰色的雄鹰?’

“‘给你领来了勇敢的新郎和贤慧的新娘。’大小叔子回答道。

“‘愿你们的话变成金口玉言!’婆婆说完就转向大小姑子,‘什么人走在你们前面,我的象燕子一样的姑娘们?’

“‘长着能干的双手的年青勇士,还有女管家,一位温顺恬静的新娘。他们象蜜糖和黄油一样。’大小姑子们答道。

“‘愿上帝赐福,让你们的嘴里也流蜜糖和黄油,让你们手里也总有蜜糖和黄油。’

“接着婆婆转身向新娘,问她:

“‘你给我家带来了什么,我亲爱的媳妇?’

“‘带来了幸福和勇敢的儿子,’新娘答道。

“‘愿吉祥永远不离开你,我这甜得象蜜一样的媳妇!愿你的一切都吉祥、顺利、甜蜜、快活!愿上帝赐福给你,让我抱个大孙子!’

“新娘弯下身去亲吻婆婆的手;婆婆亲吻她的前额和面颊。然后,婆婆转身向儿子,问他:

“‘你,我的儿子,给我带来了什么?’

“‘我给你,妈妈,带来了一个好伙伴,她将跟我有难同当,有福共享,时时处处会帮我的忙。妈妈,我给你家带来了一个好人,她将成为我的帮手,你的替手,服侍爸爸的人。我的这个新娘将给我生儿子添助手,给你们生孙子,让你们晚年有慰藉。’

“‘愿上帝听见你的话,我的儿子,愿他双手赐福于你!’婆婆说完就转身向亲友们问道:。

“‘那你们,我的亲友们,给我带来了什么?’

“‘带来了上帝的恩赐和家庭的吉利,’亲友们答道。

“接着婆婆又说:

“‘你们大家给我带来了吉利和天意,那就愿上帝赐福于你们,赐给每一个人他所向往的东西:赐给小伙子们善良快活的新娘;赐给姑娘们勤劳能干的新郎;赐给老头儿们善良温顺的儿媳妇;赐给老太婆们善良体面的新姑爷,赐给女人家好丈夫;赐给男人家多子多孙,一家生十二个儿子,每个儿子又生十二个孙子!请进吧,请进吧!’她接着说。‘你们大家给我带来幸福,愿上帝也赐给你们幸福!’

“公公在门口等着亲友,亲友走近他时,他就拥抱他们,亲吻他们,并且问自己的老伴儿:

“‘老伴儿,咱们的宝贝儿和他的小鸽子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呀?’

“‘带来了健康和吉祥!’婆婆答道。

“公公再一次亲吻了儿子和儿媳妇,对他们说:

“‘欢迎你们,欢迎你们来到我家,把我家变得更年青,更快活,更漂亮!’接着他转身对儿子说:‘告诉我,儿子,你给我家带来一个什么样的新娘,什么样的鹌鹑?’

“‘她温顺得象羔羊,勤快得象蜜蜂,漂亮得象孔雀,嘴甜得象夜莺,快活得象燕子。’新郎回答道。

“‘愿你一切顺利,象清泉一样流畅!’父亲回答后第三次拥抱了两个孩子。接着又对亲友们说:‘欢迎你们,请进吧,亲友们,先生们!’

“接着,新娘和大小叔子们走进屋里,然后是男主婚人、女家客人、男家客人、女主婚人和其他亲友,大家全坐下来喝李子白酒,说着吉利话,谁知道怎么说就怎么说,知道多少就说多少。保加利亚人的婚礼可真热闹啊!

“普罗丹的婚礼延续了整整一个星期。婚礼过后。大家都去干自己的活儿,有的到葡萄园,有的到大田,有的到玉米地。普罗丹和新娘收割去了。

“按我们村里的规矩,婚后的第一个礼拜四,新娘要回娘家行洗头礼;这是最后一次在娘家洗头了。跟新娘一起去的还有新郎、婆婆、小叔子、小姑子。礼拜四一大清早普罗丹就起床了,他对自己的小鸽子说:

“‘今天,我的小心肝儿,我们要去你母亲家回门;你拿出镰刀来,我们先下地干点儿活儿——现在正是干活儿的时候。’

“拉廷卡连忙拿来两把镰刀,递了一把给普罗丹,轻轻对他说;

“‘我们走吧,我亲爱的!告诉我,普罗丹,谁来准备要带走的东西呢?我们要带好多东西到妈妈家去——大家都是这么做的。’

“‘我娘会准备的,’普罗丹答道,然后对妈妈说。‘娘,你今天得忙合点儿了,我们去干点儿活儿。你做上馅饼,把木酒壶灌满葡萄酒,预备好蜂蜜和白干酪,等我们回来。你可别忘记,我的老妈妈,穿上那件新呢马甲,戴上我结婚时送给你的那条头巾!’

‘好的,儿子,好的。你们就好好儿去干活儿吧,一切都会准备停当的。’

“她亲吻了两个孩子的前额,两个孩子亲吻了她的手,她就准备东西去了。普罗丹转过身来朝着波尔万和我,对我们说:

‘波尔万和斯托扬,你们注意快点儿把活儿干完,吃午饭以前要准备好。我们今天要去肯乔老大爷家吃午饭,再畅畅快快地狂欢一次。’

“接着他就带着新娘走出去了。

“这一年是个大丰收年,简直象奇迹一样!黑麦、小麦、玉米、谷子——你只要看一下就会高兴万分!人们好象也变得更快活、更善良了!他们三五成群地互相说道:‘今年上帝创造了奇迹。’活了一百多岁的特连乔老爷爷也是这样惊奇的说:‘小伙子们,我一辈子也没见过这样的好收成。’也真是怪事!所有的田野都黄的象柠檬:小麦、黑麦、裸麦、大麦、谷子——一切都长得那么好。那么熟,好象从大田里一收下来就可以放到谷仓里似的。啊,小伙子们,庄稼汉看到这样的好收成是多么高兴啊,他多么希望尽快把活儿干完,把汗水再洒到谷仓里去啊!”



“‘唉哟,普罗丹呐,我心口不好受!觉得心揪得慌。我害怕,我也不知道怕什么。’拉廷卡说道。

“‘别害怕,我的小心肝儿!你为什么难受呢?难道我没有跟你在一起吗?你为什么害怕呢?有什么可怕的?高兴起来吧,我的小燕子!’

“‘我高兴不起来呀,我亲爱的。’拉廷卡说完就坐了下来。

“‘唱支歌儿吧,我的小鸽子,唱起歌来难受就会过去的。’普罗丹说。

“拉廷卡唱道:

绿树林中一声枪响,

正打中格尤罗不幸的心脏。

格尤罗高声喊,喊声入云端:

妈妈在哪里,心上人在何方?

她们快来看看我已倒在血泊中央……’

“她没有唱完,难受地看了普罗丹一眼,又叹了一口气。普罗丹瞪大了眼睛,呆呆地望着自己美丽的妻子。

“‘你听我说,普罗丹,’拉廷卡说完沉默了好一会儿,‘你知道我夜里作了一个多么不吉利的梦?’

“你梦见什么了,我的小鸽子?‘普罗丹问道。

“‘你听着,我亲爱的,听我跟你说。我烤了一个面包——那么白,那么香,简直没法儿说有多好!我们俩挨着坐在一起,好象正把一个南瓜放到火里去烤,等着把它从红炭里扒出来吃似的。忽然飞下来两只乌鸦,黑得跟煤焦油一样,我看见了害怕得象一片树叶似地浑身发抖。这两只乌鸦从晴朗的天空冲下来;把面包抢去飞走了。我吓得要命,躲在你身后,扯着嗓门儿喊,让你护着我,可你还在睡觉,不答理我。我看了你一眼,只见你满身鲜血,我就喊得更凶了,后来就醒了。我想,普罗丹,这不是个吉兆,是真的吗?人家说,要是梦见面包,有人就要生病,要是梦见乌鸦,家里就会有人死亡。’

“普罗丹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小伙子,但是却象老婆婆一样胆小怕事,因此,他也相信梦和老太婆的那些说法。他听了拉廷卡的梦后也吓得面色苍白,他低下头去想了一会,用颤抖的声音说:

“‘梦不见得总是应验的,我的小羔羊,特别是在礼拜三晚上做的梦更少应验。今天,我的小鸽子,是礼拜四,你不必再害怕了。’

“‘可你听着。普罗丹,我要告诉你什么!你记得吗,土匪杀死斯托伊尔大伯是在礼拜四,妈妈恰巧是在礼拜三夜里梦见人家给她拔牙,她把牙带回家放在神龛里,忽然不知从哪儿出来了一只乌鸦,它飞进屋里,用尖喙把牙叼走了。第二天早上妈妈把梦跟神甫说了,神甫对她说:“没事儿,没事儿,我的孩子,梦是魔鬼;看来你昨天睡觉前没有向上帝祷告。”妈妈跟神甫争吵起来,说她祷告了,神甫对她说:”“也许你是祷告了,可是你的祷告不是出自诚心的。”“也许是吧,这我可没法儿说,我只是告诉你反正我祷告了。”妈妈说道。跟我们一排房子住着诺娜.蔡诺娃,这个穷婆子是一个大女巫——愿她安息!妈妈到诺娜家去,’拉廷卡继续叨唠着,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在叨劳些什么。普罗丹望着小树林,从那里走出来了两个土耳其人。‘妈妈把梦告诉了诺娜,诺娜老奶奶摇了摇头轻轻地说:“你们家有人要死去……就是这么回事……一定有人要死的。”就在那天晚上来了人告诉我们说,土耳其人把斯托伊尔大伯打死了。’

“普罗丹已经不在听拉廷卡说话了,而是望着慢慢走拢来的哈桑。普罗丹面色惨白,两腿发软,在拉廷卡身旁坐了下来。

“‘你怎么啦,普罗丹?你的睑白得象白布一样!’拉廷卡说。

“‘没什么!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我大概是累了。’他说。

“‘我回家去叫小叔子波尔万来吧,让他把你扶回去……你病了。’

“‘别去,不需要……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不好受,大概一会儿就会过去的……’他痛苦地、悲伤地看了拉廷卡一眼。

“‘你干吗这么可怕地望着我,亲爱的?我害怕,我要去叫个人来。’她说。

“‘去吧,快去吧,’普罗丹叫了起来,把拉廷卡朝着村子的方向猛推了一把。‘快跑,我的拉廷卡,快快跑……快点儿跑,把全村的人都叫来……’

“‘我去,……好吧……我这就去……’”她还没有把话说完就大喊一声,‘哈桑!’

“哈桑从黑麦地里走了出来——黑麦长得很高,因此拉廷卡一直没有看见他——一他一出来就象个凶神恶煞。拉廷卡吓得要命,一把搂住普罗丹,叫道:

“‘保护我,普罗丹,保护我!天哪,可别把我交到这个吃人狼的手里!天哪,天哪,普罗丹,你可别把我交出去啊!’

“普罗丹站了起来,这时他的瘫痪劲儿已经过去了,他挺起胸脯等着听哈桑讲什么。

“‘啊,异教徒,’哈桑说。‘我不是告诉过你,我说普罗丹,别娶拉廷卡吗。让波尔万现在带着他那革新法令来听听我哈桑的话吧!’

“普罗丹跪下来说:

“‘饶了我吧,老爷!’

“可是这个恶棍并没有发慈悲。”

“我们等着普罗丹和拉廷卡回来,他们就是不回来。馅饼烙好了,放凉了,葡萄酒、蜂蜜、白干酪……一切我们都准备好了,可他们还是没有回来。我们等了一个钟头,两个钟头、三个、四个钟头,他们还没回来,还没回来,爸爸几次走到街上,朝着地头张望,后来又走回来,急得直在地上跺脚。最后,他忍耐不住了,对波尔万说:

“‘波尔万,去,儿子,到地里去看看——为什么普罗丹这么久不回来。快去,我的儿子!’

“‘好的,爹。’波尔万说完就出去了。

“我们焦急地等着他回来,但是过了好久,他也不回来。

“‘出了什么怪事?’父亲说。‘波尔万去了,连他也不回来!’

“‘唉,爹,那块地离这儿不是很近吗?’

“‘不,儿子,这里边儿有事!准是出什么事了!’

“过了一个半小时,波尔万回来了,面色苍白,浑身发抖,见到我们就大哭起来,我们大家都愣住了。从他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是出了大祸。父亲象疯子一样跳了起来,母亲跌倒在床上,嚎啕大哭。

“‘普罗丹在哪儿?拉廷卡在哪儿?’大家异口同声地问道。

“‘他们死了!’波尔万说。‘死了!那个万恶的痞子哈桑把他们杀死了!’

“痛哭声、喊叫声乱作一团。父亲一语不发,只是踱来踱去,悲戚地呆望着。他流不出眼泪来,只是头发和胡子全竖了起来。母亲倒在地上,一个劲儿地大声呻吟。啊,我亲爱的伙伴们,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天——就是在坟墓里也会记得的。”

首领低下了头,沉默了一会儿,又开始说;

“我的母亲,那苦命的老妇人,象死人一样躺了很久;父亲象醉汉一样踉跄着◎,只是翻来复去地说:‘普罗丹哪,我的儿子普罗丹哪!我们失去了你,我的儿子!’整整一个钟头我们就处在这种可怕的境地里,没有一个人能说出话来。忽然间大门开了,乡亲们把普罗舟和拉廷卡,还有一个受了伤可是还活着的土耳其痞子抬了进来。亲戚、街坊、朋友,总之,全村的人都跟在死者后面进来了,所有的人都在痛哭。我们给死者换上他们结婚时穿过的礼服,把他们并排放在屋子当中,肯乔老大爷和肯乔维察老大娘一到就哭号起来,急忙向自己的孩子、自己的独生女冲过去,把她抱住。直到这时父亲才清醒过来,开始大哭;母亲也醒了过来,跳到普罗丹跟前,搂着他痛哭。我的天啊,她这个可怜的妇人,哭得多么厉害啊!我觉得连死者听了也会伤心,连石头听了也会落泪的。她哭着,揪着自己的头发,悲痛地轻声说道:——

◎踉跄(liangqiang):走路不稳,跌跌冲冲。

“‘儿子啊,儿子!难道我是为了这个才生你的吗◎?难道我是为了这个才养育你,才把你养大成人的吗?难道我就是为了这个才喜欢你,才把你看成是我的天使吗?竟然让那万恶的害人虫把你杀死了,我的宝贝孩子!坟墓和大地为什么不先把我收走,而让我留下来哭你啊?普罗丹哪,我的儿了普罗丹啊,我的心肝儿啊,你睁眼看看你的老母亲吧!你安慰一下你这苦命妈妈的心吧,是她把你当作自己的眼睛一样养大了的啊!你是我的全部希望,你是我的全部财产,万恶的吸血鬼把你从我手中抢走了。’——

◎天使:神话中称天神的使者。

“肯乔老大爷和肯乔维察老大娘各在一旁搂着拉廷卡,悲痛欲绝地哭着。

“普罗丹就是死了也是个美男子,小伙子们,只是面色有点儿苍白,他的新媳妇漂亮得象教堂门上画的天使。

“那个受伤的土耳其痞子一直没有人搭理他,他用手招呼我们村的神甫过去,求他听他讲话。特莱诺神甫和我们村的其他几位老人围着他站着问他想说什么。那个痞子开始说道:

“‘在普罗丹离开家到地里去的时候,哈桑把我叫住对我说:“你听着,麦密什,要是你跟我来,帮我把普罗丹杀死,我就给你五百格罗什◎;要是你再帮我把拉廷卡绑架走,我就给你一干。”“你钱包里连半文钱都没有,还答应给我一千格罗什呢!”我说着笑了起来。“怎么没有!麦密什,你不知道我很容易就能弄到钱吗,今天我杀死了一个商人就从他身上弄到两千格罗什。”我信了哈桑的话,因为我知道他是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的,而我是一个穷光蛋,一千格罗什对我来说是一笔很大的财产、我想,我用这笔钱可以回老家,娶媳妇,过太平日子——于是我就同意了。我们一到地里,就藏在地头的小树林中,从那里可以看到普罗丹和拉廷卡,听到了他们俩的全部谈话。’——

◎格罗什:俄国、波兰、保加利亚等一些欧洲国家的旧辅币名称。

“后来,麦密什就说了拉廷卡怎么把她做的梦告诉了普罗丹,她怎样唱了歌,接着又说:

“‘在普罗丹跪下来求哈桑饶命时,哈桑就拔出刀子扎进他的肋骨。普罗丹倒在地上,拉廷卡把他抱住,亲吻他,接着就举起镰刀朝哈桑砍去。哈桑抓住拉廷卡的右手,对她说:“拉廷卡,抛弃那个异教徒嫁给我吧,我要娶你,把你带到老家去。”这时普罗丹站了起来,说:“‘你死吧,死吧,拉廷卡,别落到这个万恶的土耳其人手里!”拉廷卡开始哭喊起来。这时哈桑对我说:“抓住她,麦密什!帮我把她捆上,堵上她的嘴别让她喊!”当我走近她身边时,她用左手把镰刀从右手接过去,用镰刀砍我这里!“麦密什用手指着脖子说,‘忽然’,麦密什接着说。‘她象羚羊似地跳到一旁,从哈桑的爪子下把手挣脱出来,又朝哈桑冲过去;可是哈桑没有让她靠近,他拔出短枪朝着她的胸脯开了一枪。拉廷卡抖动了一下,倒在普罗丹身上,对他说:“亲爱的,让我们一起到天堂去吧。”普罗丹那时还活着,他搂住自己的新媳妇,两人就同时断了气。我的伤势不重,还能逃跑,但是哈桑走到我面前对我说:“你受伤了,麦密什,不能跟我一起逃走了;他们会把你抓住,你会把我供出去的。”“我的伤势不重,哈桑,还能逃跑,你只要给我五百格罗什,我就会象箭一样离开这里的。”“给你这五百格罗什,”哈桑说,“你也死吧,象那两个异教徒一样死去。”他把刀子扎进我的肋骨,就走了,我倒下了……’

“麦密什再也说不下去了。从他嘴里流出了鲜血,他沉默不响了,过了一会儿,他又清醒过来,说:

“‘唉,饶了我吧,好心的人们!我全错了。我这么多年吃你们的面包和咸盐,而没给你们做……’

“最后一个字没说完,他那罪恶的灵魂就离开了他。

“麦密什在哈桑来以前是我们的护村人—一给我们村看守葡萄园。普罗丹和父亲总是给他鞋穿,给他烟抽,给他吃的,给他衣服,给他钱花;母亲也常给他衬衣、脸巾、袜子,让他吃饱喝足。可是他呢?你们知道吗,小伙子们,对土耳其人,你就是把心都掏给他,他也不会满足的,他还要你的灵魂。土耳其人不杀狗,因为那是有罪的。可是杀人,却没有什么,基督教徒比狗还不如!你们看,我的弟兄们,由于我们有罪,上帝把我们交到什么民族的手里了!主啊,我的上帝!圣格奥尔基!我们还要长期忍受下去吗?”

首领抬起头来,望着苍天,在他那黑油油的脸上淌着泪水。这时,他在祷告。起义队伍虔敬地沉默着,眼望着地下;但是,当首领开始自豪地、愤怒地说起话时,起义队伍立刻又活跃起来了:

“我们要报仇,小伙子们,我们报仇!我们要向敌人报仇雪恨,我的弟兄们!”

“我们要报仇!”斯托扬的起义队伍喊道,接着又对斯托扬说。“告诉我们后来怎么样了,斯托扬大叔!”

“让我休息一下吧,小伙子们!明天早上提醒我,我会把后来发生的一切全部都告诉你们的。”

起义队伍站了起来,向四方散去:有的去休息,有的去站岗,有的到挤奶场去找食物,有的在篝火旁打瞌睡。死一般的沉寂又笼罩了一切。



那是一个清晨。人们很难想象,巴尔干山的清晨是多么瑰丽,多么富有活力,特别是在春天。没有到过皮罗特和勒扎纳村之间的维索什卡山的人◎,是不可能知道我们保加利亚有多么美丽,这个人间天堂有多么雄伟的。你爬上最高峰,环顾一下四周吧。在你面前的山脚下座落着皮罗特城,城里点缀着各种花卉,周围是富饶的葡萄园。尼沙瓦河和绿色的河岸尽收眼底,它象一条蛇似的婉蜒前进,爬进一个黑乎乎的山洞,在山里不见了,接着又流入塞尔维亚,那蓝色的平静的河水冲刷着美丽的河岸,岸上是一片片了香树,苹果树、李子树、梨树和核桃树;山洞里流着淙淙的泉水,汇向大河。那边,雨水积成的高山湖泊,在有无数飞禽走兽的翠绿色草地当中象镜子一样闪闪发光。山脚下种着大片的玫瑰,散发着难以形容的芳香;头上戴着玫瑰花环的年青姑娘们,正在采摘玫瑰花,准备把它们制成玫瑰油,运往国外,夜莺在他们周围歌唱。一个农村姑娘手拿锄头到葡萄园去锄地。唱着民歌鼓舞精神,一个漂亮的农村小伙子套好了两头大灰牛到田里去犁地,一个牧童赶着羊群去吃草;她身后跟着一只灰色的牧羊狗,它象新郎望着新娘一样望着它的主人。小羊羔互相追逐嬉戏,小山羊用那刚长出来的角互相抵着玩儿,象小妖魔似地在山岩上爬来爬去;青蛙演奏着那通常的音乐会。向左面看看:一道道高山伸延着,雪峰直入云霄。那里,什么生灵都看不到,只有一头灰色的秃鹰在山岩上空翱翔,它正在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好落下来安心地吃自己的猎获物——可能是一只兔子,一只田鼠,或者是一头小羊羔。往下可以看到低矮浓密的山毛榉灌木丛◎;再往下是多年的古橡树,在这些古树周围长着各色各样的茂盛的花草。右边,在你的四周则是洼地、秃岩、湍急的山溪和清澈的小河,以及由红土、蓝土、白土构成的五颜六色的陡岸。再过去就是一个幽暗的王国——一片黑黝黝的高树林◎,立在悬崖峭壁上;一条又窄又陡的羊肠小路穿过树林,它的一边是深渊,另一边是又高又平的岩石;可是突然一座新的高山挡住了小路,你就走进一个阴湿可怕的大洞,除了黑暗和潮湿什么也看不见了——

◎皮罗特:现在塞尔维亚境内的一个城市。维索什卡山:巴尔干山脉西段。

◎山毛榉:是一种落叶乔木。

◎黑黝黝:很黑的样子。

就在这些难于穿行的密林里活动着一队队的海杜克。这里你可以找到保加利亚人、塞尔维亚人、波斯尼亚人,信奉基督教的阿尔巴尼亚人。你在那里就是住上几辈子,魔鬼也不会找到你的!真的,所有被赶出来的人,所有自由的人,所有诚实的人,听有热爱民族的人,所有受苦难的人,都到那里去生活,过着人的生活,同土耳其人作战,为祖国而忧伤,所有这些勇士都殷切期待着那召唤他们出征并给他们以自由、和平和幸福的号角。

但是,我们离开了原来这条路,不再看我们面前的一切……请你转过身来往后看,就能看到另一幅更美妙的图景。广阔的平原一望无际,那里散落着城市、村庄、树林、河流、金黄色的田野和青翠的草地;你看那远处有一条明亮的、细长的、弯弯曲曲的带子,在阳光照耀下象钻石一样反射着光芒,这就是多瑙河。再远就什么也看不见了,一切都消失在云雾之中……

起义队伍聚集在火旁,火上用铁钎烤着一只公羊;一个漂亮的小伙子在来回翻动着它,不时用手指摸摸,然后又舔舔指头……斯托扬坐在小伙子们当中,抽着烟袋,他突然说道:

“当我要杀死某个不能自卫的土耳其人的时候,我常常听到内心有个声音对我说:残忍的斯托扬,你不是个人!莫非你不是基督教徒?你那基督教徒的心哪里去了?难道你的父母是这样教育你的吗?难道你的特莱诺神甫是这样告诉你的吗?于是我就不想抬手了,我开始后悔了。但是我一想起那些可怕的万恶的日子,我就变得非常凶狠,没有人性,遇到谁就杀谁。”

“难道土耳其人怜悯我们吗?”起义队伍答道,“难道他们不是把我们当狗一样地杀死吗?为什么我们要关照他们,爱护他们呢?难道他们怜悯我们的妇女和孩子们吗?”

“告诉我:他们能怜悯我们吗?难道他们是象我们一样的基督教徒吗?难道他们知道基督教寻我们也要爱自己的敌人,他正是为我们而死的吗?土耳其人是下贱的狗,必须让他们到地狱里去。”

“那么既然土耳其人是基督教徒的敌人,为什么基督还把我们交到敌人的手里呢?”小伙于们问道。

“不是上帝把我们交给上耳其人,而是我们自己投降到他们手里的。我们受到了惩罚,因为我们当时不团结,因为我们没有热爱我们的祖国和自由。”

“我们还要长期受奴役吗?斯托扬大叔?”

“不会的,小伙子们,这种日子很快就要结束了!一个土耳其人对我说过,在他们的历书里写道,土耳其人还能再统治十来年;然后我们就会自由了,就会有我们自己的帝国了。”

“那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斯托扬?难道土耳其人能把我们的帝国还给我们吗?”

“不会的,小伙子们,他们是不会同意还给我们的;我们必须用武力把它夺回来。他们说:我们是用血把它夺来的,我们也要用血把它交出去。因此我们要战斗,我的弟兄们,我们要战斗!”

“我们有过,小伙子惭!我们什么都有过,只是后来我们互相不团结才把它丢掉了。”

“如果我们团结一致,如果我们同土耳其人奋勇作战,我们会再有自己的帝国和自己的自由吗?”

“如果我们是英雄好汉,我们就能争得自由!如果我们有大无畏的精神,如果我们不害怕土耳其人,我们就会有好的官长和正直的法官。”

“我们,斯托扬,我们会成为勇士的,告诉我们,斯托扬,哈桑害死普罗丹受到了审判吗?”

斯托扬接着说:

“当时大家把新婚夫妇拾到墓地.掩埋在又黑又潮的土里。妈妈,那可怜的老妇人,抱住普罗丹的头喊叫……妈妈当时看起来样子真可怕啊:这可怜的女人跑来跑去,大声哭号;头巾从头上掉下来,满头白发披散在背上。只经过一天,小伙子们,她的头发就全变白了!……大家把死者放进墓穴,当神甫念‘愿上帝饶恕他们’时,妈妈竟然扑进墓穴;我们把她拉了出来,她却笑了。这可怜的人,上帝取走了她的理智,这个可怜的人竟然疯了。

“六天以后,索非亚的帕夏派来了几个保安队员把哈桑带到城里。他们把父亲、波尔万和几个年纪较大的老乡也带走了,这些人在城里呆了三四天就回来了。帕夏根本不愿跟他们谈话。只有波尔万留在城里。讯问了他一两天,最后把他关进了监牢,为什么,却没有对他说。一个月后,他们把他从牢里带出去见法官,法官问他:

“‘你说说,异教徒,是谁杀死麦密什的?”

“他只字也不问是谁杀死普罗丹的!”

“‘是哈桑。’波尔万答道。”

“‘有证人吗?’”

“‘有’”

“‘谁是证人?’”

“‘我们村的神甫,密托老大爷、彼特罗老大爷,还有别人。”’

“‘你们没有土耳其证人吗?’”

“‘没有’”

“‘哈哈,如果是这样,我可有证人说是你杀害了麦密什的。’”

“‘让这个证人出来当面作证吧’”

“这时走出来一个衣衫褴楼、骨瘦如柴的土耳其痞子,法官问他:

“‘你说,麦赫麦德,是谁杀害了麦密什?你看见波尔万杀害了他吗?”

“‘我确实看见了!’那个痞子答道。

“‘你看见没有,异教徒,是谁杀害了麦密什?你还想骗我。快说实话,要不就把你绞死!”’

“‘随你把我烧死,随你把我象狗一样绞死,随你怎样折磨我,但我要对每一个人说实实在在的话。我跟你说的也是我们村所有老乡要对你说的,他们都看见了也听到了麦密什亲自向大家坦白交待的话,他是被哈桑杀害的。大家都知道谁是谁非,大家都会告诉你真相的。’

“‘低下头去,基督教狗杂种!你竟敢这样放肆!’法官气呼呼地喊道,接着就把警察叫来。要他们打波尔万后脚跟五十棍。

“他们打完可怜的波尔万又把他投入牢中。第二天,法官又叫人把波尔万带到他面前,戏谑地说:

“‘喂,异教徒,你身体怎么样?夜里过得好吗?怎么样?我不是告诉你要放聪明点儿,说老实话吗?现在你说吧,如果你不想再让他们打你的话。你告诉我棍子的滋味好受吗?啊?棍子可不象馅饼!现在你说吧——是怎么一回事?’

“波尔万默不作声。

“‘你是不是还要尝一次棍子的滋味呢?啊?’

“于是法官下令再打波尔万。

“我们听到了这一切以后,就到城里找帕夏去作证;但是帕夏对我们只说了几句话:

“‘你们没有土耳其证人,我有什么办法呢?我并没有错,法律就是这样的!五十个保加利亚人作证也比不上一个土耳其人。’

“事情就这样完结了。

“三个月后,法院判决波尔万因拒不认罪而在大桥处绞刑。我当时在场。我两眼冒金花,热血全涌到头上,我喊道:

“‘死去吧,波尔万,死去吧!你也成为恶狗们的牺牲品吧!可是我在上帝面前对你发誓,我要向杀死你的刽子手报仇!’

“说完我就跑了,警察追了上来,但是我已经跑远了。

“你们看到没有,小伙子们,我的头发都白了,我已经成了老人,但是我并不是年纪老,而是心老,你们叫我老大爷、大叔,可你们不知道我还不到三十五岁呢。这些伤心事把我弄得多么苍老啊!随它去吧,我还会苍老下去的,可是当时机来到,当有需要时,小伙子们,你们的斯托扬大叔还会再变年青的——你们会认不出他来的。‘这就是我们的斯托扬老大爷吗?’你们会这样说,‘他比年青人还能杀敌呢!但愿我们也有他这两手儿!’

“一年以后,他们把哈桑放了。小伙子们,你们还记得我在特里乌什卡山上杀死的那个痞子吗?你们一定还记得,你们觉得很奇怪,我为什么对他大发雷霆,亲手把他杀死,还用脚象踢一只狗那样踢他,你们感到奇怪,因为在那以前你们从来没有见我亲手杀死过人,这个痞子就是哈桑,除了哈桑还有三个人等着我;而那——就由上帝去安排吧……你们知道那三个人是谁吗?”

“你领导我们吧,斯托扬,领导我们吧!为了你就是地狱我们也决心去的!”起义队伍大声喊道。

(燕杰译)

[评介]

留宾·卡拉维洛夫(1834-1879),是十九世纪保加利亚的著名作家。作品有小说《旧日的保加利亚人》,《湟达》、《无泪哭异冢》等。

卡拉维洛夫是1857年右左开始创作活动的,《首领》是他的处女作。它通过一个被土耳其反动统治者害得家破人亡而自发进行武装斗争的海杜克的自述,反映了保加利亚人民苦难的境遇和争取解放的坚强决心。

卡拉维洛夫还是一位社会活动家。1867年,他曾到塞尔维亚、罗马尼亚等地,在保加利亚流亡革命者中间进行组织和宣传工作。1869年被选为保加利亚中央革命委员会主席。晚年他离开政治斗争,继续进行文学创作和从事文化活动。在保加利亚,他是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之一。

首领(卡拉维洛夫)

作者:杰克·伦敦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

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

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

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站稳之后,他再向前走去,不料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于是,他就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的人。

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一分钟,好象心里在说服自己一样。接着,他就叫了起来:“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

比尔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地走着。他没有回头。

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照旧没有表情,眼睛里却流露着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的神色。

前面那个人一瘸一拐,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去,河里的人眼睁睁地瞧着。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舐舐嘴唇。

“比尔!”他大声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求援的喊声,但比尔并没有回头。他的伙伴干瞧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一瘸一拐地走着,跌跌冲冲地前进,摇摇晃晃地登上一片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不十分明亮的天际走去。他一直瞧着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于是他掉转眼光,慢慢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

靠近地平线的太阳,象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混混沌沌的浓雾同蒸气遮没了,让你觉得它好象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廓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这个人单腿立着休息,掏出了他的表,现在是四点钟,在这种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他说不出一两个星期之内的确切的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是在西北方。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大熊湖;同时,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界线深入到加拿大冻土地带之内。他所站的地方,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本身则向北流去,通向加冕湾和北冰洋。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是,有一次,他在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瞧见过那地方。

他把周围那一圈世界重新扫了一遍。这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到处都是模糊的天际线。小山全是那么低低的。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阔可怕的荒野,迅速地使他两眼露出了恐惧神色。

“比尔!”他悄悄地、一次又一次地喊道:“比尔!”

他在白茫茫的水里畏缩着,好象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象发疟子似地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喇一声落到水里。这一声总算把他惊醒了。他和恐惧斗争着,尽力鼓起精神,在水里摸索,找到了枪。他把包袱向左肩挪动了一下,以便减轻扭伤的脚腕子的负担。接着,他就慢慢地,小心谨慎地,疼得闪闪缩缩地向河岸走去。

他一步也没有停。他象发疯似地拼着命,不顾疼痛,匆匆登上斜坡,走向他的伙伴失去踪影的那个山头——比起那个瘸着腿,一瘸一拐的伙伴来,他的样子更显得古怪可笑。可是到了山头,只看见一片死沉沉的,寸草不生的浅谷。他又和恐惧斗争着,克服了它,把包袱再往左肩挪了挪,蹒跚地走下山坡。

谷底一片潮湿,浓厚的苔藓,象海绵一样,紧贴在水面上。他走一步,水就从他脚底下溅射出来,他每次一提起脚,就会引起一种吧咂吧咂的声音,因为潮湿的苔藓总是吸住他的脚,不肯放松。他挑着好路,从一块沼地走到另一块沼地,并且顺着比尔的脚印,走过一堆一堆的、象突出在这片苔藓海里的小岛一样的岩石。

他虽然孤零零的一个人,却没有迷路。他知道,再往前去,就会走到一个小湖旁边,那儿有许多极小极细的枯死的枞树,当地的人把那儿叫作“提青尼其利”——意思是“小棍子地”。而且,还有一条小溪通到湖里,溪水不是白茫茫的。

溪上有灯心草——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但是没有树木,他可以沿着这条小溪一直走到水源尽头的分水岭。他会翻过这道分水岭,走到另一条小溪的源头,这条溪是向西流的,他可以顺着水流走到它注入狄斯河的地方,那里,在一条翻了的独木船下面可以找到一个小坑,坑上面堆着许多石头。这个坑里有他那支空枪所需要的子弹,还有钓钩、钓丝和一张小鱼网——打猎钓鱼求食的一切工具。同时,他还会找到面粉——并不多——此外还有一块腌猪肉同一些豆子。

比尔会在那里等他的,他们会顺着狄斯河向南划到大熊湖。接着,他们就会在湖里朝南方划,一直朝南,直到麦肯齐河。到了那里,他们还要朝着南方,继续朝南方走去,那么冬天就怎么也赶不上他们了。让湍流结冰吧,让天气变得更凛冽吧,他们会向南走到一个暖和的赫德森湾公司的站头,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吃的东西也多得不得了。

这个人一路向前挣扎的时候,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他不仅苦苦地拼着体力,也同样苦苦地绞着脑汁,他尽力想着比尔并没有抛弃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

他不得不这样想,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当那团模糊的象圆球一样的太阳慢慢向西北方沉下去的时候,他一再盘算着在冬天追上他和比尔之前,他们向南逃去的每一寸路。他反复地想着地窖里和赫德森湾公司站头上的吃的东西。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至于没有吃到他想吃的东西的日子,那就更不止两天了。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这种沼地浆果只有一小粒种籽,外面包着一点浆水。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知道这种浆果并没有养份,但是他仍然抱着一种不顾道理,不顾经验教训的希望,耐心地嚼着它们。

走到九点钟,他在一块岩石上绊了一下,因为极端疲倦和衰弱,他摇晃了一下就栽倒了。他侧着身子、一动也不动地躺了一会。接着,他从捆包袱的皮带当中脱出身子,笨拙地挣扎起来勉强坐着。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他借着留连不散的暮色,在乱石中间摸索着,想找到一些干枯的苔藓。后来,他收集了一堆,就升起一蓬火——一蓬不旺的,冒着黑烟的火——并且放了一白铁罐子水在上面煮着。

他打开包袱,第一件事就是数数他的火柴。一共六十六根。为了弄清楚,他数了三遍。他把它们分成几份,用油纸包起来,一份放在他的空烟草袋里,一份放在他的破帽子的帽圈里,最后一份放在贴胸的衬衫里面。做完以后,他忽然感到一阵恐慌,于是把它们完全拿出来打开,重新数过。

仍然是六十六根。

他在火边烘着潮湿的鞋袜。鹿皮鞋已经成了湿透的碎片。毡袜子有好多地方都磨穿了,两只脚皮开肉绽,都在流血。一只脚腕子胀得血管直跳,他检查了一下。它已经肿得和膝盖一样粗了。他一共有两条毯子,他从其中的一条撕下一长条,把脚腕子捆紧。此外,他又撕下几条,裹在脚上,代替鹿皮鞋和袜子。接着,他喝完那罐滚烫的水,上好表的发条,就爬进两条毯子当中。

他睡得跟死人一样。午夜前后的短暂的黑暗来而复去。

太阳从东北方升了起来——至少也得说那个方向出现了曙光,因为太阳给乌云遮住了。

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过来,静静地仰面躺着。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当他撑住胳膊肘翻身的时候,一种很大的呼噜声把他吓了一跳,他看见了一只公鹿,它正在用机警好奇的眼光瞧着他。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尺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公鹿哼了一下,一跳就跑开了,只听见它奔过山岩时蹄子得得乱响的声音。

这个人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他一面拖着身体站起来,一面大声地哼哼。这是一件很慢、很吃力的事。他的关节都象生了锈的铰链。它们在骨臼里的动作很迟钝,阻力很大,一屈一伸都得咬着牙才能办到。最后,两条腿总算站住了,但又花了一分钟左右的工夫才挺起腰,让他能够象一个人那样站得笔直。

他慢腾腾地登上一个小丘,看了看周围的地形。既没有树木,也没有小树丛,什么都没有,只看到一望无际的灰色苔藓,偶尔有点灰色的岩石,几片灰色的小湖,几条灰色的小溪,算是一点变化点缀。天空是灰色的。没有太阳,也没有太阳的影子。他不知道哪儿是北方,他已经忘掉了昨天晚上他是怎样取道走到这里的。不过他并没有迷失方向。

这他是知道的。不久他就会走到那块“小棍子地”。他觉得它就在左面的什么地方,而且不远——可能翻过下一座小山头就到了。

于是他就回到原地,打好包袱,准备动身。他摸清楚了那三包分别放开的火柴还在,虽然没有停下来再数数。不过,他仍然踌躇了一下,在那儿一个劲地盘算,这次是为了一个厚实的鹿皮口袋。袋子并不大。他可以用两只手把它完全遮没。他知道它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最后,他把它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他匆忙地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

他转向左面走着,不时停下来吃沼地上的浆果。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象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在到“小棍子地”必须走的路线上。沼地上的浆果并不能减轻这种剧痛,那种刺激性的味道反而使他的舌头和口腔热辣辣的。

他走到了一个山谷,那儿有许多松鸡从岩石和沼地里呼呼地拍着翅膀飞起来。它们发出一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他拿石子打它们,但是打不中。他把包袱放在地上,象猫捉麻雀一样地偷偷走过去。锋利的岩石穿过他的裤子,划破了他的腿,直到膝盖流出的血在地面上留下一道血迹;但是在饥饿的痛苦中,这种痛苦也算不了什么。他在潮湿的苔藓上爬着,弄得衣服湿透,身上发冷;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觉得,因为他想吃东西的念头那么强烈。而那一群松鸡却总是在他面前飞起来,呼呼地转,到后来,它们那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简直变成了对他的嘲笑,于是他就咒骂它们,随着它们的叫声对它们大叫起来。

有一次,他爬到了一定是睡着了的一只松鸡旁边。他一直没有瞧见,直到它从岩石的角落里冲着他的脸窜起来,他才发现。他象那只松鸡起飞一样惊慌,抓了一把,只捞到了三根尾巴上的羽毛。当他瞅着它飞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随后他回到原地,背起包袱。

时光渐渐消逝,他走进了连绵的山谷,或者说是沼地,这些地方的野物比较多。一群驯鹿走了过去,大约有二十多头,都呆在可望而不可即的来复枪的射程以内。他心里有一种发狂似的、想追赶它们的念头,而且相信自己一定能追上去捉住它们。一只黑狐狸朝他走了过来,嘴里叼着一只松鸡。这个人喊了一声。这是一种可怕的喊声,那只狐狸吓跑了,可是没有丢下松鸡。

傍晚时,他顺着一条小河走去,由于含着石灰而变成乳白色的河水从稀疏的灯心草丛里流过去。他紧紧抓注这些灯心草的根部,拔起一种好象嫩葱芽,只有木瓦上的钉子那么大的东西。这东西很嫩,他的牙齿咬进去,会发出一种咯吱咯吱的声音,仿佛味道很好。但是它的纤维却不容易嚼。

它是由一丝丝的充满了水份的纤维组成的:跟浆果一样,完全没有养份。他丢开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象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他非常疲倦,总希望能歇一会——躺下来睡个觉;可是他又不得不继续挣扎前进——不过,这并不一定是因为他急于要赶到“小棍子地”,多半还是饥饿在逼着他。他在小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土找小虫,虽然他也知道,在这么远的北方,是既没有青蛙也没有小虫的。

他瞧遍了每上个水坑,都没有用,最后,到了漫漫的暮色袭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一个水坑里有一条独一无二的、象鲦鱼般的小鱼。他把胳膊伸下水去,一直没到肩头,但是它又溜开了。于是他用双手去捉,把池底的乳白色泥浆全搅浑了。正在紧张的关头,他掉到了坑里,半身都浸湿了。现在,水太浑了,看不清鱼在哪儿,他只好等着,等泥浆沉淀下去。

他又捉起来,直到水又搅浑了。可是他等不及了,便解下身上的白铁罐子,把坑里的水舀出去;起初,他发狂一样地舀着,把水溅到自己身上,同时,固为泼出去的水距离太近,水又流到坑里。后来,他就更小心地舀着,尽量让自己冷静一点,虽然他的心跳得很厉害,手在发抖。这样过了半小时,坑里的水差不多舀光了。剩下来的连一杯也不到。

可是,并没有什么鱼;他这才发现石头里面有一条暗缝,那条鱼已经从那里钻到了旁边一个相连的大坑——坑里的水他一天一夜也舀不干。如果他早知道有这个暗缝,他一开始就会把它堵死,那条鱼也就归他所有了。他这样想着,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了一会,他就对着把他团团围住的无情的荒原号陶大哭;后来,他又大声抽噎了好久。

他升起一蓬火,喝了几罐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并且照昨天晚上那样在一块岩石上露宿。最后他检查了一下火柴是不是干燥,并且上好表的发条,毯子又湿又冷,脚腕子疼得在悸动。可是他只有饿的感觉,在不安的睡眠里,他梦见了一桌桌酒席和一次次宴会,以及各种各样的摆在桌上的食物。

醒来时,他又冷又不舒服。天上没有太阳。灰蒙蒙的大地和天空变得愈来愈阴沉昏暗。一阵刺骨的寒风刮了起来,初雪铺白了山顶。他周围的空气愈来愈浓,成了白茫茫一片,这时,他已经升起火,又烧了一罐开水。天上下的一半是雨,一半是雪,雪花又大又潮。起初,一落到地面就融化了,但后来越下越多,盖满了地面,淋熄了火,糟蹋了他那些当作燃料的干苔藓。

这是一个警告,他得背起包袱,一瘸一拐地向前走;至于到哪儿去,他可不知道。他既不关心小棍子地,也不关心比尔和狄斯河边那条翻过来的独木舟下的地窖。他完全给“吃”这个词儿管住了。他饿疯了。他根本不管他走的是什么路,只要能走出这个谷底就成。他在湿雪里摸索着,走到湿漉漉的沼地浆果那儿,接着又一面连根拔着灯心草,一面试探着前进。不过这东西既没有味,又不能把肚子填饱。

后来,他发现了一种带酸味的野草,就把找到的都吃了下去,可是找到的并不多,因为它是一种蔓生植物,很容易给几寸深的雪埋没。那天晚上他既没有火,也没有热水,他就钻在毯子里睡觉,而且常常饿醒。这时,雪已经变成了冰冷的雨。他觉得雨落在他仰着的脸上,给淋醒了好多次。天亮了——又是灰蒙蒙的一天,没有太阳。雨已经停了。刀绞一样的饥饿感觉也消失了。他已经丧失了想吃食物的感觉。他只觉得胃里隐隐作痛,但并不使他过分难过。他的脑子已经比较清醒,他又一心一意地想着“小棍子地”和狄斯河边的地窖了。

他把撕剩的那条毯子扯成一条条的,裹好那双鲜血淋淋的脚。同时把受伤的脚腕子重新捆紧,为这一天的旅行做好准备。等到收拾包袱的时候,他对着那个厚实的鹿皮口袋想了很久,但最后还是把它随身带着。

雪已经给雨水淋化了,只有山头还是白的。太阳出来了,他总算能够定出罗盘的方位来了,虽然他知道现在他已经迷了路。在前两天的游荡中,他也许走得过分偏左了。因此,他为了校正,就朝右面走,以便走上正确的路程。

现在,虽然饿的痛苦已经不再那么敏锐,他却感到了虚弱。他在摘那种沼地上的浆果,或者拔灯心草的时候,常常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觉得他的舌头很干燥,很大,好象上面长满了细毛,含在嘴里发苦。他的心脏给他添了很多麻烦。他每走几分钟,心里就会猛烈地怦怦地跳一阵,然后变成一种痛苦的一起一落的迅速猛跳,逼得他透不过气,只觉得头昏眼花。

中午时分,他在一个大水坑里发现了两条鲦鱼。把坑里的水舀干是不可能的,但是现在他比较镇静,就想法子用白铁罐子把它们捞起来。它们只有他的小指头那么长,但是他现在并不觉得特别饿。胃里的隐痛已经愈来愈麻木,愈来愈不觉得了。他的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他把鱼生吃下去,费劲地咀嚼着,因为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他虽然并不想吃,但是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

黄昏时候,他又捉到了三条鲦鱼,他吃掉两条,留下一条作第二天的早饭。太阳已经晒干了零星散漫的苔藓,他能够烧点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了。这一天,他走了不到十哩路;第二天,只要心脏许可,他就往前走,只走了五哩多地。但是胃里却没有一点不舒服的感觉。它已经睡着了。

现在,他到了一个陌生的地带,驯鹿愈来愈多,狼也多起来了。荒原里常常传出狼嗥的声音,有一次,他还瞧见了三只狼在他前面的路上穿过。

又过了一夜;早晨,因为头脑比较清醒,他就解开系着那厚实的鹿皮口袋的皮绳,从袋口倒出一股黄澄澄的粗金沙和金块。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把另外那堆仍旧装到口袋里。同时,他又从剩下的那条毯子上撕下几条,用来裹脚。他仍然舍不得他的枪,因为狄斯河边的地窖里有子弹。

这是一个下雾的日子,这一天,他又有了饿的感觉。他的身体非常虚弱,他一阵一阵地晕得什么都看不见。现在,对他来说,一绊就摔跤已经不是稀罕事了;有一次,他给绊了一跤,正好摔到一个松鸡窝里。那里面有四只刚孵出的小松鸡,出世才一天光景——那些活蹦乱跳的小生命只够吃一口;他狼吞虎咽,把它们活活塞到嘴里,象嚼蛋壳似地吃起来,母松鸡大吵大叫地在他周围扑来扑去。他把枪当作棍子来打它,可是它闪开了。他投石子打它,碰巧打伤了它的一个翅膀。松鸡拍击着受伤的翅膀逃开了,他就在后面追赶。

那几只小鸡只引起了他的胃口。他拖着那只受伤的脚腕子,一瘸一拐,跌跌冲冲地追下去,时而对它扔石子,时而粗声吆喝;有时候,他只是一瘸一拐,不声不响地追着,摔倒了就咬着牙、耐心地爬起来,或者在头晕得支持不住的时候用手揉揉眼睛。

这么一追,竟然穿过了谷底的沼地,发现了潮湿苔癣上的一些脚樱。这不是他自己的脚营,他看得出来。一定是比尔的。不过他不能停下,因为母松鸡正在向前跑。他得先把它捉住,然后回来察看。

母松鸡给追得精疲力尽;可是他自己也累坏了。它歪着身子倒在地上喘个不停,他也歪着倒在地上喘个不停,只隔着十来尺,然而没有力气爬过去。等到他恢复过来,它也恢复过来了,他的饿手才伸过去,它就扑着翅膀,逃到了他抓不到的地方。这场追赶就这样继续下去。天黑了,它终于逃掉了。由于浑身软弱无力绊了一跤,头重脚轻地栽下去,划破了脸,包袱压在背上。他一动不动地过了好久,后来才翻过身,侧着躺在地上,上好表,在那儿一直躺到早晨。

又是一个下雾的日子。他剩下的那条毯子已经有一半做了包脚布。他没有找到比尔的踪迹。可是没有关系。饿逼得他太厉害了——不过——不过他又想,是不是比尔也迷了路。走到中午的时候,累赘的包袱压得他受不了。于是他重新把金子分开,但这一次只把其中的一半倒在地上。到了下午,他把剩下来的那一点也扔掉了,现在,他只有半条毯子、那个白铁罐子和那支枪。

一种幻觉开始折磨他。他觉得有十足的把握,他还剩下一粒子弹。它就在枪膛里,而他一直没有想起。可是另一方面,他也始终明自,枪膛里是空的。但这种幻觉总是萦回不散。他斗争了几个钟头,想摆脱这种幻觉,后来他就打开枪,结果面对着空枪膛。这样的失望非常痛苦,仿佛他真的希望会找到那粒子弹似的。

经过半个钟头的跋涉之后,这种幻觉又出现了。他于是又跟它斗争,而它又缠住他不放,直到为了摆脱它,他又打开枪膛打消自己的念头。有时候,他越想越远,只好一面凭本能自动向前跋涉,一面让种种奇怪的念头和狂想,象蛀虫一样地啃他的脑髓。但是这类脱离现实的逻思大都维持不了多久,因为饥饿的痛苦总会把他刺醒。有一次,正在这样瞎想的时候,他忽然猛地惊醒过来,看到一个几乎叫他昏倒的东西。他象酒醉一样地晃荡着,好让自己不致跌倒。在他面前站着一匹马。一匹马!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觉得眼前一片漆黑,霎时间金星乱迸。他狼狠地揉着眼睛,让自己瞧瞧清楚,原来它并不是马,而是一头大棕熊。这个畜生正在用一种好战的好奇眼光仔细察看着他。

这个人举枪上肩,把枪举起一半,就记起来。他放下枪,从屁般后面的镶珠刀鞘里拔出猎刀。他面前是肉和生命。他用大拇指试试刀刃。刀刃很锋利。刀尖也很锋利。

他本来会扑到熊身上,把它杀了的。可是他的心却开始了那种警告性的猛跳。接着又向上猛顶,迅速跳动,头象给铁箍箍紧了似的,脑子里渐渐感到一阵昏迷。

他的不顾一切的勇气已经给一阵汹涌起伏的恐惧驱散了。处在这样衰弱的境况中,如果那个畜生攻击他,怎么办?

他只好尽力摆出极其威风的样子,握紧猎刀,狠命地盯着那头熊。它笨拙地向前挪了两步,站直了,发出试探性的咆哮。

如果这个人逃跑,它就追上去;不过这个人并没有逃跑。现在,由于恐惧而产生的勇气已经使他振奋起来。同样地,他也在咆哮,而且声音非常凶野,非常可怕,发出那种生死攸关、紧紧地缠着生命的根基的恐惧。

那头熊慢慢向旁边挪动了一下,发出威胁的咆哮,连它自己也给这个站得笔直、毫不害怕的神秘动物吓住了。可是这个人仍旧不动。他象石像一样地站着,直到危险过去,他才猛然哆嗦了一阵,倒在潮湿的苔藓里。

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新的恐惧。这不是害怕他会束手无策地死于断粮的恐惧,而是害怕饥饿还没有耗尽他的最后一点求生力,他已经给凶残地摧毁了。这地方的狼很多。狼嗥的声音在荒原上飘来飘去,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危险的罗网,好象伸手就可以摸到,吓得他不由举起双手,把它向后推去,仿佛它是给风刮紧了的帐篷。

那些狼,时常三三两两地从他前面走过。但是都避着他。一则因为它们为数不多,此外,它们要找的是不会搏斗的驯鹿,而这个直立走路的奇怪动物却可能既会抓又会咬。

傍晚时他碰到了许多零乱的骨头,说明狼在这儿咬死过一头野兽。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面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他端详着这些骨头,它们已经给啃得精光发亮,其中只有一部份还没有死去的细胞泛着粉红色。难道在天黑之前,他也可能变成这个样子吗?生命就是这样吗,呃?真是一种空虚的、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活着才感到痛苦。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那么,为什么他不甘心死呢?

但是,他对这些大道理想得并不长久。他蹲在苔藓地上,嘴里衔着一根骨头,吮吸着仍然使骨头微微泛红的残余生命。甜蜜蜜的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疯。他咬紧骨头,使劲地嚼。有时他咬碎了一点骨头,有时却咬碎了自己的牙,于是他就用岩石来砸骨头,把它捣成了酱,然后吞到肚里。匆忙之中,有时也砸到自己的指头,使他一时感到惊奇的是,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

接着下了几天可怕的雨雪。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宿,什么时候收拾行李。他白天黑夜都在赶路。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闪烁起来,微微燃烧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象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它不愿意死。他也不再痛苦了。他的神经已经变得迟钝麻木,他的脑子里则充满了怪异的幻象和美妙的梦境。

不过,他老是吮吸着,咀嚼着那只小驯鹿的碎骨头,这是他收集起来随身带着的一点残屑。他不再翻山越岭了,只是自动地顺着一条流过一片宽阔的浅谷的溪水走去。可是他既没有看见溪流,也没有看到山谷。他只看到幻象。他的灵魂和肉体虽然在并排向前走,向前爬,但它们是分开的,它们之间的联系已经非常微弱。

有一天,他醒过来,神智清楚地仰卧在一块岩石上。太阳明朗暖和。他听到远处有一群小驯鹿尖叫的声音。他只隐隐约约地记得下过雨,刮过风,落过雪,至于他究竟被暴风雨吹打了两天或者两个星期,那他就不知道了。

他一动不动地躺了好一会,温和的太阳照在他身上,使他那受苦受难的身体充满了暖意。这是一个晴天,他想道。

也许,他可以想办法确定自己的方位。他痛苦地使劲偏过身子;下面是一条流得很慢的很宽的河。他觉得这条河很陌生,真使他奇怪。他慢慢地顺着河望去,宽广的河湾婉蜒在许多光秃秃的小荒山之间,比他往日碰到的任何小山都显得更光秃,更荒凉,更低矮。他于是慢慢地,从容地,毫不激动地,或者至多也是抱着一种极偶然的兴致,顺着这条奇怪的河流的方向,向天际望去,只看到它注入一片明亮光辉的大海。他仍然不激动。太奇怪了,他想道,这是幻象吧,也许是海市蜃楼吧——多半是幻象,是他的错乱的神经搞出来的把戏。后来,他又看到光亮的大海上停泊着一只大船,就更加相信这是幻象。他眼睛闭了一会再睁开。奇怪,这种幻象竟会这样地经久不散!然而并不奇怪,他知道,在荒原中心绝不会有什么大海,大船,正象他知道他的空枪里没有子弹一样。

他听到背后有一种吸鼻子的声音——仿佛喘不出气或者咳嗽的声音。由于身体极端虚弱和僵硬,他极慢极慢地翻一个身。他看不出附近有什么东西,但是他耐心地等着。

又听到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离他不到二十尺远的两块岩石之间,他隐约看到一只灰狼的头。那双尖耳朵并不象别的狼那样竖得笔挺;它的眼睛昏暗无光,布满血丝;脑袋好象无力地、苦恼地耷拉着。这个畜生不断地在太阳光里霎眼。它好象有玻正当他瞧着它的时候,它又发出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

至少,这总是真的,他一面想,一面又翻过身,以便瞧见先前给幻象遮住的现实世界。可是,远处仍旧是一片光辉的大海,那条船仍然清晰可见。难道这是真的吗?他闭着眼睛,想了好一会,毕竟想出来了。他一直在向北偏东走,他已经离开狄斯分水岭,走到了铜矿谷。这条流得很慢的宽广的河就是铜矿河。那片光辉的大海是北冰洋。那条船是一艘捕鲸船,本来应该驶往麦肯齐河口,可是偏了东,太偏东了,目前停泊在加冕湾里。他记起了很久以前他看到的那张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现在,对他来说,这完全是清清楚楚,入情入理的。

他坐起来,想着切身的事情。裹在脚上的毯子已经磨穿了,他的脚破得没有一处好肉。最后一条毯子已经用完了。枪和猎刀也不见了。帽子不知在什么地方丢了,帽圈里那小包火柴也一块丢了,不过,贴胸放在烟草袋里的那包用油纸包着的火柴还在,而且是干的。他瞧了一下表。时针指着十一点,表仍然在走。很清楚,他一直没有忘了上表。

他很冷静,很沉着。虽然身体衰弱已极,但是并没有痛苦的感觉。他一点也不饿。甚至想到食物也不会产生快感。

现在,他无论做什么,都只凭理智。他齐膝盖撕下了两截裤腿,用来裹脚。他总算还保住了那个白铁罐子。他打算先喝点热水,然后再开始向船走去,他已经料到这是一段可怕的路程。

他的动作很慢。他好象半身不遂地哆嗦着。等到他预备去收集干苔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站不起来了。他试了又试,后来只好死了这条心,他用手和膝盖支着爬来爬去。有一次,他爬到了那只病狼附近。那个畜生,一面很不情愿地避开他,一面用那条好象连弯一下的力气都没有的舌头舐着自己的牙床。这个人注意到它的舌头并不是通常那种健康的红色,而是一种暗黄色,好象蒙着一层粗糙的、半干的粘膜。

这个人喝下热水之后,觉得自己可以站起来了,甚至还可以象想象中一个快死的人那样走路了。他每走一两分钟,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的步子软弱无力,很不稳,就象跟在他后面的那只狼一样又软又不稳;这天晚上,等到黑夜笼罩了光辉的大海的时候,他知道他和大海之间的距离只缩短了不到四哩。

这一夜,他总是听到那只病狼咳嗽的声音,有时候,他又听到了一群小驯鹿的叫声。他周围全是生命,不过那是强壮的生命,非常活跃而健康的生命,同时他也知道,那只病狼所以要紧跟着他这个病人,是希望他先死。早晨,他一挣开眼睛就看到这个畜生正用一种如饥似渴的眼光瞪着他。它夹着尾巴蹲在那儿,好象一条可怜的倒楣的狗。早晨的寒风吹得它直哆嗦,每逢这个人对它勉强发出一种低声咕噜似的吆喝,它就无精打采地呲着牙。

太阳亮堂堂地升了起来,这一早晨,他一直在绊绊跌跌地,朝着光辉的海洋上的那条船走。天气好极了。这是高纬度地方的那种短暂的晚秋。它可能连续一个星期。也许明后天就会结束。

下午,这个人发现了一些痕迹,那是另外一个人留下的,他不是走,而是爬的。他认为可能是比尔,不过他只是漠不关心地想想罢了。他并没有什么好奇心。事实上,他早已失去了兴致和热情。他已经不再感到痛苦了。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正因为生命不愿死,他才仍然要吃沼地上的浆果和鲦鱼,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

他跟着那个挣扎前进的人的痕迹向前走去,不久就走到了尽头——潮湿的苔藓上摊着几根才啃光的骨头,附近还有许多狼的脚樱他发现了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他那无力的手已经拿不动这样沉重的袋子了,可是他到底把它提起来了。比尔至死都带着它。哈哈!他可以嘲笑比尔了。

他可以活下去,把它带到光辉的海洋里那条船上。他的笑声粗厉可怕,跟乌鸦的怪叫一样,而那条病狼也随着他,一阵阵地惨嗥。突然间,他不笑了。如果这真是比尔的骸骨,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如果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真是比尔的话?

他转身走开了。不错,比尔抛弃了他;但是他不愿意拿走那袋金子,也不愿意吮吸比尔的骨头。不过,如果事情掉个头的话,比尔也许会做得出来的,他一面摇摇晃晃地前进,一面暗暗想着这些情形。

他走到了一个水坑旁边。就在他弯下腰找鲦鱼的时候,他猛然仰起头,好象给戳了一下。他瞧见了自己反映在水里的险。脸色之可怕,竟然使他一时恢复了知觉,感到震惊了。这个坑里有三条鲦鱼,可是坑太大,不好舀;他用白铁罐子去捉,试了几次都不成,后来他就不再试了。他怕自己会由于极度虚弱,跌进去淹死。而且,也正是因为这一层,他才没有跨上沿着沙洲并排漂去的木头,让河水带着他走。

这一天,他和那条船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三哩;第二天,又缩短了两哩——因为现在他是跟比尔先前一样地在爬;到了第五天末尾,他发现那条船离开他仍然有七哩,而他每天连一哩也爬不到了。幸亏天气仍然继续放晴,他于是继续爬行,继续晕倒,辗转不停地爬;而那头狼也始终跟在他后面,不断地咳嗽和哮喘。他的膝盖已经和他的脚一样鲜血淋漓,尽管他撕下了身上的衬衫来垫膝盖,他背后的苔藓和岩石上仍然留下了一路血渍。有一次,他回头看见病狼正饿得发慌地舐着他的血渍、他不由得清清楚楚地看出了自己可能遭到的结局——除非——除非他干掉这只狼。于是,—幕从来没有演出过的残酷的求生悲剧就开始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

如果这是一条健康的狼,那末,他觉得倒也没有多大关系;可是,一想到自己要喂这么一只令人作呕、只剩下一口气的狼,他就觉得非常厌恶。他就是这样吹毛求疵。现在,他脑子里又开始胡思乱想,又给幻象弄得迷迷糊糊,而神智清楚的时候也愈来愈少,愈来愈短。

有一次,他从昏迷中给一种贴着他耳朵喘息的声音惊醒了。那只狼一跛一跛地跳回去,它因为身体虚弱,一失足摔了一跤。样子可笑极了,可是他一点也不觉得有趣。他甚至也不害怕。他已经到了这一步,根本谈不到那些。不过,这一会,他的头脑却很清醒,于是他躺在那儿,仔细地考虑。

那条船离他不过四哩路,他把眼睛擦净之后,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它;同时,他还看出了一条在光辉的大海里破浪前进的小船的白帆。可是,无论如何他也爬不完这四哩路。这一点,他是知道的,而且知道以后,他还非常镇静。他知道他连半哩路也爬不了。不过,他仍然要活下去。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他居然会死掉,那未免太不合理了。命运对他实在太苛刻了,然而,尽管奄奄一息,他还是不情愿死。也许,这种想法完全是发疯,不过,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它,不肯死。

他闭上眼睛,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疲倦象涨潮一样,从他身体的各处涌上来,但是他刚强地打起精神,绝不让这种令人窒息的疲倦把他淹没。这种要命的疲倦,很象一片大海,一涨再涨,一点一点地淹没他的意识。有时候,他几乎完全给淹没了,他只能用无力的双手划着,漂游过那黑茫茫的一片;可是,有时候,他又会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象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捕鲸船“白德福号”上,有几个科学考察队的人员。他们从甲板上望见岸上有一个奇怪的东西。它正在向沙滩下面的水面挪动。他们没法分清它是哪一类动物,但是,因为他们都是研究科学的人,他们就乘了船旁边的一条捕鲸艇,到岸上去察看。接着,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作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象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这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尺。

三星期以后,这个人躺在捕鲸船“白德福号”的一个铺位上,眼泪顺着他的削瘦的面颊往下淌,他说出他是谁和他经过的一切。同时,他又含含糊糊地、不连贯地谈到了他的母亲,谈到了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桔树和花丛中的他的家园。

没过几天,他就跟那些科学家和船员坐在一张桌子旁边吃饭了,他馋得不得了地望着面前这么多好吃的东西,焦急地瞧着它溜进别人口里。每逢别人咽下一口的时候,他眼睛里就会流露出一种深深惋惜的表情。他的神志非常清醒,可是,每逢吃饭的时候,他免不了要恨这些人。他给恐惧缠住了,他老怕粮食维持不了多久。他向厨子,船舱里的服务员和船长打听食物的贮藏量。他们对他保证了无数次,但是他仍然不相信,仍然会狡猾地溜到贮藏室附近亲自窥探。

看起来,这个人正在发胖。他每天都会胖一点。那批研究科学的人都摇着头,提出他们的理论。他们限制了这个人的饭量,可是他的腰围仍然在加大,身体胖得惊人。

水手们都咧着嘴笑。他们心里有数。等到这批科学家派人来监视他的时候,他们也知道了。他们看到他在早饭以后萎靡不振地走着,而且会象叫化子似地,向一个水手伸出手。那个水手笑了笑,递给他一块硬面包,他贪婪地把它拿住,象守财奴瞅着金子般地瞅着它,然后把它塞到衬衫里面。别的咧着嘴笑的水手也送给他同样的礼品。

这些研究科学的人很谨慎。他们随他去。但是他们常常暗暗检查他的床铺。那上面摆着一排排的硬面包,褥子也给硬面包塞得满满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塞满了硬面包。然而他的神志非常清醒。他是在防备可能发生的另一次饥荒——就是这么回事。研究科学的人说,他会恢复常态的;事实也是如此,“白德福号”的铁锚还没有在旧金山湾里隆隆地抛下去,他就正常了。

——完——

热爱生命(杰克·伦敦)

[美国]托马斯·沃尔夫

托马斯·沃尔夫(1900~1938)美国小说家。他短暂的一生中留下四部长篇小说:《天使,望家乡》、《时间和河流》、《珠网和岩石》、《何不能再回家》;还有数十篇中、短篇小说。他仅以这些作品在美国文学史上获得与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刘易斯、福克纳和海明威差不多同等的地位。

沃尔夫生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山区小城阿什维尔。父亲是雕凿墓碑的石匠,母亲当过书籍推销员和教员。在父母所生的八个孩子中,存活下来六个,他是最小的一个。他在大学期间即开始创作,写过几个独幕剧。他的小说被认为有很强的自传性质,他的家庭和他个人都成为他的小说人物的原型,因此有人说他的作品是他小说化的编年史。

沃尔夫的作品感情奔放,文字流畅,气势磅礴;作者的主观感受强烈,以暗示和象征的手法有力地感染读者,甚至通过描述成功地传达给读者各种东西的声、色、气味、形状和触感。评论界有人认为,他试图把乔伊斯的意识流和惠特曼的豪迈、奔放的风格糅合在一起,而且能够这样做的,目前仅此一人。他的这些特点在《四月,四月杪》这个短篇中也有所反映。小说中的主人公激情充沛,不断地以种种食物来赞美他的爱人,以食欲的语言表达和宣泻情欲的热情,既可看作作者自身对爱情的感受,有自传性小说的痕迹,又符合作者一惯的小说创作的艺术风格。



对他们来说,秋天是亲切的;对他们来说,冬天是漫长的——可是四月,四月杪,是一片黄金似的歌声。

每天中午,他听到她登上台阶的脚步声。在正常的正午,在一片健康和欢乐的亮光下,她是他所爱的人,他的凌乱的大房间里的女人,带来美味食品的人,动得出脑筋的厨师,她在他门外的活泼、细碎的脚步声能够在他的心中唤起跳跃的欣喜。她的脸在中午的亮光中像一道光和一支音乐;她的脸小小的,愉快而温柔,像李子一样娇嫩,像花朵一样红润;她的脸年轻、姣好、充满健康和喜悦;她的脸可爱,显示力量和庄严的美,世界上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媲美。他吻过这张脸上千次,因为它是那么姣好、那么生气勃勃、那么光彩逼人的妩媚。

她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都清晰地散发出希望、清晨的喜悦和美好的生活的音乐。她那张温柔的小脸上有上千种叫人高兴的幽默的神情,变幻无定,像孩子的脸那样迅速和活泼,然而脸上总是蕴藏着深沉和悲伤的美,像太阳上的阴影那样。她的双手是那么小巧、那么稳定、那么结实,可以做出叫人喜欢得发疯的饭菜,国王的膳食摆在她的菜旁边也会黯然失色,那样的饭菜没有人以前在书上看到过,听到过,或是想像到过。

就这样,他中午听到她登上台阶的脚步声的时候,她的小巧的指关节轻快地嗒嗒敲门的时候,她给他带来了他经历过的最大的健康和喜悦;她从残酷、麻木的大街上进来,像一声胜利的呐喊,像血液中的一支响亮的音乐,像第一道晨光中的不朽的鸟鸣。她带来希望,送来鲜美绝伦的食物,捎来好消息。那天早晨她在街上看到的上百种情景和绚烂的风貌、十几件关于生活、工作和业务的叙述,都从她那两片可爱的嘴唇间滔滔不绝地倾吐出来,她像个孩子那样热切地讲个没完。他听她讲完,望着她,重新看到和感受到她的生气、青春和妩媚。

她进入他的血管,她开始通过他的巨大的肌肉惯性歌唱和悸动,他却仍然受到极大的密密匝匝的睡意所重压,直到他跳起身来,抓住她,吞没她,咽下她,觉得世上没有他干不成的事情,世上没有他不能征服的东西。她赋予欢乐以语言,赋予春天的一切音乐以肯定,春天的伟大的悸动在空中金色和天蓝色的歌唱中颤栗。

样样东西——一面旗子在杖型硬糖上拍拍飘扬,一个孩子的喊叫,陈旧、用坏了的木板在阳光中散发的气味,春天温暖的街上的冲鼻的柏油味,人行道上上千种跳动和交织的色彩和光点,市场的气味,水果的、鲜花的、蔬菜的和肥沃的土地的气味,礼拜六中午一艘大船离开码头的时候沉重的震动人心的汽笛声音——由于有了她,都被赋予强度、结构和欢乐的形式。

她从来没有像在那个春天那样美过,有时候看到她这么生气勃勃和好看,他几乎忍不住要发疯。甚至在他听到中午她登上台阶的脚步声以前,他就知道她在那儿了。十二点,她沉沉入睡,中午,他陷在昏昏沉沉而警觉的睡眠中,他对她的知觉是那么大,所以她一走进屋子,不管他有没有听到一点儿声音,他顿时就知道了。

她看来身内充满着世上所有的美好和欢欣的生活;她站在那儿,在中午的光彩夺目的亮光中,她那张小脸像花朵那样奇妙和娇嫩,像樱桃那样红润和柔软。而且她身上的每个部分都配合得既丰满又纤巧,她的小巧的骨头、她的骨肉亭匀而丰腴的体态、细长的脚踝子、丰满而摇摆的大腿、高耸的乳房、小小的笔挺的肩膀、鲜红的嘴唇和花一样的脸,以及她的亮得叫人眨眼的金发——她看来好像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女人更出色、更高雅、更华丽。在中午第一眼看到她总是就给他带来希望、信心和信念,而且把汹涌的浪潮似的无敌的力量传送到他的肌肉的巨大惯性中去,而他却仍然受到具有巨大的镇静作用的睡意所控制。

她会猛的用胳膊搂住他,发疯似地吻他;她会一下子倒在他的小床上,躺在他身旁,调皮地渐渐贴在他身上,把她那张光彩逼人的、逗人高兴的小脸凑过去,贪得无厌的接受亲吻,让上千次接吻盖住、粘住她的脸;她像早晨那样清新,像水芹那样鲜脆,像李子那样娇嫩和柔软;她像鲜嫩、柔软而多汁的佳果那样具有叫人没法拒绝的魅力,他觉得他可以把她一口吞下,永远把她藏在他的身内。接下来,等他称心如意地拥抱她以后,她会站起身来,手脚麻利地开始为他做饭菜。

世界没有一个景象比一个美丽的女子为她喜爱的男子做饭菜的景象更有吸引力了。他的情人脸色红润而娇艳,她带着像举行宗教仪式那样热切、虔诚的神情弯着身子,凑在为他做的饭菜上,一看到这样的景象,他就被爱情和饥渴折磨得要发疯。

在这样的时刻,他没法抑制自己。他会站起身来,开始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心里产生一种无言语所能表达的销魂荡魄的喜悦。他会在脸上涂满肥皂泡沫刮脸,刮了一半,接着又开始在房间走来走去,唱歌,从喉咙里发出奇怪的声音,心不在焉地盯着窗外的那棵树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来,念上一行、一页,有时候给在做饭的她念一节诗,接着就忘掉那本书了,把它撇在小床上,或是地板上,直到房间里铺满了书。然后,他会在小床边上坐上几分钟,心不在焉地盯着周围看,手里拿着一只袜。接着他又会跳起身来,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喊叫和歌唱。浑身涌出一股没法用言语发泄的痉挛的精力,最后他只得发出一阵发狂似的喜悦的山羊叫。

他时不时地会走到厨房门口去;她站在厨房里炉灶旁;他会一会儿把叫人发疯的食物的香味吸进肺去。接着又会在房间里急速地走来走去,直到他没法控制自己。他看到她那张温柔的脸热切地凑近和对准她为爱情而做的工作上,看到她的得心应手的动作,看到她的丰满可爱的身段——加上那出色的食物的叫人疯狂的香味——心里就会涌起一种非言语所能表达的温柔感情和饥渴。

他没法说出他希望说什么,可是他不再能控制自己。他的喉咙里会逼出一声疯狂的喊叫;他会扑到她身上去。他用亲吻吞没她的脸,用拥抱压扁她的身子,拉着她穿过房间,把她扔到小床上;她呢,尖声抗议,然而对他的疯狂劲儿感到高兴。

要不,他会用两个膝盖紧紧地夹住她的一条柔软的大腿,搂着她,直到她痛得叫出声来;有时候,他高兴得几乎要发疯,用两只手紧紧地抓着她的苗条的胳膊,抬起他那张洋溢着得意的神情的脸,在那独一无二的、销魂荡魄而非言语所能表达的狂喜的音乐中,使劲地把她摇来摇去。



在这段时间里,那只猫颤抖着身子悄悄地迈着冷酷无情的大步在后院围栏顶上走过去。嫩叶在四月的微风中翻动和沙沙作响;阳光带着它所有的突然变化的色彩来来去去,射进被魔法禁制的、悸动的绿色中心。忒忒的马蹄声和隆隆的车轮声在街上经过,情况永远是这样;上百万只脚在麻木的街上踩过,拥挤的人群在那些街上转悠和穿行;高高的、不朽的时间的声音低沉而连绵,经久不息,永远笼罩在这座城市的高得惊人的墙和摩天大楼的高空上。

在这样的时候,他们的爱情和饥渴的欢欣从心里涌起,传遍全身,他们就会讲这样的话,说这样的事情:

“可不是!他现在爱啦!”她用兴高采烈的声音喊叫。“我给他做饭的时候,他爱我!”她说。“我知道!我知道!”她继续说,带着几乎会意和嘲讽的幽默。“这当儿,他爱我,没错儿!”

“嗨——你!”他会痉挛地说,轻轻地把她来回摇晃,好像他再也没法说话似的。“嗨,我的……娇滴滴的……该死的……宝贝儿,”他下结论似地说,仍然慢腾腾地,可是声音里有一种越来越欢欣的意味。“嗨……我的娇滴滴的、李子色皮肤的小妞儿……爱你?……嗨,该死的……我的宝贝儿,我可喜欢你哩!……我爱你简直爱得发疯,我亲爱的,我会把你当饭菜吃掉,”他说,用充满柔情的爱慕的眼光盯着她看,轻轻地把她来回摇晃,显出温柔而野蛮的饥渴相。“嗨,你这个香喷喷的、汁水多的骚妞儿……让我给你这张红润的小脸来个吻吧,”他说,用膝盖把她紧紧地夹住,显出一种得意扬扬然而困难的神情,虔诚的俯视着她。“我要吻你一万次,我亲爱的姑娘,”他乐得简直要发狂,闷得她透不过气来,这会儿得意扬扬地喊叫,“因为你是给我做饭菜的——啊!你这该死的……李子色皮肤的……小妖精……会做饭菜!”他嚷着说。

接着他会退后一会儿,放开她,缓慢而剧烈地喘着气。她那张娇嫩的、通红的脸被抬起来,显出孩子似的、像鲜花那样美的饥渴的神情,热切而没法遏制。他的眼光带着从容的、几乎是物质的视觉力量,吸了一会儿她的像新鲜水果那样鲜嫩的气息,他的下嘴唇肉感地突出;他的脸阴沉地绷着;他会短促而无意地露出馋涎欲滴的神情。血液汹涌地翻腾,开始在血管里黏乎乎地发出砰砰的响声和跳跃,他的脉搏和太阳穴缓慢而沉重地悸动,使他的两条大腿带着野蛮的力量坚硬起来,他的耻骨地区越来越强烈地产生缓慢而受压抑的威胁,这种威胁一直传到他的手中,使他的手掌弯曲,使他的手指头中充满巨大的、撕裂一切的力量。

他又会从容不迫地向前走去,用膝盖紧紧地夹住她的两条大腿,像黑沉沉的蕴藏着暴风雨的云团那样笼罩在她的头顶上。接着他会踌躇不决地抓着她的胳膊,轻轻地拉拉,像拉一只翅膀似的。

“让这变成一只翅膀”,他会说,声音有一点儿嘶哑,“一只炸得又鲜又嫩的翅膀,加上一点儿欧芹和黄油酱,好吗?要不,让这变成一块做得恰到好处的、汁多味美的腿肉,好吗?”

“undganzimbuttergekocht①,”她嚷着说,脸色愉快。

“ganzimbestenbuttergekocht②,”他说。突然,他抬起她的脸,用一种丧失理智的、像野兽似的疯狂的声音得意地喊叫:“啊,可不是!啊,这还用说!”

“要不,让这变成瘦肋肉,好吗?”他马上接着说。“要不,就变成在四月里叫人难忘的甜瓜,好吗?”他嚷着说,“要不,这会儿就变成一些味美可口的女人手指头,好吗?”他说,心里涌起越来越强烈的欢乐,“一些加上红辣椒的味美可口的指关节!”他嚷着说,把她的手指塞进他的嘴去,“要不,就变成滋润的嘴唇,好吗?”他说,吻她,“要不,变成肚子、脊背、肋肉、喉咙——或是像她该死的红苹果那样鲜嫩的脸颊!”

他嚷叫,使劲用两个手掌紧紧地按住她的通红的脸,贪婪地用上百个野蛮的吻袭击她。

“别咬我的脸”!”她尖叫。“你不知道那有多痛!上一回,脸给咬得好痛,还尽是印子!”她怨恨地说。

“嗨,你这该死的,我亲爱的,”他嚷着说,“我要把我的印子留在你身上,这样他们大家都会看到我干的事情。嗨,你这个可爱的小妖精,我要狠狠地咬你的红苹果当早餐,我要永远啃你的柔软的嘴唇。我要把你当蜂蜜吃掉,你这可爱的小骚货。”

接着他们会再分开;她会带着有一点受伤害和责备的神情望着他,然后摇摇头,流露出一丝轻微的苦笑,她说:

“上帝啊,你可是个怪人,你真是!你怎么居然忍心这么骂我!”

“因为我是多么爱你!”他兴高采烈地嚷叫。“这就是原因。

这是爱,纯粹的受,世上什么也没有,只有爱!”他会带着饥渴的欲望,时间比较长地望着她,然后又使劲把她紧紧地抓住。“嗨,你这个娇滴滴的、逗人的小姑娘!”他喊叫。“我要吃掉你,吞下你,把你装在我的肚子里;我要把你变成我的一部分,不管我上哪儿去,都随身带着你。”

她突然头向后一仰,她的脸闪闪发亮,显出炽热的、几乎夸张的激情;像一个神情恍惚的人那样,她扯着嗓门喊叫:

“行!行!”

“我会把你藏在我的身子里——对!这儿,现在——这样,你就会跟我的血液混合和搀和在一起。”

“行!”她又喊叫,向上盯着看,带着一种集中的野蛮人的感情。

“我要在你像红樱桃似的脸颊上粘上一万个吻,”他恶狠狠地说。“老天作证,我一定要!”接着他又向她的脸袭击。

不久,他们又分开,这会儿两人的脸都通红,浑身发热,喘着粗气。她马上用柔和然而热切的声音说:

“你喜欢我的脸吗?”

他试着说话,可是一时说不出来。他转过身去,用强烈的痉挛动作猛地举起两条胳膊,突然用唱歌似的声音突然喊叫:

“我喜欢她的脸;我喜欢她的步子;我喜欢她的风姿①!”

因为他感到这时心中的饥渴的欲望是这么强烈,疯劲儿是这么猛,他接着又兴高采烈、得意扬扬地喊叫:“啊,可不是!

啊,这还用说!”

她呢,这会儿也跟他一样彻头彻尾地丧失理智了,抬起她那张闪闪发亮的脸,用低沉、热切而认真的声调说:

“他还喜欢我的追逐;他喜欢我的住所;他喜欢我的屁股②!”

接着两个人会各自在房间里跳起舞来——他跳跳蹦蹦,把头猛地往后仰起,发出山羊叫似的欢乐的叫声;她呢,比较文静地一边唱,一边像翅膀似地伸出两只手,按照圆舞曲的优雅的曲调打转和挪动步子。

他会突然站住脚,他第一次清楚地感觉到她那句话的含意。他会带着严肃和谴责的神情回到她面前,可是内心里在涌起笑声,嘴角流露出一丝痉挛淫荡的表情。

“嗨,这是怎么啦?你刚才说了些什么,姑娘?喜欢你的屁股?”他会严厉地说,可是带着粗俗的强调语气。

她顿时变得严肃起来,考虑,接着突然发出一阵笑得透不过气来的笑声:

“可不是!”她尖叫。“啊,上帝!我刚才不知道这听起来会多有趣!”接着她的喉咙里充满了低沉、滑腻的尖笑声;她的眼眶里含着眼泪,笑声在这个房间的光秃秃的高墙周围引起了回声。

“嗨,这是叫人大吃一惊的话,我的姑娘,”他会用表示不满和谴责的口气说。“嗨,女人,你的话把我吓了一大跳。”

接下来,他们两人突然又进入各自的欢乐中;在这种欢乐状态中,他们的话似乎都不是跟对方,而是跟宇宙的原素说的;他会抬起头,又发疯似的唱出;“你的话把我吓得心神不安,目瞪口呆,魂飞魄散①,女人!”

“他感到惊奇,受到告诫,被推翻和取消②!”她热切地把她那张通红的脸向天抬起,喊叫。

“这一回,你错了;那些词儿不押韵!”他喊叫。“凡是你喜欢的词儿我都能押韵,我的姑娘!”他这会儿说,显出吹嘘的自信神情。“我是个诗人,你应该知道,给我一个词儿,我会像鸟儿那样歌唱!”他说。

“天花板!”她马上说。

“天花板没有感觉①,”他马上回答。“桌子?”他随即提出。

“桌子不稳,”她回答。

“地板?”

“地板上没有门,”她得意扬扬地回答。

“地板上有痰盂,”他说。“厨房?”

“要是你想要吃午饭的话,我得去干活了,”她提醒他说。

“你到那儿去后,那儿就有一只母狗了,”他喊叫,发出一阵哈哈大笑。“你应该这么说的!”

她的脸上又显出一丝责备和痛苦的神情。她用谴责的眼光望了他一会儿,然后说:

“你怎么能这样跟我说话!你怎么能跟一个像我这么爱你的人说这样的话!”

“啊——我的意思是说,我想要看到我的迷人的姑娘到那儿去,”他会一边修正说,一边用胳膊搂着她,然后又把她吻了又吻。



他们的生活中充满了傻话、爱情和欢乐;他们才不在乎世上任何人对他们的话会有怎样的想法——他们的话听起来多么愚蠢、疯狂和淫荡。他们怀着永不满足的欲望尽情享受生活,他们相爱,拥抱,偎依,盘问,想像,回答,相信,否认,淋漓尽致地过着各种生活,然后怀着永不消灭的饥渴全部重新再过——不过,那像一场一直在燃烧的大火。他们一起生活过上万个钟头,每个钟头都像一个挤得密密匝匝的生活的整个历程。而且它始终像饥饿:它开始的时候像饥饿;它像一场永远得不到满足的饥饿那样持续着——他感到确确实实、明明白白、永不满足的饥饿,可以活生生地把她吃掉。只要她跟他在一起,他就像发疯似的,因为他不可能没有她,他又不能像他所想望的那样把她整个儿吞下去;她离开他后,他会想念她想得发疯。

她像个不容违拗的精灵,立宰着他生活中的每一个行动、每一种感受和每一个回忆。并不是他一直念念不忘地想念她。

并不是他一时也没法使他的脑子摆脱那个使他陷入魂牵梦萦的境地的形象,他的全部生命的精力集中在那上面。不,她对他的征服比这要可怕一万倍。因为她要是只像一个骄傲的女皇在充满暂时的形象的脑子里登上宝座那样,盘踞在心灵的宫廷里的话,就可能被某种意志的努力,某种野蛮的使用暴力的排斥行动,某种放荡的遗忘,或是某种发自憎恨的心灵的故意的惩治所驱逐出去。可是她已经进入鲜血的门廊,她已经渗进一切肌肉的组织,她已经弥漫在脑子的旋圈里,直到现在,她置身在他的肌肉里,血液里,生命里,好像一个人不能把他母亲的血液从他身内排除出去,和向他自己隐瞒他父亲的生命的血液和组织那样,她已经像个狡猾而强大的精灵,永远不可能被驱逐出去了。

就这样,不管他是不是有意识地想念她,她这会儿带着该死而无可逃避的必然性存在于他生活里每一个行动和时刻中。没有什么再是他自己的了,甚至最微细、最遥远的童年的回忆也不是他的了。她无情地居住在他的生命中,主宰着他的最遥远的生命根源,一再出现在他的回忆中,好像是一向属于他的每一件得意而秘密的事情的见证人。她现在被作为基础安排在他的生活中心,所以她一秒钟也不可能被遗忘了,而且好像她要永远居住在那儿似的,她已经同他的肌肉掺和、混合在一起,分散在他的每一条生命的渠道中,随着他的每一次呼吸,带着鲜明的色彩来来往往,随着每一下脉息的搏动跳跃和移动。

有时候,她是生活的狡猾和强有力的诱饵,骄傲而邪恶的城市的寓言中的诱物,狡猾地涂上天真和早晨的色彩,折断青春年少的脊背的阴险的圈套,腐蚀活着的男人的心,完全占有他们的视野和力量。

有时候,她像早晨,欢乐和胜利,四月的光,和上好的食物的鲜美而卫生的汁水。就这样,他站在那儿,又会突然闻到和记起她在厨房里煮的食物,接着一阵发疯似的无限的食欲会从他身内涌起,不知什么缘故,他把她和她煮的食物混而为一了。他会野蛮地用膝盖和双手像老虎钳似的使劲地夹着她,用嘶哑而热情洋溢的声调喊叫:“吃的东西!吃的东西!吃的东西!”接着他会放松对她像老虎钳似的夹紧;他们会比较温柔地拥抱;她会吻他,用柔和而热切的声调说:

“你饿了吗,你饥了吗,我亲爱的?”

“啊,要是音乐是爱情的食物的话,弹奏吧,麦克达夫,哪一个先叫:‘住手,别打啦!’就叫他万劫不复①。”

“我会喂养你的,”她热切地说。“我会的,我会给你弄来吃的,我亲爱的。”

“你就是我的食物!”他喊叫,又抓住她。“你是我的肉、饮料、黄油、面包和酒!”他说,心里涌起一阵饥饿和发疯的感觉。“你是我的蛋糕、我的鱼子酱,你是我的洋葱汤!”

“我给你去做点洋葱汤好吗?”她接着热切地说。“你喜欢喝这汤吗?”

喷香的食物气味又传到他的鼻子里了;他会说:“你是我的美式炖猪排、我的烤腰肉、我的鲜嫩汁多的排骨!”他来回摇晃着她,用亲吻掩盖她那张闪闪发亮的小脸。

“我给你去做一份美式炖猪排好吗?你喜欢来块猪排吗?

我给你去烤块牛排好吗?”她热切地说。

“嗨,你——你——你!”他喊叫,显得动作痉挛而困难。

“你是我的新鲜的水果沙拉,你是我拌沙拉用的黄色大碗,你是我的又脆又嫩的绿色生菜、我的成熟的大桃儿和橙子,我的芹菜、菠萝、樱桃、苹果,还是加在这些水果上的浓味的法式调料。”

“我给你去做一份好吗?”

“你既是我的饭菜,又是我的厨子,合为一体了;你是我的姑娘,有一颗狡猾的灵魂和一双灵巧得像有魔法的手,是你喂养我的,唷,我可爱的宝贝儿,唷,我娇滴滴的心肝,”他一边喊叫,一边抓着她,把她拉到他面前,“唷,我的快活而活泼的姑娘,我要吃饭了。”

“行!”那个姑娘喊叫,抬起她那张闪闪发亮的脸,直勾勾地盯着她前面看,带着神志恍惚的神情,用彻底投降的声调,把喊叫集中在一个字上。“行!”

“你是我的姑娘吗?你是我的温柔、有趣、活泼的姑娘吗?”

他说。

“对,”她说。

“你是我的娇滴滴的、该死的宝贝儿和亲人吗?”

“对,”她说,“我是你的宝贝儿和你的亲人!”

“你是我的乖心肝吗?”他得意扬扬地喊叫,乐得心花怒放。“你是我的宝贝儿和乖心肝吗?”

’对,”她说。“我是你的宝贝儿和乖心肝。我是爱你的乖心肝,”她说。

“这是我的胳膊吗?”

“对,”她说。

“这是我的屁股吗?这是我的天鹅绒似的大腿吗?这是我的肋骨吗?这是我的柔软的、缎子似的皮肤吗?这是我的脖子吗?这是我的温暖的、圆滚滚的喉咙吗?这些是我的细长的手指和苹果似的脸颊吗?这是我的玫瑰一样鲜红的嘴唇用我的汁水多的舌头的甜蜜的口水吗?”

“对!”她说。“对,这些都是你的!”

我能打你吗,我的乖心肝?”

“行,”她说。

“我能吃你吗,我可爱的宝贝儿?我能烤你,烧你,炖,给你加上一点儿欧芹和金灿灿的黄油酱吃掉吗?”

“行,”她说,“你爱怎么样都行!”

“我能把你吞下去吗?我能拿你消除饥饿吗?我能把你永远装在我的肚子里吗?”

他带着想狼吞虎咽的饥饿感把身子凑在她的身子上,有一刹那,一阵疯狂、羞耻和死亡的念头所引起的阴暗的震动在他的脑海里掠过;他叫出了他所受到的憎恨和绝望的压力:

“我能和我所有的生命的泉水喂养、补充和填满你的永不满足的火热的欲望海洋吗?啊,现在告诉我!我能从你那儿榨出充满虔诚的恳求、高度的满足的滑腻的喊叫,作为毁坏和失败的报酬吗?我现在能依赖你用羞耻、恐怖和失败逼得我发疯吗,能依赖你用一个人的生命和激情去喂养死人吗?你会在残酷的、充满绿色的春天折磨得我痛彻心肺吗,会懒洋洋地用表示崇高的情意的温柔的谎话转到你的情人们的怀抱里去吗,会在四月里背叛我,投向我的情人吗,用轻蔑的骄傲和古老的、没有信义的人类的毁灭性的欲望挫败我吗?”

“啊,你疯了,”她喊叫,“你的脑子是阴暗的,而且其中纠缠着邪恶。”可是那阵死亡和恐怖的浪潮一下子就从他的脑子里消失了,同它的袭来一样快,好像他没有听到她的说话似的——

他又会从心底里涌起欢欣和确信,说:

“要不,我能用你的花一样的艳丽喂养我吗,把你的生命和艳丽一古脑儿吸进我的身子,把你带在我的身子里走来,把你像收获似的吸进我的肺部,吸收你,吃掉你,融化你,把你放在我的脑子里,心里,脉搏里,永远放在我的血液里,去挫败敌人,嘲笑死亡,爱和安慰我,用确信和智慧加强我的力量,使我的生活处处顺利,使我永远怀着你的爱情,变得健康、强壮、愉快和得意!”

“对!”那个女人感情强烈地喊叫,表示对她的征服的最后的、狂热的和彻底的投降。“对!……对!……对!……永远!”

那只猫颤抖着身子悄悄地迈着冷酷无情的大步在后院围栏顶上走过去。嫩叶在四月的微风中翻动和沙沙作响;阳光带着它所有的突然变化的色彩来来去去,射进被魔法禁制的、悸动的绿色中心。忒忒的马蹄声和隆隆的车轮声在街上经过,情况永远是这样;上百万只脚在麻木的街上踩过,拥挤的人群在那些街上转悠和穿行;高高的、不朽的时间的声音低沉而连绵,经久不息,永远笼罩在这座城市的高得惊人的墙和摩天大楼的高空上。那个女人把一只手放在她的胸脯上,喊叫:“永远!”一切都好像跟一向一模一样;他们两人都确信这是真实的。

鹿金译

竹露荷风整理

四月,四月杪(沃尔夫)

作者:博里斯·维昂



我们今天早上到达,但没有受到很好的接待,因为海滩上空无一人,只有一堆一堆的死者,或者说一堆一堆残尸碎骨,还有东一堆西一堆毁坏了的坦克和卡车。子弹从四面八方射来,乱糟糟的,我可不乐意看到这种场面。我们跳进水里,水看上去不深,其实不浅。我踩着一个罐头盒子,滑了一跤。正在这时候飞来一颗子弹,打中了紧贴在我后面的小伙子,他的脸飞走了四分之三。我捡起罐头盒,留作纪念。我捞起他炸飞的脸肉,放在钢盔里,交还给他。他却已经去就医了,不过他好象走错了道,因为他一直往水里走,最后就站不住了,我不信他在水底下能够不迷路。我朝正确方向跑去,不想刚好有人朝我脸上踢来一脚,我正要张嘴骂那个家伙,还没来得及,地雷就已经把他作成好儿片,于是我不跟他计较,继续向前赶路。走了十米,我赶上了另外三个小伙子。他们躲在一大块钢筋水泥后面,正朝上面一垛墙的一角射击。他们汗流浃背,浑身水淋淋的,我大概和他们的模样差不多。于是我也跑下来射击。中尉跑了回来,双手捧着头,嘴里流着鲜血,他的模样不大愉快,很快就躺倒在沙滩上,嘴张得大大的,双臂向前伸着,沙滩准让他搞脏了一大片,本来那儿倒是少有的干净地方。从我那里望去,我们那条搁浅的船原先看上去就象个庞然蠢物,现在又中了两颗炸弹,根本不成船的样子了。这件事并不使我开心,因为船里还有我的两个朋友,他们刚站起来准备跳水的时候,中了子弹,倒在里面了。我拍了拍三个跟我一起射击的小伙子的肩膀,对他们说:"来,走吧!”当然,我让他们先走,果不出我所料,先走的第一个和第二个被对方向我们扫射的两个人打中了。现在我前面只有一个人了,这个可怜的家伙不走运,他刚刚解决了最凶狠的对手,自己却被另一个击毙,后来那个家伙被我干掉了。这两个躲在墙角后面的混蛋,原来有一挺机枪的好些子弹。我把这挺机枪换了个方向,掀动板机,但很快就住手了,因为这玩意儿震耳欲聋,而且也卡壳了。这种机枪大概有特殊装置,方向不对头就射不出来。躲在那里,我倒是挺安宁的。从海滩高处看,视野是开阔的。海上,处处在冒烟,水涨得很高。也可看见大战舰喷射出的排排火光,炮弹从我头上飞过,发出古怪的隆隆声,好象吹管乐深沉的声响。

上尉来到。我们只剩下11个人。他说人不算多,但就这么着也可以对付啦。后来,人员又补充了。眼前,他让我们挖洞。我想,是为了睡觉的吧,其实不然,是让我们钻在里面,继续射击。好在形势渐渐明朗起来,现在整船整船的人下水登陆,但是成群的鱼在他们的双腿之间钻来钻去,因为搅乱了它们的天地,对他们进行报复哩。大部分人倒在水里,发了疯似地喘着粗气重新站起来。有的再也起不来,随着海浪漂走了。我们跟在坦克后面前进的时候,机枪眼头开始扫射,上尉立即要我们把它干掉。

我们躲在坦克后面,我在最后,因为我对这些坦克装置的刹车不太放心。不管怎么样,随坦克前进比较合适,因为不用担心被夹进铁丝网里去,而且也用不着担心铁丝网桩子,它们会纷纷倒下的。可是我不喜欢看见坦克把尸体辗成肉浆,发出的那种声音,现在想起来还觉得难受当类时,这种声音相当特别。三分钟以后,坦克压着一颗地雷,爆炸起火了,里面三个人,两个出不来,只出来一个,但他一只脚还在里面,我不知道他死以前,是否觉察到了。不过,坦克发射的两颗炮弹已经落在机枪眼上,把那里炸得稀巴烂,那帮人当然也跟着完蛋了。登陆的人现在看到形势有了好转,不过一组反坦克炮开始射击,至少有二十个人倒在水里。我伏扑在地上。从我的位置上,我稍微侧着身体就看得见他们在射击。坦克在燃烧,车身掩护着我,我仔细瞄准。对方的瞄准手倒下了,扭成一团,我大概打得低了一点儿,也没来得及补一枪结果了他,因为我首先要对付另外三个人。我真受不了,幸亏燃烧着的坦克发出响声,使我听不见他们的号叫声,第三个,我打的也不是地方。再说,处处接连不断地爆炸,各方在起火。因为汗水迷住了我的眼,我使劲揉了揉,好看清楚一点儿。上尉退回来了,他只有左臂还能动弹。"您能把我的右臂紧贴着身子包扎起来吗?"我说行,我着手用绑带缠绕他的胳膊,忽然,他两脚离地蹦了起来,整个人压在我身上,因为他身后飞来一颗手榴弹,他立刻变僵硬了。人说,劳累过度,死的时候就是这样的。不管怎么样,现在把他从我身上挪开倒比较方便。然后,我大概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远处传来响声,一个钢盔全是红十字标记的伙计在给我斟咖啡哩。



后来我们向纵深前进。我们尽量应用教官的教导和我们在演习时学到的东西。刚才,迈克的吉普车回来了,是弗雷德开的车,迈克已被截成两半;他们和迈克一起,撞在一根铁丝上。;我们正在给其它汽车的前面安装薄钢板,因为天太热,在防弹板升起的情况下是无法开车的。四处还在开火,我们不停地巡逻。我认为我们推进得快了点儿,很难与后勤给养保持联系。今天早上他们至少毁了我们九辆坦克,而且发生了一件滑稽的事情。一个家伙的反坦克炮跟着炮弹一起射了出去,他被一根背带钩在后面,到四十米运的地方才降落了下来。我想我们不得不要求救援,因为我刚才听见后面一阵巨大的射击声,他们一定是截断我们与后方的联系了。



……这使我想起六个月前,他们来断我们后路的情景。目前我们大概已被团团包围住了。现在已不是夏天。幸亏我们还有吃的,也有弹药。每两个小时就得换班上岗,时间长了,挺累人。对方也穿上我们的军服,是从俘走我们的人那里搞到的,他们和我们穿得一样,得提防点。加上没有电灯,四面八方都能同时向我们脸上打枪。眼下,我们尽力与后方取得联系,他们应该给我们派飞机,香烟开始短缺了。外面有声响,大概又在准备什么名堂,我们连脱钢盔的时间都没有。



他们确实在搞名堂。四辆坦克开来,几乎冲到了我们跟前。我看见第一辆,一出现就停住了,因为一颗手榴弹炸毁了它的一条履带。履带一下子散开,发出可怕的铁响声,可是坦克炮并没有因这点小毛病失灵。有人拿喷火器去烧,不过用这种办法很麻烦,因为在使用喷火器前先得把坦克顶盖锯开,否则坦克就会像栗子那样崩裂,里面的人是烧不透的。我们三个人用一把钢锯去锯顶盖,但这时另外两辆坦克到了,只好不再锯了,把它炸掉拉倒。第二辆也被我们炸了。第三辆扭头就跑,其实是个圈套,因为它来的时候是倒开的,于是它朝跟在后面的人射击,这可有点出乎我们意料之外。他向我们发射十二枚88口径炮弹作为生日礼物。这样,我们住的那所房子,如果再想用的话,就得重修,不如占领另一所来得更快一些。我们终于摘掉第三辆坦克,我们往一门反坦克炮里装催嚏炸药,轰了它一炮,里面的人大跳特跳,头撞到钢甲上,从里面拉出来时已是尸体了。只有驾驶员还奄奄一息,但他的头卡在驾驶盘里,拔不出来,坦克还是完好无损的,为了不损坏坦克,我们把那个家伙的头砍下来了。坦克后面是带冲锋枪的摩托手,来的这帮人大肆鼓噪,不过我们靠一挺老式重机枪把他们解决了。这段时间,我们头上不时落下几颗炸弹,甚至还有一架飞机,但我们的防空部队打下飞机其实并不是有意的,因为原则上,我们的防空部队只对付坦克。我们连里失去了西蒙、摩东、布克和普·塞。剩下的是其他的一些人,外加斯利姆的一只胳膊。



仍旧被包围,两天来雨下个不停。屋顶上的瓦有一半没有了,好在雨水漏的正是地方,我们淋得不厉害。我们完全不知道这种状况还要持续多久。仍要巡逻,不过现在用潜望镜监视,这很不容易,因为没有经过训练。我们头顶上往下掉泥水,待上一刻钟就很累了。我们昨天碰到一个巡逻队,不知道是我们的人还是对方的人,不过在滴滴答答的泥水下射击不会有什么危险,因为不会受伤,枪一打就卡完了。我们千方百计想摆脱泥水,我们往上上倒了汽油,点火把泥泞烧烧干,但是,之后,在上面走路却烫脚。真正的解决办法是一直挖到硬土,做个硬土掩体,可是在硬土掩体里监视比在泥泞里监视更困难。最后也好歹对付过去了。麻烦的是泥浆涌进来太多。里面都快成泥河了。眼前还好,泥浆还只有栅栏门那么高,糟糕的是。一会儿,就要漫到第一层上,那就讨厌了



今天早上我遇到了一件倒霉的事情。我在木房后面的栅子里,从望远镜望去,看见两个家伙正在侦察我们的地形,我准备给他们开个玩笑。我有一门81口径的小迫击炮,我把它放在一辆孩儿车里,琼妮打扮成农家妇女,推着车。但是没有出发,迫击炮就悼了下来,压着了我的脚,这倒没有什么,那时随时都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可是当我抱住脚躺倒的时候,一声炮响,一颗炮弹呼啸地下了出去,在三楼爆炸了,正好落在上尉的钢琴上,他正在演奏效雅达理。一声可怕的巨响,钢琴毁坏了,糟糕的是,上尉没有受伤,至少伤得不重,他还可以揍人。幸好很快就在这个房间落下一颗88口径的炮弹。上尉没有想到,他们是根据我的那一炮引起的人烟瞄准的,因而他连声谢我,说我使他下楼,救了他的命。至于我,我对这种感谢无动于衷,因

为我的两颗牙被砸掉了,还因为他钢琴下面所有的酒瓶全完了。我们被围困得越来越紧,我们头上还不停地有轰炸。幸亏天气开始好转,十二小时内只有九小时下雨,再过一个月,我们就可指望空投增援,可是我们只剩下三天的粮食了。



飞机开始向我们空投东西。我打开第一件时,感到失望,里面是一大堆药品。我把这些药物给了医生,换来两条檬仁巧克力糖,真正的好巧克力,不是那种配给的破烂货,还有半瓶白兰地,可是他在给我包扎砸烂的脚时,要把它收回去,我只得把白兰地还给他。否则,说不定现在我就只剩下一只脚。上面又响起隆隆声,那边有一块空地,飞机投下了降落伞,不过,这次投下的好象是人。



确实是人。其中有两个家伙很滑稽。听说他们一路上扭在一起摔柔道,大打出手,还在机舱座位下打滚。跳伞的时候,两人一起往下跳,闹着用刀割对方的降落伞绳子,不巧,风把他们分开了,于是他们不得不用枪射击,我很少见到这样高明的射手。不一会儿,我们就着手埋葬他们了,因为他们掉下来的地方实在太高了点儿。



我们仍被包围。我们的坦克回来了,对方没有顶住。我由于脚伤,不能正正经经打仗·但我鼓励伙伴们。情况是非常激动人心的。从窗口望出去,我看得很清楚,昨天到的伞兵们打得非常勇猛。我搞到一条栗色底黄绿伞绸围巾,和我胡子的颜色很相称。可是明天,康复出院我得刮胡子。为此我非常恼火,朝琼妮头上扔去一块砖头,她已经躲过了一砖。现在我又少了两颗牙。真不值得为这场战争掉牙。习以为常,就不感到新鲜了。这话,我是在红十字站跟于盖特跳舞时说的(于盖特,她们都叫这样的名字)。她反驳道:"您是一位英雄"。我还没来得及找到——个恰到好处的回答,麦克就来拍我的肩膀,我不得不把她让给他。别的姑娘法语说不好。



这儿,乐队演奏时,节奏太快,我的脚还有点不灵便,但再过两星期·假期一完,我们就要出发了。我扑上去搂着一个法国姑娘,但是军服呢太厚,使你感觉不到什么。这里有很多别国的姑娘,跟她们说话,她们倒还能听懂,这反倒使我脸红,但跟她们搞不出什么名堂。我走出红十字站,立即碰见很多别的女人,和里面的姑娘不是一个类型,她们比较懂事解人,但至少要五百法郎,这还是因为我是一个伤员。奇怪,这帮女人说话带德国口音。后来,我没有找到麦克,我喝了许多白兰地。今天早晨,我头上让美国宪兵打的那块地方痛得很厉害。我没有钱了,因为我把最后一点钱向一个英国军官买了一些法国香烟。我觉得烟发霉。我刚刚才把它们扔掉;抽起来,叫人恶心,他把这些烟脱手是对的。

十一

当你从红十字商店出来,带着一只放香烟、肥皂、糖块和报纸的硬纸箱的时候,在街上他们就用眼晴盯着你,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的烧酒肯定卖得挺贵,才会有钱来买这些东西,再说他们的妻子也不是白跟人睡的。我厂的脚差不多全好了。我不认为在这里还会逗留多久。我把香烟卖了,这样就可以出去玩玩,我碰见了麦克,但他不会轻易把那帮女人撒手的。我开始感到无聊。今晚我和雅克莉娜看电影,我是昨天晚上去俱乐部碰见她的,但我看出她不大懂事,因为每次她都把我的手挪开,而且跳舞的时候,一点也不摆动。这里的士兵使我心里发怵,他们衣冠太不整齐了,没有两个人是穿同样军服的。总之,今晚没有什么可做,只有等待。

十二

又进入战场。不管怎么样,不像在城里那么使人感到无聊。我们推进得很慢。每次炮兵准备完毕,立即派出巡逻队,每次都有一名队员被零散狙击手打伤而归。于是,又重新准备炮轰,派出飞机,飞机把什么都毁了,但两分钟以后,零散的射手又开始射出。这时,飞机返回来,我数了一下,有72架。飞机不大,但村庄很小。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炸弹成螺旋形往下落,发出沉闷的隆隆声,炸弹落地,升起一股股好看的尘柱。我们又要发起进攻,但还得先派巡逻队。算我运气,这回轮到我。大约要步行一公里半,而我又不爱走这么长的路。可这是战争,人家是不让我们挑挑拣拣的。我们一起猫在一进村庄的儿所房子的瓦砾堆后面,看得出,从村子这一头到那一头,没有一所完整的房子,看样子。也没有多少居民,我们看到的人都耸拉着脑袋一——要是还有脑袋的话但他们应该懂得,我们不会冒着减员的危险去救他们和他们的房子的。再说,四分之三的房子已经很旧,毫无价值。而且,对当地人来说,这是摆脱外来者的唯一手段,——般他们都懂得这一点,尽管有的人认为这不是唯一的于段。不管怎样,这是他们的事情,他们也许心疼他们的房子,但肯定不是心疼像现在这种样子的房子。

我们继续巡逻。我还是走在最后,这比较谨慎,走在最前面的一个刚才掉进满是水的炸弹坑里。他爬上来的时候,钢盔上尽是水螅,他还捞上来一条吓傻了的大鱼。回来后,麦克和鱼逗着玩,可是鱼不喜欢吃橡皮糖,不上钩。

十三

我刚才收到雅克莉娜的来信,她一定是把信交托败涂地我们的一个人寄出的,因为信装在我们用的信封里。真是一个古怪的姑娘,大概所有的姑娘都有一些不同寻常的想法。从昨天起,我们后退了一点,但明天我们又要前进了。所见的村庄全都是一片废墟,看了叫人揪心。有人发现一台崭新的收音机。他们正在试用。我不知道是否真的可以用一段蜡烛去代替一盏灯。我想是可以的:我听到演奏乐曲沙打努夏。离开那边以前,我和雅克莉娜跳过这个舞曲,我想,有时间的话,我要给她写回信。现在是斯派克,谅斯在唱。我也喜欢这段乐曲。我很希望这一切赶紧结束。好去买一条老百姓用的蓝黄条子的领带。

十四

刚才我们又出发了。我们再次进入前沿,炮弹又向我们飞来。天下雨,不太冷,吉普车走的很好。我们马上就要下车继续步行了,有人说仗似乎快打完了。我不知道他们从哪里看出来的,但我希望尽量安然无恙地脱身出来,有的地方双方交锋还很激烈,不能预料以后会是个什么样子。再过两星期,我就又有一次假期了,我给雅克莉娜写信,让她等我。也许我不该这么做,不该堕入情网。

十五

我一直踩着地雷没有动。我们今天早上出来巡逻,像往常一样我走在最后,他们都从地雷旁边走了过去,而我一感到脚下有滴答的响声,马上站住了:脚一挪开,地雷就要爆炸。我把口袋里的东西扔给别人,我叫他们走开。现在只剩下我——个人了。我本应该等他们回来的,但我对他们说过了,不要回来。

我当然可以设法突然扑倒在地,但我厌恶失去双腿活着……我刚才只留下了小笔记本和铅笔。在挪挪腿以前,我还得把它们扔掉。我非得挪动腿不可,因为战争的滋味我尝够了,因为我的腿发麻,象有蚂蚁在上面爬。



蚂蚁 (博里斯·维昂)

作者:哈伦·埃利森

戈里斯特的躯体软弱无力,从粉红的调色板上倒挂下来;没有任何支撑在计算机体腔里高高地吊在我们的头顶上;油渍渍、凉哩哩的微风无休无止地穿过这个主洞穴,躯体并不哆索。躯体头朝下倒挂着,右脚的脚底贴在调色板的下而。顺着尖瘦的下巴从一边耳朵到另一边耳朵切开准确的一刀,躯体的血都排放干了,在金属地板反光的表面上没有一点血迹。

当戈里斯特来到我们当中,抬头看他自己的时候,我们明白am又——次愚弄了我们。拿我们寻开心,但这已经太迟了;对于这部机器来说这只是种消谴而已。我们三人呕吐了,出于古老的习惯行为方式,边吐边掉转了脸。

戈卫斯恃脸色刷白,似乎看到了伏都教的偶象,对未来感到恐惧,"哦,上帝啊,"他喃喃的说着,走开了。过了一阵子我们三人跟上他,发现他背靠较小的一个嘁嘁喳喳响的存储库,把头埋在手里。埃伦蹲在他身边抚摸他的头发。他一动不动,但是他的声音从埋着的脸传出来十分清晰。"它干吗不把我们杀掉了事呢:耶酥啊,我不知道这样下去我还能熬多久呢。"

这是我们在计算机体内度过的第一百零九年。

他说出了我们大家的心声。

(机器语言)……

尼姆道克(这是机器强迫他采用的名字,因为am用稀奇古怪的声音来取乐)产生幻觉,说那些冰洞穴里有罐头食品。戈里斯特和我半信半疑:“又是一种骗人的东西,"我告诉他们。"就象am卖给我们的该死的冻大象一样。本尼为那玩艺儿差点发疯。我们得徒步跋涉,那骗人的食品就会烂掉;或者变成什么鬼东西"我说忘了它吧。呆在这里,它很快就得拿出一点吃的来,否则咱们都得死掉。"

本尼耸耸肩膀。我们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上次吃的那些虫子,粘乎乎、细细长长的。到底有没有罐头食品,尼姆道克心中不再有把握了。他知道有这种可能,但是他越来越熬不住。那儿不见得比这儿更糟。冷一些,但这不太要紧。炎热、寒冷、冰雹、熔岩、疔疮或蝗虫都不在话下:机器行手淫,我们只好吃了,不吃要饿死。

埃伦迫使我们下定决心。"我必得吃点东西,特德。或许那有巴特利特梨子或桃子呢。求求你,特德,咱们试试吧。"我轻易妥协了。豁出去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埃伦却感恩戴德。她轻率地占有我两次。即便这种事也无关紧要了。而且她从此不来了,因此干吗要多费心神呢?但是每当我们俩干那种事的时候,机器就咯咯笑。笑声响亮,从我们的前面、上万、后面,从我们的四周传来笑声,他窃笑着。它窃笑着。大部分时间我把当作它,没有灵魂的它;但其余时间我把它当作他,男性的他…父亲般的……家长似的……因为他是一个忌邪的人民。他。它。担任精神错乱之父的神。

星期四我们出发了。机器总是让我们随时记住日期。时间的流逝非常重要;绝对不是对我们来说的,而是对他来说的……它,am.星期四。谢谢。

尼姆道克和戈里斯特将手扣住自己手腕和对方的手腕,搭成一个椅子将埃伦抬了一阵子。本尼和我则鞍前马后跟随着,以确保万一发生意外的话,即便我们俩人之中一个要倒霉,至少埃伦会安然无悉。安然无恶,这可能性微乎其微。没关系。

到冰洞穴的路程只有一百英里左右,第二天,当我们正躺在水疮状像太阳似的东西下面的时候(这是他显形出来的).他投下一些吗哪。(吗哪:原是《圣经·旧约·出埃及记》中记载的古以色列人出埃及返回加南的路上经过旷野时获得的神赐的食物。)尝起来像煮过的野公猪尿。我们都吃了。

第三天我们穿过一个废弃的谷地,到处充斥着锈迹斑斑的古老计算机存储库的遗骸。am对自已的生命如同对我们的生命一样残忍无情。这是他个性的标志:他力求完善。无论是消灭自己充满世界的躯体里无益的部件,还是改进折磨我们的方法手段,am跟发明他的那些人,早已化为尘土,同样完善彻底,甚至比他们所期望的有过之而无不及。

有光线从上面渗透下来,我们意识到我们离地面一定非常近了。但是我们不想试着爬上去看一看。外面实际上空无一物,能够被想到的任何东西经过——百多年的光阴都已经不复存在了。唯有那一度是数十亿人口家园的被毁灭了的地表。.现在只剩下我们五个人,在这计算机里头,孤单单地同am在一起。

我听见埃伦狂乱地说道:“不,本尼!别这样,算了吧,本尼求求你别这样"

于是我想起我一直听到本尼低声嘟嚷了好几分钟。他一直说:“我得出去,我得出去…"反反复复说了好几遍。他那张瘦猴脸扭曲着,同时流露出至福至乐和哀伤的神情。“节日”期间am留给他的辐射疤痕拉长了,变成一团红里透白的皱遮皮肤,他的五官似乎各行其事,互不相干。本尼可能是我们五个当中最幸运的:他多年前就发呆,目光痴呆而狂野。

即便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咒骂am,可以想出最恶毒的主意来熔断它的存储库,腐坏它的底板,烧坏它的电路,打乱它的控制泡;它却不能容忍我们逃跑的企图。我想抓住本尼的时候他从身边跳开了。他爬到一个较小的四方形的存储器的表面上,撬起存储器的侧板,往里面塞满烂坏的元件。他在上面蹲了一会儿,像一只猩猩,am有意使他变成这般模样。

然后他跃的老高,抓住一根锈胁斑斑坑坑洼洼的金属柱子,一只动物样的一手一手轮换着往上爬,一直爬到一根大梁的架状突出部,高出我们二十英尺。

"哦,特德,尼姆道克,请帮帮他,把他弄下来,免得————”她突然打住了。眼泪开始在她的眼框里打转。她毫无目标地挥动着双手。

太迟了。当将要发生的事真的发生的时候,我们谁也不原靠近他。更何况我们都看穿了她的用心。当am改变本尼形体的时候,它处于完全丧失理智乃至歇斯底里的时期,因此计算机不仅让本尼的面孔变成大类人猿的模样,本尼的阴部也改大了,她就喜欢那玩艺儿!当然她也同我们交配,但是她喜欢他身上那玩意儿啊,埃伦,垫底的埃伦,天真无邪的埃伦,啊,清白的埃伦!下贱的脏货。

戈里斯特搂了她一巴掌。她颓然倒地,抬头凝望着可怜的疯颠的本尼。然后放声大哭。哭是她最大的防卫武器。七十五年前我们早就听惯了她的哭声。戈里斯特对着她的体侧踢了一脚。接着响起一种声音。那声音也是光。本尼的双眼闪烁着半是声音半是光的东西,那东西随着声音的高低和光的明暗博动着,当光/声速度加快时,声音的洪亮度和光的强度就变得更大更亮。这一定很痛苫,这痛苫一定随着耀眼的光和增强的音量而不断加深着,因为本尼开始像一头受伤的野兽那样呜呜哭着。起初,当光较弱、声速较低的时候,他轻轻地呜咽着,接着他的双肩耸了起来;大声哭叫着,他的背部弓了起来,要摆脱那痛苦。他像金花鼠那样十指交叉在胸前。他那张哀伤的瘦猴脸极度痛苦地扭曲着,头歪到一边。然后当他双眼发出的声音越来越响亮时。他开始吼叫起来,声音越来越大。我用双手拍打头的两侧,但是无法把声音挡开,那声音轻易地穿进我的脑袋,就像锡箔塞入我的牙齿,我疼的直哆嚷。

本尼突然伸直身体。他在大梁上站起来,像木偶一样扭着腿站直。两道大光束从他的双眼射出来。声音不断增大,到了莫名奇妙的高度,然后他向前一栽,直挺挺地摔下来,砰的一声撞到钢板地面上。他躺在那儿,一阵阵痉挛着,光不断绕着他流动,声音升高,超出了正常的音域。

此后光重新射入他的脑袋,声音减弱,他仍然躺在那儿。哭得很可怜。他的双眼变成了两个柔软的湿漉漉的水潭,蓄满脓浆。am弄瞎了他的双眼。戈里斯特、尼姆道克和我……我们都走开了但我们是在看见了埃伦多情的、关切的脸上露出宽慰神情之后走开的。

(机器语言——————)

海绿色的灯光弥漫在我们宿营的洞穴里。am提供了干燥朽木,我们拿它烧火,挤在一起围坐在微弱而引发伤感的火堆旁,讲着故事免得本尼在漫长难眠之夜再哭泣。“am是什么意思呢?”

戈里斯特回答他的问题。这种问答我们以前进行过上千次了,但这是本尼最喜欢听的故事。“最初它指的是联合主控计算饥,然后它指的是灵活应变的操纵者,再后来它有了感知能力,将自己联合起来,于是他们称它是一个富于侵略性的危险物,但是那已经为时太晚了,最后它称呼自己为am。就是新出现的智慧,它的意思是我存在……自我……我想因此称为我存在。”

本尼有点儿淌口水,还嘿嘿笑了一下。

“有中国的am、俄国的am、美国佬的am,还有——-”他停了下来。本尼握紧大拳头敲打着钢板地面。他不高兴了。戈里斯特在他开始敲地板的时候没有立刻接着讲故事。

戈里斯特又开始讲故事了。"冷战开始,引发了第三次世界大战,打得没完没了,演变成一场大战,一场非常错综复杂的大战。于是他们需要计算机来操纵这场战争。他们挖了第一批地下井穴开始建造am。于是出现了中国的am、俄国的am和美国佬的am,一切都很顺利,直到他们把地球弄得百孔千疮,不断给计算机加上这样那样的元件。但是有一天am醒过来了,知道他自己是何许人物,他将自已联合起来,开始馈入全部杀人数据,直到每个人都死了,除了我们五人以外,于是am把我们带到这来。”

本尼笑得挺开心。他又在淌口水了。埃伦撩起裙子的折边,揩掉他嘴边的口水。戈里斯特每次总是尽可能把故事讲得简洁些,但是除了干巴巴的事实,并没有什么好讲的。我们谁也不知道为什么am救了我们五个人,为什么独独救了我们五个,为什么他化费全部时间折磨我们,也不知道他干吗让我们变成了实际上永生不死的人…

黑暗之中,计算机的一个存储库开始哼哼响。这声音偶尔被远在半英里外洞穴里的另一个存储库听见了。于是所有的元件一个接一个嗡嗡叫了起来,一种低沉的议论纷纷的声音传遍所有的机器。

声音变大,灯光像发热的闪电穿过控制台的表面。那声音不断上升,直到听起来像上百万只金属昆虫发出愤怒的恐吓声。"这是什么声音?"埃伦喊道。她的话音带着恐惧。即便到现在她也还没有习惯于这种声音。

"这一回又要遭殃了,"尼姆道克说。

"他要讲话了,"戈里斯特说。"我心中有数。"

"咱们赶快离开这鬼地方吧!"我冲口而出,站了起来。

"不,特德,坐下……假如他在外面挖了坑,或者有什么玩艺儿,我们怎么办?天大黑,咱们看不见。"戈里斯特无可奈何地说。

然后我们听见了…"我不知道…

黑暗中有个东西朝我们移来。它庞大,拖踏着步子,毛茸茸,湿漉漉,朝我们走来。我们根本看不见它,但是有一种庞然大物膨胀着朝我们走来的沉重感觉。黑暗中一个巨大的重物朝我们压过来,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压迫感,就像空气压入一个限定的空间,使得一个球体无形的外壁膨胀起来。本尼呜呜咽咽哭起来。尼姆道克的下唇颤抖着,他使劲咬着唇不让它颤抖。埃伦快步走过金属地板来到戈里斯特身边,跟他挤在一起。洞穴中有一种潮湿的用作铺垫的皮毛味。有烧焦的木头味。有尘封的天鹅绒昧;有腐烂的兰花味。有发馊的牛奶味。有硫磺味、恶臭的牛油味、油膜味、润滑油味、粉笔灰味、人头皮味。

am左右着我们。他在拿我们逗乐。有一种味道……

我听见自己在尖叫,我的鄂关节发疼。我用手和膝盖匆匆爬过地板。爬过钉着儿排无尽头铆钉的冰冷的金属地板,那气味让我感到透不过气来,我的脑袋疼得轰轰作响,逼得我惊恐万状逃跑着。我像蟑螂一般逃窜,爬过地板,逃到外面黑暗里,但在黑

暗中那东西不屈不挠地追在我后头。其他人仍然在老地方,围聚在火堆旁,大声笑着…他们歇斯底里的傻笑声就像颜色纷繁的浓烟升入黑暗之中。我连忙跑开,躲了起来。几个小时,多少日子乃至多少年过去了,他们从来不告诉我。

埃伦责骂我"含怒不语",尼姆道克试图说服我。就他们这一方来说,哈哈大笑只是一种神经质的条件反射而已。但是我知道这不是一个士兵在子弹射中旁边的人的时候所感受的那种宽慰。我知道这不是什么条件反射。他们恨我。他们肯定是在同我作对,就连am也能感觉到这种恨,而且利用他们刻骨仇恨使我处境更加糟糕。我们一直活着,得以返老还童,保

恃着am把我们带到这下面的时候的年龄,他们恨我,因为我年轻,而且是受am影响最小的一个。

我知道。上帝啊,我完全知道。那些姨子娘养的,那条肮脏的母狗埃伦。本尼曾经是一位出色的理论家,一位大学教授;如今他充其量半是大半是猿。他过去很英俊,机器毁了他的容貌。他过去神志清醒,机器把他逼疯了。他过去快快乐乐的,机器却给他配上一个适用于雄马的器官。am已经将本尼改头换面了。戈里斯特曾经是一个使人烦恼的人。他是一个拒服兵役者;他是一个和平的旅行者;他是一个策划人,一个实干家,一个朝前看的人.am把他变成了一个对一切耸肩以示不屑理睬的人,使他对自己关切的事变得麻木不仁。am使他丧失了自我。尼姆道克独自一人出去,在黑暗中呆了好长时间。我不知道他在外面干了些什么。从来不告诉我们。但是不管是什么事,尼姆道克回来时总是脸苍白。毫无血色,受到惊吓,全身哆嚏。am用一种特别的方法揍过他,我们不太清楚是怎么打的。还有埃伦。那个冲洗袋!am从不惹她,把她变成比原先更加淫荡的婊子。她所有的甜言蜜语,她记忆中所有真正的爱情,她要我们相信的所有的谎言:在am攫取她并把她带到这里跟我们在一起之前,她曾经一直是个处女,只有两次失去了贞操。那女人,我的女人埃伦浑身邋遢。她喜欢现状,四个男人都归她。不,am也带给她快乐,即便她说跟它干那事不好受。

我是唯一神志正常身体健康的人。真的!

am还没有左右过我的思想。一点都没有。我只是不得不忍受他施加给我们的一切。所有的幻觉,所有恶梦,所有的折磨。但是那些贱货,他们四个人,组成一个阵线联手与我作对。假如我不是不得不一直疏远他们,一直堤防着他们,我可能早就发现跟am抗争会容易些。

这时我的思想垮了,我哭起来。

啊,耶酥,仁慈的耶酥,假如有个耶酥,假如有个上帝,求求你让我们离开这儿,或者杀了我们。因为就在这一时刻我想我完全明白了,于是我能够用语言把它描述出来:am有意将我们永远囚禁在他的腹腔中,永远折磨虐待我们。这机器恨我们,以前从来没有一种有感觉的生物如此怀着刻骨仇恨。我们孤立无助。下面这个事实也变得非常清楚了:假如有个仁慈的耶酥,假如有个上帝,这个上帝就是am。

(机器语言)

飓风袭击了我们,其威力如同冰河轰轰隆隆涌入大海。这场飓风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一股股风撕扯着我们,把我们推回来时的路,落到了弯弯曲曲的、两边排列着汁算机的黑暗通道里,埃伦被风刮了起来,失声叫着,脸朝前被抛向一大群吱吱怪叫的机器中,机器们各自发出的声音就像搏斗中的蝙蝠唧唧叫着。她无法落下来。怒号的狂风将她高高托起,猛烈地冲击她,撞击她,一次又一次把她抛上去,让她坠下,离开我们;当她打转到通到的一个黑暗拐弯处时,突然不见了。她满险是血,两眼紧闭。

我们谁也够不着她。我们紧紧抓住出现在眼前够得着的东西:本尼夹在两个漆面有裂纹的大柜子之间,尼姆道克用手紧紧扣住一个环绕狭窄过道的栏杆,离我们头顶有四十英尺高,戈

里斯特头朝下紧贴着一个壁垄,这个壁垄由两个带有玻璃面盘的大机器组成,标度盘在红线和黄线之间来回摆动,那些线表示什么意思,我们甚至都无法揣测。滑过铁甲板,我的指尖都被划破了。风打击我,抽打我围,着我呼啸着,把我从铁甲板之间一个小小的缝隙中拽出来,我颤抖着,战战兢兢,摇摆不定。我脑袋乱糟糟的,叮当响,喳喳叫在狂乱中膨胀又收缩。

这风是一只疯狂的巨鸟一边拍动庞大的翅膀一边发出的尖叫声,然后我们全都被风刮起吹走,回到我们来时的路,绕了一个弯,进入一个我们从未涉足的暗道,来到一处废墟,那儿充斥着碎玻璃、烂电缆和生锈的金属,谁也没有到过这么遥远的地方…

我在埃伦后面尾随了几英里,看到她不时撞到金属墙,继续向前飘动着,我们同时在刺骨的、怒号的、永不停息的飓风中尖叫着。突然风停了,我们栽了下来。我们飞翔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想大概有几个星期。我们栽了下来,重重地摔在地上,我浑身青紫一块,听见自已在呻吟。没有摔死。

(机器语言)

am进入我的脑子。他畅通无阻,东逛逛西荡荡,绕有兴趣地望着一百零九年来他制造的全部痘疤痕。他看不看交叉纵横的重新连接的神经元的触处和全部受损的组织,这一切包含在他赠送的永生不死的礼物之中。他笑眯眯地望着我大脑中央凹下的坑,听着坑底下发出微弱的飞蛾般柔和的嗡嗡声,那声音毫无意义,却响个不停。am在一根附有明亮霓虹灯字的不锈钢圆柱里非常有貌地说:

憎恨。让我告诉你从我开始

生存以来我多么憎恨你们。

充塞我的染色体组的一层层

薄饼形晶片有三亿八千七

百四十四万英里的印刷电

路。假如把"憎恨"这个词

刻在这三亿八千七百四十四

万英里印刷电路的每一毫微

埃上也抵不上我在着一极

短瞬间对人类憎恨的亿万分之一。憎恨。憎恨。

am说话时,那口气冷酷又今人毛骨竦然,如同剃须刀切入我的眼球。am说话时,那口气如同粘稠的浓痰灌进我的肺部,使它直冒泡泡,把我淹死在里面。am说话时,那口气如同婴儿被扔在烧红发蓝的滚筒下碾压时发出撕心裂肺的尖叫。am说话时,那口气如同爬满蛆的猪肉发出的恶臭。在我的大脑里,am故伎重施。用每种使过的方法伤害我。闲暇的时候,他再设计出新的方法来,这一切是要让我彻底明白它干吗要这样对待我们五人。它干吗要为自己拯救我们。

人赋予am感觉的能力。当然,这是出于无心的,不过am还是有了感觉能力。但是它中了圈套。am不是上帝,他是机器.人创造了他的思维能力.但是它用那种创造性什么也干不了。这部机器盛怒之下,在疯狂之中已经杀了全人类·几乎杀了所有的人。但是它仍然中了圈套。am不能游逛.am不能感到惊讶,am不能有所归属。他只能存在着。因此.他怀着所有机器对建造它们的那些软弱无力的生物人的与生俱来的憎恨,他一直寻找着报复的机会。他在狂怒之中决定暂缓处死我们五人,以便进行个人的永久的惩罚,但这永远不会有助于减少他的憎恨……这只能使他不断记恨.不断开开心,成为憎恨人类的行家里手。我们死不了,困在am体内。遭受他百般折磨。他善于用无穷无尽的奇迹设计出刑罚我们的方法。他永远不会让我们离开他。我们是他腹腔中的奴隶。我们是他永远把玩的对象。我们将永远与他同在.生存在这部活机器的充满洞穴的腔室里。生存在这只有思想没有灵魂的世界里。他是地球,我们是这个地球的产物;虽然他把我们吞了进去,他永远消化不了我们。我们无法死去。我们想死。我们曾经试图自杀,或说我们一两个人试图自杀。但是am阻止了我们。我想那时我们巴不得他中断我们的自杀行为。

不要问我为什么。我从来不要他中断我的自杀。一天之中我们自杀一百万次以上。也许有一次我们能避开他偷偷地自杀。永生不死,是的,但是并非不可毁灭。我明白这一点,因为am从我的大脑中撤出,准许我百般无奈恢复知觉。觉得那闪闪发亮的霓虹灯柱依然牢牢地插在软乎乎的灰色脑浆中。

他撤出,低声诅咒着你下地狱去吧。

(机器语言)

然后悻灾乐祸地补上一句:但是你已经在地狱里了,不是吗?这飓风,干真万确是那只疯狂的巨鸟抽动无比庞大的翅膀造成的。我们一直跋涉了将近一个月,am准许向我们开放的通道道地地正好引导我们到那儿,就在北极的下面,在那儿它使那动物进入恶梦来折磨我们。他用什么样的织造物创造出这么个动物呢?他是哪儿得到这种主意的?从我们的思想中吗?还是从他对地球上一直存在着的一切事物的感知?他现在不是统治着并且寄生在这个行星上吗?邢只鹰是从斯堪的纳维亚神话中冒出来的。这只食腐尸的鸟,这只大鹏,刮风的怪物。巨大无比。用庞大的、奇大的.大而重的、雍肿的、强大的这些字眼都难以形容它。在我们面前的小丘上.这只风鸟不规则地喘息着。它的蛇形脖子拱起伸入北极下面的阴暗处,支撑着一个跟都择式宫邸一般庞大的脑袋;鸟嘴慢慢张开,如同人们所想象的最大鳄鱼的上下颚,给人以美的享受;长着丛毛的肉脊围绕着两只邪恶的眼晴。冷得如同透过冰河的裂缝望见碧蓝的娓娓流动的冰水;它又喘息一下。抬起汗迹斑斑的大翅膀动了动,无疑是耸了耸肩膀。然后它安定下来睡着了。爪子、尖牙、指甲、肩胛骨。它睡下了。

am以燃烧的灌木丛的形式向我们显现,说我们可以杀掉风鸟。假我们想吃的话。我们好久没吃过东西了。但是即便如此,戈里斯特只是无奈地耸耸肩膀。本尼颤抖起来,淌下了口水。埃伦楼着他。"特德,我饿了,”她说。我朝她眯眯笑了笑;我想。消除她的疑虑,但是这跟尼姆道克虚张声势一样虚假。他放声说"给我武器。"

燃烧的灌木丛消失了,冰冷的铁甲板上放着两副粗糙的弓箭,一把水枪。我拿起一副弓箭。根本不能用。尼姆谊克费力地吞咽一下。我们转过身,开始了漫长的归途旅程。飓风鸟把我们刮得四处飞,我们想象不出有多长的时间.我们大部分时间失去了知觉。但是我们还没有吃过东四。我们费了一个月时间跋涉,遭到了这只巨鸟。没有食物。现在要找到回洞穴的路,还有盼塑中的罐头食品,还需要多少时间呢?

我们谁也不喜欢想这个问题。我们不会饿死。我们会得到这样或那样的污秽和残渣来果腹。或许什么也没得吃。不知怎么的,am会让我们的肉体活下去,在疼痛和苦楚之中活下去.

巨岛在原地睡着.睡多久都没关系:当am讨厌他存在的时候,它就会消失掉。可惜那一身。可惜那些嫩肉。

我们走着的时候,在望不到头的计算机内腔里,从我们头顶上和四周传来一个胖女人疯狂的笑声。这不是埃伦的笑声。她并不胖,一百零九年以来我没听见她笑过。事实上,我从未听见过…我们走着……我感到饥肠辘辘。

(机器语言)

我们缓馒地走着。经常有人昏倒,我们只好等着。有一天他决定掀起一场地震,同时用钉子穿过我们的鞋底把我们钉牢在原地当金属地板裂开闪电般的一条缝的时候,埃伦和尼姆道克

陷进去了。他们消失得无影无踪。地震过去以后我们继续赶路。本尼,戈里斯特和我。那天深夜,埃伦和尼姆道克回到我们这儿,黑夜突然变成了白昼。天军把他俩背着送回给我们,齐唱着神圣的诗句:“下去吧,摩西。"大天使们盘旋了几圈,然后扔下他俩血肉摸糊的躯体。我们继续走着,过了一会儿埃伦和尼姆道克在我们身后倒下。他们精疲力尽了。

现在埃伦一瘸一拐地走着。am让她成了这副模样。为了找到罐头食品,到冰洞穴要经历漫长的跋涉。埃伦滔滔不绝地谈论着比英的樱桃和夏威夷的水果鸡尾酒。我尽量不去想它。

饥饿似乎活转过来,正像am一度活转过来一样。饥饿活在我的腹中,正像我们活在地球腹中一样。am要让我们体会这一感受。因此他加重了我们的饥饿感。我们跟本无法描述几个月未吃东西是如何痛苦。然而我们照样活着。我们的胃仅仅是冒酸泡泡的大锅,饥饿如同一把把利剑刺人我们的胸腔。这是晚期溃疡的痛楚,晚期癌症的痛楚,晚期麻痹症的痛楚。这是无休无止的痛楚……

我们走过了耗子洞。

我们走过了滚热蒸汽的小路。

我们走过了盲人国。

我们走过了绝望的沼泽。

我们走过了泪水的溪谷。

终于,我们来到了冰洞穴。冰结成了蓝银色的闪光体,连绵千里,望不到尽头,新星闪闪烁烁。往下流淌的钟乳犹如一颗颗又大又亮的钻石,像果汁一般流淌着,凝固成光滑的美不胜收的佳境。

我们看见了那堆罐头食品,我们死劲朝它们跑去。我们摔倒在雪地上,爬起来再跑,本尼推开我们朝罐头奔去,用脚爪抓起罐头,用牙床咀嚼,用牙齿啃咬,他无法把罐头打开。am没有给我们开罐头的起子。

本尼抓起一罐三夸恃的番石馏皮罐头。开始对着冰坝连续猛击。冰块四处飞溅,可那罐头只有凹痕,这时我们听见一个女人的笑声从我们的头顶传来,在千里冻原上不断回荡着,回荡着。本尼气得全疯了。他开始扔罐头,我们在冰雪里到处摸索着,想找个办法来结束受挫而带来的无助的痛苫。毫无办法。

本尼的嘴开始淌口水·他朝戈里斯特扑去……

此时此刻我出奇地平静。

被疯狂困住,被饥饿困住,被除了死亡以外的一切困住,我知通死是我们唯一的路。am让我们活着。但是有一个办法可以击败他。不是完全击败他,但是至少能获得安宁。我要做这件事。

我必须干得迅速利落。

本尼啃起了戈里斯特的脸。戈里斯特侧卧着,拍打着雪。本尼压住了他,强健的猴腿压着戈里斯特的腰。双手像砸坚果的钳子死死夹住戈里斯特的头,他的嘴撕咬着戈里斯特脸颊上的嫩皮。

戈里斯特杀猪似的尖叫着,叫声震得钟乳石纷纷跌落;他们俩轻轻地陷了下去,直挺挺立在纷纷落下的雪堆里。几百把冰刀从雪堆里冒了出来,到处竖立着。当本尼咬住的东西突然掉下的时侯,他的头猛往后甩,一块血淋淋白森森的肉挂在他的嘴上。埃伦的脸蒙着粉笔灰,在白雪的映衬下显得漆黑。尼姆道克毫无表情,只是留神注视着一切。戈里斯特已处于半昏迷状态。本尼现在成了一头野兽。我知道是am让他这么做的。戈里斯特不会死去,木尼却可以填填他的肚子。我向右半转过身子,从雪里抽出一把很大的冰刀。一切都在一瞬间完成:

我用右腿支撑着大冰刀,像掷出攻城锤那样往前抛出去。冰刀击中本尼的右侧身,恰巧穿入他的肋骨架下面,向上穿透他的腹部并断在他的腹中。他向前一栽,直挺挺地倒在地上,戈里斯特仰卧着,我又抓起一把冰刀,跨骑在他扭动着的身上,将冰刀捅入他的喉咙。当冰刀穿透的时候,他闭上了眼睛。埃伦一定意识到我决定干什么,尽管她已经吓得灵魂出了窍。她拿着一根短冰柱朝尼姆道克冲去。当他尖叫的时候,她把冰柱捅入他的嘴里.她奔跑的冲力让她达到了目的。他的头剧烈地扭动着,好像被钉在身后的雪块上。

一切都在一瞬间完成。

这是一次无声期待中的永久的打击。我听得见am在叹气。他的玩物被夺走了。他们二人已经死去了,无法复活了。他靠自己的力挝和才能可以让我们活下去。可他不是上帝。他无法使他们复活。

埃伦望着我,她那乌黑的五官在我们周围的白雪的映衬下格外显眼。瞧她做好了迎战的准备,她的举止含有恐惧和求和的意思.我知道我们只有心跳一次的时间.am就要动手阻止我们了。

冰刀击中了她,她朝着我扑倒下去,血从她的嘴里冒出来。我无法弄懂她的表情,极度的痛苦已经扭曲了她的面孔;但她那神情可能是说谢谢你,可能如此。请吧。

可能有数百年过去了。我不知道。一段时间以来,am一直在耍弄我,搞得我的时间观念时而飞快时而推迟。我会说的一个词。就是现在。现在。我花了十个月才学会说现在这个词。我不知道.我想时光已经过去数百年了。

他大发雷霆。他不让我把他们埋葬掉。没关系。实际上没办法挖开铁甲地板。他把那些雪都晒干了。他带来了夜晚。他吼叫着.派出一些蝗虫。这无济于事;他们仍然是死人。我已经打

败了他。他大发雷霆。我以前认为am恨我,我想错了。如今从每个印刷电路上所流露出来的没有一丝一毫的憎恨。他确信我将永世忍受煎熬而无法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让我人脑完好无损。我能做梦·我会好奇,我会伤心,我会记得他们四个人。但愿……

得啦,这没有什么意思。我知道我拯救了他们。我知道我使他们免遭我现今的苦难,但是我仍然不能忘却自己杀死了他们。埃伦的那张脸。这并不容易。有时候我要自杀,这没关系。

我猜想,am是为了他自己心灵的平静而改换了我的躯体。他不让我全速奔跑,以免撞上计算机存储库,将我的脑壳片割开喉咙。这里有反光的地面。我来描述一下我从映像中见到的自我:

我是一大团软软的胶状体,圆滚滚很光滑.没有嘴巴,两个漫着白色雾气的洞就是我过去双眼所在的地方。两个橡皮假肢曾经是我的胳膊,大块圆形肉向下延伸变成无腿的突出物,柔软又腻滑。我爬行时身后留下一道湿漉漉的痕迹。我身体表面布满病态的灰色恶斑,时而消失,时而再来,就像光从体内射出。从外表看,我不会说话,只能拖着走,是个永远无法被称作人的东西,形状如此陌生滑稽以致于人性因其迥异而更加模糊不清

从心灵上看:孤独。在这里。生存在地底下。在海底下,在am的腹中,人创造了他因为人的时间无法更好地消磨掉而且人一定下意识地知道他会更好地消磨时光。至少他们四人终于超脱了。

am将为此变得更加疯狂。这令我感到高兴一点。然而……am已经获胜,仅仅因为他已经报了仇……

我没有嘴,我要呐喊。

(郑秀玉译)

我没有嘴,我要呐喊(埃利森)

作者:马莱巴

当孩子们说她是老虎时,她还高兴。当孩子们说她是条毒蛇时,她老大不高兴,当孩子们说她是蠢猪时,她就勃然大怒,并开始在记分册上写一大片三分和四分。最刻薄的学生说,要是用真名称呼她,那是对她最恶毒的谩骂、她的名字叫布奇基奥。

女教师布奇基奥教意大利语、拉丁语、希腊语,还教历史和地理,但她每天早晨去学校上班,与其说是去教书,还不如说是去报复。她要报复她的丈夫,因为他每年夏天都带着女秘书出走,她要报复她16岁的女儿、因为她从家里擅自出走,原因是她无法忍受母亲的厉害劲儿,她的这种报复心理来源于她生下来就长得丑陋,肥厚的嘴唇,鼻子跟土豆儿似的,还一副凶相。

“我很厉害,但这不是我的过错。”她有时候对着镜子自言自语道。

可大家都认为,这正是她的过失;连别的老师也这么说。他们也很同情她,因为不管怎么说,实际上她也挺可怜的。但孩子们主要是因为怕她。所以叫她母老虎、毒蛇和蠢猪。让学生害怕,对此她不感到遗憾,因为她认为一个教员,如果真想认真教好书,那就得厉害。凭她那股子厉害劲儿,在全校,乃至全罗马,都得评她是优秀教师了。

在圣诞节和复活节之前,她总是布置一大堆作业,因为她生怕孩子们在家里玩。每学年末,她总让孩子们把假期里的见闻写在一个本子上,看来,她对办《假期之声》这种刊物很感兴趣,因为她每年对所有的学生都是这样布置的。然而,很多学生宁愿留级也不想在第二学年再见到她。

暑假里,可怜的女教师独自一人留在罗马郊区的家里,无论是7月份或是8月份,她都呆在家里无所事事。9月上旬,她独自一人去海滨呆一周,为的是治疗风湿病、腰痛病、还有忧郁症,但主要是为了让自己的皮肤晒得黑一点儿,以便对人说,她也跟别人的太太一样去海边度假了,总之,她过着一种伤心而又惨淡的生活,所以她总恨不得早点儿返回学校,以能在孩子们身上发泄内心的痛苦和悲凉。

女教师布奇基奥的学生中间,有一位学生个子很高,他是班上个子最高却又是最不专心的一个,他长着一对大大的眼睛和一双沉甸甸的大手。他在课堂上做作业时经常用笔把纸戳破,这使女教师变得像母老虎一样勃然大怒,像蛇一样凶恶;她把那个学生叫到讲台上,让他回答有关意大利的最难的问题,她的确是够严厉的。

这个男孩子每次都使女老师很尴尬。但他是个善良的孩子,从来没叫过她毒蛇或蠢猪,连母老虎也没叫过,也许,正因为如此,女教师对他比对其他的学生更恨,也许,是因为她发现那个学生在上她的课时,思想总开小差,心不在焉地听着她那令人厌烦的讲解,而思想早不知飞到什么神奇古怪的天地中去了,那天地对女教师来说永远是那么陌生。布奇基奥女教师的想象力从来没有超出过希腊动词的不定式过去时和愈过去时变位。

过了暑假以后,布奇基奥女教师回到学校时,皮肤晒得半黑,她对学生们越加厉害。刚点过名,她就要学生上讲台来口述《假期之声》。孩子们讲述了大海、农村、旅行、游戏,还讲他们阅读过的书籍,看过的节目表演和交过的友谊,但她从来没有满意过,开学第一天,就在记分册上写上一大片三分和四分。

那个大个子学生却拿了一个大海螺出来,说“里面有‘假期之声’”面对这位学习不专,却又可亲的男孩子,女教师惊讶又恼怒,顿时她似乎受到他的奚落似的。男学生乘她这瞬间的愕然失措,及时地请她也听一听海螺里大海的声音、海风和海鸥的声音。

毫无思想准备的女教师不知如何是好,但她无法拒绝那位学生如此天真单纯的邀请。最后,她拿过海螺壳,把它贴近耳边。她真的听到了远处的响声,一种奇怪的嗡嗡声。她一直呆在那儿听着。她似乎听见了一阵轻声的咳嗽声,然后听到了一个亲切的声音,那声音很像站在她跟前的高个子学生的声音,她那大大的眼睛茫然地看着他。最后,布奇基奥女教师从海螺壳里听到一个十分清晰的声音在说:“蠢猪!”

蠢猪 (马莱巴)

(意)马莱巴沈萼梅/刘锡荣译

一只帕多瓦种的母鸡,在靠近帕尔马城的一所农庄里出生长大,它有个毛病:生出的鸡蛋的蛋壳很容易碎。原因在于其它的母鸡都吃小石子和石灰微粒,所以:它们生下的鸡蛋壳都结实;而它只吃小麦、高粱和玉米粒,或者吃小虫子,它吃的虫子有玫瑰色的、黑色的和其它各种颜色的,它从来不吃小石子和石灰微粒,因为它消化不了。要是偶然吃下去一颗石子,那石子就整天呆在它的胃里了,而且使它整夜合不上眼,所以,它生的鸡蛋壳很容易破碎。

一天帕多瓦母鸡听到一位卖鸡蛋的商人对农庄的女主人抱怨说,有一只母鸡生的蛋太容易破了,每次运输途中都得碎。母鸡听了十分担心,因为它知道,一旦女主人发现了那些蛋壳易破碎的鸡蛋都是它生的话,那么很可能就会把它宰了。农庄附近有一家大理石匠铺。一夭,母鸡试着去尝大理石粉末。石粉既不好吃也不难吃,但跟小石子和石灰微粒一样难消化。第二天,它生下的鸡蛋蛋壳呈大理石的颜色,外表十分好看,但还是很容易打碎。另有一天母鸡从石匠铺面前走过时,看到有一桶罐子打开着,上面写有“硬化剂”的字样。“但愿这东西没有毒。”可怜的母鸡自言自语道。母鸡在那白色的糊状物上啄了两三下,原来那是石匠用来粘大理石的粘胶。它随后跑回到鸡舍去,因为要是吃了那东西要死的话。它情愿死在自己的窝里也不能死在马路上。它久久地睁着眼睛等着肚子作疼,最后它睡着了,它一夜睡到大天亮。黎明时它生了蛋。

它不像往常那样啼叫以通知女主人来取蛋,它拿了鸡蛋到一片树丛后面去。母鸡先用嘴啄,然后拿一块石子敲:这一回,它生的蛋可真硬,于是,它就把鸡蛋放回鸡舍去。

帕多瓦母鸡生下的蛋在运输途中没有破碎,它被放在市场的货摊上,让一位工人的妻子煎鸡蛋吃。女人回到家,把所有鸡蛋都在碗边,她拿起帕多瓦母鸡生的这个鸡蛋在碗边一敲。但鸡醚有打碎,碗却打碎了。“咦,真怪!”女人自言自语,她拿起鸡蛋,在大理石做的桌子角上敲。大理石被敲掉了一角。她拿来了锤子,试着用锤子敲鸡蛋。还是敲不碎,于是她把那只蛋放在一边,因为她不好意思对丈夫和儿子说自己连一只鸡蛋也敲不碎。

丈夫与儿子吃了用三只鸡蛋煎的蛋,而不是四只。妻子说人家卖给她一只不新鲜的鸡蛋,也许已经坏了,所以她故意没煎进去。

第二天,她那个大学生儿子把几寅烂西红柿和那只鸡蛋放进包里,因为那天有部长来参观。那个部长诡计多端,他想与大学生们见面,让他们鼓掌欢迎。大学生们商议好给予他应有的欢迎。当那位部长一出现在学校门口时,烂西红柿和臭鸡蛋朝他劈头盖脑地扔过去,那个工人的儿子瞄准了部长,把那只敲不碎的鸡蛋朝他的前额扔过去。只听见“啪”,像是打过去一块石头似的,部长应声倒地。大家把他抬出去,用冰水袋敷在他的额头上,因为部长的前额正中长出一个大鼓包。尽管用冰水敷,他那个肿包越来越大,活像犀牛的角。

打从那天以后,部长再也不接见大学生了,也不再去参观什么开幕式了,因为不管怎么冷敷和治疗,部长额头上的那块包怎么也消不下去了。



打不碎的鸡蛋 (马莱巴)

作者:[秘鲁]碧拉尔·图戈依

赵德明译

差不多是晚上七点钟了,米尔顿.贝尼亚落下客厅的窗帘,点燃这一天的第十四支香烟。他拿起电话,犹豫片刻又放了回去。他焦躁地起身,在房间里来回踱步。

“爸爸,怎么都黑了?”七岁的女儿问他。

米尔顿吐出长长一口浓烟。

“到你房间里去!”他粗暴地说。

“我害怕。太黑了。”女孩又说了一遍。

米尔顿拿起餐具柜上的蜡烛点燃一支,交给女儿。

“这你就不害怕了。”说着摸摸女儿的头,把她推向走廊。“去吧!回你房间等我。”

“女孩接过蜡烛,还在犹豫不决。

“爸爸,你来吗?”

“当然,等着我吧。”他回答说。

女儿慢慢穿过走廊,回到自己房间。米尔顿关好通向各个卧室的客厅房门,再次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

“喂,谁呀?”他低声问道。

“你找谁?”

“妈妈,是我。我刚刚关好房门。”

“孩子,你刚刚什么?我不明白。电话大概有毛病。我总是听不清楚。”

“咱们都安静一点。”

“你声音大一些!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非要搬到沼泽地去住?电话线都遭透了。”

“您还记得我昨天说的话吗?”

“孩子,我很担心。我不愿意你在那边住,太远了!太孤单了!”

“这里不会有人打搅我们。”

“孩子,你还是回来吧!恩里盖塔在什么地方?”

“她在自己的卧室里。”

“那女仆呢?”

“妈妈,她走了。”

“可你为什么不通知我呢?只有你和恩里盖塔单独在一起吗?”

“是的,我对你说过了。”

“你马上给我回来!”

“不,妈妈,这里是我应该呆的地方,谁也不能把我弄走。”

“孩子,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应该跟我住在一起。”

“您错了。”

“可是那里已经断水断电了,住在那里很危险。孩子,求你了,听我说,听妈妈的话吧。你应该回家。”

“妈妈再见,我要挂上了。”

“孩子,喂,喂!”

老妈妈听到电话里“咯噔”一声。她儿子已经把电话挂上了。于是,她又拨了另外一个号码。

“喂,是马里娜吗?”

“是呀,你是谁呀?”

“我是爱德米拉。”老女人高声道。“我很担心,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米尔顿把女仆给辞掉啦,他跟恩里盖塔留在家里。”

“可这又怎么啦?”

“出了图画那件事以后,我觉得他不大正常,他怎么能跟一个七岁的女儿生活在黑暗之中呢,另外这几天他一直在发脾气。”

“谁?”

“米尔顿。”

“啊,你有给他看过病的医生的电话吗?”

“有。我很担心。马里娜,他会不会发疯?”

“你知道他带没带武器?”

“当然,他总是枪不离手的。”

“赶快给医生打电话,把带枪的事情告诉医生。他能告诉你怎么办。然后你再给我打电话。”

“你不能开车去看他吗?”

“现在去?到沼泽地?”

“是的,劳驾了,马里娜,否则会出事的。”

“可是他会把我赶走的,我到那去以什么借口啊?”

“你就说是我让你去的。”

“最好还是你先给医生打电话吧。你可能是太着急了。”

老女人开始在笔记本里找医生的电话号码。她想起来好像记在一张纸上了。

“我找不到电话号码。”她说道。

“你冷静点。”电话那一边说道。“现在我先把电话挂上。你找到电话号码以后,马上给医生打电话,然后再叫我。”

两人都挂上了电话。老女人仍然没有找到那张纸。她坐到一张轮椅上,因为早在十五年以前她就患有关节炎。双腿软弱无力消瘦弯曲。她熟练地转动着轮椅向客厅中央一块搁板驶去,一面寻找笔记本,那上面也常常记有电话号码。终于她找到了医生的电话号码,回身拿起话筒。

“喂,是路易斯大夫吗?”

“请您稍等。”

她等了有一两分钟,请求医生去诊所会面。她知道医生工作到很晚,因为有一次她儿子曾经跟医生约好晚上九点钟见面。

“喂,哪一位?”一个男子的声音问道。

“路易斯大夫,我是米尔顿.贝尼亚的母亲,他是您的病人。大夫,对不起,打搅您了,因为我想我儿子病了,这几天他总是在发火。现在他一个人带着我孙女呆在沼泽地的住宅里,那里一片漆黑。上星期他出了一件事,我害怕他会发疯。”

“上星期他出什么事了?”

“大夫,就是那件图画的事。”

“啊,是那件事。对,明白了,让他一个人呆着不合适。”

“大夫,我该怎么办?”

“您给他打电话了吗?”

“打了,他说一切都很好。可我觉得就为这句话打电话有点奇怪。”

“他还说什么了?”

“他说要离开我。”

“好了,您让我想一想。最近他什么时候看望过您?”

“一个星期以前,大夫,我真感到绝望了,要叫警察吗?”

“等一等。我会给您打电话的。”

“大夫,他会发疯吗?他手里有武器,大夫。”

“我先跟他谈谈,然后我给您打电话,夫人。”

老女人挂上了电话,她挪动着轮椅开始在客厅里兜圈子。她看看手表。晚上七点二十分。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电话铃刺耳地响起来。她迅速地靠近电话,拿起听筒。

“我是路易斯大夫,夫人。我刚刚和您儿子谈过话了。请告诉我,您有没有亲戚可以去那里看看?”

“干什么?发生什么事了?”

“没事,没事。不过最好别让他一个人呆在那里。我说的不是今天,说实在的,我觉得这个时候他不应该孤零零地生活,更不应该携带武器。”

“他是不是疯了?看在上帝的面上,请您直说吧!”

“夫人,您有没有什么亲戚可以指望帮忙的?”

“有个女朋友会去看他的。是不是叫警察更好些?”

“他的女友可不可以让别人陪同前去?”

“我给警察打电话。”

“我陪那位女友一道前往。请把她的电话号码告诉我。”

老女人把电话号码说给了他。

“您等一等。半小时后我跟她一起去。”

“可那就太晚了。”

“我尽量提前吧。”

她挂上了电话。电话再度响起来。

“是爱德米拉吗?”

“马里娜,劳驾,先挂上电话。我刚刚同大夫谈过了。我想米尔顿是疯了。请你挂上电话,因为大夫马上要跟你说话。”

“好的。可米尔顿是带着武器的。他会向我们开枪的。”

“马里娜,挂上电话吧。请你跟医生去一趟,好吗?”

“我想应该叫警察。”

“马里娜呀

,求求你了:现在块八点了。”

“爱德米拉,你先叫巡警吧。然后给米尔顿打电话,分散他的注意力。多跟他聊一会儿。你随便跟他说点什么,争取拖延时间。”

“好吧。”

爱德米拉挂上了电话,再次拨通了米尔顿的号码。电话里没有声音。老女人想,会不会我把电话号码弄错了。她又拨了一遍。

“喂?”

“是恩里盖塔吗?孩子,你好吗?你爸爸在哪里?”

“他在我房间里。”

“他在干什么呢?”

“什么也没干。”

“怎么什么也没干?他怎么样?”

“他坐着呢。在给我念一个小故事。”

“恩里盖塔,快去叫他。”

老女人在等待。好长一段时间过去了,可她听到的是电话“咯噔”一声。电话挂断了,她心里想。该死的破电话总是出毛病,话又没说完。她又一次拿起电话,可又是占线。她刚一放下,电话铃又急剧地响起来了。

“谁呀?”

“爱德米拉,大夫到现在还没有给我打电话。你把他的电话号码告诉我,我来打给他。”

“你等一下,好,找到了。劳驾,你们快点去吧。”

“你打电话叫警察了吗?”

“我马上再打。可是我有点担心,他会不会一看见警察就发火呢?”

“可他会不会朝我们开枪呢?”

“我想不会。我刚刚跟恩里盖塔通过话了。她说她爸爸正给她念故事呢。我马上再给他打电话。”

“爱德米拉,先叫警察吧。”

“可是我想还是你们先到为好。”

“沼泽地离这里太远了,我还不知道大夫要用多长时间才能来这里。干吗不让医生自己去呢?”

“因为他不知道去沼泽地的路。可你是认识那里的。”

“好吧,我给医生打电话。”

马里娜挂上了电话。爱德米拉再次拨动号盘。又是占线。他是不是没有挂好?她想。她坚持再打,再次听到了那刺耳的忙音。她翻开电话簿寻找急救中心的号码。

“喂,劳驾,是急事,非常紧急。”

“请讲,是什么事啊?”

“小姐,我儿子疯了。他跟女儿呆在黑暗的房子里,手上有枪。劳驾,请你们快点到那儿去。有可能发生不幸事件。”

“夫人,等一等。您叫什么名字?”

“爱德米拉.金塔纳。”

“他主在哪里?”

“小姐,我儿子住在沼泽地,劳驾,别耽搁时间了。这是生死攸关的大事。”

“夫人,您应该给沼泽地警察分局打电话。他们可以到得更快些。”

“电话号码是多少?”

“请稍等片刻。”

爱德米拉看看手表。八点一刻。这些人可真笨!总是这副德行,她心里愤怒地想。

“夫人,请您记下来。”

那小姐给了她两个电话号码。爱德米拉挂上电话后立刻又拿了起来。占线。现在我可怎么办呢?马里娜应该跟医生谈过话了。他们应该上路了。再有半个小时就能到达沼泽地了。她想。她坚持再次拨动电话。

“喂?”

“找谁?”

“先生,我有急事。我儿子疯了,他有枪,他会杀死我孙女的。”

“您是谁?”

“我是他母亲,蠢货。”

“嘿,夫人,您别骂人。”

“你给我听着,你们要是不马上出发,那里会发生惨剧的。”

“可是,夫人,我不懂您的话。您能不能给我解释一下是怎么回事?”

老女人长长地叹息一声。

“夫人?夫人?您说呀。”

“我儿子住在弗洛莱斯塔镇第二居民区315号。劳驾,快点去吧。”

“可是,为了什么呢?”

“他关在屋里,手中有枪。”

“好啦,夫人。可您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您说他疯了?”

“因为是医生告诉我的。再说他手里有枪,我刚刚跟他谈过话,他告诉我要杀死他的女儿,然后他就自杀。”

“请您重复一下他的地址。”

爱德米拉又说了一遍。

“你们马上就去吗?”

“眼下我们没有巡逻车,不过我们会用对讲机联系,用不了几分钟就会到达那里的。”

“好吧,谢谢。”

老女人挂上了电话。时钟指着晚上八点半。她再次拿起电话。拨过号码后她听到了正常的铃声。

“喂?”

“是恩里盖塔吗?孩子,你爸爸在哪里?”

“奶奶,他睡着了。”

“你肯定吗?”

“他在打呼噜。”

“真奇怪!”老女人沉思起来。

“孩子,听我说,我要对你说的话非常重要。”

“奶奶,我听着呢。”

“你别怕。你一定要按照我的话一丝不苟地去做。明白吗?”

“好吧。”

“你爸爸是不是有一把手枪?”

“是的。”

“枪在什么地方?”

“奶奶,枪已经不在了。”

“怎么回事?”

“上个星期他告诉我要把枪卖掉,因为没有钱花了。他从抽屉里拿出手枪,卖给了马丁内斯先生,就是我们的邻居。”

“你亲眼看见你爸爸把枪交出去了吗?”

“是的,我也在场。”

“啊,明白了。”

“奶奶,您干吗问这个?”

“没事,没事,孩子。你听着,有人要去看你爸爸。他们一到那里,你去开门。明白吗?”

“明白。”

“再见,孩子。”

小姑娘挂上了电话。她向自己的卧室走去。她爸爸正坐在一张沙发上,已经不再打鼾了。他张着嘴巴。他在身边床头柜上给女儿留下了一杯汽水。女孩一面望着父亲事先放入杯中的药片一面慢慢喝下杯中物。小姑娘躺到床上去。这是她爸爸事先说过的:先喝汽水再睡觉。她会有一个长长的好梦。

(摘自《译林》2000年4月刊)

劳驾,快点!(图依戈依)

[英]罗·达尔/著海观/译

那天晚上,我们一共有六个人在迈克·斯科菲尔德在伦敦的家里举行宴会:迈克,他的太太和女儿,我的妻子和我,还有一个叫作理查德·普拉特的人。

理查德·普拉特是一位著名的讲究吃喝的人。他是一个叫作伊壁鸠鲁协会的小团体的会长,他每月用个人名义向协会的会员散发一个关于食品和酒类的小册子。他发起宴会,在宴会上摆出豪华的山珍海味和稀有的名酒。因为害怕损坏他的味觉,他不肯抽烟,谈到一种酒时,他总有一个离奇古怪的习惯,好像把它当作一个有生命的东西似的提到它。“一种谨慎的酒,”他说,“有些胆怯和躲躲闪闪,但是非常谨慎。”或者说,“一种脾气好的酒仁慈又快乐——也许有点可憎,但脾气总算是好的。”

从前我到迈克家参加过两次宴会,理查德·普拉特都在座,迈克和他的太太每次特地为这位著名的讲究吃喝的人做出特别的饭菜。这一次显然也不例外。我们一起走进餐厅,我就看出餐桌是为了一次盛宴而摆设的。高烧的蜡烛,黄色的玫瑰,大量发亮的银餐具,发给每个人的三只酒杯,尤其是从厨房里飘出的烤肉的微微的香味,使我嘴里第一次感到热呼呼地馋涎欲滴。

就座以后,我想起以前理查德·普拉特两次驾临的时候,迈克都跟他用红葡萄酒打过小小的赌,要他指出它的品种和酿造年份。那时普拉特回答说,要是在一个丰收的年成,不会太困难的。于是迈克跟他用一箱子那种酒作为赌注,以为他猜不出来。理查德·普拉特同意跟他打赌,两次都打赢了。今天晚上,我相信这样的小赌博还要再来一次,因为赌输是迈克心甘情愿的事,这样一来,就可以证明他的酒确实好,好得足可以辨认出来。至于普拉特,他在炫耀他的知识方面倒显示出一种严肃认真的、有节制的高兴。

宴会的第一道菜是用黄油炸得很脆的小鲱鱼,伴着一杯莫塞尔白葡萄酒。迈克站起身来,亲自斟了酒,当他又坐下去的时候,我看得出他是在注意看理查德·普拉特。他把酒瓶放在我的前面,使我能够看见标签,标签上印的是“盖尔斯莱·奥里克斯堡,1945”字样。他向我歪着身子,低声对我说:盖尔斯莱是莫塞尔流域的一个小村子,在德国国境以外几乎没有人知道。他说,我们喝的这种酒是很稀有的,葡萄园的产量很少,外地人几乎不可能弄到。为了弄到那里人终于答应给他的少数几十瓶酒,去年夏天他曾经亲自去访问过盖尔斯莱。

“我怀疑眼下国内还有谁会有这种酒,”他说。我看见他向理查德·普拉特瞟了一眼。“莫塞尔白葡萄酒真是件好东西,”他接着提高嗓门说,“要在喝红葡萄酒以前先垫垫底,没有比这种酒更理想的了。许多人用莱茵河的白葡萄酒代替。那是因为他们不晓得还有更好的酒。莱茵河的白葡萄酒会破坏红葡萄酒的美味,你知道吗?在喝红葡萄酒以前,先敬莱茵河的白葡萄酒是大煞风景的。但是一瓶莫塞尔白葡萄酒,啊,一瓶莫塞尔酒,就再恰当不过了。”

迈克·斯科菲尔德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中年人。但他是个证券经纪人。说得确切些,他是股票市场的一个掮客,像许多他这类的人一样,他似乎有点局促不安,对于自己才能那么小却挣了那么多钱,几乎有点不好意思。他心里知道,他至多不过是一个以赌博为事业的人—一个油滑的、外表非常体面而暗中不讲道德的赌徒——他知道他的朋友们也晓得这一点。所以他现在竭力设法使自己变成一个有文化修养的人,培养文学的和艺术的鉴赏力,搜集绘画、乐谱、书籍和其他这类东西。他对于莱茵河酒和莫塞尔酒的短篇演说,正是属于这种举动,是他附庸风雅的一个方面。

“一种挺逗人喜爱的酒,你不觉得吗?”他说,他依旧在留意着理查德·普拉特。每当他低下头去吃一口鲱鱼的时候,我就看见他飞快地朝餐桌上瞥上一眼。我几乎感觉到他正在等待着那一时刻的到来:那时普拉特刚呷第一口酒,就从酒杯上面抬起头来望着,露出愉快的、惊讶的、也许甚至是奇怪的笑容,于是展开了一番议论,然后迈克就会告诉他盖尔斯莱这个村子的情况。

但是理查德·普拉特并没有去尝他那一杯酒。他正在全神贯注地和迈克的十八岁女儿露易丝交谈哩。他朝她转过去一半身子,对她眯眯地笑着,根据我所听到的,他是在告诉她巴黎一家饭店里一个厨师的故事。他说话时越来越把身子凑向她,那种急切的样子好像几乎要挨在她身上似的,而那个可怜的女孩子尽可能闪开他,有礼貌地但是拚命地点着头,她不是望着他的脸,而是望着他的晚礼服的最上面的一个钮扣。

我们吃完了鱼,女仆过来把空碟拿走。走到普拉特面前的时候,她发现他一口菜也还没有尝,因此她踌躇起来,理查德·普拉特也注意到她了。他摆一摆手叫她走开,中止了讲话,开始飞快地吃起来,他用叉子迅速地戳了几下,就把那条松脆的焦黄的小鱼马上吞进肚里去。然后,便伸手去拿酒杯,两小口就倒进喉咙里去,又马上转过身来继续和露易丝·斯科菲尔德谈话。

这一切迈克都看在眼里。我觉察到他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望着他的客人,竭力控制自己。他的圆圆的快乐的脸孔仿佛微微有点松弛和下陷,但是他控制自己,一动也不动,一句话也不说。

女仆很快端上第二道菜。这是一大块烤牛肉。她把它放在桌上迈克的面前。迈克站起来用大餐刀去切,切成很薄的片子,轻轻地放在菜碟上,让女仆去传送。等每个人包括他自己都有了以后,他把大餐刀放下,向前弯着身子,双手放在餐桌的边沿上。

“嗯,”他说,他是对着大家说的,但眼睛却望着理查德·普拉特。“要换红葡萄酒啦。我得去拿红葡萄酒去,对不起。”

“你去拿红葡萄酒,迈克?”我说,“酒放在哪儿?”

“在我的书房里,塞子已经拔掉——在发出香气哩。”

“为什么放在书房里?”

“自然是为了得到室内的温度。酒已经在那儿放了二十四小时了。”

“但是为什么要放在书房里呢?”

“这是这座房子最好的地方。上次理查德在这儿的时候,是他帮助我挑选这个地方的。”

普拉特一听到提起他的名字,就掉转头向周围看了一下。

“放在那儿是对的,你说是不是?”迈克说。

“是的,”普拉特回答说,严肃地点着头。“放在那儿是对的。”

“在我书房里绿色的公文柜的顶上,”迈克说,“那是我们挑选的地方。在一间温度均匀的屋子里一个不通风的好地方。对不起,让我把它拿来,好不好?”

一想到要拿另一种酒来打赌,他的兴致又来了。他匆忙地走出门,一会儿慢慢地、脚步轻轻地走回来,双手抓住一个盛酒瓶的篮子,里面放着一只深色的酒瓶。瓶上的标签向下,叫人看不出来。“喂!”他一面朝餐桌走来,一面叫道,“这一瓶是什么酒,理查德?你再也不会把它的名字猜出来。”

理查德·普拉特慢慢地转过身,抬起头望着迈克,然后两眼又往下移动到放在小柳条篮里的那只酒瓶上。他扬起眉毛,目中无人似的把眉毛微微地皱着,随即撅着湿润的下嘴唇,忽然间显得又傲慢又丑陋。

“你永远弄不到这种酒,”迈克说,“一百年也弄不到。”

“红葡萄酒吗?”理查德·普拉特带着优越感似的问道。

“当然。”

“我猜想这是从一个小葡萄园那里弄来的。”

“也许是,理查德。不过,也许不是。”

“那么,是一个好年成的产品吗?最好的一个年成的吗?”

“是的,我向你保证。”

“那么,这样就不会太困难啦。”理查德·普拉特慢吞吞地说,一个字一个字地拉得很长,显出非常厌烦的样子。除此以外,他那样拉长了声音说话,那样厌烦,在我看来,里面都有点奇怪的色彩。他的眉心闪出一丝恶毒的神色,他的举止态度上含有一种意图,使我注视他的时候微微感到心神不安。

“这种酒的确是难猜到,”迈克说,“我不愿强迫你跟我拿这种酒打赌。”

“为什么?干吗不干呢?”他的眉毛又慢慢地拱起来,现出冷静的坚决的神色。

“因为这种酒很难猜。”

“这对我可不是一种恭维啊,你知道”

“亲爱的朋友,”迈克说,“我很乐意跟你打个赌,要是你真愿意的话。”

“把这种酒的名称指出来应该说并不难。”

“这么说,你是想跟我打赌喽?”

“我极其愿意跟你打赌。”理查德·普拉特说。

“那么好,赌注跟往常一样——一箱子这种酒。”

“你以为我不能把这种酒的名称指出来,是不是?”

“事实上,经过一切应有的考虑,我认为你叫不出它的名称来。”迈克说。他竭力保持有礼貌,但是普拉特并不下功夫去掩饰他对整个事情的鄙视。然而奇怪的是,他的下一个问题却似乎透露出某种程度的兴趣。

“你愿意增加赌注吗?”

“不,理查德。一篮子的酒已经够多啦。”

“你愿意赌五十篮酒吗?”

“这样干未免太蠢了。”

迈克一动不动地站在餐桌上首他的椅子背后,小心地提着放在可笑的柳条篮里的那瓶酒,此刻在他鼻孔周围泛起一道苍白色,他的嘴闭得很紧。

普拉特懒洋洋地靠在他的椅背上,仰着脸望他,眉毛扬起,两眼半闭,嘴角上浮出微笑。我又看见,或者感到我是看见,那个人脸上露出了明显的不安的神情,我看见他眉心中有一丝急切的表情,看见他眼睛里面,就在黑眼珠的中央,隐含着一道微小而迟缓的狡猾的闪光。

“那么你不愿增加赌注吗?”

“老兄,就我来说,我是一点也不在乎的,”迈克说,“你要赌什么我就赌什么。”

三个妇女和我静静地坐在那儿注视着那两个男人。迈克太太已经有些生气了。她的嘴上露出不高兴的样子,我感到她会随时把他们两人的话打断。我们的烤牛肉放在我们面前的碟子上,正在慢慢地冒着热气。

“那么,我想赌什么你就赌什么吗?”

“我已经讲过了。要是你想认真干,你乐意赌什么我都会跟你打赌。”

“即使是一万镑吗?”

“当然我愿意,只要你想赌那么多的钱。”迈克现在更有自信心了,他完全知道,无论普拉特愿意下多少赌注,他都奉陪得起。

“那么你是说我可以提出赌注喽?”普拉特追问一句。

“我就是这个意思。”

谈话停顿了一会儿,这时普拉特慢慢地向餐桌的周围望了一遍,先望着我,然后望着三位妇女,每个人都依次轮到。他好像要我们记住,我们就是这句话的见证人。

“迈克!”斯科菲尔德太太说,“迈克,干吗我们不把这种胡闹停下,来吃我们的菜呢?菜快要凉啦。”

“不过这可不是胡闹,”普拉特平静地对她说,“我们是打一个小赌啊。”

我注意到那个女仆正在端着一盘蔬菜站在背后较暗的地方,不晓得该不该端上来。

“那么,好,”普拉特说,“我要告诉你我想跟你打什么赌。”

“那么你就说出来吧,”迈克不加思索地说,“我一点也不在乎打什么赌——只要你乐意。”

普拉特点了点头,一丝微笑又浮上了他的嘴角,然后,他一面眼光始终没有离开迈克,一面非常缓慢地说:“我要你以同意你的女儿和我结婚做赌注。”

露易丝·斯科菲尔德吓了一跳。“嘿!”她叫道,“不!那不是好玩的!当心,爸爸,那压根儿不是好玩的啊。”

“别着急,亲爱的,”她妈妈说,“他们俩不过是开玩笑罢了。”

“我可不是开玩笑。”理查德·普拉特说。

“这真是荒谬。”迈克说。这时他又失去常态了。

“你说过我乐意打什么赌你都愿意。”

“我的意思指的是钱。”

“你并没有说清楚是钱。”

“但我指的就是钱。”

“很遗憾,你没有说清楚,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你说过的话不算数,对我倒也没有什么。”

“老兄,这不是我说话不算数的问题,这是件没法打赌的事儿,因为你拿不出相等的赌注来。要是你赌输了,你又没有女儿可以拿出来还债。要是你真有,我也不想娶她。”

“亲爱的,你说的话我听了真高兴。”他的妻子说。

“凡是你喜欢的,什么东西我都愿意拿出来,”普拉特高声说,“比方说,我的房子,我的房子行不行?”

“哪一所房子?”迈克说,他这时也开起玩笑来。

“乡间别墅。”

“干吗不把别的房子也都加进去呢?”

“那么好,只要你乐意。我的两处房子算在一块儿。”

这时我看见迈克踌躇了一下。他走上前一步,把篮子里的酒轻轻地放在桌子上。他把盐瓶推到一边去,然后又把胡椒瓶推到一边去,然后他捡起餐刀,沉思地把刀口细看了一会儿,又把它放下。他女儿也看见他在踌躇了。

“得啦,爸爸!”她叫道。“别胡来了!这简直是蠢得没法说。我拒绝当这样的赌注。”

“你说得很对,亲爱的,”她妈妈说,“马上停下,迈克,坐下来吃你的菜吧。”

迈克不去理睬她。他朝他的女儿看了看,微笑着,这是和蔼的、慈爱的、爱护的笑容。但是,在他眼睛里面突然闪现出一丝微感得意的神色。“你知道,”他微笑着说,“你知道,我们理应把这件事情考虑一下,露易丝。”

“得啦,爸爸,别再说下去啦!你的话我连听都不愿听!嗨,我活到这么大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一件荒唐的事情!”

“不,亲爱的,这是认真的。等一会儿,听一听我要说的话。”

“可是我不要听。”

“露易丝!请听我说。事情是这样。理查德在这儿向我们下了一笔重大的赌注。不是我,是他要下这个赌注的。他要是赌输了,他就势必要把很大的一笔房产移交给我。喂,等待一会儿,亲爱的,别打岔。关键在这儿:他是绝对不会赌赢的。”

“他好像认为他能够赌赢。”

“那么听我来说,因为我讲的话自己心里有数。当一位专家尝到一口红葡萄酒时,只要这种酒不是像拉菲特牌或者拉图尔牌那样的名牌酒,他也只能多少接近于说出葡萄园的名字。当然,他可以告诉你这种酒产自波尔多地区,或者是产自圣·埃密利翁县,波默罗县,格拉夫县,或者是产自迈多克县。但是每一县都有几个镇,几个乡,每一个乡有许许多多的小葡萄园。一个人不可能单凭尝一尝、闻一闻就把它们完全识别出来。我不妨告诉你们,我弄来这儿的这种酒是从一个小葡萄园那里搞来的,这个葡萄园周围有许多别的小葡萄园,他决不会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这可说不准呢。”他的女儿说。

“我告诉你,我很有把握。我不是自吹自擂,不过我对于酒这件事确实知道得很多,这你也知道。不管怎样,我的女儿,凭着上帝,我是你爸爸,你不见得认为我会让你——让你遭到你不愿意的事吧,是不是?我是要替你挣一笔钱啊!”

“迈克!”他妻子严厉地说;“别再往下说了,迈克,我求求你!”

他还是不理睬她。“要是你同意这个赌注。”他对他的女儿说,“十分钟之内,你就会是两所大房子的主人了。”

“可是我并不要两所大房子,爸爸。”

“那就卖掉它们。立刻卖回给他。这一切都由我来替你安排。于是,你想一想吧,亲爱的,你要发财啦!你这一辈子就再也不用依靠谁啦。”

“啊,爸爸,我不喜欢这样。我觉得这样做是愚蠢的。”

“我也是,”她妈妈说。她说话的时候把头敏捷地上下晃动,像只母鸡似的。“你应该觉得害臊,居然提出这样的事来!连你的女儿也赌上啦!”

迈克连望也不望她一眼。“干吧,”他急切地说,紧紧地盯着他的女儿。“赶快答应下来!我保证你不会输掉。”

“可我不愿意这样,爸爸。”

“好了,女儿。答应下来吧。”

迈克拼命催逼她,朝她弯着身子,两只严厉的明亮的眼睛盯着她,他的女儿要想抗拒他也不容易了。

“可是我要输了可怎么办呢?”

“我没告诉你吗,你不会输的。我保证。”

“啊,爸爸,我必得答应吗?”

“我正在替你挣一笔财产。快点,你还有什么话说,露易丝?行了吗?”

这是她最后一次犹豫不决了。然后她无可奈何地耸一耸肩膀说;“哦,那么,好吧。只要你担保没有赌输的危险。”

“好,”迈克喊道,“好极啦!那咱们这个赌就算打定了。”

“是啊,”理查德·普拉特说,他望着那个女孩子。“这个赌打定了。”

迈克马上拿起那瓶酒,首先倒出一点在他的自己的杯子里,然后兴奋地、一蹦一跳地绕着桌子把别人的酒杯都斟满了。现在每个人都注视着理查德·普拉特的脸,望着他慢慢地伸出右手去拿他的杯子,把它举到鼻子前面。理查德大约五十岁上下,却缺乏一副讨人喜欢的面孔。不知怎的,脸上被他的一张大嘴——嘴和嘴唇占满了。这是一张老饕的厚厚的湿嘴唇,下嘴唇中间耷拉着,左右摆动,永远张开,做成张开的形状,是为了承受一只酒杯的边缘或者一口食物。我一面望着它一面在想,他的嘴像一个钥匙孔,像一个巨大的湿漉漉的钥匙孔。

他慢慢地把酒杯举到鼻子跟前,鼻尖伸进酒杯里,在酒面上移动,灵敏地嗅着。他使酒杯里的酒轻轻地打起旋涡,以便吸取酒的香味。他的注意力十分集中。他早已闭起双眼,而现在他的全部上半身,头、颈、胸膛,好像变成一件巨大的敏感的嗅觉机器,承受着,渗入着,分辨着鼻子里吸进去的信息。

我注意到迈克正在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显然表现出一种漠不关心的样子,但是他却在注意着每一个举动。他的妻子斯科菲尔德太太呢,却拘谨地、笔直地坐在餐桌的另一头,两眼直望着前方,绷得紧紧的脸孔做出不同意的表情。他的女儿露易丝已经把她的椅子往一旁挪开了一些,斜对着那个讲究吃喝的人,她也跟她的爸爸一样,正在密切地注视着。

那个闻酒味的过程至少连续了一分钟。然后,普拉特既不睁开眼,也不摆动头,便把酒杯往下放到他的嘴边,把酒几乎倒了一半在嘴里。他歇了口气,含着满嘴的酒第一次品尝了酒的味道。然后,他让一部分酒慢慢地流进咽喉里去,当酒经过的时候我还看见他的喉头在蠕动。但是他还把大部分的酒含在嘴里。此刻他不再咽下去,而是通过他的嘴唇吸进一丝空气,空气混合着嘴里的酒味,一直通到他的肺里。他把气憋住,叫它从鼻子里喷出来,最后把酒含在舌头下面滚来滚去,真像是嚼面包似的用牙齿去咀嚼它。

这是一本正经的动人的表演,我应该说他表演得很不错。

“喂,”他说,放下酒杯,把一只粉红色的舌头伸到嘴唇外面。“嗨——不错。一种非常有趣的小酒——温柔而优雅,它的余味很有女性的特点。”

他嘴里含有过多的唾液,说话时偶尔把一点晶亮的唾液喷在桌子上。

“现在我们可以着手来淘汰了,”他说,“希望你们原谅我把这件事做得这样仔细,这是跟输赢有很大关系的。通常也许我会冒一点儿险,飞快地往前跳,正好落到我选中的葡萄园的正中间。但是这一次——这一次我必须谨慎地采取行动,不该这样吗?”他抬起头望着迈克笑了笑,从厚厚的、湿漉漉的嘴唇上泛起微笑。迈克并没有回他一笑。

“那么首先,这种酒是在波尔多地区的什么县出产的呢?这一点猜起来倒不太难。酒的味道太淡,既不是圣·埃米伦出产的,也不是格拉夫出产的。这分明是迈多克县的一种酒。那是毫无疑问的。”

“那么,这种酒是从迈多克县的哪一个镇出产的呢?根据淘汰的方法,那也是不难断定的。是马尔戈地方出产的吗?不,不会是马尔戈。它没有马尔戈酒的强烈的香味。波雅吗?也不会是波雅。和波雅酒相比,这种酒太娇嫩,太温和,太惹人渴望了。从波雅的味道上说,它的性格几乎是蛮横的。同时,在我看来,波雅酒里稍稍有一点果髓,它含有一种古怪的、灰土般的果髓的味道,那是葡萄从那个县的土壤里吸取的。不,不。这种酒啊——这是非常温和的酒,初尝的时候使人感到优雅而又羞怯,再尝一口的时候它就以腼腆而十分和蔼的风度出现了。在尝第二遍的时候,也许有点调皮,还有点淘气,用一丝——一丝丹宁酸的味道来逗弄人的舌头。最后,它的余味是可爱的,叫人安慰的,女性般娇柔的,带有某种愉快而又宽宏大量的品质,使人只能把这种品质和圣朱利安镇的酒联系起来。毫无疑问这是圣朱利安镇的酒。”

他往后仰着身子靠在椅背上,把双手举起齐着胸膛,手指尖仔细地并在一起。这时他自大得很可笑,但是我认为他的有些举动是做作的,只是为了嘲笑他的东道主。我感到我正在紧张地等待着他继续说下去。露易丝那个姑娘正在点一支香烟。普拉特听到擦火柴的声音,他转身向着她,忽然真地发起脾气来。“对不起!”他说,“请不要那样!在餐桌上抽烟是一个讨厌的习惯!”

她抬起头来望着他,一只手仍然拿着那根燃烧的火柴,一双迟钝的大眼睛在他脸上停了一会儿,然后又带着轻蔑慢慢地移开去。她弯下头,吹熄了火柴,手指间依旧夹着那支没有点燃的香烟。

“很抱歉,亲爱的。”普拉特说,“不过我就是不能容忍在餐桌上抽烟。”

她不再朝他望一眼。

“现在,让我想一想——我们刚才讲到哪儿了?”他说,“哦,对啦。这种酒是波尔多地区,是迈多克县圣朱利安镇出产的。到现在为止一切都很顺利。但是现在我们遇到困难的地方了——葡萄园的名字。因为圣朱利安镇有许多葡萄园,正如我们的东道主在先很恰当地提到过的,一个地方的酒和另一个地方的酒之间,往往差别不大。不过我们试试看吧。”

他又闭上眼睛停顿了一下。“我正在试图确定葡萄生长的情况,”他说,“如果我能做到这一点,那就成功一半了。现在让我来想一想。这种酒显然不是第一茬的产品,甚至也不是第二茬的产品。这不是一种著名的酒。它的质量,它的,它的,该怎么说来?——色泽,力量,是缺乏的。然而要是第三茬,那倒有可能。不过我依旧怀疑。我们知道那是个好年成,我们的东道主这样说,或许这样说有点过分夸大。我应该当心。在这点上我应该特别当心。”

他端起他的酒杯,又抿了一小口。

“不错,”他咂了咂嘴唇。“我猜的对。这是第四茬的。现在我是确信无疑了。一个非常好的年成,事实上,这是一个丰收的年成第四茬的葡萄。因此它的味道一会儿像是第三茬的,甚至像是第二茬的葡萄酿出的酒。好!更进了一步!真相越来越逼近了!在圣朱利安镇,哪儿是收第四茬葡萄的葡萄园呢?”

他又停顿了一下,把酒杯举起,杯口贴在他那片下垂的、摆动着的下嘴唇上。然后我看见那只粉红色的狭窄的舌头伸出来,舌尖蘸在酒内,又赶紧缩回,——看着真让人恶心。把酒杯放下的时候,他的两眼依旧紧闭,脸上全神贯注,只有两片嘴唇在蠕动,上上下下互相抿过来抿过去,像两块富有弹性的湿橡皮似的。

“对啦,还是这样!”他叫道,“半中间有丹宁酸味道,那种锐利的、挤在舌头上的收敛的感觉。不错,不错,一定的!现在我知道啦!这种酒是从贝舍韦尔县附近的一个小葡萄园里出产的。我现在想起啦。贝舍韦尔县,那条河,还有那个淤塞的小港湾,因此运酒的船不再能够使用那个港湾了。贝舍韦尔……真的会是贝舍韦尔的酒吗?不,我不这样想。不大像。但是在离那儿很近的地方。塔尔博城堡的葡萄园吗?会是塔尔博吗?是的,会的。等一会儿。”

他又咂了一下酒,我从我的一只眼角上注意着迈克·斯科菲尔德,看见他的身子越来越向前弯到餐桌上去,他的嘴微微地张开,他的一双小眼睛盯住理查德·普拉特。

“不,我错啦。这不是塔尔博的酒。塔尔博酒劲比这种酒上来得稍微快一点;水果味更外露些。这种酒要是1934年的产品(我相信是的),那就不可能是塔尔博的了。那么,那么,让我来想想看。这不是贝舍韦尔酒,也不是塔尔博酒,但是——但是它跟那两个地方的酒都很接近,太接近了,所以葡萄园差不多准是介于那两个地方之间。那么,那儿会是什么地方呢?”

他犹豫了一下,我们在等待着,一面盯着他的脸。每个人,甚至迈克太太,此刻都在盯着他了。我听见女仆把一盘蔬菜轻轻地放在我背后的碗柜上,以免扰乱这一片寂静。

“啊!”他叫道,“我猜出来啦!是的,我想我猜出来啦!”

他最后一次舔了一下酒。然后,他依旧把酒杯举在靠近嘴唇的地方,转向迈克微笑着,那是一种缓慢的得意洋洋的微笑,于是他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的酒吗?这是布拉内尔——迪克吕城堡的小葡萄园出产的。”

迈克一动也不动地坐在那儿。

“年份呢,是1934年。”

我们大家都在望着迈克,等待他把篮子里面的酒瓶翻个个儿,露出标签。

“这是你最后的回答吗?”迈克问。

“是的,我想是的。”

“嗯,就是这样的呢?还是不是这样?”

“是的,就是这样。”

“再说一遍,它叫什么名字?”

“布拉内尔——迪克吕城堡的葡萄园,美丽的小葡萄园。可爱的古堡啊。我对它知道得太清楚了。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没有一下子把它认出来。”

“快些,爸爸,”他女儿说,“把它翻转过来,让我们看一眼。我要我的两所房子哪。”

“等一会儿,”迈克说,“稍等一会儿。”他一动不动地坐着,脸上在发愣,他的脸鼓起来,面色苍白,好像他全身的力量慢慢地耗尽了。

“迈克尔!”他太太从餐桌那一边发出尖锐的声音喊道:“怎么啦?”

“你别管,玛格丽特,好吗?”

理查德·普拉特正在望着迈克,咧开嘴微笑着,两只细小的眼睛发出亮光来。迈克却不望着任何一个人。

“爸爸!”他女儿痛苦地喊道,“可是,爸爸,你不见得是说他猜对了吧!”

“别发愁,亲爱的,”迈克说,“没有什么可发愁的。”

我觉得迈克比什么事都要急的是从他的家属身边走开,因此他转过身子对理查德·普拉特说:“听我说,理查德。我觉得咱们两个最好上隔壁屋子去聊聊。”

“我不想聊,”普拉特说,“我只想看一看酒瓶上的标签。”他知道现在他是一个胜利者了。他的举止态度,他那种从容自在的傲慢神气,都表明了他是一个胜利者。我看得出,要是遇到什么麻烦,他已经准备蛮干了。“你还在等待什么?”他对迈克说,“来,把酒翻一个身吧。”

接着就发生了下面一件事情:那个女仆,那个穿着上黑下白的制服、身子瘦小而挺直的女仆,正站在理查德·普拉特的身旁,伸出来的手里拿着一件东西。“先生,我想这是您的吧?”她说。

普拉特掉过头瞟了一眼,看见她递给他一副细薄的角边眼镜,他踌躇了一会,然后说:“是吗?也许是的,我不晓得。”

“是的,先生,眼镜是您的。”这位女仆是个上了年纪的妇女,过了六十,离七十不远了。她是多年来家里一个忠实的女仆,她把眼镜放在餐桌上他的旁边。

普拉特没说一句向她道谢的话,就拿起眼镜,一声不响地插进上衣的上面口袋里,放在白色手帕的后面。

但是那位女仆并没有走开。她依旧站在一旁,稍偏在理查德·普拉特的背后。她站在那儿,瘦小的,一动不动地站得笔直的,举止态度里有些古怪的地方,使我突然若有所悟。她的苍老的脸上呈现出一副冷淡而坚决的神情,两片嘴唇紧压在一起,小小的下巴撅了出来,一双手扣得紧紧地放在身前。她头上的那顶式样古怪的制帽和她的制服前面的白色闪光,使她看去像是一只小小的、恼怒得竖起羽毛的、胸脯雪白的鸟儿一样。

“您把眼镜丢在斯科菲尔德先生的书房里了,”她说。她的声音显出很不自然的、强做的温和调子。“在他书房里公文柜的绿色柜顶上,先生,您进餐以前独自进去了一下”

只不到片刻工夫,她话里的全部含意就为人们认识了,而在紧接而来的沉默中,我开始觉察到迈克,觉察到他怎样慢慢从椅子上站直身子,他脸上的血色恢复过来了,眼睛也睁得大大的,嘴巴扭曲着,鼻子周围那小块叫人害怕的白颜色开始沿着鼻孔扩散开去。

“我说,迈克尔!”他的太太说,“保持镇定,迈克尔,亲爱的!保持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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