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记者_我的正义之旅 - xp1024.com
《卧底记者:我的正义之旅》


序 古清生与对话录

《卧底历险》的书稿先后转了三十多家出版社,拖了近三年时间,尽管绝大部事件都是曾报道过的,但出版社还是担心“敏感”。转来转去,以至出版圈子里都知道我这部书。后来有几家出版社想出,接着有几个名书商找上门来,最高的愿出八万元来买断版权,但我最终选择了以推新人为已任的中国文联社。只是没想到,书一上市后社会反响如此强烈。到目前,全国已有六十多家报刊介绍连载,《北京晚报》、《北京青年周刊》、《北京娱乐信报》及《青年文摘》等都对我的坎坷经历作过报道。我还收到各地读者来信、电邮几千件(封)……

时间:2005年1月28日

地点:北京东郊

人物:职业作家古清生

中国第一卧底记者石野

古清生:石野,记得你是1999年来北京的,当时你是来鲁迅文学院读书的,从广州跳到北京想当作家,也曾相约着一起去可可西里写藏羚羊,后来我走黄河计划有变更,你也在这几年里将两部长篇纪实推出来了。我觉得,你的优势还是在纪实方面,现在,时政纪实方面,张胜友、贾鲁生、麦天枢淡出写作以后,近些年纪实文学有些冷,卢跃刚的《大国寡民》算比较热。不过,你的情况确实很特殊,从文学青年,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陆战队队员,再到记者,亦文亦武,写纪实太适合你,这条路算是走对了,现在外面的媒体反响很大,作为老乡,先在此祝贺你!

石野:谢谢。终于没有圆成小说梦,我看还是只能做记者老本行,术有专攻。我这两本长篇纪实可以说是两篇超长的深度报道,因为我只是记录我所经历的新闻事件、新闻内幕、采访感受。就像我做记者一样,写报道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最近发生的各种资讯告知社会,及时将真相告诉读者。我只是想告诉大家一些真实的新闻内幕,写作起来充满激情,有一种新闻记者的使命感,所以反比小说写得有激情,因为其中很多经历比现在的小说故事还曲折,还惊险,我感觉真实的就是比虚构的有力量。

古清生:《卧底历险》的确开创了中国纪实文学先河,首先,你是作为政法记者去卧底采访,同时,你又从事文学写作了那么些年,还有军队锤炼出来的军人气质,每个人能挑选其一都算不错,你在这三方面都经历了,你的特珠性就在这里。这本书能出来好像不那么容易?反正听你的电话报喜有多次,最后还是2004年在中国文联出版社出来了。

石野:非常艰难。《卧底历险》的书稿先后转了三十多家出版社,拖了近三年时间,尽管绝大部事件都是曾报道过的,但出版社还是担心“敏感”。转来转去,以至出版圈子里都知道我这部书。后来有几家出版社想出,接着有几个名书商找上门来,最高的愿出八万元来买断版权,但我最终选择了以推新人为已任的中国文联社。只是没想到,书一上市后社会反响如此强烈。到目前,全国已有六十多家报刊介绍连载,《北京晚报》、《北京青年周刊》、《北京娱乐信报》及《青年文摘》等都对我的坎坷经历作过报道。我还收到各地读者来信、电邮几千件(封)……

古清生:能够预料得到,一部书稿如果转了三十家出版社不敢出,那它就是因为有实货!但是,拖了三年确实很残酷,所以你的第二部书间距时间不长也随之出版了。

石野:《卧底历险》交稿后我开始动笔写第二部。当时文联社的“卡帕记者丛书”及方正社的“侠客行纪实丛书”都争要我的头部书稿,最终是花落文联社,为了弥补这一遗憾,我接着又写了第二本书《臣底记者:我的正义之旅》。第一本书是记录我在南方的历险经历,第二本书则是我坎坷的成长过程,其风格和内容与我的前本书一脉相承,或可视作续集。尽管这里面也记录了我在南方做记者时的一些经历,尽管在内容上有少数重复的地方,但绝大多数是截然不同而又独立成章的采访故事。

古清生:我的感觉,两部书合起来读才有意思。因为中国一般公众眼里,记者都是车接车送,潇洒滋润得很的主,文章便是锦上添花,华章丽句,那颂词听多了已经引起翻胃反应,比听刀郎还恶心。谁曾想,这世间哪还有记者敢去卧底呢,在黑社会中称兄道弟,最后悉数将黑社会和盘端出。卧底历险,一听这个词就有戏。但是,为何要去卧底历险?为不算高的工资?还是为了一写为快?但这是冒着杀头的风险啊。通过阅读你的第二本书《卧底记者》就可能了解你石野这个人多一些,我以为有些因素可以总结:一、老家大冶是必须讲一讲的,我看你虽然讲到你是大冶人,但没有给读者介绍大冶。大冶现在是一个县级市,但它在中华民族的文明史中,占有十分重要一页,那就是青铜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在中国,有若干个地方都称自己有过青铜文明,而且史料中也有记载,但无实物证据,有的是古墓藏中的发掘。只有大冶,它在春秋至西周时期,就开始了铜矿的开采与铜冶炼,那时它属鄂城,到中唐时期独立置县,取名大冶,原意是“大兴炉冶”,它现在有中国青铜时代惟一保存下来古矿冶遗址。我在地质队的时候,参与了大冶铜绿山古矿冶遗的勘探与发掘。曾经有过辉煌的青铜文明,浓郁的青铜文化使这一方水土养育的人,都有一种超强的进取心,不折不饶,刚强不屈,这是大冶人的普遍性格,我们开玩笑说,大冶人性格比较匪,讲义气,不怕死,看准目标一往无前。大冶是一个古老的工业文明的地方,出了许多文人,清代出过宰相,可惜的是,这个宰相余国柱,做了26年官,清官都做到24年,后2年做了贪官,让我们不好提他。我以前经常去茗山他家乡的水库叉鱼,那里有一个地方叫季鱼地。石野身上有非常鲜明的大冶人的性格,敢去卧底,这如同蜗行在黑暗崎岖的古巷道中,那危险是相近的。二、石野也得益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陆战队中的锤炼,我知道军事方面由于军事机密的关系不能写,但可以想象得到,与越南武装船只对峙的情形,那种随时准备为祖国献身的战斗训练,那种潜入敌后的机智与果敢,等等,这确实为石野的成长打下好基础。三、石野在参军前,即读中学的时候,也是受到了良好的文学训练。我印象深的,你多次讲到殷显杨先生、查代文先生和胡燕怀先生对你的帮助,他们是大冶文人中的师长,你在小雷山笔会那一段经历非常重要,没有钱吃菜,每天在食堂买一份饭,端着饭盒到外面去躲着吃,殷显杨是那时候的文化馆长吧,他发现后给你买菜吃。后来,你在广州安定以后,就想办法报答这份恩情。胡燕怀在北京打中篇小说《白板》的官司,你也是帮他奔波,我觉得这种大冶人的品质非常重要,体现在师长和老乡身上,是乡情,在社会上则是正义感。我想,一个人的成长,其因素是综合性的,但石野的成长史,是贯穿了向命运挑战,绝不屈服的抗争精神。从来就没有救世主,石野如果不坚持奋斗,可能还在大冶乡下种稻子,或者进矿山当矿工挖矿,不是说这些职业不好,而是说,石野有一个美丽的文学梦,自小有一个远大理想,你正走上这条道路,正在圆梦。30岁,出了两部书,发行量大,社会反响也大,父母都是农民,没有任何社会背景,从海军陆战队员到新闻独侠客,这本身充满了浪漫色彩,金庸笔下有许多除暴安良的侠客,那是虚构,石野的主张正义之行,却是亲身经历,《卧底记者》由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也是一个证明,这个出版社属于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可见官方民间都是认同的。

石野:家乡对我的养育非常重要,其实,我的中学没有读完,一场大火烧掉了我家房子,我不得不去务农,还下过矿井挖矿,以度家庭时艰。确实,大冶的文学师长们对我走上写作之路的培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殷显扬先生去世了,他没有看到我的书,不然,他会非常高兴。去年,我父亲也去世了,不过,他看到我的书了。现在,社会上对我的书关注很大,我却在总结自己,由于靠写作生存,时间很紧迫,有些地方是有遗憾的,我会多读一些书。

古清生:有这个反省精神很好。个人史是不断总结,不断成长,这就是进步过程。我想,有许多读者也不只是看书中的热闹,他们中有许多人上新浪网来看,或许也想从你的经历中学到一点什么东西,每一个个人的成功奋斗史,它都能激发一批人,石野成功的意义在于,给数以亿计的乡村青年提供一个范例,智、勇、发奋、坚持、机遇等等,相同的社会,对大家的成长都是一样,一些人成功了,一些人还在进取的路上,我相信,作为中国第一个卧底记者的石野进入社会视野,给纤弱的时尚写作风行的中国文坛也会有一种震撼。我觉得,奋斗的意义是重要的,放弃就意味着向命运屈服,低头,那将会坠入永世的心灵黑暗。

石野:是的。因为奋斗,我也结识了许多朋友和师长,王维忠教授就是一位,他是第九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他也是“新闻监督法”提案的提交人之一,他给《卧底记者》写序,这么重要的学者不但一再关注我的那宗自诉案,还能够给我的书写序,如果不是被奋斗精神感动,有什么可以请动他?在我的30多年的历史中,我只相信奋斗二字。我没有什么可以回报一切关心和帮助过我的人,我只有用继续奋斗来报答。

古清生:受新浪编辑之托,今天我们聊了很多,我想,你那些已经报道过的东西就不在此谈了,有炒现饭之嫌。我想说的是,你最大的优点是不抽烟不打麻将,这在湖北文人当中,不打麻将打电脑,就会有成果。当然,过年可以稍许松驰一下,我们回大冶再聊吧,我也回去。先预祝新浪网的编辑们、广大网友新年快乐,一万个事情如意!

石野:好,谢谢,我们回大冶聊。祝大家新年快乐,鸿运长存,万事如意!

(古清生,90年代从湖北大冶漂泊到北京从事职业写作,著有《漂泊北京》等长篇小说、散文多部,有作品被英译在海外出版,新著有(作家出版社)。

序 序一 呼唤新闻监督法出台--王维忠

人大代表是为人民大众说话的。自从我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后,就经常有老百姓因为冤屈和不平找上门来。我想,这对于任何一位代表来说,都是很正常的事,只是我没有想到,新闻记者也会有自己的冤屈,也有因为投诉无门而不得不为自己的案情而四处上访投诉,这位记者就是石野。石野是从央视有关节目上看到我为当前的新闻舆论监督立法的提案而找到我的。2004年全国“两会”期间,我与石野两次见面,为他的那宗全国首例新闻记者自诉案,也为当前许多记者的人身安全,我们就谁来维护舆论监督的问题进行了探讨。石野是一名政法记者,多次因采访而遭到采访对象的打击、报复和诬蔑,无奈之下,多次不得不走上法庭,不但有民事,更有刑事。

这就不由令我又一次陷入深思之中……

谁都明白,腐败官员多由权力失控而贪,执法者则以徇私枉法而吞,掌权者多由权钱交易而中饱私囊,还有那弄虚作假,中伤造谣,诽谤诬陷丧尽天良者,都是无恶不作之徒,诸此种种均恶之伴侣,丑陋之表。有恶必有善,善恶交加必有冲突。作恶者侵犯了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纪国法岂能容之?党内腐败、司法腐败、社会腐败等,腐蚀的是国家的大梁,侵害的是人民的利益,这些贪赃枉法者是人间的最大之恶。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党早就提出了治理腐败、反腐倡廉的英明决策。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更成为新一届党的领导班子的响亮口号。

老百姓平时总要这样问:高官的权力由谁来监督?党内的腐败由谁来监督?回答是肯定的,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众,还有被喻为“人民喉舌”的新闻媒体!是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种种监督,铸成一股强大的合力,令各种腐败望而却步,心惊胆颤。其中的舆论监督,无疑是当前对各种腐败进行制约的一把利剑,正因为如此,那些贪官污吏,那些丑恶行径,见到新闻记者就唯恐避让不及。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那些敢为民执言仗义,那些铁肩担道义的新闻记者,却常遭受到各式各样的阻力、恐吓威胁,甚至于生命危险。

对于这些遭遇,本书的主人公、政法记者石野都有过切肤之痛。正因为如此,他以新闻记者的责任感和正义感,写了三本书,这就是他的舆论监督报告文学三部曲,这也开了中国新闻记者的先河。其中的第一本《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由中国文联出版社推出后,马上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新闻界的重视,被数十家畅销报纸连载。本书是第二部。如果说第一部是作者的历险过程,这本书则是石野记者的成长过程,亦是他十年记者生涯中以笔为刀、为民请命,为弱者仗义执言的艰难历程实录。

石野的经历颇有些传奇:他出生于贫困的鄂东南农村,因家中失火而被迫辍学打工,后来又应征入伍到中国海军陆战队当兵,退伍后,他曾四处流浪,为了生存,他做过民工、下过矿井,做过保镖,他靠自己不懈的努力终于成为一名为民请命的政法记者。军人出身,养成了他疾恶如仇爱打抱不平的刚强性格,也由于他出身社会底层,令他更深谙平民百姓的冤屈和不平,所以他采访的对象绝大多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者,写的报道大都是带有深刻批评性质的,也正因为如此,石野的笔端就得罪了许多权贵人物及执法部门。

石野是我所见到的少有的极富正义感的记者,他的故事让我很感动!他以军人的果敢和正直,以一名中国海军陆战队员的胆略和身手,以笔为枪,为弱者执言仗义,多次深入“虎穴”卧底暗访:为揭露广州银河村治安员的暴行,他被黑帮叫嚣“30万元买人头”;为了向黑恶挑战,他斗胆在《南方都市报》上刊登头像“叫卖”自己的人头!为了躲避黑道的追杀,他曾在黑夜中跳入寒冷的滔滔珠江中;为了揭开广州火车站附近的特大黑恶团伙,他卧底王圣堂出租屋时被黑帮当作便衣警察,两支黑枪顶着他的脑袋;当他的记者身份暴露时,数把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为揭开广州客村的黄色毒瘤,他在暗访时遭受黑道追杀时被迫从三楼跳下逃生;因写批评报道,他曾收到黑帮寄来的子弹头……他采写了大量激起社会强烈反响的独家报道。广东的几家电视台、多家报刊及港澳媒体都曾关注和报道过他的事迹。他被人称为“打虎”记者,被誉为中国第一卧底记者。

我认为,石野的遭遇很有代表性,他因执言仗义而招惹出的民事和刑事官司,在中国新闻界更是罕见的,这对于一名年轻记者而言压力是很大的。从石野记者身上,我看到了中国新闻舆论监督的艰难,更看到中国新闻立法的迫在眉睫。

众所周知,新闻舆论监督难以发挥实效,记者的知情权、合理怀疑权、言论自由权、新闻报道权、安全保障皆因缺少法律保证而得不到充分保护。丑恶最害怕大众知情,最害怕暴露在阳光之下,所以那些有权有势的腐败分子会胆大妄为地对记者施加压制、阻拦和抵毁新闻报道;“阻挠,封杀”成为了他们手中不该有而可用的权力。诬陷记者报道失实,可让记者手中的笔失去揭露邪恶与腐败的权力。更有甚者,一些腐败官员总是制造一些莫须有的罪名,严重侵害那些敢于为正义而战的记者们。

这些不平的“待遇”在石野的身上表现得很充分:为了替一个年仅8岁的外来小学生伸张正义,他被广州市那家金雁小学诬蔑为“企图敲诈学校10万元”,石野成为原告又成为被告;因为受报社领导的指派报道了不该报的“敏感案件”而被广州有关部门戴上手铐非法关押十多天;为了替遭人遗弃的打工妹母子讨公道,石野惨遭那个道德败坏的新闻同行邓世祥长达五、六年的诽谤和诬陷,以致他不得不以自诉的方式将之告上法庭,从而引发出了国内首例新闻记者刑事自诉案。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这位人大代表震惊的,就是他因替弱女子讨公道而引出的那宗记者自诉案,其过程之曲折,诉讼之艰难、社会影响之巨大,中国新闻史上是史无前例的!

我奇怪的是,对邓世祥这样一个道德败坏而又劣迹斑斑的小记者,怎么还敢如此嚣张?到底是谁在背后作他的保护伞?我更奇怪的是,对于石野的这宗自诉案,白纸黑字的证据有那么多,北京法院为何不依法开庭审理呢?关于此案,早已有国家法官学院的张泗汉、北京大学的陈兴良和中国人民大学的韩玉胜等著名刑法专家都作过案情论证,北京的司法部门又怎么会对此置之不理呢?这就不由让我想起了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中国之所以发生这么多新闻记者在实施舆论监督过程中发生挨打受骂的事,是不是也有地方司法部门的推脱和冷漠?个别的新闻记者品行恶劣,有关主管部门又如何来清洁新闻队伍也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尽管到目前为止,这宗被人为地拖了几年的案子还没有开庭审理,但我们相信,神圣的法律肯定会为石野讨回公道的。

几年前,我早就在“两会”上提出:中国一定要对新闻进行立法!新闻监督在某种程度上标志着社会的进步,标志着我们的文明程度。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我看很有必要出台《新闻监督法》。在这部法律中首先要规定新闻媒介和记者的义务和权利。我觉得记者应该享有四种权利:知情权、无过错合理怀疑权、批评报道权和人身安全保障权。同时,对拒绝采访、暴力抗拒采访的人或单位,要作出处罚,对记者不能实事求是报道,甚至对当事人及其单位进行诽谤和诬陷,给当事人及其单位(或企业)造成政治、经济损失的,据情节轻重,追究记者的法律责任。

是的,如果舆论监督根本无法可依,有关法律滞后,都会使当前的舆论监督举步维艰。

2004年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出台了,其中还特别以单独的章节对舆论监督问题作了专门的规定。这对于新闻界来说,是件大喜事。我相信,新闻监督法很快就会出台了。我更相信,如果真的有《新闻监督法》作为中国近80万名新闻记者的保护伞,记者不会因采访而挨打受骂,不会因受打击报复流血而又流泪;我们社会中的腐败会无处可遁,社会中的文明会更加昌盛,人间的善良会随处可见。

可是,我们的《新闻监督法》还是没有出台,这就使我不得不提及的是:谁来维护新闻记者的人身安全?谁来维护新闻媒体的合法权益?

目前,石野的合法权益还没有得到合法的保护,在全国各地更有许许多多像石野这样的新闻记者,他们实施舆论监督的合法权益至今得不到有效保护,中国新闻记者的维权之路甚是艰难。

写至此,我在忧虑石野记者的处境同时,也格外关注他未来的路。我坚信,像石野这样主持正义的记者,无论阻力和风险是多么巨大,无论批评对象是如何的强大和狂妄,他是决不会向邪恶低头的,他是绝对不会放下手中这枝笔的。

是为序。

2004年春于长春

(王维忠,男,吉林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教授、博士导师,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2004年两会期间提出的“中国出台《新闻监督法》,很有必要!”在社会各界引起极大反响。)

序 序二 社会需要这样一把明铮铮的利剑--何建明

石野是我们这个还不怎么安宁、不怎么干净的社会的一把利剑。我这样称他是因为这位年轻的小伙子满身充满了一股正义的锐气,尽管有时是显得某些需要继续成熟的“傻气”。

第一次他来找我时,我没有将石野这样的青年人放在眼里,以为他也是一个“文学青年”。但他不是。他是抱着书稿来让我为他这本书的出版写序的。不知小伙子看中了我什么?大概也是当兵出身?又有许多年的记者生涯?不管怎么说,石野是认定了我。这让我有些为难——只有对别人了解时我才愿意作序,我对他说。那我就让你了解吧!石野指着书稿,也指着自己的胸口。

这是一个心头燃烧激情的小伙子。有点与我一样。

石野是个不安分的人,从他的简历里看得出他从没有安分过。他出生于湖北大冶农村,是父母的长子,由于家庭屡遭不幸,他小时候很苦,高中没有念完就去打工。务过农,做过砖瓦厂工人,下矿井挖过矿石。后来当兵。再后来到地方,开始与公安和法制方面的工作和部门联系,当保安与当保镖,更多的时间是当报社记者一类的工作。当记者时仍然不安分,忽一会儿在南方,忽一会儿又到北京。

这一点有些像我——年轻时大概都喜欢不安分的生活。

但我知道这种不安分中更多地反映了一个奋发向上的年轻人的真实心态。那是一种不甘命运的表现,那是一种追求更高更好的方式。石野属于这样的年轻人。而且他获得了一定的成功。

记者当得不错,并且越当越野——甚至连自己的生命都不惜。

我没有问过石野这名字到底是笔名还是真名?不过,一个“野”字可以看出这位小伙子的全部性格与追求。

石野野得出奇,能根本不顾家人还是否惦记着他。漂泊的生活已经很少让他想起回到那个生养他的贫困小山村。

石野野得很欢,能想入非非地跟与他毫不相干的黑社会黑势力的“老大”较劲。自然苦头也吃了不少,但更多的是那份让我敬佩的收获和独特的经历。

石野野得可爱,能让自己略带鲁莽的勇敢影响许多喜欢猎奇的漂亮女孩子狂追。这一点特别能说明他这个现代青年的性格。是的,像他这样一个既有文才又具武艺,而且更富有正义感的侠客记者又哪能不讨得美女的芳心呢?

石野的野,是他的人格的特征。是他的血脉颜色。是他的生命追求。

当过兵的人都有同样的人生标准:是男人就该有些野劲。当兵的人把铸造自己满身的野看做成熟和魅力的终极追求。当兵的人因此让人喜爱,也因此被人说成“粗鲁”——我自己总愿意保留这种“粗鲁”,因为这个世界男性变得太奶油,所以一个“石光荣”的出现让全社会感到特新鲜,这不知是悲还是喜?

石野比“石光荣”的野劲少了些,但却多了不少精明。这是不同时代的当兵人的变迁。

职业爱好,使石野的野变得有些豪情和传奇。他是以记者的目光和“野孩子”的性格,来对待身边的世界的。我想如果离开了上面的两点原因之一,他石野就不可能做出那种令人心惊肉跳的到黑社会里的黑老大那儿卧底暗访,最终配合公安部门全歼黑窝,给受难的人以正义,给丑恶以曝光……

我也当过十几年的记者,也曾经历过惊心动魄的匪穴生活,知道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事。但事到那份儿上时,一切胆怯早已置之度外。总想让所有罪恶能在自己的手上根除干净。这种精神在石野这个年龄时特别地饱满——现在似乎退化多了。真要有这样的事也会左思右想。可我知道石野现在干这样的事绝对不会左思右想的,他甚至在需要付出生命代价时也会毫不犹豫。这一点石野也有些像我——十几年前的那个还穿着军装、当着记者的我。

写到这里,忽然想起有人曾经这样问过我:你这几年写的如、、和等作品,为什么都是带着强烈的批判性呢?为什么揭露黑暗面的特别多呢?我还真没有认真想过。过去写这样的作品时,纯粹是凭着一股激情和真诚,当看到某些社会现象非常痛心或压抑我时,就去挥笔急就,一说痛快而已。可此刻我猛然醒悟:这大概跟我过去喜欢冒险,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性格和气质有关吧!

可不是嘛!

石野啊石野,你是不是在重复另一个人的人生轨迹?

不不,石野就是石野。他还年轻,还处在探求阶段。他的路仍然不是太明确。不过有一点我能相信:作为一位政法记者,石野走的路,石野付出的勇气,石野投入的热情,正是我们当今这个社会极其缺乏的。我之所以称他是一把明铮铮的利剑,是因为在一个转型期的中国社会里,光明与黑暗,正义与邪恶,善良与憎恨的东西同时存在着,一些十分猖獗的丑恶社会现象还很严重,得有人去管,有人去勇敢地面对和揭露。需要像石野这样的斗士去战斗,才能使得我们的这个世界少一些恶瘤滋生。

石野做过的事很让人敬佩,也非常有价值。读他的战斗经历,就像读一部惊险的小说。人们有理由像我一样相信,挥舞战刀的石野,一定会在未来的生活中不仅有勇气,而且充满智慧,因为斗争的严酷性需要每一位战士学会聪明。

石野会更好样的。人民需要这样明铮铮的利剑。时代需要这样明铮铮的利剑。

(何建明,著名报告文学作家,曾两次荣获鲁迅文学奖,现为《中国作家》副主编。主要作品有:长篇报告文学、、、等。)

序 自序 刀尖上的舞蹈

邪恶是最深的黑暗。我的十年政法记者生涯就像是十年抗战。一次次铤而走险的揭幕犹如殊死的搏杀。十年,我生命的青色被渗透太多的色彩,这应该是有别与其他人的。十年,我默默而又固执地抗争和奋战,为那被青春的热血点燃的梦想。独自承载的压力和苦闷,仿佛是无止尽的——那是坠入黑暗深渊的黑。

我没有文凭没有背景,面对陌生而喧哗的城市,赤手空拳打天下,梦想过上美好而体面的生活,也想让自己的青春和梦想更加绚丽,但除了热血和憧憬,除了心头那挥之不去的美丽梦想,我一无所有。几经挣扎和拚博,我这个从没进过大学门的农家子弟终于成为一名为民请命的政法记者。在弱势面前,我奔波;在冤屈面前,我呼吁;在邪恶面前,我举笔,可我最终却一败涂地。蓦然回首,有的只是淡淡的哀愁和悄然风干的泪痕,还有内心深处的不甘和抗争。

过去的一切和正在发生的一切,就像燃烧过的时间,留下的只是轻烟和灰烬。是的,我只不过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记者,只不过是一个从不被人关注的流浪记者,只不过是一个被各式各样的诬蔑和谣言所包裹的局外人。在繁华的都市,在贫乏的乡土,我的努力和坚持只是希望人世间的冷漠、懦怯、愚昧、丑陋和邪恶随风飘逝,我的呼吁和奋斗只是希望弱势群体能享受公平得到善待。

永不妥协的批评态度源于弱势群体痛苦悲愤的呼声和求助,源于他们冤屈的灵魂。只要你是一个有良知的新闻记者,当你参与并经历,你不得不沉重。

2004年春,江苏的一位读者曾在我的手机上留言:石记者,如果没有你的执言仗义,我苦难的日子不知何时见到天日。是你的关心和帮助温暖了我生命的亮色……

为了这样的话,我宁愿在刀尖上舞蹈,危险而又疼痛。没有比这种优美拥有更深的残忍。

个别传媒和记者的良知早已被世俗和权钱所湮没,虚假、媚俗、“吹喇叭、抬轿子”、溜须拍马,见“赵公元帅”就拜,甚至颠倒黑白、诽谤、诬蔑…… 这些可怕的邪气像幽灵一样腐蚀着一小撮无良记者。忽视平民和弱势群体成为当前中国传媒界的可怕现实。不久前,清华大学教授李希光曾对此严厉指出:“记者的高尚在哪里?就是站在最广大的公众利益、弱势阶层一边!”风云记者王克勤为此也曾痛心疾首:“钱虫和官虫是当今传媒界的两大弊端。传媒应该维护社会良知!”

真正的传媒人绝不会因为一两只苍蝇而迷失新闻方向。因为说了真话,揭露了黑幕,尽管我曾遭受过自己的报社和个别同事的打击、报复、诬蔑,尽管我被迫以自诉方式走上法庭,但面对邪风腥雨,我从来就没有妥协过。我的使命和责任就像彩虹一样横亘在雨后的天空。“中国记者的责任感、职业良心和使命感不会因为个别记者的违法乱纪行为而消磨。我们会忠于自己的职业理想,为社会正义做出努力。” 揭开山西繁峙矿难黑幕的《中国青年报》首席记者刘畅道出了我们的心声。

我站在刀尖上,开始一种锐利;我站在风口上,开始一种审视。对待一个包“二奶”的同事,也是如此,以至对方恼羞成怒采取极为恶劣的手段攻击我,还有他后面那看得见和看不见的黑手。诽谤,像箭一样刺痛我;诬陷,像毒草一样纠缠我,连同我那劳作于乡土的慈善父母。我在这恶魔般的网里苦苦挣扎了五年之久,经受着苦难的折磨,为自己抗争。这就是我的那宗全国首宗记者自诉案。它留给我的忧郁与沉痛,无奈与愤慨,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这则曾被传得沸沸扬扬的官司消耗了我太多的精力,遭受到如此多的谩骂和诬蔑,在中国新闻史上更是史无前例的。

面对邪恶,逃避是最可怕的。

我既是亲历者又是受害者。个人的自尊,记者的名声,法律的神圣,特别是,那被侮辱和被欺凌的求助无门的陈氏母子,那个有恃无恐、至今逍遥法外的同行邓世祥,更加坚定我一定要打赢这场新闻官司的决心。我像那些我所采访过的无数的冤屈者一样,没有放弃用法律讨个说法——为我自己,更为真正的受害人。忍耐是种怯弱,抱怨绝无出息,想下地狱就可能抱怨太黑暗。这时,我才深切地理解,何建明的作品里为什么总是带着强烈的批判性,为什么揭露黑暗面的特别多;卢跃刚的作品里为何总是充满忧患意识;巴金老人的笔下为何总是直面人生,在调查报告中融入鲁迅式的悲愤;新闻前辈范长江为什么总是称自己是一名战士……这些文化战士,这些新闻战将,为什么如此看重新闻记者的人文意识,批判意识和精神意识……

面对社会上的“险风怒号,浊浪排空”,稍有正义感的新闻记者都会有范仲淹的“忧谗畏讥,满目萧然”之忧伤感;面对日甚一日职务犯罪的猖獗,记者当然不可能像侠客义士那样,寻一剑封喉,将那些为非作歹之徒斩于马下,记者只能举起手中之笔,义无反顾地用党和人民所赋予的监督权力对之进行监督和批评。

因为揭开了一些黑幕,因为替弱者说了一些真话,我曾被人称之为侠客。但我惭愧、汗颜和彷徨……

五年前,当我因为揭露了太多的黑幕而遭受南方有关部门的打击,当我遭受到在同一条战线上的同行恶意的伤害和诬蔑,当我带着满身伤疼被迫流亡京城时,我依然没有能够挣脱那由黑白道编织的网。

新闻记者不是在风平浪静的时候“瞭望”,他们“瞭望和监测”的不是一马平川,而是激流险滩,更多的是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具危险性的事件。

以新闻的责任,为老百姓摇旗呐喊,是有危险的,这也就使我在十年新闻之旅中多次历经了威胁、侮辱、封杀、诬陷、流亡、追杀和非法拘禁,让我透彻地感受到了末路狂奔的孤独和凄凉。然而,我没有停滞不前。作为记者,面对黑暗和丑恶,除了犀利的出击,我别无选择。

有人说,反腐反黑是“刀尖上的舞蹈”,实施舆论监督的一线记者们,当他们穿梭于新闻第一现场时,记者的职业就在刀尖上开始了。

去年记者节期间,《北京青年报》在一篇题为《干记者原来挺危险》的调查报道上称,据京沪穗三地展开的统计结果,58.4%的被访者认为记者行业属于高危职业;65.5%认为保险公司有必要推出“记者险”。在当今世界,记者是仅次于军人和警察的高危职业。是的,也许“记者险”能保证记者的医药费,但谁又能保障他们免遭心灵摧残?

记者挨打受骂早是家常便饭,记者因写稿而遭受牢狱之灾也不是新闻:《山西青年报》记者高勤荣因举报假水利工程而得罪了当地权要,被罗列了多种罪名而判刑12年;《郑州晚报》记者殷新生因帮助一被拐卖儿童重返家园,而冤陷圄囹,被中国记协负责人称之为“这是建国以来最大的、最严重的、最典型的打击迫害记者事件!”;人民日报《大地》月刊社的蔡金海因报道了瑞安山区有“种植罂粟”,而被判入狱中……

从去年冬起,从中央到地方,相关政府部门都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来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这当然是顺应民意的大好事,但是,我不禁要问:为什么没有人来关心新闻记者呢?为什么至今没有出台专门维护记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呢?

2 004年初,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以专门章节的形式确立了舆论监督的重要地位;2004年9月21日,北京市正式发红头文件要求各级政府不能对新闻记者说“无可奉告”;最近,国家也正草拟“政务信息公开法”,提出如果媒体记者正常采访被拒可告官。但这些是否意味着新闻媒体和记者实施舆论监督时就能够畅通无阻呢?

针对舆论监督的艰难状况,全国人大代表王维忠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打骂记者,阻挠采访,是那些腐败官员最常用的手段,因为他们最怕自己的丑陋和罪恶被暴露,就以愚蠢野蛮的暴力手段对待新闻记者!为此,他更是多次在两会期间发出这样的呼吁:中国出台新闻监督法,很有必要!

我奢望着,憧憬着,我的心灵深处被一束神圣的强光照耀着。

世界一片朗然。

石野

2004年金秋于京郊

第一章 流浪羊城 序

从湛江走出来的我身着一套陈旧的海洋迷彩服,将全部家当装在背包里,坐上了开往广州的列车。那个时候我爱上了地方上一位毕业于某高校、其父是当地富翁的女孩子。痴心妄想地爱上后,无情的现实却一下子击碎了我的爱情梦。生性倔强的我不顾他人的劝告,决定以流浪的方式来忘却失恋的忧伤。

第一章 流浪羊城 怀揣83元人民币闯广州

1994年初夏,当我背着背包从中国海军陆战队走出来时,我背负着美丽的梦想和憧憬,决定闯荡羊城,以圆我的记者和作家梦。

无法想象之后的十年间,从南国到北国,从羊城到京都,我的新闻之旅竟会是如此的跌宕起伏,云波诡谲。我在刀光剑影和惊心动魄中演绎着我的职业人生。

那时,刚从部队出来的我并不知道,在这羊城繁华世界的灯红绿影下,也隐藏虎穴。自从我踏上这块被成千上万的外来工淘得热火朝天日新月异的羊城马路,我的生命就开始经历许许多多的风风雨雨,曲曲折折,坎坎坷坷。

从湛江走出来的我身着一套陈旧的海洋迷彩服,将全部家当装在背包里,坐上了开往广州的列车。那个时候我爱上了地方上一位毕业于某高校、其父是当地富翁的女孩子。痴心妄想地爱上后,无情的现实却一下子击碎了我的爱情梦。生性倔强的我不顾他人的劝告,决定以流浪的方式来忘却失恋的忧伤。

其实,广州对我而言还不算是完全陌生,早在我当兵前的那年暑期,我在一位老乡的哄骗下曾来到这里“淘金”,那厮在“帮助”我花光了本来就很可怜的一丁点儿血汗钱后,就来了个脚底抹油,悄悄溜了,扔下一个举目无亲、手足无措的我,害得我甭说回家的路费,就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走投无路之余,我只好找到了民政部门,对方回答道:那你就进收容站吧。懵懵懂懂的我当时还真不知道收容为何物,居然还真的攥着对方开的一张请求收容的条子来到了附近的收容所。一打听,几个面无表情的工作人员瞪着眼睛告诉我:收容与进看守所差不多,既没有自由,还要受到人身限制,在里面要干活,直等到你挣到一定数目的钱以后,才会用一个破旧的火车皮拉你回去。一个露着满嘴大黄牙的广东佬歪着头看着我:个傻×,你还不如跟我们一起混,保你有钱花,有饭吃。出门在外,我最怕挨上那不光彩的事儿,只好另想办法。于是,我径直朝广州火车站走去,决定偷偷地扒火车回去。最后,我到底还是爬上了一列开往武昌的直快车,一路上想方设法躲避查票,揣着一颗咚咚咚直跳的心,终于踏上了湖北的土地。

四年之后的今天,我像一条鱼,又一次游入了广州这座城市。跟随着一大群男男女女,浑身臭汗的我好不容易挤出了火车。我东张西望地来到附近的公共汽车站边,不知所措。人海茫茫,我整个人也茫茫然。此时我除了身上这一套旧军装外,包里仅揣了83元钱!这是我彻底抛开湛江那位千金小姐的爱情后身上仅剩的现金了。我相信,凭着我在部队发表的那一大叠作品和那些立功获奖证书,还有一张老家湖北省黄石市作家协会会员证,一定能找一份好工作。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先得找一个暂时的栖身之地。

此时,头顶上的那轮太阳像个巨大的火炉,把我面前的世界炙烤得像太上老君的炼丹炉。流花火车站附近的行人熙熙攘攘,各式各样的大小汽车如过江之鲫。我知道,我的这双脚一踏上羊城这块土地,就注定了要过着露宿车站的流浪漂泊的生活。此时此刻,我最大的奢望就是能很快先找到一个栖身之处。一大群操着四川口音的民工从我背后的出站口汹涌而出,他们很快就把正在踯躅不前的我裹挟在人流中。我看到这些背着大包小包、灰头土面的民工们,将满是淘金的希望绽放在他们净是汗水和灰土的脸面上,让头顶上的太阳炙烤得闪闪放光。他们在一个小头目样的小个男人的带领下,尽管一个个让背上沉重的包袱压得佝偻着腰身,他们却一个个兴奋异常,仿佛来这儿不是靠血汗和苦力挣一块块的钱,而是来这儿的土地上捡钱似的。

他们满怀希望和憧憬的表情感染了我。我看到他们前呼后拥地上了一辆“广州火车站——中山大学”的公共汽车,不知是他们上车的热情吸引了我,还是就这辆车人少,反正,鬼使神差,我也跟着上了车。一直到了新港路的中山大学,也就是终点站,我又跟随着这伙四川民工下了车。

下车后,我又是一片茫茫然,不知应该往哪儿去。在我的对面就是闻名遐迩的中山大学,大门顶上孙中山先生亲笔题写的校名,在阳光照映下,显得熠熠闪光,令我这从没有进过大学门的外地人汗颜。我想,要是我也能在这儿念上几年书后毕业出来,也许找起工作来要容易得多了。

在车上颠簸了一个多小时,我早已是又干又渴了。我跑到旁边的一家报亭买了几份报纸,又买了一支大雪糕,几口下去,还是不解渴,干脆买了一瓶矿泉水,灌了大半瓶下去,才算止住了渴。我顺着中大的正门,像只无头的苍蝇,沿着新港西路往西走去。

刚走不远,无意中我发现有三个流里流气的小青年老在我的后面跟随着。只见他们时而凑在一块窃窃私语,时而又分开在我的后面跟踪着。奇怪,他们为何要跟踪我呢?此时我正走到一家技校门口,正要歇口气,刚停住脚,那三个小青年就一下子围了上来。他们那不怀好意的眼睛直盯着我上下打量着,其中一个还嬉皮笑脸的,似乎我的身上有什么值钱东西似的。我看到他们冲我不阴不阳地笑,我就也冲他们笑笑。谁知看到我有了反应,其中为首的一个胖子呼的冲上来,一把拉着我的衣领,怪声怪气地问道:“喂,你身上这套迷彩是从哪儿弄来的,不会是偷的吧?”“这肯定是偷来的!一个乡巴佬哪里有这种迷彩服?老实交待,是从哪里偷来的?”另一个家伙说话的口气更加粗暴。

直到这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们是看中了我身上的这套海洋迷彩呀!这套海洋迷彩服,一般的部队是没有的,当时绝大多数部队只有那种常见的略带草绿色的战地迷彩服,而我们这种迷彩服只有海军陆战队才有;就是海军陆战队,也并非每人都有,只有两栖侦察队的,或是前往南沙西沙执行任务的官兵才能拥有。这种海洋迷彩服,样式虽然与普通的迷彩服差不多,颜色却截然不同。海洋迷彩服,顾名思义,它的色彩与海洋极为相近,是那种天蓝色。守卫海疆时,敌人一般很难发现。由于这种海洋迷彩服色彩鲜明,做工精巧,只有特种部队的官兵在执行特种任务时才拥有,所以,平时甭说一般的老百姓,就是一般的军人看来,也都是梦寐以求的奢侈品。据说,以前官兵在退役转回地方时,就像要上交军衔、军徽、军章一样,按规定这套军服也是要上交的,后来才允许同军装一起带回家去。只是,像这种迷彩服4年兵役期间才会发一套。现在,我穿着这套迷彩服除了告诉别人,我是一个兵,还有就是旅途上方便,透汗性能比一般的衣服好,而且还很耐脏。

没想到,这三个流氓看中了我身上这套海洋迷彩服,也想掠去穿上威风威风。听到他们夹杂着广东话的普通话,看着他们那神气活现的样子,我知道,他们此时就是想欺侮我这个外来的打工仔。但我怎么可能给他们呢?这可是我的心爱之物!

那三个小流氓还以为我会识相,乖乖地脱下衣服拱手相让,没想到好半天了我还是无动于衷。那个小胖子火了,见威胁不成就上前准备动手脱我的衣服;另一个上前挥拳就打!我赶紧闪身躲开,此时我还不想还手,毕竟人生地不熟的。这时候,过路人都围上来看热闹。我想走走不开,想跑也跑不掉。索性放下身上的背包,学着影视里那些走江湖的样子,双手抱拳,小心翼翼地说:“朋友,真对不起,我只是一个退伍军人,是来广州找战友的,不知在哪方面得罪了你们,请……”谁知,我的话还没有说完,两个家伙就从两侧向我扑来。我虽然躲得快,左腿还是挨了一下,我刚想回击,但还是又忍着了。我抓起地上的背包,准备避开。见我想走,一个家伙骂了一句脏话,一把抓住我的背包扔在了满是灰土的地上。这一下我再也忍不住了,还没待他的拳头打过来,我迅速抓住他的右前臂顺势往后一拉,只听一声怪叫,那个笨重的身子往前一蹿就扑倒在了地上。没想到这个大块头的家伙只不过是只纸老虎。看到他倒地,就更激起了我好胜的性子。说真的,初来乍到的我,在此人生地疏的,从没想要在大街上闯祸。谁知他们得寸进尺,逼得我实在没有退路了。见同伴吃亏,另两个家伙呲牙咧嘴、张牙舞爪地向我扑来。我赶紧往后一退,马上双手出击,手快脚快,来了个“扑腹撂档”,一下子就将其中一个打翻在地;然后,我又反转身,闪开那个“老鹰掏拳”的家伙,赶紧一侧身,顺应他的扑式,从他的两腿和下部反击。突如其来的反击令那家伙痛得呲牙咧嘴,哎呀一声趴在地上。刚从地上爬起来的那个胖子,看到两个同伙也都倒下了,虽然不停地用广州话骂我,手脚乱晃着,但却已吓得倒退两步。我本想再上前教训他们一下,又怕闯出大祸,到时有理无处申就麻烦了。

其实,早在我上小学时就开始跟村中大人练拳脚,还玩过龙灯狮子。平时我更是在庄稼地里摸爬滚打,很早就开始了艰苦的体力劳作;高二那年,因家中突遇大火,被迫辍学的我又去建筑工地提灰桶,挑砖上楼,锻炼出一身好力气;特别是,我又经过了几年部队生活的操练,海军陆战队的艰苦训练,使得我早练就了一身铮铮铁骨,一出手打翻面前这几个叫得凶而只不过是花拳绣腿的小流氓,还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

那三个家伙见我的身手如此迅捷,也不敢轻易上前,再说他们又都是寻衅滋事,已受到围观路人的指责;他们看到我一副不怕死的样子,终于知道我这个退伍兵不但力气大,而且根本不怕打架,于是,他们互相使了个眼色,扔下几句叽里呱啦的广州话,冲我威胁了一通,悻悻地走了。

打跑了三个小流氓,我也不想在此久留,赶紧沿着新港西路向前走去。走了半里路,看看背后无人,便向右边的一个小巷拐进去。不远处就是一家省级技校的后门。此时已是日落黄昏时分,天就要黑了,甭说找工作,能找一个便宜的住处就算不错了。奔波了一天,我从早上到现在,只吃了一个盒饭。路过这儿的几家大排档时,从那儿散发出来的饭菜香味,诱得我不由连咽几下口水,我这时才知道肚子早就饿得咕咕直叫了。我直奔附近一家小食店,花3元钱要了一大盘素炒粉,又花2元钱要了一碗馄饨。这才混了个大半饱。

饭后夜幕已经降临,我赶紧四处找住处。前面百多米远就是一家技校。我决定去学校里面的招待所看看。一般来说招待所的价钱不会贵,不像外面价目吓人。我拖着疲惫的身子来到门口的门卫室,见里面有两个保安一边在抽烟,一边正在热火朝天地下象棋呢。为了办事方便,我特意买了一包湖南产的“白沙”香烟。我走上前去,很客气掏出两支烟,笑容可掬地向他们一人发了一支。我的这一招还真见效,那两个保安马上停止“战斗”为我让座。两人一胖一瘦,年纪都不相上下,瘦的老成些,姓王,叫王保卫,湖北咸宁人;胖的是湖南人,虽然长得牛高马大,但满脸憨厚。他慢吞吞地自我介绍说,他叫雷振。这响亮的名字有些如雷贯耳的味道,马上让我想到了《高山下的花环》小说中那位一身正气、刚直不阿的老军长雷振。不过,彼雷振非此雷振也。他们看到我这一身打扮,都不约而同地问道:“哟,老乡,是刚从部队出来的吧?不过你这一身迷彩服还真够彩的,我也只是在电视里见过,还没穿过呢。”没想到,这两个保安都是从部队出来的,这一下子就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们马上就亲热地交谈起来。王保卫听说了我的情况后,马上说:咱们都是当过兵的,战友战友亲如兄弟么!有困难大家要帮助。如不嫌弃,你今晚就在我们这儿凑合一晚上吧,正好有个同事去天河那边看他媳妇去了。

雷振忙不迭地帮我放东西,为我倒来一杯白开水:你先歇口气,等下我们一起去前面冲个凉吧,晚上饿了,我们这儿还能煮面条的。

我简直是受宠若惊,高兴得连连致谢。

在两位热心朋友的帮助下,我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洗好衣服后,我心怀感激地陪两位新朋友上班。正坐着说话,一位面目慈善的老师走了过来。他姓洪,是保卫科的负责人。他仔细地瞧了瞧我,突然说道:“呀,你不就是下午在新港路被人围攻的那个小伙子吗?怎么样,后来那三个家伙没找你的麻烦吧?”我一听,暗叫不好,怎么在这儿还有人认识我,而且还知道我与人打架呢?这下完了,说不定人家要赶我走呢。谁知,当这位姓洪的老师获知我打架的经过后,不但没有责怪我,反而对我赞不绝口,连夸我的身手不错。王保卫和雷振见状,更是高兴,一连说了好多称赞我的话,还说他们想留我在这儿住一个晚上。洪老师满口就答应了。大家一边抽烟,一边很开心地说了一会。老洪又说,那个陕西保安在上班时不是老睡觉吗,我看干脆把他炒掉,就让这个小伙子来干吧。他不是要找工作吗?明天我找学校说说。

我与王保卫和雷振已混熟了,他们刚才还在谈及帮我找工作的事呢,没想到老洪竟主动说出来了。这真令我高兴至极。王保卫乐呵呵地说: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成同事了。雷振笑嘻嘻地说:“石野呀,你好、好运气,这真是打瞌睡……睡时有人给你送……送来了枕头……”雷振一激动,说话就有些结巴。

第二天,老洪还真“炒”掉了那位上班时总是吊儿郎当的陕西保安,让我顶了他的位子。只是,当我看到那小青年耷拉着脑袋,卷着被子悻悻地离开学校时,心里很是过意不去,如果不是我,也许他不会这么快被“炒鱿鱼”。

学校一共有6名保安,其中像王保卫等三人是由附近的派出所直接分过来的;另外像我和雷振就是学校内招的,也叫内保。6个人轮流分守前后校门口和学生宿舍大楼。工作是三班倒,每天8个小时。我们除了值夜班时睡在各自的岗位上外,平时都统一住在学校后面自行车棚里面,不是楼房,也不是平房,而是铁皮房。30多平方米的小地方,放着三张上下两层的铁架床,挤着五六个大老爷们,真够难受的。每到周末,王保卫的老婆和一个四川保安的老婆就会准时过来,这儿又无处可去,只能在这小房里将就过一两夜。我和雷振等三个没成家的,尽管总被弄得很难堪,但时间一长大家也就习以为常了。而最难受的是这里面太热。在这个火炉一样的夏天,由于铁棚子里除了一扇铁门,四周都密不透风,一到白天,头顶上的太阳烤得里面热得像个正在燃烧的铁炉子。有时白天我们热得受不了,就拉一根长水管,将自来水哗啦啦的直往铁棚顶上浇,但那铁皮凉得快也热得快,水一干,那火气就又在头顶上烧腾起来了,根本不管用。学校领导一直说要为保安们改造住房,但口头“解决”了好久,一直到我后来走时也没见“解决”。

这是一家省级技工学校,有3000多名学生和100多位老师。学校有前后两个大门,白天则只需一名保安看守,夜里就得要两个人。另外我们还要轮流看守学生宿舍的大门口,防止有人混进去偷东西。平时工作倒也不算累,只是得把每天的8个小时守到点。

一个月后,老洪调离了保卫科,去了其他的单位,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姓李的胖子。他个子不高,满脸横肉,大腹便便,上下一般粗,整个人像极了一只煤气罐。我们后来都偷偷地叫他“煤气罐”,那些学生也是这么称呼他。“煤气罐”是广州人,初中文化,据说他父亲曾是这家学校的老领导,早在几年前死了,他就接了他老爸的班,成为了一名老师。他先是到体校去进修了两年,出来后做了一段时间的体育老师,但由于上课老是出差错,学生们总爱起哄,没办法,就让他到了保卫科负责学校的保卫工作。这位老李外表看上去笑眯眯的,对人也很热情,但心眼却很小,爱记仇。以前在这儿的好多保安都是因为与他搞不来而离开的。后来他被调到后勤部,老洪接管保卫科,可没想到只半年时间,他又来到了保卫科。

因为“煤气罐”和老洪一直搞不到一块儿去,尽管老洪已调离,但他还是对老洪招的人都有成见。除了一个校内保安是“煤气罐”安排进来的外,王保卫和两个贵州保安是辖地派出所分过来的,而雷振和我则是老洪招聘来的,所以他一直对我们心怀成见。我和雷振当然斗不过这个保卫科的领导,最后终于还是我俩先后离开了这里。

先离开的是雷振。雷振身高1.84米,铁塔般的块头,来自湖南农村,当过三年陆军。他很老实,也很讲义气,就是说话有些结巴。我一直在想,他的被“炒鱿鱼”,与他平时说话结巴有着很大的关系。

那是临近暑假的一天晚上,快上晚自习了,一位学生突然发现他那辆新买的自行车的后轮胎不知被谁刺了一个洞。于是他就气呼呼地跑来问正在学生宿舍大楼门口值班的雷振:“我的车轮胎被人给刺了滚大洞,你坐在这儿难道没有看到吗?”

如果是他的自行车在这儿丢了,那还真是保安的责任,但像这种车轮胎被人刺了个眼之类的事情,如果都往值勤的保安身上推,还真有些说不过去,但偏偏这个学生是个学习差劲、没碴找碴的愣头青,就冲他发起火来,好像他的车轮胎就是雷振刺破似的。起先,雷振只是解释,还没有想到要与一个学生发生冲突。偏偏这几日雷振失恋了,他那位在老家的女朋友因为他一下子拿不出两万元钱的彩礼,坚决与他分手了,弄得重感情的雷振两眼红红的难受了好多天。这个晚上,心情郁闷的他连晚饭也没吃就来上晚班了,没想到一来就被这个学生给弄得下不了台。雷振一急就显得更结巴起来,不知是那学生成心作弄他呢,还是真的跟他过不去,见雷振结结巴巴地说不出几句话来,他就更来劲了。嗓门一大,就吸引了一大群正准备上晚自习的男女学生,大家围在那儿看热闹。那个惟恐天下不乱的学生见来了这么多人,又欺雷不善言辩,就干脆咬他态度不好,还先骂人,就对他破口大骂,他的几位同班同学也跟着过来,对雷又骂又推的。见这小子无事生非,故意当这么多人的面侮辱自己,雷终于也忍无可忍地与他们发生了推拉。但吃亏的却是雷振,对方人多,他不但身上挨了几下,还被人推倒在地上。本来就窝了一肚子火的雷一下子气急了,就一把抓住那个小子搧了几下。

我和王保卫获知后赶紧跑过来劝架,好不容易才将他们劝开。不过,这下就把事情弄大了。不管谁是谁非,但学校里的保安打学生,一下子坏影响就出来了,结果一直闹到了校长那儿。在弄清楚原因后,校长最后虽然只是训了雷振一顿,但“煤气罐”却很生气,认为他刚从后勤部调过来当保卫科长,就闹出了这样一件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事来,很让他的面子过不去,当晚下班后就让雷振写检讨。这个时候,成为风箱里老鼠般的雷振气得在一边直生闷气,我怕他伤了身子,为他倒了一杯水,又拿来半包没有分完的“白沙”烟,竭力安慰这位受了一肚子委屈的老兄。

第二天夜晚,快下晚自习时,“煤气罐”跑来问我雷振的检讨书写好没有,明天就得交给学校里。我说,我看到他早写好了,不过他现在正在学生宿舍门口值班。他让我一起过去看看。我们快到学生宿舍门口时,透过昏暗的夜灯,我老远看到苦着脸的雷振爬在值勤的那张小桌子上,他的旁边正好有几个学生围着,大家正在七嘴八舌地议论着那场风波,还有人在问,那只自行车轮胎到底是谁弄的。谁知,这时候,沉闷了半天也没写出一个字来的雷振突然气嘟嘟地用他那夹杂着浓浓乡音的普通话叫喊道:“还在问,我没瞧见么!我……没瞧见……没……看见……么……妈的……”雷振的普通话本来就很不标准,平时总是带有一种浓浓的地方口音,他这一结结巴巴地发牢骚,如果不仔细听,还真像是“煤气罐……煤气罐……妈的……煤气罐……”我正在这样胡思乱想的时候,没想到我身边的“煤气罐”气得用广州话话冲着前面恶狠狠地骂了句:“丢你老姆,这臭小子竟敢背地里这样骂我……”还不待我回过神来,“煤气罐”三步并作两步地冲了上去,指着雷振的鼻子大骂道:“你上班动手打学生,还死不认错,现在又背后里敢骂人!你现在就收拾好东西,给我滚蛋……”

我们所有的人都被弄得目瞪口呆起来!大家只是看着“煤气罐”在那儿唾沫四溅,冲着茫然不知所措的雷振暴跳如雷地叫骂着。

事情到了这种地步,就是再解释也没有用了。受了一肚子气的雷振,第二天天还没有完全亮,就拎着个破旧的大皮箱,凄凄凉凉地走了。我和王保卫尽管很难受,但又无可奈何。最后,我跑到校内的小卖部赊了两包“白沙”烟,塞到他的包里。

雷振走后,只过了两个月时间,我也与“煤气罐”闹翻了,离开了这家学校。我之所以离开这儿,与两件事有关。

第一件事,我介绍过来的一个所谓的北京大学高才生原来却是一个江湖骗子,骗走了学校电话亭的1000多元电话费。那个骗子姓金,江苏人,名叫金国华(这名字估计也是假的了),是我在中大门口认识的。他中等个子,长着付小白脸,衣着很时髦,戴着一副金边近视眼镜,能说会道,能喝酒又能抽烟。他说是来广州看望他的姐姐的,聊着聊着就熟了,临分手时我给他留下了门卫室的电话。金的年纪与我差不多,后来经常过来玩,一来二去,就与学校里的人混熟了。当他得知学校有一个专为学生服务的收费电话没人管后,就要求接手管理。这电话也是由保卫科管的,当时“煤气罐”要求我作金的担保人,就像我当时是由王保卫作担保时一样,如何万一有什么事,好找到人。我就担保了,当时学校支付金的月薪也是500元,与我们几个保安的一样,只是上下班时间长一些,要日夜守着。但这小子不知用什么手段在计费器里搞了名堂,每个月从中贪污电话费。一个月后,他拿了2000多元的电话费逃之夭夭了。结果承担责任的当然是我,保卫科后来就扣了我半个月的工资。

另外一件事,我们村子里来了五个南下寻工的年轻人,他们在羊城受骗,身无分文,我让他们在学校里住了两个夜晚,当时“煤气罐”虽然表面上答应,但私下里却是不满。

我们村里那三男两女,小的只有14岁,大的也只不过20岁。他们交了500元劳务费,说是可以去珠海某电子厂工作的,谁知却从湖北被人骗到广州火车站后就无人管了。这些身无分文的年轻人后来费了好大力气找到了我。我马上为他们寻找落脚地,四处借路费。经过好说歹说,“煤气罐”到底还是让他们住在了学校里,但不能超过三天。我从学校厨房里借来一只大电饭锅,自己卖来米面,为这些来自家乡的难兄难弟们做饭。当天晚上,我在学校大门口值班,因大雨下个不停,我让其中一个身体孱弱的小老乡睡在门卫室里,结果被“煤气罐”知道了,他将这鸡毛蒜皮的小事故意来个借题发挥,竟当着两位同事和几个学生的面指责我不该让陌生人睡在门卫室里。这事我本来已与他打了几次招呼,只差没点头哈腰了,没想到他还是如此故意找我的碴。我也火了,马上与他顶了起来,并说月底发了工资就走人。我当时还想,像我这样一个从海军陆战队里出来的军人,在偌大的一个广州城里还找不到一份保安的工作做么?我本来就是抱着记者作家的梦想而出来的,保安不过是我的临时过渡。那小子还以为我打算在这个破地方干一辈子保安,真是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第二天,早已是捉襟见肘的我东借西挪,好不容易为我那几位小老乡凑齐了回家的路费,把他们送上了返乡的火车。

到了月底,我就向“煤气罐”正式辞职。看到我真的要走,他竟竭力地挽留我。毕竟,在这几个月时间里,我虽然根本不满意这份保安工作,但我以军人的作风,对工作兢兢业业,从没出过什么差错,从不像王保卫和雷振他们一样,上班时不是高卷裤脚、趿拉着双拖鞋,就是抽烟喝酒下围棋;虽然那一身灰不溜秋的保安服看起来就像旧时的伪军服,远没我们的那几套蓝白交替的海军军装好看,但我在上班时都穿得整整齐齐。同时,我与这里的学生关系处得都不错,在师生中口碑很好。

“煤气罐”见我去意已定,只好罢了,但他在结算工资时,居然多支付了我半月的工资。我也没客气,就收下了。临走时, “煤气罐”往我手里塞香烟,有些恋恋不舍地说:“石野,你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太直,不过,我也知道你是一个胸怀大志的人,在这儿做一个小保安还真是委屈你了。有些事情,因为是工作,还望你多包涵。以后有空,你可以随时来这儿,也可以继续住在保卫室……”

好马不吃回头草,我当然不可能再回到这儿借住了。当我一年后重新回到这儿时,我是以《南方都市报》记者的身份上门采访。

第一章 流浪羊城 我给香港富婆当保镖

离开那个技校后,我像只断线的风筝,在羊城街头四处飘荡。白天,我四处为工作的事而奔波;夜里,我就住到每月花300元钱租下的农民屋里长吁短叹。虽然当时广州的报刊也不少,但南下的人才也实在多,所以,对于我这个既无文凭又无后门的退伍兵,要想进入报社做记者实在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尽管我明白困难重重,但我从来没有气馁,没有断过记者梦。梦想是美丽的,但要想实现自己的梦想必须坚持不懈地努力。

报社一时进不了,我得先找一份工作谋生,一边读书写作,一边等候时机。一天,我通过报纸上的广告,寻到了位于滨江路的爱群大酒店。这是一家建于解放初的老牌五星酒店,是早年间羊城最豪华的大酒店,也是当时羊城的一景。这儿有一家文化公司在招文员。当我挤上去应试时,一位小姐问我是什么文凭,我赶紧灵活地撒了个谎,回答是本科的。对方问:“你是哪个大学毕业的,毕业证呢?”我忙说道:“我是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毕业的……但毕业证我不小心给弄丢了,喏,这就是我在部队时发表的作品……”那位小姐认真地翻了翻我的作品,又看了看我拿出的几张获奖证书,说:“本来我们这儿是一定要查看毕业证原件的,不过,我们也不是太古板,我们香港公司主要看能力;只要是人才,一定会用你……我看你的诗歌和小说写得还不错。这样吧,你填完表后赶紧做试题吧,时间一个小时。到时我们再决定是否录用你。”

说罢,这位小姐拿出了几份现成的试卷,让我和同来的20多人一起做。那上面全是有关心理学的问答卷,比如:“如果你在上下班途中碰到有人正在偷你的东西,你将会如何做——”下面就是四个答案:A、你会马上大声喊叫“抓小偷”;B、你不敢吭声,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C、你想叫但又怕惹是生非,所以干脆转过身子去;D、你会马上抓紧你的钱包,并会对他怒目而视。还有的题目是要求你针对现实生活的事例,进行想象和创作,比如:“李先生一天突然发现他的妻子有了婚外情,如果你是他,你将会如何处理此事呢?”后面没有答案,要求应答者自己完成。还有一些试题夹杂着一些英文,我虽然不大懂,但连猜带推测,倒也能猜着七八十。

我平时爱读书看报,更阅读过不少中外文学名著,这些试题对于我来说还不是很难。我只花了40多分钟,就答完了所有的题目。在部队做文书时早就练习就的那一笔还算不错的楷书,加上我的答案都很贴近现实生活,让两个专门现场阅卷的小姐很快就给我打了一个高分。一位女主管过来与我面谈。我口若悬河,对答如流,声音洪亮,对方当场就拍板录用了我。由于需要大量的文稿,他们当天下午就要求我上班。我就像打瞌睡时捡到个枕头一样,自然喜不自禁地答应了。

我们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结合现实生活编写一些有关心理学方面的小故事和问答卷。然后主管把订好的稿子发到香港,再由那边出卖给有关报刊,或是编成小册出售。

刚开始几天我很卖力,做得很起劲,但很快,我的心里就有了疙瘩。因为在这儿工作尽管还不是很累,但很压抑。主要是因为那个香港老板管理太苛刻,对员工极不尊重。老板大部分时间都在香港,每周来这儿看看,我也只见过他两次。公司有50多名员工,每天上午8时必须准时报到,工作时不准随意说话,更不准交头接耳。上厕所时,小便不能超过3分钟,大便不能超过10分钟,违反者每次罚款20元,超过3次就得被“炒鱿鱼”。那个长鼻子老板虽然人在香港,但却像幽灵一样,无时不在监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谁在上班时打了一个呵欠,谁多说了一句话,谁在吃口香糖,甚至谁放了个响屁招来一片嘻嘻哈哈的笑声,他马上就会知道。那个时候虽然办公室里还没有安装探头之类的东西,但老板却有办法“透视”。

记得有一次,一位从华师大刚毕业到这儿工作的林姓小姑娘,因为她生性活泼,爱说爱笑,上班时不是见缝插针地与人说上一两句话,就是嘻嘻呵呵地乐上两句,尽管她写的东西很不错,但她为此常遭到老板的呵斥。一次,小林因为赶着上班而没有吃早餐,她借上洗手间之名,偷偷地躲到开水房里泡方便面吃,结果,她的面还没有完全泡好,就被远在香港的老板知道了,让她马上就去接电话,并让她马上扔掉方便面。气得小姑娘两眼红红的,最后只好将那刚泡好的方便面扔到了垃圾桶里。

当然,工作上严格些我们大都还没什么意见,但老板在一些细小事情上的做法却总是不尊重我们,随意侵害我们的尊严。公司没有食堂,平时的午餐都是我们自己解决。午餐和午休时间加起来也只有一个半钟。所以中午我们在极有限的一个半小时内,必须吃完饭。当时,在爱群大酒店一带大都是比较豪华的大酒店,大排档和小食店还很少,要想买到10元钱一份的盒饭得跑好远一段路。

一天中午,我和几位同事一起吃了便宜的盒饭后,感觉肚子里不舒服,到了上班时,肚子里就翻江倒海般的难受起来。按公司的规定,这个时候是不允许我们外出看病的,于是只好忍着,拼命地往肚子里灌开水。水一喝多了,肠胃就更不舒服,同时害得我们每隔不多久就得往洗手间跑,来来往往地自然影响了其他同事的工作。我们几个人都受到主管极为严厉的呵斥。那个徐娘半老的女主管更是对我们不客气,临下班时把我们几个叫到她的办公室里骂了个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直骂了个狗血喷头。我气急了,当即顶撞她:我们都是吃坏了肚子,你以为你公司的洗手间是厨房呀?也太不把我们当人看了吧?这话当然把这主管惹火了,于是她摞下别人不管,就把矛头直指向我,并当场宣布扣除我半个月的工资。我气呼呼地骂了她一句:去你妈的,你们这样不尊重人,老子不干了!你马上给我结算工钱,老子现在就走人!

在我的据理力争下,女主管最终还是没有扣除我的工资。但在背后把我说得一无是处。几个早就有怨气的同事,看到我带头与老板作对,都兴奋地激动起来,就许多不合理的规矩纷纷向公司提出抗议。我和一位曾在日本留过学的福建人趁热打铁怂恿大家:我们每天工作都超过了10个小时,一定要向老板要求增加工资才行,当然还有这儿的那么多臭规矩,简直太没人味了,还不如一起炒了他的鱿鱼,大家一起走人……结果,几个本来就对公司不满的员工,决定跟随我俩离开。这一招出其不意,弄得好多工作没法继续,一些必须交的稿子一下子就断线了,使得公司那本来就是流水线作业的东西全给打乱了。气得那个匆匆从香港赶过来的老头子差点没吐血!

结束了这为期两个月的白领生活,我又成为了一名流浪者。

好在此时我的手头还有1000多元钱,这比起我刚从湛江来广州时好多了。要知道,那时我出来流浪时身上只有83元钱呢。我像只断线的风筝一样,在广州满世界转,想重新寻找一个工作。可是,我削尖了脑袋在招聘的人海里转了十几天,还是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就是连保安员这样的工作,也是一个职位往往引来几百人应聘,而且其中不但有复员军人,还有来自武术之乡如少林寺呀、河北沧州呀、天津静海霍元甲家乡呀的应聘者,一律身材高大,身体壮实。而且保安的工资待遇都很低,除了一些大酒店大宾馆里的保安工资高一些外,其他的都只不过是五六百元,虽然包住,但不包吃,如果除去吃饭,每月就所剩无几了。连这些条件都很低的保安员都是僧多粥少,别说像新闻记者编辑之类的高级人才了。我转悠了十几天,身上那点钱就消失过半,尽管我每天都是精打细算地过日子。

广州不行,我决定去深圳走一走。早在当兵前的那年,我曾怀揣发财的梦想去过一趟深圳,可是还没等我双脚跨入特区的大门,就被边防检查站的武警给挡回来了。因为我没有边境证。

我听说同村的两个小学同学高中毕业后就来到深圳,在外企里打工,每月都有好几千元钱的收入。我在部队时还曾收到其中一个叫继发的同学来信,劝我赶紧退伍,早点回地方打工挣钱,绝对比当兵强。当时还真说得我心里直痒痒。据说人家早发了,不但在我们那个穷村子里盖起了三层钢筋水泥屋,还娶了一个很美的媳妇,现在夫妻都在深圳,每月都有近万元的收入呢。我还听说,我们陆战旅的好多战友,现在也在深圳和珠海给人做保镖,每月收入很不菲,有人还被香港老板带到香港和国外去做私人保镖,那收入更高。我现在只是一个人,是单枪匹马闯世界,一切都只能靠自己去闯荡。我出来前受那些文学报刊的影响,都以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幻想着一边打工,一边写作,像当时南方的打工作家安子、周崇贤等那样,圆自己的作家梦。但很快发现那只不过是黑夜里的乌托邦。现在自己在外转了这么长时间,直叹外面的世界真是太无奈呢。这现实生活还真被那个长发披肩的台湾歌星齐秦唱出了人生的真谛。

当天下午,我从广州火车站上了一辆开往深圳的公共汽车,黄昏时分到达了深圳宝安的边防检查站。当我看到那位威风凛凛的武警官兵,暗叫不好:我怎么又忘记了,进特区是需要办理边境证的呢?5年前,懵懵懂懂的我就是因为没有边境证而被拦载在这儿的;5年后,我又忘记了办理证件。我难道又会因为边防证而无缘进入深圳吗?几名全副武装的武警上车来查证了。这时,一高个武警走到我面前,我赶紧站起来,告诉他:我刚从部队出来找工作,来不及办理边境证,但我绝对不是坏人。就在我正要从袋子里掏出我的退伍证和有关证书给他看时,谁知,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我们都是当兵的人,一看你是个老兵——你这海洋迷彩服是海军陆战队的吧?我×,真漂亮!我们穿的都是那种土得掉渣的迷彩服。”然后,他很友好地说了声:出门在外,咱们当过兵的人都是战友呀!祝你早日发财!

真没想到,仅凭身上的这身海洋迷彩服我就过关了!我还没来得及向那位不知名的战友致谢,他早跑到后面车上检查去了。

深圳对于我,除了车水马龙的大街,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令人眼花缭乱的各色广告牌,就是一片茫茫然。第一次踏上深圳这片热土,那感觉还真有些像偷渡到美国淘金的人,刚踏上美国时一样,激动而新奇。下车后,我赶紧买来一份深圳地图和几张当地的报纸,然后找了个墙旮旯,一边啃着面包,一边翻看报纸上面的招聘信息。没有招记者编辑的,我就找保安的。

还好,我很快看到一则招聘保安的广告,地址就在宝安区的观澜镇。一打听,那地方离这儿很远。我一手拿地图,一路打听,转了几趟车,三个小时后才寻到那儿。当我赶到那家电子公司的大门时,已是黄昏时分了。这个时候人家肯定早下班了,今晚看来只好在这儿住下了。心里虽然这样懊恼地想着,但我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走进了那家电子公司的大门。

我来到三楼,刚进入办公室的大门,看到有两个年轻人正从那里面走出来,他们经过靠门外的一张办公桌时,其中一个不小心将桌子的一份报纸带到了地上,但那个青年人却视而不见,眼皮也不抬一下,就扬长而去了。我见状,赶紧弯下腰身将那张报纸捡了起来,放到了桌子上。一个中年男人问我:“我们都要下班了,你还进来做什么呀?去去去,有事明天再说吧……”说罢,挥手就想将我赶出门外去。我正要开口,忽然嗅到一阵沁人肺腑的清香,只听一个女声对那男人说道:“阿明,这儿没有你的事了,你先下去吧。”接着,从里面的办公室里走出一位年轻女人来,问我:“先生,你有事吗?”我赶紧回答:“我是来应聘的,不知……”“我们上午人就招满了,不再招人了,你快点走吧。”那个右腋下夹着小黑包,正要离开的中年人冲我说了一句,但看到那女的没有立即要我走的样子,只好嘟嘟嚷嚷的先离开了。

真是令人泄气,我跑了那么远的路,没想到却扑了个空,这儿人早就招满了。我移了移背上沉重的背包,用手背擦拭额上的汗水,还是有些不甘心地问道:“请问老板,我是退伍军人,最能吃苦耐劳。你这儿还有其他的工作吗?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呀?”没想到,这女人笑了,并很客气地伸出手,示意我坐在旁边的那个真皮大沙发上,然后又让一个文员给我打了一杯水,说:“我们这儿只招4个保安,这几天却涌来一百多人,要的人早就招好了。”她的话使我大失所望,这女老板都说招满了,看来今天真没戏了。不过,我看到她对人的态度还不错,不像别的老板总是一副颐指气使高高在上的样子。我赶紧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问:“请问老板,你这儿还有别的工作吗?我今天下午从广州赶到这儿来的,看到报纸上面的广告,就赶紧找过来了。”这女老板向后背着两手,在我的面前踱了几个方步,然后扬着头问:你以前是做什么的?有什么特长?会不会武艺?会不会开车?为什么要来深圳特区?以后有何打算?她像放连珠炮一样,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

我连忙站起来,像在部队时回答领导问话一样,声音洪亮地一一做了回答。听完我的自我介绍后,她又仔细地翻阅了我随身携带的那些作品,还有我的部分获奖证书。我悄悄地观察到,这女老板的脸上慢慢地露出了微笑。直到这个时候,我才仔细地打量了对方:她大约30岁,中等身材,腰身很苗条,是称得上“杨柳腰”的那种;留着一头披肩长发,瘦长的脖子,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显得很有神,是那种风情万种的女人的眼睛;只可惜肤色稍黑了一些、而且脸上还长着几个小疙瘩。与这儿的白领女性一样,她也化了很浓的妆,口红涂得像我们家乡那熟透了的西红柿,谁碰一下,也许会立马流出红红的液汁来。刚才那一阵浓浓的香水味,就是从她的身上散发出来的。

“没想到你一个当兵的还能诗会文呀。”我窘得连摆手:“老板过奖了,爱好文学只是我的梦想,不能当饭吃。不过,我当过兵,从小是在农村里长大的,力气还是有的。我没有文凭,只能做一些力气活罢了……”就这样,我们坐在办公室里谈了半个多小时,里面的几个文员早就离开了。待我看到外面夜色已降临,华灯初上时,这才回过神来:只顾说话,没想到天早黑了,更要命的是,我的工作还八字没有一撇呢!看到我焦急的样子,那女人笑着说:“没想到你还是特种部队出来的,也没想到你这个当兵的还真能吹。这样吧,时间不早了,我请你吃饭去吧。”我忙推辞道:“不行不行,我的工作还没有着落呢,我得先找个地方住下来,明天还得去找工作……”没想到,她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人真可爱,话到这儿,你还不明白吗?我已录用你了!要不,哪有老板会轻易请手下员工吃饭的……”这真是踏破铁履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我乐得差点跳起来!没想到,我这么容易就找到了工作。更让我做梦也没想到的是,面前这位女老板还请我吃饭!

晚餐是在离公司不远的一家小酒店吃的。女老板让我点菜,我就点了一个蒜茸油麦菜,她笑了笑,又点了一个基尾虾,一个清蒸螃蟹,还要了一个老母鸡炖汤和两听珠江纯生啤酒。在交谈中我了解到,这位女老板姓邓,叫邓玲,她要求我今后就叫她玲姐。她老家在广州,她后来随父去了香港,嫁了一个台湾人,生有一子,现在香港读书。公司是她和老公合伙开的,主要经营电动机、电子管等设备,深圳和东莞各有一个电子厂。那个阿明是她老公的弟弟。我一听说那么大年纪的中年人都是她老公的弟弟,心想她老公一定不会年轻了。她告诉我,她一个女人在外忙生意常会碰到这事那事的,所以一直想找一个保镖,得知我是海军陆战队出来的,又能写些文章,对我很满意。她还告诉我,我刚进门时,她看到我弯下身子去捡起掉在地上的报纸,说明我是个心细的人。看到我风尘仆仆地四处闯荡,看得出我是一个胆子较大的人。没想到,我那一个细小的动作,竟给她留下了那么好的印象。其实,这些只不过是我在部队里所养成的一个习惯而已。

初次相逢,这位老板不但给了我工作,还如此盛情款待我,实在让我这个流浪者受宠若惊。为了对她表示感谢,我趁她上洗水间时,咬牙跑去买单。谁知一结张账,就这么四菜一汤,竟有300元!就在我用哆嗦的双手从里面掏钱时,邓玲早抢先付了钱,她不高兴地瞪着我说:“告诉你,以后跟老板一起出来吃饭,你不要充大,更不要付什么账!”吓得我倒吸一口冷气。乖乖,囊中羞涩的我本来是打肿脸充胖子,只是出于感激才想请她吃饭的,谁知对方根本不买我的账。

第二天,我就开始在这儿上班了。我是老板的私人保镖。我的工作时间不固定,也不算累。平时总是跟着老板,称得上形影不离。上班时,我就坐在老板外面的办公室里,还可以看看报纸,但不允许在里面抽烟喝酒;如果有客人来谈生意,我就得保持警惕守在门外,四处走动;如果老板外出,我就得紧跟随其左右,同进同出。

老板的办公室在三层,里面装饰得很豪华。我们在一个大套里办公,老板在里面,我和三个女文员在外面的大厅里,那个叫阿明的中年人则在老板相邻的一间大房子里,会计和出纳各据一间。后来我才知道,那个阿明是老板的亲戚,是财务主管,那3个文员,一个是文秘,一个是打字员,另外一个是业务主管。我们这家公司的总老板住在香港,平时很少来,只是有时偶尔来个电话询问公司的情况。

我第一个月的工资是2000元,食宿都由公司里包。由于我尽心尽职地保护着老板的安全,跟上跟下,还常抢着打扫卫生,帮文秘写些材料,得到大家一致好评,连那个总爱横挑鼻子竖挑眼的阿明也对我转变了态度。我与上上下下都相处得很融洽。但是,朝夕相处不多久后,这位女老板的真实面目渐渐露出来了。尽管她平时见外人总是一副笑脸,但对手下人却总是拉着脸,还动不动对人发火,发起火来更像一个母夜叉;她还爱骂人,骂起人来有时脏话连篇,弄得办公室里几个人除了埋头工作,都不敢多说一句话,连那个一向牛皮哄哄的老男人阿明也是对她噤若寒蝉。

第二个月,我的工资一下子就长到了3000元。可是,就在这时,我却与这位女老板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

一天夜晚,我陪着她去深南大道的一家大酒店请客户吃饭,在对方几个人的车轮战术中,不胜酒力的邓玲喝得醉烂如泥。为防出事,我和司机一起把她送回公司。一路上,女老板一直伏在我的肩膀上,醉语喃喃,酒气醺天,还吐了我一身。到了她的住处后,她又要我端茶送水。忙碌了大半天,我一看时间已是深夜1时多了,就想回宿舍睡觉。我们都住在同一幢楼,老板和阿明住在三楼,我和几个保安住在一楼,不过我是单独一个房间。

就在我要走时,醉眼矇眬的老板一再要求我为她倒一杯牛奶;我端过去后,她又要求我喂她喝。由于她是躺在床上,我只好扶她起来喝。扶着她穿得薄如蝉蜕、散发着酒气和汗味的身体,我不由一阵心慌。还没待我放下杯子,她喷着酒气,突然一下搂住了我。我吓得一个激灵,条件反射似地躲避开了,结果一不小心,失手把大半牛奶洒在了老板身上,还让她滑倒在了地板上。她“哎呀”叫了一声,我手忙脚乱地想扶她起来,但又觉不妥,只好跑到外面喊保姆过来服侍主人。她见状,气得用广东话骂了我几句。我吓得不敢再吭声,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趁机溜之大吉。

第二天,她很快就好了,但一看到我就怒目而视,不是吹胡子就是瞪眼睛,弄得我一整天都无法安宁。以前我在余暇看书写作时,她看到了从没有反对,还会凑过来品评几句;此事发生后,她一看到我看书就来气,总会找借口打断我,想方设法布置给我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有一次,当她看到我利用午休时间正在办公楼里写作时,竟然当着几位男女同事的面讽刺我说:我这儿可是做生意的贸易公司,不是读书写作的场所,我每月花费几千元钱,你可得明白工作的重要性,不要整天把心思都放在读书看报上,更不要总时做着什么作家梦呀记者梦的……

她的所作所为与我们刚相识时相比,简直判若两人。其实,再蠢的男人也知道这个女人的心思,只是,我是一个很看重感情的人,尽管我此时早已失恋,但那时我的生活和青春一直让湛江那个美丽的倩影所占据着,不可能让其他的女性轻易进入我的心灵。再说,我对她根本不感兴趣,尽管她也算是一个长相不错的年轻女人。在这一个多月时间内,我看到了她性格上的一些不健全的东西。同时我也获知,她以前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打工妹,后来与那个几乎都可以做她爷爷的老板搞上了,并为他生了一个儿子。说白了,她只不过是对方的一个“二奶”。那个台湾老板的老婆已60多了,他们的外孙都快30岁了,平时很少让老头子过来,也不让这女人回去看她的儿子。她一个人在深圳,总是被那个阿明看守着,尽管她可以自由支配数百万元的流动资金,但却没有人身自由,活得没有尊严,内心一直是很无奈和寂寞的。所以有时她总是背着那个阿明,偷偷地去找男人。据了解,她在深圳的情人就有三四个,在我之前的那个保镖据说也做过她一段时间的情人。不知是玩厌了,还是他们真的合不来,总之最后是邓玲出了一笔钱将他打发走了。这件事以后,每次我跟她一起外出办事时,总有些提心吊胆的,像防母狼一样防着她。同时,我也不可能将我的宝贵青春和时间浪费在这里,只不过是想在这儿过渡一下,等积攒了一些钱,还是想回广州去。深圳这个地方报纸不多,发展空间也不大,还是省会广州好得多。当然,这儿是中国最大最富有的经济特区,要想打工赚钱,这儿自然比其他地方好,但在我的心目中,早日实现自己的梦想,比赚钱要重要得多。

邓玲老板也许没有料到,像我这样一个四处漂泊的穷小子,居然会如此不给她面子,这就使极为恼怒。发生那事以后,她就常对我冷嘲热讽,我虽然表面上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但心里却窝火透了,心想,拿到这个月的工资,我就炒她的鱿鱼。

谁知几天后,又出了一件事。一天中午,我跟随着冷若冰霜的女老板来到了附近一家五星级酒店请几个台湾商人吃饭。我实在不愿与这些人一起吃喝,就守在包间外面。可能是又怕有人灌她的酒吧,老板再三让我陪着一起吃,只是吩咐我尽量少说话。

席间,几个肥头大耳的台湾商人,用那不标准的普通话高谈阔论海峡两岸的有关情况。谈着谈着,其中一个胖子竟说不希望台湾回归祖国,还是独立好,说大陆有着十多亿人口,又穷又落后,一回归台湾就会变穷;另一个家伙也随声附和着说:就是就是,我也反对回归。我瞪了这两个家伙一眼,忍无可忍地站起来回敬道:“你是中国人吗?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香港就要回归了,澳门也要收回主权了,台湾省很快也会回到母亲怀抱的,这是祖国的统一。你们说出这样的话不觉得丢人吗?世界上哪一个炎黄子孙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早统一?”邓玲见我愈来愈激动,生怕得罪了客人,慌得急忙朝我使眼神,并用脚尖从桌子底下踢我。我没有理睬她,继续指着那两个商人的脸骂道:“既然你们不希望自己的祖国统一,那你们为什么还跑到深圳来做生意呀?你应该与那些洋鬼子们去做呀?”我一番慷慨激昂的话,把那两个家伙骂得张口结舌。见他们满面通红地不再吭声,我这才气嘟嘟的扔下碗筷扬长而去。

当我的女老板气呼呼地跑过来要我回去向她的客人赔礼道歉时,我气得朝她凶狠狠地骂了一声:“去他妈的!我没揍他们就已经是便宜他们了!告诉你,我不干了!”

当天晚上,我背着背包离开了公司,结束了我的第一次保镖生涯。后来,在我的几位战友介绍下,我还到过南海和中山做过保镖,但时间都很短。现在,我还有不少从陆战旅一起走出来的战友在南方给那些有钱人做保镖。而我认为,给有钱人做保镖,尽管收入不菲,但却是一种受罪的差事。

第一章 流浪羊城 我是民工

我辞去保镖的工作后,没有直接返回广州,却突然一阵头脑发热,决定外出流浪去。于是我从深圳直接坐火车去了贵州和云南,在贵高原转悠了两个多月,邂逅了一份不成熟的爱情,直到花光了身上的最后一分钱,这才回到了羊城。

我暂时借住在一位流浪记者朋友家中,便又开始了找工作的行程。其间,尽管我也曾混入一家小报做了一个多月的记者,但那根本不是正规的报社,除了写些花边新闻,还逼你四处拉广告,特别是,工资总是拿不到手。我很快就走人了。虽然正规一些报社的记者和编辑工作比较难找,但我并不气馁,我相信凡事都有一个过程,这过程也许就是曲折和磨难。

在那些不正规的小报里根本学不到什么,好的报社又难进入,那门槛也太高。做其他的事吧,我又没有任何特长,继续做保安吧,但此时早对那份工作厌倦了。是的,人生的路有千万条,但哪一条属于我呢?苦闷之余,我忍饥挨饿地读书,想从书本里找到生活的真谛,找到能慰藉灵魂的真理,使漂泊不定的心有一个安静的栖身之地。我是一个胸怀大志的年轻人呀,但我的梦想却总是这么难以抵达彼岸。肚皮饿,肉体累,也许能找到解决的办法,但心灵的饥饿,思想的空洞,对于一个正在四处寻梦的年轻人来说,那才是最为可怕的。苦闷之余,我决定换一种独特的活法。

我决定重返生活的最底层,以一种苦难来磨炼自己,洗礼自己困惑的灵魂——当然,这也是现实生活带来的无奈。我从报纸上获悉,在广州这地方,单在建筑工地做苦力的民工就有几百万人。那些不怎么识字的民工都能在广州生存下去,难道说我就无法活下去吗?好多民工不是通过奋发图强,成为成功人士么?我就不信这个邪!尽管我从没有跨入大学的门槛,但在特种部队当过兵,在军级政治部做过文化宣传工作,还在军地多家报刊上发表过不少文章,最重要的是,我是怀揣着记者和作家的梦想跑出来闯世界的。我既不能世俗,也不能气馁。如果即使我真的一无所有了,我还有力气,更有梦想。一个身上有力气心中有梦想的年轻人还有什么事做不成呢?眼前的不顺利也许是暂时的,自己认准的路就得勇往直前地走下去。

就像我前不久突然想出外流浪一样,我决定暂时不再找报社,先去建筑队卖苦力。对,我这就去建筑工地卖苦力去!我要一种独特的方式磨炼自己的意志,用一种独特的方式来阅读和思索生活。

我打通了一位在羊城某工地打工的朋友的传呼,他在电话里获知我想跟他一起去建筑工地上打工时,当即在那头乐得哈哈大笑:“我说石野呀,你在开什么玩笑呀,你是一个文化人,又是特种部队出来的,虽然一时找不到记者做,但你随便在广州找个什么工作都要比在建筑工地里强得多呀?你不要吃这苦头了,民工是什么,你还不知道吗?民工是最被人瞧不起最苦最累而又最危险的职业呀!如果不是出于无奈,我想这世界上还没有人真的会愿做民工……这样吧,我手头还有几百元钱,你先拿去花,以后等你做记者赚到了钱再还给我吧。”

朋友当然无法理解我的心情。我谢绝了他的好意。我现在就想找一家建筑工地做事。我不相信做一个建筑工地的民工也要找什么熟人。我携带着简单的行李,带着几本爱看的书,就坐车来到了白云区的新市镇。那个时的新市还没有现在这么繁华,正处于大兴土木阶段。这儿四处都是高高耸立的高脚架子,到处是轰轰烈烈的建筑场面。此时正是九月份,南国的天气还是炎热的时候。下车后,我随意拐入路边不远的一家机器轰隆的建筑工地。这里四处尘土飞扬,呛人的灰土卷着热风扑面而来。建筑工地的楼房已建了一半,几百个头戴安全帽的工人正在烈日下热火朝天地忙碌着。听说我是来找工的,几个满面灰土的民工操作四川口音说:“前面那个门口挂着木牌子的就是老板的办公室。”我来到那个用砖木搭起来的简易屋子,里面正有几个人在说话,其中一个留着短发的青年人看到我进来,连忙直起身子问我的来意。他个子不高,满面和气,穿着一件样式新颖的衬衫,领上满是黑乎乎的灰尘,尽管如此,他的前胸还打着一条红色领带。当他得知我是来这儿找工作做时,似乎有些惊讶,因为尽管我也是身体结实,肌肉发达,这个时候也被南方的太阳晒得黑乎乎的,但明眼人一看便知,我不是那种在建筑工地干活的人。

我见他态度和蔼,立即把自己的经历和目前的情况做了一番介绍。他翻看了我的有关证件后,说:“瞧你这结实的肌肉,你有力气不用怀疑,只是这建筑工地的活儿,是最苦的,不是一般的人能受得了的……”我笑着说:“我也是从农村里出来的,现在又当了几年兵,什么苦活儿我都做过,以前我就做过泥工的学徒。什么样的力气活我都能做。”对方看到我这么大的决心,也不好再说什么,就递给我一支烟,与我攀谈起来。在交谈中,我打听到这位小个子老板姓罗,四川农村人,以前也是靠在建筑工地上做泥工为生,后来在广州的建筑工地里混的时间长了,也就认识了一些包工头和老板,自己就做起了小老板来。从事建筑的投资,动则是百万千万的,小罗当然没有这么多钱投资,但他从那些大老板手中承包一些活来干,自己再从家乡或外面找人来做,这样所得的钱远比卖力气来得多了。

我还了解到,这个建筑工地有大大小小的老板十几个,他只是其中专门负责粉刷内外墙的,比起站在高高的脚手架上面做墙的泥工师傅,这儿还算是轻的活。如果在这儿做小工的话,一天也就15元钱,主要工作就是筛沙、运沙、和泥、提灰桶。每天至少工作10个小时,有时夜里还要加班。我问:“这儿什么样的活儿最累,什么样的活工资高?”罗老板挠了挠头皮,说:“在我们这种地方再多也多不到哪儿去呀,挣的都是一些苦力钱哟!要说最累的活儿,我看只有扛水泥了,一包水泥可是整整100斤呢?”我连忙问道:“你这里是计时工,还是计件工呢?扛一包是多少钱?”“这种活儿太累,都是计件的,扛一包水泥5角钱。”1包5角,10包5块,100包就是50元钱。如果我能扛上一个月,就可以挣到1000多元了。虽然累一些,可这样做挣的钱多,比起每天15元的计时工来说,强多了。尽管我此时不只是为了挣钱,但能多挣一分钱,对于我这穷光蛋而言终究是一件好事。我拍了拍胸部,对罗老板说:“你就让我扛水泥吧。你放心,人家能扛多少,我也能扛多少。”

就这样,我从当天下午开始,就在这家工地上扛起了水泥。当了几年兵后,我从保安到文员,从文员到保镖,现在又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靠出卖汗水和苦力的民工。

我本来就是农民,我的祖祖辈辈都生活在鄂东南大冶大箕铺的那个叫石应高的贫穷村子里。他们老实本分,任劳任怨,勤勤恳恳,默默无闻地在乡村劳作。从我懂事起,我就开始跟随着父母在土地上翻滚。我的出身和我所生活的环境早就决定了我从小就得吃苦耐劳的秉性。不说日晒雨淋的辛苦,不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其实早从十多岁开始,我就下地做农活;读高一那年,因为家中失火,使本来就贫困的家里更加一贫如洗,还欠下一大堆债,我只好辍学打工还债,为了生计不得不像村里的庄稼汉一样去出卖自己的苦力。

为了修缮被烧毁的房屋,家里欠下了一大笔的债,我只好辍学回家,四处打短工还债。也就是这年冬天,我和乡镇里100多名青年男女一起,背着行李来到了大冶梁子湖边的黄金湖乡的一家大型农场。这儿是大冶和鄂州市交界地,三面环水,湖水一望无际;空气新鲜,鱼肥菱美,有的是米饭吃。正像电影《洪湖自卫队》里韩英所唱的那样:“四处野鸭和莲藕,秋收满帆稻满仓”。这儿尽管水土资源丰富,环境清静,但路途遥远,交通偏僻,经济不发达,需要大量的劳力来耕耘。这儿有一个大型国营农场,有一万多名职工。后来地方有关部门为充分利用这儿的资源,就地取材,办起了一个占地近千亩的大型红砖厂。县里就从我们这个镇招了一批初高中毕业生,来这儿开发土地。刚开始时,据镇里的有关部门称,这个砖厂是国有的,可以农转非的,听说每月还有固定的工资和劳保福利,就像我们那时县城里的工人一样,生老病死都由国家包了。当时我们这些涉世未深的青年人就是冲着能吃上商品粮,能转为正式工人而来寻梦的。

几辆汽车把我们拉到这里时,就像当年城里的知青来到偏僻的乡里。一到农场,我们这些身体壮实的年轻人就受到了领导和职工的热烈欢迎。当分场的一位党委书记知道我能写会画,已经在报刊上发表了好几篇文章后,很高兴地找我谈话,并任命我为红砖厂的团支部书记;那两个厂长看到我个子虽然不是牛高马大,但脸膛黝黑,浑身肌肉发达,是块做力气活的好料,当场任命我为制坯车间的主任,工资比其他职工每月要多30元钱,还可以独立睡一个房间。

这儿的泥土很好,大部分是红色的,一眼望去,满眼是红土地,很是好看。这红砖厂有两个车间,一个叫制坯车间,一个叫烧成车间,顾名思义,制坯车间主要是挖土运土,然后用机器将这些用水和匀的土送到制砖机里制成一块块的红砖坯,然后用人工将这些制成的砖坯码成垛子,上面盖上厚厚的稻草,等风吹干后,再送到烧成车间;烧成车间是专门负责看炉火烧成砖的,我们把风干的砖坯送到煤窑里面烧制,3天3夜(当然还得看火候)后,那土色的砖坯子就成为了磕磕响的红砖了。制作过程看起来很简单,但要想将一砣泥制成合格的红砖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我每天顶着烈日,指挥着我的那一批老乡们挖土,抽水,踩泥,将一车车上好的红土用板车拖到卷扬机中加工成均匀的泥,然后再加工成一块块的红砖。砖成型后,要马上拉到外面早就做好了的土垛上一排排的码好,砖与砖之间,既不能太紧,也不能太松,太紧会使砖不容易风干;太松,又会使这尚未风干的砖垮塌下来。一排一排的码上几米高后,再在上面盖上稻草,以防太阳直晒,出现裂口而成为废品。

谁知,现实很快就打破了我们的梦想。我们辛辛苦苦地干了一个多月后,农场里却不按时给我们发工资。吃的伙食又差,做饭的人是厂长的亲戚,在做饭和买菜时经常做手脚,弄得我们这些人怨声载道,后来此事一直闹到农场领导那儿。由于这里工作实在太苦,那所谓的“农转非”原本就是子虚乌有。领到工资后,大家再也不想什么城镇户口了,都一哄而散,回到了各自的村里。

由于家中有着一大笔债等着要还,我赶紧又加入到铜录山、龙角山、冯家山等处的私营矿井中,做起了下窑底挑矿石的苦力。学过中国地理的人大都知道,地处鄂东南的大冶矿藏丰富,铜铁矿在全国居前列,遍布了星罗棋布的大大小小的各类矿物质,主要有金矿、银矿、铁矿、铜矿和铝矿,其中以铜铁矿最多。大冶铜录山镇的铜录山古铜矿遗址的发现和开掘,是世界冶金史上史无前例的大事。大冶的采矿冶炼技术时间之早、规模之大、技术之高,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因此,这儿的大大小小矿区随处可见。当时大冶除了国有的铜铁矿外,更多的是私营的小铜铁矿。就像河南山西那些地方的大小煤矿抢占国有煤矿一样,这儿的许多农民就自己投资或以乡镇的名义投资开采,所以在80年代,鄂东南一带山脉随处可看到轰轰烈烈的开采矿产的场面,到处可见满目疮痍的矿石。由于铜铁矿矿石的价钱远比煤矿高,如果机遇好能碰到品位高的富矿,那么老板就会一夜成为百万或千万富翁。正因为采矿的利润极大,所以许多唯利是图的老板常不顾工人的死活,只要测到哪儿有铜铁矿,都会恨不得马上把整个山脉掀开,把里面那些金光闪闪光彩夺目的矿石直接装到大车里。加了赶时间,他们常雇用远近农村里的青壮年劳力来炸石、采矿,拼命地往外拉矿。当然真正的高品位矿石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有时要横向纵向的挖掘开好多石头才能见到,有时挖了几个月也是一场空。这就更需要大量的劳力来完成这一浩大的工程。

对于那些从地底挖掘出来的石头或矿石,都要从深深的地底下运到地面上来。对于那些投资大的老板来说,即使是使用机器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对于大多数资金不多而又不愿投资的小老板而言,更是一件头疼的事,而这一浩大的工程,往往都是靠人工像蚂蚁搬家一样,一点点地地底下搬出来。这也就为附近农村那些富余劳力提供了挣钱的机会。但由于下到地底下拉矿,危险性极大,生命如同悬在一根线上,稍有不慎都会命断地下,成为地下冤鬼,所以不是特别需要钱用的话,一般的农民是不大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冒险的。

但为了早日还债,我还是选择了下矿井。我们在3000多米的地底下用铁丝做成的苑兜,挑着七八十斤重的矿石,从地下沿着那流着臭水、四处湿漉漉的碎石路,一步一个印,一步一串汗,像一条负重的老牛一样慢慢爬上来。我有时一天可以挑一吨多矿石,即使是这样,累死累活一天也就挣二三十元钱。每到夜晚,我的双腿就像灌了铅一样沉重,浑身疼痛,特别是浸着汗水挑担子的双肩,磨破了皮,渗出了血,一天下来,总是肿得老高。有时伤处会把我从睡梦中疼得醒过来,我只好呲牙咧嘴地用一块生姜敷在那上面揉呀揉呀,就这样又在麻木和疼痛中枕着湿漉漉的枕头昏睡过去。由于这玩命的活儿太苦、太累,当时正在长身体的我实在没法与那些身强力壮的成年人相比,我一般是挑一天就歇一天。做这样玩命的苦力活,我还不敢让家里人知道,如果母亲知道了,说什么也不会让我这样做的。

下煤矿是经常死人的,下窑挖矿石死的人更多。与我们一起下矿的工人,经常有人是立着走下去,躺着被抬出来。所幸的是,我虽然也出过几次危险,比如说思想开小差、路滑、担子打闪而差点掉下窑洞下的深渊,但我每次都是化险为夷,要不,我那绚丽的青春和梦想,也许早就化成半缕青烟,成为真正的地狱底下的冤魂了。

正因为有了这些用汗水和血迹涂写的独特经历,加上我后来在部队时的几年锻炼,使得我对于在江湖上流浪的艰难险阻,从来都没有当一回事。当然,我也没有想到,在革命队伍里混了几年后,我却没有混出什么名堂,却又会重新转回到出卖苦力的队伍中。

在这家建筑工地里,包好的水泥被汽车运到工地大门口后,需要人力一包包的从车上扛下来,放在一边码好,然后,再一包接一包的扛到工地的仓库里去。车后门打开后,沿着拖斗放上两块厚厚的木板,四个人站在车厢里头,两个人一组,从上面抬起一包装得结实的水泥往扛背上一扔,然后就负着100斤重的水泥沿着木板走下去,扛到目的地码好。来回路程有好几百米远。虽然天气很热,但我们这些扛水泥的,得穿上一件外衣,或是在肩膀上垫一条厚毛巾,这样既可以防止身上的汗水把水泥袋浸湿,又可以保护肩上的皮肉不受磨损。对于我来说,肩上扛着百斤重的东西倒还没事,最难受的是,我的那两个伙计从车上抬起水泥往肩膀上一扔时,那一瞬间的重量可不是100斤了,而是150斤,是200斤!直砸得你眼冒金星,全身每个毛孔都打颤。如果体力不好,脚底下没劲或是腰板没力的人,还真是吃不消。刚开始时,我还能承受,但一连扛了二三十包后,我的双腿僵直,全身酸疼,浑身每一块骨头就像遭小虫噬一样难受。到了晚上,我双脚僵直,全身酸疼,累得连晚饭也没吃就一下子倒在床上,很快就进入了梦乡,那情景,真有点像新兵连刚开始军训那样,一到夜晚,最渴望的事情就是能马上上床睡觉。

第二天,我真累得差点起不来了。罗老板也看出我很累,就劝我不要再扛了,以防累坏了身子。但我不可能就这样败下阵来,便又咬牙上工了。几天过去后,我的腰身不再像第一天那样酸痛了,很快就适应了这种负重的劳作。毕竟我以前就经常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呀!

我们这种活儿虽然很累,但不是天天都有干的,有时工地的进展需要加快了,就不停地有大货车装着水泥进来,每逢此时,我们几个人就会累得气喘吁吁臭汗直流。最多的时候,我一天曾扛过260多包。如果没有货来,我们就从仓库里将放好的水泥又一包包地扛到那些小板车去不了的地方。没有水泥扛时,我们也可休息,也可帮别的组做一天15元的计时工。我在顺应了这儿的艰苦生活后,只要一有空,我就埋头读书;到了晚上,我不再是早早睡觉了,而是挑灯夜读和写作。

后来,那位好心的罗老板见我这样爱看书,就特意照顾我,给我分了一间单独的小房间,里面有电灯,有一个小电扇。这样,我在夜里再也听不到工友们那雷鸣般的呼噜声了,再也听不到那些工友在半夜里和着老鼠的吱吱尖叫发出的那种刺耳的磨牙声和梦呓声了。白天我拼命地干活,夜里我就埋头看书。老舍的、《二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卡拉马佐夫兄弟》等名著,就是在这个时候看完的。

由于出的汗水多,消耗的体力大,我的饭量也像新兵连时在北部湾“海训”时那样,陡然大增,一顿饭可以吃五六个大馒头,吃好几大碗米饭。那种没油少汤的菜,或是那种浮着大肥肉的加餐,我都会毫不眨眼地吞下去。很快,我的皮肤又晒得黝黑了。这个时候的我,哪像是曾在部队大机关里耍过笔杆子的兵?我又成为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成为了一个靠出卖自己苦力的民工。

我在这家建筑工地干了一个多月后,怀揣用辛勤的汗水挣到的2000多元钱又返回到羊城。我在石碑村租了一个小房子,每天就是跑大大小小的人才市场,就是买回好几份报纸,寻找那上面的招聘广告。

我又开始编织我的记者梦了。

这个时候,我已在羊城流浪了一年多的时间了,我也不想再做什么保安,更不想从事其他的工作,我那时就只有一个念头:进报社做记者。我的这种心境,就像曾荣获过诺贝尔文学奖的西班牙诗人文森特·阿勒克桑德雷所说那样:要么是个诗人,要么什么都不是。此时的我除了民工的身份外,什么都不是。但是,我这个从没有迈进大学门槛的复员军人,早就有了一个异想天开的梦想,那就是通过自己的拼搏成为一个记者作家,而此时我最大的理想是:我要成为一名新闻记者。是的,要么我就做一名记者,要么我什么都不做。

一年多后,那位好心的四川罗老板也从新市来到天河员村的一家建筑工地。一天他从当日的《南方都市报》上看到了我的名字。小罗有些似是而非地打了一个电话到报社,好不容易找到我的电话,当他问我:“请问你这是真名还是笔名呀?”我回答说:“是真名还是笔名都不重要么,反正我是石野。”“呵,我以前也有一个朋友叫石野,他当时跟我们一起在新市的建筑工地做事时,他就特别好学,最想做记者……”我一听,这不是那个好心的罗老板是谁呀?我不由乐了,冲着话简大叫一声:“罗老板,我就是你认识的那个石野呀!”罗老板高兴极了,他在那头连叫道:“嗬,石野,原来你真的做了记者呀?!我现在有一场院官司,我得请你帮我呀……”他当即驾驶着摩托车,飞也似地来到广州大道中的南方日报大楼与我见面。我们两个马上拥抱成一团。

经过一年多的打拼,小罗不但从市郊搬到了城里,而且在员村租了一个两居室的房子,还把老婆小孩从四川老家接了过来。为了来往方便,他还特意购买了一辆新的摩托车。没想到,小罗刚到员村这家建筑工地不久,就因为工程款的问题与当地一个财大气粗的包工头发生了经济纠纷。要钱,人家不给;打官司,又怕打不过人家。就在他一筹莫展时,他从《南方都市报》上看到了我发表在头版头条的那篇《吃霸王饭 打无辜人》的新闻。

中午,我带着罗老板来到附近的一家小酒店里,一边喝酒,一边叙别后之情。后来,我在深入了解关情况后,帮助他写了一份起诉书,将那位故意拖欠一百多名四川民工工钱的那家公司的包工头告上了天河区法院,并拿回了他们应得的工钱。

第二章 从民工到流浪记者 序

我来到附近的一家小卖部里,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挑选了一斤1.4元钱的大米。这可是这里面最廉价的大米了,要知道,这里面最好的大米是据说来自泰国的香米,要6元钱一斤哩!我左挑右捡,拿了一包四川榨菜。从包装看,这种榨菜很有可能是假货,因为平时榨菜最少也得买5角钱一包,而这儿只要4角钱。看到我在这个时候只挑选了一斤最便宜的大米,只买一包榨菜,那位同样是从外地来的小老板还是显得很热情,仍然笑容可掬地将我的这独特的“年货”装在一个小袋子里。

第二章 从民工到流浪记者 羊城初圆记者梦

无论生活如何辛苦,如何颠沛流离,我从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梦想。我总是对自己充满了自信。我相信自己是有能力的人,是能在文字方面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的人。是的,我从没有进过大学校门,没有什么文凭,但我相信自己是有写作才能的。如果我真的是不爱读书不爱写作,如果我真的是一个不着边际只是编织肥皂泡般梦想的人,那么我也许早就放弃记者作家梦了。但这个美丽的梦在我上学时开始就在我的心灵深处扎根了,这萦绕着我青春和生命的梦想一直伴随着我成长,就像一棵永不枯萎的长青树一样,在我的心头枝繁叶茂。我在学生时代一次次的作文获奖,我那一篇又一篇变成铅字的文字,都证明了我的成绩;尤其是在部队那几年,我的作品更是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并在中央级报刊发表近百篇文章,有的还获过奖。那些篇什虽显幼稚,但毕竟是我的努力的结果,是我在漫漫文学征途上一步一个脚印的轨迹。我甚至对自己充满了这样的自信:我目前的成绩虽然算不上什么,但是,从写作基础和目前的成绩来说,肯定不会亚于那些从正规大学中文系、新闻系毕业出来的大学生。

也许有人要这样问我:不就是一个文凭吗?社会上各式各样的假文凭随处可见,南方做假文凭不是更容易么?你为何不做一个假文凭呢?说心里话,当我一次又一次因为没有文凭而被人拒之于门外时,我不是没有动过做假文凭的念头。那时的羊城街头小巷五花八门的做假广告随处可见,只需花个几百元钱,就可以拿到一个名牌大学的红本子,别说专科本科,就是硕士博士文凭也是随时可以炮制出来的。但这种脏乱的念头很快就随风而逝。我是军人,诚实是做人最起码的本质,我不愿做假,也不可能去做假,同时我也明白,这种行为是一种违法的劣行。高尔基、狄更斯、杰克·伦敦、高玉宝等,这些写出了激动人心作品的中外作家不是从没有上过大学没有什么文凭吗?他们有的连一天校门都有没进,不也是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而写出了一本本杰作吗?我就不相信,没上过大学就不能圆自己的梦想!我不相信,没有文凭就不能进报社做记者!我相信,只要不懈地努力,只要脚踏实地地去追求,好的机遇肯定会像凌波仙子一样,翩翩地降临到奋发图强的丑小鸭身上的。

第一次机遇终于来到,尽管是那么不尽如人意。那是我离开新市的建筑工地之后的第三个月,一天上午,当我满头大汗地从广州先烈中路一家大型的人才市场失望地走出来时,忽然看到十几名满面生辉的年轻人,一看就是刚从大学出来找工作的大学生。他们正紧紧跟随着一位戴着眼镜的中年人从里面走出来。我发现那领头的中年人一手捏着一叠简历,一手正举着一张广告牌,那上面几个大字吸引了我的眼光:《健康某某报》招聘编辑记者。上午我在这家人头攒动的人才市场里挤了几个来回,也就看到两家杂志在招兵买马,但对方开出的条件很高很苛刻,我只好识趣地走开,但没有看到有报纸在招人。看到这些汗水涔涔的年轻人跟着人家往外走,我猜他们肯定是去面试的。不管结果如何,我也跟着去一趟,就是进不了人家的大门,也好去认一下门,日后说不定还可以投稿。

我一声不响地跟随着这伙人,在那位中年人的带领下,很快就来到了附近的一家省级科研机关。报社在三楼。面试的都在外面的一间会议室里等候。由于这里面透气不好,没空调、电扇,光线又不好,我就随手拿了几张那份《健康某某报》跑到走廊外面看。这是一家由某公司与广东省某科研所合办的一家专业报,主要是宣传健康,宣扬健康元素方面的周报。看了一会儿,一位眉清目秀的高个青年人走了过来,问我:你是应聘的吧,怎么不跟在后面等待呀?我说:那儿人太多太挤,不如等人家面试完了我再去。我先看看报纸还可以多了解一些情况。随后我又问道:请问你是在这儿上班吗?他点了点头。几句话下来,我们马上就聊了起来。他叫刘靓,比我大两岁,江西人,是这儿的采访部主任。刘靓翻了翻我的作品说:你的文笔不错呀,也发了不少文章,凭你的条件应该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我赶紧告诉他说:我没有上过大学,没有文凭。刘靓挠了挠头皮说:搞文字工作的,应有悟性,与文凭没有多大的关系。他的这句话一下子拉近了彼此间的距离。接着他悄悄地告诉我说:我看你这人好实在。我们的社长是部队出来的,也在部队做过宣传工作。你到时可如实把你的情况告诉他。接着,他又提醒我在面试时什么样的话该说,什么样的话不该说。

等那些大学生面试完后,我在刘靓的带领下走进了社长办。社长姓张,三十五六岁,戴着一副金边近视眼镜,显得文质彬彬。一听口音,我就知道他是湖南人。他得知我的经历后,马上就显出很欣赏的样子。在看完我的简历和资料后,他说道:我们这儿都要求应聘者是本科生,但你的情况特殊。我也是从部队出来的,当兵的人都能吃苦耐劳。这样吧,我就破格录用你吧,试用期3个月,每月底薪600元,以后视成绩再加。明天就可以上班了。

我一听这么快就被录取了,很高兴。尽管我在应聘时经常碰到一些不很正规的报社,有私人办的,有与人合作的,有的是打着报社的牌子实际上是拉广告的,名义上是记者,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拉广告的广告员。有的不但要交纳一定数量的定金,还常拖欠工资。当时像那样的小报在羊城有好几十家。我还曾经受过一次骗。这家报纸虽然我也是此时才听说过,但看到他们的办公条件还可以,起码也是在省级的科研大院里面,我刚才也从采访部主任刘靓那儿了解了不少情况,看来不会是那种骗人的小报。我很高兴,不仅是因为我这个当时连表都没填的人现在终于成为3名录取者之一,而且这次终于能圆我的记者梦了。

当时报社还没有什么记者证,采访时就开介绍信。报社给每人都印制了名片。当我拿到两盒名片时,捧着名片仔细地端详了半天,在我名字后面的那记者编辑几个字,更是令我备感温馨,它明白无误地告诉我,这回我真地成为了一名记者。记得当兵前,我最大的奢望是能进入县文化馆搞专业创作,进入县报社做一名记者。现在,我终于成为了一名记者,尽管这家报纸名不经传,但好歹也算是一家省级报纸,这样说来,比起我家乡的那县报不知好多少了。

刚开始时,社长只是让我写新闻,抓好的社会新闻。我也一连发表了好几篇稿子。尽管在试用期间,社长许诺每月只有600元工资,其他的什么补贴都没有,但我每天干得十分起劲,每天都赶到报社报到。当时与我同进报社的除了一位一周后就自行离开的大学生外,还有一个叫闵红松的小伙子。我们在刘靓的带领下除了采访就是编稿。与我们一个办公室的还有一位叫张艳的高个子姑娘,她来自大西北,毕业于兰州大学外语系,白肤白皙,身材高挑,长得很漂亮,是块做演员的好料子。本来她可以找到份好的工作,但她也像我一样,爱好文学,总想圆记者作家梦,就屈就进入了这家报社。她的工作主要是编稿和画版式。

可是,我高兴得太早了。后面发生的一连串事情很快就粉碎了我的第一次记者梦。

我从建筑工地挣来的那笔血汗钱很快就没有了,但我想到只要能挨到月底就有工资了。为了节约钱,我从不敢跟同事们一起去吃什么盒饭,中午不是啃一两个馒头,就是买个面包凑合一餐,到了晚上就回到出租房里煮面吃。好不容熬到月底,到了发工资的日子,谁知报社却说由于效益不好,发不出工资了;这还不算,那个张社长还要求我们从现在起不要写新闻稿子,称那种鸡毛蒜皮的社会新闻根本下不出蛋,赚不来一分钱,还得白占版面,一再要求我们出去拉广告,特别是医药和保健方面的广告。这个月,刘靓和张艳没有拿到工资,我和小闵两个新来的自然更是没有领到一分钱。在坚持了半个多月后,报社除了发给每人几大包某药品公司用来抵广告费的“神仙草药茶”外,还是没钱。这下不单是我们新来的,就连刘靓都不干了。一天下午,刘靓因为工资的事和张社长在办公室里吵了起来。原来,刘靓本来在郊区的花都一家报纸做部门主任,是被这个张社长许诺以很高的待遇才过来的。第一个月他拿到了1000多元钱的工资,但随后几个月连起码的工资都拿不到,只是拿到过两次广告的提成费。我还了解到,这家报纸原来是某部门承包给张社长的,挂的是报纸的牌子,其实主要是做药品和保健品生意。报纸虽然每周都出版,但发行量很不固定,如果谁出钱在上面做了广告,这期的报纸就特意多印一部分。本来张社长说好赚到钱后按比例给刘靓提成的,但后来却总不兑现,没想到后来连基本工资也不给了。

我和小闵得知这个情况后,心里一下凉了半截,没想到这个军官转业的上司也搞这种骗人的把戏。这天下班后,上午还在对人大发脾气的张社长特意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对我问长问短,大大夸奖我工作努力。接着,他付给了我400元钱。我问他这是什么钱,他摊着双手颇为无奈地对我说:这是我第一个月的工资,因为报社这几个月老是亏损,实在是没钱,等下个月一定给我补上。他还悄悄对我说,刘靓已无法胜任他的工作了,他准备让他走人。同时他再三暗示我,如果我听他的话,好好跟着他干,那个采访部主任的职位以后肯定是我的。我听得心里直打鼓:我只是想做好一个记者,在报社里好好的学一些真本领,此时还没有想到要去做什么主任。自己的业务水平不高,又怎能去指挥别人?在这儿做记者编辑的谁不是大学出来的呢?当时我不置可否,也没把这话放到心上去,直到第二天我才明白社长的用心良苦。我看到第一个月就把我的工资从600元降到400元,心中自然不快。但此时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也不好争什么,随手就接过来了,这毕竟是我用辛勤的汗水换来的工资呢。当时我不明白,为什么社长只是付了我一个人的工钱,而其他的都没支付分文。

由于“谈判”破裂,第二天刘靓提出辞职,并要求张付清所拖欠的工资,两人又在办公室里吵了起来。此时刘靓妻子阿芳正好赶来,见状急忙上前护着老公,并气得冲过去怒骂张社长。这样一来,双方吵着吵着,就推搡了起来。我和小闵赶紧跑上前去劝架,没想,报社的编辑部主任老于、财务主管小潘以及那个保卫部主任老李(当然只不过是一个看门的保安)都闻声冲了进来。这伙人二话不说,围着刘靓夫妇就拳打脚踢。张艳和几位女记者早吓得花容失色,愣在一边不知如何是好,我和小闵见刘靓夫妇要吃大亏,赶紧冲上前去阻拦对方。小闵戴着近视眼镜,在推搡中竟也挨了几下。那个平时脸色清高、掌握报社财经大权的矮个子小潘和那个保安不但当众殴打刘靓夫妇,而且对劝架的小闵动手,我几次要冲上前去,但都被满脸怒火的张社长用眼神严厉地阻止住了。但是,当我看到刘靓夫妇已被他们几个按倒在地,见义勇为的小闵也被李保安卡着脖子按在地板上直翻白眼,实在忍无可忍了,于是猛地冲上前去,对那几个恃强凌弱的家伙连拖带拉,并冲李保安的屁股狠踢了几脚。对方自然没想到我会在此关键时刻出手,而且出手又快又猛,一下子将他们几个全推翻在地。我毫不理会张社长气急败坏的神情,一边对几个行凶者怒目而视,一边护着刘靓夫妇和小闵赶紧往外撤。

这一闹,在那个省级科研大楼里弄得影响很坏。我们将那个社长的恶行向上级主管部门作了反映。后来,刘靓和小闵的钱虽然都被扣除了部分,但毕竟都要到了手。我们仨辞职后,张艳和几位同事也愤而离去。据说一下子弄得那家小报差点儿瘫痪。

刚做了一个多月的记者,我又失业了。房租一交,我身上又几乎是分文不剩了。获知我的窘境后,刘靓夫妇当即邀请我前往他家住,并说他们虽然是一居室,但可以在厅里为我摆张小床。他感激地拉着我的手说:“你在关键时候帮了我,我也没什么感谢你,以后我们就是朋友。我经济状况比你好些,今后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有我们住的就有你住的……”就这样,我随同刘靓夫妇从中大附近搬到了石碑村,暂时和他们住在了一块儿。

石碑村位于广州天河区的东南边。由于那几年聚集在那儿的流浪记者太多,以致像北京鲁迅文学院附后的“中国作家村”、圆明园附近的“流浪画家村”、北京通州宋庄的“流浪艺术家村”一样,那时的石碑村被我们这些人戏称为“中国流浪记者村”。因为在这儿居住过的记者前后有三四百人。著名的流浪记者有曾华锋、刘靓、谭海清、南岛、闵红松、李志、詹政凯、傅星、罗斯文、傅东流等人。

在此居住期间,我认识了大批流浪记者。后来,我在《广东法制报》、《中国引进报》、《广州红绿灯报》做记者期间,曾先后都在这儿居住过。虽然时常搬家,但搬来搬去还是在这个小村子里。直到1997年春节后,我因无钱交房租,无法忍受那个长得像电影《七十二家房客》中的八姑样的女房东逼债,就在一个黑夜里搬离了那个小窝,住到了河南的客村和赤岗一带。

第二章 从民工到流浪记者 1997的春节,1块8毛钱的春节

随着20世纪90年代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以前散布在羊城四周的近郊农村,都很快被各种高楼大厦所包围,那些昔日贫困的村庄很快融入广州城区内,变成了“都市里的村庄”。这些地方当时最明显的变化就是,那些有了钱的村民们纷纷建起了高高的楼房。他们除了在本地的企业分红外,大多就是靠出租这些房屋了。租住在这些密密麻麻地拥挤在一起的房子里的,几乎全都是来自外地的打工族。当时在羊城比较出名的“都市村庄”有石牌村、冼村、员村、杨箕村和客村等。从1995年起,流浪羊城的我就开始像昔日的地下游击队一样,曾先后在这些地方租住过,而其中的石碑村,由于当时居住的流浪记者较多,则成为我在羊城的一个重要栖身地。

我在刘靓家小住期间,进入了《广东法制报》。虽然我也发表了不少作品,但新闻作品不多,又没有文凭,因此我前往应聘时,领导还是称我还不具备做记者的条件,只是让我做了一名总编助理,即帮助接电话、收发来信、挑选来稿,所有杂事,我都得干,而当时的试用期工资只不过是350元,比我在第一家报社时还要低。尽管如此,我还是很高兴。不管做什么,总而言之是在报社里;不管让我做什么,只要有机会我还是能写稿子的。果然,我后来采写了好多篇稿子,经过当时一位从羊城晚报退休后来此做老总的老报人的审核,都发了,而且还让我署上“本报记者”字样,有的稿子还上过显著位置。

我已在刘靓家中借住了20多天了,决定搬到外面住。再说我现在有工作了,每月有350元钱的收入,我应该自己租房。为了省钱,我在一位老乡的介绍下,认识了此时在《广东人口报》做编辑的曾华锋。此前,他刚离开《广东法制报》。曾华锋来自湖南邵阳某煤矿,戴着一副近视眼镜,憨厚老实,谨小慎微,是一介文弱书生,加上我们的年龄相仿,都出自贫困家庭,都有着共同的梦想,学历都不高,因此一见如故,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他在法制报时,也像我一样每月只拿350元,后来他因这儿工资太低辞职出来。曾华锋来穗时曾在企业工作过,收入不错,略有存款,但也没有什么钱,总想找人一起合租房。他当时也是单身汉,一人住一间房,每月房租300元,当然不包括水电费。听说我在找房后,他当即邀请我与他合住,所有费用一人一半。这样说来,我每月只花100多元钱就可以解决栖身大事,余下的钱,我完全可以对付其他的生活费用了。当时,我们穷得连张床也卖不起,只好从外面检回一些旧纸箱壳外加几层报纸,然后上面就放一张薄薄的凉席,权且当床。码几本书放在床头做枕头。

我们租的房子,是顶层的6楼,夏日的太阳正好在上面的水泥板上当头照晒。我搬到这儿时正是7月份,那悬在头顶上的太阳总是把我们照的小屋烘烤得像火炉,一个小电扇总是开到最大档,日夜不敢让它停歇。即便如此,我们还是热得难耐,就只好卷着凉席跑到外面的阳台上睡。那上面总是横七竖八的躺着十多个男女,都是在这里租住的外来工。外面蚊子太厉害,只要一出来,那嗡嗡乱叫的蚊子就会欢快地向我们那汗津津的皮肉冲过来,咬得人浑身奇痒难熬。

后来刘靓夫妻也搬了过来。此时刘靓进入了《广东劳动报》做记者。瘦弱的闵红松由于有本科文凭,运气比我好,很快进入了《广东公安报》做记者。他弟弟出国后,就自己租房住,也搬到了我和曾华锋所住的这幢楼里。在这儿住的,还有另外两名流浪记者。我们在这儿住了大半年,后来虽有人搬动,但大体上都是在石碑村范围内,相距的不是很远。这样,我们有时常聚集在一起吹吹牛,或是围在一起玩“斗地主”、“拖拉机”,聚在一起打边炉(南方的一种火锅)。尽管我们都没什么钱,在玩扑克时我们也下赌注,一角两角的,但到了最后,谁赢的钱多,就全拿出来请大家去外面吃夜宵。那个时候,大家虽然都很穷,但玩得还是很开心的。

后来 ,住在石碑村的那些流浪记者都各奔东西。我则又选择了流浪。骨子里崇尚流浪的我决定去一趟古朴秀美的湘西。于是,我背着一套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沈从文小说选》和《沈从文散文选》,带着我的瑰丽的文学梦,沿着我所崇拜的文学大师沈从文生活过的足迹,沿着湘江、沅水,从湘西首府吉首出发,来到了凤凰,来到了这座沈先生家乡的美丽边城。这儿碧绿的江水清澈见底,绕过古老的城墙脚下蜿蜒而过,叠翠的南华山麓倒映江心,真像谁用硕大无朋的神笔挥就的“一幅浓墨浅彩的中国山水画”,美得令人心醉。后来,我又到了歌唱家宋祖英的故乡古丈,路过风景名胜张家界,尽管我知道这儿的景区内有多达三千多座岩峰拔地而起,直耸云天,八百条溪流蜿蜒曲折,是一个融峰、林、洞、湖、瀑于一体的人间仙境,是被人誉为“中国山水画的原本”的圣地,但我知道去那样的景点,没有钱是寸步难行的,最后,我只能是坐在长途车上望“景”兴叹了。我从贺龙元帅的家乡桑植进入龙洞,经桃源、石门到常德,最后到达长沙。在湘西那块奇异的土地上流连了40多天,一路流浪,风尘仆仆,但觉收获很大。两个多月后回到羊城时,我自然又是身无分文了。

每流浪一次,我的生活就贫穷一次,但我的学识会增长一筹,我的眼界也会开阔许多。没钱了,我就回南方打工,一边打工挣钱,一边继续寻梦。这次重返羊城后,我虽没钱租房,但幸而有一帮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朋友,特别是流浪记者朋友帮我,所以有段时间,我总是像地下游击队一样四处打游击,直到我重新找到报社后才租了房子。不久,我考进了由广州交警支队主办的《广州红绿灯》报社,做起了主要采访交通安全和交警生活的记者。尽管每月也有1000多元的收入,但由于这是一家专业性较强的报纸,除了写一些不痛不痒的稿子,根本无法发挥自己的特长。我在那里只做了三四个月就辞职了。很快,我又迎来了南国的又一个冬天。

我这一次辞职出来时,身上还有1000多元钱,但一下子交了两个月的房租,还了一些零碎账,只不过余下100多元钱了。就是这100多元钱,对于我一个人来说,过年也还算是过得去的。这两天羊城正在下雨。我来到附近的超市,欲购置一些食品,权当年货。谁知,就在我挑选好一些食品排了老半天的队准备付款时,我一摸衣袋,不由冷汗直冒:我那仅有的100多元钱,不知何时不翼而飞了!在售货员异样的目光中,在身后那一大群顾客嘲笑的窃窃私语声中,我赶紧扔下那一袋东西,真像被人撞见的小偷一样,狼狈而逃。

我冲回到屋子里,气急败坏地翻箱倒柜,掏遍所有的衣袋,好不容易才从一件旧衣服里摸出了1.8元钱。这1.8元钱能过年么?不管如何,在此关键时候,我还有1.8元钱呀,如果是身无分文呢?

此时,已是大年三十的上午10时多了,再过一会儿,外面大大小小的店铺都会关门大吉,所有发了财的和没有发财的、幸福的或不幸福的人家都会关上大门迎接新年了。我用热汗漉漉的手心紧紧地捏着那仅有的1.8元钱,赶紧往外走。

我来到附近的一家小卖部里,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挑选了一斤1.4元钱的大米。这可是这里面最廉价的大米了,要知道,这里面最好的大米是据说来自泰国的香米,要6元钱一斤哩!我左挑右捡,拿了一包四川榨菜。从包装看,这种榨菜很有可能是假货,因为平时榨菜最少也得买5角钱一包,而这儿只要4角钱。看到我在这个时候只挑选了一斤最便宜的大米,只买一包榨菜,那位同样是从外地来的小老板还是显得很热情,仍然笑容可掬地将我的这独特的“年货”装在一个小袋子里。

我三步并作两步回到小屋,将一斤米一股脑儿全倒进电饭煲里,煮了满满一大锅米粥。这就成了我这个春节的年夜饭——不,是我春节几天的全部食品了。当然还有一包榨菜……

我记得,在去年的这个时候,我是和同在广州郊区的妹妹一起过年的,当时虽然我们过的也是一个穷年,但那时我身上还有几百元钱,还能像别人一样置办一些简单的年货。再说,我那时身边还有个亲人作伴。今年春节妹妹的那个鞋厂由于要赶货,不放假,但此时妹妹似乎比我要幸运,因为她的身边有十几名来自同村的乡友,有100多名工友在一起过年。然而我呢?我形影相吊,我惟有自己的影子做伴了。

南方的冬天本来不会太冷,但由于连日阴雨绵绵,特别是罕见的寒流从北方汹涌而至,几十年不遇的一次寒流从西伯利亚经黄河长江流域抵达南方,使得一直温暖如春的南方突如其来地笼罩在一片极为罕见的寒冷之中——尽管这样的寒冷对于久居北方的人根本不算什么,但对于一直生活在亚热带气候里的南方人而言,可谓是灾难性的了。这年的冬天,南方各大小报的头版都是当地政府向人民群众号召防寒防冻、领导为贫困市民送温暖、气象部门如何对大家提倡防冷的种种新闻,在香港还出现过几例老年人不慎被冻死,或是当地有人因受寒而引发其他疾病而死亡的新闻。其实,这年冬天南方的最低温度只不过是2℃而已,但这已足够令极少经受寒冷的南方人受的了。就是从这个冬天开始,我开始了冷水浴,用当时南方的话叫做冲凉。冲凉本来是一相对于夏天的口头语,但用在这个特殊的冬天的南方,似乎是再合适不过了。后来,我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方。冬天,我还是坚持用冷水来锻炼身体,这个良好习惯一直延续到现在。

窗外传来肯尼基萨克斯的悠悠乐曲声,时断时续,忧郁而又抒怀;炖鸡的浓香阵阵飘来,馋得我贪婪地吸了一下鼻子。而我的这间冷淡的小屋里,只有一股从电饭煲里散发出的焦糊味,那是因为一锅粥反复地在里面加水煮的缘故。随着阵阵寒风,从窗外飘来烟花爆竹呛人的烟雾,此时此刻,这种污染环境的烟雾对我而言却成为了一种独特的香味,这可是春节的味道呵!

此时,在我遥远的鄂东南家乡,在湖北大冶那个叫石应高的穷山村,我的父老乡亲们,早该屋里屋外燃起了欢庆的爆竹了吧?今年的春节我依然不在家,此时,家中是谁点燃鞭炮呢?是呀,家中再穷,但过年总归是热闹的。鞭炮是要放的,鱼和肉及各式各样的年货是一定要筹备的,一家人都围坐在一起,浓郁的亲情在香气萦绕的团圆饭菜上欢欣而甜蜜。

这个春节我不在家里,也不在呼喊声震天响的军营里。当兵那几年,我的春节都是在军营里度过的。那个时候,严肃的军营里也总是张灯结彩,载歌载舞,战友们个个都是高高兴兴的,就连那些刚入伍的新兵,也很快会被这种特别的快乐氛围所感染。春节时的军营是多么快乐呀!我们以连队为单位,全连官兵手拉着手,大家用军人特有的大嗓门,在欢欣的歌舞声中跟着时间的脚步高声地、整齐地数着:“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然后,100多双手高举着100多个大茶杯,在震耳欲聋的“啊嗬”声中,啤酒泡沫四溅,欢乐的迎春大宴就惊天动地地开始了。

此时此刻,欢乐的叫喊声是从窗户外传进来的,那是过年的小孩们唱出的;欢乐的叫声是从楼上传出来的,那是房东一家三代同堂地正在举杯欢呼。欢乐的歌声是有的,但那是从窗外,从楼上,从左邻右舍传来的。欢乐的歌声不属于我,但欢乐的歌声像魔鬼一样诱惑着我。我的小房子里没有歌声,但我的心中有一首歌,那是一曲孤独而感慨的歌。此时,歌声在我的小屋里幻成了一种实实在在食欲的味道。我这儿只有半锅糊米粥和半包舍不得一次吃完的榨菜,那儿散发出的一丝淡淡的酸辣味,混合着从外面汹涌而至的各式各样的歌声、欢呼声、鞭炮声,陶醉着我的灵魂。

每逢佳节倍思亲。这个时候,家人都正在为春节而忙碌了吧。父亲此时是不是正在聚精会神地写春联呢?母亲此时又该是饱含着思念儿子的热泪,正在默默地带着全家包饺子吧?庄稼人平日总是精打细算,但此时总会倾其所有,在大年三十的八仙桌子上摆出十个菜,意为十全十美,一家人兴高采烈地吃团圆饭;除夕夜,全家人高高兴兴地饱餐一顿后,都会痛痛快快地洗个热水澡,换上早就准备好的新衣服,然后,或是看春节联欢会,或是围着火炉,一边品尝着自家种的瓜子花生、蚕豆、爆米花,一边讨论着新年的计划。

现在我们都长在大了,不再像小时候那样做梦都想穿新衣服了,但儿时的温馨又袭上心头。只是,那浓浓的乡愁,竟又像突然袭击的洪水,怎么也无法挡住。是呵,不安分的我,为了心中那个瑰丽的梦想而流浪,像一叶浮萍一样,至今还在随风飘浮,随波逐流。

除夕晚上,独坐在空荡荡的小房子里,看着外面缤纷的彩灯,听着别人团聚的欢笑声语,心里说不出的忧伤。我从窗户看不到天空,看到的只是一堵又一堵的厚墙,只好让缕缕的思念随风飘向空际。是呀,身在异乡,心会变得格外的敏感,一个不经意的表情,一个简单的动作,一句随意的话,都可能在心湖里头激起层层涟漪。漂泊的酸楚,流浪的苦涩,像夜空里飘荡的烟雾一样,冉冉而升,在空中盘旋,久久无法散去。

屋里屋外都是寒冷,我缩在冰冷的地铺上,伴着孤灯,又想起了母亲。每年的除夕夜,母亲总会为我们铺上一张烤得暖烘烘的厚棉被,让我们穿上刚做好的厚棉鞋。母亲白天在田地里忙碌,到夜深人静时,总是就着油灯赶做棉鞋,作为孩子们新年的特殊礼物。母亲做的鞋,我们不叫棉鞋,都称为“暧鞋”,每到深秋,母亲总要用浓浓的米浆,用那一块块剪下来的布角、一片片的碎布条,小心翼翼地粘门板上晒干,揭下来就是一张五彩缤纷的布坯子。母亲用灵巧的双手,用自己种植出来的白棉花,夹在两层灯心绒布里,不知要拉断多少枚鞋针,不知要拉断多少根细棉绳子,不知要在煤油灯光下熬过多少个寒夜,总之,每到过年时,母亲总会用她那布满裂口的双手为全家人赶做出一双尺寸合适的暖鞋。在欢叫的爆竹声中,在除夕夜的炉火欢乐的噼剥声中,在大年夜香喷喷的饺子的热气腾腾中,我和弟妹们总能穿上这充满母爱的暖鞋,总会体会到浓浓的母爱。

在部队时,尽管我们都实行供给制,但母亲每年总要亲手为我做几双新鞋。刚入伍的那年春节,正在新兵连里集训的我收到了母亲千里迢迢寄来的一双棉鞋。当晚,在北部湾畔的海边,在阵阵拂面的海风中,我一边读着母亲的来信,一边双手捧着那双新鞋,心情就像身边的大海一样,怎么也无法平静下来。后来,我写了一首题为《亲情》的诗,发表在家乡的报纸上,至今我还记得一部分:……读母亲的信/读得每个字/都生长成海岸的绿叶/四季翠绿着我的思念/手捧鞋垫/深看母亲/我看到家乡的山梁上/有袅袅升起的炊烟/染白了慈母头发/母亲无声的泪珠/母亲默默的牵挂/装满了沉甸甸的亲情/总是压弯我/思念的枝干……

时光荏苒,转眼间七八年过去了。此时,当我端坐在我的那台二手电脑前敲出这些文字时,2004年的春节又伴着北方的严寒即将降临。此时的我,早已从南方流浪到了北方。在京郊一间矮小的平房里,我又一次重新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之中。然而,此时我仍然是一无所有。我的命运似乎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改变什么,除了岁月的风霜在我的额头上留下一道道未老先衰的细密皱纹,除了时间的足迹在我的头发中撒下细碎的白发,除了世事的沧桑在我疲惫的心灵结出许多难言的感慨和忧郁,我依然是那个六年前的我:贫困、困惑、彷徨、痛苦和忧伤。从南到北,从一个失学的乡村少年成为共和国的一名海防战士,从一位四处漂泊食不果腹的民工成长为多家中央级、省级报刊的政法记者,我想,无论是从时间而言还是年龄上来讲,我应该算是成熟了。早该是成家立业抚养父母的时候了,可是我仍然像以前一样,除了写下一些新闻以外,似乎还是一无所有,想来不免惭愧至极啊……成长的隐痛何其漫长呵,但是,我现在已成长为一个男子汉了。从贫困的家乡走到繁华的大城市,从乡村跨进南海边陲的军营,从温暖如春的南国走到雪飘四野的京城,我早就从一个激情澎湃、豪情万丈的幻想少年,变为一个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男子汉。

现在,1997年春节,那个痛苦的春节,从我的身边流逝已有好几年了,但我至今记忆犹新。我至今都不情愿用往事的回忆去触及我的心疼,用伤感的思绪去触及我那孤独的成长过程。是的,不管过去还是现在抑或是明天,都没有人可帮我,那个时候我什么都不懂,也没有人让我懂。如果我成熟了,我就知道了——流浪的青春,流泪的青春,流血的青春。

第二章 从民工到流浪记者 我是一个没有文凭的记者

1997年春节很快就过去了。春节过后,我四处找工作,但这个时候是一年之中最难找工的时候。从各地汹涌南下的寻工队伍,裹挟着百万的民工大潮,一浪又一浪地袭击着羊城。尽管我每天都奔波于羊城的大小报社,但每天都是抱着美好的希望而去,拖着失落而归。我从一位朋友手中借来两百多元钱,很快就花得差不多,又面临那种山穷水尽的生活。一天吃一两个馒头面包倒还没什么,最担心的是,又快到了该交房租的日子。春节前我虽也交了部分房租,但还欠着人家一个月的房租呢,滚到现在,有两个月的租金了。这对于我这个穷要面子的男子汉来说,真是一件难堪的事儿。此时,我又能上哪儿去弄钱呢?

看到那些同住一楼的人都按时交房租,惟有我一个人迟迟不敢上前。为了躲避房东讨债,在交房租的那天,我一大早就跑到了外面,又故意拖到晚上11时后才回来。第二天天刚亮,虽然我困得要命,还想倒在床上多睡一会儿,但因为害怕那个胖房东向我讨债,一大早就强忍着连天的呵欠,趁他们还没有起床时,赶紧溜出门去。

俗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正月十五这天晚上,尽管我回来得老晚,但刚一进门,那个胖嘟嘟的女房东就和她儿子把我堵在了门口。听到他们的敲门声,我满面大窘,但此时又处可躲藏,只能硬着头皮,满面讪笑地开了门,红着脸告诉他们:现在没有钱,能不能等到下个月一起付……女房东立即粗着嗓门叫喊开了:“啊呀,我说你这是怎么搞的么?上个月就欠了我的房租,怎么这个月还要拖着不给呀?这可不行,你今天就得付……”横在在她身边的那个又白又肥、肥得像广州动物园里头那只大熊猫一样的小子,接过他妈的话茬,冲我喝道:“你还是做什么记者的呢?怎么穷得连两个月的房租也还不了呀?你交不起房租就不要再在我家里住下去了。”“是呀,交不起房租就不要再住这儿了。”那胖女人鼻子哼了声:“哼,除了我这儿,在广州这个地方,量你也没有地方去了!有种你就离开这儿……”这母子一句接一句,在我面前声讨了十多分钟,惹得楼上楼下几位住户纷纷探过头来偷看,窘得我恨不行找个地缝一头钻进去。最后,见我实在没钱,那对母子只好悻悻地离开了。临出门前摞下一句:再等你一周时间,如果没钱你就得离开这儿……

尽管受了一顿奚落,但我却没有理由怨别人,我只能怨自己。要是当初自己不随便跑到外面去流浪,要是不总是想找一家理想的报社,我也许到不了这种地步。哪种工作不养人呢?但是,不管怎么样,我决定不再在这儿住下去了。两个月的房租共600元钱,我是不可能在7天内还清的。反正都是欠着。我以后再还他们。我再也无法容忍这种寄人篱下的日子了,无法忍受随时都可能发生的羞辱!刚才这对母子不是说我没有地方可去吗?去他的,我就不相信我真的没有地方可去!

十五的月亮是滚圆滚圆的,但这个时候,天空上的明亮不属于我这孤独之人,不属于我这落魄之人。月亮被密密麻麻的高楼挡住了,那皎洁的光辉根本照不到我的面前来。仰望明月,我无处团圆,我心中只有孤独和苦闷。此时十五的月亮属于别人,连同这个万家灯火的城市。

我快速寻到外面一个小卖部,给朋友小刘打了一个电话,他此时正在海珠区一家小工厂做保安。我让他想法帮忙找一个保安的工作。小刘答复说:这段时间来找工作的人太多,他们单位早就满员了,工作的事只能等等看,不过可以让我搬过去与他一起住。我一听马上说:好,现在只要能找个住处就行,工作边走边看吧。我想今天晚上就过来,你过来接我吧。小刘还真够义气,半个小时后,他就骑着自行车从海珠区的江南大道赶了过来。

我简单地清理了一下东西,把我的那些书刊和从部队带出来的旧军装等有用的物品打包好,拿不动的全当作垃圾扔小房里。那个女房东和他的儿子不是说我没有地方去吗?他们不是嘲笑我除了他家里就没有别处住了吗?我这就走。明天,那一对胖得连路都快走不动的母子突然发现我不辞而别后,心里也该难受几天吧——当然只是因为不知上哪儿去找我追讨几百元钱的房租而难受。

当我在小刘的帮助下,用自行车推出我的所有家当时,我意识到:我这是在逃债呀?是的,我这是逃债,就像当初的杨白劳在大过年时躲避黄世仁和穆仁智那样,没想到我这位流浪记者也在现实生活中扮演了一回“杨白劳”的角色。现在,这段不堪回首的日子早成为我青春期中的特殊烙印。我当时这样做,是迫于无奈,是为了寻找一种新的活法。也许,世上再也没什么能比一个大男人为躲避几百元的债务,而在夜深人静仓皇而逃更丢人的了!

半年后,当我亲自把那600元钱还给了房东,并多付她200元作“利息”时,她不好意思地推脱了一会,最后到底还是收下了。当我再三要请她和家人吃顿饭,以表昔日逃债的歉意时,她怎么也不肯去。在此前,当我打电话告诉这位房东:我不会赖掉那笔账的,肯定会还,当然还有利息。她忙不迭地说:知道,知道,我就知道当过兵的人是最有出息的。你是文化人,哪会赖这点钱呢?看看,现在你不是省报的大记者吗?哈哈哈……我经常在报纸上看到你的大名呢?

嘿嘿嘿!我也笑了。

这个时候的我,通过自身的努力已成为广州地区报业界黑马《南方都市报》的一名主力记者。此时,我每月都有三四千元钱的收入。

在小刘的帮助下,我当晚就住到了他那儿。当时他已从新港西路到了位于珠区江南大道的一家个体锯钢厂当保安,每月工资600元,住在工厂宿舍里,但伙食自理。这个时候的我,可真谓一无所有了,就是能进入报社做记者,也不可能当月就能拿到工资,每月的各类日常开支至少也得好几百元。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我只能暂时将我的记者梦尘封心中,就像在部队打背包一样,将所有的梦想打包进心底深处。待到夜深人静时,才能让自己的梦想像鸽哨一样,轻轻伴着诗情画意,在朦胧夜色中悄悄放飞。

第二章 从民工到流浪记者 羊城初圆记者梦

我的运气还不错。10多天后,该工厂有位保安家中有急事而离开,我顶了他的缺。就这样,我又成为了一名保安。工作也是三班倒,这儿的住宿条件与那个技校大同小异,只是铁皮房变成了低小的平房,而且由于是工厂,加工车间就在身边,每天轮流转的各种机器的喧嚣声,像针一样直往你的耳膜里钻,刺激得你浑身直起鸡皮疙瘩,让人心跳不止,六神不定,吵得浑身每一个毛孔都涨大。刚开始那几天,我被那日夜不停的尖锐机器声吵得根本无法入眠,加上心事重重,一直处于失眠状态。直到几天后,我终于逐渐适应了这里的环境,下班后,我也能像别人一样,身子一挨床就呼呼进入梦乡了。

由于这儿是私营企业,那个整日板着脸的老板不但对工厂里的工人苛刻得要命,对我们这几名保安员也终日虎视眈眈,上班时不能做其他的事。除了值班时要不停地手拿警棍要围着厂房四周巡逻外,就是像庙里的菩萨一样守在门口纹丝不动。不过,有一个好处是,我们之间可以自由换班。我们都是三班倒,小刘他们最爱上白班,都不喜欢上夜班,而我为了争取到白天的时间,就干脆将所有的夜班一人捞了,这样尽管夜里少睡觉,但我白天却完全自由,可以带着自己精心编订的求职报告和相关材料,去羊城大大小小的报社和杂志碰运气。

这天上午,我在一家小卖部门前休息时,随手从大门旁边的报亭里买了几份当日的报纸。我突然看到当日的《南方都市报》上又刊登出招兵买马的消息,在招聘编辑记者。虽然这消息令我很是振奋,但是,那上面的“要求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具有本科文凭”的条件,又让我黯然失色。我长叹一声:要是这个时候我有文凭该多好呀?哪怕是大专的!可是我没有。如果我有文凭,凭我在部队时的几份奖励证书以及在军内外报刊发表的百多篇作品,我想我应该是能进去的。但是,由于没有文凭,我的这些东西人家还是不屑一顾,认为我是一个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没有什么文化底蕴的人,最多也只能算是个半路出家的。

此时的我,已经在羊城几家报纸操练过,在新闻写作方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自信自己一定能胜任记者的工作,只是,我要找到一家能发挥自身特长,做起来得心应手的报纸。此时刚刚由周报改为日报的《南方都市报》,无论是在办报方针和风格,还是发展趋势,无疑当时是最适合我的。尽管明知硬件不行,我还是决定再去《南方都市报》碰碰运气。

为了做好充分的准备,我还特意打电话给几位在《南方都市报》工作的朋友。他们告诉了我一些新情况。其中一个朋友还特意告诉我,现在负责都市报采访部工作的是从《南方周末》来的朱德付。他是个很爱才的人,也是个很有眼光的人。虽然我从没有与朱德付见过面,但这个名字对我而言并不陌生,我经常在报刊上看到他发表的报道。古人云:“为人为文,文如其人”,尽管这个候我还没有见过朱德付,但我看过他的许多文章,我相信他是一个热心的人,一个能打破常规的人。

其实,早在一个月之前,我曾去过《南方都市报》应聘。当时去的人很多,他们有很多是外地来的新闻从业人员,更多的是本科生。尽管我知道,招聘的硬件除了有发表的新闻作品外,还得有文凭,至少也得有大专文凭,但我还是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在拥挤的招聘人群中将我的个人简历和有关资料递上前去。一位负责人翻了翻我的资料后,对我说:你的文笔还不错,但你的作品大部分是文学方面的,新闻作品太少,再说你连一个大专文凭都没有……

1997年1月,《南方都市报》由周报改为日报后,我几乎每天都要关注那上面的新闻,虽然它的版式和风格就像六月天的孩儿脸一样老是变,但在广州地区中还是很有特色的。我很自信,那上面的新闻,自己也能写出,并且肯定能超过他们中的许多人。只是,那些记者都有文凭,有工作经验,而我,而我只不过是发表过一些文学作品的退伍兵,一个没有文凭的打工仔。就因为这些,我连报社的大门都进不了。

我坐上了前往广州大道方向的公共汽车。我想,不管结果如何,我还是要去试一试。凡事都得靠自己去争取。如果自己不去努力争取,又怎么可能奢望成功呢?我自信自己就是一匹千里马,但要紧的是让那慧眼识马的伯乐能在广州这人才济济的大潮中发现你。否则,哪怕伯乐具有孙悟空一样的火眼金眼,我想他也是很难在尘土飞扬的民工群中发现这匹与众不同的马儿。

南国春来早。此时已经是1997年的2月中旬了,正是南方的阳春之季。本来是绿意盎然的树枝和绿化带丛,在一场春雨淋浴过后,又悄然露出了许多柔嫩的细芽,使得羊城更加生机勃勃。早春秀丽的景色使人心花怒放,心旷神怡。我就这样一路欣赏着路边的如画风景,很快就来到了位于广州大道中的南方日报大楼。

我乘坐电梯直上到16楼。本来,那广告上面早就写得清清楚楚,招聘人员直接与办公室人员联系,但我却特意绕开负责招聘的办公室,直接找到了上面悬挂着“副主编”办公室的牌子。那儿门正大开着,仿佛正在专门等候我进去似的。里面坐着一位30多岁、戴着一副玳瑁近视眼镜、文质彬彬的青年人,他正埋头写什么。我鼓起勇气,轻轻地敲了敲门,接着像在部队时那样,脱口而出地喊了声“报告”。没错,这就是朱德付,因为我早在《南方周末》上看到过他的照片。朱德付马上抬起头来,和颜悦色地说了声“请进”。我刚一进去,用洪亮的声音作了简短明了的自我介绍后,就将自己的材料递交过去。没想到,听到我的介绍后,朱德付不但没有推辞,反而为我倒了杯水。他握着我的手高兴地说:“我平时很喜欢与军人打交道,没想到你还是海军陆战队员呀!”他的这一句话一下就消除了我的拘束和胆怯。就这样,我们在欢快的氛围中交谈了半个多小时,末了,朱德付打趣地问我:“你不直接去办公室应聘,怎么一下子冲到我这儿来了呢?你不怕我怪你越级来访吗?”我笑了笑:“朱总,不瞒你说,我上次就来过一次,但人家没有录用我。因为我没有文凭。这次我是特意冲你来的,希望朱总能给我一个机会,我相信自己一定能成为南方都市报最好的记者。没文凭的人并不一定比那些本科生差的……”朱德付听到我这话,高兴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这才像个军人说的话!他微笑地看着我这张由于东跑西跑而被南国灼热的太阳晒得黑黝黝的面孔,看着我此时由于急促的赶路而正从额头涔涔流下的汗水,说道:“看得出,你是一个特能吃苦的人,也是个诚实的人。这样吧,石野,你的材料我先看看,由于这几天前来应聘的人太多,我要与办公室的人商量一下再答复你。”当他获知我连联系电话都没有时,又叮嘱我:“你明天上午10点打电话给我,我会给你答复的……”

朱德付和蔼的态度令我心情很是舒畅。为了能在第二天外出,我当即与人换了夜班。夜里值了一整夜的班,直到早上8时许我才上床睡了两个钟头。我揉着惺忪的双眼,懵懵懂懂地爬起来时,从那只廉价的电子表看到,此时已是上午9时40分了。我胡乱地洗漱了一番,就准备到外面去给朱德付打电话。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好晴天,我特意换了一件从没有穿过的白色短袖海军夏服,把自己打扮得更有精神。我照了照镜子,发现两只眼睛由于过度熬夜而布满了血丝。但我毫不在乎。我用开水泡了两大包方便面,饱餐一顿后就出门了。我来到附近的一个公用电话前,看了看钟,离我们约定的时间还有10多分钟。我买了几份当天的报纸,站在马路边浏览着。眼看还差两分钟就是10点了,迫不及待的我就拨通了朱德付办公室的电话。

听到我的声音,朱德付在电话那头高兴地说:“你提前了两分钟呀!不过,我很欣赏你的这种时间意识。我已看完了你的作品,文笔很优美,写作水平不错。我刚才已把你的情况与办公室的负责人协商了一下,决定破例给你一个机会。你马上带着相关证件到报社来办理一下手续……”这个迟来的喜讯,就像天空中那束和煦的春日阳光一样,一下子驱散了很长时间压抑在我心头的那层阴影,温暖的阳光照得我心花怒放。我从没有感觉到羊城的天空是这么的洁净和高爽,我周围的各色风景物是那样的美轮美奂,绿色花丛是那样香气迷人。我,一个连高中都没有毕业的乡下人,一个平时摸枪扛炮的退伍兵,一个在建筑工地灰头土面地扛水泥的民工,现在终于成为了省委机关报的一员。

我还了解到,这次都市报招人,主要是副刊和体育版,而采访部当时就招了两个人,一个就是我,另一个是魏东。魏东也是一名军人,他是广州军区副团级军官转业,上过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新闻系,擅长摄影,文字功夫也不错,是都市报当时少有的既能拍又能写的记者,他与我在同一间办公室。

这个时候的我从部队出来后,虽然也做过保安、文员、保镖,也在《广州红绿灯报》、《广东法制报》等报纸做过记者,小试牛刀,在《广东法制报》时我还曾得到过原羊城晚报总编周文韶老生生的帮助,但那大体不固定,说起来是一种不稳定的流浪生活。为什么流浪?是因为我无法找到一家能让我得心应手的报社。在外流浪了许多年后,我极想选择一家能适合我又能供我锻炼的新闻单位,元旦刚改为日报的《南方都市报》无疑是我最热衷的阵地。因此我像珍惜我的初恋一样,对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备加珍惜。

《南方都市报》能发展到今天这个样子,在短短的几年间成为中国新闻界的一匹黑马,与早期朱德付的呕心沥血和大张旗鼓的改革是分不开的。当时的都市报无论是在投资资金、人才资源、办报经验、广告策划上等都可以说是毫无经验可谈,一切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刚刚走马上任的朱德付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先期的采访工作中,他排除干扰,勇于改革,把他在《南方周末》做记者时勇于执言仗义、义无反顾的冒险精神用到创办都市报上。关于这些,我曾在我的第一本新作《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中有过详尽的记录。

我在《南方都市报》做记者期间由于带头在都市报内进行改革,朱德付的铁面无情、刚正不阿自然得罪了不少人。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他在将一位违规的女记者清除出采访部后,对方和家人草拟了长达10多页的告状信,四处告他,但他依然不畏惧。他不徇私情,公私分明,平时能与记者们打成一片,但在工作上是个极为严谨的人。记得有一次,我为了赶稿子,没有深入现场采访,只凭借电话采访,就匆匆地写了一篇社会新闻,第二天发在了报纸上。到了本周的周会上,朱德付毫不给我面子,当着采访部几十名记者的面,将我狠狠地批评了一顿,并宣布我的这篇稿子不能算作本月的发稿任务,扣除有关稿费。这是我进入报社以后第一次当众挨批(当然也是我惟一的一次),给我很大的触动,也同时给采访部所有同仁很大的震动,因为谁都知道平时朱德付很关心我,我是他直接招入采访部的,也是他当时大力培养的重点对象。从此以后,采访部的记者们,再也不敢只凭一个电话,或是不深入采访就匆匆地发那种“打擦边球”的新闻稿件了。

这个时候的我,虽然已成为了《南方都市报》的一名政法记者,但当时还不敢轻易辞去那家电锯厂里的保安工作,因为此时我不但还背负着600多元钱的债务,而且囊中更是羞涩,几乎是身无分文,每天都是靠在借债过日子。如果只是呆在工厂里还好办些,因为吃饭时我还可以在工厂食堂里赊账,而现在,我不可能每天都守在工厂里等饭吃,我必须每天外出采访,寻找新闻线索。那时,我所认识的朋友当中,除了生活都不稳定的流浪记者外,其余的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打工者,大都是穷光蛋。因此,我从小刘那儿借来100元钱后,买了一辆半新的自行车花去了50多元,其余的得用来吃饭、打电话用。不过因为有了自行车,使我每月可以节约一大笔车费钱了。就这样,就像我当初在《广州红绿灯报》时一样,夜里我身着保安服在工厂里巡逻,下班后我就埋头大睡两三个小时,然后,用冷水洗澡,揉着发困的布满血丝的眼睛,骑着那辆除了车铃不响什么都吱吱响的破自行车,满广州城大街小巷穿梭,四处寻找新闻线索。从进入南方都市报社的第一天起,我就对自己立下了规矩:除了开会,每天下午都要外出找新闻,每天9时之前,一定要写出二三篇新闻稿。尽管我知道,我的试用期是3个月,但我又给自己立下军令状,在头一个月内,我不但要按时完成任务,还要超额发表稿件,多上头条,成绩一定要居前几名。

为了省钱,我每天最多也就吃两顿,中午经常是躲藏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偷偷从包里掏出一个早变得又冷又硬的馒头来,就着一杯白开水,三下五除二地塞进肚子里。到了晚上夜班时,我就赶紧跑回工厂里吃上一顿热乎乎的饱饭;有时因为写稿子回去晚了,错过了开饭时间,我就一边上着夜班,一边从附近的小卖部里赊来两包方便面吃。当然,这样长期下去,我的身体吃不消,但我必须通过这种无奈的方法,先对付完一个月再说,怎么着也得熬到月底发工资,才能重新作打算。所幸的是,我当时打工的那个小工厂很少有人看报纸,再说当时的都市报还是刚改为日报,一般的老百姓还没有多少人关注,要不,老板看到我兼职,肯定得炒我的鱿鱼。

也许是由于经常睡眠不足,也许是长期营养不良,也许是因为连日的劳累过度,我每天都是汗水涔涔,面无血色,一付面黄肌瘦的样子。这些,一般同事是很难发现的,因为那个时候采访部要求每个记者必须见报16篇文章,至少得上一个头版头条。不管是正式的还是招聘的,大家都为了完成任务而四处奔波;就是一个办公室的同事,除了开会外,平时都难得见上一面。但是,我的这些细微的变化没想到却引起了朱德付的注意。

一个炎热的中午,正是午餐时候,大家都拿着饭碗前往报社食堂就餐去了。我趁办公室无人之机,关上大门,正一边喝着白开水,一边啃着一个又凉又硬的大馒头时,没想到,我的这一难堪的样子,被突然推门而进的朱德付无意间看到了。虽然当时窘得我很是脸红了一阵子,但很快就把此事忘到九霄云外去。第二天下午,当我刚从外面采访回到办公室时,朱德付打电话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我刚一进去,他就将门关上,先是不经意地与我谈了一下这几天的采访工作和发稿情况,然后他对我轻声说:“石野,我听别人说,你前不久住的地方被小偷光顾了,丢失了不少东西,所以弄得最近一段时间经济比较困难。是真的吗?你现在是南方都市报的一员了,我们大家都是朋友,都应该像亲人一样互相帮助,有事你也不应该瞒着我呀……这样吧,你先从我这儿拿点钱去用着,就算预支这个月的工资了。你工作很努力,见报稿子不少,但年轻人可不能空着肚子工作呀?这样弄坏了身体怎么行呢?你是军人,更应懂得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呀……”说罢,他从抽屉里掏出了500元钱,不由分说,硬是塞到我手中……

后来,尽管朱德付在半年后离开了都市报,但他一直对我的工作和生活很关心。记得在他从都市报调至南方日报出版社做副总时,都市报在五羊城附近的红高粱酒店设宴为他送行。朱德付当着众人的面,特意拉着我和魏东来到当时兼管采访部的程益中面前敬酒,很有感触地说:“石野和魏东是我亲自挑选进来的,他们都是军人出身,工作积极,吃苦耐劳,他们的成绩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我现在把他俩托付给您啦,请帮忙照顾好他们……”

两年后,我因报道“祈福新村”那宗特大杀人案,被广州有关部门重点“照顾”,替人做了一回替罪羊,被迫离开了《南方都市报》。后来我又离开了广州,北上求学,到北京做了一名流浪记者。魏东运气比我好,他很快调入报社,成为有编制的正式记者。

1999年7月,得知我将要离开《南方都市报》时,此时正担任着南方日报机动记者部主任的朱德付心情很沉重,他曾先后两次为我摆酒送行。第一次是在我离开《南方都市报》前,他带着南方日报的女记者金杜在广空医院的一家酒店里请我喝酒;第二次,是我离开南方都市报的第三天,他和魏东一起拉着我到了天河东一家湘菜馆里,我们仨人喝了几瓶度数较高的“酒鬼”,那一晚,我喝得酩酊大醉。

3年后,我们又一次在京城成为了同事。2001年春,时任广州《信息时报》总编的朱德付和《南方都市报》主管发行工作的副主编谭军波一起被从南方“挖”到京城,出任《京华时报》的副总编辑。得知他来京城创业,我不顾别人的劝告,马上辞去那家正干得不错的报社,加盟了其中。经过严格的考核,公平、公开及公正的层层竞争,我也最终凭着自己的综合实力成为该报的机动记者部主任。我的同事张凌,一位毕业于北大中文系的才女,也凭实力成为该报的文化部主任。后来,我因为在《工人日报》、《深圳法制报》等报刊揭露了原南方都市报同事邓世祥长期玩弄女性,并以欺骗手段使其中两名河南农村女子先后为其生下4个子女的丑行,而遭到对方长达多年的疯狂诬陷和诽谤,我以刑事自诉到北京朝阳区法院。因为这场官司困扰着我,当年6月,我辞职南下为我的官司取证。有关详情请见本书后面有关章节。

临近港澳的广州一直处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这儿的媒体发展和新闻竞争都是不同寻常的。在这个没有硝烟的大战场中,经常有新的报纸和杂志冲出来,也有不少活不下去的报刊悄悄地倒下去。那时,广州地区的报业界还是处于一种“三国鼎立”的状态,即由广东省委机关主办的《南方日报》、由省委机关直辖的《羊城晚报》以及由广州市委主管的《广州日报》,这三家党报,成为当地的老大,当时除了《羊城晚报》在办报方针上较有特色外,其他的如发行量、广告收入、社会影响力方面大体上都处于一种平稳的状态,各自占有自己的市场。到了1997年上半年,羊城报业界开始出现了热火朝天的改革。很快,激烈的竞争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此时在广州地区和全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当数《羊城晚报》,发行量超过了百万份。但到了下半年,一直居其后的《广州日报》对报纸进行了全面的改革,不但完全改变了版式,更大大增加了新闻量。加上该报上上下下加大发行的力度,报社领导还多次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带着员工前往珠三角的几个重要城市进行上门向读者征求意见并征订报纸,很快就使报纸发行量直线上升,以致后来的《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及《南方都市报》都利用周末时间,派出各自的员工纷纷效仿。我记得这年夏天,我也随着都市报的一些同行曾先后往深圳、珠海、顺德等地进行报纸的上门推销和宣传,取得了不错的成效。1997年12月,香港回归祖国怀抱,极具市场眼光的《广州日报》出其不意地在这一日策划了日出百个大版的大动作,使当天发行的百多万份报纸被抢购一空。后来又连连加印多次,仍出现羊城市民排队购买报纸珍藏的镜头,从而也使该报的发行量超过了《羊城晚报》,成为广州地区报业界的龙头老大。《广州日报》的这一重拳,使得整个羊城报业界受到极大的震憾。当然其他报纸也不愿落后,总是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地出招进行竞争。

当时,在羊城地区除了以上三家大报,还有各自又创办的新报,如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在拥有《南方周末》、《花鸟世界报》、《南方农村报》和《南方楼市》后,又不惜投资巨资将创办三年的《南方都市报》由周报改为大型日报,羊城晚报报业集团除了收购《粤港信息报》,于1997年的4月1日创办了广州地区惟一的一份全彩色的都市报——《新快报》;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也推出了《信息日报》。其他的还有《新闻人物报》、《广州青年报》和《广州法制报》等等。正因为地方报纸众多,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除了只买《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和《广州日报》的账外,对其他的报纸大都是不冷不热,以至其他报社的记者平时上门采访时都处一种难堪的地步。

正因为如此,那几家大报也就是党报的记者们出门采访时,有关单位一般都不敢小看,他们出门也很风光。然而作为一份刚改版打入广州市场的新报,《南方都市报》在那时根本不被人看好,不但常受到同行间的挤兑和轻视,有关部门和一些读者也对此不屑一顾。就是《南方日报》的有关记者,也常常是不屑与我们这“小报”记者为伍,因此,我们这些刚加盟到《南方都市报》的年轻记者的采访经常受到各种外力的阻挠,显得困难重重。

愤怒出诗人,激情出新闻。没有激情是当不好记者的,也写不出好新闻。我这个没有文凭的退伍军人、从建筑工地走出的民工,现在能进入省级都市报做政法记者,真有些天赐良缘的滋味,尽管当时正处于创业阶段的都市报各方面条件都不怎么样,自己的生活条件也极差,但我对生活充满了热情,特别是对记者这个职业更充满了热爱。我的激情更源于一个历经坎坷的年轻人对火热生活的热爱,对美好明天的幸福憧憬,对自己青春梦想的小心呵护和祈盼。

进报社后,我被分到了政法组,成为一名政法记者。由于我来得要晚一些,一些诸如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省市检察院、省市法院等线路都被人抢走。后来,采访部总算从别人不想要、不愿跑的线路中,分给了我交警和消防两条线。这两条线虽然也有不少新闻线索,但谁都知道,这两条线路是最劳累的,一有火灾、车祸,就得赶赴事发现场。刚开始时,几乎所有的记者大都骑着一辆自行车外出采访,经常被人拒之门外。一些地方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也不会通知你,全靠各线路的记者自己去想方设法去寻找新闻源。

西方新闻界有句谚语:一名记者几乎就等于自己的消息来源。新闻线索获得的多与少,完全取决于记者本身。而任何一篇报道的质量取决于消息来源质量。在此情况下,我首先以电话四处寻找新闻线索。因为电话是从事事实报道的一种基本工具。对于记者而言,当然不可能坐在办公室里以电话为主,经常上门与我所负责的有关线路的部门加强感情联系更是重要,我总是尽量深入到他们的生活中去。与此同时,我又独辟蹊径,不依靠主线路,不是坐着办公室等人家的新闻发布会,等人家写好了的通稿,而是自己积极四面出击,经常前往广州火车站、火车东站及附近的一些医院急诊室等经常出新闻的地方。

对于任何一位记者来说,眼睛是其获取新闻事实最直接的“摄像机”,记者是各种新闻事件的第一目击者。这就要求记者对每一新闻事件进行直接而细致地观察。所以记者更应像特工和侦察员一样,在日常生活中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正如海伦·凯勒在她的名著中说:“如果我是个大学校长,我就要设置一门必修课‘怎样利用你的眼睛’。那里的教授必须指导学生认真地观察他们眼前经过而不被注意的景物来丰富他们的生活。”我国著名记者南振中也说:“眼睛像一架精密的自动摄像机,随时随地摄取瞬息万变的生活场景”。我深深懂得,作为一名新闻记者,在平时的生活中,更要像那些特工和侦探一样注意观察自己周围的生活。我除了常往人多的车站码头、医院门诊、大商场等众多公共场所外,还利用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的机会,处处留意身边的新鲜事和稀奇事。我发表在《南方都市报》上的独家新闻:《丈夫门外装鬼 妻子当头一锄》、《无钱还赌债 当街买亲女》、《父亲高抛失手 婴儿脑浆迸裂》、《瑶台闹市上演此丑剧 下跪让人撒尿抵赌债》、《失了女友失了理智 火机点燃美女长发》、《父子一旁望风 母女上前行窃》等,都是我外出或采访途中,留意观察生活或是偶然发现,并挖掘出来的。这些时效性强、可读性强的社会新闻极受广大读者的欢迎,一些新闻同行更是对我能经常抓到这样的活新闻而奇怪,常有人问我:“你这些稀奇古怪、三教九流都有的新闻是从哪儿得来的?”程益中有次当众笑呵呵地对我说:“石野呀,你可真是个抓独家新闻的高手呀,这些稀奇古怪的新闻真不知道你是如何找到的?我真服了你……”

1998年6月,世界杯足球赛在法国举行,不仅吸引了世界各地众多球迷的眼球,更成为全世界新闻煤体角逐新闻的良机。南方的媒体更是暗暗迸足劲想趁机比拼一下足球新闻。《广州日报》、《足球报》、《羊城晚报》和《南方周末》等强势媒体更是不惜巨金特派记者飞往法国采访,而此时刚刚在广州市市暂露头角的《南方都市报》无论在财力和人力上都无法与其他强势媒体比拼,但尽管如此,在程益中、庄慎之、李多钰等人的主持下,南都体育部的年轻编辑郭其龙、龚晓跃、张晓舟等人却别出心裁,棋高一着,他们从世界杯开始,精心编辑世界观杯的所有新闻和精彩图片,更配以妙趣横生的评论,特别引人注目的上,《南方都市报》每天都用四个彩色的体育版,将新闻版块包裹其中,在每天一大早新鲜出炉,将有关世界杯的最新消息第一个送到羊城读者面前,这一妙棋果然吸引了羊城及南方数百读者的眼球,更紧紧抓住了各地球迷的心,使得都市报的销量大增。

我不是体育记者,平时对世界杯也不大关心,但我意识到这不只是体育记者的事,我们这些政法记者也该关注出此引发出的有关新闻。我估计在世界杯后面,在身边的生活中,肯定有许多出彩的社会新闻。于是,我骑着我的那辆破旧的自行车,在羊城街头,特别是医院的急诊室、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公共场所转悠;同时,我积极与熟悉的军地医院及有关部门的通讯员取得联系,要求他们要留意这方面的讯息。就在世界杯开始的第三天夜时里,我获悉广州市白云区龙归镇一名老球迷因看“世界杯”比赛,与爱看电视剧的妻子急抢电视频道而发生口角,一怒之下砸坏了新买的价值不菲的“松下”大屏幕彩电,并将年近花甲的老妻打得鼻血直流。我认为这是一条不可多得的好新闻,当即赶往事发地和有关医院采访,了解到了有关情况后,我用最短的时间赶写出一篇引题为“世界杯赛战正酣,花甲夫妻打内仗”,主题为“抢频道怒砸彩电”的千多字的社会新闻,当时负责头版的编辑是崔向红,她慧眼识珠,认为此稿新闻点很好,又是独家采访,她当即以最快的速度编好上了1998年6月15日的头版头条。结果此稿社会反响很好,一些读者纷纷来电对这样的时效性强又有热点的社会新闻表示赞赏。随后的十几天内,我带着我的实习生李雪亮和左志红又先后采写了一系列与世界杯有关的独家社会新闻,如:1998年6月17日的《花甲球迷昨晨猝死》、1998年6月18日《众球迷齐声拍掌喝彩五龄童受惊栽下楼梯》、1998年6月23日《看球啖荔枝被噎兴奋球迷遇险情》等数十几篇独家社会新闻,受到读者们的好评。

我国著名记者穆青就十分注重与采访对象的交际,建立感情。名记者范长江交际的朋友更广泛,“上至军政要人,下至黎民百姓,有来有往,即使不是采访的时候也要保持一定的联系。”他交朋友“什么人都要交,朋友越多,新闻来源越多,越能写出有分量的报道。”对于一个记者而言,如何与人交往,如何与读者保持友好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一个记者要想写出好文章,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他首先在心目必须将读者放在第一位,正如罗曼罗兰所说:要撒播阳光给别人,必须自己心中有阳光 。其实,记者的采访过程实际上就是交际过程,建立通讯网络获取新闻信息是“新闻记者的基本建设之一”。工作一开始,我就特别注意与社会各界的人士交朋友。一些位居政府重要部门的人固然重要,但分布在社会各个阶层的人更为重要。我当时交往的朋友是三教九流,五花八门,只要不是那种道德败坏作恶多端的人,我都愿意与之交往。我还经常与附近的保安员保持沟通,让他们经常与其他的同行间保持沟通,有什么新发生的事情就赶快通知我。这些散布于基层派出所和街道村巷的保安员,每天都会遇到各式各样的突发事件,他们为我提供了不少好的新闻线索。为了便于大家联系,我在四处散发名片的同时,还特意配了一只价格便宜的数字传呼机,这样,不管我人在哪儿,只要有人找,我就能及时回信儿。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我这种寻觅和扩大新闻源的方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每天都有一些大大小小的事情反映到我这儿。这样虽然劳累,但容易抓到好的新闻,更能发现许多独家新闻。这样,我就主抓社会新闻,四处留意本地的一些诸如火灾、车祸及大小医院里的急诊情况。同时我还积极地与各单位通讯员建立良好关系,认真留意兄弟媒体的见报新闻,分析他们的追踪动向。

记者履行采访职责仅有勇气和热情是不够的,还应具备过硬的采访本领,运用灵活多变的采访方法,掌握坚实的写作技巧。在采访时,不管是正面报道还是批评报道,我总是以虚心的心态,谦逊的态度处之。对不同的新闻,我灵机地采用不同的采访办法,根据当时情况随机应变。邵飘萍说主张“探究事实,不欺阅者”,倡导新闻记者要研究对方的心理,讲究采访方法和技巧。孔子在《论语·里仁》中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其也,义之与比”,意为:治理天下的人对于天下的事情,没有规定要怎么干,也没有规定不要怎么干,只要怎么干合理恰当,就怎么干。

为了提高自己的采访和写作技巧,我平时很少看那些出自新闻系课堂的所谓教材,而是积极向国外著名记者普利策、詹姆斯等人学习,向国内的新闻老前辈,特别是范长江、邵飘萍、穆青及戴煌等名人学习,学习他们的爱国情操,学他们的做人准则,更学习他们的经典名作和采写经验;向身边的一些老编老记虚心求教;还有,就是直接向报纸学习。每天上午,我都要挤出时间看羊城地区的几家主要报纸,学习那上面一些重点报道的写作特点。特别是,对于头一天羊城发生的一些大事或突发性事件,我总会将《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及《广州日报》上的相关报道拿出来认真对照着观摩,对于同一事件的报道,从标题、导语和写作手法,对比着分析,看哪位记者写得好,谁的标题做得吸引人,谁会抓新闻。看得多了,自然会悟出其中的门道来。

新闻价值蕴藏在新闻事实中,具有不确定性,需要记者深入采访挖掘才能发现。而要发现好的新闻,记者首先得热爱生活,从生活中去发现和寻找。

我本来就有较好的写作基础,也在军内外多家报刊发表过百多篇作品,加上自己平时一直没有放松读书写作,总是勤学多练,虚心学习,博闻强记,特别是进报社后更增加了我的采访实践机会,更使我如鱼得水。综合多方因素,从没有系统学习过新闻采访的我,采写水平突飞猛进,很快就得到了长足的提高。

另外,我每天都得强迫自己至少完成两篇稿件,争取一篇见报。进入报社后,我就很快完成了本月的发稿任务。

由于我的成绩突出,很快就度过了试用期,与报社签下了聘用合同。在此后数月间,我和众多才华横溢的同事在工作上相互学习的同时,也形成了激烈的竞争。我以自己的吃苦耐劳和兢兢业业的实干精神,成为都市报后第一个创下月见报量50篇、60篇、80篇记录的记者!受到同事和领导一致称赞。

因为生活太痛苦,我除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以外,只要有空,我就读书写作,而读和写又给我带来许多新的苦恼。

因为生活太不完美了。我的心绪有时处于昏天黑地,凄凄艾艾。我陷入严重的忧郁状态。是浑浑噩噩的那种极致状态。我过得极其狂躁,我挥金如土,我挥霍无度。我无视别人在我的眼前或背后大放厥词,我只顾让我的心灵一味地流浪,放任自流。流浪一直是我的挚爱,彼岸之物,他山之石,别人的故乡,一直使我心神荡漾,心驰神往。到远方去,到远方去,风景在远方,远方有风景。有一段时间我也像校园的少男少女一样,哼着三毛、琼瑶的歌曲,翻着汪国真的诗歌,四处寻找青春的浪漫。我沉浸在看不见的流浪思潮里。在青春期普遍膨胀自我,像突然打开的啤酒,“砰”的一声涨出好高的泡沫来。

我意外地发现,青春有时像阳光一样灿烂,像花儿一样芬芳,但青春有时更像沼泽一样泥泞,像梅雨一样阴沉。我每抵达一个陌生的地方,好久找不到和这个地方的关系,内心的沉沦与动荡在另一条道上隔山隔水,无声无息。频繁地听到死亡的消息,我的心情阴冷潮湿。有时想到生活如同行尸走肉,想到那么多的事情无法报道,想到那么多的报道出来了也是很难为我的采访对象解决问题,我恨不得早早疯掉。

我独自在四处游历。这期间,我在去了一趟山清水秀的湘西后,又去了贵州和云南。到了昆明,又去了玉溪,还去了附近的红塔山。那个时候网络还是稀罕物,还没有网友,但当时笔友很流行,我早在部队时因在南方一家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一些散文,在文章后面留下了我在部队的通讯地址,结果结交了许多全国各地的笔友。这不但让我这好交朋友的年轻人拥有了各种各样的谊情,更在我困难的流浪途中,得到了他们热心的帮助。时光荏苒,那颠沛流离的时光虽已过去十多年,但以下这些朋友们对我的帮助至今令我记忆犹新,只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已无法与他们取得联系。他们是:在广东番禺打工的江西青年胡海和在东莞的小曾、云南昆明的王莹、云南云溪某中学的老师王玉萍、湖南商学院的魏宏、湘西洲某电大的老师宋微、湘西永顺县医院的王春梅等朋友,如果他们能看到我的这本小书,请他们能及时与我联系,我一定要寄还当初帮助我的钱或物,在此更对这些热心的朋友说声“谢谢……”

在坎坷的流浪途中,我在不同的地方遥望我的家乡,此地像梦,彼地也像梦。在一个孤独的冬季的灯下我又一次重新开始想象我和我的周围世界,我和他人,我和我自己。几年后,身居京城的我,听到北风的呼啸声从门缝里、从天上从地上,席卷而来,在风中被多方向的夸大了,而灯光,冬天的灯光更幽蓝,更橘黄,比平时传得更远,更明。这个时候,我总是会突然想起早年间曾在社会上很流行的那首《流浪英雄》里的这样几句歌词:“有些行为和举动,他有张和我们差不多的面孔。春去秋来,日出日落,时代快速又疯狂,我们好奇又健忘,前脚跟着后脚,早报接着晚报,新的英雄淘汰旧的英雄,每天的历史上都有个新的英雄,在我们心里仅仅占据了八分钟……”

一个人无法让自己活得更好一点是可耻的,无法让自己的亲人活得更好一点是更可耻的。一位外国作家说得好:“如果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且还有薪水可拿,太好了。如果还得到了额外的奖金,则是更幸运的事。”

从我与报社正式签下劳动合同的那时起,我就把自己的青春、热血甚至生命,都准备随时为之奉献。我在这儿不分黑夜地做着我喜欢做的新闻采访,写着我自己非常乐意的大大小小的文章,同时我还能拿到能足供我吃饭、住房、卖书的所有生活的费用。我的心里不由得心潮起伏,汹涌澎湃。

我的耳畔又响起一支不知名的歌曲:“……一个男人要跋涉多少路,在他成为一个男子汉之前?一只白鸽要飞过多少海,她才能在沙丘里安眠?……”是啊,此时的我已跋涉了多少路呢?从贫困的乡村,带着美丽的梦想走出来,走过千山万水,我现在是一个成熟的男子汉了吗?我要飞过多少海水才能寻觅到属于我的彼岸和沙丘呢?我将要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来寻找到我的安乐窝呢?现在,我成为了《南方都市报》的记者,这儿是我永远的栖身之地和安乐窝吗?

我不得而知……

但是,令我没想到的是,自从我踏上新闻事业这条坎坷大道之后,在所谓的花环背后,不仅布满了丛生的荆棘,更充满了惊心动魄的险峰。

第三章 我是中国海军陆战队员 序

从海军陆战队退伍回乡的队员们,绝大多数被省、市公安系统招聘为特警队员,有的则被人高薪招聘为贴身保镖,我的一些战友被一些港台老板及南方的大富豪们以高薪请去,至今还在南方给人做保镖呢。

第三章 我是中国海军陆战队员 魂萦梦绕军旅路

2004年2月20日,新华社记者查春明发表了一篇《“三栖雄兵”显身手》的报道:2004年2月19日,在中国海军陆战队某大型综合训练场,数百名身穿海洋迷彩服的男女海军陆战队员使用多种两栖作战武器,为56国驻华武官进行了带有战术背景的实战军事演练。队员们精湛过硬的军事技能受到56国驻华武官的称赞。中国海军陆战队是一支浓缩了共和国武装力量精华的特种作战部队,是被誉为“陆地猛虎,海上蛟龙,空中雄鹰”的三栖雄兵,有“军中之军”之称。

这则消息和有关图片像块磁铁一样,吸引了世界各地的关注,同时更吸引了我的注意。读到这些文字,我不由心潮起伏,情感澎湃,我这位在南方和北方流浪了十年的记者,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曾是这支特种部队的一员……

1990年12月底,我们一批来自湖北大冶的新兵,背着背包,怀着美好的憧憬,满腔热血地来到了位于粤西雷州半岛附近的一个特大的训练营里,成为了中国海军陆战旅的一批新兵。

我们这些新兵,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93%以上为高中学历,60%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记得我在家乡报名参军时,体检要求极为严格,当时有2000多名适龄青年报名应征陆战队,但经层层把关,最后只有100人入选。

北部湾是南海西北部的一个半封闭海湾,湾顶(北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东面为广东省的湛江市(雷州半岛)和海南省(海南岛),西面为越南,面积约12.93万平方公里。我们海军陆战队的新兵训练地就在风景秀丽的雷州半岛上。

中国海军陆战队隶属于中国海军。中国海军是一个多兵种组成的武装集团,拥有水面舰艇、潜艇、航空兵、岸防兵和海军陆战队共五大兵种。其中的海军陆战队更是一个具备综合作战能力的兵种,由陆战步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反坦克导弹兵、两栖侦察兵等多种专业组成,是一支能在近海进行水陆两栖作战的特种部队。

据有关资料记载,世界上最早的海军陆战队是1537年西班牙国王查理一世建立的,距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1624年英国也诞生了自己的海军陆战队,后来荷、法、俄、美等国的海军陆战队也相继成立。到现在为止,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海军陆战队。在世界上的许多国家,海军陆战队从来就是勇猛和无畏、无坚不摧、无往不胜的代名词,其中的美国海军陆战队更是成为全球军人最为瞩目的亮点。

海军陆战队是一支诸兵种合成的能实施快速登陆和担负海岸、海岛防御或支援任务的两栖作战部队。海军陆战队作战地域复杂,作战行动残酷激烈,往往需要渡海作战、背水攻坚、孤军深入、协同打击,它是应付局部战争和军事冲突的拳头,又是联合进攻行动的“尖刀”,在现代战争中举足轻重。

1980年5月5日,中国海军陆战队在五指山脚下的龙洲河畔正式宣告诞生了。它意味着中国从此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两栖登陆作战部队。此次组建的海军第一陆战旅,被编入南海舰队,有着舰艇部队和航空兵部队不可替代的作用和特点。舰艇和飞机能去的地方他们必须去,海上编队和航空兵无法去的地方,他们也能够去,是一支兼三军之所长、避三军之所短,进可攻,退可守的精锐之师!

中国海军陆战队虽然还很年轻,却是一支被世界上二十多个国家的军事家叹为观止的部队,更被中国人赞誉为“海上蛟龙、陆上猛虎”的部队。但是,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海军陆战队队员,还必须经过各种形式的严格的训练。而新兵集训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训练方式,是任何一名陆战队员必过的难关。新兵连苦,海军陆战旅的新兵在军训时更是苦上加苦。从一个普通百姓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人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而从一名普通百姓到一名合格的海军陆战队员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从民到兵是一个脱胎换骨的全新过程,从兵到陆战队员更是必须经过一番脱胎换骨般的煎熬与磨炼!

“立正!”,“稍息!”“向右看齐——向前看——向左转——向右转——向后转——齐步走——一、二、一——跑步!”

潮湿的海风,掠过混浊的海面,袭向海岸边上那一望无际的甘蔗林。海潮汹涌,蔗林低吟。在粤西的北部湾畔,几百多名身着蓝色海军作训服的新兵,正在热火朝天,喊声震天响地进行严格的新兵军训。

当过兵的人都会对新兵连记忆犹新,那是因为,在这儿是任何一个革命军人发生巨大变化的必经过程,更是从民到兵的必经之路。爱好文学的人,80年代也许读过当时很出名的中篇小说,作者就是不久前因创作了小说和电影剧本的著名作家刘震云。我当兵前就读过这篇的小说,当时很是激动;当兵后重读,又有一番独特滋味涌上心头。虽然那里是描写60年代的新兵生活,但那种近乎疯狂的军训,那内心深处的难以言状的孤独和忧郁,还是很能呈现我们所有新兵的生活状态的。几乎没有一个士兵不对自己的新兵生活记忆犹新,因为那也许是军旅生涯最苦的一段不同寻常的岁月。

我们海军陆战队大型特种训练场位于北部湾畔。1983年,美国海军陆战队最高指挥官凯利上将参观这一训练场地后,曾经慨叹:“这是迄今为止,我所见到的世界上最大最好的训练场!”

为了提高新兵军训质量,我们一进军营就被送到特殊的练兵场进行新兵集训。除了必需的队列和战术外,最多最苦的就是体能训练。体能包括伏卧撑、仰卧起坐、单双杠、5000米长跑、10000万米长跑、600米障碍,1000米武装泅渡,20米低桩铁丝网,30米天桥,30米爬杆或软梯,还有单杠、双杠、木马、伏卧撑等,每达标一项,都得咬牙切齿地流几身苦汗,经过几个月时间的磨炼后才能成功。

就说单双杠,一般的部队只要求新兵能达到标准的三练习就可以了,但我们至少要达到6练习以上,有的要达到8练习,那种训练,就是体操王子李宁也许都会望而生畏。就拿单杠的一练习来说,一般的连队只要求能做到引体向上8次,但我们新兵必须得完成20次以上!

美国巴顿将军曾说:“一品托的汗可以节省一加仑的血”。为了达到快速反应部队高标准的战斗力,从新兵集训一开始,我们在班长的带领下,几乎不分白天黑夜苦练基本功。当时几个新兵连队的训练日程表是:每天早晨10000米武装越野;上午开课前,伸展双臂握砖绕营区跑两圈;中午练拳术半小时;下午开课前做伏卧撑150次,负重下蹲100下,蛙跳300米;晚上睡前,头、肘、膝、掌、拳、腿各击沙袋、墙壁100次,仰卧起坐200次,伏卧撑200个。

新兵在完成体能和基础科目训练后,就开始特种专业训练,即按照特种作战的要求,突出在特殊条件下对特殊设备、特种技术和特种战术的训练。

在新兵营里,带兵的连长、排长和班长都是海军陆战队的精英,是各基层连队的训练标兵,他们的各种综合素质都是顶呱呱的。新兵军训刚开始时,我们每个班的班长们大都会给我们讲美国“三角突击队”招募队员的条件,以兵贵精不贵多来激励我们成为一名中国海军陆战队员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我们每天在进行紧张的体能训练和战术训练的同时,还要进行抗眩晕、海训、武装涸渡、野外生存等一系列高难度的训练。这是对海军陆战队员身体素质的最基本要求。

抗眩晕训练。任何一个海军陆战队员都要被送到海上锻炼,借以增强抵抗海上眩晕的特殊能力。第一次面对大海,我不由心潮澎湃。在中学时,我就读过许多有关大海的诗。其中西班牙著名诗人文森特·阿勒克桑德雷,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他曾在著名的《海的大地》中指出,初对陌生的大海,人有时会产会恐惧感,但一旦你熟悉了大海,感情和魂魄将会与海水融化为一体了:夜里它睡得很熟/而我整夜未眠/当我看见它时/我一向都以为/那是风吹岩石/没有树木……但此时的大海,在我们面前却早没有了那种诗情的浪漫,有的是疯狂和残酷。

军舰就像一片片落叶在波峰浪谷中沉浮。我们这些身着水兵服、肩扛列兵军衔的新兵,绝大多数来自山区丘陵平原,不少人还是第一次见到大海。刚来到大海,海面的辽阔就像梦一般清新而美丽,我们都被迷住了,争先恐后地跑上甲板,个个乐得手舞足蹈,有的嗬嗬乱喊。

在海军陆战队与战友们在一起(前排左一为作者)但随着海面上风浪越来越高,随着我们脚下的军舰颠簸得越来越厉害,每个人的身体都突然变得像一片羽毛,随着一阵强烈的胃痉挛,里面的食物从口腔和鼻孔中同时喷泻而出!一个人吐了第一口,眨眼间便是一大片。于是,大多数人也像受到感染的病人一样,都痛苦万状地伸长了脖子,张大了嘴,哇哇哇地对着海风大叫起来。然而风浪还是有增无减,军舰还是摇摇欲坠,没吐的人全吐了;正在吐的人更加激烈了,那些吐得厉害的已经开始吐胆汁了,个别战友甚至呕出了鲜血。最后,我们这些新兵蛋子个个都吐得趴在甲板上,像极了一只只甲鱼。几名久经风浪的指挥官笑逐颜开地说:“别急,这是我们每一个海军陆战队员必经的风浪,又叫水兵舞,只有在这个时候,你们才像个海军的样子呢。”几经反复后,绝大多数人都会适应。一个月后,几乎不再可能看到有人呕吐。

“首战用我,用我必胜”这是激励我们行动的口号,也是我们的目标。作为一支担负两栖作战的快速反应部队,两栖训练、诸兵种的合成训练,是陆战队训练的最高形式。而每年三个月的海练,就是这种最高形式的最好表现。

8月末9月初,中国南海气温最高,100多辆军用汽车把千多名陆战队员拉到了北部湾的海滩上,进行每年一次的海训,也就是海练。

海练通常选择在偏远的海岛、海岸地带进行。吃、住和训练的条件都异常艰苦。高强度的海练,最主要的特点就是高温训练。因此,每年海练抗高温训练、适应训练,是海军陆战队员们的主要训练科目,其标准是每天能在烈日下能顶住三到四个小时的暴晒。

这个时候正是台风最为肆虐的盛夏。台风到来之前,天气闷热得似乎划根火柴就能点着。我和战友们在滚烫的沙滩上练战术动作,一练就是两三个钟头。我们进行的都是大难度、大强度甚至超难度、超强度训练,比如体力、体能训练,耐热、耐寒、耐寂寞、耐孤独训练。谁都知道,海军陆战队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敢死队”,别人不能去的地方,我们得去;别人攻不下来的阵地,我们得上。但是我们的兵员却和普通步兵没有丝毫区别,要缩小兵员素质和陆战队标准这两者间的距离,我们只有一句话:“在训练中,难些,再难些!”在这儿训练时,我们每一个官兵都严格要求自己,都努力向国外第一流的训练高手看齐。

武装泅渡训练。陆战队是个两栖作战部队,除了陆上的一些科目以外,海上的也要具备。要到岛上作战,海上作战,必须了解海,这样泅渡训练成为最基础的科目。在泅渡训练中,新兵要达到6000米,老兵要达到5000米,全副武装负重20多公斤要游300—500米。泅渡训练中,新兵要达到3000米,老兵要达到5000米,全副武装负重20公斤要游300米。达到这些指标,老兵不在话下,而新兵不知要喝多少海水。海军陆战队队员说,“掉血掉肉就是不掉眼泪,因为眼泪换不来胜利”。

我从10多岁时开始,就和堂弟石建(石志城)下大冶湖游水,从小就练就了一身好水性,所以来到部队后,我没有喝进多少海水,就掌握了各式各样的游水技巧。在所有的军训中,我最热衷的就是下海泅渡。因为水性好,我下海的第一天就能与老兵们一起放开训练了。1998年元旦期间的那个午夜,当我因连续披露广州银河村治安员伤人的暴行后,我在广州大桥遭到三个黑帮分子的追杀,危急关头,我跳入了滔滔珠江之中,良好的水性和超强的耐力使我最后得以逃生。

训练强度和难度最大的要数野外生存训练了。对我们来说,吃、住、走、打、藏是基本能力,野外生存训练是必不可少的。提到野外生存,还不如说是海岛上的野外生存。如果我们的训练是在一般杳无人烟或偏僻的荒山野岭,那就像现在的城里人跑到乡间野林度假猎奇。我们的野外生存训练,选择的往往是茫茫大海中间的一个热带孤岛上。每年的七八月份,经过几天几夜航行,登陆舰将我们这些队员送上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

张目望去,几个面目狰狞、阴森恐怖的骷髅,正龇牙咧嘴的映入我们的眼帘,特别是那些不知名的野兽出没,各种热带的毒蛇穿梭而现,令人毛骨悚然。

在远离大陆的荒岛上,每个人只有5斤大米,3两食盐,装在防潮袋里的一盒火柴,一支枪,一把匕首。粮食用完后,只得靠抓老鼠、捕毒蛇、挖草根、采野果充饥……为了吃上饭,我们捡来干柴,点着了篝火,然后用脸盆,或者钢盔,或者罐头盒子,实在不行,海滩上还有那么多的海螺贝壳哩,其中一种叫磲的大海蚌,直径足有半米,用来弄饭真不错。我们像原始人一样挖野菜,掏鼠洞,捣蜂窝,寻找礁盘上被海浪打碎的麒麟菜,这就是我们的美味佳肴了。

我们的排长是江西人,姓吴,毕业于南京炮兵指挥学院,是当时我们炮连里学历最高而又最年轻的指挥员。第一次野外生存训练时,我们就碰到了下雨,火柴被水淋湿了。雨过天晴后,排长从身上摸出一只放大镜和袖珍望远镜,这里的太阳一年到头都几乎是垂直照射的,有时候我们都感觉头发要烧焦了皮肤要烫熟了。亮晶晶的小太阳凝聚在干燥的茅草上,茅草冒烟了,点燃了,飘动的篝火终于呼呼笑起来。如果没有火,那我们就只能吃生东西了,至于说生米生菜,那是家常便饭;如果连米都没有了,那我们就生吃蛇、海鱼和蚂蚁。

直到一周后,才有舰艇将我们这些晒得面如黑炭的官兵们接回去。

艰苦的野外生存训练,不但锻炼了我的筋骨和胆略,更增强了我的意志。这我为以后以记者身份进行卧底暗访时,提供了极大的帮助。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在海军陆战队时的这段特殊经历,我不可能有那种不顾生命危险而深入广州王圣堂、客村立交桥、地下赌场等危险地带进行卧底暗访,也不可能有我这十年记者生涯中种种风起云涌和波云诡秘,更不可能在那刀光剑影中屡战不败。

海军陆战队员更要勤练枪。左手平伸,枪托抵住右肩……眼睛眯成了一条线。每个人先发10发子弹,只要你打够了90环,便可以再得到10发,依此类推。

头一次上靶场,那靶子老在我们的枪口上乱晃,一扣枪机,子弹连靶子边都没擦着。教员说是臂力不行。于是又强迫苦练:举哑铃、练单杠,还在手枪枪柄上吊上块砖头。集训结束时,我10发子弹连中90环,按规定,我这次获得了一个营奖。如果连打10环,就可以立一个三等功。

我们海军陆战队还有两栖侦察队,那儿的超强度训练更为残酷。我们曾多次在全旅的训练会演中多次目睹过队员们在油腻的钢丝绳上攀登,五块红砖在掌下齐崭崭地折断;一只酱色的啤酒瓶在头顶绽开成为碎片;跃起如锤似的足尖踢断一块半尺厚的花岗岩石碑!两栖侦察队的官兵,人人勇猛果敢,身怀绝技。他们当中98%的人掌握了5套以上的拳术、剑术和捕俘基本功,80%的人具备了对打、武装泅渡、3种车辆驾驶和5种轻武器射击技能,3年兵以上的队员都达到了“上天能跳伞,下海能潜水,深山能攀崖,遇水能泅渡”的“两栖”侦察本领。

新兵训练结束后,我们这些海军陆战队员们大都经过超强度超难度的体能和技能训练,攀悬崖如履平地,万米泅渡胜似闲庭信步,全副武装10公里越野,脸不变色大汗不出,还有10厘米宽的独木桥,20厘米高的低桩铁丝网,再加上两米高的固体障碍、软梯、缆索、吊杆……

几个月的艰苦卓绝的新兵集训结束后,我被分到了陆战旅中赫赫有名的陆战二营的炮连,成为了一名肩扛40余斤重的八二无后坐力炮的主炮手。分到了连队,各种综合训练比新兵连更厉害。作为海军陆战队中的惟一一个炮兵连队,我们的训练更特殊。特别是作为一名扛着炮身前进的主炮手,比一般的人更要多付出一份苦力和耐力。拆卸、装置、瞄准、扛着炮筒5公里长跑、10公里长跑、登陆抢滩等,一系列高难度的动作,常把我累得气喘如牛,但更加锻炼了我的各种综合应战能力。

后来,我又调到了营部任文书,再后来我又到了舰队,成为了一名专门从事文化宣传的战士。

上世纪90年代初,我们曾在南中国海某滩头进行了一场以现代战争为背景的抢滩登陆作战演习。当时有中外数十名新闻记者参加现场采访,央视还曾此进行了报道。这天上午10时,随着一声号令,刚才还静寂无声的海滩上炮弹横飞、火光冲天、硝烟弥漫。后方炮兵以密集的火力对这儿进行了地毯式轰炸。

15分钟后,海军航空兵的战机飞抵阵地上空,再次对“敌”残余目标实施毁灭性打击,并空降突击队深入“敌”后。

地面炮火一停止,陆战工兵和“蛙人”部队迅速出击,对“敌”滩头地雷和水下障碍实施破坏引爆,扫清前沿工事。

海面上风高浪急,眼前是无遮无拦的大海,对岸是负隅顽抗的强敌,登陆难如登天。

突然,一阵激昂的冲锋号响了,广阔的海面上,一艘艘登陆舰迅速逼近岸滩,“哐当——哐当!”巨大的铁门缓缓落下。轰隆隆……!一辆辆水陆两栖坦克从门厅内疾驶而出,一条条浪迹白练般铺向海滩,“哒哒哒……嘟嘟嘟……轰!”硝烟弥漫,水柱冲天,吼声震耳,一面鲜艳的战旗在烟雾中若隐若现,一支身着蓝色迷彩作战服的特种部队分乘水陆两栖坦克、乘坐冲锋舟和气垫船,似一柄利刃直插敌阵,一举将滩头阵地撕开一道口子;他们似远天上刮来的一阵蓝色迷彩旋风,向前推进、推进……抢滩登陆、背水攻坚。只见潮水般涌现的陆战队员乘77式两栖装甲输送车登陆、跨越滩头障碍、直扑敌阵。在陆战队官兵里应外合的强大攻势下,“敌”军节节败退,我陆战队官兵仅用了30分钟便打了一场漂亮的登陆作战,将红旗插上了海岸的最高山顶上。这正如《孙子兵法·军争篇》中写到的那样:“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

1993年秋,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度的江泽民同志在湛江视察时,特意看望了陆战旅的军兵们;不久,军委副主席张震将军也专和陆战旅视察和慰问。至今,我们这支精锐的两栖特种作战部队曾先后为60多个国家的来宾进行过军事汇报表演,成为各国了解中国军队的特殊“窗口”。美英两国海军陆战队司令部的代表多次参观中国海军陆战旅的驻地。他们高度评价了中国海军陆战队员的训练水平。在西方,美国海军陆战队这支“海豹”大名鼎鼎;在东方,中国海军陆战队威名赫赫,被国内外称为“东方海豹”、军中利刃。

1989年10月,英国皇家海军参谋长斯特夫利上将访华,在观看了中国海军陆战队表演的中华武术硬气功后,这位上将不由跷起了大拇指:“a Marine Corps,Very good!”(中国海军陆战队,非常棒!)

2000年4月6日,来自48个国家的驻华武官走进了中国海军陆战队飞鹅岭综合战术训练场,在观看了海军陆战队员们抢滩登陆作战表演后,武官团团长图马尼上校说:“你们是一支完全有能力捍卫国家尊严的优秀部队!”澳大利亚将军在留言簿上写道:中国海军陆战队是一流的特种部队!

1998年初,我和当时《湛江晚报》的女记者罗小雯前往遂溪公安局采访时,当时的公安局长莫振听说我以前就是从海军陆战队出来的,高兴得一把紧紧抓住我的双手说:好呀,没想到你们海军陆战队也出你这样的秀才呀!实话告诉你,我在当兵时最向往的部队就你们海军陆战队呀!陆战队员真是厉害。去年我们这儿抗洪救灾,请的是他们;我们这儿来了台风,抢救险情的是他们,后来我们公安局的要搞特殊行动,不是请武警,而是你们身着海洋迷彩服的海军陆队员……

“海上蛟龙、陆地猛虎、空中雄鹰”。中国海军陆战队这支精兵劲旅,博得“天下第一旅”的称号,享誉世界。海军陆战队成立至今,先后被中央军委、国务院评为“全国抢险救灾先进单位”;被国防部授予“预备役训练先进单位”;被三总部授予“全军装备正规化先进单位”;被广东省政府、广州军区评为“拥政爱民标兵单位。”

从海军陆战队退伍回乡的队员们,绝大多数被省、市公安系统招聘为特警队员,有的则被人高薪招聘为贴身保镖,我的一些战友被一些港台老板及南方的大富豪们以高薪请去,至今还在南方给人做保镖呢。

中国海军陆战队是人民军队的骄傲,中国海军陆战队是中华民族的骄傲。

我很自豪,我自己曾经是一名中国海军陆战队队员。

第三章 我是中国海军陆战队员 我与驻穗部队的亲密接触

从采访的本质看,采访的目的是发掘人世间的真、善、美,激励人们去争取更加美好的生活,即使是对一些假、丑、恶的采访,记者也是为了匡扶正义,鞭笞黑暗。所以说,新闻记者不管是对正面报道的采访,还是对负面报道的批评和揭露,都是带有一定情感的。情感既有热爱和敬佩,也有反感和厌恶。情感是记者体验生活的重要依据,情感也是联结和密切记者与采访对象关系的纽带。

作这一名共和国军人,我对部队充满了无限的感激之情。在部队这个特殊的大熔炉里,不但锻炼了我的筋骨,陶冶了我的思想,还让我深深体会到人间的真情和温暖。

正因如此,所以,作为当时《南方都市报》的政法和军事记者,我曾数次深入驻穗海陆空及武警部队,投入他们的火热生活,采写了大量报道,至今令我想起来心潮澎湃,热血沸腾。

1998年12月5日,羊城寒凝大地,气温骤然降至11℃,尽管如此,天空中的太阳还是穿过厚厚的云层金灿烂地照耀着大地。这天上午10许,庄严的共和国国徽高悬在法庭后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几位法官,神情严峻,对站在被告席上的香港大盗张子强及其多名同伙做出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终审判决。戴着手铐脚镣的张子强绝望地低下了那不可一世的头颅。

午11时许,随着一阵刺耳的警笛嘶鸣叫,一队队荷枪实弹的公安民警、武警官兵押着张子强等出现在市郊某刑场。11时15分,随着“叭叭叭……”几声枪响,纵横粤港澳、罪恶累累,被香港黑道称为“大富豪”的张子强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此时,担负着看守案犯的任务、历经100多个昼夜的数百名武警官兵才稍稍松了一口气。曾亲自指挥侦破此案的广东省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陈绍基高度评价武警官兵做到了“万无一失”;武警广东总队总队长洪少虎少将望着精神抖擞的官兵,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在港澳等地制造了多起绑架案的张子强在广东江门落入法网后,他的生死一直成为国内外新闻媒体,特别是港澳媒体的关注焦点。数百名记者云集羊城,企图得到有关张子强的看守和审判情况。广州地区几家主媒体的专跑法院和省公安厅的政法记者也成为了那些苦于找不到消息的港澳记者的香饽饽,他们都想从他们身上获知自己想得到的消息。当时在《南方都市报》做政法记者的我是几名政法记者中线路最窄、最少的记者;说线路窄,是因为我分到的线路都是平常没人愿意去跑的交通、消防及一些偏远的公安分局如芳村公安分局、天河公安分局及广州白云、广州边防检查站等不为人注意的单位,有时,遇到重特大的会议或新闻,由于要由有关部门统一召开新闻发布会,这等轻松而又容易的好事一般都会被那些有后台、跑重要线路的记者抢先而入,而一些诸如现场火灾、车祸等既苦又累且危险性较大的新闻,除了当时跑120的记者外,大多就是我们这样的记者了。当时有关张子强的案情,我根本没法得到任何消息。但负责部队和武警新闻的我,早就将目光放在了看守张子强的广东省武警身上。当然,直到张子强被押往刑场执行枪决后,我在当时广东省武警总队的宣处干事、通讯员宋瑞等人的帮助下,才找到机会采访看守张子强的武警官兵们。走进关押张子强等犯罪集团的广东省某看守所,我们看到这里手枪、冲锋枪、防暴枪到处都是,墙内墙外官兵高度警惕,可谓是壁垒森严,铁壁铜墙。据宣传处同志介绍,早在1998年上半年,因工作需要他们曾3次到中队调查,想采写一篇有关看守“香港大盗”的新闻,但看守官兵不肯透露半点风声,直到12月5日张子强等执行枪决后,武警广东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刘建军才肯揭开这里的“看守之谜”。

看守张子强等犯罪集团的布防是空前的。18个哨位构成3个严密的警戒圈,监仓内5个哨位对张子强等5名要犯实施面对面看守,以便及时掌握人犯变化动态,防止人犯自杀;监仓上3个哨位对整个监仓进行全方位监视,防止人犯逃脱;大院外围的几个哨位,监视外界动向,防止敌特袭击。116名看守官兵分3个点驻扎,构成一个三角形,做到无论哪个点上有情况,都有部队以最快速度“处突”。据了解,张子强党羽先后多次来广州探情,但对戒备森严的看守现场,只能是望门兴叹。

这天,一辆形迹可疑的面包车刚进入望远镜的观察视线,哨兵迅速将情况报告了中队。顿时,指挥小组和各个哨位立即进入战斗状态。对方见势不妙,掉头就跑,公安民警迅速追击。虽然人跑掉了,但为公安部门侦破张子强在内地的党羽提供了重要线索。之后,又有2名大陆同案犯被抓获归案。

高度戒备的战士对犯人的一举一动,哪怕是一个极小的细节都不会放过。1998年7月26日,战士祖丕羽上哨时,发现张子强吃的苹果像用什么东西削过似的,便及时报告中队,中队立即同看守民警进仓检查,发现了张子强用金属牙膏皮叠在一起磨成刀片用来削苹果。这小小刀片既可削苹果也可用来自杀。看守所当即予以没收,并根据中队的建议将犯人用的牙膏由金属皮统统换成了塑料皮。

一天深夜,天刮着6级大风,噼噼啪啪的雨下个不停,风声、雨声使这天的夜显得不那么平静。就在这时,张子强突然从梦中惊醒,做出接应劫狱的动向。哨兵陈新建见此情景,马上向前来查哨的刘建军副支队长报告。情况就是命令,刘副支队长准确地发出了执行2号方案的信号,驻扎在2、3号点的56名官兵“闪电行动”,仅用2分钟时间就到达预定地点,山下的十中队也已全部做好待命准备。虽然只是一场虚惊,然而刘建军说,通过这次行动,证明我们的看守官兵是合格的、反应迅速的、有战斗力的,谁胆敢劫犯,成功机会只能是零。

采访中,武警广东总队参谋长李功民大校还告诉我们,他们根据看守情况制定了防逃跑、防袭击、防暴乱和停电时情况处置等4种方案,坚持每周演练2次,使每个官兵都熟悉方案中信号规定、处置情况的原则方法和兵力部署,保证一旦需要,能够做到遇事不惊,临阵不乱,打有准备之战。

68个不眠之夜,武警官兵以他们对党、对人民的赤胆忠心和无限忠诚,谱写了一曲南粤卫士的颂歌,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后来,这篇有关省武警总队官兵看守香港大盗张子强的新闻,由我和通讯员宋瑞、李文道一起,以《广东武警看守大盗张子强168天》为题,发表在1998年12月9日的《南方都市报》头版上。

从进入《南方都市报》开始,我凭着对部队的独特感情,分别与广州军区、广东省军区、广东省市的武警部队、边防部队、海军广州基地及省市的消防部队都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采写了近两百多篇(幅)的新闻,单在《南方都市报》上,我与部队的众多通讯员发表过的报道就有百多篇。我还先后与省武警总队宣传处吴天鹏(现为北京武警某部军官)、宋瑞等人多次深入采访驻守亚洲最长隧道的武警官兵,深入叶剑英元帅的故乡梅州等贫困山区采访那儿的驻防武警,与韶关市武警支队的黄雄、梅州市武警支队陈兴良等都因采访而成为很好的朋友。

由于我是从海军陆战旅出来的,在采访部队官兵时很容易与之沟通,采访也从来没有受到过任何阻拦。因为我曾在海军的政治部门从事过文化教育宣传工作,还为基层部队写过许多宣传教育的学习材料,所以对于部队的新闻哪些是能报道的哪些是应该保密的,心中都比一般的地方记者要懂得多,在采访时心中都有杆秤。而我勇往直前的敬业精神,吃苦耐劳、任劳任怨、脚脚踏实地的采访作风更受到部队官兵们的赞扬。从进入《南方都市报》开始,当时负责采访部工作的副主编朱德付就把采访驻穗部队的新闻任务交给我。

1997年5月,从化发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驻穗部队的官兵都投入了抗洪大战中,而作为驻地惟一一支海军的南海舰队广州基地的官兵,在洪水面前更是表现出了一心为民不惜牺牲的大无谓革命精神。我曾跟随我们海军兄弟的救护舰艇前往洪灾现场采访过。1997年5月12日,我和广州基地宣传干事陈启正、通讯员江智聪合作,在《南方都市报》的头版头条以题为《海上先锋抗洪铁军》为题,报道了海军广州某基地抗洪突击队在洪水中连续搏斗20小时,从激流中救起20多名遇险群众,为3000多名被困群众送去10吨食品的感人事迹,当时的从化市市长朱炳烈对他们的英勇行为激动地称赞:你们不仅是海上先锋,也是抗洪为民的铁军。

1997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接管香港,我首批驻港部队从深圳进驻香港。在朱德付的批准下,我到深圳采访驻港部队;1997年11月,我采访过因勇斗持刀歹徒的而受伤的广州军区女战士邱玲;两次采过在西沙海战中光荣受伤的老英雄麦贤得;采访过南沙守礁英雄龚允冲;多次采访现为广州海军基地某营级干部、因勇救五名农村儿童而失去一只右手的英雄刘志艳,我还在《南方日报》和《南方都市报》上发过他那特别的“无手的军礼”照片。

1988年9月19日上午,广空医院星源激光中心与吉林某药业公司联合举办一场学术交流培训会议,当时来自乌克兰国家的英捷尔法勒公司代表、医学专家鲁比佐夫尤里彼得络维奇先生正在给在场的30多名中外专家讲课时,突然十几名自称是广州某法制处的人冲进来威胁辱骂在场的与会者,使会议被迫中断,一位医药代表的手也被弄伤。事发后,广空通讯员聂长江当时通知了广州几家新闻媒体,但据说由于对方来头很大,结果大家都不敢采访。我听说后,当即带着实习生左志红前行采访,深入调查采访,了解到事情的经过后,不顾阻力,于第二天在《南方都市报》头版头条上以《狂徒大闹空军医院》为题,独家披露了此恶性事件,受到了广州军区、广空,尤其是广空医院有关领导的高度赞扬,当时的 广空医院院长还亲自致电向我表示感谢。

1998年10月25日,我还采访过广空一级飞行员金江柱驾驶着歼击机正在高空中进行试飞训练时,在机座舱盖突然发生爆破,接着发动机出现停车,机身急剧下落的紧急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终于从1.4万米高空驾机安全着陆的英勇事迹。

23日上午,广空歼击航空兵某团正紧张地进行着高空试飞课目训练。上午9时01分,该部一级飞行员金江柱驾驶着歼击机呼啸着直插苍穹。9时11分,当飞机升到1.4万米高宽时,细心的金洪柱警觉地听到“嘭”的一声爆响,紧接着,机舱外摄氏零下60多度的高压气流直往座舱灌入,强大的气流把他按在座椅靠背上动弹不得,他一直往前推动的油门也被往后关闭了。此时,金洪柱才意识到飞机座舱盖爆破后飞掉了!寒冷的高压气流使他双眼无法睁开,耳机里的声音均无法听到,这令他无法再操纵飞机。失控的飞机犹如脱缰的烈马,猛地改变了飞行状态。机身急剧抖动并下落。身体紧紧贴在座椅上的金洪柱明白自己的处境极其危险,此时只要他轻轻按动跳伞机关,就马上可以逃离死神的威胁。但是,他只想到:舍命也要挽救飞机!

9时12分,金洪柱急中生智,他拼命弯下身子,双手紧抓住座椅扶手,迅速将脑袋拱到前舱挡风玻璃下。待他睁开眼仔细观察座舱仪表时,发现发动机温度为零,飞机已在1.4万米高空中双发停车!在此紧要关头,金洪柱双手紧紧地握住操纵杆,拼命地控制着飞机,努力尝试重新开车。当飞机掉到8000米高空时,金洪柱突然打开了空中点火电门,飞机发出一阵巨大的轰鸣声,空中开车一次成功!9时14分,在空中惊险搏斗3分钟的勇士金洪柱终于驾驶着受伤的战鹰安全着陆了。

1998年10月24日上午,广州军区空军有关领导前往广空医院亲切慰问了从1.4万米高空驾驶座舱盖突然爆破的战机安全着陆的勇士金洪柱。同时,北京空军有关领导也特意致电表示祝贺和慰问。闻讯后,我赶到广空医院对正在接受检查的金洪柱进行了采访,仔细地了解了他在万米高空中到底是如何获救,并安然无恙驾机着陆的原因。

金洪柱笑呵呵地告诉记者,是代偿服救了他的命。据他介绍,飞行员飞行前都要穿特制的代偿服。代偿服是在飞行员飞入高空时,为了防止飞机座舱密封性能不好,起到保护身体作用。因为在高空压力下,人体血液容易出现气泡。代偿服里面装有暖管,暖管连接在飞机一个装置上。当座舱盖出现意外事故(比如爆破飞掉后),代偿服就会自动供给氧气,一定程度后,就会自动关闭。当高空气压侵入座舱时,代偿服会及时收压,把人体挤压住,起到保护作用。金洪柱安全着陆后,立即被送往空军广州医院作全面检查,令在场医生惊讶的是,金洪柱身体毫无损伤。

我写了一篇《金洪柱谈毛发无损原因——是代偿服救了我》的独家新闻,将两篇稿子放在一起,以两个不同的标题同时发表在第二天的《南方都市报》上。事后,好多读者纷纷致电我说,这事广州的几家报纸都刊载了,惟有都市报的与众不同,面面俱到。

我长期关注部队的各种建设及许多感人的英雄事迹。正因为如此,我的奉献我得到了回报。1997年12月至1998年4月间,我因独家以连续近20篇的跟踪报道,披露了广州市天河区银河村治安员因吃霸王饭而打伤无辜市民黎世冬等人的恶行后,曾多次遭受威胁、恐吓和追杀,有人公然叫嚣要以“三十万元”买我的人头,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驻穗部队的官兵们得到知我的正义之举受到黑恶分子的威胁和报复时,广东省军区政治部的汤晓荣军少校、广州海军基地的吴志刚干事、广空医院宣传处的聂长江干事及驻港部队的刘干事,还有广东司法学校的法学莫德升教授等,都公开在报纸上发表意见,强烈谴责了对方的恶行,对我的正义之举进行了大力的声援和支持。更令我感动的是,广州军区某部经常关注我这位记者战友的官兵们,获知我的处境后,联名向《南方都市报》主编关健发来了一份传真,内称:因为这篇报道,我们喜欢上了《南方都市报》。因为石野先生的勇敢,我们爱上了都市报。石野先生这样有正义的记者,如果有社会败类胆敢侵害他,我们一群官兵,将全力以赴保护他。向石野先生致以崇高的军礼!

看到这则来自军营的声援,我不由心潮起伏,激动万分!当天下午,广东省武警部队两位不愿意留下姓名的战士,用他们极为微薄的津贴费,为我购买了一大箱水果,特意送到报社来,对我表示慰问与敬意。正是这些来驻穗部队战友们的大力支持,令我更加勇气陡增,信心百倍。最后,在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天河警方抓获归案,打人凶手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当然,也正因为有了我的这些亲如兄弟的战友们及全社会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广州的执法部门和严明执法,那些叫嚣买我“人头”的黑恶分子,终究没有取走我的人头,也使我继而在南方和北方前后做了十年的政法记者,利用舆论监督的力量,为更多有冤屈的受害人,为更多的弱势群体伸张正义。

第四章 卧底揭开广州华才职校骗局 序

卧底暗访,在国内纸媒体中,特别是在南方早就有好多记者采用。如深圳的“女侠”涂俏、重庆的罗侠,《新快报》的于任飞等,都是目前国内较有名的卧底记者。只不过,我到了《南方都市报》后,成为了当时最多采用此法的记者之一,这也许与我曾是海军陆战队员,与自己平时喜欢冒险有关吧。

第四章 卧底揭开广州华才职校骗局 36名学员报社投诉

严格上讲,我是在进入了《南方都市报》后,才成为一名真正意义上的新闻记者的。在都市报做记者期间,我做得最出色的新闻就是策划和采写了一大批具有强烈社会反响的社会新闻;我做得最出名的,就是经常和同事一起深入羊城各有关场所卧底暗访,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惊心动魄的危险,揭开了一个又一个的黑幕。

所谓社会新闻是指“关于个人品行,以及同个人日常生活更为接近的社会活动、社会事件、社会问题和自然现象的新闻。”(据《宣传论学大辞典》),社会新闻一般都用显性采访。社会新闻在任何一家报纸中都占有重要的位置,而相对于都市报和晚报而言,尤其显得重要。

追求事实的真相,是记者义无反顾的责任。显性采访固然是绝大多数新闻记者最多采用的采访方法,但隐性采访近年来更成为广大媒体记者最常用的一种方法。显性采访,顾名思义,就是公开的、不加任何掩饰的面对面的采访;所谓隐性采访是记者在遇到采访对象不配合、不支持、阻拦等情况下,记者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无奈办法。这也是以勇于探索、追求真实为天职的新闻记者另辟蹊径,为将采访进行到底而开辟的“第二战场”——隐藏记者身份,乔装改扮,以亲临新闻现场进行切身体验,从而及时揭开事实真相。从新闻采访学的角度说,隐性采访又被称为隐性体验式采访,是指记者不向采访对象公开自己的记者身份、不告之自己的采访目的,通过模拟某种社会角色或化妆成特殊身份接近采访源,获取新闻事实的一种非常采访手段,故也被称为“暗访”、“卧底”、“私访”“偷拍”、“偷录”等。此种方式,相对广播电视媒体而言,是“偷拍”和“偷录”。因为广播电视媒体一般都带有偷拍机或微型录音机,能及时从现场获取“人赃俱获”和“铁证如山”的证据,不但大增强新闻的可信度,而且能使被批评对象哑口无言,低头就范;但对纸媒体的记者而言,此种采访方式也叫“卧底”或“暗访”,习惯上统称为“卧底暗访”,此种采访行动无疑带有极大的风险性。相对而言,纸媒体记者比广播电视的记者风险性更大,因为他们无法随身携带偷拍机,更不可能公开地拿出相机开拍,只能用眼睛和思维记录,以亲身经历写稿子。正因为纸媒体记者缺少铁证,一些被批评对象常常是狗急跳墙,死不认账,有的还来个猪八戒翻墙头,倒打一耙,对记者进行诬蔑,有的还公然大摇大摆地走上公堂“讨公道”。基于此,像央视的“焦点访谈”、“新闻调查”、“新闻30分钟”等名牌栏目,尽管经常揭露社会生活中的丑陋现象,曝光了一些地方官员的违法违纪行径,但他们很少被那些批评对象告上法庭,而纸媒体记者由于采访条件的限制,常常是有理有据也会被人推上被告席。出现这种令人匪夷所思的怪现象,除了批评对象的狂妄外,还主要是因为我国目前尚未出台《新闻监督法》,没有合适的法律条文来保护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

是的,对于情况复杂、事件重大、阻力重重、采访时间较长的暗访,不仅是要求记者以不同身份像路人一样一晃而过,更多的时候是要求记者花很长的时间,隐瞒真实身份,乔装改扮成各成角色,冒着挨打受骂、被关黑屋、生命威胁等各式各样的危险深入虎穴,与狼共舞,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卧底暗访”。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卧底”一词的解释很简单:埋伏下来做内应。我们平时也是从影视书本及报纸杂志中获知,从事卧底的人,大多是英勇无比、胆量超人、身怀绝技的特工、间谍、侦察员等具有特殊性身份的人物。他们不仅经受过长时间的艰苦卓绝的特别训练和培训,而且还有强大的政府机构作后盾。而记者的卧底尽管与他们意义相近、目的一致,但其使用方法却又大有区别,而且所担负的危险更大。这种方式完全是新闻记者为了人间的真理,为了大众的正义而冒险为之的一种采访方法。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卧底的称呼,不仅是警察为了更好地打击违法犯罪,潜入犯罪团伙老窝,或犯罪现场进行侦察,而更多地用于新闻界了。新闻界的卧底暗访最先始于西方。19世纪末,美国纽约《世界报》著名女记者勒丽·蓓蕾获知某疯人院虐待精神病人,侵犯人身权利,但由于当局控制极严,外人无法搞清真相。在普利策的支持下,她一改以往的采访方式,装疯混入里面生活了几个月,终于了解到全部内幕,并设法逃出,将其中的黑幕公之于众,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政府和院方不得不进行整顿,改善患者的待遇。这就是新闻史上著名的“装疯采访”。美国白人记者约翰·格里芬为揭开种族歧视,用照射紫外线和化装等方法使自己的皮肤变得如同黑人一样,然后深入社会生活,观察和体验美国黑人备受种族歧视的屈辱生活,并据此写出了反映黑人生活的畅销书——《像我一样黑》。

在我国新闻史上,隐性采访的使用,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开始实施。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新闻界使用隐性采访进行舆论监督更是方兴未艾。其中的央视名牌节目“焦点访谈”、“新闻调查”等栏目更是频繁使用:1994年10月,焦点访谈记者乔扮成“倒蛋分子”与走私分子评“龙”品“蛋”,讨价还价,偷拍下了非法交易内幕,并及时曝光,使恐龙蛋化石得到了及时保护,并促使当地有关部门及时打击非法分子;2002年中秋节前夕,“新闻30分”的记者化妆成月饼工人、经销商等,以卧底方式潜入南京冠生园月饼厂,暗访到对方为了牟取不法利益竟然使用过期月饼回笼做新月饼的不法行为,一经曝光,举国震惊,使当年的月饼市场受到很大的震荡。央视记者由显性采访改变为隐性体验式采访,包括采访计划、采访步骤、采访对象的改变等,不但成为各地电视台学习的榜样,更成为全国纸媒体特别是时下为大众喜爱的都市报和晚报的记者经常使用的方法。而用此种方法得到的新闻,很多是独家的,是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重、特大新闻事件,极受各地老百姓瞩目。即使如此,“焦点访谈”在行使舆论监督过程中,还是面临着种种困难,促使他们不得不增加设备,增加卧底暗访。2003年底,该栏目制片人梁建增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说:“现在有关单位的应付能力也在增长,常常是记者到了当地,当地已经得到消息,封锁事件现场,追查举报人,威胁证人,这样记者工作的难度也在增加。所以我们现在也在采访中运用一些科技手段,采购一些新的设备,增加暗访和卧底查访,为的是把事实调查得更加清楚。”

卧底暗访,在国内纸媒体中,特别是在南方早就有好多记者采用。如深圳的“女侠”涂俏、重庆的罗侠,《新快报》的于任飞等,都是目前国内较有名的卧底记者。只不过,我到了《南方都市报》后,成为了当时最多采用此法的记者之一,这也许与我曾是海军陆战队员,与自己平时喜欢冒险有关吧。

众所周知,隐性采访是带有风险性的,有时是极大的风险。因为隐性采访大多是用于揭露和批评性报道,其对象有的是大权在握的官员,有的是财大气粗的富豪,有的是劣迹斑斑的犯罪嫌疑人,有的是杀人如麻、作恶多端的黑社会团伙。为了获得真实情况,为了使违法行为更快地得到法律的惩罚,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记者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乔装打扮,深入虎穴,随时有被发现的可能。所以,为了使暗访更好地完成,在行动前的策划显得尤其重要。俗话说,不打无准备这仗。在获得消息源、分析出其中的新闻含金量后,暗访记者对采访过程必须进行统筹安排和周密部署,面对着无法估计的情况,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最好能在采访前制定出采访计划,拟定采访对象、采访范围、采访重点难点及应变措施等,做到合理安排,科学计划,有备无患。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一位制片人曾说过:我们采访成功率比较高的原因之一,就是在每一次采访前,都要进行方方面面的调查和策划,把所能想到的情况都提前设计好。

暗访毕竟不同与平时的显性采访,此种采访都是在报社的安排和组织下进行的。一般来说,在采访前,暗访记者都会由组织审定选题、组织审定采访方案、遇到危急情况及时向组织报告、事后及时汇报采访情况等,这样才可以及时纠正各种偏差,及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更能大大地使暗访记者避免采访风险,保护其人身和生命安全。我在都市报期间,和同事以卧底暗访方式所揭开的黑幕主要有:1997年9月广州华才职校骗人事件、1998年3月广州芳村花地明珠大酒店地下大赌场事件、1998年4月1日广州王圣堂特大黑恶团伙利用色情抢劫事件等,特别是其中的暗访王圣堂事件,如果不是事先报社有关领导进行过多次的周密计划和安排,后果将不堪设想。尽管如此,我还是在此事件中遭受到手持刀枪的黑社会团伙的劫持,曾两次差点成为刀下鬼……

其实说起来,我在南方都市报做政法记者时的卧底历险生涯,最先是从揭露广州华才职校利用虚假广告骗人钱财之事开始的。通过对此达一周的深入采访,我才算真正开始了我的卧底暗访生涯。

1997年8月31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一辆满载煤气罐的货车行至广州海珠区某电池厂职工宿舍大门附近时,突然着火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闻讯后,我当即和两位同事奔赴现场,对此进行深入采访。在一片狼藉的爆炸现场,呛人的浓烟尚未消失,肇事货车瘫在路中间,成了一堆废铁,而肇事货车司机事发后已逃跑。路上散落的煤气罐有的已经被炸成一块卷起的钢片,附近住户一楼的铁门、铁窗被炸得变了形,地面上到处是烧焦的电线、粉碎的玻璃。我们到现场后不久,最后一辆消防车刚离开,随后又来了几辆警车,几名交警马上投入事故原因的调查之中。

当我们拖着疲倦的步子回到报社时,夜幕已经降临了。到了晚饭时间,由于要赶稿子,我像往常一样,用两包方便面对付了事。忙完回到我的出租屋时,已是午夜时分了。

尽管头一天我忙碌到深夜才回家,但第二天一大早就从床上爬了起来。像往常一样,我匆匆地在路边吃点早点,就骑上自行车往报社赶。那个时候的我精力充沛,浑身是劲,对新闻事业是如此的热爱,哪怕每天都忙碌到午夜,我都是乐此不疲,再累我也很开心。除了睡觉,我每天一大早就往报社跑,联系工作,寻觅新闻线索,骑着我的那辆破自行车随时出击。那个时候的我对前途和未来总是涂抹着玫瑰色的憧憬,从来没有对后来接二连三的灾祸和不幸有任何的预知,整天都是乐呵呵的。

此时正是南方酷暑之季,上午还不到9时,头顶上那火辣辣的太阳就把羊城炙烤得像个大火炉,闷热异常。我骑着自行车刚来到南方日报大门口,就在我推着车子刚进入大院时,站在门口的两位保安冲我大声地喊道,“有一群学生到报社投诉,他们指名要找你,已在接待室里等候一个多小时了,你赶紧来看看吧。”我一听,赶紧将自行车推到一边,径直来到报社大门边的接待室。进去一看,好家伙!坐在里面等我的竟有30多人呢!听说我就是石野,这群青年学生忽啦啦全站了起来,不约而同地冲着我招呼道:“石记者你好,我们是广州华才职校的学生,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要向你反映一下,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 “这是家私营学校,位于华南大学附近。我们是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才赶到这儿的”。其中的一个高个子学生边说着边向我递过来一大叠他们早就准备好的投诉材料,气呼呼地说:“石记者,学校在欺骗人!我们交了那么多钱,什么都没有学到,更别说校方以前的种种许诺了。”在他们争先恐后、七嘴八舌的愤怒话语中,从他们所递交给过来的签名投诉信和有关票据,我了解到了如下有关情况:他们是华才职业学校第10期学员班的学员,大部分来自偏僻的清远、阳江、湛江等贫困地区,也有少数来自外省。不久前,他们从有关报纸和电视广告上获悉,由广州市老工程师协会主办的华才职业学校,长期与深圳、珠海、东莞经济发达地区的电子厂合作,培训高技术无线电维修人才,学员毕业后可全部推荐进厂工作,每月工资900—3000元。颇具诱惑力的广告上还称,为了减轻学员的经济负担,凡来该校培训的学员,均由厂方负责支付学员学费,对个别未过关的学员,可免费再学,直至能进厂工作为止。

这么诱人的条件,自然令这些年轻人心动了。一周前,当这群来自全省各地的青年男女,陆续前往位于广州市五山华师科技大楼二楼的一间办公室报名时,几名工作人员滔滔不绝地说:“我们这所学校是专门为社会服务的,不像别的学校一样乱收费,我们的主办单位与市委市政府关系不错,是广州市教育部门的指定办学单位。不瞒你们说,我们学校其实就是与华师大联合办学的,只是对外我们不愿这么宣扬而已。不相你们看看,我们的学校就在华师大里面,一切条件均为广东省一流……”

虽然招生处的几名办公人员说得唾沫四溅,吹得天花乱坠,但还是有人对此半信半疑。当有人提出想先到学校看看时,却被对方一口回绝。几位男女工作人员又巧舌如簧地说:实话告诉你们吧,由于我们这儿来的人太多,招生名额有限,所以对外一律不开放,只有办了报名入学手续的才有资格进入我们学校,如果你们不愿意我们也就不勉强啦。反正我们这个学校不愁没人来学习的……有人提出,如果学校里面不像广告上面所说的那样好时,是否可以退学呢?几个工作人员马上不约而同地回答:“你们就一百个放心吧,我们这是政府部门办的学校,是很讲信用的,如果你们认为条件不好,学不到真正的知识,学校可以随时退钱的。”

见他们信誓旦旦,几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也就没再怀疑什么,赶紧按要求将所有学费一次性交到指定银行,办理了进校的有关手续。可是,当他们要求对方出具正规的发票时,对方却称发票进校后才有,现在只能开收据。一位小姐还说:“瞧你们这些人,就是给你们发票你们也没有地方报销呀?既然真的是来学习的,就不要再在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啰嗦了,那收据上面不是盖有我们学校的大红印章吗?”接着对方大声要求每个学员在上面签上“本人同意一律不退款”的字样,否则就不发学校路线图,也不退钱。报名过程中,当有学员询问毕业后是否发有效毕业证书时,对方却含糊其辞,支支吾吾。

因为已交了学费,他们都只好忍气吞声。在得到一张到校路线图后,好不容易寻到位于一家汽修厂附近的学校时,这才知道校部根本不是在什么华师大校园里。在这所毫不起眼的学校内,教学设备差,连一台普通的电脑也没有,所谓学习多媒体电脑维修只不过是纸上谈兵。上了几节课后,他们又吃惊地发现这儿的教师素质都很低,有时连一个简单的问题都错漏百出,还有的连普通话也不会讲。据以前的学员透露,这些教师并非什么老工程师,大都是从校外聘请过来的,有的还是上届留校学员。这个学校的教学速度之快令大部分学员难以适应。更令学员们吃惊的是,当他们想与外界联系时,却发现该校居然没有具体的地址和邮编,学员通信只能寄到广告上所刊登的报名地址,即“华师大科技大楼2楼253室”。学校还规定:学员一周只发一次信件,外面来信要迟几天甚至十几天才能到学员手中。同时,这批新学员们从多方面了解到,所谓的“厂方支付学费”也只不过是从学员的工资中扣除,学校在学员入学时根本没有与学员签下任何协议。这使他们意识到:毕业后的工作根本没有任何保障,而且,他们在这儿也学不到什么真正的技术。

一位黄姓学员告诉我,他们这批100期6个月班的学员有近70人,于7月15日报到时,每人均交各种费用6358元,一个多月过去了,他们什么也没学到。前些日子,他们几十名学员联名要求学校退款,但被校方以各种理由推脱。该校某位负责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扬着手对要求退学的学员恶狠狠地威胁说:“如果谁再要求退款,就叫校保安送到派出所关起来!”

上当受骗后,学校人员态度又如此恶劣,几个学员只好离校。由于没钱回家,他们不得不跑到广州郊区去打工,个别的还流浪街头。几个经常看报的学员,在走投无路之余决定向新闻媒体求助,希望记者能揭露这个华才学校的骗人黑幕,并能追回他们的学费。在众多报纸之中,他们选择了《南方都市报》,并特意找到了我求助。

这些神情憔悴的学员气呼呼地说,他们准备于下周集体罢课,强烈要求学校退款,并要求校方给予一个明确的答复。

我立即着手对此进行调查。发现学员们的投诉基本属实。同时,有关这家华才职校的种种劣迹似乎还远不止这些。当天晚上,根据有关采访情况,我写了一篇近三千字的报道,送到了编辑部。编辑部看到我的这篇独家报道后,本来要上头版头条,但由于已有定好的稿子,加上到夜里近9时才交稿,于是就决定放到第四版的广东新闻版上。

当时的第四版的责任编辑是崔向红。崔向红是从南方日报派到南方都市报来的,她中等身材,外表祥和,很有佛像,在都市报做记者期间,我采写的好多篇在当时社会上激起较大影响的新闻报道均是由她在幕后尽力做好“嫁衣”后推出的,如《韶关强奸卖供花女案》、《金雁小学女教师挥鞭抽打小学生》、《深夜查房吓死打工妹》等。她和夏逸陶、庄慎之、李多珏等是都市报编辑水平和综合素质非常高的编辑。其中的李多珏才华横溢,更能写一手好文章。崔向红看到我的这篇稿子后,当即决定撤下早已编好的头条新闻,而上我的这篇独家新闻。我们经过策划,决定对此事进行连续报道,第二天由我深入华才职校,对有关黑幕进行卧底暗访,然后再将真相公布于社会。崔向红表示,每天第四版将留下专门的版面,报道和跟踪此事的进展,直到校方和有关主管部门对此事有答复为止。

第二天,正好是9月1日,这天是全国各地学校开学的日子。这个日子对于大多数学子来说本应是一个值得高兴的日子,然而,对于华才职业学校第10期学员班的几十名学员来说,他们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这一天,对于我这个记者来说,也是一个记忆深刻的日子,因为当天的一大早,南方都市报第四版头条以《学员投诉:广州华才职校广告有假》为题,以较大篇幅刊登出了我的文章。报道一出笼,当即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关注。我手中拿着一张散发着油墨香的报纸挤在拥挤不堪的公共汽车人中,赶往华师方向,一边看着报纸,一边寻思着如何才能混入华才学校。一路上我还对随时都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做了一番分析,并就想好了有关对策。

其实,我早在头天的下午就赶到设在这儿的招生办周围了解过有关情况,只是由于当时时间太晚,加上还没有准备充分,我没有冒然而入罢了。一般来,我们新闻记者大都是先有暗访后才有报纸上的相关报道的,而今天却是先有报纸上的报道再去进行暗访调查,因此不仅难度大,而且危险性更大。一路上,我心里一直在寻思:今天我在这个时候进去,他们是否会已经看到我的报道而倍加防范呢?这家华才职业学校到底是一所什么样的学校?学员们在该校的遭遇到底如何?我只有混进学校里面,才能一探究竟。

为配合我的采访,采访部特意派了摄影记者李向新随往。10时20分,我们在华师大门口碰头。在酷热的阳光下,我们来到了到了位于华南师范大学西门的五山路华师科技大楼253室。我刚走进去,一名戴眼镜、年约二十五六的小青年用很警惕的目光审视了我们一番后,连连问我是做什么的,来这儿找谁。我没有理睬他,只是故作奇怪地自言自语道:“真怪,那些报纸上的广告不是说招生办就是这个地方吗,怎么对不上号了,难道我走错了。”说罢,我又故意装作要退出来。那小青年和里面的一位年轻女人交换了一下眼神,赶紧叫住正要出门的我招呼道:“你一定是来报名的吧?没错没错,我们这儿就是华才职校招生办……”“咦,原来我没有走错地方呀?不好意思,我一直以为招生办就是在华师大里面呢?”经过一番搭话,对方几个人终于放松了警惕,马上换了一副笑逐颜开的面孔来迎接我,于是就与刚才那个小青年有了下面的一番对话:

记者:请问贵校是不是就在华师大里面呀?

答:以前在里面,不过现在由于新近搬了教学大楼,我们已换到附近新址。

记者:怎么广告上不见贵校的具体名称?

答:你一听不就知道了吗?

记者:能否先给我一张“招生简章”或有关学校的介绍资料呢,我想先看看。

答:(不耐烦地)我们这儿没有什么“招生简章”,具体内容都在广告里不早就登出来了么?怎么还这么麻烦呢?如果你想成为我们的学员,就请赶快报名。

记者:如果我不是想报名学习的,我这么远还来这儿做什么呢?现在广州的各式各样的学校太多了,骗子也不少,我们都是从乡下来的,带的都是血汗钱,我们能不问清楚吗?

尽管我并没有交学费,但还是取得了他们的信任;尽管他们满脸的不高兴,但最后还是给了我一份有关该校情况的资料。

离开“招生办”,我和外面的李向新会合,然后横穿马路,步行近200米,才找到该校本部,发现这个就在“附近”的校址,与“招生办”相距约3公里。

这是一幢很普通的3层楼房,下面大门没上锁,为了防止对方看出破绽,我让李向新等在外面,决定自己先进去,如果真的有什么新情况,我再向他发信号。李向新望了望面前那戒备森严的学校大铁门,不无担心地再三叮嘱我:你一定要倍加小心呀,一有情况,就赶紧出门,我用摩托车带你离开这儿。我感激地点了点头,对他说:“你放心,我会提高警惕的。”我故意扬着手中的那一大叠招生资料,向大门口的两位虎视眈眈的保安员说明来意后,就走入了学校的大门。只见一楼有宿舍,但里面显得很阴暗,厨房地上污水横流。我走上二楼时,却发现这儿的大铁门被哗的一声拉上,一名满脸横肉、手持警棍、穿制服的保安冲我喝问:“你是谁?来这儿有什么事?拿出你的身份证来!”我强作笑脸,一边笑嘻嘻地回答着他的话,一边对他说:“老乡,我是退伍兵,很想学个一技之长,去找个好工作做。嘻嘻,我是看了报纸和电视的广告后,慕名来学习高科技无线电维修技术的……”我的这番话,使得那保安果然态度好多了,但他还是要求出示身份证,登记后才允许进去。

我走上二楼后,一位自称是陈主任、戴着近视眼镜的中年男子走进来。当陈听清我的来意,并得知我还有好几位朋友均想来该校实习时,高兴得连连让座,并指着办公室墙壁上挂着的十多面高悬的大红锦旗,滔滔不绝地介绍说,学校培养的人才已遍及广东全省,好评如潮,该校正准备扩大规模,面向全国城乡招生哩。陈主任随后拿出一张盖有“广州教育委员会社会力量办学办”大红公章的办学证书说:“我们是由广州市老工程师协会主办的,是社会团体力量办学,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我们绝对不是那些不三不四的小学校……”接着,陈主任又很热情地拉我坐下,一定要我现在就观看有关该校的资料录像,说罢他笑嘻嘻地按开了在这间办公室西北角的一台布满灰尘的彩电,荧屏上出现了该校在新学员开学时热火朝天的剪彩镜头。我佯作很欣赏的样子,饶有兴趣地耐着性子看了近十分钟的电视。随后,我又故意指着报纸上的广告,与陈进行了下面的一番对话。

记者:看了这么多东西,我感觉这学校还是不错的,但是令我奇怪的是,怎么在这些广告上找不到学校的具体地址和名称呢?这让我们这些想来学习的人不是很难找到目的地吗?

陈主任:这个么,这个么,嘻嘻,还是保密一点好。也许你不知道,我们学校名气大了,全国求学的人太多,以防蜂拥而至,到时不好办。

记者:(故作奇怪地):学生多是好事呀;学生多,他们所交的学费也就多,这样学校收入不也就多了吗?

陈主任:我们是靠社会力量办学,适当是要收些费用的,但我们的宗旨是多为社会输送有特殊技能的人才,为国家减轻负担,所以我们不像别的学校一样,只看钱而不注重学习质量。

记者:陈主任,贵校在广告上称,凡来本校培训的学员,均由厂方负责支付学费,但我听到好多人说,实际上你们却要求学员们一次性交几千元费用,这使我有些不明白,你能讲讲吗?

陈主任:(有些不高兴地):看你像个聪明人,怎么这么简单的道理也不懂呀?这个么,我们的学员毕业后,主要有两种方式安排就业:一种是学校自办工厂,安排学员就业;一种是学校根据学员的成绩和特长,向广东省内各地电子厂推荐就业,而且从我们学校学成后出去的学员工资都是很不错的……

记者:我也听说学校的校办厂不错,现在麻烦陈主任带我去你们附近的校办厂看看好吗?

陈主任:(立马沉下脸来):你急什么,你现在又不是我们学校的学员——不是我们学校的学员我们一般是不会轻易让人去参观的,这也是我们的商业秘密呀,再说,我们校办厂大多是在深圳、珠海特区,主要与外商合作,广州目前还没有。不过,我们下半年准备办厂。

记者:陈主任,刚才我进来时,好像听人说学员的宿舍里没有电扇,而且还听说学校不让学员自己买电扇,这大热天,怎么受得了呀!

陈主任:我们的学生大都来自五湖四海,为了学好一技之长走到一起来。大家主要是来学习的,条件差些,应能克服,这更能锻炼人。俗话说得好, 不吃苦中苦,难成人上人呀。想当年红军长征时多艰苦呀,他们哪还有电扇呢?他们最后还不是靠吃苦打败了敌人么?再说,我们宿舍里是上下铁架床,安装吊扇容易出危险。

见我还想问什么,陈主任指着我后面的一个保安使了一个诡秘的眼神,然后以先有点小事为由,赶紧走开了。

见后面没有人跟踪,我赶紧拉着其中一名刘姓学员往教室后面的宿舍走去。闪身溜入里面后,只见在一间25平方米左右的房间里,密密麻麻地挤着9对两层的高架床,住有18个人,室内没有电扇,也没有其他插头。两位曾到报社找我投诉的学生,一看到我出现在面前,显得既激动又高兴,马上迎上前来握住我的双手。几个学生纷纷说,这样的大热天,校方不允许他们自己买电扇。在这间闷热的室内只有两个小窗户,而且还被对面一幢高层建筑堵住,真是密不透风。几个学员说,这段时间天气过于炎热,好几个学员因为中暑病倒了。有的学员因而坚决要求退学,但被校方拒绝,几个回家的学员,没有得到校方分文退款。

尽管我们的声音很小,但还是被人发现了。几分钟后,陈主任就在两个保安的陪同下,砰的一把推开门,虎视眈眈地盯着我,一改刚才的热情和温文尔雅,指着我的鼻子尖声叫道:“呵,我还真以为你是学员呢,没想到你是专门来捣蛋的!我问你,你到底是来做什么的?想达到什么目的?好,你不说?你不说你就走着瞧,我今天倒要看看你到底能不能走出我们的大门!”随后,这位陈主任让那两个保安看住我,转身冲着那些学员又叫又骂,好不容易驱散了学员,喘着粗气的他又赶紧和后面的一个保安一把拉住我的双手,连推带拉的把我“请”到了刚才放录像的那间办公室。我装作很委屈的样子,气呼呼地问道:“如果不是想来这儿学习,我才不到你们这个地方来呢!没想到你们就这样对待前来学习的学员,我看以后还有谁会来这儿……”但他们毫不理睬,把我推到里面不让出门。

就在我思忖对策时,外面突然传来学生的喧哗声。原来是几个认识我的学员见保安对我动粗,担心我受到伤害,于是赶紧联合其他的上百名学员一起提出抗议,楼上楼下的众多学员齐声呼应,抗议的声音震天响,使猝不及防的陈主任和保安慌了神,他们马上冲出去对付学生。如果这个时候我趁机跑出门,自然是安然无恙,但这样一来,就更会令校方产生怀疑,我的采访目的就会半途而废。

看到陈主任和保安马上冲下楼驱赶学生,为了目睹有关情况,我也趁机离开办公室,站在楼道上观看陈主任与那群年轻人们打口仗。

我正欲走出校门时,突然后面“呼啦”又追上来五六十名学生,他们当中有几个人大声叫喊着:“石记者,你不要走,我们还有许多证据要给你看呢!”守在大门口的两个保安见状根本不敢向前阻拦,只好眼睁睁地看着我们走出大门。

这些群情激愤的学员,纷纷向我呈上各自签名的投诉书和联名签字信。一个瘦个子学员背来一大包该校发放的所谓教材。这些印刷粗糙、字迹模糊的教材,有北京版、广州版、深圳版的,还有上海版的,在发黄的封面上一律标有“内部教材,严禁外传”字样。我随手翻了翻,一本只有13页红的教材,竟标价18元,最厚的教材达35元一本。同时,我还从几名学员手中拿到一份华才职校的收费标准,现摘录如下:《电视机看的方法,维修技巧》上中下册,共93元, 一本只不过51页的《收音机维修技巧》竟收费共30元;3个月班各种费用加起来共有3391元/期;6个月班收实习、书籍、校务、证书、水电、学位、住宿费、床上用品押金等总共有6758元……

就在我和李向新离开华才职校时,我看到,那位陈主任和五六名手持警棍的保安正吆喝着把那些聚集在门外的学员们往里赶,想必此时他们已知道了我的真实身份,看到门外还有我的一位同伙,又看到这么名学员都聚在这儿,只好悻悻地眼睁睁地看着我们离去了。

更令校方和这位陈主任没有想到的是,就在第二天,我这位“不速之客”和同事又一次光临该校,而且还与他们面对面的交了一次锋。

第四章 卧底揭开广州华才职校骗局 公开采访遭受“礼遇”

9月3日,《南方都市报》四版头条又以《本报记者华才职校探营》为题,以较大篇幅报道了我在该校隐名探访的全过程。报道一出来,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许多读者都来电来信发表看法。我决定继续深入该校进行调查。尽管我知道,昨天我离开时校方有关人士和几个保安早就对我恼怒至极,如果我自己送上门去的话,说不定是凶多吉少。但因为此事还只是进行了一半,我不想半途而废。最主要的是,那些学员们的血汗钱还没有拿到手。作为一名记者,我不能满足于只在报纸上发表几篇报道,而应起到舆论监督的真正作用,彻底揭开其中的内幕,并能够促使有关主管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让那些学员们拿到血汗钱,并杜绝骗局的重演。

第二天,我决定再次去华才职校,当然这次去再不可能像昨天一样“偷偷摸摸”了,这次我是公开记者的身份前往。虽然我对可能出现的种种危险作了估计,但是此次校方所对付记者的高招的确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上午10时许,我和另一名同事魏东到达华才职校大门口。昨天那位曾推搡并扭我胳臂的保安,一见到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见他张大着嘴巴,半天也没回过神来。他也许想不到,我这个不识相的“学员”居然此时自己又送上门来了!我趁他一愣神的机会,赶紧朝魏东使了一个眼神,快速地从他面前一晃而过。就在他叫喊着想阻拦时,我们早三步并作两步冲到了二楼的台阶上。

听到大门外保安的叫喊声,从二楼办公室里迅速冲出几个神情紧张的男人来,其中就有陈主任,还有一位戴眼镜的中年男子。但令我颇为奇怪的是,他们见“敌人”来到面前,除了怒目而视,也不搭话。只见那位陈主任手脚麻利地转向办公室,然后扛着一个笨重的、红灯闪烁的机器直往我俩面前晃着冲过来。他那样子就像我在部队操练过的“八二无后坐力炮”。由于楼道里光线较暗,我一时还没有看清是什么东西,以至我还误以为对方是拿灭火器之类的玩艺来对付我们呢。起先,我和魏东还真吓了一跳,待仔细一瞧,又不由差点笑出声来:原来对方扛着的是摄像机!他们原来是要对我们摄影“留念”。这位陈主任一声不吭,肩扛摄像机,神情严肃地对着我们两人从不同方向录像。看到他以此种怪招来迎接我们,我当即大声抗议。但对方根本不理睬,依然对我俩强行录像。与此同时,一位瘦高个子也拿出一部照相机,从不同角度,“咔嚓、咔嚓”地为记者“留影”,我冲他们大声地抗议道:“我们是《南方都市报》的记者,是有采访权的。告诉你们,你们这样的作法是错误的……”但对方根本不理睬,那位陈主任一边录像,一边还气嘟嘟地叫嚷道:“谁不知道你们是记者呀?记者有什么了不起?哼,小报记者!你们对我们学校有不轨行为,我们就要给你们留下身影,让派出所去调查你们……哼!”我一看对方如此嚣张,决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愤怒地朝魏东大叫一声:“快拍,快拍!我们拍照是合法的,他们这种行为是非法的……”我的话音未落,曾为广州军区某部新闻干事的魏东,早飞快地打开镁光灯,接连抢拍了好几个镜头。看到我们也对着他们拍照,校方不肯干了,几个人呼啦就将我俩包围起来,又推又骂,企图抢夺魏东手中的相机。眼看我们就要吃大亏,我赶紧急中生智地大声叫嚷道:“住手!你们凭什么这样对待我们新闻记者?再不住手我们就报警了!”我的喊叫声当然对他们没有多大的威慑,但我的声音却马上激起众多学员们的怒火。这些早就窝了一肚子火的年轻人,看到校方以如此粗暴的手段对待记者,愤怒地从楼上楼下冲过来,一下子就将陈主任和几个保安围在中间,他们愤怒地叫喊道:“不许你们围攻记者!”“不许抢相机!”“我们都不上学了,快退还我们的血汗钱!”“我们要退学!”“我们要退款!”在一阵阵怒声责骂和讨伐声中,学员愈来愈多,早就把我们围了个水泄不通。显然,这几位责任人做梦也没想到会出现这种场面。见众怒难犯,他们吓得慌了神,赶紧停下。我也急忙招呼大家,尽管我对校方眼前的行为极为反感和愤怒,但毕竟不是来打架闹事的,只是了解情况。在我的大力阻止下,这些愤慨的学员们总算没有做出过激的行为来,但他们一直围护在我俩的身边。

一场一触即发的风波终于平息下来。

我和魏东松了一口气。见这些怒发冲冠的学员终于退下去,校方几名负责人和保安也不由松了一口气。毕竟,他们在这节骨眼上最害怕的是学员们闹事。尽管他们仍心有怨气,但此时再也不敢使用那样的“礼节”来对待我们了。他们一边嘟嘟囔囔地叫喊着,一边把我们“请”入室内,但把那些学员挡在门外。

陈主任和几个领导用疲惫但阴阳怪气的声调连声责问我:“你到底是干什么的?为何总跟我们这个学校过不去?”我也没好气地回答道:“我现在很怀疑你到底是不是这个学校的领导?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怎会用如此粗暴的手段来对待我们新闻记者呢?你不是说这儿的老师的素质是很不错的么?”“好好,我们先不在这个问题上扯皮了,我再问你,你就是写文章搞我们的那个石野吗?”我也故作大大咧咧的样子,反问道:“是呀,我就是石野,《南方都市报》的政法记者。你刚才不是已认真地查看过我的证件么?”“好,你有种!算你们做记者的口才好,我知道说不过你们!我想再问你,到底是干什么的?你如果是采访,那么前天为什么要欺骗我们,为什么不公开身份?你不知道你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吗?”我不由被他这话逗笑了,说:“你如果还对我们的身份有怀疑,现在就可以打电话到南方日报社去问么?我可以告诉你,采访时公不公开身份是我们的自由;如果你认为我们这种行为是触犯了法律,我欢迎你们学校随时到法院起诉我,不过,我也想问一句,刚才你对我们的行为是不是有些过分呢?”他一下子被我问得张口结舌,半天说不出话来。这时门外传来打门声,陈主任开门看了看,不耐烦地冲外面叫道:“你们这些不懂事的学生,又想做什么?去去去,我们正在和记者谈话……”说罢,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陈气呼呼扬起了两份最新的南方都市报,指责我道:“你看看,你这个做记者的写的是什么玩意儿?你这是凭空捏造!你这是故意败坏我们学校良好的社会声誉,我们要把你这个不知好歹的记者送到派出所去!”面对他这副横蛮样,我也毫不示弱地回敬道:“陈主任,我希望你冷静,如果你认为我们的报道有冒犯的地方,我们可以法庭见的;如果你真的想把我送到派出所,那么请你现在就打电话报警吧!”

见我不吃他那一套,这位满头大汗的陈主任气得直喘粗气,半天不说话了。当我问陈主任,都市报的报道在哪些方面凭空捏造时,陈气呼呼地责问道:“你在报纸上说我校连一台电脑也没有,这是真的吗?我们学校有好几台电脑,现在正在教室里摆着呢!”这时,十几个一直等候在门外面要向记者反映情况的学员听到这句话,立即不约而同地在外面叫喊道:“那几台电脑是前天晚上9点钟才用车拉回来的,你不要再骗人了!”“你们是在看到报道后才特意这样做秀的,以前从来就没有什么电脑……”陈又满面通红地拉开门,恼羞成怒地挥动着双手好不容易将学生赶开,然后又急急地回过头来对我说:“告诉你,我们的电脑一直存放在仓库里,要等到11月份才拿出来让学员学习……”

这时,门外又传来一阵急促的打门声,陈和两名保安气得猛地拉开门,正要发火,却是几位来自外地的学员家长。其中的一位甘先生说,他是特意为儿子过来要求学校退款的。陈主任先是不让他们进来,但见对方态度坚决,只好说,“你们做家长的要明辨是非,那报道是人家瞎写的,你不要相信么。好好,我们正在开会,你等下进来吧,有话好商量……”。但甘先生使劲把着门,坚决要求退款,并当着大家的面质问陈:“你们在广告上说,如果发现你们的教学质量低于省内同类电子学校,则赔偿学员一切经济损失。你们学校质量太差,《南方都市报》都曝了光,你们还有什么话可说的?你们到现在为何还不退款?”

面红耳赤的陈气得回过头来,恶狠狠地剜了我一眼,然后反问道:“你有没有搞错呀?你凭什么说我们质量差?”说到这里,陈赶紧让校保安拿出一大叠材料说:“这都是历届学员和现在的优秀学员对本校师资和教师质量的赞美之词,你们可以好好看看。”他又对记者和几位家长说:“退款不是随便可以的。无正当理由不退,有正当理由才退!”

我连忙追问道:“请问陈主任,何谓正当理由?何谓不正当理由呀?”。

陈干脆硬着脖子说:“正当理由是:学生应征入伍、生病,或国家指令性调动工作,生病的得有医生证明才行。”

两位学生家长当即回敬他说:“你们学校的环境污染太厉害了,吃的又不好,这么大热天连电扇都没有,我们的孩子早就在这里生病了,我们现在就可以拿出医生证明……”说着,就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掏出了各自的病历来。陈哪还敢正眼去看,只是一味地保持沉默,半天不语。据学生们反映,前几天,一位年已57岁的老学员因病要求退款无果,只好伤心离去。

陈所谓的不正当理由是:学生学习不认真,目的不明确`,朝思暮想,心猿意马,无心学习。一位来自汕尾海丰的第99期学员李小敏当即质问他:“你知不知道我们学生为何无心学习?这里条件实在太差!吃的不卫生,住的像牢房!这大热天,我们打一壶开水还要收4角钱,一杯水要收1角钱,宿舍连风扇都没有,又不准我们自己掏钱买,这样的条件我们能有心学习吗?”可陈主任不听,当着我们两位记者的面叫校保安硬拉小李出去。

陈说:“这主要是怕学生不适应集体生活要求退款。我们学校教学质量没问题。就是不退!”

在我俩的正当交涉下,这位陈主任和学校的另一位负责人终于表示:他们会尽快处理好此事。当然,这个陈主任最终没有把我们两个“胡编乱造报道”的记者真的送到派出所去,临走时态度己有所改变,还一再向记者解释说:刚才摄像、拍照主要是为了留下资料,因为广州的记者太多了……

第四章 卧底揭开广州华才职校骗局 华才职校被迫退款

所幸的是,尽管当时遭受到校方有关人员的围攻,但我和魏东没有受到伤害,而且魏东的相机始终没有离手,他当时抢拍的那些镜头都还保留着。第二天,《南方都市报》在头版导读和四版以一个整版的篇幅报道了我们在采访华才职校时所遭受到的“礼遇”,同时还发了三幅校方有关人员围攻记者并对记者强行拍照的图片。我的这一系列报道,当即引起了广州市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那么,这个华才职校到底是否具备社会力量办学的条件呢?第二天,我电话采访广州市教育委员会社会力量办学办有关人士时,一位邓先生告诉我说:由广州市老工程师协会主办的华才职业学校在办学时,的确是由该办颁发的许可证。但当时有关领导前往该校检查其办学条件时,发现他们办学条件尚欠成熟,不太符合有关办学标准,曾要求对方尽快改善办学条件。一周前,曾有几位学员前往市教委投诉华才职校的有关问题,早就引起他们的重视,当时一位负责此项工作的科长当即打电话到华才职校,要求退款给学员,但对方具体行动如何,他们目前不是很清楚。

相对教委部门模棱两可的说法,广东省工商部门、广州市消委会及广州市劳动部门则立场坚定,态度鲜明,明确地表明了他们对此事的态度。

9月10日下午,广州市劳动局职业技能开发处主管社会办学的何科长特意致电我说:广州华才职校刊出的广告有明显的误导作用,而且本身存在一定的欺骗性。就其“厂方支付学费”等有关问题,劳动部门曾多次追问校方是否确有其事,对方还编造种种事由应付。据我们事后调查,校方实际上强行要求所有入学的学员先行交纳学费。就是毕业后,他们也从没有实现这一诺言。他们这种作法已触犯了有关法律和法规。何科长说,这家华才职校实际上是由广州老工程师协会主办的,学校有关办学事宜是两年前申报的,当时劳动部门只批准其设立3个月无线电维修班,经有关部门考查和审核,该校当时还不具备举办6个月无线电维修班必要的条件。但是,华才职校没经政府部门同意,就擅自设立6个月班,且公然在报纸上刊登广告面向社会广为招生,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针对华才职校存在的问题,广州市劳动局职业技能开发处社会办学管理部门已于日前做出如下决定:1责令该校马上撤除私自设立的6个月无线电维修班,并退还6个月班学员的有关费用;2华才职校既然在招生广告上申明“厂方支付学费”,那么劳动部门有权要求校方退还学员所交的学费;3对该校学生中目前所存在的意见,校方应妥善就地解决好;4劳动部门已要求该校迅速改善教学条件和学生的住宿条件,对思想素质较差的有关人员应进行处理,并要求该校将整顿方案尽快上报劳动部门审核。劳动部门将派出有关人员深入该校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何科长最后说:如果华才职校不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事,还继续利用广告向社会招生的话,有关部门将暂停该校招收新学员,并停发有关证件,同时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广州市劳动局有关人士也明确表示:华才职校的有关广告存在着很大的欺骗性!该校在广告说的所谓培训技术人才是根本说不通的。因为他们所涉及的培训内容是最初级的培训,只有经过高技术培训的人才,核查合格后,才会由劳动部门颁发高级技术证书。在考核高级证书前,首先得经过初级考核,获取中级证书后,才有资格考高级证书,每个级别的考核,都有一定的规范和标准。他还指出,由于无线电维修技术是较综合的一门技术,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学员根本不可能掌握。一般来说,劳动技术培训的初级班,需要150个课时,校方还得有较好的教学设备和教员队伍,并结合良好的办学和实验场地,但按照华才职校的条件和设备,目前根本难以保证初级培训班的质量。

这位负责人指出,他们尚未审批过诸如华才职校所谓培训高技术无线电维修人才的有关报告,根据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华才的相关广告应该经审批,收费得上报审批备案。最后,他表示,如果华才职校在劳动技术培训方面存在有违法行为,他们将会按有关法规对其作出严肃处理,同时也会将校的不法行为移交给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广东省工商局消委会宣传部的江副主任也严厉指出:原则上讲,“社会力量办学”性质的学校,是一种经营行为,因此应该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约束。这家学校在广告中说:“学费进厂后从工资中扣”,但又说:“厂方支付学费”,而实际上,学员报名时校方就收取了费用,这实际上是一种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也可以说是一种欺诈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的规定。

广州市消委会赵科长在接受采访时也指出:华才职校方在发票上注明“本人同意一律不退款”,是不公平的,也是无效的,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如果协商不成,学员们完全有理由去法院起诉校方。

针对华才职校以招生为名欺骗众多学员血汗钱的事,我不顾来自各方的压力,连续发表了十几篇有关此事的独家报道,在《南方都市报》的舆论监督及众多学员和部分家长的强烈要求下,9月10日,这家广州华才职校迫不得已,终于答应退学退款,前后有几十名名学员办理了退学手续,获得了部分退款。

从9月1日起,我连续多天披露华才职校的有关问题,并最终使有关关问题得到妥善的解决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好的反响。报纸在靠近华才职校不远的天河棠东的一个代销点,那几日每天一早就有人等候尚未上市的《南方都市报》。由于每天的报纸一到就被人抢光,以致还有的学员特意乘车到市内的天河区售报点或到本报编辑部求购报纸。在有关部门的关注下,该校第100期、101期和102期的6个月维修班的学员共10多人已获准退学,同时也得到了部分退款。临回家前,这些学员纷纷致电报社,感谢《南方都市报》对他们的关心和支持。同时,那些满怀感激的学员纷纷给我写来了感谢信。

尽管还是有相当部分学员的退学要求被校方拒绝,但由于广东省和广州市有关主管部门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对华才职校进行了大力整改,使得其他的还在校内学习的学员利益得到了保障,他们的学习条件很快得到了改善,不但每个宿舍里安上了电扇,学校每天还免费为学员提供开水,他们的伙食也得到了改善。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揭露华才职校骗局期间,我就受到了各种各样的压力,经常有电话来威胁我。但更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最大的压力却是来自报社的内部。因为这家华才职校是一些很有来头的老干部为了搞创收与人合作办的,听说他们也赚了不少钱。为了赚更多的钱,他们抓住一些人相信刊登在报纸上的广告的心理,大肆做一些夸大其辞的甚至是虚假的广告,就在他们做着发财梦的时候,没想到却被我这个多管闲事的小记者给坏了好事,于是不甘罢休的他们就四处活动,想方设法整我。

就在这个9月底,也就是中秋节前夕,几个创办华才职校的老干部手持列举了我的众多“罪状”的告状信,特意跑到南方日报社来告我的黑状,要我当面向校方赔礼道歉,被我严词拒绝。后来对方又几次三番地找到报社,要求处理我,同时扬言要将我告上法庭。而令我心寒的是,某位主管领导还真的想趁机处理我。因为当初我进入《南方都市报》时,这位领导根本就不同意,因为我平时不爱拍他的马屁。他总是挑我的毛病,说我只是一个退伍兵,根本没有任何学历,又没什么新闻采访经验,还老是给报社惹是生非。幸而,当时负责采访部工作的副主编朱德付设法保护了我。在校方告我黑状时,朱德付特意找我了解当时的有关采访情况,经过一番认真的调查和了解,他确信我是清白的,于是就设法顶了回去。朱对那位主管领导说:石野是我亲自招进来的,他的确没有高校文凭,也没什么新闻采访经验,但这小伙子有一般的年轻人所缺乏的吃苦耐劳的精神。我就看好他。他现在已是成熟的记者了,每月的发稿量都排在前几名,他的许多报道社会反响相当好。他的成绩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在朱德付的大力保护下,我终于保住了饭碗。当然这只是暂时的,两年后,当身为副主编的朱德付突然被“调离”《南方都市报》后,我还是被某个视我为眼中钉的领导,以“采访祈福新村血案失实”为借口,终于将我“开”掉。当然,这是后话了。

尽管在以后的新闻生涯中,我曾先后四次历经死里逃生,数次遭受到黑恶分子的威胁,遭人诬蔑和陷害,几次被迫走上法庭与采访对象展开诉讼之战,做过原告也做过被告,同时还被迫进行刑事自诉,但是,从真正的意义上讲,这次暗访华才职校的经历,可以算得上是我这十年政法记者生涯中一个良好的开端。如此说来,华才职校的采访经历和事后遭受到的压力,在我的记者生涯中,也是富有纪念意义的。

第五章 枪口下的政法记者生涯 序

在10年的政法记者生涯中,我曾多次暗访过地下赌场、地下歌厅、黑恶窝点等危险场所,其中种种险象环生的景象使我今天想起来仍心有余悸,感慨万千。在我的卧底暗访中,我曾经经历过四次死里逃生,而其中的广州王圣堂的暗访历险中,我经历了几次性命攸关的时刻,成为我采访生涯中最为惊心动魄的回忆……

第五章 枪口下的政法记者生涯 我在报纸上向黑恶势力“叫卖”人头!

披露了广州华才职校有关骗局后,我又做过一系列社会反响较大的社会新闻,从而在人才济济的都市报立下了足。在《南方都市报》做政法记者期间,我曾采访过数起有关保安员违法乱纪事件,在社会上产生过较大反响的有:“猎德村治安员持枪铐人”、“猎德村治安员深夜破门查证”、“银河村治安员吃霸王饭,打无辜人事件”、“深圳保安员围攻巡警”、“深夜查房吓死打工妹”等。其中,我独家策划并深入采访的广州银河村治安员吃霸王饭,打伤无辜市民黎世冬的恶性事件,使我在羊城的新闻事业陡地上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特别是我采访其中黑幕时所遭受到的一系列的危险,更令我至今想起来毛骨悚然。

1997年12月9日凌晨2时许,在天河区梅花园红旗站综合市场附近一家“大家乐餐厅”的大排档门前,36岁的黎世东和工友李兴旺、谢景明吃完夜宵正准备结账时,忽然听到邻桌那伙围着吃火锅的七八人当中有人大喊老板快来给火锅加水,他们叫了几声不见人来,竟端起火锅扔到地上,接着又一脚将桌子掀翻,准备扬长而去。紧挨着他们桌子坐的黎世东身上被滚烫的油汤弄脏了,这个生性耿直的汉子当即忍不住嚷了一句:“你们身为治安员,吃了东西也不给钱……”话音刚落,两个身着迷彩服的正欲对老板发火的人立即冲上前来殴打黎,其余的人纷纷操起碗碟、椅子甚至小煤气罐等“武器”,围住三人一阵猛打。黎顾不得伤痛,赶紧向对方道歉并求饶道:“真对不起,都怪我说错了话,请不要打他们两个……”这伙人毫不理睬,在将李、谢二人打得跪在油汤四溢的地上后,又对黎一阵猛打。一个穿制服的用皮鞋踩着黎世东的颈部,另几人用碗、碟、椅狠击他的胸部、下身。四周围观的人见是当地的治安员在打人,没有一人敢上前劝止。

然后,这几个人又逼着浑身是血的黎世冬写下了一张带血的字据后,又当着围观者的面从黎身上掏出了一沓百元人民币,并从中抽出一叠说:“你砸坏了人家的东西,现在拿出500元赔偿损失!”但事后,黎却发现身上不见了1700多元现金,左手戴的一枚金戒指也不见了。餐厅的桌椅、碗碟也被砸得一片狼藉。

直到凌晨3时许,这伙人(其中两人着迷彩服,两人穿无警号警徽的制服,手中还拿着对讲机)才悻悻地开着一辆车牌号为粤A-26410、车头前印有“银河”字样的五十铃农用车,在围观者惊异的目光中扬长而去。

黎世东被送至附近的白云区医院后经抢救脱险,经诊断,其头部严重受伤,并伴有较严重的脑震荡,脑后几处有破裂伤口;胸肺严重挫伤,呼吸困难;门牙脱落4颗,无法饮食;睾丸严重挫伤、无法排尿;手足难动。李、谢二人也不同程度地受伤。

案发后,当事人单位即向天河光华街派出所报案,但一直没有一个答案。

12月17日,当我和摄影记者黄皓及《新闻人物报》记者刘华来到白云区医院采访了伤者黎世东后。次日下午,我和刘华又来到事发现场,采访当时的有关目击者。令我们没想到的是,这些人一听说是采访治安员打人之事,不是避而不谈,就是四处躲藏,有的人还好心的劝告记者最好不要再问这件事。

当天下午4时45分,我和刘华前往银河村治保会了解治安员打人事件时,一位胖胖的中年人站在治保会门前大声地阻挡记者上前,并耀武扬威地说:“我们治安队员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打人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们不接受采访!”另一位闻讯赶来的青年人也说:“打架是很正常的,不能都说治安队员不对。”

当我们问及有关车牌号码是否治保会车辆时,对方摇头不语,那中年人说:“不要在这里再啰嗦了,有本事你们尽管查去!”

第二天下午,我和刘华又特意来到事发地的光华镇派出所采访有关此案的处理情况。直等到晚上6时许,我们才获准进入。一位姓曾的民警得知记者来意后说:“这件事我们已查清楚了,但具体情况我们得经过上面有关部门的同意,才能公开。”随同前往了解案情的受伤者黎世东的两位领导忙说:“我们报案已经好几天了,现在特意过来了解有关情况。”但此警官支吾着不说话。

过了一会,旁边一位年轻干警说:“治安员打人是不对的。此事我们希望双方都能妥善地协商处理好。”黎的上司表示同意,同时要求派出所让对方过来共同协商赔偿事宜。谁知,正在此时,一名40余岁的中年民警(未佩戴警号)突然气势汹汹地冲记者喝道:“你们这是没事找事干!不要在这里影响我们办公!”

这位警察还明目张胆地说:“我们才不怕你们向公安部门反映,在这个地方,我们说了算!”说罢,恶言粗语地将记者一行拒之门外。

经过几天的艰难采访后,1997年12月17日,我在《南方都市报》头版头条以近一整版的篇幅,以总标题为《吃霸王饭 打无辜人》,小标题分别为《目击者:不要问这件事》、《治保会:我们不接受采访》、《派出所:三种态度》,以公正、客观而又实事求是的态度,详细地披露了12月9日凌晨这起恶性事件;同时,我还披露了这一令人发指的事件发生后,有关主管部门冷漠甚至是蛮横无理的态度,以及受害人黎世东上告无门的情况。在报道显著位置,特意配发了一幅黄皓所拍的大照片,上面被打重伤的受害人黎世东躺在病床上依赖妻子喂食的镜头。

报纸上市后,在羊城激起了极为强烈的反响。无良保安的恶行激起了读者们的公愤。众多读者强烈指责治安员的暴行,并呼吁有关部门应依法严惩。从当天上午开始,众多读者或致电、或传真、或亲临报社,强烈指责治安员的暴行,并呼吁有关部门应依法严惩违法乱纪的治安员。这天,我和编辑部同仁先后接听了一百多位热心读者打来的电话,收到多份传真,并接待了多位来访读者。

读者们除了用电话和传真等方式对无良保安的恶行表示痛恨,对记者表示声援外,更有众多读者从不同的地方向我发出了一封封的来信,我先后收到各地读者来信达一百封。

1997年12月26日,沙河街保安员颜学东先后两次给我和报社来信,在其中一封信中他这样写道:我看到记者石野以实事求是、公正、不怕种种威胁,连续报道了银河村治安员殴打无辜者事件后很受感动,石野记者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赞扬。

1997年12月22日,佛山市几家律师事务所的几名律师写来了一封联名信,他们写道:正义的人们实在不愿看到这些恶人逍遥法外。我们希望黎世东向法院起诉,我们将联合全省律师为他提供法律援助。同时他们对我的义举给予了声援。

一位寄自深圳的小吴读者写道:石野先生,读了您关于治安员打人的系列报道后,好像有很多话向您说,您是记者中最令人佩服的人。

银河村治安员的恶行,不仅在地方百姓激起了公愤,也在驻穗部队中引起了较大的反响,一些部队官兵和法学专家纷纷以不同方式对恶治安员的暴行给予了谴责。

基于社会各界对此事的反响,从12月23日起,《南方都市报》在头版显著位置,不惜以较大的版面,分别以《无良保安激起公愤》、《不处理不足以平民愤》和《我为你们鼓掌》等为题,相继发表后续报道。

12月21日,主编关健特意写了篇题为《有恃无恐》的评论文章,发表在《南方都市报》上。他不仅披露了这些治安员借着执法的幌子,做起了百姓头上的土皇帝之实,而且中肯地分析了对方之所以如此嚣张地执法犯法,主要是因为地方有关部门对其督管不严。此文既表明了他本人对此事的态度,亦表明了整个《南方都市报》的严正立场。

我的报道终于引起天河区公安局的有关领导及兴华街派出所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态度一直蛮横的银河村治保会在巨大的社会压力面前,终于也坐不住了,他们开始有了动静。

12月22日上午,银河村治保会的两名负责人在天河区兴华街派出所3名民警陪同下,第一次前往白云区人民医院,慰问躺在病床上的黎世东。警方表示:一定要早日破案,给伤者一个满意的结果。为首的有关警官称,治安员打人是不对的。经过警方的大力侦查,目前打人凶手已基本查清楚。他还向黎世东及其家属解释说,派出所办案有个调查取证的过程。

银河村治保会有关负责人也诚恳地向黎世东致了歉意,并说治安队员打人是百分之百不对,他们今后一定引以为戒。

当派出所及银河治安会有关负责人向黎世东征求有关意见时,伤热依然严重的黎世东强烈要求公安部门秉公执法,依照有关法律严肃处理打人凶手;要求对方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有关费用,并要求追回其被抢去的1700多元现金及金戒指。

当天夜晚10时许,负责处理黎世东一案的兴华街派出所有关警官特意致电我说:感谢新闻界对此事的关注,派出所一定会给伤者一个满意的答复。他称,该案案情极为复杂,派出所经过多日认真侦查,已掌握了有关情况。得等待法医对黎世东等3人的伤情作全面鉴定后,警方再根据受害者伤势的严重程度,对当事人做出处罚。

接着,此警官请求我这个记者出面帮助调解此事,多做黎世东的思想工作,最好让治保会方面多赔偿一些钱,让黎多得些实惠的东西,这对他本人及家庭均有好处。最后,他一再要求记者不要报道此类事件,以免影响不好。

我的连续报道,也引起了天河公安部门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12月25日,天河区公安分局的有关领导对此事明确表明了他们的态度:迅速破获此案,依法严惩行凶者!

但是,我还是无法轻松,来自各方的压力像大山一样压得我喘不过气来。随后而至的种种威胁更令我提心吊胆。

在受到社会各界及众多热心读者的大力支持的同时,从报道见报的第二天起,我也开始不断收到匿名电话的骚扰、恐吓及威胁。

次日上午,有一青年男子以匿名方式打电话到我办公室,语气极其不友善:“别以为你们这些臭记者有什么了不起,你们不就是会写几篇没人看的烂文章吗?我今天只是好心提醒你,识相的别再提治安员的事儿,再不要报道这件事了,否则叫你后悔也来不及!”

说着,对方“啪”一声挂上了电话。

随后,一操蹩脚普通话、满口粤语腔的中年男子气呼呼地在电话里叫道:“你们记者当时又不在现场,谁能证实治安员打人?就是打了又能怎么样?你们乱写乱说是要付出代价的!”稍后,另一男子在电话里再三对我循循善诱,请我不要听信一面之词,并征询我能否按其意思做些正面报道,声称愿意支付所谓劳务费。我拒绝,追问对方是何人,谁想,该男子不阴不阳丢下一句“×佬,我是经常杀人的,最近正好手痒痒!”然后啪一声扔掉了话筒。

第三天,又有一个粗声大气的男人在电话里对我吼道:“你这个小记者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谁敢跟我们过不去?《南方日报》又算××!我们早听说你是骑单车的,修理你还不如捏死只蛤蟆?有胆你就再给老子继续写下去,老子先砍你一双手,叫你一辈子写不成东西,再砍一双脚,叫你想爬也爬不成……”

当天夜晚8时许,我与一位同事正在看稿子,桌上电话骤响,我刚拿起话筒,里面不紧不慢传来一个男性低沉的声音:“我要找石野——”我以为是读者,于是很客气地答道:“我就是石野,请问你……”

谁知,对方突然破口大骂:“听说你小子很牛×呀?老子跟你说,买你人头老子上不封顶!最多30万,就叫你脑袋搬家!”

报社的一些热心同仁闻之此事后,也不禁气愤地谴责对方是龌龊小人,只敢躲在暗处叫嚣。后来,我应报社领导要求,如实写了篇新闻稿,但由于种种原因,编辑部并未将我原文照登,而是删去了相当一部分,终以《匿名电话威胁记者毫不惧怕》为题,发表在1998年12月25日《南方都市报》的头版显著位置。

有人公然威胁我的报道见报后,又一次在社会上激起了强烈的反响,众多读者纷纷以各种方式对我表示声援。尤其令我感动的是,当天下午,驻穗某部一群官兵从军营发给主编一份传真,对我表示声援:

《南方都市报》主编先生:

贵报自12月20日以较大篇幅连续报道了银河村治安员吃霸王饭打无辜人之事后,在读者群中引起较大反响。我们非常感谢石野记者不畏强暴,敢为民执言仗义的大无畏的精神。因为这篇报道,我们喜欢上了《南方都市报》;因为石野先生的勇敢,我们爱上了都市报。石野先生这样有正义的记者,如果有社会败类胆敢侵害他,我们一群官兵,将全力以赴保护他。向石野先生致以崇高的军礼!

同时,通过这件事的报道,我们已自费订了近十份都市报。

看到了来自军营的声援,我心潮起伏,激动不已!当天下午,广东省武警部队两位不愿意留下姓名的战士,用他们极为微薄的津贴费,为我购买了一大箱水果,特意送到报社来,以对我表示慰问与敬意。这些来自绿色军营的支持,怎不叫我没齿难忘?我曾是他们中的一员,在我心中,这些朴实可爱的战士,永远永远是我最忠诚的兄弟和战友啊!

1998年1月2日,银河村一群村民送来一封至关重要的举报信。信很短,但他们以现场目击者的身份,将那些参与打人的所有治安员姓名与背景特意向我举报,后来此信发表在1998年1月5日的专题新闻上,题为《何人无法无天证人提供姓名》。

关于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及其后一系列相关报道,不仅在广州地区激起阵阵反响热潮,同时波及香港、澳门、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等国的华人圈,当地华文报纸也纷纷转载。

12月中旬一日,泰国惠来同乡会总干事、泰国惠来青年公会组委谢崇通先生从海外回到广州探亲时,读到相关报道后,深感气愤。当天上午,他特意致电我,对我的义举表示声援。12月25日,当谢先生获悉银河村打人事件不仅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而且作为报道此事的新闻记者,我的人身安全已深受威胁时,极富正义感的谢先生当即拍案而起:“石先生,你根本不要怕,全社会都会支持你,我们这些海外爱国侨胞们更要支持你!”

这位义愤填膺的侨胞向我表示,他将出面向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广东籍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海外侨胞发出号召,以我采写银河村事件而有可能遭到的意外情况为范本,以我个人名誉为保证,集资成立以《南方都市报》为中心点的国内首家“新闻记者见义勇为基金会”,募来的金额全部用以奖励那些不畏暴力强权、坚守职业道德的广东新闻记者。

关于此事,同事曾华锋经过采访后,在1998年1月5日《南方都市报》头版的显著位置,以“本报记者”为名,发表了一篇题为《本报一则追踪报道引发侨胞设立基金》的报道。

谢先生提议设立“新闻记者见义勇为基金会”一举令我由衷欢欣,这在国内史无前例,虽然其操作或许不易,然而一旦顺利实施,我相信,广东记者们将更勇于说实话。人间正道是沧桑。我愿意以我个人的名义,给我视正义与良知为生命的同行兄弟姐妹们平添些许保障,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但令我遗憾的是,当我将此事上报报社后,由于各种原因最后没能成功。

尽管有关恐吓电话经常接到,但我每天还是坚出门采访。但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此后不久,我先是在南方日报社附近的五羊新城遭受到一位彪形大汉的拦路威胁和恐吓,接着在随后的一个午夜,我骑自行车路过广州大桥时,竟然又会遭受到三个家伙刀棒乱的围截,最后被迫从珠江大桥跳入浊浪滔滔的珠江水逃生。有关详情,已在我的第一本书《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中有较为详尽的记录,在此不再重复。

在我坚持不懈的跟踪报道下,在南方都市报和社会各界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在广大读者的强烈呼吁下,银河村治保会终于承认打人凶手系治安员所为,并再三向世东等人致歉。与此同时,兴华派出所亦通过不同方式让伤者指认凶手,并表示一定及时严惩有关责任人。

我对银河村事件长达十多天的跟踪报道,社会反响极为强烈,这种声势《南方都市报》是史无前例的;同时,在广州地区能用如此大的声势,用如此长的时间,不惜用这么多版面报道治安员违法事件,也是闻所未闻的事。

虽然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已于《南方都市报》上持续刊载了十几天,银河村治保会也迫于压力终于承认错误并道歉,有关主管部门也表明态度采取了行动,但那几名打人凶手还是没有落入法网,而且受害人的损失也未得到相应赔偿。就在这个时候,报社的几位领导认为《南方都市报》有关此事的报道已持续了这么多天,社会反响极为强烈,各地读者的强烈的反映更是大振人心。李民英、关健、程益中及任天阳等有关领导经过研究,决定再作一次集中的报道,以对此事做个总结。同时,对于一家刚走上市场的都市类报纸来说,抓住这样一宗独家的而又能引人注目的好新闻,不但能在社会公众和各地读者面前扩大社会影响,而且更能大大提高报纸的良好形象,说得通俗一点,那就是能趁机对自己的报纸进行一番炒作。

1998年1月4日下午,经过商量,编辑部整理出社会各界读者关于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的大量来信和情况反映,决定尽快做成一个专题。

这天晚上,我又接到几个恐吓电话,忍无可忍之余,我当即向主编关健提出建议:在发专题的同时,请把我的照片也刊登出来?现在不是总有人要买我的人头吗?他们不是老在报社门口向保安打听我的长相吗?那么这次,就干脆把我的人头‘悬挂’在咱们的报纸上吧,谁敢要,就让他们尽管来取吧!当时,有领导认为这样做太冒险了,称本来对方不认识你,如果这个节骨眼儿上你却把照片亮相让所有仇家看清楚,岂不是给他们提供便利?

我主意已定,坦然地向关心我的领导表示:如果真的有人要来报复我,我是很难躲开的。与其这样躲躲闪闪,还不如我表明立场,通过自己的报纸,正式向天下所有不法之徒宣战!

第二天,即1月5日,《南方都市报》在头版的显著位置刊发了同事曾华锋以“本报记者”之名、题为《本报一则报道引发侨胞设立基金》的报道。编辑部同时在此文的后面对第六版的相关专题报道作了导读。在当日的第六版,编辑部用整版作了此次新闻专题报道,以《保安员违法事件备受百姓关注》为总标题,以“本报《吃霸王饭打无辜人》追踪报道反映强烈”为副题,就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之事,发表了七封各地读者对此事的强烈反响的来信,分别以《媒介要敢于向邪恶势力开火》、《清理保安败类刻不容缓》、《何人无法无天证人提供姓名》、《官兵支持本报激浊扬清》等小标题,发表了驻穗部队官兵、沙河街保安员颜学东、银河村村民向记者的举报打人凶手的来信以及署名为“佛山全体正义律师”等有关读者的来函来信。

更引人注目的是,在这一整版报纸的右面,不但刊发了我在这一晚临时花了半个多小时赶写出来的一篇有关此事的采访后记,同时刊登了我的一幅照片。

众多读者早已从相关报道了解到我当时身处受人威胁追杀之境,现在又见我将自己的照片如此赫然刊登在报纸上,不由纷纷来电表示惊讶与慰问:早就有人在找你麻烦想让你消失了,你现在却让自己在全社会曝光,难道真的不怕他们对你下毒手吗?我的这种冒险做法,更使那些一直关心我的朋友们为我大捏一把汗,心悬到嗓子眼儿,责备我不该如此冒险。我的斗胆之举,在社会上又一次激起了强烈的反响。热心的同事们更为我的行为捏了一把汗。在报纸上市的第二天,摄影记者王景春(现已调入《南方周末》)特意来到我办公室,用手指着我的脑袋惊叹道:“我说石野呀,现在四处有人找你的麻烦,你居然还把自己的照片刊登在报纸上,你真是一个不怕死的记者!”

其实,说句心里话,不是我不怕死,我也是血肉之身,我其实并不是一个不怕死之人。但不是任何时候我都会想到怕死而畏手畏尾。我想世界上还没有真正不怕死的人,主要是看他如何面对死亡。话说回来,“怕”又有什么用?除了吓唬自己,难道恨我入骨的对方会因我的示弱而网开一面,放你一马吗?

作为一名行使舆论监督的新闻记者,当你听到仅仅因为一句公道话即招来一伙人暴打,并打至遍体鳞伤仍被迫跪地爬行的凄惨情形时,你能无动于衷吗?你的良心能安静下来吗?如果不敢对那些知法犯的法顽劣之徒予以曝光,那么还能叫做舆论监督吗?

归根结底,一个新闻记者平时手中的笔应该怎么写,写什么,平时敢不敢为弱势群体执言仗义,自己敢不敢为老百姓说真话,不仅仅局限于其敢闯敢干,不仅表现于其怕不怕死,而主要取决于他身上是否有一股浩然正气。一句话,这个记者是否具有正义感。

关于记者的正义感,在同一天,我以《记者的正义感》为题,在1998年1月5日的《南方都市报》的第六版,附在照片后写了一篇采访后记,全文如下——

记得去年11月29日,福州一位叫顾伟的青年记者因连续披露了该市一种叫“老虎机”的赌博电子游戏机事宜后,使当地有关部门及时对之整顿取缔,从而断绝了“老虎们”的财路,结果作者遭受以黑枪警告,使具有正义感的顾伟成为众所称道的“打虎记者”。与此相隔不足一月时间,我经深入采访,连续跟踪报道了广州天河区银河村一伙治安员吃霸王饭毒打无辜市民黎世东及其两名同事的文章后,在广大读者中激起了强烈反响,我深深地感受到来自各界读者们的厚爱和支持的同时,亦如顾伟一样,几次遭受到“有关人士”的辱骂、恐吓和威胁。

其实,类似此样的事,对于我来说,早已不是第一次。去年9月初,我因连续披露广州华才职校以虚假广告欺骗众多学员学费后,不但受到来自有关方面的压力和阻力,且在现场采访时竟遭受到校方摄影、录像的“礼遇”,对方还气急败坏地列举了我的“罪状”欲将我推上法庭,但终因他们理亏而悄然隐退。9月底,我与本报同仁魏东“斗胆”同日在《南方日报》和《南方都市报》同时披露了天河猎德村治安员因收取停车费竟然持枪捅人,并使用手铐非法铐人的事端后,次日亦即遭受匿名电话的辱骂和威胁。对这些躲藏在阴暗角落里叫嚣的小丑,我早已习以为常,总是一笑了之。

是的,记者不是手握大权的政府官员,我无权惩罚社会邪恶,亦无权处理百姓间的纠纷矛盾,但作为一名新闻记者,尤其是一名政法线上的记者,我认为在具备良知的同时,自己身上首先就得有一股强烈的正义感,有一腔独特的浩然正气,这样我才能够更好履行一名新闻工作者的职责,才能更真实地、公正地、客观地及时反映老百姓的呼声,以媒体的力量维护读者们的正当权益。我相信,一家报社的记者如果能及时关注百姓疾苦,勇于反映百姓心声,敢于揭露生活中的弊端和阴暗面,那么,这家报纸一定会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喜爱。

如果把记者手中的笔当作一杆枪,那么,我的每一个文字便是一粒粒子弹,作为一名特殊的持枪者,只要见到生活中的真善美,我会为之朝天鸣枪叫好;对社会中的假丑恶,无论条件多么恶劣,处境多么危险,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勇往直前,冲锋陷阵,将正义的子弹,射向他们罪恶的心脏。

与顾伟遭受黑枪威胁一样,银河村治安员打人案情仍没有突破性进展,但我们相信,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在社会有一个圆满的结果。

新年伊始,借着虎年的春风,我向关心我的各位领导,向支持我的各界同仁们致以衷心的感谢!

随后,广东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广东省保安管理条例》。

1998年4月,天河区公安分局将银河村9名行凶打人的治安员悉数抓获归案了。随后,广东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广东省保安管理条例》。

1998年4月7日,就有关治安员打人赔偿一事,银河村治保会与黎世东在医院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经双方协商由银河村一次性赔偿黎世冬9万元医疗费用,(其中已付1万元),另8万元于签字后3天内一次支付,今后双方互不追究任何责任及医疗费用。5天后,也就是1998年4月13日,银河村治保会终于将8万元赔偿金送到了病床上的黎世东手上。

我跟踪了大半年时间的广州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一案,至此,终于尘埃落定。

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的跟踪报道,在羊城新闻界的影响是巨大的,在广州社会各界的影响更是空前的。我这位平日名不见经传的小记者,不但以敢为老百姓执言仗义而受到各界读者的好评,以写别人不敢写的新闻而备受新闻界同行们的刮目相看,更受到了《南方都市报》同行们的赞叹。同时也得到了《南方日报》报业集团领导的好评。1997年底,时任《南方日报》社长的李孟煜在报社年终的表彰大会上曾当众表扬了我,令我备受鼓舞。

1998年4月,《羊城晚报》旗下《新快报》创刊。由于在此之前我采写的大量批评报道。虽然在广大读者群中激起了很大反响,但我的行为却引起有关部门对我的责难,报社个别领导也对我颇有微词,实行打击和排挤。恰逢此时,《新快报》为了更好地与其他报纸竞争,正式向社会进行招兵买马,同事曾华锋和刘虹等人都先后加入了《羊城晚报》报业集团。身心疲惫的我此时也不由想换一个新的环境。在当时的《新快报》主编许挺裴等人的盛情邀请下,满腹委屈的我向《南方都市报》委婉表达了辞职的意思。获知我的意向后,几位同事竟表示愿与我一同前往《新快报》,共同进退。时为《南方日报》社委成员、负责分管《南方都市报》的李民英等领导再三挽留,找我单独谈话。虽然由于工作方面所遭受的一些不顺利让我有了壮志未酬的感慨,但当我面对报社领导们一番推心置腹的挽留之辞时,又不由深受感动了,同时更是念及《南方都市报》千千万万羊城读者们对我一如既往的支持、鼓励和信任,经过内心艰难的取舍,我终于决定继续留在《南方都市报》。至今,我都在问我自己,当初的决定到底是对还是错呢?如果在这个时候我离开了这家我提着脑袋奋斗了三年之久的《南方都市报》的话,还会有以后的事情发生吗?但不管怎样,我是热爱《南方都市报》的,毕竟我和那一批创业的年轻同事们一起,为之洒下了自己辛勤的汗水,而且还几次为之差点儿将自己宝贵而又年轻的生命付出。我们与《南方都市报》一同成长,而我的人品和业绩在同事们眼中有目共睹。在《南方都市报》做记者期间,我曾多次向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以及那些因得不到工钱或遭受过各种不幸的外来工,伸出援手慷慨解囊,还曾多次拒绝过当事人的各类红包。

有关这些情况,由《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办的《南方报人》,1998年4月28日第3版的“记者新风赞”栏目中,发表了曾与我一起在广州王圣堂历险的同事邓世祥采写的一篇名为《石野:三次拒收大红包》的文章,全文如下——

本刊讯经《南方都市报》政法记者石野披露并得到解决的“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新闻背后有新闻,记者石野三次拒收受害人黎世东酬谢的红包。

今年去年12月,石野曾连续披露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的过程。银河村治安员于4月7日一次性赔偿黎世东等人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9万元整,其中黎世东获有关损失赔偿8万元,谢景林、李兴旺各获赔偿5000元,另外,涉嫌行凶打人的其中7名治安员被天河警方抓获归案。

4月21日,石野及时将处理结果采写见报。见报当天晚上,黎世东一家人前往报社探望石野。为感谢石野,黎世东在获赔的8万元中,抽出1万元给石野作“辛苦费”,被石野婉言拒绝。他对受害人说,为民仗义执言,是《南方都市报》的办报方针,是党报记者的责任。

据受害人黎世东介绍,他们全家都视石野为恩人,自从结识石野后,他们天天看《南方都市报》。黎先生坦承,他在医院养伤期间,曾两次委托其弟将装有5000元的信封递给石野,均遭石野退回。

石野说,作为一名记者,就应浩然正气,自己取得的成绩都与《南方都市报》的栽培与教育分不开的。

石野是海军南海舰队复员军人。在《南方都市报》当记者一年多来,外出采访总是骑着一辆破旧单车,吃苦耐劳,仗义执言,采写了大批可读性较强的社会新闻。

当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之事终于有了结果——那几名行凶打人的治安员均依法受到法办后,1998年4月底的一天,伤愈后的黎世东在家人的陪同下,特意将一面红绒烫金字、上写有“仗义执言”的锦旗送至《南方都市报》社。我至今记得很清楚:当时因为我向报社提出了有关辞职之事,为了竭力挽留我,那天上午,李民英正在苦口婆心地劝我留下;当获知黎世东此时正是特意为我送来大红锦旗时,李兴奋得满面生辉:“我说石野呀,你看看,读者都给予了你这么高的评介,你怎么还要走呢?要知道,这一切都离不开《南方都市报》呀?!”

我心里默然了。

“仗义执言”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让我在一瞬间湿了眼睛。是呵,虽然我曾受到这样或那样的不公平的待遇,但那些热爱我的读者们是如此的关爱我,我又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

第五章 枪口下的政法记者生涯 广州王圣堂历险记

在10年的政法记者生涯中,我曾多次暗访过地下赌场、地下歌厅、黑恶窝点等危险场所,其中种种险象环生的景象使我今天想起来仍心有余悸,感慨万千。在我的卧底暗访中,我曾经经历过四次死里逃生,而其中的广州王圣堂的暗访历险中,我经历了几次性命攸关的时刻,成为我采访生涯中最为惊心动魄的回忆……

而有关此次采访的新闻线索,则是因为我独家连续在《南方都市报》上披露了银河村治安队员“吃霸王饭,打伤无辜市民黎世东”后,读者王正特意给我写来举报信。

1998年2月1日下午,曾在广州白云区矿泉街派出所保安的读者王正(化名),满怀信心地从他的山西老家给我发来了这封长达数千字的举报信。

他在信中称:位于广州火车站附近的华南影都、省妇幼保健院一带,活跃着多个有组织性的黑恶团伙。他们有内线、外线,作案手法很狡猾,有很高的反侦查能力,加之,他们用金钱和女色,不惜代价拉拢地方个别司法人员,万一出事时,能帮助他们,所以很少落入法网。他们像一个组织严密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每天收入按比例分成。班子里主要人物有老板、经理、保安、打手、保姆和小姐。他们同时租有几套房子,“做事”的房子一般租在瑶台、王圣堂、三元里一带,另一套租在棠下、新市、罗冲围、石井、横窖一带,供他们住宿,因为这样很安全,每天早上八至九点从郊区乘车到华南影都“上班”,下午五点“下班”回郊区住。

拉皮条的负责把客人送到房间后,找客人要几十元小费就走了,接着客人与房内一小姐“做事”,床底下躲着一人乘机把客人衣服和包内的钱偷光。如被客人发现或者有的客人不想做要走时,小姐和床底下的人就拉住客人,故意大声说话,这时门外的几“保安”就破门而入,把客人打得跪地求饶,然后对之劫一空。有的人甚到被当场打死。

这些人心黑手狠,杀人如麻,他们已在这一带活动了十多年,不知背下了多少人命案……

他说,这是他花半年时间才掌握到的内部情况和活动规律,这事如查到底,要牵连一串子人。为防不测,他的姓名、电话、住址请务必保密。

看完这封举报信后,我头皮不由一阵阵发麻,身上也打了几个寒战。像信中所提及的丑恶现象,仅仅通过这举报的文字,就足以令我感到十分震惊。

我马上与远在山西的王正取得了联系,在向他特意表示感谢的同时,我还保证将有关情况向报社反映并尽快对此进行调查采访。

第二天,我举报信向当时的采访部主任任天阳作了详尽汇报,当即引起了他的高度重视。任天阳认真看了几遍,连连说道:“这可是一条不可多得的重大新闻线索!”他当即用大红笔在此信第一页顶端写上了“重点线索”几个字 ,随后复印了好几份,连同我的采访计划报告分别递交给报社的几位主要领导审阅,以便我 尽快地进行采访。由于此事重大,报社主编关健,《南方日报》社委会成员、当时负责主管《南方都市报》全面工作的李民英,《南方都市报》主管新闻的副主编程益中等几位领导还特意将我们叫到会议室里,对有关采访进行了策划,并决定成立一个以我为主的采访组,由任天阳直接负责。

由于当时已临近春节,像此类负面报道不大好发出来。直到1998年3月底,报社才决定对王圣堂的举报事情实施行动。经过再次商讨后,决定由我成立一个特别行动小组,报社特派摄影记者魏东配合,司机轩慧驾着采访车同往,并负责联络工作;同时,报社还特意让重返采访部不久的同事邓世祥一起配合我这次行动。

我们的行动最后敲定在1998年4月1日启动。

以前我曾与同事深入客村立交桥一带的黄色群落进行过暗访,并进入到芳村地下赌场进行暗访 ,但那是在公开场所,而且是在有线人作内应或从旁协助的情况下,隐瞒身份进行的。然而,今天的采访,是在广州地区社会治安最为混乱、案发率最高、最令人提心吊胆的地方,是杀人、抢劫、强奸、吸毒贩毒等各类恶性案件的高发地,而且我们今天所面临的是一伙已有多宗命案在身的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

在广园西路的华南影都附近转悠了一阵,已将近中午12时。我们一行四人就在王圣堂附近进了家“毛家菜馆”。饭后,大家决定由司机开车带着摄影记者近距离跟随,多拍些照片。我和邓世祥则下车步行 ,根据情况随时调整暗访计划。

为了便于行动,我让邓世祥将手机和采访包全部留在了车上,我则背上了采访包。当然 ,此时的我做梦也没有料到,这一无意识的建议,竟会为后来命悬一线的我们留了一条生路。

司机驾驶着采访车将我和邓世祥送至华南影都附近,车窗外到处张贴着刚 刚荣获奥斯卡大奖的美国大片《泰坦尼克号》的巨幅广告,令人眼花缭乱。

临下车时,我和邓世祥伸出手与魏东、轩慧紧紧地握在一起,车厢方寸之间盈溢着同事信任与鼓励的目光。大家最后重重一击掌,互道珍重。

邓世祥是河南新县人,肤色白皙,衣着很新潮,平时总是全身名牌。他虽然比我年长一 两岁,但除身体微胖外,个头与我相差无几。而从外表看,我还要显得比他大一点。他以前就是都市报的记者,后来因故被辞退,此次是他第二次进入都市报。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此次暗访,我们成为了生死兄弟,但很快又成为生死冤家。有关详情,请见后面章节。

我们经过商量,决定以表兄弟相互招呼,以便于相互掩护。由于邓世祥戴着一副高度的近视眼镜,显得文质彬彬,正好可以冒充一名大学生,而我则假称为他的表哥,是一公司的工作人员。有了明确又不惹人注意的背景,我叮嘱邓世祥 切忌不要相互喊对方的名字,更不要涉及与记者职业有关的话题,统一口径。

当我们来到广园西路的十字路口时,正好碰到几个身着大红色旗袍,肩披金色缎带的漂亮小姐正在笑容可掬地向来来往往的路人散发广告单。见到我们,一位小姐紧迎上前来,将两份广告单塞到我们手中。这是一份名为“华南沐足保健中心”的广告纸,上面用大红方框印了蛊惑性文字。神差鬼使地,这两张广告纸我们都没有像以往一样扔掉,居然一路伴随我们深入虎穴狼窝,在关键时刻成为了我们的一根救命草。

13时24分许,我们来到华南影都门口,采访车正在身后不远处慢慢尾随。在我们那辆子弹头型采访车里,魏东正用长镜头抵着茶色玻璃窗,一路跟在我们背后随时准备偷拍有关镜头。从车里面可以清晰地将外界景物尽收眼底,而想要透过茶色玻璃望见里面有人正在拍照是不可能的。随后,魏东偷拍了一大叠歹徒在街头拉客的照片,其中就有后来落网的“黑老大”与同伙在马路边的镜头。

刚走入这一片“红灯区”,我们马上就发现附近到处都是拉客女们晃来晃去的身影。随着一阵嬉笑,我和邓世祥立即成了一群画着浓眉、嘴唇血红的女人猎获的目标。

我们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直在人群里晃。不多久,一个涂脂抹粉、梳着两根油光水滑的长辫子女人走上前来与我们搭讪。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我们最终以30元带路费与之成交。

见“生意”初步做成,双辫女马上面露笑颜,一边满口答应,一边甩开大步向前带路。一路上,身边此起彼伏响着“要不要漂亮小姐,几十元就可以开心个够”的拉客声不时在耳畔响起,似乎是在牲畜交易市场贩卖骡马。我强忍内心的厌恶,一边与她周旋说话,一边趁机观察周围的情况。

我们从华南影都出发,路经省妇幼医院,很快来到那一块高高耸立在街道边,颇有气势的王圣堂牌坊前。王圣堂是一个村庄的名字,离此不到两里远,就是在清代抗英战争中闻名遐迩,早已载入中国近代史册的三元里村。但谁也不愿相信,在这块被先人热血染红过的地方,如今却成为了藏污纳垢的之所。

我装着不经意的样子向四周扫了一眼,发现身后总有几个神情诡异,鬼鬼祟祟的男人,不用说,这肯定是王正信中所说的“打手”和“保安”了。我们早就进入他们的视线,自然也就会成为他们盯梢的目标。

进入王圣堂牌坊前,我一边趁机稳住双辫女,一边让邓世祥及时向报社告知了我们目前的进展和位置。

进入王圣堂后,我们穿过一个人来人往、嘈杂声不绝于耳的集市场,向右转了一个弯儿,拐进一条窄窄的小巷后,又钻入一个交叉口。双辫女领着我们拐进了另一条小巷,接着又七拐八拐,在一条极窄极窄的小巷深处,她忽然在一个陈旧的防盗门前站定后说:“这不就到了,怎么样?不算远吧?”她一边笑嘻嘻地说着,一边从手提包里掏出了一大串钥匙,稀里哗啦听来格外刺耳。我们留意到,这锈迹斑斑的防盗门顶端一块早被风雨腐蚀了颜色,上书“王圣堂某巷27号”字样的门牌。

就在她拉开左侧铁门,示意我们入内时,突然,在我们的身后另一出租屋地下室虚掩的防盗铁栅栏也“哗啦”一声被人粗暴拉开,一位身着黑衫、阴沉着脸的青年男子大摇大摆走了出来,扫了我们两人一眼,随后又转过身去,一声不吭地横在那门口。

我心里不由一沉,暗暗思忖:这人是谁?为何我们刚一来到此处,他就开门?为何他开了门后,又一声不吭地横在这门口?难道他是这个女人的同伙么?如果他们是一伙的,那么他们为什么不相互打招呼?如果不是同伙,那么这个神秘的家伙为何用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目光看着我们呢?

我紧张地望了对方一眼,并趁机飞快地朝前后打量,心底倏地一紧:就在我四处侦察的一瞬间,突然发现前面小巷尽头有两个似曾相识的黑影在拐角处闪了一下,很快又不见了。

我明白,如果此时跨进这间杀机四伏的出租屋,必然凶多吉少!怎么办?是进是退?如果现在转身逃跑的话,我们至少有一人能冲出去。但那样一来,我们岂非前功尽弃,功败垂成?既然接受了任务,我们就一定要全力以赴。但此时此刻,我又不可能开口说话,无法将想法告知邓。当我们的目光碰在一起,我也看到了他的眼神惊疑不定,他也在等候着我拿主意。我故意装着东张西望的样子,看了腰间皮带上的BP机显示屏一眼,此时刚好是下午的2:40分。

双辫女似乎也看透了我们的迟疑,忙讪讪地笑着:“快进去吧,两位小老乡。楼梯间的电灯坏了,小心碰着头呀。”

我们两人刚踏进去,只听“哗啦啦”一声,对方已身手敏捷地将防盗门拉上,锁了个结结实实。上到三楼,双辫女拉开一个小铁门推着我俩进去后,又手脚麻利地将门反锁。

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大客厅,大约二三十个平方米的面积。屋里空空荡荡,连一张桌子、一张椅子都没有!整个屋子里安静得令人窒息。就在此时,里屋里突然响起了BP机的呼叫声音。按常理,一般BP机在接收到讯号时,如果没有人为中止,应连响8至10声,但刚才只响两下,便不知被什么人及时中断了。毫无疑问,这屋子里面肯定有埋伏,他们早已听到了我们上楼的脚步声,他们也没料到携带的机子会在此时尖声响起。很显然,刚才对方为了不让我们听到机叫声而赶紧人为地掐断了。这里面肯定是有人正手持BP机在等待外面的同伙传送有客人到来的“佳音”。

危险就在眼前!此时要想退出去已经来不及了!我和邓世祥同时用警惕的目光四处探寻:只见这客厅尽头的右后面,有一个小门,那是连通客厅惟一的房间;房间小门的一角挂了块与墙面颜色不易区分的破布帘,直垂到地板上。

双辫女边说着话,边用手掀起了布帘,又敲了敲紧闭的房门,大声叫道:“小妹,有客人来了,你准备好了没有呀?”

门开了,双辫女将我和邓世祥一前一后朝里一推。里间的小房约有10多平方米,在我们的正前方是一个小窗户,但早被木板和塑料布封得严严实实,一点风也不透。在窗户的左侧,还有一扇紧闭着的小木门,外面吊着一把很小的锁。很显然,这里面还有一间小房子。右侧靠墙壁摆放着一张单人小床,一个年轻女人坐在床边上。一看到这张单人床,我的心不由地发毛起来。因为王正在他那封信中多次提到,这些可恶的家伙,一般都躲藏在房间的床底下,以便伺机偷取床上客人的财物。坐在小床上的女人见我们进去后,立即站了起来。只见她年龄二十五六岁,身高约1.65米左右,身着无袖碎花的低领连衣裙,扎了根长长的马尾巴。很显然,这就是所谓的“小姐”了。此时,这女人见到了我俩也不说话,只是笑眯眯地轮番打量我们。大功告成的双辫女要求我们先付给她领路费50元,再付给面前这位小姐小费80元。见我并不爽快,她伸过一只汗津津的手来,伸向我的衬衫口袋,就要掏钱。我手一挥,说,“急什么嘛,钱我们是一定会付的……”我再次飞快地环顾了这个小房间,尤其多看两眼小床对面那令人疑窦丛生的挂有小铁锁的神秘小房。随后我又将目光停在那张小床上。只见那上面有一张卷起来的被盖,却没有枕头,不像是有人在此睡觉的样子。尤其令我胆战心惊的是,眼前那铺在小床上的脏兮兮的旧床单,很宽,有一大半直垂到地面,将那床底遮掩得严严实实。

此时,尽管我无法将那床单掀起来看看里面到底是否有人,但眼睛一落到那儿,我的心紧张地怦怦直跳。直觉告诉我:这床下肯定埋伏有人!

这个时候,外面的两张大门早已被两把铁锁封闭住了,就是想逃也已经没有退路了。眼下,我们只能静观事态的发展,然后才能想方设法尽快离开这个恐怖之地。为了驱逐心中的紧张,我故作轻松地问:“老乡,你刚才在路上不是说有好多小姐让我们挑选的吗,怎么这儿就只有一个小姐呀?我主要是带我表弟出来见识一下的,现在我们有两个人,这不太合适吧。”我故作不满意地说,“这里面太热了,没有其他地方吗?再帮忙换个地方吧。我们要找小姐多一些的,这样才有挑选的余地。”双辫女说:“我们刚才走了这么远的路,肯定有些热了嘛!不过这儿就只有一个小姐,前面的屋子里倒还有的是。等下,我可以带一个人去。”

我又连连向邓世祥使眼色,暗示他赶紧找借口离开,险情一触即发!现在能出去一个就算一个,也好通风报信,否则我们两个只有坐以待毙了!

心领神会的邓世祥忙说:“大姐,你快点带我出去再找一个吧。”

她一听,居然很爽快地说了声:“好吧,那你就把钱都交给我的妹妹吧。给谁都是一样的。”这时,脸上有痘痘的独辫女笑眯眯地开了口:“我先跟这位老板聊聊,大姐,你就带这位小表弟出去看一看吧。”

双辫女连连答应,一把拉着邓世祥的手退出房间。

“老板,你怎么半天不说话呀?往里面坐一点么。”双辫女见我眼睛总是往门外看,伸出一只手拉了我一把。一挨近,对方身上散发出一股廉价的面油和劣质香水混合在一起的怪香,那刺鼻的怪味直往我鼻孔钻来。我竖起耳朵,听到邓世祥和那女人已走出了大厅。

就在我正思忖着下一步该怎样对付这年轻女人,如何顺利走出这间小房时,突然,令人惊悸的事情发生了!只听床对面那扇紧闭的小木门“嘎”的一声响,那扇明明挂了把小锁的门此时居然被人拉开了。在这安静的房间里,拉门声显得惊天动地!紧接着,从那不知深浅的小房中,接连跳出两个气势汹汹的铁塔壮汉。只见他们一个留着一头鸡窝乱发,满脸横肉,蓄着八字胡,肤色黝黑,上身一件青色丝绸短袖衬衫;另一个肤色较白,圆脸,塌鼻子上架着一副墨镜,上身穿蓝色“苹果”牌衬衫。

更令我惊恐万状的是,他们每人手中竟都握着一把杀伤力较强的手枪。就在我张大嘴巴,还没有回过神来时,他们早一个箭步冲到我面前,两把黑森森的枪口左右开弓顶在了我的脑袋上,一齐怒声喝道:

“不许动!快把你的枪给我交出来!否则,老子就一枪崩了你!”

两把冷冰冰的枪用力戳在我的太阳穴上。我的头皮一阵阵生疼,一股直透心骨的冷气猛往我全身里蹿。汗水顷刻浸透了我的脊背。

枪支对于我而言,是再熟悉不过的了。我面前这两支枪,肯定是两只真枪!从那枪口口径和枪筒来看,这种枪的性能好,杀伤力很大。面对着眼前这两支枪,我的整个身心都被一种彻头彻尾的惊恐完全笼罩住了!我的心差点飞出嗓子眼儿,颤声叫起来:“我……我哪有枪……枪呀……”

“他妈的,你还敢装蒜?你是干什么的?以为我们不知道?快把枪交出来!”

另一个家伙朝那女人叫道:“你快搜他的那个黑包,看看里面是否有枪!”接着,两个家伙一边用枪顶着我的太阳穴,一边各腾出一只手,和那个女人一起,快速地在我腰间、上下衣服的衣袋乱抓一气。同时,那女人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抢去我手里的采访包,一把拉开,双手在里面一阵乱摸。

他们为什么怀疑我有枪?我的心脏突突突狂跳不止,奔腾的血液冲涨了我全身每个血管。我只好紧咬牙关,闭上眼睛,任他们在我身上乱抓乱摸。

见我单薄的身上并没有什么东西,这两个家伙又赶紧问那女人:“黑包有什么?”那女人折腾了半天后说:“包里也没有枪,可能他不是公安局的,”

听了那女人的话,我这才恍然大悟:这几个家伙以为我是公安局的。原来他们把我当成便衣警察了!

听到我的采访包里也没有什么武器,这两个家伙顿时松了口气,这才把枪收回。随即,他们各腾出一只手使劲地扭着我的胳膊,盯着我,连连喝问:“快说,你到底是干什么的?是谁派你来的?你来这儿干什么?”

我连忙辩解道:我是外地来打工的,现在一家公司里上班,今天是特意陪我那位表弟出来玩玩。

他们半信半疑,再次恶狠狠地逼问我:“他妈的,你今天一上午都在华南影都转来转去东张西望,不是便衣是什么?”

我叹口气说:“找小姐这种事,既怕警察抓到,又怕熟人撞见,谁不担心呀……”

见他们又用枪顶着我的太阳穴连逼问我,我只一口咬定:“我是做生意的。”

“刚才那个戴眼镜的真是你表弟?他是干什么的?他妈的,还不赶快叫他上来?快叫他上来!否则,他走不出这大门就得躺在这屋子里。”另一个也阴森森地怪笑道:“在我们这里,是进来容易,出去可没那么容易!”

我又不由一惊,一时还没有弄明白他们的葫芦里到底装的是什么药,但我知道这伙亡命之徒,为了自保,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我也知道,我这位“表弟”平时嘴巴虽然很伶俐,但他根本受不了什么惊吓,万一激怒对方,因惧怕风声走漏而背后使暗枪,他不但逃不出魔掌,反而会不明不白在此丢掉性命。我此时惟一能做的就是将他叫上来,回到我身边,两个人配合或许还有生还的希望。

于是,我急急高喊:“表弟,表弟,你快上来!”外面两道门都已上了铁锁,此时他们刚走出二楼那道门,快到大门口的邓世祥自然不知道上面发生了什么事情,听到我的喊叫声,当即应了一声,然后又慌不迭地往回赶来。

听到下面转身的脚步声,两个杀气腾腾的持枪歹徒又用手枪冲我眼前晃了几下,一个狠狠搡我一把,另一个把枪口再次对准了我的心窝,压低声喝道:“先给我老老实实地好好呆着,否则就死路一条!”

接着,他们收起枪,对那小姐关照了声:“你先看着他,等那戴眼镜的上来后,你们自己搞掂!”

说罢,他们又朝我瞪了一眼,便迅速闪入对面那间小房子里,砰的一声关上了门。我顺着这响声偷偷放眼望去,这才发现刚才那门锁是松的,整个是装饰品,乍一看去,谁能够发觉这其中的奥秘?我至今也没弄清楚,那里面的小房中到底藏了几个歹徒。

邓世祥一边喊着“表哥”,一边拉开布帘小心翼翼地探头进来,看到我虽然毫发无伤,但是脸色难看极了,四肢僵硬地呆坐在床沿,弄不明白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场面,甚至还有些莫名其妙。是啊,不曾见到刚才那一幕绝处逢生的场面,哪能理会我大难不死的心情呢?“大哥,是你在喊我么?你……没什么事吧?”邓世祥见我脸色苍白,半天不说话,也不由恐慌起来。“没事,没事,在我们这个地方还能出什么事呀?”独辫女笑嘻嘻的招呼邓世祥坐下,一脸体恤和诚恳。邓世祥虽然没见我有大的异常,但他已警觉到事态有些不妙,用略为紧张的口吻提示我逃命:“这儿太热了,我们还是先出去……透一下气吧……”

我张了张嘴,正想用眼神暗示他此时的危险时,心有余悸的我差点没惊厥过去:就在邓世祥的背后,就在他刚才进来的门口边,突然从那挂着长溜布帘的房门外探进来一只爬满粗黑卷毛的手臂,紧接着,一个脑门上同样爬满粗黑卷毛的男人脑袋,像一只乌龟头样,慢悠悠地伸了进来。又一张陌生面孔!只见来者年约二十五六岁,面孔瘦长,颧骨高耸,长着一副瘦长的马脸,鹰钩鼻上架一副墨镜。见我发现了他,他干脆悠闲地双手叉腰靠在门旁,一只脚跷起来,用冷冰冰的目光直盯着我俩。

我有些失态地张大了嘴巴。邓世祥见我一副吃惊的样子,不由顺着我的视线转过头往后一看,当他看到那个瘦高个男子时,慌忙对着里面,也不知是问我,还是问那个女人。“他、他……他是谁?他是怎么进……进……来的呀……”

这里外紧锁着两道门的出租屋里,突然不知从何处冒出一个像鬼魂一样的男人来。惊恐不已的邓世祥先是目瞪口呆,半天回不过神来,继而不由慌乱起来。因为害怕,他的双脚都软了,人也矮下去一截。

独辫女看到他紧张的模样,狡黠地笑了笑,还不紧不慢地用安慰的口气对邓世祥介绍说:“别担心呀,这是我的男朋友。”

她的话音未落,我忽然很明显地感觉到坐着的床板底下有人在动,这次我马上意识到将会有情况出现。果然,只见一把寒光闪闪的长刀先从床底下顺着我的一只脚后跟伸了出来,越伸越长。随后,一个瘦个子男人从床底下呼的一下滚了出来。只见这家伙来了个鹞子翻身弹跳起来,白光怀闪,刀尖便直抵我脖子上。我不由“啊”地发出一声惊叫。天啊,看来这次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我为自己的冒然闯入而后悔不迭。这家伙高个头,年约30岁,面庞清瘦,鼻上也特意戴了一副墨镜,只不过他的下巴显得出奇的尖。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阵势的邓世祥早吓得魂飞魄散,他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嘴里也不由发出了一声惊叫:

“妈呀,这……这到底是咋回事呀……”

可能是由于太紧张的缘故吧,他见势不妙,撒开腿就企图往门外跑。当他刚低着头从门口那家伙伸在门框上的手臂底下冲到房门口,早就被守在门旁的那男人一伸手揪住了头发。只见这个家伙一边怒骂着,一边顺手朝他的左脸上“啪”的就是一巴掌,又朝他的小腹就是一脚,邓世祥一下子瘫在地上,浑身瑟瑟发抖,再也不敢动一下。

此时,我试图想冲过去拉他一把,但我的腰部已被面前这个“尖下巴”那一柄长刀顶住了,哪还敢动一下。

“站好!不许乱动,小心老子先宰了你。”

那粗黑卷毛的家伙抽出一把匕首,连推带逼,像踢皮球一样,把邓世祥踢回了房间,推倒在床边。

邓世祥望着我,半天没有愣过神来,好像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此时,我反而没有原来那样害怕。我虽然无法动弹,但还是不停地用眼光示意同伴不要过分紧张,要镇静。就在这时,对面那扇紧闭的房门又被猛地一下拉开,我一惊,以为又是刚才那两个持枪的家伙,谁知,这次窜出来的却是另一个,这家伙身高1.75米左右,40来岁,上身穿一件短袖黑色绸缎衬衫,下着一件黑色丝绸裤子,脚蹬一双圆口黑布鞋,全身炭黑,那模样,十足电影中30年代上海滩的黑社会老大。他的长相恐怕就更像位黑老大了,大脸正中央安置着只秤砣鼻,上唇留着一撮黑短胡子,手中挥一柄长钢刀,刀片厚而锐利,杀气腾腾地冲了出来。来者与刚才那个从床底下钻出来的男子一起,一左一右,两刀相对,将我逼到床上坐下来。那位一直对我们笑眯眯的年轻女人,此时已不再是柔情万分了,也不知她从何处抽出一把匕首,与刚才这两个同伙一起,从背后拿刀尖直抵着我的后腰身。那个看守邓世祥的“长马脸”,一边用尖刀顶着邓世祥的咽喉,一边气势汹汹地喝问道:

“快说!你们到底是干什么的?不说就先宰了你!”

那个从床底下钻出来的“尖下巴”,一手抓紧我的衣襟,一边故意用手中那把长刀敲打着铁质床沿,嘭嘭直响。他透过墨镜射出两道凶残的光来,大声向我质问道:“快说,不说实话就是死路一条!”

“我们今天是到附近办事,路过这儿,才……”“……大哥,我……我们是……是……听说这一带的小姐长得漂亮,我们才……来……来的……”邓世祥听到我说话,也赶紧跟随着说了一句。“去你妈的,谁问你话了?”“尖下巴”狠狠地瞪了邓世祥一眼,又冲着他骂道,“你的身份证呢?快把你的身份证拿出来,否则,老子一刀砍死你!”

谁知,这家伙一番面目狰狞的恐吓,精神高度紧张的邓世祥竟然信以为真了,他当即迅速扑倒,冲着门外狂呼了一声救命,喊得声嘶力竭,这突如其来的叫喊声,一时竟将屋里面几个歹徒给震慑住了。“他妈的,快给老子闭嘴!你他妈的再喊一声,老子一刀子捅了你!”守在门口的“长马脸”慌忙一把揪住邓世祥的衣领,用两手卡着他的脖子,又一脚将他踩翻在地,啪啪地一连扇了他几巴掌。那独辫女见状,也冲了上去,她竟有那么大的力气,将邓世祥一把从地上提拎起来。先是短刀刀片在他脸上正一下反一下地拍,又比划过他的喉咙,说,“你给老娘放明白点,小心一刀叫你见阎王!”

谁想,邓世祥的呼救声竟又招来两个人,从里面那个小房间旋风般冲出,其中一个是刚才持枪威胁我的黑脸大汉,此时他手中只拿着一把锋利的尖刀;另一个持刀的壮汉年约40岁,面颊异乎寻常突起,刀削样的鼻子,肤色黝黑,鞋抽似的下巴,又方又尖,戴了副浅色墨镜,满脸凶相。只见他们走上前,一个把刀子顶在我的喉管上,一个把刀横在邓世祥胸膛,恶狠狠地在他的肚皮上踩了一脚,厉声喝问道“他妈的,你们到底是干什么的?快把你们的身份证拿出来!”说罢两只手飞快地在邓世祥的全身搜索起来。不好,他们要求我们出示身份证!我的身份证这次虽然没有带出来,但我记得很清楚,我的记者证就在我的采访包里面,而邓世祥的记者证就在他的身上,因为他没有带采访包。如果在这个时候被他们发现,我们的麻烦就大了。我慌忙回答他们说:“我们都没有带身份证……我们今天只是路过这儿的……”就在这时,“尖下巴”的双手在邓世祥的裤子后面的衣袋里摸到他的记者证,这家伙当即吼道:“他妈的,这是什么东西?快老实交待,不然就一刀捅了你!”几位劫匪一齐打开记者证一看,不由大惊失色地叫起来:“啊!是记者证,他们是记者!是《南方都市报》的记者!”言毕,几把尖刀齐刷刷地围住了我俩。屋子里的空气陡地像凝固了一样,寂静得连掉下一根针也能听得出来。

“快快杀了这个臭小子!他是记者,要是让他活着出去,我们就完蛋了!”

“杀了他,快杀了他!”

两把明晃晃的刀忽地直逼向早已近昏晕过去的邓世祥的身体要害处,眼看我的这位生死同仁就要命赴黄泉。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拼着全身的力气,猛地挣脱开身子,声嘶力竭地突然大声喊叫道:“你们千万不要杀他,他不是记者!他不是记者!那个记者证是假的……”那举刀的两双手刚一迟疑,我又赶紧大呼小叫道:“大哥,请你们千万要高抬贵手,不要杀我的表弟!他根本不是什么记者,那个记者证是假的,真的是假的呀!”我这一连串声嘶力竭的惨叫,把这几个歹徒一下子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们面面相觑互相丢着眼色,手中的长刀刀尖朝下了。

“什么?这记者证是假的?你他妈的再说一遍?”

“快说!那上面明明还盖有《南方都市报》的公章,还能有假吗?你小子是不是想让我们先送你去见阎王爷么?”几个家伙一边冲我咬牙切齿地叫骂着,一边又使劲将我按倒在床上,使我也无法再动一下。我看到那两把冷嗖嗖的尖刀对着邓世祥喉管和胸部的,此时已经离开了,就知道刚才我的这一招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于是我又不顾一切地喊道:“刚才我表弟那个记者证真的是假的,是我们花500元钱买来的。不信,我这儿还有一个,跟他的是同时买的。两个假证一共花了我们1000元钱……”邓世祥身上的记者证已经被搜出来了,我们的身份此时已暴露无遗了!眼下,他们肯定会继续搜我的身和我的那只黑色采访包。与其坐等他们搜身,还不如主动说出,这样既能显示出自己很主动配合他们,又能证实刚才所说话的真实性。

第五章 枪口下的政法记者生涯 “黑老大”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果然,只听黑老大叫了一声:“快搜查一下他的身上和那个黑包,看他身上是不是也有记者证……”他的话未落,又有两个家伙持刀围住了我,其中“尖下巴”的长刀更是从邓世祥胸口顶在了我的脖子上。此时此刻,我们两个的性命都已是悬于一线了!我紧张得一时透不过气来……我非常清楚,在这个性命攸关的关键时刻,我们只要稍有一丝的反抗,肯定会死于非命。于是我非常配合,任由他们把我全身搜刮了一遍又一遍。见没能搜出什么,独辫女就一把抓起我那个早被他们扔在小床上的黑色采访包。她似乎深谙其道,直接拉开几个夹层中的拉链,然后倒提着包,将里面所有的东西一股脑儿全部倒出来。手脚麻利的独辫女终于还是很快翻出我的记者证和一整盒名片,还有3000多元现金——那是我今天上午临出发时从报社领的上个月的稿费和奖金,由于忙着采访,我根本没有来得及存入银行。这些钱倒还没什么,但我的记者证和名片是否真的能在这伙诡计多端的歹徒眼皮底下蒙混过关呢?……

“黑老大”一把从那女人手中夺过我的记者证,急急地翻开看了看,又一次张大嘴尖声惊叫道:“记者?妈的他真的也有记者证,都是《南方都市报》的!”

“他妈的,这记者证说不定就是真的,假的哪有做得这么漂亮的?”几双有力的手一齐将我死劲按在小床上,只差点没有把我揉烂。我不由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声。

“尖下巴”一把摘下墨镜,紧紧捏着刚搜出的记者证,翻开来从头到尾瞪着一双牛眼凑上去仔细地看,然后又重重摔在了邓世祥的脸上,狂怒地伸出那双黑乎乎的大手,一只紧紧揪着邓世祥的衣领,一手死死扼住他的脖子,穷凶极恶骂道:“记者!记者!你们他妈的是记者!你们居然敢来调查老子!”我不由在心里连连叫苦:真是该死!我们怎么忘记放下身上的记者证呢?怎么就在这节骨眼儿上让他们发现了我们的证件呢?在行动前,我将所有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基本设想到了,就是没有想到要将我们身上的记者证藏起来。

“唰”的一声,寒光闪闪,前后五把刀陡然逼上前来,我和邓世祥一闭眼,几乎要双双瘫倒,但我死死咬着不松口:“大哥,这两个记者证都是假的,请你相信我们!只要有钱,在广州什么样的证件买不到呀?大哥,我们真的不是什么记者……”听到临死前还这样嘴硬,几个家伙也不由对我的话相信了。迟疑了一会儿,竟没有一个人先动手。“尖下巴”一把攥住我的衣领恶狠狠地问:“嘿!快告诉老子,你们跟踪我们有多长时间了?这次到底是谁派你们来的?如果不说实话,哼,那就别怪我们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了……”“别跟他们废话!那记者证明摆着还有假?他们一出去,还有我们的西北风喝吗?不要再拖泥带水了,干掉他们!我们不能栽在他们这号人身上!”邓世祥自然做梦也没想到记者证会被搜出,以致暴露了真实身份。本来早已不堪重吓的他,此时更是惊恐欲绝,他的衣服早已被抓得凌乱不堪,那副高度近视眼镜不知何时下来,以至于他费力地睁着视力模糊的双眼,像是四处寻找着逃生的机会。他的脸色煞白,大颗大颗的汗珠爬满了额头。

“尖下巴”见邓世祥此时早已被他们这架势吓得面无人色,四肢筛糠,都不由乐了。这一乐,自然一下缓和了刚才还杀气腾腾的氛围。我心头不由一热,我的努力终于起了起死回生的作用。看到邓世祥已被吓成这个样子,他们就干脆一把丢下他,又转过头继续审问我。虽然我坐在床沿上,但三把钢刀顶着我身体,既无法站立又不能坐稳。“尖下巴”对我发动攻势,另几个家伙一齐把我团团围住,恶狠狠地逼我交代。

“大哥,我们真的不是什么记者,我只是想找小姐,早就听说这儿的小姐很多,我们想玩一玩嘛。”

“妈的他一句实话没有,再不说实话就宰了你们!老子连警察都敢动,还以为我们不敢杀你们区区两个小记者?最后给你们一分钟,不说就杀了你们!”

“杀了这两个小子,免得留后患!”

“对,老大,赶紧动手吧!”

几个杀手的话音未落,那两把一直顶我腰部的尖刀和另一把直逼我咽喉的钢刀,顶得我皮肤一阵阵钻心的疼。我只觉得天旋地转。顿觉时间马上就要凝固了。这时,那位手持长杀猪刀的“尖下巴”抬起一脚将邓世祥的记者证狠踩一下,用脏话骂了一句:“丢你老母,你们以为是什么东西!一个破记者证还能把爷们吓住?弟兄们,不要再等什么了,杀了这两个小记者,就等警察来为他们收尸吧!”说罢,这家伙一手卡着邓世祥的脖子,一边举起那把寒光闪闪的长刀,对着邓的脖子比划着,一边还不时用狡猾的神情直盯着我看。我能明显感觉到,虽然对方还是骂得很凶,手中的刀子一直都没有放松,但他们的口气和动作比起刚才来要小心得多了。他们之所以还要这样做,很可能还是为了继续试探我们。我一定要将假戏做到底,绝不能松口。我竭力装作极为害怕的样子,苦苦地求道:

“大哥,请千万不要动刀子,你们真是太冤枉我们啦!我们的记者证都是假的!真的是假的……”

我声嘶力竭的话果然又起到了作用。几个家伙又不由面面相觑起来。“尖下巴”和“黑老大”闪到一边耳语了一番,又重新捡起我们俩的记者证,目不转睛地认真查看了一遍,半信半疑地说:

“可恶!你这证件上明明是记者证,上面不但有你们的照片,还有《南方都市报》社的钢印,怎么又是假的?”

“黑老大”也扬着从我的采访包里搜出的一大摞名片,不解地边啐边骂:“你这名片上印的也是记者,混蛋,这怎么解释?

我赶紧抢过他的话茬说:“我要是记者就好了,哪里还要跑到外面来拉广告呢?您说是吧,大哥?拉广告的有多辛苦……”

“什么拉广告?你们是拉广告的?你们不是报社的记者?”

“他妈的,你还敢在老子面前说谎?你们不是记者,那这记者证是怎么来的?呸,拉广告的也有记者证?”

“对!你们既然是拉广告的,那为什么要印个假记者证?快说!”“尖下巴”手中的钢刀在我的心窝顶了顶,疼得我眼泪差点掉下来。

“我们是报社的广告业务员,平时的工作就是外出四处拉广告,我们做个假记者证,也是为了跑广告方便点,客户相信你是记者,不是耍嘴皮子的,广告不就来了?提成自然也有了……”我趁他们稍微松懈,赶紧拾起我的采访包,装模作样地在包里面一气乱翻,像是要寻找什么铁证给他们看一样,他们果然个个张大嘴巴在等待。

忽然,我紧紧盯着了随手从里面翻出的一张印刷得花里胡哨的彩色纸张,双眼不由一亮,紧绷的心狂喜起来:那张不经意留了下来的广告纸此时正好能派上用场!真是天不亡我呀!我赶紧抓起那页广告纸,献宝一样递给他们:“各位大哥,我们刚刚拉到这单生意,我表弟那里也有,你们对一对就知道了,我们总不可能连这也是装在身上用来欺骗你们的吧?”我早就发现,在邓世祥的手中,也还捏着那张花里胡哨的广告纸。我又赶紧说道:“大哥,你快看看,我的表弟手中不也是拿着一张么?跟我的这一张是一样的。如果我们不是拉广告的,我们怎么会同时手中拿着同一样的广告纸呢?”

“我……我们真的是……是拉广告的……我刚跟……我……我表哥做这工作……”

邓世祥一听到我的话,也一下子机灵起来,一边哀求着,一边忙把他那张举起来对了对,的确是一模一样。我又赶紧说道:“我们哪有能耐当记者,我们就是这个报社的广告业务员,人家说办个假证好办事,我和我表弟就一起办了,混口饭吃,谁也不容易,大哥……”

“黑老大”闻言冷嘲热讽起来:“原来你们这些小子也敢做起假记者来了,有胆!有胆!不怕被人识破了?”他拿横在喉咙上的刀做了个切割的动作。此时,那种举刀相向的杀戮气氛开始逐渐缓和。

歹徒一看老大松了劲,有的就把钢刀放下,我颈项上架着的刀尖也悄悄横过来,我顿觉轻松了许多。我和邓世祥彼此感激地互望一眼,我相信这番双簧已经成功打消了对方不顾一切杀人灭口的念头。我们也许能死里逃生!我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张广告纸在这生死攸关的节骨眼儿,竟成了救命稻草!

谁料,“黑老大”突然一步冲上前揪住我的衣襟,恶狠狠地扭头招呼同伙:“他妈的,让他们出去对咱们肯定没好处!干掉他们!以绝后患!特别是这个家伙!”他指向我厉声说。

三把利刀直逼向我。“尖下巴”早已将尖刀再次顶住了邓世祥的喉管。我一看这架势不由得心中一沉,怒火蓦地直朝嗓子眼儿窜。此时,我已全然忘了恐惧,好话说尽,求了又求,随怒火升起的,还有我心底最后剩下的一个信念,死,也得干掉他们一个,不赔不赚,刚好够本。我已经找到了最佳对手——“尖下巴”。对,就是他。先对准他的下巴尽可能重重出击,趁势夺下他手中的刀。凭我在海军陆战队时练就的功夫,杀他一个不算难事!

就在我打算出手的一刻,我看到邓世祥挥舞着四肢,喉咙被卡得说不出话来。理智忽然使我清醒了许多,假如我不顾后果出手,邓世祥必然先遭此劫。此时此刻,不能斗勇,惟有智取。

我装出结结巴巴的可怜模样,用哭音叹息道:“我做梦也没想到,好色会送掉性命啊!我真后悔啊,大哥……”

紧接着,我又向“黑老大”乞求:

“大哥,请你们行行好,饶了我们吧,出去以后,保证绝对不会向外人说半句,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两眼盯着为首的“黑老大”,见他略有反应,慌忙又说:“几位大哥,我知道你们在外混也的确不容易,大家都是为了多挣几个钱过日子,你们要杀我们太容易了,请大哥放我们一马吧,我愿意把身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你们,要我们脱衣服也行,我都脱下,只要让我穿着裤衩出去就可以了。我的两位同事还在华南影都里面等我们……大哥如果嫌少,我还可以马上回家去取,我在单位里还有一张1万多元的存折,我愿意全部交给大哥……请大哥放我们走吧……”

我装着浑身发抖,一副极为害怕的样子,又可怜巴巴地说道:“大哥,大哥,出门在外,都是为了弄几个钱,大家实在都不容易呀,你们得了钱,何必还要背上命案呢?何况我们又跟你们无冤无仇……”我一边向他们求着,一边飞快地扫了他们每个人一眼,从这些家伙狐疑的眼神中,我知道这番话语已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于是,我赶紧又趁热打铁:

“大哥,我们的地址,工作单位,连电话号码你们都知道了,把柄在你们手上,我请求你们千万别给我们单位打电话,如果单位领导知道我们来这儿找小姐了,我们一切就都完了,我们两人不光名誉扫地,肯定会受到单位处理,到头来会弄得连饭也没得吃……到时候要饭说不定还得来找你们要……”邓世祥挣扎着连声称是。

我的这番哀求引来一阵狂笑,“黑老大”笑得厉害,肩膀节奏感极强地耸个不停。从他那阵怪笑里,我感觉到对方已不会杀我们。

手握杀猪刀的“尖下巴”一边翻弄着我们的名片,一边对犹豫不决的黑老大说:“这样,我拿着名片去打个电话到报社问问,如果他们真的是《南方都市报》记者,我们只有干掉他们,否则对我们绝对没好处。”“黑老大”瞪了我们一眼,点了点头,同时把手中的BP机一起交给他,说:“要得,仔细查一查他们的底细,问清楚情况早去早回。”

“尖下巴”从老大手中抽出两张名片下楼了。黑老大又假惺惺地摆出张语重心长的面孔警告我们说:

“只要你们保证出去不乱漏风声,咱们就相安无事。从此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但是,如果叫我们知道你俩小子不那么规规矩矩,我就上你们单位告你们嫖娼,告你们强奸妇女!这种事情你们是满身长嘴也说不清楚的。你们还有大好前程,不像我们,我们这样做只不过是混口饭吃!”

听见“尖下巴”下楼的脚步声,我心急如焚。如果那家伙通过报社打电话核实了我们的身份,我们必死无疑了!刚才沿途走进来时,我就注意到,公用电话一直要走到靠前面的菜市场旁边的小卖部才有。“尖下巴”来回最快也得15分钟,我们必须抢在这一有限的时间里争夺生机,一定要在他回来之前脱身,否则只有死路一条。听到黑老大的话,我和邓世祥忙点头,一个劲地说是是是。我还赶紧说愿意把身上带来的这些值钱的东西全当送给他们,大家交个朋友。只求各位老乡开恩,放条生路。

“黑老大”长刀敲着床沿,阴恻恻地再次警告说,“说出来你们可能还不信吧?我们都是犯过命案的,天下再大,也没有人能奈何得了我们。在这个地方,我们想杀谁就杀谁!”这家伙大概是想炫耀一番,证实此言非虚,竟特意将手上那把长刀凑到我眼前,让我隐约能看到刀面的褐色污迹。他得意洋洋地说:“不是老子吹牛,老子用这把刀已经亲手宰掉了十来人,至今还从来没人找过我们麻烦呢!在广州这地方我们杀个人跟就像宰只鸡一样容易!如果你们两个敢跟我们过不去,我们可以随时杀掉你们,然后将你们的尸体扔到珠江去喂鱼,叫你们死无葬身之地……不信让你闻闻,这刀上还有股人血味,怎么样?这上面的味道是不是很好闻呀?”

面对这腥气逼人的锋利长刀,我又一次不由得毛骨悚然,冷汗直流!

“黑老大”又清理了一遍从我们身上搜刮下来的财物,像是最后权衡了一番,与同伙交头接耳几句。我心口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从这几个家伙的口气来听,他们暂时打消了要杀害我们的念头。我郑重其事地望了邓世祥一眼,意思是叫他放宽心,八成我们能拣回一条命。邓世祥偷眼看看“黑老大”,冲我点点头。

“黑老大”吆喝说:“听好了!给我记住,出去以后你们必须做到三不准!第一,不准报案;第二,不准告诉任何人;第三,绝对不准去找我老乡的麻烦!否则,就凭你们单位那两个电话,你们就是跑到天涯海角,我都有本事把你们挖出来,马上让你俩彻底消失!”“黑老大”所说的老乡应是今天从“华南影都”将我们带到此地、骗进魔窟的双辫女,但此时她早已不知跑到哪儿去了。我和邓世祥又忙不迭地点头称是是是。

这时,他们才得意地收拾起各人的刀子,准备放人了。我慌忙上前紧紧握着“黑老大”的双手,故作感激涕零地说:

“谢谢大哥,你们说什么我都会答应,我们一定按大哥们的要求去做,我们马上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儿,不过……”我做出胆战心惊的样子不安地说,“我们现在身无分文了,请大哥给我们几块钱,我们马上坐摩托车离开这儿……”

一直绷着脸的“黑老大”听到我的话,乐得不由笑出声来,爽快地说:“好,我就给你们20元吧!”说罢,他从口袋里掏出两张十元钱的人民币胡乱塞到我手里,我这次再也没有假意推辞,一把接过钱,一边忙不迭的连连称谢。

我和邓世祥刚要抬腿,“黑老大”一步横在门前,粗声大气再次对我们威胁说:“不许向后看,5分钟内坐摩托车离开王圣堂!否则,只能是死路一条!”

押送我们出去的是“长马脸”和黑老大,他们一人手持一把刀不情不愿开了锁。我赶紧让邓世祥先走。我自己则故作虚脱的样子,放慢了脚步。我知道,如果此时我们两个人刚一出门就飞跑,必然会再次引起他们的怀疑。在此紧要关头,一定得镇定,不能露出丝毫马脚来,否则又是前功尽弃了。邓世祥一脚踩到门外的地面,立即没命地往前跑去。我见他眨眼就跑出了10多米远,就暗暗思忖着自己如何尽快脱身。但是,我又实在不甘心这样跑掉。因为担心刚才这么一吓没记准门牌号,就故意回过头去朝门后看了一眼。谁知“黑老大”看透了我的心思,见我回头,扬着刀子向我头上杀来,我急忙把头一偏,急急掩饰说:“我……我都找……找不清方向了……”

说罢,我慌忙转身,故作镇定地慢慢向外走去。

当我们跑到第二条小巷子时,正好迎面碰上刚打完电话回来的“尖下巴”,由于邓世祥只顾低着头拼命朝前跑,当他从这家伙身边冲过时,对方一时还未看清他的样子,但我紧随其后东张西望查看地形,目光正好跟他撞个正着。一眼认出我来的“尖下巴”既恐慌又震怒:“站住!你们怎么出来的?是谁让你们出来的?”我赶紧撒谎:“我把所有东西都押在这里,现在去银行取钱。我存折上还有1万多元,很快就回来……”此时我身在屋外,人在小巷中,别说一个手无寸铁的“尖下巴”,就是两个我也不再像刚才一样恐惧和害怕了。这家伙不知是相信了我的话,还是在外不敢太放肆,他疑疑惑惑地放我过去了。我快步穿过几条又窄又长的黑暗小巷。这些巷子竟没有看到一个行人。不对劲!这里还不安全!我不自觉又加快了脚步,邓世祥求生心切,早已在前面小跑起来。当我们来到王圣堂10巷一个交叉路口时,对面几名发廊妹和快餐店老板夫妻,正用一种惊疑万分的目光瞠视着我俩。令人揪心的是,他们在看我们时,还伸长脖子向我们身后观望着什么。我不由回头一望,心脏猛又窜到了嗓子眼。

原来,气势汹汹的“黑老大”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手握长刀,带着“尖下巴”和“长马脸”追杀上来了!

“快跑!”我猛拉一把邓世祥,没命似的向前奔逃。

“站住!他妈的,你们给老子站住!你们给老子马上站住……”只听“黑老大”在后面追着喊。

我拖着邓世祥亡命般地猛跑。我知道,这个时候的“尖下巴”与后面的同伙碰了头,必然已核实了我们的身份。因为这次暗访只有报社领导知情,而报社其他人员根本不知道我们此时的处境,当有人打电话询问我们的情况时,自然会将我们的记者身份如实相告。后来我才了解到,我和邓世祥刚走的同时,“黑老大”把玩我们的呼机,上面显示报社正在寻找我们的留言。他们看到后不由心惊胆战,杀心顿起,一致决定豁出去也不能留我们活口。

跑步对于我来说是强项。当年我在海军陆战旅时,艰苦的体能训练中,我们每天至少要保持一个10公里和5公里的负重长跑训练。后来这个长跑的习惯我又坚持了多年,所以在这个节骨眼儿上,长跑的速度和耐力,一般人还真难以与我相比。我迎着阳光跑去,对温暖与生命前所未有的极度渴望使我萌发了无穷无尽的动力。当我一鼓作气冲出王圣堂村牌坊,一眼发现邓世祥正坐在街沿上喘粗气。

“站住!快给我站住!”我还没来得及回答邓世祥,“黑老大”带人追踪而至,大砍刀挥舞着。我来不及停下,凭借惯性拽上邓世祥向马路狂奔。

我们冲出了王圣堂牌楼,接着又跑到了人流细密如织的广园西路口。这时,一辆从白云区瑶台开往广州华葆公园的189路公共汽车正好迎面驶来。此时的我真像溺水的人突然捞到一根救命绳子一样,我拉着邓世祥的手,什么也没多想,还没等司机将车开到站牌前停稳,我们就向车门扑过去。

我想也没想,就将身上仅有的两张10元纸币统统塞进了投币箱,这20元钱正是临出门时黑老大给我们作路费的。随着公共汽车大门啪的一声关紧,我和邓世祥紧悬着的心终于才放下来。

接着,我们这两位死里逃生的年轻人,情不自禁紧紧拥抱在一起,眼泪夺眶而出。邓世祥紧握着我的双手,哽咽着对我说:“好兄弟,今天如果不是你,我的小命早就没了……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从现在开始,我们是生死与共的兄弟,我们是最好最好的朋友……”

一见到我们熟悉的南方日报大楼,重新沐浴到这春日明媚的阳光,我像一个刚从地狱里逃出的囚徒,贪婪地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南国四月新鲜无比的空气,我这个时候才深切地感受到阳光是如此的温暖!活着真好!

获知我们的惊心历险后,报社几位领导先让我和邓世祥休息两天,同时也让我们合作写出一份有关此次采访的全部经过,报社准备以两个整版的版面发表这篇独家报道。

4月5日,根据报社领导的决定,采访部主任任天阳带领着我、邓世祥、魏东和一位当时负责省厅新闻的同事,前往位于广州市黄华路的省公安厅,汇报我们在广州王圣堂采访时的遭劫情况。

省厅的有关领导获悉《南方都市报》记者因为暗访黑窝而历经九死一生的情况后,极为重视,马上在我们的反映材料上作了批示,指示广州市公安局和白云区公安分局有关部门,要加紧力度,破获此案,彻底清除这一无法无天的黑恶团伙,为羊城人民除去一大害。随后,广州市公安局指示刑警大队和白云区公安分局成立了联合专案组,负责侦破此案。

4月13日上午,我和邓世祥随同专案组的几名便衣民警继续在广园西路一带蹲守。为了便于抓捕,专案组还特意将一部吉普车摘去警方牌号,停在马路边。

上午10时20分左右,我和邓世祥正在华南影都附近的一家服装店大门前转悠,一个似乎熟悉的身影悄悄跟在了我的身后。我警惕地看了那家伙一眼,似乎很面熟,尽管此时他没有再像上次一样戴上墨镜,但那凶狠的模样,那尖尖的下巴,那走路的架势,早已像烙印一样深深印在我的头脑中。我心中不由一阵狂喜:我们等候了3天的鱼儿今天终于出现了!

此时的邓世祥也发现了后面有人在跟踪我们,他紧张地捅了捅我的背,用惊愕的语气小声对我说:“快瞧瞧,那人是谁?我们好像又被跟踪了!”

我猛一回头,和邓世祥几乎同时喊起来:“黑老大!”

这个时候令我惊诧的不是有人在跟踪我,而是在转眼间的功夫,那跟踪我们的人竟然由“尖下巴”变成了“黑老大”!从这家伙躲躲闪闪的情形看他显然已经认出我们。他和那个“尖下巴”不知盯上我们多久了。我赶紧捏了一下邓的手心,暗示他此时千万不要紧张。

我拉着他不露声色地向前走去,同时向相隔不远的便衣警察发出了“蛇已出洞”暗号。我的手势刚收回,真正的黄雀从天而降,只见两个手脚利索的便衣分别从不同的方位冲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地扑上前去,一把将猝不及防的“黑老大”按倒在地,紧接着,只听咔嚓一声,一副锃亮的手铐死死咬紧了那双肮脏的黑手。还没等这家伙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两双大手早就一把将他像鸡一样拎了起来,砰地扔进早停在路旁的那辆不起眼的吉普车里。但我既兴奋又揪心,因为那个阴险狡猾的“尖下巴”此时却趁机溜了。

经审讯,当日被抓获的“黑老大”正是这个“帮”有名的头目,姓于,41岁。王正曾揭发过。还有另一个“老板”,叫李××,他在家与“黑老大”同一单位上班,是湖南某煤矿人,下岗后在单位共带出7名职工,来广州从事抢劫犯罪活动,并成立了两个犯罪团伙。

历险归来后,我和邓世祥合作写了一篇有关暗访的长稿子。这篇署着我们两人名字的长约七八千字的文稿,由任天阳交到报社几名正副主编认真审阅后,送到了头版编辑案头上。

当时我在编辑部看到,这篇稿子的题目为《记者暗访王圣堂出租屋 被黑帮劫财后险遭灭口》,在文前还特意将王正的那封长达好几页的举报信,以“读者来信冒险大举报”为标题,摘录了近千字,当时程益中和任天阳还亲自写了“编者按”。

起先,我们以为报社肯定会在近几天发出全文,没想一直拖了好几天,还是不见动静。后来,在任天阳的大力帮助下,我们的历险被香港一家媒体刊登出来,但《南方都市报》对此固守沉默,一直不见任何要发稿子的动静。

时间很快过去几个月了,眼见自己的报纸发稿无望了,在任天阳的协助下,邓世祥特意拿着稿件几次找到《南方日报》的内参部,希望作为省委党报的《南方日报》能够将这篇文稿以内参的形式刊登出来,好让省委及省政府的有关主要领导能看到,并对此作出批示,以便广州有关主管部门能加大力度打击那伙作恶多端的黑恶团伙,彻底铲除这个长期盘踞羊城的大毒瘤,为民除害。

又是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还是音讯全无。这篇稿子《南方日报》的内参到底也没能发出来。直到后来的8月上旬,《南方日报》将这篇未能发出的稿子递还给我和邓世祥,在原稿的附件上,还有一份时任《南方日报》总编辑的范以锦同志的亲笔批示。直至现在,范总的这份情真意切的亲笔批示还小心地保存在我手中。这位原《南方日报》社总编辑、现任《南方日报》社社长的范以锦同志亲笔批示如下——

邓世祥、石野同志精神可嘉,多次不怕艰险采写有价值的新闻。不过,我觉得此次采访太冒险了。这些场所不是不能采访,但深入虎穴,在发现有人跟踪的情况下继续冒进,太危险了。而且万一给扫黄专业队抓住,也无法说清楚。尽管你可以辩解经领导同意,但人家还会反过来怀疑领导当保护伞。我们的优秀记者差点成了刀下鬼,看了这份材料令我心惊肉跳了好久。

这份材料内参也不能发,上级领导看了之后反而会指责我们的采访方法不对。可考虑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

范以锦

1998年8月8日

1999年1月份,广州公安部门在位于广州火车站附近的华南影都和三元里、王圣堂一举捣毁了一个有黑社会性质的色情抢劫团伙,并在广州白云区的新市镇及芳村区、荔湾区的有关出租屋里抓获了近20名团伙成员。因为这是警方的主动出击,是他们战斗的成绩,当然要向全社会公布。接着,广州公安局特意邀请了广州地区的主要媒体《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广东省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参加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这一情况,并向所有新闻媒体提供了一篇通稿。但是令我感到不解的是,此次新闻发布会惟独没有通知《南方都市报》……随后,广东主要媒体纷纷在各自的显著位置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但我至今无法知道,在此次落网的这些歹徒中,是否有“黑老大”的同伙?那几个和“黑老大”一起围攻我们的恶徒,他们是在此次落网人员之中,还是继续在我们的生活中为非作歹呢?因为我们清楚,在广园西路一带,像上面所落入法网的歹徒一样的团伙,有好几个,人数也绝非只有十几人……

1998年5月初,我在广州卧底历险的事情还是传到了我的家乡,我的父母亲知道后一直为我的安全担心,并多次为我寄来了沾满泪水的家书,再三叮嘱我不要历什么险了,最好是回老家的报社工作。为了宽慰父母的心,此时一直在外流浪,已有几年没回家的我于6月初风尘仆仆地回到了久的家乡。到家后,我又像往常一样,赶往距离我的村庄60多公里的殷祖镇文化站,探望了我的文学老师、此时已患癌症卧床不起的殷显扬先生。老人是我中学时期的文学启蒙老师,与我感情甚笃,几十年来,他在担任文化站长的同时,一直担任大冶南山头革命馆和红八军纪念馆的馆长,任过地方政协委员,系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和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黄石市作协副主席。由于他一生笔耕不辍,成绩骄人,还曾入选“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理事一职。此时,我已有一年多的时间没有见到他了,心中很是牵挂。躺在病床上的殷老师获知我在广州王圣堂死里逃生的历险经历后,为我的敬业精神连连叫好。老人拉着我的双手说:“在如今这金钱至上的世界,为老百姓主持正义,与邪恶作斗争,能做到不惜以生命相搏,实在不易呀!我为你感到自豪……”一生视写作为生命的老人,当即不顾病痛,表示马上要对此进行采访,为我写一篇报告文学。他不听我的劝说,不顾病痛,硬是向家人要来笔和纸,拉着我的手,在病床上对我进行了几个小时的采访。

老人又通过电话采访了远在南方的邓世祥。听说湖北的老作家要为我们的历险经历写篇报告文学,邓也非常高兴,因为他与我一样,对《南方都市报》一直不发表有关报道而心里不痛快。现在听说有人采访此事时,赶紧积极地为老人提供有关资料,同时还乐呵呵地将自己的几张照片亲自寄给殷显扬老人。很快,这篇在病床上完成的作品,以《卧底记者历险记》为题,于1998年6月13日起开始在四川的《华西都市报》上以新闻连载的形式刊载了十几天,随后《华商报》、《重庆晚报》、《黄石晚报》等多家报纸纷纷转载,在此文中,王圣堂历险的过程占了较大篇幅。《华西都市报》刊发了我几张照片,6月25日亦刊发邓世祥一张戴着近视眼镜的相片,那上面的图片说明是:这就是“表弟”邓世祥。以致后来好多读者来信向我表示敬佩之情的同时,还特意向我的这位“表弟”问好。后来,国内畅销杂志、《文摘报》等也介绍过我的历险经历。

写完这篇长文后,被癌症折磨了近两年的殷老师不幸于1999年4月病故。这位黄石地区德高望重的文化老人做梦也没有想到,在自己离世后,竟然会被别人诬谄为:“写手、是长期练法轮功的……”;而更令人无法相信的是,诬蔑他的人,就是他生前曾撰文称赞过的那位新闻记者邓世祥。有关祥情,请见本书后面有关章节。

第六章 打工仔吐血死亡 序

“打工仔吐血死亡”、“深夜查房吓死打工妹”、“女教师挥鞭抽打小学生”、“吃霸王饭打无辜人事件”及我后面提及到的“打工仔惨死女友父母拳脚下”等事件,因为都直击了老百姓极为关注的尖锐事端,受害对象都是生活在南方的打工一族,因此在社会各界激起了级为强烈的反响,社会效果是巨大的,也使我的新闻生涯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第六章 打工仔吐血死亡 香港老板指着我尖叫:“你是记者”!

1998年4月1日,我和邓世祥在广州王圣堂暗访死里逃生后不久,我们又一起共同经历了一场轰动羊城和港澳的新闻官司。这就是广东省首宗新闻记者状告采访对象官司。

1997年5月29日《南方都市报》头版发表了由我和邓世祥共同采写的题为《女教师挥鞭抽打学生》(副标题为《鲜血染红了8岁小朝林的校服》)的报道,将一起“六一”儿童节前发生在广州市海珠区金雁小学的女教师伤害小学生的严重事件曝光。谁知,此稿子却招来一连串的麻烦:先是该教师所在的广州市金雁民办学校向广东省一些党政机关及媒体不断投诉,称记者“捏造新闻,歪曲事实,企图敲诈10万元”,接着一家《广州商报》也从斜刺里杀出,公然写假新闻为校方摇旗呐喊。金雁小学邵海强等人的诬蔑行为,激怒了我和《南方都市报》的所有同仁,1998年6月7日,《南方都市报》在头版头条用大号标题,刊出《金雁小学公然诬告,本报记者愤起反击》对此进行了反击;6月9日,又在头版发表了社会各界对此事的反响情况;6月14日,《南方都市报》在头版的显要位置刊出了本报记者卢嵘和邓世祥共同署名“回敬”的文章——《金雁小学捏造事实广州某报推波助澜》,用铁的事实对金雁学校和助纣为虐的《广州商报》进行反击。

此后,我们共接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各种电话近千个,收到各种新闻线索数百条,重大新闻线索十几条,其中有后来曾轰动全国的阳江市“死人”曾传耀夫妇状告公安局的特大新闻,就是当事人特意致电给我请求施以援手,我深入阳江采访后,以新闻连载的方式,在《南方都市报》连续8天刊载了这宗题为《恶儿媳妇谋财害命七旬公婆活人变死人》的长篇报道,影响巨大。有关详情,请见后面有关章节。

1998年6月10日,我在广州著名青年律师朱小斌的陪同下,以侵犯名誉权为由,一纸诉状将邵海强(广州海珠区金雁小学董会主席)、区宝琼(广州海珠区金雁小学校长)、梁禧颜(广州海珠区金雁小学教师)、广州商报社及李树森(广州商报记者)等五名被告推上广州市东山区法院的被告席,并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费;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我在起诉书中认为:被告邵海强、区宝琼、梁禧颜捏造事实,歪曲真相,颠倒黑白,诬蔑陷害,其行为已侵犯了我的名誉权;被告《广州商报》及李树森的行为不仅是在助纣为虐,而且也完全丧失了一个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的起码的职业道德,并且编造假新闻造谣中伤原告,也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为此,特提出上述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依法维护新闻记者舆论监督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获知我将他们告上法庭后,1998年6月23日,金雁校方也对我及报社进行了反诉,并将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我和邓世祥分别列为第一被告、第二被告、第三被告。

1998年7月13日,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时间长达一天。因为这是广东省首宗新闻记者状告采访对象的官司,经众多新闻媒介的传播,在羊城社会各界激起了巨大反响,尽管我为小学生蔡朝林执言仗义的义举得到了无数读者的高度赞扬,但我当时却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当然不全是来自那些不明真相的人,还有来自报社内部的无形压力。按道理,对于这样一宗本报独家报道,而且在社会上激起了如此强烈反响的新闻事件,报社理应大力支持我这位记者,我也是多么希望报社领导给予我大力支持,给予我勇气。但令我失望的是,个别领导因为迫于来自阴暗处的阻力,早将正义的天平倾斜。本来,报社是准备发表大量的报道对此事进行声援的,谁知,在开庭结束后,事情起了微妙的变化,当班的领导突然决定不发稿子了。到后来,还是在颇有正义感的责任编辑崔向红再三坚持下,7月14日的《南方都市报》才在头版的右下角发了一篇题为《本报记者石野状告金雁小学开庭》的不足100字的简讯。

港澳媒体大力声援我令我感激的是,尽管当时我所供职的《南方都市报》个别领导对此冷漠,但时任南方日报总编辑、现为南方日报社长的范以锦同志对我的此宗官司表示了极大的关注,他不但打电话安慰我,还特意两次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里,认真地了解有关情况,并为我打气。他还指出,这不仅是你个人的官司,也是我们整个南方日报社的官司。相对南方都市报的冷漠,上层领导能以这样的姿态对待我,我受伤的心自然得到了一定的慰藉。这场闹得沸沸扬扬、令广东新闻界密切关注的新闻官司,我后来多次打听有关判决结果,但一直无果。直到第二年7月份我离开《南方都市报》,接着又离开广州时,我还是没得到有关此案的消息。后来,我从南方来到了遥远的北方,一晃已有5年多了,对于那宗陈旧的官司,不论结果输赢如何,似乎对我已没有太大意义了。也有精明人士为我分析,如果这场官司我赢了,那是我个人的事情;如果我输了,那也大半是位列第一第二被告的《南方日报》和《南方都市报》的责任。天下能有如此好事吗?如此的“好事”对于我所受的种种不平与坎坷而言,又有多少补偿的价值与意义呢?令我无法理解的是,在长达五六的时间里,那位曾与我生死与共的同事邓世祥因为我揭开了他“包二奶”的丑闻后,把他当年发表在《南方都市报》上的有关新闻、他也曾成为金雁小学被告的事实,竟敢黑白颠倒过来,公然以此对我屡屡进行攻击和诬蔑。此是后话。

我与金雁小学的官司受到数十家广州地区和港澳地区的媒体大力声援与支持:广东商业电视台、广东省电视台《珠江档案》(后更名为“社会纵横”)、广州电视台、《信息时报》、《广州法制报》、《法律与生活》、《中国改革报》以及港澳地区的《东方日报》、《明报》和《澳门日报》等全国各地共计数十家新闻媒体都对我表示了旗帜鲜明的声援。

其中的香港《东方日报》,于7月14日报道了有关官司的庭审过程时,还特意配发了一张我在庭上身穿短袖黑白条纹t恤的照片,就是这张发表在该报的彩色照片,使我在一周后欲隐名深入东莞美而进纺织厂暗访一宗新闻事件时,突然被那位香港老板当场指认出来。

这就是我现在要讲的湖南打工仔刘晃棋,因连续加班,被累得吐血死亡的恶性事件……

7月20日上午,我正在办公室里写稿,副刊部同事宁佐勤带着一位神情悲伤的陌生青年急匆匆地来跑过来找我说:“这是我的一位老乡,叫刘景棋,7月3日,他的弟弟刘晃棋在东莞的一家香港人办的纺织厂里因工作时间长,给活活的累死了……但老板只愿陪一万元了事……老兄,这是一条重大的新闻线索,我看在南方都市报非你莫属,一般的人可能真搞掂不了……希望你尽快出马。”

小宁称,近几天由于我一直在忙着与金雁小学打官司,他便没有过来打扰我。前天,他曾和摄影记者南岛赶到东莞对此事进行调查,谁知却遭受到港方老板和有关人员的大力阻挠,还差点抢走了相机。老板根本不承认刘晃棋的死与工厂有关,最后态度极为横蛮地将他们两人拒之门外。

小宁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一条年轻的生命就因为厂方的无止休加工,最后活活累死在机器旁边!而面对一条消逝的年轻生命,那香港老板居然如此的冷漠!小林决定多约上几家媒体记者再赴东莞,一定要为屈死他乡的刘晃棋讨个公道,以告慰他的在天之灵。跟在小林身后的那位神情憔悴、满面哀容的青年就是刘晃棋的哥哥。

我听完刘景棋的哭诉,不由义愤填膺,马上将有关采访计划报向主编程益中和当时主管采访部的任天阳做了报告,当即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由于第二天报社的采访车一时安排不过来,程益中还特批我从广州包车赶往东莞,所有费用均由报社承担。

随后,小宁先设法通过采访部的任天阳找到了香港《东方日报》的记者刘志诚。刘志诚我不陌生,因为我们早在1997年底就认识了,而且是采访部主任任天阳亲自介绍认识的。当年, 由于朱德付的大力推荐,加上我平时工作一向努力,采写了许多篇具有社会影响的独家新闻,任天阳也对我刮目相看,待我也不错。一天下午,任天阳对我说:“东方日报的两位记者想与我们加强联系,我们一起去认识一下吧。”随后,他带着和另一位男同事打车来到位于海珠区客村的大江苑海鲜酒家,与正在等候我们的刘志诚和老冯见了面,当时还有后来跳到杂志社去的女同事翟永存。他们两人主要抓广州地区的突发新闻。后来,刘志诚每次来报社看任天阳时,都会到对面的办公室与我聊上几句,也没有什么深交往。因对方是香港老板,小宁特意想找他一起去帮忙。

小宁随后又找到了当时从《南方都市报》跳槽到《羊城晚报》的昔日同事曾华锋。接着,我和小宁又联系到了《广东劳动报》记者刘靓。大家通过电话约定,决定第二天一大早就从广州出发,赶往东莞。

一路上,我们了解到,他们家系湖南邵阳地区一个贫困而又偏僻的山村,因为家中人口众多,生活困难。兄弟俩一起南下打工,来到这家由香港人办的美而进纺织厂打工。工厂老板很苛刻,经常无限期地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节假日根本就不放什么假。他们经常超负荷地劳动,但工钱从来没有增长过,反而常受到克扣。如果要跳槽,老板却故意扣压着员工的身份证和其他的有关务工证件,同时更会克扣拖欠着的工钱。就这样,他们这些来自全国各地的年轻人再苦再累也不敢轻易跳槽,只好忍气吞声地在此工作下去。近段时间,由于厂方要赶货,于是老板就强迫工人加班加点。厂方不顾工人死活,加班时间过长,导致身体虚弱的刘晃棋劳累过度,咯血不止,经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13日1时许死亡。刘景棋哭着说:弟弟死得太可惜了,他今年才年仅23岁呀……他认为,弟弟以前的身体一直很好,他是活活被累死的。弟弟的死亡完全属于工伤死亡事故,他要求厂方按有关规定上报劳动部门进行裁决赔偿,但厂方最后却只愿意一次性给付1万余元的赔偿。

7月13日一早,我和宁佐勤、刘靓、刘志诚、实习生小谢及曾华锋等人在广园西路碰头后,乘两辆出租车直奔东莞。

我们来到位于东莞市大朗镇杨涌管理区的美而进毛织厂时,果然如我们所料,保守在大门口的几名保安听说是记者采访,根本就不让我们进门。

我们见一时进不了门,于是决定采取迂回政策,先退回,再想法。我们退到附近一家用雨布搭建成的简陋大排档内,大家利用吃中午饭的机会,又进行了一番商议。最后决定由我以应聘保安为名先混入厂里,然后让会讲一口流利粤语的刘志诚再寻机进去。这天,我上身穿着那件几天前与金雁小学对簿公堂时所穿的短袖t恤。7月14日,由记者刘志诚和冯木青发表在《东方日报》上的彩色照片,我就是穿着这件衣服。当然,连我自己也没想到,就是这张发表在《东方日报》上的照片,使我在这次采访中起到了很好的帮助作用。

就在我们几位记者在简陋的大排档里吃饭时,6名刚从这家美而进毛织厂辞工出来的打工妹找了过来。一见到我们,这6名不堪忍受美而进毛织厂繁重的工作量而辞工的打工妹,就纷纷控诉起厂家的可恶之处来。由于厂方拒付她们六、七月份的工资(每人1000多元),她们早就花光了可怜的那点积蓄,此时已是身无分文欲走不能。

当获悉记者来到该厂采访刘晃棋之死事件时,这6名来自湖南、江西等地的打工妹七嘴八舌地向记者哭诉她们的不幸。一个叫蒋付珍的打工妹流着泪说:“我们从来没有假日。每天从早上7时15分上到中午11时45分;下午从1时15分上到5时45分;晚上每天都要加班,少则加5个小时,多则从下午6时45分一直加到第二天晚上9时。”另一个打工妹气愤地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他们(指厂方)却只在晚上12时30分给我们一碗5角钱的快餐面吃,还要我们在合同书的伙食费上写上2元,并威胁我们说:‘你们要是不会填,我们帮你们填。’”又一个打工妹哭诉道:“有一碗面吃已不错了,我记得5月10日、11日我们连续加班两天两夜,中间只吃过一次东西。”记者问:“你们加班每小时多少钱?”“一小时只有3角钱。”她们几乎是异口同声地答道。记者惊诧之余又问:“你们为什么不拒绝加班呢?”“不加班就算旷工,旷工一次就要扣50—100元。”

我们了解到,7月初,已在这家工厂里辛辛苦苦地做3年多的刘晃棋因长期加班累病了,但厂方不让请假。7月9日,已连续加了两个通宵班的他请假1天去看病,但只批了半天。10日上午,虚弱的刘晃棋两次吐血后,倒地昏迷不醒,被送往镇医院,工厂里只送来1500元钱就不管了。因病情危急,在同一工厂里打工的哥哥刘景棋急忙把他转至东莞市人民医院,但得先交4000多元押金。由于工厂已拖欠工人两个多月的工资,身无分文的刘景棋只好向工厂求助,但遭拒绝。后来好不容易才四处凑出了这笔钱,但此时病人已昏迷两天了。据守候在刘病床前的刘景棋和另一名工友称,13日凌晨1时许,年仅23岁的刘晃棋心脏停止了跳动。在弥留之际,他只留下这样一句话:“还有两分钟,不要拦住我,我还要打卡……”然后大口大口地咯血而亡……

下午2时许,我又一次来到了美而进纺织厂。当几名保安拦着我并高声喝问是做什么的时,我不慌不忙地从包里拿出一包早就准备好的“白沙”牌香烟,笑嘻嘻地走上前,朝那三名保安一人分了一支,回答道:“我是来应聘的,听人说,这儿还需要一名保安。我是退伍兵,做过保安,听说这儿工资待遇不错,想来试试……”其中一名满脸长着青春痘的高个子保安对我虎视视眈眈地看着,另两个保安显然已相信了我的话。虽然我曾来过大门,但由于是好几个在一起,此时还没有人认出我来。正在门口登记时,那位直盯着我看的保安突然开口说:“我看你最好就不要进去了,因为我们这儿的工资很低的……”另一个保安也接过话茬,压低着嗓门说:“我们每天都得守在门口十几个小时,没有假期,每月工资只有四五百元,昨天我们就有两个保安就因为工资太低、工作太累而辞职了。”我窃喜:原来这些保安也对自己的老板有怨言呀!我故作无奈的样子,摊开双手说:“老兄,咱们这些打工的做什么不累呀?没有法,工资再低也得找碗饭吃呀?现在南下寻工的人太多了,你不干,很快就有人来干。如果不是当了几年兵,我这个时候还真不知能找到什么样的工作呢……”见我态度如此坚决,一个小个子保安说:“你在这里肯定做不长的,很累的啦。”我故意接过话茬答道:“再累,也不会累死人吧?”听到我的这句话,另一个正在为我做入厂登记的保安脱口而出:“谁说没人累死呀?前不久我们厂里就有人累得吐血死了。现在人家还在扯皮呢……”说到此,对方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马上小心翼翼地向四周紧张地张望了一下,见没有人,这才缩了缩脖子,赶紧不再说话了。一个高子保安打通厂办的电话后,一名办公室人员又询问了老半天,最后对方终于派一个长得牛高马大的中年男子过来把我领了进去。

刚进入里面,我就听到后面的厂房传来一阵阵机器的轰鸣声。依厂房而立有一栋四层高的大楼,其余三面都建得较为简陋。我随着那名男子来到挂有“美而进纺织厂毛织厂”大牌子的办公室外面,看到里面一位神情木然的女工在打扫卫生,不见有他人。那男人用广州话冲楼上大声喊叫了几声后,交待我先在门外等几分钟,说是负责人很快就到了,随后就离开了。我赶紧以上厕所为由,就往机器叫得震天响的车间内靠近。厕所就在位于车间不远的一个低矮的后墙下面。见无人注意,我又转过身,快速绕到车间旁边,并循声而入。此时正是上班时间,里面几乎还真没有其他闲人,我一闪身溜入了车间,一股夹杂着尘土、棉絮灰的污秽空气扑鼻而来,虽然我早就作好了心理准备,但还是没有想到这里面的空气是如此的污浊,如果不是紧捂着嘴,我肯定会咳出声来。100多名男女工人正在各自的岗位上埋头苦干,不知是由于这里的机器总是如此震耳欲聋,还是工人们平时的工作就是如此的专注和麻木,反正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我这个不速之客。车间面积不大,看上去拥挤异常。尽管外面正是烈日高悬,但里面却是一片昏暗,亮着一排排布满灰尘的白炽灯。在这机器轰轰隆隆的车间内,虽然上面吊着十多只老掉牙的大风扇,几个大窗户都大开着,根本没有多少空气流动,加上里面人员较多,机器散发的热量不断,还是炙热难耐。我刚进去就出了一身的臭汗。在这样污秽恶劣的环境中,别说长时间地工作,就是什么事也不干在里面呆上半个小时,也受不了。难怪年仅23岁的刘晃棋会累得吐血而倒在机器旁边。为了防止有人怀疑,我转了几分钟后,就赶紧又从厕所边绕到了厂办前。

刚进入厂办, 我看到一位留着短发、保养很好、自称是该厂老板娘的马某在探头探脑地寻找我。这女人一见到我,就用那双小眼睛盯着我看了半天,突然冷不防地问道:“你不是来应聘保安的吗?怎么到这儿四处乱跑?有证件吗,快拿出来看看!”我装模作样地拉开包翻看。

这时,忽然从楼子传来一阵吭吭的咳嗽声,我循声望去,只见一个身材矮胖、戴着一付宽边玳瑁近视眼镜、穿着一件啡咖色进口t恤衬衫的、年约50来岁的男子,一边用极为警惕的目光盯着我看,一边慢悠悠地从二楼走下来。原来从这间办公室的右侧还有一个建造得很精致的花岗石楼梯,直通到二楼。

没等他开口说话,只听到门外又传来一阵嘈杂声,其中就有刘志诚的音声,很可能是他要进来采访而被大门口的保安拦住了。听到嘈杂热闹声,姓马的女人赶紧向外跑去。我松了一口气,于是迎着那位已走到我面前的男人的审视的目光,大摇大摆地坐在了厅里面的沙发上。

突然,那男子满面通红地指着我喝问道:“你是谁?来这儿想做什么?”我忙说是来应聘保安工作的。他毫不理睬,一边用狐疑的目光死盯着我看,好像想起什么似的,动作麻利地拿起墙角落里的一只报夹上的报纸,哗哗地翻起来。只见他顿了顿,用审视的目光直盯着我看。我正暗自思忖。突然,这个胖男人推了推眼镜,怪声怪气地尖声叫嚷起来:“我知道了,你是记者!你是《南方都市报》的记者!你的名字叫石野,你是从广州来的!”我被对方这突如其来的尖叫声着实吓了一跳!心里不由直打鼓:这真是奇怪了,刚一见面,这个家伙怎么会认出我,并且能叫出我的名字来呢?在这种地方怎么会有认识我的人呢?一时真令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努力地搜索我的所有记忆,怎么也记不起来我曾在哪儿见过面前这个人。

见对方已识破我的真实身份,我觉得没必要隐藏什么了。我腾地站起身子,拿出我的记者证,回答道:“真没想到在这儿还会有人认识我。老板没说错,我就是南方都市报的记者石野,是特地从广州来了解一刘晃棋的死亡情况的……”他愣住了,随后又一把抓过我的证件,拿在手中翻来覆去地看,似乎要从中看出什么名堂。当他获知我是因为刘晃棋之死而来的,本来就不高兴的脸显得更阴沉了。他口口声声说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我听到外面刘志诚的声音,忙对他说:“你如果不知道,就请让厂方的负责人出来吧。要知道,我们一共有好几家报纸的记者,还有一位来自香港《东方日报》呢。”“怎么连《东方日报》的也过来了?又不是什么天大的事,你们这些记者也真是……”“好端端的人都在你们厂里活活给累死了,这还能算小事吗?我只是来调查一下刘晃棋的死亡原因……这样吧,老板,还是快让门外的记者进来吧,我们只是来了解一下有关情况,何必对我们这么不友好呢?”胖老板这才气嘟嘟地拉长着脸,极不情愿地用手机通了几句话,然后气呼呼地看着我。

几分钟后,背着沉重大摄影包的刘志诚大踏步走进来,他的后面紧跟着刘靓、曾华锋和小谢,那位自称姓马的女人满脸怒气地跟在后面。在我的再三追问下,那女人这才介绍面前这位胖子就是周老板。

见一下子来了好几位记者,他们的脸色极不自然起来,马上要求我们拿出记者证。那个姓马的女人还让办公室文员将我们几个人的证件拿到里面去复印,当即遭到我们的抗议。那女人拉长着脸说,“我不复印,谁知道你们的真实身份呀,我也好有个证据。”

在我们的要求下,他们避重就轻,根本不愿说什么。磨蹭了十几分钟后,那肥胖的周老板提出要与记者交朋友,然后,他伸出两只肉嘟嘟的胳膊,动作肉麻地搂着我的脖子,不断地与我套近乎。紧接着,他又向我提出了一个要求:“石野先生,你是广州地区的名记者呀,我早就久闻你的大名,我们从此以后就是朋友了!我现在想与你合张影,怎么样,这个小要求你不会拒绝我吧?”说罢,他竟不由分说地紧靠着我,要求刘志诚为我们拍照。我一时还真不知他的葫芦里装的是什么药,本想拒绝,但转念一想,我又不是什么明星,合影就合影吧。在这个时候还是少得罪他为好。见我如此爽快,周高兴地从抽屉里取出了一个上面有他头相的厂牌,挂在脖子上,只等着照相。我们到这时获知面前的这对男女是一对夫妻,男的叫周埠樟,是总经理,女的姓马,是厂长,今年已58岁了。

见我没反对,这个周老板更亲密地搂着我,不停地要求刘志诚拍照。尽管我对他的动作直起鸡皮疙瘩,但还是硬着头皮让刘拍了一张;但他说一张太少,想多来几张,接着又坐在沙发上要求搂着我的脖子再拍几张。我强忍着内心的反感,捏紧拳头真想朝他脑袋顺势来一下,但理智使我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没想到,刘志诚在那一瞬间拍下了我当时的神态。如今几年过去了,刘志诚拍的那几张照片大都不知弄到哪去了,惟独这张还夹在我的一本书里。虽然这些年我一直处于流浪的状态,从南到北,不停搬家,颠沛流离,遗失了不少珍贵的东西,但没想到这张照片倒还保存下来了,没想到,在事隔几年后成为了我的这本书的“经典”插图之一。

拍完照后,这位周老板从刚才放下的报纸上拿来一张7月13日的《东方日报》,指着上面那篇关于我和金雁小学对簿公堂时的那张彩色图片,嘻嘻哈哈地说:其实你一进门时,我就一眼认出你就是那位在我们港澳地区赫赫有名的石大记者!我说石记者,你今天能光临我们的这家小工厂,实在是我们的缘份呀,希望我们以后能成为朋友……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家伙也是通过报纸上的照片才认识我的呀!难怪他刚才像看怪物一样审视我老半天,并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声呢!对于这样一个只顾赚昧心钱而不顾手下员工的生死的老板,我又怎么能与他成为朋友呢?

第六章 打工仔吐血死亡 打工仔吐血死亡

当我们问及刘晃棋吐血死亡的有关情况时,这对男女不是支支吾吾,就是以种种借口来搪塞记者。直到马某打电话到报社再三确认了我们几个人的真实身份后,他们这才立即换了一副笑嘻嘻的面孔,马还颇为热情地从冰箱里给我们每人拿出一罐冰镇的可口可乐来。尽管天很热,我们也渴得很,但我们几个都不约而同地拒绝喝他们的可乐。一路上,我们曾听小宁说,上次他和南岛一起来采访时,就是这对男女,对他们所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反而拿出可乐要他们喝,当时小宁火了,指着这位马姓女人的鼻子怒骂道:“你平时会让你的那些工人们喝这样的冰镇可乐吗?这么年轻的生命,在你们那空气不通、条件恶劣的环境下累得吐血而死了,你们管过吗?我们怎么喝得下这样的可乐?”他们随后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最后当然是厂方不买他们的账,叫来几名保安将他们驱逐门外。为了避免再次发生争执,小宁此次就在附近的那家大排档等候,没有进来。

直拖到半小时后,在记者的强烈要求下,这位香港老板周埠樟及厂长马某这才把另一个负责车间工作的黄厂长喊出来,让他先向我们介绍情况。

记者问:“刘晃棋是否由于厂里加班时间过长导致劳累过度死亡的呢?”周当即矢口否认,并说:“死个把人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人都有一死么?只是个时间问题……”我们忍不住责问他:“是不是每个人都应该像刘晃棋一样,年纪轻轻的就累死在你们工厂里头?”周连连打着呵呵说,他不是这个意思,他也没想这个青年员工会突然得病死去。其实他们都很难过,大家毕竟在一起共事这么长时间。不过,他承认该工厂属家庭作坊性质,为赶货加通宵班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但一般最多加班到晚上9时30分,并按工付酬。他们工厂从没有超长加班,这都是有上班卡记录的。为了更好地实行多拿多得,他们都实行打卡制。周说自己是在刘晃棋死后第二天才知道的,他是病死的,绝对不可能是累死的。当记者问道:“你口口声声说刘是病死的,那他到底是得什么病死的?是急性的还是慢性病?”周支支吾吾,半天回答不上来。站在一旁的马某嘟嘟嚷嚷地回答:“他肯定是得急病死的,这得去问医院里的人才能知道,我们只是办企业的人,又不是什么医生!反正此事与我们厂里没多大关系,我们已接规定赔了钱,早已做到仁至义尽了。”不过,在铁的事实面前,那位周老板终于叹了口气说:不管怎么样,我们有一定的责任,我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能够私下解决最好,所以后来我们征求死者家属的意见,并按照国家规定一次性赔偿给死者家属,一共付了一万九千元,这样的数目,对这样的小工厂已是相当不容易了,别人的工厂一般也就赔付几千元。

为了表示他们的做法是合法的,周还让黄厂长出示了赔偿依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规定》。来自广东省劳动厅、深谙各种劳动条例的刘靓,当即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有些牛唇不对马嘴,因为刘晃棋是在加夜班期间吐血之后死亡的,并非是放假之际,此规定怎么能适用呢?说着,他还特意从包里拿出一份文件,当场向周及厂方有关负责人出示了这份盖有广东省劳动厅大红公章的有关条文。周等3人接过来看了半天,长叹一声后,只好默不作声了。

关于刘晃棋的死因,周不是支吾就是避而不答,问得不耐烦了,又几次肆无忌惮地喝令记者离开。

临离开美而进厂家时,我们又就那6名离厂的打工妹反映的问题,问周:“听说昨天你们这儿又有6名女工辞职了,请问厂方为什么不付给六名女工工资呢?”周埠樟振振有词地称:“如果是我炒她们的鱿鱼,我就立即付工资;但问题是,现在是她们自己要走的,是她们主动离开的,所以我就不可能给钱啦……”其中一位记者问道:“你们如此对待这些为你们厂家流过汗水的员工,就不怕他们去当地劳动部门告你的状吗?”周闻听此言哈哈大笑,扬着肥胖的脑袋说:“是呀,咱们中国不是早颁布了《劳动法》吗?我也希望有人去告我,这样我是很欢迎的,但可惜的是,至今还没有听说有人去告我的状呀!这说明了什么?这不就说明了我们这个厂子是依法办事,根本不存在什么这样那样的问题呀?”

直到晚上7时10分,才算是结束了这次非同寻常的采访。当记者一行刚走出美而进大门时,几十名早已等候在此的员工围住了记者。

他们气愤地说,刘晃棋生病请假时,厂方只准他在厂里休息,根本不让他外出,不借钱给他上医院。在他生病的前两天,又连续加了两个通宵的夜班。7月9日,刘在车间里大咯血,后又在卫生间咯血……几名女工哭着说,忠厚老实的刘晃棋身体一向健康,这次死亡,完全是厂方强迫加班、疲劳过度而引发的。

第二天,《南方都市报》在头版头条以引题为《连续加班两个通宵生病请假未获批准》、主题为《打工仔吐血身亡》披露了此事。同时,我还以《6名打工妹控诉美而进》为题,披露了该厂几名打工妹的不幸遭遇。同一天,《东方日报》、《羊城晚报》等媒体也披露了此宗恶性事件。

我们的报道在社会上激起了强烈反响。数百名读者以不同方式强烈谴责港方无良老板,对刘晃棋家属及几名打工妹表示同情和关心,并想知道事件的进展情况。

我们的报道很快惊动了东莞市和大朗镇政府,有关部门当即为此召开了安全生产会议,并成立了由镇政府、镇劳动、工会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入美而进进行调查。

7月27日上午,大朗镇政府主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李副镇长特意约见《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等媒体的记者,《广州日报》、广东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多名记者也赶来采访。李副镇长对我公布的调查结果是:美而进毛织厂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工人依法签订合同,加班时间多,加班时间超长。经查实,刘晃棋3至6月加班时间分别为675、615、53、70小时,其中的7月1日他加班到凌晨3时许,已超出国家有关规定。刘病故后,被诊断为消化道出血休克,主要死亡原因为呼吸循环衰竭。其死亡原因是否与加班时间过长有关无法确定,因为尸体已火化。在众多媒体的监督下,最后工厂与刘晃棋家人达成协议:由厂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35万元(包含已支付的18970元),双方不再申请劳动仲裁,家属也不再提出起诉。

8月13日,当广东省人大有关人员再次前往这家美而进进行执法检查时,却意外地发现,厂方对当地政府部门提出的有关整改方案,置之不理,各种问题依然严重。后来《羊城晚报》记者杜英又对此时行了曝光。

其实,在采访此宗打工仔吐血死亡恶性事件的一个多月之前,我和宁佐勒还采访过一宗轰动全国的“深夜查房吓死打工妹”事件,当时在社会各界、特别是打工一族中产生了极为强烈的反响。由于此案已在我的第一本新书《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中》有过详细记录,在此不再赘述。

“打工仔吐血死亡”、“深夜查房吓死打工妹”、“女教师挥鞭抽打小学生”、“吃霸王饭打无辜人事件”及我后面提及到的“打工仔惨死女友父母拳脚下”等事件,因为都直击了老百姓极为关注的尖锐事端,受害对象都是生活在南方的打工一族,因此在社会各界激起了极为强烈的反响,社会效果是巨大的,也使我的新闻生涯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至今,只要一提及以上的报道,许多读者都会记起我这位政法记者的名字。这些新闻报道所产生的社会影响,自《南方都市报》创刊以来,除了后来的那一宗引起全国轰动的“孙志刚事件”外,还很少有报道能超过他们的影响。

第七章 援手伸向外来工 序

早在一个多月前,就有好几个广州读者来信来电向我反映:位于天河区冼村附近的“蝙蝠侠”歌厅,是一家新开张不久的娱乐场所。为了招徕顾客,这儿每到周末都有从泰国来的“人妖”表演,还有一位被人称为“性感受王老太”的妖冶女郎表演脱衣舞,以各种下流手段诱惑男女客人上台同演低级下流的舞姿,常常把个歌舞厅搞得乌烟瘴气,严重毒害了社会风气,附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但一直没有人管。

第七章 援手伸向外来工 打工仔惨死女友父母拳脚下

我们几位记者为采访“打工仔吐血死亡”事件,有了顺利的时展,特别是香港老板的态度也不像以前那嚣张,自然也松了一口气。为了庆贺我们的这次采访胜利,四天后,也就是7月25日,在好玩的小宁的提议下,我们几个人又决定找个地方娱乐一下。我们都提出实行AA制,因为大家当时的收入都不高。但宁佐勤决定要请大家的客。当大家决定去哪儿时,我突然大声提议:就去天河区的那个“蝙蝠侠”歌厅吧!没想到,大家对我的意见一致叫好。也许是因为这个歌厅在当时的羊城还真有些名气吧。其实,我在这之前从来没有进过这家歌厅,我之所以突然提出去那儿,是因为我想趁机再来次暗访。

早在一个多月前,就有好几个广州读者来信来电向我反映:位于天河区冼村附近的“蝙蝠侠”歌厅,是一家新开张不久的娱乐场所。为了招徕顾客,这儿每到周末都有从泰国来的“人妖”表演,还有一位被人称为“性感受王老太”的妖冶女郎表演脱衣舞,以各种下流手段诱惑男女客人上台同演低级下流的舞姿,常常把个歌舞厅搞得乌烟瘴气,严重毒害了社会风气,附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但一直没有人管。

刚开始时,由于我整天忙着与金雁小学打官司,实在抽不出时间前往。从东莞回来后,一连发表了好几篇比较有分量的稿子,虽然依然忙,但毕竟稍稍轻松一些。就在昨天,又有读者向我反映此事。现在,我们如果趁着娱乐之机,深入此处,既能放松一下,又能趁机明察暗访一番,岂不是一箭双雕?

一位女记者听我们要去那儿,连连叫好,说早就听说这个“蝙蝠侠”的节目很前卫,有很多新招,远近的年轻人都爱往那儿钻呢。此时正好是周末,正是每周精彩的表演时间,同时,明天我们都可以在家里睡在懒觉。我们几个人一起在外吃完晚饭后,在宁佐勤的带领下,我和曾华锋及其女友,还有一位女记者,一行5人就开始了出发了。

晚饭后,我们一行人来到位于黄埔大道西冼村路段的“蝙蝠侠”迪斯科歌舞厅,看到其大门右侧张贴着招徕着特大字号的广告:“猛、爆、骚、狂歌劲舞等候你;王老太再次光临蝙蝠侠,特邀名模精彩登场表演;错过此夜,枉过一世。”晚8时30分,我们一行进入了地下3层近千平方米的歌舞厅内。刚开始,那里面的人还不算多,那台上也只不过是上演一些三流歌手的歌舞,并没有见到什么猛歌劲舞,可能还没到时间吧。

晚上9时许,随着一阵激烈的舞曲声,一位留着“包菜头”、身材丰满、穿着黑色无袖连衣裙的人妖挽着一位上身穿露脐装下穿透明喇叭裤的小个子人妖,摇摇摆摆走将出来,在司仪叫嚷不休的声音中,在观众们的怪声起哄中。我通过多种途径获悉,这两位来自泰国的人妖就是所谓闻名全世界的名模。只见这两位怪物般的人影在光怪陆离的灯光下,伴着狂劲的摇滚乐,扭着瘦小的屁股,在台上跳了40余分钟的劲舞后,“包菜头”人妖还翻到弧形舞台的前沿,双手攀着中央的一根铁柱子故意装作搔首弄姿的怪样子,尖声叫嚷着向观众不时掀开连衣裙,做着各种令人恶心的下流动作。半小时后,喇叭裤人妖出来。两人在台上又蹦又跳,又叫又嚎,轮流表演,直至10时后才退回台中,继续与一些奇装异服的人表演。

夜里11时许,司仪颇为激动地对观众叫道,“朋友们,最激动人心的表演即将来临,下面欢迎我们的性感女郎王老太小姐做最精彩的表演!”随着台上几声怪叫,一位30岁左右的肥胖女人,一摇一摆地登上台来。只见她故意裸露左上半身,用手抖着肥乳,张着涂满腥 红唇膏的大嘴,怪里怪气地向观众挤眉弄眼。像刚才那两位人妖一样,这位被人尊称为王老太的胖女人,双手攀着舞台中间位置的铁柱子,向观众展示其肥硕的乳房,扭着肥厚的屁股,并掀开超短裙向四周观众做出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令人不堪入目。在她的极力挑逗和蛊惑下,几名几乎失去理智的男青年忍不住跳上台去,与之拥在一起怪叫起舞。在强劲的乐曲声中,这场“性感”表演推向了高潮。

我观察到,在前后的演出过程中,一位穿白衬衫打着红领带,经理模样的中年男人,不时来到台上悄在指挥演出。同时,我亦看到,舞池四周几百个座座无虚席,整个地下大厅被挤得水泄不通。几十名浓妆艳抹,身段婀娜,香气四溢的年轻女子,不时在人海里挤来挤去,并与一些男人搭讪,一番耳语之后,便成双成对地走入里面包房,或离开地下歌舞厅出去。

据此处咨客小姐和服务员称,这儿每周末晚举行一次这样的表演,自几个月之前至今,从来没有什么人来查过。

次日凌晨2时许,被噪声弄得头昏脑胀的我们一行5人,终于离开了这家乌烟瘴气的“蝙蝠侠”。

7月28日,我同时独家在《南方都市报》头版和《南方日报》上分别以《泰国人妖春光乍泄蝙蝠侠 性感受老太猛爆骚狂歌舞厅》、《蝙蝠侠歌舞厅大演丑剧》为题,披露了此事。稿子发出后,立即引起了天河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当天晚上,当地的派出所出动几十名民警突然袭击,一下包围了这家正在上演狂歌劲舞的“蝙蝠侠”,并当场扣留了30多人。经警方调查,这儿的所谓泰国人妖,原来却只不过是本地的一个下岗工人扮装的;那个表演色情节目的“性感王老太”也是一个冒牌货,是该歌舞厅里的一个员工男扮女妆。警方当即查处了这家歌舞厅,并对其中的几名当事人及老板进行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后来,当时的工商、文化部门也对之作出了处罚。

采访完“打工仔吐血死亡”事件后,我的心情一直无法平静。我一直在思索着有关外来工的权益保护问题。尽管刘晃棋的处理结果不尽如人意,但我们毕竟为死者讨回了应有的公道,为他的家属争取到一些经济上的补偿,同时,有关部门对美而进的大力整改,也多少打击了有关责任人的嚣张气焰。另外,几家媒体的报道,也使全省各地劳动部门对一些私营企业所存在的问题开展了相关检查。

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在珠江三角洲各种各样的企业多如牛毛,外来工也就比其他地方多得多。所以当地的媒体对外来工的关注一直也是最多的。一些外来工不但会受到所在单位的压迫,因劳动时间过长而引发各式各样的疾病,甚至死亡,而且有的还会成为残余封建思想的牺牲品。

就在我对银河村治安员进行深入报道的前几天,我和实习生左志红又采访了一件这样的案子:已与女友相恋5年之久、时年刚满25岁的潮阳仁城镇农村青年韩少波,在获悉女友因与他相恋遭到家人强烈反对,且被其父母看管起来时,即前往探望并欲相携私奔,不料被女方家人发现,最后,这名可怜的多情男儿竟被女友的父母及两名叔父当场活活打死。

这条独家新闻线索是广州读者老谢提供给我的。老谢比我年长10多岁,系汕头地区的潮州人,是少有的热心读者。他为了向我多提供新闻线索,不但自己经常骑着摩托车在羊城四处转悠,而且只要一有机会他都要求身边的亲戚朋友留意生活中的新闻线索。那个时候尚未有“新闻线人”的叫法,他为报社提供的线索也很难得到报酬,但他依然乐此不疲。他每天都要购买好几份报纸,然后分析上面的一些老百姓所关注的新闻,时间一长,他发现新闻的能力绝对不会亚于一般的记者。正因为如此,在我与老谢交往的3年多时间里,他先后为我提供了20多篇独家的新闻线索,如《谢家收到数百离奇来信》、《这个市场火灾隐患多》等。

得知我即将前往潮阳采访,热心的老谢又提出陪我们同往。他说,我们那个地方的人虽然很会做生意,对人也不错,但比较乱,再说那儿都说潮州话,而潮汕话在粤语系中是最难懂的。他是当地人,可为我的采访提供很多方便。我当然很希望他与我们一起去,我再三拒绝的原因主要是不想耽搁他的生意,更不想让他白花钱,因为像这样的远地采访,别说像老谢这样的通讯员,就是像小左这样的实习生报社也很难报销出差费,而仅靠工资和微薄的稿费生活的我,又不可能为他报销路费,这笔钱都得他自掏腰包。但老谢却一笑了之,他笑嘻嘻地对我说:你做记者的是为老百姓说话,我这个老百姓为你带一下路,出点路费又算得了什么呢?再说,我是做小生意的,钱不多,但总比你们拿工资的好多了。

为了赶时间,当天夜晚,我带着实习生小左随着老谢一起坐上长途大巴车,连夜赶往潮州。经过6个小时的颠簸,第二天早上5时许,天刚刚蒙蒙亮,我们就赶到了死者家中。在这个房屋显得很破旧的家里,由于死者的遗体尚在验尸中,韩家老小正围着一副空棺材和死者的放大遗像悲嚎。特别是死者父母亲和祖父祖母,此时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令人倍感凄惨。屋内香烛烟雾萦绕,四处哀乐声声,哭声揪心,亲友们都为这年轻的生命突遭横祸而悲伤不已。

死者的父母紧拉着我的双手,悲痛欲绝地哭诉道:“我的儿子就这样被他们活活给打死了,还有的凶手现在没有抓到,记者先生,你可要帮我们的儿子伸张正义呀……”

韩少波的弟弟、今年21岁的韩少伟红肿着双眼向我们哭诉了有关经过。

1998年12月3日晚上10时20分许,他正在普宁市占陇镇下乡某肩垫厂宿舍看书时,突然听到外面传来几声惨叫声,并听到有人在不停地高喊“救命啊,快来救命呀”。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当即与几名工友跑到外面一看,不由呆住了:原来正在外面大喊救命的人竟然是他的哥哥韩少波!只见他在女友巫雪屏的家门前正被巫的父亲巫瑶龙、母亲陈楚珠按在了地上,那对夫妇一人揪住头发,一人抓着他的衣服,不顾他的求饶,挥舞着拳头对哥哥又打又骂。巫瑶龙边打还边骂道:“妈的,老子今天一定要打死你这个小流氓,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勾引我的女儿……”

巫的叔父巫瑶武及另一个还在村里担任治保会主任的叔父巫瑶彬也闻声赶了过来,他们看到哥嫂行凶,不但不上前劝阻,反而也一同冲上前去抓着跪在地上哭着求饶的韩少波殴打,其中巫瑶彬还手持棍子往韩少波身上乱打。

可怜的哥哥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只是双手抱着头,惨叫不已。哥哥一边大声向四周呼喊救命,一边向巫家连声求饶。少伟急忙冲上前去劝阻,并企图救出哥哥,可是他自己也被巫家几人拉住殴打,巫雪屏的母亲陈楚珠一把揪着他的头发,其父亲巫瑶龙击了他一拳。随后他与哥哥一起被乱拳打翻在地……

就在此时,嫁到该村的韩少波的姑姑听到呼救声也闻讯赶来,看到巫家这么多人正在对两个已倒在地上的侄儿如此毒打,吓得赶紧跑上前去哀声求情,可打红了眼的巫家人毫不理睬。巫瑶武见她上前阻挡,还回过身来一脚将她踢倒在地,恶狠狠地威胁道:“你再敢上前掺乎,老子就连你也一起打,打死你们一家人也没人敢管我们……”见对方如此猖狂,她哭叫着向围观的村人求救,并跪地向巫家求饶。但无人理会,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劝阻。

约20分钟后,直打得韩少波仰在地上一动不动了,对方这才悻悻地住手。

身上多处受伤的韩少伟顾不得自己身上的疼痛,赶忙与哭叫不止的姑姑一道抱起了已被打得浑身青紫、七窍流血、早已昏死过去的哥哥。他见哥哥生命危急,吓得哭着向四周大喊救命。在两名好心的村里人帮助下,浑身是血的韩少波被送到了附近的普宁市人民医院。虽然值班医生大力抢救,但韩少波的瞳孔已经散大,心跳、呼吸已停止,背部已出现尸斑,医生诊断:伤者入院前已死亡多时。

就这样,仅仅因为与女友相爱,因为不愿与女朋友分手,时年仅25岁的韩少波竟被女朋友家人活活打死。

获知侄儿惨遭不幸后,韩少波的叔父急忙赶到附近的占陇派出所报案。当天夜里,普宁警方出动多名民警,先后将凶手巫瑶龙、陈楚珠、巫瑶武等三人抓获归案,而另一名主要凶手、时为村治保会主任的巫瑶彬却不知跑到哪里躲起来了,虽然事后有人看到他躲藏在亲戚家里,但却没有人去抓他。直到第二天上午,获知有广州的记者来采访此事后,躲在附近村子里的巫瑶彬这才被抓获归案。这样,4名致人死亡的凶手全部落入法网。

当日上午,当我和左志红前往普宁占陇派出所了解情况时,负责该案的有关负责人说:这是一起极为罕见的故意致人死亡案,在四周村子里影响极为恶劣,群众反响很大。此事发生后,当即引起了警方高度重视,四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落入法网,目前均被刑事拘留。对方称,我们绝对不会因为巫瑶龙是村治保会主任而对他网开一面,相反更会要求有关执法部门更加严惩,因为他身为村治保会主任,知法犯法,后果严重。为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警方在大力做好死者家属的工作同时,亦对尸体进行了法医鉴定,发现死者胸部骨折,头部及身上有多处挫伤的肿块,证实死者生前系遭暴力殴打致死。死者尸体目前仍在妥善保存中。

那么,巫家为何要对这样一个手无寸铁的年轻人下如此的毒手呢?说起来,这都是恋爱惹的祸。

时年25岁的韩少波,身材高挑,外表清秀,是一个长得很帅气的小伙子,虽然只有中学文化,但他生性活泼,心地善良,聪明好学,还会一些吹拉弹唱,因此很受周围人的喜欢。因为姑姑家在这个村子,他从学校出来后就来到这儿的一家私营工厂打工。虽然附近的一些女孩子也频频向他暗送秋波,但小伙子大都是一笑了之。其实,这位小伙子之所以要来此地打工,主要是因为他爱上了本村的一个名叫巫雪屏的女孩子。由于他以前常来这儿看望姑姑,很快就与巫雪屏相识并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们开始相识时,韩少波只不过20岁,而那位比他要小六七岁的女孩子当时还不满14岁。但随着两人年龄的增长,他们很快成为一对倾心相爱的小恋人。

情窦初开的巫雪屏虽然正念初中,但在同龄人中显得很成熟,出落得很秀丽。她不但学习成绩好,而且还像韩一样,爱好文艺,两个人在一起总有谈不完的话题。虽然两个人的恋爱是偷偷摸摸的,但世上没人不透风的墙,他们的恋情很快就被巫的家人发现了,自然遭到全家人的激烈反对。巫的父母认为,女儿此时年纪尚小,目前还只是一个连初中都没有毕业的学生,马上又要参加中考了,竭力反对女儿在这个关键时候恋爱;另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经济条件很好的巫家,根本看不起这个来自外地的打工仔,认为这样有损他们的面子。刚开始时,巫先是对自己的女儿再三警告,同时又多次找到小韩,不让他再找他的女儿,否则后果自负。但两个早被恋情烧着了头脑的年轻人,根本听不进巫家人的阻止和劝告,反而比以前更加相近了。

尽管巫家多次当面警告过韩,但对方就是不愿与其女儿分手。见这个外来工态度坚决,巫家夫妻不由火了,他们威胁着说:“我女儿的事我们管定了!她还小,不懂事,都是你这臭小子在勾引她。我的女儿很快就要中考了,你这个坏小子以后如果再敢纠缠她,我们就对你不客气。”但对女友一往情深的韩少波根本没把他们的话当回事,还是像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偷偷地与女友跑到外面去约会。

有一次,他们的来往又被陈楚珠发觉了,气得陈揪着韩少波的衣领,狠狠地打了他几巴掌。见巫父母的态度如此恶劣,年纪稍大的韩知道再这样下去,他们肯定没办法相处下去了。他当即向女友说出了心中的忧虑。巫雪屏年纪虽不大,但很早熟,她见男友一筹莫展,于是向她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既然我的父母如此强烈地反对我们,还不如我们跑到外地去,可去深圳珠海打工。反正我这个时候也没心思读书了,我们在外面可以打工过日子。”韩少波早已是无计可施了,现在见女友主动提出愿意与他一起逃到外面去,大为感动,于是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两人经过长时间的商议,决定先由巫雪屏回家偷偷地收拾好一些必备的东西,而韩少波则于第二天夜里十时许前往巫家附近接她。他们没有想到,这次幽会,巫雪屏的行踪就被一直跟踪她的父母亲发觉了。震怒之余,巫瑶龙夫妇当即将这个不听话的女儿关在家里,再也不让她出门。

获悉女友被其父母关在家里,心急火燎的韩少波说什么也等不及了。当天夜里,他趁着夜色赶往巫家附近,并绕过大门口跑到后面的窗户中与被关在屋子里的女友取得了联系。韩少波借着夜色的阴影,正要帮助女友从窗户逃出时,谁知,两人的行踪被巫雪屏的父母发觉了。在一阵大呼小叫中,巫瑶龙和妻子陈楚珠一把抓住他们,在先将女儿押回家中关起来后,夫妻俩人就把所有的怨气全发泄在了韩少波的身上,抓着他就是一阵拳打脚踢。接着这对打红了眼的夫妻,也不顾小韩的求饶和哭叫,又招来巫瑶龙的两个兄弟,手持棍棒,在众目睽睽之下竟将这个与女儿相恋了五年之久的小伙子当场打死。

案发后,韩少波的女友、那位仍在普宁某中学初中三年级念书的17岁少女巫雪屏,在得知男友竟然被她的四位亲人用乱棍给活活打死后,大叫一声,倒在地上昏死过去。当这位痴情少女被抢救过来后,像木头一样,一连几天都不吃不喝,身心遭受到巨大刺激。由于她的几位亲人都被刑事拘留,为防止再出现意外,目前警方只好派专人护理她的生活。

12月10日,我以《男子惨死女友家人拳脚下 4名凶手已被潮阳警方刑事拘留》为题,在《南方都市报》头版上发表了这篇独家报道,引起了广大读者的高度关注。

没想到,几天后,《广州日报》的珠三角新闻版擅自“借用”了我的这篇独家新闻。称其“擅自”采用,是因为该报是在根本没经过我和报社同意,又没有像其他报纸一样标明此稿是转自《南方都市报》,只在后面署上了作者姓名,搞得当时报社有好多人认为,是我自己为了赚稿费擅自将稿子投到了该报。甚至连当时此稿的责任编辑庄慎之也以为是我背地里投给对方的呢。搞清楚事情经过后,这位当时的编辑部主任、现任《南方都市报》主编的庄慎之忍不住在《南方都市报》上的“编辑手记”栏中,写了一篇“新闻共享”的文章,特意对该报擅自“借用”都市报记者独家采写的新闻的手法进行了一番调侃。

第七章 援手伸向外来工 保安员冤死聚龙酒店

不管是在南方还是在北方,恐怕只要一提到保安,一般的人都会皱眉头,因为在大家的生活中,在见之于媒体的报道中,保安员的形象实在不佳:打人骂人,随意搜身,好像坏事都非他们莫属,加上当时有关管理部门未出台一部合适的管理条例,这些大多来自城郊治安员、来自外地的保安员,法制意识淡薄,文化素质偏低,也就形成了他们当中的一些人违法的基因;他们大都是隶属于地方派出所管辖,一旦发生了事情,往往总有人出面保护他们,这些无疑助长了个别素质低劣的治案员和保安员屡教不改。在南方和北方从事新闻工作的这十年间,耳闻目睹的不说,单我本人亲自采访过,并见之于报端的有30多篇。在我的第一本新书《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中,我曾在专门的章节中记录过有关详尽过程,其中有银河村治安员吃霸王饭打无辜人事件、广州德村治安员铐人恶性事件、治安员深夜破门抓走女发行员、深圳保安员围攻巡警、东莞保安员砍断孕妇四手指、北京某商场保安员打死民工等等,都是在当时引起了极大反响并激起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恶性事件。

1997年至1998年间,由于我连续采访了多起在社会上激起巨大反响的保安员违法乱纪事件,所以,在当时的广州,许多读者只要碰到类似的事件,往往总会找到我,要求我出击采访,将他们的恶行曝光,好让他们及时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惩罚。还有一些新闻同行找上门来。有时,在一个月时间内,我会接到省内外的各类保安违法违纪的投诉线索多达50多条。有一段时间,我都几乎成为专门披露保安员劣迹的新闻记者。

1998年9月21日,我和《新闻人物报》及《广州电视台》等媒体的同行,前往白云区棠溪治保会采访治安员持枪抓人打人,非法关押并长时间毒打几名无辜外来工的恶性事件时,我们不但在治保会吃了“闭门羹”,还在众目睽睽之下,遭遇到管辖地新市派出所值班民警冷言恶语的“礼遇”,我们在接待厅里被一民警当着十几名办事群众的面轰出门外。第二天,《南方都市报》在头版以《民工无辜被打 记者采访被逐》为题披露了此事,广州的几家媒体同时也对此作了报道。但是事后,有关部门一直对此不加理睬。据说,治保会的那些人不屑一顾地说:《南方都市报》只不过是家小报,就是上了中央电视台,上了焦点访谈又能把我们这些人怎么样?其狂妄和无知也就可见一斑了。如果背后没有人为他们撑腰,小小的治安员真的敢如此嚣张吗?

1998年12月13日,我和南方日报记者项仙君一起,又采访了发生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黄石旧货市场内因档口间的生意竞争,保安队长率众群殴无辜外来工的恶性事件。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此处的商品实际上大部分是从日本走私到香港再偷运到内地的,进货渠道十分神秘,经营证件不全。第二天,《南方都市报》和《南方日报》以《保安队长率众打人》为题,在显著位置披露了此事。可就在这个月底,我们再次回访该市场,发现它依然未作整改还引出了这个旧货市场里头的有走私的嫌疑。12月14日,我们又以《黄石旧货市场我行我素大卖走私电器不惧曝光》为题对此再次进行了曝光。后来,这家市场终于得到有关部门的大力查处。这家市场公然违法,根本不怕媒体监督,他们所招聘的保安自然也就不可一世,“鸡犬升天”了。

保安员违法乱纪时常发生,但这并不是偶然的,除了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管理不力,执法不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全国目前还没有一条统一的有关管理和处罚保安的条例和法规。

2003年10月,就全国各地频繁出现众多保安员和治安员违法乱纪情况,我特意采访了中国保安协会的有关人士。对方指出:只有合法的保安才能配合公安机关行使执法权。合法的保安是指经当地公安部门审核批准,经过一定时间的正规培训,在各项要求都完全达标后,才可以上岗。公安部门对保安的体质、身高、文化程度以及思想素质均有严格的要求,在培训期间,对其政治知识和文化学习均有较高要求。保安是一项服务行业,只是作为公安机关的辅助力量,以防范安全。保安没有执法权,保安只能是经过公安机关授权后才能协助警方工作。一般要求有警察在场的情况下,保安才能对来往行人检查,比如查验证件、检查行李、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等等。但是社会上的一些部门比如各种各样的公司,一些民办团体、民营企业、民办学校等,大都是私自从社会上招聘社会闲杂人员充当保安,这些未经公安机关审查把关的人员,往往情况较为复杂,素质参差不齐,所以会出现态度恶劣、打人骂人、随意搜身,甚至非法拘禁等违法乱纪的事。这些保安又称为“黑保安”。这使本来就不合法的保安员为了保住饭碗而受人指使,加上个人素质偏低,法制意识薄弱,他们往往会做出一些令人愤慨和不耻的伤害人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那些合法保安在人们心目中的好形象。

由于目前全国至今没有一部有关保安的管理条例和法规,所以公安部有关主管部门正在加紧制定有关全国保安管理的统一条例,以取代各地制定的条例。

针对全国各地联防治安员经常出现违法乱纪,在人民群众当中频频造成恶劣影响的现象,2004年9月3日,公安部向全国公安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并要求,从即日起,各经公安机关一律不得从社会上招聘治安员。

通知要求,对于现有治安员,要按照“只出不进,逐年减少,彻底取消”原则,用3年时间陆续从公安机关清退出去。2008年1月1日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

据了解,此次专项清理的对象是各地公安机关聘用的治安员,包括联防队员和协警员等用于协助开展治安保卫工作的辅助人员,不含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和保障,派驻到公安机关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交通协管员队伍。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治安联防队伍最早出现于上世纪60年代,这些从社会上招聘的治安员,包括协警员、辅警等其他称谓的人员,在协且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国家和人民对公安工作和公案队伍建设的要求日益提升,治安员队伍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在一些地方公安机关甚至成为影响警民关系、败坏公安机关形象的一大顽症。为此,公安部部署对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以县级公安机关为单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治安员队伍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清退;对遵纪守法、努力工作且有全法稳定经费保障的治安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组织进行为期1周的教育培训,培训结束时组织考试核,合格人员将续聘1年,不合格者予以清退。对留用的治安员,要加大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力度。

如果以偏概全,把所有的保安员都当成过街老鼠,一律喊打,那当然是不对的。我个人认为,除了那些黑保安和少数文化素质低劣的保安外,大多数的保安员还是应该受到肯定的。我本人流浪羊城之初,就曾做过一段时间的保安员,对这份工作有着切身体会。这些为数众多,遍布全国各地的保安员,在地方警方不足的情况下,能兢兢业业,尽忠职守,协助当地警方工作,为维护地方的社会治安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们的功劳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他们当中,有的因与邪恶做斗争而挨打受骂,有的流血受伤,至献出自己宝贵和生命,像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其实,在保安当中也有不少人是受害者。这些从外地出来寻梦的保安员,本来也是千百万外来工的一员,他们在受人聘用时,有的连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护,有的人甚至为此而付出生命。

我在走南闯北的十年记者生涯中,见过不少这样的事例。其中一名叫焦广霞的保安的悲惨遭遇,虽然已过去六七年了,但在他被害后,他的妻子抱着其幼小的女儿,身戴黑纱,前往报社求援的悲惨的镜头,至今还在我的眼前摇晃,刺痛着我的神经……

那是1997年10月,也就是我刚结束华才职校有关问题的报道不久,我和几名同事共同采访了这件保安员不幸被人杀死后,遭到单位的遗弃,最后变成了无主冤魂的悲剧。

1997年 10月8日晚,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大郎村金朗大厦一楼停车场,发生了一起食客间发生争执而导致2人被杀、1人重伤的恶性案件。正当公安部门全力缉拿疑犯时,却出现其中一名被害人的工作单位无法确认的咄咄怪事。

当日21时左右,大郎村一合资企业红霞制衣厂(下筒称“红霞”)保安李江为庆贺自己的生日,邀请同事及亲友共10人前往金郎大厦二楼“聚龙酒店”就餐,23时左右开始切蛋糕,李江等几名年轻人开始相互往对方脸上抹奶油,后有3名“红霞”的保安进入酒店卫生间洗脸。其中一名保安杨志根在洗脸时与同事泼水嬉闹,不慎将水洒在当地一名食客刘某(主要疑犯)身上,引起了刘某的极度不满,并辱骂杨志根。李江当时见状便赶紧上前去赔礼道歉,但刘某仍不解恨,猛推了杨一掌。

李江认为杨已道歉,刘某不应再出手推人,双方僵持不下。酒店负责人何某之弟前来劝说,酒店另一保安焦广霞因与李江是好友也前来劝阻。后刘某拂袖而去,并用手机召集同伙。李江等人以为事态已平息便回到座位上。

当夜23时30分左右,李江等人离开酒店,准备乘坐“红霞”的面包车回厂时,突然从四周冲出20来个手持钢管、刀等凶器的身份不明的歹徒,见人又打又砍,手段极为残忍。其中几人将李江拖出10米远毒打,并在其大腿上狠狠刺了一刀。正在值勤的焦广霞在后面送“红霞”的人下楼,见前面发生殴斗,赶紧跑上前来阻止,同样遭到对方的围攻,他躲避不及,大腿上不慎被刺了一刀,当即血流如注而倒地。

几分钟后,接到报警的公安人员迅速赶到,但那一伙歹徒均已逃离现场,不见踪影。

几名伤者被送往附近的江村医院。当晚12时左右,李江、焦广霞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伤者脱离危险。

案发后,当地公安部门当即全力缉凶,可是,一件令焦广霞的家人做梦也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当他们从家乡赶来,并要求聚龙酒店支付有关工资和死者安葬费时,对方却拒不承认焦广霞是其保安,焦成了“无主冤魂”。尽管死者家属多次上门讨说法,但都被酒店方拒之门外。

无奈之余,死者的遗孀、一位来自江西新余的年轻女子彭圣英,在其老父搀扶下,神情凄切、两眼红肿地来到《南方都市报》找到我,哭诉其丈夫焦广霞的悲惨遭遇。

当日上午,身着素衣、臂戴黑纱、怀抱着两岁女儿的彭圣英,悲愤地向我哭诉:当她惊闻噩耗后,连夜从婆家的山东老家赶到聚龙酒店,欲征询焦的善后事宜时,竟被该酒店拒之门外。当时该酒店老板何某说:“焦广霞根本不是我店员工!焦只是试用期,并没有签有关合同,又没有正式录用,他的死与酒店无关!”彭圣英当即愤怒地质问:“我丈夫从10月3日开始已在你们酒店上班了,他身上一直穿着酒店的保安服,你怎么能说不是酒店员工?”何说:“我们酒店保安不准随便下楼,焦是在楼下停车场跟人打架而死的,不在我们管辖的范围之内。”另一名负责人魏某也说:“焦身上穿的服装不是我们酒店的。你们有什么东西能证明他是我们酒店员工?”

彭圣英说,10月6日去酒店看望丈夫时,看到酒店其他保安身上的着装与焦所穿的衣服无异,当时焦还对妻子和几位老乡说,他们保安不但负责二楼安全,还得管好楼下停车场一带,否则就是失职。彭说,她丈夫进酒店上班,红霞制衣厂有好多人知道。奇怪的是,血案发生之后,聚龙酒店却以停业整顿为名,将与焦一起共事的几名保安“放大假”,有关知情人也不见踪影。

彭圣英悲怆地说:她今年24岁,1995年在广州打工时,与来自山东的焦广霞相识相恋而结婚,现有一个已两岁的小女儿。谁知,今年31岁的丈夫竟遭此厄运离她母女而去。丈夫家在山东贫困地区,家里人口众多,她娘家经济也一直拮据,他们结婚时的有关债务至今仍未还清。如今,丈夫已死去10多天了,她和家人因无钱交纳医院的有关费用,还没有看到丈夫的遗体。

那么,这位在值勤时忠于职守并见义勇为的焦广霞到底是否“聚龙”保安呢?

当天上午,我和同事魏东、杜卫东等人当即赶到白云区石井镇的聚龙酒店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到案发现场的有关经过后,又赶往聚龙酒店采访。酒店负责人很热情地接待了我们。

聚龙酒店何老板很肯定地说:焦广霞不是我们的保安。10月3日焦经人介绍,准备到我们这里做保安,因为酒店正准备招收保安人员。但是,没有我的签字是不能上班的。我们也没有和他签过任何用工的字据。事件是发生在食客之间的,酒店没有责任。因为酒店在二楼,案件发生在一楼,我们的停车场并不收费,因此我们没有赔偿义务。这件事发生后,再也没有人敢进来吃饭了,我们的损失很大,酒店每天要损失4000元,因此决定停业整顿,员工和保安就让其放大假,至少一个月以上,重新开业再回来上班。

离聚龙酒店不远的“红霞”总管祝寿明则马上戳穿了酒店方所说的假话,他说:今年9月底,聚龙酒店何老板要我帮忙为他物色保安,我便推荐了焦广霞。10月初焦去上班后,何曾对我说焦广霞还真不错,为人老实,工作很认真,适合做保安班长。但在事发后,何某及其经理魏某却几次跑到厂里,再三要求我统一口径,不要告诉任何人焦广霞是聚龙酒店的保安,免得他们家里来人找麻烦……这可是伤天害理的事呀?我不能做。于是我断然拒绝了他们的请求。10月14日,何、魏两人又到我厂要求协商,我认为不能歪曲事实,再次拒绝,双方不欢而散。

为了证实他的话,祝还特意向我们出示了由魏签名的出入登记单,因为他们这儿有个严格的规定,不管是谁,进出工厂都必须填写此单。那上面果然写明14时10分进厂,15时35分离厂,由魏亲笔签下的字样。

同时,“红霞”保安张实成也气呼呼地告诉我们:10月2日晚,因焦不知道聚龙酒店的具体位置,祝总管就让我带焦去聚龙酒店。到了以后我在二楼大厅等焦,他去办手续。他出来时,告诉我手续已办好,第二天就可上班。10月8日事发当日我去现场,看到焦身着迷彩服,他告诉我正在当班。谁说焦广霞不是他们酒店的保安呢?如果他不负责任的话,哪会出事呀?现在人为酒店的事死了,酒店竟然不承认他是员工,太不应该了!现在只有你们这些记者来为他主持公道了……

如果焦广霞确是聚龙酒店的保安,那他是在为制止食客间的殴斗而殉职,若他仅仅只是上班5天、手续仍不齐全的保安,聚龙酒家是否不负有任何责任呢?

当天下午,我们一行又来到了附近的派出所。距离聚龙酒店不远处的广铁公安大郎车站派出所黄所长说:“10月8日晚的凶杀案,是由一民事纠纷引起的,这桩血案,已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我们已抓住其中2名犯罪嫌疑人员。经法医鉴定,两死者均是被利刀刺破大腿静脉流血过多而亡,凶手应为同一人。”

黄队长告诉记者说:“经公安部门缜密调查,主要凶手刘某(即与李在洗手间发生纠纷的青年)现年23岁,未婚,广州人,系无业人员。他们这帮人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经常聚众斗殴闹事。案发后,公安部门迅速出击,追捕凶手,后在石井镇一个养鸡场里,抓获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刘某等目前尚未抓到,公安机关已为此发布了有关通缉令。”

1997年10月9日,《南方都市报》以《保安员冤死聚龙酒店》为题,独家披露了此事。看到有关报道后,广东省劳动厅及广州市劳动局有关负责人高度重视。有关人士对此事发表了看法,认为焦广霞不管是否与酒店方签过用工合同,只要他在该酒店里上了一天班,哪怕是一个小时的班,他们之间都形成了事实合同关系,酒店理应为他的后事负责任,并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支付焦广霞的有关工资、劳保福利及其他有关费用。后来,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焦广霞家人拿到了有关费用,虽然某些方面不尽如意,但毕竟通过新闻媒体的呼吁讨回了应有的公道。

在南方的一些外来工中,有的会像湖北女孩姚莉那样,因为查房而被吓身亡;也有像湖南小伙子刘晃棋那样,因为老板的加班而累得吐血死亡;也有像保安员焦广霞一样,在上班时被人杀死而得不到最起码的补偿。这些外来工的死,没有人愿意负责。5年后,即2003年4月,来自湖北的大学生孙志刚,因此外出时没带身份证和暂住证,被广州天河区的两名民警收容,随后又在广州收容所里被几名暴徒活活殴打而死,姚莉和孙志刚死亡的最主要原因都是因为暂住证而引发出的。不过,如果他们在天有灵,可以告慰他们的是,在全国人民的强烈呼吁下,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大力支持下,那个令所有出门在外的外来工朋友都不寒而立的收容制被彻底废除了。收容被废除了,还有比收容更为令人头疼的,比如暂住证至今还没有取消,还有为数不少的公私营企业仍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又有多少人不会遭受到像刘晃棋在美而进那样的苛刻待遇呢?他们劳动权益时常会受到各方面的侵害随着社会的发展。但我们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务工人员文化素质的提高和法律意识的增强,加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温和意识的增长,外来工的待遇、工作和生活环境及各种生存条件日益得到好转。

据最新资料显示,广东现有外来工1280多万人,约占全国跨省流动就业人员总数的1/3,占全省从业人数的近1/3,是全国外来工最多的省份。广东省委、省政府实施的“十项民心工程”中,就有“依法维护外来员工的合法权益”这一项。

其实,像这些外来工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受到侵害的问题,在珠三角地区屡有发生。一般来说,他们因此而引出的医药费和赔偿问题总是得不到及时解决,最后往往是在新闻媒体和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的介入之下才会勉强得到解决。只是,这样的事,能受到新闻媒体关注的又有多少呢?有时就是新闻媒体及时曝光了,也很难得到妥善的处理。

发生类似悲剧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而这些悲剧的受害者绝大部分是外来工。但是,像这样的悲剧又何时能杜绝呢?

第八章 一对七旬老夫妇的离奇遭遇 序

1998年7月,地处粤西的阳江市爆出这样一桩离奇事:年逾古稀的父亲曾与二儿子合资建有一幢楼房,谁知儿子病死后其房屋却被法院突然查封,老人在讨公道的过程中,又惊异地发现二儿媳妇为谋夺公婆的房产伙同其情夫不择手段,最后竟在前年弄出一份公公婆婆已经去世的盖有派出所公章的死亡证明,从而顺利骗到财产;直到1998年6月,依然健才的公公婆婆才知道,那个可恶的二儿媳妇早已把俩老人给“弄死”了!

第八章 一对七旬老夫妇的离奇遭遇 恶儿媳谋财害“命”

就像我在前面所写的“深夜查房吓死打工妹”、“打工仔吐血死亡”等离奇新闻一样,1998年7月,地处粤西的阳江市爆出这样一桩离奇事:年逾古稀的父亲曾与二儿子合资建有一幢楼房,谁知儿子病死后其房屋却被法院突然查封,老人在讨公道的过程中,又惊异地发现二儿媳妇为谋夺公婆的房产伙同其情夫不择手段,最后竟在前年弄出一份公公婆婆已经去世的盖有派出所公章的死亡证明,从而顺利骗到财产;直到1998年6月,依然健在的公公婆婆才知道,那个可恶的二儿媳妇早已把俩老人给“弄死”了!

我接到曾传耀老人的投诉时间是当年的6月底,当时我正与金雁小学较量,并在《南方都市报》上公开了联系方式。后来,因为被金雁小学的官司所纠缠,同时还要写稿,每日忙得不亦乐乎,实在抽不出时间外出采访。但是,曾传耀却一直在等候我,也没有再向其他的新闻媒体投诉,只是每隔几天就来一次电话。

1998年8月下旬,我第一次来到阳江采访此案。当我们首次在阳江长途汽车站见面时,这位历经风霜的七旬老人紧紧握着我的双手,高兴地说:“石记者,我一直在等候你的到来啊,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我在《南方都市报》上看到你采写的报道,好多是为民执言仗义的。我就认准了你。你是个有正义感的记者呀,你所采写的那些独家新闻,不是其他的记者都能做得到的,这令我刮目相看。我和老伴都一致认为,像我们这种向公安和司法部门叫板的官司,只有你才有这个胆量做好,相信你会真心实意地帮助我俩,我相信我们的眼光……”我一时被这位素不相识的老人这番话感动得热血沸腾,是的,还有什么比面前这样的一位老读者如此信任自己更令人感动的呢?

经过连续几天的深入调查,我终于弄清了这宗旷世奇闻的来龙去脉。

时年72岁的曾传耀老人,是一位老共产党员,曾任阳西某供销社主任,现已退休。他与妻子许秀英育有两子,长子曾国庆,现在阳江某国营单位工作;次子曾国强从小体弱多病,随父母生活,高中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

1987年10月,由曾传耀夫妇出资,以大儿子曾国庆的名义,以每平方米90元的价钱从阳江市购买到赤岗2街3巷1~2号宅基地100平方米,前后共花了9000元人民币。该宅基地东边由长子曾国庆出资兴建了50平方米的楼房,门牌定为1号;西边则由曾传耀出资建了50平方米,门牌定为2号。在建房前的1986年,曾的次子曾国强与女青年孙秀珠恋爱。由于孙出生于农村,文化程度不高,平时又好逸恶劳,名声不大好,加上儿子没有工作且又体弱多病,他们的结合太不现实,因此儿子的婚事遭到了老两口的反对;他们的态度也使得孙后来怀恨在心。见父母亲不同意自己的婚事,曾国强就与孙在乡下同居生活,第二年,孙生下了一个男孩儿。事已至此,曾传耀夫妇只好同意孙秀珠及孙子进入家门。1992年秋,曾国强携带妻儿回到阳江市区,与父母共同生活在一起。

就是在这个时候,曾传耀夫妇见新建的2号楼只有一间屋,无法安置儿子、媳妇及幼小的孙子同住,只好卖掉老房子及所有宅地,决定在现有的宅基地上改建新屋。他们将卖房子所得的资金,加上东借西凑的几万元钱,吃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于1992年拆除了原有的小屋,并在原基础上将2号楼扩建至三层半。当时,2号楼未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只领有以两个儿子的名字置办的50平方米的国土使用证两份,但是1号楼和2号楼均早于1983年10月27日在地方主管部门报建,报建面积为300平方米,至今有存档。2号楼新房扩建后,曾传耀和老伴住顶层,其余的均让给二儿子一家居住。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1992年5月,就在2号楼施工的时间内,曾国强不幸突患脑溢血,经抢救无效死亡。新房子尚未建成,儿子竟然撒手人世,两位白发老人满怀悲痛,送别了儿子。老两口为了照顾二儿媳及幼小的孙子的生活,忍受着丧子之痛,想方设法将原在阳西乡下的孙秀珠及孙子曾伟裕的户口迁入阳江江城区赤岗街2巷2号,与他们共同生活。后来,在曾传耀的努力下,孙秀珠被安排到阳江日杂公司上班,收入也不错。儿子虽然过世,但现在他们毕竟建起了新楼房,拥有了爱孙,儿媳妇也有了一个好工作,一家人生活得较为和睦。

但此时寡居的孙秀珠却不是省油的灯。1995年春,她嫌单位收入不高,辞职进了阳江一家大酒店当了服务员,在此期间认识了在市区做生意的阳西人黄某。尽管她明知黄某是有妇之夫,但还是与他打成一片。从此以后,孙不但经常找借口夜不归家,还开始故意找茬与公婆闹矛盾,并多次提出要分家单过。两位老年丧子的老人此时不愿再失去儿媳,更不愿与尚在幼年的孙子分离,因此坚决不答应分家。曾传耀还多次语重心长地劝告她:“国强不在了,你现在是独身,我们也同意你再找一个人,但一定要找一个老实勤快、对你和孩子都好、有责任感的男人,你怎能与那个有妇之夫在一起呢?”气急败坏的孙不但听不进公婆的好言相劝,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地借故辱骂他们,把一个原来安宁的家搞得鸡犬不宁。从此,两位老人的生活一直没有安宁过,他们常常只能拥抱着幼小的孙子偷偷抹泪。

两位善良的老人做梦也没有料到的是,更大的打击会接二连三地降临到他们头上……

1996年7月,孙秀珠借故与公婆大吵一场后,不听亲戚朋友的劝告,狠心地扔下年幼的儿子,大摇大摆地搬到外面与情夫黄某公然姘居在一块了。为了占有公婆的新房子,她还多次向公婆索要钥匙,遭到拒绝。

老年丧子本来已是痛上加痛,曾传耀做梦也没想到,眼下这个无良儿媳的所作所为更会给他们老夫妻雪上加霜。几天后,正在单位上班的曾传耀忽然接到大儿子曾国庆的电话:“孙秀珠带着她的娘家人,趁家里无人,砸烂了新房的门锁,正在搬东西……”曾大惊失色。待他急急忙忙地赶回家中时,果然老远就发现大门和3楼的门锁均已被砸烂,孙秀珠他们早不见了人影,但她搬走了一些值钱的物品,还将一些家什扔到门外。

此事发生后不久,1996年7月29日凌晨零时许,正在睡梦中的曾传耀夫妇突然被门外一片叫骂声和打门声惊醒。他和老伴慌乱中爬起来一看:只见孙秀珠和其兄弟、母亲一帮人正气势汹汹地大叫开门,见公婆开了门,横眉怒目的孙指着公公的鼻子尖声骂道:“老东西,快把房子的钥匙拿出来!这房子是属于我们母子的,根本不是你的,你不能再在此住下去了,否则就别怪老娘不客气……”曾传耀气得浑身直发抖,他马上回敬道:“这房子都是我们老两口卖了所有家产,借了一大堆债务才好不容易建起来的,怎么是你的了?你自己没有工作,穷得连小孩子的奶粉钱都没有,你哪来的钱建房子呀?我儿子死了,但我们并没有否认你和孙子还有共同的继承权,我也没反对你再找对象,你,你为何说出这样的话来?”谁知,孙秀珠不等老人说完,就指使跟随的几人把睡床、沙发等全套家具强行搬到外面。在此过程中,跟随孙前来的一名身穿警服、身高1.60米左右、年纪约20岁的青年恶狠狠地对曾传耀父子威胁道:“我是公安局的,我们都知道这新房是属于孙秀珠的,请你们早日滚出去,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之后,这帮人不顾邻居和曾国庆的阻拦,把两位痛哭流涕的老人赶到一边,在众目睽睽下强行搬走了大部分家产,装上车后扬长而去。

此事发生后,使曾传耀那平时与人为善的胆小老伴受到极大惊吓,当天就躲到了大儿子家中,怎么也不敢再住在这里了。

8月初的一天夜里,孙秀珠又带着几个男女突然破门而入,其中还有两个身着警服的青年。他们强行搬走了一些东西后,又用一把大铁锁将大门锁死,根本不让公婆进门。就这样,被恶儿媳驱逐出家门、无家可归的曾传耀老人在大儿子家借住几天后,只好向自己工作的单位申请借了一间20平方米的废品旧仓库,以作栖身之地,一直住到现在。

这对失去家园的老夫妇怎么也没想到,其实,这位颇为心计的孙秀珠早在与公婆共同生活期间就趁机偷走了家里的那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又于1995年12月27日背着公婆,以个人名义写了一份《授权书》,并连同偷出的《国土证》一起交给黄某,擅自授权其处理。1996年4月22日,黄因做生意缺乏资金,向阳江冯某借了7万元现金并与之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书》,以孙秀珠所提供的房产作抵押。借款期满后,黄在还给冯5000元后就无力偿还,在多次追讨无果的情况下,冯将黄及孙秀珠上诉到阳东县人民法院。

法院经认真审查后做出了如下判决:原、被告约定的以第三人孙秀珠坐落在江城区赤岗2街2巷2号楼房一座作借款抵押的协议无效;被告黄某尚欠原告冯某借款65000元及利息(从1997年2月5日起计至付清款日止,月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限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第三人孙秀珠对被告黄某偿还原告冯某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案诉讼费2610元,其他诉讼费883元,由被告负担。

获悉以上事实后,曾传耀夫妇在谴责无良儿媳的卑鄙行为的同时,亦为法院的正确判决感到宽慰,他们当时还很感激地想,如果不是法院明察后做出了公正的判决,他们的房子就被人拿去抵债了。可是,这两位老实憨厚的老人高兴得太早了,他们做梦也没想到,同是这家阳东县人民法院,在几个月后做出的对另一宗牵涉到他与儿子的共有房产案的判决时,却又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这不啻于晴天里响起的惊雷,一下子将他们击懵了。

1997年10月的一天,阳东县法院执行庭有关执法人员突然查封了曾传耀的房子,并在大门贴上了盖有法院公章的封条和封房公告,曾见状,还以为自己是在大白天做噩梦!惊异之余,他慌乱地拉着几位正在贴封条的法官,连问这是怎么一回事时,对方没好气地回答:“你不要在这儿妨碍我们执行公务,你最好自己去法院问吧……”当他气喘吁吁地跑到阳东法院四处寻找人询问有关情况时,法院里的有关负责人地称:赤岗2街2巷2号楼房的真正房主是孙秀珠,因为她有申领取得的合法房屋所有权证。孙以此房屋为抵押,于1996年11月份借贷了阳东大沟信用社10万元现金,交给黄某做生意,之后到期迟迟不肯还贷,对方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查封抵押房产。曾传耀辩称:房屋是我当年以二儿子的名义置下的,所有的钱是由我出的,只能算是我们共有的财产啊,现在怎么成为了孙一个人的了?我儿子死后,孙也只能算是其中之一的合法共有者,现在怎么成为她与我孙子两人共有了呢?但院方称,孙手头有合法的房产证,那是最有力的证据。曾据理力争地说,我至今还没办房产证,她怎么会有呢?再说,孙就是有房产证,也是非法的呀,至少我们两位共有人还不知道此事。见对方不予理睬,曾传耀只好向法院有关领导一一反映情况,此后他还多次向有关部门打听有关情况,但均未果。直到1998年5月,曾意外地从《阳江报》上看到一则阳江市财产拍卖通告,上面公开向社会拍卖其“赤岗2街2巷2号房屋,混合3层,占地面积5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平方米”的共有房产。直到此时,他才知事情变得更为严重了!投诉无门的老人,最后愤然请了律师,决心用法律手段来起诉阳东法院有关人员。

在律师的大力协助下,曾传耀又一次来到阳东县人民法院,强烈要求法院对此事进行调查。法院几位办案人员称,孙秀珠有房产证,是合法的继承人,法院只是公事公办。最后他们都让曾自己到房产局去查询有关情况。在阳江市房产局,律师查出孙秀珠所持的房产证存根号与曾以前申报建房的号数一样。尽管年事已高,但曾传耀依然记得很清楚,那房屋是他们出资以儿子的名义亲手建造的,因各种原因未向有关部门申领房屋所有证,只领有50平方米的国土使用证,当时是以死去的二儿子的名义署名的。另外,1~2号楼房均于1988年10月27日已经到江城区建委报建,且依法交纳了有关费用,至今,曾一直未领证。谁料到,现在两位老人共有的房产一下变成孙秀珠与孙子两人共同了!这其间蹊跷到底何在呢?

阳江市房产局有关人员解释说:我们是依法办事的,是根据阳江市公证处所出具的公证书以及城东派出所出具的一份死亡证明,才根据房产继承人孙秀珠及儿子的共同申请办理了有关证件。当时,由于对方不愿出示有关资料,那份所谓的公证书和不知所云的“死亡”证明,又一次让曾传耀坠入云里雾里。

第八章 一对七旬老夫妇的离奇遭遇 一份离奇的死亡证明

当百思不得其解的曾传耀与律师匆匆赶往阳市公证处查询时,谁知,听说他就是曾传耀,几位正在上班的工作人员一下子被弄得目瞪口呆,其中一位还不停地揉着眼睛,怀疑地指着老人叫道:“什么?你就是曾传耀?你原来还活着?!”“天啊,曾传耀不是和他老伴早死了吗?”“什么?你们说什么?谁说我们死了?!你们是堂堂的司法机关,说话可要负责任呀?”曾传耀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他气呼呼连连拍打着自己的胸部,大声回敬道:“谁说我死了?我这是‘死人还魂’讨公道来了……”公证处一位负责人在极其尴尬之余,到底还是向曾出示了一份阳江市江城区城东派出所出具的有关死亡证明,曾传耀和律师急忙抓过来一看,那上面几行盖有大红印章的文字,气得老人差点没有当场倒下!

只见那上面有这样的文字:我辖区曾纪强别名曾国强原住江城区赤岗2街2巷2号,于1993年8月26日在江城因病死亡,父亲是曾传耀,其妻是孙秀珠(编者按,原为真名),母亲是许秀英,他俩在1989年及1990年相继去世,特此证明。阳江市城东派出所,1996年10月15日。在那字迹工整的文字后面,还赫然地盖有一枚圆形的“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区分局城东派出所”的公章。那一行行黑字,像一条黑色的鞭子,抽打得老人浑身疼痛;尤其是那后面的大红印章更是像一把钢刀一样,直刺得老人心里直流血。

天呀,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阳江市公证处就是根据这惟一的一份证明,在没有做任何调查了解的情况后,于同年的10月16日为孙秀珠出具了公证书的。

曾传耀和律师看到这份盖有阳江市公证处大红印章的(96)江证内字第211号公证书上写道:

查继承人孙秀珠被继承人曾国强的妻子,是继承人曾伟裕的母亲,被继承人曾国强于1993年8月在阳江城因病死亡,死后在阳江市赤岗2街2巷2号留下有房屋遗产,死者生前无遗嘱,死者的父亲曾传耀,母亲许秀英,均先于他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曾国强的遗产,应由继承人孙秀珠和曾伟裕共同继承。特此证明

阳江市公证处(盖章),公证员:黄登科。

1996年10月16日

这真是旷世奇闻!

这种只有在《天方夜谭》和《拍案惊奇》上面才有可能看到的奇闻竟然就发生在这位不幸的老人身上!两位身体健康的老人,现在就活生生地站在人们眼前,竟然有人敢出具其早已死亡的证明!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样的权威证明居然是出自当地派出所和公证处!如果不是跟随的大儿子曾国庆在一旁赶紧搀扶着,七旬老人曾传耀早被气昏倒下。

曾传耀还获悉,有了公证书后,阳江市某建筑公司于1996年10月16日即为孙秀珠报建房屋,并出具了阳江市城建房屋所有权(临时)证明书,证明书字第0000434号;也就是在同一日内,阳江市房管局即为孙申请并领取了房屋所有权书粤房证字第1918515号,并证明为1996年继承得来二人(孙秀珠及其儿子曾伟裕)共有房产。

就这样,从1996年10月15日城东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到阳江市公证处、市房管局、市某建筑公司等职能部门,孙只用短短的两天时间迅速办理好了有关房产继承手续。

获悉以上令其震惊不已的详情后,曾传耀赶紧跑到其户口所在地——阳江市江城区渔洲派出所,找到派出所领导讲明了有关情况,并恳求对方证明其夫妇的生死问题。渔洲派出所领导在惊奇之余,觉得事不宜迟,赶紧派人作深入调查,在铁铮铮的事实面前,他们迅速出具了一份“曾传耀出生于1928年9月12日,老伴许秀英出生于1928年7月2日,两人仍然健在”的证明。同时,曾长期工作的单位阳江物资回收公司亦出面作了有关证明。

曾传耀强烈要求城东派出所、阳东市公证处等有关单位立即改正错误的有关证书,并一再要求阳东法院解封其被错误查封的房产。

同一天,即1998年6月10日,阳江市公证处终于在出具的“关于撤销(96)江证内字第211号证书的决定”上称,“经查,本公证处出具的(96)江证内字第211号公证书,因当事人提供假证据,隐瞒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决定以予撤销。自即日起该公证无效。”

6月22日,城东派出所经过认真调查后,赶紧重新出具了一份证明,内称:“我所于1996年10月15日出具的曾传耀、许秀英的死亡证明,现经查实曾、许两人仍健在,原出具的曾传耀、许秀英的死亡证明与事实不符,特此更正。原证明作废。”紧接着,阳江市房管局立即宣布他们以前为孙秀珠所颁发的房产证作废。

上述单位的负责人均就他们的“失误”向曾传耀及其老伴作了口头道歉。

但是,对于“死而复生”的这对七旬老夫妻来说,仅有口头道歉就能慰藉他们心灵上的苦痛吗?

1998年9月,当我前往阳东县人民法院采访曾传耀家产被查封一事时,却没想到遭到对方的百般阻挠。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先是说有关负责此案的法官不在;后又称我的记者证不一定能表明我的记者身份,要求我出具由省高院特发的采访介绍信。在我的再三交涉下,法院终于勉强同意接受我的采访。

随后,院方找来了该法院经济庭负责处理此事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方说:我院是在接到阳东大沟信用社起诉孙秀珠借贷10万元人民币逾期不还后,才根据其申请,按照有关法律程序查封了其房产,随后依据有关程序准备委托市拍卖行拍卖房产还贷。我们都是按法律办事的。后来曾传耀跑到法院交涉,声称他和老伴亦是房屋的共同继承人,法院不应查封他们与孙所共有的房产。我们认为,只有依据房管局的房产证,才可明确是谁的房产。随后,曾又将此事起诉到江城区法院,并向阳江市有关部门反映。城东区法院认为曾传耀夫妇对房产有共同继承权,要查清后再执行。后来,根据有关财产分割情况,我们决定只执行应属孙的那一部分房产。

我问道:你们当时查封房产的依据是什么呢?就凭孙秀珠所出示的房产证吗?对方理直气壮地答道:差不多是这样。我在出示了1996年阳东法院所公开的民事判决书后,又问:“1997年5月份,孙曾以与曾传耀夫妇共有的国土证及其个人立下的授权书,付予黄某抵押借款,后法院判决其无效,同时,孙亦在庭上再三声称抵押的房屋属其丈夫与公婆共同建造;曾国强死后,房产证亦非其独有,这在你们法院所出具的判决书上写得清清楚楚,也就是说,法院在执行有关事宜时,应该清楚地知道,房屋产权应是孙与曾传耀夫妇共有的,那么,请问法院为何还要查封呢?这是否与第一次的判决自相矛盾?”对方支支吾吾地搪塞道:以前那件案子是别的法官办的,我们怎么知道呢?我们只能负责自己办的案子……

同时,此人又称,法院只要孙秀珠出具了合法的房产证,其中还有公证部门的权威公证,就可以依法执法。法院办案只认证据……

对方还再三向记者解释:我们依法查封房产时,没有看到曾传耀在场,只看到孙秀珠,封房时居委会的人也在场。当时我们也不知道其中有房产纠纷,是执行后曾传耀跑到法院提出才知道的。法院考虑到孙隐瞒了事实,持的是假证明,为了保护曾传耀夫妇的合法利益,法院决定暂缓执行;至于在查封房产时,曾传耀的房屋里有多少家产,价值多少钱,对方一会儿说不清楚,一会儿又说在搬迁东西时在场有几个人联合签名,他当时只是对有关账物扣押移交,并把钥匙交给拍卖行保管。在采访期间,这位执法人员几次对记者解释称,因为房产系孙与曾传耀夫妇共有,在查封时期,法院已明确可以让曾传耀使用,只是不允许转卖,但老曾一直不愿再住进去。

曾传耀气呼呼地告诉我说:1998年11月初,他又一次跑到阳东人民法院索赔其房屋被查封期间家产被法院搬走所造成的损失。令人奇怪的是,该院一位副院长竟然还不知道此事。对方当即传呼回负责此案的李某,当面追问此事是否属实。李回答曾经驾车搬走了电风扇、组合柜等部分家产,并说当时有居委会的有关工作人员在场作证,还开列了清单。他们最后总算答应如数退还东西。曾当即又要求道:除家具和家电外,房屋的所有铝合金窗共18扇全被人盗走了,现屋内空无一物,请求法院派出工作人员一起开门进屋勘察现场。对方勉强答应,但之后一直未见有人行动,扣押的财物也未见退还。

1998年11月26日,曾又来到阳东法院,追问对方,为何至今未接到解封通知呢?也没人口头通知呀?负责处理此案的工作人员答道:通知早已发出了,当时因找你不着,就让你的一个亲戚转交。直到1998年12月26日下午,历经沧桑的曾传耀终于从别人手中辗转拿到了法院于1997年7月26日就已发出的“民事裁定书”。

在阳江市房管局,一位负责人接受了我的采访。他说:孙秀珠的丈夫死前,没有办理产权证,在他死后孙秀珠以她和儿子两人的名义,向我们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因为房屋以前不是她的,其丈夫已亡,再由孙的儿子作为法定的死亡证明,但同时也假报其公公婆婆也死亡,由于公证处当时没作调查,就为她出了公证,我们对司法部门出具的文件也就没多问。对方同时还向我解释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有效条件,必须有国土证和有房屋报建证,另外还得出示申请者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明确无误后,才能办理。以上条件,当时孙均具备,但我们的确不知道她会捏造事实,我们是在确认她达到继承条件后,才先发临时产权证,以此证明房产是谁的。最后,这位人士对记者称,孙领的房产证已宣告作废。今后他们在工作中一定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绝对不能再出现类似的差错。这位负责人还指出:他们主要是根据阳江市公证处的公证来办理的,所以责任不在他们身上,而应由公证处和出具“死亡”证明的派出所负主要责任。

那么,阳江市公证处对此事作如何解释呢?公证处有关责任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颇为委屈地诉苦:说起来,我们也是有苦说出,这事怎么能怪我们呢?如果不是有派出所的那份证明,我们能出具这样的公证吗?要怪只能怪派出所,因为我们主要是凭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并在验证孙秀珠其他合法证件无误后才出具了房产公证,所以有问题也只能找城东派出所解决。不过,对方承认,他们当时没有认真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实调查,这是不对的,是工作上的疏忽。但他们在了解事实后,已撤销了公证。

据了解,作为司法部门,公证处在进行房屋公证时,应按照规范的程序,首先应凭房屋所有权证、继承者所在居委会的证明、死亡者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实死亡都属实,同时公证处应到实地做认真的调查了解,力求规范完备,最后才能做出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公证处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认为不具备或有疑义时,有权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者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件和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给予协助。”但阳江市公证处凭当事人提供的一份不真实的证明材料,不做任何调查,就草率地做出财产继承的行政书,以致造成曾传耀夫妇的房屋被非法继承,难道能推脱其有关责任吗?

我特意就曾传耀夫妇的户口问题采访了其户口所在地——江城区渔洲派出所。该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说:曾传耀夫妇的户口一直属我所管辖。他们的生死证明应该由我所出具才有效,而其他的任何一家派出所都无权出具这样的证明。这位负责人称,居民死亡后,首先得有医院的证明以及民政部门和居民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死亡证明,然后再由死者亲属亲自往所辖派出所办理有关手续,最后,派出所必须派专人前往调查,经属实后才能办手续,进行户口吊销。像这样的事情关系到公民的生死问题,应特别慎重。同时,这位负责人还特意指出:城东派出所所出具的那份“死亡证明”不是使用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而是行政印章,即使曾传耀的证明是由他们出具,这个印也是无效的。

很显然,此事的“罪魁祸首”应是派出所出具的那份“死亡”证明,那么,派出所又会有怎样的回答呢?城东派出所一位负责人对我称,那份证明的确出自他们派出所,但是到底谁写的目前还不知道。他称此事发生后他们极为重视,的确是他们出现的错误,他们当即就迅速出具了新的证明。这位负责人还称,他是1997年3月后才调到该所的,那份证明出来时他不在,所以对当时的有关情况真的是一无所知。他说,是不久前曾传耀的律师来电询问此事时,他才获悉此事,当时,他很吃惊,并拿回复印件进行认真核查,证实“证明”真的是出自派出所。这说明以前的工作的确存在问题,他意识到此事非同小可,立即向市局的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市局局长、政委、纪委书记等有关主要领导同志很重视,指令迅速调查清楚,妥当处理好此事,让当事人少受损失。

当我举着那份“死亡”证明上的字迹问:既然这的确是出自城东派出所,而且上面还有派出所的大红印章,请问这上面的字迹到底是谁的呢?对方慌忙转过头,很是难堪地走开了。当我还想问及其他的具体事宜时,对方忙称其他的事不便多说,最好到分局去找领导采访。

那么,诱发了以上那一连串奇特而又可笑事端的派出所证明到底出自谁人之手?那上面的城东派出所“公章”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1999年12月27日上午,我顶着寒意逼人的海风,在阳江市江城区公安分局采访了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称,此事发生后,市公安局和区分局领导均很重视,并通过多种途径妥善处理好了曾传耀夫妇的问题。随后,市局将那份“死亡”证明上的“城东派出所”公章上交市公安局技术部门,后又送往广东省公安厅技术部门鉴定。经省厅有关专家认真鉴定,证明上的公章确系城东派出所公章无误。但此证明上的公章,是城东派出所的行政专用章,不是用来吊销户口的专用章。区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公安局纪委对城东派出所全体民警以及有关联防队员进行集中调查,经市局对相关字迹材料进行笔迹检验,证实“证明”上的字迹不是城东派出所相关人员所为。

既然这份盖有派出所大红印章的神秘证明不是派出所有关人员的手迹,那么到底又是谁的呢?那位神通广大的孙秀珠到底是从何种渠道得来此“证明”的?这位负责人经过分析后认为有两种可能:第一,是个别民警外出办案过程中不慎遗失了盖有公章的空白便条,被外人捡到后充分利用;第二,也不能排除个别素质差的民警,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开出盖有公章的空白证明,偷偷地交给了犯罪嫌疑人孙秀珠,从而使其能够大胆妄为地从事非法活动。至于那张判了曾传耀老夫妻“死刑”的证明到底出自何人之手,此事究竟是谁人在背后一手操纵,对方称只能在抓到孙后才能见分晓,但在案发后,这个孙秀珠早就潜逃到外地藏匿起来了。

据了解,阳江警方曾多次派专案组前往深圳等有关地方追捕与情夫黄某一起潜逃的孙秀珠,但至今未果。不过,对方承认,发生了这一连串奇怪的事,主要是由那张“证明”引发的,这是因为派出所印章管理不严,给坏人钻了空子。

调查至此,引发出这一连串稀奇事的罪魁祸首显然就是这份盖有城东派出所大红印章的“死亡”证明了,但令人奇怪的是,现在居然连江城区公安局和城东派出所都不知道这神秘的证明出自何人之手,至今对此案都是束手无策,那么又有谁人能知晓其中蹊跷呢?也许正如警方所言那样“一切只能等到抓获始作俑者孙秀珠才能见分晓了”……

真没想到,这宗本来就错综复杂的离奇案,到了这里又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当我问道:“公安局因为此事而成为被告,而且此案经法院两次公开审理后,已判决城东派出所和江城区公安局一审败诉,请问你们对此有何看法呢?”这位负责人理直气壮地回答说:“曾传耀这样做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此事的最主要责任应该是阳江公证处,其次是阳江法院,我们顶多也只能承担次要责任……”但对公安局一审败诉之事,对方总是避而不答,直到最后才无奈地说:“我至今还没有看到法院判决书,因为那事不是我负责的……”

因为一份派出所的证明,两位均依然健在的老人却被莫明其妙地判定“死亡”。接着,倾其毕生积蓄建造的房产又被公证为无良儿媳继承、房产被查封、老夫妇被赶出、有家不能归栖。曾传耀和许秀英这两位白发苍苍的古稀老人,多次上门讨说法时,派出所、公证处、房管局和阳东法院均是各自推诿,互推责任,致使两位可怜的老人精神和身心遭受到了巨大创伤。

1999年2月23日,忍无可忍的曾传耀老夫妇一纸诉状愤然将城东派出所及其管辖单位江城区公安局以及阳江公证处、阳江司法局推上了被告席,并强烈要求法院判令赔偿其因名誉权受到侵害造成的损失人民币20万元,由以上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并由被告向其公开赔礼道歉。

1999年4月4日和6月22日,阳江市城区法院两次开庭审理了此宗在整个阳江市闹得沸沸扬扬的离奇官司。

第八章 一对七旬老夫妇的离奇遭遇 “死人还魂”讨公道

采访结束后,我回广州写了一篇长达万余字的新闻连载。像这样一宗错综复杂、天方夜谭般的旷世奇闻,如果像平时一样只用特稿方式,显然还不足以说尽有关事情前前后后、曲曲折折的过程,我决定以新闻连载的方式来报道此事。看到我的稿件后,当时一版编辑非常高兴,认为这是一篇不可多得的独家新闻连载。1998年12月22日,《南方都市报》以《儿媳谋财“害”命 公婆活人变死人》为大标题披露了此事。当时此稿的责任编辑庄慎之还特意在文章的前面写了一个编者按:阳江市近日曝出一桩离奇事:一位儿媳妇为谋夺公婆的房产不择手段,最后竟在前年弄出一份公婆已先后去世的盖有派出所公章的死亡证明,顺利地骗到了房产;直至今年6月,依然健在的公公婆婆才知道,儿媳妇早已经把他俩给“弄死”了!欲知此旷世奇事的来龙去脉,敬请留意本报的独家新闻连载。

《南方都市报》在随后长达8天的时间内连载完毕。新闻连载,是新时期新闻发展的一种独特表现形式,是对一些重、特大新闻报道的最好诠释,使广大读者能及时地、详尽地了解相关新闻事件的来龙去脉。1995年春节期间,《羊城晚报》曾以此种方式报道过几宗新闻事件,很受读者的欢迎;1996年春,朱德付在当时的《南方日报》上也以此种方式报道了江西胡雪梅事件,曾轰动一时;1997年1月,《南方都市报》改为日报时,在朱德付的精心策划下,推出了记者谭智良的长篇新闻连载《变性丽人的情爱悲歌》,成为都市报的重拳作品,后来这个栏目成为《南方都市报》的经典栏目之一,谭智良也成为当时国内都市报中第一个开办新闻连载专栏的记者。由于新闻连载的采访比一般的新闻更需要记者深入挖掘,采访时间长,写作技巧较高,花费的精力和心血也更多,所以不是一般的记者所能驾驭的。我在都市报期间,曾发表过两次新闻连载,这宗活人变“死人”事件就是其中之一。

看到我的这篇新闻连载后,湖北、山东的几家都市报均向我约稿。1999年3月4日,当时在全国发行量最大的都市报——《华西都市报》以《“死人还魂”讨公道》为大标题,在特稿部以整版篇幅刊载了此稿。

曾传耀的案子开庭后,令人颇感蹊跷的是,当他多次跑到江城区法院探询有关判决结果时,对方不是躲躲闪闪,就是支支吾吾。直到他从律师方面已明确获悉,判决结果早已于10月8日出来……

1999年12月16日,地处南海边缘的广东阳江市经受了少见的寒冷之后,气温终于由3℃升为10℃上。这天,我又一次来到了阳江市,对曾传耀夫妇离奇“死亡”之事进行深入调查。也就是在这一天,经过长达3年多的风雨磨砺,满身风霜的曾传耀老人终于通过正当途径拿到了本应早于两月前送达到他手中的这份姗姗来迟的民事判决书。当他吃力地用颤抖的双手,固执而坚决地在这份早已于1999年10月8日就已出具的(1999)城民初字第232号的阳江市城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上签上“1999年12月16日收签”字样时,这位年逾古稀的老人,像个孩子似的忍不住当众纵声大哭起来,辛酸的泪水很快就将面前这份与其诉讼请求相差甚远的判决书沾湿。那上面的判决结果如下:被告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区分局、阳江市司法局在本判决生效后10天内分别书面向原告曾传耀、许秀英赔礼道歉,内容由本院审核;被告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区分局、阳江市司法局在本判决生效后十天内赔偿20000元给原告曾传耀、许秀英;被告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区分局、阳江市司法局对上述款项相互负连带责任;本案受理费1500元由被告负担。

老人气呼呼地告诉我,就是这份与他的诉讼请求相差甚远的判决书,他也是花费了很大周折才好不容易得到的。当时,他又一次跑到江城法院索要判决书时,有关工作人员经请示领导后,才极不情愿地拿了出来,但对方再三要求曾传耀在判决书上签上:“1999年10月签收,被满腔愤怒的老人断然拒绝,随后,他在上面郑重地签上了收到这份民事判决书的确切日期:1999年12月16日。

在冬日略带寒意的海风吹拂下,老人本来就瘦弱的身子更显得弱不禁风。拿着这份判决书,尽管一审法院已判决自己胜诉,但满身沧桑的曾传耀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认为一审判决的赔偿数额太低,有失公正;原判的2万元数额尚未涉及到连带赔偿责任。1999年12月29日,他又愤然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二审法院依法维护原告提出的赔偿20万元的诉讼请求。颇令人费解的是,2000年1月5日,被告之一的阳江司法局、阳江公证处、江城区公安分局和城东派出所亦不服一审判决,同时向阳江中级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撤消一审法院的错误判决。

曾的代理律师指出,一审法院原判的2万元数额尚未涉及到连带赔偿责任。因为两被上诉人均为国家行政机关,是地方执法部门,却知法犯法。两被上诉人的错误行为,不仅使两上诉人身心遭受重大损失,更直接导致了其价值30余万元的房产遭受严重损失。作为两被上诉人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应连带赔偿上诉人的有关损失。区区2万元的判决,何以赔偿上诉人所遭受重大的精神损失和房产损失呢?

2000年7月10日,我从京城又一次来到了阳江。这已是我第三次来阳江了。这时我正在由北京一家中央报纸做采访部主任和首席记者,主持着一个法制专栏。虽身在北京,但我一直关注着曾传耀的案情。

几天前,当我得知曾传耀的上诉案即将在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时,作为独家披露此案并一直关注案情进展的记者,我对后面的结果极为关注。所以尽管路途遥远,但我还是千里迢迢地从京城赶到阳江来。但大家都没有想到的是,后面所出现的一切更对老人不利。

11日上午,这天地处南海边缘的阳江狂风大作,乌云密布,突降暴雨。我们在上午8时就赶到了阳江市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庭,等候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虽然大雨倾盆,法院旁听席上仍挤满了二三十名听众。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决定先不向法院方公开自己的记者身份,只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参加旁听。

虽然开庭通知书上说明在8时30分开庭,但直拖到9时20分才正式开庭。几位法官面无表情地走了进来。我奇怪地发现,在这市中院的第二审判庭中,根本分不清哪是原告席,哪是被告席,因为那上面均无挂牌标明。负责本案的是一位表情严肃的青年法官和一位女书记员,两位执法人员均没有穿法官制服,加上里面只不过是摆了一些陈旧的桌椅,又没有任何标示,真难让人相信这里就是庄严的法庭。

在庭审中,阳江司法局和公证处的代理人所持理由基本与一审时一样,再三强调一审法院审理程序错误、公证处不能成为本案被告,称追加司法局为本案共同被告无法律依据。城东派出所和江城区公安分局的代理人则辩称,派出所的证明虽然错误,但已及时更改,且出证明者并非派出所有关人员,使曾传耀受到伤害及财产损失的应是阳东县法院,所以把派出所作为原告是错误的,把派出所的上级领导单位作为被告更是没有理由的。本案主要责任应该由曾的儿媳孙秀珠承担,并追加她为本案原告才算公正。

更令人奇怪的是,在听审双方辩论时,法官有意把时间留给两家被告,而曾传耀的代理律师进行辩论时,法官不是避重就轻,就是阻止律师发言,法官的言行引起了旁听席听众的不满。

在激烈辩论中,伤心至极的曾传耀和老伴不由老泪纵横,失声痛哭。而法官的言行举止亦使旁听席中的老市民极为不满,纷纷向法官提出抗议,要求法官秉公办案,依法办事,以还七旬老人曾传耀夫妇一个公道。

直到11时25分,满脸不高兴的主审法官宣布休庭,判决结果待日后再公开。说完他朝地上旁若无人地吐了一口痰后,拂袖而去。

上午庭审结束后,我随即来到法院的一位主管院长的办公室,出示证件后说明了来意,对方一口回绝:“我们不接受任何记者的采访,你就等待我们的判决结果吧。”随后他就说要外出开会,让我走人。当我赶到负责外宣的一间办公室时,两位正在看报的法官态度冷漠地说:“要采访此案,必须经阳江市领导特批才行。你们的报道已对我们阳江的形象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们不欢迎你,爱怎么写就怎么写吧……”

当日下午,我随曾传耀及其长子曾国庆又一次来到了位于江城区赤岗2街2巷2号的那栋3层的楼房面前,只见锈迹斑斑的大门上面,昔日阳东法院所张贴的封条仍然残留,只是字迹已模糊,一楼大厅空空如也,墙旮旯里布满了蜘蛛网。沿着尘土飞扬的台阶上至二楼和三楼时,老鼠和蟑螂随处可见,二楼大厅里堆放着残缺不全破烂不堪的陈旧家具。我看到,一楼至三楼的所有窗户玻璃全部消失殆尽,连以前安装的铝合金门窗也被人撬走,代而取之的是几块破旧塑料布,看上去满目疮痍,尤其是三楼门帘上不知何时贴上去的那张早让风雨剥蚀得字迹模糊的“幸福之家”字样的横联,此时正在夏日海风中颤抖,更令人倍感辛酸。

佝偻着腰身的曾传耀咽哽着向我哭诉:“我这一辈子只造了这一栋屋子,却被弄成眼前这个样子,至今无法入住,真是有苦无处申呀……”曾国庆也伤心地说:“我父母都70多岁了,本应在家里欢度晚年,谁知却经历了这样的遭遇,我也没有办法,只奢望法律的帮助了……”

目前,曾传耀夫妇带着那早已失去母亲的孙子相依为命,一家三口栖身于江城区马洲街单位的一个废品仓库里,全靠他每月400元的退休工资维持生计。为了打官司,白发苍苍的曾传耀又只好佝偻着身子到一个单位打工。我看到眼前的居住地低矮狭窄,阴暗潮湿,面积不足30平方米。在这拥挤的小旮旯里,一大堆早已被翻卷了书角的各种各样法律书刊引人注目。曾传耀悲愤地拉着我的手说:“两个大活人硬是被人判死了,可对方还再三说没有过错,没有侵犯我们的名誉权和人身权!作为执法部门,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老人说,现在整个阳江市都传出了他们夫妇死亡的事,甚至有的熟人一看到他都会惊恐地叫起来“不是说你们死了吗?!”连在外地工作的几位亲戚也纷纷来电查询有关详情,致使两位老人的身体和精神受到巨大的伤害。因为此事的长久奔波,使这个本来贫困的家庭背上了沉重经济负担。

由于当时法院并没有判决结果,我在了解到有关情况后就回京了。

2000年3月15日,曾传耀又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国家赔偿申请书,请求阳东县人民法院赔偿因错误查封、拍卖造成申请人及第三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3万元,公开赔礼道歉。2000年7月2日,阳江市法院以阳东法院对该房屋的查封并不违法,而申请人请求赔偿无理为由,驳回了他们的国家赔偿申请。

这宗轰动全国的旷世奇闻引起了全国广大读者的关注,更在阳江引起了前所未有的轰动。当我采写的报道第一次在《南方都市报》上以新闻连载的方式披露了此则奇案后,那几天的报纸在阳江一上市就当即告罄,不但使都市报一时洛阳纸贵,更使发行量一路上升。老百姓对此议论纷纷。阳江市人大有关人士指出:曾传耀这宗案子,孙秀珠固然可恶,但如果她背后没有人操纵和帮助,怎么可能从派出所开出公婆已死亡的证明?又怎么能凭一张假证明蒙骗几个政府部门,并在短短的两天时间里轻易拿到房产呢?更令人费解的是,现在此案已发生好几年了,作为此事的始作俑者孙秀珠为何至今还未捉拿归案呢?

直到2000年10月25日,远在北京的我收到了曾传耀的一封来信,连同一份2000年9月30日由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00)阳中民终字第58号民事裁定书,上面做出了以下裁定:1撤销江城区人民法院(1999)城民初字第232号民事判决;2驳回原告曾传耀、许秀英的起诉;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00元均由原告曾传耀、许秀英负担。

已经受了长达4年折磨的曾传耀哪能接受这份所谓的判决书呢?此时,除了继续向上级部门上诉,他已无路可走了。

2000年11月2日,《南方日报》发表了记者丘剑华题为《谁该对他俩的“死”负责?》的文章,对此事做了进一步的披露。在编后语中,编者写道:“在这宗奇案中,曾传耀夫妇明显是受害者,却得不到公正的处理,钱又花光了,他俩还能做什么呢?法院的判决是否确有道理?相信读者看完这篇报道后,也会像编者一样提出同样的问题。欢迎读者来信,讨论此案。”

当我在遥远的京城看到一直对此保持沉默态度的《南方日报》终于关注此事时,我很高兴。虽然在此前,经我独家报披露并多次在全国百多家畅销报纸报道后,此事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新闻媒体只是起到舆论监督的作用,虽然被称作“党和人民的喉舌”,但毕竟不是司法机关,对于一些明显的错案、冤案及一些司法部门的司法腐败行为,新闻媒体只能是及时将有关真实情况,公正客观地报道出来。我当时还以为,对于这宗早就在全国引起巨大轰动的活人变“死人”的奇案,尽管3年前的《南方都市报》已报道过,尽管2000年的《广州日报》也以整版的篇幅也全文转发了我发表在中央级党报《工人日报》的相关报道,当时又一次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但阳江有关部门一直不理不睬。现在,作为省委机关报的《南方日报》又披露了此事,我想,对于这样一宗案情非常明显的案件,当地有关部门再也不会对此沉默下去了吧。我一直静观该报对此的后续报道,尤其是社会各界对此的讨论。可是,一直等到了好多天,别说有关此事的后续报道,就是当时编辑部在此稿的后面特意向全社会征集讨论意见的文字也没见到只言片语。我感到奇怪。经过多方打听,原来,此稿刚一出笼后,编辑部即受到了来自各方的压力,以致他们最后也无可奈何地默默地取消了这次讨论,给读者留下了一个悬念。

稍后,2001年2月4日,当地的《阳江日报》也以整版的特大篇幅,以《人为真理而活》为题,报道了发生在本地的特大奇闻。2001年10月,广东省电视台“社会纵横”节目也报道了此案。有关律师对此案的评论是:1阳江市中级法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适用法律不当。2公安部门和公证部门都不是行政行为,首先曾传耀和妻子的户口并不属于东城区派出所管辖,他们是明显的侵权行为。3该案子不能单用经济慰问去包涵,政府部门慰问平民百姓困难户是顺理的,但用经济包涵这种案件是对社会风气不利的。然而有关部门仍然保持沉默。

此案经我独家在《南方都市报》、《工人日报》、《深圳法制报》等百多家新闻媒体曝光后,不但引起了阳江市人大对此案的关注,更引起了省政府及省人大等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但是时间至今已过去了四年,此宗在社会各界激起了强烈反响的案件还是没有一个结果。但在这些年间,我与曾传耀老人一直保持着通信和电话联系,他更是把我当成了亲人,时常写信给我。从1999年至今,老人已经先后给我写了50多封信,现将其中的几封与本案有关的摘录如下,读者也可从中看到有关此案的一些情况:

石野记者:

您好!久未见面了,常在挂念中。我寄给你的材料不知收到没有?本月13日,我又一次到阳江市委,找市委书记林华景同志,他亲自接见我。谈话约15分钟,我将我的不幸遭遇简明扼要地向他反映了,在场的一位黄科长把近日《南方日报》的报道给他看,他说都看过了,知道了。林书记说,他要找法院及有关部门去了解情况,然后做出处理!

本月20日,我又去了阳江市人大,市委督察室的苏玉均主任曾打电话告诉:林书记已经对我的事做出了批示,要求江城区公安分局彻底查清所有情况,向他报告,再作出处理。我把这些话都如实的通报给你。关于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问题,我正在找当地的律师,写好后我再寄给你看,请您帮我参考。余事后叙,祝您万事如意,身体健康!

曾传耀上

2000年11月24日

又及:近日,市政府的黄科长在市党校听法制课时,前中院老院长指出,阳江市中院这样处理案子是错误的。

石野记者:

您好!

今天接到您的来信十分欢喜!在接到您的来信之前,我曾给你去过几封信,同时还有一份《阳江日报》报道了我的案子,不知您收到没有?我常想念您,今天收阅您从北京寄来的信(真是)欢喜之极了。

我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春节后约2月20日,阳江市委派来朱秘书长和市委督察室的苏玉均主任亲临我的住处,向我和老伴表示慰问,同时送了500元的慰问金。几天后,江城区政府和江城区法院派人也来了,把上次多收我的诉讼费5400元送还我,称这是退还不应该收的诉讼费,另外也是表示关怀,祝我们要保重身体。对地方政府的关心,我和老伴一一表示感谢,

上星期二,即4月10日,阳江市督察室的苏玉均主任来电通知我到他的办公室。我按时到达。苏主任和朱秘书对我说:林书记很重视您的申诉,说对方被告都承认了错误,他们的经济都很困难,现由他们筹到人民币2万元,作为慰问金,给您补偿损失。并让我不要再上诉。还说像我这样的年纪,再拖下个3年5年不划算。我认为这区区2万元无法接受。提出最好用法律途径来解决。

石野记者,您给我无私无畏的援助,在此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请您还是要给我出点子。我曾给以前那位李律师去过信,但没有回音,很是失望,曾几夜难眠。今天接到您的来信,心头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下,深深的感谢您。我只是个退休老工人,处于弱势,无职无权,更无钱,诉讼虽难,但我不怕,我要坚持到底!希望您在百忙中帮我出个点子,最好也能帮助我写一份上诉书,更希望您能帮助我到底。不胜感谢!

等候您的回信。

曾传耀上

2001年4月15日石野记者:您好!

久未见面常在思念中,祝你在新的马年里万事如意,身体健康,马到成功,步步高升,

我遭遇到的这场院官司,您是惟一的采访记者,也是目前一直在帮助我的惟一的知心人。在您的帮助下,取得了广大舆论的支持,这使我感恩不尽,永世难忘。但时至今日,阳江有关部门还是推三磨四,不肯办理我的房屋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所有权证,案子也不见结果。我也就只好苦等待下去了。我的上诉状早送到了省高院,但没消息。我曾找市人大,请求加大监督力度,也没有什么效果。

石野记者,您对我俩的关心和支持,我永世难忘,再次说声感谢。

等候您的来信。

此致

敬礼

曾传耀

2002年2月20日

…………

此事到底结果如何呢?我们只能真是拭目以待了。只是,今年已76岁高龄的曾传耀夫妇,从70岁开始,就与公安局、派出所、市司法局及公证处等司法单位叫板了长达7年时间。7年哪,如果是一般的年轻人,这宝贵的7年时间也是多么的不易,而这漫长而又凄苦的7年,对于这样一对早过花甲之年的高龄老人而言,那其中的万般酸楚和痛苦,我想,又有谁能够理解其中味呢?

2000年1月8日,我在《科学时报·今周刊》上以整版篇幅又一次披露了这对老夫妇的不幸遭遇后,同时还配发了这样一篇采访札记——

一对年逾古稀的老夫妻,本该是沐浴着绚丽的晚霞,端坐于家中颐养天年的,谁知从天而降的厄运频频地击来。老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本就已使他们的晚年生活陡增悲痛,但屋漏偏逢连阴雨,偏偏让老人又碰上了心如毒蛇的孙秀珠(编者按,原文为真名),那恶儿媳妇偏偏能堂而皇之地弄到一张盖有派出所大红公章的证明,而且竟能顺利地颠倒黑白地将公婆“弄死”,随后又能顺利地通过几家执法部门骗取了房地产,从而使法院“依法”查封了公婆赖以栖身的安乐窝,从而使两位可怜的老人被迫栖身于老鼠穿梭的一个破烂仓库里面,终日与门外一个垃圾堆为邻……

我相信,任何一位读者,都会为曾传耀老夫妻的不幸遭遇震惊不已,不忍卒读;作为连续多次采访此事的记者,无论是睁着眼睛还是闭着眼睛,我都难以回避老人那佝偻着腰身、飘扬着满头白发、手持一叠又一叠投诉材料、在曲折途中艰难上诉的揪心情形。不幸的老人纵横着老泪,为了自己的声誉,更为了法律的尊严,在冷风苦雨之中,在炎炎酷暑之中,苦苦地上诉,上诉……

老人的每一声哭诉,像一条条粗壮的鞭子,抽打着我的心扉;老人的每一次哀求,像一块块沉重的巨石,压迫着我的灵魂。“死人还魂”讨公道,两位七旬老人在坎坷曲折的“公道”路中从上世纪末艰难地跋涉至21世纪,就这样上诉了漫长的3年,至今尚未能如愿。我们在为曾传耀和许秀英老人的厄运感到可悲的同时,更为阳江市那些本应为老百姓热诚服务,主持正义的执法部门真正感到深深的悲哀!作为执法机关,他们本应起到尊老敬老的楷模;作为执法部门,他们理应做到知法执法的典范,可是法律却在他们手中变成了戏谑百姓的道具。

新年的钟声已敲响,一个崭新的千禧年伴随着人类的祈祷和祝福降临人间。只是,在新的世纪里,那两位远在粤西的老人,他们的奢望不知何时能如愿以偿?我们的法律到底何时才能还他们一个“公道”呢?

曾传耀之案,在我十年记者生涯中有着特殊的意义:此案是迄今为止我采访时间最长的,从1998年开始到现在,时间长达6年;是我采访次数最多的,我曾5次亲临阳江对此调查采访,其中3次是特意从遥遥的京城赶过去的;此案也是我发表的报纸最多的,从1998年12月开始,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我先后在《南方都市报》、《工人日报》、《广州日报》、《深圳法制报》、《长江日报》、《齐鲁晚报》等全国百多家畅销报纸以整版的篇幅披露了此事,在全国广大读者中引起了极大的轰动。但是,令我这个小记者汗颜的是,此事至今仍然没有一个结果,两位高龄老人至今仍没有讨回他们的公道,他们佝偻着腰身,扬着满头白发,迈着艰难的步履,仍然在漫漫的诉讼途中毫不屈服地用法律手段争取着他们应得的公道。

现在,2004年的春节又过去了,曾传耀夫妇何时才有盼头呢?这对可怜的老人能够在他们极有限的有生之年讨回自己的公道吗?他们的这场已拖了7年之久的漫长官司何时才能有一个满意的结果呢?

第九章 广东最大谋杀案的新闻背后 序

突然,“砰”、“砰”、“砰”……从其中一座装修考究的三层别墅里接连传来了几声枪响,但这惊悚的枪声很快就湮没在暴风骤雨之中……

2男5女遭受暴徒开枪射杀,当场丧命!一宗震惊省内外、震惊港澳地区、震惊国内外的特大惨案发生了!

第九章 广东最大谋杀案的新闻背后 血腥的谋杀案和不见血的“谋杀”事件

1999年6月7日,受3号台风登陆的影响,广州地区突降暴雨。午后,随着一阵电闪雷鸣,市郊的番禺市(现改为番禺区)风雨交加,位于番禺钟村镇的全国最大住宅小区之一——祈福新村,此时更是雨雾笼罩,排列成一行行的西班牙式别墅若隐若现。

突然,“砰”、“砰”、“砰”……从其中一座装修考究的三层别墅里接连传来了几声枪响,但这惊悚的枪声很快就湮没在暴风骤雨之中……

2男5女遭受暴徒开枪射杀,当场丧命!一宗震惊省内外、震惊港澳地区、震惊国内外的特大惨案发生了!

这是广州地区建国以来被杀人数最多的特大凶杀案!

回顾我在南方的几年记者生涯,我无法回避这个祈福新村,不可能不提及这宗凶杀案。此宗凶杀案不仅使7名死者命赴黄泉,而且,作为众多参加采访此案的广州地区记者之一的我,也因此而惨遭某些掌权者的“谋杀”,从而使我在《南方都市报》的记者生涯也被无情扼杀,成了众多采访此案的记者中惟一被“追究责任并受到严肃处理”之人。令我痛心不已的是,关键时刻,策划全盘采访事宜的有关领导为了推脱责任,竟也眼明手快将我推上替罪之席。

现在,时隔5年之后,当我再次追忆此案的前后过程时,我执笔的手仍在颤抖,我受伤的心灵仍在悲歌,如果我将采访此案的事实真相又一次从头说起的话,又会有一次掘墓鞭尸的痛楚之感。

至今记忆犹新,案发当天,我接到两位居住在案发地的香港读者报料。随后,同事张蜀梅也打来电话告诉我,说她已就此事向报社领导请示过,但有关领导迟疑着尚未拿定主意,因为害怕挨批。同时她还说,现在羊城多家新闻媒体早已闻风而动。我还是向负责采访工作的任天阳作了报告,问是否前往采访此事。任说,最近上级有关部门不让再报道阴暗面的案子……他迟疑了半天,最后还是让我赶往现场看看再说。见领导批准,我不顾倾盆大雨,以最快的速度赶往了案发现场。

在祈福新村门口,我看到案发现场早已被封锁,我和其他先到一步的记者们一样,被警方设置的警戒线远远隔离在案发现场之外。经过多方打探,我了解到案件的大概情况——

7日下午4时许,业主伍某的司机王某驾车回到位于祈福新村第7街B区靠路口一栋3层别墅,发觉屋里静悄悄。他推开门,顿时吓得魂飞魄散:一楼客厅满是血迹,屋主伍某等6人横七竖八倒毙在沙发、地板上,死状恐怖。王某惊叫一声,慌忙打电话报警。不久,警车呼啸而至,大批荷枪实弹的公安民警赶到案发现场,将现场周围的道路封锁。同时,警方还在番禺各主要交通要道设卡,检查过往车辆。广州市公安局接到报告后,紧急从刑警支队调派刑警、技术员到现场协助侦察。

技术员在勘察时发现,一楼客厅的沙发上倒卧着2具尸体,地板上躺着4具尸体,在二楼的一个洗手间内,又发现了一具男尸。经法医检验,7名死者均是被人近距离开枪击中头部死亡,7具尸体身上共有近20个弹孔。技术员在现场捡获5个小口径子弹壳,估计为同1支手枪发射。在一楼客厅的麻将台上,摆放着手机和一叠叠现金。公安机关确认,凶手使用小口径手枪作案。民警在向现场周围的住户了解情况时,住户称,下午正刮大风下大雨,雷声也很大,所以没有听见枪声。

经查,死者为:屋主伍某,伍母亲、姐姐,其女友李某及其母亲,伍某的司机之妻张某,在二楼洗手间内的尸体为伍某生前好友龚某。伍某的司机王某反映,6日晚,伍某等人在别墅打麻将,案发当天上午,他们到广州饮茶,然后返回祈福新村。下午1时许,王某驾车离开别墅到市里洗头,之后接了儿子回别墅,在4时许发现这宗惨案。

此案不仅令当地的警方忙碌异常,也令我们这些新闻记者极为关注!对于这样一宗影响巨大、当地百姓极为关注的特大惨案,作为地方新闻媒体,我们没有理由不关注。因此,此案立即成为当地及港澳所有新闻媒体极为关注的焦点。

这宗惨案马上惊动了高层。广东省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陈绍基和广州市委常委、原广州市公安局长郑国强,以及省市公安机关负责人在案发后赶到现场指导侦破工作。公安部得知案情后,当即派刑侦局有关人员到广州协助破案。

祈福新村的楼价虽然在本地价格不菲,但较香港低,因此购买者多为香港人。这儿的保安检查一向严格,外人进入小区内必须出示入住证,来访者要登记后由保安带领才能进入。而且小区内设有不少保安亭,闲杂人员无法进入。那么,凶手是如何入内作案?为何将别墅内的7人全部杀死?凶手作案动机是什么?这些谜团当时一直成为社会各界议论的焦点。

通过努力探听,我们获悉,死者伍某为香港人,其中一人为外籍华裔。伍某的公开身份为生意人,据说其生前靠经营汽车贸易起家,后从事多种经营性买卖,家财颇丰,近年来常进出澳门赌场。关于其死因众说纷纭,一时有“杀人劫财”、情杀、仇杀等等揣测,无所不包。此案就像1998年12月30日发生广州天河天成大厦的广东电视台著名女节目主持人陈旭然被害案一样,立即成为社会各界关注和议论的热门话题,在羊城引起的轰动效应不同寻常。那几日,羊城内外提及频率最高的一词也是“祈福新村”。

由于警方及当地政府部门对此案严密封锁,记者们多日全力以赴的连续追踪仍收效不大,但各家媒体记者对此事件的热情一路高涨。尽管无法深入现场采访,尽管警方对所有新闻媒体拒之门外,但我还是想方设法了解到了有关情况,写了一篇小稿。但是第二天,我的稿子并没有发出,因为报社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在案子未破之前,不允许地方媒体报道。

此宗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特大新闻,毕竟还是有媒体敢“顶风作案”的。第三天,先是《新快报》以最快的速度在当日的头版首次公开了这一重磅新闻。紧接着,下午的《羊城晚报》也发出了同样的报道;第四天,《广州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以主题《祈福别墅7人被枪杀》,副题为《此为广州迄今死亡人数最多的凶杀案警方全力侦察》,更全面披露了这一骇人听闻的特大案件。作为省委机关报的《南方日报》像对所有敏感事件一样,小心翼翼地对此保持沉默,但其旗下的《南方都市报》对此却无法保持沉默。见广州地区的几家媒体均对此案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一向以抢独家新闻著称的都市报自然也坐不住了,报社编委会一连几次为此事商量对策。最后,为了弥补这一重大遗憾,报社领导决定派记者魏东和女记者王均带着司机轩慧驾驶采访车前往案发现场采访,企图抓到有关猛料,但他们忙碌了一天无功而返。

案发的第四天,我在李民英和任天阳的指示下又一次赶往现场,希望能抓到一些有关新闻。此时案发现场已是冷冷清清,虽然附近的人们仍然布满惊疑不定的神情,但居住在祈福新村的人们早已恢复到正常的生活状态。这时我听说,有关受害者的遗体此时早已转移到番禺殡仪馆。我又随着广州地区媒体的几名记者赶往前去。这儿虽然没有荷枪实弹的警察守卫,但还是有威风凛凛的保安和三三两两的身着便衣的男子守卫在四周。后来,我设法打听到,原来这一天,警方正在此对有关受害者的遗体进行尸检。我赶紧把有关情况告诉了任天阳,他马上在电话里头再三叮嘱我说:“一定要想法摸清有关情况,最好能偷拍到有关照片……”但报社的摄影记者不敢轻易上前,而我又不是摄影记者,平时采访一般是随身携带那个自费的轻便小相机。这种无法调焦的“傻瓜”照相机,只能抢拍到三四米内的镜头,根本无法远距离拍摄,更何况,广州警方对此案一直采取严密封锁,别说是有关现场,就是与此有关的任何消息都不愿透露。最后我只好双手空空返回报社。我汇报了采访过程,任天阳显得一筹莫展:“我们这次报道落在人家后面,所以我们一定要比别人做得漂亮,要是配上一幅照片就更好了……这样吧,我们自己弄不到,就向香港的媒体借吧,我先与他们联系……”

我不断打电话给参与此次采访的广州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希望他们能帮助提供有关照片,但他们除了拍到祈福新村外面的有关镜头外,都由于事发突然且准备不够充分,采访中又重重受阻,根本无法拍到与案情有关的照片;退一步讲,就是有人拍到,又有谁愿意向别的报纸供稿呢?

第二天,任天阳来到我办公室,当着同事曾华锋和张蜀梅的面对我说道:“这次关于祈福新村的案子,其他报纸都及时作了报道,惟独我们报纸的不见动静,这早就令我们很被动了。现在一定要想法抓到独家的东西,这样才能扭转被动局面。”接着他又当着这两位同事的面叮嘱我说:“……我和东方日报的朋友说好了,咱们就从他们那里拿一张照片对付对付,保证误不了发稿。王均的那篇稿子太散,你赶紧综合一下,快把稿子写出来……”

尽管我觉得从香港报纸拿照片来“对付对付”有些不妥,但这是报社领导的旨意,我也不好多说什么。与此同时,主管都市报的一位南方日报社委会成员李民英也打电话给我,要求我协助任天阳搞好这次不同寻常的报道。

在该副主编的帮助下,我从一位香港东方日报同仁手中拿到了几张有关当天警方验尸的照片,后经他挑选,最后选择了其中一张。

由于那几天广州地区的其他报纸几乎都报道了祈福新村的这宗特大惨案,但都市报却没有只言片语,遭到一些读者的质疑和指责,面子显然过不去。在报社各层领导的频频催促下,后来由我执笔写了一篇300余字的消息。

6月12日,《南方都市报》在第三版刊发了此篇由我和同事魏东、王均共同撰写、署名本刊记者、已不算“新”闻的新闻,同时配上了从香港记者处淘来的一张照片。图上是两名着警服的干警和3名身着便服的侦察人员正在验尸的情形。稍有摄影知识的人都能看到出,这张照片是远距离拍摄的,画面显得有些模糊,有明显的光晕。

但令我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就是这张普普通通的照片,会给我带来了一连串的灾祸……

第九章 广东最大谋杀案的新闻背后 我成为第八个被“谋杀者”

记者的职业表现为,从属或服务于一定的新闻传媒,这也是记者履行职责的凭证。记者是站在一定的立场,代表一定的政党阶级或集团的利益,经一定的新闻机构授权(记者证或介绍信)后才能履行采访职责,所以这样说来,记者的采访行为实际上也是他所在报社或集团的行为。就像我在前面所提及的金雁小学纠纷一样,在我起诉校方后,校方也对我进行反诉,而校方要起诉我,按法律的有关程序,他们必须先把我所供职的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和《南方都市报》分别作为第一、第二被告,然后才能追加写文章的我和邓世祥为第三被告。如果有关部门对记者的采访行为不满,按常理也得先找报社有关主要领导、部门领导,然后才能找记者。记者的采访行为从外表看似乎是一种个人行为,而实际上又是一种集体行为。记者采访行为的目的绝对不是为了个人,而是为了大众传播。采访是新闻记者为大众传播而进行的搜集新闻素材的职业行为。

在我看来,舆论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使社会大众及时享受知情权,是为了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通过新闻舆论监督,帮助公众了解真实情况、缓解情绪、化解矛盾,增强扶正祛邪的信心和勇气,引导受众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然而羊城记者们对于此宗命案锲而不舍的追踪采访激起了有关部门的强烈反感与抵触。他们的理由是,记者们的报道严重干预了广州警方的正常破案。

因为发表了一幅有关“祈福新村命案”现场的照片,广州市某部门对此极为不满,并利用特权不停地给报社施加压力,最终迫使《南方日报》和《南方都市报》领导只好对此进行“调查”。随后,南方日报社委会驻都市报的常务副主编李民英、副主编任天阳和报社有关领导,多次特意把我找去询问有关此案的采访过程,还多次问及关于祈福新村凶杀案中那张照片是如何拍到的,当时还有谁能证明,云云。

据悉,由于此案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广州几家媒体均“擅自”予以公开,引起了有关部门特别是警方的强烈不满,对方当即要求各报社对有关记者和责任人进行处分。几家刊发此案消息的报社认为,他们只是真实客观地报道了有关情况,忠实履行责任深入现场采访报道的记者们并无任何违法违纪或是渎职行为,自然也不应予以处分,所以其他报社均以各种理由,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记者。但是,至今我不明白,尽管此稿是在报社多位领导的再三指示下采访的,尽管此次采访还有另外几位同事参加并共同写稿,但由于我是主要作者,特别是那张“独家”照片是“出自”我手,我就这样成为了最大的受“审”者。一些领导的态度令我心寒,我被迫停下手头的工作,不停地接受问话,写检讨。我不明白,他们为何要这样对待我?本来是受报社领导指派的工作,本来是有好几名记者共同参与的采访,为何我成为惟一的例外?!愤怒之下,我写了一份辞职书贴在那位要求我写检查报告的副主编办公室大门上。无可奈何的我只能这样选择辞职。

6月30日,报社编委会的几名领导经过一天的开会研究,最终决定:“按上级有关部门的批示,严肃处理涉嫌发表虚假报道的记者……”更令我目瞪口呆的是,报社编委会经过一天的紧急磋商,把所有的责任全推到我一个人的身上。《南方都市报》在给我的一份处分决定中,称我在“……祈福新村命案报道中,采访不深入,报道不实,导致严重不良后果……”我至今不明白,这篇报道哪有“不实”之处?我的采访何谓“采访不深入”?这“严重不良后果”到底是指什么?退一万步而言,即使这篇稿子真的有什么问题,那也不是我一个人的事呀!这是三个记者在报社领导指派下采访的,为何出了问题就让我一个人承担?特别是策划和组织此事的有关领导为何没有一点责任了?这张早已发黄陈旧、纸页变脆,盖有《南方都市报》红印的“处罚书”至今仍被我压在箱子里。我的许多同事在获知后一个个目瞪口呆。几位知晓事情内幕的同事均为我而感到愤愤不平:有关祈福新村案子的照片,其实国内的其他报纸早就发表过,而且有好多,他们为什么不敢去找人家的麻烦?这样的照片也算国家机密么?那我们这些记者以后还敢报道什么?再说都市报是从别人已发表的照片中“借用”来的,这只不过是一种很正常的手段,他们不过是以此为借口而已……另一位女同事也说:谁都知道,这种案子都是在报社领导的指示下我们记者才能去采访,否则怎能轻易发表出来?怎么现在一出了问题都往记者身上推呢?这太不公平了,即使我们记者的稿子出了问题,最大的责任人首先就是有关值班领导,其次是部门领导,然后是有关责任编辑,最后才能是记者的……现在他们怎么能不问青红皂白就把所有的问题都推到记者一人的身上了?更有人为我打抱不平:有关祈福新村的报道是报社领导出面组织的,当时有几个记者参加采访,现在出了事,怎么全推到石野一个人的身上?

更令我心寒的是报社有关领导对此事的冷漠和推脱。那一两天,我们这些平日和颜悦色、笑容可掬的领导,见了我个个惟恐躲避不及,好像我就是一患有“非典”的病人;只要有人见到我,除了不好意思地向我露出尴尬的笑,就是像躲避瘟神一样溜之大吉。不过令我感到一丝安慰的是,在李民英及任天阳等领导几次三番地要求我写所谓的检讨时,当时最清楚这次事情内幕的采访部主任杨斌(现为《新京报》总编)几次为我说情,他还特意陪我到李民英(2004年6月15日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刑6年)办公室如实陈述采访经过;当报社决定对我一个人进行处罚时,他满怀歉意地对我说:“石野,这其实不是报社领导的事,是上面有关部门对报社的压力太大了……”为了表示他的歉意,他几次要请我吃饭,为我送行。我谢绝了。在当时的紧张和冷漠环境中,他能这样对待我,已实属不易了。他当时的话语,真可谓“良言一句三冬暖”!杨斌是一个正直有良知的人。我至今对他心存感激。

后来,当我找到南方日报的一位平时对我赞誉有加的主管领导时,他虽也为我不平,但后来也只能对我说:这都是南方都市报的事,作为主管领导,他们也不好插手此事……仰望天空,我不由悲哀长叹:在我几年的政法记者生涯中,没有倒在黑帮的屠刀和棍棒下,最后竟然被自己人用冠冕堂皇的手段,将我无情地“谋杀”了……这也正像我们这些平时经常写批评批报道的记者担忧得最多的一样:我们不怕什么黑社会,不怕黑暗中的刀枪,怕就怕白道的打击报复,特别是黑白道的联手报复……

更令我心寒和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也就是因为此张广州部门认为“严重失实”的照片,在《南方都市报》上发表几天后,据说又被香港的另一家报纸原封不动地转用了,广州某部门竟然以此对我立案调查了长达三年之久!

不仅仅如此,三年以后,当浪迹京城的我重返羊城,与因被我在国内多家媒体揭露其恶行的邓世祥对簿公堂时,我居然又因此事被广州某部门以“涉嫌出卖国家情报”为名而强行戴上冰凉的手铐押入黑屋。详情请见后面的有关章节。

对于像祈福新村这样的案子,地方新闻媒体难道真的不能报道么?回答自然是否定的。一些地方的相关部门,为了自家的所谓利益和形象,他们常利用党和人民所赋予他们的权力干涉新闻单位的正常工作,而更令人不可理解的是,我们的一些新闻单位的领导,为了明哲保身,为了一己私利,好多时候也会无视道德良知,在一些部门面前唯唯诺诺,点头哈腰;如果记者采写了引起社会轰动、特别是当地领导称赞的新闻时,那些领导又总是会把第一功劳毫不脸红地记到自己的头上;记者在前线冒着生命危险卧底暗访,他们则总是在后面指手画脚,还可以随时找个借口枪毙你的稿件。如果新闻单位不受地方官员的干预,能独立行使自己的舆论权力的话,舆论监督也许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的遭遇以及此后一帮同事的相继离去大都指向一个方向:实施舆论监督首先受到冲击乃至伤害的是记者个人。其实这是一个极端不合理的现象,然而在报社领导所谓顾全大局的和稀泥心态下,记者的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甚至这种侵害被冠以“采访不深入,报道不实”的堂皇名义,对于一名为他所热爱的新闻事业殚精竭虑、鞠躬尽瘁的一线政法记者而言,不啻为莫大的耻辱!

众所周知,一些重特大案件、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往往会给社会造成程度不一的影响,如果当地政府部门不通过新闻传媒介绍事实的真相,以正视听,势必引起社会的猜测甚至是“传闻”四起,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对于“祈福新村”这样的特大凶杀案,难道不会引起当地群众的极大关注么?对惨案的有关情况、发生原因以及警方对此的侦破情况,难道群众没有知情权么?广州有关部门又为何对此噤若寒蝉?对于新闻记者的采访和报道为什么要加以压制,甚至不惜利用行政权力加以封杀和控制?

公安部曾明确指出:重大案件要及时通报媒体确保群众知情权。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公安部部长助理张新枫2004年6月1日在公安部举行的继续推进“命案侦破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中强调说:对一些影响大、危害大的案件的发案和破案情况,要及时向媒体通报,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确保群众知情权。

公安部这一举措在全国激起了极大反响,也引起了有关法学专家的关注。海南大学法学院讲师王琳在《新京报》上撰文指出:“在不破不报”惯例仍为大多地方公安机关所遵循的大背景下,公安部将“发案情况”与“破案”情况一同列入向媒体通报的内容,及时公开案情信息,这是种进步。

王林认为,知情权利,是公民对于国家的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有及时、准确地了解和知悉的权利。公安部对“确保群众知情权”的特别强调,背后似乎有着一定的新闻背景。从前些年北京“敲闷棍”事件,到南充系列杀人案,再到近期黄勇案、杨新海案,这些轰动一时的血案告破之后,都伴随着对重大案件知情权的广泛讨论和反思。而与此相对应,马加爵案因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和群众举报而告破后,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发案情况也是公共信息,将危险信息通报社会,并不必然会造成“社会恐慌”。相反,隐瞒甚至阻止发案情况的正常传播,则不可避免会造成小道消息的流传,从而将使本可得到遏止的危害继续扩大,本不会造成的恐惧蔓延并加剧。

是的,我们应当看到,人们的恐惧往往来源于未知,而并非来源于已知。特别是当一些影响大、危害也大的案件发生时,更应满足人们对信息的知情欲,并保证正常的信息流通渠道畅通。也只有让公众及时“知情”,客观地“知情”和充分地“知情”,方可有效地堵住小道消息肆意滋长的空间。

另外,任何一位公民都明白,发案情况通报也有利于促进警民间的相互信任,进而促使警民间的互动与合作,可以更好地增进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监督,促使办案人员更严格地依法办案,并恪守职业道德。

我记得,早在1998年间,北京石景山区曾发生过一宗震惊京都的特大凶杀案。8名打工妹在一夜间全被杀死,当时,北京地区及中央所有的新闻媒体及时向全国报道了此事,引起了国人关注,后来案子很快告破,凶手也受到应得的下场;2002年11月,香港富商林汉烈在一茶楼里被凶手当众枪杀,全国所有大小媒体均以较大篇幅报道了此案;2004年春,震惊中外的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因生活琐事而残杀了同宿舍4名同学后而四处潜逃,一度引起社会各界的种种猜测,但公安部和云南警方没有封锁消息,而是及时向全社会公开案情,发出A级通缉令,终于使刚逃到三亚的凶手被一开三轮车的司机发现报警而落入法网……像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如果按照广州有关部门对祈福新村一案的有关做法,是不是这些最先报道这一事件的有关记者都是泄露国家机密呢?他们是不是也应受到“处罚”呢?

我不得而知……

离开广州前,我听友人提起,在我离职后不久,香港《太阳报》的记者获知我的遭遇后,发表了一篇为我鸣不平的文章,虽然对于我的悲凉心境于事无补,然而我仍要对这位善意拳拳的新闻界同行报以感激的一笑。

1999年7月1日,我离开了《南方都市报》,在我拖着沉重的步履,离开曾经几次差点为之付出了生命的《南方日报》报业大楼的那一刻,我第一次体会到,何以“出师未捷身先死”成为千古义士哀中之哀!不由怆然……

在《南方都市报》做记者期间,我始终以一名新闻记者的良知和正义行使自己的舆论监督权,为老百姓摇旗呐喊,为弱者执言仗义。我采写了大量的新闻报道,其中有很多稿件在社会各界激起极为强烈的反响,为众多弱者主持了正义,维护了法制的尊严,宣扬了正气。我在这里发表了大大小小的文章数万字。直到现在,我可以毫不脸红地说:我是《南方都市报》在广州拥有读者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记者之一。我对名利一直很淡薄。我热爱记者这个职业,如同热爱我的生命。正因为热爱,所以我一直用我的青春和热血去写我所关注的对象,去揭露公众所痛恨的丑陋。一个以自己的良知和做人的正气去写新闻报道的记者,只要他所做的一切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受到了大多数读者的拥护和好评,尤其是,他所做的一切能使那些有苦无处诉说、有冤无处申弱势群体走出困境,我想这才是最大的奖励和荣耀。

在《南方都市报》在这个供我成长和战斗了3年的地方,在这个我曾多次为之以生命换取新闻的地方,在这个我曾四次为之经历九死一生的地方,在这个给我留下了诸多创伤和永远的疼的地方,我的感慨太多太多。在这儿,我们这些没有正式编制的记者编辑,每月只有800元的工资,没有劳保福利,没有医保,没有房租补贴,更不要说什么分房;平时按规定分发的过节费,我们这些招聘人员都只能拿正式员工的一半,每当看到南方日报那些员工们,尤其是那些拥有正式编制的清洁工、接待员等,不但平时的工资、奖金比我们多,而且他们的任何一个节日的奖金要比我们多出一倍时,心里真像打翻了五味瓶,什么滋味都有。就是连我们每天进出报社大门时的胸牌都不一样,连在报社阅览室借读图书的权利都没有。一些工作时间没有我们长,成绩也不如我们的同仁一个接一个调入了报社,成为正式员工,而像我、曾华锋和罗斯文等这些曾为报社立下了汗马功劳的前线记者不但得不到应得的公正待遇,而且还受到诸多的责难和打击。在我走后不久,罗斯文也愤而辞职;一年后,正在复习考研的曾华锋也被剥夺了“兵权”,还扣除了他的万多元的年终奖,使他那年的考研遭受很大打击,他后来也以深沉的笔调记录了与我同样的悲愤而凄凉的心境。

记得,那次我在广州王圣堂历险后,就有好多人这样问我:“你们这样的记者真是太危险了,报社一定早为你们买过人身保险了吧?”我笑而不答。我无话可答。有谁会想到给我们买人身保险呢?我们虽然是一名新闻记者,但我们只是南方报业的一名招聘人员呀?不过,令我哭笑不得的是,有一次,我前一位领导受邀在广东广播新闻台做访谈时,他竟大言不惭地说:我们报社曾出巨资为石野等暗访记者买过保险……无须说买什么保险,就是我们这些聘用记者在工作中出现了一点差错,都会受到批评,被迫作检讨,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面临被“炒鱿鱼”的危险。因为我们还不是南方报业集团的正式员工。如果我们是南方日报的正式员工的话,很可能有关王圣堂历险的报道不会不明不白的胎死腹中了。就在此之前,《南方日报》摄影部的梁有祥师傅也像我一样前往广州火车站偷拍了一组有关吸毒者的镜头,当即被报社领导当成了英雄,不但《南方日报》不惜用大幅版面来报道此事,其下面的两份子报《南方周末》和《南方都市报》均一起上阵助威,轰动羊城,广东省和广州市的有关领导对报道大力批示,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一下子就解除了这个长期盘据在广州火车站的大毒瘤。这位默默无闻的梁师傅一下声名大震,不但受到各式各样的奖励,而且很快由报社出资出版了一本记录此事的书,报社总编辑更是亲笔作刀写序。这无论是对梁师傅本人还是我们的整个社会都是一件好事。梁师傅的义举令我们更加敬佩,因为作为同行,我们已经有更多的历险和体会。只是我至今不明白的是,同样是在报社有关领导的组织和指派下采访,同样是广州火车站一带的敏感问题,我们和梁师傅同样是以一名新闻工作者的职责和正义感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前往这些布满雷区的危险地带卧底暗访,为什么他能得到有关领导和地方部门的赞许,而我们在王圣堂的暗访以及祈福新村凶杀案的采访却是揭露“广州的丑陋,败坏广州良好的形象”而无端受到责难呢?难道仅仅是因为我们不是南方报业的正式员工么?!还有一次,报社的一位有编制记者,于1998年的9月19日在都市报的头版头条位置上发表了一篇“到东山区法院状告东山区法院”的新闻,不知是错得太离谱是迫于有关部门的压力,结果第二天,都市报又不惜版面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一篇“道歉启事”,而这位记者不但一点事也没有,后来据说还当了官。举这个例子并非我对这位同事过不去,我很敬重他,我只不过是借事说事而已。不难看出,之所以在这家省级新闻单位老是出现这些咄咄怪事,不能不说与报社领导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同样是南方报业的员工,同样是活生生的生命,同样是记者,我们相同的采访结果却会有如此大的差别!当我们这些新闻记者不顾威胁恐吓,不顾生命危险,为弱者执言仗义,为社会激浊扬清,为民众的利益大声呐喊之时,又有谁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

1999年8月底的一天,我收拾行装,踏上前往首都的火车,从此竟一去不再回头。那一天,当我带着满身的伤痛离开羊城时,曾在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中大力声援我的泰国侨胞谢先生,得知我要离开南方北上求学后,特意派他在广州工作的弟弟谢崇宣先生为我送行。在广州火东站,忠实的读者黎世冬在他的弟弟黎世军的陪同下,也特意赶到车站为我送行。这时我才获知,由于那次在银河村被治安员打伤后,他已落下了终身的后遗症,已无法像以前一样从事体力劳动,而只好做起了摩托车拉客的生意。在火车站,面对这几位前来为我送行的朋友,我百感交集,热泪盈眶……

2002年3月4日的一天夜晚,华灯初上。正在北京长安街头匆匆行走的我突然接到远在南方的昔日同事、此时正在出租屋里复习考研的曾华锋的电话,他在那头颇为感慨地对我说:“石野,我们虽然都离开了南方都市报,但报社没有忘记我们这些人,同事们没有忘记我们……”此时正在复习考研的他,也像我一样,经常在晚饭后外出散步,这一天,他在广州天河街头散步时,像往常一样买了一份当天的《南方都市报》,时值《南方都市报》改为日报后的五周年纪念日,在由老同事谭智良以“西凉”的笔名发表的一篇纪念文章中写道:“……想起来了,下面的人不得不敬:石野、曾华锋、罗斯文。想当年,你们也曾风里来雨里去,写下不少有影响的报道。《南方都市报》是个大舞台,只要尽情表演,就会获得掌声。你们谢幕离去后,是否有过留恋的时分?……”当曾华锋在电话里将这段话念给千里之外的我时,我忍不住热泪双流……三年来,这可是我离开报社后第一次流泪!那是百感交集的泪水!

是呀,谁说我们不爱自己的报社呢?谁又说报社不爱我们呢?想当初,当我和我的那些年轻的同事们,怀揣着美丽的梦想,沸腾着青春的热血,不计报酬,不讲名利,有的更是满怀委屈和痛楚,为了新闻事业,不惜吃苦耐劳,忍辱负重,尽管挨打受骂,尽管流血流泪,甚至几乎丢失自己宝贵的生命,但他们像我一样无怨无悔。那里虽然有难言的缺憾,但也有我们奋斗的艰难和战斗的快乐,有我们尊敬的师长,更有我们并肩作战的亲如兄弟姐妹的同事们。虽然时过境迁,虽然供我们成长又给我们留下了永远伤痛的地方已成为昨日黄花,但她却早在我们青春的道路上长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我不能忘记。我不会忘记。

第九章 广东最大谋杀案的新闻背后 谁来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

在广东新闻界谁都知道,1999年秋,《南方都市报》有个叫石野的记者因为祈福新村那宗特大凶杀案而遭到当地有关部门的严肃处理;我自己则心知肚明。说到此,又不得不提起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作为一名从南到北、在新闻战线上战斗了十年的政法记者,经历的风风雨雨可谓是太多矣,不但遭到不同地方的威胁、围攻、毒打、诬陷、诽谤和非法拘禁,多次历经法庭上的诉讼,更遭受到来自新闻单位内部某些人的打击报复。这不由让人深思,为什么至今没有出台一部专门维护记者合法权益的新闻法呢?《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明确规定:要支持符合人民利益的正确思想和行为,勇于批评、揭露违背人民利益的错误言行和消极腐败现象,积极、正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新闻记者都是遵循这一宗旨,但是,当记者因实施论监督权而遭到被采访对象的打击报复和人身侵害时,又有什么法规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呢?

其实,我早在1998年7月与金雁小学对簿公堂时,就曾多次考虑这个问题,对于记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的切肤之痛,我本人有着独特的感受。关于我的那场曾在南方传得沸沸扬扬的新闻官司,当时的新华社广东信息社社长张才龙曾发出过这样的感慨:“我在新华社干了20多年的政法记者,也可以这样说,我这20多年的时间,也是时时被新闻官司所困扰的20多年,为新闻报道打官司,对我来说早已成‘家常便饭’了……我认为,石野与金雁小学的这场官司本身并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但是,我们要看到在这场新闻官司的背后所隐含的深远意义。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结构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的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也在不断地完善与进步。但是,这种进步和中国的现代化进程相比,总显得滞后,因此也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中国新闻从业队伍是一个庞大群体,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新闻从业者的人数也最多。但令人感到失望和遗憾的是,面对这么庞大的社会群体,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相关的法律,这无疑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因此,我更认为,呼唤为中国新闻尽快立法已成当务之急,为新闻立法,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今天,我们正处世哲学由过去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关键时刻,加快中国新闻立法工作,更显得极为迫切和必要。”

是的,加快中国新闻的立法目前早已显得极为迫切和必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贺卫方和王维忠教授在接受央视著名节目主持人敬一丹的采访时曾指出:宪法第35条明确地规定了我们有言论、新闻、出版方面的自由。这样的一个政治性的权利在一个国家的整个的一种权利框架中间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明确地规定不允许对于批评它的公民进行打击报复。人民有对于国家机关或者说公共机构它所作所为进行一种坦率地、直接地、甚至是非常严厉地批评权利,对这样一种权利是不得封杀的。王维忠教授作为人大代表一直很关注媒体所进行的舆论监督,曾经在去年两会上提过相关的议案。在十届一次会议的时候他就提出了一个监督法:要让舆论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有法可依。他认为,新闻舆论监督在某种程度上标志着社会的进步,标志着社会的文明程度。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贺卫方也指明:由于批评报道会直接影响到某些人的乌纱,会让某些人丢掉饭碗,对方很可能会急红了眼,就会采取某种非理性的一种措施。我认为,我们必须要想方设法保障新闻监督这样非常重大的问题。

王维忠认为:在制定法律这部法律的时候需要有一个过程,所以现在需要做的是如何让记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的问题。既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新闻媒体这么支持,那么新闻媒体屡受这种打击,能不能制定一部司法解释,用司法解释来调解这些问题。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展江教授予说:媒体应该是社会公器。任何社会都不能避免天灾人祸,如果一味排斥负面的东西,媒体就是失职。我认为好新闻的标准是:在纷纭世事中厘清复杂关系,摆脱流行偏见,表现职业勇气,揭示事实真相,揭露谎言谬论。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袁曙宏教授针对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被打情况严厉指出:记者采访权不受法外之权阻挠!他认为:对于各种事故及新闻事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在不泄露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前提下,记者有权公开、公正地采访报道,行政机关不得非法干预。”

谈到新闻采访遭受非法阻挠干预的现状,袁教授深感忧虑:“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中起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当前腐败问题比较严重、特大事故频繁、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状况下,媒体正承担着超负荷的监督职能。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执法机关再滥用行政权力对媒体封杀,其后果不堪设想。”

尽管现在尚未有新闻法出台,但党和国家领导人一直很关注新闻发布工作的发展状况。李长春同志不久前明确提出了“不断改革创新,使我们的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要求。他还为此种发展的得失成败提出了明确的评判标准:“我们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人民的利益党没有自己的私利,这就决定了宣传思想工作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使党的主张和人民利益更好地统一起来。” 李长春同志的这些讲话,是对传媒从业人员的极大鼓舞。

2004年2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有利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及时、准确地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得悉此消息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喻国明教授表示:作为一种公共权力资源,信息已经成为每个现代社会成员生活的必需品。而信息质量的好与坏、全面还是片面、及时还是滞后也成为关乎社会成员生活质量及生命健康的大事。及时、公开、完备的信息发布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营造一种我们一直渴望的生存环境。他认为,政府要成为一个明确责任的现代政府,让每个公民都成为决策的主体,那信息的公开就是它向公民所履行的首要的也是关键的责任。

用一句通俗易懂的话来说,就是人民政府要及时把真相告诉老百姓。像祈福新村这样的特大别墅小区,居住人数几万,不但有本地居民,更有众多的港澳居民,突然间发生了这样的特大惨案,人家还不为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而惊惶失措吗?这样特大的消息能通过特权手段封杀得了本地的新闻媒体,但你封杀得了近在咫尺的港澳新闻媒体吗?他们能利用职权和强权迫使当地的新闻单位处理参与采访的记者,但他们能处理那些关注此事的广州市以外的新闻媒体,特别是港澳的媒体么?纸能包得住火么?本地发生了如此特大的惨案,作为向百姓传播信息的媒体向本地的百姓真实报道了事件难道有错吗?如果真的等公安局破获了此案子,再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发一个通稿,人民公安如何勇敢神速终于破获了此案的话,是不是太迟了呢?其实像这样的事情举不胜举,其他的不说,单拿1998年广东电视台著名女主持陈旭然被杀案,当时有关部门也是对此事讳莫如深,直到一周后才发了一篇不足百字的通稿,而在此前,此案早在百姓当中传得沸沸扬扬。

当然,人们也许能理解地方政府部门的苦心:那就是,此案如果曝光,会使人认为这儿的社会治安恶劣,使他们的面子上无光。正因为有如此病态心理,所以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莫明其妙的事情:某某地一旦发生群死群伤、发生重特案,地方不是积极及时地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真相,而是想方设法、不择手段地上遮下掩,企图掩盖事情真相,这样的做法结果往往总是适得其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当一个又一个以百姓利益为己任的新闻记者得罪了有关部门遭受到各种排挤,当一个又一个为弱者执言仗义的记者因揭露真相而受到威胁时,当记者流血而流泪时,人们不禁要问:谁来维护舆论监督?谁来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章 中国首宗新闻记者刑事自诉案 序

1998年3月初的一天,我忽然发现相邻的同事罗斯文的办公室新来了一位中等个子、圆脸、白胖、戴着一副高度近视眼镜的青年。几位同事告诉我说,这人就是有两个老婆的邓世祥。我当时很吃惊:这个叫邓世祥的风流记者不是在1997年初因为同时与两个女人各生一个儿子而被报社开除了吗?这个时候,他怎么又进报社做起记者了呢?!尽管我与邓是第一次认识,但像广东省新闻界众多新闻同仁一样,对于他的大名和风流韵事早已是耳熟能详。

第十章 中国首宗新闻记者刑事自诉案 援助打工妹惨遭诬陷

2003年12月15日,湖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庄严的法庭上,一个身着囚服、戴着手铐的中年男子正在接受审判。这位时年41岁中等身材、满面沮丧的中年人就是原《娄底日报》政法记者、新闻败类伍新勇。当天,法院对他做出了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9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伍8次共诈骗财物总价值106万余元,伙同他人挪用公款238万元,非法持有钢珠枪两支、六四式手枪子弹5发。同时伍还是一个道德极为败坏的流氓,他用不义之财,先后找了十几个情人。伍新勇也许是近年来中国新闻界名声最恶劣的新闻记者,虽然他的身份是邵阳日报政法记者,但他却聚黄、赌、嫖、毒等于一身,是个无恶不作的黑道人物。

伍虽然不可一世,但当一旦走上法庭,他最终还是在法律面前低下了那颗罪恶的头颅。本应是为民执言仗义的新闻记者,却沦落成为了黑道人物。人们在痛定思痛的同时,也不由对他长期横行霸道的所作所为陷入沉思。

人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新闻界还有类似伍新勇那样披着记者外衣的人吗?回答是肯定的。我早在五六年前就遭遇到这么一位。这个至今仍在广州新闻界混迹的人叫邓世祥(曾用名邓子龙和保罗)。

说起来,我和邓世祥的交往还是从暗访王圣堂时开始的。

1998年3月初的一天,我忽然发现相邻的同事罗斯文的办公室新来了一位中等个子、圆脸、白胖、戴着一副高度近视眼镜的青年。几位同事告诉我说,这人就是有两个老婆的邓世祥。我当时很吃惊:这个叫邓世祥的风流记者不是在1997年初因为同时与两个女人各生一个儿子而被报社开除了吗?这个时候,他怎么又进报社做起记者了呢?!尽管我与邓是第一次认识,但像广东省新闻界众多新闻同仁一样,对于他的大名和风流韵事早已是耳熟能详。

邓是河南光山农村人。1994年初,他在北京打工期间,认识了来自同乡的打工妹陈良琴,两人同居后生有一子。后来邓南下在羊城某杂志做了记者,又与一位来自河南信阳农村的女子李某在广州同居。李生下一子后,这才获知邓的“真实情况”。后来由于邓一直与陈保持关系,李在忍无可忍之余,于1997年1月的一天,抱着他们尚在襁褓中的儿子愤然来到《南方日报》控诉“夫君”的风流韵事。随后李又携子前往《羊城晚报》、《广东法制报》等报社投诉。原《羊城晚报》副总编、著名新闻人周文韶先生退休又任《广东法制报》的总编,这位正直的老新闻人接到李梅的投诉后,在震惊之余,深不气愤,当即致电南方日报有关领导,要求严肃处理这位道德败坏的邓世祥。查明真相后,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和《南方都市报》很快就将邓开除。虽然后来邓设法没有让羊城的有关媒体对此事进行曝光,但此宗“风流记者包二奶”的丑闻还是不胫而走,旋即传遍了整个广东省新闻界。

现在,时隔一年后,当我看到这个曾被开除的邓世祥又能重新返回这家报社做记者时,感到十分惊诧和纳闷的是,这种人怎么还能从事神圣的新闻工作呢?令我深为奇怪和不解的是:又是谁在帮助这个包“二奶”的邓世祥重新回到了报社呢?

由于当时《南方都市报》采编人员经常像走马观花似的频繁更换,所以对于邓的到来,尽管很多知内情的同仁都对此深为不解,但从无人过问。

采访部的办公室在南方日报大楼的第16层,我的办公室和时任采访部主任的任天阳的门对门,和邓世祥罗斯文两个的办公室紧相邻。尽管我与邓的办公室离得很近,但我平时极少与之来往,碰到时也只不过是点下头而已。

由于对邓世祥的行为很是反感,尽管我与邓的办公室相邻,但我平时极少与之来往,碰到时也只不过是点下头而已。

没想到,一个多月后,在报社的安排下,我和他一起前往王圣堂卧底暗访,更经历了一次死里逃生的历险。就是这次历险,使我对他彻底打破了偏见,还与他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有关这起当时轰动全国的两记者王圣堂暗访险遭黑帮灭口事件,已在本书第五章有着详尽的记录。

邓世祥此后常去我在客村大江宛的简陋出租屋,他也多次热情地邀请我去过他的家里玩。我们经常在一起合作采访,并常联名发表文章。后来,我们还一起前往潮州惠来采访,并多次合作共同署名发表文章。两个月后,我们因共同合作采写了一篇有关海珠区金雁小学女教师挥鞭抽打小学生之事,引出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新闻官司,我是原告,我同时也是被告,结果邓世祥和《南方都市报》及南方日报报业集团都做了被告(有关详情请见我的第一本书《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

1998年4月3日,邓主动邀请我去他家玩。那天下午,当我搭乘邓的摩托车来到他家时,一进门我就看到了李梅。在邓家,我不但见到了已经有两岁的邓与李生的非婚儿子邓龙,接着我又在他们的卧室里面见到了一个七八个月大小的女婴,后来我获知这是邓和李生的女儿,取名邓凤。在这之前,我只知道邓先后与陈良琴和李梅都生了一个儿子,没想到他们已经生下了两个小孩子。见我露出惊讶的神情,邓马上笑嘻嘻地告诉我,他与李在河南老家生下儿子后,又偷偷生了这个女孩子。还称他太爱小生命了,以后只要有机会,还想多生几个。邓拉着我的手,再三称这是他的隐私,要求我不要告诉别人。我的心里尽管觉很别扭,但还是出于好心不客气地向他指出:……你这种想法和做法都是极其错误的,你千万要迷途知返呀!弄不好将会影响你的工作和生活的……

最后,我出于朋友的礼节,还是按照南方的习惯,掏出了4张百元大钞,为这两个首次见面的孩子各封了一个红包。

由于我们的传呼机在此次历险中被抢,报社领导经过特批,决定从财务中拨出钱来为我和邓各购买一只新的中文传呼机。

1998年4月8日上午,我和邓各购了两只长城中文传呼机,并特意选了一个连号,邓的呼号为25970,我的呼号为25971;为了纪念我们的这次生死卧底,我们都将密码定为8888,以示前途无量之意,同时也就意味着我们之间以后再以也没有想到,就是因为这次购买了传呼机,我竟意外地获悉了一系列令我目瞪口呆的实情。这些事实彻底改变了我们这对生死兄弟的人生。

4月10日,我的传呼接连响了好几次,一看显屏,却是北京的一个叫陈良琴的女子。见我不理,对方继续几次呼我,且毫不客气地留言骂道:再不回话,我就带儿子来广州找你算账!这下更弄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我从未结过婚,当时连女朋友都没有,哪来儿子呢?我赶紧回电话。谁知电话一通,我就听到一个操河南口音的女子气呼呼地说着,问了半天我才弄清楚:原来对方把我当成邓了!我只听说过邓的第一个老婆和儿子在北京,但对其他情况一概不知。

对方迟疑了一会,不好意思地连连道歉:“真对不起,没想到我打错了。”当我得知我的名字后,连说知道我,因为邓把我们一同历险的事告诉了她。就在我要挂上电话时,陈良琴再三地恳求我:“你不要这么快挂电话好吗?我有好多话要说……真的,作为一个女人,我太苦了,特别是我的小孩子……”说着说着,她忍不住在电话那头伤心地哭泣起来。我心一颤,这个时候哪还能挂电话?“你是他的好朋友,我,我没有别的意思……只希望他对孩子好一点……你是他的同事,是他的好朋友,说不定他会听你的……求求你,你就劝劝他吧……”

从陈良琴的口中,我吃惊地获知了邓的许多真相:原来他根本就没有与陈脱离关系,不但常去北京“探亲”,而且还常背着李某将陈母子接到广州租房同居;为了不失去李某又不失去陈,邓在长期与李在广州生活的同时,以各种手段控制着陈;春节后,陈良琴提出要与邓世祥断绝来往,并提出有关儿子的抚养问题,邓怎么也不答应分手,也不再支付儿子的费用……

突然得知这些令我震惊的实情后,我的心情复杂极了,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什么滋味都有。

同时,我还了解到,邓世祥只不过是高中毕业,后来成为了北京某城建公司的一名临时工,在那儿和陈小琴哥哥陈洲是同事,他的这份工作还是陈兄帮忙找到的。他从来没有上过什么大学,而在此前,邓世祥总是毫不脸红地在同事和有关领导面前信口雌黄,称他老家是红色老区,中央为了照顾他们这些先烈后代,特意保送他到北京上大学的;而李梅也根本不是什么大学生,更不在什么广州军区企业里做会计,她只不过是一个来自贫困农村的初中生。来广州后她和邓世祥的妹妹邓素芳一起在广州多家娱乐场所做打工,是经邓妹介绍才认识当时刚到羊城不久的邓世祥,并与之同居的,等等。对于这些情况,一年后,我去北京学习,从陈良琴的大哥及父母亲处都得到了证实。

四年后,也就是2003年夏天,已在北京做记者的我前往河南信阳采访一宗黑社会雇凶杀人案件,采访完后,我心中牵挂着被邓抛弃、此时一直寄养在外婆家的小邓珂。于是,我又特意从信阳转车到光山县的泼河镇,探望好长时间不曾见过面的小邓珂。当时和我一同采访此案的《华夏时报》记者文洁也只好随我前往光山邓的老家中。当个子已长高的小邓珂欣喜地从我手中接过一大堆吃的和玩的礼物时,我这才将有关内情简单告诉了文洁。他惊讶不已,说:没想到你对待“死对头”的儿子这么好,这真不容易呀……我苦笑着,说道:不管我与邓如何打官司,但邓珂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被亲父遗弃的不幸的小孩子,我怎能不尽力去帮助他呢?

第二天夜里,我到邓家中把他叫出来,告诉了他陈与我通话之事,并责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编造那些谎言来骗我?谁知,他竟然不以为然,好像早就知道我们已经通过话似的,连连说陈的文化素质太低,她的话不可听,他其实早与之脱离了关系,之所以还经常与她联系,那是因为放心不下儿子。接着他又愁眉苦脸地向我诉苦,称现在他和李梅生活了好几年了,还生了两个小孩子,一家的负担很重,他确实有点不堪忍受了,并希望我能理解他的苦衷,我竟也信也为真了,最后只能是好言相劝了一番。

1998年12月初,陈良琴又在电话中向我哭诉:儿子邓珂病了,没有钱住院,但邓不理,后来是在亲友的帮助下才将孩子送到医院,为此欠下了千多元的债务。她让我劝劝邓多关心儿子的病情。

我获知小邓珂因病而没钱医治时,赶紧又劝告邓世祥,并忍不住指责了他一顿。为了彻底挽救他,我还找到了我们的直接领导任天阳。任时任采访部主任,是邓世祥的老乡,而且以前和邓世祥都是老同事,两人关系非同一般,也许只有他能劝说他。以前因李梅的控告而被开除的邓能第二次重回报社做记者,任和李民英帮了很大的忙。谁知,第二天,阴沉着脸的邓世祥责怪我不该打听他的隐私,不该管他的家事,更不应该将这事告诉领导,同时他还还用极为粗鲁的语言咒骂陈良琴。见邓仍然不当一回事,我只好气呼呼一跺脚就离开了。此后,我又找了他几次,还是苦口婆心地劝说他,但邓还是未置可否。

1997年11月11日,广州一位“影视歌三栖红星”、女演员李怡青因在羊城一家报纸头版花10万元“征婚”,当时创下全国之最,引起各路媒体关注。当时《南方都市报》几位记者采写了一个版的新闻,对此进行了批评,结果李怡青认为有关文章使侵犯其名誉权而起诉至法院。一周后,香港《东方日报》摄影记者刘志诚来到报社,找到当时的采访部主任任天阳了解情况,想对此进行采访。由于在这之前,我们经任天阳的介绍而相识,而任天阳的办公室正好与我的办公室门对门,当刘志诚要求与他一起去珠影采访李怡青时,我说:对演艺界这种八卦新闻我不感兴趣。此时在我隔壁办公室的邓世祥听说后,兴味盎然地跑了过来,他当即要求这位香港同仁带他一起去采访那位漂亮的女演员。

邓世祥的本事还真不小,第二天晚上7时许,从外面采访回到办公室的我,正看到任天阳办公室里有一个衣作时髦的年轻女子正在说笑呢。后来我知道,这女子就是李怡青。当时刚出道不久的李怡青没想到那场10万元征婚的作秀会引来这么多喝倒彩,尤其是《南方都市报》用了很大的版面来报道此事。邓世祥笑逐颜开地告诉我,他跟随刘志诚采访李后,马上与其近乎,并口若悬河地表示他有能耐帮她摆平此事,能为她在《南方都市报》重新写一篇正面的报道,以便为她“正名”。李怡青如约到报社,在邓世祥的指引下与负责采访工作的任天阳见面。事后不久,神通广大的邓世祥还果真在报纸为李怡青发了一幅颇有风采的彩照,不过是发在都市报的副刊上,题目就叫“都市丽人”。之后,邓世祥以此为资本,竟在我和一些同事的面前肉麻地吹嘘,李怡青是他的女朋友;对那些不知内情的人则吹嘘,他和李怡青认识好久了,关系非同一般。不久,李怡青状告报社侵权的案子胜诉。

1999年秋,我在北京获知李怡青进入中戏进修,并出了一本新书。2003年,我从上获悉李怡青当年之所以愿用10万元征婚,其实是被人利用来炒作的,她是最大的受害者。我没有看过她主演的的影视,也没听她演唱的歌曲,但有关她的新闻还不少,后来还看到她在京出的一本新书。不管别人对她的评介如何,我还是认为这位李怡青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努力向上的演员,是一个善于改变自我追求艺术的女子。我一直想与她联系,想了解一下有关当时邓世祥是如何“采访”她的,她到底是否像邓所吹的那样,是他的女朋友,和她的关系是否真的非同一般,但后来由于我太忙,也没有刻意的去寻找她。现在,不知李怡青能否看到我的这段文字,不知她愿不愿与我作证。

举这个例子,只是想让大家能看清楚,当时拥有李梅和陈良琴的邓世祥,竟然还是“花心”不改。当然,邓世祥的风流韵事绝对不仅次于是这一点儿事,也绝不止这一次。在几年后,我终于与他走上诉讼之路并四处取证时,我又吃惊地发现,我的一位天真无邪的女实习生小青(化名)就曾经被他欺骗过。这是后话。

1998年10月,以前在一位小报认识的朋友小黄跑到报社找我,并请我到客村的一家海鲜城吃饭,当时只有我们俩人,我认为两个人去酒店吃饭未免太浪费而不愿去。黄就让我约上要好的同事一同前往。我就叫上隔壁办公室的邓世祥和同事罗斯文,四人一起到了客村。在饭时,邓获知这位小黄来自潮州,家中很有钱后,当即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但借花献佛,频繁地向他敬酒,对他称兄道弟,很快与他打成一片。当他得知小黄也想进入《南方都市报》做记者时,夸夸其谈的邓世祥竟然还当作我和罗斯文的面,吹嘘自己与报社领导关系很好,可以帮他搞惦。尽管事后我再三提醒黄:邓喜欢夸夸其谈,他的话最好不要当真,如果你真的想进报社,你完全可以凭自己的文章去办公事应聘,根本没有必要找谁开什么后门。可惜,这位仁兄竟还是对邓的那一番海口不生疑,事后此人还真花钱托邓找人帮忙,为了感谢邓,还不惜将自己的一个新手机借给邓使用了一段时间,还给了他一些钱财。当然此君后来到底没能进入报社,但邓世祥还多次以此事在我的面前吹嘘,我极为反感地疏远了他。

还有一次,那时我们的关系还不错,邓介绍我认识了一位在天河员村从事职介所的外地老板。事后对方悄悄告诉我,邓世祥在那两年时间内没少向他要钱。因为在这之前,也就是邓第一次被《南方都市报》开除后,邓进入了广州某报的“求职广场”版做了一名写稿兼拉广告的工作人员,他常以记者身份四处深入羊城那些遍布写字楼、宾馆和大街小巷的职介所老板,常常以要曝光为由向对方索要红包。我这时候才知道,邓世祥为什么有钱可在白云区购买新房子了。也许其中的玄机就在此!

作为同事,我还是好言劝告他,但他总是当着耳边风。他还是经常以记者之名四处搞有偿新闻,大赚钱财,虽然常有人向报社反映,但他却依然顾我。

1998年底,邓拉我一起去江门市采访一个经济纠纷,还说早已与当事人说好,有红包拿,被我拒绝,同时我还是苦口婆心地阻止他这么做。谁知邓世祥不但不听,反而胆大妄为地假冒采访部一位领导的名义,骗取报社的司机轩慧驾着采访车与他一起赶到江门。他们在接受了那家建筑公司,也是投诉方的3000元现金后,又收了被投诉方5000元,结果很快就被双方识破,他们人还没回到广州,就被双方当事人一起告到报社。当时报社责令他退出所有赃款后,又对二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当时由于李民英和任天阳的缘故,还有那位司机也是任的亲戚,两人这次并没有被开除,在两人写了检讨后,最后有关领导对邓记大过处分。此事报社所有员工均知道。

由于邓世祥在报社有李民英等人做靠山,加上他在做新闻时很会动脑筋,生财有道,在购买了楼房后,很快他又开上了辆新车子。在当时南方都市报的几十名记者中,能卖车子的人极少,当时采访部也只有魏东卖了小车,因为他是广州军区的团级转业干部,其妻也是收入很高的白领。邓世祥在1998年底购买了价值近10万元的新车后,每天春风得意地驾驶着那辆夏利小车来报社上班,更是四处向人吹嘘。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凭邓世祥每月的正常收入,他是绝对卖不起车子的,因为,第一,都市报的记者虽说当时在广州市新闻界的收入还是很高的,除了中层干部外,采访部记者的工资都是固定的,但记者每个月的收入与他的发稿量是成正比的,而每个记者每月的稿件见报量,稿件质量,不但都有专人统计,还每月向全报社公开,所以每个记者的正常收入大家都能看得很清楚,而当时邓世祥的发稿量一直不多:第二,邓世祥刚购置了新房子,这是一笔数目不菲的支出。第三,与他非法居的李梅长期没有工作,而且他们当时已经生育有两个小孩子,凭邓世祥每月的正常收入,支付家人的有关生活费就已是捉肘见襟了。那么邓世祥又是如何有钱来卖房卖车呢?个中缘由,读者也许自有分明了。

1999年7月,我因为“祈福新村”特大凶杀案的采访,惹了大祸。我这只“出头鸟”被突然剥夺了采访权,被迫离开曾经几次差点为之付出我生命的《南方都市报》。痛定思痛的我,身心伤痕累累,一边闭门反思,一边认真读书解闷。

就是这个月底,陈良琴突然打来电话告诉我:她决定在近日南下告邓。因为他们的儿子五岁了,已经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但邓世祥已有一年多时间不给儿子寄钱,他们的生活都很困难。向邓要钱,邓不理。陈突然问我:邓说你因为违法乱纪而被人抓起来了,这是真的吗?他还再三警告我不要与你打电话。陈还颇为奇怪地问我:每次她传呼我的时间邓怎么都记得那么清楚呢?她的话一下子提醒了我。凭我对邓人品的了解,我意识到,邓肯定一直在背后利用密码查询我的行踪,而他的密码说不定早就更改了。我一查,果然发现邓的密码变更了!直到此时我才明白:邓早就对我心怀芥蒂了!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恍然大悟:我每天的行踪,包括我的所有隐私,邓都通过查号台获知!难怪每次陈良琴与我联系他都知道……

1999年8月,陈良琴携带着邓珂来到广州,到报社找邓要钱,没想到被拒之门外;找报社有关领导,无人理睬;陈携子去省妇联及其他单位投诉,但因涉及省委机关报的南方日报社而无人理睬。就这样,陈良琴一连几天在羊城四处投诉,却毫无结果。

8月7日,走投无路的陈良琴又一次在电话里向我哭诉道:“石记者,我真没想到他会打骂我……没想到也会如此对待他的亲生儿子……他怎么配做记者呢?我怎么办呀?我找了几个领导,他们都不管这事。你就行行好,快帮我们母子一次吧……”她那撕心裂肺的哭诉,实在让我的良心不安!其实,来到羊城的当天,陈就要求见我,但我没有答应,只是提醒她最好是与邓当面协商,妥善处理好孩子的事情,好说好散。

这个时候的我处于深深的矛盾之中:从道义上讲,作为一名新闻记者,邓世祥的所作所为理应受到社会和法纪的惩处,我与其他同行一样,对他的所作所为深恶痛绝;从感情上讲,我实在不忍心他再一次被报社开除,更不愿陈氏母子去有关部门告发他,毕竟我们曾经也算是生死兄弟,对于这些“私事”报社领导都不管,我又何必因此去得罪他呢?再说,此事只要我一出手,得罪的不仅是邓一个。邓世祥因为道德问题被开除后又能大摇大摆地回到这家省委机关报辖下的都市报做记者,尽管后来有人投诉他而他不但没有受到处理还一直受到重用就已说明问题。报社里面那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只要我一介入,将会给我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我的担心不是多余的,读者还可以在本书后面看到有关事实。另外,我那一向与人为善、谨小慎微的女友,也多次劝我不要管人家的这种事,就让他们自己解决去。

我答应与她们母子见面,并约好由我和我的女友请她们母子吃一顿饭。

我在女友的陪同下见到了陈良琴。她个子不高,外表清秀,穿着一身很普通的衣服,一看就是那种很本分善良的女性。她和邓世祥的儿子此时已五岁了,长得虎头虎脑,很可爱,很快就与我混熟了。饭中,面对我们特意点的一桌子菜,满面疲惫的陈良琴却难以下咽。

我知道,此时的邓绝对不是省油的灯,加上他有自己的几位后台,自然不可能将软弱无能的陈放在眼中。他第一次因为李某的投诉而被开除后,又能再次进入这家报社做记者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面对这对投诉无门的可怜母子,但我又能做什么?我默默地从身上掏出1000元钱递给她们母子,善良的女友也塞了500元钱。

两天后,陈携子找邓世祥讨说法时,不但无果反而遭到他的打骂。走投无路的陈良琴又找到我跪在我面前哭泣着说:“石野,我们母子已经是走投无路了,如果你再不帮我们,我就只好带着儿子跳珠江……”为防不测,尽管我十分不愿意,最后我还是拨通了邓的手机,抱着一线希望将陈的有关情况告诉了他。谁知,他在电话中骂我道:你是不是早就想勾引我的女人呀?现在我成全你们,你不正好可以把她带到你家里去吗……

我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邓的所作所为激起了我的愤怒。此时,我的愤慨和怒火击碎了我的胆怯和顾虑。特别是陈良琴那揪心的哭诉,小邓珂那含泪而忧郁的眼神,使我的心颤抖了,更令我出离愤怒了!做人的良知,记者的职责,使我下决心管管这事。不管出现怎么样的后果,我都一定要为这可怜的母子讨回公道!也就是这次,陈良琴向我和我的女诉了邓世祥的许多恶行:她当年其实根本不爱邓,而是被他以父亲做生日为借口骗至邓家中,利用深夜之机强暴了她!由于当时邓世祥及其家人都一再表示要正式与她结婚,幼稚的陈竟然糊涂地默认了。陈还向揭露了邓不但玩弄她和李梅,而且还欺骗别的女孩子……

我帮忙联系到广州东山区148法律服务中心,一位颇有正义感的陈律师当即决定为陈良琴提供法律援助,并以“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和支付儿子的有关抚养费”为诉讼请求,将邓起诉到白云区人民法院;与此同时,陈良琴亲笔写给广东省委的血泪控诉,马上引起时任广东省委书记副书记的黄丽满等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很快作出了亲笔批示,要求南方日报严肃处理邓。1999年8月底,邓第二次被《南方日报》和《南方都市报》开除。此时距邓世祥接手省公安厅、广州市公安局的采访线路不到一个月时间。

本来,对于这样一宗极有新闻性的事件,我这个时候完全可以采写一篇稿子,公开在新闻媒体上,但我当时只想帮助走投无路的陈良琴母子讨回一个应得的公道,只是想让可怜的小邓轲能拿到有关抚养费,从而能像其他学龄前孩子一样享受到他的受教育权利。所以,我这个时候根本没有想到要在新闻媒体上给他曝光,更不忍使他身败名裂。

但我没有想到,我的援助招来的却是无穷无尽的麻烦和灾难。我做梦也没想到的是,从此以后,邓开始对我进行了长达六年的诽谤和诬陷……

1999年9月初,我怀着受伤的心情,抱着重新寻梦的奢望,抱着对文学的狂热追求,背着简单的行李,进入了北京鲁迅文学院青年作家进修班。也就是此时,我获悉,第二次被《南方都市报》开除的邓世祥,居然手持有关领导亲笔出具、并盖有《南方都市报》大红印章的证明,大摇大摆地也来到了京城,进入了中国人民大学进修新闻。

然而,陈良琴的诉讼却不顺利。就是这个9月底,我从陈律师那儿获知,邓世祥害怕在广州打这场官司,正在四处投诉他。原来,向法院递交诉讼状时,粗心的小陈用的是一张随身携带的临时身份证,虽然上面是她本人的头相,但上面用的名字由于笔误写成了她的二姐陈良华的名字,而且这个临时身份证的截止日期刚好过期。于是,精明的邓世祥抓住这一误差,如获至宝,马上赶回河南光山县,从当地派出所出具了一份有关陈良华已婚且已有三个子女的证明,同时他又精心炮制了一份假材料,要求白云区法院撤诉。法院当即要求陈良琴提供能证明她本人身份的证明。谁知,当陈良琴赶回老家,手持她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为她出具了有关证明,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时,可派出所有关人员却说她的户口不在这儿,没办法办理;当她要求对方为她出具一份能证明她本人身份的书面证明时,派出所也拒绝了。令陈良琴当时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她一个大活人,怎么会变成没有户口了呢?

到了法定时间,白云区法院看到作为原告的陈良琴迟迟拿不来能证明她身份的合法证明,只能根据有关规定让她撤诉了。

后来,我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到:原来驾着新车子的邓世祥回到了家乡,紧紧抓住那张身份证大做文章,四处活动,不惜花钱,不但弄到了那张陈良华是已婚妇女的证明,还想方设法的让地方派出所不给陈良琴出具身份证明。不仅如此,为了打击报复这个已为他生了儿子的女人,1999年9月6日,邓世祥还来了个恶人告恶状,以请求“判决确认被告陈良琴(芹)之子陈轲与原告的亲子关系”为由,竟然跑到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书,上称——

……原告在1994年元月份在北京经朋友介绍认识被告陈良琴,建立了恋爱关系,但由于双方不适合,1994年4月25日,原告离职到广州工作后,双方也就停止了恋爱关系。大约1994年5月中旬,被告打电话给原告,说已怀了原告的孩子,原告感到很突然,坚决不同意要这个孩子,并极力劝她去做人工流产,不要违反计划生育,但她执意要生下来,到1994年10月上旬,被告又电话告诉原告,她是跑到陕西与河南交界的地方生下了孩子。之后,陈以孩子名义经常不断地向原告要钱,原告虽然不知被告所生的孩子(名叫陈轲)是否是原告的孩子,但考虑到双方曾有过一段恋爱关系,因此,被告向原告要钱,原告都想尽办法满足她,几年来,累计大约已有数万元,由于被告贪得无厌,原告不得不起诉被告,又由于原告从被告当地了解到,被告与原告恋爱的同时,先后有多个男朋友,因此原告请求贵院对陈良琴之子陈轲进行亲子鉴定,以确认陈轲是否原告亲生的非婚子。

如果鉴定结果是原告所亲生,原告愿意承担抚养费,或者由原告抚养,如果不是,也可制止被告无休止的纠缠。(后面为邓世祥的亲笔签名和手印)

我看到邓的这份颠倒黑白的起诉书后,不由义愤填膺!这位新闻记者不但完全否认了与陈良琴同居且生了一个未婚儿子的事实,还一口咬定他当初亲笔取名的儿子成为“陈轲”了;他不但指责陈“贪得无厌”,还污辱与他共同生活了多年的陈良琴“与其谈恋爱时,有多个男朋友”,而早在那次陈良琴向我控诉邓的恶行时,她曾交给我几份邓世祥亲笔写给她的情书,其中有两封是妊娠期的陈良琴住在郑州市大姐家等候分娩时,邓世祥从广州寄出的。

为了更好地让读者们了解真相,现不妨将这两封信摘录如下——

芹:

你好!并向大姐全家问好!

近日甚忙,读你的来信很认真仔细,只是回函迟了两天。

广州很热,本地的水土令人不服,肥胖的变成精瘦,我也瘦了一点。

这两天祈盼着好运的到来,包括事业、家庭,如若上天恩赐,过一段时间我会有更好的工作。那时令你既惊又喜。我深信,有一种神的力量在助我。

孩子的名我已取好,叫邓轲。“轲”音Kě,古代哲学家孟轲,“轲”又有另一种意义即“憾轲”同“坎坷”。此乃新颖。当地绝无雷同。古有“孟轲”,今有“邓轲”。女孩的名留你取,在此提请注意。你别一味想过把取名的瘾。竟一心一意想生个女儿。那可不合算。

如果你打电话太麻烦,可经常写信,写信也是很好的交流方式。你该多煅炼身体,多吃蔬菜,否则会长黑斑影。这星期上夜班,从6月27日—7月4日至,晚12∶00以前早晨8∶10以后我都在家。

家里到现在没给我来信,可能做大生意的父母太忙了。你现在是不是很孤单?经常和大姐聊天会(或)许好点的,当地饭菜吃不惯,可上市场购点。这个时候,千万别苛刻自己的伙食,否则会影响“邓轲”的身体!

我现在想家,邓轲可能长得稍丑陋,因为他发挥不了我们的传统特点,没有什么好看的美丽让他继承,实在难为他了。但是,他绝对是聪明的,这是我抱以信心的。“矮子”是“一肚子眼”的前提具备条件。

我给你邮的钱收到了吧!每月我都会考虑的,在广州,我也好辛苦,除了成天想你,就是想钱。

……留在北京。我该多惨啊!当然,今后为了事业,我俩的意见仍有很多分歧,请你以我为重,这是你爱我的表现。

我想混出个人样,刚起步,任大而道远啊!做人难矣!今年是转折点,我努力干出样儿。

顺附信封、邮票,留你回信用。

顺祝





邓世祥于广州

1994年6月27日

芹:

你好,代向大姐全家问好!

来信收到。你的处境我都有所领悟。收到这封信的同时,我将给你邮200元钱,钱居然少,因为刚领10多天的工资。在大姐家,诸多麻烦,我不知怎样感谢她一家人,今年是你我难熬之秋,也是没得办法。既然地方有禁忌风俗习惯,我想那最好易风移俗,你可提前租房子,一定要租个环境、条件好的。你有个生活没规矩的坏习惯,吃饭、休息应科学安排。不能将就,到头来,坑及后代。

你该注意营养了,女性妊娠期间最易起雀斑,那对你是可怕的,务必保养,因为你的外表形象对我很重要。

我根本没有回家的打算,将在你算计好的日子来郑,假期不可能太长,香港管理,关系好的话,还要有假期规定可言。请你算好日子,便于充分利用时间,当然,若能请动假,我尽量请半个月的了。

我一直明白自己活着的意义,恳(肯)定一是为别人活着,特别是你。现在的一生基本就如此了。注定平淡,缺少心跳的感觉,但我不能后悔,因为有你如此痴心的爱我,也很可贵。正因如此,也让我现实的多了。

我认识你后,变得自己似是而非了。相当没劲,爱情对我来说是精神食粮,而我却在年纪尚轻的时候死要把它结束,这是多么的严酷啊。我虽祈盼着你会将给我新的语言,幽默、思想、爱抚。而你会(或)许将变成一个现实十足的村妇,我会突然想到,我刚长大,怎么就老了。

为此,我们最大希望是下一代了,而你我智商平平(你还聪明些了),你要经常煅炼身体,目前还可能拯救孩子的质量,切莫(叫)小东西连我的两下子也没有。至少我的体重,还凑齐了120斤,人睡着了还不老实。

照片隔两天时间,再拍照邮过来。成天没功夫做样子了,不累,时间上没空。你的照片不妨邮来了。要好点的,没有就不要了,因为劳民伤财,不值得。

寄信的地方、方法、信封下边的安排,在电话中已交将清楚,不多谈及。

自己的事情多长双眼,孩子的事情重大,应有必要警惕保密,你我都不能看别人在作三峡工程施工讯息似的新闻传播。更不能告诉你村里那些到巩义来买砖瓦机零件的父老乡亲。世风上下,人心不古,嘴是亲吻的工具、也是咬死人的武器。活着,就得悠着点。

收到此信后,请让大姐为你熬一罐肉吃。望大姐赏脸。我会在电话在简中闻出对方的生活标准。专此布达顺颂怡乐。

邓世祥

1994年6月20日

邓的这几封信,都由陈良琴提供给了我,我一直保存完好,也成为我官司的铁证之一。面对邓世祥的这些亲笔信原件,我不由充满了莫明的悲哀!如果对方是一位目不识丁的山村野夫,我倒也罢;如果对方是一个发了财的暴发户,也倒罢,而令我难受的是,对方却是一名新闻记者!现在竟敢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不认,还如此侮辱自己的亲骨肉!敢把“邓珂”硬指为“陈珂”,同时还对善良的陈良琴如此侮辱。我强忍着心中的怒火,当即让陈向法院提出做亲子鉴定。在陈良琴和好哥哥陈州的再三请求下,我以邓世祥曾经的同事的身份,向光山县法院出具了一份邓世祥在广州与李梅长期非法同居生有一儿一女,有房有车,有固定收入的证明,希望法院能根据事实能妥善地处理好邓轲的有关抚养问题。看到我的这份证明后,邓世祥当然气得七窍生烟,他后来还自以为是地将这份证明与陈良琴的起诉状贴在一起,递交给花都法院,作为控告我的一份“罪状”。

在此期间,邓世祥为达到威胁和恐吓陈良琴的目的,驾着他那辆夏利小轿车,招摇过市,好不风光。2000年10月1日,他还特意把光山县的几名办案法官请到北京玩。陈良琴还以为邓世祥此次真的要做亲子鉴定呢,谁知,邓施计骗走了与陈一同前往的哥哥陈州后,又在离人民大学不远的一家酒楼宴请位法官,让陈过去。当陈良琴赶过去时,对方却又告诉她:亲子鉴定不做了,因为现在邓世祥不想做了,愿意抚养邓轲,还说愿意调解,问陈一次到底要多少钱。并警告陈良琴再不要四处乱告了,更不要找什么记者。不知他是看到了我为陈出具的那份证明,知道有人在背后帮助她,还是他此时真的良心发现,随后,邓世祥又变更了诉讼请求,承认邓珂是他的亲生儿子,并愿意支付抚养费。

9月10日,义愤填膺的陈良琴向前来家中调查取证的光山县两名法官详细地陈述了她与邓之间的事情经过,并出示了儿子出生前,邓在广州亲笔写来的情书。在这封邓的亲笔信中,展示了邓给儿子取名“邓轲”的过程。

9月16日下午,陈良琴接到法院传票后,赶到法院。当陈再一次出示广州法院受理的诉讼状及有关凭据,并再三申明此案早已在广州白云区法院受理时,法官未加理睬,倒向陈提出,只要她愿意去广州撤诉,邓愿意一次性出4万元的抚养费。陈良琴拒绝了。

10月14日下午,河南省光县人民法院以“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为由,开庭审理了原告邓世祥诉被告陈良琴一案,并于2000年1月23日,以原告现离职就读无固定收入为由作出了如下判决:1解除原告邓世祥与陈良琴非法同居关系。2原被告非婚生儿子邓轲由被告陈良琴抚养,原告承担抚养费每月100元至邓轲18周岁为止,计款15600元,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600元,原告和被告各承担300元。

然而据陈良琴说,他们母子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那份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这期间,陈良琴曾几次赶到广州,找到邓与李某居住处。今年2月初,神情憔悴的陈良琴找到广州的谢律师,请求再次为她提供法律援助。她与儿子决定第二次在广州起诉邓世祥,除了要求他依法支付小孩子的有关费用外,还要让这位道貌岸然的记者受到法律的严惩。

而此时,从北京进修回广州的邓世祥又以“保罗”的化名混入了广州另一家报社做记者。

闻知上述情形后,忍无可忍的我决定对他的丑行进行曝光。我和青年作家刘晴首次在2001年1月《知音—打工》下半期披露了此事;2000年2月22日,《工人日报》在头版头条以显著位置刊登了这篇题为《只能眼睁睁看着负心郎逍遥法外?——一位弱女子艰难诉讼之路》的报道——

一位年轻漂亮的河南打工妹,在8年前惨遭一名同乡强暴后被迫与其同居,并生下一个未婚儿子。但就在她待产期间,那位已经混入南方做记者的风流“丈夫”,竟又与另一女子非法同居且先后生育了一个儿子。

在她获悉真相后,这位老乡不仅与“小妾”共同购买了楼房和10多万元的小车,还生下了第二个孩子,并一直以各种借口拒绝负担孩子的相关抚养费。这位饱受欺凌和折磨的弱女子忍无可忍,一纸状词将负心郎告上了法庭。最后,法院仅仅判决他们的非法同居关系解除,判决男方每月支付人民币100元孩子的有关抚养费,但至今她和儿子一分钱都没拿到。同时,面对于这位弱女子所遭受的巨大伤害的痛苦,这位恶男人却无须承担任何责任,至今逍遥法外……

第十章 中国首宗新闻记者刑事自诉案 寒夜失身,弱女产下未婚子

陈良琴至今也无法忘记那个给她带来终生屈辱和痛苦的寒夜:在昏暗的灯光下,戴着近视眼镜的邓世祥,喘着粗气,像饿狼一样扑到正在床上熟睡的自己身上……事后,邓跪在地上指天发誓,保证会一辈子对她好。邓的家人也轮番做痛哭不止的陈良琴的工作。

这是1993年冬天,河南省光山县河镇邓世祥家中。一日,邓家邀来亲朋好友,按当地农村风俗摆了订亲酒席。无奈之余,软弱的姑娘只好与他守志了夫妻生活,之后又跟着邓到北京租房同居。当她几次要求邓世祥去办理结婚手续时,都被邓以年龄尚小为理由拒绝。这一年,陈良琴年仅20岁,邓世祥23岁。

1994年4月,陈良琴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几次提出要打胎,但都被邓世祥拦住。怀孕期间,陈良琴和家人曾多次催促邓办理结婚手续,但都遭到邓的坚决反对。

由于邓在京混得不好,就决定去南方发展。他先骗挺着大肚子的陈良琴到郑州市陈的大姐家中待产,自己只身南下广州,进入了广州一家报社工作。

1994年10月在大姐家偷偷生下儿子邓轲。邓在南方获悉后自己有了儿子,异常高兴,立即寄回半个月的工资,让陈哺育儿子。而对陈让其来郑州看儿子的催促,邓世祥却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辞。

其实,此时的邓世祥已被另外一个女人迷得神魂颠倒。这个女人叫李梅。李与邓的妹邓素芳当时在广州市某娱乐场所打工,也是河南农村人,其家与邓家相距只有几十公里。这两面三对男女一拍即合,很快就租房同居起来。

第十章 中国首宗新闻记者刑事自诉案 风流记者,重觅新欢又生子

1995年春节前夕,思“夫”心切的陈良琴抱着襁褓之中的幼儿,在大姐的陪同下,南下广州寻夫。邓得知陈来广州后,赶紧连骗带哄地将李梅偷偷的送回河南老家。一边又在广州郊区租了偏僻的农民屋,将陈良琴母子接到那儿住下,每天工作之余,还情意绵绵地陪着陈母子逛街散步,重新获得了陈的信任。

直到1995年4月底,陈良琴突然接到大姐电话,要她们母子马上返回郑州。陈赶到郑州大姐家中时,看到她的父母亲和二姐一家都在这儿,亲人们个个都愁眉苦脸,长吁短叹。最后,他们不得不告诉了她一个可怕的消息:邓世祥一到广州就又另找了一个叫李梅的女人,这个女人年纪与她相仿,是河南信阳农村人。李已经怀上了邓的孩子,此时正住在邓的老家。邓有两个老婆的消息,现在早已在四乡里传开了。距离邓家只有五里路的陈良琴父母和家人都被乡间的各种言语压得喘不过气来,虽然女儿和邓世祥没有去民政部门登记,但按千古不变的家乡风俗,邓世祥早应该是陈家的女婿了。如今那个道德败坏的“女婿”竟然公然娶回另外一个老婆,实在是他们的奇耻大辱!陈良琴只觉得天旋地转,气得当场晕到在地。

第二天一早,陈良琴母子从郑州赶到光山泼河镇邓世祥家刚一进门,就看到挺着大肚子的李梅正在喝鸡汤。李梅此时也被弄懵了,因为她压根儿就不知道邓有“老婆”和儿子。

情知不妙的邓世祥慌忙赶回家里。他先平息李梅的怒气后,又找到陈良琴母子,假称他还是真心爱她的,更爱他们的儿子。他迟早会与李梅分手,与她结婚。生性软弱的陈良琴又一次相信了他。

就这样,待李梅在邓家产下一个儿子后,邓世祥立即携带着李梅母子赶回到了广州,公开地过起了惬意的“夫妻”生活。而被他抛弃在家的陈良琴则身无分文,生活无着,还多次遭受到邓世祥父母的打骂。无奈之余,伤心至极的陈良琴只好在娘家人的帮助下,被迫携子到北京打工。

邓世祥在与李梅同居的同时,并没有放过软弱的陈良琴。在1997年至1998年间,邓世祥又以抚养儿子为由多次将单纯的陈良琴骗至广州,与她租房同居。他在与李梅巧妙周旋的同时,又三天两头溜到陈身边温存一番,致陈良琴又先后3次怀孕。

直到1999年5月,陈良琴获悉邓不但从没有与李梅分开,而且早于1997年8月初又生下一个女儿时,这位生性软弱的女子终于彻底从长久的噩梦之中清醒过来。此时,孩子已经5岁了,陈良琴为了让孩子早日接受教育,她每月以400元的高价送儿子进了京郊一幼儿园。为了生活她不得不夜以继日,同时打两份工作。以每月过度的劳动,微薄的收入,苦苦支撑他们母子的一切费用。由于她坚决不同意与继续与邓同居,邓拒绝付钱给他们母子。为了让孩子受到教育,又气又恨的陈良琴决定先到报社去揭露这个无良心的男人。

第十章 中国首宗新闻记者刑事自诉案 对簿公堂,法院判决成空文

可是当她找到邓世祥供职的南方某报反映邓的丑恶行径时,有关领导却对此置之不理。陈又获悉,早在1997年元月,李梅因发觉邓祥继续与陈良琴同居时,一怒之下抱着孩子跑到报社告状,邓世祥当即被开除;可是令陈良琴怎么也想不明白的是,事隔一年后,邓又堂而皇之地进入了这家南方某都市报做起了记者。

1998年8月24日,忍无可忍的陈良琴一纸状词将道德败坏的邓世祥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依法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判令邓以每月750元按月一次性支付完儿子邓轲至18岁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并向其当面赔礼道歉。同日,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在律师的帮助下,陈不但查到邓世祥早在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东平广州花园2栋东梯308房购有二房一厅,与李梅生有一子一女的具体事实。还掌握了邓世祥购买有价值十多万元的小车等情况。

接到陈的血泪控诉后,1999年9月初,主管广东省宣传和计生工作的有关领导亲自作了批示,要求报社的主管部门迅速查实,并严肃处理。很快,邓世祥又一次被报社开除。说起来颇令人费解的是,早在1997年1月,李梅因发觉邓世祥背着她继续与陈良琴同居,一怒之下抱着小孩子跑到报社告状,邓世祥当即被开除,可是事隔一年后,邓又堂而皇之地进了这家报社做记者。

被报社第二位开除的邓,得知陈在广州起诉他们后,慌忙将李梅和两个孩子转移到他处隐居,又将位于白云区同和镇东平广州花园2栋东梯308房的铁门紧锁,之后跑回河南光山县老家,并于9月6日居然将陈良琴推上当地法庭,要求“判决确认陈良琴之子陈轲与原告的亲子关系”。邓在起诉书里拒不承认儿子是他的,还故意将“邓轲”说成是“陈轲”,请求对“陈轲”进行亲子鉴定。

在调解无效下,法官最后对陈良琴说,1999年10月1日在北京做亲子鉴定。

1999年10月1日,义愤填膺的陈良琴向前来家中调查取证的光山县两名法官详细地陈述了她与邓之间的事情经过,并出示了儿子出生前,邓在广州亲笔写来的情书。在这封邓的亲笔信中,展示了邓给儿子取名“邓轲”的过程。但此时,法官却对陈良琴说:邓世祥已承认孩子是他生的,并愿意支付儿子的抚养费。

过几天,法院就会为他们办理有关手续,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并当面支付抚养费。陈良琴听了法院的话后,只好又重新带着儿子回到河南老家。

9月16日下午,陈良琴接到法院传票后,赶到法院。当陈再一次出示广州法院受理的诉讼状及有关凭据,并再三申明此案早已在广州白云区法院受理时,法官未加理睬,却向提出,只要她愿意去广州撤诉,邓愿意一次性出4万元的抚养费。陈良琴拒绝了。

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官最后对陈良琴说,10月1日,陈良琴带着孩子来到北京,法官去告诉她邓世祥已承认小孩子是自己的,并愿意支付有着抚养费。于这几天,法院将为他们办理有关手续,解除关系,并立即支付抚养费。

1999年10月14日下午,河南省光县人民法院以“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为由,开庭审理了原告邓世祥诉被告陈良琴一案,并于2000年1月23日,以原告现离职就读无固定收入为由作出了如下判决:1、解除原告邓世祥与陈良琴非法同居关系。2、原被告非婚生儿子邓轲由被告陈良琴抚养,原告承担抚养费每月100元至邓轲18周岁为止,计款15600元,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600元,原告和被告各承担300元。

然而,据陈良琴说,他们母子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那份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而此时,从北京人民大学进修回广州的邓世祥又以“保罗”的化名混入了广州另一家报社做记者。

文章发出后,立即在社会各界激起了强烈的反响,一些法学专家、社会学专家及律师,纷纷就此案发表了有关看法——

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崔莲英律师认为:邓的两次婚姻行为不仅是道德败坏的表现,更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不仅应受到道德法庭的谴责,更应受到有关法律的制<dfn>?99lib.</dfn>裁。根据我国《刑法》关于重婚罪的定义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夫妻相称,公开同居时,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当认定为重婚罪。”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夫妻名义非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重婚定罪的批复中指出:“有配偶的人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由此可见,构成重婚的法律要件是:当事人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邓与陈、李二女不但均同居半年以上,而且均生育了子女,特别是邓脚踏两只船,同时与两名女子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他的行为实际上已构成了重婚罪。河南光山法院在明知邓已购有房子和小汽车的情况下,只判决其每月承担100元的抚养费显然有失公正。

中国社会科学院婚姻家庭研究所王振宇副主任认为:因为我国《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条文体制不健全,实际发生某些问题特别不好确定,不易归类。邓正是钻了这个空子,致使被害人陈良琴不能享受法律公正全面的保护,同时他自己又侥幸逃脱了法律的制裁。邓所生的几个子女都是无辜的,但这些孩子均无户口,属“黑户”孩子,严重地破坏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成为社会的一大隐患。

3月12日,《深圳法制报》以《无良记者风流成性包二奶 不幸女子未婚生子遭遗弃》为题,以整版篇幅又发表了此文。同时,该报编辑阿愚以《无效婚姻的背后》就此写了一篇杂评,对邓世祥的丑陋行径进行了无情的抨击——

打工妹陈良琴的遭遇令人同情,透过她辛酸的泪水,读者能够感触到一个女人背负的屈辱。与电影《莫斯科不相信眼泪》中女主人公同样被玩弄被欺凌的感情相比,陈良琴的不幸更多的是“事实婚姻”带给她的伤害。

7年前她就与男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下了孩子,双方家庭和亲友都认可和接受这桩事实上的婚姻,尽管他们没有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这种情况在农村并不少见。据去年4月全国妇联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的民众意愿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目前,中国已婚而未办理登记的人占已婚者的46%,而在农村,这种情况占75%。

结婚不登记的后果显而易见。我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事实证明,一旦这种关系出现问题,受损害的往往是女方和子女的权益。虽然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但陈良琴至今也未领到孩子那点可怜的抚养费。而陈良琴自己呢,又如何主张她的个人权益?7年的青春,如花的岁月,一次生育,三次堕胎,还有将伴其终老的心理阴影。

风流记者邓世祥的行为极其令人不齿,他以卑劣的手段欺骗两位妇女与其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儿育女,其行为不仅应受道德的谴责,更应受到有关法律的制裁。近一段时间,关于包二奶而被妻子告以重婚罪判刑的案件开始见诸媒体。像邓世祥这种一次也没有履行结婚手续的情况,是否也一样构成重婚罪呢?这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随着新《婚姻法》的修订和出台,相信有类似此种无良男人者被绳之以法的日子将为期不远。

随后,南京的《现代快报》、山东的《济南时报》、《齐鲁周刊》及《法制文萃报》等全国数十家报刊纷纷转载了我采写的长篇报道,几家报刊均同时还配发了邓世祥与陈良琴一起的亲密合影、痛哭流涕的陈良琴及正在居住的破烂平房前及伤心哭泣的小邓珂等有关图片。

一些读者在赞扬我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敢于揭露新闻界的丑恶现象、敢于对记者的职业道德进行监督且勇于为弱女子伸张正义的同时,亦对受害的陈氏母子表示了极大的同情。

尽管我知道,邓是一个不会轻易低头认错的人,但是我没料到,这位同行竟会对我及有关人员进行了疯狂的诬陷……

就在《工人日报》上的文章刊登出来不久,我突然获悉:此时化名为“保罗”混入《新快报》做记者的邓世祥,公然以《羊城晚报》和《新快报》的名义,以传真和邮寄的方式,分别向中央有关部门、全国总工会领导、工人日报总编、保卫科等有关部门,发来了他亲笔编造的大量攻击我的数十张材料,诬称我“是广东警方所通缉的身负重案的在逃犯、长期假冒工人日报记者在全国各地尤其是广州诈骗钱财、骗财骗色……”他亲笔炮制的所谓材料长达30多页。

3月15日,也就是《深圳法制报》相关文章见报的第二天,邓急忙用传真和快件提供了长达数千字、令人触目惊心的状告我的材料,并在电话中一再要求《深圳法制报》在头版刊登更正和道歉启事,否则他将会打官司!随后,邓以《羊城晚报》和《新快报》的名义,振振有词地向报社附近的广州东山区黄花岗派出所报假案诬称:“石野曾在2001年春节期间多次敲诈我12万元,如果不给,就要写假新闻搞我……”

责任编辑刘瑜和报社领导一下子被弄得目瞪口呆!但是,经过几个电话的询问和核实,邓所罗列的罪状全部不攻自破,皆属子虚乌有。特别是这一大叠材料上,许多事实和时间漏洞百出,前后矛盾,难以自圆其说。大家对此也就嗤之以鼻,不再理会了。

其实,这篇文章早已于2001年1月份的《知音—打工》杂志和2月22日的《工人日报》刊出。《深圳法制报》直到3月14日才刊出此文。我又怎么会是因为“敲诈勒索邓12万元不成”而发此稿的呢?

美国前总统亚伯拉罕·林肯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的品质就像一棵树,名声就像树的影子,影子可以随我们的意志所动,但树永远不动。我想,身正不怕影歪。我石野是个什么样的人,在新闻界早已有目共睹,不可能让这些胡编乱造和恶意诬蔑改变我的品质。

但从此以后,邓不断地通过电话、传真、信件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数十份诬蔑我的材料给《深圳法制报》及深圳有关主管部门,同时更对有关编辑进行威胁和恐吓。此后不久,广东省委宣传部纪检部门看到我的有关报道后,指令《羊城晚报》和《新快报》开除了邓世祥。当时负责处理此事的林海华同志气愤地对人表示:像邓世祥的劣行,他以前就负责处理过,新闻事业是神圣的事业,我们绝对不会容忍道德如此败坏的人做记者。但令我无法理解的是,邓世祥后来又能堂而皇之进入《新快报》,至今还在那里做新闻记者,据广东的有关同行透露:邓世祥的日子过得很好,还在羊城开了两面三刀家超市,很有钱,我们对他这种人还能做记者感到不可思议……

随着邓对我的诬蔑愈来愈猖狂,我决定南下。我想当面澄清事实,这样既可以减轻报社尤其是编发此文的责任编辑的压力,又可以更加深入地揭穿邓的本来面目。

《深圳法制报》是一份在国内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综合类法制报,更是目前国内惟一的版面最多、发行量最大的地区性法制类报纸。自1998年开始,我先后在该报的“零度新闻”上发表过《七旬“死人”还魂讨公道》、《13岁少女失身洗浴中心》、《85名消费者状告中国电信》、《假戒毒药骗了百万元》等二十多篇特稿,与该栏目的责任编辑谭建伟、刘瑜、吴建升等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我向深圳法制报社的同仁们出示了邓世祥几年前在陈良琴妊娠期间写给她的多封情书,其中更有他亲笔为儿子取名为“邓轲”的全过程;有陈良琴亲笔写的多份血泪控诉信,有邓恶人先告状状告陈良琴的起诉书及其变更诉讼请求文字,有河南法院解除两人非法同居判决书;有我与邓在报社共同采写的多篇见报文章……

看了这一大叠铁铮铮的事实,《深圳法制报》的同仁们既惊又气。为了彻底调查真相,该报马上成立了由记者和律师组成的调查组,曾先后两次前往广州,对有关内容进行全面调查和核实。结果他们发现,我所采写的稿件的内容没有失实,我的这篇稿子没有虚假和夸大的成分,所披露的事实均是客观公正的。报社经过研究,决定不再理睬邓的无理纠缠;如果他想上法庭,报社随时奉陪。

就在我在深圳取证的同时,广州杂志社的编辑翟永存忽然在电话中急急地告诉我:“有人以匿名信和电话的方式控告我收了你4000块钱才刊登了那篇有关你的文章,领导正在调查此事!我还从单位领导那儿看到了两封状告你的匿名信……”不用说,这肯定是邓世祥的所作所为!

2001年4月杂志社在下半期,刊登了一篇题为《记者暗访黑窝历险记》的文章,报道了我1998年4月卧底暗访时遭到手持刀枪歹徒围困,并最终凭机智和勇敢逃离虎口的经历。这是翟永存亲自采写的。翟永存是我在《南方都市报》的同事。她早知道我的历险经历,于是有次趁我回广州之机在客村一家小酒店采访了我,随后编发了此稿,同时还配发了我的一张照片;而文中所提及的同事小李就是邓,但因为翟永存深知邓的为人,只以小李代替,不屑再提及邓世祥的姓名。此文发出后即被《文摘报》以整版篇幅全文转载,国内的多家报纸也转载。

谁料,邓见到这期的后,恼羞成怒,不但诬告该文责编翟永存是收受了我4000块钱后写的假新闻,还先后以南方日报社办和保卫科的名义,于2001年4月4日及4月7日两次向杂志社领导对我大肆诬告,再三诬称我是假记者,还诬陷我是“新的靳如超(2000年3月在石家庄制造了致80余人死亡的罪犯),多次伙同不法分子要炸毁北京天安门及南方日报大楼”!同时,邓还在等杂志上刊有我文章的复印件上,亲笔撰写文字,污蔑我花钱发文,以此来“骗财骗色,从来不是南方日报记者……”在这两封内容极为恶毒长达近20余页的“举报材料”中,邓均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的笔迹。

4月10日,我赶到了位于珠江畔的杂志社,找到负责人王寇清先生,向他出示了邓劣行的有关证据。富有正义感的王先生当即在这两封留有邓世祥笔墨的诬告信上出具了有关证明,并盖上了杂志社公章,成为我起诉邓的有力证据之一。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邓在不择一切手段贬损我的同时,又同时附上一些吹捧自己业绩的有关“证据”,如,在一本“南粤记者自述”书中有如下文字:1998年4月1日,我在广州王圣堂出租屋暗访时险被黑帮劫持遭灭口;而他在亲笔致有关领导和新闻单位及发布在网络上的文章中,却再三诬告我“是去王圣堂找暗娼,后被白云区公安局抓到了……”真不知他对此又能做何解释?

邓还以同样的方法,对《工人日报》政法部主任吴琰、记者周兴旺等进行诬告;获悉我走上诉讼之路后,他竟然又炮制了一份材料寄到北京市司法局,对我的代理律师进行大肆污蔑……

我还惊悉,邓世祥不知通过一种什么样的途径,竟然从《南方都市报》办公室里得到了我在该报工作时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家庭有关资料,不但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数份四处诬告,更对我远在湖北大冶的家人进行诬陷,多次以举报信形式向大冶市有关政法部门诬告我父母住处“藏有枪支炸药,他家的房子是诈骗的钱建成……”地方有关部门对我父母住地进行调查,信中所控告均属子虚乌有。此后,大冶市政法委特意为我出具了有关证明。1999年10月,有关部门在我家乡政法部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曾于1999年10月1日前后,三次亲临我老家进行调查,使我父母及全家蒙上阴影,我的老父亲气得几次昏倒在地,2001年6月份,我父亲经北京协和医院检查后诊断为“心脏病”;调查也使我四叔之子,我的堂弟石梦在报名参军,各项体检均合格后政审时,却因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石野的事”而被取消应征资格;有关部门的多次调查,导致村人对我及全家误会频频,议论纷纷,在四邻乡里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就在我南下四处取证的同时,北京和广州等地的几名朋友纷纷告诉我:在互联网上有个署名邓世祥的人四处发布诽谤我的有关材料。我赶紧上网查看,果然又是邓炮制的“杰作”!那网上的所有内容与我在《深圳法制报》、《工人日报》及杂志上的如出一辙。我从网易上点击出有关诽谤文字的同时,且还从其他151家网站中查到了邓四处张贴的其他诽谤文字。

由于邓在网上的所谓反映中均留下了我的电话和传呼,以致许多不明真相的网民纷纷来电对我大加指责和咒骂,令我有口难言。为了保全这些网上的证据,我于2002年7月特意前往北京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以便更好地保存证据。

其实,早在1999年秋,邓世祥就利用在北京学习之机,开始对我进行恶毒攻击,四处诬陷我“是间谍,现潜伏在京,企图窃取国家领导人在‘国庆50周年’检阅三军的重要情报”。

2001年初,在中国人民大学进修一年新闻返回广州的邓世祥以“邓子龙”和“保罗”的化名混入《新快报》。2001年3月,当有关媒体披露其丑恶行径后,广东省委宣传部纪检部门及《羊城晚报》又一次将之除名。随后,神通广大的邓世祥又以欺骗手段化名为“邓子龙”进入了另外一家《信息时报》。他一边继续大摇大摆地在广州做着记者,一边利用该报的传真和电话,借以南方某日报社办和保卫科的名义继续对我进行诬陷。甚至只要他发现有关报刊登有署名我的文章,他都会追踪寄信诬告。

见多次“投诉”无人理睬,2001年4月16日,邓以侵犯其名誉权为名,将《深圳法制报》两位文章作者以及该文责编一并推上法庭,并狮子大开口地要求同赔偿其巨额损失100万元。

当我接到他的那份洋洋近万言的民事诉讼状时,令我又一次目瞪口呆的是,邓世祥这次竟然在致广州花都区人民法院的起诉状和附件中,又一次颠倒黑白,胡编乱造,有恃无恐地制作假证,并对我进行攻击和诽谤。

面对邓世祥的狂妄和有恃无恐,我意识到,我再也不能这样沉默下去了!如果我再沉默,只会更加助长邓的嚣张气焰。我决定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用法律来严惩这个肆无忌惮、目空一切的同行!我决定采取刑事自诉的方式将他推上法庭,不但要求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且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就在我向北京朝阳法院递交自诉状不久,邓也以我和《深圳法制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花都区法院提起诉讼。我在进行答辩准备的同时,决定对邓世祥进行反诉。

2001年6月30日,我从北京供职的一家报纸辞职,决定南下与邓打这场官司。在开庭前几天,邓世祥还让人在电话里公然威胁我:你是广东公安通缉的重大在逃犯,警方正在四处找你,广州某某部门早在三年前就要抓你!如果敢出庭,警方会当场抓你!11月15日开庭这天,我不但从北京特意赶到广州出庭,而且作为重要证人的陈良琴也出庭为我作证了!开庭前的十多分钟,我终于又见到了邓。只见他背着一只很讲究的采访包,与他的代理律师、南方日报法律部主任刘祥武昂首阔步地跨入法庭。从1999年7月,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邓,谁也没想到,我们的相见竟是在法庭上。

我怀着极为复杂的心情,不由朝近在咫尺的这位特殊对手看了看,这位我昔日的同事,我曾经一起历经过生死的朋友,在长达两年多时间内四处对我进行肆意诬蔑,曾经多次企图置我于死地。只见他上身穿着一件深色衬衫,外罩一件黑色的保暖背心,下身穿一条灰色仔裤,脚蹬一双擦得油光雪亮的黑色皮鞋。他除了脸上有少许的忧愁外,脸色还是像往常一样白皙,脸型还是像以前一样圆乎而富态。他的怨恨的目光透过厚厚的近视眼镜,向我睨了一眼,见我正盯着他,赶紧避开了我直视的目光。

8时30分,法庭准时开庭了。审判长张文益和两位女法官及一位女性书记员分别进入法庭就坐。由于原告和被告都是新闻记者,同时在旁听席上参加旁听的公民中,大都也是来自新闻单位。进入法庭时,一位法警对每一个入庭的人都进行了严格的检查,不让带相机、录音机和摄像机等。紧靠被告席的,是特地从深圳赶来的《深圳法制报》的七八位同仁;靠原告那边的,是邓特意带过来的几名记者,除了一个叫王道春的记者我认识外,其余的都是陌生面孔,我能感觉到他们对我的敌意。

庭审开始了。审判长让原告向法庭申请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邓没有开口,而是由代理律师刘某慢条斯理照本宣科地宣读了漫长的诉状。然后就是作为第一被告的《深圳法制报》进行答辩。第一被告的两位代理人均为报社的两位领导,一个是赵龙,一个是刘刚强,两人不但是记者编辑,而且都是资深律师,对法律知识非常熟悉。

我接着也进行了答辩,并针对原告的所谓事实进行了反驳,并向法庭递交了一大堆证据。经向法庭提议,被告方的主要证人陈良琴满面凄凉地走上了法庭。大家都清楚地看到,当陈良琴进上法庭时,邓的脸色一下子显得很苍白,两腿也不由发抖起来,他的代理律师刘祥武也露出了极为不自然的表情。

陈不但指证了当年邓是如何利用老乡和其兄的同事关系骗取了她的信任,将她从北京骗至邓家、并趁夜深人静之机强暴了她,她又是怎样顶着压力含辱生下了她和邓的非婚儿子邓珂;以及目睹邓带着临产的李某公然回到老家生下他们的儿子,并花言巧语地多次欺骗她。同时,陈还当庭出示了邓和李某的多张亲密合影以及邓在几年前亲笔写给她的多份情书原件。面对陈的血泪控诉,强作镇定的邓世祥虽然几次不得不低下了头,但还是声嘶力竭地狡辩道:我从不认识一个叫李某的女人,那照片上的女人只不过是他以前的一位女同事;我和陈良琴以前只谈过短时间的恋爱,但从没有和她同居过,更没有和陈良琴生过儿子。当审判长把他几年前在广州写给在京城的陈良琴的几封亲笔情书拿到邓的面前,质证那上面的内容是否为他亲笔所写时,邓显得手足无措,在铁的事实面前,他只好小声地承认,信是他写的,因为那个时候他与陈谈过几天恋爱;当法官指着上面他为尚未出生的儿子取名的有关内容问他时,他只好低下头去,嘴里还是不服气地嘀咕:我从没有与她生过儿子,我至今还是未婚。为了证实他的未婚,他的代理律师还特意向法庭出示了邓目前的户口所在地花都区某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一份有关他的未婚证明。

作为主要证人,陈良琴特别就本案的两件事进行了证明:第一,关于《深圳法制报》文章中所涉及的邓世祥当初强暴陈良琴的问题,陈良琴在法庭上再三证实,当初她根本不喜欢邓,是他以欺骗手段将她骗至家中,并利用半夜无人之机,强暴了她。第二,邓世祥是否欺骗过她的感情并与她同居且生过儿子。陈良琴向法庭出示了邓世祥当初和她在一起的亲密合影、邓和儿子的有关相片,提供了1994年邓在她妊娠期间,亲笔写给她的情书,其中有邓世祥当时为尚未出生的儿子亲笔起名的多封情书原件。第三,陈良琴特别证实,她和石野的相识是通过邓告诉的传呼机,她只是把她和邓之间的有关情况告诉了我,好让我以同事和朋友的身份劝告他;1999年8月份,她带儿子来广州后才第一次见到石野,当时还有石野的女友;她当庭痛斥了邓世祥的诬蔑之辞,并用铁的事实表明,她和石野绝对没有像原告邓所指的“有同居关系、有不正当关系”,这完全是邓世祥的恶意诬蔑。

第二个出庭作证的是我的女友。女友在法庭上作证:第一,被告石野每次与陈良琴母子见面我都在场,我和石野只是出于同情和义愤帮助他们母子,并援助这对可怜的母子;第二,在此期间我和石野一直是恋爱关系,他绝不可能与其他的任何异性有同居关系或不轨行为,这只不过是邓因石野在媒体上揭露了他的丑行而对石野进行诬陷而已。

在第一被告答辩完毕后,我当即对原告所诉讼的有关事实进行了一一答辩。同时,我当庭对邓世祥进行了反诉,并要求其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及其他有关损失共人民币10万元。法院当即受理了我的诉讼请求。但当另一被告《深圳法制报》对邓进行反诉时,法庭以“应回深圳罗湖区起诉”为理由,没有同意。后来,报社在罗湖区将邓世祥告上法庭。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后来花都法院却对我的反诉一直置之不理,同时,邓的代理人——身为南方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部主任的刘祥武,竟法庭上矢口否认邓世祥曾被南方日报和南方都市报两次开除过、邓从来没有与李梅和陈良琴生过小孩、邓至今是未婚,云云……

随着法庭对有关事实的调查,事情的真相早就浮出了水面。邓带来的那几名记者,在铁的事实面前,怎么也坐不住了。下午的庭审刚开始,他们都先后离开了法庭。尽管如此,邓在法庭上还是面不红心不跳,他的言行举止激起了众人的愤怒。在庭休时,《深圳法制报》的一名姓王的年轻编辑忍无可忍,指着邓的鼻子怒骂其“真是丢尽了中国新闻记者的脸面”!

最后,法官向原、被告提出是否接受调解时,邓马上表示愿意与我调解,但要我赔他一笔钱;而我则坚决拒绝调解。

邓当然做梦也没想到,一向老实的陈良琴会在关键时候南下出庭为我作证,他虽然气急败坏,但也无可奈何。就在当天晚上,住在招待所的陈良琴,多次接到邓的威胁电话;随后,又有一个自称是邓朋友的男人打通陈良琴的手机,指责她太无情无义,骂她不该出庭为石野作证,还称邓再不好,也是你儿子邓珂的父亲。半小时后,陈良琴又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威胁电话,本来就生性胆小的陈良琴,说什么也不敢再在那个小招待所呆下去了,赶紧向我和女友打电话求援。我和女友当即坐出租车将她接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安顿下来。为了防止万一,第二天一早,我送她去深圳,然后从深圳直接坐火车北上。

2001年11月6日,《深圳法制报》也对邓进行了反诉,并要求邓赔偿有关损失50万元。

中国行为法学会新闻侵权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谷辽海就此案特别指出:首先,依据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及多次调查采访的证据所认定的事实进行报道,不构成名誉侵权。《深圳法制报》报道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的特许权应给予保护。《无良记者风流成性包“二奶”》(下简称“无文”)一文的作者主要是根据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一份民事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作为基本素材,报道了陈良琴是如何与邓认识、同居、生育,后来邓又是如何喜新厌旧,最终致使母子受到遗弃的悲惨遭遇。在生效的民事判决没有被推翻和否定之前,文章中所反映的主人公“长时间的非法同居”、“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等事实都是非常确定和真实的。因此,作者和报社不存在任何捏造事实的行为,主观上没有过错。《无》文的主题思想以及报社的编后语是伸张正义、保护弱者、鞭挞丑恶、扶正祛邪,告诫人们引以为戒,从而达到普及和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的9月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明确规定,新闻单位享有报道国家机关公开文书和职权行为的“特许权”。《无》文属于批评性新闻报道,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原告所认为的侮辱其人格的内容,也主要来自于生效判决。因此,本案不构成名誉侵权。其次,原告的隐私权不应该受到保护。如果原告和文章中的女主人公是正常恋爱或同居关系,可以认为是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事,即使受到行政处分,传媒也不宜报道;但事实上,本案原告邓世祥公然违背社会公德,道德败坏,长期与两位女子非法同居,并与她们生儿育女的畸形状况,是一种丑陋的行为,更违法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制的尊严,报纸和社会大众予以公开批评、谴责,是完全正当的。因此,原告在诉状中认为侵犯其隐私权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如今,时间已过去了三年时间,也不知何故,我们的那个案子,至今都没音讯。

怀着极为复杂的心情,将满面憔悴的陈良琴安全地送上了北上的火车后,我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下了地。但是我没有想到,更大的灾难却在后面等待着我……

第十章 中国首宗新闻记者刑事自诉案 我的十一天牢狱生活

我记得非常清楚,那是我与邓在花都区法院对簿公堂后的第三天夜晚,灾难突然降临:我被广州市警方以“出卖国家情报罪”为由,强行戴上手铐押上警车,自此遭到非法拘禁长达11天……

当晚10时35分,心情复杂的我正在家里看刚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阿来写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的标题,也许是它此时太符合我的期待心理吧。我想,我的自诉请求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支持的,只要法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开庭审理我的案子,我的官司也会很快有一个结果的,就像此时我手中拿着的这本书名一样,一定会尘埃落定的。

谁知,就在我放下书正欲进入卫生间冲凉时,突然停电了!我摸索到一只打火机打着火一看,墙上的挂钟此时是10时过43分。这个时候怎么会停电呢?

女友见突然停了电,赶紧摸黑爬起来给物业打电话求援。还好,物业有人在值班呢,对方答应十分钟后就到。家中没有蜡烛,屋里一片黑暗。我的心里也是一片黑暗。我马上意识到,这电似乎停得有些蹊跷!想到这儿,我跑到前后的窗户看了看,果然,外面根本就没有停电,许多住宅的窗户都透着灯光。我又拉开笨重的防盗门,看到我的左邻右舍都没有停电,其中的一家邻居那儿还有人正在声嘶力竭地唱卡拉OK呢。我用手电筒查看了一下门外面的电表箱里的保险丝,那儿也没有什么问题。这说明停电不是偶然的。怪事,哪有停电就单单停我一家的呢?我赶紧关上门。为了不让女友受到惊吓,我轻轻地拉着她的双手,装作若无其事地说:“今晚这电停得有些蹊跷,你还是早点休息吧,我等电工来……”

说话间,我们听到外面传来脚步声。

来了两个人,是物业的电工。只见他们手中各自拿着一只特大号手电筒,很客气地与我搭着话,其中一个高个说:“我们得检查一下室内的所有电路,看看是哪里出了问题……”说罢,他们兵分两路,一人在厅里的电表箱里捣鼓,一人手持那只特大号手电筒在我们这个小二居里照来照去,见卧室的房门关着,那位高个子很客气地说:“这里面我们也得查看一下,里面有人吗?”还没待我回答,早已穿好衣服的女友已开门走了出来。我发觉那人极仔细地用手电筒扫了扫,见整个室内只有我们两人,就赶紧凑在一块“检修电路”。仅仅只用了三四分钟,室里的灯就亮了。他们一边说着抱歉的话,一边赶紧离开了。

我特意抬头看了看钟,此时时针正指向10时53分。

女友见电已修好,又赶紧催促正在凝神沉思的我说:“都快11点了,你赶紧休息吧,明天你还有好多事要忙呢。”接着她又颇为奇怪地说:“真怪,在这儿住了两年多了,电路还从没有出过问题呢。不过这么快就修好了,我也就放心了,这家物业还真不错……”此时我哪还有睡意?这电停得太奇怪了。为什么整个大楼里只有我们这一户停电呢?打电话后,电工称10分钟就到,但为什么他们不到10分钟就赶到了,而且还这么快就上到了6楼呢?要知道,物业离我们这儿有近两里路呢,他们接到电话后,要取工具,就是骑自行车赶到这儿最少也得10分钟,然后停车,从1楼上到6楼,至少也得20分钟,而他们不到10分钟就赶到了。很显然,他们是有备而来的,我这儿的电根本不是什么故障,而是被人故意停止的。

其实从停电那会儿起,我就想到了邓世祥那次威胁我的话:等着瞧吧,广州一定会有人找你麻烦的。是的,在我的记者生涯中,我的确采写了不少给地方政府部门“抹黑的”事,更采写了令某些部门大动肝火的揭露性报道,特别是我三年前在《南方都市报》做政法记者期间,所采写的本地批评性报道还真是不算少,我在经常地受到来自黑道的威胁的同时,也受到过广州市有关部门的封杀,也听说过有关部门正在四处收集我的“黑材料”。是的,我也明白,对于像我这样的写批评报道的政法记者而言,除了来自黑道外的威胁、打击报复外,还可能有来自白道,也就是某些政府部门用他们所掌握的大权对你打击报复,有的同行就是因为他们所强加的罪名而丢了饭碗,远走他乡。

2001年底,刚从北京回广州过春节的我获知:原南方都市报同事曾华锋在考研时突然被要李民英和副主编任天阳等人强迫“辞职”。为替朋友打抱不平,我署名亲往广东省委有关部门及南方日报社当时的社长李孟昱(现已退休)和总编辑范以锦(现为南方日报社社长)那儿举报副主编任天阳昔日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谁知,他在第三天竟然在《南方日报》保卫科科长及有关人员的陪同前往距离《南方日报》(《南方日报》所在地为东山区梅花街派出所所管辖)很远的海珠区赤岗派出所报案,公然称我和曾华锋“企图敲诈勒索他”,结果在一个夜晚,几位警察将曾华锋强行带进派出所并作了所谓的笔录,并问我住在哪儿,最近情况如何,等等。对方在“收缴”了曾的有关采访证件后,才放了他。此后,派出所又几次三番的跑到曾华锋家里找麻烦,弄得这位老实巴交的同事赶紧搬离此地才了事。当曾愤而向有关部门投诉时,警方后来称:“当时有人报案说你们敲诈勒索,后经查无此事”。警方不是我在自诉案论证会上还向曾特意询问过我的有关情况,打听我回广州后住在哪儿吗?我还听说,赤岗派出所的有关民警后来又多次在我以前的居住地搜寻,但几次“追捕未果”……邓不是早说过,广州某部门要找我的麻烦吗?那些消息显然不会是空穴来风。凭我的感觉,今晚肯定有事!刚才的停电和那个电工的行为早就证明了一切。

事不宜迟,我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准备最要紧的事。我急匆匆地从随身携带的采访本上撕下一张白纸,沙沙地写下了几位与我关系要好的媒体记者、海军广州基地的战友、有关政府部门等地的朋友以及我的代理律师名字和电话。我刚写完,正要对莫名其妙地盯着我看的女友作必要的交待时,突然外面又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这么晚了,是谁敲门呢?”虽然有我在身旁,女友还是不由紧张起来。此时我心中早就有底了。但我还是不大相信,这样的事真的会降临在我的身上!

女友满怀狐疑地通过猫眼,隔着防盗门问了声。然后,她急急地跑进来,紧张地对我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呀?我看到门外站了好几个穿警服的,他们说是要进来查房……”

我心中彻底有数了。我也知道等候我的是什么。但是我一点也不惊慌。我知道这一天肯定是会来的,无论我怎样躲也躲不掉的。

我把那个写好的字条塞到女友手中,轻轻地安慰她说:“不要怕,他们肯定是为我而来的。记住,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你都不要怕。我没做任何违法的事,这肯定与邓世祥有关。你明天一大早就向这些朋友打电话,告诉他们实情……”女友被我的这一番话吓呆了。她花容失色,吓得一下扑到我的怀里,紧紧地搂抱着我,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刚打开防盗门,五六名全副武装的警察立即蜂拥而入。随后还有三个身着便服的男子,其中一个戴着近视眼镜,另有一个身子壮实的汉子和一个瘦高个子。为首的一个中年警察严厉地对我们说:“我们是派出所的,现在对你们这儿实行查房。”然后,几个人又冲着我说,“你叫什么名字,你的身份证呢?”我从包子里拿出了我的身份证。我的这张身份证是两年前广州市花都区公安分局办理的。我想,我的身份证是本地的,你们不可能以查暂住证为借口而为难我吧。在认真地查看了我的证件,证实了我的身份后,那位为首的警察对我喝道:“我们有点事情想向你了解,请你现在跟我们去趟派出所!”我问他们是以什么理由,并要求他们出示相关证件和手续时,那个为首的警察早就不耐烦了,朝我喝道:“你还啰嗦什么,叫你走你就走,否则就不要怪我们不客气了。”我知道此时说什么也是多余的,就问道:“好的,我跟你们走,但等我收拾几件衣服带走吧。”那个戴眼镜身着便衣的对我说:“不用带衣服了。”我说:“那我要带上我的有关材料……”他们不是因为有人“反映”我有问题而来带我的吧?那么我得带上这些证据,铁铮铮的事实就在上面呢!这些明天正准备递给有关部门的证据正好可以做个证明。我带着我的那个破旧的采访包,被几个荷枪实弹的警察围在中间,押着我就要出门而去。

女友突然“哇”的一声哭开了,她伸出柔弱的双手一把拦住我,对这些警察哭叫道:“他没有犯法,他从没有犯过法,我太了解他了,你们凭什么带他走?这是有人在诬陷他……”那个为首的警察不耐烦地说:“他犯没犯法,到我们派出所一说不就清楚了吗?快让开!”女友只知道拦阻无用,只好咬着下唇无声地哭了。突然,她伸出双手,冲这伙警察大声地说,“你们要把他带到哪儿去?我也要跟你们一起走!我也要跟你们一起到派出所去!”女友平时是个谨小慎微、老实憨厚的人,此时此刻,她能在这些威风凛凛的警察面前说出这样的话,做出这样勇敢的举动来,实在不易。她对我的挚爱,至今还温暖着我的灵魂和生命。

我被这些身着警服和便衣的人前后挟持着向外走去。小区的楼底下,果然停着两部警车,由于这儿比较窄,我看到两辆车子停在门外的马路上。他们把我挟上了其中的一辆挂有警灯的小车,两个警察让我坐在中间,左右挟持着我,生怕我这条已落法网的“大鱼”随时溜掉。

警灯闪烁,警笛长鸣,几部大小警车押着我很快就来到了附近的派出所。我记得,这家三年前成立的派出所,当时与海军基地搞军民共建时,我还为他们发表过有关表扬报道呢,没想到,此时我竟会是被人以嫌疑犯的身份押至此接受讯问。一进派出所的大门,就看到里面几十名神情黯然的男女或坐或站,或倚或立,他们也许是查夜时没有暂住证的外来工。

我被带到二楼的一间审讯室里。满面泪痕的女友自然被挡在门外。一位中等身材、印堂发亮的中年男子与那个戴着近视眼镜、身材较高的青年男子耳语了几句就离开了。随后,又走进来一个长方脸年约二十七八的瘦高个子。这个时候,“眼镜”冲我说道:“我告诉你,我们是国家××单位的,只要你老实交待出你的问题,我们就会对你做出宽大处理,很快就可以放你出去;但是,如果敢与国家对抗,哼,那就后果自负……”然后就开始对我进行讯问。

经夜风一吹,我紧张的情绪早已过去了。我只是一个农民,只是一个普通的复员军人,只是在南方做了几年政法记者,后来又到了北京。平心而论,别说做出对祖国有害的事,就是一般的违法违纪之事我也从没做过,平时就是连那些诸如打麻将,抽烟、大吃大喝等不良行为,我都从不沾边。但是,在我这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流浪记者身上,又有什么事情能惊动有关部门来对我大动干戈呢?很明显,那就只有别人对我的诬陷,最大的可能就是邓对我的长期“举报”。是的,对于那个家伙以多种的方式对我的恶毒攻击,我早从那些五花八门的“控告信”中看到过,并且早已对此进行了证据保存,那些相关单位都为我出具了强有力的证明。作为一个做了多年政法记者的人,我对法律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对于邓的行为我早就以刑事自诉向北京的法院递交诉讼状了,并且就在两天前,我已得到了北京法院已正式立案的消息。如果我的所作所为哪怕是触犯了其中的一点,我也就是触犯刑法了,我早就是犯罪了!问题是,我从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犯罪的事呀?我的行为怎么谈得上危害国家安全呢?!我百思不得其解,我痛苦万分!

见我半天不吭声,讯问我的“眼镜”早就不耐烦了,催促我快说。头顶上的那只明亮的白炽灯发出嗡嗡的声,就像夏日树上蝉儿的鸣叫,虽然这叫声令我烦躁不已。两位审讯人员一个与我面对面地坐着,两眼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一个就坐在我的侧面桌旁边,拿出一支笔和一本厚厚的审讯记录本,等候我如实招来。

我问道:“我到底犯了什么法呢?你们能不能告诉我?能不能出示一下有关手续……”“眼镜”哼了一声,猛地拍了一下桌面,把我吓了一跳。只听他大声喝道:“哼,我刚才不是已说过吗?我们为什么找你难道你心中还不明白吗?不要再在我们面前装模作样了,快老实交待问题!你与国家对抗是死路一条!”老实交待问题?我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危害国家安全的事呀?我又能说些什么呢?我也知道,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不是像过去影视里我看到过的那些从海外潜伏回来的敌分子搞破坏吗?天呀,活到三十岁,除了在当时《南方都市报》采访部主任任天阳的带领下认识了两个《东方日报》的记者,还有后来,我因与金雁小学对簿公堂时,前来采访的一位香港《明报》的记者外,我从未与任何一个境外人士接触过,更无任何外国朋友;再说,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记者,关注和采访的绝大多数是生活中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从来没有接触过任何机密性的东西,我又如何危害国家安全了?

到了下半夜,在他们的再三提醒下,我这才明白他们是要我交待我在《南方都市报》做记者期间与香港记者的交往情况,他们的意思很明显,我曾把属于“国家机密”的东西提供给了他们。这都是三年前的事了。我绞尽脑汁地回忆着,竭力把自己当初与两位香港记者交往的情况一一说出。我告诉他们,我只是与两位香港记者有过业务来往,当时还是在都市报采访部主任任天阳的介绍下认识的,当时还有另两位记者,以后也有过交往,但都是业务往来关系,除了交流一些新闻经验,从来没有向他们投过稿子。

此时天已蒙蒙亮了,他们见我说不出个所以然,先是指着我的鼻子大骂了我一通,就要带我走。我坚决要求对方出示合法手续。直到此时,“眼镜”这才冷笑着拿出一张早已准备好的“拘传证”,那上面一行“涉嫌出卖国家情报罪”,刺得我的眼睛生痛。天啊,没想到我现在竟然真的成了“间谍”!对方强行要我签字。我没理睬,只是呆呆地站在那儿,半天也不动一下。见我拒不签字,那位派出所所长高声叫道:“你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我们有的是办法。”

然后,一个胖胖的着便衣的男子在“眼镜”的示意下,强行给我戴上了手铐。然后,趁着天还没有完全亮,他们用一块厚布蒙上我的双眼,把我押着上了警车。

约40分钟后,随着一路的颠簸,他们把我押到一个二层楼里才打开手铐,松开我的眼睛。面前是约60平方米的一居室。除了大门有人看守着外,几个窗口都被厚厚的窗帘遮盖得密不透光。外面的小厅摆着一张审讯桌,对面放着一个小圆板凳,那自然是专给犯罪嫌疑人坐的。那里边的房间摆着一张沙发和一张大床,中间的门被去掉了,后来我还发现连洗手间的门都被去掉了,这些迹象无一不在告诉我,我在这儿的一切,都会有眼睛盯着。

他们为我送来了早餐,被我愤怒地拒绝。到了当天夜晚,几个拒不向我公开身份和姓名的便衣,又威风凛凛地向我宣布:鉴于我的态度恶劣,不老实交待问题,从现在开始,决定对我执行“监视居住权”,地点就在这间他们用来审讯我的小屋子里。“眼镜”还冷笑着警告我:如果不老实交待问题,我们可以关你一辈子!

士可杀而不可辱!我一个普通记者,从来没做过任何违法违纪的事,为何受到如此的侮辱?我想大声疾呼,但又有谁能听到我带血的呼声?我决定绝食。他们先是警告我,见无果,也就听之任之了。为避免激怒他们,我只好称胃痛,吃不下饭,他们倒也特意叫人为我做了稀饭,还不时对我加强审问,有时夜里还要进行加班,要求我老实交待出卖国家情报的问题。

连续四天时间,我拒绝进食,只是喝水。见我的胃部痛得痉挛,他们又赶紧为我送来了胃药。他们没想到我会如此对抗。于是先后来了两个领导模样的人,对我大讲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第四天了。我被关入这间小房子里面已经是第四天了。我绝食也第四天了。这天早上,他们又对我进行审问。在他们的提醒下,我才意识到,我的所有问题的结症,原来就在关于番禺“祈福新村”那宗七人被杀的案件中。我在前面讲过,当初我离开《南方都市报》也正是因为那次采访,是因为那张照片,广州市有关部门指令报社领导对我进行了严肃的处理……我做梦也没想到的是,三年后,又因为此事,居然落到如此结局。

我把所有的采访经过如实作了“交待”……

第七天的时候,我的所有“问题”都按照他们的要求“交待”清楚,但他们仍然不放我。为了早日出去打官司,我向两位审讯人员递交了一份申请书,强烈要求他们放我出去。第九天,那位中年领导又来了,对我进行了一次认真的问话,不过这次他们的态度好多了。

第十天,虽然有人看管我,但没有人再像前几天那样审问我。在铁的事实面前,他们也不敢真的对我怎么样,但是仍然不放我。我从感觉上知道,这两天,他们虽然没有审问我,但肯定在四处从与我相识的人那儿了解我的其他情况,看看我所说的这一切是否属实。我想,在这几天中,他们肯定会去我的老家调查我,看我是否有犯罪记录,更会去找我的女友,问她关于我的有关问题。

第十一天下午,那位曾见过我一次并谆谆教导过我的身着黑西服的中年领导终于过来看我了,我知道,他的到来对我的去留起着决定的作用:我要么继续在此被关押,要么我很快就可以从这儿走出去。果然,他用一种很和蔼的语气告诉我:经过对我的审查,特别是鉴于我有重大立功表现,决定对我免于刑事起诉,今天就可以放我出去。但是至今令我这个政法记者无法明白的是,三年前,我根据领导的指挥发表在《南方都市报》上的那张照片,怎么会是出卖国家情报呢?如果我真的触犯国法了,为何直到三年后,在我回穗与人对簿公堂时才对我这个嫌疑人采取行动呢?我不明白……

获知自己即将获得自由,我没有丝毫的激动,只是很麻木地坐着,听着。我知道我会出去,因为我心里比谁都清楚,我没有做什么违法犯罪的事。

下午3时许,“眼镜”又要我写一份所谓的保证书,我实在不知应该保证什么,只好让他“指点”。说是指点,倒还不如说是听从他们的口授。经过三次认真修改和领导审核后,他终于表示同意过关了。我至今还记得,那上面的内容有保证不向外人,不向新闻媒体,特别是港澳媒体透露本人曾被审问的事;保证在法定日期内,把在《南方都市报》做记者的三年间,收取有关当地政府、公安部门等邀请我开会时对方送的礼券红包等,共三千余元的“赃款”上交有关部门……

在我临离开前,没想到他们又强行要求我接受拍照存档,我知道,他们这样做就把当成了曾经的“犯罪嫌疑人”了。我的这段耻辱经历不但会像烙印一样永远地烙在我生命的记忆中,而且还会留在他们的所谓档案袋里。对于他们的所作所为,我后来愤而向中央有关部门和多位人大代表投诉过。

晚上7时许,他们威严地向我宣布,从现在起,我已被解除“监视居住权”。满腹狐疑的我,再三向他们提出:国家执法部门审问了我十几天,按有关法律程序,也应该向我这个当事人出示有关书面的文件吧?但他们对我的要求不理不睬。其中一位执法者还振振有词地称:我的行动是保密的,现在放你出去已是不错了,还向我们要什么手续?接着,“眼镜”和瘦高个子又拿出一块黑布为我蒙上了双眼。两男一女,把我带上一辆早就停在外面的小车中,向外驶去。

此时已是华灯初上的夜晚,几缕枯黄的路灯摇着路旁电线杆的黑影,把我消瘦的剪影拖到地上。

得知我终于回来了,眼望欲穿的女友扑入我的怀抱,喜极而泣。尽管这时候的我已是十一天没有刮胡子,胡子长得像一束乱草,像个小老头子。在这十一天里,我没有见到阳光,此时此刻,我是多么希望能见到阳光啊,五彩缤纷的阳光!可是,此时只是黑夜,我所面对的还是朦胧夜色。我满面木然。

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在我刚回家的第二天,邓世祥就打来了电话:你不是很牛么?怎么样,被审讯的滋味很好吧?接着,我被审讯的事在新闻界传遍了。同时我的人身安全也受到了威胁,经常有不三不四的人在我的住处附近游动。

这次肉体和精神的折磨,使得身体一直强壮的我大病一场,我的胃部还曾出现过咯血。但我只在家中休息了两天,就决定回北京。我要早点赶到法院让我的自诉案早日公开开庭审理。我相信法律会给予我一个公正的结果。通过这场灵与肉的折磨,我更加坚定了一定要打胜这场官司的决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一位法学专家得知我在广州的真实情况后,马上严厉地指出:他们这是非法拘禁!你完全可以起诉他们!

是的,任何一位新闻工作都明白,在采访工作中遵纪守法是前提,特别是新闻传播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我国的《刑法》、《保密法》、《安全法》均有明确的规定。《保密法》第8条还明确地规定了保密的内容及范围。我国《安全法》第28条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安全工作的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39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7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我实在不明白,我在采访“祈福新村”案的前后过程中到底在哪方面触犯了“国家的机密”?我的有关祈福新村的正常采访到底是否构成“出卖国家情报罪”呢?广州国安为何只在我的身上找碴呢?其中的缘由,也许只有天知道了!

我这位政法记者也明白,他们的此种行为早在中国的法律规定得很清楚,我国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那么,新闻记者到底能不能与港澳新闻媒体正常来往呢?还是让我引用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章程》第十二条中的有关规定吧,该规定明确表明: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加强同香港特别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团体的了解和合作。做好港澳台来祖国内地采访记者和港澳媒体常驻内地记者的接待、管理和服务工作。增进同海外华侨、华人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团体之间的友谊、交流与合作……

再说,1998年6月人发表在《南方都市报》上的那张有关祈福新村凶杀案的照片,是在报纸公开发表后,香港某报再转用的,这样的一张照片又怎么能算是“国家情报”呢?退一万步讲,如果我真的向香港媒体投稿,我最多也只是算违反了有关新闻纪律,因为这样一个众所瞩目的特大凶杀案,早就被数家新闻媒体所报道:香港是属于中国的香港,怎能又与国家安全和利益沾上边呢?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涉嫌犯罪”的不仅是我这个小记者,而应该是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的领导、南方都市报的领导及有关编辑了……

第十章 中国首宗新闻记者刑事自诉案 三位著名法学家为我做论证

我和律师通过多种途径收集到了邓诬陷我的有关材料后,首先于2001年9月底,以个人名义在京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向新华社、《人民日报》、《工人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北京晚报》及《北京电视台》等三十多家报社的政法记者公布了邓对我进行疯狂诬陷的所有证据,并决定通过刑事自诉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大学法学系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著名法学家杨敦先对此事极为关注,他指出:“邓的恶行令人发指,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理应受到严惩。作为新闻记者,应该勇于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石野记者目前所掌握的有关证据及所受伤害的程度,我认为他完全可以以诽谤罪前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可以以诬陷罪前往公安机关进行刑事公诉,使作恶者被绳之以法。”

我的代理律师刘月楚认为,从邓的主观心理状态来分析,邓编造并到处散布虚假事实的主观意图不仅仅是想使自诉人石野受到刑事追究,而且也是为了使石野身败名裂,从而达到损害他人的名誉和人格尊严的目的。刘律师说,由于诽谤罪侵犯的是名誉权、人格权,遭受损害的客体的标志是无形的,因而在本案中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受到严重伤害的事实是难以用金钱来计量的。

2001年9月28日,《工人日报》在第三版以《为批评报道遭诬陷 记者维权刑事自诉讼——此为国内首宗记者刑事自诉案》为题,第一次向社会作了披露,全文如下:

9月27日,一起关于新闻记者被迫采用刑事自诉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案件的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据悉,记者刑事自诉目前在我国尚属首宗。

今年2月22日,本报新闻周末头版在显著位置刊登了署名石野、题为《只能眼睁睁看着负心郎逍遥法外?》的长篇报道,披露了原《南方都市报》聘用记者邓世祥以欺骗手段迫使姑娘陈小芹(又名陈良琴)与其未婚同居且生育一子后,又同时在广州与另一名叫李某的女子非法同居,并生育了一子一女的事件;3月14日《深圳法制报》及《现代快报》等数十家媒体纷纷发表或转载了此文。令人遗憾的是,邓世祥以报假案、写举报匿名信等不同手段,向中央领导及有关部门投信,称石野“私藏枪支,为黑帮头目;长期在京搞恐怖活动;诈骗巨额钱财、为广东警方追捕的负案在逃犯”等等,致使石野身心遭受巨大伤害。在此期间,石野曾多次受到邓的威胁,几次受到不明真相的公安部门的立案侦察。经过咨询国内法律资深专家及有关法官,针对邓的行为及其对石野造成的严重后果,石野决定刑事自诉,以便更好地维护一名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行为法学会新闻侵权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谷辽海指出,根据我国新刑法第243条“捏造事实陷害、诬告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邓的行为令人发指,已触犯了刑事犯罪,理应受到严惩。

随后,国内多家报纸对此进行转载,此宗因记者写批评报道引出的全国首宗新闻记者刑事自诉案由此拉开了帷幕。在此案中,作为原告的我是一名在南北新闻战线上奋斗了七八年的政法记者,而作为被告的邓也是一名新闻记者,因此,此案公开后,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同时也引起了中国记协及国内众多新闻单位的注目。

尽管我早知道打起这场官司肯定会有许多阻力和麻烦,但我没想到,我的这条诉讼之路会如万里长征一样,布满了荆棘,充满了险恶……

2001年11月8日,中国第二个“记者节”,这是全国80万新闻工作者值得庆贺和纪念的喜庆日子。可是这个节日对于我这政法记者而言,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11月7日,我向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庭递交了一份沉甸甸的刑事自诉书,在这份刑事自诉书中惟一的诉讼请求就是:被告人犯诬告诽谤罪,请求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我获知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我的案件后,令我怎么也没想到的是,后面的经过会是那样的曲折和漫长,最终的结果更是大出我的意料之外。

我以刑事自诉的方式向北京朝阳区法院立案庭递交了诉状。在等候了二十多天后,一直没有消息,我以为北京的法院不愿受理我的案子。无奈之余,我决定利用与邓在花都法院开庭之机南下广州,向邓工作的所在地海珠区人民法院递交自诉状。没想到,就在我和邓对簿公堂的第二天,我获知:我的案子朝阳法院已经以“诽谤罪”依法立案。他们已于12月向我下达了立案通知书。由于其时我身在南方,无法及时回京,逯法官先后三次向我和我的代理律师发出了“诽谤罪”的立案通知书,要求我尽快赶到法院。我回京后,逯当作我的律师和一位女书记员的面高声地、狠狠地大骂了我一顿。之后负责此案的这位逯艳光法官先是再三警告我:没有他的同意,不允许就此案接受任何新闻媒体的采访,更不能随意写报道。

2001年5月,逯艳光多次要求我陪他一起前往南方调查取证,因官司而早负债累累的我只好称无钱陪同。对方尽管不高兴,最后还是独自专程前往广东和湖北做了调查。令我做梦也想不到的是,这位逯法官从南方回来后,态度却是判若两人,一再劝我撤诉,称这样对各方都有好处,还邓世祥的行为是一种正常的行为,并没有对我造成任成伤害,见我不答应,他竟然在法庭上对我粗言粗语地威胁起来,称,如果我不撤诉,邓也可以告我诽谤罪……见几次威胁不成,见我坚持己见,他最后也只好悻悻作罢。令我奇怪的是,这位法官每次约见在法庭见面谈话时,都是他一个人在场,只是到最后一次才叫了一个身着便服的人坐在一边……

然而,在我的翘首期盼中,2002年6月22日,法院以“本案诽谤地不在北京”为由驳回了我的自诉。

就这样,我这宗半年前法院就以“诽谤罪”立了案的自诉案,最后还是被法院驳回了。远在南方的邓自然喜不自禁,更加有恃无恐了!在此前,当邓得知我将他自诉到法院后,曾有半年时间不敢对我有任何“动作”。现在,打电话公然威胁我,并又开始了对我的疯狂诬陷,致使我在京城的生活和工作又重新回到了黑暗中!

尽管我对某位法官的行为大为不解,但作为一名在南北政法界奋战了十年的新闻记者,我相信人民法院总有一天会给我一个公证的说法。我更相信我们的法律是公正的。

我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定,决定上诉。为了向上级法院提交更多更新的证据,我又特意来到北京市公证处,请求公证部门对邓早于一年前就公布在一百多家网站上的诬告文字进行了公证。几位公证员看到那些触目惊心的文字,也不由义愤填膺地说:我们还从没有看到有人敢在网络上对一个人如此中伤诽谤!这种人不受到法办,实在是对中国法律的亵渎!

在我的律师的帮助下,我一边按照法律的有关程序继续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同时我也学着那些从全国各地来的许多有冤枉和委屈的老百姓,曾先后多次前往北京市政府、市人大等部门上访。一些上访的老百姓知道我的遭遇后,大都惊叹地说:怎么连你们记者也来上访了?难道你不能借助新闻媒体曝光吗?

我无言回答,只能苦笑而已。

2002年6月26日,在报社有关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下我将有关邓的诬陷证据及材料递交给中国记者记协维权处。有关领导接到我的投诉后,对此高度重视。

由于此案早已在京城新闻界传得沸沸扬扬,并受到多位法学专家的关注,在几位政法记者和有关律师的建议下,我决定以个人名义举行一场专家论证会。当我把有关案情和证据分别寄给了我国著名的刑法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陈兴良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玉胜先生及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先生后,当即受到他们的的高度关注,表示愿意为我伸出援助之手。特别是陈兴良先生,为了帮助我,他几次推迟了出国讲学的机会,开会的当天上午,他又将定好的出国时间推迟。

2002年7月24日(星期三)上午,我以个人名义在中国现代文学馆举行了一场备受社会各界瞩目的国内首宗记者刑事自诉案专家论证会。

这天上午,第一个来到会场的是陈兴良先生。接着,张泗汉先生以及韩玉胜先生早早地来到了会场。这场论证会也吸引了新华社、《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光明日报》、《北京晚报》等30余家新闻媒体的政法记者。

几位专家分别围绕着本案的程序问题,本案的实体问题以及本案的意义等几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证。中国三位著名的刑法专家严肃而认真地对我的这宗自诉案发表了论证意见。

上午9时,论证会在我的朋友、中国现代文学馆著名诗人北塔的主持下开始了。年逾六旬的国家法官学院老教授张泗汉先生是第一位发言的专家。他认为:朝阳法院驳回起诉是否有法律依据,程序问题是前提。《刑事诉讼法》第24条以犯罪地管辖为主,如果被告所在地适宜亦可。由被告所在地受理,这是例外的情况。犯罪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两种。本案中,被告人以文字诽谤的形式,发生地在广州,但结果地在北京。所以,北京和广州都可以认定为犯罪地。1998年6月29日对犯罪地的司法解释规定为一般原则,犯罪结果地仅指财产犯罪,故司法实践中产生了歧义。法官是否认为广州管辖适宜,裁定书也没有表达。本案中,法官可能考虑被告人如在北京诉讼,会发生累诉,故从这点说法院也不能说没有法律依据。实体上邓世祥构成了诽谤。在客观上邓世祥不仅捏造而且散布了虚假事实,其对象是指向特定的具体人——石野。主观上邓世祥是直接故意,目的是达到诋毁石野的人格,破坏他的名誉,也企图使他受到刑事处罚,后果是严重的,社会影响很坏。邓的行为已完全构成诽谤罪。理应受到刑法的处罚。具体到邓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要看其主观目的是否是意图使石野受到刑事追究,关键要看是否有这方面的证据。

陈兴良教授发言说:本案的程序问题我同意张教授的观点,下面主要从实体问题的角度来谈谈。从实体上讲,本案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邓世祥客观上有捏造事实的行为,并对原告的名誉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二、邓对其所捏造的事实进行了广泛的散布;三、邓的主观上具有诽谤的故意;四、邓的诽谤动机属于情节严重。这主要表现在:诽谤的动机是比较恶劣的,所捏造的内容在性质上也是比较恶劣的,并且散布时间较长。所以,本案符合刑法第246条之规定,构成诽谤罪,应当追究邓民世祥的刑事责任。

韩玉胜教授认为:从程序上,称诽谤罪是很笼统的,但从刑法本身讲,犯罪地包括行为地和结果地。因此,朝阳法院的作法虽然不能说违法,但却有点不合情理。相反,受理此案却比较切合实际。实体上,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既有捏造事实的诽谤问题,又有捏造犯罪事实的诬告陷害问题,因此,邓的行为又构成了诬告陷害罪,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特征,而不论石野是否受到了刑事追究。从邓的主观心理状态来分析,邓编造并到处散布虚假事实的主观意图不仅仅是想使自诉人石野身败名裂,从而达到损害他人的名誉和人格尊严的目的,而且企图使石野受到刑事追究。邓的诽谤方式不仅有电话、电传、书信,更有能流传全球的网络,手段极为恶劣,社会后果是极为严重的。

几位专家获知了朝阳法院那位法官的所作所为后,一针见血地指出:其实,像这样的诽谤案,都是白字黑字,根本没有必要去南方调证,只须将有关诬告材料上的字迹作鉴定,就可以了。

最后,与会专家最后一致认为,本案从程序上讲,朝阳法院驳回石野的起诉,虽然不能说违法,但却明显不合理。因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条之规定,法院以犯罪地管辖更为合适,而本案的结果发生在北京,所以北京朝阳区法院受理此案更合适。

为了能让人民法院更好地听取他们对此案的具体论证意见,三位专家特意让两位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法学硕士、我的同事王洪坤和白洁将有关意见整理成文字,并在打印稿上当众慎重地签上了他们各自的名字。

第二天,北京地区发行量最大的《北京晚报》以图片新闻的形式,以《国内首宗新闻记者刑事自诉案即将开庭》为题,向全国披露了此案。随后,《中国税收报》在法制周刊栏目上,以《一篇报道 三年麻烦 三场官司》为题报道了案件的全过程。稍后不久,国内著名杂志《知音—打工》也以《SOS,援助打工妹的记者惨遭诬陷》为题,以长达6000字的篇幅更为详尽地披露了这宗全国首宗新闻记者刑事自诉案,引起了全国新闻界的瞩目。

第十章 中国首宗新闻记者刑事自诉案 中国首宗新闻记者自诉案现案情论证会现场

2002年6月25日,我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同时重新补充了新证据——由北京市公证处公证的权威证据,以及三位著名法学专家的对本案的论证意见。但令人遗憾的是,2002年10月28日,北京二中院刑事庭还是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决定。

2002年7月3日,我依有关程序向北京二中院提出申诉后,立案庭依法立案,有关法官也找到我和我的代理律师作了调查,如今,又是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在这漫长的时间里,我一直在静静地等候法院的消息。2004年6月,当我的律师多次向北京二中院负责此案的法官询问案情时,对方却称早就发出裁定结果了!还说收没收到已与他们无关……后来,直到2004年10底,还是代理律师周剑英上门索要了一份,此时,这份迟到的法律文书已与法定时间相距近两年了。我知道,这场官司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早就下了决心,不管诉讼之路如何艰难,一定要将这场官司打到底。否则,对新闻记者这个神圣的职业就是一种亵渎。

2004年春节期间,在又一次搬家时,我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的电话通讯录。这是一本印刷精制的小册子,里面全是当时整个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及所辖部门的工作人员名录和通讯电话。就像一个久在外面漂泊的流浪儿在遥远的江湖突然见到家乡的某种物品一样,我的心头陡然涌出一股复杂的感情,尽管那其中有诸多的辛酸和苦涩。此时从窗外正钻入一股凛冽的寒风,我不顾刀锋样的寒风刮得双手生疼,为了看得更加清楚,特意打开了电灯。我擎起手来从头开始,一页一页向后翻,那上面有多少我曾经耳熟能详的名字和电话呀!尤其是《南方都市报》的通联:魏东、刘庆、邱小红、曾华锋、王青草、罗斯文……

突然,我从那一长列熟悉的名字和电话中,又看到了我和邓世祥的名字,更看到了在我们的名字后面的那个传呼机号码:石野,传呼,95961——25971;邓世祥,95961——25970。我又不由仰天长叹,百感交集!唉!如果不是那次报社领导安排我们前去暗访,如果不是我们经历了一次生死历险,如果不是在暗访中我们的传呼被抢,如果不是我们一起去配置了中文传呼,如果我们当时不共用一个密码,如果邓世祥没有告诉陈良琴我们的传呼号码,如果陈良琴没有打通我的传呼,如果我不去多管闲事,也许我走的会是另一条路,我过的也许是另一种生活……

我这样做对吗?我经常在黑夜里痛苦地诘问我自己:我这样做到底值不值呢?我几乎每天都在反思这个问题?但答案总是在黑夜里,在我的噩梦之中……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第十一章 缪斯女神的礼物 序

京城卖文为生者众生相早被许多大小报刊不同程度地报道过,他们的生活状态曾为国人所关注。在京城众多的自由撰稿人中,生活最为动荡不安,最令人心酸的,恐怕要数古清生和庄晓斌了。

第十一章 缪斯女神的礼物 流浪京都

就像当年巴黎成为西方文人墨客心中的伊甸园一样,作为国人首都的京城早成为追求文学艺术的年轻人寻梦、圆梦、浪漫理想化的衍生地,这一方厚重而热烈的土壤,自古以来总是令寻梦者趋之若鹜,更让我这落魂者牵梦萦了太久太久。

早在十多年前的1990年,当时因家庭极度贫困而不得不辍学的我,一边在建筑工地里辛苦地劳作,每天以长达十几个小时的代价换取5元的微薄工资,同时我像挤牙膏似的从牙缝间好不容易挤出了一笔钱,报名参加了北京《人民文学》杂志主办的“文学创作函授班”。我太热爱文学了,极度贫困的生活和痛苦压抑的精神,使我每天惟有以文学作为全身心的寄托。作为函授班学员,我的两篇小说得到时任《人民文学》副主编冯夏熊先生的青睐与赏识,这年9月,我被通知参加《人民文学》在北京西山为函授班优秀学员举办的一次小说笔会。当我怀揣着母亲东借西凑来的一笔血汗钱,从老家千里迢迢赶往京城。到京后不久,职我突然发现夹在一本里几张薄钞不见了。我大惊失色,这笔微不足道的钱,不但有我回去的路费,更有我这7天的伙食及住宿费用呵!为期七天的笔会结束,我在北京举目无亲,不由心急如焚。

这时,时任《人民文学》杂志社总编室主任、负责此次笔会的王勇军老师,获知我的窘况后,当场掏出200元钱交给我,说:“小兄弟,你不要急,《人民文学》就是你的家,有困难我们都会帮助你的,这钱拿着作路费吧。只要你努力奋斗,日后一定大有作为的啊……”我接过钱,一时竟无语凝噎。

在王勇军老师的帮助下,我顺利返回家乡。一个月后,正好碰到南海舰队来我家乡征兵,我积极报名应征,并于当年12月穿上了蔚蓝色的海军军装,怀着一腔报效祖国守卫边疆的沸腾热情,来到南海边陲的北部湾海防,从此开始了我毕生难忘的军旅生涯。

1997年冬回乡探亲时,我无意中得知,王老师当初这200块钱竟迟迟未还!我一下急了,一回到广州,就赶到邮局将钱款汇出,心中仍然惭愧万分。是的,这区区200元也许那位远在京城热心而又宽厚的王老师早已不曾记怀,因为他总是像帮助我这样时常帮助那些家境贫困的文学青年,这样的事对于他来说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了,但这件事对我来说却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我因此与王勇军老师成为了好朋友。

9年后,鲁迅文学院成为我第二次到京城时的首个栖身之地。鲁迅文学院是50年代国家为了培养写作人才而设立的一所学校,也是目前为止国内惟一的一所专门培养作家的学校。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被称为中国作家的摇篮,其首任院长就是著名女作家丁玲。当代著名作家邓友梅、蒋子龙、王安忆、莫言、刘震云、余华、等名家都曾在此深造过。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所国内一直令人景仰的文学象牙塔也向全社会招起了自费生。刚开始,据说很严格,后来,由于人员不多,社会上的一些文学爱好者,有的仅凭在地县报刊上所发表的作品,交上几千元的报名费,也能轻易进入这所学院的大门,感受这里的文学氛围。但文学毕竟是神圣的事业,不是仅限于阅读几本文学书籍,写出几篇自以为是的文章就能成为作家的,当时的学员难免鱼龙混杂。不过,我们那一届学员中还是出了几位文学人才的,如青年作家石舒清、温亚军、王继明、马坊、邵丽、黄羲瑶;青年诗人谷禾、汪渺等。从去年开始,中国作家协会又对学院进行了全面的改革,进入此处学习的学员必须是中国作协会员,限定名额,每年由当地的省作协和省文联推荐当地最优秀的文学人才来此深造。风水轮回转,鲁院又成为一般的文学青年可望而又不可及的“圣殿”。

回想我青春途中的这些路程,一个普通的农家少年,正是因为对文学与生俱来的热爱与追求,在梦想的驱逐下一路狂奔。记得90年代初,我刚刚穿上蔚蓝色的军装跨入军营时,上海复旦大学与《人民文学》杂志联合举办的“青年作家进修班”录取通知书也寄上家门,如果此时我不是在部队的话,我想当时哪怕是砸锅卖铁,我也会想法奔赴上海求学。鲁院坐落于北京八里庄一条街道中段,两扇绿漆大门之内两排常青树木夹道而立,操场边沿爬山虎郁郁青青,将五层教学楼一整面外墙占据,纹丝不透,蔚为壮观。我到来的应是一年之中最美妙的时段,教学楼前的青草地上开放着一株株金黄的菊花,迎风摇摆。有时蜂飞蝶舞,有时蝉鸣蛙声,颇有一派田园风光。

我和西北青年诗人汪渺及东北的包容住在一室。在这里,我虽然未能像其他同学一样各类文采飞扬的作品四处飞,但因为我只是抱着来修身养性的恬然心态,不求功名利益,每天沉浸在瑰丽的各色文字世界里,尽情地让自己的思想和灵魂放飞。我就这样让文学来抚慰伤痕累累的身心。也许,此时只有文学才是最能慰藉心灵的灵丹妙药吧。

1999年冬,我从鲁院出来后在北京又成为了一个流浪记者,主要以采写新闻为主,同时也偶尔给一些时尚杂志和报纸写些稿子。这样说来,我也不知不觉地成为了像古清生和庄晓斌那样的自由写作者,用通俗的话说,就是一个自由撰稿人了

在这之前,当我看到有人辞去公职开始自由写作生涯的时候,大多数人抱以同情、遗憾、观望的态度,也就不难理解。即使体制内生存有一千条不好,起码不会带来生存之忧,那些超脱体制的人自不必说,只说体制内的生存者,如果他们的命运同样是经过选择的结果,那么,同样可以认定他们是自由者,除非他们随波逐流,丧失了选择的勇气和能力。

其实,“五四”以后,中国知识分子逐渐脱离传统的大夫体制,获得一种独立地位,成为独立的社会阶层。他们可以不像古代知识分子那样依附于权力,而是依靠著述、讲学、编辑、翻译等专长,独立地生存。在身分趋于独立的同时,经济上也逐渐自立。有专家对鲁迅的经济能力算了一笔账称:“他作为自由撰稿人的年收入,超过他作为公务员年收入的两倍。钱,是他坚持‘韧的战斗’的经济基础。”但那毕竟是陈年老账,是昙花一现的旧梦。

如今在京城的自由写作者,面对的困难很多,他们的收入没有固定,平时经济的压力仅仅是生存压迫的一个方面,他们还要面对更多的挑战。所以,像王小波、王跃文、古清生、老村、林白和刘晴等,这些在90年代之初就辞职的写作者,其意义在于提供了另外一种生存范本,同样可以甚至更能享受写作的快乐,尽管清贫和寂寞在所难免,但是这些代价无法与收获相提并论。

以、《东宫西宫》和《我的精神家园》等名著震动国内外文坛的王小波去世后,著名学者、王小波的夫人李银河曾对他做出过这样的评价:“小波作了自由人后的感觉非常强烈,就是觉得太好了,是那种自由了的感觉。接下来不是有人将自由撰稿人干脆就简称为自由人吗,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用不着按点上班,用不着去处理人事关系。在中国哪个单位都有这些事。小波这个人也不是太擅长人际关系的,所以从他这个人的个性和他需要的时间、需要的生活状态来说,做自由撰稿人是他最喜欢的生活方式。” 这大概可以概括许多自由写作者的心理感受。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环境的宽松,自由写作者越来越多,如小说界的王跃文、钟晶晶、韩东、吴晨骏、李冯、赵凝、王莞、陆离,散文界的止庵、车前子、庞培、祝勇、张远山、余杰等。

文化繁荣、资讯发达的北京城早在80年代起,不仅成为演员、歌手、诗人趋之若鹜的风水宝地,也很快成了卖文为生者——即“自由撰稿人”的集散地。久居京城的自由撰稿人,著名的除了伊夫、李大卫、梅哲等京籍人,更多的是外省,如古清生、庄晓斌、九丹、刘晴等人。无论家居何处,大家都面临着如何拓展生存空间的问题。

迫于生计,鲁院结业后,我进入中关村的一份某中央机关办的周刊做采访部主任、首席记者。在中关村租房而居的日子里,我还结识了一帮流浪文人,他们没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过着一种飘浮不定的生活。大家一碰面就喝酒,喝得半醉了借酒装疯胡言乱语,甚至像孩子一样手舞足蹈号啕大哭;直至真正喝醉了反而不言不语,挂着泪痕沉沉入梦。我的心是伤感的,在与现实颠沛流离与磕磕绊绊中,像打了层层补丁,将闪烁浪漫之光的部分裹起,原来流浪的路上,爱与温情都是易碎品。

由于自己的不懈努力,默默无闻的我在北京,在新闻界渐渐小有名气。

几年间,我先后在《科学时报·今周刊》、《首都公安报》、《文化时报》、《工人日报》、《京华时报》《法制日报》等新闻单位供过职。但我还是热衷于流浪,同时靠自由撰稿为生。

那几年,全国各省市的各式各样的杂志虽如雨后春笋,但那些共青团、妇联、社科等系统办的综合性文化休闲类刊物,正常稿费标准一般在千字30元到300元左右,高的当然也有像、杂志,千字千元,好稿更高,多的每篇达到万元的。其他的如平时也向我约过稿的杂志如《深圳青年》、《打工》、《恋爱婚姻家庭》等,好的也有千字600元的。报纸稿费高低悬殊太大,高的除了有名的《华西都市报》,其他还有《南方日报》、《南方周末》、《楚天都市报》、《齐鲁晚报》、《济南时报》和《深圳法制报》等,我当时一般的稿子每篇可基本拿到500—800元的稿费。杂志只能一稿一投,而报纸对于好的新闻除了《华西都市报》外,可以一稿在每个省市发一家。当然有的稿费很低。我还曾经收到内蒙古一家报纸寄过来5元钱稿费——尽管太低,但总比那些发了你的稿子又从不给你稿费的好多了,就是你索要了,还不给你。也有人指责一稿多投是不道德的行为,但报纸新闻如果一个省投一家的话,我认为是很正常的,如果不投,让人家转载了,不但不给你稿费,而且连你的大名也给去掉了。我记得2001年间,广州某报接连从《工人日报》的头版头条上转了我两篇长稿,都没署上我的名字,稿费也不给。

也许有人会说,卖文为生者也有买房买车的。有一次,我去剧作家吴霜家玩时,她对我说:北京的伊夫以前也是做记者的,后来他就独立撰稿,专写演艺圈子里的新闻,这几年早就发了,他不但开上了车,买了房子,还配上了秘书。如果你觉得在报社做记者不是很顺心,其实凭你的实力和军人的作风,你完全也可做一个自由撰稿人的。

京城卖文为生者众生相早被许多大小报刊不同程度地报道过,他们的生活状态曾为国人所关注。在京城众多的自由撰稿人中,生活最为动荡不安,最令人心酸的,恐怕要数古清生和庄晓斌了。

在京城,如果提到自由撰稿人的话,我相信谁也不会绕过古清生。尽管现在的京城又应运而生了许许多的自由撰稿人,但无论是在上世纪的九十年代还是现在,古清生都是一个代表性的作家。他是客家人,祖籍江西,出生于湖北大冶。曾从事地质勘探、宣传等公职,1994年辞职到北京从事职业写作。其以地质队员的姿态步入流浪写作,流浪、生命、写作融于一体,创造出奇特的充满个性化的行走文学文本。曾经出版长篇小说《追杀索罗斯》、《2038》及散文《黄河弯黄河长》、《漂泊京都》、《左烧烤右煨汤》等十几部。

虽然我和老古同为大冶人,但我们直到1999年,我来京前往鲁院后才与他相识。早在90代初,古清生便从我们老家湖北大冶扛着一台386电脑来到北京,开始了长达十几年的卖文为生生涯,成为了京城著名的自由撰稿人。之后,他参与《中国可以说不》的撰稿,狠狠地火了一把。更多的时候,他默默无闻地在北京简陋的出租屋里码字,赚稿费。

记得1999年秋刚到北京时,我就与古清生取得了联系,当时他住在丰台。他在电话里鼓励我平时要多读些好书,勤写作。在鲁院快结业时,应他的邀请,我从十里堡赶往丰台。我虽然和老古同为大冶人,也早知道他是大冶很勤奋而且很有才气的一个青年作家,但我们在这之前,还从来没有见过面。但我们一见如故,大有相见恨晚之意,无所不谈。我们俩在附近的一家四川小酒店里,一边吃着川菜,一边很开心地随意吹牛。我们从中午一直吃到夜晚8时许,可见我们的谈兴是多么浓了。

老古得知我在南方的卧底历险经历后,连连击掌叫好,当即鼓励我赶快动笔把这些故事写成本书。他说,你是从中国海军陆战队走出来的,又从来没有上过什么大学,但终能在人才济济,竞争极为惨烈的广州市闯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来,实在不容易,可敬可叹呀。如果你没有当农民和当兵的特殊经历,也许不可能有以后深入广州火车站的黑窝里头,潜入大酒店的地下赌场等别的记者一般不敢涉及的地方去卧底历险呀。

同时,我和老古还商量好,准备一起自费去走黄河长江的。我专写一些新闻的东西,他写散文随笔。老古平时也爱冒险,现在有了我这个从海军陆战队出来,又在南方做了几年流浪记者的小老乡,因此特别想一起去外闯一闯。

后来,也就是2000年初,由博库网站和中国青年出版社联合主办了“走马黄河”社会文化考察,参加这次活动的作家是徐贝、胡守文、陈浩增、黄宾堂、唐韵、古清生、何向阳、红柯、张石山、龙冬、林白、李敬泽等8位国内实力派作家。当然,作家走黄河只是一种形式,博库网的真正用意在于通过这次活动宣传网络,宣传网站,即使是在作家们写出的散文、随笔、日记等体裁的文章中,也能感觉到网络时代的影响。

既然有人出钱请他走黄河,那当然比我们自费好多了。我后来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手中又没钱了,我还是决定先做我的记者,先解决生存问题后再等候机会。于是,我进了报社做记者。

古清生走马黄河时,写下行走文学作品《黄河弯黄河长》。也许走的路多了,他通晓各地美食,还能动手做上几样。久而久之,竟有人称他是京城美食家。他的美食散文写得非常好,这一点,曾为《南方周末》写了好几年美食专栏的沈宏非恐怕也无法比拟,沈的出名只不过是借助了几家有名的媒体而已,如果脱离了他们的依附,我想,他的那些美食散文还不一定有古的火。这自然不是因为我与老古是大冶老乡而特意吹捧他,有事实为证:2003年,作家出版社推出了他的那本《左烧烤右煨汤》,可以看出许多篇章是他在路上吃喝的产物;一味辣椒,竟在他的笔下写出了洋洋几十篇辣椒主义的檄文,且占据1/4强的篇幅。有评论家称:这本书,可以说是一个饕餮者积数十载滥情于民间美食的“罪证”。

他这些年早就在美食界写出名来了,央视的美食栏目多次请他作专栏,还多次周游全国各地,尝遍各地的美味佳肴,不但不会让他掏一分钱的腰包,更能报销全程差旅费,我想,在当前中国的流浪作家、自由撰稿人中,能像老古这样活得洒脱的作家还真是凤毛麟角。

老古多次对我说:石野,等你的官司打完后,我们一起去外面行走去,我相信我们两个是最好的“伴侣”,我们只要走出去,肯定是能写出好多好文章来的。他的经验是选定自己的方向,比如一个主题,如他的美食系列,已写五年了,平时一千字一千字地写,现在集成一个集子了,平时发报纸专栏,现在出书都是靠平时集累。

这些年来,老古宝刀依旧,不但在全国多家报刊开了各式各样的专栏,每年都有一两本新书新鲜出笼,这令我这比他小十多岁的同乡惊叹的同时,亦令我相形见绌。现在,我的两本新书终于定稿了,另两部书稿《新闻现场——我的北京记者生涯》和《审判医院》也很快在近日杀青。在我的第一本新作《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刚完稿时,老古成为了我的第一个读者,还特意为我写了一篇题为《谁家有笔可做刀》的序言。

1999年10月,我在北京西单的地铁口认识了一位黑龙江作家庄晓斌。当时他的妻子正在来往人中叫卖他的狱中之作《赤裸人生》。老庄满脸沧桑,眼角布满了皱纹,他和他的妻子脸庞都晒得黑黑的,夫妇俩各举着一本书在叫卖着。当我和跟踵而至的路人,在喧哗的繁华地段听到他们向路人毫无顾忌地高声叫喊着:“中国第一位囚犯作家的呕心沥血之作”“我就是囚犯作家庄晓斌……”

庄是黑龙江的一名工人,70年代初,他因对当时混乱的“文革”环境不满,于是和哥哥一起向国内及香港有关新闻媒体写信反映情况,结果兄弟两人被人强加以“叛国罪”入狱,其兄被判死刑,庄被判处无期徒刑。庄服役13年后,这桩冤案才昭雪,平反并无罪释放后的庄晓斌仅仅获得当地政府1300余元的赔偿。出狱后,庄将自己的不幸遭遇写了一本自传体长篇小说《赤裸人生》,旋即成为畅销书。

我像许多感慨的路人一样,不由在这对患难与共的夫妻身边流连了好一阵儿。尽管我此时吃饭都很困难了,但我还是咬着牙卖了两本书,还特意让老庄在扉页上签上了他的名字。临离开时,又忍不住回过头去看,当我看到他们仍旧汗流满面地像身边那些叫卖老玉米、冰激凌和矿泉水的小贩们一起,大声兜售自己作品的背影,心中一阵阵酸楚,差点落下泪来。

我十分佩服他和他妻子的勇气。这是一种毫不伪饰的直面人生的勇气。那几天,我又在西单和王府井的街头看到这对夫妻仍旧在叫卖他们的作品。据说,老庄的故事感动了那些城管老爷们,他们会对聚集在那儿的小贩大声呵斥,不是驱逐就是罚款,但却对这对患难夫妻网开一面,装作视而不见,以致那些嫉妒他们的小贩们还以为他与城管的人很熟,不知是出于敬畏还是为了拍他们的马屁,几个小贩也掏钱买下了老庄的书。而大部分的路人却对此熟视无睹。我看到那些衣着时髦的来往路人根本无视一个饱经风霜的作家的存在,他们的目光和表情、动作和语言也都是无动于衷的。

庄晓斌在“致读者信”中写到:我不是世上最优秀的作家,但我肯定是世上最艰难的作家。是的,这是一位极富传奇色彩的作家,在这次相识后,我们成为了朋友。但我们的第二次见面却是在一年多后。其时,他那位与他相濡以沫、一起在北京街头卖书的贤惠妻子,那位可敬的嫂夫人,却是身患癌症晚期了。

2001年初秋,我去看望老庄。当时他们一家子搬到了石景山区,住在距苹果园地铁不远的一个偏远的村庄里。这是一个独门独院的小四合院,有大大小小5间小房子,老庄的头发花白的父亲、身患癌症卧床不动的贤妻、他的儿子儿媳妇和小孙子,一家老少三代人全住在这儿。这个四合院每月的房租是800元,全家除了儿子在外摆个小摊贩卖蔬菜外,一家人的生计和所有支出几乎全是老庄一人支撑着;还有卧床不起的妻子治病费用。而此时老庄赖以为生的就是全靠手中一支笔写稿子。看到这家徒四壁的几间小屋子里除了书和小山一样的土豆(那是他儿子儿媳妇经常拿到村外去叫卖的),还有一阵又一阵刺鼻的药味,我几次差点落下泪来。这恐怕是中国作家生存状态中最为令人揪心的家庭吧!

但老庄很乐观,如果不是眼前的窘境,谁也无法相信他此时已是五十岁的人了,他竟然是如此生活,而且每天能写稿子。

就在我们见面的一个月后,老庄的妻子终被癌魔夺去生命。半年后,他的老父又在京郊去世。2001年后,老庄被国内著名畅销杂志集团旗下的《打工》杂志破格以50岁的年龄招聘为编辑记者,后又被“挖”到知音杂志社做编辑。

2001年4月中旬,四川某报一位美女记者同时在几家报纸独家发表了一宗有关著名诗人汪国真的“大诗人穷困潦倒开火锅店”,随后全国近百家报纸转载了此文,一时在社会各界传得沸沸扬扬。据该文称,透露此消息的是国内某著名期刊的一位知名编辑。我虽经多方打听,但还是没有探听到此人到底是谁,当然问那位文章的作者,是不可能告诉我的。我受一家报社的委托,开始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恰好碰到老庄从武昌来京约稿,像往常一样,他打电话约请我见面。没想到三杯酒下肚后,老庄向我诉说了最近受了一肚子鸟气的事,四川一家报纸的美女记者仅凭他曾去过诗人汪国真家,就转弯抹角的写了一篇假报道,弄得他生气。原来“那位国内某著名期刊的编辑”就是指庄晓斌!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我从老庄这儿了解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随后又采访了其他有关人士,随即,我在《羊城晚报》、《劳动报》、《新民晚报》等全国40家报纸独家披露了这则假新闻出笼的前后经过,为汪国真正了名。有关此事的详尽经过,有兴趣的读者可翻阅我的另一本新书《我在北京做记者》。后来,当汪国真以侵犯名誉权状告四川某报和文章作者时,法院还用我的这篇报道作为证据之一,最后判决书汪国真胜诉。事后,汪国真对我说:庄晓斌真是一个正直的人!

在京城自由作家圈子里,还有一个叫刘晴的少女作家。刘晴于1983年出生于古城扬州。其父为《人民日报》政法记者,其母也是名牌大学的高才生,才华横溢,著作颇丰,曾任过南方多家杂志的主编。刘晴读初中时,就显示出了她在文学方面的天才。她8岁时,就在中央级报纸上发表童话;13岁时,就出版了一本诗集;初一时,其文章就获得“华人少年杯”国际大赛二等奖和中华雏鹰风采征文大奖赛二等奖。1997年香港回归时,她凭着一大堆资料,就写出了第一部长篇小说《香江虹霓》;1998年暑假,又写出长达22万字的长篇小说《花瓣背后》,此书由中国作协书记处书记、著名作家陈建功亲自作序,称她为“是少见的极为才气的天才作家”。此书1999年9月由北京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并荣获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图书奖。1999年春,经扬州市作协大力推荐,16岁的刘晴被江苏省作协吸收为会员,成为江苏省出版长篇小说年龄最小的作家;同年9月进入鲁迅文学院进修,成为鲁院有始以来年龄最小的作家学员。2001年春,她出席了全国青年作家代表大会,成为建国以来出席此会最年轻的女作家(刘绍棠为参加此会的最年轻的男作家)。我们是同学,后来也曾多次联手在《工人日报》、《法制日报》、等报刊发表过多篇深度报道。流浪北京期间,她还曾写出三本长篇童话,一部叫《少女作家》的长篇小说,受到作家陈建功和赵本夫的好评。

刘晴在文学上的独特才华,除了她天生的悟性和聪明好学外,还与母亲悉心指导密不可分。后来,他们母女俩先后加入省作协,成为扬州市的新闻人物。同时,她的成长曾得到过时任扬州市文联主席的作家杜海的热心帮助,并得到江苏名作家赵本夫的大力相助。赵本夫是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早年间曾以名作《卖驴》享誉文坛,著作颇丰,目前仍宝刀不老,最近因其获奖小说被冯小刚拍为电影而又一次引起公众关注。他对刘晴的才气一直赞不绝口,并大力扶持,常通过多种方式关心在京城作自由撰稿的小作家。据悉,她最近又完成了两部长篇小说,其中的一部《深一脚地狱 浅一脚天堂》已被收入京城一家大出版社策划的“新世纪新作家”丛书中,并即将于今年推出。我也祝愿这位小作家能写出更多的名篇佳作来。

身居京东郊时,失意之余,我也常与一些相识的流浪记者、流浪作家在一起喝酒聊天,说到各自因为写批评报道而惨遭地方有关部门的打击报复,我们这些同病相怜的失落文人总是对酒当歌,长嘘不已。

是的,我们这些流落京城的流浪记者,心灵深处有时难免惆怅、困惑、贫困、彷徨、苦闷和痛楚,但我们的人格是独立的,我们的人身是自由自在的。毕竟,我们能依附文字可以在共和国的首都生存下去。我们都用各自不同的方式,用青春和热血涂抹着自己瑰丽的梦想。

第十一章 缪斯女神的礼物 像鸽子一样飞翔的弟弟

思维之鸽/思维之鸽孤孤单单地/穿过暴风雨,摇摆着翅膀/在秋湖的上空飘荡/大地在燃烧,心潮在激荡/追求吧,我的鸽子/可千万/千万别误入遗忘之岛/那一时的狂焰,不幸的鸽子呀/在我手中躺一会儿吧。你被迫沉默/你已受了伤,快在我的手中躺下……

这是瑞典诗人海顿斯坦广为流传的一首诗。他曾于191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这首闻名遐迩的短诗题目就叫《思维之鸽》。这是一首短小精致的哲理诗,无形的东西在诗人笔下成为有形。是的,人的思维本来就像一只鸽,只有像鸽子一样展翅高飞,在各种各样的环境中飞翔,才能保持青春的活力。海顿斯坦的鸽子在暴雨中有时是恐惧的,然而又是令人爱怜的,它像我的建弟一样期待着温存的庇护。每当我看到鸽子,每当我看到白鸽子黑鸽子从我的眼前飞过,看到它在屋檐下的盘栖、在屋前的空地咕咕地觅食,看到它在暴风雨中飞过天空,掠过水面,一种感伤和心痛的泪光总会油然地迷惘我的眼帘……

鸽子,总会让我想起我的建弟。鸽子,总让我看到我的建弟。建弟名为石建,他有一个很朴素的学名——石志诚。建弟是我的堂弟,是我伯父惟一的儿子,是我芳妹的亲哥哥。看到鸽子我就会看到我那笑吟吟的建弟,想到我的建弟,我就会看到飞翔的鸽子。建弟,可怜的建弟,不幸的兄弟,他短暂的一生中与鸽子总是联在一起。他的生命更与我联在一起。

1966年,“文化大革命”的火苗尚未点燃,当时正在大冶一中读书的伯父被惊天动地的红流所感染,应征入伍了。当时参军的人不但一定要身体健康,更要接受多屋次的政审,对你的出身、你的家庭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我家祖祖辈辈贫下中农,家中极为贫困,祖父虽然没有参加红军,但他参加过游击队,多次为红军送过粮食。1966年冬天,伯父经过极严格的体检和政审,终于穿上了那个年代人们最为羡慕的绿色军装,成为了共和国的一名军人。

后来,入了党,立了功,当了军官的伯父转业回到了家乡大冶,成为县粮食局的一名干部。尽管当时身材高大的伯父受到很多异性的青睐,但他还是从武汉城郊找到了我的第一位伯母。他认为农村出来的女性才能吃苦耐劳。他们结婚后,就有了一儿一女,这就是建弟和芳妹。由于当时伯父在服兵役,父亲比他先成家,所以我要比建弟年长半岁。

建弟出生时,伯母的乳汁不足,尽管有牛奶等食品,但我的母亲坚决要求建弟与我一起喂奶。所以很长的一段时间,建弟都是和我一起共食一母乳长大的。我们乡下有句俗语:他们是共一个奶头喂大的。以形容两个人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我和建弟不仅是堂兄弟,更是共一个奶头长大的。所以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玩耍,在一起摸爬滚打。后来我上学了,建弟也回到县城里上学,但每到寒暑假我都要跑到大冶县城去。那里不但有伯父一家,还有我的外婆家。我有时就住在伯父家和建弟芳妹一起玩,有时带着建弟到大冶湖畔的外婆家玩。现在的大冶青龙山公园,那时还不是公园,只是一望无际的大湖,傍着三两小山,真个是湖光水色,山清水秀,加上四周的依依杨柳,草长鸢飞,五彩缤纷的花儿,五颜六色的树林,那一派旖旎风光,不知比八十年代后围湖建起来的公园好到多少倍。大冶的湖多,而外婆家就在湖畔,因此那湖成了我们童年时代最美好的记忆。那时的湖是清澈可见,水中鱼虾和各种丛生的杂草,湖面上那碧绿无际的荷叶,春天的映日荷花,红得我们的心都融化在了湖水里头;夏日浮在湖面上尚未饱满的鲜嫩菱角,轻轻咬上一口,洁白清甜的浆汁,直沁入肺腑,我们赖在水中,不想出来,直到天黑了,才恋恋不舍的溅着水珠爬起来;秋日湖泊上散发出的阵阵诱人香味的肥实莲蓬,摘下一个,剥开一粒白嫩的莲子,苦中带甜,甜中带苦,味道美极了;冬日里,无论怎样天寒地冻,北风凛冽,也不管那湖面上的各色花儿大多已枯黄飘零,从那肥沃的湖泥里头挖出来的莲藕,又白又胖,咬一口,清香直沁灵魂深处。

我和建弟在一起曾度过许多愉快的寒暑假。我们在一起时的欢歌笑语,曾温馨了我漫长的青春年华。我当时最大的梦想是能成为一个记者或作家,写出几本属于自己的书,建弟尽管平时也很爱读书,但他最大的理想就是当一名飞翔天空的飞行员。如今,转眼十几年过去了,我虽然没有成为了一个著作等身的作家,却终于成为了一个为民请命的新闻记者,现在流浪他乡,继续过着那种以写稿为生的颠簸生活。然而,我的建弟,却永远无法与我一起共享快乐和痛苦,此时此刻他正长眠在我家乡村口的那座山林里,在青松绿色与我的灵魂永远相伴……

1988年7月7日,是我们全家最为灰暗的黑色日子。就在这一天,风华正茂的建弟,突然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个时候的建弟已像我一样长大成人,并成为大冶外贸局的一名营销干部。他以他出色的才干,以他突出的聪明才智顶替了我伯父的位置;——而我的伯父,才华横溢的伯父,在他事业正蒸蒸日上之际,却因病于1985年11月不幸离世了。

伯父从部队转业分配到大冶粮食局后,曾担任过该局的主要领导,后来又调到大冶外贸局担任领导职务,负责对外贸易往来。伯父虽然生性耿直,但为人忠厚老实,心地慈善,工作兢兢业业,成绩斐然,曾多次被评为省级劳模,一直受到领导的喜欢,得到同事和朋友们的尊重。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性情温和的人,却发生了婚变。我的那位伯母因嫌伯父太老实,加上两人性情不和,终于在80年代初离开之后,伯父就一直带着建弟和芳妹一起过。直到离婚近两年后,在一位朋友的介绍下,伯父又成立了一个新家。我的第二个伯母是一位在“文革”中失去丈夫的女人,她与伯父成家时,不但还带来了一位婆婆,更带来了三个未成年的子女,而且她还是一个没有工作的人。当时我听伯父对我父亲说:如果我要找一个单身女人也能找得到,但最担心人家年纪太轻了不会对两个子女好。这是一个受过苦的女人,虽然还扶老携幼,但我相信她能给予他们母爱……伯父和后伯母的那种组合,恐怕在全中国也是不多见的。

一下子增加了五口人,加上自己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这么一大家子的重担全压在伯父一个人身上,但伯父从来没有怨言,用自己微薄的工资苦撑着一大家子的生活,由此可见伯父是多么的慈善了。

后来,在单位的照顾下,伯父那个最大的继女被安排在外贸局里上班。尽管如此,一家人在城里生活,加上有四个子女要读书,伯父被生活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来,终于积劳成疾,在一次正欲赶往新加坡参加一个国际贸易大会时,却在体检时被查出肝癌晚期。1985年11月,伯父就这样被癌症剥夺去了正值壮年的生命。

记得那时我正读初中,在伯父临终前的一周,当我跟着悲痛欲绝的姑姑赶到医院里去探望伯父时,他用那瘦骨如柴的手,紧紧地拉着我的双手说:“我看到你平时很爱读书写作,这是好事,但一定要得法,要注意多读好书。”

这次,伯父与我交谈了两个多小时,他告诉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传授我一些好的读书方法,还教我怎么向报刊投稿。那个时候,我的作文成绩一直不错,由于课外书看得多了,有时忍不住手痒,也经常尝试写文章投稿。有一次,我给《故事会》写了一篇惊险故事,没想到很快得到了编辑部的回音,虽然后来没发出,但编辑部热情洋溢的信给予了我很大的鼓励。此时已在全国各地报刊发表数十万字的伯父知道后,就经常指导我读书,教我如何向报刊投稿子。

没想到我和伯父的这次见面成为了永远的诀别。两天后,我的伯父带着无限的留恋和遗憾离开了我们,年仅45岁。

伯父去世后,刚初中毕业的建弟,在组织的照顾下进入了大冶外贸局工作,他勤奋好学,尊敬领导,工作努力认真,很快受到了单位领导的喜欢。后来,建弟和芳妹都先后搬到了生母的家中生活。那些年,由于伯父的家庭变故,伯父的生病和离世,以及那个不健全的家里一些纠纷,大大影响了尚未成年的建弟和芳妹。我的心灵也大大受到影响。后来我听说他出资和继父一起在大冶电大附近合建了一幢三层楼的房子。曾经有好几年,我和建弟都不相见了,就是我去外婆家时也很少上他家了。直到他后来正式参加工作后,他才多次回到家乡石应高村看望我,并为我送来了两只美丽的白鸽,让我饲养,我很高兴地接受了。早在初中时,建弟就开始在家中饲养了十几只鸽子,后来他还成为黄石地区信鸽协会的会员、大冶信鸽协会的副会长。可惜,那两只洁白的鸽子半个月后被人偷走,成为村中某个饕餮之徒的美餐。

在他出事前的两个多月,他得知我因家中失火而不得不外去大冶一家建筑工地拉砖头后,他特意寻过来看我,并劝我回校读书,还说他可节省一些钱帮我交学费。我当时虽然为这份金子般的兄弟情而备受感动,但我还是谢绝了他的好意,因为我那个贫困交加的家需要我出来支撑着。也就是此次见面,满脸忧郁的建弟沉闷地告诉我,他的那位川籍继父表面对他笑嘻嘻的,但背后却总在想法排挤他,并几次当面说他只爱他的养子。我紧握着建弟的双手,只好喟然长叹。

就是在这一天,建弟与我相约,国庆节一定去他生母家中聚会。但由于“国庆节”单位安排建弟去外地出差,原计划只好变动。建弟找不到我,就让家人通知,让我提前三天去他家中。但由于我当时因老板不按时发工资,与他发生争吵后我就辞职离开了,去了我高中的一位同学家中。无所事事的我就把全部的精神寄托在书本里头。当时我正迷上了司汤达的作品,他的《巴马修道院》、和令我兴奋不已,尤其是那本,那个贫困的法兰西乡村年轻人于连的野心抱负和孤军奋斗,他对现实的愤懑不平和报复性的反抗,他与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像一块巨大的磁场紧扣着我年轻的心弦,令我如痴如醉。一连三天,我躲在同学的那个小屋里,废寝忘食地用自己的心灵与于连对话。

但是,我做梦也没想到,建弟为了等我而爬上了他家中的第三层楼的顶部,他在那儿登高远眺。在那上面可以看到从马路上过往的行人,他希望能在那儿看到我的身影。他一直等到黄昏,等到太阳沉入西山,还是没有看到我。而这个时候的我,一边沉浸在于连的命运之中,一边等待着“国庆节”的到来。此时我根本不知道建弟已改变了时间,不知道他已托家里人提前通知我,我怎么也没想到,就是在这一天,建弟竟会离开这个世界而永远离去。

据后来芳妹说,当她和哥哥在一楼大厅看完《新闻联播》后,就看见他默默地上了三楼,当时继父也到上面转了一圈。10多分钟了,芳妹和正在厅里看电视的伯母突然听到一声闷响,母女俩万分惊恐地看到建弟从三楼跌落到窗外的花坛边……我后来听说,在出事前的不长时间内,有邻居看到建弟居然又蹲在楼顶阳台边的鸽子笼前,默默不语。此时早过了喂食的时间,此时内心很寂寞的建弟也许是想与那些他爱不释手的鸽子们对话吧。在蹲了老半天后,当他郁闷地在夜幕突然想站起来时,不知怎的竟从三层高的阳台边沿栽倒下来……手足无措的伯母和芳妹抱着浑身是血的建弟哭着呼救,而此时他的那位继父却不见影踪,直到后来建弟没救了才出现。一个小时后,建弟跟随伯父而西去……

三天后,四处出击的家里人才好不容易找到我。当我踉踉跄跄地赶到村里时,哀乐低旋,花圈刺目,巨大的悲哀将我击倒在头上包满绷带的建弟身上……

我痛哭流涕,我大声哭叫着撕毁了那本,将碎片凶狠地抛向天空,又把那些残页在建弟的灵堂前烧毁,那飞扬的碎片,那低旋的灰烬,像一只只充满哀伤的白鸽子黑鸽子伴随着我一起痛心疾首。可以这样说,如果不是平时太爱看书,如果不是被那本书所迷,也许我会提前回到家里,也许我会打电话询问一下建弟,也许我会及时赶到他身边,也许他不可能在楼顶上盼望我几个小时,也许他不会在天色黑暗了还在阳台边上与他的鸽子对话,也许悲剧不会发生……

直到现在,内心痛楚,满怀沉重负疚的我一直还固执地认为,是我间接地害死了我的兄弟,是该死的文学害死了我的兄弟……

2003年清明节,我伫立于京郊那灰暗的小平房里,面对窗户外沥沥淅淅的清明雨,朝我家乡的方向遥望,思念我的祖母,思念我的伯父,更思念我那永远伫立在村头小山坡上的建弟,我一时无法控制自己,泪如雨下,一如流淌的清明雨。这雨又一次让我断魂,好多年没写诗的我,又为建弟写了一首《雨水中的弟弟》:

……弟弟当你以白鸽的姿态/从楼顶上向我飞翔下来时/我一生的思念/从此因你而生长成一棵哭泣的树/当树叶每年开始翠绿时/一种叫心疼的东西/因你而淋浴这场清明雨/弟弟雨水中的弟弟/当你倚着四月的墓碑/冲我微笑时/我的生命又会在这一天/被一场清明雨抽得生疼……

第十一章 缪斯女神的礼物 我的文学梦

我的家乡大冶,地处鄂东南。往东,距离革命老区大别山区咫尺之遥,往北,距中国革命红色根据地南昌和井冈山也只有200公里。昔日的革命烈火曾在这片土地熊熊燃烧。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家乡曾是红军从鄂南进军井冈山会师的主要通道,当时家乡热血男女纷纷背井离乡参加红军,誓死追随中国共产党干革命。大冶先后涌现了开国战将余立金、伍修权、石海山(石继明)等战功赫赫的革命名将。在大冶阳新交界的南山头,濒临阳新的刘仁八镇,共和国元帅彭德怀和大将滕代远等人当年就是在这个山清水秀的小镇成立了令国民党闻风丧胆的红三军团。彭总和数千名红军战士在此生活了大半年,并在在此与国民党武装进行过上百次激战。无数革命先烈的鲜血染红了这一大片沸腾的土地。为了缅怀革命先烈,教育后辈新人,新中国成立后,当地党和人民政府不但在这些烈士的长眠地成立了南山头革命纪念馆和红八军革命纪念馆(两个纪念馆的馆长均为殷显扬),还在大冶的青龙山公园内建立了一座高高耸立于青松绿野之间、由聂荣臻元帅亲笔题名的革命烈士纪念碑。当年红军著名将领程子华领导的闻名中外的“大冶兵暴”,就发生在这儿。

这一方红色土壤催生了许许多多的革命歌谣,我为了搜集整理这些民族文化瑰宝,经常往来于多个乡镇间,寻找多位会唱革命歌谣的老红军和烈属,记下了一首首令人激动的红色歌谣,每当我听到一首好歌,总是如获至宝。我从小就爱听民间故事,唱民歌,收集民间谚语和歇后语。记得每到炎炎夏日傍晚,吃过晚饭,老人们就会搬一张小竹椅,在屋前树下,聚在一起海阔天空地聊天,他们除了互相谈论一些新近发生的稀奇古怪的事外,往往是许多新奇有趣的民间传奇。那些神奇瑰丽的故事,总是令我听得如痴如醉。以致只要一见老人们摆开龙门阵,我马上就会削尖脑袋挤进人群津津有味地听。

做过小学老师和乡镇干部的父亲平时非常好读书,肚子里也装了不少古今中外的奇闻轶事,平时也爱讲故事。父亲一辈子为人很仗义。他30岁那年,一位刚成年的叔叔因得急病而不幸离世,当时用村里迷信的说法是,青年人最好是不要上前,弄不好会被勾去魂魄。但父亲根本不信那一套,与另几位年轻人上前为死者抬棺。抬棺的共有八个人,乡间称之为“八仙”。在“八仙”抬着死者上山安葬时,由于其中一人不小心打了一个趔趄,结果导致沉重的棺材陡地失去平衡,加上他们大都缺乏经验,以致使棺材的重量往父亲他们这边倾斜,将毫无防备的父亲肩膀和腰部当场压伤。事后,父亲又没有及时去医院医治,以致留下了一辈子的创伤,后来就是挑几十公斤的谷子也不行了。因此他一直干不了太重的农活,所以除了平时能参加诸如锄草、犁田刨地之类的农活外,其余稍沉重一些的农活都无法胜任,于是他闲暇时间全部用来饱读诗书。他满肚子稀奇古怪的各类故事,只要他开口讲水浒、西游、封神、聊斋,讲从老一辈那里听承下来的民间故事,他的大儿子便会雷打不动蹲在他脚边,聚精会神地听,一脸痴迷。父亲与我就用这种最为原始的方式交流着情感,灌输给我做人的道理。

上学后,我开始尝试将一些人们口头传诵的精彩故事用文字记录下来。1987年春天,我无意中从《大冶报》上获悉,全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民间文学搜集工作,并要求各地省市县各出一套民间故事、民间谚语、民间歌谣三合集,同时县文化局为了抢救地方民间文化,在《黄石日报》和《大冶日报》上向全县人民征集有关地方的民间故事。

当时刚刚进入大冶金湖高中的我立马来了兴趣,就把自己耳熟能详的几个民间故事,用口语形式记录整理出来,给了当时的“大冶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办公室的负责人、时任大冶文化局局长的李勇和副局长祝振善。他们阅读后十分高兴,因为对于同属于文字工作的民间文学,一般的文学青年常常是不屑一顾的民间文学,我这位中学生会感兴趣。尽管著名作家郭沫若、沈从文及沈的弟子——曾创作了小说《受戒》,《大淖纪事》及大量甘美如醇的散文的名作家汪曾祺等人也曾大力推崇民间文学,但一般从事文学创作的人不愿将民间文学放入文学范畴,就像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不可同日而语。在当时,从事搜集整理民间文学的人一般都是上了年纪的离退休干部,或是地方最基层的文化站站长之类对民间文学有着特殊感情和理解的人才愿意做的事。当时像我这样只有十几岁的中学生,能够对始终被视为难登大雅之堂的民间文学感兴趣且热衷于搜集整理工作,地方上还真是凤毛麟角。

几天后,当时的《大冶日报》“金湖月”副刊上一次发表了两篇由我搜集整理的民间故事,随后又在当时的责任编辑查代文老师的帮助下,发表了第一篇小说《卖药》。后来,《黄石日报》等报纸也相继发表了我的作品。无疑,面对这一篇篇经自己的双手变成了铅字的作品,对于当时尚是一名乡村中学生的我而言,不啻于一种莫大的鼓舞。

我记得很清楚,我第一次能在地方报刊上发表作品,还是在我高一时的一位老师的刺激下投稿成的。这位老师是我的数学老师,是我高一时的班主任。由于不大注意学习,加上脑袋太笨,除了对语文有着强烈的兴趣外,我的数学课一直不怎么样,所以在平时我对上数学课不大感兴趣。为了打发那一节又一节的沉闷的数学课,我经常在课堂上偷偷看小说。为了防止老师在讲台上面发现,我就故意装作很认真的样子,把那本小说放在课桌上,在小说上面压上数学课本,同时手里拿着一支笔,装作写字状,而两眼和全部身心就全投入到课本下面的故事情节之中了。谁知,我这一小伎俩很快就让老师发觉了。有一次我正在埋头贪婪地阅读一本大仲马的《三剑客》时,不料很快就被讲台上的老师发觉了,他手持教棍向我走来,全班五六十名同学的目光齐刷刷地跟随着向我逼过来,而此时的我正全神贯注沉浸在那引人入胜的小说情节里头,对此却一无所知。直到老师猛的用教棍在我的面前抽了一下,我这才被吓得魂飞魄散,手忙脚乱的将几本书同时掉到地上,老师就很得意地让我从地上将那本压在下面的小说拿出来,然后当场宣布没收。

受了这一次惊吓,尽管我仍然还利用上物理课的时间经常偷看文学书刊,但从此以后在数学课上我再也不敢看任何课外书了。而更令我心里难受的是,自从那次在课堂上被没收了那本从别人手中借的《三剑客》后,我的这位老师一直对我心有成见,于是就经常当众批评我。为了使我端正学习态度,有次严肃地当众批评我说:“我们班上有个别同学现在连自己的课本都学不好,还怎么能成为作家呢?”。还有一次,我因数学单元测验成绩很不理想,于是这位老师更加借题发挥地当作全班所有同学的面将我大奚落了一顿,并说:“我们班上有个别同学,总是在做什么作家梦!……如果他什么时候能发表一篇作品,我就奖他一百倍的稿费……”尽管他当时没有指名我的名字,只不过像以前一样又是“指桑骂槐”,但所有的同学都知道他这是在教训我。我虽然觉得面上无光,在这么多人的面前抬不起头,但我的心里非常不服气,心想,我偏要在报刊上发表几篇文章给你看看!

为了向我的这位老师“挑战”,有一次我利用班里搞演讲比赛的机会,也没用演讲稿,以《讽刺是良药》为题,来了个即兴演讲,毫不客气地向我的这位老师进行了反击,同时也向他和所有同学表明了我的决心。半个月后,我在《大冶报》副刊上一次就发表了两篇文章,后来又在《黄石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散文。当时在我们那所普通高中,能在市级的报纸发表文学作品的学生还是极少的,所以我当时在学校里很是引人注目,我的那些同学们更是兴奋不已。我还记得,我的一位平时最为淘气的同学特意拿着那份刊载有我两篇文章的报纸找到那位老师面前,故意歪着头问道:“老师,你不是说只要他能发表一篇文章,你就奖给他一百倍的稿费吗?”窘得我那老师很是不好意思。如今,此事虽然早已经过去了十几年了,但我对此的印象很深。现在,在十几年后,我又把此事讲出来,绝非故意揭老师的短处,相反,我对这位老师充满了感激之情,如果没有他当初的那番“讽刺”,也许我也不会急着去发表作品,并一直坚持读书写作至今。我离开我的家乡已有十四年了,我的许多老师和同学都极少见面了,去年回家时第一次参加了高中同学的一次聚会,这是我在外漂泊十多年来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聚会。记得我还特意向大家打听我的那位老师的消息,想去看望他,只听说他已在县城的一所很不错的高中继续做老师,桃李满天下,很受人敬重。那期间,由《黄石日报》主办、鄂东南地区发行最大的《东楚晚报》正在连载我的第一本书稿《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当时的题目为《卧底记者历险记》)。

我人生之中的那不到两年的高中生活,是在大冶金湖高中度过的。此地是大冶乡政府的所在地,又名马叫,一个非常有特色的地名,以致它一直在我的心目中永难消逝。后来,我从南方到了北京后,在《北京首都公安报》做头版编辑时,每期都用这个地名作为我的笔名,为每期的头版头条写新闻评论时,一直用的也是这个笔名。我觉得这个名字很有特色,后来在《佛山文艺》、《外来工》等杂志发表一些法制案例时,我也用这个笔名。从此以后,这个新颖的地名成为了我的众多的笔名之一。从中也可以看出我对这个中学时代的地方特殊的感情。

由于我平时酷爱文学,所以这个嗜好大影响了我的其他功课,但对我的作文极有帮助。从小学到高中,我的语文成绩一直居班里的前列,作文不但常被语文老师当作范文在班上张贴出来让同学们学习,更经常获奖。上高中后,我像其他所有同学一样,怀揣着大学梦,但依然对文学的痴情不改,反而更浓。我上高中时,全国中学里就像近年流行少年作家韩寒和郭敬明一样,正在流行中学生文学,这更吸引了我。我不但自己平时读书写作,还像其他中学一样,带头组织高中内几位爱好文学的同学,成立了一个《金星》文学社,同班同学曹雷任社长,我任主编,李运家和胡红霞任副主编,当时的夏金兰、罗志江、熊启峰、郭庆清、马拂晓等同学都加成为骨干分子。没有辅导老师,有的是我们这些文学少年对艺术痴心的追求。

没有任何赞助,有的只是我们这些文学少年的梦想。我们自己出钱买纸和刻印的材料,大家自己写稿、编辑、插图、油印和装订。我们的杂志每月两期。每月还举行一次作品讨论会或是诗歌朗诵会。我们这个完全由校内学生自发组成的中学生文学社成了当时校园内一道独特而亮丽的风景线,更成为全校男女学生课余时间的精神伊甸园。当时虽然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一样涌现出了成千上万家由中学生自己创办的文学社,但我们那个学校却对我们的行动不置可否,刚开始是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到后来,看到我们这个文学社一下凝聚了这么多人,学校害怕我们长期下去会影响学习,更害怕弄出事来,只让我们这个《金星》存活了大半年时间就取消了。

但从此以后,我更加对文学痴迷。后来,我经常在地方刊物上发表小说诗歌,成了我们乡镇出名的小秀才。这年暑假期间,大冶文化局和大冶文联在位于陈贵镇的小雷山风景区举行了一场民间文学笔会,由于我在搜集整理民间文学上的突出成绩,被当时的文化局局长李勇和副局长祝振善两位领导大力推荐,和文友柯小杰、石显州、陈军、余秉贤等人参加了此次笔会,而我则是当时笔会中年龄最小的一员。

我和后来一直扶持我的乡土作家、我的老师殷显扬,就是在小雷山的风景区举行的这次笔会上认识的。他虽然脸面削瘦,但长得颇有仙风道骨,待人和蔼,满面的笑容像阳光一样灿烂,一眼看得出这是个热爱生活、生性乐观、待人热情的师长。

当时参加此次笔会的有关人员均是本地颇有声望的文化界人士,除了殷显扬老师外,还有时任大冶文联作家胡燕怀。也是在此次笔会上,我结识了查代文、柯尊解等地方作家及其他文化界名流。此后,我在文学创作上还曾得到家乡作家黄荆、查代文等老师的热心扶持和帮助。

我与殷显扬老师的相识相知,不仅在于他是此次笔会年纪最大的长者,也不在于他早已是黄石大冶地区的文化名人,而在于他豁达的胸襟,开朗的性格,公正而又热情的心灵。笔会结束后,我与殷显扬老师就开始了书信来往。我常把自己写的文稿寄给远在殷祖文化站的他。如果不是特殊的原因,他总会在一周内给我回信,不但在我的原稿上密密麻麻地写满的他的修改意见,而且另外附上一两页嘘寒问暖的信。他不但关心我的学习和创作,更像一位慈善的长辈一样关心我的生活。知道我爱读书,他还经常随信寄来几本诸如《长江文艺》、《当代作家》等省内外比较有影响力的文学杂志,还有稿纸……

那个时候,我不但与他经常书信来往,而且只要一有空,就会特意跑五六十里的山路前去看望他,向他当面请教有关写作方面的问题,向他借书看。

后来,我立志告别贫困的家乡外出打工,朝着南方一个城市接一个城市地流浪;再后来,我又应征入伍,成为南海舰队海军陆战旅的一员,并很快在部队里担任连部及团部文书,逐渐以发表几篇习作的作品而受到舰队政治部有关领导的关注,随后调入军区机关专门学习文学创作……我的生活总在动荡与变迁之中,然而这十多年间,无论我置身何处,脚步又将迈往何方,都会写信向这位家乡文学前辈问声好,报个平安。记得就在我入伍的第一年,由于那时我已经在军地的几十家报刊上发表了一大叠各种各样的作品,老人又推荐我加入了黄石市的作家协会,成为了家乡作协的一名会员。

1998年5月,我从广州回到家乡看望他时,他因身患肺癌已经卧病不起了。当他得知我刚刚在羊城暗访历险后,决定要把这些写出来。于是,他带病采写关于我和邓世祥在广州王圣堂卧底历险传奇,后来发表在《华西都市报》等报纸上。

现在,每当我在京城遥望家乡的山水时,我总会油然的想起已驾鹤西归的殷显扬老师,我的耳畔会响起他那爽朗的笑声,我的思绪总会萦绕着他对我的循循善诱的教诲;我的眼前总会呈现他清瘦而又颇有仙风道骨乐呵呵的形象……

高中时,我的家中遭受了极大的不幸——一场大火将我本来就很贫困的家烧成一堆残垣废瓦,我的一大堆小人书和文学书刊全部付之一炬。这场大火使我被迫离开了心爱的校园,辍学后在县城里一家工程队做了两个多月的苦力,每天在毒太阳底下做十二个小时以上的工作,提灰桶,挑砖,拉沙子,运碎石,挑水,拉泥,每天热火朝天,干得汗水淋淋,但每天也只能拿到五元钱的工资。当时失学后的我情绪一直很低落,每天除了超负荷地劳作十几个小时,便是拼命地读书,很少与人来往,我的性格也变得极为木讷和内向。我记得,当我接到文化局发来的参加小雷山笔会通知后,穷得连几元钱的车费都拿不出来的我,硬是从我的那个叫石应高的村子走到三十余公里的大冶县城的。

我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当然几乎全部是中外名著,还有像《人民文学》、、《十月》、《当代》及《小说月报》、《小说选刊》等文学杂志,有一些报纸。由于我那个村本来就穷,大队里的几个钱大多是被那些自私自利的村官们给吃喝掉了,根本没有订什么报纸,村民们从来也没看到过那些报刊。

在我上中学后,我常去大冶县城,不是住在我的外婆家,就是住在我的伯父家里。因为他们这儿不仅生活条件远比农村好,更主要的是,这儿随时可以看到报纸。在伯父家,更是有各式各样的书籍,而且他还不惜本钱为建弟和芳妹订购了大量的诸如《儿童文学》、《少年文艺》、《故事会》、《童话大王》等少年儿童书刊。伯父去世后,我也很少再有那种温馨的回忆了。再后来,因家中失火而被迫辍学后,我又加入了建筑大军中,从事着极为繁重的体力劳动,尽管如此,我还是特别渴望读书。青春成长期的苦恼和困惑,都是靠那一本又一本的书刊解脱的。记得有一段时间,我为了看书,为了及时看到报纸,经常一个人从村庄出发,沿着那一条刚刚通车不久的铁路 ,走30多公里的路程到大冶县城,去图书馆看书。直到图书馆关门,装满了脑袋刚汲取的杂乱知识的我,才恋恋不舍的离开,又沿着铁路,顶着渐浓的暮色,步行30多公里,回到家里去。一来一往,我很快就和图书馆里的几位工作人员混熟了,他们有时还让我将杂志拿回去看。后来,我在李勇老师的帮助下,在图书馆里办了一个借书证,从此我也可以像城里人一样,经常去图书馆借书,并可以自由地拿回家看了。

农闲之余,我把沾满泥巴的裤腿高高挽起,赤着双脚,手拿记录本和圆珠笔,见到平时会讲故事的老人就纠缠人家讲一个故事,或是追着白发苍苍的老婆婆唱几支山歌给我听;一到盛夏的夜里,村前村后,水塘边,树底下,只要哪儿坐满了人闲谈,我就会一头扎进去,听见有人讲的精彩故事和笑话,马上用笔记录下来,完全不顾别人的讥诮和嘲讽。

入伍后,我在紧张的训练之余还是忘不了我的文学梦。当时我们海军陆战队在北部湾进行每年中最为艰苦的“海训”时,由于军训艰苦,时间也极为紧张,无法安下心来读书写作,只有到了每天夜晚,上床休息时,我才能偷偷读书写作。记得当时担心被人发现挨训,每到夜里熄灯时,我就将厚厚的被子紧紧地盖在头上,缩在被子里头,伏在床上,用手电筒照着写作,到第二天再将写好的稿子悄悄寄出去。就这样,我用此方法,将千万情愫付诸笔墨,一篇篇沾染着海风湿咸气息的散文、诗歌不断发表在军地报刊上。后来,我的小才干很快受到有关领导赏识,先抽调出来办黑板报,又被调往连队当文书。半年后,又被调往舰队政治部学习文学写作。

调入舰队后,我在海军著名诗人、作家、我的老师陈知柏等几位作家的帮助下,曾创作过一组反映抗日的历史小说,被我们的创作室主任宋树根老师推荐到《解放军文艺》,虽然后来编辑来信说,这些小说都写得不错,可以发表,但现在杂志关注的是当代军旅生活的作品,要求我写些反映当前部队生活的作品。后来,其中一篇题为《马尾》的短篇小说被《海军文艺》选发了。看到自己的作品与海军的几位著名作家的作品发在一起,我心里自然是甜滋滋的。

现在,我从一个爱好文学的贫困乡村少年,带着人生瑰丽的梦想,从南到北,在江湖上浪迹了十多年。虽然除了发表在全国各大报刊上的200余万字的新闻作品外,在文学上几乎是零。但回头审视过去,我发现我的路就像一个圆,以文学为顶点,流浪为半径。在圆了我的记者之梦后,三十而立的我,现在居然又像昔日浪漫的少年时期一样,又重温起我的作家梦来,我准备把我这十几年的历险、流浪、收获、痛苦、欢乐写成书。除了当前正在忙碌着的几本纪实作品外,我目前也已动笔创作的记者三部曲长篇小说,第一本《流浪记者》已写了十多万字。为了揭露社会中的丑陋的黑暗,为了忠实是履行一名新闻记者的职责,我这十年来多次遭受批评对象各式各样的打击报复,经过四次诉讼,多数次被人威胁辱骂,多次遭受人诬陷和诽谤,被有关部门戴上手铐,以犯罪嫌疑人的名义非法拘留过11天,特别是,我在南方四次历经死里逃生……但是,我从来不后悔,我从来认为写批评报道不是见不得人的事情。尽管历尽了人生之中的各种惨痛的坎坷,但我从来没有气馁。记得鲁迅先生曾在中激励我们:“愿中国青年……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像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是的,人活着就要让自己的青春发热发光,为我们这个社会,为我们这个国家,为我们的老百姓,为了石野自己。

无论是在军旅之中,还是在流浪的旅途中,我常常这样质问自己:我会成功吗?我虽然天生笨拙,但我从没有对自己失去自信心。只要认准了的路,我就会勇往直前的走下去。

文学对于我这样的文学青年尚有几分庄重,早在少年时代,我这个乡村少年就被其诱惑被其拉着误入了一种痛苦的“歧”途。“文以载道”,文学是那种能在你的心中悄然播下些种子,至于这种子何时成苗育果、果实浆质如何,除了天时地利,阳光雨露外,那更得靠自身的努力了。

文学,翠绿了我青春的伊甸园;文学,装饰了我流浪的梦想。

第十二章 我与灌云治安教导员的较量 序

也就是那几天,76岁的老共产党员、老八路方成珠见到记者就跪地而泣。原来,其子方怀标于2001年2月14日下午被人用剪刀将右眼戳破,造成右眼失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但公安局并未对凶手进行抓捕,倒是凶手“自动投案”,随后又被取保候审至今仍旧逍遥法外。尽管老人四处上访,有关领导也多次作过批示,但公安局对此还是置之不理。

第十二章 我与灌云治安教导员的较量 下岗女工的血泪控诉

2004年初春,京城乍暖还寒。一个从遥远的江苏省灌云县城传来的消息,使我在寒冷的奔波中更觉心的冰凉。这是一位读者打来的电话:石记者,你在北京出门一定要当心呀,听说孙恒俊已多次派黑道的人去北京找过你,这个人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与此同时,又有当地检察院的同志告诉我:我们发表在《法律与生活》杂志上的那篇报道后,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重视,孙恒俊的违法行为终于被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正式立案,不日即将转交给当地法院开庭审理。

事情先从当地一位叫李红的下岗女工的遭遇说起吧。

时年26岁的李红,原系江苏省灌云县某厂职工,4年前下岗后,她在亲友的帮助下决定从事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生意。在有关部门办理了各种合法手续后,开始对外营业。之后,此项管理权从公安消防部门移交到公安治安部门管理。就在李红按规定前往公安部门欲办理有关移交手续时,没想到却遭受到了一连串灾祸。

2001年5月的一天,当李红的丈夫、县交管站职工秦礼权前往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理进货手续时,治安大队教导员孙恒俊公然向他索要巨额钱财,秦只好说,现在生意刚开始,只能等赚到钱以后再说。但大权在握的孙恒俊根本等不及。2001年6月27日上午,孙恒俊突然找到秦礼权和李红说:“有个叫何××的人找到我们的副局长,要求代替你现在的经营,对方愿出价8万元,如果你家拿来这笔钱,我们还是让你做,如果不愿意给,你就不用做了……”当天夜里,秦礼全只好带着借来的3千元现金前往孙家求情,称现在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待生意好转后,一定交出。但孙对这点钱根本不屑一顾。2001年9月孙变相地取消了他们的合法经营权。后来,秦礼权只好和三嫂一起与取得合法经营权的县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签订合同,在县商贸城点批销烟花爆竹,并在有关部门办理了所有合法手续。然而,治安大队又以市公安局对他们家仓库验收“不合格”为由,责令他们当天将价值80多万元的烟花爆竹全部搬出仓库。

谁知,就在第二天,即5月20日下午,孙恒俊和郝明军明军驾着小车带着几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和保安直扑李红的住处,强行砸烂两道门锁,将存放在此处的价值80多万元的烟花爆竹(这些货物是李家从县专营公司购进的,均有购货清单),并把秦礼权的姐姐秦雪存放在此的价值近20多万元的皮鞋全部洗劫一空。

直到晚上,李红才获知家中遭遇的劫难,她当即和秦雪一起赶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指责他的非法行为,并强烈要求孙退还有关货物。孙满口答应,但一直不见行动。后来他们获知,那些货物早在第二天就被孙擅自以低价卖给别人了。当天,李红又去找孙和郝明军要货,郝明军强行将李红带到办公室后,这才拿出一份早就拟好了的所谓材料要求她当场签名。李一看,发现上面写的内容根本就不实,就不愿签,郝明军即对她恶言威胁,并打了她一个耳光,逼她签字。

为防当事人继续到有关部门告状,孙和郝明军又从他处拿来与李红家根本无关的物品送往市公安局检验。然后,孙又利用县公安局一个民警着手做伪证:故意将取证的日期提前写在材料上,还采取诱导和威胁的手段迫使现场有关见证人做假证,并伪造了大量的书证和言证材料,以证实他们扣押的物品是从非法渠道得来的违禁品;同时,郝明军还威胁李红临时租住的房东,要求对方作假证。当房东如实指出,李红租的房子根本就没有存放什么违禁品时,郝明军恶狠狠地威胁道:如果你不按我们公安局的意思办,我们就可以随时把你关进看守所里!对方只好在那份早就准备好的材料上签了字。他们又赶紧草拟了一份要求将李红实施劳动教养的报告,但县公安局法制科的负责人当即指出李红根本构不成劳教的条件。孙见状,忙拿出1万元现金交给法制办的负责人,企图收买他,被当场拒绝了。以上事实,连云港市检察院渎职侵权处的负责人胡主任进行了查证,同时省厅纪检部门的有关人员也对此事进行了查实,但公安局却对此置之不理。

一心要置李红于死地的孙恒俊又特意来到灌云县检察院批捕科,要求对李红实行批捕,但有关检察官经认真调查,认为李红是合法经营,根本不构成犯罪,拒绝了这一非法要求。谁知孙当着几位检察官的面竟说:如果你们发文批捕李红,我代表治安大队给检察院5万元的办案经费,但当场被几位检察官轰了出来。关于此事的经过,市检察院的专案组也记录在案。

随后,孙恒俊、郝明军又炮制了一份假材料递交给市公安局和省厅,要求办李红劳教,后来市局和省厅都明确答复李的行为不符合劳教条件。尽管如此,孙等人还是不肯罢休,最后竟然将此当作刑事案进行立案,同时还几次开着警车冲到秦家对李红进行威胁和恐吓,使神情恍惚的李红四处躲藏,并于2002年12月2日夜晚在家服安眠药自杀,所幸被家人发现抢救过来。

愤怒之余,秦家当即向灌云县和连云港市检察院及相关部门控诉孙恒俊等人的非法行为。鉴于案情重大,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当即对此立案进行调查。

接到李红的控诉后,2003年7月18日上午,我和《法律与生活》杂志的政法记者晏宴斌、《检察日报》记者李勇一起,从北京来到了灌云,对有关情况开始进行深入的调查。

上午8时许,我们一行三人来到灌云县公安局,找到了一位颜副局长。他称,此事全局的人都知道,市检察院也曾经来调查过,局里很重视,但由于事发时间太久了,加上自己是今年才从外单位调过来的,所以对详细情况不大清楚。他告诉记者,几位局领导很忙,没时间接受采访。但这位热心的领导倒客气地对记者说:“我还是帮你联系当事人吧。”

5分钟后,身穿警服的孙恒俊急匆匆地赶来。他笑容可掬地把我们三人领到了他的办公室,又满脸委屈地向记者喊冤:“秦家诬陷我!他们的非法违禁品被我没收后对我怀恨在心!”记者与孙恒俊对话如下:

记者:“你们在执法时是否出示过有关证件,履行过有关手续?”

孙:我们当时是正常检查,而不是搜查,是不需要出示任何手续的;持证搜查是针对刑事案件,只能是在立案后,而此事是属于治安部门管的。由于当时房东都不清楚租房者是谁,加上天快黑了,我们找不到当事人,就将那里面的违禁品全部拉走了,不过事后找来当事人补充了记录。

记者:听说当时你们执法时有清单,还对现场进行了录像和摄影,能否给我们看一看呢?

孙(有些不自然地):这……这些资料早被检察院拿走了。

记者:你们当时在现场是否还看到其他的物品,比如皮鞋?

孙:这个我不大清楚,我曾听办案人员说,当时只有违禁品,并没有皮鞋。

记者:听说是你亲自带人去查封的?

孙:(理直气壮地):我从来就没有到过现场,因为我是治安大队的领导,这种小事一般都是手下的人去办的,我只是指挥办案。

记者:我们了解到,当时你不但驾驶着一辆白色本田小车第一个赶到现场,而且当时还当众强迫运货的司机做假证,否则就不支付有关车费。有这么回事吗?

孙:这是瞎说。没有这回事。我从没有到过现场。

记者:你们后来找到当事人了吗?对方是否有合法手续?你们执法时向对方出示过查禁的清单了?

孙:我们后来查清了,是秦礼权的老婆李红的,她虽然有一个销售证,有合同,但不合法,因为她的合同是与日杂公司签的,是内部承包的,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当然是违法的,她的特许经营证早被工商部门给取消了。特许销售证以前也是在消防部门办的!我们接管后,他们没办移交手续。

记者:你们在后来的取证过程中有无打人骂人?警方手段合法吗?

孙:我们民警从不打人骂人,我们的行为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现象。

记者:听说公安局曾经打算送李红劳教,但被公安局法制科及相关部门退回,是否有此事?

孙:没有这回事!我认为,主要是对她实行劳教太轻了,因为李红公然私存和出售违禁品,而且经我们送交市局检验,火药含量已超过了正常的标准,她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应受到刑法的制裁。但她一直在逃。

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孙恒俊在采访过程中还特意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盖有县公安局纪委大红印章的所谓调查报告,上面也称李红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储存易爆物品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记者也清清楚楚地看到上面有“……教导员孙恒俊当即带员赶到现场”的字样。当记者指着上面的黑字询问他时,他揉着眼睛看了看,极为难堪地讪笑着说:很可能是别人写错了……但他真的是没有去现场……

那么,事情的真相又是如何的呢?经我们调查,李红在零售烟花爆竹期间,不但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证,而且更有《江苏省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编号为公爆销字第X015号),发证机关就是灌云公安局,发证日期是2001年9月20日,有效期是2002年9月30日;同时经营此特殊业务的秦礼权还曾于2000年9月在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接受了全省统一的从事烟花爆竹类产品的检验工作培训,经考核后于2000年9月22日拿到了省厅颁发的合格证件。但孙却支支吾吾地称,这些证件都不是合法的。

面对记者的采访,坐立不安的孙多次信誓旦旦地拍胸脯保证:我完全可以党性和身上的警服担保,我所说的一切全是真话,希望你们记者一定要明查,不要听信对方的胡说八道。他还满脸委屈地喊冤:没想到,我们警察在正常执法时会受到诬陷,特别是市检察院的那几个检察官,他们偏听偏信,对我和郝明军××传唤过,使我们失去人身自由几个小时,给我们的良好声誉带了很坏的影响。孙一再强烈要求记者对市检察院有关人员的“恶行”进行曝光。

7月15日下午,连云港市检察院渎职侵权处的翟处长和负责此案的胡主任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翟处长说,他们对有关涉案人员都进行了传唤,其中的主要人员孙和郝明军分别传唤了12个小时。据我们调查,孙到过现场,后来他自己也承认了。翟处长指出,治安大队对当事人李红做出劳教是错误的,有关材料后来均被公安局法制科退回。当记者问及治安大队有关办案人员为了使李红达到劳教的目的而作的一系列假证,以及他们为了使之受到刑法处罚做的一系列假证是否涉嫌伪证罪和诬告陷害罪时,翟处长答复道,经我们的调查,公安违法是肯定的,但还没有构成犯罪。之所以出现当事人四处投诉,主要是因为警方没有严格执法而造成的。当记者问及,此案拖到现在还没有结果是否因为在办案的过程中受到压力和干扰。翟处长迟疑了半天才说:压力没有,但干扰是有的。他还说,由于孙恒俊等人至今不肯提交当时的有关录相,底片又曝光了,所以对于实际情况不好下结论;对于郝明军当时是否打骂李红,并逼迫她签字,由于当时无其他证人,郝明军又死不承认,所以即使当事人后来有自杀行为,也不能肯定是由郝明军的行为造成的。由于拿不到警方犯罪的证据,所以他们最近只能就民警非法搜查一事先向灌云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孙恒俊等涉案人员进行党纪和政纪处分。

我们同时还从直接负责此案的检察官胡爱民了解到以下情况:就在他们对孙恒俊和郝明军明军等人进行调查期间,孙多次打来电话求情,还四处托人向他求情,并企图用金钱收买他。孙几次要求请他和全家人吃饭,表示要上他家坐坐。胡检察官对此极为反感,大声告诉他:“有什么事,请你在我上班时间时到检察院找我,直接到我的办公室说吧。”

更令匪夷所思的是,其中的郝明军明军还不顾他的多次拒绝,竟然在一个夜晚,突然冲到他的家中,并掏出几千元现金,直往他的怀里塞,气得胡检察官连推带拉,好不容易才将这位公然贿赂的民警驱逐到门外。

有关孙的案子虽然是市检察院调查的,但由于各种原因,此案迟迟没有结果。由于此案在检察院内部意见不一,争议较大,6月中旬,连云港市检察院渎职处将有关材料和所掌握的情况,送呈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审核。

2003年7月16日下午,我们一行冒着酷暑来到了江苏省高级检察院。该院获知我们的采访意图后,十分重视,特意让渎职纪检处的于处长向我们介绍了有关情况。这位待人非常热情的于处长称:对于此宗地方民警违法违纪的案情,他们早就知道,当时连云港检察院确实将有关案情反映上来,但按照有关法定程序,由于此案并非涉及厅局级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只能由市级检察院立案调查。他们只是对此案提出了一些个人看法,当时还要求连云港市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一定要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排除干扰,彻底将有关情况调查清楚;如果有触犯刑法的,不管对方是谁,一定要对他绳之以法,严加惩处,绝不姑息。

其实,早在2002年8月20日,这个名不见经传的苏北小县城就因为县公安局有关人员制造了一宗骇人听闻的“暴力取证”事件而闻名全国:一位从黑龙江农村刚来到灌云苏云宾馆当服务员4天的少女纪海云,大白天正在宾馆大堂内与几名女服务员聊天时,突然被县公安局防暴大队一伙全副武装的警察强行带走,并被毫无证据地诬陷为“卖淫女”。因纪“拒不承认”,随后,在有关领导的指使下,她被其中的杨某和侍某等几名警员毒刑拷打长达3个多小时,直到昏死过去……医院为此发出病危通知书。

据纪海云说,其中一个警察在施刑过程中曾向在场的主管治安的副局长廖某请示过,得到的答复是“照老办法办,我看她不会是江姐吧?”

经法医鉴定,纪某被打成轻伤。但据知情者透露,如果不是在本地做鉴定,纪的伤情肯定不是这个结果。

苏云宾馆的老板焦克卓和妻子苏某气愤地告诉我们:公安局说纪某卖淫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她们4个女孩来灌云才4天时间呀!退一万步说,就是有问题也不能用刑啊!老焦夫妇气呼呼地说:公安局之所以在大白天不惜出动防暴大队来我们这儿抓“卖淫嫖娼”,只不过是一个借口,实际上是某某局领导恼怒于他们不识相,没有定时“进贡”而已……

“暴力取证”之事发生后,由于地方部门处理不力,老焦只好向省市有关主管部门投诉,并向全国的数十家新闻媒体求助。

闻讯后,主管治安的副局长廖某把焦找到办公室恶声威胁道:“你不想在灌云呆下去了?你还敢带她们去市里告状?快把照片和底片交给我,否则我马上把你们送入牢房……”

2002年9月30日,灌云县人民政府分别给予暴力取证民警侍某、杨某开除公职处分;12月30日,侍某被灌云县法院一审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杨某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但面对判决,两人均不服,上诉被驳回。

当地群众更是纷纷质疑:“对这样一宗社会影响如此恶劣的事,为什么只处理了那两个小警察?在场的领导为什么不受法律的惩罚?如果没有那些领导的带头和指使,两个小警察敢对一个无辜的小姑娘下如此毒手吗?他们只不过是替罪羊!”

据了解,这家苏云宾馆在他们这儿很有名气的,生意一直很好。发生“暴力取证”事后,再也无法经营了。2003年1月1日,警方交给焦一份总造价为81600元的工程合同,但对宾馆的损失赔偿却只字不提。至今,老焦夫妇依然在为他们的赔偿走在漫漫上访之路上。

2002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办的《检察风云》杂志、《新民周刊》、《新民晚报》及人民日报主办的《时代潮》杂志均先后对此恶性事件进行了披露,一时灌云警方的“暴行”震惊全国。此时的县公安局局长马文华这才慌了手脚,多次指派手下的孙恒俊找到焦某协商说:“……局里决定对你家赔偿,对外公开赔偿纪某5万元,不公开赔偿7万元,共计12万元,这事只有你夫妻俩知道,不许告诉任何人……”并答应由警方批给10万元的工程给他做。

不久,灌云有关部门给予主管治安的县公安局副局长廖某和治安大队教导员孙恒俊等人行政记大过处分。

2003年4月,在连云港市和灌云县多名人大代表的多次过问下,灌云县公安局局长马文华被就地免职。

后来,就是这个马局长,在孙恒俊来京“疏通”关系时,却通过其手机连连向我大呼冤枉:“那件事完全是廖亚东一手操作的。不能把责任全推到我一个人头上……”并请求北京的记者找关系救救他,帮助他官复原职……

令我们没想到的是,因为害怕我们曝光,孙恒俊四处打听我们的情况。回京后,我整理了采访笔记,又认真对有关材料进行分析,写了一篇长达5千余字的新闻稿子。第二天,当我正准备发稿时,我的手机响了,孙恒俊在电话那头用委婉的语气向我求情:“石记者,我正要找你向你汇报呢……这个,这个稿子能不能先不发呀?……只要不发稿子,我一定会来北京重重感谢你们几位记者。其他的事都好说……”我马上回答说:“我很忙,没有时间。”

没想到,几分钟后,孙又拨打我的手机,他在那头再三恳求我千万不要发这篇稿子,并诉苦道:“我真的是很冤枉的,我可以拿出好多证据,石记者,你一定要相信我。请你在这关键时刻一定帮我一把,不要发这篇稿子,我马上来北京……”后来,孙又一连几次来电话,我没理睬他。

第二天下午5时许,孙突然又来电话,他在电话里客气地说:他已到北京,是特别来向我汇报工作的,希望我一定抽时间见他。

我当即与当事人秦雪和秦礼权通了电话,把孙恒俊已经到京并要求见我的事情告诉了他们。秦雪一听,当即说:“我早就知道他们会这样做的,以前老焦家的事发生后,他们也跑到上海和北京去找记者说情,企图行贿人家,这是公安局的常用手段。石记者,我给你出一个注意,最好见他一面,看看他葫芦里到底装的是什么药;如果他真的是想收买你,那我们不是又有了新的证据么?你可以大胆地收下他的钱,然后我们一起送到检察院去……”秦雪和他的家里人在电话那头再三对我说:“石记者,我们非常相信你,通过这几天的短短交往,我们耳闻目睹了你们这些记者的采访作风,我们相信你!”

身着警服的孙恒俊乘坐着出租车来到了通州区。他当着我的面付了200元的打车费,提着两个装满东西的提包笑容可掬地向我打着招呼。此时正是午餐时间,于是我带他进了附近的一家价钱较为便宜的酒店。尽管我再三声明不喝酒,但孙还是很热情地硬是要了一瓶高度“贵州醇”白酒。并不顾我的劝阻特意多点了几个菜。他热情地为我敬酒又敬烟,见我真的是烟酒不沾,只好独自享受。

他直截了当说明了来意:请求我不要发表那篇新闻稿。我干脆告诉他,稿子已写好,不可能不发的。有何事请当面说清楚。

孙端起白酒,向我诉苦道,他真的是被李红一家冤枉的,是受到诬陷的,希望新闻记者能为他这样的优秀警察伸张正义,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他还说,只要我答应不发稿,他可以重谢我,什么条件请我尽管开价。

见我不表态,他只好一边诉苦,一边一杯接一杯地喝酒。那一瓶白酒很快被他喝光。其间,他的手机响个不停,他不时地跑到外面接电话。

饭后,我借口办事,跑到附近一位朋友的办公室休息了一会儿。谁知,在此期间,孙又不停地打我的手机说,他有要紧的事与我商量。我只好到他所住的酒店门口与他再次见面。由于中午孙抢先付了账,晚饭我正好回请他一次。我不能白吃人家的。

为了有个见证人,我特意带上某单位一位从事宣传工作的小张。晚上,孙执意要到附近的一家川菜酒楼,抢先点了好几个价格昂贵的菜,并要了一瓶好酒。我暗暗叫苦,因为午餐我想结账时,早被他抢着付账了,晚上我本来想回请他一次,也算两清。谁料这个能吃又能喝的教导员,又点了五六个菜,还有一瓶价格不菲的红酒。看来这顿晚饭我得大出血了。大概是因为有陌生人在一边,他再也不像午餐那样谈稿子的事了,而是一个劲儿地请我和小张喝酒吃菜,他自己则不时地吞云吐雾,一边海阔天空一气神侃。他一会儿说自己工作是多么努力,平时是多么优秀能干;一会儿又说,如果不是受那次“暴力取证事件”的影响,他此时肯定是县公安局的纪委书记了,还说他是被领导利用了,做了人家的替罪羊。同时,还多次替因为此事刚被免职不久的原局长马文华连连叫冤,说他是一位多么廉洁奉公的好领导,平时与自己的关系非常好,如果他还在职,自己目前肯定得到重任了。

说到这儿,孙几次要求我最好能帮忙从北京高层找关系,好让马能官复原职。为了表示诚心,孙又当着我们的面给那个马局长打电话,先是他用家乡话叽哩呱拉地说了20多分钟,然后又将手机递给我,让我安慰一下他的老领导,还说只要我能帮忙从中央找到关系让他复位,他们可以出100万元。对这个马局长的大名,我早从有关报道中获知,更从灌云多名喊冤的群众中知道了他的为官之道。此时我正好能从他的口中探听到更多的新闻内幕。

马的声音显得很苍老,他也一再在电话里头连连喊冤,说那事(暴力取证之事)根本与他无关,但没想到把他搞下来了!他气呼呼地说:这都是那个副局长廖××和政委宋××等人搞的鬼……他也像孙一样迫不及待地希望我能帮助他官复原职。为了获取有力的证据,我也悄悄地对这次孙所说的话及马的电话都进行了录音。

饭后,当孙得知我还要接一位来自北戴河的朋友后,当即表示要为我的这位朋友买单。他在通州宾馆开了房间。

当我的朋友来到通县时,已是夜晚11时许了,孙赶紧又用他的警官证开了房间。来人叫沈淑萍,是北戴河医院的一位医务人员,也是另一宗案件中的受害者,有关她的诉讼故事,在后面的有关章节中将作专门的介绍。沈姐这次来京又是为官司的事。每次来京,她都要来找我反映官司的进展情况。为了替她节约经费,我都想法帮她找住的地方。

在我和沈姐谈话时,孙恒俊显得很忙碌,进进出出,不停地用手机与家乡人通话。

也是这天夜里,孙趁我不备,偷偷从我的包里偷走了那份打印稿,那情景颇有点蒋干盗书的味道。

第二天,我因有事而离开,孙趁此机会与沈姐不停地套近乎。中午时分,他突然来电告诉我,他想到城里面去住,说这儿的宾馆档次太低,他夜晚睡不好。然后,劝沈姐一起赶往金台路的一家档次较高的招待所休息。

看到我没有表态,孙恒俊又在这家招待所里请求我们不要发稿,还说他愿意花钱消灾,并小心翼翼地询问我,秦雪他们家为告他花了多少钱。我早就了解到,孙的所作所为令李红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更使她和秦雪经济上遭受到巨大损失,事后孙根本就不肯赔偿一分钱。我决定“钓鱼”,并决定用早就与秦雪他们商量好的一番话来“钓”他,这既能多掌握此君的一份罪证,说不定又能促使孙对秦雪他们的损失进行一定的赔偿。我故意说道:他们家为了与你们打了这场官司花了20多万元,你们不早就说想用钱私了吗?为什么不赔人家钱?随后,我又说,你得把秦雪家的损失给他,我们再考虑其他的事。他听到我开口,当即兴奋地表示:愿意马上把钱交给我。我当即拒绝道:这是你们和当事人之间的事,你们当面交给当事人。

后来,孙说,局里让郝明军明军送钱过来。又说,他可以送我一部小车,让我高抬贵手,放他一马,以后他当了公安局长一定感谢我。

我把有关情况告诉了秦雪。他们要我多个心眼:这个孙恒俊不是一般的狡猾,更是个诡计多端的家伙。他这次来京的目的太明显了。

当天下午,孙恒俊哭丧着脸说:局领导说这笔钱不愿出,应由我本人出,可我没有这么多钱。石记者,你要相信我,我可真是被人诬告陷害的呀?请你一定要为我做主,不要发那篇稿子,让那几位记者一起帮帮我吧……说着,说着,他竟然扑嗵一声跪在我面前,声泪俱下地哀求我帮忙做秦雪家的工作,不要告他了,他可以赔偿一切损失,还说愿意送给我一部小车,送给我几十万元钱。当他从包里掏出一厚叠现金要求我收下时,被我婉言拒绝。

看到这样一位身材高大的男人跪倒在我的面前,我也被弄得手忙脚乱,我决定结束这场“游戏”。孙跪在我面前哭着向我请情的一幕正好被刚推门进来的沈姐看到。

见我的工作不好做,孙背着我竟又做起沈姐的工作来,他企图通过沈姐来说服我。以至不明真相的沈姐多次对我说:你就不要管这事了吧,看到他一个大男人哭哭啼啼的样子,我早就心软了……

我说:要是我真的收下他的钱,不发出那篇报道,我又怎么对得起那些信赖我的受害者呢?

就在沈姐办好事离京回家时,孙一副好客的样子,一定要打车送沈姐到北京站,后见沈姐坚决不同意,他就又将她送到了附近的一个地铁口。趁我不在,孙硬塞给沈姐几千元钱,但被沈姐婉言谢绝了。尽管如此,孙并不死心,最后还是趁沈姐下车之际,偷偷地又塞了1000元现金到沈姐的包里。当天夜里,沈姐回到北戴河家中后才发现。第二天,沈当即将那1000元钱通过邮局从北戴河寄给了灌云县公安局孙的单位,并把有关凭证保存了下来。这位善良的大姐直到这个时候才恍然大悟:孙恒俊这是在收买她,企图让她在我的面前帮他说话!她这才明白,这位在记者面前跪地求饶并痛哭流涕的治安大队教导员实在不是省油的灯。沈姐不由为我的安全担心起来:这家伙表面看起来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没想到对待老百姓是这么心狠手辣,你可要小心啊!

是的,这个诡计多端而又心怀鬼胎的孙恒俊绝非等闲之辈,他既能在我的面前下跪作揖流鳄鱼眼泪,亦能转过身去从背后来一枪。其实,早在与这个孙恒俊刚见面的当天下午,我就发觉他经常对我说话进行偷偷录音,这个自以为聪明的家伙也许没想到,随身携带采访机的我当即也来了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将他要求我帮忙与中央党校为他找进修指标,帮助原公安局马局长说情,愿花100万元帮助老上级官复原职;他编造多种谎言中伤当事人秦雪一家是如何如何的坏、秦和调查他的市检察院的胡主任之间如何如何的有暧昧关系,以及现任的魏局长是如何不理他的“茬”而“排挤”他,他愿送记者小车和大笔钱,等等的原话,我都悄悄地进行了录音,以防他翻脸不认账。在他离京前,尽管他再三推托,我坚持扔下500元钱,以低他的招待费。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孙恒俊见收买我不成,离京后立即变得判若两人,不但对我四处控告,还说他回去后,我曾多次打过他的手机要钱,云云。当他得知我将他进京企图行贿记者的丑行向连云港市检察院报告后,这家伙又赶紧炮制了一大堆所谓的事实与理由为自己辩护,并一口咬定是我为了向他索要钱财而叫他来京的,同时还诬称我企图敲诈勒索他……

第十二章 我与灌云治安教导员的较量 打黑警察携枪进京上访

其实,说起来,孙恒俊之所能如此长期嚣张,除了其身后有特殊的保护伞外,更与他工作和生活的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

灌云县公安局部分人员违法违纪知多少?这不仅躲避不了当地广大人民群众的眼睛,更避不开公安局内部多数的富有正义良知的公安干警。2002年秋,在耳闻目睹了自己供职的公安局有关人员在暴力取证案件的所作所为之后,灌云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刘金杭在沉思之余,撰写了一篇《刑讯逼供成风“爱民”传统丢尽——对干警刑讯逼供致伤少女案的调查与思考》文章。

正因为这篇文章,刘金杭得罪了原局长马文华、副局长廖某等人。2003年9月3日,他突然因为几年前的一宗案子,被灌云县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被判刑入狱6年,二审改判为5年6个月。一些知情的警官纷纷为他打抱不平说:这两个罪名根本站不住脚,只不过是人强加给他的。

对于灌云县公安局部分人员的行为极为愤慨并斗胆举报的,还有一位打黑刑警曹成军。

2004年2月22日上午,春寒料峭的京城正淅淅沥沥地飘洒着第一场春雨,在北京东城区某中央部门大门前,一位身材魁梧、身着警服、佩戴警徽的中年民警,正满面泪痕地跪在大门口,双手高举材料喊冤,在寒风冷雨中长跪不起。此事当即惊动了有关领导,一位负责人接见了这位两眼通红、神情憔悴的中年民警,并热情地为他端来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了解到有关情况后,一位负责人紧紧地握着他的双手,安慰他说:“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一定会派专人查处,请您放心回去吧……”随后,这位神情憔悴的民警又手持材料来到国务院信访局、公安部等继续上访……这位跪地上访的中年民警就是曹成军。这已经是他数次进京上访了。早在2001年11月14日,他曾因揭露县公安局有关领导违法违纪行为而长期遭受到打击报复,并遭到黑社会追杀,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他被迫携枪进京上访,并惊动公安部有关领导。

曹成军今年48岁,灌云县公安局三级警督警衔,担任过灌云县公安局派出所城南警务区警长。他从警27年,一直工作在基层第一线,工作兢兢业业,廉洁奉公,先后查办各类刑事治安案件700余起,逮捕拘留人犯700余名,调解处置各种治安民事纠纷1万余起。在他工作过的地方,有着很好的口碑。

作为一名打黑警察,曹成军对有关局领导的违法违纪情况了如指掌。他通过长时间的调查,掌握了当地许多大案要案背后的黑幕。但其中让原局长马文华等人大动肝火、从而几乎招致杀身之祸的,是他着手负责的两宗案子。

一宗是有关吴以法的。盗窃枪支弹药的吴以法,被枉法裁决,重罪轻判,仅判4年有期徒刑。同时因办案人员公然制造假病历,以其有精神病为由,对他保外就医,这个本应该在监狱里接受劳动改造的犯人,不但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而且在“刑期满”后,竟又能大摇大摆地回到公安局上班,并且一直平步青云,一路被人提拔,竟然成为部门的领导!

从1999年初开始,富有正义感的曹成军就此案四处举报,得罪了有关领导,激怒了灌云县公安局原局长马文华、政委宋某某及副局长廖某等人。由于曹的举报,马文华等人害怕连累自己,后来想法让吴办理了退休手续。但曹的愤而举报却给自己埋下了灾祸。

下面,我们不妨通过一份1980年11月11日灌云县人民法院(80)灌法刑字第189号刑事判决书来看看吧——

被告吴以法利用职务之便,盗窃枪管、子弹、雷管等军危险爆炸品,数量较大,性质严重,影响较坏,已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判处被告吴以法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1980年3月25日起至1984年3月24日止;没收7.62毫米手枪子弹1410发;7.65毫米手枪子弹10发……

1999年3月18日,灌云县青龙桥派出所就吴判刑的真实情况,也特地为曹成军出具了有关证明。

另一宗是有关灌云黑社会头目杨某某为非作歹之事。2001年3月,在全国开展“打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身为警官的曹成军接手查办了一起涉及黑社会性质的杀人案。此案以当地黑社会头目杨某某为首,其手下有30多名作恶累累的同伙,他们手中有枪、刀、自制炸弹等凶器。在杨的带领下,他们先后犯盗窃、抢劫、诈骗、容留少女卖淫、聚众斗殴、殴打无辜致伤致死等犯罪案件20余起,成为灌云县城的“南霸天”。由于马文华、廖某等人做了他们的后台和保护伞,如果该团伙有人被抓,只要杨某某出面说情,都可重罪变轻,有罪变无,立马可保释出来。仅仅2001年4月份短短的几天内,被他保出的犯罪嫌疑人就有7名(均构成犯罪),其中犯人命案的唐伟,2001年4月被举报抓获后,在派出所审查两天就被杨保出逃跑;2001年10月唐在江苏丹阳被警方抓获归案,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团伙成员平某等在披墩村将妇女田同芹殴打致死后,由于有公安局主要领导充当保护伞,至今仍逍遥法外!关于这些都有案卷可查。

在查处此案时,由于曹依法办案,得罪了黑帮,使得对方多次上门威胁和恐吓。一次,一位黑帮头目竟然冲到派出所里,公然对正在值班的曹成军扬言,要用炸药炸掉他家。他们还四处声称:“如果不干掉姓曹的,就把他赶出公安局,叫他干不成公安;他在派出所一天,我们就不得安宁,只有想方设法把他的枪给下了,我们才好对付他……”面对黑恶分子的狂妄,曹多次找局长马文华等人,要求惩办黑社会犯罪分子;但对方置之不理;他又找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的领导反映情况,向省市有关部门投信反映,但也是毫无结果。

2004年春节期间,曹成军在京城对我哭诉了其惊心动魄的进京上访过程:

……2001年11月13日夜,几名黑恶分子又到我家骚扰,我多次报警未果。对于黑帮,我从来没有胆怯过,但现在,黑白勾结在一起,不由令我害怕了。我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呀!出于自身安全考虑,我被逼携枪并带两发子弹进京上访。几名黑帮成员一路上用轿车追赶碰撞我所乘坐的三轮车,还用土枪在后面射击,幸被我拼命逃脱。

第二天晚上8点40分,我好不容易逃到北京。下车后,我立即乘出租车到公安部按有关规定存枪,并出示了我的警官证、持枪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时,我如实告知,我来京上访,主要揭露灌云县公安局主要领导班子的违法乱纪黑幕。

接到我的投诉后,部领导非常重视,当即派专人听取了我反映的情况。由于我携枪进京上访,这在全国人民警察中是史无前例的。因此公安部领导马上与江苏省公安厅、连云港公安局和灌云县公安局取得了联系,责令有关人员迅速查清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公安部。同时,有关领导安慰我,叫我先回去安心上班,做好本职工作。

可是,我做梦也没想到,回到灌云的当天夜里,就被局领导非法拘禁长达4小时,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他们就强行扣留了我的所有证件,对我进行审查,并对我拳打脚踢,强行夺走了部分上访材料。

第三天,即11月19日下午,局长和政委宣布我停职检查,令我交出所有上访材料等候处理。随后,伊山派出所宣布停止我的工作。12月24日局党委宣布对我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12月30日,灌云县人民政府也以“曹成军擅自携枪进京上访,被带回后,至今未回工作单位上班,连续旷工长达28天……”为由辞退我公务员的职务。

…………

被带回单位的曹不但被非法拘禁,而且遭受到多人殴打,同时,局领导根本不让他再回去上班,派专人对他的一举一动进行监视,威胁他马上交出所有上访材料,并就地销毁,被他拒绝。因为曹成军的斗胆持枪进京上访,灌云县有关部门在短短的6天时间内就快速地对他进行了报复。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对于所谓的“处理”决定,从没有任何领导找过曹谈一次话,作过一个字的记录!

作为一名战斗在一线近三十年的打黑警官,曹成军耳闻目睹了无数起触目惊心的刑事案件,大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且绝大多数都有案卷可查。

然而,公安局部分领导沆瀣一气,他们拉帮结派,在执法中大搞权钱交易,以言代法,以罚代法,导致灌云县社会治安十分混乱。仅2001年,县城内发生刑事案件327起,治安案件1164起,缴获各种枪支181支及一批爆炸物,缴获各种斗殴凶器上千件。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该县十几名干警犯罪判刑后,继续进入公安队伍!如李某某、王某某等。刑警不搞侦查破案忙抓赌,审查办案急于求成,刑讯逼供致死4人,开枪打伤多人。

对于这个苏北小县城的情况,我们几个记者是有着亲身体会的。2003年7月,我们无论走到哪里,总有一群老百姓围住,递上揭露、控告县公安局的材料。回到北京后,我们又收到一大批群众的来信。老百姓无助的眼神和饱含血泪的材料,让我感到异常的沉重。“我如果没有冤屈,如果还能够生存下去,我会告状吗?”一位70岁的老人曾跪在记者面前这样控诉。

也就是那几天,76岁的老共产党员、老八路方成珠见到记者就跪地而泣。原来,其子方怀标于2001年2月14日下午被人用剪刀将右眼戳破,造成右眼失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但公安局并未对凶手进行抓捕,倒是凶手“自动投案”,随后又被取保候审至今仍旧逍遥法外。尽管老人四处上访,有关领导也多次作过批示,但公安局对此还是置之不理。

2004年初,《中国房地产报》主任记者董怀武来此采访该县有关部门借口修建新村路,官商相通,强制拆迁,采用不连片、间断拆迁,只让官府及有钱财人家建房,却禁止平民百姓建房等一系列违法乱纪行为时,投诉最多的又是公安。当时公安局的一位副局长赫然出动几十名公安现场殴打不听话的老百姓,还将多人非法拘禁,以至引起当地大批百姓频频进京上访。

曹成军抹着泪说,他所揭露他们的犯罪案件的材料,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已多次批转查办,但一到下面,就被人搁置起来。上海《检察风云》杂志曾特派出记者对此进行深入调查采访,并于2003年2月披露了有关黑幕,引起了公安局长、副局长等一帮领导的极度恐慌,他们后来终于设法阻止了稿件的发出。他上访控告揭露犯罪,至今已拖了两年多,江苏省公安厅曾派人下来调查过,但后不来还是了无音讯。他所反映的马文华、廖某等涉嫌犯罪案件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2002年2月11日省检察院已批转查办)。他曾数十次地去市检察院催询调查结果,但到目前仍无任何结论。灌云县有关领导目前除了对民愤极大的马文华免职外,对其他如廖某、孙恒俊等一系列违法违纪行为不闻不问,反而对他这一位举报者报复陷害,并多次企图置他于死地……

他向我再三表示,不管什么时候发生什么样的情况,他始终坚信邪恶代替不了法律,正义必将战胜邪恶!只要中国共产党存在,就不可能让那些执法腐败的犯罪分子任意践踏和亵渎法律。他们最终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我怀着极为沉重的心情,写下了这段文字。此时夜更深了。和所有关注曹成军事件的记者一样,我们期待着一个光明的结果,只有光明来临的时候,黑暗才会消散。抬头眺望窗外,严寒的冷冬即将结束,又一个明媚的春天即将来临。是的,我相信,黑恶势力不管如何狂妄,他们总避免不了灭亡的下场;我也像曹成军一样,相信这一天最终会到来的!

第十二章 我与灌云治安教导员的较量 教导员即将法庭受审

孙恒俊离开北京后,我当即把他来京的所作所为通过电话向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渎职检查处的翟处长和胡主任等领导作了较为详尽的反映,他们在深感吃惊的同时,当即表示会马上向有关领导反映。

刚返回灌云的孙恒俊又一次曝露出了其本性:2003年8月7日上午,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公安局的大院里头,他出手将前往公安局找他讨说法的秦礼权之母、时年64岁的张发春老人推倒在地,致使老人当场昏死过去。这位公安局教导员却视而不见,扬长而去。后经灌云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伤者顶枕部头皮挫伤,属轻微伤”。家属尽管多次强烈要求处理伤人凶手,但公安局对此却不加理睬。后经协商,警方一次性以“照顾补偿张发春医疗等费用人民币3000元(含中医就诊费148元)”。一位处理此事的副局长再三警告伤者和家属:此事到此一次性了结,不能再四处乱告,否则后果自负。

我在灌云采访时,还了解到:2002年9月19日上午,持有合法手续的乡民滕友兵和李红军驾船路过灌云北闸站时,因对方无钱交“好处费”,孙恒俊当即在电话里指使两名守站保安行凶。两保安用警棍将他们打得浑身是血。后经法医鉴定,18岁的李红军和22岁的滕友兵均为重伤。后来,那两名作恶的保安员被当地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而在指使恶保安行凶的孙恒俊却连皮毛都未损!也就是在同一地方,孙恒俊又当众指使保安殴打一位不愿交“好处费”的村妇,致其当场昏死在地。

据地方百姓和多名警察反映,身为灌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的孙恒俊还兼任县保安公司总经理,这是一个难得的肥差。他利用职权,设立了许多五花八门的收费名目,每年盈利几百万元,但据说收入大都装入孙自己设立的小金库中,当地老百姓和部份民警对此早已是怨声载道。但是,地方有关部门至今无人理睬。

人们不禁要问:这个孙恒俊为何敢如此无法无天、飞扬跋扈呢?难道说就没有人管他?据有关人士介绍,孙恒俊凭着英俊的外表,赢得了当时灌云县一位副县长的女儿吴某的欢心,结婚后,他在老丈人的帮助下进入了县公安局联防大队做了一名治安联防队员,后来一路高升,他凭着岳父的关系进入了县保安公司当了一名会计,利用职权赚了不少钱。后来由保安公司的副经理、经理,又被破格转为正式民警,后又被提拔为治安大队的副教导员、教导员。据说,他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后台很不一般。

2003年8月,由司法部主管、法律出版社主办的著名法制杂志《法律与生活》,以《执法检查并扣押物品之后》为题,发表了由我和该刊记者小宴共同撰稿的新闻稿,首次披露了灌云县治安大队教导员孙恒俊和郝明军明军因向事主索要8万元不成而非法搜查并扣押其几十万元物品的内幕。

谁知,文章发表后的第三天,孙恒俊当即气急败坏地来电威胁我,我才不怕你们这些小记者呢!有种你就写去吧!还扬言要让黑社会来京取我的人头,称只要我到江苏,就是我的死亡之日。

果然,得知检察院对他进京企图收买记者之事进行调查后,孙又以县公安局的名义向连云港市检察院作编造了一份长达万言的汇报材料,对其行为给予否认,企图遮盖事实真相。

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受害人李红和秦雪的四处控告终于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重视,2003年12月,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终于正式对孙恒俊非法搜查正式立案。

2004年3月的一天,我从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渎职检查处的一位负责人获悉一个消息:灌云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孙恒俊、民警郝明军明军非法搜查一案,目前已被移交到到连云港市海洲区人民法院,即日将会公开开庭审理。

负责查处此案的检察官告诉我说:有关孙恒俊的其他问题目前虽然没有立案,但这宗非法搜查的案子,已经是铁板上的钉子,实打实的了,再说审理此案的主审法官是从市人民法院直接抽调过去的,孙本事再大,这次也逃脱不了受刑事处分的命运。

获知这个来之不易的消息,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我不由抬头向窗户外张目望去,第一场春雨之后的京城,此时又是一个十分洁净的大晴天。雨后天晴,天空显得格外蓝净。

同一天,我从有关检察官那里了解到一宗更为严重的事件:孙恒俊和灌云公安局主管治安的副局长廖某,涉嫌滥用职权并终于造成了一死两重伤、轻伤多人的严重事故。

2002年3月,灌云县小伊乡采石场在采石放炮时,由于无人看守,又没有在周围放置有关警示牌,致使从此路过的村民孙习林(男,30余岁)被炸飞的石头当场砸死,年仅16岁的中学生杨明亮身负重伤,成为了植物人,至今还躺在病床上;另还有多位从此路过的附近村民不同程度受伤。这起特大爆炸事故震惊了整个灌云县。事后,由采石场承包人张兴州支付了有关医疗费和赔偿费近百万元。后经有关部门调查,这家小伊采石场所用的爆炸物均是来自自己的炸药库里,而这家炸药库根本就没有经营爆炸物的资格,是非法经营,又是谁批准的呢?据悉,小伊和另一个叫伊芦的炸药库,只有《物品使用许可证》。小伊乡采厂场炸药库是2002年9月才经县工商局核准登记为《民用爆物品服务站》的,伊芦炸药库是2003年春节后才核准登记的。按民爆服务站的职能,他们根本无权经营炸药,只能是帮助运输炸药,组织实施爆破作业,从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但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两家非法单位却能在此长期大摇大摆地出售爆炸物品,大赚钱财,最终造成了多起重特大事故,并致人死亡。其幕后黑手到底是谁呢?经连云港市检察院多方调查取证,原来,这两家炸药库的保护伞就是灌云县公安局主管治安的副局长廖某和治安大队的教导员孙恒俊。

在对孙恒俊的非法搜查进行调查的同时,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渎职侦查处的专案组亦对其滥用职权批准小伊和伊芦两家炸药库非法经营爆炸物并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后果的事情一并立案侦查。经查,这两家炸药库根本没有合法手续,系非法经营。其非法经营时间之长、数量之多、情节之严重,令专案组非常震惊。他们查实这两家炸药库所存炸药高达三四百吨,另外还有几万支雷管和几百万米导火索,其数量令人目瞪口呆!

可是,当专案组的检察官排除种种干扰和压力,好不容易才将有关廖某和孙恒俊的违法证据提交给主管领导,并要求对两人依法严厉查处时,有关领导却说:炸药库造成的后果与公安局的行为没有直接的关系。但专案组认为,廖和孙的非法行为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严重的后果,但他们的行为却间接导致了严重的危险后果,而且至今还在继续违法经营和买卖大量的爆炸物品,如果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但有关领导却不让再管这事,并要求将有关调查材料全部上交。

这位极富正义感的检察官无奈地说:他们的后台太大了,我们明知他们是在犯罪,但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逍遥法外……至今,有关孙恒俊和廖某涉嫌滥用职权案就这样被人为搁置了起来,再也没有人对此过问。

他忧心如焚地告诉我:石记者,我真担心炸药库哪天又会突然出事呀,如果不将孙恒俊他们绳之以法,我们的良心一日不得安宁呀……

他说,谁都明白,非法批准从事经营爆炸物品的后果是极为严重的。在根本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没有经营权的情况,孙、廖即使是以县公安局名义特批他们经营的,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他们明知这是违法,还这么狂妄!我真想不通的是,是谁在为他们作后台呢?他还特别指出,要不是我们的检察长坚持办案,就连孙恒俊的非法搜查罪一案现在都恐怕立不了……领导不让我查,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他们的行为已造成了一死一重伤多人轻伤的悲剧,社会危害难道还不够大么?有关那个案子的材料我都按领导的要求交上去了,还有人指责我不听话,老是给领导添麻烦;后来连孙恒俊和郝明军明军非法搜查案也不让我管了。

他用低沉的声音,无奈地对我说:这些案子阻力太大了。刚开始时,孙恒俊和郝明军明军还只是企图对我们行贿;不成后又四处找关系对我们施加压力,更多次威胁、恐吓和诬陷。他还获知,由于有关专案组人员一直认真调查孙恒俊和廖某等人的滥用职权、非法搜查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激怒了一贯擅长告黑状的孙恒俊,从开始至今,孙恒俊、郝明军明军及在李红案中做假证的民警孙恒俊等人,现在居然以受冤者的身份四处到中央及省市有关部门控告他,说他办假案哩。他还真希望上面有人来查他,那样真相不就大白了?

这位义愤填膺的检察官大义凛然对我说:你放心,石记者,我早看出你是非常有正义感的记者,我相信正义是一定能战胜邪恶的。我相信我们的党。他们的得意和狂妄只不过是暂时的。我只是坚持一个共产党员的原则,我只是依法办案!

2004年2月7日,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出台六项责任追究免职规定,在整治警风方面下猛药从严治警。其中有:队伍发生民警违法违纪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所在单位领导或分管政工的领导一律就地免职,主要领导异地交流;发生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滥用强制措施、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问题,政委或分管政工的领导一律就地免职;发生刑讯逼供致人死亡,伤天害理,激起民愤的,处、分局长、支队长一律就地免职;队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所在单位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一律就地免职。

2004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决定,从今年5月到明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在全国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的专项活动。查办的重点对准五类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其中有: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

我想,如果灌云公安局有了这个规定,不知还会不会发生那么多社会影响巨大、性质恶劣的案件?不知那些麻木不仁的官员们是否还能安如磐石稳如泰山呢?特别是,像劣迹斑斑的孙恒俊、郝明军明军之流,他还能如此狂妄吗?他们还能逍遥法外吗?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个曾受过处分、被人多次投过的孙恒俊在不久前竟然还被任命为一派出所的教导员,后来是在多位群众的控告下,才没有走成;那个郝明军还竞争着去应试派出所的所长……

现在,孙恒俊即将上庭受审了。他真的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吗?

我们将拭目以待……

第十三章 中国首例医务人员状告任职医院案 序

时年39岁的于丽梅,系北戴河区海滨乡单庄村的村民,是一名个体户。她与丈夫单玉滨结婚后恩恩爱爱,生有一子。这三口之家庭本来是温馨幸福的,但是,自从她因病在北戴河医院接受一场院手术后,她和全家人的所有幸福和快乐全被击碎了。

第十三章 中国首例医务人员状告任职医院案 为父请命,女护士长怒告任职医院

在前面,我曾多次提及到一位来自北戴河医院的女护士长沈淑萍大姐,那么这位沈姐又为何经常来京城找我呢?说起来,这里面还有一起引人注目的由医疗纠纷引发出的民事索赔案。这不是一宗平常的医疗纠纷案,说它不平常,是因为在此宗案子背后有着独特的特殊性。作为一般的消费者,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见多了病人因各式各样的原因与医院打医疗官司的新闻,但是,对于患者是一位亲自参与创建医院、并长期担任该院老领导,最后却被自己医院的有关人员给治死了的事恐怕不多见;此案另一个特殊性是,事后质疑医院存在着多种医疗过错而导致老父死亡的,不是别人,而是在该医院工作了长达32年、并担任了13年护士长的死者女儿沈淑萍。医务人员因为自己任职的医院存在诸多过错,并最终将之告上法庭的,这在全国尚为首宗。正因为此案的特殊性,所以一开始不但引起了当地老百姓的高度关注,同时也引起了全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1999年9月13日上午,北戴河区人民医院的老领导、创始人之一、时年76岁的沈明因支气管哮喘和肺气肿等病住进了北戴河区人民医院内科治疗。入院后为一级护理,15日0:30分,老人的哮喘发作,正在看护的家属赶紧找到值班医生,但对方称药已经都用过了,我们也没办法,你们在家都吃的什么药?家属说,在家犯病时就服复方茶硷。医生即说:“那我们就给病人吃这种药吧。”只给了2片口服药后再无人监护过问。在此期间,值班人员并未按规定视察护理病人,致使患者哮喘状态持续长达6小时之久。当沈明年已七旬的老伴王桂梅多次找值班医生陈某和护士张某等人,要求对病人采取紧急措施时,但陈漫不经心地看了一下说,“刚才都用过药了,你还要我们怎么样?”随后就离开了。当患者家属几次找她们时,对方不是在值班室睡觉,就是根本找不到人影。由于沈明的病情没有及时得到控制,导致病情加重,早上6点起,病人解大量柏油便,并很快处于昏迷休克状态。所有这些值班医生护士全然不知,还说:我们以为病人睡了一夜呢……在家属的再三催促下,值班医生这才慌忙赶来。15日早上6时许,病人病情出现恶化;由于没有得到及时的抢救,当夜22:30分,病人又出现抽搐,面色青紫,生命垂危。16日上午,院方这才决定给予以气管插管,上呼吸机。谁知,呼吸机安好后,几个人根本就不知从何下手,只听到报警器一直响个不停。家属奇怪地问及原因时,对方均答道:“这机器就这个样子,你们就长时间按着吧……”直到第二天下午,当呼吸机停下时,报警器响声才消失。更令家属不解和气愤的是,院方在使用呼吸机期间,从主管副院长到内科正副主任、主治医师、护士长及在场所有护士,竟然没有一个人会正确使用!但由于他们不懂操作,使气管插管堵塞,致病人病情出现进一步恶化,最终令病人死亡。就是后来,也不是院方主动撤掉呼吸机的,而是患者家属发现患者病情危急,特意找来麻醉师紧急处理的。就是在患者处于极为危险的状态中,有关值班医生根本就没有观察和记录患者的病情,当时到底是谁值班到至今还不知,更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措施。

住院仅11天,老父亲就这样死在自己一手创建起来的医院中!曾任过北戴河区人民医院的护士长的沈明女儿沈淑萍,在距离总院十多公里的分院上班,父亲住院时她正好在分院值班,当时她认为父亲是医院的老领导, 又是一级护理,而且在她离开时还特意嘱咐护士和医生要按规定对病人进行巡视,小心看护。她以为院领导一定会重视父亲的病情,没想到,病情本来就不重的父亲居然会死在自己的医院里!

老父亲的突然去世,使沈家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此时遭受最大打击的是与丈夫相依相伴了五十余年的老人王桂梅,从老伴生病住院后,她一直守在他的病床前,如果老伴是自然死亡倒也罢,但老人却是亲眼看到老伴是怎么死的。老母曾问沈淑萍是不是医院给用错了药?如果不是医院有关人员的冷漠和一系列过失,凭老伴硬朗的身体,他是不可能这么快就离她而去的。老伴一死,年已七旬的她马上就病倒在床上,整日以泪洗面悲伤过度患上了心肌梗死至今未愈!父亲死了,老母亲又病倒,作为双亲惟一的女儿,沈淑萍只好请假在家照顾母亲。时年47岁,在该院工作了长达32年的沈淑萍非常明白,父亲的死与医院救治过程中存在着的一系列过失不无关系。

为了彻底了解父亲当时接受治疗的真实情况,沈淑萍利用自己在医院工作的方便,在事发后很快设法弄到了当时的原始记录,并进行了复印。当他们与院方矛盾激化后想重新查看特护记录时,沈却发现了一个令她目瞪口呆的残酷事实:院方竟然将原来那份特护记录完全更改了!据沈称,“当时北戴河医院内科在为其父亲治疗过程中,最基本的病程记录都严重残缺不全,给病人用药有时连医嘱都没有,护士擅自给老人用强心利剂、镇静剂……极为严重地违反了国家卫生部所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沈淑萍认为父亲的死亡与该院领导管理混乱、只抓政治、轻视业务、态度冷漠、相关医护人员责任心极差、工作严重失职、有关人员医务水平低劣等原因造成的。

更令沈淑萍一家心寒的事还在后面。

父亲不幸去世后,沈淑萍虽然悲痛万分,但考虑到父亲是医院的创始人、老领导,自己现在更是在这儿工作了长达32年的医务人员,不到万不得已,她还真不愿与医院的关系闹得太僵,再说,她对自己的医院还是有感情的,她只是希望他们能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更好地为家乡父老服务,使类似情况千万不要再在其他患者身上。最后,她和家人经商议后,他们不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也不要求医院对此进行赔偿,只要求当时的相关人员对此上门略表歉意就也算了。

谁知,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样一个并不过分的要求,却遭到了院领导的冷漠拒绝。他们不但不予理睬,主管副院长李兴国甚至说出这样冷漠的话,“病人那么大的年龄,病又那样重,死了还不是很正常的事……沈淑萍,你他妈的闹什么闹?”。当沈找到院长孙淑英说明来意时,对方态度更是恶劣,当即将她轰出门去,还指责她是没事找事,破坏医院的良好声誉。

沈淑萍向我出示了一厚叠材料,其中的那一份“患者死亡原因示意图”,是她和北京有关北京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的有关专家及代理律师在对导致病人死亡的前前后后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后,花费了一个多月时间共同绘出的,同时,她还向我出示了多份可证实院方在为其父治病过程中有违规操作、用药错误的有力证据。

泪水涟涟的沈淑萍悲愤地说:“像我父亲当时的病情,本来完全可以救治好的,但是却最终还是死在他们这些人手中!如果是一般的消费者,他们根本不可能知道在抢救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更不知道里面所隐藏的有关实况;如果我不是一名通晓医疗知识的医务人员,根本就无法知道他们当时违规操作、胡乱用药等情况;如果我不是在这家医院里工作了长达32年,我也不可能拿到当时的病护记录,更不可能发现事后院方在这上面公然进行更改,大肆做假,企图掩盖事实的违法乱纪行为。所以普通的老百姓想打赢医疗官司真是难上难啊!作为一位特殊的患者,我父亲不仅是北戴河医院的老领导,是该院主要创始人之一,而且我更是一位在本院工作了长达32年,并担任了十多年护士长的老员工。像我们这样与医院有着双重关系的员工,医院的相关责任人都是如此的不负责任,如此的态度恶劣和冷漠,就别说一般的消费者了……除了要为我的父亲讨回一个公道,同时更主要的是,我作为该院的一名老员工,就是想以我父亲被治身死这一事实,就是想以我所调查和掌握到的最真实的证据来对自己的医院开刀。我只是想让天下人看一看目前北戴河医院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

逝者长已矣。作为家属,没想到现在竟然连院方的一句口头道歉都得不到!在等候了一个多月后,已在医院工作了长达32年之久、一向与人为善的沈淑萍悲愤难平,在忍无可忍之余,决定用法律为亡父讨回一个公道,他们决定将院方告上法庭。但是,要想打这场医疗官司,首先就必需向当地的卫生部门申请对此做医疗鉴定。怒告任职医院的沈淑萍

2001年7月7日,在北戴河区卫生局做医疗鉴定时,沈淑萍却意外地发现此次主持医疗鉴定的竟是北戴河医院主要负责人的亲戚!本院的院长李兴国竟然也为鉴定组成员之一。2000年11月6日,北戴河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认为“患者沈明住院期间诊断正确,治疗原则合理,药物治疗及各种治疗措施适当。尽管医院经过积极抢救治疗”,患者终因肺性脑病、消化道出血等多脏器衰竭导致心跳骤停死亡。医院在工作中虽有记录不详细,但不是造成病人死亡的原因,在治疗过程中,没有其他过失。”并做出了“此事件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面对如此鉴定,沈家自然不服,当即又向秦皇岛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鉴定。2001年7月20日,秦皇岛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又向死者家属下发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通知书,但对方在此份通知书中承认:“北戴河医院在治疗抢救病人以及病历记载过程中确实存在不足……”面对这份自相矛盾的鉴定,沈家赶紧向省级有关部门申请重新做医疗鉴定,同时,决定先以医疗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1年6月,死者老伴王桂梅和长子沈永平、女儿沈淑萍、次子沈建立及三子沈利平等5名原告,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将北戴河区人民医院推上被告席,要求法院责令被告赔偿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抚养费、丧葬费、鉴定费等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人民币267185元,并要求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002年7月8日,北戴河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了沈淑萍等原告状告北戴河医院一案。

2002年10月8日上午9时许,我随着同来的《工人日报》、《健康时报》、《民主与法制》及上海电视台法制栏目等七八位记者来到了北戴河区人民法院,准备参加此案的第二次开庭审理。在开庭前十多分钟,我们先找到法院主管宣传的办公室说明来意,并出示了有关证件和介绍信时,谁知,对方一名青年男子却说:“谁叫你们记者来的?我们法院又没有请你们来!这事我可管不了,你们去找领导吧。”我们只好分头去找院领导。几乎找遍了所有的办公室,都没有见到一位领导。见我们来了七八名新闻,还有电视台的,其中一名女工作人员悄悄地向我指点:“我们院长开会去了,你们最好是去直接找民事庭长吧。”当我们找到一楼民事庭长办公室时,对方在认真地查看了我们的证件后,拉长着脸说:“这事本来得由院领导特批的……”对方虽然态度不很友好,毕竟已开口让我们进法庭旁听了,我们几个忙答应。谁知就在我们这些记者就要进入法庭时,意外的事发生了,只听被告方北戴河医院几个代理人冲我们喊道:“你们是哪儿的?带着电视台的来这儿想做什么?”接着,又从里面跑来几个人,冲着上海电视台的编导小唐和摄像小史凶狠狠地叫喊道:“不准进去!谁敢进去就揍谁!”转眼间,几个身强力壮的大汉冲过来把手拿话筒和肩扛摄像机的小史直往外推。其中的两人还跑过来抢夺摄像机。我和《工人日报》政法记者周兴旺护着两人怒喝道:“我们是新闻记者,我们都有采访权,你们不准这样对待记者!”我又赶紧朝那位此时准备在法庭上正襟危坐的庭长叫道:“我们刚刚不是得到你们的允许吗,怎么这样对待记者?”谁知,对方和一名法官怒发冲冠地朝我们叫道:“不允许录音拍摄,不允许电视台的进来!出去,快给我出去!”见此情景,我们只好让上海电视台的两位同仁暂时不要进去。年轻气盛的摄像小史见对方如此恶劣,就用镜头朝对方摄了几下,这下更惹火了他们,在法官的指使下,两名法警就要上来抢夺摄像机,同时,几位来自北戴河医院的人更是气势汹汹地围了上来。我和周兴旺急忙护着两位向大门外撤去,对方这才罢休。

上午11时30分许,庭审结束。不知是由于原、被告方争辩得太厉害,还是因为来了这么多新闻记者在庭,法院第二次休庭。见庭审结束,我们几家新闻单位经商议,决定就有关事情采访北戴河法院的有关领导,并要求院方就开庭前所发生的一切作出解释。我们来到法院办公室,找到里面的两男一女三个工作人员,要求找院领导。对方让我们自己去找,我们忍着火气说:“我们已找遍了一二楼的办公室,见不到人,所以才找你们负责宣传的同志……”我的话还没说完,其中一个穿便衣的青年男子不耐烦连连赶我们出门。对方的傲慢和无礼早激怒了我们,我和《民主与法制》的女记者张晖当即责问道:“你是谁?你这是什么态度?你是不是法院的人?请出示你的有关证件?”对方不屑一顾地睨了我们一眼:“我是不是法院的关你屁事?”我和周兴旺愤怒地指责道:“如果你拿不出有关证件,那就请你马上住口!你没有资格这样对待我们新闻记者!”不知是自知理亏还是已看到小史正在将摄像机镜头对着他,此君慌忙转过头去,在其他两个人的劝说下,赶紧瞅空溜了。

第二天,我、小唐和小史前往北戴河医院采访有关事宜,所遭受到的“礼遇”更是让人哭笑不得。

因为早在头天我们就领教到了法院和医院有关人员的横蛮,因此小唐和小史一定要求让我一起前往医院。在此前,我也曾几次去过北戴河医院,但都无人理睬,我只好通过电话了解到一些情况。此次,我也特别想正面与医院方有关主管领导正面交锋一次。为防止采访时发生意外,好心的沈淑萍还特意让她的朋友小郑带了一位本地小伙子跟在我们后面“护驾”。

上午9时许,我们先到医院门口偷拍了几个镜头后,避开保安,就从大门口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北戴河人民医院的门诊大厅。一进里面,我们三人立即按采访计划分开,小史一进去就扛着机子四处抢拍,我和小唐则采访曾在法庭作为院方代理人出现过的内科室主任刑某。谁知,我们一进去,马上就引起了医院方有关人员的警惕。当我和小唐刚赶到内科室门口时,却看到他正在用手机向院领导报告我们的到来呢。采访自然被对方拒绝。见对方态度还是如此冷漠,我们知道诸多不利的情况随时都会发生,于是当机立断,快速从大厅左侧的楼梯向上冲去,然后迅速闪入电梯向院领导的办公室赶去。

我们仨,还有后面跟随着的两位“保镖”来到五楼后直奔院长办公室,谁知里面却没有人;我们又来到邻近的“医院党委办”,那大门虽然开着,却也是空无一人。见状,我们只好寻找医院的宣传科室,却发现该院的宣传科和保卫科共挂一个牌子。敲开门后,里面只有一个打字员正在四处张望,听到我们说明来意后,对方有些惊惶失措地说:“呀,你们真快呀,你们记者已经来到了这儿啦。我们领导都去下面找你们去了……”

四五分钟后,一个身穿制服的矮胖子咚咚咚地跑了过来,后面还跟着几名东张西望的保安。大概跑得太急吧,这位叫李洪福的人一把推开门,喘着粗气,大声地朝我们喝问道:“你们是哪儿来的?是谁派你们来的?没有经过我们同意跑到医院里面来干什么?”我镇静地做了番自我介绍,并和小唐小史主动出示了证件。当我们提出这次是特意来见院领导的时,对方拉长着脸说:“我们医院领导比中央领导还忙,有什么你告诉我吧。”然后喝令我们赶快拿出记者证;他认真地看了看我们的有关证件,又让那位女打字员拿到外面去复印,见我们强烈抗议,居然又让门外站着的两名保安要把我们看管起来。在我的坚决要求下,此人才不得让人去找院领导。就在这个趾高气扬的保卫科长兼宣传部部长正在盘问我们时,一位戴着金边近视眼镜、面庞清瘦的中年人走了进来。虽然对于他我早已在昨天的法庭上见过,但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在我的一再追问下,他才极不情愿地告诉我们他就是医院的党委副书记朱新心。

这位副书记说:我们这家医院是共产党办的医院,是全心全意为当地老百姓服务的,我们这儿都很好,从来没有出现过什么问题,至于沈淑萍父亲的事,那完全是沈淑萍自己在找事,她这是故意与我们医院领导过不去……我们才不怕她与我们打官司。当问及有关纠纷问题时,他不是答非所问,就是避而不答。最后,这位外表文质彬彬的党委副书记指着我们的鼻子说:“我们医院最不喜欢接受记者采访……”当我们再三提出想采访主管院长兼党委书记时,对方答复说“开会去了,不在家……”

小男婴的“子宫未见异常”

就在我对沈淑萍状告北戴河医院案情进行调查期间,又接到一宗该院因非法使用一名无行医资格的实习生行医,致使一名年仅四个月大的男婴死亡的血泪投诉。

投诉者系家住北戴河区的一对年轻夫妇,女的叫黄梅,丈夫叫刘勇。据了解,2002年2月28日早5时许,黄梅夫妇发现年仅4月大的儿子刘滨越突然发烧、拉稀,便赶紧抱着小孩子跑到附近的北戴河区人民医院看急诊。当班医生韦某没有做任何检查,只是对小孩子看了看,就诊断说:“不要着急,小孩子没什么,只是病毒性肠炎。”随后就开了药,并为孩子打了一针,然后就挥手让他们回家。

当晚7点多钟,他们发现孩子的烧继续升高,又抱着孩子重返医院,发现此时仍是那个韦某当班。韦还称是在替别人值班。在明知孩子仍拉肚子,体温达38c°等不正常状况后,他仍说“没有什么事”,既没测量体温,也没有进行血常规、尿常规等生化指标的检测,便给孩子输液。

输第二瓶液后不久,黄梅夫妇发现孩子出现浑身发烧、眼睛发直、眼周和人中部出现青紫、眼窝下陷等异常现象,吓得便赶紧四处寻找值班医生,正在值班值班室里睡觉的韦某只是从门缝中递出一支体温表让他们自己去给孩子测量,并称可能是这里面太冷引起的。黄梅夫妇坚持说孩子绝对不正常,询问他是不是输液造成的。韦这才转身朝输液瓶看了一眼,脸上露出了惊慌的神情,随后,他突然迅速地拔下了针头,然后掩饰地对他们说:“孩子输液太冷,屋里也太冷,你们先回家暖和暖和吧。”他那躲躲闪闪的神态更引起了黄梅夫妇的怀疑,于是他们一再追问他刚才到底输的是什么液。韦说没什么,只称“这都是补药,不碍事的”。但他们一再坚持说孩子不对劲,要求找别的大夫来给孩子做检查。韦不耐烦地说:“这么晚了,你们叫我找谁去呀?我可以保证你们的孩子没有事……”

第二天早晨6点许,黄梅夫妇半信半疑地抱着小孩刚进门,就发现孩子小脸通红,两眼翻白,呼吸越来越弱,吓得两人飞也似的抱着小孩子就往医院冲,直奔急诊室。到了这个时候,韦某这才显得慌乱起来,吓得不知所措,慌忙四处找人求援。尽管医院后来又对孩子采取了一些急救措施,但最终还是未能挽救孩子的生命……

事后,他们了解到,韦某只是刚毕业的见习生,根本就没有执业医生资格,更没有独立处方权,昨天是因医院人手不够才让他一个人值夜间坐急诊的……

为了息事宁人,院方在没有开具死亡通知单的情况下,多次诱导他们签字,同意在48小时尸检,并且拒绝了家属多次提出要参加解剖过程。

在等待鉴定报告的日子里,北戴河区卫生局以及人民医院有关领导,一方面承认医院有责任,答应一定会公正处理此事;一方面又称给他们经济补偿为借口,让他们息事宁人,不要把事情闹大。在报告出来的前两天,北戴河医院的法人代表、院长孙淑英还振振有词地在职工大会及医院公众场所上说:“那个小孩子的死与我们无关,是吃奶时呛死的……”

直拖到20天后,院方才出具了一份漏洞百出的尸检报告,结论是“吸入性窒息致急性呼吸衰竭” 。

我看到那份检验于2002年3月14日的“尸检报告单”上盖有秦皇岛市第一医院病理科的大红印章。就是在这份长达四页的报告单上,表明的有关尸检结论有二:吸入性窒息致急性呼吸衰竭和病毒性肠炎。在报告的第三页上,我赫然发现有这样一句结论:“盆腔检查——膀胱未见异常。”“子宫双附件未见异常”?!

对于尸检报告这样程序极为严格的鉴定,堂堂的北戴河医院为何能出现这样令人匪夷所思的错误呢?难道说那些参与鉴定的地方卫生局和医院的领导不明白,死者是一位年仅4个月大的男性婴儿么?!

当我就此咄咄怪事电话采访北戴河医院的党委办和院办时,对方一听是记者采访就马上挂上了电话。

后来,黄梅夫妇带着所有资料来到北京,找到有关专家,对方根据所用药物和孩子的症状分析:孩子是因药物过敏导致中毒休克,呼吸衰竭死亡。

尽管有专家做出了权威的分析,但面对现实,院方和地方有关管理却还是对此置之不理。2002年3月22日,秦皇岛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根本不理睬死者家属的陈述,最后做出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结论。

经过多方咨询律师和有关法学专家后,黄梅夫妇认为:北戴河区人民医院的实习医生韦某在根本就没有执医资格情况下对小病人进行诊疗护理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同时他未经检验就乱开处方;当发现孩子异常后,不是采取紧急救治措施,而是哄骗家属,逃避责任,以至于延误了抢救时间,造成孩子死亡的严重后果,他的行为不仅达到了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中规定的医疗事故构成条件,而且也符合重大医疗事故责任,构成了犯罪,应该请求公安机关依我国《刑法》第335条之规定,追究韦某的刑事责任;参加尸检的人员及北戴河医院有关人员在进行尸检过程中,故意不进行血液检测,意捏造虚假事实,帮助韦某逃避法律追究;市卫生局医政科的有关责任人对当事人家属多次要求进行血液鉴定置之不理,仍然采信作出的尸检报告做出违反事实和科学的鉴定结论行为,也明显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应以涉嫌伪证予以查处。同时,家属也可请求公安机关对死者刘滨越的尸体重新进行病理检查和血液分析,查明真正死因。

随后,刘勇和黄梅夫妇当即以韦某非法行医为由,向北戴河区公安分局报案。警方当即立案并对此侦查。但到了2002年6月28日,分局却又向他们夫妇出示了一份撤销此案的通知。

事后,分局一位负责人对前来采访此事的记者感慨地说:其实那位实习医生的行为已构成了非法行医罪,但由于医院四处活动,加上其他不便言说的原因,他们只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做出这样的决定。

见警方已撤销此案,无奈的黄梅夫妇只好打民事官司,可当他们来到北戴河法院要求立案时,该法院院长说却明确地告诉他:我们这儿的医疗事故有的是,实话告诉你吧,北戴河医院是告不倒的,最好不要打什么官司。

警方本来已立案侦查的刑事案现在已撤销,想以医疗纠纷为由将医院告上法庭法院又不给予立案,这场民事官司也打不成。夫妇二人只好抱头痛哭。

与此同时,北戴河医院有关负责人和卫生局领导一起竭力做黄梅夫妇的工作,指明只要他们答应不再告状,医院可以一次性赔偿人民币15万元。走投无路的黄梅夫妇只好接受了各路人马的劝告,最后含着伤心的泪水违心地接受医院方的一次性赔偿。

第十三章 中国首例医务人员状告任职医院案 她被北戴河医院女院长给治残了

在北戴河医院工作了32年的女护士长沈淑萍的遭遇,不禁使人想到,北戴河医院对曾是本院的老领导,还是自己职工的家长尚且如此,他们对普通百姓会如何更可想而知了。从前面我采访过的关于黄梅刘勇夫妇的遭遇早就可见一斑。就在我对沈淑萍和黄梅儿子之死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的同时,我又接到好几起针对北戴河医院投诉的医疗纠纷,其中一位叫于丽梅的女子的不幸遭遇,激起了我的义愤。

我是在黄梅家采访时认识于丽梅的。当她获知有北京的记者正在调查沈姐和黄梅的案子,当即强忍着浑身剧烈疼痛,让丈夫背着来到我的面前,向我当面求助。

时年39岁的于丽梅,系北戴河区海滨乡单庄村的村民,是一名个体户。她与丈夫单玉滨结婚后恩恩爱爱,生有一子。这三口之家庭本来是温馨幸福的,但是,自从她因病在北戴河医院接受一场院手术后,她和全家人的所有幸福和快乐全被击碎了。

2002年5月10日,在丈夫单的搀扶下,面黄肌瘦的于丽梅痛哭流涕地向我哭诉道——

“1996年5月13日,患‘甲状腺机能亢进’病7年的我住进了北戴河医院,被确诊为原发性甲状腺机能亢进,院方要求我尽快进行手术,称手术由该院院长孙淑英亲自组织主刀。5月29日,我被推进了手术台。听说是该院的女院长亲自为我主刀,我当时心里很是高兴,还以为这次我的手术肯定能成功。手术前,我按规定,实施了麻醉,但因为当时给我做的是虎口针刺麻醉,所以躺在病床上的我能对自己整个手术过程看得一清二楚。

“就在我的手术刚进行到一半时,从门外进来了一个女护士,告诉正在为我动手术的孙淑英:‘孙院长,那个设计大门的人已经来了,请你马上过去一趟……’我听她答应了一声说:‘你让他们先等一等,我马上就来了。’说完,她竟然还真放下了手术刀,向旁边几个医务人员交待了几句就匆匆地离开了。

“主刀的孙淑英一离开,剩下的医护人员就更加漫不经心起来,他们笑嘻嘻地高谈阔论起来。其中一个医生还说:院长走了,我们就更加自由了……

“在此关键时候,我心里害怕极了,害怕死在他们手中,可是我一声都不敢吭,被莫名的恐惧和无助所淹没……

“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就在他们准备缝合我身上的切口时,左侧甲状腺上静脉结扎线突然脱落了,我马上感觉到我的静脉处疼痛异常,接着就听到那个替孙淑英主刀的男大夫说了声:‘不好,她的结扎线脱落了……’随后,我又感觉到全身一阵阵发紧,本来就疼痛的神经马上感觉到伤口正在大出血……难熬的痛苦加上紧张,使我不由发出了恐惧的呻吟声。但无人对我理睬……

“当我大出血时,院方并没给我及时输血,而是几个人慌忙用一块又一块的纱布为我止血……手术中先后共用40块大纱布……

“更令我深为恐惧的是,当我大出血急需输血时,却没有血了!直到1点多钟,我这个生命危险的病人这才被推回病房,接受输血。……但此时大大延误了我的输血时间……随后,我出现抽搐、周身麻木、血钙降低等甲状旁腺功能低减的症,最终造成终身致残的严重后果……”

这次事故,最终造成了于丽梅身上钙饥饿、内质疏松、肌肉严重萎缩、全身浮肿、疼痛难忍、身体严重变形、整个内分泌系统紊乱、免疫功能失调,还使她至今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行走、不会蹲、只会爬,最终连大小便都不会解……

同年9月22日,在家属强烈要求下,于丽梅被转到北京协和内分泌专科住院治疗。11月4日出院回家,诊断为:“甲状腺大部切除术后,甲状腺功能低减。”几年来一直到北京协和医院定期复查,直至今日在北戴河医院也没有办理出院手续。

与院方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余,于丽梅决定走诉讼之路。但是,北戴河区、秦始皇次岛市及河北省三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都先后做出了“构不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于丽梅表示不服,向法院申请做司法鉴定。

1999年6月18日,受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有关专家,对于丽梅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或丧失)是否手术损伤所造成进行了严格的科学鉴定,并做出鉴定结论:“被鉴定人于丽梅的甲状旁腺已在甲状腺大部切除术中被误切或其血供受损而导致功能障碍,手术与疾病(甲状旁腺功能低下)二者之间存在着直接因果关系。”

但是,被告北戴河医院对司法部司法鉴定科技术研究所的上述鉴定持异议,遂申请重新鉴定。原审法院又请卫生部医疗技术咨询专家对本案进行论证。

1999年12月24日,卫生部办公厅以卫办信发(1999)第28号出具了《关于对于丽梅医疗纠纷案进行医疗技术咨询的复函》,上称:北戴河医院对患者于丽梅术前诊断和治疗原则正确,有手术适应证,手术操作符合规范要求,于丽梅手术后出现甲旁功能减退且持续时间较长,属甲状腺功除后的严重并发症。

2000年4月14日,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认为,于丽梅因患“甲亢”,住进北戴河医院,医院为其行甲状腺大部切除术,术前诊断和治疗原则正确,手术操作符合规范要求。术后出现抽搐、周身麻木、肌无力等症状属甲状腺大部切除术后并发症,经鉴定不属医疗事故。但考虑到于丽梅身体状况和术后并发症,生活困难,北戴河医院应本着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精神,适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遂判决北戴河医院一次性补偿于丽梅经济损失40000元,判决生效后15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15325元免收。

于丽梅不服,她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主要原因是采用了卫生部办公厅的复函,而卫生部办公厅的咨询复函仅仅是信访部门的咨询意见,其不是法定鉴定机构,所做出的咨询复函不具有证据效力。同时,卫生部与院方属上下级关系,有行业保护之嫌。复函不能推翻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最有价值的司法鉴定,并且该司法鉴定结论是由双方提出且经双方认可的,法院应采用。

随后,她向河北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10月10日,河北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3年1月15日,身心极度疲惫的于丽梅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申诉书,要求撤消(2000)冀民终字第53号民事判决;要求秦皇岛市北戴河医院赔偿申诉人经济及精神损失15万元;要求秦皇岛市北戴河医院承担申诉人以后的治疗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接到于丽梅的申诉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并认为一、二审法院均存在有认定事实不清的失误。由于此案的特殊性,高院有关专家特意将该案例编入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丛书》,由此可见其价值和影响力已受到司法部门的相当重视了,也可以看出这早已不是一般的个案了。

2003年8月中旬,于丽梅收到河北省省高院的一份《民事裁定书》,称“本案经审判委员会研究后均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裁定撤销此案的一审和二审判决,发回秦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这份裁定书,像严冬里的一束阳光,让于丽梅一家人终于看到了光明的希望。

2003年12月29日上午9时,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次审理此案。

两天后,躺在病床上的于丽梅终于拿到了一份胜诉通知书。要知道,她和全家人为了等待这一天,等了漫长的8年!

这份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秦民再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做出了如下判决:被告秦皇岛市北戴河医院赔偿原告于丽梅医药费、住宿费、交通费、鉴定费经济损失31934。44元;被告秦皇岛市北戴河医院一次性赔偿原告于丽梅其他经济损失12万元(原判生效后已履行的40000元补偿金,抵作12万内的补偿金):一审案件受理费15325元被告秦皇岛市北戴河医院负担。

但是,于丽梅对这个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她认为,虽然在这份判决书中,法院已经认定北戴河区民医院有过错,并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但她和家人认为判决的数额对于她遭受到的身心伤害及这8年来家庭所受的巨大损失来说,只不过是杯水车薪,远不足以弥补给她带来的经济负担和精神损失。

她认为,她已向法院提交了评残鉴定申请,可是一审判决对此却只字未提,评残鉴定不做,自然不会判决北戴河医院赔偿她作为残疾人的生活补助费,这份判决并没有充分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2004年1月10日,于丽梅又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要求被上诉方赔偿上诉方经济及精神损失50万元;要求上诉方承担上诉人以后的治疗费用。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沈淑萍等五原告诉北戴河医院的案子。

2002年10月28日,经过三次开庭审理,北戴河区人民法院在一份判决日期为2002年9月3日的这份民事判决书(2002)北民初字第50号中驳回5名原告的诉讼请求。

沈淑萍等5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03年1月17日及4月4日,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为了更好地了解庭审情况,我两次都参加了庭审,耳闻目睹了所有过程,同时也领教了被告院方有关人员的恶劣态度和公然作假的丑态。

在庭审中,被上诉方先是矢口否认其行为有过错,还当庭要求当时的值班工作人员王某、李某等十人出庭作证,以证明院方在医治过程中无过错行为,院方经伪造和篡改的特护记录是真实的。当法庭问及证人之一的王某当时的特护记录是否真实时,王答是真实的;当问及她所记录的内容时,王称早忘了;当问及第二位证人李某院方的特护记录复印件是否真实时,李称上有她重抄的部分,是抄王的,但一时称抄错了,一时称她抄的早弄丢了,又说她根本没有在上面签名。当上诉人沈淑萍当庭指出在一审时院方从没有向法院出示特护记录和病历的原件,并再次要求被上诉人当庭出示有关原件时,医院方先是称特护记录早向一审法院提交过,此时无理由再提交,后又称有关记录早弄丢了。当法庭问及此次院方提交的特护记录复印件来源时,医院方代理人称,因为死者家属来单位闹事,医院就准备了一份。沈当即指出,她现在提交给法庭的有关特护记录是在父亲去世后的第二天,自己从医院办公室复印的,现在被上诉方不但不向法庭提交原件,而且还公然伪造了记录,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2003年6月29日,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认真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撤消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2002)北民初字第50号民事判决;发回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重审。

2003年7月,我在《工人日报》“权益”栏上以《为父请命,女护士长怒告任职医院》为题,以整版篇幅独家披露了这宗特殊的医务工作人员因医疗纠纷而状告任职医院的案子,随后,《京华时报》、《扬子晚报》等国内多家畅销报纸对此事纷纷进行了发表或转载,在全国读者中激起了较大的反响,许多读者纷纷来电来信,要求我对他们的官司给予关注。我的报道也引起了河北省工会、省卫生厅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他们已对此进行了备案。

为了防止一审法院北戴河区人民法院再次出现不正常现象,沈淑萍又向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异地审理此案的申请,很快得到中院的支持,2003年10月日,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案的重审权移交给邻近的抚松县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宗全国首宗医女护士长状告任职医院案,也引起了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学教授卓小勤先生的高度关注。他说,对于此宗案情并不复杂的案子,我认为首先是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的,那就是“医院过错多多,一审判决荒唐”

卓小琴是一位法学知识渊博、富有正义感的著名法学专家。当他获悉我对此案的案情介绍后,当即表示愿意接受我的采访。记得那天是个阴雨天,天空飘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我和上海电视台的两位编导和摄像来到了他的家中。因为要接受我们的采访,他不但推开了上午的一个会议,还一直忙碌到中午一时多,那时他和他那位热情的爱人连饭也没吃,他这种忘我的工作精神令我至今感慨不已。

卓教授认为 ,在本案中,秦皇岛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对有关事实根本不做调查,就做出了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这显然是错误的。这种老子给儿子做鉴定的办法是极为荒谬的,自然不能为患者所接受。为了排除暗箱操作,保证医疗鉴定的公正,我国已于2002年9月1日实施新的医疗事故鉴定办法,规定医疗鉴定不再有卫生行政部门的官员参加,只能由医学会的专家全程自主地进行鉴定工作,除了要把握技术标准之外,更主要的是要掌握法律的准绳。

卓教授指出,对有关医疗事实进行调查,是医疗鉴定的关键和重点。如果鉴定人员不科学地进行调查,如果有关医务工作人员在作病历过程中不如实记录或弄虚作假,这本身就已构成了犯罪,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本案中,因为患者家属是该医院的工作人员,她以自己工作的方便复印了病历(事后也证明医院确实存在问题),这也说明复印病历是很重要的,但医院在多次开庭中拒不向法院提交有关特护记录的原件,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事实如此清楚的一宗医疗纠纷,当地有关医疗鉴定部门却做出不构成医疗纠纷的结论,这令我很吃惊!他们根本没有对有关事实进行调查,怎能鉴定为不构成医疗纠纷呢?

按有关规定,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重新申请鉴定,同时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本案中,原告沈淑萍等人在两次被有关部门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被迫以医疗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较为可取的办法,而一审法院在根本没有对北戴河医院伪造和篡改的病历进行充分调查,就做出如此荒唐的判决,显然是错误的。

早在2003年全国“两会”期间,医疗纠纷的问题曾受到多名与会代表的重视,医疗纠纷的数量每年以10%至20%的速度增长,给医患双方都带来了许多伤害。如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诊治“医德缺失症”,成了两会上人大代表的热点话题之一。

据国家权威部门的一项调查,10个城市数千名消费者认为,“冷漠”这个形容词最能代表医疗行业的行业形象。

2004年“两会”上,医疗腐败作为一个热门话题,又一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政协常委任玉岭认为,整治医疗腐败才能安康亿万民众,由于医疗腐败弄得很多人不敢进医院求诊就医。实事求是地讲,在很多医院里存在着严重的不正之风。不仅使55%以上的农民患者不敢到医院求诊就医,就是城里的广大低收入阶层对医院也是望而生畏。医疗腐败确实到了该整治的时候了认为,医疗腐败已成我国医疗领域的一大“顽症”。

一家小小的区级医院,竟然频繁发生多起激起当地群众愤慨、引起全国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恶性医疗纠纷事件,而院方不是抱着有错就改虚心接受批评的态度,相反,对每宗事故发生后,医院方总是想方设法阻拦当事人和家属知道事实真相,采取种种手段制假做假,这难道说是偶然吗?

众所周知,“病历是病人诊疗的全部过程”。但在这家北戴河医院,伪造和篡改病历就像小学生修改错别字一样,似乎已成为“家常便饭”了。我所采访的这三宗发生在该院的医疗事故中,院方无一不采取这种手段“修改”病历:年仅4个月的小男婴命丧医院后,院方拒不出示原病历,而是伪造了一份病历,并据此做出了一份死亡男婴“子宫未见异常”字样的所谓报告;当该院的老领导沈明住院治疗期间因对方一连串的过失而导致其死亡后,院方又公然伪造并篡改病历,好在沈明之女沈淑萍是该医院医务人员,深知病历对病人及家属的重要性,最终利用工作之便拿到了亡父的有关病历,但是,即便如此,北戴河医院仍然敢斗胆“伪造”和篡改病历;在于丽梅的这场官司中,北戴河医院又故伎重演,向法庭出示了一份连一周的导尿过程也没有,甚至输血病历都没有记载的病历,在同一个病历中竟然出现了三个病案号:“26191、26196、2619”!有关出院、入院病理记录、术前记录、术后记录、会诊单和各种及日期相接而病案号不符。

人们不禁要问,医院的这种做法,难道说无法可依无法可治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对于这家医院的多次非法行为,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却从来无人过问!对于有关领导人的非法行为,至今也无人理睬,这也难怪对态度如此狂妄,这家医院频繁发生各种纠纷了!

其实,对于这家北戴河医院所发生的多起医疗纠纷事件中,我还采访过一位名叫王冠军的现役军人因左手受伤而被这家医治残的事。另外,我的手头还有好几宗,只是限于本书篇幅不可能在此一一公开在读者面前,不过,正如几位受害者所建议的那样,对发生在这儿的一件件医疗事故,我正在写一本新书,题目就叫做《审判医院》,将会对这家医院里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更加详尽的揭露。

在北戴河长达两年时间的采访过程中,我的最大感慨就是:中国老百姓打医疗纠纷的官司真是太难!

第十四章 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 序

这是我的十年采访生涯中最令我心酸愤慨的命案:因为讨债,四川民工幸万强却命断恶老板的尖刀下;在他惨遭不幸后,他的悲痛欲绝的家人,至今别说连死尸都没有看到,就是连骨灰也没见影踪;他那失去父亲的幼小儿子及家人至今没得到凶手一分钱的赔偿;而更令人气愤难忍的是,杀人凶手只被判处无期徒刑,而那位雇凶杀人的恶老板兰某事后不但皮毛未损,反而被当地法院判决无罪而放,至今逍遥法外……

第十四章 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 56名全国人大代表的两次提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全国人大代表组成的,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集体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现行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有: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提出人事罢免案,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等权利。

早在50多年前,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政息人亡。这说明了人大代表的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性。近年以来,无数名全国、省、市、地、县级的人大代表忠于职守,认真地履行代表的监督职能,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随着2004年3月全国“两会”在京的召开,人大代表又成为全国人民及全世界关注的焦点。在十年记者生涯中,我曾多次采访各级的人大代表,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我在山东省济南市的一宗人命案采访过程中,56名全国人大代表为一名普通公民的案件多次奔走呼告,并两次联名提案。尽管事过多年,但那些人大代表们勇于为民执言仗义的精神,至今令我感慨万千,激动不已。

那是2001年3月,《工人日报》法治社会部主任吴琰打电话告诉我,山东济南市有一宗影响较大的案子,多次受到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希望我能去采访。她还告诉我,报社曾有记者采访过,其他的几家中央级媒体也曾派人采访过,但由于各种原因,此案一直没能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过。她希望我能对此进行采访。末了,吴琰还对我说:你在政法圈子里已是小有名气了,采访经验丰富,态度端正扎实,稿件发表后转载率也很高,再说调查大案要案,一直都是你的强项,所以我想来想去,还是你去最合适。由于此案涉及公安、法院及检察院三家司法部门,所以要想采访此案困难重重。

吴琰是《工人日报》的主任记者,当时为该报新闻周末(后改为法治社会部)主任,是一位在新闻战线上奋斗了30多年的老将。她学识丰富,为人热情而又极为仗义,而且治学态度极为严谨,曾与副主任石思述共同编发了无数好新闻,他们编的稿子曾多次荣获过全国多项新闻大奖。2000年初,当时我刚从鲁院出来不久,她听到别人介绍了我在南方的新闻经历后,毫不顾忌我只是一个流浪记者而频频向我约稿,要我为她主持的“新闻周末”写些有分量的头条。从那时起,我先后在该报的头版发表了《谁剥夺了他们的居住权》、《他杀了人,游戏机杀了他》、《只能忍心看着负心郎逍遥法外?——一位弱女子的艰难诉讼之路》、《365名小学生状告浙江省环保局》、《中国戒毒有新招》等20多篇独家通迅,而且大多数被国内其他报纸转载,在读者和社会各界中反响也不错。由于这样的工作关系,我与吴琰和石思述结下了很深厚的友谊,吴琰在工作和采访中更是给予了我许多帮助。有时,他们的人手不够,常常会要求我出马帮忙采访写稿;对于一些别人做不到的重、特大报道,或是一些敏感的新闻题材,她也会让我去做。比如像现在的这宗命案的采访。

我听她介绍了此案的有关情况后,当即表示愿意采访。在我临走时,吴琰还是显出了很多的顾虑,她再三交待我,如果采访不顺利,就算了;如果在采访时发生什么意外,就赶紧给她联系,她会出马救我的。由于此案发生已有好几年,时间跨度大,加上此案已从公安到了法院,又从法院到了检察院,案情错综复杂,扑朔迷离,难度很大,阻力更会大。最好能深入各地,对此案的过程进行扎实的采访。临出发的那天,她问我:一路你可要注意安全呀,七天时间够不够?我说:你放心吧,不管多么复杂的案子,我最多也只用三五天时间,七天太长了。

一位年仅24岁的帅小伙,因去女友家玩,竟被人活活打死!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含恨死去,其死因疑团重重,结果引起了数十名全国人大代表奔波三年,两次向全国人代会提请复议。但此案一直还是没有一个结果。第二天上午,我坐上了开往济南的特快列车,晚上9时许到达了济南。为了赶时间,我找了一个招待所住下后,当即与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当事人叫靳士让,是济南市重型汽车集团的退休工人。老人拿着一大叠材料,哭泣着向我诉说了事情的经过:

1998年1月13日,下午4点钟,靳士让忐忑不安地赶到商河县儿子的女友孙桂花家,寻长两天未归的儿子,才获知年仅24岁的儿子靳伟光已于前日被人打死。惊悉这可怕的噩耗,老年丧子的靳士让当即晕倒在地。随后,悲痛欲绝的老人赶往案发地龙桑寺镇派出所了解情况。据对方称,1月11日,靳伟光来到龙桑寺镇龙桑酒楼探望在此打工的女友孙桂花。当晚,靳与村民姜赞亮等人在酒店喝酒,其间姜邀请靳去其家做客,饭后老板娘让靳去姜家住宿。谁知靳伟光来到姜家后不久,两人不知何故发生了口角,继而动手打了起来。姜遂冲到门口大喊:“我家里有贼,快来人呀!快来抓贼!这恶贼还敢动手打人呀,大家快来打贼呀……”在姜的大声呼唤声中,十几个不知真相的村民手持棍棒,闻声赶来,围住惊惶失措的靳伟光殴打,将他打翻在地上后,又将他扭送到附近的派出所。派出所当即对他进行了讯问,没想到,到了第二天凌晨,好端端的靳伟光却突然神奇死亡……

更令靳士让无法接受的是:对于此宗重大命案,商河县公安局隐瞒未报往上级济南公安机关和死者亲属,便擅自急匆匆解剖了尸体,检验鉴定靳伟光是“因颅骨骨折脑内出血死亡”。但是,当靳士让亲眼见到儿子尸体时,其惨状令人不忍卒睹。他发现尸体的背部、颈部、手背部及阴部均有成对的类圆形或椭圆形灼点伤斑。另外,在大腿部有平行一致、排列有序、印痕粗细一致的条形棍击伤痕。明眼人一看都知道,这些伤痕都是用棍棒等外力所致。

同时,靳士让通过多方询问、了解目击者和多次查阅案件材料后发现,对于靳伟光案情情节、过程、死亡地点和时间等同一个案情的客观事实,却说法不同且自相矛盾:案发地龙桑寺镇派出所有关领导称,靳伟光于凌晨6时死于医院;在盖有派出所公章的报案登记上,称靳当时“脸上血肉模糊不能站立”;负责调查此案的有关人员却称,靳于当日送往医院途中即已死亡。而据当时负责抢救的医生骆某称,靳的“脸上、头上、双手及红肿的腿部均染泥血,背部伤口处同样混有污物血迹,浑身带刺鼻酒气”,后死在病房;同时另据死者女友孙桂花称,案发当夜3至4点钟,她被叫往派出所,看见男友躺在地上,伤势严重,在场的有关人员却不让抢救,不久,靳伟光即死于医院。

对于痛失爱子的靳士让来说,儿子的死因明显疑团重重,为了弄清死因,他设法护住尸体拒绝火化,同时强烈要求济南市公安部门重新鉴定儿子的死因。

在济南市人大的督促下,1998年3月25日,济南市公安局组织法医重新对靳伟光的尸体进行了解剖复验,结果发现颅骨未骨折,脑内无出血,从而彻底否定商河县公安局的初次鉴定。随后,济南市公安局又提出死者乃因“呕吐窒息死亡”的新鉴定结论。但靳士让经咨询北京、上海多位法医专家,认为尸体多处灼点伤斑确为电击形成,不符合窒息死亡,建议另请法医再次重验。但商河县公安局不同意,压住不批,将靳伟光的死亡定为“姜赞亮故意伤害致死 ”。后押送姜赞亮至济南市公检机关复核,拟交中级法院审判。但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本案中多处有关事实与证据不符,当即退回公安补侦。令人奇怪的是,公安局刚接手调查时,又很快停止。紧接着此案又转到根本没有审判人命案管辖权的商河县法院。

1998年4月21日,商河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在没有任何凶器物证、证据,同时没有认定案情事实依据且互为矛盾的情况下,只判决姜赞亮14年有期徒刑。主犯量刑明显过轻,对此,靳士让和家人坚决不服,并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却被驳回。靳士让又及时向省、市和全国人大多次反映,终于引起了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士的重视。在全国人大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示和要求下,济南市检察院表示复查此案。

为查明儿子的真实死因,靳士让一再要求重新验尸鉴定,但其要求被有关部门拒绝,他的申请报告也再次被人压下。靳士让指着一大堆资料向我哭诉说:谁都知道,尸体是最根本的事实依据,直接从尸体上取材重验,可防止有关责任人作弊造假。靳士让的四处申诉引起了山东省社会各界的关注,也引起了众多人大代表的关注。2000年11月,济南市检察院找到山东省几位关注此案并作过调查的全国人大代表,表示已获批示决定重新验尸。但是,济南市检察院对死尸还没有进行重验。

姜赞亮又到底是怎样打死靳伟光的呢?我当即通过电话与商河县公安局取得了联系,但对方一听说是了解此案的经过,马上说此事早已移交给上级有关部门了,现在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关于姜赞亮打死靳伟光的案情情节,我从面前那几份商河县公安局刑事案件立案、破案呈请报告和提请批准逮捕书上看到:“……   姜先是在院中对靳殴打,后又拖到大街上殴打……姜多次用拳击打靳的头部,致靳于7点死亡”。姜在1998年2月6日的供述中也说,对打死靳伟光这一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姜的上述残暴行为结果,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且杀人手段凶暴残忍,理应重判,而且此案应归属中级法院管辖审判。但此案违背审判程序管辖权,却要没有人命案管辖审判权的商河县法院审判,而且对此宗手段残忍、性质恶劣的故意残害杀人罪只判14年,并且其他的同案犯一个也未判,这一审判结果与上述案卷材料认定的犯罪事实截然不符。究竟原因何在?

要想采访商河县公安局看来是困难重重,不过此案后来又移交到济南市公安局,我此时的采访重点应该是济南市公安局而非下面的公安部门了。考虑到与商河县公安局联系时,对方的躲避和支支吾吾,为了防止在后面的重点采访中再出现类似的事,我决定从上至下,先去省公安厅。

按有关程序,我先通过电话与山东省公安厅宣传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听到我说明来意后,有关人士经过请示,终于答应接受我的采访。我赶到省厅宣传处后,两位负责人很客气地接受了我的采访,其中一位负责人看到我后说:“呀,你就是石野,我认识你!我最近从广州的上看到写你的一篇文章,是介绍你在南方卧底历险的故事,那上面还有你的照片。”

2001年4月上半期,国内著名畅销杂志以特写的形式,介绍了我和同事1998年4月在广州王圣堂卧底历险时的那段九死一生的经历,同时还配发了我的一幅照片。我在北京临上火车时,也看到北京站的报亭里正好有这一期的在卖。只是,我没想到,在这个地方也有人能一下认出我这个流浪记者来。

仔细地翻看了我呈上的有关此案的材料后,宣传处的黄处长神情严肃地说:我们十分欢迎中央新闻单位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作为省厅,对下面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直是很严格的,如果有警察真的违法乱纪,一定会从严从重,绝对不手软。但由于具体案情均由济南市公安局负责,他们只是听说过此案,但对有关情况不了解,最好还是让市局的有关同志介绍一下近况。随后,这位热心的领导当即与济南市公安局负责宣传的人士取得联系,并要求他们马上来车接我过去,让接手此案的负责人接受采访,实事求是地公开案情的所有情况。半小时后,济南市公安局宣传处塍仕雷和李平伟两位同志开车过来接我。

在他们的安排下,济南市公安局一位负责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接受了我的采访。这位副局长先是简单地介绍了有关此案的前后经过,然后说:关于此案,由于目前已移交到检察院,现在还没有结果。但我们公安局现在也是被当事人投诉的单位之一,所以对一些事情目前也不好说什么。如果经检察机关查明,在此案中出现公安人员有违法乱纪的情况,不管他是谁,我们都会依法律办事,从严治警,绝不姑息。

公安局的态度已很明确,也很诚恳,而且商河县公安局的有关材料我均已拿到,后面主要采访对象就是省市两级检察院了。

3月30日上午,我首先来到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谁知,当我找到负责人宣传工作的有关部门时,对方获知我的来意后,马上推脱说不知道这事,并说他们根本没空接待采访。当我想找检察院的有关领导时,一连问了好几个人,都说领导上午开会去了。除了几个办公室有人班外,其他的办公室竟然都是大门紧闭。如果有人看到我问话,不是赶紧走开,就是说这儿的工作人员正在学习和开会。

在市检察院找不到有关负责人,我只好赶往省检察院。省市检察院相距不算远。当我来到省检察院,向门卫出示了证件,并准备登记时,一个电话突然打到了这儿,对方一个男中音告诉门卫,让他们马上让我离开。接完电话后,那两个门卫无奈地对我说:刚才有人说了,他们根本不想见你,请你马上离开。我心中尽管纳闷,但还是固执地拿起电话,向有关人员说明了来意。一连几个电话,对方一听我的来意就挂断了电话。无奈之余,我只好无功而返。

省市两级检察院都是这种态度,看来这个案子还真是非同一般了。

检察部门不愿接受采访,我决定先去当地的济南市殡仪馆,去现场查看一下死者已在此冰冻保存了整整3年的死者遗体。

老年丧子,对头发花白、年已64岁的靳士让老人本来已是致命的打击,儿子惨死后,却出现了两份不同的死因鉴定结果,到底爱子因何冤死?残忍杀害儿子的主要凶手姜赞亮为何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为弄清儿子的确切死因,老人设法排除了来自多方的干扰、阻挠,从1998年至今整整3年多时间,他每月花费900元的高价,将儿子尸体保存在殡仪馆的冷藏室里,为的就是在重新复验时留下最确凿可信的证据。

可是,时光已流逝3年,老人家的泪水也流了3年,他数次强烈要求上级部门重新成立调查组,对儿子尸体上的伤痕重新检验,虽然得到过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复,但在济南市检察部门手中却一直压着迟迟未见行动。靳士让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只好继续负担每月900元高额存尸费,同时更要承担心灵的巨大伤痛和折磨。

3月30日上午,在神情悲戚的老人的带领下,我来到济南市殡仪馆,费了一番周折后,终于在该馆冷藏室里见到了存放已达3年之久的靳伟光的尸体。在中间写有一个令人心酸的“奠”字的黄色尸衣拉链处,打上了分别盖有单位公章和老人私章的封条。问询何故,低垂着花白的脑袋、正在四处查看的靳士让老人悲愤地说:“我这样做,是防止有人故意促使尸体腐烂,毁灭了证据……”正说着,老人突然惊叫起来,他指着尸衣上端几个明显的破绽处,气呼呼地责问殡仪馆的一位负责人:“这是谁弄的?这儿封条和拉链怎么开了?”对方不敢正视老人逼视的目光,躲躲闪闪地连称不知道。

老人向我哭诉道,2000年11月初,市检察院通知他,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示,准备重新验尸。谁知,在这期间其儿子的尸体已被殡仪馆人员擅自解冻。靳及家属初次发现后,立即向火化场提出抗议。半月后,靳前往查看尸体,仍未恢复冷冻。对此,也是这位负责人称,那是由于调温失误造成的。奇怪的是,同一冰柜内的其他尸体均冷冻完好,惟独靳伟光尸体解冻融化。解冻不可避免促使尸体加速腐烂,最终将导致重验失去条件。这位负责人只好向家属道歉,并购来冰块辅助冰柜加速恢复冷冻。两周后,靳家再次去查看尸体,又是这位负责人称没有公检机关的同意不准家属查看尸体。

济南市一位叫赵平年的全国人大代表接受了我的采访。他气愤地说:“对于老靳儿子之死的案子,我早在去年就知道了,当时还和几位全国人大代表一起联名向省检察院提出了有关建议,对方答应得虽然很好,可做起来却是拖泥带水,到现在都没有一个结果。”他还说,有关办案人员不但有明显的作假行为,而且竟还有人对他进行威胁,警告他不要管这个案子,他很生气,当即把有关情况向省里有关部门作了反映。对于此案,省内先后有5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合签名,两次联名提请复议,强烈要求山东省有关主管部门尽快验尸,查明死者的真正死因,并严肃处理此事。但令人遗憾的是,此事至今无果。

靳士让的不断上诉,引起了山东省多名各级人大代表的关注。为了维护正义,为了使此宗在当地影响巨大的命案能早日水落石出,从1999年开始,数名人大代表联名向山东省有关部门提交了《公正调查靳伟光命案的建议》,并指出,从有关部门提供的案卷材料中暴露出的自相矛盾、前后两次不同的鉴定结果,与被害人亲属所出示的相关材料对照录像、照片和尸体伤痕实际不符,显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疑案。

在2000年的全国人大九届三次代表会上,山东、河南两省43名全国人大代表又一次联名提交了有关建议。2002年3月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代人第四次会议上,50名全国人大代表再次联名提请《公正调查靳伟光命案的建议》,要求最高检察院直接调查处理此案,尽快直接验尸鉴定。建议中谈到:

1家属根据《刑事诉讼法》所赋予的权利,强烈要求重新验尸鉴定、查明死者的真实死因及伤痕形成的要求合法合理,但为何重验要求一再被有关人员借故压下置之不理?

2尸体是最根本的重验检查依据,但是,济南市检察院为何抛开现成尸体不验,而另外去寻找玻璃检片代替尸体检验呢?

3为了客观公正地重新鉴定,避免人为因素影响重验结果,鉴于省、市公检机关参与了原鉴定,重验应予回避。去年11月最高检察院批示重新验尸鉴定后,为什么仍由济南市检察院及原鉴定的法医参与?这岂不是显而易见违背了回避的法律规定吗?当家属和随同监督联系法医的人大代表及群众一再要求多家法医和最高检察院法医共同鉴定,为何市检察院却坚持由其指定某一家法医鉴定呢?

4对于惟一落入法网的凶手姜某,为何违背审判程序,将其转到根本没有审判人命管辖权的商河县法院审理呢?而且,法院在没有任何凶器、物证、人证的情况下,只判决残害人命的姜某14年有期徒刑,这难道不是重罪轻判吗?

就在我采访此案的过程中,有关部门还多次打来电话,一个口称可接受我采访的有关人员见到我后,硬塞给我一个大信封,但被我谢绝了。为防止出意外,我只好几次搬动地方。

只用了三天时间,我对此案的采访已经是面面俱到了,于是我向远在北京的吴琰汇报有关采访情况后,决定马上回北京。

我写稿时,山东省有关部门又有人打来电话,要求不要发这篇稿子。我没有理睬。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这篇我独家采访的新闻稿直到2001年7月21日才艰难地在《工人日报》的“特别报道”栏中以《俺不认命:儿咋就死得不明不白?——五十名人大代表两次提案的前前后后》发表出来。同时还配发了死者靳伟光生前的一张照片、悲痛欲绝的靳士让在家中怀抱儿子遗像老泪纵横的情景和他在济南市殡仪馆查看儿子遗体等三张照片。在同一天的同一个版面,也刊发了一篇有关河南焦作全国人大代表姚秀云和当地几位人大代表对有关政法部门实施监督并最终使一起重大冤案得到昭雪的文章。

后来我获悉,此稿发表后,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轰动,自然也引起了当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事后,满怀感激的靳士让给我和《工人日报》送来了一个锦旗。

第十四章 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 讨债民工命丧恶老板尖刀下

我曾在前面说过,我这个出身贫苦、从贫困乡村走出并在多处建筑工地做过民工的流浪记者,在十年记者之旅中,一直把平民百姓,把弱势群体视为重要的采访对象。由于这些弱势群体社会地位低下,他们往往成为一些部门和不法分子鱼肉和欺凌的对象,一旦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侵害时,我们的法律有时总是难以为他们讨回应得的公道。在走投无路之余,他们总会把全部的希望寄托于新闻媒体,渴望媒体能介入调查,以舆论监督的方式监督有关事情的合法解决。在这些案件中,媒体介入后,有的尽管费尽周折,但毕竟最终能促使问题的解决;与此同时,有不少却是令我们这些新闻记者除了愤怒,就是徒唤奈何。比如我在前面曾提及过的《深夜查访吓死打工妹》中的姚莉、《“死人还魂”状告公安局》中的七旬老人曾传耀夫妇等,然而,我下面所要提及的一宗有关民工因讨公钱而惨遭恶老板杀害的血淋淋的案子,令我更多地感到莫名的悲哀。

“民工”这两个字,是80年代以后社会上对从农村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人的一种统称。

毋庸置疑,民工一直是中国最大的弱势群体。有关社会学家指出,社会弱势群体是指那些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在不利地位的人群,我国目前约有8000万到1亿人。民工这个至今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特殊群体一直以来没有得到社会的足够重视。尽管有关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关注民工,但有关新闻媒体及社会大众一直对他们采取一种抵触的态度,甚至无视于他们的存在。中国民工群体似乎成为了被人遗忘的角落。但这是一个占据了全中国一亿多人口的群体,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比比皆是,已上升至不容忽视的政治问题的高度。

直到2003年底,重庆农民熊德明“斗胆”向前来基层看望群众的温家宝总理诉说其丈夫几个月的血汗钱一直被人拖欠不还时,最终得到总理的高度重视,并连夜帮她讨回了工钱。此事一经新华记者报道后,立即在全国激起了强烈反响,农民工的问题一下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起来。

熊德明是是幸运的,因为她遇到了关心群众、亲民爱民的好总理。她不但及时讨回了钱,还出了名,更引发了全社会对农民工被拖欠工血汗钱问题的关注;2004年1月,一位在京城因讨债而坠楼身亡的湖北民工胡卫国也算是幸运的,因为在他死后,毕竟此事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他生前没有讨回来的工钱,后来在湖北省委书记喻正声等领导的关注下,先由政府垫付出来。是的,熊德明请温家宝总理为自己丈夫讨薪,一句话换来了一场“民工工资清欠风暴”,这一场声势浩大的“清欠风暴”,让无数农民工兄弟及时拿到了工钱。这是大快人心的,但是,又有多少农民工的不幸遭遇让人心绪难平呢?

年仅23岁的四川民工幸万强的悲惨遭遇,这些年来一直令我悲愤异常。

这是我的十年采访生涯中最令我心酸愤慨的命案:因为讨债,四川民工幸万强却命断恶老板的尖刀下;在他惨遭不幸后,他的悲痛欲绝的家人,至今别说连死尸都没有看到,就是连骨灰也没见影踪;他那失去父亲的幼小儿子及家人至今没得到凶手一分钱的赔偿;而更令人气愤难忍的是,杀人凶手只被判处无期徒刑,而那位雇凶杀人的恶老板兰某事后不但皮毛未损,反而被当地法院判决无罪而放,至今逍遥法外……

1999年9月1日,这天我从南方到了北京,进入了鲁迅文学院学习,也就是这一天,来自四川贫困县南部县大桥镇新井村年仅22岁的民工幸万强抱着美好的希望,告别家人及不满两岁的小儿子,从家乡来到北京寻梦。由于他没有文凭,又无其他的特长,刚开始时,他只好投靠在通县做缝纫的姑姑。在姑姑的帮助下,起先,他只是在通县附近做一些短工、杂工。后来他在通县认识了同一个县的老乡张君宝,此人来京较早,经努力,他此时由一个打工仔成为了一个能独立承接建筑装修活计的小工头。接到活后,他就找工人来做,自己从中赚提成。张手下的工人有四川、河南、山东和安徽等地的,其中以四川的居多。1999年6月,张在距通县不远的河北三河市燕郊镇接到一个小工程,他打电话给小幸,让他过去做工,并许诺答每月按时发工资,小幸听说每月可以挣到千多元钱,加上张又是老乡,应该是可靠的。再说三河到通县的姑姑家只有20多分钟。所以他非常高兴地去了。

这家进兴活动房厂工程系由三河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管,总经理为兰景坤。兰中等身材,40多岁,系本地人,平时总是西装革履,穿着很气派。当时,张和兰共同签订一个协议,商定的双方定好完工后就支付工资。

张带着小幸等十几名民工夜以继日地加班,40多天后,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当他向兰要工资时,对方却不按合同办事,拒不支付工资。工人们只好三天两头的找经手人张君宝要钱,张就找到兰景坤。但兰还是不理睬。最后张君宝只好找到兰的上级三河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但有关领导也是称没钱,还说此事只能找兰解决,他们不会管。这个时候,工人们吃喝都成了问题。无奈之余,张君宝带着幸几个人来到当地的燕郊派出所求助。一个叫曹加利的民警接手调解,他当即也找来兰景坤进行调解,但兰总是经各种借口推说无钱。首次协商无果,曹又约定第二天上午9时再次到派出所解决。

第二天,张君保和民工代表王文胜等人准时来到派出所时,直等到到中午12时,笑逐颜开的兰景坤和派出所的有关人员这才出现,但此时,曹称:“我们不管你们这种事,你们自己解决去吧!”大失所望的小幸等当即对此提出异议,对方瞪着眼睛凶巴巴地骂道:“你们这几个臭民工,竟敢管起我们警察来了?最好离派出所远一些,否则别怪我不客气……”说罢,就将他们轰出了大门。

派出所有关人员的冷漠,终于导致后面的惨案发生。

兰景坤见有人撑腰,表现得更加狂妄,他指着张君宝他们恶狠狠地骂道:“告诉你,我们从来就没有给钱的习惯!如果再不服气,老子就要你们的小命,不信就等着瞧!”说罢,这位不可一世的老板朝他们啐了一口,不屑一顾地扬长而去。

张君宝一行只好失望的回到了工地。正在工地里等候的十多名工人见没讨到工钱,只好各自到到外面想法借钱去了。

这些善良的民工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血淋淋的灾难,很快就会在他们当中降临。

当天下午4时许,兰景坤突然气势汹汹地带着一伙人,乘坐着两辆桑塔那和一辆130小货车赶到工地,提出要与民工谈判,但他提出的条件根本无法让民工们接受。见“谈判”不成,兰干脆不谈了,于是就想离开。几位正等米下锅的民工见他要走,赶紧拦着对方说:“你们特意过来找我们谈判,怎么一分钱不给就想走呀?”兰当即对他们进行恶言威胁,并破口大骂。

因为上午刚从派出所出来,其中的王文胜觉得兰也不敢把他们怎么样,所以,尽管他看到兰沉着脸,正为生活发愁的他还是硬着头皮迎上前去,请求兰最好能支付一点生活费。兰挥手推了他一个趔趄,恶狠狠地骂道:“去你妈的,你还敢向老子要生活费,你想找死呀?”然后,这家伙又朝后面大喊道:“快给我教训一下这个臭小子,其他的人见一个打一个,把他们全赶出工地!”话音未落,就见兰的弟弟兰景峰挥着一根粗大的铁棒从车上跳下来,冲着王的腰部就是一铁棒,将他打倒在沙坑里。随后,另一个叫李玉成的家伙又从腰部抽出一把用报纸包着的长约七厘米的铜铸把尖刀,一把按倒来不及逃走的王,直向他的腰部和身上连刺4下,血流如注的王当即滚到沙坑里连喊救命。当时工地上只有一个叫熊守明的木工正在做木工活,他看到这一惨剧时,吓得赶紧大声叫喊:“杀人啦,快来人救命呀!老板在杀人呀!”

工地办公室里等候工资的幸万强听到凄厉的呼救声,和几个人一起冲到外面,正好目睹了不远处的王浑身是血倒在地上痛苦地呻吟。见对方如此凶残,几个胆小的民工吓得哪还敢上前?此时,勇敢的小幸不顾危险,一边大声斥责道:“你们欠债不还,还敢行杀人?给我们住手!”一边奋不顾身的冲过去抢夺歹徒手中的刀子。杀红了眼的李玉成见有人敢上前,又挥起明晃晃的尖刀冲他左前胸猛刺进去,猝不及防的小幸痛叫一声,伸出双手正要拔出刀子,谁知这个穷凶恶极的家伙,不但不罢手,反而还使劲将刀子旋转了两下,可怜的小幸痛叫一声,倒在了血泊中。

此时,毫无人性的兰景坤不但不救人,反而和那几个杀手钻进了车子里,扬长而去。

见小幸浑身是血,早已昏死过去,几位民工急了,一边猛打110求救,一边把两名伤者抬到马路边。他们一连拦了十几辆车子,但人家看到血淋淋的伤员,根本不愿停车。为了救人,十几名民工齐刷刷地跪在马路中央拦车,最后终于有一位好心的司机,停下了车,送他们到附近的一家医院。此时幸万强因刺中心脏,失血过多,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经廊坊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证明,幸万强系被人以锐器刺破心脏造成大出血致死;另据警方尸检报告记载,死者左上胸部有创伤口1处4.5厘米,深达胸腔。另一名伤者王文胜昏迷几天后,经大力抢救,终于保住了性命。后经三河市法医门诊部法医临床检验鉴定书证实,王的左上臂损伤1处长5厘米,右腰背损伤2处,分别长3.2厘米、6.5厘米,结论为轻伤。但造成他终身残废。

一年后,当我采访他时,一直无法从事劳作的他,只能大部时间躺在床上休养。一提到那一幕惨剧,泪水总是忍不住流下。

惨案发生后,三河市刑警八中队和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但警方只是将兰景坤抓了起来,而对李玉成、兰景田等凶手却一个不抓,那两辆用来行凶的车子也没有当场扣留。

得知噩耗后,幸万强的父亲幸永怀和妻子悲痛万分,夫妻两人一路哀哭,相携着于8月30日夜晚赶到北京。当他们赶到三河公安局,提出想见见儿子的遗体时,对方却不让见,称死尸还要放在医院的冷冻室里冷藏,同时还要家属自掏腰包。几天后,从小带着小幸长大的外婆,因悲伤过度在他们离家几天后就去世了。得知家中老母身亡,惟一的儿子惨遭不幸竟连死尸都见不到,幸永怀的妻子受不了这巨大刺激,很快就变得神经兮兮起来。

由于此案一直没进展,他们身上的钱早花光了。幸永怀既要为死去的儿子讨公道,还要照顾生病的妻子。如果不是妹妹帮助,他们真不知如何过。

2001年3月1日,当幸永怀又来到存放儿子遗体的医院,有关人员称,他们不能做主,必须由公安局和法院出具证明才行,同时对方再三要求家属交纳有关费用。

2001年4月9日,当幸永怀扶着妻子又一次来到冶金医院,找到院领导要求看望儿子的遗体时,对方却告之:死者早于2000年8月19日被三河市公安局拉去火化了。倍加伤心的夫妇两人当即哭倒在地,他们真不明白,儿子在惨遭不幸后,作为父母亲,他们为何一直连探望遗体的权利都没有?三河市公安局在家属多次要求探望死者的情况下为何一直拒绝?他们为何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竟敢擅自火化尸体?当他们哭着找到燕郊刑警八中队有关领导讨说法时,对方竟说早就通知过他们!当他们要求警方交出火化的骨灰时,对方称不知道搞到哪儿去了!又说早说扔掉了。直到现在,时间已过去了四年之久,三河市警方对擅自火化遇害者尸体之事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兰景坤被刑拘后,公诉机关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向三河市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人兰景坤犯故意伤害罪,并于2000年10月8日批准逮捕。2000年5月17日,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在三检刑诉字(2000)第45号起诉书中审查查明:1999年8月31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兰景坤纠集李玉成、兰景芬等6人,分乘两辆出租车到燕郊柳兴活动房厂工地,解决兰景坤与其在工地做工的四川籍民工的工资问题,双方在协商中发生争执,兰景坤欲走,民工不让,李玉成和兰景芬即与民工发生殴斗,李用事先携带的刀子将民工幸万强和王文培扎伤,后6人逃离现场,幸万强因抢救无效死亡。兰景坤、兰景芬与李玉成准备外逃,并向兰景坤承诺双方谁也不问各自的去向,后兰景坤又提供李玉成5000元的外逃资金,李玉成穿越玉米地逃走。兰景坤和兰景芬在回家时被抓获,其余人在逃。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兰景坤目无国法,教唆李玉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轻伤、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与李玉成是共同犯罪,系主犯,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第一款、第26条第一款、第29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处。

同时幸永怀、李正芳、任晓珍、幸凯以原告身份向三河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那么恶老板兰景坤又为何许人呢?兰景坤现年35岁,汉族,河北省三河市人,初中文化,农民,住三河市皇庄镇艾台村。1999年9月1日因涉嫌故意伤害案被拘留,同年10月8日因涉嫌包庇被逮捕,后押于三河市看守所。2000年6月16日被三河市人民法院宣布无罪而释放。

在庭审中,几名原告和代理人认为,兰景坤具有故意伤害他人身的主观故意,在这起共同犯罪的案件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明显系主犯,主要事实和理由有:1.兰多次供述,他在事发前主动找过李玉成,将自己与民工的工资历纠纷告知,并要求李玉成:“你今天找几个人同我去,为我助助阵,如果开完工资如有不服的,你就教训教训他们……”因兰与李系同村,又有经济来往关系,加之兰的教唆和指使,李玉成遂一口答应并纠集另三人参加行凶;2.多名民工证实,当时,兰景坤一伙早已配备了刀具(用报纸包着,别在李玉成和兰景芬等三人的腰后)、准备了铁棍,这充分说明兰一伙早就做好了行凶的准备;3.在李玉成等人行凶时,兰景坤目睹了全过程却未做任何制止行为,此种不作为恰恰证明了李玉成杀人的结果正是兰景坤所希望的;4.兰氏兄弟和李玉成在杀人逃离现场后,立即带李玉成去医院疗伤,还公开宴请所有行凶者,并于当夜10许潜逃回皇庄镇艾台村,在村口李玉成准备外逃时,协商由兰景坤给李5000元现金,并至李成功逃脱。这些三河市人民检察院都现场查证。因此,幸永怀、李正芳、任晓珍、幸凯等原告认为,被告人兰景坤在本案在起主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系主谋,其主犯地位是不可怀疑的,四原告人要求法院以故意伤害(致死罪)依法追究兰景坤的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2000年6月16日三河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只能证明与被告人兰景坤同去的李玉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使王文培轻伤,幸万强死亡的事实成立,不能证明兰景坤有教唆李玉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三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兰景坤教唆李玉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证据不足,故兰景坤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判处兰景坤无罪,同时还驳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幸永怀、李正芳、任晓珍、幸凯的诉讼请求。

四名原告认为三河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有明显的包庇犯罪行为,被告人兰景坤应负赔偿责任为由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2001年8月21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在廊刑终字第94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中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原审被告人兰景坤在李玉成伤害他人时有主观过错,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随后幸永怀又向河北省人民法院上诉。

我经过多方走访,了解到以下令人匪夷所思的情况:就在此次开庭前,兰景坤的弟弟兰景鹤,竟多次在三河市法院附近找幸永怀提出私了,被幸拒绝。后来,幸了解到,原来此人就是三河市人民法院的一名审判员,对于此事,三河市有关人员从未向当事人家属透露过。另外一个情况就是,在此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三河法院驳回后,幸永怀等四原告不服,当即向一审法院提交了上诉状后,谁知却被法院有关人员扣留了一个多月,还多次谎称早已上交至廊坊市中院,并要求原告不要再去找他们,满腹疑惑的幸多次跑到廊坊中院,该院答复根本没有收到他的上诉状,在他的再三追问下,廊坊市中院这才派人到三河市人民法院进行调查,最后查实原告确已在法定时间内提出了上诉。面对上级法院的质问,三河市刑庭有关人员哑口无言。由此可见,对方能置检察院的公诉置之不理,并明显枉法判案也就毫不奇怪了。

我从有关方面获悉;杀手李玉成,1960年4月15日生,汉族,初中文化,三河市皇庄镇艾合村农民。他在接受了兰景坤的5000元现金潜逃后,于2000年9月18日在京城被北京警方抓获后移交到三河警方。同日,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9月29日被逮捕。

2001年5月12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李玉成犯故意伤害罪、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幸永怀、李正芳、任晓珍、幸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在廊检刑诉(2001)19号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李玉成伙同兰景坤(在逃)等人,于1999年8月31日下午5进许到三河燕郊西柳村“进兴活动厂房”工地与外地民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因未达成协议双方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李玉成用携带的尖刀将王文培和幸万强扎伤。幸经抢救无效死亡,王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提供了指控被告人李玉成上述犯罪的证人证言、尸检报告、伤情鉴定结论等有关证据,认为被告人李玉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几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提出:被告人李玉成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死亡补偿金、抚养费、赡养费、交通费、误工费、食宿费、律师代理费、存尸费、火化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21万元。同时还提出,受害人没有任何过错,被告人应承担全部责任,被告人的行为根本不是什么正当防卫,请求法院对刑事及附带民事依法做出公正的判决。

廊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玉成犯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成立,其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使受害人一家遭受一定经济损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丧葬费、抚养费,交通费中合理部分应予支持,关于要求赔偿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赡养费、误工费、食宿费、律师费等,于法无据、故不予支持。最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认定被告人李玉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幸永怀、李正劳、任晓珍、幸凯(丧葬费3000元,交通费702元,幸凯的抚养费20729元)共计24439元。

凶手李玉成当庭虽然对附带民事部分同意赔偿,但称没有赔偿能力。

幸永怀、李正芳、任晓珍、幸凯等原告对此判决表示强烈不满,他们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李玉成的定罪和量刑有误,其行为已完全构成“故意杀人罪”,而非“故意伤害罪”,因为一审已查明,李持刀连续扎伤王文培后又在众目睽睽下将幸万强杀死,李是完全知道手中的凶器危害性的情况下施犯罪行为的,况且李对准被害人的心脏等要害部位,可见其是主观就是故意致被害人死亡;被告人李玉成伙同同人组成犯罪团伙,拒付他人工资,故意杀人,并造成一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特别是,在行凶后,李见死不救,伙同另一主犯兰景坤等先后逃逸,其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罪大恶极,罪该处以极刑,否则,不足以平民愤。同时,他们认为一审判决赔偿范围有误,民事赔偿数额过低,根本无法弥补四原告人的精神及物质上的巨大损失。四原告不服原判,均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01年8月1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一份(2001)冀刑一终524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中,驳回了4名原告的上诉。

2002年7月上旬,我先后两次来到离京城不远的三河市公安局对幸万强之事进行采访,可公安局的有关人士对此是一百个不知道,并说此案早就交由当地法院处理了,不关他们的事;当我问及他们为何在不告知死者家属、并在死者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擅自火化了受害者尸体时,对方不是推三推四,就是避而不答。我曾三次前往当地派出所和公安局的刑警大队进行调查,但每次都被对方冷漠地拒绝。

当我来到三河市检察院时,一位不愿告知姓名的人士说,这宗案子他们早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按法律的规定,兰景坤肯定要负刑事责任,但也不知何故他能不受刑法追究,这是法院的事,他们也没办法。2004年春节后,当我又一次致电三河市检察院,询问此案的有关情况时,对方答道,他们已经要求警方对兰景坤抓捕,但兰现在不知逃到哪儿去了。

在廊坊市法院,一位负责人说,此案已了结,他们不清楚,但对于李玉成的附带民事赔偿,他们也多次执行过,但由于对方家在农村,家中很困难,因此拿不出这笔钱,他们也无法执行。

廊坊市检察院一位人员说,对于兰景坤,检察机关认为是有罪的,他们早要求公安局抓捕,但至今人没抓到。这都是三河公安局的事,他们太不负责了……

从儿子死后到今,头发花白的幸永怀为了讨公道,就在通州的建筑工地里打短工,有时就住在妹妹的平房里,有时路太远,就住在工地上。这四年时间内,他先后多次跑了河北省公安厅、省信访办、省法院和省检察院上访,虽然上面也作了批示,但一到下面就无人理睬。一次,河北省发行量最大的《燕赵都市报》接到老幸的投诉后,发函给三河市公安局,要求尽快把调查结果寄过去,但三河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不屑一顾地说:这件事我们管不着,也不会管。

幸永怀一边拖着病身在通县附近打工度日,一边奔波于河北各地为冤死的儿子讨公道,平时只要积了一点钱,他就跑来石家庄和北京的有关部门上访。2002年冬天,他在石家庄上访时,不幸遭遇车祸,肇事车趁天黑逃跑了。老幸命虽没丢,但腰部和左腿受伤,现在走起路来都是一拐一拐的。但是,如今时间已经过去四年了,这宗人命案还是一直没人理睬。

2004年春节前,我放心不下这位可怜的老人,在他妹妹幸晓芳的带领下,来到通县一个偏僻的乡村,在一间低小的平房里,看到了缩在冷飕飕的破坑上的幸永怀夫妇。此时外面正是数九寒天,冰天雪地,而这小屋子里仅有一只小煤炉还能散发出些许暖气,冻得人浑身直打哆嗦。白天,幸还要在工地上做工,晚上一回到那个小屋子里既要照顾身患病的老伴,还要写上访材料。我看到他的双手都被冻得红肿,裂口像松树皮一样,流着脓血。这四年间,两位老人从没有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他那个每月花100元租来的小平房,只有十几平方米,又小又黑暗,白天都见不到一丝阳光,连窗户上都没有玻璃。别说零下十几度的寒夜,就是有阳光的大白天,人在里头都受不了。

我一直在痛苦地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在我们的弱者需要保护的时候,本应为其讨公道的法律,总是会出现失衡,总是会打折扣呢?在凶案发生后,警方先是姗姗来迟,然后只抓到了兰景坤,而对李玉成及其他人不及时追捕;至今,那几名与李一起参与行凶的杀手,不但连人影也没抓到,而且当地的公检法三家执法部门竟然连对方的姓名也没搞清楚;对于擅自火化死者遗体的事,当地警方不但没有给死者家属一个合理的说法,而且竟然连死者的骨灰也不知搞到哪儿去了!这一连连串的奇怪现象,难道是偶然的吗?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明知法院对此案的判决漏洞百出,作为监督的检察院,却从不提出抗诉,从没有对有关人员进行督察;河北两级法院,至今连死者家属应得到的极可怜的那点赔偿金至今也没有执行到位!

2003年10月28日,新华社记者孙杰、黄豁发表了一篇题为《温总理考察三峡库区 为农民追工钱》的通讯,报道了10月24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前往重庆万州走访这个三峡库区最大的移民区时,无意得知云阳县农妇熊德明丈夫的工钱已拖欠了一年,影响娃儿们交学费……温家宝双眉紧锁,沉吟片刻后说:“一会儿我到县里去,这事我一定要给县长说,欠农民的钱一定要还!”

当天夜里11时多,熊德明和丈夫拿到了拖欠的2240元工资。

旋即,全中国的几乎各家报纸都以显著版面刊登了新华社的这篇报道。

这是一条感人的新闻!总理勤政爱民,重视调查研究,心系普通百姓,情牵弱势群体,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群众利益无小事!共和国总理以自己的行动树立了光辉的榜样,令人敬佩。

42岁的熊德明自然做梦也没想到,就在她向总理说实话后,6个小时之内她就拿到了被欠的工钱。同时她一个识字不多的农妇不但成为上百家新闻媒体追捧的对象,而且很快在12月29日晚上,出现在2003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颁奖典礼上,荣获“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年度社会公益奖。

熊德明一句“实话”所引起的一系列良性反应是谁也没有想到的,首先直接促使拖欠熊德明家工资的那家建筑公司被云阳县勒令兑付了所欠十名民工的工资;然后是云阳龙泉村100多民工,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追回了拖欠的17万元工钱;重庆市启动农民工的“百日维权”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清理拖欠行为;接着,北京市政府部门宣布:对那些恶意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的外地劳务企业,将对其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清除出北京建筑市场;江苏、广东、湖北等省也相继出台政策维护民工权益。随后全国各地展开了轰轰烈烈的为民工“追薪”行动,全国范围出现了场前所未有的“清欠风暴”。9000多万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工资拖欠问题,一下成为全国人民的焦点。

2003年1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提出3年内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2003年11月24日,针对一些单位和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比较普遍的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重点遏制发生新的工资拖欠,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04年春节过后,北京开始启动“民工安心工程”。已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价款支付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编制了《2003年至2005年工程款清理工作计划》。而新近颁布的北京市政府制定的新规章——《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早已在年初正式实施,以后民工追讨工资更加有法可依。

据2004年4月16日北京有关媒体报道称:北京市将在今年6月底前取消“包工头”,民工将统一由劳务公司管理,所有民工都要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甚至所有民工的个人“简易档案”都要上网公布。据悉,针对劳务管理人员的大型政策法规培训,这在该市还是第一次。

2004年初,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发表讲话,要求全国各地制定清欠计划,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2004年4月1日起,建设部新规定:民工工资支付要写进工程分包合同,对于接受转包、违法分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从而使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又多了一道防线。

2004年1月7日,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8部门,公布了“14条意见”,从清理政府投资工程入手,将对解决拖欠工程款不力的地区采取限制措施;8部门还将联合为农民工讨工钱,并建立起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2004年5月1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25日止,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建设部等部门共同发起的全国性“清欠风暴”中,共帮助农民工追回2003年和历年被拖欠的工资253.8亿元,占拖欠工资总额的79.1%。

我们期待着,随着政府部门一系列化阳光政策的实施,以后的民工不必再遭受欠薪而痛苦了。

民工以跳楼等极端方式索要工资的现象偶有发生,这说明民工的组织力量太弱。如果我们有行之有效的一系列制度来保护他们的利益,他们会被迫在工地塔吊上为追讨工钱而以生命相威胁吗……

2004年4月26日,西安市9名讨工资未果的民工爬上七楼顶欲“跳楼”,后被警方劝说解救,并受到警告处理。随后,西安公安局发出了《关于妥善处置以攀爬设施的主法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务必严肃处理攀公共设施“扬言自杀,要挟他人”的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此举一出,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有人认为民工“跳楼秀”有百害而无一利,有人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闹剧,但更多是对此不解,正如青年作家余杰所说“什么叫‘民工跳楼秀’?当一个人把他的生命作为最后的谈判筹码来寻求正义和权利的时候,难道也是一种‘作秀’么?如果你们把这种行为当作一种‘秀’,你们为什么不亲自来试一试?”。是的,即便民工的跳楼行为违了法,那么施工方不也先违反了《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吗?为什么某些“有文化的人”只是冷嘲热讽民工的“行为不当”,而对施工方的恶行却熟视无睹呢?难道说,我们见少了一些农民工因为讨工钱而终于悲痛欲绝地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吗?

其实,像民工因为讨工钱挨打受辱、遭受伤残甚至丢了命的案情屡见不鲜,常见诸于报端——

2003年3月,河南一民工讨薪无望自焚身死亡:

2003年7月,贵州省绥阳县民工汪增兴为讨20元工钱惨死于雇主拳脚下。

2004年1月3日,湖北农民工胡卫国因为讨薪,在北京一建筑工地神秘坠楼死亡,他妻子记录下的“讨薪日记”令人辛酸,那含泪带血的日记在媒体发表后再次引起各界对农民工讨薪问题的极大关注。

2004年2月18日,一河南民工因拿不到工资,无钱回家,无奈之余,只好从广东步行40多天才走回家。

2004年2月26日,50岁的山东临沂郯城县民工孙文流,在河南省蒙县一砖瓦厂打工时,因太累忙里偷“闲”休息一下,不料被老板打断胳膊和腿扔出场外。身无分文的他历时6个月不远千里爬行回家。他的遭遇引起了山东省公安厅厅长高度重视,要求警方协助河南公安机关,严惩黑心老板。

……

在我和多位正义人士的多次努力下,幸万强被杀惨案,现在终于引起了河北省有关领导的重视,省里有关部门已做出相应批示。相信幸的家属很快能得到一个公正的说法。漫长的四年时光过去了,一直在北京打工为儿子讨公道的幸永怀此次能得到一个令人安慰的结果么?幸永怀夫妇何时才能为死去的儿子讨回应有的公道呢?我们将拭目以待。

在弱势群体愈来愈受到关怀的今天,在全国关注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时候,但愿幸万强的惨剧将永不重演!

第十四章 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 河南少女喊冤:我没有偷20万元巨款!

采访完山东省那宗命案之后,我又采访过多宗大案要案,有的案子使我深深为“记者”这个称谓而无比自豪。有的案情虽经媒体披露后也没有什么大的社会反响,但有的效果却很明显。在北京做记者期间,我所采访的几宗案子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不但帮当事人洗净了冤情,而且维护了他们的利益。下面我要介绍一宗发生在河南安阳滑县的一银行20万元款不翼而飞的案子,甚是曲折。

说起来,我与那位女当事人的相识也颇具戏剧性。

2002年3月1日,我前往长安街采访时,在公共汽车上碰到一位操着浓重的河南口音的少女问路,她目光晦暗,像是经过一场劫难。一探听,她原来正要前往公安部信访局上访的。一般来说,来京上访的老百姓大多是一些衣作褴褛、神情木讷、满面沧桑的老人,但面前却是一位衣着干净,而且长得眉清目秀的花季少女。出于记者职业的习惯,我问她遭遇到了何种不幸,令她踏上遥远的上访之路。少女先是用警惕的目光扫了我一眼,低头不语。“我是记者,也许我能帮助你做点什么。”我说。少女的双眼变得明亮起来,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记者”这个词使她的神情由阴转晴。我起先还以为她是帮别人来京申冤,谁知一问,她是在为她自己的冤情而上访。她又有什么冤情呢?当面前这位少女得知我是一位新闻记者后,突然当众给我跪下,哭泣着要求我帮助她申冤。我把她带到报社,经过认真地了解,我终于获知了这位少女的冤情……

这位少女叫宋卫玲,1978年3月出生于河南省信阳市的武警大院里,5年后,她随着由武警军官转业的父亲回到了老家河南安阳市滑县道口。父亲被分配至滑县银行工作。由于母亲一直没有工作,身体一直不大好,本来能考上大学的宋卫玲为了减轻家中的负担,决定放弃考大学的机会,高中还未毕业,通过内招考试,以优异的成绩考取进入了滑县金融系统。好学上进的宋卫玲在18岁这一年,以最好的成绩被分配到滑县华融城市信用社。

在工作上,小宋更是虚心好学,不懂就问,勤学苦练,不仅在很短的时间内掌握了所有的业务知识,更练就出了一手快而又准的算盘技能。1998年10月,在全地区金融系统的业务竞赛中,小宋以精湛的技术夺得了全省金融系统珠算比赛第一名的好成绩,受到有关领导的好评。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小宋又参加了自学考试,不但在很短的时间内拿到了两个大专文凭,还顺利地考取了助理会计师。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加上业务过硬,在参加工作的第二年,年仅19岁的宋卫玲经过竞选,成为滑县华融城市信用社的一名主任。这也是该单位有始以来最年轻的主任。

她的上进和发展得到了大多同事的羡慕,但也受到了个别人的嫉妒。只是,这位单纯的少女做梦也没有想到,可怕的厄运很快会就降落到她的头上。

1998年7月27日,这一天对于宋卫玲而言,是一个黑色的日子。这天下午3时许,宋卫玲和社里惟一的交换员李海莉在例行对账时,细心的她突然发现自己经手的账上多了一笔20万元的提款,手续日期是本月的十多天前,支票号码后四位是8872。她心里不由一沉:不对呀?平日别说是上万元的巨款,就是几元钱的小账,她都记得一清二楚,怎么在账面上出现了如此大的一笔巨额款项而自己却浑然不知呢?她急忙认真地查看,结果发现那上面的提取金额真的是20万元!发票上的签发日期为7月16日。小宋一边掩饰着因为紧张而狂跳不止的心,一边反复地查看那上面的陌生签名笔迹。她仔细一比对,发现这上面的笔墨也不是本社其他员工的,更令她奇怪的是,不但票面上的笔迹很陌生,支票上的收款人、记账员、复核员和出纳员栏目处却分别加有她和同事李海莉、王军、何军等人的个人印章。见她对着一大堆账目在自言自语地发愣,在一边对账的同事李海莉急忙赶上前来,不解地问:“这张支票上的签名怎么这样陌生呀?咋不是我们所里人的字啊?”这时,在柜台的一边忙碌的信用社出纳科长李艳红听到她们的对话,也凑过来询问是怎么一回事,她看了看后也有些奇怪地说:“不对呀,这上面的字迹咋这么陌生呀?这咋回事啊?有20万元哩!”是啊,整整20万元呀!现在却不翼而飞了!

满头大汗的宋卫玲马上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慌忙拉着会计员赶紧跑到总社向领导汇报情况。谁知信用社主任张某等人闻讯后,立马指着汗流满面的宋卫玲的鼻子,大声训斥道:丢了20万元哪?这还了得?你不要走了,这事肯定与你有关,等我们把事情弄清楚后再说!说罢,他不由分说,当即将宋卫玲扣留在他的办公室里,不让她离开半步。小宋自然没想到,自己的领导居然会如此对待她,但此时自己又是有口难辩呀!她只好忍辱负重,等待上面的调查结果。直至晚上6点多,所里其他工作人员都被留下接受调查。随后,安阳市人民银行、人行滑县分行及华融社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

其实按照银行的有关规定,内部工作人员取款时一个人根本就取不出来,必须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手续才能取出款项来:先得由要求取款的工作人员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然后由本社领导签字盖章,并送呈上级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能由出纳员、提款员等多人在场的情况共同取出现款来。按照规定,不管是谁,要想取出这笔巨款,必须得由信用社负责出纳工作的出纳科长李艳红亲手发款。但是,当有关人员对李艳红进行调查时,李艳红拒不承认是她经手发的款,后在其他几名证人的共同指证下,她才不得不承认这笔钱是经她亲手发放的。当问及为何在这上面没有她本人的签名和印章,而她却又使用何群的章子时,李声称当时她的章子找不到了,自己的字又写得不好看,是看到何群的印章把长好使,就随手用了他的。她还对调查组说,都是同一单位的同事,用他的章子和用我的还不都是一样的么……

在调查组调查的3天时间内,信用社对宋卫玲的监视极为严密,而对主要涉嫌人员李艳红及其他涉案人员却放任不管。7月28日上午8时,和宋卫玲父亲宋保家同在中国人民银行滑县分行发行科工作的李艳红的丈夫就满腹牢骚地对宋父说:“听说华融社丢了20万元巨款,你家卫玲和我老婆艳红都被单位里留下来调查,艳红向我家里打电话,说他们有几个人都被软禁了……”宋父只知道女儿的单位里丢了一笔20万元的巨款,有关人员都被单位留下来配合调查,当他闻知此情况后,不由大吃一惊,赶紧问道:“我怎么就没听说呀,你是怎么知道的?”李的丈夫说:“刚才我老婆打电话告诉我的呀……”曾是武警军官的宋父马上警惕起来了:同是有嫌疑的人,李艳红能向其家里打电话,而自己多次想打电话向女儿询问一下有关情况时却怎么也不行,这里面肯定有名堂,这样下去肯定会造成串供……”。于是,宋父急忙赶到华融社,要求调查组赶紧向公安机关报案。可令他奇怪的是,调查组却说这仅仅是单位的事,他们自己会解决,一口拒绝了报案。等了两天后,宋保家又一次找到专案组的人,再三要求他们马上报案,并指出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在宋保家多次强烈要求下,华融城市信用社调查组和有关负责人这才极不情愿地向警方报了案。

但令一心想救助女儿的宋保家没有想到的是,更大的一场灾难随着警方的介入接踵而至……

接到报案后,滑县公安局副局长宋某于7月30日上午10时即带着内保股股长闫某、民警杨某等侦查人员急忙赶到华融城市信用社。在听完社领导及调查组的调查汇报后,警方当即对宋卫玲进行讯问。见单位和警方都一致把自己当成了最大的嫌疑人,只觉祸从天降的宋卫玲一边小心翼翼地接受讯问,一边积极地向警方反映多处疑点。她以为,现在既然公安局正式对此立案了,他们一定会以事实为根据,侦查这宗其实并不复杂的案子,可令她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对于自己所提供的证据和多处疑点,警方不但毫不理会,拒绝核实调查,反而对她大声呵斥,肆意恶骂,声称她如果不老实交待问题,马上把她押入看守所。可怜的少女一下子懵了,只好以泪洗面。

到了当天晚上10时许,专案组宣布对宋卫玲进行刑事拘留,随后不顾她的大声喊冤强行给她戴上了手铐,而对另一重大嫌疑人李艳红,警方不但没有对她采取任何措施,反而将她放走了。

连连叫冤的宋卫玲见哀求无果,当即强烈要求办案人员让家人给自己请律师,但也被拒绝。

一直在等待结果的宋保家突然得知女儿被刑拘后,不由目瞪口呆,凭他和全家人对自己女儿的理解,从小到大一直循规蹈矩,别说这巨大的20万元,平时就是连一分钱也不曾偷过呀?正因为她平时工作努力,做事一丝不苟,做账毫厘不差,才年纪轻轻的被大家选为信用社主任。这里面一定有名堂,要不,面对这么一大笔巨款丢失后,信用社为何一直拖着不去报案呢?为何同有嫌疑的李艳红在被调查期间不但能与外人随时通话,而且警方根本就没有对她作任何措施就轻易放了呢?

宋保家决定亲自问一问女儿,但当他多次要求与女儿见面时,均被拒绝。后来又被告知女儿根本不在滑县看守所。心急如焚的宋保家不知如何是好,妻子更是整日在家哭泣,精神恍惚不定,加上外面的各种议论,使全家人背上了沉重的精神压力。因担心年仅20岁的女儿受不了如此大的打击而轻生,宋保家又多次向办案人员申请对宋卫玲变更强制措施,但办案人员却说:“你们必须先拿出20万元来,我们才可考虑放人,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为了能救出女儿,无奈之余,宋保家和妻子一起四处求亲告友,以高利息借贷款。1998年8月7日,宋保家和妻子一起抱着好不容易才凑齐的20万现金来到滑县公安局内保股,亲手交给了经办人闫某和杨某。接过钱后,杨当即就打电话给在工行工作的妹妹杨秋香,让她来帮忙收钱,到银行清点时,发现这笔钱还差4000元才够20万,老宋夫妇忙向他们道歉,称可能是在仓促间数错了,他们马上去凑齐。说罢,他们就要求对方先将手头的钱收下存入银行。在存钱时,夫妇俩亲眼看到工行以杨某的名义开了一张196600元的存单。随后,宋保家又向朋友借了4000元,并于当天交给了杨某。后来,在杨某的指定下,宋保家夫妇一并交与内保股的张某,在宋的再三要求下,张才给他们出具了一张收条。这样,宋保家夫妇一共交给了滑县公安局20万元。宋保家夫妇以为,现在他们已按照警方的要求交纳了20万元,女儿应该会很快就放出来。只要女儿出来一问,真相就会大白了。但是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在收到钱后,公安局却还是拒不放人,同时还向检察院对宋卫玲以涉嫌侵占罪报捕;但由于证据不足,三天后,此案即被滑县检察院驳回。

在家人的多方呼吁和努力下,1998年8月31日,在看守所里被关押了整整一个月的宋卫玲才被告知可以办取保手续。当天,宋保家应办案人员张某的要求,又带着2000元保证金以及上次警方所出具的那张20万元的收条来到了滑县公安局。在内保股办公室里,张从宋保家手中要到收条后,当即撕碎后扔到墙旮旯里。颇感意外的老宋忙问:“你这是什么意思呀?怎么把收条撕毁了?”张没好气地回答道:“现在马上就要放人了,还留着这废条子有何用?”拒绝出具其他新的收据,还让他向信用社要收条。无奈之余,宋只好去为女儿办理了取保手续。

被关押了31天的宋卫玲一见到日夜思念的父亲,“哇”的一声,扑到父亲怀抱里失声痛哭起来。一见到面黄肌瘦、神情憔悴的女儿,宋保家第一句话就问:“孩子,快跟爸爸说实话,你到底拿那笔钱没有?”受尽各种苦头,满肚子冤屈的宋卫玲痛哭流涕地哽咽道:“我从没有拿过单位一分钱!我是被人诬陷的呀……“当得知自己的自由是家人以20万元的代价“赎 ” 出来时,可怜的姑娘只觉天旋地转,一下子昏倒在父亲的怀中。

获知女儿的天大冤情后,这位在部队服了20多年兵役、在本地金融系统担任了多年干部的老党员,这下子震惊不已!他决心为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宋家父女气愤地对我说,后来他们父女多次来到滑县公安局,对女儿到底是否构成犯罪强烈要求给出书面结论,并要求警方退回违法索要的20万元,但均遭到拒绝。宋家父女又先后多次来到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和政法委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引起了地方政府部门的重视。

10月初,滑县人大法工委在立案调查此案,谁知,闫某等人却对他们专案组向宋家索要20万元巨款之事矢口否认,还一口咬定宋氏父女是企图诬陷警方。气愤不已的宋保家直到此时才明白:当时办案人员急着向他要回收据并当场撕毁的目的原来就在于此!他急忙四处寻找证据,最后终于在当初存款的工行查到了警方的存款单,以及办案人员之一张某于1998年8月31日从工行取走20万元现金的证据,那上面有张及他代签的宋保家的名字。工行工作人员也出示了存款录像等铁铮铮的证据。

在铁的事实面前,面红耳赤的闫某等人只好在县人大调查组面前承认他们曾收下宋家20万元现金的事实,但他们还是一口咬定:这钱是宋家自愿给的,不是他们强行索取的。这笔钱他们一分也没拿,都如数交还给信用社了,宋家只能找信用社要钱去。他们当时只不过是代收,因此公安局现在不可能还这笔钱。

由于有关办案人员态度坚决,依法监督此事的县人大后来也只好放之任之。加上其他有关部门又层层推诿,眼看在家乡申诉无望,宋卫玲在全家的支持下,决定去北京上访。

2000年10月18日,宋卫玲第一次来到了北京。她找到公安部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领导了解情况后,当即通知河南安阳市公安局及滑县公安局,要求对方马上立案查处。可当小宋回家来到安阳公安局时,有关人员却让她去找滑县公安局解决;办案人员杨某得知宋上访后,一见到她即气呼呼地叫道:“你一个黄毛丫头还想告我们公安局的?你大胆告去吧,想上哪告都行!看你能把我们怎样?案子破不了,那20万绝对不会退给你!”

当小宋找到县公安局的王局长时,他称:你这个案子原来是宋副局长办的,你去找他吧!待宋找到这位宋副局长时,对方极不高兴地说:我可没有让你家人交那笔钱,谁让你家里交的,你找谁去!根本没有人给我说这个事。再说,你不能说是公安局收了你20万元,只能是个人行为。后来,王局长认为公安局在此案中有错误,但却总是让找县政法委牵头解决。可有关人员总是想法推脱,最后,连县人大也只好称对此案他们无能为力。

不久,安阳市公安局经过调查回答小宋说:已查明单位支票并非她一人保管,有人做假证,但他们目前正在破案之中,你最好先等等。可是这一等又是好几个月。

极度失望之余,从2001年5月份起,宋卫玲只好又频繁地去北京上访。因为负债累累,宋家连去北京的路费都借不到。有一次,见外甥女四处借钱上访,小宋81岁的姥姥将自己的棺材变卖,并把所得的500元钱全部塞给她手里,头发花白的老人流着泪,颤巍巍地说:“好孩子,人活一口气。你一定要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咱们全家都支持你。”小宋百感交集,一下子扑倒在姥姥的怀里痛哭不已。

在漫长的上访途中,由于没钱,这个孱弱的姑娘只好经常露宿街头、汽车站、地铁口和火车站;饿了,就嚼一口自带的干馍;渴了就喝自来水。由于经常饥肠辘辘,致使患上了严重的胃病。

2002年 3月9日上午,我从北京来到河南省滑县公安局,有关人士承认的确收过宋家20万元人民币,但那笔钱并不是他们公安局拿走了,而是交给滑县信用社的,由于这个案子至今没有破,所以他们也无能为力。该局的纪委书记和控申科马科长向我出示了一份有关此案的情况反映;称在上级有关领导的关注下,近日他们重新成立了专案组,公安局王局长及其他领导对此案均极为重视,公安局已经认识到错误,并决定马上将20万元退还给宋家,早日破案。在严格认真地查看了我的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后,滑县公安局的王局长才勉强接受我的采访,他先是怪记者不懂法,因为像这种尚未侦破、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子,是根本不应该来采访的,不过,他还是称:“我们公安局工作有不对的地方,我们已向宋卫玲及家人表示了歉意。”但王局还是声称,对于那20万元钱,并不是警方向宋家要的,而是她本人和其家主动提出要上交这笔钱,后来我们就转手交给丢钱的信用社了……

我来到滑县县委宣传部时,一位负责宣传工作的副部长气愤地说:小宋那件事,县委、县政府曾多次要求县公安局退还当事人的那笔钱,并早日破案,但警方到场没有下文,他们太不像话,此事早已经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像这样一宗比较简单的案子,怎么还没有结果呢?

县人大法工委的一位主任也无奈地对我说:这事问题显然就出在公安局身上,我们也多次对此进行过监察,但人家公安局的领导连县委县政府的话都不听,别说我们这些人了。他们太牛了,我们也拿他们没办法……连地方对政法部门行使监督权的人大都管不了这件事,也就难怪宋卫玲一个弱女子被迫无数次进京上访了。

我对此案介入后,曾几次向公安部有关部门了解宋卫玲上访的有关情况,加上小宋自己长时间的不懈努力,终于引起了中央有关部门及公安部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公安部有关领导明确指出:滑县公安局的有关行为是一种违法乱纪的行为,必须马上更改;并指令河南省公安厅、安阳市公安局及滑县公安局的纪委部门的有关人员来京就这宗在本地影响恶劣而一直又悬而未决的案件进行说明。在认真地了解有关情况后,公安部当即要求滑县公安局在7日内将那笔20万元的巨款无条件地归还给当事人,向当事人及家属当面赔礼道歉;要求滑县警方限期破案,并将破案结果上报公安部。

对于这宗神秘的信用社丢失巨款案,华融城市信用社主任在接受我的采访时称:由于他是去年才上任的新领导,所以对有关情况不好说什么。不过,他知道,那20万元钱是公安局主动提出交给经办人的。退赔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公安局以前的作法明显是错误的;2根据以前有关协议,滑县公安局退还给宋家的那笔钱,其实是从信用社退还出来的,现在信用社反而要受20万元的巨大损失;3只有等到警方抓到真正的盗贼,我们才能得到有关赔偿。但不知何故,至今没破案。这位主任还告诉我,信用社前出纳主任李艳红因工作失职早已被除名,她现在外地做生意。她在任职期间,也曾发生过几次丢钱之事,但当时数目并不多。因为警方没破案,我们也不好说什么。华融城市信用社已于2001年9月29日合并。现在我们交给公安局的20万元是县领导临时办了贷款手续,按规定,我们得报省里批,时间不得超过7天。由于我是新上任的主任,所以对以前的一些事不太了解,只是没有想到这事有这么复杂。如果宋卫玲真是冤枉的,我们一定根据有关规定,为其恢复名誉和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补发工资。

2002年3月8日,这是阳春三月里头一个温暖的晴天。春风拂面,阳光灿烂,吐绿的叶芽已呈现出勃勃生机。这天上午,宋家终于从公安局领回了那笔20万元巨款。宋保家双手紧紧抱着这一大堆刚从银行里取出的20万元巨款,一家人围在一起,当着我的面数了一次又一次。他们全家个个笑逐颜开。当他们从中数出两万元现金要对我表示感谢时,被我婉言谢绝了。

宋保家紧紧抱着我说:“石记者,这冤屈已经让我们家卫玲背了整整3年呀,要不是你这次来过问,还不知要等到到什么时候呢?你真是我们一家人的救命恩人呀,我们真不知拿什么来感谢你……”

为了对我表示感谢,这3年多来,一直过着紧巴巴日子的老宋一家人,特意拉着我来到了县城里最好的一家酒店,请我吃饭。同时还特意请来了两位亲戚陪我喝酒。但对于这20万元近4年的利息,警方不肯退一分钱,只是让宋家向信用社讨要,称与他们无关。在还钱时,公安局有关人士再三向宋家表示:他们一定会加大破案力度,争取早日将真正的盗贼捉拿归案。

为了讨公道,宋卫玲自1998年7月遭受不白之冤后,家人为了救她,以高息贷了十多万元的款,这钱后来虽然已归还给人家,但由于高额的利息,以及她长时间的频繁上访,使全家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加上她的母亲一直没有工作,长年体弱多病,本来也与她同一个单位工作的弟弟,也因此受到连累,最后被迫辞职了。全家人只靠父亲每月千余元的工资生活,一家人经济十分拮据,至今还欠着五六万元的外债。

满脸沧桑的宋卫玲对我说:从看守所出来后,四周的人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她,男友也离她而去。为了攒钱讨公道,小宋曾帮人做过会计、营业员,同时也摆过水果摊,卖过烤红薯。但每次挣的钱都用到上访的路上了。现在虽然公安局将那20万元已退还给她,但他们对此给她所造成的损失,尤其是精神上的创伤,至今也没有给予她一个明确的答复,还称此事与他们无关。她也多次欲将公安局和有关人员告上法庭,以讨回一个公道,但她哪有钱去请律师呀?无奈之余,宋卫玲于2003年底又南下深圳,现在宝安的一家公司做会计。她告诉我,目前她每月只有几百元的收入,除了要用来还债,余下的还要应付日常生活,同时她还想与公安局打官司。她不但要追究警方的不作为行为,更要他们赔偿她因此而造成的工作和身心等损失。小宋咬着牙向我再三表示,她一定要用法律手段,将滑县公安局及有关人员告上法庭,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但是,至今时间已过去两年多了,宋卫玲的事情还是没有得到完全的解决。读者们也许会像我一样发出这样的疑问:她与公安局的官司什么时候才能进行呢?她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法律的维护吗?

第十五章 我的正义之旅 序

春节前夕,远在北戴河的沈淑萍大姐,获知我孤身一人身居北方寒冷低矮的平房,获知我因连年的漫长官司,穷困潦倒,负债累累,身上根本无钱过年后,这位好心的大姐特意从北戴河坐了近3个小时的长途汽车赶到北京看望我,还特意为我带来了海鲜、当地著名的“杨长子火腿肠”等特产和一大堆年货。

第十五章 我的正义之旅 人间自有真情在

2004年春节的脚步又渐渐地靠近,远在家乡的父母频频来电催促我回家过年。流浪到北方后,虽然我也几次回过老家,但5年了,我没有回家陪亲人们度过一次春节。

春节前夕,远在北戴河的沈淑萍大姐,获知我孤身一人身居北方寒冷低矮的平房,获知我因连年的漫长官司,穷困潦倒,负债累累,身上根本无钱过年后,这位好心的大姐特意从北戴河坐了近3个小时的长途汽车赶到北京看望我,还特意为我带来了海鲜、当地著名的“杨长子火腿肠”等特产和一大堆年货。

这个时候,沈姐给我带来了年前的快乐,也带来了由衷的愤慨:为这位热心大姐的案子,更为她的不幸遭遇。

我获知,因为我发表在《工人日报》上的那篇报道,后来被国内的其他多家报纸转载,使北戴河医院的“名声”传遍全国,让医院的领导面子很过不去,自然也激怒了本来早就对她极为不满的孙恒俊不顾医院全体员工的愤怒,罗列了一系列所谓的罪名,在一个月前将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干了长达32年的沈姐给整下岗,剥夺了在医院工作的权利!

从2001年6月开始,我曾先后6次前往北戴河,并3次出庭旁听,其中还有一次出庭做了一回代理人。我采访此案的时间先后长达4年之久。2003年7月19日,在由全国总工会主办的《工人日报》以整版篇幅发表了报道,随后,《京华时报》、《扬子晚报》等多家报纸转载了我的文章。只是,我没有想到,我的这篇文章不但没对沈姐起到任何帮助,反而给她带来了一连串的麻烦。

特别是,她做梦也没想到,与医院的正当诉讼竟会导致自己下岗。

早在2003年1月,一位好心院领导曾告诉沈:“小沈,你要有所准备,一旦你的官司败诉医院就让你下岗。他们说你的诉讼给医院带来了不好的影响。”

2003年12月12日,一位院领导和沈姐谈话时还特意指出:“到培训班里要好好学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沈姐问:“我有什么错误?”他说:“你与医院打官司就是错误。”

培训结束后,那几个与沈姐一起待岗的人都各自找岗位。果然不出所料,其他3人都回到了原岗位,只有沈姐一人到处碰壁。

2004年1月7日北戴河医院下发了一个通报,其主要内容是沈淑萍对自己为什么被评为末位没有认识。其他3人分别对自己的差距有了深刻的认识,经过培训综合测评结果:其他3人合格,惟有沈淑萍不合格。

其他三人被评为末位后,他们的主管院长在与他们谈话时分别都给他们指出了不足,但北戴河医院的主管院长在找沈淑萍谈话时说:“你的工作无可挑剔,我也不知道你有什么不足。” 也有个别院领导对沈姐说:“要不你就委曲求全承认错误吧,保住你的铁饭碗,别把工作丢了。”沈姐不能接受,所以她又决定找孙淑英讨说法,但多次找孙时,孙总是避而不见。

2004年1月10日下午,院方又专门为沈的问题召开了中层以上干部的紧急会议。一位副院长宣读了沈的学习总结,他还强调,就是报纸给医院带来了不好的声誉,她在总结中还不承认错误。

关于是否同意让沈淑萍上岗的问题,一位副院长说:“她这个人哪儿都好,就是报纸这点事,承认了不就行了吗?先给她做做工作”。沈姐觉得在整个过程中她没有任何错误,所以她也不可能做出不符合事实和违心的检讨。同时,北戴河医院还在相关文件中认为“诉讼严重影响了医院声誉、严重干扰了工作秩序,需要浪费诸多精力……”

当沈淑萍多次前往院党委办和院长办公室询问有关原因时,孙淑英一直避而不见,那位医院的党委副书记朱新心振振有词地说:“这还用问吗?你不是一直要与医院打官司吗?你不是总爱请记者来批评我们医院么?现在就叫你下岗,有种你就去告去吧!”

朱还说,你应承认是报纸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医院经济收入不好,因为你开了几次庭,牵涉到很多人,还使院里20多人出庭做证,是你自己得罪了这些证人呀,所以他们才给你打低分……

2003年11月27日,北戴河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孙淑英在“工作报告和人事制度改革报告”中明确指出:“……目前我们(院)尚有两例医疗纠纷正在法院审理中,由于医疗纠纷严重影响了医院的声誉,也影响了业务收入,同时也影响医务人员的情绪,需要浪费许多精力来处理这方面的事情,严格(重)干扰破坏了医院的工作秩序。”

沈淑萍认为:孙在报告中所说的两起医疗纠纷除自己正在进行的诉讼外,另一起就是于丽梅状告医院的诉讼。

2003年底,北戴河医院按照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在医院四个主要系统开始实施,全院300多名职工按相关规定对在职人员工作进行投票评分,四个主要系统分别评出四名“末位”者,沈淑萍是其中之一。

沈淑萍对被评为末位有着自己的看法:“我被评为末位是因为与医院打官司,领导对我报复而采取的手段。”

一位医院领导向沈淑萍表示:“如果有末位评定(你被评为末位),主要是因为报纸刊登了你状告医院的事,给医院造成了影响……”该院领导还特意列举了工人日报刊登该案的情况。

一位医院职工明确表示:“院领导会议上的意思就是别给你(沈淑萍)打高分。”

另一位医院职工承认:“有院方领导曾暗示我给沈淑萍打低分。”

还有一位职工说:“某位院领导在一次会议上说,给缺心眼的、收红包的打低分,给医院带来不好影响的或者打官司的打低分。某人当时就说:那没别人,就是沈淑萍。”

2004年1月7日,北戴河医院发布了“关于四名末位人员竞争上岗情况的通报”,通报称:“医院2003年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通过全院测评,有杨某、孙恒俊、刘某、沈淑萍四名同志测评为末位,按照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规定,由医院人事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对四名末位人员自2003年12月10日至30日进行了20天的培训,目前培训工作已结束。

“通过培训,杨某、孙某、刘某分别对自己的差距有了深刻的认识,经过自己的努力,在竞争上岗时被科室聘用。沈淑萍同志对自己为什么评为末位没有认识,她在给医院领导的信中说:我没有任何错误,我也不可能做出不符合事实和违心的检讨”。经培训综合测评结果:杨某、孙恒俊、刘某三人合格,沈淑萍不合格。”

从通报下发以后,沈淑萍事实上成了北戴河医院在2003年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惟一下岗人员。

不仅如此,院方在没有明确文字通知的情况下,于1月7日宣布在医院工作了长达32年的沈姐下岗,停止了沈淑萍的工作,并从2004年1月起恶意扣发所   有奖金和有关福利,扣除了沈淑萍的部分档案工资。

当我打电话到北戴河医院采访此事时,医院否认打击报复。

2004年1月12日,《工人日报》资深记者陈明和张伟杰特意来到北戴河医院,对沈姐下岗的原因进行了深入调查。

2004年春节前,北戴河卫生局领导、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北戴河医院院长孙淑英和一名前医院院长,带着一大堆礼物特意来到《工人日报》社,企图阻止报社发稿,但被陈明记者义正辞严地拒绝了。不过,这几位领导再次表示:“医院工作人员的末位淘汰制已进行了数年,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不可能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2004年2月21日《工人日报》以《原告沈淑萍:在被告北戴河医院下岗了》为大标题,以整版篇幅,发表了该报记者张伟杰和陈明对此事的详细报道。

下面是摘自相关报道的文字:

……从1997年实行至今,沈淑萍待岗是通过综合考评以后的结果。诉讼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医院不会因为沈淑萍告了医院就让她待岗……该院党委书记、院长孙淑英不在办公室,我们找到了该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朱新心。据朱新心介绍,孙淑英外出开会去了。

对于沈淑萍下岗属于打击报复的说法,朱新心给予了否认。

朱新心说:“北戴河医院的末位淘汰制远不给沈淑萍安排工作。”

记者数次问朱副院长沈淑萍数十年的工作表现,其没有正面回答。

记者又提出疑问:“沈淑萍有证据证明,数位医院领导和某些医院职工跟沈淑萍透露,其下岗就是因为她告医院并且被相关报纸报道,给医院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朱新心表示:“如果有某些医院领导跟沈淑萍说了这样的话,那么也不能代表医院,只能代表他们个人。

我们医院领导班子仅就沈淑萍问题跟她个人正式谈过一次话,并且有谈话记录。”

记者为了弄清事实,向朱新心询问能否将正式谈话记录给记者看一下,朱新心一口拒绝。

……

陈明气愤地说,对沈淑萍这宗案子,无论阻力多大,我们一定会继续关注此案的每一步进展。

2003年10月,此案被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移交到河北抚宁县人民法院审理。谁知,由于北戴河医院的作梗,此宗简单的民事侵权案件又经历了一波三折,其中过程很是耐人寻味:先是被告拒不交出特护记录原件,当原告再三提出要求作司法鉴定时,却遭到该院主审法官郑某的拒绝,对方反而要求原告按照法官的意思做医学鉴定,并称如果不听话开庭就判其败诉。后经沈淑萍多次投诉,此案又被重新送回中院。2004年4月,中院指定卢龙法院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北戴河人民医院先否认没有特护,只是一级护理,拒不交出特护记录原件,后又称特护记录被原告沈淑萍偷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被告拒不交出特护记录原件情况下,卢龙法院依职权委托省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原告以其诉讼案由是“医疗损害赔偿”,而不是医疗事故,故不同意法院此做法,并拒绝交纳有关鉴定费;后来,在法院的动员下,由被告北戴河医院承担有关鉴定费用。目前此宗在当地社会各界激起了强烈反响的民事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与此同时,2004年月初,北戴河区劳动人事局人事仲裁科对沈姐的人事仲裁申请给予立案。在此期间,沈姐还被位于北京海淀区某民族学院法学院的一位自称是名律师的女教师乔某某,以做司法鉴定要疏通关系为名,骗去了两万元的血汗钱。在我的帮助下,沈姐又愤而将这位要钱后从未对此案调查取证、不愿前往法院看案卷、连诉状都没写一个字、而且极为嚣张的乔某告上了法庭。2004年7月,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为沈姐讨回了公道。

与此同时,在2004年全国“两会”期间,我在为自己的官司而四处奔波的同时,亦为沈姐的官司四处申诉,并想方设法将她的案情递交给有关人士。最终,沈姐这宗与自己的任职医院诉讼及遭受到医院打击报复的案情,引起了著名医疗专家、吉林省全国人大代表王维忠、河北全国人大代表曲修霞和郭文香等多名人士的高度关注,并引起了在京参加全国“两会”的河北省省长白克明等有关领导的重视。

我的那场国内首宗自诉官司拖沓了5年,连开庭的机会都没有,所幸的是,打了5年官司的沈姐,她的这两宗官司都有了一定的眉目。三月的一天,她对我揶揄道说:“石野,你本来是在帮助我,真没想到你也一直在与人打官司,而且一打也是好几年。我们现在可真是并肩作战的战友啊……”

第十五章 我的正义之旅 读者送我“侠客记者”

中国电影出版社的编辑部主任李丹,是中国作家协会的负责人、《中国作家》杂志社的副主编杨匡满先生的夫人,她以前也曾做过多年的新闻记者,当她看到我的第一部书稿时,非常看好,并决定亲自做我这本书的责任编辑,后来,虽然由于各种原因,我的这部书稿没能在她手中出版,但我们因此而成为了朋友。这位大姐从我的交往中获知我在南方离奇的卧底经历后,深为赞叹;当她得知我又因为弱女子陈良琴及其未婚子邓珂打抱不平,从而引了出一场国内首宗新闻记者刑事自诉案的官司后,更是非常愤慨。以后,这位大姐经常给予我鼓励。平时也非常关心我的写作和生活情况,春节前,她特意通过手机给我发来了一条这样的信息,觉得很能代表那些多年来一直关心和帮助我的老师和朋友们的心情:装满一车幸福,让平安开道,抛弃一切烦恼,让快乐与你拥抱;寒冷的冬天已到,让温暖对你关照,卸下一车真情,让幸福对你微笑。

是的,北国的冬天虽冷,北风凛冽,天寒地冻,北风呼啸,草木萧条,但在寒流之中,还深埋着春天吐绿芽的种子,只要春天的第一缕阳光来到,只要和煦的春风吹拂过来,她们就会破土而出,迎风而长,很快就成为来年春天点缀大地的青枝绿叶。人世间的真情,亦如这春风吹拂的绿叶一样,温暖着我的青春和灵魂。

远在江苏徐州某税务局的周海涛大哥,又给我打来贺春的长途电话。这位年龄比我大四五岁的大哥,是从《中国税务报》上看到有关报道,获知了我为帮助陈良琴和邓珂母子而惨遭邓世祥诬陷,被迫走上了漫长而又坷坎的诉讼之路的前后经过,他深为感动,立即通过报社的有关人员,与我取得了联系,向我表示了声援。从此,我们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几个月后,我去徐州采访时,他力邀我去了他的家乡沛县,还和单位的两位领导热情地接待我,向我表示慰问和关心并开车陪我采访。他的热情和豪爽,正直和仗义,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后来,这位热心的老兄经常来电关心我。

读者朋友鸿雁,是位美丽优雅的京城才女,早在2000年初就与我相识,当时我采访北京的田勇热线时,获知她在首体开通了一家“鸿雁情感热线”,免费为社会各界的人们解决情感困惑,受到大家的欢迎。当时为了这条公益热线,她不但垫付了好几万元钱,每天还要接十几个小时的电话。许多因情所困的男女,在她的爱心呼唤下,有的走出困境,有的重获新生,有的获得了爱情,受到人们由衷的赞扬。我和京城几家媒体曾对此进行过报道。后来,因各种原因,这条热线被迫暂时中断了,但那条热线和鸿雁那甜美的嗓音一样,温暖着无数男女的心。我后来也和鸿雁一家成为了好朋友。她和家人一直关心我的生活和创作。为了更好地为大众服务,目前,鸿雁正在北师大攻读心理学硕士课程。

2003年中秋节,鸿雁特意开车将我接到家中与其一家人过了一个团圆节。春节前夕,她和家人又多次诚邀我和他们全家一起过年,但被我婉言谢绝了。谁知,大年初一上午,鸿雁没有按北京的老风俗去亲友家拜年,却开车特意从大兴找到我的住处,为我端出一大饭盒尚冒着热气,香气扑鼻的炖鸡。她和家人经常对我问寒问暖,特别是逢年过节时,总是打电话邀请我去他们家团聚。这份独特的友谊,是我北方冬天里最温暖的礼物。

春节刚过,沈姐又一次和家人来京看望我。为了感谢我,这个固执的大姐居然不顾我的再三劝说,特意送了一幅自制的锦旗给我,那大红色的上面是这样两行大字:“执行三个代表,执言仗义为民”后面是“赠侠客记者石野先生,北戴河市民沈淑萍,2004年春”。

那上面的最后一个“春”字,像一束明媚的春阳,明晃晃的照耀着我的心房。我的一位从事宣传工作的朋友,看到沈姐为我送锦旗,当即用随身携带的相机拍下了这感人的一幕。

在我的十年记者生涯中,我曾收到过多位热心读者赠送的锦旗。是的,一张小小的锦旗,似乎不算什么,但它却是读者们对我这个记者的一片真心实意。当他们为自己的冤屈四处求告无门时,当他们为自己所遭遇到的不平而走投无路时,他们总会向被称之为“人民喉舌”的新闻媒体,向新闻记者伸出求援之手。当媒体排除种种阻力和压力对有关内幕进行深入调查并最终公之于众时,一些被地方有关部门推而不理,拖之不决的问题,一般来说总会有个结果,不管这种处理的结果是扬眉吐气,还是半遮半掩;不管是差强人意,还是遥遥无期,抑或无人理睬,但毕竟,那些事实的真相,那谁是谁非的内情已被记者以文字、图片、画面的形式公布于天下,呈现在社会大众的眼前。用那些当事人和读者们的话是,“终于有人过问我的事了”、“记者为我们说了公道话”、“事情曝光后,我们终于出了一口气”……对于那些批评和揭露性的报道,当事人是完全耳闻目睹了记者是如何的经过艰难采访,并终于历尽曲折的发出了稿子的。这个时候,他们往往会对记者的感激之情发自肺腑,赞颂之情溢于言表,而给媒体和记者送锦旗成为他们最好的表示谢意的方式。

我记得,1999年4月,当我顶着种种压力和威胁,冒着被黑恶势力叫卖人头和追杀的危险,在报社有关人士的大力支持下,对那宗独家披露的广州天河区银河村治安员“吃霸王饭打无辜人”的恶情事件,连续追踪报道了几个月,并最终使8名行凶者被绳之以法,伤者黎世冬等人得到了9万多元的赔偿。因我多次拒绝当事人的感谢,拒收了他2万元的红包。有关此事,曾与我一起卧底历过险的、后来又成为生死冤家的邓世祥曾以《石野三次拒收大红包》为题,写了篇稿子发表在1998年4月28日《南方报人》的“记者新风赞”栏中。后来,伤愈的黎世冬和家人送了一面大红锦旗给我,上书“执言仗义”几个金色大字,曾令我感慨良久,那句话更成为了十年记者生涯中的采访宗旨。

我从南方来到北方后,虽然也在多家新闻单位不止一次收到过读者送来的锦旗,但面前这锦旗上面的两行字,又一次令我感慨不已,静思良久。特别是那“侠客记者”四个字,更令我惭愧万分。

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了唐朝诗人元稹的那首:“侠客不怕死,怕在事不成。事成不肯藏姓名,我非窃贼谁夜行。白日堂堂杀袁盎,九衢草草人面青。”我也想起了李白的诗篇“纵死侠骨香,不愧世上英”……其实,像我这样的流浪记者哪能称得上什么侠客呢?说来惭愧,尽管我们也曾在艰苦卓绝的环境中为那些弱者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但我们又哪能与古代那些挥刀杀戮匪盗的英雄相提并论呢?我们只不过是做了一些应该做的事,真实记录了一些社会生活中的真实现状。

第十五章 我的正义之旅 春暖花开的季节

一束温暖和煦的春日阳光,钻入我暂居的陋室。我的心在这灼目的亮丽中又一次平复如初了。我这不足10多个平方的低矮屋里堆满了煤球,咫尺天地。这天地尽管也有寒冷和陌生,但我仍觉亲切和温暖。我从未放弃心中那辽阔的愿望。

人生是快乐的,但人生又是痛苦的。作为一名直面人生,直接调查许许多多虚伪、冤屈、凶恶、丑陋和邪恶的记者,我们的心灵深处不仅要忍受着那一幕幕血淋淋的折磨,更顶着来自各方的压力,甚至危险。我觉得危险无处不在。但我总看到,危险的深处,隐藏着正义的火焰。

是的,我并非像曹雪芹、鲁迅、尼采等思考型的作家,我只是一个记者,并无半点戏弄人生之意。现在,为了要说出真相,为了那些仍没有了结的案件,为了那些结了案但仍没有解决问题的当事人,为了那些我无能为力的人性尊严,我只有通过那些为弱势群体呼吁的文字才能表达我作为一名政法记者的感叹。

尼采说:人认识自己到什么程度,他认识世界也就到什么程度。我想,这世界可不应该有我一样的厌倦心绪。因为生活本来是美好的。

在我最消沉和痛苦的时候,我像鲁迅一样躲进小楼成一统,埋头写作,默默读书,这个时候,精神的食粮成为了我生命的寄托,那些精美的书刊是我黑夜里神驰梦游的空间,是我在沉重的劳乏后的松弛与消遣;更是游弋在我心灵深处的一尾美丽绝伦的小鱼,是绽放在我的青春的心灵上的那一望无际的桃花源。

2002年底,我在简陋的小平房里,写出了第一本书《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在等候这本书的出版的同时,我忍着贫穷和别人的白眼,又忍不住写出了本书,同时我的第三本书《新闻现场——我的北京记者生涯》也即将完稿。来京后,我打了五年官司,过着捉襟见肘、狼狈不堪的日子,采写了五六十宗大案要案,发表了一百多万字的新闻作品,也写出了三部书稿。特别是这三本书,是我这十年记者生涯的一次总结,也是我的舆论监督报告文学三部曲,是我的青春旅途上的一道道带泪的轨迹,是我心灵史上一条条带血的烙印,是我销蚀了30年生命曾困惑过的一种生活的载体,是我的那仍然佝偻着病痛的腰身每天还在鄂东贫乏的土地上劳作的父亲和母亲的无奈叹息,更是我冥冥中感觉到的前世缘之集结。那里面留下的是一怀忐忑,一腔热望,一息流连,一串叹息。

第十五章 我的正义之旅 春暖花开的季节,我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窗前半树黄叶的伶仃摇颤,似乎又在提醒我,冬天已经过去了,春天即将来临。季节的交替更迭,又使我记起流浪的艰辛。可眼下,我不但要为我的两本新书呕心沥血,更要为我的那场已拖了四年之久的官司而苦苦奔波。

春天了。2004年北京的春天,少了昔日的尘沙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美丽春天。五年前,我原为躲避烦扰,为寻觅心中美丽的梦想来到素昧的京城,但眼下身边耳畔仍是一片纷扰。我陷入新的烦闷之中。所谓异乡体验的漂泊快感渐次被怀乡之情替代。

流浪京都之际,我总会想起王勃的那首诗:“地势极而南冥深,天柱高而北辰远;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

是呀,我不是什么侠客,我只不过是他乡之客,就像我至今还是一个没有正式编制的流浪记者。我只不过是一个流浪他乡的自由记者。我猛悟到自己一辈子都可能无法改变的现实。仰望天际,我不由发这样的长叹: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遥想当年王勃在滕王阁上作此佳句时,情思是何等凝重。如今即便是有风尘之叹,我真的有什么“失路”之悲吗?哪里有“关山”?怎么就成了“他乡之客”?我为自己心底的那份牵强默默苦笑,又在这似而非之间更觉怅惘。

我想,我在书稿中的那些曾似野火燃烧般的激情,我的流泪带血的独特新闻从业经历,也许很可能被读者随意戏言之,也可能被人在饭后茶余当作闲聊笑谈。也许有人不会理解我,不会接受我。是的,又有谁能理解我这个流浪记者灵魂上的痛苦呢?

记得,早在1997年春节,我曾穷得身上只有1块8角钱,度过了一个对我极有特殊意义的春节。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如今7年时间过去了,我依然没有摆脱贫困。由于官司所耗精力和金钱太多,我在京城一次又一次地陷入困难,生活极为窘迫。2002年冬我临时栖身于京郊大运河畔的一间廉价低矮的小平房里。2003年,我仍然住在一间平房里度过了一个春节。2004年,我还是在一个低小的平房里,一个人,还有自己孤单的影子,度过了一个没有烛光的春节。在寒冷的冬天,这儿没有暖气,没有朋友,但床头上却有各地读者寄来的数十封求援信。信比暖气更能慰藉我,他们把我当成了他们知心的朋友。我依然心中暖意融融。

这个时候,我又想到了我的那些仍在为自己的冤情而不懈地抗争的采访对象。他们乐观的精神总是感染着我。我想起了远在千里之外的曾传耀老人,还有他的那位连普通话也不会说的妻子,这两位年已76岁的老人,为了与当地有关部门对簿公堂,在诉讼路上艰难地跋涉了6年;于丽梅为了与北戴河医院打官司,整整打了8年,终于取得了一审胜诉;北京航天二院干部李秋芳为了维权,不惜与陕西咸阳、三原当地的法院和有关部门“斗法”,经历了漫长的23年诉讼,从黑发打到白发,至今还在为官司奔波呼吁,其曲折坎坷过程甚是令人感慨。河北邯郸的老工人巩恩和,为了维权,不惜与自己的单位打了8年官司,去年底,他的这宗引起全国总工会及国内多位著名劳动法专家高度关注、被国内多家媒体誉为“中国第一劳动法”的民事诉讼案,终于取得一审胜诉。

在这些人当中,特别令我难忘的是一位残疾当事人,他那不屈的精神,令我异常感动;他的不幸遭遇更令我心酸。他叫刘凤起。2002年7月,我曾前往长白山下的白河采访过一宗性质极为恶劣的刑讯逼供案,此案虽经吉林省检察院两次提出抗诉,但涉案的民警一直逍遥法外。现年43岁的刘凤起,系吉林省白河林业局某厂工人,1996年6月19日,他因涉嫌强奸杀人罪而被白河林业公安局刑警大队带到看守所进行殴打,13天13夜不让睡觉。因刘拒不承认“犯罪事实”,白河林业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杨某、副队长金某、刑警大队侦查员叶某及王某等人在局领导的指使下,用木板条、电警棍、三角皮带等刑具对其进行摧残。不堪忍受酷刑的刘于第11天早晨被迫戴着手铐脚镣跳楼自杀受伤。跳楼后3天时间里对方仍对其进行残害,到第13天才被抬着送回号里。当地法院依据刑讯逼供时取的笔录对刘凤起以强奸罪判刑8年。由于没有得到及时治疗,致刘高位截瘫(评残二级)的伤残后果。1999年10月31日,上述四民警尽管因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白河林业公安局逮捕,但很快被取保候审,后两次开庭受审均判四人无罪。此后,吉林省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出抗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曾两次对此提出抗诉。刘凤起的代理律师、吉林恒基律师事务所张燕鸿和张霖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民警集体刑讯逼供案,其手段之残忍影响之恶劣在全国是罕见的。

为了讨公道,伤残后的刘凤起多次摇着轮椅进京上访,每次来后都要与我联系。2004年4月初,一个冷雨霏霏的下午,我在长安街头又一次与刘凤起相约见了面。身上被春雨浇得湿漉漉的他笑嘻嘻地对我说:“我无钱吃饭,只好跑到附近小店赊了几把雨伞买,不想叫人收走了。不过,石记者,请你放心,我一定活下去;只要活着,我就一定要用法律手段让残害我的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心头陡地一热,为了不使自己的眼泪流出来,赶紧塞了一百元钱给他后就转身离开了……

是的,这位残疾受害者的诉讼之路尽管如此曲折艰难,但我相信他终有一日能讨回公道的。因为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与我的这几位采访对象相比,我所承受的苦难,我所经历的坎坷,实在是不算什么。我只不过是受到人家的打击报复,只不过是被人戴上手铐押入黑屋关了十几天,我只不过是与别人才打了5年的官司。我同时还想起河北建委干部郭光允,为了告倒原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程维高,前后历经8年。他说,我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因为我从事的就是正义的事业。现在,他终于战胜了那个强大的对手,党为他昭了雪。我没有理由不相信,我和我的这些采访对象,不能通过法律讨回一个应有的公道!作为一位奋战在一线的政法记者,我耳闻目睹了许许多多隐藏或公开,混迹在我们党内、侵蚀我们党健康肌肤的各类腐败分子纷纷落马的事例。我相信,在党的领导下,不管腐败势力如何神通广大,也不管案情如何复杂,发生在我和我的这些采访对象身上的问题,必将得到公正的解决。因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我知道,我做记者没有错,我凭胸腔中一颗突突跳动的赤红良心为老百姓说真话更没有错。

我无数次这样考问自己:我是在正确地履行一名新闻记者的职责吗?我是在为人民大众说真话吗?

我问心无愧!我无怨无悔!做了10年记者,尽管至今没有钱买房子,尽管经常还要为生计问题而担忧,尽管因为长达5年的官司而负上了10多万元的债务,尽管还是像10年前一样住廉价的出租房,但我从来没有为我的付出而后悔过。只是,令我深感惭愧的是,我至今仍无能力将我的白发双亲从那遥远而又贫穷的乡村接到城里与我一起生活,这也许会成为心头永远的痛。

是的,人间正道是沧桑。所有的是与非,善与恶,黑与白的较量只是让我更加明白,任何一个以与邪恶斗争为己任的人,势必将付出不一而足的代价!他的崇高感有多高,他的代价也将有多重!

春天的讯息接踵而至,各种振奋人心的喜讯纷至沓来:

2004年初,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前者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特别令我们这些新闻工作者振奋不已是的,在党内这个法规中,专门就舆论监督的问题做出了规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对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并接受舆论监督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二是要自觉和主动听取来自新闻媒体的意见;三是要根据舆论监督的要求,推动和改进各项工作。条例同时还就如何保证新闻舆论的健康开展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2004年3月,备受瞩目的全国“两会”又在京召开,此次大会上,有关新闻法和舆论监督的问题又一次受到多名人大代表的关注!吉林人大代表王维忠教授又一次向大会提交了呼吁对新闻立法的议案。

更令我备受感动的是,在此期间,这位极具侠义心肠的王教授对我的这宗全国首宗新闻记者自诉案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在繁忙的两会期间,王教授在百忙之中曾两次在其下榻的广西宾馆接见我,我们曾就有关论监督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

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维忠教授是《新闻监督法》的主要提起人之一,他在2004年两会期间曾两次约见我,非常关心我的自诉案进展情况在这个不同寻常的春天,中国共产党为全国人民送来了一个又一个喜讯;对于全国近80万新闻工作者而言,他们的事业受到了党史无前例的关注,还特意在党内的条例中列出;这个不同寻常的春天,对于我这个普通记者而言更是有着特别的意义,我的那场早为中国新闻界所关注的全国首例记者自诉案引起了多名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并受到中央领导的关注。2004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代表王维忠来信称“您所反映的石野状告邓世祥诽谤案的有关材料,现已转我院立案庭依法办理。”热心的王维忠教授多次致电安慰我说:石野,你要相信国家的法律!你的案子,已引起中央有关领导的重视,我们这些人大代表一定会关注到底。相信吧,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的。

是的,正义必胜,这是人间一条颠簸不破的真理。

是的,春天对于每个人的意义是不同的。

春暖花开的季节是迷人的……

后记 纪祝念和祝愿

又是一年金秋时。绿叶开始变黄,红叶又开始催红。在收获的季节,我的这本小书,经历一年多的创作和修改,现在终于出版了。

2004年7月,记录了我在南方从事新闻经历的第一本书《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中国文联出版社2004年7月版),历经三年磨砺,终于上市,读者反响极为强烈。7月3日起,《华西都市报》独家连载,随后三十多家畅销报纸纷纷转载,同时新浪读书、《西安晚报》、《金陵晚报》及《城市快报》等数十家报纸纷纷连载;特别是新浪读书,在最显著位置推出此书的连载版后,由于读者的积极参与又很快上了“超强人气榜”。《北京晚报》、《北京娱乐信报》及《北京青年周刊》等报刊对我的曲折经历给予了报道。很多读者以不同方式对我这位流浪记者坎坷的新闻经历和由此而引发的遭遇纷纷表示支持和安慰,短时间内,我先后收到各类信件和电子邮件近六千封。

这些热心读者的关心和支持,像寒冬的阳光,温暖着我的心扉。同时,他们的热情也时时感动着我、激励着我。

南京军区一位年逾七旬的老将军在致我的声援信中说:作为一名老军人,我为有你这样一位战友而感到自豪,为你的正义而感到骄傲!希望你一如继往,勇往直前,用手中的笔为老百姓执言仗义,伸张正义!我和我的战友们全力支持你!

一位网友写道:石野,你是当兵人的骄傲!你是记者的骄傲!你是中国人的骄傲!你是正义的骄傲!还有一位网友写道:石记者,你的事迹让人感动,你的正义感更让人由衷的敬佩。希望你能够继续你正义的事业,我们支持你!

深圳一位读者在网上留言:我愿意变买公司所有资产援助石野先生打官司,并在后面留下了电邮地址。还有读者在网上提出这样的建议:真实的经历最吸引人,建议拍成电视连续剧播出,剧名就叫《卧底记者》。

读者们给予我的赞许,令我热汗直流,惭愧至极。我不是正义的化身,更非什么勇士,我只是名普普通通的记者,是一位没有编制没有劳保没有地位的流浪记者。而我,却有着众多支持我需要我的读者。特别是我的新闻同行,在表示支持和声援的同时,还有不少人与我取得了联系。大连一位同行写道:我埋头看了一天才看完你的书,你的经验很值得我好好学习,你的职业精神更令我尊重,希望所有的记者都能看到你的这本书。山东一位记者写道:对于你不同寻常的新闻从业经历,深受感动,由衷敬佩!你是中国记者的良知!更令我感动的是,湖北仙桃的一位王姓记者,在新浪网上看到我的书稿后,多次前往当地的大小书店买书;由于书已脱销,他无法在当地买到,便设法从一位朋友那儿借来新书,将全书拿去复印,再装订保存。

如果说第一本书是记录我在南方的历险经历的话,那么本书则是我坎坷的成长过程,其风格和内容与我的第一本书一脉相承,或可视作续集。尽管这里面也记录了我在南方做记者时的一些经历,尽管在内容上有少数重复的地方,但绝大多数是截然不同而又独立成章的采访故事。

如果说我的前两本书像个别人所担忧的是“揭露阴暗面,内容太敏感”的话,那么我的第三本书似乎“干净”些,这本题为《新闻现场——我的北京记者生涯》的书稿,目前已基本杀青,内容大都是些不是那么敏感的新闻,其中有我独家披露的“诗人汪国真假新闻出笼内幕”,有“湖北作家状告京城‘大腕’、“青岛三女生状告中国教育部”,有我率先披露的“浙江老摄影家状告tCL”、 “中国首宗网络拍卖诉讼案”,亦有在读者中引起过较为强烈反响的“少年杀了人,网络游戏杀了他”、“与血指纹打交道的京郊女神警”、 “歌星毛宁被刺事件内幕”、“田勇公益热线为何热不起来?”及“京城特大骗婚案内幕”等轰动一时的案件。这些奇新闻事件绝大都与法律有关。此书尚未脱稿就已经得到了京城几家出版社和几位书商的青睐,他们愿出令我心动的价格购买版权。

这三本书稿,构成了我的舆论监督报告文学三部曲,是我从羊城流浪到京都,南北十年的流浪之旅,是我的新闻之旅的行走轨迹。我只是想把我所走过的路,所做过的事如实地记录下来,就像我们的采访,让事实真相呈现在大家的面前。

我是一个未上过多少学的乡下青年,是一个没有文凭的小士兵,在社会的锤炼下,成长为一名以笔为枪以新闻为毕生事业的记者。在实施舆论监督过程中,我遭受了各式各样的挫折和磨难、感慨和奋斗,但我无怨无悔,我希望自己的新闻经历,能给同行们一点点启示和思考。记录下这些事实,同时也算是给自己那流血而又流泪的青春岁月作点特殊的纪念,更为那永远难以磨灭的生死采访经历进行一次彻底的灵与肉的洗礼!

我希望,我实施舆论监督的这些过程,能给未来的中国新闻立法提供一点活的素材和启迪。

尽管我至今是一位没有编制没有任何保障的流浪记者,但为了我热爱的新闻事业,“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悬崖,我都会勇往直前,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写至此,我不由遥望东方,向远在千里之外的鄂东大冶乡村老家、向至今仍佝偻着腰身默默地在乡野间耕耘的白发母亲和乡邻们致以最崇高的谢意——没有他们挺直的脊梁,没有他们慈善的性情,就不可能有我今天的一切。

在此文临结束时,谨以这本小书献给我的老父亲——刚六十岁的父亲不幸于今年7月初确诊为癌症晚期,但已成为佛家弟子的父亲却异常乐观,对生死看得淡如水。面对满面忧郁、长吁短叹的长子,父亲总是笑呵呵地安慰我:人之生死就像树木叶绿叶枯;死了就像上了天堂,没有什么可怕的。我此时最大的心愿,是希望你能多为老百姓做些力所能及的好事,日行一善,必能积福。在我的有生之年,你要是能多写出几本好书给我当作枕头永远睡去,这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

面对日益孱弱的父亲,我心怀敬意,偷偷抹泪。捧着这两本小书,我默默地祝愿……

感谢中国方正出版社的康弘和中国文联出版社的戴东老师,感谢新浪副总编侯小强兄,感谢我的好友、才华横溢的青年女作家刘艳的大力帮助。感谢《北京青年周刊》的张磊和田小童(田小童为本书提供了照片)。

特别感谢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维忠教授,他在百忙中不但关注我的那宗全国首宗记者自诉案,更为我的这本小书欣然作序。我相信,中国的新闻监督法在不久的将来很快就会出台的,这是我们新闻记者的期望,更是王教授这样的许许多多的人大代表的心愿。

石野

2004年金秋于京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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