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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侯传》


第一章 约会密室

2002年9月13日。

“爸,我吃饱了。”韩诺惟放下筷子,从纸巾盒里扯了一张纸巾,擦了擦嘴巴。

系着围裙的韩孟昶急忙走到厨房门口,“还有排骨汤,你不等等吗?放了你喜欢的牛肝菌哟。”

韩诺惟摇摇头,“您给我留一点儿就行,我明天回来喝。”说着,他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又补充道,“我跟阿强说好了,晚上去他家复习,我帮他英语,他帮我数学。”

韩孟昶迟疑了一下,“那,要不我先给你盛点汤带上,你俩晚上复习饿了可以当宵夜。”

“算啦,路上万一洒出来了弄到书包里多麻烦。”说着,韩诺惟走进浴室,打开了水龙头,开始洗头发。

韩孟昶叹了一口气,他很想让儿子喝完汤再走,但又不愿让儿子觉得勉强。他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确定不会下雨,便将“记得带伞”的话咽了回去。

韩诺惟吹干头发,又抹了一点啫喱,他对着镜子抓出了一个自己很满意的发型,然后走到客厅,对韩孟昶说:“爸,帮我看看。”

韩孟昶一边收拾桌子,一边头也不抬地说:“好看。”

韩诺惟哭笑不得:“我没问您好不好看。”他等父亲抬起头,才指了指自己的后脑勺,“帮我看看,后边头发有没有翘起来?”

韩孟昶露出吃惊的表情,“怎么会翘成这样?”看着韩诺惟急急忙忙冲进浴室,他笑了起来,“逗你的,很帅,跟我差不多。”

韩诺惟气呼呼地走出浴室,“我真搞不懂,您怎么会是政治老师。”他略带戏谑地瞟了一眼韩孟昶,“我们班的政治老师,压根就不会笑,更别说逗我们了。”他一边将一袋琥珀装入书包,一边做了个鬼脸,“要是像您这么幽默就好了。”

“去去去。”韩孟昶将碗筷都端进了厨房,“你少拍我马屁,有什么事直说。”

韩诺惟有些不好意思地嘿嘿笑了两声,“爸,给我点钱,我这两天午饭都蹭的阿强的。”

“不是上周才给了你五十吗?你们学校的午饭又涨价了?”

“不是,我跟您说过了呀,我买了英语和数学的参考书,然后就没钱了。”

韩孟昶走出厨房,掀起围裙,翻了翻裤子口袋,“你要多少?”

韩诺惟挠了挠头,“有一百吗?”韩孟昶把口袋里的钞票都翻了出来,放到了餐桌上,然后整理了一遍,“我这儿就六十多块了。”他留下两个硬币,将其余的都推到儿子面前,“你先拿着这些吧,我晚上去医院看你妈,听说算错了药费,会退一点钱给我,你明天回来,我再给你钱。”他拿起抹布,开始擦桌子,“对了,陶无法还没给你结算工钱?”

韩诺惟摇摇头,“我这不是正要把加工好的这批琥珀给他拿过去嘛,估计也快结钱了。”

“那你先去陶家,再去找阿强?这可是反方向,路程有点远,你要不要骑车去?”

“不骑,太折腾了,阿强家那边的邻居有点杂,万一车子丢了麻烦。”说着,他拿起两张二十元和一张十元,“那我走了,爸。”

韩孟昶转身走进了厨房,“路上小心。”

韩诺惟笑嘻嘻地抓起书包,跑出了门,“知道啦!”他跑得飞快,“啦”字说出口时,人已经到了门外。

九月的韩城,夏色正好。路边的花坛里,玫粉的醉蝶花含羞带怯。晚风轻拂,甜蜜的花香就像是丝绸一般娇柔地掠过人的脸庞。远处,不知谁家的孩子正在练琴,而阳台上的三角梅也随风轻舞,几瓣艳红的萼片飘下来,落在干净的街道上,正如明信片上那若隐若现的底纹。

韩诺惟深吸了一口气,脚步越发轻快起来。这是他第一次去女友陶白荷的家里过夜,他克制不住一路上砰砰的心跳。

陶白荷是他的初恋,也是他最在乎和最感激的人。因为,在韩诺惟看来,只有陶白荷才能真正理解他、爱护他,这比什么都重要。

打从韩诺惟有记忆起,他就一直跟着父母搬来搬去,直到他七岁那年,他们一家才在韩城安定下来。从小,韩诺惟就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在其他人看来,他的长相颇为奇怪:眉毛又粗又长,好像是被谁打翻了砚台;眼睛虽然不小,但瞳孔却不像别人那样非黑既棕,而是一种奇怪的亮金色。这让韩诺惟很苦恼,有时候,他只是发呆瞪着前方,或者毫无意识地瞟了一眼,但却会令人不安。好在他有着高挺笔直的鼻梁,以及线条分明的下巴,如果忽略掉奇怪的瞳孔,那么,他还是能算得上是一个小帅哥的。可惜,为了不引起闲言碎语,最终,在他四岁那年,他在父母的劝说下戴上了一幅厚重的深色平光镜,这让他看起来显得笨拙而老土。

韩诺惟首次听到赞美他眼睛的话语,是在他打工的琥珀店里。

韩城虽是座边陲小镇,却颇富庶,因为一线之隔的缅甸拥有数量惊人的琥珀矿藏。商贩将韩城的生活物资销往异国,同时带回各种琥珀的原石。在这些商贩当中,最成功的就是头脑灵活的陶无法。他的琥珀店越做越大,眼见人手不够,便招收了一些新人。这其中,就有半工半读的韩诺惟。

就在这一年,陶无法的独生女儿陶白荷刚好大学毕业回到家,打算考研究生。陶白荷无聊时会去店里转一圈,看看有没有她喜欢的工艺品或者首饰,顺便看看在店里帮佣的年轻帅哥。

第一次见面,韩诺惟在陶白荷面前摔了一跤。

那天,韩诺惟按照陶无法的吩咐,去书店买了一堆琥珀雕刻专用的画册。画册堆得像小山一样高,挡住了他的视线,他侧身推开店门,刚转身进入店内,就撞上了正坐在柜台边专注地观察着一块虫珀的陶白荷。陶白荷一声惊呼,吓得韩诺惟连人带书跌倒在地。

他那副尺寸略大的眼镜正好滚落到了陶白荷的脚边。

韩诺惟万分窘迫,他实在不想让陌生人看到自己的眼睛,尤其是一个年轻女孩。

“你是混血儿吗?”这是陶白荷对韩诺惟说的第一句话。

“啊,我不是,我算是韩城人。”韩诺惟低着头说。

“那你家里一定有混血儿。”陶白荷说话的风格非常武断,语气也很笃定。她捡起眼镜,递给韩诺惟,视线却始终追随着韩诺惟的脸。

韩诺惟摇了摇头,赶紧接过眼镜戴上。他蹲在地上,一面收拾着散乱的画册,一面偷偷观察着陶白荷:纤细瘦削,圆脸大眼,妆容精致。她戴着一副窄边框眼镜,身着红色套装,胳膊上挎着一个设计简约的包,这使得她看上去跟那些把头发染得乱七八糟、穿夸张松糕鞋的女孩子完全不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韩诺惟觉得心跳加速了。

“你的眼睛像混血儿,很酷。”这是陶白荷当天离开之前对韩诺惟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是让韩诺惟觉得一见钟情的一句话。

几乎是顺理成章,他们在一起了。尽管那时还不流行“姐弟恋”,但两个情投意合的年轻人还是开心地相爱了,当然,是偷偷在一起。毕竟,陶白荷那位骄傲的父亲根本不可能同意她嫁给这个看不出前途的男孩子,更何况,韩诺惟才十七岁。

“不要想那么多,我们开心就行。”每当韩诺惟发愁的时候,陶白荷总会这样说,她的表情就像第一次见到韩诺惟那样,不容置疑。

尽管陶白荷固执又任性,但初恋实在美好得让韩诺惟心醉,他觉得,只要能拥抱住陶白荷,那他的让步就是值得的。

他听了陶白荷的话,剪去了长长的刘海,并摘掉了厚重的深色眼镜,开始挺胸抬头地面对和接受自己的特殊之处。

让韩诺惟诧异的是,外界并没有对他的改变做出让他不适的反应。——父母没有反对他摘下眼镜,而且还有几个女同学红着脸给他递了情书。

手机短消息的铃声打断了韩诺惟的回忆,他连忙将手机掏了出来。那是陶白荷发来的短消息,只有简短的四个字,“二四五一。”

明知是陶家大门的开锁密码,并没有别的意义,但韩诺惟还是忍不住笑了。据说陶无法这次要去外地三天,他难得能跟恋人在一起这么长的时间,想到就觉得心里甜丝丝的。

韩诺惟走进一家花店,花了四十八块钱买了一小束花。他数了数,中间是六朵红玫瑰,外围点缀着粉色和紫色的月季,加上穿插其中的白色满天星,让整束花看起来甜美又浪漫。

韩诺惟捧着花,感觉路上的行人都在对他微笑,他有些难为情,便将花藏到了身后,同时加快了脚步。

几分钟后,韩诺惟来到了陶家门外,他默念着开锁密码,打开了陶家大门。虽然他之前跟随陶无法来过几次陶家,但每次都是来去匆匆,唯独这一次是来约会的,这让他觉得兴奋而又刺激。

“小惟!”当着佣人林妈的面,陶白荷毫不避讳地冲过来,紧紧搂住了韩诺惟的脖子。

韩诺惟虽然早已和恋人有过亲密接触,但都是私下里的,头一次当着第三人的面如此亲昵,使他的脸腾地一下红到了脖子,紧张得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尴尬地抻了一下身上的浅紫色衬衫,那是陶白荷送给他的七夕礼物,也是他最喜欢的一件衣服。

他鼓起勇气,将藏在身后的花递给了陶白荷,“送你的!”

陶白荷捧着花,语带埋怨,“干嘛买花啊,好俗气的。”话虽如此,她的脸上却满是掩饰不住的甜蜜。

她把花交给了林妈,后者接过花,会意地笑了,然后转身去端茶了。

陶白荷拉着韩诺惟的手,一步一跳,一直拉到三楼——她的房间里。

刚关上门,韩诺惟就迫不及待地拥着恋人亲吻了起来,两人吻得难分难解,意乱情迷,期间陶白荷的手机响了好几次,两人都不愿理睬,直到林妈敲门,“小姐,我把茶放在走廊的桌上了。对了,有电话找你。”

陶白荷挣脱了韩诺惟,冲着门外喊道:“你不要管。”

韩诺惟有点紧张,“谁的电话?会不会是你爸?”

陶白荷不以为然地说:“不会啦,我爸才不会夺命连环call呢,这是我爸一个朋友,估计是找不着我爸了,就来骚扰我,不理他。”

这时,陶白荷的手机像是有感应一般,又响了起来。

韩诺惟犹豫了一下,“要不,你还是接一下吧,让长辈这么等着也不太合适。”

陶白荷扑哧一声笑了,“谁说我爸的朋友就一定是长辈的。”她伸出纤细的手指,在韩诺惟的脖子上轻轻地画着圈,“我先去洗澡了,你等我啊。”

韩诺惟依依不舍地说:“我能进去和你一起吗?”

陶白荷嘟起了嘴,“我还要卸妆呢,你别来捣乱,乖乖等着。”

见恋人如此坚持,韩诺惟只好让步,“那你快点好不?”

陶白荷眨了眨眼睛,“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她推开浴室的门,“要不,你先去一楼的书房玩会儿,我爸书挺多的,你消磨会儿时间。”

陶无法虽是个商人,却颇好附庸风雅,书房的面积不小,且三面都是书墙。深栗色的木柜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最上层几乎快要触及天花板了,人若要取书还得爬梯子。

韩诺惟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排场的书房,他忍不住好奇心,爬上了梯子,想看看高处放的是什么书。

陶无法的书摆放得很有规律,一面墙是哲学与宗教,一面墙是文学作品,还有一面墙,则全是与琥珀相关的知识丛书和工具书。

韩诺惟不经意间看到了一本暗红色封皮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这本书被摆放在工具书那面墙的最上层中间。他先是一愣,接着觉得十分好笑:陶无法是满脑子生意经的人,会去研究马克思?这样想着,他便将那本书抽了出来。

书的封面已经有点褪色了,看得出来有些年头,韩诺惟将书翻过来,背面印着“一九八四年一月第一版”。

但令韩诺惟诧异的是,这本书的内页很新,几乎像是从来没有翻看过一样。而在内页的大约四分之三处,夹着一张雕刻精美的木质书签。

“一本封面很旧的书,内页却很新,难道这本书经常被人拿出来,却从不阅读?”韩诺惟好奇地看向木柜的空格处,但什么也没看出来。他转念一想,便鬼使神差地将手伸了进去,摸索了起来。不出几秒,他就摸到了一个圆形凸起。一瞬间,各种电影片段在他的脑中闪回,他深吸一口气,用力按了下去。只听得脚下突然传来“咔哒”一声,他扭头一看,地面上赫然露出了一个方形的地下室来。

地下室恰好嵌在三面书墙的中间,一侧露出了盘旋而下的楼梯。楼梯很干净,显然是经常有人使用的。

“你在干嘛?”陶白荷的声音突然响起。

第二章 尔死无疑

韩诺惟吓了一大跳,他抓着梯子,有些尴尬,“我就是想拿本书看。”

“天呐,这是什么?”陶白荷看到地下室,一脸不敢置信,显然,她也不知道书房的秘密。

“行啊,挺厉害的嘛,我都不知道书房有地下室!”陶白荷眨了眨眼,然后笑嘻嘻地往地下室走去。韩诺惟虽然觉得不妥,但这里毕竟是陶家,而且他自己也很好奇,便连忙下了梯子,跟了过去。

密室并不大,但装修得颇为舒适。其墙壁上镶着黑色的细木条,地上铺着藕荷色的地毯。室内中心位置摆着一张宽大的办公桌,两边的墙角则各放着一张看起来颇为舒适的单人沙发。在正对着楼梯的那面墙上,挂着一些尺寸不大的画,陶白荷看到后,立刻好奇地走了过去。等点亮了壁灯,陶白荷才发现,原来这些画都是旧照片。她一张张看过去,越看越奇怪。她转过头,对韩诺惟说:“为什么这些人我一个都不认识?”

韩诺惟对这些旧照片并没有什么兴趣,但他见陶白荷兴致很高,不忍扫兴,于是附和着说:“可能是你父亲的老朋友?”

陶白荷没有回答,而是指着一张两人合影说道:“这个人真好看啊,我都不知道我爸有这么帅的朋友。”

照片上的两个年轻人都笑容满面。左边的人略显瘦弱,表情也有些拘谨,他正是年轻时的陶无法。而右边的人剑眉星目,鼻梁端正如山,竟有几分老牌好莱坞电影明星的轮廓。

在照片的下方,印有一行小字:1977年6月1日。

韩诺惟盯着照片看了几秒,“确实很帅,说不定是你父亲跟哪个明星的合影呢。”

陶白荷摇摇头,“不可能的,我爸要是认识明星,会不告诉我?他那么好面子的人,肯定要把牛皮吹上天的。”

其实韩诺惟也觉得陶白荷说得有几分道理,只是这话由他来说不合适罢了。

其余的照片则大多是陶无法年轻时候的独照。从这些照片来看,陶无法年轻时非常好动,照片里不但有他爬山、打排球的,甚至还有在店里向客人推销的。

陶白荷忍不住咂了咂嘴,“我爸这么早就开店了啊,他都没跟我说过。”

看完照片后,陶白荷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然后冲韩诺惟抛了个媚眼。

韩诺惟正要扑过去时,陶白荷的手机却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陶白荷从睡裙口袋里取出手机,神色颇不耐烦。

韩诺惟忍不住问道:“还是那个找你父亲的人吗?”

陶白荷没有回答,只是快速地按着键盘回复消息。韩诺惟忍不住想凑近看一眼,陶白荷见状,迅速合上了翻盖,韩诺惟只看到外屏上显示着“2002年9月13日20时35分。”

韩诺惟有点不高兴,“白荷,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陶白荷撒娇地一扭身子,“你胡说什么呢。”说着,她起身点亮了办公桌上的台灯。只见桌上随意地摆放着纸笔、放大镜、镊子,以及琥珀鉴定专用的白、紫光灯,还有一些写满了奇怪字符的类似信件的纸片。

陶白荷拿起纸片看了看,“是爸爸的笔迹。咦,怎么像是日文?我都不知道,我爸居然会日文!”

韩诺惟没有说话。答案显而易见,陶无法隐藏自己的外语技能,自然是不想让人知道。

陶白荷突然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叫了起来,“哎,小惟,你看这柜子。”

韩诺惟低头看去,只见书桌下有一柜子。其柜门上花纹繁复精细,中间用金线刻着春夏秋冬四季风景。在夏秋两季之间,有一处浅浅的眼镜盒大小的长方形凹槽。凹槽占夏秋各一半,底部刻有一组意义不明的浮雕花纹。而奇怪的是,柜门上并没有把手。

陶白荷端详了一番,“小惟,你说,我爸会在里边藏什么?”

韩诺惟哭笑不得,“我怎么会知道呢,按理说你应该猜得出来,毕竟是你爸。”

陶白荷瞪大了眼睛,“那以后也是你爸!”她一转眼珠,忽然用一种夸张的口吻说:“里边会不会藏着一个人?”

韩诺惟微微皱了一下眉头,“白荷,这不好笑。”

陶白荷耸了耸肩。她蹲下身子,沿着柜子摸了一圈,“没找到锁啊,怎么打开呢?”

韩诺惟看着柜门,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他二话不说,噔噔噔跑上了楼,回来时手里多了一枚书签。

陶白荷一头雾水,“你在干嘛呢?”

“我要是猜得不错,这柜子里藏的应该就是密室的秘密了。不过,你爸可能并不想让你知道这些,你确定要打开么?”

陶白荷满不在乎地说:“当然,我爸就我一个女儿,他的不就是我的么,我有什么不能看的。”

韩诺惟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将手里的书签贴上了柜子中间的长方形凹槽。书签的大小和厚度都刚好与凹槽相匹配,贴上之后,春夏秋冬便整个连贯了起来。韩诺惟不由得连连称赞。

可是,等了几秒之后,柜子并没有任何动静。韩诺惟看着陶白荷,一脸茫然。陶白荷伸手摸了摸书签,嘴里念叨着,“奇怪,难道这个书签不是钥匙?”说完,她突然惊呼道,“啊!这个好像可以按下去!”

陶白荷用力将书签按了下去。

柜子沉默了两秒之后,柜门徐徐滑向了右侧。两人对视一眼,目光里都流露出了欣喜。

柜子里面只分了两层。下层放着一块拳头大小的通体乌黑莹润的瑿珀,以及几块净水的虫珀,一看便知价值不菲。而整个上层,只放了一颗体积比较大的核桃雕件。

陶白荷一眼看到,便要伸手去拿,韩诺惟立刻拦住了她,“白荷,你看这柜子是小叶紫檀的,用这么名贵的木头做柜子,那这柜子里放的恐怕不是寻常物件。人的手上都是油汗,随便摸的话,可能会弄坏。”

陶白荷点点头,接着伸手打开了办公桌右边的抽屉。她抬头一看,得意地笑了,“我就知道!”说着,她从抽屉里拿出了两副手套。一副很新,另一副则明显有些褶皱。

带上手套后,韩诺惟小心翼翼地将核雕拿了出来。这一看,两人都倒吸了一口气。

韩诺惟自小跟着母亲娄烟学雕刻,长大了又在琥珀店里打工,见过的好东西也不算少,但他从未见过雕刻如此精美,构思巧夺天工的物件。

这核雕颜色颇深,表面有一种暗沉的油光水滑,一看便知其年代久远。其形状略似元宝,雕刻者因形而制,在桃核上雕刻出了一艘美轮美奂的画舫。

画舫有两层。上层略小,中有一座小小的舱室,一人在舱室内,以手支住窗棂,作推窗赏景状。下层则有两人对坐饮酒,中有一案,竟是由一块琥珀镶嵌而成。距两人不远处,又有一人手擎酒杯,似在独酌。

陶白荷忍不住赞叹道:“真好看,这么好的东西干嘛要藏起来。”

韩诺惟叹了一口气,“这是极品的巧雕,竟然藏在地下室里。”他眼见明珠暗藏,忍不住扼腕叹息。

陶白荷并不明白他的心思,只是看着核雕啧啧称奇,“你看,好厉害,三个人喝酒的杯子都不一样呢,这么小的杯子耶!”

韩诺惟仔细一看,果然,独酌之人手里的杯子是空心的,而对饮的两人,杯子是实心的。

既然能将独酌之人的酒杯做成空心,那为何另外两只杯子却偷懒了呢?韩诺惟陷入了沉思,“这等雕工,不会遗漏这些小细节,除非,是有意为之。”

陶白荷突然说:“要不,我们试试把这个空杯子也填满?”

韩诺惟吓了一跳,“白荷,核雕是很娇贵的,沾上水可能就坏了。”

陶白荷撇撇嘴,“就加一点儿水嘛,那杯子只要一滴就够了,然后我们马上擦干,怎么会弄坏?再说了,我爸弄这个地下室,你就不好奇?”

说干就干,韩诺惟还在发呆,陶白荷已经上楼去拿了一杯水。

韩诺惟暗自叹了一口气,他总是无法拒绝恋人的任何要求。

他从桌上拿起一张纸,两三下就折叠成了一个小小的漏斗。然后,他将漏斗尖儿放到杯子里蘸了蘸,接着将漏斗倾斜,对准了桌上的核雕。

只见一滴清水缓缓落入了独酌之人的酒杯中。两人静静地等了几秒,却不见任何变化。两人对视一眼,彼此都有些纳闷。

正在两人胡思乱想之际,持杯之人忽然动了起来。只见他慢慢将酒杯递近面颊,不一会儿,上层推窗之人的手臂也跟着动了起来。但是,那人并非要开窗,而是以手支着窗棂,将舱室的小窗一点一点地关了起来。

在窗子完全关上的那一刻,“啪”的一声,从舷侧弹出一层暗格,其中有一卷极细的纸条。

两人面面相觑。陶白荷性子急,立刻就将纸条抢了过去。

陶白荷捻了几下,竟不能将纸条捻开。无奈之下,她只好将手套摘了下来,这才将纸条徐徐展开。仔细一看,她才发现上面有小字,但肉眼根本看不清楚。韩诺惟拿起桌上的放大镜,对准了纸条。纸条上密密麻麻地写了一首繁体字的小诗:

向畫闌看,落琉璃盞。

春色猶短,蘭芷蓮岸。

蓑衣竹笠,鶯蝶心亂。

玉壺一夜,煙水憑欄。

“这是什么意思?”陶白荷喃喃说道。

韩诺惟想了想,“不知道呢,不过这一柜子放的都是琥珀,会不会跟琥珀有关系?”

陶白荷点了点头。她突然拿起桌上的镊子,将核雕里的那块琥珀取了出来,放在掌心。

那琥珀造型古朴,乍一看既像是如意,又像是蜷曲的云朵,内部还有一圈一圈的流淌纹。其颜色也十分奇特,似金似红,却又带着紫。

两人仔细看了一番,却看不出什么奥秘来。陶白荷不死心,眼见桌上有白紫光灯,便拿来对着琥珀乱照一气。

“算了,白荷,实在搞不明白就放回去吧,毕竟是你父亲的东西。”韩诺惟怕她弄坏了东西,赶紧劝说道。

陶白荷像是没听见一般,又拿起纸条看,一边看一边说:“我爸为什么要瞒着我呢?从我记事起,我爸就特别疼我,什么都跟我说的。”

韩诺惟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他想了想,安抚恋人道:“或许是因为他也没有解开这里面的谜,所以先不着急告诉你?”

陶白荷点点头,接着突然大叫了一声,将手里的纸条扔到了地上。

韩诺惟吓了一跳,“怎么了?”

“烫死了。”话音刚落,就见一团火苗自纸条中腾空而起。韩诺惟赶紧将杯子里的水泼到火上,不料这火起势异常迅猛,那一杯水泼上去竟毫无作用。

韩诺惟立刻用脚去踩,但他穿的是拖鞋,踩了两下不但没有踩灭,袜子还烧着了。陶白荷吓得尖叫连连。

“家里有灭火器吗?”韩诺惟一边拍打着袜子,一边问道。

“不知道。”陶白荷快要被吓哭了。火势越来越大,眼看就要窜到柜子上了。那柜子是防腐防潮的,异常干燥,一燃即着。

“快叫林妈!”韩诺惟这时也急了。

陶白荷几步就冲上了楼。韩诺惟一面拿手边能找到的东西扑火,一面顺手把琥珀收进了口袋,他模模糊糊地想着,“这柜子里的东西真邪门。”

陶无法当初造地下室的时候,似乎完全没有考虑消防的问题。韩诺惟环顾整个房间后,才绝望地意识到,这里没有任何水源,也没有窗户。

时间刻不容缓地过去,陶白荷却迟迟没有出现。空气渐渐变得稀薄起来,而且越来越热,火势已无法控制,只能离开。可是,他一抬头,却发现密室顶上的门不知何时被人给关上了。门外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韩诺惟听不出来是谁。那人气势汹汹,像是在质问,又像是在安慰。

韩诺惟很想大喊一声,“混蛋!”但是,他的喉咙像是被堵住了一样,什么也说不出来。在他倒地的那一刻,他突然想到,陶家大门的密码,谐音刚好是“尔死无疑”。

“这么巧,难道这就是天意?”

第三章 天生美瞳

韩诺惟醒来的时候,感觉浑身又痛又硬,动弹不得。他吃力地转动了脖子,看到了米黄色的墙壁。半旧的绿窗帘被风吹得微微颤动,窗户开了一半,房间里很透气,但仍然能闻到医院里特有的消毒水味。

“你醒了?”一个身材高大、身穿警服的年轻男子走了过来。韩诺惟点点头,想要张嘴说话,可他却发现自己根本发不出声音。巨大的惊恐顿时袭来,他瞪大了眼睛看着警察。

“我是县局三科的南泽雨,你的案子由我负责。你别紧张,我就问你几个问题。你受了点伤,但是不严重,只是呛到烟了,暂时不能发声,医生说你休息一段时间就能恢复。”南泽雨温和地说。说完,南泽雨冲门外喊了一声。门口的人立刻推开房门,走了进来。那人也是个年轻警察,只是比南泽雨还要纤瘦一些。韩诺惟觉得这人很眼熟,正在努力回忆时,南泽雨递给他一个本子和一支笔,“等下我要问你一些问题,你想说什么,就直接写在上面。如果是简单的问题,就写是,或者不。每个回答中间都要空一行,字写工整点,明白了吗?

韩诺惟点点头,又赶紧写下了“是。”

“9月13日,也就是火灾发生当天,晚上9点,你在陶无法家,对吗。”

“是。”

“那么晚了,你去他家干什么?”

韩诺惟想起了陶白荷。虽然他只是去约会,但他跟陶白荷是地下恋情,他要是说出来,陶白荷肯定要挨骂。他犹豫了一下,在纸上写道,“老板交代我抛光一批琥珀,我给他送过去。”

“你知道陶无法外出了吗?”

“不。”

“你去韩家的时候,谁给你开的门?”

“林妈。”

南泽雨目不转睛地盯着韩诺惟,“林妈告诉你陶无法出去了吗?”

“不。”

“我们检查了你的手机,虽然被火烧坏了屏幕,但是电话卡完好,取出来是可以读信息的。”

韩诺惟有点儿窘迫,他原本就不擅长撒谎。

好在南泽雨并没有追问下去,而是换了个问题,“你母亲身体似乎不好?听说是胃癌?”

“是。”

南泽雨同情地看了他一眼,“我以前也有一个朋友得了癌症,据说治疗费用很惊人。”

韩诺惟心头发酸,他颤抖着写道,“再多钱,也得治。”

“是陶白荷给的开门密码吗?”

韩诺惟没想到警察会突然问这个问题,他一下子慌了,本能地点了点头。他犹豫了几秒,还是写下了“是。”

南泽雨停了下来,仔细观察着韩诺惟的表情,“火警去的及时,损失不算大。”

韩诺惟没有回避南泽雨的目光,他知道自己的眼睛可能会吓到人,但此时此刻,他若躲闪,就会让对方觉得他有所隐藏。

南泽雨突然笑了起来,“你这眼睛挺好玩,是戴着那什么来着,现在好像挺流行的……”

年轻警察补充说:“美瞳。”

韩诺惟摇摇头,写了四个字,“天生如此”。

南泽雨若有所思,“我听老一辈的人说过,以前咱们县里也有长这样眼睛的人,不知道是不是少数民族。”

在一片混乱的思绪中,韩诺惟忽然惊慌了起来。他看着身上的病号服,露出了焦虑不安的神色。

“你想换衣服?”南泽雨看着他的脸,有些疑惑。

韩诺惟指着自己,比划了半天后,年轻一点的警察反应了过来,“你是问你自己的衣服?”

韩诺惟点点头,有些激动地盯着南泽雨。

南泽雨拧起了眉头。他略一思忖,扭头对年轻警察说:“小杨,你去找一下,记得先检查。”后者答应了一声,走了出去。

南泽雨看着一脸焦虑的韩诺惟,笑了笑,“不用担心,检查是例行公事。”

过了没多久,小杨提着一个塑料袋出现了。透明的袋子里,一堆黢黑的碎片清晰可见。

韩诺惟不禁黯然。他家境贫寒,这件衣服于他而言意义非凡——不仅是他的第一件“名牌”,更象征着他视若珍宝的爱情。如今看到它面目全非,他不由得心头一窒。他颤抖着伸出手,接过这堆破烂。

“就找到这些,医生给你剪开了,有些都粘在你身上了。”小杨同情地说。

南泽雨神色复杂地看着被纱布裹得严严实实的少年,后者正好低下了头,所以没有看到他的眼神。

“这样吧,你先想想还有什么没交代清楚的。如果调查发现你确实与火灾无关,那你很快就可以回家了。这段时间,你先委屈一下,在医院好好养病。”说着,南泽雨收走了纸笔。

韩诺惟乖巧地点点头,又满含期待地盯着南泽雨。

“你还有事情?”

韩诺惟鼓足勇气,看了看南泽雨的手。

南泽雨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很快便明白了他的意图,“你想打电话?”

韩诺惟的表情有点苦涩。

“你现在又不能说话……”南泽雨叹了一口气,同情地说,“这样吧,你拨号码,拨通以后,有什么话我帮你转达。”他用眼神制止住了想要说话的小杨,“放心吧,他还是个孩子,没事。”

他掏出手机,脸上却露出了一丝尴尬,“小杨,借一下你的手机,我的没电了。”

小杨递过自己的手机,韩诺惟万分感激地接了过去。在他按下最熟悉的那串号码后,南泽雨做了一个手势。他虽然很不情愿,但还是温顺地交出了手机。

大约一分钟后,南泽雨轻轻摇了摇头,“没人接。”他把手机还给了小杨,接着安慰韩诺惟说,“你不用太担心,等我们查明了情况,很快就会让你回家。”

说完,南泽雨带着小杨离开了。韩诺惟松了一口气。他拿起塑料袋,看着那些焦黑的破烂,心里一阵难过。突然,他注意到破烂中有一个鹌鹑蛋大小的东西。他好奇地将那块东西拿了出来,然后抵在绷带上使劲地摩擦。很快,一块圆形琥珀跃然眼前,正是核雕中镶嵌的那块!

韩诺惟握紧了琥珀,心里一阵翻腾:没有琥珀能经受住摄氏三百度以上的高温,而那密室起火的时候,岂止三百度!

韩诺惟想起了离奇关闭的密室顶门,还有门外听不出来声音的陌生男人。

他坚信恋人不可能背弃自己,可这突如其来的火灾,这高温不熔的琥珀,这不知身份的门外访客,都透着一种吊诡。

当韩诺惟辗转反侧痛苦难耐的时候,陶白荷也过得提心吊胆。她发短信给韩诺惟,没有得到回应,打电话也一直关机。无奈之下,她来到了医院,却被警察给拦住了。

垂头丧气的陶白荷回到家,一进门便发现陶无法正正坐在沙发上。他眉头紧锁,一言不发,双臂交叠着抱在胸前,双眼直直地盯着陶白荷,就像是在看一个多年未见的仇敌。

陶白荷不由得有些紧张,她放下包,打了个招呼,“爸,你回来啦。”说着,她就想往楼上走。

“过来。”

陶无法摆摆手,示意她坐到自己对面。

陶白荷不情愿地走了过去,她刚坐下,陶无法就站了起来,“你领韩诺惟到家里来了?”

陶白荷畏惧地看了父亲一眼,迟疑地说:“我的电脑坏了,我听说韩诺惟懂修理,就找他来帮我看下……”话音刚落,“啪”的一记耳光扇到了她的脸上。

陶白荷惊呆了,在她很小的时候,她的母亲就在一场车祸中丧生了。父亲没有续弦,多年来,她与父亲相依为命。父亲一直将她当成公主一样宠着,从来没有动过她一根手指头。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跟韩诺惟的那些名堂?我还以为你知道分寸。结果呢,你竟然把人带回家了,还把房子烧了。现在还敢骗我!”

“爸!”陶白荷流下了眼泪。她心里有愧疚,而且也确实编不下去了,遂老老实实地将当晚之事和盘托出。

说到密室起火的时候,陶无法打断了她,“纸上的字,韩诺惟也看到了?”

陶白荷点点头。

“那块琥珀在哪儿?”

“不知道,可能已经跟核雕一起烧没了。”

陶无法瞪着陶白荷,咬牙切齿地说:“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你居然让这个狗东西烧了我这么多年的心血!”

陶白荷抽抽搭搭地哭着说:“他不是故意的啊,爸,而且,你以前也没告诉过我这些,我都不知道你有个地下室……”

“告诉你干嘛?让你帮着点火?!”

“我不是故意的!而且我也叫南泽雨来帮忙,尽量减少损失了!”

“哼,你还有功了?他不打电话给你,你会叫他帮忙?”陶无法冷冷地盯着陶白荷,“如果不是小南当时恰好就在附近,我看你真要跟那狗东西一起把这个家给烧了!”

陶白荷语塞。实际上,如果不是南泽雨及时赶来,她确实不知道该如何收场。

“你在地下室看到的都跟小南说了?”

陶白荷偷偷看了一眼父亲,“我当时很慌,所以……”

陶无法神色不变,“不要再跟任何人说了,小南那边我会打招呼的。”

陶白荷看父亲似乎怒意渐消,终于忍不住问道:“爸,你为什么这么讨厌韩诺惟?”

“那你告诉我,你看上他哪一点?”

“他对我很好,长得也很帅,我……”

陶无法打断了她,“这些虚头巴脑的,能当饭吃?他家里一个病怏怏的妈,一个教书匠的爹,跟着他,你有什么好处?你从小就没有过过苦日子,你以为你那些名牌包都是天上掉下来的?”

“他还年轻,他以后会挣钱的!”陶白荷涨红了脸,争辩道。

“你是嫁不出去了吗?你跟钱有仇?你要是嫁给了这个穷小子,我的脸往哪儿放!”陶无法越说越气。

“爸,你就不能给他一次机会吗?”陶白荷红着眼睛哀求道。

“不行,谁都有可能,就是他,绝对不行!”陶无法斩钉截铁地说。末了,他又补了一句,“你要想嫁给他,除非我死了!”

“我怀孕了,今天早上刚验出来的。”陶白荷突然说道。

“什么?!”陶无法握紧了拳头,“你再说一遍?”

陶白荷怨恨地看了父亲一眼,“你等着!”说完,她噔噔噔跑上了楼。一会儿之后,她将一个东西甩到了父亲的眼前。

那是一支验孕笔,上面有两条鲜艳的红线。

陶无法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鼻孔里咻咻地冒着粗气。他恶狠狠地盯着陶白荷,“很好。从现在开始,你别出门了。”他顿了一顿,“我已经答应小南了,等他在省城安顿好,就把你接过去,过完元旦你俩就结婚。”

“爸!”陶白荷又哭又叫,愤怒极了。

但陶无法根本不为所动,他只是冷冷地看着陶白荷,“今天公安局给我打过电话了。”

陶白荷被父亲眼里凶狠的光芒给吓住了。

“爸,我求你,去跟二叔说说,那不是纵火,那是意外!”

“呵呵,意外?你觉得老二会信吗?如果我说这火不是那狗东西放的,那就等于说是你放的!纵火罪,最低也得判三年,情节严重的就是十年。等你出来,你就三十好几了!你觉得那个时候还会有人要你?”陶无法似乎有点幸灾乐祸地看了陶白荷一眼,“要不,你去找小南说说?”说着,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又补充道,“对了,我已经让人去看过那狗东西了,烧得可不轻。没准,以后就是个残废呢。”

他点燃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再缓缓吐出烟雾,“林妈死了,你知道是谁干的吗?”没等陶白荷回答,他又接着说,“小南已经证实了,当时家里就你和那狗东西在,如果林妈不是狗东西杀的,你说,警察会觉得是谁杀的?”

陶白荷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她很想反驳,但不知道为什么,那些话语忽然间就变得苍白无力了。她忍不住想,如果韩诺惟变成了伤痕累累的残疾人,她该怎么办?如果父亲真的狠下心来,她又该怎么办?

陶白荷盯着陶无法嘴边的烟,那一簇小小的圆形火光,一闪一闪,忽明忽暗,就像是怨毒的诅咒,缠绕在人的心头,久久不散。

第四章 入阴阳关

韩诺惟躺在中心医院的病床上,百无聊赖。在病房内,除了惨白的天花板和半旧的绿窗帘外,他什么也看不到。

他的脸上裹着厚厚的纱布,虽然每天都在换药,可是好像痊愈得很慢。而且,每次他问护士,自己的伤到底怎么样了,护士都对他爱理不理。

他想打电话,却被告知不能和外界联系,除非得到警方的许可。

韩诺惟很无奈,他渐渐意识到,警方可能认为他有纵火的嫌疑,否则不会这样对待他。而唯一能帮他洗脱嫌疑的人,就是陶白荷。

在这个时候,他格外想念陶白荷,想念久病在床的母亲,想念好脾气的父亲。尽管他的喉咙已经恢复了,可是,没有人来探望他,也没有人来听他解释或是陪他说说话。

每当有太阳的时候,他都会悄悄地对着阳光观察那块琥珀,试图解开其中的秘密。有那么几次,他也想过直接问警察:是否交出这块琥珀,就能证明我的清白?

但转念一想,他就意识到,事情不会这么简单。首先,警察一定会问他为何不在第一时间交出来。其次,警察极有可能认为,这块琥珀是他从陶无法那里偷来的,毕竟,这块琥珀本就属于陶无法。而且,他不止一次看到过医护人员对他露出警惕的眼神,究其原因,只能是因为他们知道警察已经把他当成嫌疑犯了。那么,可想而知,警察很难相信他的话。

同理,他父母的电话也多半是被警察给阻挡了,所以接不进来。

那么陶白荷呢?曾经山盟海誓的她,为何迟迟没有出现?以陶家的能力,探望他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

除非……

想到这儿,韩诺惟用力地甩了甩头。他没有理由,也不愿意怀疑自己的爱人。更何况,他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一直保持着沉默,正是为了保护她。

在这种复杂的情绪中,日子一天天过去,他感觉自己像是被世界给遗忘了。

唯一令他感到欣慰的是,他的身体在康复,除了脸上和身上还得定期换药外,他已经可以下床走路了。在摆脱了令他深恶痛绝的尿袋后,他的心情终于好了一些。虽然在他上厕所时,仍然有警察看管,但能偶尔离开病房,在大厅里走走,看看医院里的其他病人,对他而言已经算是一种慰藉。

整个二楼,只有他住的那间是单人病房,在其他人看来,这简直就是VIP待遇。可他现在一点都不想要这种死气沉沉的安静,因为,等待是很煎熬的,尤其是不知尽头的等待。

他很想搬到那种好几个病人住在一起的大病房,即便是有点吵。每次上完厕所,他都会借故在大病房附近稍微停留一会儿,听听别人的家长里短,因为这能让他感觉自己不是那么的孤单。

两个月后的一天,韩诺惟上完厕所后,像往常那样路过大病房。让他感到奇怪的是,大病房里的人没有说笑,而是在低声交谈着什么。

韩诺惟扭头看了一眼警察,后者正在跟问诊台的小护士聊天,他见无人注意自己,便轻轻地将大病房的门推开了一条缝。

“真变态啊!”

“说变态都是轻的!根本就是人渣,该枪毙一万遍!”

“还是古代好,有凌迟之类的刑罚,枪毙便宜了这种人。”

“就是,你说他小小年纪,怎么能那么狠毒呢?”

“我觉得是有仇吧,没有仇,怎么可能砍人家五十几刀?”说这话的是一位病人的家属。她约莫二十出头,脖子上挂着个iPod,看起来像个女大学生。

“听说那阿姨的脖子都快断了。”

“我看报上说,脖子是用菜刀砍的,身上是用雕刻刀捅的,肚子和胸口都捅成马蜂窝了。”

韩诺惟听到“雕刻刀”,心头一紧,他扭头看了看问诊台,警察仍然在跟护士说笑。他咽了口唾沫,鼓起勇气轻轻推开了门,“打扰了,请问你们说的,是什么事啊?”

iPod女看着他,面露警惕,“你是谁?”

韩诺惟赶紧说:“我住走廊尽头,202。”他见一病房的人都盯着他,顿时有些不自在,“我就是听见你们聊新闻,好奇问问,没别的意思,住院太无聊了。”

或许是“住院太无聊”这句话引起了共鸣,一位躺在床上的病人向他投来理解的目光,“你住多久了?”

韩诺惟苦涩地说:“两个月了。”

那病人笑了笑,“那还好吧,也不算太久。”

这时,iPod女站了起来,“我知道202,那间病房门口总是有警察。”

韩诺惟的话梗在了喉咙里。

“我听说,那个杀人犯就住在中心医院。”一位一直没说话的病人忽然说道。

所有人不约而同地看向韩诺惟。

韩诺惟顿时慌了起来,“不是我!我没杀人!”

iPod女面带嫌恶,“那你说说,为啥你的病房要警察看着?”

韩诺惟百口莫辩,他的心里翻腾着委屈、无力和愤怒。

“你干嘛呢?”就在这时,警察冲了过来,怒气冲冲地抓住了韩诺惟,“上完厕所就回屋!”他狠狠一拽,将韩诺惟拽出了大病房。

韩诺惟如坠冰窖,虽然他刚听到的对话并不完整,但足以令他心惊肉跳。在回病房的路上,他忍不住问警察,“我能不能给家里打个电话?你们可以在旁边听着。”

警察冷冷道:“没几天了,等调查完。”

警察的话又给了韩诺惟一丝安慰,他想:杀人案跟自己不沾边,或许再过几天,就能解脱了。

而让韩诺惟得到解脱的,是几天后突如其来的手铐和一群他从没见过的眼光冷酷的警察。

韩诺惟吓坏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结果会是这样。他看着一左一右架着他的警察,愣愣地问道:“可以让我见南警官吗?”

“南泽雨已经调走了。这个案子跟他没关系了。”一名警察大概看他可怜,回答了他一句。

“为什么抓我?火不是我放的!跟我没有关系!”韩诺惟顿时急了。他死死地抓着病床的床沿,用力蹬着腿,拼命想要甩掉警察。

“你涉嫌纵火,强奸,还杀了人!装你妈傻!”一名警察说着就要冲上来打他,但被人拦住了。

韩诺惟这时才认出来,这名愤怒的警察是陶白荷的二叔陶无天,他以前不时会去琥珀店找陶无法喝茶。在韩诺惟摘掉眼镜之后,他总是喜欢拿韩诺惟的眼睛开玩笑,说韩诺惟肯定是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被外国神仙托梦了,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眼睛。说着说着,陶无天就会故作认真地让韩诺惟记着,倘若日后飞黄腾达了,不要忘了他。

但眼前的这个人却令韩诺惟感觉很陌生,他嘴里吐出的一连串罪名,更是让韩诺惟摸不着头脑。韩诺惟茫然地问,“天叔,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陶无天那双通红的眼睛里充满了愤恨,“一想到你平时那副听话的老实样,老子就觉得恶心!”

趁韩诺惟发呆,警察用力将他拖离病床,并拷上了手铐。

韩诺惟看到手铐,这才猛然醒悟过来。他不顾一切地大声喊道,“我是被冤枉的!我要见南警官,我要见白荷!他们都能证明我是清白的!”

陶无天大怒,伸手就是一拳,狠狠地打在他的脸上,“你还有脸提白荷!她被你害惨了!她流产了!你他妈怎么不去死!”

韩诺惟只觉耳边轰然一热,不知道是被打得脸发疼,还是被这个消息炸得心发疼。他想问问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是他骇然发现自己已经被当成了罪犯。警察们看着他,就像是在看一个肮脏下流的垃圾,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被看作是狡辩和谎言。这个事实像一根锋利的钢丝,狠狠地勒住了他的声带,让他疼痛,让他绝望。

忽然,他一低头,一口咬住了右手边那个警察的手。对方疼得大叫了一声,下意识地推开了他。他趁机跨向窗台边,推开窗户就要往下跳。

但他哪里是一群警察的对手,警察们都没费什么力气就把他给拽了回来。

“老实点!你想挨揍吗?”一开始回答他问题的那名警察说道,同时推开了被他咬伤的怒气冲冲的同事。

韩诺惟被警察拖着往外走,整个人都浑浑噩噩的。当他走出住院部大楼时,刺眼的阳光立刻毫不留情地向他袭来,无数举着相机和麦克风的人铺天盖地地向他涌来,菜市场一样喧哗的提问和不知所谓的喊叫让他头晕。陶无天脱下自己的外套,扔到了他的头上,坚硬的金属扣砸到了他的眼睛。他慌忙闭上了眼睛,任由警察将他推上警车。前座的警察将警灯扣在了车顶上,同时拉响了警铃。

车开动了,韩诺惟却没有将外套拿下来。他忽然很感激这件外套,因为它遮住了那些好奇与猜忌的目光,也遮住了他的惊慌和苦涩。

……

“到了。”一名法警拉开了后车门,示意韩诺惟下车。

韩诺惟揉了揉眼睛,他已经不记得这是他被捕后的第几天了。

眼前是一座巨大的褐红色建筑物。其通体铺砖,形如堡垒;正中是厚厚的几扇金属大门,门顶拱起一道圆环,看上去好似一张镶着利牙的大嘴;两侧设有圆顶岗亭,一扇极小的窗嵌于其上,像是不怀好意的眼睛。

除此之外,就是一望无际的灰色网墙。韩诺惟仔细一看,发现网墙上竟全是裸露的铝线,一点绝缘层都没有。

一名法警注意到了他的视线,“这里接的线路都是两万伏的。”见他听后一脸惊恐,法警感到十分满意,“一入阴阳关,从此无生天。这里可是韩城最好的监狱,小子,慢慢享受吧。”

韩诺惟的编号是2201。

牢房的铁门打开的时候,所有人都站在床边冷冷地盯着他。那些光头的目光让他觉得很不舒服,因为他们像是在看一块猪肉。

他感觉头皮有些发麻,接着他意识到,自己也已经是个光头了。

“331!”狱警喊了一声。

“到!”光头当中走出来一个四十多岁的大汉,他生得膀阔腰圆,皮肤极白。

“这小子刚满十八岁,县局陶科长关照过的,你们别欺负他啊。”说着,狱警将韩诺惟推了进去。

“那不会的!”331满面笑容。他一把揽过韩诺惟的肩膀,亲热地拍了拍,“你怕冷不?怕啊,那你睡最里面,离门远,暖和!”

一阵连推带拽之后,韩诺惟走到了监室的最里面。

狱警朝里张望了一眼,关上了铁门。韩诺惟见狱警离去,便在下铺坐了下来。靠门的一名犯人朝外看了一眼,接着对331做了一个手势。331点了点头,然后冲韩诺惟招了招手,“新来的,过来。”

韩诺惟的心里有点发毛,他想起了以前看过的电视剧:新来的都要被牢头教训一通,就像是一种欢迎仪式。他本不想理睬331,但是又怕惹怒对方,无奈之下,他只好起身走了过去。

331坐在床头,笑容可掬,“你跟陶科长很熟啊?”

韩诺惟犹豫了一下,忽然就被身后一人给踹倒了,“没听见老大问你话?”

那一脚踹得很重,韩诺惟趴在地上,心头火起,立刻就想站起来扑过去,可他最终还是忍住了。“不熟,只是认识。”说完,他爬了起来。

“好。”话音刚落,331就一巴掌甩了过去,直打得韩诺惟的头歪到了一边,“陶科长关照过的啊?真好!老子就是被他送进来的!你不提他,老子打你一顿完事,既然你是他的人,一顿怎么够?是吧,兄弟们?”说完,他抬起一脚就将韩诺惟踹倒在牢房的空地上。

一群人一拥而上,将韩诺惟围在中间,拳打脚踢。韩诺惟根本反抗不了,只好抱着头,夹着腿,缩成一团。

他拼命克制住自己的恐惧与愤怒。一开始,他还能感觉到腿骨疼、肋骨疼、背部疼,但很快,他就分不出是什么地方疼了。每当他的身上有一处落空,就会立刻有人补上一脚。

突然,有人嚷了一声,“这什么恶心东西?”接着,所有人都停手了。

第五章 神秘访客

原来,在刚才的殴打过程中,韩诺惟脸上的纱布被扯落了,他的脸露了出来。

韩诺惟跌跌撞撞地站了起来。他一直走到了监室的尽头,都没有人阻拦他。刚刚还对他拳脚相加的那群人,此刻只是厌恶地盯着他。

韩诺惟将手撑在水槽上,然后吃力地拧开了水龙头。

水哗啦啦地往外流,他抬头看着墙上的瓷砖,一瞬间有点眩晕。

瓷砖上映出了一个怪物。他的眉骨高高地耸着,交错纵横的培根一样的东西包住了他的眼眶,两颗诡异的金色眼珠在里面滚来滚去;鼻子没有了,只剩下两个黑乎乎的洞;嘴巴好像是熔化了一样,看起来黏糊糊的。而其余的部分,也都以一种奇怪的角度蜷曲着。这整张脸上,没有一处正常的皮肤,简直就像一坨腐坏的屎。

这是人脸?

韩诺惟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他越笑越厉害,笑得捶胸顿足,笑得喘不过气。

他曾觉得,从火灾那晚开始,他就是在做梦,很不真实,只要他努力睁开眼睛就能醒过来。

可是,现在,噩梦好像才刚开始。

不知不觉,韩诺惟入狱已经三天了。

这三天,他无精打采,只是静静地躺在床上,看着上铺的床板发呆。他几乎没吃什么东西,因为一吃就吐。如果不是有微弱的呼吸,同监室的人几乎要以为他已经死了。

在饥饿与疲乏中,韩诺惟似乎看到了陶白荷那微笑的脸,“你的眼睛像混血儿,很漂亮。”但是,下一秒就变成了陶无天那愤怒的脸,“她流产了!”他惊恐地瞪大了眼睛,接着又看到了审判长那面无表情的脸,“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致人死亡、且使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一种强烈的眩晕感袭来,韩诺惟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他的身体越难受,回忆就越清晰,种种记忆交叠浮现,让他窒息。

在他迷迷糊糊的时候,监室的门打开了,几名狱警走了进来,监室内有点骚动。他很想大骂这帮傻子,但是他没有力气动弹,也没有力气喊叫。

恍惚中,他看到一个长发的年轻女人弯下腰来,在他的脖子上按了一下。接着,那女人又翻开他的眼皮看了一下,然后打开手边的手提箱,拿出了一些东西。

韩诺惟痴痴呆呆地,任随那女人摆布,在昏过去前,他终于意识到一件事:这女人没有被他的脸给吓到。

韩诺惟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还是那熟悉的床板。在他的床边站着一个瘦皮猴似的犯人,看到他醒来后,那人似乎松了一口气,立刻转头对331说:“大哥,他醒了。”

331一摇一摆地走到韩诺惟身边坐了下来,韩诺惟只觉得床都震了起来,“你少动脑筋啊,进了阴阳关你就踏踏实实的,啥也别想。”他朝地上吐了一口痰,“你以为阴阳关就你骨头硬?想死的多了去了,老子都不知道见了多少你这样的,有死成的吗?没有!”他停了下来,看韩诺惟没有说话,便又自顾自地说了下去,“老子被姓陶的弄进来,判了十年。操!你才判几年啊?”

“无期。”韩诺惟突然说道。

屋子里顿时安静了下来。

一时间没有人说话,连331都愣愣地看着韩诺惟。

“知道为什么是无期么?”韩诺惟强撑着坐了起来,“因为我杀人、强奸、放火。”他虽然面目毁损,但声带却恢复得不错,“你们谁犯的事比我重?说来听听啊。”331勃然大怒,一把抓起韩诺惟的领子,“少他妈显摆,记住了,在这儿,老子说了算!包括你的小命!”

韩诺惟的身体仍然十分虚弱,他懒得争辩,便看向331身后的墙壁,一动不动。331当他是服软了,于是松开了手,“万裕,滚过来!”瘦皮猴赶紧凑上前,像保姆似的坐在床边守着韩诺惟。

不知为何,这个冬天的韩城特别的冷,连续好几天都大雨不停。

这天是除夕之夜,监狱里非常热闹。犯人们都很开心,因为在一年一度的春节,他们不仅能连吃三天好吃的,还能喝到难得一见的啤酒。

万裕看韩诺惟躺在床上发呆,便来拉扯他,“今天过年,高兴点,一会有饺子吃!你爱吃什么馅儿的?”

韩诺惟仍在发呆,就像没听见一样。

见对方不理睬自己,万裕有点不爽,他正要扯皮,忽然听到狱警在门外喊道:“2201!”

这是韩诺惟的编号,但他并没有什么反应。

万裕赶紧推了推韩诺惟,“叫你呢,赶紧起来!”

狱警见没人答应,很不高兴地说:“2201,有访客!是不是不见了?”

众人顿时投来羡慕的目光。有人探监一向是犯人们最高兴的事情,韩诺惟入狱才两个多月,就有人来看他了,尤其还是在过年的时候。有人小声说了句:“妈的,有的人就是命好。”

韩诺惟这才反应过来,是有人来看他了。他大喊了一声,“马上就来。”然后,他看着万裕,口吻是难得的客气,“你能不能帮我把脸蒙上?”

万裕的脑子倒也灵光,他立刻找了一条旧毛巾,将之扯成条状后再绑到一起,弄成了一条短围巾。接着,他把围巾系在韩诺惟的脸上,只稍微露出了一点眼睛和嘴巴。韩诺惟看着万裕忙活,低声说了句,“谢谢你。”

狱警已经不耐烦地催促了好几次,“快点!”

万裕咧嘴一笑,“快去吧。我们可不等你,回来晚了就没饺子了。”

韩诺惟满含希望地跟在狱警后面,走向会客室。他想,父亲一定会想方设法打官司救他出去,这次来,很可能是有了转机。

但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等在会客室的人是陶无天和陶白荷。

一看到韩诺惟脸上的毛巾,陶白荷就有点激动,“你的脸……”

韩诺惟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他现在最不想见到的,就是陶家的人——无论是精心打扮的陶白荷,还是一身警服的陶无天,都让他感觉极不自在。

他说不清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在中心医院住院的时候,他每天都盼望着陶白荷能去看看他,可是,陶白荷始终没有出现。当他被警察带走,羁押在看守所的时候,陶白荷也没有出现。如今,他被判有罪,锒铛入狱了,陶白荷却出现了。这真是讽刺的关怀。

“小惟……”陶白荷的眼圈红了。

韩诺惟看不得她流眼泪,便赶紧说:“我没事。”

陶白荷抓紧了手提包,显然是十分激动,“我去看过你父母了。”

韩诺惟哆嗦着坐了下来。

“别紧张,我没说什么。”

“不是我干的!你知道的!”韩诺惟愤怒地扑到了窗子上。

“2201!”狱警见状,立刻大喝了一声。

“快坐下!”陶白荷连连摆手,“你父母都相信你是清白的!真的!”

韩诺惟感到一阵气血上涌,他深呼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坐了下来,“我妈怎么样了?”

“你不要激动,你听我说。”陶白荷紧张地说,“你母亲不太好。”

“她病情恶化了?”

“没有,她知道你出事后,晕厥了一次,不过现在已经脱离危险了。她转到了中心医院,还有,你父亲在为你的事情奔波。”

“不用管我,我在这儿挺好的,跟他说,先照顾我妈。”

陶白荷一脸的心痛。她转过头,冲着身后的陶无天问道:“食堂在哪儿?今天过年,我想请他吃顿饭,行吗?”

韩诺惟没想到监狱的食堂居然有包厢,更没想到陶无天居然能安排他进包厢吃饭。

走进包厢后,陶无天冲押送韩诺惟的狱警笑了笑,然后塞了两包烟到狱警的口袋里,“哥们,帮他开下,让他吃顿好饭。”狱警看了看韩诺惟,虽然不情愿,但还是替韩诺惟解开了手铐,然后走出了包厢。

韩诺惟有些不解地看着陶无天,那一记重拳,他并没有忘记。而陶无天却是十分平静,不仅点了一桌子菜,还叫了三瓶啤酒。

“今天除夕,你们不回家,不要紧么?”韩诺惟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

“干我们这行,不回家很正常。”陶无天打开一瓶啤酒,递给了韩诺惟,“至于白荷,她是专门来看你的。哎,你把毛巾拿了吧,戴着不方便吃东西。”

韩诺惟沉默了一会儿之后,终于还是解开了毛巾。他做好了心理准备,如果陶白荷嫌弃厌恶他这张丑脸,他也就认了。

在毛巾从他脸上滑落的一刹那,陶白荷一声尖叫,吓得捂住了眼睛。但是,她很快又放下了手。她喘着粗气,不敢再看韩诺惟,只得求助地看着陶无天。陶无天自恃见过不少凶杀现场,不是胆小之人,但也被吓了一跳。他一把抓住韩诺惟的肩膀,“你不是住院住了两个多月么?就给你治成这样?”他有些激动。

韩诺惟笑了起来,陶白荷的反应令他心灰意冷。这张红肉横生、没有鼻子的脸孔,笑起来当真是有说不出的恐怖,“天叔,您现在是不是能相信我了?您有见过哪个纵火犯把自己烧成这样吗?”

陶无天的脸抽动了一下。

突然,韩诺惟的脸色变了,他死死地盯着陶白荷放在桌上的手。

只见陶白荷的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纤细的钻戒。

陶白荷注意到了他的目光,顿觉手足无措。还好陶无天反应比较快,他赶紧打圆场说:“小韩,我虽然不知道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我想,你俩相识一场,也算有过缘分。今天是除夕,大家一起吃个团年饭,不开心的,都会过去的,你父亲不是正打算上诉嘛。”

韩诺惟低头不语,半响,他抬起头说:“天叔,感谢您的好意,能不能,让我和白荷独处一会儿,一会儿就行,我想单独跟她说几句话。”

陶白荷的脸色变得苍白,她恐惧地看着陶无天。陶无天有点为难地说:“带你进包厢吃饭、给你摘铐子,都是破例了,也是阴阳关的老孙跟我有点交情,才卖我的面子。按理说,狱警都该在边上盯着你吃饭的,你这要求……”

韩诺惟低声说:“求求你了,天叔,给我五分钟就行。您就站在包厢门口,这包厢有窗子,您什么都能看到。万一我有什么反常,您就进来。”

他看着陶白荷那双躲躲闪闪的眼睛,心里感到一阵难过,“白荷,我不会伤害你。我只想说几句话,说完,我们就两清了。”

陶白荷听到这儿,转头看了一眼陶无天,轻轻地点了点头。

陶无天叹了一口气,“既然你都这么说了。”他转向陶白荷,“白荷,有不对就喊啊,我就在门口。”说完,他起身走了出去,带上了门。

韩诺惟站了起来,陶白荷十分紧张,“你就坐那儿说吧,我听得到。”

韩诺惟苦笑了一下,“我只是想再仔细地看看你。”

陶白荷将脸侧了过去,但又觉得这样不太好,于是又转了回来,“小惟,你别怪我。我……我真的是没有心理准备。你住院的时候,我给你打了好多电话,发了好多信息!我,我还去看过你,你住的病房是202,我说的对不对!可是那些警察不让我进去!”

韩诺惟深深地望着她,轻声说:“我不怪你。”

“可我怪我自己。小惟,我知道你受苦了,我去求过我爸!可他们说,不是你坐牢就是我……小惟,你恨我吧!”

韩诺惟牵起了陶白荷的手,“我不恨你,真的,是我的命,我认了。你有人照顾也好,省得我牵挂。”

陶白荷流下了眼泪,“是我爸非要我跟他的,而且……”她说不下去了,连忙从包里翻出纸巾来擦眼睛。

韩诺惟摸了摸她的头发,“别太责备你自己。”

陶白荷擦干眼泪,点了点头,然后轻声说道:“对了,小惟,我有个事儿问你。”

“你说。”

“那天之后,我又悄悄去地下室找过了,我想说不定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是意外起火的。我知道那张纸肯定是烧掉了,但是那个核雕或许还有碎片,还有琥珀,说不定还在!可是,我翻了好久也没找到。”

说着,她像是鼓足了勇气一般,小心翼翼地看着韩诺惟,“小惟,你还有印象么?那块核雕里边的琥珀?”

第六章 一颗扣子

韩诺惟的脸色渐渐变得凝重,“白荷,你不会是为了这个来找我的吧?”

“当然不是!”陶白荷着急地说,“我是想看看有什么证物能帮你!”

韩诺惟心痛地看着陶白荷,“还有什么,能比你的证词更有说服力?”但他并没有说出口。他想了又想,最终只是说,“我不记得了,我在医院醒来的时候,连手机都被拿走了,琥珀应该当时就被烧掉了吧。”

陶白荷似乎如释重负,“是啊,我想也是,琥珀的熔点只有两三百度,肯定是烧没了。”

韩诺惟很想对陶白荷展露出安慰的笑容,但他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一种酸楚难言的滋味涌上心头,刺激着他的泪腺。他竭力克制住自己的情绪,但颤抖的声音还是出卖了他,“你能来看我,比什么都好。”

陶白荷露出了难过的神情,“小惟,对不起,我能为你做的只有这么一点点。”

“不。”韩诺惟摇摇头,“我以前羡慕别人的富裕,羡慕别人的好成绩。但自从跟你在一起后,我再也没有羡慕过别人。”他的眼中仍是一片痴情,“你为我做的已经够多了,别说对不起。”

陶白荷移开了视线,“你以后一定会找到比我更好的,相信我!”她急切地说着,语气非常激动,不知是在对自己说,还是在对韩诺惟说。

“但我不会再对别人这么好了。”韩诺惟平静地说。

陶白荷一时有些手足无措,“小惟,你再这样说,我又想哭了。”

“好,那就不说了。”韩诺惟温柔地说道。

“快吃饭吧,菜都要凉了。”陶白荷像是没有勇气再继续这种对话,故意岔开了话题。

“白荷,你能不能送我样东西?”韩诺惟突然说道。他看着陶白荷,像是要把她的面容刻进自己的脑海里,“让我作个纪念。”

陶白荷为难地皱起了眉头,“我今天只给你带了些钱,二叔说阴阳关查得严,不好带什么东西。”韩诺惟摇摇头,“我不是要钱或者礼物。”他摩挲了一下陶白荷的灰蓝色羊绒大衣,“我想要一样你的东西,你给我颗扣子吧。”

陶白荷犹豫了一下,然后就伸手去拽大衣的扣子。不料这大衣的做工极好,她拽了几次都没有拽下来,无奈之下,她只得撩起衣角,用牙使劲一咬,才咬断了线。

韩诺惟看她的动作和表情,仍是一如既往的美。他感觉有一阵烟雾弥漫上了自己的眼睛,便赶紧接过扣子,塞进了口袋。然后,他将毛巾拿起来,系到了自己的脸上。

这时,门打开了,陶无天走了进来,“说好了吗?赶紧吃饭吧。”

韩诺惟刚举起筷子,又放了下来,“天叔,我斗胆再求您一件事。”

陶无天警惕地盯着他,“你要干嘛?”

韩诺惟无声地苦笑了一下,“我不会让您做违法的事情。您认识南警官吗?”

陶白荷顿时紧张了起来,她不安地挪动了一下身子。

陶无天疑惑地说:“小南?你说的是南泽雨?”

韩诺惟点点头。

“你找他做什么?”

韩诺惟认真地说:“南警官是最初负责我案子的人,他知道我是清白的。我那会儿喉咙被熏坏了,是他拿本子让我写的口供。对了,当时还有个姓杨的警官也在场,他们能证明我完全是无辜的,那些安到我头上的罪名都是瞎扯的,无论是纵火,杀人,还是……”他看了一眼陶白荷,把“强奸”两个字咽了回去。

陶无天一怔,“你确定小南能帮上你的忙?”

韩诺惟点点头,“那位南警官是个好人,当时还借给我手机,帮我打电话给白荷,虽然没打通,但我还是很感激他!”

陶白荷露出了诧异的表情,她看向陶无天,欲言又止,后者则皱起了眉头。

“怎么了?”韩诺惟终于意识到气氛有些诡异。

“没什么。”陶白荷轻快地说,“我那几天都是乱糟糟的,可能漏接了吧,而且又是我不熟悉的号码,搞不好我以为是诈骗电话就没接。小惟,你不会为这个生我的气吧?”

韩诺惟摇摇头,满含期待地看着陶无天。

陶无天用手指敲了几下桌面,沉吟着说:“虽然你提的这个要求不算过分,但我得告诉你,小南已经调到省城去了,小杨也分到别的案子去了。据我所知,他俩基本上是刚接你的案子没两天就被调离了。既然他们早就被调离了,那即使我找到他们,也帮不上你什么。”他盯着韩诺惟,“不是我不帮你,实在是有心无力。”

韩诺惟眼里的光,渐渐黯淡了下去。

当万裕打着饱嗝回到监室的时候,却发现韩诺惟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小床上。他的脸上仍然蒙着毛巾,身子一动不动。

万裕凑过去问,“见到你家人啦?”

“滚。”

韩诺惟的声音含含糊糊的,万裕没听清,又问了一句,“咋啦?”

“我叫你滚。”韩诺惟不耐烦地说。

万裕立刻火了,“你他妈没刷牙啊,嘴那么臭!”说着,他就想把韩诺惟揪起来打一顿,但是他的手刚碰到韩诺惟的衣领,就愣住了。

韩诺惟脸上的毛巾已经湿透,那一双金色的眼睛像是两颗闪着泪光的宝石,透出一种无法言喻的悲哀和绝望。

万裕僵住了,他还没见过犯人在会客后出现这样的表情。愣了几秒后,他松开手,骂骂咧咧地走开了,“阴阳怪气的,谁靠近你谁倒霉。”

韩诺惟像是没有听见一样,依旧漠然地盯着空中虚无的一点。他的心里如同塞满了杂草,喘不过气来。十八岁的人生犹如电影的画面,在他的眼前闪回。

他想起了无忧无虑的童年,母亲握着他的手,教他捏住刻刀,一点点地雕出一只像猪一样的小狗;他想起了父母假装忘记了他的生日,在他失望地说不要紧的时候,为他端出一块漂亮的生日蛋糕;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做主力的足球比赛,却在最后的点球输给了对方,夕阳下,他和小伙伴们一边吃西瓜一边哭;他想起了自己和陶白荷的第一次,在手忙脚乱中,他终于彻底拥有了恋人;他想起了母亲因为生病,不过一年的时间,一头长长的黑发就几乎掉光了;他想起了去陶家的那一天,当时自己竟然撒谎说是去阿强家复习。然而,父亲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他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了。

往日云烟,又短又长,初始甜蜜,结尾哀伤。

韩诺惟转念又想到了自己蒙冤入狱,这使得父亲在照顾母亲之余,还得抽出时间来为他奔忙。父亲教书育人,平生最爱惜名誉,现在却要因他而被人指指点点。而以父亲那温和的性格,必定只会叹一口气,然后默默承受。

一想到这儿,韩诺惟就觉得脸上火辣辣地疼。

他翻了个身,顿时感到侧腰疼。他伸出去摸,才发现是被陶白荷的扣子给硌到了。

熄灯了。幽暗的月光洒进监室,很快,监室内就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呼噜声。

韩诺惟从口袋里摸出扣子,对着月光凝视。那是一颗矿泉水瓶盖大小的金属扣,边缘打磨光滑,掂在手中沉甸甸地,很有份量感。在月光的照射下,扣子反射出了淡淡的光芒,让韩诺惟觉得刺眼,但这根本比不上陶白荷手上的钻戒。

此刻,他不愿想起陶白荷,但大脑像是故意与他作对一般,偏要不断想起,陶白荷的一笑一颦,都如在眼前。

韩诺惟对陶白荷恨不起来,但也无法接受这段时间所发生的一切。原本他还有一丝希望,希冀家人能够上诉成功,让自己沉冤得雪,可是现在,这些好像都失去了意义。陶白荷厌恶畏惧他现在的容貌,又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移情别恋,这令他万念俱灰。

他想到以后,陶白荷会对别人笑,对别人撒娇,对别人说曾经对他说过的话,还会投入别人的怀抱,就感到一阵气血翻涌。嫉妒与折磨的刺深深地扎入他的心,他毫不犹豫地张开嘴,吞下了扣子。

“你可真够固执的。”

韩诺惟睁开眼睛时,发现周遭一片明亮。

一名身穿白色大褂的医生正温和地看着他,“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自杀两次的犯人,你是第一个。还好睡你旁边的人及时发现了,不然送晚一点,消化道大出血,就麻烦了。”

韩诺惟看着她的大眼睛,认出对方就是上次在监室给他打葡萄糖的那位医生。他的喉咙痛如火烧,但还是吃力地说了句:“谢谢你。”

女医生不以为然地说:“你别再出现就行了。我们院人手少,不能老是抢救你。而且,今天是大年初一唉,我们还得为了你加班。”

韩诺惟的脸微微发热,他原本是抱了必死的决心,谁料造化弄人,没死成。他鼓起勇气说:“对不起,下次请别再抢救我了。”

女医生一愣,但是倒也没有生气,她看着韩诺惟说:“你多大了?”

“十八。”

“你知道吗?要是我弟弟听到你这么说话,他一定会跟你争论起来的。”女医生将一绺碎发捋到了耳朵后面,“而且最后赢的人一定是他。”

韩诺惟凄然一笑,“你并不知道我的故事。”

女医生拉开门,淡淡地说:“你要是还想自杀,那你的故事我听不听也无所谓。”

韩诺惟闻言一怔。

女医生看到他的表情,笑了起来,“这样吧,等你能吃东西了,我再来听你的故事。”说完,她转身走了出去。门口的狱警赶紧跟她打招呼,“隋医生,辛苦了。”而后,狱警警惕地朝室内看了一眼,接着关上了门。

韩诺惟环视了一圈病房,心情复杂。他的左手插着针,打着点滴,右手则被拷在病床的扶手上。病房里非常安静,不像监室那样嘈杂。他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因为终于有机会安静地思考了。

两次自杀都没有成功,他不禁觉得有些好笑,在他分明已经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老天爷却不让他死。要知道,阴阳关里所有的衣服都没有扣子,也没有金属拉链,食堂里只有塑料勺子,连筷子都没有。在这样的环境下,他想把自己饿死,没有成功;好不容易得到了一颗扣子,吞下去,却又被救了。既然这样都死不了,那他再执意寻死,恐怕也只是浪费时间。

之前他一直坚信,警察会在查明案情后释放他,所以,在几次申请与家人联系都遭到拒绝后,他也就老老实实地接受了。而此刻,他忽然意识到,父亲是可以主动来找他的!但实际上,无论是在医院、看守所,还是在监狱,父亲都没有出现过。他不禁想到,即使父亲来看他,也会被阴阳关拒之门外。

想到父亲在安顿好母亲后,风尘仆仆地从小城的另一端来到监狱,却被凶神恶煞的狱警赶走,他就觉得揪心。再想到母亲正躺在病床上与癌症作斗争,而他却在这里寻死觅活,他更感到一阵强烈的羞愧。

他不再想死了,他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与父亲取得联系。

但他又立刻陷入了迷茫。身在大牢之中,除了同监室的犯人,他根本不认识别人。而他认识的犯人中,也就万裕稍微友善一些,但他并不信任万裕——他依然不愿意把这些犯人当成朋友,他觉得自己和他们不一样。

虽然进了阴阳关,但韩诺惟并不承认自己是犯人,他听那些犯人吹过不少次牛逼,每次听完后他都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赶紧出去,离这些人越远越好。

他转念一想,或许可以等下次陶家的人来探监,找陶家的人帮忙。但他又立刻否定了这个念头。他不确定陶白荷还会不会再来看他,而且,将希望寄托在概率这样小的事情上,毫无意义。

韩诺惟叹了一口气。

这时,他忽然听到走廊里的狱警的声音,“隋医生,下班啦。”一个女声回答道,“嗯,我走了,看好他啊。”

韩诺惟心里一动,他吃力地扭过头去,直到看清病历板上的签名。虽然龙飞凤舞,但他依稀能辨认出来,“隋青柳”。

隋青柳于他而言完全是个陌生人,可是,现在他能依靠的,大概也只有陌生人了。

第七章 慈父之音

韩诺惟恢复得很快。当三天后,隋青柳再来查房的时候,他的消化道已经止住血,并且可以稍微吃一点流食了。

隋青柳今天的气色很好,她用小夹子将长长的刘海整齐地别到了耳朵后边,还在脖子上戴了一条蜜蜡项链。

韩诺惟对珠宝玉石极为敏感,他一看到那块蜜蜡,就仔细地观察了一下。这块蜜蜡的质地并不怎么样,而且还有一点杂质。其挂绳就是用普通的黑丝线做成的,而且绳结打得很随意。所以,每当隋青柳弯腰忙碌时,那块蜜蜡就会悬在空中,转来转去。

隋青柳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她在弯腰后,会很快将蜜蜡收到白大褂里面。

韩诺惟微微一笑,“隋医生,能给我吗?”

隋青柳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我能帮你调整好。”韩诺惟伸手指向隋青柳的胸口。

隋青柳迟疑了一下,低头一看,这才反应过来。她微笑着摘下了吊坠,“你可别再想吞下去了,这是我男朋友送我的,弄坏了你赔不起。”

韩诺惟接过去,吃力地坐了起来,“要是我弄坏了,你就把它拔了。”他指了指旁边的输液管。

隋青柳扑哧一笑。

韩诺惟专心地解起了绳结,无奈绳结系得太紧,他又没有长指甲,于是只得问道:“有尖头的东西吗?”

隋青柳半信半疑地从急救车里找了个一次性注射器,然后拆出针头递给了他。

韩诺惟将针尖对准死结,慢慢地将死结解开了。他不紧不慢地捋平了两根丝线,熟练地重新编织了起来。

隋青柳佩服地看着他,“挺厉害的啊。”

韩诺惟笑了笑,“这没什么。”

隋青柳好奇地说:“你之前是做什么的?”

“算琥珀雕刻吧。”韩诺惟谦虚地说。

隋青柳听到后,眼睛都亮了起来,“哇,那你跟我男朋友的行当也沾边呢,算半个同行哦。他是做琥珀生意的。”

“那他还给你带这么廉价的蜜蜡。”韩诺惟在心里想。

“不过他不会你这种手艺,他是倒卖料子的。”一说到男朋友,隋青柳的话匣子就关不上了,俨然是个小女人。

“看来,她之前那副高冷的样子是装出来的。”发现隋青柳并不难接近之后,韩诺惟稍微放松了一点,“你的工作是不是很辛苦?”

隋青柳叹了一口气,“有时候很辛苦的,比如抢救你这种人。”

韩诺惟尴尬地笑了一下。

“但其实更多的是枯燥,因为我们毕竟不是对外营业的医院。”隋青柳说道。

韩诺惟点点头,“这年头,哪行都不容易。”

隋青柳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对了,你现在能吃东西了吧?”

韩诺惟这时已经打好了新的绳结,他一面递给隋青柳,一面说:“嗯,我能吃流食了。”他的眼睛里充满了希望,“隋医生,能给我几分钟时间吗?我想跟你说说我的故事。”

当韩诺惟讲述完自己这一段时间以来的经历后,隋青柳好一会儿都没吭声。

韩诺惟心里一沉,刚想开口问时,却见隋青柳摘了口罩,愤愤地摔到了急救车上。

“太过分了!真是太过分了!”她气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只是翻来覆去地说,“太过分了!”

而韩诺惟反倒安慰她说:“没事的,我想好了,我不会再自杀了,我要上诉!”

“对!你不能就这样放弃!你还有爸爸妈妈在等着你呢!”隋青柳的两颊带着激动的红晕,韩诺惟忽然发现,她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虽然她的眼睛没有陶白荷的大,鼻梁也比陶白荷稍微低一点,但她的五官搭配得当,看起来有一种古典的柔美,尤其是她那天生上扬的嘴角,像是时刻都在微笑。

“隋医生,我有点好奇,警察都不相信我,你为什么信我?”

隋青柳认真地凝视着他,“我也不知道。可能因为我曾经有个弟弟吧,虽然他比我小很多,但我一点也不觉得他烦。”

“曾经”这个词让韩诺惟一怔,他顿觉尴尬,赶紧说道:“对不起。”

“没什么。”隋青柳自嘲似地说,“是我自己提起来的。”

不知为何,隋青柳那复杂的眼神令韩诺惟想起了陶白荷,他心头一痛,赶紧移开了视线。

“你入狱这么长时间,你家里人没有和你联系过吗?”隋青柳关心地问道。

韩诺惟发愁地说:“没有,我问过了,也提交了申请,可是一直没给我回复。”

隋青柳听了没有说话,而是发起了呆。

韩诺惟以为自己说错了话,忙说:“我没事,也习惯了。出事到现在,我一直是一个人,这样也好,我也不想家里太操心。”

“别瞎想了,你该休息了。”隋青柳突然说道,表情也恢复了平静。她重新戴上了蜜蜡项链,并将注射器扔到了垃圾桶里,然后,她又帮韩诺惟调整好了病床,让他躺下。等她忙完这一切时,狱警恰好打开了门,“隋医生,304病房找你。”

韩诺惟心里直打鼓,赶紧装出一副很不舒服的样子来,而隋青柳也配合地说:“你恢复得不太好,要多注意休息,不然随时有可能再出血。”韩诺惟老老实实地点了点头。

在那之后的几天里,隋青柳都没有再出现。韩诺惟一度有点后悔,他觉得自己可能是太轻率了,但他又不知该如何补救,只能静静地等着。

因此,当隋青柳再度出现的时候,韩诺惟忍不住松了一口气。

“看你的表情,像是不太高兴看到我啊。”隋青柳进门后,一面看床头仪器的读数,一面跟他开玩笑。

韩诺惟有几分无奈,“我这个脸,也看不出什么高兴不高兴吧。”

隋青柳不以为然地说:“你这是在埋怨我吗?”

“我哪儿敢!”韩诺惟委屈地说,“我是怕你不相信我。”

隋青柳转过头来,正视着他的脸,“不错,我一开始是有些怀疑的,因为你毕竟太年轻了,这个岁数,不愿坐牢,自己犯下错误不愿意承担后果,都是有可能的。”

韩诺惟屏住了呼吸,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所以我就自己去调查了。”隋青柳说。

韩诺惟愣住了。

“其实也不是什么调查。”隋青柳看他表情呆呆的,忍不住笑了起来,“我就是去找了一些新闻报道来看,然后跟我男友讨论了一下。你放心,他很可靠,不会乱说的。”

韩诺惟渐渐放下心来:“你该不会连我重新编绳的事情也顺便说了吧?”

隋青柳大笑了起来,“怎么会!那样不是等于说他送我的东西不好嘛!”说完,她突然从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塞到了韩诺惟的被子下面,“我男朋友说,让我跟着自己的感觉走,我觉得你不是坏人!”说着,她走到了门口,眼睛紧盯着韩诺惟。

韩诺惟慢慢掀开被子,床上赫然躺着一部手机。他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隋医生!”

隋青柳只是笑着做了个噤声的动作。他感激地点了一下头,接着立刻用颤抖的手指在键盘上按了起来。

韩诺惟头一次发觉父亲的声音是如此的温暖,他简直要听得哭出来了,看到隋青柳在门边替他望风,他才强忍住了泪意。在简要地说明了自己的现状,又问了母亲的近况后,他仍意犹未尽,直到父亲问他,“我在准备上诉的材料,律师说证据不足,你有能补充的吗?”

韩诺惟这才想起来,重要的事情都还没说,“爸,我想起来了,陶白荷跟我说过,她家是有监控的。”

“就是安保系统那种监控?”

“对。”

“那监控录像有用吗?”

“一定有用啊。陶白荷说过,走廊和楼梯、大厅都有摄像头的。虽然三楼的主卧和一楼的书房可能没有摄像头,但是其他地方的摄像头至少能证明,整个晚上我除了刚到的时候,就再没和林妈接触过,所以她不可能是我杀的。我进了书房就没再出来!”

“好!你说的这个很重要!我马上记下来!还有别的吗?”

“爸,第一次给我录口供的两个警察中有一个很眼熟,姓杨,好像是以前去过我们家里看望您的学生。您有没有后来去读警校的学生?”

韩孟昶回忆了一下,“是有个,叫杨萧。”

“太好了。爸,您去找一下这个人,他说不定能找到我当时的审讯笔录。”

这时,隋青柳冲韩诺惟打了个手势,他明白时间不多了,“爸,这是我借的电话,我不能再说了,以后有机会再联系您。照顾好妈,您自己多注意身体。”

韩孟昶在电话那头轻轻叹了一口气,“你啊,以后有什么事情都要告诉我,不要自己担着,好吗?”

韩诺惟的脸抽搐了一下,他拼命咬着嘴唇,不敢说话,怕一开口就哭出了声。

韩孟昶等了几秒,却没有听见韩诺惟说话,不觉有点发慌,“喂,喂,喂?”

韩诺惟赶紧做了几个深呼吸,“爸,我在。我听到了,放心吧,我听您的。”

韩孟昶仍然有点不放心,“你没事吧?”

“没事,爸,我真的不能再说了,下次再跟您打电话。”

“那,好吧。”

“爸,我挂了。”

“嗯,好,自己保重。”

等巡逻的狱警走后,韩诺惟说:“隋医生,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你都这么说了,问呗。”

“你第一次去监室给我打葡萄糖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好像……不怎么害怕我的脸?”

隋青柳大笑了起来,她笑得厉害的时候会用手掩住嘴,显得格外淑女。“我还以为是什么问题呢。这也算问题啊?”她走到窗边,将窗子稍微拉开了一些,“我是医生啊。你难道没有听过医者父母心这句话?”

韩诺惟听后有点发愣,隋青柳扑哧一笑,“我逗你的。其实我以前实习的时候胆子很小的,后来看多了,也就慢慢不以为然了。再说了,每次见你都忙得不行,没工夫瞎想。”

韩诺惟知道她是在开玩笑,便跟着笑了起来,“那你还得感谢我,每次都让你忙得团团转!就顾不上怕了!”

隋青柳撇撇嘴,“要是我弟还在就好了,等他成年了,也会像你一样高高瘦瘦的吧。”她一面说,一面比划着。

韩诺惟略带羡慕地说,“有兄弟姐妹真好。我从小就是一个人,很羡慕那些家里人口多的。”

隋青柳不笑了,“那是因为你家庭条件还说得过去吧。要是家境不好,就不会这么想了。”

韩诺惟摇了摇头,“我家境很一般。”他严肃地说,“我妈身体一直不好,我爸又是很爱惜名誉的人,他连学生送的那种小包装的茶叶都要退回去的。”

隋青柳同情地说:“那你家这次要帮你上诉,恐怕还得折腾。”

韩诺惟没有接话,而是发了一会儿呆,然后,他像是下了极大的决心似的说:“隋医生,我知道你是好人,跟这儿的人都不一样。”

“别给我戴高帽子,臭贫嘴。说吧,是不是又想借我电话?”隋青柳毫不客气地奚落道。

“不,我想请你帮我拿一样东西。”

隋青柳警惕地看着他,“要是借我的东西,还可以商量。医院里的东西都是公家的,你别乱打主意。”

韩诺惟说:“不,你误会了,我是想请你帮我拿一样属于我的东西,也在医院里。但不是这家医院。”

隋青柳反应了过来,“你是说你火灾后住的那家医院?”

“对。”韩诺惟非常严肃地看着隋青柳,“这是个秘密。这件事,我没对任何人说过。我在那家医院藏了一样东西,你能帮我取出来吗?”

“是什么东西?”

“一块琥珀。”

隋青柳吃惊地睁大了眼睛,“你说的是你在地下室看到的那块琥珀?”

韩诺惟点点头,“是的,我在想,会不会就是因为这个东西,才害得我坐牢。”

隋青柳迟疑了一下,“我就算能拿出来给你,你又有什么用呢?”

韩诺惟满含希望地说:“我自然是用不上的,我想请你帮我交给我爸,或许,他能找出这些事情之间的联系。”

隋青柳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行,我答应你。如果能帮你脱罪,那我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但如果被我发现你在骗我,我就立刻揭发你!”

第八章 后会无期

让韩诺惟没有想到的是,直到他康复,也没有再见到隋青柳。

韩诺惟暗暗着急,他原本以为几天时间足矣,但眼看一个月过去了,隋青柳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韩诺惟实在憋不住了,在出院的时候,他鼓足勇气对狱警说:“隋医生呢?好久没看到她了。”

狱警像是听到了最滑稽的单口相声一样:“你这种丑逼,也配惦记隋医生?呸!”

韩诺惟忍住气,好言好语地说:“求你了,能不能告诉我隋医生在哪,我有一点事情想问问她,不是违法的。”

狱警眼皮都懒得抬一下,“不知道。”

韩诺惟垂头丧气地回到监室,大部分人看到他都是一副仇视的表情,韩诺惟心知两次自杀的事情一定连累了狱友,但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他现在满脑子就想着如何找到隋青柳。

万裕看出了韩诺惟的心不在焉,等狱警一走远,他就主动凑了上来:“咋了?你在医院也挨整?”

韩诺惟摇摇头,一副不想多谈的样子。

万裕纳闷地说:“你又不是死刑,怎么老想不开?好好表现表现,争取个减刑,你年纪又小,出去还有得混。”

韩诺惟听到“减刑”两个字,只觉得无比刺耳,他不耐烦地说:“能减多少?十年?二十年?”

万裕哭笑不得:“你管减多少呢?总好过把牢底坐穿。再说了,你刚进来就有人探监,比很多人都幸运了。”

韩诺惟冷笑一声:“然而来的人并不是我想见的。”他到底年轻,说到“想见”这两个字的时候,心酸委屈,声音也带了几分颤抖。

万裕安慰道:“那也比没人理睬你好,来看你,说明还有人惦记你。”他环顾了一下左右,见无人注意他俩,便压低了声音:“什么都没给你带吗?我最近手头紧,借我点呗。”

韩诺惟听得一头雾水,怔怔地看着万裕,后者见他没反应,只好做了个捻钞票的动作,韩诺惟恍然大悟。陶白荷确实给了他一叠钱,他当时伤心过度,只是胡乱往枕套里一塞,接着就忘到脑后了。

韩诺惟伸手往自己的枕套里一模,钱居然还在,他也不知道坐牢要钱有何用,便全抽出来,一股脑儿塞进万裕手里,“拿去吧,不用还了。”

万裕倒是吓了一跳,这叠钱少说有五六千块,他没想到韩诺惟这么大方,心里一阵波澜,又退了一半回去:“你真傻,给自己留点。”

韩诺惟闷闷不乐地说:“我用不着。”

万裕一面观察着周围,一面小心地将钱收好,又把剩下的塞回韩诺惟的枕套:“老弟,你年纪轻轻的,别老苦着脸。”他眼珠一转,“跟哥说,是不是住院看到漂亮小姑娘,发春了?”

韩诺惟瞪他一眼:“你才发春呢。”

万裕看他没生气,又说:“不是哥们我吹,我比你进来的早,什么头头脸脸都见过。我告诉你,你别乱打什么主意,这里边的小护士医生差不多都有主的,怎么也轮不上你。”

韩诺惟犹豫了一下:“那,你知道隋医生吗?”

万裕没想到他会向自己打听,便带了几分得意之色:“吆吆吆,别人还不好说,隋医生啊,我可是了解!”

“真的?”韩诺惟闻言大喜。

万裕清清嗓子,“呃,你想听她的什么八卦?”

韩诺惟想了想,“你知道些啥就都跟我说说呗。”

万裕暧昧地笑了,“你是不是看上她了?我跟你说,那你可没戏了。”见韩诺惟没有吭声,他当作是默认了,又接着说:“说起来,其实这个隋医生,也是命苦的很。”

“跟犯人有关系吗?”韩诺惟忍不住问道。

万裕瞪了他一眼,“你说话真不过脑子!当心给人听到了,揍你。”他缓了一缓,“你在这儿,是新人,别动不动犯人犯人的挂嘴边上,显得你好像特拽似的,容易挨打。”

韩诺惟点点头:“我知道了。”

万裕看他没有反驳自己,而是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十分满意:“我接着说啊,你别老打断我。这个隋医生,很小的时候,爹就死了,她妈妈是个性子倔强的人,一直独身,直到把她拉扯到十八岁,才再婚的。”

“那确实不容易。”

“可不是嘛。不过呢,隋医生的爹留下了一栋小房子,除了她们娘俩儿住之外,多出来的房间,就租出去了,这娘俩算是靠着收房租度日的。”

韩诺惟有点疑惑地说:“这也不算命苦吧。”他在心里想,我才命苦呢,隋青柳这点事算个屁。但他忍了忍,终于还是没有说出来。

“你听我说啊,别打断我。后来她十八岁的时候,她妈妈不是再嫁了嘛,然后就又跟她后爹生了个儿子。”

“噢。”韩诺惟立刻想到了隋青柳挂在嘴边的弟弟。

“可是这个儿子后来被人拐卖了,好像就是去年的事。”

“啊。”韩诺惟吃惊极了,“那她的家人肯定崩溃了吧。”

“谁说不是呢,她妈妈好像就是那阵子受刺激了,孩子找不回来,然后又想不开,没几个星期,居然死了。她的后爹也不管她,后来搬出去了,听说没多久又找了个老婆,也是有本事。”

韩诺惟听了,在心里默默想了一会儿,然后问道:“你怎么知道隋医生这么多事呢?”

万裕搬起一条腿,盘腿坐好,“她家不是租房子的嘛,有一户人家在她家租了很多年。”他忽然咧嘴一笑,“这家的儿子,就是隋医生现在的相好。”

他挠了挠腿,“其实呢,我也不算跟他特别熟。他是跟我一个发小一起做生意的,然后出来喝酒嘛,自然就认识了。有时候喝多了,隋医生的相好会稍微抱怨一下,我也就多少听了些隋医生的事。”

“抱怨什么?是不是说隋医生人不好?”韩诺惟着急地问道。

万裕翻了个白眼,“你想什么呢?他俩感情好着呢。他也就是抱怨隋医生的弟弟的事情。隋医生在她弟弟被拐以后很自责,落下了心病,经常哭啊什么的。加上她妈妈不是也因为这事死了嘛,她就老觉得憋屈想不通。哎,女人呢,你也知道,情绪一上来,哭哭啼啼的,不知道哭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很烦人的。”

韩诺惟耐着性子听完了隋青柳的八卦,见万裕似乎有些疲倦,他终于忍不住问道:“那你现在能联系上隋医生吗?”问完他立刻后悔了,自己太心急。

万裕苦笑道:“我哪能联系上她?跟你一样关在这儿两眼一抹黑的。”

韩诺惟想了一想,说:“哥们,是这样。我母亲身体很差,在中心医院住院,我之前听隋医生说过她好像有认识的人,所以想托她问问情况。”

万裕同情地看着韩诺惟:“这样啊。好吧,我回头想想办法。”

韩诺惟感激地说:“多谢你!有什么我能帮上你的,你尽管叫我!”

万裕咧嘴笑了:“拉倒吧,谁指望你帮忙!我就是看你怪可怜的。”说着捶了他一下,转身走了。

韩诺惟知道他们犯人之间有独特的情报网和联络方式,也不好多问,便又等了下去。

没过几天,万裕带回来的消息,却令韩诺惟感觉犹如晴天霹雳。他想过隋青柳被别人发现偷拿琥珀,想过琥珀落入了监管严密的阴阳关安检手里,想过隋青柳替他做事被连累,唯独没有想过隋青柳竟然辞职了。

韩诺惟心头发苦,一阵眩晕令他站立不稳,他赶紧坐下来。万裕看他脸色难看,也很吃惊:“隋医生走了,再想其他的办法嘛。韩城就这么大点地方,难道找不到别人帮你妈么?”

韩诺惟喃喃道:“找不到了。”

万裕说:“怎么可能?隋医生再厉害也就是个小姑娘,你等着,我继续帮你问,总有人会认识中心医院的人。”他迟疑了一下,又补充说:“要不,找伍晨问问?”

伍晨就是331那个大胖子,韩诺惟对他并无好感,当即摇了摇头,然后慢慢躺下,蜷起了身子。

万裕当他是太失望了,又安慰了几句,看他不接话,只得走开。

韩诺惟浑浑噩噩的,也不知躺了多久。虽是晚春,他却觉得浑身发冷,一阵阵寒气从心里传到脚底。

又是女人,又一次被女人骗了!他责备自己的冲动幼稚。

他想起父亲跟他说过的话,“话到舌尖留半句。”可是别人只要对他好一点,再夸他两句,他就忍不住变得轻飘飘了,若对他好的人是个漂亮女人,那他更是智商情商都减半。

韩诺惟悔恨不已,却又无计可施。他好不容易跟家里取得了联系,也好不容易下定了决心将上诉进行到底,却在第一步就被打击得体无完肤。

他思来想去也不明白为什么会突然出现这样的变故。

隋青柳一开始表现得对他非常信赖,还将自己的手机借给他,帮他望风,怎么会在拿到琥珀之后,就不告而别了呢?

韩诺惟仔细回忆了一下,他记得那块琥珀体积很小,虽然形态古朴,颜色多变,但也不至于是天价。

他突然心里一惊,自己还是太过粗心了,当时在密室中犹如做贼,一切都匆匆忙忙的,并没有用珠宝鉴定专用的白、紫光灯来仔细观察过那块琥珀,难道是自己漏看了什么?

韩诺惟想起隋青柳的男友就是做琥珀生意的,如果是因为琥珀本身的价值导致隋青柳改变了主意,那也正说明自己是瞎眼看错人。

为什么这么浅显的道理一开始没有考虑到?难道自己真的是蠢得无可救药?韩诺惟恨不能扇自己两巴掌,从小母亲就告诉他,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但是现在这些朴素的话语似乎都失去了意义,因为善良如他,此刻正身陷囹圄,心似黄连。

夜已深了,正当韩诺惟迷迷糊糊有些睡意时,突然,在监室的另一头传来一阵不寻常的动静。韩诺惟以为是谁又在变着花样打呼噜,便堵住了耳朵,可是那声音却好像毒蛇吐信,一丝丝不绝如缕,他不耐烦地坐起来,发现好几个人都醒了,但却没人说一句骂一声。

韩诺惟突然一个激灵,这声音不是打呼噜,而是呻吟,是一种令人反胃的呻吟。他头皮发麻地往声音传出的地方看去,看到伍晨大腹便便地端坐在床边。在他的两腿中间跪着一个人,脸几乎全埋了进去。

韩诺惟越看越觉得跪着的人背影有点熟悉,他下意识地往万裕床上看去,果然是空的!

韩诺惟一阵恶心,他根本不想去管这种破事,又躺下来堵住耳朵想要继续睡。可是伍晨的呻吟声越来越大,然后万裕发出一连串干呕的声音,似乎十分痛苦。

韩诺惟忍不下去了,他跳下床冲过去,一把拉开了万裕。伍晨显然还沉醉在享受中,闭着眼,仰着头,完全没有意识到韩诺惟的到来。韩诺惟飞起一脚踹在了伍晨的两腿间,伍晨一声惨叫,韩诺惟整个人扑了上去,骑在他肚子上,开始疯狂地殴打伍晨。

一屋子的人大概都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一时间竟无人帮忙。静静的监室中,回荡着韩诺惟的拳头砸在伍晨脸上的声音,愤怒的吼声,恶心的呕吐声,以及伍晨杀猪一般的嚎叫。

伍晨挣扎着与韩诺惟扭打到了地上,但他忘了自己还没穿上裤子,韩诺惟又是一脚踩上去,正好踩在他的腹股沟上,他痛得受不住,拼了命想把韩诺惟从他身上掀下去。

值班狱警赶来的时候,看到的是这样的场景:伍晨光着下半身,脸和脖子都肿了,韩诺惟则死死抓着伍晨不放。两人都满脸是血,但韩诺惟看上去更惨,他的脸上,鲜血顺着皱巴巴的红肉肆意流淌,就像刚从屠宰场逃出来的一样。值班狱警上前去拉,拉了几次居然没有拉开,还被韩诺惟给打了一拳。狱警气得吹响了哨子,不一会儿就冲进来几个人,架住了韩诺惟。

值班狱警从牙缝吐出几个字:“总统套房,三天!”

第九章 塞翁失马

当韩诺惟见到所谓的总统套房时,才明白为何屋子里的人听到后都露出了畏惧和同情的眼光。

这是一间形如棺材的禁闭室,空间极度狭小,进去后仅能站立,不能坐,手臂无法伸展,人亦不能转身,四面全是水泥墙,仅有一扇极小的气窗,气窗下面有个折叠板。关在里面的人一天只能吃一次东西,狱警在外面把折叠板拉出来,再把碗摆在上面,通常碗里装的是流食,碗中间斜插一根管子,犯人只能梗着脖子,从气窗内咬住吸管进食。狱警要是心情不好,突然把碗拿走,那犯人连一天里仅有的一顿饭都吃不好。与普通的号子相比,这里只能呆一个人,还有狱警不间断地巡逻,真算得上是“总统套房”才有的特殊待遇。

狱警的大头皮鞋摩擦着地面,发出铿铿的声音,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每当狱警走过总统套房前时,都会往里看一眼,眼光鄙夷,犹如在看一个疯子。

因为,现在的韩诺惟,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责备自己,一会儿咒骂他人,看上去离疯已经不远了,倘若不是总统套房的空间实在太小,狱警倒是相信,他完全有可能用头去撞墙。

更令狱警头疼的是,韩诺惟时不时就会发出一阵尖利的怪叫,嗓子都叫破了也不停下来。狱警把他拉出来打了一顿,但他一回到总统套房,就又开始怪叫。狱警忍无可忍,只好上报。

当阴阳关的监狱长孙丹邱来看韩诺惟时,映入眼中的是一个满脸伤痕、神情阴狠、目光混乱的少年。

孙丹邱好奇地盯着韩诺惟:“你是想死还是怎么的?”

狱警叫了韩诺惟的编号,“2201。”

韩诺惟十分认真地说:“我不想死,我是无罪的。”

一旁的狱警都笑了起来。孙丹邱冷笑了一声:“你要是无罪,为什么会进监狱?”

韩诺惟知道他是在嘲讽自己,但仍控制不住激动的情绪:“我是被陷害的!你可以去找我的档案看看,我真的是被陷害的!”

孙丹邱不屑一顾地说:“所有进来阴阳关的人都是这么说的。”

韩诺惟突然把脸贴到气窗上,红肉横生的脸孔被气窗挤得变了形:“你可以去找隋青柳!她手里有证物!”

孙丹邱禁不住后退了一步,待反应过来,他一阵冷笑:“隋医生工作一直勤勤恳恳,才离职就要受到你这样的污蔑?监狱医院的工作人员都是经过了政审的,个个清清白白!你的鬼话我一个字也不会信!”

孙丹邱不再看他,似乎觉得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侮辱,转身就走。

韩诺惟急得大叫:“我没有撒谎!你有本事找隋青柳来问问!”

但孙丹邱并没有停下脚步,随行的一名狱警恭恭敬敬地说:“您看,后边是不是还让他回原来的号子?”

孙丹邱冷笑着说:“这种人放回去就是祸害别人,关灰牢。”

狱警一愣,他小心翼翼地看着孙丹邱说:“可是,灰牢满了。”

孙丹邱停顿了一下,摆摆手:“把他跟214关一起。”

接下来的两天,韩诺惟真正体会到了生不如死的滋味。他的膝盖持续发抖,难以支撑身体,可当他尝试着蹲下去时,才发现这逼仄的空间,竟狭窄到连他这么瘦的人都无法蜷缩。他只好把身体靠在门上,膝盖处传来一阵阵犹如针扎的疼痛,小腿的肌肉更是不停地哆嗦。不知什么时候,他失禁了,恶臭的尿骚味充斥在“总统套房”里,以至于连狱警都不愿靠近他。

三天之后,韩诺惟被关进了灰牢。

灰牢和韩诺惟之前关的地方很不一样。这是一栋独立的楼房,外表是深灰色的,警力布置比其他地方更强。最令韩诺惟感到意外的是,这里的监室都是两人一间,不像之前的号子十多人一间。但这并不能让韩诺惟感到好受,他的双腿已经失去了知觉,两个狱警像拖着一袋水泥一样拖着他走,而他所到之处,都是不怀好意的目光,似乎这里关押的罪犯都更凶恶。

韩诺惟被押送到了走廊尽头最后的一间监室前,狱警打开门,将他丢了进去,“2201,你要是表现好点,还能转回去,要是再找死,你就等着在这儿烂掉吧!”

韩诺惟双腿使不上力气,立刻栽倒在地。

门在他身后“砰”地关上。

韩诺惟扶着墙,吃力地站起来,这间监室居然只有他一个人,他禁不住松了口气。打量了一下,监室面积不大,大概只有六七平方米,一张上下床,床边一张极小的桌子,放着点杂物,角落里一个马桶,墙上一个小小的窗户。

他又环视了一圈,没什么好看的,正准备爬上床躺着,突然一个声音传来:“你犯了什么罪?”这声音苍老沙哑,乍一响起,把韩诺惟吓了一跳。他不禁回头去看,狱警已经走了。难道声音是监室里的?

韩诺惟汗毛都竖起来了,这里明明没人。

他又仔细打量了一下行军床,这才发现上铺躺着一个人。韩诺惟懒得搭理他,他气喘吁吁地爬到床上,准备好好休息一下。

不料上铺那人突然跳下来,一个箭步就冲上来,将韩诺惟压在底下。韩诺惟奋力去推,竟推不动,那人力气极大,已将韩诺惟的喉咙牢牢锁住。

韩诺惟顿时感到呼吸困难,他使劲摆手,想去抓那人的衣服。

那人压着韩诺惟,只是低声问:“你为什么进来?”同时手劲加大,韩诺惟快被他掐死了,呼吸越加困难。

那人终于松了一点手:“再给你一次机会,不说,别怪我。”

韩诺惟终于能喘气了,他咳嗽了好几下:“我也不知道。”

那人又掐住了韩诺惟的喉咙:“年纪轻轻,倒是滑头!”韩诺惟吓得连连摆手,直到那人松开了他,才吃力地说:“我没撒谎,我是被陷害的!”

那人似乎对他有了点兴趣:“那陷害你的罪名是什么?”

韩诺惟又咳了好几下:“纵火,强奸,还有杀人。”

那人先是一愣,接着哈哈大笑,十分豪爽,笑声竟像是从腹腔中发出的,震得韩诺惟的身子都跟着发麻。

笑完以后,那人从韩诺惟身上跳下来,在他身边坐下,“小子,说来听听,你怎么办到的,一个人扛这么多罪名?他们给你什么好处?”

韩诺惟心里叹了一口气,原本以为到了灰牢,同监室的人少些,能有个清静,怎料竟给分到一个疯子的屋里,说了自己心烦,不说,又根本打不过这人。

他咬牙坐起来,整了整衣服,“你想从哪个罪名听起?”

韩诺惟一口气说到自己吞扣子自杀,说得实在累了,便停了下来。

那人一言不发,竟似听得入了迷,韩诺惟觉得自己也说的足够多了,便轻轻推了推他,“麻烦你让让,我想歇一会。”

“不行,你还没说完。”那人突然抬起头,正好与韩诺惟打了个照面,阳光透过墙上那扇小小的窗子斜斜地照进来,正照在两人的脸上。两人乍一对眼,都吃了一惊,虽然面目完全不同,却都长着一双金色的眸子!

那人看不出年纪,虽然眼角已有皱纹,但气色极好,眼眶深邃,睫毛浓密,鼻梁高挺,竟像是个外国人。

韩诺惟大惊之下,忍不住问道:“你是谁?”

那人却反问道:“你是谁?”

韩诺惟有一丝不悦,从进来到现在,自己一直处于被动地位,那人处处占据上风,他毕竟小孩子心性,一下子赌气躺下了,心里打定主意,那人若要再打他,就出声求救找狱警,想来狱警绝不会不管。

这么一想,韩诺惟越发闭口不言。

那人却笑了起来:“你一进来就被我打了一顿,心里不服是不是?”

韩诺惟被人说中心事,更加不想说话。

而那人好像越来越对他感兴趣,竟去摇他:“好了,是我不好,不该动手。”

韩诺惟脸皮薄,对方这么一说,他倒不好意思了,毕竟人家比自己年长,又是先住进来的,只好又坐起来说:“我没有生气。”

那人眼睛一转,笑道:“那你跟我说说,你是哪里人呗。”

韩诺惟顿觉上当,可是不好意思再躺下了,只好老老实实回答说:“我是韩城人。”

那人怔了怔,眼里似有一道光亮起,金色的眼眸充满了神奇的魔力,韩诺惟第一次觉得,金色是那样的耀眼。

那人似乎并不满足,又追问道:“你父母也是这样的眼睛吗?”

韩诺惟摇摇头:“不是的,我父母都是黑眼睛。”

那人又问:“你可有爷爷奶奶或者兄弟姐妹?”

韩诺惟说:“没有。我父母说我很小的时候爷爷奶奶就去世了,我也不记得了。我是独生子。”

那人发了一会儿呆,才又慢慢说:“你接着说,你吞扣子以后的事情。”

韩诺惟双腿又开始发麻,十分难受,他便避重就轻,简单概括了一下自己拜托隋青柳的事情。

那人一听便叫道:“你个呆子!真是笨!她必然会骗你的。”

韩诺惟这时还没有说到自己被骗之事,但是被人戳穿仍然十分尴尬,便嘴硬道:“你怎么知道?你又不是她!”

那人笑了起来:“你年纪太小,被骗也正常。”

韩诺惟不服气地说:“这跟年纪有什么关系?”

那人摇摇头:“有时候,真的有关系。你太年轻,见的人经的事还是太少,所以被骗也不奇怪。你有二十么?”

韩诺惟老老实实地说:“刚十八岁。”

那人又大笑了起来,笑得十分开心。

韩诺惟倍感不悦,“这很好笑吗?”

那人说:“对不起,让你误会了,我不是笑你,我是想起了一件开心的事情。”

韩诺惟也有些好奇:“那你说来听听。”

那人却去倒了一杯水给韩诺惟:“你累了吗?喝口水吧。”

韩诺惟挣扎着想要起身,他虽然不喜欢这个怪人,但是不好意思让年长的人端茶倒水。那人看了眼韩诺惟的腿,按住了他,然后也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那人说:“我来告诉你,为什么说你被骗了。”说着喝了一口水,“首先,你说过隋青柳的男友是做琥珀生意的,却送她廉价的蜜蜡项链,这说明她的男友很小气;其次,你说隋青柳的男友不反对也不支持她帮助你,这说明这个男人要么法制观念不强,要么对女友的事情不上心,无论哪一种都不算好事。最后,你帮隋青柳编织好绳子,而她并没有跟男友说这事,也说明了她未必不知道男友送自己的东西不好,毕竟韩城很多人做这个生意,懂行的人不少,恐怕在你之前已经有人暗示过她——但她仍然选择维护男友的面子,说明她害怕失去男友,对男友看得很重。”

韩诺惟听得入了神:“你说的跟真的似的。”

那人接着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你那块琥珀被他男友看到,恐怕就再也不会再回到你手里了。即便她想帮你也是枉然,毕竟,在你和她男友之间,她没有道理选择你。”

韩诺惟听罢,心里有一万个不痛快,可是他现在清楚地知道,这人说的一点也没错。

韩诺惟垂下了头:“这么说,真是我自己活该。”

那人安慰他:“没事,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你就算拿到琥珀,也没用。”

“为什么?”韩诺惟不服气地说。

那人却将杯子放回桌上,说:“我累了。明天再说。”

韩诺惟勃然大怒,这人抽丝剥茧,将自己的事情问了个遍,最后却来了这么一句话。他气呼呼地说:“你这人怎么这样?”

那人反问道:“我怎么样了?”

韩诺惟一时答不上来,那人哈哈大笑:“小子,你才来几天,急什么,我都进来快十二年了。”

看着这个关了快十二年却仍然满面春风的人,韩诺惟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第十章 健身教练

“小子,起来了!”韩诺惟睡得迷迷糊糊的,突然耳边响起这么一个声音,真是恼火极了。他眯着眼睛一看,房间里依然很暗,外面天还没有亮,也没到吃早餐的时间,懒得理那人,便往里翻了个身,准备接着睡。

谁知他突然觉得身上一凉,那人已经将他的被子掀开了。

韩诺惟十分生气,径直坐了起来。他浑身酸痛,恨恨地说:“你是不是有病啊?”

那人一本正经地说:“那你给我治吗?”

韩诺惟一下子愣住了,不知道怎么接话。

那人看着愣愣的韩诺惟,笑了起来:“快去洗刷,坐牢可不是度假,一会儿我还有事情问你。”

韩诺惟被吵醒已经很不高兴,对方还提出这么多要求,更令他气不打一处来:“问问问,你是警察啊,我都跟你说的差不多了,你自己连屁都没跟我放一个。”那人伸手就是一巴掌劈到他脸上:“怎么说话的?你爸妈没教你做人最基本的礼貌?”

本来就气呼呼的韩诺惟顿时涨红了眼睛,跳下床就要跟对方拼命。

不料刚跳下床,那人却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他笑得十分厉害,都快直不起腰了。韩诺惟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下半身是兴奋的状态,一时间真是窘迫极了,赶忙拿手挡着。

这么一来也很难打起来了,韩诺惟只好一边穿衣服一边在心里暗暗发狠:“无论那人说什么,都绝不再理睬他了!”

可那人却一边帮他收拾床铺,一边漫不经心地说:“你不要觉得自己年纪小,别人就该让着你。是不是下决心准备不再理我了?”

“我没有!”韩诺惟脱口而出,接着立刻就后悔了,怪自己太沉不住气。

那人简直就像是韩诺惟肚子里的蛔虫:“也不全怪你,是我没说清楚。”他向韩诺惟伸出一只手,“很高兴认识你,我是莫傲骨,我脾气有些古怪,请多担待。”

韩诺惟毕竟年纪轻,处理不来这么严肃客气的场面,只好冷着脸说:“我没有不理你,只是刚才你不该说我父母的。”

莫傲骨点点头,又主动说:“是我不好。脸还疼吗?”

韩诺惟摇摇头,表示自己不碍事,就去洗刷了。刷牙的时候,韩诺惟就在想,这人到底是个什么来头,为何总能猜中自己的想法,而且连名字也有些古怪,难道是艺名?想到这里,韩诺惟忍不住要笑,接着就咽了一口牙膏。

韩诺惟洗刷完,刚一转身就吓了一大跳,莫傲骨居然在做俯卧撑。

与其说是惊吓,不如说是惊叹,做俯卧撑没什么稀奇的,稀奇的是,莫傲骨仅用一根手指头支撑着自己的身体,另一只手背在背后,一腿蜷起,像极了自己从小看的武侠片里那些武林高手打的醉拳,只不过,莫傲骨是趴着的。

莫傲骨一口气做了三十来个,韩诺惟看得目瞪口呆。

做完之后,莫傲骨又换腿做了一组,然后才起来稍微休息了一下,韩诺惟注意到他竟然都没怎么出汗,只有脸色稍微红了一点,不由得很是佩服:“你体能也太好了吧!”

莫傲骨摇摇头:“上年纪了,以前还能做更多的。”

韩诺惟好奇地说:“我看不出你的年纪,但是感觉你也就跟我父亲年龄差不多。”

莫傲骨哑然失笑:“小子,我七十三了。”

“什么?”韩诺惟大惊失色,“我以为你最多四十出头。”

莫傲骨哈哈大笑:“是吗?也许老天没有在我身上留下太多痕迹,是想弥补我失去的那些岁月吧。”

不知为何,莫傲骨说这句话的时候,韩诺惟觉得在他眼里隐隐有一种挥之不去的仇恨。但莫傲骨眨了眨眼,轻快地说:“不知道我这样子出去还能不能勾搭上小姑娘。”

韩诺惟笑了起来,“你不知道,现在你这样的人可吃香了。外边有一种人叫做大叔控,就喜欢成熟的有点年纪的男人。”

莫傲骨也笑了:“是吗?他们喜欢的是大叔的荷包吧,成熟的有点年纪的男人,一般荷包不会太瘪呢。”

韩诺惟也跟着他一起笑了,这人的笑声有一种快乐的感染力,他似乎觉得心里有一些东西莫名地变轻了,入狱这么长时间,第一次有了轻松的感觉。

又说笑了一阵,莫傲骨拍拍他,“别傻愣着了,到你了。”

韩诺惟莫名其妙:“到我什么?”

“锻炼啊,这个屋子这么小,一次只能一个人活动,我刚活动了筋骨,现在到你了。”

韩诺惟摇摇头:“我不用。”

莫傲骨板起脸:“你以为我坐了十二年大牢,却不怎么显老,是吃的仙丹?”

韩诺惟倒不在乎自己会不会变老,他才十八岁,年轻的很,可是他看莫傲骨的样子又要打人了。他这会儿饥肠辘辘,而且从总统套房出来才一宿,身体虚的很,实在不想打架,只好勉为其难趴在地上做起了俯卧撑。

谁知这样老头也不满意:“不是这样做!你看你这做的啥?跳舞吗?身体绷直,不要腆着肚子!你屁股也得收紧,不要撅得跟个小姑娘似的。肌肉要发力,手臂不用张这么开,你怎么像个猴子……”

按照老头的指示,勉强做了十个,韩诺惟已经气喘如牛了,莫傲骨不悦地撇了撇嘴:“一会儿你吃饱了再补上十个。”

韩诺惟没好气地说:“你是健身教练么?管的真多。”

莫傲骨微微一笑:“要不是看你太瘦了,我还不想管呢。”

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细纹散开,深邃的眼睛犹如冷泉漾起了清波,带着一点怜爱和戏谑。当他低头的时候,高挺的鼻梁映衬着脸颊,银色的头发沿着苍白的脸际垂下来,就像冰川托着雪原。

韩诺惟不得不承认,这人越看越像外国人,而且是个很好看的外国人。他忍不住好奇心,试探地问了句:“Do-you-speak-English?”

莫傲骨不置可否,他盯着监室的门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才回了一句:“跟我学英文,要收学费的。”

“那你是外国人吗?”

莫傲骨挑挑眉毛:“等吃饱了,我再考虑要不要回答你的问题。”

像是在回应莫傲骨一般,刺耳的铃声响了起来。韩诺惟不情愿地拖着脚步走向监室门口,等待狱警开门。

莫傲骨走到他旁边,大拇指一翘,指向自己身后,“排我后面。”

韩诺惟跟着队伍慢慢走出灰牢,他其实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在总统套房的三天,吃的那点流食,根本不够他塞牙缝的。加上早上又被莫傲骨逼着做了几个俯卧撑,此刻,他感觉自己都快要站不住了。

不过,饥饿并没有剥夺他的其他感官的感受,他敏锐地发现,不少人在打量他,而且,这些人几乎都是先看看他,接着看看莫傲骨,然后再看他一眼。

韩诺惟忍不住轻轻拍了拍莫傲骨:“你是不是得罪了谁?”

莫傲骨有点莫名其妙:“怎么了?”

“为什么有些人盯着我看了几眼,然后又看你?”

莫傲骨面无表情地说:“大概是因为我俩的眼睛颜色一样,所以好奇。”

韩诺惟恍然大悟,他很想再接着问下去,但此时已经走到了打饭的窗口,他便把话咽了回去。

吃完早饭,刚回到监室,莫傲骨却抢先问了一个问题:“你被判了几年?”

韩诺惟叹了口气:“无期。”

莫傲骨倒像是并不意外:“这才像他们的作风,等你出去了,对他们也没什么威胁了。”

韩诺惟好奇地说:“他们?你说的他们是谁?你认识他们?”

对于韩诺惟抛出的一连串问题,莫傲骨并没有回答,他拍拍下铺,示意韩诺惟坐下:“从你第一次做笔录开始,你再复述一遍。”

韩诺惟虽然有点不情愿,但看着老头那一脸不容拒绝的神情,只好照办。他刚说完南泽雨的审问,莫傲骨就打断了他:“你确定你现在回忆的都是当时的场景?没有遗漏和添加?”

韩诺惟没好气地说:“我都回想了几百遍了,出事以后每天都在想,我不可能记错。”

莫傲骨若有所思,“那我可能知道他们陷害你的一部分手法了。”

韩诺惟大吃一惊,“什么手法?”

莫傲骨不说话,只做了个手势,叫韩诺惟去门口。韩诺惟意会过来,忙跑过去看了下,果然狱警刚好巡逻到他们门口了。等狱警走远,莫傲骨爬上自己的床,一会下来,手里却多了三样东西,一支塑料棒,一块黑乎乎的干土,还有半张旧报纸。

他从桌上拿过喝水的塑料杯子,将杯子里的水倒了一些出去,然后揪了一点干土丢进去,用塑料棒搅拌了一会儿。过了一阵,韩诺惟惊奇地看到,杯子里的水变成了深蓝黑色。

莫傲骨用塑料棒往杯子里蘸了蘸,韩诺惟这才看出来,这竟然是一支笔。他按捺不住好奇心,求莫傲骨把笔拿给他看一看。

韩诺惟接过来仔细一看,不由得大感惊奇,原来这支笔是用牙刷做的。刷毛已被拔光,露出的刷头被磨得极为尖利,刷头和刷柄的圆形连接部分还钻了孔,看上去像一根小小的吸管。牙刷本身已经变成半透明的样子,整体看起来就像是钢笔的墨囊,真不知道莫傲骨是怎么做到的。他再去看那杯子,里面的水已经完全变成了蓝黑色的墨水。

莫傲骨看出了他的疑惑,笑笑说:“这笔是轮到我做劳工的时候,偷偷带去监狱工厂加工的,一次磨一点,不会有人发现。至于墨水,稍微复杂点。我帮了一个干事一点小忙,然后我问他要了些茶叶。我把茶叶拿去和铁锈融合,再去找狱警说我头疼要一点滚烫的开水,这就做成墨水了。”

韩诺惟好奇地说:“你怎么收集到的铁锈?”

莫傲骨说:“去总统套房,那破门上全是铁锈,拿指甲刨一刨,就行了。”

一提到总统套房,韩诺惟就一阵后怕。他露出怀疑的神色:“那一次也收集不了多少吧,你这得需要多少铁锈啊?”

莫傲骨笑了笑:“十二年大牢,多的是机会去总统套房。”

韩诺惟慢慢垂下了头,他为自己先前对老头的轻慢感到懊悔,这个人的毅力超出自己的想象,竟能为了收集铁锈去总统套房。

莫傲骨拿着牙刷笔蘸了点墨水,在旧报纸上写了起来,他沿着报纸空白的边沿,写得十分小心,然后给韩诺惟看,“你当时是不是这样回答的?”

韩诺惟看着写着“是”和“不”的报纸,点了点头,说:“对。”

“好,你等一下。”莫傲骨又接着刷刷刷写了起来,写好之后把报纸递给了韩诺惟。

韩诺惟一看,顿时呆住了。

“9月13日,晚上9点,你在陶家,对吗?”

“是。”

“那么晚了,你去陶家,是不是为了偷东西?”

“是。”

“你用什么理由骗陶白荷给你开的门?”

“老板交代我抛光一批琥珀,我给他送过去。”

“你没找到想偷窃的值钱琥珀,于是怒而放火。那时,陶白荷和你在一起吗?”

“不。”

“除了陶白荷,你在陶家还看到了谁?”

“林妈。”

“你实施犯罪的过程被林妈看到了,你想过饶她一命么?”

“不。”

“那你杀林妈就是为了灭口?”

“是。”

“你母亲得了重病,据说治疗很烧钱,你偷窃是不是打算为她治病?”

“再多钱,也得治。”

“那你一开始就计划好了也要强奸陶白荷吗?”

“是。”

“你年纪轻轻,只因盗窃不成,就放火,还强奸、杀人,你怎么能这么冷酷?”

“天生如此。”

韩诺惟全身都剧烈地颤抖起来,他一拳砸在墙上,沉默的墙壁更加激怒了他,一瞬间,他感觉血气倒流,五脏六腑翻腾不止,整个人都要炸裂开来。他愤怒得地想撕掉报纸,还好莫傲骨眼疾手快,将报纸抢了回来:“我好不容易藏起来的,你知道在这儿有张纸多不容易吗!”

韩诺惟痛苦地抱着头:“这不可能!他根本不是这样提问的!”

莫傲骨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知道。显然,这是个笼子,一开始就做好了,只等你往里面跳。”

第十一章 金童玉女

韩诺惟浑身都像在燃烧,他双眼充血,满脸通红,气得牙齿都要咬碎了。

莫傲骨静默地看着他,忽然问道:“你是不是之前在什么事情上得罪了人而不自知?”

韩诺惟大声说道:“怎么可能!我一个学生,就谈过一次恋爱,我能得罪谁?”

莫傲骨转念又问道:“那你在火灾之后认识的人呢?也没有可疑的?”

韩诺惟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的确不曾认真考虑过莫傲骨刚刚提出的问题。从出事到现在,莫傲骨是唯一帮他梳理来龙去脉的人。在受尽苦难之后,突然遇到这么一个关心自己的老头,韩诺惟不禁想到了为自己操碎了心的父母。

韩诺惟做了一个深呼吸,他在心里默念,“火灾后认识的人……”

“南泽雨!就是南泽雨啊!”

韩诺惟像是憋气许久终于浮上水面的人,表情复杂难辨,他用力地吼了出来。

莫傲骨被他这吼声吓了一跳,连忙招呼,“你小声点!外边要听到了!”

莫傲骨跑到门口张望了一番,确定没有惊动狱警,这才回到韩诺惟身边,低声问道:“是你醒来后不能说话的时候,审问你的那个?”

“对,就是他!口供就是他录的,如果要设计陷害我,那一定就是他!

莫傲骨追问道:“你再好好想想,你确定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个人?身边也没人认识他?”

韩诺惟咬着嘴唇想了想,说:“我确定,我之前不认识他,也没听人提到过这个人。说起来,南泽雨那天客客气气,并没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我也根本看不出来他是要害我。”想到这儿,韩诺惟又补充道,“但是他看我的眼神有点奇怪,似乎是对我的眼睛有点好奇,还说以前听老一辈的人说过这种眼睛。”

莫傲骨摩挲着下巴:“老一辈的人……除非他见过我,但是我记得你说他年纪不大?”

“是的,虽然他举止谈吐稳重,但我感觉他其实很年轻,最多比我大四五岁吧。”

莫傲骨若有所思:“二十二、三岁?这个年纪应该是刚从警校毕业出来吧,这么快就让他负责大案,倒是很有前途的样子。”

“大案?”韩诺惟听着十分刺耳,忍不住忿忿地登了莫傲骨一眼。

后者像是没看见一般,他揉了一下眉心,语带安慰地说:“韩城是个小地方,你这样的案子绝对算得上大案了,你也别多想。”

韩诺惟将枕头用力蒙在脸上,他现在已经气得快爆炸了,莫傲骨却还一板一眼地讽刺他。

“理论上确实是给你录口供的人最可疑,就算这人不是主谋,也很有问题。听你的描述,我觉得这个警官不简单。”

韩诺惟猛然将枕头拿开,“可是他当时的样子真的是看起来想要帮我啊!他还借了电话给我用。”

莫傲骨深深地看了韩诺惟一眼:“小家伙,好人坏人可不会写在脸上。”

韩诺惟楞了楞之后问道:“那他那天为什么要帮我打电话给陶白荷,他不怕我跟陶白荷说些什么吗?”

莫傲骨淡淡一笑:“但是电话并没有打通。你当时喉咙被烟熏坏了,不能说话。就算电话通了,他也不怕你会说些什么。你想想他为什么不让你拨号后直接通话?假如怕你乱来,那按免提就行了,在场的人全能听到。”

韩诺惟一时语塞。

莫傲骨又说:“而且,我并不认为一个警察会在给犯人录口供时手机忽然就没电了。假如他的手机真的没电了,那么他之前一定很久没看过手机了。可是,我看报纸上说,现在的年轻人,除非睡觉、考试、玩电脑,否则手机几乎不离开视线,不可能很久不看自己的手机吧?”

韩诺惟的脸色越发难看:“你的意思是他的手机有电,但是他不想用自己的手机?”

莫傲骨做了个肯定的表情。

“为什么?”韩诺惟大惑不解。

莫傲骨没有马上回答,他在狭小的监室里来回踱着步子,似乎在思索什么。

片刻后,他斟酌着字句说:“很简单。这位警官的手机上存有陶白荷的电话号码,用他的手机打电话给陶白荷,一定会显示陶白荷的名字。”

韩诺惟惊呆了,“你的意思是,他为了不让我知道他有陶白荷的电话号码,才去找杨萧借手机?”莫傲骨轻轻颔首。

韩诺惟完全糊涂了:“他怎么会有陶白荷的手机号码?我又没告诉他!”

莫傲骨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径直走到了窗边,他喃喃道:“其实,我甚至怀疑你打的那个电话根本没有接通。你输完手机号码就把手机给他了,他完全可以立刻挂断,或者悄悄多输一位数字,然后这个电话就永远打不通了。”

韩诺惟用力闭上眼,他强迫自己深呼吸了好几口气,才问道:“那么,你能不能告诉我,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莫傲骨忽然没头没脑地问道:“你刚说这个警官叫什么来着?”

“南泽雨。”

“南……这个姓在韩城很少见,如果他没有改过名字的话。”莫傲骨沉吟了一下,对韩诺惟说:“你老实在这儿等着,我出去一下,很快回来。”

韩诺惟吓了一跳:“出去?”

只见莫傲骨迅速将纸笔收拾起来藏好,然后吩咐韩诺惟,“等下你吹吹这杯子里的墨水,想办法让它干得快一点,狱警来了就把它藏到床底下。”

莫傲骨走到监室门口叫道:“报告!”

一名狱警走了过来:“咋啦,214。”

莫傲骨淡淡地说:“你身上出疹子了吧。”

狱警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

“我看你一直在挠。”

韩诺惟听着他们的对话简直莫名其妙,心想老头该不会是疯病又犯了吧,跑去跟狱警聊天也别聊人家的私事。

不料狱警听到莫傲骨的话之后却露出了佩服的神色:“确实,好几天了,这边太潮,烦。”

莫傲骨揉了揉太阳穴:“我之前在阅览室看到过有写治疗湿疹的文章,但是具体内容记不清了。”

狱警已经咔嚓打开了门:“快去快回。”

韩诺惟目瞪口呆地看着莫傲骨大摇大摆地离开了监室。

韩诺惟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他不敢胡思乱想,但各种恐怖的念头像密密麻麻的蚂蚁往他脑子里钻。韩诺惟使劲甩了甩头,像是要把那些令人窒息的想法给甩掉。他走到了窗前。

从窗口往外望去,除了疯长的野草,就是一座座高高的哨亭。围墙很高,上面布满了他第一天来时就留下深刻印象的高压电网。哨亭上,狱警不停来回地走着,虽然距离很远,韩诺惟还是能清楚地看到狱警手里端着的步枪。

韩诺惟感觉莫傲骨出去的时间太长了,阅览室有那么远吗?

他心里忽然一阵波动:莫傲骨会不会是向狱警告密去了?韩诺惟有些紧张地回忆了一下刚才的对话,都是实情,他没有做亏心事,才不怕谁告密。但刚才看到的哨亭上端枪的狱警,那宛如机器人一样冷酷无情的面容实在给韩诺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下意识地咽了一口唾沫,以前看过的电影场景在他脑海里快速地闪过。他越发担心起来,监狱管理严格,很多他不能理解的规定都得遵守,不然就会被罚。也许在刚才的对话中,莫傲骨就抓住了他的什么把柄。他想到了万裕曾对自己说过的那些莫名其妙的规矩,脑子里瞬间想出了好几种自己可能遭遇的倒霉事。

“呸呸呸。”韩诺惟意识到自己无意间在自我诅咒,赶紧啐了几口。

他又转念一想,莫傲骨跟自己无冤无仇,为什么要害自己呢?他都坐了十二年大牢了,难不成还能靠揭发自己来减刑?

韩诺惟摇了摇头,他渐渐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无论如何,莫傲骨也不会害他,莫傲骨怎么看都不是那种狼心狗肺的人。

就在他一通胡思乱想的时候,莫傲骨回来了得很快。

韩诺惟听到狱警在念叨什么“生艾叶三十克,石菖蒲十五克,蛇床子十五克,苦参十二克……”,莫傲骨说:“这些东西都不贵,按照这个方子,一天三次,很快就好。”

狱警感激地说:“好的。”

莫傲骨等狱警锁好门,看着狱警走远了,才走到韩诺惟身边。

韩诺惟却先发制人地问道:“你怎么去了那么久?”

莫傲骨一怔,接着一脸哭笑不得的表情:“你怀疑我?”

韩诺惟不语,但眼神分明是充满了疑虑的。

莫傲骨苦笑了一声:“我也不知道该夸你还是损你。”

“为什么要夸我?为什么要损我?”韩诺惟咄咄逼人地问道,他刚才等得心焦,也顾不上礼貌客气,甚至忘记了对方是为了自己跑腿。

莫傲骨淡淡地说:“夸你,是因为你有进步,总算知道不能随意信任别人;损你,是因为你不分青红皂白,只凭自己想象,就胡乱猜忌。”说着,他从怀中掏出一张叠好的报纸来:“小子,我知道你为什么会在这儿了。”

韩诺惟心急如焚,上来就要抢报纸,但被莫傲骨轻松闪过:“这上面只有一部分原因,另一部分原因,得你自己想。”

韩诺惟哪管那么多:“快给我!”

莫傲骨犹豫了一下:“你太冲动,还是我收着吧,好不容易拿到的纸,万一你一气之下给撕了怎么办。”

韩诺惟强忍怒气说:“我不会的。”

莫傲骨摇摇头:“你现在急于看到报纸上写了什么,当然会这么说。报纸还是放在我这里的好,原因我直接告诉你吧。”

韩诺惟苦等半天,老头却仍然不肯将报纸给他,已是气愤难平:“你这人好不讲道理!自己看过了却不给我看!”

莫傲骨叹了一口气,他慢慢在韩诺惟面前展开报纸:“审问你的南泽雨不是别人,正是陶白荷的新婚丈夫。”

“什么?!”韩诺惟目眦欲裂,他伸手去抓报纸,赫然看到本地新闻的那一栏里,写有“天定良缘,陶南联姻”,标题下方是陶白荷与南泽雨的合影:两人深情对视,陶白荷笑靥如花,南泽雨英气逼人,看起来真像是一对金童玉女。

报纸的时间是一月二日,刚过元旦。

韩诺惟想起了二月春节陶白荷来监狱里探望自己时,那欲言又止的反应,那梨花带雨的表情,顿时觉得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

这时,莫傲骨将报纸夺了回去,“你不必懊恼,也不必觉得自己是傻瓜。”

韩诺惟恨得直咬牙:“我那么信任她,心疼她!还为她坐牢!我……”韩诺惟说不下去了,他觉得好像气管被堵住了一样,呼吸困难,喘不过气来。

莫傲骨并未安慰他,他忽然伸出手来,在韩诺惟面前晃:“你看。”

莫傲骨的手晃来晃去,像苍蝇一样烦,韩诺惟根本不想搭理他。莫傲骨见韩诺惟没什么反应,赶忙催促道,“快看啊!”

韩诺惟抬头看,只见莫傲骨掌心里写着一行小字,甲子年丙子月己丑日。

韩诺惟先是一愣,接着问道:“这是要我换算成公历?”

莫傲骨点点头。

这种时候,老头居然要他算日子。韩诺惟气极了,他往床上一躺,闭上眼睛,根本不理睬对方。

莫傲骨并未生气,只是轻声说:“这个日子,换算成公历,是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你怎么知道我的生日?”韩诺惟戒备心大起,他警惕地看着莫傲骨。

莫傲骨温和地说:“我还知道你的左脚脚心有五颗痣。”

韩诺惟本能地将左脚缩了起来,才发现自己是穿着袜子的。他又惊又怒:“你偷看我?!”

莫傲骨哈哈大笑了起来:“我用得着偷看么?”他走到门口,往外张望了一下,然后坐到韩诺惟的身边说:“我要跟你说一个故事。”

韩诺惟怒气冲冲地看着他:“你说我就一定要听吗?”

莫傲骨不笑了:“这个故事,你必须听。”他的神情肃穆,甚至带着几分悲凉,韩诺惟很想反驳,但看到他的脸,一时竟说不出捣乱的话。

第十二章 琥珀宫殿

“1834年,在缅甸的丹那沙林,有一个善于经商的英国人莫礼逊,凭借英国殖民统治的优势,建立了矿产公司。他的公司不仅开采钨矿和锡矿,还垄断了缅甸境内的稀有木材,通过丹那沙林的毛淡棉港运往世界各地。钱越赚越多,他的公司日渐壮大。

“莫礼逊并不是普通的商人,他出身贵族,其家族汉诺威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祖上是曾被神圣罗马皇帝册封过的公爵,世代尊荣。至莫礼逊这一代,他不安于守在封地消磨时间,一心想要探索神秘的东方。当然,他之所以能成功,不仅仅是因为他抓住了好时机,还得益于他有一颗好头脑。至1885年第三次英缅战争之前,莫礼逊的公司资产已经富可敌国。

“后来,莫礼逊病逝,所有财富由子孙继承。临终前,莫礼逊叮嘱子孙们低调做人,切忌惹是生非。由此,尽管这个家族的财富在不断增长,但在外界看来,反倒像是日暮西山。

“1948年,缅甸脱离英邦,宣布独立。这一年,许多原先在缅甸发展的英国商人也随着政局的改变而离去,这其中,也包括了莫礼逊的后代。”

说到这儿,莫傲骨停了一下,韩诺惟问道:“然后呢?他的后代怎么了?”

莫傲骨叹了一口气:“他的家族此前一直人丁兴旺,但到了这时候,却只剩下两个人。”

“为什么?”韩诺惟吃惊地问道,他被莫傲骨的故事吸引了。

“因为其余的人都被杀了。”莫傲骨脸上的肌肉不自觉地在抽动,“莫礼逊要求后代低调,是有原因的。实际上,他晚年一直在躲避追杀。”

“难道他做了坏事?”韩诺惟皱起眉头。

莫傲骨摇摇头,苦笑着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是太有钱了所以招人嫉妒?”韩诺惟猜测道。

莫傲骨喝了一口水,接着说:“莫礼逊在年轻的时候,成立矿产公司,本来是为了采钨和锡,谁知他却意外地发现了别的东西,你大概也猜到了,那就是琥珀。那时的缅甸琥珀并未像现在这样大规模开采,所以,他当时挖到的,几乎都是异常罕见的种类。莫礼逊喜爱琥珀之美,并不打算拿去交易,而是慢慢收集了起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收藏的琥珀越来越多,于是萌生了一个念头——建造一座琥珀宫殿。”

韩诺惟听得几乎呆住了:“那一定非常壮观。”

莫傲骨微微一笑:“是的。不过,就在琥珀宫殿快要完工之时,莫礼逊的一位朋友前来拜访。这位朋友是个日本人,也是一位很有名的琥珀收藏家。莫礼逊知道他毕生都在收集珍贵的琥珀,酒酣耳热之后,便欣然邀请他参观自己的珍藏。

“这位友人在见到莫礼逊的琥珀宫殿后叹为观止,流连忘返。他回国后依旧念念不忘,竟思念成疾。最后,留下半首俳句,就郁郁而终了。”

韩诺惟感叹道:“如果见到了比他平生任何珍藏都要令人惊艳的东西,当然是无论如何也想据为己有的。可是莫礼逊如此有钱,恐怕他想买,也买不到。”

莫傲骨点点头:“不错。所以他病逝了,也实在不能怪到莫礼逊的头上来。”

韩诺惟有些诧异,“难道有人要把账算到莫礼逊的头上?”

“是的,这位藏家的后人。”莫傲骨面无表情地说,“这位藏家的后人也发展得不错,产业名为‘不仁社’,是规模相当大的军工企业。”

韩诺惟皱了皱眉头,“你不仁,我不义的意思吗?”

莫傲骨说:“不知道为什么起这个名字。总之不仁社自壮大后,就一直在找莫礼逊。

“或许,那位藏家的半首俳句,在他们看来是一种控诉,尽管‘幻如き,此こ故地な’这句话在我看来,就是‘幻梦交织,重游故址’的意思。说到底,这也只能算是一位老人在弥留之际的幻觉吧,伤感而颓废,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但不仁社却过度解读了。

“实际上,与其说不仁社是在找莫礼逊,不如说是在找琥珀宫。而此时的莫礼逊也已身染顽疾,他知道自己好心反而得罪了人。所以他去世前,交待长子科顿重新设计琥珀宫,将其分为八个部分,然后小心拆卸,装入箱中,再沉入海底。”

“沉入海底?”韩诺惟心痛地说,“那都是绝世真品啊,就这么丢了?”

莫傲骨哑然失笑:“沉入海底就一定是丢了吗?当然不是。莫礼逊这么做,只是要让这些东西远离自己的家人,以免招来祸患。对外的说法是,科顿安排将琥珀运回英国的途中,不幸遭遇暴风雨,船上的琥珀和运送的工人都因此葬身鱼腹。”

韩诺惟点点头:“瞒天过海。”他此刻已经暂时忘记了自己的不幸,而全身心沉浸在莫傲骨的故事中了。他的脸上洋溢着一种年轻人所特有的好奇的神采,“这个莫礼逊真厉害,不仅设计骗过了不仁社,还掌握了不仁社的情报”。

莫傲骨微微一笑,“先不说有没有骗过不仁社,你怎么知道他掌握了对方的情报?”

韩诺惟自信满满地说:“他不是知道了那位藏家临终前写的那个什么?”

“俳句。”

“对,他怎么会知道呢?日本人又没有死在他眼前。”

莫傲骨点点头,又轻轻叹了一口气,“你说对了一半。莫礼逊确实掌握了不少敌人的信息。因为,就算换成是你,莫名被人当成仇敌追杀,也要多几个心眼吧,何况是他。可是,想骗过不仁社,哪有那么容易。不仁社的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寻找琥珀的下落。在莫礼逊和科顿相继去世后,科顿的儿子埃德蒙主事。埃德蒙将公司重组为若干家小型的轮船公司和贸易公司,同时也将一些贸易公司开办在了缅甸的邻国,中国。”

“转移财产。”韩诺惟说。

莫傲骨赞许地点点头,接着说:“后来,莫礼逊的家族逐渐衰弱,而不仁社则成为日本规模数一数二的军工企业。

“1950年,这个家族的后人几经迁徙,来到了中国。这一代的家主名为奥古斯特,他来到中国后,隐姓埋名,又娶了中国女子为妻,决心守住家族的秘密。”

这时,韩诺惟已经猜到了什么,他很想开口询问,但又强忍住了。莫傲骨注意到了他的表情,便笑了笑:“是的,我就是奥古斯特。莫傲骨不过是个掩人耳目的称谓。”

韩诺惟震惊地看着他:“那你怎么会在这里?”

莫傲骨慢慢起身走到窗边,凝望着小窗外那抹灰暗的天色,片刻,才说:“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因为你。”

“我?”韩诺惟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跟我有什么关系?”

莫傲骨并没有回答,他自顾自地说:“我到韩城后,为了避人耳目,没有再做琥珀生意,而是开了个很小的杂货店,毕竟我在这里是异邦人。

“好在韩城地处边疆,少数民族非常多。不时也有缅甸密支那、曼德勒等地的商人过来做生意,加上我能说一口流利的韩城方言,故而很多人都以为我是混血或者少数民族,倒也相安无事。

“我的妻子是本地的农民,她非常贤惠,人缘又好,所以十年浩劫我也没有受到太大的冲击。后来,她给我生了个儿子,我给他起名叫蔺枢。”

莫傲骨转过身来,他的表情温柔了许多,目光中也有了一点暖意,似乎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十分甜蜜。

韩诺惟心里有一千个疑问,但他看到莫傲骨的表情,终于还是忍住了没有贸然开口。

但这种温柔的表情并没有持续多久。莫傲骨眼里的火花又渐渐暗淡下去,他抿了抿嘴,转脸看向窗外。

韩诺惟顺着莫傲骨的视线,也看向窗外。只见后者一抬手,他还没有看清,莫傲骨已经从窗口抓住了什么东西。

莫傲骨慢慢将手缩回来,他捏着那东西的脚爪,然后慢慢张开手,原来是一只小鸟。

韩诺惟好奇地走过去观察了一下,这只小鸟的身长跟手指差不多,灰白色的头颈,红红的嘴儿,翅膀和尾巴都像是被墨水染过一般墨黑墨黑的,而其余的地方均为灰色。

韩诺惟伸出手,轻轻摸了摸小鸟,温热的羽毛让他无端端生出一股忧伤来:“前辈,放了它吧。”

莫傲骨将小鸟送到窗口,松开手,小鸟立刻头也不回地扑打着翅膀飞远了。

“这鸟叫做丝光椋,很聪明的,听到什么声音,很快就能学会。人们觉得好玩,便捉来养在笼子里,像八哥一样养着。然而,丝光椋一旦进了笼子,就再也不肯模仿外界的声音了。”

莫傲骨笑了笑,但这笑意并没有抵达眼底,“蔺枢很喜欢丝光椋,小时候闹着养了好几只,但有一天,他把鸟全都放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还是让它们在野外吧,自由自在地,想学谁,就学谁;不想学,就不学。”

“蔺枢是个善良聪明的孩子,只是有点太自信。他一天天长大后,发现自己喜欢琥珀,你也知道在韩城是不太可能不接触到琥珀的。后来他遇见一个做琥珀生意的女孩子,两人情投意合,很快成了家。这时,蔺枢告诉我,他打算和他老婆开一家琥珀店,他认为,只要生意不做大,就不会引起不仁社的注意。我怎么都劝阻不了,只好随他。那时,不仁社的人已经有许多年未曾出现过了。我自恃隐藏得极深,他们也绝对想不到我会藏身在距离缅甸这么近的地方。时间一长,我也就麻痹大意了起来。”

说到这里,莫傲骨深深叹了一口气。

“蔺枢的店面虽然不大,但生意很好。因为他眼光不错,在琥珀鉴定上很有天赋,渐渐地,他的店在韩城有了名气。这时,店面仅靠他们小两口来打理,已经有些费力了。于是,1977年的时候,蔺枢物色了一名工人来打下手。这工人是韩城本地人,与蔺枢的脾气和性格都很相投。”

韩诺惟屏气凝神地听着,莫傲骨却突然停下来,看他一眼。

韩诺惟等了一会,见莫傲骨没有再说,忍不住问道:“前辈,您请继续。”

“我以为你已经猜出来了呢。”莫傲骨说道。

“猜出来什么?”

“这名工人,就是陶无法。”

韩诺惟“啊”地一声,“可是陶无法不是出身富裕家庭吗,怎么会去做工?”

莫傲骨看着惊讶的韩诺惟,平静地说:“不,陶无法家里很穷。他虽然没读过多少书,却很有能力,把小店打理得井井有条,蔺枢因此更信赖他。而我是笃信防人之心不可无,常常提醒蔺枢不要轻信他人,蔺枢却总觉得我多此一举。”

莫傲骨又喝了一口水,接着说,“蔺枢二十八岁的时候,做父亲了,他有了一对龙凤胎宝宝。在我看来,他自己还是个孩子呢。”莫傲骨说到这儿,不自觉地笑了笑。

“蔺枢开心的不得了,一心要给孩子弄两块上好的琥珀作长命锁,可是一直没有找到满意的料子。最后,他突发奇想,想到了祖上的珍藏。

“是的,琥珀宫殿被沉入了海底,但仍然有一些零散的琥珀被保留了下来,代代相传。而我曾经叮嘱过他,祖上的珍藏是万万不可动的,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并不缺钱,没有必要让自己一夜暴富,引人关注;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那些琥珀都世所罕见,一旦流入市场,就有可能招来不仁社的人。

“蔺枢也很听话,从来没有动过那包东西。但是这次,或许是他太爱孩子了,竟背着我偷偷从里面取出了两块。”

莫傲骨的眉头紧缩了起来,“1985年3月5日,农历惊蛰,我永远记得那一天。那天,蔺枢陪着他老婆回娘家给他老丈人庆生,因为两个宝宝中有一个发烧了,便托我代为照顾,并交待说他们很快回来。但我一直等到夜里也没见他们回来,也没有人给我带来任何口信。

“我知道出事了,立刻抱着我的孙儿连夜离开,前往缅甸的纳邦——我曾经和蔺枢约定,如果有什么不测,就在纳邦的红河路边第一家茶馆见面。

第十三章 命中注定

“但是,在纳邦,我等了一整天,蔺枢都没有出现。我感到大事不妙,但又不便带着那么小的孩子行动,思前想后,我一咬牙将孩子托付给了茶店的夫妇,再奉上重金,求他们代为照顾。我承诺一定尽快赶回去接孩子,届时会再给他们多一倍的报酬。

“纳邦我去过好几次,每次我都会去那家茶馆喝茶,所以那对夫妇我也算认识。他们都是老实憨厚的人,而且没有生养,对于我的请求,他们高兴地答应了。

“而当我再度潜回韩城时,却发现家里已经全是日本人,主事的人,竟是陶无法!”

莫傲骨说着,拿杯子的手禁不住微微颤抖起来。韩诺惟见状,赶忙问道:“前辈,要不要休息一下?”

莫傲骨摇摇头,他将杯子放回桌上,接着说:“我不知道陶无法究竟是怎么跟不仁社勾结上的,我也没时间去查他。我当时想的就是赶快找到蔺枢他们。

“但我没花多少时间就在亲家的家中找到了……他们的尸体。”莫傲骨转向韩诺惟,脸色惨白如纸,“你能想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心情吗?那是我唯一的儿子啊!他才二十多岁,聪明又英俊,初为人父,竟被人砍去了头颅!而我的好儿媳,光着身体躺在血泊中!然后我看到了……我那才两个多月大的孙女!”莫傲骨高高地昂起头颅,眼神愤怒得像冰冷的刀刃一样,如果目光可以杀人,那么他的眼前一定是血海汪洋,遍布死尸。

“我们汉诺威家族世代传承,正直勇敢,为何要遭受这样的命运!”

不知为什么,韩诺惟吓了一跳,在这静默的监室中,他只觉得莫傲骨苍白悲愤,犹如鬼魅。

韩诺惟曾听大人们说起过,很多年前,韩城发生过灭门惨案,一夜之间,凶手夺去了一家老小的性命。这个案子在小县城轰动一时,到现在也没有破案。很长一段时间内,大人们都会拿这件事吓唬不听话的小孩,“你再皮,小心夜里被人盯上!”再淘气的小孩,听了这话也会被吓住。

莫傲骨大喘了一口气,接着说,“亲家一家也都遭了毒手。那天夜里的雨没命地下,我在亲家的后院里,挖了几个坑,安葬了他们。没有葬礼,没有鲜花,只有我一个老头子,给他们送行!

“安置好他们,我立刻赶回了家里。可是,我杀光了家里的日本人,也没有找到陶无法,不知道他逃到哪里去了。

“从此,我开始追查惊蛰那夜究竟发生了什么,同时,也在寻找丢失的钥匙——也就是你在密室中看到的核雕。”韩诺惟听到核雕二字,脑袋里嗡的一声像是要炸开。莫傲骨看了一眼韩诺惟,接着说:“蔺枢十八岁生日当天,我将核雕交给他保管,虽然我没有告诉他核雕的用处,但他接手后,从未离身。

“然而,令我沮丧的不仅是核雕下落不明——三个月后,我回到纳邦,发现茶馆人去楼空,那对夫妇搬走了,还带走了我的孙儿!

“我又惊又怒,只得到处寻找。谁知那对夫妇隐藏得极好,我花了七年时间都没有找到。好不容易打听到一点线索,那对夫妇竟然辗转搬到了韩城,我只好再度返回。但这一次我却大意了,犯了个低级错误,卷入一件间谍案,被抓了起来。”

莫傲骨说到这里,似乎有些疲倦,“这些不说也罢,总之,我进了阴阳关,大牢一坐,就是十二年。”

韩诺惟小心翼翼地问:“前辈,您先前不是说坐牢与我有关?”

莫傲骨点点头:“不错。我要不是回到韩城寻找你,也不会卷入案子,落到这牢里。”

韩诺惟一头雾水:“找我?”

莫傲骨的表情突然变得异常严肃:“孩子,我一直在找你。你是我们家族惟一的血脉啊。”

韩诺惟只觉得五雷轰顶:“前辈,您别开玩笑了,这一点也不好笑。”

莫傲骨一把抓住韩诺惟的小腿,提了起来:“你进来这监室后,还不曾脱下袜子,我如何得知你脚上的印记?你没有说过你的生辰八字,我怎能知道的那么清楚?我还知道,你的养父母都很矮小,你的养母皮肤黝黑,脸上有斑;你的养父性格温和,厨艺很好。这些,我说的对不对?”

韩诺惟听得心惊肉跳:“您怎么都知道?”

莫傲骨的目光中流露出一丝悲戚:“因为,十八年前,是我亲手将你交给了他们。就连你的名字,都是我按照家族姓氏的谐音,给你取的。孩子,我是你在这世上惟一的亲人。”

“不可能!”韩诺惟挣开老人,跳了起来,“我父母生我养我这么多年,打从我记事起我们就是一家人!”

莫傲骨深深地看着他:“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你要冷静想想,我刚才对你说的那些,如果不是至亲,我有必要告诉你吗?再说的难听一些,你还有什么,值得我来骗你?”

韩诺惟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这一切犹如晴天霹雳,从进了这个灰牢,从见到了莫傲骨,世界就开始天旋地转,真假难辨。他一时间觉得呼吸困难,心情沉重,不知如何是好。

莫傲骨站了起来:“要到放风的时间了,准备出去透透气吧。你还有很多时间,自己琢磨。”

韩诺惟慢慢地想了好几天,发现自己根本就无法反驳莫傲骨。他从记事起就没见过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父母也没有任何兄弟姐妹,这在多子多福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其实是很奇怪的事情。他不是没有问过父母,得到的答复是家里穷,早年亲戚都逃荒去了外地,或者是生病去世了。

韩诺惟还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被没心没肺的小伙伴说成是捡来的野孩子,因为他那异于常人的眼睛。不仅仅是眼睛,他的五官也没有和父母相似的地方。他的父母个子都不高,都是深色皮肤,偏偏他高挑白皙;他的父母都是塌鼻梁,短下巴,偏偏他是高鼻梁,长下巴。

越回想,越伤感,韩诺惟甚至觉得自己没有勇气去向父母求证。因为,如果莫傲骨说的是真的,那么他这短暂的一生,难道都是命运开的一个不怀好意的玩笑?

与此同时,韩诺惟也吃惊地发现,自己对莫傲骨怎么都恨不起来。他曾经想过,自己会坐牢,都是因为那块奇怪的琥珀,以及那个核雕,那场大火。而莫傲骨给他讲的这个故事,恰恰证明了莫傲骨跟这一切有着很深的关联。莫傲骨只要脑子正常,是没有理由编造这些来趟浑水的。

当他这样想的时候,还有一个念头怎么都不能从脑子里甩出去,那就是莫傲骨是因为自己,而被关在阴阳关里。如果当初莫傲骨远走高飞,不寻找自己的下落,根本就不会再回到韩城,也不会卷入别人的案子,锒铛入狱了。韩诺惟渐渐觉得,莫傲骨说的应该都是真的。

韩诺惟的感受很复杂,他希望莫傲骨能责备或者抱怨他,哪怕是迁怒也好,这样,自己也可以恨他、怪他,将这无名之火发泄出去。可莫傲骨什么也没说,他的目光常常掠过自己,看向监室外的地方,既像在回忆,又像在思索。

这天晚上,韩诺惟实在憋不住了,便敲了敲上铺的床板。

莫傲骨轻声问道:“想明白了?”

韩诺惟有点不好意思:“前辈,我能还这么叫您吗?”

莫傲骨的声音听不出喜怒:“一个称呼而已,随你。”

没有强迫自己改口,这让韩诺惟稍微有点安心,“前辈,您曾经说过,我在这里的原因,一部分在报纸上,一部分,要靠我自己想。”

“那你想出多少了?”

韩诺惟挠了挠头。“我想,我不该摘下眼镜。”

莫傲骨笑了:“不错,陶无法怀疑你,应该就是从你摘下眼镜之后。”

韩诺惟叹了一口气:“其实我真的很讨厌戴眼镜,陶白荷一怂恿,我也就……”

“这也不全怪你。要知道,陶无法又不傻,惊蛰那晚我仓皇离开,他一定想的到我带着孩子不方便,会把孩子暂时托付给别人。我估计他应该是联合了不仁社的人大规模查过那段时间的新生婴儿。幸运的是,你的养父母很有头脑——他们应该发现了我是在逃亡,所以,在我离开纳邦不久后,他们就搬走了。他们不知道自己要躲避的是什么人,但是一定想到了不能让你的身份暴露。”

韩诺惟心潮起伏,忍不住说:“我爸妈都是很好的人。”

“是的,他们是好人,不然也不会将你保护得这么好,以至于我和陶无法都找不到你。”

韩诺惟垂下了头,对养父母由衷的感激和对莫傲骨的愧疚之情混杂在一起,他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好在莫傲骨并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你去陶家那天,密室着火后,陶白荷出去求救,你却被锁在了里面,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难道是……”韩诺惟还没有说完,莫傲骨就立刻说:“因为你的身份暴露了。”

韩诺惟一听,顿时坐了起来:“您的意思是,那晚陶无法知道我要去他家?”

“不,他倒没有这么神机妙算。你发现密室,打开机关,都是巧合,并不是陶无法引导的,因为陶无法根本不知道核雕里面有张纸条。所以,把你锁起来的人,不会是他。”

韩诺惟越听越糊涂,“我不明白。”

“我认为,陶无法去省城就是为了查证你的身份,而当他确定你的身份时,你在和他的女儿约会。与此同时,你还发现了他的秘密,他应该是要杀你的,之所以留你不死,无非是想知道琥珀的下落——我说的不仅仅是那个核雕上的琥珀。至于那个你在密室里听到的男人的声音,如果我推测的不错,应该是南泽雨。”

韩诺惟一听到这个名字,就觉得浑身的血液都燃烧了起来,他强忍着怒火:“可是我不知道琥珀的下落啊,我这十八年来也没有与您接触过,我压根儿就不清楚那些海底琥珀长什么样。”

“这只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莫傲骨起身靠墙坐着,平静地说,“陶无法并不知道我被关在阴阳关,他可能认为我已经死了。而他猜测我在死前一定会把琥珀留给我的后人,毕竟这是我们家族世代守护的秘密。”

“所以,陶无法是想从我这儿问出那些琥珀的下落?”韩诺惟恍然大悟。

“不错。因此,他要将你逼上绝路——串通警察、甚至法院,给你判下重刑。这么一来,你肯定会沉不住气,要么主动交待琥珀的下落,要么将秘密告诉你的养父母。如果你坚决不说,他就慢慢折磨你,折磨你的家人。退一万步讲,就算你真的一无所知,熬过几十年大牢,你出去也是个废人了,对他毫无威胁。”

韩诺惟愣愣地听着,一阵强烈的恨意自他心头升起:“就为了那些琥珀?就要把我害成这样?”

莫傲骨幽幽地说:“是的,就为了那些琥珀——这是我们家族世代积累下来的宝藏,有人为了得到它们,什么都做得出来。”

韩诺惟捶了一下床板:“不行,我不能在这里干等着,我要打电话给我父母,叫他们提防陶无法。”

莫傲骨说:“没用的,因为你进了灰牢。灰牢里关押的都是死刑犯或者穷凶极恶的重刑犯,打电话和写信这种福利,灰牢都排在普通监室的后面,基本上没有指望。”

韩诺惟立刻站了起来:“那我能好好表现,转回普通监室吗?”

莫傲骨哑然失笑:“我来这里十二年,还从来没有听说过有灰牢的犯人能转回去的。”

韩诺惟的手指紧紧地攥着小床的栏杆,他克制自己不要愤怒地喊出来。

莫傲骨听到栏杆上发出的吱吱声,猜到了韩诺惟的反应:“我劝你不要闹,闹的后果无非就是关总统套房,不让你吃饭,不让你放风。”

韩诺惟的牙咬得咯咯作响:“我一定要出去!我爸在收集材料,要帮我上诉!”

奇怪的是,莫傲骨没有说话。

韩诺惟等了一会儿,几乎要以为他已经睡着了,莫傲骨才说:“我心里有数,你快睡吧。”

第十四章 袖手旁观

四月初,暖风吹拂过阴阳关,监狱的放风广场被修葺一新,整齐的葱绿色草坪让人看着就觉得心旷神怡。韩诺惟站在广场的一角,仰面看着湛蓝的天发呆,一只信鸟拍打着翅膀飞过。

“是不是很羡慕它?”

韩诺惟应声看去,眼前是一个精悍结实的汉子,他觉得对方有几分眼熟,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看来你只把万裕当哥们啊。”这汉子撇了撇嘴,“亏咱们还在一个号子里住了两个多月。”

韩诺惟这才想起来,这人是之前陶白荷来探监时挖苦自己的那个人,当时他一脸羡慕地说:“有的人就是命好。”只是这个犯人住在离他最远的角落,而且平时也很少跟其他犯人一起吹牛,所以韩诺惟对他没什么印象。

韩诺惟本不想跟他多谈,但见对方似乎并无恶意,也不好扭头就走,便淡淡地回应了一句:“万裕帮过我。”

汉子笑了:“我当你俩是铁哥们呢,原来也只是利益关系。”

韩诺惟怒目而视:“跟你有关系吗?”

“还真有点关系。”汉子将双手插进自己的裤兜里,“万裕欠我钱。”

韩诺惟冷冷地说:“那你找他去。”

“我有说他没还吗?”汉子的声音冷了下来。

韩诺惟有点摸不着头脑地看着对方,他搞不清对方的意图。说这人是来找麻烦的吧,可对方也没做什么;说是来客套几句的吧,这人的表情却并不友善。

韩诺惟想了想,决定还是先退一步。

“你能不能有话直说?既然万裕已经把你的钱给还上了,那你来找我,又是想干嘛?”

汉子盯着他看了许久,足有一分多钟,看得韩诺惟心里发毛。就在他准备发脾气的时候,汉子终于又开口了。

“万裕欠我的钱,已经还完了。但是我还欠你钱。”

“什么?”韩诺惟大吃一惊,“你在逗我吗?”他的脸色一沉。

汉子摇摇头,“那次万裕找你要钱,我看见了。你把剩下的钱塞进枕套里,我也看见了。后来你打架,离开了号子,我就把你枕套里的钱都拿出来了。”

韩诺惟恍然大悟,他当初以为剩下的钱都被万裕拿走了,所以也没有再追究。

“那你是来还钱的?给我吧。完事你就可以走了。”韩诺惟稍微放心了一些,语气也变得轻松了。

谁知那汉子又摇摇头,“我没钱。”

韩诺惟一下子火了,“你怎么这么无聊?!”

汉子忽然迅速上前,将一个东西塞到了韩诺惟的裤兜里。韩诺惟吓了一跳,刚想拿出来,却发现自己的手被汉子攥住了。

汉子看着韩诺惟,神情严肃,眉心里的刀疤十分惹眼,“里面是我的手机,借给你用,晚饭的时候还我,就当是我还你钱了。”

韩诺惟几乎惊呆了,手机这种东西在阴阳关里可是大忌,犯人绝对不能私藏。他不知道这汉子是怎么弄到手的,又是怎么在不惊动其他犯人的情况下使用的。

韩诺惟踌躇了片刻,他确实很需要和外界联系,但是万一这汉子是来给他下套的呢?

想到这儿,韩诺惟警惕地盯着对方。

汉子见韩诺惟没有反应,有点着急了,“电我充满了,你打两三个小时没问题。”他转头看看远处的狱警,“一般人用我手机,都是要收费的,一分钟二十块钱。”

韩诺惟几乎是目瞪口呆,“万裕就是这样……欠你钱的?”

汉子诡异地一笑,“你别管那么多,安心用吧,晚饭的时候还我就行了。”说着,他松开手,亲热地拍了拍韩诺惟的肩膀,转身离开。

刚走了两步,汉子又转身走回来,“忘记介绍了,我叫华昌,你怎么称呼?”

“2201。”韩诺惟直视着华昌。

华昌一愣,接着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摇摇头,走开了。

韩诺惟把手放进口袋,碰到了一个又冷又硬的金属方块,他很想立刻拿出来看看,但还是忍住了。放风广场上的人太多了,万一被其他犯人或者狱警看到,那就麻烦了。

“哟,啧啧啧,这不是我们的小帅哥嘛?”一个刺耳的声音打断了韩诺惟的思绪,他转过头去看,不知什么时候,伍晨带着他那群小弟站在了韩诺惟的身后。

韩诺惟知道伍晨是诚心来羞辱自己的,他的脸满目疮痍,何帅之有?可他并不想跟伍晨吵架,此前莫傲骨叮嘱过他,凡事能忍则忍,闹事对他没好处。

这么想着,他将头又转了回去。

伍晨没想到碰了个钉子,眼珠一转,又皮笑肉不笑地说:“有人就是本事大啊,年纪轻轻就杀人放火强奸什么都干了,要不怎么能进灰牢呢?灰牢里边咋样?是不是舒服的不得了?给哥几个介绍介绍啊。”

韩诺惟听着实在不爽,忍不住讥讽地说:“灰牢好的很,你要不要来参观一下?”

“哇,果然是坐了灰牢的,说话的声音都特别大啊。”伍晨说着,哈哈大笑起来,周围的人也跟着发出不怀好意的笑声。

韩诺惟这才发现,不知何时,围过来了一群看热闹的人,而狱警则远远地在围墙边抽烟晒太阳,像是没看见一样。他张望四周,却不见莫傲骨,顿觉不妙:这帮人难道是专门挑自己落单的时候来挑事的?

看着周围这些人,他更加警惕,也不搭理伍晨了,转身就往广场另一端走去。

伍晨哪能放过他,他使了一个眼色,立刻就有两个人站了出来,挡在韩诺惟的面前。两人都环抱着双臂,一个嘴里叼着烟,一个挠着自己的裤裆,流里流气地看着韩诺惟。

韩诺惟心知来者不善,只好先装傻,“借过。”

伍晨走上前,抬起胳膊搭在韩诺惟的肩上,笑眯眯地说:“欸,你这就不对了啊,这么久没见,大家想跟你叙叙旧嘛,这么不给面子?”韩诺惟心里直犯恶心,终于没有骂脏话:“我跟你没啥好聊的。”

伍晨撒开手,后退两步,瞪大了肚脐眼般的小眼睛,吃惊地看着韩诺惟,“怎么会呢?咱们好歹在一起同居了好几个月呢,是吧。”

有人发出了猥琐的笑声,韩诺惟看看远处的狱警,咬了咬牙:“那就请你高抬贵手,让我过去。”

伍晨扬着眉毛,身子扭来扭去的,像一只肥大的蛆:“先聊会,聊痛快了,我就让你走。”

韩诺惟不耐烦地问:“聊啥?”

伍晨看了看四周,像是很满意围观的人数,他清清嗓子,然后提高了声音:“就聊聊你是怎么干那小娘们的吧。”

围观的人群爆发出下流的大笑声。

韩诺惟完全没有想到对方会来这么一出,他勃然大怒,正要一拳砸过去,忽然觉得手臂上一沉,原来是莫傲骨回来了,将他的手臂牢牢抓住。

莫傲骨沉声说道:“各位,表演结束了,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他身量高大魁梧,隆起的肌肉在衣服下若隐若现,加上神情冷漠坚毅,一时间竟然很有震慑力。

一些不想滋事的人,见状悄悄走开了,也有些人虽然走远了一些,但仍注视着他们。

伍晨和他的人自然是不肯善罢甘休的。伍晨背着双手,围着莫傲骨前后打量了好一会儿,才说:“我知道你是谁,我也不想乱得罪人。我话先放在这儿,我跟你没仇,就是这小子骑到我头上来了,我得给他点颜色看看。你要是识趣,就别来捣乱。”

韩诺惟一听就火了,他转过头去看着莫傲骨,正要反驳,莫傲骨狠狠瞪了他一眼。韩诺惟一时间被弄糊涂了,不知道老头做何打算。

莫傲骨放下韩诺惟的手臂,走上前一步,问道:“直说吧,你想干嘛?”

“好,我就喜欢你这样的痛快人。”伍晨咧嘴一笑,“让那小子跪下来,给我磕三个头,要带响的!”

“你!”韩诺惟气极,正要冲向伍晨时,莫傲骨却伸手挡在了他面前。莫傲骨示意他别说话,然后转向伍晨问道:“还有吗?”

伍晨没想到对方这么好说话,有点意外,他摸了摸光秃秃的下巴,想了几秒,然后说:“他得趴在地上绕着广场爬一圈,见人就学狗叫,怎么样?”

莫傲骨听得十分认真,又问:“还有吗?”

伍晨被弄得有点措手不及,他眨巴着小眼睛,看了看莫傲骨,又看了看韩诺惟,吃不准两人是什么意思。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小弟们,众人面面相觑,明显也是搞不懂状况。伍晨只好干巴巴地说:“就这些。”

莫傲骨点点头,然后说:“你跪吧。”但不是对韩诺惟说的,而是冲着伍晨。

伍晨一愣:“你什么意思?”

莫傲骨又向前迈了一步,“我的意思是,你跪下,向他磕头,三个,要带响的。然后趴在地上,绕着广场爬一圈,见人就学狗叫。”

韩诺惟这才明白莫傲骨是在替自己出气,不由得笑了起来。一旁围观的犯人中,也有人扑哧乐出了声。

伍晨气急败坏,“你敢耍我?”他一转头,看狱警仍在围墙边上,离这里尚远,便一挥手:“给我上!”

一群人看着莫傲骨的大块头,有点为难,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不想做出头鸟。

伍晨见叫不动人,颜面全失,更来气了,他狂怒之下,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挥起一拳就扑了上去。他这一拳来势汹汹,直冲着莫傲骨的鼻子,势要将他打得脸上开花。

谁知莫傲骨根本没有闪躲,他一抬手就抓住了伍晨的拳头。

伍晨出师不利,再想收回自己的拳头却不行,莫傲骨的一只大手犹如尖利的镣铐,竟将他的手死死锁住,怎么都抽不回来。伍晨急出了一脑门汗,他扭着头看向身后那群小弟,可是,明显没人有想要上前帮忙的意思,情急之下,他一脚踢向莫傲骨的肚子。

围观的人都瞪大了眼睛,伍晨一脚腾空的一瞬间,莫傲骨抓着伍晨的右手突然发力,顺势将伍晨拽向了空中。伍晨在空中摆出了一个胜利的姿势,活像一个拉拉队员。谁都没有想到,伍晨这个大胖子会被莫傲骨像扔小鸡一样扔了出去。

伍晨尖叫着砸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被小弟们给搀扶起来。他灰头土脸,浑身哆嗦着,不知道是气愤还是害怕,也许是疼得钻心,他用手指着莫傲骨说:“打!谁打的重,我就优先排谁的班!”

韩诺惟还在思考这句话的含义,一抬头就看到伍晨的小弟们像注射了鸡血一样冲了上来。

他热血沸腾,正想上去帮莫傲骨的忙,不料莫傲骨一面与那些人缠斗,一面冲他大喊:“丑八怪,滚!”

韩诺惟自毁容后还没被人说得如此难听过,这句话真令他心如刀绞,尤其是出自莫傲骨口中,更令他难以接受。他气得扭头就走,一口气走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莫傲骨从来没有骂过自己,这句话,分明是故意激怒自己,好让自己远离是非。

韩诺惟越想越揪心,立刻就往回跑。

然而,他的担心是多余的,莫傲骨居然一个人打一群人还绰绰有余,他身形矫健,一头银发在人群中格外显眼。只见莫傲骨闪转腾挪,恍若游龙,脚步似蜻蜓点水,落拳却如鲲鹏出海,在对方这么多人的情况下,他只有脸上挂了一点儿彩。

虽然莫傲骨很强,但韩诺惟还是不忍心让七十多岁的老人独自奋战,他正想冲过去帮忙,肩膀却被人拍了一下,他回头一看,拍他的人竟然是万裕。

万裕对着他摇了摇头:“他不用你帮忙。”

韩诺惟万分焦急:“那我就这么看着他们打下去?”

万裕小声说:“阴阳关对打架处罚是很重的。据说这个老头很有本事,你别跟他比。”

韩诺惟听后不为所动,还想冲上去,万裕有点着急,他拽住韩诺惟,注视着韩诺惟的眼睛,诚恳地说:“我没骗你,真的。”他习惯性地环顾了左右,然后说:“上回你帮了我大忙,伍晨已经被调到别的号子里去了。我还没来得及谢你。你听我一句劝,别掺和打架的事情。”

这时,哨声突然响起,几名狱警跑了过来,韩诺惟不由得松了一口气。他想,莫傲骨平常和狱警关系很好,他们应该不会太为难他,说不定还会帮他。

一名狱警揪住一个旁观的犯人,问道:“谁先动的手?”

那人吓了一跳,唯唯诺诺半天不敢说话。狱警将脸一沉:“阴阳关不许打架,这是铁律,我看你们都是活得不耐烦了吧!”说着,他提高了声音:“都关到总统套房里去!一星期!”

韩诺惟闻言吓了一跳,他是关过总统套房的人,知道那种逼仄痛苦的滋味,虽然只关了三天,但他觉得好像有三年那么漫长,每一秒都是数着度过,若真关上七天,怕是要把人逼疯了。

他焦急地看着莫傲骨,却见到后者正好抬起头来,冲自己露出了一个神秘莫测的笑容。

第十五章 文武兼修

韩诺惟一回到监室,就赶紧趴到床上,把全身都埋进被子里。等狱警走远了,韩诺惟悄悄拿出手机,颤抖着拨通了父亲的手机号。

然而,听筒里一直提示关机。韩诺惟不死心,又拨通了母亲的手机号,可是也没人接。

韩诺惟不停地打,打了半个多小时,眼见手机屏幕上的电量少了半格,仍然没有打通。他急得浑身是汗,难道是华昌在耍自己?

韩诺惟灵机一动,又拨打了陶白荷的手机号,这次总算有人接了,可是接电话的是一个他不认识的女人。韩诺惟客客气气地问道:“请问陶白荷在吗?”

“你打错了!”陌生女人很不耐烦地挂了电话。

韩诺惟一怔,陶白荷的电话号码他倒着都能背出来,怎么会打错?他又打了一次,对方听到是他的声音后就挂了。

是陶白荷不肯接他的电话吗?韩诺惟摇摇头,他第一次打过去的时候,对方明显不知道他是谁。

难道是陶白荷换了手机号?韩诺惟心里一阵酸涩。他居然忘了她已经嫁给别人了,嫁给那个陷害自己的男人了!

韩诺惟握着手机发了一会儿呆,又接着给父母打起了电话,一直打到手机没电了,也没有接通。

韩诺惟垂头丧气地看着已经自动关机的手机,抱怨自己的运气实在太差。难得有一次打电话的机会,居然一个人都没找到。

刺耳的铃声响起,该吃晚饭了,韩诺惟抓起手机,塞进裤兜。他下定决心,先把手机还给华昌,等莫傲骨回来,再商量此事。

等莫傲骨从总统套房回到灰牢的时候,韩诺惟正坐在下铺发呆。看狱警把莫傲骨扔了进来,韩诺惟立刻迎了上去。关了一周,莫傲骨已经完全站不起来了,韩诺惟吃力地把莫傲骨拖到自己的床上坐下,又帮他倒了一杯水。

韩诺惟看莫傲骨把一杯水都喝完了,这才扶着他慢慢躺下。莫傲骨虽然精疲力尽,却仍然目光如炬,他警觉地听着狱警走远,这才对韩诺惟说:“我口袋里的铁锈,都弄出来,仔细点,别弄到床上了。”

韩诺惟帮莫傲骨脱掉上衣,开始小心翼翼地整理铁锈。铁锈和口袋里的线头混在一起,分离出来相当麻烦,韩诺惟算是个手巧的人了,都觉得十分费劲。他忍不住抱怨地说:“前辈,我真的搞不懂,您费这么大劲做墨水干什么?”

莫傲骨答道:“写字啊,这有什么难理解的?”

韩诺惟迟疑了一下:“我是觉得……都坐牢了,有啥可写的,又不出书。”

莫傲骨哑然失笑:“孩子,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句话你总听过吧。我上年纪了,有时候想到一些念头,不抓紧时间记下来,过后怕忘了。”

韩诺惟不以为然,但他已渐渐熟悉莫傲骨的脾气,知道老头认定的东西,反驳也无用。他见莫傲骨仍然睁着眼睛,便说:“前辈,睡一会吧,您需要休息。”

莫傲骨叹了口气:“太累了,反而睡不着。”

韩诺惟看着莫傲骨,想了一阵,然后放下手里的衣服,站起来,恭恭敬敬地说:“前辈,我有一事求您。”

莫傲骨警惕地看着他:“你想干嘛?”

韩诺惟鼓足了勇气说:“求您教我功夫。”

莫傲骨有点意外:“为什么?我看你不像是喜欢打架的人。”

韩诺惟低头沉默了几秒,然后抬头看着莫傲骨,眼神坚毅:“因为我不想再袖手旁观。”

莫傲骨挪了挪身子,艰难地想要坐起来,韩诺惟赶忙上去帮忙。他抓着韩诺惟的胳膊说:“扶我到窗子那儿。”韩诺惟搞不懂老头想要干什么,但也只得照做。

莫傲骨问道:“你以前是不是很少锻炼?”韩诺惟有几分尴尬:“嗯,我不喜欢出汗。”

“这可不行。”莫傲骨说着,一把抓住了窗户上的栏杆,轻轻一用力,就将自己的身体悬空了,然后再一使劲,身体就向上提了起来。

韩诺惟看得目瞪口呆:“这是……引体向上?”

“这是基本功。你先练好这个,我再教你别的。”莫傲骨严肃地说。

韩诺惟大失所望:“这不就是健身嘛。虽然对身体有好处,但是对打架没什么用啊。”

莫傲骨没有回答他,只是换了一只手抓栏杆,同时将身体反转过来,背对着窗户,继续重复着引体向上的动作。

莫傲骨一边做着反向引体向上,一边说:“我现在做的事情,能锻炼人的背肌和肱二头肌;我平时做的俯卧撑,可以锻炼人的胸大肌和肩袖肌群。以此类推,所有的基础动作,都能强化人的肌肉,锻炼人的肌肉耐力和心肺功能。监狱里没有什么健身器材,重力就是最好的帮手。你记住了,这不是单纯的健身,这是基本功。你还没有学会咀嚼,如何能顺利地吞咽?”莫傲骨说着,叹了一口气:“我们家族从我高祖父那一辈开始,就要求人人习武,强健体格。可惜蔺枢不喜欢这些,我也不好强迫他,现在看来,当初真应该硬着心肠逼他练。”

韩诺惟听到这儿,想到生父的惨死,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出神地想了一会儿,认真地对莫傲骨说:“前辈,我听您的,从基本功开始。”

莫傲骨微微露出一点笑容,然后点了点下巴,示意韩诺惟自己要下来了,韩诺惟赶忙去扶他。他坐在马桶上,喘着粗气,一周的总统套房着实消耗了他不少体力。

韩诺惟看着莫傲骨,忽然想到了华昌。

“前辈,我还有一件事要跟您商量。”

“什么事情?”

“一个星期前,有个叫华昌的犯人来找我,还给了我他的手机。他说他偷拿了我以前藏在普牢号子里的钱,所以用打电话来补偿我。”

莫傲骨警惕地问:“这个人你以前怎么没提过?”

韩诺惟苦笑道,“我对他印象不深刻,以前在普牢里,都没跟他说过话。”

莫傲骨思索了一会儿,“你相信他吗?”

韩诺惟摇摇头,“但是那会儿您进总统套房了,我就接受了他的手机。只是,打了一下午,也没找到我爸妈。”他垂下了头,不愿让莫傲骨看见他委屈的表情。

莫傲骨有些担忧地问:“这人长什么样?”

韩诺惟想了想,“年纪我不确定,应该不到三十岁吧。身高跟我差不多,比我壮一点,但是没有您壮,就是比较结实。皮肤还算白,眉头有个刀疤。”

莫傲骨听了,表情变得更加凝重:“这个人我没印象。”

韩诺惟看莫傲骨这样紧张,不由得也害怕起来,“我用了他的手机,会不会捅出什么篓子来?”

莫傲骨摸了摸下巴:“不好说。不过,我倒觉得他不是不仁社的人。不仁社要是安插了眼线,那就说明他们知道了我的下落。而不仁社要是知道我还活着,绝不可能这么平静,别的不说,光是陶无法,都要急死了。”

韩诺惟点点头:“前辈,您说的有道理。”

“总之,不管他是什么人,你都暂时不要再用他的电话。小心一点总是没错的。”

“是,我知道了。”

两人都沉默了一会儿之后,莫傲骨抬头问道:“广场上,你没生我气吧?”

韩诺惟明白莫傲骨指的是那句丑八怪,他不以为意地笑了:“我当时是挺生气的,居然上了你的当!”

莫傲骨看他的表情像是真的不在意,这才放下心来:“等你出去后,我会想办法帮你解决这问题。”

“等我出去,您都九十多了吧,也不知道您到时候身体还行不行呢。”韩诺惟脱口而出,说完就后悔了,低下头准备挨骂。

莫傲骨却破天荒地没有生气,他沉默了一会儿,又抬起了胳膊,“帮把手,我还是躺着舒服。”

莫傲骨躺到床上,长出了一口气:“你还不算笨,我那天生怕你瞎捣乱。”

韩诺惟想起了万裕的话,忍不住说:“前辈,我感觉您好像在这里挺吃得开的。”

“吃得开?你是听哪个混蛋这么形容我的?”莫傲骨瞪起了眼睛。

韩诺惟慌忙解释说:“我没听谁瞎说,只是看您好像能自由出入阅览室,而且狱警对您也挺客气。”

莫傲骨点了点头:“阅览室确实是对我自由开放的,原因嘛,很简单,这里的狱警,一半以上都让我看过病,免去了他们跑监狱医院的麻烦,而且我这儿是免费的!有些狱警家里人有个头疼脑热不舒服啥的,也都来问我。再一个,当初监狱工厂办起来的时候,我帮他们画了很多图样。”

韩诺惟大吃一惊:“您是学医的?”

“不是。”

“那您是学建筑设计的?”

莫傲骨笑了起来:“也不是。”

韩诺惟猜不出来,有点烦躁:“那您是学什么的?”

莫傲骨正色道:“我哪有学什么?最多算是自学罢了。”

“自学?”韩诺惟有点不相信。

莫傲骨点点头,“按照中国人通常说的概念,我算是个高中都没读完的辍学生。”韩诺惟吃惊地看着他。“我的高中是在英国读的,但只读了两年就去了缅甸,因为我父亲去世了。我处理完父亲的后事,就接管了家族产业,自然没有办法再回去上学了。不过,想要汲取知识,又何必拘泥于课堂?”

韩诺惟觉得莫傲骨说的很有道理,连连点头。

“我在仰光的家中,书房里大约有一万五千册藏书。最初我读书速度很快,真是好读书不求甚解,一心想着早日读完家里所有的书。后来我发现,看完就忘记了,这不等于白看了吗?我自视甚高,难以忍受这样低下的学习效率。

“我潜心钻研,发明了一套方法,可以确保我在快速阅读的同时,记住基本的知识要点。再后来,我又加以改进,使得我无论阅读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或者思维科学都不会看过即忘。”

韩诺惟已经听得有点蒙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还有另外一个什么,不都是理科的?”

莫傲骨微笑起来:“科学体系不能简单粗暴就分成文科和理科。”

韩诺惟略带敬佩地看着老人:“那最后您把书都看完了?”

莫傲骨摇摇头:“1950年,我来了中国。假如多给我几年时间,我当然是看得完的。”说完,他又补充道,“当然,如果我早知道自己要来中国的话,就多看看中文书了。”

韩诺惟说:“我看您中文很好,真的一点都听不出来是外国人,哦对,您说过您也会说韩城土话。”莫傲骨做了一个淘气的鬼脸。“我还会说日语、法语、德语,”他得意地晃晃头,“还有缅甸语。哦,对,还有拉丁语和希腊语。要不是进了阴阳关,我本来还打算学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呢。”

“您会的真多……”韩诺惟有点感慨:“您一定得教给我一点。”

莫傲骨撇撇嘴:“那我得看看你是不是这块料——你以前爱读书吗?”

韩诺惟说:“如果您指的是去学校上课,那我可真不爱,我就喜欢画画,雕刻这些手工。如果您说的是读书,说来惭愧,我好像有个毛病,任何书,我看的时候,都得一个一个字的看,不然就没法理解书里的意思。如果字很多,我会感到烦心,甚至焦虑,看一会儿就会错行,甚至错段,忘记自己刚才看到哪里,理解文字也比较困难。”

“Dyslexia。”莫傲骨似乎并不感到意外:“这是一种阅读障碍症,我父亲,我叔叔,蔺枢都有,多少有遗传的因素。”

韩诺惟赶忙问道:“那能治好吗?”

莫傲骨摇摇头:“不好说。据说一般患有阅读障碍症的人智商都挺高,而且对色彩和图形等非常敏感。我记得爱因斯坦、美国思科的总裁约翰钱伯斯、英国维珍航空公司的创办人理查德布兰森等,都有阅读障碍症。这些人都没能彻底治愈,说明想要矫正成年人的阅读障碍很难。”

“那我怎么办?”韩诺惟沮丧极了。

莫傲骨安慰他说:“这不算事。在这里,你本来也看不到什么书。跟着我学,你只要用心,多听,多记,不会有你掌握不了的知识。你要相信我,无论你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帮你。”

看到莫傲骨信心满满的样子,韩诺惟感到胸口暖洋洋的,他很想表示点什么,可那句“爷爷”却怎么都叫不出口。

第十六章 一半密码

韩诺惟的学习能力很强,这一点让莫傲骨颇感惊奇,他给韩诺惟安排的日程是很满的:除了每天的健身锻炼和格斗练习外,还要学多门外语,以及其他学科的知识。但韩诺惟从来没有叫过苦、嫌过累,尽管他每天只睡六个小时,剩下的时间几乎全在学习。他像一块饥渴的海绵,疯狂地吸收知识海洋的精华,也像一块初经打磨的琥珀,开始显露出独特的光彩。

而韩诺惟也对莫傲骨越发感到佩服,老头不仅擅长多门外语,还对医学、化学、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植物学、建筑学、心理学等都颇为精通。

在学习过程中,韩诺惟最大的收获,却是自己气质上的变化。他养父母都是普通人,教给韩诺惟的只有善良与正直。加上他身在小城,能接触到的大多是层面不高的人,所以他在遇见莫傲骨之前,完全是一个朴素、本分、实心眼而略带土气的少年。

反观莫傲骨,虽然在外人面前遮掩自己,骨子里却是真正的贵族,世代累积下来的财富和藏书不仅让他在青年时期学富五车、养尊处优,也培养了他从容的谈吐与镇定自若的心态,而这些恰好是韩诺惟所欠缺的。

韩诺惟年纪虽小,模仿能力却不错,他一面学习莫傲骨教授的知识与技能,一面慢慢改变自己的言谈举止。莫傲骨天生带有一种严肃而不呆板、高贵而不刻薄的脾性,加上处事不惊的气度,令韩诺惟十分羡慕。莫傲骨总会在他冲动时对他说:“想要驾驭天下的人,须得先能左右自己。你若是能做到后半句,则前半句就不是那么困难了。”

韩诺惟暗自庆幸能入得灰牢与莫傲骨相遇,这位老人不但是他为数不多的亲人,也是他的良师益友。如果没有莫傲骨的陪伴与指导,他简直不敢想像这漫长的刑期要如何扛过去。

不过,韩诺惟发现莫傲骨有个怪癖,那就是狱警每次开关门的时候,他都一言不发,默默看着,好像能看出什么花头来似的。韩诺惟好奇地问过他,但是老头就像没听见一样根本不予回应,韩诺惟只得做罢。

再去放风的时候,韩诺惟悄悄注意过伍晨那帮人,提防着他们会再来找麻烦。但他心里其实暗暗期待着能有那么一次冲突,这样就可以检验自己的身手了。可是伍晨每次见他都好像有意绕着走,根本不给他机会。

另一件令韩诺惟感到苦恼的事情是他时常得一个人呆着。因为莫傲骨很忙,不仅要为狱警们看病,还得经常去监狱工厂帮忙,他不是普通的工人,参与的都是加工方案的修正或者是机器的调试修理等。

韩诺惟曾经请求莫傲骨让自己也也监狱工厂工作,但是莫傲骨却叮嘱他好好学习。在一个人呆着的时候,韩诺惟在心里无数次祈祷:如果真有神明,愿他们能保佑自己的父母,保佑他们平安顺利,一切都好。

当树叶变黄的时候,韩诺惟已经在阴阳关里呆了快一年的时间了。

这一天,韩诺惟背诵完莫傲骨要求他记的单词和知识点后,莫傲骨也收工回来了。不过,他并没有像平时那样立刻来考核韩诺惟,而是直接爬到了上铺,和衣躺下。

韩诺惟等了一会儿,见他没有下来,不由得担心地问:“前辈,您是不是身体不太舒服?”

莫傲骨没有吭声。

韩诺惟等了半天也没有动静,有点坐不住了,他站起来往上铺看去,竟看到莫傲骨圆睁着两眼瞪着他。

韩诺惟吓了一跳,有点不安地说:“前辈?”

莫傲骨忽地一下坐起来,跳下床,走到门边,确认了狱警不在后,径直走到窗边,靠墙坐在地上,脸色阴沉得像要下雨前的天。

韩诺惟被弄得摸不着头脑,只好也跟着走过去,席地而坐。

莫傲骨终于开口说:“今天我看到新闻了,陶无法被评为省优秀民营企业家了,哼。”

韩诺惟倒是不以为然:“他无非是花钱给自己贴金,但是琥珀又不像别的,货好才是硬道理。”

莫傲骨气呼呼地说:“他能有什么好货?他的好货都是是蔺枢的!”

韩诺惟叹了口气:“可是别人不知道。”

莫傲骨冷笑一声:“陶无法真是居心叵测,惊蛰那晚我回到蔺枢的店时,发现店里的琥珀已被洗劫一空。他在逃命前都不忘带走蔺枢的那些宝贝,而且核雕也被他抢走了。我敢说,不仁社绝对不知道他这件事。”

韩诺惟点点头:“如果不仁社知道了,陶无法不会活到今天。”

莫傲骨的脸色稍霁,但语气仍然十分低沉:“我看陶无法要离开韩城了,最近他的新闻都是报他在省城的发展。”

韩诺惟犹豫了一下,“可是我还在阴阳关,他难道不想找琥珀了?”

莫傲骨神情严肃地摇摇头:“他肯定不会放弃琥珀的,但是说不好是不是放弃你了。毕竟你也只看过一次纸条,你入狱是要搜身的,可以确定琥珀不在你这儿,依我看,他或许是从不仁社那里得到了什么消息。”

韩诺惟吃惊地说:“不仁社找到琥珀宫殿了?”

莫傲骨皱起眉头:“不会,不仁社家主九条晴臣是个又狂妄又高调的人。他如果得手,绝不会偷摸不吭声,肯定要大张旗鼓宣布他们找到了琥珀宫殿。他从来不在乎外界怎么看他。”

“那您的意思是……”

“科顿当年沉船,并没有人知道是在孟加拉湾还是安达曼海,印度洋大着呢。”莫傲骨狡黠地一笑,“海底打捞的难度很大,不仁社虽然有钱,也不可能往这无底洞里挥霍。”

韩诺惟有些迷惑地看着老人。

“我猜,不仁社放出的是假消息。”

这下韩诺惟彻底糊涂了,“那不仁社为什么要坑自己人呢?”

“在我们看来,不仁社是在坑自己人;在不仁社看来,不过是对下属的一次考验和清洗罢了。”莫傲骨眯起眼睛,“你还真以为这些日本人会放心地让中国人帮他们找宝藏?”

韩诺惟无言以对,他确实对日本人没什么好印象,也不难想象对方的心态,同理可证。

这时,莫傲骨忽然问:“你可还记得核雕中的纸条?”

韩诺惟说:“当然记得。”

“那你记得纸条上写的什么吗?”

韩诺惟皱起了眉头,“我就看了几分钟,只记得像是一首诗,好像有什么琉璃、阑干之类的,实在记不清。”

莫傲骨说:“也不怪你不记得,那本来就不是为了让人好记而设计的。”

莫傲骨看着一脸惊奇的韩诺惟,继续说道:“琥珀宫殿的位置信息,被科顿设计成一种特殊形式的密码,存在一个安全的、只有我们家族的人才知道的地方。要知道,我们家族虽曾人丁兴旺,但无法阻挡不仁社的疯狂杀戮。——实际上,到后来,我们跟不仁社已经是彻底的世仇,因为,死在他们手上的人多,死在我们手上的,可也不少。”

韩诺惟吃惊地看着莫傲骨,他已经学会不再大呼小叫了。

莫傲骨说:“也因为这个缘故,我们家族使用了两种方式来保证密码的传递和延续。第一是每一代都要保证有好几个孩子,因为如果是独生子,密码就无法传递下去,因为密码采取的是双密码的形式。即两组密码合在一起,才能解开真正的琥珀宫地点之谜。也就是说,一个人,只能知道一组密码,直到临终才能传递给下一代的孩子;第二,我们家族每过一段时间就会重新编写密码,以免泄密。到了我这儿,密码是由我父亲编写的。我的父亲是个中国通,他很喜欢中国文化,尤其对古汉语文学颇感兴趣。”

韩诺惟心思动得极快:“您的意思是说,那首诗,其实是密码?”

莫傲骨说:“恩,还好我父亲曾经要我反复背诵,大概他是想,万一东西丢了,还能凭记忆找回密码。想不到真的丢了。”

说着,他苦笑一声:“也正是遇到了你,我才知道父亲让我反复背诵的诗句原来就是密码。严格来说,纸条上写的并不是诗,而是诗的缩写,每一句话都是从原诗里提炼出来的。这样做,一来是因为纸条的空间有限,写不了那么多字;二来,假使纸条不慎落入他人之手,也很难在短时间内破解,因为中国的古诗中有相同用字和短语的实在太多了,他们根据这些字,得找到猴年马月去!”说完,莫傲骨得意地笑了。

“现在我把完整的诗背给你听。

“别来几向画阑看,梁尘暗落琉璃盏。

江边春色青犹短,衰兰败芝红莲岸。

蓑衣竹笠是生缘,莺来蝶去芳心乱。

玉壶一夜冰澌满,烟水如天莫凭栏。”

背完后,莫傲骨看着韩诺惟,狡黠地一笑:“你现在能破解这密码么?”

韩诺惟在听到诗句头一个字的时候,已经开始思索了。他认真地想了一会儿,然后说:“我解不出来,反正不是藏头诗,也不是回文诗。”

莫傲骨问道:“这里面,可有你觉得似曾相识的句子?”

韩诺惟有点不好意思:“古诗词我看得不多,基本上就只会课本上教过的那些。”

莫傲骨说:“不怪你,因为这里面确实几乎没有普通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句子,虽然都是中国的古人写的。”

韩诺惟从这句话了找到了蛛丝马迹:“都?不是一首?是很多首?”

莫傲骨点了点头。

韩诺惟惊叹不已:“这样一来,一般人就算完全懂这首诗的意思,或者去找原诗词,也未必能解开这个密码。”

莫傲骨说:“我就不卖关子了,直接告诉你,这八句话对应的下一句,就是密码。

“长啸一声何处去,牙板敲数珠一串。

二月春期看已半,八月秋高风历乱。

五湖来往不知年,桃李三春虽可羡。

楼上四垂帘不卷,七朝文物旧江山。”

莫傲骨念一句,韩诺惟记一句,等他念完,韩诺惟就迫不及待地说:“11285347。”

莫傲骨说:“看出每句都有一个数字了?那你知道这组数字是什么意思吗?”

韩诺惟苦苦地思索起来:八位,肯定不是证件号码,也不会是邮编,难道是电话号码?可是如果不加区号,谁知道是哪里的电话?假如加上了区号,那就不止八位了。更不可能是彩票号码、QQ号码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百思不得其解,只好无奈地看向莫傲骨。

莫傲骨也早料到韩诺惟会是这样的反应:“那我换个方式问你吧,前面我说了,双密码要结合在一起才能用,你想到什么了?”

韩诺惟回答说:“要么,就是双密码合在一起,计算出一个新密码,要么,就是这两组数字放在一起才有特定的意义。”他忽然眼睛一亮:“坐标!这是坐标!”

莫傲骨赞许地笑了:“是的,这是坐标。”

韩诺惟刚露出笑容,忽然又停了下来:“不对啊,我们不知道哪个是经度,哪个是纬度。”

莫傲骨摸摸胡子,微微一笑:“但是我们知道科顿当年是在缅甸附近的海域沉船的。现在你懂了吗?”他停了一下,又说:“不过,我只有一半坐标。”

韩诺惟有点不安:“您曾经讲过,到您这一代时,汉诺威家族只有两个人存活。”

莫傲骨说:“不错,一个是我,另一个,是我弟弟。”

韩诺惟吃了一惊:“您从来没有提起过他。”

莫傲骨的脸色有点阴沉:“嗯,因为在我成家之前,我就和他分道扬镳了。”

“您方便说说是为什么吗?”

莫傲骨叹了一口气:“道不同,不相为谋。我是只想平平淡淡地守护家族秘密,他却一心想杀光所有不仁社的人。我曾经劝过他不要惹事生非,但他听不进去。加上他的身手在我之上,我也拿他没辙。原本只是意见相左,但是来到中国后,他更加恣意妄为,我担心他会捅出篓子来,便留给他一笔钱,离开了他。”

韩诺惟问道:“那您再也没有见过他?”

莫傲骨犹豫了一下,说:“我跟他再度见面,是在1991年。”

韩诺惟心里一咯噔,他清楚地记得,莫傲骨就是在1991年入狱的。

第十七章 宁顿云踪

不知道是不是和弟弟潘宁顿年纪悬殊的缘故,莫傲骨时常觉得自己和他之间有代沟,总之,他的话,弟弟是从来都听不进去的,反之,潘宁顿的想法,他也时常理解不了。

所以,当潘宁顿再度出现的时候,他实在吃惊极了。

那是1991年的一个夏夜,莫傲骨隐居在韩城的一间小出租屋里,正忙于整理自己追查到的信息时,突然有人敲门。

莫傲骨警惕地关上灯,悄悄靠近门边。

等了几秒,门外的人有些焦虑:“August,is-that-you?”

莫傲骨乍一听到这个声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从猫眼里小心翼翼地看出去,果然,站在门外的人是潘宁顿。

莫傲骨赶紧点亮灯,打开门,将他迎了进来。

但他没有想到的是,潘宁顿不是一个人来的,随行的还有一名女子。虽然看起来已不年轻,却仍颇有风韵。

潘宁顿看着莫傲骨疑惑的表情,又看了看身边的女子,改用中文说:“大哥,我有麻烦了。”

原来,这女子名叫云踪,是潘宁顿的妻子。在遇见潘宁顿之前,她曾经是不仁社内顶尖的杀手之一。

潘宁顿并没有过多地叙述两人是如何坠入爱河的,莫傲骨也无意追问。他能看出,在潘宁顿说话的时候,云踪的目光充满仰慕,显然,两人的感情很好。

据云踪介绍,不仁社的势力之所以能遍布亚洲,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不仁社各分公司的负责人往往是当地人。这样有两个好处。一来,各分公司的负责人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当地资源;二来,有利于不仁社控制各负责人,因为家业都在当地,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动。云踪此前也曾是不仁社在中国某城市内的负责人,爱上潘宁顿之后,云踪改名换姓,两人不停搬家,以此来躲避不仁社的追查。

逃了几年之后,不仁社似乎放弃了对他们的寻找,他们便在一处安定下来,还生了个孩子,日子过得平淡而惬意。

谁知这只是个幌子,不仁社的目的是要他们放松警惕。终于,有一天,潘宁顿夫妇等到天黑也没有等到孩子放学回来,然后,就接到了不仁社的电话。不仁社要求潘宁顿说出琥珀宫的下落,并交出云踪,才会放了孩子。

但是,在交涉的那一天,潘宁顿并没有见到自己的孩子,不仁社根本不打算放过他们。双方火拼的后果是不仁社死了好几个人,潘宁顿夫妇虽然得以脱身,云踪却受了枪伤,她此时已经又怀了一胎,潘宁顿不敢将她送往医院,也不敢相信一般的路边诊所,思来想去,决定求助于大哥莫傲骨。

莫傲骨听到这里,赶紧让云踪躺下来,稍作检查,果然发现她肩膀和大腿上都中弹了。莫傲骨一面为她处理伤口,一面吩咐潘宁顿去外面转一圈,看看有没有尾巴。

潘宁顿回来的时候,莫傲骨已经处理完云踪的伤口,云踪疼得晕了过去。潘宁顿看着妻子的脸庞,十分担忧。

莫傲骨问:“你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潘宁顿愁眉不展,一言不发。

莫傲骨又问:“你去查过吗?孩子确定在他们手上?”

潘宁顿点点头:“我担心的是,我说了密码,也没用。”

莫傲骨说:“你不说,孩子才有活的可能性,你只要说了,他们就没必要再留活口。”

潘宁顿苦笑着说:“道理我当然懂,可是已经一个星期了,我都要急疯了。”

莫傲骨沉吟不语。

“我有个办法。”说话的是云踪。

“你醒了?”潘宁顿赶忙问道:“感觉怎么样?”

云踪明显还很虚弱:“我没事——我认识个人,能派上用场。”

“是不仁社的人?”莫傲骨条件反射似地问。

云踪扯动了一下嘴唇,表示肯定。

“不仁社的人能相信吗?”莫傲骨有些疑虑。

云踪抓住潘宁顿的胳膊,吃力地坐了起来,缓缓说道:“不仁社历代的家主都严厉苛刻,下属一直战战兢兢,生怕犯错,时间一长,难免会有人产生叛逆情绪。这其中,有个叫钟梵霄的人,他是中国西南区的负责人。此人名字风雅,性格却相反,是个十分贪财的人。因为他私下倒卖军火与情报,一再触犯不仁社的规条,已经屡被严惩,但是因为此人早年参与不仁社在中国境内的建设,立下汗马功劳,算是个元老,因此才没有被罢免。”

潘宁顿问:“你说的派上用场的人,就是钟梵霄?”

“是的。”

“那他现在知道不仁社在追杀你,会帮你吗?”

云踪回答说:“他眼里只有钱。”

“可时间这么紧,一时半会,我们去哪儿找那么多钱给他?”莫傲骨有点为难地说。

云踪却很沉着地说:“我们不给钱。”

莫傲骨愣了一下就反应过来了,“你的意思是,骗他?”

云踪点点头:“他作为西南区的负责人,肯定知道不仁社在追查琥珀宫的事情。我们不如将计就计,让他把孩子偷出来,我们许诺将琥珀宫的财富分给他一半。”

莫傲骨问:“他胆子有这么大吗?这算是完全跟不仁社对着干了。”

潘宁顿担心的却是别的问题:“他会不会出卖你?”

云踪面对两兄弟的疑问,胸有成竹地说:“不会,钟梵霄知道自己在内部的口碑很差,才不会去做这些。他知道就算告密了,也不会得到什么实质的奖励。加上九条晴臣生性多疑,反而可能会更加不信任他。总之,像他这种财迷,只在乎实打实的好处。”

看她说得这么笃定,莫傲骨也不好再说什么了,他本来有满腹的心事要跟弟弟讲,此刻又咽了回去,救人要紧,他决定等云踪和钟梵霄接触再说。

“后来呢?”韩诺惟问。

莫傲骨却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原来,狱警巡逻到他们门口了。韩诺惟完全沉浸在老人的讲述中,竟然忘记了注意门外的动静。

莫傲骨用责备的目光看着韩诺惟,韩诺惟吓得吐了一下舌头,等狱警走远后,他才说:“对不起,前辈,下次我一定提高警惕。”

莫傲骨叹了一口气,接着说:“云踪确实是个特殊的女子。我原本对她是有戒心的,即使她是潘宁顿的妻子,我也无法全然信任他,毕竟,她曾经是不仁社的人。”

韩诺惟轻轻点了一下头。

“可是,后来我才知道,是我误会了她。

“云踪是个中国孤儿,不仁社的上一位家主九条寿一收养了她,将她培养成自己的心腹。九条寿一没有女儿,对云踪视如己出,可以说,云踪是和九条寿一的儿子九条晴臣一起长大的。也正因此,云踪为不仁社鞍前马后,做了很多在我们看来是恕的事情。

“实际上,如果不是潘宁顿的出现,云踪很可能会是下一任的主母。”

韩诺惟扑哧一笑,“难道潘宁顿抢走了不仁社老大的女人?”他看到莫傲骨严肃的神情,不由得收敛了笑容,“不会……被我猜中了吧。”

“九条晴臣生性狡诈毒辣,但却对青梅竹马的云踪一往情深,他自然是不会想到云踪会为了另一个男人离开他,甚至背叛不仁社。”

“其实,根据潘宁顿的描述,由始至终,关于爱情,都是九条晴臣的一厢情愿。云踪不是那种羞答答的性子,她曾经对九条晴臣说过,只把他当成兄长。

“但是骄傲如九条晴臣,怎么可能接受这样的拒绝?何况,情敌同时还是家族的死敌。”

莫傲骨停下来,转脸看向韩诺惟,“成大事者,绝不能拘泥于儿女情长。九条晴臣就是输在这件事上。”

韩诺惟读出了对方目光中的告诫,他立刻想到了陶白荷的脸,顿时,一阵复杂的感受涌上心头。但他不愿让莫傲骨看轻了自己,便用力点点头:“我懂您的意思,我不会让儿女情长捆住手脚。”

莫傲骨深深看了他一眼,接着说道:“以往不仁社也有过叛徒,但从没有像对云踪这样对付过他们。从云踪离开不仁社,到她和潘宁顿的儿子被绑走,中间经过了十一年。

“也正是因为这时间太长,所以潘宁顿和云踪才会放松了警惕,让不仁社得了手。当然,我得承认,潘宁顿杀的人实在太多,不仁社也确实对他恨之入骨。即使没有云踪的事情,不仁社也不会轻易放过他。”

莫傲骨的唇边浮现一丝讥讽,“不仁社的人好像都是一根筋,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同时追踪我和潘宁顿,总是要么全力狙击我,要么拼命搜寻潘宁顿的下落。我能相对平安地用了七年来找你,也多亏潘宁顿和云踪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说到这里,莫傲骨的脸色渐渐变得沉重。“不说这个了。总之,云踪的主意虽然不够完善,但我们也确实没有更好的办法。后来,就全按照她计划的来行动。

“钟梵霄确实是个视财如命的人,也答应了与我们做交易。但是,我们当时只顾着救人了,都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钟梵霄本身就是个麻烦。”

韩诺惟问:“是不是他平时参与了一些不干净的生意?”

“对。他倒卖军火、当掮客帮人递情报,早就引起了中国警察的注意,但是我们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另一方面呢,也是中国警察很沉得住气,一直按兵不动,钟梵霄就认为自己在国内是很安全的。

“钟梵霄也确实有点本事,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法子,还真把孩子偷偷带出来了。当时我们来不及挑地方,就在钟梵霄的一间分公司办公室里碰头。按照一开始设计好的,我拿出一幅假地图给他。正在这时,突然有人敲门,说是隔壁的,抱怨钟梵霄公司的管道出了问题,害的一条街全都堵塞了。

“我和宁顿对视一眼,都觉得不妙。果然,门一开,一帮警察一拥而上,门外面钟梵霄的小弟们完全没有动静,估计是全被放倒了。钟梵霄十分狡黠,知道自己难以逃脱,竟然一把抓住离他最近的我,将我当做人质。他手里拿着枪,警察们不敢轻举妄动。我虽然有把握脱身,但是考虑到在场的还有小孩子和孕妇,便假装惊慌配合他,他抓住我,总好过抓别人。

“但我低估了钟梵霄,他办公室里是有机关的。他抓着我,让警察们全部后退,趁人不注意,悄悄碰触了办公桌底下的机关,我和他一同跌落到密道里。这时上面枪声大作,我和他拼命奔跑,跑出密道后,发现是他分公司的后门。谁知门外也有警力布置,我情急之下,说起了英语,假装自己和钟梵霄不认识。我原本希望自己外国人的身份能让警察对我客气些,谁知警察一听我说外语,反而将我铐了起来。”

莫傲骨说着,眼光黯淡下来:“钟梵霄负隅顽抗,开枪打死了一个警察,最后他也被击毙了。而我落到警察手里,却是因为我自作聪明。那群警察去抓钟梵霄的原因,就是他跟跨国间谍做生意,警察误以为我也是间谍了。

“我这下真是有口难言,因为我不能说明我的真实身份是奥古斯特,万一警察队伍里有不仁社的人呢?我也不能说明我和钟梵霄见面是要救人,因为这会牵扯出我的弟弟和弟妹。我一时想不到很好的说辞,只好保持沉默。警察查不到我的真实身份,对我更加怀疑。虽然我不是中国公民,但警察不敢贸然把我送去大使馆,更不可能将我这种身份复杂的人放了。加上好几个人都在抓捕现场见到我拿着一张地图,尽管后来证明是我乱画的,可警察无论如何不相信我是无辜的。那个年代,对于间谍又特别重视,最后,他们判定我的行为危害了国家安全,就把我丢在了阴阳关。我原本想着先到监狱避避风头也行,过后再找机会逃出去,却没想到阴阳关像个铁桶,密不透风!”

韩诺惟等了半天,却见莫傲骨闭口不再说话了,他有点不安地问道:“您还没说完呢。您的弟弟和弟妹呢?还有个小孩呢?”

第十八章 按图索骥

莫傲骨闭上了双眼,似乎不忍心再回忆。

韩诺惟的心提了起来,“不会……出事了吧。”

莫傲骨慢慢睁开眼,面如死灰:“宁顿重伤了几个警察,最终带着孩子跳窗逃走了。云踪就没那么幸运了,她被警察抓到了。我进阴阳关之前,在警局见到过她。后来听说,她因为有身孕而免于被起诉,但是,在分娩的时候,难产,死了。”

韩诺惟安慰地说:“至少,还有成功脱身的。”

莫傲骨摇摇头:“我在阴阳关呆了一段时间之后,托人打听过宁顿的消息。他在我入狱的几个月后,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堵在小旅馆里了。那天爆发了一场异常激烈的枪战,子弹把小旅馆的窗子和墙壁都打烂了。”

“是不仁社的人?”

莫傲骨答道:“不清楚,但我认为不仁社的可能性很大。”

韩诺惟叹了口气:“可怜的孩子,又要落到不仁社的手里了。”他在心中暗暗想到,“十一岁,刚开始懂事的年纪,就要面对父母双亡的打击。”他转念又想到自己的生父母,连忙噤口。

好在莫傲骨似乎沉浸在回忆中,没有注意到他这句话。

“那是个看起来很讨人喜欢的孩子,虽然我和他相处的时间非常短暂,但足以感受到他的优秀了。他遗传了潘宁顿的勇敢和云踪的容貌,以后应该会很有前途。”

说到这里,莫傲骨的眼神变得更加伤感了。

韩诺惟不知不觉想到了自己,他们的遭遇是何其相似,只是他幸运地遇见了善良可靠的养父母,得以无忧无虑地生活了十八年。而这位他从未见过面的“堂叔”,仅比他大了四岁,却可能要面对更加痛苦的命运。

“你知道潘宁顿有多爱这孩子么?可以说是爱到发狂。”莫傲骨忽然说道,“我第一次见到那孩子的时候,吓了一跳。潘宁顿竟然没有遵守家族遗训。”

“遗训?”

“他没有给那孩子的虹膜染色。我第一次见到孩子时间,一看是黑眼珠,下意识地以为潘宁顿是继父,孩子是云踪跟别人生的。谁知潘宁顿却告诉我,孩子是他的亲生骨肉。我后来仔细观察过,孩子的脸确实和他有几分相似。当时我真是万分感慨,他为了防止孩子被不仁社盯上,竟然不给孩子的虹膜染色。我知道潘宁顿向来桀骜,却没有想到他会这样做。这简直是对家族的背叛!”莫傲骨说着,有点愤愤,但又难掩悲伤。

“假如您……和潘宁顿都出事了……”韩诺惟斟酌着字句,不知道该怎么问才好。

“那么我们家族的宝藏就会永远沉睡在海底,亿万年后灰飞烟灭。”莫傲骨轻声说。

韩诺惟能感受到莫傲骨矛盾苦涩的心情,他与潘宁顿素未谋面,谈不上感情多深,但看着莫傲骨复杂的神情,又于心不忍。

他想了想,转移了话题,“其实,也不完全是坏事。您这不是遇见我了吗?至于那个孩子,说不定他会被好心人收养呢。”他在心里暗暗祝福,希望“堂叔”遇见的是和自己养父母一样的好人。

莫傲骨的表情却越发阴沉:“我托犯人打听的,他们的消息应该是比较可靠的。据说,那天,没有人从小旅馆出来。警察后来接到报警来处理的时候,里面已经打完了,抬出来的全是尸体,很多人的的脸都被轰烂了,一个能救活的都没有。”

韩诺惟跳了起来,气得头皮发麻,“他们太残忍了!连一个孩子都不放过!”

莫傲骨疲倦地靠在墙上:“他们就是这么残忍。当年,你妹妹还是个婴儿,他们都没放过。”

韩诺惟想到自己被陷害而蒙冤入狱,又想到苦苦牵挂的养父母,再想到无端惨死的生父母和妹妹,一种强烈的憎恶在心底升起。“等我出去后,一定要找他们报仇!”

莫傲骨沉默了一会儿,“仇当然要报,但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取回宝藏。我从前认为我的职责就是守护家族秘密,确保宝藏永远沉在海底,不被打扰。因为我一直无欲无求,只想平淡生活。对我来说,金钱物质,够用就好。可是,要复仇就不一样了。”

韩诺惟不说话了,他明白老人的意思。老人十余年没有踏出牢门,不知道现在的缅甸琥珀,价格一路水涨船高,八大箱子举世难见的琥珀,对于一个想要复仇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韩诺惟很清楚。

莫傲骨继续说:“当年,在警察破门而入的瞬间,宁顿悄悄告诉我,另一半秘密就在核雕内的琥珀上,但还来不及说别的,我们就失散了。而现在,琥珀又丢了,我们只好想别的办法了。”

韩诺惟听后,只是用手无意识地沿着墙壁划来划去,莫傲骨当他是大受打击,也不再多说。

半响,韩诺惟抬起头来:“前辈,我想试试。”

“试什么?”

“我想把那块琥珀画出来。”

莫傲骨盯着他,像是完全不能理解他的话:“你的意思是,你记得那块琥珀的样子?”

“我不敢保证画得一模一样。不过,我在中心医院住院的时候,只要没人,我都会拿出那块琥珀仔细察看,我虽然看书吃力,但对事物的外形的记忆却不错。您不妨让我试试,将琥珀画出来,然后再琢磨那琥珀是什么意思。”

“你在医院住了两个月,就能完全记住那琥珀的样子?”莫傲骨惊奇地说。

韩诺惟点点头,一脸自负,“I-have-a-mind-palace。”

莫傲骨立刻一跃而起,在上铺的边缘摸索了一阵,从床栏杆的空心铁柱里慢慢拿出卷得极细的纸卷和牙刷笔、墨锭,然后一面展开纸卷,一面制作墨水。

韩诺惟好奇地问:“难道我们去放风的时候,狱警不会来查房吗?”

“谁说不会,只是他们不会来查我罢了。”

韩诺惟十分吃惊:“为什么?”

“因为他们发现我坐牢这么久,从来没有访客,也没有向外打过电话寄过信。在他们看来,我无亲无故,与世隔绝,大概是最没有威胁性的吧。阴阳关换了三次监狱长,早已不太重视间谍罪——实际上,阴阳关可能就我一个间谍,看起来还人畜无害。加上我帮了他们不少忙,他们查我干嘛。”莫傲骨说着,耸了耸肩。

“人畜无害?”韩诺惟扑哧笑出了声。莫傲骨假装恼怒地亮了亮拳头,“快画,臭小子!”

韩诺惟扭头看墨锭已经化开,便将纸平摊在桌子上,开始凭借记忆,慢慢画了起来。莫傲骨走到门边,帮他望风,也不打扰他。

两人各行其是,心里却有着相同的打算。

韩诺惟全神贯注,画得很慢,当他终于完工的时候,莫傲骨都快等睡着了。

纸上赫然是一块形如蚕豆的琥珀,一头圆,一头稍扁,在琥珀的中间部分有一圈一圈肆意流淌交错的花纹。

莫傲骨捏着纸片,看了半天才说:“我看不出像什么,你觉得呢?”

韩诺惟说:“这琥珀的形状虽然特别,但是,任何形状都是可以人为加工的。所以,我认为它本身的形状没有什么寓意。排除了形状,就是看琥珀的颜色了。除了血珀外,别的琥珀都不会褪色,而这块不是血珀,加上长期保存在防腐的木柜中,颜色一定与当初一致。不过,琥珀所呈现出来的颜色很受光线的影响,在不同的光线下,琥珀会折射出不一样的色彩,这对光线要求很严格,恐怕也不会是设定密码的条件。”

莫傲骨赞许地点了点头:“你和我想的一样。”

韩诺惟接着说:“那就只剩下纹路了。在我的记忆中,这块琥珀没有任何杂质,也没有裂痕,因此,密码有可能就藏在那些天然的纹路中。”

莫傲骨说:“但是,这些流淌纹都是随意分布的,彼此间不等宽不等距。纹路之间形成的夹角也都很像是随机的,没有规律可循。”

韩诺惟发了一会呆,突然兴奋地问道:“前辈,你说,这会不会就是地图?”

莫傲骨皱了皱眉头:“怎么会是地图呢?双密码肯定是要两组相结合……”他忽然停住了,眼睛也亮了起来,“你说的有道理,说不定这些纹路指向的是另一个坐标的藏匿点。”

韩诺惟兴奋极了:“前辈,您快去阅览室,找找看有没有地图。”

莫傲骨苦笑了一下:“你还真把我当成神了啊。阅览室是有地图,但就算我能偷偷带回来,那些地图密密麻麻的,各种线条交错,我们的眼睛又不是放大镜,一条一条线对着看过去,就算看瞎了也未必能找到。而且,我很怀疑阅览室有没有精度这么高的地图。”

韩诺惟听了有点失望,但他立刻又想到一个办法:“前辈,监狱能上网吗?”

莫傲骨有点为难地说:“怎么可能,坐牢的犯人哪能用这些高科技。”

韩诺惟听罢大失所望:“那就没办法了。”

莫傲骨好奇地问:“就算能上网,能帮咱们找到高精度的地图?”韩诺惟答道:“不仅如此,还能查到很多东西,只要您想知道的,电脑和网络几乎都能告诉您。”

莫傲骨有点不相信:“这么厉害?比大英图书馆的资料还全吗?”

韩诺惟笑了起来,接着,又有点心酸:“前辈,您在阴阳关的时间太久了。这些年,电脑和网络的发展速度,当真是非常惊人。”

莫傲骨问道:“就算你说的都对,有电脑和网络了,又能怎么查呢?”

韩诺惟想了想说:“前辈,您能给我一张纸吗,我想画出电脑的基本界面。”

莫傲骨略感惊奇地扬起眉毛,“你对电脑这么熟悉?”

韩诺惟笑了一下,“前辈,我说句话您别生气。现在,像我这个年纪的孩子,只要不是在深山老林里生活的那种,应该都很熟悉电脑界面。说能闭着眼睛画出来,一点都不夸张。”他看着莫傲骨瞪大的眼睛,又补充道,“实不相瞒,我们平时打字的时候,根本不看键盘,盯着屏幕就能打字了,这叫‘盲打’,可以算是现代年轻人的基本技能之一。”

莫傲骨冷哼一声,“我闭着眼睛打人,也绝对不会打错。这才叫盲打。”

韩诺惟噗嗤笑出了声,他不再争论,而是接过纸,快速地画了起来。

令韩诺惟倍感惊讶的是,莫傲骨的学习能力强得惊人,很多他没有接触过的东西,他都能很快想明白是什么意思。

韩诺惟的设想是,先用扫描仪将他画的琥珀图样扫出来,然后传到电脑上,接着,去下载一个免安装的“绿色版本”浏览器,就可以开始查找了。

“那么,做到了这些,就可以在网络上找跟这张图片相似的地图是吗?”莫傲骨听完之后,问道。“差不多,接下来就是用缅甸全境的高精度地图与之相对比,可能慢了一些,但这是我们目前唯一的办法。当然,也可以直接用纸片跟地图对照,但是这样就得随身携带纸片,很不安全。相比之下,把图片扫描出来,存在网络上更保险。”韩诺惟回答说。

莫傲骨信服地点点头,他低头出神地想了一刻,又问道:“那么,这些操作,是不是会在电脑中留下痕迹?”

韩诺惟吃惊地看着老人:“您想的很对,确实会留下痕迹。一般人不会注意,但如果是稍微有点电脑基础的人,可能会很快发现。不过,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的。例如,可以将图片和浏览器都通过网络上传到个人邮箱中保存,使用的时候,再下载,用完即删,这比直接清除上网痕迹要好。”他犹豫了一下,又补充说,“其实还有个略繁琐的办法,但却算是一劳永逸的。”

莫傲骨睁大眼睛:“那你干嘛不早说?”

韩诺惟挠了挠头:“我也很久没碰电脑了,刚刚才想起来。那就是新建一个账户,您每次使用电脑的时候,登录自己的账户就行,用完了就把这个账户删掉或者隐藏起来。当然这里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您得获取这台电脑的管理员权限,不过,也不算麻烦,我可以告诉您怎么做。”

这时,门外突然响起了一个声音:“214,出来。”

第十九章 监狱工厂

二人说到寻找宝藏,越谈越起劲,竟然完全忘记了注意外界,此刻听到有人说话,不啻雷鸣一般。

莫傲骨赶紧站起来,顺势用身子挡住了韩诺惟。

韩诺惟会意地挪了一下屁股,用衣服的下摆盖住纸笔,装出在地上盘腿坐的样子。

莫傲骨往门口走去,认出叫他的人是一名跟他关系还不错的干事,便放下心来,露出客气的笑容:“是不是又哪儿不舒服了?”

那名干事却神神秘秘地说,“少废话,你出来再说。”

韩诺惟心里着急,却不好表现出来,只得装作漠不关心的样子,扭头看向一边。听到干事锁上门走远,他才赶紧起来,将纸笔收拾好,然后跑到门边往外张望,但早已看不见人影,只好怏怏折回。

他在心里回忆了一下,两人平素交谈一直十分警觉,今天疏忽大意,也就是聊到了电脑的时候,之前并无异常。所以,那干事就算是偷听,也只是偷听到两人聊电脑和上网,这应该不是什么天大的罪过,顶多批评莫傲骨一顿就算完事。

可是,韩诺惟一直等到吃晚餐的时间,也不见莫傲骨回来。

他心里异常焦急,在食堂吃晚餐的时候,他也无心用餐,只是用勺子在碗里划拉着。此时已是冬天,食堂内很冷,不少人都是急匆匆地吃完,然后就回到监室里待着。相比之下,韩诺惟这一脸心不在焉的样子显得颇为怪异。

华昌端着餐盘,在韩诺惟对面坐下。韩诺惟瞄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胃口不好?”华昌关心地问道。

“你是来给我送菜的吗?”韩诺惟没好气地说。

华昌一怔,笑了笑,他将自己的餐盘推向韩诺惟那边,“不嫌弃的话,你就吃我的菜吧。”

韩诺惟戒备心十足地瞪着对方,“我身上可没钱了。”

华昌哑然失笑:“我有那么势利吗?”不等韩诺惟回答,他又说:“我就是看你好像吃得很不高兴,关心你一下,也不行?”

韩诺惟讥笑道:“我就是想跟你说,我没钱,你跟我套近乎也没用。”

华昌不再嘻嘻哈哈的,他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你这样太容易得罪人了。”

韩诺惟舀了一块排骨放进嘴里,用力地咀嚼着排骨上的软骨,嚼得嘎嘣响,像是对华昌的警告不以为然。

华昌摇摇头:“要不是看你年纪小,怪可怜的,我真懒得帮你。”

韩诺惟把软骨咽下去,又吃了一口米饭,才开口道,“我不需要人可怜。”

“但是你也不需要得罪人。你以为你屋里那老头能一直罩着你?我没记错的话,你是无期,等老头出去了,你还有很多年,到那时候,老头得罪过的人,你得罪过的人,加起来能把你打出屎来,你信不?”

韩诺惟一阵恶心,但却没有反驳。

“你以为揍你一两顿就完事了?呵呵。”华昌低声笑了笑,“阴阳关什么人都有,就是没有心慈手软的。”他凑近韩诺惟,“害你整你的招数,保管多到你都想象不出来。”

华昌的目光中闪动着一丝狡黠,“比如,我可以把手机放到你身上,然后向干事报告说,你私藏手机。”

韩诺惟正在喝汤,一听这话,顿时喷了一桌子。

华昌像是早有准备,他敏捷地闪开,然后去服务台要了几张纸巾。韩诺惟接过纸巾,一面擦桌子,一面检查自己身上有没有溅落的汤汁。

华昌看他的狼狈样,似乎有些开心:“你现在知道我是好人了吧?”

韩诺惟用完最后一张纸巾,恨恨地说:“你算什么好人?你就会吓人。”

华昌端起一旁的餐盘,“说真的,到现在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你不说也没关系,你自己想想,你又没钱,我干嘛要帮你?跟你讲这些贴心话,对我又有什么好处?我是吃饱了撑的吗?”

看着华昌走远的背影,韩诺惟若有所思,他不得不承认,刚才华昌说的话,还真有些道理。

他环顾了下四周,莫傲骨仍然没有出现,倒是看到万裕正在埋头大吃特吃。

韩诺惟端着没吃完的饭菜,走到万裕身边坐下。后者被他给吓了一跳,差点噎着。韩诺惟把汤碗递给万裕,示意他喝汤顺顺,万裕好容易平静下来,赶紧问他:“你怎么今天想起来找我吃饭了?”

韩诺惟看狱警没有盯着自己,才小声说:“老头被一个干事带走了,大半天了,都没回来。”

万裕奇怪地问:“为什么?按说,就算找他的麻烦,也轮不到干事啊。”

韩诺惟答道:“所以我才担心,是不是有什么人找他,然后叫干事来作掩护了。”

万裕问:“你知道他是为什么被叫走的?”

韩诺惟摇摇头:“不知道啊,我俩也就是无聊闷得慌,聊了一会以前上网玩电脑的事情。可能被那个干事听到了,以为我俩在抱怨监狱的设施吧。”

万裕想了一想:“那这样的话,有可能是要被敲竹杠了。那可就坏了!”

韩诺惟有点糊涂:“怎么敲竹杠?我们都在坐牢啊!”他忽然想起了陶白荷探监的时候给自己塞过钱,不由得皱了皱眉,“可是没人探监老头啊,他哪来的油水?”

万裕左右看了一看,压低声音说:“你真是天真!是人就有油水好吧。你进来有一年了吧。是不是一次没去过工厂,一次没去过超市?”

韩诺惟想起莫傲骨严肃的脸,有点郁闷地说:“谁说我不想去工厂?起码能打发时间吧,但是也没人叫我去。超市我知道,可是哪有钱去啊。”

万裕差点笑出声来:“我的老弟啊,工厂是多好的差事,谁会主动叫你去?做梦呢吧。你得自己去申请,看能不能轮到你。”

韩诺惟好奇地问:“去申请了就有机会吗?”

万裕答道:“也不是,阴阳关跟别处监狱不一样。这里能接的单很多,一般都是衣服鞋帽的单子,有时候也有别的,那是当官的操心的事情,我们管不着。因为机器设备还比较全的缘故吧,并不需要很多工人,而且,这里的工资开的算高的了。所以,多少人挤破头都想进工厂呢。听起来好笑吧,别的监狱,犯人一听到上工就头疼;只有阴阳关,人人都抢着干活。不知道内情的人,一定会以为这里的人觉悟很高。”说到这儿,他自己都忍不住咯咯地笑了起来。

韩诺惟对钱并不感兴趣,但看万裕说的眉飞色舞,不好打断他,就顺着问道:“工资有多高呢?”万裕伸出手,在桌下面比划了一个六,韩诺惟吓了一跳:“六百?”

万裕点点头:“我们屋之前有别的监狱转来的,听说外边有的监狱只给一百,有的甚至根本不给。”

韩诺惟诧异地说:“不给我倒是能理解,毕竟在坐牢。给六百块真是不少了啊,这工厂有那么大油水?”

万裕靠近韩诺惟,在他耳边说:“听说做的都是出口的衣服。”

韩诺惟吃惊地睁大眼睛,他立刻明白了,监狱恐怕克扣了更多的钱,因为在他印象中,为了鼓励出口企业大力发展,政府都会给予一定补贴的。这时,他脑子里灵光一闪,想到了在放风广场上,用“排班”激励小弟们打架的伍晨,原来“排”的是去监狱工厂的“班”,难怪一群人疯了一般地扑上去。

万裕吃完最后一口,打了个饱嗝。他揩了揩嘴,然后说:“不过,你小子一定想不到,就这六百块,还有人不要,宁愿做白工。”

韩诺惟莫名其妙地问:“为什么要做白工?”

万裕咂咂嘴:“我问你,你来这,往家打过几回电话?家里给你寄过几回东西?”

韩诺惟摇摇头,这是他一想起就觉得心痛的地方。

万裕说:“你别以为是你家里人不爱搭理你,根本不是,这里卡的太严了。阴阳关的规定是,犯人每个月只能会客一次。”他剔了剔牙,“比如说,你要是有个同学来看你了,那么这一个月,你爸你妈就不能再见你了,你也不能提出见他们。很多人探监都是无功而返,是因为这个月已经有人来看过他们想看的人了。这还没完,如果这个月你犯错误了,比如被关总统套房了,或者受到了严厉的批评,或者损坏公物,或者是抢了别人的烟正好被狱警看见,嗐,太多了,总之就是你不听话了,这个月,就算有人来见你,你也见不着了。而且,他们还会对外说,是已经有人看过你了。这帮人才不管你爸妈、亲戚、老婆、孩子是不是坐了几天几夜的火车来的呢。”

韩诺惟心里痛得简直喘不来气,他深呼吸了好几次,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然后问道:“那这跟你前面说的做白工有什么关系呢?”

万裕苦笑了一下:“六百块虽然不少,可是,对坐牢的人来说,有什么比得上看看老婆孩子,说几句暖心话?特别是刑期长的,更是盼着有人来看自己。所以啊,阴阳关有个规定,在监狱工厂上工的人,如果出勤满一个月,且质检完全合格无问题的话,那他可以放弃一个月的生活补助,也就是工资,换得一次跟家人打电话的机会,或者是一次跟家人见面的机会。当然,见面还是不得超过三十分钟的,但是,对我们来说,这已经是天大的恩惠了。”

万裕后面说了些什么,韩诺惟已经听不清了,他的头脑中轰鸣作响,只想着莫傲骨不允许他申请上工,叮嘱他好好学习。原来,莫傲骨早就知道这个规定,那他为什么还千般阻挠自己跟家里联系呢?

万裕看韩诺惟脸色不太对:“你咋啦?”

韩诺惟定一定神,又问道:“你刚才说的敲竹杠,跟工厂有啥关系?”

万裕说:“我以前不跟你说过嘛,这个老头本事很大,阴阳关的厂子建造的时候,听说他有参与呢。所以啊,开给他的工资,也比一般的工人高,而且他好像没有什么亲戚朋友,也不去超市买东西,肯定手里攒了不少银子。他要是犯点什么事,找他敲竹杠也很正常的吧。”

韩诺惟这才明白过来:“多谢你啊,哥们,你知道的可真多!”

万裕得意地说:“其实我才要谢你呢,现在,那家伙也不怎么找我麻烦了。”说着眼光一暼,看向远处的伍晨。

韩诺惟满腹心事,不愿深谈,他看到一些人已经吃完了,想起自己的饭菜还没吃完,赶紧随便扒拉了两口,又问:“那,如果我想进工厂打工,你知道找谁申请吗?我说的是管事的。别跟我说只能去找伍晨啊。”

万裕眉头一皱:“伍晨算个屁,他是抱住了别人的大腿!要我说,你去求管事的,还不如去求你屋那老头来的快呢。”

“为什么?”

万裕转过身子,看了看后方,然后小声对韩诺惟说:“你看下我后边,那个一群人簇拥着的光头,他就是管事的。”

韩诺惟悄悄扭头看了下,果然像个管事的。这大汉头上和脖子上都是刺青,肩膀极宽,看起来颇为壮硕,浓眉大眼,肌肉发达,竟然好像比魁梧的莫傲骨还要再大一圈。周围一群犯人跟他比起来,简直就像是老鹰周围的小鸡。

万裕说:“这是阴阳关里的头号人物,他叫高执,跟监狱工厂有关的事情,都得过问他。不过,他脾气很大,又拳脚了得,一般人根本不敢跟他直接对话,都是找管教或者干事去求他的。”

韩诺惟听了颇感惊奇:“这人的架子,好像比狱警摆的还大。”

万裕点点头:“所以,我觉得你还不如去跟你屋里的老头说,比你大剌剌地跑去找高执靠谱点。”韩诺惟心情复杂,他原本是为了莫傲骨才来找万裕打听的,可是,现在却一点儿都不担心莫傲骨的事情了。但他又无法相信莫傲骨会做对自己不利的事情,思前想后,他决定等莫傲骨回来,再问个清楚。

第二十章 晴天霹雳

但让韩诺惟没有想到的是,他刚回到监室,就有狱警来找他了。

“2201,有人来看你。”

韩诺惟大吃一惊,他激动万分:一定是父亲!上次通电话之后,已经过去了半年多,肯定是父亲获得了探视自己的许可!

可是,当韩诺惟看到隔离窗后坐着的人时,不禁大失所望,来人并不是韩孟昶。

那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年轻男人,嘴唇极薄,一看就是个能说会道的人。他穿着笔挺的西装,手里提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公文包。

韩诺惟不认识这个人,他本能地看向狱警。狱警面无表情地说:“你不认识?”韩诺惟迟疑了一下,坐了下来。

年轻男人露出了灿烂而友善的笑容,“你好,我叫俞镜泊。”

韩诺惟惊疑不定,他打量了一下俞镜泊,“你是律师吗?”

俞镜泊看着满脸疑问的韩诺惟,轻松自在得根本不像是在探监:“我就开门见山吧,我是隋青柳的老公。”他看着韩诺惟瞬间变色的脸,像是早有预料:“看你的反应,应该认识我老婆。”

“隋青柳”这个名字,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韩诺惟的梦魇,他怀疑、哀求、诅咒这个名字的主人,只因她的不告而别,将他推入了更绝望的地狱。但他现在已经能够稍微控制下自己的脾气了,所以,他只是冷冷地盯着俞镜泊,面带愠色,一言不发。

俞镜泊仍然是笑容可掬的样子,像是完全不介意韩诺惟的冷眼相对。韩诺惟忽然觉得,这个人很适合去卖保险或者做售后,因为脾气好得惊人。

“首先,我得跟你说一声抱歉,你的那块琥珀,我在送去鉴定的时候,不小心弄丢了。”

韩诺惟瞪大了眼睛:“鉴定?为什么要鉴定?那又不是你的东西!”

俞镜泊笑了笑:“不好意思,职业习惯。我老婆应该告诉过你,我也是卖琥珀的,看到罕见的东西,就忍不住送去鉴定了。”

“然后呢?你拿到一张鉴定证书?”韩诺惟讥讽地问道。

“什么也没拿到,我在去鉴定机构的路上被人抢了。”俞镜泊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韩诺惟,他的眼神是如此诚挚而专注,以至于韩诺惟无法确认这句话的真假。“那么你来干嘛?要赔我?”

“你那块琥珀值多少钱?”

韩诺惟微微一怔,对方的问题出乎意料。他不知道那块琥珀的市场价值,也不敢乱估价,毕竟他知道那不是一块普通的琥珀。思量再三,他开口说:“你赔不起。”

俞镜泊没有生气,只是将公文包竖起来,轻轻拍了拍。“这里面装的都是百元大钞,你应该看得出来,包都装满了。”他扶住公文包,“我现在就可以把这些钱全都给你,假如你觉得不够,我还可以再去凑一些,下次来给你。”

韩诺惟强压住心头的愤怒和怀疑,尽量用平静的口吻说:“那好,你现在给我。”

俞镜泊却收回了公文包,“但有个条件,你得再给我一块琥珀。”

“什么?”

俞镜泊靠近隔离窗,“和你之前那块类似的琥珀,你再给我一块,或者你有多少,我要多少。钱,随你开口。”

韩诺惟彻底糊涂了,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来头?如果是不仁社的人,那为什么会这样愚蠢?如果不是,又为什么愿意花高价买那种神秘的琥珀?

韩诺惟低下头,想了一会儿。

“假如我不给你块新的,你就不赔偿我之前的损失了?”

俞镜泊没有回答,只是露出了一个老奸巨猾的笑容。

狱警走过来,敲了敲韩诺惟的椅子,示意他时间到了。

“这样吧,你给我一点时间考虑。”韩诺惟缓缓说道,“如果你不着急,那就过阵子再来找我。”说完,韩诺惟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俞镜泊抱着公文包,目瞪口呆地看着韩诺惟扬长而去。

韩诺惟回到灰牢的时候,恰好莫傲骨也刚回来。他身上散发着酒气,这让韩诺惟很吃惊。

等送他的干事走了后,韩诺惟迫不及待地冲着上铺的莫傲骨问道:“您不让我去工厂上工,是不是为了阻拦我跟家里联系?”

莫傲骨刚躺下来,听到他这么问,吃了一惊,坐起来问道:“你又听谁嚼舌头了?”

韩诺惟不理会他的问题,只是直瞪瞪地看着他。

莫傲骨的神色一变:“你不相信我?”

韩诺惟不回答。

莫傲骨的眼中闪过一丝哀伤,他什么也没说,重新躺下,将身子朝里,背对着韩诺惟。

韩诺惟本来就等了大半天,已经是满腹怒气,现在见莫傲骨这么爱理不理,心中更加火大:“您到底是什么意思?”

莫傲骨头也不回地说:“你既然不肯信我,我说又有何用?”

韩诺惟心头火起,恨不能冲到上铺去揪住老人问个清楚,偏偏这时狱警又巡逻到了门口,正冲屋里看着。他只好咬牙忍住,怒气冲冲地躺了下来。

等狱警走了,韩诺惟越想越不舒服,他噌地翻身坐起来,冲上铺大声说道:“您不说,我也知道。”

莫傲骨倒似乎来了兴趣:“你知道什么?”

韩诺惟说:“您阻拦我见家人,无非两种目的。要么,不希望他们知道我现在什么样子;要么,不希望我知道他们现在什么样子。对不对?”

黑暗中,莫傲骨轻声说:“倒是不笨。”

韩诺惟说:“我现在这个样子,您是觉得他们看了心痛?还是怕他们嫌弃我?”

莫傲骨没有马上回答,而是过了一会儿才说:“我不觉得你这个样子见不了人。”

韩诺惟揣摩了一下这句话:“那您的意思是不想让我知道他们现在的状况?”

他突然一个激灵,跳下了床,抓住莫傲骨的手,因为紧张,他的手无法克制地抖了起来:“我爸妈怎么了?”

莫傲骨轻轻拨开他的手,跳了下来,然后拉着韩诺惟在下铺坐下,他的眼神温和而诚恳:“孩子,不是我有意瞒你。我是希望等你变得更坚强一些的时候,再告诉你。”

韩诺惟浑身发冷,他坐牢后遇到过各种打击、欺骗与背叛,却不曾想过家人会出问题。他拼命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地嵌进肉里:“前辈,请您告诉我,出什么事了?是不是……我妈……不行了?”说到最后,他的声音渐渐微弱下去,不像是质问,更像是哀求。

莫傲骨看着低下头去的韩诺惟,还是有些犹豫:“你真的做好准备了吗?”

韩诺惟的愤怒、担心都在这一刻达到了顶点,他竭尽全力抑制着自己的音量:“是的。请您告诉我。”

莫傲骨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不只是娄烟,他们俩……都去世了。”

韩诺惟只觉得眼前发黑,直冒金星,他下意识地想要大吼大叫,却惊骇地察觉,自己无法呼吸。他拼命张大嘴巴,用力地吸气,但怎么都吸不着。他像是被虚空包围,一片黑暗,望不到边。

韩诺惟憋得满脸通红,咳了好几下才发现,不知何时,他扼住了自己的喉咙。

莫傲骨见状,立刻擒住他的手,将他的手指从喉咙上硬生生掰开。

韩诺惟刚一喘气,一股呛人的腥味立刻冲上喉咙,他顾不得说话,冲到马桶边,剧烈地呕吐了起来。

其实韩诺惟吃的并不多,很快他就吐不出东西了。但是,好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撕扯他的胃部,让他持续不断地干呕,直到他觉得自己的胃液都快吐光了,才精疲力竭地瘫在了地上。

呕吐物的刺鼻气味令他头晕,但他并不排斥这难闻的环境,他甚至想让这晕乎乎的感觉持续久一点儿,就像深陷一个喝醉了的梦境,丑陋却不想醒来。

韩诺惟发着呆,忽然问了一句:“今天是几号?”

“12月13日。”

“一年零三个月。”韩诺惟喃喃自语,“我上次见到爸妈,是一年零三个月前,然后就只通过一次电话。”他抬眼向天,“我曾那么蠢,信了南泽雨的话,竟会傻傻等着警察。等他们查明我的清白,等他们放我回家,等他们允许我和爸妈见面。”

他忽然莞尔一笑,“我他妈真是中国好公民。”

他扶着墙壁,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再一步步挪回到床边。莫傲骨见他两只眼睛都是通红的,以为他会哭出来,但他只是沉默地坐着,像一尊雕像。

走廊里传来某间监室的打闹声,狱警用警棍捅了捅金属门,直着嗓子骂了两句,打闹声平息了,又传来隔壁压抑的看好戏的窃笑声。

窗外,呼啸的风卷着地上的沙石,像小鬼阴森森的啼哭,又像神怪的桀桀怪笑。韩诺惟侧耳去听,竟听到有女人在唱歌,他屏气凝神,集中注意力听了好一会,赫然发现,那人唱的竟是小时候母亲给他唱的《螃蟹歌》:“螃海螃海哥哥,一个一个壳壳。八只八只脚脚,求你莫来夹我……”

韩诺惟怔怔听了一会,心底某处被柔软地触动了。他跟着轻轻哼了一会儿,见莫傲骨没有反应,忍不住推了推对方:“您没有听到?”

莫傲骨莫名其妙地问:“听到什么?”

“有人在唱歌啊。”

莫傲骨有些疑惑,“不是你在唱歌么?”

“我是跟着她唱的,那人是个女的。”韩诺惟摇了摇头,用手指着窗外说道。

莫傲骨心疼地看他一眼,没有回答。

歌声忽然消失了,韩诺惟等了半天,也不见那人再唱,颇感失望。

莫傲骨叹了一口气,“你不问问是什么时候么?”

韩诺惟这才如梦初醒,他愣愣地问道:“什么时候的事?”

莫傲骨顿了顿:“韩孟昶是在三月十八日,娄烟是在三月二十日。”

韩诺惟心如黄莲,苦涩难言,现在已是十二月,自己竟然被瞒了这么久。他哑着喉咙问:“您什么时候知道的?”

莫傲骨迟疑了一下,然后说:“大概是五月。”

“他们是怎么……走的?”

莫傲骨握紧了交叉着的双手,轻声道:“据报道说,韩孟昶是袭警。”

韩诺惟大笑了起来,那笑容比哭还难看:“我爸连杀鸡都不会,这样的人会去袭警?这借口找的真是新颖。袭警成功了吗?”

莫傲骨答道:“死了个警察,还伤了一个。”

韩诺惟冷笑一声:“怎么袭击的?警察不配枪吗??”

莫傲骨说:“详情我也不清楚,报道只说,是汽车爆炸。似乎是韩孟昶约了警察谈话,说要自首,但是后来汽车爆炸,他与警察同归于尽,另一个警察没有上车,被炸断了腿。”

父亲的音容笑貌在韩诺惟的脑海里闪现,接着他胃里又是一阵翻滚。他强忍住难受,接着问道:“那我妈呢?”

莫傲骨踌躇了一下,斟酌着字句:“据说是知道韩孟昶出了事,接受不了,一时想不开,就……跳楼了。”

韩诺惟忽地一下站起来,撞到了上铺的床板,他顾不得揉脑袋,“我二月份的时候,跟我爸通电话,我爸说她情况稳定,心态也很积极,就算我爸出了事,我妈也绝不会就这样撒手自杀!”

莫傲骨站起来,走到窗边。他望着窗外那一弯惨淡的月亮,“孩子,这并不难理解。在我看来,韩孟昶是死于不仁社之手,娄烟,恐怕也是。”

韩诺惟的愤怒和悲伤交织在一起,他强忍住想哭的冲动,但声音仍带着哭腔,“他们有本事,就冲我来!为什么要动我爸妈?”

莫傲骨没有回头,“但他们在你这里一无所获,只能从韩孟昶和娄烟身上动脑筋了。”

“可是我爸妈什么都不知道!”

莫傲骨回过头来,银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你觉得不仁社的人会替你考虑?”

韩诺惟大怒之下,冲到老人身边,“那么,您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要瞒着我?”

莫傲骨平静地说:“我本来可以一直瞒着你,不是吗?”

韩诺惟痛苦地垂下了头,他心里一阵凄凉,竟无法反驳老人。

莫傲骨沉下脸来:“不妨告诉你,我之前不让你上工,不告诉你这些消息,就是不想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

韩诺惟猛地抬起头来:“我这样子怎么了?”

莫傲骨的一双金色眸子,愤恨得像要射出熊熊燃烧的火焰:“自你出生,父母和妹妹惨死,养父母被人迫害!你与亲人分离,不得相见,你的容貌被毁,恋人被夺,前途被断,你的一生,你的一切,都葬送在这群人手里,你却在这里自怨自艾,对影怜伤!!!”

莫傲骨跨步向前,一把揪起韩诺惟的衣襟,将他抵在窗子上:“若你身上真的流淌着我们汉诺威家族的血液,若你真的还算个男人,若你真的爱他们,那就出去报仇!报复每一个伤害过你的人!让他们也尝尝骨肉分离、永失所爱、生不如死的滋味!”

韩诺惟的身子剧烈地颤抖起来,莫傲骨的话像一把刀子,刺中了他天性中的怯懦与脆弱。他抓住窗子上的铁栏杆,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他的手冷的像一块冰,可他的心,却像是爆发的火山,沸腾翻滚。

第二十一章 离家百里

那天之后,韩诺惟像是变了一个人。他更卖力地锻炼身体,即使莫傲骨一再加大他锻炼的强度,他也毫无怨言。他更刻苦地背诵着各种外语词汇,就连和莫傲骨说话都时常交替使用几种外语。他不再抱怨,不再暴躁,外出放风的时候会主动跟其他犯人聊天,对狱警的态度也变得十分恭敬。管教分配给他的卫生工作,不管多脏多苦,他都做得格外认真,但凡他打扫过的地方,几乎都能称得上是纤尘不染。

这一切,莫傲骨都看在眼里,但他并不说什么。莫傲骨最近变得更忙了,几乎每天都要外出,而且经常带着一身酒味回来。

有一天晚上,莫傲骨回来后似乎有点醉意,与往常不太一样。他嘴里哼哼地唱着什么,韩诺惟躺在下铺,听出是一首英文歌。

“If-you-miss-the-train-I-am-on

You-will-know-that-I-am-gone

You-can-hear-the-whistle-blow-a-hundred-miles

A-hundred-miles,a-hundred-miles

A-hundred-miles,a-hundred-miles

You-can-hear-the-whistle-blow-a-hundred-miles

Lord,I-am-one,Lord,I-am-two

Lord,I-am-three,Lord,I-am-four

Lord,I-am-500miles-away-from-home

Not-a-shirt-on-my-back

Not-a-penny-to-my-name

Lord,I-can-not-go-back-home-this-a-way

This-a-way,this-a-way

This-a-way,this-a-way

Lord,I-can-not-go-back-home-this-a-way……”

韩诺惟听着,心里竟然渐渐觉得凄苦起来,他轻声说道:

“倘若你错过了我搭的火车,

你就会明白再也见不到我,

只有百里外的汽笛,声声余波。

百里已过,百里已过,

只有百里外的汽笛,声声余波。

上帝,我离家百里,

上帝,我安身失所。

我饥寒交迫,我潦倒落拓,

上帝,我已去日无多。”

莫傲骨唱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似乎在回味韩诺惟的翻译,片刻,他才说:“虽然翻译得不怎么靠谱,也算勉强达标。对了,我有一个好消息,你想不想听?”

韩诺惟答道:“我都行,看您想不想说了。”

莫傲骨笑了笑:“好,臭小子,算你狠。”他跳下来,坐到韩诺惟身边,神神秘秘地说:“我找到藏另一个坐标的地方了。”

韩诺惟猛然坐起来:“您怎么找到的?”

莫傲骨说:“这一年我天天早出晚归,你都没问过我去哪儿了。”

韩诺惟说:“不是去工厂么。”

莫傲骨摇摇头:“不是全都去工厂,其实,很多时候,我去的是孙丹邱的办公室。”

韩诺惟大吃一惊,他瞪着老人看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那天干事带你走,是去找监狱长?”

莫傲骨嘿嘿地笑了:“以前我帮那干事把过脉,他有点肾虚,吃了我开的药后好了一些。然后不知道怎么给传到孙丹邱耳朵里了。”说着,他面露嘲讽之色:“想不到孙丹邱平时冠冕堂皇的样子,却在外边拈花惹草,给自己染上了不干净的病。孙丹邱的老婆刚生了孩子,他又不敢去医院看,最后就来找我咯。”

韩诺惟想到孙丹邱那副嘴脸,不由得好笑:“这不是活该嘛,前辈,别给他治。”

莫傲骨说:“你当我是华佗呢?这个病很难治,我也没把握一定治得好。不过,我也有办法缓解他一些症状。”

韩诺惟说:“那你给他治病,他就请你喝酒?”

莫傲骨笑了:“你倒是鼻子很灵。其实我也没喝几次,大多数时候就是做做样子而已。不然我跟他说,我就想给你治病,别无所求,你觉得他会信吗?”

韩诺惟眼睛一亮:“我猜,前辈您给他治疗的过程中,一定有让他休息吧。”

莫傲骨刮了一下韩诺惟的鼻子,得意地笑了:“嗯,我用的是中药煎服加针灸。针灸嘛,让他睡一会儿也是对他好。”

“他的办公室里没有监控吗?”韩诺惟担心地问。

莫傲骨答道:“你多虑了。我仔细观察过,办公大楼只有楼道和大厅里有摄像头,监狱长的办公室没有。你想啊,孙丹邱是阴阳关最高级别的官员了,所有的监控都是为了给他看的,他还给自己装监控干什么。”

韩诺惟听后还是有些担心:“前辈,您能确保万无一失吗?他要是发现自己的电脑被人动过了,那可就麻烦了。”

莫傲骨自信地说:“不用担心,我发现他很少用电脑,桌面乱七八糟的,一大堆需要更新的东西也没有更新。这种人,我敢说,删掉他几个程序他都未必能发现。何况我每天都只敢用十五分钟,时间一长,就容易让孙丹邱起疑心了。”说到这里,莫傲骨撇撇嘴:“光开关机就要花五六分钟,慢得像蜗牛。说起来好歹是个监狱长,还用那么破的电脑。要不是他机器太慢,我也不至于花费将近一年的时间。”

韩诺惟这才放下心来:“那您查到的地方,在哪里?”

莫傲骨一脸兴奋:“在缅甸的曼德勒,有个叫泰茁的地方,泰茁的东阁区,从地图上看起来,跟你画的琥珀流淌纹非常像。”

韩诺惟开心极了,进监狱这么久,终于有了一件开心事。他振作起来:“那么接下来就看您的了,毕竟,您剩下的刑期比我短。依我看,您最好能争取减刑,早点出去。”

莫傲骨瞪大眼睛:“谁说我要减刑的?”

韩诺惟不明所以地看着老人:“您要陪我坐牢?”

莫傲骨轻轻敲了一下韩诺惟的脑袋:“怎么这么不开窍呢?”他起身去门口张望了一会,回到韩诺惟身边,一字一句地说:“要想抓紧时间,提高效率,咱们就得一起出去!”

韩诺惟张大了嘴巴,他看着莫傲骨那一脸认真的表情,不由得结结巴巴吐出一句话:“您、您的意思是……越……越狱?”

莫傲骨做了个噤声的表情。

“可是,前辈,您不是说过阴阳关像个铁桶,密不透风?”韩诺惟仍是一脸的难以置信。

莫傲骨叹了口气:“我说它密不透风,你就不敢越狱了?”他瞪大眼睛,“我在这里度日如年,你竟敢劝我放弃?”

韩诺惟摇摇头,“前辈,您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哼。”莫傲骨不再理他,转身往上铺的边缘摸索了半天,拿出两个小东西来。他一手一个,小心翼翼地托着,韩诺惟想接过来看清楚点,莫傲骨却后退了一步:“别碰坏了,就这么看。”

韩诺惟只得伸长了脖子,那两件东西的中间有凹槽,凹槽的形状十分接近钥匙。他越看越觉得像钥匙模,只是材质看不明白,既像蜡烛,又像肥皂。他诧异地问:“前辈,您怎么弄到手的?”

莫傲骨得意洋洋地说:“我用旧肥皂做的。”

韩诺惟问:“您怎么知道钥匙长什么样子?”

莫傲骨的得意之情简直溢于言表:“我每天都注意看狱警开门和关门。狱警掏出钥匙的时候,我都专心地看,虽然每次时间很短,但是每看一次,我就记住一点钥匙边缘的细节,然后第二天再看的时候,再强化下记忆,就这样循环往复。等记得差不多了,就拿牙刷笔刻在肥皂上。虽然简陋了点,但也算个模具。”

韩诺惟看着两个小玩意,叹为观止:“您用了多长时间做完?”

莫傲骨说:“差不多七年。”

韩诺惟一时说不出话来,他早知道莫傲骨的毅力惊人,但怎么也没想到莫傲骨的怪癖竟是正事。七年时间重复做这一件事情,真不知道有几人能够办到。他看着钥匙模,终于轻声说:“前辈,您做这两个还是不够。”

莫傲骨点了点头,然后轻轻地将两个宝贝钥匙模收好:“是的,至少要三把。一把开我们监室的门,一把开灰牢走道的门,一把开灰牢的大门。所以,从现在开始,每次放风,你都要仔细看那个开灰牢大门的狱警,看他的钥匙。光靠我一个人记,还是太慢了。”

韩诺惟听了,记在心里,他又想了一想,问道:“前辈,就算能做出钥匙,咱们也不可能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出去吧?”

莫傲骨答道:“某种意义上说,是可以的。因为阴阳关特殊的管理方式对咱们有利。你有所不知,阴阳关采取的是一套半自治的管理方式,这样,他们能最大化地获取利益。”

“半自治?”

莫傲骨说:“就是某些区域由狱警管理,某些区域由犯人来管理。”

韩诺惟皱起眉头:“怎么可能呢?让犯人管犯人,那不得翻天了?”

莫傲骨摇摇头:“这恰恰是孙丹邱狡猾的地方。阴阳关的犯人有五六千,狱警数量却不多。他鼓励犯人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揭发,既可以离心犯人,使犯人之间不抱团闹事,又可以降低狱警的工作量。这样一来,就可以少雇些狱警了。毕竟,多一名狱警,他就要多发一份工资。而用犯人来管理的话,他根本不用发工资。简而言之,犯人就是他最好的免费劳动力。”

韩诺惟还是不太相信:“那他不怕犯人偷偷跑出去吗?”

莫傲骨笑了笑,并没有回答,他取出纸笔和墨锭,等墨水化开了,就开始在纸上画监狱的地形图。画好后,他将纸递给韩诺惟:“你看这阴阳关的设计,一进大门就是狱警的备勤房区和监狱办公大楼,然后是仓库和监狱超市,接下来是放风广场和食堂,食堂的后面是普通监舍的两栋楼,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普牢。普牢正对着的是监狱工厂,监狱工厂背面的这栋楼就是灰牢。一条主干道贯穿始终,犯人要是想出去,就必须要穿过食堂和超市、以及办公楼。如果犯人是灰牢的,甚至还得经过人多眼杂的监狱工厂。如果是你,你怎么出去?”

韩诺惟认真地想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想不到办法出去。”

莫傲骨说:“而且,孙丹邱这老狐狸精着呢。你看这地图,他安排的刚好是穿针式的管理:办公区是狱警管的,超市和仓库区是犯人管的,放风广场和食堂区又是狱警管的,监狱工厂和普牢是犯人管的,灰牢又是狱警管的。这样,无论哪个区出了问题,都不可能越过相邻的区域。”

韩诺惟问道:“监狱工厂我听说是一个叫高执的犯人在管事?”

莫傲骨点点头:“我告诉你,其实这诺大的阴阳关,只要掌握了三个犯人,再有了钥匙,就能出去。这三个人,分别是管工厂的高执,管超市的邵讼,管普牢的伍晨。”

韩诺惟“咦”了一声。

莫傲骨好笑地看着他:“我知道你瞧不起伍晨,我也瞧不起他。不过,他确实是普牢的头儿。”

“可是我怎么看都觉得伍晨跟高执不是一个级别的啊。”韩诺惟说。

莫傲骨笑了起来:“那当然,伍晨跟高执比起来,最多算个流氓。高执在进来前,是韩城数一数二的黑社会老大,出入都有带枪的小弟跟着呢。另外,估计你也听说了,伍晨其实巴结着高执,假如哪天高执心情不好,弄死伍晨也不是很难的事情。”

“难怪高执能得到监狱工厂的管理权。”韩诺惟喃喃地说,“那邵讼呢?我怎么好像都没有见过这个人。”

莫傲骨答道:“你见不到他是正常的,因为他大半时间都不在坐牢。他能有这种特权,主要是因为他跟孙丹邱沾一点亲戚关系。加上邵讼一进来就得了个美尼尔氏综合症,真假不知,总之他就因为这个病,有不少特权。此外,他在进来前就是做供销生意的,路子也广,能用更低的进价拿到商品,再高价卖出去——你也知道,监狱超市里边的东西,全都贵的吓人,监狱得了他很多好处,自然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韩诺惟看着那张监狱地形的草图,心里渐渐有了主意:“前辈,您的意思是不是,我们要和这三个人搞好关系,然后,通过他们离开阴阳关?”

莫傲骨说:“我们不用拉拢三个人。我原本是计划从普牢走的,但是,现在看来,伍晨是个真小人,根本不可靠。加上他被你我都打过,必定记恨在心。我们放弃普牢的路线,从监狱工厂那条路出去。”

韩诺惟看莫傲骨说得那么轻松,倒有点发愁:“就算不用管伍晨,高执一看就不是好说话的人。邵讼恐怕也是个滑头,怎么拉拢?”

莫傲骨笑了笑:“这个你不用担心,我自然有办法。”

第二十二章 突然袭击

时间飞速流逝,一晃眼,韩诺惟入狱已经三年。俞镜泊自三年前那次会面后,再也没有出现过,这反而让韩诺惟放下心来。因为,假如俞镜泊真的是不仁社的人,不可能就此罢手。

他和莫傲骨讨论过俞镜泊,两人的看法差不多。莫傲骨甚至认为,俞镜泊就是纯粹想敲诈,有可能他卖掉了第一块琥珀,收益不菲,然后就想从韩诺惟手里弄到更多。

对俞镜泊来说,韩诺惟只是个被判重刑、无力回天的犯人,即使韩诺惟向狱警告发他,狱警也绝不会当一回事。

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个不幸的人在苦苦的煎熬中过着一种还算平静的生活。韩诺惟对于图形的记忆力确实不错,在他的帮助下,莫傲骨又花了大约一年的时间,终于做出了第三把钥匙的模具。

然而,这时,却发生了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

2007年3月,普通的一天。

放风时间,犯人们懒洋洋地在广场上三三两两地说着话、踱着步,更多的人,则跑去运动、或者下棋。

韩诺惟既没有参与运动,也没有跑去下棋,而是蹲在地上看着甲虫发着呆。

钥匙终于快做出来了,虽然莫傲骨还没有向自己透露邵讼和高执的动静,但他坚信老人一定有办法解决这些难题。或许,过不了多久,他就可以离开这里了。虽然他一直非常厌恶监狱,但一想到离开,心里却涌现了一种奇怪的复杂的情绪,对自由的向往,和对未知新生活的莫名恐惧,交替在他脑海中浮现。

想到这儿,韩诺惟不由得有些感慨,在阴阳关呆了四年,还没有好好看看这里。他抬起头,看见一些喜欢运动的犯人,聚在广场角落的篮球架下投篮,不时传来笑骂的声音。另一些没法玩球的人,则凑到了老旧的单双杠附近,那里都是一些固定的、过时的健身器材,韩诺惟很怀疑这些器材能不能承受住莫傲骨的体重。

他又远远地看了一会儿篮球赛,不由得笑了起来。监狱里的篮球赛,毫无规则可言。有几个人还懂得挡拆,但是更多的人连“走步”的概念都搞不懂,就开始指责对方,闹哄哄地乱作一团。

而即使是规则如此混乱的篮球赛,犯人们仍然兴冲冲地分成了两拨,各自支持自己看好的一方。甚至还有个人不知道从哪儿弄了根红领巾一样的东西缠在头上,像个小队长似的,带头喊着加油。

与这个“运动角”相对应的,是一个安静的小天地。十来个年纪稍微大一些的犯人,两两一组,下着象棋。在下棋人的后面,自然少不了“歪脖子树”一样的看棋人,不过,这群人都很安静,只有在“将军”的时候,会爆发出一阵阵笑声,以及败者失落的抱怨声。

甲虫钻入地下了,韩诺惟伸了个懒腰,慢慢站起来。

华昌忽然快步走了过来,“哥们,我有件事求你。”他抓住韩诺惟的手臂,神色凝重。

韩诺惟现在已经不那么反感华昌了,但仍保持着警惕:“你先说,什么事?”

华昌往周围看了看,见无人注意,便迅速掏出手机塞到韩诺惟手里。韩诺惟看到是手机,立刻还给了他:“我用不着了。”他想起和父亲的最后一次通话,心里一阵难受。

华昌又将手机推了回来,他握紧韩诺惟的手,恳切地说:“我不是借给你,是求你替我保管一段时间。”

“保管?”韩诺惟狐疑地问,“你不用手机赚钱了?”

华昌摇摇头:“我现在不敢了。”

“怎么了?”韩诺惟刚问完就反应过来了,华昌在普牢,多半是被伍晨盯上了。“是伍晨吧?”

华昌咬住嘴唇,下巴绷得紧紧的。

“他敲诈你?”

“你别问了,总之我现在不能再拿着手机了,可这手机我也不能丢。”华昌苦涩地说,“这是我女朋友之前来看我的时候,偷偷给我带的。”

他顿了顿,“我俩分手了,这是她唯一留给我的东西。”

韩诺惟突然觉得心里一阵悲凉。

“我认识你四年了,虽然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但也算有点缘分吧。我知道你瞧不上我,但我还是拿你当哥们。手机不是什么新款的,也不值钱,但对我来说很重要。这里的人我信不过,想来想去,就来找你了。”华昌说话的语气十分低落。“求你了,帮我先藏着。”

韩诺惟看着对方略显无奈的神情,有些不忍心拒绝。他想了想:“好吧。”

华昌开心地笑了:“你可算不拿我当外人了。”他拍拍韩诺惟的肩膀,“明天我给你充电器,手机里还有些话费,你想用就随便用,不收你钱。”

韩诺惟苦笑了一声:“那我什么时候还给你?”

“等那死胖子不盯着我了,你再还我吧。”华昌说着,又补了一句,“你用的时候,一定要小心点。”

华昌又千叮咛万嘱咐地交待了好一会儿,才离开。韩诺惟将手机塞进裤兜,准备回去的时候,万裕又慌慌张张地朝他跑了过来。

“不好了,狱警去我们楼搞突击了!”

韩诺惟一时之间没有回过神来,“突击?狱警打人了?”

“不是!”万裕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就是突击检查!”他大喘了几口气,“我们屋还好,就藏了点吃的,别的屋听说找到了剪刀、MP3,麻烦可大了。”他看着韩诺惟变得苍白的脸,吓了一跳:“你不会也偷藏了啥危险的东西吧?”

韩诺惟二话不说就往回冲。他冲到灰牢门口,才发现大门已经被狱警锁住了,而门口已经聚集了不少灰牢的人,看样子藏东西的人还真不少。

韩诺惟心里焦虑万分,但又无计可施,他无法硬闯灰牢,又找不到神出鬼没的莫傲骨,不知不觉,已经急出了一头的汗。

万裕跟了过来,他小声对韩诺惟说:“你藏了啥,怕成这样?”他忽然眼珠一转,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是不是钱?”

韩诺惟哭笑不得,“我的兜比脸还干净!”说着,他犹豫了一下,“其实也没啥,就是一些纸和笔、墨水。”

万裕笑了起来,“要搁在平时,你这些东西也是麻烦,不过,这个时候,哪个屋子是干净的?再说,你这点东西跟手机之类的比,也就是私藏零食的档次,算不了啥。”

韩诺惟强作镇定地看着万裕的笑脸,其实早已心乱如麻:“主要是不知道老头有没有藏什么东西,怕他连累我。”

万裕说:“那就更没啥好怕的了,我听说这两年老头经常去那孙子的办公室,就跟去自己家似的。”

“那孙子”是孙丹邱的外号,韩诺惟听了只是摇头:“这我不清楚,他去哪儿从来不跟我打招呼。”

两人正在说着,狱警已经打开了灰牢的门,正凶神恶煞地冲门口的犯人嚷道:“都排好队,站好!”

犯人们整齐地列队站好,等待着灰牢搜查结束。

狱警先是痛心疾首地说了一番大道理,无非就是希望犯人能约束自我,遵守规章。接着,他话锋一转:“还有没有人有问题?”

众人面面相觑,这话,分明是暗示犯人自己交待出自己私藏的东西。但是,谁会那么蠢?

一时间,灰牢门口沉默得只能听到风声。

“你们不说也行,一会搜到了不该出现在监室的东西,哼哼!”

这时,一个普牢的狱警走了过来,在灰牢狱警的耳边小声嘀咕了几句,灰牢狱警立刻看了韩诺惟一眼。

韩诺惟心里一惊,他下意识地摸了一把裤兜里的手机。

“2201!”灰牢的狱警忽然大喝一声,“出列!”

韩诺惟心里暗骂一声,小跑离开了队伍。

“你有什么要交代的吗?”

“报告,没有!”韩诺惟大声地说。

狱警盯着他看了几秒,“归队!”。

韩诺惟被狱警押回了监室。他一路上很想找机会丢掉手机,可是不知为何,狱警今天盯得特别仔细,他根本没有机会下手。

回到监室后,韩诺惟松了一口气,很显然,狱警已经查完了,没有发现违禁品。

狱警狠狠瞪了韩诺惟一眼,然后就转身出去锁上了门。韩诺惟等狱警离开,立刻取出了手机。他看了看上铺又看了看下铺,不知道该藏哪里才好。

就在这时,“咔啦”一声,监室的门打开了。

两名狱警迅速冲进来,将韩诺惟压倒在地。另外一名狱警慢慢走进来,不慌不忙地从韩诺惟手里拿走了手机。

“这是什么?”那狱警皮笑肉不笑地问道。韩诺惟的脸被压在地上,但他从声音听出这人就是之前问话的那个家伙,顿时心里一阵懊恼,上当了!

狱警示意其他两人将韩诺惟拉起来,“你还有话要交待吗?”

这时,莫傲骨急急忙忙地跑了过来,“各位!对不住!我刚才知道这小兔崽子藏东西了!”说着,他提起一脚,将韩诺惟踹倒,“你他妈偷了谁的手机?!赚的钱是打算买棺材?”话音刚落,又是一脚。他力气极大,这一脚踹在韩诺惟的胸口,韩诺惟立刻痛得脸色发青,叫都叫不出来。

狱警看着莫傲骨打人,也不阻拦,只冷冷说:“按规矩是要罚你,不过看你不知情,就算了。但这王八蛋不能放过,得给他点教训。”

听到狱警这么说,韩诺惟渐渐放下心来,他装出十分害怕的样子,畏畏缩缩地说:“我……知道错了。”

“快滚,看到你就来气!”莫傲骨提起拳头,又要揍他,被狱警拉开了。

韩诺惟畏惧地抱着头,紧跟在狱警的后面。他心里想着,多半又得关总统套房了。

然而,韩诺惟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次的处罚,竟是跑步。十几个和他一样被戴上脚镣、手铐在胸前的犯人,被带到了放风广场的健康步道上。

韩诺惟一看,心中不由得暗暗叫苦。

健康步道在篮球架的背面,长约百米,铺满了人造鹅卵石,平时外面的铁门都锁着,很少看到有人使用,想不到竟是这种用途。

韩诺惟这一路光是走,都颇觉吃力,他估摸着脚镣的重量在二十斤至三十斤之间,两脚之间连了六个铁环,每个环都至少有五六斤。从灰牢走到广场,他已经觉得足踝被磨得起了水泡。

“我不叫,不准停。”

狱警说着,用力一推,一群人就开始了奔跑。其实根本跑不动,一般人,光脚走健康步道都会觉得疼,何况是戴着脚镣跑步。但韩诺惟心知这种刑罚相比总统套房,还算轻的,只好咬牙坚持下去。

韩诺惟的双手被手铐固定住了,手臂因此夹成了一个令他极不舒服的姿势。保持着这个姿势跑了才几分钟,他就觉得手臂和身子摩擦的地方火辣辣地疼。但这还不算受罪,从脚底传来的尖锐的刺痛令他感觉每一步都像是在刀尖上舞蹈。尽管他的脚底有一层茧,仍挡不住凸起石块的冲击。他调整了自己的呼吸,尽量不去想脚下的镣铐和鹅卵石,而是将自己当成一团柔软的棉花。

同时,整条步道上,犯人们痛苦的呻吟声一直此起彼伏,没有停过。

两个小时后,狱警把双腿瘫软得像棉花一样的韩诺惟丢回了监室。

莫傲骨迎上去,将韩诺惟扶回床上。看到韩诺惟的足踝硬是被生生擦下一层皮肉,脚底也起了许多水泡,莫傲骨心疼地将韩诺惟的双脚抱在怀里,“你受苦了!”

韩诺惟摇摇头,虚弱地笑了笑:“是我自己蠢。”他的腿脚痛得像要残废了一般,“我以前还想着提防他,时间一长,却麻痹大意了。”他有些羞愧地看着莫傲骨:“他今天上午来找我,求我替他保管手机,说是他前女友留给他的唯一的纪念品……”

莫傲骨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哀恸:“别说了,我不怪你,这不全是你的错。”

“只是我不明白,他怎么会知道今天要搜查?”

莫傲骨想了想,“也不奇怪,假如他是伍晨或者高执的人,就有可能提前得到了消息。毕竟,跟孙丹邱走得近的犯人,也不止我一个。”

韩诺惟叹了一口气,“不说这个了,您是怎么把屋里的东西处理掉的?”

原来,莫傲骨当天早上就在孙丹邱的电脑上看到了阴阳关要迎接上级指导、进行大搜查的消息,他先一步溜回监室,将钥匙模以及牙刷笔、墨锭都偷偷带出来,藏进了孙丹邱的办公室。

这次检查风波,阴阳关收获不小,除了发现犯人私藏手机、MP3、剪刀、酒、色情书籍外,居然还发现了绝缘手套和绳梯、帆布折叠帐篷。

一时之间,“有犯人要越狱”的说法在阴阳关不胫而走。孙丹邱震怒之下,宣布将普牢、灰牢,以及隔离区的所有门岗全部换锁,并加强了巡逻的人力。

莫傲骨和韩诺惟辛辛苦苦做的钥匙模,就此失效,一切,又得重头开始。而韩诺惟唾手可得的自由,又变成了泡沫幻影,消失在天际。

第二十三章 么打婆挪

“小子,我可算知道你为什么被坑了。”这天,莫傲骨刚回到监室,就急急忙忙地说,“那个华昌,跟不仁社没关系,他就是要害你。”

“他是伍晨的人?”

莫傲骨叹气:“说来恼火,虽然他是伍晨的人,可他坑你,还真跟伍晨没多大关系。”看着韩诺惟不解的目光,莫傲骨有些心疼,“你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么?”

韩诺惟摇头,犯人相互之间不会交谈坐牢的缘由,除非是特殊的关系,或者是被迫说出来。

“这个华昌,以前是陶无天的线人。”

“啊。”这下韩诺惟真是吃惊极了,“他替陶无天做事?”

莫傲骨点点头:“华昌的案子比较特殊。前几年,有一个犯罪团伙,流窜于全国各地,专门拐卖儿童。警方追查了很久之后,发现他们在韩城有个窝点,华昌当时是知情者之一。陶无天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说服他当自己的线人,然后保证华昌不会有事。

“可是,讽刺的是,最后这帮人没被抓到,而华昌却被送到了阴阳关,被判了七年还是八年。虽然陶无天不一定是有心害他,但他毕竟因陶无天而坐牢。”

“那他肯定恨死陶无天了。”韩诺惟很快就想明白了,“我刚到阴阳关那天,有个干事说我是陶无天关照过的,我还为这个,挨了伍晨的人一顿打。”

莫傲骨有些感慨,“虽然我不喜欢这家伙,可他为了报复陶无天,竟然能忍四年多,还对你嘘寒问暖,也是够厉害的。”

韩诺惟心里一阵翻腾,他回想着华昌这几年对他的“关心”,又想到“健康步道”之行,最后想起阴阳关的大检查,不由得一阵心烦,“几年时间都白忙活了。”韩诺惟喃喃自语。

莫傲骨看他呆呆地站着,突然伸出手,用力捏了捏韩诺惟的肩膀,然后推了他一下。韩诺惟一个趔趄,退了一步,他揉揉肩膀,不太高兴地说:“前辈,您有话好好说,行吗?”

莫傲骨摇了摇头:“你还是太弱。”

韩诺惟有些没好气地说:“您交待的健身练习,我从来没倦怠过。监狱里的伙食就这水平,我能强到哪儿去?”

莫傲骨知道他是因为换锁一事而心烦意乱,也不去安慰他,只微微一笑:“照你的说法,在你出现以前,我做钥匙的七年都是在浪费时间?”

韩诺惟一时语塞,他挠挠头:“对不起,前辈。”

“再做就是了,这点困难就打垮你了吗?”莫傲骨语带挑衅地说。

在平常人看来,七年是两千多个日日夜夜,漫长到无法忽略。而莫傲骨说话的时候却是那么云淡风轻,仿佛多年的辛苦只是举手之劳。韩诺惟再一次为老人的淡定从容所折服,他想了一想,振作起来:“您说的对,我不信,那孙子还能一天换一次锁?!”

莫傲骨哈哈大笑起来,“谁起的外号,太损了。”说着,又叹了一口气,“小子,我给你带回一个坏消息。”

韩诺惟看对方神色严峻,不像开玩笑,顿时有点不安:“什么消息?”

“你得参加搏击大赛。”

“什么?”韩诺惟大吃一惊,“我听万裕说过,说是个能赚钱的比赛啥的。但我真的没什么兴趣。”

莫傲骨摇摇头:“你想的太简单了。我告诉你,高执在入狱前,就很喜欢搏击。据说韩城的地下搏击比赛,背后最大的老板就是他。进入阴阳关以后,他的心思肯定也还活络着。这不,去年高执就和狱警们勾结,办起了带有强烈赌博色彩的搏击大赛。

“在阴阳关,搏击比赛几乎是没有门槛的,人人都可以参与,只要交一点报名费就可以。如果报名通过,就进入选拔赛。而不参加的犯人,也可以随意下注,赌他们心仪的选手能获得胜利。灰牢和普牢的犯人分开,十人一组,抽签分场,打到最后只剩一个人为止。这样,最终在一个月之内淘汰掉实力不行的人,胜者晋级。”

韩诺惟问:“灰牢剩一人,普牢剩一人?”

莫傲骨说:“对,这两个晋级的人也不能高兴得太早,他们只是月冠军而已,因为每个月都这样选,一年下来,会有二十四个月冠军。然后,在年底的时候,普牢和灰牢会再举办一次月冠军淘汰赛,最后,留下一共十二名选手。”

韩诺惟问:“那么,最后是在这十二个人之间再进行淘汰赛?”

莫傲骨摇摇头:“不,是十二个人一起混战,俗称十二人大乱斗。”

韩诺惟脸色一变:“十二人大乱斗?”

莫傲骨说:“这就是监狱比赛残酷的地方。之前的每个月,竞争没那么激烈,奖金还算好拿,看着很吸引人。可是,到了年底,十二个人一起打,能活着就不错了,谁敢拿命去赌?实际上,阴阳关去年举办的大乱斗,最后死伤一大片。”

韩诺惟问:“可是,最后的胜利者仍然能拿到最高的奖金,对吗?”

莫傲骨好笑地看着他:“所以说你天真呢。高执这么多年黑社会是白当的?他们有一个附加条件,通过十二人大乱斗的,必须再和高执打一场,赢了的人才能拿走全部奖金,输了的人,愿赌服输,颗粒无收。”

韩诺惟目瞪口呆:“您不要告诉我,没有人打赢过高执。”

莫傲骨耸耸肩:“猜对了。”

韩诺惟听完不免有些紧张,“您说的坏消息,是不是,您去找他们报名,被他们拒绝了?”

莫傲骨叹了口气说:“不知道是不是之前在放风广场太出风头了,怎么都不肯让我比赛。都几年前的事情了,难为他们还记着。”

韩诺惟默默点了点头,现在他并不害怕打架,恰好相反,他随时都渴望着与人干上一架。

莫傲骨说:“另外,这段时间我给孙丹邱看病,时常出去喝酒,已经接触到邵讼了。不过,这个人不像外界传的那么坏,怎么说呢,我感觉他心事很重。”他看着韩诺惟疑惑的表情,改口说:“你不用担心我这边。倒是你要小心,高执不好对付。”

“是不是我只要打倒高执就可以了?”

莫傲骨一皱眉头:“你这孩子,怎么不喜欢动脑筋呢?”

韩诺惟出神地想了一会儿,忽然反应过来了:“不是要打倒他,是要输给他!”

莫傲骨赞许地微微一笑:“不笨。”

“高执掌管监狱工厂,又是黑社会老大,一定把颜面看得非常重,如果在打倒他之前,要求他帮忙,他一定会同意的,不然他以后也别想再举办搏击赛了。”韩诺惟信心满满地说。

“监狱工厂的大门钥匙,一直挂在高执的脖子上,据说他连洗澡都不摘下来。除了用搏击赛的最后胜利要挟他,没有别的办法逼他交出钥匙。”

韩诺惟用力点了点头,“我一定会拿到监狱工厂的钥匙!”

莫傲骨露出怀疑的神色:“你还是先练练吧,说得那么容易。依我看,你现在的实力还不够。”

韩诺惟走到窗边就准备开始锻炼,突然又转头对莫傲骨说:“前辈,我有一个问题。”

“问吧。”

“您之前在阴阳关那么多年,手里又没有核雕,您为什么一点都不担心?”

“担心什么?”莫傲骨微笑着:“孩子,你应该想想,为什么我这么有把握?”

韩诺惟苦恼地说:“我就是想不出来啊。”他忽然眼睛一亮,“难道,您手里有对方不知道的关键信息?”

莫傲骨顽皮地眨了眨眼。

韩诺惟不明所以地愣了一会儿,忽然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前辈,您的意思是……眼睛?!”

莫傲骨敛去笑容,正色道:“就算他们赶在了前面,最多也就是通过坐标找到了锁,钥匙还在我们这儿。”

他打量着韩诺惟,一双金色的眸子在光线黯淡的监室中熠熠生辉:“你知道吗,我们的眼睛,不是天生这样的。”

韩诺惟大吃一惊:“什么?”

“你能想到的东西,你觉得科顿会想不到?事实上,科顿可是我们家族当中数一数二的聪明人。”莫傲骨难得露出了恭敬的神情。

原来,科顿在计划要将琥珀宫殿沉入海底之前,就已经有了一个奇妙的想法。他用自己的儿子埃德蒙和孙子安德鲁做实验,在成功之后才将宝藏运到了船上。

科顿在缅甸生活的时候,最大的兴趣是观察各种植物花草。他潜心研究,发现了许多深山密林中不为人知的奇妙植物。

在这过程中,科顿发现了两种特殊的植物,当地人称之为“么打”和“婆挪”。“么打”和“婆挪”生长在悬崖边上,么打开粉色的花,婆挪开橙色的花,二者都叶片细小,茎杆柔弱,怎么看都平凡无奇。

然而科顿通过将两者研磨混合,提炼出了一种罕见的染色剂。这种染色剂稳定、安全而具备惰性,科顿大胆地想到,如果将它染在虹膜上,岂不是可以让眼睛的颜色终生不变?

听到这里,韩诺惟再也忍不住心中的疑惑:“可是,前辈,恕我直言,为什么要给虹膜染上颜色呢?”

莫傲骨并不生气自己的话被打断,他只是微微一笑:“你自己想。”

韩诺惟思索了片刻,才字斟句酌地说:“我猜,即使宝藏不慎落入他人手中,也无法开启?”

莫傲骨大笑了起来。

走廊里,狱警恶狠狠敲了敲铁门:“安静!”

莫傲骨收住声,而眼里全是笑意。

韩诺惟知道自己猜对了,也很是开心。他琢磨了一会儿,又小声说:“那么,前辈,这种做法会不会有什么副作用呢?”

莫傲骨说:“自然是有的,现在已知的就是会影响夜间的视力,也就是说,我们这些虹膜被染色的后代,多少都有夜盲症。”

韩诺惟点点头,他确实发现自己晚上看东西比较吃力,但一直不以为意,还以为自己是有轻度的近视。

“前辈,我有一事不明。”

“说。”

“眼睛再特殊,难道能直接当工具用吗?开锁还得用钥匙,不是吗?”

“谁说眼睛不能当钥匙。”莫傲骨瞪大了眼珠,“这就是普通人的思维。”他晃着脑袋,“我再告诉你,缅甸有一种叫做白几的植物,这个白几本来的名字是几,因为它能分泌出白色的膏状物,所以又被称为白几。这种膏状物并没有什么用处,在闹饥荒的年代里,可以勉强用来充饥,但因为吃完后相当难消化,所以人们并不喜欢这玩意儿。科顿却发现,这个白几很特殊,它不仅能中和白磷的毒性,还能降低白磷的熔点,白磷通常要四十多度才会着火,混入白几后,三十多度就可以了。”

韩诺惟忽然激动起来,“我懂了!密室里,陶白荷摘下手套后起火,就是因为纸条上涂了白几和白磷!”

莫傲骨露出个神秘的微笑:“是的,不仅如此,白几的水分彻底滤掉之后,会得到一种特殊的白色固体。”

“怎么个特殊法?”

“这种固体对空气极其敏感,敏感到一接触就会燃烧爆炸的地步,所以必须密封在真空当中。”

韩诺惟吓了一跳,“那怎么办?打开箱子,必然会接触到大量的空气。”

“这就需要我们的眼睛了。”

韩诺惟听得直挠头:“万一,我是说万一,我们的人落入了不仁社的手里,他们挖出我们的眼睛来,不就行了吗?”

莫傲骨瞥了韩诺惟一眼:“傻小子,我这么跟你说吧,么打和婆挪提取出来的染色剂其实类似一种病毒,它一旦离开人体,很快就会死亡。”

“病毒?”韩诺惟吓了一跳。“那是不是我们用完眼睛,还会变成别的颜色?那我们会不会以后变瞎?”他还有一肚子疑问,但莫傲骨并没有回答,而是敲了一下韩诺惟的后脑勺,“别想了,很晚了,快睡,明天你要早起,锻炼还得加量!你必须争分夺秒练习!”

第二十四章 初试锋芒

时间忽快忽慢,又过了三年。

当韩诺惟终于通过了莫傲骨的要求,第一次参加搏击大赛的时候,只有一个感受:人太多了。

韩诺惟怎么都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来围观搏击比赛。高执的手下在仓库临时搭起了两个搏击台,其实就是行军床垫和粗缆绳围起来的简易舞台。犯人们从饭堂搬来塑料小板凳,围了搏击台一圈,组成了观众席。实际上,几乎没有人坐着,所有人都在狂热地大喊大叫。

高执一挥手,他的马仔立刻卖力地敲起了一组钢筋,众人渐渐安静下来。

高执跨过缆绳,站到了左边的搏击台上。他明显比一般人要高大壮硕得多,加上那一头华丽繁复的纹身,看上去还真有几分拳王的气势。

“各位,今天我很高兴能站在这里,因为这意味着一年一度的搏击大赛开始了!从今天开始,无论是谁,都可以在这里,获得他想要的金钱、香烟、威望,以及我不能在台面上明说的一切。”

犯人们心照不宣地哄堂大笑。

“人人皆可为王,只要你有胆量、有本事、不服输、不怕死!”

犯人们沸腾了,“呜”、“耶”的叫声此起彼伏,久久不息。

高执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鲨鱼一样的大白牙,然后,大喊一声:“你们有胆量吗?”

“有!”

“你们有本事吗?”

“有!”

“你们服输吗?”

“不!”

“你们怕死吗?”

“不!!!”

震耳欲聋的喊叫声几乎要冲破仓库的屋顶,韩诺惟感觉自己的耳屎都要被震出来了。他看着台上像是在发表总统就职演讲的高执,掏了掏自己的耳朵。

高执的开场白,确实很有感染力,他时而高呼,时而大笑,时而怒吼,连韩诺惟都觉得有点佩服。他对高执打量了一番:眉毛粗短,眼睛又大又圆,微微有点往外凸出,两颗黑眼珠充满能量,但并不灵活,仿佛总是要比其他五官慢半拍,而这倒给他的脸平添了几分威严。他鼻子很长,鼻头的肉又多又结实,鼻孔在激动时就会扩大,简直像一只大猩猩。

“最后,我还有一件事要宣布!”高执稍微停了一下,看了看台下的观众,仿佛是在看一群菜鸟,“今年的比赛新增加了一个有趣的环节——每个参赛者都有一次机会,挑选一位‘热身助手’。”他满意地看着犯人们吃惊的脸孔,“就是说,只要你参赛了,你就有一次机会去打任何你想打的人!无论那个人有没有参赛!”

犯人们没有喝彩,而是一阵窃窃私语。一些没有参赛、平时又比较“招摇”的犯人露出了担忧的神情。

“每个人,只能被选中一次,如果被选中的人打败了原先的参赛者,那么,他就将顶替参赛者参加比赛。”

“假如参赛者打赢了他选中的人呢?有奖励吗?”一个犯人忽然在下面大声问道。

高执眼珠一转,又笑得露出了那口大白牙:“给你一次机会,让你当着几千人的面,暴揍一顿你讨厌的人,这个奖励,还不够好?”

“好!”立刻有犯人大喊。韩诺惟在心里叹气,这帮人真是头脑简单,太容易被煽动了。那些选择先去“热身”的参赛者,必定会削弱自己的战斗力——毕竟,无论是谁,打完架之后立刻参加比赛,都会感到吃力。而对韩诺惟来说,高执这样做,无意中会提高整体参赛者的质量,他的比赛历程将会更加艰辛。

“喂,抽签了。”一个高执的马仔端着个饭盒走了过来,里面是一堆折叠好的纸条。韩诺惟伸手随便拿了一个,打开一看,居然是一号!

他苦笑一声,目光往人群中扫去,希望看到莫傲骨,可马仔狠狠推了他一把,“快上台,选个人!”

韩诺惟楞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开场,必须要选一个“热身助手”。他登上搏击台,环视一圈。犯人们已经开始呐喊了,他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前排的华昌,后者正恶狠狠地瞪着他。

韩诺惟毫不迟疑地一指华昌,“就他了!”犯人们欢呼起来,把华昌推上了台。华昌上台后迟迟不肯戴上拳套,激怒了看戏的观众,有人高喊道:“娘们儿下去!”

台下又是一阵哄笑,华昌的脸已经涨红了,他终于戴上拳套,摆出了一个别扭的姿势。韩诺惟一眼看出他是个外行,“你是不是从来没打过架?”

华昌大喊一声,扑了过来。韩诺惟连眼皮都没来得及眨一下,就被他一直抵到了缆绳上。

“你现在认输,我可以不跟你计较。”华昌靠近韩诺惟耳边,低声说。

韩诺惟几乎要笑出声,他用力推开华昌,接着连出了三拳,每一拳都打在华昌的肚子上,打得华昌直不起腰。

“抱歉,我还急着比赛,没空跟你玩。”韩诺惟又连续打出十几拳,每一拳都击中了华昌的头。华昌被打倒在地,毫无还手之力。

裁判走过来,拉开韩诺惟。华昌已经满脸是血,再打下去就要出人命了。

韩诺惟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最后告诉你一件事,陶无天不是我的朋友,你连报复对象都搞不清楚,真可怜。”

说完,华昌被拖下台了。这短促的热身赛实力悬殊,犯人们实在提不起劲儿,都急着要看正式比赛。

韩诺惟的第一个对手是个矮小的犯人,短裤上印着他的编号。韩诺惟曾经在放风的时候看到过他,他虽然矮小,但浑身都是结实的肌肉,一对黑豆一样的小眼睛总是恶狠狠地扫来扫去。此刻,他正在一边戴拳套,一边不怀好意地打量着韩诺惟。

韩诺惟知道自己在这群人中看起来实在太瘦了。虽然莫傲骨对他进行了将近七年的锻炼辅导,但监狱里的伙食毕竟寡淡,他年纪又小,在这群穷凶极恶的彪形大汉面前,他只能勉强算个肌肉匀称的瘦子。

韩诺惟深呼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他调整了一下拳套,摆动了几下拳头,心想:我来都来了,没什么好怕的。

裁判是个胖胖的犯人,他将小个子和韩诺惟拉到搏击台中间,简单说了下规则:五局三胜,每一局打三分钟,不能攻击生殖器,其余随意。

小个子和韩诺惟分别退到搏击台对角线的一个角落,摆好了姿势。这时,不知是谁敲响了仓库里的钢筋,众人安静下来,比赛开始了。

小个子根本没把韩诺惟放在眼里,他似乎连假动作都懒得做,上来就是一脚,直接踹到了韩诺惟的腰上,韩诺惟被踢得上半身歪向一旁,人也后退了两步。

众人一阵哄笑,谁也不看好这个瘦瘦的丑陋的年轻人,有人大喊了一句:“癞蛤蟆,去死吧!”

韩诺惟不为所动,他沉着地应对着,没过几招,就发现了小个子的漏洞。大概因为习惯出右拳的缘故,此人的右边防守较少,同时因为个矮的缘故,小个子几乎不躲对其下盘的进攻。

但韩诺惟并不急于进攻,因为小个子的拳头打在他身上的力度完全在他的承受范围内,这段时间他几乎每天都会跟莫傲骨打一架,虽然从来没赢过,可跟莫傲骨的钢筋铁骨比起来,小个子的拳头几乎就像是友谊赛的打招呼。

三分钟的时间很快到了,小个子心满意足地享受着来自观众席的欢呼,韩诺惟则看似“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其实,如果有人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韩诺惟的脸上,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第二局开始了,小个子又是照常一脚踢上去,却被韩诺惟轻轻避开。小个子怒气冲冲地补了一脚,又被闪开。小个子吃惊之下,脸已经红了,他用尽全力,极快地连踢了好几脚,居然都被韩诺惟完美闪避。

观众席上,有人发出了嘘声,有人骂了起来。因为不看好韩诺惟,许多人都下注的是小个子获胜,有些人的赌资甚至是自己一年的烟,怎能接受小个子落败?

韩诺惟轻松地移动着脚步,一面交错双臂做着佯攻的假动作。小个子看准韩诺惟手臂的空隙,全力劈出一拳,韩诺惟却极快地将身子一扭,腰肢如同柳枝一般柔韧。同时,他的手臂像是章鱼的触角,顺势就将小个子的脑袋压在自己的臂弯下。

局势一下子改变了,小个子被韩诺惟牢牢夹在腋下,挥出的拳头几乎都落了空,他双脚胡乱踢着,但根本打不到韩诺惟的要害。

虽然韩诺惟保留了实力,但在观众看来,两个人都是在殊死搏斗。眼看三分钟快要到了,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声:“踹他蛋啊!”小个子在慌乱之中挣脱了韩诺惟,然后立刻抬起一脚,踢向韩诺惟的双腿间。裁判马上吹响了哨子。

小个子犯规,这局直接判定韩诺惟赢。

才刚打了两局,小个子已经浑身大汗,而韩诺惟连脸色都没有变过。小个子大口大口地喝着水,韩诺惟只是小口地抿着,似乎根本不渴。

莫傲骨面无表情,静静地站在人群中,像是早已看穿比赛的走势。只有熟悉他的人,才能看出,他其实非常紧张。他的目光追寻着韩诺惟的动作,一刻也没有落下。

第三局开始了,小个子的攻势不像之前那么迅猛,他收紧了自己的手臂和下巴,脚步也变得小心起来。韩诺惟倒是一副大开大合的样子,胸口、肚子全都在对方的视线中,根本没有防备。这使得小个子越发谨慎起来,连出拳都不敢了。

看台上,高执问身边的人:“去查查,那个一脸疤的瘦子,是什么来头?”

有人恭恭敬敬地上来回答:“老大,听说那家伙是无期徒刑。”

高执问:“犯的什么事?”

“好像是强奸杀人放火偷东西什么都齐全了的。”马仔小心翼翼地说。

高执说:“看起来瘦弱的很,倒是有点拳脚功夫嘛。”

马仔不以为然:“我觉得他是运气好,要不是对手犯规,他刚那局不一定能赢呢。”

高执沉吟着,没有说话,这时,敲钢筋的声音响起,第三局结束了,小个子获胜。

马仔殷勤地堆出一脸笑:“果然是凭运气的。”

高执自认为一向看人很准,那个满脸疤的瘦子分明很有实力,在他看来,小个子根本不是瘦子的对手。那么瘦子为何要输给对方呢?高执摸了摸自己的光头,有些不解。

第四局开始了。“要加注吗?要加吗?”高执的手下在人群中穿梭着大喊,一面收下加注者的香烟,当作赌资。

小个子现在已经不敢小看韩诺惟了,他不再一上来就直击对方了。毕竟,在进攻的同时,也容易暴露自己的弱点。两人都快速地移动着脚步,同时注意着对方的破绽。

小个子突然踢向韩诺惟的肚子,在韩诺惟躲的时候,他迅速改变方向,直接飞踢到了韩诺惟的后腰上,这一脚力度不小,韩诺惟没能躲开,狠狠地挨了一下。

看台上,高执略带失望地说:“难道高看了他?”

但韩诺惟并没有后退,他顶着小个子密集的重拳,居然将小个子逼到了搏击台的边上。

小个子紧紧盯着韩诺惟的眼睛,希望看到韩诺惟硬撑的恐惧,但他失望了。那双金色的眼睛里,没有一丝退却之意,相反,它们含着轻视的笑意,像在看一个根本不堪一击的垃圾。

小个子被激怒了,他大吼一声,拼出全力,打出了自己最拿手的组合拳,但韩诺惟竟然像是脚踩陀螺一般,旋转着就躲开了。小个子还没来得及转身,后脑就结结实实挨了重击。

这时,有人敲响了钢筋,第四局结束,韩诺惟获胜。

围观的犯人炸了锅,二比二的成绩,小个子的眼窝已经被打肿了,鼻子也流血了,嘴角更是像被蜜蜂蜇过一般。反观韩诺惟,虽然挨了不少拳,但看起来却十分安详。

在焦躁和疯狂的喊叫中,第五局开始了。

小个子放开手脚,疯狂进攻。韩诺惟似乎一时有些没有反应过来,被击中了好几次。

小个子进攻有效,大受鼓舞,于是又接连砸出了好几拳,虽然都被挡住了,但是韩诺惟招架得十分吃力,动作明显变慢了,脚步也略带虚浮。

小个子虚晃一步,接着抱住了韩诺惟的腰,同时手臂收紧,拖得韩诺惟滑了好几步。

韩诺惟被动地滑着,但他并不挣扎,只是被小个子一直拖到了搏击台中间。这时,他拧腰向后一跃,挣开了小个子的封锁。小个子十分不爽,立刻又冲了上去。这次他直接从正面进攻,而韩诺惟并不躲闪,对峙几招之后,韩诺惟突然一脚踢过来,速度奇快,小个子只觉得一阵风袭来,就被踹中了腰眼,不得不后退了好几步。他还没有回过神来,就看到韩诺惟一个转身,又是一脚。

小个子被踢到了搏击台的边上,靠着绳栏大喘气,奇怪的是韩诺惟并没有乘胜追击。小个子咬咬牙,拼尽全力站直,又扑了过去,又被韩诺惟躲开。小个子一转身,正好对上了韩诺惟挥舞的拳头,他躲闪不及,太阳穴正中一拳,身子一阵摇摇晃晃,倒在台上了。

观众沸腾了,一时间,叫好的,叫骂的,什么都有。

裁判走上前,拉住韩诺惟的双手,确保他不再追打,然后小声说:“踩他的脸。”

韩诺惟愣了一下,裁判又小声重复了一遍,看他还没动静,裁判着急了:“快踩,这是阴阳关的规矩,倒下是他输,踩脸,才是你赢。”

这时,观众席上不断传出咆哮的声音,韩诺惟仔细听了一下,终于听出是:“起来,起来!”

他不再犹豫,大步走了过去,一脚踏在小个子的脸上。裁判将他的手举高,示意他是胜利者。观众席上的咆哮声小了下去,变成了失望的嘘声和叹息。

韩诺惟站在搏击台上,环顾四周,看到的都是怨恨的目光,他心里清楚,大部分人是要恨死自己了。

他越过层层人群,看见了微笑的莫傲骨,也看见了被一堆小弟围绕的高执。高执正用意味深长的目光看着他,两人目光相接,却都没有表情。

第二十五章 情之所起

在韩诺惟流血流汗奋战在搏击台上的时候,莫傲骨也不轻松。他不是嗜酒如命的人,偏偏孙丹邱和邵讼都很爱喝酒,这让莫傲骨很伤脑筋。他有许多次强撑着喝完了,回到监室都要呕吐半天。但除了喝酒外,他暂时找不到和邵讼接触的机会。

邵讼是孙丹邱的远房表弟,却不像孙丹邱那样白净,他很有几分少数民族的样子,皮肤黝黑,右脚因为小儿麻痹症,落下病根,走路的时候有些跛。

这一天,三人又照例聚在食堂的包厢喝酒,孙丹邱的心情很好,他的病已经好了七七八八,他斟满一杯酒,递给莫傲骨:“感谢你啊,要不我得愁死了。”

莫傲骨接过酒杯:“那是你福气大,一般人,就算我来治也未必好得这么快呢。”

孙丹邱一饮而尽,然后说:“真够难受的!你知道我憋多久了吗?”

邵讼和莫傲骨会意地笑了起来。

孙丹邱看着莫傲骨的笑脸,忽然问道:“老莫,你是不是跟你屋那小子有啥渊源?”

莫傲骨大吃一惊,他立刻皱起眉头:“啥意思?”

孙丹邱皮笑肉不笑的说:“我看你俩的眼睛,简直一模一样啊!”

话音刚落,莫傲骨立刻放下酒杯,站了起来,“你这不是恶心我吗?我可是地道的俄罗斯族人!他是个什么鬼东西?”

邵讼赶紧打圆场说:“老莫,别胡嚷嚷,丹哥也就是随口一说。再说你俩眼睛确实像啊。”

莫傲骨坐了下来,但脸上仍然有些忿忿:“那小子太猥琐了,我真不喜欢他,别把我跟他扯在一起。”

孙丹邱笑了起来:“没关系就好,实话说,我也很讨厌那家伙。”

邵讼看气氛有点尴尬,便望了一眼窗外:“天快黑了,丹哥,要不要今天出去放松下?”

孙丹邱看向莫傲骨,眼神里充满疑虑。

莫傲骨内心狂喜,脸上却是波澜不惊:“客随主便。”

孙丹邱还有点不放心:“你之前不是说治疗期间要严格控制那啥吗?”

莫傲骨说:“你这不是差不多都好了么。按说治疗期间还不能喝酒呢,我看你也没听我的建议啊。”

孙丹邱不以为然:“不让随便碰女人,还不让喝酒,那怎么活啊。”

莫傲骨摸了摸下巴:“不瞒两位,其实我也很久没开荤了,实在是怕到时候扛不住啊。”

孙丹邱哈哈大笑:“你怕一秒缴械?这都不是事,花钱你就是大爷,别人还敢笑你?我带去的人,他们敢笑,我让他们以后生意都做不了!”

莫傲骨看他已有几分醉意,便点点头:“那太好了,你都这么说了,我再客气就是不识抬举了。”

但是莫傲骨怎么也没想到,孙丹邱换了便服后,竟会带他和邵讼来了这里。

莫傲骨感慨万千,自己坐了十九年大牢,第一次走出阴阳关,看见外面的世界,竟是在韩城的酒吧一条街。他呼吸着带有香水和烟酒混合气味的空气,嗅到了自由的味道。

孙丹邱在一家门口挂着大大的“honey”招牌的酒吧门口,停了下来。他转头对二人露出一个暧昧的笑容:“就这儿吧。”

一进门,一个穿着黑色亮片裙子的女人就迎了上来:“哟,孙总,好久不见!”那女人前胸掩得严严实实,后背却全都露了出来,烈焰红唇的样子,十分艳丽。莫傲骨仔细观察了下,估计她有四十多岁了,但保养得好,乍一看犹如二十四五岁。

“心心。”孙丹邱看起来和她关系很好的样子。两人抱在一起,只见那个叫心心的女人在孙丹邱耳边说了几句悄悄话,逗的孙丹邱眼睛都眯在了一起。

孙丹邱转身指了一下邵讼,“我弟,心心还记得吧。”

心心笑眯眯地说:“当然啦,我还记得他每次来都只找小海的,对不?”

就算邵讼的皮肤比较黑,莫傲骨也能看出他的脸红了。邵讼嘟哝着说:“心姐,你就爱开玩笑。”心心撅起红唇:“好,算我开玩笑,那你今天来,要不要找别人?”

邵讼支支吾吾的,一下子回答不出来。

孙丹邱大笑了起来:“心心,你就别逗他了,快叫小海出来啊。”

心心娇滴滴地说:“小海有事呢,要不你先等会吧。”说着又亲热地靠在孙丹邱身上:“孙总,最近我们这儿又来了一些新人,你要不要看看呢?”

孙丹邱一听是新人,眼睛就亮了,他冲邵讼和莫傲骨摆摆手:“你俩随意啊,挂我的单。”

心心注意到莫傲骨,便冲他一笑:“这位先生是头一次来嘛。”

莫傲骨笑了笑,看着邵讼,没有说话。邵讼想了想:“我要等人,你先上去?”

莫傲骨说:“我陪你一起等会吧,一会儿再上去也来得及。”

孙丹邱拍了一下莫傲骨的肩膀,小声说:“时间还多,放宽心玩。”说着又冲邵讼眨眨眼,搂着心心上楼了。

邵讼领着莫傲骨,找了个地方坐下,两人要了点啤酒,一面喝,一面听着音乐。

莫傲骨看邵讼明显心不在焉的样子,忍不住问道:“你要不要去催一下?”

邵讼的神情有点黯然:“不用了,她能见我,我就很高兴了。”

莫傲骨见他闷闷不乐,也不好再说什么,便陪他喝酒。

邵讼喝了两瓶啤酒后,突然问:“老莫,你结过婚吗?”

莫傲骨冷不丁被他这么一问,本能地答道:“嗯。”

邵讼又问:“那你媳妇呢?这么多年你都不想她?”

莫傲骨苦笑了一下,家族使命和多年的恩怨纠葛,似乎让他忘记了个人的感情。他出神地看着酒吧舞池中的人群,缓缓说:“怎么会不想?只是,想也没用。”

邵讼喃喃自语:“是啊,想也没用。”

莫傲骨试探地问:“你很喜欢这位小海姑娘?”

邵讼苦着脸:“喜欢也白搭,咱知道自己是什么人。”

莫傲骨没有想到邵讼竟会有这么细腻自卑的一面,十分吃惊:“那她知道你喜欢她么?”

“怎么不知道?进去前我就喜欢她,每个礼拜都来看她,但凡过节什么的,送花送名牌一样不落。她喜欢收集钥匙链,我去哪儿看到新款的钥匙链,都会买了送她。我进去后,不像以前那么方便了,但也至少一个月来看她一次。我来这儿只找她,连心姐都知道。”

莫傲骨摇摇头:“我问你,你跟小海说过你喜欢她吗?”

邵讼说:“我都表现得那么明显了,谁看不出来啊,还用直说吗?”

莫傲骨微微一笑:“兄弟,不是我说你。像你这样的人,怕是不只一个。”

邵讼一听,脸色都变了:“你什么意思?”

莫傲骨说:“别着急,你听我说。你认识小海姑娘好几年了吧,我要是没猜错,她应该很受欢迎。”

邵讼没有说话,点了一根烟,半天,才说:“那又怎样?”

莫傲骨答道:“你送花,送名牌,别人也会。你觉得自己的付出能感动别人,其实,感动的只有你自己。话不中听,但是,兄弟,我算是过来人,真心劝你一句:这里的姑娘,见识过的男人,比你我都多。感情,对你我是必需品,对她们,是装饰品。”

邵讼虽然气愤难平,但一时间竟然找不到话来反驳,只好狠狠地抽着烟。

莫傲骨又说:“你要是信得过我,那我就帮你去探探她。”

邵讼问:“怎么探?”

“这个你不用担心,我自有办法让她说真话。”

说完,莫傲骨又赶忙补了一句,“放心,不会动她。”

邵讼十分狐疑地看着莫傲骨,脸上写满了不相信。

莫傲骨摊开手:“你也可以自己直接去问她,到底是什么意思?要不要跟你好?”

邵讼将剩下的啤酒一股脑喝完,然后将酒瓶咚地一声放在桌上。他盯着酒瓶看了好一会儿,忽然又垂下了头:“不行,我不敢,我怕她拒绝我。”

这时,楼上有了动静,邵讼紧张地站起来。

果然是小海挽着一位客人走了下来,小海个子很高,胸脯高高地鼓着,十分健美丰满。她看到了邵讼,冲他点头一笑,露出一对小酒窝。

莫傲骨小声问:“这就是你那心上人?”

邵讼红着脸点点头,竟像个十六七岁的小男生。

莫傲骨压低声音说:“让我试试吧。”

邵讼犹豫了一会儿,点头表示同意,“你别说太重了,留神吓着她。”

莫傲骨笑了笑:“你不是有她电话号码么,要是不放心,一会儿你打电话问她呗。”

说完,莫傲骨叫住了正准备上楼的小海。

小海看到叫她的不是邵讼而是莫傲骨,露出了诧异的表情,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莫傲骨拍拍邵讼:“放心吧。”说着让小海带路,一步步上了二楼。

小海一进房间,就说:“能不能让我先冲个澡?今天出汗有点多。”

莫傲骨拉好窗帘,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不用洗澡,你过来,坐我面前。”

小海懒洋洋地走过来坐下,正好和莫傲骨面对面。

莫傲骨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真是个漂亮的姑娘,难怪邵讼为她神魂颠倒。

小海看莫傲骨没有说话,便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根,莫傲骨会意地主动为她点上火。

小海吸了一口烟,吐了个烟圈,然后慢悠悠地说:“先生,我看你不像是常来这种地方的人。”

莫傲骨不动声色:“那你看我像是常去什么地方的人?”

小海打量了一下莫傲骨:“我看不出来。说实话,看你的衣服不像有钱人,但言谈又不像没钱的人。”

莫傲骨挑了挑眉:“如果我说我是有钱人,你信吗?”

小海当他是开玩笑,满不在乎地说:“反正来honey消费的,没有穷人吧。”

“我不是来消费的,我是来找你办事的。”

“办事?”小海挑逗地看了莫傲骨一眼,“先生说的好斯文啊。”

莫傲骨平静地说:“我只需要你做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你照办了,我会付给你一大笔钱。”

小海坐直身子:“你需要我做什么?”

“离开邵讼。”

小海愣了一下,“我跟他本来就没在一起啊。”

莫傲骨摇摇头:“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让你离开他,是说让你离开他的视线。”

小海的脸色刷地变白了:“你是说要我离开韩城?”

莫傲骨说:“不仅如此,我要你走的越远越好,而且要换掉手机号码,以及一切邵讼能找到你的联系方式。”

小海怔怔地看着莫傲骨:“是他要你来的?”

“不是。他巴不得将你娶回家,当成菩萨供起来。”

“那你为什么要赶我走?”

“因为邵讼是个好男人,我不想你害了他。”

小海听到这话,顿时呆住了。她拿着香烟的手微微颤抖起来:“我知道自己做的工作,不用你赶,我压根就没想过跟邵讼在一起。”

“所以,如果你不是做这工作的,就可以跟他在一起了?”

小海咬住嘴唇,眼圈都红了:“先生,我虽然不是什么好女人,但我有我的底线。这钱我不会要。也请你放心,我不会再见邵讼了。”

莫傲骨露出好奇的神色:“你难道都不问问我能给你多少钱?我现在虽然没带在身边,但我可以保证,是超出你想象的数目。你完全可以见了钱以后再给我答复,我不急。”

小海看着莫傲骨,眼神坚决:“我不必问。这钱我不会要的。”

莫傲骨说:“小海姑娘,别怪我说话直,我给你的钱,足够你找到好几个比邵讼更好的男人。”

小海的眼里迸出一线火星般的怒气,但又被她迅速掩饰下去:“先生,邵讼毕竟是你朋友,你干这事,不觉得对不起他吗?”

莫傲骨笑了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有件事,我很好奇。”

小海警惕地看着他。

莫傲骨说:“你知不知道邵讼是真心喜欢你?”

小海低下了头,好一会儿才说:“你知不知道我比他大七岁?”

莫傲骨有点惊奇地看着小海:“我不是奉承你,但我得说,从外表,完全看不出来。”

小海苦笑了一下:“那又怎样?实际上还不是比他大那么多。他现在年轻,觉得无所谓,再过两年,他出狱了,刚三十出头,我却已经四十岁了。那个时候,他就会后悔当初找了个年纪这么大的女人了。”

莫傲骨若有所思:“你跟他谈过这些?”

小海将烟熄灭在烟灰缸里:“说过,我说什么他都说好。可来这儿的男人,哪个嘴不甜?”

莫傲骨说:“归根到底,是你不相信他?”

小海轻轻将身子靠在沙发背上,眼神有点游离:“干我们这行的,信谁,不信谁,有什么区别?”

烟雾散去,她的脸上竟然浮现出一丝深切的悲恸。

莫傲骨不语,片刻后,站起来往外走,走到门口时,停了下来:“小海姑娘,有句话不知道你听没听过?”

小海说:“先生请讲。”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

第二十六章 英雄救美

六月的一天,莫傲骨正在放风广场上散步,突然身后有人喊道:“老莫!”

莫傲骨回头一看,邵讼正跛着脚朝他快步走来。

他迎上去问:“什么事这么着急?”

邵讼看了看左右无人,才说:“老莫,你上回不是跟我说你搞定了吗?”

莫傲骨答道:“是啊,怎么了?”

邵讼有点不安:“最近我又去了honey,但是她不肯见我,每回都说有客人。那一天我等了她四个钟头,最后是丹哥生气了,我实在等不了了才走的。”

莫傲骨说:“没准小海姑娘真的有事。”

邵讼的表情很无奈:“不是的。她中间有签收快递,真那么忙的话根本不可能收快递。”

“你确定是她签收的?”

邵讼点点头。

莫傲骨若有所思:“奇怪。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说让她离开你,她立刻就哭哭啼啼地不肯,还说怕你嫌弃她。”

邵讼的脸苦恼地皱成一团,就像个苦瓜:“我也是信了你的话,才大着胆子去找她的,想一次说清楚。可是她不知道怎么了,老躲着我。”说着,他看了莫傲骨一眼,“老莫,不是我不信你,小海是不是被你吓着了?”

莫傲骨哭笑不得:“我没事吓唬她干嘛?”

邵讼也觉得这话说的不太妥当,有些不好意思:“你别往心里去。算了,我回头再去找小海问问。”

莫傲骨拉住他:“我跟你一起去。”

当孙丹邱带着邵讼和莫傲骨再度来到honey时,honey刚开门,店里没什么客人。

心心还是那副笑盈盈的样子:“孙总,今天来的好早哟,是不是想我啦。”说着,撒娇地搂住了孙丹邱的脖子。

孙丹邱拍拍她的屁股:“想,天天都想。”

心心故作娇羞似地笑了:“孙总,那你想我什么呢?”

孙丹邱咬着她耳朵小声说了一句话,心心立刻扑哧一笑,轻轻捶了一下孙丹邱的胸膛。

邵讼一心想见小海,十分着急地到处张望,心心是何等机灵的人物,立刻看出来了,她眼珠一转,笑着说:“孙总,今天来得这样早,还没有吃晚饭吧?”

孙丹邱说:“怎么着,你要请我吃饭?”

心心撒娇地说:“不行么?说起来,要感谢你们兄弟的照顾呢。”

孙丹邱大笑起来:“那好,不过,你这儿不开伙的吧。”

心心说:“这个就不劳你担心啦,走吧,几位,去隔壁。”

隔壁是一家挂着Friday招牌的餐厅,门脸虽小,却装潢得十分精致。

孙丹邱打量了一圈:“不错啊,心心,厉害着呢。这店也是你的?”

心心娇嗔一声:“刚刚装完,还没对外营业呢,先请几位尝尝鲜。”

孙丹邱也不客气,坐下来接过菜单,点了一堆烤鸭、大虾、大闸蟹等。菜陆续端上来,色泽娇艳,香味扑鼻。

心心叫住侍应生:“把小海喊过来。”她看了一眼莫傲骨:“不知这位兄弟想找个什么样的姑娘?”

莫傲骨笑了:“心姐看着安排。”

心心抿嘴一笑,然后跟侍应生说了个名字。她娇媚地看着莫傲骨,“我看起来岁数有那么大么?”

莫傲骨微微一笑:“心姐真爱说笑,你当我女儿我都嫌小,可你是孙总的人,按说真该尊你一声嫂夫人。叫姐,是因为我和邵讼是哥们,随着邵讼叫的嘛。”

心心轻轻捶打了一下孙丹邱,“你带的人都像你,嘴甜得跟抹了蜜似的。”孙丹邱假装生气地板起脸:“嘴不甜,女人会亲?”众人一阵哄笑。

几分钟后,小海和另一个娇小的女孩走了进来。小海看到莫傲骨后,脸色有点不自在,但也没说什么,她走到邵讼身边,温顺地坐了下来。那个娇小的女孩则靠着莫傲骨坐下。

酒过数巡,众人的兴致都变得很高,连小海都端着杯子向孙丹邱和莫傲骨敬了几杯酒。邵讼看孙丹邱心情很好,便说:“心姐,我有个事,想跟你打听一下。”

心心看看孙丹邱,孙丹邱一摆手:“都是一家人,说那么客气干嘛。”

心心笑道:“看,孙总都发话了。”

孙丹邱打断她:“叫什么孙总,要像在床上那样,叫老公!”

众人又是哄堂大笑,心心故意瞪了孙丹邱一眼:“有啥要问的问呗,别问我年龄啊。”

邵讼鼓足勇气说:“我想问下,要是我想带走你这的姑娘,要多少钱呢?”

心心好笑地看着他:“那得看你带走多长时间了。怎么了,嫌姐这儿不好?想出去找新鲜感?”

邵讼讪讪道:“不是,我是问带走,就是以后就不让她在你这儿干活了。”

心心的笑容一敛,“我这儿的姑娘都没有签卖身契,谁想走就走。”

小海和那娇小的女孩赶紧跟着点点头。

邵讼挠挠头,一时不知道怎么说下去。

孙丹邱一看冷场,顿时不高兴了:“小讼,你皮痒了啊,是不是给你把店里的姑娘都包下来才行?”

莫傲骨赶紧站出来打圆场:“小讼是开玩笑。都说美人举世无双,你看古希腊,还为了个叫海伦的美人打了十年的仗呢,那都不是能说具体多少钱的事,有时候,这种事要看缘分。”

孙丹邱听完,才稍微高兴了点,他捏了一下心心的脸蛋:“你说,咱俩是不是挺有缘的?”

心心手中的杯子已经举了起来:“有缘千里来相聚。”

众人纷纷叫好,也跟着举起了杯子。

邵讼喝完酒,放下杯子,他看着小海,目光中爱意满满,而小海却装作不知道的样子。

莫傲骨看在眼里,心里不禁叹气,这邵讼真是个实心眼的呆子。他想了一想,将转桌的玻璃圆盘轻轻转了几下,刚好让新端上来的一盘松鼠桂鱼正对着孙丹邱。“孙总,尝尝这个,虽然还没吃,但是我敢保证,这个菜绝对是一流的厨师做的。”

孙丹邱大笑着夹起一块鱼肉,“你都没吃,怎么能保证?”

莫傲骨笑着说:“我以前的梦想是当个好厨师,天天给美女做好吃的。”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别看我都这个岁数了,等以后有机会,说不定还能当厨师呢。”莫傲骨振振有词地说着。

“拉倒吧,我看你要是当上厨师了,第一件事就是在后厨偷东西吃。”孙丹邱挖苦道,“你看你这一身膘。”

莫傲骨心知对方是拿他的肌肉开玩笑,也不生气,“这鱼味道怎么样?”

孙丹邱点点头,“确实异常鲜美。”他促狭地瞄了心心一眼,“就跟我的心心一样。”

一桌人心照不宣地笑了起来,心心故作害羞:“好哇,拿我开心。”她端起酒杯,“快喝了这杯,喝完我就不生气。”

孙丹邱乐不可支地接过酒杯,一饮而尽,众人纷纷叫好。

莫傲骨看看邵讼:“小讼,你也吃吃看,鱼做的很不错。”

邵讼笑着,也不接话,只是将松鼠桂鱼转到小海的面前:“你尝尝这鱼。”他明显不像莫傲骨那样口才了得,只是笨拙地说:“老莫跟丹哥都说好吃,肯定很好吃。”

莫傲骨噗嗤一笑,“小讼,你以后要是想改行,千万别做推销。”

邵讼没有反应过来,愣愣地说:“啊,为啥?”

小海已经笑得前仰后合,“你嘴笨,笨死了。”

邵讼依然不明所以,但看大家都在笑,小海又很开心的样子,便高兴地说:“小海,你想让我做推销我就做,你不想我就继续干老本行。”

小海瞥他一眼,“那我要是想让你卖衣服呢?”

“啊?”邵讼又是一愣。

莫傲骨反应快,立刻笑着说:“哎呀,你不是说过,想跟小海一起开个服装店吗?”

这时,楼下突然传来几声尖叫。接着是有人砸东西的声音,一群人面面相觑。心心放下酒杯站起来,脸上已经不见笑容:“谁活的不耐烦了,敢到我这儿砸场子?”

而门仿佛是在响应她这句话,突然间就被撞开了。门外站着一排人,带头的人走进来,皮笑肉不笑地说:“心心,你真是大忙人啊,见你一回比登天还难。”

心心见到此人,立马就有点慌神,她勉强挤出一个笑脸:“李哥,我没惹你吧,该给你的钱一分不少。”

被她称作李哥的人抬手指着心心身后:“你以为给过钱就算完事了?你店里的鸡伤了我哥们,今天哥几个要找她好好耍耍!”

小海急得快哭了:“我没有伤他!是他非要玩那些危险的东西,才弄到他自己的!”

邵讼一听对方是针对小海的,就着急了,他刚想站出来,却被莫傲骨按住了。

孙丹邱本来正春风得意,被一群来路不明的人搅了饭局,又给了难堪,已经十分不悦。这会,心心和小海都眼巴巴地看着他,他的雄性荷尔蒙顿时被激发出来。他站起来说:“这位朋友,你玩不起就别玩。玩出了毛病来找人家姑娘,真下作。”

李哥眼皮都没动一下,根本不看孙丹邱:“无关的人出去,我今天只找这家的娘们。”

话音刚落,邵讼已经冲了出去,挡在小海的前面:“你敢动她试试!”

李哥愣了一下,接着哈哈大笑起来:“一个瘸子,来吓唬我?”他扭头对门口的人说:“兄弟们,我好害怕哦,一个瘸子在吓唬我!”

一群人爆发出哄笑声。邵讼的脸孔涨得通红:“你们笑够了就滚出去!”

小海突然说:“好了都别说了,我跟你们出去,别在这儿闹。”

李哥露出满意的表情:“早这么说不就完事了么。”说着就要来拽小海的胳膊,邵讼不顾一切地将小海往回揽。李哥的脸沉了下来,突然一拳砸在邵讼的肚子上。

邵讼没料到对方会这么快动手,一下子捂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小海心疼地看了邵讼一眼,什么都没说,拿起自己的小包就要走。

邵讼眼看小海要走,顿时头脑发热,什么都不管了,顺手拿起一个酒瓶就往李哥头上砸过去。李哥忙用胳膊挡住,但玻璃瓶已经碎了,门口的人见状,一股脑冲了进来。

莫傲骨见势不妙,立刻抄起一把椅子扔了过去,同时对孙丹邱一指沙发:“拳脚无眼!”孙丹邱会意,赶紧将心心、小海和另一个女孩拉到沙发后边。

这下莫傲骨放宽了心,立刻放开了手脚,这些小流氓哪里是他的对手,很快就被他放倒了不少。李哥只和邵讼扭打,两人在地上滚作一团。莫傲骨担心邵讼,便冲过来帮忙。

邵讼本来就不擅长打架,此时正处于下风,看到莫傲骨过来,他立马就松手了。不料李哥打红了眼,抓起桌上的烟灰缸就朝邵讼劈了过去,莫傲骨一脚飞踢踹开了李哥,但烟灰缸已经脱手,正好落在了邵讼头上,鲜血立刻流了出来。

小海尖叫一声,哭着就要冲过来,被心心拉住了。

莫傲骨见状,立刻抓起李哥的一条胳膊,使劲一折,李哥就惨叫了起来。

“还来找事吗?”莫傲骨又抓起他另外一条胳膊。“你有种就弄死我!”李哥已经疼得满头大汗,但在自己的小弟面前,仍然嘴硬着。

莫傲骨毫不犹豫就要动手。

“慢着!”心心走了过来,“李哥,我们不想为难你,你也别为难我们。弟兄们的医药费我出,你们已经砸了我的店,也算出气了。我当做今天什么都没发生过,你也见好就收吧!”

李哥看看周围,尽管心有不甘,但还是很勉强地点了点头,立刻有小弟过来搀扶他,他走到门口,又转过来:“兄弟,身手不错,混哪儿的?”

莫傲骨眉头一皱,忽而笑了:“阴阳关,高执,恭候大驾光临。”

孙丹邱和邵讼吃惊地看着他,但谁也没戳破。

尽管高执现在已经是阶下囚,但对方听到这个名字时还是立马变了脸色,“原来是高哥!是我有眼不识泰山。高哥怎么出来了?”

莫傲骨漫不经心地答道:“坐牢太闷了,就叫几个条子带我出来透透气。”

李哥的表情瞬间变换了好几种,最后,他客气地抱一抱拳:“还是高哥厉害!那,高哥要不要去小弟的店里坐坐?”

莫傲骨懒散地说:“改天吧,今天给这事搅得没心情了。”

李哥点点头,带着小弟们匆匆撤了,只留下一地狼藉。

第二十七章 终成眷属

心心和小海一直将莫傲骨三人送到停车场,仍是依依不舍。

孙丹邱知道她们还是很害怕,便安慰道:“不要担心,我过几天会再来看你们。管这片的刘局我也认识的,万一那姓李的还敢来挑事,你就报刘局的名号。说到底他也就是个混混儿,胆子不会大到跟警察对着干。”

心心眼泛泪光,也不知道是真的感动,还是做戏,她依偎在孙丹邱怀里,手勾住孙丹邱的脖子,一副柔情似水的样子。

邵讼也有样学样地对小海说:“你别怕,有丹哥和我在,他们不会再来挑事的!”他的额头上贴着两个大号创可贴,看起来颇有些滑稽。

小海正要说话,突然旁边窜出来几个人,慌慌张张地,为首的撞到了莫傲骨。那人似乎比莫傲骨还吃惊,吓得拖鞋都掉了,他来不及捡鞋,跟着几个人飞快地跑了。

小海埋怨地说:“这些人怎么回事,在停车场也横冲直撞地乱跑,太没素质了!”

邵讼附和道:“都是些走路不长眼睛的!”

小海看了看他的额头:“还疼吗?”

邵讼笑成了一朵花:“不疼!早就不疼了!”

心心则亲了孙丹邱好几口,这才离开他怀里。她拢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微笑着说:“孙总,今天要是你不在,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孙丹邱被夸得浑身都飘飘然了:“那是,找男人就要找我这种,能给你安全感的。”

心心嫣然一笑:“那你可要常来哟。”

这时,邵讼突然说:“老莫,你怎么了?”

只见莫傲骨靠在车门上,身子慢慢地往下滑,他用手捂着左腹,表情十分痛苦:“该死!他们竟然偷袭!”

鲜血源源不断地从莫傲骨的手指缝中涌出,他竭力保持着镇定,但捂着肚子的手分明已经开始颤抖起来。

小海和心心都吓坏了,小海尖叫了一声,躲到了心心的背后。心心虽然没有叫出声,但脸色也有些难看,她无助地看着孙丹邱。

“丹哥,咱们快追上去啊!现在还来得及!”邵讼万分着急,恨不能立刻冲出去。

孙丹邱狠狠瞪了邵讼一眼,邵讼才反应过来,他们本来就是违规溜出来的。邵讼一时有些尴尬,不由得低下了头。

这时,心心突然说:“孙总,我知道有个私人诊所,离这儿不算远。那家的医生很可靠,我们去那儿吧。”

几人匆匆上了孙丹邱的休旅车,心心坐在副驾,有些担忧地看着孙丹邱:“孙总,要不我找个人来帮你开车吧,你今天喝酒了。”

孙丹邱摇摇头,“老莫这个样子,不能拖。再说万一被查到了,我还可以打电话给刘局。”说着,发动了车子。

邵讼和小海在后座照看莫傲骨。邵讼看着莫傲骨难受的样子,十分担心:“丹哥,我想不通啊。不是报了高执的名号吗?他们怎么还敢动手呢?难道有人跟高执通风报信了?”

孙丹邱说:“不会。当时那姓李的反应,明显没见过高执。我看,这小子是咽不下胳膊被废的那口气,又不敢从正面来找麻烦,索性就使了这下三烂的招数。真他妈流氓!”

邵讼点点头,信服地说:“丹哥说的有理。这些渣滓真是恶心人,等我出去了……”他忽然意识到自己这话说得不妥,便咽了回去。

孙丹邱回头瞪了他一眼,表情有些难看,“不要胡说八道。”

此时天色已渐暗,傍晚七点,仍是下班的高峰期,路上的车越来越多,孙丹邱的车被堵在半道,进退不得。他急着回监狱,又怕莫傲骨死在他车上,心里异常焦虑,对心心抱怨道:“你不是说那诊所很近?”

心心有点委屈,但看孙丹邱神情不悦,便忍着没有表露出来:“一会儿就到了。”

后座上,莫傲骨的脸色十分苍白,但表情仍是镇定,他甚至开起了玩笑:“孙总,我这得算工伤了吧?”

但是没有人笑,密闭的车厢中充斥着浓郁的血腥气,众人都紧张不已。

邵讼说:“你别说话了,一会儿诊所就到了。”

莫傲骨笑笑:“我这不是看你们都着急么,没事的,我也算见过世面的人,真的,没事。”他嘴里说着没事,声音却疲弱无力。

小海从手提包里拿出纸巾,按在莫傲骨的腹部,纸巾立刻被鲜血浸透了。小海感到一阵惊慌,她抬起头问:“心姐,还有没有纸?”

心心打开包,除了纸巾外,连化妆棉都一并递给她:“够用吗?”

小海接过去,没有吭声,莫傲骨不断涌出血的肚子令她有些手足无措。

心心扭过头看了一会儿,她也没想到莫傲骨的状况会变得这么严重。“孙总,要不,就靠边停车吧,我去买点纸什么的。”

孙丹邱一下子提高了声音:“我在主路上!你要我停车?!”

心心吓了一跳,她嗫嚅着说:“可是,他一直在流血。”

孙丹邱更加火大:“被刀子捅了当然一直流血!”

“我不是怕弄脏你的车嘛。”心心到底善于察言观色,她乖巧地说,“都怪我,有点乱了。刚才我没注意看辅路上的车也这么多,我平时很少这个点出来。”

孙丹邱哼了一声,虽然韩城的六月并不热,但他心里烦乱,不觉已经出了一脑门的汗。他没好气地开了空调,冷风立刻在车内吹了起来。

莫傲骨忽然痛苦地叫了一声,小海和邵讼都都吓了一跳,邵讼紧张地靠近他:“怎么了?”

莫傲骨虚弱地说:“没事,就是觉得冷。”

邵讼立刻叫道:“丹哥,是不是空调开得有点低?”

孙丹邱头也不回地说:“没见我一头汗!再废话你来开车!”

邵讼有点尴尬,车行驶在路中间,他当然不可能下去替孙丹邱开车。

但看着莫傲骨这虚弱的样子,他着急得恨不能插上翅膀飞到医院去,可孙丹邱一直黑着脸,他也不敢催促孙丹邱开快点,再看到前后左右都堵着车,只好垂头丧气地说:“老莫,你这伤口可能比较深,你别乱动了,也不知道会不会伤到内脏。”

莫傲骨吃力地说:“可恨,我只废了他一条胳膊。”

邵讼看着莫傲骨,越发难过起来:“都怪我不好,我太冲动了。”

莫傲骨摇了一下头:“不怪你。是他们人渣。”说着,他看了看小海:“小海姑娘,能不能求你一件事?”

小海看着莫傲骨被血染红了的衣服,嘴唇颤抖着说:“别说这么客气。”

莫傲骨喘了口气:“上次我说话不好听,请你别往心里去。”他说得很费劲,几乎说两个字就要停一下。小海不忍心再让他说话,赶紧说:“我都忘了,你快别说了,休息一下吧。”

莫傲骨轻轻地摇了摇头:“邵讼对你是真心的,而你也是个好姑娘。”

前面,车海终于动了起来,孙丹邱听到莫傲骨有气无力的声音,他在心里合计着,万一莫傲骨死在他车上,麻烦就大了。犯人死在监狱里,他还能找些借口,甚至安排人布个局。但要是犯人死在他这个监狱长的车上,那可就说不清楚了。明年还有个岗位审核,如果过了,他是有希望升职调到省里去的。如果被这事给搅黄了……孙丹邱越想越害怕,眼见前面是红灯,索性一咬牙将油门踩到底,闯了过去。

心心畏惧地看了孙丹邱一眼,眼见就要到下一个红灯路口了,她这才如梦初醒地叫道:“这里右转,这边有一条小路,可以走近路!”

孙丹邱一转方向盘,连转向灯都来不及打,车子“呼”地一下转到了右边小路上。好在这一条路十分僻静,几乎没有车辆。孙丹邱顿时感到一阵轻松。

一道灰影忽然扑了过来。孙丹邱吓得立刻踩了刹车,一声尖锐的刹车声后,莫傲骨在后座发出一阵痛苦的呻吟。

孙丹邱顾不得其他,连忙问心心:“你看见了吗?”

心心脸色苍白,显然也受到了惊吓:“好像……好像是……一个人?”

“操!”孙丹邱暴躁地喊了起来,“老子今天怎么这么背!”他怒气冲冲地解除了中控锁,“你下去看看!”

心心战战兢兢地下了车,她走到车前面,看见一个老太太仰面朝天地躺在地上,但并没有血迹。

心心见那老太太一动不动,不由得有些害怕,她壮着胆子,用高跟鞋尖轻轻踢了一下那人的脚底。

老太太忽然一动,吓得心心后退了一步。她冲车上的孙丹邱打着手势,示意他下来。

孙丹邱暗骂一声晦气,打开车门,“死了吗?”

老太太忽然大声咳嗽了起来,她的咳嗽声十分古怪,听着好像拉风箱一样,带着奇怪的喘息。

孙丹邱往周围看了看,没有人,但这条路他不熟,不知道有没有摄像头。他左思右想,只好咬牙下了车。

孙丹邱看老太太还能动弹,“你没事吧?”

老太太又咳嗽了几声,“我头疼,肚子也疼,腰和腿都疼得厉害啊。”说着,她竟像是疼得受不了了似的,开始大声叫唤起来。

孙丹邱赶紧蹲下来说:“大妈,我送你去医院吧。”他在心里盘算着,实在不行,就把老太太也送到心心的熟人那儿,只要不是什么大毛病,小诊所应该都能处理。

老太太忽然“嗖”地一下坐了起来,吓了孙丹邱一跳,“你撞了我,居然还想逃跑?”

“我没有逃跑啊,我这不是在跟你说话吗?”

“你想逃跑来着!要不是我还能动弹,你早就溜了!”老太太大声说道,她的声音洪亮得很,听着完全不像是刚出了车祸的样子。

车上的邵讼看着痛苦的莫傲骨,一咬牙,拉开车门,跳了下来。他走到孙丹邱身边,“丹哥,要不这样吧,你打车送这老太太去医院。”

“然后呢?”孙丹邱感到莫名其妙。

“然后我带老莫去看医生,万一,万一老莫出事了,那就说我抢了你的车,还撞到了人,就把你赶走了。”邵讼本来就嘴笨,越说越乱,他索性直说了:“总之,你就说是我弄出的事情吧!”

孙丹邱苦笑一声:“你别添乱了好吧,编瞎话都不会编,蠢死了。”

邵讼烦恼地将手指伸进头发里,乱抓一气,显然是六神无主了:“那咋办?”

心心盯着老太太,心里有了主意。她轻手轻脚地绕到老太太后面,趁老太太不注意的时候,大叫一声:“蛇!”

老太太吓了一跳,立刻从地上蹦了起来。

“原来你没事啊。”孙丹邱这才反应过来,对方是个碰瓷的。

老太太被揭穿了,却也不恼火,而是厚着脸皮说:“反正你撞到我了,你不赔,我就不起来了。”说着又要躺下去。

心心及时拽住了她,“大妈,您直说吧,需要多少医药费?”

老太太伸出手,比了一个七。

孙丹邱松了一口气,“不就是七百块钱嘛。”他掏出钱包,开始数钱。

“七千。”老太太忽然说。

“你他妈……”孙丹邱勃然大怒,“敢讹老子?”

心心拉住他,一面又打开自己的小包。她取出钱包里全部的钱,递给老太太,“我没有带银行卡,就这么多现金了,应该有四千多块,你拿了快走吧,我们不追究你。”看老太婆还想唠叨,心心又补充了一句,“你就一个人,我们车上可有好几个人,要是把他们惹火了,打你一顿,你还有命花钱吗?”

老太太抓着钱,又冲孙丹邱说,“给我七百!”

孙丹邱气得七窍生烟,一把将钱甩在地上,“拿去买纸钱!”

三人匆匆上了车,这一耽误,又是好几分钟,莫傲骨已经没有动静了,像是昏过去了一般。

孙丹邱慌忙发动车子,又回头看了眼莫傲骨:“老莫?老莫?”他不耐烦地问心心:“还有多远?”心心也很着急:“快了,再有几分钟就到了。”

莫傲骨缓缓地睁开眼睛,他异常艰难地抓住了邵讼的一只手,又指了指小海,小海会意,赶紧抓住莫傲骨的手。

莫傲骨费了很大的劲儿,才将两人的手牵在一起,他一字一顿,艰难地说:“我是个糟老头子,这辈子也没什么牵挂。只愿我兄弟能有情人终成眷属。”

邵讼的眼圈已经红了:“你说什么呢?你给我闭嘴啊,再瞎说信不信我揍你?!”他抓着小海的手不自觉地开始用力,“你这才多大点事?一会就好了。说不定医生都笑话你!”

莫傲骨望着小海,绽开一个虚弱的笑容:“小海姑娘,你愿不愿意脱身烟花,跟邵讼在一起?”

小海已是泪流满面。

邵讼当她不肯,当下就想抽出自己的手,小海却牢牢攥住他:“我愿意。”

邵讼大吃一惊,立刻说:“老莫他糊涂了,小海,你别听他的。”

莫傲骨咳了两声,似乎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脸仍然冲着小海,“不要勉强自己。”

小海摇摇头:“我不勉强,我本来就想这么做。”她回望着邵讼,眼底深情似海:“我等你出来。”

莫傲骨慢慢举眼向天,眼里露出一丝计谋得逞的微笑。

第二十八章 功亏一篑

当韩诺惟成功跻身十二人大乱斗的名单时,距离他当初报名参赛已经过去了一年。莫傲骨托邵讼带回来的牙托粉派上了用场,三把钥匙都已做好。按照莫傲骨的计划,他们要在一个月后的大乱斗决赛搞定高执,然后尽快离开阴阳关。

一切似乎都在掌握之中,但这反而让韩诺惟觉得不太安心,尤其是每次遇到高执时,对方那似笑非笑的模样,都让他有种说不出的怪异感觉。

这天,韩诺惟正在食堂埋头吃饭,他旁边的人还没吃完就忽然起身走了。一开始韩诺惟不以为意,后来走的人越来越多,他渐渐感觉到不对劲。

韩诺惟抬起头,发现食堂已经没有几个犯人了。有些人边走边吞咽着手里的煎饼,有些人用袖子急急忙忙地擦着嘴,显然是仓促离开的。

但也有一些人没有走,他们的面前没有餐具,只是空空如也的桌子。这些人三三两两地分散坐着,离韩诺惟也不近,看似随意,却恰好将韩诺惟围绕在中间。

韩诺惟放慢了进餐的速度,他环视了一圈,两名狱警站在食堂的入口闲聊,另外两名背靠着食堂的小炒窗口,跟里边的人插科打诨,笑得正欢。而在食堂的大电视下面,聚集着七八名狱警,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部当红的清宫剧,当出现女主泡在木桶里洗着花瓣浴的镜头时,一群人发出了心领神会的哄笑。

奇怪,这些狱警似乎完全不在意犯人们为何连饭都不吃完就急急忙忙回监室。

想到这儿,韩诺惟越发警惕了起来。

这时,高执和他的几个心腹走了过来。

高执一摆手,其余的人便分散成一个小圆圈,将韩诺惟围住。

高执慢慢地在韩诺惟对面坐了下来。

韩诺惟心中暗叫不妙,莫傲骨今天又出去了,自己一个人对付高执的小弟不成问题,但要是高执也加入战局,胜算就很小了。他转念又一想,再过一个月就是十二人大乱斗了,高执没必要提前跟自己开打。这样想着,韩诺惟放下心来,继续慢条斯理地吃着饭。

“你他妈拽个屁啊,是不是眼瞎?没看到我们老大?”一名马仔沉不住气,看韩诺惟头也不抬地吃着饭,便冲韩诺惟嚷了起来。

韩诺惟不紧不慢地吃完最后一口饭,又喝起了汤。他连着喝了三口汤,才不慌不忙地抬起头:“看到了,可我在吃饭,你们没看到吗?”

“妈的,老子打死你!”那名马仔怒不可遏,立刻就要冲上来。

高执做了个手势,示意他们不要惹事,然后对韩诺惟说:“你知道我是谁吗?”

韩诺惟点点头:“我知道。”

高执脸上浮现一丝笑意:“你好像并不怕我?”

韩诺惟皱了一下眉毛:“你似乎不是狱警吧。”说完,不等对方回答,他也微微一笑:“那么,我为什么要怕你?”

“老大!”带头的马仔已经卷起了袖子,虎视眈眈地瞪着韩诺惟,只等高执一声令下。

“站远点。”高执头也不回地说。

带头的马仔一愣。

“没听见吗?”

“听见了!听见了!”马仔点头哈腰的,赶紧带着其他人退了好几步。

“再远点。”高执仍然没有回头,冷冷地说。

“是!”马仔们又退了几步,这下,他们离韩诺惟和高执已经有五六米远了。

韩诺惟那张丑陋的脸上,出现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容:“小弟离你这么远,万一你出事了,他们怎么帮你?”

高执用手撑着下巴,支在桌子上,“看你的架势,是想取代我?”

韩诺惟笑了起来,他的笑声十分夸张,引来几个狱警侧目,其中一名狱警大喝一声:“2201,老实点,吃完了就滚回去!”

韩诺惟恭敬地欠了一下身子:“报告,我还没有吃完!”

“那就好好吃饭!”

“是!”

韩诺惟看狱警又转过头看电视,便对高执说:“我并不想取代你,而且我也没有兴趣在你的小弟面前表现自己。”

高执直勾勾地盯着韩诺惟:“真是个奇怪的人。”

韩诺惟耸耸肩:“等你坐了八年牢,也不会正常到哪儿去。”

高执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但转瞬即逝,他目不转睛地看着这张丑脸上的金色眼睛,越看越觉得有些不舒服:“我查过你。”

韩诺惟没有什么反应,他端起汤碗喝完了最后一口汤。从面前的餐具来看,他吃得十分干净,什么都没剩下。

“你以前就是个拿雕刻刀的穷学生,可能连群架都没打过,至少在进来前,你什么都不会。”高执拿起韩诺惟的勺子,夹在两根手指间,像在欣赏艺术品一样旋转了好几个角度,“你的功夫都是跟那老头学的吧。”

“这很重要吗?”

高执摇摇头,“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不让老头参赛吗?”

韩诺惟认真地想了几秒钟,“因为你怕输。”

高执弯起了嘴角,“年轻人,你犯不着对我有这么大敌意。”

韩诺惟轻轻敲了一下桌子,以示抗议:“我觉得是你对我有敌意。”

高执忽然握住他敲桌子的手:“废话少说,我今天来,是有事找你。”

韩诺惟不动声色,也没有抽回自己的手,就任由对方握着:“哦?什么事?”

高执扫了一眼周围,才缓缓说道:“我观察了你一年,十二人大乱斗,你赢的希望很大。如果最后是跟你对打,老实说,我还是有兴趣的。”

“多谢抬爱。”

高执说:“不过,你可要想好了,你在这阴阳关还要呆很多年,有人罩着和没人罩着,区别是很大的。”

韩诺惟睁大眼睛看着他:“你的意思,是要罩着我?”

高执说:“难道你不想进工厂?不想跟家人联系?”

韩诺惟的神情微微一变:“直说吧。”

高执咳了一声:“我看你是像个聪明人,怎么就不懂呢?”

韩诺惟轻轻抽回自己的手:“你该不会是要我打假拳吧?”

高执神色如常:“不用说得这么难听,真打起来,你也未必就能赢。我不过是觉得没必要打个你死我活。”

“好处呢?就是你前边说那些?”

“还有你奖金数额的一半,比赛结束以后,我会给你的。”

韩诺惟笑了起来:“听上去很不错。可惜我觉得打赢你更有吸引力。”

高执的脸色终于变得难看了:“你别以为你打赢了几场比赛就牛逼了!”他突然拇指一发力,将汤勺瞬间折断,“我打拳的时候,你还在尿裤子呢。”

韩诺惟不为所动:“我没什么好牛逼的,不过,我起码不会去求人打假拳。”说着,他叹了一口气,“你找过剩下的十一个优胜者了吧?他们都答应你了?”

高执的眼皮跳了一下,没有说话。

“我要是早知道前几届比赛你是这么赢的,就不用紧张了。亏我准备这么久。”

高执的眼中充满杀气,韩诺惟下意识地握紧了拳头,只等高执扑过来。但最后,高执只是慢慢站了起来:“行,那就走着瞧。”

高执的反应让韩诺惟十分意外,他不得不提高了警惕,莫傲骨也为此连续好几天都跟着韩诺惟,生怕他落单了被报复。奇怪的是高执的人毫无动静,无论是在放风广场上偶遇,还是在食堂排队,对方就像不认识韩诺惟一样,从不理睬他。

不知不觉,一个月过去了,离决赛只剩下一天的时间了。

吃过晚饭,韩诺惟和莫傲骨在监室内下盲棋。莫傲骨吃了几个子,十分得意。“等下要不要试试围棋?”

韩诺惟眼见要输,也就没了心情:“算啦,三百六十一个交叉点呢,要记的太多了,今天有点累,不想太费脑子。”

莫傲骨见他确实兴致缺缺,便体贴地说:“行,依你的。对了,今天我听孙丹邱和邵讼讲了点八卦,是关于高执的,有没有兴趣听?”

“您说吧。”

“其实也算是高执的发家史吧。高执的父母都是在工地干活的农民工,某次事故后,都死了,他是外婆拉扯大的。

“高执家里极穷,他小时候是靠在菜市场捡烂菜叶、或者是小贩扔掉的水果谋生的。他刚上初中,外婆就去世了,从此再没人管教,成天跟些爱打架的混混们在一起,书也没念多少。

“再后来,因为他能吃苦,耐性又好,就有人推荐他去学打拳。高执个子高,又剃了个光头,就得了个外号叫‘光猪高’。”

韩诺惟听了,哈哈大笑。“现在怎么没人叫这个外号了?”

“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一个叫做钟梵霄的人吗?”

“嗯,记得,是个走私军火又贩卖情报的掮客。”

“这个人还是有点本事的,韩城当年的几股黑道势力,最后都被他私下里合并到自己旗下了。

“您别告诉我,高执也是钟梵霄的手下?”韩诺惟瞪大了眼睛。

“很不幸,他还真是。”

“高执是不仁社的人?”韩诺惟站了起来,他动作太大,额头撞到了上铺的床板。他揉着脑门,紧张地问道:“那他怎么能这样沉着?他都进来好几年了!”

“别紧张,我仔细想过了,高执虽然是钟梵霄的人,但跟不仁社没有关系。”莫傲骨连忙安慰韩诺惟,“你忘记了吗?钟梵霄在1991年的时候就被中国警察给击毙了呀。算起来,高执那个时候大概是十九、二十岁,正是野心勃勃的时候。”

“您的意思是,高执接管了钟梵霄的帮派?”

“不好说,但我认为有这个可能性。当然,他接管的,应该也就是钟梵霄台面上的生意,钟梵霄暗地里合作的那些人,高执是肯定联系不上的。”

韩诺惟重新坐了下来,“说实话,我很高兴您说他不是不仁社的人。”

“为什么?”

“这个人让我有种说不出来的不舒服。他跟俞镜泊不一样,假如俞镜泊是那种虚伪的热心人,那么高执就是真诚的不要脸。俞镜泊这种人,我知道怎么对付,但是高执就比较让我头疼了。”

莫傲骨摸了摸下巴:“我倒是没有跟高执打过交道,连话都没说过,但既然你这样说,那我也得提防他。”

“高执难道就没有弱点吗?”

莫傲骨摇摇头:“暂时没有发现。我听说他在入狱前是有老婆的,好像感情还挺好。但是后来他老婆死了,似乎是被他的仇家干掉的。”

“夜路走多了遇到鬼。”韩诺惟说道,“高执也是惨,身为黑社会老大,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

“你还同情起他来了?混小子。”莫傲骨正要挖苦韩诺惟几句,突然发现韩诺惟眯着眼睛。

莫傲骨问道:“这才几点?你就困了?”

“我不困。我是觉得走廊里的光有点刺眼,看着不舒服。”韩诺惟说着挠了挠脖子,皱起了眉头,“前辈,我喉咙里又痒又烫。”

莫傲骨摸了摸他的前额:“这么热?”

韩诺惟摇了摇头:“我好像肚子也疼起来了,真见鬼。”

莫傲骨问道:“你晚饭吃了什么?”

“清蒸鲈鱼。”

莫傲骨诧异地说:“食堂黑板上没写这道菜啊。”

“是没有。可我打菜的时候,食堂师傅说今天包厢的菜点多了,吃不完,就盛给我了。”韩诺惟想了想,又补充道:“不只我一个人吃了鱼,排我前面和后面的人,食堂师傅也给他们盛了鱼的。”他迟疑了一下,“高执不会为了害我,连累别的犯人吧?”

莫傲骨气得脸都变了色:“糊涂!我们小心了这么多天,还是中招了!”

这时,韩诺惟已经疼得直不起腰来了。他弯着腰,扶着床栏杆,慢慢走到了马桶边。但他的呼吸变得越来越困难,脸色也呈现出青紫,虽然马桶就在面前,可他却怎么都吐不出来。

莫傲骨万分焦急,只得走过去,捏住他的下巴,将一根手指伸进他口中,压在咽喉后壁上,同时往下用力按住。

不料,韩诺惟突然用了极大的力气推开莫傲骨。

接着他倒在地上,无法自制地抽搐起来,他的嘴边涌出一团团灰白色的泡沫,额头上也冒出了根根青筋。莫傲骨大惊失色,一个箭步冲到监室门口吼了起来:“来人啊!”

第二十九章 辞旧迎新

这是韩诺惟在阴阳关度过的第八个除夕夜。

韩诺惟觉得这个冬天特别冷,冷得让他回忆起刚入狱那一年的除夕。然而他的心境已经和八年前完全不同。那时的他心里还有对正义、公平的期盼和向往,而现在,他的心就像没有白昼的海洋,阴冷而绝望,只有仇恨的波浪永不停息。

韩诺惟的目光越过食堂的玻璃窗,只看见窗外黑漆漆的夜色,不时有探照灯扫过,照得灌木丛和路面惨白一片。

食堂里人声鼎沸,众人都很开心,毕竟是一年一度的团年饭,不仅菜色丰富得多,还有啤酒助兴,如果不是有狱警在场,这简直可以看作是阴阳关的狂欢夜了。

食堂里新添了十几台大电视,犯人们在分流了几波之后,终于可以算是人人都能看上了,不像以前,看电视几乎只能算是狱警的福利。

韩诺惟隐约觉得有人在监视他。他本能地转过头去,果然,高执就坐在不远处,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韩诺惟没好气地翻了一个白眼,高执为了确保自己能赢,竟然会用在食物里下毒这么卑劣的手段,简直让他作呕。如果不是有更重要的事情,韩诺惟很想过去抓住高执的衣领,然后问,“还看着我干嘛?你前天不是拿到冠军了吗?还想挑衅是吗?”然后再狠狠地往高执那张洋洋得意的脸上打上个十几拳。

欢快的音乐声响起,众人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春节联欢晚会开始了,大电视荧幕上出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

莫傲骨向韩诺惟使了一个眼色,韩诺惟会意地悄悄弯下腰,将手指伸进自己的喉咙里。

“哇”地一声,他刚吃过的东西吐了莫傲骨一身。

莫傲骨勃然大怒,立刻摔了手里的饭碗。

“2201,214,你们在干嘛?”一名狱警没好气地说。

“报告,这鬼东西吐我身上了!”莫傲骨气呼呼地说。

“报告,我肚子疼得厉害。”韩诺惟捂着肚子弯着腰,一张脸苦成一团。

“妈的,事情真多!”狱警一指着韩诺惟,“你怎么回事?”

莫傲骨说:“报告,他前天刚从医院回来,是食物中毒。”莫傲骨特意把食物中毒几个字咬得很重。

一些犯人听到动静,好奇地看了过来。高执的神情一滞,立刻又恢复了平静。狱警一脸无语的表情:“那你陪他去厕所吧,免得又出什么问题。”

韩诺惟故意大声地叫唤起来,好像疼得受不住了似的,莫傲骨见状赶紧站了起来:“我陪他回去监室吧,顺便换身衣服。”这时,电视上正好是美女主持人的脸部大特写,莫傲骨身材高大,他一站起来,就挡住了不少人的视线,顿时抱怨声迭起。

狱警不耐烦地摆摆手:“去吧去吧。”

一名干事跟了出来,一路押送二人回到了监室。干事锁好门,看韩诺惟躺下,便急急忙忙地说:“214,你看好他啊。没什么事就别老喊报告了。”说完就走了。

莫傲骨一直等到走廊里完全听不到声音了,才轻轻推了下韩诺惟:“起了!”

韩诺惟立刻跳下床,将床单一扯,简单折叠了几下便塞进裤腰里。莫傲骨将钥匙拿出来,又从床板底下摸出一个信封揣在怀里,两人动作轻巧地往外走。

韩诺惟没想到牙托粉凝固之后竟然如此坚硬,莫傲骨拿配制的钥匙往锁眼里轻轻一转,门开了!

莫傲骨轻声说:“快点走,不要停,不要看摄像头,邵讼应该已经到中控室了。”

韩诺惟一边走,一边紧张地问:“您说,邵讼给值班的送吃的,万一他们不接受,咱们不就麻烦了么。”

莫傲骨说:“不会,那帮人巴不得有酒喝有肉吃。今天阴阳关几乎人人休息,只有他们几个值班的在中控室干活,心里得多不平衡?”

两人一路顺利地出了灰牢,来到了监狱工厂的后门灌木丛中。

莫傲骨叮嘱道:“停一下,蹲着,别动,看好再走。”

韩诺惟看着身后的灰牢,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前辈,您预料得真准,他们果然没有留人在灰牢看守。”

莫傲骨说:“中国人历来对过年看得很重,何况这个点,灰牢里本来就没有任何犯人。”

一台大货车停在监狱工厂的后门正中,一个手臂上别着臂章的犯人冲着司机吼道:“少磨蹭,赶紧把这些东西挪走!”他指着后门边上的十几台明显是要报废的加工机器说。

“就是,赶紧弄完,我们好交钥匙回去,晚了老大要不高兴了。”另一个脸上有一道疤的犯人站在一旁帮腔。

那司机也是个犯人,他晃着光头,似乎有些不满:“以前不是都放在后门吗?别等我挪了,又说我搞错!”

“臂章”解释说:“明天有领导来拜年,旧机器堆在外面不好看。”

司机嘴里嘟嘟囔囔地,显然很不高兴,但他还是叫了副驾位置上的人下来帮忙,两人一起把旧机器扛到了货车的车厢上面。

或许是因为过年,加上没有狱警看着,犯人们干活明显心不在焉。他们甚至都没有清点一下机器的数量,也没有把机器码整齐,就随随便便地叠在后车厢里。

“臂章”嘴里叼着烟,又掏出一根递给疤脸,他俩相互点了烟,猛吸了几口。“臂章”抽过了瘾,这才掏出钥匙,插入门上的大锁里。他转动钥匙的时候,韩诺惟紧张得心脏砰砰直跳,生怕这扇门打不开了。

“臂章”打开锁,冲疤脸喊了一声,两人一左一右,合力推开了监狱工厂的后门。

莫傲骨使了个眼色,韩诺惟会意,两人弓身跃起,轻轻落在了货车的车厢里。一落下,便立刻伏低身子,一动不动。

“臂章”还有点不放心:“一会锁好前门,赶紧回来。”司机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发动了车。

货车沿着监狱工厂的消防通道慢慢地往前开着,韩诺惟紧紧盯着光线暗淡的厂房窗户。他看到了普牢的两栋楼,轮廓黑暗模糊,像两只令人恐惧的镇墓兽,在这深冬的夜里静默无声。韩诺惟吞了一口唾沫,他尽量不东张西望,将注意力收回到车上。

货车开到了通道的尽头,已经可以看见监狱工厂的正门了。莫傲骨拉了一下韩诺惟的手臂,两人纵身一跳,便下了车,蹑手蹑脚地贴着墙壁旁边的管道站着。厂房里没有开灯,不走到他们面前,很难发现。

司机下了车,他吹着口哨,随意地打开了后车厢的门,旧机器顿时一股脑地倾倒在地上。副驾上的犯人听到动静,顿时有些紧张:“你就这么丢下去了?万一砸烂了咋办?”

司机满不在乎地说:“本来就是要报废的东西,那孙子小气巴拉地,舍不得扔。”说着啐了一口痰,“我们还不如跟那瘸子说说,把这些破烂卖给他。”

副驾上的犯人立刻反对:“别!瘸子跟那孙子是亲戚,当心卖了你!”

司机一想:“也是。妈的,横竖都是那孙子在赚钱。”说着,走到了大门边,按下了墙上的按钮。大门缓缓升起,探照灯扫过,监狱工厂里立刻变得明亮多了。

韩诺惟全身紧绷地贴在管道后面,几乎连气都不敢喘。

司机冲副驾上的犯人说:“你来挪车,我锁好门就来。”

货车慢慢移动,离开了监狱工厂。司机走到大门口,再次按下了墙上的按钮,在大门下降的时候,他已经走出了工厂。

韩诺惟看着那扇门缓缓地降落,黑暗又渐渐笼罩了工厂内部,只觉得喉头一阵发甜:“前辈!”

莫傲骨却纹丝不动。

“前辈!”韩诺惟急了,忍不住提高了声音。

“嘘!”莫傲骨侧耳倾听着货车的动静,一直等到大门离地只有几十厘米的时候,才急促地说:“走!”

韩诺惟来不及思考,本能地冲到了门边,这时,门已经又下落了一些,他看见莫傲骨像一条蛇一样“咻”地一下就从门底下滑了出去。

韩诺惟大脑一片空白,他立马学着莫傲骨的样子,也躺到地上,咬牙滚了出去。

他甚至能感觉到刀锋一样的金属板在脸上擦过,但来不及后怕,一滚出去,韩诺惟就立刻趴在监狱工厂侧面的花丛里。

面前是空空荡荡的放风广场。

这时,探照灯照过来了,两人靠着花丛伏下身子,完全贴在了地上。

等两道探照灯都扫过,莫傲骨说:“走!”两人一跃而起,沿着放风广场一侧的墙根,向仓库跑过去。

韩诺惟从来没有这样感激过篮球架和单双杠,这些固定在地上的器材在此时成了他们最好的掩体。

然而,探照灯的照射间隔实在是太短了,莫傲骨和韩诺惟不得不耐着性子、贴着健身器材,且跑且停。

“前辈,这段路太长了!”韩诺惟终于忍不住内心的焦虑,小声地抱怨了一句。

“哼,我算过了,放风广场的周长不足四百米,这段路最多也就一百来米。”莫傲骨问道,“你平时一百米能跑多少?”

韩诺惟盯着探照灯,小声说:“没算过,高中体育考试的时候最好的一次好像是十一秒三。”

“这速度不错,可我告诉你,两盏探照灯的交叉间隔是四秒。你根本没有办法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一口气跑完这段路。”说完,莫傲骨又示意他赶紧往前跑动。

两人又移动了几步,停了下来。

韩诺惟担心他们在路上耽误的时间太长,又问莫傲骨,“前辈,狱警真的不会去找我们吗?万一他忽然想查看一下我的状况呢?”

莫傲骨微微一笑,“按理,他是不会放着春晚不看,跑去关心你的。”他又跑动了几步,停下来等探照灯,“但是就算万一他真的要去关心你,那也至少是半小时之后了。”

“为什么?”

“因为我看过报纸上刊登的春晚节目表了,一会儿会有个人气很高的女演员出来演小品。”

韩诺惟在黑暗中笑了笑,感觉稍微放心了些。此时,两人终于跑到了仓库的后门边上,眼前不远处,就是发电机房了。

韩诺惟心头一阵克制不住的激动:“前辈,没想到这么顺利啊!”

莫傲骨笑了笑,显然也有点兴奋:“看来,你小子运气不错,食物中毒算是因祸得福!”他喘了一口气,“犯人们都说,一入阴阳关,从此无生天。我在这儿十二年,也从未听说有越狱成功的人。”

两人相视一笑。韩诺惟问道,“前辈,下一步怎么办?”

“我要去发电机房,你在这等着。如果邵讼的车到了,你先上去。”

韩诺惟有点不放心:“但是,发电机房肯定有守卫啊。”

“是的,只能放倒他们。”莫傲骨的表情很平静,“要出去,总得付出代价。另外,如果你遇到巡逻的,实在躲不了,就先打昏,记住我们的目的只是逃出去。尽量别乱杀人。”

韩诺惟打了个寒颤。

他注意到老人说的是“别乱杀人”,而不是“别杀人”,虽然他早已有心理准备,但听到莫傲骨这样说,心里还是有些悸动。

莫傲骨伸手将怀里的信封拿了出来,“这东西你装好。”

韩诺惟接过来,捏在手里,硬硬的不知道是什么。他一面塞进衣服口袋,一面问道:“前辈,您真不要我跟您一起过去吗?我可以帮您。”

莫傲骨摇摇头:“不必。”说着,示意韩诺惟靠后躲着,一个箭步冲到了发电机房旁边。他敲了敲门,叩叩的声音在黑夜里听起来格外瘆人。里面问道:“谁啊?”莫傲骨说:“啊咧,我是邵讼,值班辛苦你啦,我哥让我给你们带吃的了。”

韩诺惟吓了一跳,他还是第一次见识到莫傲骨的模仿能力。莫傲骨拔尖嗓子后,再加上韩城土话特有的转弯尾音,听起来还真像是邵讼在说话。

里边的人抱怨道:“送吃的干嘛啊,送点红包不是更好。”就在那人开门的瞬间,莫傲骨立刻闪身进去,关上了门。

第三十章 最后一夜

韩诺惟竖起耳朵听了半天,然而周遭一片死寂。

他感觉时间过得太慢了,慢得犹如老犯人在放风时的脚步,慢吞吞的,毫无生机,任由自己的灵魂流失,却只能无动于衷。

探照灯的狭长光柱依然冷冰冰地交替投射,席卷过整个阴阳关的地面和房屋。远远地,食堂中传来犯人们喧嚣的嬉闹声。

正是深冬,北风袭来,韩诺惟却感觉不到冷,他的手心已被汗水湿透。莫傲骨进去的时间太长了,会不会出事了?邵讼的车还没有出现,会不会是被人发现了什么异常?

韩诺惟胡思乱想了一阵,忽然听到一阵吹口哨的声音。那声音越来越近,他忍不住想,难道是邵讼?可是,邵讼为什么没有开车呢?

韩诺惟侧耳听了几秒,越听越感到恐惧。因为,那人身上发出的清脆的钥匙碰在一起的声音,他再熟悉不过了,这个人,是狱警!

韩诺惟深吸一口气,绷紧了身体,往墙上又贴近了一点。仓库外墙上粗糙的石粒将他的后背磨得生疼,但他一动也不敢动,因为,钥匙串的声音离他实在是太近了。

一阵悉悉索索的动静后,韩诺惟听见了水流的声音。看来这狱警是喝多了,来不及找厕所,就在仓库边上撒尿了。

韩诺惟大气都不敢喘一下,他能从水声判断出,狱警离他只有几米远。他竭力压制着自己擂鼓一样的心跳,生怕惊扰到了狱警。

越是紧张,越是容易坏事,韩诺惟不知怎地忽然想起这句话。紧接着他感到腹部一阵莫名的疼痛,一股强力的气体疯狂地在他的肚子里转来转去,像是一条着急出门的哈士奇。

韩诺惟用力收缩腹肌,希望能减缓腹痛,但肚子里的这股气体像是疯了一般拼命地撞击着他的屁股。

韩诺惟紧张得浑身是汗,豆大的汗珠顺着他的后脑勺慢慢流到了他的脖子,接着滑进了他的衣服里,像一只淘气的小虫,一路往下爬行,一直爬到他的尾椎上。

韩诺惟侧耳听去,那狱警似乎已经尿完了,正在拉裤链。韩诺惟心里一阵放松,接着顿感不妙,想要后悔却已经来不及了!

“噗!”一声饱满的放屁声,震得韩诺惟几乎要气晕过去。

“谁在那儿?”狱警也听见了,立刻大喝一声。

韩诺惟不敢动弹,他悄悄抽出腰里缠着的床单,心想如果狱警走过来,那就只好勒死他这个倒霉鬼了。韩诺惟此刻已经紧张得两只手全都是汗,就像刚洗过手一般。

“是谁?出来!不然我开枪了!”狱警拉动枪栓,那一声金属撞击的声音,在这夜里听起来就像是丧钟的鸣响。

正在这时,一俩货车急速驶来,停在仓库后门的空地上。

车门打开,一个腿脚不便利的人跳了下来。

“赵哥?”邵讼一瘸一拐地走过来,略带惊奇地问道:“你在干嘛呢?”

“哦,是邵讼啊。”狱警的声音稍微缓和了一点,“我听到那边有动静。”

邵讼不以为然地说:“是老鼠吧。后门有条缝,老鼠就喜欢从那里溜进去偷我的东西。”他看见狱警举着枪,“不用拿枪打,等我去找个扫把。”

“是老鼠啊?那就算了。”狱警收起了枪,“你怎么在这儿?怎么不去看电视?”

邵讼无奈地说:“一群人吵着说酒不够喝,逼着我赶紧去弄点,我看看仓库还有没有存货。”

“哦,那你忙吧。等过几天我跟上边说一声老鼠的事情,顺便修修仓库。”

“那可多谢你了!”

“谢我用不着,你记着帮我说点好话。”

邵讼殷切地笑了:“放心吧,对我好的,我都记着呢。”

好不容易等狱警走了,韩诺惟把床单又掖回腰里,快步跑了过去。邵讼一见他便说:“上车。”说着麻利地打开了后边的货箱门,韩诺惟爬了上去。邵讼张望了一下:“老莫呢?”

话音刚落,阴阳关突然陷入了彻底的黑暗,所有的灯都熄灭了,高处的应急灯亮了起来。

一道黑影突然冲了过来:“快开车,快!”来人正是莫傲骨,他说话间已跳上了车。邵讼指了下车厢里的纸箱,韩诺惟和莫傲骨便会意地钻了进去。

邵讼盖上箱子的隔板,关上车门。

车子开动了,黑暗中,韩诺惟听到外面一片混乱,狱警吹起了哨子,尖利的哨声此起彼伏。犯人们不满地吵闹起来,有人在大骂,有人在敲东西,外墙电网边上的报警器嘟嘟地响个没完。

韩诺惟小声问道:“前辈,邵讼跟我们一起走?”

莫傲骨说:“不,他送我们出去而已。不到两年他就出狱了,他用不着跑。”

“那等他回来,监狱里发现少了犯人,他不就麻烦了么?”

“所以我去发电机房和配制钥匙都没让他参与。他也不知道我买牙托粉干嘛,以为我是自己安假牙什么的。他参与的越少,对他越好。”

“可是,他不是假传孙丹邱的意思去给中控室的人送吃的吗?”

黑暗中,莫傲骨似乎轻轻笑了:“那不是假传,确实是孙丹邱叫他去送的,只不过是他主动跟孙丹邱提起的而已。以后查起来,查来查去都要查到孙丹邱头上的。孙丹邱想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就不能把邵讼供出来。失职事小,串通罪大。”

莫傲骨的话,让韩诺惟稍微放心了一点。

莫傲骨又低声说:“记住,想要复仇,心软是大忌!你怜悯别人,谁怜悯你?”

邵讼的车开得很快,但一会儿,车就停了下来。

韩诺惟听到外面有人说:“这么晚你干嘛去?”

邵讼答道:“酒不够喝了,我去镇上买点回来。”

“那也得停车检查。”

邵讼嘟囔着:“每个月都出去,平时也没见你们查。这会儿查啥?我还能带个姑娘不成?”

“平时不管你,现在停电了,黑漆漆的,鬼知道你这货车带了啥,别废话。”

“哎,麻烦死了。那你等我停到路边吧,在这儿挡道。”邵讼不情愿地说着。

“快点儿。”

韩诺惟感到车子缓缓地往反方向挪动了几步,看来,邵讼在倒车。

突然,邵讼的嗓门大了起来:“哎,蔡哥!你来帮我说说,这位老兄非要我卸货查车。”

另一个声音传了过来:“这不是邵讼吗,怎么你今天没去聚餐?”

邵讼抱怨地说:“聚餐了啊,这不是酒不够了嘛,出来去镇上弄点。一大帮人嗷嗷叫着呢,还等我带酒回去。”

不知道邵讼在跟别人商议什么,他似乎走得有点远,韩诺惟听不清。这时,莫傲骨已经翻开了箱子的盖板:“走,下车!”

韩诺惟吓了一跳,但他不敢多嘴,只得提心吊胆地看着莫傲骨在车厢里顺手拿起一个工具,塞进衣服里,然后轻轻将后车厢推开一条缝,跳下了车。韩诺惟跟着出来,顺手轻轻带上车厢门。

莫傲骨下车后就地一滚,躲进了货车底下,然后伸手抓住了车的底盘横梁,韩诺惟也赶紧跟着照做,两人并排悬挂在车底。

没过多久,邵讼就领着人走了回来,果然一箱箱地打开检查。韩诺惟眼看周围全是大头皮鞋,不觉心跳如擂鼓,下意识地用力抓紧了横梁。

韩诺惟暗自庆幸莫傲骨对他的严厉训练,如果放在以前,仅靠双臂支撑身体的重量,他是坚持不了这么长时间的。不过,饶是如此,他的双臂也渐渐酸麻起来。他食物中毒后,一直没有胃口,这两天都吃得不多,现在更觉得有点体力不支。

好在这群狱警检查了半天,什么也没查出来,邵讼带着笑,声音里全是委屈:“我的爷,可以了吧,好多人还在等着我回去呢!”

“车是没问题,不过你现在不能出去。”

邵讼叫了起来:“为啥?”

“你没看到停电了吗?这是非常时期,我不能放你出去。你要出去,也得等来电了以后。”

邵讼可怜兮兮地说:“那啥时候来电啊,你要是一宿不来电,我还不得被那些吵着要喝酒的大爷给碎尸了啊。”

“等不了那么久。已经有人去机房看了,估计一会就能维修好。”

“今天不是过年嘛,要放平常,我才懒得替他们跑腿呢。”

“你他妈还卖乖,又不是免费的酒,你不收钱是怎么着?”

邵讼连忙点头哈腰地求了一阵,但狱警仍然不同意放行。邵讼只好说:“那行吧,我把车开回仓库,不停这儿了。”

“甭折腾了,车就放这儿,又不会飞。赶紧回去,要查人数了!”

邵讼万般无奈地走了,韩诺惟听着他的脚步声渐渐走远,只觉得自己离自由也一步步越来越远。

周围恢复了宁静,黑暗中,莫傲骨在他耳边低声说:“我先出去,如果我没有动静,你再出来。”韩诺惟看着莫傲骨慢慢松开手,一点点往外挪着身子,简直紧张得不能呼吸。

虽然外边听起来十分静谧,谁知道有没有人在等着?万一这是个陷阱呢?韩诺惟想到这儿,猛然睁大眼睛。莫傲骨已经出去了,非常安静,只听到轻轻的脚步声。韩诺惟这才小心翼翼地往外爬。

阴阳关仍然笼罩在一片黑暗中,岗哨塔楼上的哨兵用手电筒来回照着以替代探照灯,微弱的光芒在黑夜中犹如薄纱,只见一线苍白。韩诺惟跟在莫傲骨的后面,一边躲着巡逻队和电筒光,一边绕过了备勤房,走到了围墙下边。

莫傲骨已经手脚利落地开始剪电网上的铝线了,韩诺惟这才反应过来,他从邵讼的车上拿的工具竟是钳子。韩诺惟不由得感叹道:“前辈,这是邵讼准备好的吗?”

莫傲骨一边剪,一边说:“臭小子,快过来帮忙。”邵讼车上的钳子并非专业的断线钳,莫傲骨剪得十分费力。韩诺惟赶紧帮他把剪断的铝线扯开,一会儿功夫,网墙上就出现了一条长长的裂缝。

莫傲骨已经累得满头是汗,韩诺惟说:“前辈,您歇会,我来吧。”

莫傲骨摇摇头,“你先出去。”

韩诺惟还在谦让,莫傲骨火了,一脚踢在他小腿上:“你比我瘦!快出去!废那么多话!”

韩诺惟好心却挨了一脚,十分憋屈地撑开网墙,钻了出去。莫傲骨继续咔嚓咔嚓动着钳子,他比划了几下,终于将裂缝剪得足够大了。

莫傲骨满意地擦了把汗,抓着网墙的边缘就往外钻,但他毕竟身材魁梧得多,动作比较吃力,韩诺惟忍不住开玩笑地说:“前辈,该减减肥了。”

所有的灯突然全部点亮,一瞬间将阴阳关照耀得恍如白昼,警铃大作。

莫傲骨卡在铝线中,他的身子剧烈地抖动挣扎着,但强烈的高压电就像沉重的枷锁,将他牢牢地嵌在缝隙里。莫傲骨的眼睛完全凸了出来,俊朗的面孔已经彻底扭曲变形,皮肤像是爆裂的焦炭,一片片随时都要脱落下来。

他还保持着往外钻的动作,一只手徒然地举向韩诺惟。

“前辈”两个字犹如针尖,卡在韩诺惟的喉咙中间,刺得他痛不欲生。他猛然想起来,自己在阴阳关八年,居然从未叫过老人一声“爷爷”。

韩诺惟的腿上,仿佛还残留着莫傲骨那一脚带来的温度。他伸出手,想帮老人一把,好让老人能挣脱出来。

然而他的手终于停在了空中,烧焦的臭味在提醒着他:面前是一具死尸。

这个世界上,他再也没有亲人了,再也没有爱他的人了!从今往后,他又将是孤零零的一个鬼了!他的眼眶发热,喉咙发干,有一瞬间,他真想干脆扑到电网上抱着莫傲骨一起死算了。

但一个深刻的声音却在他脑中响起:“若你身上真的流淌着我们汉诺威家族的血液,那就出去报仇!报复每一个伤害过你的人!让他们也尝尝骨肉分离、永失所爱、生不如死的滋味!”这声音犹如惊雷,炸得他的五脏六腑都像被搅烂了一样,炸得他的耳朵轰隆隆地作响,一直轰隆隆地炸到他的灵魂深处。

韩诺惟后退几步,跪了下来。

他重重地向老人磕了一个头,然后站起来,头也不回地向密林深处跑去。

第三十一章 生死一线

韩诺惟一口气狂奔了很久,直到自己的腿脚都僵硬得像灌满了沉重的金属溶液,他才放慢了脚步。

身后似乎并没有追上来的动静,但韩诺惟不敢掉以轻心,他一面快走,一面思考着接下来的行动。

莫傲骨突然辞世,让韩诺惟一下子意识到了自己对老人有多么的依赖。由于整个越狱计划都是莫傲骨制定的,因此,他现在完全不知道方向,也不知道具体该做什么。

然而,此刻的形势不容许他沉湎于痛苦,想到这儿,韩诺惟深呼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开始琢磨逃生的计划。

阴阳关位于半山腰上,韩诺惟现在的位置就在后山的密林之中,而密林的尽头是什么,他并不知道;往回走是下山的路,但是必须要经过监狱,还要直面无数的追兵。所以,他没有选择,只能往前走。

夜色如墨,黑沉沉地压在韩诺惟的心上。树林里看上去哪里都一样,根本没有路,韩诺惟在树林中穿梭,一会儿就失去了方向。他抬起头来,试图通过月亮来判断方向,但他很快就沮丧地发现,今天是农历月的最后一天,那一线晦暗的月牙淡得几乎看不见。

一阵诡异的响动袭来,吓得韩诺惟顿时像被钉在原地。他屏气凝神,竖起耳朵听了几秒,又听见那阵响动。那速度实在太快了,快得超出了人类的极限!韩诺惟的脑子里闪过密林中的各种野兽:蛇?老虎?熊?

他回忆起自己小时候听大人说过的山林里的各种猛兽的传说,忽然觉得那些故事是如此地真实。

韩诺惟的身上只有一条床单,对付人类还可以,但无法抵挡野兽的进攻。他忽然想起莫傲骨从邵讼车上取走的钳子,但是,那钳子掉落在莫傲骨的身边了,而他已经不可能再回去拿了。

那诡异的响声又出现了,这次,是在两个不同的地方。难道还不止一只?韩诺惟无暇多想,他慢慢地移动着脚步,尽量不发出声音,直到移动到了一棵大树下。

树下,一处隐隐约约的光亮引起了韩诺惟的注意,他侧耳仔细听了一下,确定暂时听不到动静之后,便迅速一跨,跳到了闪光的地方。韩诺惟弯下腰去,捡起了那个发光的物体,他不由得苦笑了起来,闪光的是金属伞骨。这是一把破烂不堪的直柄伞,不知是何年何月何人丢弃在这里的。

“聊胜于无。”韩诺惟在心里说。他抓紧了破烂的伞骨,背靠大树,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可是他等了好一会儿,那响动都没有再出现。

韩诺惟松了一口气,山风吹过,他冷得直发抖。他不知道自己刚才跑了多久,一阵疲倦袭来,他便瘫坐在大树底下稍作休息。无法判断方向,不知道该往哪里逃,这让他十分焦虑,加上刚才出了很多汗,更觉得格外干渴。他的喉咙因为干渴而痒得发疼,他明白这可能是食物中毒的后遗症,如果莫傲骨还在的话,会怎么做?想着这些,他烦躁地扯着树底下的野草。

扯了一会儿野草,韩诺惟突然发现,这一片的野草都很光滑,他是连根揪起来的,但是没有发现丛林中常见的青苔。他摸索了一阵,只找到一点青苔。他奇怪极了,起身转到大树的另一边,正对着树干的地上,却有着大片湿润的青苔。他连忙把腰间缠着的床单抖出来,抓了一把青苔放在床单上,再包裹起来,用力一捏,泥水就渗了出来,他用嘴接着泥水解渴,虽然土腥味扑鼻,但他却一滴也不舍得浪费。

喝过了泥水,韩诺惟觉得清醒了一些,喉咙也不那么难受了。他重新缠好床单,看着脚下的青苔,很快就明白了:青苔很少的那一面应该是朝南的,而另一面光照不足,背阴的地方自然是潮湿的,就容易长青苔。

往南是哪里,韩诺惟并不知道,但有了方向,至少不容易迷路。

起雾了,浓郁的夜色中雾气弥漫,几乎没法看清任何东西。韩诺惟喜忧参半,喜的是雾气重的地方,附近一定有水源,而且能见度差,追兵不容易找到他;忧的是,自己也看不清路了,只能一脚深一脚浅地走着。

走着走着,韩诺惟忽然觉得脚下一空,大惊之下,他顺手抓住了最近的树枝。仓促间,他的手被划破了,但是他不敢松手。他能听到远远的瀑布坠落的声响,下面应该是山涧,可他除了浓雾什么都看不见。

他吃力地想往上爬,却突然听见了狗叫的声音,难道是警犬?韩诺惟一下子慌了。他仔细听了听,判断狗应该离他还有比较长的一段距离,但是他知道狗的嗅觉很灵敏,很快就能捕捉到他的气味。

韩诺惟感到头疼,他臂力再强也不可能支撑一夜。他也不知山涧有多深,掉下去就完了。但是往上爬未必能爬得上去,而且就算爬上去了也是死路一条,难道要直面警犬和追兵?他想到了那一次次透过灰牢的小窗所看到的,狱警们片刻不离身的步枪,心里一阵发毛。

韩诺惟的脑筋飞快地转动着:他曾听莫傲骨说过,这一带的水很深,那么跳下去应该不容易撞到河床上。不接触到江底的淤泥,那就不会被泥沙呛死。此外,莫傲骨说这一带虽然多山,却普遍不高,阴阳关又恰好在半山腰上。假设山涧的深度有一百米,那么他的坠落时间不会超过五秒,加上现在山风越来越大,这对他是有利的。

可是,万一山涧的深度不只一百米呢?

这时,狗吠的声音越来越大,韩诺惟已经听到了有人说话的声音。他默默地等着,心跳越来越快,他几乎要以为自己的心跳声会被人听见。

一道光突然照了过来,“找到了!”有人大喊道,似乎有很多人跑了过来。

韩诺惟听着嘈杂的狗吠声和脚步声,仿佛听到了死神的召唤,他心一横,便松开了双手,笔直地坠入了无边的黑暗当中。

虽然韩诺惟紧张得快要昏过去了,但他还是记得深深吸了一大口气,并绷紧了身体,坠入水中。

冰冷刺骨的水瞬间包围了他,他感觉全身的肌肉和筋脉都被激活了。他奋力地张开双臂,向上划去。

韩诺惟浮出了水面,他深深地喘了几口气,庆幸自己还活着。他向山上看了一眼,虽然听不到山崖上呼喊的声音,但仍不敢掉以轻心。他没有作任何停顿,就开始往前划。

他最擅长的是自由泳,但这种姿势颇为消耗体力,游了一阵子,他的两条胳膊已经疼得几乎抬不动了,每划动一下,都要花费很大的力气。

韩诺惟不得不翻了个身,仰面朝上躺着,换仰泳的姿势休息了一会儿。夜幕如墨,一些灰白的云彩被风吹着往前跑,就像在逃亡中的他。

忽然,韩诺惟听到了一阵咕嘟咕嘟的声音,像是锅里的水烧开了。

半夜三更,怎么会有人在江里烧开水?

韩诺惟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他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下。

水底,一团黑乎乎的影子向他漂了过来,速度不慢。韩诺惟看了几秒钟,忽然浮出水面,疯狂地游动起来。

那是一条大鱼!虽然看不清是什么鱼,但可以确定体积比人大得多。最重要的是,韩诺惟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这附近有这么大的鱼。求生的本能促使他拼命地向前划,一刻也不敢停。

不知道划了多久,那种烧开水的动静似乎渐渐消失了。

韩诺惟这才稍微松了一口气,他实在太累了,便再度仰面躺着,一动不动,任由江水推着他漂流。

他原本饥肠辘辘,只是越狱后实在太紧张而暂时忘记了这一点,此刻平静下来,顿时觉得肚子里空荡荡地,十分难受。胃里的胃酸开始上涌,他止不住一阵恶心,喉咙里火辣辣的,满是呛人的酸味和泥土味。

一个东西碰触了一下韩诺惟的脚趾。

韩诺惟楞了一下。

他忽然反应过来,吓得翻身入水,拼命向前游。

咕嘟咕嘟的声音又响了起来,那条大鱼果然对他紧追不放。韩诺惟此刻已经耗费了许多体力,游动的速度明显变慢了,他竭力强撑着,但头脑已经开始发昏,眼皮也开始打架,仿佛随时都能睡着。

“你就这样放弃了?”莫傲骨的声音出现在他耳边。

他侧过脸,但身边什么都没有,只有水花在哗啦啦作响。

韩诺惟感到鼻子有些发酸,他绷紧肌肉,又疯狂地游了一阵。

浓雾似乎渐渐散去,韩诺惟仰起头来,看到灰色的云层聚拢在一起,然后慢慢飘向一边,淡蓝色的天幕一点点露出了真容,天快亮了。

咕嘟咕嘟的声音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了,而眼前已经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小树林的影子。韩诺惟欣喜若狂,拼尽全力,一鼓作气游到了岸边。

手掌接触到河床的那一刻,韩诺惟像死鱼一样瘫下来,趴在岸边。他喘着粗气,艰难地翻了个身。他必须要歇一会儿,因为他真的已经筋疲力尽了。可是冰冷的江水并不允许他这样做,风一吹,他就冻得瑟瑟发抖,只好强撑着上了岸。上岸后,他检查了一下,发现自己竟然没有骨折,但腰的侧面有一条长长的伤口,估计是挂在悬崖上的时候被崖壁擦伤的。或许就是伤口的血腥味,吸引了那条奇怪的大鱼,好在他终于摆脱了。而原先缠在腰里的床单和脚上的鞋子却不知何时丢了,床单丢了就算了,没有鞋子,他只好光脚走路了。

天色越来越亮,一片火红的光芒从东边冉冉升起,已是白天了。

韩诺惟累得瘫倒在岸边,歇了一阵。终于有了一点力气之后,他坐起来,捧着江水,大口地喝了起来。水里倒映出他的脸,他看到了自己身上的文字和编号,便脱下了囚服,扔进了水里。刚把衣服扔进水里,他又忽然想到了什么,赶紧捞起衣服,在江边捡了块石头,包好之后用力甩向了水面。

在脱衣服的时候,韩诺惟发现了口袋里的信封。一路上,他只顾着逃亡,都没有看过莫傲骨交给他的这封信。韩诺惟拆开信封,发现里面是一个存折,上边的一些字迹已被水泡得模糊不清了。

依稀能看到开户人是莫傲骨。第一笔钱存的时间是1991年,存入金额是600元。第二笔是1992年,存入金额是840元。每笔存入金额都不同,一年一笔,有些金额已经看不见了,但似乎是逐年递增的。最后一笔是2010年12月,存入金额是7700元。

韩诺惟知道莫傲骨在监狱工厂是有工资的,只是他不太明白,莫傲骨存这些钱干什么?莫傲骨向来不怎么花钱,更何况,出狱后他也根本看不上这些钱。韩诺惟纳闷地将存折来回看了几遍,突然发现能看清的存款时间全都是12月21日。

那是韩诺惟出生的日子。

韩诺惟愣愣地看着这本旧存折。渐渐地,他看不清了。

他蹲在江边嚎啕大哭。

看到陶白荷嫁给南泽雨的新闻时,他没有哭;听到父母的死讯时,他没有哭;莫傲骨意外触电身亡时,他没有哭。他一度觉得自己的眼泪已经流干了,可是,在看懂老人留给他的唯一的遗物时,他还是崩溃了。一直以来,他都不愿面对自己是汉诺威家族后人的事实,总觉得那个神秘高贵的家族不仅离自己无比遥远,还带来了无尽的灾难;可是,当他一无所有、穷途末路的时候,他才发现,最能触动自己灵魂的,恰恰是真正的血脉之情。

韩诺惟蹲在江边哭了很久,直到他的嗓子都已变得沙哑,直到他的眼睛痛得几乎不能睁开,他才慢慢平静了下来。他着对自己发誓:“这将是我最后一次流泪,只因这世上再也没有值得我为之流泪的人。从今往后,我要做的,是让所有伤害过我的人流血!只要我还活在这世上一天,我就绝不会放过他们!我要让他们感受到最深刻的痛苦和最彻底的绝望,不管用什么手段!”

第三十二章 自由之路

韩诺惟沿着江边走了大半天才看到公路,他小心地躲在灌木丛中观察了一会,确定没有警察之后,才敢走到公路边上拦车。

然而,他拦了半天也没拦到一辆车,过往的车辆看到韩诺惟,无不加快速度离开。韩诺惟在心里苦笑,他知道自己的样子看上去很吓人。他面孔丑陋,又只穿着一条旧短裤,加上乱糟糟的头发,看上去很难说是个好人。

不远处又驶来一辆半新不旧的面包车,韩诺惟赶紧又招起手来,他没有抱很大的希望,因为这车没有挂车牌,这样的车应该是不愿意别人搭便车的,万一被查就麻烦了。

出乎意料的是,这辆车居然在他面前停了下来。开车的是一个瘦高的年轻人,长着一张黝黑朴实的脸,他用蹩脚的韩城话问道:“朋友,你需要帮忙?”

韩诺惟犹豫了一下,决定冒险试试,他用熟练的缅甸语回答说:“你好,朋友,我想去南坎。”

后车厢的玻璃被推开了,一个脸上擦着白色的粉的汉子用缅甸语问:“你是南坎人?在这干嘛?”

韩诺惟答道:“我跟我老板过来赶集的,但是回程路上被人抢了。”

“你老板呢?”

“死了,还有几个伙计也死了。”

“那你怎么没事?”

“我半道下去拉屎了,正蹲着,看到一群人冲上去抢老板的东西,还捅刀子,我吓坏了,就逃跑了。我当时还吓得摔了一跤,身上也擦破了。”说着,韩诺惟转过身,让他们看自己身上的伤口。

“你的衣服呢?”

“衣服都在老板车上,我不敢回去拿。”

“拉屎需要脱掉衣服吗?”

韩诺惟露出一个傻乎乎的笑容,“老板很防着我们,怕我们偷偷藏东西。”

“你的鞋子呢?拉屎还要脱鞋?”

“跑掉了啊,我穿那个拖鞋,跑不远的。鞋子掉了跑得还快些。”韩诺惟又抬起腿,想展示自己的脚底板。

对方缩了一下脖子,显然是不想看。韩诺惟放下脚后,他又换了个问题:“你们老板是做什么生意的?”

韩诺惟说:“卖琥珀。”然后又补了一句,“以前也卖过翡翠的。”

那人沉默了几秒,忽然问道:“你老板叫什么?”

“邱丹孙。”韩诺惟脱口而出。

“不认识。不过好像是有个叫什么孙的……”那人自言自语道。他想了一想,冲韩诺惟说:“你的老板都不在了,你要我们送你去南坎干嘛?”

韩诺惟说:“我是个手艺人,只要是琥珀加工方面的我都很擅长。你们要是能顺路,把我放在南坎就好,我在那儿再去找活儿干。”

“你懂琥珀?”

韩诺惟点点头。

那人拉开了车门,“你上来说。”韩诺惟暗自窃喜,立马上了车。那人在包裹里翻了一下,拿了一个东西给他,“你先看看这个。”

韩诺惟接过来,仔细察看了一会儿,然后说:“这是普通的棕红珀,在缅甸琥珀中最为常见了。这块料子质地较为通透,几乎没有杂质,可以算作是棕红珀中的良品。可惜的是这里有一道明显的裂。”说着他指给涂粉的人看,“不过,这道裂刚好在这个凸出的角上,把这个角去掉就可以了。”

司机赞叹道:“乖乖,很厉害啊,不打灯就能看出这么细小的裂痕!”

韩诺惟犹豫了一下,诚恳地说:“老板,如果你们进的都是这一类的货,一定要精加工,不然克价上不去。”

涂粉的人抠了抠鼻子,若有所思。

司机好奇地看着韩诺惟的脸孔:“你这头发是不是太长了点?不热吗?”

后座的一个人插嘴说:“你以为都跟你一样么,恨不得住到空调里面去?”

司机笑嘻嘻地说:“那好啊,我巴不得。”

韩诺惟摸了摸乱糟糟的头发,苦笑道:“最近不是流行长头发嘛,小妹儿最喜欢这种造型了。谁说不热呢?”其实他八年未曾离开阴阳关,外面流行什么,他怎么会知道,这完全是胡说一气。

想不到司机居然点了点头:“是,现在的女人又开始喜欢男人留长发了。要我说,这种椰子树叶一样长的玩意在脑门上垂着,真难看。”

韩诺惟咧嘴一笑:“难不难看无所谓,女人喜欢就行。”说着,他注意到司机的座位旁边放着半瓶可乐,肚子不由自主地叫唤了起来。

韩诺惟捂住肚子,难为情极了:“早上吃得少,还都拉出去了。”

司机哈哈大笑,爽快地将可乐递给他,还帮他拧开了盖子,“慢点喝,当心打嗝。”韩诺惟感激地谢过他,仰头喝了起来,这简直是他喝过的最好喝的饮料了。

司机又从储物盒里拿出一袋饼干,交给韩诺惟,“只剩下奶盐味的了。这个味道我觉得不怎么样,不过现在没别的,你凑合吃吧。”

韩诺惟连连道谢,他一边吃着东西,一边小心地留意着涂粉的人的情绪。但那人并没有说话,也没有制止司机的行为,只是低头在包裹里找着什么。

找了一会儿,他拿出两块琥珀来,递给韩诺惟:“你看看这些货怎么样。”他又补充说,“也不见得非要精加工吧,我们可以跑量啊。”

韩诺惟接过琥珀:“跑量也行。不过,我看你这些琥珀杂质都很少,拿去跑量未免太可惜了,你要是愿意,我来帮你加工,就当作是报答你们让我搭顺风车好了。”

车厢里一阵骚动,司机对涂粉的人说:“哥提萨,说真的,你可以让他试试啊,假如他没有撒谎的话。我们不是最近要招熟练工么。”

哥提萨瞪了司机一眼,“貌盛,多招一个人就多一个人拿钱,你不怕我把你的工钱分给人家?”貌盛好脾气地笑笑:“别啊,要分也分别人的啊,我又开车又跑腿,什么都干,多辛苦啊。”

哥提萨不再理会貌盛,他板着脸对韩诺惟说:“我先说清楚,你这样的人我不是第一次见,落难的时候,人都会捡对自己有利的说,把自己的本事说得比天大。你要是敢吹牛皮,把料子给我磨坏了,我就直接把你丢到伊洛瓦底江去喂鳄鱼。”他顿了一顿,又皱着眉头说,“我真不敢相信,南坎有像你这么白的人。”

韩诺惟微微一笑:“白还不好吗?老板给的活太多了,我整天干活,很少出门。”

哥提萨盯着韩诺惟看了几秒,然后做了个手势,一个伙计关上了车门。貌盛把自己的外套递给了韩诺惟:“我正热得冒火,给你穿吧。”

韩诺惟感激地冲他笑笑,接过外套穿了起来,这是一件连帽的卫衣,他穿好衣服,把帽子戴起来,遮住了自己的一部分脸孔。一个伙计奇怪地问道:“你干嘛把脸挡住?”

韩诺惟不好意思地说:“我脸上有很多疤……”言下之意是担心自己的脸会吓着他们。那伙计愣了一下,然后大笑起来:“你又不是唱歌的。”说着就顺手把他的帽子掀开了,其他人也笑得前仰后合。

“唱歌的?”韩诺惟一头雾水。

另一个伙计拍拍他的肩膀:“只有唱歌的才靠脸吃饭,我们靠手吃饭。”

韩诺惟心里顿时五味杂陈,他一直觉得重若千钧的东西,在别人眼里竟是如此不值一提。

“你的伤口不要紧吧。”貌盛发动了车,问道。

其实,韩诺惟的伤口一直在隐隐作痛,但他此刻只想赶紧离开这里:“没事,回去随便擦点药就行了,没那么细皮嫩肉的。”

就在这时,几辆警车呼啸着从他们对面擦肩而过,一车人面面相觑。

“吃饱了撑的,大白天拉什么警铃啊。”一个伙计忿忿地说。

另一个伙计说:“不是说这几天中国过节,会不会是警察搞什么节日仪式?”

貌盛头也不回地说:“猪哟,春节跟警察有啥关系?”

“我知道春节!而且我又没说是警察的节!”那个人不服气地反驳道。

“好像是监狱方向开过来的,不知道是不是去法院提犯人。”韩诺惟镇定自若地说,他拉了一下衣服的领子,巧妙地稍微遮了一点脸,“这几天温度有点低呢。”

哥提萨警觉地看了韩诺惟一眼,但后者已经低下头来,正对着手里的琥珀聚精会神地琢磨着,他没有从韩诺惟脸上看出异样来,也就渐渐放下心来。

“哥提萨,等下还会不会有警车来查我们?”一个胆子有点小的伙计回头看着远去的警车,显然还有些害怕。“怕屁啊?”另一个伙计拍了拍座椅。

哥提萨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韩诺惟不动声色地往座椅下瞟了一眼,看见了几把步枪,他眼皮一抬,哥提萨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韩诺惟笑了笑,像什么都不懂似的,接着研究手里的琥珀。

不知车开了多久,韩诺惟感觉自己好像打了个盹,掌心里的琥珀已经被捂得有点温热。他立刻感到一阵后怕,座椅下的那些枪支提醒着他,千万不能睡着。他坐直身子,看了看窗外。

一块巨大的蓝色标语牌出现在眼前,上面刷着白色的粗体字:“非出入境通道,严禁非法出入境。”粗体字下面还有一行小字,韩诺惟清楚地看见是“距国境线三十米。”

韩诺惟心里一阵激动。

但车子并没有往指示牌所指的方向往左走,而是往右边一拐,沿着一条小河行驶。河里有一些女人正在洗衣服,还有几个晒得黢黑的小男孩,卷着裤腿在踩水玩。韩诺惟观察了一下,却判断不出这些人是什么民族的。

他心里不自觉地开始打鼓了:这帮“老缅”为什么不往边境线开,而是走反方向呢?难道是因为刚才看到了中国的警车,对自己产生了怀疑?韩诺惟又立刻否认了这个猜测,他自认为刚才表现得还算自然,而且,就算这群人真的怀疑他,也没有道理交给警方,最多把他丢下去罢了。

韩诺惟悄悄瞟了一眼哥提萨,后者蜷曲着身体,睡着了。但显然他睡得并不踏实,每过一会儿,他就会扭动一下脖子,换一个相对舒服一点的姿势。

“假如我的车上有一个逃犯,或者是有一个来路不明的家伙,我还能睡得着吗?”韩诺惟这样想着,又稍微放心了一些。

车子沿着小河行驶了一段距离后,又拐了一个弯,眼前出现了大片的橡胶树林。

“不知道今年会不会来台风?”一个伙计看着橡胶树林,不知是在喃喃自语,还是在问韩诺惟。

“反正我是不种橡胶了,我老家以前的林子都租给别人种了。”另一个伙计答道,“看天吃饭,受不了。”

韩诺惟忽然想起莫傲骨曾经向他提到过,2008年缅甸遭遇热带风暴,受灾严重。他试探地说:“只要别再来08年的那种就行了。”

一提起2008年的热带风暴,众人顿时打开了话匣子,你一言我一语,热闹地交谈起来。有人在骂政府,有人在感伤,有人在幸灾乐祸,一时间,韩诺惟都不知道该听谁的。

哥提萨被喧闹声吵醒,他醒来的第一眼就是去看韩诺惟。韩诺惟揉了揉眼睛,好像也刚睡醒似的,侧脸看着窗外。

车又开了一阵,拐了许多弯,下了公路,开上了土路。过了一会儿,车停在一堆树丛的前面,两个伙计跳下来,将树丛移开,露出了后面的铁丝网。他们轻车熟路地将缠着铁丝网的木桩移开,等车子开过去了,再将一切复位。

韩诺惟才明白过来,这些做琥珀生意的“老缅”开着没有牌照的车,不会以边卡的常规路线往返,这对他恰好是有利的。

没过多久,车子开到了一座简易的大铁门前。貌盛用缅甸语与看守大门的士兵打了个招呼,然后塞了些钱给他。随后,斜挎着老式步枪的士兵便拉动门锁,打开了大铁门。貌盛一踩油门,车子就开过去了。

车子在没有公路的树林里穿行,但貌盛非常熟练的样子,显然是常从这里走。很快,车子开出了这片不大的树林。

印着缅文的指示牌迎面而来。韩诺惟知道,自己真的自由了。

第三十三章 亲如兄弟

哥提萨并不是一个体面的商人,确切地说,他做的生意就是违法的——绕开中缅边境的海关审查,偷偷将大量琥珀带到中国来卖。

哥提萨在缅甸密支那有自己的矿区,每年旱季,他都要雇佣工人开挖琥珀,然后加以挑选,量大质低的就跑量卖,成色好的就挑出来进行精制加工,再以高价出售。而韩城每五天就有一场大规模的宝石集市,每次要去赶集的一两天前,哥提萨就带着伙计和货,来到韩城住下。他住宿的小旅馆就是第一手的临时市场,一些在韩城开店的老板会在赶集前去小旅馆看货。有时特别出彩的琥珀甚至都不会出现在集市上,而是在小旅馆就被老练的中国商人给买走了。

这种特殊的身份,使得哥提萨格外谨慎。实际上,如果不是韩诺惟精湛的手艺,他根本就不会收留陌生人。

哥提萨对这个年轻人非常满意。因为他总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把琥珀料子打磨抛光好,而且经过他抛光的琥珀总是特别光洁明亮,同时,因为去掉了那些细微的瑕疵,整块琥珀看起来都会焕发出全新的光彩。

最令哥提萨意外的是,韩诺惟可以在去掉瑕疵后,几乎不改变琥珀的重量,而不是像普通的工人那样,为了省事,直接就把带裂痕的部分给切掉了。琥珀销售是按照重量来算的,多十几克重量就能多赚十几克的钱。捡到一个手艺这样好又不漫天要价的熟练工,哥提萨简直喜不自禁。

此外,韩诺惟的适应能力也非常强。莫傲骨早已在狱中向他详细描述过缅甸的生活习俗,而他又极为善于模仿和学习,由此,当他穿着筒裙,趿拉着拖鞋,嚼着包好的槟榔,大摇大摆地行走在老街上时,没有人会觉得他是个外国人。

缅甸是个佛教文化盛行的国家,而作为克钦邦的首府,密支那的街头巷尾随处可见身着袈裟的僧人,从黄口小儿到耄耋老者都有。

韩诺惟到密支那没多久,就遇上了敬佛布施的千人食粥。他原本没有什么兴趣,但因为店里的伙计们都去看了,就只好也跟着去。

上午十点,数千名僧人排成整齐的三排,手托瓦钵,慢慢走进寺院。寺院里的每个人都仪态端正,神情庄严,场面蔚为壮观。僧人们从信徒手中领取稀粥后,按照等级,依次席地而坐,开始不疾不徐地进餐了。

整个过程神圣而井然有序,千人用餐时的安静,让韩诺惟感到吃惊。他看看身边围观的人,也都保持着肃静,没有人交头接耳或是窃窃私语,内心不由得一阵感叹。莫傲骨曾告诉过他,缅甸大约有九成的人笃信佛教,男人一生必须出家一次,才会被社会承认为人。这些人相信:今生对佛虔诚奉献,来世将继续受到佛的佑护。

韩诺惟对僧人们施以一个礼貌的微笑,尽管他心里早已不相信任何神祇——复仇,是他惟一的信仰。

韩诺惟无时无刻不想着去东阁寻找坐标的指向地,但他身上只有抛光打磨琥珀得来的一点工钱,并不够做什么。假如他忽然不辞而别,哥提萨会不会向缅甸警方告发他?假如不仁社在缅甸安插了眼线,被惊动了,怎么办?就算找到了宝藏,他又如何能避人耳目,将八大箱子琥珀运送出来?种种现实困难,使得韩诺惟没有着急前往东阁,而是在哥提萨的手下安心地做起了工人。八年大牢,早已教会了他忍耐和等待。

韩诺惟很快就与哥提萨的手下打成一片,人人都喜欢这个聪明又和善的年轻人。他们亲切地叫他“凯东”,在缅甸语里是“鸣鸡”的意思,因为他总是最早起床干活的一个,比公鸡打鸣还要勤快。

而在这群伙计中,跟韩诺惟最要好的,就属貌盛了。也许是年龄相近,也许是脾气相投,总之,他俩一见如故,总有聊不完的话,貌盛甚至会在每个休息日将韩诺惟带到自己家里吃饭。

貌盛父母早逝,他很早就出来工作,供弟弟读书,兄弟俩感情很好。弟弟貌吞钦比貌盛还要再高一点,只是稍微瘦弱了些,一张娃娃脸上带着浓浓的书卷气,一看就是很“乖”的好学生。

貌吞钦对韩诺惟很好奇,因为这个“丑”哥哥好像什么都懂,不仅可以纠正他的英文发音,还能一下子看出他的化学作业上的方程式没有配平。貌盛好奇地看着韩诺惟辅导着弟弟的功课:“凯东,你怎么会知道得这样多?”

韩诺惟耸耸肩膀:“因为你在吃烤串的时候,我在看书呀。”

貌盛撇撇嘴:“我吃饱了有力气干活,看书只会让我犯困。”

韩诺惟说:“借口,让你一边吃烤串,一边看书,你还困不困?”

貌盛想了想,吞吞吐吐地答道:“该困还是会困的。”

韩诺惟和貌吞钦一齐笑了起来。

貌盛有点不服气:“你知道的多,怎么还跟我干一样的活?你可以去当英文老师,或者教别的。”

韩诺惟露出个神秘的笑容:“我要是去做了别的,就不会认识你了,你不会伤心吗?”

“嘁,你又不是漂亮妹子,我干嘛要伤心。还有啊,貌吞钦你不准笑!”

玩笑归玩笑,貌盛对这个弟弟宝贝的不得了。他曾很骄傲地告诉韩诺惟,貌吞钦以后是要出国读书的,要有大出息,能过上完美的人生。“什么是完美的人生?”韩诺惟好奇地问道。“像缅甸人一样生活,像中国人一样挣钱,像印度人一样花钱。”貌盛咧开嘴,笑着说。

韩诺惟微微一笑,心想这概括还真是精准,相比花钱而言,他认识的中国人确实更喜欢攒钱。

吃完饭,貌盛就带着韩诺惟去钓鱼。到了湖边,貌盛要韩诺惟等他一会儿,他脱掉了衣服鞋袜,然后赤身走到水里,深吸一口气,潜了下去,好一会才冒出头来,这时他离岸边已经有一段距离了。他朝韩诺惟摆了摆手,韩诺惟也脱了鞋袜,慢慢趟水走过去,才发现貌盛在水底找到了鱼窝。然后,两人就站在水中,一手一根鱼竿,双持着钓鱼。由于鱼竿离鱼窝很近,几乎不用费什么劲儿,很快就能钓起鱼来。他们把钓起来的鱼抛到岸上,不一会儿功夫,草丛里就有不少鱼了。

钓了一阵子,貌盛说:“奇怪,我明明刚吃过饭,怎么看到这些鱼就又饿了?”

韩诺惟做了个鬼脸:“不奇怪,因为你是属鸬鹚的。”

貌盛有些纳闷:“胡说,八大生肖里没有鸬鹚,只有鹏鸟,而且我是有牙象,也不是鹏鸟。”

韩诺惟看着貌盛一本正经的样子,忍不住轻轻敲了一下他的头,“你告诉我,鸬鹚喜欢吃什么?”

貌盛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韩诺惟取笑了,便假装恼火地推了一把韩诺惟。韩诺惟脚底一滑,一下子坐到了水里,他挣扎着起身,但脸上却粘了好几坨水底的泥巴。尤其有一片黏在额头上,恰好在眉心的中间,里面还嵌着个方方正正的、没拆开包装的避孕套。

貌盛爆笑起来,他越看越好笑,笑得肚子都疼了。

韩诺惟伸手一摸,顿时无语,他看着貌盛笑得这么欢乐,一气之下,就要往貌盛的嘴里塞。

貌盛赶紧往岸上跑,一边跑一边喊着:“你自己留着吧,还能用呢!”

韩诺惟跟在后面大喊:“送给你当传家宝了!”

除了这些打打闹闹的日子外,韩诺惟在缅甸更多的体会是劳累。和他之前想的不一样,缅甸琥珀的开采竟然完全靠人工。因为琥珀珍贵又娇嫩,无法像开挖煤矿之类的进行大规模机械操作。而由于五月就要进入雨季,届时将几乎无法开采,因此,这段时间,他们一个礼拜只能休息一天,其余的时候都得一天十二个小时地工作。

缅甸琥珀产量虽然还算可观,分布却并不均匀,有时候,韩诺惟他们连着几天也挖不到一块琥珀。每当这时候,哥提萨总是臭着脸。而运气好的时候,他们能挖到成堆的琥珀,大家就都很高兴,因为这意味着他们不是做白工,吃饭的时候也可以加菜了。

这一天,众人正在挥汗如雨地挥动着锄头,突然,一个年轻的伙计兴奋地大叫了起来:“火山灰!”他伸手一指,只见新翻出来的泥土中混合着一层薄薄的灰黑色的火山灰,一伙人精神一振,更卖力地挖了起来。韩诺惟也加快了速度,他明白,看到火山灰就有戏了。因为火山爆发意味着树木燃烧折断,大量树脂流出,最容易形成琥珀。

果然,没过多久,大块凝结着琥珀原石的石头就露了出来,而且还不只一块。众人高兴极了,韩诺惟欣慰地擦擦汗,挖了好多天,总算是有收获了。

这时,他注意到貌盛的神色有些不自然。貌盛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因为发现了琥珀矿而欣喜,只是默默地蹲在一旁抽水烟。韩诺惟走过去,也蹲了下来。貌盛将水烟递给他,韩诺惟摇了摇头:“累啦?干不动了?”

貌盛没有说话,只是“咕噜咕噜”地抽着水烟,烟雾缭绕,像是他欲说还休的心事。韩诺惟觉得奇怪,貌盛不是能在他面前藏住话不说的人。但他看貌盛沉默不语的样子,也不好再追问,便拍了拍貌盛的肩膀,接着回去干活了。

天色渐暗,要收工了,工人们拿着自己的东西,拖着疲惫的脚步,排队走回工棚。

貌盛追上韩诺惟,“凯东,我有事跟你商量。”他把韩诺惟拉到一边,看了看没人注意他们,便掀开衣服,拿出个东西,迅速塞到韩诺惟手里。

韩诺惟吓了一跳,貌盛给他的是一块琥珀,颜色很深,有婴儿的拳头那么大,天光暗淡看不清。

韩诺惟小声说:“这么黑,是煤精吗?”

貌盛说:“我偷偷拿灯看过了,是瑿珀。”说着赶紧拿回来收好。

韩诺惟问:“你想自己留着?”

貌盛低下了头,他无意识地用脚尖踢着地上的碎石头,过了一会儿才抬头:“凯东,我弟前几天收到信了,他考上了美国的大学。”

“恭喜,这是好事啊,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好给他庆祝一下。”

貌盛苦涩地说:“可是我凑不齐他的学费,那边住宿生活什么的,费用都不少。他昨天跟我说,不想读了。我知道他……”

貌盛抬眼看看天,似乎是努力不让自己的眼泪掉下来,“他不想我到处凑钱,他也知道我凑不到什么钱。我这个做哥哥的真没用。”

韩诺惟扶住他的肩头:“缺多少钱?我帮你想想办法。”

貌盛低着头,好半天才吭声:“要四万美元。我哪有这么多钱。我去找哥提萨预支薪水了,他只肯给我预支一个月的,加上我手里攒的,才凑了五千多美元。”

韩诺惟说:“我也去找哥提萨预支看看,总之,别拿矿主的货,被发现了你就完了。”

貌盛摇摇头:“你是新人,才来两个月,能预支多少?而且,就算他让你预支多几个月的,也远远不够。这块瑿珀要是真的,拿到外面,应该能卖到四五万美元,我弟读书就不用发愁了。”

韩诺惟有点着急,他抓住貌盛的胳膊:“琥珀不能带出去,你是知道的。就算你带出去了,外面都是老油条,你一出手,他们就知道这不是你自己的东西,传到哥提萨耳朵里,你还有命吗?”

貌盛痛苦地点点头:“你说的我都知道。”他的声音渐渐低下去,“我自己是没读什么书的人,也不可能有完美的人生,但是我想让我弟能过的好点。你知道,我就这一个亲人了。”

听到这话,韩诺惟的心一沉,无依无靠的滋味,他比谁都清楚。而在莫傲骨去世之后,貌盛是对他最亲的人了,更不用说他一直觉得自己欠着貌盛一份情,毕竟当初是貌盛在路边救起了走投无路的他。他看着貌盛愁容密布的脸,咬了咬牙:“好,我帮你。”

第三十四章 铤而走险

五月,雨季如期而至。

灰蒙蒙的天像是阴沉沉的脸,细雨如织,密密地笼罩着矿区,地上迅速泛起了一层褐红色的泥浆。矿井原本就建在干涸的沼泽地上,这样的天,显然不能再出工了,加上开采的数量也已经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哥提萨便下令收工回城。

工人们遂收拾好简单的行李,拆掉工棚,准备离开矿区。

这次挖到的琥珀原石数量不少,但奇怪的是工人们的情绪却都很低落,他们似乎并不高兴。韩诺惟看到一个方脸汉子都快哭了的表情时,实在觉得奇怪。他忍不住走过去,轻声问道:“你没事吧?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方脸汉子仍旧板着脸:“没事。”韩诺惟见对方不想理他,只好走开。

另一个黑得像锅底灰的汉子一边拆棚顶,一边悄悄对韩诺惟说:“你没听说吗?我们的薪水要晚一阵子才能发了,简直气死人了!”

韩诺惟微微一怔:“为什么?我们不是挖到很多原石吗?”

黑脸膛汉子小声说:“因为韩城那边出问题了啊,现在琥珀不好卖了。”

“出什么问题了?”韩诺惟听到这话,不由得紧张了起来。

“一个监狱里边跑出来两个犯人,一个电死了,还有一个下落不明。韩城现在到处都在查出入边境的人。我们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啊。”黑脸汉子说着,重重地吐了口痰,再用鞋子擦掉。

这个消息让韩诺惟心惊肉跳。他强迫自己镇静下来,继续问道:“就算韩城要查出入境的人,也不一定能抓到犯人,搞不好两个都已经死了,干嘛要折腾我们?”

黑脸汉子一脸赞同:“就是!我听说那监狱在山上,山上到处是树林。谁知道里边有多少毒蛇野兽?除了老猎人,一般人谁敢随便往林子里跑?听说逃跑的那个还从山上掉下去了,好几百米高啊,肯定摔死了!就算他平时敬神,掉下去没有摔死,但那底下的江水里,可是有食人鱼的啊。他还能活?笑话!”

黑脸汉子后面说的话,韩诺惟暂时没有听进去了。他听到“食人鱼”时,顿时心里冒出一股寒气,当时他真的什么也没看清,只顾拼命游了。假如他稍微松懈了那么一点点,会不会已经被开膛破腹,变成了江底的亡魂?

韩诺惟回过神来,黑脸汉子还在喋喋不休地抱怨:“警察抓不到人,又没在江里找到尸体,就非说啥子‘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也不知道是哪个定的规矩。都知道有食人鱼在江里了,那还找个屁?难道食人鱼还要把吃完的骨头给你留在岸边?早就变成屎了好吧!”

韩诺惟附和着点点头:“肯定是做给上面看的啦。”

黑脸汉子没好气地说:“苦了我们啊!现在边境查得严,我们最近都不能过去了。哥提萨认识的人算多了吧,他那么多‘关系’,不还是只能从海关走,一次只能带两斤货。两斤能卖多少钱呢,所以哥提萨最近心情也不好,老是发火,还拖欠我们薪水。”

韩诺惟越听越放心,韩城警方查的严,恰好说明了他们对自己的逃跑路线毫无头绪。他毕竟是小卒一个,警察不至于为了他而跨国追查,或许,他们根本就是做做样子,并没有想到自己真的没死,还躲在这么近的缅甸。

此时,工棚已经彻底拆完了,工人们排好队伍,等待离开。

韩诺惟和貌盛排在一起,看着前面的工友一个个被荷枪实弹的军人搜身和检查行李,气氛沉重得令人压抑。貌盛不太沉得住气,悄悄捅了捅韩诺惟。

韩诺惟看了一眼貌盛,使了个眼色,示意他镇定下来。

队伍一直在往前挪,眼看快要到他们了。韩诺惟拍了拍貌盛,以示鼓励,貌盛回望他一眼,没有说话。

队伍旁边有个军官一直在来回巡视着,他注意到了貌盛心神不宁的样子。当轮到检查貌盛的时候,他突然喊道:“看仔细了!”

貌盛顿时像被钉在原地,动弹不得。

韩诺惟倒很镇定,推了一下貌盛,让他往前走,一面笑容满面地弯腰敬礼:“长官,请检查。”

军官走上来,一把抓住貌盛的背包,直接倒过来,朝地上一扣,只听一阵叮铃哐当,牙刷、水杯、扑克牌之类的杂物撒了一地。

一名士兵蹲下去,在这些杂物里翻了一阵,然后站起来:“报告,没有东西。”

军官面无表情:“搜他身上。”

士兵又把貌盛从头到脚仔细摸了一遍,连裆下都仔细地捏了一遍,以确认没有遗漏。检查完后,士兵摇摇头。

军官在貌盛屁股上踢了一脚,他也不敢喊疼,连忙弯腰去把自己乱七八糟的东西捡起来,胡乱往背包里塞。

轮到韩诺惟了,他的行李不多,士兵检查得很快。正准备将他放走时,军官指着韩诺惟包里的水烟问:“这是你的吗?”

韩诺惟的表情十分恭敬:“报告长官,这是他的烟。”说着指了指貌盛。

“那为什么放在你包里?”

“您也看到了,他的包放不下了。”

“那他来的时候是怎么放的?”

“他来的时候,也是放在我包里的。”

一旁的工友也七嘴八舌地帮忙证明:“长官,那个来的时候就在他包里了的。”“他们两个关系很好的,谁的包放不下就把东西搁到另一个的包里,这也是常有的事。”“长官,雨下的好大,能不能查了好放我们过去?”

喧闹的动静惊动了最前面的哥提萨。他匆匆赶过来问道:“都吵什么?”

有人小声跟他汇报了情况,哥提萨的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他虽是矿主,军队却并不受制于他,双方只是合作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找茬,就摆明了是不给他面子。他正想去跟带头的军官说两句,军官却大喝一声,“都闭嘴!”众人立刻安静了下来。

军官狐疑地看看韩诺惟,又看了看貌盛。韩诺惟一脸平静,貌盛则明显很不安,水顺着他的脸颊一直流淌,分不清是雨还是汗。

军官拿出水烟,塞到韩诺惟手上:“拆了它!”

韩诺惟陪着笑脸:“长官,拆了就不能用了。”

“你再废话试试?”军官一下子拔出配枪,对准了韩诺惟的脑袋。

众人都吓坏了,貌盛浑身都在发抖。

韩诺惟叹了一口气,蹲下去拆水烟。他拔掉吸管,又摸出工具刀,费力地将竹筒下部砍开,抽出烟罐,摇了一摇,里面是空的。军官仍然盯着他,他只好把水罐也拿了起来,往地上磕了几下,什么也没有。

军官这才悻悻地作罢。

韩诺惟站起来,扶着貌盛就要离开,这时军官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突然说:“等下!”

他绕到了貌盛的前面:“说句话,我听听。”

貌盛不知所措地看了看韩诺惟,韩诺惟赶忙上前一步:“长官,他的淋巴发炎了,都疼好几天了。”军官根本不理睬韩诺惟,直接掐住了貌盛的脖子,貌盛顿时惊慌失措地挣扎起来。韩诺惟见势不妙,就想上前帮忙,一旁的士兵立刻用枪挡住了他。

貌盛的脖子被掐住,脸色已经涨成黑紫,就在他喘不了气眼看就要窒息的时候,军官突然一松手,貌盛立刻就瘫在地上,大声咳嗽了起来,这一咳就得张嘴,果然吐出一颗乌黑的琥珀来。

众人都呆住了。

哥提萨最先反应过来,他气得眼睛通红,抽出腰里的刀就向貌盛砍了过去,韩诺惟一把推开士兵的枪,上前挡在了貌盛的前面。哥提萨见是韩诺惟,生生顿住了手,但锐利的刀锋还是划破了韩诺惟的衣服。

韩诺惟喊道:“对不起!是我要貌盛藏东西的,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货,一时鬼迷心窍,糊涂了!”

貌盛一听就想冲上去,但韩诺惟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那金色的眼里满含杀气,貌盛一时被吓住了,竟说不出话来。

哥提萨气得嘴唇都在哆嗦:“你不知道私藏琥珀的后果吗?仗着有点手艺,胆子大到天上去了是不是?”

韩诺惟求饶似地看看哥提萨,又看看军官:“我知道错了,这是我一个人的主意,跟别的工友无关,请长官责罚我!”

军官冷笑一声:“你倒是讲义气,呵呵,我只管查,责罚的事情,你家矿主说了算。”

韩诺惟心里一沉,他知道,这话一说出来,哥提萨就是有心求情也无法张口了。

果然,哥提萨大声吼道:“扣掉他三个月的薪水,再把他关起来,任何人不准靠近!”

军官这时看了一眼哥提萨:“关几天呢?”

哥提萨转身问一个伙计:“按咱们以前的规定,要关几天?”那个伙计看了看韩诺惟,有点不忍心地说:“七天。”

哥提萨怒气冲冲地看着军官:“那就关他七天,任何人不得靠近!”

韩诺惟怎么也没想到,这种关押竟然比当初坐牢关总统套房还难受。因为,这七天是不给吃不给喝的,他就像是被人遗忘了一般,丢在潮湿闷热的半地下室里,没有一口水,没有一粒饭。

第一天的时候,韩诺惟还觉得这不是什么受不了的事情;第二天,他就开始后悔自己帮貌盛出头了;第三天,韩诺惟简直痛苦得要发狂,他觉得,无论是当初被关在灰牢的总套套房里,还是带着脚镣跑健康步道,都不算很糟糕的事情了。他甚至愿意用这两种责罚来替代现在的酷刑。

等到了第四天的时候,韩诺惟已经完全没有力气再去怨恨了。他蜷成一团躺在地板上,肚子里就像有无数的牙齿在啃噬,针尖一般精细的的痛感渐渐地蔓延至他的全身,真有如万箭穿心。他闭上眼睛,再慢慢睁开,发现自己能看到许多金色的小星星在飞舞。

一个细微的声音在黑暗中悉悉索索。韩诺惟模糊地分辨着,这是老鼠的叫声,还是死神的脚步?

“凯东!”好像有人在呼唤他,用的还是缅甸语。

韩诺惟自嘲地想着:难道真的是自己的适应能力太好,连制造幻觉都可以不用母语?

“凯东,是我!”声音渐渐大了一点,那短促、低沉的发声方式,倒有几分像是貌盛。他听到了哐啷的开门声,只见貌盛冲进来,扑到他跟前。

韩诺惟吃力地摇了摇头,这幻觉太真实了。

“凯东!”这个人的声音大了起来,还抓住了韩诺惟的肩膀。

韩诺惟这才意识到,这不是幻觉,他虚弱地说:“你不该来。”

“别说话。”貌盛从提兜里拿出一瓶水,拧开盖子递到韩诺惟的嘴边:“慢慢地,小口喝一点。”韩诺惟看到水,像是疯了一般,立刻抢过去,咕噜噜喝了几大口。他喝得太急,以至于被呛到咳嗽时,才依依不舍地改成小口慢慢喝。

看他喝了几口水,貌盛又拿出个盒子来:“路上只看到卖甩粑粑的。你先吃一点垫底,等出去了再给你做别的吃。”韩诺惟饿了好几天,闻到这油炸的味道,不由一阵恶心,他摇摇头:“我等会再吃,你快出去,哥提萨有交代过的。”

貌盛说:“哥提萨去韩城了,他临走前有吩咐的,不能让你死了,说他要回来再收拾你。大家都惦记着你,今天听守卫说你昏倒了,他进来踢了你几脚你都没反应。我们就去找经理了,他同意了才放我进来的。”

韩诺惟喝过水,精神稍微好了一点,“哥提萨有没有找你的麻烦?”

貌盛摇摇头:“他临走前,臭骂了我一顿,预支的工资也收回去了。别的,也没啥麻烦。”

韩诺惟叹了一口气:“对不起,兄弟,没帮上你的忙。”

貌盛急了:“你怎么能这样说话呢?本来就是我硬拖你的,你不能把我当外人。”

韩诺惟看着他耿直的脸,心里有点触动:“是我不对,我以后不这么说话了。”

貌盛这才憨厚地咧嘴一笑,“记着,我们是兄弟。下次,你要有麻烦了,我帮你扛。”

第三十五章 另辟蹊径

哥提萨从中国回来的时候,就看到韩诺惟在作坊中埋头打磨一块大料,他这次去韩城收获颇丰,好几块经由韩诺惟抛光修饰后的琥珀都卖出了他预想之外的高价。因此,看到韩诺惟的时候,他已经不再那么生气了,便主动打了个招呼:“凯东,这几天咋样?”

韩诺惟用手背擦擦脸上的琥珀屑:“挺好的,就是蚊子太多。”

哥提萨看韩诺惟没有记恨自己,像是仍然忠心耿耿的样子,十分高兴,他搬了把凳子坐到韩诺惟旁边:“雨季就是这样的啦,它们总不能在雨里飞吧,就落到屋子里来咯。”

韩诺惟说:“要是像您这样壮,倒也还好,我这么瘦,经不起这些小东西啃几口的。”

哥提萨被逗的捧腹大笑:“长的壮也不是要喂蚊子的啊。”说着,他挪了挪凳子,靠近了韩诺惟一点,“凯东,我有事情问你。”

韩诺惟停下手里的活,摘下口罩,一脸认真地看着哥提萨。

“那块料子,是你帮貌盛藏的吧?”哥提萨盯着韩诺惟。

韩诺惟笑了笑:“这事情是我做的不对,跟貌盛真的没啥关系。”

哥提萨掏出香烟,递给韩诺惟,后者摇摇头:“我不抽烟。”

哥提萨也不勉强,他点燃烟,猛吸了一口,才说:“凯东,你骗不了我。貌盛之前找过我,想多预支点工钱,他有个弟弟要养,一直都说自己缺钱。”说着,他又吸了几口,“但我知道,藏在嘴里,肯定是你的点子。”

韩诺惟不置可否,他弯下腰,轻轻挥手赶走自己腿上的蚊子。

哥提萨并没有生气,只是眯着眼睛看着韩诺惟:“这种事情,下不为例,你也不是新人,该知道规矩。”

韩诺惟郑重地答道:“我保证,不会有下次了。”

哥提萨站起来,拍了拍韩诺惟的肩头,“那就好。年轻人,跟着我,好好干,你很有前途哟。”

韩诺惟露出一个谦卑的笑容:“您这么说我太高兴了,那我接着干活了?”

哥提萨点点头,他走了两步,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又折回来说:“对了,凯东,过几天你帮我跑一趟腿吧。”

韩诺惟心里高兴极了,但还是克制住了情绪,没有显露出来:“远不远?太远的话,这个天跑腿有点热唷。”

哥提萨皱起眉头:“挑三拣四的,你不去我叫别人。”

韩诺惟笑逐颜开:“哥提萨,我开玩笑的,我正好这几天眼睛酸得厉害,想稍微歇一歇。”

哥提萨吸完最后一口,踩灭了烟头:“行,你先去曼德勒,帮我送批货。完事了你把车子还给我,就在家歇两天吧。”

韩诺惟听到曼德勒的名字,心中一动,他眼珠一转:“可是我不会开车。”

哥提萨有点不耐烦:“赶紧学咯,男人不会开车像什么话。”他掏出车钥匙,丢在韩诺惟面前,“给你两天时间,学不会我就叫别人去了。”

韩诺惟早就想找机会学开车了,这句话正中他下怀。

然而,当两天后韩诺惟开着车子在曼德勒街头转悠时,他却感到了深深的迷茫。

莫傲骨只说坐标在曼德勒的泰茁东阁区,尽管东阁不大,可他却毫无头绪。哥提萨的货他早就送完了,最多只能在曼德勒停一天,但眼看大半天过去了,他却根本没发现东阁有什么能指示坐标的地方。他找了个网吧,去网上搜索了一会儿,仍是一无所获。

韩诺惟走出网吧,沮丧地靠着车门发呆,他回想着在灰牢中与莫傲骨的对话,想象换做是莫傲骨的话,他会怎么做。

韩诺惟想到一件事,既然密码是曾祖父写的,那说明坐标的指向物至少在曾祖父生活的年代就已存在。他记得莫傲骨曾说过,1948年时家族仅剩两人活着,那么可以推算出曾祖父写下密码是在1948年之前。1948年之前就已经存在于东阁,并且1948年之后也没有消失过的东西是什么呢?

想到这儿,韩诺惟又回到了网吧,他搜索了半天,终于发现有一座叫做小金寺的庙宇。小金寺修建于1884年,是东阁境内现存最古老的建筑物。缅甸信奉佛教的人很多,佛寺往往是不容易损毁、经得起岁月变迁的。

韩诺惟抱着碰运气的心态,踏入了小金寺。

小金寺是典型的缅甸寺庙,寺塔一体,其上半部为锥形、下半部为方形。无数信徒来到东阁,都是为了参拜这座金佛塔。在金佛塔两边,各有一座矮小一些的金佛塔,也是类似的形状。中间的金佛塔分为九层,每一层的外墙上都雕刻着精美的佛像,并设有佛龛,法相森严。

在佛龛下面,雕刻着多层莲花瓣,莲花瓣下面则是神态逼真的孔雀浮雕。在缅甸人看来,孔雀代表着高贵和纯净,最适合用在寺庙的装饰上。

两座对称的小金佛塔则悬挂着许多小铃铛,当起大风时,铃铛会在风中摇曳,发出清脆的声音,如同神佛在回应善男信女的呼唤。每当铃铛的声音响起,周围的教徒的脸上都会露出平静和解脱的表情。

韩诺惟仔细观察了一圈,连小金寺里的石狮子雕像都细细查看了一番。他唯恐引起教徒的不满,便尽量保持着温和的姿态与肃穆的神情,但很快他就发现,根本不用这么辛苦。因为教徒们都在全心全意地参拜,根本没有人注意他。

韩诺惟看着小金寺院子里的一棵菩提树,斑驳的树皮证明这棵树已经颇有些年头。韩诺惟慢慢走到树下,刚才他因为着急,出了不少汗,此刻在树下终于感到稍微清凉了点,人也不那么焦灼了。他忽然想到:“菩提”一词为梵文Bodhi的音译,意思是觉悟、智慧。

“人在菩提下,心如乱藤麻。”韩诺惟在心里挖苦了自己一句。

韩诺惟一度猜测线索是在庙宇中,但他最终不得不放弃了这个念头。实际上小金寺一直在翻新修缮,而且,这里常年人来人往,也并不适合藏匿线索。

韩诺惟慢慢走出小金寺,看了眼天。他必须在天黑前回到密支那,不然哥提萨一定会大发脾气,下次也不会再让他出来办事了。

就在韩诺惟快要绝望的时候,他看到了小金寺对街的一家小店。外墙的瓷砖已看不出本来的颜色,显然颇有些年头,店门挂着一个招牌,历经风吹雨打,上面绘制的字已经很难认清。

韩诺惟穿过马路,推开了店门。

正是午后,小店内的光线十分柔和,也使得店内的装饰更显岁月的痕迹。店里摆着一圈柜台,柜台内陈列着一些琥珀的雕件,大多是菩萨、罗汉之类,朝南的位置供着一尊佛像。

韩诺惟打量了一圈之后,喊了一声:“老板,在不在?有没有人?”他等了好一会儿,柜台下面才慢慢站起一个人,原来是个驼背老人,正在柜台里的躺椅上打瞌睡。他懒洋洋地说:“看上什么了?”

老人的态度是如此的懒散,根本不急着招揽客人,韩诺惟明白,这意味着这家开在小金寺对面的店应该生意不错。

韩诺惟友好地笑了笑:“我先看看。”

老人便躺了回去:“那你随便咯。”

韩诺惟见老人没什么谈兴,也就不再去烦他,他在店里慢慢转了一会,又踱到店门口,这时他注意到一本翻得破破烂烂的黄页电话簿。

韩诺惟脑中灵光一闪,刚刚过马路的时候,他就注意到小店外墙上贴着的门牌号是47号,小金寺门口的编号是48号。而他在网吧查资料的时候有看到,曼德勒上次对东阁街道进行重新编号,还是1942年日本占领缅甸时候的事情了。难道这家店,开了至少六十九年?

他克制住自己激动的情绪,扭头问老人:“你家有没有电话?”

老人的声音里明显带着不悦:“外面有电话亭,去外面打。”

韩诺惟缓和了一下口吻,客客气气地问道:“不好意思,我是问您这家店的电话号码。是这样的,我这人记性不好,怕下次再来的时候找不到,有电话我就好找些。我还可以带朋友过来看看您店里的东西。”

老人虽然不是很相信他,但还是慢吞吞地翻了一下柜台里面,找出张名片给他。

韩诺惟双手接过一看,上面的电话是:65702。韩诺惟看了几遍,将号码记住,然后对老人客客气气地说:“老人家,我看您这号码不错,是不是专门买来的?”

老人这才露出个笑容:“年轻人眼光不错,这号码很好吧,这是东阁最早的一批号码哦,我父亲好不容易才申请到的呢。后来好些人想买,他都不卖!”

韩诺惟微微一笑:“令尊真是好眼光,选的地皮很好,电话号码也不错,祝您生意兴隆!我还有事,就不打扰了。”

韩诺惟走出门后就把名片扔掉了,他一面走,一面思索,按照已经得到的密码,结合科顿沉船的海域,坐标的精度应该是精确到了小数点后六位的。而这家开了半个多世纪的老店,电话号码仅有五位,对不上。

韩诺惟一边开车一边思考着:难道自己的思路有问题?他又仔细想了一遍,觉得世上不可能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在琥珀花纹所指向的缅甸曼德勒东阁,刚好有家开了半个多世纪的琥珀店,用着一个开通了半个多世纪的电话号码。

“哎!”韩诺惟突然一拍脑袋,自己真是钻进死胡同了,竟然忘记了一件事情,如果在异国他乡给这家店打电话,不是得加上区号吗?他把车停到路边,赶紧又找了间网吧。

这间网吧的机器很旧了,反应非常慢,韩诺惟觉得自己高中时用的都比这个好。他忽然想到了莫傲骨曾抱怨孙丹邱的电脑简直是破烂,心里顿时一阵刺痛。这段时间,在众人面前,他都尽量保持着欢乐和积极的面貌,不去想悲伤的往事,然而这些事情如影随形,总能在不经意间打乱他的呼吸。

好不容易打开了网页,韩诺惟开始查询,曼德勒的区号是2,缅甸的国际长途代码是95。295,韩诺惟默念了一遍,然后在卫星地图的坐标框内输入了:11.285437,65.702295。

光标转啊转啊,跳到了阿拉伯海域。

不对,韩诺惟又试着输入了11.285437,29.565702。

这次却跳到了苏丹,一片广袤的陆地。

韩诺惟一拍脑袋:自己真笨!打电话时得先拨打国家的代码,所以,不是295,应该是952。

他在地图上输入了:11.285437,95.265702。

鼠标指针又转了半天,光标一闪,跳到了一片蓝色的区域。

韩诺惟倒吸了一口气:这组坐标指向的地方,就在安达曼海域的东部,离缅甸不远!

他立马想起了莫傲骨对他说过的琥珀沉船,心里一阵激荡。韩诺惟环顾四周,都是沉浸在虚拟世界中的人,没有人注意到角落里的他。

他慢慢冷静下来。他之前从未出过海,临时去学潜水已然不现实,而且,若真如莫傲骨所言,八大箱琥珀他一个人也无法从水里带走。

他现在的全部积蓄只有几百美元,就算找貌盛借,最多也就能凑到几千美元。而他接下来要学潜水、租装备、租车船,还不知道要打捞多久,每一样都得花上不少钱。

要不去找哥提萨预支薪水?韩诺惟立刻否定了这个想法,貌盛是“老”人了,哥提萨都不肯帮他,更何况是他这个初来乍到的新人。

难道要再继续打工攒钱?

韩诺惟摇摇头,他根本不知道打捞宝藏究竟需要多少钱才算够。而且,他的薪水并不高,这笔打捞经费要攒到猴年马月去。

韩诺惟一时想不到好办法,便心烦意乱地关掉网页,准备回去。这时,一个网页弹窗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一条最新的新闻,公示了缅甸联邦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的人事变迁。韩诺惟看着网页上硕大的SPDC的“和发委”缩写,一个大胆的计划突然浮现在他脑海。

第三十六章 军方的人

曼吉村是缅甸海边的一个小渔村,地理位置偏僻。曼吉村民靠着祖辈相传的造船技术,以及天生的好水性,大力发展水产捕捞业,日子倒也过得马马虎虎。

村长马兑最近接到一笔大买卖,要租用曼吉村里最好的船去远海打捞一批危险的物资。雇主是“和发委”的人,尽管马兑并不想和军方打交道,但对方开出的价码实在不低。4500美元几乎是曼吉村大半年的收入,可以把村子里那条一下雨就淹的路好好修一修了,何况,他也不敢得罪军方的人。

吃过早饭,马兑就招呼了十几个村里水性最好的渔民来帮忙。一行人开着船,浩浩荡荡地向远海出发。

马兑不时偷偷打量着站在船头的神秘雇主,他身材高挑修长,头发剪得极短,一身戎装,看起来很年轻,而脸上纵横交错的疤痕却平添了几分沧桑感。他的话语非常简练,也不怎么与人攀谈,但自有一番沉着的气度,使人不敢小看。

马兑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他看对方的肩章上有两颗星星一轮太阳,便按照缅甸对男性的尊称习惯,叫他“吴中尉”。

船行大约五个小时后,吴中尉做了个手势,示意他们放慢速度,马兑便指挥渔民减速,直到吴中尉朝他点了下头,他才停船。他们还带了三艘驳船出海,每艘驳船上都带有若干大型浮筒,是用来固定打捞物资用的。

吴中尉问道:“这里的水深是多少?”

“大概有一百米,越往前,越深,最深的地方可能有三千多米。”马兑指着船头的方向说道。

吴中尉似乎有点吃惊:“这个深度,你的人可以下去吧?”

马兑说:“当然可以,坐标确定是这里吗?”

吴中尉点点头:“只要你船上的GPS定位没问题。”

马兑面露骄傲:“肯定没问题,我今年年初才装的。”他看着吴中尉不置可否的表情,又补了一句:“这都是最新的美国货,不比你们军队的差。”

吴中尉微微一笑:“那就看你的本事了。”他看了一眼正在忙碌的渔民,问道:“你们常在海上,为什么一直没有发现这里的军用物资呢?”

马兑笑了,那张海风磨砺过的黝黑的脸上露出一口白牙:“吴中尉,你不了解这边的情况。这片海域我们根本不会来,因为这里有很多暗礁,水下也很复杂,我们一般都往西边走。”

过了一会,三个潜水的渔民浮了上来,他们表示,水下确实有沉船,但是非常破旧,而且年深日久,船体的大部分都陷在泥沙中,人稍微一动,周围的泥沙就会浮起来,十分干扰人的视线。

听完汇报,吴中尉冷淡地抬起下巴:“给我准备一套潜水服,我要亲自下去看看。”

马兑吃了一惊:“您以前潜过吗?这里水可不浅。”

吴中尉没有正面回答,只是从鼻子里重重地哼了一声。

马兑见状,不敢再多话,连忙让一个渔民拿来一套潜水装备,帮吴中尉穿上。

“要不要叫个人陪您下去?”马兑看吴中尉的动作有些生疏,不由得担心起来。

“水性最好的是谁?”

“那就数拉乌堵了,他徒手都可以潜好几十米的。”马兑招呼了一个矮墩壮实的黑汉子过来,那人个子虽矮,动作却很灵巧,此刻,他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村长。

“拉乌堵,你陪这位长官下去看下,要注意他的安全。”

“放心吧,包在我身上。”拉乌堵爽快地答应了。

“您慢一点,不要急,气瓶是够用的。我们在这儿等您回来。”马兑殷勤地对这位来自军方的财神爷露出一个热忱的笑容。

一百米,放在陆地上看,只是一座不起眼的小山,但在水下,却让吴长官——也就是韩诺惟感到像是高不可攀的险峰。他一面看着潜水表的深度提示,一面竭力控制着自己的呼吸节奏,慢慢往下潜。

海水从碧蓝变成宝蓝再变为深蓝,最后变成了灰蓝,水下的光线越来越微弱,韩诺惟已经看不清四周了,他点亮了额头上的照明灯,看到前面的拉乌堵,这才稍微安心了一点。

一些叫不出名字的鱼和水母擦着韩诺惟的身体,轻快地掠过,好像他不过是一株笨拙的珊瑚。韩诺惟很想好好地欣赏一下这从未见过的景观,可一种微醺的感觉让他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仿佛只能随着洋流飘荡而去。

就在这时,拉乌堵碰了碰韩诺惟的肩膀,他比划了几下,似乎有些着急。韩诺惟忽然浑身一激灵,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呼吸的频率太快了,很危险。他赶紧调整了呼吸,打起精神,往拉乌堵手指的方向看去。

一座巨大的舰船静静地躺在海底,破烂的桅杆和粗大的缆绳乱七八糟地搅在一起,似乎在诉说它曾经慌乱的挣扎。而无数的珊瑚和藻类则环绕着船体周边生长,将它装饰成了恐怖幽暗的古堡。

拉乌堵第一次见到这艘沉船,他万分激动地打着手势,表示他想先去船上看看。韩诺惟略一思索,要求两人同行,拉乌堵似乎有些失望,但还是顺从地执行了韩诺惟的命令。

经过多年的海水浸泡,船体早已锈迹斑斑,仿佛稍微受点外力就会整个塌掉一般。韩诺惟摸了一把铁锈,心想随便抓一把都可以让莫傲骨用好久。他摇摇头,甩掉那些纷乱的思绪,一边观察着船身,一边小心地游着,尽量不搅动泥沙。

韩诺惟围绕着船身仔仔细细找了一遍,想要找到破损之处,然而并没有发现明显的缺口,这让他感到非常纳闷。

这时,拉乌堵游过来,冲韩诺惟打着手势。韩诺惟朝拉乌堵所指的地方看,只见船身上印着一个巨大的“W”,他略一思索,往W的后面游去,他扶住船舷,摘掉了缠绕在船身上的浮游植物,然后用力地擦拭着“W”的后面。

渐渐地,“H”“E”“R”“E”依次出现了,“where”?

韩诺惟一怔,通常情况下,船身上绘制的都是船的名字或者编号,“where”是个什么名字,简直令人啼笑皆非。但如果不是名字的话,“where”又是代表什么意思呢?

就在韩诺惟思索的时候,不知何时游到船尾附近的拉乌堵点亮了手电筒,朝韩诺惟这边晃了晃。

韩诺惟游过去,拉乌堵向他指了指,他定睛一看,赫然发现船尾处印着“hope”。

韩诺惟下意识地就开始沿着“hope”往回擦。果然,不止是“where”和“hope”,还有其他单词。当他把船身擦出一条线的时候,他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原来,船身上绘制的是一句话!

“Where-there-is-life,there-is-hope。”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韩诺惟琢磨着这句英文,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这种带着调侃的玩笑话,出现在寄托着家族悲惨命运的沉船上,既像是告诫,又像是讽刺。

拉乌堵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臂,又指了指舷窗。韩诺惟明白,对方是在向自己请示,是否要打开窗子,进入舱内。

韩诺惟想了想,又摇了摇头,他打了个手势,示意拉乌堵再等等。

刚才被他扯掉的浮游植物慢慢飘走,海水似乎变得干净了一点。这时,字母旁边淡淡的紫色引起了韩诺惟的注意,刚刚在擦船身的时候,他就已经注意到了这些紫色的小东西,他靠近一看,竟然是镶嵌在船身上的宝石碎片。头顶的照明灯光线太弱了,韩诺惟不得不抽出手电筒。

手电筒的光照射在宝石碎片上,顿时辉耀出一片柔和的紫色。韩诺惟仔细一看,发现这种宝石碎片不少,散乱随意、毫无规律地镶嵌在船身上,每一颗大概有指甲盖那么大,看起来就是单纯的装饰品,而他并不能认出是什么宝石。

韩诺惟关掉手电筒,这片紫色顿时黯了许多。

他好奇地数了一下,恰好是四十颗。这个数字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想到这儿,韩诺惟又靠近了一点,他伸出手,隔着厚厚的潜水手套,小心翼翼地摸了摸紫宝石。

周遭仍是一片静谧,韩诺惟见没有机关,稍微放心了一点,他注意到紫宝石并不是用常见的齿镶或包镶的方式镶嵌在船身上的,而是直接嵌入了船体。

这种略显古怪的镶嵌方式让韩诺惟陷入了沉思。他沿着宝石的边缘摸索了一圈,但一无所获。

拉乌堵等了好一会儿,不由得有些着急,他看了看潜水表,游到了韩诺惟身边。见韩诺惟仍在发呆,他便拍拍船身,想要提醒韩诺惟注意氧气。

拉乌堵这顺手一拍,恰好打在一颗宝石上,这宝石竟然稍微动了一下。韩诺惟吃了一惊,他赶紧在这颗宝石上拍打了几下,宝石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推着似的,渐渐往外凸出。

拉乌堵呆住了,他从来没见过这么邪门的事情,不由得往后躲了躲。

韩诺惟又是拍打,又是敲击,折腾了好一会儿,才将这块宝石从船身上取出来。宝石被取出之后,原先所在的坑洞就被迅速填平了,似乎在这坑洞的底部有某种弹簧一样的东西在顶着似的。韩诺惟不由得感到一阵惊奇,他观察了一下,这些薄薄的宝石碎片并无特殊之处,只是背面似乎有一层涂料,或许就是这涂料将宝石黏在了船上。

韩诺惟打着手势,示意拉乌堵帮忙,将其余的宝石碎片都取出来,再装入韩诺惟腰间系着的包里。一种莫名的直觉告诉他:科顿不会将宝石浪费在一艘注定要被沉入海底的船上。

当船尾的拉乌堵摘完最后一颗宝石时,船身上突然出现了一道奇怪的花纹,他吃惊地看着这花纹慢慢地凸出,几秒后才停下来。韩诺惟一时间有点发懵,吃不准科顿想要干什么。这是一种古老的浮雕纹饰,大部分已被杂草盖住,看不清原本的模样,也根本看不出来它有什么用处。韩诺惟正想得头疼时,拉乌堵又游了过来,再次提醒他注意时间。韩诺惟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现在千万不能乱。他伸手拽掉浮雕上的杂草,抹去厚厚的苔藓,浮雕渐渐漏出了原形。这个浮雕形如一个圆形的大花环,花环中有一对展翼高飞的鸽子,鸽子两旁还有复杂的犹如铜钱一样的装饰物。而这对鸽子只有轮廓,中间是凹陷的,就像是用来镶嵌宝石所留出的坑洞。

想到这儿,韩诺惟的脑中灵光一闪。他清楚地记得,在他环绕船身找缺口时,曾看到船头和船尾有鸽子雕塑。他立刻游到船头,那鸽子雕塑果然是扁平的。

韩诺惟大喜,赶忙用力去扳,可这鸽子纹丝不动。一旁的拉乌堵见状,朝韩诺惟做了个动作,示意他往上拔。韩诺惟仔细一看,这鸽子是插在一根铁棒上的,不由得一阵尴尬,自己在大喜之下还是乱了分寸。他抱着鸽子,使劲一拔,终于把鸽子拔了出来。

韩诺惟指着鸽子,又指了指船尾,拉乌堵会意地朝船尾游了过去,两人各自抱着一只鸽子,来到了圆形浮雕前。

韩诺惟将鸽子嵌入了浮雕,拉乌堵也照着做了,但是两人都放好之后,浮雕并没有任何动静。韩诺惟盯着浮雕想,会不会是年代太久,这机关已经坏了?他一边想,一边伸手去拍了拍浮雕,一瞬间,鸽子好像下陷了一点,他连忙用力将两个鸽子按了下去。接着船身一阵剧烈的晃动,细碎而又密集的气泡翻涌,圆形浮雕的中间出现了一扇门。

韩诺惟一怔,他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能进入船舱,不由得有些后悔带了一个外人下来,但事已至此,他也不好再贸然把拉乌堵赶走,只得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潜了进去。

第三十七章 海底沉船

眼前是一条狭长的通道,通道的墙壁上嵌着小小的圆形视窗,韩诺惟透过视窗,看见船舱里几乎没有一件完整的东西,各种古旧家具的碎片乱飘。

拉乌堵忽然用手电筒朝韩诺惟晃了几下,似乎看出了什么端倪。韩诺惟游过去一看,原来在另一端的墙壁上,刻着几行字,在略显黯淡的光线下不容易被人发现。

韩诺惟辨认了一下,是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Beauty's-effect-with-beauty-were-bereft,

Nor-it-nor-no-rememberacne-what-it-was。

This-were-to-be-new-made-when-thou-art-old,

And-see-thy-blood-warm-when-thou-feel'st-it-cold。

Make-thee-another-self-for-love-of-me,

That-beauty-still-may-live-in-thine-or-thee。

Lo,in-the-orient-when-the-gracious-light

Lifts-up-his-burning-head,

each-under-eye,

Doth-homage-to-his-new-appearing-sight,

Serving-with-looks-his-sacred-majesty。

确切地说,这是莎士比亚的几首诗的节选,韩诺惟曾经在莫傲骨的教导下,陶醉于莎翁的文采之美,但这诗和琥珀有什么关系?

“美和美的流泽将一起被截断,

美,和美的记忆都无人再提起。

这将使你在衰老的暮年更生,

并使你垂冷的血液感到重温。

你爱我,就该去做另一个自身,

使美在你或你后代身上永存。

看,当普照万物的太阳从东方

抬起了火红的头,下界的眼睛,

都来膜拜他这初升之景,

用目光向他的圣驾致敬。”

韩诺惟不费吹灰之力就看明白了,但他接下来就陷入了迷茫,这种将几首诗的节选组合成一首新诗的做法,简直与核雕内的纸条如出一辙。但这是什么谜呢?他翻来覆去琢磨了好一会儿也没有想通,几首诗的赞颂对象并不相同,莎士比亚本身也并没有什么和琥珀有关联的传闻。单从字面上来看,他无法得到任何有关于宝藏的线索。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韩诺惟仍然没能破解成功,他看了看潜水表,心中暗自叹气,只好又继续往前摸索。

船舱很大,里面的房间和设施都一应俱全,假如不是事先知道科顿的用意,韩诺惟完全相信,这是一艘计划要返回英国的长途游轮。

在船长室,两个人停留了很长的时间,一切保存完好的器械和设备都说明了,在这船上没有发生哗变之类的惨剧。它安详得就像是吃饱了母亲乳汁的婴儿,陷入了心满意足的沉睡。

韩诺惟看不出什么特别之处,便打算离开船长室,而拉乌堵正盯着船长室的玻璃陈列柜发呆。

韩诺惟瞟了一眼,那是一本厚重的古书,竖立着放在玻璃后面。封面上有一行烫金大字“origin”。封面的材质像是某种厚织布,里面掺杂了一些金线,显得十分华丽。一块弯月一样的底座托住了书,底座的质地看起来纯粹而柔和,毫无斑点和锈迹,竟像是纯金做的。

玻璃封得并不严实,里面早已浸满了水。如果翻开这本书,应该也是读不成的,百年的海水浸泡,早就将书页泡坏了吧。

想到这儿,韩诺惟心里一动:为什么要在船长室放一本根本就看不成的书?

他立刻抽出刀,用刀背敲碎了陈列柜的玻璃门,然后小心翼翼地取出了这本书。而取书的时候,底座竟然几乎没有晃动,他又忍不住想,不会真是纯金的吧?

书的内页竟是空的,韩诺惟翻开书时大吃一惊——在书的中间,是一个盒子的内胆,盒子是用柚木做的,经过了这么多年居然没有被海水腐蚀,而且还能正常打开,韩诺惟不由得啧啧称奇。盒子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枚金属徽章和一块碎片。韩诺惟拿起徽章和碎片,仔细观察,徽章的形状很像是人的五指,又像是层峦叠嶂的山峰,正面刻着一幅风光图,背面则布满错综复杂的纹路,看不出是什么图案。

而碎片则有些令人摸不着头脑了,看上去既有些像瓷,又有几分像玉,韩诺惟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材质的石头。乳白色的质地温润光洁,带有天然生成的灰色花纹,边缘整齐,还刻着一排密密的小齿。假如是在陆地上,韩诺惟一定会认为这是一块拼图的碎片,但在海底的百年沉船里,他可不敢确定这是什么东西。

韩诺惟沉吟了一下,将徽章和碎片装入腰里的潜水包。这时,韩诺惟的余光瞄到拉乌堵,后者悄悄将金底座装入了腰包。他移开视线,不动声色地往外游去。

偶然的发现让韩诺惟开始格外注意船上那些被玻璃罩子盖着、或是陈列在玻璃柜中的物品,但再也没有新的发现。

二人一路搜寻,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在一间像是书房的舱室里,他们见到了一台保存完好的打字机。令人吃惊的是,这打字机被电筒一照,居然显出了灿灿的金光,韩诺惟本能地想,难道又是纯金做的?就算纯金耐腐蚀,也不用这么下血本吧。

拉乌堵的眼睛瞪得像铜铃一般,他只听村长说这片海底有军方在运送时遭遇暴风而沉没的辐射物资。他刚下来时,心里一直惴惴不安,做梦都没想到会看到这么大的纯金打字机。他绕着打字机外面的黄色玻璃罩子转了两圈,看上去就像是急着吃饭的饿死鬼。

韩诺惟却只觉得奇怪,因为莫傲骨告诉过他,科顿并不是爱炫耀显摆的人。那科顿为何要用这么高调的方式来装饰这条船呢?是为了引起后人的注意?还是故意设置的陷阱?

韩诺惟让拉乌堵先后退,他轻轻敲击了两下玻璃罩,见没有动静,才冲拉乌堵招了招手。后者立刻喜不自禁地抽出刀砍向玻璃罩子。

一排箭立刻射了出来,韩诺惟反应极快,果断一脚踹在拉乌堵身上,两人同时弹开了。

拉乌堵吓得面如土色,他胆战心惊地看着射入舱壁的金属箭头,十几枚箭都有人的拇指那么粗。假如是扎在人身上……他看了韩诺惟一眼,目光中流露出恐惧。

韩诺惟举起一把凳子,示意拉乌堵躲在他后面,然后用力往玻璃罩子上掷去。

只见一阵水花翻涌,又一排箭射在舱壁上。

韩诺惟和拉乌堵面面相觑。

拉乌堵打着手势,想快些离开这屋子,韩诺惟却摇摇头。他现在明白,科顿设置了机关的地方,必定有特殊的东西。

韩诺惟仔细看去,原来,这玻璃罩子并非常见的透明玻璃,而是一种浅黄色的锆石,只是透明度高,远远看去,犹如玻璃一般,但比普通玻璃更坚硬。

在锆石罩的里面,和打字机之间连接着一些金色的簧片,韩诺惟看不懂这些簧片之间的结构,但不难猜出是一种机关,假如他直接破坏掉这些机关,可能也会毁了这台打字机。

韩诺惟轻轻地沿着锆石罩摸了一圈,拉乌堵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胆大包天的军人,他已经退到了门口,准备随时撤退。

在锆石罩的底部,韩诺惟摸到了一处凹槽,他弯下腰,就着手电筒的光,吃力地辨别着凹槽上的图案。

韩诺惟越看越觉得眼熟,这图案不就跟他之前放到腰包里的徽章的背面一模一样吗?他兴冲冲地取出徽章,将它对准了锆石罩底部的凹槽,轻轻推了进去。

徽章严丝合缝地嵌入了凹槽,接着它自己转了起来。

转了一圈之后,锆石罩缓缓地弹开了,紧接着,打字机就升高了一些,随着水流的波动,打字机上面的三排字符键也颤巍巍地抖动了起来。

而打字机的后端,出现了一条色带,韩诺惟看出它不是纸质的,更像是布或者皮。

该打点什么字呢?韩诺惟试着打出了“Hanover”,但周遭并无异常。他苦恼地皱起了眉毛,色带是有限的,不能浪费太多,但这一路并没有看到任何提示。

难道是那本书?韩诺惟想起书的名字,又试着打出了“origin”。

周遭还是没有任何反应,韩诺惟沮丧地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忽然,他意识到这可能是个谜语,origin就是起源的意思,难道答案是这条船的起源?韩诺惟正要打出“amber”,又停了下来。他又想到,假如现在解谜的人是不仁社的,不也能猜到这个答案吗?科顿绝不会设置这么简单的谜语。

不是“汉诺威”、不是“琥珀”,不是“起源”这个词本身,但又能表示起源,而且只有汉诺威家族的人才能很快联想到的词,是什么?

韩诺惟飞快地转动脑筋,他想起了莫傲骨第一次向他讲述家族往事时的情景。

“1834年,在缅甸的丹那沙林,有一位善于经商的……”

是丹那沙林!

韩诺惟高兴地差点喊出来,他立刻输入了“Tanintharyi”。

然而周遭依旧一点反应也没有,韩诺惟楞了一秒,接着他就明白了。缅甸独立后,丹那沙林改过名字,自己输入的是新名字,科顿是一百年前沉的船,那时候,丹那沙林应该叫做“Tenasserim”。

色带已经所剩不多,韩诺惟咬咬牙,打出了“Tenasserim”。

顷刻间,打字机的三排字符键依次弹了起来,最后,在打字机的底部露出了一个金属盒子。盒子里面嵌着一朵晶莹剔透的白色牡丹,和一块白色碎片。

韩诺惟将牡丹拿起来,却看不出是什么材质。至于碎片,倒是和之前发现的那块相似,韩诺惟取出包里的碎片,试着将两者配对却发现两者的边缘并不吻合——或许这样的碎片还有几块?这样想着,他便将碎片和牡丹都收进了包里。

韩诺惟朝拉乌堵摆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拉乌堵却盯着那纯金的打字机,一脸恋恋不舍的样子,但他看到韩诺惟头也不回地往前游,只好跟着离开。

在主通道的尽头,两人都停了下来,因为尽头是一堵厚实的金属墙。

在金属墙的前面,立着两座大理石的雕像,拉乌堵不认得,韩诺惟却一眼看出来,这是希腊神话中的海神波塞冬与他的妻子安菲特里忒。波塞冬手里举着硕大的三叉矛,表情十分威严,而安菲特里忒则神情安详,手捧一只贝壳形状的水壶。

若在平时,韩诺惟一定会好好欣赏一番这精湛的雕工,但他此刻毫无兴致,只想快点找到宝藏的线索。拉乌堵见眼前无路,便往回游,留下韩诺惟对着两尊石像苦苦思索。

上一次见到如此精湛的雕工,还是在陶家的密室里。刚想到这儿,一道灵光从韩诺惟脑子里闪过,当年那个核雕,是在空杯子里装满水之后才触发了机关的,那么安菲特里忒的水壶,是不是也要盛满水?可是,现在是在海里,水壶里早已盛满了水。

韩诺惟又看了看两座雕像,除了水壶外,其他地方都是实心的。咦,既然都是实心的,那将这个水壶也堵上会如何?

韩诺惟立刻转身往通道里游了过去,他在乱七八糟的旧家具里找到了一座旧沙发,心下大喜,二话不说就抽出刀开始割沙发罩。拉乌堵虽然不明所以,但也游过来帮忙。

布条塞进了水壶,但周遭仍是一片宁静,什么也没发生。韩诺惟不死心,又指挥拉乌堵割下一大团布片,一直塞到水壶不能再塞为止。

韩诺惟忽然觉得一阵眩晕,接着传来地震一般的轰鸣声,他还没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地面就忽然下陷,一股强大的吸引力把他吸了进去,一瞬间,无边无际的黑暗将韩诺惟彻底湮没。

第三十八章 点石成金

韩诺惟想起了自己高中时代惟一的一次去游乐园坐过山车的经历,那是为了陪伴当时的女友陶白荷,尽管正在热恋中,但他闭上眼睛也无法克制那种瞬间失重的恐慌感。然而,这次“过山车”更让他害怕,因为他既没有安全带可以系,也不知哪里才是终点。

大约十几秒钟后,伴随着两声沉闷的回声,韩诺惟感觉自己落到了一口枯井里。整个坠落的过程都很微妙,就像是突然掉进了一个巨大的盛满水的气球,疾速沉底后刺穿了球壁,飞到了到空中,接着自由落体,狠狠砸到了陆地上。

他稍微动了一下四肢,感到周身疼痛,不知是撞到哪儿了。周围一片漆黑,他头上的潜水灯在坠落过程中突然就不亮了,应该是碰到了什么东西。他试着慢慢站起来,只感觉四周十分空旷。惊慌之余,他赶紧去摸潜水灯的开关。灯亮了,他立刻松了一口气。他检查了一下身体,确定没有伤口,真是万幸。

韩诺惟扭头看了看四周,这个地方怎么看都像是一口井,但是抬头看,却似乎看不到顶。

拉乌堵就躺在不远处,好像昏过去了,一动也不动。

韩诺惟过去轻轻推了他几下,心里暗暗祈祷:“可别死了啊。”

也许是听到了韩诺惟的呼唤,拉乌堵慢悠悠地醒了过来。他看到一旁的韩诺惟,脸上洋溢着说不出来的激动,毕竟在这深不可测的海底,能有个同伴,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他毕竟是老渔民了,很快就镇定了下来。他的手电筒挂在潜水钩上,什么东西都没丢。两人都确定自己没有受伤后,就开始考虑下一步了:怎么出去?

让人意外的是,这口“井”里似乎有气流,他们明明是坠落到这口“井”里的,理论上是到了更深的海底,怎么会有空气呢?难道这是个涵洞?韩诺惟又低头看了一下脚下,并没有潮湿的水渍。他壮着胆子摘下了面罩。

一瞬间,韩诺惟感到无比吃惊,这“井”里的空气不但可以正常呼吸,而且还很新鲜,因为有一股鱼腥味。他激动地对拉乌堵说,“摘掉面罩,这里有空气!”

拉乌堵有点不敢置信,但还是战战兢兢地摘下了面罩。他小心翼翼地吸了一口气,接着就笑了起来,“好像真的没有问题!”韩诺惟也朝他笑笑,顺手脱掉了一直不习惯的脚蹼,“你以前听说过这里有涵洞吗?”

“从来没有。”拉乌堵一边整理脱下的装备,一边露出苦笑,“我在这海里打鱼二十多年了,头一回遇上这种事。”他呼吸了几口略带腥味的空气,“长官,这空气会不会有毒啊?”

韩诺惟耸耸肩,“不会,空气里有鱼腥味,说明这空气是从外面来的。”

拉乌堵点点头:“对呀,我都给摔懵了。如果不是你在我边上,我都要以为我是在做梦了。”

韩诺惟笑了笑,然后取下电筒,照着“井”的四壁。

一幅精美的壁画映入他的眼中。

一位身着及地蓝纱长裙的金发少女手举一盆鲜花,面带娇羞地扭头看向一旁,在她的身后,是草木葳蕤的花园。舒展的芭蕉叶上,悬挂着一盏精致的灯,灯罩上面有复杂的刺绣。少女的脚下,铺着乌黑莹润的菱形瓷砖,釉面光亮如镜。

无论是少女手腕上系着的黑丝带,还是她裙边纤薄的白色蕾丝,甚至她低垂的睫毛,都唯美古典,使得整幅画面呈现出一种难以表述的娇柔静谧。

韩诺惟虽然中学时文化成绩一般,美术成绩却很好,他看过不少世界名画的印刷品,而这幅画他却是第一次见。除了能看出其属于新古典主义的风格外,他对这幅画的了解,并不比拉乌堵多几分。

“这画画了有多久了啊?真好看。”拉乌堵也在一旁感叹。

韩诺惟心里想,我才不会告诉你这画已经有一百多年了。刚想到这儿,韩诺惟忽觉醍醐灌顶,一百年以上的画,怎么会这么鲜艳,一点也没褪色呢?要么是用了特殊的颜料,要么是在画上覆盖了特殊的材质来保护它。

想到这儿,韩诺惟有点兴奋。但经过打字机的遭遇,他不敢再那么冒进了。他在井底找了一块不知道哪儿掉落的碎石块,朝壁画丢了过去。

石头碰到墙壁,然后自然地坠落下来。壁画没有变化,也没有任何机关被触发。

韩诺惟放心了一点,他走上前,开始轻轻地抚摸着这幅画,寻找线索。

“这画后面会不会是出去的路?”拉乌堵一边跟着寻找,一边问道。

韩诺惟没有回答,他的心已经沉了下去。

这就是一幅普通的壁画,画师只是用某种特殊的颜料在墙壁上作画,并没有覆盖什么加固层,墙壁上也没有任何沟槽缝隙。

拉乌堵见韩诺惟不说话,心知无望,不由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越想越觉得自己倒霉,“长官,我们要是出不去了,那该怎么办?”

韩诺惟冷冷道:“这里有空气流动,说明是有出口通到外面的,你还怕出不去?”

拉乌堵叫了起来:“万一几天都找不到出口呢?饿都要饿死在这里了!”

韩诺惟不予理睬,此刻他已经发现了这幅画的蹊跷之处。

画面上的景色明明是夏天,但在少女的脚下却有三片奇怪的落叶,分别是一片绿,一片黄,还有一片半绿半黄,明显是不同时期的叶子。

一定是故意这么画的。

思及此处,韩诺惟蹲了下来,他沿着落叶的边缘摸了一会儿,没有发现异常,索性摘下手套。他直接用手去摸的时候,赫然发现,这些叶子是凸出的。

韩诺惟非常兴奋,他弯起手指,用指甲抓住,然后慢慢往外移动,取出了一片叶子。

拉乌堵在一旁看得连连称赞。

三片叶子都拿出来后,少女手里捧着的花盆渐渐往外凸出,最后弹出来一个石槽。

韩诺惟站了起来,看见石槽里躺着一块熟悉的白色碎片。他将碎片拿出来,与自己腰包里的碎片放在一起比划了一下,纹路确实可以对上,而且看起来居然像是一张脸,不过看形状仍然缺少一块,无法拼完整。

韩诺惟收起碎片,这个发现让他对自己更加充满信心。他安慰拉乌堵道:“不要瞎想,再找找,这里一定有出去的路。”

像是在感应韩诺惟的话一般,他话音刚落,拉乌堵忽然大喊一声:“长官,这里!”

拉乌堵指着壁画的另一侧,这里原本画着蓊蓊郁郁的花园,但仔细一看,这些植物并没有按照自然规律生长,而是花开在了枝条背后,叶子长在了花上。更妙的是它们和之前的落叶一样,也是雕刻上去的,只是因为光线暗淡,韩诺惟才一时间没有发现。

韩诺惟仔细看了看,然后忍不住笑了起来。

拉乌堵莫名其妙又有点害怕地说:“长官?”

韩诺惟停住笑:“我没事。”说着,已经将手掌按在那一丛植物上,像在按摩似地,手指有轻有重地在墙壁上旋转着。很快,原本杂乱的植物恢复了应有的生长次序。

一阵沉闷的声响自他们背后响起,韩诺惟和拉乌堵转过身,看到一扇石门缓缓打开,石门后面连接着一条深不可测的长廊。

二人对视一眼,走了进去。

然而,这里并不是沉船,既没有雕塑,也没有纹饰,更遑论家具摆设了。两人沿着长廊走了一阵,却什么也没看到。

走着走着,前面的拉乌堵站住不动了。

“怎么了?”

拉乌堵挠挠乱糟糟的头发,“长官,这里有岔路。”他手指前方,有两条小路各居一边,看起来一模一样。

“走哪边?”拉乌堵傻乎乎地问着。

韩诺惟暗自揣测,莫傲骨从未对他说过海底密道的事情,而他坚信莫傲骨不会对他有所隐瞒。这样看来,当初设计这个密道的时候,科顿一定做了标记给后人。想到这里,韩诺惟对着两条小路仔细观察,试图找到不同之处。很快,他就在墙壁的底端看到了两处标记。两边都是砖头大小的路牌,路牌正中刻着标记,还镶嵌着一模一样的图案。一顶皇冠戴在尖顶碑上,下面蹲踞着双头鹰,花环和绶带缠绕其间——正是莫傲骨给他画过的汉诺威家族的徽章。

韩诺惟心里一阵酸楚的悸动,这是他第一次在外面看见家族徽章,一种奇妙的崇敬和亲切感油然而生。

“长官,这两个标记怎么看都一样啊。”拉乌堵转着脑袋看了半天,什么也没看出来,“我试试土法子吧。”

说完,他舔了一下两只手的大拇指,朝两边的路牌上分别摸了一下,唾液溶解了路牌表面的尘土,左边的路牌立刻变得鲜艳了一些,而右边的则毫无变化。

韩诺惟吃惊地看着,不做声地后退了一步。

拉乌堵蹲下去,对着左边的路牌舔了一下,他立刻大喊道:“长官,这是金砖!纯金的!”他的声音因为过度惊喜而有些变调,“快看!”

“你怎么知道这是纯金的?”

“我小时候在庙里做过事,见过金佛,就是这样的东西铸的,不会有错!”说着,拉乌堵激动地趴下身子去舔了几下,“这么大一块金砖!哈哈哈哈!”

“那另一边的呢?”

“就是普通的石头。”拉乌堵还趴在地上,像是舍不得起来。

“那好,那我们就走石头牌子这一边。”韩诺惟做出了判断。

“啊?为……为什么?”拉乌堵张大了嘴。韩诺惟很想告诉他,因为金牌子上刻着的小字是“HA”,而石头牌子上刻的小字是“HAN”——后者才是汉诺威家族的名称缩写。但他最终只是皱了皱眉头,淡淡地说,“不要问那么多,走吧。”

拉乌堵不敢不从,只好爬起来上路,但他仍旧依依不舍地回了好几次头,就像是小孩在看超市货架上的玩具。

“长官,我们真的不要拿金砖走吗?”走了一阵,拉乌堵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

“怎么拿?”韩诺惟并没有生气,只是冷冷地反问道。

拉乌堵有些不服气,“可以用工具刀撬出来的。”

“工具刀是拿来保命的,而不是拿来撬牌子。”韩诺惟顿了顿,又说:“你是不是忘记了打字机那儿发生的事情了?”

拉乌堵语塞,只好不情愿地闭上了嘴。

又走了一阵子,韩诺惟心生不祥,他放慢脚步:“你去前面看看。”拉乌堵兴冲冲跑过去,却垂头丧气地折了回来:“长官,是死路,我们回去吧。”

韩诺惟完全没想到前方会是死路,但一时间又想不明白其中的原因,只好先返回,于是两人又走回岔路口。韩诺惟盯着右边的路牌看了一会儿,忽然意识到家族徽章是用宝石嵌上去的,他想起了船体上的紫色宝石碎片——难道这里也可以取下来?

韩诺惟蹲下去,抓住宝石徽章,用力一扳,只听“咔哒”一声,徽章已经到了他手里。他翻过来看了看,背面果然雕刻着复杂难懂的花纹。

拉乌堵兴奋地抻着脖子张望着,但路牌并没有什么变化。他好奇地说:“长官,不试试那块金砖吗?”韩诺惟摇摇头,他握着宝石徽章沉吟了一会儿,然后下了决心:“还是走右边。”

韩诺惟心想:如果右边这条路是死胡同,那么一定已经设下了重重机关,他俩不可能平安无事地自由往返,而且科顿不会无聊到在密道里开辟一条无用的路。

这次,两人一直走到了尽头。韩诺惟看着尽头的墙壁,观察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发现机关,一时间有点发懵。尽头并没有任何看起来比较特殊的地方,墙壁上都是当初开凿时留下的痕迹,凹凸不平,没有做任何修整。环顾四周,就像在看几块大石头,毫无规律可循。

韩诺惟折腾了半天,实在看不出破绽来,但又不肯原路返回,他坚信自己没有选错路。拉乌堵心里挂记着黄金,却不敢违抗,恼火之下,又一屁股坐了下来。

拉乌堵坐的地方十分不舒服,身后不规则的墙壁就像是人的膝盖一样,顶得他很难受。他不耐烦地挪着屁股,突然大叫了起来,“咦,长官!”

韩诺惟靠近一看,拉乌堵身后的墙壁上有一块形如大鹅蛋、特别凸出的石头,他抽出工具刀,小心地捅了一下,没有反应,便又加大手劲,忽然感觉“鹅蛋”一动,接着掉了下来,露出一个巴掌大小的凹槽。

凹槽底部有些阴雕的花纹,复杂难辨,韩诺惟看到后却笑了起来,他一边笑,一边将刚才找到的宝石徽章轻轻推了进去,然后抓着徽章转动了几下。

顷刻间,这面墙的一部分整体往后移了一段距离,然后往岔路的尽头滑去,接着露出了一段狭窄的空间。

拉乌堵赶紧上前比划了一下,“长官,这里好窄啊!”韩诺惟侧着身子试了试,发现他背后的气瓶太宽了,根本进不去。

拉乌堵建议道:“长官,你得把气瓶摘了才能进去。”他看了看自己,苦笑了一下,“我摘了气瓶都不一定进得去。”

韩诺惟看了看拉乌堵的身体,怕是比自己要宽一倍,他思来想去,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得点点头,将气瓶取下,放在地上。然后,他用嘴叼着小手电,屏住呼吸,缩起身体,贴着缝隙,一寸一寸地挤了进去。

就在韩诺惟刚挤进去的一瞬间,他忽然看到拉乌堵脸上浮现出一丝奇怪的表情,又像羞惭又像得意。韩诺惟刚喊出一个“不”字,手电筒就从他嘴里跌落到地上。

拉乌堵拿走了宝石徽章,沉重的石门立刻合上了。

第三十九章 八大行星

韩诺惟扑到门边,疯狂地捶打了起来,但石门纹丝不动。这石门原本的设计就是通过外部的宝石徽章来进行开关的,而现在他在门内,做什么都是徒然。

尽管一路上并不是没有提防,可他还是低估了黄金对一个穷苦渔民的诱惑。更何况,在这不见天日的海底,拿走他的气瓶,就意味着拉乌堵可以多一些逃生的机会。

韩诺惟虽然气恼,但他并不恨拉乌堵,反倒有一丝愧疚,因为他还来不及告诉拉乌堵,另一条路上很可能有致命的机关。

“人类是唯一会脸红的动物,或许是唯一该脸红的动物。”韩诺惟背靠着石门,喃喃自语道。他叹了口气,擦了擦汗,捡起了掉在地上的手电筒。

这是一间空屋子,面积和他当初在阴阳关住的灰牢差不多。他仔细看了一遍各个角落,没有任何摆设或是看起来比较奇怪的地方,就像是搬空的灰牢,可灰牢好歹还有个窗户,他忍不住自嘲地想。

然而,新的疑问浮现在他心头,科顿为什么要在密道的一条岔路边上造一个空荡荡的密室呢?就为了困住不仁社的寻宝者?那为何不干脆用机关杀了他?

韩诺惟心想,从下水到现在,已经解决了那么多难题,他绝不会就这么无奈地困死在这个“海底灰牢”里。前面的好些机关都是暗藏在毫不起眼的地方,这个“灰牢”很可能也采用了相似的设计。于是他沿着屋子的墙边慢慢走,一边走一边用工具刀的刀背敲着墙壁。突然,他一个趔趄,差点被什么东西给绊倒。韩诺惟精神为之一振。他转身用手电筒照着地面,看到了一堆圆形的石球,大小不一、毫无规律地散布在各处。

韩诺惟拿起最小的石球掂量了一下,大约有两三斤重。他数了数,一共九个石球,每一个上面都有图案,而图案各不相同。他观察了一下,才意识到这些图案是八大行星的天文符号,而那一颗特别大的——中间刻绘着一个圆形和一个斑点的,就是太阳。

在石球后面,有一条长长的石渠,像是用来摆放石球的。韩诺惟试着将最靠外的一颗画着形如h符号的土星放了进去,没有什么反应。他又把代表太阳的石球放了进去,当太阳接触到土星时,这两颗石球居然亮了起来。韩诺惟大感惊奇,又将代表地球的石球放了进去,当地球接触到太阳的一瞬间,土星和太阳都暗了下去。

看样子,只要按照正确的顺序摆放,就能让所有的石球都亮起来。想到这里,韩诺惟开始苦苦回忆太阳系里各大行星的位置。从下水到现在,他已经消耗了许多体力,此刻饥肠辘辘,脑子开始变得不好使了。想了许久,他终于想起来,按照距离太阳由近及远的顺序,应该是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

韩诺惟立刻按照这个顺序排列起来,然而,令他沮丧的是,非但没有触动任何机关,而且而且石球一会儿亮,一会儿不亮,最后竟然全都不亮了。

难道是要按照从远到近的顺序排列么?这样一想,韩诺惟又反向操作了一遍,还是没有用。

“如果跟天文学里的距离概念无关,那又该用什么方式来排列呢?”韩诺惟喃喃自语道。

他百思不得其解,一阵烦躁,只好随性地将石球胡乱摆放,试图找到其中的排列规律。

当金星滑到天王星的后面时,这两颗石球亮了起来。

韩诺惟一愣,金星怎么会在天王星的后面?他仔细想了一想,金星的英文是Venus,天王星是Uranus。按照首字母音序来看,V排在U的后面。

韩诺惟忽然一拍脑袋,怎么把这一点给忘了?他试着默念了一遍八颗行星的英文名字,再加上太阳,分别是:Earth、Jupiter、Mars、Mercury、Neptune、Saturn、Sun、Uranus、Venus。

他小心翼翼地按照刚才念的顺序,将石球排成了地球、木星、火星、水星、海王星、土星、太阳、天王星、金星的顺序。

从他摆第二颗木星开始,石球就挨个亮了起来,最后,九颗石球全部都亮了起来。一瞬间,“灰牢”里亮如白昼,韩诺惟吃惊地看着这一幕,仿佛感受到了来自光明的力量。他忍不住笑了起来:居然真的是按照行星英文名的首字母音序来排列的,科顿故弄玄虚,布置了一个这么“小聪明”的局,还真差点难住了他。

慢慢地,荧光暗了下去,随之逐渐暗淡的密室中,像是有九支小小的烛火在跳跃,然后,又一阵轰隆隆的声音响起,石门对面的墙壁上,一块石板滑动了起来,接着,出现了一个半人多高的石窗。

韩诺惟好奇地举起手电筒往石窗后面照去,里面正对着一条黑漆漆的走廊,宽度大概在一米五左右,看起来十分狭窄。

突然“咔”的一声,吓了韩诺惟一跳,他低头一看,代表太阳的石球不知为何裂开了,里面掉出来一个东西。他捡起来一看,居然又是一块白色的碎片。

韩诺惟连忙将腰包里的另外三块取出来,一对比,果然是缺少的第四块。四块白色碎片拼在一起后,出现了一张脸,但是韩诺惟看不出这是什么脸——额头上有奇特的花纹,鼻子显得特别肥大,两眼距离又很远,而嘴巴好像是裂开的——这是一张让人望而生畏的奇特脸孔。

韩诺惟心里喜忧参半,喜的是终于收集齐了碎片,不用再提心吊胆了;忧的是还不知道这张吓人的脸究竟要用在哪里。他从沉船坠入海底的密道,外面的人却对此一无所知。即使马兑派人下来寻找自己,恐怕也进不来。无论是想找到宝藏,还是寻求出路,最终都只能靠自己。

韩诺惟收好碎片,打起精神。他捡起“太阳”的一块“残骸”,往石窗后面的走廊里投了过去。

石块落地后,只是骨碌碌滚到一边,并没有什么动静。

韩诺惟又等了一等,确定没有机关,这才双手轻轻一撑,从石窗跃了进去。

然而,他刚走了没几步,就听到脚底下传来机关运转的声音。他下意识就要往回跳,可紧接着又是一阵震耳欲聋的轰鸣,竟像是山体滑坡的动静,震得他失去了平衡,跪倒在地。韩诺惟大惊失色,举起电筒,朝轰鸣声处照去。

一个超过半人高的大型石球冲了过来,感觉一眨眼的功夫就要到他面前,韩诺惟来不及做其他反应,只得迅速将电筒咬在嘴里,然后跳起来,蹬壁上墙,同时用双手双腿撑住两边,悬在空中。

石球“咚”一声撞到了石窗上,韩诺惟松了一口气,跳了下来。

谁知这石球刚停下不到两秒,又开始往回滚。一瞬间,韩诺惟简直要疯掉了,他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又被迫跳上了墙。

韩诺惟看着往回滚的石球,感到十分被动,心想这玩意儿该不会等下又回来了吧?他耐心地等了十几秒,随着一声沉闷的“咚”之后,他在心里祈祷,千万要停下,千万要停下。可是事与愿违,大概两秒钟之后,石球又轰隆隆滚回来了。

韩诺惟苦笑起来,这玩意儿真是邪门。他深呼吸一口气,开始分析现在的情况。看这石球的动静,很有可能会一直这么来回滚,他没法下去,而在墙上一直挂着也不是个办法,毕竟是十分消耗体力的。他扭头看了一下,自己离石窗还算是比较近的,要不就先回去?可是回头是死路,要想活命,就必须往前走。刚想到这里,石球又“咚”一声撞上了石窗。

韩诺惟决定,继续前进。

待石球从脚下滚过,他立马跳了下来。

一落地,韩诺惟就举着电筒,照着两边的墙壁,开始仔细观察。不出所料,在他的左侧,有三扇石门。每扇石门上,都刻着不同的图案。第一扇门上刻着两朵小花,第二扇门比第一扇门多了几片细小的叶子和茎干,第三扇门则只有叶子,既没有茎干,也没有花。

“咚”的一声,韩诺惟心里一紧。“轰隆隆”,石球又滚了回来,他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现在可以确定的是,石球从一头滚到另一头,大概需要十五秒左右的时间,单程十五秒的话,来回就是三十秒。那么,以他现在所处的位置,第一次落地后大概可以停留二十秒。加之体力消耗,上墙会越来越困难,因此,每次他停留在地上的时间还要逐渐减少。他希望自己能尽快弄明白这三扇石门上的信息,从而解开通道的玄机。因为越往里进发,他就会越被动。

眼看石球又要到眼前,韩诺惟“噌”地一步蹬上墙,思索了起来:三扇石门后面,理论上都是有石室的,且肯定只有一间石室是自己要找的,其余两者,恐怕都是机关。

刚才他看门的时候,注意到前两扇门的花是相同的,后两扇门的叶子是相同的。有花无叶、有花有叶、有叶无花,看起来只有第二种比较常见。可是如果是这样的话,也未免太简单了。韩诺惟不敢掉以轻心,他知道科顿是植物学的专家,见多识广,用某种罕见的植物来当谜语,也不是不可能的。

韩诺惟想得头疼,他低头看石球正好从自己胯下滚过去,正要往下跳时,忽然眼前一亮。在石球的表面,似乎有什么东西。

韩诺惟跳下来,追起了石球。他尽量靠近石球,好仔细观察。可是没几秒之后,他就意识到,他刚看到的东西,似乎只是图案的一小块。石球快速滚动的时候,他根本就不可能看清那东西是什么,也无法确定其位置。石球“咚”一声之后,他吓了一跳,本能地蹬上了墙,这下,他冷汗都吓出来了,石球只会停留两秒,他光顾着思考,差点小命就没了。

蹬上墙之后,他赶紧调整嘴里的手电筒,让光照到石球上。虽然只看了一瞬间,可他已能够确定,石球表面什么也没有。石球滚过裆下之后,韩诺惟跳下来休息,他的大脑飞快地思考着:在这个石球开始滚动之后,其与墙壁发生摩擦,球体会不停旋转,那么,当石球滚到通道两端的时候,石球和墙壁的接触点就是随机的。由此,他若想看明白石球表面那东西是什么,就只能守在石窗边上,或者待在现在所处的位置。只有等到石球停下来,且刚好是那个东西的位置正面朝上时,他才有可能看清楚。

石球又滚了回来,韩诺惟赶紧上了墙。

在折腾了大概七八次之后,韩诺惟终于看清了石球的秘密。

在石球表面有半个巴掌大的正方形开口,其内部嵌着一个金灿灿的正方形物体。正方形镶嵌的深度约有一指长,四个角刚好顶在开口的四条边的正中间,就像是古代的菱形窗户。而且,四个角的位置都有直线凹槽,如同轨道一般。

看到那四条轨道,韩诺惟几乎可以断定里面的东西是可以拿出来的。他又等了几次,终于又看到正方形朝上之后,便迅速伸手去拿。可他使了很大的劲儿,正方形也不为所动。石球只停顿不到两秒,他赶紧缩回了手。

韩诺惟跳到地面上,他已经快抓狂了,一遍遍上蹿下跳,已经折腾得他精疲力尽,好不容易摸到了正方形,却无法拿出来。科顿可真是会折磨人,设计这么个机关。

韩诺惟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关键点就在那四条轨道上。有轨道,不就是为了引导里面镶嵌物体的运动方向吗?如果抓不起来,难道要用推的?

韩诺惟恍然大悟,又蹬上了墙。

在石球又来回滚了几次之后,他终于等到了机会。

当石球停住的一瞬间,韩诺惟抓住正方形物体,使劲一推。一股强劲的反弹力传到他手上,他顺势将其抽了出来。

第四十章 台阁花开

此时,韩诺惟已经精疲力尽了。他顾不得观察,只得先将东西塞入腰包,然后跳下来跟在石球后面狂奔。等石球撞到石窗的一瞬间,韩诺惟一个箭步上前,一脚蹬在石球上,再一发力,跳进了“八大行星”的密室里。

韩诺惟累得瘫倒在墙角,这一段短程折返跑简直要了他的命。通常情况下,人每下潜十米,就增加一个大气压,加上水面上本身就有一个大气压,计算起来,十米是两个大气压,二十米是三个大气压。那么,一百米就是十一个大气压,所以,水下的压力对他来说是无法忽略的。

韩诺惟不知道科顿当初是怎么设计出这个海底密室的,虽然考虑了压力的问题,使得人待在里面不会太难受,但与陆地上相比,仍是颇为费力的。

他歇了一会儿,然后小心翼翼地从腰包里取出东西,放在手心里,观察了起来。

这是个长方形的盒子,金色的表面非常光滑,没有任何花纹装饰,也没有锁。韩诺惟用手电筒照着盒子,仔细看了一圈之后,终于看出在盒子的底部的四个角都装了极小的暗锁。四个暗锁都没有锁孔,应该是不需要钥匙开启的。

里面装着什么呢?打开后,会不会放出致命的毒气?韩诺惟摇摇头,盒子原本镶嵌在石球内,而石球的转速很高,所以里面装的东西应该是不怕泄漏的,至少对于密封性要求不高。

这样一想,韩诺惟渐渐放下心来,他放下电筒,然后两手握住盒子的四个角,按了下去。

盒盖慢慢弹了起来,盒子里面分成了四个小格子,每格里都装着一种颜色的粉末,分别是白色、红色、黄色、蓝色。乍一看有点像古代仕女用的胭脂粉饼,但韩诺惟很快就反应过来,这是绘画用的固体颜料。

韩诺惟顿时陷入了迷茫。费了那么大劲才拿出来的盒子,里面居然装的是颜料。在这荒凉的海底,颜料能用来做什么?就算他想画画,都没有笔。再下一秒,他就想起了那三扇刻着不同图案的石门。难道要给图案上好色,才能激活石门?

韩诺惟心里一阵激荡,他强迫自己平静下来。如果真的是要给图案上色,那么他就得搞清楚花和叶子以及茎干应该分别上什么颜色。但是现在,他除了知道手里的颜料盒里有白红黄蓝四种颜色之外,根本没有其他信息。他下意识地又环顾了下四周,并没有出现什么变化,八大行星也都还亮着。他看着这些温暖的荧光,内心又渐渐燃起了对光明的渴望。

综合已有信息,韩诺惟几乎可以断定,关于颜色的线索并不在这个密道里。那么,这显然是一个只有汉诺威家族的人才会知道的谜。

莫傲骨从未提过家族里有谁迷恋绘画,虽然家里有一些画作藏品,但他也没有详细描述过。

“等等!”韩诺惟忽然喊了起来,“我知道了,是眼睛!”他的疲乏一扫而空,人也兴奋地跳了起来。

莫傲骨曾经说过,科顿将“么打”和“婆挪”混合后,提炼出一种染色剂,用来对汉诺威家族的后代进行虹膜染色。

“么打”和“婆挪”生长在悬崖边上,么打开粉色的花,婆挪开橙色的花,二者都叶片细小,茎干柔弱。——这不正是石门上的图案的写照吗?

韩诺惟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有信心,这样看来,中间那扇门,就是自己要找的,他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给图案上色。

但他立刻又陷入了新的困境:固体颜料需要水来化开,他在这密室中,哪儿来的水呢?

一阵尴尬袭上韩诺惟的心头,他叹了口气,脱下了潜水服。

尿液冲入颜料盒,四种粉末顿时变得潮湿浑浊起来。韩诺惟穿上潜水服,然后把刀当做搅拌棒,分别在四个格子里搅拌了一阵子。

由于下潜后这么久,他还没有尿过尿,所以整个颜料盒都透着一股刺鼻的尿骚味。他一边搅拌,一边忍不住恶心干呕。很快,颜料就化开了,他继续搅拌了一会儿,直到颜料都变成了膏状。

韩诺惟窃喜。他在上学的时候画过水粉,知道这种膏状的颜料是不容易洒出来的,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等下进入石球的通道后,他免不了又要上蹿下跳,如果颜料太稀,可能等不到他画完,就都洒出去了。

他用刀尖挑出一部分白色,抹到了盒盖上,然后又挑了一点红色抹了上去,接着他再用刀尖搅拌,直到这部分颜料渐渐变成了粉红色。

接下来,韩诺惟又用红色和黄色调和出了橙色,用黄色和蓝色调和出了绿色。

突然,韩诺惟感到走廊里一阵动荡,接着,石窗传来了开裂的声音。他大惊失色,一个箭步冲到石窗边,赫然发现另一头的石球上也出现了裂纹。

石室要自毁了!意识到这一点,韩诺惟也顾不得尿味刺鼻,赶紧将颜料盒塞到腰包里,手一撑,就跳到了通道里。

韩诺惟冲到第二扇石门前,打开颜料盒,刚用手指蘸了点粉红色,石球就又冲过来了。韩诺惟只得又迅速盖上盒盖,塞进腰包,再蹬上墙躲开。他心急如焚,已经顾不得判别两朵花里究竟哪朵是粉哪朵是橙,直接就抹在了左边的花上。只能赌一把了!

等韩诺惟将两朵花的颜色涂好时,他的身边已经落下了许多大小不一的石块,空气中弥漫着大量的粉尘,呛得他直咳嗽。

韩诺惟不敢懈怠,他争分夺秒地将绿色涂到叶子和茎干的部分。与其说是涂色,不如说是赛跑,他担心涂出轮廓会触发什么奇怪的机关,所以不得不打起十二万分精神,迅速而全神贯注地涂抹着。

就在韩诺惟涂完最后一点绿色的时候,他的后脑勺忽然一疼,接着就失去了知觉。

韩诺惟醒来的时候,刚吸了一口气,就呛得剧烈地咳嗽了起来。他定睛一看,才发现自己趴在地上。他摸了摸后脑勺,钻心地疼。

韩诺惟吃力地爬起来,然后举起电筒检查了一下。他这才发现,自己现在身处另外一个石室。

他模糊地想起来,自己被一块掉落的石头砸到了后脑勺,在昏过去之前的一瞬间,石门打开了,他本能地向前扑了进去。

想到这儿,韩诺惟一阵后怕:假如当时自己的反应稍微慢了那么一点,现在可能就瘫在走廊里,被砸成肉饼了。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韩诺惟安慰自己。他举起电筒,开始检查这石室。刚才被自己涂色的石门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扇看似更厚重的石门。他之所以能肯定这一点,是因为眼前的这扇石门明显要粗糙很多。

他转过身去,映入眼帘的两只空洞无神的眼睛吓了他一大跳,一瞬间,他的寒毛都竖起来了。等他靠近后才发现,这是一尊一人多高、栩栩如生的大型动物石雕,但不知为何缺失了脸部,只留下一双骇人的眼睛。

脸?

韩诺惟心里一阵激动,他立刻拉开腰包,取出那四块白色的碎片。然后,他小心翼翼地将碎片依次按到石雕的脸上,等第四块碎片边缘的细齿一嵌入石雕,就立刻跳开,生怕有什么陷阱。

石雕的眼睛亮了起来,发出金色的光芒,竟是一只威风凛凛的老虎。它昂首翘尾,眼神锐利,四只利爪蓄势待发,像是随时准备扑向猎物。

韩诺惟想起一个古老的传说,在从前久远的岁月里,有人认为,琥珀是老虎死后的精魄所化,所以,也有人称其为“虎珀”。

这只白色的石虎,在韩诺惟替它补好脸之后,原本空洞的眼睛里出现了一对金彩熠熠的宝石眼珠,仿佛是对传说的再现一般。只是老虎的脖子上不知为何系着一个铃铛,与它的威严气质颇有些格格不入。

韩诺惟伸手就去摸刀,这才意识到刀已经掉了,他估摸着只能是掉在了之前的通道里,心里一阵懊悔。没有了工具刀,他只好徒手去拽系铃铛的绳子,好在绳子不算粗。他取下铃铛,仔细端详了一会。这铃铛精巧可爱,金光闪耀的钟形外表雕刻着异常繁复的花纹,显然也是纯金的。韩诺惟略带嘲讽地自言自语道:“科顿还真是喜欢黄金呢。”说归说,他还是将铃铛收了起来。

韩诺惟在屋子里转了几圈,一无所获,他失望地回到石虎面前,又沿着石虎找了一圈,也没有发现异常。

韩诺惟盯着石虎的眼睛,心想:难道这两颗黄宝石是开关吗?

他伸出手指,按在了其中一颗宝石上,但坚硬的触感告诉他:行不通。他在宝石上摸了半天,发现这对宝石就是纯粹的装饰品,并不能按下去,也不能取出来。

他失望地退了两步,然后靠墙坐下。此时他在密室里已经呆了许久,空气渐渐变得稀薄,他也开始心烦意乱。

头刚一靠墙,就一阵钻心的疼,韩诺惟摸着后脑勺,想不明白科顿设计之前那个通道的用意,他那么分秒必争,最后还被砸晕了。科顿也真是不怕家族断后啊!他越想越气,跳起来就是一脚,狠狠地踹在了石虎的屁股上。

石虎的尾巴立刻旋转了起来,一阵咯咯哒哒,竟像是在上发条。

韩诺惟吃惊地看着石虎的背部,两块半圆形的石板像一本书一样缓缓打开,然后在石虎的肚子里,出现了一个金色的圆盘。

圆盘里铺着一层细腻的白色沙子,沙子外围插着八根长短不一的拇指粗的彩色蜡烛,韩诺惟好奇地摸了一下,居然是真的蜡烛。更离奇的是,这些蜡烛居然都是燃烧过的。八根蜡烛颜色都不一样,长度也不相同,会是什么隐喻吗?

在八根蜡烛的中间,有一个由三圈金属环组成的装置,韩诺惟试着拿起来,发现金属环是固定在圆盘上的,不能移动。

韩诺惟头疼地看着石虎,忽然又觉得有些好笑:他刚才无意间踹了老虎屁股一脚,才激活了机关,难道真的应了那句“老虎屁股摸不得”?

韩诺惟又试着去旋转那石虎的尾巴,却再也不能转动了。看来,机关就在那个金色圆盘上。

三个金属环的中间是个小小的平台,线刻着一朵盛开的花朵,韩诺惟盯着看了一会儿,越看越觉得是牡丹花。牡丹花在这里有什么寓意吗?

韩诺惟忽然激动起来,他拉开腰包,取出了在船长室的陈列柜里拿到的那朵白牡丹。韩诺惟比划了一下,尺寸正好,他喜不自禁地将牡丹放在圆环中间。

圆环没有动静。

他又把牡丹转了个方向,还是没有动静。

这时,韩诺惟注意到了外圈的两个金属环边缘有许多小孔,他数了一下,内圈的金属环有十六个小孔,外圈的是二十四个。合在一起,恰好是四十个。

四十这个数字让韩诺惟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接着他眼睛一亮。

韩诺惟二话不说,拿出了在船体上收集的紫色宝石碎片,此刻再看这些碎片,碎片上那些几乎一致的尖尖的部分就有了解释。他将碎片一片片插入金属环边缘的小孔,但由于孔洞狭小,整个过程颇费工夫。好在这些碎片大小基本相同,不一会儿,四十片紫色宝石碎片就组成了两个圆圈。

韩诺惟睁大眼睛,此刻,它看上去就像盛开的紫色莲花,而中间捧着一朵白牡丹。

“Prolification——台阁花。”韩诺惟脱口而出。

所谓台阁花,通常是指花心中间再开出一朵或数朵花,犹如层层的亭台楼阁。牡丹的台阁品种颇多,但莲花的他倒是没听说过。不过,考虑到科顿的植物学知识渊博,也说不定真有此花。

韩诺惟等了一会儿,但台阁花并没有反应,他有点沉不住气了,轻轻碰了碰花心的白牡丹,然后又碰了碰外围的紫色莲花。

但周遭仍然一片寂静,韩诺惟举起电筒照过去。这次他观察得更为仔细了,终于,他发现在圆盘的外边缘还有一圈金属环。韩诺惟试着转起了这圈金属环,整个圆盘也开始跟着缓缓转动。

紫色的莲花忽然动了动,小小的花瓣依次合拢又渐渐打开。围绕在莲花周围的蜡烛都亮了起来,在亮光中,韩诺惟看到蜡烛上隐隐出现了字符。他略感吃惊地凑近一看,每根蜡烛上都浮现出一个令他毛骨悚然的字母:

C-o-m-e-h-e-r-e

第四十一章 夺命棋盘

“来这儿?”韩诺惟自言自语道。一阵冷风吹过他的心头,他下意识地看了看周围。在这个只有他一个活人的密室里,突然出现这么一句话,着实让人感到不寒而栗。可是,这密室中并没有出现其他变化,那这些蜡烛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难不成就是字面的意思,要自己站到这个圆盘上?可是这也实在太扯了,他看着这些蜡烛,始终感觉不是很舒服,本能地排斥这个想法。无奈之下,他不得不再次仔细检查了一遍密室和石虎,但什么也没发现。他只好鼓足勇气,手往石虎身上一撑,跳了上去。

石虎没有动静。

韩诺惟蹲在石虎屁股上,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咬咬牙,往前半步,踏入了圆盘。圆盘的面积并不大,他只好踩塌了其中的几根蜡烛,才能将双脚完全放入。其实这样做的时候,韩诺惟还挺高兴,因为他实在是很不喜欢这些蜡烛。他刚一站稳,双脚就立刻陷入了沙子中。

忽然,韩诺惟感到一阵剧烈的晃动,接着,雷鸣般的声音响了起来,比之前的石球的动静还要大,震耳欲聋。与此同时,他感受到了一股强烈的失重感,石虎像是断了线的电梯,疯狂地往下坠落。都已经身在海底了,还能再往哪儿落?韩诺惟闭上眼睛,抱着头,弯下腰,身体蜷成一团。他能感觉到,自己浑身的骨头都快被这剧烈的下坠给晃散架了。

好在这次坠落的时间不长,大概几秒钟后,地震就过去了。韩诺惟在确定没有晃动之后,才慢慢睁开眼睛。

他来不及检查身上是否有伤,就瞠目结舌,呆住了。

因为映入眼帘的,是他平生从未见过的美景。

一座小小的形如皇冠的房子矗立在他眼前,四周环绕着雕饰精美的圆柱,而在房子前面,是一块犹如棋盘的小型广场。韩诺惟抬起头,看见无数花花绿绿的浮游生物从他的头顶悠然自在地漂过,就像无数的明灯,将晶莹剔透的穹顶辉映出一片柔和的安详。他举起手电筒,一些珊瑚和海葵受到光线的刺激,立刻反射出华丽的荧光。

这是一个人工开凿出的洞穴,位于一块巨大的波罗的海琥珀当中,人置身其中,仿佛是跳进了琥珀中的空胆一般。光线进入这个空间之后,好像不再受到任何束缚,而是自由地徜徉,久久不愿离去。韩诺惟实在想不到在这沉船之下,竟然藏着这样美到令人窒息的景致。他伸出手,轻轻抚摸着洞穴的石壁,一种琥珀特有的温润感传到掌心,像是恋人柔美的肌肤。

韩诺惟忽然明白了莫傲骨那一身高傲的气势从何而来,任何祖上拥有如此奇珍异宝的人,都会是桀骜不逊,不落凡尘的吧。

他环顾琥珀洞穴,不禁信心大增,宝藏一定就在不远处!

他跳下石虎,检查了一下,只有手臂上有擦伤,左边的小腿有些发麻,其余地方都没事,算是万幸。

检查完毕,韩诺惟满怀欣喜地走上棋盘,刚一落脚,就被蛰得缩了回来。他仔细一看,原来棋盘上密密麻麻布满了纤细的钢针,长约十厘米,因为洞穴内的光线飘忽不定,一开始都没注意到。他试着将潜水靴的鞋尖踩了上去,立刻被扎出无数的小眼儿。

怎么过去呢?

韩诺惟捡起石虎旁边的一块碎石,用足力气,朝棋盘砸了过去。石头落在棋盘中央,一阵吱吱呀呀的响动后,三尊两米多高的半身雕像从棋盘中缓缓升起。三尊雕像呈三角形分布,且各带有一块方形的厚石板。

韩诺惟粗略估算了一下三尊雕像前的石板间的距离,然后叹了一口气。石板之间离得太远了,想踩着这三块没有钢针的石板跳到“皇冠”门前,根本不可能。

那么,有没有可能会在他站到厚石板上,增加了石板的重量之后,出现什么变化呢?可是他看了一眼钢针后,就立马打消了这个念头。还是不要试了,万一不对,可就被扎成马蜂窝了。他叹了口气,用手指捏住最外层的钢针中的一根,试图将它折断。可是他费了好大力气,也没感觉到钢针有丝毫弯曲。真是邪门,他忍不住想,这么细的钢针,居然掰不动。

韩诺惟无奈地环顾着四周,想另辟一条路绕开棋盘。但极目望去,除非他能飞到穹顶上,否则没有别的办法。

韩诺惟身上只有一个小电筒。“若是有根绳子就好了,那样,我就可以把绳子拴在高处,然后像泰山一样荡过去。”韩诺惟这样想着,轻轻叹了一口气。

思量再三,他在石虎旁边的碎石堆里翻了起来,看有没有能用的工具。

可是,翻了半天,什么也没找到。他又不甘心地回到棋盘前面,盯着那三块厚石板发呆。

仔细看他才发现,每一块石板上都镶嵌着一个由英文字母组成的圆环。这些英文字母用阴雕的手法雕刻在小圆片上,圆片颜色与石板相近,似乎也是石头材质的。圆片之间紧紧依靠,形成了一个圆环。从圆片之间的缝隙看,圆片像是贴上去的。他试着用指甲去抠,却怎么也抠不下来。而在圆环的正下方,也就是最靠近他的位置,有一个比字母圆片略大一些的小圆孔。

纵观整个圆环,就像是老式电话的拨号盘。这个造型让他觉得,解这个迷应该是要通过旋转圆环,让正确的字母落在圆孔中。韩诺惟读了一遍字母,恰好是从A到Z,共二十六个,整体按逆时针方向排列。

那么,正确的字母是什么呢?

韩诺惟又抬头去观察那三尊雕像。三尊雕像都是男性,且都是欧洲人的轮廓,但除了都很英俊以外,好像也没有什么异常之处。韩诺惟试着按照顺时针方向旋转圆环,让第一个字母“A”进入圆孔。

“A”在滑到圆孔的上方时,迅速被吸了进去,然后过了一秒钟左右,又弹了出来。同时,雕像所在的这一整块长方形的区域中的钢针立刻变长了一些。韩诺惟吓得连忙后退了一步,他以为钢针会慢慢再缩回去,可是等了半分钟,钢针也没有反应。

一次都不能错!这该死的棋盘!如果他再转错,周围的钢针再变长,他可能就够不着圆环了。韩诺惟烦躁地揉了揉眉心,三个男人雕像到底代表什么呢?

韩诺惟蹲下来,苦苦地回忆着莫傲骨曾对他说过的家族传说,努力寻觅着可能的线索。但他怎么也想不出来可能有针对性的答案。

几行英文情诗忽然浮现在他的脑海,那是他在沉船的舷窗边上看见的。

Beauty's-effect-with-beauty-were-bereft,

Nor-it-nor-no-rememberacne-what-it-was。

This-were-to-be-new-made-when-thou-art-old,

And-see-thy-blood-warm-when-thou-feel'st-it-cold。

Make-thee-another-self-for-love-of-me,

That-beauty-still-may-live-in-thine-or-thee。

Lo,in-the-orient-when-the-gracious-light

Lifts-up-his-burning-head,

each-under-eye,

Doth-homage-to-his-new-appearing-sight,

Serving-with-looks-his-sacred-majesty。

韩诺惟对自己的记忆力十分有自信,他立刻站起来,试了试情诗的第一个单词“B”——这下,钢针的长度已经快要到他的膝盖了。

韩诺惟几乎要抓狂了。他又尝试着排列组合了里面的一些名词,但感觉都不怎么对劲。他试着将重复率高的几个单词挑出来,却也并不能组合成什么短语。

韩诺惟想起了那令人哭笑不得的八大行星音序,难道这又是个故布疑云的圈套?

“慢着!”韩诺惟忽然大喊了一声。倒数第三句里,开头的each原本是上一行的结尾,他最初以为是书写者特殊的写作习惯而已,并未多想。可是,仔细想想,这里硬生生将诗句断开并转到了下一行,应该是科顿在暗示:each是很重要的一个单词。

那么,提炼出每一行的首字母,按照音序组成单词,并且一定要包含字母e的话,那就是ae。可是第一次就已经试了a,确定a开头不对,并且a并不是什么有特殊意义的单词,这就说明不是按照音序来组合的。

剔除掉音序条件后,在首字母组合里,包含e的单词就是bed和name了。

“name……”韩诺惟忽然愣住了。

名字。

韩诺惟激动起来,谜底应该就是雕像的名字。

守护家族宝藏的雕像,雕刻的极有可能是宝藏的主人。

想到这里,韩诺惟颤抖着将“m”转入孔中,他看着m被吸进去时,心提到了嗓子眼。而当m再弹回来时,钢针没有变长!韩诺惟大喜,他接着转入了“o”,钢针也没有变长!他一口气试了“rrison”,然后,雕像慢慢动了起来。雕像先往左边移动,到达边界后,又移到了最右边,犹如棋子在棋盘上移动,所行之处,钢针俱消。

韩诺惟如履薄冰地踩上了棋盘,确定钢针都已消失后,来到了第二尊雕像前。第二尊雕像的“年龄”看上去比第一尊要小一些,他试着转入了“c”,钢针又变长了。他吓了一跳,不是科顿,难道是埃德蒙?他又试着转入了“e”,这次钢针没有变长。他捏着一把汗,将“dmund”按顺序转了一遍,第二排的钢针也都消失了。

最后一个,毋庸置疑,就是科顿的孙子安德鲁了,韩诺惟将“andrew”的最后一个字母旋转完毕后,棋盘上的钢针终于全部消失了。

韩诺惟踏过棋盘的最后一格,不觉身上已是汗水淋漓。

在皇冠小屋的前面,有三层台阶,台阶后面立着一扇蓝色的门。而在门上镶嵌着一块面积不小的纯金门牌,门牌左右都顶到了门边。当然,门是锁住的,门牌正是门锁。

韩诺惟叹了一口气,在解了这么多谜之后,足以证明自己是汉诺威家族的后人了,可科顿还是一口气也不让他喘。

韩诺惟踏上台阶,只觉得一阵摇晃,险些摔倒。待他直起身子站稳,才发现台阶居然升高了十几厘米,恰好让他的视线达到门牌的中心位置。与此同时,台阶的边缘冒出了一排金属栅栏,尖尖的像是锋利的矛头。

韩诺惟目瞪口呆,这些栅栏和他的膝盖差不多高,怎么看都像是危险的机关。他不敢轻举妄动,只好先站定,开始研究门。

门上的纯金门牌分为左右两个部分,中间由细细的五道金属横梁连接。两边紧靠横梁的部分都分别竖直排列着五块圆形金牌。左边的金牌上面镶嵌着一些看似毫无规律的数字,右边的金牌则全都刻着十字架。

韩诺惟盯着左边的金牌看了看,每块金牌上都镶嵌了四颗红宝石,而每颗红宝石的表面又雕着一个数字。他迅速浏览了一遍红宝石,发现最大的数字是9,最小的是1。

而在门牌的右侧下方,有一个向外突出的横槽,里面摆放着一些红宝石颗粒,其表面也无一例外地刻了数字。韩诺惟扒拉了一下,从1到9,恰好是九颗。

“这轮考数学。”他苦笑了一下,“还好都是个位数。”

第四十二章 数字金牌

虽然对科顿颇有怨言,但韩诺惟还是强打精神,开始解题。

左边的金牌都分成了四个部分,中间的圆圈是一个部分,剩下的空间再均分为其他三个部分。按照左上、右上、正下、正中的顺序来排列,第一排的金牌数字为“4、3、6、1”。

第二排的金牌数字为“1、7、4、1”。

第三排的金牌数字为“1、2、3、3”。

第四排的金牌数字为“4、2、3”,正中为空。

第五排的金牌数字是左上3,右上为空,正下1,正中9。

假如用X代表缺少数字的部分,那就是:

4361,1741,1233,423X,3X19。

韩诺惟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这些数字有什么规律呢?

第一块金牌可以理解为43除以6,余数是1;

第二块金牌是17除以4,余数是1;

第三块金牌是12除以3,余数是……0?韩诺惟盯着第三块金牌中间的3,摇了摇头。可供他使用的宝石颗粒里面,没有0,显然,这个规律不对。

难道是外面的三个数字相加,正中的数字是除自己外最大的因子?

韩诺惟立刻否定了这个想法。

韩诺惟琢磨了好一会儿,连线性方程都用上了,算出来的却不是整数,他十分烦躁,随手拿起宝石颗粒中最靠外的一颗6,放进了第四块金牌中间的凹槽中。

一阵剧烈的摇晃吓了他一跳。台阶边缘的金属栅栏又往上升高了一些,已经和他的腰齐平了。同时,台阶也升高了十几厘米,现在,韩诺惟的视线已经到达第一排的金牌的位置了。

这玩意儿活像个小笼子。

想到这儿,韩诺惟浑身一阵冷战,假如不能在有限的次数中解开谜题,就会被升到天花板上,然后活活困死在笼子里?

韩诺惟转过头去,看看棋盘广场,叹了一口气。他没有回头路了,也不敢再浪费次数了,只得取出刚才的6,放回横槽里,苦苦思索起来。

那么,会不会是数列呢?韩诺惟忽然想到斐波那契数列。他灵机一动,重新演算起来:先算正中间,第一块金牌中间的1和第二块金牌中间的1,再加1,得第三块金牌中间的3;第二块金牌中间的1和第三块金牌中的3,再加1,得5,假设这是第四块金牌中缺的数字;那么,第三块中的3,加第四块中间的5,再加1,恰好得第五块金牌中间的9!

韩诺惟激动极了,他立刻推算起右上角的数字,希望能解出第五块金牌的答案。用类似的方法,第一块右上角的3加上第二块右上角的7,需要减去8才能得到第三块右上角的2;第二块的7加上第三块的2,需要减去7才能得到第四块右上角的2。以此类推,第三块的2加上第四块的2,需要减去6……

韩诺惟愣住了,得出的结果是负数啊。

他抓了抓头发,有点绝望。

韩诺惟直勾勾地瞪着金牌,心想会不会又是自己想的太复杂了。

这时,右边的一列金牌映入他的眼中,刚才光顾着算左边的数字,都没有仔细观察过右边。这五块金牌与左边的金牌体积相同,只是全都刻出一个十字架的纹路。

十字架?科顿很可能是天主教徒,但是这一路走来,韩诺惟并没有看到其他明显的宗教标志。

假如它代表的不是宗教呢?韩诺惟盯着十字架看了几秒,忽然意识到,这是加号!

原来,科顿早已做了这么明显的提示,是他又一次把问题复杂化了。

一次又一次被科顿“骗”到,他突然想,科顿真像个心理学家。韩诺惟笑着在心里列出了算式:将左上角的数字全部相加,(4+1+1+4+3),结果是13;再把正下方的一排数字相加,(6+4+3+3+1),结果是17。

假设在13和17之间的算式结果是15,那么,15减去(3+7+2+2),结果是1,由此,第五块金牌的右上角是1。

13,15,17,假设正中间的数字相加后的结果是19。那么,19减去(1+1+3+9),等于5,第四块金牌中间的数字就是5。

韩诺惟拿起5和1两颗宝石,小心翼翼地放入了金牌中的空缺处。

圆形金牌吱吱呀呀一阵旋转,接着,金属横梁全部移向了一旁,同时,台阶边缘的金属栅栏消失了,台阶也落回了地面。韩诺惟深深吸了一口气,轻轻推开了门。

屋里面的光线并不明亮,甚至有些阴暗,他打开手电筒,开始观察小屋。小屋里面装饰得十分古朴:正对着大门的墙上用水粉绘制着各种交错的花草藤蔓。墙壁两侧对称地摆着书柜,上面排列着许多书籍。在左边书柜的旁边,有一张小小的圆桌,上面铺着一块红丝绒桌布。

韩诺惟刚往屋内走了两步,忽然又停了下来。

一种不协调的感觉充斥在他心中。他后退了两步,看着屋内靠近门口的两尊几乎与人一般高的小天使雕像。两尊雕像面对面,都有底座,都是经典的振翅欲飞的造型,区别是左边的一尊手里举着小号,右边的一尊,左手提着一面锣,右手握着一个锣槌。

毋庸置疑,小号和锣以及锣槌都是纯金的。

韩诺惟盯着右边的小天使,有点纳闷:为什么它要演奏中国的传统乐器呢?他回想起来,莫傲骨教过他,锣在中国古代就已传入欧洲。1791年,法国作曲家戈赛克就将锣用于他的管弦乐作品中了。

科顿所处的时代是十九世纪中晚期,锣这种乐器他是肯定知道的。然而,当时在欧洲并不流行演奏锣,而且小天使拿着锣总显得有点格格不入。

韩诺惟看了一会儿小天使手里的锣,光滑如镜,没有任何花纹。他试探着轻轻抚摸了一下,锣也没有什么反应。他胆子大了一点,推了一下锣,然后看着它在小天使手上颤巍巍地晃荡了十几秒。

周围并没有出现什么变化。

如果用锣槌敲一敲这面锣呢?

想到这儿,韩诺惟警惕地回头看了看,蓝色大门依旧巍然不动地立在那儿,棋盘广场上的雕像也都静立默然。他又低头看了看脚下,也没有变化,没有出现任何缝隙。

千万不要再掉到哪个洞里去了!他暗暗祈祷着,然后从小天使的右手上取下锣槌,对着锣的中心,敲击了一下。

“哐”地一声,韩诺惟下意识地握紧了手里的锣槌。在这安静得几乎要使人发狂的海底,敲击一面锣之后所发出的声音,着实让人瘆得慌。

忽然,左边的小天使雕像缓缓转动了起来,在旋转了几秒钟之后它又停下了,从原先的面朝右边的小天使,变成了面朝大门。

韩诺惟在心里一阵欢呼,这里果然是有机关的!

在小天使雕像旋转之后,底座上露出了一个暗格,韩诺惟拿电筒一照,看到里面好像有个东西,于是就小心翼翼地伸手进去摸了摸,还好,那东西是可以拿出来的。

这是一艘轮船的陶瓷模型,做工极为精致,奇怪的是只有一半。其大小仿若半个乒乓球,桅杆、三角帆等都做得相当细致逼真,只是没有船舱。船身几乎是实心的,中间有一个小凹槽,像是用来扣住另一半的。

另一半在哪儿呢?韩诺惟思索了一阵。

既然右边的小天使雕像可以打开一个“声控”的机关,那么左边的呢?韩诺惟好奇地绕着“小号”看了好一会儿,但却一无所获。小号被固定在了小天使的手中,想取下来的话,就势必要破坏小天使。

他叹了一口气,小号不像锣,只要有锣槌就可以敲响。想吹响小号,就得对准号嘴。但是这小号是固定在小天使的左手上的,小天使现在正面对着门,而且离门很近,他根本没办法够到号嘴。

韩诺惟看着小号发了一会儿呆。

突然,他笑了起来,是他再一次想复杂了。每把小号上都有三个活塞,按下活塞,就可以改变小号发出的声音。想激活机关,不一定要让小号发出声音,理论上,只要模拟了发声的必要动作,就可以了。

说干就干,他立刻靠近左边的小天使,按下了中间的活塞。韩诺惟并不知道哪个活塞才是正确的,他不过是想到了之前在石球通道里,最后的正确答案是三扇门中间的那一扇。凭借着那次经验,他猜测,科顿会习惯性地将正确答案放在中间。

果然,随着韩诺惟按下活塞,右边的小天使也动了起来,它的旋转方向和左边的小天使刚好相反,是逆时针的。转了几秒后,小天使停了下来,它的底座上,也露出了一个暗格。

韩诺惟迫不及待地把暗格里的东西拿了出来,不出意料,是轮船模型的另一半。他将两部分模型的轮廓贴合在一起,只听得一阵细微的“咔嚓”声,两半模型紧紧扣合在一起,变成了一条完整的船。

他将船体倒过来,看见它的底部嵌着一个圆形的金属钮,钮上的纹路异常复杂。他试着按了一下,发现这个金属纽是固定在上面的,并不能活动。他又把船举起来,用手电筒照着,想照亮了仔细观察一番。

然而,手电筒却怎么按都没有反应。韩诺惟有点惊慌,又拍又打地折腾了一会儿,手电筒仍旧无法点亮。

韩诺惟心里一阵懊恼:不知道手电筒是坏了,还是没有电了。他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重返地面,而现在就只剩下头顶这一点微弱的光源了。为了节约电力,他关掉了头顶的灯,接着,他看了看手上的潜水表。此刻,距离他下水,已经过去了整整六个小时。

马兑这个骗子,还说他船上的东西都是美国货呢,结果这么快就不亮了。韩诺惟一阵无语,但还是将手电筒收到了腰包中。

韩诺惟慢慢走进了小屋中。

他走到右侧的书柜前,好奇地轻轻抽出一本书,打开一看,却发现只有封皮,里面是空的。他心想,当然,这里不会住人,那么书籍也就是摆设而已。韩诺惟将书全部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线索。

他又走到那张小圆桌旁边,一把掀起了桌布。令他吃惊的是,桌面上刻着许多奇特的曲线花纹,花纹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而且花纹上面还散布着许多圆形的小孔。

这样的桌子,难怪要铺桌布,不然都没法摆放东西,根本就不平整。韩诺惟嘲笑地想着。

忽然他心里泛起一阵波澜。

他取出腰包里的陶瓷船,看了看船底的金属钮。金属钮的大小似乎与桌子上那些小孔的大小相当,他立刻对准了一个小孔,将陶瓷船按了上去。小船在接触到圆孔后,像是被吸过去一般,嵌在了圆孔里。然后,他听到“咔嚓”一声,小船似乎往上弹起了一点点。他蹲下来沿着桌面边缘看了一眼,果然,小船的金属钮下面连着一根金属片。

韩诺惟起身看着小船,又看看桌子上的花纹,越看越觉得,这些花纹像是航道!难道这是要他用这艘船在桌面上“航行”?

在桌子的右上角,刻着三个很小的字母,“END”,那里应该就是终点吧。但是,起点在哪里?韩诺惟找了一圈,没有发现桌面上有其他字母。于是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随意将陶瓷船从当前的位置往前滑行了一步。陶瓷船走过的这段曲线,渐渐亮了起来,像是在暗示他这一步是正确的。韩诺惟高兴地将陶瓷船又往前滑了一步,但原本变亮的曲线又慢慢变暗了。

他折腾了一会儿之后开始反应过来:这就是传统的一笔画。这艘船要在不走重复路的前提下,经过桌面上的所有曲线“航道”,直到最后抵达“END”。

和前面的各种难题相比,这简直就是“福利”啊,他在心里暗暗好笑:科顿一定不曾想到,在百年之后的中国,会有许多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会玩一笔画的游戏了。

韩诺惟没有花费多少时间就画完了陶瓷船的“航道”,当船抵达右上角的“END”的那个圆形小孔时,所有的航道全都点亮了。接着,从圆桌的侧面弹出一个薄薄的抽屉,抽屉里躺着一个用绸缎包裹起来的东西。

韩诺惟抽出这个东西,拆开绸缎,里面却是一块薄板。他看不出薄板是什么材质的,只觉得摸起来比玻璃要软,比塑料要有弹性,竟然有几分像是用某些动物的皮肤组织做成的。

韩诺惟将薄板靠近鼻子嗅了嗅,有种好闻的柔和的香气。他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发现这块薄板不是均匀的,某些地方是透明的,某些地方则是完全不透明的乳白色。

韩诺惟一时间琢磨不明白,便将薄板重新用绸缎包好,装入腰包里面。

他离开圆桌,继续打量起这间屋子来。在“航道”全部被点亮之后,屋子里亮了许多。屋里面的装饰说不上华丽,但也绝不寒碜,有壁炉,有沙发,有茶几,甚至还有一排呼叫佣人的拉铃。

铃?

第四十三章 请原谅我

韩诺惟顺着铃铛仔细看了一遍,果然在最后一个铃铛后面发现了空的挂钩,他立刻掏出之前在石虎脖子上取下的金铃铛,试着将它挂了上去。他等了一会儿,铃铛并没有动静,他又试图摘下其中一个铃铛,却发现这些铃铛都是固定在金属线上的。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念头,便轻轻推了一下铃铛。铃铛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回荡在屋子里,然后又飘出去,萦绕于整个琥珀洞穴中。但是,屋子里并没有如他预期的那样出现什么变化,于是他又推了一下铃铛,这次用的力气大了一些。

左边的书柜忽然动了起来,它慢慢移向左边边,然后,原本被书柜遮挡住的墙面上露出了一间小小的隔间,隔间地面上有向下的台阶。韩诺惟没有直接进去,而是将沙发挪了过去,抵住书柜,防止自己再次被锁在密室里。

确定书柜不再移动后,韩诺惟这才点亮了头顶的灯,保持着警惕,踩着台阶,慢慢走进了密室。

一口大如汽油桶的长方形箱子静静地躺在密室正中,它在暗淡的头灯的照射下,显出褐红色的皮质来。

韩诺惟又惊又喜,立刻扑了过去。

箱子并没有加上额外的锁,其自带的暗锁也没有锁死,韩诺惟毫不费力地就打开了这口大箱子。但是打开箱子之后,韩诺惟就傻眼了,因为里面还有一口小一圈的箱子。无奈之下,他只好继续开箱子,可是打开了第二个箱子之后,又出现了第三个箱子。韩诺惟心里一惊,该不会这里面还有箱子吧?果然,他最后发现这箱子里总共套了七个箱子,犹如俄罗斯的套娃,层层相扣。等他打开最里面的一个箱子时,完全呆住了。

箱子里只有一柄短剑,长度大概在三十厘米左右。韩诺惟将短剑取出来,发现它下面压着一卷羊皮材质的东西。

折腾了一天,韩诺惟早已又累又饿,现在看到了箱子,那紧绷的神经终于松弛了一些。他索性靠着箱子坐了下来,拿起羊皮卷,再慢慢摊开,读了起来。羊皮卷看起来年代久远,上面密密麻麻地用拉丁文写了很多东西。

韩诺惟试着读了几句,发现是全无联系的奇怪词语。他一头雾水地想着:难道这又是什么谜语?可是他看着这些散乱的词语,却怎么也捕捉不到它们之间的联系。

韩诺惟又看了一眼潜水表,已经快下午五点了。这时,他的肚子突然响了起来,他苦笑着看了一眼肚子:“你忍忍吧,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去。”

韩诺惟揉了揉肚子,腰包里的一个硬物硌了他一下。他一愣,连忙取出那块裹着绸缎的薄板。

他忽然灵机一动,将这块“眼镜盒”大小的薄板罩在了羊皮卷上。透过薄板的透明部分,韩诺惟读出了一些让他心惊肉跳的东西来。

原来,科顿当年设计的琥珀沉船完全就是虚晃一枪,真正的琥珀根本就没有放在这里!

科顿偶然间发现这里竟然有一条较深的海沟,海沟的附近,恰好又有一座山,山顶露出海面,形成了一座小岛。于是,他想了个主意:沿着海沟开凿一条隧道,引到山中,直通到海面上的小岛。

沉船就是为了掩盖海沟里的这间海珀小屋,而这屋子则是用来引导汉诺威的后人找到祖上的宝藏。海沟里修建的重重密道机关,既是为了考验汉诺威的后人,也是为了阻挡其他别有用心的寻宝者。

韩诺惟想起了拉乌堵,不由得长叹了一口气。

他接着将薄板往下移动,读着读着,他的手指微微颤抖起来,好一会儿才平静下来。

原来,左边的书柜是用来遮挡箱子的,而右边的书柜,却是“停尸房”。那些当初为科顿修建海底密室的人,无一生还。他们全部被科顿锁在密室里,任其灭亡。而祖先留给他的,可不仅仅是琥珀宫而已。

羊皮卷的最后一行,不需要薄板也能阅读:1901年,8月1日,科顿。

读完信,韩诺惟感到一阵恶寒。他将羊皮卷塞进腰包里装好,又盯着那短剑看了一会儿,咬咬牙拿了起来。

韩诺惟关掉头顶的灯,回到小屋,径直来到两个书柜之间的“花草墙”边,他仔细找了一会,看到藏在花草里的家族图案,便用力一按。

一阵轰鸣声响起,灰蒙蒙的烟雾直往韩诺惟脸上冲。他后退了几步,静静地等着烟雾散去。

墙内出现了两个大理石座椅,左边的座椅是空的,右边的座椅上坐着一具干尸。

那是一位一望而知气度非凡的老者,保持着端坐的姿态,灰白的长发垂落在肩头,眉毛和胡子都长得像是神话里的仙人一样。他身着一套古朴而雅致的灰色礼服,虽然面目干枯模糊,却依旧能看出欧洲人的轮廓。

韩诺惟的心砰砰直跳,尽管他猜到这椅子上的人就是科顿,但他仍然很难接受这样面对祖先遗体的方式。他上前一步,恭恭敬敬地将科顿的四肢套入椅子的四个金属圈内,然而科顿轻得就像是随时都会飘起来一样,他得万分小心,才能确保其被固定在羊皮卷所描述的位置上。

然后,韩诺惟将短剑慢慢插入空石椅顶端的空槽,直到剑身彻底没入石中。

一切都准备好以后,韩诺惟神情恭敬,态度严肃地低声说道:“Forgive-me。”

韩诺惟坐到了空石椅上,他深呼吸了好几次,颤抖着握住了科顿的手,同时将自己的另一只手放入了座椅扶手的金属圈中。

他还没有准备好,就忽然跌入了铺天盖地的黑暗之中。他感觉到自己好像坐在一辆飞速行驶的矿车上,磕磕碰碰地冲向不可知的未来。身后是轰隆隆的爆炸声,四周是茫茫如夜的黑暗,耳边有呼啸而过的喧哗,有一瞬间,他很想点亮头上的灯,但他不敢松开科顿的手。他感觉在这样的高速冲击中,科顿干枯的手,似乎有一种安定人心的力量,让他沉下心来,从容地迎接即将到来的命运。

但这种磕碰实在太剧烈,韩诺惟浑身上下无处不疼,虽然他咬紧牙关承受着,但当“矿车”磕到了一块特别大的礁石上时,韩诺惟的额角还是撞上了一块尖锐的东西,他痛得大叫了一声,昏了过去。

当韩诺惟醒过来的时候,一阵阵冰冷刺骨的感觉从他的脚底袭来,他吃力地睁开眼,带着咸味的海风毫不客气地扑面而来。

他出来了!

韩诺惟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一路不敢松懈,不敢停留,为的就是这一刻,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如果自己永远被困在海底的话,该怎么办。

韩诺惟爬起来,打开头顶的灯,看了眼潜水靴的破洞,轻声地说:“命运就是这样的狡黠,你愈害怕,它愈张牙舞爪。只有当你不再恐惧,头也不回地往前走,才能击穿它身上的铠甲。”

他环顾四周,这才看出原来自己深处一个半露天的山洞,山洞很大,位于一座海中的小岛上,四面都是汹涌的浪涛。而科顿早已不见踪影。他摊开手,掌心里有一枚戒指,一块绿得惊人的翡翠嵌在两只对称的钻石虎头中,老虎的头顶伸出四枚镶爪,恰好将翡翠固定在戒指中央。戒身是纯金的,整个戒指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韩诺惟想起羊皮卷上的描述,便小心地把戒指收了起来。

天色灰蒙蒙的,不见月亮,韩诺惟想看看时间,一抬手却发现潜水表已经掉了。他侧耳听了一阵,海水浪潮正猛。韩诺惟不慌不忙地盘腿坐下来休息。头顶的灯光太弱了,他根本就看不了多远,“总之,等天亮就会退潮,到时候就能看出我在哪里了。”

韩诺惟打了一个盹儿,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他又回到了韩城的家,母亲没有生病,父亲没有变老,他也没有长大,甚至还不曾认识陶白荷。

海鸟的叫声唤醒了韩诺惟,他睁开眼,天已蒙蒙亮。他一跃而起,果然看到潮水已经退去。显然,这个小岛离大陆并不远,只是涨潮的时候海水淹没了小岛与陆地相接的浅滩罢了。

韩诺惟踩着浅滩上的水,飞快地跑上了岸。他摘了些路边灌木丛里的野果充饥,这种当地人称之为“钟铃果”的小东西酸酸的,并不好吃,可韩诺惟已经接近二十四小时没吃没喝,对他来说,这些野果就是最快捷的能量来源。

韩诺惟穿过一片树林后,终于看到了马路,他顺着马路走了大半天才遇到一辆顺风车。他面容丑陋,又穿着脏兮兮的潜水服,怎么看都不能让人放心。但幸好他还记得曼吉村的名字,他央求了好一会儿,那渔民才答应带他一程。

当马兑看见韩诺惟的时候,简直吓得半死。按他的话说,他一直等到很晚,然后就听到海底有很大的动静,接着他就派人下去了,但是船体已经爆炸了,他以为韩诺惟和拉乌堵都“留”在了海底。韩诺惟没有多作解释,只是说辐射物泄漏了一小部分,导致发生了爆炸,他和拉乌堵被冲散了。

韩诺惟换上了军装,带着说不出的快乐吃了一顿简单的渔家午饭。尽管马兑耿耿于怀自己并没有帮到韩诺惟什么,但他还是在对方的坚持之下,接受了对方从车里拿出来的钱。

“对了,拉乌堵有什么家属吗?”韩诺惟漫不经心地说。

“没有,他就是一个大光棍,怎么啦?”

“哦,我想说,是不是该给他一点儿补偿,毕竟他是为了国家出海。那我就给你吧,你去处理好了。”说着,韩诺惟又打开皮夹,拿出五百美元递给马兑。

马兑迟疑地接了过来,“那,吴中尉,您还会再来吗?”

“应该会吧,毕竟这里没有处理好,到时候我会通知你的。”韩诺惟冷淡地说着,然后拉开车门,对马兑点点头,上车走了。

一群渔民目送吴中尉的车,直到车消失在马路的尽头,众人才松了一口气,开始七嘴八舌起来。有人打赌说他会直接开车到仰光;有人则表示他一定会先到最近的检测站,毕竟他遭遇了辐射;还有人坚称他既然是军人,就一定会恪守军纪,第一时间返回部队交差。

然而他们谁也没想到,韩诺惟的目的地是海中的那座小岛。

韩诺惟七拐八拐,终于将车开到海岛边上之后,立刻从后车厢拿出刚才在曼吉村要来的铁锹和绳索,快速回到了小岛上。他必须在太阳落山前完工,否则又得在岛上滞留一夜了。

按照羊皮卷的描述,琥珀就埋在小岛的山洞深处,如果它还在的话。带着这个念头,韩诺惟马不停蹄地开始挖掘起来。

当铁锹“哐当”一下砸中硬物时,韩诺惟几乎要喜极而泣,他更加卖力地挖,很快,一个沉重的大铁箱子慢慢露出真容。它长约一米五,宽一米,高半米,表面有一层褐色的锈,看起来阴森森的。韩诺惟抽出腰里的毛巾,擦掉了箱子表面的土,看到了熟悉的“HAN”,后面还带着一个数字“1”。他松了一口气,接着开挖。

韩诺惟挖了几个小时,直到最后铁锹碰到的是坚硬的岩层,他才停下来。每个箱子上都刻着一个数字,最大的是“16”,他数了一下箱子的数目,也确实是十六个。这个数字令韩诺惟十分纳闷,但他没有时间去思考了。他将绳索的一端套在其中一个箱子上,打好固定的结,另一端则绑在了货车上的牵引器上。这时,天色已经开始变暗,潮水渐渐地涨了起来,韩诺惟跳回车上,发动了引擎。

货车在沙滩上不怎么使得上劲,韩诺惟将油门踩到底,屏住一口气,才终于将箱子拖到了岸上。他顾不得擦汗,又从车厢里搬下来一块长长的木板,架在车厢边缘,然后启动牵引器,将箱子拖到了车厢里。如此反复往返了十六趟之后,他终于在海水淹没浅滩前将所有的箱子都搬到了货车上。

韩诺惟换上了事先准备好的便服,将军装收了起来。军装可以“唬弄”边远渔村的渔民,却不能骗过路上的巡警。

这是极其紧张的一夜,当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时,韩诺惟稍微能安心一些,车速也能保持在130码。但更多的是坑坑洼洼的土路,他不得不减缓速度,同时还得提起十二万分的精神。

途中,他只在一个加油站休息了一个小时,顺便吃了点东西。想到自己带着一车堪比定时炸弹的东西,他就恨不能插上翅膀飞回密支那。

第二天傍晚,几乎是昼夜兼程的韩诺惟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当他看到事先租好的仓库大门时,简直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韩诺惟将车倒进仓库,然后用仓库里的旧叉车把车上的箱子都搬了下来。他把空车停到仓库边上之后,拉下了仓库的铁门,最后反锁好。

现在,没有人能打扰他了。

第四十四章 梦醒时分

韩诺惟并不明白为什么莫傲骨对他说的是八个,而挖出来的却是十六个。他觉得莫傲骨绝不会骗他,所以这十六个箱子当中应该有八个是陷阱。但是单从外观看,除了编号外,这十六个箱子完全一模一样,根本无法分辨哪些装着琥珀,哪些又是陷阱。

韩诺惟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沿着一号箱子摸了一圈,但没有找到锁眼或是能打开的地方。整个箱子是密封的,像是一个大型铁块。估计当初考虑到是要埋入地下,且做好了很多年都不会打开的准备,那么箱子当然是越封闭越好。

这仓库之前是个废弃的工厂库房,韩诺惟找到了一把斧头和一把手锯,虽然看起来都不太好用,可现在也只能凑合了。

韩诺惟抡起斧头就朝铁箱砍去,这一下他使出了大约五成的力气,竟然只把铁箱砍出一条浅浅的白道子。韩诺惟脱下衣服,缠在手上,又加大了劲,继续砍了下去。不知砍了多久,他终于听到一声低沉的“嘣”,箱子的边缘被劈开一条缝。他顾不得手疼,又改用手锯沿着那条缝锯,就这样,砍一会,锯一阵,终于将铁箱子给打开了。

可是一打开韩诺惟就傻眼了,里面竟然还有个箱子!

这个箱子是木头做的,木质很好,油光水滑的纹路在昏黄的灯光下看起来贵气十足。箱子正面用不同颜色的木头镶嵌了一幅山水画,而四周则由各色木头做成的几何图案拼接而成。箱子的设计和做工都精妙绝伦,令人咋舌。

韩诺惟在仓库里翻了翻,找出一根撬棍。他使上了吃奶的力气,才把木头箱子从铁箱里搬出来。然后,他沿着木箱的表面从上到下、仔仔细细地摸索了一遍,发现这个箱子也是密封的。

这大概是科顿留给他的最后一道难题了。理论上,科顿不会设计一堆必须用外力破坏的箱子。而且,这木箱设计精美又保存完好,韩诺惟也实在舍不得再用斧头去砍。他苦笑了一下,又蹲下去,对着木箱研究起来。

木箱四周的花纹有些像他小时候玩过的万花筒,只是比万花筒的图案要规整一些。各种三角形、菱形的小木块组成令人眼花缭乱的奇妙复杂的纹路,既像是棋盘,又像是迷局。

韩诺惟试着对准一块三角形的图案,用力按了下去,但三角形纹丝不动。他又按了一块菱形,菱形也毫无反应。

他挠挠头,有点摸不着头脑。他又趴到地上,对着箱子的四周仔细查看起来,可惜,仍然没有收获。

韩诺惟爬起来,沮丧地将下巴搁在木箱上。他忍不住想,难道非要用暴力的方法来开箱?

可是他真的不甘心就这样毁掉箱子,他强打起精神,又沿着木箱侧面的图案抚摸了一圈:他隐隐约约地觉得,手指肚摸到了缝隙。他连忙起身,找来在曼吉村要来的手电筒,对准了箱子的一侧。果然,在箱子的左右两个侧面的中线上,是有细小的缝隙的。原来,这些几何图案并不是一小块一小块地贴到箱子上的,而是事先贴在一根根木条上之后,再装到箱子上的。但由于做工细致,镶嵌精妙,在刚才昏黄的灯光下,他根本没能察觉到其中的奥秘。

这下子,韩诺惟似乎有了点头绪。他按住箱子右侧最上面的一块木条,用力往外一拉。果然,木条从中线处断开,稍微向右边滑动了一点。

韩诺惟大喜过望,他按照这个方法,将这一面的所有横着的木条都往右边拉开了。当最后一根木条滑向右边,他清楚地听到从木箱顶端传来“啪哒”一声。

韩诺惟连忙抬头去看,但木箱并没有打开。

于是他又把左边的一列木条都向左滑动,然后,又是“啪哒”一声。

可木箱的盖子还是牢牢地封在上面。

他转到箱子的另一侧,如法炮制移动另一面的木条。

他一边推,一边在心里默数:两个侧面,一面是七十二根木条,那就意味着他要移动一百四十四次木条。

第四次“啪哒”声之后,韩诺惟后退了一步,等待着奇迹的出现。

可木箱却沉默以对。

韩诺惟仿佛能看见科顿捋着胡子冲他露出高深莫测的微笑。他很不服气,又蹲到箱子边上仔细检查,看自己有没有漏掉什么细节。

他看着木条滑向两边之后,中间一小段空出来的地方。他伸手去按,看有没有什么机关。但是他用了很大力气,也没能按下去一点,而当他抽回手指的时候,恰好碰到了旁边的木条,木条又往边上滑动了一点点。韩诺惟恍然大悟,他又试了下右上角那块木条,果然也是可以再往外滑动的。他无奈地笑了笑,又是一百四十四次!

对于一个坐过八年大牢的人来说,最不缺的,可能就是耐心了。

他不再喟叹,而是全神贯注地蹲下身子,仔细地将这些木条又往外推动了一遍。

全部操作完毕后,箱子仍旧没有任何变化。

韩诺惟没有气馁,他又拉了一下最上面那根木条,木条仍然可以往外滑动。他“赌气”似的来回滑动,终于在第八遍操作完成之后,箱子一阵晃动,然后接连响起了三十二声“啪哒”的声音。

木箱的盖子终于像是再也承受不了压力似的,发出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然后,木条散落在地上,箱子也碎成了一堆残骸,而里面却露出了另一个金属箱子。

韩诺惟一声叹息,到最后还是没能留住这个木头箱子。

韩诺惟擦去箱子上的碎木屑,他感觉里面的这个箱子看起来很特殊。箱子颜色墨黑,正中央有一个小小的圆孔,看不出来是什么用处。他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这个小孔是密闭的。他正想伸手指进去试试,又忽然缩了回来。

韩诺惟后退了一步,他为自己的鲁莽感到后怕。万一这小圆孔是个机关,他的手指可能就已经没了。先前,开最外面的铁箱子时,他叮叮当当敲了半天,也不知道震到里面的机关没有。

他盯着那个神秘的小圆孔看了一会儿,越看越觉得熟悉,越看越觉得头皮发麻:这圆孔的大小,恰好可以容下一个人的眼珠!

韩诺惟想起了虹膜染色的秘密,心里一阵害怕:难道为了开这箱子,就要将眼睛废掉吗?

他又想起莫傲骨曾经说过,么打和婆挪提取出来的染色剂其实相当于一种病毒。病毒,箱子上的小圆孔,这一切着实让人不寒而栗。

但他都走到这一步了,实在不甘心就这样前功尽弃。为了给汉诺威家族报仇,他也必须拿到这笔宝藏。比起族人,比起他自己所遭受的那些痛苦,一只眼睛又算得了什么!他深吸了一口气,稳定了一下情绪,决定冒险一试。他忽然想到,左眼的视力比右眼要好那么一点点,那就用右眼吧。

韩诺惟弯下腰,小心翼翼地将右眼对准了那个圆孔。他等了一会儿,似乎没什么动静。他心里一急,又靠近了一些,但还是没有反应。韩诺惟心一横,干脆将整颗眼珠都贴在了圆孔上。

一阵奇异的冰凉刺骨的风吹入了他的眼睛。韩诺惟浑身一激灵,本能地就要把眼睛移开,但他敏锐地听到箱子里传来一种好像冰块碎裂的声音。他吓得不敢移动一分一毫,只保持着这个别扭的姿势,等待箱子里的怪物钻出来。

韩诺惟感觉自己等了很久。他的眼睛从冰得发酸到麻木无感,腰和脖子也都快要折断了,小腿肚子更是酸麻难忍。他甚至对眼睛会瞎掉这样的想法也做了妥协。

就在韩诺惟快要支撑不住的时候,冰块碎裂的声音停止了。韩诺惟又等了一会儿,确定没有再听到声音后,才将眼睛慢慢抽离小圆孔。

他瘫坐在地上,艰难地眨了眨眼睛。慢慢地,右眼又看到了光,刹那间,他简直要高兴得叫出声。再去看箱子时,圆孔里已经升起了一个金属质地的拉环。韩诺惟又眨了眨眼睛,他几乎没有经过思考,就将手指套进拉环,像开一罐饮料似的,用力一拉。

韩诺惟闭上了眼睛。

他在心里默念:如果这是梦,那就赶快醒来。

睁开眼睛的时候,韩诺惟看到的是满满一箱乌黑莹润的瑿珀,每一块都切成了有棱有角的砖块,看不出一丝毛病。一瞬间,韩诺惟简直要乐疯了,这里的每一块料都能拿出去切成两只手镯啊!而在瑿珀和箱子之间,垫着厚厚的柔软的丝绸,丝绸上面有淡淡的像是盐渍一样的东西。韩诺惟立刻反应过来,这些盐渍是白几的残留,他赶紧警惕地后退了几步。

他等了一会儿之后,并没有动静。韩诺惟忽然一拍脑袋,自己真是累糊涂了,刚才用眼睛开箱子的时候,听到的冰块碎裂的声音,应该就是白几在升华。

接着,韩诺惟惊讶地发现,这箱子是有夹层的,夹层里填充的竟然是一根根金色的长条金属。他抓起一块,用牙一咬,看到浅浅的印记,仍然觉得难以置信。韩诺惟掂量了下金条的重量,至少有十来斤,而夹层里塞了几十根这样的金条,难怪箱子会那么重。

韩诺惟原本感觉腰酸背痛,可他此刻好像浑身都注满了力量,马不停蹄地就要去打开剩下的箱子。二号箱子也套着精美的木纹箱子,和一号箱子的区别在于,这个箱子的侧面是六十四根木条。这次,韩诺惟移动了一千零二十四次木条后,打开了箱子。二号箱子里装的全是血珀,也都切成了砖块。三号箱子,韩诺惟移动了八百九十六次木条,里面装满了切成砖块的蓝珀。四号箱子移动了七百六十八次木条,里面装满了切成砖块的白蜜蜡。

韩诺惟突然理解了当初那位日本收藏家的心情,用“震惊”二字已经无法形容。这些琥珀华丽精致的程度,他不仅见所未见,而且闻所未闻,甚至可以说超出了他的认知和想象。所有的琥珀都切成了砖块,珀体要么纯净如水,要么晶莹如蜜,甚至连一丝汗毛大小的裂隙都没有。

在打开五号箱子的时候,韩诺惟稍微松了一口气,因为五号箱子只是普通的木箱子。打开六号箱子时,韩诺惟惊喜地发现它也是普通的木箱子,由此,他基本可以断定,这十六个箱子里,只有一号到四号箱子嵌套了组合的木条箱,另外十二个是普通的木箱子。而接下来打开的十个箱子也证明了他的猜测是对的。

韩诺惟想不明白:为什么科顿只嵌套了四个木箱子?科顿绝对不是会偷懒的人。而且莫傲骨告诉过他,科顿当年几乎垄断了缅甸的珍贵木材,所以也不可能是因为木头不够,被迫只做了四个。

但韩诺惟来不及细想,就陷入了新的震撼之中。

在这十六个箱子中,有八个箱子里装着各种翡翠、红宝石、蓝宝石、以及形状不规则的虫珀等宝石。虽然韩诺惟对琥珀之外的东西毫无概念,但他也能轻易看出这些宝石绝非凡品。韩诺惟随手拿起一颗蓝宝石,它纯净得就像夏夜初升的星星。他又拿起一颗红宝石,那娇艳的红色,如燃烧的火焰一般,灼痛了他的眼睛。

他瞠目结舌地放下红宝石,又笨拙地伸出了双手,想要抱一抱这些可爱的大箱子。但他不知道该去抱哪一箱才好,一阵眩晕袭来,他不得不靠在离他最近的一个箱子上休息。

十六个大箱子,像是传说中的精灵秘密窖藏的美酒。它们闪烁着蜜一样的光泽,在这肮脏破旧的仓库里,犹如绝代佳人穿着褴褛的衣衫,让人又心碎,又着迷。

韩诺惟突然蹦了起来,他像是喝醉了的狂徒,手舞足蹈地绕着十六个箱子转起了圈,一边转,一边哈哈大笑。狂乱的笑声在这安静的仓库中格外刺耳,笑着笑着,他突然一怔,像是被自己给吓到了一样,害怕地奔到仓库门口。他将耳朵贴在门上,屏气凝神听了好一会儿,确定外面没有人,才手舞足蹈地回到他的宝贝身边。

韩诺惟看着这一室光彩夺目,想起了莫傲骨,接着又想起了他的养父母,以及他记忆里一片空白的生父母和妹妹。

他短短的二十几年生命中,爱过的人,不是背叛了他,就是离开了他,而仿佛沉疴一般无法挣脱的宿命,竟都维系在这些华美的宝石上。

一丝悲哀的微笑掠过韩诺惟的嘴角,再价值连城的宝石也换不回逝去的生命,换不回他在监狱中白白流失的八年光阴,换不回曾经纯白如纸的那颗简单的心。

他从狂喜中跌落回冰冷,然后他对着这些祖上留下的财富,发了一个只有他自己才能明白的誓言。虽然他很想一直看着这些宝石,可他实在是太疲倦了,以至于他刚决定休息,就头一歪,身子一软,靠在一个箱子边上睡着了。

第四十五章 佛要金装

韩诺惟从箱子里挑了一块最小、最普通的虫珀——也有网球大小了,又拿了一颗最小的红宝石,去密支那的集市上转了一圈。他不找缅甸人,而是专门留意那些外国商人。一方面是因为很多缅甸商人会到韩城去做生意,有好货也都大部分销往韩城,很容易被不仁社的人盯上。另一方面,显然,卖给外国人能有更好的价钱。

最终,他将虫珀卖给了一个缅甸语说得磕磕巴巴的中国人,尽管韩诺惟一度很担心对方觉得他的开价太高,这块通体泛着晶莹光泽的金色虫珀里有一对清晰完整、振翅欲飞的蝴蝶。韩诺惟开的价是六万美元,那名中国商人在听到价格后,立刻表现出了一丝惊讶。韩诺惟当即心里一凉,看样子是价要高了。可是商人从拿到虫珀的那一刻起,他的手就再也没有离开过。韩诺惟看着对方看虫珀的眼神,渐渐明白,这笔生意是做成了。付钱的那一刻,韩诺惟说,要现金,而对方满脸堆笑地用蹩脚的缅甸语说道:“没问题,知道你们老缅都喜欢现金。”

然后,他又找了个美国人,卖掉了红宝石。当韩诺惟开价十万美元的时候,那老外只是看了他一眼,二话不说,就叫伙计取钱去了。

交易成功后,韩诺惟立刻去密支那最大的商场转了一圈,买了许多东西。除了衣服鞋子外,他还拿了许多看起来像是用来打包行李的东西:胶带、气泡膜、珍珠棉袋、剪刀,当售货小姐微笑着问道:“先生,你是要搬家吗?”韩诺惟眨了眨眼睛:“差不多吧。”

当天下午,一家五金店外,一个脸上有很多疤痕的年轻人,将一台多用切割机放进了自己的车厢。

第二天,当韩诺惟西装革履地出现在貌盛面前时,后者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那个他在路边捡到的落魄又凄惨的脏兮兮的狼狈青年。

韩诺惟告诉貌盛,自己原本出身商贾之家,但是长辈脾气古怪,偏要他外出打工,并在一年之内不依靠家庭资助而养活自己。只有做到这一切,他才能回到家里继承家业。如今,一年时间到了,他要回家了。

貌盛很快就接受了这番说法,因为他一直都觉得韩诺惟懂的东西太多了,做个琥珀抛光工人太可惜。在韩诺惟解释了自己隐藏身份的原因之后,他反倒开心起来。他眼里闪动着的真挚的惊喜,让韩诺惟感慨这个人的心地是如此纯真善良。

当韩诺惟还给他一周前找他借的五千美元时,他露出了羞赧的神情,好像他才是欠钱的那个人似的。韩诺惟将钱塞进他的口袋:“你的慷慨将为你带来好运。”

接着,韩诺惟去向哥提萨辞职。哥提萨最初十分舍不得这个为他带来无限商机的年轻人,但是当他听完韩诺惟的故事后,也就不再坚持己见了。

韩诺惟与工友们一一道别之后,表示要貌盛送他一程。他拉着貌盛上了车,然后掏出一个厚厚的纸包递给貌盛:“里面是四万美元,貌吞钦的学费。”貌盛吓了一跳:“你干嘛?”

“貌吞钦也是我弟弟,帮他出学费不是很正常的吗?”

“那也不行。”貌盛的脸慢慢涨红起来,“无缘无故的,我不能要。”

“怎么叫无缘无故呢?我还要请你帮我一个忙呢。”

“什么忙?”

韩诺惟严肃地看着他:“你愿不愿意跟着我?”

“跟着你?”貌盛茫然地问。

“有了这四万美元,貌吞钦就可以去美国读书了,对吧?”

貌盛叹了一口气:“那家学校的报到日期已经过了好几天了。”

“你回去问问貌吞钦看,肯定还有其他的学校可以选择的。他成绩这么好,不愁没有学校要他。”韩诺惟说。

貌盛轻轻点了点头。

韩诺惟看着这个诚实的年轻人:“无论貌吞钦在哪个国家读书,你在缅甸都是一个人了。”

貌盛扭头看着窗外,没有说话。

“我需要一个得力的帮手,而你是我唯一能信得过的人。”韩诺惟看着犹豫不决的貌盛,温和地说:“我不勉强你,你若不愿,那就算了。”

貌盛转过头来,大声说:“怎么会呢!我是怕帮不了你什么忙。只要你不嫌弃,那就带上我吧。”

韩诺惟拍拍他的肩膀:“你先回去,处理好貌吞钦的事情,一周之后,我再来找你。”

貌盛开心而又好奇地问:“你要我做什么?”

韩诺惟却神神秘秘地说:“很简单的事情,一周后你就知道了。”

貌盛离开以后,韩诺惟将车子开到了“角弯”市场。他停好车,拎着一个皮包,不慌不忙地走进了市场。他穿过狭窄的通道,绕过那些现场加工原石的小摊贩,一直走到市场的后门,然后在一家挂着“流行首饰”的招牌的小店门口停下了脚步。他左右观察了一下,然后轻轻推开门,走了进去。

“想买点什么?”看店的小伙计嚼着槟榔,表情不怎么热络。

韩诺惟掏出一张用香烟盒做成的卡片,拍在柜台上。

小伙计懒洋洋地接过去,看了眼上面写的日期和编号,然后一指穿衣镜。

韩诺惟取回卡片,走到穿衣镜前,一把推开了镶着穿衣镜的门。门后是一个小房间,里面坐着个肤色黑得惊人的秃顶男人。他看见韩诺惟进来,也不吃惊,只是一伸手。

韩诺惟把卡片递了过去。

“一个星期前约的?”

“是的。”

“我先说好,我们这儿不退货。”秃顶咧开嘴,露出一口黄牙。

韩诺惟点点头。

“先钱后货。”

韩诺惟看了看小房间,确定没有别的出口,这才从皮包里拿出一叠崭新的美元。秃顶刚要接过去,韩诺惟却缩回了手:“你把东西拿出来。”

秃顶不情愿地从他盘腿坐着的椅子下面拉出一个黑色塑料袋,他在里面翻了翻,拿出一个红色小本子,然后打开,正面朝上,放在面前的桌子上。

韩诺惟这才将钱递过去,后者立刻开始点钱。等他数完钱了,朝韩诺惟点了下头,韩诺惟便拿起小本子。

“高木公望”,这个名字不错,他在心里想着,然后看了看上面那张照片,丑陋得让人不忍直视,确实是他的脸。再看有效日期,到2014年3月1日。

韩诺惟收起护照,“你的货确定不会有问题?”

秃顶眯起眼睛:“这是2004年签发的,你放心吧,没有生物识别芯片。”说完,他又补了一句:“你要是想要2006年以后的那种带生物芯片的,也能弄到,但是那个价格就贵了。”

韩诺惟摇摇头,他盯着秃顶:“我不需要那东西。我只需要你记住:我们没有见过。”

秃顶又露出黄牙:“我只认钱。”

韩诺惟盯着秃顶看了几秒钟,直到后者的脸色也变得阴沉紧张起来,他才慢悠悠地说:“钱可买不到信誉。”

秃顶站起来,推开椅子。他走到门边,做了个“请”的动作:“我的信誉,不用你担心。”

韩诺惟拍拍秃顶的肩膀,忽然笑了笑:“我就愿意跟讲信誉的人做生意,过一阵子,我再来找你。”然后,他拉动门把手,打开门走了出去。

秃顶屏气凝神地目送他离开,然后又回到椅子上坐下。不知为何,这个一脸疤痕的年轻男人的笑容,让他感到恐惧。

韩诺惟开着车子,又去了另一个专营各种神像的工艺品市场。

韩诺惟停好车,在市场里面转了好一会儿,直到看到一家生意特别好的店面。老板娘用耳朵和肩膀夹着电话,边听边记,她身后一个年龄较大的男子则忙着把一些神像装进纸箱子。从门口看去,店里有好几个客人,围在一尊神像四周,边看边赞叹着什么。

韩诺惟敲了敲玻璃柜,老板娘看到他的脸后,似乎吓了一跳,然后努了努嘴,示意他自己看。韩诺惟也不着急,他在店里转了转,然后走到装货的男子身边:“你们店里最大的空心佛像有多大?”男子抬起头,用下巴指了一下几个客人正在围观的佛像。

韩诺惟扭头看了看,目测这尊黄铜佛像接近两米高,他满意地点点头,又转过身问:“这样的,你们有几尊?”

男子擦擦汗:“你要多少?”

“四十尊。”

男子吓了一跳,他嗫嚅着说:“那,需要开光吗?”

韩诺惟露出一个讥讽的微笑:“开光要加钱吗?”

这时,老板娘已经聊完了电话,她挂掉电话,一摇一摆地走过来:“当然要加钱。你要是不开光,四十尊一起的话,最低十万。”

韩诺惟摇摇头:“太贵了,算了。”他转身准备离开,老板娘叫住了他:“那你觉得多少合适?”

韩诺惟伸出一只手。

老板娘叫了起来:“哪里有这样便宜的!我还做不做生意了!”

韩诺惟微微一笑,径直朝门口走去。当他走到店门口的时候,老板娘喊住了他:“好啦,就依你啦!我当交个朋友好了。”她从柜台里走出来,殷勤地挽住了韩诺惟的手臂,“需要送到哪里?”

韩诺惟付给给她五万美元,说了一个地址。

然后,他离开佛像店,又前往市场的另一端,购买了一些厚实的布料。

当天下午稍晚的时候,两辆大货车开进了密支那郊区的一个仓库里,一群人将一些金光灿灿的佛像从车厢里卸了下来。

韩诺惟等这些工人都走了之后,才小心翼翼地用叉车放倒一尊佛像。然后,他从一个角落里推出前一天买好的等离子切割机,一直推到佛像旁边,这才卷起袖子,戴上手套和面罩,对着佛像底部切割了起来。

韩诺惟忙活了好一会儿,直到一个漂亮的圆形切口出现在佛像底部。他把割枪放了下来,伸手对准圆心,用力一推,一块厚厚的圆形黄铜板掉了下来,落在了铜像内,发出沉闷的一声。

韩诺惟看了一眼佛像内部,露出了满意的表情。接着,他又走到墙边,掀开角落里的帆布,露出底下摆放得整整齐齐的琥珀和宝石、金条。

韩诺惟拿起一个珍珠棉袋,把一块形状不规则的琥珀放了进去,再用剪刀剪裁好一段气泡膜,然后将它一圈圈地缠绕在珍珠棉袋上,以确保它能牢牢地将琥珀包裹在里面,最后贴上了封箱胶带。

他将这块包装好的琥珀丢向空中,然后目睹它落地。

在听到“噗嘟”一声后,韩诺惟稍微放了点心。

仓库的地面就是最普通的水泥地,坚硬程度毋庸置疑。实际上,韩诺惟并不能百分百确定这样做就可以保证琥珀的安全,只因他时间紧迫,在密支那能买到的包装物又实在太有限。

韩诺惟忽然想起了从前在阴阳关里犯人们常提到的“淘宝”和“亚马逊”,他叹了一口气,在密支那网购并不方便。

就地取材吧。韩诺惟这样想着,然后他剪开胶带,费力地一层层解开气泡膜,最后撕开珍珠棉袋。琥珀躺在他的掌心,没有裂痕。韩诺惟终于松了一口气,他又拿起气泡膜和珍珠棉袋,将琥珀裹好。

韩诺惟忙到晚上十点多,才将这尊佛像的肚子给填满。他用焊枪重新将铜板焊上,再小心翼翼地把佛像推到仓库的另一个角落里,那里没有窗子,看起来相对安全一点。

看着剩下的一堆佛像,韩诺惟叹了一口气:即使面对着这些世所罕见的奇珍异宝,重复单调的包装工作也是很枯燥乏味的。但他很快便调整好情绪,投入了下一尊佛像的装填之中。

一周之后,韩诺惟如期出现在貌盛家里。貌盛告诉韩诺惟,貌吞钦申请到了英国的一家名校的入学名额,而且还是他想学的专业。貌吞钦在收拾好行李之后,就开心地飞往了英国,不大的家里,立刻显得寂静了许多。

韩诺惟看着貌盛有些失落的脸,忍不住笑了起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失恋了呢。”

“你才失恋了!”貌盛瞪着眼睛,“我昨晚上没睡好,不行吗?”

韩诺惟忍住笑:“行,行。”他掏出一把钥匙,递给貌盛:“我要去别的地方办事,过几天才回來。你先帮我个忙,看几天仓库,我有一些佛像,怕丢了。”

貌盛迟疑地接过钥匙:“那……哥提萨那里,我就不去了?”

“当然不去了,看仓库难道不比给他干活轻松多了?”韩诺惟假装生气地板起脸:“你把哥提萨看得比我重。”

貌盛立刻就生气了:“我没有。”

“那你帮我看几天屋子都不行?”韩诺惟似乎有些伤心地说。

“没有不行,我就是担心……咱俩忽然都不干了,哥提萨会不会以为,是咱俩对他有意见?”

韩诺惟笑了起来,“就算他有意见,又如何?”他看着貌盛大惑不解的脸:“以后,你会看见更广阔的世界,哥提萨在你的人生中,只是个微不足道的过客。”

貌盛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第四十六章 最后的谜

尽管已经是五月下旬,但在瑞士的苏黎世,依然没有一丝夏意。

韩诺惟徒步行走在班霍夫大街上,他看着街道两侧散发着浓郁历史感的灰色楼房,以及透明橱窗里那些一望而知的名贵皮草,不由得产生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在一天前,他还在缅甸那充满烧烤气味的狭窄街道里穿行。

仿佛只是睡了一觉,他就从“过去”穿越到了“现在”。

“未来,我来了。”韩诺惟看着路旁的高大的椴树,闻着带有一丝甜味的空气,微笑着说。

他尽量保持着从容的步伐,走到了派拉德广场上。他掏出在苏黎世机场买的手机,查询了一下他的目的地:“Bank-Of-Habegger”。他看到手机地图上的光标转了几秒,接着,一个大头钉图标出现在了地图上,离他只有一条街的距离。

几分钟后,哈贝格银行出现在他眼前。这是一间只有三层楼的小银行,浅咖啡色的外墙看起来饱经沧桑,虽然它依旧保持着百年前的雅致风貌,但在周边的繁华街景的对比下,还是显得有点儿太朴素了。

韩诺惟一路都很平静,此刻却变得有点激动:终于要见到科顿留给他的另一样东西了。羊皮卷上并没有说明是什么,但存在银行的还能有什么?他整理了一下稍微有点宽大的西装,又检查了一下在机场免税店买的手提箱,确信自己的外表是整洁无瑕的之后,抬头挺胸,踏进了哈贝格银行。

韩诺惟一进大厅,就看到了正对着自己的墙上的一个古老的挂钟,上面的时间是九点半。他顺着挂钟往下看,一张褐红色的桌子后面,站着两位面带笑容的银行女职员。

韩诺惟知道瑞士大部分地区都是使用德语的,所以他走上前去,很有自信地用德语说道:“我来取一件存在保险箱的东西。”

但是接下来银行职员的回答就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了。对方没有说常见的“Was-kann-ich-für-dich-tun?”(我可以帮你什么吗?)而是回答了夹杂着其他词语的一句话,乍一听很像德语,可又和他学的不太一样。

韩诺惟犹豫了片刻,改用法语问了一遍。这下,对方更加结结巴巴了。对方的回答,韩诺惟几乎完全没听懂。无奈之下,他只好又用英语重复了一遍。

女职员这才听懂,她用口音浓重的英语向韩诺惟表示:他需要先填写一份申请单。说完后,她拿出一张表格递给韩诺惟。

还好表格是他能看懂的德语,韩诺惟快速浏览了一下,表格上需要他填写的东西不多,除了姓名、护照或身份证编号、联系方式外,还有一项就是保险箱账号。

这和韩诺惟想的完全不一样。

在羊皮卷上,并没有说明账号是什么,科顿只说,他会把信物留给韩诺惟,后者凭此信物,就可以在瑞士苏黎世的哈贝格银行取到另一样东西。

“科顿还真是不相信人。”韩诺惟苦笑一声,开始苦苦思索起账号来。

这张表格上的账号一栏,是一行空白,并不像普通银行那样,有限定的空格,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账号是几位的。

韩诺惟想了想,问女职员:“贵行的保险箱账号通常是几位?我好像忘记了一位数。”

女职员仍然带着微笑:“有十四位的,也有十六位的。”

“十六位?”韩诺惟立刻想到了海底沉船的坐标,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账号一栏写下了“1128543795265702”,然后递给女职员。

女职员快速地在电脑里搜索了一遍,然后摇了摇头。她把表格还给韩诺惟:“先生,请您再仔细核对一下账号。”

“就是这个账号。”

“对不起,我们银行没有这个账号的保险箱。”

韩诺惟在心里叹了一口气:“那你再给我一张新的表格吧。”

他慢慢走到等候区,找了个靠后的位置坐下,开始再度思考账号究竟是多少。

科顿不可能是忘记写了,一定是他遗漏了某些重要的信息。韩诺惟从海底沉船开始回忆,任何和数字有关的信息。

可他回忆了半天,能想起来和数字沾边的也就是那间海珀小屋的门上的金牌。但那五块金牌的数字加起来一共有二十位,和账号的位数对不上,就算拿掉原先空白的那两个数字,也还有十八位。

“十四位或十六位……”韩诺惟将背靠到座椅背上,喃喃自语道,“去哪儿找这些数字呢?”

“八大行星”的密室里的石球有八个;台阁花上有四十片紫色宝石碎片;那头白虎的脸上有四块碎片;沙盘里的诡异蜡烛有八根;棋盘广场上的雕塑有三尊;海珀小屋的密室里的箱子共嵌套了七个……

这些破碎又零散的信息像黑客帝国的Matrix一样在韩诺惟的脑海里交替闪现,他烦躁地揉了揉眉心。信息倒是很多,然而并没有什么能和保险箱账号联系起来。

难道科顿就不怕后人在寻宝的时候出了纰漏,永远错过那条信息吗?韩诺惟带点埋怨地想着:自己已经足够仔细小心了,也自认为没有错过什么重要信息,不然怎么可能找到十六个箱子,还顺利打开了呢?

这时,韩诺惟的脑中闪过一丝奇异的感觉。但这感觉出现和离开得都太快了,以至于韩诺惟刚要抓住,它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韩诺惟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他环顾了一下银行,到处都是深棕、黑色和褐红色的木质桌椅。在乳黄色的灯光的照耀下,流露出一种独特的复古韵味。

他又昂首看了眼天花板,不出所料,天花板也是拼木所制。不同颜色的木条组合在一起,看上去别具一格。

又一丝奇异的感觉掠过心头,韩诺惟忽然站了起来。

他快步走到一张黄柳木桌子后面,摊开表格,在“账号”后面的空白处写道:11521024896768。

恰好是十四位数!

韩诺惟又回到刚才接待他的女职员面前,对方见是他,很有礼貌地笑了笑:“您想起来账号了吗?”

韩诺惟将表格递了过去。

在女职员搜索的这段时间内,一名手持警棍的保安从韩诺惟身边走过,他看了韩诺惟一眼,露出不信任的目光。

韩诺惟面无表情地低头看着女职员,他刚才在等候区思考的时候,已经对整个银行大厅观察了一番,确定了“紧急出口”的位置。他做好了心理准备,假如账号仍然不对,而银行对他起疑心、想要报警的话,他就从紧急出口撤退。虽然中国警察应该不至于在国际上通缉他,但银行保安的表情还是让他有了危机感。他挺直脊梁,尽量保持着冷漠和端正的仪态。

或许,只是因为自己的脸孔太丑陋了?或者,是因为这里的黄种人太少?韩诺惟又迅速扫视了一圈四周,确实只有他一个人是亚裔的面孔。

然而,女职员这次搜索的速度慢的出奇。他第一次提交表格的时候,对方几乎没用几秒钟就查询完毕了。这次的搜索,已经花了好几分钟了。

韩诺惟不耐烦地往女职员的电脑上瞄了一眼,但从他的位置,根本无法看到电脑屏幕。

女职员注意到了他的不耐烦,露出一个略带歉意的笑容。

又过了大约一分钟,“高木先生,您的账号是正确的。请您稍等,好吗?”女职员的搜索工作终于完成了。韩诺惟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他终于猜对了账号。

他在心里一阵发笑:原来,打开那四个复杂精美的木纹箱时,科顿就已经悄悄把账号告诉了他。四个箱子的开箱步数,连起来就是账号!这也就解释了为何科顿只给前四个箱子嵌套了木纹“密码箱”。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女职员的身边出现了一个发际线很靠后的男子。

“您好,我是值班经理,您可以叫我luca。”

这个叫卢卡的男子的德语口音标准多了,他身材瘦削,有一对看起来就很机灵的灰眼睛。韩诺惟镇定自若地问道:“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卢卡露出热忱的笑容:“不是的。您的账号没有问题,我想请您跟我去二楼取东西。”

韩诺惟跟在卢卡的身后,顺着螺旋形的楼梯上了二楼,然后他被带进了一间装饰得颇为古典的房间,卢卡请他在房间里稍作等待。不知等了多久,韩诺惟实在不耐烦了,便走到窗边往外张望。

这时,有人敲门。

“请进!”

卢卡走进来,手里提着一个跟笔记本电脑差不多大的金属箱子。韩诺惟好奇地看着,这么小的箱子,似乎装不了多少东西。

卢卡将箱子放在房间一侧的桌子上,“这是您要的东西。”然后客气地略一欠身,转身离开。

韩诺惟等卢卡出去后,才赶紧几步走到门口。他想锁上门,却失望地发现门上没有装锁。

“还想提防别人呢,殊不知别人也在提防着你。”韩诺惟自嘲地想,然后他转身走到桌子旁边。

这个箱子的外表很普通,只看得出来是非常厚实的铁板箱。在箱子的侧面有一个矿泉水瓶盖大小的圆角矩形开孔,孔的边缘有四个深深的方形凹槽,凹槽很小,几乎和牙签柄差不多大。

韩诺惟将箱子提起来,并不重,然后他又把箱子翻过来,看看箱子底部是不是有什么开关。可他一眼就看清楚了箱子背面是平的,根本没有开关。

韩诺惟不死心地把整个箱子又摸索了一遍,甚至还轻轻敲了敲,但箱子仍旧静静地躺着没有一点儿反应。

韩诺惟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又一圈,他翻了桌子的抽屉,又检查了一遍其他摆设,但没有找到任何能用来开箱子的工具。可是,他总不能就这样带着银行的保险箱,大摇大摆地离开吧。

他无计可施,只好打开了门。

卢卡正背着手站在走廊的另一侧,他看到韩诺惟到处张望,便快步走了过来,“请问,您需要什么帮助吗?”

韩诺惟点点头:“你们的箱子怎么开?”

卢卡似乎有点惊奇:“难道您没带钥匙吗?”

韩诺惟一时语塞,他不好回答这个问题,只好板着脸说:“我有钥匙,可我找不到你们的保险箱的锁。”

卢卡跟着韩诺惟进了房间,他看了看箱子,“很抱歉,高木先生,我也不知道锁在哪里。”

韩诺惟哭笑不得:“你们的保险箱,你们不知道锁在哪儿?”

卢卡十分严肃地说:“我们银行只负责保管,并不负责开箱。”

韩诺惟见对方确实帮不上忙,便摆摆手,示意他出去,自己又对着箱子琢磨起来。

韩诺惟看着箱子侧面那五个孔,看着看着突然觉得有点眼熟,但又一时想不起来究竟在哪儿见过。他沮丧地走到窗边,看着广场上起起落落的鸽子发了一会儿呆。

科顿设置了那么多的难题,但是每一道题都给了相应的提示。韩诺惟这样想着,又振作起来。

他取出随身携带的羊皮卷,又仔细读了一遍科顿的话,看看是不是自己遗漏了什么信息。

“信物。”这个词忽然跃入韩诺惟的眼中。

他立刻站了起来,收起羊皮卷,然后摸出了那颗科顿留给他的硕大的翡翠戒指。戒指中心的翡翠的形状恰好是圆角矩形,周围两只钻石虎头的四只镶爪的形状也恰好是方形,且大小与箱子上的开孔一致。

韩诺惟激动地戴上戒指,然后将翡翠对准箱子侧面的开孔,按了进去。

只听“咔”的一声,箱子的盖子向一边滑开了。

箱子里面,躺着几张捆在一起的羊皮卷。

韩诺惟三两下就解开了绳子,他摊开一看,除了一封短信外,还有几张房产地契和一张令他目瞪口呆的文件,以及一个饭盒大小的木头盒子。

他打开木盒,里面放着一颗大如铅球的蓝珀。

韩诺惟在见识了那十六箱宝贝后,再看到这块蓝珀,并不感到稀奇。但能让科顿单独寄存在保险箱里,必有不同寻常之处。想到这儿,韩诺惟将木盒盖好,装进了手提箱中。

接着,他快速地读完了那封短信,再将地契收好,然后将剩下的东西抓在手里。

他走出房间,卢卡看到他后便径直走了过来,问道:“请问,您需要什么帮助吗?”

“贵行的负责人在吗?”

“您问的是穆勒先生吗?”

“我问的是贵行的最高负责人。”

卢卡有些讶异,但他迅速恢复了训练有素的神态:“您有预约吗?”

韩诺惟平静地说:“你去告诉他,汉诺威家族来访。”

第四十七章 再无故人

六十八岁的穆勒先生和往常一样,靠在他最喜欢的那张圈椅上玩着手机。他的孙女今天上学了,入学第一天,小丫头哭哭啼啼地,好不容易才哄好。

这才两个小时不到,儿子传来的照片上,小丫头已经跟新认识的小伙伴玩疯了。她冲着手机镜头,笑得露出了一边有些残缺的乳牙和鲜艳的粉色牙龈。

“她干脆把牙床也露出来得了。”穆勒先生乐不可支地想着。他已经在考虑,要不要取消晚上的餐会,或者是只去一会儿就溜回家。

两下有节奏的敲门声打断了穆勒先生的思绪。他连忙收好手机,走到大班台后面的椅子上坐好。

“请进。”

进来的是卢卡,他似乎有点儿不高兴,还带着一点儿莫名其妙的急躁。穆勒先生心想:回头要再培训一下这批年轻人了,动不动就把心里想的挂在脸上,这可不好。

“穆勒先生,有人想见您。”

“是和我有过预约的人吗?”

“不是。”卢卡似乎有点尴尬,“他说……他是汉诺威家族的人。”

下一秒钟,卢卡觉得自己好像出现了幻觉,胖胖的穆勒先生像一只矫健的长臂猿一般,迅速闪到了他的面前,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他……他在哪儿?”穆勒先生的脸色并没有什么变化,但语气却有些激动。

卢卡移开了身子,“这位是来自RB的高木公望先生。”他介绍道。

一个身材高挑、满脸疤痕的年轻男子走了进来。他的头发短得有点不合时宜,身上的西服也明显不是定制的,鞋头上甚至还有一点儿灰尘。

但他的脸孔上,却有一对看似能够勾魂摄魄的金色眼睛。

“您好。”年轻人露出一个适宜的微笑,所谓适宜,就是这个笑容既不热情,也不冷淡,穆勒先生几乎在这一瞬间就确定了来人的身份。他主动走上前去,“您好,请问我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同时,他向卢卡使了一个眼色,后者带着一肚子疑虑离开了,顺便关上了门。

年轻人递了两张羊皮卷给他。

穆勒先生接过去,然后走到大班台边上,拿起老花眼镜戴上。他读完,点了点头:“这确实是敝行开出的本票。”

“即期兑现,是吗?”年轻人的德语口音非常标准。

“按说是的。”穆勒先生盯着年轻人,“但是……”

“但是贵行没有兑现过金额这样大的本票,是吗?”年轻人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穆勒先生不置可否,他捏着羊皮卷,仿佛捏着一团火焰,每多一秒钟就多一分煎熬。

“实不相瞒,看到金额的时候,我也很吃惊。”年轻人十分直率地说,“我知道他们会留一笔钱给我,可我没有想到……”

“没有想到是两亿八千五百万英镑。”穆勒先生说道。他看着对方的眼睛,又缓缓开口,“我并没有不肯支付。请谅解,我实在是太震惊了。”

“如果你们需要时间调取和换算,我可以等几天。”

穆勒先生摇摇头,“用不了那么长的时间,除非您要全部取出来。”他直视着年轻人,“您需要全部取出来吗?”

年轻人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转移了话题,“您知道吗?我刚见到贵行的时候,就觉得有些眼熟。后来,我发现贵行的装饰风格和我太高祖的某间小屋,如出一辙。”

年轻人走到穆勒先生最喜欢的圈椅旁边,轻轻将手臂搭在椅背上,“然后,我又注意到贵行的名字。据我所知,贵行的创始人并没有姓这个的。我想,贵行和我的太高祖科顿,一定有些渊源。”

穆勒先生苦笑了一下,“敝行的创始人,就是科顿,通常,我们银行内部称他为哈贝格先生。当然,我知道,哈贝格不是他的本姓。”

“您能跟我说说他的事情吗?”年轻人的脸上露出了好奇,这种好奇里面混合着一种孝思和感伤,让穆勒先生不禁有些同情。

他伸出一只手,指了指圈椅,请年轻人坐下。然后他走到大班台前,又转头看看年轻人,“咖啡还是茶?”

“茶,谢谢。”

穆勒先生按了一下电话机上的按键,“送两杯红茶上来。”

红茶很快就送了上来,穆勒先生却没有碰杯子一下。他走到书柜前,在中间的一层找了找,然后拿着一个相框走了过来。他的神情极为庄严,“哈贝格银行的创始人是科顿先生,但他在创建了没几个月之后,就将绝大部分股份转给了我的祖父。”他将手里的相框递给年轻人,“这是他俩在1900年的合照。照片上,右边这个人抱着的婴儿,就是我父亲。”

年轻人接过相框,仔细地看起来。

穆勒先生在年轻人对面坐下,“我当然没有见过科顿先生,但我年幼时,听祖父说过,科顿先生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物。”

“的确如此。”年轻人看着照片,像是在回应他的话,又像是在喃喃自语。

“我的祖父在哈贝格先生——抱歉,这些年我说习惯了。”看到年轻人做了个理解和不在意的表情,穆勒先生又接着说,“哈贝格先生创建银行的时候,大概是六十六岁,而我的祖父那年才三十岁。祖父说过,哈贝格先生当初转让股份的时候,和他签下了一份协议,在这份协议里,我们要支付一张他以银行股东的身份开具的本票。”

年轻人将相框还给他,问道:“我能不能问一下,这张本票的兑现期限是多久?”

穆勒先生犹豫了一下,“难道您不知道吗?”

年轻人摇摇头,“太高祖留给我的信里,并没有说明这一点。”

穆勒先生轻轻叹了一口气,“哈贝格先生和我的祖父签订协议的时候,备注的日期是直到敝行倒闭为止。”

年轻人点点头,“这倒是像他的派头呢。”

穆勒先生用粗短的手指轻轻叩击了两下桌子,沉吟了一下,然后说:“我能不能问问您的真实姓名?”

年轻人端起茶杯,小啜了一口,露出满意的表情。然后他放下茶杯,慢悠悠地说:“您为什么觉得高木公望不是我的真名?我可是黄种人。”

穆勒先生严肃地说:“不管您是什么肤色,只要您身上有汉诺威的血统,就绝不可能用RB人的名字。”他顿了一顿,慢慢地说:“汉诺威家族和RB不仁社’是血仇,绝对不会加入RB国籍,更不会用RB人的名字。”

年轻人莞尔一笑,“说的不错。高木公望只是个代号罢了,我的真实姓名您并不需要知道,因为我有比名字更能表明身份的东西。”他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既然您知道‘不仁社’,想必您也知道我们家族的人的眼睛都有独特的颜色。”

穆勒先生低声说:“我以前没有见过,您是我见过的第一个汉诺威家族的人。但金色眼睛的事情,我听祖父说过。”他稍微犹豫了一下,然后说:“我的祖父说,这是一种被诅咒的眼睛。”

年轻人听后并没有生气,反而点了点头:“诅咒也是一种命运。”他站起来,走到窗边,“就像善与恶,光与影,诅咒和抗争,永远是对立的,这才组成了人生。”他转过脸来,看着穆勒先生,“可叹的是,人生本身就是一块用善与恶的丝线所织成的布:我们的善行,必须经受我们的过失的鞭挞;而我们的罪恶,却又依靠着我们的善行来掩盖。”

不知为何,这句莎士比亚的名言让穆勒先生略略感到了不安。这个年轻人站在窗边,脸孔沐浴在阳光中,但身体却笼罩着一层让人看不透的黑暗的阴翳。

穆勒先生稍微挪了一下身子,“本票所附的这封信里,提到了一个信物。您带来了吗?”

年轻人慢慢走过来,当他走到穆勒先生的面前时,摊开了掌心。

穆勒先生从他的手中轻轻拿起一枚戒指,那绿得仿佛流动的液体一般的翡翠在室内的自然光线下仍然闪耀着高贵的光泽。穆勒先生观察了一会儿,又将戒指放回年轻人的手中。

“我现在可以确定您的身份了,请问您打算怎么处置这份遗产?”

年轻人好奇地问:“我可以全部提取出来吗?”

穆勒先生点点头。

“这么大的金额,不需要预约也可以全部提取?”年轻人睁大了眼睛。

“通常来说,是需要预约的。但您是汉诺威家族的人,可以为您特事特办。”

“您好像对我很放心,就因为我是汉诺威家族的人?”

穆勒先生郑重其事地答道:“因为,到我的祖父为止,我们家族世代都是汉诺威家族的总管。”

这下,轮到年轻人露出大吃一惊的神情了。

“看来,您的家人并没有对此多做介绍。”穆勒先生似乎有些喟叹,“或许是为了保护我们。”他的脸上,浮现一丝感激,“从我的祖父开始,我的家族就从英国迁到了瑞士,然后定居下来。我的儿子女儿、孙子孙女们,都不知道汉诺威家族的任何事情。”他站了起来,走到大班台后面,“假如您没有出现,这个秘密,我会在临终前告诉我儿子,然后再让他传给下一代。当然,以防万一,我也早就在遗嘱里写明了。”

这时,穆勒先生的电话响了,他做了个手势,请年轻人稍等。过了大概一分钟,他挂掉电话,对年轻人说:“在我和您喝茶的时候,他们已经完成了核算。1900年存入的英镑,按照同期物价指数,以及对应的黄金含量折算,现在,其价值大约要乘以八十八。”

年轻人沉默了半晌,接着仿佛下定了决心,“请您给我办一张卡,无限额度的。”

“好的,没问题。请问您想用什么名字开户?”穆勒先生问道。

年轻人略一思索,“Ernest-August。”然后,他又补充说,“也请您顺便帮我把对应的证件办好。”

穆勒先生恭恭敬敬地说:“没有问题。”

年轻人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笑了起来,“您是想问我,这个名字的来源?”

穆勒先生也笑了笑:“您真是明察秋毫。”

“Ernest是我父亲的名字,August是我祖父的名字。”年轻人慢慢说道,他的脸上忽然出现了一种可怕的狰狞的表情,但他又迅速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转变之快,让穆勒先生都来不及反应。

年轻人轻快地说:“我住在威德酒店,卡办好了,请给我送过去。两天时间够吗?”

穆勒先生连忙说:“用不了两天,今天就能给您办好。”

“那好。假如您不介意的话,我这就告辞了。您不用送我,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关注,您懂我的意思吧。”年轻人拿起手提箱,“多谢您的茶,还有,您的孙女真的很漂亮。”他的目光转到穆勒先生的大班台上,那里摆放着一张小女孩的照片。

穆勒先生目送着年轻人离开,不觉松了一口气,他掏出手帕,擦了擦汗。

五天后,这个年轻人——也就是韩诺惟,出现在了缅甸密支那的街头。

恰逢赶集,路上行人很多,他坐在车内,看车子慢吞吞地往前走着。他看了一眼后视镜,里面映出一张熟悉而丑陋的脸,虽然疤痕的颜色已经变浅了许多,但仍然像是几只大蜈蚣,张牙舞爪地趴在他的眼鼻口间。韩诺惟暗暗叹了一口气,这张丑陋的脸虽然让他痛苦,但却能时时刻刻提醒他,不要忘记发过的誓言。

想到这儿,韩诺惟抓起手机,拨通了一组号码。

电话那端传来清脆悦耳的日语女声:“您好,这里是田村外科。”

韩诺惟用日语说道:“我昨天联系过你们,我姓高木。”

“是高木先生啊,您好,我查到了您的预订信息,请您稍等,我为您转接主治医师。”

很快,一个男声响起:“高木先生,您好,我是近藤。我想先跟您确认一下,您的行程不变吧?”

“恩,我一周之后到东京,你们最快可以安排什么时候的手术?”

“我们会先为您做一个系统的检查,然后再为您安排,最快也要两到三天,您看可以吗?”

“没问题。”

狭窄的街道十分拥挤,牛车、三轮车都慢吞吞地走着,有些走到岔路口还会停下来。

韩诺惟知道催促这些赶集的人也没用,便放慢了车速。他望着熙熙攘攘的街市,只觉得一阵凄惶。许多挑着担子的小贩在马路中间就地做起了买卖,有卖水果的也有卖熟食的,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混合的香气。那些艳黄的芒果、翠绿的番石榴、火红的红毛丹,以及新鲜粽叶中裹着的糍粑、煎锅里沸腾的香肠和洋葱,组成了一幅热闹的街市图景。

可惜,这些热闹与他无关。

他眼里所见的一切,耳畔所闻的一切,鼻中所感的一切,都在提醒着他:他已经无家可归,所在之处只为歇脚。一江之隔便是他的祖国和故乡,而他,已没有故人可寻。

第四十八章 咫尺重逢

隋青柳将双手放在感应式水龙头下面,温度适宜的水从水龙头喷出来,落在她的手上,她仔细地清洗了一遍十根手指,然后是掌心、手背。

洗完手,她抬起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镜子里的女人依然漂亮,淡淡的、恰到好处的妆容使人很难准确判断出她的年龄。她穿着一件款式简洁、线条修身的长风衣,太妃糖一样的颜色衬得她皮肤很白,敞开的领口露出一段深绿色的丝巾,上面满是奔腾的小马图案。

“啪”,她肩膀上的包带滑落了下来,包掉到了地上。

隋青柳皱起眉头,弯腰捡起包,然后走到洗手间门口,从墙上的纸巾盒拽了两张纸巾。她擦干手上的水,又仔细地擦了擦包。

要不是急着出去看儿子,她真想把这个包也洗一遍。这样想着,隋青柳不觉加快了脚步。

“宝贝!”她走到男厕和女厕中间的过道上,面朝男厕,轻声叫道。

一个穿着polo衫的中年男人恰好从男厕出来,被她吓了一跳。隋青柳的脸有点泛红,她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别过脸去。中年男人看了她几眼之后,走开了。

隋青柳看了看手表,儿子进厕所已经超过三分钟了,难道儿子便秘了?她有点烦躁地来回走了几步,然后坐在离洗手间最近的一排座位上。

长水机场候机厅里的广播在播放登机提醒,隋青柳拿出手机,按下电源键开机,想看看微信朋友圈。但不知道为什么,她的手机半天都没有反应。她按了好一会儿电源键,屏幕仍是黑色的。

三个半小时前,在上海登机的时候,她的手机还是好好的。她记得自己特意在出门前充满了电,没想到会这么不耐用。隋青柳咬住下唇,想起了在她出门的时候仍在睡觉的丈夫。

她看着手机,有些懊恼,早知道就该让丈夫送自己和儿子到机场的,而不是像个“贤妻”似的说:“你这阵子太辛苦了,早上航班你也起不来,好好休息吧。”

隋青柳叹了一口气。

她看了一眼候机厅里巨大的液晶屏幕,上面滚动着登机时间和对应的登机口信息。屏幕顶端显示着:2015年1月5日11时12分。

这时,又有几个男人从男厕出来,其中的长发男子是在她坐下后才进去的,现在他都完事出来了,她的儿子却还没动静。

隋青柳心里有点不安,她站起来,往男厕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洗手间里似乎有不少人,她不得不抑制住自己走进去的冲动。

隋青柳深吸了一口气,“俞以渐!”她喊了三遍儿子的名字,都没有回应,不由得慌了起来,声音也提高了,“俞以渐!”

她正要再次提高声音的时候,广播又响了起来,轮到她的航班登机了。隋青柳这下彻底慌了,她心一横,就准备冲进去,这时,一个人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她转过头去,眼前是一个一眼看不出年纪的男子。他饱满的额头上有一道浅浅的抬头纹,仿佛是岁月给他留下的纪念;浓密的眉毛紧挨着一双浅绿色的眼眸,目光锐利,闪烁着令人琢磨不透的光芒,在他不经意的一瞥中,含着饱经世事的风霜和对无情命运的嘲弄;鼻梁异常高挺,带有白种人特有的弧度;紧抿的嘴唇毫无血色,下巴的线条清晰硬朗。这张仿如斧凿刀刻的脸孔,令人觉得冷漠而又傲慢。

这名男子有一头乌黑的长发,整齐地束成一根马尾。他修剪整齐的浓密胡须,和凌厉却又意味深长的眼神,让他的马尾看上去并不怎么女性化。他的衣着很简单,仅是一身深灰色的休闲装,内搭着铁锈蓝的衬衫,只有手腕上的百达翡丽手表彰显了他的品位。

此刻他正专注地看着隋青柳:“女士,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他的国语好得令隋青柳吃惊,接着,后者才反应过来,这个外国男子就是刚刚从男厕出来的那个长发男。她犹豫了一下:“我儿子在里面。”

“他叫什么?”

“俞以渐。”

“多大年纪?”

“十二岁。”

“好的,请稍等。”

外国男子快步走了进去,大约一分钟后,他走出来,冲隋青柳摇了摇头:“里面只有清洁工。”他看着隋青柳急切的眼神,又补了一句,“单间我都看过了。”

隋青柳只觉得一阵眩晕,下一秒,她就被外国男子扶住了。

“我冒昧地问一下,你什么时候登机?”外国男子问道。

“就是现在。”隋青柳往41号登机口看了一眼,回答道。

“你是中转飞韩城?”外国男子好奇地问道。

“嗯。你也是吗?”隋青柳睁大了眼睛。

“是的。我建议你先登机,然后告诉机组,请他们帮忙广播寻找令郎。”

隋青柳感激地点点头,但仍有些不敢置信地喃喃道:“我儿子很乖,他平常不会乱跑的。”

外国男子安抚地说:“一会儿广播后,你就能看到他了。”

隋青柳按照外国男子的建议登机了,令她稍感欣慰的是,机组人员对于她的请求并没有感到为难,而是立刻联系了机场地面工作人员帮忙广播和寻找。

然而,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眼看着中转的旅客都登机了,俞以渐还是没有出现。

隋青柳急得坐不住了,她又仔细看了看那些没有坐下来的旅客,尤其是那些带着孩子的,生怕他们拐走了她的儿子。

但她一无所获。

隋青柳焦急地跑到登机口,她的头发已经有些凌乱,“打扰了,能不能请你们再广播几次,我儿子还没有登机。”

乘务员点点头,又开始联系地面。

“女士。”外国男子起身走了过来,隋青柳这才发现他是头等舱的客人,“广播已经循环了很多遍,假如令郎在机场,那他应该是没听到。”

“假如在机场”这几个字把隋青柳给吓坏了,她惊慌失措地问道:“那我该怎么办?”她的脑子里忽然闪过许多年前弟弟的悲剧。

她打了个寒颤,立刻毫不犹豫地推开站在登机口的乘务员,冲进了廊桥。

“俞以渐!”隋青柳在候机大厅边跑边喊,她冲进了候机大厅的VIP休息室,又拉开了免税男装专柜的试衣间门。她不知道自己在机场跑了多久,只是觉得不能错过任何一个角落。

当她试图闯进“吸烟室”的时候,有人从后面抓住了她的手臂。

隋青柳回头一看,是那名外国男子。

“如果他不在机场,你这样乱跑也是没用的。”

隋青柳蹲在地上,捂住脸,哭了起来。她无暇顾及这样做会不会丢脸,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儿子丢了!被她弄丢了!她再也见不到儿子了!

隋青柳哭得妆都花了,鼻涕也流了下来。

一块深蓝色的手帕塞到了她手里,隋青柳一怔。接着她稍微清醒了一点,她用手帕擦干眼泪和鼻涕,慢慢抬起了头:“谢谢你。”

她刚哭过,声音还有一点沙哑,听起来更让人怜爱。

“女士,我忽然想到一件事,可能对你会有帮助。”外国男子接过手帕,收了起来。“令郎会不会是在听歌或者玩游戏,戴着耳机,所以没有听见广播?”

隋青柳本能地反驳道:“他的平板电脑在我包里,手机在上海的机场就玩得没电了。”

“但是他可以玩别人的。”外国男子忽然一指远处。

一个胖胖的男孩子正全神贯注地对着一台笔记本电脑,他的旁边,是一个在打着瞌睡的带鸭舌帽的年轻人。

隋青柳疯了一般地冲过去,扑在胖男孩身上,差点把对方从椅子上撞下来。

“宝贝!”

胖男孩摘掉耳机,一脸茫然,“干嘛?妈妈。”

隋青柳的眼泪又要涌出来,她赶紧克制住自己。“登机了,你没有听到广播吗?妈妈刚才找你找得急死了。”

“我这么大了,还会丢吗?”胖男孩一脸不以为然的样子,好像他并不是只有十二岁。

隋青柳看着儿子手里的笔记本电脑,问道:“这是谁的?”俞以渐不情愿地放下,“就是旁边这个哥哥的,他说他困了,然后我说我玩一会儿,就在他旁边,他同意了的。”他嘟起嘴,“本来都五杀了,要不是你来……”

他意识到隋青柳不太高兴,又改口说:“好啦,我不玩就是了。”

他把一旁的“鸭舌帽”捅醒,“呶,我不玩了,笔记本还你。”

隋青柳赶紧冲“鸭舌帽”露出个歉意的表情:“给你添麻烦了。”

“鸭舌帽”没有说话,只是接过笔记本电脑,然后装到自己的电脑包里。他似乎十分疲惫,做完这一切,就又拉下帽子,盖在脸上睡着了。

外国男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这一切,此时,他才说:“女士,我得提醒你一件事。”

隋青柳忽然一惊:“糟了,飞机起飞了!”

外国男子耸耸肩:“我以为你不走了呢。”

隋青柳十分懊恼,她看着外国男子,顿时觉得有些尴尬:“真对不起!害得你也没走成。”

外国男子微微一笑,浅绿色的眼睛像是水汪汪的泉:“没关系。能帮美丽的女士做一点事,我很高兴。”

这番话听起来本是很轻佻的,但说也奇怪,他这么诚恳地望着对方的眼睛,认真地赞美出来,反倒让隋青柳觉得十分感动。她此刻真心觉得,为了找儿子,连累了别人,便有点羞赧地说:“你也只好坐下一班了。”

外国男子平静地说:“说到下一班,我有个不情之请。”

隋青柳有点局促,对方说话实在太客气了:“你说吧。”

“我们的目的地相同,不如下一班,坐在一起吧。”他凝视着隋青柳,“旅途寂寞,有个人说说话也好。”

隋青柳愣了一下,还在犹豫,俞以渐却叫了起来:“哇!你是戴了美瞳吗?”

隋青柳怕儿子说出不得体的话,赶快说:“叔叔是外国人,眼睛和我们不一样。”

外国男子笑了,轻声说:“真是个有趣的孩子。”

隋青柳这些年随丈夫出入各种场合,也颇见过些世面,但却从没见过这样的人物。精致而不矫情,有礼而不做作,夸起人来又热烈又真挚,却不会使人有不适之感。

她突然有些懊恼自己出门的时候只图轻便,没有精心打扮一下,她不着痕迹地将自己凌乱的头发轻轻掠往一边,然后矜持地说:“不知道下一班人多不多。”

外国男子似乎并不担心这一点,“你同意就好。”随后,他掏出手机,走到一边。很快,他就走回隋青柳的身边,“办好了,两个小时后我们就能登机了。你的行李到了韩城机场后,那边会为你保管的,请放心吧。”

隋青柳又惊又喜,声音也热情了几分:“你去韩城,是旅游吗?”

外国男子说:“算是吧。”他做了个手势,示意隋青柳跟他前往VIP休息室。让后者惊奇的是,在他没有出示任何机票或者证件的情况下,VIP休息室的工作人员不仅没有阻拦他,反而露出了殷勤的神色。

三个人在沙发上坐下,外国男子为隋青柳母子点了些小点心和饮料。

隋青柳看外国男子从报刊架上拿了一本旅游图册,便热心地说:“韩城近年来开辟了不少景点,你去玩,有预订的路线么?没有的话,光看景点图很容易眼花哦。”

外国男子说:“嗯,倒是没有订什么路线。我是个很懒的人,有时候去一个地方旅游,懒劲儿发作了,就在旅馆里住几天,然后打道回府。”

隋青柳诧异地扬起了眉毛,接着她扑哧笑了起来:“你真会开玩笑,哪有这样旅游的呢?”

外国男子问:“看样子你对韩城很熟?”

隋青柳说:“也不是很熟,我曾经在那里住过几年罢了。”说着,她的眼中似乎有阴云飘过,但她若无其事地笑了一下。

外国男子没有忽略她表情中的变化,但也没有再追问:“韩城似乎有个新开发的温泉。”

隋青柳闻言,又惊又喜:“你也要去莲海温泉?”

外国男子说:“不确定,我还有朋友要见。倒是你,可以带令郎去温泉泡一泡,我听说莲海非常不错。”

隋青柳有意邀请同游,但又转念一想,自己已经嫁作人妇,此举颇为不妥,想到这儿,她不再多说,只是点一点头。

外国男子见她面露倦怠之色,便体贴地低下头看起了旅游图册,好让她休息。俄顷,他又抬起头来,递给隋青柳一张卡片:“如果你们要去莲海,可以说是我的朋友。”

隋青柳接过来,是一张薄薄的白色金属卡片,尺寸比一般的名片稍小,正中刻印着一行小字:Ernest-August。

她翻到背面,看见一串极小的数字:008。

没有地址,没有电话,这实在很难说是一张传递个人信息的名片。可无论是卡片那泛着动人光泽的金属质地,还是这男子衣冠楚楚的外貌,都很难让人产生抗拒或疑心。

隋青柳收起了卡片,客客气气地说:“多谢你的好意了,Mr.August。”

外国男子谦虚地一笑,轻轻摸了一下俞以渐的头。他的目光移到玻璃门外,“鸭舌帽”已经不在座位上了。

第四十九章 故地重游

韩诺惟走在韩城街头,看着阔别多年的家乡。一种像是被人打翻了陈年酒瓶的感觉弥漫在他心头,点点滴滴,尽是伤怀。

他慢慢走上了韩城大道,与当年相比,路面拓得更宽了。以前的沿街小店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在风中摇曳的新木,花坛里的小花则被修成了“欢迎来到韩城”的字样。他深深吸了一口气,但没有闻到记忆中熟悉的花香,刚下过雨,空气中氤氲着湿漉漉的水汽。

韩诺惟信步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了陶家大门外。虽然他只来过几次,但他却对这栋小楼无比熟悉。因为陶家无数次在他的噩梦中出现,席卷而来的不只有火灾当晚的痛苦,还有铺天盖地的恨意。

现在,这栋三层楼的建筑物已经被改成了双语幼儿园,围墙上刻着各种小动物的卡通浮雕,色彩缤纷、童趣十足的图案点缀其间。韩诺惟在墙外静静站了一会儿,听到里面传来奶声奶气的歌声,是一首正在流行的迪斯尼电影插曲。小孩子口齿不清的英文发音听起来让人忍俊不禁,别有一番天真之趣。

如果没有出事,自己现在应该也已作人父了吧,说不定,孩子就正在这里牙牙学语。

想到这里,韩诺惟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张轮廓深刻、泛着愤怒红晕的苍白脸孔。在那些不见天日的岁月里,祖父曾经说过的一切都言犹在耳,他从未忘记。

韩诺惟裹紧外套,继续前行。他走到了韩城中学教师公寓小区的门外,这里不是繁华的闹市区,相比陶家旧址,显得冷清多了。他原本准备了一套说辞,不料小区门口的警卫看他衣着考究,竟没有拦他。

韩诺惟径直走到了小区深处,他在一栋米黄色的公寓前停了下来,看向二楼——他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阳台上没有当初母亲栽种的盆栽花卉,也没有父亲制作的串串腊味,只有陌生的衣衫晾在风里瑟瑟,提示他这里已经易主。

韩诺惟决定上去看看。

开门的是一对年轻夫妇,显然刚做父母。年轻的妻子穿着宽松的棉质家居服,盘着头发,怀里抱着一直在哭闹的婴儿,同样年轻的丈夫则卷着裤腿,手里拿着个拖把,似乎在做家务。

看到韩诺惟,他们都露出一脸茫然的表情。

女主人犹豫了一下,用带着韩城土话口音的普通话问道:“你……找谁?”

韩诺惟客客气气地说:“打扰了,我认识曾经住在这里的一对夫妻,男的是位老师,他们有恩于我,后来不巧失去了联系。这次我路过韩城,想问问你们知道这对夫妻吗?对了,那位男老师姓韩,叫韩孟昶。”

他发音标准的普通话明显让夫妻俩松了一口气。

男主人想了一下,答道:“我们搬来这里才三年多。你说的人我不认识,不过我听说之前住在这里的人好像是姓韩。”

韩诺惟克制住自己失望的情绪,仍然彬彬有礼地说:“那我能不能冒味问一句,你们搬来后,是不是把他们的东西都扔掉了?我的恩师没有留下任何东西吗?”

女主人这时已经哄好了婴儿,态度也缓和了许多:“他们留下很多东西。听说女主人是生病去世了,男主人怎么走的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挺突然的,他家好像也没什么亲戚,所以留了一屋子家具、生活用品什么的。我们搬过来的时候还挺吃惊的,很多家具不用添置了呢。”

韩诺惟听到这里,便说:“能不能让我参观一下?几分钟就行,让我看看他们生活过的地方,拜托了。”他双手合十,目光诚恳地注视着女主人。

女主人受不了他的目光,拉开了门:“看就看吧,换下拖鞋。”

男主人想说点什么,但是女主人瞪了他一眼,他便闭口不言了。

韩诺惟一走进房间,眼泪差一点就要涌出来。这家人并没有做大的改动,家具都保持着以前的摆放,只是换了更大的电视,新添了一个立式的空调。

客厅里仍是一溜牛奶色的地柜,玻璃柜门上还有个小小的花瓣形贴纸,颜色很淡,不注意看都看不出来。那是韩诺惟小时候淘气拿刻刀在玻璃门上划线留下的痕迹,后来还挨了一顿臭骂。娄烟为了掩盖难看的划痕,便找了个贴纸盖在上面,为了好看,她还把贴纸剪成了花瓣的形状。

韩诺惟不敢再看客厅,往小书房走去,这里是父亲常年备课的地方。韩诺惟站在旧写字台前,仿佛又看见了父亲疲惫地摘下眼镜,按摩眼眶的情景。

写字台旁边的书柜有一侧靠墙,韩诺惟清楚地记得,靠墙的那一侧原本是朝外的。初一那年,他养了一只活泼好动的小猫,它没事就会在书柜上磨爪子,磨得都是爪子印。后来小猫实在太皮了,就被母亲送人了,而书柜被毁容的这一面也就调整到靠墙摆放了。

年轻夫妇惊奇地看着这个外表高贵的外国人在自己家里神情肃穆、目光悲苦的样子。他们轻声交谈了几句,决定不去打扰他。

韩诺惟走到厨房,这里是父亲的天地,喜欢下厨的父亲常在这里面忙碌。他有时候会溜进去偷拿一片香肠吃,但少不了被父亲责备:“还没做好,你吃了当心闹肚子!”如今,他已无法想象,父亲那些年是以怎样的一种心情抚养他、保护他,直到他长大。

厨房里面的锅碗瓢盆都很新,看来,这家人为了小宝宝,更换了不少餐具。韩诺惟的视线落在一台旧冰箱上,他看到了冰箱门上的中国结磁贴,那是母亲住院前,参加县里办的“元宵节”猜灯谜活动时所获得的纪念品。他轻轻抚摸了一下中国结磁贴,感叹它质量真好,十三年都没有脱落。

他走出厨房,低声问道:“我可以参观一下卧室吗?”

年轻夫妇对视了一眼,“可以。”女主人说道。

韩诺惟投去感激的一瞥,然后他慢慢走进了卧室。卧室的摆设变化很大,没有他认识的旧物。他又回到客厅,客厅挨着的一个小房间现在关着门,那里曾经是韩诺惟的卧室。

女主人注意到他的目光,“那是婴儿房。”她抱着孩子走过去,打开门。

韩诺惟一眼就看到了婴儿床上方挂着的一串用闪亮的彩色荧光纸折叠的纸鹤,他忍不住哆嗦了起来。那是他原本打算送给陶白荷的礼物,目的是庆祝他们在一起满一百天。

他当初似乎是折叠了九百九十九只,象征着他们能够长长久久的爱情。

然而,一百天还没到,他的爱情就已经烟消云散。他盯着纸鹤发呆,那是他每天晚上在被窝里打着电筒偷偷折叠的,生怕被父母发现。

韩诺惟整理了下思绪,便折回了门口:“多谢你们。”

夫妻俩如释重负地看着他走到门口,年轻男子犹豫了一下,说:“其实,除了你外,之前还有人来过。”

韩诺惟警觉地睁大眼睛:“你方便说一下是什么时候吗?”

年轻男子想了一下:“有点不确定了,大概是我们刚搬来的时候,一个女人。”他看了一眼妻子,赶紧补充说:“化着妆,我也看不出年纪。”

“她上门拜访了吗?”

“那倒没有,她在楼下转悠了一会,我当时在晾衣服,注意到她老往我家看,我开始还以为她要找人,可是当我晾完衣服回头一看,她已经走了。”

韩诺惟说:“或许是我一个朋友,她也曾受惠于这里的旧主。她是不是戴着眼镜?”

“好像是,我没有很仔细看,记不得了。”

韩诺惟再三道谢,退出门口,他掏出一个信封,递给男子:“多谢你们,虽然见不到我的恩师,但是你们把他住过的地方打理得很好,我很感激。这是一点心意,请务必收下。”

年轻夫妇哪里敢收,推辞了好一会儿,但见他是真心想送,便勉强收下了。他们目送这位高大英俊的外国人离开,女主人忽然擦了一下眼睛:“这年头,这么重感情的人不多了。”

她看着丈夫挽着裤腿的样子,不知怎地就生气了:“你赶紧拖地!拿着拖把到处走,滴的水到处都是!”

丈夫莫名其妙地看着她,只好低下头,弯下腰,继续拖地。

韩诺惟离开教师公寓后,没有叫计程车,而是慢慢地走着。他的步伐举重若轻,却带着宿命的气息,仿佛他再也不会回来。

不知走了多久,他忽然发现自己已经来到县城中心的主干道上。在他的面前,正对着现在韩城数一数二的写字楼“华典大厦”。他看到大厦一楼有一间咖啡厅,便走过去买了一杯。

起风了,但手心里咖啡杯的温度却并没有传到他的心里,他沿着华典大厦前的广场,漫无目的地走着。

一个皮肤白皙、穿着浅蓝色衬衣的年轻人朝他走了过来,天气很冷,年轻人却没有穿外套。他的右手拿着一叠资料,行色匆匆的样子,似乎急着去华典大厦。

韩诺惟立刻认出来这个人,这是他从小最好的同学兼玩伴之一,阿强。阿强变化不大,只是个子变高了些,脸孔变长了些。

韩诺惟克制住兴奋的情绪,他看了看手里的咖啡杯,有了主意。

阿强一边走,一边看着手里的方案,心想应该不用再改了。如果能顺利通过,他这个月的业绩就达标了,加上之前五个月的达标业绩,他就可以拿到双季度达标的额外嘉奖——半个月的带薪假期。他终于可以不用再听女朋友喋喋不休,而是带着她去马尔代夫好好玩一玩了。

或者,去塞班岛也不错?似乎还便宜点儿呢。女人嘛,分得清那些海滩的区别么?

忽然,一个人结结实实地撞到了他身上,一杯热咖啡泼了过来。

阿强大惊失色,本能地高抬右手。他怒气冲冲地看着这个走路不长眼的外国人,又看看自己的右手。

还好,资料没弄脏,但这身衣服是毁了。

“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太对不起了!”外国人的表情看起来充满歉意,让本来想要骂上几句的阿强都不好开口了。

“我帮你擦擦,好吗?”外国人掏出手帕,想帮阿强擦掉身上的咖啡渍。虽然阿强听得懂对方的话,但他并不想展示自己不流利的英语。

“你生气了吗?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外国人放慢了语速。

“算了算了。”阿强恼火地推开他的手,他用不熟练的英语责备对方,“你走路太粗心了!”

“我迷路了,刚才有点慌,实在抱歉,对不起!”外国人一脸愧疚,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本旅游图册,“我能不能问问你。”他摊开图册,指着上面的一处地点。

阿强有点无语,这个外国人的情绪转变得也太快了。他很想立刻走掉,但转念一想,对方一个外国人,语言不通地在异国他乡,还迷路了,实在有点可怜。

想到这儿,阿强便接过了老外手中的旅游图册。老外手指的地方,恰好是他曾读书的高中。他吃惊地说:“韩城高中?你要去那儿?”

外国人连连点头,他的动作幅度比较大,有一点夸张。

阿强刚想问一下外国人的身份,他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看了一下屏幕,是部长办公室,看来是在催他了。他接了电话,急促地说:“我知道了,我马上就到。”

挂掉电话,阿强转身指了一下反方向的路口,“你到那条路上,顺着一直走,大概五六百米,然后你能看见……。”阿强停了一下,红绿灯的英语怎么说来着,他忽然想不起来了。

外国人的眼底似乎有一丝笑意,阿强有些不高兴地说:“反正你走五六百米,你看见十字路口了,再往你的右手边转弯,再走大概五百米,就到了。”

外国人感激地点点头。“非常感谢你!”

“没事了,那我走了。”阿强急急忙忙地转身就要走,“等等!”外国人又叫住了他。

“还有什么事?”阿强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外国人掏出一个皮夹,拿出一叠人民币,“我不知道你这件衣服的价格,这里有大概三千元,可以吗?”

阿强赶紧摆手:“算了,真的,你太客气了。”

“不行,这是我的过失,你一定要接受。”外国人不由分说地将那叠钱塞进阿强的手里,然后转身离开。

外国人走了一小会儿,“打扰了!”阿强从他身后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

“怎么了?”外国人露出惊讶的表情。

阿强喘了几口气,将手里的钱分成两半,“先生,你刚给我的钱里,还有一千多美元。你一定是忘记了。”

他摊开手,想要把美元还给外国人。

外国人微微一怔,接着笑了起来。阿强不由得在心里想:“靠,这老外不会是个诈骗的吧?”

外国人摆摆手,“你留着吧,诚实的年轻人,谢谢你。”说完,不等阿强反驳,他就招招手,坐上了一辆计程车。

外国人坐在车里,看着阿强消失的背影,终于轻声说:“谢谢你那些年的午饭,还有你的包容和陪伴。”

第五十章 私家侦探

正是下午,大众茶馆里坐了很多人。黄昏推开门,瞅了半天,才看见在角落里坐着的那个穿着红衣服、头发乱糟糟的人。

他走过去,从背后轻轻拍了一下那人的肩膀,对方像是受到惊吓一般跳起来。待他转过头来看到黄昏后,十分警觉地说:“你是谁?”

这个人二十出头,样子十分邋遢。他穿着一件看不出原本颜色的格子衬衫,套着大红色的冲锋衣外套,漂白的牛仔裤已经开始发黄了。运动鞋则是那种带着“魔鬼粘”的,没有鞋带。

他的皮肤比较粗糙,黄中带黑的肤色看起来很不健康。即使是带着粗框眼镜,也遮挡不了他乌青的黑眼圈,一看就是个常年熬夜的人。

有趣的是,这个年轻人留着一把浓密的大胡子。

此刻,这个人怀抱着一个双肩包,缩在狭窄的座椅中,黑溜溜的眼珠盯着黄昏,好像在看一只怪物。

黄昏没好气地说:“不是你约我在这儿见面的吗?戴天。”

戴天揉了揉鼻子,咧开嘴,“干我们这行的,得警醒点,老毛病,老毛病。”说着,他招手让服务员把桌上的白开水撤掉,换成茶,然后又照着菜单上的推荐,点了一大堆小吃。

等服务员走开后,戴天指着他对面的椅子:“快坐下,坐嘛。”他从警惕到殷勤的转变,让黄昏有些不适应。但周围的人都坐着,他站着反而引人瞩目,这样想着,黄昏便坐了下来。

戴天见黄昏坐下,这才稍微放松了一些,他略带埋怨地说:“你迟到了!”

黄昏挠挠头,他原本不想解释,但不知道为什么还是开口了:“我在车上睡着了,没留神,坐过站了。”

这时,服务员开始端上腰果仁、豆沙包等点心,两人开始边吃边说。

戴天原本就极善于察言观色,加上他之前在网络上与黄昏交谈了一段时间,对他的情况也算了解,所以,很快就和对方聊得热火朝天。

“老弟,我说,咱们聊的不少了吧。可是,有件要紧的事情,你一直没说。”黄昏已经快把面前碟子里的腰果仁吃完了。

戴天看着他吃完最后一粒,又招手让服务员再上一碟。

“你问吧,要是我能说,我一定说。”

黄昏有点不高兴:“你怎么老鬼鬼祟祟的。”话虽这么说,他自己倒是紧张地东张西望了一番,见压根没人注意他们,才压低声音说道:“你到底是怎么找着我的?别跟我说在网上偶遇的,我天天玩斗地主,遇到的人多了去了,不可能这么巧被你找到。”

戴天又咧嘴一笑:“这个啊,原本是不能跟你说的。不过呢,大哥,我跟你很对脾气,看你人也不错,我就告诉你吧。”他也压低了声音:“你报警的时候,是有录音的。”

黄昏脸色一变,就要站起来走人。

戴天赶紧说:“别怕啊,你是安全的。不然也不会到现在就我找到你,对不对?”

黄昏没有说话,他的双手抓着桌子的边缘,手指关节用力得都开始泛白了,明显是极度恐惧。

戴天拍拍他的手:“大哥,我要是坏人,你早就出事了,还会和我坐在这儿喝茶吗?”

说到这儿,服务员走过来,端上一碟腰果仁。

戴天紧盯着他:“你上次说要跟我讲的故事,现在可以说了吧。你老说网上不安全,你看,我都请你出来喝茶了,这里也没人认识你。”

黄昏有点犹豫:“我还真没跟任何人说过,你要答应我,听完就忘。”

戴天哭笑不得:“你不是说都好多年前的事情了吗,早就过了追诉期了吧,想太多了你。”

看黄昏仍然举棋不定,戴天便把双肩包递给了他,“这是我之前答应你的,你不说就算了,我自己想办法跟委托人交差。”说着,他夸张地叹了一口气,“唉,我们这行就是惨,好不容易遇上一个大方的雇主,结果线人又不靠谱了。”

黄昏没有接,只是伸出大拇指和食指,比了个手势:“说好的,八万,一分都不能少。”

戴天哭丧着脸:“一共就给了我八万块,我自己花了两千,你总得给我留点吧。要不这样吧,这个包里的钱你先拿着,然后我再去借两千给你,凑足八万,行不?”

黄昏一把夺过双肩包。他拉开拉链,沾了一点唾沫在手上,开始低头数钱。

他数得很慢,戴天耐心地等着。见黄昏一直没抬头,戴天便悄悄从口袋里拿出个小巧的录音笔,放在大腿上,按下了录音键。过了一会儿,数完钱的黄昏抬起头来,将包放到身后,然后把椅子往前拉了一点,小声说:“我再强调一遍,这都是我亲眼所见。”

戴天拿出个小本,做好了记录的准备。

黄昏迟疑了一下,说:“讲好了,不能将我的身份曝出去。”

戴天无奈地说:“大哥,我都不知道你的真名好么。再说了,我干这行都这么多年了,也算是老鸟了,规矩我当然懂。”

黄昏皱皱眉头:“老实说,我对你们这些狗仔一点好印象都没有。”

戴天叫了起来:“大哥,我是私家侦探,不是狗仔!”

黄昏撇撇嘴:“有什么区别吗?算了。”他端起杯子,将茶水一口气喝完,又拿袖子抹了抹嘴,开始叙述。

那是十二年前的一个春天。

黄昏当时刚失业,老婆又带着孩子回了娘家,他十分苦闷烦恼,时常借酒浇愁。这晚,他又像往常一样喝得酩酊大醉,迈着醉醺醺的步子往家走,走到一个花坛附近时,他一阵反胃,便呕吐了出来,吐完后,不知怎么晕乎乎地就在花坛里睡着了。

大概是春夜的风仍带着一丝凉意,黄昏被冻醒了,他稍微清醒了一点,正准备从花坛爬出去,突然看到一个人鬼鬼祟祟地在一辆车附近转悠。

黄昏刚开始以为那个人是要偷车,他对于有车的人没什么好感,当下就决定不去管这件事。但他忽然看到那个形迹可疑的人弯下腰放了一个东西在车底下,这显然不是为了偷车。

黄昏好奇心大起,他又悄悄伏身在花坛里。花坛离那辆车有一段距离,影影绰绰的花枝让他看不清那个人的脸孔,也看不清放的东西。

这时,那个人直起了身子,黄昏赶紧蹲了下来。

黄昏蹲了一小会,估摸着那个人应该走了,便慢慢站起来,却看到两个人边走边交谈,已经走到了车边上,两个人都有些激动。

其中,年轻的穿着警服,年长的是便服。年轻警察拉开车门,年长的先坐了进去,但仍然在争论着什么。年轻的警察一手扶着车顶,似乎十分焦虑。

黄昏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正考虑要不要跟警察说,有人往他们车底下塞了一个不明物体。不说,好像有点过意不去;说,他又不想跟警察打交道。他清楚地记得自己有一回喝醉了砸酒馆,被人送到派出所,警察对他可不算友好。

这样想着,黄昏决定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悄悄往后移动,打算绕出去。

“等等!”一个声音远远响起,几乎把黄昏吓死,他哆嗦着转过身去,才发现,这话不是对他喊的。另一个魁梧的穿着警服的人从远处跑过来,直跑向那辆车,跑得很急。

这时,黄昏突然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接着,一声巨响传来,黄昏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他醒来的时候,已经被甩到了花坛的外面,浑身都是擦伤,他一动,就觉得到处疼。

黄昏气恼地坐起来,这才骇然发现,那俩车正在燃烧,而先前交谈的人都不见了。他仔细一看,看到了一具烧的漆黑的残骸,他吓得大叫了一声,连滚带爬地往家里逃。飞奔了好久,他才想起来,自己应该报警。

路边有电话亭,黄昏战战兢兢地拨打了110。但他实在是没有勇气,在接线员询问他的身份和位置时,他惊惶地挂掉了电话,逃回了家。

他连着几天都不敢再去喝酒,也不敢出门,一直在家胆战心惊地等待警察来敲门。直到他看到电视报道说,中学教师为子寻仇,导致警察一死一伤,他才稍微放下心来。他很快就想明白,那一晚,自己很可能是惟一的目击者。

他从来没想过去跟警察交待真实的情况,他有种预感,这件事情还是不沾为好。如果不是多年后遇到这个网名叫“戴天”的私家侦探,他大概都已经忘记了这段经历。

戴天默默地听着,一面奋笔疾书。他皱着眉头,表情凝重,有好几次,黄昏都觉得他似乎有些激动,但他最终什么都没说,只默默做着记录。黄昏说完以后,怯怯地看了他一眼,见他仍旧一言不发,便忍不住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做了错事?”

戴天说:“我觉不觉得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的感觉。”

黄昏有点不安地说:“我有时候会想,自己这些年一直过得不顺,是不是因为这件事?”

戴天说:“你不必这样想。”他迎着黄昏不解的目光:“我以前也这样想过,如果我当初怎么样做了,是不是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事情了。可事实证明,这些假设毫无意义。既然已经发生了,你就只能面对它,然后,一步步向前走。重要的是,活在当下。”

“活在当下?”黄昏喃喃地重复了一遍。

戴天从本子里抽出几张照片,“我想请你辨认一下,这几个人中,有没有那个往车底放东西的?”

黄昏惊奇地看着照片:“你哪儿来的这些照片?”

戴天嘿嘿一笑:“这你就甭管了,我还是有两下子的,不然人家也不会雇我干活,对不?”

黄昏接过照片,看了一圈后,还给了戴天:“我说不好,太久了,而且当时我离得很远,我真的看不清。”

戴天一脸失望,但还是不死心:“那他有没有什么特征?或者有什么不寻常的?”

黄昏苦苦地思索了一会说:“我只记得,他似乎是个左撇子。”

戴天一下子激动起来,“你确定吗?”

“应该是。因为他直起身子的时候,掸了掸身上的土,是左手掸的。”说到这儿,黄昏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我小时候是左撇子,老是被父母打,逼着我改过来,后来吃饭和写字是改掉了,但是有些事情还是觉得左手做比较顺当,所以也会对左手比较留意。”

“你说的这个细节很重要,说不定会用上。”戴天左手啪地合上记录本,右手悄悄收起了录音笔。“这样吧,你给我个卡号,我把剩下的两千块打给你!或者,如果你愿意再见面的话,等我下次请你吃饭的时候给你现金!”

黄昏摇摇头,“算了。”他看了眼压在身后的背包,“七万八也不少了,我知足了。你别再找我了,我不想被警察盯上。”

戴天佯装生气地说:“警察怎么会知道?你也太不相信我的专业了!”

黄昏不以为然:“你那雇主说不定就是警察,你最好小心点,我先走了,别找我!”

“警察才不会找私家侦探办案呢!”戴天不服气地反驳着对方。

“那你怎么会有警察的录音?”

戴天一愣,接着笑了起来,“好吧,我承认,我和警察有时候是有一点儿合作,但都只是我向他们打听情报。”

黄昏摇摇头,“我今天说的够多了,我看到的,也都告诉你了,以后,你也别纠缠我。”

“我是那种人吗?!”戴天着急地解释着,但话还没说完,黄昏已经起身离开了。

“你这家伙!起码AA制一下啊!”戴天在他身后喊道,但黄昏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戴天无奈地打了个响指,在结账以后,他也迅速地离开了大众茶馆。

一俩计程车停在了韩城最豪华的云苑宾馆的门口。戴天从车上下来,在门童惊奇的目光中,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大堂。他轻车熟路地上了电梯,到了十八楼后,掏出房卡打开了一间客房的门。

关上房门后,戴天一把扯掉了那顶带着厚刘海的假发,又摘掉了笨拙的平光眼镜,接着慢慢撕下贴到鬓角的假胡子。假胡子的胶黏了一点在他的胡子上,在拉拽的时候带动了他的皮肤,以至于他发出“嘶”的一声。

做完这一切后,他走进盥洗室,打开了化妆包。他拿出卸妆液,慢慢地往脸上涂。随着化妆棉的擦拭,一团团土黄色的东西被擦掉,露出了他苍白的皮肤。他看着镜子,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小心翼翼地取出黑色的美瞳,扔到了垃圾桶里。

镜子里,是一个金色眼睛的外国人,他的眼眶泛红,但却干涸得没有一点儿眼泪。

第五十一章 再见阴阳

正午时分,韩城的朝思墓园十分安静。天上看不见太阳,灰蒙蒙的云层簇拥在一起,它们肆意地翻卷腾挪,像一叠叠晕染着墨色的宣纸,随时可以大雨倾盆。墓园背靠青山,山风猎猎而过,把人的脸刮得生疼。

一个全身黑色的戴着帽子的男子,捧着一大束花,沉默地站在一块墓碑的前面。这墓碑样式朴素简单,上面有两张小小的照片。照片不知是谁选的,韩孟昶微微眯着眼,娄烟则带着温和的笑容,他们永远留在了那一瞬间。墓碑中间写着“尊师韩孟昶-师母娄烟-之墓”。墓碑前面,有一束早已干枯的花,不知是何年何月何人所赠。

男子的脸上露出了难得一见的温柔的表情,他凝视着墓碑上的照片,仿佛对面也站着人,正关爱地看着他。他用地上的枯枝轻轻地扫去了墓前的尘土,然后放下怀里捧着的花。他猜想这墓碑肯定是韩孟昶的学生所立,心里暗暗感激他们让夫妻俩合葬在了一起。

男子静静地在墓碑前呆立了很久,他曾经非常惧怕回忆,因为回忆里的甜蜜和疼痛都太清晰。但现在,他已经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即使站在墓前,他也能做到不掉一滴眼泪。悲伤早已化成深海一般的力量,不轻易再起波澜,只是席卷着他的灵魂,伴随着他的人生。

“还少了几座。”他对自己说,“还有无数的家族冤魂,他们的墓碑无处安放,只能放在我的心里。”

他上前一步,抚摸着墓碑顶端的波浪形雕饰,粗糙的石头划着他的掌心,但他像毫无知觉一般,只是任由自己的手慢慢从墓碑上滑落。

一滴硕大的雨珠落在他的肩头。

他撑开雨伞,仍然静默地伫立在墓前。雨越下越大,大雨冲刷着朝思墓园,似乎想冲刷掉这世间的一切痛苦、不公和挣扎。

他的眼中流露出一丝不舍,但他终于还是转过身,沿着被雨浸透的小路走出了墓园。

与此同时,阴阳关的监狱长石之然正站在阴阳关大门外。他的身后站着两排挺胸昂首的狱警,等待着阴阳关慈善基金会会长的到来。

突如其来的大雨让石之然颇感狼狈,办公室主任帮他打着雨伞,其余的人则保持着庄重的仪态,沉默地站在雨中。

令石之然大感惊奇的是,这位传说中的RB金主居然没有带任何助手,一个人坐着一辆计程车就来了。

他刚打开车门,石之然就一步冲上去,将准备好的雨伞罩在了对方的头顶上。

“真……时髦啊。”石之然在心里感叹,做梦都没想到这位基金会会长居然是个打扮得像个歌星一样的潮男:他戴着一顶黑色小圆帽,倾斜的长刘海遮住了他的大半边额头,粗黑的眼线和银色的眼影凸显出他的大眼睛。他的一侧鼻翼上有一颗亮闪闪的五角星装饰物,光溜溜的下巴上有一道深深的凹槽。

更让人意外的是他的穿着,虽然是一身普通的黑色,但却是皮夹克和皮裤,裤子紧紧地贴在他的腿上,像是要故意炫耀自己的长腿一般。

假如在路上看到这个人,石之然大概会嗤之以鼻,“死娘炮。”但现在,他只能挤出殷切的笑容。

“初次见面。”高木公望主动开口,对方的日语让石之然如梦初醒,他赶快冲办公室主任招了招手,后者反应过来,立刻把一个矮个子的狱警推到前面来。

“高木先生您好,我是翻译小陈。”这个狱警有点结结巴巴地用日语说着,他的发音不错,只是有些不流畅。

高木公望点一点头,向石之然伸出手。

后者握着这个财神爷,笑成了一朵花:“欢迎,欢迎!”在小陈翻译了他的话之后,高木公望又冷淡而客气地点了点头,“我能不能先参观一下这里?”

“当然可以,当然可以!我们很乐意!”石之然三天前就接到了高木公望要来的通知,他早已安排人做好了大扫除。

高木公望跟在石之然的后面,冷冷地参观着这座据说是韩城最冷酷最严厉的监狱。

此时是一月初,但阴阳关里成排的滇朴依然有丛丛绿叶,配上它自身的灰白树干,显得格外素雅。

走到监狱超市附近时,高木公望停了下来,他没有进入超市,而是指着超市正对着的仓库问道:“这是什么?”

“高木先生,这里是监狱仓库,存放超市的一些商品,还有其他的一些监狱物资。”石之然恭恭敬敬地说着,小陈立刻翻译了。

“我看到仓库后面好像还有一排房子?”

“那里现在废弃了,以前是发电机房。”

“难道你们现在不需要发电机房了?这么先进吗?”高木公望惊奇地问道。

“当然不是。我们现在扩大了监狱的规模,把发电机房搬到了隔壁的监狱医院。”石之然耐心地解释着,他有些发愁:万一高木先生问起来为何要搬迁,怎么说比较妥当呢。

但高木公望并没有追问下去,他的注意力似乎被前方的食堂给吸引了:“那里,是吃饭的地方吧?”

石之然满脸堆笑:“高木先生真厉害,一眼就看出来了!”

高木公望淡淡地说:“那里有烟囱。”

石之然有点尴尬,只好哈哈干笑了两声。他摸不准这个看上去像个富二代的打扮浮华的金主的脾气,更不敢得罪对方,只好一直陪着笑脸。

“您看,要不要先吃饭?”石之然终于想到了一个比较合适的话题,小陈也照着翻译了。

高木公望却摇了摇头,继续往前走。

“真是个怪人。”石之然在心里嘀咕道。

“这里是犯人们平时活动的地方吧。”高木公望在放风广场前面停下脚步,“器材维护得不错,都很新。”

石之然略微有点得意:“这是新换的。说是新的,实不相瞒,其实也有三年多了,但是犯人们平时很爱惜器材,所以看上去还不错。”

雨渐渐小了一点儿,石之然偷偷看了看高木公望的脚,后者穿着一双他认不出牌子的黑色短靴,靴筒上有亮晶晶的装饰品,只是有些打湿了。“高木先生,这后面是监狱工厂和监舍,要不,咱们就不看了吧。”

高木公望凝望着灰牢,一言不发。

不知为何,石之然觉得有点奇怪:这个RB人虽然外表很“娘”,可言谈举止却没有那种“匠气”,反而带着一点忧郁和愤懑。

石之然想到了自己女儿的房间里贴的海报,心里叹了一口气,现在好像很流行这种打扮,他真是看不懂。

“要不,去我的办公室坐一坐?”石之然有些受不了这种沉默寡言的气氛。这一路,基本上都是他和翻译小陈在说话,RB人说的话,估计都没有超过十句。

“如果不打扰的话。”高木公望忽然露出一个微笑。

石之然倒是吓了一跳,这还是对方第一次笑,他有点受宠若惊:“雨还没停,您看,我让司机把车开过来?”

高木公望点点头,表示同意。

石之然松了一口气,对方这次总算没拒绝他。

车子开到办公区,雨已经小了很多,但仍然得打伞。石之然走在前面开路,他回头对高木公望说:“不知道高木先生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贵人出门多风雨’,您这是典型的贵人出门唷。”

小陈翻译过去,高木公望矜持地笑了一下。这个笑容简直是教科书一般的经典,虽然张开了嘴,却没有露出牙齿;嘴角虽然上扬,却没有牵动明显的肌肉。

走进了石之然的办公室,高木公望好奇地到处看了看。这里明显是新装修过的,正对着写字台的墙壁上用四种不同颜色的石材拼成了一个扇面的图案。在扇面的下方,有一个大花盆,里面只有土,没有植物。

“这是有什么讲究吗?”高木公望看着这盆土,终于忍不住问道。

“说起来不怕您笑,我也不懂。”石之然苦笑着说,“这是一位风水先生向我建议的。”

“风水?”高木公望睁大眼睛,“监狱这种地方,不是本来就……”他没有往下说,但表情已经不言而喻。

“我懂您的意思,监狱本来就不是风水宝地。怎么说呢?主要是这里出了一件事,后来就必须得讲究一点。”石之然费力地解释着,小陈翻译的也很别扭。

“你能不能说说,是什么事情?有鬼?”高木公望本来都在沙发上坐下了,此刻他挺直身子,似乎兴致盎然。

石之然犹豫了一下,他实在不想提起那件事,便吞吞吐吐地说:“高木先生,时间不早了,我们也不想一直耽误您的时间。您看,要不要先给您过目一下基金会的资料?”

高木公望的表情开始变得冷淡,他本来肤色就浅,这下更显得冷漠疏离:“我倒是没想到,贵地的投资环境这样差。”

小陈还没翻译,石之然就知道坏事了。等小陈翻译完,石之然的冷汗都急出来了,“不是的!您误会了!我接管这里也才三年多,有些事情,我真的也不太了解。”

“一个监狱长会不了解他的监狱?”高木公望露出了怀疑的神色。

石之然叹了一口气,“我先跟您说清楚,发生那件事的时候,我还没来阴阳关。当时的事情,与我无关。”

高木公望专注地看着他,作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这时,有人敲门,办公室主任端着茶走了进来。水明显是刚烧好的,白色的热气不断从茶壶里往外冒,就像RB人那旺盛的好奇心一样。

石之然挥挥手,示意办公室主任出去。

等门再度关上之后,石之然艰难地开了口:“高木先生,我并非不愿向您和盘托出,实在是这件事太古怪。”

小陈翻译完后,高木公望忽然笑了起来,“请原谅,我是个好奇心很强的人。我知道这样或许有点为难你,但是,能不能告诉我这里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情?”说完后,他又补充道:“你可以放心,我不是那种大喇叭似的人。”

石之然长叹一口气,转头看着小陈:“今天的事情,一定要烂在肚子里。”

小陈紧张地点点头,又看了眼高木公望:“这句话,要翻译吗?”

石之然摇摇头,他端起茶杯,想喝口水镇定一下,但或许是太紧张了,他竟然忘记了杯子里的水是刚烧开的,毫无意外地被烫着了。

小陈吓了一跳,赶紧问道:“不要紧吧,我去给您弄点凉水来?”

石之然痛苦地摆摆手,好一会儿才能说话:“算了。”虽然说得轻描淡写,但他那张国字脸却一直皱着,显然还是很难受。

高木公望在这两人对话的时候,就走到角落里的报纸架边上,不声不响地翻着上面的杂志。

石之然看得好笑,“又看不懂中文,还翻的一个劲儿。”他在心里嘲讽地想着。这时,他感到自己的舌头已经麻了,总算是不怎么疼了。他打起精神,“高木先生,请这边坐。”

高木公望走回沙发的边上,“你刚才似乎有点状况?”

“多谢您的关心,已经没事了。”石之然现在就像个期末考试不及格的学生,拿着需要家长签字的试卷,徘徊在家门口,不敢吱声。

“你前面提到的奇怪的事情……”

“对不起,我差点忘了。”石之然一拍脑袋,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这件事,发生在2011年。”

“哦,是4年前?”

“嗯,是的。当时我还没来这儿,这些事情,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石之然极力撇清的样子,几乎要让高木公望不耐烦了,但他还是忍住了。“然后?”

“2011年春节,有两个犯人从阴阳关越狱逃跑了。一个撞上了高压电网,另一个掉下了百米悬崖。”

“那肯定都死了。”高木公望说道,“电网,百米悬崖,能活着就有鬼了。”

小陈翻译的“鬼”这个字似乎让石之然有点害怕,“电网那个是死了,掉下去的那个不知道,没找到尸体。”他犹豫了一下,然后说,“这两个人死的那天,刚好是除夕。然后,从初一开始,阴阳关的人,就接二连三地失踪了。初一,失踪一人;初二,失踪一人;初三,又失踪了一人……等到了初七的时候,阴阳关,竟然有七个人不见了!”

第五十二章 借尸还魂

“总之,春节期间,从初一到初七,一共失踪了七个犯人。”

高木公望惊奇地看着石之然,但没有开口打断他的回忆。

“中国民间有个传说,人死之后,第七天,魂魄会回到他的家里,或者是死去的地方,也就是‘头七’。除夕那天死掉的两个犯人,都是重刑事犯,在监狱里人缘很一般。

“可是,从初三开始,犯人们忽然同情起这两个家伙来了。传闻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离谱,到后来,关于这两个人是清白的、蒙冤入狱的说法甚嚣尘上。

“到了‘头七’这天,已经不见了七个人。阴阳关当时人心惶惶,很多人都吓坏了。”

高木公望听到这里,终于忍不住问道:“所谓失踪,究竟是什么意思?”

石之然看了他一眼,“就是字面的意思。”

“突然不见了吗?”

石之然又下意识地将手捂在茶杯上,既像是取暖,也像是求个心安,“是的,突然就不见了。有人本来还在监室里跟人吹牛,一转眼,就消失了;有人本来好好地在放风广场散步,也是突然就不见了;最离谱的,是有一个叫做高执的犯人。”

石之然说出这个名字时,自己都吓了一跳,他有些失态地将茶杯重重地放到桌面上,“抱歉。”

高木公望睁大了眼睛,银色的眼皮微微上扬,“能让你记住名字的,想必非常特殊。”

“别的人失踪,就是整个人不见了;而他失踪,是衣服、裤子、鞋子都好好地摆在地上,只有人不见了,就好像……”

“就好像突然身体被抓走了?”

石之然点点头,“这让犯人们更加坚信监狱里在闹鬼。”

“请继续。”高木公望的身子往前倾了一些,显然是极度好奇。

石之然咬了咬牙,咀嚼肌一活动,下颌骨立刻有些不自然地向前伸了伸。“说起来,这是阴阳关不太光彩的事情……”

高木公望立刻心领神会地说:“我懂你的顾虑,请放心,我不会向别人转述。再说了,当时你也不在这里,这些事,和你没有关系。”

也许是高木公望安慰性的话语起了作用,石之然终于长出了一口气,像是下定决心一般地说:“有些人认为,越狱的两个犯人,是死在了高执的手里。”

他喝了一口茶。这时,茶水的温度终于比较适合饮用了,他又连着喝了两口,才缓缓说道:“那天是除夕,几乎所有人都聚在食堂看春晚。”

小陈照着翻译了,然后他有些局促地说:“高木先生,我也不知道日语中春节晚会怎么表达更好。”

高木公望想了一想,“是不是类似我们日本的红白歌合战?”

小陈如释重负地点点头,他看向石之然,翻译了这句话。石之然似乎并不理解红白歌合战的意思,但他立刻说道:“说是一场战斗,也不夸张。”

“这两个犯人也算聪明,他们选在中国人最看重的节日那天逃跑,当晚,确实没有多少人注意他俩。

“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弄到钥匙、又是怎么避开探照灯和巡逻人员的,总之,他们跑到了发电机房,弄得整个阴阳关都停电了。

“接着,他俩又趁乱跑到了墙边上,想要剪开电网逃出去。一个成功逃跑了,另一个卡在网里的时候,来电了,就没跑成。”

听到这里,高木公望迫不及待地问:“这似乎跟你说的那个叫高执的人没有关系啊?”

石之然苦笑一声:“停电的时候,阴阳关并没有发现少了犯人,是高执第一个冲出来指名道姓地说,有两个人逃跑了。而且,他还自告奋勇,带着几个懂电工技术的犯人,帮忙抢修发电机。

“说实话,如果当晚那个高执不插手,阴阳关应该是从山下调备用电力的,那可能就要等到第二天早上了。

“高执在这件事上,立了一功,因为他及时的抢修,阴阳关很快恢复了电力,这才电死了一个逃跑的家伙;另一个虽然逃出去了,但也没能活多久,还是摔死了。

“阴阳关都是男性犯人,好几千人,按照风水来讲,这里本来是阳气极重的地方。”

石之然说到这里,看了一眼小陈。小陈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怎么翻译“阳气”这个词,只好尴尬地对高木公望说:“高木先生,我只知道‘气’是个风水学里面的概念。”后者不以为意地笑了笑,似乎已经理解了他的意思。小陈这才放下心来,他转过头去准备接着翻译石之然的话,所以没有看到高木公望眼里一闪而过的杀意。

“可是,阳气这么重的地方,却镇不住两个冤魂,甚至还引发了整个阴阳关的恐惧。

“那段时间,阴阳关都不敢让犯人出来放风、或者去工厂上工了。一直到正月过完,确定再也没有人会失踪,大家的情绪才稍微稳定了一些。”

听到这里,高木公望似乎有些失望:“如果就是这么一件事情,你们至于怕成这样吗?”

石之然摇了摇头:“我还没说完。”他顿了一顿,等小陈翻译完,才慢慢说:“犯人失踪固然令人吃惊,但真正让阴阳关人人自危的,是后来失踪的人又都出现了。”他露出了一个恐惧的表情,像是不愿再回忆。

“2011年2月,我被调到阴阳关任职。我上任的第一天,就接到了隔壁医院的电话,说是停尸房忽然起火,灭火后,发现了七具尸体。”

高木公望大吃一惊:“是那些……”他摸了摸光滑的下巴,“我猜,那个场面一定非常糟糕。”

石之然没有回答,只是叹了一口气。他之前在司法局负责人事,常年都是坐办公室的。如果不是孙丹邱因玩忽职守被严查,也轮不到他坐这阴阳关监狱长的位置。但他万万没想到,刚来到阴阳关,就要面对监狱医院的一堆尸体。

太惨了,石之然想。

停尸房里四壁黢黑,烧成黑色的金属推车上胡乱摆着看不出原本面目的尸体。停尸房的温度本来就很低,看到这种惨像,更让石之然心惊肉跳,浑身发冷。但他毕竟是第一天上任,不能让下属看不起。他强迫自己镇定下来,然后要求下属查明这些尸体的身份。

尽管大火掩盖了这些尸体的基本特征,但最终,经过法医的鉴定,还是证明了这七具尸体就是阴阳关失踪的那七个人。

“我就不跟您描述那个场面了,总之,不好看就是了。”石之然一口喝完了杯子里的茶,说道。

“你们发现的尸体中,确定有高执?”

石之然苦笑了一下,“当然有。高木先生,我很好奇,您为什么要这样问呢?”

高木公望淡淡地说,“因为,我认为,这不是什么灵异事件,而是高执为了越狱而设下的诡计罢了。”

石之然瞠目结舌地看着日本人,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片刻后,他斟酌着字句,小心翼翼地说:“可惜,您猜得不对。”

高木公望摸了摸下巴,一言不发。

石之然看对方高深莫测的样子,不由得有些好奇:“您为什么认为高执没有死?”

“如果我没猜错,在这件事后不久,贵地应该又有一个犯人出事了,而且是个特殊的犯人。他能够经常出入监狱,但却不是管理人员。”他慢条斯理地说着,然后拿起了面前的杯子,又放了下来。假如有人留意观察,就会发现,从进入监狱长办公室到现在,他一口水都没喝过。

“确实有这样一个人。”石之然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我方便问一下这个人的名字吗?”

石之然犹豫了一下,还是老老实实回答了他的问题:“邵讼。”

“是在什么时候出事的?”

“三月初吧,大概是在发现这批尸体的一个月后。”

“怎么死的?”

“车祸,肇事者逃逸。”

石之然摸出烟盒,他烟瘾犯了。他将烟盒递到高木公望面前,后者却摇摇头:“我不抽烟。”

石之然尴尬极了,只好又收回烟盒。他忍不住问道:“您是怎么猜到邵讼死了的?”

高木公望眨眨眼:“得出这些结论,并不是难事。”他站起来,慢慢走到窗边,看着窗外不远处沐浴在细雨中的树林发了几秒呆,然后转过身:“你知道这个高执和两个越狱的犯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吗?”

石之然一头雾水:“关系?不是太好的关系吧。”

“没这么简单,确切地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非常差。或许是两个越狱的犯人得罪过高执,或许是他们阻挡了高执的发财路,或许是他们冒充高执的名义做过什么事情。总之,高执不会因为单纯看不顺眼,就要弄死那两个人,对吗?”高木公望盯着石之然桌上的摆设,那是个铜狴犴镇纸,昂首翘盼的样子十分威武。

“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石之然结结巴巴地说。

“简单说,整件事就是高执利用那两人设的局。高执在确认那两人真的越狱了之后,便将计就计,先是安排人造谣。”

“造谣?”石之然越听越糊涂。

“就是他先让犯人们开始到处散播消息,说那两个人是被冤枉的,死了自然是冤魂,怨气冲天。然后他再安排人接应,把犯人偷偷运送出去,通过那个叫……”

“邵讼?”

“对,这个邵讼,应该是有车的吧。”高木公望眯起眼睛。

石之然点点头,“是有的,监狱超市一直由他负责。”

“那就对了。一次运送一个人出去,以此类推,一共运送了七天。我猜,高执是最后失踪的那个人吧。”高木公望背靠着窗子,态度十分安然。

石之然惊奇地点了点头。

“那么他为什么要最后一个走呢?第一天逃走不是最安全吗?”

高木公望冷笑一声,“高执煞费苦心地布下这个局,就是不希望你们认为他要越狱。他最后一个失踪,恰好是在‘头七’这一天,而且还故弄玄虚搞得好像只有身体被鬼魂抓走了,这样看起来更有惊悚的效果,也正是他想要的。”

“您是说,高执在那七天里,通过邵讼,偷偷把犯人运到隔壁的医院,藏在停尸房?”石之然的嘴巴大大地张着,看起来愚蠢极了。

高木公望颔首,“这应该是高执的主意,我猜这个邵讼平时比较自由,能开车去医院,可能他有什么病?”

小陈露出钦佩的神情:“他是个瘸子,是有个病,美尼尔氏,还是美尔尼氏,记不得了。而且,他是前任监狱长的亲戚。”

“果然。邵讼有病,又有特权能开车出入阴阳关,藏几个人不是难事。”

石之然拿起杯子想喝茶,却发现没水了,他偷偷看了一眼高木公望的茶杯,忍住了续水的冲动。“可是,有个地方说不通。”

“哪里说不通?”

“高执和邵讼好像不是朋友。我看过案宗,他俩似乎没有什么关联,听别人说,两人平素并无来往。”

高木公望又露出了那个矜持的微笑:“假如是邵讼帮那两个犯人越狱的呢?高执知道后,以此要挟邵讼。这完全说得通。”

石之然目瞪口呆。

“总之,这件事算是过去了,看来,贵地并没有鬼呢。”高木公望戏谑地说。

石之然的脑筋仍然有些没转过弯来:“但是,高执已经烧死在停尸房里了,有他的尸体啊。是谁放的火呢?难道是邵讼。”

高木公望耸耸肩膀。

“可是,邵讼一个月后也出车祸死了啊。”

高木公望平静地说:“都是自作孽罢了。”

石之然这才如梦初醒:“您的意思是,邵讼在杀人后,自己也出车祸死了?看来,这个邵讼跟高执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吧。”他想通之后,不觉轻松许多,心情大好。

高木公望这时却又恢复了那种傲慢冷漠的表情:“我有点奇怪,这件事为何没有见到任何媒体报道过?”

石之然有点难堪,干笑了两声:“上面压下来了,这个事情嘛,哈哈,不太好传出去。”

高木公望点点头:“懂了。”他看了一眼手表,“谢谢你的故事,很有趣呢。”他忽然打了一个哈欠,不过,是用手掩住口的那种哈欠。“不早了,拿监狱慈善基金会的资料来给我看看,没有问题的话,我就准备给你签支票了。”

小陈翻译完毕,石之然大喜过望,立刻打电话给办公室主任要资料。

高木公望转过身,望着窗外的高墙,那上面布满了一眼看不到边的电网。

第五十三章 雨过天晴

连续数日的阴雨让小海感到很不舒服,她的腰在车祸后就留下了伤,一到阴雨天便隐隐作痛。

今天要不要干脆就在家休息一天?但小海立刻就否定了这个念头。儿子三岁多了,下半年无论如何也得送到幼儿园去了,而她看上的幼儿园资费都不低,还是去店里吧。

小海洗刷完毕,她的母亲已经做好了早餐。

“妈,我去店里了,一会儿子涵起来了,记得要他吃维生素,饭前吃。”小海将早餐装进饭盒,准备带到店里去吃。

“知道了,你中午还是不回来吧?”

“嗯,我回来吃晚饭。”小海拉开门,又转身叮嘱道:“不要再买鸭脖子了,子涵最近光吃这些零食,都不好好吃饭。”

“知道了,知道了。”母亲不耐烦地应付了两句。

小海关上门,一边走,一边想:真是不能让老人带孩子,宠过头了。

她走出楼门,打开折叠伞。雨虽然不大,却很稠密,地上已经积了一层水。她离公交车站还有好几百米,走过去的话,估计鞋子是要湿透了。

小海正在考虑要不要奢侈一把,打车去店里的时候,一辆红色的轿车像是听到了她的心声似的,在她的面前停了下来。

开车的人按下车窗,露出一脸浓密的大胡子,“大姐,去哪儿?”

这明显是私家车,小海警觉地后退了一步,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需要搭对方的车。

大胡子似乎并不意外,他笑了笑:“大姐,我不收费。”

小海更警惕了,她看这人的外表,实在是不放心。鞋子湿就湿吧,打定主意后,她朝公交车站的方向走去。

不料那红车竟然快速倒车,然后又在小海旁边停了了下来,大胡子仍然带着笑:“还是上车吧,嫂子。”

小海听到这个称呼,脸色微微一变,她板起脸:“你认错人了。”

“我不会认错的,你是邵讼的未婚妻吧。”大胡子耐心地解释着,“别害怕,我是邵讼和莫傲骨的朋友。”

小海的表情瞬间变化了好几种,她一时间有点慌神。

“你的服装店,原本是打算跟邵讼一起开的。你俩能好上,是莫傲骨当的红娘,对不对?”

“就算你说的都对,你找我干嘛?”小海抓紧了伞柄。

“上车吧,上车了我就告诉你。”大胡子用头指了指侧面,“你可以记下我的车牌号,现在就发给你的母亲,我等你发完短信。”

小海听到对方这么说,也不好再推诿了。但她并没有拉开副驾的门,而是坐到了车子的后排座位上。

“去你店里?”大胡子看她关上车门,问道。

“你找我有什么事?”小海收好雨伞,放在脚下。

大胡子发动了车,“那就去你店里吧。”

他没有回答小海的问题,这让小海有些不安:“如果你是邵讼和莫傲骨的朋友,那你应该知道……”

“他们都死了,我知道。”大胡子淡淡地说。

一时间,车里弥漫着沉闷压抑的气息。

“那你还来找我干嘛?”小海率先打破了沉默。

“我想知道邵讼是怎么死的。”

小海愀然变色,“你既然是他的朋友,怎么会不知道这件事?”

大胡子轻轻叹了一口气,声音很低,却蕴含着无限的酸楚和无奈。“我当时不在韩城,我遇到了麻烦,所以,几年后才回來。”

“你叫什么名字?”

“戴天。”

小海摇摇头,“我从来没有听邵讼提过你。”

戴天从后视镜里看了小海一眼,“你不知道也很正常,因为他当时并不知道这个名字。”

小海一怔,接着反应过来:“你也是阴……”

戴天截断她的话:“你就别猜了。我如果是坏人,早就对你的母亲和儿子下手了,不用这样小心翼翼的。”

这句话成功地吓住了小海,她害怕地捂着嘴,避免自己叫出声。

“邵讼帮过我一个很大的忙,我这个人,有恩必报。我听说邵讼出事了,就赶回了韩城,没想到你却搬到了廿县,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你。”戴天严肃地说。

“邵讼是出车祸死的,这你应该听说了。”小海终于镇定了一点。

“我不信。”戴天斩钉截铁地说,“我知道高执的为人,他才不会放过邵讼。”

“你连这个都知道……”小海喃喃道。

“我还知道,高执利用邵讼越狱成功了。”前面是红灯,戴天缓缓减速。

小海的脸色又是一变,她转过脸去看着车窗外。雨水落在车顶,再变成一条条曲线,从车窗上滑落。

“假如我推测得没错,高执当初是想一箭双雕,同时除掉你和邵讼。”

小海的眼圈渐渐变红了,“你能帮邵讼报仇?”

“不仅是帮他,也是帮你。”戴天语气坚定地说,“请你相信,假如这个世界上还有能扳倒高执的人,那个人只会是我。”他在心里默默地补充道: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

小海的眼泪潸然而下,她渐渐从哽咽变成抽泣,最后终于趴在前排的座椅上,大哭了起来。

过了红绿灯,戴天将车开到一条小路上,靠边停了下来。

他拿出一包纸巾,默默递给后排的小海。

小海慢慢停止了哭泣,她擦干眼泪,又坐直了身子。

三年前的大年初一,小海正享受着难得的假期,她这时已经离开了honey,加上又怀孕了,便安心呆在出租屋里看着电视。

电话铃响了,小海一听是快递,不由得喜出望外,她原本以为春节期间快递是要休息的。这样,她就可以提前拿到孕妇专用的“防辐射服”了。

小海解除了门禁锁,早早打开了防盗门,她在门口张望着,等待快递员上楼。

她等来的是捂住她嘴巴的一双手。她拼命挣扎,却被敲了一下后脑勺,接着,她就失去了知觉。

小海醒来的时候,发觉自己坐在一张椅子上。她的双手双脚都被牢牢地绑着,眼睛蒙着厚厚的布。她的嘴里被塞了一团布条,她发出“呜呜”的声音,但是没有人来管她。

不知等了多久,有人拿来一个手机,摘掉了她嘴里的布条,“说话。”

她听到了电话那端熟悉的声音:“小海?”邵讼的声音透着焦虑,还有些不敢置信:“小海,你怎么样了?”

小海这才反应过来,她竭力忍住想哭的冲动:“讼哥!”

“你不要怕,我很快就来救你了!”

小海还想说话,但手机已经被拿走了,她的嘴里又被塞进了布条。

一个男子对着手机说:“你听到声音了,放心了吧。你老实按照老大说的做,我们会放走你女人的,你要是不听话,呵呵……”

小海一头雾水,邵讼在坐牢,能帮他们这个所谓的“老大”干什么?带违禁品?还是白送他超市里的东西?

她正在胡思乱想,只听男子的声音又变得恭敬起来:“是!是!老大放心,我会处理好!”

接下来,她每天都有一次机会和邵讼通话一分钟,但只要时间一到,男子就会夺走她的电话,不许她再说。

小海跟他们说自己已经怀孕了,求他们放过她,但无济于事。这群人看管得很严,每天会有人送来三餐,而那个管电话的男子似乎是个小头目。

“你还记得他的声音吗?有什么特点?”戴天打断了小海的话。

小海摇了摇头,“说韩城土话,声音也很普通。但他是个光头!”

戴天眼睛一亮,他转过头,“你不是眼睛被蒙着吗?你怎么知道的?”

“我听有人叫他小光,还有人拿他开玩笑,说他在房间里也没用,照样得开灯。他就反驳说,有种对老大也这么说,我猜,高执也是光头?”

戴天露出赞许的眼神,“是的。”

初七过后,小光就再也没有拿手机过来让小海和邵讼说话了,小海心里着急,但也只能煎熬地等待着。

又过了一天,高执出现了,但小光却不见了。小海又苦苦地等了很多天,终于等到高执的手下将她带上一辆车。

她的眼睛被蒙着,只能从声音判断,他们从偏远的郊外来到了喧闹的市区。然后他们又换了一辆车,她被塞进了车的后备箱。

就在小海快要绝望的时候,车子停了下来。有人打开了后备箱,接着,那人解开了捆绑她的绳子,拉下了她眼睛上的布条,最后取出了她嘴里的布条。

她的眼睛被亮光刺得睁不开,那人浑身颤抖地抱住她,抽抽噎噎地说:“小海!我来救你了!”

听出是邵讼的声音,小海险些激动得晕过去,她不知道自己被关了多久,长期的幽闭,几乎要使她绝望。她投入邵讼的怀里,嘤嘤地哭了起来。

两个人又断断续续地说了一阵话,邵讼让她上车,两人都惊魂甫定,只想赶快离开这里。

说到这里,小海的眼泪又涌了出来。

戴天连忙拿出一包新的纸巾给她,她却摇了摇头,用手背抹掉了眼泪,然后深深吸了一口气。

“在车上,邵讼简短地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不知怎么,那次莫傲骨冒充高执的事情被高执知道了。接着,那年春节,莫傲骨和另一个犯人越狱了。也不知道高执是从哪儿得到的消息,知道了是邵讼帮的忙,就把我给绑了,然后找到邵讼,要求他配合将一些犯人运送到隔壁的监狱医院。如果邵讼不配合,就……”

戴天摸摸胡子,表示听懂了。

“邵讼那时候已经知道我怀孕了,他没办法,只好按照高执说的做。做完高执吩咐的事情后,高执坚持要他再等一个月。直到约定的时间到了,高执才让手下找到他,要他来接我。

“那个时候,孙丹邱已经离职了,邵讼不像从前那么自由,他好不容易找到机会,给新任监狱长安排的超市经理介绍供货商,才离开了阴阳关。他生怕高执说话不算话,一出来就直奔高执说的地方,找到了我。”

小海又停了下来,她的嘴唇抖得厉害,巨大的痛苦压得她无法说话。

戴天叹了一口气,“后来,你们的车被一辆高速行驶的大货车给撞上了。邵讼当场就不行了,你则被好心的路人送到了医院,捡回一条命。万幸的是,孩子保住了。不幸的是,肇事司机不知逃到哪里去了。你去报案,但案子最终不了了之。你不敢留在韩城,只好搬到廿县。是不是这样?”

小海用双手捂住脸,难过地点点头。

两人都沉默了好一会儿。

“对了,我还有个问题。”戴天缓缓地说,“你没有见过高执,怎么能确定后来出现的人是高执?”

小海答道:“我听到其他人都叫他老大,他还打了几个电话,准备去见他女儿。”小海看戴天纳闷的样子,又补充道:“高执在入狱前,就有个女儿。他女儿好像身体不好,一直有病。我听他的小弟聊过,似乎高执越狱就是为了他女儿。”

戴天吃惊地问:“他女儿出事了?”

小海摇摇头:“具体情况我不知道,那些人也没展开说,大概就是他女儿病情加重了之类的吧,高执一着急,就越狱了。”

“可是,你知道吗?阴阳关发现了七具尸体,就是邵讼运送的那七个人,里面就有高执。”

小海露出困惑的表情:“但是,我听那些人说话的语气,应该就是在跟他们老大说话啊。再说,要是高执死了,那些人也不会让邵讼来接我吧。”

戴天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你忘记小光了吗?我估计,这个小光,不仅是光头,而且和高执的年龄、身高、体格都很接近。”

“所以,小光替高执死了?”小海睁大了眼睛,虽然她已不再年轻,但那张鹅蛋脸上,依然能看出美丽的痕迹。

戴天耸耸肩膀:“也可能是被高执杀了。这个不重要了,总之,我确认了高执还活着,就一定不会放过他。”

小海看着戴天身上脏兮兮的冲锋衣,有些怀疑:“你这么有把握?”

戴天神秘地一笑,忽然从储物盒里拿出一个小布袋,递给小海。“这是我千辛万苦才拿到的,它属于你。”

小海打开布袋,里面掉出一个钥匙扣,造型是一只光洁小巧的松鼠,十分可爱。

“这是邵讼的遗物,我想,他本来是要送给你的,松鼠,应该是谐音了‘讼属’吧。而且,我记得,你一直是很喜欢收集钥匙扣的。”

小海紧紧地攥着钥匙扣,痛哭失声。

等她慢慢平静下来时,才发现,戴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将车开到了她的服装店门口。

“雨停了,你去吧,天一会儿就晴了。”戴天不再看她,“我给你留了份小礼物,你很快就能看到。”

小海想问是什么,但戴天平视着前方,显然是不打算再和她交谈了。小海只得下了车,目送这辆风尘仆仆的红色轿车离开,然后她掏出钥匙,打开了店门。

小海打开灯,走到柜台前。这时,她注意到柜台上放着一个大信封。她警惕地转身看了看,什么时候有人来过?

但店里静悄悄的,只听得见屋檐的滴水声。

她小心翼翼地拆开了信封,里面装着购房合同、房产证、钥匙、存折,还有一张折起来的小纸片。她摊开了纸片,上面写着:

好好活下去。

第五十四章 吉人天相

“你现在欠费三万九千四百七十一块五。”收费窗口的护士隔着厚厚的玻璃,冲万裕说。

万裕心里一沉,他知道欠着医院的钱,但没有想到会是这么多。他烦恼地将身子靠近收费窗口,哀求着护士:“能不能再宽限几天,我会尽快把钱交上的。”

护士头也不抬,只是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都像你这样,医院还开不开了?”

万裕心头火起,想狠狠说两句护士,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想到母亲还在这里住院,得罪医院的人等于是自讨苦吃。万裕又满脸堆笑地说:“姐姐,我真的得找人想办法,给我几天时间就行,不用太久,真的!求你了!”

护士停下敲键盘的手,“我做不了主,你去找医生吧。”说完,她瞟了一眼屏幕,又补充道,“你最起码把化疗的钱先交了。”

万裕愣愣地,没有反应过来:“化疗的钱?”

“病人这疗程还做不做?”护士不耐烦地说。

万裕心里一紧,他咽了口唾沫,低声下气地说:“好好,我先把化疗的费用交了,你等我一小会儿。”

他顺着走廊,出了大厅的后门,来到医院的停车场里。停车场的尽头是一圈环形的遮阳走廊,走廊顶棚上垂着大片绿色的爬山虎。

万裕心烦气躁地在走廊里的石凳上坐了下来,他摸出烟盒,想抽根烟缓解下压力,却发现烟盒是空的。他捏扁了空烟盒,接着,他回想起来,自己昨天去找朋友借钱,一见面,就给朋友递了根烟,然后顺手把空烟盒塞回了裤子口袋。

朋友抽了他的烟,也很客气,但就是不肯借钱给他,说是做生意周转不开。万裕最后只得怏怏而返,他心里清楚,这个朋友恐怕以后是不会来往了,有些朋友,一旦提到“钱”字,情谊就断了。

是谁说的:谈钱伤感情?真他妈经典。万裕想着,捏紧了手里的空烟盒,又叹了一口气。

能借的亲戚朋友,他已经借了一个遍;能当的东西,也全都当了。

只剩下房子了。

万裕的房子在乡下,靠近公路,是两间小瓦房。有谁会愿意买呢?就算有人肯买,难道要让母亲在出院后露宿街头?万裕纠结地想着。

他又想起母亲的主治医生说的话:“你的母亲发现的早,只要积极治疗,情况还是比较乐观的。”

可现在,万裕只剩下绝望,他痛苦地抱住了头,想大哭一场。

不知过了多久,万裕才直起身子,慢慢站了起来。他下定了决心,先救母亲,别的以后再说。

与此同时,在韩城的另一端,一辆红色的小轿车减缓速度,停在了路边。开车的是个大胡子的年轻人,停车后,他没有急着离开,而是掏出手机,开始打电话。

大约两小时后,万裕从一家中介公司走了出来,他的口水都快说干了,中介公司仍然不愿意和他签协议。在他们眼里:乡下的房子,面积又小,实在不值得向别人推销。

万裕看到街对面有一家杂货店,他很想走过去买包烟,但手伸进口袋,却发现只剩下几个硬币。

万裕苦笑了一下,数了数这些硬币,一共是五元五角。

是过马路,去买一包烟?还是买一个鸡蛋饼?或者买一瓶矿泉水再买个饼?万裕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

但万裕最终什么也没买,他沿着人行道,慢慢地往医院的方向走。他的肚子开始绞痛起来,但他尽量不去想它。

一阵香味传来,万裕发现自己走到了一家小饭馆的门口。他抬起头,看到饭馆门头上挂着的“香再来”招牌,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因为,这家小饭馆曾经属于他。

2010年,他出狱后,征得母亲的同意,凑了些钱,开了一家小饭馆。

万裕的厨艺不算精湛,但他服务态度好、反应快,加上饭馆价格公道、菜肴分量充足,生意竟然也还不错。再后来,他实在忙不过来了,便招了几个小工帮忙。几年过去了,他的店面渐渐扩大,甚至有人找他商量加盟开分店。

可是,分店还没开起来,他的母亲就病倒了。

万裕看不懂诊断书上写的“左乳浸润性导管癌”是什么意思,但他知道癌症意味着什么。他忍痛卖掉了饭馆,开始为母亲治病。

但治疗乳腺癌的开销远远超出他的想象。他卖掉饭馆的钱,就像投入深井里的石子,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如今,他已经负债累累,更别说还欠着医院几万块钱。再不填补上这个窟窿,恐怕医院就要赶人了。

“您好,欢迎光临。”一个站在门口的迎宾以为万裕是来用餐的客人,赶紧摆出热情的笑脸。

万裕慌忙摆摆手,他加快脚步,离开了“香再来”。他生怕饭馆里有以前的熟人会看到他这副落魄的模样,不觉越走越快,好似有人在追赶。

一口气走了十来分钟,万裕实在走不动了,这才停下脚步,扶着路边的一棵树,大口地喘气。

他抬起头,已经能看到不远处中心医院的大楼了。万裕心里一阵酸楚,又鼓起勇气往医院走。他暗暗祈祷,医生会可怜他,再宽限他几天。

他拖着沉重的脚步,慢慢走进医院大楼,然后穿过长廊,走到了后面的住院部。一个病友的家属正好遇见他,跟他打了个招呼。

万裕心思重重地走上楼,发现他母亲的主治医生不在值班室,他只好又返回到门诊,可是医生也不在门诊室。眼看就要到医生的下班时间了,无奈之下,他又硬着头皮来到了收费窗口。

排队的人很多,万裕没有勇气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哀求,只好先坐到一旁的椅子上。他看着交费的长龙慢慢缩短,直到收费窗口终于空无一人的时候,赶紧几步小跑,冲到窗口前。

护士抬起头,一眼就认出了他:“怎么了?”

万裕的手不自觉地缩进口袋,他碰到那几个硬币,顿时一阵尴尬:“我是想跟你商量一下。”

“我相信自由自在,我相信希望……”手机铃声忽然响起,吓了万裕一大跳。他赶紧对护士作出一个抱歉的表情,然后急急忙忙地掏出手机。来电是一个陌生号码,他按下了接听。

“老板!”万裕满腹疑惑,他又看看屏幕,确实是一个陌生号码。

“你打错了吧。”

“你不是万裕吗?”

听到对方准确地叫出自己的名字,万裕开始紧张起来,他本能地怀疑对方是诈骗的,可他都已经穷成这样了,居然还有人想诈骗他!他气呼呼地挂掉了电话。

几秒钟后,手机铃声又响了起来,还是刚才那个号码。

万裕恼火地接起来,正准备大骂的时候,对面抢先说:“老板,我是‘香再来’的领班,不是骗子。你的电话号码是小魏给我的。”

小魏是店里的厨师长,也是老人了,万裕听到这里,仍然十分警惕:“我跟‘香再来’没关系了,你要干嘛?”

“我是向你汇报一下。”

“汇报?”万裕一头雾水,“汇报什么?”

“你的朋友已经将饭馆重新买回来了,现在你是‘香再来’的老板了。你什么时候有空,回来店里一趟吧,他有东西给你。”

万裕的脑子乱糟糟地搅成一团:“什么朋友?什么买回来了?”

电话那边笑了笑,是个年轻的女声:“老板,你要是现在不忙,就过来一趟吧,见面说更好,我们都在店里等你。”

万裕挂掉电话,正准备往外走,护士叫住了他。

“你刚才有什么事?”

万裕这才想起来自己本来是要向护士求情的,他犹豫了好一阵子,才小声说:“我是有点事想跟你商量一下。”

“商量啥?你钱不是都交了吗?”

“什么?!”万裕大吃一惊,他紧紧地抓住收费窗口外的填单台边缘,“什么时候交的?我怎么不知道?”他立刻想到这肯定是医院搞错了。

护士不耐烦地说:“就是刚才,你在那儿打电话的时候,一个男的给你交的。”她又补充道,“哦,对了,胡子特别多的一个人。”

万裕立刻扭头去看,但并没有看到胡子很多的人。他的心脏疯狂地跳动着,仍然不敢置信:“请你再查一查好吗?会不会是哪里搞错了?”

护士不情愿地敲了一会儿键盘。

“没有搞错,就是把你欠的钱交完了。”

“化疗的钱也交了?”万裕瞪大眼睛。

“交了!”护士没好气地说,“你是想退钱吗?当这儿是淘宝了?”她“砰”地一下关上玻璃窗门,将万裕挡在外面。

万裕心里七上八下的,心想肯定是有人交错了。他一阵纠结:假如找到这个人,把钱还给他,那母亲怎么办?可就算想还,自己也根本拿不出钱来。但就这样装傻错下去,那个人的亲人怎么办?

万裕走到椅子边上,重重地坐了下去。他忍不住想:生活真是讽刺,刚才没钱的时候,痛苦得不得了;可是现在钱交上去了,又产生了新的烦恼。

这时,他收到一条信息,只有六个数字:220100。

万裕扫了一眼陌生号码,便决定先去“香再来”看看那个所谓的朋友是什么情况。

但是,“香再来”里并没有什么朋友在等着他,只有小魏交给他的一些证明文件,以及一个信封。信封是红色的,上面印刷着一些喜庆的图案,还有四个字“吉人天相”。

万裕拆开信封,里面掉出一张银行卡。

他盯着这张银行卡发呆,有人帮他交了医药费,有人帮他买回了自己的店,最后还给他留下了一张卡。

假如是诈骗,那这些骗子花费的代价也未免太大了。

万裕长叹一口气:“他没说自己的名字?”

小魏摇摇头。

“那他长什么样子?”

小魏比划着说:“很高,穿得很土,戴个眼镜,一脸大胡子,不确定多大岁数。”

万裕听完,毫无头绪,他根本不认识这样的人。

“大胡子?”他忽然想起医院护士的形容,难道,这人跟交费的那人,是同一个人?

他迅速冲到马路对面的ATM取款机前面,掏出那张卡,插进了卡槽。

万裕在键盘上按下了“220100”这六个数字。数秒钟之后,他看到了这张卡里的余额:2201000。

万裕惊呆了。

他对着屏幕,反复数了五遍,终于确定,卡里的钱是二百二十万零一千。

万裕取出卡,又重新插入卡槽,输入密码,重复查询了一遍,卡里的金额还是这么多。

他收起银行卡,感到一阵眩晕,这突如其来的天上掉下的“蛋糕”,实在是不可思议。

他又掏出手机,看着给他发密码的陌生号码。

他现在几乎可以确定这不是诈骗了。他颤抖着拨通了陌生号码。

“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万裕有些丧气,这个人,根本不想被他找到。

他在ATM取款机的边上蹲了下来,引得一旁的银行保安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才移开视线。

那么,为什么是这个数字呢?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如果把后面的0都去掉,那就是2201。

这个数字有点似曾相识。

万裕忽然跳了起来,将保安吓了一跳。

万裕推开玻璃门,站在路边,他焦急地四处张望,想要看清每一个过往的人。是他!是那个丑陋却倔强的年轻人,那个编号为2201的人,那个不在乎生死、却在暗夜里悄悄流泪的人。

但万裕只看到无数陌生的人,在繁华的街头,和他擦肩而过。他没有找到那张记忆中的脸,只好转身离开。但他的肩膀在颤抖,像是激动,像是感恩,也像是啜泣。

在他的对面,远远的一辆车上,一个大胡子正感慨地看着他。

目睹万裕消失在街角,大胡子脸上的表情,渐渐从温和变成了冷酷。他的眼睛盯着前面的路,轻声地说:“所有帮过我、给过我温暖的人啊,我已经报答了你们的恩情。接下来,该轮到下地狱的人了。”

第五十五章 莲海温泉

一下飞机,隋青柳就带儿子俞以渐前去预订好的莲海温泉谷。这家新开张的温泉生意好极了,她费了很大的劲儿才预订到一间豪华标间。

放下行李,俞以渐就开始抱怨说饿了,隋青柳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巧克力,让儿子先吃一点垫底,然后她翻开了莲海温泉谷厚厚的使用手册,打算点一些外卖。

不巧的是,这个时段餐厅没有营业。隋青柳叹了口气,问道:“宝贝,你要不要先休息一会儿?再等两个小时才能有吃的呢。或者我们先去泡一会儿温泉?”

俞以渐一边吃着巧克力,一边撕扯着精美的包装纸,他漫不经心地说:“那就泡会儿温泉吧,无聊死了。”

出乎意料的是,下午三点多,泡温泉的人却极多。

穿过一道门楼后,就是莲海。莲海,顾名思义,就是莲花的海洋。隋青柳在看到莲海的那一刻,不禁惊呼,这真是一处神奇的露天温泉。虽然在网络上看过不少照片,但此刻身临其境,她还是感受到了强大的冲击。

在莲海正中央,矗立着一朵巨大的莲花雕塑。这莲花造型典雅古朴,在阳光下莹莹生辉,玉色嫣然,看起来不像是一般的石头。清澈的泉水从花蕊中源源不断地涌出,再流落到池子里,池子的形状也如莲花一般。隋青柳兴致勃勃地数了一下,恰好是二十四片大花瓣,每片花瓣都有两层台阶,供游客选择浸泡深度。而对应着每片花瓣,又有二十四座小小的亭子环绕着莲海。每片花瓣的瓣尖都开凿了沟渠,与亭子联通。莲海里还散落着一些鲜艳的莲花,热气滚滚,水雾弥漫,犹如仙境一般。也不知这里的人用了什么方法,竟让一月的莲花盛开得如此恣意。

隋青柳和俞以渐此刻正泡在其中的一座亭子里。

温润的泉水包裹着隋青柳的躯体,空气中荡漾着甜蜜怡人的花香,她满足地闭上眼睛,准备小憩一会儿。

这时候俞以渐突然推了她一下:“妈妈你看,那里画着好大的花!”

隋青柳朝儿子指的方向看去,那是亭子间的小径路面上绘画的粉色莲花,一朵朵形态各异,十分优美。隋青柳想了一想,笑着对儿子说:“宝贝,这个呀,叫做步步生莲。”

俞以渐睁大眼睛:“什么是步步生莲?”

隋青柳正要解释,突然听到一声女子的尖叫。俞以渐立刻爬上台阶看了看:“妈妈,好像有人昏倒了呢。”

隋青柳不以为然地说:“泡温泉时间太长了吧,这样的地方应该有急救人员,我们不用管。”

俞以渐转了转眼珠:“妈妈,你不是医生嘛,肯定懂很多的,去帮她看看好不好?”

隋青柳没有想到儿子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她本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她无法装作看不见儿子充满希冀的目光,只好站起来披上浴袍:“走吧,去看看。”

一个小女孩躺在莲海的边上,她旁边有一名浓妆少妇,一脸焦急的样子。隋青柳走过去,友善地说:“我是医生,可以让我看一下吗?”

一听是医生,几个围观的人立刻自觉地让开了。隋青柳蹲下来,仔细观察小女孩。小女孩看起来跟俞以渐差不多岁数,此刻脸色如纸,一层薄薄的汗浮在她的小脸上。隋青柳轻轻握住女孩的手臂,发现她在颤抖,便问道:“你泡了多久?”

一旁的少妇回答说:“大概有三四十分钟吧。”“是空腹泡的吗?”少妇迟疑了一下,“没吃午饭。”“那就是空腹了。”“冒昧问一下,她没有家族病史吧?”“没有。”隋青柳站了起来,“很像是低血糖。”她打开随身携带的小包,将原先为儿子准备的巧克力拿了出来,送到小女孩嘴边。小女孩虚弱地看了一眼,见是巧克力,便露出了厌恶的神色。隋青柳耐心地说:“你一定要吃一点东西,这样才能恢复得快一些。哪怕只吃一点儿呢,也比不吃的好。”少妇这时反应过来,急忙接过巧克力,一分为二,一半给小女孩,一半则留在手中。

隋青柳环顾四周,说:“得赶紧找个凉快的地方让她平躺着休息一下,这里太晒了,她刚泡了温泉体温略高,一直在出汗。”

然而此时凉亭里已聚满了人,哪里还有空位?

隋青柳看了一眼不远处的贵宾休息室,略一思索,便问一旁的急救人员:“可以用下你们的贵宾休息室吗?”

让隋青柳没有想到的是,急救人员一口回绝了她的要求,理由是他无权调用贵宾休息室。而当少妇追问谁才有权利时,急救人员表示只有经理以上级别的人才有。一番争执后,少妇已经面有愠色:“我们就休息一会儿,又不用你的东西。我女儿都这样了,难道你还要她走回那么远的客房吗?”

少妇的声音很大,引来了不少人的注意,隋青柳觉得有些尴尬,但事已至此,她也不好抽身了。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从他们背后传来:“二位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隋青柳转身一看,来人也是位莲海温泉谷的工作人员,她瞟了一眼对方的胸牌,竟然是总经理,不由得十分意外。在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经理一脸歉意地说:“实在不好意思。这个贵宾室是私人的,不对外营业。”

眼看少妇就要发火了,隋青柳忽然想起在长水机场遇到的外国帅哥。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翻了一下包包,还好,她没有将卡片丢掉。

隋青柳问经理:“如果我们是August先生的朋友呢?”

经理像是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极其诧异地看着隋青柳。但他毕竟训练有素,很快就恢复了自然的表情,彬彬有礼地问:“那么,您能不能出具一下相关的证明呢?”

隋青柳掏出卡片,心想万一不行,就说对方是骗子。

经理接过卡片,正反两面都看过后,做了一个欠身的动作,他双手递上卡片,恭恭敬敬地对隋青柳说:“既然是侯爷的朋友,那么自然是可以享用侯爷的休息室的,二位这边请。”

经理的态度让两个女人都很吃惊,尤其是那少妇,她用略带古怪的眼神看着隋青柳,像是在责备她有关系却不早用。隋青柳苦笑了一下,然后小声对少妇说:“我跟他也不熟。”

贵宾休息室果然是刚装修完的,到处都是崭新的样子,米色的厚厚的地毯铺满了房间,地毯上也有大朵莲花的图案。工作人员将她们带进了一间房间,然后关上了门。隋青柳注意到,房间内的长椅、茶台、书柜、博古架,甚至连窗台上的包边都是黄花梨木的,装修极为豪华。她仔细一看便发现,茶台也做成了莲花的造型,不由得暗暗惊叹。

很快,一位工作人员将小女孩抱了进来,慢慢放在长椅上,俞以渐也跟着进来。他坐到隋青柳身边,好奇地看着周围。

不一会儿,小女孩稍微清醒了一些,她睁大乌黑的眼睛问道:“妈妈,这是哪里啊?”

少妇爱怜地摸摸她的头发,说:“姣姣,你不用管这个,好好休息就行了。”

这时,她才如梦初醒似的转身对隋青柳说:“刚才我女儿的事情,多亏你了!我姓陶,陶白荷,这是我女儿姣姣。请问怎么称呼?”

隋青柳说:“你太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我是隋青柳。”

陶白荷客气地笑了笑,正好服务人员敲门进来,端上了茶水。陶白荷又说:“听口音,似乎你也是本地人?”

“乡音难改啊,你呢?”

“我也是呢。我是县城的,你呢?”

隋青柳说:“我也是啊,老乡呢。”

两人都笑了起来。因为女儿的问题解决了,陶白荷一下子心情大好,变得开朗起来。而隋青柳本来正愁旅途乏味,也乐得有人说话解闷。

聊了一会,陶白荷主动问道:“你也是自己带小孩儿出来玩的吗?”

隋青柳说:“是啊,我老公很忙,跟他说了几次了,可他实在挤不出时间来。”

陶白荷理解地点点头:“我家也差不多,男人嘛,忙是一方面,带孩子嫌麻烦也是一方面。”

隋青柳笑了笑:“我看你女儿很乖啊,带她应该不操心吧。”

陶白荷面露得意之色:“这倒是,我们家姣姣非常听话,她们老师总夸她像个小大人。”

隋青柳羡慕地说:“我儿子顽皮的很,几乎每次去学校老师都要找我告状。”

陶白荷说:“男孩子嘛,小时候活泼好动也是正常的。”她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问:“你平时用不用微信啊?”

隋青柳笑了笑:“我老公刚帮我弄了一个,你加我吧。”说着,两人交换了联系方式。陶白荷看着隋青柳朋友圈里发的照片,赞叹不已,她忽然说:“啊,这是你老公吗?我在电视上见过他!你老公是俞院长?开善家养老院的那位?”

这时,正在一旁玩博古架上的摆设的俞以渐突然大声说了一句:“对,就是我爸爸!”他声音洪亮,把陶白荷吓了一跳。

隋青柳转过头去瞪了儿子一眼:“大人讲事情,不要随便插嘴。”

陶白荷笑笑:“不碍事。”说着,她亲热地拉起了隋青柳的手,“这样说来,我们倒真是有缘分呢。我叔叔最近正好在物色养老院,听说善家是办得最好的。”

隋青柳赶紧说:“过奖了,最好可不敢说。不过我老公确实花了很大的心血在这上面,至少能让住进来的人都感到满意。”

陶白荷说:“那太好了,等回上海了,我一定和叔叔一起去拜访你们。”

隋青柳十分高兴:“那就一言为定。”

陶白荷啜了一口茶,似乎有些欲言又止。隋青柳看了出来,便主动问:“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陶白荷犹豫了一下,然后略带羞涩地说:“其实,我对你那位朋友很好奇。”

隋青柳一头雾水地看着她:“你说的是谁啊?”

“就是这个休息室的主人,叫什么侯爷的,你不是有他的名片吗?”

隋青柳“啊”地一声反应了过来,她并不认识那个外国人,但又不愿意提起自己弄丢儿子的事情,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回答才好。

陶白荷看隋青柳没有回答,以为她是不方便:“你别误会,我就是好奇而已。”

隋青柳从包里掏出那张金属小卡片,递给陶白荷。

陶白荷吃惊地问:“我可以看吗?”

隋青柳说:“当然可以啊。”

陶白荷双手接过名片,小心翼翼地端详了一番,然后说:“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设计的名片,也太简单了吧。”

隋青柳理了一下头发:“其实我跟他不熟。实不相瞒,就是一面之交,我跟他说话的时间加起来还没有跟你说的长。”

陶白荷瞪大了眼睛:“那他就把名片送给你了?”

隋青柳点点头。

陶白荷的大眼睛瞪得圆圆的:“这个人能在莲海拥有自己的专属休息室,应该不是普通人吧。看这后面的编号008,会不会是第八张的意思?”

隋青柳摇摇头:“这我就不清楚了。”

陶白荷眼珠一转:“他是不是对你有意思呢?”

隋青柳笑了笑:“没有吧,这个外国人非常有风度。”她回想着那双绿眼睛,又忍不住说:“不过,他真的是很帅。”

陶白荷有些羡慕地说:“还是个外国人啊?真好,我认识的那几个老外都成天只想着泡妞,一点儿风度也没有。”

隋青柳掩嘴一笑:“那是因为你漂亮啊,他们对你献殷勤也是正常的。”

这话听得陶白荷极为开心,她不由得大笑了起来:“你都认识这个侯爷了,比我强的多。”说着,她身子往前倾了一下,“你跟我具体说说呗,这位侯爷是个怎么样的人呢?”

就在这时,有人敲门。

进来的是莲海温泉谷的总经理,他微笑着说:“不知几位休息得如何了?我们准备了一点下午茶,恳请几位移步餐厅。”

他的措辞让两位少妇都有点吃惊。

“这是侯爷的意思吗?”陶白荷最先反应过来。

“是的,侯爷现在不在本地,无法分身。他希望几位在莲海玩得开心。”

隋青柳又惊又喜,忍不住站了起来,“侯爷什么时候回来?”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

“侯爷是不是莲海的创办者?”陶白荷性子急,终于忍不住问出了口。隋青柳看她一眼,没有说话。

总经理面露微笑:“只要侯爷肯赏光莲海,我们一定无微不至。”

这话等于没回答,但两人也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隋青柳想了想,然后说:“既然侯爷这样客气,那我们再推脱,就显得却之不恭了。”她又对陶白荷说:“这样吧,我跟我儿子先回房换衣服,一会儿我们在餐厅碰头,如何?”

陶白荷笑了笑:“好,我也要带姣姣换衣服,一会儿你可得好好给我讲讲侯爷的故事。”

第五十六章 七色琥珀

一月的京都,风并不大,庭院里的松树仍然苍翠,但不仁社社长九条晴臣却已经冷得受不了了。他有些后悔,自己不该冲动地跑来京都散心,呆在东京的别墅中是多么温暖。京都的老房子虽然古韵悠然,深得他心,但居住的舒适度还是比不上现代都市。

也可能是他上年纪了,变得格外怕冷了。想到这里,九条晴臣深深地皱起了眉头。他的眉心因为常年皱着,已经练出来一块发达的肌肉,使他看上去更显得威严而古怪。

他跪在桌前,盯着桌上的一个小相框发呆。照片里的女子非常年轻,明眸善睐,笑容娇憨,露出的一对小虎牙稚气十足。

“今天,你也要好好的。”九条晴臣握着相框,对着照片低声说道。他的面容严厉,令人望而生畏,但他说这句话的语气,却极为宠溺温存。

他放下照片,站了起来。接着,他拢了拢和服外的灰色羽织,然后向门外高呼一声:“田中!”

管家田中余一郎拉开门,恭恭敬敬地答道:“社长。”

“桐原回来了没有?”

“早上就回来了,看您还没有起来,我就让他在外面等着呢。”

九条晴臣听到桐原回来了,立刻兴高采烈地说:“快叫他进来,天这么冷呢。”他想了一想,又补充道:“去看看小姐起来没?如果起来了,叫她来我这儿一趟。”

田中余一郎深深地一躬身,又拉上了门。

“社长!”桐原很快就进来了。这是个瘦高的年轻人,他的脸色非常疲惫,但眼里却带着兴奋的神采,像是有极好的事情要跟九条晴臣汇报。

“你确定是七色珀吗?”九条晴臣一步上前,迫不及待地问道。

桐原重重地一点头,他掏出手机,递了过去。九条晴臣取出老花眼镜戴上,他仔细一看,照片中的琥珀分别是在常光下、弱光下两种环境里拍摄的,常光下为金、红、紫三色。而在关闭手机闪光灯后,光线较为暗淡的环境中,琥珀则透着淡淡的乌黑莹泽。

“这才四种颜色。”九条晴臣立刻皱起了眉头,“你是不是搞错了?”

桐原笃定地答道:“绝对不会错的,这次北京的珠宝展览,展出的都是精品。展览第一天,属下有事耽搁了,没有去。据第一天去过的人说,当天早上有一部分展品因为物流送晚了,没有来得及布置到展厅中,而当时正好是入场高峰期,就只好暂时放在了展厅外,这其中就有那块琥珀。当时有不少人看到了,那块琥珀在日光下,显出蓝、绿、灰三种颜色。”

“真的是七色珀……”九条晴臣喃喃自语道,“十二年了。”他的眼神蓦然变得异常锐利,“我还以为汉诺威的人死绝了呢。”

他忽然仰起脖子,哈哈大笑,那疯狂的笑声中带着狠毒的凄厉,和不绝于缕的恨意。

桐原低下头,默默地等候着九条晴臣发号施令。

“只有这一块吗?”九条晴臣摘下眼镜,慢慢平静下来。他盯着桐原,语速极慢,但每一个字都像是蓄势待发的毒箭一样,带着催命的气息。

“属下询问过展览主办方,他们表示,只借到一块展出。”

“展览持续多久?”

“两个星期。”

九条晴臣神情阴鸷,“这么长时间,你就没有想办法弄到七色珀?”

桐原立刻伏在地上,“属下无能!”他听出了九条晴臣话语中的怒气。由于珠宝展戒备森严,他无法窃取,更不可能硬抢。而这些是没法向九条晴臣抱怨的,无论如何,在社长看来,都是他办事不力。

桐原本以为九条晴臣会大发雷霆,不料后者却抱起了双臂,发了一会儿呆,像是心不在焉。

“奇怪,按理,汉诺威的人应该是不敢把七色珀拿出来显摆的。”九条晴臣慢慢走到一扇宽大的屏风前面,盯着屏风上面龙飞凤舞的汉字“不仁而得国者,有之矣;不仁而得天下者,未之有也。”

他又轻轻地跺了跺脚,洁白的足袋格外显眼。

“珠宝展上,有没有可疑的人?”

“属下没有发现可疑的人。至于那个七色珀的主人,他根本没有出席珠宝展。”

九条晴臣又顺着屏风走了几步,“这么说来,汉诺威的人,并不在北京?”

桐原摇摇头,“不确定。那个人似乎在中国旅游,属下打听到他之前在香港,后来去了北京;等属下赶到北京的时候,他似乎又去了苏州。”

“名字呢?”

“Ernest-August,别人都管他叫万国侯,或者侯爷。”

九条晴臣嗤之以鼻:“口气倒是不小。”

桐原低声说:“有人说,是因为他富可敌国,财富多得可以买下成千上万个小国,所以叫‘万国侯’。”

九条晴臣惊奇地看了桐原一眼,“他是英国人吗?”

“是的,但据珠宝展的主办方说,他的中文非常好,是个中国通。”

九条晴臣冷笑一声:“中文好就是中国通了?那我手下的中国通可就太多了。”他把玩着桐原的手机,“既然你弄不到七色珀,为何不直接买下来?”

桐原带着抱歉的神情,有些畏惧地看着九条晴臣:“属下问过了,他是借给主办方展出的,不卖。”

九条晴臣又大笑了起来,“所谓不卖,只是嫌你的报价不够高罢了。”他傲慢地扬起下巴,“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不能卖的东西。”

桐原有些局促,他不敢反驳九条晴臣,只是跪在地上,默默地低着头,垂着手。

九条晴臣看着沉默的桐原,又问道:“你的报价是多少?”

“三十万一克。”他又补充道,“人民币。”

这下,连九条晴臣也有些讶异了,“这个价格,还不卖?”他再度皱了皱眉,“难道这个英国人真如传说中那么有钱?”

桐原摇摇头:“不知道,他很低调,属下问过珠宝圈子里的一些人,都说从来没有听说过他。”

“他投资什么?”

“很杂,有温泉、航空公司、花卉行业等。”桐原抬头看着九条晴臣的脸,小心翼翼地说:“依属下看,他会不会,是继承了遗产?”

九条晴臣断然否定:“不可能!汉诺威的人早已是丧家之犬,除非……”他的脸色一变,“除非……”

桐原又低下了头,他在心里默默地想:“除非这个家伙找到了祖上留下的琥珀宫。”但他不敢说出口,他偷偷瞄了一眼九条晴臣阴晴不定的脸,预感到自己可能要倒霉了。

但九条晴臣并没有发脾气,他皱着眉毛,咬着下唇,在房中来回踱着步子,他的法令纹深深地凹陷下去,表情就像是被困住的恶兽。

“你还打听到什么?”

“他年龄不大,应该在三十至三十五岁之间。不爱交际,没有发现他有什么来往密切的朋友。”

“倒像是个无欲无求的人。”九条晴臣讥讽道。

“是人就有欲望,怎么可能无欲无求?”桐原脱口而出,接着就意识到自己有些僭越,不由得惊慌起来。

好在九条晴臣正摇晃着脑袋,思考着什么,没有注意到他这句话。

桐原暗自松了口气。

“你说的对,是人就有欲望。”九条晴臣缓缓说道。

桐原吓了一跳,他不明白九条晴臣的意思,只好嗫嚅着说:“您是说……”

“去搞清楚他的欲望,发掘出他的弱点。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带着我们找到琥珀宫。”九条晴臣停止了摇晃,他的眼里精光闪烁,就如潜伏在暗夜里的黑豹。

“属下马上出发。”

“慢着。”九条晴臣说道,“这次不用你去。你已经去过珠宝展了,说不定,他当时就在暗处,看着你报价。”

桐原大气都不敢出,不知为何,他感到格外紧张。毕竟,不仁社已经很多年没有大动作了。

“你这一路也辛苦了,去好好休息。退下吧。”

“是。”

九条晴臣将手机还给桐原,后者恭敬地退出房间。

“田中!”等桐原离开后,九条晴臣又急急忙忙地叫道。

“社长。”

“去联系加藤,叫那小子马上去中国,寻找一个叫Ernest-August的英国人。这个人可能在北京、苏州、香港都有寓所,总之想办法接近他,不管用什么方法。一旦安定下来,马上汇报。”

田中余一郎答应了下来,然后他略带疑惑地说:“社长,为什么不让桐原去呢?他的中文完全不输给加藤,功夫也很扎实。”

九条晴臣没有回答,反而提了一个问题:“假如你不熟悉他俩,你觉得谁看起来比较聪明?”

田中余一郎一怔:“大概是桐原。”

“那你觉得谁看起来比较听话?”

“也是桐原。”

九条晴臣诡谲地一笑:“所以要派加藤去。”他抖了抖袖子,“假如我没有高估那个汉诺威的人,他应该会提防着桐原这样的家伙。”

田中余一郎心悦诚服地点了点头:“社长果然棋高一着。”

九条晴臣没有理会田中余一郎的恭维,“她还没起来吗?”他皱起眉毛,“这都九点多了!”

田中余一郎慌忙说道:“已经起来了,在泡温泉。”

九条晴臣面色一沉:“起来了,为什么不来找我?”

田中余一郎见九条晴臣有些生气,便赶紧伏下身子,解释道:“好像是……有些头疼。”

九条晴臣不耐烦地说:“又不会死人!叫她过来!”

很快,一个女子安安静静地出现在了九条晴臣的眼前。

她穿着藕荷色的振袖,上面布满了浅粉色的绞纹,袖口与和服的下摆都绣着深浅不一的紫色的富贵繁花,一条有印染小花的黑色袋带系在胸口。她打扮华丽,但举止谦卑,一进来就跪伏于地,深深地垂着头,只露出了欺霜赛雪的一段脖颈。

“你又跟我作对。”九条晴臣板着脸。

“对不起。”女子立刻就道歉了,但九条晴臣听不出一点儿歉意。

他叹了一口气,很想发火,但不知道为什么又忍住了。“大概我真的是老了,连脾气都变好了。”九条晴臣自嘲地想着。

“叫你来,是有事。”他的口吻不觉变得柔和了一些。

女子依然没有抬头,但她的双手却下意识地握成了拳头。

“找到汉诺威的人了。”

女子松开了拳头,“那么……”

“轮到你上场了。”

“遵命。”

九条晴臣看着面前依旧低垂着头、沉默寡言的女子,不由得感到一阵凄凉:人人都怕他,人人都恨他,就算他释放出善意,也不会有人相信吧。

他走到墙边的柜子前,拉开抽屉,取出了一个长方形的盒子,然后他掀开盒盖,将里面的东西拿了出来。

那是一条缀满了钻石的铂金项链,在吊坠中央镶嵌着一颗硕大无朋的三角形帕拉伊巴碧玺。其明亮的电光蓝色犹如霓虹一般华丽,清澈透明的质地更是闪烁通透得令人一见倾心。

九条晴臣走到女子面前,慢慢地将项链系在女子的脖子上,而女子始终温顺地低着头,像是不堪其重。

“这是当年我送给雪绘的订婚礼物。”九条晴臣放慢了语速,脸上也浮现出了难得一见的愧疚,“现在,给你吧,好好保管它。”

“是。多谢您。”女子的语调听不出悲喜。

“我让加藤去打头阵了,假如他的效率够高,说不定都用不上你。”九条晴臣的情绪转变极快,刚才的温和眼神瞬间已经消失不见。“但你还是要去中国。”

“遵命。”

九条晴臣似乎也对这种对话感到厌烦,他摆了摆手,“你下去吧。”

女子恭敬地退下了。

“田中!”

田中余一郎几乎是立刻就出现在门外,“社长。”

“你去安排几个人,要面生的,去盯着加藤和她。”九条晴臣眯着眼睛,“要千万小心。”

田中余一郎深深地一点头。

九条晴臣慢慢走出房间,他沿着庭院里的小路,悠悠地散着步。或许是因为心情变好的缘故,他甚至都不觉得冷了。

他踏着木屐,穿过庭院,来到一座水池旁。天气很冷,水池里已看不见一条鱼。他盯着水面,像是盯着一个久别重逢的故人,只是目光深不见底:“你拥有的,不过是你曾经付出的一切。”

第五十七章 心理医生

姜汝砺看了一眼电脑右上角的状态栏,一点三十五分,已经过了跟隋青柳约定的时间,可对方却还没有出现。他沉吟了一下,正准备打电话问问时,桌上的电话响了起来,“姜医生,隋小姐到了。”

“请她进来吧。”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姜汝砺觉得隋青柳好像比之前又瘦了些。他起身做了个请坐的手势,然后走到小型吧台旁边,“我记得你喜欢喝拿铁,对吗?”

隋青柳感激地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路上我差点擦到别人的车,所以耽误了点时间。我没有迟到吧?”

姜汝砺摇摇头,关心地问:“你没事吧?”

“我不要紧。”隋青柳捋了一下头发,环顾着姜汝砺的办公室:“姜医生,你的办公室是不是重新装修过啊,感觉跟以前不太一样呢。”

姜汝砺一边煮着咖啡,一边温和地说,“稍微改动了一些摆设,算不上装修。说起来,你都快两个月没有约我了,我以为你已经不需要我了。”

“哪有。”隋青柳苦笑了一下,“上周我去韩城度假,因为我儿子非要跟着我去韩城转转,说想看下老家。”她犹豫了一下,“我有半年多没做过恶梦了,可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又开始了。”

“还是以前那些梦吗?”

“什么都有吧。乱糟糟的。”

姜汝砺端着咖啡走了过来:“先喝咖啡,不用急,今天我就约了你一人。”

隋青柳接过咖啡,低声说了一句谢谢,仍然有些无精打采。

姜汝砺也不去催促她,只是回到电脑桌前坐下。他习惯性地将双手交叉,撑在下巴附近,平视着隋青柳。

隋青柳看着窗子,慢慢地小口啜着拿铁,温热的咖啡让她稍微镇定了一些。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说:“姜医生,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我弟弟吗?”

“我记得,你说他长得很漂亮,而他却最不喜欢别人夸他漂亮。”

隋青柳感伤地说:“前几天,我又梦到他了。”

“是因为你回到韩城的缘故吧。”

隋青柳轻轻摇了摇头:“我觉得不是。”

姜汝砺凝视着她,问道:“那是什么原因?”

隋青柳迟疑了一下,“我觉得他在责备我。”

“责备你?”

“我梦到了2002年的时候……”隋青柳的声音越来越小,她的头也越来越低。

姜汝砺轻声说:“是他五岁那年?”

隋青柳点了点头,好一会儿才慢慢抬起头来,她的眼圈微微发红,“梦里,我带着小俊去逛街,就像当年一样。”

姜汝砺蹙起眉头:“我记得你说过,当年是你老公带着你弟弟去逛街的。”

隋青柳的右手无意识地摩挲着咖啡杯:“是的,但我总觉得,那天我应该在场。”

姜汝砺点点头:“请继续。”

隋青柳叹了一口气,梦里,弟弟小俊还是那么玉雪可爱,像个瓷娃娃一样精致。而她还是那样粗心大意,去试衣间换了一件衣服,出来就找不到弟弟了。她疯了一样到处寻找,终于看到小俊,他被一个看不清脸孔的人抱在怀里。

她冲上去,想抓住那个看不清脸孔的人。可无论她怎么拼命,都始终追不上那个人。

她又气又急又心痛,一阵眩晕过后,她不得不停下了脚步,低下头,大口喘着气。

而当她再次抬头去看时,小俊又来到了她的面前,那个看不清脸孔的人已经不见了。

隋青柳欣喜若狂,她对小俊说:“我找你找得好苦。”

小俊却冷冷地看着她,一张小脸布满寒霜:“你没有找我。”

“我有!我有找你!我到处找你!”隋青柳着急地说。

小俊坚定地摇了摇头:“你没有,你从没有找过我。”

“你怎么了,小俊?”隋青柳忽然发现小俊的脸变得越来越透明,就像要消失在空气中一样。

她惊恐地伸出手,却发现自己的手穿透了小俊的脸,一直穿过了他的脑袋。

隋青柳简直要窒息了,她疯了一般地抱住小俊,但她什么都没有抱住,她的怀里,空空如也。

“小俊!”隋青柳撕心裂肺地喊了起来,她一边喊,一边焦急地四处张望,寻找小俊的身影。

“如果不是因为你,我不会这样!”小俊突然又出现在她的面前。这次,他的脸变得脏兮兮的,上面全是泥巴和污渍。

“小俊!”隋青柳流下了眼泪,“对不起!是姐姐不好!”她又伸出手,想拥抱弟弟。

可小俊却退了几步,“我不想再看见你。”

“小俊!小俊!别走!”隋青柳失声痛哭,然后她忽地一下坐了起来。

人影已经消散。她看着酒店房间里的金色窗帘,一时间难以接受,刚才的一切,只是个梦。

姜汝砺静静地听着隋青柳的倾诉,他一言不发,眼神中带着温暖的担忧。

隋青柳说完自己的梦境,像个重病缠身的病人一样,虚弱地靠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我认为,你只是因为回到了曾经和他一起生活过的城市,触景伤情。你不必过度自责,更不必因此而觉得,他是在责怪你。假如你真的能再见到他,也一定不会是梦里这样的情形。”姜汝砺说道。

隋青柳长出了一口气,“其实,类似的梦以前也有过很多次,对于这个梦的内容,我也并不感到吃惊。”

“那让你吃惊的是什么?”

隋青柳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慢慢说:“我在梦醒之后,又睡着了。”她迎着姜汝砺的目光,鼓起了勇气:“我梦到了另一个人。”

姜汝砺注意到了隋青柳复杂的表情:“你梦到了自己很不想见到的人,对吗?”

隋青柳轻轻地点了点头。

“你以前梦到过这个人吗?”

“没有。”

“你最近遇到过这个人吗?”

“没有。”

“你不喜欢这个人?”

隋青柳皱起了秀气的的眉头,她心烦意乱地眨了眨眼睛,然后说:“算不上不喜欢,应该说,不熟悉吧。”

“你梦到了你不熟悉的人,然后很不开心?”姜汝砺凝视着隋青柳。

“恩,算是吧,我从来没想过,过了这么多年,还会梦到她。”

“你和这个人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面了,是吗?”

“是的。”

姜汝砺从笔筒里抽出一支笔,在纸上写了什么。隋青柳沉默地坐着,似乎还在等待他的提问。

姜汝砺抬眼看着隋青柳:“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隋青柳咬住了下唇,表情有几分难堪:“因为她的儿子。”

那是2003年2月,隋青柳还是一名在监狱医院工作的医生。出于正义感,她答应了一个名叫韩诺惟的犯人的一个请求——到他入狱前住过的县城医院里取出他藏起来的一块琥珀——那或许是一件重要的物证。

一切都很顺利,韩诺惟曾住过的病房如今是空着的,隋青柳轻而易举就按照韩诺惟的交待找到了那块琥珀,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钱大夫!”背后响起的声音吓得隋青柳几乎要魂飞魄散,她惊恐地转过身去,看到门口站着一个骨瘦如柴的女人。这女人脸上瘦得只剩下一层皮,身子也单薄得像是随时会被风吹倒。

看到隋青柳的脸时,这女人有些尴尬,“不好意思,大夫,我认错人了。”她扶着门框,“我看你背影以为你是钱大夫。”

话还没说完,这女人就剧烈地咳嗽了起来。她咳得十分厉害,像是要把肺给咳出来一般。

隋青柳呆在原地,她意识到是自己穿的白色连衣裙被误认成医院的工作服了,尽管理智告诉她应该赶紧离开,但强烈的同情心却让她无法坐视不管。她快步走上前问道:“怎么了?哪儿不舒服吗?”

女人虚弱地说:“我喉咙痒,想喝水。”

“你是哪个病房的?”

“219。”

隋青柳犹豫了一下,但还是伸出手,扶着她慢慢地走到了219门口。

隋青柳朝病房里张望了一眼,里面没有护士,她稍微松了一口气,然后把这骨瘦如柴的女人扶上了病床。

隋青柳看了看床头,没有暖壶,杯子里也只剩下一点儿冷水。她忽然觉得一阵心酸:“你等着,我去给你弄点热水。”

隋青柳拿着杯子去茶水间打了点热水,又拿起床头柜上的筷子使劲搅动。她一边搅动一边吹,直到水温稍微降低了一些,才将杯子递给女人。

隋青柳看女人如饥似渴地喝着水,赶紧说:“慢点,别烫着。”

喝完了水,隋青柳又帮她盖好被子,这时,女人轻声说:“大夫,我问你个事行吗?”

“你说。”

“你是不是见过我儿子了?”

隋青柳骇然,她立刻沉下了脸,“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你脖子上戴着的蜜蜡挂坠,那特殊的绳结只有我和我儿子会打,是我教给他的。他刚学会,打的还不是太好。”

隋青柳本能地摸了下脖子,想将蜜蜡塞进衣服里。

女人盯着她的手,“大夫,你能不能跟我说说,他现在怎么样了?我很想他。”

隋青柳把手伸进口袋,摸了摸那块琥珀。她不知道自己刚才找琥珀的时候,是否被这女人看见了。

她觉得有点喘不过气来,她很想说自己是受她儿子之托而来,但又觉得千言万语无从说起。最重要的是,她是监狱医院的医生,而如今却在帮助一个已经被判刑的犯人收集证物,一种异样的荒谬感令她倍感茫然。

她呆呆地看着女人瘦得变了形的脸,终于轻声说:“他在努力。”她将“活着”两个字咽了回去,她不忍心说出刺激性的话,因为这女人的状况看起来实在是太糟了。

就在这时,楼梯里传来说话声,隋青柳顾不得那么多,立刻闪身出了房间。

姜汝砺一直没有打断她,直到他看见隋青柳的咖啡杯空了。他做了个手势,示意她暂停,自己好帮她续杯。

隋青柳喝了一大口咖啡,才放下杯子。她的手指一根根交叉在一起,左手的结婚戒指硌到了相邻的手指,同时,因为过于用力,手背上的青筋都冒了出来。显然,她十分紧张。

她深呼吸了几口气,然后看着姜汝砺鼓励的目光,又接着说了下去。

隋青柳并不了解琥珀。在她看来,从医院取出的证物只是一块普通的石头,但她的丈夫俞镜泊显然不这么想。

在她将琥珀拿回家的当天,俞镜泊就注意到了。俞镜泊在了解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拿着琥珀把玩了半天,然后下了结论:这可能是一种很罕见的琥珀。

但隋青柳对琥珀是否罕见,并不感兴趣。她只想赶快把琥珀交给韩诺惟,然后这件事就和她没有关系了。

俞镜泊却不以为然,他劝说妻子将琥珀借给他送去鉴定,鉴定结束后就完璧归赵。

然而,让隋青柳没有想到的是,丈夫却在鉴定过程中弄丢了那块琥珀。这让她十分为难,她不知如何面对还在狱中翘首以盼的韩诺惟。

隋青柳越想越发愁,忍不住抱怨丈夫的粗心大意给她带来了麻烦。而俞镜泊到底头脑灵活些,他很快想出了一个主意。

“柳柳,你不要生气,这事确实是我大意了。这样吧,你把这事交给我,我来处理。”

“你怎么处理?你又不认识韩诺惟,也不可能去阴阳关跟他面谈吧?”

“我不跟他谈,我跟他母亲谈。”俞镜泊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你跟他母亲谈什么?”隋青柳惊慌地说,“他母亲可能没看到我拿琥珀,你别瞎捣乱。”

“也可能她看到了,只是故意不说穿罢了。”俞镜泊说,“我觉得,跟他母亲好好谈一谈是可行的。听你的描述,那个犯人跟他父母的感情很好,假如我能得到他母亲的谅解,那就好办多了。”

隋青柳犹豫了一下,“你有把握让他母亲原谅你?那块琥珀对韩诺惟来说,是很重要的证物啊。”

俞镜泊搂住了她:“你放心吧,她一定会原谅我的。”

第五十八章 黑夜降临

俞镜泊指出,他最好不要直接出现在县医院的病房,而是想办法让韩母出来见他。他认为,上次隋青柳之所以能全身而退,一方面是因为当天恰好人少,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的衣着、外形都很像医生,不容易引人生疑。

“那怎么办?他母亲又不认识你,为什么要出来见你?”

对于隋青柳提出的问题,俞镜泊只是笑了笑。他找来一张报纸,用马克笔在上面写下一行大字:“想帮韩诺惟,就来楼顶见我。”

隋青柳看得十分吃惊:“你怎么能确定住院区的楼顶可以上去?万一锁死了呢?”

俞镜泊有些得意:“这个你就不用担心了。”

“你爬上去过?”隋青柳不敢置信地问道,“好好地,你为什么要爬上住院区的楼顶?”她心里充满疑惑:从自己拿到琥珀到丈夫弄丢它,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你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隋青柳越想越不安。

“柳柳,你能别胡思乱想吗?我这么爱你,你还要怀疑我,我真的很伤心。”

隋青柳看着俞镜泊难过的样子,一阵心疼。她抱紧了丈夫,“我相信你,你一定会处理好的,对吧。”

俞镜泊深情款款地轻抚着她的长发,没有回答。

第二天晚上,俞镜泊就去了中心医院。隋青柳放心不下,坚持要跟着去,但俞镜泊将她带入住院区大厅后,就要求她留在座位上。

“你乖乖的,在这儿等我。”

隋青柳总觉得心里不踏实,但她也实在没有勇气再面对韩诺惟的母亲,只好点点头。

晚上十点多,走廊里渐渐安静下来。隋青柳闻着熟悉的消毒水味,却无法镇定下来,一种糟糕的感觉袭上心头,她忽然后悔当初答应韩诺惟的请求。

隋青柳说到这里,手突然开始发抖。

姜汝砺走到她对面坐下,握住了她的手。姜汝砺的双手温暖而有力,隋青柳感激地看了看他。

丈夫到底是如何与韩母交谈的,隋青柳并不清楚,她只知道大概等了有半个小时,等得她心急如焚。突然,她听到一声奇怪而沉闷的声响,在这漆黑的夜里,显得十分诡异。

几分钟后,俞镜泊从电梯里冲了出来,他一面挥手,一面说道:“走!”隋青柳吓坏了,晕乎乎地跟着丈夫往外走。他们快速走出了医院,直到身处另一条街上时,俞镜泊才对隋青柳说:“今天的事情,对任何人都不要说,你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说完,就要拽着隋青柳继续走。隋青柳甩开了丈夫的手,“你得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事?”

俞镜泊烦躁地抓了抓头发:“你问那么多干嘛?我反正是为你好。”

隋青柳盯着丈夫:“我听到一个奇怪的声音。”

俞镜泊瞪着她:“你非要知道是吧?”

隋青柳很少忤逆丈夫,但是她那天不知道怎么了,就是心里堵着一团火,十分焦灼。她咬咬牙说:“是。”

俞镜泊点点头:“好,你自己选的。”他忽然往前走了一步,几乎贴上了隋青柳的脸:“韩诺惟的妈,跳楼了。”

隋青柳惊骇地看着丈夫,俞镜泊已经眼明手快地捂住了她的嘴:“别叫!”

隋青柳害怕地看了看四周,她恐慌地点点头,又摇摇头。直到俞镜泊松开手,她才眼泪汪汪地小声问道:“为什么会这样?”

俞镜泊又抓了抓头发,就好像几天没洗头似的:“我不知道啊。我在她病房的玻璃窗上铺开了报纸,然后我轻轻敲了一下门,确保她看到了那些字。当然,没有人看见我做这些。接着,我就去住院区的楼顶上等她了。后来她过来了,我就跟她说了她儿子的情况。其实也就是你跟我说的那些,她儿子闹自杀了之类的。她听完就突然发了狂一样地开始哭,哭着哭着就跳了下去。”

隋青柳难过极了:“我们不是说好了要跟她好好沟通吗?你为什么一上来就说她儿子试图自杀的事情?她的情况本来就很糟糕,你说这种话,很容易刺激到她!”

俞镜泊的声音也提高了:“你怪我有什么用?我怎么可能想得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我没说几句话,她就跟炸毛的狮子一样不停地大哭,还把我抓伤了!”说着,他翻开衣领,让隋青柳看他的脖子侧面。隋青柳就着路灯的光,果然看见两道红色的划痕。

隋青柳心疼地摸了一下,突然警觉地说:“不对啊,这事情不对。”

俞镜泊没好气地问道:“怎么了?”

隋青柳往前走了几步,忽然又停了下来:“老公,你跟我从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一开始你要选择楼顶这样的地方跟她见面?”

俞镜泊见她表情严肃,似乎极不信任自己,不由得苦笑了一声。“你仔细想想,我不可能在病房里待很长时间,因为万一有查房的医生护士看到了,会很麻烦。假如有熟人知道了我和一个犯人的母亲见面,他们很容易就会联想到你,毕竟你是监狱医院的医生!正因为我不想给你添麻烦,所以我才选择了楼顶。只有楼顶人少,又安静,说话也方便。”

他说完后,见隋青柳一言不发,以为她是接受了自己的说法,便想去拥抱她。

隋青柳却后退了一步,“就算是这样,你为什么不先说弄丢琥珀的事情?”

俞镜泊无奈地摊开手:“我一上来就说,我弄丢了她儿子的琥珀,她不会觉得莫名其妙吗?我总得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给她讲清楚吧。”

他喘了一口气,接着说:“我的想法很简单,先让她知道她儿子在阴阳关过得并不好,所以才会拜托你去寻找琥珀证物。你也冒着丢工作的风险,帮他找到了。然后再说明问题是出在我身上,我不该一时好奇,将那块琥珀送去做鉴定。”

他看隋青柳面露愠色,又带点讨好地说:“要不然也不会弄丢了,都怪我。”

隋青柳好像没听到这句话一样,呆呆地看着不远处的花店,既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质问俞镜泊:“他的母亲真的有那么冲动吗?话都没听完?”

俞镜泊终于失去了耐心,有些生气地嚷了起来:“我怎么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我又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

就在这时,一道凄厉的闪电划过夜空,紧接着就响起了轰隆隆的雷声,路灯下的两人还在争执,瓢泼的大雨已经下得铺天盖地了。

隋青柳心烦意乱:“老公,我不是不相信你。但我们也不能就这样一走了之啊,万一以后追查起来,你我都说不清楚!”

俞镜泊冷笑一声:“所以呢?我就该去公安局自首?你觉得那些警察会信我吗?你是不是疯了?脑袋出问题了?你好好想一想,楼上又没有别人,谁替我作证?你就那么想让我坐牢吗?”

隋青柳从未被丈夫如此粗鲁地指责过,她感到十分委屈,眼圈一红,就哭了起来。

俞镜泊也有些后悔,他伸出手,将妻子揽进怀里:“对不起,柳柳,是我不好,不该吓你。咱们这就回家,好吗?”说着他亲了亲妻子的脸颊。

这时,隋青柳泪眼婆娑地说:“老公,不是我要害你,我就是心里憋得慌。”说着,她擦了擦眼泪,“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帮他吗?因为我想到了小俊。假如小俊长大后,也遇到类似的事情,没人信他,没人帮他,他得多难受!”

说到弟弟,隋青柳终于忍不住越哭越大声。

俞镜泊温柔地擦着她的眼泪:“嘘,嘘,没事了,没事了。”然后他抱着隋青柳,轻轻地摇晃着,“有我呢。”

隋青柳哭了一小会儿,又抬起头,“有件事我一直没来得及告诉你。这几天你忙得早出晚归的,我本来想找个好点的机会跟你说的——我——我怀孕了。”她的眼泪扑簌簌地往下落,“我本来是想做一件好事的。”

俞镜泊怔怔地愣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他用力抱紧了隋青柳,将她圈在自己怀里:“我的好柳柳!”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隋青柳回忆起当年的情景,仍是红了眼眶:“姜医生,这件事我没有对任何人说过,我答应过镜泊,不告诉别人的。”

姜汝砺静静地看着她:“你应该相信我,因为恪守秘密原本就是心理医生最基本的职业操守。更何况,事情都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他顿了顿,又问道:“后来呢?”

隋青柳用纸巾擦了擦眼角:“后来,镜泊要求我在家安心待产。因为我太瘦了,他一直不放心我的身体状况,所以我也就听了他的话,辞职了。相关的事情都是镜泊在办,我完全没操什么心。”

姜汝砺沉吟了一下,说:“如此说来,那位犯人的母亲,她后来的情况你并不清楚?”

隋青柳有些尴尬:“那段时间恰好镜泊的事业有起色,赚了些钱,然后他就带我离开了韩城,去了昆明,再后来就来了上海。从那以后,我也就没怎么关注过韩城的人和事了。”

姜汝砺神色复杂地看着她:“但你至少知道她意外去世了,对吗?”

隋青柳垂下了头,然后轻声说:“嗯。”

“没有警方的人找过你们吗?”

隋青柳痛苦地闭上了眼睛:“这就是我最难受的地方,从来没有人找过我。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件事始终像一块石头一样,压在我心上,每隔一阵就要折磨我一次。我有时候真希望警察能来问问我,或者有人能来告诉我,这一切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是,没有人出现过,梦里梦外,我都是一个人。”

“你没有再和你丈夫谈过这件事吗?”

“没有,那天他就对我说了,要把这件事烂在肚子里。如果我是真的爱他,相信他,就永远不要再提。”

姜汝砺点了点头:“我能理解。”他站起来,走到桌子后面坐下,“我认为,你不需要责备自己。”

“那么,我究竟做的对不对?”隋青柳喃喃低语,像疑问,也像自诉。

姜汝砺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不露痕迹地转移了话题,“你不用刻意给自己增加压力,这么多年你都过来了,说明你有一定的承受能力。之所以如此痛苦,很可能是因为你一直没有对任何人倾诉过。其实,有些事情,说出来了,也就放下了。”

隋青柳沉默了一会儿,抬头说道:“姜医生,你一定要答应我,这件事,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姜汝砺哭笑不得地看着她:“你这是在质疑我的专业性吗?”

隋青柳满含歉意地摇摇头:“我不是那个意思,姜医生。”

“没关系。”姜汝砺并没有生气,“你背负这件事多年,又要顾虑你丈夫的感受,我能体会你的心情。不过,现在是时候放轻松一些了,毕竟,这不是你的错。”

“真的吗?你真的认为这件事不是我的错?”隋青柳竭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她的声音有一丝发抖。

姜汝砺认真地注视着她:“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生活,不要让过去干扰到你。你应该听你丈夫的话,如果你爱他,那么你就应该相信他。”

隋青柳凝视着她的心理医生,那张因为长期晒日光浴而显得黝黑的面孔上,一对小鹿般的棕色眼睛正对她投来真诚的目光,亮晶晶的眸子里满是清澈见底的关切。她心里一暖:“我知道了,谢谢你,姜医生。”

送走了隋青柳,姜汝砺反锁了办公室的门:“她走了。”

办公室的书柜滑向一边,露出了一扇门。原来这里竟是个被巧妙隐藏起来的密室入口。

一个外国男子从门内走了出来,正是韩诺惟:“辛苦你了。”

后者不以为然地说:“这点小事,您太客气了。”

韩诺惟神情肃穆,只有熟悉他的人才能看出,他那深邃的眼眶中,藏着无尽的哀伤。

“那么,侯爷,还需要我做什么吗?”

韩诺惟摇摇头。他走到窗边,望着车水马龙的高架桥背后,那一片墨色渐浓的天空。

“The-night-is-here。”他低声说道。

第五十九章 公海邮轮

在苍茫无垠的大海上,一艘挂着日本国旗的豪华邮轮正在夜色中徜徉。

尽管天空中布满了墨染似的乌云,但船上却没有一点风雨欲来的气息。金碧辉煌的彩灯装饰得船身闪闪发亮,衣冠楚楚的侍应生端着餐盘鱼贯而行。船尾顶层的露天游泳池内,不断传来哗啦啦的水声,穿着比基尼的身材曼妙的金发女郎在欢乐地戏水玩耍。在船的另一端,人头攒动的赌场内,战况正酣,而灯火通明的主厅里,更是一片欢声笑语。

一位身着可可色西服的长发男子举起了酒杯:“黑木船长,真是太感谢你了,给我们带来如此精彩的旅程。”

被叫作黑木的男子哈哈大笑,十分得意地欠了欠身子:“久我山君。”他也举起了酒杯,“能得到你的夸奖真是让我惶恐,不过,我的职责就是满足每一位客人的需求。你们尽可以将邮轮看作是海上漂浮的度假胜地,而且,绝对安全。”他幽默的谈吐又引起一阵笑声。

久我山顽皮地眨眨眼,“你这里要是还不安全,那我看,只能躲到美国总统的避难地堡里去了。”

众人大笑,几位装扮华丽的贵妇则打量着久我山,目光中掩饰不住爱慕之情。

黑木笑得仿佛每一个毛孔都舒展开了一般,“总之,不仅安全,而且能让客人感觉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自在。客人的需求,我们都能满足,这句话,可不只是口号而已哦。”

“什么需求都能满足吗?”另一个留着稀疏的山羊胡的中年男子问道。

黑木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不知道阁下有什么需求呢?”

一位头发花白的男士抢着说:“黑木船长不必理会他,男人的需求嘛,哈,哈。”他故意不说完,而是用笑声结尾。

黑木挺起胸膛,目光中满是自负:“‘皇家梦想号’上有一流的赌场,顶尖的调酒师,来自世界各地的美味佳肴,以及最妩媚的姑娘,最舒适的大床。假如你喜欢打台球、网球、保龄球,甚至是高尔夫,一样可以玩得尽兴;假如你喜欢卡拉OK、芬兰浴、Spa、美容,我们同样不会让你失望。”

他喝了一口杯中的酒,接着说:“还有更多神奇的项目,有待各位自己去发现和体会。”

这句话引得一群人发出心照不宣的低笑。

久我山矜持地一笑,他轻轻晃动着手里的酒杯,“其实,我确实想提一个小小的要求。”

“久我山君不必这么客气,直说就是。”

久我山微笑着说:“我曾听说‘皇家梦想号’的驾驶室堪比战壕一般坚固,再强的海盗也无法攻破。”

黑木颔首:“虽然这么说有些自大——可是‘皇家梦想号’确实不像一般的邮轮。驾驶室经过三次改装,配备了最先进的监测系统和武器装置,连船身也都经过数次加厚。我可以说,除非是开着航母的海盗,否则,想攻下‘皇家梦想号’无异于痴人说梦。”

“开航母的海盗啊?那可是下血本了呢,难不成是‘皇家海盗’?”花白头发故作惊奇地喊道,众人又会心地大笑起来。

久我山静静地听着黑木和花白头发说完,才不紧不慢地说:“那么,黑木船长,可否让我参观一下驾驶室呢?”他的脸上带着谦虚谨慎的微笑,“如果实在不方便,那就算了。”

黑木思索了几秒,爽快地说:“能在赌场一掷千金,玩了三天都面不改色的客人,我有什么理由拒绝他的请求呢?何况,这个要求对于一个船长来说,实在算不得什么。”他一挥手,招来一个精壮的男子,“山田,你带久我山先生去驾驶室看看。”然后,他转身对久我山说:“我还有一点事,就不奉陪了。如果阁下还有什么事情,可以向山田交待。”

久我山深深一鞠躬,“不胜感激。”

“这边请。”山田恭敬地将久我山引到电梯旁边,并为他按下按钮。当电梯合上以后,山田忽然改用英文说道:“侯爷,我已经查明了,红苏在19层。”

万国侯的面色一沉:“K1,你不要总是这么性急。”他抬头望了望电梯的天花板,“电梯里未必安全。”

K1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侯爷,您就放心吧。我查过了,这边的电梯是船长专用的,没有监控。”

万国侯淡淡地说:“厨房那边Z2也搞定了?”

K1点点头:“只有厨房能用金属刀具,其他地方都不能用。”他略带抱怨地说:“我上来两个月了,他们都不给我配枪,还说只有老人才能有装备。”

万国侯平静地说:“九条家做这种生意,当然要防着别人。”

K1咧嘴一笑:“那我们还不是来了嘛。”

出了电梯,K1将万国侯带到了驾驶室的门口,他轻轻按下了入口附近的通话开关。

“干嘛?”驾驶室内传来一声短促的问话,说话的人带有浓重的关西口音。

“打扰了,我是山田。”

“哦,山田啊,有事吗?”

“黑木船长让我带一位客人来参观一下。”K1对着摄像头说。

二人静静地等了一会儿之后,厚达半米的防弹门慢慢地开启了,露出一间明亮宽敞的房间来。

“到这儿来玩的客人,很少有对驾驶室感兴趣的呢。”胖胖的大副小岛打量着万国侯。

“呵呵,久我山先生可不是一般的客人。是黑木船长特命我前来陪他参观驾驶室的,请。”K1倨傲地说。

这样一来,小岛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对了,小岛,你来介绍吧,这边你比较熟。”K1说道。

“久我山先生,请您看这里,这是驾驶室的中枢。”小岛热情地介绍着,“在这里可以看见周围360度的所有海域,同时也可以完成所有的大型动作。”

万国侯好奇地走到操作台旁:“现在没有人在驾驶啊。”

小岛解释道:“是的,现在是自动驾驶。”

“完全不需要人工吗?”

“是的,不过我们还是会安排人在这里值守,以防突发状况。”

万国侯看了看显示器上错综复杂的数据:“这个机器是不是出故障了?”小岛把头凑过来:“哪儿?”

就在这时,万国侯一把抓住小岛的后颈,狠狠地往显示器上一撞,后者连声音都没发出来,就沉沉地瘫了下去。

万国侯迅速地按了几下操作台上的按钮,然后转身对一群惊呆了的船员说:“我已经锁定了系统,你们按什么都没用。”

一个外套敞开的船员立刻扑向了万国侯,但K1已经先他一步,一个箭步上前,踢中了他的手臂。船员一个踉跄,还没站稳,就被K1抓住了外套。接着,K1将外套一掀,便将这船员的头给裹得严严实实。然后,K1顺势狠狠一推,就将船员甩了出去。这个倒霉的家伙重重地撞到了展览柜上,只听“咔嚓”一声,似乎撞断了脖子。

剩下的人全都呆若木鸡地看着这瞬间发生的一切。

万国侯看了一眼防弹门,K1会意地转向其他船员:“武器室在哪儿?”

船员们面面相觑,不敢动弹。

K1抄起一把金属椅子,砸到了离他最近的一个船员的头上,那人立刻头破血流地倒在了地上。

“武器室在哪儿?”说着他抄起了第二把椅子。

“我知道!”一个染着蓝色头发的船员叫道。他看起来年纪不大,此刻已经吓得浑身发抖。他战战兢兢地说,“小岛身上有钥匙!”

万国侯伸手在小岛的腰间摸了一下,找到一串钥匙。那名蓝头发的年轻船员嗫嚅着说:“最大的那把就是。”

万国侯看了一眼钥匙串,果然有一枚钥匙特别大,上面印着“1447”。

万国侯转头对K1说:“你一个人能搞定这里吗?”

K1上前一步,拔出了小岛的配枪:“没问题。”

万国侯一边从容不迫地往外走,一边取下衬衫的袖扣,露出了嵌在里面的一节微型麦克风:“Z2,你带人到1447去拿武器。我在那儿等你们。”

当万国侯带着人撞开红苏的房间时,眼前所见顿时令他们惊呆了。

一个十六七岁年纪的少年赤身裸体地跪在地上。在他的双膝下,铺满了折叠好的青色荆棘和五彩斑斓的鹅卵石,他的背部和圆润的臀部上遍布酱紫色的瘢痕。一个看上去可以做他祖父的男人,正一丝不挂地站在他身边,手里举着一根艳红的皮鞭。万国侯一眼就认出来,那人正是在黑木身边开海盗玩笑的花白头发。

房间里弥漫着催情药剂的香味和新鲜的血味,还有一种令人不快的腥味。万国侯厌恶地皱了一下眉头,K1反应最快,看出了万国侯的心思,赶紧脱下自己的马甲盖到了少年的身上。

这时,那人也认出了万国侯,他诧异地说:“久我山君?”

万国侯不理睬他,只是走过去拉起跪在地上的少年,他这才发现少年的左边手臂上拴着一根长长的铁链。铁链很粗,另一头固定在了房间一角的地板上。

万国侯冷冷地说:“钥匙。”

花白头发像是没听清:“什么钥匙?”

万国侯头也不回地就是一枪,正打在花白头发的腿上,后者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钥匙。”万国侯重复了一遍,语气中已经有一丝显而易见的不耐烦。

花白头发惨叫起来,疼得眼泪都出来了:“久我山君,我真不知道什么钥匙,我这是第二次来红苏这儿。他一直是锁着的,不是我干的!”

“不在他那儿。”少年突然说话了,他的声音有点尖,加上标准的日语发音,乍一听恍如东洋的小姑娘。

万国侯瞪了少年一眼,不再说话。

这时一个人跑过来,在K1耳边小声说了几句话。K1想了一想,然后对万国侯说:“侯爷,我们的飞机到了。”

万国侯眼光锐利地看着他:“抓到黑木了吗?”

K1硬着头皮说:“抓到了,可是他伤得太重,活不长了。”

万国侯垂下眼帘,表情冷漠:“那就丢到海里去吧。”

“是。”

少年这时插嘴说:“喂,你们是谁啊?干嘛要救我啊?”他个子不高,唇红齿白,却带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玩世不恭。

万国侯瞟了他一眼:“你不想走?”

少年有些不满:“你干嘛不回答我的问题?我干嘛要跟你走?万一你们是坏人呢?”

万国侯置若罔闻,只顾低头研究怎么解开锁链。

少年胆子大了起来,竟走到房间另一端,徐徐坐下。他这锁链极长,足够他在房间里自由行走,但又无法离开这间屋子。

K1抓起锁链看了看,无奈地说道:“侯爷,这锁链这么粗,子弹也打不坏的。”

万国侯突然抬起头:“你早就知道钥匙在哪儿。”

少年笑了,他的笑容就像是灿烂的海棠花,连眼角下方的泪痣都蕴含着无限的风情,“是啊,我早就知道。”少年抬起下巴,“钥匙在九条家的人手里,你拿得到吗?”

万国侯的神情变得凝重,“现在,确实没法拿到。”

“所以我就走不了咯?”少年说着,咯咯地笑了起来,像是全不在乎。“我看你带着这些精兵强将进来,还以为你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有手眼通天的本事。唉,不过如此。”

“你!”K1闻言大怒,立刻就要上前,但被Z2拽住了。

万国侯慢悠悠地走到少年的身边,“我花这么大功夫,就是为了救你。你用不着试探我。”

少年的脸色微微一变:“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K1看了一眼表,又对万国侯说:“侯爷,时间不多了。”

万国侯点了点头。

“其实,没有钥匙,我也可以带你走。”万国侯居高临下地看着少年。

少年愣了一下,接着,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他那张线条优美的脸慢慢褪去了血色:“只有这个办法吗?”

“好像是的。”万国侯顿了一下,“当然,你可以拒绝。”

少年痛苦地垂下了头,他的脖子很纤细,仿佛承担不了头颅的重量。他没有考虑太久,很快就做了决定:“好,我跟你走!”

“K1,刀。”

K1立刻大步上前,把刀递给万国侯。

“我自己来。”少年突然说。

万国侯稍感意外地扬了一下眉毛,但他没有说什么,只是将刀递给了少年。

少年站了起来,马甲很短,并不能遮挡他裸露的身体。他的下半身暴露在一群人的眼中,但他完全不在乎,他的神情,像是这世上除了自由,再没有他在乎的东西。

他颤抖着将刀刃对准了自己的手臂。K1看不下去了,有些不忍心地说:“我来吧。”话音刚落,只听得少年痛苦地地嚎叫了一声,一只手连着铁链,滚落在地。

第六十一章 来路不明

高执正要说话时,打着酒嗝的男子醒了,他有些吃力地站了起来,结结巴巴地问道:“怎……怎么了?”

俞镜泊向万国侯走近了一步,低声说:“侯爷,这位是沙部长的公子沙伏嘉。”他看着万国侯疑惑的表情,又补了一句:“就是沙梦说的公子。”

万国侯暗自吃了一惊,他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高官的儿子,一眼看去,果然发现这醉酒的青年男子的轮廓有些眼熟。他又看了看俞镜泊那耐人寻味的表情,再联系上这个特殊的场合,便渐渐明白过来。

万国侯微微一笑,他没有回答沙伏嘉的问题,也没有打招呼。

沙伏嘉突然晃了一下身体,接着就是一阵干呕。俞镜泊立刻跑到他身边,将他扶到包厢内的盥洗室去了。

高执见状,便极力邀请万国侯一同游玩,但万国侯温吞水一般的态度让他原本放下的心又渐渐提了起来。眼看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警察随时可能出现在楼下,而沙伏嘉却一直在盥洗室里不出来,高执暗暗有些着急。

期间,那名穿着和服的女子始终抓着万国侯的手臂。

万国侯看了一眼手表,不紧不慢地说:“警察应该到了,我先回车上。”

高执无可奈何,只好说:“那就改日再聚,听您安排。”这时,高执看到那女子想利用万国侯往外溜的样子,顿时心头火起,声音也禁不住高了几分:“侯爷,请留步。”

“怎么了?不让走?”K1立刻挺身而出。

“侯爷当然来去自由,但是请把月漱落留下。”高执的语气十分恭敬,却隐隐有一种威胁的意味,“我们店里的人,向来不外带。”

万国侯慢悠悠地瞟了一眼月漱落,只见她可怜巴巴地瞅着自己,泫然欲泣。

万国侯摸了摸胡须:“貌似你们对自己人不怎么友好啊。”

高执的表情越发谦卑:“侯爷说的是,我们做的不好的地方,一定会加以改进。”

月漱落面如死灰,长长的睫毛抖得像是风中的落叶:“高总,我现在辞职,行吗?”

高执像是没听见一般:“小月,我真的不知道你酒量这么差。好了,以后不会再灌你酒了,你放心吧。”

K1最见不得这种场面,他忍无可忍地说:“人家都说要辞职了,你耳朵不好使吗?”

高执原本看K1像是保镖的样子,没把他放在眼里,不料他说话意外地盛气凌人,不由得勃然大怒。但碍于万国侯在场,他强忍怒气道:“就算辞职,也得按照流程来。”

“高老板,我最近正好要搬到静安去,缺一个人给我打理房子。你店里的人想必不会差,不如卖我个面子,让月漱落去给我帮忙吧。”万国侯突然开口,提出这么一个要求,令在场的人都大吃一惊。

高执顿感棘手,他踌躇了一下,然后说:“侯爷,不是小店不放人,实在是怕她入不了侯爷的法眼,到时候伺候不周,反倒影响了侯爷的心情。”

万国侯眉头一皱:“这好办,我会让人培训她。”他瞟了一眼盥洗室,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说:“除非沙公子已经在我之前点名要她做什么了。”

万国侯都把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了,高执也不好再坚持了。他想了几秒钟,忽然笑了起来:“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既然侯爷看上了她,那就是她的福气。”说着,他瞪了一眼月漱落,“还不快谢谢侯爷,这对你来说可是天上掉馅饼的事。”

月漱落怯生生地说:“谢谢侯爷!”万国侯这才发现她的声音婉转轻盈,犹如黄鹂出谷,不由得心情大好:“先不要谢我,一切全看你自己本事!”

这时,沙伏嘉在俞镜泊的搀扶下从盥洗室里走了出来。前者的脚步仍然有些虚浮,但精神看上去好了不少。俞镜泊看着万国侯,露出一脸苦笑。

K1的手机不失时机地响了起来,他接听之后,对万国侯低声说了几句话。

万国侯听完,对众人说:“警察来了,就在下面。”

高执一听就急了,他一脸无助地看着万国侯。后者神色如常地说:“我去跟他们打个招呼,人确实是落在我车前面了,我不能不管。但是我并不认识她,也不知道她的来历。”

高执大喜过望,赶紧点头说:“小弟明白!”

其实高执比万国侯要大不少,他这么称呼自己完全是自谦。万国侯心知肚明,也不戳破,他掏出一张金属小卡片,递给了高执:“日后有机会,我会再来,希望届时高总不要不欢迎哦。”

高执双手接过卡片,点头如捣蒜:“那怎么会!侯爷请慢走!”

俞镜泊扶着沙伏嘉,也欠了欠身子。

“三位,告辞。”

万国侯转身带着K1和月漱落下了楼,楼下已经停了两辆警车。T3看到万国侯,立刻迎了上去。他小声对万国侯说:“人送上救护车了,不过应该没戏。警察问了我几个问题,我都照实说的。”

万国侯点点头。他转头对月漱落说:“一会儿警察问你的问题,你都要好好回答,不要慌张,不要撒谎。你不要怕,很快就能完事了。”

不知道是不是离开了高执的缘故,月漱落此刻看起来已经镇定了许多。虽然眼睛还有点肿,但她很快就揉了揉眼眶,然后冷静地说:“您放心吧,我知道该怎么做。”

万国侯略显诧异地看了她一眼,接着他才想起来这女人可是“松之里”的店长。既然能做到店长,想必不会是傻乎乎的,他的担心有些多余了。

从警察局离开的时候,万国侯看了一眼手表,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他整理了一下外套,不疾不徐地拉开车门,月漱落已经坐在后座上了。

T3和K1都一反常态地保持着沉默,气氛有些诡异。

万国侯关好车门,“你俩有话就说吧。”

“侯爷!”

“我不同意!”

两个人几乎同时开口,都气势汹汹的,倒是差点让万国侯吓了一跳。万国侯一皱眉:“一个一个说。”他又板起脸:“我是不是太纵容你们了,越来越没有规矩了。”看到两人都闭上了嘴,他才点名说:“T3你先说。”

“我不同意带这女人回去!”T3特意将“回去”两个字咬得很重。

“你还有人性吗?”K1气坏了,“你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当初我就不该救你!”

“这是两回事!”

“行了!”万国侯喝道,“当着我的面吵架,你们觉得很有面子是不是?”他的声音并不大,但却有种无形的威力,让两个男人都沉默了下来。

“T3,你慢慢说,为什么不同意带她回去?”万国侯看了一眼月漱落,只见她侧脸看着窗外,就像是没有听到两个人为她争执。

“侯爷,今晚发生的事情有太多巧合了。我怀疑这女人,有问题。”T3心直口快,他完全不顾及月漱落在场,就竹筒倒豆子一般将自己的观点说了出来:“我不是第一次开车走吴上路,光这几天就已经走过好几次了,对不对?”

K1算了算,然后说:“嗯,至少有三次了。”

“假如这女人是有问题的,那么,她完全可以在发现您会从这条路走之后,再来准备这些巧合。”T3的表情,像是已经认定了月漱落是个奸细。

K1忍不住反驳道:“那照你的说法,那个穿绿色和服的姑娘,也是一伙的咯?她们合伙干什么呢?就为了在侯爷的车前面自杀吗?”

T3一时语塞。

K1接着说:“而且,你别忘了包厢里的那些人,你觉得以月姑娘的身份,能使唤得动他们?姓高的是黑社会,俞镜泊无论如何也是有钱人,沙伏嘉就更不用说了,官二代,而且是超级高官的后代!”他冷笑一声,“我就不信了,月姑娘有这么大本事,能让这三个人给她当小弟!”

T3被抢白一通,气得白了脸:“万一她是谁的情妇呢?”他从后视镜瞄了一眼月漱落,冷笑一声:“你看她这张情妇脸!”

月漱落咬住嘴唇,像是有话要说。但她最终又慢慢低下了头,一言不发。

K1哭笑不得:“你怎么这么幼稚?长得漂亮就一定是情妇吗?那别人说我长得像屠夫,我就是屠夫咯?”

T3朝天翻了个白眼:“你这样替她说话,是喜欢上她了吧。”

K1大怒:“你脑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他一指月漱落,“你想过吗?假如我们去晚一点,她也有可能会被丢下来!”

月漱落浑身一震,她抬起头,轻声说:“我……”

K1挥了一下胳膊,示意她不要打断自己:“假如我们没有上楼,现在她就不会出现在车里,而是在医院的停尸间!”

K1停了下来,喘了口气,“你是没看到当时那个场面,你也不知道那三头畜牲的样子。”

月漱落的眼圈又红了,她扭头看向窗外,偷偷拭了一下眼角,像是不愿被人看见她哭泣的样子。

T3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可能你们看到的是个可怜的姑娘。但我看到的,是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他的口吻缓和了一些:“你们想想,她这样年轻,怎么能做到‘松之里’分店的店长?我刚才查了一下,‘松之里’共有四家分店,吴上路的是最大的一家,也是总店。她有没有二十岁?”

月漱落这时轻声说:“我快二十五了。”

T3愣了一下,“那也太年轻了。”他语带讥讽地说:“这可是上海,上海!”他转过头,瞪着月漱落,“你是本地人吗?”

月漱落摇摇头:“我是云南人。”

万国侯听到这里,心里一动。“你是云南哪里人?”

“说了您可能也不知道,廿县。”

万国侯想起了小海,不由得微微一笑:“这个地方我还真知道。我猜,你不是汉人吧?”

月漱落睁大了眼睛:“您怎么知道?”

“廿县的少数民族很多,而且有个村子好像全都姓月。”

月漱落露出钦佩的眼神,“您知道的真多,那就是我出生的地方,牧歌村。”

“牧歌村?哪两个字?”

“就是田园牧歌的牧歌。”月漱落又补充说,“牧童的牧,歌谣的歌。”

“那么你的名字呢?是树叶落下的意思吗?”

月漱落答道:“不是,是漱玉词的漱,落下的落。”

“好名字。”万国侯喃喃道。

T3在前座摇了摇头,一副忠臣看见皇帝沉迷于美色而痛心疾首的表情。

K1好奇地说:“从云南到上海,也太远了吧。你父母都在上海吗?”

月漱落扭头看向窗外,好一会儿,才低声说:“我爸妈都不在了……”

“哦,对不起!”K1赶紧说。

“没关系。”月漱落轻轻地说,“你之前也不知道。”

“能不能问问,他们是怎么……”T3装作没有看见K1不满的眼光。

“火灾。”月漱落淡淡地说,“其实,这位司机先生,你不用这么紧张。我当初入职‘松之里’,高总问得更细。”

T3有点尴尬,他狠狠地瞪了正在偷笑的K1一眼,没有说话。

“好了。”万国侯忽然说,“查户口的事情,先暂时告一段落。”他好笑地看着气鼓鼓的T3,“T3,她说的是真是假,很容易查到,你不必如此介怀。”接着,他又安抚K1道:“有戒备心也不是坏事,毕竟今晚大家都很辛苦。”

见两人都默默接受了他的劝说,他这才和颜悦色地对月漱落说:“你先跟我说说,今晚发生了什么?”

T3发动了车子,“侯爷,回去?”

“嗯。”

月漱落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景致,长吁了一口气:“掉下楼的那个女孩子是小叶,她叫叶颖君,是‘松之里’的服务员,平常她是为六、七、八楼的KTV服务的。

“我简单介绍下吧,‘松之里’一楼至五楼是用餐的,六楼至八楼则是娱乐项目。这其中,八楼的装修最豪华,消费也最高,通常情况下,去八楼的都是大老板,或者一些能‘报销’的人。”

万国侯听到这里,便问道:“那么,你认为叶颖君是自杀的吗?”

“绝对不可能!”月漱落愤怒地说,“她是被人害死的!”

第六十二章 您是好人

“是你亲眼看到的吗?”万国侯紧紧地盯着月漱落,似乎不想错过她脸上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变化。

月漱落痛苦地垂下了头,“我没有亲眼看到,但她绝不可能自杀!”

“你的意思是,她没有自杀的理由?”

月漱落睁大了眼睛,“嗯!过几天,有一个她喜欢的明星要在上海开演唱会,她提前跟我请了假,想要去看来着。一个打算自杀的女孩子会有心情去看演唱会吗?而且,我听说,那个明星的演唱会票价很高。小叶平常是个生活十分节俭的人,但因为特别喜欢这个明星,竟然找黄牛买了场地票。”

“她请假的理由是要去看演唱会?”万国侯有点吃惊地扬起了眉毛,“这未免也太……”

月漱落苦笑一声,“她是我招进来的,一直很乖巧,跟我请假的时候,多少有点撒娇吧。她平时表现很好,我也就准了她的假。”

万国侯点点头,“你说她是被害死的,是被谁害死的?”

月漱落犹豫了一下,“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你说的是不是沙伏嘉和俞镜泊?”

“好像是这两个姓,我不知道名字。总之他俩是常客,而且经常一起来,每次他们来,高总都要亲自接待。”

万国侯若有所思:“你作为店长,一般情况下,不会让你去KTV接待客人吧。”

“是的,一般是不需要我去服务的。”月漱落叹了一口气,“除非遇到特别麻烦的客人,领班她们处理不了,我才会出面。”

“那你为什么会在‘暗之扉’呢?难道是高总要求的?”万国侯好奇地问道。

月漱落摇摇头,“是我自找的。”她不自觉地缩了一下肩膀,“通常‘松之里’的餐饮店是晚上十一点就打烊了的;但KTV要一直营业到早上五点,然后收工整理、打扫清洁,直到上午十点再营业。”

说完,她发了几秒钟的呆,像是不愿意回忆几个小时前发生的事情。

这一天是周五,客人特别多,月漱落在办公室里修改着一份经营管理计划书。她打算尽快改好,在下一周交给老板高靳。

时间过得飞快,等月漱落抬眼去看电脑上的时间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五十了。月漱落很慌张,她得抓紧时间走,不然,回家就赶不上末班地铁了。

她离开办公室,打算跟值班经理交待一下,然后就换衣服下班。走到八楼时,她注意到有两个服务员正低着头凑在一起低声交谈着什么。虽然没有客人看见,但月漱落仍旧十分生气:工作准则中明确禁止上班时间聊天。

她轻手轻脚地走到两人的后面,厉声喝道:“聊的很高兴啊!”

两个小姑娘吓了一大跳,一见是她,顿时慌得连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摆了。

月漱落对高个子的服务员说:“小虹,你也是老人了,还记得工作准则吗?”

小虹比月漱落要高出一头多,此刻已胀红了脸:“月经理……对……对不起!”她深深地一鞠躬,头也不敢抬。

月漱落又盯着另一个矮个子的服务员:“小符,你说说看,你俩聊什么呢?连我走路的声音都没听到?”

小符把双手交叠在一起,紧张地抠着自己的大拇指:“月经理,我知道错了。”

两人的表现让月漱落愈加起疑:“是什么重要的事情非得现在聊?下班聊会死吗?”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死”字触动了小虹,她打了个寒颤,小声说:“月经理,我们说的是小叶……”

“小叶怎么了?”

小虹看了看走廊尽头,不敢吭声。

月漱落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很快明白了她的意思:“你说的是‘暗之扉’?”

小虹点点头。

“高总在吗?”

“在的。”

“小叶进去多久了?”月漱落心里一阵烦闷,她估计自己是赶不上地铁了,只能一会儿约车了。

“大概……大概……”小虹结结巴巴地,回答不出来。

“进去很久了吗?”月漱落扶额,这帮服务员一个比一个笨,她真想都给辞退了算了。

两人都拼命点头。

“很久?”月漱落又问了一遍,在得到两人肯定的答复后,她暗暗奇怪:高靳并不是会对自己人下手的色狼,除非……

她想到了一张小眼睛的白净的笑脸,顿时一阵恶寒,“高总今天带了两个客人吗?”

看到两个姑娘的表情时,她知道自己猜对了。

月漱落踌躇了好一阵,最后还是决定去看看。她并不打算破坏客人的好事,但她也实在不想让叶颖君遇到麻烦。

“希望那位客人见好就收,不要让大家都难堪。”月漱落这样想着,轻轻走到了“暗之扉”包厢的门外。

“这样说的话,沙伏嘉经常去你们店里?”万国侯摸了摸胡子,问道。

“算是吧,基本上一个月总得来个两三次。”月漱落回想着沙伏嘉的样子,露出了嫌恶的表情,“不过,每次沙先生来的时候,小叶都特别害怕,服务员们都知道沙先生喜欢找她。”

“叶颖君为什么这样怕沙伏嘉?”

“我也说不上来,感觉……沙先生好像对小叶有意思。”月漱落斟酌着词句,“按照之前几次来看,沙先生和俞先生是晚上八点多的时候去五楼吃饭,然后差不多吃到十点多,就到八楼的KTV包厢去了。”

“暗之扉?”

“是的,那间房最靠里,不容易被打扰,而且也是贵宾室,一般只有高总的贵客才能使用。”

“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KTV会很忙吗?”

“会。”月漱落的口头表达能力很强,她口齿清晰,条理清楚,K1忍不住投来赞赏的目光。相反T3仍是不以为然的样子。

“最近‘松之里’有个活动,周五晚上和周六晚上的‘量贩式无限欢唱’,价格比平时优惠许多,受到不少年轻客人的欢迎。根据上周五的情况来看,服务员基本上是忙不过来的。”

“你刚才说沙伏嘉喜欢找叶颖君,是找她服务?”

月漱落迟疑了一下,“一般按铃找服务员就是要点酒水、小吃,或者要求调试音响,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万国侯颔首,“你接着说。”

月漱落紧张地舔了一下嘴唇,回忆起几个小时前的事情,她仍然倍觉惊恐。

“其实,还没走到‘暗之扉’,我就觉得不对劲了。”

“不对劲?”

“嗯。侯爷您也知道,KTV都是非常喧哗的,就算是很晚,也会有客人唱得眉飞色舞。但是那时候,走廊里很安静,好像大家都唱累了一样。我觉得有点奇怪,就鬼使神差地往前走,结果我刚到门边,真的是刚靠近门,就有人忽然拉开门——我吓得一声尖叫,就被他捂住嘴,拽了进去——那人是高总,他没好气地说,‘你在这干嘛?’我当时真的被吓到了,根本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当时只有高靳在包厢吗?”

“他们三个人都在,高总在门口,沙先生和俞先生都站在窗边,脸色都很难看。”

“你看到叶颖君了吗?”

“没有,我站在门口,一目了然,包厢里就三个人,不知道小叶去哪儿了。

“然后,高总脸色一黑,就要大发雷霆,我就只好硬着头皮实话实说了。”

“实话实说?”万国侯诧异地问道,“你说你要找叶颖君?”

月漱落点点头。

“你可真……”万国侯摇摇头,“然后呢?”

“然后,高总问我找她干嘛。我当时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于是就说我要回去了,不找她了,假如高总看见她了,帮我跟她说一声就行。

“这时俞先生走了过来,他手里端了一杯酒,说这是新来的小妹吗,很漂亮啊,高总介绍一下。高总就说,俞总,不要见一个就爱一个好吗?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高总不说明我的身份。正当我在犹豫要不要说自己是店长的时候,俞先生已经将酒杯递到了我嘴边,非要跟我喝酒。可我哪敢喝,直觉告诉我,那里出事了,我就赶紧说我不会喝酒。沙先生这时候也凑了上来,他的脸红彤彤的,看上去喝了非常多的酒,他不像俞先生那样客客气气的,直接就要灌我。我当时就想,我今天完了……还好您来了。后来,我听到您说,包厢里有人掉到您的车上了,我立刻就想到,那可能是小叶……”

月漱落垂下了头,将脸埋在宽大的袖子后面。

万国侯沉吟了一会儿,“你跟警察也是这么说的?”

月漱落点点头:“嗯。”

“你在包厢外,难道就没有听到任何奇怪的声音?”

月漱落揉了揉眉心,“您这么问的话,我不敢确定,但我当时真的没听到什么声音。难道应该有声音才对?”

万国侯不紧不慢地说:“普通人被推下楼,发出尖叫声是很正常的吧。”

月漱落吓了一跳,“您是说……”

“我只是推测。”

月漱落犹豫了片刻,“其实,有两件事,我没对警察说。”

万国侯目光一闪:“什么事?”

“您赶到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包厢里的茶几上,有根绿色的带子?”

“他们不是说那是用来做游戏的吗?”

“他们胡说,那根带子是系和服用的,一般叫做伊达缔。‘松之里’一楼至五楼的服务员和服是米色的,六楼至八楼KTV服务员和服是绿色的,而管理层是粉色的。”

K1这时插嘴说:“可是,我看叶颖君身上有一根袋带,不再系伊达缔也是可以的吧。”

月漱落答道:“是可以不系,但是高总要求比较严格,通常情况下,服务员都是穿戴整齐,系好伊达缔的。”

万国侯的脸上浮现出意味深长的表情:“你的意思是……那是叶颖君的和服系带?”

“很有可能!”

“你为什么不把这个细节告诉警察?”

月漱落低下了头,犹犹豫豫地说:“我不相信他们。”

“那你为什么相信我?”

月漱落用轻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我觉得您是好人。”

万国侯心里一阵波动,但他毕竟老练,立刻若无其事地说:“还有一件事是什么?”

“嗯,还有就是……在茶几下面,放着一个手提箱,没有锁,而是半开着,那里面,装了很多钱。”

万国侯暗暗吃惊,脸上却越发平静:“他们三人知道你看见这些了吗?”

“应该不知道吧,我一被拉进去就慌了,一直说对不起我不会喝酒之类的。我想,他们大概觉得我吓坏了,不会注意到其它。事实上,我也确实吓死了。”

万国侯出神地看着月漱落和服上的绣花,那白色的莲瓣兰,婀娜妩媚,倒是和她很像。他一言不发,让后者有些担心,“侯爷……您怎么了?”

万国侯收回视线,“我觉得奇怪。”

“哪里奇怪?”

“你当时并没有看到任何人行凶,又是如何得出‘叶颖君是被杀而不是自杀’这个结论的呢?”

“我确实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她是被杀的,但假如她有寻死的念头,不会一点迹象都没有吧。她才十九岁,不可能有那么多心机,她平常也挺活泼,不像是有抑郁症。而且,那三个人的表现都太奇怪了,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很不自然,联系到茶几上的和服系带,和半开的装有现金的箱子,再加上不接受我辞职,我只能说,这里边一定有鬼。”

T3一打方向盘,车子开上了一条辅路。他嘲笑道:“真看不出来,侯爷捡了一个侦探呢。”

月漱落没有理会他的挖苦,只是轻声说:“侯爷,这事情不简单。”

“我知道。”万国侯平静地说:“这些事情,不要再对任何人讲,就到我这里为止。”

他看了一眼月漱落,忽然一笑:“这件事你就不要操心了。你现在需要抓紧时间学习。”

“学习?”

“学习如何当好一个管家。”万国侯轻描淡写地说。

T3和K1对视了一眼,彼此的震惊都溢于言表:万国侯居然真要让这个来路不明的女人当管家?

第六十三章 又见金瞳

四月中旬的一个傍晚,上海的天空在雨后显露出格外清新的蓝。夕阳隐去半边笑脸,映衬着数朵缤纷的云霞,看上去就像甜蜜的初恋情人一样,显出一种舍不得放肆的爱娇模样。

这一天,南泽雨陪着妻子和女儿去逛街,他们可谓是满载而归。此刻,他正站在购物中心门口,手上拎着大大小小的购物袋。

南泽雨想拿出车钥匙,但一时腾不出手来,便对妻子说:“钥匙在我口袋里,你先去开车。”

陶白荷却从他手里接过了购物袋:“老公,还是你去吧,我跟姣姣在门口等你。”

南泽雨愣了一下,笑了起来:“你不想倒车,对不对?”

陶白荷撒娇地一扭腰:“哎呀,你讨厌,干嘛非得说穿啊?”

南泽雨趁女儿不注意,偷偷在妻子的嘴唇上亲了一下。陶白荷冲他妩媚地一笑,南泽雨心满意足地转身走向停车场。

南泽姣背着刚买的红色双肩包,开心地挽着母亲的手臂。她今天吃到了一直想吃的怀石料理,又买了很多喜欢的东西,心情好得就像盛开的花儿一样。

当两人走上购物中心前的广场的时候,南泽姣突然看见商场的保安正在驱逐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乞丐。那乞丐须发皆白,满脸是树皮一样的皱纹,几条狰狞的伤疤贯穿了他的脸孔。他手里抓着个脏兮兮的麻布袋,看起来十分凄惨。

南泽姣看着老乞丐,忽然抬头说:“妈妈,我拿一点儿零钱给他可以吗?”

陶白荷顺着女儿指的方向看去,皱了皱眉头。她原本不想答应,但看着女儿流露出怜悯之情的小脸,忽然又有几分欣慰:“好吧,那回头可得从你零花钱里边扣。”说完,她打开包,拿出之前结账时南泽雨交给她的皮夹,递给了南泽姣。

“妈妈是个小气猫!”南泽姣做了一个鬼脸,然后从陶白荷手里抢过皮夹,笑嘻嘻地跑开了。

“你不是说零钱吗?用不着整个拿走吧?”陶白荷又好气又好笑地喊着。

南泽姣一路小跑,总算赶上了老乞丐,她不知道怎么称呼对方才好,于是干脆大叫了一声:“喂!”

老乞丐站住了,他转过身来,用那双深邃的眼睛打量着南泽姣。

南泽姣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这个人的眼睛颜色好奇怪!

但她已经走到老乞丐的身边了,手里又拿着钱包,怎么看都像是要施舍的样子,也不好意思再回头了。

她硬着头皮,打开父亲的钱包翻了一翻,然后说:“那,这个给你。”她递过一张五十元。

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老乞丐没有接,而是盯着她手里的钱包看了几秒,“这是你的?”

南泽姣对老乞丐的反应感到不悦,顿时就有些后悔自己的冲动了,“你要不要啊,不要那我走了。”说着她就想转身走掉。

老乞丐却腾地一下抓住了南泽姣的胳膊,老头看似瘦弱,力气却大得出奇。南泽姣推了好几下都没推动老乞丐的手,只觉得一阵剧烈的疼痛从胳膊上蔓延开来。她毕竟年纪小,此刻受到了惊吓,便哇地一声哭了。

“这钱包是谁的?”老乞丐仍然不依不饶地追问着,接着一把抢走了南泽姣手里的钱包。他一手捏着钱包,一手抓着南泽姣不放,他盯着南泽姣,眼神里流露出好奇、厌恶、不解等好几种复杂交错的情绪。

老乞丐的身上散发出一种垃圾混合后的臭味,南泽姣又厌恶又害怕,她忍不住朝远处的陶白荷大叫了起来:“妈妈!妈妈!快过来!”

“放开她!”一个严厉的声音响起,南泽姣望过去,是一个陌生的少年。

少年背对夕阳而立,一身白色的休闲装看起来简单利落,那漂亮得几乎让人分不出性别的脸孔上,透着一种和他的年龄不相符合的玩世不恭。在他狭长的丹凤眼下,有一颗鲜明夺目的泪痣。他的头发剪得极短,短到几乎像是要剃光。

南泽姣在那一瞬间,忘记了自己还身处危险之中,她脑中只闪过一个念头:这人好美,就像是动漫里的人物!

“你没听到吗?放开她。还有,把钱包还给她。”少年的普通话带着一种奇怪的抑扬顿挫,好在他语速很慢,所以吐字还算清晰。

“这钱包你是哪儿来的?”老乞丐根本不理睬少年,仍是追问着南泽姣。

“看你年纪大,怕你不经揍,但你要讨打,可怪不了我。”少年说完,忽然一脚飞踢,他身姿轻巧飘逸,一下子踢中了老乞丐的腹部。

老乞丐被踢得后退了一步,却依旧紧抓着南泽姣不放。

“有意思。”少年忽然笑了起来,露出像是和田玉一样洁白细致的牙齿。他的笑容还没有褪去,忽然又凌空而起。

老乞丐眼看难以招架,便将南泽姣一推,然后抓着钱包转身就跑。不料他背后站着一个皮笑肉不笑的铁塔似的人,挡住了他的去路,那人正是K1。

老乞丐见势不妙,只好低声下气地说:“对不住几位,我就是个要饭的。今天是一时犯糊涂了,我再也不敢了,求几位爷别跟我一般见识。”

少年不理睬他,只是走到南泽姣面前,伸出右手。

南泽姣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被老乞丐推得一个趔趄坐在了地上,她满脸通红地抓住少年的手,站了起来。

“你没受伤吧?”少年温柔地说,他的声音比普通男孩要细一点,听起来有种格外的魅惑。

“我没事。”南泽姣摇摇头,忽然又觉得自己这样做有点傻气,便更加难为情起来,她鼓起勇气说了一声:“谢谢你。”

少年对她微微一笑,然后转头对K1说:“送这个老家伙去警察局,省得他再害人。”

“没问题。”K1一手抓着老乞丐的手腕,一手夺过了钱包。他紧紧地盯着老乞丐的脸孔,像是看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这时,陶白荷拎着大包小包跌跌撞撞地奔了过来:“姣姣!你没事吧!”

南泽姣看到母亲,眼圈一红,她本能地想撒娇,但转念又想到少年在身边。她不愿被少年看低,便倔强地说:“我没事,妈妈,是这个人救了我。”

“太好了!太好了!你真是帮了大忙,太谢谢你了!”陶白荷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一时间有点语无伦次。

少年不以为意地说:“没什么,举手之劳!”说着,他将钱包还给了南泽姣。

这时,汽车的喇叭声响了起来,南泽雨已经将车开出了停车场,正在召唤他们过去。南泽姣正要依依不舍地离开,忽然惊奇地说:“咦,这不是我们学校的书包吗?”

原来K1已经将老乞丐交给了另一个保镖打扮的人,同时,他从那人手里接过一个书包,“狂心,你忘了拿。”

陶白荷定睛一看,确实是千枫学院的书包,她惊奇地问道:“你们是同学?”

少年微笑着说:“我刚转来。”说着他好奇地看了看南泽姣:“你是几年级的?”

南泽姣高兴得心儿砰砰直跳:“我是初一八的,你呢?”

少年笑了:“我是高二八的。”

陶白荷在一旁看着女儿兴奋成粉红色的脸蛋,悄悄地笑了。她主动对少年说:“那你叫什么名字啊,回头我跟你们老师说一声,得表扬你一下。见义勇为,很了不起。”

少年扑哧一下笑出了声,他亮晶晶的双眼闪烁着俏皮的光辉,犹如夏夜的繁星:“这点小事,不用啦。”他背起书包,潇洒地挥了挥手:”以后在学校说不定还会再见呢,小美女,拜拜!”

“噢,拜拜!”南泽姣还没反应过来,本能地跟着回了一句。

“行啦,人都走了,你要不要跟着一起走啊?”陶白荷看着女儿如醉如痴的模样,开玩笑地说。

“妈妈你说什么呢!”南泽姣一跺脚,朝父亲的车跑了过去。

“你们怎么了?刚刚那些人是谁?”南泽雨迷惑地看着母女两人,“快上车,我不能在这儿停太久,会堵住路口的。”

“都怪你,要是你在就好了。”陶白荷坐上车,一边系安全带,一边埋怨丈夫,“姣姣遇上个疯子。”

“怎么会遇上疯子呢?这里的治安一向很好。”南泽雨十分不解,“姣姣,你是不是乱跑了?”

南泽姣在后座上委屈地撅起小嘴:“没有!我是看那个乞丐很可怜,所以想帮他一下,哪想到他会打我钱包的主意。真是气死我了,以后再也不给这些人钱了。”

南泽雨哭笑不得:“我的小祖宗,你就不能老老实实跟着妈妈么?我就取个车的功夫你都能遇上疯子,看来得给你找保镖了!”

南泽姣不以为然地说:“我不怕!”

陶白荷笑了,“那是,人家现在可是有护花使者的人呢。”说着,她转过头来,冲女儿挤了一下眼睛。

南泽姣的脸立刻就红了:“妈妈你别瞎说啊。”

南泽雨愣了几秒后,会过意来:“好啊,那至少要让我看看那保镖的功夫行不行吧,起码得打过我吧。”

陶白荷揶揄地看了他一眼:“你还是别了吧。你那没轻没重的,万一把某人的白马王子打坏了,可就麻烦了!”

南泽雨故作吃惊地说:“哎呀,你不说我都忘了。是呢,万一打坏了怎么办?”

陶白荷看了看车上的显示屏:“咦,一分钟过去了,怎么某人还没反应呢。”

南泽姣看两人都拿她开心,一时觉得又欢喜又烦躁,便赌气地往座椅上一靠:“我宣布,我不说话了!”

南泽雨和妻子对视一眼,无声地笑了。

这时,南泽姣看到了路边停着的一辆警车,刚才邂逅的少年的保镖之一正押着那个老态龙钟的乞丐朝警车走过去,她一下子忘记了不开心,赶紧对父亲说:“爸爸,看那边的警车,那个乞丐就是刚刚的疯子。”

南泽雨从后视镜暼了一眼,“是你们报的警?”

“不是,是那个男孩子。”陶白荷说,“也是他最先赶过去帮姣姣的。”

“爸爸,我跟你说,那个乞丐长得可吓人了,脸上都是疤。”南泽姣回想起来,仍然有一丝后怕,“他的眼睛就像动画片里的妖怪,黄灿灿的,好恶心。”

南泽雨刚要安慰女儿,听到这儿忽然打了转向灯,将车子转向一旁的岔路,然后减速靠边停了下来。陶白荷吓了一跳,赶紧扭头往后边看,还好不是上下班高峰期,“老公,你干嘛啊,怪吓人的。”

南泽雨转过头,看着女儿,他的表情十分严肃:“姣姣,你说的那个乞丐,眼睛是黄色的?”

南泽姣对于父亲的反应有些吃惊,她点点头:“是的,差不多算是金色的那种黄吧,被他看一眼会让人觉得心里毛毛的。爸爸,你认识他?”

南泽雨沉吟了一下,“不认识。”他盯着女儿,“这个乞丐是外国人吗?”

“不是啊。”南泽姣感到莫名其妙,“外国人怎么会跑到中国来当乞丐啊,中文都说不好怎么讨钱哦。”

“那他是中国人?”南泽雨追问道。

“对啊,中文说的蛮好。而且除了眼睛外,五官看着也像个黄种人的样子。”

“那他年纪多大呢?”

“很老了,多少岁看不出来,反正比外公的年纪大。”

南泽雨的表情越发凝重,他想了一想:“白荷,你先开车回去,我要去局里。”

“你怎么了?”

“我去办点事。”

“你不会是要去找那个叫花子吧?”陶白荷有点吃惊地看着丈夫,“算了,他也没怎么伤着姣姣。这事还是不要闹大的好,万一给媒体知道了,又要做文章。”她犹豫了一下,“黄色眼睛也不一定就跟……有关系。”

“不是,你别乱想。放心吧,我是工作上的事情。”南泽雨安慰道,“跟你说的没关系。”

陶白荷知道丈夫不愿意跟她说工作上的事情,她也不好细问,“那我送你过去吧?”

“不用,我自己打车去就行,你们不顺路,路上小心一点啊,慢点开。对了,我可能会忙得比较晚,就不回来吃晚饭了。”南泽雨亲了亲妻子的脸颊,又转过头去看着女儿,“姣姣乖乖的啊,听妈妈的话。”

下了车以后,南泽雨目送妻子的车消失在路的尽头,然后掏出了手机,“你在哪儿?一个金色眼睛的家伙出现了,你知道吗?嗯,对。好。老地方见。”

第六十四章 对天发誓

计程车在“松之里”门前停下,南泽雨下车后看了一眼手表,不慌不忙地往大厅走去。

门口的迎宾一眼认出他,立刻露出了一个殷勤的笑脸,“晚上好,南先生。您还是去‘云之扉’吗?”

南泽雨点点头,“陶先生到了吗?”

“到了。”

“到了多久?”

“大概有十分钟吧。”

南泽雨露出满意的神色,走进了电梯。

一进“云之扉”,南泽雨就看到一个西装革履的老头子端正地跪坐在房间里等候着。老头的头发染成了黑色,乍一看不显岁数,但肥大的眼袋和发皱的皮肤还是显露出了他的苍老。

此人正是陶无法,他的眼神呆滞,眼珠也毫无神采,但神情依然充满警觉。在听到开门声后,他稍微迟疑了一下便立刻起身,显然是视力有严重的问题。

南泽雨走进房间时,陶无法已经站了起来,他轻轻抖了一下外衣,身姿挺拔。虽然他的头顶略微秃了些,人也有些发福,但总体仍然算得上保养得体。

“坐下吧。”南泽雨摆摆手,又转头吩咐服务生道:“泡一壶竹叶青。”

“还是大汉春秋吗?”

“对。”

服务生恭恭敬敬地关上了门。

“你是亲眼看到的吗?”服务生刚一出去,陶无法就迫不及待地问了起来。

“我没看到,是姣姣说她遇到了一个乞丐,瞳孔是金黄色的。”南泽雨眯着眼睛说。

“姣姣遇到的?”陶无法大吃一惊,“那么,白荷也看到了?”他有些惊慌,声音也不自觉地提高了些。

南泽雨摇摇头,两条浓眉皱了起来,“白荷应该没看到,不然她不会那么平静。”

陶无法稍微松了一口气,“是外国人还是中国人?”

南泽雨脱下外套,挂在了晾衣架上,然后慢慢走到陶无法身边坐下,“不好说。姣姣说那人的谈吐和外表都是中国人的样子。”

陶无法的表情看上去比他的女婿还要紧张,“难道……是韩?”他的额头上冒出了一些细小的汗珠,说话也变得吞吞吐吐。

南泽雨的脸色一冷,“不可能!”他斩钉截铁地说,“姓韩的要是不逃狱,说不定还能活着。他没头没脑地往深水潭里跳,那就铁定是个死人了。何况,这些年,我的人从来没有收到过有关他的任何消息。再说了,姣姣不至于笨到分不清老人和年轻人的地步。”

“你说的是。”陶无法重重地一点头,“那,只可能是莫乌斯了。”

“说不通。莫乌斯不是死了几十年了吗?如果他还活着,怎么可能一直没动静,而现在又突然冒出来?”南泽雨习惯性地掏口袋拿烟盒,却摸了个空,他这才想起来自己的烟盒忘在车上了,不由得苦笑一声:“妈的。”

陶无法听到南泽雨的咒骂,变得更紧张了,“你说,莫乌斯会不会是故意跟着姣姣?”

南泽雨的眼神异常阴狠,“不好说。我今天叫你过来,就是让你提防一点。我马上让人去查,如果那个乞丐真是莫乌斯,哼!”

这时,南泽雨的手机仿佛是在回应似的,忽然响了起来,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立刻按下了接听,“找到人了吧?什么?混帐!你们能干成什么?”

他满腔怒火地结束了通话,脸色阴沉得犹如密云不雨的天空。

敲门声却在这时不合时宜地响起,服务生拉开门,端着一个乌木托盘走了进来,南泽雨原本是要发泄一通的,看到外人便噤口不言了。服务生跪了下来,慢慢地为他们煮水烹茶,房间内一时安静了下来。

“好了,你先出去,有事会叫你。”打破沉默的是陶无法。

等服务生关上门,他问道,“是不是姓莫的跑了?”

南泽雨咬牙切齿地说:“这个老狐狸,竟然打昏警察跑了!”

陶无法目瞪口呆:“那肯定是他了!我记得他功夫很好。”一想到莫乌斯可能近在咫尺,陶无法就不寒而栗,“这么说来,91年那次,他没死?老东西命真大,竟然藏了这么久!”

南泽雨十分不满,“91年那次,不也是你提供的情报吗?”

陶无法一听这话,顿时有些狼狈,他垂下了头,“当时死的人太多了,可能情报有误,是我的错。”

南泽雨冷哼了一声,“要不是你办事不力,社里也不会派我来了。”

陶无法连连点头,背也更驼了:“是的,多亏你替我在社里美言。”

南泽雨不耐烦地瞪了他一眼,“你不能总是给我添麻烦!”

“添麻烦”三个字如同烙铁一般,烫得陶无法浑身都哆嗦了起来。他知道对方别有所指,只好像个罪人似的,站起来,深深地鞠了一躬。

南泽雨摆摆手,又想起来他看不到,便没好气地说:“总之,你最近小心一点吧。要说这世上有谁最想弄死你,应该就数莫乌斯吧。”

陶无法的表情苦涩难言,他没有说话,只是重新跪了下来,然后有气无力地叹了一声。

南泽雨端起建盏,慢慢啜了一口,“不过,这也不完全是坏事。毕竟,他能带我们找到琥珀,或者是我们想要找的人。”

陶无法有些不解,刚要询问,又响起了笃笃笃的敲门声。

“打扰了,我可以进来吗?”门外的人十分客气。

“谁啊?”

“高靳。”

“哦,请进。”

高靳拉开门,刚看到陶无法,便立刻止步,“啊,南厅长,原来你有客人,那改天再说。”

“高总,请留步。”南泽雨看出了高靳的尴尬,“这位是我岳父,不要紧的。”

高靳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他赶紧进入房间,关上了门。他站在门口,搓着手,犹豫了好一阵,才期期艾艾地说:“南厅长,其实,今天来是有件事想麻烦你。”

南泽雨客套地笑了笑:“高总,我们也算交情不错,你就不用这么客气了吧。”

“不是我客气,实在是这件事……”高靳踌躇了半天,“小店出了点事情。”

“什么事情要劳烦高总亲自过来,让手下的兄弟们打个电话就行了嘛。”南泽雨刚才还气势汹汹的样子,一转眼,就换了一张气定神闲的面孔。

南泽雨又喝了一口茶,“果然是好茶,我就喜欢在高总这里喝茶。”他看着陶无法,“你觉得呢?”

陶无法用手扇动了杯子上方的热气,“好香。”他的话是对南泽雨说的,但脸孔却冲着高靳的方向。

高靳当然不知道刚才这包厢里的风起云涌,他虽然神情从容,但略微加快的语速还是泄露了他内心的紧张:“既然这样,那我就直说了。”

南泽雨颔首。

“是这样的,前阵子,小店的一个服务员喝多了酒,不知道怎么搞的,跳楼自杀了。”

南泽雨捧起建盏,慢慢地喝了一口茶,然后说:“这样的事情,报警就可以了。”

高靳上前一步,有点焦虑地说:“报警了。但是,报警的人不是我。”他迟疑了一下,“是万国侯。”

南泽雨愣了一秒,“谁?万什么?”

这时,一直静坐一旁的陶无法忍不住惊呼了一声:“难道,是那位传说中的侯爷?”

高靳并不认识陶无法,但当着南泽雨的面,还是得给这老头几分面子,便只好客气地答道,“是的。”

南泽雨眯起眼:“怎么,你认识这个家伙?”

陶无法慌忙说:“没有,当然不认识。”他想了一想,又改口道,“白荷前阵子不是老提到这个人么,好像是俞夫人在昆明机场遇到的大富豪?”

南泽雨听他提到陶白荷,面带不悦:“她有时候喜欢夸大。”

陶无法不敢反驳,只好沉默。

高靳见状,接话说:“南厅长,你可能不太了解,这个人确实有点来头。前两个月,苏富比春拍,花了三亿买下一幅画的,就是他。”

南泽雨抿了抿嘴,显然有些不高兴,但高靳光顾着说话了,一时竟没有发现。“这个外国人的中文讲得实在是太好了,我一点儿口音都听不出来。”

南泽雨听不下去了,便打断说,“这个姓万的是外国人?”

高靳点点头:“他不姓万,万国侯是个外号。他本名叫什么我给忘了,他还给了我一张名片,我落在家里了。”

南泽雨若有所思,“这种事情扯上外国人,真是麻烦。”他叹了一口气,又问道:“这件事跟这个万国侯具体有什么关系呢?”

高靳答道:“因为我店里的服务员跳楼,恰好落在了万国侯的车前面。”

南泽雨“啊”了一声,他板起了脸孔,“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高靳简明扼要地将万国侯与他会面的情况介绍了一番,南泽雨越听越糊涂:“这万国侯是想把事情闹大?还是想息事宁人?”

高靳双眉紧锁:“不好说。他带走了小店的店长,说是最近搬家,缺一个人打理宅子。他的来头很大,加上当时警察就在楼下,我也不好阻拦他。”

南泽雨略带埋怨地说:“你不该让他带人走,这样你就被动了。你真以为他缺少人看家吗?他要的无非是那店长的第一手口供罢了。”

高靳无奈地摊开手:“当时情况危急,我不答应也没办法,虽说是我店里的人,但毕竟她连辞职都说了,我总不能硬抢回来吧。”

南泽雨盯着高靳:“高总,不是我不信你,我想问问,关于服务员跳楼的情况,你说的全都属实吗?”

高靳一听就急了:“南厅长,我怎么敢骗你呢?我也是没办法,沙公子在场,这事情不能闹大。”

南泽雨站了起来,他走到房间的另一端,看着墙上挂着的一幅字,发起了呆。

高靳等了一会儿,见南泽雨一直不出声,不由得有些焦虑:“南厅长?”

南泽雨头也不回地说:“其实,在来这儿的路上,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郭秘书打来的。”

高靳十分吃惊,“你说的,不会是沙部长的秘书吧?”

“正是。”

高靳的脑筋动得飞快:“这么说来,你其实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南泽雨转过身来,脸上带着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气:“我是想听听当事人的说法,毕竟郭秘书只是转述。何况,他也承认,那天沙公子喝的有点多。”

“所以,你现在应该有结论了吧?”高靳小心翼翼地说。

“嗯,这件事我会安排好的,你们不要再插手了。”南泽雨想了想,又补充道,“你确定万国侯带走的那个人不会捣乱?”

“嗯,应该是。她作为店长,一般是不会来服务KTV的,那个时候她本应该下班了,估计是想临走前巡查一遍。结果,她就进到我们包厢了,还刚好是那个服务员跳楼的时候。唉,我也是倒霉!”

南泽雨皮笑肉不笑地说:“既然她什么都不知道,那你为什么还要阻拦她跟万国侯走?”

高靳露出委屈的神情,“没办法啊,死人了!万一她乱说点什么,我就是长一万张嘴也很难解释清楚。这种情况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南泽雨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刺耳的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三个人都吓了一跳。

南泽雨反应过来,是他的手机,他看了一眼显示屏上的名字,没好气地接通了,“喂。”

对方说了几句话之后,南泽雨神色一变,“你慢点说。还有谁?我知道了,我马上过去。”

挂掉了电话,南泽雨转头对陶无法说:“你先回家。”

“怎么了?”陶无法像是被他的紧张给传染了,一时间也有些慌乱。

南泽雨咬牙切齿地说:“不知道他们在搞什么鬼。万国侯被请去局里问话,刚好遇见那个跳楼服务员的家属来闹事。家属还叫了记者,带了摄影师,连横幅都拉起来了,就在警局门口。”

高靳只觉得头皮一炸,他求救似的看着南泽雨。

南泽雨抓起外衣就往外走,他拉开门,又转过头狠狠瞪了高靳一眼:“你最好跟我说的都是真话。”

高靳喊道:“我敢对天发誓!”

第六十五章 一张名片

在南泽雨和高靳见面前的一小时,一间隐藏在弄堂深处的咖啡厅内,万国侯正在玩桥牌,在他的身边,坐着姜汝砺、T3和Z2。

姜汝砺眉毛舒展,显然是觉得自己快要赢了。

T3却下巴紧绷,瘦长的脸孔上忧心忡忡,看来他手里的牌不怎么好。与他表情相仿的是长着一双蓝眼睛的Z2,此刻也是满面愁容,像是在考虑如何挽回颓势。

咖啡厅很安静,除了他们以外,就没有其他的客人了。门上挂着“close”招牌,吧台后面也没有服务员,一望可知,万国侯暂时把这间咖啡厅包下来了。

这是一家以黑色和砖红色为装饰主色调的咖啡厅。螺旋形的金属楼梯藏在一丛长得蓊蓊郁郁的南洋杉背后,楼梯盘旋而上,最终消失在拼木天花板的尽头。

在天花板上,悬挂着一些高低不一的铁架子。这些架子上面有许多铁爪,每个铁爪下面又勾着一盏小小的马灯。在这傍晚时分,马灯温和而微弱地亮着,给空荡荡的咖啡厅带来了几分暖意。

“侯爷,今天终于有进展了。”K1风尘仆仆地推门进来,他的身后,跟着一个白衣少年,正是谢狂心。

“嘘。”T3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只见万国侯捏着牌半躺在圈椅里,他闭着眼睛,头滑向一边,半天都没有动静。

“睡着了?”K1小声问道。

T3又看了一眼万国侯,点了点头。

K1踟蹰了一下,决定等万国侯醒来再说。他轻手轻脚地拉开门,正准备走出去时,万国侯突然问道:“什么进展?”接着,他睁开了眼睛,同时坐直了身子,调整了一下坐姿。

K1有点尴尬:“我吵着您了吗?”

万国侯摇了摇头,又拍了拍T3坐着的椅子,“坐下说。”然后他又往门口看了一眼,“E1呢?”

“他找停车位呢,我们先过来了。”谢狂心答道。

面对万国侯的指示,T3只得站起来,将座位让给K1。姜汝砺也站了起来,还将椅子往外拉了几厘米,“狂心,坐吧。”

谢狂心摇摇头,他仍是那副张狂的样子,但对姜汝砺却有几分客气:“我不累,你坐吧。”

K1坐了下来,见咖啡厅里没有别人,便放下心来。“我们跟了三天,今天可算有个机会了。”他冲谢狂心咧嘴一笑,“也是狂心机灵,看到有个老叫花子鬼鬼祟祟的。果然,您猜怎么着?”

万国侯淡淡地说:“我猜英雄救美来着。”

K1一愣,接着挠了挠头,“您这就猜出来了啊。”

万国侯眨眨眼:“总不能是美人救英雄吧。”他看了一眼自己的陶瓷咖啡杯,姜汝砺立刻会意地走到吧台后面去煮咖啡。

K1冲姜汝砺嚷嚷道:“帮我也弄一杯,我正渴着呢!”他看向谢狂心,“你要不要咖啡?”

谢狂心摇摇头。

K1又转向万国侯:“反正呢,那个老叫花子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大白天的就敢抢小女孩的钱包,然后就被狂心摆平了。”

万国侯似乎有些不以为然:“SH的治安有这么差?”他轻轻一抬眼皮,“我只担心,别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K1显然没有听懂这句话,他愣愣地眨了几下眼睛,又抓了抓下巴。

谢狂心这时说:“侯爷,我倒是觉得那个叫花子应该没什么问题,他不会功夫,脸皮也厚的很,怎么看,都像是在底层生活的人。”他停了一下,又接着说:“要说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就是眼睛了。”

K1听到这里也叫了起来:“对,就是眼睛,我正想说来着。”他说完又转头冲吧台后面的姜汝砺嚷道,“还没好么?我要渴死了!”

姜汝砺抿嘴一笑,“好了也不能马上喝,烫嘴呢。”

K1眼珠一转:“那我要冰咖啡!”

Z2终于忍不住了:“K1,你不要这么吵吵闹闹的行吗?一件事半天了都没汇报完。”

K1不理睬他,只看着万国侯:“那个老叫花子的眼睛是金色的。”

万国侯的脸上像是冰面出现了裂纹般,浮现出一丝惊疑不定的神情:“金色的眼睛?”

谢狂心和K1一齐回答道:“是的。”

“侯爷,您认识他吗?”T3看着万国侯的神色,不由得有些担忧。

万国侯摇摇头,“但我听说过这种眼睛的人。”他已经恢复了漠然的表情,“这个人多大岁数?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

“目测有七十来岁,中国人。”K1答道。

“确定是中国人?”万国侯微微一怔。

谢狂心点点头:“他的普通话说的比我和K1都好,样子也像中国人。”

T3噗嗤一声笑了:“普通话说的比你俩准也不是很难的事情。”

K1大怒,他狠狠瞪了T3一眼:“你个台湾人,好意思说别人的发音不准?”

“比你准就行。”T3傲慢地说。

“你!”K1正要发作,“咖啡来了,让一下。”姜汝砺恰好端着托盘出现在他们身边。

万国侯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就放下了。

姜汝砺担心地看着他:“您不喜欢?那我去重新做。”

“不必了。”万国侯轻轻摆了摆手,“结论不要下的那么早。长着中国人的脸,说着标准的普通话,不代表就是中国人,你们还是去查一查吧。”

“是。”K1立刻就要站起来,却被万国侯轻轻按下了。

“你们这几天一直跟着南泽雨一家人,辛苦了,先休息几天吧。对了,你们把这个叫花子怎么处理了?”

“送去警察局了。”K1答道,“他抢人钱包是事实,而且我看他真不像好人。”

万国侯颔首,若有所思。

就在这时,K1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接听后,没说几句话,脸色就变得阴沉起来。等他挂掉电话后,几乎不敢抬起头来。

“人跑了吧?”万国侯慢悠悠地问道,像是早有预料。

“对不起,侯爷!”K1羞愧地说,“我没想到……”

“算了。”万国侯不紧不慢地端起咖啡杯,“也不怪你。但这个人大概不像你们说得那么蠢。他要是没有功夫,能从警察手里跑掉?”

T3犹豫了一下,猜测道:“侯爷,会不会他跟警察局的人是一伙儿的?”

万国侯摇摇头:“可能性不大。警察为什么要勾结一个叫花子,去抢顶头上司女儿的钱包?难道不怕查到自己头上?”

T3语塞。

K1得意地看着T3,“叫你不动脑筋。”他做了一个丑陋的鬼脸,T3翻了一个大白眼,不想理他。

“侯爷,要不要再来两局?”姜汝砺仍然惦记着刚才唾手可得的胜利,有点耿耿于怀。

“不玩了,准备撤吧。去联系一下这家店的老板,把该结清的结清,以后不来这家店了。对了,把我的杯子装好。”万国侯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

几个人面面相觑,但没人敢问为什么不再来这家店。倒是谢狂心反应快些,他已经抢先拿了万国侯的外套,帮万国侯穿上。

“T3,Z2,你俩带狂心坐E1的车。剩下的人,跟我一起。”万国侯吩咐道。

车子缓缓开动了,K1迫不及待地问道:“侯爷,那个金色眼睛的人,是您的亲戚吗?”

万国侯不置可否,好一会儿,他才答道:“我家现在,没什么亲戚了。”

开车的姜汝砺这时忍不住用缅甸语说道:“哥,说不定那人跟侯爷没啥关系,你干嘛这么紧张?”

K1瞪了他一眼:“貌吞钦,不是跟你说过不要随便讲缅甸语嘛。”话虽如此,他自己说的也是缅甸语。

万国侯在后座听得有点头疼,他打断了兄弟俩的对话,“你们就不能忘记自己以前的身份么?明明会英文也会中文,说的也都还不错,为什么非要用家乡话?怕人不知道你俩来自缅甸?”

姜汝砺有些抱歉地改用英语说:“对不起,侯爷,我刚才走神了,一时没注意。”

万国侯叹了一口气,“你俩肯帮助我,我很感激。可是,但凡你俩有一点不小心,都有可能会给我带来很大的麻烦。不要忘记了,我们现在所做的事情,不是小事。另外,我还没见过那个老叫花子,暂时不清楚是什么情况。但现在开始,请不要再大惊小怪,我不想引起其他人对金色眼睛的关注。”万国侯平静地说着。他望向窗外,那一双浅绿色的眼睛像是清澈的湖水,波澜不惊。

“是。”两兄弟一齐大声说。

“K1,你私下去调查一下就行了,不要让其他人知道。”

“好的。”

“对了。”万国侯忽然将视线从窗外收回,“那个月漱落,学习的怎么样了?”

“很不错。她本来就会一点英语和日语,底子挺好。她现在已经学完了社交礼仪和衣物管理的课程,也拿到驾照了,接下来就该学烹饪和房屋管理了。”K1停顿了一下,又说,“月姑娘真的很聪明,我听E1说,无论教什么,她都是一点就通,反应特别快。”他笑了笑:“侯爷,您捡到宝了。”

“是吗?”姜汝砺瞟了一眼K1,“我这阵子基本都在诊所,还没见过这位据说是撞到侯爷怀里的神秘女人呢。”

“是T3说的吧?嗐。”K1不以为然地说:“他就喜欢瞎吹,他又没看到,说得好像他在现场似的。”

万国侯沉吟了片刻,“没有教她格斗和射击吧?”

“当然没有。”K1有点惊慌,“您的意思是……”

“先不要教。”万国侯说。

K1立刻反应过来,“明白。”

“Baby,baby,baby,oh-like……”K1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吓了他自己一跳。

姜汝砺无声地笑了一下,“你一个88年的男人,居然用贾斯汀比伯的歌当铃声。”

K1瞪了他一眼,接通了电话。听着听着,他的表情越来越凝重,最后,他将电话交给了万国侯。

万国侯耐心地听着电话那端的人解释着,最后只说了一句话:“好,我一会儿就到。”

挂掉电话,万国侯面沉如水,他冷笑了一声:“这么快就出手了,不仁社的效率还挺高。”

K1的脸色也不太好看,他恶狠狠地瞪着车子的引擎盖,好像那里盘踞着一条蟒蛇,“还是我们大意了。”

万国侯不以为然地摇摇头:“当时,你也不可能把人家姑娘的衣服都脱下来,再拍照吧。”他摸了摸胡须,忽然笑了:“我只是没想到,过了一个多月,还能发现之前没注意到的证物。”

姜汝砺一边开车,一边听二人谈论,他越听越担心,忍不住问道:“侯爷,不会是从那个服务员身上找到了什么对您不利的东西吧?”

“你猜?”万国侯忽然玩心大起,调皮地反问道。

“我猜?不会是在她身上发现了您的指纹吧?”姜汝砺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万国侯。

万国侯失笑:“如果是这样,我倒是要瞧不起他们了。”

“那我猜不出来。”姜汝砺老老实实地说:“我觉得光是指纹,就已经很麻烦了。假如……”

“行了,你别猜了。”K1面带怒容,“他们没在电话里说明是什么东西,只是坚决要求侯爷去警察局一趟。”

“而且还言之凿凿地强调,他们发现的证物对我很不利,希望我能尽快赶到。”万国侯在后座接话说,“我真不明白,他们怎么能说出这样不专业的话来。”

“我的爷啊,您就别开玩笑了。”K1终于忍不住抱怨了起来,“您还是赶紧想想怎么办吧,就算我们知道您是被人陷害的,警察不信我们,那也没用啊。”

而万国侯却将头往靠背上一靠,闭上了眼睛。

K1见状,只好怏怏地闭上嘴,他知道万国侯多半是心里有了主意,只是不愿说罢了。

姜汝砺开得很快,没过多久,他们就开到了吴上路所处辖区内的警察局。

“侯爷,门口人很多,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不知道在干嘛。”K1叫醒了万国侯,“要不,我们绕到后门去吧?”

“嗯。”万国侯似乎连话都不想说,一直到姜汝砺停好车,K1帮他拉开车门,他才懒洋洋地走了出来。

进入警局后,一个带着浓重黑眼圈的警察立刻叫了起来,“你找谁?”

K1答道:“是有人找我们。”他想了一想,“姓钱,好像叫……钱大侑?”

黑眼圈立刻脸色一变:“钱局?”他盯着眼前的两个男人,手里已经快速地拨通了内线电话。

“好的,好,好,是!”黑眼圈挂掉电话,变得客气了许多,他将两人带到一间空的办公室内,然后说:“请稍等,钱局很快就到。”

大概一分钟后,钱局快步走进办公室,将两张照片丢到了万国侯面前的茶几上,“你自己看。”

万国侯拿起照片,认出照片所拍摄的是他名片的正反两面,正面印着一行小字:Ernest-August,背面印着数字006。

万国侯盯着照片看了几秒钟,忽然露齿一笑。

第六十六章 棋逢对手

当南泽雨赶到警局的时候,警局门口已经被一群人围得水泄不通。一些记者模样的人举着话筒,扛着摄影机,站在人群的最前面。几个双眼通红的人用竹竿撑起长长的条幅,上面写着歪歪扭扭的大字“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南泽雨头疼地揉了一下眉心,他让计程车司机靠边停下,然后迅速下了车,之后沿着人行道转入了一条小路。他低着头,又穿着便服,行色匆匆,倒也没有人注意到他。

“南厅长,这边。”一个头发浓密得像假发一样的中年汉子一面朝他招手,一面推开了一扇小铁门。

南泽雨一言不发,他跟着中年汉子,顺着警局的后门走入大厅,才松了一口气,问道:“老方,谁负责接待门口那帮人?”

老方说:“是孙队。他跟叶颖君,啊,就是受害人的父亲好像有点交情。”

“她父亲是做什么的?”

“孙队住的小区最近开始装修了,他父亲好像是里边的一个小包工头。”

南泽雨冷笑一声,“一个包工头,竟然嚣张成这样。”

老方附和着说:“就是。我看,他闹不了多久。”

“我刚才好像看到了曾秘书长的车。”

老方佩服地说:“南厅长真是好眼力,曾秘书长确实也在。”

南泽雨板着脸:“这点事,有必要惊动这么多人吗?”

老方可怜巴巴地说:“不是我们想这样。”他苦着脸,小声说,“听说是曾秘书长跟万国侯约了今天晚上吃饭,然后……”

南泽雨长叹一口气,“然后,他听人说,万国侯被请到了警察局?”

老方点点头,一脸“不关我事”的表情。

“你们啊!”南泽雨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都第一天干活吗?嘴上没有把门的?”

老方抓了抓假发一样的头发,很为难地说:“南厅长,您有所不知,这事情真的挺棘手。”

南泽雨皱了一下眉头,“到底什么情况?”

原来,三月六日晚,接到报案后,市局很重视,立刻就派人去调查了。因为报案人是万国侯的司机,所以,当时就给在场的人都录好了口供。

不料,四月十六日,突然冒出来一个目击者,他声称自己亲眼看到叶颖君是被外国人的车撞死的。这么一来,事情就严重了。接着,法医又在叶颖君的衣物中找到了一件之前漏掉的证物,现在,已经证实其属于万国侯了。

南泽雨冷笑一声,“就算他的司机在第一时间报案,也不能证明万国侯就是清白的。”说着,他走到了电梯边上。

老方帮他按下了按钮,“问题出就出在,新发现的证物是一张万国侯的名片。”

南泽雨想起高靳提到过万国侯的名片,心里暗暗好笑:这个人的名片真不值钱,到处抛撒。

电梯门开了,两人一前一后,走进电梯。

老方按下四楼,又转过头对南泽雨说:“可这张名片早在两个月前,就被万国侯送给马道生了。”

南泽雨吃惊地问:“那个喜欢收藏和做公益的慈善家?”

“是的。更麻烦的是,万国侯送名片的时候,曾秘书长也在场,他当时也拿到了名片的。”

“所以,一张万国侯送给马道生的名片出现在了受害人……叫什么来着?”

“叶颖君。”

“出现在了叶颖君的……”

“袜子里面。”老方一脸无可奈何。

“找马道生问问不就得了。”南泽雨盯着电梯的楼层指示灯。

“可是,马道生失踪了!”老方也看了看楼层指示灯,像是不太敢面对南泽雨。

“所以,你们找不到马道生,就去找了曾秘书长?”南泽雨瞪着老方。

老方不知所措地点了点头。

“万国侯……”南泽雨喃喃地念着这个称呼。之前妻子和岳父的描述都只是让他觉得有趣而已,而现在,他即将要面对这个活生生的传说了,顿时,一种大敌当前的兴奋感油然而生,他的精神也为之一振。

出了电梯,走进审讯室,南泽雨快速地扫视了一下房间,却没有看到曾秘书长。不过,几个市局的领导都在,他们纷纷朝南泽雨点头示意或者打招呼。众人都很镇定,但南泽雨分明从他们严阵以待的脸孔上看出了一种久违的紧张和拘束。

南泽雨走到单向玻璃前。

一个三十出头的外国男子正看着南泽雨的方向。这个人拥有一张同性看了会嫉妒、异性看了会赞美的精致脸孔,而他却像是丝毫不在意一般,只是用力皱着眉头,深邃的绿眼睛里流露出一种不愉快的情绪。他身着剪裁一流的银灰色西装,领带是简洁的灰绿色,长长的黑发上仅有一根束发用的细绳。他的巴尔博胡修剪得十分细致,这也让他的脸孔看起来显得更为沉稳威严。他抬手看了一眼腕表,无聊地玩起了袖扣,完全无视坐在他对面的两位警官。

南泽雨认真地打量了一番这位了不得的大人物之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这是个有品位而且城府颇深的家伙,他的年纪看上去比自己还要小一点,但眉眼中透出的气势却像是饱经风霜的长者。

这时,万国侯忽然说:“你进来吧。”

南泽雨吃了一惊,隔着厚厚的单向玻璃,对方不可能看见他,那这句话又从何而起呢?他看了一眼身旁的老方,两人面面相觑。

就在南泽雨百思不得其解之时,一个声音在他耳边轻轻响起:“不好意思,请小心一点。”他诧异地扭过头,只见一个留着大胡子的高壮男子正端着个茶盘。

南泽雨环顾四周,似乎一屋子的人都对这胡子男没什么异议,他不动声色地往旁边挪了一小步,看着胡子男进了审讯室。

胡子男将茶盘上的杯子放在万国侯面前,然后提起茶壶,悬着手腕,轻巧地将茶水注入了杯中,接着,他又从另一个透明的罐子里夹起两块冰块放入了杯中。做好这一切之后,他鞠了一躬,端着茶盘走出了审讯室。

南泽雨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万国侯刚才不是在对他说话,而是叫这胡子男进去倒茶。他暗自好笑自己的疑神疑鬼,一眨眼,万国侯已经端起了茶杯,细细品起茶来。

老方像是看出了南泽雨的疑惑,他小声说:“据说万国侯喝茶只用自己的杯子。”

南泽雨冷笑道:“难道他去哪儿都随身带着?”话一出口,南泽雨就后悔了,因为他忽然发觉,就算是随身带着一箱杯子这样荒唐的事情,万国侯也可能真的会做。

南泽雨原本打算先等曾秘书长过来,打个招呼,事情也好办一些,谁知等了好一会儿也没见他出现。而审讯室内,面对一言不发的万国侯,两个年轻的警官都一筹莫展。

南泽雨暗叹了一口气,他走到审讯室门前,敲了敲门,接着转动把手,走了进去。

“南厅长?”两个年轻人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的上司,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

南泽雨轻轻摆了摆手,示意他们让开,然后坐到了万国侯的对面。

“怎么称呼?”南泽雨盯着万国侯看了几秒钟,先开口问道。

“你不是已经知道了么?”万国侯懒洋洋地说。

“哦,原来你姓万啊。”南泽雨沉着地说。

外国男子眨了眨眼睛,“南厅长真幽默。”

“比不过你。”

万国侯放下了手中的杯子,南泽雨这才注意到,他的杯子竟然是用琥珀做的。杯子的造型像是两片相互簇拥的荷叶,一丝幽幽的凉气浮在冰茶表面,犹如泛着莹蓝光泽的神秘湖泊。

“这杯子真不错。”南泽雨赞叹道。

“怎么,不纠结我的名字了?”万国侯换了个姿势,绿眼睛一眨不眨地凝视着南泽雨。

南泽雨莞尔一笑,“有秘书长作陪,有琥珀杯伺候,再加上厅长来审讯,想来也只有侯爷能办到了。”

万国侯露出赞许的表情,他从怀里掏出一张金属小卡片,递给了南泽雨。“南厅长快人快语,我很喜欢,交个朋友吧。”

南泽雨接过卡片一看,果然正中刻着一行小字:Ernest-August。

“我能不能问一下,背后这个010,是什么意思?”

万国侯眼中闪过一丝嘲弄的笑意,虽然一闪即逝,但南泽雨还是捕捉到了。他极力克制住心里的不安:“该不会是说,我是收到卡片的第十个人吧?”

万国侯笑了起来:“南厅长果然聪明,我刚才还在想,万一你要是问我这是不是BJ的区号,我该怎么办呢。”

南泽雨哭笑不得,对方句句都带着讥讽,可表情又礼貌而友善,他吃不准对方到底在打什么主意,索性单刀直入地说:“3月6日晚上,是你的司机报的案?”

万国侯颔首,表示确定。

“你跟叶颖君认识吗?”

万国侯摇摇头。

“你能不能详细说说当时的情况?”

万国侯想了想,有条不紊地说:“当时应该是晚上11点左右,我的车开到距离‘松之里’几步远的地方时,突然掉下来一个人。”

“是掉下来的?还是她自己跳下来的?”

“我没有看到。”万国侯面无表情地说,他停了一下,补充道,“但我看到那姑娘的衣服没穿好。”

南泽雨暗暗吃惊:“衣服没穿好?”

“对,她穿着和服。和服穿起来比较繁琐,一般穿好之后都会再三检查。可她腰里的袋带系得很随便,几乎可以说是没有系上。不论是不是自杀,都不会有人穿着和服却刻意解开衣带吧。”

面对他的反问,南泽雨有点狼狈,他转移话题说:“咳,两个月前,你送了一张名片给马道生?当时在场的还有曾秘书长?”

万国侯睁大了眼睛,似乎有些惊奇:“这个你们不是已经知道了么?”

南泽雨稍微有些窘迫:“只是再确认一遍。”

万国侯说:“是。实际上,我送名片的时候,在场的还有沙部长,不过他有事先离开了。”他眨了一下眼睛,像是有些倦怠,“我为何要把自己送出去的名片再拿回来,还偷偷放在一个女服务员身上?”

滴水不漏。南泽雨无奈地揉了一下眉心,“你误会了,不是在怀疑你。只是相关的人和事,我们都要问清楚。”

万国侯却说:“如果我是你,或许也会怀疑我自己。”

“此话怎讲?”南泽雨立刻来了兴趣。

“很简单,如果是小案子,报案人不一定与之相关。但看到死人了,不逃跑却还想着报案的人,不是正义感太强,就是贼喊捉贼,对吗?”

南泽雨赞许地笑了笑:“我相信你是正义感很强的人。”

“但有时候,正义感很强的人,也可以贼喊捉贼。”万国侯接道。两人相视一笑,南泽雨忽然对万国侯有了几分好感。

“还好,我有证人。”万国侯的话让南泽雨有些好奇,“那就是‘松之里’的老板高靳。”

“你认识高靳?”南泽雨故作惊奇地问道。

“点头之交罢了。但出事之后,我在第一时间就见到了高老板。”万国侯慢条斯理地说。

南泽雨犹豫了一下,“所以,服务员跳楼这件事,高老板是知情的?”

“我不清楚,因为我没有进入高老板的包厢,而且,那时已经打烊了。”

南泽雨很想叫一旁的警察停止记录,但他心知自己无能为力,背后的摄影机记录下了他们交谈的全过程,更遑论单向玻璃外还有一群人正目睹这场“审讯”。

他在心里默默地想:高靳啊,不是我不帮你,实在是这件事超出了我的能力范畴。至于郭秘书那里,就都推给高靳吧。

打定了主意,他反而轻松起来:“这样看来,此事还有待进一步调查。我们贸然请你前来,是我们考虑欠妥。”

万国侯平静地说:“配合你们调查,是我的义务。”

南泽雨见对方没有为难自己的意思,心下暗喜:多一个朋友总好过多一个强敌。他主动站起来,向万国侯伸出了手:“那就多谢你的谅解了!”

万国侯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轻轻地握住了南泽雨的手:“客气,我们以后多联系,来日方长。”

第六十七章 你的左手

千枫学院的创始人独爱枫叶,学院内种了几千株枫树,每逢秋季,处处殷红如血,灿如云锦。

但让千枫学院名扬国内的,并不是这些枫树,而是它的学生。这所近年来崛起的贵族学校,极其重视教育与管理,其涵盖了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多学部设计,可以确保学生至上大学前都能接受良好的精英教育。虽然高中部每年仅有三百余名学生毕业,但录取他们的均是世界顶尖的高等学府。

在初中部,南泽姣算得上是风头最健的女学生了。她活泼漂亮,天资聪颖,十二岁就跳级成为了初中生。不仅如此,她对人大方,性格开朗,也很得老师们的欢心。

然而,南泽姣毕竟还是个小女孩,在受到众人的宠爱和关注之后,便渐渐得意忘形了起来。她仗着自己成绩好,常常无视校规,我行我素,例如不穿校服、时常迟到、甚至公然在课堂上看漫画。

换做别人,可能早就被校方通报批评甚至劝退了,但因为南泽雨的身份特殊,南泽姣的成绩又十分优异,所以,大部分老师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见怪不怪了。

这一天是期中考试,南泽姣又像往常一样,早早答完了试卷。她检查了一遍,确信没有错漏,便大摇大摆地提前交了试卷,拿着书包,出了教室。

南泽姣漫无目的地在走廊上晃了一圈,各教室都鸦雀无声。她百无聊赖,便打算下楼。

“站住!”一个长着酒糟鼻的人暴怒地冲了过来,手指几乎戳上了南泽姣的鼻子:“你是几班的?”

南泽姣瞠目结舌地看着对方,她还是第一次在校园内被人这样严厉地对待,不由得有点吃惊:“你,你是谁?”

酒糟鼻怒目圆睁,气得头发都要竖起来了:“你叫什么名字?看到老师这么没礼貌?”

南泽姣不情愿地敬了个礼:“老师好。”

“你不在教室里好好呆着,乱跑什么?”

“我考完了嘛。”

对方不敢置信地看了一眼走廊墙上的钟:“这才几点?你提前交的试卷?”

南泽姣暗暗叫苦,不知道怎么就遇上了这么一个花岗岩脑袋的人。她看对方似乎不认识自己,便试探性地说了一句:“老师,那个,我是跳级生。”

不料那人听了这句话反而更加恼怒:“跳级生怎么了?学校有规定,不能提前交卷,你不知道?”

南泽姣哑口无言地看着这个暴跳如雷、脸红脖子粗的男人,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还愣着干嘛?赶紧给我回去!”

“可是。”南泽姣小心地说,“教室里还在考试啊。”

“呵呵,你现在想起来了?”

“啊。”南泽姣有些迷糊地看着酒糟鼻,不明白对方究竟有何意图。

“别人都在考试,你却在外面跑来跑去的,像话吗?!”

南泽姣这才明白过来,她着急地到处张望,想看看有没有别的老师路过,能为自己解围。

“你在看什么?”酒糟鼻凶巴巴地吼道,“你对老师就是这个态度?”

南泽姣在心里偷偷翻白眼,她不认识这家伙,但也不敢跟对方翻脸,毕竟对方是老师。

“你还背着书包,是打算早退吧?”酒糟鼻冷笑道,“胆子真不小。”

南泽姣百口莫辩,她已经看出来了,这个人就是认定自己是个坏学生了。她不愿意再浪费口水争论下去,便深呼吸了一口气,准备装成追悔莫及的样子认错。

“怎么了,黄主任?”一个令南泽姣心跳加速的声音出现了。她看着身着白色校服也同样俊美的少年,几乎屏住了自己的呼吸,生怕喘气大一点,就会把对方吹走。

“啊,是你啊。”黄主任略带尴尬地笑了一笑,“你今天也要去排练吗?”

少年冷淡而有礼貌地说:“是的。”他转向南泽姣,“这是?”

黄主任“咳”了一声:“考试提前交卷,还在走廊里跑来跑去打扰别人,你说可气不可气?”

“对不起,黄主任,南泽姣是我叫出来的,我有事情找她。”少年欲言又止,双目却分毫不移地盯着黄主任。

后者的笑容凝固在脸上,“你……认识她?”

少年略带夸张地说:“嗯,还蛮熟的。”

黄主任若有所思地看了南泽姣一眼,“既然是你找的,那就算了,下不为例啊。”说着,他急匆匆地走了,像是一秒也呆不下去。

“黄主任慢走。”少年对着他的背影高声说。

南泽姣又喜又窘,喜的是果然在学校里遇见了少年,窘的是自己是在这种情况下与他邂逅。

“你是不是有超能力?”少年忽然问道。

“啊?”

“专门吸引麻烦的超能力。”少年笑嘻嘻地说。

南泽姣彻底红了脸,她知道对方是在拿她开玩笑,但又舍不得翻脸,只好别别扭扭地说:“你乱讲。”

“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小忙?”少年问道。

“你说。”

“我今天起晚了,没有吃早饭,现在好饿。”少年淘气地眨了眨眼。

“啊?那我请你吃饭。”南泽姣反应过来,立刻豪爽地答应下来。

少年愉快地笑了,妖娆的泪痣也像是满含笑意:“我很能吃的。”

南泽姣也跟着笑了:“肯定比不过我。”她拍了拍自己平坦的肚子,“我有一次一口气吃了四十个饺子!”

“噗。小饭桶。”少年的眼神充满怜爱,南泽姣根本不敢直视他,只好装作什么都不明白的样子说:“我才不是饭桶呢。”

两人一路有说有笑地往学校的餐厅走去。在路上,南泽姣才得知少年名叫谢狂心,在RB出生,刚转学来SH不到一个月。

“可是你的中文说的好棒啊。”南泽姣感叹地说。

“还好吧,我只是在RB出生而已,我父母都是中国人。”谢狂心谦虚地说。

南泽姣露出羡慕的笑容:“我想你爸妈一定都很好看,像大明星那种。”

面对她孩子气的话语,谢狂心不置可否。

南泽姣见对方没有接话,以为对方是不相信自己,“我没夸张,真的。千枫学院里除了你以外,我就只见过一个很好看的人,她也是高中部的,超美,是我们学校的校花唷。她叫高襄绮,你知道她吗?”她说话像连珠炮似的,又快又急,小孩子心性显露无遗。

谢狂心微笑着摇摇头:“我不认识她,我在千枫学院见过最好看的人是你。”

就算是开朗外向的南泽姣,此刻也害羞得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好在谢狂心很快就换了个话题,“不过,说到好看,我叔叔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

南泽姣无限神往地说:“真的吗?”

“嗯,真的,不骗你,有机会带你见见他。”他想了一想,“对了,我叔叔家最近快要装修好了,到时候会办party,你也来玩吧。”

“一言为定!”南泽姣一听说有的玩,立刻就高兴起来。

“那个,我能不能问问。”南泽姣终于克制不住好奇心,“刚刚那个凶得要命的黄主任是谁啊?”

谢狂心略微有些诧异:“你不认识黄判官?”

“他就是黄判官?”南泽姣这才明白过来,“我还以为是普通老师,原来是高中部的黄主任。”她有点后怕地吐吐舌头,模样十分可爱,“听说他最六亲不认了。”

“他以后要是再对你凶,你告诉我,我来解决。”谢狂心安慰她说。

南泽姣扬起小脸:“他好像有点怕你?”

“他不是怕我,是怕我叔叔。”谢狂心脸上有一丝自嘲。

“你叔叔很厉害?他是校董吗?”南泽姣天真地问。

谢狂心忍不住大笑了起来,“校董算什么。”他轻蔑地说道,然后为南泽姣推开了学校餐厅的大门。

南泽姣年纪虽小,头脑却很灵活,她看出对方不愿意在这件事上深谈,便主动岔开了话题:“狂心哥哥,我能这么叫你吗?”

谢狂心侧过头,又长又密的睫毛像小扇子一样刷过南泽姣的心脏:“只要你开心,怎么叫都行。”

南泽姣又红了脸:“我是想问问……呃,如果你不方便说那就算了。”

“你是不是想问我叔叔是做什么的?”谢狂心扯动嘴角,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

南泽姣摇摇头:“不,我是想问,黄判官说的排练是什么意思啊?”

谢狂心恍然大悟:“你说的是这事儿啊。”他停下脚步,“你不知道十月要校庆了吗?”

“知道,可是这事跟我们初中部关系不大,都是高中部在操心。”

“难怪。”谢狂心点点头:“今年是千枫二十周年校庆,校方要拍一部电视宣传片来纪念。”

南泽姣瞪大了眼睛,“你是导演?”

谢狂心失笑,“怎么可能,我才转来不到一个月。”

“那你是男主角?”南泽姣脑筋动得飞快。

“算……是吧。”谢狂心有点尴尬。

“好棒啊!”南泽姣的眼睛亮了起来,“我可以在电视上看到你啦!”

谢狂心哑然失笑:“你现在不就能看到我嘛。”

“不一样的。”南泽姣兴奋极了:“现在看到的是真人,电视看到的就是明星啊。”

“真人和明星不一样?”谢狂心斜了她一眼。

南泽姣拼命摇头:“哎,说了你也不懂!”她走近一步,轻轻摇晃着谢狂心的左手:“狂心哥哥,你们拍摄的时候,能不能让我去参观一下?我还没看过现实中的摄影棚呢!”

谢狂心面不改色地轻轻抽出了自己的手臂:“没问题。”

南泽姣意识到了不对。时值四月底,这几天SH又特别热,谢狂心却还穿着长袖的秋季校服。南泽姣回想起来,谢狂心第一次扶她起来的时候,也没用左手。

她疑惑的神情没有逃过谢狂心的眼睛,“别误会,我左手有残疾,不太习惯被人碰。”

南泽姣心里一痛,她不明白这种感受是什么,但她觉得,以前因宠物狗死掉而哭了一天的痛苦,也不能与此相比。她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忽然牵住了谢狂心的左臂:“没关系,以后,我就是狂心哥哥的左手。”

谢狂心看着她坚定的幼稚脸庞,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轻声叹了一口气。

上午十点多,食堂里没什么人,两人走到了点餐窗口。

“你想吃什么?”南泽姣盯着窗口问道。

谢狂心哭笑不得,“应该我问你才对吧。”

“哎呀,无所谓了,我反正也饿了。我要吃无花果芝麻鸡。”南泽姣挥动着双手,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

“那我就要羊乳酪沙拉吧。”谢狂心拿出饭卡,刷了一下。

“不是说我请你么?”南泽姣瞪大了眼睛。

“下次吧。”谢狂心眼波流转,“还是说你不想再跟我一起吃饭了?”

“怎么可能。”南泽姣连连摇头,“我是怕狂心哥哥嫌我烦。”她停了一下,又带点撒娇地说:“都是我一个人在说,你的话好少。”

谢狂心微微一笑:“是吗?”两人走到一张餐桌旁边,谢狂心帮南泽姣拉开椅子,等她坐好,才走到对面坐下。“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想问问你。”

“你说呀。”

“你还记得那天抢走你钱包的老乞丐么?”谢狂心缓缓问道。

南泽姣点点头:“怎么了?”

“我当时注意到,他拿到钱包的时候,一直盯着里面看。后来,K1——哦,就是那个大个子,他把钱包递给我的时候,我就瞄了一眼,发现里面有个小扣子一样的东西。”谢狂心的普通话仍旧带着一点儿怪异的口音,但他音色清亮,语速也恰到好处,听起来反而有种奇妙的魅力。

南泽姣大笑:“那不是扣子。”她从书包里取出了一个五角硬币大小的东西,放到谢狂心手上。

谢狂心定睛一看,这是一枚形似菊花的金属徽章,外围包着一圈黑丝绒。他好奇地数了一下,菊花共有十一瓣,花瓣大小均匀。整个徽章看上去朴素而精致,带着一种典雅、低调的气息。

“这是什么?”谢狂心看了好一会儿也没看出门道。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南泽姣说,她想了想,又笑着解释道:“这是我爸爸的,他说是爷爷奶奶给他的传家宝,能给他带来好运。所以,每当我要大考的时候,他都会借我一天。”

谢狂心把玩了一下,便还给了她,“像是某种护身符。”

“是的。”南泽姣小心地收好,“狂心哥哥,你是想说,那个坏人看上了我爸爸钱包里面的传家宝?”

谢狂心耸耸肩,“我只是瞎猜,你不要担心。”但他心里却觉得:这枚徽章有点眼熟。

这时,服务员将他们点的餐食端了过来。

“快吃呀,狂心哥哥。”南泽姣的呼唤打断了谢狂心的思绪,他略带歉意地笑了笑,开始用餐。

他已经想起来了,上次看到这枚徽章,是在九条家的邮轮上。

第六十八章 这就是命

四月三十日。

在下班路上,尤金兰的心情略微放松了些。明天就是假期了,五一小长假,该怎么安排呢?是先去娘家接儿子,带他去动物园看他一直想看的大熊猫?还是先去医院看看住院的老公?

她想了一路,都没想好。眼看就要到车棚了,她减慢速度,然后刹车,停了下来。

当尤金兰停好电动车,转身想要走出车棚的时候,发现一个肤色黄中泛黑、留着夸张络腮胡的男子正堵在车棚门口玩手机。

“借过。”尤金兰礼貌地说。

那络腮胡稍微动了下身子,但并没有让开:“请问你是尤金兰吗?”

尤金兰警惕地看着对方:“你是谁?”

男子笑了笑,他像是感冒了一般,说话带着嗡嗡的鼻音,“我姓戴,这是我的名片。”

尤金兰接过去一看,“博闻调查公司,戴天。”

她翻来覆去地看了好一会儿名片,又还给了戴天,“我不认识你,你找我干嘛?”

戴天诡异地笑了一下,“放心,我不是骗子。”

尤金兰打量了一番戴天,冲锋衣加牛仔裤、运动鞋,看上去跟小区里常见的快递员差不多。她面露不悦,“不管你是不是骗子,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我去了你单位找你,他们说你回家了。”戴天不疾不徐地说着,眼睛里透出一种精明劲儿。

尤金兰听他这么一说,顿时变了表情:“你怎么知道我在哪儿上班?”她越想越紧张,下意识地掏出手机,准备报警。

戴天却上前一步,说道:“我是为你女儿来的。”

“你说什么?”尤金兰大惊失色,声音也变得尖利了:“你再胡说八道,我立刻就报警。”

戴天叹了一口气,他取下背后的双肩包,从包里掏出两张照片,递给了她,“你看了再决定要不要报警。”

尤金兰颤抖着接过照片。第一张照片里,一个长着苹果一样圆脸蛋的年轻女孩,甜甜地笑着;她约莫十八九岁,乌黑的头发扎成一个马尾辫,露出了光洁的额头;右边脸颊上,有一个清晰的小梨涡。

而当尤金兰看到第二张照片的时候,浑身都哆嗦了起来,双眼也立刻充满了泪水。那是一个刚满一百天的小婴儿,头上只有几根细软的胎毛,小小的脸上,隐约能看到一边的梨涡。照片背后,有一行小字:百日留念,一九九六年四月十日。

尤金兰紧紧地抓着照片,几乎用上了全身的力气,才没有尖叫和哭出声。等她终于平静了一点之后,立刻问道:“你是怎么拿到这些照片的?”

戴天往后退了一步,靠在车棚的支柱上,“这个不重要,我既然是私家侦探,自然有办法。”

“第一张是谁?”尤金兰沉默了一会儿,问道。

戴天挠挠下巴,咧嘴一笑,“你何必明知故问?”

“我不知道她是谁。”尤金兰低声说。

戴天敛去笑容,正色道:“那我来告诉你吧。第一张照片里的女孩子,名叫叶颖君,她的养父是入赘的,她跟养母姓,今年十九岁。”他停了一下,看着尤金兰惊疑不定的脸,又接着说,“叶颖君的养父是个小包工头,养母是开书店的。叶颖君高中没读完就辍学了,之后便留在家里帮养母看店。后来书店不景气,就关掉了。接着,她去了一家叫做‘松之里’的日式KTV,做服务员。对了,她一直单身,还没有交过男朋友。”

尤金兰的脸色变了又变,没有说话。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她已经悄悄收起了手机,只是捏着两张照片发呆。

戴天见她仍旧沉默,便接着说:“叶颖君的右脸有个梨涡,左边臀部有个小小的巴掌一样的胎记,她是AB型血,出生日期是1996年1月2日。哦,还有,她对青霉素过敏。”

尤金兰低着头,擦着眼泪,一言不发。

“叶颖君的养父没有生育能力。所以,在1996年的时候,当他听说隔壁村有人生下来一个女孩,但那家人却不太想要女儿的时候,他便托人去问,将孩子要了过来。后来,他们两口子从乡下搬进了城里,也就和以前的乡邻渐渐断了联系。”戴天盯着尤金兰:“不管你承不承认,你就是叶颖君的生母!”

尤金兰蹲了下去,哭了起来。戴天看了一眼外面,还好,暂时没人过来,也没人注意到他们。

尤金兰哭了好一阵子,才渐渐安静下来。她接过戴天递给她的纸巾,擦了擦眼睛和鼻子,“是她托你来找我的么?”

戴天想了想,“某种意义上,可以这么说。”

尤金兰一声长叹:“那,戴侦探,去我家里谈吧。”

戴天笑了:“不用这么客气,叫我戴天就行。”

尤金兰住的那栋楼是典型的“危楼”,戴天目测这一片居民楼的房龄至少有三十年了。斑驳的外墙被厨房的炊烟熏得漆黑,早已看不出原先的颜色。回收废品的人推着三轮车从小巷里慢慢走过,不时拨动车把上的摇铃。叮叮当当的铃声和洗衣服的哗哗水声,夹杂着各种口音的说话声、争吵声,交织成一片。

尤金兰一面熟练地避开地上的积水,一面引导着戴天:“走这边。”戴天扶了扶黑边眼镜,有些吃力地跟着尤金兰。

“这里是旧城区,环境不太好。”尤金兰有一丝局促。

“没事。”戴天答道。

终于到了尤金兰家,戴天高大的身板一进去就将狭小的客厅给挤得满满的。尤金兰动作麻利地收拾了一下沙发,腾出了一片干净地方,然后又给戴天拿了一罐饮料。

戴天接过饮料,却没有打开:“你一个人住吗?”

尤金兰在沙发对面的椅子上坐下,苦笑着说:“本来是跟我老公、儿子还有婆婆一起住的,但现在我老公住院了,我婆婆在医院照顾他,我儿子也被我送到了娘家。所以,大部分时候,家里就我一个人。”

“你老公生了什么病?”

尤金兰看着戴天好奇的脸,犹豫了一下,“他是工伤。”她垂下眼睑,神情痛苦,“他在一家包装厂做冲工,就是加工那种圆形的金属底盖。”她指了指戴天手里的饮料。

戴天说:“我知道冲工,好像是操作冲压设备的吧。”

尤金兰点点头:“那种底盖的做法很简单,但是厂里灰尘多,所以刀具上面时常会沾上一些印子。那时就得停下机器,拿高压气枪去吹冲口刀具。但也不是每次都能吹干净,这时就只能把手伸进去擦刀口。”

“那这工作岂不是很危险?”戴天听得目瞪口呆。

“也不是。听我老公说,按照正常流程的话,先关掉机器,等动力轮停下来,接着断离合,打开保护罩,再放一个支撑工具进去,然后擦拭,还是挺安全的。”

尤金兰的眼睛渐渐红了起来,“厂里有绩效考评,而我老公的班次产量是最低的。他被领导说的没办法,就跟其他人一样,每次断开离合,就打开罩子,直接擦。少了放支撑工具的那个步骤,就多出了一些时间,这样产量也就上去了。”

她越说越哽咽,“他回来跟我说觉得太危险,但是产量低了可能被开除,只好尽量小心。谁知……”尤金兰终于抽泣了起来。

戴天默默递过去一包纸巾。

过了一会儿,尤金兰说:“对不起。”

戴天轻声说:“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他看着尤金兰,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你老公现在怎么样了?”

尤金兰的眼泪又流了下来,“一只胳膊没了!”

戴天一怔,十分同情地说:“太不幸了。”

尤金兰擦了擦鼻子,“戴天,其实我很高兴你能来找我。因为我最近真的太多烦心事了,你带来的,至少是好消息。”

戴天不置可否,好一会儿,他才问道,“那他们有进行赔偿吗?”

“只有很少一点点,早就花完了。”

戴天怕她又要哭,赶紧追问:“那你准备打官司吗?”

尤金兰摇摇头:“包装厂的老板是我公公的老乡,说起来还是一个村子里的,而且村里有不少人在他厂里工作,我怎么能告他?以后我公婆还要面对乡里乡亲的。”

尤金兰叹了一口气,“不说他的事情了。你能安排我见见我女儿吗?”

戴天沉默了一会儿,他放下手里的饮料,从双肩包里拿出了一个文件夹。他打开文件夹,却没有马上递给尤金兰,而是面露犹豫地说:“我真的不忍心告诉你。”

尤金兰诧异地看着他,有些迷茫:“不是我女儿托你来找我的吗?难道她不肯见我?”她痛苦地低下了头,“以前是我太傻了,一心只想要个儿子,才会狠心把她送给别人。我在那之后过了很多年才怀上我儿子,而且,我儿子身体也不太好,经常生病。”她抬起头,眼里蓄着泪:“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很后悔,我老公出事后我就觉得我是遭了报应。我真的对不起我女儿。”

尤金兰的眼中露出真心的悔悟之情:“我一直过的很不顺,这大概就是命吧。”

戴天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这些年,你找过叶颖君吗?”

尤金兰点点头,又擦了擦眼角:“我老公不想让我找,他对儿子挺满意。但女儿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当妈的哪能不想她?我自己偷偷找过,也托人问过当初带走我女儿的那对夫妇。可是,不知道是不是老天要惩罚我,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一点儿消息也没打听到。”

戴天将文件夹递给尤金兰,“你自己看吧。”

尤金兰迅速接过文件夹,翻着里面的剪报和照片,接着,她的嘴唇抖动了几下,“这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

“一个多月前,有一个女服务员跳楼了,恰好落在一个外国人的车前面,死因不明。这件事,你听说过吗?”

尤金兰刚哭过的眼睛仍是通红的,“我知道。”

戴天望着她:“其实,这个女服务员就是叶颖君,你的亲生女儿。”

尤金兰惊惶地看着对方:“戴天!”她慌张地合上文件夹,站了起来,“你是在试探我,对不对?”她提高了声音:“我女儿要你来试探我,对不对?”

戴天难过地说:“对不起,请节哀。”

尤金兰只觉得一阵眩晕,眼前一片漆黑。

戴天快步上前,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她才没有摔倒在地上。戴天将她扶到了沙发上,等她坐下来后,又打开了饮料,放到她手里。

尤金兰呆呆地握着易拉罐,她的视线落在地上的文件夹上,不由得慌乱起来:“女儿?我女儿呢?”

戴天心中叹气,他将尤金兰手里的易拉罐拿走,放到了桌上。接着,他捡起文件夹,装进了双肩包,“我知道这很残忍,可你必须面对现实。”

“现实?”尤金兰喃喃地重复了一遍。

“你女儿已经死了,这是现实。”

“不!”尤金兰一声尖叫,她忽然跳起来,扑到戴天的身上,疯了一般地捶打起来。“不!”她的声音越来越大,通红的眼睛看起来就像一只癫狂的兔子。

戴天任她打了一会儿,才捉住她的双手,“听着,你女儿的死不是意外,她是被人害死的!”

“被人害死的?”尤金兰像是猛然清醒过来,“你什么意思?”

“她跳楼的时候,衣冠不整,没有穿鞋;她在出事的几天前,还向店长请过假,打算去看一场她偶像的演唱会,而且是向黄牛买的高价票;她的某位同事也证实了,她平常性格开朗外向,没有任何自杀的征兆。”戴天盯着尤金兰,语气变得严厉:“她不是自杀的,也不是偶然失足,她是被人从八楼丢下去的!”

“我的女儿!我的女儿!”尤金兰的双手被戴天牢牢抓住,她的眼泪瞬间像泉水一样疯狂地涌了出来。她哭得实在太厉害,整个人又要瘫坐下去,戴天只好将她扶到沙发上,任她蜷成一团,放声痛哭。

直到她哭得喉咙沙哑,累得没有力气,戴天才将纸巾递给了她。

尤金兰擦干眼泪,沉默了很久,才问道:“既然我的女儿已经不在了,那么,你来找我做什么?”

第六十九章 死不瞑目

戴天没有回答尤金兰的问题,而是环视了一圈这狭小的客厅。他的目光掠过三合板做的旧餐桌,低矮的、只到他腰部的小冰箱,堆放着纸巾的杂物架,以及花色土气的磨石地砖,然后他看向坐在沙发上、正瞪着他的尤金兰。

“我有一位雇主,他很同情你女儿的遭遇,想帮帮你。”戴天慢条斯理地说着,他的普通话带有YN口音,后鼻音几乎听不出来,“情”字说得像“秦”似的。

尤金兰狐疑地问道:“你的雇主是谁?他认识我女儿?”

戴天笑了笑:“对不起,我不能告诉你。你只需要知道,他不是坏人,而是真心想帮助你的人。”

“我不相信。”尤金兰脸上的疑虑更深了,“非亲非故的,他干嘛要帮我?”

戴天推了一下眼镜,“我并不清楚雇主的心思,我只知道,他听说叶颖君的遭遇后,非常痛心疾首,为她的红颜早逝感到惋惜。”他直视着尤金兰,“尤其当他知道叶颖君是死在‘松之里’老板的手里时,他就更不能坐视不管了。”

“什么意思?”尤金兰脸色一变,“‘松之里’老板是谁?”

“一个叫高靳的老江湖,他很可能是害死你女儿的罪魁祸首。”

尤金兰的声音大了起来,“有证据吗?”

戴天摇摇头:“很可惜,暂时没有。但是,有证人。”

“那就报警,让警察把这个高靳抓起来!”

戴天苦笑一声,“我刚才跟你说了,这人是个老江湖,意思就是他不会轻易让你抓到他的把柄。而且,证人的证词也很有限,还不足以给他定罪。”

“那怎么办?”尤金兰一听就急了,“就这么算了?”

“当然不能算了!”戴天斩钉截铁地说,“这就是我来找你的原因。”

“我不明白。”尤金兰困惑地问道,“我能做什么?”

“你能帮你女儿昭雪,而且只有你能帮她。”

尤金兰眨了眨眼,显然没有听懂戴天的话。她的脸型偏方,有一对明亮的大眼睛,却偏偏是单眼皮;嘴巴很大,好在唇形饱满,看上去倒也不丑。她的鼻子和下巴的线条都偏男性化,整体来说,这是一张个性有余、柔美不足的脸孔。

戴天的神情渐渐变得严肃,“你知道吗?这世上,原本是人人生而平等的。可是,不知从何时起,黄钟毁弃,瓦釜雷鸣;奸佞当道,冤狱横生。善良的人因为软弱和宽容而备受欺凌,邪恶的人却凭着狠毒和贪婪而平步青云。”

戴天眼里射出厌恶的火花:“由恶人秉持的公平根本就不是正义,他们无法建立这个世界真正需要的秩序。至少,人类最原始、最基本的情感——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从来就不应该被制止!”

他握紧了拳头,竭力控制着自己的音量:“中国有句老话,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我们的鲜花和美酒只送给朋友和恩人,对于那些使我们痛苦的人,等待他们的,是百倍千倍的伤害奉还!”

他喘了一口气,目光锐利地盯着尤金兰,“不要轻易原谅伤害你的人,因为,那会对不起曾经受苦受难的你。更别相信所谓的‘相逢一笑泯恩仇’,能泯掉的,都不是仇。”

尤金兰似懂非懂,她被戴天的情绪所感染:“戴天,你说,我该怎么做?”

戴天在尤金兰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慢慢说道,“高靳这个人能力很强。他不是本地人,还坐过牢,但却能在大SH站稳脚跟,来往的还都是些达官贵人,你想让他伏法,很难。”

“我不管他是什么人,他害死了我女儿!”尤金兰站了起来,她虽然比戴天矮,但气势却不逊几分。

“我必须告诉你,如果你下定了决心,就不能再回头,坚持到底,你才有为女儿主持公道的希望;一旦你半途而废,你将会一无所有。”

尤金兰咬住了下唇,她咬的十分用力,以至于嘴唇都有些泛白。

“我不是要吓唬你。”戴天起身在狭小的客厅里走了几步,“你将要面对的,是一个你从未见过的强大的恶魔。当然,我的雇主会尽全力帮你,前提是你必须按照我的雇主说的去做。”

尤金兰脱口而出:“好!”接着她又露出了怀疑的神色,“戴天,我们就不能直接把他告上法庭吗?法官总会指挥警察去查案的吧。”

戴天耐心地说:“单凭我现在掌握的这点情报,上法庭,绝对会败诉的。”

“那怎么办?”

“办法倒是有,但不怎么光彩。”

“你这是什么意思?”尤金兰顿时有种不好的感觉。

“你要接近他,当然,不是用你本来的身份。只有尽量靠近你的敌人,才能获得最真实的信息。”戴天缓缓说道。

“接近他?”尤金兰喃喃地重复了一遍,忽然变了脸色,“你要我去勾引他?!”

“难道你觉得我能勾引得了他?”戴天的反问让尤金兰大窘,“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是女人,而且是个有魅力的女人,我可不是。”

尤金兰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她的父母、亲戚,包括她的丈夫,都从来没夸过她好看。她也认为自己不是美女,尽管读书时曾收到过情书,也曾被某些人戏称为“班花”,可在她的潜意识里,总觉得那些都是玩笑话。

“你应该自信些。你不妨试试把头发剪短,短发更适合你。”戴天认真地说着,表情之诚恳让尤金兰无法反驳。“你可以理解为,我让你去施展‘美人计’。你得承认,很多时候,女人更容易让人放下戒备心,特别是美女。”戴天似乎语含深意。

“非这么做不可吗?”

“你有更好的办法吗?还是你坐在家里,就能让高靳乖乖地低头?”戴天似笑非笑地说。

“那,我要跟他……”尤金兰迟疑了一下,终于还是支支吾吾没有说完。

“你想说上床?”戴天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咬牙切齿地说:“你还是想想你的女儿吧!你口口声声说她是你身上掉的一块肉,你多么爱她,多么心疼她。而实际上呢?她生下来才刚满一百天,你就把她送给了别人。她才十九岁啊,你就打算任由她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

戴天停了下来,像是气得浑身发抖。

尤金兰腿一软,一屁股坐了下来。戴天的指责令她心如刀割,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如果当初你们没有抛弃叶颖君,说不定,她就不用去做什么鬼服务员,更不会遇见高靳,最后死得这样惨。”戴天像是怕尤金兰不够痛苦似的,又补了一刀。

“别说了,我求你了,别说了。”尤金兰把双臂叠放在膝盖上,然后一头栽进了双臂当中。她一直保持着这个古怪的姿势,双肩不停地抽动着,显然是在极力压抑自己的哭声。

戴天见状,便放缓语速,口吻也温和了一些:“我的本意,不是要指责你。我知道你丈夫是三代单传,又生在农村,你的生育压力一定很大。更何况,生下叶颖君的时候,你才十七岁,大概还不明白做母亲的意义。”

戴天安慰的话语总算让尤金兰平静了一些。等她重新抬起头来的时候,她的脸上已经没有了哀恸,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决绝的壮烈,仿佛视死如归。

见她这副样子,戴天反倒有些于心不忍,“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尤金兰缓缓地摇了摇头,“儿女是父母前世的债,是我对不起她。”她望着戴天:“什么时候开始?”

“越快越好。”戴天看了一眼手表,“明天就是五一了,你需要做一点改变。”

“改变?”

“我会找人帮你动一点小手术。”戴天看着她惊恐的眼神,赶紧补充说:“就是微整容,幅度很小的那种,你不用担心。大体就是改善一下你的皮肤之类的,不会让你变一张脸的,别害怕。”

“那我怎么跟家里人交待呢?实话实说,行吗?”

“不行。”戴天板起脸,“你要做的事情很危险,知道的人越少,你就越安全。”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你就跟家人说你要出国务工吧,去南非,要呆大概两年的时间。这期间,我会定期给你家里打钱的。”

尤金兰惊慌失措:“两年?这么久?”

戴天无奈地说:“只是个说法,如果快的话,说不定两个月就搞定了呢。具体时间完全取决于我们收集高靳罪证的速度。”

尤金兰有些沮丧:“这么长时间,也不知道我家里同不同意。”

戴天一脸笃定,“你就说你辞职了,新找了一份工作,只是需要很长时间在国外,但是薪水很可观。”

“万一,我老公反对的话……”尤金兰担忧地说道。

戴天失笑,根本没有回答她,“明天我会派人来接你,给你新的住处,新的名字,新的身份。你今晚和家人好好相聚吧。”

尤金兰想了想,仍然有些放心不下,“那个高靳那么厉害,他早晚会查到我的真实身份吧?”

“你放心,这个我会帮你搞定。关键是你自己,一旦踏出了第一步,恐怕就不能再放弃了。”

尤金兰沉默了一会,抬起了头,“我想好了,我做。”

戴天赞许地看着她:“其实你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让高靳的女儿喜欢你。高靳在很多年前结过一次婚,有一个独生女儿,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如果这世上还有高靳会信任的人,那一定是他的女儿高襄绮。”

“他女儿是做什么的?”

“正在读高中。”

“那我怎么接近她,我不是老师啊。”尤金兰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

“谁说你不能。”戴天的表情一点也不像是在开玩笑。

“我就会打打字,当个办公室文员还凑合,高中老师,我真的做不了。”尤金兰哭笑不得地解释道。

“很简单,你可以做美术老师。”戴天意味深长地说,“你只需要做到让高襄绮喜欢你,就行了。”

尤金兰张大了嘴巴,“我不会画画!”

“高襄绮会啊。她喜欢画画,高靳还专门在校外请了一位名师来教她。我会想办法,安排你去她所在的高中当美术老师。但我只能做到这一步,后面就全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这不是疯了么。”尤金兰还是很诧异。

“绘画方面,你只需要学一点儿基本的,后面只用学美术理论就行了。”戴天微微一笑,“绝大部分时候,你只要能侃侃而谈就足够了,没有人会要求你当场画给他们看的。再说了,就算他们要求你画,你也可以借故推脱。记住,这是你惟一能接近高靳但却不让他起疑的机会,你一定要好好学。”

“戴天,你是不是也很讨厌这个高靳?”尤金兰忽然问道。

戴天笑了起来,“所有草菅人命的人我都讨厌。”

尤金兰想起女儿,顿时又涌出了眼泪。

戴天安慰她说:“别乱想,我和我的雇主,都是真心想帮你。你女儿的事情,我们绝不会坐视不管。”

尤金兰眼泪汪汪地看着他,一时无言。

“对了。”戴天一拍脑袋,“差点忘了。”他打开背包,拿出了一个厚厚的信封。“这些钱你先拿着,你老公住院想必也很费钱。”

尤金兰想了一想,“好吧。”她现在确实很缺钱,形势由不得她客套。“戴天,我想问你,这件事我真的不能跟我家人商量一下吗?”

“不能。从现在开始,对家人你只能说你要出国打工,高靳被宣判之前,你都不能回来。你之前的朋友、亲戚也都不能再随便联系了。高靳是个非常多疑的人,你只要露出一点儿马脚,都可能招来杀身之祸。我要强调一下,这不是在吓唬你。另外,信封背面写着一个电子邮箱,以后有什么情况,你可以发邮件到这个邮箱里。我会再给你打电话,但你不可以打给我。”说着,戴天又从包里拿出一个新手机递给她:“你以前的电话也不能再用了,新的证件我会尽快给你。”

尤金兰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知道了,我都听你的。”

她一想到要和儿子分别很久,心里就一阵酸楚。但戴天那洞若观火的目光像是看透了她的心思:“别让你的女儿,死不瞑目。”

第七十章 不期而遇

六月的天,当真是说变就变,姜汝砺一面把公文包挡在头上,一面冲着雨幕中疾速飞过的计程车招手。

好不容易有一辆车在他面前停下,他立刻打开车门坐了进去。这时,雨已经下得很大了。

“去哪儿?”

“奔驰文化中心。”

姜汝砺拍了拍衣服上的雨水。他有些后悔自己参加了刚刚才结束的同学会,一顿午饭居然吃了将近半天,实在是浪费时间。

等姜汝砺急匆匆地赶到文化中心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了。他看了一眼表,暗自叹了口气,这么赶,还是迟到了。

这样一来,他倒不着急了,反正已经错过了开场。正好一楼有星巴克,他便不慌不忙地走过去,打算买杯咖啡。

点餐台前,一个身穿浅蓝色旗袍的女子正背对着他,全神贯注地看着墙壁上的黑板,像是在考虑买什么。此刻只有她站的位置有服务员,旁边的几个点餐通道都没有。

姜汝砺迟疑了一下,还是选择了排在女子的后面。可是他等了好一会儿,那名女子也没有点餐。他终于有些沉不住气了,便轻声问道:“请问你现在点餐吗?”

女子转过头来,姜汝砺顿时呆住了。他的心脏像是被狠狠地撞击了一下,几乎在一瞬间停止了跳动。

这张脸太动人了,姜汝砺第一时间竟然想到了“magnificent”这样的单词。接着,他又想到了美国整形外科专家Stephen-Marquardt按照黄金比例建立的最理想的美貌面具模型。这张脸明显符合Marquardt的面具,简直就是无懈可击。

姜汝砺在英国留学三年多,之后又跟着万国侯走南闯北,见识了不少大人物,包括各国美女。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尤其是那双眸子。在明亮的灯光下,它们竟然是奇异的樱草色,而眨动的时候,瞳孔收缩,虹膜的颜色似乎也随之加深了。这令他想起了猫。

女子的脸上带着微笑,但姜汝砺看到的分明是她眼睛里的一片冷漠。“抱歉,我走神了,马上就好。”她的声音带有一点儿甜蜜的软糯,像是吴地女子的娇嗲。

姜汝砺回过神来,慌忙说:“啊,我不急。”他想起自己已经迟到了,那再晚一会儿也无所谓了,反正,他原本是跟万国侯说他不来了的。

“两份蓝莓麦芬,两份牛油可颂,两份芝士松饼,然后,这些星冰乐一样来一杯,都打包带走。”女子的食量令姜汝砺感到吃惊,接着他就想到,女子可能是给朋友买的。

或许是男朋友?想到这一点的时候,不知怎么回事,姜汝砺感到有些不舒服。

女子点完餐后,退到一旁,让出了位置。然后她又转过头来,略带歉意地对姜汝砺笑了笑:“耽误你的时间了,不好意思哦。”

这次,她的眼睛也笑了,就像绽放的向日葵。

姜汝砺的心砰砰直跳,他暗骂了自己一声,镇定地对女子也报以一笑:“我不着急的。”他点了一杯咖啡,然后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对女子说:“你也是来看铄的钢琴会的?”

刚问完,他就意识到了自己的愚蠢,这简直就是废话。就在他感觉自己的耳根都要发烫的时候,女子答道:“是的。你是铄的粉丝吗?”

姜汝砺心里大喜,女子居然回应了他的搭讪,还主动向他提问。可这时,他在课堂上学到的那些心理学技巧,不知怎么就都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他开心地说:“我不是他的粉,不过也挺欣赏他的。”

“你喜欢钢琴?”

“对。还有小提琴。”姜汝砺又补了一句,“虽然我都不会。”

女子笑了,就像是春天的原野上轻柔掠过的风。“跟我一模一样。”她俏皮地歪了一下头,“我们这算是附庸风雅么?”

“我们”两个字让姜汝砺的心甜得像是浸满了蜜糖,“我是附庸风雅,至于你,你本身就是风雅。”

这时,女子点的东西打包好了,姜汝砺的咖啡也好了。他拿起纸杯,用目光向女子示意,见女子没有反对,便帮女子提起了打包的纸袋,“我帮你拿吧,你在哪个区?”

“3楼B区包厢。”

姜汝砺微微一怔,“我也是这个区的。”他差点说了“真是有缘”这句话,还好及时咽了回去了,这样的话实在太老套了。

“你怎么不早说,我们真是有缘。”女子眨了眨眼睛。

姜汝砺犹豫了一下,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

女子扑哧笑了,“呆子。”她袅袅婷婷地走在姜汝砺身边,“看你的打扮,像是在外企上班?”

姜汝砺摇摇头,“我是医生。”他悄悄看了一眼女子,那高耸的胸和浑圆的臀几乎要逃脱旗袍的束缚。

“哦?”女子又瞟了他一眼,“我只在日剧里见过这么帅的医生。”她的语气轻佻,但眼神却幽深如井。

姜汝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没怎么看过日剧。”他老老实实地说:“听不惯日语。不过,很小的时候,我所在的城市流行过几部日剧,好像都是哭哭啼啼的爱情戏。”

“男人都讨厌爱情戏。”女子轻声说道,“但却又向往爱情。”她像是在对姜汝砺说话,又像是在喃喃自语,“演戏的人累,看戏的人傻,编戏的人痴。不过是万般皆苦。”

姜汝砺大为惊奇,这女子看起来只有二十出头,打扮得亦是华丽精致,但却说着老气横秋的奇怪言论。他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接话,颇踌躇了一阵。

“我逗你的,呆子。”女子忽而嫣然一笑,“说什么你都信,真像个小孩子。”

姜汝砺大囧,他还从来没被女人这样说过,不由得又好气又好笑,“你比我小,却说我是小孩子?”

女子傲慢地扬起了下巴,“我心理年龄比你大。”

说到“心理”这两个字,姜汝砺想起了自己的专业。他“咳”了一声,然后说:“你怎么知道?”

女子对他的反应似乎早有预料,“那么,你能证明你的心理年龄比我大吗?”

姜汝砺哭笑不得:“这太狡猾了。无论我怎么举证,你都可以否认。更何况,这本来就是很主观的事情。”

“所以,女人比男人更喜欢做心理测试。”女子说,“因为女人偏感性,才不在乎是主观还是客观呢。”

两人这时已经走到了贵宾电梯前面,姜汝砺按下了按钮。他还在思忖怎么讨论“心理年龄”的时候,女子又问了他一个问题,“你知道肖曼·巴纳姆吗?”

姜汝砺大吃一惊,“美国杂技师?”见女子点点头,他更吃惊了,“你知道巴纳姆效应?”

这句话本是十分失礼的,好在女子不以为意:“1948年,心理学家伯特伦·福勒通过试验,证明了一种心理学现象,那就是人们很容易相信,笼统含糊的人格描述符合自己的情况。这种心理学现象,以美国杂技师肖曼·巴纳姆的名字命名,也就是巴纳姆效应。譬如,大部分人都认为自己善良、大方、善解人意,但却不被他人理解。然而,这些东西根本不需要通过心理测试来证明。”

说完,电梯到了一楼,两人走进了电梯。

姜汝砺看着女子,由衷地感叹说:“你太让我吃惊了。”

女子笑出了声:“你觉得漂亮女人不能有头脑?”

姜汝砺慌忙解释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女子眼波一闪,“好像每次我逗你,你都会上当呢。”

姜汝砺这才明白她是在开玩笑,不觉松了一口气:“我平时真不笨,不知道怎么今天就……”他忽然意识到自己无意中说了心里话。

女子不笑了,她认真地看着姜汝砺,“早点遇见你就好了。”

当姜汝砺还在思索这句没头没脑的话是什么意思的时候,电梯停了下来。门开了,女子率先走出了电梯。

姜汝砺紧跟着走了出来。他看着女子行走的方向,越看越像是自己要去的那个包厢,心里渐渐升起不详的预感。

女子在一间包厢前站定,笑盈盈地接过他手里的纸袋:“谢谢你了。”她转身走进包厢,姜汝砺却像被钉在了原地。

包厢里坐着万国侯、Z2,还有另外一家三口。姜汝砺一眼就认出了一家三口中的女人,是隋青柳。

那么,刚才这个女人是……

“月总管,我们正好聊到你。”Z2站起来,接过女子手里的东西。而他身后的沙发上坐着的万国侯,正朝门口投来惊奇的目光。

“啊,你不是说你不来了吗?”Z2看到姜汝砺,也有点吃惊。

姜汝砺硬着头皮走了进去,“我那边忙完了,但还是想听钢琴,就赶过来了。”他冲万国侯欠身示意,后者冷淡地点了下头。

“这位是?”隋青柳旁边的眼镜男坐在沙发上没有动,但眼睛却专注地盯着姜汝砺。

“我刚聘请的私人医生,姜汝砺。”万国侯介绍道,“小姜,这是善家养老院的院长,俞镜泊。”

两人相互交换了名片,彼此都很客气。

“这位是俞院长的太太,姓隋,也是医生,跟你是同行。”万国侯一指隋青柳,姜汝砺礼貌地点头,接着把名片递给了隋青柳。

隋青柳靠着余镜泊,坐在沙发上。她穿着深绿色的长裙,化了较浓的妆,表情淡漠,但姜汝砺还是捕捉到了她眼中的慌乱。她双手接过姜汝砺的名片,放在了木制茶几上。接着她好像意识到了什么似的,又赶紧把名片拿了起来。

“姜医生看着好年轻啊。”隋青柳寒暄道。

姜汝砺笑了笑,没有说话。Z2这时解释道:“姜医生21岁的时候就拿到了医学博士的学位,算得上年轻有为。”

“这样啊,那确实很厉害,难怪会被侯爷看上。”俞镜泊打着哈哈,很显然,他对姜汝砺的兴趣不大。

姜汝砺礼貌地说:“侯爷,我不知道您有客人,没有打扰到你们吧?”

万国侯摆摆手,“俞院长一家是我偶然遇见的。主要是俞院长眼力好,在走廊里认出了我。”

俞镜泊笑得十分得意,“您太有气场了,我看背影都能认出是您。”

万国侯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这时,月漱落正从纸袋里往外拿东西,她把糕点依次摆在茶几上,笑着对沙发上百无聊赖的小胖子说:“有你喜欢的口味吗?”小胖子伸手就去抓吃的,“俞以渐,你的礼貌呢?”隋青柳严肃地说道,“对姐姐说谢谢。”

俞以渐不情愿地说:“谢谢。”说完,他立刻大口地吃了起来。

“明明包厢里就有吃的,还非要麻烦别人。”隋青柳无奈地说着,然后对月漱落笑了笑,“辛苦你了。”

月漱落摇摇头,“不要紧的,小孩子嘛,正在长身体,胃口好,是好事。”

这时,俞镜泊终于忍无可忍:“差不多得了,大家都迁就你一个人,还看不看演出了?”

隋青柳见丈夫有些生气,连忙安抚道:“好了,好了,看演出吧。”她往儿子身边挪了挪,专心地看着儿子。

Z2一指靠近玻璃栏杆的地方,“姜医生,你要不要坐那边?”姜汝砺摇摇头,靠近万国侯坐了下来。他拿起茶几上的望远镜,冲着舞台的方向,观察了起来。

舞台的侧面放着一架雪白的钢琴,那个正闭着眼睛陶醉演奏的男人,就是今天演出的主角。在和他遥遥相对的另一侧,一对男女正在进行缠绵悱恻的花样滑冰。

不知道是不是在冰上弹钢琴的缘故,姜汝砺总觉得今天听到的琴声特别清冷哀婉。他偷偷看了月漱落一眼,后者正在吧台边上准备果盘。他在心里叹气,按照T3的描述,月漱落是一个市侩、狡黠、精于投机的女人。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见到她本人后,会是这种感觉。想到这儿,他又悄悄地看了看万国侯,但那张面无表情的脸,看不出任何想法。

“侯爷,您听这段拉赫马尼诺夫的第三钢琴协奏曲,简直美妙极了!”俞镜泊摇头晃脑地,像是在听天籁一般。

万国侯轻声笑了,“俞院长对音乐也这么有研究,佩服。”

“不敢,不敢!”俞镜泊有些得意,他悄悄折起了手里的演出曲目单。

“说到研究,我忽然想起一件事。”万国侯正色道,“你喜欢油画吗?”

俞镜泊眼珠一转,“当然!”

万国侯点点头,“我前阵子拍下了一幅画,刚好,我的新家也快装修好了,届时,我会举办一场宴会,展出这幅画,当然,是小范围的。”他淘气地眨眨眼,“你不会不赏光吧?”

俞镜泊又惊又喜,“怎么可能!”他立刻坐直了身体,“我会携全家出席,希望侯爷不要觉得叨扰。”

万国侯牵动嘴角,露出一丝矜持的微笑,“那么,我过阵子差人给你送请帖,请务必到场。”

第七十一章 杀人凶手

七月的一个上午,烈日高照。空气中满是地面被烤焦的味道,偶尔有风穿过街边的绿化带,吹起来的也是滚烫的热浪。行人都在急急忙忙地赶路,想要快些逃离这热得使人窒息的都市。

老方正在拼命爬楼梯。天气这么热,偏偏几部电梯都出了故障,而南泽雨的办公室又在十二楼。老方刚爬到五楼就开始觉得有点胸闷气短了,沿路遇到的干警都对他打招呼:“方局,来开会?”他根本不想回答,因为他感觉自己一开口就会泄了气,再也没劲儿爬楼了。但他也不能不理睬,厅里传话快,要是关于他“摆架子、不理人”的说法传开了,那可就麻烦了。

老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冲这些走得飞快的年轻人点头,心里却暗恨自己长期坐办公室、疏于锻炼,导致体力下降得厉害。

等到了十二楼,老方已经是一脑门的汗,他的背后被汗水浸湿,衬衣上显出了一个椭圆形的图案。他的头发极多,此刻就像是一顶帽子,糊在头上,闷得他喘不过气来。他对着楼梯口的反光金属门,扒拉了几下头发。

整理好仪容后,他拉开金属门,朝南泽雨的办公室走去。

“叩叩。”

“进来。”

“南厅长,来的真早。”老方拉开门,见办公室里没有其他人,便放下心来。

“怎么气喘吁吁的?”南泽雨一皱眉头,“你是跑了马拉松吗?”

“不是,电梯出问题了,我爬楼梯的。”老方夸张地用手在空中扇了几下,然后又刻意加重了语气,“我今天早上刚拿到他们的报告,立刻就给您送来了。”

南泽雨一指沙发,“坐。”他站起来,走到书柜旁边,打开了一个小冰柜,然后取出一瓶依云矿泉水递给了老方。后者感激地接过去,再三道谢后,便不客气地喝了起来。

南泽雨回到椅子上坐好,他耐心地等老方喝了半瓶水,才问道:“你早上打电话给我,说事情有点麻烦,还非要见面讲,是什么意思?”

老方放下矿泉水,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拿出了一个文件夹。他站起来,将文件夹放在南泽雨的桌上,然后神情严肃地说:“我们现在怀疑,万国侯谋杀了马道生。”

南泽雨瞟了他一眼,没有说话,而是直接打开了文件夹。他翻阅了一阵后,停了下来,“从你们目前收集的资料来看,没有直接的证据能证明这一点。”

老方解释道:“但他最可疑。”

“为什么这样说?”南泽雨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他看了一眼自己的保温杯,想起了万国侯的琥珀杯,“的确,人和人之间是不平等的。”他这样想着,多少有点心酸。

“首先,马道生并没有什么仇家;其次,他平时比较低调,只有参加公益慈善活动时才会出来宣传一下,也很难得罪人;最后,今年苏富比春拍的时候,他和万国侯看上了同一幅画,结果,万国侯争赢了。”老方侃侃而谈,看来是做了充分的调查。

“既然万国侯赢了,画也买到手了,那为何还要杀马道生?”南泽雨问道。

“南厅长,您想啊,假如马道生不插这一腿,万国侯可能只用花一半的钱,或者更少的钱,就能买到这幅画了啊。”老方走回沙发边上,准备坐下。

南泽雨失笑:“所以你认为,万国侯是因为自己花了冤枉钱,而起了杀心?”他摇摇头,“我接触过他,他不是那种守财奴,这个动机不成立。”

老方还没来得及坐下,又赶紧走回南泽雨桌前,“除了钱以外,还有一种可能性。”他目光炯炯地说,“女人。”

南泽雨一怔,“此话怎讲?”

“英雄爱美人,不是很正常么?马道生和万国侯的关联,除了一张名片、一幅画,就是叶颖君了。”老方喘了一口气,“说不定,他俩都看上叶颖君了。”他习惯性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接着说,“马道生都快六十岁了,万国侯才三十多,看脸蛋,也是万国侯更符合女人的审美。但叶颖君说不定是喜欢年纪大的,这样一来,万国侯就败给马道生了。他因此嫉恨马道生,进而将这一对男女都杀了,也是很有可能的。”

南泽雨若有所思,“发现马道生的尸体,是在哪一天?”

“六月二十八日,在离他家大概四百多米远的一个池塘里。”老方答道。

南泽雨往前翻了几页,盯着马道生的尸体照片,喃喃说道:“尸体被装在一个铁皮箱里,两脚都栓着大铁球,死因是窒息。这看起来很像是专业杀手干的。”

“是的。”

“死亡日期推断是三月三日至三月六日。”南泽雨自言自语,“而叶颖君就是三月六日死的。此外,马道生是独居的,他的儿子四月二日从香港回来后,才发现他失踪了,并报了警。”

老方面露喜色,“这两个人肯定是同一帮人杀的,或者,是同一个人杀的。”

南泽雨思忖了一阵,“不对。发现属于马道生的那张名片是在四月五日,既然马道生和叶颖君都是三月初就死了,为何过了一个月才发现名片?”

老方往前倾了一下身子,声音也不自觉地压低了,“这就是我要到您办公室面谈的原因啊。”他的神情紧张,眼神游移,看起来颇有些诡异。

“好好说,干嘛疑神疑鬼的样子。”南泽雨没好气地说道。

“其实四月五日刚发现那张名片的时候,我就怀疑,我们局子里,有内鬼。”老方说完这句话,像是甩掉了一个包袱一般,长出了一口气。

“什么?”南泽雨吃了一惊,“是谁?”

老方犹豫了一下,“可能是钱局。”

“你有证据吗?”

“没有,但是刑事科学技术室是钱局分管的,他应该最清楚那些取证和法医鉴定的名堂。”老方说着,往门口看了一眼,像是怕有人在偷听似的。

“你的意思是,在叶颖君死亡一个月后,老钱安排人在她的尸体上动了手脚?”南泽雨倒吸了一口气,表情也变得庄重起来。

“往她袜子里放名片。”老方点点头,“这事绝对是内部人干的。”他看南泽雨脸色沉重,又小心翼翼地说:“您看这事……”

南泽雨想了一想,“先别着急下结论。假如名片真的是被人放进去的,那的确有可能是内鬼。”

“肯定是放进去的。”老方顾不得礼貌,着急地说,“三月六日立案,过了两天我就看到了报告,证物里没有名片。后来过了一个月后又发现了名片,说是之前忘记录入了。”他捋了一下汗湿的头发,“这像话吗?”

“咳咳。”南泽雨清了一下喉咙。

老方意识到自己过于激动,便尴尬地笑了笑,退回到沙发上坐好。

“你先不要激动,这件事,还是要调查清楚。这个老钱,跟万国侯没什么关系吧?”

“应该是没关系的,我派人偷偷盯了几天,没发现老钱有问题。所以我才纳闷,他怎么会是内鬼?”

南泽雨脸色一冷,“下次不要再做这种蠢事了!”他越想越气,差点破口大骂,“你有点脑子好不好?老钱是干侦查出身的,你派人去盯他?”

老方摸了一下额头,面露愧色,“您说的对,我当时考虑得不周到。”

“假如老钱有问题,你现在已经打草惊蛇了;假如老钱没问题,你以后还有什么脸面对他?”南泽雨面沉如水,口吻异常严厉。

他的训斥让老方感到委屈,可是老方又不敢辩解,只好僵硬地坐着。

“等等。”南泽雨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你这自相矛盾啊。”

“啊?哪里矛盾了?”老方有些摸不着头脑。

“你先说万国侯是杀人凶手,又说老钱是内鬼。如果老钱是万国侯的人,为什么要把万国侯的名片放在叶颖君的尸体上?”南泽雨浓眉深锁,像是极其不满。

“哦,您说这一点啊,这个我也很奇怪。”老方抓了抓头发,苦恼地说,“可能是别人想要万国侯来背黑锅?但是我又找不到其他的线索,看来看去,都是万国侯最像杀人凶手。”

南泽雨喝了一口茶,思考了一会儿,“先不说这个,你接着前面的说。”

“啊?”老方愣愣地张大了嘴巴。

这一副蠢样让南泽雨心头火起,“你不是说怀疑万国侯是杀害马道生的凶手吗?”

“哦,对,对。”老方连忙说道,“除了钱财、女人外,就是仇杀了。我没有找到马道生和万国侯之间有什么恩怨,但我却意外地发现,万国侯很容易树敌。由此推想,说不定是万国侯得罪了马道生,两人因此结仇,后来马道生不敌万国侯,就被杀害了。”

“你说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南泽雨几乎要骂脏话,他一抬头看到办公室墙上悬挂的书法“淡泊明志,宁静致远”,这才强忍住了怒气。“你因为发现万国侯有仇人,就怀疑他杀了马道生?”

“只是一种可能性。”老方慌忙解释道。

“他的仇人是谁?跟马道生有关系吗?”

老方摇摇头,“是一个RB人,叫高木公望,好像是个富二代。”说完,他拿起剩下的半瓶矿泉水,咕嘟咕嘟地喝了下去。

“RB人?”南泽雨眉头一皱,“为什么结的仇?”

“这个就不清楚了。总之,有一次,高木公望报警,说万国侯恐吓他,但是后来证据不足,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从那以后,两个人好像就彻底决裂了。”老方盯着空矿泉水瓶发呆,他还想再喝一瓶,但是不好意思开口。

“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按说,这属于万国侯的个人隐私了,不一定跟马道生的案子有关系。”南泽雨缓缓说道,“为财,为情,为仇,一般就这些杀人动机。当然,不能排除激情杀人。”他瞟了一眼桌上的照片,“但这铁皮箱的密封性如此之好,必定是精心准备的,不可能是激情杀人。”

老方听得一颗心又渐渐提了起来,“您的意思是,万国侯不是杀害马道生的凶手?”

“我认为,没有明显的动机。何况,在发现马道生尸体的现场,没有任何证据指向万国侯。”南泽雨敲了两下桌面,“至于你的那些推理,都是纯理论,没有现实基础支撑。”

“南厅长。”老方还想继续说服他,南泽雨却一挥手,示意他不要打断自己,“老钱那边,倒是值得注意,毕竟,那张名片出现得太蹊跷了,牵扯的人又太多。”

老方闻言大喜,“那您看,还要不要再派人盯着他?”

南泽雨沉吟了一下,“这件事你不要管了,我来安排人。”

“是,听您安排。”老方说完后,又站了起来,走到南泽雨的桌子边上,“南厅长,这个案子的复杂程度,超出我的预想。”他搓了一下手,“其实,还有个发现。”

他欲言又止的样子引起了南泽雨的兴趣,“发现了什么?”

“四月份那次,我们找万国侯问话,您也在。后来,有人说,看到一个叫花子在院子外边转悠,是一个长着金色眼睛的老头。”

南泽雨手一抖,碰翻了杯子,茶水立刻在桌上肆意流淌。

他立刻站起身,拉开抽屉,拿出里面的纸巾擦拭桌面。老方也帮着拿起桌上的东西,免得被水沾湿。

这一番收拾后,南泽雨已经非常不高兴了,但毕竟是他自己碰翻的杯子,也不好责怪别人。“这老头跟万国侯有什么关系?”

“您听我说完啊。”老方战战兢兢地说,“关键是那个老头后来又出现了一次,是在马道生的住宅附近,马道生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有人看到他在人群里鬼鬼祟祟地窥探。”

“难道他是凶手?”南泽雨用左手捡起一支笔,无意识地转了起来。

“这倒不一定,我想,他可能是和万国侯有很深关联的人,比如,可能是万国侯的手下,或者知道内情的人。”老方一脸“万国侯就是凶手”的表情,让南泽雨又好气又好笑。

“你们有拍到这个老头子的照片吗?”

老方摇了摇头,“这个人不简单。”他有些发愁地说,“我听人说,之前他还试图抢劫一个小女孩,后来在押送他去录口供的途中,他打晕了干警,跳车逃跑了!真是让警察丢尽了脸!”他忿忿不平地说,“再让我抓到,一定往死里打一顿!”

“啪。”笔掉在了桌子上,南泽雨笑了起来,“你今天反映的情况确实值得重视。万国侯,老钱,金色眼睛,好像都能连在一起呢。要是所有的干部都能像你这样,我该多省心啊。”

老方一听,顿时心花怒放,“谢谢南厅长夸奖!”

“对了,那群叶颖君的家属,还在闹事吗?”

“最近收敛了一些,这个倒是老钱抚慰的功劳。”老方又抓了抓头发,“老钱本质上还是个好同志。”

南泽雨嗤笑一声,“说他有问题的是你,说他是好同志的也是你。”

老方回到沙发边上,缓缓坐下,他的表情有点狼狈。

“行了。”南泽雨站起来,“你先回去吧。这个案子继续盯紧,老钱和金色眼睛你就不要管了,我会安排人查这两个家伙。你就全神贯注去抓杀人凶手吧。”他直视老方,目光如炬,“这个案子都快四个月了,不要拖得太久,曾秘书长都问过好几次了。”

老方挺起胸膛,“明白!”

第七十二章 神秘请帖

“爸爸,妈妈,万国侯邀请我去他家玩!”南泽姣刚放学回到家,就蹦蹦跳跳地跑到书房里。她手里举着一个厚实的信封,一张小脸上满是骄傲。

“你这孩子,胡说什么呢。”陶白荷一面帮她脱下书包,一面伸手接过信封,放在一边,“万国侯怎么可能认识你。”

南泽姣不服气地说:“狂心哥哥的叔叔就是万国侯!是他给我请帖的。”

陶白荷恍然大悟,“你说的是那个帮你打退乞丐的男孩儿吗?”

南泽姣点点头,“狂心哥哥说他叔叔让他转交给你们,还说他叔叔跟爸爸打过招呼。”

“哦,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南泽雨从名片盒里掏出一张比一般的名片小一些的金属卡片,“我忘记跟你说了,前阵子我遇见他了,算是认识了吧。”陶白荷大喜过望:“这是万国侯的名片!”她小心翼翼地从丈夫手里接过这张“了不得”的名片,“老公,你面子真大!这下我再也不用羡慕隋青柳啦。”

南泽雨含笑看着她:“这有什么。”话虽说得轻松,可他还是很谨慎地拆开了信封。一张暗金色的厚厚的请帖跃然眼前,请帖封面靠上的部位有一个皇冠浮雕,皇冠顶端嵌着一颗完美无瑕的红宝石。

南泽雨翻开请帖,里面刻着几行小字:

南泽雨先生台启

谨订于2015年9月13日18时

在SH皇冠举行新居落成并乔迁之庆

届时恭请阁下全家光临

谨邀-Ernest-August

“这是什么做的?怎么有股香味?”南泽姣好奇地凑近看了看。

“应该是沉香。果然是大手笔,请帖用沉香做,还附赠一颗鸽血红。”南泽雨冷哼一声,“我跟他也就见过一面,这么热情,实在搞不懂。”

陶白荷斜了丈夫一眼,噼里啪啦就开始数落他:“你真是公务员做久了,脑子都做瓦特了。别人收到万国侯的请帖,欢喜还来不及,哪像你,居然在这儿犯嘀咕?再说了,结识万国侯这样的人,对你有什么坏处?说不定我还能趁机多认识一些官太太,好帮帮你。”

南泽雨轻叹一口气,“不是我多心,实在是最近有太多麻烦事了。”他想了一想,“既然你想去,咱们就去吧,人家请帖都送来了,我们也不好意思不去。不过,这皇冠在哪儿?也不写清楚地址。”

陶白荷笑了起来,“你很长时间没去静安了吧?静安盖起了一座特殊的大宅子,里面有一栋特别神秘的大楼。据说从空中看,那栋楼是一顶皇冠的造型。周围拆掉了好多房子,为的就是给它让地方。”

“为什么非要住那儿呢,静安老堵车。”南泽雨纳闷地说。

“这个就不知道了。我听说啊,只是听说,好像那宅子一半在静安,一半在黄埔。”

“隋青柳跟你说的?”

陶白荷点了点头,“她也收到请帖了。”

“那得多大的宅子啊?”南泽姣天真地说,“万国侯住着不害怕吗?”

南泽雨微笑着说,“但凡住超级大宅的人,都不会是孤身一人,再说了,他不是还有你的那个哥哥陪着么。”

“狂心哥哥平时不住那儿,他一周才去他叔叔家一次。不过,好像他们住得也不算远就是了。”南泽姣趁父亲不备,又抢过去请帖,凑到鼻子上闻。

南泽雨闻言一怔,“你这个狂心哥哥是万国侯的什么亲戚?”

南泽姣摇了摇头,“我也不是很清楚,他有一次说自己的妈妈是万国侯的表妹。又有一次,他说自己的爸妈都是中国人。可是万国侯不是外国人么?”

陶白荷说:“或许他的妈妈是被收养的?在有钱人的圈子里,这也不算稀罕事。”

南泽雨沉吟了一下,“可是我记得姣姣说他是RB人?”

南泽姣说:“他只是在RB出生而已啦,也算不上RB人吧。至于他的国籍什么的,我哪里知道那么多啊。”她放下请帖,坐到父亲的腿上,然后摇晃着父亲的肩膀,“爸爸,去啦去啦,我还没见过这个万国侯呢。”

南泽雨被晃得头晕脑胀,“好好好,去去去。”

陶白荷故作娇嗔地瞪了丈夫一眼,“我说去就不行是吧。”

南泽雨哭笑不得,“哎唷我的女王,我哪儿敢呢,快去订做礼服,给姣姣也订一套。”

“欧耶!”南泽姣兴奋地大叫起来。

“什么事情这么开心啊?”陶无法听到他们的笑声,略感好奇,他扶着楼梯,从楼上慢慢走了下来。

“哦,爸,好事,万国侯邀请我们去他的新家参加宴会。”陶白荷赶紧上去搀扶视力不好的父亲。

“真的?是你老提到的那个富翁吗?”陶无法迟疑了一下,问道,“那我能去吗?”

“当然可以啊。”南泽雨答道,“不过,您的眼睛没问题吗?”

“没事。”陶无法高兴极了,“我这回可要见大人物了,回头羡慕死那几个老东西。”

“外公,您怎么激动得好像是要去见偶像一样呢?”南泽姣从父亲的腿上滑下来,跑到陶无法跟前,淘气地说。

“偶像?哈哈哈哈。”陶无法大笑起来,“你以为外公跟你一样啊,看到个韩国欧巴就流口水。”

南泽姣不满地嘟起嘴:“第一,我没有流口水!第二,我也不喜欢韩国欧巴。”

陶白荷不失时机地说:“是是是,人家喜欢的是RB欧巴。”

“妈妈!”南泽姣抗议地叫了一声。

众人都笑起来。

“对了,爸爸,我一直想问你来着,为什么叫他万国侯啊?”南泽姣怕母亲再拿自己寻开心,慌忙找了个话题。

“嗯,这个我还真知道一点呢。”南泽雨笑着说:“有人说他的资产富可敌国,能买下无数的小国,所以就有了这个称号。但实际上,真正的来由应该是别的。”

“是什么呢?”南泽姣追问道。

“他有一支很强大的军队,无往不利,所向披靡。军中个个是格斗高手,不仅能上天入海,还擅长各种秘技,且每个人都会多国外语。这些人往往来自美国海军陆战队或英国皇家空勤特降队、俄罗斯阿尔法小组,以及瑞典、德国的特种部队。当然,他们都是退役军人。而奇怪的是,这些人统统上了各自国家的‘黑名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离开了万国侯,他们可能就活不下去了。”

“黑名单?”南泽姣吃惊地说,“是说得罪了他们的政府吗?”

“真实的情况当然不会对外公布,我们也无从知晓。我们只知道,万国侯用了某种法子,救了这些人,然后,又和这些人所属国家的政府达成了某种协议。总之,这些人,在万国侯的羽翼下,是绝对安全的。这些军人都受过严格的训练,功夫了得,又忠心耿耿,他们结成一个团体,战斗力自然是非常惊人的。据说,某一次,迪拜酋长国的储君在拜访万国侯的时候,见到了这支队伍。那位储君对这支队伍赞叹不已,说其战斗力可比肩世上最顶级的军队,是真正的‘万国部队’。从那以后,‘万国侯’的绰号也就传开了。”

南泽姣听得入了迷,“万国侯真厉害啊。”

“姣姣,你猜猜,这么厉害的部队,总共有多少人?”

“总得有个几万人吧?”南泽姣迟疑地说。

南泽雨笑着摇了摇头,“一百零四。这支军队只有一百零四个人。”

“什么?”南泽姣大吃一惊,“也没比我们学校的保安多多少啊。”

南泽雨这时忍不住笑出了声,“但从这支军队里随便挑一个人都可以拆了你们学校吧。”他伸出手想拿茶杯,陶白荷赶紧递给了他。

南泽雨喝了一口茶,接着说,“万国侯这个人很有趣,他将一百零四个人的名字按照英文字母和数字混合编组,取代号为A1、B2之类。据说,迪拜储君当时感叹,如果万国侯再找四个人,那就可以凑齐两副扑克牌了。万国侯灵机一动,便将这支由一百零四个人组成的队伍命名为‘poker-men’,而坊间则给它起了个名字叫‘仆可义从’。顾名思义,这一百零四个人不仅保护他的生命安全,也照顾他的日常起居。”

南泽姣恍然大悟,“难怪我老是听狂心哥哥说什么K1、T3之类的,原来都是代号啊。”

“那么,皇冠里面,除了万国侯以外,就只有一百零四个人?”说话的人是陶无法,他转动着混浊的眼珠,似乎别有所指。

“这个就不清楚了。总之,万国侯之所以声名远扬,有人说是因为这支仆可义从;有人说是因为他家里的黄金可以从地下室一直堆到天花板;有人说他可以随时敲开这世上最尊贵的几扇大门。但我想,只凭武力、财富、权势,恐怕还不足以成就这样的威名。”说完,南泽雨将茶杯递给了妻子。

南泽姣心悦诚服地点了点头,她想了一会儿,又问道,“爸爸,你怎么知道得这样多啊?”

南泽雨微笑着摸了摸女儿的头,“因为爸爸是警察啊,警察知道的东西多,不是很正常吗?”

“对哦,我差点忘记了,我爸爸是警察的头头!”南泽姣天真的话语引得几个人都笑了起来。

南泽雨摸了摸下巴,笑着说:“你还想知道什么情报啊,我的小公主?”

南泽姣还没回答,陶白荷便笑着说道:“你要不要问问你那个RB王子的事情啊?”

南泽姣一跺脚,一撅嘴,“我不跟妈妈玩儿了!”说着,便噔噔地跑上楼去了。

几个人又笑了一阵,南泽雨看了一眼手表:“白荷,你要不要带姣姣出去转转?订礼服要趁早,万一不合身你们还得改呢。”

陶白荷站了起来,“好。对啦,你要不要也订一套?”

南泽雨想了想,“我就不要了吧,几个月前不是订了套新的嘛,才穿了一次。”

“也行,那我带姣姣出去啦。”

南泽雨掏出钥匙,“不用倒车,开心吧。”

陶白荷乜斜了丈夫一眼,“本来想给你带些好吃的回来,现在看,貌似不用了。”

南泽雨赶紧赔笑,“我的好夫人,我开玩笑呢。”

刚把母女送出门,南泽雨的脸色忽然一沉,“你现在可以说了,是不是有事要汇报?”

陶无法侧耳听了一下,确定没有旁人之后,才一脸严肃地说:“七色珀又出现了。”

南泽雨一愣,“七色珀?你确定?”他的声音不自觉地提高了,连呼吸也变得急促。

“确定。我上午出去办事,办完事回到店里,正好遇到伙计在跟卖家讨价还价。对了,伙计还帮我拍了照片。”

“拿来我看看。”

陶无法摸出手机,递给南泽雨。“卖家是一个小孩,说想让我的伙计看看,价格合适的话,就出给我们。”

南泽雨拧紧了眉头,他翻来覆去地看着手机上的照片,“开的什么价?”

“50万一克,只要现钱。”

南泽雨吃惊地扬起了眉毛,几乎要嗤笑出声,“真敢报,这料子看着很小。”

“嗯,我摸过,薄薄的一个小方片儿,不会超过10克。”

“就算是七色珀,这价格开的也太高了,到底是小孩儿,啥也不懂。”南泽雨喃喃自语,忽然问道,“多大的小孩?”

“伙计说还没有柜台高,最多六七岁吧。”

“他一个人来的?”

“嗯,我问他料子是哪儿来的他不说,问他留个电话也不肯。我想跟他商量下价格,他就跑了。”

“有点意思。”南泽雨笑着说,“虽然耳闻已久,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琥珀。在不同光线下,会呈现出七种颜色,有趣,有趣。”

陶无法附和着说,“确实很罕见。”

“这么说来,汉诺威家的人有可能没死绝。”南泽雨淡淡地说着,眼里却有一簇火花闪过,“等几天看看,别家不一定识货。即便识货,也不可能这个价收,或许那个小孩儿还会再来。”

“这几天我都去店里守着,万一他再出现,我就派人跟着。”

南泽雨点了点头,“记得问他总共有多少,有多少都收。”

“那么,价格……”

南泽雨冷笑,“你上次看到七色珀的时候,花钱买了吗?”陶无法立刻就明白了,他“嗯”了一声。

“记住,先不要告诉那边。”

陶无法深深地一鞠躬,“遵命。”

第七十三章 一罐可乐

八月流火,夏蝉在树端不知疲倦地鸣叫着。已是下午,但路上行人稀少,似乎是被炙热的阳光给晒得出不了门。

K1呆坐在车里吹着冷气,他百无聊赖地望向对街。千枫学院那一排乳黄色的教学楼简洁雅致,校门口的立柱上用粉笔写着花体的门牌号,在路旁的法国梧桐的映衬下,别有一番情趣。

K1正盯着梧桐树干的花纹发呆,忽然,车门打开了。T3坐了进来,脑门上带着豆大的汗珠。

K1瞅了瞅他空空如也的双手,十分不满:“喂,你没给我带吃的啊?”

T3不耐烦地瞪了他一眼:“不光话痨,还是个吃货,谁家姑娘忍得了你,一堆臭毛病。”

K1嬉皮笑脸地说:“怎么着,要不,你委屈一下?”

T3翻了一个大白眼,然后不知从哪儿变出来两个包装袋:“哎,你要菠萝味的还是芒果味的?”

K1开心地笑了:“就知道你记着我,嘿嘿,你先挑。”

“快选一个。”T3板起脸。

“那多不好意思啊。”K1仍然笑嘻嘻地。

“你他妈废话少点行不。”

“那就芒果味的吧。”

“这菠萝味的好像不错,你不要试试?”

“我喜欢吃芒果味的。”

“你试试菠萝味的嘛。”

“不,我要芒果味的。”见T3还在磨蹭,K1干脆直接抢过芒果派,开心地咬了一大口。

T3又好气又好笑,“没人跟你抢!”

“那可不一定。”K1说着,已经将零钱塞到了T3的手上。

“哎,你干嘛啊!”

“我不能占你便宜。”K1振振有词地说道,接着又咬了一口芒果派。

T3不情愿地缩回了手,忽然大叫了起来:“哎,不对,你少给钱了!”

K1得意地大笑。

T3假装委屈地说:“你看我对你多好,你还老跟我对着吵。”

K1乜斜他一眼,“得了吧,每次都是你挑事在先。”

T3哭笑不得,“我是讲道理,不是挑事。”

K1夸张地叹了一口气,又咬了一口芒果派,他咀嚼了一会儿,咽下去后才说道:“有时候我简直怀疑,你这个怂样,怎么会是连环爆炸案的元凶?”

T3面色一冷,“我炸的都是贪官污吏,又不炸平头百姓,怎么了?”

K1意识到自己刚才的措辞有些不妥,也有点后悔,“你别误会,我不是那个意思。”

车厢里的气氛顿时变得尴尬起来。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之后,T3率先问道:“你是不是后悔救我了?”

K1摇摇头,“那个时候,我不出手,你就死定了。你才一个人,看着一身是伤;后边几十个人追杀你,这不公平。”他说完想了几秒,又说:“假如后边就一个人追你,我可能就不救你了。”

T3诧异地问道:“你救人只看人数多少?万一追我的是世界拳王,你也不救?”

K1眉毛一挑,“梅威瑟吗?哈哈哈。”他笑了一阵,“假如真是世界拳王在追你,那我一定要冲上去的。”他狡黠地看了一眼T3,“我得去要个签名啊。”

“你他妈还有人性不?”T3嚷了起来,“我被人追杀,搞不好就没命了!”

K1又不慌不忙地啃起了芒果派,他那副神情,就好像T3说的是废话。

T3看K1对自己的话置若罔闻,气得就去抓他的衣领。

这时,K1的手机响了起来。

K1推开正扯住他衣领的T3,接通了电话:“怎么了,狂心?哦,好的,那你得出来接我,不然我进不去学校。”

过了一会儿,谢狂心出现在千枫学院的校门口,K1拿上他的书包,一面注意着过往的车辆,一面快步走过马路。

“你之前不是特意要我把书包拿走的么?都放学了,怎么又要把书包拿回去?”K1把书包递给谢狂心。

谢狂心接过书包,“有东西忘记拿了。”他仍是那副不爱搭理人的傲慢样子,好在K1早已习惯,也就不跟他计较了。

“喂,你要不要看下我们拍戏?”谢狂心忽然问道。

K1一愣,“我能看吗?”

谢狂心没好气地说:“想看就来看,不想看就出去车上等着。”

K1知道他的脾气,笑了笑:“那快带我过去吧。”他心知多半是前几天他跟万国侯说的话被谢狂心听到了,这小子想满足他看人拍戏的好奇心,但又不肯拉下脸好好说话。想到这儿,K1无声地笑了一下。

两人穿过校道,走进了学校游泳馆。当K1正欣赏着波光粼粼的游泳池时,一个留着整齐的刘海的女孩冲谢狂心喊道:“你又乱跑,刚才导演正找你呢。”

这女孩大约十七八岁,眉眼弯弯,眼神清澈,一副清新无暇的样子,正是K1曾见过的千枫学院宣传册封面上的那个女孩。K1还沉浸在惊奇之中,谢狂心已经开口了:“你别假传圣旨,就是你事情最多。”

女孩瘪了瘪嘴,“我只是想镜头拍出来好看一点罢了。”

谢狂心翻了个白眼:“那也不能没完没了地补妆吧。”

眼看两个人要吵起来了,K1赶紧打圆场,他接过谢狂心的书包,“你先去忙吧,我在这儿看。”

游泳池边上堆了一地的机器,K1大概看了下,有收音设备、好几台摄影机、遮光板,还有一些他一时之间看不懂的东西。一个带着小圆帽的家伙似乎是导演,他双手扎在腰间,看上去颇为不满。

在小圆帽旁边,站着一个身材高挑的短发女子,她穿着一身蜡染的靛蓝色连体裤。这女子眼睛很大,但看上去凶了一点,加上线条硬朗的鼻子和阔大的嘴唇,给人一种很不好打交道的感觉。

她话很少,只是偶尔跟导演交谈几句。

难道是副导演?反正架子很大。K1正在纳闷,忽然见女孩跑到monitor后面看了几眼,然后又跟短发女子说了些什么,后者一笑,嘴巴几乎要裂到耳根,吓了K1一跳。他顿时觉得,这人还是不笑的时候好看些,笑起来简直像个女妖。

K1正在胡思乱想时,扩音器里传来导演的声音:“清场了没有?”

几个工作人员赶紧将看热闹的学生赶了出去,K1正在犹豫要不要跟着学生们一起离开时,却见灯光亮了起来,馆内渐渐变得安静。K1不知道是这帮人漏掉了自己,还是谢狂心跟他们打过招呼,他找了个视线较好的位置,悄悄坐了下来。

一个穿着深蓝色连体泳衣的女孩在游泳池边做着准备运动。K1认出她是刚才跟谢狂心斗嘴的女孩子,估摸多半是女主角。

游泳池显然刚换过水。在明澈澄莹的水面上,漂浮着一些浅黄色的花瓣,以及若干深蓝色的浮游生物。K1看了好一阵,也不能确定这种浮游生物是什么,有点像小鱼,又有点像水母。他在心里暗暗奇怪,如果是淡水水母,弄到游泳池里干什么呢?就为了拍出来好看么?

只见女孩深吸一口气,轻轻踮起脚丫,双手并排举起,接着“噗通”一声,跳进了游泳池。她身体修长,在水里就像是一条可爱的小美人鱼。她游了几米,还没浮出水面,导演就在岸上喊道:“咔。”

女孩从水里浮上来,长发已经湿透了。

“你刚才那个吸气的表情不自然。”导演耐心地说,“你要表现出一种像是晨泳一样的感觉,整体要让人联想到朝气蓬勃,还要有青春的美感。”

女孩似乎有点委屈,但她还是顺从地上了岸。短发大嘴女几步跑过去,给她裹了一条大浴巾,又用电吹风帮她吹头发。

几分钟后,女孩的头发干得差不多了,大嘴女又帮她重新梳顺,然后交由化妆师帮她补妆。

K1在看台上看得忍不住要打哈欠:原来拍戏是这么无聊的事情,跟他想得一点都不一样。

等女孩准备好了,导演一挥手,她又摆好姿势,跃入水中。这次,她入水的表情很好,但入水后扬起的水花太大了,拍出来不好看,导演又要求重来。

K1看得直砸嘴,这要是让他拍戏,估计第二次就要发飙了。他不自觉地缩了一下脖子,假想万国侯在场,可能会敲他。

让他意外的是,女孩并没有发脾气,而是很配合地让大嘴女帮她吹干头发,再补好妆。然后,她轻盈地走到泳池边,准备开始新一轮的拍摄。

K1有些佩服她,年纪轻轻,就这么敬业。想到这儿,他往人群里看了看,谢狂心居然在玩手机,根本没有看女孩。他摇了摇头,又收回视线。

女孩这次入水的效果很好,她一口气游了好远才停下来。看导演似乎也很满意,K1这才松了一口气,他实在觉得女孩这么来回折腾,有点可怜。

就在这时,女孩忽然尖叫一声,接着就慌乱地挣扎了起来。K1见状,来不及多想,他几步冲下来,连鞋子都没脱,就直接跳进了水里。他以为女孩脚抽筋了,便着急地冲女孩游过去。

但女孩并没有溺水的症状,她仍然浮在水面上,只是表情惊慌,像是在躲避什么。K1脑中灵光一闪,是那些水母!大概是几次折腾之后,女孩不小心碰到了水母,K1大喊道:“别乱动!”水流的波动,可能会让更多的水母漂到她身边,那就麻烦了。

K1游到女孩身边,抓住了她的胳膊。他定睛一看,果然有一层密密的水母浮在周围。几个穿着打扮像是保镖的男子慌乱地跑到了岸边,K1抱着女孩,让她尽量远离水面,然后慢慢走向岸边。领头的男子身子前倾,他伸出胳膊,吃力地接过了女孩。

K1这时忽然感到小腿一阵剧痛,他暗骂一声,奋力游上了岸。

K1顾不得自己,赶紧问女孩:“你受伤了吗?”

女孩摇摇头:“我没事。我本来打算游回岸边的,结果发现身边围了一圈那种东西。”她有些后怕地看了一眼游泳池,“我原本以为只是摆设,没想到居然是活体的,真恶心!”

K1苦笑了一声,他心里也十分不赞同这种往游泳池添加水母的做法,但他也懒得指责。

这时,导演在扩音器里喊到,“大家休息一下!”

“呀,你的腿!”女孩忽然指着K1的裤腿叫了起来。只见K1的浅色裤子上浮现出点点血迹,显然是受伤了。

K1掀起裤腿,看到小腿上有一圈肿胀的伤口,有些地方已经破了皮,在往外渗血,虽然出血量很小,但看着还是有点吓人。

“要不要现在去医院?”女孩担忧地问道。

K1摇摇头,“没事,我一会儿再去。”

女孩沉默了几秒之后开口说:“你等我一下。”她快速跑回人群中,拿了一个小包过来,“你能不能陪我到那边去一下?”她指了指远处的自动零售机。K1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不叫大嘴女陪她一起去,但还是点了点头。

到了自动零售机前面,女孩从小包里取出硬币,熟练地投了进去,取出一瓶可乐。她小心地拉开罐子,然后递给K1:“这个洒到伤口上,可以暂时止痛。”

K1愣住了,他看着女孩白皙的脸庞,一时间竟然手足无措。

女孩见他不接,有些不好意思地缩回了手:“我爸爸告诉我的,很管用。”她的声音微微颤动,不知道是害怕还是害羞。

K1的鼻子莫名有点发酸。他背井离乡多年,早已习惯了万国侯保镖这一身份,从没想过有一天会有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孩对他流露出真诚的关爱。

他接过可乐,毫不犹豫地洒在伤口上。一种酸胀的痛楚弥漫开来,他忍不住吸了几口气,女孩抿嘴一笑:“大哥哥,你是在心疼可乐么?”

K1尴尬地挠挠头,不知道怎么回答。

女孩莞尔一笑,“你怎么像是很久没喝过可乐的样子?”

K1不敢看她亮晶晶的眼睛,他局促地说:“我确实很久没喝过可乐了。”

女孩略带羡慕地说:“我也是。”

K1一愣,赶紧摸出钱包,想请女孩喝一罐,可他却尴尬地发现,自己身上没有零钱,而这台机器偏偏只收小额货币。他这才回想起来,仅有的一点儿零钱都塞给T3了。K1窘得一张黑脸膛都快变成了红色,他扭扭捏捏地说:“我没有零钱,可我想请你喝饮料。”

女孩笑了,弯弯的眼睛就像春天的湖面上明媚的小桥:“不要紧,就算作我报答你好了。对了,不能告诉我爸爸哦,我爸爸不许我买这些饮料。”

“放心,一定不让他知道。再说,我也不认识你爸爸,想告诉都不知道咋告诉呢。”K1爽朗地说。

女孩抿嘴一笑,她主动伸出手,“交个朋友吧,我叫高襄绮,我的朋友都叫我襄襄。”

第七十四章 造化弄人

K1迟疑地伸出手,只敢握住她的指尖:“我叫kilo,朋友们一般都叫我k1。”

“好有趣的名字,听起来像特工用的代号。”

“其实,我真的是一名特工。”K1开着玩笑,心里却五味杂陈。他感慨自己的情报工作做的不够到位,居然没有去查高靳的女儿。

“噢?我还以为你是哪个学生的家长呢。”高襄绮调皮地甩了甩湿漉漉的头发,微微上翘的小鼻子像是珍珠做的一样,泛着柔和的光泽。

这个小动作让K1的心脏不听使唤地加速了,他掩饰着自己的情绪,看向正朝他们快步走来的大嘴女,“你的老师好像很担心你。”

“她不仅是我的老师,更是我的朋友。”高襄绮郑重其事地说。

话音刚落,大嘴女就走到了两人的身边,她二话不说就拉住高襄绮的胳膊,然后像机场安检似的,从头到脚仔细看了一遍。

高襄绮哭笑不得:“哎,好了,兰姐,你不用这样紧张,我什么事情都没有。”兰姐置若罔闻,仍然坚持检查,直到她确认了高襄绮的安全后,才松了一口气。“一看到你在水里挣扎,我就想过去,可是你的保镖不让。刚才导演说还得再拍一条水里的,我跟他说,今天不拍了。”她的普通话带有SH口音,但又和本地人说的不太一样。

高襄绮有些不开心地说:“那其他人呢,今天都不拍了吗?”

兰姐点点头:“太阳快落山了,导演说一会儿打出来的光线不自然,明天再拍。”说完,她看了一眼K1,这才如梦初醒一般问道:“襄襄,这是你朋友?”

高襄绮略有些羞涩:“这是K1,刚才多亏他救了我。”

兰姐向K1投去感激的一瞥:“谢谢你了,K1先生。”她犹豫了一下,“我叫游津兰,是襄襄的美术老师。”

K1赶紧客气地回礼,心中却暗暗惊奇:一个美术老师,为何与高靳的女儿走得这样近?但他还来没得及细想,就听到高襄绮对游津兰说:“K1受伤了,兰姐,你问问校医下班没有。”

K1的心情很复杂。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宣传册封面上看到的女孩,竟会是高靳的独生女。高靳那么惹人厌,而他的女儿却这样善良、单纯。想到这儿,他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高襄绮敏感地发现了K1不对劲,她关心地问道:“你没事吧?”说着,她弯下腰去察看K1的小腿。湿漉漉的头发在K1的裤子上掠过,K1赶紧说:“没事没事,别担心,我皮糙肉厚的,这不算什么。”

“太好了,校医还没走,我先让他帮你简单处理一下。”游津兰挂掉电话,兴冲冲地对K1说。

“真的吗?”高襄绮喜出望外,“那麻烦兰姐你去请她过来。”

她话还没说完,游津兰已经一路小跑,冲向游泳馆入口了。高襄绮看着游津兰的背影,笑了起来:“K1,你看,大家都很关心你呢。”

K1并没有把这种小伤当一回事,但看高襄绮这样紧张自己,游津兰也表现得非常热忱,他不禁觉得有些赧然:“一点儿小事,你们不用这么麻烦。”

高襄绮却郑重其事地说:“不要因为是小伤就不在乎。”她的眼神中隐隐含着几分阴郁,“还是要爱惜自己的身体。”

游津兰很快就回来了,还带回一个提着急救箱、戴着眼镜的女人,估计就是校医了。K1按照校医的吩咐,将裤腿卷到最高处,使伤口暴露在空气中。

校医仔细看了看,问道:“你现在有没有呼吸困难?胸部疼痛?吞咽困难?晕眩?恶心?”K1摇摇头:“就是腿上疼,其他没啥感觉。”校医松了一口气,“这应该不是剧毒的水母。”她打开急救箱,取出镊子,将残余在K1腿上的水母触手慢慢摘了下来。她的动作很轻巧,K1稍微放心了一些,他原本对校医并无好感,但现在看来,千枫学院的校医还是很靠谱的。

“游老师,麻烦你去找个纸盒或者广口塑料瓶。”校医又吩咐道。游津兰赶紧去找。很快,她拿着一个脉动瓶子跑了过来,里面还有小半瓶没喝完的饮料。校医接过瓶子,将水母触手放了进去,“这些东西仍然有毒性,碰到人的皮肤会很麻烦。”她解释道。

接着,校医拿出生理盐水,浇到K1的小腿上。“你一会儿还是得去医院,我这只是应急处理。”

K1感激地说:“谢谢你,我已经感觉好些了。”

高襄绮在一旁看着,忽然打了个喷嚏。游津兰反应过来,连忙去拿了一条大浴巾,给高襄绮裹上,“襄襄,我们先去吹头发,换衣服,好不好?K1先生这边有校医处理伤口呢,我们也帮不上忙。”游津兰细声细语地哄着高襄绮。K1也跟着说:“你快去换衣服吧,当心着凉了。”高襄绮这才跟着游津兰走开了。

校医处理完伤口,拿出一管乳膏。

“这是什么?”K1好奇地问道。

“这是氢化可的松,对你伤口有好处。”校医耐心地解释道。

“给你添麻烦了。”K1诚恳地说。

校医不以为然:“其实我们要谢谢你。”她目光投向远处,“还好有你,至少本校学生没有受伤,不然就麻烦了。”

K1见她欲言又止,大概猜出来了她的意思。这种贵族学校对于学生的安全肯定是异常重视,假如出了问题,可能相关的人都要受牵连。

“好了,处理完了。”校医摘下手套。

“K1?”谢狂心诧异地走过来,“怎么回事?”

K1没好气地说:“你刚才死哪儿去了?”

谢狂心耸耸肩,“导演调整了一下,说今天先不拍我的戏,我就去找南泽姣了。”说完,他看了看校医,又看了眼K1的腿,露出了怀疑的神色,“你受伤了?”

“被水母蜇了,还好不严重。”K1稍微活动了一下腿,“还不是为了救你的女主角。”

谢狂心扶额,“高襄绮又不是我选的,跟我有什么关系?”他盯着K1的腿看了几秒,“真的没事吗?等下去医院再看看?”

K1淡淡地说:“看情况。”他忍不住朝人群看了几眼。

“你在找谁呢?”谢狂心问道。

“你的南泽姣呢?”K1没有回答。

谢狂心眨眨眼:“不告诉你。”

“嘁。”K1语带嘲讽地说,“想给人惊喜,结果扑了个空,没找到,对不?”

谢狂心恼火地瞪了K1一眼,“要你管!”

K1正要呛回去,就听到高襄绮的声音,“咦,对哦,你俩认识!”

K1回过头,有点尴尬地笑了笑,“嗯。”正当他在想怎么形容自己和谢狂心的关系时,谢狂心已经抢先说了:“他是我家的保镖。”

K1心里一沉,他讪讪地看着高襄绮,却见后者惊奇地睁大了眼睛,“真的吗?你不说,我以为是你哥哥,真有型啊。”

这个赞美让K1闹了个大红脸。谢狂心噗嗤一笑,“我怎么会有这么五大三粗的哥哥。”他傲慢地扬起了下巴,“刚才是你自己招惹水母的吧,害得我家保镖都受伤了!”

高襄绮气结,“你这是什么意思?”

K1知道谢狂心的脾气,赶紧打圆场,“我这是小伤,没啥。刚才也不是高小姐的责任,要说,该怪那个导演,没事往游泳池里弄水母,不是害人么!”

高襄绮身边站着游津兰,她解释道:“导演也没有想到水母攻击性这么强。原本的设计,水母是在最外的两条水道的,镜头会分开切,最后看起来像在人身边一样。谁知后来水母都飘到中央的水道去了。”她看了一眼高襄绮,“好在也没出事,我再跟导演商量一下,安全第一,不行就撤掉水母。”

“必须撤掉水母。”K1严肃地说,“不然始终是安全隐患。”

游津兰颔首,“反正今天不拍了,明天我再跟导演说吧。”她看了一眼手表,“不如我们一起吃个饭吧,也到饭点了。”

高襄绮想了一下,“可以的,我们走吧。”

K1看了看谢狂心,后者却摇摇头,“今天K1受伤了,等下还要去医院。改天我再请两位美女吃饭吧。”听到他这样说,游津兰也不好再坚持了。几人收拾好了东西,一同离开了游泳馆。

刚走出校门,高襄绮的几个保镖忽然列队站好,高襄绮有点难堪似的说,“呃,我爸爸来了。”

K1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果然看到一辆银色的柯尼塞格Agera开了过来。

车一停,一个魁梧的光头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正是高靳。他走到高襄绮面前,从头到脚检查了一遍高襄绮,接着毫不客气地冲K1说道:“怎么回事?”

“爸爸!是人家救了我,还受了伤!这位是……”

“我认识,不用你介绍!”高靳气势汹汹地打断了女儿的话,高襄绮愣了一下,她敏感地发现,父亲似乎不怎么喜欢K1,甚至完全不在意对方有伤。

“高总,令千金在拍戏的时候,险些被水母蜇伤。还好我及时发现,现在已经没事了。”K1不卑不亢地说。

高靳狐疑地看着K1,这时,谢狂心和游津兰走了过来。

谢狂心彬彬有礼地鞠了一躬,“您是高总吧。我是万国侯的外甥,谢狂心。”他身旁的游津兰,则专注而好奇地看着高靳。

高靳微微一怔,他对谢狂心并不感兴趣,目光几乎全集中在游津兰身上。他看着游津兰的单眼皮大眼睛,惊讶之情几乎溢于言表。但他很快便收回了视线,镇定而又威严地说:“是吗?听说你的保镖救了我女儿,多谢。”

高襄绮有些抱歉地向K1投去一个安慰的眼神,这个温柔的小动作让后者心里舒服了一些。

尖锐的刹车声轮番响起,高靳的手下陆续赶到。高靳一挥手,他们便纷纷冲进了千枫学院。

校门口的保安见状,自觉地关上了传达室的门。

“爸爸,你不用这样吧?”高襄绮不满地说,“我以后还怎么跟剧组相处啊?”

高靳冷哼一声,“这个导演脑残,你也跟着瞎胡闹?你再闹就别拍戏了。”

高襄绮气呼呼地转过头,不再看他。

“不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我不能让人觉得我高靳的女儿好欺负。”高靳说话的时候,眼珠仍旧是慢半拍,看起来又诡异又吓人。

“高总说的对,对那些人不必太客气。晚辈常听叔叔讲,高总是人中之龙,晚辈只恨没有见识的机会。今天能略尽心力,晚辈已经十分满足了!”

高靳微微一笑,谢狂心的场面话说得漂亮,他听着很顺耳,表情也不觉放松了几分,“你叔叔常提起我?”

谢狂心点点头,他从K1手中的书包里取出一个信封,双手递给高靳,“我叔叔下个月要举办家宴,恳请您务必赏脸。”

高靳微微一怔,接着拆开了信封,“你叔叔让你送请帖给我?”

谢狂心没有错过他脸上的惊讶与得意,“是的,原本打算交给高襄绮,没想到今天有机会见到您本尊,自然是当面交给您更好。”

高靳合上请帖,“小谢,请转告你叔叔,我一定准时出席。”说着,他不失时机地转向游津兰,“这位是?”

高襄绮仍然很生气,板着脸介绍道,“爸爸,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游津兰老师。”

游津兰落落大方地说:“高先生你好。”

高靳心疼女儿,但又不忍心过于责备她,而且当着外人的面,他还得维持一个父亲的尊严,于是不由得提高了声音:“你不要老是这样任性。你说想拍学校的校庆纪录片,我同意了;你说晚些回家,我也同意了;你自己乱来就算了,万一连累了游老师怎么办?”

高襄绮低下头,一声不吭。

游津兰见状赶紧说:“高先生,你别怪襄襄。她表现得非常好,真的。”她像是无法面对高靳那直勾勾的目光,说话间,脸颊已弥漫上一层羞赧的粉红,一直红到了耳朵根。

高靳见游津兰出来解围,便顺水推舟:“既然是游老师帮你说话,那今天就算了。但你以后可不能再这么随心所欲了!”

谢狂心也跟着说:“令尊是为你好。现在这世道,人心险恶。拍戏虽然是小事,但你也不知道会不会因此得罪了谁,还是谨慎些好。对了,高总,您看,要不要把这帮人领到警局去?总得查查是谁搞的鬼。”

高靳眯起了眼睛,“这事我有分寸,不会放过他们的,你不必担心。”

话已至此,谢狂心明白不能再深谈,“既然如此,晚辈就不打扰了!”他转向游津兰,“游老师,要不要我送你一程?”

高靳抢着说:“这个就不用了,一会儿我送她回去!”

“那就悉听尊便,告辞了!”谢狂心鞠了一躬,对K1使了个眼色,转身离开。

K1依依不舍地看了眼高襄绮,捏着一罐可乐,追了上去。

游津兰看着高襄绮目送K1的神情,若有所思,而高靳已经满脸含笑地拉开了车门:“游老师,请。”

第七十五章 八歧大蛇

“游老师,襄襄平时没少让你费心吧?”高靳坐在副驾,从后视镜瞟了一眼拘束的游津兰,用尽量温和的口吻问道。

他在心中窃喜,还好让司机把宾利开出来了,不然,他的柯尼塞格Agera还真坐不下四个人。而司机此刻正目不斜视地开着车,像个机器人一般。

“襄襄很优秀的,我们平时在办公室都说,要是每个学生都像襄襄这样,我们就可以给学校改名字了。”游津兰慌忙答道,她仍然有些害羞,这让她看上去多了一分小女人的温柔,少了些五官带来的霸气。

“改名字?”高襄绮已经渐渐消了气,她和游津兰坐在后座。“改什么名字?”

“栋梁学院。”

“哈哈哈哈。”高襄绮笑得前仰后合,“这个名字太土了。”她又笑了一会儿,“但是让人印象深刻。”她对父亲调皮地说,“你以后跟人介绍的时候,就说你女儿在栋梁学院读书。”

高靳哭笑不得,“名字有什么关系?学校好才是最重要的。”

高襄绮不以为然地扭头看向窗外。

高靳略带歉意地说:“游老师,真不好意思,襄襄被我宠坏了,没大没小的。”

游津兰微微一笑,“襄襄很可爱,我很喜欢她。”她伸出手,轻轻捋了一下高襄绮的发尾,“有这样的学生,是我们的福气。”

高靳转过头去,见游津兰的表情异常真挚,眼中都是对高襄绮的喜爱,心里一动,忍不住脱口而出,“游老师,你看着很年轻啊,不像是高中老师呢。”

游津兰矜持地一笑,“我不年轻了。”

高襄绮没好气地对父亲说:“女士的年龄是秘密,你干嘛问这个?”

游津兰怕父女俩吵起来,赶紧说:“其实也不算是秘密了,教师资料在学校官网上都有的。”她安抚着高襄绮:“襄襄,你饿不饿?我包里有吃的。”

高襄绮却不买账,“本来有点饿的,现在饱了!”

高靳听了女儿的话,眼珠一转,“游老师,你喜欢吃什么菜?”

游津兰一怔,“我,都行,没有特别忌口的。”

高靳想了一想,“游老师,你喜欢吃寿司吗?”

游津兰有点尴尬,“我很少吃,不太懂。”她看着车窗外面,有些苦涩地说,“我成天不是在画室,就是在图书馆,都快要跟城市脱节了。”

高靳听她自嘲,赶紧安慰道:“游老师是做学问的人啊。”

“不敢。”游津兰谦虚地答道。

“兰姐,你太客气啦。我要是有弗兰克·马瑟韦尔这样的老师,我一定满世界喊着宣传。”高襄绮有些不满地说:“你倒好,生怕别人知道。”

高靳愣了一下,“这个名字好熟。”接着,他就想起来了,是万国侯花天价买下的那幅画的作者!他试探地问道:“是不是那位油画大师?”

高襄绮乜斜他一眼,“唷,你居然知道是油画!”

高靳好脾气地笑笑,“我听说他的画价值连城。”

高襄绮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我说呢,还是跟钱有关。我还以为你真对艺术感兴趣了呢,哼。”

高靳不理会女儿的嘲讽,继续问道:“游老师,你之前是在国外学习吗?”

游津兰答道:“没有,我一直在国内。马瑟韦尔老师喜欢到处采风,97年的时候,他来到中国,在我们学校做过讲座,蒙他青睐,肯收我这个资质平平的学生。后来他四处举办画展,我也就跟着帮帮忙什么的。”

高靳耐心地听着,却见游津兰停了下来,陷入了沉默。

他等了一会儿,有些担心:“游老师?”

高襄绮见游津兰神情不豫,便替她说,“去年十月,弗兰克·马瑟韦尔去世了。”

高靳“啊”地一声,连忙说:“抱歉。”

游津兰淡淡地说:“没事,这在圈子里算是比较轰动的事情了。当然,普通人可能不太关注。”

前面的车慢了下来,又要堵车了。高靳心里烦躁,他看着前车发了一会儿呆,忽然说:“有时候,我很羡慕你们老师,都跟孩子打交道,人际关系挺单纯的,真好。”

游津兰失笑:“是吗?我倒没有想过这一点。”

“那你是怎么想到做老师的呢?”

游津兰不防高靳忽然这样一问,下意识地答道:“我之前没有想过。”

接着,她意识到这个回答不太妥当,又补充道:“之前,我一心沉醉在书本和画作里,没有想过教书育人。后来,老师去世后,我在网上看到一些孩子对他的评价,发现他们对美术真的毫无概念。有些人分不清水粉、水彩和油画的区别;有些人以为达芬奇是美国人;甚至有些人觉得有了摄影机就不再需要画笔。”她的语速略快,显然十分激动。

她停了一下,又接着说:“或许是冲动吧,我当时就觉得,我得做点什么,让这个世界知道艺术的价值,让更多的孩子热爱绘画。一个不尊重艺术的社会是可怕的,是不可能进步的。”

高襄绮听得目瞪口呆,她忍不住啪啪地鼓起了掌:“兰姐,你太棒了!真的,我简直要崇拜你了!”

游津兰喘了一口气,不知道是紧张还是害怕地看了高靳一眼。

高靳欣赏地看着游津兰,语气也变得柔和了:“游老师,我有预感,我们能成为朋友。”

高襄绮大笑了起来,“爸爸,你想泡兰姐?”

“襄襄!”游津兰立刻叫道,“别乱开玩笑。”

高靳笑而不语,车厢内的气氛一时间变得暧昧而诡异。

高襄绮见游津兰有些狼狈,也就不忍心再逗她了,她看了看车外行驶缓慢的车河,问道:“爸爸,你是打算去‘松之里’吗?”

高靳看了她一眼,“怎么了?”

“没什么。”高襄绮脱掉鞋子,蜷起身体,“那还早,我先睡会啊,困了。”

“睡吧。”高靳调高了空调的温度,“到了叫你。”

高襄绮很快就睡着了。游津兰心里七上八下的,她不知道“松之里”还有多远,一路上不讲话,似乎不太礼貌;讲话又怕吵着高襄绮。她陷入矛盾之中,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游老师。”打破沉默的是高靳,“这么叫显得好生疏啊。”他忽然笑了笑,“你比我小,我叫你兰兰,行吗?”

游津兰心里一震,她老公也是这么叫她的。她强忍住心里的别扭和恐惧,“当然可以。”

“兰兰,听你口音,是本地人?”

游津兰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实话,“我是崇明岛的。”说完她又忍不住问道:“你呢?”

高靳没有料到她会主动问自己,顿时喜出望外,“我是YN人,韩城你听说过吗?挨着缅甸。”

游津兰点点头,“嗯,好像盛产什么琥珀翡翠之类的吧。”

高靳咧嘴一笑,“都是石头。”他又看了游津兰一眼,“我还以为你是北方人呢。”

游津兰苦笑,“因为我的个子比较高吧,脸也不像江浙女子那样秀气。”

“我倒是喜欢你这样的,秀气的女孩子太平庸了。”高靳毫不掩饰的赞美,让游津兰有些不好意思,“不过我说话不像北方人,我普通话不好。”

“你说的普通话好,是指那种‘你今儿去哪儿浪儿去了’吗?”高靳故意夸张地学着大舌头,那怪声怪气的“儿话音”让游津兰吃吃地笑了。

她这一笑,心情也放松了些,“高先生,你真幽默。”

高靳狡黠地一笑,“兰兰,你有男朋友吗?”

这突如其来的问题,吓了游津兰一跳,她愣了好几秒才答道:“没有。”

高靳的脸上波澜不惊:“你这样优秀,却一直单身,你家人不催你吗?”

游津兰沉默了一会儿,“我父母很多年前就不在了,我也没有兄弟姐妹,算是孤家寡人了,当然没人催我。”

“对不起!”高靳慌忙道歉,“我真的没有想到,我不是故意的!”

“不要紧。”游津兰却反过来安慰高靳,“都过去很多年了。”

“其实,我父母也去世很多年了。在我很小的时候,他们就不在了,我是外婆带大的。”高靳的话让游津兰感到一阵凄楚,她的父母当然还在,可是,高靳的父母,却真的不在了。接着,她心中泛起一阵厌恶,她搞不清楚自己是怎么了,居然对高靳有点同情。她立刻摇摇头,像是要把这令她不快的感受给甩掉。然后,她深吸一口气,低声说:“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高靳眼神一闪,此刻,这句诗听起来别有一番意味。“兰兰,你发现了吗,我们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是吗?”游津兰扬起眉毛,“比如,我们都喜欢襄襄?”

“当然不只这一点。”高靳朗声笑道,他的笑声回荡在胸腔内,似乎带着他的光头在一起振动。

游津兰盯着他的光头,然后注意到了他脖子上的纹身,她好奇地问道:“你这是什么图案?看着像是东洋风格呢。”

高靳有些惊奇地说:“厉害,你怎么看出来的?”

游津兰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因为有樱花的花瓣,还有那种像是浮世绘的波浪。”她迟疑了一下,“感觉是很有杀气的纹身。”

“是八歧大蛇。”高靳答道,“它有八头八尾,能呼风唤雨,酗酒如命,动辄湮没道路山川,作恶多端,是许多人眼中的恶兽。”

游津兰心里一吃惊,这话简直像是高靳的自述,她小心翼翼地看了看高靳,确定后者不是在讽刺什么,才慢慢说:“不过是一个神话传说罢了。”

“你在害怕?”高靳像是意识到了她的不安。

“没有。”游津兰没有想到高靳会这样敏感多疑,她掩饰地笑了一下:“我不是太喜欢蛇。”

“很少有女人喜欢蛇。”高靳满不在乎地说,“因为它给人的感觉比较冷血吧。”

“对了,高先生,你刚才说的‘松之里’,我好像听同事说过,是很有名的日式料理吧?”游津兰决定换个话题,她实在不想跟高靳谈论蛇。

“那是我的店。”高靳嘿嘿地笑着,“厨师都是从RB请来的,保证原汁原味。”

游津兰故作惊奇地说:“原来是高先生的店!我之前也没听襄襄提过,她只说你是做生意的。这丫头,真会保密。”

高靳看了仍在沉睡的女儿一眼,“她大概是怕你知道了我的身份后,会跟她相处得不自在吧。”

“怎么会?”游津兰又轻轻抚摸了一下高襄绮的发尾,“我只怕别人觉得我是个无趣的书呆子。”她垂下眼睑,“我的朋友很少,特别是在这个繁华的城市。”

高靳忍不住回头看了她一眼,“现在你有我这个朋友了。”他特别强调了一下“我”字,生怕游津兰不相信似的。“这年头,敢坚持自我的人不多了,像你这样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的女人就更少了。”高靳诚恳地说,“我很欣赏你,希望能成为你的朋友。”

游津兰无声地笑了一下,她捏紧了手提包的把手。

车河终于又动了起来,司机熟练地将车子开上了一条小路,很快,就开到了吴上路的路口。

游津兰看着不远处的“松之里”大楼,忽然心里一阵反胃。她清楚地回忆起了戴天给她看过的照片,女儿就是坠亡在那栋楼的前面,那双圆睁的眼睛空洞无神,却又带着无声的控诉。

“停车!”她忽然喊了一声,司机一个急刹车,赶紧靠边停下,游津兰立刻打开车门,冲了出去,剧烈地呕吐了起来。

“你没事吧?”高靳也赶紧下了车。高襄绮被惊醒了,她摇下车窗,诧异地看着这一切。

游津兰吐完以后,掏出包里的纸巾,擦干净了自己的脸,然后充满歉意地说:“对不起了,高先生,改天我再请你吃饭,好吗?今天我实在非常不舒服。”

高靳仔细地看着她的脸,然后点点头:“嗯,那就改天再聚。那么,我现在送你回去?”

游津兰连连摇手,“我想慢慢走一段,坐地铁回去。可能今天有点晕车了。”

见她这样说,高靳也不好再勉强,他掏出手机,“你的电话号码是多少?等你到家了,给我电话,好吗?”

游津兰报了自己的号码,她脸色苍白,看起来确实非常虚弱。高靳记下了她的电话号码,但仍旧有些放心不下,“真的不要我送你回去吗?”

“不用,你照顾好襄襄吧,她今天有点受凉。”游津兰冲高襄绮挥手示意,然后对高靳说:“我走了,别担心我。”

她在高靳的目光中渐渐走远,直到她走出了这条街,又拐过街角,回头再也看不到高靳的车,她才松了一口气。

第七十六章 雨夜皇冠

这个夏季特别的闷热,当傍晚响起雷鸣声时,许多酷暑难耐的人几乎要欢呼雀跃起来。夜幕还未降临的时候,浓重的积雨云就已经悄悄浮现在天际,遮去了落日的最后一丝余晖。很快,倾盆之雨挟裹着天神的怒吼,泼泼洒洒地下了起来。

晚上八点左右,一辆银光闪闪的加长轿车轻盈地停在了JA区皇冠的侧门,车门打开后,下来了一男一女。女子娇小窈窕,着一身刺绣旗袍,却尽力伸直了手臂,为男子撑开一把墨黑的雨伞。他们没有交谈,只是极有默契地保持着距离,悄然踱进了院子。

该男子正是万国侯,他走路步子很大,且速度颇快。女子便是月漱落,她要拼尽全力才能勉强跟上万国侯的步伐。下过雨的路面异常湿滑,偏偏她穿着极高的鞋子,几次都险些跌倒。

万国侯拾阶而上,进入了皇冠主楼,月漱落则在门口停了下来,将伞交给了早已等候多时的男仆。她整理了一下衣冠,跟着万国侯走进了大厅。

放眼望去,皇冠的主楼就像是一座大教堂。大厅的天花板高不可攀,而不知为何整座楼都没有亮灯。昏暗的夜色混合着密密如织的雨帘,闪电不时划过夜空,映衬得这座富丽堂皇的大宅阴沉可怖。

月漱落忍不住想,这会是一栋经常住人的寓所吗?

她有点畏惧地看了一眼万国侯,“侯爷,我是不是应该脱掉鞋子?”

万国侯感到莫名其妙:“为什么要脱鞋?”

“外面下着雨,我的鞋子肯定沾了脏东西,不脱的话,不是会弄脏屋子吗?”月漱落看着万国侯,小心翼翼地说。

“很细心嘛。”万国侯似笑非笑,“用不着,你要是觉得地毯脏,那就扔了吧。至于换什么样的地毯,你自己决定。”

月漱落瞪大了眼睛,她的表情让万国侯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养过的小兔子,“这么吃惊?你的服务意识去哪儿了?”

月漱落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对不起。”

“E1可是一直在夸你。上次音乐会,我看你表现也不错,希望你是个称职的管家。”万国侯收起了笑容,“我先带你参观一下我家,你得熟悉熟悉环境。对了,你不怕黑吧?”

“还好。”

“就算你怕黑,我也不会开灯。”万国侯冷冷地说,“做我的人,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不能胆怯。无愧者无惧。”

月漱落迟疑了一下,顺从地点了点头。

“你是不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屋子?”

“嗯,我一开始还以为是教堂。”月漱落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其实,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屋子。”万国侯等了一会儿,见没有回应,便转过头看了看月漱落:“不相信?”

月漱落轻轻咬了一下嘴唇,没有说话。

“呵呵,不妨告诉你,我并不是一出生就锦衣玉食的。”

月漱落好奇地说:“侯爷是白手起家吗?”

万国侯无声地笑了:“人是不会凭空获得好运的。要想得到好运,就必定会失去什么。当然,做到我这一步很不容易。但是,人生本就颇多磨难,你又有什么理由不坚持呢?”

月漱落眨眨眼,显然没有听懂他的话。

万国侯忽然停了下来,“我忘记告诉你了,你穿旗袍,很好看。”

月漱落娇羞地说:“音乐会那天,我看您似乎对旗袍很满意。”

“很适合你。”万国侯的绿眼睛在暗夜里像翡翠一样闪着光,“如果你有一个高贵的灵魂,那就算衣衫褴褛也会同样动人。”他低沉的声音如同一把老旧的乐器,遍布岁月侵蚀的伤痕。

月漱落几乎是下意识地说:“高贵的灵魂?”

“你认为自己没有?”

月漱落有些不安:“侯爷,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万国侯并没有解释,他只是出神地望着落地玻璃外的夜空,喃喃地说:“没有也不奇怪,这世上,真正高贵的灵魂比最古老的琥珀还要珍稀。”

月漱落虽然满腹疑虑,但也不敢再问了。

两人在黑暗中静默地走了一会儿,万国侯突然说,“我记得你有说过,你的身世很凄惨?”他紧盯着月漱落,注意到后者的眼中掠过一抹乌云一般的黯然。“我是不是问了让你很不舒服的问题?”

“没有!”月漱落慌忙解释,“原本我也该主动介绍这些的。”她鼓足勇气说:“如果侯爷不嫌无聊的话。”

万国侯嘴角微微上扬:“怎么会。”

“我出生在廿县牧歌村,我们整个村都是同族的。按照传统的说法,我是我们族的公主。”她迎着万国侯惊讶的目光,自嘲地笑了笑:“当然,我知道这个称呼现在不怎么好,毕竟,KTV的公主太多了。”

万国侯想说点什么,但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我的父亲是酋长,他负责处理族里大大小小的事情。虽然我们是个很小的民族,但大家相亲相爱,原本生活也很幸福。”她的神情一变,浓密修长的眉毛也紧紧地锁了起来:“但是,后来,我父亲喜欢上了一个异族的女人,想要娶她为妻。那些将传承视为至宝的长老们,自然是强烈反对的。”

月漱落叹了一口气,花瓣一样的嘴唇无力地绽放出苦笑,“长老们不允许他娶回一个异族女人来玷污血统。无奈之下,我父亲和一位长老的女儿成了家,生下了我。

“但长老们没有想到,我父亲的爱会那样强烈。在我还没学会说话的时候,他听说那个女人远嫁到了千里之外的BJ几天后,他竟然抛下了我和母亲,追随那女人而去。”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像是在呼应月漱落的痛苦回忆。

“所以,是你母亲养大了你?”

“说来讽刺,我父亲对那女人有多痴心,我母亲对我父亲就有多坚持。在我父亲离开村子一个月之后,我母亲抱着我,也坐上了开往BJ的火车。

“或许是上天垂怜,母亲没有花很大力气就找到了父亲。他承认了自己不辞而别的错误,但却怎么也不肯回YN老家。”

“因为他想呆在那女人生活的地方,就算得不到,能偶尔看到她也行。”万国侯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让月漱落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她咬咬嘴唇,装作没听见似地接着说,“总之,赌气也好,顺从也罢,母亲就这样陪父亲留在了BJ一年年过去,我渐渐长大,父亲也渐渐变得安分,不再折腾。

“可命运就是这样爱开玩笑。就在我以为母亲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时候,2002年6月的一天下午,HD区一间新开张的网吧突然起火,烧毁了数百台机器和几间相邻的房屋。”

月漱落停了下来,似乎在努力克制自己。她的脸上有种难以描述的情绪一闪而过,快得连万国侯都没来得及看清,“我家就在那网吧的后面。出事的时候,我在一个小伙伴家里玩,等我回到家……”

她忽然陷入了沉默。

“那时候你多大?”

“不满十二岁。”

“可怜。”万国侯喃喃自语,“尤其是火灾。”

“您说什么?”

“没什么,那后来你回老家了吗?”

“我回不去了。从父亲离开村子去找那女人的那天起,长老和族人就已经将他视为叛徒,终生不会再接受他,也不会再接受叛徒的女儿。”月漱落长叹了一口气,“说来好笑。我母亲有个表妹,在她还没出阁的时候,跟我母亲关系很好。后来表姨妈也爱上了一个外族男人,或许是受到我母亲的影响,她也不顾族里的反对,毅然嫁到了SH在发生火灾后,表姨妈就把我接走了。多亏了她,我才能平安地长大。”这时两人已经穿过大厅,走到了大厅外的长廊上,呼啸的夜风穿过暴雨,几度掀乱了两人的长发。

“我十八岁那一年,表姨妈得了乳腺癌,因为发现的时候就已经是晚期了,所以没过多久,她就去世了。然而,她尸骨未寒,表姨夫就急着续弦了,新家容我不得,我也没有权利指责表姨夫什么。与此同时,我考上了华生职业技术学院,但表姨夫并不打算供养我。还好,我成绩还行,凭着奖学金和兼职打工,也能勉强养活自己。”

“你读的是什么专业?”万国侯不紧不慢地问道。

“酒店管理专业。”

万国侯一怔,“这倒是个挺适合做管家的职业。”他忽然一笑,“真可惜。”

月漱落不明所以地看着万国侯,但她乖巧地没有提问。

夜已黢黑,风仿佛也倦了,只有庭院里的水池不停传来一阵阵雨打水面的喧哗声。月见草和玉簪花的香气回旋飘荡,如同在编织一个回忆斑驳的梦境。

“不早了,你去楼上吧,K1还在等你,一会儿他会跟你交接管家的工作。接下来的话,我只说一遍。做我的管家,必须比K1做得更好;你不需要会功夫,我的保镖足够多了,但你需要有个好记性,因为我不喜欢重复;再就是,别做让我讨厌的人。看,是不是史上要求最少的雇主?”

“您讨厌什么样的人?”

“背叛我的人,欺骗我的人,以及这两者兼而有之的人。”万国侯侧过脸,盯着月漱落:“你会是吗?”

他的目光锐利如锥,刺得月漱落的大眼睛渐渐模糊了起来,但她倔强地咬住了嘴唇,什么也没有说。

“你为什么要哭呢?觉得委屈?”

“侯爷,如果您觉得我来路不明,或者出身太低,可以不雇佣我,犯不着这样试探侮辱我。”月漱落竭力保持着尊敬的态度,但再迟钝的人也听得出来,她气得连声音都在发抖。

万国侯不紧不慢地挑起了月漱落的下巴,这动作十分轻佻,让后者浑身发冷。“美人含泪,梨花带雨。你生得这样美,又这样聪明,怎么会不明白我的意思呢?”

月漱落握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地嵌入了掌心。她一字一顿地说:“侯爷,您救了我,我感恩戴德。但我不会出卖我自己。”

“你想到哪里去了?跟你开个玩笑,放轻松,别这么紧张。”万国侯放开了她,笑着说道。“哦,对了。”他又举起一根手指,“我差点忘记了,还有关于你的酬劳。我想想,怎么说呢?就跟K1一样吧。你看如何?”

“我没有意见。”月漱落低声说。

“你都不问问是多少吗?”万国侯有些好奇。

月漱落摇摇头,“对我来说,能有个地方遮风避雨,能让我在工作之余看看书,我就很满足了。”

万国侯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但她却没有移开目光。她坦然地直视着万国侯的眼睛,就像是庭院里的一株珍珠梅,兀自盛放,疏离孤高。

万国侯眨眨眼,长叹一声:“刚刚的试探,如果让你觉得冒犯,我愿意道歉。”

月漱落勉强笑了一下,“您不用跟我道歉,倒是我,刚刚说的话有些僭越。”

“我说,我们能不能不要相互这么客气。跟你们中国人打交道还真是累。”万国侯语带抱怨地说。

月漱落拢了一下头发,“有时候,客气才好呢。”

万国侯哑然失笑,“为什么?”

“客气的时候,您会保持警惕和清醒。”月漱落说话的口吻,让万国侯十分惊讶。

但他很快就笑了起来,“不说这些了,我一跟你聊天,就容易忘记时间。你也看到了,这里刚完工没多久,很多东西都还没有添置。而我9月13日就要在这里举办宴会,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明天我会把签好的支票簿给你,需要布置哪些家具,进行哪些修饰,你看着办吧。记住,从明天开始,你将会是除了我以外,在皇冠里权限最大的人,我将一切都全权托付给你。好了,你下去吧。”

月漱落瞪大了眼睛,但她迅速掩饰了自己的惊讶,只是庄重地点了点头,然后躬身行了一个礼,默默退下。

望着她消失在长廊拐角的背影,万国侯掏出手机,拨通了电话,“你明天下午带月漱落去苏州,嗯,我也会去。”

第七十七章 千秋圣教

月漱落坐在万国侯的身边,看着车窗外的风景。

窗外有山有水,偶然有车影闪过。车内播放着圣桑的《天鹅》,假如不是万国侯的表情太冷漠,倒是很容易让人产生一家出行旅游的错觉。

“看那些倒退的树木。”万国侯忽然开口,几乎吓了月漱落一跳。“人这一生,要和多少风景背道而驰?要和多少爱恨擦肩而过?”

月漱落难以揣摩万国侯的意图,这话既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问她。她想了一想,答道:“既然已经错过,为何不向前看呢?”

万国侯牵动了一下嘴角,他脸上飞快地掠过一个令人琢磨不透的笑容,就像灰雁的翅膀轻轻点过水面,只绘出一圈浅浅的涟漪。“那么,月总管,你爱过吗?”

月漱落不期他会这样问,不由得怔住了。待回过神来,她连忙说:“您是问我有没有谈过恋爱吗?”

万国侯没有回答,他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神气,目光像是穿过了月漱落的脸庞,直看向她的灵魂。

月漱落迟疑了片刻,“我没有谈过恋爱,但是我有让我动心的人。”

万国侯移开了视线,“我说的,不仅仅是爱情。”他语速缓慢,声音里有种让人无法忽略的深沉。

月漱落低声说:“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

这时,一直认真驾车、没有吭声的K1说话了,“打断一下二位,我们到目的地了。”他一边减速,一边观察着周围的环境,“侯爷,这地方可真荒凉。”他笑嘻嘻地说,“我觉得,就算不锁车,也没有人来偷。”

万国侯没有搭理他,而是低头看了一眼月漱落的脚。月漱落穿着一双精致纤巧的黑色高跟鞋,她看到万国侯的目光,显得有些不安。

她打量着周遭,“侯爷,我们是要爬山吗?您更改了安排,也不通知我。”她虽然是在抱怨,但语气却很平和。

万国侯漫不经心地说:“抱歉,我昨晚才得到情报,忘记告诉你了。”

月漱落心中叹气,但还是拉开车门,下了车。

“这个地方真破,晚上来怕是吓人的很。”K1一面帮万国侯拉开车门,一面絮絮叨叨地说,“要不是Z2带来的情报,我都怀疑是弄错了,侯爷,这地方实在不像能住人的啊。”

万国侯习惯性地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淡淡地说,“只要有水和空气,我觉得就能住下去。”

此刻,他们身处一座小山的脚下。这显然是一座没有开发的荒山,杂树丛生,野草遍地,只有一条崎岖的土路通往山上。三人只能踏上土路,艰难地前行。月漱落穿着黑色旗袍,手里提着一个手提包,万国侯则照例是黑色西装三件套,乍一看这两人,有点儿像是一对出来拍婚纱照的夫妻。相比之下,走在最前面的K1却是一身轻便利落的户外装,一副开路先锋的样子。

月漱落看着万国侯的装束,忍不住问道:“侯爷,您怎么都不热呢?”她用手扇了扇风,“我看您穿得这样整齐,居然都没有出汗?”

万国侯淡漠地说:“心静自然凉。”月漱落顿时觉得有些尴尬。

当他俩爬到半山腰的时候,K1已经等候多时了。万国侯刻意放慢了速度,好等行动不便的月漱落,后者略显狼狈,但气息平稳,明显是经常锻炼身体。

“侯爷,我检查过了,没人。”K1摊开手,露出无奈的神色,“白跑一趟。”

万国侯没有接话,只是盯着面前的庙宇发呆。

这是一座颇有年头的老庙,围墙虽然已经破败不堪,却仍然算得上古色古香。三扇庙门当中,只有左边的那扇开着,月漱落好奇地探头进去张望了一番,然后转过头来,“侯爷,我们要进去吗?”

万国侯懒洋洋地点点头。

“侯爷,您说那个老叫花子会不会是发现了我们的人,所以干脆逃了?”K1抱着双臂,显然是对这破庙不感兴趣。

“就算他发现了Z2他们,但为什么要跑呢?”万国侯摸了摸胡子。

“侯爷,我觉得,这里边有诈。”K1还在努力劝说万国侯。

“K1,你说的老叫花子,就是你昨晚告诉我的那个人吗?之前被谢狂心抓住的抢劫犯?”月漱落小心翼翼地问。

“是的,这个老东西出现在跟侯爷有关的场合好几次了,不可能都是巧合吧。”K1答道。

“有诈,你就退了么?”万国侯扫了K1一眼,不等对方回答,他已经踏进了院中。

K1和月漱落面面相觑,只得赶紧跟上。

院子并不大,中间有一条小路通往大殿,两边各有一座石碑,在右侧石碑的边上,有一口水井。

大殿的门半开着,采光不是很好,殿内看起来有些昏暗。大殿两侧是厢房,万国侯推开了右侧厢房的门,里面立刻扬起了无数灰尘,呛得他后退了一步。等灰尘散去,他才走了进去。

厢房内只是散落着一些破败的木头家具,其他什么也没有。“竟然没有密道机关,这里看起来根本不像是有人住的地方。”说话的是K1,他摸了一遍墙壁和地板,弄得手上脏兮兮的。

月漱落跟着看了一圈,然后退了出来,盯着院子里的石碑发呆。

万国侯也走了过来,“上面写的什么?”

“立碑年代是隆庆辛未年。”她答道,“隆庆好像是明朝的年号,具体是哪位皇帝我不记得了。”

“明穆宗朱载垕。”万国侯脱口而出,“你居然知道明朝的年号?”他露出了赞赏的目光。接着,他走到石碑旁边,粗略扫了几眼,然后笑了起来,“真让人意外,这是千秋教盖的庙。”

“千秋教?”月漱落显然有些诧异,“明朝主流的教派里有这个教吗?”

“当然没有,千秋教几乎可以算是邪教。”万国侯答道,“简单说,就是一个祈求长命千岁的教。千秋教的教徒认为,人死后可以重生,一次能活百年,而在十次重生后,他们会升天,位列仙班。”

月漱落听完,若有所思,她又仔细看了一遍碑文,“侯爷,我看这上面写的,就是立碑时间和原因,您是怎么看出和千秋教有关系的?”

“你再读读。”

月漱落干脆念了出来,“姑苏之隅,孤山为邑。其山高数十丈许,民敬畏之,遂以尊贤山名焉。”她停下来,看万国侯正用意味深长的目光看着她,只好又接着往下读,“山下有川,气象万千。于奠春秋,而拜孔圣,奉令承教。”

她忽然眼睛一亮,“千秋圣教,每句话的最后一个字!”

万国侯微微一笑,“如果碑文写得太深奥,普通的教众会看不懂。”他又指着石碑下部说,“而且,你看这里,有特殊的花纹,这是千秋教的图腾。”

月漱落看向石碑下部,果然刻着两排流苏一般的花纹,还有形如长城一般的图案,她困惑地皱起了眉头。

“可是,难道他们不怕被有心人看出来,举报出去么?”

K1走出厢房,正好听到这段话。他撇撇嘴,“举报谁?”

万国侯平静地说:“他们不担心这个,因为他们并不怕死。”

月漱落想了想,“也对,他们既然笃信自己信教便可活一千年,那大概也不会在乎这个了。”

K1听得一头雾水,“活一千年?他们拜的是谁?这么大能耐?”

万国侯眨眨眼,“你绝对想不到。”他迎着两人好奇的目光,“这个教拜的是嬴政,秦始皇。”

月漱落扑哧笑了,“我明白这个图腾的含义了,表示的是冕旒和长城吧。”

K1则不明所以地发着呆,显然,他不知道秦始皇是谁,也听不懂月漱落说的话。

万国侯耐心地解释给他听,“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自称皇帝的君主,石碑上的图案是冕旒,指代秦始皇头戴的冕冠上的装饰物。那些有波折的线条代表万里长城,是使秦始皇集功过于一身的历史建筑。”

K1愣愣地问道,“啊,他很长寿吗?”

“我要是没记错,他只活了五十岁。”月漱落答道。她看向万国侯,见后者颔首,才放下心来。

“那他们干嘛要拜他?五十岁的人满大街都是啊。”K1挠挠头。

“这个就说来话长了,总之,他们认为秦始皇并没有死,而是重生十次后升天了。”万国侯说。

“侯爷,我搞不懂,这个教虽然有点可笑,但也不至于是邪教吧?他们干了什么特别坏的事情吗?”K1纳闷地问道。

万国侯转向月漱落,“月总管,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因为他们参拜的是前朝的皇帝,还将他视为神祇,当朝的皇帝当然不能容忍。”月漱落答道。

“这就被定为邪教了?”K1瞪大了眼睛。

“这在古代可是相当大逆不道的事情。”月漱落解释道,“如果不定为邪教,岂不是意味着人人都可以借着拜神的名义参拜前朝的皇帝?”

“原来如此!”K1心悦诚服地点点头。“我刚才还纳闷,既然是庙,为何一点香火都没有,如此冷清?”他走到石碑背面,看着上面刻着的密密麻麻的名字,显然,这些名字属于当年捐献修建寺庙的善男信女。

“因为大多数人觉得这个庙不灵吧?”月漱落猜测道。

“月总管,你信神吗?”K1忽然问道。

月漱落摇摇头,“我是无神论者。”

“跟侯爷一样啊。”K1失望地说,“没劲儿。”

月漱落笑了笑,“无神论者多好啊,不用怕鬼。”

“在庙里不要提这个字!”K1大声喊道,“当心招来麻烦!”

月漱落被他吓了一跳,接着就忍不住大笑了起来。这还是万国侯和K1第一次见月漱落笑得这样厉害,她黛眉轻挑,眸光流转,眼角也带着无限的欢喜,真是风情万种。K1忽然想起T3挖苦她有一张“情妇脸”,他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月总管,你这个样子怪怪的。”

万国侯轻轻敲了一下K1的后脑勺,“说话怎么不爱过脑子呢。”他对月漱落解释道,“这个家伙只是想说你笑起来特别好看。”

K1嘿嘿地笑着说:“侯爷,您怎么什么都知道?”

月漱落的笑容仍未褪去,“侯爷,有您不知道的吗?”

万国侯点点头,“有啊。”他轻轻一指月漱落的胸口,“我不知道你的心里在想什么。”

月漱落一怔,不由得尴尬了起来,她收敛了笑容,走进了大殿。

K1小声说:“侯爷,您是打算那个她吗?”他做了一个倒茶的手势,意思是“泡”,万国侯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

月漱落当然不知道这两人在院子里的“小九九”。她察看了一遍大殿,然后冲着院子里的万国侯说,“侯爷,我发现问题了。”

等两人走进来,月漱落指着中间的铜制神像:“这应该就是千秋教供奉的秦始皇了,你们注意看。”K1盯着神像,一直看到眼睛发酸,也没有看出什么端倪。而万国侯却冲月漱落轻轻点了点头,“你说的对。”

K1摸不着头脑,他求助地看向月漱落,“你俩别打哑谜啊,可怜一下我这个不懂中国文化的人啊。”

“这个神像不是秦始皇。”月漱落说,“确切地说,这应该是被神化了的秦始皇,所以他的打扮有些怪模怪样,既像是皇帝,又像是佛祖。”

“K1,你看它的冕冠。”万国侯提醒道,“就是它头上戴的东西。”

“啊。”K1看了一眼,“这个帽子有什么问题?挺丑的。”

月漱落哭笑不得,“这是简化版的冕冠,要是用原版造型的话,盖这庙的人早就被砍头了。我说有问题的,是玉瑱。”说完,她意识到K1听不懂,又连忙补充道,“就是帽子旁边的两根带子上,靠近耳朵位置的两颗小珠子。”

“那也叫充耳,通常是要垂下来的,不会塞到耳朵里。”万国侯补充道,“古代的中国人相信,只要不把这两颗玉珠塞进耳朵,皇帝就不会对大臣的意见充耳不闻。同时,这两颗玉珠也能阻挡谗言,免得皇帝偏听偏信。”

“哦。”K1恍然大悟,“那现在,这两颗珠子被塞进神像的耳朵里了,表示不对头,是吗?”

“是的。”回答的是月漱落。

“那好办。”说完,不等万国侯发号施令,K1已经纵身跃上了香案。

他小心地站稳,然后扶着神像的肩膀,踮起脚尖,去摸它的耳朵。刚碰到耳朵,他忽然缩回了手,喊道:“你们先出去!”

两人会意地退出了大殿。

K1屏气凝神,战战兢兢地摸了摸神像左耳附近的带子,这带子也是铜做的,只是比较薄。K1捏住带子,用力一拉,将神像耳朵里的玉珠扯了出来。

但神像并没有反应。

他一咬牙,又踮着脚移到了神像右边,然后将心一横,把右耳里的玉珠也扯了出来。

当玉珠离开右耳时,K1忽然听到轰隆隆的巨响。他吓得抱住了神像,一动不动。

等巨响彻底停止的时候,K1听到月漱落惊奇的声音:“怎么会这样?”他担心着万国侯,也顾不得别的,赶紧跳下来,冲出了大殿。

院子里,原先的那口水井移向了一旁,露出了一个黑黝黝的地洞入口。

第七十八章 龙舞星宿

三人面面相觑,万国侯最先反应过来,“K1,去看看,小心点。”K1立刻走到地洞入口附近,他蹲下来,仔细观察了一阵,然后拿出手机,打开了闪光灯,往下照去,“侯爷,有台阶!”他惊奇地喊道。

“我们要下去吗?”月漱落迟疑了一下,问道。

万国侯没有说话,而是大步走到了水井旁边。他看了眼水井,无声地笑了一下。眼前的水井是封底的,要是他进来院子的时候有注意看,早就能发现。

月漱落看着万国侯,十分担心,“侯爷,要不,我跟K1下去,您留在上边等我们?”

万国侯摆摆手,一步跨到K1身边,语气坚决地说:“我跟K1下去,你留在上边。”他看了一眼月漱落的装扮,“你这样子,下去也帮不了什么忙。”

月漱落有点尴尬,但还是顺从地说:“是,我听您的。”

K1和万国侯先后跳进了洞里。他们落下的地方距离洞口大约有两米,面积狭小,仅可供两人勉强站立。在他们的面前,是一段斜着向下的土坡,坡上有台阶,只是十分陡峭。K1猫着腰,举着手机,走在前面。半分钟后,两人走到了台阶的尽头,前方可见一条平直的通道。这通道的高度和宽度都远在台阶之上,两人终于可以直立行走了。

K1举起手机往前照,前方一片漆黑。他走了几步,感觉似乎没有什么危险,胆子便大了起来,继续往前进发。他一口气走了十几米,才停下来,“侯爷,里面好像有门。”

万国侯问道:“你带枪了吗?”K1立刻掏出枪来,万国侯扫了一眼,“FN5.7,20发,不知道够不够。”

K1犹豫了片刻,“要不,我上去一下?车里还有备用的。”

“算了。”万国侯摇摇头,“假如他的身手真的像狂心说的那样不堪,那便不足以虑。”

“就怕他不是一个人。”K1面露担忧。

“我也不是。”万国侯微微一笑,走向通道深处。

K1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追了上去。

前方确实有门。门由厚重的石材砌成,石门上雕有四条活灵活现的石龙,东南西北各雄踞一方,恰好组成了一个十字。四条龙都尾巴朝外,头朝中央。有趣的是,这四条龙的头部都向外凸着,高度不一。四个龙头都有磨损的痕迹,但很难看出来究竟是人为的还是自然形成的。

此外,在石门的空白处,刻着冕旒一样的流苏纹饰,以及万里长城的图案。

万国侯盯着石门看了一会儿,忽然笑了:“K1,你知道怎么打开这门么?”

K1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拿着枪,警惕地说:“不知道。”他上前一步,“是门就有锁,这些龙肯定是锁,把锁打烂了不就行了?”说着,他将手机递给万国侯,“侯爷,帮我照着点。”同时,他将手枪对准一个龙头,准备射击。

万国侯却没有接手机,“你动动脑筋。”

K1看不清万国侯的表情,但听出了他的戏谑:“您的意思是,不能这样开?”

“当然不能。”万国侯答道,“这种门一看就是有机关的,你要是乱来,说不定会捅出什么篓子。”

K1一听,顿时有点泄气,“那怎么办?我们又没有钥匙。”

“你把枪先收起来,拿好手机,给我照明,我再观察一下。”万国侯吩咐道。他看了一会儿石门,“有一点你说对了,这些龙头,确实是锁。”他停了一下,接着说,“是锁,也是钥匙。”

K1听不懂万国侯的话,他有些急躁地说:“您倒是说,怎么开门啊?”

万国侯没有回答,他伸出手,抓住靠西边的龙头,试着往内按了一下。

洞顶突然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俄顷,绿色的沙子像暴雨一般铺天盖地落了下来。

K1眼见不好,立刻抓着万国侯往外一闪。庆幸的是,只有靠近石门的一小部分洞顶有落沙子。K1将手机朝洞顶照去,“侯爷,顶上好像有一些小孔。”

万国侯点点头。等到沙子不再落下时,K1又上前,蹲了下来,想观察一下这些绿色沙子。他刚伸出手,万国侯立刻喊道:“不要碰,有毒!”

K1吓了一跳,连忙站起来,后退了一步,“侯爷,您怎么知道?”

“触发了机关,你还指望掉下巧克力吗?”万国侯没好气地说。他示意K1拿好手机“电筒”。此刻,龙头已经恢复了原样,看来,按下错误的龙头,不仅会触发毒砂机关,龙头也会自动复原。

万国侯又试着抓住东边的龙头,往内按了下去。

K1全身紧绷,做好了随时往外闪的准备。但这次并没有触发机关,这让他松了一口气:“侯爷,这个是对的!”

K1刚说完,龙头就“吱吱呀呀”地动了起来。它挥舞着爪子,摆了两下,又静止不动了。

“侯爷,真好玩!”K1大喜,“come-on!”他挥动了几下胳膊,做出“加油”的动作来。

万国侯心中苦笑,接着又抓住南边的龙头,鼓足勇气,按了下去。

绿色的毒砂再度倾泻而下,两人赶紧闪躲。等这一阵沙子落完,万国侯又盯着龙头发了一会儿呆,然后说:“只要找到正确的方向顺序,就能打开门。”

“我看您刚才第二次是对的。”K1说,“东边。”

万国侯习惯性地摸了摸胡子,自言自语道,“东边,跟秦始皇有什么关系?”他忽然想到秦始皇曾派徐福东渡出海,寻求长生不老药。

这样一想,万国侯顿时有了点信心,他抓住东边的龙头,一口气按了两次。机关没有被触发,龙舞动了四次爪子,而石门却岿然不动。

万国侯一怔,徐福出海只有两次。可是这门不开,说明至少还要按第三次。他一时间想不到别的相关信息,于是又下意识地按下了龙头。

K1大气都不敢喘地守在一旁,随时准备把万国侯推到毒砂的喷洒范围之外。

但这次,也没有触发机关。龙舞动了六次爪子之后,石门还是没有动静。K1见状倒是很高兴:“侯爷,三次都是东边,第四次肯定也是!”

此刻,东边的龙头已经陷进石门内了。万国侯虽然心中纳闷,但也想不到其他理由,只得伸手进去,再次按下了龙头。

K1立刻抱着万国侯向后一扑,两人摔倒在地上。

眼见又触发了毒砂机关,K1露出了失望的神情。万国侯也有些不解:三次东边,那第四次应该是哪边呢?

“侯爷,不能再弄错了,门口的毒砂已经很多了,再弄错,就没有地方下脚了。”K1低声说。

万国侯不语,他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一瞬间,电光石火一般,一个念头出现在他脑海:向东,向东,向东。

三次向东,正好是秦始皇前三次巡游天下的路线方向!

万国侯感到一阵欣喜。秦始皇第四次出游,是派蒙恬出征北方。

想到这儿,万国侯又立刻走回门前。他按了三次东边的龙头之后,抓住北边的龙头,用力往下一按。北边的龙也挥舞了两下爪子,然后不动了。

石门仍是纹丝不动。

万国侯深吸一口气,再次按下了东边的龙头。

这时,四条龙的龙头都移动到了石门表面,与龙身合为了一体,而后张牙舞爪地动了起来,像是要挣脱石门的束缚一般。几秒钟后,它们又安静了下来。接着,石门发出了沉重的轰鸣声,然后向上升起,露出了一个黑漆漆的入口。

K1一马当先,立刻走了进去。万国侯刚要跟进去,忽然听到“哎呀”一声,虽然距离较远,但他仍然分辨得出是女人的声音。他诧异地回过头去,“月总管?”

远处传来月漱落的声音,“侯爷,是我!”

“你怎么下来了?”

月漱落沉默了几秒,才吞吞吐吐地说:“我一个人,有点害怕。”她等了几秒,却没有听到万国侯的回应,顿时惊慌了起来,“侯爷,侯爷?”

万国侯无奈地摸了摸胡子,“你过来吧,把手机闪光灯打开,我等你。”

月漱落很快走了过来,她满面羞惭:“侯爷,对不起,我没听您的话,自作主张下来了。”

“算了。”万国侯淡淡地说,“关掉闪光灯,走吧。”说完,向着K1的光源处走去。

没走多久,K1就不动了,他回头看着万国侯,“侯爷,又一道门。”他略带抱怨地说:“这洞是老叫花子盖的么?搞得神神秘秘的,烦死人了。”

万国侯失笑,“不会是他修的,刚才那扇门上的龙,明显是明代的雕刻工艺。而且,门上的冕旒和长城,正是千秋教图腾,这里很可能是明代的某位千秋教教主斥资修建的。”

K1懵懵懂懂,也不知听懂了多少:“您的意思是,这里是古代的中国人盖的?”

万国侯没有说话,月漱落看他一眼,代为答道:“是的,这都是几百年前的人修建的。”

“咦,月总管,你怎么下来了,侯爷不是让你在上面等我们吗?”K1嘿嘿地笑了起来,“你害怕了对不对?”

“K1,我们今天来,不是要找老叫花子的吗?”月漱落似乎不愿意回应他的玩笑话。

“嘘。”万国侯忽然出声,把K1和月漱落都吓了一跳,两人屏气凝神,万分紧张地靠近万国侯。

原来,他正全神贯注地研究着第二扇石门上的图案,而两人的对话打扰了他的思路。

K1举高了手机,月漱落则好奇地看着石门。

石门中间是一个巨大的圆形凹槽,外侧则散乱地贴着许多奇特的动物石板。她看了一眼,似乎有鸡,有兔,有狐狸,有豹子,还有许多她一眼认不出来的动物。她默默地数了一下,心里有了底:“侯爷,一共二十八个动物。”

万国侯点点头:“这是二十八星宿。”

K1挠挠头,“侯爷,我今天可能早饭吃的有点少,现在感觉大脑缺氧呢。”

月漱落又扑哧一笑,“K1,你不是跟我说,你是英籍华人么?难道你家里人也都在英国出生?”她顽皮地一笑,“对中国人来说,星宿指的是天上的星星,这并不是很高深的知识。而且,就算对这个不感兴趣,只要看过《封神演义》或者《水浒》,那也应该多少听说过星宿吧。”

K1虽然有些难堪,但倒也没生气。他换了只手拿手机,然后说:“月总管,你肯定不认识什么BBC。你随便去找个BBC问,看他知不知道星宿、秦始皇、流苏帽子、还有你刚说的这个虎,是什么意思?”

“BBC?”月漱落一愣,“British-Born-Chinese?”

“K1,你怎么老要跟人吵起来?”万国侯无奈地揉了揉眼睛。他转向月漱落,“确实是二十八星宿,你还记得它们的名字和对应的动物吗?”

月漱落苦笑了一下,“侯爷,抱歉,这个我真记不全,我只记得房日兔、心月狐什么的。”

万国侯又转向K1,“你呢?”

K1一愣,“我当然不知道。”

“那你俩就闭嘴,不要妨碍我开门。”万国侯冷冷地说。

两人都安静下来之后,万国侯试图抠下一块形如鳄鱼和龙的混合体的石板。令他感到惊讶的是,他几乎没费任何力气,就把石板抠了下来。石板捏在手里,感觉很轻。接着,他就把石板放到了凹槽的最上方。在石板接触凹槽的一瞬间,他忽然感觉到了异样,立刻猛地缩回了手。三人几乎同时瞪大了眼睛,这石板竟然凭空粘在了凹槽里,没有掉下来。

K1忍不住说道:“这是什么材质?好奇怪!”

万国侯摇摇头,“不知道,可能里面有什么磁性物质。”他等了几秒钟,见门没有什么变化,便叹了一口气,“看来,是要把代表二十八星宿的动物石板都放进凹槽。”

“什么顺序都行吗?”K1一听,便跃跃欲试。

“当然不行。”万国侯答道,“我刚才放的这个是角木蛟,是东方青龙的第一个星宿。”说着,他又拿起一块龙形的石板,“这是亢金龙,是东方的第二星宿。”话音刚落,他便将石板放进了凹槽,紧挨着角木蛟。

“按照对应的顺序,放进正确的星宿,就可以打开门了?”月漱落好奇地问道。

“希望如此。”万国侯答道,“假如我没有记错,这个顺序应该是从角宿开始的,自西向东排列。但若是别的顺序,那可就麻烦了。”他嘴里说着话,手里却没有停下来,一会儿功夫,凹槽最上面那部分已经放进了七个东方的星宿。此时再看这七个星宿,就像是拼图。星宿外部都呈圆形,恰好与凹槽重合,内部则相互嵌套,完整地拼合在了一起。

石门没有动静,也没有任何机关被激活,万国侯沉吟了几秒,又接着摆放。他的动作很快,K1看得眼花缭乱,“侯爷,不用这么赶吧?”

万国侯头也不回地说:“必须抓紧时间,假如我的判断有误,那就会触发机关。而且,我也不能确定这些已经摆好的石板能在凹槽中保持多长时间。”

月漱落若有所思:“这个地方很奇怪,不像是墓。”

“不好说。虽然看起来确实不像墓。”万国侯说完这句话,就停了下来,他已经摆放好了二十八块石板。

“后退。”他吩咐道。

三人退到离石门大约两米远的地方后,只听得一阵石头摩擦的声音,石门朝上缓缓升起,露出了一个更幽深的洞口。

此时,他们距离院子里的“井”已经很远了。月漱落踌躇了一下,问道:“侯爷,您要不要先上去叫点支援,再下来?”

月漱落话还没说完,K1已经走了进去。他似乎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大叫了起来:“哇,靠!”

万国侯看了月漱落一眼,“你要是害怕,就先上去吧。”

月漱落摇摇头,语气坚定:“我要待在您身边。”

第七十九章 目迷五行

三人站在巨大而又空旷的石洞里,一时间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这是一个圆柱形的大厅,大厅中间又有一个圆柱形的高台,星宿石门延伸出一条向上的台阶,通往高台。大厅和高台之间都被挖空了,高台距离大厅底部约有四米高。

高台的面积大约有二十平方米左右,边缘放有十座龙形石雕。石雕分为五组,每一组中间又有一个小小的方形祭台。K1举起手机,发现这些龙都背对着高台,面朝石壁。

“高台和底部的落差差不多有四米,没有台阶或者梯子,我们可以直接跳下去。”K1观察了一番之后,得出这样的结论。

万国侯摇了摇头,“过去的人身高比我们要矮,也不一定会什么跳跃技巧,从四米高的台子跳下去,很有可能会受伤。他们为什么要造一个下不去的高台?不合理。”

月漱落从手提包里拿出手机,打开了闪光灯。她对着离她最近的龙形石雕观察了一阵,又看了一会儿石雕中间的祭台,然后抬头说,“侯爷,您看这里。”

万国侯看着她所指的石盆:“这中间镶嵌的石盆,是用来装东西的?”

月漱落想了想:“侯爷,这里有五个祭台,每个祭台又有一个石盆,还对应两条石龙。我想,会不会有这种可能性,那就是在石盆里放入正确的祭品,就会激活对应的两条石龙?”

万国侯露出赞许的神色:“那你说说,该在哪个石盆里放祭品?又该放进什么祭品?”

月漱落语塞。

K1却不失时机地说:“简单啊,侯爷。我们是追着老叫花子来这里的,他肯定住这里边。我们只要找到有使用痕迹的那个石盆,不就行了吗?”

万国侯笑了笑:“K1,你的智商好像上线了。”

K1撇撇嘴:“我一直都很聪明的好吧?智勇双全!”

月漱落抿嘴笑了一下,似乎欲言又止。

K1立刻注意到了月漱落的反应,他有点不满地说:“月总管,有话就讲。”

月漱落沉着地答道:“K1,别生气,我没有嘲笑你。你刚才的建议很实用,我只是想到了别的方法,或许可以跟你的建议结合起来使用。”她指着面前的石盆,“这个石盆和它所在的祭台是灰绿色的。”说着,她又指了指另一个祭台,“刚才我有看到那里,那个不是绿色的。”

她微笑着说,“或许,颜色也是个线索。”

K1一听,立刻冲到了最远处的祭台附近。他察看了四个祭台后,对月漱落说道:“月总管,你说的有道理。”他露出兴奋的表情,“五个祭台的颜色都不一样,分别是绿、白、红、黑、黄。”

“是五行。”万国侯恍然大悟,“绿色,也可以说是青色,表示的是木;白色表示金;红色,意即赤色,表示火;黑色表示水;黄色表示土。假如要代入方向,木为东方,金为西,火为南,水属北,土即中央。”

K1迫不及待地问道:“那我们该用哪个颜色,或者说,哪个方向的祭台呢?”

万国侯却摇摇头,“不知道。”

K1顿时有些无语,“您不是中国通么?”

万国侯失笑,“但我并不知道修建这个地宫的人是怎么想的,更何况,五行本来就变化无穷,可以得出千万种合理的解释。”

月漱落问道:“K1刚才不是说,可以通过老叫花子的使用痕迹来判断吗?”

K1苦笑了一声:“你还记得这句话啊?唉。”他叹了一口气,“这个老东西真狡猾,每个石盆都有使用痕迹。”

万国侯心中好笑,其实他早已预料到了这一点,只不过为了维护K1的自尊心,故意没有说破罢了。此刻见K1失落的样子,他便安慰道:“无所谓了,五个祭台中,总有一个是正确的,大不了挨个试一遍。”

K1低头想了一阵,忽然抬起头来,他的眼睛因为兴奋而显得有些发亮,“我记得,苏州是在中国的南方!”

月漱落立刻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但我们所在的这座小山是在苏州北部的郊区,可以说是属北。”

“北……”K1挠挠头,“北是哪个颜色来着?”

“黑色。”月漱落答道。

“黑色代表的是五行的哪个啊?”

“水。”

K1顿时激动起来,“那就是水!”他跑到黑色祭台旁边,“水是生命之源!这个好,侯爷,我们试试这个吧。”

万国侯并不同意K1的推论,可他暂时也没有更好的办法,究竟是活路还是死路,总得试试才知道。这样想着,他便走到了黑色祭台旁边。

“水祭台,应该是往里面放水。”K1左右张望了一下,“要不,你们在这儿等我,我去车里拿水。”

“不用。”月漱落胸有成竹地说,她打开一直拎着的手提包,取出了一瓶矿泉水,“这是350ML的,不知道够不够。”

K1惊奇地看着她的脸,“你随身带饮用水?”

月漱落笑了笑,“虽然侯爷车里有水,但我怕万一他下车后,口渴了没有水喝。我没来过苏州,也不知道周边好不好找便利店,就装了瓶水。”

万国侯微微一笑,“我看你这小包好像东西不少,还有什么?”

月漱落打开包,“这里光线不好,我就不拿出来一一展示了。还有支票簿、零钱、半包纸巾,还有湿纸巾、一小瓶斧标驱风油、签字笔、记事本,还有针线包、口腔清新剂、橡皮筋、刘海夹、创可贴。”

她在前半段说的那些东西似乎并没有让K1感到惊奇,但当她说到针线包的时候,K1实在是忍不住了,“你要做针线活吗?”

月漱落迎着他惊讶的目光,“以前比较穷,丝袜破了也舍不得扔,只要破的地方是在脚趾部位,而不是在腿上的,我会补了再穿。有时候,在办公室发现袜子破了,就要去洗手间赶紧补好,免得破损的地方变得越来越大。”

她说着从前的糗事,神情却十分平静,“习惯一旦养成,就很难改掉了。虽然现在我再也不用穿破袜子了,但还是会带上针线包。”

万国侯静静地听她说完,才问道:“我注意到,你竟然没有携带任何化妆品?”

“哦,我忘记说了,我有带一支唇膏。”月漱落笑了一下,“我不喜欢浓妆,感觉跟带着面具似的。”

“你也不需要。”万国侯眨眨眼,像是要看进她的心里,“你已经足够美了。”

“咳咳。”K1忽然大声咳了几下,“我说,二位,我们先忙正事,好不好?”

月漱落有点尴尬,她把水递给K1,后者一面拧开盖子往石盆里倒,一面抱怨地说,“我也要赶紧找个女朋友了,省得一天天被你们刺激。”

万国侯不理会他的玩笑话,他只是后退了一步,紧盯着祭台,表情警惕。

K1一口气倒完了瓶子里的水,然后顺手将空瓶子扔下了高台。只听得一阵“噌噌”的奇异声响,月漱落往高台下看了一眼,手机灯光所照之处,赫然是一大片银色的刀锋。她吓了一跳,“K1,你激活了什么?”

K1也有点后怕,他往下看了看,“乖乖,不能乱扔东西啊。”他皱起眉头,“奇怪,刚开始明明下面什么都没有的,就是空地啊。”

“现在有了。”万国侯淡淡地说,“这大概就是刀山。”

K1正想再说两句,忽然从他们身边传来一阵“咔嚓咔嚓”的动静,循声望去,是黑色祭台附近的两条石龙动了几下,紧接着,黑色祭台正前方的那一片刀山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升起来的几十层石头阶梯。阶梯由远及近一直连接到高台上。同时,在阶梯最低处所正对着的墙壁上,露出了一个与星宿大门宽高相当的入口。

K1刚要欢呼,就被一阵更大的“轰隆”声给打断了——那扇二十八星宿的大石门落了下来。

三人相顾无言,好一会儿,K1才喃喃道:“我们好像被关起来了。”

月漱落问道:“会不会是老叫花子从外面把我们给锁起来了?”

万国侯摇摇头:“不太可能。”他摸了摸胡子,没有因为被困而显得惊慌,“我认为,是因为我们激活了‘水祭台’的机关,才导致外面的石门被锁上了。”

K1眨巴了几下眼睛,突然一跺脚,“老东西住在里面,肯定琢磨透了这些机关,我不信找不着这门的开关。”说完,他就风风火火地冲回了星宿门边上,然后沿着门,按照上下左右的方向,仔仔细细地摸索了起来。

月漱落迟疑了一下,“侯爷,我们要过去吗?”

万国侯摇了摇头,显然是认为K1找不到开关。

K1折腾了好一会儿,却一无所获。他颓丧地靠着门坐了下来,烦躁地挠着头。

“有一点你说的对,确实有办法能从里面打开这门。”万国侯慢条斯理地说。

“您发现了?”K1站起来,满面喜色。

“但这办法恐怕只有老叫花子知道。”万国侯说的这句话简直要把K1气得跳起来,他瞪大了眼睛,一脸“我不能接受”的样子,“这么邪乎?”

“现在看来,这座地宫很可能是千秋教过去私下聚会和祭祀的秘密场所,设计者大概不希望有人中途进出,打断祭祀吧。”万国侯招招手,“不要站着聊天了,过来吧,我们马上出发。”

K1无奈地点了点头,然后走回了高台。他举着手机照了照台阶,确定台阶没有什么异样之后,便走了上去。万国侯第二个走,月漱落跟在最后面,她的鞋子是细高跟的,走得颇为吃力,万国侯看她狼狈不堪,只能尽量扶着她。

三人走完了台阶,便直接进入了新露出的入口。跨过一道石槛,眼前是一个宽大的房间,两侧靠墙的位置伫立着两排石人。在他们的正前方,又有一条与入口宽高相当的幽深的通道。K1举着手机,上前察看了一会儿,“这条通道里都是水,而且,这里有种很难闻的气味。”

“我也闻到了。”月漱落说,“很刺鼻。”

万国侯神色一凛,“这水应该有毒。”他有些困惑地扬起了眉毛,接着他就想通了,“千秋教的放的水不可能保存几百年,肯定早就蒸发干净了。这里的水,应该是老叫花子弄来的,他可能找到了千秋教的毒药,然后加入了水中。”

“也许不是水?是酸?”月漱落猜测道。

“那这水量也太大了吧。”K1否定了月漱落的猜测,“不过,不管是不是酸,这个气味闻着都不对头。”他看向万国侯,“侯爷,我们还走这条路吗?”

万国侯耸耸肩,“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他看着K1吃惊的脸,笑了起来,“这里肯定有能让我们过去的路,不然,老叫花子是怎么全身而退的?”

“对哦。”K1豁然开朗。他立刻又举高手机,到处观察起来。

“侯爷,您看这些石人。”月漱落指着石人说道。这些石人的高度约莫有一米五,在黯淡的光线里影影绰绰。她举起自己的手机,房间两侧立刻映出一群惨白的轮廓。

“一、二、三……”K1数了一下,“两边各有五个,一共十个。”他自言自语地说,“这个设计师好喜欢十这个数字啊。”

“这些石人的姿势都不一样。”月漱落观察的重点显然与他不同。

“啊,对呢。”K1端详了一番,“有的抬着胳膊,有的耷拉着,不知道为啥。”

万国侯指着左侧的一个石人,“K1,看看这个石人的胳膊能不能动。”

K1立刻照办,他摸了摸石人的胳膊,然后惊喜地说:“侯爷,耷拉着的这只能抬高!”

万国侯莞尔一笑:“我知道怎么过去了!你再看看剩下的九个。”

K1迅速地摸了一遍其他九个石人,越摸越高兴,摸完之后说:“侯爷,石人耷拉着的胳膊都能动!”

万国侯像是早有预料:“那你还在等什么,把石人耷拉着的胳膊都抬高。”

K1闻言便立马行动,很快,每个石人的两只手臂都调整成了一样的高度。

一阵哗啦哗啦的水声过后,幽深的通道中浮起了一排蜿蜒的石柱,组成了一条水上的路。

“侯爷!”K1兴奋地大叫了起来,“好像那个什么桩!”

万国侯不动声色地说:“你是说梅花桩?”

“啊,对,对。”K1看到出路,兴高采烈,“我现在只想赶紧找到那个死老头,然后揍他一顿!”

在他说话的时候,月漱落已经脱下了鞋,她将高跟鞋拎在手上,一副奔赴红尘的样子。万国侯看着她,一面摇头,一面笑了笑,“月总管,你就不要瞎折腾了,刚还说这水有可能是酸,光着脚怎么能踩那些石柱呢?我帮你吧。”话音刚落,他已经抱起了月漱落,“K1,开路。”

月漱落又惊又窘,但她并没有推辞,而是配合地勾住了万国侯的脖子。

第八十章 流水不腐

这条水路并不短,月漱落听着万国侯沉稳的心跳,看着前面举着手机的K1,默默地数着数,一直到K1停下来,恰好是七十二。

“侯爷,这儿有个石槛,前面好像有一座桥,还有挺大的水声,要过去吗?”

“嗯。”万国侯的回答简短有力。

当他跨过石槛后,才将月漱落放下来。他的动作轻柔又不失风度,月漱落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一路,万国侯的手都没有碰触过她的肌肤。想到这一点后,她忽然有些惆怅。

然而万国侯并没有察觉到月漱落的那点小心思,他的全部注意力都被面前的景观吸引了。

眼前是一个宽大的房间,石桥下的池子已经干涸,而在石桥的尽头,有两尊呈跪坐姿态的石像。这两尊石像的造型看上去都像是文官,它们面前各有一个石台,上面放着一架木制的古琴。此地幽冷阴森,而古琴却保存得不错,一眼看上去并没有明显的腐蚀或者生锈的痕迹。万国侯摸了摸胡子,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在文官的背后,正对着一座小型瀑布,瀑布下方有一汪泉水。泉水中有五朵石雕莲花,大小与真实的莲花相当。它们都刚好浮于水面,颜色却俱不相同。万国侯仔细看了一下,这五朵莲花也是按照五行设计的。

奇怪的是,这些石雕莲花都没有花蕊,只有花瓣。花蕊处设计了一块莲蓬状的凸起,中间又有一条狭窄的缝隙。虽然在手机的闪光灯照射下,这些莲花显得一片冷寂,但仍然可以看出雕工之精湛。此外,这泉水似乎是地下水,因为不仅看起来寒意凛然,而且也没有那种刺鼻的气味。

在瀑布背后的墙壁上,绘制着复杂华丽的图案。因距离太远,万国侯并不能看清图案,只能隐隐看见墙壁下方伫立的九尊石雕。他盯着石雕看了一会儿,喃喃道:“莫非是九五至尊?”

K1听到这句话,连忙问道:“什么是九五至尊?”

万国侯答道:“说来话长,这个概念有一部分来源于周易。简而言之,就是指代皇帝。”他看着K1大惑不解的表情,只得解释道:“《易经》中的八卦,两两组合衍生出六十四卦。这其中,乾卦是最尊贵的一卦,一卦又有六爻。乾卦中,从下往上数第五根爻是阳爻,阳爻为九,所以又称九五爻。由此引申出,乾卦对应的是位极至尊的人,所以称之为九五至尊。”

K1听得一脸茫然,月漱落忍不住扑哧一笑,“侯爷,您懂得太多了。我得说,就算是中国人,也有很多不明白周易八卦的。”

“不知道这里的九五至尊有什么寓意?就是指秦始皇吗?”K1听不明白万国侯的解释,但他提出了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

“侯爷,我觉得,这里可能隐藏着类似刚才的梅花桩一样的机关。只要找到那个机关,我们就能到瀑布后边去。九五至尊的谜,或许到时候就能解开了。”月漱落侃侃而谈。

万国侯瞟她一眼,“我猜,你已经发现了线索。”

月漱落笑了一下,“我觉得,这两架古琴就是线索。”

“这次不能抬胳膊了。”K1挠挠头,“还是抬胳膊好,简单省事。”

月漱落抿嘴一笑,她生怕K1又以为自己是在嘲笑他,赶紧说:“其实,这胳膊也是能动的。”她用自己的手机照着左边的文官,“你看他的手臂,肘关节那里明显可以动。”

“那还等什么?”K1大喜,立刻就要上去扭动石人的手臂。

“慢着。”万国侯出声阻拦了K1。他走到文官身边,围着看了一圈,“这东西的背后有个如意似的图案。”他犹豫了一下,伸手按在如意上,往下一压。

文官石人立刻挥动手臂,将手指放在了琴弦上。紧接着,它的手指动了。古琴发出了古朴苍郁的声音,它连着弹了七下,才停下来。几秒钟后,它背后的石如意慢慢归位,一切又恢复了平静。

“这是什么意思?”K1的性子本就有点急躁,此刻更是觉得摸不着头脑,“它弹的是什么?”

月漱落看着万国侯,后者苦笑了一下,“古琴我懂的不多。它弹奏的必定是古曲,但我对此研究不深。”

月漱落眨眨眼,“或许我能帮上忙。”她迎着两人惊奇的目光,轻声说:“我在帝都的时候学过几年舞蹈,对古琴也略有涉猎。”她指着石人,又说道,“它刚才演奏了七个音,徵、羽、变宫、清角、宫、商、角。我们可以将它理解为现代乐谱里的5,6,7,4,1,2,3。五个正音,两个偏音。另外,我看右边的石人背后没有如意,因此,我有个大胆的推测,这机关是要我们代替右边的石人来演奏。”

她走到右边的石人面前,接着说:“左边的古琴是琴首在右,琴尾在左,凫掌与轸均置入石台的开孔之内,这是标准的古琴摆放方式。而右边的古琴却是反着摆放的,这不更说明了,右边的琴需要从反方向演奏么?也就是,我现在站立的位置。”

万国侯听着她的推测,表情渐渐变得明朗起来,等她说完,便做了个手势,“月总管,请。”

月漱落半跪在地上,她将手机装入手提包,再把包放在一旁,然后双手悬在古琴上方,“K1,你再转动一下左边石人背后的如意。侯爷,劳烦您帮我照明。”

万国侯点点头,他拿出自己的手机,将闪光灯照在月漱落的前面。K1也立刻去转动石如意。

待左边的石人演奏完毕,月漱落立刻照着弹了一遍。万国侯暗自赞叹,虽然他不会弹古琴,但他能听出,两边的音确实是一样的。

当月漱落弹奏完毕后,左边的石人仿佛受到了“触动”,它转动手臂,移动手指,弹奏了另外七个音。

K1不懂音律,但也听得出这次和第一次弹奏的不一样,他吃惊地说:“怎么变了?”

“嘘。”万国侯示意他安静。月漱落略一沉吟,又弹奏出七个音。

她刚弹奏结束,左边的石人又移动手指,开始了新一轮的弹奏。月漱落不敢松懈,照着弹完。如是反复,一直到第七个回合结束,左边的古琴的石台下方才“咔”地一声,弹出一个暗格。

万国侯两步走过去,看见暗格里面摆着五枚不同颜色的飞镖。他掏出手帕,小心地包住飞镖,取了出来。

K1又惊又喜,“月总管,我不知道你还有这绝活呢。”他满眼钦佩,大步走过去,准备拉月漱落起来。

月漱落没有接他的手。她面色有些疲惫,K1正觉得奇怪,忽然看到她双手的八根手指都已鲜血淋漓,不由得大惊失色:“你受伤了!”

月漱落吃力地站起来,“不要紧。K1,麻烦你帮我打开包,里面有四个创可贴。”K1赶紧去翻她的包,他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拿着手提包,动作略显笨拙,半天都没有找到创可贴。

万国侯将包着飞镖的手帕递给他,“我来吧。”很快,他就找到了创可贴,然后又迅速地帮月漱落包扎大拇指和食指。月漱落忍不住说:“侯爷,我感觉你好像经常给人包扎似的。”

万国侯淡淡地说:“我一般只给自己包扎。”说话间,他已经忙完了,月漱落稍微动了一下手指,苦笑道:“没想到这琴弦锋利得像刀子一样。”

“在我印象中,古琴的琴弦一般是用特制的蚕丝制作的,当然也可能是肠线。这里既然是千秋教的秘宫,就必定会设置一些阻拦外人的机关。琴弦能伤人,也不算太意外的事情。”万国侯神色如常地说。

K1摇了摇头,他在万国侯背后冲月漱落做鬼脸,意思是万国侯不近人情。

月漱落忍住笑,“侯爷,下一步怎么做?”

而万国侯却直接提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问题:“你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技能?”

月漱落一怔,“我学过书法,我父亲很喜欢练字。”她迟疑了一下,“我还会游泳。”

K1大笑:“我的朋友全都会游泳,这算什么技能?”

万国侯冷冷地说道,“月总管,你要是再展示什么我不知道的技能,却又不提前告诉我,我就解雇你。”

这句话听得月漱落和K1都有些莫名其妙,K1一脸茫然地问道:“她会的东西多,不是更好?”

万国侯没有回答,只是盯着月漱落,后者虽然有些不悦,但还是从前者手里接过手提包,而后温顺地点了点头:“明白。”

K1挠挠头,他看得出来,万国侯和月漱落之间有种很微妙的情愫,但万国侯又明着告诉过他,并不打算“泡”月漱落。他搞不懂万国侯在想什么,也懒得去琢磨,于是挥舞着胳膊,大声说:“侯爷,我们赶紧找出路吧,万一那琴弦不干净,月总管感染了破伤风怎么办?”

这话听着有点傻气,但万国侯总算不再追究月漱落会弹古琴这件事情了,他摸了摸胡子:“你看,这泉水里的石莲花,数量与颜色都和飞镖一样。”

K1眼睛一亮,“您是说,把飞镖扔到莲花里?”

万国侯颔首,“应该是投掷到莲花的正中央,充当花蕊。”他估算了一下距离,然后说,“不到三米,你应该可以搞定。”

K1咧嘴一笑,“看我的。月总管,你帮我照一下,左边第一朵。”他把手机交给了月漱落,后者举高,对着石莲花照射。

K1将飞镖放到地上,然后用手帕包住其中一枚,捡了起来。他侧着身子,腿部微微弯曲,然后收紧手臂,对准了莲花。他全力一投,飞镖“嗖”地飞出去,稳稳地落在了左边第一朵石莲花中央的缝隙里。

“厉害。”月漱落赞叹了一声。

K1听了十分得意,又很快投射出第二和第三枚飞镖,也都恰到好处地落在了石莲花的中央。

“K1,你可以去参加世界飞镖大赛了。”月漱落感慨地说,“没准真能拿冠军。”

K1满不在乎地说:“那个我倒是不稀罕。”

“那你稀罕什么?”月漱落好奇地追问道。

K1眼前忽然出现一张齐刘海的清纯脸庞,他心里漾起了一阵奇异的波澜。

“K1?”月漱落见他发呆,忍不住呼唤了一声。

“啊,没事。”K1调整了一下情绪,他捡起第四枚飞镖,然后对准石莲花,掷了出去。

不知道是受了高襄绮的影响,还是K1手滑,这一枚飞镖擦过石莲花的花瓣,然后弹了起来。只见飞镖穿过瀑布,砸在了瀑布后方的一尊石雕脚上。

“糟了!”K1脸色一变。

须臾,从瀑布后方传来地动山摇的巨响。万国侯反应极快,他立刻将自己的手机递给K1,接着抱起月漱落,对K1喊道:“跑!”K1本能地捡起最后那只飞镖,往口袋里一塞,然后举着手机就往外跑。

两人跨过石槛,踩上了梅花桩,飞奔着冲向大厅。在他们背后,不断传来石墙崩塌的声响。K1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立刻吓得加快了脚步。

几乎是顷刻间,石室就变成了一片汪洋,汹涌的水流裹着碎石,排山倒海似地朝他们涌来。

“妈呀,哪儿来的这么多水!”K1惊慌失措地边跑边问。

万国侯一言不发,只是抱着月漱落往前冲,他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前方的路。月漱落举着手机给他照明,她的安静多少给了万国侯一点安慰,毕竟,此时此刻,他最不需要的就是大惊小怪。

短短的一段梅花桩,不知为何变得这样长,K1心里暗暗懊恼:都是因为自己走神,才引起了这些麻烦。他这一分神,脚步便不由得有些虚浮,一个不稳,就踩空了。

万国侯听到K1的叫声,一回头,便看见K1跌落到了水里。他毫不迟疑地放下了月漱落,然后一指大厅,“跑!”接着,他立刻往回踩了几步,对着水里的K1伸出了手,K1抓着万国侯的手,吃力地爬上了梅花桩。水深大概有一米五左右,已经没过了K1的胸口,但好在他身上的冲锋衣和冲锋裤都是防水的,这让万国侯略松了一口气。

K1刚要开口,万国侯便一指大厅,“快!”这时,他才猛然意识到,有一个光源一直在他附近,辅助他找到K1。他吃惊地看着眼前的月漱落,后者正举着手机站在他身边。

但他来不及多想,疯狂的水流即将冲到他们的身边,他立刻抱起月漱落,奔向大厅。三人一踏上台阶,便三步两跳地冲上了祭台。

水流像奔腾的野马一样从通道内宣泄而出,很快就灌满了大厅,眼看就要和他们所在的祭台一般高了。

第八十一章 十二金人

眼见水越来越大,三人被困在了高高的祭台之上。

三人喘着粗气,都吓得不敢出声。举目望去,大厅里没有任何能够用来抓或者攀爬的东西,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祈祷这水流能够停下来。好在一小会儿之后,洞口便不再翻涌出气泡,水流似乎减缓了运动。又等了十几秒之后,K1看着高台之下澎湃的水波,如释重负地说:“谢天谢地,水位好像不再往上涨了。”

三人终于松了一口气。

K1瘫坐在地上,他掏出刚才万国侯给他的手机,却发现手机已经自动关机了。他按住电源键,折腾了好一会儿也没能让屏幕重新亮起来。他垂下手,沮丧地说:“侯爷,您这手机多半是废了,进水了。”

K1的手机则在月漱落手里,虽然闪光灯还亮着,但已经发出了“电量不足”的警告。月漱落打开手提包,拿出自己的手机看了一眼,“还有百分之七十五的电。”

“我们就指望这百分之七十五救我们出去了。”K1苦笑一声,他起身从月漱落手里接过自己的手机,然后检查了一下身上,“真得感谢T3,这套衣服是他送我的,我自己都没想到准备一套防水的户外服。”

“你没受伤吧?”万国侯问道。

“我没事,那水的毒性好像不强。”K1轻松地答道。这时,他注意到月漱落的手上只有手提包和手机,“月总管,你的鞋子呢?”

月漱落笑了笑,“忘在古琴那儿了。”

“那你一会儿只能光脚走路了。”K1同情地说。

月漱落不以为意地答道:“只要别再遇见毒水就好。”

K1点了点头:“梅花桩那儿的水闻起来臭,但好像里面的毒被稀释了?要不就是放得太久,毒药失效了?”

万国侯微微一笑:“幸好毒药失效了,不然你就麻烦了。按理,水道里的水应该是跟小桥下面的池塘一样早就蒸发掉了的,现在的水,一定是老叫花子从瀑布引过去的。我猜他是取了地宫里的毒药,投了进去,但他并没有想到,过了这么多年之后,毒药已经失去了毒性。”他戏谑地瞟了一眼K1,“假如这毒没有失效,你就得在月总管的面前,脱掉衣裤和鞋子,光屁股咯。”

K1做了个鬼脸,“您身上有衣服啊,我可以穿您的。至于您嘛,让月总管看看也不吃亏。”

万国侯没有搭理K1,他看着祭台,若有所思,“这个水祭台对应的应该是死路。”他又转过头看着K1,笑了笑,“你也不用太自责,虽然你今天发挥失常,但不能怪你,不是你的错。”

听到“不能怪你”这句话,K1有些激动:“侯爷!”

万国侯一摆手,示意K1先不要说话,“我现在对这里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这个老叫花子还真有本事,不仅找到了千秋教秘藏的地宫,还能将里面的机关加以利用。”

他的言辞之间充满了对老叫花子的钦佩之情,K1听着极不舒服,便忍不住打断了他,“侯爷,他差点害死我们。”他看着月漱落仍在渗血的手指,忿忿不平地说:“我一定要抓到这个老东西,我不打得他吐血,我就不叫……”

“咳。”万国侯轻咳一声,神色如常地说:“敌人越强大,越会激励你奋战。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都要感谢他。”

月漱落目不转睛地看着万国侯,这句话似乎说到了她的心里。

“算了,不说了。”K1听完万国侯的话,并没有感到好受一些。他怏怏地靠着一个祭台,越想越憋屈,干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我现在想喝水,没水;想打电话,没信号;想发脾气,找不着对象。”

万国侯失笑,“一点小挫折就把你气成这样?”他看着K1气鼓鼓的脸,“好吧,破例允许你在我面前抽烟。”

“真的?”K1的郁闷立刻一扫而空,他像个孩子似的从地上弹了起来。他开心地从怀里拿出一个小铁盒,接着慢慢打开,取出了里面仅有的一根烟,“我本来都想戒了的,这一根放了好久,您不说我都快忘啦。”

万国侯心中好笑,也不戳破K1。他走到祭台边缘,看着下面仍在缓缓翻腾的水:“这水很可能和老叫花子居住的地方有联动,我刚才看到那瀑布时就在想,这必定是人工瀑布,只是不知道老叫花子是怎么实现的。”

月漱落却有不同的看法:“水可能是老叫花子引入的,但相应的机关多半还是千秋教的人制作的。不管这老叫花子是什么来头,都没道理在这里设计这些劳心费神的东西,万一没有人发现,岂不是白费功夫?”

“有道理。”万国侯点点头,“可他为什么要住在这里呢?”他摸了摸胡子,陷入了沉思。

“侯爷,我有个想法,不知道当讲不当讲。”月漱落斟酌着词句。

“你说。”

“这个老叫花子几次出现在和您有关的场合,只能说明一件事,他要么是冲着您来的,要么是冲着和您有关系的人。”月漱落的话让万国侯一怔。

“什么意思?”K1吐了几个烟圈,好像已经忘记了刚才的愤懑。

“K1你不是说过么?他出现的场合,是购物中心、警察局、马道生的死亡现场,这几个地方联系在一起,除了侯爷外,还有什么共同点?”月漱落问道。

K1吸了一口烟,“共同点是都在魔都?”

月漱落浅浅一笑,“当然不是。购物中心的相关人物有南泽雨一家,谢狂心和你;警察局外不能确定有什么人,但当时在警察局里的相关人物有南泽雨,你,还有侯爷;至于马道生的死亡现场,相关人物有死去的马道生,还有不在场的侯爷。”

K1的眼睛瞪得像是铜铃一般,“所以,他是想找我的麻烦?”

万国侯笑着摇了摇头,“月总管的意思是,老叫花子可能是冲着南泽雨来的。”

K1连着抽了几口烟,他吐出烟雾,又晃了晃头,仍是大惑不解的样子,“既然他不是为了侯爷而来,那我们这一趟不就白跑了?管他跟南泽雨有什么仇什么怨,都跟我们没关系啊。”

万国侯皱起了眉头,“这只是推测。何况,他要是跟南泽雨有仇,那我就更好奇了。”

K1和月漱落都在等万国侯接着往下说,但万国侯却伸出手来,从月漱落手里拿走了手机。他对着高台之下照射了一会儿,“跟我想的差不多,这里是有排水孔的。再等一段时间,水应该就会退了。”

K1大喜过望,“那我们看看水往哪里流,说不定那就是出口!”

月漱落轻轻咬了一下嘴唇,欲言又止。

万国侯瞟她一眼,“你若有话,不妨直说。”

“侯爷,假如这里是古墓,理论上是不会住人的,那干嘛要设计排水系统?会不会这排水的地方也是陷阱?”月漱落眉头轻蹙。

万国侯微微一笑,“谁告诉你古墓里就没有排水系统了?古代的中国人是很聪明的,他们早就考虑过下雨或者地下水上涨之类的情况,因此,古墓基本上都设计了排水系统。”

他往高台下看了一小会儿,又接着说:“假如这个地方是古墓,那么,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在墓室的底部修筑排水沟。同时,墓室内的排水沟又与墓室外的排水沟相连,里外呼应。由此,当墓室内产生积水后,便会流进排水沟,再穿过墓室挡门石的小洞,顺势流至墓室外的排水沟里。”

说完,他看着正在思索的月漱落,又补充说:“虽然此地的排水系统很可能是仿照古墓设计的,但我依然不认为这里是古墓。”

他后退了一步,斜倚在一座祭台旁边,不疾不徐地说:“古墓有排水系统,但并不会做通风设计。你们进来这么久,有觉得胸闷气短吗?”

两人都摇摇头。

“因为这里就不是墓,虽然看起来阴森神秘,但其实不过是千秋教故弄玄虚罢了。我认为,这里就是一座被遗忘的千秋教地宫,老叫花子不知道怎么发现了这里,还用它原本的机关来对付想要找到他的人。”

月漱落看着自己的手,不由得一阵苦笑:“别说K1了,连我都很想打这个老叫花子一顿。”

“你一个弱女子怎么打得过,还是我帮你吧。”K1咧嘴一笑,“现在,我要打他两顿,侯爷,您可别拦着我啊。”

万国侯眨眨眼,“等你找到他再说吧。”然后,他像是怕K1心情太好似的,又补了一句,“不用想从排水沟找出路,这里的排水沟一定很窄,不然水早就排完了。”

K1被激发了斗志,他将烟头摁在地上,然后举着他那快要没电的手机,对着祭台逐一观察了起来。

而万国侯却关掉了手机闪光灯。月漱落诧异地问:“您不试试再检查一下这里吗?”

万国侯答道:“先省电。”

K1检查了一圈之后,满脸不快地返回两人身边,“我还是什么线索都没发现。”他苦恼地揉了一把脸,“水是肯定不行的。剩下几个金木火土我看起来都差不多,除了颜色不一样,没啥大区别。”

K1揉着脸,忽然冒出个念头:“秦始皇有没有什么跟金木火土相关的故事?”

月漱落想了想,“秦始皇派人修建万里长城,算跟土有关吗?”

“算吧。”K1答道,“还有别的吗?”

“阿房宫,算土和木?还有焚书坑儒,这个算火?”月漱落继续猜测着。“好像没有金啊。”

“怎么没有?”说话的是万国侯,“十二金人,月总管,你忘记了吗?”

“十二金人?”K1顿时来了兴趣,“这个听起来很像皇帝干的事情,很牛吧?”

万国侯说:“这个金不是你想的黄金,确切地说,是铜,所以,十二金人,也被称为十二铜人。”他面露讥讽:“秦始皇一统天下后,心里并不安稳,他总担心有人要造反。后来,有一个平民声称自己遇见了十二个巨人,还说他听到人们传唱一首歌谣‘渠去一,显于金,百邪辟,百瑞生’。秦始皇听了很高兴,认为此乃天意,遂下令收缴民间兵器,集中到咸阳,铸成了十二个巨大的铜人。

“这十二个铜人究竟有多大没人知道,因为项羽火烧阿房宫后,这十二铜人也就随之灰飞烟灭了。按照一些史书的记载,大概是‘高五丈,重千石。’折合成今天的计量单位,大概是十几米高,几十吨重。”

K1听得入了迷,“果然很牛,可惜被烧了。”他想了一想,“这十二金人对于秦始皇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古时的中国人把大地分成十二支,也叫十二地支。有一种观点认为,大地就是江山,代表天下。可能千秋教认为,秦始皇一统天下,正说明十二对于他来说是个非常吉利的数字,十二金人也就由此成为秦始皇功劳盖世,彪炳青史的代表作。”

“这样说来,金祭台就是我们要找的出路吗?”K1迫不及待地问道。

“我不知道。”万国侯坦率地说,“这只是一种猜测。”

“那就试试吧,总好过在这儿干等。”K1心急火燎地说,“金祭台该怎么激活?我们可没有金子,也没有铜人什么的。”

万国侯打开手机闪光灯,默不作声地走到了白色祭台旁边,他观察了一阵石盆,“这里面有条缝隙,不像是后来裂的。”

“那肯定是要往里面放东西,比如金条?”K1胡乱猜测道。

万国侯摇了摇头,“这缝隙宽度只有几毫米,深度大概有十几厘米,不可能塞得进金条。”他想了想,“不一定非得是金子,‘五行’中的金,理论上可以指代一切金属吧。”

“那我们身上有什么金属?”K1马上联想起来,“手机?枪?”他看着月漱落,“你包里有金属么?”

月漱落答道:“刘海夹,签字笔。”

K1失望地说:“都不行啊。手机、枪和笔都放不进去,刘海夹多长?”

“大概五厘米。”

“太短了。”K1失望地叹了一口气。

万国侯忽然问道:“刚才你扔完飞镖,不是还剩一枚?”

K1露出无语的表情:“光顾逃命,哪能想到收飞镖?”他嘴里嘟哝着,手还是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口袋。这一摸,他便呆住了。

K1颤抖着把飞镖掏了出来,喜不自胜:“侯爷!是不是您放进我口袋的?”

万国侯耸耸肩:“我才没那么闲。”

第八十二章 六国之兵

K1挠了挠头,“奇怪,我怎么都想不起来自己是什么时候放进口袋的?”

万国侯靠在白色祭台旁边,好整以暇地说:“不要浪费时间回忆了,赶紧过来。”

K1拿着飞镖,大步走到万国侯身边,他仔细打量着白色祭台,忽然咧嘴一笑,“我之前真是粗心,怎么就没注意到这个石盆里的缝隙呢?”他将手机靠近石盆,但手机的闪光灯却忽然暗了下去。

“你的也没电了吧。”万国侯平静地说,他将自己的手机照向缝隙:“这样看得清吗?”

K1点点头,他抓着飞镖,对准了白色祭台上的石盆空隙,“侯爷,我放了啊。”

“嗯。”

K1深吸一口气,将飞镖插进了石缝,然后用力往下一推。祭台没有任何变化,于是他又加大手劲儿,将飞镖整个推了进去。他脸上的肌肉有些变形,显然是因为他在用力的时候,下意识地咬紧了牙关。

“不行吗?”月漱落走了过来,她盯着白色祭台旁边的两条石龙,语气中隐隐有一种焦虑。

仿佛是在回应她似的,两条石龙缓缓扭动了几下,接着,白色祭台的正前方,也出现了几十层阶梯,阶梯的底部仍然泡在水里,激起了一些细碎的气泡和水花。阶梯的尽头,又出现了一个入口。

“太好了!”K1高兴地说,“侯爷,我就知道听您的没错。”

万国侯脸上却不见喜色,他淡淡地说:“碰碰运气吧。”他的隐忧似乎影响到了月漱落,后者斟酌了一下,说道:“要不,我们试试把所有的祭台都激活?或许有新发现?”

K1立刻反对:“不行,这太冒险了,万一全激活之后,反而把正确的祭台给弄出问题了,怎么办?侯爷刚才不是说秦始皇搞出过十二金人吗?我觉得金挺适合他的。再说了,你还没走这条路呢,怎么就确定它一定行不通?”

月漱落看了看万国侯,“我听侯爷的。”

万国侯沉吟了片刻,然后一挥手,“走吧。”他将手机递给K1,又转过头说,“月总管,你要跟紧一点。”

三人拾阶而下,接着跨过一个石槛,进入了金祭台对应的石室。

K1举起手机,闪光灯的白光在石室内扫过。这石室并不大,只有十几平方米。两侧的墙壁边上,各有一个壁龛,里面分别摆放着三件金属制成的兵器。这些兵器长短不一,尖端朝上,柄部都固定在了形状不规则的石台上。而在正对着他们的那堵墙上,雕有一个硕大的“秦”字。

万国侯摸着胡子,笑了起来,“千秋教的人还真是不怕死,地宫里又是龙又是九五至尊的,现在还有如此明显的前朝国号。万一被人发现了,可真是诛杀九族的大罪。”

“或许他们认定外人进不来?要么就是不怕死?”K1跟着笑了,“我就喜欢不怕死的,有种,够爷们。”

“他们不怕死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会重生,不是真的不怕死。”月漱落的看法和他不同,“哪里有真的不怕死的人?之所以说自己不怕死,不过是因为他别无选择,不得不死。”

万国侯淡淡地说,“非也。有的人不怕死,是因为他没有什么可失去的;有的人不怕死,是因为他心愿已了,再无牵挂;有的人不怕死,是因为他生不如死。这世上,人有千差万别,怎可一概而论?”

月漱落听了以后,呆了半晌,才低声道,“您说的是。”

K1懒得听这一对奇怪的男女对于生死的争论,他盯着墙壁上的“秦”发了一会儿呆,忽然大叫道:“我知道为什么这个地方的设计师喜欢十这个数字了!”他眼睛发亮,手舞足蹈地说:“你们看,‘秦’这个字有十画!”

月漱落嫣然一笑,“K1,你真聪明。”

万国侯却给他泼了冷水,“十这个数字出现的次数多,只是因为千秋教笃信,人重生十次之后,必定会升天,得到永生。”

K1不服气地说:“说不定,他们这个人能重生十次的教义,就是从秦有十画来的。”

万国侯没有生气,只是眨了眨眼睛,“那你说说看,这里的六件兵器,是什么意思?”

K1揉了揉鼻子,“反正,多半跟秦始皇有关系。”

“K1,你照一下‘秦’字下边。”月漱落忽然说道。

“咦,这是什么?”K1看着地上那一大块不规则的凹槽,脱口而出。

闪光灯所照射的地方,是一块形状古怪的区域。这块区域的地面被挖空,形成了一个浅浅的凹槽,大约有五厘米高。凹槽中间又刻了一些线条,将凹槽分割成了六个面积不等的部分。

“月总管,你觉得这是什么?”万国侯端详了一番,转头问道。

“我看不出来,但我觉得跟兵器之间有联系。”

万国侯在石室里踱了几步,然后走到壁龛旁边,“我猜,地上这块奇形怪状的东西,是地图。”

“地图?”K1瞪大了眼睛,“是这里的地图吗?”他越想越高兴,“我们可以按照地图的指示出去?”

万国侯哭笑不得,“如果你是设计者,你会在这里摆上地图,指引来访者?”他摇摇头,“知道路的人,根本就不需要地图;而需要地图才能走出去的人,根本就不该出现在这里。”

月漱落喃喃道:“假如这地图是跟秦始皇有关系的呢?”

万国侯平静地说:“我认为,这是秦一统天下之前的六国疆域图,当然,不包括秦。”他轻轻地抚摸着一柄剑的剑脊,“这些兵器,可能是一种象征。”他朝K1伸出手,“把手机给我。”

接着,万国侯将闪光灯照在兵器上,“你们看,这六件兵器都不一样。除了剑以外,还有铍、戈、矛、戟、弩。”

K1难得表现得这么耐心,“侯爷,剑和弩我认识。这个三角形尖头的东西呢?是矛吗?”

万国侯点点头,“这个底端伸出一部分像钩尾的,是戈;戈、矛合成—体的是戟;剩下的那个很短的就是铍。”

K1咋舌,“古代的中国人真有趣,能琢磨出这些花里胡哨的兵器。”

万国侯笑而不语,K1问道:“怎么啦?”

月漱落解释道:“这些兵器可不是华而不实的东西,秦朝距离今天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当时设计出的兵器,是很有杀伤力的,只是受限于冶炼技术,不能最大化地发挥它们的杀伤力。”

万国侯颔首,“千秋教成立于明朝,它们用的是明朝的冶炼技术,已经比秦朝好太多。”

“难怪能保存到今天也没坏。”K1恍然大悟。

月漱落心思动得极快,她眨着大眼睛,语气轻快地说:“侯爷,这六件兵器,对应的会不会是六国?”

万国侯莞尔,“真是个玲珑剔透的聪明姑娘。”他伸手拿起装有弩的石台,走向凹槽。

“战国时期,韩国的弩最负盛名,当时,天下之强弓劲弩,皆从韩出。”万国侯站定,“月总管,你知道韩国在哪儿吗?”

K1一头雾水:“不是中国吗?跟韩国有什么关系?”

月漱落笑了起来,“侯爷说的是秦一统天下六国,其中有个叫韩的国家,跟今天的韩国没关系。”她看着万国侯,“我不知道韩国在哪儿,我的历史并不算好,只知道春秋五霸、战国七雄,其余的就对不上号了。”

万国侯不语,他将石台放在了“地图”中间靠左的位置。在石台接触到凹槽的一瞬间,石台就开始缓缓下降,直到石台表面与地面齐平,才停了下来。

K1和月漱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六件兵器对应六国,将这六个兵器所在的石台摆到地图上,大概就能解谜了。”

“您真棒!”K1兴高采烈地一拍大腿:“您说,下一个放什么?我来搬。”

万国侯走回壁龛旁边,“你猜?”

K1一愣,“您在开玩笑吗?”

万国侯拍拍他的肩膀,显然是心情不错,“这里的机关不知为何特别简单。”他用手机照射着壁龛里的石台:“这些石台的形状不一样,你没有发现吗?”

K1盯着看了几秒,开怀大笑起来:“这么容易啊!”他随手抱起立着剑的石台,大摇大摆地走到地图边上,“侯爷,帮我照一下。”

接着,他将石台放在了地图的下方。他还没来得及直起腰,一瞬间,一阵“轰隆”声响起,将他吓得摔倒在地。

等响声停止后,K1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侯爷?”

万国侯苦恼地揉了一下眉心,“看来我们错了。”他用手机照射着刚才轰隆作响的地方,只见石槛前的那块方形石砖消失了,露出了一个深不可测的洞口。

三人小心翼翼地走过去,万国侯将手机照向洞口,立刻看见一片银亮的闪光。他叹了一口气,“下面都是钢刀,掉下去就没命了。”

K1一阵后怕,他环顾了一下石室:“这房间不大,如果每次都掉一块这么大的地砖,最多十来次我们就没地方下脚了。”

月漱落看向壁龛,纳闷地说:“难道不是按照石台底部的形状来放?”

万国侯皱起眉头,“那第一块石台又该如何解释呢?明明形状对上了,也激活了地图。”

“弩上面是什么武器?”K1灵机一动,“是不是应该先放弩上面那个,而不是下面那个?”

万国侯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韩国北边是魏国,魏国用矛比较多一些。”

K1走到左边的壁龛旁边,拿起矛的石台,然后转过身来看向万国侯,“侯爷,我去试试?”

万国侯看着信心满满的K1,无奈地点了点头。K1迅速走到地图旁边,刚准备拿起地图上的剑,忽然又转过头来,“侯爷,得先把石台都抱过来,如果再错一步,就够不着石台了。”

万国侯一看地面,立刻就意识到K1所言极是。理论上,下一块掉下去的地砖会是洞口旁边那两块之一,无论掉的是哪一块,他们都够不着石台了。而且,此刻他和月漱落所站的位置,正是那两块地砖之一,想到这儿,他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假如当初设计者是设计石室右下角那块地砖先掉下去,那么K1放剑的时候,他和月漱落就已经一命呜呼了,两人连忙把剩下的石台拿到地图旁边。

待万国侯和月漱落都站到K1身边时,K1小心翼翼地拿起了剑。见没有任何动静,他才把剑抽离地图。接着,他拿起矛,放到了弩上面的区域。

“轰隆——砰!”又一块石砖掉了下去,正是石室右下角那块。

三人面面相觑。现在,如果他们想回到大厅里,就只能从石室左下角那块石砖跳出去了。

“怎么办啊。”K1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他看着面前的大黑洞,“这机关好恶毒,先陷落的是靠近门口的地砖。”

月漱落盯着黑洞发了一会儿呆,忽然,她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侯爷,您说,这六国里,韩国是最大的还是最小的?”

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倒让万国侯笑了起来,“难道是按照国土面积从小到大么?”他思索了一下,“韩国确实是最小的。魏国也很小,就比韩国大一点吧,再就是齐国了。”

但万国侯刚说完这些话,就立刻意识到了破绽,“不对,刚刚K1放的是矛,也就是先韩后魏。所以,并不是按照国土面积来放的。”

紧接着,万国侯忽然神情一变,“我怎么忘记了这个?”他略带懊恼地说。在K1和月漱落诧异的目光下,他抽走了矛,然后,他依次摆上了铍、矛、剑、戈、戟。他每摆一座兵器石台,对应的区域就开始下降,直到石台表面与地面齐平。当六件兵器摆放完毕,整个地图都闪烁起了幽深的绿光。

K1和月漱落瞠目结舌地看着万国侯,K1问道:“侯爷,这是个什么顺序?”

万国侯答道:“秦灭六国的顺序,韩、赵、魏、楚、燕、齐。”他轻声叹了一口气,“并不复杂的一个机关,只是我们被之前的星宿门给误导了,以为这也是图形优先的设计。”

绿光渐渐熄灭,而后,仿佛是在回应地图一般,墙上的“秦”字变成了红色,墙壁缓缓升起,露出了后面的入口。

第八十三章 金石为开

三人安静了一会儿,初见入口的喜悦,迅速被未知的担忧所取代。

“走。”打破沉默的是万国侯,他拿着手机,率先走了进去,随后进去的是K1。月漱落捡起放在地上的手提包,也连忙跟上。

这是一间长方形的大厅,厅高超过五米,四个角落里各有一根粗壮的石柱,石柱上面又各盘据着一条气势磅礴的龙。

在入口的两侧,各有一座小型的石台。左边的石台上摆着一个牙雕套球,右边的石台上则摆着一圈小巧的石人。石人的大小都和普通矿泉水瓶差不多,它们衣着不同,神情各异。石人都被固定在了石台上,万国侯数了一下,总共有十二个。而在这些石人的中间,有一个比常见的U盘大不了多少的长条凹槽,凹槽底部阴雕着精妙的花纹。

往前走几步,有一座石拱桥,桥下的池塘早已干涸。拱桥长约五米,两端都凿有阶梯,而桥面上却站了两排石制的人型雕塑。它们的身高与真人相当,身披铠甲,手持兵器,显然是帝王的卫戍。

万国侯叹了一口气,这些士兵手持的武器两两相错,交叉为阵,显然是不想让任何人通过石桥。在石桥的尽头,有五把挂在屋顶上的巨大的钺,每一把的扇形刀面都宽大得令人乍舌,一直垂到了地面上。虽然这些沉重的巨钺历经岁月变迁,已锈迹斑斑,却依然透露出一种锋利肃杀的冷漠,令人望而生畏。

“侯爷,快来。”K1站在最前排的士兵附近,指着桥下喊道,“这是什么?”

万国侯将手机照了过去。桥下的池塘内铺着一层黑色的金属网,网眼极小,估计只有婴儿的手指能穿过去。

“侯爷,您知道这玩意儿吗?”K1问道。

万国侯摇了摇头,他将视线投向石桥,“你看,石桥的栏杆雕刻得像城墙一样,桥上还站着卫戍的士兵,那这桥下应该就是护城河。”他摸了摸胡子,“不知道这金属网是以前的人铺的,还是老叫花子铺的。但不管是谁铺的,我们都最好敬而远之。”

他退到入口附近,走到左边的石台旁边,开始研究那个精巧的牙雕套球。这牙球的大小与大一点的铅球差不多,最外面雕刻的是秦始皇封禅泰山的盛况。牙球的每一层球体上都有三个大小不一的圆孔,最小的那个孔比人的小指甲盖还要袖珍。

放置牙球的石台上有四道形如獠牙的石棱,刚好把牙球卡在了中间。而在石台的正中心,又有一根石轴嵌进了牙球。万国侯猜想,这样的设计,既可以锁住牙球,同时又可以容许牙球转动。

“这是象牙吧,上面都是细细的裂纹。”月漱落观察了一会儿,“好像有五层?”

“这地宫是明朝建的,象牙放了几百年,有裂纹很正常。”万国侯答道。“牙雕套球的技术,在明朝还不算发达,五层在当时已经是很顶尖的了。此外,我印象中,苏州的牙雕自中国古代就很有名了,直到清朝中后期,才渐渐让位于广州牙雕。”

“是挺好看的。”K1也跟着摇头晃脑地看了一番,“每一层雕的东西好像都不太一样哈,是粘在一起的吗?”

“当然不是。这牙雕套球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它是由一整块象牙雕出来的。”万国侯解释道,“所以,牙雕套球也被人称为‘鬼工球’,取意鬼斧神工之球。”

“一块象牙雕刻这么多层,图案还这么细,等雕完,那眼睛还不得瞎了?”K1吃惊地说。

万国侯淡然地说,“能追无尽景,始见不凡人。”

K1并没有听懂万国侯的话,但他见后者神色庄严,想来是对这牙球非常欣赏。这样想着,他又靠近了一些。看这牙球图案繁复细致,又想到万国侯说其是由一整块象牙雕制的,他就忍不住伸出手指,轻轻拨动了一下。

牙球立刻骨碌碌地转动了几下。K1眼尖,看见了异常,他立刻大喊道:“侯爷,里面有东西!”

万国侯将手机靠近牙球,果然看见牙球最里面有一条圆雕的龙,他大为惊奇,“这是何意?”

“这龙会不会是钥匙?”K1猜测道,“我们把这球砸了,好把龙拿出来?”

月漱落哭笑不得,“K1,你把球砸了,龙也就毁了,你忘记了龙也是象牙球的一部分了吗?”

“哦,对哦。”K1挠挠头,“那,怎么把龙拿出来呢?”

“拿不出来。”万国侯说道。他观察了一阵,“这条龙是雕在最内层的象牙球里的,除非有精细的工具,能把球拆了,否则没法拿出来。”

月漱落藉着手机的光观察了一会儿,渐渐有了主意,“侯爷。假如我们根本不用把龙拿出来呢?”

“你说。”

月漱落轻轻地转动了一下牙球,“您看,这条龙的眼睛好像可以动。”

万国侯盯着看了几秒,点点头,“你观察的很细。”

月漱落谦虚地笑了一下,“是不是我们让龙的眼睛动起来,就能解开这里的谜?”

“怎么动?”K1瞪着她,“又不把龙拿出来,又要它眼睛动,它又不是你养的宠物。”他指着龙眼睛所在的那个最小的圆孔,“除非你的手指头细得像牙签。”

月漱落抿嘴一笑,她打开自己的手提包,取出了刘海夹,“这个可以吗?”

K1一愣,然后大笑,“月总管,你太聪明了!”他从月漱落手里接过那细如牙签的刘海夹,喜不自禁地就要往球里捅。

“慢着。”万国侯伸出手,“给我。”他将手机递给K1,“照着点。”

K1依言照办,只见万国侯聚精会神地将牙球轻轻拨动了几下,使每一层的最小的圆孔都重叠。这样一来,他就可以更好地看清象牙龙的头部。然后,他将刘海夹掰直,伸进了小孔。

刘海夹原本是由一根细细的金属条经过对折后制成,此刻,万国侯将它掰成了一条直线,更有利于它发挥作用。

万国侯悬着手腕,屏住了呼吸,K1和月漱落则大气不敢出地看着他。他缓缓移动着刘海夹,直到接触到了龙的眼睛,他才轻轻一动手指,按了下去。

只见牙球瞬间往下一沉,死死地扣在了石台上,接着,从三人的头顶传来一阵“咔哒咔哒”的声响。三人警惕地看着周遭,可似乎并没有机关被触发,而且,几秒钟后,那声响就消失了。

万国侯失望地将刘海夹从象牙球中拿出来,递给了月漱落。他看着后者的手,忽然问道:“还疼吗?”

月漱落轻轻摇了摇头:“我没事,谢谢侯爷。”

K1见两人郎情妾意的样子,便凑到万国侯身边,假装可怜地说:“侯爷,您怎么不关心我?”

万国侯瞟他一眼,“你哪儿疼?”

K1想不到对方真的会问自己,他愣了一下,眼珠一转,“我嘴巴干,喉咙疼。”

“喉咙疼,就少说话。”万国侯慢条斯理地答道。

月漱落忍俊不禁,“K1,如果你不怕的话,可以一会儿去刚才的人工瀑布那儿找找,看还有没有水给你润喉咙。”

“算了吧,那儿都塌了,我才不去。”K1没好气地说。

这时,天花板上突然掉落了一些碎石,三人赶紧靠墙站好,只听“轰”的一声,一只全身乌黑的大鸟从天而降。砸穿天花板之后,它一直缓缓落到距离地面大约一米半的高度才停了下来。

“这是乌鸦?”K1吃惊地问道。

万国侯将手机朝天花板照去,只见一条锈迹斑斑的铜链吊着黑鸟,“这不是乌鸦。你看,它长足蛇颈,嘴如鹰喙,这是凤凰。”

K1将脸凑到鸟头上,“我书读的少,您不要骗我,凤凰不是全身彩色的吗?怎么会是这种黑不溜秋的德性?”

万国侯轻轻摸了一下鸟身,然后看了看手指,“居然没有灰尘,密封得不错。”他不慌不忙地对K1说:“东晋时,有个叫王嘉的人写了一本书,书里详细地记载了秦始皇接见‘宛渠之民’的故事。一个宛渠国的人说,在他的国家,只要一遇上晴天,就会有黑色的龙和凤在天空飞舞。除此以外,他还说了许多听起来天马行空的神乎其神的故事,秦始皇听了很高兴,便封他为国师,向他虚心求教长生不老的仙术。”

K1茅塞顿开:“所以,这凤凰就弄成黑色的了?”

“这只是一种象征。”万国侯解释道,“实际上,秦朝以黑色为贵,因为秦是水德。”

K1还没听明白,月漱落已经提出了下一个问题,“可是,凤凰一般不是用来指代皇后吗?”

万国侯摇摇头,“最早,凤凰指的是祥瑞之物,当然也可以表示帝王。只是后来,随着历史演变,龙逐渐成为帝王的象征,凤凰的形象则被逐渐‘雌’化。严格意义上来说,凤是雄性,凰才是雌性。”

他的目光掠过桥上的士兵,“假如我猜的不错,在巨钺的后面,和凤凰相对的地方,应该有表示帝王的图腾,或者就是帝王的雕像。”

“那我们怎么过去呢?这一排兵器,摆明了就是不让我们走啊。”K1看着石桥,有些发愁。

他又看了看右边的石人,“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干嘛用的。”

万国侯忽然微微一笑,“月总管,你知道秦朝的官制吗?”

月漱落赧然,“我不记得了,可能以前上历史课学过,可惜都还给老师了。”

“这可能是三公九卿。你看这些石人,都是文官的衣着,应该代表着不同的官制。”万国侯有条不紊地说道,“皇帝至高无上,在他之下的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九卿,指的是奉常、廷尉、治粟内史、典客、郎中令、少府、卫尉、太仆、宗正。”

月漱落吃惊地看着万国侯,“侯爷,您简直是个历史学家。”

不等万国侯回答,K1便得意地说:“那当然,侯爷是活的百科全书,除了你演奏的古琴外,我还没看到有侯爷不懂的东西呢。”

万国侯不以为然地说:“百科全书谈不上,不过我确实看了不少各国的历史书。”他眸光一闪,“以史为鉴,可知兴替。所有发生过的事情,都有规律可循,这就是历史的魅力。”

“那么,您读了这么多的书,有没有找到一种规律,可以改变注定的悲剧?”月漱落想到她那薄情而又多情的父亲。

“找是找到了。”万国侯意味深长地说,“但你改变了这一秒的悲剧,就会导致下一秒的喜剧变成悲剧。”

月漱落一怔,她回味着这句话,发现自己竟然无法反驳。

“我的爷,泡妞等会儿好吗?”K1叉着腰,站在一旁。“手机的电量不多,闪光灯又不能调亮度。”

万国侯瞪他一眼,“我认为,这十二个石人,就是三公九卿的化身。”

K1听着万国侯的推理,感觉像是在听课,他烦闷至极,一根根地揪着自己的胡子,“侯爷,那这些石人该怎么用呢?”

万国侯从他手里拿走手机,然后走到桥边,照射着那些士兵,“六排,也是十二个,你不觉得这也太巧了么?”

“有什么巧的,您不是说秦始皇有十二金人嘛,这不刚好,台子上十二个,桥上十二个,买一送一呢。”K1闷闷不乐地说。

万国侯没有说话,他又转过头,盯着凤凰看了许久。

忽然,他将手机递给K1,然后抓住凤凰的双翼,用力往外一拉。

这个举止吓了K1和月漱落一跳。他们刚要质疑,就见凤凰昂起了脖颈。接着,它张开了嘴,万国侯伸手过去,一块U盘大小的石牌落在了他手上。

K1大笑:“侯爷,您是怎么发现的?”

“这凤凰的姿态显然是振翅欲飞,但翅膀却夹在两侧,这不合理。”万国侯走到石亭旁边,“它嘴里含着的这块石牌应该就是谜底。”

石牌一面浮雕着花纹,一面刻着小字。他挥挥手,示意K1将手机照过来。在闪光灯的照射下,几行文字清晰可见:“天下歸一,身化長魂,永世不衰。”

“这可能是陷阱,你们做好准备了吗?”万国侯看向两人。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他将石牌刻字的那一面朝上,放进了石台的凹槽中。

但周遭静悄悄的,什么都没有发生。万国侯看着石牌,又用力将其往下按了一下。

一阵金铁交鸣,铿锵作响,士兵纷纷移开了武器,让出了石桥中间的道路。

第八十四章 荧惑守心

K1走在最前面,“侯爷,我现在怎么有种要上去见皇帝的感觉?”

月漱落扑哧一笑,“你古装戏看多了吧?”说着,她又看了一眼万国侯,“这里应该是刻意设计成城防的。”

万国侯点点头,走上了石拱桥,他走得十分谨慎,显然是对桥面不放心。当三人都平安地走下了石拱桥时,他明显松了一口气。

“侯爷,这个东西真夸张啊。”K1盯着挂在天花板上的巨钺,“古时候,要是拿来打仗,一把可以砸死好几个人呢。”

“乖乖,上面还刻着花呢。”K1笑嘻嘻地摸了一下巨钺的扇形刀面。一阵震耳欲聋的铮鸣声响起,五把巨钺犹如巨大的钟摆,缓缓地来回摆动起来。

K1吓得一缩,他愣愣地看了一会儿这些巨钺,然后垂头丧气地说:“侯爷,对不起!”

万国侯神色警惕地看着巨钺,又看了看天花板,几秒之后,他的表情恢复了平静,“没事,即使你不碰,它一会儿也要动的。”他看着K1懊丧的脸孔,“这几把巨钺和天花板的连接处有机关,我估计只要我们过了拱桥,就会触发。”

月漱落看着巨钺,有些头疼:“那我们就过不去了吗?能不能让这些东西停下来?”

她又盯着巨钺划动时所露出来的缝隙看。透过缝隙,她能隐隐看到另一头整齐地罗列着石制的战马和整装待发的军士,那气宇轩昂的样子,倒颇有几分像是皇家的仪仗队。

万国侯没有回答,他举着手机,沿着拱桥仔细检查了一遍,然后又走回桥对面,检查了一番象牙球、凤凰和小石人。

但他一无所获。

K1和月漱落没有照明设备,只好在巨钺这头苦等。巨钺的摆动虽然缓慢,但却异常沉重,它每划动一次,空气中都会发出“呼”的一声,让人不寒而栗。K1想到自己刚才开的玩笑“一把可以砸死好几个人”,顿时感觉一阵惊骇。

万国侯检查完毕后,失望地说:“找不到别的线索了。”

K1刚要说话,月漱落忽然“嘘”了一声,她急促地说:“听!”

K1侧耳倾听,只听见细碎密集的“咔咔”声响,像是有人在吃苏打饼干。他下意识地说:“老鼠?”

接着,他脸色一变,大喊了起来:“这不是老鼠!这是石头裂开的声音!”

万国侯循声将手机照向拱桥,果然看到拱桥上出现了明显的裂纹,而且士兵也开始颤动,像是要解体一般。

“快跑!”K1来不及多说,他抓着月漱落,飞快地冲上了石桥。万国侯一个箭步,冲到桥头,他做好了准备,假如石桥坍塌,那就抓住离他最近的人。

不到六米长的石桥,K1却累得满头大汗。当他和月漱落终于踏上石桥另一头的地面时,整座桥已经完全塌了下去。

桥塌了之后,碎石都压在了金属网上。只见碎石剧烈地抖动着,不一会儿就磨成了碎渣。接着,五把巨钺缓缓地停止了摆动,就像五张扭曲的笑脸,无情地嘲笑着他们的无能。

K1喘了口气,“侯爷,看来这里是存心不让我们过去。”他恨恨地瞪着巨钺,“不知道那后面到底是什么玩意儿,藏着掖着,不让我们看。”

“你俩受伤了吗?”万国侯问道。见两人都摇头,他放下心来,“走吧。”

K1连气都还没喘匀,“走哪儿去?”

“回大厅,开祭台。”万国侯言简意赅。

“侯爷,我现在都有点蒙了,到底该往哪儿走,怎么才能找到死老头?一点头绪都没有。”K1抱怨地说,“月总管手指都破了,我刚才也差点扭着脚。”他环视四周,“这个地方怪里怪气的,我想快点出去了。”

“没问题,下次我带T3,不带你了。”万国侯点点头。

“为什么带T3不带我?T3哪点比我强?”K1立刻吹胡子瞪眼起来,“我跑得比他快,打拳比他厉害,力气比他大,凭啥带他不带我?”他越想越不平衡,“您才认识他几个月呢?我们都认识多久了!”

万国侯狡黠地一笑,“但是,他不会遇到困难就抱怨。”

K1一时语塞。

月漱落连忙解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K1今天很辛苦,也是被这个地宫折腾得有些无语了。”

“我当然知道。”万国侯淡淡地说,“别闹小孩子脾气了,让人笑话。”

K1胡乱揉了一把脸,“谁闹脾气了?”他挺直腰杆,“我开玩笑呢。”说着,他摩拳擦掌,摆了个姿势,“这死老头要是出现在我面前,我一定要把他打得连他妈都认不出来他。”

“那就走吧。”月漱落看万国侯已经往外走了,赶紧对K1说。

三人重新回到摆放六国兵器的石室,走到了地砖陷落的洞口附近。

“这里到石槛大约有一米多的距离,并不远,我和K1跨过去是没有问题的,月总管,你跳得过去吗?”万国侯看着月漱落的旗袍,“这里我没法抱着你跳过去。”

月漱落略一迟疑,然后将旗袍的下摆撩起来,“呲啦”一声,她将旗袍的开叉撕到了大腿根部。她坦然地看着两个惊呆了的男人,“现在,我可以跳过去了。”

“女汉子!”K1竖起了大拇指,“放心,我们绝对不偷看。”

万国侯见状,也不再多说,他拿着手机,率先跳了过去,然后转过身为K1和月漱落照明。

等三人都走到高台之上,万国侯关掉了手机的闪光灯。霎那间,地宫内一片漆黑。

“手机报警了,只有百分之二十的电量了,撑不了太久。”万国侯说,“还有三个祭台,火、木、土。不知道我们会不会点背到要开到最后一个,才能找到老叫花子。另外,刚才我意识到一件事,我犯了一个低级错误。”万国侯似乎苦笑了一声,“在看到凤凰的时候,我觉得有些不对头,但当时又没有想明白究竟是哪里不对头。现在,我想明白了。金祭台,老叫花子根本就没有激活过,或者,他在进入六国兵器的石室后,就退了出来。凤凰机关明显是一次性的,证明老叫花子没有解开象牙球的谜。可我们却傻乎乎地在那儿花了很多时间,白白地浪费了手机的电。”

黑暗中,月漱落轻声叹了一口气,“都怪我。”

“怪你?”K1有些摸不着头脑。

“假如我听了侯爷的话,没有任性地跑下来,现在,我应该早已联系上了Z2、T3他们,有了支援,在这个地宫里探索多久都没事。”月漱落的语气中饱含失落,“果然女人就是容易坏事。”

她这句话把万国侯和K1都逗笑了。

万国侯笑着说:“你怎么说的好像你不是女人似的。”

“就是因为我是女人,我才特别气啊,觉得自己真是坏事。”月漱落喃喃道,“红颜祸水,怎么就没有说男人是祸水的呢?”

“红颜祸水是个贬义词,别随便用在自己身上。”万国侯正色道,“何况,一般都是用来形容妺喜、妲己、褒姒、骊姬这些女人的。”

“侯爷,您说的这些女人,我怎么一个都不认识?”K1问道。

月漱落也笑了:“这些女人都是古代著名的‘坏女人’,又美又坏。你是BBC嘛,不知道也不奇怪。”

K1摸索着,找到一个祭台,靠着坐了下来,“说说看,怎么个坏法?”

“还是让侯爷说吧,我历史也就是个半吊子,怕说错了。”月漱落答道。

“侯爷?”K1听万国侯沉默不语,连忙唤了一声。

“这四个女人,也被称为‘四大妖姬’。”万国侯说,“她们侍奉的是不同的国君。简而言之,就是这四个女人特别妖艳美丽,美艳到让男人荒废朝政,无心治国。除了骊姬侍奉的晋献公外,其余的三个男人,最后都将大好江山拱手送人了。”

K1听了却说:“这样看来,也不能责怪这四个女人吧。长得漂亮不是她们的错,只能说,她们的老公太倒霉了呗。”他想了一想,又说,“假如我娶了个特别漂亮的女人,迷得我头晕脑胀的,那我也说不定就不要江山了。”

“所以,还好你不是皇帝。”万国侯开玩笑地说,“当皇帝,要对天下苍生负责,不能光由着自己的性子。”

“那当皇帝还挺无聊的。”K1不以为然地说,“寻常百姓起码可以自己过得乐呵。当了皇帝,还得顾这个那个,最后死了,因为江山管得不好,还要被骂好多年。”

月漱落抿嘴一笑,“你真想的开。假如有机会,多少人挤破头都要当皇帝,就算死后背骂名也无所谓。”

“是吗?所以这些千秋教的人才崇拜秦始皇?因为他是中国的第一个皇帝?”K1问道。

“当然不是这么简单。”万国侯答道,“他们崇拜秦始皇,是因为他们坚信秦始皇死而复生,并且得到了永生。”

“怎么可能复生呢?”K1大惑不解,“古代中国的皇帝死的时候,不是都特别大阵仗吗?我看电视里演的,要弄得全世界都知道。要盖一个超级大的坟,还要装很多陪葬品。要是活过来了,不得把那些大臣给吓死?”

K1这番话说得不伦不类,万国侯忍不住笑了:“皇帝死了叫驾崩。那个超级大的坟,是皇陵。至于陪葬品,秦始皇最有名的陪葬品就是兵马俑了。当然,也有学者认为,兵马俑不是陪葬品,这个说来话长,我就不再赘述了。

“千秋教对于秦始皇的崇拜很狂热,因为他们既崇拜死,又崇拜生。死,是指向死而生;生,当然是永生不灭。这世上,死去的皇帝很多,但只有秦始皇是能‘重生’的,当然,这是他们的一厢情愿罢了。”

“也怪可怜的,拜一个根本没有用的死皇帝。”K1同情地说。他坐得无聊,便抬起了手臂,打算做几个伸展动作。黑暗中,他看不到周遭,这一伸手,恰好打到了万国侯的手机。万国侯本能地向下一抓,却扑了个空。

手机掉落在高台上,砸到了侧面的电源键,屏幕顿时亮了起来。

K1连忙抓起手机,按了一下电源键,关闭了屏幕。

“打开,K1,这里有东西!”月漱落激动地说。

K1打开手机的闪光灯,月漱落一指手机掉落的地方。万国侯定睛一看,在红色祭台底部,有一块不规则的略微凹陷的地方。这块半个巴掌大的区域里有四个圆形的凸起,比指甲盖还小,不注意根本发现不了。

但这并不是最让万国侯感到惊奇的地方。

在四个圆形的凸起当中,有一颗深红色的凸起最为显眼。万国侯盯着那颗红色的凸起思索了一会儿,说道:“给我手机。”他从K1手里接过手机,对着红色的凸起照射了几秒钟。

然后,他关闭了闪光灯,并将手机锁屏。

黑暗中,那颗深红色的凸起散发着幽幽的光芒,微弱却坚定,像是一颗指路的明星。

万国侯倒吸了一口气,“荧惑守心?”他扶额而笑,“这居然是火星。”

K1迫不及待地问道:“侯爷,您就别卖关子了,快告诉我们吧,这里是什么意思?机关?有用吗?往哪边走?”

他这一连串的问题让月漱落忍俊不禁,“K1,你别急,让侯爷慢慢说。”

“古代的中国人将火星称为‘荧惑’,因为它荧荧如火。在古人的眼里,它是非常不吉的,常常意味着灾难、战争和死亡。‘心’就是二十八星宿中的‘心宿’,它有三颗星,代表皇帝和其他重要的皇室成员。当火星运行到‘心宿’的附近,并停留一段时间,就是古人所说的‘荧惑守心’。这种天象在中国的星占学里被认为是相当不祥的,往往象征着皇帝驾崩,天下大乱。”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假如我没有记错的话,秦朝的‘荧惑守心’,就发生在秦始皇死的前一年。”

第八十五章 借人消灾

“当时,有一颗流星落了下来,上面刻着一句话,‘始皇帝死而地分’。这七个字似乎代表了上苍的旨意,预示着秦始皇将死,大秦将亡。

“古人对于这些难以解释的天象和神迹是深信不疑的,一时间,各种谣言甚嚣尘上,最后终于传到了秦始皇的耳中。秦始皇勃然大怒,立刻派人到流星坠落的地方,调查这些字是否人为刻上去的,结果一无所获。这个调查结果使得秦始皇更加火冒三丈,于是他下令,焚毁流星,并将居住在附近的人全都处死,以儆效尤。

“这件事在《史记》中有记载,其真实性可想而知。虽然对于秦始皇来说,荧惑守心是不祥之兆,而且还间接性地和他的死亡联系在了一起,但对于生和死都崇拜的千秋教来说,秦始皇经此一劫,才能重生。”

万国侯说完,打开了手机的闪光灯,照向了红色祭台底部,“这个区域代表的‘荧惑守心’,就是一条很好的线索,我想,火祭台连接的,就是我们要找的出路。”

月漱落轻轻抚摸了一下祭台,“火祭台,应该是要点火吧。”她藉着手机的光,察看了一下祭台上的石盆,“侯爷,我们试试吧。”

万国侯站了起来,头也不回地说:“我记得你包里还有半包纸巾?”而月漱落已经将纸巾拿了出来。她把纸巾摊开,放进石盆,“假如不够,我还有个小记事本,可以把内页撕下来。”

K1也凑了过来,他掏出打火机,笑嘻嘻地说:“侯爷,这个时候,还是抽烟的人好。要是像您一样,身上都没个火,可怎么办?”

万国侯移动了一下手机,“抓紧时间,手机电不多。”

K1将打火机对准石盆里的纸巾,轻轻一按打火轮,“噗”地一声,火苗窜了起来。三人围着石盆静静地等着,但直到火势逐渐变小,石盆周围也没有变化。

月漱落不等万国侯吩咐,便将小记事本拿了出来。她撕了几张内页,放进石盆,K1则继续点火。在她接连放了大概三十多张纸之后,红色祭台两侧的石龙终于像是再也耐不住高温似的,挥舞了几下爪子。接着,红色祭台的正前方,出现了向下的台阶。与此同时,水祭台和金祭台前的台阶缓缓降回了地面,消失不见,水和金的石门也重新关上了。

“耶!”K1一声欢呼,就要往下冲。

“等等。”万国侯却制止了他。

万国侯侧着脸,似乎是在聆听。K1见状,便不再轻举妄动,他老老实实地守着红色祭台,等待万国侯发号施令。

“咔咔咔咔”,连续却缓慢的四声后,在“荧惑守心”正对着的红色祭台底部的另一侧,弹出了一个暗格。

万国侯弯下腰,从暗格里拿出了一件东西。K1凑近一看,是一对小巧的鸟形玉佩,奇怪的是它们都只有一条腿,他挠挠头,“侯爷,这是啄木鸟吗?”

万国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为什么说是啄木鸟?”

“我乱猜的。”K1嘿嘿一笑,“看您和月总管都板着脸,气氛太沉闷啦。”

“这不是啄木鸟,这鸟应该是毕方。”万国侯答道,“外形像鹤,只有一条腿,是传说中黄帝的车鸟。每当黄帝出行,毕方就飞在一旁。它的嘴可以衔起火焰,因此在一些传说中,它也被称为吐火之鸦。”说完,他小心地将玉佩收了起来,“这玉佩出现在祭台底部,或许是某地的钥匙。只是搞不懂,为什么没有被老叫花子拿走。”

月漱落弯下腰,仔细地看着暗格,“您看,这个暗格里有一些复杂的纹路,我猜,只要把毕方放进暗格,就可以恢复这些祭台?这样一来,外来者就不会发现祭台的端倪了。”

“这样的话,毕方不是为了开启其它机关的,而是为了复原祭台的?”K1这才听懂。

“有可能,但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说明老叫花子现在不在地宫内。”万国侯回头看了一眼星宿大门,“但是,我们现在只能继续往前走了。”

三人对视一眼,相顾无言。他们沿着台阶,走到了火祭台对应的石室前。

“侯爷,我怎么忽然有点紧张呢?”K1轻轻跺了两下脚。

话音刚落,手机的闪光灯忽然熄灭了。

黑暗中,万国侯叹了一口气,那幽幽的声音吓得K1大叫了起来,“谁?谁?”

“你别大呼小叫的,把你的打火机点上。”万国侯没好气地说,“月总管一个女人都没叫。”

K1摸出打火机,战战兢兢地打开,“月总管是女汉子,不是一般女人。”他仍然在辩解,“再说了,您刚才好好地突然叹那么一下子,真的吓人嘛。”

月漱落嫣然一笑,“K1,就算这里有什么不对劲的,你也不必担心。中国人常说,鬼怕恶人。你只要高声大气地说话就足以让它们不敢靠近,假如你还不放心,可以瞪着眼睛,做出怪样子来吓唬它们。”

K1琢磨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好哇,月总管,你拿我寻开心呢!”

“起码,你现在不害怕了吧?”月漱落笑意盈然。

“我又不是小孩子!”K1举高打火机,一脚跨过了石槛,“你俩跟我跟紧一点。”

刚跨过石槛,三人就愣住了,面前又有一扇圆形的石门。

在石门的两侧,有两个高冠华服的石人,比K1和万国侯还要高一点。这两个石人侧身对着石门,飘逸的衣袖一直垂到地面,看起来颇有仙人之姿。

“侯爷,您看!”K1激动地将打火机举过头顶。原来,这两个石人靠门的那只手都高高地抬着,而且各连着一条铜链,铜链的另一端则连接着门顶的铜饰螭吻。这两条螭吻依附于圆门的外门框,它们龙首鱼尾,灵动矫健,身上的鱼鳞雕刻得细腻逼真。

“看来,这二位爷是门神呢。”K1摸了摸铜链,又下意识地往下拽了拽。

一阵“噌噌”的声响,地面上冒出了十几排铜钉。万国侯和K1反应极快,他们迅速腾空,跃出了石槛,落在通往祭台的台阶之上。

只有月漱落原地不动地站着。

“月总管?”万国侯一站定,就立刻喊道,“你怎么样?”

月漱落艰难地笑了一下,“我,好像不能动了。”

K1一照地面,月漱落的脚下,鲜血正汩汩地流淌。

铜钉只覆盖了石门前的一段地面,K1赶紧一个箭步跨了进去。

“对不起。”K1又羞愧又难过,“我没想到会这样。”

万国侯心里一阵细微的波动,但他不愿多想,只是脱下西装,跨过石槛,将西装递给K1,然后走到月漱落身边,说了一句“你忍着点”。接着,他稍一用力,将月漱落抱了出来。

K1赶紧将西装铺在石槛旁边的空地上,万国侯慢慢将月漱落放下。

月漱落靠着墙,脚跟垫地地坐着,她脸色苍白,但仍很镇定,“看来我成累赘了。”

万国侯检查了一番,神情凝重,“还好铜钉不算粗,你脚上有四个伤口,看起来很深,你需要包扎。”

月漱落苦笑一声,“我这身旗袍到底是保不住了。”她正准备撕下旗袍的前襟,万国侯却制止了她,“不用。”说完,他脱下马甲,递给了K1:“交给你一个任务,去把这件马甲裁成布条。”

K1得令,立刻将打火机递给了万国侯。接着,他走到台阶边上,将马甲放在那些原本是用来困住来访者的匕首上面,卖力地裁了起来。

很快,马甲就变成了几段布条。

“给我。”万国侯将打火机靠近月漱落的伤口,“我得用打火机给你烧一下伤口,当做消毒。”

“嗯。”月漱落十分平静,倒是让万国侯有些诧异,他将月漱落的脚抬高,然后迅速将火苗移到她的伤口上。火窜到脚上,燎着了她破损的丝袜,也烧着了她的皮肉。

月漱落一声不吭,身体也只是微微一抖,K1看得胆战心惊,“月总管,你要是太疼就叫出来吧,你哭也行,我不会笑话你。”

月漱落沉默不语,直到万国侯把打火机递给K1,而后开始包扎伤口,她才长吁了一口气,“没事,我能忍疼。”

“脚掌两个,脚跟两个,你这伤口分布得真无语,没法走路了。”K1在一旁叹息,“月总管,一会儿我背你吧,你放心,我肯定不会让你摔下来。”

“我总算知道侯爷为什么要带我来苏州了。”月漱落没有接K1的话茬,而是开玩笑地说:“我是来替侯爷挡灾的。”

“瞎说。”万国侯忽然轻轻弹了一下月漱落的鼻子,这个动作十分亲昵,K1不觉看呆了,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万国侯这样对待一个女人。以往出现在万国侯身边的女人,都是一夜之后就被一张支票打发了。

但月漱落只是微微侧过头,既不迎合,也不拒绝。

“这些铜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缩回去,我们只能站在石槛边上研究这扇石门了。”包扎完伤口,万国侯从K1手里拿走打火机,照向石室的地面。

“还好这段距离不算长,也就一米多。”K1振作起来,“伸直胳膊,可以摸到石人。”

万国侯点点头,他从下到上,仔细观察了一下石人。接着,他微微一笑,“刚才看漏了。”他指着石人的衣袖边缘,“看这里。”

不等K1观察,万国侯已经从口袋里掏出了毕方玉佩。他举着打火机,对照着石人衣袖上的凹陷,一丝不苟地将玉佩轻轻放了进去。

当两块玉佩都嵌入了石人的衣袖之后,石人缓缓地放下了手臂,螭吻张大了嘴巴,铜链也随之降下。圆石门缓缓向上升起,露出了一个入口。

“看来,这毕方是双重钥匙。既能开启这里的石门,又能将祭台恢复原状。”万国侯淡淡地说,“K1,你先跳过去。”

他将打火机递给K1,然后弯下腰,对月漱落说:“留下还是跟我们走,我尊重你的意愿。”

月漱落轻轻捋了一下因为之前的奔跑而略显凌乱的发丝,虽然在地宫里奔波了半天,但此刻,她的发型仍然算得上是整齐而端庄的。“我要跟您在一起。”说完,她扶着万国侯,慢慢站了起来,“这点伤不算什么。”

“你一走路,伤口就会受到挤压,肯定会再流血的。”K1已经跳进了圆门,带走了光源,万国侯看不清月漱落脸上的表情,但听她的语气十分坚决,便也不再劝说。

这时,一阵响动传来,铜钉缓缓下沉,地面恢复了之前的样子。

万国侯苦笑一声:“现在倒是人性化。”

说完,万国侯抱起了月漱落。月漱落顺手捡起了万国侯的西装,两人走进了圆门。

一进圆门,两人便看到歪着头的K1,后者正对着石室天花板上悬挂着的一件东西发呆。

这是一个奇特的金属装置,悬挂得并不高,大概只到K1的胸口。其正中是一个铜圆环,圆环中有一个十字。圆环外又伸出了十根铜枝,还分别系着小铜碗,碗内都盛着半碗油。

“怎么看怎么像吊扇。”K1咧嘴一笑,“好丑。”

万国侯若有所思,“这东西有些像是水火流星。”他把月漱落放在入口处,让后者靠墙坐着。然后,他接过K1的打火机,沿着石室走了一圈,观察了一遍四壁。墙壁和地面上遍布乒乓球大小的圆形铜饰,这些装饰上都涂了一层特殊的涂料。万国侯思忖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没敢伸手去摸。

“侯爷,您看出什么来了吗?”

万国侯回到水火流星边上,关掉了打火机,“有些烫手,先关一会儿。”他顿了顿,又说:“这只是我的猜测,不一定正确。这装置,可能是一件古老的杂技设备。”

“杂技?”K1略感吃惊,“那种嘴里喷火的吗?”

万国侯笑笑,“相传,两千多年前,古代的中国人就发明了这一装置,它可以用来戏耍水和火。白天,在碗里装上水,杂耍人抓着圆环舞动,可以保证水一点都不洒出来。等天黑了,就把碗里的水倒掉,改装上油,然后点燃它们。杂耍人快速转动圆环,铜碗里的火苗就会高速飞舞,犹如流星的轨迹一般。”

“好玩!”K1听得大笑起来,“现在还有这种杂技吗?”

第八十六章 五星连珠

“当然有,只不过有所改良,理论上肯定比古代的要好看多了。”万国侯说道,“这水火流星对于秦始皇来说可谓意义非凡。”

“一个杂技,跟皇帝有什么关系?”K1瞪大了眼睛。

“还记得我前面说的十二金人么?传说,秦始皇就是在看到军队进行水火流星的表演后,感到了担忧。那舞动如虹的火球,让他想到了天降流星的可怕流言。接着,他就遇到了号称听到童谣的那个平民。种种巧合,使得秦始皇认为,看到水火流星是一种天意。为了巩固皇权,他才下令,集天下之兵,铸造十二金人。”

“当然,这都是稗官野史,秦始皇究竟有没有见过水火流星,以及水火流星是不是真的让他感知到天意,我们已经无从考证了。但对于千秋教来说,自然是宁可信其有,毕竟,秦始皇做的一切,在他们看来,都是神祇的象征。”

月漱落静静地听着,心里渐渐有了主意。

“侯爷,您不觉得这铜碗里装的油很有意思吗?我认为,这些油碗,很可能不是陷阱。”月漱落侃侃而谈,只是相比之前,声音显得略为虚弱。

“噢?你说说看。”万国侯听她这么说,立刻有了兴趣。

“假如这些油是有毒的,或者是用来残害不速之客的,那么,设计者完全可以把这些油给隐蔽起来,而不是这样高调地摆放在铜碗里。倘若油有问题,一看到铜碗,来访者就会心生警惕,再三提防,那就达不到害人的目的了。”

“嗯,你接着说。”

月漱落喘了一口气,“所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这些油是老叫花子装进去的,目的是为了能更快捷地开启对应的机关。”

K1一怔,“老叫花子为什么要帮我们?”

月漱落耐心地说:“他不是为了帮我们,而是为了方便他自己。如果每次开启机关都需要分量不少的油,那他就得想出省事的办法。住在这里面,出入必定不方便,我不信老叫花子每次来回都会拎着一个油壶。”

“嘿嘿。”K1想象了一下老叫花子的样子,忍不住笑出了声。

“有道理。”万国侯说道,“就算有人运气好到轻松打开了外面的两道石门,又第一次就激活了红色祭台,那他也很难顺利地打开‘火’之圆门,那一米多宽的铜钉阵,很容易伤到人。在这种情况下,老叫花子大概也就无所谓这碗里留下的油了。”

他话锋一转,“其实,我更担心的是,假如这里很容易就能通过,那便意味着后面有很难的机关。这也是老叫花子如此放心地将油留在碗里的原因之一。”

“呸呸呸。”K1连忙吐了几口口水,“侯爷,您可别诅咒我们啊。”

月漱落粲然一笑,她慢慢地发现,万国侯和K1的关系,不像是主仆,而是更接近于朋友。其他人在万国侯面前,并不能像K1这样放肆,联想到K1之前嚷着自己和万国侯认识了很多年,她不禁好奇地问道:“K1,你跟侯爷是发小吗?”

“哟呵,开始查我户口啦?”K1揶揄地说道。

月漱落一怔,“我不是那个意思。”她的语气有些失落,没想到K1会敏感地发现了她的想法。

K1纳闷地问道:“怎么,我说错话了?”

月漱落有些尴尬,她庆幸自己现在处于黑暗之中,“没有,我是在想该怎么用这里的油。”

“很简单,我们就仿照古人的用法,点火。为防万一,K1你站到月总管旁边,护着她一点。”说着,万国侯点燃了打火机。

“侯爷,还是我来吧。”K1卷起袖子,跃跃欲试。

“你照顾好月总管就行。”说着,他将打火机靠近十二点钟方向的那只油碗。

K1立刻走到月漱落跟前,然后蹲下来,背对着万国侯,伸出手护着月漱落。

万国侯小心翼翼地点燃了油碗。只听“嘭”的一声,一簇火苗立刻欢快地舞动了起来。油碗内的油并没有四溅开来,而周遭也没有没有动静。

但万国侯并不敢掉以轻心,他立刻按照自西向东的方向,继续点燃其余的铜碗。很快,铜碗里的油就都被打火机点燃了,十簇小小的火焰辉映得整个石室都充满了暖意。

“侯爷,快过来!”K1早已忍不住回头去看,他眼尖地发现铜环开始转动,急得赶紧招呼万国侯后退。

万国侯收起打火机,退到了墙边,神情警惕地盯着这水火流星。

铜环越转越快,渐渐地,十簇火苗变成了一溜火球,在空中形成了犹如流星尾焰的光迹。

随着水火流星的转动,左右两侧的墙壁和地面上的铜饰都像是受到感召一般,慢慢亮起了红色的荧光。此起彼伏的光芒就像是璀璨的繁星,将石室辉耀得明亮圣洁。

接着,这些红色的荧光又逐渐黯淡了下去,最后,只剩下五个亮着。它们分别位于左右两侧的墙壁正中、墙壁和地面的交界处,以及石室中心的地面上,恰好可以连成一条直线。

K1和月漱落吃惊地看着这石室的变化,只有万国侯显得较为平静。K1看着那仍然在转动的水火流星,忍不住问道,“侯爷,您是怎么知道要从哪个铜碗开始点燃的?”

万国侯微微一笑:“猜的。”他看K1满脸的不相信,又开玩笑地说:“这里是要考验智商的,智商太低的人发现不了铜碗的秘密。”

“啊?”K1听得一愣一愣地,逗得月漱落也跟着笑了,“侯爷,您就别卖关子了,我也想知道这个石室的秘密。”

万国侯正色道:“其实我也没有十成把握,我只是想到了之前的星宿大门,是从角宿开始,由西向东。对照这个水火流星,那就是从十二点方向开始,自西向东。

“刚进门的时候,我以为这就是单纯的水火流星,后来,我看到墙壁和地面上那些圆形铜饰上的涂料,就做了一个假设。或许,要通过点亮水火流星,来发挥那些圆形铜饰的作用。”万国侯看向K1和月漱落,“你们有没有仔细观察过火祭台上的那个‘荧惑守心’?那里也用了类似的荧光涂料。和我猜得差不多,只是我事先没有想到,这里的寓意是‘五星连珠’。”

K1眼珠一转,“听着好像我抽的一种烟。中文叫什么来着?‘七星爆珠’?”

这下,连矜持的万国侯都忍不住大笑了几声,“K1,你真的有种能力,能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

他强忍住笑,接着走到了圆形石门正对着的那堵墙的旁边,继续说道:“看到这个月牙形的浮雕了吗?‘五星连珠’是一种极其罕见的天象,古代的中国人认为它象征着祥瑞吉利。假如在‘五星连珠’发生的时候,又遇上了‘日月合璧’,那就是千载难逢的天下大吉。”

“侯爷,您慢点说,我听得有点发蒙。这个‘五星连珠’究竟是什么意思?”K1挠了挠头。

“五星是指金、木、水、火、土这五大行星。在某些极为凑巧的情况下,从地球上看去,五颗行星像是聚在了一起,或者排在一条直线上。这种现象,就叫做‘五星连珠’。但究竟要形成哪种角度,或者排成多规整的直线,才能算作‘五星连珠’呢?关于这一点,争议很大,一直没有明确的界限。因为‘五星连珠’太过罕见,由此,每次出现时,人们都会把它与那些惊天动地的大事联系起来。”

万国侯停了一下,又接着说:“日月合璧,也是很罕见的,简单说,就是太阳和月亮同时升起,并一同出现在天空中。这种现象加上‘五星连珠’,在中国历史上有确切记载的,只有两次。分别是帝尧时代,以及1962年2月5日。”万国侯一指水火流星,“这就代表太阳。”他摸摸胡子,“因为这两种现象同时出现的几率实在太小,所以,不少宗教都将‘日月合璧,五星连珠’视为‘大乱必大治’的预兆。千秋教,当然也不例外。”

“我听得好饿啊。”K1喃喃道。

月漱落笑了起来,“怎么会饿呢?侯爷又没说到吃的。”

“我听着五星连珠,就想到了七星爆珠,就想到了蓝莓,就想到了蓝莓派,可不就饿了。”K1理直气壮地答道。

月漱落“扑哧”一笑。

万国侯笑着摇了摇头,“总之,千秋教也是崇尚这些罕见的天象的,他们将‘日月合璧,五星连珠’的图腾安放在火祭台所对应的石室里,那就等于明着告诉我们,接下来要面对的,就是祭拜秦始皇的主厅了。”

“‘日月合璧,五星连珠’和秦始皇究竟有什么关系?”K1听得糊里糊涂的,他下意识地揉了揉肚子。

“你听说过和氏璧吗?”万国侯的问题让K1一怔,“没有,是什么玩意儿?”

万国侯失笑,“这在中国几乎是个家喻户晓的故事。”

他看着石室内那几个越来越亮的光斑,轻声说:“从前,有个叫卞和的楚国人,他偶然在荆山中发现了一块玉石。卞和认为这是非常珍贵的宝物,便把它献给了楚厉王。楚厉王让精通玉器雕琢的人鉴别,鉴别的人说,这只是一块普通的石头。楚厉王认为卞和在说谎,于是命人砍去了他的左脚。等到楚厉王驾崩,楚武王即位,卞和又把玉石献给了楚武王。楚武王也派人鉴别了,也得到了‘这不过是一块普通石头’的结论。于是,楚武王命人砍去了卞和的右脚。后来,楚武王驾崩了,楚文王即位,卞和怀抱着他的玉石,在荆山哭了三天三夜,他哭得声音嘶哑,眼泪流尽,眼中渗出了点点鲜血。楚文王听说这件事后,便派人找到他。楚文王说,这世上,受到刑罚、被砍去双脚的人有很多,何以你这样伤心?卞和说,他不是为失去双脚而伤心,他大哭三天三夜,是因为一块宝玉被世人当作石头,忠贞的人被视为说谎的人。楚文王听后,便派人剖开他的玉石,果然见到里面有一块绝世的宝玉。从此之后,这块玉,就被叫做‘和氏璧’。”

K1眨眨眼,“这故事很吸引人,可是,跟秦始皇有什么关系呢?”

万国侯微微一笑,“据说,秦始皇的传国玉玺,就是用‘和氏璧’做的。有些人认为,和氏璧上有代表‘日月’的花纹,象征‘日月合璧’,秦始皇的玉玺用这样的宝物来做,当然寓意非凡。”他眼中露出一丝讥讽,“不过,秦始皇的传国玉玺早就下落不明了,朱元璋都没找到它,我不认为千秋教能得手。”

K1点点头,“那‘五星连珠’呢?”

万国侯看着仍在转动的水火流星,“曾有史书提到,汉之兴,五星聚于东井。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大概是刘邦刚自立为王的时候。刘邦响应陈胜、吴广的起义,又靠手下萧何、张良等的辅佐,终于率先攻进咸阳,推翻了秦朝,并最终一统天下。刘邦的这些功绩,当然与千秋教无关,但你不要忘记了他们是既崇尚生也崇尚死的。由此,在千秋教看来,秦的覆灭,正是某种意义上的重生。”

“我懂了。”月漱落说,“看来,民间认为的,导致秦朝灭亡的‘五星连珠’,却是千秋教认为的吉兆。”

“不错。”万国侯欣慰地点点头。这时,水火流星的转速开始渐渐放缓。终于,万国侯背对着的墙壁上的月牙浮雕亮了起来。那弯弯的月牙由苍白变为半透明的晕黄,再变为明亮的鹅黄。

当月牙的亮度达到最高时,石门“轰”地一声,向上升起,露出了后面的入口。

“走吧。”万国侯一挥手,“我有预感,我们离出路越来越近了。”

“可是老叫花子又不在里面。”K1有些无精打采地说。

万国侯好笑地看着他:“那我们也得往前走,你不想出去了么?”他掏出打火机,扔给K1,“你来开路吧。”然后,他走过去抱起月漱落,走到了入口附近。

K1早已点亮打火机,走了进去,两人只听得他快乐的笑声。

“什么事情,这样开心?”万国侯忍不住问道。

“侯爷,快来。”K1笑嘻嘻地答道。

第八十七章 华灯连枝

万国侯抱着月漱落,慢慢走了进去。

他们见到K1的一瞬间,K1便合上了打火机。正当万国侯准备发脾气的时候,K1“噗滋”一按打火机,然后像变戏法一般,点亮了一件东西。他动作很快,一会儿功夫就将一座小树一样的东西给点亮了。

万国侯仔细一看,这竟是一座高度和他身高差不多的铜制连枝灯。他放下月漱落,让后者靠着连枝灯旁边的墙坐下,然后走到连枝灯附近,认真端详起来。

连枝灯高约180厘米,主灯犹如一棵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其从上到下,分为十二层,每一层都伸出了两根树枝。枝头末端都顶着一盏树叶形状的灯盘,枝条上还有做工精巧的鸟雀栖息。万国侯靠近后观察,发现每一只鸟的形态都不相同,不由得大为赞赏。

在主灯的顶端,有两朵交缠在一起的祥云,一条钩尾螭龙盘绕其间。而在底座上,则有两个仙人模样的小铜人,相对起舞,神采翩然。

“居然有这么大的连枝灯。”万国侯喃喃道。

“您看,这像不像土耳其烤肉?”K1凑到万国侯身边,促狭地问道。

“光想着吃!”万国侯瞪他一眼,“这是非常罕见的连枝灯,以往出土的好像没有过这么大型的。”

“很值钱?”K1瞪大了眼睛。

月漱落坐在一边,忍不住笑了起来,“K1,你又不缺钱,干嘛这么高兴?”

K1挠挠头,“我可以拿去跟T3得瑟一下。”

万国侯没有理会两人的说笑,他从下到上仔细看了一遍连枝灯。K1已经将二十四个灯盘都点亮了,里面的油正颤巍巍地晃动着。

“K1,你看。”万国侯一指石室另一侧,那里也有一盏相似的灯。

K1笑了笑,“我进来就看到了,这不是急着先点这一边嘛。”说话间,他已经跑到了对面。不一会儿,他就将那盏灯也全部点亮了。

万国侯走了过去。两盏灯形态相仿,高度接近,区别只在于,右侧的灯有十二层,而左侧的是十层。

“为啥不做成对称的?”

万国侯指着右侧的连枝灯,淡淡地说:“因为这是天干地支灯,你看,这里刻有小字。”

K1这才注意到,他佩服地说:“侯爷,您看的真细啊。”

“就算没看到这些字,也不难推测。”万国侯说道,“十二和十联系在一起,在中国古代常代表着十天干与十二地支。”

“我最怕这些东西,算不过来。”月漱落接话说,“从小,我看到那些书画上写着什么甲子年之类的就头疼。”

“并不难算。”万国侯说。他忽然想起莫傲骨曾经要求他算出自己的生辰日期,一阵心疼袭来,他顿时沉默了。

“侯爷?”月漱落发现万国侯的神情不对劲,以为是自己说错了话,连忙解释道:“不过我还是能算的,就是慢一些罢了。”

“不用。”万国侯的表情恢复了一贯的冷漠,“有个很简单的公式可以套用。一位前辈教过我,按照这个公式,几秒钟就能算出来。”他站在两灯之间,“K1,我们先察看一下这间石室,月总管,你就坐着不要乱动。”

两盏连枝灯都离入口不远,此刻已经照亮了小半个石室。这是一间狭长的石室,其高约五米,面积应该超过一百平方米。万国侯一边走,一边留意着两边墙壁上华丽繁复的装饰。

墙壁上刻着各种上古传说里的圣兽和仙人的图案,在靠近天花板的地方,还有一对狰狞的石龙雕塑。两只石龙的龙首都向外高昂着,气势雄浑。

当K1一步踏至龙首正下方时,龙首忽然一动,喷出了一股火焰。K1吓得往后一跳,“侯爷,这里有机关!”可他话音刚落,火焰就消失了。K1有些郁闷,他试探性地往前挪了半步,火焰又立刻喷了出来,他只得尴尬地缩回了脚。两股交叉的火焰,熊熊地燃烧着,犹如一道天堑,将万国侯和K1挡在了外面。两秒钟之后,龙首停止了喷火。

万国侯站在原地,思索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走到两盏灯前面,停了下来。

“或许,这灯就是关掉火龙的关键。”他朝K1招招手,“把灯都吹灭。”等K1照办之后,他又吩咐道,“你再去试一下,看看还会不会喷火。”

K1举着打火机,战战兢兢地往前走。等接近龙首正下方时,他刚跨出一只脚,火焰就“咻”地一下冒了出来。他赶紧往回走,一边走,一边喊道:“侯爷,行不通。”

“侯爷,您刚才说灯上面刻着天干地支,会不会是要点亮对应位置的灯盘,才能关掉火龙?”月漱落猜测道。

“有道理。”万国侯摸摸胡子,“但干支顺序配完有六十个呢,这些排列组合要是挨着试的话,次数也太多了。”

“十二加十,怎么得出六十的?”K1诧异地问道。

万国侯答道:“古代的中国用天干地支来计算日期和时间。具体做法,就是将天干中的一个字摆在前面,后面配上地支中的一个字,这样就构成了一对干支。从天干的甲和地支的子开始,按照顺序组合,能得到六十种结果。”

“我们不可能六十种都尝试,灯盘里的油是会烧完的。”K1灵机一动,“要不,我们就想跟秦始皇有关系的,比如,他的生日什么的。”

月漱落正想取笑,忽然又觉得有些道理,“侯爷,我觉得K1说得有道理,古人对于生辰八字之类的看得极重,千秋教真有可能用秦始皇的生辰来当机关密码。”

万国侯苦笑一声,“很遗憾,秦始皇的出生年月日,我都不知道。”

K1有些失望,“那得多冷门的知识啊,连侯爷都不知道!”

万国侯扶额,“我又不是维基百科,不知道不是很正常吗?”

月漱落思忖片刻,“侯爷,我们可以用秦朝的兴亡时间来推算,至少可以得到他出生的年份吧。”

万国侯沉吟了一下,“K1,你先把打火机合上,我要好好想一想。”

三个人在黑暗中静默良久,K1实在有些受不了,“侯爷,我们要不要回去祭台上,去试试那个土?或者木?”

“嘘。”月漱落却要他噤声,“不要打断侯爷的思考。”

万国侯这时开口了:“秦朝建立之前,嬴政经历了颇多波折。他少年即位,当时吕不韦为相,居功自傲,独擅大权。后来,吕不韦将门客嫪毐献给太后赵姬。嫪毐深受赵姬宠爱,在宫中更是苦心经营,建立了庞大的势力。公元前238年,嬴政举行冠礼。嫪毐趁机发动叛乱,但嬴政早已布置好精兵,嫪毐最终落荒而逃,没过多久便被逮捕并处死。次年,嬴政革除了吕不韦的职位,并将其逼迫得服毒自杀。

“冠礼是古代男子的成年礼。我似乎在哪本书读到过,秦始皇是在二十二岁这一年举行的成年礼,那么,他可能是出生于公元前260年。

“不对!”万国侯忽然轻轻一拍额头,“我刚想起来,秦始皇不是活了五十岁,而是四十九岁。因为古人多以虚岁计数,所以,人们常说秦始皇五十岁病故。”

月漱落恍然大悟,“那么,秦始皇应该是出生于公元前259年?”

K1在一旁听得头都要大了,但他又不敢随便打断两人的讨论,只好一根根揪着胡子玩儿。

“公元前259年……”万国侯喃喃地重复了一遍,他疲惫地揉了一下眉心,“月总管,你的记事本还有纸吗?”

月漱落摸索着打开手提包,拿出了纸笔,“是要把六十甲子都写出来吗?”

“嗯。K1,点亮打火机。”万国侯双手抱在胸前,“259+3=262,262/60,得4余22。60+1-22=39。”

他看着月漱落,“39是什么?”

接着,他几乎和月漱落同时说出:“壬寅。”

K1看得呆住了:“这是什么邪术?”

月漱落钦佩地看着万国侯,“您算得真快啊。”

K1摸摸后脑勺,“侯爷,我能做点什么?”

“你去点亮左边的寅,右边的壬,每层的左右两个灯盘都点亮。”万国侯放下双手,“中国古代的书写习惯是从右往左,右边在前。”

K1依次点亮了四个灯盘,“然后呢?”

“然后,麻烦你再往前走几步试试。”万国侯嘴角噙着笑。

K1一面往前走,一面絮絮叨叨地抱怨着,“好哇,原来我是个肉盾。”抱怨归抱怨,他还是走到了石龙的下方,“我走了啊。”他回头朝万国侯张望着。

万国侯心中好笑,“放心吧,给你买了保险的。”

“什么时候的事情?我怎么不知道?”K1立刻缩回了脚。

“侯爷逗你的。”月漱落看万国侯一脸无语,赶紧打圆场,“K1,你小心一点。”

K1这才不情愿地往前迈了一小步。

瞬间,两股烈焰袭来,他吓得往后直缩,“侯爷,不行啊。”

万国侯有些狐疑:“不是秦始皇出生的年份?那难道是去世的年份?”他皱了一下眉头,“他活了四十九岁,那就是公元前210年去世。210……210+3=213,213/60,得3,余33。60+1-33=28。”

月漱落听到他报“28”,立刻快速地在纸上找了起来。此刻只点了四盏灯,月漱落感觉看东西有些吃力。

“辛卯。”

万国侯点点头,“是辛卯年。K1,你把打火机给我。”

K1跑回灯前,手脚麻利地将之前点亮的灯都吹灭,然后又找到刻有“辛”和“卯”的灯盘,分别点亮。然后,他将打火机交给了万国侯,“希望这次是对的。”K1说着,主动朝石龙走去。

万国侯和月漱落看着他的背影,不由得屏住了呼吸。

“呼!”“呼!”两股火焰像两把烧得通红的巨刃,将K1逼得连退了几步,“侯爷!怎么办呢?”

万国侯看着连枝灯,有些无奈,“只能接着试了,你先别回来了,就在那儿等着吧。”

月漱落想了想,“侯爷,会不会不是秦始皇的生卒年,而是他在位的起始年?毕竟,他作为嬴政,和作为秦始皇,意义还是有区别的。”

万国侯赞赏地看了她一眼,“你分析得对。”他微微一笑,“秦始皇一统中国我倒是记得,是公元前221年。221+3=224,224/60,得3余44,60+1-44=17。”

“17是庚辰。”月漱落说。

万国侯吹灭了灯,又分别点亮了“庚”和“辰”。“K1,你再试试?”

K1刚踏出去就立刻缩了回来。

“奇怪,为什么不对呢?”万国侯在心里想着。他在两盏灯旁边踱了一会儿步之后,忽然抬起了头,“246+3=249,249/60,得4余9。60+1-9=52。52是什么?”

“乙卯。”

万国侯将灯吹灭,并点亮了“乙”和“卯”。

K1早已等得极不耐烦,万国侯刚点灯结束,他便急急忙忙地伸出了一只脚。

龙头静悄悄地,没有任何变化。

“耶!侯爷!”K1高兴地大喊了起来,“这次是对的!”

月漱落也很高兴,“侯爷,公元前246年有什么特殊意义?”

“我记得,史书上记载,嬴政十三岁就被立为秦王了,当然,是秦国的王。他出生于公元前259年,这不就推算出来了么?”

“原来,在位时间,是从秦国就开始算了啊。”月漱落轻声道,“这还真没有想到。”她将纸笔收好,装进包里。

K1愁眉苦脸地回过头:“侯爷,这前面还有两个龙头。”

万国侯叹了一口气:“前面是不是还有两座连枝灯?”

“是的。”

“这次,又该是什么呢?”月漱落眨着眼睛。

“既然刚才是嬴政为王的年份,这次,或许是嬴政死亡的时间吧。毕竟,他死了,自然就不在王位上了。”万国侯分析道,“试试辛卯。”

K1立刻折回来拿打火机,然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前面的连枝灯边上。

但这次是错的。K1站在不远处,胆战心惊地说:“侯爷,我好像闻到了什么奇怪的味道,不知道是不是烧的次数多了,会不会爆炸啊?”

“你现在又不怕乌鸦嘴了?”万国侯嘲笑地说,“别乱想,这里毕竟是地下。这石龙燃烧的究竟是油还是气体,我们并不清楚,有怪味也没什么。”

“秦朝是哪一年灭亡的?”月漱落问道。

“秦朝是一个短命的王朝,印象中,只存在了十五年。”万国侯答道。

“那就是公元前207年。”月漱落立刻就算了出来。

“是的。207+3=210,210/60,得3,余30。60+1-30=31。”

月漱落从包里拿出记事本,藉着微弱的光线,吃力地看了好一会儿,“甲午。”

万国侯又吩咐到:“K1,甲午。”

几秒钟后,K1开心地大叫了起来,“过了,过了!前面没有龙头了,侯爷!”接着,他安静了一秒,忽然又喊道,“这家伙,是秦始皇?”

第八十八章 七镜之光

微弱的灯光下,依稀可见,在房间的尽头,K1正指着一尊近三米高的雕像。万国侯将月漱落抱起来,一直抱到雕像的附近,才重新放她下来,让她靠着一根柱子休息。她背靠的石柱极其华丽,其上缠绕着一条目光熠熠的铜龙,双爪下还按着一块巴掌大的圆形宝石片。而在目所能及的范围内,像这样的龙柱,共有六根。

这尊雕像立在一个台子上,其宽额长脸,嘴角紧闭,双目远望,面容严肃,顶戴冕冠,冕旒垂面,身穿朝服。朝服的花纹古朴大气,并不是后世常见的十二章纹。雕像通体鎏金,边缘錾刻着考究的纹饰,给人以雄浑庄严之感。其双手的姿势十分奇特,不是常见的垂下或合十,而是左手举着一面梳妆镜,右手托着一颗大珠子。

万国侯欣赏了一会儿,“这确实应该是秦始皇,只是比我想象的要好看多了。”

K1挠挠手臂,“秦始皇本人很丑么?”

万国侯笑了起来,“唐朝的时候,有一位著名的画师,名叫阎立本,他画了一幅《历代帝王图》,里面描绘了从汉至隋十三位帝王的形象。”

“汉朝的都有,却没有先秦的,也是奇怪。”月漱落说道。

“不奇怪。”万国侯答道,“自西汉开始,中国的统治者就极力推崇“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世更是将儒家思想视为正统。而秦始皇,不仅反对儒家思想,甚至还焚书坑儒。后世的儒学家们因此恨他入骨,怎么可能愿意为他画像?即使是在相对客观公正的《史记》当中,司马迁对他外表的描述也是耐人寻味的。虽然司马迁没有直言秦始皇丑陋,但也用春秋笔法巧妙地暗示了他外表奇特,身体羸弱。尽管不能排除秦始皇本人容貌丑陋的可能性,但我认为,即使不好看,秦始皇本人也绝不会是病怏怏的。要知道,秦始皇是以勤政而闻名的,一个‘豆芽菜’似的皇帝,怎么建立中央集权,还每天勤批奏折、笔耕不辍?”

“文人好可怕。”K1喃喃道。

月漱落扑哧一笑,“K1,你真容易受影响。”

K1挠挠头,“难道侯爷说的不对吗?”

月漱落解释道,“不是侯爷说的不对,我是觉得,你可以在听侯爷说完后,有自己的思考。”

万国侯向月漱落投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女人太聪明,容易吓坏男人。”

月漱落换了一个双腿交叠的姿势,并按摩着小腿,“反正又吓不着您。”

“我懂了,月总管。”K1忽然说,“你是借批评我,来引起侯爷的注意,对不对?”

月漱落和万国侯都被他的结论惊呆了,接着,两人一齐笑了起来。月漱落说道:“虽然我脚很疼,但是我不得不花一点力气来笑,K1你太幽默了。”

K1骄傲地说:“那是当然,T3经常说我可以考虑进军演艺圈。”

万国侯笑着从K1手里接过打火机,点亮后绕着秦始皇雕像仔细察看了一番,“我们并不能确定秦始皇本人是否长这样。但既然千秋教崇拜他,那么,对他加以美化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K1点点头,“我刚才还在想,作为皇帝,为什么这里就他孤零零的一个人?难道不是应该旁边还放一些大臣、侍卫什么的吗?”

万国侯说:“那些随扈都摆放在其他的房间里了吧,我们在水和金的石室也看到了一些。更大的可能性,则是千秋教的教众将自己当做随扈,每次都亲力亲为地祭拜秦始皇。既然有真人来山呼万岁,那自然是不需要在一旁再放石雕了。”

“侯爷,您看,他手里的这东西,是真的吗?”K1指着秦始皇手里的珠子。这颗珠子有小足球那么大,通体晶莹,颜色紫得如丁香一般,煞是罕见。

“这是什么珠子?”月漱落好奇地问道。

“从外形看,应该是某种夜明珠,也可能是一种萤石。”万国侯忽然一怔,表情有些吃惊,他自言自语道:“不会是隋侯之珠吧?”

“侯爷,什么是隋侯之珠?”K1纳闷地问道,“这跟蜘蛛有什么关系?”

“跟蜘蛛没有关系,谐音罢了。隋侯之珠是先秦时期的一件宝物。据说,某一次,西周的隋侯在出巡时,偶然发现山上有一条大蛇,腰部有伤,便命令随从为其敷药治伤,将其放归山林。第二年,隋侯再次巡行至发现大蛇的地方,还做了一个梦。在梦中,隋侯见到了一个小男孩,他称自己是蛇的化身,为感谢隋侯的恩情,特意前来献珠。隋侯惊醒,发现床头多了一颗硕大的珠子,其光彩夺目,令人一见难忘。而几经波折后,这颗珠子落入了楚王之手。再后来,秦灭掉六国,珠子又被秦始皇占有,并被视为秦的国宝。秦灭亡后,天下大乱,隋侯之珠从此不知所终。”

“假如是真的,那这颗珠子可就不得了了!”K1瞪大了眼睛。

“不好说。”万国侯收起打火机,沉吟道:“关于隋侯之珠的记载有很多,但都是臆测。有人说是珍珠,有人说是金刚石,有人说是萤石,甚至有人认为可能是玻璃。当然,考虑到隋侯是在随州出行的,而随州确实产萤石,萤石本身又可以发光,那么这种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他抬起头,看着秦始皇左手的镜子,“相比隋侯之珠,我更好奇的是,他为什么要拿着镜子呢?”

“皇帝也要梳妆打扮啊。”K1笑着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皇帝有人伺候,更何况,既然是用来祭拜的,做得庄严一些不是更好吗?揽镜自照,总觉得不像是皇帝应该做的事情。”万国侯摸摸胡子,“K1,你上去,检查一下这面镜子。打火机给你,小心点。”

K1踩着台子蹬了上去,他踮起脚,藉着远处暗淡的连枝灯光,轻轻摸了一下秦始皇的镜子。见没有异常,他才点亮打火机,观察了起来。

“K1,你别动。”月漱落忽然说道。几秒钟之后,她又说:“K1,你能不能把打火机移到珠子附近?”

“万一烧着了怎么办?萤石易燃吗?”K1有些不放心。

“没事的,你放心吧。”回答的人是万国侯,“你就按月总管说的做。”

K1抻着身子,踮着脚,扶着秦始皇,将打火机移到了秦始皇的右手边。跳跃的火苗像是小小的太阳,渐渐将那颗紫色的大珠子照耀得明亮起来。

万国侯略感惊奇地看着这一幕,“月总管,你是怎么发现这一点的?”

月漱落答道:“我距离您大概有两三米远,从我这里,能看到珠子上面有一个打火机的反光印记。于是我便突发奇想,既然它是夜明珠,会不会具有吸光、感光的特性呢?”

K1这时啧啧称赞起来,“好漂亮的珠子,越来越亮呢。嘶,好烫。”他关掉了打火机,但那紫色珠子却没有立刻暗下去,而是继续散发着莹润幽静的光泽。

万国侯盯着珠子,陷入了沉思:无论这宝珠是不是真的“隋侯之珠”,它看上去都不像是凡品。既然是价值连城的宝物,为何要放在地宫里不见天日呢?仅仅是为了给秦始皇的雕像做装饰吗?他想到这儿,又看向那面梳妆镜。

“K1,那面镜子是铜镜吗?”月漱落恰好问出了万国侯正在思考的问题。

“不是。”K1又摸了好几下,“我刚才就想说来着,这东西像玻璃。”

“玻璃?明朝有玻璃镜吗?”月漱落略微有些吃惊。

“有的,你忘记利玛窦了吗?”万国侯说。

“我知道利玛窦,可是,我好像记得他来中国的时候,已经是明朝中后期了吧,跟院子里石碑上面写的时间会不会对不上?”月漱落微蹙着眉毛。

“利玛窦来的时候,朱载垕已经去世了,当朝的皇帝是朱翊钧。但是,谁又能确定,这地宫在修好后,就没有再经过任何更改呢?”万国侯淡然一笑,“更何况,你们应该早就发现了,修建这地宫的千秋教主,恐怕身家不一般。虽然当时玻璃是奢侈品,造价高昂,但我相信,弄几块来给他崇拜的秦始皇,还是能做到的。”万国侯踱到紫色珠子附近,柔和的紫光洒在他的脸上。他发了一小会儿呆,忽然竖起一根手指,“我懂了。”

他转身对K1说,“你试试看,能不能拿起秦始皇手里的镜子?”

K1照办了,“拿不起来,但是可以转动,需要我转动它吗?”

万国侯露出兴奋的神色,“那就对了。你转一下,让镜子面朝珠子。”

当K1慢慢将镜子转过来,镜面的一部分对着紫色珠子时,珠子的紫色光芒投射到了镜子里,接着又反射出来,在月漱落身后的龙柱上,也就是秦始皇右手边的第一根龙柱上照出一个浅紫色的光斑。

万国侯快步走到月漱落旁边,他观察了一下柱子上的铜龙,然后猛地抓住铜龙的两只爪子,上下一扳,其中那块巴掌大的圆形宝石就完全露了出来。

“这里光线暗淡,我们刚开始都以为龙爪下镶嵌的是宝石,其实也是镜子,而且也能转动。”万国侯解释道。他对K1说:“K1,你调整一下秦始皇手里的镜子,确保反射的光刚好落在这根柱子上的镜子里。”

说完,他又走到秦始皇的左手边,将左手边的第一根龙柱上的玻璃镜调整好。

“侯爷,难道这六根柱子上的宝石都是镜子?”月漱落震惊地问道。她立刻意识到自己问了一个多余的问题,“怪不得这些柱子上的宝石位置都不一致,完全不对称。”

“你猜。”万国侯狡黠地一笑,此时他已经走到第二排柱子旁边了。

月漱落转过头看着自己身后的龙柱,她藉着微弱的光察看了一会儿,然后又伸出手去触摸宝石片。紫色的光照在她的手上,明媚而又温柔,她摸了摸那巴掌大小的宝石片,果然是冷冰冰的。这触感虽然和她记忆里的玻璃不一样,但也相差不大。

“K1,你不要乱动,听我指挥。”万国侯在六根柱子间来回穿梭,调整着镜子的角度。

K1站在秦始皇旁边,手里扶着镜子,“侯爷,感觉这珠子的光变淡了啊。”

“那你就用打火机,一旦它足够亮了,你就收手。”万国侯说。

“七面镜子,弄得这么复杂。”K1抱怨了一声。

万国侯没有理睬他的嘀咕,而是继续忙碌地调整着镜子的角度。很快,万国侯就调整完毕了。只见“隋侯之珠”的光芒经过镜子的反射后,以右、左、右、左、右、左的方向穿梭于六根龙柱之间,看上去就像是紫色的光带。随着不断的反射和折射,紫色的光变得越来越淡。

当最后那面镜子吸收了这道紫色的光时,它将光反射到了石室中间的地面上。万国侯迫不及待地走了过去,而那里仅仅是一块再普通不过的地砖。

但他还是半蹲下来,沿着地砖周围的缝隙小心翼翼地摸索起来。

这时,月漱落问道:“侯爷,我猜,最后那片镜子是不能转动的吧?”

万国侯头也不回地说:“聪明!”忽然,他抬起头,看向月漱落,“月总管,你包里还有笔,对吗?”

月漱落从包里翻出签字笔,万国侯走过去,从她手里接了过来。“还好有你,我身边常年都是一群糙汉子,谁也不会想到随身带这些。”

K1立刻不服气地反驳道:“我们能保护您啊,月总管就不行吧?”

月漱落抿嘴一笑,没有接话。

万国侯看了K1一眼,“你可以下来了。”说完,他又走到那块地砖的旁边,接着蹲下来,用签字笔的笔尖在地砖的缝隙里划拉着。终于,在浸满细砂石的缝隙里,他找到了一个特殊的地方。他用签字笔用力一戳,地砖就像一块盖子一样,缓缓向上翻了起来。

万国侯的脸上露出了神秘的微笑,“原来如此。”

第八十九章 沧海遗珠

在柔和的紫色光芒的照射下,依稀可见地砖翻起来后所露出的方形开口中有一个铜制把手。这把手一看就是经常使用的,因为弯柄处已经磨得光可鉴人了。

万国侯握住把手,试图转动,但他马上就意识到这把手无法转动。于是他又试着往上拉,只听“轰—砰”的一声传来,在月漱落靠着的这一侧的墙壁上,露出了一个一人多高的入口。

“侯爷!”K1惊奇地说,“这里是出口吗?”

万国侯直起身子,“你去看看。”

K1立刻三步并作两步地窜了进去。不一会儿,入口内就有一片明亮的光芒散射出来。“侯爷,月总管,你们进来吧。”

万国侯抱起月漱落,走进了这个神秘的入口。

这是一间大约十五六平方米大的石室,正中有一个形如棺材的石台,其高约半米,长度比一般的棺材要短一些。石台上铺着一层被褥,还有个枕头。

万国侯在靠近入口的墙边蹲了下来,月漱落赶紧将手里的西装外套铺在地上。然后,万国侯轻轻地将她放在外套上,待她靠墙坐好,便起身开始打量这间石室。

在石台的一端,靠墙摆放着一些杂物。K1稍微翻了一下,“侯爷,是一些吃的,基本上都是干粮类,还有油,估计是点灯用的?哦,这还有矿泉水呢。”他喜出望外,立刻抓起三瓶水,丢给万国侯一瓶,丢给月漱落一瓶。接着,他拧开瓶盖,就要往嘴里倒。

万国侯及时制止了他,“可能有毒。”

K1惊惶地看着瓶子,“这是密封的,不至于吧?”

万国侯说:“还是别喝吧,小心为上。”

K1听万国侯这么说,只得依依不舍地拧上了盖子。

房间里还有两盏铜制连枝灯,一盏靠近入口,一盏在内墙的墙角。这两盏灯比外面的要小一些,造型也略有不同,K1点亮的正是这两盏灯。

在两盏连枝灯的中间,靠墙摆放着一张陈旧而又狭窄的木桌,上面堆满了纸张和书籍。而在木桌所靠着的这面墙上,贴满了各种小纸条和照片。木桌下面,放着一把木头椅子,万国侯估量了一下桌椅的高度,心里有了数——这老叫花子的身高应该比他要矮一点。

接着,他走到木桌旁边,随意地翻了翻桌上的纸张。那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英文,偶尔才出现几行中文,虽然字迹潦草,但也不难辨认。

“金煌庭?”万国侯自言自语道,“这名字好熟。”

“就是狂心抓到老叫花子的那个购物中心。”K1说,“南泽雨一家也在的。”

“看来,老叫花子在金煌庭附近转悠了很久。”万国侯摊开一张纸,“他画了好几张地形图,原来早已准备了后路。”

“啊?”K1吃惊地走了过去,“难道他不是叫花子?”

万国侯看着桌上散乱的纸张,“我认为他不是叫花子。他长着一张中国人的脸,但英文却很不错,从他画的图纸来看,应该是精于侦查和反侦察的。”他又抽出下层的一张纸,“一个普通的叫花子,根本用不着关注紧急出口在哪儿,也不用对公交车站、超市的储物箱这样留意。”他用那修长的手指轻轻敲击了两下桌面,“看来,这人不止一个存东西的地方。”

“狡兔三窟。”月漱落说,“真是个难对付的人。”

万国侯点点头,“K1,你再搜一下石室,看有没有可疑的东西。”说完,他又一张张地去翻桌面上的纸。

一张旧得发黄的报纸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一张韩城的旧报,报头旁边印着日期:2003年1月2日。

万国侯禁不住打了个寒颤,他太清楚那一天是什么日子了。他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翻开了内页,在“本地新闻”那一栏里,看到了那张曾让他痛苦得夜不能寐的照片。

照片上,是南泽雨和陶白荷的新婚俪影。

照片旧了,可他心里的仇恨一点也没有褪色。他轻轻地合上了报纸,神色已经恢复了平静。他的心里是一片怒海惊涛,但脸上却是再平常不过的云淡风轻。

他已经不再是十二年前那个容易冲动的少年了,想到这一点,他忍不住露出了一丝讥讽的微笑。

“侯爷,您看到什么了?”连枝灯的光线虽然照得人影影绰绰,但月漱落还是敏感地捕捉到了万国侯脸上一闪而过的笑容。

“没什么。我是在感慨,一直以为这人是在追我,现在看来,竟然跟我没关系。”他抬起头,去看墙上贴着的纸条,“他追踪的是南泽雨,那次出现在金煌庭,应该也是冲着南泽雨去的。”

“侯爷,我不明白,这老叫花子是南泽雨的仇人?”K1一边仔细地检查着杂物,一边问道。

“不好说,我看这人贴出来的线索,显然他是从韩城追到了昆明,然后又追到了魔都。按理说,追查了这么久,想下手是肯定有机会的。南泽雨虽然是厅长,但平素出门是不带保镖的。”万国侯盯着墙上的一张旧照片发呆,那是南泽雨一家。照片上,南泽姣还是个蹒跚学步的小娃娃,南泽雨和陶白荷似乎在带她放风筝,背景像是昆明的西山公园。

“侯爷,会不会有这样一种可能性?老叫花子因为某种原因,而没法直接行动,导致拖拉了很多年才收集齐这些资料?实际上,他追查南泽雨也就这几年的时间,只是我们乍一看,像是追踪了很多年?”月漱落稍微挪动了一下双腿。

“什么原因会限制一个人的行动很多年?”万国侯问道。

“坐牢啊。”K1快人快语,“再不就是生大病、住院?”

万国侯摸摸胡子,“K1,你最近进步很大,反应很快呢。”

K1得意地笑了,“我以前那是装傻。”

月漱落抿嘴一笑,“没人说你傻,是你自己说的。”

K1满不在乎地说:“我自己开玩笑当然行,别人说,那就不一样了。”这时,他已经把屋子里的几堆杂物都翻完了,“侯爷,没什么可疑的东西。”

万国侯这时也已经离开了木桌,正对着墙壁仔细地观察着。K1见状连忙走过去,帮他把墙上的照片和纸条都撕了下来。但一直到他们检查完四面墙,也没有找到任何暗格或者机关。

K1有些沮丧:“侯爷,我们回大厅吧,去试试木和土的祭台,说不定能找到出路。”

万国侯摇摇头:“这屋子应该就是那人平时生活的密室了,由此看来,土和木的祭台,激活的极有可能是死路。”

“那我们怎么出去?”K1瞪大了眼睛。

万国侯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动动脑筋,想一想。”

K1挠了挠下巴,忽然眼睛一亮,“我懂了。侯爷,您是说,我们在这儿等着老叫花子,等他回来,打他一顿,再让他带我们出去?”

“很有想象力。”万国侯微微一笑,然后又继续沿着墙壁,重新摸索了起来。

K1不明白万国侯的意思,他看了一眼月漱落,却见后者正盯着石室中间的石台发呆。

K1又转过头去看万国侯,见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想来是已经有了出去的办法。

K1知道万国侯的脾气,如果对方不愿说,那是怎么也问不出来的。这样一想,K1便放下心来,他走到石台旁边,说道:“估计老叫花子平时就睡这儿了。”他摸了一下石台,“又冷又硬,不知道他怎么睡得着。”他捏了一下被褥,“太薄了,也不怕得风湿。”

月漱落说:“侯爷,除了这张床外,这屋子你们都检查过了。我建议,检查一下这个石台。”

“嗯。”万国侯一点头,K1便一伸手,抽走了被褥。他随手将被褥扔到了杂物上,“看不出什么啊,台子上就是刻着一些乱七八糟的圆圈,哦,还有老虎呢。”他又试着敲击了一下石台,这一敲,却听出了异样。

“叩叩”的声音吸引了万国侯,他走到石台旁边,“这是空心的?”

K1也很吃惊,“没想到啊,老叫花子难道真的睡在棺材上吗?妈呀,太恶心了。”

万国侯半蹲下来,抚摸着石台上的纹路,“K1,这里有两个圆形的凹槽,你把手指插进去,试试看能不能推动。”

K1照办了,然后摇了摇头,“推不动呢。”

万国侯又起身在屋子里来回踱步,“奇怪,墙上没有机关,石台也明明是空心的,却不能打开。”他想得有些头痛,便稍微按了按太阳穴,又转了转脖子。而就在他昂起头的一瞬间,他仿佛看到了什么。

“K1,把连枝灯举起来,举高一些,照天花板!”万国侯的语气略有些激动,K1赶紧举起墙角的那盏灯。

在灯光的照射下,可以清晰地看到天花板正中绘制着五幅画。虽然经过了这么多年,色彩已不鲜艳,但仍然可以辨别出画的内容。五幅画彼此相连,像是一幅长卷。

第一幅画的是天地鸿蒙,一块球形的石头吸收了日月的精华后,静静地躺在沙滩上,不远处,浪花飞舞,百鸟欢歌。

第二幅画的是群雄鏖战,逐鹿中原,他们争夺的不仅是权力、财富,还有一块奇特的球形石头。

第三幅画中,一个像是秦始皇的男子,正立在一个丹炉旁,手指一颗球形的石头,仰天长笑。这石头被放在一个托盘内,一位宫人正小心翼翼地托着它,宫人的长发垂到托盘边上,被石头给吸住了。

第四幅画里,沧海桑田,岁月变迁,一群小孩子正对着一个火堆拍手,火堆中间有一个台子,上面镶嵌着一颗圆形的石头。在他们的身边,还有一口棺材。

第五幅画里,一群仙人腾云驾雾,衣袂飘舞。他们神情安然,姿态优雅。在他们飞舞而去的西方天空,一颗圆形石头正在空中旋转、发光。

K1仰着脖子,喃喃道:“这些画为什么要画在天花板上呢?是为了治颈椎病吗?”

月漱落也好奇地仰起头,K1将连枝灯举得很高,所以她也基本能看清天花板上的壁画。

万国侯看完五幅画,慢慢低下了头。他思索了一阵,又抬起头,“K1,照一下石台。”

万国侯沿着石台转了一圈,忽然站住了,他指着石台中央那两个圆孔,“K1,倒一点油进去,然后点火。”

K1从杂物堆里找了一个罐子,然后在桌上拿了两张纸。他倒了一些油进圆孔,再把纸卷起来插到圆孔内,随着打火机“嘭”的一声,火苗立刻舞动了起来。

“有点像是火祭台的机关。”月漱落说。

“我就是受火祭台启发。这毕竟是火祭台激活的石室,很可能在机关设计上也一脉相承。”万国侯话音刚落,石台便发出沉闷的一声,然后缓缓移向一旁,露出了一个长方形的幽深的洞口。

K1伸过头去一看,“我靠,居然有个死人。”他转过头,“月总管,你别过来。”

月漱落苦笑一声,“我也过不去。”

万国侯藉着灯光,看到了洞里躺着的那具白骨。“这尸骨的姿势很别扭,有可能是死后被移动到这里的。”万国侯又弯下腰,靠近看了一会儿,“骨头都错乱了,这人是变成白骨后才被移到这里的。”

“是谁干的呢?”K1张望了一下,“难道是老叫花子?”

“只可能是他了。我猜,这里面原本是有棺椁的,老叫花子把里面的尸体扔到洞里,大概是为了搜寻棺椁里的东西。”万国侯说道,“我比较好奇的是,他把棺椁扔到哪儿去了?”

月漱落轻轻捋了一下头发,“或许是当柴烧了?”

万国侯想了一下,点点头,“真有可能。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人应该是个务实的家伙。”说完,他像是忽然又想到了什么似的,回头看了一眼桌椅。

K1听不得万国侯对老叫花子的赞美,他撇撇嘴,“这地方真诡异,棺材底下居然还有个洞。”

万国侯解释道,“你没有看懂天花板上的壁画么?这些画已经说明了,这石台不是棺材,它应该是用来存放某件东西的,只是为了掩盖住下面的棺椁,才设计成这个样子。”

K1大惑不解,“哪有在棺材上面再摆放一个棺材的?再说了,要存放东西,干嘛不直接放到棺材里面?还要多此一举?”

万国侯笑了,“你的问题真多。”他摸摸胡子,“那具白骨,有可能属于千秋教主。结合壁画来看,这就是一种期冀重生的仪式罢了。”

他盯着石台中间的圆孔和老虎图案,“我真正感兴趣的,是那块沧海遗珠。”

K1显然没有听懂,但月漱落好心的一句解释,却让K1大吃一惊,“侯爷的意思,是那颗球形琥珀。”

第九十章 是敌是友

“那块石头是琥珀?你怎么知道?”K1惊奇地问道。万国侯默不作声,但也向月漱落投去好奇的一瞥。

月漱落轻言细语地说:“你们忘记我是廿县人了吗?廿县就在韩城隔壁呀,我常见到一些在韩城做琥珀生意的人,琥珀的基本特性我还是知道的。”她背靠着石墙,身下垫着万国侯的西装。她双腿交叠,脚跟垫地,那旗袍的开衩虽然有些破烂,但却无损于她的美貌。她在连枝灯的光线里露出微笑,安之若素得像是身处自家的厅堂。

“琥珀经过摩擦会产生静电,在古代也曾被叫做‘电石’。壁画上,那宫女的头发明显是被琥珀给吸住了,所以才会乱得像是竖起来了一样。”月漱落说道,“虽然不知道这块球形琥珀的奥秘,但我想,千秋教专门将它画在天花板上,恐怕不是单纯为了凸显它的静电吧。”

K1心悦诚服地点点头,“这样一说,确实应该是琥珀。但不会是缅甸琥珀,看第一张图是在海边。”他咧嘴一笑,“产海珀的那几个国家都不在亚洲呢,所以肯定是从外国进口的。”

万国侯微微一笑,“K1,其实不仅是静电,还有一点可以佐证这球形石头是琥珀。你看,这石台上有老虎的图案,以及一些像是光雾一般的线条,这指的是老虎的精魄。”万国侯指着石台,“明朝的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形容琥珀为‘虎死目光坠地化为白石’,这里的白石就是指琥珀。”他摸摸胡子,忽而一笑,“老虎的夜视能力极强。古代的中国人认为,在遭到人类猎杀时,老虎的目光会在暗夜中随着虎身倒下,再没入地面,化为精魄。看到琥珀的人相信,生物都有阴阳两气,阳为魂、阴为魄,魂魄生则聚,死即散,死后魂升归天,魄降于地。而这沉入地里的虎之精魄,就被称为‘虎魄’了,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amber。”

“侯爷,那这琥珀和千秋教有什么关系?”K1问道。

万国侯耸耸肩,“除非能打开这石台。”

K1见万国侯一脸听天由命的神情,感到十分不服气。他卷起袖子,沿着石台摸索了一圈,但一无所获。而当他触摸到石台上刻画的那些圆圈时,他忽然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似的,将手指抵住圆圈,接着用力一按。顷刻间,一阵“喀拉”的声响传来,石台的盖子滑向了地洞那一边。

万国侯立刻上前一步,K1点亮了打火机。但两人都失望地叹了一口气,石棺里空空如也。

“侯爷,您不是说秘密就在这里面吗?”K1性急地问道。

万国侯无奈地答道,“按照壁画来推测,球形琥珀应该是在这石棺里的,不知道是不是被老叫花子拿走了。”

他走到桌前,翻着被压在最底下的那些纸张,“此前,我从未听说过秦始皇和琥珀有什么关联。或许,老叫花子发现这地宫并不是偶然,而是因为得到了确切的消息?所以,他是冲着琥珀来的?”刚说完,他的手就忽然停了下来,脸上也出现了一种复杂的表情。

K1见状,连忙走过去,只见万国侯手里拿着一张照片。K1伸长了脖子,他惊奇地发现,照片上的人,竟然是万国侯。

这显然是一张偷拍的照片,因为只拍到了万国侯的侧面,当时他刚下车。万国侯继续翻了一会儿,又找到了几张偷拍他的照片,但都是背面了。

在那张侧脸的照片上,老叫花子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而最令K1感到诧异的,是万国侯的眼睛被着重圈了出来。K1刚要提问,忽然想起月漱落在场,便轻轻将手指移到照片上,对着画圈的地方点了一下。

万国侯默不作声地将这几张照片装进了裤子口袋,然后继续若无其事地往下翻。“用英文比用中文多得多,这人的母语可能是英语。”

月漱落的视线恰好被K1挡住了,看不见万国侯的动作,但她还是从K1的沉默中读到了一种不安,“侯爷,怎么了?”

“没事,我只是感叹这个人沉得住气。”万国侯说的倒是真心话,他确实有些佩服这位神秘的老人,“K1,你刚才把他的东西都翻了一遍,确定没有找到任何类似隐形眼镜护理液的东西?”

K1摇摇头,“没有,液体就是几箱矿泉水,还有几大罐子油。”他有些好奇地问道,“您怀疑他戴着隐形眼镜?”

万国侯此时已经翻完了桌上的全部资料,他抬起头:“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毕竟,他长着黄种人的脸。”

月漱落说道:“侯爷,会不会有这种可能性?”她斟酌着词句,“我听说这老叫花子是金色的眼睛,假如他没有戴美瞳,那也有可能是混血儿。”

万国侯一怔,K1却不失时机地问道:“说到这个,月总管,我一直没太好意思问你,你的眼睛为什么是那种颜色?很少见呢。”他挠挠头,“我刚开始也以为你带着那什么美瞳,后来我仔细观察过,好像是天生的?”

月漱落眼中闪过一丝不悦,但她迅速地掩饰了自己的情绪,“我的祖上是从南疆迁徙到廿县的,属于格鲁孜尔族的一支。早期,我们的族人曾经和汉人通婚,后来又被长老们禁止,但格鲁孜尔的血统自那之后就和汉人有了融合。像我这样的眼睛,在我的族人中,也不算罕见。”

“难怪,我一直觉得你不怎么像是东方人。”K1笑了起来,“这样说,你也算混血儿吗?”

“K1!”万国侯却突然严厉地喝止了他。K1吐了一下舌头,不再拿月漱落打趣了。

“2002年的那一场大火,将家里的一切都烧毁了,不然,我倒是可以给你们看看我父母的照片。我的母亲年轻时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美女,我的父亲也是一表人才,人人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月漱落的语气中满含骄傲,只有万国侯知道,她这骄傲背后藏着多少失落。

万国侯在屋子里走了几步,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可惜你跟了我做管家,不然,以你的姿色,还真有可能在演艺圈红起来。”

K1促狭地一笑,“要不,月总管跟我凑一个组合吧。”

月漱落淡淡地一笑,“我才不想进演艺圈。”她看了看自己的脚,“我现在只想快些出去。”

“侯爷,我刚才就想问您来着,忍了半天了。”K1略带委屈地说,“您要是有什么带我们出去的办法,就说出来,行不?”

万国侯顽皮地眨眨眼,“我们进来六七个小时了。在此期间,我们三个人的手机都打不通。”

“我懂您的意思了,Z2!”月漱落反应过来,忍不住笑出了声。

K1这才明白,“您的意思是,Z2联系不上我们,就会带人来救我们?”

万国侯做了个肯定的手势。

“他怎么知道我们在这下面呢?”K1仍有些想不通,“我只跟他说我们来苏州找老叫花子了。”

“庙里没有什么机关,Z2很快就会发现枯井的异常。”万国侯说道,“但我想他们应该是打不开最外面的那两道门的。”

“那怎么办?Z2能找到我们吗?”K1连忙问道。

万国侯走到杂物堆前,取出了一瓶矿泉水,他拧开盖子,一面往墙角倒水,一面平静地说:“准备往回走。”

K1露出不解的神情,“我们要去开土和木的祭台吗?”

万国侯这时已经将一瓶水都倒完了,他抖了抖瓶子,确定已经倒干净之后,又拿起一块脏兮兮的干抹布。接着,他走到桌前,用抹布包起一支麦克笔,然后将笔放进了矿泉水瓶。

他没有回答K1的问题,而是将瓶子递给了K1,“收好。”然后,他又摸了一下椅子,“K1,把这椅子拆了,挑一块,浇点油,当火把用。”他狡黠地一笑,“这木头可耐烧了。”

“侯爷,那我能不能先放一把火,把这儿给烧了?”K1看着老叫花子桌上的一堆资料,一脸不爽。

“算了。反正当他回来的时候,一定会发现有人来过,他自己会把所有东西都烧了的。”K1觉得万国侯说得很有道理,便抡起椅子使劲往墙上砸去。等他绑好布,浇上油,万国侯弯腰抱起了月漱落,“走吧。”万国侯说着,已经往外走了,K1赶紧将刚刚制作好的火把点燃。

K1一边在前面走,一边说,“侯爷,这是什么木头啊,好香!”万国侯微微一笑,“这可是千年乌木,用来做棺椁,再好不过。”K1听罢,吃惊地回头看了一眼万国侯。

三人回到了大厅中央的高台上,万国侯将毕方玉佩放回了红色祭台的暗格。K1不解地问道:“侯爷,为什么要复原这些祭台?这不是在帮老叫花子吗?”

万国侯摇摇头,“我们想出去,就得尽量将一切都复原,模拟成老叫花子要出去的样子。他平时出去,也必定会这么做。

“这座山不高,Z2应该想得到,我们三人被困在井下的那扇龙头门后面了。他可以找人勘测下这座山,然后找个合适的地方,钻一个洞,再从洞口进入,挖一条简易的通道。”万国侯看着面前的祭台,摸了摸胡子,“他们应该会用探测仪来监测我们的声音,通过声音定位,就能找到我们了。”

“太棒了!”K1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

“但也有个问题。”万国侯继续说,“假如这地宫外面有什么障碍,可能会影响他们的监测。”

“什么意思?”K1的笑容还未褪去。

“就是说,地宫外面是有排水通道的,或许有些通道里还有水。声音在水中的传播速度比空气中要快,这将会影响Z2对我们所在位置的判断。”万国侯神色不变,像是在说和他无关的事情。

“那不行!我们得想办法提醒Z2!”K1着急地说。

月漱落坐在地上,靠着黑色祭台,她镇定的样子令万国侯钦佩。绝大多数女人遇到被困的情况都会失控,严重的甚至会尖叫、大哭,但月漱落这一路都非常冷静,她的理智远远超出万国侯的预料。

这时,月漱落忽然抬头看了万国侯一眼,“侯爷,我建议再检查一遍这些祭台。”

“都看了多少遍了?”K1有些赌气地说,“再看它们也就是一堆破石头,看不出花儿来。”

万国侯却说:“再查一遍也无妨。”说着,他走到了月漱落靠着的黑色祭台旁边。这一次,他察看得格外仔细。当他摸到石盆底部的时候,忽然一怔。接着,他又摸索了一阵,“K1,把火把照过来,我的手放的位置。”

K1走过去,将火把照向石盆底部。他凑近看了一眼,惊奇地说:“咦,这里有纹路,看着像梳子?”

万国侯做了一个深呼吸,然后用力往石盆底部一按。一阵“轰”的声音从他们的背后传来,K1惊喜地扭过头去,“侯爷,星宿门升起来了!”

“走!”万国侯简短地说。K1冲在前面,万国侯抱着月漱落,三人沿着通向星宿门的台阶,走出了大厅。

K1笑逐颜开:“月总管,你立功啦!多亏你提醒!”他像是已经忘记了自己刚才的抱怨,笑得像个孩子。

月漱落靠在万国侯怀里,抿嘴一笑,没有说话。

三人走到龙头门的前面,K1信心十足地沿着门检查了起来,而表情却渐渐变得尴尬,“侯爷,这门……好像没机关?”

就在这时,从门外传来一阵模糊不清的响动。

K1立刻高声喊道:“是Z2吗?”

门外似乎回应了一声,但他们根本听不清对方说的是什么,石门实在太厚了,阻碍了声音的传播。

万国侯想了想,“K1,你打开月总管的包,把唇膏拿出来。”接着,他又安慰月漱落说,“回头买一抽屉补偿你。”

K1拿出了唇膏,但他并不明白万国侯的意图。

“你对着这扇门的中心,画一个十字,要画得整齐一点。”等K1画完以后,万国侯又说,“你现在用枪托敲一下十字的左边,连着敲三下,然后往十字的上边敲一下,最后再敲一下左边。”

K1这才转过弯来,“哈哈,我懂了。侯爷,您是要我告诉外边的人,怎么开这龙头门,对吧?”他兴高采烈地按照万国侯的吩咐做了。

外面安静了一会儿,接着,一阵响动传来。万国侯抱着月漱落后退了一步,“K1,你做好准备,迎接我们的,也可能是敌人。”

“老叫花子为什么不直接开门?”K1纳闷地问道。

“像你说的,说不定有诈。”万国侯说道。

这时,石门缓缓升起,K1举着枪,大气都不敢出。

第九十一章 少年的心

当石门升到和人脖子差不多高的位置时,一个人迫不及待地弯下腰,一头冲了进来。他看着紧紧握着枪的K1,露出了一丝诧异,接着又立刻侧过脸,对着万国侯笑了:“侯爷!”

来人身材高大,顶着一头半黄不灰的头发,脸像个枣核,蓝色的眼睛里有一种灰蒙蒙的忧郁。在万国侯点头之后,他又伸出手,在K1的肩膀上推了一下,“辛苦你了!”

这个外国人,正是Z2。而在门外站着的,还有T3和姜汝砺。

万国侯抱着月漱落往外走,面对门外有些激动的一群人,他的表情尤为平静,“先上去,到车上再说,月总管受伤了。”

T3迟疑了一下,还是主动说:“侯爷,您这一路受累了,我来帮您吧。”他正准备从万国侯手里接过月漱落,姜汝砺却抢了先,“你等下还要开车呢,我来吧。”

万国侯不动声色地瞟了姜汝砺一眼,然后将月漱落交给了他。T3缩回手,讪讪地笑了一下。

一行人回到地面上,已是夕阳西下。万国侯看了一眼表:“动作快点。”他忽然叫住姜汝砺,“你有破伤风疫苗吗?”姜汝砺点点头,“不过,在家里,我只带了急救箱。”

“一会儿上车后,你先给月总管处理一下伤口,等拿到疫苗了,你就给她打。”万国侯吩咐道。

“是。”

“侯爷,要不要我派两个人守在这儿?”Z2走到万国侯身边问道。

万国侯想了一想,“算了。9月13日还要举办宴会,最近正是用人的时候,就不用在这人身上浪费人力了。何况,你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來。”

“明白。”

万国侯带着一群人浩浩荡荡地下了山。山下除了他的车以外,还停着三辆悍马,E1、谢狂心等六七个人正在路边交谈,看到万国侯下来,他们赶紧迎了上去。

万国侯看着Z2,戏谑地说:“你带这么多人来,是要把山拆了么?”

Z2神情严肃地答道:“假如您再晚一点儿出来,我真的是有这个打算的。”

E1迎上来,“还好您没事。我们正在商量,要不要联系人拉钻井设备进山。”

万国侯知道这些人都是真心担忧,当下也不再多说,只是拍了拍Z2和E1,“都上车吧,我们回家。”

月漱落被姜汝砺带上了最后面那辆悍马,而谢狂心则走到万国侯身边,主动要求和万国侯坐同一辆车。若在平时,万国侯是想好好休息一下的,但他见谢狂心一脸焦虑,想必也是急坏了,便没有拒绝。

“侯爷,您下次再去什么危险的地方,能带上我吗?”谢狂心关上车门,终于忍不住语带抱怨地说。

“为什么?”万国侯看着他年少气盛的脸,感觉有些好笑。

“我可以帮忙,我还可以保护您。”谢狂心理直气壮地说。

坐在副驾的K1听完忍不住笑着说:“等你能打过我再说保护侯爷的事情吧。”

谢狂心翻了个白眼,“你好意思吗?你比我高比我壮,一点都不让着我?”

Z2一边开车,一边笑:“狂心,不是他不让你,就算他让你一只手,你也打不过他。”

谢狂心眼珠一转,“我本来就不是保镖,我干嘛要那么会打架!”此刻,他见万国侯安全无虞,便放松了许多,不再像在外人面前那样矜持。

万国侯不想听他们喧哗,便说道:“K1,开广播听听。”

K1按下按钮,一阵民谣风格的音乐传来,一个声线扎实的男声正在歌唱。K1刚要换台,万国侯却制止了他:“别换。”

“天上的神仙,你穿梭在白云间,

地上的孙子,你苦了你孙大爷。

你偷吃了老君的仙丹,来到了人间,

你转世做了谁的爹?你造的是哪门子孽?

这是个拼爹的时代,拼爹的时代,哦哦。

这是个装B的时代,装B的时代,哦哦。

你是猴子请来的救兵吗?天上的小鬼吗?

你是哪位神仙的小三呐?师傅,俺老孙去啦!

唐僧他西行,干掉了白骨精。

沙僧说,师傅,咱会不会上法庭?

老白说,师傅你放心,白骨精她没背景。

八戒他拧着鼻涕说,猴哥,你真行!

这是个坑爹的时代,坑爹的时代,哦哦。

这是个操蛋的时代,操蛋的时代,哦哦。”

……

谢狂心诧异地看着万国侯,在他的印象中,万国侯从来不听中文歌。

万国侯听着直白的歌词,脸上渐渐浮现出嘲讽的笑容:“坑爹?这说法有意思。”

谢狂心问道:“侯爷,‘坑爹’是什么意思?”

万国侯没有回答,他只是喃喃地低声说:“我已经无爹可坑了。”

他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异常伤感,谢狂心不由得一怔。“侯爷,您的父亲……”

“不在了。”万国侯淡淡地说。前座的Z2和K1闻言都是一惊,因为他们几乎从来没有听万国侯主动提起过自己的家人。

“我十八岁前,就是个坑爹的孩子。我瞒着父亲,和一个比我大四岁的女人谈恋爱;我为了能多一些钱泡妞,一而再、再而三地向父亲说谎;我明知母亲身体很差需要人照顾,却还总是找借口去见我女朋友,把母亲的事情都推给我父亲。我的成绩并不优秀,而我当时也没有想过要在学业上做一点努力,好让父亲感到安慰。后来,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情,也都是我的任性所导致的,但我的父亲却从没责备过我。十八岁后,我的爷爷给了我当头一棒,我才开始正视这些问题,开始努力成为父亲的的骄傲,成为家族的骄傲。也是从那时开始,我决心好好生活,因为再没有爹,能被我坑了。”

车厢里一阵沉默,只有电台主持人在感伤:刚才唱歌的这支乐队已经解散了,物是人非。

“我很少说这些,或许你们觉得我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万国侯理了一下裤子的褶皱,“我不想为自己辩解什么,因为我也曾以为,只要对得起自己的本心,日后终将进入天堂。”

他停了下来,看着窗外落日的最后一丝余晖,“但我后来才知道,去过地狱的人,此生无法再进天堂。”

其他人都默不作声。万国侯说话的声音并不大,甚至可以算得上是很轻,可他的话语里蕴含着一种不容否定的力量,仿佛每一个字都历经千锤百炼。

“侯爷,您一定吃过很多苦。”谢狂心眨了眨眼,他的眼圈似乎有点泛红,不知道是为什么。

万国侯不置可否,而是忽然问了一个问题,“你还记得你的父母吗?”

谢狂心点了点头,接着又摇了摇头,“很模糊了,我还记得他们的名字,但我无论如何也想不起他们的脸了。”

“你想他们吗?”

谢狂心迟疑了一下,“有一段时间,天天想,一想他们,我就要流眼泪,然后哭累了就睡着了。”

万国侯同情地暼了他一眼,“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你不再想念他们了?”

谢狂心看向窗外,好一会儿才说话,“我刚到船上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朋友,他和我差不多大,一直都很照顾我。我刚开始非常想家,也吃不惯船上的东西,他就讲笑话给我听,帮我转移注意力。后来我慢慢好一点了,开始吃东西了,但是却经常不够吃。”他苦笑了一声,“九条家的人怕我们逃跑,所以从来没让我们吃饱过。”

他顿了顿,又接着说,“还好有这个朋友,我才能不那么想家。对了,他也是中国人,每次我想家,他就会小声唱歌给我听。在他的陪伴下,我渐渐觉得日子也不是那么难熬了。后来,有一天,黑木船长派人来了。”

谢狂心打了一个寒颤,似乎极不愿回忆,“我们上船的时间够久了,需要去工作了。我害怕,一直哭,他就主动站出来,说替我去工作。”

“你这位朋友叫什么名字?”

“李提。”谢狂心的脸上掠过一丝阴郁,“我不知道怎么写,就是发这个音。”

K1悄悄调低了广播的音量,因为广播正放着一首欢快的歌曲。

“李提替我去工作之后,就不知被调到哪条船上去了,我后来再也没见过他。”谢狂心轻轻抚摸了一下自己的左手,“李提走了以后,我忽然就不想家了。”

“因为你的这位朋友给了你一种力量,他让你知道,你不是一个人。”万国侯平静地说,“你确实要感谢他,没有他,你可能扛不了这么多年。”

谢狂心低声说:“我没有见过比他更善良的人了。”

“有时候,善良是个缺点,因为,善良的人不懂得拒绝。拒绝别人,在他们看来,就像是自己做错了事一般。”万国侯的话让谢狂心感到一阵哀伤,“您是在责怪我利用了他吗?”

“如果是他主动要求帮助你,那利用不利用也就无所谓了,不是吗?”万国侯的眼中蕴藏着一丝似笑非笑的神气。

“我真希望能再见到李提。”谢狂心慢慢转过头,像是不愿意再看那如火的残阳。他发了一小会儿呆,忽然问道:“侯爷,您有没有想过,在这个世界上,可能有另一个您存在?”

万国侯有些不明所以,“另一个我?”

“是的。我就经常会这样想,会不会在这个世界上,有另一个平行的时空,有另一个我,过着和我完全不同的人生,实现着我的梦想,做着我想做而不能做、不敢做的事情。”谢狂心的普通话仍然带着日语口音,抑扬顿挫的声调有点奇怪,但此时听起来,反而有种特别的韵味。

“我不会假设这些。”万国侯看着眼前这个漂亮的男孩子,像是在看一件易碎的瓷器,“因为这种念头会让人感觉自己特别孤独。”他轻轻拍了一下少年的肩膀,“没有人可以在长久的孤独中沉醉不已,除非你是上帝。”

“还有老虎、豹子什么的。”K1的玩笑话逗乐了谢狂心,但万国侯并没有笑。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谢狂心:“你知道我为什么救你吗?”

谢狂心脸色一黯,“我知道。”

“我希望你不要成天胡思乱想,我给了你一个承诺,我一定会做到;但我也得提醒你,别忘记你答应我的事情。”万国侯不疾不徐地说道。

谢狂心脸色苍白,“我没有忘记。我今天只是非常害怕,我失去了母亲,又失去了李提,我害怕再失去您。”他的右手有些颤抖,像是想要握住万国侯的手,但最终,他还是克制住了这个念头,“您是我唯一的亲人了,如果您不嫌弃我。”

“我没有嫌弃过你。”万国侯郑重其事地说,“但我也没有任何亲人了。”说完,他往靠垫上一靠,闭上了双眼。

K1关掉广播,怜悯地看了谢狂心一眼。

车子开到魔都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万国侯醒过来的时候,谢狂心正玩着手机,而K1在打盹。他轻轻揉了揉眼睛,“还有多久?”

“还得一会儿,正好是下班高峰期。”Z2答道。

“侯爷,南泽姣和她妈妈刚好在这附近。”谢狂心一边玩着手机,一边说,“前面有个购物广场,她俩在逛街。”

万国侯略一思忖,“Z2,靠边,你跟K1找个地方停车,等我消息。”

“是。”

“另外,K1,记得把那支笔拿去提取指纹。”

万国侯带着谢狂心下了车,然后走过马路,走进了一座新开张没多久的购物广场。谢狂心四处寻找,很快便看到了正在往冰淇淋店走去的陶白荷母女。万国侯拉着他闪到了一边,“先等等。”

万国侯看着陶白荷的背影,他原本以为自己会激动得不能自已——这是他时隔十二年后第一次看见初恋情人。

但奇怪的是,他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此刻异常平静,平静得就像是秦始皇手里的那面镜子。他忽然想起了月漱落那樱花一般的嘴唇,接着被一脸诧异的谢狂心给唤醒了:“侯爷?”

他恢复了一贯的冷漠:“走吧,去会一会我们的朋友。”

第九十二章 此日重逢

当母女俩推门进了冰淇淋店,万国侯才带着谢狂心走到了冰淇淋店的侧门边上。见两人正在点餐台前商量着什么,万国侯微微一笑,拉开了玻璃门。

陶白荷给女儿点好冰淇淋后准备付款,刚拿出钱包,手机就响了。她提着一堆购物袋,从提包中拿手机很是吃力,而南泽姣已经在远处的沙发上坐了下来。正当她狼狈不堪的时候,一双手伸了过来,“女士,我可以帮你吗?”

她看着这绿眼睛的外国男人,一时间没回过神来:“啊?”

谢狂心这时走上前来,极有礼貌地说:“阿姨你好,我是姣姣的同学,这是我叔叔。”

陶白荷认出了谢狂心,她恍然大悟地将一堆购物袋都交给了万国侯,然后露出一个抱歉的笑容,“不好意思,我先接个电话。”万国侯面带微笑地站在她身边,在她掏出手机的一瞬间,扫了一眼手机屏幕。来电人是“爸爸”,他猜想对方可能是陶无法。

想起那张色厉内荏的脸孔,他的心中禁不住一阵冷笑,但他脸上的笑容却更加甜蜜了,“没关系。”

陶白荷笑着接通了电话,没说两句就挂断了,然后结完了账。

陶白荷结完账,看着万国侯和谢狂心,“你们也来逛街啊?”

这是个很蠢的开场白,万国侯在心里叹气,十二年没见,她还是那么率性和自我。

“是的。”万国侯彬彬有礼地答道,“你坐在哪边?方便一起吗?”

“那儿。”陶白荷一指远处。这时,南泽姣正好抬起头来,她看到谢狂心,立刻惊喜地站了起来。

谢狂心向南泽姣摆摆手,“阿姨,您先过去吧,我和叔叔一会儿就来。”目送陶白荷离开,万国侯才看向玻璃橱柜,“你要点什么?”

谢狂心有些尴尬,“我不太喜欢吃甜食。”万国侯冷冷地说,“不吃甜食,你进冰淇淋店是为了吹空调吗?”

谢狂心有些不知所措,他虽然天性凉薄,但对万国侯却十分尊敬。此刻觉得尴尬的,并不只有他,远处一直盯着他的南泽姣,也显得有些担忧。

点餐台后的收银员听到了他们的对话,赶紧陪着笑脸说:“这位先生,您可以点柠檬酸奶味的雪芭,这种不太甜。”

万国侯点点头,掏出了钱包,“那就给他来一份这个吧,我要一份蒙地卡罗。”

“好的,请您先就座,我们一会儿给您送去。”

两人走到陶白荷和南泽姣的身边,万国侯坐在陶白荷对面,谢狂心坐在南泽姣对面。

万国侯看着眼前这张曾让他朝思暮想的脸孔,无限感慨。虽然保养得宜,但岁月对一个三十五岁的女人并不宽容,精致的妆容彰显了她生活上的养尊处优,也无情地带走了她少女时代的青涩。

其实陶白荷比隋青柳要小两岁,但她的眼睛比隋青柳大,这也使得她眼角的细纹更明显一些。尽管她精心画了眼妆,并不容易被发现,但当她大笑,眼睛眯成一条缝的时候,眼角的细碎纹路便会一层层漾开。因为纤瘦,她的脖子上也有一点细纹,每当她转动脖子,一种年华渐逝的气息便会散播开来。

万国侯调整了一下坐姿,他没有错过对面女人眼里浓烈的好奇:“常听狂心提起令千金,确实是个漂亮的小淑女。”他冲南泽姣顽皮地眨眨眼,后者开心地笑了起来。

陶白荷矜持地玩着指甲,“我听我老公说过,你是万国侯,对不对?”她那艳丽的莓红色指甲油让万国侯有些恍惚。他依稀记得,以前陶白荷是很讨厌指甲油的,总是说俗气。然而,她现在也沉醉在这艳丽的俗气中了。

万国侯定了定神,“你先生是南厅长吧?我们是有过一面之缘。”

陶白荷妩媚地一笑,“其实,我早就听说过您了。不是从我老公那儿。”

万国侯表现出诧异的样子,“啊哈,是吗?”他这副表情就像大多数英国人一样,眉毛上挑,嘴唇轻启,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啊哈”,而其余的五官几乎都不动,冷淡得不像是惊奇。

“您也认识隋青柳吧?”陶白荷没有察觉到对面男人的冷淡,她只顾着注意冰淇淋店里其余的客人对她和万国侯投来的好奇的目光了。万国侯那英俊不凡的外国脸孔似乎使她也显得“特殊”了几分,这让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

万国侯点一点头,“认识,不熟。”

“您就不要谦虚了。要不是隋青柳认识您,我也就没有机会使用莲海温泉的贵宾休息室了。”陶白荷拢了一下自己的大波浪卷发,“说起来,还没感谢过您呢。”

“一点小事,无足挂齿。”万国侯答道。

这时,母女俩点的冰淇淋火锅送了上来,摆满了桌子。谢狂心看着满桌的冰淇淋,笑了起来,“侯爷,我好像饿了,要不,我再去加一点东西?”

南泽姣连忙说:“狂心哥哥,你跟我们一起吃吧。我刚刚还担心点多了我们吃不完呢。”

谢狂心迟疑地看着万国侯,后者点点头,“小淑女都发话了,绅士应该听从。”

谢狂心这才温顺地拿起勺子,盛起他面前的无花果冰淇淋球,放到南泽姣的面前,“你喜欢吃无花果的。”

南泽姣又惊又喜,“你还记得?”

“当然。”谢狂心答道。

而万国侯则将自己面前的草莓冰淇淋推到了陶白荷的面前,“南夫人,这个给你。”

陶白荷一怔,“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草莓味的?”

万国侯迎着陶白荷迷惑不解的眼神,说道:“喜欢吃草莓的女人都浪漫、纯真,既有小女孩的可爱,又不失成年女人的风情。”

他那双绿眼睛像高山上的湖水一样沉静,投射出迷幻的温柔,“南夫人,我想你就是这样的女人。”

这番话真是要多肉麻有多肉麻,奇怪的是他这套推心置腹的夸奖,倒是让陶白荷心里一动:这个人的语气实在不像是奉承,而是更接近于真心的赞美。

“到底是老外,真会哄女人开心。”不知为何,陶白荷忽然觉得丈夫相形见绌,接着,她又意识到自己的想法不太合适。她微微侧着头,用勺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草莓冰淇淋球。

万国侯冷冷地看着这个女人的反应,那百转低回的目光,他再熟悉不过了。每当陶白荷在琢磨怎么转移话题或者编造谎言的时候,就会放低姿态,像个满怀心事的小女人一般。

“对了,我们收到了您的请帖,真是多谢您的邀请。”陶白荷终于想到了一个话题,“是在9月13日,对吗?”

万国侯一怔,谢狂心赶紧说:“侯爷,就是上次您在书房里写的,我后来拿给南泽姣了,忘记跟您打招呼了。”

万国侯瞟了谢狂心一眼,不动声色地说:“是有这回事,我口头邀请过南厅长,只是后来忙起来,忘记亲自送请帖了,还好狂心记得。”

这时,服务员将两位男士点的冰淇淋送了过来。陶白荷看着万国侯面前的蒙地卡罗,笑了起来:“我很少看男人吃这个,奶油太多了。”

万国侯用勺子搅拌了两下冰淇淋,然后说:“可能我比较另类。”

“怎么会?”陶白荷连忙说,“您是外国人嘛,爱吃奶油也很正常。”她眼珠一转,“您来中国几年了?普通话说的比很多魔都人都标准啊。”

“南夫人,你可能会不相信,我呆在中国的时间还不到九个月。”

“怎么可能?”陶白荷笑着说,“您真爱开玩笑。”她的眼睛十分明亮,万国侯有些不愿直视。他想起陶白荷曾经抱怨自己是近视眼,而不得不成天带着眼镜,现在大概是做了手术吧。想到这里,他忽然有些怅惘,对着这张变得更加美丽的脸孔,他却再也找不到心跳若狂的感觉了。他有一点失落,但也松了一口气。

万国侯放下勺子,“我是个很害羞的人,别笑,真的。”他对着陶白荷和南泽姣,一脸诚恳地说:“我喜欢去不同的地方,看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感受不同的人生。但我又很害羞,假如不会说当地的语言,我便不好意思前往那里。”

南泽姣忽闪着眼睛,天真地说:“侯爷,那您去过哪些地方呢?”

“很多。”万国侯微笑着回答。这小女孩有一张酷似南泽雨的脸孔,可以说她脸部的百分之八十的特征都来自于父亲。万国侯对这张无辜的小脸讨厌不起来,但也没法产生一丝喜爱。

“那您一定会说很多种语言!”南泽姣兴奋地说,“好厉害啊,我最佩服的就是外语达人啦!”

谢狂心扑哧一笑,“我也会两种语言呢,你怎么不佩服我?”

南泽姣从巧克力锅中盛了一个无花果冰淇淋球,咬了一大口,吃得嘴边都是,她含糊不清地说:“你当然也很强啦。”

她天真的模样把万国侯逗笑了,陶白荷爱娇地拿起一张纸巾,帮女儿擦嘴,“这么大了,还像个小花猫,吃的一脸都是!”

谢狂心的雪芭这时已经吃了一大半,他实在吃不动了,便停下来,用求饶的目光看着万国侯,见后者没有责备他,才稍微安下心来。“侯爷,刚才你们说的那个莲海温泉在哪儿啊?听名字好像还不错?”

南泽姣嘴里塞满了冰淇淋,她着急地咽下去,抢着说:“狂心哥哥,那个地方真的值得一去,可漂亮了!那边空气超好,天又蓝,花也特别鲜艳!比魔都好看多了!”

“在哪里呢?”谢狂心问道,“我来中国的时间也不长,很多地方都不了解。”

“在韩城。”南泽姣答道,“不知道为什么妈妈不喜欢那儿,明明是个很好玩的城市。”

陶白荷听到“韩城”两个字,有些轻微的不自在,她放下纸巾,“我没有不喜欢那儿,我不是忙着照顾你嘛,哪像你,当甩手掌柜,去哪儿都只顾玩,我要操心安排呀。”

万国侯瞟了一眼窗外,漫不经心地说:“韩城我去过,不过没呆几天,风景很好,就是生活不像在魔都这样方便。”

陶白荷像遇到知音似的,一叠声地说:“对对对,主要是生活不方便。网购什么的比魔都要慢好多天,也不能看演唱会,出去逛街也看不到几个国际大牌的衣服卖。”

万国侯似笑非笑地说:“南夫人在韩城生活过很久?”

“算不上,我小时候跟我父亲在那儿呆过一段时间,他是做琥珀生意的,那儿离缅甸近。”陶白荷极力撇清的口吻几乎要逗笑万国侯,“是吗?那改天我能不能去府上拜访呢?我对琥珀很感兴趣。”

陶白荷一脸受宠若惊:“您太客气了!那等您方便的时候,一定要来唷。请一定提前告诉我。”

这时,南泽姣也吃不下了,她有气无力地揉了揉肚子,“妈妈,我好饱啊,有点困了。”

谢狂心冲她做了一个淘气的表情,“饱了困,饿了呆。”南泽姣也不生气,只是无力地靠在沙发上,看来是真的吃撑了。

万国侯见状,便体贴地说:“既然如此,我送二位回去吧。”

陶白荷连忙说:“不用,我开车出来的。”但万国侯还是坚持将两人送到了停车场。陶白荷看着自己的车,犹豫了一下,稍微有点忸怩:“侯爷,能不能请你帮我一个忙?”

“请讲。”

“您能帮我倒车吗?”陶白荷将车钥匙递给万国侯,“我实在倒不好。”南泽姣顽皮地拉着母亲的手臂,“妈妈你的驾照拿了好几年了,怎么都学不会倒车呢?”

陶白荷装作没听见,只是对着万国侯抱歉地一笑。

万国侯在心里叹气,一个女人,究竟是被宠爱到了什么份儿上,才会拿到驾照多年,却连倒车都不肯学?他心里五味杂陈:倘若陶白荷过的不好,他心里会不是滋味;可陶白荷过的这样好,他心里就更不是滋味了。

他轻轻地眨了眨眼,像是要把这些杂乱的念头都给抛掉,然后,他接过了车钥匙,“对美丽的女士,理应满足她的一切要求。”说完,他上了车。

而在停车场的一个不被人注意的角落里,一个头顶油光发亮的半秃男人,举着相机,悄悄拍下了这一幕。

第九十三章 欲擒故纵

游津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环视着画室里摆放整齐的画板架,心中油然而生一种愉悦:她喜欢整洁。虽然她完全可以叫清洁工来收拾,但她呆在画室也无聊,就索性自己整理了一遍。

千枫学院在学业任务上比一般的高中要稍微轻一些,高一和高二的学生每周都有两节美术课。虽然美术课所教的仅是很简单的油画入门,但对大部分学生来说,仍然不失为一种放松。

学校已经放暑假了,可游津兰依旧经常到学校来,一是要关心正在拍校庆纪录片的高襄绮,二来是趁学生放假,抓紧时间在画室里练一下画画。尽管戴天没有对她提出掌握绘画技能的要求,但游津兰并不敢放轻松,因为她太害怕学生要她示范画法了。

她很喜欢千枫学院的风景,尤其是站在主教学楼的楼顶看天空。夕阳将那些多情的云彩都染成了粉嫩的红,而渐渐变得暗淡的天空则透出一种旖旎的浅紫蓝,这些色彩交错在一起,就像是一块巨大的调色盘,任凭那些叫不出名字的鸟儿恣意地飞翔其间。每当这时,她总会深深地吸一口气,好像自己真的是个浪漫又文艺的美术老师,没有平庸的婚姻,没有多病的儿子,更没有愧疚与复仇的执念。

想到这儿,游津兰拿起了画笔。她现在已经从书本上了解到画面的纵深感是通过色彩变化、明暗过渡来表现的,也大概掌握了点彩,所缺乏的就是实践了。

她试着勾勒出了一个大概的楼房轮廓,又画了一个小小的人影,然后是天空中挂着的一轮红日。打完线稿,她从颜料盒里取了一些颜料,在画布上大面积地涂抹起来。涂完了底色后,她又琢磨了一会儿,换了一支小一号的画笔,开始描绘细节。

这是她第一次试着抛开临摹,自己创作。她毫无把握,但还是尽可能地集中了精神,不让其他纷乱杂芜的思绪干扰自己。

不知道画了多久,一个温热的呼吸声忽然出现在她耳后,“兰兰,你画的是自己吗?”

游津兰被吓了一大跳,她惊骇地转过脸,看见高靳面带微笑地站在她身边。

“你什么时候来的?”游津兰惊魂甫定。

“有五六分钟了吧,我进来前敲门了,可能你太投入了,没听见,所以我就走到你背后看你作画了。”高靳看着她吃惊的表情,似乎有些兴奋,“看见我,你好像并不高兴?”

“没有,没有。”游津兰放下画笔,“今天襄襄没有戏,你怎么来了?”

“襄襄没有戏,我就不能来看你吗?”高靳拖过一张椅子,在游津兰身边坐下。“我今天是来帮襄襄跟剧组请假的,顺便看看你。”

“襄襄怎么了?”游津兰关心地问道。她在心里暗暗好笑:请假何须专程跑到学校来,高靳这是醉翁之意罢了。

“没什么,例行体检。”高靳的目光移到了画布上,“你画的是千枫学院的楼顶?画上的人是你自己吗?”

游津兰有些尴尬,“我还没画好。”她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高靳敏感地发现了她的不悦,“是不是被我打扰了?那我现在就走。”虽然他话是这么说,但身体并没有动弹,脸上也看不出一丝一毫要走的意思。

游津兰摇摇头,“不必。”她苦笑了一下,“我最近状态不太好,画的时候感觉力不从心。”她暗自庆幸高靳是个外行,不然就很难解释了。

“那就先放下吧,过一段时间,等你有感觉了再画。”高靳安慰她说。

“油画不能画几笔就这样丢着不管的。时间长了,颜料会干掉,变得又硬又难画。”游津兰喃喃地说,“我再找时间试试吧。”

“我可以提一个要求吗?”高靳的眼珠慢慢地转动着,“兰兰?”

“你说。”游津兰谨慎地说,“假如我能办到,我一定会尽力。”

高靳笑了起来,“别这么紧张,我的要求很简单。”他凝视着画布,“等你有状态了,完成这幅画了,能送给我吗?”

游津兰诧异地扬起眉毛,“我还没画完呢,没准等我画完了,你就不喜欢了。”

高靳深情脉脉地看着她,“虽然是草图,但我从这幅画里好像看到了一种寂寞,还有一种不甘心和不得已。这让我想起了我年轻的时候,尽管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寂寞。”他的表情十分认真,“我不懂画,但我喜欢这幅画给我的感觉。”

游津兰想了想,“好吧。我画完了,就送给你。”她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但是你不要告诉襄襄这是我画的。”

高靳眨眨眼,“为什么?”

“我上课时经常强调绘画要注重技法,但这幅画我是随意乱画的,并没有什么技法。”游津兰绞尽脑汁,总算想出了一个借口。她心里清楚,对于常年学画的高襄绮来说,只要一看到这幅画,就能看出是外行的作品。

“好的,我答应你。”高靳站起来,将椅子摆放回原处,再走回游津兰身边,“那么,为了答谢你送给我这幅画,我能不能邀请你共进晚餐呢?”

游津兰这才发现,高靳今天精心打扮了一番,他刮了胡子,穿着笔挺的衬衫,身上还飘散着若有若无的YSL鸦片香水的味道。她想起戴天发给她的邮件里的一句话“欲擒故纵,忽远忽近”,禁不住微笑了一下。

“看你的表情,我可以理解为是答应的意思吗?”高靳紧追不舍。

游津兰站起来,转身面对高靳,“抱歉,我想完成手上的这一幅画。”

高靳的笑容凝固在脸上,大概是没想到会被拒绝,他有些狼狈地后退了两步。接着,他又往前走了一步,“假如我坚持邀请你共进晚餐呢?”

游津兰不自觉地握紧了背在身后的手,“你一直是这么强势的吗?”

她的态度让高靳有些无奈,“你误会我了,这只是一个小小的请求,不是强迫。”高靳又往前走了一步,“我不会强迫你做你不想做的事情。”

游津兰松开了手,她用尽量平静的口吻说:“我忘记告诉你了,今天我是值班老师,而且高中部只有我一个老师值班。”她抬起下巴,“你可以去查查。”

高靳盯着她看了几秒钟,忽然一言不发,扭头就走。

游津兰看着高靳的背影,大脑一片空白。当高靳快要走出画室时,她忽然鼓足了勇气,“你是不是打算去找教务处,让他们重新安排值班表,好让我以后都不用再值班了?”

高靳停下了脚步,他慢慢转过身来,“这样做有用吗?”

游津兰朝着高靳一步步走过去,她能感觉到心里有一股小火苗在燃烧,虽然她暂时还不知道那是什么,“高先生,你并不是第一个想要请我吃饭的学生家长。”

她的短发随着她的步伐轻快地晃动着,在她的右耳旁边,有一小撮不听话的头发,不那么服帖地往外飞着。高靳不知怎么地很想帮她抚平,他看着这倔强的女人,有些欣赏,又有些莫名的心酸,“我懂了,告辞。”

高靳拉开了画室的门。“你就这样放弃了?你的耐性就这么少?”游津兰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疯了,她凭着一股豁出去的劲儿,不管不顾地说,“上次跟你在车里谈话,我还以为你是泡妞高手呢。”

高靳转过头来看着她,忽然咧嘴一笑,“我其实是个很简单的人,我长这么大,就谈过一次恋爱,跟高手一点关系都没有。”

游津兰撇撇嘴,“你有那么纯情?我才不信呢。”说完,她忽然意识到自己像是在撒娇,不由得红了脸。

高靳大笑,“我会让你相信的。”看游津兰有些害羞,他便体贴地将到嘴边的玩笑话给咽了回去,“我去楼下停车场等你,银色的柯尼塞格。”

令游津兰吃惊的是,高靳并没有就吃什么向她征询意见,而是直接将车开到了城西。

“兰兰,你是崇明岛人,一定喜欢吃鱼吧。”高靳停好车,冲她一笑。

游津兰看着窗外的“湖光船宴”,诧异地说:“我们要上船?”

高靳下了车,然后绕到右侧为她打开了车门,“请。”

“湖光船宴”其实是一个小型码头。高靳带着游津兰,坐上了停靠在岸边的一艘乌篷船。游津兰上船后,摸着船舱的内壁,感觉十分新鲜。

“在你的家乡,有这样的小船吗?”高靳问道。

游津兰摇摇头,“我们那都是机械船。”她深吸了一口气,“没有腥味,这不是天然湖吧。”

高靳笑着说,“这样大的人工湖也算挺不错了,毕竟是在都市中。”

谈笑间,他们已经到了目的地——湖中的一片仿古建筑物。高靳跳上岸后,向游津兰伸出手。游津兰穿的是连体长裤,本来是利于行动的,但无奈脚上穿的是高跟鞋,再加上船身也有些晃动,上岸就变得不方便。她迟疑了一下,还是握住了高靳的手。那是一双温暖而又宽厚的大手,虎口和指腹都有厚厚的老茧,在游津兰的手被握住的那一刻,她感觉那些老茧仿佛都在诉说它们的主人曾历经风霜。

刚走完台阶,高靳便主动松开了游津兰的手,这让后者暗暗松了一口气。但同时,她又有点担心:是不是自己表现得不够好?

腰里塞着雪白手巾的服务生笑容可掬地将他们领到了由船改造而成的包厢面前。游津兰定睛一看,这艘船四面开窗,舱壁上雕刻着“松竹梅兰”的图案,船头挂着直垂到地的白色帐幔,帐幔边上还悬有造型古朴的宫灯。此刻,天色已暗,湖面上吹来了凉爽的晚风,帐幔随风轻舞,那宫灯也跟着摇摇晃晃,洒下一片古色古香的昏黄。

周围隐隐约约地传来古筝的声音,但四下望去,并不见音箱,也不见演奏的人,这种神秘的感觉,也为这景致平添了几分世外桃源的仙气。

游津兰头一次置身这样的环境,不由得笑了起来:“这种设计真有趣。”

高靳一指船头挂着的木牌,上面写着“兰心”,“我特意选的这艘船。”

游津兰心中一动,她不曾想到,在高靳这粗犷的外表下也会有如此细致的一面。她一时有些无措,只好矜持地笑了一下,走上了船。

“这里是不能点菜的,厨师当天做什么,我们就吃什么。而厨师做什么,又取决于当天渔夫捕捞上来的是什么。”一落座,高靳便对游津兰说,“一会儿要上些什么菜,我心里其实也没底。”

游津兰惊奇地看着窗外,“这里生意似乎不错,厨师怎么能保证客人都喜欢他们当天做的菜呢?”

高靳笑了起来:“虽然我也是做餐饮的,但我不得不说,我很佩服这里的老板,胆子真大。众口难调,他居然敢将一切都交给老天爷。”

“说不定,有些客人就是喜欢这份未知呢。毕竟,越不可掌控,就越让人觉得刺激。”游津兰本是顺着高靳的话往下说的,但此刻听起来,这句话恰如船头的宫灯一般,昏黄摇曳,暧昧不明。

高靳似乎没有听明白这句话,他正看着桌上的一个陶碟发呆。游津兰心里一阵嘀咕,不知对方是装傻,还是故意做出这副姿态好让她不感到紧张。

“兰兰,你看这碟子里的鹅卵石。”高靳漫不经心地说,“曾经有个人告诉我,鹅卵石以前是有棱角的。但在数千万年的地壳运动后,它们饱经流水的冲刷,终于失去了那些不规则的棱角,变成了现在这个圆润的模样。”

游津兰认真地侧耳听完,然后咀嚼着这番话,好一会儿没有吭声。

“再有棱角的石头,也会被流水冲刷成圆润的样子。同理,再高傲的女人,也终究会屈服于一颗真心。”高靳忽然抓住游津兰的右手,“我只要求你一件事,请让我照顾你。”他的目光里满含真挚的热情。

游津兰忍不住浑身哆嗦,她说不清自己有几分恐惧,几分感动。一阵混合着厌恶和激动的情绪在她心中翻涌,她下意识地答道,“你不会后悔吗?”

“我只后悔一件事。”高靳垂下眼睑,片刻,又抬眼看着她,“我后悔没有早一点遇见你。”

游津兰看着高靳那深不可测的眼神,彻底呆住了。

第九十四章 头版头条

下午两点四十五分,申友晨报报社的大楼里,正像往常一样,各种工作都乱中有序地开展着。

一个年轻的记者拿着U盘冲到编辑的办公桌旁边,努力解释着自己拖稿的原因;编辑皱着眉头,盯着采编系统里的电子版,考虑要不要撤下某篇时效性不够强的稿子;资深的美编用手撑着下巴,正在看两名编辑为了争抢对他的“优先使用权”而打起的“口水仗”;拿到了第一版大样的校对,则戴上了厚厚的眼镜,认真地逐字逐句读了起来;机房里的一名照排人员忽然冲着大厅吼道:“8版是谁的?几点了?还做不做?”

在大楼另一侧的办公室里,厚厚的玻璃门后,总编庞游原正盯着电脑屏幕上的大盘指数发愁,眼看就要到三点了,今天的大盘又不争气。虽然周一的股市有波动很正常,但庞游原心里还是一阵阵犯嘀咕。他心情不好,便索性将界面给最小化了,然后往转椅的靠背上一砸,发起了呆。

“乒乒”,有人敲门。

庞游原没好气地嚷道:“进来!”

进来的人长着一张纵欲过度的脸,那深重的黑眼圈几乎像是烟熏妆一般夸张。仔细看便会发现,其实他的年纪并不算大,脸颊的皮肤仍然有紧绷的感觉,只是他那被烟熏得有些发黄的牙齿,和已经变得半秃了的头顶,使得人很难相信,他还不满四十岁。

这人一直保持着谄媚的笑容,半推着门,“庞总!没有打扰您吧?”

庞游原看到他那张鬼鬼祟祟的脸就觉得不舒服,“冯烈祖,你有事就直说!”

“是,是。”冯烈祖小心翼翼地关上了玻璃门,“我有些东西想给您看。”他在斜挎着的背包里翻了一会儿,拿出一叠照片。

他走到庞游原的办公桌前,刚要放下照片,忽然又缩回了手,“庞总,我得跟您说清楚,这些照片我真是拿命换回来的,很不容易!”

庞游原瞪他一眼,“你每次都说这些话,烦不烦?”

冯烈祖嘿嘿地干笑了两声,“庞总,这次不一样。”他凑近庞游原,一股混合着烟味的口臭顿时飘来,“这次绝对是独家的,我们能做一个大的!”

庞游原厌恶地将椅子往后移了一点,他看着冯烈祖慢慢将那叠照片铺散开,放到他的桌上,有些纳闷:“这是什么?”

“这个外国人,绰号叫万国侯;这个长头发的女人,是南泽雨厅长的老婆。”冯烈祖露出诡谲的笑容,“您不觉得这里边不正常吗?”

庞游原拿起一张照片,仔细看了一会儿,“这有什么?这俩人不就是在停车场说话,然后男的好像帮她倒车出库?”

冯烈祖得意地说:“三月份,不是有个叶颖君跳楼案吗?”他用被烟染黄的食指敲着桌上的照片,“这个万国侯,就是涉案人。”

这时,庞游原回想起来了,三月初确实有个案子轰动一时,一个年轻的女服务员从高楼掉下来,正好落在了外国人的车前面。这个案子后来似乎不了了之了,人们总是健忘的,早就没有人关心这件事了,更何况是他们这些做新闻的人。他每天都要接触成百上千的资讯,要不是冯烈祖提醒他,他确实想不起来了。

“这个什么侯有什么新闻可报吗?”

“庞总,这件事情太值得挖了。”冯烈祖自作主张地将自己的斜挎包放在了庞游原的办公桌上,后者立刻皱起了眉毛。他几乎可以想象到冯烈祖背着这个包上公交、挤地铁,穿梭于各种臭哄哄的第一现场时的情形。

“我这么跟您说吧。我认为,这个外国人,跟南泽雨之间达成了某种见不得人的交易。”冯烈祖习惯性地擦了擦鼻翼两侧的油汗,“南泽雨的身份您也知道,他刚好又主管叶颖君跳楼的案子,偏偏他老婆又跟万国侯认识,而且关系明显不一般。”冯烈祖猥琐地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女人会随便把车钥匙给别的男人吗?而且还当着自己小孩的面。他们两家,肯定非常熟。”

他停顿了一下,口臭的气味也跟着减淡了,“还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南泽雨的老婆跟万国侯有一腿。呵呵,当然,这个就是另一种性质的新闻了。”

冯烈祖的样子虽然让庞游原很不舒服,但他不得不承认,冯烈祖的分析有点道理。

庞游原心里清楚,冯烈祖的业务能力不能说不强,只是他人际关系太差。他以前骚扰过两个女编辑,差点被人家闹到警察局去,要不是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破事,他早就能拿到中级职称,或者提拔个一级半级的。

庞游原又对着手上的照片看了一会儿,“这小女孩是南泽雨的女儿?”

“是的。”

“那这个男孩子是谁?”

“好像是万国侯的人,我还没查到他俩的关系。”冯烈祖眨巴着小眼睛,“不过,万国侯没有老婆,也没有女朋友,搞不好是个gay。”

庞游原放下照片,“他是不是gay无所谓,这不是新闻的爆点。”他眯着眼睛,“你刚才说了一大堆也只是推测,这几张照片,不能证明万国侯跟南泽雨之间有什么交易。”他重新靠到椅背上,“你也是老人了,该知道,做新闻的本质还是要追求真实,光嘴说,那怎么算?”

冯烈祖满心欢喜地进来,万万没想到总编根本看不上他所谓的“独家”。他搓了搓手,像是在犹豫要不要继续往下说。

庞游原看他这个样子,又有点可怜他。

冯烈祖比庞游原小三岁,庞游原做主任助理的时候,他是记者;庞游原升职采编部主任的时候,他是记者;庞游原当上社会新闻中心部长的时候,他是记者;现在,庞游原都做到报社总编的位置了,他还是记者。

庞游原瞟了一眼电脑屏幕,三点了,股市收盘了。他想起自己那几只被“套牢”的股票,不觉一阵烦闷。“你还有事吗?”他不耐烦地转着转椅。

冯烈祖将散落在桌上的照片收了起来,他背上斜挎包,一脸欲语还休。

“庞总,我怀疑万国侯和南泽雨关系不一般,不是瞎说的。”冯烈祖下意识地抠着挎包上的塑胶字母,“您知道方旬吧?”

“好熟的名字……好像是哪个区的警局负责人?”

冯烈祖改用指甲在字母上面划拉,“不是哪个区的,他是市局的副局长。”

“哦,怎么啦?”

冯烈祖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般,“方旬跟我是高中同学,大学的时候虽然去了不同的学校,但是一直有联系。后来,他进了警局,我做了记者。早期,他局里的宣传工作,都是我帮忙的。”

庞游原转动着的转椅慢慢停了下来,他从冯烈祖吞吞吐吐的话里嗅出了一点不寻常的味道。

“算是礼尚往来吧,有时候他会稍微透露一点点消息给我,我的好几个独家来源都是他。”冯烈祖长出了一口气,“万国侯这个人有问题,也是某次我找他喝酒时,他告诉我的。”

庞游原随手拿起桌上的一个小摆设,无意识地摩挲了起来。那是一匹黄铜雕刻的小马,马背上停着一只苍蝇,寓意“马上赢”,取了“马上蝇”的谐音。这是他刚升迁为采编部主任的时候,冯烈祖送给他的。他并不喜欢这东西的造型,但却相信冥冥中或许真有天意,因此,几次搬办公室,他都舍不得丢掉这小玩意儿。

“万国侯是外国人,这件事就算往深了挖,也只能算到这个外国人品质不好、不遵纪守法上。”庞游原深思熟虑的时候,嘴巴会稍微往上撅,这让他看上去有点儿像国内的某个“老戏骨”。冯烈祖一时想不出来名字,但他又有些羡慕,庞游原真是长了一副“领导”的面孔。

“但假如他和南泽雨有勾结,南泽雨收受了他什么不得了的好处,那事情的性质就不一样了。”庞游原并不喜欢南泽雨,他还记得之前报道市局的一位优秀警官的事迹——普通警官默默无闻地资助了十几个穷困孩子上大学,南泽雨作为厅长出席沟通会的时候,表现得非常傲慢。一切对媒体不屑一顾的官他都不喜欢,不尊重“无冕之王”的人,早晚得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庞游原想到这儿,情不自禁地牵动了嘴角。

“老方,啊,就是方旬,他虽然对顶头上司非常尊敬,但他也看不惯一些事。3月6日叶颖君出事,万国侯去局里草草录了个口供就算完事了。后来,他们又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物证。”

庞游原打断冯烈祖,“什么物证?”

“我不知道,老方没有说。”冯烈祖又开始无意识地在包上划拉着手指头,“他只说,他做了快二十年警察,头一回感觉里边的水这么深。有了新物证后,他们又叫万国侯去了警局,您猜怎么着?这次是南泽雨亲自审问。哼,说是审问,还不如说是拉家常。”他忽然压低了一点声音,“另外,万国侯跟马道生的案子也有关系。”

冯烈祖鬼鬼祟祟的样子不知怎么地让庞游原紧张了起来,后者赶快喝了一口茶,定了一下心神。“马道生的案子上面不让写,你应该知道。”

冯烈祖点点头,“我也不打算写这个,我是想说,马道生的事情、叶颖君的事情,都跟万国侯搅在一起,这些案子又都是南泽雨的人经手的,南泽雨的老婆跟万国侯还在一起吃饭、开车什么的,还带着自己的孩子,这些事情放在一起看,是不是就有点意思了?”

就在这时,敲门声响了起来,“进来!”

一个年轻编辑捧着二校的大样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庞总,二校来了。”她看到冯烈祖,愣了一下。

“放在这儿吧,今天效率很高啊。”庞游原夸奖了她一番,后者兴高采烈地出去了。

庞游原看了一眼显示屏上的时间,“今天先不说了,我要看大样了。”

冯烈祖急了,“庞总,您看,能不能在2版先发一个头条,配两张图,就以停车场偶遇为契机,强调高官夫人与凶杀案嫌疑犯的特殊关系。”

庞游原面无表情地说,“就你手里这点儿东西,72版我都不想给你发。”

冯烈祖肩膀一垮,“别啊!”他忍不住提高了声音,“我知道接下来两个星期都得做抗战胜利的专题,过了九月初,才能报这些东西了。”

“知道你还添乱?你找的这点东西不行,发出来就是麻烦。”

冯烈祖又问,“那我能不能发3版?”

“哪个版都不行!”庞游原斩钉截铁地说,“除非你那个老方能给出铁证,铁证你懂吗?就你现在这些照片,还有你的猜测?发出来当天我就会接到南泽雨的电话,他手指头都不用动一下,就能弄死你,你信不信?”

冯烈祖顿时泄了气,“铁证就判刑了,哪儿还需要我报啊!”他摸了摸半秃的头顶,忽然说,“庞总,其实我还有个机会能弄到第一手的信息,就看您让不让我发。”

“你是不是打算上南泽雨家里偷拍去?”庞游原嘲笑地问。

“不是。看您说的。”冯烈祖动了动腮帮子,挤出一个诡异的笑容,“9月13日那天,万国侯要在家里办一场宴会,请了很多人,场面估计不会小。”

“你不会是……”庞游原愣了一下,“你怎么进的去?那种地方肯定要请帖的。”

“这么大的宴会,肯定要跟饭店借人的。刚好我以前是跑美食口的,还真有些能用得上的关系。”冯烈祖狡猾地一笑,“其实,我已经找到人带我进去了。”

庞游原惊奇地看着他,“那你也带不了相机进去吧?”

“这个我自然有办法。”冯烈祖拍拍自己的挎包,“这不还有三个星期嘛,我就是跟您汇报一下,您要是批准了,我就放开手干了。”

庞游原低下头,想了一会儿,“你先混进去试试吧,假如你真的能拍到什么,记住,得是能证明你前边那些推测的东西,你再拿来给我看看,等我看过了再说。”

冯烈祖直起腰,“您的意思是同意了?那我后边能发头版头条吗?”

庞游原一拍桌子,“让你先试试,试试,懂吗?!”

冯烈祖连忙点头哈腰,“我懂,我懂。”

第九十五章 粉墨登场

俞镜泊向来是个很注重仪表和礼节的人,虽然他收到的请柬上写的是18时到场,但他仍然提前半个小时就赶到了皇冠门口。当然,这一方面得益于他出门很早,另一方面,他那辆性能优越的轿车也功不可没。

穿着湖绿色丝质长裙的隋青柳并不像丈夫这般激动,她只是密切注意着儿子的一举一动。若有人细心观察,便不难发现,尽管她的脸上薄施脂粉,但却遮不住她身上所散发出的疲惫和忧郁,她似乎有着满怀的心事。

“妈妈,这房子好像皇宫呢!”俞以渐按下了玻璃窗,兴奋地仰望着这栋神秘的庞然大物。

“是啊,这里就是万国侯住的地方,真的跟皇宫一样呢。”隋青柳附和着儿子的话。

从皇冠的大门口向内望去,能看见一栋由黄色巴斯岩所建成的主楼。主楼共有五层,顶部有精雕细琢的山形墙,其上遍布浮雕,整体弥漫着一种浪漫又古典的气息。此刻暮色已至,金色的夕阳为皇冠披上了一层朦胧的轻纱,如梦似幻。

两排月牙形长廊围绕着主楼,长廊的柱子上贴着大片的黄钻和其他的宝石饰品,远远望去,就仿佛无数的金色花朵,热烈地簇拥着皇冠主楼。

在主楼前面的空地上,有一处八角形的大型水池,其中伫立着海神波塞冬和他的妻子安菲特里忒,以及他们的三个孩子:罗得、特里同、本塞西库墨。这些神像有的举着三叉戟,有的手抚海豚,他们的头发、肩后、腰际、手中,都安装了精巧而又隐蔽的喷泉喷头,只见水花轻舞,飞珠溅玉,令人心怡。

“柳柳,你发现没有,现在的有钱人好像都特别喜欢金色的装饰,土豪的品位果然不是我们能懂的,难道不觉得这么高调很乡土气吗?”俞镜泊一面看着前面排队的车流,一面扯出一抹讥讽的笑容:“还以为我够早,没想到比我早的人多了去了。”

“大概都怕路上堵车吧。”隋青柳安慰着丈夫,“我倒没觉得侯爷喜欢高调,说不定他买来房子就这样。”

俞镜泊不以为然地说:“你真是太不关心我们这位有钱的朋友了。他买下这片地以后,马不停蹄地装修,期间还有人举报过他夜间施工呢。大概后面是送钱送到位了吧,就再也没有人抱怨了。”他讥讽地一笑,“估计那些人巴不得他再施工久一点。”

这时,排在他前面的车往前滑动了几步。俞镜泊慢慢开着车,叹了口气,又接着说,“这个万国侯太高调了,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倒霉。”他一努嘴巴,“柳柳,你知道吗?他这栋房子外墙的巴斯岩,据说全是从苏格兰运过来的。”

“他为什么不用国内的石头呢?”隋青柳诧异地问。

“不知道。估计是想显摆。”俞镜泊撇撇嘴,“也不知道他哪儿来那么多钱,搞不好,最后运费都要比石头贵了,嘁。”

“妈妈,快看,快看。”俞以渐忽然大叫起来,手指着不远处。

隋青柳顺着儿子所指的方向看去,看到了月牙形长廊外侧摆放着的一些水晶瓶。这些瓶子足有一人多高,彼此相隔了一定的距离,里面漂浮着许多不规则的细碎雪花。

“妈妈,这是干什么用的啊?”

隋青柳一时答不出来,便敷衍着儿子:“应该是装饰品吧。”

“那我可以拿一个回家吗?”俞以渐的眼睛亮了起来。

“不行呢,宝贝,这是侯爷的东西,你要拿,得征求他的同意才行。听话,今天是来做客的,你乖乖的,以后妈妈再给你买别的好东西,好不好?”隋青柳耐心地哄着儿子。

“可是这个我好喜欢啊,万一别的地方买不到怎么办呢?”俞以渐似乎并不好糊弄。

隋青柳柔声说:“宝贝,听妈妈的啊,妈妈不会骗你的,肯定给你买。”

俞以渐还想讨价还价,俞镜泊不耐烦地说:“行了,行了,消停会。”

隋青柳默不作声地给儿子使了一个眼色,俞以渐也很聪明地闭上了嘴巴。

俞镜泊从后视镜里恶狠狠地瞪了俞以渐一眼,“今天是来做客,你给我老老实实的,不要惹事。得罪了万国侯这样的财神爷,你就不要再想有什么巧克力蛋糕之类的吃了,等着饿死拉倒。”

俞以渐偷偷翻了一个白眼,显然,他不是第一次听到父亲这样的威胁了。

“你听到没有?!”

“听到了。”俞以渐拖腔拖调地回答了一句,又翻了一个白眼。

而此刻,在陆家嘴的一间宽敞的书房内,万国侯正带着复杂的心情,从墙上的大电视中观察着门口排队的客人。他似笑非笑地凝望着这些衣着考究、座驾华丽的精英人士,就像渔夫在看鱼缸里游来游去的热带鱼。

直到大门口出现了一辆浅蓝色的迈巴赫,万国侯的目光才突然一闪。他思索了几秒,然后抬起手臂,对着袖扣说:“狂心,你看门口,现在要进来的就是俞镜泊一家。”

“是蓝色的那辆车吗?”

“是的。”

扬声器里传来一个温顺的声音,“侯爷,这车很漂亮。”

万国侯皱皱眉头,“你说的是迈巴赫?”

“对!就是那辆蓝色的车。”

“你喜欢吗?”不知为何,万国侯的语气忽然变得温柔起来,连语速也跟着放慢了。

谢狂心毫不迟疑地说:“喜欢!”

“月总管。”万国侯的语气不变,但能感觉到他有一丝愠怒,“我不是跟你说过,我要最好的车。”

月漱落的声音从扬声器里传来,她似乎有几分无奈,“您的银魅比这车好得多。”

“但是狂心更喜欢迈巴赫。”

月漱落迟疑了一下,“他平时上学不是都坐您的……”

万国侯打断了她的话,“听着,我给你一个星期的时间。一个星期后,我要在送狂心上学的时候看见这车。”

月漱落一愣,似乎没有听明白万国侯的意思,但她最终也只是庄重地说了一声“是”。

谢狂心有些意外,但他极聪明,立刻反应过来:“谢谢侯爷!”

K1轻轻咳了一声,提醒万国侯道:“侯爷,您该出发了,要不就来不及了。”

万国侯淡淡地说:“天还没黑,不着急。”

“我的爷,您还是早点吧。”K1急了,“狂心也要去见客人了。”

万国侯在桌子上敲了几下手指,然后对着袖扣上的麦克风说:“那么,狂心,你自己玩。”

谢狂心的声音极为恭敬:“好的。”

天色渐深,皇冠的外墙亮起了灯,柱子上的黄钻和黄色蓝宝石的装饰物在灯光的照射下折射出华丽的光芒。

长廊附近的那些瓶子也亮了起来,莹润的光芒透过雪花一般的晶体,再幽幽地洒向四面八方。这些深深浅浅的金光犹如织锦一般辉煌,又像是诸神散落人间的明珠,它们绵延不绝,错落有致地将整座大宅映衬成神秘幽邃的舞台。而对于第一次来到皇冠的人来说,只要穿过那扇大得惊人的金色大门,就会进入一个难以想象的世界。

此刻,在主楼的门厅前,却聚集了不少客人。有些人在进入主厅之后似乎并不急着参观,而是在门厅附近停留。显然,这些宾客正在热烈地议论着什么。

人群的中心是衣冠楚楚的一家人,为首者正是西装革履的南泽雨。他身边站着一身火红色晚礼服的陶白荷,以及精心打扮的南泽姣和陶无法。

南泽雨的腰身挺得笔直,他竭力保持着轻松的表情,但额角渗出的一滴汗珠却揭示了他内心的恼怒和尴尬。

“先生,不好意思,您这份请柬不是侯爷发出的,我们不能让您进去。”门卫在看了半天请柬后,彬彬有礼地说。

“你的意思是我伪造了请柬?”南泽雨冷哼一声,“你知道我是谁吗?”

围观的人群中,有人在窃窃私语,“这不是南厅长吗?”另一个人答道,“是啊,你看他老婆的裙子真漂亮。”

“漂亮是漂亮,就是领子开得太低了,她又没什么事业线可露。”几个贵妇发出一阵心照不宣的笑声。

“没想到万国侯也邀请了南厅长,他平时不是很少参加这些活动嘛。”

“呵呵,假清高罢了。”

这些话就像是化学试验里的催化剂,拦都拦不住,简直要令南泽雨抓狂了。

“抱歉,先生,我的职责是必须确定每一位客人的身份,请您谅解。”门卫的态度不卑不亢,这更让南泽雨感到焦躁。“你再胡说八道试试?这请柬是谢狂心送来的!我问你,你们家有谢狂心这个人没有?”

“那您稍等,我马上请少爷来。”

门卫话音未落,谢狂心就像是心电感应一般,恰好出现在前厅的门口。

“狂心哥哥!”南泽姣眼尖地看见了他,立刻叫了起来,“你快过来!”

谢狂心穿过人群,走到南泽雨的面前。他友善地笑了笑,“南厅长,你好,我是谢狂心,我听姣姣提过你好多次了。欢迎你来。”

南泽雨看着对方脸上客气的笑容,恨不能一拳打过去。他按耐着怒气,尽量低声说道,“哦,那就烦请你带我们进去吧。”说着,他伸出左手,指了一下门卫,“你家的门槛还真高啊,不让我们进去呢。”

谢狂心惊讶地说:“什么情况?”他板起脸,冲门卫嚷道:“你疯了吗?这是叔叔的客人,你怎么能这样自作主张拦在门口?太不像话了!”

他批评门卫的声音很大,那一副怒气冲天的样子,像是随时就要开除这个可怜人。

门卫有些局促,围观人群的视线像一道道利剑在他的脸上划过,但他仍然坚决地挡住了南泽雨,“对不起,少爷。对不起,先生,我不是故意为难你们。只是……侯爷有规定的,我得按规定来。”

“什么规定?”谢狂心完全没有料想到,一个仆人竟敢这样顶撞他,而且还是当着众多宾客的面,一时有些下不了台。“你是不是不想在这儿干了?”他看着门卫的红色制服上的胸牌,“金异承?”这个古怪的名字在此刻显得十分刺眼。

“少爷。”门卫将请柬从南泽雨手中接过来,递给谢狂心,“这是您送出去的吗?”

谢狂心连眼皮都没眨一下,“不用看了,就是我送的。”

“少爷,请您看一看这里。”门卫打开请柬,指了指那一行显眼的落款,“侯爷的请柬落款包含两部分,一是签名,二是印章。这位先生的请柬只有签名,没有印章,所以,这份请柬来路不明。请原谅,我不能让他进来。”

南泽雨一听,顿时怒不可遏,“你还敢污蔑我?”他原本就强忍着一肚子火,碍于妻女和老丈人在一旁,又有人围观,不好发脾气,但门卫此话一出,他再也忍不住了,立刻大踏步上前,一把揪住门卫的衣领,眼看就要一拳砸过去。

“且慢。”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那门卫一见来人,竟似比看到谢狂心还要恭敬。他顾不得仪容,只是赶紧双腿并拢,昂首挺胸地向那个女人施以注目礼,“月总管。”

来人正是月漱落,她面带微笑,从容不迫地说:“这位想必就是南厅长了,侯爷的贵客。”说着,她已经挽住了谢狂心的手臂,“狂心,这是你的不对了,你老是这么性急,拿了请柬,却忘记让侯爷盖章了吧。”

谢狂心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他还没来得及反驳,手臂上就忽然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月漱落悄悄地掐了他一下,这一下异常用力,疼得他几乎要喊叫出来。他瞪着月漱落,而后者却依旧笑得满面春风。只见她微微侧了一下身子,娇滴滴地在谢狂心耳边说了一个字,“跪。”

谢狂心的手臂被掐得生疼,再加上刚被门卫搞得下不了台,已是满腹怒火。此刻听到月漱落说的这个字,更是让他火大,但他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月漱落就又在他耳边说了几个字。

“为了侯爷。”

谢狂心不明白她的意思,但看她那眼神,竟含着几分哀求,还有几分伤感。他看向满面怒火的南泽雨,以及那些等着看好戏的围观宾客,忽然感受到了月漱落这句话的分量。

月漱落看穿了他的把戏,也点明了自己的担忧。

他在内心叹了口气,然后双膝一弯,跪了下来。

第九十六章 隔墙有耳

围观的人群发出一阵惊讶的低呼。

月漱落仍是一副笑盈盈的模样,而语气则无比诚恳,“诸位,我是侯爷的总管月漱落,侯爷暂时分身乏术,我谨代表侯爷向各位表示歉意。狂心少爷虽是好心,但仍有过错。在这里,他郑重向南厅长和南厅长的家人谢罪。”

谢狂心跪在地上,脸孔朝下,众人看不到他的表情。他静默了几秒后,忽然伏下身子,大声地说道:“是我的疏忽,对不起!”说着,他重重地一顿首,十分用力。

南泽姣看得目瞪口呆,她难以接受自己心里的白马王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向自己的父亲下跪认错。她忿忿不平地盯着月漱落,恨不能将这笑眯眯的女人给撕碎。

南泽雨呆了一下,但还是很快反应了过来。他赶紧松开门卫,上前扶起谢狂心,“算了,算了,没事!”他看向月漱落,“月总管,我们可以进去了吗?”

月漱落向门卫使了一个眼色,后者虽然面露不安,但仍旧客客气气地说:“欢迎您来到皇冠,请进。”

南泽雨心中诧异,这女子虽然自称是管家,但万国侯手下的人,对她竟如同对待女主人一般。

谢狂心站在一旁,依旧垂着头,万分愧疚的样子。南泽姣冲到他身边,挽住他的手臂,“狂心哥哥,我们不怪你!没人会怪你!”说着,她昂起头,斜眼乜着月漱落。

月漱落却只是笑着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来为诸位带路。”

这时,从他们背后传来一个响亮的声音,“嘿,南厅长!”

南泽雨扭头一看,竟是高靳。他左手挽着女儿高襄绮,右手挽着一个高挑苗条的短发女子。

南泽雨勉强地挤出笑容,“噢,是高总啊,这位是?”

高靳满面笑容,“这是游津兰小姐。兰兰,这是南厅长,他可是我的贵人呢。”

南泽雨见高靳神情爽朗,似乎没有看到刚才的闹剧,这才稍微松了一口气,“高总,你总是这样谦虚。贵人什么的,就不要再提了吧。”

游津兰落落大方地握住了南泽雨的手:“南厅长,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南泽雨微笑着说:“高总身边总是有漂亮的女孩子,但都自己藏着,不让我们这些朋友认识。”

陶白荷故意“咳”了一声,大家都笑了起来。高靳上前一步,跟陶白荷握手,“可最漂亮的女孩子都在南厅长家里。”

游津兰也跟着笑了,但她的心里却有些忐忑:不知道南泽雨的话纯粹是场面客套,还是真的在暗示高靳身边的女人来去如风?

这时,高靳注意到了月漱落,他的表情顿时变得有些不自然。正当他踌躇着用什么措辞的时候,月漱落已经云淡风轻地开了口:“南厅长,高总,要不要先去观景台转转?”

“好。”南泽雨对于去哪儿参观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只想赶快换个地方。

“高先生,我想去一下洗手间。”游津兰小声对高靳说。高靳点点头,又笑着看向高襄绮,“襄襄,你要不要去?”

高襄绮摇摇头,“南泽姣要找我玩儿。”她调皮地一笑,“你是怕兰姐迷路了是吗?安啦,不会有事的,你看这里这么多佣人。”

高靳对女儿毫无办法,他略带歉意地看着游津兰,“兰兰,要不,我在洗手间附近等你?”

游津兰摇摇头,“不用担心,我很快会去找你们。”她停顿了一下,“观景台是吧,我一会儿就到。”

暂别了高氏父女,游津兰问过服务员,很快确定了洗手间的方向。她顺着铺满红地毯的阶梯,走了好几分钟,又转了一个弯,才看到一个挂着红色丝绒幔帐的入口。她对着入口看了好几遍,一时有点错愕:这入口怎么看都像是通向豪华的舞台或者展览馆。

一个身穿深红色制服的外国服务人员从她身边走过,对她施以礼貌而诚恳的微笑。她鼓足勇气,对服务员说:“请问这里是洗手间吗?”她生怕对方听不懂中文,便尽量讲得很慢。

“就是这里,女士。”虽然服务员的普通话发音有点别扭,但总体还算清楚流利。这多少让游津兰放松了一点,她可不想展示自己那点可怜的单词量。

她走进入口,沿着那似乎没有尽头的红地毯又走了几分钟,才终于看到一扇宽阔的门。

一路上,游津兰都没有心情去欣赏墙上挂着的巨幅油画。她看了一眼洗手间的门上镶嵌的宝石,便匆匆冲进了最里面的单间。直到坐在马桶上,方便完毕,她才开始打量这间比她自己家客厅还要大得多的单间。

这单间的墙壁上贴着光滑如镜的金色大理石,隔墙上装着两个纯金的纸巾架,游津兰从中分别抽出一张纸,发现是干湿两种不同的纸巾。湿纸巾上面有精致的印花图案,她仔细观察,才赫然意识到是一幅西洋名画。她又好奇地扯了一张湿纸巾,而这张的图案和上一张不一样。

游津兰叹了一口气,将三张纸都丢进了马桶。

她原本并不想参加这听起来就很奢华的晚宴,但实在架不住高靳的软磨硬泡。另一方面,她多少也对这远在云端之上的贵族社会有些好奇,毕竟她从来没接触过。

但游津兰没有想到,就连这里的洗手间都如此阔绰。她看着门把手上镶嵌的黄色宝石,突发奇想:假如这些都是真的,是不是撬走几颗就能换成钱?当游津兰猛然清醒过来时,不禁挖苦了自己一句:“真是穷苦命!”

她身上的这条海蓝色露背真丝长裙是高靳送给她的,她佩戴的蓝宝石耳钉和项链是高襄绮借给她的,她自己根本没有能出席这种场合的衣服,有的只是脚上那双用戴天给的钱买的鞋子。

这双鞋花了游津兰九千多块,她心疼得不得了。九千多块钱,是她和家人至少四个月的生活费。

她拉起裙子,看着这双尖头高跟鞋。“我把一家人四个多月的饭钱都穿在脚上了。”游津兰想到这儿,心情有些复杂。她有点愧疚,但又有点莫名的兴奋,因为,她能从他人的目光里看出来,她这样打扮是很美丽的。

游津兰胡思乱想着,忽然听到有人进来了。她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裙子,正准备拉开单间的门时,来人的几句话却把她钉在了地上。

“现在这些警察都是干什么吃的?一点儿用都没有!”一个年纪较大的女声说。

“唉,没办法,涉及到外国人嘛,总要做做样子吧,沙夫人,你也不要太生气了。”另一个女声的语气较为温和,听起来也更年轻一些。

“哼,一个女服务员自己发神经跳楼,跟我儿子有什么关系!”

游津兰几乎屏住了呼吸,她敏感地意识到,来人提到的“女服务员”很可能是叶颖君。

“主要是后面又出现了马道生的事情,唉。令公子也真的是有些不走运。”温和的女声说。

“说来说去,不就是欺负我家老头子快下去了嘛!”沙夫人忿忿不平地说。

“哪有!沙部长年富力强,事业正当年呢!”温和的女声赶快附和道。

两个女人进了不同的单间,很快就传来一阵流水的声音。

游津兰握着门把手,犹豫了好一会儿。她想到要是现在出去,会显得她是在刻意偷听,便决定先等那两个女人离开。

“哎,不行,小隋,这事我得去找南泽雨。”沙夫人忽然提到“南泽雨”的名字,让游津兰颇为吃惊,她隐隐地察觉到,这些人的关系极为复杂。

被叫做“小隋”的女人答道,“我听我老公说,高总已经跟南泽雨打过招呼了,你就放心吧。”

沙夫人似乎仍有些疑虑,“是吗?哼,我家老头子是不上网的,成天都扑在工作上。他哪里知道,有些网上的人,把这事说得可难听了!”她越说越来气,“一个个说的有鼻子有眼的,好像他们都在现场一样!”

“嗐,那些网民的话,你就不要往心里去了。你想啊,成天上网的,能是什么好人?”小隋似乎不以为然。

这句话仿佛触动了沙夫人,“哎呀,想到我就生气!嘉嘉以前也喜欢用电脑看那些奇怪的动画片,后来认识了俞院长,才开始出去玩。”她幽幽地叹了一口气,“真是要多谢你老公了。虽然嘉嘉出去玩也是惹事精,但总好过成天在家里看着个电脑。”

“就是!出去玩他至少可以认识一些外面的朋友,能学些本事。”小隋说,“我老公管得严,不然我看俞以渐也是玩起来就天昏地暗的。唉,简直操碎了心。”

“你家俞以渐还小嘛,嘉嘉下半年就十九了。”沙夫人似乎在整理衣服,从她的单间里传出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

“也不小了,快十三岁了。”小隋的声音听上去闷闷不乐,“我倒是希望他快点长大,现在真的把我累坏了。”

沙夫人似乎对小隋的家庭琐事并不感兴趣,“还好是在国内,之前嘉嘉跟我说想出国来着,幸亏我没同意。他要是在国外遇到个女服务员跳楼,我得急死。”她拉开门,声音顿时变得清晰了一些,“算了,不说这些了。走吧,去见识一下那个万国侯。我本来都不想来,家里一堆事情,老头子非要我代表他来。”

“谁说不是呢……”两个女人的声音渐渐消失了。游津兰这才小心翼翼地打开门,走了出来。她的掌心不知何时渗出了一些汗,滑腻腻的。她走到水池边,将手放到自动水龙头下冲洗。

对于上流社会这种纸醉金迷的生活,她是又羡慕又厌恶。她想起惨死的女儿,感到一阵心酸。若不是为了女儿,她就不会出现在这里,也就不会见识到这些东西了。

此时,宾客都已经穿过皇冠主楼,来到了后面的庭院里。天黑了,而主人却还没有出现。在这些人的面前,有一座扇形的两层小楼,不同于皇冠的富丽堂皇,这座小楼的外墙是用白色波特兰石砌成的,这令它多了几分典雅,少了几分排场。小楼没有对外开放,一些宾客因此猜测:这座楼会不会是万国侯日常起居的地方?

南泽雨轻声对陶白荷说了几句话,陶白荷会过意来,便走到月漱落身边,亲热地聊了几句。

其实,陶白荷也拿不准这女人的身份。对方气度不凡,举止有度,还始终以一副管事人的姿态处理事情,再加上谢狂心的微妙态度,使得她有理由相信,对方很可能是万国侯的情妇。尽管富豪养情妇很正常,但能抛头露面接待客人的,想必不一般。基于此,陶白荷实际上已经将月漱落当成了皇冠的女主人。

“月总管,我有件事想了解,不知道方不方便问呢?”陶白荷热情地笑着,语气颇为认真。

“请问。只要是我职责范围之内,一定告知。”月漱落也含着笑,但却带着礼貌的疏离。

“这也不早了,怎么还没有看到侯爷呢?”陶白荷此刻正好站在一张长条形的餐桌旁,她漫不经心地摘下桌上的一盘甜品顶端点缀的黄金奇异果切片,再丢到旁边的托盘里。

月漱落犹豫再三,谨慎地说:“南夫人,你是侯爷的贵客,我就不妨告诉你吧,但是千万不要让其他客人知道。”

陶白荷瞪大了眼睛,兴奋得几乎屏住了呼吸。

“其实,侯爷现在,不在皇冠。”

“天哪!”陶白荷一声轻呼,又赶紧掩住口。她转了转眼珠,压低声音说:“那么,侯爷在哪里呢?”

“侯爷现在在陆家嘴。”月漱落面露担忧之色,“说巧也巧,迪拜酋长国的一位储君今天中午忽然来了,侯爷便去拜访他,现在应该还在喝茶呢。”说到这里,月漱落意识到自己有些多言,“南夫人,你知道就行了,千万不要再让其他人知道侯爷不在府中。”

就在这时,一声黄鹂似的鸣叫掠过,犹如一线极细的钢丝抛入天际,接着,又是此起彼伏的清脆悦耳的燕语莺啼。宾客们好奇地四处张望,却没有见到任何鸟儿的踪影。

月漱落看了一眼手表,略带歉意地躬身鞠了一躬,“南夫人,原谅我有事要离开,失陪了。”

陶白荷点点头。待月漱落走远,她才回到南泽雨身边,神秘兮兮地说,“你猜,万国侯现在在哪里?”

第九十七章 身外之物

大约半小时前,当游津兰去往洗手间时,南泽雨一家和高靳一家,正在月漱落的陪伴下,前往皇冠楼上的观景台。

高靳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看了一眼来电人,露出了一个歉意的表情,“你们先上去,我接个电话。”说完,他便接通了电话。

“高总,你们已经到了是吗?”

“是的,小俞。你还在路上?”高靳一边说,一边沿着螺旋形的楼梯慢慢往上走。楼梯的青铜栏杆上遍布鎏金的花朵,分别是代表英格兰的蔷薇,代表苏格兰的蓟花,代表威尔士的黄水仙花,以及代表北爱尔兰的酢浆草。楼梯分布在主厅的两侧,靠墙而设,墙上有复杂而精细的浮雕图案,还挂了许多高靳不认识的巨幅油画。

“我也进来了,你在哪儿?”

“怎么了?”高靳听出俞镜泊似乎有话要说,“出什么事了?”

“没有,没有。”俞镜泊跟隋青柳交待了两句,然后又对着手机说,“我来找你吧,有点事情要商量一下。你人在哪儿?”

“噢,好吧,我在主厅侧面的二楼楼梯上。”

俞镜泊很快就找到了高靳,“你没带襄襄来吗?”

高靳扬起下巴朝上方指了一下,“她跟南泽雨一家在一起,还有月漱落。”他冷笑一声,“呵呵,万国侯也真敢用这女人。”

俞镜泊身后站着俞以渐,他正无聊地抠着栏杆上的花朵。俞镜泊赶快一把抓住他的手,“怎么不叫人呢?叫高叔叔。”

“高叔叔。”俞以渐懒洋洋地打了个招呼。

高靳看得出他心不在焉,也懒得跟他计较。“怎么,想妈妈啦?”俞以渐没有接话,高靳又看向俞镜泊,“你老婆呢?”

“上厕所去了,陪着沙夫人。”俞镜泊调整了一下自己的领结,对俞以渐说,“你去楼上的观景台找襄襄姐姐好不好?一会儿妈妈就来了。”他挥手叫住一个路过的服务员,“请带他去观景台,找月总管。”

“好的。”服务员带着俞以渐离开了。

等他们走远,高靳才问道,“这么神秘?”

俞镜泊似乎对周遭的华丽无动于衷,他用手掩住嘴,打了一个哈欠,“我昨天一夜没睡。”

“怎么了?”

“愁得睡不着。”俞镜泊叹了口气,“换个地方说话吧,这里人多。”

两人沿着台阶走到了一楼,然后走出主厅,进入了皇冠一侧的月牙形长廊中。

“三月份我给你的那个‘老有所为’计划,还记得吧?”俞镜泊也不客套,开门见山地说。

“记得。沙伏嘉不是跟他老子打过招呼了吗?批文都下来有一个月了吧。”高靳说,“我最近正好在忙别的事情,都忘记问你了,进度怎么样?开工了吗?”

“不知道沙部长怎么想的,忽然又下了指示,说不许开工了,先放一放。”

高靳大吃一惊,“这怎么能放着不动呢?”他看见长廊外正芬芳吐艳的圣塞西莉亚,忍不住摘了一朵。他无意识地揉搓着浅粉色的花瓣,皱起了眉头,“沙部长是被坠楼案给影响了吧?”接着,他想起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不由得一阵心烦。

“沙部长当然不会告诉我原因。沙伏嘉最近也不肯出来,说是被禁足了。”俞镜泊愁眉苦脸地说,“我让我老婆去陪沙夫人,就是想探听一下口风。”

“沙伏嘉不出来倒是正常的。”高靳撕下了一片花瓣,又开始撕第二片,“他本来年纪就小,被家里人说了几句给吓着了吧。”

“高总,不是我不放心。”俞镜泊看了一眼高靳,小心翼翼地说,“南泽雨这人靠得住吗?我总觉得他虚的很。”

高靳这时已经将花撕掉一半了,“我说不好。我认识他也就这两年的事情,送礼他是不收的。请他吃饭,也是五次里有一次出来就不错了。”他扔掉被撕得破烂不堪的花朵,又伸手去摘了一朵新的,“好在襄襄跟他女儿在一个学校,关系还行。有时候借着家庭聚会的名义,还能勉强请的动。”

“他老婆比较好接近一点。”俞镜泊说,“反正我接触过几次,感觉他老婆没那么大架子。”

“那是因为他老婆指望你对她叔叔好一点。”高靳一针见血地说,“你要是没用,她才不会理你。相信我,我看的人多了,陶白荷才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也是。”俞镜泊立刻反应过来,“其实我对她印象也一般。主要是我老婆喜欢她,两人一天天聊微信,约着去做美容什么的,我还以为陶白荷比较随和,好搞定呢。”

“坠楼案这件事情,南泽雨不可能跟他老婆说什么的,不要指望陶白荷了。”高靳撕扯完第二朵花,将残留的萼片丢到地上。“我跟南泽雨打招呼的时候,他老丈人也在,按理说,他不会不帮我们。”

说话间,两人走到了出口附近。俞镜泊做了个“请”的手势,高靳点点头,两人又一起顺着出口离开了长廊,走到了庭院外侧的花廊旁边。

“主要是后来又出了马道生的事情,弄得我们很被动。”俞镜泊看着远处的衣香鬓影,惆怅地说。

两人沿着花廊默默地走了几步后,俞镜泊忽然瞟了高靳一眼,“高总,你知道那张突然出现的名片是怎么一回事吗?”

高靳一怔,“你为什么要问我?”

俞镜泊连忙解释,“我就是想到那儿了,顺嘴一说,别介意。”

高靳伸了一个小幅度的懒腰,这西装比较合身,他不敢做太大的动作。“我不知道名片是什么情况,我也不认识马道生,鬼知道万国侯还干了什么。”

俞镜泊听着这话,感觉十分不舒服,他当然清楚那晚发生的事件跟万国侯一点关系都没有,高靳这样说,分明是不想出正面的解答。

“小俞,我有一个建议。”高靳放下胳膊,慢吞吞地说,“或许能让沙部长同意继续施工。”

“你说。”俞镜泊立刻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高靳看着脚下的青草。虽然已经好几天没有下雨了,但这里的草坪碧绿如织,想来是园丁辛勤照料的结果。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显出一副不太情愿的样子,“给他好处。”

俞镜泊几乎要叫出声,“高总,我们给过好处了啊,你忘记那箱钱了吗?那可是……”

“嘘。”高靳将手指竖起来,放在嘴边,“我当然记得。”他迅速看了下周遭,确定没有人在关注他们之后,才接着说,“但出了叶颖君的事情,那笔钱就只能算我们给沙伏嘉的赔偿了。”

“什么?!”俞镜泊惊呆了,“明明是他看上那服务员,才闹出事的,怎么变成我们给他赔偿了?就算是因为你……”

“你要站在沙梦说的立场上看。”高靳打断了他的话,“我们当然觉得心里不平衡,但沙梦说可能觉得,是我们拖他儿子下水了呢。”他的脸上浮现出一种充满挖苦的笑容,“你又不是不了解沙夫人,她和沙部长两口子可是觉得他们的儿子是天底下最乖最好的呢。”

“怎么会这样?”俞镜泊垂头丧气地说。他苦闷至极,也顾不得仪表,只是烦躁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那我们还要送多少才够啊?”

高靳好笑地看着他,“我们不送钱了。”说着,高靳弯下腰,从花廊外侧摘下一朵开得正旺的红白毛茛,他将花举到鼻子附近,但他很快发现,这花是没有香气的。

“那我们送什么?”俞镜泊看高靳吞吞吐吐的样子就来气。他着急得要命,但又不好催得太明显,简直百爪挠心。

“按照‘老有所为’的协议,你占股百分之六十四,我占股百分之三十六。”高靳看着红白毛茛那红黄相间的花瓣,不知怎地想起了游津兰的画,这让他的心情变得好了一些,“我让出一部分,你也一样,然后我们送给沙部长,这就是最实际的好处。”

“什么?!”俞镜泊的眼珠子几乎要从镜片后面蹦出来了。

“我说,我们各自让出一部分股份,送给沙部长,这是目前看来最有效的方法了。”高靳耐心地解释道,“没办法,你手续再齐全,也得有他点头。”

“你出多少?”俞镜泊低下头,好一会儿才抬起头来问道。

“这样吧,我让出我所持有的四分之一,你也让出四分之一。”

高靳这句话令俞镜泊目瞪口呆,“你出百分之九?我出百分之十六?我们要给他百分之二十五?”

“你别不舍得,他还不一定会要呢。”高靳讥讽地说,“这不是小数目,他一定会反复考虑的。”

“不是……高总,这也未免出得太多了!”俞镜泊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总集资金额是三亿,可是现在还没开始动工,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完成两千张床位。我银子都扔进去无数了,还没听到水花响。现在,你又要我给沙部长送干股,而且还是这么多……”

高靳露出一口白牙,“他参与了分红,就一定会想办法帮我们把事情做好。这个难道很难理解?”

俞镜泊重新带上眼镜,“就算我肯送,他就一定会收吗?沙部长平时不是最爱说,钱财乃身外之物么?”

“呵呵,你见过不喜欢钱的人吗?”高靳撕完了手里的红白毛茛,又试图去摘一朵娇艳欲滴的卡特兰。

俞镜泊心里颇不赞同高靳这种摧残花卉的行为,倒不是俞镜泊有多么关心环保或者爱惜植物,他单纯是不想被人看见,而因此说他是没见过好花的土包子罢了。他很想开口阻止高靳,但转念一想,反正万国侯有的是钱,多半也不会在乎这些花,况且现在确实没什么人注意到他们,他便没有开口。

卡特兰的茎杆略粗壮,高靳废了点劲儿才从花廊的空隙处把它给拽了下来。他举着金黄色的花朵,得意洋洋地说,“好香啊。”他将花递到俞镜泊的鼻子前面,“闻闻看。”

俞镜泊略吸了一点气,“是很香,这香味有点特殊,以前好像闻过一次。”

高靳转动着茎杆,神情古怪地说,“不知道这花好不好吃。”

俞镜泊这时想起来了,他在某次音乐会上闻过这味道,“月漱落好像用过这种味道的香水。”

高靳狐疑地问道,“是吗?我怎么不记得?”

“我也不确定。”俞镜泊答道,“前阵子,好像是六月份,我在一次音乐会上遇到了月漱落,是万国侯带她出来的。就是那次,她身上有这种花香。”

高靳皱了皱眉,“这个女人也是麻烦。”

“还好吧。我看她应该是个不会惹事的人,对我也没表现出什么敌意,我老婆都不知道我之前见过她。”两人这时已经走到了皇冠主楼后面的庭院旁边,可以清楚地看到白色扇形小楼了。

“哼,她要是敢多嘴,也不会活到现在了。”高靳神情阴鸷,“比起她,你还是多担心担心沙部长吧。”

俞镜泊仰头看了一眼天空,天色已经很深了。他喃喃地说:“大概也只能试试你说的办法了,我还是给沙伏嘉吗?”

高靳摇了摇头,“你得想办法约沙夫人出来谈。”

“给他老婆?”俞镜泊露出极其担忧的表情,“这样行吗?”

高靳叹了口气,“换成你是沙梦说,你敢亲自收吗?”他那笨拙的眼珠慢慢地转动着,“相信我,给他老婆更好。而且,还能让她改善一下对你我的印象。毕竟,叶颖君的事情可是让我们的形象跌到了谷底。”

俞镜泊一想到要将那么多白花花的银子拱手让人,就顿时觉得心疼肉紧,但他也不得不承认,暂时找不到更好的办法了。他非常着急开工,因为只有等两千张床位都建好了,养老院的的规模扩大了,他才能有更好的经济收益。

想到这儿,他长出了一口气,“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高总,我听你的。”

高靳扔掉手里的卡特兰,“这就对了,想一想那些排队等着入住的老家伙们,你是不是心情好多了?”

俞镜泊终于露出了今晚第一个发自内心的笑容。

第九十八章 百闻一见

”嘘~”不知是谁发出的噤声指示,庭院里的人渐渐安静了下来。

一只鸟尖啸着疾速冲上云霄,速度快得让人几乎看不清,它飞到高空后瞬间爆炸,化成了一朵艳丽的烟花。而烟花的形状,也恰好是一只鸟。接着,第二只,第三只……无数珍禽变身成为金紫纷呈的烟花,最终连成一片片绚烂绵延的花海。

仙鹤、凤凰、孔雀、青鸾、灭蒙、金乌,以及各种传说中的神奇鸟类出现在夜空。它们延颈奋翼,振翅而舞,九色斑斓,灵动变换,直将这无垠的夜空扮成了琼楼玉宇,仙宫宝阁。

在宾客们欣赏着这难得一见的烟花盛会时,一个流言已经悄悄传开了:万国侯此刻不在府中,仅由总管在撑门面。八卦的人们大多带有点幸灾乐祸的心态,因为不管是迟到还是缺席,都是非常失礼的事情,而这恰好发生在万国侯于魔都举办的第一场宴会上,真是一个不幸的开始。

六点半的时候,月漱落出现在白色扇形小楼的露台上。她的发髻盘得一丝不苟,金色的旗袍贴合在她的身躯上,刺绣上镶嵌的水晶在灯光下闪闪发亮,犹如精雕细琢的艺术品。而更令宾客惊讶的,是她脸上那呼之欲出的自豪与敬畏:“女士们,先生们,请允许我无比荣幸地向诸位介绍,MR.August,万国侯。”

她一挥手,在与其遥遥相对的露台另一侧,乐队开始了演奏。伴随着大气磅礴的旋律,一群排成了整齐梯队的面容肃穆的人,开始了演唱。宾客中立刻有人认出,这支合唱团是由Philippe-Herreweghe于1970年成立的Collegium-Vocale-Gent。

而后,天空中又出现了新的图案:向日葵、蒲公英、万寿菊……各种不同季节的花卉云集于皇冠上方的这片天空,肆意盛放。更奇妙的是,每一片花瓣的末端都会飘下无数细碎的小花,恰似一帘鲜花瀑布。

俄顷,一朵朵绿色的烟花出现了。它们每一朵都分为四瓣,花瓣是可爱的桃心状,有人激动地说:“是幸运草!”这些幸运草在延展开之后,其上又额外地生出了新的幸运草,如是反复,组成了一片翠色莹然的巨大魔毯。

当最后一片幸运草消失的时候,一道金色的光芒冲上了云霄。

一秒后,八朵球形彩色烟花接二连三地缓缓升起。仔细看便能发现,这些烟花球的表面还有色彩缤纷的花纹。这八朵烟花升起的速度非常缓慢,慢到让人有充足的时间拍照和感慨。一位学者气息浓烈的男士激动得差点丢掉了手里的酒杯,“这是八大行星?!”

烟花仍在绽放,每当一朵烟花升起,淡淡的星辉就和之前的烟花连缀在一起,串成波澜起伏的星光海洋。在绚烂的烟花和壮阔的歌声中,天空中渐渐浮现出一架大得惊人的马车。

这是一架用直升机改装而成的马车,由八匹长着翅膀的飞马驾着,缓慢而雍容地奔驰在银河般的夜空中。马车和飞马上装饰着数不清的金色星星,在烟花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光彩夺目。美妙的合唱与庄严大气的的演奏恰到好处地掩盖了飞机发动机所发出的噪音,也令它更像是童话中的梦幻马车。

在人们的惊叹声中,马车徐徐停在了夜空。门开了,一条天梯垂了下来。有眼尖的人立刻叫了起来,因为这天梯竟是用烟花做的,它燃烧得极慢,飘飘洒洒地逆着风安然而落,直到在夜空中铺出一条金光熠熠的道路。

系着披风的万国侯从马车中走了出来,他穿着极其简单的黑色丝绸领西装,系着一个端正的黑领结,看上去就像是要融入这墨一样黑的夜空。但是,他的步履是如此优雅,身姿是如此挺拔,面容是如此安闲,加上那背后映出的重重霞光,直教人忘记他正行走在空中。他似乎摆脱了重力的束缚,只是沿着烟花铺成的天梯,闲庭信步地走到了露台之上。

在踏上露台前的那一瞬间,他解下披风,随意地抛了出去。早早守在一旁的仆人,立刻接过披风,躬身退下。

飞马再次扬蹄,快速地消失在夜空,而后,乐队跟合唱团也停了下来。

“晚上好。”万国侯用他的绿色眸子扫视了一遍庭院里的宾客,这双翡翠一般深沉的眼睛里含着许多种复杂的情绪,又热烈,又冰冷。他眨动着长长的睫毛,像是有许多话要倾诉,有一瞬间,人们甚至以为他要热泪盈眶了。而最终,他只说了一句话,“玩得愉快。”

他礼貌而冷淡地鞠了一躬,转身离开。

“天哪,那真的是万国侯吗?”一名离得比较近的贵妇激动地说,“他的普通话好得简直不像个外国人。”

“这个出场方式真是太让人印象深刻了。”另一名贵妇说,“虽然他没有道歉,但我已经原谅他的迟到了。”

“你们没有看到他是黑头发的吗?会不会是混血儿?”

“侯爷才不是混血儿,你看他的肤色,苍白得像个吸血鬼。”一位上了年纪的绅士说道。“他一定是把头发染黑了。”

“真是个奇怪的人啊。”

无论是对他的发色感到好奇的人,还是赞叹他的中国话说得标准的人,抑或是惊讶于他的“马车”的人,都在热烈地传达一种信息:It's-amazing!

“啊,这不是南夫人吗?”一名贵妇认出了陶白荷,便打起了招呼。

陶白荷看到了熟人,十分高兴:“是沙夫人啊。”她亲热地打量了一下对方,羡慕地说:“你这珍珠项链可真漂亮!”

“是吧,这是我儿子送我的,据说之前是拿破仑送给他第二任太太的礼物。”沙夫人得意地晃着脖子,那颗硕大的珍珠上镶嵌的一圈密密麻麻的碎钻,几乎要晃瞎陶白荷的眼睛。

“令郎真是孝心一片。”南泽雨端着酒杯走过来,像个老朋友一样朝沙夫人举杯示意。“沙夫人,今天怎么没看到沙部长?”

“今天的人多嘛,他不太方便。”沙夫人小啜了一口酒,“说起来,上次的事情,让你费心了。”她的语气淡淡的,南泽雨立刻听出了弦外之音,“沙夫人,这边请。”他冲妻子使了个眼色,然后陪同沙夫人走向一旁。

在陶白荷身后不远处,俞以渐正在大吃特吃。他吃了许多用西班牙番茄、白松露和白葡萄酒烧制的比目鱼片,还拿了一些洋蓟小羊排。隋青柳叹了一口气,将他拉到一旁,小声说:“宝贝,不要把肚子吃坏了。”

“妈妈,我无聊嘛,只好吃东西咯。”俞以渐甩着肥胖的短胳膊,“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啊?”

“再待一会,宝贝乖。”隋青柳好声好气地安抚着儿子,但俞以渐根本不为所动,“那你给我一个玻璃瓶,就是那种里边有雪花的!你给我一个我就不闹了。”

隋青柳头疼地说,“都告诉你了,那个是侯爷的,你不要皮,好不好?”

“怎么了,隋医生?”月漱落走了过来,“有什么我能为你做的吗?”

“喂,你能告诉我那个玻璃瓶子是干嘛用的吗?”俞以渐看月漱落态度温和,竟大着胆子朝她嚷了起来。

“俞以渐!要讲礼貌!”隋青柳的训斥对俞以渐来说简直像是挠痒痒,他根本无动于衷。

“你问那些水晶瓶吗?那是天气瓶。”月漱落耐心地说,“就是在瓶子里装入一些特殊的液体,当天气发生变化的时候,这些液体会析出,变成不同的结晶体,是不是很漂亮?”

俞以渐刚要回答,就被隋青柳给抱住了。隋青柳生怕儿子再说出不得体的话来,赶紧赔着笑脸说,“是很漂亮,还能当路灯用,真的挺罕见的。”

说话间,万国侯从她们身后走了过来。他在月漱落耳边说了句话,后者立刻欠身离开了。万国侯笑容满面地看着隋青柳,“隋医生,你们在聊什么呢?”

同一时间,沙夫人和南泽雨则匆匆走到了花廊边上。

“你们啊,办事还是不牢靠。”一到花廊边,沙夫人就立刻抱怨起来。

“怎么了?”

“有人在网上说我儿子跟那个跳楼女服务员的事情,说得相当离谱,还有人说想给报社爆料!”沙夫人不满地说,“我儿子什么都没做,怎么现在被说得跟罪犯似的?!”

南泽雨颇感头痛,“他们都是跟风瞎聊呢,具体的案情是绝对保密的。”

“那我不管。”沙夫人瞪大了眼睛,“老沙不让我插手,但我还是要说,这实在怪你们没有处理好!不然怎么会有人知道我儿子在现场?”

南泽雨连连点头:“是的,我会安排人去办妥的,请你放心!”

就在这时,南泽雨的背后传来一声咳嗽。

两人的脸色刷的一下变了,南泽雨心里七上八下,不觉握紧了拳头,待他转过头去,却发现是亭亭玉立的月漱落。

南泽雨呆了一秒,“月总管?”

月漱落温柔地笑了笑,“终于找到你了,有一点事情,需要麻烦你。”说着她对沙夫人点头致意,“抱歉打扰了。”

沙夫人见状,便拢了一下披肩,矜持地离开了。月漱落目送沙夫人走远,才轻声说:“请跟我来,不是我找你,是侯爷。”

南泽雨十分吃惊,他很想问问是怎么一回事,但看月漱落一脸毫不知情的样子,便只好跟随着她来到了白色小楼的露台上。

南泽雨一眼就看到了众星捧月般的万国侯。令他吃惊的是,万国侯身边不但有俞镜泊一家、高靳父女、游津兰,还有他的妻女和老丈人。

“啊,老公!”陶白荷笑盈盈地依偎到了南泽雨的怀里。万国侯朝他瞟了一眼,不知为何,他觉得万国侯的目光似乎别有深意。

“我们刚才正说到,小谢不仅帮过我们姣姣,还救了高总的千金。”陶白荷挽着丈夫的手臂,面朝着谢狂心,而话却是对万国侯说的。

谢狂心十分礼貌地欠了欠身,“南夫人过奖了,其实高总那次,是家仆的功劳。”说着他看向万国侯背后的K1。他在下跪之后,似乎整个人都不太有精神,话也少了很多。

K1微笑了一下,没有说话。他悄悄将目光投向一身粉色纱裙的高襄绮,后者恰好也在注视着他。两人彼此相对无言,却好像有种神秘的默契。

高靳大笑着举起手中的酒杯,“小谢不仅勇敢,还很谦虚,侯爷教导有方!”不知从何时起,他也跟陶白荷学,将对谢狂心的称呼改成了“小谢”。这听上去非常亲热,就连他看谢狂心的目光,都变得特别欣赏,像是看自己的孩子一样。

万国侯从仆人手里接过杯子,他望着簇拥在楼下的人群,平静地说:“今晚是我第一次在魔都举办家宴,如有招待不周,还望海涵。对了,我不确定月总管有没有宣布一件事……”

月漱落紧张地看着他,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诸位请尽情畅饮,我们有代驾;如果觉得不尽兴,还可以留下来。”在众人的惊呼声中,万国侯举起酒杯,“我的宴会,没有尾声!”

宾客们大声欢呼起来,谁也没有想到第一次参加万国侯的宴会就有留宿皇冠的机会。“那么,我要稍微失陪一下了,作为补偿,就让狂心带领诸位参观,可好?”在宾客又一次的欢呼声中,万国侯把酒杯递给了仆人,“高总,烦请你和你的朋友们先留步。”说完,他面带笑容,目送大部分宾客离去。

众人没有察觉到的是,万国侯刚刚端着的酒杯,已巧妙地嵌进了一个微型麦克风。庭院里等距分布着一些隐蔽的扬声器,尽管庭院很大,人很多,但所有的人都听到了万国侯的话,仿若万国侯就在他们身边。

待人群分散走远之后,万国侯才对留下的人说:“其实,我是有一件收藏,想请几位鉴赏一番。如果方便的话,请随我来。”他脸上仍是那种淡淡的神情,“另外,恳请几位的千金和少爷留在这里。”说着,他冲K1点了一下头,“K1是我最相信的人,你们尽可放心。”

万国侯的话说得异常谦虚,但话语中自有一种不容推拒的力量。

几个人相互看了一眼,南泽雨最先笑了起来,“侯爷太客气了。”隋青柳刚想说什么,就被俞镜泊拉住了,“那就有劳侯爷费心了!”

陶无法虽然视力不好,但却没有错过万国侯的一点动静。他听万国侯未提到自己,便极其热切地说:“不知我可否一看侯爷的收藏?”

万国侯的眼中闪动着奇妙的光彩:“当然可以,尤其欢迎你。”他头也不回地说,“月总管,去酒窖拿几瓶Chateau-d’Yquem来。”

后者微微一怔:“1811的?”

万国侯点点头。月漱落刚要转身,又被叫住了:“稍等。”月漱落不明所以地看着万国侯从她的头发上轻轻摘下一片不知何时飘落的花瓣。他的脸贴得很近,嘴唇几乎要亲上月漱落的额头。月漱落满脸通红,她不敢看那些客人暧昧的笑容和了然于心的表情,只好低下头,匆匆离去。

第九十九章 琴女盲僧

俞以渐随着一群人走了没多远,深感无聊的他终于忍不住拽了一下K1:“喂,你们这里有游戏机吗?”

K1愣了一下:“嗯,你想玩什么?”俞以渐看对方很好说话,便得寸进尺起来:“我想玩LOL,有没有?”

“LOL?是电脑游戏吗?”K1见对方点头,便招手叫来一名仆人,然后亲切地对俞以渐说:“你想在这里玩,还是我让人带你去娱乐室?”

“娱乐室在哪儿?”

“在皇冠的四楼。”

俞以渐瘪着嘴,“那么远啊,懒得走了,就在这儿玩吧。”

“好。那你稍微等下,我叫人拿一台笔记本电脑给你。你乖乖地玩,我只要求你这一件事。”

俞以渐不满地说:“干嘛?还要讲条件啊?”

K1好脾气地笑了一下,心想这小胖子真是被惯坏了,“你不要乱跑,就坐在这里玩。我一会儿要是看你不在这里,就告诉你爸爸!”他故意板起脸。

俞以渐撇撇嘴,十分不屑:“赶紧给我拿笔记本来!”说着,又不放心似地,“我要好用的鼠标!别给我垃圾货!”

仆人去而复返,拿来一台外星人笔记本电脑。K1将俞以渐带到一张餐桌旁边,再帮他把笔记本电脑放好,接着帮他连上了Wi-Fi,最后反复叮嘱他不要乱跑后才离开。可K1仍旧不放心,于是他又叫来一名仆人在不远处看着俞以渐。

俞以渐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他很想说,“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但他立刻意识到,他在这群人的眼里就是小孩子。他不再废话,也懒得搭理不远处正小心翼翼地看着他的仆人。

很快,俞以渐就下载好了游戏客户端。他十分满意万国侯宅邸的网速,在等待游戏更新的时候,他无聊地点开了手机QQ。好友都是忙碌或离开的状态,他在群里发了个表情,但没有人理他。他看着手机发了几秒钟的呆,然后点开了“附近的人”。

一个琴女头像的人向他打了一个招呼。

俞以渐好奇地点开了“琴女”的资料:娑娑,女,17岁,距离0.5KM。“老女人啊。”俞以渐自言自语道,他点了这个娑娑的头像,在跳转的个人资料卡里看到了她的自我介绍:

“交友宣言: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情感状态:保密。

魅力值:一颗心。”

俞以渐看对方没有放照片,觉得有点失望。当他正在琢磨这两句古怪的诗是什么意思的时候,手机上忽然弹出一条信息,“娑娑想加你为好友。”

俞以渐暗暗发笑,他的QQ头像是盲僧李青,这似乎表明对方也玩LOL,他毫不犹豫地通过了对方的申请。

“只有你可以听到我的话。”娑娑发出了第一条信息。

俞以渐看了一眼游戏客户端的更新进度条,回了个抠鼻孔的表情。

对方打了个问号。

俞以渐立刻不客气地回了一句话,“你有病啊。”

“我以为你也玩LOL的。”娑娑似乎很失望,但并没有生气。俞以渐有点高兴,他感觉这人脾气好像不错,可以欺负。

“等着,我更新呢。一会儿上去,敢不敢SOLO?”

“好啊。”

“你也在皇冠吗?我看你离我很近啊。”

“我刚出来,我妈要回家打麻将。那个外国人一出来,打了个招呼,我妈就急着溜。”

“那也不错,你可以回家玩游戏了。”

对方发了一个害羞的表情。“我到家也不能马上玩,得等我妈玩high了,不管我了,我才能玩一会儿。”

俞以渐挠挠额头,心想这个人似乎也被管得很严。

“你都这么大了,你妈还管你玩游戏呢?”

“是啊,烦死了。”对方反问道,“你爸妈不管你玩吗?”

“那当然,我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俞以渐神气十足地回复了这句话,猜想对方一定会羡慕他。

对方静默了几秒,发来一条消息,“真好!”随后是一个小姑娘流泪的表情。

俞以渐刚要回复,对方又发来一条,“昨天的战斗之夜,我就没玩成。”

俞以渐发了个幸灾乐祸的表情。

“昨晚我妈带了些朋友来家里玩牌,有个不玩牌的就用iPad看在线视频,给我卡成狗了!”

“昨天电一都快爆炸了,我排了一个小时才进去。”

“我听说有人开虚拟机挂小号了。”

“反正国服肯定破在线纪录了。”俞以渐喵了一眼电脑屏幕,感到有些奇怪,明明下载挺快的,但更新却很慢。他瞟了一眼电脑右下角的时间:2015年9月13日19点55分。

“哼,我去年的战斗之夜拿了个蔷薇绅士皮肤,永久的。”

俞以渐咧嘴一笑,他看得出来对方是在显摆。

“你怎么不说话啊?”

“我在算我昨天的收益。”俞以渐粗略估算了一下,“我是早上十点开始玩的,打了把匹配,其余的都是人机加大乱斗,累了就人机。除了吃饭,一直在打,玩到到晚上11点半吧。小号从28升到30,金币收获了7000多,我有双倍金币卡,买了不少符文。嘻嘻。”

对方沉默了几秒,发过来一排省略号。

“我还没告诉你我抽到的皮肤呢。”

“我不想知道。”娑娑发了一个大哭的表情。

“女主播迦娜,永久的哟。”俞以渐又发了他最喜欢的抠鼻孔表情。“我最近都不玩风女了。好烦。”

“靠。”对方停顿了一下,“你这皮肤好像是129的吧,抱怨个屁。”

俞以渐得意洋洋地打了一行字,“我一个同学领到绝代智将,关键是他没有乌鸦,欧耶。”

“不错了,好歹是他没有的皮肤。万一抽到已有的,不是怄死了?”

“也是。”

“说到皮肤,我其实很想吐槽石头人的珊瑚虫皮肤。”对方打字速度很快,“看到就不爽。”

“那就对了。”俞以渐也登录了电脑QQ,“石头人那皮肤就是为了恶心对手而存在的,还有三叶草的。”

“还有波比的所有皮肤,简直了。”对方挖苦地说,“就是欺负国服呗。这种特别差的皮肤,美服都是直接绝版不卖的。”

“你在美服有号?”俞以渐惊奇地问道,“不怕延迟?”

“当然有延迟。我以后要出国的,就无聊先弄了个号放着,免得以后出去了玩国服卡。”娑娑似乎不愿多谈出国的话题,“你玩奥黑吗?”

“不怎么玩,不好用。”

“我以前也不怎么喜欢这个英雄。但是这不是加强了一次嘛,就考虑是不是可以拿出来玩玩了?我感觉奥黑现在压制能力还不错啊,爆发够高。有次我看个比赛,有个选手用的就是奥黑。有一场大后期他带的鞋子,卖了出个三相,然后出无尽,红叉,饮血,轻语,水银刀。一套带对面六神装上单差点打死,超牛比啊。我就想,其实后期奥黑伤害也不低呢。”

“有吗?什么比赛?我大部分比赛都看的,你有链接吗?”

“韩国的,名字我忘记了,你等我找一下历史记录。”

很快,对方发了一个链接,俞以渐点开看了一会儿,“哦,这场我还真忘记看了。”他看了一会儿,“这瞬间爆发无解啊,顺风的话真强。”

“就是可惜手短了,才500啊,比VN都短。”

“碰到大树就完了。”

“唉。总体来说,这版本上单太强,500射程的ad打团很难受啊。”

俞以渐点点头,接着才意识到对方看不见,便赶快打了个“嗯。”不知为何,他觉得跟这个娑娑聊天很开心。“其实,刚出奥黑的时候我就买了。以前加强过一次Q的弹道速度,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爆炸。”

娑娑发了个猫咪看着小鱼干流泪的表情。“算了,我一般基友也凑不齐,玩奥黑,不能指望路人保我。”

“你一般什么时间玩?”

“一般是晚上九点多到十二点左右,也不太固定。不过我快解放了。”娑娑急急忙忙地说,“十月份我妈要出国一趟,去看我姥姥姥爷,到时候我家就我姨妈了。我姨妈没那么严,哈哈,我就要大杀特杀了。”

俞以渐算了一下自己的游戏时间,“你电一有号吗?”

“必须啊,加我,娑娑phoebe。”

俞以渐看到英文就头疼,“什么鬼名字?你加我好了。‘不是爷的错、’。”

对方安静了两秒,接着,屏幕上爆出一大串“哈哈”,俞以渐很得意,因为这个ID是他挖空心思才琢磨出来的。“‘我小号叫做‘都是你的锅、’。”

“你真有趣。”娑娑问道,“看你是老玩家了,段位打到多少啦?”

“不高,才钻五。”

“……我白银三。你好厉害。”

对方的赞美让俞以渐非常开心,他发送了一个黑人坏笑的表情。这时,客户端更新完毕了。奇怪的是,他不那么着急登录了,他是想玩游戏,但此刻更想跟这个娑娑多聊一会儿。这个“琴女”几乎就是为他的“盲僧”量身定做的,对方所打出的每一句话都令他心情舒畅。

“你真的是十七岁吗?”

“是的。怎么啦?”

“哦,我感觉你好像也没比我大多少。”俞以渐眼珠一转,“你怎么一张照片都没有啊?”

“我很低调嘛。”

“嘁,你是怕发出来吓着人吧。”

对方安静了好一会儿,俞以渐有点不安。正当他考虑要不要发个表情去讨好的时候,对方说话了,“你这样说话,姐姐会不高兴哟。”

“你说你是女的就是女的?我还说我是女的呢。”

“我干嘛要骗你?”

“谁知道。”

娑娑沉默了一会儿,“你先发你的,我就发我的。”

俞以渐翻了个白眼,他把手机举起来,对着自己照了张照片,发了过去。

“哇,帅哥。”娑娑发了个眼睛是桃心的表情。

“快点,你的呢。”

一张女孩的脸映入了俞以渐的眼帘。那是个很普通的女孩,看起来并不比俞以渐大多少,她留着齐耳的短发,厚厚的刘海,鼻梁显得略宽,只有细腻的皮肤和乌黑明亮的眼睛算是亮点。

俞以渐原本想夸两句,但又不知道该夸什么。

娑娑主动发了一条信息,“美呆了吧,口水擦擦。”

俞以渐大笑了起来,这女孩虽然不好看,但是真的挺逗。论姿色,这张脸甚至达不到南泽姣的二十分之一,但俞以渐却觉得,她看上去比南泽姣顺眼多了。他想起陶白荷总是有意无意地在他母亲面前强调南泽姣的成绩是多么的优异,以及母亲那略显尴尬的表情,不禁一阵厌恶:“不就是跳了一级么,牛得像什么是的,真恶心。再说了,我现在也是初一的学生了,同一个初中部,她拽个屁啊。”

他不愿再回想南泽姣一家,便起身走到另一张餐桌前,伸手抓了一只苏格兰灯笼大虾,蘸了点酱汁,丢进了嘴里。清甜的虾肉配上微带一点辣味的酱汁,在他的嘴里融合出奇妙的味道。他满意地点点头,又连着吃了两只,才用雪白的餐桌布擦了擦手指头。他看着被弄脏的桌布,露出了一个狡黠的笑容。

然后,他回到了电脑前。不出所料,对面已经急切地发了好几条信息。他得意洋洋地坐下来,开始打字,“等你回家了上来找我吧,我先推两把。”

“好吧。”

在皇冠的后半部分,有四排埃及红的小楼。在其中的一栋小楼的某一个房间里,桌上的台灯正亮着,灯光照在一张年轻女孩的照片上。

姜汝砺坐在转椅上,悠然自得地转了个圈。他面对着电脑显示屏,看着QQ对话框里的内容,脸上浮现出一丝耐人寻味的笑容。显然,对方的话令他感到滑稽,但更让他觉得好笑的,却是他自己说的那些话。他拿起桌上的一张纸,那是他根据俞以渐说的话所做的大五人格评测的结果。

姜汝砺思考了一阵,又放下了那张纸,自言自语道:“等明天再向侯爷汇报吧,他一定会觉得很有意思。”

第一百章 来财来灾

在俞以渐和娑娑聊得火热的同时,万国侯带领着一行人走进了月牙形长廊中。

“侯爷,我有个不情之请。”高靳用尽量谦和的口吻说,“希望您不要见怪。”

“高总太客气了。”万国侯瞟了一眼其他人,见众人都好奇地看着他俩,便说,“请吩咐。”

“不敢,不敢。”高靳连连摆手,“我就是有一件事不明白,想向您讨教一下。”

“噢?是什么事?”万国侯身姿挺拔,西服的腰身处连一丝褶皱都没有。俞镜泊看了颇为羡慕,他也偷偷地挺直了脊背。

“嗯,那我就直说了。”高靳走路摇摇晃晃的,有一种打铁汉子的架势,陶白荷在后面偷偷笑了一下,又捅了捅隋青柳,示意她注意高靳的走路姿势。

“侯爷,您是怎么做到从天上走下来的?我看您身上似乎并没有什么装置连着飞机或者地面?”高靳像个求知欲旺盛的小学生。

万国侯微微一笑,“所以我要把披风给脱了。”

俞镜泊立刻反应过来,“我猜,您的披风里面有某种降落装置,对吗?”

万国侯笑而不答。

南泽雨说道:“我觉得不是降落装置,而是一种改良过的单人飞行器。”他看到万国侯向他投来赞赏的目光,有些高兴,“我比较好奇的是,作为飞行器,为什么看不见任何机翼或者喷气装置?”

万国侯眨了眨眼,“其实你们都已经猜得差不多了,说实话,我也不了解它的构造。只是我的手下经过测试以后跟我说可以用,我就拿来用了。”

他的话引起一片低呼,“您之前没有彩排过吗?”南泽雨怀疑地问道,“万一出状况了,岂不尴尬?”

万国侯漫不经心地答道:“我相信他们的能力,所以我认为没有反复排练的必要。我个人乐于面对一切可能性,即使是突发的危险,有时也能令我高兴。”他看着众人吃惊的面孔,心中冷笑。“为什么要惧怕危险?人这一生就好比是走钢丝,走的时候固然心惊胆战,但停滞不前,面对着底下的万丈深渊,岂不是更加危险?”

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我记得你们中国有句话,叫做‘富贵险中求’,就是相似的道理吧。”

万国侯这一番话听得俞镜泊情不自禁地连连点头,而南泽雨和高靳则不约而同地陷入了深思。陶白荷显然没有听懂,她傻乎乎地笑了一下,“走钢丝多吓人啊,就不能不走吗?”

万国侯没有回答,只是向她报以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您的思想真是有深度,侯爷。”南泽雨刚好看了一眼手表,错过了万国侯向他妻子投去的那个微笑,“不过,我得说,大部分人不会考虑这些。毕竟,像我们这些普通人,每天为了生活就够发愁的了。”

此时,他们已经走完了长廊,进入到皇冠主楼的大厅里。万国侯停在楼梯边,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大厅里有一些宾客正在交谈,他们看到万国侯,纷纷点头致意。

一群人来到三楼,穿过一个又一个房间。陶白荷对于每一扇门上都装有大玻璃镜感到十分惊奇,她挽着父亲,走在人群的最后面。隋青柳则对那些靠椅上的精美刺绣有着强烈的好感,她不时走慢几步,想要看得更仔细一些。俞镜泊既想走得快一点,好参与万国侯和南泽雨、高靳的交谈,又不想让人觉得他对妻子没有耐心,他那一脸两难的表情,都落在了游津兰的眼里。

游津兰走在隋青柳的旁边,她生怕这一路会露出破绽,便尽量微笑着保持沉默。此外,游津兰和陶白荷是初次见面,并不能很快就打成一片;隋青柳虽然平和得多,但她之前在洗手间听到了隋青柳和沙夫人的对话,这使得她实在难以对隋青柳产生好感。

在路过无数令人眼花缭乱的藏品之后,一行人终于进入到一个特殊的房间内。

毫无意外,这个房间装饰得极其华丽:红色的地毯上编织着墨涅拉俄斯对特洛伊开战的盛大场面,松绿色的椅子用纯金包着边;天花板是华美的拱顶,缀满了彷若群星的金色雕花;在雕花的花心处,又垂挂下来六盏巨大的水晶吊灯;而拱顶和墙壁的交界处,则嵌有双手高举勋章的胜利女神雕塑,此刻,在璀璨的灯光的照耀下,更是显得威武庄严。

但最令南泽雨等人感到惊奇的,是正对着他们的一块巨大的红色丝绒布,它一直垂到了地上,把后面的墙壁遮盖得严严实实。

“侯爷,不知道您专程让我们几人留下来,是要让我们看什么呢?”陶无法自恃年龄最长,便率先发问。

“请稍等,我想月总管马上就要给我们送上美酒了。”万国侯露出一个诚恳的微笑,“鉴赏佳品,需要有美酒做伴,这才相得益彰。”

万国侯的话音刚落,月漱落便款款而入,紧随其后的是推着小车的仆人。仆人将小车推到房间中央之后,才躬身退出了房间。车上除了酒外,还有一些盖住的盘子。月漱落在得到了万国侯的首肯后,便娴熟地开启了酒瓶,再将斟好酒的杯子,一一送到宾客的手中。

众人在接到杯子的那一刻起,都惊呼不已,因为他们手里的杯子,不是晚宴上的水晶杯,而是晶莹剔透的琥珀杯。陶白荷对陶无法小声说了几句话后,后者感叹道:“我早年也曾去过缅甸的矿区,也见识过品相顶级的缅甸琥珀,但都不能和侯爷的藏品相比。”

万国侯莞尔,“这的确不是一般人能看到的琥珀。”他转动着手里的杯子,慢悠悠地说,“我的一位长辈对我说过,从前有个收藏琥珀的大师,专门收藏一种特殊的缅甸琥珀,叫做七色珀。这种琥珀在日常光线下、阳光下、以及非常暗的地方,会呈现出不同的颜色来。因数量极为稀少,所以我也是最近才得到一点。”

陶无法那暗淡的眼球瞬间像是发光了一样,他极力按耐着激动之情,“不知侯爷能否告知这七色珀的来历呢?”

万国侯好奇地望着他:“为什么你对七色珀这么感兴趣?”

南泽雨这时插话道,“我倒是知道原因。岳丈毕生以经营琥珀为生,早就听闻有七色珀这种奇妙之物存在,但一直未能亲眼见到,也一直引以为憾。”

南泽雨转动了一下手里的杯子,突然惊讶地说道:“这杯子不会是七色珀做的吧?”

万国侯颔首,“正是。”

陶无法听后,颤抖着将琥珀杯靠近自己的眼睛,像是要将它的光华奥秘都烙印入脑海,但他的双眼都浑浊不堪,显然是看不清杯子的。

万国侯端详着手中的杯子,“七色珀的来历,说起来你们大概会吃惊,因为颇有趣。”

“愿洗耳恭听。”陶无法将杯子靠近耳朵,又轻轻弹了两下。

“据说,那位收藏琥珀的大师,在之前是做矿产的,他的工人在开采矿石的过程中,偶然发现了一种叫做昂甘蒲的树。这昂甘蒲树的根系特别发达,能深入地底好几十米。开采矿山最怕矿难,而昂甘蒲树的根生长速度很快,有时会影响矿井的修建,严重时甚至可能引发矿井坍塌。于是,大师便命令工人将昂甘蒲树全部砍倒,并将树根都挖出来,以绝后患。”万国侯拿着杯子,却并没有喝酒,“在当时看来,昂甘蒲树就是个讨人厌的存在。可是,很快,人们就爱上了这种树。因为,他们在挖掘树根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琥珀。而更令人惊奇的是,这些琥珀在不同的环境里会展现出七种不同的颜色。大师是个阔气的人,只要有七色珀,他都照单全收。时间一长,尝到甜头的缅甸人便给昂甘蒲树改了个名字,叫做来财树。”

陶白荷嫣然一笑,“缅甸人也挺现实的。”

隋青柳悄悄看了她一眼,没有接话,打断别人的叙述是很不礼貌的,但显然,陶白荷经常这么做。

好在万国侯并没有计较,他只是轻轻晃动着杯子里的酒,慢条斯理地说:“也不能说是现实吧,毕竟是快两百年前了。当时的人们想得也很简单,有这种树的地方,就比较容易发现七色珀。七色珀价值连城,对于普通人来说,见到了昂甘蒲树,就等于见到了财宝。

“但是,渐渐地,人们对这种树又重新厌恶了起来。”万国侯话锋一转,“因为爆发了战争。冲动而好战的英国海军准将乔治·兰伯特到达缅甸后,很快就封锁了仰光港,并夺取了蒲甘王的皇家船只,这成了第二次英缅战争的导火索。大战发生后,仰光富有代表性的大金寺被占领,缅军不得不北撤。1853年1月20日,这场战争在没签署任何条约的情况下结束了,勃固成为了英国领地的一部分。”

陶无法全神贯注地听着,此刻,他终于忍不住问道,“我不明白,这和七色珀有什么关系?”

万国侯淡淡地说,“在我们看来,当然毫无关系。只是有一部分偏激的人认为,挖掘昂甘蒲树的根,发现了七色珀,才吸引了更多的英国人来到缅甸开发,继而引发战争。缅甸战败,并进一步被削弱,不久前还处于黄金时代的缅甸,一下子跌落到尘埃之中,这对缅甸人来说,当然是沉重的打击。一些人因此将战争之罪归结于昂甘蒲树,实在是令人叹息。”

陶无法恍然大悟。

万国侯又说,“所以,在那次战争之后,就有人将来财树改成了来灾树。”他嘲讽地说,“其实,树何其无辜?难道没有昂甘蒲树,没有七色珀,英国就不会出兵进攻缅甸了吗?乔治·兰伯特并没有收藏琥珀的癖好,他只是好战罢了。人们总是喜欢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无限放大一些充满偏见的观点,而不会从他人的立场来考量,偏见的谬误也就由此而生。”

这个话题对女性来说明显较为枯燥,加之陶白荷本来就不爱喝酒,此刻她更是忍不住用手挡住嘴,打了一个小小的哈欠。南泽雨见状,便对万国侯露出一个歉意的微笑,“侯爷,我老婆不太能喝酒,可能有点不胜酒力。”

“噢,那么,南夫人要不要去休息室躺一会儿?”万国侯问道。

“不用,不用,我吃点东西就好了。”陶白荷连连摆手。她走到餐车旁边,“我能看看是什么吗?”

万国侯戏谑地说,“当然,这本来就是为你们准备的。你可以看看有没有你中意的?”

陶白荷立刻放下酒杯,揭开了一个西餐盖。“哇,这蛋糕好漂亮!”隋青柳听到后,也好奇地走了过去,游津兰犹豫了一下,没有动。

“你不去吃甜点吗?”高靳以为游津兰是不好意思,便体贴地说,“我帮你拿过来?”

游津兰摇摇头,小声对高靳说,“我不饿,我对侯爷的收藏品比较好奇。”高靳见她并不像是勉强的样子,便放心了一些。

“抱歉,我这人有个坏毛病,一旦说到我特别着迷的话题,就容易忘记别人。”万国侯说,“我们刚才说到哪里了?”

“说到七色珀和英缅战争呢。”俞镜泊答道。

“嗯,总之,随着第三次英缅战争结束,大师也离开了人世,他的后代大概是不像他那么善于经营,很快就家道中落。再后来,七色珀就消失于琥珀市场,再也没有人见过了。”万国侯说着,目光却不经意地从南泽雨和陶无法身上掠过。

“那么,您是怎样得到这种琥珀的呢?”俞镜泊问得太直接,让隋青柳顿感尴尬,她担忧地看了一眼万国侯,生怕后者感到不悦。

令她庆幸的是,万国侯并没有生气,“我也是最近两年才知道有这种琥珀的存在。我的一位朋友,不,是曾经的朋友,向我推荐收藏这种琥珀。他曾经告诉我,一旦遇到这种琥珀,无论多么昂贵都要买下来,因为错过就不会再有。现在看来,多亏他的推荐,诸位才有机会用上七色珀做的杯子。”

南泽雨刚想说句什么,万国侯忽然冲月漱落点了一下头,“月总管,麻烦你去帮我们把幕布拉开,谢谢。”

月漱落走到墙边,按下了一个按钮,幕布随之缓缓升起。

第一百零一章 旷世名画

一幅巨大的油画出现在众人的眼前。

游津兰一看到是画,就情不自禁地咽了一口口水,她想到高靳很可能会让她发表意见,便不由得有些紧张。

“我事先并不知道南厅长的岳丈视力不好,所以没有准备什么辅助设备。”万国侯解释道,“请见谅。”

陶无法连忙说:“不要紧的,不用太照顾我,我可以听你们讨论,来揣摩这幅画的内容,也别有一番乐趣。”

万国侯微笑着说,“那好吧。”他放下了手里的杯子,慢慢走到油画附近。“这是我今年年初拍下的一幅画,可能诸位当中有人听说过。我无法形容这幅画对我造成的冲击,当我第一眼看到它,我就觉得,它应当属于我。”

这是一幅描绘港口小城的人物风情画。南泽雨并不懂鉴赏油画,但他敏锐地发现了这幅画的特点:“这画的像是中国西南?是中缅交界处的港口?”

万国侯慢悠悠地转过身来,“南厅长,你为什么认为这是中缅边境?”

南泽雨答道:“画上有高大的椰子树,画中人都是黄种人,画中的店招都是汉字,由此可以推断是在国内的炎热地带。同时,店招上的汉字是简体字,所以不会是台湾。最重要的是,画面上有一些脸上擦着白色粉末的男人,这极有可能是缅甸人。”

“精彩。”万国侯静静地听完,露出了欣赏的神情,“南厅长分析得很对,这的确是中缅边境,属于中国境内的一个小港口。”

“我似乎记得,侯爷花了三亿拍下了一幅弗兰克·马瑟韦尔的画作,是这幅吗?”高靳不愿风头都被南泽雨抢走,急忙问道。

“正是这幅。”

“哇噢,那可有趣了。”高靳看了游津兰一眼,“兰兰恰好是弗兰克·马瑟韦尔的学生。”

“是吗?”万国侯将目光投向游津兰,“我听说弗兰克·马瑟韦尔很少收徒啊。”

游津兰有些局促,她强迫自己放松下来,然后镇定自若地答道,“97年的时候,老师来到中国,在我们学校做过讲座。”

“然后他就收你为徒了?”万国侯惊奇地说,“那你一定非常有天赋。今后如有机会,请让我参观一下你的画作,可以吗?”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游津兰的身上,她又窘又紧张,赶快说道:“那当然没问题,只怕我的画侯爷看不上。”

“那怎么会,你毕竟是弗兰克·马瑟韦尔的高徒嘛。”万国侯这句话让游津兰吃了一惊,她看了对方好几眼,摸不准对方是在挖苦自己,还是真心恭维。

“游小姐,你见过这幅画吗?”一直没吭声的俞镜泊忽然发问。

“老师的很多画作都没有公开过,他对自己要求很严,不够满意的画,不会随便让我看到。”游津兰答道,“不过,他在中国呆了五年多,确实画了好几幅中国的风光画,据我所知,老师是去过缅甸的,在中缅边境停留采风,也是极有可能的事情。”

她见俞镜泊的目光飘来飘去,似乎仍在怀疑什么,心里顿时一急,便一咬牙走到了万国侯身边,“但这幅画肯定是老师画的。”她指着画面右上角的阳光和水面说,“老师表现光的方式很独特,看他的画,常会让人有看舞台剧的感觉。生活中,没有水银灯的照射,普通人的生活并不会像他画得这样富有戏剧感。但恰好是这种大胆的表现手法,使得老师的画作能够强烈地表达人的各种细微情感,这也是人们称他为大师的原因。”

其实,这番话的大部分是游津兰从书上背下来的,她没有料到会在万国侯的府上见到弗兰克·马瑟韦尔的画作,也不知道在场的人当中有没有懂画的。

但这豁出去的一番言论,倒是镇住了众人。

“啪啪啪。”万国侯率先鼓掌,他冲着高靳点点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你的解读真是说到我心里去了,我看到这幅画的时候,就是觉得透过画面,感受到了画中人的感情。”

陶白荷笑了起来,“侯爷,不怕您笑话,我是真的没看懂,这幅画究竟好在哪里?竟值得您花那样多的钱买回家?”

万国侯微微撅起嘴,他的人中立刻变短了一些,这让他看上去稍微亲切了一点。而只有熟悉他的人才知道,这恰恰是他生气的前兆。“真正的艺术品本来就是无价的,用钱的多寡去衡量它,有些不太合适。”

南泽雨见状,连忙解围道,“白荷并不太懂油画,她其实也只是好奇为何这幅画令您如此喜爱罢了。”

万国侯淡淡地说,“我邀请各位来鉴赏这幅画,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这幅画的名字就叫做《韩城午后》。我曾经在韩城邂逅了隋医生,后来又听说,几位都与韩城有些渊源,这才想到邀请你们来看看这幅画。请各位仔细看看这幅画,看能不能发现什么有趣的地方。”

听到他这样说,其余的人也都走到了画的前面,开始认真端详起来。

一条斜斜的江岸,从靠近画面左上角的地方一直延伸到了画面的右下方,将画面大体分割成了两部分。

在画面的左侧,是人口稠密的街市。楼房普遍不高,部分楼的外墙有些斑驳,仿佛历经沧桑。这些鳞次栉比的小楼基本上都是商住两用的铺子,楼上用来居住,楼下则开张做着生意。能一眼看到的,有茶坊、酒楼、点心屋、花店,还有中缅边境独具特色的翡翠琥珀玉石店铺,一些手里拿着工具包的玉雕师傅进出其间,显然非常忙碌。

往上看去,还有药店、修车铺、理发店,甚至是一两家挂着盲人按摩灯箱的按摩店。大一点的商店在门脸处悬挂着彩色的旗帜和横幅,招揽生意。小店则派售货员在店门口散发宣传单,吸引客人。街市的行人川流不息,有挑着担子的菜贩子,有看街景的妙龄女郎,有问路的外乡游客,还有趴在地上行乞的流浪汉。

而画面的右上角,则是缓缓流淌的江水。江面上商船云集,有的满载货物驶离港口,有的靠岸停泊奋力卸货。

在画面的右下角,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正走下船头,他高举着胳膊,向码头上的一个人招手。接他的中年男子手里挥舞着一顶帽子,显然颇为激动。这对乍一看像是父子的人,一个面对着阳光,快乐地眯着眼,另一个则背对着太阳,略显寂寞地往下走。有趣的是,年轻男子看起来更老成持重一些,而年长男子则显得有些浮夸和谄媚。

顺着江岸往上,在靠近江岸中央的位置,有一个正在急速飞奔的蓝衣男子。他手里抱着一个孩子,目光则投向岸边停泊着的一艘船。

船头的甲板上站着一个男子,他抓着栏杆,身子往外探,仿佛在催促蓝衣男子快些上船。这人似乎很不耐热,他的光头上满是汗水,被太阳照得闪闪发亮。

在蓝衣男子身后不远处,有一个穿着条纹T恤的年轻男子,画上只能看见他的背影,他弯着腰,双手扶着膝盖,一副再也跑不动了的样子。

除了这些人之外,其余的人也正忙着做生意或是赶路。整幅画都洋溢着人间烟火的气息,热闹而喧嚣,但又隐隐地透出一丝尘世的悲凉无常。

“你们看,这幅画多么简单,它只是描绘了一个港口小城的普通午后,但它又是何等复杂,在寥寥数笔之间,我仿佛可以看到好几个故事正在上演。”万国侯摸了摸胡子,语速很慢,“看这画的右边,像不像一对久别重逢的父子?”他似乎有意无意地瞟了南泽雨一眼,“但仔细看,这两个男人的面目并不相似。年轻人看上去踌躇满志,还表现出了几分威严,而年纪大的人则特别小心谨慎,看起来像个努力讨上司欢心的下级。”

俞镜泊附和着说:“确实像。这个年纪大的舞着帽子,手臂都绷直了,可见他多卖力,生怕下船的人看不见他。”

但万国侯却没有理他,而是接着说,“看江岸的中央,我个人觉得,这是整幅画里特别奇妙的一个地方。这看着像不像是一个抢了孩子的人在狂奔,后面跟着孩子心急如焚的哥哥?船头等待的,不就是人贩子吗?”

俞镜泊听完这番话,脸色立刻变得有些苍白,隋青柳也浑身发软,她后退了几步,靠到了墙上。高靳虽然比较镇定,但似乎也有些不太舒服。

“这样说的话,就是一个可怕的刑事案了,对不对,老公?”陶白荷笑嘻嘻地靠近南泽雨,却发现对方脸色阴沉,“老公?”

南泽雨勉强挤出了一个微笑,但那微笑看上去实在是有些尴尬,因为仅仅是颧骨附近的肌肉扭动了一下而已。“侯爷只是假设。”

“是的,这只是假设。”万国侯像是没有注意到受惊的隋青柳一家,“我们也可以这样假设,这是一个和好朋友打赌的年轻人,他赌自己抱着弟弟也能跑得比后面的人快。后面追逐的人可能是他的朋友,但显然这位朋友是输定了。”

他这番话不仅没能安慰到隋青柳,反而使得后者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呜咽。月漱落快步走到隋青柳身边,“隋医生?你不要紧吧?”

俞镜泊走到妻子身边,“不要紧,她这几天都跟我在善家忙事情,大概是累坏了,我回头该给她放几天假了。”

高靳连忙说,“那就是你的不对了,仗着老婆是医生,就使劲儿用人家,不能这样哟。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睡觉,怎么可能嘛。”他原本是说了句玩笑话,按理是会有人跟着笑的,但他立刻就意识到,这个玩笑开得不合时宜,众人都像是没有听懂他的玩笑似的,又或者是听懂了也不想笑。

这尴尬和冷漠的气氛终于引起了万国侯的注意,“怎么了?这幅画让你们不开心了?”

“没有,没有。”众人纷纷解释,但这解释听上去是那样无力。无论是靠在墙边的隋青柳,一脸担忧的俞镜泊,还是讲着一点也不好笑的笑话的高靳,抑或是阴沉着脸的南泽雨,和看不到画而保持沉默的陶无法,都显得做作和极不自在。

“好吧,大概是我的想象力过于丰富了。”万国侯说道,“这几个人当中,只有光头的脸画得比较细致,其余的人都只有背影或是侧脸,这真的给人无限遐想的空间呢。”他一指江岸中央,“看那个被蓝衣男子抱着的孩子,只露出了短短的小胳膊,像是挣扎,也像是在加油。”

隋青柳听了这番话,不能自已地颤抖了起来。俞镜泊则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陶白荷看着这对夫妻,微笑着说:“俞院长,你这样喝酒,未免有点浪费了。”她见俞镜泊似乎不愿接话,只得又对万国侯说,“侯爷,您这幅画里的故事,似乎吓坏了隋医生呢。”

万国侯点点头,“月总管,你带隋医生去休息一下,好吗?”

正当月漱落准备伸手去扶隋青柳时,隋青柳却说,“我没事,只是有点疲惫,过一会儿就好了。”她的脸上泛着不正常的红晕,“侯爷,我想问问,这幅画有没有注明是什么时间画的?”

“2002年12月25日。”万国侯答道,“而专家在经过检测后得出结论,这幅画可能画了有半年多,也就是说,画上的一切发生于2002年4月底5月初。”

隋青柳咬了一下嘴唇,她的晚礼服上的一侧肩带有些下滑了,这显得她疲态更深,“这个弗兰克·马瑟韦尔为什么要画这样一幅画呢?多么奇怪呀,这只是韩城平凡的一天,再平凡不过的一天。”

万国侯眨了下眼睛,那绿色的瞳孔里似乎有种嘲弄的情绪,“我差点给忘了,南厅长就在这里。”他转向南泽雨,“我不知道弗兰克·马瑟韦尔为什么要画这样一幅画,但我得说,真的发生了一起罪案。”

第一百零二章 追诉时效

“您可不要拿这种事情开玩笑。”陶白荷的大眼睛闪烁着兴奋的光芒,“这里可是有真正的警察呢。”

“我知道。”万国侯露出一个略显古怪的微笑,“顺便问一下,中国的刑事追诉期是多久?”

“那要看刑期。”南泽雨答道,“按照最高的无期和死刑来说,是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定还要继续追诉的,须报请最高检核准。”

“南厅长的意思是,假如一个罪犯最高可以被判死刑,而他却侥幸逃脱了,那么,他只要躲上个二十年,就万事大吉了?”南泽雨听到高靳提的问题,稍稍皱了一下眉,“不能这样理解。倘若检察院、公安已经立案了,或者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了,那么,即使犯罪嫌疑人逃了三十年,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我插句话。”陶白荷似乎对这个话题有些感兴趣,“为什么要有这个追诉期限制呢?就不能所有的案子一直追诉下去吗?”

南泽雨略感惊奇地看了妻子一眼,似乎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回答,但他最终还是开口了,“这个问题可以讨论一晚上。简单地说,司法机关不可能无限制地追诉犯罪,因为国家投入司法的资源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是有限的。”

陶白荷眨了眨眼,显然还在思考这句话的意思。万国侯忍住了叹息的冲动,他忽然有些怀疑自己的记忆。从前的陶白荷虽然也不喜欢看书,但并不是个没脑子的女人,至少在平日里,她是很机灵的。而现在看来,他爱过的那个聪明果断的女人,可能只是带着初恋情人的美丽光环罢了。

在万国侯恍神的时候,高靳已经走到了餐车旁边,月漱落赶紧拿起酒瓶帮他倒酒。他端着酒杯走到万国侯身边,“我好像之前听人讨论过这个话题。大概意思就是,各种证据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灭失,追诉期的重要意义就在于,保证好人不被冤枉的优先级应高于保证坏人受到惩处的优先级。”

万国侯的眼中闪过一簇火花,“可是,不抓住坏人,怎么能保证不冤枉好人?”

高靳一怔,“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毕竟我不是警察。”他喝了一口酒,“侯爷,说说您刚才提的那个案子呗。”

万国侯点点头,“我在刚买下这幅画的时候,并没有多想。后来,我偶然间得知弗兰克·马瑟韦尔曾经去过缅甸,在中缅边境也停留了一段时间。于是我便突发奇想,或许,弗兰克·马瑟韦尔并不是凭空想象出来这幅画,而是根据实景画出来的。”他晃了一下手里的杯子,仍然没有喝一口酒,“我这个人,好奇心很强,而且我的好奇心一定要得到满足,不然我会睡不着觉。”

“好巧,侯爷,我也是呢。”陶白荷笑嘻嘻地说着,然后习惯性地看了南泽雨一眼,但后者并没有露出笑容,他自从听完万国侯对画面的解读后,就一直心事重重。

万国侯没有接话,他慢慢说道:“后来我派人去调查了一下弗兰克·马瑟韦尔创作这幅画的具体时间,以及韩城是否有这样的码头和街市。你们猜猜看,我发现了什么?”

不等宾客回答,万国侯又说,“时间太久,很多人已经去世了,还活着的那些人,要么离开了韩城,要么就是记不清了。但有一件事,所有的受访者都记得,那就是2002年4月到5月期间,韩城有好几个小孩被拐走了,他们的年龄都在四五岁左右,至今下落不明。”

“天哪!”陶白荷惊呼道,“真的是人贩子干的吗?”

“恐怕是的,这些可怜的孩子被人捉住或者拐走,然后卖到某个可怕的地方去了。”万国侯答道。他注意到,隋青柳的嘴唇已经颤抖得像是风中即将熄灭的蜡烛,而俞镜泊则将酒杯放到了一边。这个戴着眼镜的斯文男人,此刻正出神地看着墙壁,神经质地拗着自己的手指关节。

“那么,没有人报案吗?”游津兰想到了自己的孩子,心里有些不太舒服。

“当然是有的。”万国侯看着南泽雨,“我记得南厅长之前也在韩城呆过一段时间吧?你听说过这个案子吗?”

南泽雨尴尬地笑了笑,他摸了摸自己的右手腕,似乎想调整一下衬衫的袖口,但他立刻意识到这个小动作不太雅观,就停了下来。他见万国侯一直注视着他,仿佛是坚持要他回答,便只好叹了一口气,然后挺直了腰杆,“很不巧,我到韩城的时候,案子已经发生了,我当时还在基层,上面安排什么任务,我就执行什么任务,对于这个案子,我只是听说过,并不了解。”

万国侯吃惊地问道:“你是从基层做起来的?”他一脸的难以置信,“抱歉,我以为你这样的精英都是空降的。”

南泽雨苦笑了一下,“我也经历过每天害怕电话响起的日子,那段时间,不停地接警、出警,熬夜更是家常便饭。”

陶白荷心疼地看着南泽雨,“难怪那阵子你给我发信息打电话都是晚上。”南泽雨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抚摸了一下陶白荷的大波浪卷发。“抓捕嫌疑人可没有固定的时间,这份工作就是这样。”

万国侯冷眼看着这对夫妻“忆苦思甜”,“那么,这个拐卖人口的案件,最后就不了了之了吗?南厅长?”

南泽雨露出无奈的神色,“韩城毕竟是小地方,跨省抓捕不可能持续很长时间。而且,那些人贩子非常狡猾,每个交接环节都要换地方,韩城又恰好在边境,假如他们把孩子带出国了,我们就鞭长莫及了。”

“可怜的孩子啊,他们的亲人一定非常痛苦。”陶白荷摩挲着晚礼服表面的那一层红色硬纱,矜持地说,“希望这些孩子能落到好人的手里吧。”

游津兰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地问道:“孩子这么小就被拐走了,即使后来父母能找到他们,他们大概也不记得父母了吧?”

“理论上是的。”南泽雨答道。“我听老刑警说过,以前,在其他地方有孩子被找回来了,但是孩子却拒绝回家,因为他不记得自己小时候的事情了。”

“真残忍!”游津兰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那些人拐卖孩子,就是为了卖给不能生育的家庭吗?”陶白荷问道。

“根据我们侦查的情况来看,被不能生育的家庭收养,已经是这些孩子被拐卖后最好的境遇了。”南泽雨神色如常,就像是在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被当成童养媳的也算不太糟糕的。”

“这还不糟?”陶白荷瞪大了眼睛。

“更多的孩子是卖给黑厂当童工,终年不见天日。或者是被一些流氓打成残疾,丢到街上乞讨,流氓们再从中牟利。”南泽雨的话成功地吓到了隋青柳,她的嘴巴哆嗦了几下,但却什么也没说出口。

“但这还不是最惨的。”南泽雨接着说,“最惨的是被卖去国外当雏妓,或者直接被摘除器官,失去生命。”

“好可怕!”陶白荷惊呼一声,“人贩子就该判死刑!”她说话的声音很大,俞镜泊听后情不自禁地停下了拗手指的动作。

“南厅长,不知中国对于人口贩卖是怎样量刑的?”万国侯问道。

“通常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南泽雨答道,他此刻已经恢复了平静,脸色也不像之前那么沉重。“具体的我一时想不全了,大概分好几种情况,总之,强迫maiyin造成被拐卖儿童死亡的,都可以算特别严重。”南泽雨喝掉杯中的酒,朝月漱落看了一眼,后者会意地走过来倒酒。

“将儿童卖往境外呢?”万国侯似乎是漫不经心地问道。

“当然算是严重的。”南泽雨答道,“其实,当年韩城的拐卖儿童案也不能算没有结案。”他这句话让隋青柳和俞镜泊都吃了一惊,两人立刻全神贯注地听他继续往下说。

“2002年年底我就被调到省城了,后面的事情,都是听韩城的其他干警说的。据说,警方当时找到了一个愿意配合调查的线人,后来线人也确实给了一些有利于破案的情报,最后抓了几个相关的小头目。不幸的是,真正的罪魁祸首还是逃跑了。”南泽雨看了一眼墙上的画,“可惜弗兰克·马瑟韦尔已经去世了,不然,说不定他能提供一些更有意义的信息。”

游津兰听到这里,忍不住轻轻叹了一口气。

高靳此时也喝完了杯子里的酒,他开玩笑地说:“侯爷,您看,大家都被这幅画里的悲惨故事给打动了,南厅长也回忆起了当年在基层的艰苦往事。这真是一幅神奇的画。”他轻轻握住游津兰的手,“兰兰的老师,大概也希望我们能通过这幅画,记住离开的人,珍稀身边的人。”

“精彩!”万国侯微笑着说,“高总这一番话简直令人钦佩。”他放下杯子,“总之,还是请各位平时多注意保护自己的孩子吧。”

“这一点,我对我家姣姣很放心。”陶白荷骄傲地说,“她刚学会说话的时候,我就教她背下了全家的电话号码、还有我和我老公的名字以及家庭住址。”

南泽雨哭笑不得,“姣姣都十二岁了,你还怕她被人骗走?”

“这世道,什么都有可能发生。”隋青柳忽然说了这样一句话。陶白荷听着有些不太开心,但她看隋青柳面白如纸,似乎非常虚弱,便忍住了没有回嘴。她将视线移到了高靳的身上,接着诧异地说,“高总,你不愧是开饭店的,酒量真好啊。”

高靳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杯子,笑了一下,“侯爷的酒太好,让人忍不住贪杯。”

万国侯略一欠身,表示答谢,“要不要再开一瓶?”

“假如不会给您添麻烦的话,我确实希望能再喝一点儿。”高靳咧嘴一笑,“我还是第一次喝到1811年的酒呢。”

“1811年的酒有什么特别之处吗?”陶白荷好奇地问道。

“我想,我可能知道一点儿。”陶无法这时终于开口了,“1811年,又被人们称为彗星年,因为在这一年,有一颗大彗星经过了地球。而巧合的是,在许多天气理想、出产优质葡萄酒的年份里都曾有彗星的出现,如1811年、1826年、1845年等。”

“听起来好玄乎。”陶白荷无意识地用手指卷着发尾,“我以为酒只要看看产地就行了呢,原来还要看彗星。”

南泽雨和陶无法以及高靳都笑了起来,游津兰见状也赶快跟着笑了一下。俞镜泊听到笑声,像是如梦初醒,他转身面对万国侯,“侯爷,感谢您的款待,非常感谢!我老婆身体不太舒服,我想我们不得不提前告辞,抱歉,抱歉!”

“你可以让隋医生留在休息室里,我让月总管叫姜医生过来看看她。”

“算了,我们就不打扰侯爷和几位的兴致了。”俞镜泊满面愁容,勉强挤出的微笑让人很是同情,“改天,由我作东宴请几位,请务必赏脸。”

“你先送你老婆回去吧。”高靳走到俞镜泊的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吃饭有的是机会,先照顾好她。”

“既然这样,那我也就不挽留了。俞院长,隋医生,请稍等,我让人带你们下楼,代驾会在楼下等你们。”万国侯摆摆手,示意月漱落去联系仆人,后者只离开了大概半分钟,就安排妥当了。“别忘了先去接俞公子。”万国侯仍然不放心,他看月漱落很快就回来了,便又补了一句。

月漱落微笑着说:“您不用担心,我已经安排好了。”片刻后,Z2敲门进来,将俞镜泊夫妇带离了房间。

万国侯若有所思地环视了一圈房间内剩下的人,今晚的油画鉴赏已经达到了他预期的效果,他几乎是发自内心地说,“几位是不是有些饿了?走吧,美食在等待着我们。”他淘气地眨眨眼,“放心,是专门给几位准备的珍馐。”

第一百零三章 交换秘密

当万国侯和他的客人享用着美食的时候,K1正陪着高襄绮在院子里散步。南泽姣早早拽着谢狂心到娱乐室去玩了,她那一脸“你走远点,不要打扰我们”的表情呼之欲出,简直让K1哭笑不得。

这是K1和高襄绮第二次见面,彼此都有点拘束。好在高襄绮对万国侯的宅院颇感兴趣,K1又比较熟悉装修的整体情况,这才使得两人不至于因找不到话题而尴尬。

两人沿着白色小楼一侧的小路,走进了一片小树林。穿过小树林之后,眼前豁然开朗,数十株深山含笑温柔地环抱着沉静的湖水,岸边有水晶瓶做成的明灯,灯光如梦,照射得湖面也柔情万种。

袅娜的风缓缓吹过,长叶飘摇,高襄绮好奇地停下了脚步,“这里和前面的风格差别好大。”

K1挠挠头,“你的意思是,前面太花了,这里又太素了?”

高襄绮抿嘴一笑,“是的。前面华丽得就像是宫殿或者博物馆,这里却有点田园风。”她走到一个水晶瓶旁边,“这种瓶子真有创意。”

“是月总管设计的。”K1答道。

“那个穿旗袍的美女吗?”高襄绮见K1点头,便接着说,“我觉得她很聪明呢。”

“为什么这样说?”

“我以前在我爸的店见过她两次,感觉她非常精明能干,而且脾气又好,除了个头稍微矮了一点,简直完美。”高襄绮的话有点孩子气,K1忍不住笑出了声,“你这口吻像个小男孩。”

“真的嘛,她身材太好了。”高襄绮带点羡慕地说,“男人都喜欢那种大胸部和超细的腰,而且是天然的,不是动手术做的。”

K1大笑了起来,“襄襄,不是所有男人都喜欢那样的体型。”他第一次和女生讨论这种话题,不由得有些忸怩,“也有些人就喜欢纤细修长的女人。”

“你是在夸我吗?”高襄绮忽然眼睛一亮。

K1不好意思地嘿嘿笑了两声,“我看你都登上你们学校的校庆宣传册封面了,你应该是校花吧?”

“不是。”高襄绮坦率地说,“我不觉得我能当校花,他们大概是想选一个看起来清纯健康的女生吧,所以才选了我。”她沿着湖边,慢慢地走着,“但最可笑的是,我一点也不健康。”

K1一怔,“我上次看你游泳姿势很标准啊,好像肺活量也还不错?”

高襄绮苦笑着摇了摇头,没有接话。

两人沉默着走了一阵,K1实在有点受不了这诡异的气氛。装修已经聊得差不多了,健康话题又是死穴,他想了半天才终于想出一个话题,“你说你之前见过月总管,她在你爸爸的店里做了很久吗?”

高襄绮想了几秒,“我不记得了,没有很久吧,最多一年?或者更短?我记不清了。”她对月漱落兴趣不大,便指着湖中的一尊石雕像,问道,“雕的是谁?好像是个女生?”

“哦,那是琉刻。”K1答道,“琉刻是大洋河之神俄刻阿诺斯的女儿,冥王哈迪斯爱上了她,将她带往福岛。然而,与神相爱的琉刻却不能永生,她最终忧郁地死去了。她死后,哈迪斯就将她变成了白杨树以纪念他们的爱情。”他指着石雕像的下半部,“白天可以看得清楚一些,她的裙子上有白杨树叶的花纹。在一些神话传说中,也把琉刻称为白杨树女神。”

“你好厉害,知道这么多?”高襄绮瞪大了明亮的眼睛。

K1连连摆手,“别误会,我不知道这个,这是侯爷告诉我的。这片湖刚修好的时候,我就问过他雕塑的问题了。”

“你好诚实。”高襄绮的眼中闪烁着惊奇而又欣赏的光芒,“一般的男孩子,不会像你这样实话实说的。要知道,我以后也不可能去向侯爷验证这件事,你不说,我完全不会知道琉刻的故事是侯爷告诉你的。”

“可能只是我比较笨。”K1挠了挠头,傻笑着说,“而且,我不想骗你。”

高襄绮眼转一转,“既然你这么诚实,那么,我俩来做一个游戏吧。”她卷起裙子,在湖边坐了下来。

K1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这一点也不淑女的举动,然后,他大笑了一阵,也跟着坐了下来。

“我们来玩交换秘密的游戏吧。”高襄绮脱下高跟凉鞋,整齐地摆在一边。

“怎么玩?”

“很简单,就是我说一个秘密,你听了以后,要用你的一个秘密来换。”高襄绮将双脚慢慢放进湖水中,冰凉的水刺激得她倒吸了一口气。

K1呆呆地看着她,“可是我没有那么多秘密,怎么办?”

“先试试呗。等你实在没有秘密来跟我换的时候,我再想想怎么办。”高襄绮晃了晃头,“你比我大,你先说。”

K1揉揉脸,好一会儿才憋出来一句,“我小时候当过和尚。”

“哈哈……”高襄绮朗声大笑,她那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活像个小男孩儿。K1忍不住怀疑,这才是她的本性,她在众人面前所表现的那种温雅淑女的样子,根本就是装的。

等高襄绮笑累了,她才说,“好,你果然很诚实,那我现在也要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喜欢在枕头上放一块毛巾再睡觉,没有这块毛巾,我就睡不着!”

K1纳闷地问道:“干毛巾?”

“当然!”

“永远都是那块毛巾?”

“是啊。”高襄绮甩甩头,“我很少出去旅游,但假如要去什么地方玩,我的旅行箱里,必须装上这块毛巾,不然我就不去了。”

K1缩了一下脖子,“有点不能想像啊。那么,这块毛巾你洗吗?”

“当然不洗。”高襄绮严肃地说,“洗掉了就没有妈妈的味道了。”

“为什么有妈妈的味道?”

“那是我妈妈洗头以后擦头发用的毛巾,所以会有妈妈的味道。”高襄绮那一脸认真的表情让K1想起了自己早逝的父母,这让他有点伤感,为了不影响交谈,他赶快说道,“到我了是吧?嗯,我想想,我喜欢正露丸的味道,我可以连着闻一个小时也不觉得难受!”

“正露丸?那是什么东西?”

“一种能治拉肚子的黑色小药丸,好像是霓虹国产的。”K1答道,“我的朋友都很害怕这种药的味道,上次我吃坏肚子,拿出这药来,Z2闻到直接就干呕了。”

“真有趣,下次你找来让我闻一下,好吗?我想见识一下这种有人闻了吐有人却闻得停不下来的特殊味道。”高襄绮晃动着小腿,激起了一小片水花。

K1出神地看着她的小腿,“好啊,没问题。”

“我爸爸偷偷改了我的年龄,其实我今年是18岁,不是17岁。”高襄绮的话让K1吃了一惊,“啊?他为什么要给你改小一岁?”

“我也不太清楚,好像是爸爸觉得我比同学大一岁,会有人说我闲话吧。”高襄绮无所谓地耸耸肩,“其实我不在乎这个,我本来身体就不好,经常请假,落下了很多功课,小时候还留过一次级。这也没什么吧,不知道爸爸为什么非要给我改小一岁。”

K1想到高靳那张凶恶的脸,心情就像是明朗的夜空里飘来了几片乌云,顿时变得阴暗了许多。

高襄绮看K1沉默不语,便轻轻推了他一下,“想什么呢?你也觉得改年龄不好?”

“没有。”K1回过神来,慌忙解释道,“我在想我的下一个秘密。”他看着高襄绮荡来荡去的双腿,又看了看她那一脸享受的表情,忍不住说,“我能也脱鞋子吗?”

“为什么不能?”高襄绮好笑地说,“你是觉得在女生面前脱鞋子不礼貌吗?我可不是矫情的妹子,快脱。”

K1憨笑着脱了鞋袜,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双腿浸泡到了湖水中。一种透心凉的感觉从脚底钻到了腿上,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高襄绮哈哈大笑,“不舒服吧?你被我骗了。”她得意地说,“湖水可凉了,我就是要骗你跟我一起泡冷水。”

K1看着她那笑得眯起来的双眼,有如天上的一弯新月。他心中一动,接着就忍不住悄悄责备自己,对方比他小九岁,还是个孩子。

“好啦,到你啦。”高襄绮往上提了提裙子,免得被水花打湿了,“诚实的K1。”她做了个淘气的鬼脸。

这句话让K1的心里感到一阵难受,他叹了一口气,“我杀过人。”他原以为会吓到高襄绮,不料,高襄绮只是睁大了眼睛,她既没有尖叫,也没有指责。

“你不怪我吗?”

“我为什么要怪你?”高襄绮将手摊平,伸入水里,仿佛要捞起那弯弯的月亮。“我爸爸也杀过人。”

K1没有想到她会如此信任自己,顿时有些惭愧,“我杀了不止一个人。”

“我爸爸也杀了不止一个人。”高襄绮淡淡地说,“不过,都是该杀的人,我不怪他。”她的小脸上隐隐地显露出一种痛苦,“我五岁那年,妈妈就不在了,她死在了一群坏人的手里。爸爸为了给妈妈报仇,就把他们全都杀了。”她收回手,抖落着水珠,“因为这件事,爸爸坐牢了,一坐就是七年多。”

K1沉默了一会儿,“对不起,说到你的伤心事了。”

“不怪你,我自己要说的。”高襄绮歪着头看了一眼K1,“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你特别亲切,可能是因为你救了我一次,也可能是因为你太诚实了。或者,是因为我就看你特别顺眼。”

K1学着她的样子,也玩了一会儿水,“我杀人,是因为我想守护侯爷。我不希望看到他亲自动手,虽然他办得到,但我就是不想让他的手沾上这些。”他露出一个自嘲的笑容,“侯爷总是拿我当弟弟,因为我比他小几岁。”他抬起头,看着湖中央的石雕,“可能你们觉得侯爷是一个很冰冷的人,但我不这么看,我知道他的内心有多么善良。”

高襄绮想了想,“说实话,我有一点怕他,虽然我爸爸好像很喜欢他。我总觉得,侯爷的身上有种可怕的东西,他很克制,也很理智,太完美了,让人感觉不真实。我说句话,你别生气,我觉得,他像是一个从坟墓里爬出来的人。”

话音刚落,一阵大风忽然刮了过来。高襄绮被风一吹,冷得打了个哆嗦。

“我还是不要说侯爷的坏话好了。”她哆哆嗦嗦地说。

K1甩了甩脚上的水,就开始穿袜子,“襄襄,你也穿好鞋子,我们回去吧。这里太冷了,我怕你感冒了。”

“我还欠你一个秘密呢。”高襄绮晃荡着双腿,直到差不多甩干了水,才扶着K1,穿上了鞋子。“我本来不想告诉你的。”她那神神秘秘的样子,倒是勾起了K1的好奇心,“这么说,是打算告诉我了?”

“我有白血病。”高襄绮微笑着说,“很多年了。”

K1的心脏像是突然被揪了一下,他只知道高襄绮有慢性病,并不知道是这么可怕的癌症。自从上次在千枫学院与高襄绮相遇之后,他就本能地有些抵触调查高襄绮,如今亲耳听到高襄绮诉说自己的疾病,他更加觉得难以接受。

“别那么紧张啦。”高襄绮轻轻晃了一下他的手臂,“我都活到十八岁了,是不是很厉害?”她抬头看着月亮,“我还要活到上大学、上班、嫁人、生宝宝!”

K1的鼻子有些发酸,他不知哪儿来的勇气,竟用力将高襄绮抱紧了。高襄绮吓了一跳,但并没有推开他,而是伸手搂住了他的腰。就这样,两人静静地拥抱在了一起。不知道过了多久,高襄绮忽然说:“我的鼻子好像有点堵。”K1赶紧放手,“我们快回去,你不能再吹冷风了。”

两人很快走出了树林。刚来到白色小楼的侧面时,K1就看到了一个鬼鬼祟祟的人,那人躲在小楼附近的灌木丛中,手里还举着个东西。

K1对着高襄绮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就蹑手蹑脚地朝那人走去。

K1走到那人背后,猛地一掌劈在他的后颈上,后者应声而倒,手里的东西也摔落在地。K1定睛一看,那是一台相机。

第一百零四章 有备无患

K1思索了一会儿,决定先不去打扰万国侯。他抬起左手,在表盘上点了几下,然后按下了右耳里的硅胶耳机开关,“月总管,我发现了一个带着相机的可疑家伙,怎么处理?”

月漱落很快给出了回应。

“好,那我在空楼右边等你。”K1结束了通话,转过头盯着白色小楼。他心里一阵嘀咕:侯爷非要给好好的楼起名叫“空楼”,明明就有人住在里面,真是搞不懂。

不一会儿,月漱落就带着人来了,几个彪形大汉站在她身后,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气势。她命令仆人将高襄绮送回高靳身边,然后对K1说,“把这个人带到办公室,你在那里等我。”

“你为什么不现在跟我一起过去呢?”K1纳闷地问道。

“我刚没跟侯爷打招呼。”月漱落耐心地解释道,“而且,侯爷现在正接待客人呢,也不太方便对着袖扣说话。”

K1恍然大悟,“你说的对,那我先过去了。”

十分钟后,月漱落出现在皇冠地下一楼的办公室里。这间办公室由休息室改造而成,天花板上贴满了米色和金色交织的浮雕装饰,墙上绘制着玫瑰战争壁画。办公桌位于房间正中,一侧有一人多高的太阳神阿波罗雕塑。阿波罗驾着由八匹神采飞扬的金色骏马所拉着的烈焰熊熊的太阳战车,他身披铠甲,手持长矛,目光如炬,仿佛要铲除人间的一切黑暗与罪孽。

此时,那个鬼鬼祟祟的家伙已经醒了,他坐在一张红色的椅子上,双手被铐在了椅子背后,整个人显得十分颓废。

“我看过你的证件了,是伪造的,真正的朴道吉此刻应该在韩国的家中。”月漱落不疾不徐地说,“你是什么人?”

这个头发半秃、黑眼圈深重的中年男子打量了一下周遭,露出了迷茫的眼神。他抬头看着月漱落,居然笑了,他用韩语问道,“这是哪里啊?”

月漱落走到办公桌后面,按下了一个按钮,“叫E1过来。”

K1性子急,早已卷好了袖子,他刚要说话,月漱落一扬手,“Don't-worry,it-will-be-done。”她说话的时候,目光一直注视着中年男子,后者仍旧东张西望着,一副懵懵懂懂的样子。

E1很快就来了。月漱落冲他点头致意,“Please-speak-korean。”

E1拉了一张椅子,在那人对面坐下,开口就是一串流利的韩语,“你叫什么?你是干什么的?”

那人一愣,表情有些尴尬,但仍然用韩语答道,“我好像迷路了。”

E1转过头,看了月漱落一眼,后者示意他继续,他便又用韩语说道,“回答我刚才的问题。”

那人的眼珠转来转去,韩语说的磕磕巴巴,“我听不懂。”

E1笑了笑,吐出一句韩语,“真是不见棺材不掉眼泪的家伙。”

那人继续充楞装傻,“我听不懂。”

K1看得实在有些不耐烦,他一步冲上前,抓住那人的衣领,用中文说:“你在魔都生活,跟我装不懂中文?”

那人直愣愣地看着K1,用韩语说,“你说什么?”

K1二话不说,一拳打在了那人的肚子上,那人疼得大叫了一声,然后弯下了腰。“你继续叽里咕噜,我继续打,等你会说中文了,我再停手。”K1说完,又摆好了姿势。

“别,别,别。”那人脱口而出,冷汗都流下来了。

“叫什么?”K1问道。

“我真的是朴道吉。”那人说着中文,但目光躲闪,眼神游离,月漱落见状,冷冷地说,“那我就请E1继续用韩语跟你对话了。对了,E1,他的韩语说的怎么样?”

E1耸了耸肩,然后站了起来,“大概是参加过韩国购物团的水平。”

K1大笑,“王八蛋,你装啊,接着装啊。E1是我们的语言专家,他会说14种不同国家的语言,我看你能装到什么时候。”

这时,月漱落的手表表盘闪烁了起来,她按下耳机,说了几句话后,又问那人,“找到朴道吉了,这位先生,你要不要跟他说话?”

男子泄气地说,“不用了。”

月漱落结束了通话,“朴道吉是筸廷屋的老员工了,如果不是他的父亲在三个星期前生了急病,他是不会请假回国的,你也就不会有机会顶替他来到皇冠。”她面带微笑,但眼神却像是一片寒冰,“今晚所有出现在皇冠的人,都有明确的身份,你来路不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这罪名可不小。我们大可以报警,或者……”她故意停了下来,然后看了K1一眼。

K1会意地揪起他的衣领,“你这种人,一看就没老婆孩子,死了也不会有人为你掉眼泪吧。”

那人吓得面如土色,“等一下!等一下!”

“嗯?你要说什么?”K1并没有松开手。

“你们想听什么?”那人垂下了头,十分沮丧。

“你的名字、工作、潜入这里的目的,以及是谁帮你牵线搭桥的。”月漱落走到那人面前,E1立刻让开了。

“我叫冯烈祖。”那人恨恨地说。

“哪几个字?”月漱落不紧不慢地问道。

“冯玉祥的冯,烈士的烈,祖宗的祖。”

“继续。”

“我没工作,就是个在网上写稿子的,做自媒体。自媒体你们知道吗?”冯烈祖盯着月漱落那高耸的胸部,视线不自觉地往下移动,他看到月漱落的平坦的小腹,以及旗袍开衩处露出的雪白的大腿,不禁咽了一口口水。

月漱落冷冷地看着他那猥琐的神情,“你做的自媒体叫什么?”

“一个公众号。”冯烈祖回过神来,“魔都我最大。”

K1放声大笑,E1也差点笑出声,而月漱落却仍然面色平静。她拿起桌上的手机,随意点了几下,然后将屏幕面朝冯烈祖,“这就是你做的自媒体?”

冯烈祖伸长了脖子,立刻闻到了一股幽幽的暗香,他又吞咽了两下口水,“是的。”

“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想……拍几张上流社会的照片。”冯烈祖吞吞吐吐地说,“大众对你们感兴趣嘛,我就迎合一下,放几张奢华生活的照片,再批判一下。仇富的读者最喜欢看这一类文章了。”

“那你完全可以去网上随便找几张照片,用得着辛辛苦苦跑到这儿来?”K1皱了皱眉,“你是发微信朋友圈,照片又不用很高清。”

“现在的读者都很精的,你不原创,就糊弄不了他们。”冯烈祖叹了一口气,像是无奈至极,“我也不想这么冒险啊。”

“谁介绍你进来的?”月漱落问道。

“就是朴道吉。”冯烈祖稍微活动了一下被铐在椅子背后的双手,他感觉自己的脖子和手都疼得发麻,“求你们了,别把我当坏人。我不是小偷!”

“你进来偷拍,还想撒谎骗我们。”月漱落忽然莞尔一笑,那鲜艳娇媚的脸孔犹如一朵灿烂的芍药花,让冯烈祖看呆了。

“你不说话,是承认偷拍咯?”K1见冯烈祖没有吭声,以为他是认错了。

“不是,我那不是偷拍。偷拍一般都是用针孔相机之类的,我这不算吧。”冯烈祖嘴硬地辩解道。

“我还挺好奇,你这么大个单反,是怎么带进来的?”E1举起冯烈祖的相机,“这个镜头不便宜吧。”

冯烈祖舔了舔嘴唇,像是在琢磨怎么编造谎言。

“他多半是混在厨房器材里偷偷带进来的,厨房器材是谁检查的?”月漱落问道。

K1一怔,接着有点惭愧地说,“是我。”

月漱落瞟了K1一眼,但并没有责备他,“今天人太多了,你辛苦的很,出一点纰漏也算正常。”K1听完这话,脸上不禁有些发烫,这比批评更令他难受。

“月总管,你来一下。”E1摆弄着冯烈祖的相机,似乎发现了什么异常。月漱落快步走到他身边,他便用手指在屏幕上快速地扫动了起来,“好家伙,拍了这么多张呢,这镜头效果不错啊。”

冯烈祖听他是在夸自己,忍不住有点激动,“那是,这可是长焦里的……”他话还没说完,只听“铛”的一声,E1已经将相机狠狠地摔到了地上。

冯烈祖瞠目结舌,他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E1就一脚踩了上去,只听得一阵“喀吱喀吱”的声音,镜头被踩得四分五裂。

“你疯了?!”冯烈祖大喊了起来,“这相机很贵的!我是跟人借的!”

E1笑了一下,他的眼角天生向下,笑起来会带着一种古怪的忧郁,加上他那总是流露着没睡醒的迷蒙的灰色眼珠,以及有着奇特自然卷的赭石色头发,让他看起来像个古老的吟游诗人──实际上,他就只是个热爱东方美食的意大利人而已。

“K1,搜他身,看还有没有别的拍照设备。”月漱落吩咐道。

K1检查了一下,果然在他的口袋里找到了手机。“解锁密码是多少?”K1问道。

冯烈祖叫了起来,“你们还是把我送警察局吧,我认了!”

月漱落和K1交换了一下眼神,后者立刻掏出自己的手机,按了几下,“喂,110吗?我要报案。”

“8888!8888!”冯烈祖嘶哑着嗓子喊道。

K1迟疑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在他的手机锁屏界面输入了“8888”。看到主屏后,K1挂掉了自己的电话,“你这个人哪……”K1摇了摇头,接着就将冯烈祖手机相册里的皇冠照片也都删掉了。

“别忘记把最近删除给清空。”月漱落的话简直让冯烈祖陷入了绝望。

“月总管,我发现一件事。”K1将手机拿给月漱落看,“你注意到没有,每一张照片上都有侯爷。”

“侯爷是谁?我不认识姓侯的人啊。”冯烈祖犹在装傻。

E1走到冯烈祖面前,皮笑肉不笑地说,“你是不是以为我们都很傻?就你聪明?”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冯烈祖话音刚落,E1就掐住了他的脖子。E1看着并不高大,手上力气却不小,几秒钟后,冯烈祖的脸和脖子都变成了紫红色,他吓得双腿乱蹬,手上的手铐则“哐哐”地砸着椅背。

E1松开手,冯烈祖立刻剧烈地咳嗽起来。不等冯烈祖缓过神来,E1就说道,“我以前学过一门课,叫做《徒手杀人的三十种方法》,你要不要试试?”

冯烈祖的口水和鼻涕四处飞舞,狼狈不堪。等他终于喘匀了之后,他畏惧地看了一眼E1,然后就迅速地移开了视线,他绝对有理由相信,E1不是在吓唬他。

“你们说的是那个绿眼睛吗?我不是故意拍他的,我是看他像主人的样子,身边的达官贵人又多,就多拍了他几张。”他看E1一脸怀疑的神色,几乎要哭出来了,“我真的不认识这个绿眼睛,我这是第一次看到他!”

“你怎么知道侯爷要举办宴会?”月漱落问道。

“我们这些做自媒体的,有几个群,彼此会相互共享一些消息。有些老油条加了一些有钱人的好友,好像是看到了谁在朋友圈晒请帖,就知道了今晚要在皇冠举办宴会的事情。”冯烈祖像是竹筒倒豆子一般地交代着,“他们都说今晚肯定有很多有钱人,拍几张照片,写点批判文字,公众号的流量就噌噌上去了!”他哭丧着脸,“我再也不干这事了,太吓人了!”

月漱落和K1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点了点头,“好了,你可以走了。”K1走到冯烈祖的身后,给他打开了手铐。

冯烈祖战战兢兢地离开椅子,“我真的可以走了吗?”

月漱落没好气地说,“你还要我们给你叫辆车是吗?”她转过身去,“E1,把他丢出去。”

E1拍拍冯烈祖,“走吧,自媒体。”他看着跌跌撞撞的冯烈祖,露出了促狭的笑容,“记住,你要是敢多嘴多舌……”

“我不敢!我绝对不说!我要是说了,出门就被车撞!”冯烈祖看着地上的相机残骸,拼命赌咒发誓。

当E1将冯烈祖丢出皇冠以后,冯烈祖失魂落魄地走了好一会儿。直到走完一整条街,拐上了另一条路,他才停下来,回头张望了很久。在确定没有人跟踪他后,他忽然一脸得意:“哼,还好老子有把照片传到邮箱的好习惯。”

第一百零五章 同林之鸟

当俞镜泊、隋青柳和俞以渐都坐进了迈巴赫之后,代驾才轻轻地关上了车门。接着,他绕到驾驶室,坐上驾驶座,发动了车子,“您住在西银街,对吗?”代驾询问坐在副驾上的俞镜泊。

“是的,西银1号13A。”俞镜泊神色疲惫,他下意识地拿出手机,想发条信息给高靳,但他又想到高靳在万国侯身边或许会不方便,就又收起了手机。

俞以渐本来正玩得起劲,突然被叫走已经很不开心,此刻看俞镜泊和隋青柳都阴沉着一张脸,更是觉得乏味。他摸了下肚子,忽然想到晚上出门前曾嘱咐过母亲在包里装一点吃的,于是他拽过隋青柳的贝壳包,在里面翻了起来。

隋青柳叹了一口气,“宝贝,你要找什么?”

“你没有带吃的吗?”

“这个包很小,装不了什么吃的。再说,你今晚还没吃饱吗?”

俞以渐大失所望,“妈妈,你真笨,干嘛要用这么小的包!”

俞镜泊黑着脸说道:“俞以渐,你怎么对妈妈说话的?!”

俞以渐没好气地说:“本来就是嘛,这种包比手大不了多少,就能装个手机、一点零钱,连钱包都装不下。”

隋青柳耐着性子说:“这是晚宴包啊,你见哪个阿姨穿长裙拿着大包包的?”

俞以渐心里不爽,便索性往椅背上一靠,他拿出自己的手机,想看看娑娑的状态,不料对方已经离线,这更让他生出一股无名之火。平日里母亲对他百依百顺,很少拒绝他的要求,他越想越气,忍不住“腾”地踢了一脚代驾司机的座椅。

司机被震了一下,但他忍住了没有说话,只是看了俞镜泊一眼。

俞镜泊平时最爱面子,哪能受得了这种无言的谴责,更何况,他今晚几乎一直在强忍着自己的脾气。他立刻转过头,冲俞以渐恶狠狠地大喊道,“你再瞎搞试试?”

俞以渐安静了一分钟后,又踢了一下司机的座椅。俞镜泊被激怒了,他对司机说,“请你靠边停一下。”

眼见司机减速了,隋青柳连忙惊慌地护住儿子,“老公,别生气了,快到家了!”她又低头对俞以渐说,“宝贝,别顽皮,爸爸这几天事情多,心情不好,你不要惹他。”

俞以渐小声地咕哝了一句,“他什么时候心情好过?”

“你说什么?!”俞镜泊提高了声音,“你再说一遍?”

隋青柳拼命打着圆场,“老公,你不要跟小孩子计较啊。”她又板起脸,假装生气地对俞以渐说,“宝贝,你再这样不听话,我就没收你的电脑和手机了。”

“嘁。”俞以渐翻了个白眼,总算是闭嘴了。司机见情况得到了控制,便又慢慢加速了。几人一路无话,直到车开到西银1号13A楼下,俞镜泊才对司机说,“请代我向侯爷道谢,你路上辛苦了。”司机连忙说,“这是我份内的事。”他下车帮三人打开车门,然后恭恭敬敬地目送他们走进别墅。

俞镜泊一回到家,就将领结摘了下来,丢到了茶几上。接着,他又脱下了外套,隋青柳赶快接过他的外套,帮他挂到衣架上。

一只全身纯白的比熊犬摇摇摆摆地跑出来迎接他们,但显然一家人都兴致不高,只有俞以渐摸了两下它的头。

俞以渐原本是想吃点东西再睡的,但路上的小插曲使他失去了食欲,他跟比熊犬玩了一会儿,便闷闷不乐地上楼了。

隋青柳一边放自己的高跟鞋,一边冲他喊道,“宝贝,先洗澡,洗完再睡觉。”

“知道了。”

“一定要刷牙,你看你都有蛀牙了。”

“噢。”

俞镜泊看儿子关上房门,这才对隋青柳抱怨道,“你看你儿子,你就是这么带小孩的,都惯成什么样子了!”

隋青柳充耳不闻,她径直走上二楼,进入卧室,关上了门。她脱掉礼服,换上了一件宽松的家居睡裙,然后在梳妆台前坐下,对着镜子开始卸妆。

她将化妆棉沾满卸妆液,在眼皮上敷了几秒,等彩妆溶解后,再开始小心翼翼地擦拭。

隋青柳看着镜子里自己的眼睛,不知怎么忽然想起了万国侯的那双浅绿色的眼眸。虽然她和万国侯见面的次数并不多,但她却清楚地记得那双眼睛里饱含的好奇、嘲弄,似乎还带有一丝悲悯。

她又想起今晚的油画鉴赏,接着就打了个寒颤。

卧室的门忽然打开了,俞镜泊一手拿着瓶威士忌,一手抱着比熊犬,走了进来。

隋青柳从镜子里看着丈夫,皱了一下眉,“好好的干嘛又喝酒?”

俞镜泊放下酒瓶,走到隋青柳身后,轻轻地摸了摸她的脸,“我知道你难受,想哭就哭出来吧。”

隋青柳正在卸妆的手顿时停住了,“我不想谈这个话题。”

“为什么呢?”俞镜泊后退了两步,在床边坐下,“你在逃避什么?”

“我没有逃避!”隋青柳猛然回头,忿忿地瞪了丈夫一眼,“是你在逃避!”

“哈哈……”俞镜泊仰天大笑,浓烈的酒味飘散开来,隋青柳厌恶地扭过头去。

“说到底,是你不相信我。你嘴上说不怪我,其实,你心里一直在恨我!恨就算了,你还不承认!”俞镜泊的声音越来越大,隋青柳惊恐地站了起来,几步跑到门口,关上了卧室的门。

“你疯了吗?”她压低了自己的声音,“要是让俞以渐听到我们在吵架,怎么办?”

“呵呵,你在怕什么?怕他觉得看起来恩爱的父母,其实有心结?”俞镜泊冷笑着说,“我不像你那么虚伪,我心里有事就说出来。”

隋青柳走回梳妆台前坐下,“我不想跟你说话。”她强忍着怒火,“你快去洗漱吧,浑身酒气!”

“你今晚看到油画,想起小俊的事情了,对吧?”隋青柳闻言,哆嗦了一下,但没有说话。

“你看到那个抱着小孩狂奔的男人,就联想到我?”俞镜泊蹲下来,揉了两把比熊犬的头,“波波,今天乖吧?握手。”他抓着小狗的左前脚,轻轻握了两下,“喔,有乖喔,阿姨今天给你吃饱了吧?”

隋青柳听丈夫逗狗,不知为何更觉得心烦意乱,“你把狗带出去。”

“怎么了?你看我不顺眼,连带着也看狗不顺眼?”俞镜泊轻蔑地看她一眼,“这狗也是当初你说要养的。你要不喜欢,那我弄死算了。”说着,他作势将狗提了起来。

“你干嘛呀?”隋青柳惊呆了,“它又没得罪你!”

“但是你得罪我了!”俞镜泊抓着狗的后颈,使劲往门口扔去,狗低吠了一声,落在了地上,它似乎也吓坏了,贴着门边不敢动弹。

“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这个样子有多可怕?!”隋青柳的眼里有泪,但她还是强忍住了想哭的冲动,“你真是疯了!”

“是,我是疯了!只有疯子才会一直妄想能得到你的理解!”俞镜泊咆哮着,“你只知道天天上班,你有关心过小俊吗?你知道他最喜欢看大船吗?你知道他多少次央求我带他去码头吗?你知道他跟我说,要攒压岁钱给你买裙子吗?”

俞镜泊抄起酒瓶,咕嘟咕嘟喝了几大口,然后接着说,“小俊丢了,你以为我不难过?我心里好受?当初是我带他去码头玩的,我他妈会想到被人贩子盯上了?”他大吼一声,“我就接了一个电话,扭头他就不见了!我他妈都快急疯了,在码头到处找,累得像一条狗的时候,你在哪里?”

隋青柳哽咽了一声。

“你他妈在医院里,勤勤恳恳地图表现!你一年挣几个钱,在那儿跟一群犯人混,能混出什么前途来?”俞镜泊双眼通红,“我呢,我要跟老缅去跑料子,要求人家让我寄售东西,还要抽时间,带着你弟弟出去玩!”

“别说了。”隋青柳用拳头“通通”地捶着梳妆台的台面,“你是要逼死我吗?”

“是你在逼我。”俞镜泊走到她的面前,半跪了下来,“柳柳,我的心,难道你还不明白吗?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了,你还不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人吗?”他摘下眼镜,好让隋青柳能更清楚地看到他的双眼,“小俊丢了,你难受,但我比你难受一万倍!我那么爱你,我怎么会不知道你的感受!”

俞镜泊喘了一口气,“从做你家的房客开始,我就爱上你了,我知道我家里穷,成绩也不好,所以我就去努力挣钱,我想用我的双手为你换来幸福。”他抓住隋青柳的肩膀,“你看看我们现在所拥有的,这一切都是我们的,都是我们辛辛苦苦打拼出来的!我没办法赔给你一个弟弟,我就拼命给你一个更好的未来,当作是赎罪!”他看隋青柳只是流着泪,一言不发,便又抓起隋青柳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我们共同经历了那么多,我比谁都更疼你!”

隋青柳终于“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俞镜泊连忙站起来,将她揽入怀中,“嘘,嘘。别难受了,是我不好,是我不好,都怪我。”他抱着隋青柳,温柔地摇晃了一会儿,直到隋青柳平静下来。

“老公,你知道我为什么难受吗?我不是因为看到抱小孩的人而难受。”隋青柳擦了擦哭花的双眼,她死活不肯用“人贩子”这个词,“我难受的是看见了小光。”她的眼镜又红又肿,显然是擦得太用力了,“别人可能会以为那光头是高总,但是你我都清楚的很,那个人肯定是小光!”

俞镜泊沉默了几秒,松开了手,“就算那个人是小光,又能说明什么问题?”他摊开双手,“我那两年为了做生意,一直都是打扮得比较体面的,那两年,你见我穿过T恤吗?”

隋青柳摇了摇头。

“画上那两个人,一个蓝衣服,一个条纹的,都是T恤。既然画上没有我,那有没有小光,又有什么区别?”俞镜泊不以为然地说,“小光一直在码头做事,出现在船上,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隋青柳犹豫了一下,“可是,那几年你跟小光关系那么好,我想,他如果看见了小俊,是不会不告诉你的。”

“是啊,他看见了的话,肯定会跟我说。所以,你就不难推断出来一件事,那就是小光压根儿就没看见什么,他出现在那画上,纯属偶然。”俞镜泊看到瓶子里只剩下一点儿酒,索性一饮而尽。

“偶然……”隋青柳喃喃自语道,“那小光去哪儿了?”

“不知道。”俞镜泊放下酒瓶,开始脱长裤,“我们后来卖掉房子走的时候,我去找过他,想要饯别,但是他不在,听说是去霓虹国跑船了。再后来,2011年夏天,我回过一次韩城,也没找到他。”

“他不会是故意躲着你吧?”隋青柳忽然问道。

“瞎说什么呢?”俞镜泊笑了起来,“小光那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心眼特直。”他走到门口,想抚摸一下比熊犬,但比熊犬却往后退缩,显然是对他之前的举止心有余悸。他耸了耸肩,打开门,将狗放了出去,然后走到了浴室门口。

隋青柳长吁一口气,“就算这样,还有一件事我想不通。”

“什么事情,我的老婆大人?”俞镜泊此刻已经几乎脱光了,他站在浴室门口,嬉笑着问道。

“侯爷怎么会知道小俊的事情呢?”隋青柳拆开了盘好的头发,那一排小夹子像是列队的士兵一样,整齐地排在桌上。

“侯爷也未必知道,他可能就是好奇心强罢了。”俞镜泊耐心地说,“知道小俊事情的人也不是很多,而且基本上都在韩城。都过了十三年了,除了我们以外,还会有多少人记得?”他看着妻子那仍旧游移不定的眼神,又说,“何况,小俊的事情跟侯爷没有任何关系,他难道吃饱了没事干,去找一幅指桑骂槐的油画来气我们?没必要嘛。”

“唉,你说的也有道理。”隋青柳这才注意到俞镜泊准备去洗澡了,“你快进去吧,别感冒了。”

“老婆大人开心,比什么都重要!”俞镜泊嬉皮笑脸地说完,然后走进了浴室。他关上浴室的门,对着镜子发了几秒钟的呆,“我得做点什么事,挽回今晚在万国侯面前丢的脸。”他心想,“得把这个财神爷弄到我的善家去。”

第一百零六章 含泪微笑

等万国侯送走南泽雨和高靳一家,已近十一点。他站在花廊旁边,目送两家人的车子驶出地下停车场,然后,他抬起手臂,对着袖扣说,“月总管,你叫上狂心和K1,到空楼来见我。”

虽然夜已深,但皇冠依旧灯火通明,一些酒意甚浓、玩兴未减的宾客仍然留在庭院内,显然是做好了留宿的准备。万国侯沿着花廊,慢慢走到了空楼的侧面,他遥望着钗光人影,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了一种古怪的表情,“欧亨利说的好,人生真是个含泪的微笑。”

在华丽的庭院中,他静默得像一缕幽魂。

他叹息着走进了空楼,不出所料,月漱落、谢狂心和K1都已在起居室里等候。一见他出现,三人便迎了上去,“侯爷!”

万国侯摆摆手,接着解开西装的扣子,在象牙色的沙发上坐了下来。“狂心,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过来吗?”

谢狂心不安地看了一眼月漱落,“嗯。”

万国侯往后靠了一点,“月总管,麻烦你去泡一壶红茶来。”

月漱落关上门以后,万国侯忽然沉下了脸,“你胆子不小,竟然敢背着我玩花样!”

谢狂心上前一步,“侯爷,我不是玩花样。”他咬了一下嘴唇,“我就是想替您出气。”

万国侯冷笑,“你在我书房偷了没盖章的请柬,又装作殷勤的样子送给南家,你打的算盘,就是让他们进不来,好帮我出气?”

谢狂心不服气地说:“起码,能让南泽雨出一下丑,门口可多人看着呢。”

“你觉得这些客人都是弱智,看不出这里面的端倪?”万国侯眸光一闪,“南泽雨很聪明,他当时就能想明白是你捣的鬼。”

“那又怎么样?”谢狂心满不在乎地说,“我又不怕他。”

“你还记得你答应过我的事情吗?”万国侯一字一句地说,“我救了你,你的命就是我的。”

谢狂心渐渐变了脸色,他低下了头,没有说话。

“我能把你从戒备森严的公海邮轮上救出来,我也能把你再丢回去。”万国侯傲慢地说,“你可不要把我当成是救世主,我救你,不过是因为你对我有用。”

K1看谢狂心的头越来越低,有些不忍心,“侯爷……”

万国侯冷冷地瞟了他一眼,K1一怔,识趣地没有再往下说。

“你知道我和南泽雨之间的事情吗?”万国侯的声音不大,但却带着明显的怒意,“你对我了解多少?”

谢狂心有些不知所措,“侯爷,我不知道你们的事情。”他委屈地说,“我就是感觉您讨厌他,我想,我要是整一整他,让他难堪,也算帮了您一把。”

“假如南泽雨以为是我授意你去羞辱他的,那你就坏了我的事了。南泽雨这种人,是不会容忍别人骑在他头上的,今天你捉弄他一把,明天他可能就会要你的命。”万国侯脸色阴沉,“你得感谢月总管,要不是她教你那一跪,你就麻烦大了。你这一跪,当面认错道歉,南泽雨才不好再对你出手。”

谢狂心用右手无意识地摩挲着左手手腕处的伤痕,“我就知道那女人会跟您告状!”他被训了一通,不再像之前那么傲气,但仍有些不甘心。

“不是她告诉我的。”万国侯淡淡地说。

“是我跟侯爷讲的。”K1忽然说道,“这件事不是小事,我必须跟侯爷汇报一下。”

听K1这么说,谢狂心便不好再抱怨什么了,他悻悻地走到万国侯身边,“侯爷,我能坐这儿吗?”

万国侯拍了拍沙发,口气缓和了一点,“孩子,你很聪明,但是,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笨不可怕,可怕的是自作聪明;聪明也并不值得夸赞,值得夸赞的是懂得将聪明用对地方,懂得把握好尺度。”

谢狂心默默地听完,然后轻轻点了点头,他见万国侯脸色稍霁,便忍不住略带抱怨地说:“侯爷,别老说我是孩子,我都十八岁了!”

万国侯微微一笑,“但是你今天做的事情,却只有小孩子才会做。”

谢狂心语塞,他狠狠瞪了一眼正在偷笑的K1,然后说道:“侯爷,我有件事要跟您说。”

“说吧。”

“月总管虽然很好,但是侯爷,您还是得防着她!”

万国侯脸上的微笑消失了,“你是在教育我吗?”

“没有!我不是那个意思!”谢狂心一着急,声音也变大了,“我就是觉得……”

他欲言又止的样子令万国侯十分不悦,“有话就说。”

“您是不是觉得她很漂亮?”谢狂心踟蹰了半天,终于蹦出一句话来。

万国侯愣了一下,“你说话怎么跟T3一个味儿?”他哭笑不得地说,“从3月份到现在,半年多了,你见月总管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吗?”

“没有。”谢狂心答道。

“我身边有没有发生什么对我不利的事情呢?”万国侯好整以暇地问道。

“没有。”

“那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谢狂心叹了一口气,“侯爷,正是因为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我才觉得这个女人不简单啊。”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不要胡思乱想,我心里有数。”他略微有些疲惫地说,“做好你该做的事情就行。千枫学院的纪录片拍完了吗?”

“……嗯。”

“下个月,要举行校庆了吧?”

“是的。”

“那你去休息吧,好好准备一下,后面还有你忙的时候。”

谢狂心站起来,鞠了一躬,离开了房间。

谢狂心刚走,月漱落就敲门进来了,她捧着一个茶盘,上面摆满了银光闪闪的茶具。

K1忍不住深呼吸了几下,“好香,可惜狂心走了,喝不着。”

月漱落将茶盘放在一张小圆桌上,“侯爷,K1,过来喝茶吧。”她熟练地摆放着茶杯、碟子、三层架。

万国侯微笑着走到圆桌旁,他拉开椅子,坐了下来,“月总管,你怎么知道我饿了呢?我可没吩咐你弄吃的。”

“侯爷晚上一直在照顾客人,肯定没有吃好。”月漱落答道。

实际上,万国侯整晚都没有吃过一口东西,也没有喝过一口酒水,此刻确实是饥肠辘辘了。他拿起三层架最下层摆放着的手指三明治,毫不客气地吃了起来。

月漱落嫣然一笑,“侯爷,您让我想起了我以前读过的一本书。”K1帮她拉开椅子,她点头致谢,然后坐了下来。“是梁实秋的书,侯爷您知道这个人吗?”

万国侯一面咀嚼,一面点点头。

“他有一篇散文,描述的是许多人在参加完盛大的宴会后,回到家会让老妈子再煮一点稀粥来吃,因为在筵席上实在是吃不好。”月漱落将香气扑鼻的格雷伯爵红茶倒入杯中,再加入牛奶,接着拿起小茶匙,在杯子里轻轻搅拌了几下。“以前上学的时候,我读到此文,非常不以为然,想着怎么会有人在筵席上不好好吃山珍海味,却要等散场了回家喝那点稀粥。”

她看万国侯将手伸向第二层架子,取下了司康和奶油,不由得扑哧一笑,“现在我懂了,梁实秋真乃大师也。”

万国侯微笑着说,“没办法,只有在你们面前,我才能稍微放松吃一点东西。”

K1好奇地问道,“侯爷,这样说来,您一晚上真没吃什么东西吗?”

万国侯不置可否,他满足地吃完了一个司康,又喝了两口茶,才慢悠悠地说:“你今晚有收获吗?”

“没有。”K1答道,“南泽姣拖走了狂心,俞以渐一门心思在玩一个叫做LOL的游戏,我就陪了会儿高襄绮。哦,对了,貌……啊不,姜汝砺发了条信息,说他搞定俞以渐了,要不要叫他过来?”

万国侯摇摇头,“明天我再听他的汇报吧,今天太晚了。”

K1挠了挠头,“侯爷,我有点不明白,这几个孩子能弄出什么事情来?值得您这样重视?”

万国侯淡淡地说,“你现在不用知道。你要做的就是按照我的计划,一步步来。以后,等时机成熟了,我会告诉你前因后果的。”他看了一眼月漱落,“月总管,你对我要做的事情,一点都不好奇吗?”

月漱落平静地直视着万国侯,“好奇,但是我不会问您。假如您想让我知道,您会说的,您不说,那就代表我不需要知道。”

万国侯大笑了起来,“K1,听听,这简直是完美的管家范本。”他又拿起一个司康,用手掰成了两半,然后舀了一小勺奶油抹在上面,送进了嘴里。待咀嚼完毕,他才说,“某些时候,我觉得月总管跟我是同一种人。”

“同一种人?”K1不明所以地重复了一遍。

万国侯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跟我说说今晚的不速之客吧。”他离开圆桌,走到写字台后面。

万国侯并没有回答K1的问题,但K1显然是早已习惯了这个老朋友的古怪脾气,也就不去计较了。他看了一眼月漱落,“月总管,你说?”

月漱落起身走到万国侯对面,言简意赅地说:“K1在空楼旁边发现了一个偷拍的家伙,自称冯烈祖,会几句蹩脚的韩语,但应该是中国人。他说他是做微信公众号的,写仇富的文章。我已经让C4查过了,他的号确实已经运营了两年多,不是最近才注册的。”

万国侯若有所思,“你们把他放了?”

“是的,E1摔了他的相机,当然也没有把存储卡给他;他手机里的照片是K1删的,应该是没有后患了。”月漱落答道。

“这个人是装成饭店的服务员混进来的?”

“是的。筸廷屋的一个员工请假了,他就钻空子顶替进来了。”月漱落微蹙着眉,“这个人很滑头,也很会演戏。”她迟疑了一下,“我没有派人跟着他,不过,C4应该可以通过黑他的公众号来掌握他的位置和信息。”

万国侯摇摇头,“用不着在这种小喽啰身上花力气。”他思索了一阵,“就算你们没发现他,让他把照片发出去了,顶多也就是招来一些批评我的声音罢了。不过,多亏了他的提醒,我们得加强安保了。”他的目光掠过K1,后者正尴尬地憨笑着。

“筸廷屋以后不用再合作了,下次宴会换一家吧。”万国侯漫不经心地说。他回想起今晚的油画鉴赏环节,忍不住露出了嘲讽的微笑,“我想,很快就有人要请我去参加活动了。”他看了一眼手表,“你们退下吧,我也要休息了。月总管,宾客们就麻烦你了。”

等房间内只剩下万国侯一人的时候,他走上二楼,进入了卧室,接着关上了门。他脱下衣服,丢到了椅子上,然后光着身子走进了浴室。

二十分钟后,万国侯走出了浴室。他懒洋洋地走到卧室墙上的一面落地镜前,开始观察镜中的自己。

一具奇异的躯体出现在镜子里。这个人长发披肩,他的脸、脖子和手都是白人的皮肤,但其余的地方却是黄种人的样子;他的前胸和后背分布着许多浅色的伤疤,看上去就像是错综复杂的地图;他的眼睛不再是白天的浅绿色,而是一种令人心折的金黄色。他出神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直到他感觉有点冷了,才走到床边,将床上的被褥胡乱翻了几下,然后又移动了一下枕头。

做完这些之后,他回到落地镜前,伸手在镜子顶端的某处按了一下。

一秒后,镜子缓缓移向一边,其后露出了一个入口。万国侯径直走了进去。

这是一间极小的密室,只有六七个平方大小,里面有一张上下床、一张小桌子。万国侯点亮了放在小桌子上的台灯,他看着上下床,沉默了许久。

床上铺着质地粗糙的蓝白相间的方格床单,而枕头也只有薄薄的一层。

万国侯裸着身子躺到了下铺上,他掀起那床棉絮装填得稀稀落落的被子,盖到了自己身上。这张和他现在的生活水准极不相称的床,却带给他一种莫名的安心,他闻着劣质棉被的味道,很快就闭上了眼睛。

“Goodnight。Tomorrow-is-another-day。”

第一百零七章 损兵折将

万国侯举办宴会之后的第三天,上午八点五十分,南泽雨进入了自己的办公室。

他欣赏了一会儿窗台上的琉璃殿,然后将它挪了个位置,使它完全暴露在阳光下,接着,他又将一盆星乙女放到了阴凉处,免得它被太阳照射到。“有空了我要再弄点皱叶麒麟和长生草。”南泽雨这样想着,又看了一会儿窗台上的几盆多肉,这才不慌不忙地走到写字台后面,拉开椅子,坐了下来。

桌上有三份刚送来的新报纸,还有两个快件。南泽雨瞟了一眼快件封面上的寄件人名字,本能地猜测应该是某些公益组织发给他的宣传资料,他对这些根本就不感兴趣,于是便将快件推到一边,漫不经心地翻开了报纸。

南泽雨先拿起“党报”,快速浏览了“国际风云”和“国内政经”两个版面,但没有发现他感兴趣的新闻。他放下“党报”,又拿起了《申友晨报》。

“与‘神秘富豪’交情匪浅

警方或遭遇信任危机”

南泽雨看到这个标题,不禁心中一紧,而当他将视线移到大字号标题下的配图时,更是感到惴惴不安。在这张图片上,西装革履、端身而立的南泽雨正接受满面笑容的高靳的敬酒,而站在两人中间,面对着镜头的,是神色莫测的万国侯。

南泽雨下意识地坐直了身子,快速地读完了这篇报道,等他放下报纸的时候,脸色已经是一片铁青。

按照文章的描述,他简直要和万国侯称兄道弟了,而高靳也是他的左膀右臂,与他关系密切。文章里影影绰绰地写了许多模棱两可的分析,而且每一个结论都试图将读者的视线导向“叶颖君坠楼案”,以及不言而喻的钱权交易。

他想起因故早退的俞镜泊,这个幸运的家伙没有出现在照片上,由此也不会被人瞎揣测一通。想到这儿,他不由得咒骂了一声,“妈的!”

在南泽雨看来,撰写这篇文章的人,其心可诛。“余心至安”,显然只是个笔名,实际上又是一个想敲竹杠的人盯上了他。南泽雨越想越气,又读了一遍文章,“捕风捉影!全是胡扯!”他愤怒地扔下报纸,又狠狠地踹了一脚写字台。

南泽雨拿起电话听筒,左手烦躁地在桌面上敲打着。该打给谁呢?市委宣传部部长?似乎有些小题大做了。打给《申友晨报》的社长?但他与对方并不熟,只是吃过一次饭,万一对方不买账怎么办?南泽雨想得头疼,只好先放下了电话听筒。

“'Cause-the-players-gonna-play,play,play,play,play……”南泽雨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吓了他一跳。他看了看桌上并排摆放着的两个手机,亮屏的是私用。这陌生的铃声一听就知道是他女儿设置的,南泽雨苦笑了一下,按下了接听,“大早上打电话,什么事情?”

对方说了一句话后,南泽雨的脸色立刻变了,“什么时候的事?”

他一边听对方汇报,一边在心里打着主意,“不要慌,不要报警,等我来了再说。”

南泽雨挂掉电话,走出了办公室。他来到这一层楼最边上的那间大办公室的门口,轻轻打开了门。里面坐着的几个人,正没精打采地聊着天,一见南泽雨出现,他们都立刻摆出正襟危坐的样子来。

南泽雨只是站在门口,没有进去,“你们主任来了吗?”

“好像来了。”离他最近的警官硬着头皮答道。

南泽雨一眼就看出对方是在说谎,但他也懒得戳破,“那你告诉他,我今天有事,下午的会我要是赶不上,就让他们自己开,不用等我。”

“哦,好的。”几乎是不等对方回答,南泽雨就已经关上门走了,他离开的速度是如此之快,以至于让那位年轻的警官心里直犯嘀咕:难道是我替主任打马虎眼被发现了?

南泽雨开着车,一路横冲直撞,他心里着急,恨不能长出一对翅膀来。可偏偏魔都的早上就是这样习惯性地堵车,他按着喇叭,心烦得忍不住想要大吼一声。

好不容易赶到了陶无法位于古玩城一条街上的琥珀店外,南泽雨快步冲上台阶,推开了玻璃门。

陶无法正在店中等候,他虽然眼睛不好,但听力却很敏锐,在听到开门的动静后,他立刻扭头问门口的伙计:“是不是姑爷?”

“是我。”南泽雨答道。

陶无法拄着手杖,从柜台后面走了出来,“去老地方吗?”

“不用,就在店里说。”南泽雨吩咐伙计在门口挂上“close”,然后又掏出钱包,抽出几百块,递给了门口的伙计,“你们还没吃早饭吧?赶紧去吃。”

伙计接过钱,会意地朝另外几个人招了招手,而后匆匆离开了琥珀店。

等店里只剩他俩的时候,南泽雨疲惫地叹了一口气,他在一张高脚椅上坐下,“仔细说说,到底什么情况?”

陶无法的脸色也很阴沉,因为这是他做梦都没想到会发生的事情。早上,他像往常一样来到店里,刚开门不到两分钟,就来了一个小男孩,声称自己手里有一种非常罕见的琥珀,能呈现七种颜色,想要卖给他们。

小男孩要求跟能“当家拿主意”的人交谈,陶无法便说明自己就是店主,不料这小男孩根本不把眼睛几乎看不见的陶无法当回事,非要见“当家的”才行。

陶无法好说歹说,连哄带骗,小男孩才勉强同意跟陶无法交易。但是,他并没有带琥珀在身上,一番商量后,小男孩决定带陶无法去往他的住处取货交易,价格是两万一克。

“还是上次那个小男孩吗?”南泽雨忍不住打断了陶无法。

“不是。”陶无法答道,“上次的孩子普通话很标准,这次的听起来有外地口音。不过,伙计说,这个孩子也很小,个子矮矮的,也是最多六七岁的样子。”

“他开的这个价格实在低的有些出乎意料啊。”

“是的,但我当时想,可能是小孩子偷了大人的东西卖。小孩子又不懂得琥珀行情,乱喊价也是很有可能的。”

南泽雨摸出烟盒,点燃了一支烟,他抽了一口之后,又缓缓吐出烟柱,“然后呢?”

“然后,我就跟他商量,能不能让我最信任的伙计替我去?”陶无法闻到烟味,也有点心痒,但他听不出南泽雨的喜怒,便不太敢抽。他摸索着走到柜台后边,拿出一个烟灰缸,递给了南泽雨。

“他拒绝了?”

“他同意了。”陶无法答道,“他应该也能看出我的眼睛不行,行动实在不方便。”

“于是,你就让小吕、小佟跟着他去了?”

陶无法长叹一声,他何尝没有听出南泽雨话语中的责备,但他无计可施。

小男孩年纪很小,似乎没有任何威胁性,也正因此,陶无法才会放心地让小吕、小佟跟着他去取货。为了让小男孩感受到自己的诚意,陶无法甚至拿出一万五千块钱的现金当作定金,让小男孩带走了。

陶无法并不担心会被骗,因为小吕的身手在伙计中算是出类拔萃的,他曾经听其他伙计说过,小吕可以徒手劈断两块砖头。他虽然看不清小吕,可他平时听小吕爬楼梯,呼吸都非常浅,想必是有功夫在身的。

而小佟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玩双节棍,他无论去到哪儿,双节棍都从不离身。他甚至还参加过在香港举办的一届双节棍大赛,虽然没拿到什么好名次,不过用来防身还是绰绰有余的。

然而,一个小时过去了,小吕和小佟并没有回来,陶无法只好吩咐店里的伙计拨打两人的手机,却均提示“已关机。”陶无法这才有些惊慌起来,他猛然意识到,自己不知道小男孩的名字,也不知道具体的住址。

小男孩含糊其辞的“白桥弄”离陶无法并不远,他立刻派伙计过去找,然而一无所获。他不可能挨家挨户地搜查,无奈之下,他想到了南泽雨。

南泽雨听到这里,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表,“小男孩到店里是几点?”

“大概八点的样子。”

“伙计跟他走的时候,是几点?”

“八点二十吧。”

南泽雨若有所思,“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是九点半,现在是十点一刻,你的两个伙计已经失联快两个小时了。”

陶无法愁眉苦脸地说:“我想到了报警,但是我又不敢。”

南泽雨冷笑了一声:“还好你没报警,蠢货。”他抽着烟,教训着陶无法,“七色珀的事情不能公开,知道吗?你是怕警察不知道你跟霓虹国的不仁社有来往吗?”

陶无法点头如捣蒜,俄顷,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又抬起头说道:“你要不要看看店里的监控录像?”

南泽雨不耐烦地抽了一口烟,然后在烟灰缸里弹了弹烟灰,“这个小孩肯定什么都不知道,他背后的那个人显然是有意识地每次都换不同的小孩子来跟我们打交道。”

他话音刚落,陶无法的手机忽然响了,不等陶无法接通,就挂断了。陶无法掏出手机,解开锁屏,递给了南泽雨,“你看看,是不是小吕和小佟打来的?”

“是小吕的号码。”南泽雨迟疑了一下,回拨了过去,但“嘟嘟”了半天之后,也没有人接听。正当他思索着打电话的人的身份时,屏幕上又弹出了一条微信信息。南泽雨点开后,就有了不详的预感。

对方发来的是一段短视频,南泽雨看着黑漆漆的预览画面,按下了播放键。

拍摄的人缓缓地移动着镜头,他十分小心地操作着手机,直到镜头移到了他的额头附近。

镜头突然一晃,接着,一对金色的眸子映入了南泽雨的眼帘。

视频结束了。

南泽雨吓了一跳,他不安地站了起来,烟也丢到了烟灰缸里。他心神不宁地来回走了一会儿,然后决定再看一遍视频。但当他再次点开微信时,屏幕上却显示对方已经撤回了一条消息,视频不见了。

南泽雨恨恨地瞪着屏幕,像是要把它给瞪出两个窟窿来。

“怎么了?”陶无法侧耳听着手机的动静,不安地问道。

“金色眼睛出现了,你的两个伙计要倒霉了。”南泽雨握紧了手机,“不知道下一个倒霉的是谁?”

陶无法还没来得及回答,“哐当”一声突然响起,两人都听得出来,这是玻璃被硬物砸到的声音。

南泽雨脸色一变,他立刻站起来,几步冲到门口,拉开了店门。

两个麻布口袋被丢在了陶无法的店门口,口袋上有刺目的斑斑血迹。南泽雨小心地环顾了一圈四周,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人。实际上,古玩城所在的这条路,不到下午,是几乎看不到什么行人的。这反倒让南泽雨松了一口气,他在确定没有危险之后,吃力地将两个口袋拖进了店里。

他关上门,又拉下了门帘,接着解开了其中的一个口袋,里面果然躺着一个年轻的伙计。南泽雨认出来,此人正是小吕。他试着摸了一会儿小吕的脉搏,但很快就将他放开了。另一个口袋里装的是小佟,也早已断了气。

“这人真狠。”南泽雨喃喃道,“两个倒霉蛋的脖子都被扭断了。”

“我去调今天的监控录像,店门口有个探头。”陶无法走到柜台后面,摸索着电脑。

“你让开,我自己来。”南泽雨坐到电脑前面,点开了监控软件。从监控画面上看,只能看出那人戴着口罩,穿着宽大的工作服,长相和年龄都无法判断。只见那人将两个麻布口袋丢在了店门口,然后上了路边的小货车。他上车后,又摇下车窗,伸手扔了一样东西砸向店门,然后就开着车扬长而去。此外,那人还在车牌上面遮挡了塑料袋,从画面上看不清任何数字。由于古玩城紧临高架桥,平常就不怎么安静,以至于那人在做这一切时,南泽雨和陶无法都没有注意到。

“这人大概是不怕被交警罚?敢挡车牌?呵呵。不过他都敢杀人了,也不在乎这些了吧。”南泽雨嘲笑地说着。他的笑声还没停止,一条新的信息又传送了过来,发送人是小吕。

南泽雨点开了信息,“下次,让管事的来。”

最令南泽雨感到愤怒的是,在这条信息的结尾,居然带着一个笑脸。

第一百零八章 口蜜腹剑

“操!”南泽雨气得将陶无法的手机扔到了地上。“啪”地一声,手机屏幕碎了。

“怎么了?”陶无法看不到这一切,他只能通过南泽雨的声音来判断,发生了非常糟糕的事情。

“你的两个伙计被人杀了,我刚刚拖进来的就是他们的尸体,那人还发了个信息过来示威,要求下次见管事的人。”南泽雨咬牙切齿地说,“这双眼睛,烧成灰我都记得。”他转向陶无法,“都是你惹的麻烦,现在莫乌斯找上门来了!”

“真的是莫乌斯?”陶无法感到一阵眩晕,他后退了两步,跌坐在了椅子上。他哆嗦着拿出烟盒,又摸出了一根烟。

“不然呢?”南泽雨瞪了他一眼,接着才想起来对方看不见,“这个人的眼眶周围皮肤发皱,明显年纪很大了。而且,这种眼睛,除了莫乌斯以外,现在还有谁会有?”他伸手帮陶无法点上香烟,然后给自己也点了一根。

陶无法拿着烟,却没有吸一口,他像个霜打的茄子,有气无力地说:“他就是冲着我来的。”

南泽雨抽了一口烟,琢磨了一会儿,“还真不一定是冲着你来的。莫乌斯之前骚扰过姣姣,后来又跑到警局外转悠,我看他倒像是针对我。”

陶无法吃惊地说:“莫乌斯此前没有见过你,他跟你有什么过节吗?”

南泽雨沉默了一会儿,“你忘了莫乌斯的另一个身份了吗?”

陶无法抽了两口烟,“我懂了,你的意思是,他替那狗东西报仇来了。”

“莫乌斯是韩诺惟的爷爷,他如果知道了韩诺惟坐牢,又因越狱而死,肯定会把账算到我们头上。”南泽雨抖了一下烟灰,“虽然我不知道91年那次,莫乌斯是怎样逃过警方追踪的,但我想,他敢这么高调地杀我们的人,就等于是公开宣战了。”

“莫乌斯以前不是这样的。”陶无法眉头紧锁,“他虽然功夫很好,但并不是滥杀无辜的人,更不会嚣张地把尸体丢给我们。”

“我们是他孙子的仇人,你又背叛了他儿子,他才不会手软。”南泽雨冷笑着说,“换成是我,我说不定做的更过火。”

陶无法不愿再继续探讨这个话题,他问道:“监控里能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吗?”

“没有,他的脸大部分都被遮住了,车牌号码也看不见。他发来的视频没过几秒就被他删除了,我想再看一遍都不行。”南泽雨现在已经冷静了许多,他熄灭手里的烟,然后走出柜台,将地板上的手机捡了起来。

“不能查他发信息的号码么?”

“他是用小吕的手机发的信息,我估计这会儿手机已经在垃圾箱里了。”南泽雨把破手机丢到柜台上,“莫乌斯此举意图明显,就是想让我们知道他手里有七色珀,想要的话就得拿命去换。只是不知道,我俩的命够不够换的?”

陶无法听得胆战心惊:“少主,你的意思是,我俩去跟他交易?”

“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不要这样叫我!”南泽雨恼怒地喊道,“你是在讽刺我吗?”

“属下不敢!”陶无法连忙道歉,他忽然想起南泽雨也不喜欢这个词,便又急忙改口道,“不敢!”

“我什么时候说要去跟他交易了?”南泽雨心烦地坐到椅子上,“你不要瞎猜,我不会让你去冒险的。”

陶无法听他这么说,稍微感到了一点安慰,但南泽雨接下来的话,又让他的心悬到了半空中。“我们一定要拿到七色珀,不管用什么方法。”南泽雨神情阴鸷,“我们要抢在其他人之前行动,不要干坐着等指示。”

“那么,我们该怎么做?”陶无法听着南泽雨渐渐变得平稳的呼吸,猜想他一定是有了主意。

“你的监控录像也不是完全没有帮助。”南泽雨忽然笑了一声,“今天早上来你店里的小男孩,跟一个多月前来的那个,一定是有某种共性,所以才会被莫乌斯盯上,用来传话。”南泽雨神情自若,他像是完全不记得自己在半小时前才否认过陶无法关于调查小男孩的提议。

“他总是这样反复无常。”陶无法心想,但他嘴上说出来的却是,“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你去查一下这两个小男孩,找出他们的共同点。也许是就读于同一所学校,也许是住在同一个小区,也许都喜欢某种玩具。总之,他们一定有共同点,你一定要找出来。”南泽雨随手拿起柜台上的紫光手电筒,“咔嗒咔嗒”地按个不停。

“好的。”陶无法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此时,他闻到了一股血腥气,但由于南泽雨还未交待怎样处理尸体,他就只好先忍着。

“其实,我今天早上也有烦心事。”南泽雨叹了口气,“13号晚上在万国侯家里,我和高靳、万国侯被人拍下来了,发在了《申友晨报》上,还起了个耸动的标题,瞎写一气。”

“怎么会这样?”陶无法紧张地说,“偷拍的人是什么意思?想弄臭你?”

“不清楚,也可能是想敲诈我吧。”南泽雨放下手电筒,“我倒是不怕敲诈,也不怕哪个脑残去举报我,我怕的是这件事跟莫乌斯有关。”

“不会吧?”陶无法吓了一跳,“莫乌斯一向独往独来,不会跟媒体合作的。”他转动着浑浊的眼珠,“而且莫乌斯肯定也进不去皇冠,那安检还是蛮严格的。”

“是的,但愿是我杞人忧天吧。”南泽雨敲了两下玻璃柜台,然后转过头,看了一眼地上的麻布袋,“一会儿那几个吃饭的回来了,你再叫他们处理吧。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办,就不留在这里了。”

“遵命。”

南泽雨站起身:“不要慌里慌张的,这件事处理好了,没人会知道。小吕和小佟的家里人要是问起来,你就装傻说不知道,店里的伙计,该交代的你看着办。”

“那……假如他俩的家人报警了?”陶无法担心地问道。

“你他妈今天是不是被吓傻了?”南泽雨忍无可忍,“这种破事还要我教你?”

陶无法反应过来,赶紧点头哈腰地说:“我懂了,懂了。给你添麻烦了。”

南泽雨疲惫地走到一个麻布袋前面,“做的干净漂亮一点,不要留尾巴。”

陶无法心中一凛,他明白,不留尾巴就是全灭口的意思。“又得招新人了”,他无奈地想着。

“对了。”南泽雨停下了脚步,“我差点忙忘了。”他盯着陶无法的脸,“02年你去码头接我的时候,没有走漏消息吧?”

“当然没有!”陶无法紧张地答道,“我一个人去的,后来安排你在招待所住下,你在那里一直住到你去县局报道,你忘记啦?”

“万国侯那幅油画,我总觉得在影射什么。”南泽雨下意识地摸了摸额头,但他的额头上并没有什么汗水。

“你是说,那幅画上像是父子的两个人,是指我们俩?”陶无法拄着手杖,走到了南泽雨旁边的一张高脚椅边上,慢慢坐了下来。“可是,侯爷不是当时否认了自己的猜测,说两个人长的不像?”

“我倒不是担心那个画家正好看到了我们,然后画了下来。”南泽雨的语速并不快,这让陶无法等得有些心焦,可陶无法又不敢催促南泽雨,只能徒然地抠着手杖握柄上的花纹。

“我想不明白的是,他为什么要花三亿买下这幅画?就算是名师巨匠的作品,我也看不出这画有什么特别之处。而且,这幅画里也有让俞镜泊一家感到不舒服的东西,你是没看见,隋青柳当时吓得都快晕过去了。虽然画上没有高靳,但船上那个光头也够让人怀疑的了。”南泽雨若有所思,“这幅韩城风光画上恰好有和我们三家的男性相似的人,我不太相信这是巧合。”

“可是,侯爷不至于请弗兰克·马瑟韦尔画一幅讽刺我们三家的画吧?我印象中,去年就看到弗兰克·马瑟韦尔去世的新闻了,那个时候,侯爷还不认识我们呢。”南泽雨听完这番话,显得有些不太高兴,但他不得不承认,老头子分析得有道理。

“再说了,我们之前又没跟侯爷有过来往,也没得罪过他,他没有必要这样针对我们,这应该就是巧合,是你把几件事都串到一起了。”陶无法不以为然地说,“一个富得流油的英国人,自认是个中国通,想要附庸风雅,发表几句半通不通的鉴赏点评,这是很正常的。”

他听南泽雨没有吭声,便又接着说,“韩城是个小地方,我相信很有可能在当晚参加宴会的宾客中,只有我们几个是韩城人。侯爷想要示好,于是就请我们几个韩城人去看一幅韩城画,这再正常不过了。画面上或许有一些人的形象和我们有几分相似,所以侯爷才将我们做了对比,他哪里知道我们并不喜欢这种联系呢?就算他中文讲得好,说到底还是个英国人,他怎么可能懂得中国文化里的待客之道呢?另外,外国人有时候区分不出黄种人的脸,他们感觉黄种人都长得差不多,也不奇怪。”陶无法生怕南泽雨将重心放在了万国侯身上,从而忽略了莫乌斯,他拼命分析着各种可能性,希望南泽雨听后能分清主次。

南泽雨看着陶无法的眼睛,不禁在心中苦笑,看不清楚有时候还真不是坏事。他低下头默默地想了一会儿,然后抬起了头,“好,就算你说的这些全都成立,但还有一件事,我无论如何都不能不在意。”

“什么事?”

“13号晚上,好几个小时的时间,万国侯都没有吃一口东西,也没有喝一口酒或者饮料。”南泽雨说道,“我回家以后,越想越不对劲。要不是我们现在都好好地站在这里,我简直要怀疑他给我们下毒了。”

“那你现在知道,侯爷是无辜的了?”陶无法说道。

“但我仍然不太敢相信他。”

“我倒是觉得,侯爷对你很友善,他似乎挺欣赏你呢。”陶无法回忆着宴会上的情景,“你记得吗?他后来还夸了好几次姣姣。”

“哼。现在还不好说,我总觉得,他看人的时候,虽然脸上带着笑,但眼里却毫无感情,给我一种口蜜腹剑的感觉。加上他那个捣乱的亲戚谢狂心,我越想越不舒服。”南泽雨皱着眉头,“万国侯出现以后,发生了太多事情。叶颖君死在他的车前面,尸体上还有他送给马道生的名片;马道生的死搞不好也跟他有关联;叶颖君店里的店长被他带走,还培训成了管家;他那个不知道是外甥还是侄子的亲戚,又从莫乌斯手里救下了姣姣;他的宴会上,出现了一幅韩城的油画;更糟糕的是,我出席他宴会的照片,还出现在了报纸上!”

“叶颖君和马道生的事情,和我们无关呀,管他是不是万国侯杀的呢?谢狂心救了姣姣,是好事啊;油画的事情,刚才已经解释过了;至于照片,我得说,假如我是万国侯,假如我要对付你,我肯定不会用这么拙劣的办法!”陶无法越是替万国侯辩解,南泽雨的心里越是不舒服,可他偏偏又很难反驳这些话。

“算了。”南泽雨走到门口,“我要去见一个人,用不了几天,我们就能知道万国侯究竟是何许人也了。”他从鼻子里冷哼一声,然后拉开了门。

而在与琥珀店相隔四条街的一个路口,一辆白色的小货车拐了个弯,缓缓停在了一条小路的路边。司机跳下车来,将遮挡在车牌上的塑料袋给撕了下来。然后,他把破烂的塑料袋揉成一团,扔进了路边的垃圾箱。这时,他忽然想起来自己还没吃早饭,但现在已临近中午,于是他锁上车门,走进了路边的一家便利店。

在结帐的时候,他看到了报刊架上的《申友晨报》,封面上的照片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拿起一份报纸,结好帐,走出了便利店。他顾不得上车,站在路边就读起了报纸,读着读着,他的脸上忽然露出了讥讽的笑容。

第一百零九章 初访善家

万国侯放下报纸,自言自语道:“我竟然第二天才看到这篇有趣的文章。”他微笑着摇了摇头,然后转过身,问一旁的月漱落道,“月总管,我今天有什么安排吗?”

月漱落不假思索地答道:“您原本是要出席一场限量款腕表的发布会的,在玻璃博物馆。但您昨晚说,俞院长打电话邀请您去善家参观,您打算今天再做决定。”她看了一眼窗外云层密布的天,“天气似乎不怎么好,您还要出去吗?”

万国侯站起身来,他一边系上西装扣子,一边漫不经心地说:“先去发布会,然后我再去见识一下那个传说中魔都一流的养老院。去叫T3准备一下,我要出门了。”

月漱落答道:“那您得稍等几分钟,T3在洗车,现在应该还没结束。”

万国侯眼睛一亮,“是我要的那辆车吗?”

月漱落忍住了笑,“是的。”她见万国侯并没有表现得特别惊喜,不由得有些失落,“侯爷,我花了1400万……”

万国侯打断了她,“不必告诉我过程,这个结果,我很满意。”他走到落地镜前,整理了一下衣服,“我想,原车主不知道真正的新车主是谁吧?”

“我让T3去交易的,从头到尾都是用的T3的证件。”月漱落说,“虽然您之前没有吩咐,但我想您大概是不希望对方知道您买了他的车。”

“Good-girl。”万国侯对着镜子微笑了一下,“现在,出发。”

几小时后,参加完发布会的万国侯出现在了离善家养老院一百米的路口,他下了车,独自朝着善家走去。

远远望去,善家的乳白色大楼就像是一本竖立着打开的词典。在大楼的底部,设有一个浅绿色的门廊,整座建筑物的设计和配色都非常雅致、温馨,让人一看就心生好感。

万国侯走进了大厅,一位身穿粉色制服的接待员面带微笑地走了过来,“先生,您好。请问我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她的英语标准而流利,万国侯欣赏地看了她一眼,“我能不能参观一下这里?”他的中文发音让接待员有些吃惊,“当然可以。请问您有亲友在这里吗?”

万国侯想了一下,“算是有吧。”他一面说话,一面打量着灯光柔和的大厅。大厅的主体色调是暖橙色,其中布置了一些宽敞的沙发。在这些沙发上,又都摆放着若干图案鲜艳的靠垫。除此之外,在大厅的各个角落中,都布置有音箱,此刻正播放着轻柔而舒缓的音乐。

“请问您的亲友叫什么?”接待员问道。她的服务态度热情而真诚,万国侯不禁在心中赞叹了一声。

“俞镜泊。”

接待员一怔,“您说的是俞院长吗?”

“除非还有别人也叫这个名字。”万国侯淘气地冲她眨了眨眼。

“那么,您有预约吗?”接待员拿起了电话。

“你就告诉他,Ernest-August来访。”说完,万国侯随手拿起了一份宣传资料,然后走到一张沙发边,坐了下来。

他无聊地翻阅着这本小册子,当他看到扉页上写着“是经民政局批准建设的社会非盈利性专业养护型养老机构”这一行字时,忽然露出了一个古怪的微笑。他接着往下翻,“如您所见,‘善家’是一家融老人休养、医疗护理和文化娱乐为一体的新型养老院。”他想起了俞镜泊那张令人生厌的脸,一时间便有些读不下去了。

万国侯合上小册子,走到了大厅的后门处。他看着花园里推着轮椅的护工,以及一些正在散步的老人,无端生出了一种伤感:“昨天已不能挽回,明天又无法保证,只有今天,才属于自己。”

他正在喟叹时间,一个欢快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侯爷!”

万国侯转过身,看见笑容满面的俞镜泊朝他走来。

俞镜泊今天没有穿西装,而是穿着轻便的polo衫。他在polo衫外套了一件白色大褂,加上他佩戴的细框眼镜,看上去倒是很像个医生。

“俞院长。”万国侯矜持而冷淡地点了点头,“抱歉,我不请自来了。”

“怎么会。我昨天邀请您的时候,听到您说今天有事,我还以为您不来了。”俞镜泊一脸的喜出望外,“请。”

他请万国侯在沙发上坐下,然后就迫不及待地问道,“您想先参观?还是先去我办公室坐坐?”他稍微往前探了探身子,接着又故意压低声音说,“我办公室里有一点儿私藏的好茶叶和酒,都是我老婆不知道的。”

万国侯配合地微笑了一下,“我一定保密。”

“那么,您看……”

“先参观吧。”万国侯扇动了几下善家的宣传册,“我看老人们都在活动,这个时间段,应该不会打扰到他们吧。”

“您说的对。现在是下午,午休已过,又还没到晚餐时间,正是适合活动的时候呢。”俞镜泊殷勤地说,“请,我来为您带路。”

两人穿过大厅的后门,走到了绿意盎然的花园中。

“您看后面的这几栋楼房,代表不同的群体。”俞镜泊侃侃而谈,“我们大致将老人分为三种类型。即全失能老人、半失能老人和可自理老人。”

万国侯点点头,“前两种都需要护工吧。”

“是的。所以我们将这些老人按照类型划分,然后安排在不同的居住区域,这样就可以更好地照顾他们。”俞镜泊谈到养老院的设计,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他原本就十分健谈,此刻更是谈兴甚浓。万国侯很少插话,基本上都是在倾听。

两人一路穿过花园,来到了一栋九层楼高的建筑物前。

“这是颐轩楼,里面住的都是经济能力较好的老人。”俞镜泊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实际上,这里是善家的‘富人区’。”

万国侯好奇地看着这栋楼,“我可以参观吗?”

“您请。”俞镜泊看万国侯对养老院颇有兴趣,高兴得心脏怦怦直跳,“对了,不知您注意到没有?整个善家都贯彻了无障碍设计,任何老人都可以畅快地通行。”

“Accessibility-Design。”万国侯淡淡地说。

俞镜泊听不懂这句话,但他看万国侯的表情并没有大的变化,想来应该不是批评,便自顾自地说了下去,“我当初雇佣的设计师是从美国请来的,可花了大价钱呢。”

万国侯随他走进颐轩楼的电梯,“我能看出来,你修建的这家养老院,应该斥资不菲。”

俞镜泊故作谦虚地笑了一下,“是的。我在善家真的花了很多心血,但我觉得,只要能让每一位来到善家的老人都能安享他幸福的晚年,那我的付出就是值得的。”他坦然面对着万国侯那充满疑虑的目光,“养儿防老,曾经是中国人沿用了几千年的照顾老人的方式。”

万国侯点点头,表示明白。

“但那是以前。现在,大部分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养儿防老很不现实,许多家庭的年轻夫妻面临着赡养四个老人的困境。”俞镜泊说道,“随着人们经济实力的提高,以及养老意识的改变,老年养护产业将逐步显现出积极的社会意义,而这也是我为之奋斗的目标。”

这时,电梯楼层铃响了,电梯门缓缓打开。

“了不起。”万国侯说,“人口老龄化是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俞院长这样心系苍生,真是令我感动。”

这番话说得俞镜泊高兴极了,“侯爷,这边请。”他将万国侯领到一间暂时无人居住的套间门口,“您看,我们在最初设计的时候,就考虑到了各种可能性。因此,房间里所有通道的宽度都在150厘米以上,好方便轮椅操作转向。而家具的摆放基本都靠墙,避免视力不佳的老人磕碰或摔倒。”

“确实考虑周到。”万国侯说道,“我注意到,你们的桌椅、沙发、茶几都是采用的圆角设计,很细心呢。”

俞镜泊又惊又喜,“就知道您会发现!”他得意地说,“既然您注意到沙发了,那您一定也发现了沙发是特殊材质的吧。沙发的坐垫和背靠,都是用高弹力海绵填充的,这样,老人坐下后不会因陷入沙发而无法站起来。不过,沙发的设计,是我老婆提出来的,这个我可不敢居功。”

“隋医生今天还在休息吗?身体恢复得如何了?”

“托您的福,好多了。她是闲不住的那种人,我也劝不住,估计过两天又要来工作了。”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套间,俞镜泊正想邀请万国侯去楼上的舞蹈室、健身房参观,一个尖锐的女声突然出现了,“咦,侯爷?”

万国侯转过身去,一眼看到了穿着玫瑰红套装的陶白荷,后者正站在长廊另一端的某一间套间的门口。陶白荷笑眯眯地看着万国侯,“这么巧?俞院长也在?”

俞镜泊见是陶白荷,心中暗暗叫苦,他并不想让陶白荷知道自己邀请了万国侯来参观养老院,但又不好不理睬,于是只能强打起精神,说道:“南夫人,今天你叔叔怎么样了?”

“叔叔?”万国侯似乎对他们的对话很感兴趣,“南厅长的叔叔也在这里吗?”

“是我二叔。”陶白荷答道,“正好他睡醒了,等我跟他说一声。”

“不用。”说话间,万国侯已经朝陶白荷走了过去,“我们身为晚辈,理应向叔叔问好。”

俞镜泊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然后赶紧跟了上去。

两人一起走进了陶白荷身后的套间。

只见一个鬓角花白的男人坐在轮椅上,他的五官虽然已经布满衰老的痕迹,但仍然保留着年轻时的锋芒和强悍。此时已是九月中旬,但他并没有像其他老人那样穿上长袖,或者是毛背心。他身上的深蓝色T恤,以及剪得短短的头发,都令他看起来像是一个正在休假的老刑警。

此人正是陶无天。

陶无天警惕地看着进屋的外国人,“你是谁?”

陶白荷慌忙走到陶无天身边,“二叔,这是万国侯,我的朋友。”

“你好。”万国侯露齿一笑。

“中国话说的真不错。”陶无天冷冷地看着他。

“侯爷,您别介意。我叔叔刚睡醒。”陶白荷打着圆场。她转身看着陶无天,“二叔,我给您削个苹果?”

“我来吧。”万国侯走到茶几边上,顺手拿起了一个红苹果。

“那多不好意思啊。”陶白荷赶紧走到万国侯的后面,但后者坚决地说,“南夫人,请让我为长辈做一点事。拜托了。”陶白荷看万国侯不像是在说场面话,只得依了他,看着他走进了洗手间。

“天叔。今天感觉怎么样啊?”俞镜泊客套地问道。

“这个外国人你也认识吗?”陶无天却答非所问。

“他也是我的朋友,今天真巧,遇见了南夫人。”俞镜泊打着哈哈。

万国侯从洗手间走出来,然后拿起茶几上的水果刀,坐到了陶无天身边的沙发边上。他一面熟练地削着苹果,一面跟陶无天拉着家常,“天叔,我能这么叫您吗?”

陶无天似乎打了个寒颤,几秒钟后,他才答道,“随便你。”

“我看您精气神很好呢,比许多没有住养老院的人都要好。”万国侯说道。

这时,俞镜泊冲万国侯露出歉意的一笑,“侯爷,您先聊着,我去处理一点事,很快就回来。”

“去吧。”万国侯头也不抬地说。

俞镜泊如释重负,他一向不喜欢陶无天,这个老刑警不但脾气很坏,而且很难伺候,要不是看在南泽雨的面子上,他都不想收这个老怪物进来。他走出门,来到长廊的尽头,然后掏出手机,开始交代晚餐的安排。

陶无天继续打量着对方:“你多大岁数?”

陶白荷哭笑不得,“二叔,您干嘛呢?还当自己在审犯人呢?”

万国侯微笑着将苹果递给陶无天,“您看我像多大岁数?”

“我看不出来。”陶无天接过苹果,但并没有吃。

“南夫人,天叔以前是警察吗?”

“是的,老刑警了。”陶白荷不知为何叹了一口气。

“那……”万国侯看着轮椅,欲言又止。

“工伤。”陶白荷苦笑了一下。

“不是工伤。”陶无天忽然说,“是注定的意外。”

第一百一十章 调虎离山

“二叔!”陶白荷嗔怪地说,“您又开始阴谋论了!”她向万国侯投去一个充满歉意的眼神,“我二叔在某次执行任务的时候,遇到了汽车爆炸,虽然是意外,但的确是工伤,不是什么注定的。”

万国侯的目光移到了陶无天的大腿上,通过其上搭着的薄毛毯能看出下面是空的,没有小腿。“我很遗憾。”

陶无天直勾勾地看着万国侯,“你的眼睛居然是绿色的。”

万国侯微微一怔,没有说话。

陶白荷尴尬极了,她知道陶无天在出事后就变得脾气古怪,但她没有想到陶无天会这样不给万国侯面子,“二叔,侯爷是英国人啊。”

陶无天狐疑地看着万国侯,好一会儿后,他才喃喃自语道:“像,实在是太像了……”

陶白荷哭笑不得,“您是说他像外国人?二叔,您还没睡醒呢吧?侯爷本来就是外国人,哈哈。”

万国侯听到陶无天的话,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但他反应很快,立刻轻松地眨了眨眼,“南夫人,看今天不是很热,要不要带天叔出去走走?”

陶白荷还在犹豫,而陶无天已经放下了苹果,又从茶几上拿起了墨镜。他滑动了轮椅,“走吧。”

三人出了门。陶白荷推着陶无天,万国侯跟在一旁。有那么一段时间,谁都没有说话,陶无天想着心事,陶白荷发着呆,万国侯则陷入了回忆。

万国侯清楚地记得,在2003年的除夕夜,陶白荷在陶无天的陪伴下,去阴阳关探望他。那混合着愤怒、痛苦、怨恨的年夜饭,是他吃过滋味最苦涩的一顿饭,而陶白荷送给他的扣子,则差点要了他的命。

他还记得自己是怎样恳求陶无天帮忙的,也没有忘记陶白荷那躲闪和愧疚的眼神。接着,他想起了黄昏曾经复述过的情形,父亲的惨死和陶无天绝对有关联。想到这里的时候,万国侯的眼神变得更加幽深冷酷了,但他的脸上却浮现出了一丝充满关爱的微笑,“天叔,您能给我讲讲当刑警的故事吗?我很好奇。”

三人这时刚好出了电梯,可以看到花园了。万国侯想要帮忙推轮椅,而陶白荷却谢绝了他的好意。

陶无天没有马上答复万国侯的请求,对于万国侯和陶白荷之间的客气推诿也毫不关心,他从出门后就一直歪着头,仿佛在思考一个堪比哥德巴赫猜想的难题。

正当陶白荷苦想着该如何对付万国侯的好奇心时,陶无天却忽然开口了,“我家有三兄弟,我是老二。我的大哥比我大十岁,我又比我的弟弟大六岁。”

陶白荷吓了一跳,她从未听陶无法主动诉说过关于那位去世的“三叔”的故事,在她的记忆中,陶无法只回答过一次她的问题,而且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老三死于意外”。而此刻,陶无天却云淡风轻地在一个第一次见面的外国人的面前说起了往事。她有些震惊,但更多的是不安,她有种隐隐的感觉,陶无天并不讨厌万国侯。

“小时候,我们家里很穷,穷到什么程度呢?”陶无天忽然笑了起来,“我父母身体都不太好,大哥早早就辍学出去打工了,而我当兵去了。家里就老三成绩好,能读出点名堂。但还是穷啊,我每次回家探亲,走的时候,身上都只剩下最外面的军装,里面的秋衣秋裤、背心、裤衩、袜子全都留给家里了。”

“二叔……”陶白荷不太愿意听到这些,虽然她也是第一次听到,“说这些干嘛,多没意思。”

“我倒觉得很有意思,请您继续。”万国侯微笑着说。

“大哥脑筋好,找到了出路,给人做琥珀店的帮工,他人很机灵,学东西又快,东家可喜欢他了。”陶无天的表情变得稍微温和了一些,“那是1977年,东家也是个年轻的小伙子,比我大不了几岁。大哥真心待人,东家也拿大哥当自己人。”

1977!万国侯脑中轰然一响,他立刻联想到了2002年9月在陶无法的地下室见过的那张合影,其中那个英俊得如同好莱坞电影明星一般的混血男人便是他的亲生父亲。万国侯感到一阵气血翻涌,他不得不暗暗屏住了呼吸,才让自己渐渐平静了下来。

“爸爸就是在那个店里学到的经营琥珀店的本事吧?”陶白荷也被陶无天的叙述给吸引了,“那时候还没有我呢。”

“当然没有你。”陶无天答道,“大哥那两年基本上成天跟东家呆在一起,哪里有时间谈恋爱?后来还是东家的父亲给介绍了个姑娘,大哥才开始有了成家的念头。”

万国侯的心里五味杂陈,“看来,南夫人的父亲年轻时非常勤奋呢。”

“再后来,大哥成家了,老三那时候也上初中了,按理说,一切都是有奔头的。”陶无天叹了口气,“但我父母却相继去世了。我们家没有房子,之前住的房子是我父亲的一个远亲的。父母一走,他们就不太愿意让我们继续住了。我还好说,平时住在部队上,但大哥就难办了。为了帮父母治病,我跟大哥挣的那些钱,基本都搭进去了,还欠了很多外债。大哥舍不得租房子,无奈之下,就只好带着大嫂和老三,住进了东家的店里。”

“店里那么大吗?能住这么多人?”陶白荷吃惊地问道。

“东家店后边有个仓库,挺大的,住几个人没什么问题。”陶无天答道,“过了一阵,大嫂怀孕了,东家觉得继续住仓库对孕妇不好,于是自己掏钱帮大哥在外面租了房子。白荷,你就是在出租屋里生出来的呀。”

陶白荷吐了一下舌头,这种少女气息十足的小动作让万国侯有点恍惚,但他并不怀念过去,他清楚地知道如今物是人非,自己也早已不是因女人的一颦一笑而夜不能寐的少年了。

“白荷,你是不是在奇怪,我为什么要讲这些陈年旧事?”陶无天盯着花园里的一个喷头,目光锐利。不等陶白荷回答,他又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因为我要回答这位先生问的关于我当刑警的问题。”

“您随意就好,虽然我确实很好奇。”万国侯答道。这时,他注意到陶无天悄悄地将墨镜丢在了喷头附近的草地上。他瞟了一眼陶白荷,见后者毫无察觉,便不动声色。

“1985年1月,我离开部队,转业的时候犹豫了很久该做什么。但3月份的时候,出了一件事,在那之后,我便下定决心,要做一名刑警。”陶无天无意识地抓住了毛毯,仿佛是在克制自己的情绪。

“韩城曾经发生过一件灭门惨案,白荷,你听说过么?”

“我知道,但是那会儿我太小了,才四岁呢,我记不清了。”陶白荷答道。

“那次灭门案,死的人太多了,既包括大哥东家的全家人,也包括东家的亲戚,还有……老三。他那年才十九岁,正准备考大学。”

“原来三叔是在这件事里出的意外啊,难怪我爸每次都吞吞吐吐不肯说。”陶白荷恍然大悟,“可惜我都不太记得三叔了。”

“抓到凶手了吗?”万国侯的表情十分关切。

陶无天摇了摇头,“我当时就是因为这件事,才下决心进了刑警队。但线索太多太杂乱了,甚至有些指向霓虹国人,局里的力量很有限,最后就成了悬案,不了了之了。”

“不对啊。”陶白荷忽然反应过来,“二叔,您不是说,当时我爸妈和三叔都搬出来了,没在东家的仓库里住嘛,那三叔怎么会跟东家一起出事的?”

“我不知道。”陶无天沉默了一会儿之后,给出了一个令陶白荷失望的答案。万国侯冷眼看着他的手指慢慢松开,心里顿时有了结论:他在撒谎。

“这样啊。那我有空再问爸爸好了。”陶白荷缓缓地推着陶无天的轮椅,三人来到了花园的一条岔路上,“太阳居然出来了,之前我还以为今天会下雨呢。”她环顾了一下四周,“二叔,这里刚好对着太阳,您是想留在这里,还是到另一边去?”

“就在这里吧。”陶无天眯起了眼睛,“万物生长靠太阳,我晒晒太阳,也挺好。”他忽然扭头对陶白荷说,“白荷,我的墨镜好像掉了。”

“诶?您确定带出来了?”

“确定。”

“您掉在哪儿了,还记得吗?”陶白荷无奈地问道。

陶无天想了一阵,“好像掉在一个喷水头附近了,就是之前我们停的地方。你去帮我找找,行吧?”

“那,侯爷,麻烦您帮我照顾下二叔。”

看着远去的陶白荷,万国侯在心里一阵好笑,到底是老刑警,调虎离山用的这么驾轻就熟。

他走到陶无天对面,“天叔,您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陶无天盯着他,看了好几秒后才说:“白荷来看我的时间一般是周三和周末。”

万国侯心领神会,他摸了摸胡子,“那么,我改天一定会再来拜访您。”

“你一个人来,不要带俞镜泊。”

“请放心。”

“你靠近点。”陶无天的话让万国侯有些纳闷,但他还是顺从地弯下腰,靠近了陶无天。

陶无天冷不防地伸出手,在万国侯的脸上狠狠地捏了一下,后者吓了一跳,立刻后退了两步。

“您这是在做什么?”万国侯诧异地问道,他揉了揉自己的脸,心想老家伙的力气还挺大。

“我看你有没有戴面具或者化妆什么的。”陶无天的回答让万国侯哭笑不得。

这时,陶白荷拿着陶无天的墨镜匆匆赶了过来,“二叔,您真是丢三落四的,这墨镜很贵的,国内没有卖的,丢了去哪儿给您现弄一副?”

这时,万国侯的手机忽然响了,他掏出来一看,是俞镜泊。

“南夫人,天叔,我要失陪了。”万国侯彬彬有礼地向二人道别,“改天再聚。”

“好吧,侯爷再见!替我向月总管问好哟!”陶白荷自以为幽默地咯咯笑了起来。

万国侯微微一笑,然后略一欠身,冲陶无天点了点头,这才转身离开。

“俞院长,你这么着急,是有什么事情吗?”万国侯一边走,一边说。

“侯爷,我特意为您准备了晚宴,我老婆也过来了,您看,要不要……”

万国侯打断了对方,“正好,我刚才也想找你呢。今天就不必了吧,我还有事,我的司机应该已经到了。”

电话那端的俞镜泊急忙说:“这样啊……那我送您,请您务必稍等我一下。”

“好吧,我在大厅接待处附近。”

挂掉电话后,万国侯又拨通了一个号码,“你现在过来,到门口就行。”

当万国侯穿过花园,走进大厅的时候,俞镜泊和隋青柳已经在等他了。夫妻俩看见万国侯,连忙朝他招手。

“侯爷真是大忙人。”俞镜泊精心准备的晚宴就这样被万国侯推掉了,他心里多少有点埋怨。

“不好意思,今天实在有事。”万国侯抱歉地说着,眼角却瞥到了一抹亮眼的玫瑰红。“这下有趣了。”他在心里想。

“侯爷?您还没走呢?呀,柳柳也在呢。”陶白荷笑盈盈地走了过来,给了隋青柳一个热情的拥抱,“好点了吗?这两天都没看到你发朋友圈。”

“好些了。”隋青柳感激地说,“你今天来看叔叔吗?”

“是呀,这不正准备回家嘛。”陶白荷看着万国侯,忽然眼珠一转,“侯爷,您方便捎带我一程吗?我今天没开车出来。”

“当然可以。我很乐意为美女效劳。”万国侯微笑着说。

“侯爷,今天您肯赏光,我已经万分感激了。但我还是得厚着脸皮说一声,希望您能常来,善家还有许多您没有见到的有趣地方,我向您保证,您在这里,不会觉得无聊!”俞镜泊热切地说道。

“假如我有空,会常来的。”万国侯依旧是那副冷淡而不失礼貌的样子。

这时,隋青柳的手机响了一声,她看完信息,忽然脸色一变。她顾不得礼节,急忙冲万国侯说道:“侯爷,请稍等下,我有点事问俞院长。”

万国侯注意到隋青柳没有使用“我老公”这样的字眼,但他只是扬起了眉毛,没有说话。

第一百一十一章 山雨欲来

隋青柳将俞镜泊拉到一旁,还没说上几句,就眼圈一红,似乎要哭出来了。俞镜泊想去拽她的手臂,却被她甩开了,前者一时间有些抹不开面子,便沉下了脸。

“干嘛呢?”陶白荷以为是俞镜泊欺负了隋青柳,连忙冲过去隔开两人。

万国侯也走了过去,“俞院长这是怎么了?”

“你先告诉我,是不是真的?”隋青柳不自觉地提高了声音,引来了大厅里其他人的侧目。

“小声点!你想让人看笑话吗?”俞镜泊也急了,“有话不能好好说吗?”

“好好说?”隋青柳冷笑一声,“那你告诉我?这事是不是真的?”她将手机举到俞镜泊的面前,“你以为背着我去交易,就不会有人看见了?别人看不下去了,发信息告诉我的!”

“侯爷!”隋青柳面向万国侯,哽咽着说,“这日子真没法过了。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连卖车这种事情都不跟家里人商量一下?”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万国侯似乎听得一头雾水。

“侯爷,白荷,正好你们在,我也不妨告诉你们。”隋青柳已经气得七窍生烟,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俞镜泊见劝说不动,只好拼命向接待处的工作人员打手势,让她们离开。

“俞院长的车库里有五辆车。这其中,有一辆迈巴赫62s,是不会轻易处理的。”隋青柳眼圈泛红,“因为,这辆迈巴赫的购买日期是11月25日,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这辆车的型号62,恰好是我的生日,S与我的名字首字母谐音;连车牌号码58A62,都是选取了我俩的生日,他的生日是5月8日,58A62表示5月8日出生的他爱6月2日出生的我……”

“你不要乱猜,车牌是不能卖的。”俞镜泊生怕她会说出什么奇怪的话来,赶紧打断了她。

“我不管。”隋青柳平素温柔娴淑,而发起脾气来,竟是一副异常倔强的模样。“侯爷,今天在玻璃博物馆,有一场发布会,我的朋友也参加了,她在停车场恰好看到了一辆蓝色迈巴赫62S,但是车里坐着的人不是俞院长也不是我!”

“柳柳,你怎么能确定那一定是你家的车呢?迈巴赫虽然少见,但魔都也不会只有一辆。”陶白荷的安慰反而激怒了隋青柳,“那就是我家的车!我朋友说看到后视镜上有个手工机器人,那是我挂的!是我儿子送给我的母亲节礼物!”

她说得这样笃定,陶白荷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柳柳,你听我说,我正准备跟你说这件事。”俞镜泊扶了一下眼镜,“那辆车的车身太长了,我好几次停车的时候都觉得很不方便,而且,我正打算买一辆更漂亮的新车送给你呢。”

“那你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我不是这个家庭的一员吗?你挣的钱没有我的一份吗?”

“我这不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嘛。”俞镜泊苦笑着说。

“你这种借口,问问白荷和侯爷,他们信吗?”

陶白荷不知怎么回答才好,她看了一眼万国侯,后者恰好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抱歉,我的司机好像找不到我了,我去门口看一下。”

陶白荷赶紧说,“我陪您一起。”她看隋青柳的态度已经渐渐软化下来,便不愿再参合这件事了。

等两人离开,俞镜泊立刻低声下气地对隋青柳说:“柳柳,这件事是我不好,是我考虑不周到,你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你太过分了!”

“我知道,我错了。但是,柳柳,我现在真的急着用钱。”俞镜泊诚恳地说,“你也知道,善家的扩大化工程马上就要开工了,我还得跟沙梦说那里打点。”他喘了一口气,接着说,“前天,有个不知道是不是脑袋抽风的台湾老板,也可能是个富二代败家子,总之,他看上了我这辆车,大概是急着想要,竟然表示价格随我开!你猜怎么着?”

俞镜泊眼珠一转,“我卖了这辆车,虽然有些仓促,但卖了700万!二手车能卖这个价格,难道不该高兴吗?好啦,柳柳,不要生我的气了,这笔钱除了用在工程上以外,还能富余起码一半吧。我们是赚了呀,我还能给你买一辆你喜欢的新车。你之前不是说阿斯顿马丁的Rapide不错嘛,我们回头可以去看看……”

隋青柳没有说话,但脸色已经稍微好了一些。

这时,万国侯和陶白荷走了过来。

“我的司机好像迷路了。”万国侯似乎有些无奈,“他对魔都的路还是不熟呢,竟然开到路口的另一家养老院去了。”

“不怪他。”俞镜泊笑着说,“隔壁也是善家,只不过还在规划当中,等盖好了就是善家的二期了。”

“我说呢,一条街上怎么会有两家养老院。”陶白荷一面笑,一面往落地玻璃墙外看了一眼。

这一看,她却呆住了。接着,她吃惊地大声说道:“柳柳,那不是你家的车吗?”

“我家的车?”隋青柳转过头看向玻璃墙外,然后下意识地向着墙边走了两步,“真的是我家的车!看那个后视镜,还挂着我儿子的手工!”她忽然呜咽了一声,似乎说不下去了。

“咦,那个司机不是侯爷的人吗?”陶白荷盯着驾驶座上的人,“我好像在皇冠见过这个人,是个台湾人吧。”

万国侯故作惊奇地说:“会有这样的事情吗?”

陶白荷“啧啧”地感叹着,“侯爷,您竟然这样粗心吗?都不知道自己车的来源?”

万国侯耸耸肩,漫不经心地说:“我确实不太清楚,这些事一向是月总管操心的。”

“侯爷,您花了多少钱买的呢?就不怕月总管偷偷吃回扣吗?”陶白荷不怀好意地笑着说。

“我记不得了,虽然她确实告诉过我价格,好像是1400万吧。”万国侯轻描淡写地说道。

隋青柳咬住下唇,瞪着俞镜泊,一言不发。俞镜泊尴尬地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他努力想要找出一个新的话题,但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侯爷,不要让女人手里有太多钱,当心哟。”陶白荷笑嘻嘻地说着,浑然不觉身旁那一对夫妻之间已是山雨欲来。

“南夫人说的是自己的心得吗?”万国侯冷冷地说道。接着,他朝俞镜泊和隋青柳点头示意,“车来了,我必须得告辞了。多谢两位今天的邀请,改天再聚!”

“那我也走了。柳柳,回头给我打电话啊。俞院长再见!”陶白荷用手比出数字六,在耳边模拟了一个打电话的动作。她冲隋青柳笑了一下,但后者没有任何反应。

“隋青柳大概是病还没好,看上去有点怪怪的。”坐上车后,陶白荷略带抱怨地说,“她平常不是这样的。”

“南夫人,你似乎和隋医生很熟?”

“还行,我俩是老乡,然后小孩又在一个学校上学,加上我不上班嘛,平常闲的很,她工作又不忙,就能玩到一起咯。”陶白荷拿出铂金包里的化妆镜,观察了一下自己的妆容。

万国侯体贴地别过脸去,“但我看南厅长似乎和俞院长不熟?”

“您说我老公呀?没办法啊,他是警察嘛,一般来说,跟做生意的人还是保持一点距离好。不然,万一有点啥,容易说不清。”陶白荷“啪”地一下合上化妆镜,“这辆迈巴赫我还是第一次坐,托您的福。”

万国侯瞟了她一眼,“其实,我对这辆车真的没什么兴趣,主要是我得给狂心一辆车上学。”他顿了顿,又接着说,“所以,说不定今后你会看这辆车看到烦的。”

陶白荷大笑,“我懂您的意思,侯爷您是说,姣姣以后会经常坐这辆车是吧?”不等万国侯回答,她已经笑得花枝乱颤了。

万国侯眨了眨眼,“我听狂心说,最近他在忙校庆的事情,好像也找姣姣帮忙了?”

“是的。”陶白荷止住笑,“他们似乎想增加一个开幕节目,是让姣姣和小谢合唱一首歌,不过歌还没写好,而且姣姣最近正在节食。”

“节食?”

“她说,学校要把演出给录下来,她怕上镜显胖,所以就开始节食,已经一个星期没吃晚饭了!”陶白荷说着,摇了摇头。

“教育小孩子,也不容易。”万国侯淡淡地说。

“可不是。”陶白荷感慨地说,“一点也不比上班轻松呢。”

万国侯没有接话。根据他的调查,陶白荷大学毕业后,就在家准备考研,但不出意料,她名落孙山。2003年,她结婚没多久就怀孕了,自那以后便一直在家做全职太太,她从来没有上过班,此刻却把自己说得像是个为了家庭而放弃事业的女强人似的。

“侯爷,您难道不打算要个孩子吗?”

陶白荷的问题让万国侯吃了一惊,“我暂时还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那可不行。月总管虽然还年轻,但女人的青春是有限的呀,您可不能让她这样挥霍。”陶白荷摆出一副“过来人”的样子,苦口婆心地说,“女人生的早,恢复的快,我当初就是。”

“冒昧问一句,姣姣出生的日期是?”

“2003年7月23日。”陶白荷答道,“我那会儿年轻,也不太懂,怀孕了也经常出去玩,她生下来的时候是不足月的。还好后来体检没什么问题,我才松了一口气。”

万国侯的眼皮跳了一下,一种不好的预感渐渐升起,他轻轻敲了两下车门的扶手,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说:“不足月是什么意思?”

“不足月就是早产儿。怀孕不到37周就分娩的叫做早产儿,一般来说,早产儿的身体都很弱。”陶白荷答道,“我是那年1月初怀孕的,7月23日就分娩了,当然是不足月的。”

万国侯的心里一阵波动,他清楚地记得,2002年他被逮捕的时候,陶无天曾经说过陶白荷因为他而流产的事情。假如陶白荷是10月流产的,那么次年1月就再次怀孕,这间隔也太短了。

“侯爷?”陶白荷的呼唤打断了万国侯的思绪,“我对这些不太懂。不过,我知道一件事。”他微笑着说,“以月总管的性格,大概是不想嫁人生子的。”

“您别开玩笑啊。”陶白荷瞪着了眼睛,“哪有女人不考虑这些的?嫁一个好人家,生一个聪明宝宝,这是女人的归宿啊。”

万国侯很想问她一句,“这就是你的追求吗?”但他最终还是忍住了,答案已经昭然若揭,他又何必明知故问。

“不是每一个女人都能像你这样幸运的,南夫人。”万国侯语带双关地说,“南厅长是个模范丈夫,陶老先生又为你创造了一个无忧无虑的成长环境,你太顺利了。”

“是的。”陶白荷笑嘻嘻地说,“我有时候也觉得我的命太好了。”

“对了,南厅长今天怎么没来接你?”万国侯不愿意再顺着陶白荷的话往下说,便岔开了话题。

“他明天要出国,今天在收拾行李呢,好像是要出什么公差。”陶白荷答道。

“这么突然?前几天宴会的时候,我提议说过几天再聚,他没有告知近期会出差。”

“是临时决定的。”陶白荷说,“昨天他回家的时候说要查个人,后来就说要安排出差了。”

万国侯立刻想到了《申友晨报》的报道,但他的脸上仍然是无波无澜,“看来,做警察的妻子也很辛苦,经常要独守空房呢。”

“还好,他这几年出差少了一些,前些年确实经常往外面跑。”

这时,车已经开到了禧福会小区的门口。“您就在这里停吧,我自己走进去。”陶白荷说,“刚好我要去门口的超市买一点东西。”

T3停下了车,不等他下车,陶白荷就主动打开了车门,“侯爷,今天谢谢您啦。”

“客气。代我向陶老先生问好,等南厅长回国了,我们再聚。”

“没问题!”陶白荷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

车门关上后,万国侯看着陶白荷的背影,伸手从西装内袋里掏出了手机。然后,他低下头,拨通了一个号码,“去查一下陶白荷的生育史,还有,想办法弄一份南泽姣的DNA,我不管你们用什么方法,要尽快弄到!”

第一百一十二章 庐山面目

当南泽雨走出成田机场时,已经是下午五点了。他思索了一会儿之后,决定先去拜访高木公望。南泽雨得到的情报显示,这位似乎是富二代的霓虹国人常年在各国游玩,近日才终于回到位于东京的家中。

天黑的时候,南泽雨终于到达了目黑区的一座独栋别墅的楼下。下车后,他看着门外悬挂着的“高木”门札,稍微犹豫了一会儿,然后走到门口,按下了门铃。

大约半分钟后,门打开了,一个年纪很大的老头哑着嗓子问道:“你找谁?”

南泽雨恭敬地用日语答道,“请问高木先生在府中吗?”

他的日语纯熟而流利,老头也就将他当成了本地人,“你是哪一位?”

“请转告高木先生,我是东京警视厅的折田总监介绍来的。”

老头狐疑地看着他,然后关上了门。

一分钟后,门又打开了,“请进。”

老头将南泽雨引进了客厅,后者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中央的男子。尽管整个客厅当中,只有角落里的一盏壁灯亮着,但南泽雨还是清楚地看到了高木公望那夸张得犹如视觉系表演一般的打扮,他忍不住微微一皱眉头。

9月的东京并不算冷,但高木公望却穿着长到膝盖的外套。这件外套到处点缀着黑色的丝绒流苏,而他的动作又显得略有些夸张,于是,只要他一动,那些流苏就跟着不停地舞动着。再看他的裤子,几乎像是丝袜一般紧紧地贴合在他修长的双腿上,而他脚上那双镶满银色金属星星的短靴更是耀眼,在黯淡的灯光下,那些星星的边角却都闪烁着耀眼的光芒。这让南泽雨很疑惑:万一下雨了,这鞋子弄脏了,是不是就只能扔掉?

“我想,你就是折田总监在电话里介绍的警官吧。”高木公望斜靠在银色和黑色条纹相间的真皮沙发上,懒洋洋地说,“比我想的要年轻一点儿呢,我还以为会来个老头子。”他的声音尖细刺耳,听起来就像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

“这个富二代真没有教养,而且说话的声音难听得要命。”南泽雨这样想着。

老头领着南泽雨在高木公望对面的沙发上坐下后,就退下了。

“正是在下,你是高木先生吗?”

“现在只有一个高木了,老高木死了。”富二代张开涂着酒红色唇彩的嘴唇,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所以,你如果是要找活的高木,那一定就是我了。”

“我听说你知道一些情况,可能对我们破案有帮助。”南泽雨决定不去理睬他说的那些阴阳怪气的话。

“我才不会协助警察破案呢,你们都是些拿着纳税人的钱挥霍的混蛋,我为什么要帮你们?”高木公望换了个姿势,跷起了二郎腿。他的腿有规律地抖着,衣服上的流苏也跟着颤动。

“但那可是一个危险的家伙。”南泽雨看着高木公望那长得几乎要遮住半边脸的灰色刘海,忽然生出一种冲动,他很想拿起剪刀,然后“咔嚓咔嚓”地剪个痛快。“这个颜色,好像姣姣很喜欢,是不是叫什么‘奶奶灰’来着?”南泽雨在心里一阵嘀咕。

“这倒没说错,我也很讨厌他。”高木公望伸手拿起茶几上的一个杯子,往里面斟满了红酒,“你要不要来一点?”

南泽雨摇摇头,“我还有公务在身,不方便喝酒。”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无趣。”高木公望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你们警察都这样死板板的,看着就不喜欢。”

南泽雨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西装,他苦笑了一下,忍住想要挖苦对方打扮的冲动,“高木先生,我就开门见山吧。”

高木公望眨动着紫色的眼皮,那粗重的眼线让人不忍直视,“说说看。”

“你认识万国侯吗?一个叫做Ernest-August的英国人。”

“你说的是久我山吗?”

南泽雨一怔,“他不是叫Ernest-August吗?”

“你的问题真蠢。”高木公望有些不耐烦地摆弄着自己的指甲,他那妩媚的样子竟让南泽雨想起了自己的老婆,后者一阵反胃,赶紧移开了视线。

“我确实不明白你的意思。”

“他是英国人,当然是有英国名字的了。但是他会说日语,也在霓虹国待过,他的另一个名字就叫做久我山正。”高木公望仍然在看自己的手,他涂的是黑色指甲油,上面覆盖着一层像是璀璨星光一样的涂层。

“我以后得注意点,不能让白荷涂这种人妖用的指甲油。”南泽雨在心里想着,但他的脸上却堆满了笑容,“原来如此,这两个名字代表的是同一个人。”

“是同一个人。”

“这个姓有点奇怪呢。”南泽雨笑着说。

“他是英国人嘛,你还指望他能起一个多好听的霓虹国名?”高木公望显然对万国侯的印象很不好,嫌恶之情溢于言表。

“咳。那么,这位久我山先生,你确定无疑是认识的了?”

高木公望打了个哈欠,勉强地点了点头。

“他的家庭,你了解多少?”

“他是个有钱的英国佬的儿子,跟我差不多,都是独子,老家伙一死,我们就可以为所欲为了。”高木公望又龇了一下牙。

“这一点,我们警方是知道的。”南泽雨说。

“那你还问我?”高木公望用小拇指轻轻刮了一下眼角,似乎有假睫毛扎进眼睛里了。

“我的意思是,你见过他的家人吗?”南泽雨紧紧地盯着高木公望的脸孔,小心翼翼地问道。

“当然!”高木公望傲慢地说,“老高木还在世的时候,带我去过那家伙的家,那个时候,久我山还不会说日语呢。他拼命求我教他日语,说是学会了好泡妞。”高木公望忽然摸了下光溜溜的下巴,“他喜欢东方女人,你知道吗?”

南泽雨堆着笑,“这个,我们倒是没有调查到呢。”话虽如此,他却想起了月漱落那穿着旗袍的曼妙身躯,以及万国侯看她时所露出的似笑非笑的神情。

“他很好色,是个靠下半身走路的家伙。”高木公望的语气十分古怪,既像是挖苦,又像是羡慕。

“久我山有过很多女人吗?”

“是的,我跟他闹翻也是因为这事。”高木公望似乎有点失落,“其实,这家伙日语不好的时候,还不讨人厌,那会儿我们还算关系不错。”接着,他话锋一转,“后来,他学好日语了,刚好他家里的老家伙也死了,而我家这位还没咽气。他拿着遗产到处挥霍,再后来,我俩遇见了同一个女人。”

高木公望忽然拿起杯子,斟满了酒,然后又一口喝掉,“现在想起来,算什么事啊?真够恶心的。但我就是咽不下那口气。”

高木公望没有再往下说,但南泽雨已经听懂了他的弦外之音:高木公望没有继承遗产之前,不如万国侯阔绰,他俩同时看上的女人自然是跟着万国侯了。

实际上,就算当时高木公望继承了遗产,那位美女大概也不会跟他走。南泽雨在心里想,光这副不男不女的外表,他就赢不了万国侯。

“你方便说说那个女人的下落吗?”

“我只知道,久我山玩腻了之后就把她踹了,好像那女人又找到一个有钱老头了吧,估计现在正在涩谷的哪个店里陪着老头呢。”高木公望咧嘴一笑,或许是想表达他的轻蔑,但那妖艳的妆容破坏了他的冷酷感,并使得他的笑脸看上去颇为诡异。

“他特别喜欢招惹有夫之妇。”高木公望往前探了探身子,不怀好意地说,“我要是结婚了,一定让我老婆离他远远的。”

南泽雨闻到对方身上麝香一样的香水味,顿时感觉有些头晕。他尽量不露痕迹地往后靠了靠,“我会在警方的调查报告里特别注明这一点的。”

“这样看来,你有老婆?”高木公望翘起小拇指,冲南泽雨比划了一下。

南泽雨尴尬地“嗯”了一声。

“那你可得小心,我不是吓唬你。”高木公望重新坐好,“久我山后来又抢了我一个兄弟的未婚妻,然后玩了几个月把人甩了。那女人还哭哭啼啼地去找我兄弟认错,哼。”

南泽雨对万国侯的桃色事件并不感兴趣,但他看对方说的起劲,便没有打断。

“不过呢,这个家伙确实是走运,不光到处有桃花,财运也是。他家的老头子在去世前不久刚好发现了一个矿藏,好像很值钱,他就此发了一笔横财呢,哼。”

“你知道他的财产具体是多少吗?”

“以前我俩一起喝酒的时候,他曾经吹嘘说自己有好几百亿英镑的家产。不过我知道,他非常喜欢吹牛。实际上,他家最多有50亿英镑就不错了。”

“就算50亿英镑也很惊人了。”南泽雨答道,“他的财富来源就是遗产和矿藏吗?”

“是的。对了。说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一件事。”高木公望将两条腿都挪到了沙发上,头则搁在了沙发的扶手上,整个人半躺了下来,“你知道他最近去中国了吗?”

“是吗?”南泽雨假装惊奇地问道。

“据我所知,他去中国有两个目的。一是泡妞,二是找宝贝。”

“宝贝?”南泽雨露出了迷茫的神情,“是指宝物吗?”

“是琥珀。”高木公望拿起酒瓶,却发现它已经空了,他冲着厨房的方向大喊了一声,“拿酒来。”

很快,老头子就出现了。他端着盘子,走得摇摇晃晃的,南泽雨见状赶紧迎了上去,接过他手里的盘子。

高木公望瞟了南泽雨一眼,也不道谢,他只是从托盘上拿起酒瓶,往杯子里“咕嘟咕嘟”倒着酒。

“你知道久我山喜欢琥珀吗?那家伙很迷信,认为那玩意儿有灵性。”高木公望喝完酒,心情似乎变好了一些,“久我山到处找一些稀奇古怪的琥珀,想以此来证明自己有品味懂收藏,呵呵。”

“中国的琥珀啊,我不是很了解。”南泽雨谦虚地说,“不过,市场上常见的琥珀,不是只有波罗的海和缅甸的吗?”

“我听说,他是想找一种叫做冰珀的东西。”高木公望直起身子,神神秘秘地说,“喂,你听说过冰珀吗?”

南泽雨摇了摇头,“没有。”

“这世界上根本没有冰珀!”高木公望大笑着说,“久我山走火入魔了,非要找到这种不存在的东西。为了所谓的冰珀,他一定会倾家荡产的,哈哈!等着瞧吧,他很快就要倒霉了!”高木公望盯着南泽雨,眼睛里充满了厌恶和仇恨,仿佛南泽雨就是久我山一样。

南泽雨感到非常不自在,他不太敢看高木公望那疯疯癫癫的眼神,只好侧过头,“你是一个人住吗?”

“是的,我从来不带人回家。”高木公望挑逗地说,“无论男女。”

“你上一次看见久我山,是在什么时候?”南泽雨忽然问道。

“大概半年多前吧,具体时间我不记得了。”高木公望用食指绕着衣服上的流苏,打着圈儿,“我一直想找他打一架,可是他老躲着我,懦夫!”

南泽雨怀疑地看了高木公望一眼,后者太瘦了,怎么看都不像是会打架的样子。或许他只是图个口舌之快吧,南泽雨这样想着,心里越发瞧不起这个富二代了。

“你是不是觉得我不像个会打架的人?”高木公望的话吓了南泽雨一跳,他有些狼狈地说,“我没有那样想。”

高木公望猛地砸到沙发背上,仿佛要把自己隐藏在黯淡的光线当中,“随便你怎么想,反正,我不会放过久我山。”他盯着南泽雨,“这家伙最近犯了什么事?”

“抱歉,相关的案情,我不能对外透露,请你谅解。”南泽雨十分恭敬地说道。

“不说算了,我以后会自己查。不过,只要是能让久我山倒霉的事情,我就高兴。”高木公望懒散地一指茶几,南泽雨一眼看去,才明白他是要酒,于是便把酒瓶和酒杯递给了他。

高木公望倒了一杯酒,将瓶子还给了南泽雨,“你还想知道什么?”

南泽雨犹豫了一下,“你知道中国有个叫做韩城的地方吗?”

“不清楚,那是在哪里?”

“在中国的西南部,靠着缅甸。”

“噢,听起来像是久我山会感兴趣的地方,有琥珀吧?”高木公望讥笑地说,“不过他呆不了几天,缅甸的女人一定很黑吧,他不喜欢皮肤太黑的女人。”

南泽雨见实在问不出什么来了,便起身告辞。

“非常感谢你对警方工作的配合!时间不早了,我不打扰你了。”

“什么时候,抓到久我山犯罪的证据了,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我,我一定会去探监的。”高木公望狞笑着说。“他要是请不起律师,我愿意出资。”

“没问题。”

“我看你也不想留在我这儿,你快走吧,我要吃晚饭了。”

南泽雨苦笑了一下,然后恭敬地一鞠躬,转身离开。

南泽雨走出高木的宅邸,不自觉地长出了一口气,他看了一眼手表,决定明天再去千代田。

而在高木宅邸二楼的一扇窗户后面,高木公望正密切地注视着南泽雨的一举一动。看到南泽雨坐上一辆出租车离开,他才放下窗帘,走到一扇镜子的前面。他摘掉了假发,再取出黑色的隐形眼镜,然后开始卸这浓厚的妆。

第一百一十三章 世代之仇

清晨,千代田区一处古朴的院落前,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停下,车门打开后,下来一个三十多岁、身穿深蓝色西装的男子。他整理了一下衣服,又看了一眼自己的皮鞋,这才走到黑色的栅格铁门前。

此人正是南泽雨。

门卫看见他,立刻说道:“请离开。”那冰冷而又强硬的语气不知怎地令他倍感亲切。他微笑着说,“你是新来的吗?不认识我?”

门卫听他这么说,变得更加警惕了,“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快走,不然我就不客气了。”说着,门卫已经掏出了枪。

南泽雨叹息着摇了摇头,“田中在吗?”

门卫狐疑地看着他,没有说话。

“你给田中打电话,说邦彦回来了。”南泽雨说完这句话,便转过身去,不再看门卫了。

两三分钟后,田中余一郎急匆匆地赶来了,“邦彦,你来的好早,社长刚刚起床呢。”他吩咐门卫打开了门,“吃过早餐了吗?”

南泽雨笑着答道,“是我太心急了,还没有吃呢。”

“快进来,等社长洗漱完毕,一起用餐吧。”

一刻钟后,南泽雨见到了身穿苍绿色和服的九条晴臣,这位总是皱着眉头的61岁的老社长依然如他记忆中一样威严可怖。

南泽雨克制住自己激动的情绪,“父亲!”

九条晴臣面无表情地挥了一下手,“路上辛苦了。”他在藏蓝色的沙发上坐下,“昨天怎么没有过来?”

“昨天太晚了,怕打扰您休息。”南泽雨没有得到坐下的指示,便一直规规矩矩地站着。

“哦。”九条晴臣挠了挠后背,“你还没吃东西吧。”

南泽雨迟疑了一下,“还没吃。”

这时,仆人款款而入,“社长,早餐做好了。”

“来吧。”九条晴臣站了起来,“你一定很想念家乡的味道。”南泽雨笑了笑,乖巧地跟着进了餐厅。

餐桌上摆放着几十个小碟子,有烤鱼、味噌汤、豆腐等各种餐点。

待九条晴臣入座后,南泽雨才在其对面坐下来。他端起粥碗,立刻闻到了令人垂涎的香气。这粥看上去朴实无华,但他却能闻出鲣鱼、干贝、江鱼仔等海鲜的味道。南泽雨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好香啊。”

“这是你最喜欢的粥。”九条晴臣的脸上似乎有一丝笑意,“好了,我要开动了。”

“我也要开动了。”

两人相互致意后,开始用餐。南泽雨一面喝粥,一面欣赏着面前的渍物──即日式料理中的咸菜。他大致数了一下,有七八个碟子,其中包括白萝卜泥、紫菜、白葡萄、梅子等。它们都摆在不同颜色的树叶形瓷碟里,看上去格外精致。

“你试试这个。”九条晴臣将一碟金枪鱼推了过来,那鱼身上铺满了山药泥和海苔薄片。

南泽雨慌忙道谢。他夹起一片鱼肉尝了尝,嘴里的味道十分复杂:除了食材的鲜美外,他还尝到了一种怀疑和忐忑。从他进门到现在,已经过去二十多分钟了,但对于他此行的目的,九条晴臣却一个字也没有过问。这不是九条晴臣以往的风格,南泽雨不安地想着。

“味道怎么样?”九条晴臣笑容可掬地问道。

“很好吃。”南泽雨谦卑地答道。他见九条晴臣似乎心情不错,便鼓起勇气说,“算起来,我有快一年没见过父亲了呢。”

“有那么久吗?”

“是的。我上次回来,还是去年年底。”南泽雨夹起一块鱼饼,又蘸了点芥末,一口气吃完。

“你要多回来,不然,我都要忘记你的样子了。你看你现在,俨然是个中国人了。”九条晴臣悠悠地说着,听不出喜怒。

南泽雨诚惶诚恐地说:“假如父亲想念我,我随时可以回来。”他将剩下的话咽了回去,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九条晴臣要求他呆在中国追查七色珀的下落,否则他早就回来了。

“大局为重,你再忍忍吧。”果然,九条晴臣又改口了。

南泽雨吃着纳豆,嘴里很不是滋味,他有预感,九条晴臣可能早已知晓他此行的目的。

好不容易吃完饭,南泽雨擦了擦嘴,跟随九条晴臣回到了客厅。

两人在沙发上面对面坐下。

“对了,去年你给我看过照片,你的女儿,是叫……”

“南泽姣,小名姣姣。”南泽雨赶快说道。

“啊,对,是这个名字。”九条晴臣轻轻地揉动着腹部,以促进肠胃的蠕动。“她今年几岁啦?”

“十二岁了,父亲。”

“这么大了呀。”

南泽雨笑了一下,想到女儿,他的表情不禁变得柔和了一些。

“你的头疼怎么样啦?”

“谢谢父亲关心。我现在感觉好多了,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头疼了。”

“那也要坚持服药。”

“是。我一直有在吃药。”南泽雨想起自己曾经尝试过停药,但很快头疼就复发了,他只得继续吃药。

田中余一郎这时走了进来,“社长,您原本今天约了小渊社长打高尔夫的,您看……”

“改天吧。我儿子回来了,我得陪陪儿子。”九条晴臣眯着眼睛说,“你去打电话解释一下吧,小渊不是不通情理的人。”

“是。”田中余一郎退下后,九条晴臣盯着南泽雨看了几秒,忽然问道:“你的工作,还是没有进展吗?”

“没有。”南泽雨有些愧疚地说。他见九条晴臣似乎没有责备自己的意思,更是觉得难受,“不过,也不是全无发现。”他斟酌着词句说,“我们发现了莫乌斯。”

“是吗?”九条晴臣的平静令南泽雨暗暗吃惊,这分明是早已得到了消息的缘故。

“您是不是已经知道这件事了?“南泽雨小心翼翼地问道。

“我也是刚知道,还没来得及告诉你。”九条晴臣停止了揉肚子,放下了手臂,“已经确定是他了吗?”

“应该是。”南泽雨想了想,又补充道,“除非汉诺威家族还有别的活人。”

九条晴臣点点头,他沉思了一会儿,又说道:“你一直在中国,有些事情也不好第一时间跟你说,我不记得有没有告诉过你一件事。今年,我们的一条船被人抢了。”

“什么?!”南泽雨直起身子,“谁这样大胆?”

“应该是汉诺威的人。”九条晴臣疲惫地说。

“损失大吗?”南泽雨担心地问道。

“没什么损失。”九条晴臣用手指按了一下眉心,“打死了几个人,抢走了一个人。”南泽雨一怔,“这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大概是为了恶心我吧。”九条晴臣往沙发里一靠,长出了一口气。“邦彦,去那个柞木桌子那儿,左边的抽屉里,有一盒雪茄,给我拿来。”

南泽雨将雪茄拿到九条晴臣的面前,后者打开盒子,从里面挑了一根。九条晴臣将雪茄放在鼻子下面,细细地闻了一会儿,接着,他露出了满意的神情,像是在说“就它了”。然后,他拿起雪茄剪,轻轻切掉了茄帽,而南泽雨已经点燃了火柴,在一旁等待着。

九条晴臣吐出的第一口烟非常淡,淡得像是一缕青烟。他沉醉在雪茄的香气中,暂时没有说话。

南泽雨抽不惯雪茄,但是闻到这烟味,还是有点心痒痒,他也想抽烟了。但再三考虑后,他还是决定忍耐,毕竟,九条晴臣没有允许他抽烟。

“船的事情,你不用太担心,我已经安排好了,你的精力还是要放在莫乌斯身上。”九条晴臣喃喃道,“好多年没有动静了,我真怕他们家死绝了。还好,老天给我留着呢。”

这句话说得异常怨毒,南泽雨听后只觉得像是有毒蛇在身上爬过。“父亲,我有话要对您说。”

九条晴臣回过神来,但并没有说话,只是专注地看着他。

“我这次回国,是要找一个家伙,打听一点消息。”

“你打听到了吗?”

“嗯。”

“这件事和七色珀有关系吗?”

“……没有。”南泽雨有些狼狈,“是我自己的一点私事。”

“那就不用告诉我了。”九条晴臣不紧不慢地抽着雪茄,“你也不是小孩子了,这些事情,你自己看着处理。”

“好的,父亲。”

“再坐一会儿,等下,我带你去看看你母亲。”

正午时分,全身素黑的九条晴臣和南泽雨出现在青山灵园里。在一座刻着“九条家”字样的墓碑前,九条晴臣停下了脚步,“邦彦,来看看你母亲。”

南泽雨走上前,开始打扫墓碑。他捡干净墓石周围的落叶,拿走早已干枯的花,然后将这些垃圾都装进了事先准备好的垃圾袋中。

清理完垃圾后,南泽雨去公墓管理处要了一个提桶,然后将桶装满了水。他回到墓前,用手舀着水,轻轻往墓碑上浇洒,最后掏出自己的手帕,一点一点地将墓碑擦拭干净。

九条晴臣看他忙完,点了点头,南泽雨这才把准备好的百合与菊花放到墓石前的凹槽处。然后,他点上了香烛,双手合十,恭敬地低下了头。

“儿子来看你了。”九条晴臣低声说。他的声音里饱含无限的伤感和思念。

待两人祭拜完毕后,九条晴臣并没有急着离开,他盯着墓碑看了一会儿,然后又看了看南泽雨的后背。忽然,他伸出手,轻轻拍了一下南泽雨的肩膀,“你不要老是驼背。”

南泽雨挺直了脊梁。

“你母亲走了二十四年了。但对我来说,只要一闭上眼,我就能听到她的笑声,看见她的笑脸。”九条晴臣的声音变得阴沉起来,“如果不是因为汉诺威家,她现在应该活得好好的,而不是躺在这冰冷的石头底下!”

南泽雨一言不发,但那逐渐变得沉重的呼吸泄露了他内心的愤怒。

“你还记得你母亲吗?”

南泽雨沉默了一会儿,一字一句地说,“我记得她的样子。”

九条晴臣长叹一声,“你不记得了。你脑袋受过伤,不记得,不怪你。”

“不,父亲,我真的记得。”南泽雨的反驳让九条晴臣略微有些吃惊。

“我记得她喜欢吃鱼,可是一直不会吐鱼刺,所以,她吃鱼总是很慢;我记得她喜欢演歌,经常哼石川小百合的歌,似乎是受到了爷爷的影响;我记得她喜欢岛崎藤村的诗和小说……”南泽雨忽然停了下来。

九条晴臣摇了摇头,“你不记得了。这些都是我告诉你的,你不记得你的母亲了。”

“不!我记得!父亲,我真的记得!”南泽雨变得有些激动,“我没法向您具体描述我的感受,可是我记得。”他忽然趔趄了一下,差点摔倒。

九条晴臣及时伸出手,扶住了他,“不要太勉强你自己。”

南泽雨张开嘴,想要继续辩解,但他忽然又安静了。“我说这些有什么意义?我还能比父亲更难受吗?”他这样想着,觉得自己几乎要被痛苦淹没了。

“你现在明白我为什么那么恨汉诺威家的人了吗?”九条晴臣仰起头,看着晴朗纯净的蓝天,慢吞吞地说道。

“明白。”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耽误你的大好前程,让你去中国追查七色珀了吗?”

“知道。”

“就算将汉诺威家的人全都杀光,再鞭笞他们的尸体,然后挫骨扬灰,也不能消除我心头的恨!”

“我会的,父亲,请您放心,我一定会为您和母亲报仇。”南泽雨面沉如水,“我会尽快找到莫乌斯,而且我不会让他死得太快的。”

九条晴臣欣慰地点了点头,“我已经这把岁数了,希望能在闭眼前看到。”

“您放心。”

“抓紧时间,我等着你回来继承家业。”九条晴臣的话让南泽雨的心里一阵激荡,他抿紧了嘴唇,好一阵没有说话。他知道,以自己庶出的身份,必定不会被社里的其他元老看上。父亲的话,对他既是激励,也是暗示。

“我绝对不会让您失望的。”南泽雨这样想着,话已脱口而出。

第一百一十四章 各怀心事

与此同时,在魔都的皇冠里,又是另一番景象了。

穿着鹅黄色旗袍、盘着发髻的月漱落正在系围裙。她一面观察着姜汝砺的动作,一面在心里默默记着步骤。

姜汝砺的动作十分娴熟。他先做好一杯Espresso,接着往奶缸里倒入冷藏好的牛奶,再用蒸汽棒打发,同时不断调整奶缸的高度,直到如天鹅绒般柔顺完美的奶泡出现。

“你就从心形开始学吧,树叶与桃心是拉花最基本的图案,你学会了这两样,其他的就可以慢慢练习和发挥了。”姜汝砺那温柔的样子就像是在教导一个小女孩。

月漱落微微一笑,“能让我试试吗?你都讲了半个多小时了。”

姜汝砺不好意思地说,“是吗?那你自己来吧。”

月漱落嫣然一笑,“你是不是担心我浪费食材呢?”

“怎么会?”姜汝砺的脸有些发烫,“我刚开始学的时候,做坏了很多,大概浪费了有十磅豆子吧,还有很多箱牛奶。”

“那么,我争取只浪费你用的一半。”月漱落笑盈盈地说,“要是我太快学会了,你会不会觉得好没面子?”

“不会。你学得快,我会很高兴。”姜汝砺不敢看月漱落的笑脸,他总觉得自己的脑袋轻飘飘、晕乎乎的。

“其实,以前我就想学拉花了。我在料理店工作的时候,听一位在咖啡厅打过工的厨师说过,有一种比较经济的练习办法,就是用洗洁精。他说,可以把洗洁精倒进水里,弄出泡沫,再把泡沫倒进酱油里模仿拉花。”月漱落一面说话,一面继续着手上的动作。

“如果是以前,我会考虑用这个方法的。”姜汝砺憨笑着说,“但是侯爷只看重口味,不在乎我花费多少材料练习。”

“让我来猜一猜。”月漱落瞟了姜汝砺一眼,“你在认识侯爷以前,是一个学霸,只要有奖学金,必定会落入你的口袋,对不对?”

这番话并不客气,但月漱落是含着笑说的,姜汝砺便无论如何也不想生气了。月漱落的大眼睛带着娇俏的笑意,仿佛一池刚刚被风吹皱的春水;而她小巧的嘴角则微微上翘,荡漾着无限的柔情,恰似皇冠花廊边绽放的玫瑰。

“春花秋月。”姜汝砺不知为何想起了这个成语。虽然他知道这个词的本意并非如此,但眼前佳人的风姿,实在令他心折,就像看见暖春的娇花,中秋的朗月,既明媚鲜艳,又婀娜优雅。

姜汝砺回过神来,走到一张椅子边上坐下,然后尴尬地笑了笑,“我以前很穷的,差点付不起读大学的学费。”

月漱落冲好咖啡,开始试着打奶泡了,她低着头,所以看不见姜汝砺的表情,“那是因为你学的专业比较贵吧?我好像记得你学了两个专业?”

“临床医学、还有心理学。”

“那你可以算是内外兼修了。”月漱落仍然没有抬头,一绺碎发从她的发髻里滑落出来,垂在她象牙色的脸上。

姜汝砺很想帮月漱落把头发弄好,但他踟蹰了好一会儿。虽然月漱落表现得对他有些欣赏,但他并不敢太轻率,万一给对方留下个“好色轻狂”的印象,那就完了。这样一想,他更加不敢轻举妄动了。

“呆子,帮我把头发弄一下。”月漱落的话几乎吓得姜汝砺要从椅子上跌下去,她竟像是有读心术一般,猜透了姜汝砺的心思。

姜汝砺战战兢兢地走过去,手臂绷得像一根直尺,他动作僵硬地帮月漱落把碎发别到了耳朵后面。而当他不小心碰到月漱落那略微有些冰凉的耳朵时,他的脸都羞红了。

还好,月漱落没有转过头看他。姜汝砺在心里暗骂自己没用:又不是没谈过恋爱,为什么会表现得像是一个笨拙的小男生?

“你以前学习的时候,一定很辛苦。我记得你21岁就拿到博士了?非常厉害啊!”月漱落对拉出来的图案不太满意,她走到水池边,将这一杯咖啡全倒掉了。

“还好,我喜欢看书,也不算太辛苦。”姜汝砺回到椅子上坐好,“我同学里还有更刻苦的,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那才让人佩服。”

“咦,我刚反应过来,你现在才22岁?”月漱落忽然抬起头,“哇,你比我小三岁呢。”

姜汝砺大窘,“我一直以为你比我小,无论生理还是心理。”

“这句话,就能证明我比你大。”月漱落小幅度地伸了个懒腰,“怎么啦?你很介意‘姐弟恋’吗?”

这句话是如此露骨,以至于姜汝砺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介意我也理解,大部分女人都喜欢比自己大的男人。”月漱落轻快地下了结论。这让姜汝砺觉得更加别扭,“我不是这个意思。”

但月漱落只是笑了笑,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你这样年轻,又这样有才华,侯爷当年遇见你的时候,一定对你赞赏有加。”

“倒也没有,那时候我还没上大学,在他眼里大概只是个孩子吧。”姜汝砺解释道,“侯爷对我是真的好,我很感激他。”

“我也有相似的感受。”月漱落说,“不过,我想,侯爷可能并不在乎我们报不报恩吧。他看上去像是施恩不图报的人。”

“是的。”姜汝砺赞同地点点头,“所以Z2、E1他们才会对侯爷死心塌地,因为侯爷是那种付出不求回报的好人。”

“说到这儿,我想起一件事。”月漱落抬起头,樱草色的眸子在午后的阳光中闪烁着迷人的光泽,“我刚开始很担心侯爷给我改名字,生怕他给我起一个类似Z2之类的名字。”

姜汝砺笑了起来,“侯爷不会给你改名字的,你又不是poker-men。再说了,你看,我也没有改嘛。”

“我不能和你比呀,你是高材生,侯爷很器重你的,我只是个仆人。”月漱落神色坦然,没有一丝嘲讽的意思。

“你可不是仆人,我觉得侯爷很信赖你呢。他以前对女人不是这样的。”话刚说出口,姜汝砺就暗暗叫苦:糟了,说漏嘴了。

好在月漱落似乎没有将这句话给听进去,她又开始折腾咖啡机了。

“不过,我还是不明白,侯爷为什么要用英文字母来给他们命名呢?”

“我也不太清楚。”姜汝砺答道,“大概是侯爷的怪趣味吧。”他见月漱落的脸上露出了失望的神情,顿觉不快。他想了想,又补充说,“但是我知道一件事,Z2是侯爷在萨格勒布遇到的。”

“你说的是克罗地亚的首都Zagreb吗?”

“就是那里。此外,E1是侯爷在意大利的恩纳遇到的。”姜汝砺见月漱落似乎很好奇,便接着说道:“侯爷没说过命名规则,我是根据这些巧合来推测的,或许,他和这些人第一次相遇的地方,就是他取名的灵感吧。”

“首字母是吗?”月漱落的大眼睛忽闪着,就像是清澈的溪水中游过灵巧可爱的小鱼。

姜汝砺不自觉地移开了视线,“应该是的。”

“那么,K1和侯爷是在哪里遇到的?”

姜汝砺一愣,他清楚地明白,这不能说。

“K1是英籍华裔吧?难道他和侯爷是在英国相遇的?”月漱落一边冲着咖啡,一边猜测着。

“好像是的。”

“英国有首字母是K的城市吗?”姜汝砺冷不防她这一问,顿时觉得手足无措。

“呃,我想想……”

月漱落轻轻地笑了一下,“呆子,你是不是正打算骗我呢?”

“没有!”姜汝砺立刻惊慌地说,“我在回忆!”他快速地思考了一下,就算说是韩城,应该也不要紧吧,毕竟万国侯去过韩城,还开发了一座温泉。他又想到月漱落现在已经是万国侯的管家了,有些事让她知道也无妨。

“是韩城。”姜汝砺吞吞吐吐地说道。

“靠近缅甸的那个韩城吗?”月漱落睁大了眼睛。“那儿离我很近呢,就在老家隔壁。我是廿县的。”

“……是的。”姜汝砺听到她主动介绍自己的家乡,十分高兴,“那你应该听得懂韩城话?”

月漱落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羞赧,“我很小就离开廿县了,真心听不懂。”她冲好一杯咖啡,又问道,“可是,按照拼音,韩城难道不应该是h开头吗?”

姜汝砺摇摇头,“我知道,你是想说Hancheng-City对吗?但是,韩城的英文名是khan-city。因为国内有两个韩城。“原来如此,我学到了。谢谢老师!”月漱落调皮地摆了个敬礼的姿势。

姜汝砺被她逗笑了,“我一般不收徒呢。”

“怎么会这样?”月漱落忽然叹了一口气,“好烦哦。怎么弄咖啡脂的泡沫呢,总觉得不对劲。”

“我来教你。”姜汝砺立刻将刚才的话丢到了九霄云外,“咖啡脂泡沫的多少除了与豆子本身有关外,还与packing相关。”

他走到月漱落身边,示意月漱落注意他的手势,“把咖啡粉放进小容器中再压一下的这个动作很重要,你得多练习,好找到手感。这个动作,就是packing。总之,你压得越紧实,越容易萃取出咖啡脂;但如果压得太紧了,咖啡就有可能流不出来。”

月漱落恍然大悟,“我懂了,谢谢老师,老师真好。”

“现在不叫我呆子了?”姜汝砺见她笑得甜蜜,便忍不住逗她。

“你不提醒我都忘了,呆子!”

姜汝砺一愣,“总是你叫我呆子,这不公平,我也得给你想一个称呼。”

“随便你,反正你叫什么我都不会不承认。”月漱落微笑着说。

“有了,我叫你傻子!”姜汝砺轻轻一拍手掌,“傻子,小傻子!”

“我哪里傻了?”月漱落哭笑不得,“我才不会答应呢。”

“你是小傻子,就这么决定了。”姜汝砺看到月漱落那明艳的脸上出现了一个委屈的表情,不由得心情大好。

“你再叫,我就拿咖啡泼你了!”

“好啊,反正弄脏了屋子,还得你安排人来收拾!”姜汝砺嘴上说着不在意,眼睛却时刻注意着她,万一她真的翻脸了,自己好有心理准备。

月漱落呆呆地看着姜汝砺,忽然放下了手里的东西,她走到沙发边上,气鼓鼓地坐了下来。然后,她将双臂叠放在膝盖上,将脸埋了进去。

姜汝砺吓了一跳,他没有想到对方这样快就翻脸了。

他几步冲过去,挨着月漱落坐下,“你别这样啊,我是开玩笑的。”

月漱落一言不发,也不动弹。

“我真的是开玩笑的。对不起!”姜汝砺低声下气地道着歉,感觉心里一阵阵的难受。

“你俩在干嘛呢?”K1的大嗓门忽然响起,几乎要将姜汝砺吓得跳起来。“月总管?”K1走到沙发前面,月漱落抬起了头,“我没事,我在跟姜医生学习做咖啡拉花呢。”

K1狐疑地看着两人,月漱落神色平静,而姜汝砺却面色微红。

“姜医生,你出来一下,我有事情找你。”

姜汝砺看了看月漱落,后者已经恢复了之前的从容。

“我刚才开玩笑呢,你别往心里去。”她竟反过来劝姜汝砺,“你去忙吧,我一会儿也要去做别的事情了,改天再向你请教,好吗?”

看着她坦荡得没有一丝杂念的眼神,姜汝砺忽然觉得有些尴尬,他只想赶快离开这里,“好的。没问题。”

当K1和姜汝砺离开房间以后,K1便迫不及待地说:“你对白血病了解多少?”

姜汝砺吃惊地看着他,“你怎么会对这个感兴趣?”

“这个你就别管了,不是对侯爷不利的事情。我有个朋友得病了,我想咨询一下。”K1挠了挠头,吞吞吐吐地说。

姜汝砺怀疑地看了他一眼,“要分情况的。白血病里面有很多种分型,每种分型还有多种亚型。比如说急性和慢性就不一样,淋系和髓系也有很大区别,再比如M3和M2也不可同日而语。”

K1泄气地垮下了肩膀,“这么复杂啊?”

“你没有问问你朋友是哪种情况吗?”

“我不太清楚,好像是比较严重的那种?”K1想起高襄绮的脸,禁不住叹了一口气。

“他的家人知道吗?”

“嗯。”

“那你就不要操心了。他的家人会帮他考虑这些问题的,你做朋友的帮不上什么忙,最多就是给他加油,在他状况好的时候看望一下他。”姜汝砺安慰着K1,后者轻轻点了点头。

两人沉默地走了一会儿。就在姜汝砺准备说自己要回房间去的时候,K1忽然停下了脚步,扭过头看着他,说了一句令他大吃一惊的话,“侯爷对月总管不太一般,我劝你,最好不要跟侯爷抢女人。”

第一百一十五章 人的两面

万国侯回到皇冠的时候,刚好是早上六点,大部分的人这时才刚起床。一路上,T3都很安静地开着车,没有打扰他休息和思考。

而实际上,万国侯并无困意,他下飞机后就一直在琢磨各种问题。他想的是如此入神,以至于在离开浦东机场的时候,差点忘了拿自己的行李。

“侯爷,您一会儿还要出去吗?”T3停好车,问道。

“可能。怎么了?”

“没事,我就问一下。”T3笑了笑,“月总管昨晚说,今天早上要做些特别的餐点,您要是急着出去,我就让K1给我留一点儿,我回来吃。”

万国侯失笑,“月总管的厨艺真是突飞猛进啊。”

“是的,她最近又在学咖啡拉花,真厉害。”

皇冠里咖啡做得最好的就是姜汝砺,想到这里,万国侯忽然觉得一阵胸闷。他慢慢敛去笑容,“你先正常吃早饭吧,我不一定出门。”

“那我跟月总管说,把早餐给您送到空楼?”

“不用。”

回到空楼,万国侯先洗了一把脸,然后打开了一个奶油色的圆柱形螺钿罐子。他从里面取出一些白色的膏状物,均匀地涂到了脸上和脖子上──这是他在皮肤移植之后每日必做的一件事。涂完以后,他又轻轻地按摩了一会儿脸部的皮肤。

等忙完这些,万国侯走进了起居室。他一眼就看到了桃花芯木的写字桌上摆着的大信封,窗外的一缕日光投射在信封上,远远望去,如同一条金色的缎带。

万国侯在椅子上坐下,他拆开信封,一叠打印好的文件掉了出来,是关于陶白荷生育史的调查报告。他面无表情地看完报告,然后将双手撑在下巴上,思索了一阵。

他的视线落在报告顶端的两张照片上,一张是陶白荷的,另一张则是南泽姣的。陶白荷的脸,他是再熟悉不过的了,而南泽姣的面孔,则让他浮想联翩。

初次见到南泽姣,是在一个多月前。当时万国侯刚从苏州的千秋教地宫里逃生,疲惫不堪,他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久别重逢的陶白荷身上了,以至于现在无论如何都回想不起来南泽姣的装扮;第二次见到南泽姣,则是在一周前的皇冠晚宴上,南泽姣打扮得像个小公主。

两次见面,万国侯与南泽姣的交谈都不多。在万国侯的印象中,南泽姣是一个面孔与南泽雨如出一辙的小女孩,她聪明伶俐,又带着那个年龄所特有的骄纵与顽皮。

但是现在,万国侯再看这张照片,却越看越觉得眼熟。或许是因为讨厌南泽雨,万国侯一直过多地赋予了这张脸本身所不曾有的“早熟”色彩,而仔细观察便会发现,其实,南泽姣的容貌比较像陶白荷。

她长着和陶白荷一模一样的圆脸孔,杏仁状的大眼睛总是流露出活泼、好动的神采。她像陶白荷一样爱笑,即使是在证件照上,她的嘴角也噙着一缕清晰可见的笑意。

万国侯越看南泽姣越觉得顺眼,越看越觉得可爱。他的面容不再像往常那样冰冷,而是渐渐露出了一种恬淡的温柔。

在这份调查报告中,清楚地标明了陶白荷从未流过产,她的怀孕时间并不是2003年1月,实际上,她分娩的时候,已经怀孕十个多月了。

“不足月的婴儿,会一生下来就九斤八两重吗?”万国侯自言自语地说。他站了起来,走到了窗前。

周一早上的皇冠,和其他时候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庭院里处处洋溢着清新的绿意,显然,园丁已经浇过水了。在靠近空楼的鸳鸯茉莉上,遍布着晶莹剔透的水珠,紫色和白色的花瓣交错层叠,争奇斗艳。

鸳鸯茉莉初开时为蓝紫色,然后渐变为雪青色,最后变为白色,由于花开有先后,因此便能在同一株上同时见到紫色和白色的花。此时,浓郁的香气透过敞开的玻璃窗飘进房间,令人感觉仿佛置身一个缠绵的梦境。

万国侯以前并不喜欢这种花,但此刻却莫名觉得赏心悦目。他出神地看了一会儿,喃喃地说出了鸳鸯茉莉的英文名,“yesterday,today,and-tomorrow。”

不时有人影从万国侯的眼前掠过,那是早起的仆人。他们穿着精美的制服,手里托着各式物品,从容不迫地行走在铺满天堂草和麦冬的草坪上。

想到南泽姣可能和自己有血缘关系,万国侯的心里顿时漾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波动。他在这世上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假如DNA鉴定结果和他想的一样……只是想到这种可能性,都令他激动万分。

他甚至开始考虑,要不要稍微改变一下最初制定的计划,“我有一个女儿了。”万国侯微笑着说。俄顷,他意识到自己有些高兴过头了,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镇定下来。

两小时后,万国侯出现在善家养老院的门口。

前台接待员换人了。新来的接待员笑容可掬地问万国侯想要看望谁,万国侯毫不犹豫地报了陶无天的名字。

虽然才八点多,但陶无天已经在忙碌了。他坐在桌子旁边,面前摆放着一堆杂乱的木头、铅笔、几把雕刻刀、砂纸,甚至还有一块磨刀石。

万国侯刚走进房间,陶无天就抬起了头,“你吃早饭了吗?”

万国侯有些猝不及防,“没有。”

“我这里还有酸奶和苹果,你要不要?”

万国侯摇摇头,“多谢天叔的好意了。”

陶无天沉默了一会儿,“我就猜到你不会接受。”不等万国侯回答,他又说,“这几天我在学着做东西。对于雕刻,你懂得多少?”

“那要看您想了解什么了?”万国侯走到他身边。

“我想先用木头练练手,然后看能不能雕个小羊。姣姣属羊,我想送她一个玩。”说到侄外孙女,陶无天那张仿如刀刻的脸上难得地浮现出了一丝柔情。

“您打算最后就用木头来雕吗?”

“假如可能,我想最后用琥珀来雕。”陶无天扭头看着万国侯,忽然一笑,“我有预感,你在这方面是行家。”

“行家谈不上,不过,对于雕刻我确实略有涉猎。假如天叔在这方面有不明白的,请尽管问我,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万国侯走到陶无天对面,拉开一张椅子,坐了下来,“其实,我建议您直接用琥珀来练手。”

“为什么?”

“您的哥哥是做琥珀生意的,一定有边角余料可以拿来练手。”万国侯看了看桌上的木头,“木头和琥珀的硬度不一样,脆性也大不相同,手感上会有较大的差别。假如您是想最后用琥珀来雕刻,那我建议您还是直接用琥珀上手。”

他随手拿起一块木头,“另外,您得先开粗胚,然后再一点点地铲。对了,您还缺少一个G形夹、一块带凹槽的抵板。总之,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您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很多,而且您桌上的这些工具,有的在琥珀雕刻上根本用不着。”

陶无天盯着他看了几秒钟,“我的预感果然是正确的。”他放下了雕刻刀,“昨天白荷来看我,我们一直在谈论你。”

万国侯微微一欠身。

“有趣的是,我原本以为你是白荷的老朋友,毕竟你们看上去关系很不错。可是,白荷却告诉我,严格意义上来说,你们才见过三次面,第三次,就是在这里。”

万国侯眨了眨眼,“您是想说,我们交浅言深吗?”

陶无天拿起一张砂纸,将它对折,“你看这张砂纸,从你那边看,它是咖啡色的。但从我这边看,它却是蓝色的。”

“砂纸只有一面上了砂,所以正面和反面颜色不同,这很正常。”

“人也是这样。”陶无天摊平了砂纸,“我做了快二十年的刑警,从来没有见过所谓绝对的好人,也没有见过绝对的恶人。”

万国侯凝视着对方,“没想到,天叔打算和我探讨人性。”

“不,我只是对你好奇。”陶无天坦率地说,“你能不能诚实地回答我,作为一个英国人,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打算来中国的?”

万国侯轻轻叹了一口气,“诚实地说,是2011年。”

陶无天点点头,手指仍在无意识地摩挲着砂纸的背面,“那么,你真正来中国,是什么时候呢?”

“今年。”

“为什么过了四年才来?”

“我需要准备。”万国侯的脸上仍带着安然的微笑,仿佛对面坐着的是一个老朋友。

而陶无天的表情就严肃得多了,不知道情况的人,会以为他正在审问犯罪嫌疑人。

“准备什么?”

“您猜。”

“我猜不出来,也不想猜,还是请你回答吧。”

万国侯用左手的食指和中指轻轻抵住了太阳穴,手肘则支撑在桌上,像是在思索如何回答陶无天的问题。

几秒钟后,他放下了手,“我要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但是难度很大,我必须要为此准备。”

这个回答模棱两可,但陶无天却露出了满意的表情,像是终于听到了他想要的答案。

“你见过南泽雨吗?”

万国侯点了点头。

“你喜欢他吗?”

这个问题让万国侯有些错愕,但他还没来得及回答,陶无天就抢着说,“我不喜欢他,很不喜欢。”

“可是南夫人喜欢。”万国侯的脸上露出了一种古怪的笑容。

“是的,偏偏白荷喜欢。”陶无天长叹一声,“他们02年就认识了,没过几个月,就结婚了,然后几乎立刻就怀孕了。尽管我曾经明确对我大哥说过,我不相信南泽雨这个人,但是没用,白荷喜欢。”

“我很好奇,您为什么不喜欢南厅长?”万国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道。

“一个22岁就能从韩城调到省厅的警察,却仅仅拥有普通的警校背景。他父母双亡,光凭自己的能力会升迁得这样快?”陶无天瞪着眼睛,“更别说,他刚接手一桩离奇的案子,就被调走了这样的荒唐事。”

陶无天喘了口气,接着说,“参与那案子的其他同事,死的死,残的残,只有他平步青云。更可笑的是,这件案子,从立案到判决,所有的程序,都不合理。”

万国侯的脸上仍然带着意味深长的微笑,但他的眼睛里却渐渐生出了冰凉的恨意。

“你就不好奇是什么案子吗?”陶无天停下了摩挲砂纸的手。

“不好奇。”万国侯慢条斯理地说,“我现在既然是南夫人一家的朋友,就理应不去关注这些对南厅长不利的消息。”

陶无天愣了一下,接着大笑了起来,“你说的对。”

“您不该对我说这些,我也会尽快忘掉的。”万国侯摸了摸胡子,“假胡子的质感比真胡子差多了”,他想到自己为了应付南泽雨而剃掉了胡子,不由得有点不开心。

“我懂你的意思,就算是为了姣姣,我也得让这个家庭继续维持下去。”陶无天的脸上有几分落寞。

万国侯略感惊奇地看了他一眼,一时间有些不明白他的意图。最终,万国侯试探性地问道,“我听说,姣姣是早产儿。”

“白荷连这个都告诉你了?”陶无天笑着摇了摇头,“他们真把你当成朋友了呢。”

万国侯笑而不语。

“不错,姣姣确实是早产儿,好在健康活泼,没啥毛病。”陶无天说话的时候,脸色平静,眼神坚定。

“看来,他说的是真话。但这和调查报告相矛盾了,除非,有人骗了他,或者,骗了我。”万国侯在心里想着。他调整了一下坐姿,“可是,据我所知,南夫人似乎在怀孕前流产过一次?”

陶无天的眼中闪过一丝痛楚,“是的,她之前怀孕了一次。”他垂下头,好一会儿才说,“那时候,她还没有跟南泽雨在一起。”

万国侯忍住了冷笑的冲动:陶白荷果然骗了陶无天,或许,在所有相关的人当中,唯一不知道陶白荷分娩真相的,就是陶无天。

万国侯还在沉思,陶无天已经抬起了头,“先不聊白荷的事情了,实际上,我一直在等你问我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我为什么要约你单独见面?”

第一百一十六章 所见所想

万国侯微微一怔,“难道不是您有话要对我说?”

陶无天深深地看着万国侯,目光里像是蕴含着千言万语。他的眼神是如此专注,以至于万国侯有些轻微的不自在,“天叔,有话请讲。”

陶无天晃动了一下脖子,“其实,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很眼熟。”

“是吗?”万国侯不动声色。

“我大哥和大嫂相识,是由大哥东家的父亲牵线的,他叫莫乌斯。在我印象中,大哥成家那一年,莫乌斯大概是49岁,但他气色很好,看上去和30岁的人差不多。”陶无天说到这里时,忽然停了下来。

万国侯的浅绿色双眸里一片宁静。

“这个莫乌斯,和你长得几乎一模一样。”陶无天沉默了一会儿,终于一字一句地说,“除了他的眼睛是金色的以外。”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有趣。”

“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就在心里想,大哥现在眼睛有问题,看不清东西,否则,他见到你一定会大吃一惊。”陶无天拿起一支铅笔,在砂纸背面乱涂了起来。

“真遗憾。”万国侯说道。陶无天应声停下了手。

“你是遗憾他看不见你?还是遗憾他不知道你是谁?”陶无天的眼神异常锐利。

但万国侯不为所动,他懒洋洋地微笑了一下,“按您的意思,我还能是谁?”

“我不知道。”陶无天答道,“莫乌斯在91年就去世了,他有个孙子。”陶无天说到这里,声音慢慢低了下去,“02年8、9月的时候,我才看到那孩子摘下眼镜,露出他的金色眼睛。当时我确实觉得奇怪,但并不敢确定他一定就是莫乌斯的后代。后来发生了一些事,那个孩子也死了。而且,那孩子不是白人。”

“所以,我既不是莫乌斯,也不是莫乌斯的孙子。”万国侯淡淡地说。

“你说的对。”陶无天的表情越发严肃,“你是你。”

这段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对话,却令万国侯十分愉悦,“天叔,您还是那么犀利。”

“你真大胆。”陶无天又开始在纸上涂画,他画的似乎是一辆车。“虽然见过莫乌斯的人也没剩几个还活着了,但你就不怕被人戳穿?”

“戳穿什么?说我不是莫乌斯?”万国侯眨眨眼,“我本来就不是莫乌斯。”

“你的脸……”

万国侯打断了陶无天,“天叔,我现在这张脸不好吗?”

陶无天叹了一口气,“我只是想说,这双眼睛的颜色让我很不习惯。”

“您为什么不换个角度来想呢?”万国侯一脸不以为然,“您可以当作我的母亲在怀上我的时候,被神仙托梦了。”

这句话让陶无天的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他呆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你刚才问关于白荷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

“只是好奇而已。”

陶无天皱起了眉头,“我告诉你,不要打姣姣的主意。”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那我就告诉你。”陶无天将身子往前倾了一些,“白荷在02年9月的时候,怀孕了,那时她还没跟南泽雨在一起。为了保住这个孩子,白荷跟大哥吵得不可开交。”

万国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没有说话。

陶无天见对方没有反应,便接着说道:“大哥希望她跟南泽雨成家,可能是因为大哥觉得南泽雨比较可靠。或者说,在他看来,一个22岁就能进入省厅的警察,比一个18岁就坐牢的犯人要有前途的多。”

万国侯只是端坐着,没有说话,甚至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南泽雨当然知道白荷过往的恋情,但他并不介意,这也是我觉得这家伙不正常的地方。一个男人会毫不在乎地和一个刚堕胎的女人结婚?更别说,让白荷怀孕的是个被判了无期徒刑的犯人。”

“听起来,南夫人对那位犯人还是很有感情的呢。”万国侯漫不经心地说,似乎别有所指。

“不,你误会了。”陶无天摇摇头,“白荷那会儿正是叛逆心强的时候,我倒不觉得她有多喜欢那犯人,她只是不甘心自己的婚姻大事由不得自己做主罢了。”

“但她最终还是嫁给了南厅长。”

“是的。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只有她自己知道了。至少,她曾经希望将那个孩子生下来,甚至还用这个来要挟过大哥,想要拒绝和南泽雨结婚。”陶无天一边说话,一边继续在纸上画着。

“Love-is-merely-a-madness。”万国侯喃喃地说。

“你说什么?”

“噢,没什么。”万国侯调整了一下坐姿,“我只是忽然想起了莎士比亚的一句诗。”

“总之,在我看来,这是白荷自己选择的,打掉孩子,嫁给南泽雨,再怀孕,生下姣姣,一切都是她的选择。”陶无天的脸上满是不赞同,“现在有一句很流行的话,用来形容白荷也很合适,你高兴就好。”

万国侯沉吟了一会儿,说道:“我听您的意思,似乎您并不讨厌那个犯人?”万国侯瞟了一眼陶无天在纸上画的东西,“至少,听起来,您对这犯人的印象比对南厅长好多了。”

“因为我认识那孩子好几年了。他不会强奸白荷,更不会杀人。”陶无天斩钉截铁地说。

“您有证据能证明不是他做的吗?”万国侯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袖扣。

“你觉得我在画什么?”陶无天忽然问道。

万国侯一怔,“您似乎画了一辆车?”

陶无天将他涂画的砂纸举了起来,正对着万国侯,“你错了,我画的是房子。”

纸上的图案,其实更像是儿童画的小汽车,只不过没有轮子。

万国侯不解地看着陶无天,后者狡黠地一笑,“看起来,再画两个轮子,就是一辆车了吧。”说完,他低下头,在纸上刷刷地画了起来。

万国侯看着那张砂纸,面色渐渐变得沉重了起来,他终于明白了陶无天的意思。

陶无天并没有给那栋“房子”添加车轮,他在“房子”的顶部加了个三角形,又加了几条装饰线,于是,这三角形便成了屋顶。然后,他又在“房子”底部的中间画了个宽阔的方形,这正是房子的大门。

陶无天放下铅笔,“你以为我画的是汽车,那是因为你知道我的腿是在汽车爆炸中失去的,你看到相似的图形,自然而然会这样联想,但是,我画的却是房子。”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人们总是会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东西。”

万国侯欠了欠身子,“洗耳恭听。”

“假如你不嫌无聊的话,我想聊一个案子,一个十几年前的旧案。”陶无天见对方没有露出反对的表情,便慢慢说了起来。

尘封的往事就此解冻,万国侯沉默地听着陶无天的叙述,思绪也跟着回到了2002年那个黯淡颓丧的夏天。

陶无天最初非常愤怒,他没有办法接受这个事实:看起来乖巧温顺的韩诺惟竟然会在大哥家里放了一把火,还强奸了侄女,杀了佣人。

盛怒之下,陶无天主动请求参与逮捕韩诺惟。虽然这根本不符合程序,但看在他是资深刑警的份上,局里也就默许了他的行动。

可是,很快,陶无天就意识到了不对劲。

参与此案的南泽雨虽然已经收到了省厅的调令,但却依旧经常来到县局转悠,并且还会不时指导一下参与此案的另一个年轻警察──杨萧。

杨萧比南泽雨小一岁,刚参加工作,他对南泽雨这个师父简直是崇拜得不得了。由此,对于南泽雨提出的各种建议,他自然是照单全收。

但这些并不是最让陶无天感到迷惑的地方。

令陶无天不解的是,此案是在事发现场就抓到了人,县局应该立刻采取强制措施拘留韩诺惟,并在24小时之内送往看守所关押,同时尽快申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但县局却迟迟没有动静。立案后,县局只是任由韩诺惟在医院住着,直到两个月后,才突然逮捕韩诺惟,接着就是紧锣密鼓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个反常的做法引起了陶无天的注意。通常情况下,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子,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公安机关的补侦期是一个月,补充完证据后将再次移送检察院。

但韩诺惟的案子,侦查工作却进行得异常顺利,因为几乎所有的证据都是现成的:沾满林妈血迹的雕刻刀上有韩诺惟的指纹,陶家大门的密码锁上有韩诺惟的指纹,陶白荷的裙子上有韩诺惟的精斑。而最有力的证据,却是韩诺惟自己的证词。尽管当时因为他先前被浓烟呛坏了喉咙,而采用了笔录的方式对他进行审讯,但他仍然承认了杀人、纵火以及强奸的罪行。

这样容易侦破的案子,为何还要让韩诺惟在医院住上两个月呢?

陶无天想破头也想不明白这其中的缘由。

实际上,在陶无天参与侦破的所有案件中,任何证据都不是单一存在的,证据之间有相互的关联,区别只是效力不同而已。而在韩诺惟的案件中,警察收集到的指纹、精斑、供述,都是单一存在的不同碎片,最终由这些碎片组成了案件的全貌。

另外,检察院在此案上的行动之迅速,更是令陶无天瞠目结舌。从韩诺惟被逮捕,到他被宣判、移交监狱,总共历经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而在整个办案过程中,韩诺惟都没有亲属出面过,他仿佛是个孤儿,这实在是太诡异了。

陶无天并不认为韩诺惟的父母是在逃避相关责任,在他看来,更可能的是,韩诺惟的父母被有意地“隔绝”了。老两口不能直接接触到韩诺惟,只能在韩诺惟被判刑后,再提出上诉。

最令陶无天感到不舒服的,是南泽雨的态度。按理说,对一个强奸过自己未婚妻的犯罪嫌疑人,南泽雨是应该恨之入骨的。

但南泽雨的表现却是那样的“大公无私”。按照杨萧私下对陶无天转述的情况来看,南泽雨在亲自审问韩诺惟时,从头到尾都表现得非常客气、礼貌,甚至可以算是亲切。

陶无天做了多年刑警,只在一种情况下见过警察对已经掌握了其犯罪证据的犯罪嫌疑人表现得比较亲切,那就是想通过他,找到更大的犯罪团伙,希望他配合工作、充当线人。

韩诺惟显然不是这种情况。

陶无天怎么也想不通,这个犯案时还不满十八岁的男孩,他的背后会有什么是值得南泽雨去挖掘的呢?

后来,陶无天在韩诺惟入狱后的第一个除夕夜,带着陶白荷前去探监。那次探监之行,让他确定了“韩诺惟是无辜的”这一事实。

于是,他终于坐不住了。但刑警的直觉,让他对这个案子不敢掉以轻心,思前想后,他决定以杨萧来做突破口。

在几次软磨硬泡之后,杨萧终于向他透露了一个信息:韩诺惟案件的笔录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南泽雨提交的原始件,另一部分则是杨萧当场写下的审讯记录。

南泽雨提交的原始件,杨萧只见过一次。在他的记忆中,原始件里面是南泽雨写下的问题,以及韩诺惟的回答。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次审讯并不完善,但南泽雨是杨萧的师父,他也不好指责师父做的不妥。

“杨萧写的审讯记录呢?”万国侯迫不及待地问道。

“丢了。”

万国侯用右手的手背撑住了下巴,他的表情看不出悲喜。

“按理来说,杨萧的记录是必须要归档入库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在我查询的时候,却发现他并没有登记。”陶无天长叹一声,“现在想想,多半是南泽雨动的手脚。”

杨萧的记录虽然丢了,但韩诺惟的原始笔录还保存着。陶无天左思右想,最后决定冒险一次,找韩诺惟的笔录来看看。

但就在他下定决心的那天,杨萧却主动来找他了。

万国侯的手机铃声打断了两人的回忆,他做了个手势,让陶无天稍等,接着走出房间,接通了电话,“拿到结果了?好,给我发邮件吧。”

挂掉电话后,万国侯屏气凝神地看着手机屏幕,他等待的每一秒,都是令人心碎的煎熬。

直到跳出“您有一封新邮件”的推送,他便急忙点开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南中国海

打开邮件后,万国侯直奔主题,立刻下载了附件。他对附件中所含的长长的数据表并不感兴趣,于是快速地滑动着手指,直到看到最后一项:父权指数和父系关系可能性。

他对着结果看了好几遍,然后收起了手机。

等他回到房间里,陶无天敏感地发现了他的神情起了一丝微妙的变化,“你怎么了?”

万国侯平静地说:“抱歉,天叔,我临时有点事情,我得提前告辞了。”他扣好西装外套的扣子,“假如您不介意的话,我改天再来看您。”

陶无天迟疑了一下,“你没事吧?”

万国侯微笑着眨了眨眼,“大概是没吃早餐的缘故,有点头晕恶心。您放心吧,不要紧。”他走到门口时,又转过身来,“下次我再来,请您务必要继续刚才的话题。”

“如果你下次能让我的雕刻技艺有所提升,我会考虑的。”陶无天答道。

万国侯欠了欠身子,然后转身离去。他径直往外走着,表情渐渐恢复了冷漠。

他脸色阴沉地坐上了车,T3略微有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刚回到皇冠,月漱落便迎了上来,“侯爷,您今天回来的好早……”

万国侯打断了她,“收拾一下,跟我走。”

“去哪儿?”

“别问。”万国侯说完,又补充了一句,“记得带上泳衣,给你五分钟。”

三分钟后,月漱落坐上了万国侯的车。

“你带证件了吗?”

“带了。”

“好,T3,去机场。”

当月漱落看到湾流G650时,饶是一向冷静的她,也露出了掩饰不住的惊讶之情。“侯爷,您到底要去哪儿?”

万国侯冷冷地看着她,“不知道目的地,你就不敢跟我走了,是吗?”

月漱落沉默了两秒,“我只是担心我带的行李不够。”

“想太多了。”万国侯轻描淡写地甩下一句话,走上了舷梯。

月漱落犹豫了一下,快步跟了上去。

这架飞机的内饰极其素雅,深灰色的地毯上有浅浅的方格纹路,牛奶色的真皮沙发边缘镶着黑色的包边。月漱落在万国侯的对面坐下,她好奇地看着机舱内壁的椭圆形舷窗,甚至还摸了摸墙上的古铜黑高光树瘤纹胡桃木饰。

月漱落抬起头看,发现天花板也是真皮镶包的,这与舱壁下半部分的真皮墙面相互呼应,看上去十分协调。

“厨房有咖啡机,去帮我做一杯吧。”万国侯说完,便往沙发背上一靠,似乎懒得再说话。

月漱落站起来,往厨房区走去。她穿过过道,一眼看见另一端的客舱里竟然有写字桌、书柜、工作台。她停下脚步,观察了一阵。书柜上放着各式各样的办公设备,包括打印机、传真机、卫星通话设备等。

“这客舱里的沙发大得可以当床了。”月漱落想着,然后摇摇头,走进了厨房。

大约三小时之后,飞机降落在了三亚凤凰机场。

月漱落用手机预订了一家酒店,万国侯对此似乎并无异议。

半小时后,月漱落敲了敲万国侯的房门,“侯爷,您想去哪儿转转吗?”

“小洞天。”万国侯极不情愿地吐出了一个名字。

两人很快上了车。“侯爷,听这地名,好像跟道家有关系呢?”月漱落见气氛实在太沉闷,便有意找了个话题。

但万国侯并没有接话,他看着车窗外那些颇具南国风情的椰子树,沉默得像一尊石像。

小洞天在这座城市的西边,相传唐朝著名的高僧鉴真于第五次东渡霓虹国时遇险,其后就在这里登陆。霓虹国著名遣唐使空海大和尚西渡求学,也曾漂流到南山一带,后来,他从此出发,经泉州到长安,终于完成心愿。由此,南山脚下的小洞天,被世人看作是缘起不灭的净土,迎来佑往的福祉。

下车后,万国侯大步流星地走在前面,三亚的炎热天气似乎对他并没有什么影响。月漱落暗自叹了一口气,她虽然穿着轻薄的旗袍,但仍然感觉到了一阵心烦的燥热。

走下台阶后,万国侯的心情好像变得好了一些,“别担心,我们不在这里游泳,我只是来看看。”

月漱落小心翼翼地问道,“侯爷,我们等下要去哪儿?”

“保密。”万国侯半开玩笑地说。

转眼已是下午六点,灿烂的南国艳阳却依然不知疲倦地泼洒着炽烈的热浪。月漱落拎着高跟鞋跟在万国侯的身后,她已光着脚在沙滩上走了近两个小时,却还不见万国侯有停下脚步的意思。

就在月漱落感觉自己快要被晒脱水的时候,万国侯终于停了下来。他们此时已经走出了小洞天的范围,来到了一片尚未被开发的海滩上。

“我想,你的包里,有我们两个人的泳衣吧?”万国侯打量着月漱落。

月漱落一边打开包拿出泳衣,一边观察着四周,“可是,这里没有更衣室。”

“谁说没有?”万国侯伸手一指。月漱落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看到了一块巨大的岩石。她吓了一跳,略有些不安地说,“您的意思是……”

“我先去换了,你不要偷看啊。”说完,万国侯从她手里接过自己的泳衣,然后走到了岩石的后面。

几分钟后,穿着黑色潜水服、潜水袜的万国侯从岩石后面走了出来,看样子,他对这身包裹严实的装备感到非常满意。

月漱落歪着头看着他,半晌才说,“侯爷,我看您的身材很好,为什么要这样稀肉如金?”

万国侯坏笑了起来,“你想看?当然可以,不过,不能在这里。”他那暧昧的语气让月漱落有些难为情,后者立刻低下头,走向了岩石后面。

当月漱落换好泳衣时,万国侯已经在海里游了起来。他的动作舒缓而优美,就像是一条自由自在的鱼。

海上的夕阳依然光彩夺目,在它的周围,簇拥着灿如锦缎的霓霞。几只海鸟唳叫着飞过,仿佛是在追逐天海之间那触手可及的地平线。

海面上翻滚着琉璃一样的波浪,就像是万国侯汹涌澎湃的心事。

他不断地击打水面,任凭疯狂的浪花裹挟自己的躯体。海风很大,吹着他湿漉漉的头发,但他毫无感觉。

他回想起几个小时前,自己刚看到DNA检测报告时的心情。那一瞬间,好像有一颗子弹撞到了他的胸口上,随即爆炸开来。

一种难以描述的痛苦像是金属溶液一般,迅速地从他的心脏流淌至每一根血管。这沉重的痛苦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令他觉得全身的细胞都要被压成粉末了。

当他稍微清醒了一点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必须接受这个结果。这种清醒不仅没能让他好受一点,反而使他的心坠向毁灭的深渊。

陶白荷确实没有流过产,因为,她当初怀的就是南泽雨的孩子!这就是南泽雨可以接受这段婚姻的关键之处,这就是陶白荷要对外宣称孩子是早产儿的缘故!

万国侯翻了个身,仰面躺在海面上。

陶白荷的生育史调查报告显示,她是2002年9月10日怀孕的,也就是火灾发生的三天前。

万国侯仔细回想,9月10日那天,他跟陶白荷在白天见过面。那天恰好是教师节,学校给老师们放了半天假,当时他就溜出来和陶白荷约会了,还是在离陶家不远的一家电影院里。

万国侯还记得电影院放映的是《蜘蛛侠》,托比马奎尔饰演被变种蜘蛛咬了一口而获得超能力的高中生。最初,托比马奎尔只想用超能力去赚钱,但当他最爱的叔叔被他放走的罪犯杀死后,他便发誓,从今以后要用自己的超能力去打击犯罪。

电影的后半部分讲的是什么,万国侯已经想不起来了。他只记得,陶白荷对他百般挑逗。无法克制的他在电影院的后排座位上就和陶白荷翻云覆雨了起来,最终,他提前从陶白荷体内退了出来,然后射在了陶白荷的裙子上。

联想到陶无天提到的警察发现的精斑,万国侯忍不住冷笑了一声,“警方真的要感谢陶白荷,假如她回家后,第一时间将那条裙子给洗干净了,那他们要去哪儿找我的精斑呢?”

现在来看,陶白荷很可能在9月10日当天还见了南泽雨,并且和南泽雨……

万国侯转过身,潜入水里。他睁大眼睛,看着水下粼粼波动的光线,然后又往深处下潜了一点。

光线逐渐弱了下去。

这多么像他那可悲的初恋,所谓的明亮甜美,只不过是最上层那一段可以轻易被阳光照射到的地方而已。而越往下,就越深蓝,蓝得像是有情人心碎的眼泪,教人看不透说不清,但却又无力抵抗。

万国侯猛地一挣,浮上了水面。

与其说他此刻是愤怒,不如说是悲伤,一种凄凉的阴影笼罩了他的身心。当他发现自己在入狱前就已经遭到了爱人的背叛时,他觉得自己的大脑像是进驻了千年不化的冰山一般,隐入了一种近似空虚的状态。

一直以来,他心里都有一份对美好初恋的模糊惦记。因为这份弥足珍贵的悸动,他选择对警察保持沉默,对陶白荷保持宽容。即使在面对祖上的宝藏,发下重誓的时候,他的心里,也还保留着一丝善意,那是他对这个世界最后的留恋。

但现在他才后知后觉,自己的单纯在丑恶的世事面前脆弱得不堪一击。

万国侯对自己说,“这座我准备了这么久,步步为营而建立起来的大厦,竟要被一行字毁于一旦?八年的绝望,把我变成一个复仇的信徒,难道现在又要我成为听凭命运摆布的人?”

“这简直可笑。”他说,“我居然以为南泽姣是我的女儿,我居然为了这么个女人去坐牢,我居然还想要修改一下我的计划。”

他阴沉地看着远处正在嬉水的月漱落,内心爆发出一阵荒诞的大笑。“难道我千里而来,只为一败吗?”

“不!”他对自己喊道,“命运就是个聋子,我绝不任它摆布!我在阴阳关的那些日子,我在黑暗中匍匐的那些日子,绝不能虚度!”

“如果我的信念会随着心脏的跳动而摇摆,那就太可悲了。”万国侯看着渐渐沉入水中的残阳,喃喃自语道。

当万国侯终于游累了,回到岸上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入夜的海岛是很美的,满天繁星与一弯新月相互辉映,将夜空铺设成了静谧的原野。星星就如同无数的羔羊,而月亮正是驱赶羊群的牧童。

星空之下的南中国海博大平静,它在月色星光的照射下,散发出金属一般的深蓝色光芒,深邃得就像是天神那谜一样的眼睛。

“侯爷,您的体力真好。”月漱落走到他身边坐下,“我看了一下表,您居然游了两个小时二十三分钟。”

“我中间有稍微休息一下。”万国侯答道。他看着月漱落在海滩上生起的一堆火,问道:“你怎么生的火?”

“我问酒店前台要了一盒火柴,自从去过千秋教地宫之后,我就觉得还是随身带着火柴之类的比较好。况且,我都不知道您本来是要去哪儿。”

万国侯摸着下巴,笑了笑,“你的脾气比我想象的还要好。”

“您说的是二话不说就把我从魔都拽到三亚海边吗?”月漱落笑盈盈地说,“真是说走就走啊。”

“月总管,我有没有赞美过你的身材?”万国侯欣赏着她的身体,微笑着说。

月漱落的脸有些发烫,“没有。”

“那真是我的罪过。”万国侯慢慢移开视线,“这里,曾经是我的初恋很想来的地方。”万国侯的话让月漱落大吃一惊,她小心翼翼地看着万国侯的脸,“她没有见过大海?”

万国侯淡淡地说,“她过去生活的地方,没有海。刚好那时我们一起看了一部纪录片,里面提到了三亚的小洞天。我向她许诺,以后一定要带她来看看这里。”

“我真的有点意外,侯爷,我以前以为,您是那种不会对女人真正动心的人。”月漱落略带歉意地笑了一下,“我觉得,您很擅长追求女人,但是不会真的喜欢上谁。”

“谁说的?”万国侯认真地凝视着她,“谁说我不会真的喜欢上谁?”

就在月漱落抬头看向万国侯时,后者已经将她揽入怀中,吻住了她的嘴。

月漱落震惊地睁大了眼睛,但她并没有推开万国侯。

冰凉而带有盐味的海风包围着两人。这里没有游人的喧哗,只有被风席卷而出的浪花拍打着礁石,永不停息。

第一百一十八章 不做庸才

9月23日,秋分。

千枫学院内,到处扎着彩色的飘带和气球。偶然路过此地的人看到这番景象,多半会以为是在举办某种庆祝活动,而实际上,这是一年一度的秋季运动会。

初中部和高中部,对这一盛事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初中部的学生大多十分积极,他们兴致高昂,将运动会视为展示自己体育天赋的大好机会;而高中部的学生则显得懒洋洋的,对他们来说,这三天就是个假期,用来放松头脑,是再好不过的了。此外,高中部的学生在经历过初中三年之后,对运动会已经没有多少新鲜感了。

不过,今年的运动会和以往有些不同。因为10月有校庆的缘故,校方特意邀请了一部分家长来观看这次运动会,以借此机会请家长们提出一些对于学校的意见,便于他们在校庆之前做出改进。

在看台上的家长贵宾席中,一个带着黑色圆帽、身穿红裙的女人格外引人注目。在这样的场合下,这女人却穿着一件欧根纱的无袖及膝连衣裙,一边的肩膀还露了出来,性感的锁骨若隐若现。在她细长的脖颈上,还挂着一条润泽的珍珠项链。此刻,她正目不斜视地看着准备列队通过主席台的学生方阵,仿佛毫不在意其他家长的惊奇眼光。

这女人就是陶白荷。她不时掏出手机来看一眼,心里暗暗奇怪:昨天晚上给隋青柳打过电话了,对方明明答应了自己今天要坐在一起的,为何到现在还不出现?

正当陶白荷在腹诽时,一身蓝色juicy-couture运动服的隋青柳急匆匆地赶到了她身边。

“抱歉!抱歉!我刚才遇到了俞以渐的班主任,稍微聊了几句。”隋青柳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红晕,显然是一路小跑过来的。

见她这样,陶白荷也不好说什么不开心的话了,“快坐吧,开幕式开始了。”

陶白荷一眼就看到了在队列前举着牌子的南泽姣,她笑逐颜开地拿出相机,“咔嚓咔嚓”地拍了起来。

隋青柳没有带相机,俞以渐也不是举牌的领队,于是她举着手机,录下了儿子的班级路过主席台时的情形。

初中部的方阵走完后,就轮到高中部了。陶白荷眼尖地看到了谢狂心,她捅了捅隋青柳,“看,是小谢举牌呢。”她一面看,一面笑着说,“别的班都是女孩子举牌,只有他们班例外啊。”

然而,谢狂心的表情看起来并不怎么愉快。他带着白手套,手臂伸直,高举着高三(8)班的牌子,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别看我”的哀求,与他身后喊着口号的同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陶白荷笑嘻嘻地转过头,“柳柳,你看小谢,他的脸色好难看。”

隋青柳心不在焉地附和着,“是啊,大概是不喜欢举牌子吧。”她在心里想,假如举牌子的是她儿子,那该多好。她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柳柳,你还在生你老公的气吗?”陶白荷听到她叹气,关心地问道。

隋青柳听到对方这么说,顿时面色一沉,但她见陶白荷的目光里似乎并没有戏弄的意思,便轻轻地摇了摇头,“也不是生气,我是着急。我老公老是把我当成小孩子,有什么事情都不跟我商量。”

陶白荷不以为然,“要我说啊,柳柳你就是脾气太好了。”她收起相机,“俞院长平素接触的人肯定比较杂,你当心他被人带坏了。”

“这倒是不会。”隋青柳说,“他的朋友我都认识。平常,他来往最多的就是高总了,再就是沙部长一家,都是很可靠的人。”

“我说的就是高总呀。”陶白荷扑哧一笑,“柳柳,你太单纯了。你想想,高总是开店的人呀,又做饭店,又做KTV。尤其是那个KTV,我真是不敢说里边一定很干净。”

隋青柳敏感地看了她一眼,“是不是南厅长那边查到高总有什么问题?”

陶白荷连连摆手,“那倒是没有,我就是拿你当朋友,给你提个醒。”她亲昵地将隋青柳外套上的帽子弄平,“你太善良了,容易被人欺负。”

隋青柳感激地说:“白荷,你人真好。”她的声音略有些颤抖,“我这几天确实很难受,好多话都堵在心里边。我老公对我虽然很好,可有时候就是喜欢拿我当小孩子,我又说不过他。”

陶白荷生怕她当场哭出来,于是赶紧转移了话题,“不说这个了,柳柳,你看到侯爷了吗?”

“没有啊,侯爷也来了吗?”隋青柳诧异地问道。

“不知道呢。我是看到小谢了,想着说不定学校也邀请了侯爷呀。”陶白荷眼珠一转,“说到侯爷,柳柳,你知道侯爷的另一个名字吗?”

“侯爷还有别的名字?”隋青柳吃惊地说,“我不知道。”

“久我山正。”陶白荷怪腔怪调地说着,“我真不知道侯爷为什么要起这么别扭的名字。”

“听着像是霓虹国名字?”隋青柳猜测道。

“聪明!”陶白荷见太阳越升越高,阳光有些刺眼,便从包里拿出了一副墨镜戴上,“你带墨镜了吗?”

隋青柳翻开包,“没有,今天走得急急忙忙的,忘记装了。”

“那我帽子借给你?”陶白荷虽然这样说,但并没有摘下帽子。

“不用,不用。”隋青柳连忙说道。“侯爷为什么要起一个霓虹国名字?”

陶白荷神神秘秘地说:“听说,是为了他以前的女朋友。”

隋青柳一怔,“他女朋友是霓虹国人?”

“谁知道呢。后来好像又分手了吧。所以我说是以前的女朋友啊。”陶白荷翘起二郎腿,“还有,侯爷发家是靠着继承遗产和挖掘矿藏的,哈哈,知道这个的人肯定很少。”

隋青柳微笑着说,“白荷,你可以去找个记者爆料了。”

“真的。他来中国,是为了寻找一种叫做冰珀的琥珀。”陶白荷得意地说。

“哇。”隋青柳显得更吃惊了,“这些消息你都是哪儿来的?”

陶白荷笑了笑,“而且,侯爷至少有五十亿英镑的家产哦。”

隋青柳瞪大了眼睛,“你的消息来源该不会……是南厅长吧?”

“当然不是。”陶白荷正色道,“是警方的某些秘密消息来源。”

隋青柳被她一本正经的样子给逗乐了,“这样看来,警方也觉得侯爷实在是太有钱了,所以必须得调查一下?”

陶白荷扶正了帽子,“我得说,还好侯爷没有干什么违法的事情,不然警察这么查他,会不会被请去喝茶,还真不好说。”

隋青柳想了想,“白荷,前几天我看到了《申友晨报》,上面有登出南厅长参加侯爷宴会的照片,高总也在上面,还写了一些很糟糕的话。”

陶白荷撅起了嘴,“你们那天走得早,真是幸运。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狗仔,烦死人了,写些屁话招人烦。”

“看来,上面也是因为这个,才去查了侯爷?”隋青柳看着陶白荷,斟酌着词句说。

“他们也没查出什么来。哼,我老公还不能交朋友了吗?”陶白荷不以为然地说,“要我说,就是一些小人眼红,嫉妒我老公。”

“南厅长年轻有为,有些人看了不舒服,也不奇怪。”隋青柳安慰她说,“以前我听侯爷说过一句话,我觉得挺有道理的。不招人嫉是庸才。”

“哇,这句话说得太对了!我回去要告诉我老公听,宁愿被人嫉恨,也不要做庸才。”陶白荷兴高采烈地说。

这时,校长也刚好讲完话了,运动会正式开始。

“你家姣姣有什么项目?”隋青柳看陶白荷站了起来,便关心地问道。

“说出来吓死你。”陶白荷得意地拎起了手提包,“五项全能。”

隋青柳吃惊地说:“姣姣这么厉害?”

“其实也不是她厉害,是因为小谢报名了高中的男子五项全能,所以姣姣就报名了初中的女子五项全能。”陶白荷解释道。

“白荷,你能不能跟我说说,女子五项全能是哪五项啊?”

“铅球、跳高、跳远、100米跨栏、800米跑。”陶白荷说完,又笑着补充道,“其实我都是听姣姣说的。“

“是一天之内就比完吗?”

“不是,姣姣说是分两天完成的。”陶白荷开始往外走,“我去找姣姣了,你呢?”

隋青柳答道,“你去吧,我也去看俞以渐了。”

一小时后,陶白荷看完了女儿的比赛项目,便带着南泽姣前往看台。走着走着,南泽姣忽然停下了脚步,“妈妈,你看,那个人是不是狂心哥哥?”不等陶白荷回答,她又叫了起来,“就是的!”她兴奋地扬起小脸,“妈妈,我要去给狂心哥哥加油!”

陶白荷笑着说,“去吧去吧,又没人拦着你。”

南泽姣做了个鬼脸,一蹦一跳地跑开了。

“白荷!”

陶白荷转过身,发现叫她的是隋青柳,后者旁边还站着一身运动服的游津兰。游津兰看到陶白荷,礼貌地笑着招了招手。

“咦,游小姐,你是来看高襄绮的吗?”陶白荷走过去问道。

“我就在这里上班啊。”游津兰答道。

隋青柳只觉得一阵尴尬。皇冠晚宴那天,高靳就介绍了游津兰,陶白荷多半是没往心里去。

好在游津兰并没有计较。而陶白荷似乎真的没有想起来,她又惊又喜地说,“真是巧呢。”说完,她又问隋青柳,“你儿子呢?”

“他被老师叫去写通讯稿了。”隋青柳明显很高兴,“他参加不了什么运动项目,能写点东西也是好的。”

游津兰冷眼看着这两个贵妇,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一个则低调又不失时髦。她原本不想和她俩套近乎,但想到隋青柳那天在皇冠洗手间对沙夫人说的话,她顿时下了决心。

“我们去餐厅坐坐吧,天气这么热,我请你们喝杯饮料。”游津兰殷勤地将两人带到了教师餐厅,又帮她们点了冰淇淋和果汁。

“还是在室内吹着冷气舒服啊。”陶白荷摘下帽子和墨镜,露出了惬意的表情。

隋青柳不像陶白荷那样怕热,但也赞同地点了点头。

“南夫人,你这条珍珠项链真好看。”游津兰欣赏地说。

“我这个还好。”陶白荷解下项链,让两人轮番赏玩了一下,“你们是没见过沙夫人的那条,不知道有多夸张。”

“哦,我好像见过。就是皇冠那晚,她戴的那条吗?”隋青柳问道。

“是的呀,很夸张吧?”

“沙夫人是哪一位?”游津兰故作惊奇地问道,“还有比这条珍珠项链更漂亮的?”

“就是个老太太,一直板着脸,瞪着眼睛,可惜,珍珠比她的眼睛大多了。”陶白荷讥讽地说道。

游津兰大笑,“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了,她那项链是真的吗?我还以为是山寨的呢。”

“谁知道呢?”陶白荷冲游津兰挤了一下眼睛,两人一起笑了。

隋青柳不太赞成这种背后说人坏话的行为,但她也不好直接批评陶白荷,只得尴尬地跟着“呵呵”了两声。

“她为什么老是板着脸呢?看起来就跟有人欠她钱似的。”游津兰发现陶白荷不喜欢沙夫人,便顺着对方的话往下说。

“这个呀,我还真就知道。”陶白荷得意地将珍珠项链重新戴好,“还不是因为她儿子。”她稍微压低了一点声音,“游老师,你知道今年有个女服务员跳楼的事情吗?”

游津兰假装茫然地说:“啊,我不清楚啊,在什么地方?”

陶白荷诡谲地一笑,“说出来吓死你。就在你男朋友店里!”

游津兰强忍住心里的怒气,“不会吧,你是说在高总的店里?”

“是的。”陶白荷见对方不相信,顿时有点不高兴了,“你可以问问柳柳,她老公当时也在店里的。”

隋青柳见游津兰将目光投向自己,顿时有些手足无措,“呃,是的,我老公恰好那天去找高总办事,真的是凑巧……”

陶白荷打断了她,“总之,当时在高总店里的,有俞院长,还有就是沙伏嘉了。然后,一个女服务员跳楼了。”

“沙伏嘉,就是沙夫人的儿子?”游津兰问道。

“是的。其实要我说,假如我是那老太婆,我也烦。”陶白荷咬住吸管,一口气将草莓汁喝了个大半,“据说,女服务员是被她儿子逼着跳楼的。”

“是吗?”这下,游津兰的惊奇不是装出来的了。

“嘘,我也是听说。”陶白荷意识到自己有些失言,便赶快补充道,“沙伏嘉年纪轻轻的,看上那个服务员了,也是有可能的。”

游津兰心潮起伏,“这样说来,高总说不定是无辜的?”

“他是你男朋友啊,你难道不站在他那一边?”陶白荷喝完草莓汁,笑着说。

游津兰连忙说:“当然。”

第一百一十九章 同态复仇

当万国侯和月漱落再度坐上飞机的时候,天刚蒙蒙亮。

经过焦灼的等待后,飞机终于缓慢而沉重地启动了。万国侯感受着愈来愈快的滑行速度,看着舷窗外飞速后退的景物与一闪而过的塔台,陷入了沉思。

他感觉自己像是坐在一只钢铁大鸟的背上,直冲向碧海青天。

陆地在他眼前迅速地缩小。他看着那细若游丝的路,渺如蚁蚋的人,以及几掬浅水般的湖,只觉得万物像是在朝拜宙斯一样,胸中生出云海翻滚的豪气。

他坐过无数次飞机,但从未有哪次如今天这般被触动。或许是因为经历了大海的洗涤,他的内心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激越。

万国侯看着坐在对面的月漱落。经过海边那甜蜜的一吻,两人的关系变得更加微妙难言。他很想找个话题,但月漱落那尊重、温顺,又不失分寸和理性的态度,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能让这个女人左右我的注意力。”他这样想着,索性闭目养神。

当飞机在魔都落地的时候,万国侯睁开了眼睛,他对月漱落吩咐道:“一会儿先送我去善家,然后你再回去。”

“是。”月漱落十分平静。

万国侯到达善家的时候,已是午后。前台接待员不知躲到哪里去打盹了,他乐得不登记,便径直走到了陶无天的房间门口。但他发现房间是锁着的,而陶无天似乎不在室内。

万国侯有些纳闷:这正是老人午睡的时间,陶无天腿脚又不方便,他会去哪儿呢?

万国侯思索了一阵之后,决定去花园里找找。

十分钟后,万国侯在花园深处的一座小桥边上找到了正在垂钓的陶无天。万国侯默默地观察了一会儿,然后蹑手蹑脚地走到他背后,“有收获吗?”

陶无天的肩膀一抽动,显然是被吓了一跳,“你把我的鱼吓跑了!”

万国侯微笑着说:“天叔,即便我今天不来,您多半也钓不着鱼。”

“为什么这样说?”

“我看了您好几分钟,根本就没有鱼来咬钩。我猜,您的鱼饵要么是被吃光了,要么就是没有团拢,散开了。”

陶无天提起鱼竿,果然见到鱼钩上空空如也。

“妈的,这帮小东西。”陶无天骂了一声,将鱼竿递给了万国侯,“帮我拿着。”然后,他吃力地从大腿上的杂物袋中拿出鱼饵粉,再捏成球状,粘在鱼钩上。

万国侯把鱼竿还给了他。他抡起鱼竿,往河中一甩,瞬间划出一条漂亮的抛物线。

“好,现在你来了,说不定鱼也快来了。”陶无天摇头晃脑地说着,表情像个孩子。

“我又不是龙王。”万国侯在陶无天身边的石椅上坐下。

“那天走得那么匆忙,你真的没事吗?”两人静坐了一会儿之后,陶无天打破了沉默。

“已经没事了。”万国侯微笑着说,“谢谢天叔的关心。”

“是不是跟姣姣有关?”陶无天问得突然,但万国侯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怎么会呢?天叔您想到哪儿去了?”

万国侯的脸上戴着最完美的面具,那就是“自然”。陶无天见他神色如常,便松了口气,“老实说,你回来要做什么,我多少也猜得到。我无法阻挡你,但我希望你能放过姣姣。”

万国侯不动声色地说:“哦,为什么?”

陶无天冷不防他这一问,顿时有些尴尬。

“您是向莫乌斯的孙子请求?还是向一个刚到中国半年多的英国人?”万国侯看着被微风吹皱的水面,语气中不带任何情绪。

陶无天迟疑了一下,“当然是向……后者。”

“您以为,您曾经对莫乌斯的孙子不错,又是个长辈,所以只要您肯放低姿态来请求,他就必定会答应您。”万国侯慢悠悠地说,“但您之前也说过,莫乌斯的孙子早就死了,您不会向一个死人提要求。所以,您请求的是我。”

陶无天死死地盯着浮漂,嘴唇紧抿。

“可惜我跟您只见过几次面,严格意义上来说,今天才是第三次。”万国侯好整以暇地说,“当然,朋友提出的请求,假如我能办到,我一定不辞余力。”

“那,我们是朋友吗?”陶无天问道,他的声音有点嘶哑。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问问,您知道我为什么不接受您的苹果和酸奶吗?”

陶无天诧异地扭头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因为我的家族有个规矩,万不可与敌人一同吃饭饮酒。”万国侯微笑着,像是旁边坐着一个老朋友,“这个规矩很古老,究竟流传了多少年,已经无从考证了。据说,当年我的一位祖先和敌人一同入席,后来却被敌人调包了食物,最终被毒死了。”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从那之后,我的族人就认为,和敌人一同进食,会放松警惕,甚至对敌人生出恻隐之心。”

陶无天的脸色变了,“你把我当成敌人?”

一只蜜蜂嗡嗡地飞到了他们身边,它在空中盘旋了几圈后,落在了他们身边的一朵鲜艳的野花上。

万国侯欣赏地看着蜜蜂搓着小腿,不紧不慢地答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您应该比我清楚。”

“……好,就算我是敌人,那姣姣总不是吧。出事的时候,她还没出生呢!”陶无天情不自禁地提高了声音。

万国侯抚摸着镀钯饰面的袖扣,语调轻松地问道,“您学过刑法吗?”

他转移话题似的提问让陶无天很不高兴,但后者还是回答了,“学过,怎么了?”

“那么,您应该知道同态复仇这个概念吧?”

“以牙还牙。”陶无天点点头,“这是一种被普遍认为过时和不合理的刑罚,因为同态复仇太野蛮了。你砍掉了我一条腿,难道我也非得砍掉你一条腿吗?这样造成的伤害会没完没了的。最重要的是,这种行为根本就是违法的。”

“是,确实不合法。”万国侯欠了欠身子,“但它合情。要知道,所有生物都有趋利避害的本性,一个人可以尽量不趋利,但是,当避害都不能实现的时候,复仇有什么错?倘若一个人已经被恶人逼得没有退路了,你还想要他铭记人性本善吗?”

陶无天张了张嘴,他想要说些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

“同态复仇是受害者自己的选择,原谅或不原谅,都是受害者的权力。在旁观者看来,宽恕当然是最好的,但是,宽恕是不能被强求的,也强求不来。”万国侯轻轻地弹了一下野花的茎干,蜜蜂立刻飞走了。

“我看过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当然明白‘同态复仇’的概念演变。然而,即便是贝卡里亚,也不得不承认一个观点──罪刑适应。说的更通俗些,就是你犯下多大的罪过,就得承担多高的刑罚。”

“那也是由法律来执行的,而不是私人。”陶无天忍不住反驳道。

“法律的确是解决当下社会争端的明确规范,可惜大多数时候,它和正义并没有根本的联系。法律要权衡各方的利益,而对个人来说,这并无多大意义。”万国侯面带着绅士般的笑容,可说出来的话却是这样冷漠尖锐。

陶无天回过神来,提起了鱼竿,鱼饵又毫不意外地消失了。他叹了口气,然后重新装上鱼饵,再将钓钩抛入水中。

“我懂你的意思了。”陶无天表情苦涩地说,“你已经回答了我的问题。”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作为回报,您是不是也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

“你想问什么?”陶无天挺起胸膛,竭力保持着庄重威严。

“您的腿,是怎么受伤的?”

陶无天听到这句话,握着鱼竿的手突然颤抖了起来,他的握姿看上去有些古怪,仿佛手上握着的是一把枪。

杨萧是最初参与审问韩诺惟的人之一,在韩城中心医院的那间病房里,他清楚地记下了南泽雨提出的所有问题,以及韩诺惟醒来后第一时间的回答。但按照这份笔记所记录的情况来看,韩诺惟是不可能被定罪的。所以,后来侦查人员发现的大量物证,多少让杨萧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在他看来,只要再去找韩诺惟录一份认罪的口供,这件案子就可以完结了。

可他没有想到的是,南泽雨却阻止了他的二次审讯。不仅如此,南泽雨还告诉他,韩诺惟一定会翻供,而这将导致案件的的侦查期延长。

南泽雨再三叮嘱杨萧,说这是杨萧参与的第一件真正意义上的“大案”,绝对不能节外生枝,否则会影响杨萧的前途。当然,这也会间接对他这个师父产生不好的影响。

接着,没过多久,南泽雨就从县局借走了杨萧的审问记录,说是要跟韩诺惟的笔录进行核对,然而,他却“不小心”弄丢了杨萧的笔记本。

杨萧并不笨,他很快就察觉到了南泽雨的“别有用心”,尽管,他其实并不怎么相信韩诺惟是凶手。但他仍然感到十分为难:陶无法不断对县局施压,逼迫他们尽快给韩诺惟判刑;同时,一些媒体也开始怀疑,警方是否因证据不足而不敢将此案移交检察院;再加上南泽雨毕竟是他的师父,他如果在第一个大案上就跟师父闹翻了,以后会很难在局里立足。

2002年12月下旬,韩诺惟被判刑,进了阴阳关。此案可以算是告一段落了,也与南泽雨和杨萧再无关系。

可杨萧的心里却十分难受。因为他此前无意中看到了县局里存档的韩诺惟的那份笔录,他清楚地知道南泽雨做了什么。

韩城是个小地方,无论是陶无法,还是南泽雨,他都根本得罪不起。更何况,得罪了南泽雨,就等于得罪了县局里大多数和南泽雨交好的人。而且,作为一个新人,就算他揭发了南泽雨,也很可能会没人相信吧。

恰好这时,陶无天对这件“已经完结”的案件表现出了高度的关注,同时,他还是为数不多的不喜欢南泽雨的人之一。杨萧心想,即便自己对陶无天讲南泽雨的不是,陶无天也不会扭头就告诉南泽雨。

思来想去,杨萧决定把实情都告诉陶无天。杨萧对这位1985年就进入公安系统、又参与破获了好几起大案的前辈是非常尊重的。他天真地希望陶无天可以和南泽雨沟通,劝说其主动交代错误,毕竟,案发时,他是受害者陶白荷的男朋友,他做出这些事,也是情有可原的。

2003年3月的一天,杨萧主动来找陶无天。那一天,两人在路边的一家小饭馆里喝掉了三箱啤酒。

“说起来好笑,03年1月底,公安部刚颁发了‘五条禁令’,其中有一条是‘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这条禁令本身没什么问题,可讽刺的是,我和杨萧是刑警,刑警哪有什么明确的工作时间?”陶无天苦笑了一声,攥紧了手里的鱼竿。

“我和杨萧喝酒时,不知道被谁看见了,还举报给了上面,这下,整个县局都知道这事了。”

“包括南厅长?”

陶无天沉重地吁了一口气。

在那之后,又过了一周,杨萧接到了一个电话,是韩孟昶打来的,对方要求私下跟杨萧面谈一次。

“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预感,杨萧出发前,把这件事告诉了我。”

“天叔,您和杨萧的这种行为,算不算违规?”

但这句略带调侃的话却没能调节下气氛,“杨萧告诉我,韩孟昶想通过他,查看一下陶家的监控录像带。他不能帮这个忙,但对方是他以前的老师,对他也很照顾,他就不忍心将话说得太死。于是我劝他,跟韩孟昶好好谈谈,假如对方能提供证明韩诺惟清白的证物,那是最好的了。那样,我们也不用太为难。

“杨萧去见韩孟昶以后,我也接到个电话,是白荷打来叫我去吃饭的。我哪里有心情,找了个借口就推掉了。结果,白荷在电话里抱怨了起来,说原定的一家人聚餐,结果一个也不来。我一听这话有名堂,一问才知道,南泽雨也说临时有事情,局里要忙。可是,当我冲到杨萧的科室时,并没有看见南泽雨。要知道,南泽雨在03年1月就已经去省厅报道了,局里早没有他办公桌了,他加什么班?如果说他是要跟杨萧忙案子,那就更扯淡了。杨萧去见韩孟昶了,南泽雨一个人忙什么?更别说,韩诺惟都被判刑了,他还想翻案吗?”

陶无天忽然停了下来,他用力地绷紧了嘴巴,直绷得唇色发白。

第一百二十章 一件礼物

在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后,陶无天深呼吸了一口气,说道:“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我赶紧打杨萧的手机,但是怎么都打不通,我慌了,就赶紧开着车去找他。我还记得,杨萧跟我说,他跟韩孟昶约在韩城中心医院附近的一个露天停车场见面。我紧赶慢赶,终于赶到了停车场,我一眼就看到了杨萧的车,我来不及锁车,冲下去大喊,想叫他回来。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是,直觉告诉我,要完蛋了,要出事了!”

陶无天的手剧烈地颤抖了起来,他抖得是如此厉害,就像是得了“帕金森氏症”一般,鱼竿也随之掉落到了水里。

细细的鱼竿在水面上静静地漂浮着,如同一具没有生气的尸体。几片不知何处飘落的树叶游到了它的身边,就像是在为它祭奠。

“然后,您刚冲到杨萧的车旁边,就发生了爆炸。杨萧和韩孟昶被当场炸死,您则失去了双腿。”万国侯说道,“当然,这是我推测的。”

陶无天沉默了许久,才缓缓开口道,“你推测的没错。”因为痛苦,他脸上的皱纹显得更深了,仿佛是斧凿刀刻的一般。

“警方的调查结论是,韩孟昶有意安排,自杀式报复警察。”万国侯的眼中带着一丝隐约的嘲弄,“对吧?”

陶无天沉重地点了点头。

“然而,您心里很清楚,这不是自杀,是谋杀。凶手,就是南泽雨,对吗?”万国侯步步紧逼地问道。

陶无天神色一凛,“我怎么都没有想到,南泽雨居然悄悄监视了韩孟昶。在韩孟昶打电话给杨萧的时候,他大概就起了杀心了。”

万国侯想起自己在狱中向隋青柳借用电话的情形,或许,正是因为他那通电话,才间接将父亲引向了死亡之路。他垂下了眼帘,他的心在怒吼哀号,但脸上却只是苍白了一些,他原本的肤色就很白,这使得他的情绪变化不容易被看出来。

大概是他隐藏得实在太好,以至于陶无天完全没有察觉到他的悲伤。

“县局的两个警察都受到了牵连,还一死一伤,这案子原本是要闹得很大的。但南泽雨也真有本事,硬是安排人转移了视线,将罪责都推到了韩孟昶的头上!他们也不动脑筋想想,韩孟昶作为一个普通的政治老师,怎么可能弄到那些炸弹?”陶无天疲倦地叹了口气,“我成了残废,当然没有办法再工作,大哥就给我办了手续,让我在家里修养。”

“最开始几年,我是不服气的,天天都在想怎么弄倒南泽雨。”陶无天看着河对岸的杨柳,发着呆,“后来,姣姣一天天长大,我的心气也就没那么大了。不管怎么说,他是姣姣的爹,而且,他对姣姣真的挺好。”

“但您还是很讨厌南厅长。”万国侯淡淡地说,“不然您也不会搬进善家。”

“我搬走,是因为实在不想继续看着他把大哥耍得团团转。我也劝过大哥,但没什么用。我真不明白,他究竟给大哥喝了什么迷魂汤,竟能让大哥对他言听计从?”

“让我猜猜。”万国侯说,“大概,是从南厅长追求南夫人开始的?”

陶无天困惑地扬起了眉毛,“是吗?那得是02年9月了,大概是9月初?我有点记不清了。反正,那会儿他挺殷勤的,好像经常给白荷送名牌化妆品之类的,大哥为此没少夸他用心。”

万国侯在心中一阵冷笑,看来,陶白荷和南泽雨认识没多久就“滚”到一起去了。他此时已经冷静了许多,不再像几天前那样愤怒,但一种荒谬恶心的感觉还是令他不怎么舒服。

陶无天似乎意识到自己说了句不合适的话,他尴尬地看了看万国侯,又赶紧说道,“你能帮我捡一下鱼竿吗?”

万国侯弯下腰,将还没漂走的鱼竿捞了起来,递给了陶无天,“既然毫无收获,不如去别处转转?”

陶无天想了想,“也好,今天不知道是怎么了,一条鱼都没上钩。”

万国侯将鱼竿收好,放进陶无天腿上的杂物袋中,再从地上提起空空如也的折叠桶,“您要是想装满这一桶,还不如去我家里钓来得快呢。”

“算了。”陶无天从他手里接过桶,慢慢地一层层叠起来收好,“我就当今天做了回姜太公吧。”

万国侯微微一笑,知道对方是在讽刺自己。他没有生气,而是慢悠悠地推着陶无天的轮椅,“让我们继续刚才的话题吧,您说,您不知道您的兄长为什么那样顺从南厅长?”

“嗯。”

“很简单。发自肺腑的喜爱、逼不得已的胁迫、利益一致的合作,这三种可能性当中的一种,或者多种的混合。”万国侯说道,“您觉得呢?”

陶无天似乎打了个寒颤,“我希望是第一种。”

“您是在逃避吗?”

这尖锐的提问几乎要让陶无天喘不过气来了,他本能地收紧了下巴,然后怒气冲冲地反问道,“换成是你,又能做些什么?让白荷离婚吗?让姣姣这样小就变成没爹的孩子吗?”

万国侯耸耸肩,“我并没有说您不能逃避。”

陶无天气得不轻,干脆不说话了。

两人沉默了一阵之后,陶无天的气似乎消了一点儿,“在这里停一下。”他说道,“你看到那儿的亭子了吗?”他伸手指向不远处。“带我过去吧,我喜欢那儿。”

这间亭子位于小河的拐角处,四面通风,看起来凉爽又雅致。

“我老了,也没有斗志了。除了姣姣,我也没有什么牵挂了。”陶无天摸着亭子的圆柱,说道,“假如不是你出现,很多事情,我是打算带到坟墓里去的。”

“可惜,我出现了。”万国侯走到陶无天对面,然后解开外套的纽扣,在亭子里的石凳上坐了下来。“有些事情,您不想说,就不要勉强。”他平静地说,“反正,您不说,我早晚也能查到。耐心,是我最不欠缺的品质。”

他那张苍白得近乎透明的脸孔,和一身纯黑色的西装,不知怎地令陶无天油然而生出一种恐惧,仿佛对面坐着的是一个死神。

“我也没有想瞒你。”陶无天苦笑了一下,“我知道的,基本上都告诉你了,除了两样东西以外。”

万国侯眨了眨眼,示意对方继续。

“第一,我前面说了,南泽雨偷偷监视着韩孟昶,这事让我非常纳闷。大哥家出事那天,韩孟昶在医院陪他老婆,跟案子根本就扯不上什么关系。后来,我才发现,其实在案件发生后没几天,南泽雨就开始监视韩孟昶了。韩孟昶身上有什么值得南泽雨这样重视?难道他认为是韩孟昶指使韩诺惟杀人放火的吗?”

陶无天的疑问,万国侯并没有为之解答。万国侯当然清楚南泽雨这样做的原因,因为在经过医院的简单试探后,南泽雨就放弃了将他作为重要突破口的打算。毕竟,85年3月的时候,他才出生没多久,南泽雨很可能将韩孟昶当成了知道汉诺威家族宝藏下落的关键人物。说不定,在监视之余,南泽雨早就问过韩孟昶有关七色珀在哪里之类的事情了。

万国侯越想越心痛,他几乎没有勇气再往下细想。

“第二,我后来放弃了追踪,不仅仅是因为我变成了残废,也不仅仅是因为姣姣。”陶无天自嘲地笑了一下,“在汽车爆炸发生后,我不得不长期留在家里,哪儿也去不了。慢慢地,我发现南泽雨和大哥之间的关系,跟一般的翁婿不太一样。他们经常在书房密谈,而且总是关着门;南泽雨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出国‘考察’,去的国家主要是霓虹国;在大哥的视力急剧下降以后,南泽雨找来的眼科医生也是霓虹国人。”

陶无天说到这里时,语速加快了许多,显然是极为激动。

“就算他们跟霓虹国人来往密切,又怎样?”

陶无天大喘了一口气,“85年的时候,老三死于那起灭门惨案,当时,有线索指向了霓虹国人。”他的眼睛渐渐变红,但不是因为流泪,而是因为急速充血。

“我真想不通,霓虹国人为什么要千里迢迢跑来韩城杀掉一家开琥珀店的人?”陶无天舔了一下略显得干燥的嘴唇,“抢劫?这成本也太高了;寻仇?莫乌斯一家和霓虹国人有什么仇?最重要的是,老三为什么会死在这次屠杀当中?”

万国侯欲言又止,而老刑警正沉湎于痛苦的回忆中,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

“当我发现大哥和南泽雨的关系非同一般,而且还和霓虹国人走得很近的时候,我突然失去了继续往下追查的勇气。”陶无天低下了头,声音也低沉了许多。

“因为你已经失去了一个兄弟,不能再失去另一个了。”万国侯轻描淡写地说道,“人之常情,我明白。”

陶无天猛然抬起头,“不,你不明白!”

万国侯站了起来,他一边扣上外套的纽扣,一边说道:“您误会了。我是说我明白人之常情,不是说我明白您的感情。”

他向前走了两步,“同理,我的感情,您也不会明白。”

他的语气很轻,但眼神却肃杀冷酷,犹如一匹在寒风过境的荒原上孤单伫立着的白狼。

陶无天转过头去,似乎不想再面对他,“我累了,推我回房间吧。”

回到房间之后,陶无天要求万国侯关上房门,接着,他滑动轮椅,来到了衣柜前。

“这柜子上面,有个装棉被的袋子,你把它拿下来。打开袋子,在最底下,有个夹层,里面的东西,拿给我。”

万国侯很快就找到了那件东西,是一个本子,尺寸大概和5.5寸的手机差不多。他忍住了翻开看看的冲动,将它递给了陶无天。

陶无天接过本子,神情凝重。他抓着这个本子,就好像抓着一根救命稻草,“我想用它,来跟你交换一个承诺。”

“我想,我大概知道你的意思。”万国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我不能给您十二万分的保证,因为具体的执行人并不是我。”

“但你总能留她一命吧?”陶无天微微仰着头。他见万国侯不语,又连忙强调说,“我还有一件礼物给你,不过现在不能给你看,得过几个月。”

“我对礼物并不感兴趣。”万国侯神色复杂,“同时,我想说,我没有残忍到要杀死一个孩子的地步。”

“那我就当你是答应了。”陶无天盯着万国侯的面孔,不想错过任何细微的表情变化。

陶无天翻开本子,然后将它翻了个面,正对着万国侯。

万国侯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快速浏览了一遍。接着,他从陶无天手里抽走了本子,然后走到沙发边上坐了下来。在本子被抽走的那一瞬间,陶无天那纠结的表情,就像是被抽走了所有的运气。

“9月13日,也就是火灾发生时,晚上9点,你在陶无法家,对吗?”

“是。”

“那么晚了,你去他家,是不是为了偷东西?”

“是。”

“你怎么做到骗陶白荷给你开门的?”

“老板交代我抛光一批琥珀,我给他送过去。”

“你没找到值钱的琥珀,就放了把火。放火时,陶白荷和你在一起吗?”

“不。”

“除了陶白荷,你在陶家还看到了谁?”

“林妈。”

“你强奸陶白荷被林妈看到了,你想过饶林妈一命吗?”

“不。”

“你舍不得杀陶白荷,却舍得杀林妈?”

“是。”

“你母亲得了癌症,治疗很烧钱,你偷窃是不是为了给她治病?”

“再多钱,也得治。”

“你一开始就计划要强奸陶白荷吗?”

“是。”

“你年纪轻轻,只因盗窃不成,就放火、强奸、杀人,你怎么能这样冷酷?”

“天生如此。”

万国侯看着两排截然不同的字迹,在心里暗暗感叹:爷爷,您的推测是多么的准确!

除了个别句子的措辞不同外,其他基本和莫傲骨分析的差不多。

“我很好奇,您是如何拿到手的?”

陶无天犹豫了一下,“我偷的,从档案室。”他迎着万国侯惊奇的目光,“就在我和杨萧喝完酒的第二天。”

第一百二十一章 一心为公

陶无天最初的想法很简单,既然南泽雨有问题,那就找到他的罪证,揭发他。

杨萧对南泽雨怀着崇拜、钦佩的感情,陶无天则不然,他也没有那种得罪了南泽雨就会混不下去的后顾之忧。

杨萧借着酒意,将他所知道的内情对陶无天和盘托出。但当时,他手里并没有任何直接的对南泽雨不利的证据,于是,陶无天便想到了去档案室看看。

陶无天外形粗犷,内心却很细腻。第二天一早,他并没有着急行动,而是先打听了一番。他欣喜地发现,当天在档案管理办公室值班的人是老卞,心里立刻有了主意。

老卞并不老,其实他比陶无天还要小几岁,只是因为他皮肤极黑,又瘦又干,看上去像个历经风吹日晒的老农似的,所以大家都叫他“老卞”。

老卞进入县局后就一直负责档案管理。他和陶无天的关系还算不错,因为他曾经求陶无天帮忙给他老婆的户口办理过“农转非”,而陶无天恰好有个战友在人事局负责相关工作。陶无天看老卞是个实诚人,也就做了个顺水人情,帮了他一把。从那以后,老卞就一直对陶无天特别感激。

陶无天走进档案室,轻轻地敲了一下敞开着的门,“研究下一期彩票呢?”

老卞慌张地抬起头,“啊?”他看到来人是陶无天,不由得松了一口气,“没有呢,陶科长又拿我开玩笑。”

陶无天走到他的桌子前面,“我看你头这么低,看得这么入迷,不是彩票,是什么?”

老卞苦笑了一下,“我在看考驾照的资料呢。”

陶无天之前已经听其他人提过此事,但他还是假装不知情地问道,“咦,你不是有驾照吗?”

“给我爱人看的。”老卞有点不好意思,“她跟人合伙开了个水果店,想学开车。陪练我是没问题,但她还是得考试。”他那黑黄的面孔上露出了无奈的表情,“我爱人文化程度不高,教啥都记不住。”

“嗐,这事啊。”陶无天大笑着说,“你找我啊。”

“我不好意思老是麻烦你。”老卞说的是心里话,他的脸似乎有点泛红。说完这句话,他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站起来说道,“你快坐,我给你倒茶。”

“不用,不用。”陶无天连忙摆手,“我一会儿就走,就是过来看看你。”

“啊,这样啊。”老卞似乎松了口气,但又有点失望。

陶无天好笑地看着他:“你老婆考C照,对吧?”

“嗯呐,再高的她更考不过了。”

陶无天瞟了一眼档案室那紧闭的大门,“我忽然想起来,我要查个东西,你开门我看一眼。”

“陶科长要查什么?我来帮你吧。”老卞热情地说道。

“小东西,我也是突然想起来的。”陶无天漫不经心地说,“对了,你老婆报驾校没有?”

“还没有,正在发愁呢,我家里人帮忙联系了一个,不过要到下半年才能有空车了,排不上队。”

“这好办啊。”陶无天咧嘴一笑,“你等我会儿。”

他走到过道里,拨通了电话。一分钟后,他回到档案室,“老卞,解决了,电话号码我已经发信息给你了。”

“啊?”老卞仍然有些发懵。

“我给你老婆联系了个驾校,今天下午就能开始练。这个师傅人很不错,特别有耐心,他带的学员通过率很高的。”

老卞又惊又喜,他感激地站了起来,“陶科长……”

“小事。”陶无天拍了他一下,“还愣着干啥?快去找你老婆,早一天练,早一天学会!”

老卞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哦,忘记跟你说了,不收费。”说着,陶无天走到了门口,装作要离开的样子。

“这怎么行?”老卞慌了神,赶紧冲过去,“绝对不行!”

“哎,是不是不拿我当朋友啊?这点事情,就不要跟我磨磨唧唧了,好吧?”陶无天一脸不以为然,“倒是你,怎么还不出发啊?让人家师傅干等着不好吧?”

老卞一面不停地说着“谢谢”、“给你添麻烦了”之类的感激的话,一面开始收拾东西。

“哎,你先别锁门啊,我还没查东西呢。”陶无天看他着急要走,便赶紧说了一句。

“那……”老卞看看陶无天,又看看档案室。

“你把钥匙给我吧,我看完了就锁门。明天我来早点,钥匙还你就成。”陶无天走到老卞的办公桌旁,顺手摸了一下他桌上摆着的那盆文竹。

“呃……”老卞犹豫了一下,“不会有事吧?”

陶无天哭笑不得,“你还怕我偷那些破烂?”他撇撇嘴,“白送我都不稀罕的玩意儿。”

老卞想了几秒,“行,听你的。”他从钥匙串里取下档案室和办公室的钥匙,递给了陶无天,“明天一定要给我啊。”

“放心吧。”陶无天笑嘻嘻地推了对方一把。等老卞离开,他便迅速地反锁了办公室的门。

陶无天没费多大功夫就找到了韩诺惟的笔录。同杨萧描述的一样,笔录上果然是两种笔迹,还有韩诺惟的签名和手指印。

陶无天无法通过笔迹来断定南泽雨是什么时候将问题添加上去的,他思忖了一阵,将笔记本装进了口袋。

档案室的各种证据纸张浩如烟海,老卞很难发现其中少了个小本子,更不用说这还是一个已经结案的案子,通常情况下,是不会有人去翻阅检查相关的资料的。

陶无天悄悄地将这个小本子带出了档案室。他当时的计划是,先将本子藏起来,再去问杨萧是否还有其他的秘密。假如杨萧没有什么可说的了,他就找机会“敲打”一下南泽雨,反正他手里有罪证,不怕南泽雨不低头。

然而他没有想到,南泽雨先下手了。

事后,陶无天得到了市领导的慰问和表彰,甚至还莫名其妙地得了个“三等功”。但他心里清楚,那是因为韩孟昶被定性为凶残的歹徒,加上自己失去了双腿,才有此荣誉。

勋章被送来的那天,陶无天根本没有勇气去打开那个红色的小盒子。从他选择封存笔记本、保持沉默的那天开始,他的光荣正义的警官生涯就已经结束了。

万国侯静静地听陶无天诉说着往事,不时轻轻地抚摸笔记本的封面。

等到陶无天终于说累了时,他疲倦地叹了口气,“我曾经想过信教。”他看着万国侯,苦笑了一声,“但我后来放弃了,我这虚假的忏悔没什么意义。”

“假如您的忏悔来自灵魂深处,那就不会毫无意义。”万国侯说道,“即便得不到宽恕,但至少您没有欺骗自己的心。”

陶无天沉默了一会儿,“你不要再来看我了。”

万国侯诧异地扬起了眉毛,但并没有说话。

“我不想再见到你,就这么简单。”陶无天慢吞吞地说道。

“您不要我教您雕刻了吗?”

“不用了,我自己会琢磨。”陶无天的眼中有几分伤感,“再见到你,我很高兴,可也很难受。”

“您是个好警察。”万国侯站了起来,神色庄严地说,“一直都是。”

“可我算不上好人。”陶无天滑动着轮椅,移到了房门旁边,打开了门,“所以,我要请你出去了。”

万国侯将笔记本收进了西装的内袋,“好吧,那我就告辞了。”他走到门口时,忽然停下了脚步,“您前面说的过几个月才能给我的礼物,我可不可以拒收?”

陶无天那张衰老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凄凉的微笑,“恐怕不能。”

万国侯的眼中闪过一丝哀伤,“我尊重您的意愿。”他转过身来,向陶无天深深地鞠了一躬,“天叔,保重。”

万国侯快速地离开了那栋楼,他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虽然复仇的每一步都在他的计划之中,可真正执行起来,却是另一番感受。

复仇的种子在他的心里生根、发芽,然后如同病毒一样疯狂地生长。当复仇成为他人生的全部之后,他就再也无法摆脱这烙印一般的诅咒了。

一朵蒲公英忽然飘了过来,它飘呀飘呀,落在了万国侯的西装上。他轻轻掸了掸衣服,心里感叹道,“我们和蒲公英又有什么区别?看似自由自在,其实身不由己。”

走进大厅后,万国侯才想起来,自己忘记叫T3了。他刚掏出手机,一个令他不悦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侯爷!”

俞镜泊一路小跑着过来了,“侯爷!”他跑到万国侯面前,笑容可掬地说,“您今天又给了我一个惊喜呢。”

万国侯听到这话,猜想对方应该是不知道自己见过陶无天了。他略微放下心来,露出了一个矜持的笑容,“俞院长。”

“侯爷,您下次再给我这样的惊喜,我就要得心脏病了。”俞镜泊哈哈大笑,仿佛觉得自己特别有幽默感。

万国侯从牙缝里挤出了笑声,那“呵呵”的声音听起来更接近于“哼哼。”但俞镜泊浑然不觉,他把万国侯频繁造访善家当做是一种幸运——善家能吸引财神爷来投资。

“今天,您希望我带您去哪里参观?”俞镜泊殷勤地问道。

“先去你办公室坐坐吧。”万国侯并没有参观的兴致,便敷衍地说道。

“那好,请,这边请。”

俞镜泊的办公室装修得十分具有科技感,与温馨的大厅形成了强烈的反差:纯黑色的墙壁和天花板散发着理智而冷漠的气息,银白色的地板则透着金属的质感。深空灰的沙发两侧的扶手上巧妙地内嵌着两个圆孔,万国侯认出那是隐蔽式的音响。

“你这办公室看起来就像是从科幻电影里搬出来的。”万国侯微笑着说。

“我家其实也是这样的风格,我老婆总说我的装修品味怪怪的,想不到能得到侯爷的称赞。”俞镜泊双手交叠,十分得意。他转身打开一个矮脚柜,“侯爷想喝点什么茶?我这有上好的太平猴魁。”

万国侯漫不经心地说:“不用,我呆一会儿就走,就不浪费你的好茶叶了。”

俞镜泊一怔,他见万国侯不像是客套,便有些讪讪地说:“哦,那就听您的。”

万国侯走到一面墙壁前。墙上装着若干不规则的金属架,架子上摆着善家获得过的一些奖杯、奖牌。

“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吗?”万国侯看了一会儿之后问道。

“呃,就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俞镜泊听不懂万国侯的话,但他装作理解了对方意思的样子,“善家就是PPP的模式。”

“我懂了。”万国侯眨了眨眼,“PPP一般是公益性的吧?”

俞镜泊扶了一下眼镜,“怎么说呢?”他斟酌着词句,“原则上它是一种新的融资模式,当然,在初期,我们主要考虑的是社会意义,公众服务,不是为了追求利润。”他一面绞尽脑汁地描述,一面密切注意着万国侯的表情。

“这样说来,善家是完全公益性质的?”万国侯惊奇地欠了欠身子,“你竟然摒弃了获利的机会,俯首为民生操持。”万国侯点了点头,“这样看来,俞院长你真的是为人处世的楷模,品行高贵,一心为公。”

“呃。”俞镜泊神色尴尬地说,“我的意思不是说我完全放弃了盈利,毕竟我还有这么多员工要养活啊。”

“可是。”万国侯装出一副迷糊的样子,“我好像在善家前台看到的宣传资料上写的也是‘非盈利性’?”他瞪大了眼睛,“难道是你的手下玩忽职守,将资料印错了?这太可恶了。”

俞镜泊咬了咬嘴唇,决定将话说得更明白一些,“侯爷,您是英国人。”

“嗯哼?”

“您可能不明白,在敝国有些措施是很复杂的,不能简单地用一两个词来描述。”

“是吗?”万国侯怀疑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耸耸肩,“那就太不幸了。”他走到沙发边坐下,“我本来还对中国的养老院有点好奇,我都在考虑要不要在中国办养老院了。”

“不不不,您误会了。”俞镜泊急忙解释道,“还是能赚到钱的。”他挺直了脊梁,“当然,得看是什么人经营。也有些人花了很多的钱,但最后很惨。”

“那么,你呢?”万国侯的问题似乎正中俞镜泊的下怀,后者立刻就笑了起来。

“侯爷,假如是讨论其他的产业,我可能插不上话,但说到让养老院盈利,我还没见过能有资格做我竞争对手的人。”俞镜泊第一次在万国侯面前露出了傲慢的神情。

第一百二十二章 画饼充饥

万国侯露出了惊奇的表情,“洗耳恭听。”

“在我回答之前,我想先强调一下,中国的人口数量您应该知道吧?”俞镜泊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

万国侯点了点头。

“那么,您知道英国的人口数量吗?”

万国侯沉吟了一下,“我记得2014年是6400万吧,过了一年,当然要有所增长,但应该不会超过6500万。”

俞镜泊笑了笑,一对令人厌恶的眼睛在镜片后闪着精光,“而在我们中国,光是老年人的数量,就有2.1亿。请注意,这里的老年人是指60岁以上的。”

“噢。”万国侯发出了一声冷淡的低呼。

“是的,这数字很惊人。这意味着我国的养老市场是十分庞大的。”俞镜泊走到落地玻璃窗前,看了一眼窗外,然后转过身,面对着万国侯,“中国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渐渐形成了一批‘421’家庭。我给您解释一下,‘421’就是说一个家庭最上面有四个老人,中间是一对夫妻,下面只有一个孩子。这样的家庭结构非常不利于养老,这也就为养老企业带来了市场空间。”

“但我很好奇,你说的这些老年人都消费得起善家吗?”万国侯冷冷地说,“据我观察,你这里的装修和硬件都斥资不菲,消费恐怕不会低。”

俞镜泊狡黠地一笑,“这就是商业机密了,只有我的合作伙伴才能知道。”他仔细观察着万国侯的表情,“总之,要学会给老人‘画大饼’。”

万国侯皱起了眉头,“抱歉,我不太明白。”

“怪我,您的中文实在太好,我总是下意识地忘记您是英国人。”俞镜泊自以为幽默地“哈哈”了两声。

“我当然明白画饼充饥的意思,我不明白的是它在养老院里的用法。”万国侯平静地说。

“这个嘛,简单说,就是让他们觉得这钱花得值,有盼头。”俞镜泊捏着遮光帘的拉绳,下意识地一上一下地拽着。

“俞院长在老人面前一定很有说服力。”万国侯微笑着说。

俞镜泊没有听出这句话里的嘲讽,他现在能感觉到的只有万国侯对他的话题的兴趣。“其实,养老院是个很不好做的生意。您知道吗,养老院的土地租金和房屋建设费都高的吓人,光是这个成本就很让人头疼了。我知道有一家郊区的养老院,花了好几千万,才能保证入住几百人而已。我说的这个成本还不包括每年的运营费用,要是再加上医疗、康复等服务,投入会更大。”

他停了下来,见万国侯没有显出不耐烦的样子,心中窃喜,又接着说,“我曾经去新加坡和美国考察过,养老企业基本上前几年都是亏损的,有的甚至要经过10年的时间才能勉强回本,至于什么时候才能盈利,那就更是遥遥无期了。”

“但对俞院长来说,这些难题都不存在。”万国侯走到落地玻璃窗旁边。

“我确实很幸运,但我认为,真正让我成功的,还是我的努力。”说完,俞镜泊抿着薄薄的嘴唇,露出了一个谦虚的微笑。

“幸运加上努力,看来,你非成功不可呢。”万国侯看着窗外远处的飞鸟,敷衍地说道。

“我忽然想起来一个笑话,侯爷。我刚做这行的时候,认识了许多同行。他们大部分是从房地产开发、家政服务、医疗器械等领域转型而来,这些人有个共同点,那就是根本搞不懂养老行业的核心。”俞镜泊口若悬河,就像是在给万国侯讲课,“这行的核心是什么?”

万国侯听到了他的提问,但根本懒得转过脸去看他。

“是服务啊。”俞镜泊怕万国侯因回答不出来而觉得尴尬,便赶紧说道,“只要服务到位,老人就会把你当成他的朋友、亲人,甚至是最值得信赖和托付的人。”

对于他的自吹自擂,万国侯本来就是在极力忍耐了,此刻他居然开始“传道受业”了,万国侯不由得有些不耐烦,“俞院长,你说了半天,我还是不明白你的生财之道。”

俞镜泊又推了一下眼镜,“侯爷,您前面说,曾经考虑过在中国开养老院,是真的吗?”

“怎么了?”

“假如您想开养老院,我真心建议您,不如找个中国的合作伙伴,您只要投资就行了,比您自己新开一家要划算得多。”俞镜泊小心翼翼地说,“您找人去调查一下,就知道我说的都是真的了。”

“不用调查,我相信俞院长。”万国侯淡淡地说,“所以,还是请你跟我解释一下吧。”

俞镜泊大喜过望,立刻接着说道:“为了扶持养老产业,我国的一些地方政府专门针对养老机构出台了补贴政策。”俞镜泊注意到万国侯在玩自己的袖扣,便加快了语速,“比如帝都,对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新建、扩建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每张床位8000元~160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资金的支持。”

“听起来不错。”万国侯扭过头,瞟了俞镜泊一眼。

“而魔都的补贴力度更大。”俞镜泊咧嘴一笑,“当然,这些福利,不是每一家养老院都有资格享受的。这里面的‘弯弯绕’很多,我就不跟您细说了。我就说一点,您作为一个对这行业毫不了解、又没有任何相关产业的外国人,想新建养老院,是拿不到补贴的。”

“噢。”万国侯耸耸肩。

“另外,在养老院的运营过程中,主要成本是租房费用和员工的工资,这俩加起来大约要占一半以上。如果是自建的,那费用就更高了。我这里用善家二期来举例,投入约3亿元,建成后,有2000张床位。”

万国侯听到这个数字后,做了一个鬼脸。

“在养老院的收费名目里边,一般情况下,都是床位费占据着收费的大头。您想想,按照我刚才跟您说的成本,这个床位费,我要定多少,才能不亏本?”俞镜泊说完,马上就意识到万国侯不会回答,便赶紧解答道,“一张床的成本最低是15万,我如果一个月收费5000元,那要30个月才能收回成本。我这个算法里,还不包括那些护理人员的工资薪酬、以及其他医疗和养护的费用。”

“这个定价显然太低了。”万国侯说。

“是的,所以,我的定价是1万元。”俞镜泊笑着说。他那双藏在镜片后的眼睛让万国侯莫名地想起了一种不讨人喜欢的动物——鳄鱼。

“这个价格普通人支付得起吗?”万国侯问道,“一个普通家庭,有可能年收入才二、三十万元,会花费一半以上给老人养老?”

“所以我说要‘画大饼’。”俞镜泊不厌其烦地用着这个古怪的词,“总之,善家一向是一床难求,所以我才扩建。”

“看来,想知道俞院长的生财之道,终极办法就是成为他的合作伙伴。”万国侯故意叹了一口气。

“那么,您的意思是……”俞镜泊放慢了语速,紧张得连呼吸都快要停止了。

“我的好奇心确实很强,不过,对于我不熟悉的领域,我一向非常谨慎。”万国侯欠了欠身子,“虽然我得承认,你的善家似乎经营得非常不错。”

俞镜泊克制住自己的失望之情,用尽量热情的口吻说道:“看来,您对我的了解还不够呢。”他忽然露齿一笑,“没关系,欢迎您常来参观。”说到这里,他忽然想起了陶无天,“南夫人常来这里,我想她一定也很高兴能经常见到您。”

万国侯不置可否,然后看了一眼手表。

俞镜泊立刻会意,“侯爷,您看,晚上要不要一起吃个饭?正好也到饭点了。”

万国侯露出了一个诚挚的笑容,“非常抱歉,我今晚有事。”他欣赏地看着俞镜泊眼中一闪而过的失望,“不过,我记得上次晚宴时你说过,等隋医生身体好点了,再和我、南厅长、高总一起聚聚?”

俞镜泊愣了一下,接着大喜过望,“侯爷还记着呢?”他立刻快步走到办公桌前,看了一下桌上的月历,“今天是9月24日,这样吧,9月27日是中秋节,假如您没有别的安排的话……”

万国侯说:“稍等,我问一下月总管我的日程安排。”说完,他走出俞镜泊的办公室,打了个电话给月漱落,还顺便嘱咐了T3来接他。

两分钟后,万国侯回到了办公室,“中秋节我没有安排。”

“太棒了!那我回头就联系南厅长和高总。”俞镜泊笑逐颜开地说。

“请记得通知他们带上家眷,不然我不好意思带月总管。”万国侯暧昧地眨眨眼。

“那是当然,当然!”俞镜泊连连点头,“对了,侯爷,您没有忌口吧?”

万国侯微微一笑,“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几家人能聚在一起。”他的话听起来十分真诚,“我来中国的时间不长,朋友也不多,认识你们,我非常高兴。”

俞镜泊仿佛又看到财神爷在向他招手,他挺起了胸膛,笑眯眯地说道,“侯爷放心,我一定办好这场宴席。”

“那么,我就等你电话通知了。”

“一定。”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直到万国侯的手机响起来。T3到楼下了。

俞镜泊坚持将万国侯送上车,才依依不舍地道别。万国侯坐好之后,还能看见俞镜泊在努力地向他招手。他冷笑一声,“今天真是恐怖的一天。”

他揉了揉太阳穴,正准备稍微休息一下时,T3却开口说:“侯爷,您把月总管带走了,这几天皇冠里鸡飞狗跳的。”

“什么情况?”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很多人吵着要吃月总管做的东西,然后K1把月总管临走之前做的蛋糕和派都给吃掉了,E1气得要命,非说是月总管特意给他留的。两个人吹胡子瞪眼,还差点打了一架。”T3一面强忍着笑,一面言简意赅地形容了一下。

万国侯大笑,“皇冠里不是有厨师吗?为什么非要吃月总管做的?”

T3夸张地叹了口气,“不知道啊。不过呢,月总管做的东西就是好吃,我都怀疑她是不是往里边掺罂粟壳了。”

“她以前做过日式料理店的店长,学习能力又强,也不奇怪。”万国侯淡淡地说。

“今天她回来的时候,您是没看到,E1那表情,就跟孩子看见了娘似的。”T3调侃地说,“您下回带月总管出去,一定要提前让她多做一些吃的屯着。”

万国侯笑了起来,“T3,你以前不是很讨厌她的吗?”

T3有点尴尬,“呃,侯爷,以前我不了解她嘛。”

“现在了解了?”

“也不是。”T3想了想,“其实我现在也不敢说就百分百相信她了,不过,她到您身边都半年多了,真的是没什么毛病。我看她平时做事做人,简直没话说。我们背后议论过,假如您把月总管开除了,就凭她现在的能力,想要雇她当管家的人不要太多哦。”

“所以,你是被她的能力给折服了?”

“我没事琢磨过,可能是因为她太漂亮,又来路不明,平常还一副冷淡的样子,让人难以相信她。说她没礼貌吧,她对人还特别好;说她有礼貌吧,她好像跟谁都保持着距离。”T3瞟了一眼前面的红绿灯,慢慢减速了,“我觉得,有些地方,她跟侯爷真的很像,简直是女版的侯爷。”

这番话说得不伦不类,但万国侯并没有笑。他思索了一阵,说道:“某些时候,我也觉得她和我是同一种人。”他的语速很慢,但T3并不敢问他究竟是哪种人。

“侯爷,我跟您说心里话,我现在对她好,是因为我觉得我当初可能冤枉她了。”T3说道,“尤其是在苏州的事情。我听K1说,她宁愿在大水来临的时候给您照明也不自己逃跑,我就觉得,这人的心地还是很善良的。”

“我要休息一会儿。”万国侯似乎不愿意再继续谈论月漱落,说完他就闭上了眼睛。

“侯爷,我再多说一句,就一句啊。”T3慌忙说道,“其实,我们有办法确定她是真的忠心还是假的忠心,试探她有一万种办法,您可以让Z2试试。”

万国侯没有说话,他似乎已经睡着了。

第一百二十三章 以逸待劳

万国侯走进了皇冠主楼。

刚走上楼梯,他就听见了清脆的笑声,而那声音听起来竟像是南泽姣。

“要么是南泽雨不请自来,要么是谢狂心自作主张将人带了回来。”万国侯心想。他出神地看了一会儿栏杆上的鎏金花朵,然后整理了一下外套,神色如常地往上走。

在皇冠二楼的一间休息室内,南泽姣、谢狂心、K1、Z2正坐在一起吃东西。万国侯一走进房间,就看到了这样一幕。

“侯爷!”K1、Z2、谢狂心都站了起来。

“坐吧。”万国侯解开外套扣子,在单人沙发上坐下,“都在聊什么呢,老远就听到你们的笑声。”他环视了一圈,“月总管呢?”

“她一会儿就来了。”回答的是Z2。

“侯爷,我们刚才聊到一个特别好笑的事情。”K1的脸上仍然带着笑,“Z2说他前几天在pub见到个长腿的妹子,腿不是一般的长。”

“是的,脑袋底下全是腿。”Z2笑着说。

“这个很好笑吗?”万国侯有些纳闷,“Z2一向喜欢长腿妹子。”

“侯爷,您还没听到好笑的地方呀。”南泽姣轻轻推了推谢狂心,“狂心哥哥,你再说一遍哈。”

“脑袋底下全是腿的,不是章鱼吗?”谢狂心答道。

众人哄堂大笑,笑声冲上穹顶,几乎要掀翻天花板。

万国侯也笑了起来,众人见到他的笑容,笑得更大声了。

“狂心,你总是那么毒舌。”万国侯微笑着说,“你什么时候才能改改呢?”

谢狂心满不在乎地说:“快了。”

南泽姣惊奇地说:“狂心哥哥,你的意思是,你以后就不毒舌了吗?”

“嗯,等到柯南小学毕业了,我就改。”

南泽姣放声大笑,K1和Z2面面相觑,“柯南是谁?”

“好像是个霓虹国动画片的主角。”万国侯答道,“虽然我没怎么看过,但我猜他永远也毕不了业?”

K1愣了一下,“原来是这个意思啊。”

这时,三下轻轻的敲门声响起,月漱落推着一辆餐车走了进来。南泽姣和谢狂心立刻迎了上去。

“欧耶!”南泽姣欢呼起来。

谢狂心冷眼看着南泽姣的笑脸,心里感叹:月漱落真是有两下子,南泽姣之前恨她恨得不行,现在俨然化身为她的粉丝了。

月漱落揭开了西餐盖,盘子里有各式甜点。南泽姣一眼就看中了一碟小熊饼干。这些小熊的头上戴着有彩色圆点的小帽子,脖子上系着精巧的小蝴蝶结,双手怀抱着一颗硕大的夏威夷果。

“卡哇伊!”南泽姣激动地拿起了碟子,“我都舍不得吃了。”

“那我帮你吃。”谢狂心拿起一个小熊,假装要放进嘴里。

“你别抢我的!”南泽姣着急地夺了回来,“你不是有专属的吗?”

“在这里。”月漱落揭开了另一个盖子,微笑着说,“狂心不喜欢吃甜的,专门给你做了柠檬流沙芝士挞。”

谢狂心眼睛一亮,也不道谢,直接就将盘子拿了过去。

“我呢,我呢?”K1跳了起来,“有没有我的?”

“你们自己看。”月漱落抿嘴一笑,揭开了第三个盖子。

K1和Z2不约而同地将手伸向了同一盘海盐巧克力软曲奇。月漱落看他们吃得起劲,忽然慢悠悠地说,“其实,这款曲奇可以加热了吃,里面的巧克力会爆浆,更有味道。”

Z2瞪大了眼睛,“你不早说,我都要吃完了。”

“谁让你那么急。”谢狂心吃东西很斯文,小口小口的,不像K1和Z2那样豪放,所以他的速度要慢得多。“好像赶着去见章鱼似的。”

众人又笑了起来。

万国侯故意夸张地叹了一口气,“月总管,你是打算将我的人全都养成胖子吗?”

“侯爷,我以为您会晚些回来。”月漱落笑了笑,“您还没吃饭吧?”

万国侯点点头,“一会儿开饭吧。”他看着南泽姣,“小美女,快给你妈妈打个电话,你要在这里吃饭了。”

南泽姣却摇了摇头,“不行的,我要回家吃饭。”她有点惆怅地说,“我要是随便在别人家吃饭,回去了爸爸要生气的。”

“看来,南泽雨还是非常谨慎的。”想到这一点,万国侯的心里忽然有了干劲儿,敌人太弱,也就没什么乐趣了。

“对了。”南泽姣放下碟子,“漱落姐姐,你刚才答应了帮我们演节目的,什么时候开始排练啊?”

“演节目?”万国侯诧异地看着月漱落,“你要参加他们的校庆吗?”

“他们说想弄一个非常中国风的节目,然后想找个助演。”月漱落的脸微微泛红,“我刚好练过书法,能帮一点忙。”

万国侯听完点了点头。他转向南泽姣,“喂,小美女,跟你爸爸说,我要找他收费了。”

“收费?”南泽姣正好伸手拿了一块北海道冰淇淋蜜瓜包,还没来得及吃。

“是啊,在我家吃我都没吃过的美食,然后还拐走了我的月总管和狂心去陪你演节目。”万国侯理直气壮地说。

南泽姣这才反应过来,对方是在逗她。她做了个鬼脸,“那我也把我的狂心哥哥借给你好了。至于漱落姐姐嘛,你要是不嫌弃,就把我妈带走吧。”

其余的人都大笑了起来,只有万国侯忍住了笑,“你这样说,你妈妈听到了会很伤心的。”

“不要紧的,她只要能逛街买新裙子、新包包,马上就可以满血复活了。”南泽姣咬了一大口蜜瓜包,露出了陶醉的表情,“而且,我妈妈又不会做好吃的。”

她那孩子气十足的话令人忍俊不禁,但万国侯知道,这种随心所欲的性格,来自于她那物质丰富而又充满爱的家庭。他想起了DNA检测报告,不觉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

“那你们家谁下厨啊?”K1好奇地问道。

“我爸爸呀。他做的寿司和饭团可好吃了。”南泽姣答道,“不过我爸爸这几年做的也很少了,我们都是吃的保姆做的。”

“南厅长擅长做日式料理?”月漱落十分吃惊。

万国侯若有所思,“好像没听南厅长提起过他的父母呢,说不定,是从他父母那里学到的。”

“我爸爸是孤儿,我的爷爷奶奶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啦。”南泽姣说道,这时她已经吃完了一个蜜瓜包。“反正,我没有见过他们,我妈妈说她也没见过。”

“想不到,你爸爸也是个苦命的人。”谢狂心也吃完了最后一个芝士挞,他的表情似乎有点同情。

“我爸爸才不觉得自己苦命呢。”南泽姣笑嘻嘻地说,“他说他小时候可滋润了,不想写作业就不写,不想睡觉就不睡,根本没有人管他,不知道多自由。”

“那是谁把他养大的呢?”提问的人是月漱落。

“不知道哎,我爸爸好像在孤儿院呆了几年,后来不知道怎么就有人给他捐款,他就离开孤儿院了。他很少讲小时候的事情,我也不是记得很清楚。”

万国侯露出了微笑,“对小孩子来说,没有人管教,大概真的感觉很不错吧。即使是看起来非常自律的南厅长,童年也是这样想的呢。”

与此同时,南泽雨恰好在自己的车里打了两个喷嚏。他恼火地从储物箱里抽出几张纸,揩了一下鼻涕。

“不要紧吧?”坐在副驾上的陶无法问道。

“没事。”南泽雨估计自己是在扫墓那天吹着风了,有点受凉。“你接着刚才的话说。”

“我找人去查过了,那两个小孩果真有共同点。”陶无法说道,“而且我完全没有想到。”

“不会是两兄弟吧?”南泽雨皱了一下眉。

“不是。他们俩不是一个学校的,也不住在同一个小区。”

南泽雨对陶无法那卖关子似的表述极为不满,“快说。”

“他俩都喜欢下象棋。”陶无法说道,“而且水平都还不错。其中有个参加过少年宫组织的比赛,还拿了第一名。”

“这和莫乌斯有什么关系?”南泽雨感到莫名其妙,“莫乌斯给他俩送象棋了?”

“不是的。据说,莫乌斯会不定期出现在街头。他会摆出一张残局图,等待别人来破。只要能破残局,他就给两百块钱,破不了的,就得帮他跑一次腿。”陶无法隔着裤子挠了挠大腿,那里是他纹身的地方。

“那要是来了个成年人怎么办?”南泽雨冷笑一声,“小孩子好骗,成年人才不会帮他跑腿。”

“一般的成年人不会去破他的局,只有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子,或者常年下象棋的老头子,才会去破残局,而老头子往往都是能破的。如果老头子最后没破成,那他只要随便提个要求就可以了。所以,他主要就是为了赢小孩子。”陶无法说道,“我估计他手里不缺钱,所以成年人来不来,他根本不在乎。”

“原来如此。”南泽雨摸着方向盘,“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根本就只是为了找小孩子来帮他跑腿的。”

“而且,他经常换地方,很难被人追踪到。”

南泽雨微微一笑,“挺狡猾的嘛,这家伙。他知道成年人不可信,而小孩子单纯又没心机,只认输赢。”

“我以前眼睛还好的时候,也喜欢没事下下象棋。我猜,莫乌斯用的是古棋谱的残局。有些古棋谱的设计非常精妙,你要准确无误地走上七八十步才能取胜,只要错一步,就输定了。普通的小孩子,除非天赋异禀,否则很难破解莫乌斯设下的局。”

南泽雨听得“啧啧”了两声。

“那么,假如双方都会下棋,都没走错呢,那不就和棋了吗?”南泽雨问道。

“是的。可是,莫乌斯明确说了得赢才行,那和棋自然也就算输咯。”陶无法嘲讽地说,“这家伙算盘打得挺精。”

“那两个孩子你问出什么来没有?”

“没有,他们说的接头地点早就作废了。”陶无法冷笑着说,“说不定莫乌斯早就知道我会找这两个孩子了。”

“莫乌斯以前会下象棋吗?”南泽雨的问题令陶无法一怔,“会啊,不过好像他更喜欢下国际象棋。反正我以前看他时常和他儿子下国际象棋。”

南泽雨开动了车子,没有说话。

“你的意思是……这个老家伙不是莫乌斯?”陶无法大惊失色,“那会是谁?”

“我没有说他不是,我是觉得此人的行事风格十分诡异。他杀人不眨眼,又很高调,还会干这种在街头摆残局的营生。”南泽雨咂了咂嘴,“我总觉得这人很桀骜自我,跟你描述的莫乌斯有些区别。”

“莫乌斯已经失踪了这么多年,性情大变也是有可能的。”陶无法分析道,“而且,倘若他不是莫乌斯,还有谁会对我们这样穷追不舍?”

“我就怕汉诺威家还有我们不知道的活人。”南泽雨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道。

这句话让陶无法感到一阵恐惧,“可是,社里没有给我们新消息。”

“嗯。”南泽雨想起了九条晴臣那张威严的脸,“希望是我想多了。”

“那么,我们下一步怎么行动?”陶无法听到路对面的一家新开张的炸鸡店正在播放的音乐,顿时皱了一下眉头。

“你觉得呢?”

“我们可以试着找个小孩子,让他输给莫乌斯,这不就可以顺藤摸瓜了吗?”陶无法胸有成足地说。

“哦?那么,去哪儿找这么个既能让我们放心、又不会出卖我们的孩子呢?就算找到了,又要这孩子去哪儿找莫乌斯下棋呢?魔都这么大,你敢保证他一定会出现在你的视线范围内?再说了,如果这孩子找到了莫乌斯,那直接抓莫乌斯不就好了,还摸什么瓜?”

南泽雨的话让陶无法感到沮丧,后者垂下了头,不敢吭声。

“听着。”南泽雨瞟了一眼陶无法,“莫乌斯老谋深算,不要再用这些简单的小儿科去对付他。”

“是。”陶无法低声下气地说。

“其实,我们根本用不着去找他。”南泽雨冷冷地说,“我们只要做好防范就行了。”

陶无法琢磨了一会儿才回过味来,“我懂了,你的意思是,他会来找我们?”

“以前,我总是想早点出击,抢占先机。”南泽雨把车开上了高架桥,他看着流畅的车河,心情也变得好了一些,“但这次从霓虹国回来后,我改变了想法。与其像个没头苍蝇似的乱转,还不如以逸待劳。”

陶无法点点头,“那我们这段时间要加强戒备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来者不善

月漱落穿着一身葡萄紫绸缎绣花旗袍,长发盘成了整齐的发髻。她拎着装有黄油的购物袋,以及紫色的手提包,袅袅婷婷地走出了IFC。

家里的Bordier黄油用完了,她只能先买其它牌子的凑合一下。“明明是管家,却像个兼职的厨师。”月漱落自嘲地笑了一下,接着走向一辆珠光灰色的阿斯顿马丁Lagonda。

T3正低头玩着手机,似乎没有注意到她的到来。月漱落心里叹气,自己拉开了车门。她还没来得及批评T3,一个人忽然冲了进来,将她挤进了座位深处,然后迅速关上了车门。

T3刚要拔枪,却发现闯入者已经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俩——那人一手一支枪,正对着车里的月漱落和T3。

“开车。”来人说着一口流利的日语,语气中大有“不听话我就开枪”的意味。

月漱落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她勉强地微笑了一下,用日语说道,“你放下枪,我们会配合你的。”

来人用手背“啪”地一下打到她脸上,这一下用力极重,月漱落的半边脸顿时就红了。

“别跟我废话。”那人恶狠狠地说。他的声音嘶哑难听,就像是有断断续续的气流在拉扯他的声带。

“你别乱来!”T3将右手按在枪上,左手悄悄摸索着方向盘下方的隐蔽式呼叫器。他的日语也很流利,这让月漱落有些惊奇,但她立刻想起了T3是台湾人,猜测他或许在霓虹国生活过。

“把你的手拿出来,两只手都放在方向盘上。”来人气势汹汹地说,“别耍花招,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要做什么。还有,把你的枪丢过来,丢到地板上。”他的口音含有大量的卷舌音和齿龈颤音,听起来流里流气的。

T3苦笑了一下,只得把枪扔给他,然后将双手都放到方向盘上。

“关掉这辆车的定位系统。”来人继续吩咐道。

月漱落一听,暗叫不好,这人是有备而来的。她鼓起勇气说道,“你要钱,我们可以给你,请不要为难我们好吗,我们也是给人打工……”她话还没说完,来人就一拳打在了她的肚子上。这记重拳就像是沉重的榔头,砸得月漱落呼吸困难。她痛苦地呻吟了一声,用手捂住了肚子。

“你,现在发动车子。”

“……你要去哪儿?”T3发动了引擎。他听着月漱落的动静,十分担心。

“圣沐心堂。”

T3愣了愣,“我不知道在哪儿。”

“我会告诉你的,现在,先把车开出去。”来人沉着地说。

趁着来人和T3说话的间隙,月漱落偷偷观察了一下:这人看上去大概五六十岁,身材高大,微微有些驼背;他穿着一件脏得惊人的黑色连帽外套,帽子罩在头上,遮住了他的头发。他的卡其色裤子上有许多皱巴巴的口袋,但这裤子看起来似乎不太合身,所以极有可能不是他自己的。此外,月漱落还注意到,他的手指甲里满是污泥,就跟那种做苦力工作的人一样。

“黑帽子”似乎注意到了月漱落的打量,忽然转过头来。他那干巴巴的老脸上,一对金色的眸子尤为引人注目。

月漱落不愿跟他对视,便迅速移开了目光。

“你俩的日语都不错啊,我这是走大运了呢。”“黑帽子”狞笑着靠近月漱落,“你猜,要是我遇到的倒霉蛋不会说日语,会怎么样?”

月漱落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奇怪的恶臭,忍不住皱了一下眉头。

“你只会说日语,怎么在中国生活?”开车的T3没好气地说。

“我会阅读,也会写,但我就是不说。”“黑帽子”傲慢地昂起头,“这种劣等民族的语言,我真说不出口。”

“你!”T3非常愤怒,但他从后视镜里看到指着他俩的枪,便不好再说什么了。他强忍着怒气,“这位先生,我们会听你的话,把你送去圣沐心堂,我们不会报警的,请你别乱来。”

“报警?”“黑帽子”一怔,接着大笑起来。他那仿佛得了绝症似的喉咙里不断涌出“咯咯”的怪笑,尖锐而又刺耳。

“你以为警察没抓过我吗?”“黑帽子”不屑一顾地吐了口痰,直接吐在了灰白色的地毯上。

月漱落感到一阵恶心,心想侯爷以后怕是再也不会坐这辆车了。她这样想着,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刚叹出声,她就立刻意识到不妙。果然,“黑帽子”一把抓住她的脖子,像抓小鸡似的,将她提了过去。“你瞧不起我?”

枪抵在月漱落的脖子上,她艰难地喘着气,拼命摇头。

“看你这张脸不错,要是把你卖了,能得不少钱吧?”说完,“黑帽子”将月漱落狠狠地甩了出去,后者的头中重重地撞到了车门上。

“要不是我还有大事要做,我立马就弄死你这贱货。”“黑帽子”凶神恶煞地瞪着月漱落。

月漱落刚刚艰难地坐正,还没来得及喘口气,“黑帽子”就忽然抢走了她的包。他翻了一阵之后,拿出了月漱落的手机。他折腾了一会儿,好像不太会用,于是他将手机扔到地板上,然后对着“砰”地开了一枪。

月漱落吓了一跳,她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老疯子,“你可以叫我关机的,我不会不配合。”

“我不相信女人,特别是漂亮的女人,全都是贱货。”“黑帽子”又啐了一口痰,然后朝T3伸出了手,“那个,司机,手机交出来。”

T3举起手机,“我已经关机了。”

“黑帽子”的脸色这才稍微好看了一点,“我说的没错吧,劣等民族就是这样,有一点儿危险立马就缩了。”

“你拿着枪,但凡是正常人,都不会跟你硬拼的。”月漱落说道,“而且,你真的应该相信我们。”

“为什么?”“黑帽子”这回没有生气,而是好奇地问了一句。

“你想想,为什么我和司机都会说日语?”月漱落反问了一句,“黑帽子”愣住了。

“我们都不是霓虹国人,学日语只是为了生存。”月漱落见对方没有反驳,便接着说,“我想,你学中文也是类似的原因吧,只是为了生存,无论你想不想学。”

“黑帽子”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忽然抬高了枪口,“所以,你跟你的主子去我家里一通乱翻,也是为了生存咯?”

这句话让月漱落大吃一惊,“你是冲着侯爷来的?”她想起在千秋教地宫时,自己对万国侯说过,有可能南泽雨才是老叫花子的最终目标。

“我不管什么爷不爷的,我就问你,你们为什么要去我家到处乱翻?”“黑帽子”提高了声音,杀气腾腾地瞪着月漱落。

“对不起。”月漱落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得低头道歉。

“你以为这三个字是万能的?”“黑帽子”的眼中流露出悲戚和绝望,“这三个字,可以让江河倒流、时光倒转吗?可以让死去的人复活吗?可以让失去的一切重新回到我手里吗?”

他的声音嘶哑难听,可话语中的痛楚却是那样强烈,以至于月漱落听着有些心惊肉跳。

“打断一下。”T3问道,“前面的路口,走哪边?”

“左转,然后一直直行,直到看见第三个红绿灯,再右转。”“黑帽子”沉默了一会儿,恢复了平静,“算你俩倒霉,我跟了你们好久,好不容易找到这个机会。”

月漱落想到几天前她和万国侯在海边,不由得一阵后怕:还好是在魔都被劫持的,假如是在外地,那就更麻烦了。

“问你话呢。”“黑帽子”用枪口抬了一下月漱落的下巴,后者这才回过神来,“抱歉,我没听清。”

“啪”的一巴掌甩到了月漱落的脸上,这下,她的两边脸都对称地红肿起来了。

“你别乱来啊。”T3开着车,心慌意乱地说,“我们已经按照你说的在做了,你干嘛还打人?”

“我高兴。”“黑帽子”眨着眼睛,金色的眸子在T3和月漱落的身上轮番打量了一遍。

月漱落忍气吞声地说,“真的对不起,我刚才不小心走神了,没有听清你说的话,对不起。”

“黑帽子”看着月漱落的脸,忽然捧腹大笑,“我没问你问题,就是逗你的。”

月漱落的手指甲深深地陷入了自己的掌心,她忍住心头的恨意,尽量温和地说:“你还真是个率性的人。”

“你好像不怕我?”“黑帽子”稍微调整了一下坐姿,改为双手交叉地举着枪。

“怕啊。”月漱落苦笑了一下,“但是我尽量表现得不怕。”

“为什么呢?”

“我要是表现得很怕你,你就会得寸进尺,说不定会提出一些很过分的要求,我们无法满足。我只有表现得比较镇定,你才会考虑现实问题。”月漱落平静地说,“比如说,我只是出来采购,却这么久了还不回去,侯爷一定会派人出来找我的。”

“黑帽子”露出了欣赏的眼神,“怪不得那家伙要让你当管家,是有两下子。”他那干瘪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接着,他举起枪,狠狠地砸在了月漱落的后脑勺上。

月漱落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在一个小型的教堂里。她刚想动一下,手脚处就传来了酸麻的痛楚。“唉。”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被人绑在了一张长椅上。

T3听到动静,惊呼了一声,“月总管,你没事吧?”

月漱落扭头看了一圈,但却没有看到T3,“你在哪里?”

“我在你背后不远处,我也看不到你。”T3似乎有些无奈,“我俩被那疯子背对背绑着了。”

月漱落听着T3的声音,心里大致有了结论,“这里是那个圣沐心堂?”

“是的。”

“是那黑帽子干的吗?”

T3羞惭地说:“他用枪指着我,逼我把你绑起来了。然后他就把我绑在了另一边。”

“他去哪儿了?”

“不知道,他走了有十分钟了吧。”

“你能解开绳子吗?”月漱落一面问,一面试图移动自己的手指。

“我在尽力。”

月漱落折腾了一番,仍然没能解开绳子,不由得有些泄气。她的后脑勺隐隐作痛,这让她更加觉得心烦。“这个黑帽子到底想干什么啊?”

“不知道,反正是冲着侯爷来的。”

“我倒觉得不是。”月漱落否定了T3的猜测,“侯爷昨天一个人去善家,他怎么不下手?再往前,我跟侯爷两个人在三亚,他也没动手。”

“可能是买不起飞机票?又舍不得打车去善家那么远的地方?”月漱落听T3这么说,忍不住笑了起来,“他的反应很快,身手应该不错,去当个保镖问题不大,不至于没钱。”

“哪儿会要这么老的保镖?”T3的看法显然和月漱落不一样。

“他在苏州的住处有很多文物,偷一件两件出来卖,也够他滋润一阵子的。”月漱落淡淡地说。

“万一他怕被抓呢?我看他还是有点忌惮警察的。”T3说道。

月漱落沉默了一小会儿,忽然问道,“很多国人在学日语的时候,会将あ列和え列混淆,我注意到你没有这个毛病。你的日语怎么那么好?”

“我在霓虹国住过三年多。”T3答道,“后来国际刑警找到我了,是侯爷和K1救了我。”

月漱落一怔,“在霓虹国救的你?”

“不是,那时我逃回台湾了。我跟侯爷、K1是在台湾遇到的。”

“难怪你跟K1的关系好像比跟其他人要好一点儿。”月漱落说道。

“哪有?我最讨厌他了,成天像个烧水壶,话多得不得了。”T3立刻否认了,月漱落听了忍不住微微一笑。

“你的手机真的关机了吗?”

“真的。”T3咬牙切齿地说,“人家拿枪指着你,我能怎么办?”

月漱落一言不发。

T3以为她还在生气,便赌气地说道:“我跟他一对一打肯定没问题,但是有你这个累赘,我也不敢放开手脚。”

“我没怪你。”月漱落说道,“我在想办法。”

“你有什么办法?”

“再给我几分钟。”月漱落答道,“快了。”

第一百二十五章 液体水晶

T3侧耳听去,听到月漱落的方向有极细微的摩擦声。他诧异地问道,“月总管,你在干嘛?”

“我在弄我的手表,里面藏着根针,我在想办法取出来。”

月漱落作为皇冠的管家,配备某些其他人所不了解的设备,也不难理解。T3这样想着,又问道,“一根针能解开这么粗的绳子?”

“当然解不开。但是只要把这根针拿出来,就能激活表壳另一侧的机关了,里面有个微型锯子。”

“那么小的表盘,里面还能藏这些东西?”T3毫不掩饰他的惊讶之情。

“这表里面有16种工具。”说话间,月漱落终于抽出了弹针。她用右手捏着弹针,小心翼翼地划拉着表壳,寻找着隐蔽的机关口。“比如说,有缝纫锥、开罐器、锉、十字形钻头、星形螺丝头、凿子。太多了,当然,都是微型的,非常迷你。”

“我的妈呀,你是带了个瑞士军刀在手上啊!”T3大笑,“你快弄,我等你帮忙。”

“稍等,我摸到微型锯了。”

T3听到她这么说,顿时松了口气,“月总管,我可真服了你了。”

“别高兴得太早,听着点外面。”

“是。”T3说话的口吻变得友善了许多,“也不知道那个死老头出去干嘛,是不是给我们俩挖坑去了?”

月漱落一边锯绳子,一边哭笑不得地说:“你跟K1真的很像,不知道脑袋里装的是什么。”

“他怎么能和我比?”T3立刻反驳,语气和K1如出一辙。

月漱落抿嘴一笑,也不跟他争论,她已经锯断了两股绳子。

T3等了一会儿,见月漱落没有说话,便自顾自说了起来,“月总管,我之前那么对你……你不会生我的气吧?”

月漱落笑了笑,“你觉得我是那么小心眼的人吗?再说,我知道你是关心侯爷。”

“嘿嘿。”T3听她这么说,似乎真的没有记恨自己。他十分高兴,“你人真不错,难怪侯爷喜欢你。”

月漱落的脸微微一红。

“哎,月总管,你说死老头把我俩抓起来,到底是要干什么?”

“你马上就知道了。”

“黑帽子”的声音如炸鞭一般响起,吓得T3一哆嗦。T3心想,既然对方听到了他的话,他也就不用再装出配合的样子了,索性撕破脸算了,正好帮月漱落争取点时间。“你他妈有病啊?有冤有仇找侯爷去,欺负我们这些打工的算什么?”

“黑帽子”根本不理睬T3的怒骂。他进门后,径直走到了月漱落的身边,然后恶狠狠地盯着后者。月漱落镇定地直视着他,右手紧握着手表。

“黑帽子”直直地看着月漱落,足有一分钟,之后他才移开视线,走到T3身边。

T3扭头看着“黑帽子”,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你想干什么?”

“黑帽子”咧嘴一笑,手肘用力一击,打在了T3的太阳穴上。T3连叫都没叫,就昏了过去。

月漱落一面仔细地听着背后的动静,一面悄悄地锯着绳子。

“黑帽子”回到月漱落的面前,他拎着一把椅子,放到了月漱落的面前,然后坐了下来。

“你以为我今天是要杀了你吗?”“黑帽子”冷笑一声,“虽然我真的很想扭断你的脖子。”他看着月漱落的高领旗袍的领口,慢悠悠地说。

“看来,你有留我不死的理由。”月漱落说道。她小心翼翼地用右手的小拇指抵住了手表,好尽量减小微型锯和绳子摩擦时发出的声音。她仔细地观察着着“黑帽子”的表情,确定对方没有听到那段关于“瑞士军刀”的对话后,才稍微感到了一点安心。

“你知道七色珀吗?”

“黑帽子”的话让月漱落有些吃惊,“你怎么会知道七色珀?”

“我怎么会知道?”“黑帽子”重复了一遍,接着放声大笑了起来,那声音比用钝了的刀子去划磨砂玻璃还要刺耳。“我知道七色珀的时候,你家的侯爷还没生出来呢。不,应该说,侯爷的亲妈还不知道有没有生出来呢。”

“那你的年纪可真不小。”月漱落尽量拖延着时间。

“这跟你没关系。”“黑帽子”冷冷地说,“我只问你,你见过七色珀吗?”

月漱落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你知道七色珀的价值吗?”“黑帽子”的眼里闪动着光彩,金色的眸子直勾勾地盯着月漱落。

“具体的我不知道,但我想,应该是很值钱吧。”

“很值钱?”“黑帽子”从鼻孔里“哼”出一声,“克价30万。”

“有这么贵吗?”月漱落睁大了眼睛。

“最少这个价。实际上,你还可以再往上提价,只要你开价,就一定有人收。”

月漱落咬了咬嘴唇,“可是,侯爷买回来的时候,应该没有花这么多钱吧?”

“这得问你啊,你不是他的管家吗?”“黑帽子”促狭地说。

“我不知道。”月漱落老老实实地说,“我接手当管家的时候,侯爷已经买了这些琥珀了,所以我不知道他的进价。”

“不知道也无所谓。”“黑帽子”翘起了二郎腿,月漱落注意到他的鞋底沾满了湿漉漉的泥。“我要你主子的七色珀,全部都要。”

“那你应该去跟侯爷谈,这件事,我做不了主。”月漱落又锯断了一股绳子,还剩下不到一半了。

“你当我是白痴吗?”“黑帽子”吼道,“我一走进那栋大楼,就会被一群大汉给捆成粽子!”

“我可以帮你去跟侯爷说说。”月漱落细声细语地劝着他,“侯爷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假如他知道你是真心喜爱琥珀的话,是不会向你开高价的。”

“行,那你去说吧。”“黑帽子”狞笑着说,“记得告诉他,我一分钱也不会给他。”他忽然靠近月漱落,后者赶紧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我没有钱买,就算有钱,我也不会买!”

月漱落看着他那兴奋得发红的脸颊,有些无奈,“就算你要抢,你抓我也没用啊!”

“哪个说我要抢了?”“黑帽子”往椅背上一靠,“我不花钱,我也不抢。”

“那你要怎么拿到七色珀?”月漱落一面继续锯着绳子,一面赔着笑脸。

“通过你。”“黑帽子”歪着头,将小拇指伸进耳朵,掏了几下。

“我能做什么?”月漱落愕然,“如果你说的是一批用七色珀做成的餐具,那我知道放在哪儿。”她见对方直摇头,心里暗暗叫苦,“其余的七色珀,我不知道在哪里,我甚至不知道侯爷还有没有其它的七色珀。”

“所以我要找你。”“黑帽子”显出一副胸有成足的模样,“你是他的管家,你有权搜寻和查找他的库存。”

“……就算我帮你找,我也不能保证一定找得到,侯爷的房子那么多,我甚至都不知道从哪儿开始找。”月漱落叹了一口气,“我这么跟你说吧,侯爷除了在国内,还在其他国家有住处,仓库就更不用说了,我不可能一个个亲自去找。”

“你怎么找是你的事情。”“黑帽子”换了一边耳朵,他半眯着眼睛,似乎掏得很舒服。

“看样子,假如我不听你的话,你就会杀了我。”月漱落略带伤感地说,“可是我一旦离开了这教堂,就自由了,那时候,我要是反悔了,你怎么办?”

“你的担心真是多余。”“黑帽子”大笑了起来,然后,他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了一个黑乎乎的长方形小盒子。

月漱落挺直了脊背,一种不祥的预感袭来,她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黑帽子”打开盒子,拿出了一个注射器和一个小瓶子。瓶子里装着绿色的液体,似乎还有些荧光,看起来就像是某种恐怖的毒药。

月漱落尽量掩饰着自己的不安,“这是什么?”

“黑帽子”没有回答,只是用注射器从瓶子里吸取着液体。然后,他把椅子往前挪了挪,靠近月漱落,“放心,我打针的技术很好。”他热情地咧着嘴,“我以前给自己打过很多针,从来没有打漏过。”

月漱落的眼里泛起了泪光,“我求你了,放过我吧。”

“你又不是三岁小孩,还怕打针呢?”“黑帽子”不以为然地说。

就在他准备握住月漱落的手臂的一瞬间,月漱落忽然挣脱了绳子。她抓着手表,迅速将微型锯扎向“黑帽子”的脖子,然后用力推开了他,转身向T3冲过去。“黑帽子”一个踉跄,连人带着椅子翻倒在地。

“妈个B!”“黑帽子”咒骂着将微型锯拔了出来。伤口虽然不大,但却挺深,血液瞬间汩汩地往外翻涌。他恼火地用手按住了脖子,接着看了眼手表,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他猛地将手表甩了出去,然后捡起注射器,起身追向月漱落。

月漱落原本想帮T3解开绳子,但眼看来不及了,便朝教堂的另一个角落跑去。她看见那里有窗子,心想可以打破玻璃窗爬出去。

“咻”地一声,一个东西飞到了月漱落的腿上。她感到一阵剧烈的痛楚,接着腿一软,摔倒在地。她趴在地上,惊恐地扭过头去看,赫然发现自己的小腿上扎着那个注射器。她立刻侧过身,缩起腿,想要往外拔,但“黑帽子”却冷笑了一声,“没用的,针头里也有,只要进入你的血液,你就完了。”

月漱落一愣神,“黑帽子”已经冲到了她的身边。他原本就动作敏捷,只是刚才一时疏忽才着了月漱落的道。他俯身抓住月漱落的小腿,一用力,就将整管液体推入了她的血管。

“这里面到底是什么?”月漱落能感觉到,自己瞬间失去了力气,一种比针刺刀割还要强烈的痛楚正从腿上的血管弥漫向全身,她的眼前似乎也出现了重影。她竭尽全力保持着清醒,“这是毒药吗?”

“当然不是。”“黑帽子”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瘫软在地的月漱落,“这是当今世上最顶级的液体炸药。”

“炸药?”月漱落觉得对方的声音变得遥远了起来,就像是从山洞里传出来的一般。

“你放心,这不是即时生效的炸药,它的生效时间是168小时后。”“黑帽子”摸着自己流血不止的脖子,又骂了句脏话,然后接着说,“换句话说,这一周之内,你都是安全的。”

“一周内弄不来七色珀,我就会死,对吧?”月漱落脸色苍白地说。

“准确地说,是会被分尸,这是这种炸药的奇妙之处。”“黑帽子”按着自己的伤口,笑嘻嘻地说,“这种炸药的名字可好听了呢,叫做液体水晶。”

“就算我能找到七色珀,又怎么给你?我连你叫什么都不知道。”月漱落吃力地直起上半身,然后将胳膊搭在一旁的长椅上,坐在地上。

“等时间差不多了,我会联系你,不用你来找我。”“黑帽子”凑近她,观察着她的状况,“你不用害怕,你现在觉得难受,是因为炸药正融入你的细胞,你的身体要有个短暂的适应过程。”

“听起来不像是炸药,更像是病毒。”月漱落有气无力地说道。

“这可比病毒可爱多了。”“黑帽子”伸手抬起她的下巴,“现在,你有三个选择。一,我放了你,你自己慢慢走回市区,然后一周之后,boom!二,我给你一枪,你立刻就可以去见上帝。三,你配合我,一周之内给我弄到七色珀,我就给你解药。”

月漱落一言不发。

“你是不是在想,回去跟你的主子说,把炸药取出来?”“黑帽子”笑眯眯地说,“我老实告诉你,你死了这条心吧。这炸药是我从霓虹国的黑道买的,你家主子是绝对弄不到解药的。哈哈哈哈……”

“我选二。”

“黑帽子”的笑声戛然而止,他惊奇地看着这娇滴滴的女人,“你要我现在就给你一枪?”

“对。”月漱落回答得十分干脆。

“你为什么不选一呢?还能多活几天。”“黑帽子”皱起了眉头,“你居然都不想去找别的解药。”

“你不是说侯爷都弄不到么,那我又何必费事。”月漱落的声音越来越轻,显然是极其痛苦。

“那个男人就那么值得你死心塌地?”

月漱落垂下了眼帘,“我只是不希望他讨厌我。”

“黑帽子”举起枪,对准了月漱落的额头,“是你自己选的。”

第一百二十六章 人心莫测

“砰”的一声枪响,惊起了窗外的飞鸟。

“黑帽子”应声倒在了地上,在他的背后,是惊魂甫定的T3。T3慌忙打量了一番月漱落,“月总管,他没打中你吧?”

月漱落这才回过神来,她看着面前的T3,然后挣扎着坐到了长椅上,“我没事。你用什么打倒他的?”

“手。”T3听月漱落说没事,才放下心来,“人的脖子上有动脉,对准了位置击打,可以让人暂时昏迷。”

“他会死吗?”月漱落看着趴在地上的“黑帽子”,想起他刚打偏的那一枪,不禁有些后怕。

“不会。”T3在“黑帽子”身上搜寻了一遍,找到了自己的手机和枪,还拿走了另外两把枪。“月总管,你脸色很差,真的不要紧吗?”

“先不要管我,快把这家伙绑起来。”月漱落吩咐道,“绑紧一点。”说完,她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你是怎么解开绳子的?”

拿到绳子的T3一边将“黑帽子”绑到长椅上,一边答道,“这得感谢死老头。”

“怎么说?”

“他打我那一下,把我坐的位置打歪了一点。我醒来后,就摸到椅子上有根往外凸出的钉子,我就着那个钉子把绳结磨烂了,然后解开了绳子。”T3狡黠地说,“你们在谈七色珀的时候我就醒了,磨了好一会儿。”

“那你也没昏迷多久啊?”月漱落诧异地说。

“也许只昏迷了一小会儿。”T3笑着说,“老东西到底是年纪大了,手脚不利索了。说真的,就他这两下子,吃不了保镖饭。”

月漱落看着他将“黑帽子”五花大绑,稍微松了口气,“今天是我们疏忽了,以后不能再出这样的差错。”

“是,今天怪我,放松警惕了。”T3的长脸上露出了一丝愧疚,“我不该玩手机的。”

“不怪你。我们回去吧。”

T3却摇了摇头,“我们刚到这教堂的时候,老东西就把我的车钥匙拿走,丢到水塘里去了。”

月漱落轻轻叹了口气,“那你联系一下K1他们吧。”

等T3联系完毕,月漱落问道:“你听到他说的液体炸药了吗?”

T3点点头,露出了为难的神色,“我没想到他能弄到这玩意儿,据说这玩意儿只有‘不仁社’才有,老东西还真有点本事。”

“好奇怪的名字,‘不仁社’是吗?听起来就让人不舒服。”

“是的。那是霓虹国有名的黑社会组织,当然表面上多少洗白了一些。”T3答道,“我在霓虹国的时候就听说过,再凶悍的流氓,遇到‘不仁社’的扫地大妈,也要躲着走。”

“这么厉害?”月漱落惊奇地瞪大了眼睛。

“嗯,听说,以前‘不仁社’的社长是国会议员。”T3撇了撇嘴,“你想想,他们有这种背景,还得了?”

月漱落惊讶地说:“那还真是势力惊人。”这时,她感觉到小腿上像是有蚂蚁在爬行,酸麻刺痒,她不舒服地轻轻揉了一下腿。

“月总管,你放心,侯爷肯定会救你的。”T3看她脸色苍白,连忙安慰她,“而且,这老东西落在我们手里了,绝对会交出解药的。”他冷笑一声。

月漱落疲倦地微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T3看着昏迷中的“黑帽子”,忽然问道,“月总管,你的日语是跟E1学的吗?”

“不完全是吧,我的入门老师是个厨师,在我以前工作的店里。”月漱落答道,“当然,那是个霓虹国人。”

“难怪,要不然你的日语未免也太好了一点。”T3佩服地说,“我在霓虹国住了三年多,也才勉强达到这个水平而已。”

“你太谦虚了。”

“其实呢,我学日语的方法很好笑的。”T3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以前的房东有个女儿,很漂亮。后来,我发现,她喜欢唱卡拉OK。”

月漱落扑哧一笑,“所以,你就去练歌了?”

“我哪儿会唱歌啊,更别说日语歌了。”T3连连摆手,“但是为了她嘛,没办法,我就硬着头皮练。”他陷入了回忆,那张瘦长的脸上的线条也变得柔和了许多,“还好,霓虹国有很多单人KTV包厢。”

“而且霓虹国人不会因为看到你是一个人去唱歌就露出惊讶的表情。”月漱落微笑着说,“他们只会把鄙视放在心里。”

“实话说,他们鄙视我也不在乎。”T3大笑着说,“总之,我那几年练了不少歌唷。”

“能不能唱两句我听听?”

月漱落的要求让T3愣了一下,他傻笑着说:“好久不唱了,都记不得歌词了。”

“随便唱两句嘛。”月漱落的表情像个好奇的小女孩。

T3叹了一口气,“好吧。反正支援部队还要过一阵子才能来。”他清了清嗓子,唱了起来:

“上野発の夜行列车-おりた時から

青森駅は-雪の中

北へ帰る人の群れは-誰も無口で……”

听着T3的歌声,月漱落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寒雪飘飞的冬夜,一个伤心的人坐上了从上野站出发的夜行列车。他在白雪皑皑的青森站下了车,接着走过码头的栈桥,乘上了开往北海道的渡船。离开了此生最爱的人,他凄惶地望着渐渐远去的码头,倾听着海浪卷起波涛的声音。风吹过他的心头,带来一阵阵的寒意。

这是锥心泣血的远行,更是逼不得已的逃离,他看着那一群群冻僵的海鸥,想到了今后孤单的自己,不禁悲伤地流下了眼泪。

T3的音色并不悦耳,但他抓住了这首歌的神韵。他那抑扬顿挫的发音,配合仿若哭腔的演歌特色,听起来也别有一番风味。

T3唱完后,有些羞涩地说:“这首歌比较红,所以我记的歌词多一些。”

“这首歌好像很老了啊。”

“是的,大概是1977年还是1978年出的歌吧,是一位昭和歌后的代表作,在卡拉OK演歌类的点歌排行榜上常年占据第一名呢。”

“可是,我猜你喜欢的女孩子应该是喜欢平成时代的歌曲吧?”

“但是她喜欢的那些歌我真记不住了,只能哼哼。”T3见月漱落的反应很平淡,不由得有些尴尬,“我唱歌水平一般。”

“没有,你唱得很好,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月漱落认真地说,“一个为了初恋而抛弃我母亲的男人。”

“对不起。”T3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道什么歉?”月漱落忽而一笑,“在我眼里,这些事情就跟厕纸一样,都是用完就可以丢掉的东西。”

T3从来没有听她说过这样直白的话,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才好。

“呕。”“黑帽子”醒来后的干呕声解救了狼狈的T3,后者立刻冲了过去,“你他妈老实点。”

“黑帽子”转动着眼珠,很快就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你们是在等援兵?”

“不然呢,你把我钥匙丢了,想到这个我就恨不得把你的鼻子打得稀巴烂。”T3愤愤地说。

“黑帽子”并没有生气,他笑着看了一眼坐在不远处的月漱落。

月漱落站了起来,走到“黑帽子”身边,“你以为你手里有解药,我们就不敢把你怎么样?”

“黑帽子”傲慢地扭过头去,似乎不愿意跟她说话。

“我很好奇,你要七色珀干什么?”月漱落环抱着双臂,“换钱?”

“跟你没关系。”“黑帽子”终于从嗓子眼里挤出了一句话,“你们还是弄死我得了,我不想看到你家主子。”

“为什么?你也怕侯爷?”T3嘲讽地说道。

“你就当是吧。”说完,“黑帽子”闭上了眼睛。

“月总管,我揍他一顿,你没有意见吧。”T3咬牙切齿地说。

“算了。”月漱落劝阻道,“一会儿支援就来了,交给他们就行,你也犯不着跟一个叫花子计较。”

两小时后,一行人回到了皇冠。

此时已是下午四点多。月漱落疲惫地走进皇冠主楼的二楼休息室,看到万国侯正站在窗边,看着窗外。

听到她敲门的动静,万国侯才转过身来。他的脸上看不出悲喜。

“侯爷。”月漱落觉得万国侯会因为她的疏忽而发脾气,便低下了头,“对不起,今天是我粗心大意了。”

万国侯慢慢地走到她的面前,然后伸出手,轻柔地抚摸着她的脸庞,“一定很疼吧?”

月漱落愣住了,万国侯的眼中有心痛、怜惜,甚至还有一丝歉疚。

“侯爷……”她不安地轻声问道,“您打算怎么处置那个老叫花子?”

而万国侯却将她揽进了怀里,“对不起。”他将下巴抵在月漱落的头上,“让你受苦了。”

万国侯的表现让月漱落愈加紧张,她轻轻挣脱了万国侯,“侯爷,您……早就知道我会被袭击?”

万国侯斟酌着词句,“真的很抱歉,我没有想到他们会用这种方式。”

月漱落越听越糊涂,“我不明白。”

万国侯长叹一声,抬起了手臂,对着袖扣说:“让他上来。”

没过多久,“黑帽子”就出现在了月漱落的面前,令后者感到惊奇的是,他是自己进来的,而且身上还没有绑绳子。

“你自己解释吧。”万国侯走到沙发边上,解开外套扣子,坐了下来。

“呃……”“黑帽子”犹豫了半天,终于吞吞吐吐地说,“对不起啊,月总管。”月漱落听到这个声音,顿时惊呆了,“你……你是Z2?!”

“黑帽子”拉下帽子,取下金色的隐形眼镜,再用力地从脸上撕下一层黄色的厚厚的贴膜。他把这些东西都丢到了桌子上,然后略显难堪地说:“是我。”

“你为什么要假扮老叫花子?”月漱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的声音呢?是怎么变成那样的?”

“这很简单。”Z2的声音立刻变得嘶哑起来,接着他又发出了“桀桀”的怪笑。

月漱落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她警惕地看着Z2,又看了看万国侯,“侯爷,这算什么?”

“你也不要太生气。”K1走了进来,“侯爷身边的人大多经受过不同程度的考验,不是针对你一个人。”

月漱落看见K1,表情反而变得更冷淡了,“那么,你呢,你接受过考验吗?”

万国侯轻轻敲了两下沙发扶手,“我这样说可能会让你伤心。但是,月总管,假如你问心无愧,就不需要担心这些考验。更何况,你已经通过了测试。”他微微一笑,“从今天开始,你正式成为我的人了。”

他那理直气壮、毫无愧色的解释让月漱落哭笑不得,“侯爷,我莫名其妙地挨了几巴掌,还被注射了液体炸药,您就给了我这么一个不算理由的理由?”

“我也挨过打啊,还是K1打的呢,差点把我打骨折了。”Z2忍不住插嘴道,“你看,我也没恨他。而且,我给你注射的也不是液体炸药,是一种致幻剂psilocybin。你放心,我已经联系姜汝砺了,一会儿就给你打Chlordiazepoxide,很快就会没事的。”

月漱落听着这些拗口的药名,只觉得荒诞异常,“我现在一肚子火,但是又好像发不出来了。”

“作为补偿,你可以向我提一个要求。”万国侯说道。

“什么要求都可以吗?”

“对。”

“好,您能跟我讲讲Z2的易容术吗?”月漱落的问题让万国侯一怔,“你就提这么个要求?”

“对。”

万国侯看向Z2,后者有点不自在地说:“我的代号Z有两重意思,第一,指的是侯爷初次遇到我的地方;第二,指的是zinnia,百日草,这是我做易容皮膜最常用的一种原料。”

“我懂了,Z表示易容,你的专长。”

Z2点点头,似乎松了一口气。

月漱落想了想,“那么,T3的T,除了表示台湾以外,还可以表示……”她蹙起了眉,“不会是traffic之类的吧?”

“不是。”Z2看了一眼万国侯,见后者没有表现出反对的意思,便说道,“是TNT,T3当司机纯属兼职,他是做炸药的专家。”

“噢。”月漱落点点头,“那么今天……”

“他事先不知情。”K1苦笑了一下,“但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猜到这是个测试。”

“E1的E,表示什么呢?

“encoder。他是语言专家,也是破译各种密码的高手。”Z2答道。

“原来如此。”月漱落转向K1,“你的呢?”

K1挠挠头,不情愿地说:“karate。”

月漱落睁大了眼睛,“空手道?你的空手道很厉害吗?”

“反正我们都打不过他。”Z2答道,“假如有机会,想看看侯爷跟K1打一场。”

“月总管,你该问的都问过了,也知道poker-men代号的双重含义了。现在,请好好休息一下,后天,我们要出席俞镜泊的家宴了。”说完,万国侯挥了挥手,将众人都打发走了,然后,他掏出手机,打开了邮箱,开始读一封新邮件。

第一百二十七章 狼狈为奸

游津兰在自己的宿舍里心烦意乱地来回走着,她身后的单人床上放着一堆叠好的衣物和一个空空的行李箱。

“叩叩叩”的敲门声吓了游津兰一跳,她快速冲到门口,对着猫眼看了一下。门外站着一个留着夸张的大胡子的年轻人,他习惯性地推了一下黑框眼镜,又拽了一下双肩包的背带,同时警惕地打量着楼梯。此人正是戴天。

游津兰赶紧打开门,将他迎了进来。

“你怎么才来?这都快十点了。高靳说他晚饭前来接我!”游津兰惊慌失措地说,“我还没想好呢!”

“那你就拒绝他呗。”戴天一面锁上门,一面不紧不慢地说。

“你疯了吗?我都拒绝他两次了!”游津兰气急败坏地说,“他一直要我去他家住,我每次都找借口拖,现在不能再拖了!”

“你为什么害怕住在他家?这不是我们之前就说好的吗?”戴天坐在椅子上,打量着整洁的小屋,看得出来,游津兰的收纳能力很强,而且相当爱干净。

“这还用我说吗?”游津兰在床上坐下,“他搞不好是杀害我女儿的凶手,我哪敢跟他住在一起?太危险了!”

“搞不好?”戴天的脸色慢慢沉了下来,“你这是什么意思?”

游津兰不愿跟他对视,她扭过脸,看到了迷你冰箱,“你要不要喝点什么?”

戴天摇摇头,“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游津兰叹了一口气,“从我打听到的消息来看,高靳未必是凶手。”她站起来,走到冰箱前面,从冰箱里拿出了一罐冰镇果汁,“你不喝我喝了啊。”她一口气喝了小半罐果汁,才用手背抹了抹嘴,回到床上坐下。

“你知道那天晚上,在‘松之里’的包厢里边有三个人吗?”游津兰问道。

戴天点点头。

游津兰有点吃惊,“你既然能查到这一点,那就应该能想到,凶手有可能是三个人里边的任何一个,为什么偏偏只怀疑高靳呢?”

戴天摸了摸自己的大鼻子,他并没有被游津兰气势汹汹的质问给吓到,“那你觉得,另外两个人为什么要杀害你女儿?”

游津兰捏紧了手里的饮料,“现在看起来,沙伏嘉比高靳更可疑。他年纪小,做事情可能不顾后果。也有可能,是我女儿得罪了他,或者是没有如他的意……”

戴天打断了她的猜测,“你是想说,沙伏嘉看上了叶颖君,但是被拒绝了,于是怒而杀人?”

游津兰低下了头,没有说话。

“假如你是沙伏嘉,假如啊,请你想想,你是独生子,你的父亲是手握重权的高官,你的母亲对你溺爱得不得了,你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为什么要杀人呢?叶颖君确实长得清纯可人,但也不至于漂亮到要让人疯狂的地步吧?我说的是为了她杀人。”戴天耐心地说,“请你认真想一想。”

“就算沙伏嘉不是凶手,那俞镜泊呢?他看起来也不像好人。”游津兰站起来,走到了窗边,并将果汁放到了窗台上。

“俞镜泊的确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他和叶颖君有什么深仇大恨,以至于非要在别人的店里杀人呢?从我收集的情报来看,俞镜泊不是那种冲动杀人的性格。”戴天慢条斯理地说。

“按照你的说法,那高靳也没有杀我女儿的理由啊?”游津兰转过身,瞪着戴天。

“但是,高靳有一点是其他人不能与之相比的。”戴天答道,“高靳杀过人,而且他手里不只一条人命。”

这句话让游津兰打了个寒颤。

“另外,有一点我很好奇。”戴天看着游津兰。

“哪一点?”

“你为什么要替高靳说话呢?”

游津兰立刻语气激烈地反驳道:“我没有替他说话!”她的声音之大,连她自己都吓了一跳。她看着一脸诧异的戴天,有些后悔自己的失控。她掩饰地拿起果汁,喝了几口,“我是怕我辛辛苦苦花了那么多时间,结果找错了凶手。”

“我在联系你之前,已经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戴天的脸色不太好看,“我的雇主是个非常谨慎的人,假如我弄错了,他是不会让我联系你的。”

“你知不知道一个叫做‘万国侯’的人?”游津兰忽然问道。

“不知道。”戴天的回答果断干脆,游津兰盯着他看了几秒,见他眼神坚定而又平静,这才放下心来。

“我差点怀疑你的雇主就是这个‘万国侯’了。”游津兰说道。

“你问的这个人,和我们的案子有关系吗?”戴天问道。

“应该没关系,主要是他居然买了一幅弗兰克·马瑟韦尔的画,还请我们一群人去鉴赏,吓死我了。”

“我猜你一定应对得很不错。”戴天微笑了一下。

“他还说想看我的画,怎么办?”游津兰苦恼地说,“这个人好像是懂画的,他家里的油画非常多,不像高靳那么好蒙了。”

“听你的描述,这个人应该是上流社会的吧?”

“是的。”

“那你就不用担心了,这种人经常说客套话,说完就忘记了。说不定,等你真的请他去看你的作品的时候,他还会感到莫名其妙呢。”

戴天的安慰让游津兰稍微放心了一点,“假如我住到高靳家里,会不会有危险?”

“危险当然有,不过,你就算不搬,继续住在单人宿舍里,也未必就安全。”戴天的话让游津兰感到一阵心惊肉跳,“为什么?”

“你觉得高靳喜欢你吗?”

游津兰犹豫了一下,“我不太确定,应该……是喜欢的吧。”

“因为他喜欢你,所以你才会有危险。调查显示,高靳是一个控制欲极强的人,他会对自己在意的人特别关注。”

“唉。”游津兰喝完剩下的果汁,叹了一口气。

“假如你想退出,现在是你最后的机会。”游津兰扭过头,愣愣地看着戴天,后者接着说道:“不过,在此之前,我想给你看一样东西。”

说完,戴天从他那脏兮兮的双肩包里拿出了一部手机。“接下来的画面并不吓人,但我还是得提醒你,做好心理准备。”

游津兰紧张地拿起果汁,想喝一口定定神,这才意识到已经喝光了。她放下空罐子,走到床边坐了下来,“我准备好了。”

戴天按下了播放键,然后将手机递给了游津兰。画面稍微晃动了几下才趋于稳定,显然是偷拍的。一个中年男人的脸跃入游津兰的眼中,她觉得这人非常眼熟,但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3月6日晚上11点50分,我记得非常清楚,那时候本来我已经睡着了,被尿憋醒,正好起来上厕所,看了一眼墙上的钟。然后,电话就响了,是‘松之里’的人打来的,说我女儿出事了,要我马上过去。我们到‘松之里’时,是12点半左右,我看见楼下有一滩血,吓得腿都软了,我老婆当时就哭了。”中年男人说道。

“你们没有看到叶颖君吗?”问话的人是戴天。

“没有,说是110给拉走了。”中年男人擤了一下鼻涕,“然后我们就去公安局了,看到……小君了。”他喘着粗气,“她的衣服穿得乱七八糟,腰里没有带子,鞋子也不见了,两只手的手腕上都有黑紫的颜色。她的脖子和耳朵后面都有像是抓伤的痕迹。可是,他们却说小君是喝多了,自己从八楼摔下来了!”

游津兰浑身发冷,她已经想起来了,这个尽量保持冷静的男人就是叶颖君的养父。

“当时有人叫救护车吗?”戴天问道。

“有的,不过说是小君当场就死亡了。”中年男人答道。他的皮肤很黑,头发也剪得非常短,看起来像是个能吃苦的人。“我问了警察案子的情况,他们说相关的人口供都录了,又说天太黑了,不利于勘察现场,非要等第二天早上。”

游津兰抓紧了床单,感觉有些喘不过气来。

“第二天我一大早就去了公安局,然后警察说要我等消息。我等啊等啊,等了一个星期,他们居然跟我说,经过现场鉴定,确认小君是自杀的。”中年男人的两颊抽动了几下,“好端端的姑娘为什么要自杀?3月5日我和她妈还跟她打过电话,聊的很开心,凭什么过一天她就要自杀?

这时,中年男人的后方传来了抽泣的声音。

“其实,小君在那之前跟我们抱怨过,说不想在‘松之里’干了,说里边有人盯着她,老是缠着她,她很烦。我们一直很相信小君,我们自己教育出来的姑娘,我们最了解,她绝对不会做那些不干净的事情,更不会赚不干净的钱!”中年男人说话时带着鼻音,似乎也在强忍着泪水。

游津兰偷偷擦着眼泪,她的心像是被大石头给压住了一样。

“他们不负责任不说,还像疯狗一样乱咬人,说我女儿是喝多了、精神错乱了才跳楼的。这绝对是瞎扯,小君的同事、朋友都可以证明,她的脑子好好的,才不会跑去喝酒,更不会有什么精神问题!”中年男人大声地擤了一下鼻涕,接着说,“后来,我们听人说,这种不正常的死亡,要做很仔细的尸检,要解剖。我们强忍着心痛,主动提出要解剖尸体,警察却拒绝了,说法医已经检查完了,给出的证明就是‘意外死亡’。”

“前面说是自杀,后面说是‘意外死亡’,是吗?”戴天问道。

“他们自己都前后矛盾,我们怎么可能相信他们?”

“后来警方不是又说要重启调查吗?”

“那是因为又出了别的案子,那个死者好像是个名人,搞慈善的,不知道怎么跟小君扯上关系了,他们害怕了,才说重新查的!”中年男人愤愤地说。

“我记得,刚开始的时候,你有找一些人,去警察局门口示威抗议,对吗?”

“嗯。”

“后来为什么停止了呢?”

中年男人低下了头,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一个当官的跟我说,这个案子他们会尽快查清,给我一个交代,但是,不许我再闹事了,也不许我联系媒体。”

“原来如此。”

“还有,他们要求火化小君的尸体,说是该做的检查都做了。”中年男人也有了哭腔,“7月31日,他们把我们叫到殡仪馆办公室,说不能再拖了,尸体必须火化,要我们签字。”中年男人停了下来,在他身后,一个中年女人正在放声大哭。那哭声是如此撕心裂肺,直令游津兰也跟着心碎。

“他们说,签字了,就可以给我们赔款;不签字,就不会赔一分钱,而且,还要将参与抗议的人全都抓起来,说我们是严重的非法集会、示威罪,最高可以判五年!当时,我的小舅、小舅妈,我老婆的姐姐、姐夫,还有很多参与了抗议的亲戚都在现场,他们立刻就哭了,跪着求我签字。”中年男人捂住了脸,“我能怎么办?换成你,你怎么办?”

“协议的名字是什么?”

“关于叶颖君意外死亡的有关补偿协议。”中年男人擦干眼泪,愤怒地说,“‘最后,‘松之里’给了我们二十六万九千块,说是补偿。这些钱有屁用?能换回我女儿吗?!”

画面在这里停止了。

戴天看着泪眼朦胧的游津兰,问了一个问题,“按照‘松之里’和有关部门的说法,叶颖君是自杀的,那为何又要补偿26.9万元?”

游津兰一言不发,但她那通红的双眼已经做出了回答。

“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最怀疑高靳了吧?一个开日式料理和KTV的商人,却能使唤警方的人,你说他可疑不可疑?”戴天提高了声音,“我同意你说的沙伏嘉有问题,但我还是要说,最大的嫌疑人,就是高靳。”

“……你是说,高靳替沙伏嘉动手杀人?”游津兰终于听懂了戴天的意思,她惊呆了。

“沙伏嘉可能起了杀心,但动手的却是高靳。之后,高靳通过某些手段,或者说,利用了某些人去干扰警方办案,甚至改变警方的调查结论。两人狼狈为奸,这是非常有可能的。”戴天起身抽走了游津兰手里的手机,装回了包里,“沙伏嘉也很可恶,但你无法接近他。”

“我只能通过高靳来收集罪证。”游津兰看着被自己抓皱的床单,沉默了很久。然后,她抬头看着戴天,“你放心吧,我知道该怎么做。”

“你搬进去之后,要千万小心,不要再像昨天那样给我发邮件要求见面,很危险!”戴天叮嘱道,“我会主动跟你见面的,你要有耐心。”见游津兰点头,他又缓缓说道,“有罪的人,一个也逃不了。”

“一个也逃不了。”游津兰喃喃自语道。

第一百二十八章 分子料理

这是一个天气晴朗的周五。在西银一号13A的主卧室内,俞镜泊和隋青柳正对着镜子,检查他们身上的礼服。

下午六点,窗外的天色依然明亮,蓝莹莹的天空不见一朵云彩。绯红的夕阳慢吞吞地挪着步子,仿佛是在抗拒陨落。

“好了,我们下去吧,假如客人们在路上堵车了,我们正好还有时间再检查一遍菜单。”俞镜泊对自己的仪表非常满意,他撅起薄薄的嘴唇,又迅速放松下来,摆出一个线条完美的笑容。

隋青柳穿着烟灰色的长纱裙,裙子的肩膀附近有一些同色的花朵装饰,这略显复杂的设计使得她看上去不再那么消瘦。她摸着自己的项链,担心地问道:“我要不要换一条能盖住锁骨的?”

“不用,现在这样就很好。”俞镜泊亲吻了一下她的额头,“我老婆果然是最漂亮的,怎么看都像是仙女。”

“油嘴滑舌。”隋青柳轻轻捶了俞镜泊一下,但嘴角的笑意却泄露了她内心的欢喜。显然,丈夫的赞美让她很受用。

一刻钟后,客人们陆续赶到了。

“几位都见过面了,我就不用再单独介绍了吧。”俞镜泊站在客厅的入口,嬉笑着说道。

“是吗?”说话的是沙夫人,她穿着深红色的丝绒礼服,脖子上戴着红宝石项圈。项圈上的S型金边犹如一条懒洋洋的蟒蛇,缠绕在她皱纹横生的脖子上,“好吧,我会向我儿子介绍你们的。”

“呃,是我的疏忽,我忘了沙公子上次没有去皇冠。”俞镜泊略微有些夸张地敲了下自己的额头,“沙公子,这位是南厅长,旁边这位美丽的女士是他的夫人。”

“高总,你见过的,旁边的两位姐妹花,分别是他的大女儿和小女儿。”俞镜泊促狭地笑着说。

“高总不是只有一个女儿吗?”沙伏嘉有些糊涂。

“沙公子,你别听他乱说,这是我女朋友,游津兰。”高靳摆摆手,“小俞最喜欢乱开玩笑。兰兰,这是沙公子,沙夫人你见过的。”

游津兰对着沙伏嘉和沙夫人点头致意,并且多看了一眼沙伏嘉。

沙伏嘉虽然只有十九岁,但是由于长期饮酒作乐、日夜颠倒,导致他看起来并不比俞镜泊年轻多少。他皮肤白净,微胖的脸上有一对转来转去的小眼睛,和一个有些发红的短鼻子。这是他在被禁足几个月后第一次出来参加宴会,他极力克制着欢腾雀跃的心情,冲着游津兰和高靳咧嘴一笑,“老高,好久不见啦。”

陶白荷见沙伏嘉正和高靳聊得开心,便转向了俞镜泊,“俞院长,侯爷呢?他来不来?”

“你们是商量好的吗?”俞镜泊摊开双手。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每一位客人都问过我这个问题。”俞镜泊苦笑了一下,“我都快要以为他才是主人了。”

“说曹操曹操到。”南泽雨正对着门口,所以他一眼就看见了万国侯一行人。

万国侯仍旧穿着一身简单的黑色真丝领单排扣西装,脖子上系着一个端端正正的黑色领结。他的外套口袋里塞着一条纯白的口袋巾,就像是黑色的山峦上那一抹终年不化的冰雪。

万国侯身后,跟着谢狂心和月漱落。月漱落着一身黑色烫金真丝长旗袍,非常耀眼,旗袍上那金色的游龙身形矫健,仿若随时可以腾云驾雾,飞上九天。她与万国侯保持着半步的距离,款款走进了这装饰得颇具未来科技感的客厅。

客厅的主色调是银灰和白。冷色的灯光照射在切割成了不规则形状的墙上,极具抽象主义风格。地板上铺着灰白双色的拼接木条,接缝里有隐藏的白色地灯。光线透过缝隙投向天花板,在众人的头顶上组合出设计感十足的几何图案。

“俞院长,你是要请我们吃太空餐吗?”南泽雨看着那从天花板直垂到地面的银色面条状金属灯柱,开玩笑说,“不要吓坏了女士们唷。”

“我估计,小俞藏了几个外星人在院子里,等我们吃得差不多了,外星人就会跳出来吓唬我们,对不对?”高靳哈哈大笑,他和俞镜泊私交甚笃,早已来过俞家多次了。

“几位肯赏光,我已经感到受宠若惊了,怎么会吓唬你们呢?”俞镜泊笑着说,“诸位,请,我们去院子里。”

一行人来到了别墅的庭院中。庭院正中放着一张长方形的餐桌,上面摆满了餐具。

“看样子,是西餐?”高靳问道。

“一会儿你们就知道了,请坐。”俞镜泊卖起了关子。

等客人们都入座之后,几个佣人端来了丁烷喷枪、真空机、恒温水浴锅等古怪的工具。

“噢。”沙伏嘉叫了起来,他显然是吃过这种东西的。

“Modernist-Cuisine。”万国侯微微一笑,“或者说,分子料理。”

“侯爷见多识广。”俞镜泊笑着说,“这正是分子料理。”

“分子料理是什么呀?听起来好像是物理或者化学课上的东西。”南泽姣天真地说。

“嗯,你说的也没错,分子料理就是用化学或者物理手段来烹饪的。”万国侯说,“我在Heston-Blumenthal的餐厅吃过分子料理,那里简直就是一个实验室。”

说话间,仆人已经将第一道菜给端了上来:在晶莹剔透的玻璃盆中,盛着许多橘黄色的透明颗粒,犹如胶囊一般。

“这东西怎么看起来很像是我给姣姣吃的感冒灵之类的呢?”陶白荷的话逗乐了众人。俞镜泊带着期待的神色说,“尝尝看,我敢保证,它比感冒灵好吃多了。”

陶白荷半信半疑地拿起勺子盛了两粒,放入了口中。她鼓起勇气咬破了“胶囊”,接着露出了诧异的表情,俄顷,又笑了起来。她迅速将食物吞咽了下去,然后大笑着说:“真奇妙!这是鱼子酱!”

其他人看到她的反应,也纷纷开始品尝这看起来异常奇特的美食了。

“抱歉,我失陪一下。”万国侯放下餐巾,欠了欠身子,向着洗手间的方向走去。

一分钟后,万国侯回到了庭院中。他露出一个歉意的微笑,然后入座,开始享用摆在他面前的“鱼子酱”。

看到万国侯用餐,南泽雨这才如释重负地轻轻出了一口气,他看向俞镜泊,问道:“这究竟是怎么实现的呢?”

“其实也不难,就是在钙水中添加混有海藻胶的哈密瓜果汁。”俞镜泊得意地说,“所以,我想,南夫人应该是先吃到鱼子酱的味道,然后咬破‘胶囊’,尝到了里面的哈密瓜汁。”

“就是这样。”陶白荷笑嘻嘻地说。

接着,仆人端上了第二道菜。奶油慕斯泡沫悬浮在晶莹剔透的大型绿色水珠上,看起来赏心悦目。

“这个水珠一样的玩意儿,看起来好像果冻呀。”南泽姣说道,“俞叔叔,这也是鱼子酱吗?”

“我好像看见了蜗牛。”高襄绮说道,“姣姣,你怕蜗牛吗?”

“才不怕,蜗牛超好吃。”南泽姣做了个鬼脸,接着用餐刀切开了水珠。浓郁的香气立刻飘散出来。“哇,真的耶,是蜗牛汤!”

谈笑间,众人又享用了一道用粉色蕾丝薄膜装饰的低温三文鱼,接下来就是主菜了。

主菜很快被端了上来。谢狂心看了一眼,略带失望地说:“就是普通的牛排啊。”

俞镜泊看了一眼这个漂亮的男孩子,强压下了心头的不满,“你试试看,就知道是不是普通的牛排了。”

谢狂心吃了两口,“可能我比较驽钝,没发现特别之处啊。”他看向万国侯,“侯爷,您发现了吗?”

万国侯回到餐桌后就一直吃个不停,此刻他嘴里塞着食物,只好有些尴尬地瞪了谢狂心一眼。

月漱落见状,连忙解围道:“我刚才也尝了一口,这牛排的熟度似乎特别均匀,虽然是普通的三分熟,但却做得很精细,汁水非常足。”

“月总管是行家。”俞镜泊翘起了大拇指,“这是用真空机和浸入式水浴机做出来的牛排,用了整整75分钟才做好。”

沙夫人咬了一小口牛排,然后矜持地说:“确实还不错。”

“竟然要做这么久?”高靳惊奇地说,“而且居然没有一点煮老的感觉!”

南泽雨看着高靳,笑了一下,“高总,你是打算以后也弄个分子料理店吗?我看你没那个时间了。”

俞镜泊听出南泽雨是在开玩笑,便故意问道:“那么,高总的时间都到哪儿去了呢?”

“这个,要问游小姐呀。”南泽雨的话引起了众人心照不宣的哄笑,游津兰看着高靳,也跟着笑了笑。

吃完沙拉之后,仆人将甜品端了上来。在云雾缭绕的液氮中,一排娇艳欲滴的桃子静静地卧在盘子上。

“我猜,这不是普通的水果吧。”陶白荷说。

“是的,这是一种奶油冰淇淋。”俞镜泊答道,“请各位尝一下吧。”

这时,万国侯站了起来,他的脸色有些难看,似乎是腹部有些不舒服。他欠了一下身子,然后匆匆离开。

“侯爷今晚去了两次洗手间呢,看来,俞院长的美食,侯爷的肠胃不怎么消化得了啊。”南泽雨幸灾乐祸地说道。

“侯爷这两天身体不太舒服,不过,他很看重和几位的聚餐,所以坚持要来。”月漱落说道。

谢狂心瞟了她一眼,最终忍住了没有说话。

当众人吃完了甜点时,万国侯回来了,“俞院长准备的料理真是别出心裁,我一时没忍住,多吃了点。”他微笑着说,“看来,人还是抗拒不了美食的诱惑。”

“还有美酒。”高靳举起了杯子。

“还有美女。”南泽雨笑着看了一眼陶白荷。

众人一齐大笑,临近宴会的尾声,众人的心情似乎都很不错。

“稍等还有茶和咖啡。”俞镜泊感觉宴会办得非常成功,他喜不自禁地说,“我们可以在庭院里欣赏一下今晚的月亮。”

俞以渐看宴会终于快结束了,便拉了一下隋青柳的裙子,小声说,“妈妈,我能先回房间吗?”他早就想回房间去玩电脑了,娑娑正在游戏里等着他。

隋青柳还没来得及回答,俞镜泊就朝她使了个眼色。她叹了口气,轻声说:“你再忍忍吧,一会儿客人就走了。”

俞以渐极为不满,但他再任性也不敢搅黄父亲主办的宴会,他心烦意乱地扭动着屁股,就像是椅子上有刺似的。

“你玩会儿手机吧,不要让爸爸看到了。”隋青柳看儿子一脸的不情愿,便小声说,“开静音,不要皮,听话,很快就好了。”

俞以渐掏出手机来,打开了他最喜欢的那款手机游戏,但是“服务器临时维护”的弹窗却让他傻眼了。他无奈地翻了一会儿,然后点开了一个直播app。

宾客们相谈甚欢,没有人注意到他。他悄悄地从椅子上滑下来,溜到离餐桌不远的灌木丛旁边,然后蹲了下来。

直播app的首页推荐里,人气排名第一的主播似乎在做采访。俞以渐并不喜欢这个说话总是漏风的男主播,但他看到观看人数竟有396万之多,便好奇地点了进去。

“现在,我们欢迎小春。”主播热情地说,“小春,你看人这么多,他们都是来看你的。”

小春戴着厚厚的口罩,以及一副夸张的墨镜,整张脸几乎都被挡严实了。

“这有什么好看的?”俞以渐在心里嘀咕道。

“谢谢大家。”小春说话了。他举着一个麦克风,声音听起来十分奇怪,不男不女的。

“还用变声器,有病吧?”俞以渐乐了,“你以为你是谁呢?”

“好,有一些朋友来晚了,没有看到视频,那么我们再放一遍吧。已经看过的朋友也不要着急,你们知道这个视频很短,不会耽误大家多少时间。”主播说完之后,点了一下播放器,画面立刻变黑了。

弹幕里疯狂地刷着回复,俞以渐大致看了一下,好像是一个女人自杀的视频,一些没看过视频的人坚持认为她是自杀,另一些看过视频的人则持反对观点。

镜头拉近后,俞以渐看到马路上躺着一个人,像是个女的,一动不动。“不会是真死了吧?”俞以渐想着。

接下来,随着镜头的移动,俞以渐看见了一栋灯火通明的大楼。

镜头又晃动了几下,俞以渐忽然吃惊地站了起来,他冲回餐桌旁边,大喊道:“爸爸,你被人拍下来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鱼与熊掌

众人正在说笑,一时竟没有人注意到俞以渐。

沙伏嘉发现小胖子时,只是看到他举着手机。沙伏嘉顺手就把手机接了过去,“你在看什么?哦,网络直播呀。”

俞以渐将手机抢了回来,接着冲俞镜泊大声说道:“爸爸,你被人拍下来了!”

这下,宾客们都听见了。俞镜泊狠狠地瞪了隋青柳一眼,然后没好气地说:“大人在说话呢,你捣什么乱?”

俞以渐调高了手机的音量,“我们可以看到,从‘松之里’的八楼窗口……”这句话令俞镜泊瞬间变了脸色,他想从儿子手里拿走手机,可俞以渐却连着后退了好几步。“爸爸,他们说,窗口里的这几个人杀人了。”

高靳的脸色也不太好看,但他老练得多,硬是沉住气,露出了笑容,“这是什么节目啊?”

“直播平台的,这个主播很有名,现在有好几百万人在看他的节目呢。”俞以渐不情愿地答道。

“这是恶搞的吧?”沙伏嘉终于回过神来,慌忙说道。

“这肯定是真的,我爸爸身上那件粉色衣服是我妈妈跟我跑了好多商场给他买的,那天我的腿都要跑断了,我记得很清楚。”俞以渐对沙伏嘉的质疑感到很不开心,“而且,他是我爸爸,我怎么会认错!”

“我们的手机能看到吗?”陶白荷问道。

“可以,你打开手机,装一个叫‘鱼与熊掌’直播的app就可以了,然后点进去,首页有人气排行,第一名的男主播就正在直播这个。”俞以渐见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不由得有点慌乱,但他又有些高兴,“我刚才看了下,好像是拍到视频的人被主播请到直播间来了,正在采访他。”

“这是不合法的吧?”俞镜泊勉强镇定下来,转头问南泽雨。

“不好说。假如这个平台是注册备案了的,那么,他做直播,和在直播的时候采访别人,都没有什么错。不过,我记得《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里面有提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发布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南泽雨的话让俞镜泊松了一口气,“那他这个肯定是违法的吧。”

南泽雨没有回答。他皱起了眉头,显然是觉得此事有些棘手。

“这个偷拍的人做得不对吧?”高靳也提了个问题,“难道可以这样随便拍别人再发到网上吗?”

“嘘。”陶白荷动作很快,她已经在自己的手机里装上了直播app,并打开了那个直播间。

“我记不清了,应该是晚上11点多,反正没有到12点。”直播间里,一个怪异的声音说道。

“他用了变声器,害怕我们听出他本来的声音。”俞以渐插嘴说。

俞镜泊和高靳对视了一眼,又看了看沙伏嘉,三人俱面色阴沉,没有说话。而这一切,都落入了万国侯的眼中,他摸了摸胡子,若有所思。

“你都说你记不清了,那为什么能确定没有到12点呢?”提问的人是主播,他说话的时候,有严重的漏风,好几个字的发音都特别怪异,引人发笑。

“因为12点我要玩的游戏就更新了,我每天都要做完日常任务再睡的。”“变声器”答道。

弹幕里疯狂地刷出了许多排信息,这一天恰好是周五,晚上在线的人很多。

“他们在说什么呀,都挡住我看视频了。”陶白荷抱怨道。

“妈妈我教你。”南泽姣将陶白荷的手机拿过去,点了两下,然后再还给陶白荷,“你把弹幕关掉就行了,是不是觉得整个世界都清净了?”

陶白荷笑着摸了摸她的头,“还是你厉害。”

俞以渐看自己的风头被抢走,感到很不满,他立刻说道,“不要关弹幕,弹幕里有很多比我们先看的人,有些信息可以看弹幕了解。”

但是没人理他,众人的注意力都被直播间给吸引了。

“你怎么会想到拍视频的呢?”主播问道。

“我听到了‘咚’的一声。我家是临街的,经常听到来往的车乱七八糟的声音,但是这个时间,车子没那么多,那个‘咚’的声音就显得有点怪,我没想那么多,就拉开窗帘,看了一眼。”

“然后,你就看到了地上躺着一个人?”

“是的。我当时有点慌,想着真倒霉啊。但是我还是拿手机出来拍了。”

“你是打算报警吗?”

“当时没想那么多,我听说报警要留下自己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手机号码什么的,好麻烦。”

“你继续说。”

“然后,我就看到了对面‘松之里’八楼窗口探出了两个脑袋。”

“就两个人吗?”

“是的。”

“你怎么能确定那是八楼呢?”

“因为我家住十一楼,对面的层高做的比较高,他们的八楼跟我们的十楼差不多。我平常没事的时候就数过了。”

“你们两栋楼之间有多远?”

“就一条马路那么宽,我也不知道是多少米。”

“那两个人没有看见你吗?”

“应该没有,我没开灯,又在窗帘后面,离得也不是很近吧。他俩的注意力都在楼下,应该没想到往我这儿看。”

“但是你又戴口罩、又戴墨镜,还有变声器什么的,说明你还是怕被他们认出来吧。”

陶白荷看到这里,忍不住说:“这个主播真蠢啊,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看他的直播呢?”

“妈妈,先别说话。”南泽姣着急地摆了摆手,她已经被直播勾起了好奇心。

“那两个人后来有下去吗?”

“没有,他们好像知道那个女的已经死了,也不是很着急的样子。”

“其他楼层的房间里,没有人往外看吗?”

“有,不过那是后面的事情了。”

“所以,最先往外看的,是八楼的人?”

“对。”

“这个‘松之里’你去过吗?”

“就刚开业的时候去过一次,还有就是出事前的两个星期去过一次。都是趁着他们搞活动的时候去唱歌的,吃饭那个太贵了,又没优惠。”

高靳听到这里,脸上有些讪讪,他尴尬地“咳”了一声,然后拿起桌上的茶杯,大口地喝了起来。

游津兰则全程都屏气凝神地听着,生怕错过任何一条信息。

“可你后来也没放出这个视频啊,这都过去半年了吧,为什么现在又要放出视频来呢?”

“我之前不知道死的是个19岁的年轻女孩子,一直以为就是个普通的服务员什么的。说老实话,我以前对‘松之里’的服务员印象也不太好。”“变声器”犹豫了一下,接着说,“听说里边有卖的,不过我去那两次没遇到过。”

沙夫人一直没说话,此刻她重重地放下了手里的茶杯,“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南泽雨解释道:“现在的年轻人很多喜欢看直播的,您看这个直播节目的人气很高,几百万人可不是小数目。”

“乌烟瘴气的,难怪现在的年轻人一个个都不学好!”说着,沙夫人瞪了沙伏嘉一眼。

沙伏嘉赔着笑脸,“妈,我可是很少看直播的。”

“你的意思是,后来你知道了那个死掉的女服务员不是卖的?”主播说话听起来很滑稽,但他却抓住了问题的核心。

“嗯,我后来看报纸说的,反正就是觉得她有点可怜,而且她才19岁,比我还小,就出来上班了,家里应该条件也不是很好。”

游津兰觉得眼睛有点酸涩,她赶紧掩饰地抬起头,看了看天上的月亮。

“那你是因为同情那个女服务员,才把视频公开的?”

“嗯。”

“那你的意思是,你也觉得她不是自杀的?”

“我不清楚,但是我觉得八楼那两个人很可疑。”

“我们从视频里看到,这两个人都是男性,戴眼镜的像个老师,光头的就不好说了。”

高襄绮扑哧一笑,“爸爸,人家觉得你不是好人呢。”

高靳干笑了两声,他很想让陶白荷把手机关掉,但是他看南泽雨并没有制止自己老婆,便只好忍住了。

“会不会就是刚好听到了声音,才探头出来看的呢?”主播继续问道。

“啊,也是有可能的,不过,那个服务员既然是‘松之里’的人,他们俩难道不该好奇吗?居然都没有人跑下来看。”

“这样说来,确实有点奇怪啊。”

“爸爸,弹幕里说是3月6日,那时候的事情,你还记得吗?”俞以渐见主播开始聊别的,便急不可耐地问道,“你被拍到了呀,这可不是好事情啊。”

“我当然记得,不过,这件事我和你高叔叔都录过口供了,警方也确认了我们没有什么责任。”俞镜泊答道,“这个拍视频的人可能是无聊吧,要么就是想通过这件事炒作一下。”

隋青柳担忧地看着丈夫,没有说话。

“对,现在很多人想红想疯了,俞哥说的在理。”沙伏嘉附和了一句。

“可是,想红的话,他为什么要戴口罩和墨镜呢,甚至还用变声器?”谢狂心一针见血的提问让沙伏嘉颇感狼狈,他不满地瞪了一眼谢狂心,“说不定是用这种招数来博人好感呢?你看,你不就被他的招数给骗了吗?”

“我倒是觉得这个直播平台的名字很有趣,‘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月漱落见谢狂心一脸被抢白后的恼火,急忙岔开了话题,“看这个爆料的人,他要是走红了,肯定也就失去了以前的平静生活,跟这个平台的名字联系起来,倒是很讽刺呢。”

但谢狂心并不买账,他被沙伏嘉的那句话“怼”得很不舒服,仍然想要反驳。万国侯见状,轻轻摆了一下手,示意他安静,“这个视频并不能说明什么,看上去,俞院长和高总只是在窗口往外张望,中国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人不能在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往窗外探头吧?”

高靳和沙伏嘉听完万国侯的这番话,都感到很高兴,而俞镜泊却仍然有些不安,“这件事都过去这么久了,怎么会有人突然跑到网上爆料,而且,还是用这种方式……”

“无所谓了,这些直播平台本来就主要是针对年轻人,尤其是22岁以下的年轻人,他们看得比较多吧。”万国侯淡淡地说,“这些人每天都要接收大量的信息,说不定明早醒来后,他们就会忘了这件事。”

“侯爷说的是,或许,明天有一个电影明星来开个直播,观众就都跑去看他直播了,不会再有多少人留意这个用变声器的。”月漱落接着万国侯的话说,“当然,假如舆论的声音太大,警方可能还是会关注一下的,对吧,南厅长?”

南泽雨硬着头皮说:“我不好发表见解。”

万国侯微微一笑,轻轻拍打了一下月漱落的手背,“月总管,你真淘气,怎么能向南厅长提这种问题呢?”

月漱落缩回手,略显委屈地说:“知道啦,侯爷,您的手劲儿真大。”

这句话逗乐了陶白荷和高襄绮,沙夫人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气氛终于略微缓和了一点。

俞镜泊见陶白荷关掉了直播app,便赶紧站起身来,殷勤地说:“我们来赏月吧,快九点了,这个时间看月亮正好。”

与此同时,在万国侯的劳斯莱斯内,Z2满足地揉了一下肚子,“吃得好撑。”他兴高采烈地想着,然后继续收拾他的化妆道具:黑色的长发、黑色的胡子、有透明质感的珍珠白皮膜,还有两片绿色的隐形眼镜。

而在与俞家相距几十公里的一间公寓里,K1正坐在大厅的长椅上,不耐烦地看着手机。当他看到小春走出电梯,便立刻跟了上去。“这是答应给你的另一半酬劳。”他掏出一个厚厚的信封,“你记住答应我的话。”

“我知道,我不会跟别人说的。”小春的声音很年轻,听上去像个高中生。

“你想跟别人说也行。”K1咧嘴一笑,“只要你想从十一楼上摔下去。”

小春接过信封,一言不发,转身就要走。

“等等,你忘记了一样东西。”K1摊开手掌,他的手心里有张身份证。“你姐姐的身份证刚好过期了,我就顺便帮忙换了个新的。”

小春惊恐地说:“你怎么拿到她的旧身份证的?还有指纹?”

K1耸耸肩,“你这家伙,难道不该说声谢谢吗?”

小春拿走身份证,惊疑不定地看着K1。

K1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你家人都不知道我。他们要是问起来证件的事情,你就说朋友帮忙的呗。”见小春还是一副愣愣的样子,他板起了脸,“你是要我开车送你回家吗?”

“不用,不用。”小春倒退着走出了公寓的门厅,他来到路边,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的广播,正播放着张学友的《秋意浓》:“我要你记得,无言的承诺,啊……”

第一百三十章 实地考察

9月30日晚上七点,钱大侑走进了一栋灰色的大楼。电梯内壁上贴着大片的玻璃镜子,映射出了钱大侑的身影。这是一个身形敦实的中年男人,但并不算胖。他有一张弥勒佛似的圆脸,眉毛短粗,鼻头有肉,嘴唇也是厚厚的。一眼看上去,他很像是一团和气的小老板。实际上,就算他现在穿的不是便服,而是规矩的警服,人们也很难相信,这个总是一脸笑意的人,是公安局长。

钱大侑按下了电梯里的楼层按钮,他看着楼层指示灯,心里一阵忐忑:“南泽雨为什么要把我约到这个奇怪的地方来呢?两个大男人放着现成的办公室、咖啡厅、茶馆不去,居然要在一个商务宾馆的客房见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两个同性恋约会呢。”想到这里,钱大侑感到一阵恶寒。

十一楼到了,钱大侑数着客房门上贴着的房间号,找到了南泽雨说的“1114”号。他整理了一下头发,然后挺直腰杆,敲了敲门。

很快,门就打开了,门后是南泽雨那张严肃的脸。“没有人跟着你吧?”

“没有。”钱大侑紧张地说。

南泽雨拉开门,将他领了进去,然后迅速地关上了门。

钱大侑一进房间就感到十分压抑,因为南泽雨既没有拉开窗帘,也没有打开室内灯,整个房间内,只有浴室里的黄色小灯在幽幽地发着光。

“你吃过饭了吧?”南泽雨问道。

“吃过了。南厅长,您吃了吗?”钱大侑站在双人床边,只觉得浑身不自在。

“嗯,坐。”南泽雨伸手一指单人沙发,然后自己坐在了另一张单人沙发上,两人之间隔着一个小小的茶几。

尽管茶几上摆放着茶壶和茶杯,还有小包装的茶叶,但南泽雨似乎并没有要沏茶的意思。钱大侑踌躇了几秒后,还是拿起了茶壶,“我去泡茶。”

“不用,坐。”南泽雨的表情不像是客套,钱大侑只得缩回了手。

两人尴尬地沉默了几秒,他们的面前是那张铺着雪白床单的双人床,以及玻璃浴室。

钱大侑的脑子里闪过千百个念头,他甚至开始想,万一南泽雨有龙阳之癖的话,自己该怎么办?是从?还是拒?他并没有勇气去得罪这位大权在握的年轻厅长,但又不甘心就这样受辱。

正当钱大侑在胡思乱想时,南泽雨开口了,“你知道我为什么把你叫到这儿来吗?”

“请南厅长明示。”钱大侑慌忙坐直。

南泽雨叹了口气,“中秋那天晚上,你在干嘛?”

钱大侑一愣,“我回老家了,那天过节么不是。”

“所以,那天晚上,你没有上网?”

钱大侑心里一沉,他听出了南泽雨的问责之意,“网上的人说什么了?”

“有人拍到了叶颖君跳楼后、警方赶到前的画面,中秋节那天,在网上公布出来了。”南泽雨冷冷地说,“通过一个叫做‘鱼与熊掌’的直播网站。”

钱大侑小心翼翼地说:“有拍到什么吗?”

“你问的是凶手吗?”南泽雨冷笑一声,“可惜没有。”他仔细观察着钱大侑的表情,“你们给我的报告,说是叶颖君因醉酒而失足坠楼身亡,属于意外死亡,还说家属接受了这个结果。”

“是的。”钱大侑赔着笑脸,“这个案子可以算是结了。”

“那么马道生呢?”

“还在查。”钱大侑笑着说。钱大侑的性格非常有意思,他越是紧张,就越是笑得热情。

“先把马道生的事情丢一边,我们来谈谈‘意外死亡’的叶颖君。”南泽雨翘着二郎腿,擦得锃亮的皮鞋格外惹眼。“老钱,你去过‘松之里’吗?”

钱大侑一怔,“您说的是查案子还是……”

“你说呢?”南泽雨不耐烦地瞪了他一眼。

钱大侑笑了笑,“那当然去过,‘松之里’离我们局不远,我们有时候会去那儿聚餐,局里的几个干部都去过的。”

“你之前见过叶颖君吗?”

“没印象了,说真的,南厅长,我们一般也就是去吃饭,都没怎么唱歌。叶颖君不是KTV的服务员吗?我们也遇不到她。”钱大侑说的倒是实话,因此表现得非常自然。

南泽雨用左手敲击了两下单人沙发的扶手,没有说话。

钱大侑见南泽雨的神情略微放松了一点,便主动问道,“南厅长,您说的有人拍下的视频……”

“看来你平时不常上网啊。”南泽雨感叹地说,“这两天,网上有不少人在讨论这件事呢。”

钱大侑赶紧拿出自己的手机,笨拙地搜索起来。

南泽雨冷眼看他半天都没打开搜索的页面,不由得直摇头。

钱大侑好不容易以“鱼与熊掌”为关键字搜到了一些新闻,排在第一的是一条微博。他战战兢兢地点了进去,却发现自己看不了,因为他的手机并没有安装微博客户端。

南泽雨忍不住骂了一声,然后他拿出自己的手机,按了几下,递给了钱大侑。

钱大侑捧着南泽雨的手机,很快看完了这个短视频。他将手机还给了南泽雨,脸上仍旧堆着笑,“南厅长,这个视频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啊。”

“嗯,确实,乍一看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但是你仔细多看几遍,就不会这么想了。”南泽雨脸色凝重,“俞镜泊和高靳在录口供的时候是怎么说的?说是叶颖君喝多了,冲进了他们的包厢,然后发了一小会儿酒疯,忽然推开他们,跳楼了。”

“是的,沙伏嘉也是这么说的。”钱大侑点点头。

“假如没有看过这个视频,他们的口供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是结合这个视频来看,就有点不对劲了。”南泽雨缓缓说道,“假如当时你在现场,你是一个在‘松之里’消费的客人,突然有一个喝得醉醺醺的女服务员冲进了你的包厢,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钱大侑硬着头皮答道,“想把她赶出去,或者联系领班之类的。”

“但是俞镜泊和沙伏嘉并没有把她赶走,这就有点奇怪了。”

“也可能是俞镜泊和沙伏嘉看她喝醉了,怕她出事,所以不忍心把她赶走?”钱大侑猜测道。

“是有这种可能性,所以我们再换一个角度。假如你是一家KTV的老板,你手下的女服务员喝醉了,冲进了你的包厢,还耍酒疯,你会怎么办?”

钱大侑下意识地捏了捏自己肉乎乎的耳垂,“我大概会把她赶走,然后第二天开除吧。”

“但是高靳并没有将她赶走,这不就很奇怪了吗?”南泽雨说道,“从视频里看,叶颖君坠楼后,沙伏嘉并没有探头出来看,探头的人是俞镜泊和高靳,这也很诡异。”

“除非……”钱大侑听明白了南泽雨的意思,但他不敢往下说。

“除非沙伏嘉当时喝得酩酊大醉,根本没有办法探头出来看。”南泽雨斩钉截铁地说,“那这件事就有点意思了。一个喝醉了的女服务员闯进了一个客人也喝醉了的包厢,呵呵。”他话锋一转,“倘若你是沙伏嘉,有人在你的包厢里,当着你的面跳楼了,你会不去看?”

“我懂您的意思了,叶颖君可能是在沙伏嘉的包厢里喝醉的。”钱大侑鼓起勇气说道,“但这也不能说明她不是死于意外。”

“是的,可是拍这个视频的人却选择在事情发生的几个月后爆料,你难道不觉得,这未免有些奇怪吗?”南泽雨站起来,走到窗边,轻轻拉开了一点窗帘。他看着外面的大街,意味深长地说:“我总觉得,像是有人生怕大众遗忘了这件事一样。”

钱大侑有些吃惊,南泽雨说的正是他所担心的。他舔了舔嘴唇,转过头看着南泽雨,脸上露出一个诚恳的笑容,“那么,我去安排人,查一下这个爆料者?”

“用不着。”南泽雨摇了摇头,“他在直播平台爆出这个视频的时候,不仅戴着口罩和墨镜,连变声器都用上了,我认为,他是不想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的。而且,中秋到现在,已经三天了,却没出现任何后续,走红的只有那个直播平台的主播,这说明爆料人应该不是为了炒作自己。”

“南厅长,这个采访的视频不知道完整不完整,里面暗示了爆料的家伙就住在‘松之里’对面,而且也就二十出头吧,喜欢玩游戏。我们可以用这些线索逐一排查,一定能找到这个爆料者。”钱大侑信心满满地说。

“然后呢?”南泽雨看着他,皱起了眉头,“你还想从他那儿问出什么来?”

钱大侑语塞。

“你站起来,稍微拉一下窗帘,看看对面。”南泽雨忽然吩咐道。

钱大侑照办了。当他拉开窗帘的时候,露出了诧异的表情,“这里可以看见‘松之里’?”

“是的,这栋楼有20层,虽然不是正对着‘松之里’,但仍然能看见‘松之里’八楼全部包厢的窗子。”南泽雨慢悠悠地说,“你不近视吧?”

“不近视。”

“那么,你能看清‘松之里’八楼吗?”

“可以。”

“你能认出叶颖君是从哪个包厢失足坠落的吗?”

南泽雨问得钱大侑有些狼狈,他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下意识地轻轻捏了一下喉结,“我看不出来。”他在心里感慨:南泽雨的城府真是深,明明就是要实地考察,事先却一个字都不透露。

“最右边的那间。”南泽雨说道,“现在里面没人,没有亮灯。你看一下左边紧挨着的那间,那间有人。”

钱大侑瞪大眼睛看了好一会儿,“我看不清。”

“当然,因为楼下这条马路是标准的双向八车道,每条车道的宽度至少是3米,8条就是24米,我还没有算上隔离带和人行道。粗略地说,这条路的总体宽度至少有30米。”南泽雨说道,“在晚上,隔着30米的距离看另一栋楼虽然不算很难,但你要考虑到,‘松之里’KTV包厢里的光线不是日常使用的白光灯,而是装饰用的彩色灯,而且还会不停地闪烁。这样一来,拍摄者拍到的画面,就有可能不清晰或者不稳定。”

“但我看那个爆料的视频拍得挺清楚的啊。”钱大侑纳闷地问道。

“这就是问题所在。”南泽雨说,“你真的相信有这么巧的事情吗?在叶颖君坠楼后,对面楼刚好有人用夜拍效果很好的手机拍下了一段关键的视频?”南泽雨顿了顿,又说“而且,我一直很奇怪一件事情,那就是叶颖君跳楼后为什么会落在机动车道上?”

钱大侑瞠目结舌,没有说话。

南泽雨看了钱大侑一眼,“我认为,有人一直在查这件事,而且和警方的思路不同,此人并不急于破案,只是想要引起舆论的重视。”南泽雨拉起他那半边的窗帘,转过身来,“很有可能,这个人在案发后就一直在寻找当晚拍到视频的人,他有可能找到了好几个人,但是拍摄的视频都不能令他满意。最后,他终于找到了这个叫做‘小春’的家伙,这才让小春把视频对外公开。”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钱大侑终于忍不住问道。

“不清楚。”南泽雨重新坐回到沙发上,“有可能这个人讨厌警察,只是想要警方出丑;也有可能,他是叶颖君的朋友,想要帮她查明真相;或者……”南泽雨停了下来,没有继续往下说。他心里很清楚,这个人极有可能是高靳、俞镜泊或者沙伏嘉的仇人。

“总之,有人在跟警方作对。”南泽雨回过神来,接着说,“当初是你和叶颖君的家人联系的,这个案子也是你主导的,假如有人发现了问题,那一定是你没有处理好。”

钱大侑站在窗边,彩色的灯光透过窗户,照射到他的脸上。他摸了把脸上的汗水,然后勉强地笑了笑,“南厅长,这件事不会有问题的。”

“我挑明了说吧。那张马道生的名片,我根本不关心。”

钱大侑听到这话,突然脸色一变,“南厅长,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们不要乱来,凡事都要有个度。”南泽雨不紧不慢地说,“还有,虽然你没有汇报,但你以为我就不会知道吗?叶颖君脖子上的项链,去哪儿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 养虎遗患

钱大侑大惊失色:“南厅长,您在说什么啊?”他那张圆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无法掩饰的惊慌和不安。

“叶颖君坠楼时,脖子上戴着一条罕见的项链,我看过照片,印象深刻。”南泽雨又开始用左手有节奏地敲击单人沙发的扶手,这让钱大侑更加心烦意乱,但他又不敢让对方停下。

“好像是有条项链,但这跟案子没什么关系吧。”钱大侑转了转眼珠,“不管怎么说,那都是死者的遗物,早就还给叶颖君的家属了。”

“哦?”南泽雨起身打开窗子,点燃了一根香烟。他抽了两口,然后从鼻子里喷出烟雾,再长出了一口气。接着,他转过身来,斜靠着墙壁,傲然睥睨着钱大侑,“你还记得《刑事诉讼法》吗?”他抽了一口烟,冷冷地说,“第一百三十九条,背得下来吗?”

钱大侑脸上的汗水滴了下来,他用胖胖的手背揩了一下额头,然后尽量镇定地说:“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嗯,记忆力不错。”南泽雨赞许地说,“不过,你没有背完吧?”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钱大侑硬着头皮答道。

“既然你都能倒背如流,为什么还要明知故犯?”南泽雨忽然提高了声音,尤其是“明知故犯”四个字,简直是咬牙切齿地说出来的。

钱大侑吓了一跳,他嗫嚅着答道:“南厅长,我不明白……”

“你脸皮还真厚!”南泽雨鄙视地说。他又抽了两口烟,然后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笑了起来,“哦,我忘记了,你是干刑侦出身的,你对这套心理战术也很懂吧。”

钱大侑紧张地看着南泽雨,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

“那我就直说吧。”南泽雨弯腰拿起烟灰缸,往里面抖了一下烟灰,接着将烟灰缸放到了窗台上。“叶颖君的那条项链,理应是在叶家的老两口手里,但是,他们根本就没有见过那条项链。从叶颖君死亡,到尸体火化,他们都没有看到过项链一眼。”南泽雨瞟了一眼钱大侑,“当然,他们没有提出过异议,因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女儿有这条项链。”

钱大侑赔着笑脸,“我以为他们把遗物都领走了,怪我,我记混了。”

“是吗?”南泽雨抽了几口烟,欣赏着吐出的烟柱,“对了,我记得,你儿子要出国读书了,对吧?”

钱大侑被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搞得一头雾水,他愣愣地答道,“啊,是啊。”

“去哪个国家?”

“去霓虹国。”

“你儿子多大了?”

“十七岁。”钱大侑恭敬地答道,“打算让他直接出国读大学,不参加高考了。”

“怕是在国内考不上吧。”南泽雨在心里想着。但他说出口的却是,“那不错啊,联系好学校了吗?”

“嗯,联系好了。”

“学费贵吗?”南泽雨摁灭了烟头,“有没有奖学金之类的?”

“学费确实不便宜,不过已经解决了。”

“你打算让他一个人去吗?还是你老婆跟着过去?”

“我是想让他一个人去,不过我老婆不放心,非要跟过去。”钱大侑苦笑了一下,“女人就是这样,孩子多大了她都不放心。”

“是在东京吗?你在那边有没有亲戚朋友什么的?”南泽雨关心地问道。

“是在东京,我也不认识什么人,就走一步看一步吧。”钱大侑感到气氛缓和了一些,他的回答也跟着流畅了许多。

“20万美元,大约等于2200万日元,可以让你儿子和老婆在东京度过舒适的四年,还绰绰有余。”南泽雨啧啧了两下,“老钱,你知道吗,顶级帕拉伊巴碧玺的价格很高,你那是贱卖啊,再翻两番都有人要的。”

钱大侑白了脸,他蠕动着嘴唇,却说不出话来。

“你一直跟黑道的人有来往,各种不干净的钱没少拿吧?我也没管过你吧?”南泽雨像是没有看见对方的脸色似的,继续说道,“你敲诈过嫌疑人,还不止一次,我也没说过什么吧?”

钱大侑只感觉自己心率加速,汗出如浆。

“你做什么,都得有个度。你不能给人留下把柄,不能弄出大乱子,更不能引起舆论的关注!”南泽雨的眼中迸射出刀刃一般锋利的寒光,“我还以为你能知道分寸呢,结果是我高估了你。你这个傻B,不仅卖掉了可疑的证物,还找了个嘴上没有把门的买家!”

钱大侑见状,心知再也无法装傻抵赖,只得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南厅长,是我一时糊涂!我该死!”

“你是糊涂,而且该死。”南泽雨恶狠狠地瞪着他,“你做的这些事情,哪一条都可以让你去死!”

“对不起!”钱大侑立刻低头道歉,他听得出来,南泽雨并不想追究,心里顿时浮现出了一线生机。

“唉,你们这帮蠢猪,真是让我操碎了心。”南泽雨长叹一声,“你等下就去给我把项链找回来,不管你用什么方式!”

南泽雨说话的语气很重,钱大侑心知肚明,这是在给他台阶下,他赶紧点头说:“是!我马上就去找回来,一定把这件事处理好!”

“这件事还没有被外界发现,要是闹大了,我也保不了你。”南泽雨看着窗外闪烁着霓虹灯的“松之里”大楼,语气略微缓和了一点,“另外,项链拿回来之后,好好查一下,这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服务员能买得起的东西。”

“南厅长,我们当初就怀疑那条项链不是叶颖君的。”钱大侑仍旧跪在地上,“因为,问遍了‘松之里’,都没有人在那天之前见过那条项链。”

“但她总不会是跳楼之前才戴上的吧?”

“那倒没有,她白天就戴上了,有服务员问她在哪里买的,她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说。”钱大侑说,“我怀疑,那是某个客人送她的。”

“不会是马道生吧?”南泽雨一怔,“我就是不希望这两个案子扯到一起。”

“不好说,我旁敲侧击问过马道生的儿子,他不能确定这一点。”钱大侑答道,“马道生去过‘松之里’,但那是今年1月中旬的事情了,后来他就没有再去过了。”

“叶颖君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松之里’工作的?”

“1月初,具体哪一天我忘记了,要回去查一下。”钱大侑小心翼翼地说,“叶颖君之前在‘松之里’的另一家分店工作,1月初才来到吴上路的总店。”

“你认识高靳吗?”南泽雨的问题让钱大侑有些难堪,他小声说,“当然是……认识的。”

“这事发生后,他来找过你吗?”

“找过……一次。”钱大侑的额头上出汗的地方有些发痒,但他又不敢挠,“他问案子的进展,说怕影响生意。”

南泽雨将视线从窗外收回,他似乎心事重重,好一阵都没有说话。

钱大侑跪在地上,双腿早已酸胀难耐,但他仍然不敢起来。他默默地等了一会儿,忍不住问道:“南厅长,叶颖君的案子,要重启吗?”

“查一下项链就行了,叶颖君的事情先放一放,但是要留意舆论,你们的宣传科得出来做点事情了,该宣传的宣传,不要让人觉得你们局里好像一年到头不做事一样。”南泽雨沉着地说,“其余的,还要我教你吗?”

“我懂,我懂。那,那个拍下‘松之里’视频的人,我们也不用管了,对吧?”

南泽雨听着钱大侑的话,只觉得一阵厌恶:怎么这些人都这么蠢?他莫名地想起了月漱落和K1,接着他的脑海中就浮现出了万国侯那张从容自得的脸。一股无名之火瞬间腾地升起来,他顺手抄起窗台上的烟灰缸,朝钱大侑劈了过去,“你是猪吗?”

两人相距不到三米,钱大侑虽然跪在地上,但仍然是可以轻松躲开这个烟灰缸的,可他却硬生生地扛了下来。钱大侑的额头被砸出了一条伤口,鲜血立刻就流了下来。

看到钱大侑流血,南泽雨似乎消了一点儿气,“你脑子不好使,功夫也不行啊?”

钱大侑忍着痛,赔着笑,“不是我功夫不好,是南厅长身手了得,我躲不开。”

南泽雨知道对方是在恭维,但他看着面前这个年纪比自己大不少的人,其不但乖乖地跪着挨训,而且明知会受伤也不躲,心里多少有点触动。他在沙发上坐下来,疲倦地摆了摆手,“你也起来吧,找点纸擦擦。”

“是。”钱大侑这才捡起烟灰缸,然后吃力地站了起来。他拿起床头柜上的一卷纸,开始擦额头上的伤口。

“你跟那个高靳,要保持距离,当心被记者拍到。”南泽雨沉吟了一下,“项链的来源要查清楚,另外,马道生的案子,你不要管了,让老方办吧。”

“是。”钱大侑想起方旬那顶着假发似的脑袋,心里有些不痛快:明明自己才是刑侦出身的,领导却一直喜欢那个坐办公室的家伙。他忍住心头的不满,转而展现出了他标志性的笑容,“南厅长,我一定会把事情都处理好的,请您放心。”

“但愿我这不是养虎遗患。”南泽雨在心里想着,没有说话。

与此同时,在千枫学院的大礼堂里,K1正站在舞台的下面,双手环抱在胸前,看台上的南泽姣和谢狂心对串场词。南泽姣总是笑场,她已经被谢狂心批评好几次了,可却还是不长记性。

高襄绮悄悄走到K1背后,想偷偷蒙上K1的眼睛,但她刚刚将手移到K1的脖子附近,就被K1反手一拧。

高襄绮疼得直“哎哟”,K1见是她,慌忙放开了手,“我不知道是你。”他局促地说,“我习惯了,从我背后接近我的人,我都当成敌人。”

高襄绮揉着手臂,一脸嗔怪,“你动动脑筋嘛,这里是学校,哪儿有什么敌人?”

K1憨笑了一下,“你怎么还不回去呢?有点晚了。”

“今天是第一次彩排呀,我肯定得参加的。”

“你是什么节目?”

“领唱。”高襄绮答道,“不过我有点不想唱呢,这歌一点也不适合合唱。”

K1听得有点糊涂,“你的意思是说,你要带领别人一起唱歌?”

“嗯,就是一个大合唱,我先唱。”高襄绮做了个鬼脸,“歌是校董写的,纪念千枫学院二十周年。”她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一张折叠好的纸,“你看看这歌词。”

K1尴尬地挠了挠头,“我的中文是现学的,太复杂的字我都不认识。”

“那我念给你听好了。”高襄绮说着,就读了起来,“清风吹拂,枫叶轻扬,郎朗书声在回响。黄浦江中,船帆游荡,点点星光多明亮。我们团结,我们向上……”

“哈哈……”K1大笑了起来。他虽然听得一知半解,但却莫名觉得好笑,“感觉是赞美学校的歌?”

“可不是嘛。”高襄绮收起了纸,“说是合唱,今天大部分合唱的人都没来,指挥也没来,我也不知道一会儿要怎么唱。”

“我相信你,肯定没问题的。”K1看着高襄绮那有点凌乱的刘海,心不听使唤地跳着,“但是你要注意身体啊,不要硬扛。”

“我OK的。”高襄绮走到身后的观众席座椅边上,坐了下来,“你也坐吧,看看他们怎么演。”

K1有很多话想对高襄绮说,但他又不知该从哪一句开始说才好。他心情复杂地挨着高襄绮坐了下来,“你爸爸呢?”

“他有事,今天是兰姐陪我来的。”

K1踟蹰了半天,才期期艾艾地说:“那个,你平时用什么聊天……?”

高襄绮愣了几秒后,笑了起来,“你是在问我的电话号码吗?”她伸出白净的小手,“把你手机给我。”

K1解锁了手机,递给了她。只见高襄绮十指如飞,快速地输入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K1伸长了脖子,他看见高襄绮在联络人姓名那一栏输入了“女神”。K1笑出了声,“女神是什么意思?”

“就是你要追我的意思。”高襄绮神气十足地答道,“而我正在考虑,要不要答应你。”

第一百三十二章 真枪实弹

10月初的一个清晨,万国侯正指挥着一群人将一堆战术包装上他的悍马车。月漱落从皇冠主楼的正门走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画面。四辆悍马列成了一排,后备箱里则都装满了神秘的箱子和包裹。

“月总管。”K1最先注意到她,“你要不要一起来?”

月漱落不明所以地看着K1,“去哪儿?”

万国侯走到K1身边,略带戏谑地说:“我们去抢银行。”

一群人哄堂大笑,月漱落听出是玩笑,倒也没生气。

“那我得换双鞋子吧,不然跑不掉就麻烦了。”

“不用,你跑不动的话,我们扛着你跑,看你这身板,不会比我们抢的钞票重。”Z2咧嘴一笑,“对不,侯爷?”

“一张全新的人民币百元钞的重量是1.15克,假如你们要抢1000万,那就是115千克,比两个我还多。”月漱落忍住笑,“这还不算箱子的重量。”她看向万国侯,“侯爷,您今天的安排是突发奇想的吗?就算要抢银行也得先跟我说一声,我好安排撤退路线和医生。”

K1挠了挠头,好奇地说:“侯爷,1000万真的那么重吗?”

“我又没有抢过银行,我怎么知道?”万国侯眨了眨眼,引来众人的大笑。

“走吧,跟我们一起去玩玩。”Z2极力邀请月漱落。自从他假扮老叫花子打了月漱落以后,他就一直对月漱落心存愧疚,用他私下对K1说过的话说,就是:“头一次打女人,感觉真不怎么好。”

“侯爷,我能去吗?”月漱落掩饰着眼神里的雀跃,显然,她很想去。

万国侯没有错过她眼里的期待,他思忖了一下,“走吧,你天天待在皇冠里,想来也是闷坏了。”

“那,侯爷,我需要去换衣服鞋子吗?”月漱落小心翼翼地说,“虽然不知道你们要去做什么,但感觉会很消耗体力。”

“不用,你就这样好了,反正又不消耗你的体力。”万国侯暧昧地说。男人们心照不宣地大笑。

月漱落假装没有听懂,她径直走到车旁,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两个多小时后,车子停在了魔都郊区的一个荒凉的大院的门前。K1下车打开了门上的大锁,等四辆车都开进去后,又重新锁上了铁门。

月漱落看着窗外的绿地,惊奇地问道,“这里是高尔夫球场吗?好大啊。”

“这不是果岭,你没有注意到这里的地势比较平坦吗?”万国侯说道,“等会儿你就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了。”

一会儿之后,车子在一排空旷的建筑物前停了下来。下车后,一群人便开始将后备箱里的东西往外搬。

当万国侯带着月漱落走到一排像是工作台一样的桌子后面时,月漱落忽然反应了过来,“这里是射击场!”她指着远处的靶子,兴奋地说,“我们今天来练习射击,对吗?”

“不是我们,是他们。”万国侯纠正了她的话,“这帮家伙吵得我耳朵疼,让他们出来撒撒欢。”

说话间,K1已经从战术包里拿出了许多枪械,并开始往里面装填子弹。

月漱落有点担忧地说:“侯爷,他们怎么都不戴耳机啊?”

“为什么要戴耳机呢?”万国侯好笑地看着她。

“电影里……不是都要戴耳机吗?”月漱落有点尴尬。她现在的样子,就像个小女孩,万国侯看了忍不住想要逗逗她,“他们的耳朵早就打坏了,不需要耳机。”

“不是吧?”月漱落瞪大了眼睛。

“当然不是。”万国侯笑着说,“你说的戴耳机,一般是在室内的射击场,那是为了保护听力。但是,在实战中,使用那种耳机,会出现难以感知战场环境的问题,而且,他们都是老手了,也不喜欢戴着耳机开枪。”

“不是有一种电子降噪耳机么?前几天我好像还听K1和T3讨论来着。”月漱落说道。

“是有这种耳机,但在这里也用不上。”万国侯一指远处,“你看这里,场地开阔,周围除了草就是树,枪声不是那么刺耳。另外,有些人还就希望练出一双对枪声敏感的耳朵呢,这样有利于作战。”

“原来如此。”月漱落点点头。

“你看一下,靶道的距离有多长?”

月漱落仔细观察了一下,“说不好,有二十多米吧,反正挺远的就是了。”

“30米。”万国侯说道,“一般的靶道是25米,但是这里要更远一点,当然难度也就更高一些。”

“这样看来,他们都是神枪手吧?”月漱落和万国侯一边说话,一边往射击区外走。

“当然,他们可不是为了好玩,是为了活命。”万国侯淡淡地说。

“所以,您为了让他们有个合适的场地练习,就建了个露天射击场?”月漱落感叹地说,“您完全可以包一家室内射击场的,不用这么……奢侈。”

“你是想说浪费吧?”万国侯漫不经心地说,“中国的室内射击场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限制太多了,他们放不开手脚,还不如我自己建一个。”他环顾着四周,“这周围没有居民,不会扰民,而且围墙都是6米多高的,他们可以痛快地好好玩。”

月漱落点点头,“您对他们真好。”

万国侯不以为然地说:“他们可是把身家性命都交给我了。”他瞟了一眼月漱落,“我交朋友没有那么复杂的门槛,以诚相待即可。”

“侯爷,说到这个,我有几句心里话想跟您说。”月漱落穿着一身月白色的旗袍,在一碧千里的射击场里就像是静静开放的银桂,“我希望您不要生气。”

“你还没说呢,就知道我一定会生气?”万国侯好笑地看着她,“说吧。”

“我们去苏州之前的那天晚上,您把我叫到皇冠里,问了我很多事情,然后又试探我,想让我当情妇,说真的,当时我很生气,真的想一走了之。”月漱落的大眼睛里流露出了一丝不愉快,“在那之前,我一直觉得您是个非常好的人,没有想到您会说那种话。”

“嗯?”万国侯走在她的左侧,脸上没有表情。

“后来,在千秋教的地宫里,我看您为了救K1宁愿冒险折回去,我就想,您的本性是很善良的,或许是我的身份太敏感,让您不相信我。毕竟,我以前是高靳的店长,而高靳……不能说是个规矩的商人。”

万国侯用眼神示意她继续。

“后来,我能感觉到,您喜欢逗我,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不讨厌您这么做。再后来,Z2来试探我,我一开始也是很生气的,但我后来仔细一想,又有些伤心。”月漱落的脸微微发红,“中国有句古诗,是李世民写的。‘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我想用这句诗来告诉您,我会用真心对待我的救命恩人,也请您不要再试探我。”

“说完了?”

“还有一句。”月漱落快速地往前走了两步,然后停下来,转过身,仰起脸,凝视着万国侯,“我想学射击。”

万国侯出神地看了她几秒,“你不需要学。”说完,他又迈开了步子,月漱落只得跟了上去。“你还是,由我来保护比较好。”

他的眼神坚定而清澈,就像是平静无波的湖水,月漱落忍住了叹气的冲动,“听您的安排。”

“我喜欢今天的你。”

万国侯的话让月漱落有些无奈,“侯爷,您的意思是,之前的我,都不讨您喜欢么?”

“因为今天的你终于像个正常人了。”万国侯平静地说,“平时的你,就像个机器人。”

“机器人会给您做吃的吗?我可是管家,不是厨子。”月漱落略带抱怨地说,“假如您觉得我给人一种距离感,那是因为我骨子里不容易相信人。请原谅,我生在那样的家庭里,从小就不相信爱情。”

“你的父亲,给你的伤害真的很深。”万国侯喟叹了一声,“以至于你都不相信我。”

“我的父亲对我很严厉,因为他坚信,只有严厉的教育才能培养出完美的淑女。”月漱落苦笑了一下,她似乎有很多话想说,但不知为何又忍住了。

“严厉的教育并不会对你造成这样的伤害。”万国侯一针见血地说。

月漱落叹了一口气,“请您谅解,今天我不想说。但我可以保证,在合适的时机,我会把故事说给您听的。”

万国侯关切地看了她一眼,“我不会勉强你。等你想说的时候,再告诉我好了。”

两人沉默地走了一阵。路两边是笔直的玉兰树,耳畔是风声和枪击声,一种微妙的气氛包围着两人,谁都不愿先开口。

“那个老叫花子。”月漱落终于说道,“假如我猜得不错,他近期要行动了。”

“你怎么知道?”

“很简单,他四月份的时候出现在金煌庭购物中心;六月底的时候,又出现在马道生尸体被发现的现场;八月份我们去了他的老巢,他发现后应该会躲一段时间,但现在都10月8号了,他不可能这么长时间都不出手。我觉得,假如他的目标是南泽雨的话,那么,他近期一定会有动作的。”射击场的风有点大,吹得月漱落抱住了自己的双臂。

万国侯脱下深墨绿色的西装外套,披到了月漱落的肩上。“你的分析有些道理,不过,我觉得这人的心思很缜密,他的行动规律不好揣测。”万国侯说道,“上次我让K1查过他的指纹,但居然查不到,说明这个人平时是很小心的。”

“怎么可能查不到一个人的指纹呢?”月漱落纳闷地说,“现在的身份证都要求录入指纹了。”

“他可能是在用以前的身份证,到期了也不换新的;或者他就不是中国人。你提醒的对,回头我让C4去查查其他国家的数据库。”万国侯若有所思地说,“主要是他的外表太具有欺骗性了,很容易让人以为他是中国人。”

“不一定啊,也可能是霓虹国人、韩国人,黄种人那么多。”月漱落说道,“而且,K1不是说了么,他的普通话非常好,这是不是能说明,他至少不是魔都本地人?”

“为什么普通话说得好就一定不是魔都本地人?你这是什么逻辑?”万国侯有些哭笑不得。

“您误会了,我不是说魔都人普通话不好,现在的魔都人当然有许多普通话发音标准的。但老叫花子的年纪很大了,K1说目测可能有六七十岁了。这个岁数的魔都人,普通话非常标准的应该很罕见吧?”

“这倒有可能。”万国侯摸了摸胡子,“你的分析很有道理。”他微笑着说,“一个不是魔都本地人的老头子,在明显是无亲无故的情况下,跑到魔都来做什么?”

“找人,或者找东西。”月漱落回答得很干脆。

“也有可能是两者兼而有之。”万国侯转过身看着远处的一群人,“我们过去吧,看他们打了多少子弹。”

此时,枪声已经变得稀稀落落的了,大部分人都收起了枪支。剩下几个人或站或卧,全神贯注地瞄着靶子,只有K1在甩手掌,像是在练某种古怪的气功。

“怎么?手麻了?”万国侯走到K1身边,略带挖苦地说。

“不是,手感不怎么好。”K1笑嘻嘻地说,“尤其是用沙鹰,特别找不到手感。”

“沙鹰是什么?”月漱落看着各式枪械,只觉得眼花缭乱。

“沙漠之鹰,我们都很喜欢的一种枪。”万国侯答道,“缺点之一就是太重了,空弹匣的情况下,重量大概有4斤,单手拿一会儿就容易手疼。”

月漱落吃惊地说:“比我的笔记本电脑还重呢。”

一群人听她这样说,都笑了起来。T3说道:“你不能用日常生活的用品跟枪支比重量,概念都不一样,怎么比?巴雷特M95重20多斤呢,你是不是得拿台式电脑来换算?”

在他们闲聊的时候,万国侯已经拿起一把M9,走到了远处。他侧身站着,举枪对准了远处的靶子,然后“砰”地开了枪。

15发子弹打完后,万国侯放下枪,“有谁饿了?我们去吃烤肉吧。”

当其他人都射完了枪里的子弹,开始收拾东西的时候,月漱落却走到万国侯刚才射击的靶子前,仔细地看着上面的靶纸。

那是由十五个圆孔组成的一张人脸。

第一百三十三章 佳人一醉

10月10日,傍晚六点多的时候,千枫学院的停车场内停满了各式豪车。万国侯来得稍微晚了些,他坐在车里,被堵得进退不得。

“侯爷,要不,您先过去吧,我如果一会儿停不了,就开出去找停车位。我记得这附近有个商场。”T3手握方向盘,有些发愁地说。

万国侯点点头,“K1,你跟我一起。”

两人下了车,逆着车流,走出了停车场。

“没想到今天有这么多人啊。”K1吃惊地看着入口那些还在排队等待进入停车场的车,“这个学校有那么多学生吗?”

“有些可能不是家长,是媒体。”万国侯淡淡地说,“再加上一些老师的车也停在里面,就显得拥挤了。”万国侯打量了一下K1,后者收拾得十分干净,衬衫笔挺,皮鞋锃亮。“你最近怎么这么喜欢打扮?以前不是一件T恤一条牛仔裤打天下的吗?”

K1略微有些尴尬,“收拾得好点也不行吗?就许您穿得漂亮?”

万国侯微微一笑,“你是不是谈恋爱了,K1?”

“没有!”K1慌忙否认,“我忙得要死,哪儿有功夫想这事?”

两人走到了礼堂的电梯附近。万国侯看着前方拥挤的人群,对K1说:“我们还是走楼梯吧。”踏上楼梯时,他瞟了K1一眼,“你年龄也不小了,是该考虑这些问题了。”

“侯爷!您还是考虑一下月总管吧。”K1眼珠一转,笑嘻嘻地说,“我看南泽雨经常偷偷瞄着月总管,说不定是要抢你的女人哟!”

“月总管是自由的,她爱跟着谁,我管不着。”万国侯平静地说。

“是吗?”K1促狭地说,“那我可帮她说媒了啊,喜欢她的人多了去了,不少您一个。”

万国侯沉默了几秒,忽然说道:“南泽雨真的对月总管感兴趣吗?”

K1大笑了起来,“哟哟,紧张了呢。”

万国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不再搭理他。

一进入大礼堂,万国侯顿时感到一阵头痛:人太多了。他本来就不是个喜欢凑热闹的人,今天之所以会出现在千枫学院,完全是因为谢狂心和月漱落有参与演出。

“侯爷,这儿有演出节目单。”K1将他从招待员那儿拿来的单子递给了万国侯,“还有校庆的册子,您要不要看看?”

万国侯摇摇头,“狂心跟我们说的位子在哪儿?”

“A区2排10~18都是我们的位子。”K1答道。他环顾了一圈礼堂,感叹道,“这礼堂真不小啊,能有两千个座位吧?”

万国侯一边沿着观众席侧面的台阶往下走,一边观察着紧急出口——这是他的习惯,无论到什么地方,第一眼先看逃生的出口。在确定了安全路线之后,他移动视线,看向金碧辉煌的舞台。俄顷,鲜艳的红色帷幕缓缓落下,舞台上就只能看到帷幕外的舞台灯了。

万国侯和K1刚坐下没多久,南泽雨一家就来了。南泽雨一看到万国侯,赶紧打了个招呼,而陶白荷则好奇地张望着。陶无法虽然接近失明,但仍精心打扮了一番,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苟,看来是想声援外孙女的。大概是谢狂心的精心安排,他们的位置恰好挨在一起。

“小谢真是有心人,这个位置非常好啊。”陶白荷隔着丈夫,向前探出了头,对万国侯说道。

“一会儿可能会有点吵。”万国侯观察了一下音箱的位置,“假如你不习惯看演出的话。”

“不会,我适应能力可好了。”陶白荷笑眯眯地说,“月总管在后台?”

“应该是,我还没看见她。”万国侯答道。

南泽雨刚要说话,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接通电话,刚说了一句,脸色就不太好看了。他拿着手机,站起身,对万国侯点头致歉,然后离开观众席,往走廊走去。

万国侯使了个眼色,K1立刻跟了上去。走廊里稀稀落落地站着几个正在抽烟的家长,K1见状,便熟练地摸出烟盒,装出一副烟瘾犯了的样子,但眼睛却紧紧地盯着前面的南泽雨。

“好像高总的女儿也有节目呢,您知道吗?”陶白荷一面寒暄,一面翻开了演出节目单,“对,我就知道我没记错。”她笑着念道,“大合唱《千枫之心》,领唱,高襄绮。”

“噢。”万国侯冷淡地应了一声,他从南泽雨刚才的表情中读出了一种微妙的不安。

“侯爷,南夫人,你们来得真早啊。”高靳的大嗓门在他们的身后响起。万国侯和陶百合转过头去,看见了站在第三排座位前面的高靳,他身边是浓妆的游津兰。

“我们刚好聊到你。”万国侯站起来,和高靳握了一下手,然后迅速放开,“你女儿呢?”

“在化妆室吧。”高靳答道,“怎么没看见南厅长?”他冲着陶白荷点点头。

“他一会儿就来。”陶白荷答道。接着,她冲游津兰笑了笑,“游老师,你这裤子好漂亮。”

游津兰穿着酒红色的丝质连体长裤,纤细的肩带勒出了她线条清晰的肩膀,剪裁得当的高腰设计则凸显出了她那双大长腿,也使她看上去颇有几分名模气质。面对赞美,她早已不像以前那样慌乱,而是得体地微笑了一下,“谢谢。”

众人入座后,万国侯看了一眼手表,接着假装漫不经心地问陶白荷,“奇怪,怎么没有看到俞院长一家?”

陶白荷诡谲地一笑,“您还不知道吧?”她压低了声音,“上次中秋节后,俞院长大发脾气,打了他那儿子一顿,好像是打得厉害了点,脸上有伤。隋青柳就给儿子请了假,在家休养呢。”

“难怪姜汝砺这几天没日没夜地玩游戏,原来是在陪俞以渐‘养伤’呢。”想到这里,万国侯忍不住一笑,“我懂了。”

“其实她儿子也挺可怜的。”陶白荷说,“平时都没几个人愿意跟他玩,很多同学嫌他胖,脾气又古怪。”

“被孤立的小胖子。”万国侯在心里想着,“所以就更沉迷于游戏了。”

“您知道吗?其实俞以渐跟姣姣不差几个月,同一年出生的。”陶白荷撇撇嘴,“但是姣姣比他懂事多了,隋青柳也真是可怜,老公跟儿子都不靠谱。”

这句话听起来很刻薄,万国侯不愿接话,便转移了话题,“陶老先生不会觉得这里太吵吗?”

陶无法听到万国侯提及自己,连忙微微向前探出头,说道,“我没事,这里还好,不是很吵。”

说话间,南泽雨回来了,他的脸色阴沉得像是雾霾笼罩的夜空。陶白荷关心地问道,“怎么啦?”

“没事,工作上出了一点事情,已经解决了。”南泽雨说着,在万国侯的左手边坐了下来。

万国侯不动声色地陪他聊了几句不咸不淡的客套话,然后欠了欠身子,“失陪一下。”

万国侯顺着舞台的侧门走了出去,一直走到了走廊的尽头。他警惕地观察了一圈周围,确定没有其他人了,才掏出手机来,拨通了K1的电话,“你在哪儿?”

“停车场。”

“出什么事了?”

“南泽雨的人发现了老叫花子,追到千枫学院附近,人忽然不见了。”

“嗯,他怀疑人溜进了学校?”

“是的,南泽雨刚才出来就是说这事。”

“他叫人了?”

“对,好像要围捕老东西。侯爷,我们要动手吗?”

“你去安排一下吧,不要引起别人注意。”

“您放心,侯爷,只要老东西一出现,我就抓住他。”

“不要着急,静观其变。明白吗?”

“是。”

挂掉电话后,万国侯慢步走回了礼堂。此时,礼堂里已经差不多坐满了人,看来,演出马上就要开始了。

观众席上的灯光渐渐暗淡了下来,接着,红色的帷幕缓缓向上升起,舞台的灯光变成了七彩斑斓的颜色。音乐响起,一群打扮得像是森林中的小精灵一样的孩子轻盈地飞了出来。

显然,这是千枫学院小学部献上的开场舞。

万国侯跟随着观众们一起鼓掌,他的心情相比一小时前已经有了显著的不同:“老叫花子不会平白无故跑到千枫学院来,一定是有所图。但老叫花子为何要铤而走险呢?即使南泽雨和我都不做任何部署,千枫学院的保安也不会让他在这里招摇过市。”

万国侯低头思索了一阵,接着,他想起了在千秋教地宫里看见的壁画,他忽然有种强烈的预感:老叫花子知道某些他完全不了解的秘密,而且是和他紧密相关的。

陶白荷的笑声打断了他的沉思。他抬头一看,原来是南泽姣和谢狂心走出来报幕了。谢狂心穿着蓝色的缀有流苏和亮片的“改良”西装,而南泽姣则是一身红色的蓬蓬裙,她的胸口贴着立体的红色玫瑰花,看起来就像是漂亮的小公主。

两人一蓝一红,一高一矮,对谈间神采飞扬,如同一对精致的陶瓷娃娃。

万国侯冷眼看着陶白荷因为女儿的精彩表演而兴奋得双颊绯红,相比之下,南泽雨明显有些心不在焉,他每过几分钟就掏出手机来看,然后又轻轻叹一口气,失望地将目光投向舞台。

陶无法侧耳听着舞台上的动静,一对浑浊的眼珠转来转去,那样子格外惹人生厌。他不时露出个愉快的笑容,还跟随着陶白荷一起鼓掌,万国侯很是怀疑,他究竟能听清多少。

在万国侯走神的时候,新的节目开始了。

淅淅沥沥的雨声慢慢响起,又渐渐淡去。一缕清凉的月光随着晚风飘过,一个身穿白衣裙的古装女子轻轻掀开了帷帐的帘,她望着如钩的新月,仿佛思绪万千。

不知何处传来的幽幽之声,如诉如泣,女子似有所感,她扶着帷帐外的栏杆,缓缓起舞。

一入相思门,方知相思苦。

月下相隔千里的相思,不仅凄美,还带着绵绵不绝的苦涩。因为天各一方,不知牵挂的人如今身在何处,也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一面,只能远远地隔着天涯,对月无眠。

她的舞蹈既是在追怀那逝去的缠绵悱恻,也是在哀叹命运的多舛,人世的无情。翻飞的裙裾卷起千堆雪,像一曲哀伤的挽歌,在如水的月华中静静流淌。

女子忽然将衣袂一抛,从案头上拿起了一个细长的酒瓶。她犹豫了一阵,接着仰起头,将一瓶酒一饮而尽。

台下有观众看得直皱眉头:“难不成要演贵妃醉酒?”

女子饮罢,将酒瓶随意一抛,然后从案头拿起两支笔。接着,她旋转到帷帐边,一手一笔,左右开弓,挥毫而书。

一些观众惊呼了起来,“双手书法?”

万国侯虽然没有出声,但他绷紧的下巴颏已将他的惊讶表露无遗。

女子写完后,将笔一扔,又下腰轻提,乌黑的发丝随雪白的衣衫飞舞,曼妙的身姿像是长空中翩然而过的一道浮云。

在她恣意起舞的时候,舞台的另一侧,站着同样一身素缟的谢狂心,他双手执着尺八,正在吹奏哀伤凄绝的曲子。

月光照在银白的帷帐上,有人在轻声念:“暮景萧萧雨霁。云淡天高风细。正月华如水。金波银汗,潋滟无际。冷浸书帷梦断,却披衣重起。临轩砌。素光遥指。因念素娥,杳隔音尘何处,相望同千里。尽凝睇。厌厌无寐。渐晓雕阑独倚。”

万国侯只觉眼前忽然弥漫出一片大雾。

在雾气中,隐约站着一个纤瘦的少年,他有着金色的眸子和稚气的神采,当他抱着心爱的女孩时,就像是抱着全世界。

然而,不知何时,一团乌云悄悄袭来,女孩瞬间消失得无踪无影。风狂雨骤,少年陷入四野茫茫的黑暗。踽踽独行,心下凄惶,孤绝薄凉。这时候,谁伸出手臂,他都会攀援;谁给予温暖,他都肯回应。

然而,没有人,没有光,只有那无边无际的黑暗,在无情地吞噬着他眼中的希望。

观众潮水一般的掌声将万国侯惊醒,他这才惊觉自己已经走神好一会儿了。

他看着款款离去的月漱落,忽然有些心酸:不知是对方看穿了自己的孤寂,还是对方也是个身世可怜的人呢?

第一百三十四章 金牌推手

在千枫学院的礼堂楼下,一个穿着短风衣的男人正在抽烟。乍一看,他的五官平淡无奇,但一双眼睛却很有杀气。他的眼尾略微下垂,眼皮上有着明显的蒙古褶。他抽完一根烟后,将烟头丢到了地上,再用脚踩了两下,这才不慌不忙地往楼梯上走去。

他的胸前挂着“媒体入场证”,这似乎说明了他的身份,可他并没有带相机,也不像其他媒体人那样精心打扮过自己。他那半新不旧的衣服和懒洋洋的派头,都暗暗表明他不愿引起别人的关注。

实际上,此人是娱乐圈内小有名气的经纪人——皮休,因为其艺名与“貔貅”谐音,所以也被人戏称为“印钞机”。这些年来,他早就不亲自跑外勤了,今天会到千枫学院来,完全是受人所托。

皮休一边爬着楼梯,一边看着自己的智能腕表:心率还算不错,这段时间的慢跑锻炼果然有效果。

走到二楼,皮休出示了一下证件,就进入了礼堂的演出大厅。台上正在上演一出反映校园生活的滑稽舞台剧,他看了几眼觉得无趣,便到处张望了起来。

“等你看到人了,你就会知道,我说得并不夸张。”皮休回忆起一周前的一次会面。

那是在一家意式咖啡馆里。当时皮休正听着Bandabardo那极具探戈风味的演唱,同时慢悠悠地喝着浓缩咖啡。一个高大的白人老头走到他的对面坐下,并出示了自己的名片,“47-Diamond-Mines”。

在来咖啡馆之前,皮休已经在电话里确认过此人的身份,但他还是有些疑惑,一个开采钻石的矿产公司的CEO,为什么会对娱乐圈感兴趣?

白人老头的普通话带有轻微的口音,不过好在非常流利,所以并不妨碍皮休理解他的意思。随着谈话的深入,皮休渐渐打消了疑惑:这个老头的孩子是个狂热的粉丝,而这孩子崇拜的对象是千枫学院的一个品学兼优的初中生——南泽姣。

皮休看着桌上的一叠照片,上面是各个角度的南泽姣。虽然是偷拍,但不难看出这个女孩子青春活泼,五官比例很好,正是所谓的camera-face。

“我老来得子,为了他开心,可以用尽我能用的全部力量。”白人老头神情恳切,“他希望南泽姣成为万众瞩目的大明星,那么我就帮他一把。”他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拿出一张银行卡,推到了皮休的面前,“这里面有300万。”

皮休瞟了一眼银行卡,并没有接。

“这个南泽姣有什么特长?唱歌?跳舞?演戏?搞笑?”他连珠炮似的说道,“光是漂亮脸蛋可不容易红,我手下每天都要收到好多照片,就没有不是美女的。”

“那就要看你怎么发掘她了。”白人老头狡黠地一笑,露出了整齐的白牙,“一个星期后,10月10日在千枫学院有校庆,她是主持人,而且也有节目表演,到时候你可以去看看。”

皮休又翻了翻照片,“万一她不想进演艺圈怎么办?”

“那就要看你的本事了。你面前的这张卡,密码就是你的电话号码后六位。事成之后,我再给你300万。”白人老头虽然年纪很大,但仍然有一种稳重和潇洒的风度,说话也是从容不迫的,“都说你是金牌推手,你推的艺人就没有不红的,我很好奇,你是不是像传闻中那样厉害。”

“300万,是人民币吗?”皮休并没有被白人老头的奚落给激怒,他随手拿起面前放着的那碟蛋糕最上面点缀的一颗樱桃,丢进了嘴里,一边嚼,一边问道。

白人老头的法令纹变得更深了,他似笑非笑地说:“那么,我再追加300万。”说完,他又盯着皮休的脸孔,毫不客气地说,“900万,你自己需要赚多久,你算过吗?”

“要很久。”皮休吐出樱桃核,又用小指蘸了一点奶油尝了尝。奶油的味道似乎不太好,他皱了皱眉头,“所以我才问你是不是人民币。”他忽然一笑,“这年头,钱当然是多多益善啦。”

“900万,帮我捧红南泽姣。”白人老头紧追不舍地说,“当然,你可以拒绝,那我就去找别人。”

“1000万。”皮休按住了银行卡,“我包她红透魔都。”

白人老头叹了一口气,“好吧,那这定金你先拿着,剩下的我分两次打给你,就这张卡。”

“我有一点不明白。”皮休小心地将银行卡收了起来。他环顾了一圈咖啡馆,此刻正是下午,整个咖啡馆内除了他们以外,只有一桌有客人。那桌坐着一个赭石色卷发的外国人,以及一个一脸凶相的大胡子,他们正在低声交谈着什么,似乎并没有注意到皮休和白人老头。

“请讲。”

“为什么一定要捧红这个女孩子呢?我虽然不太懂钻石,但我想,以你的能力,完全可以做一些别的事情来取悦你儿子吧。演艺圈里能大红大紫的人毕竟是少数,我们行内常说‘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三五天。’就算我帮你捧红了南泽姣,说不定过一阵她就过气了。这在演艺圈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皮休喝完咖啡,朝服务员打了个响指,示意再来一杯。

“也不怕喝多了晚上睡不着。”白人老头在心里嘀咕着,但他的脸上却是一片平静,“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我只想满足我儿子的心愿,而你,就负责满足我的心愿吧。”

“好吧。”对方明摆着不想多谈,皮休也就不再追问了。等他喝完了第二杯咖啡,便收好照片,站了起来,“那就回头再联系。我还有事,先走了。”他假装不记得付账这件事,拉开椅子就准备往外溜。

“等等。”白人老头也站了起来,他比皮休足足高出了一头多,这让后者觉得非常不舒服,仿佛周身都充满了压迫感。只见白人老头伸手从皮休的外衣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巧的录音笔,“这个东西,我得拿走。”

皮休尴尬地笑了笑,“职业习惯,有时候忘记关了。”他正想走时,白人老头又拦住了他,“你的手机。”

皮休瞪了对方一眼,但对方毫不退让。无奈之下,皮休只好拿出手机,当着白人老头的面删掉了录音文件。

“我问一句,你的小孩是在千枫学院读书吗?”皮休不死心地问道。

“你可以自己查。”白人老头傲然答道。

皮休见状,只得悻悻地离开了。

观众的爆笑声打断了皮休的回忆,他往舞台上望去,一个身穿红裙的亭亭玉立的小女孩正说着俏皮而又不失天真的串场词,显然,这就是南泽姣了。在她身边,站着个子不高的男主持人。

“这个男主持人倒是漂亮得很呢,不知道他有没有兴趣进演艺圈。”皮休想着,打起了精神,开始观察南泽姣的表现。

大约二十分钟后,南泽姣走进了后台的化妆室。她拿起插有吸管的水壶,小心翼翼地吸了两口水,这一晚上她都没怎么喝过水,此刻已经渴得快要喉咙冒烟了。喝完水,她对着镜子照了照,当她发现口红还是蹭掉了一点儿时,她赌气地拿起水壶,“咕嘟咕嘟”地喝了几大口,然后开始补妆。

“叩叩”。南泽姣听到敲门声,惊奇地回过头,“是狂心哥哥吗?”

推门进来的人并不是谢狂心,而是个穿着短风衣的中年男人。中年男人轻轻地掩上了门,这让南泽姣有点轻微的不高兴,“你走错了吧?”她眼尖地看见了对方脖子上挂着的媒体证,猜想对方是个记者之类的人,何况在人来人往的后台,走错门也不算奇怪。

“你今晚的主持很好,刚才唱的歌也很棒。”皮休面带微笑,“歌词和曲子都不错,是你自己写的吗?”

见对方是来赞美自己的,南泽姣的脸色变得好了一些,她转过身说道:“谢谢!不是我写的,不过我有稍微修改一点点。”她好奇地问道,“你是记者?”

“你可能没有听说过我,但在我们圈子里,我算是有名气的人。”皮休近距离打量着南泽姣的身材,心里快速得出了结论:个子不高,但是比例还可以,属于纤瘦的体型。

南泽姣怀疑地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我叫皮休。假如你有追星的话,应该听说过河杏奈、Saints、炫这些名字吧?”

“当然!”南泽姣有些兴奋地说,“我以前还买过Saints演唱会门票呢,虽然是我妈比较喜欢。”

“他们都是我包装推出的艺人。”皮休说道,“你一会儿应该还要上台表演,我就不占用你太多时间了,我长话短说。”

南泽姣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她隐隐地觉得,对方要说出来的话,会很重要。

“我希望你能来我们公司。”皮休郑重地说,“你会有无限光明的前途。”他掏出一张名片,放在了南泽姣身后的化妆台上,“一般情况下,我不会亲自出马做这种星探的活儿。但你真的非常优秀,请你慎重考虑一下。”

南泽姣的大脑一片空白,好一会儿之后才明白过来对方的意思,她拿起名片,翻过来覆过去地看了好几遍,“为什么你这名片上面只有姓名、地址和电话?难道不应该写个什么星探之类的吗?”

皮休失笑,“就算是真正的星探,也不会写这种头衔的,一般会是制作助理或者艺员联络员之类的。”他从南泽姣的眼神里看到了希望,“你会考虑我的提议吧?”

这时,谢狂心推开门,一阵风似的冲了进来,“热死了,热死了。”他看到皮休,一脸疑惑,“你是谁?”

“狂心哥哥,这是皮休。”

南泽姣的话让谢狂心噗嗤一笑,“是那种没有菊花的神兽吗?”

皮休并没有生气,他冲谢狂心点点头,“我正在和南小姐谈出道的事情,你有没有兴趣?”

谢狂心愣了一下,“出道?”南泽姣快速地向他解释了一番,他一边听,一边狐疑地看着皮休,“你是不是关注姣姣很久了?”

“也不算吧。”皮休道出了他早已准备好的说辞,“我的员工有向我推荐南小姐,我今天也恰好收到了你们学校的邀请来看演出。我看了很久,确定南小姐是可造之材。当然,你也是。假如你们有兴趣,我可以考虑让你们组合出道。”

“组合?”南泽姣兴奋地叫了起来,“CP耶!狂心哥哥!”

谢狂心不像南泽姣那样激动,他反复地看了几遍皮休的名片,然后说道:“这样吧,我们马上要上台了,我们先把演出完成。然后,我们回去和家人商量一下,再给你回复,好吗?”

“好的,那我就等候你们的好消息了,再见。”说完,皮休就拉开门出去了。

南泽姣带着雀跃的心情回到舞台上报幕,她对演艺圈的概念很模糊,仅是觉得光鲜亮丽,吸引众人的目光。衣食无忧的她并不在乎演艺圈可能带来的高收入,但“组合”这个概念还是令她有些心动,只要能和谢狂心在一起活动,她就觉得开心。

此时,晚会已经接近尾声,高襄绮登台了。在由她领唱的大合唱结束之后,再表演四个节目,演出就要落下帷幕了。

南泽姣在舞台侧面看了一小会儿之后,忽然觉得一阵尿意袭来,她立刻意识到,自己刚才喝得有点多。她踌躇了一下:假如憋着,还要等至少二十分钟才能去洗手间;假如快去快回——这个合唱至少有四分钟,她是肯定来得及赶回来报幕的。

想到这儿,她立刻冲着谢狂心说:“我要去趟WC。”后者诧异地看了她一眼,但并没有表示反对。“我很快回来!”说完,南泽姣拔腿就跑。

南泽姣像是离弦的箭一般,冲进了后台的女洗手间,她跑得太急,以至于根本没有注意到一个黑影尾随着她,鬼鬼祟祟地溜进了洗手间。

南泽姣刚拉开单间的门,一个人就冲了进来。那人一手掐住她的咽喉,一手反锁上了单间的门。

南泽姣惊恐地看着这个不速之客,她想叫,却发不出来声音。

“你要是乱叫乱动,我就杀了你。”

第一百三十五章 一触即发

在舞台的上场口,谢狂心正焦虑地看着手表。按照正常的速度,南泽姣现在应该已经回来了,但眼看合唱就要结束了,却仍不见南泽姣的踪影。

观众的掌声响起,谢狂心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独自一人走上了舞台。一报完幕,他就急匆匆地冲进了后台,逢人就问,“你们有谁看见南泽姣了?”

看到众人摇头,谢狂心的心中升腾起不好的预感:南泽姣虽然爱玩,但并不会没有责任心,更何况,这毕竟是二十周年的校庆晚会,她不至于分不清轻重缓急。想到这里,谢狂心看了眼手表,咬了咬牙,悄悄给万国侯发送了一条信息。

万国侯快速扫了一眼手机,然后朝心神不宁的南泽雨笑了一下,“南厅长,今天是有任务在身吗?”

南泽雨勉强打起精神,“没有,可能是这里音响太吵了。”说着,他又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机,脸色已经阴沉得掩饰不住了。

“不如我们出去透透气?”万国侯微笑着说,“一会儿可以让狂心带我们参观一下后台。”

南泽雨想了一想,“您说的对,我们出去转转吧。”

陶白荷听到两人的对话,有些不满地说:“都快结束了,等下再走不行吗?”

“说到这里,我忽然想起来,刚才的报幕怎么没有看到你女儿?”万国侯轻描淡写地问道。

“咦,对哟,姣姣刚刚没上台呢。”陶白荷拿起了手包,“我要去后台看看,这丫头不会是不舒服了吧?”

“你留在这里陪爸爸。”南泽雨却劝阻了她,“爸爸一个人,眼睛又不方便。”

“那,你们帮我去看看姣姣?”

陶白荷的话正中万国侯下怀,“乐意之至。”

两人走出侧门时,正好遇到刚卸完妆的月漱落,她诧异地看着两人,“侯爷,南厅长,你们这是……”

“去看看南泽姣。”万国侯言简意赅地说。

“姣姣怎么了?”月漱落略有些紧张地问道,“之前不是还好好的吗?”

“上个节目,她没出来报幕。”南泽雨答道,“你也没在后台看见她吗?”

“我在另一个化妆室,她可能是去洗手间了吧。洗手间不在后台,在走廊的另一边。”

“那我们去洗手间看看,月总管,麻烦你了。”万国侯示意月漱落带路。

令三人失望的是,女洗手间里并没有人。

“南厅长,你打一下你女儿的手机吧。”万国侯说道。

南泽雨照办了,但不出意外,没有人接。

“演出的时候,手机一般不带在身上,有可能是姣姣没有听到。”月漱落安慰着南泽雨,“姣姣一向很乖,不会乱跑的。”

南泽雨眉头紧锁,他心里清楚,事情不妙。

“要不这样吧?”万国侯说道,“我们兵分两路,南厅长你去另一条走廊里看看,我跟月总管沿着这条走廊找。如果仍然找不到,我们就联系广播台。”

“不用联系广播台,我今天正好有任务,有安排便衣在这附近。”南泽雨终于吐露了一点口风。

万国侯在心里冷笑,但脸上却依旧云淡风轻,“那就好,那我和月总管先行一步。”

与南泽雨分开后,月漱落立刻问道,“侯爷,南泽姣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不好说,老乞丐可能在这里。”万国侯答道。

“看样子,南泽雨已经知道对手是谁了?”月漱落猜测道,“我看他的神色,生气多过担心。”

“那我们就再给他添把火。”万国侯淘气地眨了眨眼睛,然后掏出手机,拨通了电话,“出口都守好了吗?”

“放心吧,侯爷,我已经把能调用的人都调过来了。”电话那端的K1说道。

万国侯挂掉电话后,两人又继续往前走。不一会儿,就有观众出来了,走廊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大概只剩最后两个节目了吧。”月漱落说道,“我们得抓紧时间,一会儿散场了,场面会很混乱的。”

“嘘。”万国侯忽然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轻轻一指前方。

在两人前方不远处,一个乐师正吃力地走着,他的背上背着一个几乎和他一般高的大提琴盒。

万国侯与月漱落迅速交换了一下眼神,月漱落立刻加快脚步,走到了乐师附近。她看着乐师,笑盈盈地问道,“您是今晚演出的乐队成员吗?”

乐师警惕地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我来得太晚了,好多节目都错过了,没有看到乐队演奏,真是可惜。”月漱落故作夸张地叹着气。

“那是挺可惜的。”乐师终于开口说话了。他留着一头波浪形的长发,皮肤上的皱纹表明他已经不再年轻。他尽量不去看月漱落,但后者还是注意到了他的金色眼睛。

月漱落将右手伸到背后,比划了一个手势。

“您这盒子里装的是大提琴吗?”此时两人已经走出了走廊,马上就要下楼了。

“嗯。”乐师似乎不愿多谈。

“我也喜欢古典乐,只是懂得不多。”月漱落似乎没有意识到对方的不耐烦,继续絮絮叨叨地说,“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假如我想钻研得深一点儿,买大提琴家的唱片的话,是买David-Garrett的?还是买Martha-Argerich的比较好?”

乐师深吸了一口气,仿佛是在强忍怒火,“外行的话,你买后边的就够了。”

两人一起沿着楼梯往下走,乐师眼尖地看到了楼下那群正在巡逻的便衣,他略一思忖,便转身往回走。

月漱落装作没有看见这一切,她一面东张西望地打量着周遭的装饰,一面略带羡慕地说,“这里的装修很华丽呢,到底是贵族学校。”说着,她仿若不经意一般,跟着乐师走上了三楼。

乐师冷冷地说:“三楼是内部办公室,你上去干嘛?”

月漱落嫣然一笑,“您大概是没有看到我的节目,我也是演出人员呀。”

乐师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没有接话。

月漱落回头看了一下,身后不远处的万国侯已经解开了西装外套的扣子,并对着她点了一下头。于是,她转回头,对乐师说道:“不过,您刚才说错话了呢。”

乐师的瞳孔骤然收紧,“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前面说的两个名字,一个是小提琴家,一个是钢琴家,而且都是在圈内闻名遐迩的,而您居然都不认识。”月漱落不疾不徐地说道,“我想,您这个箱子里装的,一定不是大提琴。”

月漱落话音刚落,乐师忽然用力推开了她,然后拔腿就往回跑。他刚跑到楼梯口,万国侯就冲了出来,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两人立刻在台阶上缠斗了起来。

万国侯虽然穿着合体的西装,但行动并不受限,他巧妙地移动着脚步,避开了乐师的攻击,然后“嗖”地伸出双臂,如同两条蛇一般,直奔乐师的太阳穴而去。

乐师背着大提琴盒,打斗起来显得颇为吃力,他好不容易躲过万国侯这一致命攻击,但扭腰闪躲之际,却扯掉了假发,露出了一头半白短发。

此人正是老叫花子。

“我就知道是你。”万国侯微微一笑。

“你认错人了。”老叫花子说道。不等他喘气,万国侯又攻了过来,他只得狼狈地躲避万国侯的重拳。他很想找机会出招,但万国侯竟像是看透了他的路数一般,根本不给他任何机会。

“你也就是欺负我这老头子!”老叫花子挥向万国侯的的一记重拳砸在了墙上,他气喘吁吁地喊道,“要是在二十年前,你根本活不过我三招。”

“您已经很强了,毕竟带着个累赘呢。”万国侯出其不意,忽然直击老叫花子的面门。而后者纵身就是一个后跳,直接跳到了三楼的走廊里,和万国侯拉开了一段距离。

老叫花子的身形异常灵巧,落地的时候如同一只豹猫一般优雅。但那大提琴盒的肩带,却在他跃起来的一瞬间,从他的肩上滑落。琴盒撞到了地板上,翻滚了两下,盖子便弹开了,从里面滚出了一个被捆得像粽子一般的小女孩。

不等月漱落反应过来,老叫花子迅速上前一步,抢着抓起了南泽姣,然后靠墙站着。后者显然是刚从昏迷中震醒,带着一脸的茫然。“冤有头债有主,我跟你们无冤无仇,你们也别缠着我!”老叫花子恶狠狠地说,“识相的就滚远点,免得我真弄死了这丫头。”

“你弄死试试!”一个怒气冲冲的声音出现在万国侯的身后,来人是南泽雨,他身后还跟着一群便衣。

老叫花子不为所动,他将南泽姣嘴里的毛巾拽了出来,然后如同变戏法一般,亮出了一把手枪。他将枪口抵在了南泽姣的脖子上,“你让我试的啊。”

南泽姣浑身发抖,终于忍不住呜咽了起来。

南泽雨勃然大怒,他立刻拔出手枪,对准了老叫花子,“你有什么冲我来,抓个孩子算什么?”

老叫花子哈哈大笑,“这话,我真想原封不动地送给某些人。”

“你不要激动。”万国侯慢吞吞地走到了老叫花子对面,后者立刻后退,与他保持着四五米的距离。

老叫花子看着万国侯,头也不回地说:“后面那个女人,你过去。”说着,他朝着万国侯的方向点了一下下巴。

月漱落一脸担忧,她知道万国侯今天出来并没有穿防弹衣,而K1等人又迟迟不见踪影。她很想帮点什么忙,但老叫花子一直将枪架在南泽姣的脖子上,她又不敢轻举妄动。她紧张地贴着另一侧的墙壁,走到了万国侯的身边,然后下意识地抓住了万国侯的手臂。

“我相信你不会无缘无故地绑架一个孩子,你有什么要求,就请说出来吧,只要我们能办到,就一定会满足你,还请你放了孩子。”万国侯慢悠悠地说着,但眼睛却紧盯着枪口。

“我的要求?”老叫花子的脸上露出了讥讽的笑容,“我要这些穿着便衣的混蛋全都死掉,你们能不能满足?”

“你不要说气话。”万国侯好整以暇地抖了一下西装外套,然后系上了扣子,“你很难跑掉了,不要再妄想临死前拉个垫背的。”

“是吗?”老叫花子将南泽姣往前推了一点,“那这个垫背的如何?”

“姣姣!”陶白荷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上来,她看到这种场面,顿时一声惨叫,几乎立刻就要晕厥过去。

“你下去!”南泽雨气急败坏地吼道,“别来添乱!”

陶白荷从未见丈夫对她这样凶狠过,她惊惶地看着老叫花子手里的枪,以及那不怀好意的金色眼睛。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她不得不把身体靠在墙壁上,才勉强支撑住了自己。

老叫花子似乎对陶白荷并不感兴趣,他只是鄙夷地瞄了一眼,就又将视线投向了万国侯,“我很好奇,你干嘛要来掺和?莫非这是你的孩子?”

万国侯的脸上仍然带着一丝耐人寻味的微笑,“不是我的孩子,但我想,也不是你的孩子吧,你又为何非要抓着她不放呢?”

此刻,楼下传来了巨大的喧哗声,显然是演出结束了,观众都开始往外走。南泽雨气恼地对着一个便衣耳语了两句,后者立刻带着几个人走到二楼,将楼梯封锁了起来。

老叫花子抓着南泽姣,又后退了几步,“你们要是想要这孩子活着,就别死缠着我。”他看着万国侯,话却是对着南泽雨的方向说的,“我的耐心很有限,别浪费我的时间。”

“好吧,我懂你的意思。”万国侯用目光向南泽雨示意,“我想南厅长也理解了。”他向前走了两步,老叫花子也立刻跟着后退。此刻,老叫花子已经离楼梯很远了,快要靠近走廊内侧的窗户了。

“为了不浪费我们双方的时间,我有一个提议。”万国侯说道,“用我来换这孩子吧,反正你只是需要一个人质。”

老叫花子冷笑一声,“然后呢?你再找机会干掉我?”他忽然将枪口从南泽姣的脖子上移开,对准了万国侯。他握着枪的手的小拇指向外翘起,姿势颇有些怪异,“你真以为我有那么好骗?”

这时,一个便衣对南泽雨轻声说了几句话,南泽雨的脸色立刻变得轻松了一点:另一支便衣小队已经从另外一座楼梯爬上来了,他们就躲在老叫花子身后不远处,只等机会救出南泽姣。

万国侯平静地说:“你如果不放心,可以先把我绑起来,再放开孩子。”

“呵呵,听起来真让人动心。”老叫花子的脸抽动了一下,“可惜,你说的话,我一个字都不信。”

就在“信”字说出口的一瞬间,他扣下了扳机,枪响了。

第一百三十六章 金瞳对峙

子弹出膛的那一瞬间,时间仿佛静止了。

老叫花子的眼神充满了惊讶,同时又掺杂了些许疑惑。南泽雨瞪大了双眼,看着猛地别过头去的南泽姣。

从另一座楼梯爬上楼的便衣听到枪声,仿佛是听到了死神的召唤。他们如洪水猛兽一般窜出来,奋力扑向了老叫花子。老叫花子刚调转枪头,就被便衣给扑倒了。

然而,一旁的万国侯却并没有往老叫花子的方向看一眼,他只是呆呆地看着面前的月漱落。直到听见玻璃碎落的声响,他才下意识地说了一句,“月总管?”

挡在万国侯面前的,是在枪响的那一瞬间冲出来的月漱落。

月漱落仰起头,艰难地微笑了一下,“侯爷,我在。”接着,她就像一朵坠落的樱花,不堪重负地倒在了地上。

子弹打在了她左胸上方的位置,一大片深色的血迹在她的孔雀蓝旗袍上洇开,仿佛是没有生气的墨汁。她的脸色苍白得像是秋季夜空中的下弦月,而那总是带着淡淡笑意的嘴唇也失去了鲜活的颜色。长长的睫毛在她那近乎透明的脸颊上投下一层死亡的剪影,睫毛下紧闭的双眼则如同无情的藩篱一般,令人绝望。

万国侯赶紧弯腰抱起了月漱落,然后对呆若木鸡的南泽雨说:“我得走了。”说完,不等南泽雨做出反应,他便抱着月漱落,快速冲下了楼梯。当他经过陶白荷的身边时,他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后者的存在。

万国侯穿过惊讶的人群,疾速狂奔到了千枫学院的后门。T3见到万国侯,慌忙打开了车门。好在T3已在K1的安排下,事先将车子开到了后门,那里的车和行人都比前门要少很多。

显然,T3从未见万国侯的脸上出现过这种表情,他有些不知所措。他看了眼月漱落,紧张地伸出了双手,想帮万国侯将月漱落抱上车,但却被万国侯投来的冷酷眼神给阻止了。

万国侯坐进车子后,T3立刻关上车门,坐进驾驶室,开动了车子。万国侯脱下西装外套,盖在了月漱落的身上。接着,他解下自己的领带,团成一团,压在月漱落的伤口上。伤口并不大,但鲜血一直在汩汩往外涌,他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并用力压着伤口。

“车上有急救包吗?”

“上次用完了,忘记补充了。”T3胆战心惊地说,“对不起,侯爷,是我的疏忽。”

万国侯没有说话,直到车子开出千枫学院后门那条街之后,他才开口说:“联系姜汝砺,准备手术。”

T3小心翼翼地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月漱落,他不安地问道:“那……不接狂心了吗?”

万国侯这才想起来,自己把谢狂心给忘了,他叹了一口气,“回头在说吧。”话音刚落,他的手机响了起来,他腾出右手,掏出手机,按下了接听,“抓到了吗?”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万国侯长出了一口气。他的心跳得很快,虽然他一直在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但好像无济于事。

上一次心跳快成这样,还是在阴阳关越狱的那一夜。

万国侯不愿再回忆痛苦的往事,他看了看窗外,“T3,开快点。”

“是。”

万国侯用右手握住了月漱落的手腕,不知为何,那纤细的手腕令他觉得异常沉重。他无意识地数着那细碎而又毫无规律的脉搏,觉得自己可能害了一个无辜的女人。同时,一种久违的情感在疯狂地撞击他的心弦,然而,他既不想承认,也不愿面对。

“侯爷,其实,您可以给她取子弹的,您以前不是也帮K1取过么?假如您下不了手,我也可以帮忙的。只要拿刀子挖出来就行了,再用打火机一烧,我有经验……”T3终于忍不住说道。

“开你的车,别废话。”

T3争分夺秒,闯过若干个红灯之后,终于将车开回了皇冠。不等车子停稳,早已准备好了推车的姜汝砺就迎了上来。

“手术完注意观察,她醒了第一时间告诉我。”万国侯吩咐道。

“假如……”E1一边帮姜汝砺的忙,一边担忧地问道。

“没有假如。”万国侯冷冷地说,“这个手术都做不好的话,就别来见我了。”

目送姜汝砺一行人离开后,万国侯走进了皇冠主楼。他一口气爬上了楼顶,然后走到栏杆边,俯瞰着皇冠庭院中大片的绿地。

从楼顶往下看,并没有什么“危楼高百尺”的感觉。万国侯发了一会儿呆,心情复杂。他有些高兴,因为自己这一次似乎没有看走眼,选对了女人;但他又有些失落,因为自己终究做了一回“坏人”,再一次“试探”了这个女人。

他对姜汝砺的医术比较放心,但一想到姜汝砺要脱掉月漱落的衣服,又有些不开心。“我居然像个小男孩似的吃起醋来了。”万国侯自嘲地想着。然后,他抬起头,看了一眼天上的月亮。

此时已是晚上十点多,天上那一弯淡月细得犹如丝线一般。万国侯算了一下,“今天已是农历八月二十八,秋天就快要过完了。”他回想起这大半年发生的事情,只觉得一切都恍如昨日。

“从前的人生于我而言,不过是一个不断失去爱人的旅程罢了。”夜风吹拂起万国侯额际的长发,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那上面沾满了月漱落的血,“但我不会重蹈覆辙。”

想到这里时,仿佛是有心电感应一般,他的袖扣亮了起来。万国侯抬起手臂,对着袖扣说道:“人带来了?”

“在皇冠二楼书房,您来吗?”

几分钟后,洗净双手的万国侯推开了皇冠二楼的书房大门。

老叫花子被绑在一张红色的椅子上,绑得十分结实。他看到万国侯,便瞪大了眼睛,目光中没有一丝畏惧和退让。

“南泽雨的女儿怎么样了?”万国侯问道。

“被便衣小队救下来了,好像没受伤,应该没什么问题。”K1答道,“反正,我赶去的时候,她已经被南泽雨的人送回家了。”

“他们知道人被你们捉来了吗?”

“当然不知道。”K1咧嘴一笑,“Z2假扮成老东西的样子,把南泽雨的人引到城西去了,估计再过一会儿Z2就能甩掉尾巴回来了。”

老叫花子紧紧地盯着对话的两人,“你们早就安排好了?”他冷笑一声,“你们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知道我要从三楼的窗户往下跳?”

K1冷哼了一声,“我对你肚子里的消化物没兴趣。侯爷吩咐过,所有的出口我们都布置了人的。”

万国侯使了个眼色,K1便拉了一张金色的椅子,放到了老叫花子的对面。万国侯在椅子上坐了下来,“你从楼梯往外冲也好,你从洗手间、走廊的任何一个窗户往外跳也好,我的人都能抓到你。你应该感谢我。”

“感谢你?”老叫花子仰天大笑,“你把我捆在这儿,还要我感谢你?”

“因为你落到了我的手里。你要是被南泽雨抓去了,那可就不好说了。”万国侯平静地说,“你开枪打伤了我的女人,我没有跟你计较,已经是非常客气了。”

“哦,那多谢了。”老叫花子阴阳怪气地说,“不过,不是谢你,是谢谢你的女人,要不是她中那一枪,你就不会对我客气,是吧?”

“你他妈……”K1听他这样嚣张,气得立刻就要扑上来揍他。

“你先出去吧。”万国侯阻拦了K1,“对了,你去接一下狂心,他还在学校里呢。”

K1恨恨地瞪着老叫花子,“侯爷,在苏州的时候就说好了的,我要揍他两顿。”

“行,等我问完了,他就是你的了。”

得到许诺后,K1便离开书房,关上了门。

两人四目相对,沉默不语,双方都像是在揣摩对方的意图。片刻后,万国侯起身走到柜子旁,拿起了一瓶威士忌,“Macallan-64-Year-in-Lalique。”他微笑着说,“我下午刚打开,你要不要喝一点儿?”

老叫花子摇摇头,万国侯便只给自己倒了一杯。他用的酒杯是由七色珀做成的,老叫花子看到酒杯后,就没有再移开视线。

“我猜,你的眼睛并不是现在的颜色。”老叫花子忽然开口了,“你大概是用了现在那些年轻人的化妆手段。”

万国侯放下酒杯,小心地从眼睛里取出了两片特制的浅绿色隐形眼镜,然后,他抬起头,用金色的眸子盯着对方。

老叫花子不禁哆嗦了一下。

但他很快就镇定了下来,“还是金色比较好看,那个绿油油的看着像鬼。”

万国侯失笑,他轻轻晃动着杯子,“其实我很想给你松绑,但我又担心你在我这屋子里乱来,所以,还是先委屈你一下。”

“哼。”老叫花子打量了一圈周遭,“你这装修风格跟你的年龄很不搭。”

“你说得没错,我家是按照一个1930年出生的人的品味来装修的。”万国侯淡淡地说着,没有错过对方眼中那一闪即逝的惊讶。

“你以为你能吓着我?”老叫花子忽然哈哈大笑,“你这张脸确实很有欺骗性。”他“啧啧”了两下,“But-you-are-not-August。”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万国侯漫不经心地说,“我的名字是Ernest-August,不过,August其实是我爷爷的名字,所以,也可以说我不是。”

老叫花子大吃一惊,像是完全没有想到对方会这样回答。他踟蹰了好一会儿才说:“你如何证明你是August的孙子?”

万国侯似笑非笑地说:“用我的脸和眼睛还不能证明吗?”

“当然不能。”老叫花子答道,“你说的这些都是可以通过手术完成的。”

“要做这眼睛的颜色,可不像你说的那么容易。”万国侯小啜了一口酒,慢悠悠地说,“除非现在还能找到么打和婆挪这两种植物,而且必须得按照科顿的调和比例注入虹膜。”

“我得承认,你做了很多调查工作。”老叫花子越来越不安了,“你知道的真不少。”

“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这样抗拒承认我的身份?”万国侯微笑着说。

“我为什么要承认你?”老叫花子反问道,“就凭你说的这点儿东西?”

“为什么你对我有这样大的敌意?”万国侯放下酒杯,走到老叫花子附近,“就因为我这张脸吗?”

“是的,你的脸简直和他年轻时一模一样。”老叫花子喃喃低语,“可我知道,他已经死了。”

“是的,2011年他就去世了。”万国侯的脸色一沉,“他这些年吃了很多苦,而你并没有为他做过些什么。”

老叫花子沉默良久,“说说看,你对我了解多少?”

“不多。”万国侯坦率地说,“我之前只是怀疑,直到今晚在和你过招的时候,我才确定了你的身份。”

他重新坐到了椅子上,“我查过你的指纹,去过你暂住的千秋教地宫,我的人也跟踪过你,但是都被你甩掉了。你太神秘了,简直就像个幽灵。”

老叫花子凄凉地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拥有我这种金色眼睛,并且现在还存活于世的,按理只有我一个人了,你的出现曾经让我非常紧张。因为,假如你是敌人的话,那么汉诺威家族的敌人比我想象的还要强大。”万国侯叹了一口气,“还好,你不是我的敌人。”

老叫花子警惕地看着万国侯,“你既然去过苏州,那你应该知道我在找什么。”

“我只知道一部分。”万国侯说,“我知道你在追踪南泽雨一家,从这一点来说,我们应该算得上是盟友吧。”

老叫花子摇了摇头,“我不单单追踪南泽雨,我追踪的还有‘不仁社。’”

万国侯听出了对方语气中的愤恨与悲凉,禁不住感到一阵心酸。他直视着这张苍老的面孔:虽然是黄种人的肤色,但却有着黄种人当中不常见的高鼻梁和深邃眼眶,以及线条分明的薄嘴唇。

老叫花子注意到了他的眼光,自嘲地笑了笑,“你觉得我的肤色很奇怪?”

万国侯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

“那是因为我是混血儿。”老叫花子神情淡漠地说,“我的母亲是中国人。”

“和我猜得一样。”万国侯说道,“只是爷爷没有告诉过我。”他垂下了眼帘,“也可能他是打算出狱以后再告诉我。”

两双金色的眼睛沉默地对视了一会儿之后,老叫花子问道:“你从哪儿弄到的七色珀?”

“我可以回答你的所有问题,但在这之前,我希望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万国侯说道。他轻轻地抚摸着自己的袖扣,而双眼则如刀地盯着老叫花子。

“什么问题?”

“你知道一个叫做潘宁顿的人吗?”

第一百三十七章 一九九一

窗外,忽然起风了。

秋风呼啸着,席卷起了院子里的落叶,叶子飞到空中,打了一个圈儿,就砸在了玻璃窗上,发出细微的“啪嚓”声。

夜更深了。秋季的寒意渗透进风里,又传到了人的心中。

皇冠二楼的书房内,只有柜子上的那盏台灯亮着,昏黄的灯光柔和地照在老叫花子的脸上,影影绰绰,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

万国侯并没有催促老叫花子,他只是慢悠悠地晃动着手里的琥珀杯,然后对着灯光观察了一会儿。

“你问这个做什么?”良久,老叫花子嘶哑着嗓子问道。

“因为我想确定,你是本尊,还是赝品。”说完,万国侯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他站起来,走到桌边,放下了杯子。“很难回答这个问题吗?”

“你说你是汉诺威家的人,那你知道这个家族的传承吗?”老叫花子反问道。他虽然被捆在椅子上,但他的气场一点也不输给万国侯。

“我大概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万国侯叹了一口气,“你真是一点都不肯给我面子呢。”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微笑,“我就从跟琥珀有关的地方开始说吧。1884年,莫礼逊去世,他的长子科顿接手了家族的事务;1901年,科顿去世,继承者是他的长子埃德蒙;1925年,埃德蒙去世,继承者是他的长子安德鲁;1950年,安德鲁去世,他的长子莫傲骨辗转来到了中国。到了1956年,莫傲骨的儿子莫蔺枢出生了。而我,生于1984年,是莫礼逊的第七代传人。”

“莫傲骨?”老叫花子噗嗤笑出了声,“这名字真……二。”

“反正只是个代号,就像他身份证上的莫乌斯一样。”万国侯淡淡地说,“按理来说,莫傲骨应该至少生两个孩子,才能保证双密码的有效传承。但是,他并没有这么做。他一直在等待你结婚生子,只要你也有了孩子,那双密码的传承就有了保障。”

“你居然知道双密码?”老叫花子的眼睛瞪得滚圆。

“我还知道,你不管是叫潘宁顿,还是叫藤原俊树,都只是为了掩人耳目罢了。其实,你真正的名字,是Pennington。”

老叫花子沉默了一阵后,忽然苦笑了一声,“你现在可以给我松绑了,我不会再与你为敌了。”

“为什么?”

“因为你居然知道我的霓虹国名字,这名字,除了我大哥和云踪,再也没有其他人知道了。”潘宁顿伤感地说,“不仁社的那帮蠢货,都不知道我的名字,他们管我叫‘あしゅら’。”

“是你杀人太多的缘故吗?”万国侯轻轻地皱了一下眉头,然后走过去,替老人解开了绳子。

潘宁顿立刻活动了一下手脚,当他看到自己的手腕和足踝上被绳子勒出的红印时,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你的人下手还真重。”

“我替他们向你赔不是。”万国侯诚恳地说,“请你谅解,这年头,交一个朋友,比交一个敌人要困难得多。”

“这倒是。”潘宁顿点点头,继而话锋一转,“你就不怕我是别人伪装的吗?”

万国侯微微一笑,“这我倒不担心。”说着,他忽然从酒瓶后面拿出了一把精致的手枪,还有一个消音器,然后将消音器拧到手枪上,“假如你有问题,我随时可以解决你。”

“这不公平,我又没有枪!”潘宁顿叫道。

“假如你是我的敌人,那我无需对你讲公平;假如你是我的盟友,我又为什么要对你开枪呢?”万国侯装好了消音器,神色淡然。

“算你狠。”潘宁顿喃喃自语道。他盯着万国侯看了一会儿后,忽然说道,“给我拿一杯酒来。”

万国侯哭笑不得,这人的脾性确实有几分像莫傲骨,不愧是兄弟俩。

一杯酒下肚,潘宁顿的脸色似乎变好了一些,他打量着手里的酒杯,“你这个败家子,好好的琥珀拿来挖成杯子,糟践东西。”

万国侯微笑着说:“反正用不完。”

潘宁顿一愣,“你该不会是找到了……”

“是的。”万国侯点点头,明显是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假如你不介意的话,我会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地说给你听。”

灯光穿过棕红色的威士忌,在地毯上投射出淡淡的光影。地毯上绣着凯尔特传说中库丘林与洛赫对战的场景,在这两人的身边,围绕着各种面目可憎的奇怪动物,这些动物是战争女神莫瑞甘变的,目的是扰乱两人的视线。

潘宁顿一边听着万国侯的回忆,一边盯着地毯发呆。当他们喝完了一瓶威士忌的时候,万国侯的故事也说得差不多了,“你还想喝点什么?我这里什么酒都有。”

“那就来一瓶伏特加吧。”潘宁顿打了个酒嗝,“这种气氛下,难道我们不该喝点纯爷们的酒吗?”他笑了笑,“我想,你这里肯定有Belvedere或Czar的。”

“我有更好的。”万国侯微笑着答道。然后,他走到书桌旁边,按下了一个按钮,“给我送一瓶Diva,祖母绿的。”

“啧啧。”潘宁顿咂着嘴巴,“大哥要是看到你这样挥霍,肯定要揍你的。”

“才不会。”万国侯做了个鬼脸,“他只会笑话你不懂生活。”

“我是不懂。”潘宁顿的神色黯淡了下来,“我只懂杀人。”

“是因为云踪吗?”万国侯重新将浅绿色的隐形眼镜戴上,然后对着柜子旁的镜子看了看。

潘宁顿沉默不语。他的脸部轮廓深刻而鲜明,在灯光的照耀下恍如雕塑。他的下巴和鬓角附近的那些小伤疤,就像是命运的烙印,永远地留在了他的生命里。

送酒的仆人敲了敲门,将酒端了进来,他试图开启酒瓶,但万国侯却摆摆手,示意他离开。

待仆人退下后,万国侯打开了酒瓶,并为潘宁顿斟满了一杯伏特加。潘宁顿盯着那细长的犹如香水瓶一般的酒瓶发了会儿呆,然后才开始缓缓地叙述起如烟往事。

在潘宁顿的记忆中,比他大十二岁的莫傲骨曾经是如偶像一般的存在。这位同父异母的哥哥不仅比他聪明勇敢,还教会他许多生存的技能。

然而,随着潘宁顿年岁渐长,他和莫傲骨之间产生了分歧。莫傲骨的母亲死于疾病,而潘宁顿的母亲却死于“不仁社”的暗杀,也正因此,潘宁顿对于“不仁社”的仇恨更甚于兄长。

在来到中国之后,两人的分歧进一步加深。莫傲骨选择在中缅边境的小县城隐居,而潘宁顿却在和莫傲骨的激烈争吵后,愤而只身前往霓虹国。到了霓虹国后,潘宁顿就与“不仁社”正面宣战了,他带着满腔怒火,对“不仁社”的人大开杀戒。在霓虹国的那些年里,他成功地破坏了许多“不仁社”的据点,并且导致“不仁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瘫痪”的状态。

“我想,我大概知道爷爷反对你复仇的原因。”万国侯喝了一口酒,浓烈的辣味在他的口腔中回荡,片刻后,辣味散去,只剩下香冽的甘甜。“因为你杀了很多无辜的人,对吗?”

潘宁顿不置可否,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看着远处的大门。透过金属门的栅栏,隐约可以看到街上的路灯。

此时已是深夜,路上不见行人,但路灯仍旧默默地亮着,如同守望者一般。它们既孤单,又坚强,就像是他心底的执念,难以忘怀。

1991年的8月,对潘宁顿来说,是灰色的。在那个盛夏,他失去了妻子和儿子,还几乎失去了生命。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了潘宁顿的“不仁社”,调动了能在异国使用的最大武力。密集的火力几乎摧毁了潘宁顿藏身的那家小旅馆,但潘宁顿也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毅力,将敌人杀得片甲不留。短暂的交战过后,满地都是弹壳、碎片,以及看不清原本面貌的残肢和骨头。

之后,“不仁社”的“善后小组”将潘宁顿的“尸体”从破烂不堪的屋子里抬了出来,丢上了运送尸体的卡车。

潘宁顿醒来后,一时间有些茫然。他不知道究竟是“不仁社”的手下太粗心,将他当成死人扔上了车,还是他的运气好,居然在身中数弹之后活了下来。

他试着动弹了一下,但立刻就触碰到了油腻腻的肢体。他下意识地倒吸了一口气,强烈的血腥味和尸臭味袭来,令他作呕。

潘宁顿忍着想要呕吐的冲动,伸出手在那些恶心的肉块上摸索着。

此时天色已黑,他摸索了好几具尸体后,终于找到了一把战术匕首。尽管他浑身是伤,疼得几乎随时都会再晕厥过去,但他还是咬紧了牙关,竭力保持着清醒。他收好匕首,然后吃力地将盖在他头顶上的一大块油布掀开了。

YN的山路崎岖不平,卡车不停地颠簸着,潘宁顿感觉五脏六腑都要被颠出来了。他抓着卡车边缘的栏杆,抬头看了看墨黑的天空。

明亮的星辰像是温情的眼睛,怜悯地俯视着苍茫的大地。天空中不见月亮,只有几片灰蒙蒙的云彩,在夜风的吹拂下,横七竖八地乱飘。

一群乌鸦飞过树梢,发出难听的“哑哑”声。

潘宁顿看着那群排列成了奇怪队形的乌鸦,忽然微笑了一下,他想,“我也算是死过的人了!”接着,他就听到了一阵阵“嗡嗡”的声音。大概是苍蝇闻到了车上的臭味,它们争相恐后地扑了过来。

毕竟是在中国,“不仁社”不敢在城镇里焚烧这些尸体,他们一定会先将这车尸体运到偏僻的地方,然后再进行处理。

想到这儿,潘宁顿做了一个决定。

他扒着车箱的栏杆,观察着沿路的状况,但天色太黑了,一路上又没有路灯,所以他只能凭借车灯照射的那点范围来判断方向。

在卡车拐上一个U型弯道时,潘宁顿狠下心,跳下了车。落地时,他听到了“咔”的一声,知道自己骨折了,但他来不及叫喊,只是立刻起身,窜进了路旁的树林。

卡车突然一个急刹车,停了下来,接着,司机和副驾驶就端着枪冲了出来。

潘宁顿慌不择路,他能听见身后不远处的两个人的咒骂声,但他浑身是伤,只能拖着步子往山下走去。

司机和副驾驶打开了手电筒,惨白的光柱在树林中扫过。潘宁顿小心地挪动着脚步,尽量避免引出响动来。

“你这个王八羔子是跑不掉的!”司机大喊了一声,“等我们抓到你,就把你切成小块,串在签子上烤着吃!”

“只怕你咬不动。”潘宁顿在心里想着,同时将身子贴近了一棵较粗的树的树干。

“啊!”副驾驶忽然惊呼一声,他没有注意脚下,结果不小心踩中了猎户放置的陷阱。他的一只脚被陷阱的铁齿给牢牢地咬住了,他疼得几乎要哭出来了,“石原,快来帮我!”

“混蛋!你这废物!”

潘宁顿听明白情况后,拔腿就跑。

枪声立刻响了起来。

“你在这儿等着!”石原吩咐道,然后急忙朝着潘宁顿逃跑的方向追去。

潘宁顿一口气跑了很久,他觉得自己的嘴里满是血腥味,肺部更像是要爆炸了一般。忽然,他绊到了一块石头,紧接着就“啪”地摔在了地上,脸部则撞上了坚硬的碎石。

潘宁顿挣扎着慢慢站了起来,接着,一把雷明顿M870抵在了他的后脑勺上,“王八蛋!”石原气呼呼地说道,“等会儿老子一定要把炸弹塞到你的屁股里。”

潘宁顿慢慢地转过身来,他看着石原那张满脸横肉的脸,微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这个微笑激怒了石原,就在他准备发飙的一瞬间,潘宁顿突然一伸手,一把夺过了石原的枪,并迅速将枪管狠狠地压在了后者的喉管上。

雷明顿M870的枪管有半米多长,此刻就像是一根沉重的球棒一样,压得石原呼吸困难。他拼命地翻着白眼,但还是记得自己的后腰掖着一把手枪。他用尽全力,终于拔出了手枪,紧接着就对着潘宁顿扣下了扳机。

潘宁顿后退了两步,他的身子摇摇晃晃的,像是再也承受不了这些痛苦。石原一个箭步冲上去,飞起一脚,将他踢下了山崖。

第一百三十八章 田螺姑娘

“如果你想问我,为什么在夺枪之后,不立刻杀了石原,那你可能要失望了。”潘宁顿靠在窗边,略带伤感地说,“我也不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想的。或许,是因为那天我真的杀累了吧。”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1991年8月。

潘宁顿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间小木屋的床上。屋内的装饰表明,这是猎户的小屋,而他应该是被猎户救起来了。

此刻似乎是正午,明亮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照进小小的木屋。虽然是八月,但夏季的酷热却被挡在了木屋之外,一种森林所特有的清香在屋内弥漫。

屋子里的一切都透着原始的气息:粗糙的木头桌椅、低矮的小板凳、一些用植物的茎叶编织而成的背篓。这些都说明了小屋的主人不像个“现代人”。

潘宁顿的周身都绑着厚厚的布,有些地方还在轻微地往外渗血。他挣扎着坐了起来,然后撕开了一处伤口上的布条,却赫然发现伤口上面敷有许多像是草木灰一类的褐色的东西。他皱着眉头,用手沾了一点儿,凑到鼻子附近闻了闻,还好,不臭。

“你醒了?”一个精瘦的汉子开门走了进来,他的普通话带有浓重的口音,潘宁顿听着很费劲。

潘宁顿没有说话,他下意识地在身上摸索了起来。

“你在找这个吗?”猎户从小木桌的抽屉里拿出了匕首。他把玩着匕首,“刀把上刻的是什么字?不像是汉字呢。”

潘宁顿冷眼看着对方,保持着沉默。

“这好像不是国产的刀。”猎户的好奇心十分旺盛。

“还给我。”潘宁顿艰难地开口了。他说话的声音像是鹦鹉的怪叫,这让他吓了一跳。

“你的这里被打伤了。”猎户比划着指了指自己的喉咙,“我给你把子弹都拿出来了,十一颗。”

潘宁顿吃力地点了点头,“谢谢,请把刀还给我。”他扶着床边,哆哆嗦嗦地下了床,可他刚一离开床就摔倒在地,疼得他龇牙咧嘴。

猎户一步冲上前,将他扶回了床上,“你现在走,会死的。”

潘宁顿躺了下来,因为牵动了伤口而疼得直喘气。过了一会儿,他感觉稍微好了一点儿,才问道,“你干嘛要救我?”

猎户皱着眉头,黝黑的脸孔上流露出困惑的神情,“你都快要死了,我不该救你吗?”

潘宁顿在心里叹了口气,他不知道对方到底是装傻,还是真傻。

“你可真能睡,睡了三天。我差点以为你醒不过来了。”猎户给他盖上薄薄的被子,“林子里很凉,你当心一点。”

“你在哪儿发现我的?”

“山崖底下。”猎户答道,“不过,我不是在那儿遇到你的。”他那干瘦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笑意,“你被两个坏人追的时候,我就看到你了。但我不敢出来,等他们走了以后,我才沿着小路下山去找你的。”他停顿了一下,“你真是命硬,伤成这样,居然没摔死。”

“那两个人,没看见你?”潘宁顿紧张地问道。

“当然没有。”猎户骄傲地说,“我们这些在山里长大的人,知道怎么隐藏自己的踪迹。”

潘宁顿稍微松了一口气,他昂起头看着猎户,诚恳地说,“但是,你真的不该救我,你可能会惹上麻烦的。”

“你说的麻烦,是那群说着日语的家伙吗?”猎户咧嘴一笑,“虽然我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是,一个人的腿脚废了,一个人蠢得像头驴,我不觉得他们是麻烦,他们还不如野兔聪明呢。”

潘宁顿默默地想了一会儿心事后,想要坐起来,但刚一用力,腹部的伤口就疼得他几乎要掉眼泪。他喘着粗气,过了好一阵才开口说话,“听起来,你不喜欢霓虹国人?”

“我的阿公,死在霓虹国人的手里了。”猎户缄默了一会儿,又缓缓说道,“我只恨自己生的晚,不能上战场。”

“那我们算是有共同的敌人了。”潘宁顿忍着痛,“希望你不要出卖我。”

猎户脸一黑,将匕首丢到了床上,“我要你跟我打一架。你竟敢侮辱我们格鲁孜尔族人!”

潘宁顿努力绷直了手臂,终于够到了匕首。他把刀抓在手里,然后吃力地掀开了被子,“来吧。”

猎户看了看潘宁顿,然后噘起嘴,忿忿地说:“你现在受伤了,我不跟你打。等你好了,我一定要跟你打一架。”

说完,他重新给潘宁顿盖好了被子,然后转身出去了。

当秋天过完的时候,潘宁顿的身体好了许多,他那条摔断的腿几乎已经痊愈了。猎户提供的东方草药似乎有种神秘的力量,不仅使他免于感染,还帮助他恢复了元气。

当他感觉到自己可以行走时,他便每天走出小木屋,在小木屋附近转悠一会儿,甚至还会帮忙捡拾一些柴火。

潘宁顿对于自己的来历讳莫如深,他自称“老潘”,其余的便不愿再说,好在猎户并没有过多地追问。

这个名叫“薄伽猛”的猎户平时住在村子里,只有狩猎的时候才会出来在林子里住上几天。

大概是十月底的一个傍晚,潘宁顿正蹲在小木屋前面的空地上整理他摘回来的一些蘑菇。薄伽猛进城卖山货去了,他想煮一锅蘑菇汤,等薄伽猛回来一起吃。

突然,一个清脆的笑声出现在他背后,吓得他浑身一激灵。

潘宁顿立刻站了起来,他转过身去,看见了一个娇小苗条的年轻女子,后者正好奇地看着他。

这女子穿着黑色的短袍和长裤,裤腿扎进了绣着彩色条纹的短靴之中。她的头上戴着由彩色丝线编织而成的发带,四根小辫子翘在脑袋后面,像是四条俏皮的小尾巴。除此以外,她的耳洞里还插着两朵紫色的小野花。

即使是在光线暗淡的树林中,潘宁顿也不难看出来,这是个漂亮得有些不像话的姑娘。她的皮肤特别白皙,就像是能发光一样。此刻,她扑闪着大眼睛看着潘宁顿,仿佛是在看一种从未见过的动物。

“你是谁?”潘宁顿定了定神。

“这话是我要说的呀。”女子向前走了两步,潘宁顿立刻后退了两步。女子的普通话不太好,带着奇怪的口音,潘宁顿听不出来她是哪里人。

“回答我的问题。”潘宁顿冷冷地说道。他暗中抽出了匕首,背在了身后。

“你这人真不识好歹。”女子撅起嘴,不高兴地说,“我就该让你去死算了。”

这话让潘宁顿更加警惕了,“你什么意思?”

“我本来是想救你的,看你这样,就算了。”女子说完,转身就走。

“站住。”潘宁顿快步上前,挡住了女子的去路,“你说清楚。”

“说什么?”女子讥笑地说,“你要寻死,我管不着。”

“我怎么就寻死了?”潘宁顿大怒。

女子转过身,伸出食指指着地上的蘑菇,“这蘑菇叫‘毛头鬼伞’,有毒性,一般处理好的话是可以吃的。但你采的这些已经不能吃了。”她乜斜了一眼潘宁顿,“这些毛头鬼伞的伞都打开了,而且伞的颜色也发乌,你还弄了这么一大堆。等你都吃下去,就可以去见‘查木蒋蒋’了。”

“查木蒋蒋是什么?”潘宁顿听得一头雾水。

“查木蒋蒋是我们的祖先。”女子转过身,笑嘻嘻地说,“就是说你吃了就死咯。”

潘宁顿尴尬地看了看女子。

“而且,我看到你窗台上还放着小酒瓶,是打算拿这蘑菇当下酒菜的,是吧?”女子语速轻快,潘宁顿不得不全神贯注地听着,才能勉强听懂。

“这开了伞的‘毛头鬼伞’,跟酒一起吃,毒性会发得更快哟。”女子说完,像是再也不愿多看他一眼似的,把脸扭到了一边,“你让让,我回村子里了。”

“谢谢你。”潘宁顿看着这个年纪小得或许可以当自己女儿的姑娘,心里一阵感激,“刚才我以为你是……”

“以为我是坏人?”女子冷笑了一声,“你身上有什么值得坏人抢的?金戒指吗?”

潘宁顿被她一顿抢白,却没有生气,他微微一笑,转移了话题,“我猜,你认识这木屋的主人?”

“你说薄伽猛吗?”女子甜甜地一笑,“那是我哥。”

潘宁顿一怔,“他是跟我说过他有个妹妹,但是没说过要过来啊。”

女子做了个鬼脸,“我哥对你的事情可保密了。我在今天以前,都不知道小木屋住了个汉人。对了,你是汉人吧?”

潘宁顿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他以前卖山货的钱都要交给我管的,最近几个月,我发现他交的钱数目不对。”女子撇了撇嘴,“我还以为他看上哪家的姑娘了,不想告诉我这个妹妹。”她看着潘宁顿,嫣然一笑,“我叫扇珑,这个名字在我们族语里的意思是‘开花的季节’。”

潘宁顿点点头,“我叫老潘。”

“你很老吗?”扇珑好奇地问道。

“跟你父亲差不多吧。”潘宁顿知道少数民族有很多是早婚早育的,便随口说道。

“你有五十五了?”扇珑瞪大了眼睛,“查木蒋蒋!你吃了什么药,怎么看不出来呢?”

潘宁顿哭笑不得,“我说的是差不多,又没说一样大。”他看着扇珑那生机勃勃的大眼睛,忽然想到了自己的妻子云踪。他的心里一阵悲痛,忍不住说道,“我今年四十九岁。”

“那也不算老嘛。喂,你成家了吗?”

扇珑这直率的问题让潘宁顿感觉有些好笑,”你一个大姑娘,问别人这种问题不好吧?”

“这有什么嘛。”扇珑转过身,往木屋走去,她一边走,一边满不在乎地说,“你也可以问我呀,你问我什么,我都会告诉你。”

“我不想问。”潘宁顿追了上去。

“我今年十八岁,没有成家,也没有相好。”扇珑笑嘻嘻地说着,“对了,我喜欢打猎、唱歌、游泳,我讨厌别人对我讲大道理。”

扇珑在小木屋里转悠了一圈,满意地点了点头,“收拾得不错,比我哥以前弄的干净多了。”

“你要不要留下来一起吃饭?”潘宁顿想起那些毒蘑菇,心里开始发愁,“晚饭该怎么办呢?之前留下的风干肉早就吃完了,总不能老是吃野菜吧。”

“我才没兴趣呢,你这里一看就知道揭不开锅了吧。”扇珑噘着嘴,“天黑了,也没法打猎了,你吃什么啊?”

潘宁顿苦笑了一下,“林子里到处是吃的,我饿不着。再说了,你哥说不定等下就回来了。”

“今天是猎神祭,他才顾不上你呢。”扇珑一蹦一跳地离开了小木屋,那没心没肺的样子让潘宁顿觉得又好气又好笑。“看你的本事咯!愿查木蒋蒋保佑你!”小姑娘清脆的声音渐渐远去。

那天晚上,潘宁顿吃了点野菜粥就睡了。在他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忽然有人敲窗户,他吓得立刻从床上弹了起来。

潘宁顿定睛一看,发现有一张小脸正扒着窗户盯着他。他叹了一口气,点亮油灯,打开门,走了出去,“这都几点了?你不睡觉的吗?”

“给你!”扇珑递上一大串野兔,又交给他一个小包裹,“里面是牛肉干巴,比较辣,但是很下饭。你应该能吃辣的东西吧?”

“你晚上不睡觉,就为了给我送吃的?”潘宁顿吃惊地问道,“村子离这里很远,你怎么过来的?”

“你忘记了,我是山里长大的孩子呀。”扇珑看着他,忽然问道,“你不谢谢我吗?”

潘宁顿看着她,说道:“汉人有句话,大恩不言谢。”

扇珑眨了眨眼,显然是没听懂。

“就是说,特别大的恩情,不能只说一句‘谢谢’就结束了。”潘宁顿郑重地说,“你让我想起了汉人的一个传说,田螺姑娘。”

“这又是什么意思?”

“有时间我再解释给你听吧。现在太晚了,你要不要留在这里?我可以睡在地上。”潘宁顿踌躇了一下,“我的腿还没有完全恢复,不能走山路送你回家。”

扇珑却摇了摇头,“我哥要是知道我跟你呆在一个屋子里睡觉,会打死我的。”她笑盈盈地说,“我能来,当然也能回去啦。”说完,她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神神秘秘地补充道,“还有,你可不能跟我哥说我来过啊,我是偷偷来检查他的,他知道了会生我气的!”

潘宁顿点了点头,“那你等一下。”他回到小木屋里,找出了一个火把,并将它点燃。但是当他拿着火把走出木屋时,扇珑已经离开了。

“扑扑”,站在潘宁顿头顶的枝头上的灰林鸮拍了拍翅膀,飞走了。山中,只有它那似笑似哭的叫声在回荡。

第一百三十九章 伺机而动

薄伽猛回到林中小屋的时候,一进门就看到潘宁顿正在做单手俯卧撑。

“你做这个干什么?不怕伤到骨头吗?”薄伽猛诧异地说,“你还没恢复吧。”

“锻炼身体呀。”潘宁顿一骨碌爬了起来,“你昨天是不是喝了好多酒,身上味儿真大。”

薄伽猛满不在乎地说:“你怎么跟个女人似的唠叨。男人身上有味道不是很正常嘛。”

潘宁顿想起扇珑那张俏丽的小脸,“你是说你妹妹吗?”

薄伽猛瞪大了眼睛,“我妹妹来过了?”

不等潘宁顿回答,他就怒气冲冲地说,“我马上回去揍她!”

“等等。”潘宁顿拽住了他,“你要干嘛?你妹妹做错什么了,你就要打人?”

“她要嫁不出去了!”薄伽猛气得像一只癞蛤蟆,眼睛圆鼓鼓的,“她刚十八岁啊。按照我们这里的风俗,满十八岁后的前六个月是不能跟陌生男人说话的,破了这个规矩,媒婆就不会把好的小伙子介绍给她了!”

薄伽猛越想越气,他将手里的两只山鸡往地上一扔,转身就走了出去。

潘宁顿连忙追出去,“你别生气啊,我逗你的,我没有见过你妹妹。”

薄伽猛的皮肤本来就黢黑黢黑的,生气起来更是显得阴沉。他盯着潘宁顿,很不高兴地说:“我救了你,你可不能打我妹妹的主意!”

“我没有啊!”潘宁顿大感冤枉,“我就是随口开了个玩笑,你这人怎么这么敏感啊。”

“什么敏感?”薄伽猛双手叉腰,“你在骂我吗?”

“当然不是,是说你是个聪明人。”潘宁顿哭笑不得,只好胡诌一通,“我没见过你妹妹,我是听你说我像个女人,就想逗你一下,开玩笑的。”

薄伽猛半信半疑,“她真的没来过?”

“当然没有!”

薄伽猛自言自语道,“她应该找不到这里的,她都好久没出来打猎了。”

潘宁顿见他似乎气消了,这才小心翼翼地问道:“你这么生气,我猜,你妹妹应该很漂亮吧,对不?”

“那是。”薄伽猛骄傲地说,“我妹妹是我们村子里最好看的姑娘。”

“也像你……这么黑吗?”潘宁顿斟酌着词句,“这边的姑娘应该都比较黑吧。”

“不是的,我妹妹不黑。”薄伽猛摇了摇头,“我妹妹以前去城里的时候,还有人以为她是汉人呢。”

潘宁顿笑了笑,“那你妹妹跟你可真不像,你这么黑,太阳一落山,就找不到你人了。”

薄伽猛不以为然,“我是男人嘛,黑才像个男子汉咯。”他略一思索,“跟你说也没啥,我妹妹不是我亲妹妹,她几个月大的时候,不知道被谁放在我家的鸡窝里了,我阿妈收养了她。”

“原来如此。”潘宁顿点点头,心里却想,“看你这模样,怎么可能有那么漂亮的妹妹。”

天气越来越冷,十一月的山林,温度要比平原低得多。打猎变得越来越困难,薄伽猛也就渐渐来得少了。好在他已经教会了潘宁顿制作和辨别陷阱,后者现在可以独自猎捕到竹鼠和野兔了,运气好的时候,还能捉到赤麂。

这天中午,潘宁顿正泡在一个水潭里洗澡。

“看不出来,你还挺壮啊。”扇珑的声音出现在他背后。

“你属蛇吗?走路没声音的啊!”潘宁顿无奈地说,“还好是我,换成别人,早被你吓出病来了。”

“你怎么好像很不高兴看到我?”扇珑撅起了嘴,那表情倒是与薄伽猛颇有几分神似,“别的小伙子看到我都要脸红的,只有你,看到我就像看到鬼。”

“我是为你好。”潘宁顿叹了口气,甩了甩湿漉漉的头发,“你要是嫁不到好人家,你哥要跟我拼命的。”

“什么年代了,谁会信那套东西啊?”扇珑走到一旁的大石头边上,轻巧地坐了上去,“以前的人还讲究女人打猎的时候必须剃光头呢。”

“为什么?”潘宁顿愕然。

“怕被猴子、老虎之类的抓住头发,女人就把头发剃得光光的。”扇珑做了个鬼脸,“丑死了。当然,现在就没这个规矩啦。所以咯,什么十八岁前六个月不能跟不认识的男人说话,都是些瞎扯的。查木蒋蒋!我就不信了,我这么好看,还会找不到好婆家?”

潘宁顿哭笑不得,“行吧,我就当你说的都对。现在,请你转过身去,我要上岸穿衣服了。”

“你上来呗。”扇珑摇晃着脑袋,笑嘻嘻地说,“你是不是怕我看到你身体会笑话你?”

潘宁顿听她这么说,当下也不废话,立刻就起身往岸上走。

扇珑尖叫一声,赶紧捂住了脸,“你脸皮好厚。”她的声音从手指缝里传出来,“我还没嫁人呢,你怎么能这样?”

潘宁顿简单地擦了擦身上的水,然后穿上了裤子,“谁脸皮厚?”他故意靠近扇珑,“你说谁脸皮厚?”

扇珑听到声音离她很近,吓得从石头上摔了下去。这一跤摔得不轻,她坐在地上,揉着腰,苦着脸说,“你这人不好玩,我不跟你玩了。”

“那你就快回家吧。”潘宁顿轻描淡写地说,“我也不想和你玩。”

“那,这个给你。”扇珑站起来,从大石头后面拿出了一样东西,是她刚到时藏起来的。那是一只身长约一米的动物,它的身上有一层厚实而又特别蓬松的毛。其后背是棕黄色,而肚皮则是黑色,看起来就像是披着一件蓑衣。

“屁股那里,你要弄一下,不然会臭臭的。”扇珑仍然有些不高兴,“我好不容易捉到的。”

“这是什么东西?”潘宁顿瞅着它尖尖的头部,“感觉不怎么好吃的样子。”

“这是山獾。”扇珑答道,“肉可好吃了,特别鲜。”她将山獾硬塞到潘宁顿的手里,“它的毛别扔了,剥的时候小心点,留下来可以当个小围巾,冬天戴着很暖和的。”

见她是特意给自己送猎物来的,潘宁顿也就不好再驱赶她了,“你刚才摔跤,不要紧吧?”

“没事,我穿得多,摔不疼。”扇珑咧嘴一笑。

“她的气消得真快,到底是小孩子。”潘宁顿感慨地想着,然后又想到了云踪,“假如云踪还在,也会觉得这姑娘很可爱吧。”

扇珑隔三差五的探望和陪伴让潘宁顿觉得,这个冬季也不是那么的难熬了。他的骨折已经彻底痊愈了,只是身上有几处枪伤会不时地疼痛难忍。

潘宁顿心里清楚,纵然自己的身体底子好,但毕竟是受了重伤,草药不比抗生素,有些地方恐怕是留下了后遗症。

但扇珑却不这么想,她坚持认为,潘宁顿除了外敷草药外,还应该口服一些特殊的草药。她特别强调,山里有一种叫做“克巴德霞”的蘑菇,在过去是用来救那些被黑熊拍到心脏的人的。在格鲁孜尔语里,“克巴德霞”就是“起死回生”的意思。

一天早上,扇珑兴冲冲地来到小木屋。“老潘,带上刀,跟我走。”她的脸蛋红扑扑的,一脸的兴奋。

“干嘛去?”

“你来嘛,来了就知道了。”扇珑却卖起了关子。

两人在山林中步行了很久,久到潘宁顿都觉得有点走不动了,而扇珑却一直是一副体力充沛的样子。潘宁顿不由得在心里感叹:到底是山里长大的孩子,走山路竟如履平地。

好不容易走到了目的地时,潘宁顿却赫然发现,他们正身处一个悬崖的边上。

潘宁顿看了眼悬崖下面的万丈深渊,警惕地问道:“你把我带到这儿来干什么?”

“救你呀。”扇珑一脸严肃地说,“这里就是‘克巴德霞’生长的地方,我找了好几天,才找到这里有一朵。”她指了指悬崖边上的一棵树。

潘宁顿定睛一看,在那棵树的背阴处,确实生长着一些蘑菇,但他不知道哪一种才是“克巴德霞”,“干嘛要这么费劲呢?你摘给我不就行了吗?还要我走这么远的路!”

扇珑瞪着他,“查木蒋蒋!这个人真笨!”她走到树下,指着一朵深红色的蘑菇说,“这种菌摘下来很快就干掉了,干了就没有用了。想要得到‘克巴德霞’的神力,就得当场嚼碎它,吞下去。”

潘宁顿大吃一惊,“那万一你认错了,这蘑菇有毒,我吃了不就完蛋了?”

“我怎么会害死你?”扇珑眼圈一红。她咬了咬嘴唇,忽然弯腰拔下了“克巴德霞”,然后站起身,毫不犹豫地丢进了嘴里,嚼吧嚼吧咽了下去。她的嘴角带着一点残余的红色碎屑,就像是她的怒火,“难怪别人都说汉人里没几个好人。”

说完,她转身就往山下走。

“对不起!”潘宁顿追了上去,“对不起,真的!”他有些惭愧地说,“我不是不相信你,实在是……”

扇珑停下了脚步,将她那轮廓鲜明的小脸扭到了一边,不愿意再看潘宁顿。

“我吃过很多苦,遇见过很多坏人。在我来到这里之前,发生过很多不好的事情,我的妻子……也死了。请你理解,我真的不敢随便相信别人。”潘宁顿吃力地说,“我没有针对你的意思,刚才是我不好,对不起。”

扇珑转过脸来,一双大眼睛里渐渐溢出了泪水,“我不会害你的。请你一定要相信我。”

潘宁顿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叹了一口气。

从那天起,两人的关系变得有些微妙。潘宁顿敏锐地意识到,这个年轻的女孩子对他的关心有些超出常人,但他不敢多想,也不愿多想,他的心,早已被仇恨填满。

在云踪被逮捕之后,潘宁顿悄悄去医院看过一回,当时云踪已经快要分娩了。无奈医院里的警戒实在是密不透风,潘宁顿根本无法劫走云踪。之后,没过几天,云踪就难产死了。

潘宁顿心如刀绞,但他不敢让自己崩溃,因为他还有一份责任,那就是他的儿子。

他带着儿子,藏在一间小旅馆里。他打算先找到莫傲骨,将儿子全权托付,然后就去复仇。可是,没等他打听到莫傲骨的消息,“不仁社”就找上门来了。在双方的殊死交战中,他的儿子死于乱枪之下。

妻子和儿子的惨死,像一柄重锤,将潘宁顿对这世界的美好幻想给击得粉碎。如今,他选择在这林中小屋里静养,只不过是像蛰伏的猛兽那样,在静静地等待着最好的时机。

扇珑当然不知道这一切,她只是没心没肺地给潘宁顿带野味、找草药。那天之后,她又断断续续发现了七八株“克巴德霞”,潘宁顿在服用了这种外表艳丽得有些吓人的蘑菇后,惊奇地发现,自己的旧伤真的不怎么疼了。

当春天的第一缕暖风吹进山林的时候,潘宁顿已经在小木屋中住了半年多了。他的伤都已经好了,而且薄伽猛也跟他说,好久没见过霓虹国人了。

但潘宁顿仍然不放心,他悄悄去镇上的集市转悠了几圈,发现没有人跟踪他之后,才放下心来。

确定自己安全无虞之后,潘宁顿便决定离开。在离开之前,他打算送薄伽猛兄妹一件礼物。

薄伽猛这时已经有了一个相好,并准备成家了。他对潘宁顿说起过,格鲁孜尔族有个风俗,那就是在新人成家之前,如果新郎能送一顶用彩虹雉的羽毛做成的帽子给新娘,那这段婚姻将会受到查木蒋蒋的无限祝福。

彩虹雉已经从猎户们的视线中消失多年,有些格鲁孜尔族人认为,彩虹雉已经灭绝了,但潘宁顿却在他洗澡的水潭附近发现过几只。

潘宁顿精心准备了陷阱,终于抓住了两只彩虹雉。他提着彩虹雉,兴高采烈地往小屋走去,他几乎可以想象到薄伽猛兄妹那瞠目结舌的表情。

但是,当他走到小木屋前的空地时,推门而出的女人却让他愣在了原地。

“你是谁?”

第一百四十章 公平交易

潘宁顿下意识地握住了腰里的刀,“你又是谁?”他警惕地盯着这个陌生的女人。

这个女人虽然不像扇珑那样白皙,但也算是格鲁孜尔族人中比较白的了。她的脸型十分清秀,眼睛也不小,只是鼻梁低了些,鼻孔有些大,破坏了整体的美感。

“你是小偷!”女人忽然将小木屋的门给带上了,她愤怒地说,“汉人!小偷!”

潘宁顿这才意识到,这个女人的口音几乎跟薄伽猛一模一样。他试探地问道:“你是薄伽猛的相好吗?”

“你认识薄伽猛?”女人似乎更诧异了,“那你不是小偷?”

“是薄伽猛让我住在这里的。”潘宁顿耐心地解释着,他注意到女人的目光里充满了不信任,“我都住了好几个月了。”

女人眼珠一转,“我不信!”

潘宁顿转念一想,撩起了自己的衣袖,将手腕上系着的一根带子展示给女人看。“这是薄伽猛给我的,他说这是附有查木蒋蒋神力的,系上了这个,在山中行走时就不会受到幽灵野鬼的伤害。”

女人半信半疑地检查了一下,“好吧,这确实是我阿妈缝的。她拿去庙里求过查木蒋蒋,想不到我哥会送给你。”

潘宁顿有如五雷轰顶。

“薄伽猛是你哥?你叫什么?你哥有几个妹妹?”他的脸色瞬间阴沉了下去,这一连串的问题几乎是下意思地脱口而出。

“你说什么傻话呢。我哥当然只有我一个……”女人的话还没说完,忽然“砰”一声响起,她摇晃了一下,倒在了地上。

一颗子弹正中她的眉心,绽放出了一朵血红的花。

潘宁顿手里的彩虹雉掉在了地上。

一瞬间,潘宁顿的脸上混杂着惊讶、愤怒、觉悟,他握紧了拳头,绝望地转过身去。

一脸笑意的扇珑站在不远处,她看了一眼潘宁顿,然后像平常一样,脚步轻盈地走了过来,唯一不同的是,她的手里拿着一支伯奈利M1。

她像是没有看见潘宁顿的表情似的,“老潘,都怪你。”她走到距离潘宁顿一米多的地方,停下了脚步,“要不是你,她就不会死。”

“你不是薄伽猛的妹妹!”潘宁顿怒火中烧,“你是谁?”

“猜猜看?”扇珑一脸天真,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猜不到吗?”

“我不想猜。”潘宁顿刚说完这句话,忽然“嗖”地一个箭步上前,一把夺过了扇珑手里的枪。他的动作迅捷得像是出涧的猛虎,但几乎是同一时间,他的手心传来一阵奇特的麻,麻得他快要握不住枪了。

扇珑的脸上仍然带着甜蜜的笑容,她对于自己被夺枪似乎一点也不感到意外。

潘宁顿用枪指着扇珑,“回答我的问题,我可以考虑给你一个全尸。”

“哈哈哈。”扇珑捂着肚子大笑了起来,那笑声清脆得像是屋檐下悬挂的风铃,“你这样一个高手,居然没有注意到枪的重量不太对劲?”

潘宁顿心里一沉,他听懂了扇珑的意思:这把枪里没有子弹。

“你只装了一颗子弹。”潘宁顿苦涩地说。

“毕竟是你,我小心一点,也没错吧。”扇珑脸上的笑容渐渐褪去。

“老潘,这女人是谁?”薄伽猛的声音传来,他手里拎着一捆木柴,脸上满是汗水。不等两人开口,他就大喊了起来,“阿妹!”

他扑到死亡女子的身边,“阿妹,你怎么了?”他看着女子的额头,声音颤抖地说,“为什么?”

他抬头看着潘宁顿,“为什么?”

潘宁顿一怔,他这才反应过来,枪在自己手里!他意识到薄伽猛没有听到他和扇珑的对话,便连忙解释道,“你听我说,你妹妹不是我杀的。”

薄伽猛踉跄着站了起来,“你的心比熊瞎子的皮毛还要黑。我救了你,你竟这样对我!”他抽出腰里的刀,朝潘宁顿扑了过去。

潘宁顿下意识地扔掉了手里的枪,接着就被薄伽猛扑倒在地。他并不想和薄伽猛打架,但后者双眼通红,接连朝他身上刺了好几下,显然是要跟他拼命。

潘宁顿狼狈地躲避着薄伽猛的攻击,他暗中提气,却感觉身上像是压着一车水泥,异常沉重。他几次试图推开薄伽猛,却根本推不动。他的心脏剧烈地跳动着,仿佛是要蹦出他的胸腔。

薄伽猛很快就占据了上风,他将猎刀对准了潘宁顿的脖子。潘宁顿喘着粗气,竭尽全力地挣扎着。

又是一声枪响,薄伽猛应声倒在了潘宁顿的身上,从他脑袋里迸射出来的血浆溅了潘宁顿一脸。

潘宁顿推开了薄伽猛,他顾不得擦脸,就从地上跳了起来,咆哮道:“你他妈疯了?为什么要杀他?”

“我要救你呀。”扇珑依旧甜甜地笑着,她似乎觉得自己的回答很有趣,竟忍不住“咯咯”笑出了声,“我都救了你好几次了,老潘。”

潘宁顿揩了一把脸上的血,咬牙切齿地说:“你他妈别装了,我知道你是‘不仁社’的。”

“人家才救了你,你居然这样凶,真过分。”扇珑后退了一步,“我知道你又想夺枪,因为现在枪里有子弹。”

潘宁顿瞪着她,没有说话。

“但是,你感觉自己的手脚都开始发麻,还有些使不上劲,对不对?你的心脏在‘蹦蹦’地跳,好像要跳出来啦。”扇珑将枪口对准了潘宁顿,“我都听到你的心跳声了呢。”

潘宁顿上前一步,“你在玩什么花样?”

“嘻嘻,你忘记‘克巴德霞’啦。”扇珑得意洋洋地说,“你以为你问过这个猎户,确定有这种蘑菇,而我又敢当着你的面吃下去,就代表没有毒?”

潘宁顿看着她那白里透红的脸,只觉得她是一条美女蛇,恨不得立刻掐死她。

“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克巴德霞’这种蘑菇,它也确实长得有点像我给你吃的那种。”扇珑不紧不慢地说,“可惜呀,你吃的不是‘克巴德霞’,而是‘赤红蝇伞’。”

“那为什么我没有死?”潘宁顿无比揪心,他才意识到自己之前太过信任扇珑了。

“因为‘赤红蝇伞’的毒是慢性的。假如你今天没有这样激动,也没有跟那个猎户搏斗,那么你体内的毒也许就不会发作,这种毒完全受制于你的剧烈运动。”扇珑答道,“所以,就算你现在扑过来夺枪,我也不怕。”她做了个鬼脸,“你拿到枪,也开不了,你的心脏跳得太快了,你的眼睛也会无法对焦的。”不等潘宁顿说话,她又补充道,“但是呢,你还是应该感谢我,因为,‘赤红蝇伞’的毒性近似麻醉,所以你身上那些伤口都不疼了呢。”

潘宁顿强忍着怒气,“你还不如直接杀了我。”

“我干嘛要杀你?”扇珑瞪着他,“你死了,我去哪儿找琥珀宫?”

“你休想从我嘴里挖到一个字!”潘宁顿知道自己死期将近,反而平静了一些,“我大哥会帮我报仇的,你也不用得意太久。”

“你大哥?”扇珑放声大笑,“你真是笨得让我想哭。”她讥讽地说,“你说的是莫乌斯吗?他和叛徒钟梵霄一起死了,被中国警方当场击毙。你不会不知道吧?”

潘宁顿瞬间感到一阵心悸,他不敢置信地看着扇珑,“你在胡说八道。”

“你爱信不信。”扇珑举着枪,冷笑着说,“等你在黄泉路上看到你大哥,记得替我问声好。”

潘宁顿抬头仰望着天空,在这寂静的森林中,他似乎真的能听见自己的心跳,那声音像是由废旧座钟上的钟摆发出的,不但毫无规律,而且空洞又绝望。他闭上眼睛,看见了兄长、妻子、儿子的脸庞,而记忆的碎片裹挟着宿命的痛苦,如同汹涌的洪流,直冲进他的心里。

汉诺威家族,只剩他一人了。

想到这一点,他忽然不想死了。

潘宁顿睁开眼睛,看着扇珑,“如果我告诉你琥珀宫的下落,你能保我不死吗?”

扇珑吃惊地看着他,“你不会骗我吧?”她的睫毛“刷刷”地眨动着,“你真的知道琥珀宫在哪里?”

潘宁顿点点头,“琥珀宫的下落刻在两件信物上,其中一件,在我大哥手里,另一件,在我手里。”他假装迟疑了一下,“不过,要是我大哥真的死了,那你们拿到我这件信物,也没用。”

“这一点你不用操心,我们就算掘地三尺也会找到莫乌斯的尸体。”扇珑镇定地说。此刻,她看上去不再是天真烂漫的小姑娘,而是一个训练有素的杀手。

“我保证不骗你,你能保证我性命无忧吗?”潘宁顿做出一副怀疑的样子,“我杀了很多‘不仁社’的人,他们恐怕不会放过我。”

“这个,你大可放心。”扇珑忽然用日语说道,“只要你助我找到琥珀宫,我就把你藏起来,然后给你改名换姓,让你隐居。这交易怎么样,公平吧?”

潘宁顿听着她那纯熟而流利的日语,有些吃惊,“你居然不是中国人。”

扇珑冷冷地看着他,“我当然不是中国人。”她抬起下巴,傲慢地说,“我是九条雪绘,九条晴臣的妻子,‘不仁社’的当家主母。”

潘宁顿惊呆了。他虽然知道九条晴臣在这两年娶妻生子了,但他没有想到九条晴臣的妻子会是这样的年轻,而且还伪装成了猎户的妹妹,在他身边潜伏了半年之久。

“看你的表情,还真以为我是未成年?”九条雪绘晃了晃枪口,“我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了。”她嗤笑一声,“男人真好骗,看见长得好看的小姑娘,就以为对方没脑子。”

潘宁顿无言以对,他确实被这女人给骗了。实际上,假如今天薄伽猛的妹妹没有出现在这里,他还不知道要被骗到什么时候。

“你在打什么鬼主意?”九条雪绘戒备地盯着他。

“我只是感叹,你说的都对。“潘宁顿苦笑了一下,“你既然是‘不仁社’的主母,那你说的话必然有些分量。我会带你去藏信物的地方,也希望你说话算话。”

“什么意思?信物不在你身上?”九条雪绘蹙起了眉头,“你藏在什么地方了?我让人去取。”

“我带你去,离这里不远。”潘宁顿答道,“我不能直接告诉你藏在哪儿,不然,万一你知道地点后转头就开枪,那我就死得太不划算了。”

“学聪明了嘛。”九条雪绘微微一笑,然后晃了晃手里的枪,似乎是在警告,“好,那你带路。”

两人一前一后,往树林深处走去。

此时已是三月中旬,树林里弥漫着潮湿的水汽,空气如雨后一般湿润。到处都是高耸入云的大树,粗壮的树干散发着古老而又威严的气息,让人一看就觉得有压迫感。这些常绿的高大乔木像是一群沉默的指路人,指引潘宁顿和九条雪绘行走的方向。

“你当初是怎么找到我的?”潘宁顿打破了沉默。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九条雪绘简短地答道。

潘宁顿皱了皱眉头,“真难为你们了,这深山老林的,居然都能找到我。”

“除非你完全与世隔绝,不然,我们一定能找到你。”九条雪绘冷冰冰地说,“救你的那个家伙嘴巴确实很严,不过,他没有发现跟踪者的能力。”

潘宁顿叹了一口气,“我很奇怪,九条晴臣居然会娶了你。”

“你什么意思?”九条雪绘听出了他语气中的嘲讽,顿时大怒,“我怎么了?”

“你不知道你丈夫一直都喜欢一个中国女人吗?”潘宁顿回头看了她一眼,目光中满是怜悯,“他恨我入骨,很大的原因是我娶了他的心上人。”

“你说云踪那个叛徒?哼。”九条雪绘一脸鄙夷,“我不跟一个死人计较。”

潘宁顿心中一痛,“要不是你们穷追不舍,云踪也不会死。”

“你还不如说,要是你当年没有带走她,她就不会死。”九条雪绘不以为然地说,“不过,还是要多谢你把她带走,省得我看了心烦。”

说完,九条雪绘忽然笑了起来,“对了,顺便告诉你件事吧。”

她那副似笑非笑的样子让潘宁顿的心提了起来,“你说。”

“云踪的尸体被社长带回去了。”九条雪绘虽然说得轻描淡写,但她的眼神却泄露了她内心的仇恨,“说什么不能让她死在异国。哼,本来就是中国人,死哪儿不是死?”

潘宁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然后,他用尽量平静的口吻说:“到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 不辞而别

九条雪绘打量了一下周遭,“你确定是这里?你好像没做什么明显的标记啊?不要跟我耍……”

她的话还没说完,潘宁顿忽然往前窜了一步,同时在树干上重重地拍了一下。

九条雪绘惨叫了一声,整个人像一只猎物一样被地上隐藏着的绳网给倒吊了起来。她的反应很快,刚离地就朝潘宁顿的方向开枪了,但潘宁顿早已躲到了大树的后面。

九条雪绘一口气打完了枪里的子弹,接着就开始摸索身上的武器,想要割断绳网。然而,她整个人倒吊着,动作变得非常笨拙,她艰难地摸索了半天,可是怎么也摸不到靴筒里的小刀。

潘宁顿从树干后面走了出来,“你现在头朝下,颅内压升高,很快就会眼球充血,脑袋发胀,判断能力大幅度下降。”

九条雪绘气得破口大骂,“混蛋!你这样偷袭算什么?”

“你没有偷袭过?”潘宁顿冷冷地说,“这陷阱本来是套赤麂用的,现在看来,对付你也不错。”

“你所谓的信物根本不在这儿!”九条雪绘终于反应了过来,“你骗我!”

“你难道没骗我?”潘宁顿活动着手脚,“你不会真以为我会蠢到相信你的鬼话吧?给我改名换姓?哈哈哈。”他仰天大笑,“我和云踪之前就是隐姓埋名,你们放过我们了吗?”他朝地上吐了一口口水,不屑一顾地说,“霓虹国人的话,我一个字也不会信。”

九条雪绘涨红了脸,“我刚才没骗你,真的!”她急得声音都带了哭腔,“云踪死了,我也没有情敌了,只要能拿到琥珀宫的信物,我就在社长面前立下了大功!我没有必要杀你!”

“你说的社长,不就是九条晴臣那狐狸吗?”潘宁顿讥讽地说,“可惜我太了解他了。我实话跟你说吧,就算你找到了琥珀宫,他最多也就是感激你一下,他心里的人还是云踪,永远不会有你的位置。”他瞟了一眼九条雪绘,“我想,这一点,你应该比我清楚。”

九条雪绘咬住了嘴唇,她咬得是那样用力,几乎要将薄唇给咬破了。

潘宁顿略带同情地说:“我听云踪说过,同‘不仁社’来往最密切的家族是西园寺。我猜,你的娘家就是西园寺吧。可惜,西园寺实力再强大,也只有给九条晴臣打工的份儿,他娶你,不过是为了你的‘嫁妆’。”

九条雪绘勃然大怒,她死死地瞪着潘宁顿,似乎是想用目光将后者大卸八块。“然而,你老婆还是死了,你们都爱她,但是她死了,变成一堆白骨和臭肉了!”她放肆地大笑了起来,而因为头朝下,她没笑几声,便开始咳嗽。

潘宁顿等她咳嗽完,才不慌不忙地说道:“我可以杀了你,但也可以放了你。”

“说出你的条件吧。”九条雪绘闭上了眼睛,她原本就已经很不舒服了,此刻越发觉得头痛起来。

“告诉我云踪被九条晴臣藏在哪儿了,我就放了你。”潘宁顿一字一顿地说。

九条雪绘沉默了一会儿,“你是在装傻?还是在试探我?”

潘宁顿被她问得一头雾水,“装傻?装什么傻?”

九条雪绘又咳嗽了起来,“社长花那么大工夫去找琥珀宫,不就是为了云踪这个贱人吗?”

潘宁顿上前狠狠地抽了她一记耳光。

“我说的是真的!没有人知道云踪在哪儿,只有社长知道!”

“云踪和琥珀宫有什么关系?”潘宁顿提高了声音,“你再胡说八道,我立刻杀了你!”

“你作为汉诺威的传人,居然不知道?哈哈哈哈!”九条雪绘夸张地大笑了一阵,“这简直是我听说过的最滑稽的事情了。”

潘宁顿忍无可忍,他从腰后抽出佩刀,对着九条雪绘的肩膀捅了一刀。“我的耐心有限。”

“是呀,谁不知道你是‘あしゅら’呢?”九条雪绘忍着疼痛,“但是,我真的不知道云踪在哪儿。”

潘宁顿沉默了一会儿,“那九条晴臣为了云踪寻找琥珀宫又是怎么回事?假如我没有记错的话,‘不仁社’从1874年就开始寻找琥珀宫了,那会儿,云踪的爷爷都还没出生呢。”

“以前的事我不知道,也不感兴趣。”九条雪绘似乎不愿多说,“这些问题,你为什么不自己去问社长呢?”她忽然笑了一下,“噢,对,我忘记了,你中毒了,可能扛不到去东京了。”

“你也吃过那种蘑菇,你肯定有解药。”潘宁顿镇定地说,“我也不问别的问题了,解药交出来,我们的恩怨就一笔勾销。”

“第一,我不知道解药是什么。第二,我就算有解药,也不会给你。”九条雪绘瞪大了双眼,“你以为我会上当?九条家和汉诺威家仇深似海,一句话就一笔勾销?”

潘宁顿看着她那双充满恨意的眼睛,长叹了一声,“再见。”

说完,他一刀捅进了九条雪绘的脖子。血像是开闸后的洪水,喷涌而出,九条雪绘翻着白眼,身体剧烈地颤抖了起来。潘宁顿是如此地轻松,仿佛只是在杀一只小鸡。等九条雪绘彻底断气以后,他一跃而起,将绳子给砍断了。

他面无表情地蹲了下来,然后抓着九条雪绘的头发,连着绳网,将她的头颅从脖子上慢慢割了下来。

潘宁顿提着九条雪绘的头颅回到了林中小屋,他将薄伽猛兄妹埋在了小屋前的空地上,然后将九条雪绘的头颅端端正正地摆放在两个小土包之间,当做祭奠。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变态?”潘宁顿说到这里,忽然停下了。

万国侯坐在单人沙发上,杯子里的酒早已喝光。他放下酒杯,“你是死过一回的人了。”他莞尔一笑,“我也是。”

“所以,我们都去过地狱。”潘宁顿低声说。

“那里空空荡荡。”万国侯凝视着对方,目光中蕴含着千言万语。

“因为。”潘宁顿接话说,“魔鬼都在人间。”

“铛铛铛……”报时的钟声响了,已经凌晨三点了。

“再来点酒吗?”万国侯问道。

“不了。”潘宁顿摇摇头。他从窗边走回到椅子旁边,坐了下来,“我已经很长时间不喝酒了,今天算是破戒。”说到这里,他的神情有些阴沉,“上次喝酒,是在2011年。我看到新闻,说阴阳关有两个金色眼睛的犯人越狱身亡。”

他叹息着说:“我很难过。因为我在92年逃离了韩城之后,竟从没想过大哥可能是被警察给抓了。”

万国侯淡淡地说:“而且,你觉得只要他活着就一定会想办法和你取得联系,但他一直没有出现,那自然是死了。”

潘宁顿苦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所以,你在千枫学院开枪,是因为你确信爷爷已经不在人世了,是吗?”

“不完全是这样。”潘宁顿有些伤感,“虽然除了眼睛的颜色以外,你和年轻时候的大哥简直一模一样,但我仍然不相信你是大哥,所以,我在开枪前,试探了你一下。”

“是那个奇怪的手势吗?”万国侯立刻回想起了潘宁顿的握枪姿势。

潘宁顿伸出了小拇指,“我学射击的时候才九岁,根本拿不动那么重的枪。当时我喜欢伸出小拇指,觉得这样可以平衡一下。”他的表情柔和了几分,“那时,大哥一看我这样握枪就会骂我。后来,我渐渐改掉了这个坏习惯,但是,我偶尔还是会故意做这个手势来逗大哥。他只要一看见我伸出小拇指,就会说‘finger’。”

“所以你在开枪前做了那个手势。”万国侯恍然大悟,“而我并没有说‘finger’。”

潘宁顿耸耸肩,“帮我跟你女人说声对不起,我也没想到她会挡枪。”

万国侯笑了笑,没有否认月漱落是“他的女人”。他打量着潘宁顿,“以你的年龄来说,你的身手真是不错。”

潘宁顿撇撇嘴,“我当年被九条雪绘那个贱女人骗了,吃了太多的毒蘑菇,后来,我花了很长时间去找解药。”

“显然,你找到了。”

“但我花的时间太长了,有些神经损伤是不可逆的。”潘宁顿略有些遗憾地说,“不然,你怎么可能是我的对手?”

万国侯微微一笑,没有反驳,“对了,你去苏州做什么?”

“寻找一件重要的东西。”潘宁顿答道,“确切地说,是寻找琥珀宫里最重要的东西。”

万国侯一脸诧异,“琥珀宫我已经找到了啊!”

“你觉得‘不仁社’不计一切代价想要得到琥珀宫的原因是什么?”潘宁顿瞪大了眼睛,“那些价值连城的琥珀只是他们的目标之一,他们真正要找的,是琥珀宫里的一块特殊的琥珀。”

“特殊的琥珀?”万国侯一怔。

“这块琥珀被称为‘R’,至少,在我们的祖先曾找到的文献中,单独的‘R’通常都是指这块琥珀。”潘宁顿说道,“这块琥珀的来历非常复杂,不同的文献记载了不同的说法。但有一点基本可以确定,那就是在我们的祖先拿到它之前,它一度是沉睡在千秋教的地宫里的。”

万国侯眨了眨眼,“所以,是我们的祖先从千秋教地宫里取走的?”

潘宁顿摇了摇头,“不知道莫礼逊是从哪里找到的,总之,他将这块‘R’放在了琥珀宫中,而‘不仁社’的祖先去参观时,自然毫无意外地看到了。”

“这个‘R’究竟神奇在哪里?”万国侯忍不住问道。他回忆起科顿写的海底密信,确定自己根本没有看到过相关的描述。

潘宁顿刚要说话时,响起一阵“叩叩叩”的敲门声。

“进来。”

进来的人是T3,他的脸色有些疲惫,“侯爷,月总管醒了,她想见您。”

万国侯略一思忖,“好,我马上过去。”他起身对潘宁顿说,“假如方便的话,我想请你等我回来。”

“我哪儿也不去,这儿比我住的地方舒服多了。”潘宁顿咧嘴一笑,“让你的手下给我弄点吃的吧,我快饿晕了。”

万国侯微微一笑,“T3,你去安排一下。”

当他走到门口时,潘宁顿又叫住了他,“等一下。”

万国侯转过身来。

“能再看到汉诺威的人,我真的很高兴。”潘宁顿的眼中闪动着真挚的喜悦的光彩。“See-you-later,boy。”

万国侯看着这个饱经沧桑的老人,他的脸上写满了平静和从容。人生的惊涛骇浪没有击垮他,他也不屑于轻易与谁争斗。他不需要任何人同情,甚至不需要任何人理解。他衣着平凡,但却像是披着铠甲的战神,背负着家族的宿命,坚定地沿着自己的方向前进,永不回头。

万国侯的心中有些颤动,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笑着鞠了一躬,然后转身离开了房间。

月漱落的脸色仍然苍白如纸,她一看见万国侯走进房间,便急着想要坐起来。“你别乱动。”万国侯用命令的口吻说,“老实待着。”

“子弹的碎片都取出来了吗?”万国侯冲姜汝砺点点头。

“嗯,手术挺顺利。”姜汝砺简单地汇报了一下,然后知趣地带上门,出去了。

万国侯走到床边,弯下腰,轻轻抚摸着月漱落的头发,“傻丫头,下次不要再强出头了。”

月漱落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我没有想那么多。”

“所以我才心疼你。”万国侯轻声说,“你是我的管家,不是我的保镖。这样的事情,以后不许再发生了。”

“是。”月漱落温顺地答道。

与此同时,T3为潘宁顿送上了美食。后者也不客气,立刻大快朵颐了起来。T3虽然不喜欢这个人,但还是恭敬地说:“您不用急,一会儿还有其他的菜。”

潘宁顿乜斜了他一眼,“你管我怎么吃?”

T3被他一顿抢白,有些无语,“那您慢慢享用。”说完,他就出去了。

潘宁顿吃了一会儿,忽然听到房门口传来奇怪的声音。他警觉地放下了盘子,然后蹑手蹑脚地朝门口走去。

“あしゅら!あしゅら!”一个装腔作势的声音在喊他。

潘宁顿脸色一沉,这是以前不仁社的人对他的称呼。他紧张地环视了一圈,拿起了柜子上的空酒瓶。

潘宁顿贴在门框边等了一会儿,当那个声音再次响起的时候,他立刻愤怒地拉开了房门。

然而,门口静悄悄地,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一支亮着播放灯的袖珍录音笔躺在地上。

潘宁顿将录音笔关掉,然后轻声走到走廊两侧,检查了一遍,但他没有发现任何人。

他纳闷地回到了书房,刚关上门,他便发现地上有一张折叠起来的小纸条。他拿起纸条,打开一看,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了起来。

潘宁顿收好纸条和录音笔,思索了一会儿,然后走到窗前,打开窗户,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

第一百四十二章 重阳之跃

10月21日,重阳节。

这天,善家举办了“情满人间”重阳庆祝活动,妇联和民政局都派人参加了。隋青柳一向不喜欢凑热闹,便躲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敲键盘。善家的老人健康档案已经有阵子没更新了,是时候给他们重新做一次体检了。虽然院长是她丈夫,但她还是得按照章程起草一份申请报告。

想到这里,隋青柳摇了摇头,然后接着往下打字。

“啪”,一滴水落在了办公室的落地玻璃窗上。隋青柳瞟了一眼电脑上的时间,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在电脑前坐了很久。

此时已是下午四点。

隋青柳转过身去,看着窗外。雨珠先是分散地落在窗子上,俄顷,就渐渐变得密集起来。那飞泻而下的雨阵,既像是无助的哭泣,又像是愤怒的咆哮,隋青柳不觉看呆了。

门口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进来。”

进来的人是办公室主任鞠隐,她看着隋青柳,咧嘴一笑,“隋院,在忙?”

“没有,怎么啦?”隋青柳不太喜欢这个有点狡猾的中年女人,但不可否认对方的工作能力确实很强,尤其善于和政府部门打交道,而这恰好是隋青柳最不擅长的。

“下周一有董事会例会,您看……”

隋青柳想了想,“我可能有事,就不参加了。”实际上,就算她参加,也没什么意义,例会不过是听俞镜泊和高靳以及一个所谓的代表各抒己见罢了。她这样想着,忽然觉得有些厌烦,“以后,董事会例会不要再提醒我了,给我看一下会议记录就行了。”

“好的。”鞠隐一口答应下来。

这时,一阵风吹过,隋青柳本能地抖了一个激灵,她这才注意到窗子没有关严实,还留有一条很细的缝隙。秋风裹挟着雨水,拼命地往屋子里钻。

鞠隐也注意到了,她赶紧快步上前,将窗子关好,“一定是清洁工忘记关了。”她抱歉地笑了笑,“我回头就批评她们!”

隋青柳正要说话,忽然脸色一变。

鞠隐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只见对面善家二期的一栋楼的楼顶上,一个人正面对着她们。那人低着头,坐在楼顶边缘,仿佛随时都会坠落下来一般。

“那……那是谁?”隋青柳脸色煞白,像是遭受了极大的惊吓,“她要干什么?”

鞠隐也有点紧张,但不像隋青柳那么惊慌,“我马上去找人看看,或许是附近的哪个居民在看风景。”

“外面下着大雨,她在楼顶看风景?”隋青柳拔高了声音,吓了鞠隐一跳。

“您别担心,我马上找人去看!”鞠隐说着就冲出了房间。

隋青柳扑到了窗户边上,她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一种“大难临头”的感觉使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她的视力不错,她能清楚地看到那个人是长头发,所以应该是女人,而且好像有一点年纪了。她在心里拼命地回想:俞镜泊说过,这栋楼是二期当中距离一期最近的一栋,只有大概80米远。

但鞠隐想要过去,就必须得从善家门前那条马路上绕。

想到这里,隋青柳下意识地数了起来,“……八、九、十、十一、十二。”数字越来越大,她的心也越来越沉重,她猛然意识到,如果那女人从十二楼的楼顶跳下去,那必死无疑。

隋青柳焦急地看着,不敢移开视线,远远看去,那女人佝偻着腰,身形瘦小。她穿着一身浅蓝色的衣服,乍一看很像是老式的病号服。

不知道为什么,隋青柳突然打了一个寒颤,某些不愉快的记忆瞬间在她的脑海中苏醒了。

她的心里渐渐生出了一种恐惧:这女人越看越像韩诺惟的母亲!

隋青柳使劲甩了甩头,她告诉自己:韩诺惟的母亲早就死了,她不可能还活着,更不可能出现在这里,一定是自己在胡思乱想。她用力闭上了眼睛,然后深呼吸了好几次,才慢慢睁开眼睛。

只见那个女人突然站了起来,像一只鸟一样,伸开双手,摇摇晃晃地站在楼顶的边缘。她的脸正对着隋青柳的办公室,但是隋青柳看不清她的表情。然而,隋青柳却莫名地觉得心里发毛:这女人是不是在笑?

雨下得更大了,天色昏暗,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深秋肃杀的寒意。

而对面楼上的女人却似乎完全不在意这疯狂得像是要将人吞没的大雨,也不在乎自己早已被淋湿,她只是呆呆地站在楼顶,仿佛一个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

隋青柳在窗子前面烦躁地踱着步子,她很想冲到善家二期去看看,但她又惧怕面对那个女人。

这时,她听到隔壁传来“砰”的关门声。接着,俞镜泊一脸铁青地走进了她的办公室。

俞镜泊二话不说,径直走到了窗前。他定睛一看,顿时愣住了,然后本能地后退了一步,“这人是谁?”他像是在问妻子,也像是在问自己。

隋青柳沉默了一会儿,“老公,我觉得她像韩……”

“不要说那种傻B话。”俞镜泊粗鲁地打断了她,“你的眼睛是望远镜吗?下雨天还能看这么清楚?”

他那讥讽、又带着辱骂意味的话让隋青柳愕然,后者立刻赌气地扭过头去看着窗外,不想再说话。

“说不定是什么碰瓷的,也可能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的。”俞镜泊没好气地说,“这种大冷天,跑到一栋没有完工的大楼上装神弄鬼,肯定不是什么好人。”

隋青柳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没有说话。有些话,于夫妻之间是禁忌,她心里很清楚。

她呆呆地看着对面楼上的女人,终于忍不住问道,“鞠主任还没有赶过去吗?”

就在这时,那女人像是感应到了隋青柳和俞镜泊的关注似的,忽然歪了歪头,接着,她招了招手,然后纵身一跃。

“啊!”隋青柳吓得尖叫起来,俞镜泊骂了一句“操”,然后迅速关上了办公室的门。他冲到隋青柳身边,用力地捂住了后者的嘴巴,“你疯了?想干嘛?”

隋青柳痛苦地眨着眼睛,无力地瘫坐到了地上,她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疯狂地往下坠落。

“她要自杀,和我们有什么关系?你这样大呼小叫的,别人听到了,还以为是我们害的!懂吗?”俞镜泊也跟着蹲了下来。

他神情阴狠,语气中的凶恶令隋青柳惊讶不已。

“你赶紧去洗把脸,等下鞠主任肯定还要回来汇报的,让她看见你这样还得了?”

见隋青柳没有反应,俞镜泊急了,“你听到我说的话了吗?”

隋青柳眼泪汪汪地点了点头,俞镜泊这才松开了手,“乖,别闹了,去好好收拾一下。”他亲吻了一下隋青柳的脸蛋,“刚才是我不好,太凶了,对不起,我是着急呢,不是有意识凶你的。”说完,他又亲吻了两下隋青柳的额头。

隋青柳没有说话,她从地上爬起来,径直走进了套间里的盥洗室。

几分钟后,她回到了俞镜泊的面前,虽然眼睛还是肿的,但看起来总算是比较平静了。

“好老婆,别生我的气啊。”俞镜泊抱着她,“我也是太着急了,怪我。”

这时,有人敲门。俞镜泊放开了双手,“进来吧。”

进来的人是鞠隐,“俞院,隋院。”

“鞠主任,究竟是怎么回事?”俞镜泊问道。

鞠隐苦笑着说:“一个不知道哪儿来的老太太,疯疯癫癫的。”

“不是善家的人?”俞镜泊稍微放心了一点。

“不是,我已经让人清点过了,善家没有人往外跑。”

“好。那我过去看看。”俞镜泊说着就往外走。“鞠主任,你注意一下员工的情绪,防止有人造谣瞎传。”

“是。”

隋青柳立刻脱下了工作服,她一面匆匆套上自己的针织外套,一面快速地往外走。到了电梯口,隋青柳终于追上了丈夫。

“你来干什么?”电梯门关上后,俞镜泊没好气地问道。

隋青柳有些委屈地说:“我不能看吗?”

俞镜泊抓了抓头发,没有回答,而是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还好那帮当官的已经回去了,不然,我非疯了不可。”

他眉头紧锁,“可恶的施工材料挡住了视线,也不知道老太太摔成啥样了。”

隋青柳哆嗦了一下,没有说话。

当两人走进善家二期的大门时,俞镜泊立刻吃了一惊。他原本以为下雨天不会有什么人看热闹,然而,那栋大楼的下面还是聚集了几个过路的人,有人推着电动车,有人拎着菜篮子。俞镜泊看了一眼大门,明显是工人下班时没有上锁,他暗骂了一声,然后摇了摇头,“真是一帮废物,连个门都锁不好。”他打量了一下,这几个人都很面生,其中没有善家的员工,这多少给了他一点安慰。

二期最靠外的这栋楼共有十二层,外墙才贴了一小部分瓷砖,玻璃也没有安装完毕,显然是仍处于修建当中,只是因为下大雨而暂时停止了施工。

俞镜泊撑着伞,往大楼走去,他的心脏剧烈地跳动着:千万别死了,千万别死了!他不停地祈祷,只求在救护车赶到之前,老太太不要断气,不然就麻烦了。他手头仅有的那点周转资金还是靠卖车换来的,假如善家二期不能如期完成,那他就亏大了。

他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紧张地跑到了围观的人群中间。

“老太太呢?”他大喊着。

“什么老太太?”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不客气地说道,“你撞到别人了,也不道歉?”

俞镜泊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撞到了男子的肩膀,他连忙道歉,接着又问道,“你们没有看到老太太跳下来?”

“没有,什么也没看到。”另一个青年男子说道,说完就悻悻地走开了。

围观的人群很快散去,俞镜泊盯着地面发呆,地上只有雨水冲刷的痕迹,没有血,也没有人。

这时,隋青柳终于赶到了,她穿着一双小羊皮高跟鞋,在雨水中走得狼狈不堪。

俞镜泊看了一眼隋青柳,然后掏出手机,拨通了鞠隐的电话。然而,对方的电话占线,这简直要把他给气坏了。他又接连拨打了三次后,总算打通了,不等对方说话,他就气急败坏地吼道,“你死到哪儿去了?”

鞠隐嗫嚅着说:“我刚才在打110。”

“什么?!”俞镜泊简直要气炸了,“你为什么要报警?”

“员工都在议论这件事,有人说已经看到网上有微博在讲这件事了。我怕闹大了说不清楚,就报警了。我想,有警察处理,我们也能省点事……”

“妈的!”俞镜泊挂掉了电话,这是他头一次对员工说脏话,可见他是真的气疯了。

隋青柳走到他的身边,担忧地说:“老太太不见了,围观的人也都散了。”

俞镜泊咬牙切齿地说:“不知道是哪个地方跑出来的疯婆子。”

“可是……”隋青柳被他的吼叫吓得缩了一下肩膀,“老公,她跳楼是我们亲眼看到的,为什么地上没有人呢?”

“不知道!”俞镜泊不耐烦地甩出一句话,“这件事你就当做不知道,等下警察到了,我来处理。”

隋青柳沉默地点了点头,她的双眼红得像是炽热的火焰,或许是因为刚被雨水淋过,或许,是因为无声的痛哭。

与此同时,在和这栋楼相距不远的一辆福特E450里,一个老太太正用毛巾擦着头发。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于是顺手擤了一下鼻涕,然后擦在了毛巾上。

“谢谢导演,下次再有这种活儿,再来找我啊。”她笑眯眯地从K1手里接过一个信封。

“你快走吧,给。”K1递给她一把雨伞,“记住啊,你可是跟剧组签了保密协议的。”

“放心吧,导演,我上道得很呢。”老太太笑逐颜开,她扔下毛巾,拉开车门,下车了。

K1目送老太太走远后,才冲副驾上的Z2咕哝道:“今天你可算过足了拍戏的瘾了吧?”

Z2转过头来,笑嘻嘻地说:“太好玩了,吊车、威亚,还有望远镜、群演,我都快要爱上拍戏了。”

“玩够了就回去吧,侯爷还等着我们呢。”K1有点心虚地说,“今天花了不少钱,回头月总管又要批评我了。”

第一百四十三章 神秘电话

10月24日。

多云的午后,隋青柳送俞镜泊出门,“如果要喝酒,你就少喝点。”她絮絮叨叨地说着,“你看你都有脂肪肝了,不能总喝酒。”

俞镜泊不以为然地说:“应酬嘛,又不是我想喝的。”

“你最近应酬也太多了,晚上喝就算了,白天也喝。”隋青柳不高兴地说。

“放心吧,我会尽量少喝的。”俞镜泊亲吻了一下她的脸颊,如蜻蜓点水一般,“今天是星期六嘛,你也知道,好不容易才凑齐了这帮民政局的人。”他看着隋青柳的眼睛,温柔地说,“老婆,我可能要晚点回来,晚饭不用等我了。”

“知道了。”

俞镜泊一边转着手里的车钥匙,一边走下了台阶,“老婆大人,小的忙去了!”

隋青柳抿嘴笑了一下。她关上门,看着客厅发了一会儿呆,然后走上了楼梯。

在二楼,俞以渐的房间门像往常那样紧闭着。她敲了敲门,里面很快传出俞以渐不耐烦的声音,“我不饿!”

“宝贝,你在睡午觉吗?”隋青柳关心地问道。

“干嘛?”

“我就是问问。”隋青柳叹了一口气。自从中秋节被俞镜泊打了一顿以后,俞以渐就变得特别不喜欢说话,平时对她也是爱答不理的。

“我一会儿就睡!”俞以渐喊道。

“宝贝,你开一下门,妈妈有事情跟你说。”

一会儿之后,俞以渐不情愿地打开了门。隋青柳一眼就看到了凌乱的床铺,还有亮着屏幕的电脑,以及被随意地丢在键盘上的耳机。

“宝贝,妈妈有事情要出去一趟。”隋青柳看着他键盘旁边的一筒“品客”薯片,忍住了想要批评他的冲动。

“哦。”俞以渐有点不耐烦,他那表情像是在说,“这点破事儿有必要通知我?”

“爸爸有事,可能要很晚回来。你下午一个人在家,要乖乖的啊。”

“知道了,我又不是小学生。”俞以渐将手放在门把手上,“还有什么事情?”

“你要是饿了,冰箱里有蛋糕,有酸奶,还有鸡翅和香肠。你自己记得吃。”隋青柳耐心地说,“鸡翅和香肠要加热一下再吃,吃凉的会闹肚子的。用微波炉就行,‘加热模式’,要热一分半才行。”她想了一下,又补充道,“还有,微波炉用完了,记得把插头拔下来。“

“知道了!”俞以渐点点头,脸上的肉跟着一阵颤动,“还有什么要说的?”

“少吃点薯片,这个东西不健康。”隋青柳说,“你应该多吃水果,又健康又不容易胖……”

她的话还没说完,俞以渐就“砰”地关上了门。

隋青柳无奈地说:“玩累了就睡会儿啊!注意眼睛,别离太近了!”

房间里面传出一阵电脑游戏的音乐声,显然,俞以渐拔掉了耳机,打开了音响。

隋青柳回到卧室,看着镜子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她换了一身外出的衣服,拿起手提包和车钥匙,出了家门。

隋青柳将车开到了一座高层写字楼的楼下。她已经有半年多没来过这里了,想到这一点,她的心情有些沉重。

姜汝砺的诊所还挂着牌子,但前台处已没有接待员,实际上,诊所所占的这半层楼根本就看不到人。令人窒息的安静使得隋青柳下意识地放慢了自己的脚步,但她的高跟鞋撞击到地砖,仍然发出了清脆的声响,她不禁心慌起来。

“你真准时。”姜汝砺出现在走廊的另一端,手里捧着一大壶清水,“我想着今天是周末,你说不定会堵车的。咖啡还没做好。”

“今天比较顺利。”隋青柳忧郁地笑了一下,“姜医生,就你一个人了?”

“是的,我本来已经不做诊所了,但是这里的租金当初是交了两年的,也不给我退。”姜汝砺微笑着说,“进来吧。”他用膝盖轻轻顶开了办公室的门。

“侯爷不给你报销吗?毕竟是他雇佣你,才导致你放弃了这边的生意呀。”隋青柳快步上前,跟着走了进去。她打量了一下,办公室里的摆设都没有动过,熟悉的环境让她感觉轻松了一些。

“我真希望侯爷在场。”姜汝砺开玩笑地说,“这样他就能听到你这句话,考虑给我加点薪水了。”他一指沙发,“坐。”

隋青柳在沙发上坐下,姜汝砺则走到吧台后面,开始煮咖啡。

“你这半年睡眠如何?”

“还行。”隋青柳答道,她犹豫了一下,又改口说,“基本上没怎么做恶梦了,但还是睡得比较浅,容易醒。”

“你只要规律作息,平时注意适当锻炼,睡眠应该是可以改善的,毕竟你现在不失眠了。”

“嗯。”隋青柳抓着自己的手提包,有些心不在焉。她看了看窗外,又看了看忙碌的姜汝砺,似乎欲言又止。

“好了,等会儿就能喝上热咖啡了。”姜汝砺终于从吧台后面走了出来,他用一条干净的白毛巾擦了擦手上的水,然后将毛巾挂到了墙上的粘钩上。

隋青柳等他坐到电脑桌后面,才说道:“姜医生,我真的没有打扰到你吗?”她略微有些局促地说,“以前我都是提前一个星期就约你了,今天比较特殊,是临时给你打的电话。”

“不打扰,我今天本来就没什么事要忙,而且刚好在这附近。”姜汝砺微笑着说道,然后打开了电脑,“虽然我的诊所不对外营业了,但你是个例外。”他看着隋青柳,言辞恳切,“因为你是我的病人中唯一的一位医生。对于同行,我总是会多一份关心,虽然我知道这样做不妥。”

隋青柳笑了一下,那笑容像是冰封湖面上的一朵枯萎的睡莲。

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然后慢慢松开了握住手提包的手,接着将手提包放到了茶几上。在这个过程中,她一直低着头,就像个犯了错误的小孩。

“姜医生,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隋青柳说到“鬼”字时,不禁哆嗦了一下。

“我是无神论者。”姜汝砺答道,“但我有很强的好奇心。换句话说,我相信这世界上有一些现代科学还解释不了的存在。”

隋青柳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的长发像是脆弱的叶子,无力地浮在她那瘦削的脸颊旁。因为太瘦,她的颧骨高高地凸了出来,这让她的脸孔少了一分柔美,多了一分“刻薄”。

“那么,你见过吗?”

“很遗憾,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见过。”

“重阳节那天,我……我可能看到了。”隋青柳说着,忽然捂住了脸,“我老公也看到了。”

“你的意思是,你看到了鬼?”姜汝砺惊奇地问道,“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

“在善家养老院二期的一栋没有完工的楼顶上,大概是下午四五点钟,天还没黑。”隋青柳的嘴唇抑制不住地颤抖了起来,“下大雨,天气很坏。”

“白天可以看到……鬼?”姜汝砺那一向平静温和的脸上出现了不敢置信的表情,“你怎么知道那是鬼?”

这个问题像一把锋利的刀子,直戳隋青柳的心脏,她呜咽一声,抽泣了起来。

姜汝砺从抽屉里拿出一盒纸巾,走到她的面前。隋青柳接过纸巾,擦了擦脸,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话。

“姜医生,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那个犯人母亲吗?失足坠楼的那个。”

姜汝砺在她对面的沙发上坐下,点了点头,“记得。”

“重阳节我看到的……很像她。”隋青柳紧紧地捏着一团纸巾,“真的很像。”

“你先生也看到了?”姜汝砺问道。

“是的,但是他认为不像。”隋青柳垂下了头,“还跟我大吵了一架。”

“你跟这位很像是犯人母亲的人,有交谈吗?”姜汝砺谨慎地选着措辞,同时密切注意着隋青柳的表情变化。

隋青柳摇摇头。她沉默了一会儿,才苦涩地说:“她跳楼了。”

“什么?”姜汝砺大吃一惊,“这个人也自杀了?”

隋青柳抬起头来,眼睛红通通的,“但是,当我跟我老公赶过去的时候,地上没有尸体,也没有血迹。我老公说是有人恶作剧,还说我看花眼了。”

“或许,真的是恶作剧,毕竟现在有很多人确实很无聊。”姜汝砺安慰着说,“毕竟没有看见尸体,说明没有人死亡。”

“我真的看见了!”隋青柳提高了声音,“而且,她还冲着我招手,对我笑!”她越想越怕,“姜医生,我觉得她就是来找我的!”

姜汝砺哭笑不得,但他体贴地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等待隋青柳的情绪恢复平静。

一会儿之后,隋青柳吞吞吐吐地说:“姜医生,假如……假如,我骗了你……,不,不是骗,是隐瞒了一些重要的东西,你不会怪我吧?”

姜汝砺平静地说:“我只是个倾听者,不会对你说话的内容做任何评价。你当然有权利选择诉说的内容,不存在所谓的隐瞒。”

“那……我今天要跟你说的事情,你听完就忘,行吗?”

隋青柳像个无助的孩子,她看着姜汝砺,目光中充满了显而易见的胆怯和痛苦,这让后者感到有些心酸。

“好。”他违心地答应下来,同时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2003年3月下旬,已经辞职的隋青柳正在家待产。韩诺惟母亲的事情让她觉得很不愉快,尽管她很清楚,孕妇不应该有太大的情绪起伏。俞镜泊哄了她好几天,她才渐渐恢复了平静。

隋青柳在家里呆了几天后,实在觉得无聊,便去附近的一家超市闲逛。逛完超市时,才下午两点,她不想早早回家,便接着在路边闲逛。她听别人说,适当的运动有助于胎儿健康,分娩的时候也能轻松很多。走着走着,她看到了一家移动营业厅,她想起自己当月的话费还没有交,便走了进去。

营业厅的人很少,隋青柳交完自己的手机话费后,顺便帮俞镜泊也交了。她见大厅没什么客人,自己也正闲得无聊,便要求工作人员给她打一份通话详单。

一会儿之后,她拿着两份通话单,在营业厅的等候区椅子上坐了下来。

隋青柳平时来往的人就是几个同学和以前单位的同事,她的通话单并不长。而俞镜泊就不同了,他的这份通话单上面的号码多得让人眼花缭乱。

“到底是做生意的。”隋青柳笑了笑,快速地浏览了一遍。看了一会儿之后,她的脸色微微一变。

一个“130”开头的号码引起了她的注意。这个号码和俞镜泊通话的次数并不多,但每次的通话时间都很长,明显区别于通话单中的其他号码。其中最长的一次,甚至超过了半个小时。

隋青柳皱起了眉头,她很了解俞镜泊,后者并不是一个喜欢“煲电话粥”的人。而且恰好相反,他宁愿面谈也不聊电话。因为他坚持认为,只有面对面的沟通才是最有效的,对方看见他的表情了,才能感受到他的诚意,才能促进生意的达成。

能让他在电话里聊这么长时间的人,会是谁呢?

隋青柳想到这里,忽然觉得有些不舒服,她将俞镜泊的通话单放在椅子上,摊开,仔细检查了一遍。这个“130”一共出现了四次,最短的那一次通话都没有低于十分钟。

隋青柳把通话单塞进自己的手提包,然后做了一个决定:她要查一下这个号码。

她走到服务台前,向营业厅的工作人员提出了这个要求,但对方有礼貌地拒绝了她的查询申请,理由是没有权限。她回到椅子上坐下,呆呆地出了一会儿神。不一会儿,她突然想起自己有个高中同学在移动公司上班。

隋青柳走出营业厅,给那位同学打了一个电话,她尽量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愿,生怕对方认为她是不相信自己的丈夫。

令她意外的是,同学很爽快地答应了,而且没有过多地追问什么。她松了一口气,同时又有些惆怅:“我也变成那种疑神疑鬼的黄脸婆了吗?”她有点委屈地想着。

隋青柳在回家的路上慢吞吞地走着,她完全可以坐公交车,但是她心情很差,宁愿走路。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她的手机响了,是她的同学打过来的。同学也不跟她客套,直接就告诉她:“这个号码没有实名认证,查不到机主是谁。”

第一百四十四章 业余特工

隋青柳连忙向同学道谢,她担心对方听出她的失望,便有意寒暄了几分钟,才结束了通话。

她感觉浑身不舒服,很想立刻打电话给俞镜泊,好好质问一番,但她思来想去,还是忍住了。她心里明白:俞镜泊本来就能说会道,直接问他是问不出什么结果的。

好不容易熬到了晚上。等俞镜泊回到家里,隋青柳已经做好了晚饭。简单的两菜一汤,俞镜泊吃得很开心。看着他那狼吞虎咽的样子,隋青柳的心里又生出了几分怜爱之情,“他还是喜欢我做的饭菜的。”

“今天很忙吗?”隋青柳拨动着碗里的米饭,像往常一样边吃边闲聊。

“有个老缅拿来了一些根珀,颜色很正,价钱也谈好了,不过要加工一下才行。那帮老缅的‘工’真是太差了,抛光过的东西看着跟没抛差不多。”俞镜泊大口地吃着菜,显然是饿坏了。

“你看了一天的货?”

“当然啦,人太多了,还得防着人抬价抢我的货。”

隋青柳假装漫不经心地说:“哦,对了,白天我去交话费了,给你的也交了。”

“谢谢老婆!”俞镜泊笑嘻嘻地说,“我都忙忘了。”

隋青柳见他的表情毫无异样,只得将一肚子问题都咽了回去。

吃完饭以后,俞镜泊陪隋青柳看了一小会儿电视剧,然后就去洗澡了。隋青柳等到浴室里传来“哗啦啦”的水声,便立刻从俞镜泊的裤兜里翻出手机,开始检查。

在手机的最近通话记录里,隋青柳毫不意外地看到了那个“130”开头的号码。让她略感诧异的是,俞镜泊并没有存储这个号码。

既然要聊很长时间,通话次数又不止一次,那俞镜泊为何不存这个人的号码呢?隋青柳将手机放了回去,然后闷闷不乐地躺上了床,继续思索这个让她困惑的问题。

俞镜泊很快就洗完了,他白天都在外面跑,此刻实在是有些累了。

他看隋青柳一直盯着他,不由得有些奇怪,“怎么啦?”

隋青柳摇摇头,“没事,我白天睡多了,晚上不困。”

“你白天不是去帮我交话费了吗,你几点起来的啊?”

隋青柳慌忙瞎扯了两句,她知道自己不擅长撒谎,便转移了话题,“我今天交话费的时候,听到有人聊天,说孕妇补钙什么的。我们要不要买一点补钙剂?”

俞镜泊想了一下,“可以啊,这方面你比我懂得多,毕竟你是医生嘛,你看着办。”他爬上了床,“我正好这几天大赚了一笔,等货款结清了,我把卡给你,你自己看着买。”

隋青柳的心里莫名地一咯噔,她本能地问道:“怎么赚的?”

俞镜泊好笑地看着她,“当然是卖料子赚的啊,你第一天看我做生意吗?”

隋青柳坐了起来,一边脱衣服,一边掩饰地说:“你前阵子还抱怨说有些客户不懂得区分琥珀和蜜蜡,买了货以后跑回来找你退,说自己要的是蜜蜡不是琥珀什么的。现在突然间就说大赚了一笔,我一下子反应不过来嘛。”

俞镜泊笑了笑,“人不会一直走霉运的,你看,我这不就遇上懂行的客户了嘛。”他打了一个哈欠,“明天再聊吧,我先睡了,困。”

隋青柳无奈地走进浴室,没精打采地简单洗漱了一下。回到卧室时,她听到俞镜泊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显然是已经睡着了。

隋青柳轻轻地爬上床,背对着丈夫。但她根本睡不着,她满脑子都在想怎样才能查清楚那个神秘的手机号码。她咬着嘴唇,下定了决心:实在不行,明天就去找个公共电话,打过去看看是男是女。

这样一想,她稍微平静了一些,便闭上了眼睛。

“滴,滴。”俞镜泊的手机忽然响了两声,他忽地一下坐了起来,“操,忘记充电了。”他翻身下床,将手机拿到隋青柳那一边,再插上充电器充电。忙完之后,他回到床上,很快又睡着了。

整个卧室,只有两个插孔,一个在隋青柳这头,另一个在浴室的门边。隋青柳侧躺着,睁着眼睛看着床头柜上的手机。充电状态下,屏幕亮着微弱的绿光。

不知过了多久,隋青柳终于感到疲倦了,便慢慢进入了梦乡。

“叮铃铃……”急促的手机铃声吓得隋青柳浑身一激灵,她睁开眼,本能地看了一眼手机屏幕。

来电显示正是那个号码。

一瞬间,她觉得自己浑身都变得僵硬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她转身看着着丈夫,后者刚刚睁开眼,“我的电话?”

隋青柳犹豫了一下,然后拔掉充电线,将手机递给了俞镜泊。俞镜泊接过手机,迷迷糊糊地说了一句:“喂?”

接着他就坐了起来,“嗯。没有,没有。嗯,还好。嗯,好的。”挂掉电话后,他又急匆匆地开始穿衣服。

“怎么了?”隋青柳终于忍不住问道。

“一个客户找我,关于琥珀的,没啥,你接着睡。”他快速套上了一件长袖罩衫,接着穿上了长裤。

隋青柳惊奇地看了眼自己的手机,“十二点了,这客户不看时间的吗?”

“客户就是上帝嘛。”俞镜泊一面说话,一面急急忙忙地往客厅走去。

“你等下还回来吗?”隋青柳坐了起来。

“不知道,应该会回来,你快睡吧,别担心我。”俞镜泊穿好鞋子,又折回卧室,拿上了手机,“乖,睡吧。”

说完,他就出去了。

听到“砰”的一声关门声之后,隋青柳立刻下了床,她顾不得换衣服,只披了一件外套,就踩着拖鞋走到了客厅的门边。

她贴着门,听到了俞镜泊拉开一楼的楼门的声音,显然后者还没走远。她的心脏砰砰地跳着,在等待了几秒之后,她蹑手蹑脚地下了楼,然后轻轻地将楼门推开了一条缝。

隋青柳立刻就听到了说话声。她心里一惊,没想到来人就在楼下。她深吸一口气,暗自庆幸自己没有鲁莽到直接推开门。

她仔细一听,确定了来人是男性,这让她十分高兴。但同时,她又陷入了新的疑惑:既然不是女人,丈夫为什么要躲躲藏藏的呢?

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两人的谈话声渐远,明显是要离开了。

隋青柳犹豫了一下,跟了上去。

三月底,晚上的温度仍旧很低,隋青柳下意识地裹紧了外套。她尽量走在暗处,一直跟随着两人来到了街心公园的一个角落。

她看到两人停下脚步,便连忙靠近,然后在两人附近的一排桃树后面躲了起来。隋青柳躲在阴影里,忽然觉得有些滑稽:“我简直是一个业余特工了。”

来人点了一根烟,打火机亮起来的时候,隋青柳看清了那个男人的脸:四十多岁的年纪,个子不高,眉眼很普通,但长了个醒目的鹰钩鼻。他穿着全黑色的衣裤,手里拎着一个生意人最喜欢用的那种手提包。

午夜的韩城十分安静,隋青柳屏气凝神,侧耳听着两人的对话。

“你保证没有目击者?”鹰钩鼻问道,他的普通话说得很差,那奇怪的口音让隋青柳听着想笑。他说话基本上是一个字一个字往外挤的,每个字之间的间隔也长得有些过分。隋青柳忍不住想:“怪不得每次打电话都要花那么长时间。”

“保证没有。”俞镜泊答道,“那是楼顶,又是晚上,谁会没事晚上抬头看楼顶呢?”

“唔。”鹰钩鼻冷淡地点点头,“你去找她的时候,没有人看到吗?”

“应该没有。”俞镜泊紧张地说,“那时候已经不早了,医院里人不多,而且我去她病房之前,特意观察了周围的,确定没有什么人。你就放心吧。”

“你给她看的那张纸,处理好了吗?”鹰钩鼻盯着俞镜泊,目光里满是怀疑。

“我回家之后就烧了。”俞镜泊笑了一下,“不会留下什么把柄的。”

鹰钩鼻沉默了几秒,“我还是觉得有点奇怪。你老婆从一个犯人的口信中知道了那块琥珀的下落,然后你就去医院找到了琥珀,怎么就被那个犯人的母亲给撞到了呢?难道那琥珀放在他母亲住的病房?会这样巧吗?”

俞镜泊赔着笑脸,“不是在他母亲住的病房,但是挨得很近。我很少去医院,当时也是有点太紧张了,然后正好遇到那个女人,她一开始以为我是医生,我就随便应付了几句,结果我没留神,被她看到了我脖子上戴的挂坠。然后,她认出那是她儿子打的绳结,就盘问我是不是跟她儿子见面了。我当时手里攥着琥珀,也有点心慌,就承认见过她儿子了。为了不让她起疑心,我就说我是监狱的医生,然后路过中心医院办点事。”

“这些你都说过了,我只是觉得,太巧了一点。”鹰钩鼻抽了几口烟,“万一这女人事先知道七色珀的存在,那就不难猜到琥珀落到了你手里。”

“不会的!”俞镜泊满脸堆笑,“我查过了,她就是一个得了癌症的倒霉女人,她老公也是个神经病,弄了汽车炸弹,把自己炸死了。她儿子判的是无期,等他出来,什么都不会知道的。”

听到这里,隋青柳不禁浑身发冷,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俞镜泊竟会这样轻描淡写地形容一个可怜人的不幸命运。

“总之,你处理好就行。”鹰钩鼻又抽了几口烟。他吐出一片烟雾,风一吹,正好扑到了俞镜泊的脸上。俞镜泊只是任由风吹,甚至都没有歪一下头。隋青柳吃惊地看着这一切,她敏感地意识到,俞镜泊非常惧怕这个鹰钩鼻的男人。

“放心吧,绝对万无一失。”俞镜泊笑着说,“那女人一心想救她儿子,看到报纸后,很快就到楼顶来见我了。我准备的那套话都没说上多少,她就崩溃了。”

一阵风吹过,俞镜泊觉得有些冷,他缩了缩脖子,接着说道:“我本来是打算吓唬她一通,然后再把她推下去的。”

隋青柳听到这句话,差点叫出了声,她恐惧地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拼命地忍住眼泪。公园里太安静了,甚至没有什么虫鸣声,她只要稍微有点动静,就会被发现。

“谁知道她后来跟我吵起来了,非要说她儿子是被冤枉的,说她跟她老公躲了很多年,就是在躲我这种人之类的鬼话。”俞镜泊喘了一口气,“她越说越离谱,声音也变大了,我想去捂她的嘴,结果她居然以为我要打她,然后就挠我的脸和脖子,那指甲真是尖!跟野猫似的!”

俞镜泊拉下衣领,“你看,都好几天了,才刚结痂。”

鹰钩鼻冷冷地说:“这点小伤也值得拿出来说。”

俞镜泊讪讪地笑了笑,“不过,也多亏她挠我这两下子,我本来还有点犹豫的。”他推了一下眼镜,“她一抓,我就闪,她再抓,我就推了。”

鹰钩鼻将烟屁股丢到地上,“这样说,你本来不想杀她?”他冷笑一声,“俞先生,你不会以为我付给你的就是纯粹的琥珀钱吧?”

俞镜泊一愣,接着解释道:“我当然明白!我的意思是,我本来有点犹豫,没别的意思。”他看着鹰钩鼻,谨小慎微地说,“我知道你的顾虑。现在你不用担心了,事情都结束了,完事了。”

“你老婆那边怎么样?”鹰钩鼻的问题吓得躲在暗处的隋青柳浑身哆嗦。

“她不知道。她就是最开始的时候帮我跟那个犯人传了个口信,她对于琥珀什么也不懂,也没见过那个犯人的母亲,这件事,她完全被我蒙在鼓里了。”俞镜泊沉着地说道。他确实是一个说谎的天才,那坚定的目光终于让鹰钩鼻对他放下心来。

“好。”鹰钩鼻打开手提包,拿出一个塑料袋,“这里面是二十五万,加上之前给你的二十五万,足够让你闭嘴吗?”

俞镜泊笑逐颜开地接过塑料袋,“你放心吧。”他掂量着分量不轻的塑料袋,“今天过后,我就不认识你了。”

鹰钩鼻冷笑了一声,没有说话。

隋青柳听到这里,心知两人要道别了,她心里一阵紧张,转身要走。可她刚一转身,就踩到了地上的一个空塑料瓶。

塑料瓶立刻发出了“吱”的一声。

鹰钩鼻反应极快,他迅速掏出枪,冲到了隋青柳的面前,并将枪口对准了隋青柳的脸。

第一百四十五章 午夜梦游

隋青柳抖得像筛糠一样,她很想叫俞镜泊,但她的嘴巴抖得实在是太厉害了,以至于完全没法开口。

俞镜泊一见是她,也吓白了脸。但他毕竟世故得多,立刻就镇定下来,笑着对鹰钩鼻说:“我以为是谁呢,嗐,这是我老婆。”然后,他又笑嘻嘻地转向隋青柳,“老婆?老婆?你醒了吗?”

鹰钩鼻警惕地看着俞镜泊,然后又看了看隋青柳。他的目光来回地逡巡,就像是一只秃鹰在打量自己的食物。

“啊?”隋青柳终于发出了声音。她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在听完那番惊心动魄的对话后,她的大脑就已经一片空白了,此刻被枪指着,更是手足无措。

“你电话里没说你老婆要来。”鹰钩鼻举着枪,皮笑肉不笑地说,“难道我跟你见面,还需要一个望风的吗?”

“不是望风。”俞镜泊上前两步,挡在隋青柳的面前,“你不知道,我老婆怀孕了。”

鹰钩鼻没有说话,他的目光中满是戒备。

“我老婆怀孕后,就有个怪毛病,会梦游,已经好多次了。”俞镜泊目不转睛地看着鹰钩鼻,“她有一次跑到厨房里,在地板上坐了一夜;还有一次跑到我家楼下,打不开楼门,然后惊醒了邻居;今天是她跑得最远的一次了,居然跑到街心公园来了。”

隋青柳终于明白了俞镜泊的意图:对方要她假装没有听到刚才的对话。

鹰钩鼻歪着头扫视了一遍隋青柳,后者确实是一身睡衣睡裤的打扮,还光脚穿着一双拖鞋。他看着隋青柳的眼睛,忽然冷笑了一声,“梦游还穿着外套?知道外面冷?”

隋青柳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她脸色惨白地看着鹰钩鼻身后的一棵树,目光呆滞空虚,看起来既像是被吓坏了的窃听者,又像是忽然从梦中惊醒的可怜人。

俞镜泊推了一下眼镜,“她梦游经常会做一些奇怪的事情。有一次,她还把我的眼镜给丢到鱼缸里去了,我第二天起来找了好久。”他一面赔着笑脸,一面尽量镇定地说,“这位老板,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你姓什么叫什么,更不知道你住在哪里,又是哪里人。从头到尾,都是你联系我,而我都有好好地配合,是吧?”

鹰钩鼻阴森森地笑了一下,“你想说什么?”

俞镜泊喘了一口气,“介绍你的人,没有对我说你的任何情况,只说你想买琥珀。算上今天,我跟你一共就见了两次面,以后,再在大街上遇到,我都不一定能认出你来。”

“是吗?”鹰钩鼻“哼”了一声。

“但是,你却知道我的名字、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现在,你也见过我老婆了。假如我俩对外泄露半个字,你完全可以找人来对付我们。”俞镜泊笑了一下,似乎十分轻松,“我这个人是很讲规矩的,拿了钱,就绝对不会再多事。”

“那你老婆呢?”鹰钩鼻沉默了一会儿,问道。

“我老婆怀孕了,为了这个,她辞职在家安心养胎了。你觉得她会跑出去,大喊大叫闹事吗?”俞镜泊言辞恳切地说,“我跟我老婆都是本地人,亲戚朋友一大堆,你想找到我们真的是很容易的。而且,我们也不可能搬到什么地方去的,你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鹰钩鼻思索了几秒后,收起了枪,“我信不过你老婆。不过,你说的也对,我想找到你,实在是很简单的事情。”他又看向躲在俞镜泊身后的隋青柳,“你老婆既然怀孕了,你就应该给她请个保姆。白天可以照顾她,晚上也能防着她跑到不安全的地方。”

俞镜泊连连点头,“你说的是,我一定会考虑的!”

“假如你舍不得雇保姆,我可以帮你找人。”

鹰钩鼻的话几乎要吓得隋青柳哭出声了,她不敢再看鹰钩鼻的方向,只好垂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那怎么好意思?”俞镜泊慌忙说道,“我会处理好这件事的,请你放心!我绝对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鹰钩鼻点点头,转身就走。

俞镜泊看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声,“要不要我送送你?”后者只是摆摆手,没有回头。

待鹰钩鼻消失在夜色之中,俞镜泊才转过身,对隋青柳说:“你听到了多少?”

隋青柳慢慢抬起头,没有说话。

“全听到了?”俞镜泊皱起了眉头,“是不是?”

隋青柳迟疑了一下,轻轻地点了点头。

“唉。”俞镜泊揽住她的肩膀,“先回家吧,外面冷。”隋青柳轻轻挣脱了他的手臂,一言不发地往家的方向走。

俞镜泊愣了一下,然后阴沉着脸,快步跟了上去。

两人一前一后,走回了家。

“一开始,你就在骗我,什么鉴定的时候弄丢了,什么帮我跟韩诺惟的妈妈沟通,什么韩诺惟的妈妈自己跳楼,都是在骗我!”回到家后,隋青柳立刻就爆发了,她坐在沙发上,气得浑身颤抖。

“你居然骗我!你怎么做得出来这种事?”

俞镜泊叹了一口气,“柳柳,我们认识多久了?”

隋青柳下意识地说道:“你问这个干嘛?”

“十三年了。”俞镜泊说道,“我们认识十三年了,你还是个扎两条小辫子的初中生时,我就认识你了。”他在椅子上坐下,然后摘下了眼镜,“我妈成天出去跟人跳舞、打牌,我爸是个工厂看大门的,喜欢喝酒,喝多了就发酒疯。我家也没什么钱,经常房租都不能按时交,每次都是你帮我跟你妈妈求情。我读不好书,考试的分数都没法看,而你却经常能拿到年级前几名的成绩。”

他伤感地笑了笑,“我暗恋你,但我不敢说。我知道,你是个家里有一栋小楼房的学霸,而我只是个家庭混乱得一塌糊涂的混混。我做梦都没有想到,你居然会答应做我的女朋友。”

隋青柳回想起往事,表情柔和了几分,“那次你喝醉了,然后第二天死活不承认表白,说自己是喝多了瞎说的。”

“你跟我在一起,我觉得好像是七仙女下凡跟董永好上了。我以前没什么雄心壮志,就是因为有了你,我才下决心,要干一番事业!我成绩不好,读书读不出来,我就去做生意。韩城这边琥珀生意好做,我就卖琥珀!拿原料需要本钱,我没有本钱,我就去帮人家收高利贷,直到我攒到一点做生意的本钱。”

俞镜泊的眼中似乎有隐隐的泪光,“我真的很爱你,柳柳,为了让你过上好日子,我愿意做一切事情。”

隋青柳流下了眼泪,“可是,你不能杀人啊!”

“我没有杀人,真的是她自己不小心掉下去的!”俞镜泊着急了,“我跟那个人说是我杀的,是因为我怕他起疑心。”他痛苦地扶住了额头,“你以为我心里就好受吗?”

他揉了揉眼角,开始叙述整件事的始末。

原来,当初一看到那块琥珀,俞镜泊就觉得很不一般,因为从他做琥珀生意开始,从来没有见过类似的。他将琥珀送去鉴定,但鉴定的结果只说明了琥珀是天然的,并没有特别之处。

而就在他准备将琥珀还给隋青柳的时候,他的朋友小光跟他说了一件事——有人在高价收购一种具有七种颜色的琥珀,但是从来没有人见过这种琥珀。当时,小光打着饱嗝、剔着牙,一脸鄙夷地说:“怎么可能有七种颜色的琥珀呢?也不知道这买家是不是得了癔症,有钱没处花!”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俞镜泊捏着口袋里的那块琥珀,心脏砰砰地一阵狂跳。他很快回到了家,然后在“日光、常光、弱光”三种光照环境下反复做了几次试验,确定那就是一块七色珀。

俞镜泊大喜过望,他立刻在市场上放出消息,说他手里有七色珀。很快,一个有着奇怪口音的男人通过中介联系上了他。

这个长着鹰钩鼻的男人表达了自己想要买下七色珀的意愿,但同时,他提出了一个条件,那就是要求俞镜泊说出琥珀的来历,而且是越详细越好。他的理由很简单:假如这块琥珀是俞镜泊偷的或者抢的,那他就要慎重考虑是否购买了。

俞镜泊轻描淡写地讲述了自己拿到琥珀的经过,为了不给隋青柳添麻烦,他将隋青柳做的绝大部分事情嫁接到了自己身上。俞镜泊一向擅长编织谎言,他使用的方法也很巧妙,那就是半真半假。

俞镜泊的“故事”是这样的:韩诺惟将自己藏匿琥珀的地点告诉了隋青柳,而后,隋青柳拜托他去韩城中心医院拿琥珀。不巧的是,他遇到了在中心医院住院的韩母,好在他反应很快,用几句谎话打发了韩母。

让俞镜泊意外的是,鹰钩鼻不仅轻易地相信了他的谎言,还报出了五十万元的收购价。

俞镜泊惊呆了,当时韩城的房价才几百元一平方米,就算是在省城昆明,房价也不到2000元一平方米。五十万元之于俞镜泊,无疑是一笔难以想象的巨款。

然而,鹰钩鼻在报价以后,又附加了一个条件——尽快解决韩诺惟的母亲,不管用什么方法。

俞镜泊回想起鹰钩鼻当时的神情,仍旧有些后怕,“柳柳,你不明白,这个人肯定不是最终的买家,他只是一个办事的。”

隋青柳茫然地问道:“那买家为什么不自己来买呢?这么贵的东西,他就不怕出差错吗?”

“这你就不懂了。有些买家平时确实不怎么抛头露面,原因有很多。有些人是用公款消费的,有些人的钱可能来路不明,他们都不好直接出面。再就是,对有些买家而言,这笔钱并不是什么天文数字。”俞镜泊重新戴上了眼镜,“反正,这个鹰钩鼻顶天了是个跑腿的,要么就是个打手之类的。”

他拿起桌上的一杯水,一口气喝完,然后接着说道:“你也看到枪了,这种人都是不怕死不要命的,我们惹不起。当时他跟我说,他不希望有太多人知道七色珀的事情,韩诺惟的母亲必须闭嘴。我问他究竟是怎么个意思,他也没说,只说让我处理,还强调说必须要处理好。”

俞镜泊当时颇感踌躇,因为在他看来,韩诺惟的母亲只是看到了隋青柳出现在病房而已,而且也只是推测隋青柳和韩诺惟有过接触。韩母并不能确定隋青柳是否拿到了那块琥珀,俞镜泊甚至怀疑,韩母根本不知道那块琥珀的存在。

但鹰钩鼻的看法显然和他不同。鹰钩鼻不愿多说,只是表达了一点:如果俞镜泊不能保证韩母闭嘴,那么他就不买这块琥珀了。

鹰钩鼻说话时的眼神阴鸷冷酷,同时还带有一丝奇妙的得意,“你也可以卖给别人,但我敢保证,除了我,不会有人出这么高的价钱买这块小东西。”

俞镜泊很快就发现,鹰钩鼻不是在说大话。市场上听说过七色珀的“老江湖”不少,然而没有人愿意收购,因为没有人知道“七色珀”的收藏价值在哪里。

几天之后,俞镜泊主动联系了鹰钩鼻,表示自己愿意将事情处理好。于是,鹰钩鼻先付了他二十五万,另一半的钱,则要等他办完事了才能给。

“所以,你一开始就打算……杀了韩诺惟的妈妈?”隋青柳听完之后,只觉得浑身发冷。

“不是,我真的没有想杀人。”俞镜泊站了起来,“我一开始只是想跟她说,让她不要胡闹,让她等儿子刑满释放。一块小小的琥珀帮不上她儿子什么忙,她儿子犯下那么多事,不可能凭着一块琥珀就翻案的!”他喘着粗气,“我一开始真的没有打算杀人!”

“她……真的是自己跳下去的吗?”隋青柳沉默了很久,然后问出了一个连她自己都不敢细想的问题。

“柳柳,你要相信我。”俞镜泊走到她的面前,蹲了下来,“你必须相信我。”他的眼睛在镜片后散发着诡谲的光,“你可以揭发我,不过,不要忘了,你也算是从犯,要不是你传递消息,那个犯人的妈妈也不会死!”

隋青柳看着丈夫的脸,忽然觉得一阵心悸。她多么希望这一切都是梦,而她,真的是在梦游。

第一百四十六章 唇亡齿寒

见隋青柳默不作声,俞镜泊的态度又软化了一些,“柳柳,你就算不在乎我,也要想想你肚子里的宝宝啊,他是无辜的。你忍心让他一出世就没有爸爸吗?”

这句话令隋青柳感觉心如刀割,她从小就没有父亲,深知单亲家庭不被人理解和尊重的滋味。每次母亲被人说了闲话后,都会落寞地对她说:“一个家,没有男人,真的是不行啊。”所以,在她十八岁那年,母亲终于再嫁了。

隋青柳的眼泪几乎表明了态度。

俞镜泊走到她身边坐下,小心翼翼地将她揽入怀中。“柳柳,这件事,我确实贪心了,也确实做错了,但是我们没办法让时光倒流,对吗?”他的声音里带着几分伤感,“我们现在要做的,是让你养好身体,生个健康漂亮的宝宝。”

隋青柳低声抽泣着,似乎是被俞镜泊说动了。

俞镜泊抚摸着她的头发,温柔地说:“你这个样子,要是被小俊看到了,该多心疼啊。”

隋青柳扑到他的怀里,放声大哭起来。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哭什么:是哀悼那个善良的自己的消失,还是悔恨自己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

等隋青柳渐渐平静了一些之后,俞镜泊说道:“另外,柳柳,这段时间,你真的不能再到处乱跑了。等我把事情都处理完,我们就离开韩城。”

隋青柳擦了擦眼睛,吃惊地问道:“为什么?”

“小光的一个亲戚在昆明的一个景区拿到了许可。他那亲戚想开个翡翠店,但没有那么多货,地方太大了。小光跟我商量,要我过去开个琥珀店,顺便搭着卖点南红、黄龙玉什么的。”

隋青柳惊疑不定地说:“这太突然了,你之前都没有跟我商量一下!”

“我之前没有想好,但是现在我决定好了。我爸不在了,我妈也不怎么找我,找我就是要钱。别的亲戚,我也不在乎,说实话,这个世界上,我在乎的人只有你。”俞镜泊的目光一往情深,“你在这边也就一个后爸了,而且他现在都不算你后爸了,你跟我走吧,去昆明好好休养,然后生下宝宝,我们一起抚养他长大!”

隋青柳迟疑了一下,“那,我的工作怎么办?”

“你不是都辞职了嘛,难道你还想回去给那帮犯人看病?”俞镜泊笑着拍了拍隋青柳的头,“我的柳柳就是心太好了,像仙女一样呢。”

隋青柳瞪他一眼,“我的意思是我在昆明好找工作吗?”

“这个你就不用担心啦,我肯定会帮你搞定的,再说了,你也不是非上班不可啊,我们现在是有钱人了。”俞镜泊笑嘻嘻地抱住了她,“来,亲一个。”

隋青柳没有亲热的兴致,她推开俞镜泊,忽然说道:“你急着去昆明,是不是不想被那个鹰钩鼻缠上?”

俞镜泊长出了一口气,“多少有这个意思吧。”他站起来,走到窗边,仔细观察了一会儿窗外,然后又回到隋青柳身边坐下,“我悄悄跟你说啊,那个人的身份真的不一般,他是霓虹国人。”

隋青柳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

“他第一次跟我见面的时候,中间他电话响了,他走出去接,我偷听了,结果我一个字也听不懂。不过,我觉得很像是日语,因为他有说什么‘娃来娃来娃西卡西’,就跟你看的日剧里边说的一样。”俞镜泊神情严肃,“虽然韩城有不少外国人,但我总觉得他的来头不太一般。而且,你也看到了,他是随身配枪的。”

“一个带着枪的霓虹国人?”隋青柳终于反应了过来,她吃惊地提高了声音,“他会不会是黑社会的人?”

“嘘。”俞镜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我也只是怀疑。”

隋青柳越想越害怕,“那我们知道他这些事情,他会不会对我们……”她的脸色苍白得像是窗外的寒月。

“应该不会,他想那么干的话,早就可以下手了。”俞镜泊说道,“我想,他毕竟是在异国他乡,做事情难免有些顾虑。你想想,连那个犯人的妈,他都要我来处理,多半是不想自己动手吧。”

隋青柳打了个寒颤,“那,万一以后警察查到你头上来……”

“不会的。”俞镜泊斩钉截铁地说,“只要你不多嘴,就不会有任何人怀疑到我们。”说着,他忽然打了一个喷嚏,“糟糕,我好像吹着冷风了。”

隋青柳立刻拿起茶几上的纸巾,“进卧室吧,客厅冷。”

俞镜泊擦了擦鼻涕,然后将纸巾团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睡吧,柳柳,你只要相信我就行了,别的事情,都不用你操心。”

隋青柳叙述完毕之后,像是大病了一场。她面前的茶几上摆着许多用过的纸巾,而她并没有心思将那些纸巾收拾一下,她只是呆呆地看着茶几,仿佛在等待姜汝砺的审判。

“所以,上次你给我讲的,只是故事的前半部分。对吗?”姜汝砺沉默了一会儿,温和地问道。

隋青柳有气无力地说:“嗯。”

“而在几天前,看到那个疑似韩母的女人后,你才下定决心,说完故事的后半部分?”

尽管姜汝砺的语气很友善,但隋青柳似乎还是有些受不了,她略带抗议地解释道:“我不是受了她的刺激!我一直想找机会倾诉,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我理解。”姜汝砺轻轻地点了点头,“你现在心里好受一些了吗?”

“我不知道。”隋青柳神经质地揉着手里的干净纸巾,“或许吧。”

“你不用担心,你说的这些,我不会告诉别人。”姜汝砺说道,“其实做这个保证的时候,我感觉很可笑,就像是一个成年人对小孩子说,‘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偷吃你的棒棒糖。’为患者保密是心理医生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你真的不必担心。”

隋青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件事,我真的没有跟其他人说过。刚开始的时候,我觉得我是在保护我的家庭,保护我未出生的孩子。后来,时间久了,我也不知道我到底在保护什么。也许,我潜意识里,是在保护我自己。”

“保护自己并没有什么错。”姜汝砺安慰着她,“更何况,这件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相关的当事人都没有再出现,你又担心什么呢?”

“出现了啊。”隋青柳痛苦地说,“重阳节那天,不是出现了吗?”

“那可能就是一个恶作剧。”姜汝砺淡淡地说,“你也说了,你没有看到地上有血迹或者尸体,这怎么可能呢?就算是变魔术,也得有一些设备吧。你在那儿看到什么设备了吗?”

隋青柳愣愣地说:“没有,就是有几台吊车、挖掘机之类的,我也分不出来到底是什么车。”

“那栋楼盖好了吗?”

“没有。”

“那么,有这些工程车,也很正常啊。”姜汝砺笑了一下,“你想得太多了,放松一下吧,假如那个女人还活着,她一定会找警察报案的。从事发到现在,有警方的人找过你吗?”

隋青柳摇了摇头。

“还有,韩城离魔都这么远,又过了这么多年,她怎么可能找得到你们呢?”姜汝砺一脸的不以为然,这让隋青柳感到安心了一些。

“至于你先生提到的那个霓虹国人,说不定只是想要独占那块琥珀,才说了一些吓唬人的话。”姜汝砺将桌上的纸巾团收进了废纸篓,“总之,你应该相信你先生。”

他在心里冷笑着说:“毕竟是你男人,唇亡齿寒的道理,恐怕你比谁都清楚。”

隋青柳出神地看着办公室的玻璃窗,“我知道,但我心里就是觉得不安。我的感情跟我说,要相信我老公;我的理智却跟我说,这一切都不对。”

“事过境迁。”姜汝砺站了起来,走到吧台后面,“我都忘了我正煮着咖啡呢,你还是喝拿铁吗?”

“嗯。”隋青柳往沙发上一靠,“真的是我想太多了吗?”

“你爱你的孩子吗?”姜汝砺忽然问道。

“当然。”

“你先生爱他吗?”

“这还用说吗?”隋青柳略微有些不高兴,“当然是爱的。”

“那还不简单。”姜汝砺一面往杯子里倒咖啡,一面说道,“维护好这个家庭,一家人相亲相爱地走下去。”他瞟了隋青柳一眼,“总之,我的建议是,将家庭放在第一位。”

“我懂了。”隋青柳似乎松了一口气,“姜医生,我应该早点告诉你的。”她从姜汝砺的手里接过咖啡杯,感激地笑了一下,“谢谢你。”

“我也没做什么。”姜汝砺眨了眨眼,“你应该感谢你自己。”

与此同时,在皇冠二楼的书房内,万国侯正坐在沙发上,看着墙上的大荧幕。

荧幕上显示的是姜汝砺问诊的情景。隐蔽式摄像头的拍摄效果很好,万国侯几乎可以看到隋青柳脸上的汗毛。

他沉默地看着隋青柳回忆往事,沉默地看着她失声痛哭,沉默地看着她破涕为笑。

在他面前的茶几上,放着一瓶酒和一个空杯子,酒瓶里的酒只剩下大约五分之一了。

他看着隋青柳的脸孔,忍不住冷笑一声,“真要感谢姜汝砺的建议,给心理诊所装了几个摄像头。”

想到这儿,他拿起酒瓶,将剩下的酒全数倒进了杯中。他喝着这甘冽香甜的酒,只觉得心如黄连。从前的他是多么善良而天真,竟不知“信任”如同“真情”一般,是人世间可遇而不可求的财富。

荧幕上,隋青柳站起来向姜汝砺告辞了。万国侯按下茶几上的按钮,关闭了屏幕。他端着杯子,回到办公桌后面坐下。

“叩叩叩。”

“进来。”

进来的人是K1,他一脸垂头丧气的样子,“侯爷,我们跟丢了。”

“知道了。”万国侯面无表情。

“对不起,侯爷。”K1惭愧地说,“没想到老叫花子那么多心眼儿,我们派出的四个人都被他发现了。”

“他叫潘宁顿,不叫老叫花子。”万国侯更正了他的说法。“跟丢了就丢了吧,再找机会就是。”

“我真想不通。您对他这么好,他为什么还要跑呢?好吃好喝伺候他,又没有真的对他怎么样!我说要揍他也只是气话啊。”K1恼火地挠挠头,“您该考虑一下给皇冠装监控了。”

“我会考虑的。”万国侯晃着杯子,若有所思,“从那天晚上的对话来看,他对我没有敌意,也不存在忽然变脸的可能性。”他小酌了两口酒,“除非是有人暗示他,如果不离开,就会有危险。”

“您的意思是,皇冠里有……”K1惊呆了。

“很有可能。”万国侯平静地说,“假如我是‘不仁社’的人,我一定会想办法在敌人身边安插眼线。有了这个眼线,不仅能掌握敌人的情况,还能在关键时刻搞点破坏。”

“所以他要赶走潘宁顿?”K1上前一步,“侯爷,我查过那天晚上在皇冠执勤的人。夜里三点还没睡的,除了照顾月总管的那几个人,就只有T3、E1、C4,还有我。”

他的脸上出现了为难的神色,“T3当时在上厕所,C4在查资料,我把狂心接回来以后,就跟他在一起看电影。他说想看《指环王》,还买了导演剪辑版的蓝光碟。我哪里知道一部电影那么长!快四个小时,看得我眼睛都不行了。”

“E1呢?”

“他帮了一会儿貌吞钦的忙,就休息了。但是我后来问了一下,E1离开手术室后也没有睡,在庭院里散步,鬼知道他为什么要大半夜的散步!”K1迟疑了一下,“至于T3和C4,也可以算是没有证人吧。不过,T3那天晚上闹肚子我是知道的,他之前就已经跑了好几趟厕所。C4嘛,他一直是个夜猫子,熬通宵那是家常便饭。”

“这件事要仔细琢磨,假如真有卧底,那他为什么不直接杀了潘宁顿?”万国侯喝完了酒,将杯子放到了办公桌上。“事情越来越有趣了。”他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令K1深感不安的微笑。

第一百四十七章 万圣前夜

10月31日。

夜幕初临,华灯万点。

无数刻着鬼脸的南瓜灯、有骷髅头装饰的彩灯,以及亮闪闪的蜘蛛网灯,将魔都装饰成了一个阴暗而又不失趣味的童话梦境。

在柏悦酒店91层的酒吧里,一群人正在狂欢。

舞台上,一支金属核乐队正在用残暴的“死嗓”唱着令人绝望的歌曲。台下的人打扮得像是刚从恐怖电影中逃出来一样:拿着电锯的“杀人狂”,浑身亮闪闪的“小丑”,以及面无表情的“食尸鬼”。他们为这华丽的酒吧增添了些许灵异和魔幻的气息。

而在灯光黯淡的包厢内,一张长方形的茶几旁坐着万国侯、E1、C4和T3。茶几上放着一个烛台,烛火跳跃着,像是张牙舞爪的女巫。万国侯和E1坐在一侧,C4和T3坐在他们的对面。房间内,与房门相对的那面墙,是巨大的落地玻璃墙,往外看去,魔都的夜景一览无余。

月漱落半蹲在茶几旁边,正在洗牌。

她仍旧穿着旗袍。这是一件改良过了的深紫色丝绒旗袍,其下摆有橙色和孔雀蓝的刺绣。在开叉处,点缀着参差不齐的黑色蕾丝,看上去魅惑又诡异。她的头发盘成了旧式的发髻,还插着一根鬼气森森的做旧簪子。与以往不同,今晚她将脸涂得雪白,还涂了鲜艳如血的唇膏。

“月总管,你这个样子是在扮谁?我看不出来。”T3好奇地打量着她。

“还能是谁?女鬼呗。”E1笑嘻嘻地说。他戴着独眼面罩,装扮成了海盗的模样。显然,他对自己的钩子假手十分满意,动不动就亮出来逗别人,“可惜Z2、K1那帮人跑去玩行尸走肉了,不然我还能吓吓他们。”

T3一向看不惯他,“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

E1哈哈大笑,“你打扮得跟科学怪人一样,好意思嘲笑我?”

T3嗤笑了一声,“你懂不懂艺术啊,土鳖。”他的妆是Z2帮忙化的。在他的额头、下巴,以及颧骨附近都有惟妙惟肖的缝线,乍一看,整张脸就像是用破烂的布头拼接起来的。

“说到艺术,我觉得侯爷那才叫艺术。”E1略带谄媚地看着万国侯,“我说得对不,侯爷?

万国侯耸耸肩,没有说话。他打扮成了吸血鬼的样子,此刻在阴暗的室内更显得阴森鬼魅。

万国侯原本就肤色苍白,装扮成吸血鬼简直是再适合不过了。他那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眶、冷漠而毫无生气的眼神,以及黑色的长发、严肃傲慢的气质,都是吸血鬼贵族的标准配置。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哥特式礼服,脖颈上系着鲜红的领巾,身后还披着一件红色衬里的黑丝绒披风。假如他刚才没有露出带有一丝温度的微笑,那几乎要让人产生一种“他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错觉了。

“侯爷,您是怎么想到这个主意的?”T3看着万国侯的衣服,笑着说,“真不错。”

“月总管的建议。”万国侯有些无奈地说,“我本来不想穿的,但是她一直说自己受伤的事情,弄得我心里很愧疚,觉得只有打扮成吸血鬼才能对得起她。”

众人哄堂大笑,月漱落脸色微红,没有说话。

与他们的高调装扮相比,C4的穿着可谓低调。在这种“搞怪”的节日里,这个美国人也只穿了一身暗灰色的长袍,他既没有化浓妆,也没有戴假牙、假耳朵之类的。

“你这扮的是什么啊?”E1好奇地打量着他,“你是参加睡衣派对的吧?”

众人大笑,C4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是幽灵。”

“不错,我刚开始以为是三K党。”万国侯的话又逗乐了众人。

C4假装抱怨地说:“侯爷,您是不是受了狂心的影响,说话也开始变毒了。”他的脸色泛红,显然是带着酒意。

万国侯笑而不语。

E1看着还在洗牌的月漱落,问道:“我们是要玩什么游戏?”

“刚才在大厅里跟一个妹子学的,Truth-or-Dare。”月漱落答道。说完,她开始逐一发牌,“大小王、J、Q、K都已经抽掉了,剩下40张牌。每回合,每人从里面抽取一张牌,然后摊牌,谁的牌面数字最小,谁就要接受惩罚,Truth-or-Dare。这里,我们不考虑花色的问题。当然,假如数字相同,那就一并接受惩罚。”

“……什么惩罚?”T3挠挠头,“不会很过分吧?”

“这要看你选的是什么了。”月漱落微微一笑,“还有,本局的被惩罚者,会成为下一局的判官。侯爷,您也参加的吧?”

万国侯笑着点了点头。

众人看完了手里的牌,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在“三、二、一”的倒数声中,亮出了自己的牌面。

牌面数字最小的是万国侯。

众人哄堂大笑。

“Truth-or-Dare?”月漱落忍住笑,“我们会对您手下留情的。”

万国侯想了想,“Truth。”

“作为第一轮的被惩罚者,您有特殊的福利。您可以从我们当中选一个人来向您提问题。”月漱落一边将牌收回牌堆,一边说道。

“我想想看你们谁比较心软。”万国侯笑着扫视了一圈众人,“C4,你来问吧。”

C4显得有些局促,他是一个容易害羞的人,此刻见众人都看着他,不觉有些紧张,“我不知道问您什么。”

“随便,问什么都行。”万国侯微笑着说。

“呃,您最喜欢自己身上的哪个部位?”C4绞尽脑汁才想出一个问题。

众人顿时发出失望的叹息声。T3的叹息声最大,他夸张地说:“C4,你真是太老实了,你起码也该问问侯爷是几岁失去了童贞啊?”

男人们发出不怀好意的哄笑。

C4朝T3比出中指,露出不屑一顾的表情。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那大概是眼睛。”他眨了眨眼,“我最喜欢我的眼睛。”

一群人惊奇地看着他。室内只开着两盏壁灯,而且都离茶几有一段距离。在这种光线下,万国侯的眼睛似乎流露出了一种严肃和悲伤的气息。

月漱落轻声“咳”了一下,“侯爷,下一局您不能参加抽牌了,您将担任判官。”她将洗好的牌交给了万国侯,“您来发牌吧。”

第二轮,牌面最小的是E1。

E1看着自己的牌,笑了起来,“Truth。”

万国侯点点头,“那我就提问了。”他的眼神锐利如箭,“在你去过的地方中,最后悔的是去哪里?”

E1听到这个问题,楞了一下。他下意识地玩着自己的钩子假手,显然是在考虑怎么回答。他假装不经意地看了一眼万国侯,见后者正一言不发地盯着他,便慌忙坐直,“我最后悔的……是在霓虹国住的半年。”

“你在霓虹国住过半年?”万国侯盯着他,“我都不知道呢。”

“2014年下半年,我都住在霓虹国,后来回到意大利,才遇到了您。”E1苦笑了一下,“我一般不喜欢提到在霓虹国的事情。”

万国侯还想问,但E1轻描淡写地转移了话题,“是不是到下一轮了?我能做判官了?”

新的一轮,牌面最小的是T3。他满不在乎地说:“你们都好怂,没劲儿,我就选Dare。”

“哈哈。”E1大笑,“你真是太小瞧我们了。”他探出头,在C4的耳边小声说了几句,“你确定不换了是吧?”

“不换”。T3傲慢地说,“你俩能想出什么招数来?”

“用你的屁股,在空中写出皇冠的拼写。”E1说道。

T3呆住了。

一群人爆发出骤然的大笑,连月漱落都笑得差点从沙发上摔下去。

T3的脸色不太好看,“要脱裤子?”

“那倒是不用,月总管在这里,我们得尊重女士。”E1坏笑着说,“我们也不想为难你,你写crown吧。估计让你写中文的,你就该抽筋了。”

T3无奈地笑了一声,他站起来,走到了包厢里的空地上。

C4摸出手机来,打开了闪光灯。

“不准拍!”T3抗议道。

但众人根本不理睬他,只是起哄地拍着巴掌。他万般无奈,只得一咬牙,背对众人,扎开马步,然后扭着屁股写起英文字母来。

月漱落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C4举着手机拍摄,也笑得手机差点飞了出去。E1一边狂笑一边拍茶几,拍得烛台都掉到了地上。而万国侯却不合群似地坐着,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他并没有玩游戏的心思,他会出现在这里,完全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当T3写到“W”时,他已经窘得满脸都是汗了。“行了吧?”他哀求道。

“你自己选的Dare,怪谁啊?”E1将手掌放在大腿上揉了揉,他拍茶几拍得太用力了,手都拍疼了。

好不容易写完后,T3立刻蹲在了地上,哀嚎了一声,“我以后没有脸面对月总管了,太丢人了。”

“你就有脸面对我们是吧?”E1讥讽地说着,却见T3已经脸色铁青地站了起来。

“轮到我了!你~们~死~定~了!”T3拉长了音调。他大踏步地回到沙发上坐下,然后将牌“哗哗”地洗了好几遍,这才“哼”了一声,开始发牌。

“我的牌是9。”C4得意地说。

“4。”E1紧张地看着万国侯和月漱落,“我不会是最小的吧?”

万国侯摊开了手里的牌,月漱落也照办了。

两个人都是3。

“哈哈哈。”E1笑得像是一只偷吃到肥美母鸡的狐狸。

T3有点尴尬,“那,侯爷,月总管,你们选什么?”

万国侯还在考虑的时候,月漱落已经爽快地开口了,“Dare。”

T3瞪大了眼睛,然后竖起了大拇指,“牛!果然是女中豪杰。”他转向万国侯,后者苦笑了一下,“那我也不好意思不选Dare了。”

“E1,你过来一下。”T3朝E1招手,三个“poker-men”围在一起,窃窃私语了一阵。

月漱落瞟了一眼万国侯,笑着说:“感觉他们是想要把我们给卖了换钱。”

话音刚落,E1就坐了回去。T3清了清嗓子,说道:“我们商量了一下,决定不为难二位。”他转头看着万国侯,忽而一笑,“请侯爷‘壁咚’月总管,然后两人湿吻30秒。”

“什么是‘壁咚’?”万国侯有些诧异地问道。

“就是这样。”T3不怀好意地一笑,然后一把将C4拉了起来,推到墙边。他单手撑住墙壁,身体恰好将C4给笼罩住了。C4一脸厌恶地狠狠推开了他,“shit!。”

“哦,懂了。”万国侯点点头。他向月漱落伸出了手,后者迟疑了一下,还是牵住了。然后,万国侯领着月漱落,走到了玻璃墙边。

其余三人,有的打着拍子,有的吹着口哨,都是一脸戏谑。

万国侯单手撑墙,看着月漱落的眼睛。那双樱草色的大眼睛里第一次出现了闪躲和惊慌。“看来,再稳重的女人,也害怕当众亲热呢。”想到这里,他低下头,毫不犹豫地吻了上去。

“喔……”几个男人大笑了起来。

T3大叫道:“侯爷用餐了!”

“好了。下一个是谁?”万国侯松开了月漱落。

新一轮的翻牌,数字最小的是E1和C4。

E1苦笑着说:“我今天好像不怎么走运啊。”他看着一脸促狭的T3,慌忙说,“我选Truth,C4也是吧?”

C4点点头,同时不安地挪动了一下身子。

万国侯想了想,“月总管,你来提问吧。”

“我的问题可能比较难回答。”月漱落嫣然一笑,“你们杀过的人里,有没有不该杀的?为什么不该杀?”

E1和C4顿时愣住了,两人不约而同地看向了万国侯,却见后者颔首。

C4叹了一口气,“我杀的第一个人。”他低下了头,像是在考虑怎么说。俄顷,他又抬起了头,“我以前是为中央情报局工作的,我是科技司的。”他痛苦地捏了一下眉心,“我杀的第一个人,是我的同事。因为他偷偷将司里的情报卖给了俄罗斯人。”

“听起来不是什么好人。”T3忍不住插嘴说。

“他是我的面试官之一,也是极力劝说局里留下我的人。最初,长官们并不想要我,因为我的心理测试没有过关。”C4苦笑了一下,“可我却杀了他。”

“因为你不得不杀了他,你发现了他的秘密,他一定会杀你灭口。”万国侯平静地说,“但你的心里还是很难受,因为从那以后,你忽然发现,杀人不再是很困难的事情了。”

C4沉默了。

“那么,你呢?”月漱落将视线投向了E1。

第一百四十八章 藏头露尾

E1眉头紧锁,好一会儿之后,他才说道:“有没有人想再喝几杯的?”他看向月漱落,“我会回答的,不过,得先让我喝点东西。”

侍应生很快就将酒送了进来,是五瓶威士忌。

待侍应生离开后,月漱落从手提包里拿出了一个杯子,“侯爷,您也喝一点?”万国侯点点头,月漱落便开始斟酒。

等众人的杯中都斟好酒后,E1开口说道:“我们这些人,包括在楼上玩的K1他们,除了月总管以外,没有一个手上不沾血的。”他顿了顿,“但是,如果能重来,我们绝对不会选择这样的命运。”他的普通话说得非常标准,完全不像是一个意大利人。

E1的这番话说得很动情,连一直嬉皮笑脸的T3都缄默了,而C4更是愁眉不展。

“你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月漱落语气轻柔,目光却异常专注。

“见死不救算吗?”E1长叹一声,“确切地说,当我知道准确消息的时候,他已经死了。但假如我一开始态度比较积极的话,他或许就不会死。”E1喝了一大口酒,那带着甜辣的酒味呛得他几乎要流泪,“那是一个我原本应该保护的人,可是,因为上级之间的一些矛盾,我被迫放弃了他。等我觉得不妥的时候,他却已经死了。”

众人沉默着。厚重的房门隔绝了大厅里的喧哗,但从门缝里传来的微弱的音乐声和欢笑声,还是与这静得令人不安的气氛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每个人都有一个噩梦,那就是他曾经伤害过的人。”万国侯轻轻地拍了拍E1的肩膀,“有些时候,由不得我们自己。”

E1感激地看着万国侯。

“按照E1这个标准,那我不该杀的人多了去了。”T3咕哝着,“月总管真不好玩,净问一些伤感的问题。”

“好,算我扫兴,我赔个不是。”月漱落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按照我们中国人的习俗,这杯算是赔礼酒。”她露出一个歉意的笑容,“E1是我的外语老师,学生刚才多有得罪了。”

她的豪爽令E1微微一怔。

“我们没怪你。”C4耸耸肩,不以为然地说,“你的伤还没好吧?干嘛喝这么多?”

“好了,我们开始下一轮吧。”万国侯拍了拍手,“月总管,你少喝点。”

“是。”月漱落低声说。

E1一面洗牌,一面好奇地说:“月总管,我看你的酒量好像不错,平常喜欢喝酒吗?”

月漱落微笑着说:“我去‘松之里’上班之前,在一家中餐馆做过领班,那时候没少陪客人喝酒。”

“啧啧。”T3笑嘻嘻地说,“找个机会,把Z2叫出来,我们几个比比酒量?”

“你跟女人比酒量,要不要脸?”E1翻了个白眼,“你还不如跟C4比。”

C4慌忙说道:“我酒量不行,我喜欢喝,但是喝不了多少。”

众人一阵嬉笑,似乎不再那么压抑了。

E1将牌分发给众人,“这次我一定要弄个大的,待会儿抽到最小牌的人,别怪我啊。”

话音刚落,T3惨叫一声,“fuck,我的牌最小!”他沮丧地将牌丢到了茶几上,赫然是一张A。

众人大笑。正当E1得意的时候,万国侯将他的牌放到了茶几上,也是一张A。

E1愣了一下,“呃,T3,你不用一个人了,侯爷来陪你了。”

T3假装难过地说:“侯爷,您可要罩着我啊。”

万国侯微笑了一下,“E1,出题吧。”

“您还没选择呢。truth-or-dare?”E1挠了挠鬓角,“不过题目我都想好了。”

“听你这意思,我要是不选dare,还对不起你了?”万国侯笑着说,“T3,选dare没问题吧。”

“他肯定没问题,他之前就选的dare。”C4在一旁煽风点火。

“哼,谁怕谁呀。”T3撸起了袖子,“来吧。”

E1狡黠地一笑,“侯爷先来吧。”他走到包厢门口,拉开了大门,“请侯爷上台,亲一下乐队主唱,还要大喊一声‘I-want-you’才行!”

C4和月漱落笑了起来。万国侯无奈地站起身,“亲一下就行了吧?”

“您想多亲几下,我们也不会拦着的。”E1淘气地说。

万国侯摇摇头,苦笑着走出了包厢。他看了一眼舞台后,忽然转过身,“这主唱是个男人啊。”

“要是女的,我还出这道题干嘛?”E1坏笑着说,“快去吧,愿赌服输哟!”

万国侯只好硬着头皮走到了舞台附近,众人都聚到了包厢门口。

舞台上,主唱正在歇斯底里地演出。那是一个满头卷发的大胡子,就连胡子也打着卷儿,在红色灯光的照耀下,他看起来就像个北欧海盗。

万国侯咬咬牙,手一撑跳上了舞台。台上的乐队停了下来,莫名其妙地看着这个打扮得像是吸血伯爵德古拉一样的家伙。不等他们反应过来,万国侯忽地冲向主唱,在主唱的脸上啄了一下,紧接着,他高呼了一声,“I-want-you!”

前排的观众立刻“轰”地笑开了,一群人吹着口哨叫着好,目睹万国侯跳下舞台。

这时,主唱才反应过来,他看着万国侯的背影,对着麦克风大喊了一声,“Me-too!”

台下的观众笑得更厉害了,万国侯加快脚步,走回了包厢。他狠狠地瞪了一眼E1,后者一脸看好戏的表情。

T3跃跃欲试,“轮到我了,到我了!”

E1扯住了他,“你的题目不是这个。”

T3一愣,“怎么,要改游戏规则?”

E1笑着说:“也不算改规则吧,刚开始的时候又没说非得给一起受罚的人出相同的题。”他一指远处,“你脸皮比较厚,用这个惩罚不到你。”

“那你要怎么样?”T3没好气地说。

“看到那里的鱼缸了吗?”E1指着舞台一侧的巨大的水族箱,其高度跟一个成年男子差不多。“去里面捞一条鱼,跟它接吻。”

“你疯啦?”T3瞪大了眼睛,“保安会拦住我的!”

“那就要看你的本事啦。”E1满不在乎地说。

T3无可奈何地看着水族箱。正当他发愁的时候,大厅里的灯光切换成了紫色,光线比刚才暗了一些。他二话不说,立刻冲了过去。

T3一口气冲到了水族箱旁边,见似乎没人注意到他,这才提心吊胆地伸手进去抓鱼。不料,那些看上去懒洋洋的观赏鱼异常灵活,他在水族箱边扑腾了半天,溅了一身水,才好不容易抓住一条。

T3转过头看着对面包厢门口对着他笑的一群人,恨不得把手里的鱼砸过去。但他不愿被人说“玩不起”,于是咬咬牙,将鱼举了起来。

就在他要亲的一瞬间,灯光忽然切换成了橙色。明亮的灯光照射到他的身上,立刻便有人注意到了他,对着他嗤笑起来。

T3慌里慌张地碰了一下鱼嘴,然后把鱼放回了水族箱。

他低着头跑回了包厢,E1已经笑得直不起腰了。C4撇撇嘴,“你还真亲啊。”

“不是你们让我亲的吗?!”T3喊了起来。

“好啦。”万国侯一指沙发,“我们还是尽量在包厢里玩吧,外面人多眼杂。”他安慰着气呼呼的T3,“下一轮,你又可以出题了。”

众人笑着回到沙发上坐下。

T3发好牌后,恨恨地说:“等下我再也不选dare了。”他瞪着E1,“你给我等着。”

月漱落笑盈盈地说:“说不定待会儿不是E1呢。”

这时,E1已经拿到了牌,他小心翼翼地看了看牌面,露出了尴尬的神色。

T3密切地注意着他的表情,“哈哈,怎么样?风水轮流转!”

E1高声说:“truth。”

“真他妈厚脸皮。”T3往沙发上一靠,“我想不出问题来了,侯爷,您问吧。”他显然是希望T3选择dare的,他对truth并没有多大兴趣。

“让我想想。”万国侯沉吟了片刻,“E1,如果你今晚就会死,你会留下什么遗言?”

E1思索了一下,喝了几口酒,“生而为您,我很荣幸。”

“这算什么遗言?”T3不满地说,“听都听不懂。”

“你这是对我们当中的一个人说的吗?”月漱落问道,“不是对我们全部人说的吧?”

E1懒散地一笑,“既然是遗言,那自然是死到临头、只剩一口气的时候说的话。至于对谁说,我死后自然会有人明白。”

月漱落还想追问,万国侯却打断了她,“月总管,帮E1收一下牌吧,开始下一轮了。”

“T3,你现在是不是有点儿害怕?”E1得意地说,“快祈祷吧。”

“我怕个屁。”T3板着脸说。

很快,牌就发完了。众人亮出牌面一看,最小的是C4。他紧张地看着E1,“truth。”

“你是我见过最老实的美国人。”E1笑嘻嘻地说,“还特别一本正经。”

“大概是技术人员的缘故吧。”月漱落笑着说,“我倒觉得C4挺好的,不像你们几个成天疯疯癫癫的。”

E1做了个鬼脸,然后对C4说:“听好了,我的问题是这样的——假如我们在座的人当中有一个是坏人,他潜伏在侯爷身边,伺机行事。那你认为这个卧底会是谁?为什么?”

众人都有些吃惊,尤其是万国侯。他迅速地瞥了一眼E1,想从对方脸上看出些端倪。

然而,在室内暗淡的灯光下,E1的脸色十分平静。

T3乜斜着C4,“这种问题太为难他了。”

C4不理睬T3,他认真地想了一想,“那大概是我吧。”他喝完杯子里的酒,慢慢地说,“我平常负责网络和技术研发,大部分时候,我都是一个人独处的,出外勤的事情一般轮不到我。皇冠的网络架设、安全监管、设备维护,也基本上是由我来主导的,如果我想动点什么手脚,实在是太容易了。”

“所以,你肯定不是卧底。”T3摊开手,“你太容易被人查到了。”

“好了,算你过关,开始下一轮吧。”E1百无聊赖地伸了个懒腰,仿佛对C4的回答十分失望。

万国侯看了一眼手表,“这轮玩完,我们就撤。”

月漱落点点头,站起来收拾万国侯的杯子。

“我也太倒霉了吧。”E1将手里的牌丢到了茶几上,那是一张A。

T3看着自己的牌,笑得快要岔气了,“我是2。哈哈哈。”

“你是够二的!”E1看了看其他人的牌,“没有陪我一起的,行吧,反正我是最后一个了,你们有什么招数就都使出来吧。”

“truth-or-dare?”T3挤眉弄眼地说,“dare吧,像个男人。”

“dare!”E1大声说道,“你们总不会要我去外面跳脱衣舞吧?!”

“当然不会。”C4说道。他刚要出题,就被T3拉住了。T3在他耳边小声说了几句,他微笑着看向E1,“听说,你五音不全?”

“不是吧。”E1惨叫了一声,“T3,你也太狠了点。我就那一次喝醉了唱跑掉调了,你记恨到现在啊?”

“那就这样决定吧。”T3看着C4,后者点了点头。

“决定什么?”E1装傻地问道。

“你去外面的舞台上,唱一首你最拿手的歌。”C4说道,“别怪我,哥们,这就是个游戏。”

“你得唱完一首。”T3补充道,“不然你就不是男人。”

“我能完整唱完的歌就那一首,还是我中学的时候学的。”E1尴尬地说,“侯爷,月总管,你们听了一定会笑话我的。”

“我们保证不笑。”月漱落说道,“最多在心里笑。”

E1无奈地说:“是你们要求的啊,等下别嫌我唱得难听。”

“不会的。”T3殷勤地打开了包厢大门,还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这时,主唱恰好唱完了一首歌。E1鼓起勇气,快速冲上了舞台,然后抓起了台上的麦克风。

“Should-auld-acquaintance-be-forgot,

And-never-brought-to-mind?

Should-auld-acquaintance-be-forgot,

And-auld-lang-syne……”

刚开始时,E1唱得磕磕巴巴的,台下的人都在笑他。但是,随着他的声音趋于稳定,乐队竟配合地演奏起了这首在西方家喻户晓的歌曲。

E1唱歌的声音比说话的时候要低沉得多,在演绎这首《Auld-Lang-Syne》的时候,格外有一番沧桑的味道。

万国侯靠在包厢门口,脸色渐渐变得凝重起来。他在心里默默地想着歌词,看向E1的目光冰冷如刀。

“怎能忘记旧日朋友,

心中能不怀想?

旧日朋友岂能相忘?

友谊地久天长。”

第一百四十九章 愿者上钩

当万国侯正与其他人举杯痛饮的时候,几十公里外的南家却是另一番景象。

这天晚上,南泽雨没有像往常那样带着妻女出去玩。他担心老叫花子会再度出现,便要求陶白荷和南泽姣老老实实地留在家里看电视。

陶白荷虽然有一点儿不满,但想到校庆那天出的事情,以及丈夫好不容易才压制住的舆论,还是按捺住了躁动的心。最终,她选择跟南泽雨一起,劝说南泽姣放弃“万圣狂欢”的念头。

而南泽姣的不悦则是显而易见的:谢狂心约她出去玩,被南泽雨谢绝了;女同学叫她去参加“万圣寻宝游戏”,被陶白荷婉拒了。在一个原本可以痛快地玩耍的节日里,她却不得不坐在家里看着无聊的电视剧。

她越想越来气。她给谢狂心发信息抱怨,但对方没有回复——大概是正玩得开心,顾不上她。

“好烦啊!”南泽姣将腿往沙发上一盘,“烦死啦!烦死啦!烦得我要冒烟啦!”

“姣姣,想不想吃冰淇淋?”陶白荷好言好语地劝着她,“不要瞎想了,我找部电影给你看?”

“不想吃!不想看!”南泽姣气鼓鼓地说,“我又不是犯人!干嘛要把我关在家里!”

“姣姣,你忘记校庆那天的事情了吗?不是爸爸妈妈故意把你关在家里,我们是为你好。万一你出去,又遇到他了,怎么办?”陶白荷苦口婆心地劝说道,“你那天真的吓坏妈妈了。”

“后来也没事了啊,爸爸是警察头头,我还怕他?”南泽姣嘴硬地说,“而且,爸爸不是已经给我找保镖了吗?”

“那些保镖不可能一直跟着你的。你一个姑娘家,上厕所、换衣服,都不方便,坏人不就是趁着你上厕所的时候对你下手的吗?”陶白荷有些心烦,“你看爸爸这段时间都早出晚归,就是为了抓住坏人啊。别给爸爸添麻烦,好吗?”

“妈妈!你怎么能这样说我呢?”南泽姣一瞪眼,“万圣节你们不让我出去玩就算了,还不许我跟狂心哥哥一起签约,也太过分了点吧?”

“签约?”一直在看手机的南泽雨忽然冷笑了一声,“签什么约?我们是不让你吃好的了,还是不让你穿好的了?”

“老公!你好好说话!”陶白荷见南泽姣瘪着嘴,似乎快要哭了,便打断了南泽雨的话,“姣姣的心情,也不是不能理解。”她轻轻按摩着南泽姣的小腿,“演艺圈很复杂,爸爸妈妈担心你。再说了,你才十三岁,正是读书的年纪,一旦进了演艺圈,可能就没法保证你的成绩了。”

“可是,狂心哥哥为什么就能进演艺圈?”南泽姣不服气地说,“侯爷为什么就不担心狂心哥哥的成绩?他也才十七岁,也还是个学生呢!”

“侯爷有钱啊,小谢就算每一门都考零分,他也无所谓的。”

南泽姣笑了起来,“所以,说到底是因为我们家没有钱咯?要靠我好好读书来挣钱?”

“姣姣!”南泽雨大怒,“你怎么跟妈妈说话呢?”

南泽姣倔强地将头扭到一边,不愿理睬他。

“姣姣,你替爸爸妈妈想一想。假如你的小孩在演出的当天,遇到了一个星探,接着就被坏人绑架了,你会不会觉得很担心?你会不会不相信那个星探?”陶白荷叹了一口气,“你这孩子啊……”

“你有证据证明星探和坏人是一伙的吗?”南泽姣撅起了嘴,“侯爷肯定已经派人调查过了,要不他不会放心地让狂心哥哥签约。”

南泽姣一口一个“侯爷”、“狂心哥哥”,简直要把南泽雨给气死了。“你这么羡慕他们,你走好了。你去给侯爷当女儿,去跟你的狂心哥哥在一起好了。”他睚眦欲裂,声音也大得很。

南泽姣从来没有见过父亲这样凶狠,她缩了一下肩膀,“哇”地哭了起来。哭着哭着,她跳下沙发,鞋子也不穿就往外冲。

陶白荷连忙追上去,抱住了她,“姣姣,你干嘛去?”

“我去找侯爷!反正那个人不要我了!”她一边说,一边哭,哭得眼泪和鼻涕都混在了一起。

“你不要胡说。”陶白荷又心疼又好笑。她紧紧地抱住女儿,“你哪儿也别去。”

“不要管我!”南泽姣还在拼命挣扎。她打了陶白荷好几下,眼泪滴答滴答落在陶白荷的薄羊绒衫上。

“老公,你快过来呀!”陶白荷抱着南泽姣,脸冲着南泽雨,“你女儿不要你了!”她对南泽雨使了个眼色,暗示对方过来道歉。

南泽雨在心里暗暗地叹了口气:接连追踪了三个星期,他的手下还莫名其妙地失踪了几个,却还没找到老叫花子;“不仁社”那边又给他打电话,询问他近期的行动进展;千枫学院校庆绑架风波虽然已基本过去,但坊间仍然有些令他头疼的传闻。

这么多烦心事搅和在一起,他本来就头疼得快要爆炸了,现在南泽姣居然又吵着要进演艺圈!

他看着痛哭流涕的南泽姣,那小小的一抖一抖的身子不知怎地令他有些心疼。他摇了摇头,起身走了过去。

“姣姣,对不起,是爸爸不好。爸爸不该乱发脾气。”他抓住南泽姣的一只手,“你打爸爸两下,出出气?”

南泽姣将脸扭向了另一边,同时拼命抽出了自己的手,不愿跟他对视。

南泽雨跟着走到另一边,而南泽姣又将头扭了回来。南泽雨也不生气,就这样跟着她转来转去。几次之后,他忽然说道:“姣姣,你是不是把爸爸当成向日葵了?”

南泽姣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陶白荷立刻说道:“呀,笑了笑了,公主笑了呢!”

南泽姣赶紧绷住了脸,想要恢复到生气的状态,但她毕竟是小孩子,笑过之后,就很难再生气了。

南泽雨低声下气地说:“姣姣,不要气啦,之前是爸爸不好,爸爸明天给你做鳗鱼饭,好不好?”

“真的?”南泽姣眼睛一亮,“你都多久没给我做过好吃的了,你知道不?”

“爸爸这不是忙嘛。”南泽雨见女儿语气缓和,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好姣姣,不生爸爸的气了,啊。”

南泽姣的眼珠一转,“哼,除非你让我跟狂心哥哥一起签约,进演艺圈!”

南泽雨一怔,他没有想到女儿会这样坚持,“姣姣,你为什么非要进演艺圈呢?你很喜欢唱歌、演戏这些事情吗?”

“我喜欢!”南泽姣毫不犹豫地说。她看南泽雨若有所思,又补充说,“我觉得我有天赋,而且星探也来找我了,那还是个特别厉害的星探,你们不是也找人打听过了吗?”

南泽雨牵着南泽姣,回到沙发上坐了下来。他挨着南泽姣坐好后,开口问道:“那么,你是打算以后就做歌手和演员了,这是你的理想,对吗?”

南泽姣犹豫了一下,“我没有想过做一辈子,但至少现在可以试试。”她扭头看了看站在一旁的陶白荷,“前几天,我们老师叫我们读课外读物,有一句话对我特别有启发。”她笑了笑,露出一口小珍珠似的牙齿,“成名要趁早。”

陶白荷见南泽姣神情坚定,忍不住说道:“那你要是因为拍戏唱歌而影响了成绩……”

“不会的!”南泽姣斩钉截铁地说,“我要是成绩开倒车了,我就退出演艺圈!”

她仰着小脸,说话的样子像个大人似的,令陶白荷忍俊不禁,“你还没进去呢,就说退出了?”

“白荷!”南泽雨见陶白荷似有让步之意,连忙打断了她,“这件事得从长计议,不能这么快就下结论。”他思忖了一下,“这样吧。我联系一下那个皮休。”

“让他到家里来,或者专门约个地方,我们全家去跟他谈谈?”陶白荷问道。

她隐隐有些兴奋,“我说不定就要成为‘星妈’了!”想到这里,她忍不住笑了笑。

“让他来家里吧,这事是他求我们,不是我们求他。”南泽雨站起身,往楼上走去,“我去给他打电话,明天是周日,看他怎么说。”

第二天上午十点,皮休准时地按下了南家的门铃。

保姆将他领进门后,南泽姣立刻蹦蹦跳跳地跑了过去,“皮先生!”她生怕一会儿父亲会得罪皮休,便赶紧讨好地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早!”

“你好。”皮休微笑了一下,并迅速打量了一圈装修得富丽堂皇的客厅。

这时,他看到了从楼上走下来的高大男子,“你是南先生吧,你好,我是皮休!”他掏出自己的名片,双手捏着递了过去。

南泽雨单手接过名片,冷漠而疏离地说:“你好,请坐。”

皮休在沙发上坐下。

“皮先生喝点什么?”南泽雨瞟了他一眼。

“不用。”皮休笑了笑,“我今天是来谈事情的,直接开门见山好了。”

南泽雨欣赏地说:“皮先生倒是个爽快人。”

“姣姣是个非常优秀的女孩子。”皮休冲南泽姣一笑,“之前我的员工有向我推荐她,后来我看了10月10日的校庆晚会,姣姣的主持和演唱都很出色,是天生的明星。”

南泽雨懒洋洋地说:“这些我都知道。”

“那么,你的顾虑是……担心影响到她的学习?”皮休谨慎地问道。

“这是一部分原因。”南泽雨答道,“最主要的是,我对演艺圈的人印象不好。”

“爸爸!”南泽姣着急地喊了一声。

“姣姣,你先上楼,去找妈妈。”南泽姣对父亲的话感到极度不满,但她不敢当着客人的面发脾气,只好撅着嘴上楼了。

“南先生,你不必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皮休目送南泽姣走上了楼梯,然后收回了视线。“我知道你是警察,我想,你平时工作当中可能听说过一句话,慈不掌兵,善不从警。”

南泽雨略显诧异地说:“你知道得不少。”

“然而,不可能没有心软的警察吧。”皮休微笑着说,“难道心软就不是好警察了吗?”

“你想说什么?”南泽雨皱起了眉头。

“任何行业的人,专业水平都是参差不齐的,不适合那个行业,却一直从事相关工作的也大有人在。”皮休慢悠悠地说,“说到底,进演艺圈也只是选择了演艺这种职业而已。你不喜欢一些演艺圈的人,我完全能理解。但你不能因此认为,那些人就代表了演艺圈,他们只能代表他们自己。”

“你口才不错。”南泽雨不动声色地说。

“谢谢夸奖。”皮休身子前倾,一脸诚恳,“你女儿真的很有天赋,我不希望看到她的才华就这样埋没。”

“假如姣姣跟你们签约,你们会安排她做什么?”南泽雨问道。

“我们会给她安排最好的经纪人,然后先出唱片,她的形象和歌声都会很受欢迎的。”皮休胸有成竹地说,“当然,所有的合同,都会先让你们过目,直到你们满意为止。”

“我实话跟你说吧。”南泽雨翘起了二郎腿,“校庆那天晚上,在你离开之后没多久,有个男人绑架了我女儿。好在当时我和我的同事在附近执行任务,第一时间救出了我女儿。”

皮休瞪大了眼睛,“什么?真的吗?这太吓人了!”

“姣姣倒是没事,但是我老婆受到了很大的惊吓。”南泽雨说道,“不管你跟那个绑架犯有没有关联,你出现的时机都太糟糕了。”

皮休扶额,“南先生,你可以再派人去调查,我相信你很快就能发现,我和那个绑架犯一分钱关系都没有。”他保持着彬彬有礼的仪态,但显然是动怒了,“我真心觉得南泽姣是一个不可埋没的天才少女,何况她也愿意进军演艺圈。”他往后靠了靠,仿佛是在强迫自己平静下来,“我真诚地希望你能考虑我的提议,尽管你刚才对我说的话实在是不太礼貌。”

南泽雨盯着他看了几秒钟后,忽而一笑,“皮先生,请你谅解,我的职业比较特殊,有时候说话不够严谨。”

皮休点点头,“我理解。”

南泽雨轻轻地敲了敲沙发的扶手,“我们这样的家庭,按理说是不会考虑将孩子送进演艺圈的。她不需要那些浮华的装点,我们也不需要这种名头。”他观察着皮休的表情,继而话锋一转,“但是,我尊重孩子的选择。我请你到我家来,就是希望双方能有一个推心置腹的谈话。”

皮休笑了笑,打开了随身的手提包。“我把合同,还有南泽姣和谢狂心组团的详细计划书都带来了。”他字斟句酌地说,“南先生,请你相信我,我对这个孩子的用心,不会比你少。”

第一百五十章 怒不择路

“天净沙秋思,选自《全元散曲》,作者马致远是……”语文老师讲课的声音就像是节奏恰到好处的催眠,令俞以渐昏昏欲睡。

这是上午的第三节课,俞以渐无奈地靠在椅背上,玩着笔袋。

“太困了,眼皮一直在打架。”当俞以渐意识到这一点时,他悄悄地看了老师一眼。老师正沉浸在美妙的曲文中,显然没有注意到他。

俞以渐从抽屉里拿出了手机。他打开控制中心,看到“静音”模式处于激活状态,便放心地打开了QQ。

“还在赖床吗?”他发送了一条信息给娑娑。发完后,他立刻警觉地瞟了老师一眼。

没过几秒,娑娑就回了信息,“早就起来了,姐已经在战斗了!”

俞以渐往讲台上看了看,接着回复道,“那也没用,你再打2000场匹配也上不了黄金。”

“凭什么这么说我?”

“因为你没有大腿带。”俞以渐忍住笑意。这一个多月以来,他和娑娑聊得极为开心,几乎要将对方视为自己最好的朋友了。

“切,我自己就是大腿好吗?”娑娑不以为然,“你在干嘛呢?”

“上课呀。”

“啊,同情。”这条信息的末尾跟着个傻笑的秋田犬表情。“你居然没睡着?”

俞以渐又看了看老师,“没有床,睡不舒服。”他很羡慕娑娑,因为对方快要出国了,而且现在还不用上课。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下课铃声响了起来,俞以渐伸了个懒腰。

老师走后,他将手机拿上了桌面,刚要打字,就被人一把抢走了。

俞以渐大怒,他一抬头,赫然发现抢手机那人是袁飏飏。这是一个发育过快、长得像个高中生的男孩子,那一脸青春痘和旺盛的胡须都是荷尔蒙过剩的证明。

俞以渐暗暗叫苦:袁飏飏是他们班的“刺儿头”,个子高、脾气坏,最喜欢欺负人。上初中以前,袁飏飏跟他不同班,但他早就听说过对方的大名。据说袁飏飏是某个知名企业家的孙子,该企业家对学校的资助很大,故而学校对他的各种行为一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手机没有贴膜也没有戴套,不怕摔着?”袁飏飏嬉皮笑脸地说,“还是你有钱。”

他的身后站着几个男生,每一个都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俞以渐。

俞以渐虽然平时对母亲态度蛮横,但骨子里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窝里横”。此刻,他看着这些明显是来找麻烦的人,只敢忍气吞声地说:“手机还我。”

“你叫它一声,看它答应你不?”袁飏飏的话引起了一阵哄笑。

“我的手机丢了,我看你这个不错,先借我玩几天呗?”袁飏飏漫不经心地划拉着俞以渐的手机,“哟呵,在跟妹子聊天呢。”他将手机展示给他身边的人看,“琴女宝贝。”他念着俞以渐给娑娑备注的昵称,发出了一阵刺耳的狂笑。

“手机还我!”俞以渐急了。他站起来,想从袁飏飏手里抢回手机,但后者比他高了一头多,轻而易举就避开了他。

“你快给我!”俞以渐急得声音都有些变调了,“你再不给我……”

“怎么着?”袁飏飏举高了手机,“我就不给你,你能怎么着?”

俞以渐大怒,“我去找老师!”

“哈哈哈哈……”围观的一群少年笑得像是炸了窝的马蜂,“吓死爹了!他要找老师!”一个牙齿往外突出的男生说,“袁哥,我被他吓着了!”

这个龅牙的话令袁飏飏心情大好,“别怕,让他告去呗。”说完,他推了一把俞以渐,“快去办公室找老师!快去,谁不去谁是孙子!”

俞以渐被袁飏飏推了一个趔趄。他气得眼眶发热,拔腿就往办公室跑去。

“报告!”他在办公室门口喊道。

办公室里的老师都抬起了头,其中一位说道:“进来。”

他忐忑不安地走了进去。此时,他的班主任李海文正和另一个老师凑在一起,有说有笑地看着iPad。

“李老师!”俞以渐硬着头皮叫了声。

“怎么了?”李海文抬起头,稍微皱了一下眉头,“什么事?”

俞以渐听到这句话,心里凉了半截。他知道自己成绩不好,一向不受老师待见,但他很少来办公室,也几乎从不麻烦老师,没想到,班主任对他还是这样的冷淡。

俞以渐鼓起勇气说:“我的手机被人抢了。”

“啊?在哪儿?”

“教室里。”

李海文明显松了一口气,“谁干的?”

“袁飏飏。”

“你让他还给你呗,都是同学。”李海文不以为然地说道,“闹着玩儿的事情就不用向老师报告了。”

“他不肯还给我。”俞以渐说这句话的时候,感觉自己的脸都在发烧。

李海文盯着他,“你是不是吵到别人了?还是在上课的时候玩手机了?”

“我没有!”俞以渐本能地否定了。

“那他怎么不抢别人的手机呢?你肯定是打扰到别人了。”李海文看了一眼墙壁上的挂钟,“马上就要上课了,你先回去,等老师了解了情况再说。”

俞以渐无可奈何地走回了教室。袁飏飏的跟班已经散了,只有袁飏飏坐在他的位置上,笑容满面。

“老师怎么说?”他似乎一点也不担心。

俞以渐咬咬牙,“老师要你还给我。”

“是吗?”袁飏飏站了起来,“那好吧,老师的话,不听不太好呢。”说完,他将手机递到俞以渐的面前。俞以渐伸出手时,他却忽然松开了手。只听到“啪”的一声,手机摔在了地上,屏幕朝下。

“哎呀!”袁飏飏故作惊奇地说,“你怎么不好好儿接呢?”

俞以渐蹲下来,捡起了手机。屏幕上出现了一条从左上角横贯到右下角的裂纹。

他气呼呼地瞪着袁飏飏,“你是故意的!”

“叮咚叮咚……”上课铃响了。袁飏飏摊开手,“sorry啦。”他故意学着TVB电视剧里的香港腔,说完笑嘻嘻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俞以渐紧握手机,咬牙切齿地坐了下来。

这时,英语老师走进了教室。俞以渐的脑子嗡嗡作响,老师说的话,他完全没有听进去。好不容易等到老师转过身去写板书,他急忙拿出手机来检查。

万幸的是,手机并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完全可以正常使用。他稍微松了一口气,点开了QQ。但他很快就发现,他的QQ里,没有娑娑了!

他惊慌失措地在好友列表里来回寻找了好一会儿,但还是没有找到。

这时,同桌轻轻地捅了他一下,示意老师在看他。

俞以渐赶忙拿起笔,假装镇定地抄写起老师在黑板上写的板书来——一些他根本看不懂的英文短语。

待英语老师转过身去,他立刻扭头看向教室的后排。他的目光游弋着,直到看到了袁飏飏——对方正冲他摆出一个夸张而又难看的鬼脸。

“是他干的!他把娑娑拉黑了!”俞以渐气得几乎想要大吼一声。

“抢走了我的手机,摔烂了手机屏幕,还拉黑我的好友!妈的!”俞以渐越想越气,盛怒之下,也顾不得那么多,他抬起小腿,膝盖对准课桌就是一顶。

“嘣”的一声,吓了英语老师一跳。

她立刻柳眉倒竖地问道:“谁?”

一些学生低声笑了起来。俞以渐发泄了这么一下子,心里稍微舒服了一点儿,他得意地跟着大家一起笑出了声。

等英语老师再次面向黑板时,俞以渐悄悄摸出手机,打开了微信。

“你QQ号多少来着?”他向娑娑发送了一条信息。

娑娑很快就回复了他,“干嘛?”

“我手机刚才被人拿去玩了,他不小心把你的QQ删掉了。”在信息的末尾,跟着一个掩面而泣的“银魂”表情。

“我去,这都可以?”娑娑虽然语带抱怨,但还是很快就发出了自己的QQ号。“那人谁啊,手那么贱?”

“就是个贱人。”俞以渐愤愤不平地打着字。

“我最讨厌没事乱动别人手机的。”娑娑说。

“我也是!”

“你得喷他几句,不然他还以为你不在乎。”

娑娑的话正说中了俞以渐的心事。“我想想,我得弄他一下。”俞以渐一边发信息,一边在心里想,“不然我真咽不下这口气。”

两天之后的下午,一点半。

俞以渐假装很困,趴在课桌上睡觉。同桌冲他喊了一句,“起来啦,你不上体育课了吗?”

“上。”俞以渐头也不抬地说,“马上就去。”

他一边侧耳听着教室里的动静,一边在心里恨恨地回想着这几天挨的骂。明明手机还可以正常使用,但因为屏幕上摔了一条裂缝,俞镜泊知道后就冲他破口大骂,直说他是“败家子”。

“败家子?哼。”俞以渐在心里想,“等着瞧,早晚败给你看。”

他耐心地等了几分钟,直到教室里没有任何动静了,才慢慢抬起头来。他环顾四周,发现一个人都没有!他高兴地跳了起来,接着迅速打开自己的书包,从里面拿出了事先在文具店买的满满两小包图钉。

他抓着图钉,直奔袁飏飏的座位而去。毫无意外,他看到了后者椅子下放着的一双白色板鞋。俞以渐咧嘴一笑,“这家伙挺时髦的嘛。”他蹲了下来,将两包图钉撒在了袁飏飏的鞋子里。撒完之后,他还特意将鞋子拎起来,磕了两下,好让图钉都聚到鞋子的前掌。

布置好一切之后,俞以渐这才将装图钉的布袋塞进自己的运动服口袋,然后慌慌张张地往楼下的操场跑去。

“袁飏飏喜欢踢球,每次体育课之前必定会换一双专业的钉鞋。而这件事,全班都知道。他无论如何也怀疑不到我的头上来。”俞以渐一边小跑,一边得意地想着。“他欺负的人多了去了,又不止我一个恨他。”

下到一楼时,他看到了楼梯附近的垃圾桶。他掏出口袋里的图钉包装袋,潇洒地扔了进去。

不出预料,40分钟后,袁飏飏发出了气急败坏的惨叫。“不想活了是不?你们他妈都不想活了是不?”袁飏飏捂着流血的脚,骂骂咧咧地说道。

俞以渐假装没有听见,他正在给娑娑发信息,还绘声绘色地形容了这件事。这次他学聪明了,发完信息就立刻删掉,这样一来,即便再被人抢手机,也不怕聊天内容泄露了。

娑娑被他逗得笑个不停。现在娑娑会在方便的时候给他发一些语音消息了,这让他异常高兴。娑娑的声音很甜,有点儿像小孩,正是现在流行的“娃娃音”。

“你还是小心一点好。这种事情被发现了麻烦。”娑娑笑够了以后,又发来信息叮嘱他。

“放心吧,不会有人知道的。”俞以渐得意地写道,“教室又没有监控。”

“走廊里呢?”

“应该拍不到我。再说了,以他的智商,想不到去看监控的。”俞以渐发完消息以后,想了想,又补充道,“而且,就算他知道是我,我也不怕。”

他继续神气十足地写道,“大不了跟他拼了。”

娑娑安静了一会儿,发来一条信息,“你打过架吗?”

“没有。”

“那个家伙呢?”

“经常。以前小学的时候就不知道打过多少人了,他特别皮,有一次过年的时候,还被他爸赶出家门了。”

“你怎么知道?”

“他跟我认识的一个哥哥沾点远亲,那个哥哥有一次来我家吃饭的时候说起来的。”

“你以前没提过这个哥哥啊,是你亲哥哥吗?”

“不是。”俞以渐想起沙伏嘉那张微胖的脸。“是我爸爸的朋友,但是年纪没那么大,也就19、20岁吧最多。”

而此时,在皇冠中,姜汝砺正对着屏幕发呆。他意识到俞以渐提的人可能是沙伏嘉,也意识到事情的走向或许会和他想的不一样。

他考虑了一会儿之后,给万国侯打了个电话,简单地汇报了这件事的始末。最后,他问道:“侯爷,我要不要帮他做点什么?”

“用不着。”电话那头,万国侯淡淡地说,“让他自己选择。”

第一百五十一章 不归之路

三天后,千枫学院迎来了一批意气风发的大学生。

这些大学生来自魔都最好的两所高校,他们是来参加千枫学院主办的“重归母校,不忘初心”联谊庆祝活动的。大学生们都很高兴,因为他们除了可以在母校展示一番自己在知名高校取得的“荣耀”外,还能顺带激励一下学弟学妹。

沙伏嘉坐在大礼堂的一侧,看着手里的活动图册,“我们感恩母校,遥想当年;我们追寻友谊,共建梦想。这次活动后,我们将搭建校友信息平台,让曾经在这块土地上成长的学子回归初心……”

“什么玩意儿?”沙伏嘉厌恶地将画册扔到了脚下。要不是舍友胥子极力劝他来参加这个可以轻松获得“社会实践”学分的活动,他才懒得管什么母校呢。

“喂,要不要出去透透气?”他扭头看着胥子。

“等会儿吧。起码等那几个老头子讲讲话,不然你现在溜的话,就白来了。”胥子一面低头玩着手机,一面说道。

“中国人真喜欢开会!”沙伏嘉挠了挠脖子,“也不知道有什么好讲的,讲来讲去都是些废话。”

胥子笑了笑,“喂,你不试试找个小姑娘?”他摇晃着手机,神情猥琐。

沙伏嘉摇摇头,“我对萝莉没兴趣。”他没好气地说,“你注意点行不?万一摇着个14岁以下的,你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胥子不以为然地说:“我又不强迫,愿打愿挨嘛。”

与此同时,在礼堂旁边的一间厕所里,俞以渐正痛苦地坐在马桶上。头一天晚上睡觉,他蹬了被子,因此受凉了。这一早上,他已经跑了四五趟厕所。好在李海文今天似乎心情不错,看到他一趟趟上厕所也没发脾气。

俞以渐擦干净屁股,按下了冲水按钮。他站起来的时候,腿有些发麻。他隐隐地听到隔壁单间里有人低声说话,但他已经拉得快虚脱了,也懒得去管。

俞以渐拉开单间的门,走到洗手池边上,开始洗手。他一边洗手,一边思考着如何跟母亲商量,给他换一部手机。

“真他妈臭。”一个像是野狼嚎叫般难听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

俞以渐脸色一变,他听出来人是袁飏飏。

“胖子拉屎就是臭!”另一个人笑嘻嘻地说着,还还发出了“呕”的声音。

俞以渐低下头,假装没有听到,甩了甩手就就往外走。

“让你走了吗?”袁飏飏快步冲了过去,抓住了俞以渐的衣领。

“我要回去了。”俞以渐镇定地说,“等会儿老师看到我不回去,会来找我的。”

“哈哈哈哈……”一群人大笑了起来。

“你放心,李海文才不会管你。”说着,袁飏飏伸出右手在俞以渐的脸上拍了拍。他拍的力度不小,俞以渐能感觉到自己的怒火正随着他的动作一点一滴地膨胀。

“你那是什么眼神?”一旁的龅牙不满地嚷了起来。“袁哥,这家伙皮痒。”

“还用你说?”袁飏飏双脚岔开地站着,“不是皮痒,会在我的鞋子里放钉子?”

俞以渐浑身一震。他不愿承认,只得别别扭扭地将头对着洗手池。“你有证据吗?凭啥说是我干的?”

“证据太多了。”袁飏飏忽然提高了声音,“但老子要打你,不需要证据!”

话音刚落,一旁的几个男生像是得到了指示一般,立刻冲上前将俞以渐给抓住了。他们将俞以渐的双手反扭在背后,压制得他动弹不得。

“你……你要干什么?”俞以渐的声音有些发抖。他早就听别人说过,袁飏飏胆大包天,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他惊恐地扭着身子,拼命挣扎着。

“你猜。”袁飏飏笑嘻嘻地说。他那眼神像是老猫抓住了一只耗子。

“救命!救……唔!”俞以渐刚喊出一声,就被堵住了嘴——那是龅牙事先准备好的一大团干抹布。

“你放心,我不会太过分的。”袁飏飏假惺惺地安慰着,“你在我鞋子里放钉子,我要是什么都不做,也太对不起我自己了,是不?”

俞以渐嘴里塞着抹布,只能“唔唔”地叫着。他看袁飏飏的表情,只觉得自己要倒大霉了,但他还没来得及细想,肚子上就挨了一脚。

接着,另外两个男生走上前,开始扒俞以渐的衣服。俞以渐疯了一样地闪躲着,可他长期缺乏锻炼,身体虚胖得像是一团棉花,一点儿力气也使不出来。

在这个过程中,几个男生将他当成了人肉沙包,一会儿对着他的肚子捶一拳,一会儿对着他的屁股踹几脚。他们嬉笑着,玩得十分开心,嘴里还发出了类似李小龙的“阿达”的叫声。

一种强烈的屈辱感充斥着俞以渐的全身,他痛苦得几乎要哭出来了,但他的嘴里塞着抹布,只能干瞪着袁飏飏。

“感觉怎么样?”袁飏飏抓住他的头发,用力往上一揪。

俞以渐痛得眼泪夺眶而出,“唔唔唔!”他拼命地喊着。

“妈的!”一个男生忽然骂了起来,“死胖子尿了!”

原来,他在脱俞以渐的裤子时,摸到了一团湿漉漉的水渍。他恶心得不行,立刻就冲到洗手池旁边洗手。

“废物!”袁飏飏骂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在骂那个洗手的男生,还是在骂俞以渐。“抓紧时间!你们连个胖子都搞不定?”说着,他嫌恶地伸出手,拿走了俞以渐裤子口袋里的手机,并塞进了自己的口袋。

洗手的男生连忙回到了俞以渐身边。几个人通力合作,没费多大功夫就把俞以渐的衣服给脱了个精光。

“袁哥,要脱他的袜子吗?”龅牙凑近袁飏飏,问道。

“给他留着吧。”袁飏飏看着光着身子的俞以渐,笑得脸上的青春痘都在发光,“真是恶心的一B!”

说着,架着俞以渐的三个人都松开了手。俞以渐立刻用手捂住了下身,他愣神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的双手已经恢复了自由。他伸出右手,拿出了嘴里的抹布,然后顺手将抹布扔到了一个开着门的单间里,“袁飏飏!你给我记着!”

俞以渐很想说几句凶狠的话来表达自己的愤怒,但他实在太气了,以至于大脑一片空白。

“本来老子是打算放过你的,但是看样子,不给你点厉害的,你不长记性。”袁飏飏冷笑着说。

说完,他朝龅牙点了点头。龅牙得令,立刻往外走去。

“救命!”俞以渐忽然大喊一声,但立刻就被离他最近的男生给狠狠地抽了一个耳光。他感到一阵眩晕,差点儿站立不稳。

“你叫啊。”袁飏飏拗着自己的指关节,“再叫!”

俞以渐乖乖地闭上了嘴。他是很气愤,但也不想再挨打了。

龅牙很快就推着一个巨大的垃圾桶回来了。这垃圾桶平常是放在楼梯拐角的,其底部有四个轮子,顶上还有盖子。

俞以渐后退了两步,他知道对方要干什么。

“打开。”袁飏飏一声令下,龅牙便将垃圾桶推到了厕所的中间,并打开了盖子。

一阵酸腐刺鼻的臭味立刻飘散了出来。

“哇,臭出翔了!”一个男生捏着鼻子说,“袁哥,这也太臭了!”

袁飏飏也捏着鼻子,“把他给我丢进去。”

“袁飏飏!你他妈……啊……”俞以渐怪叫着。几个男生合力将他举起来,扔进了垃圾桶,然后盖上了盖子,并在暗扣上插上了一截粗树枝。

这对俞以渐来说,简直是一个无法忍受的牢笼。他拼命地拍打着垃圾桶,同时竭尽全力地喊叫着。

袁飏飏掏出俞以渐的手机,又拿出了一根事先准备好的取卡针,将电话卡给取了出来。然后,他将手机从盖子一侧的缝隙塞了进去,“你搜搜看这里有没有wifi。

众人哈哈大笑。接着,在袁飏飏的命令下,几个男生将这巨大的垃圾桶推进了最里面的单间。

“你们确定锁好了,是吧?”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袁飏飏满意地点了点头,“干得好!等下联谊完了,我请你们吃烤串,随便点!”

“耶!”

“袁哥就是帅!”

“袁哥你还缺腿部挂件不?”

一群人嘻嘻哈哈地说笑了一阵后,龅牙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点头哈腰地问道:“袁哥,那他的衣服怎么办?”

袁飏飏懒洋洋地说:“扔了呗。”

龅牙眼珠一转,他从地上捡起俞以渐的衣服,笑着走了出去。很快,他就空着手回来了。他指着隔壁,表示自己将衣服扔进了女厕所。

袁飏飏哈哈大笑,“干得漂亮!不愧是老子的军师!”

最里面的单间不断传出“砰砰砰”的声音,袁飏飏听着动静,忽然心生一计。他走到水池边上,拿起一根拖把,抵在了单间的门把手上。

“走吧,我们回去。”他笑嘻嘻地招呼其他人。等走到厕所门口的时候,他忽然停了下来,“等一下。”说完,他拿起水池旁边的“打扫中”的标志牌,放到了厕所门口。

“袁哥真牛啊!”立刻有人叫了起来,“我怎么就想不到这招?”

“行了。”袁飏飏大摇大摆地说,“我们先回去。等过后,这小子肯定要告状,都知道怎么说吧?”

“放心,袁哥!”一群男生立刻做出了保证。

“就说我们跟他打赌,是开玩笑的。最后,衣服是他自己脱的,垃圾桶也是他自己爬的。”袁飏飏再三交代后,才放心地带着众人离开了。

此时,礼堂内的沙伏嘉已经坐得极不耐烦了,“那个老逼样说了多久了?”他问胥子。

“才过了五分钟。”胥子瞟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你坐不住了?”

“不行,我得出去了。”沙伏嘉前后左右地环视了一圈,“我要抽根烟,你来不来?”

胥子想了想,“行吧。抽完烟咱们就回来?”

沙伏嘉点点头,心里想着,“出去了还回来?那不是找罪受嘛。”两人跟带队老师打了个招呼,快速地溜了出去。

“去哪儿抽?”胥子已经勾搭上了一个小姑娘,他一边走,一边发着语音。

“去厕所吧。”沙伏嘉想了想,“省得回头遇到哪个多嘴多舌的家伙,说我们给弟弟妹妹带坏头了。”

“还是你精。”胥子咧嘴一笑。

走到厕所门口时,沙伏嘉看着“打扫中”的标志牌,皱起了眉头,“这是逼着我们去女厕吗?”

“我才不去女厕。”胥子诡谲地笑了笑,“你不知道吗?女厕比男厕脏得多!”

“为啥?”沙伏嘉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胥子在他耳边低声说了一句话,沙伏嘉立刻噗嗤笑了起来,“你丫真恶心。”说着,他走进了男厕,“打扫中更好,没人来骚扰我。”

令他略感诧异的是,男厕里并没有清洁工。

“哪个手贱的把牌子放在门口了?”他抱怨地说道,接着走到小便器前,拉开了裤链。

“你又不是没读过初高中,那个时候做事情需要理由吗?”胥子站在他身边,一边“嘘嘘”,一边笑眯眯地说道。

“砰砰砰砰!”突然,从最里面的单间传出一阵疯狂而沉闷的声音。

沙伏嘉吓了一跳,差点尿到鞋子上。他抖了抖身子,调整好内裤,拉上了裤链。“你听到了吗?”

“听到了。是不是哪个家伙在里边踹门呢?”胥子还没尿完。

“喂!”沙伏嘉喊了一声,“别发神经了!”

“砰砰砰砰!”

沙伏嘉循声而去,看到最里面的单间的门外,抵着一根拖把,其正好压在门把手上。

“嗐,原来是恶作剧啊。”沙伏嘉移开了拖把。

门一开,就倒下来一个黑压压的东西,他吓得连忙跳开。

沙伏嘉定睛一看,是一个大垃圾桶。

“这什么几把玩意儿?”胥子骂骂咧咧地走了过来。

“不知道。”沙伏嘉挠了挠下巴,“打开看看?”

“随便。”胥子显然对这个垃圾桶没什么兴趣,但从里面不断传出来的“砰砰”声实在让他听得有些心烦。

沙伏嘉弯下腰去,拔掉了暗扣上的树枝。

垃圾立刻滚落了出来,胥子往后退了好几步,“你干嘛呢?”

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光着身子的小男孩从里面爬了出来,他双眼通红,像是得了红眼病一样。

胥子吓坏了,“操操操!你这是什么鬼?”

沙伏嘉也吓了一跳,他最开始以为里面顶多是野猫之类的东西,怎么也没想到会是一个人。“你是谁?怎么会在垃圾箱里?”

小男孩看着沙伏嘉,忽然含泪叫道:“嘉哥!”他扑到沙伏嘉的腿边,哇哇大哭了起来。

第一百五十二章 送信的人

沙伏嘉吓了一跳,他做梦也没想到会在厕所里遇见一个从垃圾桶里滚出来的小男孩,还管他叫“哥”。他的声音有些颤抖,“你谁啊?”

“我是俞以渐,嘉哥,我爸爸跟你是朋友!”俞以渐急促地说。眼泪在他那脏兮兮的脸上冲出了两条干净的白线,就像是两条小河。

“哦。”沙伏嘉这才想起来,他确实见过俞以渐好几次,只是对方每次要么是在玩手机,要么是在埋头大吃,所以他印象不深刻。

“你怎么弄成这样了?”沙伏嘉闻着臭味,皱起了眉头,“有人欺负你?”

俞以渐眼泪汪汪地点点头,“嘉哥,你能不能帮帮我?”

胥子拽了拽沙伏嘉,“你朋友的小孩?”

沙伏嘉“嗯”了一声。他看着泪流满面的俞以渐,心里有些犹豫——按照他以往的做法,自然是一走了之,最多帮忙打个电话给俞镜泊。

“嘉哥,我求你,不要告诉我爸爸!”

沙伏嘉颇感诧异,“为什么?”

“我爸爸会打我的。”俞以渐抽泣着说,“之前,我的手机被人摔坏了,我跟我爸爸说了,他却臭骂了我一顿。今天的事情,他要是知道了,肯定要打我的!”

“这是什么道理?”胥子听到这话,也有些奇怪,“你难道不是亲生的?”

这句话十分粗俗无礼,但俞以渐一时间顾不得那么多了,因为他还光着身体坐在地上呢。“我成绩不好,我爸爸老是觉得我做什么都是错的,别人欺负我,也是我成绩不好的缘故!”

沙伏嘉心里一紧,他也不喜欢读书。从小到大,因为他成绩不好,父亲没少表示过不满和失望,要不是母亲护着,他的下场可能会跟俞以渐一样。

想到这里,沙伏嘉忽然微笑了一下,“你的衣服呢?”

“不知道他们扔到哪里去了。”俞以渐小声答道。随着身体在他人眼前曝光时间的延长,他的羞耻心也越来越强了。

沙伏嘉转过身,“胥子,把你外套给我。”

胥子有些不情愿地脱下了外套,“这可是克罗心的!”

沙伏嘉撇撇嘴,“我请你溜冰溜了多少次?够买一箱克罗心了吧?”

胥子这才怏怏地闭上了嘴。

沙伏嘉蹲下来,将这件黑色的外套披在了俞以渐的身上。过大过长的外套穿在俞以渐的身上,看起来就像是穿着一条长裙一样滑稽。再加上外套上绣着的那些夸张的白色字母纹饰,更是显得不伦不类。

但俞以渐已经十分感激了。他从地上爬起来,接着拉了上外套的拉链,再卷起长袖的袖口。

“你身上太脏了,得洗一下。”沙伏嘉站起身,思索了几秒,“胥子,你帮我跟老师请个假吧,就说我不舒服。”

胥子吃惊地瞪着他,“那你今天不就白来了吗?你不想要‘社会实践’的学分了?”

“谁说我不要?”沙伏嘉嗤笑着说,“回头交报告,记得帮我弄一份啊。谢了!”他拍了拍胥子的肩膀,像是知道对方会答应他一样。

胥子无奈地往外走去,“知道了!”

俞以渐现在已经平静了一点,“嘉哥,谢谢你!”

沙伏嘉不以为然地说:“你拿什么谢?”

“啊?”俞以渐愣愣地看着他,一时没有回过神来。

“这蠢样还真有几分像他爹。”沙伏嘉在心里想着。他清了清嗓子,“跟我来吧。”

俞以渐跟在沙伏嘉的后面,走出了厕所。一路上,他都低着头,不敢看路上的行人。虽然这件外套很长,足够盖住他的膝盖,但他还是觉得很难为情。

“我记得千枫有个校内宾馆的,现在还营业吗?”沙伏嘉问道。

“嗯。前阵子我们老师还提过,有什么专家过来开会,就住在那儿。”俞以渐小心翼翼地说着。他知道自己常被人说“没礼貌”,所以此刻格外注意自己的言辞,生怕惹怒了对方。

“你得罪了谁啊?给你整这么惨!”沙伏嘉一边走,一边漫不经心地问道。

“其实……那个人你也认识的。”俞以渐支支吾吾地说着,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是吗?”沙伏嘉惊奇地看了他一眼,接着反应了过来,“袁飏飏?”

俞以渐战战兢兢地看着沙伏嘉,但他毕竟年纪小,还不懂捕捉和解读表情的深层含义。他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吞吞吐吐地说:“是……是他。”

“你俩之前有过节?”

“没有。”俞以渐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我跟他小学是不同班的,升到初一才分到一个班里边。前两个月,我好像都没跟他讲过两句话。就是上个星期,他突然抢我手机,还摔坏了屏幕,然后就是今天……”

“袁飏飏的德性我知道。”沙伏嘉笑着说,“他爹换了不知道多少个老婆了,他天天跟他爹对着干。”

俞以渐对袁飏飏的八卦不感兴趣,但他见沙伏嘉似乎没有为袁飏飏说话的意思,还是松了一口气。

“说起来,他跟我沾一点亲戚关系。”沙伏嘉好笑地看着俞以渐,后者的脸色为之一变,“他爹的情妇是我老妈的一个不知道多远的远房亲戚,其实,袁飏飏跟我都没有什么血缘关系。”说着,他忽然闻了一下自己的手,接着皱起了眉头,“那个情妇对袁飏飏还不错,虽然不是他亲妈,所以袁飏飏对我也还挺客气。”

“他跟他爹关系不好,脾气也很怪。”沙伏嘉想了想,又补充道,“但他欺负人肯定是不对的,你放心,我会替你教训他。”

俞以渐大喜过望,“谢谢嘉哥!嘉哥你太帅了!”他学着袁飏飏的小弟的口吻,忙不迭地拍起了沙伏嘉的马屁。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到了“枫情宾馆”的门外。

“一会儿别人问,你就说你是我弟,知道不?”沙伏嘉再三叮嘱,“不要跟别人说袁飏飏的事情。”

“嗯,好的。”

沙伏嘉拿出自己的身份证,在前台开了个房间。他早已想好了理由:弟弟得了急性肠胃炎,又吐又拉,身上弄得脏兮兮的,得洗刷一下。但让他稍感意外的是,前台什么也没问,就爽快地帮他办好了入住的手续。

“大概因为是小男孩吧。”沙伏嘉心想,“要是带个女生也能这样轻松地开房,那胥子该美死了。”

“你自己去洗一下,不要乱跑。”沙伏嘉将俞以渐领到浴室里,“我去给你买点吃的。”

俞以渐感动极了,“嘉哥,你对我真好!”

沙伏嘉笑了笑,没有说话。

大约半小时后,沙伏嘉回到了“枫情宾馆”。他买了一盒披萨、两筒薯片、一大瓶可乐,还有一堆隋青柳看到就会叹气的“垃圾食品”。除此以外,他还买了一套运动服,一双篮球鞋。

俞以渐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已经洗净了身上的臭味。他看着床上的新衣服新鞋子,还有一堆零食,激动得快要哭出来了。

“别哭!”沙伏嘉赶紧说道,“穿上衣服,吃东西吧。”

俞以渐拿好衣服走进了浴室,沙伏嘉忽然起了个捉弄俞以渐的念头,“我让你去跟袁飏飏打一架,你去不去?”

刚穿好裤子的俞以渐一愣,他回想起不到一小时前的受辱场面,顿时觉得一阵气血翻涌。“我去!”

“我跟你开玩笑的。”沙伏嘉坐在坐在一张单人圈椅上,大笑了起来,“你这小个儿,打不过他。而且,也没必要跟他打架。”

俞以渐穿好上衣,从浴室走了出来。他愣愣地站在沙伏嘉的面前,心里十分惊慌。

“先吃披萨,冷了就难吃了。”沙伏嘉像个宽厚的大哥哥似的,摆了摆手,“慢慢吃,不着急。”

等俞以渐开始吃东西后,沙伏嘉才慢悠悠地说:“我知道你现在很恨袁飏飏,恨得牙痒痒,对不?”

俞以渐迟疑了一下,用力地点了点头。

“好,我喜欢你这样。别骗我。”沙伏嘉咧嘴一笑,“要是我帮你报复袁飏飏,你要怎么报答我?”

“只要我会的,我能做的,我都替你做!”俞以渐毫不犹豫地说,“但是你得替我保密,不能让我爸爸知道。”

“你就是个初中生,能帮我做啥?”沙伏嘉狡猾地一笑。他满意地看着不知所措的俞以渐,“你最擅长什么?”

“打LOL算吗?”俞以渐有些不安地说,“我游戏玩得不错。”

“LOL啊,我好久不玩了。”沙伏嘉似乎兴致缺缺,“还有吗?”

“我写东西还行,运动会的时候,我们班的通讯稿大部分都是我写的,老师还表扬我了。”

俞以渐的话孩子气十足,沙伏嘉忍不住笑了起来。

接着,他叹了一口气,“你愿意当我的罗文吗?”

“罗文?”俞以渐傻乎乎地问道,“我好像听过这个名字,我妈有一阵子特喜欢听粤语歌,他是不是那个唱歌的?”

沙伏嘉一怔,随即大笑了起来,“不是那个罗文。”他翘起了二郎腿,有节奏地抖着,“罗文是一个老外,好像是个美国人,不过这不重要。总之,在一场战斗中,美国人需要他们的盟军帮助,而这个叫罗文的人,将一封重要的信送给了盟军的首领。”他绞尽脑汁地回忆着这个典故,“盟军的首领是一个叫做加西亚的将军。那是一百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可没有现在的高科技。罗文历经了很多困难和危险,最后终于平安地将信送到了加西亚将军的手中。”

“我懂了,你要我送信?”俞以渐不笨,他立刻说道,“这很简单,我可以做。”

“这不简单。”沙伏嘉挠了挠自己的双下巴,“不是每个人都能当罗文的,因为他要送的是一封特别重要的信,而且,他还要经历特别多的磨难。”

俞以渐眨巴着眼睛,面露困惑。

“我不需要你送信,这是个比方。”沙伏嘉耐心地说,“我需要你帮我运送一件东西。”

“是什么?”

沙伏嘉皱起了眉头,“罗文当初接到信的时候,并没有问这样的问题。他只是敬了个军礼,把信装在胸前的口袋里,就出发了。”

俞以渐很想问,他是怎么知道罗文没有提问的,但他知趣地忍住了。

两人沉默了几秒后,沙伏嘉说道:“我让你送的东西,跟送信也差不多。”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发快递呢?”

这个问题天真得令沙伏嘉几乎要笑出了声,他无奈地摇了摇头,“有些大人的事情,跟你解释不清楚。”

俞以渐立刻板起了脸,“我不是小孩子了。”

“那你刚才还哭哭啼啼的?”沙伏嘉心里想着,嘴上却说,“你怎么证明?”

“我可以帮你送东西。”俞以渐想了想,“但是你一定得帮我报复袁飏飏。”

“小case。”沙伏嘉打了个响指,“太容易了。”

“那我们一言为定。”俞以渐坐在床边,说完又继续吃起了披萨。他狼吞虎咽地吃了一阵后,问道,“嘉哥,我什么时候帮你送信?”

“不着急,我会联系你的。”沙伏嘉打了一个哈欠,“对了,你帮我送信的事情,不能告诉你爸爸,更不能跟你妈妈说。”

“为什么?”

沙伏嘉伸着懒腰,有些不耐烦,“你还想不想让我帮你报仇?”

“嘉哥!我听你的!”俞以渐慌忙说道,“我保证不跟任何人说。”

“这才像个男人。”沙伏嘉满意地笑了笑,一双小眼睛也眯缝了起来。“你的手机号是多少?回头我给你打电话。”

俞以渐的神情黯淡了下去,“手机被袁飏飏丢在垃圾桶里了,但我估计现在去找肯定没了。”

“多大点事啊?”沙伏嘉哈哈一笑,“等你吃完了,我给你买个新的。IPhone6SP,怎么样?至于号码,去挂失补办一个呗,或者你想换个新号?”

“嘉哥!”俞以渐来不及咀嚼嘴里的披萨,直接吞了下去,“我肯定把你的信送得好好的!”他激动得心砰砰跳。一直以来,他都在用隋青柳淘汰下来的手机,而俞镜泊则以“学生应该艰苦朴素”为由,拒绝给他买新手机。

俞以渐开心地笑了。接着,他忽然脸色一沉,如梦初醒般地问道:“嘉哥,我得跟老师请假吧?”

“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我会让我舍友跟你老师打招呼的,就说你急性肠胃炎犯了,你哥带你去看病了。对了,你是几班的?老师叫什么?”

“初一九,班主任叫李海文。”

“好,知道了。你快吃,吃完了我带你去买手机。”

沙伏嘉的眼神意味深长,可惜俞以渐沉浸在喜悦中,没有看到。

第一百五十三章 火中取栗

在善家养老院的院长办公室里,俞镜泊正殷勤地向万国侯介绍善家二期的情况,而后者正坐在长沙发上发呆。尽管万国侯竭力掩饰着自己的不耐烦,但拨弄袖扣的动作还是显露了他百无聊赖的内心状态。

“不出意外的话,再有三个多月,就能全部完工了。”俞镜泊注意到万国侯心不在焉,便急忙总结,“也就是说,明年3月初,一定可以开张了。”

“完工后,就对外营业?”万国侯略感吃惊,“时间抓得真紧。”

“明年的3月10日,是农历的‘龙抬头’,选在那一天开张,是最好不过的了。”俞镜泊笑着说,“而且,那个时间段,刚好是过年之后没多久,很多老人的子女会回到其他城市去工作,老人就变成‘空巢’状态了。”

万国侯点点头,“触景生情。”

“侯爷,您真是聪明人呀,跟您这样的人打交道,我最乐意了。”俞镜泊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我的提议,您觉得如何?”

万国侯瞟了一眼面前的黑色玻璃茶几上堆放着的资料,似笑非笑地说:“其实,我对你之前说的那个‘画饼充饥’的故事更感兴趣,可惜,你不愿满足我的好奇心。”万国侯摸了摸胡子,“还坚持说,一定要成为你的投资伙伴才能知道故事的内容。”

俞镜泊屏住了呼吸,他敏感地意识到,万国侯接下来要说的话非常重要。

“我来善家参观,有五次了吧,而且是在短短的两个月之内。”万国侯不动声色地说,“这难道不足以说明我的诚意吗?”

俞镜泊喜出望外,“您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养老行业的确前景光明,不过,你还是胆小了点。”

俞镜泊呆住了,“您说我胆小?”

“是的,胆小,而且目光没有放长远。”万国侯说道,“几乎可以说是鼠目寸光了。”

俞镜泊是头一次被人这样说,尤其对方还是个外国人,这令他颇感难堪。但他毕竟脸皮厚,咬咬牙就露出了甜蜜而热情的笑容,“我不是很明白,侯爷,请您明说。”

“好。”万国侯点点头,“那我就说得直率一些。”他站起身来,走到玻璃窗边,“你打算赚多少钱就收手?”

“呃……”俞镜泊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噎住,他眨了半天眼睛,都没有想到一个合适的回答。

“根据你之前透露给我的信息,我来简单分析一下:你说过,一张床的最低成本是15万元,你的收费是每月1万元。那么,假设一切顺利,你要15个月,才能收回这张床的成本。”

“对的。”

“以善家二期为例,2000张床,同时住满的情况下,你要一年半,才能回本。而且,这个算法极为粗糙,因为没有计算你的人力成本和其他损耗。”万国侯转过头来,“善家二期,你砸了3亿,却要等15个月之后,才能开始盈利。那么,这漫长的15个月,你要如何维持养老院的运转?”

“不是这样的……”俞镜泊欲言又止。

万国侯摆摆手,“我的确有考虑过,或许,我们可以合作。”

“侯爷!”俞镜泊睁大了眼睛,嘴角上扬得快要掩饰不住他的欣喜了。

“但我不会将钱投到一个盈利周期如此漫长的项目里。不要跟我说养老的项目就是要等这么久才能盈利,我的钱有的是地方投。”万国侯傲慢地说道,“你还不如让善家上市,这样一来,盈利周期就会大为缩短了。”

“上市?”俞镜泊结结巴巴地说,“可是,可是……”

“你想说又要花很多钱,而且时间太长了,对吗?”万国侯微微一笑,“通常情况下,的确如此。至少要是持续经营三年的公司,还得保证一定的盈利。”

“是的。”俞镜泊长叹一声,“这对现在的善家来说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万国侯微笑不语。

俞镜泊见万国侯没有说话,便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么,侯爷,我们能不能换个思路呢?”

“愿闻其详。”万国侯在心里想,“终于来了。“

“您可以成立一个基金会,从更高层面上维持善家的运转。”

“噢?”

俞镜泊见万国侯没有反对,便继续说道:“在这个养老基金会下面,可以设置董事会、理事会、养老院三层机构。董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层,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和发展方向;理事会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执行和落实董事会的决策,管理养老院的建设和运营。当然,会长必须是您,至于其他的人员设置,就全看您的心情了。”

“听起来不错。”万国侯淘气地眨了眨眼,“可是,在这种模式下,我有盈利空间吗?”

“当然有!”俞镜泊急急忙忙地说,“表面上,基金会还是按照受捐赠的模式走。”

“但实际上,是我来投钱,而你用这笔钱维持善家的运转。”万国侯接话说。

他的直率让俞镜泊有些窘迫,“但您一样可以获得分红。”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你希望我投入多少?”

俞镜泊大感棘手,他踌躇了好一阵子,才吞吞吐吐地说:“您……能不能……投三……”

“三千万?”万国侯故意打断了他。

见俞镜泊一脸吃惊的神色,万国侯笑了起来,“开个玩笑,俞院长不必如此失望。”

“我没有失望,没有没有。”俞镜泊慌忙解释,“基金会的规模一般不能太大,不然容易有账务上的麻烦,三千万已经很好了。”

“假如我没猜错,善家二期投入的3亿元,也不全是你的私人资产吧,应该是你和其他股东一起出资的,是吗?”

俞镜泊有些狼狈,他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竭力保持着骄傲的神气,“话虽如此……”

“那么,我也出3亿吧。”万国侯再度打断了他的话,“如何?”

这下,俞镜泊真的惊呆了,他大张着嘴,看上去就像是笨拙的胖头鱼。

万国侯看向窗外,“俞院长,你是觉得3亿太少吗?”他故作震惊地叹了一口气,“看来,我这好奇心是没法得到满足了。你那‘画饼充饥’的故事,只好束之高阁了。”

“不不不不不不!”俞镜泊一叠声地说道,“侯爷,您可千万别这么说!”他从沙发上一跃而起,两步就冲到了万国侯的面前。

他脸上的笑容几乎要化作蜜汁,流淌到万国侯的脚下了,“感激不尽!感激不尽!侯爷,您真的打算用3亿……”

“成立善家基金会。”万国侯截住了他的话,“我没有开玩笑。”

“侯爷,我一定会让您的这笔钱翻番的!”狂喜之下,俞镜泊说话也不像平常那样反复斟酌了,“我会证明,您绝对没有投错人!”

“那么,现在你可以告诉我,善家有几个股东了吧?”万国侯微笑着说。

“我、高靳、我老婆、沙伏嘉。”俞镜泊急急忙忙地说,“其实说起来,就我和高总,沙伏嘉是拿干股的,代表沙部长。”

“噢。”万国侯冷淡地说,“我懂了。”

“中国的一些政策,解释起来是很麻烦的。”俞镜泊搓着手,“总之,请您放心,不会影响到基金会的收益的。”

“那就好。”万国侯漫不经心地说,“那就请你稍微等几天,我吩咐月总管操持此事。等手续办理得差不多了,我们再庆祝一下?”

万国侯那种对钱财不屑一顾的神态,让俞镜泊羡慕极了,“这才是真正的有钱人啊。”他在心里感叹着。“今天就可以庆祝!”他谄媚地说,“我相信月总管的办事能力。”

“对了,你不用跟高总商量一下吗?毕竟他也是股东。”

“不用,我相信他会很高兴听到这个消息的。”俞镜泊咧嘴一笑,“您今晚没有其他安排吧?”

“等我问问月总管。”说着,万国侯掏出手机,走出了俞镜泊的办公室。

一分钟后,他走回了办公室,“我今晚有空。”

“太好了!”俞镜泊欢呼道,“我马上给高总打电话。听说他那儿安排了新的节目,今晚是第一次秀,正好我们可以边吃饭边看演出。”

“嗯,记得给月总管安排个位置。”万国侯不疾不徐地说。

“月总管也来?”俞镜泊惊奇地说。万国侯读懂了他的表情:男人的聚会,他不希望有女人参加。

万国侯笑了起来,“月总管不是一般的女人,不会扫我们的兴。另外,我原本答应她今晚带她出去玩的,这也算是折中吧。”

“我懂了。”俞镜泊暧昧地一笑,“那么,我们一会儿顺路接一下月总管?”

万国侯点点头。

俞镜泊打完电话后,万国侯看了一眼手表,下午三点半。

“叩叩。”

“进来。”

“俞院长,有访客。”鞠隐站在门口。

俞镜泊回到办公桌后面坐下,他有几分不高兴,“没看到我有客人吗?”

鞠隐迟疑了一下,“是沙公子。”

俞镜泊看向万国侯,后者意识到之后,转过头,露出了“客随主便”的表情。俞镜泊思忖了几秒后,问道:“他是一个人来的吧?”他在心里想,“奇怪,沙伏嘉怎么会连招呼都不打就来善家呢?难道是高靳找他来的?”

“不是一个人。”鞠隐看了一眼万国侯,欲言又止。

万国侯注意到了鞠隐的目光,他假装有些尴尬地说:“啊,是不是我打扰到俞院长了?”

俞镜泊慌忙说道:“不会不会!”他板起了脸,“有话就说!”

鞠隐只得答道:“沙公子带着您的儿子……”

俞镜泊忽地一下站了起来,差点碰倒了转椅,“什么?!”

万国侯见状,一脸诧异。俞镜泊察觉到自己有些失态,赶紧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你让他俩上来。”

一会儿之后,沙伏嘉和俞以渐出现在俞镜泊的办公室门口。

“俞哥,哟,有客人?”沙伏嘉看到万国侯,有点吃惊,“咦?”

“沙公子。”万国侯矜持地笑了一下。他一直站在玻璃窗前,即使在两人进来后,他也没有移动一下。

“爸爸!”俞以渐看着俞镜泊,有些畏惧。

“你怎么没去上课?”俞镜泊没好气地说,“拉着沙公子干什么?”

“我……”

“俞哥,你别怪他。”沙伏嘉见状,连忙解围,“今天千枫学院跟我们学校搞了个联谊活动,还好我去了!”他夸张地喘了一口气,“俞以渐好像是急性肠胃炎,在厕所里又拉又吐的,挺吓人的!”

“真的吗?”俞镜泊看着俞以渐。

俞以渐轻轻点了点头。他上午受到了羞辱和惊吓,也确实拉过肚子,此刻看起来,脸色还真有点苍白。

俞镜泊难得见儿子露出温顺的表情,不由得有些心软,“你怎么不给我打电话呢?”

“不能怪他啊,俞哥。”沙伏嘉笑着说,“他吐的时候,一不小心,手机掉马桶里了。你没看他衣服都换了吗?还好我上厕所碰到他了,也是巧!小家伙弄得全身脏兮兮的,他也不敢跟你说,怕给你丢脸。”

“沙公子出现得真是及时。”万国侯悠然说道,“俞院长,你真的应该好好感谢一下沙公子。”

“多谢沙公子!”俞镜泊走到沙伏嘉的面前,“我欠你一个大人情!”

“嗐,跟我还说这种见外的话!”沙伏嘉不以为然地说,“好在你儿子现在没什么事了,你要是不放心,回头再带他去看看医生。对了,我本来是要送他回家的,结果你家没人,他也没带钥匙,我就带着他来找你了。”

“啊,保洁阿姨跟我请假了,我老婆去南京开会了,明天才回来。”俞镜泊摸了摸俞以渐的头,后者本能地缩了一下。这让俞镜泊有些心酸:他一向和儿子不亲。

“你这儿有客人,我改天再找你玩吧。”沙伏嘉打了一个哈欠,“我真有事,不跟你客套了。”他冲万国侯点头致意,后者微微一欠身子。

“好好,我回头给你打电话!改天约!慢走!”俞镜泊目送沙伏嘉离开,接着立刻打了个电话给鞠隐。

“我等下有事,麻烦你把我儿子送回家。”挂掉电话后,他将一串备用钥匙递给了俞以渐,“对阿姨要讲礼貌。”

“是。”

俞以渐一反常态,没有顶嘴,这令俞镜泊心情大好,“爸爸可能会很晚回来,你按时睡觉,不要等爸爸。”

等俞以渐跟着鞠隐离开后,俞镜泊走到万国侯身边,问道:“侯爷,我们现在出发,会不会早了一点?”

第一百五十四章 有借无还

当万国侯和俞镜泊的车开到“松之里”楼下时,天色微暗,正是傍晚。

T3绕到右侧,打开了后车门,月漱落款款而下。她穿着一身苍绿色的真丝刺绣旗袍,刺绣的图案是碧云天和黄叶地,颇有几分秋光明媚的意味。而随后下车的万国侯则着一身深墨蓝色的西装,系一条暗绿色的领带。两人的装扮配色相得益彰,乍一看,有那么点情侣装的意思。

“侯爷,月总管有没有姐妹?”俞镜泊将车钥匙交给泊车小弟,笑嘻嘻地对万国侯说道。

“据我所知,没有。”万国侯微微一笑,“怎么了?”

“真可惜。”俞镜泊故作夸张地叹了口气,“不然我也想雇佣一个当女秘书,带出来实在太有面子了。”

月漱落嫣然一笑,“俞院长真爱开玩笑,隋医生多有气质。”

这句话由她说出来,奉承的意味恰到好处,同时又不折损万国侯的面子。

万国侯含笑看了她一眼,牵起了她的手,“进去吧,高总大概等得不耐烦了。”

咨客将几人带上了楼。万国侯看着空空荡荡的大厅,心里暗觉好笑:高靳为了这顿晚饭,居然连生意都不做了。

在大厅的尽头,有一个新搭建的舞台。背景墙上贴着竹片装饰,以及洋溢着东瀛风情的松叶、樱花和雪山浮雕。

“只有我们几个人吃饭吗?还是我们来得太早了?”月漱落问道。

俞镜泊还没来得及回答,一个响亮的声音就从舞台那端响起。

“侯爷!”穿着夏威夷腰果花衬衫的高靳大踏步地走了过来。他笑容满面地伸出手,想要和万国侯握手,而后者只是礼貌又矜持地点了点头。这不着痕迹的冷淡让高靳有些尴尬,他缩回手,干笑了两声,“月总管也来了。”

“月总管这算是回娘家了吧?”俞镜泊开着玩笑。

月漱落眼波流转,“俞院长,我还没有结婚呢。”她那副笑盈盈的样子,仿佛从来没有在“松之里”遭遇过不愉快似的。

“哈哈,开个玩笑。”俞镜泊慌忙改口。他现在处处求着万国侯,对于万国侯的女人,自然也得好好地哄着。

“请。”高靳做了个手势。四人并排在席子上跪坐了下来,高靳在最左边,其次是月漱落、万国侯、俞镜泊。

“侯爷,吃得惯日料吧?”高靳问道,“您有什么忌口?”

“没有。”万国侯微笑着答道,“我今天更感兴趣的是这台上的演出。”

“侯爷,小店准备的是歌舞伎表演,纯日式的,可能不像您之前看过的演出那样热闹喧哗。”高靳说道。

“我在金刀比罗宫前的旧金毗罗大芝居看过演出。”万国侯微微一笑,“据说那是1822年建造的。”

“那您是行家了。”高靳肃然起敬,“那里是现存最古老的歌舞伎座。”

几人又交谈了几句后,身着米色和服的年轻女子端上了菜肴,同时,乐队也上台了。

乐队跪坐在舞台的左侧,开始演奏小鼓和三味线。俄顷,拍子木响,装扮得极其华丽的歌舞伎袅袅登台。

“今天表演的是什么曲目?”万国侯问道。

“假名手本忠臣藏。”高靳答道。

“高总,你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吧,不然也看不懂。”俞镜泊笑呵呵地说着,同时向万国侯投去殷勤的一瞥。

万国侯心头漾起一阵厌恶,但最终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

“这个故事源于霓虹国古代的赤穗义士事件,所以是真人真事改编的。据说,当时有一个叫吉良的奸臣,因为没有收到浅野的贿赂,便设计害死了浅野。这个浅野没有子嗣,他一死,领地就被皇室收回去了。后来,浅野的家臣们在总管的率领下,集合了四十七名义士,冲进了吉良的家中,杀死了他。而在报仇雪恨之后,这些人又全都剖腹自杀了。”

“真是个悲惨的故事。”万国侯轻叹一声,“重义轻利,可惜不得善终。”

俞镜泊皱了皱眉头,“吃饭的时候,看这种表演,会不会怪怪的?”

“当然不会。”万国侯好笑地看着他,“悲剧也是一种美,而且往往比喜剧的美更能直击人心。”

俞镜泊“哦”了一声,显然是没有听进去。“对了,高总不是说这部剧叫‘假名手本忠臣藏’吗?刚才高总介绍的故事里,并没有叫做‘藏’的人啊?”

其余三人都笑了起来,万国侯解释道:“歌舞伎的剧本是有讲究的,剧中人物不能与历史人物同名。于是,剧作家就把故事发生的年代作了改变,相应的,人物名称也作了改变。另外,日文的假名有四十七个字母,这里指代的是四十七位家臣,‘手本’是榜样的意思,‘藏’指的是仓库。所以,《假名手本忠臣藏》,就是讲述四十七位‘榜样家臣’的故事。”

“侯爷懂得真多。”高靳佩服地说,“我都不太知道这些东西。”他观察着万国侯,“您应该也懂日语吧?”

“还行。”万国侯谦虚地说。接着,他主动问道,“高总的日语应该也不错吧,你这店里雇佣的厨师,想必都是从霓虹国找来的?”

“其实我就是半瓶水。”高靳苦笑着说,“我以前不是做餐饮的,2011年我来魔都后,算是机缘巧合吧,抓住了一个机会,就做起了餐饮。日语,也是我开店之后,才慢慢学起来的。”他见万国侯听得认真,便接着说,“我学4年了,到现在,ら行和な行还总是分不清。”

万国侯笑了一下,“不耽误你日常交流就行。”

俞镜泊对这番谈话不感兴趣,他吃了两口鲔鱼后,强行转移了话题。“高总,今天,侯爷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高靳转动着他那反应迟钝的眼珠,“什么好消息?”

“侯爷打算建一个善家基金会,出资这个数。”俞镜泊比出了三根手指头。

“真的?”高靳吃惊地说,“侯爷真是阔气大方!”他豪爽地笑了起来,“这真的是个好消息。”

“你都不问问我这个三是什么意思?”俞镜泊推了一下眼镜。

高靳迟疑了一下,他觉得当着万国侯的面谈论其出资的金额实在不太礼貌,但见俞镜泊实在是高兴得过了头,他也不好扫兴。于是,他装作愕然的样子,“三千万?”他心里估计,万国侯大概也就出这个数了。

“三亿!”俞镜泊哈哈大笑了起来。笑声似从他的胸腔飞出,引得几个乐师侧目而视。

“嘘。”万国侯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俞镜泊这才察觉到自己有些失态,他稍微压低了一点声音,“高总,你猜错了哟。”

高靳震惊地看着万国侯,他意识到后者比他想象得还要有钱。“侯爷,有您的加盟,善家的前景不可估量啊。”他咧嘴一笑,“天时地利人和,我们都占全了。”

“先不要高兴得太早。”万国侯平静地说,“我们还没有谈好细节。”

“现在的股份是这样的,我和我老婆占据48%,高总是27%,沙伏嘉占了25。”俞镜泊念念有词地说着,“我们可以按照侯爷您投入的资金,来折算成股份比例,给您算分红。”

“分红的事情,等会儿再说。我先说明一点,我不入股。”万国侯忽然说道。

他看着两个男人惊疑不定的神情,笑了起来,“我不入股的意思是,我不做挂名股东,但我毕竟出资了,所以我要更实际的利润。除此以外,你们还得给我一份保障。”

高靳的脑瓜转得快,他立刻就明白了万国侯的意思,“您是想要抵押物?”

俞镜泊还是一头雾水的样子,“抵押?我又不是借钱……”

“小俞。”高靳喝止了他,“先听侯爷说。”

万国侯掏出手绢,擦了擦他那干净的嘴角,“如果俞院长向银行贷款,难道银行会不要抵押物?”他看着目瞪口呆的俞镜泊,“我并不需要你还钱,但你至少要向我提供一种能够用来抵押的东西吧。”

“这个……”俞镜泊为难地看了看高靳。

“不要怪我说话难听。”万国侯冷笑了一声,“我是一个英国人,在你们的土地上,对你们的投资政策一无所知。假如你们想要玩点小花样,那我将无力招架。有借无还这种事情,古往今来都不罕见。我是要一个抵押物,但并没有要你们现在就抵押给我。对吗?”

一时间,气氛变得有些微妙,台上,三味线正嘈嘈切切,如诉如泣。

“侯爷说的对。”高靳忽然一笑,“我以前没发家的时候,赊账买酒,店家都要给我记账呢。”说着,他看向俞镜泊,“小俞,你脑子还没转过弯来呢?”

俞镜泊听高靳这么说,心知对方是在帮他搭台阶,他赶紧赔上笑脸,“不知道侯爷喜欢什么呢?”

“我喜欢什么不重要。”万国侯似笑非笑地说,“关键是你有什么等价物能值3亿。”

俞镜泊想了想,硬着头皮说,“善家的房子可以吗?”

“善家一期吗?”万国侯懒洋洋地说,“那些房子似乎房龄不小呢。”

“俞院长的意思,大概是善家二期?”月漱落瞟了俞镜泊一眼,故意说道,“但是我好像听隋医生说过,那些房子还没盖好。”

眼见到手的3亿就要飞了,俞镜泊咬了咬牙,“侯爷,我家,您也去过,之前有中介公司来帮我估值,加上装修和花园,不会低于6千万。”

“嗯,那套别墅确实不错。”万国侯摸摸胡子,“我想,我听懂你的意思了。你的别墅、善家一期的房子,加在一起,当做抵押物,是吗?”

“这些凑在一起,金额够吗?”月漱落一脸天真地问道。

俞镜泊恨恨地看了她一眼,“要是不够,再加上我的车吧,我有五辆车,最新的一辆是上个月才买的阿斯顿马丁Rapide……”

“俞院长很有诚意呢。”万国侯打断了他,“那么,我们改天做个书面约定吧。”他没有错过对方眼神中的热切之情,“这些抵押物,也就是个形式罢了。我难道还会让你无家可归、流落街头不成?”

几人都笑了起来。

“侯爷,您刚才说话的时候,太严肃了,有点吓着我们了。”月漱落假装撒娇地说,“惩罚您,喂我吃东西。”

“好,好。”万国侯宠溺地笑着,同时夹起一块蟹肉,送到了她的嘴里。

看到万国侯“服侍”起了月漱落,俞镜泊和高靳也明显放松了许多。万国侯喂了几口之后,又不紧不慢地问道:“俞院长,我听隋医生说,你们之前一直是在韩城?那你们是怎么想到来魔都的呢?韩城离魔都这么远。”

俞镜泊喝了一点酒,脸色微红,“其实,我们最开始是从韩城迁到了昆明,当时打算在昆明定居了。后来嘛,我在昆明认识了个朋友,他的家人在魔都,然后说有个养老院生意不好,想要低价转让。我就抓住了这个机会。”

“低价?”万国侯惊奇地说,“我能问问有多低吗?”

“108万。”俞镜泊笑着说,“2003年年底。”

“那也不能算低价吧。”月漱落吃惊地说,“我模糊记得,那个时候,魔都的房价也才5000元左右,108万现金,很多家庭都拿不出来的。”

“嗯,我以前是做琥珀生意的,手里有一点钱,加上卖掉了老家的房子,也是勉强凑出来的。我就全拿出去了,当时的善家很小,位置也偏僻,破得不得了。走到今天,真的是一点点做大的。”俞镜泊回忆起当年,似乎有些感慨,“一转眼,都过去十多年了。”

“那个时间,隋医生应该是刚好怀孕了吧?”万国侯问道。

“嗯,我老婆那个时候刚生孩子,很受罪,我两头跑,没少给航空公司交钱。”俞镜泊喝了一口酒,“我老婆真是不错,她非常支持我。回头来看,当初要是没有一咬牙跑出来,我现在也就窝在小琥珀店里,卖卖东西给游客什么的。”

“好感人的故事。”万国侯做了个鬼脸,又喂月漱落吃了一口东西。“对了,高总,今天怎么没有看到游小姐?”

第一百五十五章 庞氏骗局

“多谢侯爷关心!她今天在学校里忙,好像是跟大学的联谊庆祝活动吧。”高靳说道,“她的责任心挺强的,我让她随便混混,她还不高兴。”高靳虽然嘴上在抱怨,但表情却是掩饰不住的怜爱。

“噢。游小姐真不错。”万国侯的脸上露出了一个略显古怪的微笑,“高总真有眼光。”

“当然。”俞镜泊显然是有几分醉意,“高总虽然经常应酬,但从不到处留情。一般的女人,他才看不上呢。”

“咳咳。”高靳有点尴尬地说,“小俞你悠着点儿,喝得太快了。”

“哈哈哈。”俞镜泊大笑了起来,“我是高兴的。”

万国侯矜持地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对了,侯爷,您刚才不是说要谈分红的问题吗?”月漱落不失时机地问道。

“你不说,我都差点忘记了。”万国侯轻轻一刮她的鼻子,然后看向了俞镜泊,“我们可以拟定一份协议,就按照善家一年的营收百分比给我分红吧。”

俞镜泊脸上的笑容慢慢褪去,“您希望这个百分比是……”

“3亿在你的经营总成本里能占据百分之多少?”万国侯懒洋洋地说。不等对方回答,他又接着说道,“我也不想为难你。这样吧,你曾经说过,一定会让我的投资翻番。那么,我们来做一个约定,倘若你让3亿的投资翻番了,那我就只要善家一年盈利的十分之一;倘若只是不亏,那么我要善家盈利的一半。倘若不幸亏损了……”

他那双浅绿色的眼睛里闪烁着奇妙的光泽,“那我就只好收走抵押物了。”

俞镜泊深深地皱起了眉头,其余的人则都陷入了沉默。时间仿佛静止了,只有舞台上的乐师在继续表演。那音乐声阴郁悲凉,犹如在寒冷的黑夜里,飘舞着漫天的雪花。

“好吧,就照您说的办。”俞镜泊终于下定了决心,“那么,这个约定的期限,是指多长时间之内呢?”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你说明年3月善家二期投入使用,那么,约定的期限就到后年3月吧。”

“好,一言为定。”俞镜泊看了看高靳,后者没有反对,但眼中显然有着担忧。

万国侯假装没有看到两人的互动,他喂月漱落吃了一口东西,接着欣赏起了台上的歌舞伎表演。

“侯爷,我要是吃胖了,您可不能嫌弃我。”月漱落撒娇地说。

“怎么会呢?”万国侯微微一笑。他瞟了一眼俞镜泊,“俞院长,我有一个问题。”

“您请说。”

“我们现在算不算商业伙伴?”

“当然算!”俞镜泊慌忙说道。他看着万国侯的神情,忽然反应了过来。他轻轻一敲额头,“看我这记性!哈哈。”他擦了擦嘴,开始娓娓讲述“画大饼”的故事。

俞镜泊最初接手养老院的时候,养老院只有不到五十张床位,入住的老人也不多。俞镜泊找到朋友,借了些钱,将床位数扩大到了100张。然后,他到处打广告、做宣传,以“价格低、服务优”为卖点来吸引老人。

从2004年开始,俞镜泊脚踏实地做了几年,直到养老院慢慢地扩大到有400张床位。此时已是2010年,俞镜泊不再满足于“细水长流”的缓慢的赚钱模式,开始琢磨新的生财之道了。

也就是在2010年,俞镜泊开创了一个所谓创新的养老模式——向即将入住善家的老人筹资。

俞镜泊的“创新计划”是:每位老人出资10万元,参与善家的共建;建成后,每人每月只需出20%的床位费。

具体说来,善家拟建800张新床位,最终将会集资到8000万元。而俞镜泊设定的收费标准为每张床每个月一万元,那么,相当于每个人每个月实际只用出2000元。

按照俞镜泊和老人们签订的协议,这种优惠将会持续10年。在10年之后,老人们可以再次一次性支付10万元,然后继续享受每个月只出2000元的“优惠”。但如果老人们不再参与“创新计划”,那么就享受不到任何优惠了。

为了让该计划更有感染力,俞镜泊在网络搜索上做起了广告,大力宣传这个“创新养老模式”,并一再强调现在的中国人不应该再受到传统“养儿防老”思想的影响。

俞镜泊还联系了几家在魔都较有影响力的媒体,发布了一些专家统计的西方国家的养老院数据。数据显示,入住高档养老院的老人的晚年生活幸福指数比入住普通养老院的老人要高得多,平均寿命也要长得多。

巧合的是,那段时间刚好有一段“老人在家中死亡多日、尸体高度腐烂”的视频广为流传,这让一些老年人感到害怕和惶恐。

俞镜泊的算盘打得极精。他和入住的老人签订的协议,一式两份:一份在他的办公室内保存着;另一份,则由老人亲自存入了善家的老年人专用保险箱中。

俞镜泊声称,保险箱的密码只有设定者本人知道,但实际上,这些保险箱是由他的办公室内的一台电脑控制的,只要他想,他随时可以打开任何保险箱,取走任何人保存的协议。

此外,善家设置了非常多的服务项目,大部分老年人在善家的“床位费”开支仅占其每月总开支的大约三分之一。伙食费、护理费、娱乐费等费用,每月累计可达数千元,而这些费用并不能用一次性支付的10万元来抵扣。

俞镜泊一口气说了半天,直说得口干舌燥,他拿起桌上的小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再一口气喝完。

“侯爷,您是不是觉得,这个‘画大饼’的故事不够精彩?”

万国侯摇摇头,“我是太震惊了。”他凝视着俞镜泊,“我一定得说,俞院长,你是个赚钱的天才。这借鸡生蛋的事,我以前只是听说过,想不到真的有人能做到。”

俞镜泊得意地一笑,“能得到侯爷的夸奖,我很荣幸!”

“可是……”月漱落一直在认真倾听,此刻她欲言又止,仿佛是有不理解的地方。

“月总管,你想问什么?”俞镜泊说着,心里暗暗思忖,“月漱落是万国侯的女人,总不会给万国侯的投资捣乱吧?”

“你的‘创新计划’很好,可是,就算800个老人全都参与了,也只筹集到8000万元。假如善家一期全部住满,800个床位,一年的床位费也只有1920万元。”月漱落眨动着她那秋水盈盈的眼睛,“而且,下一次筹资,要等到10年之后了。那么,这10年里,善家的床位费累积收入为1.92亿,加上之前的8000万……”

“你想问什么?”俞镜泊有点不耐烦。

“可是,我听说善家二期你投入了3亿。这意味着,参与善家一期‘创新计划’的老人,远远不止800个,对吗?”

俞镜泊笑了笑,“侯爷,您以后再遇到像月总管这样的女人,一定得介绍给我。”

万国侯欠了一下身子,笑而不语。

“既然侯爷是我们自己人,我也就不卖关子了。善家对于入住的老人是非常挑剔的。表面上,是客户选择我们,但实际上,我们也在选择客户。”说完,他夹起一块薄切明石鲷鱼,送入口中。等鱼肉滑入了他的喉咙,他才笑着说,“通常情况下,年纪太小的、身体太好的,我们基本上会劝说他享受家庭的天伦之乐。”

“年纪小?”月漱落睁大了眼睛,显然是对这种说法感到不解。

“75岁以下的老人,我们通常不收。”俞镜泊答道,“说实话,年纪大,就意味着他在善家住的时间不会太长,那么我的床位就有了更好的‘回收利用率’。”

这句话说得是如此的露骨,以至于万国侯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领带——他真想解开它。“庞氏骗局。”他在心里想,“这个人的下限比我想象得还要低。”

“我懂了。”月漱落点点头,“看来,你在5年的时间内,见过不少老人入住和离开。”

“生老病死,人世无常。”俞镜泊推了一下眼镜,文绉绉地说。

这时,仿佛是在响应他的这句话,无数的粉色碎纸片从天花板上落下,飘飘洒洒,恰似瞬间凋谢的樱花。

“这是舞台机关的一部分。”高靳对一脸愕然的俞镜泊解释道。

“樱吹雪啊。”万国侯喃喃道,“演出结束了。”

舞台上,大仇得报的义士们,在报官自首后,选择了剖腹自杀。这是个大雪飘飞的冬夜,人们身边的一切都在极速枯萎。古旧的庭院变得飘忽起来,空气中充满了令人绝望的颓废。美丽的金箔从义士的武器上纷纷剥落,既像是飘飞的舞蝶,又像是渐渐流逝的生命之光。

“真是精彩。”俞镜泊的喝彩声打断了万国侯的思绪。他扭头一看,俞镜泊正笑着鼓掌。

“我相信,高总会引领魔都日式餐饮的新风潮——观看歌舞伎,享用新料理。”俞镜泊好不容易才想出这两句打油诗,得意至极。

“借你吉言。”高靳咧嘴一笑。

用餐完毕后,几人又交谈了一阵。万国侯看了看自己的腕表,高靳会意地说:“侯爷,不早了,要不要到楼上去玩玩?”

“今天就不了吧,我还有点事情。”万国侯婉拒了高靳的邀请,接着,他对俞镜泊说,“具体的协议内容,月总管会草拟出来,过两天,我会带着律师登门拜访。”

“那就麻烦您了。等您的好消息。”俞镜泊毕恭毕敬地说。

“二位请慢用,不用送我了。”万国侯说着,起身就要往外走。

“那怎么行?”俞镜泊慌忙站了起来,“高总,你也快来。”

无奈之下,万国侯只好由着两人将自己和月漱落“送”上了车。看着两人在门廊处挥手致意,万国侯吩咐道:“T3,走吧。”

当车子驶出了吴上路时,万国侯长出了一口气,“这鸿门宴可算是结束了。”

“侯爷,怎么了?”月漱落关心地问道,“我看那两个人也不敢对您怎样啊?”

“我说的不是他们,是那群歌舞伎。”万国侯冷冷地说,“不知道是高靳故意找来恶心我的,还是他们找上了高靳。”

“侯爷,我不太明白……”

“那群歌舞伎应该不是普通的演员,他们的眼中都带着杀气。”万国侯略感疲惫地揉了一下太阳穴,“假如我没猜错的话,这些歌舞伎很可能是职业杀手。”

“什么?”月漱落大吃一惊,“高靳为什么要对您起杀心?”

“不知道。”万国侯摇了摇头,“我倾向于高靳不知道那群人的真实身份,他可能真的只是想给自己的生意加一点噱头。”他轻轻地抚摸着裤子上的暗色细纹,“今晚的表演很专业,这些人肯定是霓虹国来的。”

“那么……”月漱落犹豫了一下,“那些人会不会是‘不仁社’的?”

“不清楚。”万国侯淡淡地说,“这件事你就不用担心了,你先安排好基金会的事情。”

“是。”

“另外,你抽时间去跟E1学一下功夫吧,基本的格斗和射击,你都必须掌握。”

月漱落惊呆了,“侯爷,您觉得我有危险?”

“准确地说,是因为你跟在我身边,所以可能有危险。”万国侯看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昏黄路灯,“最近事情比较多,我不能一直保护你,你要学会保护自己。”

“侯爷,您放心吧。”T3说道,“月总管不会拳脚功夫也不要紧,我们会保护她的。”

万国侯听后,只是皱着眉头,像是在思考一道解不开的难题。

“T3,你知道E1去哪儿了吗?”月漱落问道,“我们出来吃饭的时候,我看他好像也要出去。”

“不知道。”T3答道,“E1平时跟Z2比较好,也常一起出去泡吧,说不定他是出去找Z2了呢。”

“这样啊。”月漱落露出了放心的表情。她转过头去看万国侯,后者正一言不发地凝视着窗外。

夜色渐深,深秋的寒意随着晚风渗透进了路边那些树木单薄的躯干里。瑟瑟的枯叶失魂落魄地翻飞,它们落地后,又卷起尘埃,飘向空中,仿佛是要带走这人世间的最后一丝希望。

第一百五十六章 逆天而行

俞以渐回到家中的时候,刚好是下午四点半,他好不容易才打发走了唠唠叨叨的鞠隐,之后便兴冲冲地进了自己的房间。

他打开了电脑,登录了QQ,然而娑娑并不在线,他只好先玩起了游戏。过了一会儿,手机收到了QQ推送,他瞟了一眼,是娑娑。

这一局正好顺风,俞以渐得意地推了塔,然后从游戏里退出来,回到了桌面。

“你今天很安静啊,是不是特别忙呢?”娑娑问道。

“今天事情可多了。”俞以渐回复道,“我跟你说,我今天狠狠地教训了一顿上次动我手机的王八蛋。”

娑娑安静了一会儿,“你没事吧?”

“当然!”

“真的?”

“你怎么不相信我呢?”俞以渐有点不高兴了,“你什么意思啊?”

“不是,我觉得有点突然。”娑娑解释道,“跟我说说呗,你怎么教训的?”

“我找了几个看他不顺眼的人,把他打了一顿,然后把他衣服脱光了,塞进厕所的垃圾桶里了。”俞以渐一面噼里啪啦地打字,一面努着嘴。他敲击键盘的时候是如此地用力,简直就像是在发泄上午受的气。

“……”

娑娑的回复让俞以渐有些失望,“吓着了?”

“有点。”娑娑回复得有些慢,“那你不怕他跟老师告状吗?”

“我才不怕。我跟你说,这个人不是一般的恶心加厚脸皮,他不会跟老师告状的。”俞以渐想起了袁飏飏的脸,顿时觉得有点反胃,“而且,我今天遇到了一个厉害的家伙。”

“谁呀?”

“你还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的一个哥哥吗?”

“记得。”

“我今天遇到他了,他答应帮忙,以后那个死王八蛋再敢惹我,有他好看的!”

“这个人靠得住吗?”娑娑似乎还是有点不放心。

“妥妥儿的!没问题!”俞以渐笑嘻嘻地抓起了一包薯片,然后撕开包装袋,大口地吃了一阵。他将油乎乎的手放到纸巾上随便擦了擦,又开始打字,“这个哥哥人很不错,他是我爸的朋友,对我也特别好。”

“你没事就好。”娑娑关心地说。她停顿了一会儿,发来了一句话,“我看你一天都没说话,还以为你怎么了呢。吓死宝宝了。”在这句话的末尾,有一个委屈的起司猫表情。

俞以渐笑了起来,“恶不恶心啊,这么大人了,一口一个宝宝。”

“不准说我老。”娑娑发了一个发怒的表情。当然,俞以渐知道,她只是在开玩笑。

“你之前说过这个哥哥不是19、20了吗?那他应该是大学生啊,你怎么遇上他的?”娑娑问道。

“今天他们学校跟我们学校有联谊活动,他也到我们学校来了,估计他是个什么代表之类的。”俞以渐漫不经心地回答道,“怎么了?你对他有兴趣?”

“呸呸呸。”娑娑鄙夷地说,“少来恶心我。”

“好了,游戏里聊吧,你今天方便开语音不?”

“不行呢,昨天我姨妈跟我妈告状了,说我不听话,我这几天得老实点,不敢开麦克风。”娑娑似乎满腹牢骚,“毕竟不是在我自己家,没办法。”

“好吧,那你打字吧,我开语音了。”

“听你的。”姜汝砺打完这三个字,长出了一口气。他很清楚:俞以渐刚才是在说谎,这个小男孩根本没有能力调动那些同学去对抗袁飏飏。

“或许,他是把自己的遭遇‘移花接木’了。”想到这里,姜汝砺摇了摇头,“真是个狡猾又虚荣的孩子。”他想到出现在千枫学院的沙伏嘉,顿时感觉事情变得越来越复杂了。

“叩叩叩。”敲门声打断了姜汝砺的思绪,“请进。”

推门进来的是K1,“你在忙?”

“还好。”姜汝砺见是兄长,也就不讲客套了。他一面继续操纵着游戏里的角色,一面头也不回地说,“是叫我去吃晚饭的吗?”

“不是。”K1走到了姜汝砺的身边,“还在陪那个小鬼?”

姜汝砺苦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貌吞钦,你最近都不怎么活跃了,成天待在房间里。”K1略带责备地说,“是不是因为我上次批评了你?”

“啊?”姜汝砺诧异地转过头,“你在说什么?”

“哦,你没记恨我,那就好。”K1松了一口气,“我之前劝你不要跟月总管走得太近了,那之后就看你一直闷闷不乐的。我以为你真喜欢上她了。”

姜汝砺抿了抿嘴唇,最终没有说话。

“怎么了?”K1敏感地意识到姜汝砺的反应不太对头。

“你是来教训我的吗?”姜汝砺问道。

“不是啊!”K1有些吃惊,“这就生气了?我是关心你。”

“我喜欢她又怎么了?侯爷有规定说,不许和他抢女人吗?”姜汝砺忍不住低声吼道,“我认识她的时候,又不知道她是侯爷的人!”

“但是你现在知道了。”K1耐着性子劝说道,“别胡思乱想了,这世界上的女人那么多,你条件又好,干嘛非盯着这一个不放?”

“那你呢?”姜汝砺操纵的角色死了,画面顿时变成黑白的了。他叹了一口气,“你能不能放弃你现在喜欢的女人,换成别的?”

K1的脸色一变,他明白姜汝砺的意思了。

“要不要玩个小游戏?”姜汝砺忽然笑了笑。他拉开抽屉,从一个小盒子里取出了两枚硬币,“字和花,你选哪个?”

“字吧。”

“好,那我选花。”姜汝砺将其中一枚硬币推到K1的面前,“我们同时抛硬币,连续三次。要是三次都是花,我放弃我喜欢的;三次都是字,你放弃你喜欢的,敢不敢?”

姜汝砺的表情让K1有些唏嘘:那是他曾经再熟悉不过的少年气盛。“好。”他拿起了硬币。

“三、二、一,抛。”

结果令K1哭笑不得,姜汝砺抛出来的分别是花,花,字。而K1抛出来的,却是三个字。

“你看,老天爷不想让我放弃她,可是你呢?”姜汝砺笑嘻嘻地收起了硬币。

“居然三次都是字。”K1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目光,“你是不是动手脚了?”

“你这人……你要不要再抛几次?”姜汝砺没好气地说,“字是你自己选的,又没人逼你。”

“这是天意啊。”K1喃喃道,“我本来打算今天去找她的,看来老天是成心不想让我去。”

“她?”姜汝砺不怀好意地说,“是不是那个得了白血病的女孩子?”他看着K1那复杂的神色,忽然心中一凛,“你不会是喜欢上高襄绮了吧?”

“你别管我的事。”K1慌忙说道。

姜汝砺无言地看了他一眼,开始了下一局的游戏。

而K1却拉开了抽屉,拿出了硬币,“我不相信你没动手脚。”说着,他将硬币抛向空中,“这回,我选花,花我就放弃。”

他移开了捂住硬币的手,有花的那一面,正好对着他。

“靠。”K1不死心,又连续抛了两次,两次都是花。

他恨恨地将硬币往姜汝砺的桌上一丢,转身就走。

“你干嘛去啊?”姜汝砺问道。

“逆天而行。”K1气呼呼地说。

大约一小时后,K1的车出现在了高靳宅邸的附近。他看着那栋红白相间的小洋楼,思索了一阵,然后给高襄绮发了一条信息。“你吃晚饭了吗?”

很快,他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慌忙按下了接听,“喂?”

“你想请我吃饭?”高襄绮爽朗地说,“可是我今天已经吃过了。”

“哦。”K1有点尴尬,“那你想看电影吗?”

“有什么新片?”

“绝命海拔、移动迷宫2、史努比花生大电影、前任2、还有一个什么剩者为王。”K1想了一下,“可以看史努比,那个肯定不刺激人,就是动画片。”

“不想看。”高襄绮干脆地说,“我对这种片子不感兴趣。”

“那你想看什么?”K1愣了一下,“剩者为王好像还行,是个爱情片。”

“那更不想看了。”高襄绮答道,“爱情片不是青春伤痛,就是无厘头搞笑,没劲儿。对了,绝命海拔是讲什么的?”

K1简直被噎得说不出话来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一个18岁的娇生惯养的女孩子会想看《绝命海拔》,虽然这是他最想看的电影,但他还是谨慎地问道:“是讲攀登珠穆朗玛峰的,算是剧情片吧。你确定看这个?”

高襄绮似乎在电话那端轻轻笑了一下,“你赶紧在网上买票吧,一部电影一个半小时,加上路上的时间,我们得抓紧。”她停顿了一下,“在我爸回家之前,你得送我回来。”

“明白。”K1立刻说,“我一会儿给你回话。”

挂掉电话后,他迅速地通过手机客户端购买了两张票,然后拨通了高襄绮的电话,“出来吧,我在你家楼下。”

“这么快?”这次,轮到高襄绮大吃一惊了,“你是坐火箭来的吗?”

“快快快,慢了火箭就飞走了。”K1笑着说道。

等高襄绮出现在K1眼前时,K1只感到一阵心跳加速:她穿着一条俏皮的蓝色工装背带裤,里面衬着米字旗图案的红毛衣,手里还抓着一件黑色外套,显然是还没来得及穿上。

“你不用那么赶啊,穿好衣服来得及的。”K1心里甜蜜,但嘴上还是忍不住数落了两句。他帮高襄绮关好车门后,才回到了驾驶座上。

“人家生怕你等得不耐烦了,跑了。”

K1咧嘴一笑,“多余的担心。”说完,他变戏法一般地拿出一罐可乐,“慢点儿喝。”

高襄绮又惊又喜,“你还记得呢?”她接过可乐,笑逐颜开,“K1,你真好。”

“以后,每次见面,我都会给你带一罐的,不过,你只能喝一半,剩下的给我。”K1严肃地说,“原因我就不解释了吧?”

高襄绮撅起了嘴,“医生也没有说一定不能喝,就是少喝一点儿嘛,你怎么跟我爸似的。”

K1假装生气地板起了脸,“我看起来有那么老?”

高襄绮噗嗤一笑,“你看起来可年轻了,都能去我们学校装学生了,真的。”她顽皮地摸了摸K1的大胡子,“但是你得把胡子刮掉才行。”

“你不喜欢我的胡子?”K1一怔。

“没有,我开玩笑的啦。你留胡子很有型,比小男生好看多了,真心的。”高襄绮敛起了笑容,“快出发吧,电影是几点的?”

“七点半,来得及。”K1说着,发动了车子。

“K1,我特别好奇一件事,我问了你不许生气啊。”高襄绮喝了几口可乐后,忽然说道。

“问吧。”

“你跟侯爷是什么关系啊?”

“呃。”K1犹豫了一下,“我也不知道怎么说。”

“我觉得其他人都是侯爷的仆人,就你不像。你跟他关系好像特别密切。”高襄绮又小啜了一口可乐,“我跟我爸在家聊天的时候,也说到过这个。”

“你跟你爸聊起过我?”K1大吃一惊。

“嗯,就是闲聊,我爸对侯爷很感兴趣,然后我们就聊到了侯爷身边的人,你,还有月总管什么的。”高襄绮解释道,“别紧张。”

“我没有紧张。”K1无奈地说,“我是奇怪,你爸平常似乎也不太在意侯爷的仆人长啥样,至少,在皇冠那次,我感觉他都没认出我是谁。”

“他认得你。”高襄绮说,“他对你印象很深刻。另外,跟你想的恰好相反,我爸对侯爷身边的人都很感兴趣,我还取笑他,问他是不是想要自己也搞一个队伍啥的。”说着,她哈哈大笑起来。

“你爸不需要吧。”K1跟着笑了笑,“我看高总身边平常就总是跟着不少人呢。”

“但那些都是小弟,跟侯爷的还是有点区别的吧。”高襄绮说道,“那些人都只会打架,不像你和T3他们,一看气质就不一样。”

“T3有什么气质?”K1假装吃醋地说,“那个马脸,你确定他有气质吗?”

高襄绮笑得前仰后合,“起码比我爸的那群小弟好点嘛,那帮人一看就像是霓虹国的黑社会。”

K1心中一动,“他们不是中国人吗?”

“我不太清楚,好像有一些霓虹国的。”高襄绮答道,“我也是断断续续听我爸说的,他有几个助手是霓虹国人。”

“怪不得你爸会开日式料理店。”K1瞟了她一眼,“估计你爸日语也很厉害吧,对了,你爸是不是在霓虹国留学过呢?”

“他?留学?哈哈哈哈。”高襄绮大笑了起来,“他是11年才开始学日语的,估计是为了做生意。”

这时,K1回想起来,他在路边“捡”到那个脏兮兮的年轻人,也是在2011年。

第一百五十七章 一叶障目

午后,在南家别墅的前院里,常绿的乔木被濛濛的细雨浸润得苍翠而又朴素。院中的鹅卵石小路经过雨水的洗礼,变得清亮净滑。每一颗石头都圆润细腻,显然是住户精心挑选的。小路旁边的草坪虽然不大,但也修剪得颇为细致,且并未因为气候寒冷而显得萧瑟。

万国侯看了一眼手表,“K1,你先找个地方待着吧,我们可能要晚一点出来,到时候我再给你电话。”

“好的。”K1回答道。

下车后,万国侯和谢狂心各撑一把伞,走到了南家静谧雅致的院门外。

“你去敲门。”万国侯吩咐道。谢狂心点点头,伸手按下了门禁上的通话电铃。

“谁啊?”说话的是一个不年轻的女声,但并不是陶白荷。

“你好,佟妈,我是小谢。”谢狂心轻车熟路地打了个招呼。

“哦,是小谢先生啊,你稍等一下。”佟妈放下了电话,大概是通报去了。

两分钟后,佟妈打着伞,走出来迎接谢狂心。

“佟妈,姣姣在睡午觉吗?”谢狂心亲热地问道。

“起来啦,听说你来了,她就赶紧起来了。”佟妈笑着说。接着,她看向万国侯,“这位先生是……”

“这是我叔叔。”谢狂心连忙介绍,“南厅长他们也都认识的。”

“Oh,please-come-in。”佟妈见万国侯是外国人,便说起了英文。她的英文口音很重,万国侯忍住了笑意,“你好,我会说中文。”

“哎唷!”佟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讲得蛮好的哩。”

待三人进入房屋,万国侯一眼就看到了正坐在沙发上的南泽雨,后者诧异地说:“侯爷,您怎么来了?”说着,他下意识地站了起来,“我以为今天就是小谢一个人过来。”

“本来是他一个人来的,但我刚好顺路,就不请自来了,打扰到你了吗?”万国侯彬彬有礼地问道。

“没有。”南泽雨慌忙请二人坐下,接着又安排佟妈去倒茶。

“我们有一个月没见面了,自从上次校庆后……我非常感谢您当晚相助。”南泽雨诚恳地说,“虽然没有抓到那个罪犯,但好在姣姣没出什么事情。对了,月总管怎么样了?”

“现在已经好多了。”万国侯答道,“她今天本来也很想来看看姣姣,不过我怕带的人太多了,会让你感到不方便。”

“不会不会!”南泽雨笑着说,“姣姣很喜欢月总管的,说了好几次让我去请月总管来家里玩。”

“怕是以后更不方便了。”万国侯意味深长地说,“姣姣和狂心成为艺人后,一举一动都会是公众的焦点。”

“有那么夸张吗?”南泽雨不以为然地说,“他们现在还没正式演出呢,不至于吧。”

“我看了皮休给他们制定的计划,应该是先举行现场Showcase,接着出迷你专辑,然后上电视台表演,整个过程很快。”万国侯瞟了一眼谢狂心,“不知道他们的身体能不能吃得消。”

“我没问题,就是不知道姣姣行不行。”谢狂心顽皮地说。

“狂心哥哥!”南泽姣从楼梯上一溜小跑地冲了下来,“你说我坏话呢?”

“天地良心,我哪有说你坏话!”谢狂心夸张地捂着胸口。

万国侯微微一笑,“小美女。”接着,他又改口道,“噢,不对,我该叫你Destiny了。”

南泽雨招了招手,示意女儿过去,“你们的组合名是谁给去给取的?”

“狂心哥哥想的,他叫hope,我们就是D-H。命运与希望。”南泽姣天真地说,“我觉得很好听,皮先生也说特别棒。”

“是挺好听的,就是感觉有一点宗教的味道。”南泽雨摸了摸女儿的马尾辫,“妈妈起来了吗?”

“嗯,正在打扮呢。”南泽姣做了一个鬼脸,然后看向谢狂心,“狂心哥哥,明天就要出道了,你紧张不?”

“我有什么好紧张的。”谢狂心满不在乎地说,“就是怕你紧张得哭鼻子。”

“才不会。”南泽姣吐了一下舌头。

这时,佟妈端上了热茶。

“啊,是不是侯爷来了?”陶无法出现在楼梯上。

“外公,我来扶你。”南泽姣赶紧跑了过去。

“陶老先生,下午好。”明知对方看不清,但万国侯还是欠了欠身子,“打扰你休息了吗?”

“没有啊。”陶无法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扶着南泽姣,慢慢地走下了楼梯,“侯爷是送小谢来的吧?”

万国侯笑了笑,“嗯,明天他们就要出道了,今天再对一遍台词。”

“我之前还以为演艺圈的发言都是即兴的呢,想不到还要准备稿子。”南泽雨感慨地说。

谢狂心连忙解释道:“皮先生说,新人最好事先准备一下,不然发言的时候容易怯场。”

南泽雨点点头,“小谢,你跟姣姣上楼去练吧。”

谢狂心看向万国侯,见后者颔首,这才跟着南泽姣离开了客厅。

“爸,坐这边。”南泽雨扶着陶无法坐下。万国侯冷眼看着这两个男人表演着“翁婿情深”,只觉得一阵厌恶。

“陶老先生,你的眼睛这样不方便,却还能经营规模不小的琥珀店,说真的,我很佩服。”万国侯按捺下心里的不适感,微笑着说。

“其实,我以前视力很好的。”陶无法说道,“就是这几年才变差的。”

“去检查过吗?”

“当然去过了。”回答的人是南泽雨,“医生说是高血压造成的。”

“不能通过手术之类的来改善吗?”万国侯装出一副关心的样子。

“是可以做手术,不过,我这个眼睛的情况比较复杂,医生的建议是吃药控制血压,不建议手术。”陶无法听到万国侯的询问,有些感动。

“但你的日常生活还是不方便。”万国侯说,“我无法想象看不清的世界。”

“我也习惯了,都两三年了。”陶无法答道。

“我忽然想起来,我有一个朋友,是个眼科医生。YeuroEyes你们听说过吗,那就是他开的。”万国侯轻描淡写地说,“或许,我可以向他咨询一下。”

“那怎么好意思?”陶无法慌忙说道,“太麻烦您了。”

“小事一桩,不足挂齿。”万国侯微笑着说。他拿起茶杯,又放了下来,“对了,南厅长,我看到网上有人说,千枫学院校庆那天的绑架犯,之前,也在一家古玩城附近出现过。”

南泽雨在心里暗暗叫苦,“网上的消息,不可全信。”看到万国侯脸上露出了似笑非笑的神情,他立刻意识到这句话不太妥当,便又补充说,“不过,我们会继续调查的。这段时间,天气冷,我爸身体也不太舒服,琥珀店就暂时不开了。”

“避一避也好。”万国侯淡淡地说,“而且,我建议南厅长加强戒备。姣姣马上要进入演艺圈了,公众人物更容易成为绑架犯的目标。”

“我心里有数。”南泽雨的脸色有些阴沉。

与此同时,在距离南家别墅几十公里远的一个十字路口,一个撑着黑伞的男人快速地穿过马路,走进了一条狭窄的巷弄。

这男人穿着一身黑色休闲装,戴着一顶黑色帽子,脸上还带着黑色的墨镜和灰色的口罩。他沿着巷弄走了几分钟后,转入了一个破旧的院子。然后,他又穿过这个院子,来到了一栋低矮的居民楼前。

男人没有着急进去,而是东张西望了一番。在确定没有人跟踪他之后,他才走到楼门前,按下了“301#”。

他耐心地等了一会儿之后,一个沙哑的声音从楼门上的扬声器里传了出来,“现在啥辰光了?”那人说着一口魔都方言。

“十点缺十五分。”男人也用魔都话回道。同时,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两点整。

“哦,好爬起来了。”沙哑的声音说。

“吾老萨度额,昨夜里困伐着。”男人耐心地答道。

“咔嚓”一声,对方解除了门禁。黑衣男人收起雨伞,闪身进去,并小心地关上了门。

这是一栋非常老旧的房子,楼梯上湿漉漉的,也不知道是有人洒了水,还是返潮,又或者是来来回回走过很多人。楼道的墙壁上贴满了各种办证、通下水道、老中医包治百病的小广告,看得黑衣男直皱眉头。在楼梯的拐角处,堆叠着许多废纸箱、包装盒,黑衣男不小心被一个东西磕了一下腿,他仔细一看,居然是一辆脏兮兮的童车。他揉了一下小腿,无奈地往上走。

黑衣男停在了三楼。他没有急着敲门,而是侧耳倾听了一会儿,在确定没有异常后,他敲了敲301的铁门。

一阵“咔咔啦啦”的响动后,门打开了,一个腮帮子很大的男人探出了头,“你是一个人吗?”他说着一口标准的日语,只是声音沙哑,像是抽烟过多。

“没有尾巴。”黑衣男也用日语答道。

烟嗓将他带进房间,然后迅速锁上了门。

“桐原没来?”黑衣男打量了一下房间,显然有些失望。

“他过两天到。”烟嗓解释道,“你是加藤,对吗?”

“是的。”黑衣男点点头,但依然没有摘下墨镜和口罩。

烟嗓似乎不在意加藤的冷淡,他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然后递给了加藤。

加藤将手机贴近了耳朵,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加藤。”

“社长。”他立刻站直了身体,仿佛对方可以透过听筒看到他似的。

“快一年了吧,你辛苦了。”电话中,九条晴臣的语速并不快。

“不辛苦!”加藤有点紧张。

“汇报吧,你的成绩。”

“……属下惭愧,没有做什么。”加藤擦了擦脑门上的汗,“他的人太多了,属下不好行动。”

“你什么都没做吗?”九条晴臣的音调变高了。

“上个月,潘宁顿出现了,属下用了一点手段把他赶走了。”加藤慌忙说道,“属下确定,英国人还不知道潘宁顿的秘密。”

“哼。”九条晴臣冷淡地说,“但你也暴露了自己。”

“应该没有。”加藤的全身都绷紧了,他用余光瞄到了站在一旁的烟嗓腰里的配枪,这更令他觉得紧张。“英国人查了一圈,没有怀疑属下。”

“你找到替罪羊了?”

“是的,社长。”

“嗯。”九条晴臣的声音听不出喜怒,“潘宁顿的事情你不要管了,我会让别人去对付他。”

“是。”

“英国人的身份,确定了吗?”

“肯定是汉诺威家族的人,他有七色珀,也肯花力气对付我们。但属下还没有查到他究竟是汉诺威家族的哪一个人。很可惜,他跟潘宁顿的对话,属下没有全部听到。”加藤换了一边耳朵听手机。狭小的房间里没有开暖空调,但他却一点都不觉得冷。

好在九条晴臣没有追究下去,“你继续潜伏吧,一定要找到琥珀宫。”

“遵命!”加藤犹豫了一下,问道,“社长,皇冠里面,除了属下以外,是不是还有我们的人?”

“这一点你不用担心。”九条晴臣似乎笑了一下,“必要的时候,我会再让人联系你,注意安全。”

“属下明白。”加藤恭恭敬敬地说道。待对方结束了通话,他便将手机还给了烟嗓。

“怎么称呼?”加藤打量着面无表情的烟嗓。

“你不用知道,过两天桐原就会来接替我了。”烟嗓掏出一包香烟,举起来,向加藤示意。

加藤注意到那是一包メビウス,不由得皱了皱眉头,“谢了。”他摆摆手,表示自己不需要。“你最好也别抽,不然,等会儿我回去的时候,身上带着霓虹国烟的味道就麻烦了。”

“魔都这么多人,抽一包霓虹国烟有什么奇怪的?”烟嗓漫不经心地说。但说归说,他还是收起了烟。

加藤在心里直叹气,他不明白社里为什么会派这么粗枝大叶的人出来接头。“这次社里就派了你一个人吗?”

“还有十来个,不住在这里。”烟嗓懒洋洋地说,“你要是有机会去‘松之里’看歌舞伎,应该能见到他们。”

加藤点点头,“我知道了,没有别的事情的话,我先回去了。”他走到门口时,又停了下来,“对了,下一次的暗号是什么?”

“桐原会联系你的。”烟嗓咧嘴一笑,“还有一句话,是社长托我稍给你的。”

加藤握着门把手,脸上浮现出了警惕,“是什么?”

“poker-men是你的敌人,不是你的朋友,别入戏太深。”

第一百五十八章 他乡故知

万国侯正式成立了基金会,相关的文件也已经签署完毕,这令俞镜泊心里的大石头落了地。尽管他非常希望能和万国侯再庆祝一番,但后者冷淡而不失礼貌地拒绝了,理由是要去出席一场谢狂心和南泽姣的演出活动。

俞镜泊心里颇不以为然,但也只得遵从对方的选择。他将万国侯送上车后,便坐在大厅里,玩起了手机。他的车被鞠隐开去做美容了,还要过一会儿才能回来。

俞镜泊看了一眼时间,七点过五分。他考虑了一会儿,拿不定主意是该联系高靳,还是请沙伏嘉吃饭,抑或径直回家。

隋青柳从南京回来后,听说儿子得了急性肠胃炎,心疼得跟什么似的,她一整天都没来上班,待在家里给俞以渐做药膳汤。

想到这儿,俞镜泊决定不回家吃晚饭了,他不想看到隋青柳过度溺爱儿子的场面,也不想再跟隋青柳就如何教育下一代起争执。

正当俞镜泊准备打电话的时候,一辆白色的阿斯顿马丁Rapide驶入了善家办公大楼的门廊,他立刻走了出去。鞠隐打开车门走出来,看到俞镜泊,便问,“俞院,没让您久等吧?”

“刚好。”俞镜泊咧嘴一笑。他对鞠隐的办事能力基本满意,唯一不满的就是后者年纪略大,而且实在是算不上好看。

“基金会的事情,要不要我再去联系几家媒体,发个通稿,宣传一下?”

俞镜泊走到驾驶室旁边,扶着车门想了一下,“可以。记住,重点是宣传慈善、敬老、爱心。”

“好的,我记下来了。”鞠隐恭敬地说。

“我先回去了。”俞镜泊朝她摆了一下手。这时,忽然有一只手拍了一下他的后背。

俞镜泊转过头去,看到了一个约莫四十岁的中年男人。此人的眉头上有一条鲜明的疤痕,乍一看,像是一道闪电。他咧着嘴,露出一个“他乡遇故知”的激动的笑容,那一排不怎么整齐的黄牙让人看得心烦。他的头发剪得极短,看上去就跟刺猬似的。现在已是十一月,但他却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花衬衫。不难看出,此人的身体健壮结实。

鞠隐皱起了眉毛,“你是谁?”

中年男人仍旧保持着笑容,但没有回答。

俞镜泊愣了几秒钟,忽然打了一个寒颤,接着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我是谁?俞院长,你不是知道吗?难道不帮我介绍一下吗?”中年男人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

“你找我干嘛?”俞镜泊尽量镇定地说。

“哦,看来你现在是大忙人了,想要找你得先跟你预约才行了,对吗?”中年男人阴阳怪气地说,“但我有很要紧的事情,必须现在就跟你说。”

“你到底要干什么?”鞠隐感觉到了不对头。她拿出了手机,“你是不是想诈骗?”她转头看向俞镜泊,“俞院,我们报警吧。”她尽量装出一副严厉的样子,希望能借此吓退这个讨厌的家伙。

“我可不是诈骗犯。”说完,中年男人低头吐了一口痰,正好吐在了车的轮胎上。

俞镜泊假装没有看到,“鞠主任,你报警吧。”

“可以啊。”中年男人冲鞠隐一笑,“美女,你知道我是从哪儿来的吗?”他的眼神里带着显而易见的狠毒,吓得后者说不出话来。“别担心,我只是刚好有一件事,需要跟你们俞院长聊几句。说起来,我还曾经帮过他一个大忙呢。”

“咳咳。”俞镜泊清了清嗓子。他将两腮稍一用力,勉强挤出了一个笑容,“你长话短说,行吗?”

“太简单了。”中年男人看到俞镜泊的笑脸,似乎一点也不感到惊奇,“我希望你能送我回家,我住在长宁,离这里太远了。而你看……”他指了指自己的花衬衫,“我穿得这样少,在这种鬼天气里走回家,肯定扛不住的。”他对着俞镜泊龇牙一笑,“今天是多少度来着?最低温度好像是10度?”

俞镜泊听得一愣一愣的,他忍住了想要发脾气的冲动,“你能不能老实告诉我,你到底要干嘛?”

“我不是说得很清楚了吗?”中年男人摸了摸眉头上的疤痕,“我想要你送我回家,如果你不肯,那有人一定会伤心的。”他舔了舔嘴唇,“比如说,小俊。”

一听到这个名字,俞镜泊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他几乎是在一瞬间下定了决心,他转过头,对鞠隐说:“我忽然想起来我要办一件事,正好要去长宁,算了,我就带他一程吧。你也不用报警了,他确实是我一个老乡,就是喜欢乱开玩笑。”

鞠隐很想说点什么,但她看俞镜泊的眼神十分坚决,便将担忧的话咽了回去。“那您路上小心。”

“嗯,记得联系媒体,基金会的事情。”俞镜泊看着中年男人走到另一边,坐到了副驾座上,然后,他假装若无其事地说,“那我走了啊。”

鞠隐点点头,“真是奇怪。”她在心里想:一个衣冠楚楚的精英人士,身边却坐着一个流里流气的混混儿,而且,俞镜泊明显对那混混儿有些忌惮。

俞镜泊发动车子,开出了善家养老院。

“你这车真是高级啊。”中年男人不怀好意地说。

“还行。”俞镜泊不愿谈论这些,便急急忙忙地说,“你找我干嘛?”

“你觉得呢?”中年男人的嘴角带着一丝嘲讽的微笑。

“我不想跟你打哑谜。”

“好吧,我们说敞亮话。”中年男人往真皮沙发座椅上一靠,“你为什么要骗我?”

俞镜泊一怔,“我什么时候骗你了?”

“哈哈。”中年男人笑了一声,但不是欢快的大笑,而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那种怪笑,“2002年,你通过小光,找到我,说要跟我做买卖,你不会忘了吧?”

“买卖不是做成了吗?”俞镜泊脸色一沉,“难道你对货物不满意?”

“不,恰好相反,我满意得不得了。”

“那你干嘛还要来纠缠我?”俞镜泊不满地说。

“因为你骗了我。”

“我哪里骗你了?”俞镜泊叫了起来,“你是不是有被害妄想症啊?脑子不清爽?”

中年男人冷冷地看着他,“你当时跟我说,你找来的货是邻居的孩子。”

“是的。”

“而且那孩子跟你没有瓜葛。”

“不错。”

“但那孩子却是你老婆同母异父的亲弟弟。”中年男人摸了摸造型别致的车载香水瓶,“你可真会骗人啊。”

俞镜泊忍住怒气,“然后呢?关你什么事呢?你不是也从中赚到了一大笔钱吗?”

“是一笔钱,不是一大笔钱。”中年男人纠正了他的说法。

“这都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你现在来翻这些陈芝麻烂谷子,是想敲诈我吗?”俞镜泊提高了声音。

“哇,你的反应可真不慢。”中年男人讥笑地说,“终于猜出来了?”

“我警告你,华昌,你不要想在我这里搞什么名堂。”俞镜泊气呼呼地说,“我不会上你的当。”

“啧啧啧,气得话都不会说了呢。”华昌笑嘻嘻地说,“看到老朋友,你一点都不高兴,真让我伤心。”

“你要是来叙旧的,那我想我们已经聊得差不多了。”俞镜泊瞟了他一眼。

“这就要赶我下车了?”华昌不满地说,“你不想知道我是怎么找到你的吗?”

俞镜泊朝左后视镜翻了一个白眼,“我在魔都也算是名人,你想找到我,不是很难的事情吧。”

“噢,不是这样的,你不明白,对于一个坐了八年大牢的人来说,从韩城那种破烂地方来到这繁华的大都市,是多么的不容易。”华昌絮絮叨叨地说,“我出狱后,找不到一份正经工作,没有人肯雇用我;我的岁数又不小了,身体也不是很好,也不可能去干力气活儿。”

“又不是我把你弄到监狱里去的。”俞镜泊没好气地说,“你要找也应该是去找那些警察。”

“你以为我傻?”华昌抱怨地说,“我总要先吃饱饭吧。看看你,穿着这么体面的衣服,开着这么高档的车,工作的地方又是那么气派的大楼,哦,对了,我听说,那栋楼都是你的,你可真行!”

“你不用这么酸吧?”

“酸?”华昌哈哈大笑,“我承认,我是酸,我嫉妒得都快要发狂了。凭什么一样是卖孩子,我就得坐八年牢,受尽了气,出来后还要继续给人当孙子?凭什么你就可以人五人六的?”

“我没有卖孩子。”俞镜泊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本能地压低了。

“什么?”华昌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样,“你当初做琥珀生意的第一笔钱,是哪儿来的?你可不要跟我说,是你买彩票中奖来的!”他撇了撇嘴,“那可是02年,三万块多值钱啊。”

“你不是也赚到钱了吗?”俞镜泊反唇相讥,“别说得好像你多干净似的!”

“我要是干净,能跟你坐在一起吗?”华昌嬉皮笑脸地回敬了一句,气得俞镜泊差点背过气去。

“你来找我,就是为了说这些话给我听?”俞镜泊烦躁地看了一眼油表,“你不会真的要去长宁吧?”

“你先往长宁开。”华昌答道,“我本来是想跟你请教一下的,怎么样才能像你一样,做个成功人士?我也想娶一个漂亮老婆,拥有一栋这样的大楼,开着这么拉风的车。话说,哥们,你这车多少钱买的?”

俞镜泊冷笑一声,“你所谓的请教,就是穿得跟流氓似的,跑到我手下面前,来为难我?”

“我也没办法啊。”华昌说着,居然唉声叹气起来,“从韩城到魔都,我也不容易啊。”

“少放屁!”俞镜泊低声吼道,“你绝对不是为了我来魔都的。”

“哇,生气了呢。”华昌假装害怕地缩了缩肩膀,还将身体倾斜向一旁。“好吧,我是跟朋友一起来的,本来嘛,是要找另外一个老乡的,可是没想到啊,铺天盖地都能看到你的养老院打的广告,公交车、地铁站,哪儿都能看见你那张笑得跟傻B似的脸。”

俞镜泊在心里暗暗叫苦:他原本是想,自己当形象代言人,显得既亲切又真实,还能省一笔代言费,想不到竟被别有用心的人给盯上了。

“你这家伙真是运气好到爆啊。”华昌又摸了摸车子的中控台,“这是什么木头做的吗?还是什么特殊的合金?”

俞镜泊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既然你本来不是过来找我的,那你今天来,就是临时起意,打算敲诈我一笔?”

“为什么要说得这么难听呢?”华昌缩回手,瞪着他,“我原本做好了心理准备,要是你不肯认我,我就把你的破事儿抖落出来!”他满意地看着俞镜泊那惊恐的脸,“还好,你认出我了,而且态度还不算太差。”

“所以,只要我给你点钱,你就不会缠着我了,对吧?”俞镜泊心烦意乱地看了一眼前方,路上正堵得厉害,他不得不减缓了车速。

“你这样说就不对了,我好歹是你的老朋友,还带你赚到了第一笔钱,你不念着我的好就算了,现在还要这样打发我,是不是过分了点?”说完,他忽然抓住了俞镜泊的手臂,“当年的交易,我可是留了一手。”

这句话成功地吓到了俞镜泊,他的脸色立刻变得难看了起来,但转瞬又柔和了许多。“华昌,你不该这样猜忌一个老朋友,你知道,我是非常讲情义的一个人。”

“哼。”

“真的,你应该相信我,你比我大几岁,我一直拿你当哥哥看。我听说了你的事情,你就是被警察给坑了。”俞镜泊喘了一口气,“小光把你介绍给我,我也很感激他。11年的时候,我回过韩城去找他,但是没有找到,当然也就没找到你。这不能说,是我不讲情义吧?”

华昌盯着俞镜泊,“既然你拿我当哥哥,那你怎么忍心对哥哥见死不救呢?”

第一百五十九章 狮子开口

“出什么大事了?”俞镜泊瞪大了眼睛。

“我都要饿死了,难道不是大事?!”华昌有些不满地提高了声音,“你那是什么表情?”

俞镜泊忍住气,“我还以为你又犯事了呢,吓我一跳。”他干笑了两声,“我不会不管你的,别这么瞪着我。”

“看到你混得这么好,其实我心里挺高兴的。”华昌忽然一笑。他轻轻地拍打着真皮包镶的车门,“真的。”

俞镜泊又偷偷翻了一个白眼,“拉倒吧,我要是跟你一样穿着旧衣服,吃了上顿没下顿,你还会来找我吗?我混得好,你当然要高兴了。”

“哥们,你这样说,就错了。”华昌用小拇指刮了一下牙齿缝,再蹭了一下车门。“我虽然后来当了警方的线人,但我从来没跟警察说过你的名字。”

俞镜泊那紧抓着方向盘的手不自觉地用力了,“我……一直很感激你。”

华昌得意地笑了一下,接着打开储物盒,拿出了一盒包装精美的湿纸巾。他抽出两张,凑到鼻子附近闻了闻,然后低头擦起了鞋底的边缘——那是一双质量不错的驼色牛皮鞋,但款式已经很过时了。

“我刚才听你说了个什么基金会?”华昌擦着他的旧皮鞋,漫不经心地问道,“你弄的?”

“不是。”前方堵塞的车河又流动了起来,俞镜泊一边踩油门,一边心烦地说,“是另一个老板,我也就是给他打工而已。”

“你还要给人打工呢?”华昌怪声怪气地说,“你自己不就是老板吗?”

俞镜泊苦笑了一下,“哪儿有那么容易。”他长叹了一声,“这个老板我是得罪不起的,我要是干得不好,还要赔钱给他。”

华昌眼珠一转,“我在养老院附近等的时候,看到了一辆很牛B的劳斯莱斯,是不是这个老板的车?”

“是的,那就是他的车。”

“但上车的好像是一个外国人?”华昌狐疑地问道。

“他确实是一个外国人,不过中国话讲得跟播音员差不多了。”

“我说呢,我还以为十几年不见,你小子还学会了外语。”华昌笑嘻嘻地说,“他很有钱吧?”

“岂止很,简直是非常。”俞镜泊不无妒忌地说,“那才是真的有钱人呢,我算什么?”说到这里,他瞟了一眼华昌,“干嘛?你要打劫他?”

“嗐,你说的这是什么话?我干嘛要打劫他?”华昌坐直了身体,“你放心好了,既然是你的老板,我当然不会打他的主意。”

俞镜泊正要说话,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连忙摸出手机,按下接听,然后将手机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喂。”

“老公,你也不看看几点了?”隋青柳抱怨的声音传来,“你今晚又有应酬吗?”

俞镜泊用余光扫了一眼华昌,后者正好奇地打量着他。他连忙说道:“临时有点事情。”

“又怎么了?”隋青柳很不高兴,“我这个星期还没跟你一起吃过晚饭呢。”

“这不是办基金会嘛,侯爷想庆祝一下。哎,你来不来?”

华昌见他张嘴就撒谎,忍不住笑出了声。他打开车窗,将用过的脏纸巾丢了出去。

俞镜泊扭头瞪了他一眼,“老婆,你怎么不说话了啊?”

“算了,我不去了。”隋青柳的声音听起来闷闷的,“我做了参芪猴头炖鸡汤,以为你会回来吃饭的,你也不提前说一声。”

“你跟儿子吃吧,给我留一点。”俞镜泊安抚道,“别生气了,今天是我忙忘了,下次一定提前跟你说。”

华昌听得好笑,又噗嗤笑出了声。

“你旁边有人?”隋青柳听到了华昌的笑声,“你们已经在吃饭了吗?”

“还没有,路上堵车。”俞镜泊慌忙解释道,“我开车打电话不方便,等我到酒店了再给你电话?”

“算了。”隋青柳叹了一口气,“你忙你的吧,挂了。”

俞镜泊收起了手机,“你瞎捣什么乱啊?”

“怎么?你怕你老婆听到什么?”华昌撇了撇嘴,“她又不认识我。”

“但是你巴不得她认识你,是吧?”俞镜泊嘲讽地说,“得了,别再绕圈子了,你想要多少?”

“我想想。”华昌居然认真地思索了起来,“你这车多少钱买的?”

“你想干嘛?”俞镜泊警惕地说。

“有500万吗?”

“当然没有!”俞镜泊立刻叫了起来,“我怎么可能买那么贵的车?”

“400万?”

“没有!”

“300万?”华昌一边猜测,一边留意着俞镜泊的表情。“啧啧,看样子大概是300万左右。”他咂着嘴,“真阔气。”

“我的钱都投入养老院了,这车是充门面用的。”俞镜泊忍气吞声地解释道,“开太破的车,投资人会对我不放心。”

“哦,是这样啊。”华昌的眼珠滴溜溜地转着,“那么,你这车是贷款买的吗?”

“你是税务局的吗?有必要这样吗?”俞镜泊尽量用缓和的口吻说道,“你报个价,我能接受,我就给你,这不就完了吗?”

“好吧。”华昌点点头,“如果一个月能有20万……”

“一个月20万?”俞镜泊惊呆了,“你是想要我养着你吗?”

“一个月20万,我就可以和我的兄弟们好好地活下去了,最起码,能穿着暖和的新衣服,能住在有空调和冰箱的房子里,能每顿饭都吃上肉了,还能抽稍微像样子一点的烟。”

“太多了,这样一年就是240万啊,我没有那么多钱。”俞镜泊苦着脸,“你别看那栋大楼好像很气派,我现在也是拆东墙补西墙。”他见华昌一脸的不以为然,心里更焦虑了。“我真的没夸张,我的养老院在建设二期工程,钱都丢到工程里去了。”

“好吧,那我就少要一点儿。19万。”华昌牙疼似地吸了一口气。

“我真拿不出来这么多。”

“我一个月来找你一次,又不是要你一口气给我几百万。”华昌不高兴地说,“我不信你拿不出19万来。”

俞镜泊哭丧着脸,“你可以搜我身,看我有多少现金。”

“拉倒吧。”华昌鄙夷地说,“你真以为我是土老帽儿啊?谁不知道,你们这些有钱人现在都是刷卡的,说不定还有用支票的呢。谁身上没事儿带十几万现金啊。”

俞镜泊心里有点发慌,“那我也没法拿出19万来啊。”

“18万,不能再少了。”华昌恶狠狠地说,“你以为这笔钱就我一个人用啊,我回去还要照顾五个兄弟呢,18万,平均到每个人头上,每个月也就三万块。他们有个头疼脑热的,不得花钱看病啊?魔都的消费这么高,我要的这个生活费,不能说是过分吧?”

俞镜泊在心里暗暗叹气:华昌这话摆明了是在威胁。他想起华昌说的“留一手”,又只好咬了咬牙,“不过分。”

华昌满意地笑了笑,“那么,就这么说定了。等会儿,你带我去取钱。”

俞镜泊阴沉着脸,“取那么多钱,得预约。从ATM取是有当日上限的。”

“那你就先能取多少算多少,明天再跟银行预约。我明天再来找你。”华昌笑得很愉快。

俞镜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好。”

“这次的钱弄好了,我这个月就不来烦你了。等下个月,我再来找你。”华昌嬉皮笑脸地说。

“下个月你不用来了,以后,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我给你钱。”俞镜泊叹着气,“把你的银行卡号给我。”

“看,你又瞧不起我了。”华昌像“拔萝卜”一样将车载香水的瓶子从底座上拔了出来,然后打开了瓶盖,“嗬,这么香。”他嗅了两下,忽然说道,“你也不怕爆炸,现在不是都流行固体香片吗?一个玻璃瓶子放在这儿,万一炸了你就惨了。”

俞镜泊头疼地推了一下眼镜,“我给你打钱,怎么就瞧不起你了?”

华昌玩着香水瓶,“你就是怕跟我沾上关系呗?都不愿意见我。”

“我没有这么想。”

“那你为什么不肯一个月见我一次?”华昌狡黠地一笑,“还能顺便请我吃顿饭。”

“行吧,那我们就一个月见一次面,我当面把现金给你。”俞镜泊咬着后槽牙说,“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你来找我。只要我还有一口饭吃,就一定少不了你的生活费。”

“我就知道你是个讲情义的人!”华昌高兴地凑过去,抱着俞镜泊的肩膀,在他的脸上响亮地“吧唧”亲了一口。然后,他松开俞镜泊,又说道,“给我讲讲你那个有钱老板呗。”

“你要干嘛?”俞镜泊问道。

“怎么了?闲聊两句也不行?”

俞镜泊又叹了一口气,今天他叹气的次数,比过去一周还要多。“他是一个英国人,今年才来到中国。”

“那这个英国人怎么就看上你了呢?”

华昌的问题让俞镜泊感到啼笑皆非,“我们只是商业合作,不存在什么看得上看不上。”

“基金会是一个商业合作?”华昌的脑子转得很快,“你的养老院肯定不是一般的赚,不然英国佬不会给你投钱。”

“他只是看上了养老市场。”俞镜泊谨慎地说,生怕对方觉得他是一只肥羊。

“要不,我也来给你打工吧,你可以让我做个什么……嗯,营销部主任?”说着,华昌将香水喷洒到了自己的脚踝上。

俞镜泊厌恶地看了他一眼,“你不要捣乱好吧,这不是你想的那么好做的。”

“你也不是生下来就会开养老院的。”华昌反唇相讥。

“你真做不来的。”俞镜泊摇了摇头,“别的不说,要你每天装孙子似地伺候那些老不死的,你愿意?上面来个检查的,你就要赔笑脸,陪吃饭陪喝酒,临走时还要塞红包。你还别以为就这些了,养老院好比是一个媳妇儿,上面有一堆婆婆,你谁都不能得罪。”

“听起来真他妈无聊。”华昌喷洒了快半瓶香水,才如梦初醒一般地问道,“你这个是不是很贵啊?”

“不贵,也就是个限量版。”俞镜泊苦笑了一下,“你随便用。”

华昌想把香水放回原位,但他不会安装,折腾了几下就放弃了。他打开储物盒,将剩下的半瓶香水和纸巾盒丢了进去。

“我给你生活费,你想在魔都做什么?继续干老营生?”

“干不了咯。”华昌按着中控台的按钮,“哪个是放歌的?”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华昌瞪了他一眼,“我为什么被抓,你忘了?我怎么可能还干这个?”他像是有多动症似的,又开始用指甲刮车门上的装饰,“而且,早就没有下家了。霓虹国那帮人从去年开始就没再找过我了。”

俞镜泊在心里暗暗发笑:这人明显是不得已才放弃当人贩子的,说不定,他11年出狱后,一直干到14年,直到没有买家了才收手。

“你可以去找那些个人买家嘛,又不是非得卖给外国人。”俞镜泊怂恿道。

“我不干了。”华昌忽然变得严肃起来,“去年有两个哥们被警察打死了,这行太他妈危险了。”他的神情有些伤感,“我打算租一个好房子,穿得体面一些,然后再养一条小狗。白天,我就带着我的小狗出去散步,晚上,我就在我的出租屋里喝点小酒,看点碟片什么的。天气好的时候,我还可以逛逛动物园、植物园。”

“长宁确实有个动物园。”俞镜泊微笑着说,“看样子,你是不打算找工作了?”

“我能做什么?”华昌皱着眉头,闪电一样的疤痕异常显眼。“我有这么吓人的前科,能不二进宫就算好的了。”他乜斜了一眼俞镜泊,“我刚才找工作,不是被你给拒绝了嘛。”

“先走一步看一步吧。”俞镜泊赶紧转移了话题,“你先安顿下来再说,你还有几个兄弟来着?五个?”

“是的。”华昌咧嘴一笑,“他们都知道我今天出来找你了,假如我晚上12点以前没有回去……哼哼。”

“不会的。”俞镜泊连忙说道,“你想要的我都答应你了。我会说话算话的,也希望你能做到。”

“做什么?”华昌装傻地看着他。

第一百六十章 衣锦荣归

见俞镜泊板起了脸,华昌大笑了起来,“我开玩笑的啦。你给我钱,我就为你保守秘密。只要你给的钱足够多,我就把这个秘密带到坟墓里去。”

“你说的留一手,到底是什么?”俞镜泊忍不住问道。

“我怎么能就这样告诉你呢?”华昌傲慢地说,“你也太小看我了。”

这时,车子刚好开过一间派出所的门口。华昌看了一眼门头上悬挂着的警徽和“公安police”的字样,冷笑了一声,“你别想甩掉我,我要是再进去,就不是一个人了。”

俞镜泊心里一动,他深知华昌心狠手辣,绝对是说得出做得到的。他勉强地笑了笑,“我没那么想,你也别往我头上扣屎盆子。”

华昌扭过头去看了一眼,见派出所已经消失在视野里,才松了一口气,“前面有个沃尔玛,那里有取款机,你跟我去那里取钱。”

俞镜泊无可奈何地说,“听你的。”

车子开到沃尔玛附近时,华昌就急着指挥俞镜泊停车。俞镜泊耐着性子解释道,“这里停车会被贴条的,我再往前开一点就是停车场,停好了,我们再出来,行不行?”

“你别想耍花招。”华昌说着,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弹簧刀。刀柄的划痕说明了这把刀已经有些岁数,也暗示了它的使用次数之频繁。“天都黑了,交警还会加班贴条?”华昌警惕地瞪着他。

俞镜泊赶紧赔上笑脸,“我真的是被弄怕了。上个星期,我的车就是晚上被贴条的,就是差不多这个时间。”

华昌露出了不信任的眼神,但他没有再说什么狠话,而是慢慢地将刀子收了回去。“对付你,不用刀子也够了。”

俞镜泊停好车后,将华昌带到了一个工行的ATM前。他握住玻璃门的扶手,问道:“你要进来吗?”

华昌摇摇头,“你取出来给我就行了。”他指了一下天花板,“有摄像头。”

俞镜泊在心里暗暗骂道:“操,心眼真多。”他堆出一副笑脸,“那,你在外面等我。”

“你手机借我玩会儿。”华昌忽然说道,“你自己解锁吧,我也不想知道你密码。”

俞镜泊心知对方是不放心自己,但他无计可施,只好将手机解锁,递了过去,“不要给我老婆乱发信息乱打电话啊。”

“你提醒我了。”华昌咧嘴一笑。

俞镜泊讪讪地拉开门,走了进去。

几分钟后,俞镜泊将两万块钱递给了华昌。华昌接过去,笑了一下,“麻烦你啦。”说着,他将两叠钱塞到了两边的裤子口袋里。他拍了拍口袋,似乎十分满意,这才将手机还给了俞镜泊。

“走吧。”

“去哪儿?”俞镜泊没想到对方还要跟着他,“你不是说明天再来找我吗?ATM一天只能取这么多。”

“送我回家呀。”华昌笑嘻嘻地说,“你不想知道我住在哪儿吗?”

俞镜泊只好硬着头皮将华昌送到了“沪西佳园”小区门口。这是一片相对较老的小区,但干净整洁,绿化不错,所以一眼看上去还算优美。

“你住这儿?”俞镜泊有点吃惊,“这儿的租金不低吧?”

华昌撇了撇嘴,“怎么了?就你能住别墅?我就该睡天桥底下是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俞镜泊苦笑了一下。他看了一眼时间,“我还饿着肚子呢,钱也给你了,剩下的明天去银行取,我们也算是彼此交心了,对吧?你可以回去了。”

“不。”

“你还要怎样?我够配合了吧?你别太得寸进尺啊!”俞镜泊有点忍不住了。

“呵呵,你动动脑筋好吧。”华昌讥讽地说,“要是你跟我对调一下。你穿着这么薄的衣服,还有旧得不能要的鞋子,在这个冷得冻死狗的天里,马上就要被人从暖和的高档车上赶下去了,你会怎么想?”

“你要我的衣服鞋子?”俞镜泊惊呆了。“那我穿什么?”

“你的卡里肯定还有钱啊,你随便开车到哪个商场,再买两件不就得了。”华昌不以为然地说,“放心,我不要你的内衣裤。”

“你真是疯了!”俞镜泊看华昌又拔出了弹簧刀,只得气鼓鼓地甩下这句话。然后,他不情愿地将车子往前开了一段,停在了一个街道办事中心的停车处。他看着华昌那狼一样的眼睛,以及寒气逼人的刀锋,只得脱下了他的梅红色Burberry羊绒风衣。

“还有。”华昌用刀子比划了一下俞镜泊的西装。

“你比我胖,穿着不合身吧。”俞镜泊还在哀求。

“快脱!”

俞镜泊在心里哀嚎了一声,然后慢吞吞地脱下了他的定制西装上衣——他原本是为了和万国侯一起吃饭才精心打扮的,想不到现在却要把衣服送给一个人贩子。

“裤子……也要脱吗?”俞镜泊刚问出口就后悔了。华昌的眼睛里充满了嘲弄,“你想脱,我还不想要呢。”他用刀子指了一下俞镜泊的鞋,“你脚多大的?”

“42……”俞镜泊吞吞吐吐地说,“或者43,差不多是42码半。”

“我正好穿42。”华昌动作麻利地脱下了自己的鞋,“把你的给我。”见俞镜泊迟迟不动,他有些不高兴,“我每天出门前都会擦鞋的,这鞋我买的时候花了七百多呢。”

俞镜泊咬咬牙,将脚上的皮鞋脱了下来,递给了华昌,然后接过了华昌的鞋子。他闻到了一股酸臭的味道,不知道是华昌的鞋子散发出来的,还是华昌的脚。他屏住呼吸,将华昌的鞋子丢到了脚下。

华昌兴高采烈地穿上了俞镜泊的西装和风衣,接着往脚上套俞镜泊的鞋,“你这鞋子是什么牌子的,我以后穿坏了再去买一双。”

俞镜泊苦笑了一下,“劳克。”

“这是什么鬼牌子?我都没听说过。”华昌皱起了眉头,“你不会是买的山寨的牌子吧。”

“是个英国的牌子,也是别人推荐给我买的。”俞镜泊看着打扮完毕的华昌,“我真是服了你了。”这句话倒是他的心里话,他现在已经被整得没脾气了。

“你就当是送我的见面礼了。”华昌嬉皮笑脸地说,“我们这么多年没见面,还不该给我点好处吗?”

俞镜泊在心里想,“我又不是没给你钱。”不过他不敢说出来,毕竟华昌兜里有把弹簧刀。“你真是在为难我啊,我回去怎么跟我老婆交代?”

“随便编呗,我看你挺在行的。”说着,华昌像抚摸哈巴狗似的摸了摸俞镜泊的头发,“你还年轻呢,我可是身子骨不行了,这个天,你肯定不会感冒的,我就不好说咯。”

俞镜泊盯着他,“我明天一早就去银行预约。”

华昌笑了,“那我中午去找你?”

俞镜泊叹了一口气,“行吧。”

华昌推开车门,“明天再见啦,哥们。”说完,他快速地走上了人行道,没一会儿就消失在一条小巷子里了。

而他行走的方向,并不是“沪西佳园”。

“操!”俞镜泊怒气冲冲地砸了两下方向盘。他想到等会儿得去买一套衣服,回到家还得骗隋青柳说自己喝多了吐在衣服上了,就忍不住“啊”地嚎了一嗓子。

“好不容易从万国侯手里弄到一笔钱来维持善家的运转,结果又遇上了个敲竹杠的!还偏偏不能不管他!”俞镜泊将头伏到了方向盘上,恨不得大哭一场。

与此同时,华昌一边快速地往出租屋走,一边谨慎地不时回头观察,他生怕俞镜泊会偷偷跟踪他。

但显然,他的担心是多余的。

华昌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屋子里的几个人正百无聊赖地玩着扑克牌。四个年轻一点的小伙子嘴里骂骂咧咧地摔着牌,另外一个年纪较大的白胖汉子则用手机在看一个浓妆艳抹的网络女主播直播跳舞。不到六十平方米的小屋,被几个大男人塞得满满当当。

“昌哥回来啦。”听到开门声后,几个人呼啦一下围了上来。“哇,昌哥买新衣服了!”一个人嚷嚷着。

另一个人又惊又喜地笑着喊道,“昌哥发了!”

白胖汉子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他虽然也很高兴,但表情明显要矜持得多,“阿昌,回来了。”

华昌推开几个小年轻,走到了白胖汉子的面前,然后从两边的裤子口袋里拿出了两叠钱,“伍哥。剩下的我明天去找他要,提款机一天提款有上限的。”

白胖汉子这才笑了起来。他的小眼睛眯缝在了一起,“就知道你办事行。”

此人正是伍晨。他只接过一叠钱,“剩下的,你拿着吧。”

“这怎么行?”华昌慌忙将另一叠钱放到了伍晨的手上,“还是都交给你来分配吧。”他见伍晨收下钱,这才松了一口气,“我跟那家伙说好了,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给钱。”

“昌哥,他会不会跟条子说啊。”一个马仔有点不放心地问道。

另一个比他黑一些的人劈头给了他一下子,“你是说昌哥办事不牢靠咯?”

华昌胸有成竹地说:“放心吧,他不敢说,除非他想让他老婆知道他干过的事。”

伍晨拍了拍椅背,示意华昌坐下,但后者坚持要伍晨先坐。等伍晨坐好了,华昌说道:“我仔细观察过,他没有保镖,车上也没有刀枪什么的,弄他,比弄女人还容易。”

“哈哈。”马仔们哄笑起来。

“但是,我建议先不要弄他。”华昌严肃地说,“弄了他,还得小心他家里人报警,魔都这边,派出所和探头太多了,不像韩城那么好下手。”

伍晨若有所思,俄顷,他意识到华昌还在等他发话,“你接着说。”

“按照现在跟他讲好的,每个月18万,这是雷打不动的。我回头再想点办法,让他多给点,估计每个月二十来万不成问题。”

“全给现金?”

华昌点点头。

“昌哥,我就不明白了,为啥不让他一口气给完呢?”之前提问的马仔又提了一个问题。不过,这次没有人打他的头了,几个人都瞅着华昌。

“很简单啊,你想想,要是你特有钱,然后你的一个老乡来找你要钱,是一口气管你要200万,让你难受?还是先管你要十几万,然后每个月都来找你,让你难受?”华昌耐心地说,“姓俞的这个人呢,特别爱钱,还特别喜欢算计,你让他一口气吐出几百万来,他是绝对不干的。但你一个月一个月地跟他要,就容易多了。”

“有道理。”伍晨说道,“而且,我们不能全指望这个姓俞的。”他摸着自己光溜溜的双下巴,“一个连自己小舅子都敢卖钱的人,肯定是靠不住的。”他看了一眼手机,“我们还是要想办法找到高执才行。”

“你还是想让高执给安排一条路吗?”华昌显然有些不赞同,“他是念旧情的人吗?”

“他念不念都得给我们安排生意。”伍晨冷笑着说,“他可是越狱出来的,他那点事,我比谁都清楚!”

“伍哥,还是你沉得住气啊。”华昌钦佩地说,“11年1月我就出去了,听说2月份的时候,高执那帮人都混出去了,你居然能忍着不走,硬是扛到了12月期满。”

“哼,我要是当时跟高执一起溜了,我他妈现在坟头上的草都有几丈高了!”伍晨没好气地说,“他也真是命大,可惜了小光。”

“是的。”华昌有点伤感,“小光死得太惨了。”

“不说这个了。”伍晨不愿再回忆往事,“明天,我们兵分两路,你去找姓俞的,再多要些钱。我去找高执。”

“已经找到他了?”华昌有些惊讶。

伍晨摇了摇头,“这个死光头,不知道改成什么名字了,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个朋友,肯帮我打听一下。我明天去见这个人。”

“行,听你的。”华昌说完,将身上的风衣和西装上衣脱了下来,“伍哥,你明天要见朋友,穿这套吧。”

“你买的?”

“不是。”华昌有点尴尬,“你就别问了。”

伍晨想了想,“还是你穿吧,你明天也要见人呢。”他的胖脸上带着笑,心里却在埋怨,“这个尺寸,给我,我也穿不上。”

第一百六十一章 影子爱人

在住进高靳家两个月之后,游津兰终于等到了一个难得的好机会。

这一天是农历小雪,又恰好是周日,高靳去店里忙了,高襄绮则跟闺蜜逛街去了。游津兰等到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时,便急急忙忙地在屋子里“搜索”起来。

她从一楼的客厅开始找,她拉开了每个抽屉,打开了每个柜子,甚至还趴到地上检查过沙发底下。经过这样细致的一番检查后,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半小时,而她才搜完一楼而已。

“高靳不会很快回来,但高襄绮可是说不准的。”想到这里,游津兰立刻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拨通了高襄绮的电话。

“兰姐,怎么啦?”高襄绮那充满欢乐的声音从听筒传来。

“襄襄,你中午回来吃饭吗?”

“我还没想好呢,你要我回来吗?”

“哦,不是的。我是准备出门见一个同学,就没准备做午饭。”游津兰胡诌着。

“那你忙你的吧,我不回来吃了。”说到这儿,高襄绮“哧哧”地笑了起来。

游津兰似乎听到她身边有男人的笑声,她的眼前立刻浮现出K1那张憨笑的脸。她忽然反应过来:高襄绮说是跟闺蜜去逛街,其实是个幌子,这小姑娘是跟K1约会去了!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游津兰松了一口气,“那你注意点啊,不要乱吃路边摊。”

“知道啦。Bye。”高襄绮潇洒地挂掉了电话。

游津兰收好手机,走上了二楼。

在二楼,她检查了几个卧室,还有高靳那不许别人进入的书房。她在书房停留了很长时间,但没有发现什么跟叶颖君有关联的东西。高靳的书架上摆放着一些学日语的书、研究东瀛文化的书,还有就是关于饭店经营管理的书了。

游津兰耐着性子翻了半天,但没发现书里面有什么猫腻。她平时很少看到高靳读书,想来这些书多半是高靳以前看的,或者就是装点门面用的。

最令游津兰感兴趣的,是高靳的办公桌。这张宽大的桌子两侧共有八个抽屉,最底下的两个都上锁了。游津兰鼓捣了好一会儿,确定没有钥匙就无法打开。她想起高靳腰上挂着的钥匙扣,不由得叹了一口气,“除了洗澡外,高靳的钥匙串是不离身的。”

游津兰在二楼也没有收获什么,她郁闷地回到了自己和高靳的卧室,然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发起了呆。

高靳的别墅总共四层,地下一楼是贮藏室,存放着一些高靳喜欢喝的酒,还有武器,游津兰曾经听高靳和他的手下打电话时提到过这一点。地下室平时是上锁的,游津兰显然没法打开。

三楼其实是个阁楼,平时并不使用。游津兰曾经悄悄问过高襄绮,后者表示自己从没上去过,不知道阁楼是干什么用的。

游津兰考虑了一会儿之后,站了起来,往阁楼走去。她难得有机会独自一人在家,实在不想干坐着。在楼梯的尽头,有一扇紧闭的房门,旁边的墙壁上,安装着一个密码锁。

游津兰小心翼翼地观察了一会儿,发现密码锁上面一尘不染。她苦笑了一下:高靳的清洁工真是细心,连这里都不放过。

高靳会用什么做密码呢?游津兰一边想,一边尝试着按下了“0205”,这是高襄绮的生日。

“嘟嘟”的报错声响起,吓了游津兰一跳。

“0801。”这是高靳的生日。游津兰一边输入,一边想:不会这么简单吧?

果不其然,报错声又响了起来。她垂头丧气地拿出手机来看了一眼,刚好十一点。

虽然戴天一再叮嘱游津兰,不要轻易联系他,但现在,游津兰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她犹豫再三,还是给戴天发了一封邮件。内容很简单:“他办公桌的两个抽屉锁住了。阁楼的门上有密码锁。”

游津兰发完邮件后,立刻清空了发件箱。她握住手机,盯着屏幕,嘴里喃喃自语道,“快回复,快回复。”

也许是感应到了她的焦虑,大概一分钟后,她的手机发出了响亮的提示声。

游津兰慌慌张张地点开了推送。

“试试0430。”是戴天发过来的,内容只有这一句话。

“0430是什么意思?”游津兰回复道。然后,她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输入了“0430”。

两下短促的“滴滴”声响起,随后,门打开了。

游津兰目瞪口呆地看了一眼手机,戴天没有再回复她的邮件。

她鼓足勇气,走了进去。

房间不算大,没有什么灰尘。里面有一张方形的小桌子,但是没有椅子。墙边摆放着一个玻璃双门柜,一张懒人沙发,还有一个旧得看不出年纪的画板架。

游津兰拉开小桌子的左边抽屉,里面放着一些明信片、一个收集了不少邮票的集邮册,还有一个圆形的小塑料盒。她好奇地打开了小塑料盒,看到了若干扎头发用的橡皮筋。

游津兰放下小塑料盒,翻起了明信片。这些明信片都很旧了,有些能看清邮戳的,时间也是1995年至2002年之间了。明信片的落款全都是“绮”,收件人则是一个名叫“高执”的人。显然,这个“绮”和“高执”关系密切,她字迹娟秀,写的小诗优美清新。游津兰猜测:这是一个文艺气息浓郁的女人。

但是,高执是谁呢?和高靳又是什么关系呢?游津兰翻看完了这一叠明信片,也没有找到答案,于是只好将明信片放回了原处。

而在小桌的右边抽屉里,居然放着几盒颜料,还有若干没有清洗的画笔。这些画笔的笔头都干硬得像是石头一样了。

游津兰一头雾水地看着这些东西,她想不明白高靳为什么要把它们给锁起来。她走到画板架的前面,发了一小会儿的呆,然后回到柜子前,拉开了玻璃门。

在这个柜子的隔层上,放着一些牛皮信封。游津兰随手抽出一个,打开一看,是一个男人的资料。她潦草地翻阅了一下,又放了回去。

其他的牛皮信封里,也装着不同人的资料。这些人来自各行各业:有地产商人、有城管、有殡仪馆的工作人员,甚至还有拳击教练。游津兰快速地翻看完了这些信封,忽然发现了一个令她毛骨悚然的细节:这些人都去世了。

最早死亡的那个人,死亡日期是1990年3月。再往后,每一年都有人死亡,人数最多的是2002年。游津兰数了一下,标注着2002年死亡的有19个人。

在柜子的最上层,还有一摞信封。好在游津兰的身高足够高,能够到这一层。她伸手取下了这一摞信封,数了数,刚好是十个。

第一个信封里边装着的资料没有照片,这也是这堆资料里唯一一个没有照片的。游津兰漫不经心地看了看,“莫傲骨,?~2011年2月2日。民族:俄罗斯族。身高:1.92米。”

这个人的资料特别少,少到只有一张纸,几行字。

游津兰兴致缺缺地快速翻看了一下剩下的九个信封。她发现,在这十个信封当中,只有前两个人是2011年2月2日死亡的,之后的七个都是2011年2月9日死亡的,最后一个叫做“邵讼”的人,死于2011年3月10日。

游津兰低着头看了半天信封,早已看得头晕脑胀,她将这些信封放回原处,然后看了一眼手机:十二点五十了。

游津兰猜测,这一柜子“死亡档案”肯定和高靳有着密切的关系,只是她一时半会儿想不通其中的关联,她只能等下次戴天找她的时候问问了。

这时,她注意到了豆绿色的懒人沙发。沙发很干净,中间有一处明显的凹陷,看来,高靳曾经长期坐在上面。

游津兰走过去,坐了下来。她环视着阁楼小屋,想确定下自己有没有遗漏什么地方。当她看到沙发左侧的墙壁时,她忽然愣了一下。

墙壁上有一张用彩色胶布贴着的旧海报,游津兰辨认了一下,是《廊桥遗梦》。她没有看过这部电影,但曾经听说过,似乎是一部感人至深的爱情片。

“高靳这种人,会喜欢看爱情电影吗?爱情动作电影还差不多。”游津兰嘲笑地想着。她盯着海报看了几秒,越看越觉得奇怪:这海报的位置说高不高,说低不低,很别扭。彩色贴纸只贴了海报的上边两个角,下边没有贴,高靳似乎并不怕它掉下来。

游津兰伸出手,轻轻地捏住了海报的右下角,然后往上一掀——墙上有一个比案板小一圈的长方形空洞,里面放着个比一般的烟盒大一些的铁盒子。

游津兰激动得心脏砰砰直跳,她拿出铁盒子,小心地打开了盖子。

盒子里面静静地躺着几张旧照片。从照片的磨损程度来看,高靳没少翻看过。

游津兰皱着眉头,拿起了一张照片。那上面的女人非常年轻,最多二十岁的样子,她留着俏皮可爱的短发,方形脸,高鼻梁,一双大眼睛明亮有神,只可惜是单眼皮。她笑得十分灿烂,露出了一口整齐的白牙,一张大嘴几乎要裂到耳根了。

游津兰吓了一跳,她以为是高靳弄到了她年轻时候的照片。但很快她就意识到,这并不是她。

“这女人一眼看上去和我实在是太像了。”游津兰在心里感叹。她有种冲动:“真想给爸妈打个电话,问问看我是不是有个失散多年的姐妹。”

她翻到照片的背面,看到了一行小字:“给最爱的宝贝。绮。”

游津兰放下这张照片,又看了看盒子里面剩下的,都是这个叫做“绮”的女人的。不难看出,这个女人喜欢旅游,她的照片有在乐山大佛前照的,有在婺源的油菜花地里照的,还有在鼓浪屿照的。而其中一张在银杏村照的照片里,这个女人正对着画板作画,显然是在写生。

其实,仔细看的话便能发现,这个“绮”和游津兰并不像,两人只是“神似”。而且,这种神似是建立在游津兰剪短了头发、做了微整容的基础上。

游津兰收起了照片,她忽然有点想哭。

高靳对她非常好,简直可以算是无微不至了。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在床上,她都不得不承认,高靳是一个很会疼女人的人。假如抛开高靳“杀人凶手”的身份,他几乎可以算作是一个理想的爱人。

游津兰不想拿高靳和丈夫做对比,可随着与高靳相处的时间的增长,她心里的落差感也越来越强烈。有时候,她甚至会生出一种让自己感到羞愧的念头:“假如我真的是游津兰,而不是尤金兰,该有多好啊。”

但是,这个神秘的“绮”打破了游津兰的幻想。她一直以为高靳对她是动了真感情的,直到她看见“绮”的照片,她才明白——高靳会对她好,完全是因为她有一张看起来和“绮”十分神似的面孔。

她并不是高靳捧在掌心的爱人,她只是一个影子。

游津兰将照片装进铁盒,然后将铁盒放回了原处。她关上了阁楼的门,脚步沉重地走下了楼梯。

“我怎么能对一个涉嫌杀害我女儿的男人动心?”

她的嘴角抽动了几下,大概是想笑吧,可她没有笑出来。

游津兰回到了她和高靳的卧室。看着那张宽大的双人床,她忽然鼻子一酸,接着猛地冲进了盥洗室。她反锁上了门,然后打开了淋浴。

哗啦啦的水声掩盖住了她委屈的哭泣声,也粉饰了她欲盖弥彰的心事:她不甘心做一个平庸穷苦的女人,不甘心成为谁的替代品,更不甘心陷入杀害她女儿的凶手编织的情网之中。

她哭了很久,直到她感觉自己已经筋疲力尽了,才慢慢停了下来。她抬起头,擦了擦镜子上的雾气,然后看着镜子里红肿得像是一对桃子的眼睛,下了一个决心。

她拿出手机,快速地输入了一组号码。听着听筒里传来“嘟——嘟”的声音,她的心跳越来越快。

“喂。”一个老年妇女的声音传来。

游津兰抑制着自己的激动之情,“妈,小翼在吗,我想跟他说话。”

第一百六十二章 不可救药

游津兰和儿子小翼聊了好一会儿,直到她感觉自己的耳朵都发烫了,才依依不舍地说:“妈妈要去忙了,下次再给你打好不好?”

小翼撒娇地说:“不好!”

“乖啦,妈妈真的要忙了。”

“哦,那……等下,外婆要跟你说话。”

一阵传递话筒的声音后,“小兰啊,你这么久都不打电话来!”

母亲的埋怨让游津兰颇觉心酸,她好言好语地抚慰了一阵母亲后,只听得母亲话锋一转,“小兰,你记得小翼的生日吧。”

“记得啊,不是过了吗?”游津兰有些莫名其妙,“我给您打钱了,您没有收到?”

“收到了,我是提醒你,你儿子明年就七岁了,该上小学了!”母亲似乎很不高兴,“你在国外,心都野了吧。”

游津兰心里一惊,“没有,您说什么呢!我知道他要上小学了,不是还有半年嘛。”

“哼,你以为上小学就跟吃饭拉屎一样容易是吧?现在好一点的小学,门槛都不晓得有多高!你拿着钱,人家还不一定让你去读!”

游津兰感到一阵烦躁,“那您是想说什么嘛?”

“我们家附近,没有什么好学校。小翼想读个好一点的学校,就得交择校费。”母亲似乎冷笑了一声,“哪怕学区对口,你也要交点钱。反正,你不想小孩上民工学校,就一定得塞钱。”

“需要多少钱?”

“我前几天去打听过了,诚忠一小要8万,远阁小学9万,明林小学10万,宝师附小12万。”

“这么贵!”游津兰惊呆了。她在千枫学院任的是个闲职,月薪6000多,加上平时衣食住行都是高靳买单,所以,半年下来,她攒了三万块钱。

前些天,她把这笔钱分成两份,打给母亲和婆婆了,她原本想着,两边的老人应该都会很高兴。

“你在国外打工,都没有找点兼职吗?”母亲不满地说,“别人出国洗盘子都可以挣美金!你随便挣个一千美金,不就等于我们这边的六千多咯?”

游津兰哭笑不得,“妈,不是您想得这么容易的,国外也不是遍地黄金。”

“那凭什么别人就能挣,你就挣不到?说来说去,还不是你没本事?”母亲的声音陡然拔高,这令游津兰更加烦躁了。

“您说个数吧,大概需要多少,我想想办法。”游津兰忍住气,不愿跟母亲争执。她心里清楚:假如她说随便上个小学,母亲一定会发脾气。

“看你想让你儿子读什么学校了。”母亲似乎有些讥讽地说,“如果要让你的小孩输在起跑线上,那我也没办法。”

“那就宝师附小吧。您刚才说多少来着?12万?”

“这只是择校费,还有选班费。”

“什么是选班费?”游津兰有点糊涂。

“就是读好班差班啊,读好班要交钱的好不啦?”母亲的嘴巴像是刚烧开的水壶,热腾腾地往外喷着气,“你给我准备20万吧。”

“20万?”游津兰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手机,她怀疑自己听错了,“要这么多?”

“择校费,选班费,还要请老师吃饭,给老师送购物卡,还有杂七杂八的,你以为不要钱啊?现在的小孩难养的要命,你儿子一天到晚动不动就这儿不舒服那儿不舒服的。你是手一甩出国潇洒去了,担子都丢在我这里。你那个老公已经是残废了,又挣不到什么钱。你现在一个人养活全家,就是这样的咯……”

游津兰将手机拿开了。她深深地吸了好几口气,才将手机重新贴近耳朵,“你以前不听我的咯,非要找这个刚波宁……”

游津兰强忍怒火地打断了母亲,“好了,我知道了,你什么时候要?”

母亲愣了一下,大概是没有想到游津兰会答应得这样干脆,“呃,你尽快咯。”

“你不要打这个号码,这是网络电话。等我弄到钱了,我再联系你。”游津兰一口气说完,接着就挂断了电话。

游津兰握着手机在浴室里发呆,“今天真是不顺,看到了心烦的东西,又听到老妈子要钱。”她垂头丧气地想着,几乎想要再哭一场。

突然,她的手机响了一声,她拿起手机一看,是一封新邮件。游津兰无精打采地点开邮件,是戴天发来的,内容只有一句话,“东西都要放回原位。”

“对了,戴天!”

游津兰如梦初醒一般,回复了邮件,“我要见你,现在。很重要的事情。”

发完后,游津兰对着镜子观察了一下自己的脸,确定自己需要好好化个妆了。

两个小时后,在一家装饰得十分典雅的茶馆的包厢里,游津兰见到了戴天。桌上放着一壶冒着热气的热茶,还有几碟话梅、牛肉干、坚果等小吃,显然都是戴天点的。

“你今天太冒险了。”戴天单刀直入地说,“你再这样任性,我就要考虑终止和你的合作了。”

“正好,我也在考虑这件事。”游津兰冷冷地说,“我不想再为你做事了。”

戴天一怔,“为什么?”

“你先告诉我,为什么会找上我?”游津兰在戴天对面的竹椅上坐了下来,“是不是因为我的长相?”

“看来,你在高靳的阁楼上发现了一些东西呢。”戴天微微一笑,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那个‘绮’是谁?不可能是高襄绮,年龄不对。”游津兰紧追不放,“你之前跟我说,高靳结过一次婚,是不是跟那个‘绮’?”

“你的问题真多,你想要我先回答哪一个?”

“每一个。”游津兰的态度异常强硬。

戴天叹了一口气,“你发现的,应该是桑一绮,高靳的亡妻。”

“死了很多年了吧?”游津兰想起那些明显带着时光痕迹的旧物,“但是高靳还念着她?”

“你难道没有注意到高襄绮的名字吗?高襄绮,是‘高想绮’的谐音,起名的时候,桑一绮还在人世,这应该是个秀恩爱的名字。但桑一绮去世后,高靳并没有改掉女儿的名字。”

“因为他还在想她!哼,你的雇主发现,我跟桑一绮长得很像,就打起了我的主意?桑一绮喜欢画画,你们就安排我当个美术老师?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游津兰酸溜溜地说。

“你猜得不对。”戴天平静地说,“相信你也看过桑一绮的照片了,你们并不十分相像,只是气质接近。而且,我得说句实在话,以我雇主的能力,完全可以另找一个女人,只要花点钱整容,完全可以比你更像桑一绮。”他端起桌上的杯子,又慢慢放了下来,“至于画画,那是因为高襄绮喜欢画画,你做美术老师,能够最大程度地接近高襄绮。另外,你不够沉稳,缺乏耐心,又太过于感性,虚荣心强,这些缺点都足以说明,你并不适合收集高靳的罪证。”

“那你还来找我?”游津兰又窘又恼,“既然我这么糟糕,那你干嘛不找别人?”

戴天苦笑了一下,“以我的看法,你确实不适合。但我的雇主却认为,应当给你一次机会。”

“什么机会?”

“高靳杀害了你的女儿,你应当有机会为她复仇。”戴天直视着游津兰,目光中尽是坦荡,“我的雇主当然可以找别人帮你,但这样一来,最后将高靳送上法庭、将他绳之以法的人,就不是你了。你的女儿如果泉下有知,会不会觉得遗憾?”

游津兰哆嗦了一下,她不太敢面对戴天那明亮的目光,因为她感觉对方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

“如果你有机会复仇,你会选择自己亲自来做,还是把机会让给他人?”戴天像是在问她,又像是在自言自语,“懦夫和勇者的区别,有时候,就在一秒的决心之间。”

游津兰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道:“你的雇主,是不是邵讼的朋友?”

戴天睁大了眼睛,“邵讼是谁?”

游津兰盯着戴天看了几秒,什么也没看出来,只好怏怏地说:“我在高靳的阁楼上看到了一个柜子,里面装满了不同人的资料,全是死人的,邵讼是死亡日期最靠后的一个。”

戴天眨了眨眼,“或许,那些都是高靳杀掉的人。”

“这么多?”游津兰惊呆了,“我忘记总数了。但是,有一年有19个,有一年有10个,加上其余的,高靳杀了好几十个人?”她浑身一激灵,“这是真的吗?”

“不一定是他亲手杀的。”戴天淡淡地说,“但一定是他觉得有必要记录下来的。我猜,你看到的资料,死亡日期最早的应该是1990年。”

“是的。”游津兰的脸色渐渐变得苍白起来,“真看不出来啊,他平常很温柔的,居然会杀那么多人!”

戴天好笑地看了她一眼,“能看出来的凶狠,根本不算什么;真正的凶狠,是隐藏在精心设计的温柔皮囊之下的。”

“难道是莫傲骨?”游津兰若有所思,没有注意到戴天眼中闪过的一丝讶异。

“这又是谁?”戴天问道。

“不知道啊,他是高靳那个柜子里资料最少的人,就几行字,而且是唯一一个没有贴照片的人,死亡日期好像是……”游津兰苦苦地回忆了一下,“2011年2月2日。”

“没有照片,可真神秘啊。”戴天勉强地笑了一下,“这个人很重要吗?”

“我乱猜的,我以为他跟你的雇主有关系。”游津兰喝了一口热茶,感觉到心里稍微暖和了一点儿,“看你的反应,你对你的雇主好像也不怎么了解呢。”

“你为什么对他这么好奇?”戴天瞟了一眼墙壁上挂着的时钟,四点一刻。

“说老实话,从你在停车棚找到我开始,我的生活就变得天翻地覆了。我有时候想退出,但我又不甘心;可是,让我继续往下查,我又有些不乐意。”游津兰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茶杯表面的浮雕,“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很简单,就当做你今天什么也没发现。”戴天微微一笑,“你今天看到的东西,有任何一件跟你女儿有关吗?”

“没有……”游津兰有些尴尬,“可是,知道了自己是被人利用的,那感觉很不好受,你懂吗?”

“你怎么钻牛角尖呢?”戴天啼笑皆非地说,“照你这么说,我也是被我的雇主利用的,利用我来联系你,以及帮他搜集信息。”戴天摇了摇头,“游小姐,我觉得你想得不对。我的雇主有支付我薪水,你也不是无偿劳动,更别说,你现在做的事情,还是在为你自己复仇。”他眯起了眼睛,“我倒是想找个你这样的活儿干呢,又能给自己报仇,又能赚钱的,可惜没人看得上我。”

游津兰被讽刺了一通,颇有些下不了台,但她不得不承认,戴天说的话是有几分道理的。她想了想,又问道:“高执,就是高靳,对不对?”

“我跟你说过的,高靳坐过牢。”戴天轻描淡写地说,“他不想被人知道自己以前的历史,所以改了名字,这并不奇怪。”

游津兰点点头,她盯着杯子里袅袅升起的白烟,说道:“想要我继续帮你做事,也不是不行,但我有个条件。”

“你说。”

“我需要二十万。”游津兰脱口而出。

“高靳没给过你钱?”戴天似乎有些诧异,“你现在应该不缺钱吧?”

游津兰咬了咬嘴唇,“我不想要高靳的钱。而且……这钱是给我儿子上学用的。”她的眼中流露出了痛苦,“你的雇主要是不答应,那我就退出了。”

“你联系过你儿子?”戴天的脸色一变,“你这样,很容易被高靳发现的!到时候你就前功尽弃了!”

“谁让你一直瞒着我,不跟我说桑一绮的事情!”游津兰没好气地说,“现在还怪我?”

戴天看着她,像是看一个不可救药的病人,“你居然为了这么点小事……”他长叹了一声,“怪我,高估了你。”他站了起来,像是一秒也不想再待下去,“什么时候要?”

“你帮我汇款给我妈吧,越快越好。”游津兰的脸有点发烫,“你汇款了,我自然会继续收集高靳的罪证。”

戴天冷冷地说:“好。”说完,他走到了包厢的门口,“我去结账了。以后,等我联系你,不要再像今天这样了。”

“知道了。”游津兰疲倦地说。她看着戴天的背影,忽然又说道,“等等,我还有个问题。”

“什么问题?”

“4月30日是什么日子?”

戴天转过头来,神色复杂地看了她一眼,“是高靳和桑一绮结婚的日子。”

第一百六十三章 黄雀在后

11月27日,星期五,魔都星梦大厅,星梦风云榜年度盛典正在举行。

冯烈祖难得穿着一身黑色西装,但他总是觉得有点别扭。他尽量端正地坐着,并将目光聚焦在舞台上的主持人身上。

在冯烈祖的左边,坐着同样一身西装的庞游原,显然,这位报社总编要儒雅和自在得多。此刻,庞游原正在翻看手里的日程表,他不时看一眼手表,似乎有些不耐烦。

冯烈祖早就坐得腰酸背疼了,但他不敢抱怨。虽然他不跑娱乐口,对娱乐圈的兴趣也不大,但他知道,这种活动不是他这样的小记者能随便参加的。因此,庞游原肯大发慈悲带他来出席活动,他还是非常感激的。

“您什么时候上台颁奖啊?”冯烈祖实在坐得有点难受,便借说话的机会,挪动了一下身子。

“快了吧,等会儿她会念的。”庞游原看着正在致辞的歌手,忍不住嘲讽地说,“这些人你都认识吗?”

“您说这些唱歌的啊?”冯烈祖苦笑了起来,“不怕您笑话,我认识的最年轻的歌手都是80后了,再往后,新出来的人,我真的不了解。”

“这个就是80后吧。”庞游原感叹地说,“只是长得老相。”

“唱歌的,嗓子第一,脸蛋不重要吧。”冯烈祖随口说道。

“这你就不懂了。”庞游原笑着说,“唱功好的毕竟有限,市场那么大,总有些人是更爱看脸的。”

“哦。”冯烈祖附和地点点头。他坐在第五排,可以清楚地看到前排的观众,这会儿,他好像看到了一个眼熟的人。

那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她的头发盘成了发髻,露出了线条优美的脖子和匀称柔润的双肩。而最令冯烈祖在意的,是她那一身白色的旗袍。

那女人正从右边的过道进来,走向第二排的座位中间。她半低着头,冯烈祖看不清楚她的脸,但冯烈祖凭借资深色狼所拥有的毒辣眼光,断定这女人就是月漱落。

月漱落走到座位上,坐了下来,在她的左边,是一个长发的男人。冯烈祖的眼皮一阵狂跳,“该不会刚好是那个英国佬吧?”他眨巴了好几下眼睛,然后轻声问庞游原,“您看前面,第二排,有个长发男人,您知道是谁吗?”

庞游原皱了皱眉头,“不认识,你问他干嘛?”

这时,月漱落恰好扭头对长发男人说话,她面带微笑,神情十分愉悦。

“他旁边的女人是万国侯的情妇,所以,我猜这人就是万国侯。我之前跟您说过的,跟南泽雨……”

庞游原打断了他,“我知道万国侯是谁。我是问你干嘛这么在意他。”

冯烈祖愣了一下,“对啊,这种场合,出现几个有钱人实在太正常了。”他尴尬地说。然而,他的心里却颇不以为然,他有种奇妙的直觉:万国侯不是偶然出现在这里的。

“接下来,我们要颁发的奖项是年度最佳造型奖。有请《申友晨报》总编庞游原先生!”随着女主持人的报幕,庞游原登上了台。

冯烈祖不无羡慕地看着意气风发的庞游原致辞,接着,他又下意识地看了看坐在第二排的万国侯和月漱落。此时,冯烈祖已经在大厅里坐了半个晚上了,他坐得太久,烟瘾早就犯了,于是他便起身,打算去走廊里透透气。

冯烈祖走回来的时候,故意从左边走廊绕了一圈,他装作不经意的样子,瞟了一眼坐在万国侯左手边的一男一女。这一眼令他大吃一惊——那两人赫然是南泽雨和陶白荷。

“南泽雨夫妇为什么会出席这种活动?这活动和警方有什么关系?在那篇质疑警方公信力的文章见报后,南泽雨居然还敢这样高调地和万国侯来往?他不怕丢了乌纱帽吗?”冯烈祖带着一脑袋的问题,纳闷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你刚才干嘛去了?没给我拍照吗?”庞游原一见到他,便板起了脸。

“我拍了,给您拍完照,我才出去的,我回个电话。”冯烈祖赔着笑脸,“我这手机,拍照效果一般,回头还是得看小鲁拍的。”小鲁是他们报社的专职摄影记者,此刻正在观众席侧面调整机器。

庞游原瞪了他一眼,没再说话。

冯烈祖的思绪纷乱芜杂,他本能地想到了这是南泽雨和万国侯之间的“钱权交易”,可他又立刻否定了这个猜测。“南泽雨虽然贵为厅长,但并不能随意调用演艺圈的资源,更何况,这完全不是他的权责范畴。难道,是有他们双方都很在意的明星在现场?”

想到这一点时,冯烈祖东张西望了起来。

“你在干嘛?”庞游原看着他,像是在看一个被割了尾巴的猴子,“我们这是媒体专席,你就不能注意点吗?”

“对不起对不起。”冯烈祖一叠声地道歉。他重新坐正,然后将目光投向了金碧辉煌的舞台。

“接下来,我们要颁发的奖项是年度人气新人奖。有请JRS娱乐的音乐人事业部总经理柳锡樊先生!”

冯烈祖用手捂住嘴,打了一个哈欠,他用余光瞄到了庞游原那不满的神情,便赶快放下了手。

“有这样一个组合,他们的出道预告teaser一公开,就引起了轰动。”柳锡樊这句话一出,场下就有观众笑了起来,显然,熟悉演艺圈的人已经猜到他说的是谁了。

冯烈祖一头雾水地看看周围,“庞总,您知道是谁吗?”

庞游原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认真听。”

“不知道就不知道呗,摆什么谱啊?”冯烈祖暗自腹诽。

“他们的EP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销量就突破了5万张!”

台下热烈地鼓起掌来。

“更令人惊叹的是,他们的平均年龄,才15岁!让我们喊出他们的名字——D-H!”

“童星吗?”冯烈祖还在猜测,两个孩子已经登上了舞台。年轻的男生个子不高,但皮肤白皙,有一双顾盼生辉的丹凤眼。他的眼角下方有一颗泪痣,就像是画上去的一般,显得格外妖娆。

“这家伙好眼熟……”冯烈祖苦苦地回忆了起来。但一时间,他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于是只好放弃。泪痣少年身边站着个一身粉红短裙的双马尾女孩,她笑得很甜,说不上特别美丽,但自有一种清新活泼的气质,像是初夏早晨牵牛花上的露水。

冯烈祖忽然一拍大腿,吓了庞游原一跳,“你什么毛病?”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冯烈祖咧嘴一笑,“有个蚊子咬我。”他尴尬地前后看了一眼,并点头致歉。他已经想起来了,这个女孩就是南泽雨的独生女儿——南泽姣。而站在南泽姣身边,容比花娇、雌雄莫辩的泪痣少年,就是他之前偷拍到万国侯帮陶白荷倒车的时候,在现场的那个身份不明的少年。

“这下,事情有趣了。”冯烈祖擦了擦鼻翼里渗出的油汗,接着继续倾听两人发表获奖感言。然后,他拿出手机,悄悄地搜索起了“D-H”。

冯烈祖很快就发现,这个新组合的发展速度,简直夸张得令人咋舌。

11月2日,D-H发布出道预告teaser;11月11日,举行Showcase,正式出道;11月15日,发行了首张迷你专辑《miss》;11月17日,首次在电视上公开表演。而到了11月19日,他们的微博粉丝数量已经突破了500万大关。

“算上今天,他们才正式出道16天!”冯烈祖虽然不熟演艺圈,但他凭常识也能意识到,这个组合的走红速度实在是太罕见了。

“一歌成名”、“一片成名”的故事,冯烈祖不是没有听说过,但这样的奇迹出现在南泽雨的女儿身上,就很耐人寻味了。

“还有那个男不男女不女的小子。”冯烈祖心想,“看万国侯的样子,不怎么像是gay,莫非是私生子?但是年龄好像又不太对……”

冯烈祖嘀嘀咕咕的样子,引起了庞游原的注意,“你在琢磨什么呢?”

冯烈祖将手机递给庞游原,示意他看搜索结果。庞游原皱着眉头,一目十行地看完了,“你想说什么?”

“这个女孩,粉丝都管她叫D宝,男孩的昵称是小H。但其实,他俩的真名很有意思。”冯烈祖神神秘秘地说,“D宝的真名叫南泽姣,小H的真名叫谢狂心。”

“怎么啦?这俩名字有问题?”

“谢狂心先不说,您不觉得南泽姣这名字耳熟吗?”

“不觉得。”庞游原冷冷地说,“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特别聪明,比谁都厉害?”

见庞游原面有不豫之色,冯烈祖赶紧解释道:“没有没有!我是以为您想起来了……嘿嘿。”他干笑了两声,然后压低了声音,“南泽姣就是南泽雨的女儿。”

庞游原大吃一惊,但他毕竟老练,很快就恢复了平静。“那也没什么。没有法律规定他女儿不能出唱片。”

“谢狂心是万国侯的人,具体什么身份,我还得查查。您还记得我之前给您看过的,万国侯跟南泽雨老婆见面的照片吗?停车场那个?”冯烈祖诡谲地一笑,“那张照片里,就有这个男孩子,他好像跟万国侯关系挺近的。”

庞游原若有所思,“你不是去过万国侯家吗,难道没查出点什么来?”

冯烈祖挠了挠头,“我那天,主要是拍照,没有怎么打听消息……”

“南泽雨的女儿,和万国侯的亲信,一起组合出道?”庞游原捋了一下头发,“大概是有钱人的新玩法?这里面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值得挖掘的。”

“我倒是觉得,有点不对头。”冯烈祖瞟了一眼前排,指了一下万国侯的左边,“您看,那个穿深蓝色西装的,就是南泽雨。”

“南泽雨也来了?”庞游原噘了一下嘴,“可能是他女儿第一次的颁奖典礼吧,给他女儿打气来了?”

冯烈祖有些不服,他很想反驳几句,但最终还是知趣地闭上了嘴。他心里明白,庞游原的分析不无道理,可他就是觉得莫名的不舒服,总有一种强烈的“要出大事的”的感觉。

“您别说我是‘阴谋论’啊。”冯烈祖想了好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说,“南泽雨作为一个公务员,跟一个外国富豪关系密切,本来就有点奇怪;南泽雨手下办理的案子,跟这个富豪还偏偏有关系;南泽雨的女儿进入演艺圈发展,又跟富豪身边的人搅和到了一起。”

他注意到庞游原的表情渐渐变得严肃了起来,这令他有些高兴。“无利不起早。我敢说,这两人中,必有一个人是有所求的。要么,南泽雨看上了万国侯的钱;要么,万国侯在用钱砸南泽雨,目的是掩盖自己犯下的罪。”

这次,庞游原没有像之前那样,立刻就批评冯烈祖言辞浮夸了。他陷入了沉思,好一会儿都没有吭声。

舞台上,南泽姣和谢狂心正在表演他们的迷你专辑中的主打曲目,《miss》。

“每个清晨都是梦境,

每个梦境都很透明。

那是你的呼吸编成的网,

让我沉沦,不愿清醒。

如果世上真有神灵,

我会请他为我证明。

我将给你无限的勇气,

还有我那水晶一般的心。

他们说缘分这件事,生来注定,

我却什么都不想听。

因为baby,我想念你每分每秒,不能暂停。

因为baby,when-you-smile-I-can-feel-my-passion-unfolding……”

“除非你能找到南泽雨假公济私给他女儿开后门的证据,不然,他女儿进军演艺圈这件事,最多只能是花边新闻,搅不起大浪。”庞游原字斟句酌地说,“万国侯那边,根本就没什么好说的,一个外国人,收养个中国孩子,再花钱让他出唱片,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

“但是……”

庞游原摆摆手,打断了着急的冯烈祖,“听我说完。你可以去打听,也可以找你的那些关系去查查,我就当没听到你刚才跟我说的那些话。总之,你要是能弄到干货……”他忽然微笑了一下,没有再说下去。

“这是一块大骨头,但再硬再大,我也会把它啃下来!您放心!”冯烈祖立刻表示了自己的决心。

而此时,坐在第二排的月漱落忽然回头看了一眼冯烈祖的方向。

第一百六十四章 菜鸟间谍

11月的最后一天,俞以渐像往常一样在课堂上发呆。

几分钟前,他还在哄娑娑,但并没有什么用。

“也怪我,多嘴。”俞以渐追悔莫及地想着,“就不该喷她玩得不好。”他拿起手机,往回翻了翻聊天记录,娑娑最近一次回复信息还是半个多小时前,他已经自言自语半小时了。

眼看就要下课了,俞以渐做了一个决定:等会儿发语音道歉,大不了让她骂几句。

“叮咚叮咚……”下课铃一响,俞以渐就迫不及待地拿出了手机。巧合的是,他刚要发语音,就有电话打了进来。

是沙伏嘉。

俞以渐有点紧张,从11月9日的“厕所事件”后,沙伏嘉只是偶尔给他发过搞笑的段子,并没有给他打过电话。他有时会在QQ空间看到沙伏嘉秀那些花天酒地的照片,显然,这个高调的公子哥并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喂,嘉哥。”俞以渐按下了接听,同时快步走出了教室,走向了教室背后的走廊,那里相对要少一些人。大部分学生喜欢挤在教室前面的走廊里玩,因为那里能晒到太阳。

“在干嘛呢?”

“呃,在上课。”

“嗐。”沙伏嘉笑了起来,“干嘛一本正经的样子,出来玩。”

“啊?”俞以渐慌张地看了一眼教室,“等下就要上课了,我出不来啊。”

“你班主任是不是上次你说的那个李海文?”

“嗯。”

“好办,你等下就去收书包。有人问,你就说你肚子痛,说你哥给你请假了。哦,对了,你会骑单车吧?”

“会。”

俞以渐一头雾水地想着,“大学生难道不用上课的吗?”

“那你收好书包出校门,你走出你们学校那条路,往右手边走,直到看到一辆贴着‘G60沪昆高速枫泾道口’的车,你再给我打电话。”说完,沙伏嘉就果断地结束了通话。

俞以渐带着一肚子疑问回到了教室,收拾了书包。同桌奇怪地看着他,“你怎么啦?”

“我……肚子疼。”俞以渐勉强地挤出了一个笑容。他原本也没装几本书,两三下就收拾好了。“我哥帮我请假了,要是李老师再问,就叫他给我哥打电话。”说完,俞以渐就急急忙忙地冲了出去。

“虽然不知道去哪儿玩,但能不上课是最好的了。”俞以渐走在校道上,乐不可支地想着,“上次李海文也没找我麻烦,这个沙伏嘉真是有两下子。”

“好了,我们和好吧。不过,你以后不能再这样乱喷人了,除非你不把我当朋友。”娑娑发来了信息。

俞以渐的心情立刻多云转晴了,“我知道了。”他发了一个委屈的哈士奇表情。

娑娑立刻笑了起来,“哈哈,真好玩,你的表情好多啊。”

“来,斗图。”俞以渐发了一个“皇阿玛”的表情。

“咦,你是不是该上课了?不怕被老师抓到?”

俞以渐想了好一会儿,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回复。他不太想在这件事上对娑娑撒谎,但他又怕娑娑唠叨批评他。他犹豫了好一会儿之后,发出了这样一条信息,“你知道罗文吗?”

“LOL里有这个英雄吗?”

俞以渐发了一个翻白眼的表情,“拜托,多读点书好吗?”他手指如飞,“罗文是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接着,他根据沙伏嘉的描述,将这个故事复述了一遍。

“哇,你懂得好多!”娑娑发过来一个星星眼的表情。

俞以渐得意地咧嘴一笑,“我要做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这时,他已经走到校门口了。

“你的假条呢?”校警板着脸。

俞以渐有点慌乱,沙伏嘉并没有跟他说到校警,他以为对方搞定了这里。他鼓起勇气说:“我肚子疼,我哥哥帮我请过假了。”

“假条。”校警冷冷地说。

俞以渐苦着脸,“我真的很难受,要不,你给我班主任打个电话?”

“俞以渐!”这时,他的背后传来了李海文的呼喊声。

俞以渐惊慌失措地转过头去,他看着一路狂奔的李海文,不知道该说什么。“难道沙伏嘉骗了我?”他的心里涌起了一阵恼怒。

“你这孩子,怎么丢三落四的呢?”李海文好不容易跑到了俞以渐的面前。他擦了擦汗,接着把假条塞到了俞以渐的手里。“假条开了要拿走啊。”

俞以渐的惊讶之情几乎要掩饰不住了,李海文见状,推了他一下,“还愣着干嘛?快回去休息!过两天有数学测验,记得复习!”

俞以渐战战兢兢地将假条递给了校警,后者狐疑地看了看,然后走进校警室,按下了大门的电动开关。

目送俞以渐一溜小跑地消失在门外,李海文这才转身往办公楼走去。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机,“一张假条一千块。要是每天都有这样的事情就好了。”李海文忍不住笑了起来,“俞以渐的这个哥真是会办事。”

俞以渐沿着学校所在的那条路走,一直走了半个多小时,才看到一辆中巴车,车尾的玻璃窗上贴着“G60沪昆高速枫泾道口”。他观察了一下,这辆车里没有司机,也没有乘客。

俞以渐纳闷地掏出手机来,拨通了沙伏嘉的电话,“嘉哥,我出来了,找到你说的车了。”

“车上有人吗?”

“没有啊。”

“不可能。”沙伏嘉似乎有点不高兴,“你再找找。”

俞以渐又绕着车转了一圈,这才看到,在一个靠窗的座位上,有个人在打瞌睡。那人的头已经埋到了玻璃窗的下面,难怪俞以渐第一次看时没有注意到他。

“找到了,有个人,靠窗睡着。”

“你敲一下玻璃,他会给你东西的。”

俞以渐激动得心跳都加速了,他有种变身为007的感觉,似乎自己正在从事神秘而又高端的工作。他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伸手敲击了几下玻璃窗。

打瞌睡的男人醒了,他看到俞以渐,便推开窗户说:“走走走。”

俞以渐大声说道:“嘉哥叫我来的。”他还没有挂掉电话,为的是随时让沙伏嘉为他证明。

“哦。”打瞌睡的男人懒洋洋地从羽绒服口袋里拿出了一张折叠好的小纸条,“拿去。”

俞以渐刚接过纸条,那男人就“砰”地一下关上了窗户,其动作之快,差点吓了俞以渐一跳。俞以渐不高兴地瞪了那人一眼,然后打开了纸条。

“拿到东西了吧?”沙伏嘉在电话里问道。

“嗯,上面写着个地址。”俞以渐说道。“我要去那里吗?”他读着纸条上的地址,“延桃路2003号7门。”

“嗯,去吧。”说完,沙伏嘉挂断了电话。

俞以渐打了个车,大约二十分钟后,他抵达了纸条上的地址。

这是一排老旧的独立住宅楼,俞以渐数着门口的编号,找到了7门。门口停放着一辆自行车。

俞以渐将自行车移开了一点,然后按下了7门的门铃。但是,他等了好一会儿,也没有人来开门。他性急地开始敲门,直到敲得手指关节都有点疼了,也没有动静。

“嘉哥,这家没人啊。”俞以渐又拨通了沙伏嘉的电话,略带抱怨地说。

“哦,我刚才忘记跟你说了,这家门口,是不是挂着一个槲寄生?”沙伏嘉似乎并不意外,“你把槲寄生拿起来,门上有个小口袋,里面装着单车的钥匙。”

俞以渐照办了,果然找到了一枚车钥匙。“然后呢?嘉哥,下一步我该做什么?”

“你骑上单车,去桃粮新村,14号楼,楼下有个24小时的便利店。你进去店里,问收银的后门在哪里,他会问你皮痒了吗?你就说皮痒得很,必须冰镇。然后他就会带你去后门,把东西给你。记住,你必须骑单车去,不能偷懒打车,你要是打车去了,他就不会把东西给你了。”

俞以渐的好奇心简直膨胀得要爆炸了,“嘉哥,你要我送的到底是啥啊,这么神秘!”

“你还是不知道的好。”沙伏嘉的语气十分严肃,似乎一下子变了个人。

“哦,那我出发了。”俞以渐收起了手机,接着他打开单车的锁,骑上了车。他刚才在来的路上看到了“桃粮新村”的标识牌,估计离得不远。

但是,当俞以渐将车子骑到标识牌前面的时候,他才发现,他看错了,那个牌子指示的是“桃虹新园”。他无奈地掏出手机,打开了地图。

“正在加载”的光标转了一会儿,跳出了搜索结果。“15.5公里,途经18个十字路口。”

“你妹啊!”俞以渐忍不住喊了出来,“这是要我命啊。”他平常从不锻炼,上一次骑单车还是小学四年级跟隋青柳去植物园玩。

“15.5公里,单车要骑多久啊?”俞以渐垮下肩膀,十分泄气地想着,“我是不是得骑一天啊?”

俞以渐越想越郁闷,然后给沙伏嘉打了个电话,“嘉哥,你要我今天拿了东西就给你吗?”

“当然。”

“嘉哥,不是,这地方太远了!”俞以渐哀求地说,“我能打车吗?你跟人说说呗,不然我要骑一天啊,等我拿到都晚上了。”

“什么一天啊,上回我一个朋友帮我拿了一次,他才骑了四十分钟!”沙伏嘉没好气地说,“你是不是想反悔了,之前跟我说好的,现在说话不算话了?你还是不是男人啊?”

俞以渐被这句话一激,立刻就红了脸,“我没有反悔!我是怕耽误你时间!那我现在就出发了!”

气呼呼地挂掉电话后,俞以渐又蹬起了单车,他一鼓作气,骑了好一阵,直到他觉得小腿发酸,才停下了车。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靠,才骑了一公里!”俞以渐叫了起来,“有这么慢吗?”他握着手机,心烦意乱地叹了一口气。

新信息的提示音传来,他看了一眼,是娑娑。“在送信吗?罗文?”

俞以渐这才想起来,出校门后,他就忘记给娑娑发信息了。他气急败坏地发了一段话,“我那个哥太不靠谱了,他要我送信,我也帮他了,搞得跟间谍接头似的。现在,又非要我骑单车送,说打车去就不行,你说这人是不是太过分了?”

娑娑安静了几秒,“他要你送信的地方很远吗?”

“远的要命好吗?桃粮新村,你听说过吗?一听就是兔子都不拉屎的地方!”俞以渐愤愤不平地说。

“其实,我有个建议。”娑娑吞吞吐吐地说,“不过,你可不能让你哥哥知道了。”

“你说。”

“你可以打一辆车,把单车放到后备箱里面。然后,等快要到了,提前下车,你再骑个一两公里就行了。”

“一两公里?”俞以渐不敢置信地说,“你知道一公里我骑了多久吗?你是动动手指头,换成你骑车看看?”

“你自己看吧,我反正是建议,你也可以不听。”娑娑似乎有些不开心,“是你要当那个什么罗文,又不是我。”

俞以渐想了想,“你说的对,我到时候提前下车,也没人知道。”他想到了解决方案,心情大好,便又放缓了语气,“我今天不怎么顺利,你能懂我的吧?”

“懂你妹。”娑娑发了个眼泪汪汪的表情,“你妹你妹。”

俞以渐笑了笑,“等会跟你聊,我继续送信了。”

“一封信有这么重要吗?真的跟特务差不多了。”娑娑不以为然地说,“而且,这年头,谁还写信啊,都电子邮件了好吧。”

“不是信啦,我也不知道是啥,我还没拿到呢,要我去便利店拿,没准儿是吃的。”俞以渐想到吃的,忽然觉得有点饿了,“我不跟你聊了,我要抓紧时间。”

俞以渐拦了一辆出租车,在司机的帮助下,他将那辆看起来还挺高档的单车放到了后备箱里。“娑娑的建议真不错,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他坐在车上,玩起了手机游戏。

与此同时,皇冠中的姜汝砺急急忙忙地离开了自己的房间,他要去找C4。“看来,得用点科技手段了,俞以渐还真以为自己能当间谍了?哼。”

第一百六十五章 乌云遮月

让俞以渐傻眼的是,便利店的收银员真的给他装了满满一书包零食——若干筒装的薯片。

俞以渐的书包本来不算小,但里面放了几本书,占用了一些空间。收银员也不跟俞以渐废话,直接就把那些书拿出来丢到了一边。

“不行啊,那是我的课本。”俞以渐有点着急。

“这些破书值几个钱?你不会再买吗?”收银员翻了个白眼,然后继续往里面装薯片,直到再也装不下为止。

“24筒,记着。”收银员是个打着唇环的瘦削男孩,额头被浓密的刘海遮挡,看上去年纪不大。

俞以渐一脑子的疑问,“这些东西,哪家快递不能送,非要我穿越了半个魔都来拿?难道沙伏嘉的爸妈也像我妈一样,不许他吃‘垃圾食品’?”

俞以渐愣了几秒,忽然反应了过来。“哦。对了,你等一下。”

他当着收银员的面,给沙伏嘉打了一个电话,“嘉哥,我拿到了,是24筒薯片……”

沙伏嘉打断了他的话,“好,那你现在回来吧,你把单车骑到你之前取车的地方,钥匙也放回原处。地址还记得吧?”

俞以渐想了想,“延桃路2003号7门?”

“是的,不错嘛,记忆力很好。”

俞以渐听到夸奖,忍不住得意了起来,“哈哈,我的记忆力可好了。嘉哥,那我单车放下以后呢?”

“你再随便坐个车,回到市里,来找我吧。”

“哦,那我去哪儿找你啊?”

“你知道百里辉吗?”沙伏嘉的声音里似乎带着一丝嘲弄。

俞以渐并不笨,他立刻就听明白了,“我知道!那我等下再联系你。”

挂掉电话后,俞以渐背上书包走出了便利店。他推着单车,慢慢地走了一会儿:是先吃饭呢?还是先一鼓作气把东西送过去?

他刚用手机搜过了,“百里辉”是个豪华的私人会所,在闵行,离得远着呢。

正当俞以渐拿不定主意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一声。娑娑发来了一条信息,“还在忙呢?吃饭了吗?”

俞以渐的心里瞬间涌起了淡淡的暖意,“没呢,饿得哥都走不动路了。”

“你先吃饭吧,当心低血糖了。”娑娑很体贴地说,“送信这种事,又不是什么大事,早一点晚一点,送到就行了呗。”

“说到这个,我简直要笑死了。”俞以渐将车子停在一家美式快餐店的门口,然后锁好车,走进了快餐店。他一边走,一边回复着信息,“你肯定想不到我哥要我送的东西是啥!”

“神神秘秘的,我哪猜得出来。”

“猜一下嘛,给你三次机会。”俞以渐点了一份巨无霸汉堡套餐。他站在点餐台前,闻着后厨里飘出来的炸鸡香味,口水都快要滴下来了。

“不能走快递的东西,让我想想。”娑娑思索了一下,“是活体的东西吧。是不是小猫小狗一类的宠物?”

“错。”

“那就是易燃易爆的液体类的东西吧。是香水一类的吗?”

俞以渐在座位上坐下,他看着信息,笑了起来,“你以为我哥是变态呢,哪有男生喜欢这些玩意儿的?”

“也许他是买来送给他女朋友的呢。”娑娑还是坚持己见。

“你猜错了,还有一次机会。”

“那……不会是刀子之类的吧。刀子能寄快递吗?反正是不能随便上飞机的。”

娑娑还在瞎猜,俞以渐已经笑得前仰后合了,“都不对,我告诉你啊,是吃的。”

“吃的?!”娑娑大吃一惊,“是熟食?不会是果子狸穿山甲之类的吧?”

“你在想些什么东西啊?”俞以渐嘲讽地说,“我看,我这个哥哥,平常过得也是不怎么开心。”

“为什么这样说?”

“他爸妈肯定跟我爸妈差不多,这不让吃,那不让吃呗。他弄了一大堆薯片,估计是怕快递员送的时候,他不在家拿不到吧,所以就让我帮忙了。唉,也是可怜。”

俞以渐自以为是的口吻逗乐了姜汝砺,他想了想,故意说:“哪有这样的爸妈。很多家庭都是一个小孩,爸妈疼爱都来不及呢,怎么会不让吃?”

“真的,哎,你是没见过。”

服务员端来了餐盘,俞以渐立刻喝了一大口雪碧,他满足地打了一个嗝儿,才接着说:“我爸妈老是嫌我肥,我妈还会说几句不健康啥的,我爸就说的难听了,什么带不出去之类的都说。”

“我看过你照片,也不胖啊,而且你年纪还小嘛,再过两年长个儿了,人自然就瘦了。”

“他们不这么想啊。”俞以渐说道,“我那个哥哥也是跟我一样,身上不胖,脸圆,估计他爸妈也不让他吃零食来着。”

姜汝砺忍住笑,“那他买的什么零食啊,吃一口能上天的那种吗?”打完这行字,他看了一眼桌子上的另一台显示器,那上面显示着俞以渐的坐标,是C4刚帮他设置好的。

“其实他可没有品味了。”俞以渐开启了吐槽模式,“他要我装了24筒薯片,但不是大牌子,是那种很土的包装,我感觉这包装起码是二十年前的设计。”

“你才几岁呢,就说人家是二十年前的设计。”姜汝砺忍住讥笑,“看来,你哥喜欢吃薯片啊。”接着,他又假装刚想起来似的说,“筒装薯片,也就是最近六七年才有的吧,以前好像都是袋装的。怎么可能是二十年前的设计?”

“你不信?等着哥打你脸。”俞以渐果然上当了,他立刻用手机拍了一张照片,发给了姜汝砺,“你看看,这是不是二十年前的设计?”

姜汝砺盯着照片看了几秒,长圆筒的包装上印着玫红色和葱绿色交错的方格图案,乍一看有点像是“品客”,但颜色却要俗艳得多。此外,这些圆筒的盖子不是常见的半透明塑料盖,而是黄铜材质的金属盖。

“会不会是用薯片的圆筒装了别的东西?”姜汝砺问道。

“不可能啊,这些都是密封好的。”俞以渐那正在蘸番茄酱的手指停了下来,“要不,我打开看看?”

俞以渐刚要发送这条信息,他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吓了一跳,赶紧手忙脚乱地擦了擦手指。“喂,嘉哥。”

“你在路上?”

“我喝口水,马上就出发了。”俞以渐慌忙解释道。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点怵沙伏嘉,“嘉哥,你等急了?”

“还行。”沙伏嘉的声音听不出情绪,“你不要乱打开我的东西,也不要跟别人说,知道吗?”

“哦,知道了。”

“这件事,你要是做得漂亮,我就帮你找几个人,让你去教训袁飏飏。”

俞以渐眼睛一亮,“谢谢嘉哥!”

挂掉电话后,俞以渐叹了一口气。他没有心情再继续吃东西了,于是随便喝了几口饮料,然后就抓起书包和手机,走出了快餐店。

“你怎么又不说话啦?”姜汝砺问道。

“我要赶路呢,等我晚上到家再聊吧。”

“那好吧,你路上多小心。”姜汝砺看着显示器上的地图,一个闪烁的圆点又慢慢移动了起来。

俞以渐再次发来信息时,已经是下午三点了。

“这么久啊。”姜汝砺假装抱怨地说。

“没办法,我哥非要我在他那儿坐一会儿。”

“你哥要你送去他家了吗?”

“嗯。”

姜汝砺在心里好笑,“明明是送到了‘百里辉’,估计是被沙伏嘉恐吓了,不敢说真话了吧。”

“你哥没请你一起吃薯片吗?”他故意问道。

“没有,他打开后看了一眼就收起来了。”俞以渐似乎有点不满,“肯定不是薯片,我掂量过,比薯片要重一点儿。”

“你怎么知道薯片应该是多重?”

“我经常买了吃呀,这个还是清楚的。”俞以渐得意地说,“市面上主流的牌子我都吃过,我跟你说,就算你把各种牌子的混在一起,我都能吃出哪个是哪家的。”

“这么厉害呀!”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之后,姜汝砺便找了个借口下线了。接着,他将俞以渐拍摄的那张薯片照片发给了C4,看后者能不能解读出什么信息来。

“叩叩叩。”

“请进。”姜汝砺转过身,看见了谢狂心。

“姜医生,你在忙吗?”谢狂心有点拘谨地问道,“你最近好像都特别忙。”

“我刚好今天不忙。”姜汝砺微笑着站了起来,“坐吧。”

谢狂心走到长沙发边上坐了下来,他对待姜汝砺的态度明显较为谦逊和亲昵,不像平常那么狂妄。

“你是不是有一个月没跟我聊天了?”姜汝砺走到另一个房间里,打开了冰箱。“你要不要喝点什么?”

“我想喝你调的酒。”谢狂心笑嘻嘻地说,“好久没喝了。”

“那就委屈你喝个瓶装的吧。”姜汝砺拿出两瓶柠檬酒,走到谢狂心的身边坐了下来。“按照身份证上的年龄,你还不能喝酒吧?”

“你也知道是身份证的呀。”谢狂心接过酒瓶,淘气地盘起了腿,“我实际年龄已经满18岁了,不要紧的。”说完,他拧开盖子,咕嘟咕嘟地喝了起来。

姜汝砺无奈地摇了摇头,“你在外面可不能这样。”他语重心长地说,“你现在可是偶像。”

谢狂心差点呛到,他夸张地揉着胸口,“你快别恶心我了。”他环视着屋内,“你这房间一看就知道是个单身汉住的。”

“你别转移话题。”姜汝砺不理睬他的玩笑话,“你现在是公众人物了,侯爷肯定也不希望你惹出什么事情来。”

说到万国侯,谢狂心的脸色黯然了几分,“姜医生,你知道我的病……”

“怎么了?”姜汝砺有点紧张,“感觉哪儿不舒服?”

“不是,没有不舒服。”谢狂心的眼神里流露出了悲伤,“我总担心侯爷会知道。”

“你这是不相信我吗?”姜汝砺脸色一冷,“你查出来有三个月了吧,我要是想说,早就说了。”

“我不是不相信你。”谢狂心连忙解释道,“我是觉得,侯爷可能有点嫌弃我。”

“嫌弃你,为什么还要救你?”姜汝砺不解地问道,“侯爷对你说什么了?”

“我有一次跟侯爷说,我只有侯爷这一个亲人了。但是,侯爷说,他没有亲人了。”谢狂心的脸上写满了委屈,这一刻,他终于不再那么骄傲矜持,而是个失落的少年了。

“侯爷的性格一向如此。”姜汝砺喝了一口酒,“他以前吃过很多苦,所以,他不希望你太依赖他。这样,假如有一天你失去了他,也不会太难过。”

“什么意思?”谢狂心忽地一下坐直了,“侯爷要离开我们?”

“不是。”姜汝砺哭笑不得地看着紧张兮兮的谢狂心,“我是想跟你说,侯爷不是特意对你疏远的,他的性格就是那样。”

“噢。”谢狂心默默地喝了几口酒,“可是,我觉得,他对月总管不一样。”

听到这个称呼,姜汝砺的心里莫名地漾起了一阵柔情与苦涩。他生怕被谢狂心看穿,便掩饰性地喝了一口酒,“月总管是女人嘛,你为什么要跟个女人比?”

“但我听K1说,以前侯爷对女人很冷淡的。K1还说,他有一段时间怀疑,侯爷是怕人误会他的性取向,才定期找个女人过夜的。”

姜汝砺盯着谢狂心,叹了一口气,“你在意侯爷的性取向吗?”

谢狂心移开了视线,“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就是想说,侯爷对月总管的态度,跟对别人不太一样。”

“毕竟是美女嘛。”姜汝砺轻描淡写地说,“谁不爱呢?”

“不一定啊,我看K1对月总管的态度就很正常。”谢狂心不服气地反驳道,“难道他不爱美女?”

姜汝砺想到了前段时间的硬币游戏,忍不住笑了一下,“你不要胡思乱想,侯爷会不高兴的。”他安慰地拍了拍谢狂心的肩膀,“平安夜皇冠有活动,你会参加吗?”

“这个嘛,要问我经纪人。”谢狂心的话成功地逗乐了姜汝砺,尽管他的心里有一朵乌云。

第一百六十六章 强盗逻辑

12月初的魔都依旧繁华,但与夏秋相比,少了几分躁动,多了一丝苍凉。

在郊区的炎黄马场里,常绿的草坪生机盎然,那碧绿欲滴的草色,让人疑心这季节已经到了春天。

万国侯骑着一匹浅金色的马,在悠闲地散步。他戴着一顶黑色的碗状头盔,穿着深紫色的剪裁精良的格子呢外套,而腿上的白色紧身马裤则束在一双锃亮的黑色长筒马靴里。他的马鞍是紫白双色的,和他的衣服配色形成了协调的搭配。

一些游客对他投来赞赏的目光,不仅仅是因为他潇洒倜傥的外表,更是因为他骑着的那匹宝马。

“那是什么马?颜色像是染上去的。”一位年轻的女士忍不住向教练打听道。

“哦,那是阿哈尔捷金马。”教练的目光里充满了艳羡,“那不是染的,它天生就是这种浅金色的。”

“好漂亮啊,我等下可以骑吗?”年轻女士跃跃欲试。

“抱歉,那匹马是寄养的,马主就是正在骑马的那人。”教练不无嫉妒地说,“这马全球才1000多匹,比很多人的车贵多了。”

“这么厉害?”年轻女士瞪大了眼睛,“我的车都300多万了,难道买不起这匹马?”

教练失笑,“据说是因为那个马主住的地方还没装修完,所以才把他的马寄养在这儿。”他稍微压低了一点声音,“那匹马今年才三岁,它的爸爸在国际马匹速度赛中夺得过冠军,是纯种冠军马的后代。我听说,有人出价到1200万美元,主人都不肯卖。”

年轻女士吐了一下舌头,然后看了看忽然加速的阿哈尔捷金马。它的体型饱满又不失优雅,还高昂着脖子,仿佛是对自己的血统充满了自豪。

骑在马上的万国侯像是一个御马有术的骑士,举手投足间无不流露出高贵的绅士气质,令观者为之赞叹。

万国侯驾着马,穿过了训练场。他感受着初冬的冷风,神情淡漠。旁人或许以为他在享受骑马的乐趣,而实际上,他却在心里默诵着一首John-Donne的诗。

在诸多的翻译版本中,李敖的版本最为对仗工整,同时,这也是莫傲骨最喜欢的译版。

“没有人能自全,

没有人是孤岛,

每人都是大陆的一片,

要为本土应卯。”

万国侯忍不住冷笑了一下。他收紧缰绳,慢慢减速,然后抬起头来,看着那一碧如洗的澄空。八年的漫长囚禁,数不清的无助绝望,像是一张看不见的网,束缚得他动弹不得。“如果那时我无声无息地死去了,会不会有人为我掉一滴泪?”

“现在,我自由了,可我仍旧是个仇恨的囚徒。”他自嘲地想着,又默默地念道:

“丧钟在为谁敲,

我本茫然不晓,

不为幽明永隔,

它正为你哀悼。”

仿佛是在回应这首诗一般,一匹黑色的阿拉伯马突然冲到了万国侯的前面。

接着,骑马者减速并调转了马头,他露出了惊奇的神色,“侯爷?”

万国侯的目光一凛,然后他几乎是立刻就微笑了起来,“这么巧,高总。”

高靳穿着军绿色的骑马装,宽阔的身躯上罩着一件黑色的防护背心,一眼看上去,就像个盾牌。

“侯爷,您也喜欢骑马啊?”高靳慢慢靠近万国侯,显然是有些吃惊。“您这马,该不会是阿哈尔捷金马吧?”

“大概是的。”万国侯漫不经心地说道,“它叫多夫列特。”

“难怪,我说一看就像是土库曼斯坦的呢。”高靳咧嘴一笑,欣赏地打量着万国侯的坐骑。“我最近很忙,好几个月都没来骑马了。今天刚来的时候,我就听人说,这里有人寄养了一匹汗血宝马,我还当是他们弄错了呢。”

“早知道高总喜欢骑马,那我就请高总出来玩了。”万国侯淡淡地说,“看高总店里生意不错,平时应该很忙吧。”说完,他两腿一夹。

高靳连忙跟上,“是啊。”

两人并驾齐驱地散着步。

“魔都似乎特别流行日式料理,从这一点来看,你非常有生意头脑。”万国侯的话既像是赞赏,又像是揶揄。

高靳吃不准万国侯的意图,只得尴尬地笑了一下,“我记得,13年年底的时候,霓虹国外务省做过一次统计,全球霓虹国人最多的非霓虹国城市是美国的洛杉矶,有7万多人。而中国的魔都则名列第二,达到了5万8千多人。魔都有这么多霓虹国人,吃日料的人多,也就不奇怪了。”

万国侯耸耸肩,“有数据支持,看来你开店前做过很详细的调查啊。”

“这是应该的。”高靳谦虚地说。

“冒昧地问一句,高总的店开了多久了?”万国侯好奇地问道,“我3月的时候,来去都太匆忙,没有仔细看,只记得里面的装饰都非常新。”

“您说的是吴上路那家?那是总店,是最早开的,维护得还可以。”高靳答道,“其实也开比较久了,11年5月就开了。算起来,都四年多了。”

“真是看不出来,我以为是今年新开的。”

“实不相瞒。”高靳咧嘴一笑。“我以前没想过做餐饮的,实际上,我以前做的生意跟餐饮可以说是八竿子打不着。”

万国侯惊奇地看了他一眼,“我好像听俞院长提过一次,说你之前在韩城开过搏击俱乐部。”

高靳哈哈大笑,“我跟人合伙开的,算不上俱乐部,一群搏击爱好者罢了。”

万国侯微微一笑,“高总爱好搏击?”

高靳摆摆手,“年轻的时候嘛,谁还不狂一下?”他看到万国侯那意味深长的目光,不由得有些奇怪,“侯爷,您也喜欢搏击?”

“我确实很感兴趣。”万国侯看着眼前平整的跑道,“倘若有机会,希望能见识一下高总的身手。”

“您太客气了。”高靳一边说,一边微笑着看向万国侯。“您帮了我两个很大的忙,与您的恩情相比,我能做的实在是太少了。”

“两个忙?”万国侯诧异地问道,“高总是不是记错了。”

“怎么会。”高靳说道,“3月,您的善心使得小店免去了一场大麻烦;上个月,您的慷慨则让我和小俞都非常感激。”

“噢。”万国侯恍然大悟。这时,两人已经走到了马场的边缘,面前是一座小树林。常绿的高大乔木遮挡了一部分阳光,也为马场增添了几分自然气息。

“我倒是觉得非常荣幸。”万国侯说道,“我刚到魔都不久,就遇见一位命运之神格外垂青的成功人士,并且能为他做一点小事。”他做了个鬼脸,“说不定,这是神的旨意呢。”

“您信教吗?”听到万国侯的夸奖,高靳有点高兴,又有点忐忑。

“不。但我有时候会希望这世界上真有所谓的神灵。”万国侯那浅绿色的眼睛里似乎掠过了一片火焰,“这样,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站在他的面前指责他了。”

高靳有些吃惊,他抓紧了缰绳,越来越觉得不安了。“指责他什么?”

“为什么不让我和你们这些有趣的人早些遇见呢?”万国侯顽皮地一笑。

高靳这才放下心来,他大笑了两声,表示听懂了万国侯的俏皮话。

“那么,高总,你在四年的时间里,就将日料店发展成了带KTV的综合娱乐中心,而且还在几个最繁华的区都开了分店。那接下来,你是不是打算一条街开一家店,称霸魔都?”

“怎么可能呢?”高靳摸了摸光头,“我之前也是运气好吧,遇到了一些机会,而我抓住了它们。但现在也算到瓶颈期了,很难像以前那样发展了。所以,我和小俞合作,我投资养老院,就是想做一些回馈社会的事情。实际上,在我年轻的时候,还在搏击俱乐部里打拳的时候,我就想过这一点。以后,一定要做一点对人类有益的事情,只是那时,我没有机会。”

“我真的很感动。”万国侯眨了眨眼,“像你这样家境优越的人,竟然肯从搏击俱乐部转型到日式料理店,而后又投身于养老事业。显然,你并不是为了利益,而是单纯地想要做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这种品质,在现代社会实在是不多见的。”

高靳有点尴尬,“我并不是出生在富裕的家庭。”

“那就更了不起了。”万国侯感慨地说,“出身贫苦,却没有怨天尤人或者是失去本性,而是想着回报社会。高总,跟你相比,我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庸俗了。”

“不敢当!”高靳慌忙说道,“您现在也投资了养老事业,我们是朝着同一个方向在努力,不是吗?”

万国侯微笑了一下,露出了八颗雪白的牙齿。“我希望是。”

“父母是不能选择的呀。”高靳下意识地抚摸了一下马背,“如果可以,我也希望像您那样,含着金汤匙出生。可我没有办法,只能自己努力。好在我这一路基本都很顺利,遇到的都是贵人,比如您。”

万国侯微微一欠身。

“这样说来,我也没有什么好自夸的,不过是运气好。”高靳轻轻地摇了摇头,“我是真羡慕您。因为您是可以选择自己人生道路的人,从出生开始。”

“是吗?”

“是的。”高靳继续说道,“您的人生,是所有人都梦寐以求的。”

“听到你这么说,我很高兴。”万国侯微笑着说道。

“其实,我刚开始接触您的时候,非常担心您会是一个‘掠夺者’。”高靳此时已经放松了许多,“后来,皇冠之行后,我才意识到,我想错了,您是一个‘分享者’。”

“这是什么奇怪的典故吗?”万国侯问道,“请原谅,我的中文还没有好到这个程度。”

“不是典故。”高靳咧嘴一笑,“是我自己的定义。”他摇晃着光头,似乎有几分得意,“我把人分为三种,‘掠夺者’,‘被掠夺者’以及‘分享者’。这里面,最常见的是前两种,第三种人很罕见。”

“听起来很有意思。”

“大部分人的天性是‘掠夺者’。”高靳说道,“举个例子说吧。我的女儿,您也见过,在她小的时候,假如她妈妈忙的话,我就会去托儿所接她回家。我发现,虽然老师们给每个孩子都分发了玩具,但是,很快,那些玩具就会落到一个或者几个人的手里。是的,总有几个孩子,会抢走其他人的玩具,即使他根本玩不过来。”

万国侯点点头,示意他继续说。

“显然,这些孩子只是想要服从他们‘掠夺’的天性,他们也没有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不懂得分享。而当这些孩子长大成人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他们只会继续掠夺,掠夺别人的钱财,掠夺别人的爱情,掠夺别人的机会。他们是人生的胜利者。”

“噢。”万国侯说道。

“而那些被抢走东西的人,一部分会转化为‘掠夺者’,再去抢别人的;另一部分,就只好一辈子被抢了。没办法,谁让他们太弱呢?这些人,就是‘被掠夺者’。”高靳见万国侯倾听得十分认真,便更加得意了,“最后一种人,就是‘分享者’。这种人,天生喜欢将自己所拥有的和他人分享,他们会在分享中获得快乐。”

“那么,当‘掠夺者’遇到‘分享者’,会怎样呢?”万国侯微笑着说。

“所以这个社会有法律啊。”高靳翻身下马,“有时候,法律会偏向‘掠夺者’,有时候,则会偏向‘分享者’。但不管怎样,不会有人偏向‘被掠夺者’,即使有人同情他们,也不会有人想变成他们。”

万国侯骑在马上,俯视着高靳,“高总看待事物的角度很别致。对了,我差点忘记了一件事。平安夜你有空吗?届时皇冠会举办舞会,沙部长、南厅长、俞院长等也会来。我先口头邀请,过后,再差人给你送请柬。”

“当然。”高靳喜不自禁地说。

第一百六十七章 沆瀣一气

12月7日。

俞镜泊忙碌了一上午,直到他的肚子开始发出像是抽水马桶坏掉了一样的“嘎啦咕噜”的声音,他才意识到自己还没吃午饭。

他看了一眼手表,已经一点五十了,善家的餐厅差不多要休息了,再营业就要等到下午四点半了。俞镜泊想出去找个餐厅随便吃点,但又怕耽误时间。

思来想去,他抓起了电话,“鞠主任,帮我订一份外卖吧。对,还是老样子。”

大约半小时后,俞镜泊坐到茶几后面,开始狼吞虎咽起来。他的午餐十分丰盛:一叠小型蒸笼上放着蒸兔和蒸排骨,在兔肉和排骨的下面铺着一层光润如玉的皂角仁。紧挨着蒸笼的,是一个透明的餐盒,里面装着玫瑰花炒鸡蛋,而在餐盒的旁边,还有个冒着热气的陶罐,汽锅鸡的香味源源不断地飘了出来。此外,汽锅鸡的旁边还摆着一叠切成圆片的宣威火腿,红艳艳的煞是好看。

俞镜泊心满意足地吃了几口菜,他对蒸排骨的味道感到十分满意。厨师对火候的掌握炉火纯青,使得排骨松软到了“入口即酥”的程度。

正当他大快朵颐的时候,走廊里传来一阵喧哗的声音。他皱着眉头,放下了筷子,然后擦了擦嘴,走到了门边。

他拉开门,准备恶狠狠地批评一下在午休时间闹腾的下属,但当他看到来人时,他的气势却像汽锅鸡里飘出来的热气一样,逐渐消散在了空中。

“俞院长,他说他跟您有预约……”年轻的女员工看着俞镜泊,嗫嚅着说道。

俞镜泊看着打扮得整整齐齐的华昌,忍住了叹气的冲动。“是的,你去忙吧。”他摆了一下手,打发走了女员工。然后,他回到茶几后面,重新坐了下来,“抱歉,我太忙了,忘记了今天是星期一。”

“所以我来提醒你了。”华昌咧嘴一笑,接着体贴地关上了办公室的门。“我看得出你很忙,所以要一个人吃三菜一汤。”

“我吃饭也得罪你了?”俞镜泊发火了,他吃饭吃得好好的被打断,原本就很不满,此刻听到这种夹枪带棒的话,更是火冒三丈。“我答应过给你钱,就肯定会给你,你至于专门挑饭点来打搅我吗?”

“我们可以边吃边谈啊。”华昌厚着脸皮坐到了俞镜泊侧面的一张单人沙发上,然后从外卖的袋子里找出了另一双还没有开封的筷子。“嗬,看来,注定我俩要一起吃啊。”

他夹起一片火腿,送进嘴里,有滋有味地咀嚼了起来。“嗯,很好吃啊,这厨子肯定是YN来的!”

俞镜泊看他的腮帮子一抖一抖,只觉得反胃,他不想再吃火腿了。于是,他拿起勺子,开始喝鸡汤。

“你看到我的表情,真叫我伤心。”华昌连吃了三块火腿后,不满地说,“我还以为你会很高兴看到老朋友呢。”

“得了吧,你才没把我当朋友。”俞镜泊讥讽地说。

“不,我看到你是真的很高兴,我要是骗你,等会儿出门就被车撞死!”华昌一本正经地说。

“哼。”俞镜泊从鼻子里哼了一声。鸡汤很烫,但他宁愿忍受这种烫,也不想跟华昌说话。

“我是说真的。”华昌放下了筷子,“你02年就认识我了,你应该知道我的脾气。我不随便说谎话,实际上,我一般不说谎话。我看到你的办公室这样大,这样漂亮,就知道你是真的混出头了。想想我们以前是一起挤在苍蝇馆子里喝过啤酒的,现在你都混成大人物了,我真的很高兴!”华昌的眼睛盯着俞镜泊,“我现在能穿上一套名牌,能在这里吃着你的剩饭剩菜,都是你的功劳啊。”

俞镜泊叹了一口气,他是真的没有食欲了。他擦了擦嘴,然后站起来,走向了办公桌。

“怎么了,哥们,你好像不愿意跟我说话?”

“没有。”俞镜泊有些无奈,“我只是吃饱了。”他忍住心里的厌恶,“我昨天取钱了,你过来拿吧。”

华昌并没有要站起来的意思,而且他的脸色居然有几分为难,“我觉得很丢脸,很没有面子。”他东张西望着,但就是不看俞镜泊,“一个大男人,居然得向老朋友要钱用。”

“又没有人知道。”俞镜泊勉强地笑了一下。

“叫花子的收入是不稳定的啊,说不定,哪天你不高兴了,就不给我生活费了。”华昌假装没有看到俞镜泊的笑脸,“到那时候我就得流浪街头了。”

“你想多了,不会的。”

“怎么不会!”华昌瞪大了眼睛,“你一向会说话,编瞎话的时候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说不定哪天,你就把你老婆给哄好了,到时候,我对你还有用吗?你还不是想怎样就怎样!”

俞镜泊耐着性子说:“我们说好了的,不要提那件事。”

“好,那就听你的,不提。”

华昌那爽快的态度令俞镜泊倍感惊奇,但他没有表现出来。他拉开了办公桌的一个抽屉,“没有什么丢脸的,我们俩的事情,没有别人知道,除非你喜欢到处宣扬你从我这里拿钱。”

“我为什么要到处说?”华昌笑嘻嘻地说,仍然没有站起来。

俞镜泊有些不耐烦了,“你到底还要不要?”

“我为什么不要?”

“所以,你是希望我走到你面前,跪在地上,求你收下?”俞镜泊阴阳怪气地说,“是不是还要喊几声万岁?”

“你的想象力真丰富。”华昌大笑起来,“我没有想为难你的意思。其实,我是想说,我觉得很痛苦。”

“痛苦?”

“是的,我平时虽然很快活,但一到月底,我就觉得痛苦。”

“因为钱花完了?”俞镜泊嘲讽地说。

“不。因为我想到,我又得去当寄生虫了。信不信由你,我真的是这么想的。”华昌抓了几下头发,一副真的很懊恼的样子。

“你说得自己真可怜啊。”

“是真的。”华昌放慢了语速,“所以,我后来想了一个办法。我今天来,就是为了跟你说这件事的。”

俞镜泊下意识地抓紧了抽屉的把手,他很清楚,华昌这样的人不会“大发善心”,华昌说的“办法”,必定不是什么好事情。想到这一点,他浑身的肌肉都绷紧了,他决定主动出击,“其实你想错了。”

华昌惊奇地看着他。

“你就当是领工资好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工资都是一个月领一次的。有些人是月初,有些人是月底,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你并不算没付出,你掌握着一个巨大的秘密呢,就当是每个月一次的保密费好了,也别说寄生虫之类的难听话,没有必要。”俞镜泊假惺惺地安慰着华昌,“每个月等着发工资,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他见华昌陷入了沉思,又赶快接着说道:“我其实也一样啊,我也是每个月领一次薪水,有时候还会延时呢,从这一点看,我的情况比你还差一点呢。起码,你的工资不会拖欠。对吗?”

“因为你等的不是18万啊,你等的可能是20万,200万,甚至2000万。我要是能赚到你这么多钱,要我等一个月,我当然没意见!”华昌说着,揉了一下眼角,擦掉了眼屎。

俞镜泊越听越心惊肉跳,“我没有赚那么多的钱。很多钱都是股东的,你不会真以为我一个人的钱能把养老院办得这样大吧?”他加重了语气,“你稍微打听一下就会知道,善家有好几个股东,我真的没有你想的那样有钱!”

“听起来好像是真的。”华昌翘起了二郎腿,俞镜泊注意到他穿着一双崭新的白色乐福鞋。“这样看来,我能按时拿到18万的月薪,还不算太惨?”

“很多人羡慕都来不及。”俞镜泊叹了一口气。

“但是,分到我头上的只有3万啊,其余的钱又不是花在我身上了。”华昌说道,“就算我一口气领完一年的工资,实际上我也只能拿到36万。”

“但我要拿出216万啊!”俞镜泊叫了起来,“怎么分配,那是你的问题,跟我没有关系!”

华昌假装为难地咂了咂嘴,“啧啧,这样说太伤人了,你明知我是多讲兄弟义气的一个人!对别的哥们是,对你也是。”

俞镜泊不耐烦地皱起了眉毛,他的嘴巴抿得紧紧的,好像一张开就会迸发出吃人的怒气一般。

“我换个说法吧。”华昌不紧不慢地说,“你还记得我上次跟你说过的吧,我做生意,总是得留一手。没办法,我这人脑子笨,不准备点后路,容易被人骗。”

俞镜泊打了一个寒颤,“我记得。”

“你看,你一直打断我,总是不让我说出我的想法。”华昌满意地看着对方那难看的脸色,“我说了,我想出了一个办法,不但不会让我觉得自己像个要饭的,而且还不会让你这么为难。”

“你是准备去找我老婆吗?”俞镜泊尽量控制着自己的愤怒和恐惧,但他的脸绷得太紧了,泄露了他的心事。

“你误会了,哥们。”华昌大笑了几声,“我干嘛要做这种事?”他盯着俞镜泊桌上的杯子,“我渴了,你这儿有喝的吗?”

俞镜泊一言不发地站了起来,走到了柜子前。他从柜子里拿出了一个新的杯子,又打开了一瓶红酒。接着,他倒了大半杯红酒,然后走到华昌的面前,将杯子放在了茶几上。

华昌端起杯子,好奇地打量了一会儿。“这不是过期的红酒吧?”

“不是。”俞镜泊忍气吞声地说。

华昌闻了一下酒的味道,“好像还不错。”他仿佛喝水一样大口地喝了起来。

“哇哦,真不赖。”华昌放下了杯子,像是没有看见俞镜泊那心急如焚的表情,“哥们,你以后一定得多给我介绍些好东西,你喝的酒,你点的外卖,你搞的装修,都很上档次呢。”

“好。”俞镜泊到办公桌后面坐了下来,然后将抽屉慢慢地关上了。他仍然抓着抽屉的把手,像是抓着一把武器一般。

“好了,现在来讨论一下我的好办法吧。”华昌抖着腿,“其实,这是个很简单的办法,而且不必花你一分钱。”

俞镜泊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你又想卖孩子吗?”他提高了声音,“这可是在魔都,你马上就会被警察给抓住的!”他冷笑了起来,“你要卖谁,我不拦着,但你别想拉着我跟你一起发神经!”

“你看你,总是这么性急!”华昌像个好脾气的大哥似的,批评着俞镜泊,“坐过牢的,没有想再回去的,你肯定也没有兴趣吧?”

“你有屁快放!”俞镜泊的耐心已经消磨殆尽了。

“你看,你本来一年要付给我216万的,但是这个钱,最多也就管我一年。假如我想要十年的生活费,那你就得给我2160万。这可是一大笔钱,你也拿不出来,对不对?”

俞镜泊刚要说话,华昌却示意他安静,“但是,你的身边,就有一个银行,你怎么给忘了呢?”

俞镜泊张大了嘴巴,“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那天我看到的那个外国人,英国人?就是那个开劳斯莱斯的。”华昌粗俗地说,“妈的我后来打听了一下,你晓得那车多值钱吗?”

俞镜泊结结巴巴地说:“你说的是万国侯?他确实很有钱,但……但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不是说他是你老板吗?”

“呃,算是吧。”

“他对你好吗?他相信你吗?他是不是把你当成了朋友?”

俞镜泊立刻傲慢地答道:“他是将我当成具有商业头脑的天才,他对我非常客气。”他看见华昌那半信半疑的眼神,又补充道,“我们是朋友。”

“那么,你这个英国朋友,他是不是只有那一辆充门面的车呢?跟你一样?”华昌嘲弄地问道。

“当然不是。”俞镜泊假装没有听出华昌的讽刺。他挺直胸膛,神气十足地说道,“侯爷是我见过最富有的人。”

第一百六十八章 煽风点火

“是吗?”华昌的鼻孔因为兴奋而变大了,“除了那一辆车,他还有什么?”

“他有一栋皇宫一样的房子,一个大得要走断腿才能走到边的院子,还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秘书。”俞镜泊的眼睛里闪着光,“他花钱的派头就像是电影里的人物一样。”

“他给你投资了多少钱?”

俞镜泊冷不防华昌这样一问,他迟疑了一下,“3亿。”

“亿?”华昌叫了起来,“操,你怎么不早说呢?”他搓了几下手,“这么有钱的人,你居然放在身边当个摆设?”

“又不是我的钱。”俞镜泊苦笑了一下,酸溜溜地说,“他爱花几个亿,那是他的事情,我又不是他爸,管不着他。”

“啧啧啧。”华昌连着咂了好几下嘴巴,“个十百千万……”他扳起手指头数了数,“我数学不好,亿是几位数?”

“九位。”俞镜泊答道。

“九位数的投资,他就花在你身上了?”华昌惊奇地说,“我怎么看不出来,你这个养老院值那么多钱呢?”

俞镜泊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就是我跟你的区别,你用拳头,我用脑子。”他推了一下眼镜,略带骄傲地说,“脑力劳动的价值更大。”

“但是你这用脑子的,还是得给我这用拳头的送钱花。”华昌咧着嘴笑了。

明知对方是故意恶心自己,俞镜泊却只能装作没听懂,“你刚才说的银行,又说好办法,是什么意思?

“你先告诉我,他那3亿,是一次性给你的吗?”

“是的。”

“操。”华昌揉着他那有些发红的鼻子,“能一次花3亿的人,手里起码得有300亿吧。”

俞镜泊摇摇头,“这不好说,我认识一些人,手里有一万,他就敢花两万。”

“但这个英国人不是你说的这种情况吧?”

俞镜泊想起了皇冠里那富丽堂皇的装饰,“应该不是。”

“他哪儿来这么多钱?他该不会是英国王室的人吧?还是他买彩票中头奖了?英国有彩票吗?”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似乎他家祖上是开采矿山的。”俞镜泊想起隋青柳跟他说过的“警方消息”,“就是那种一出生就躺在金山上的,唉。”

华昌揉搓了一会儿鼻子,他的动作频率之快,使得俞镜泊简直要担心他会将皮肤给搓破。

“他给的3亿,你都用在善家上了?”

俞镜泊点点头。

“能花多久?”

俞镜泊犹豫了一下,“不好说,可能能撑一年,也可能就几个月。”

“所以,你现在还是需要钱咯?”华昌观察着俞镜泊的表情,见俞镜泊不说话,便拍了拍沙发的扶手,“干嘛不回答?我说,你不会又在想怎么骗我了吧?”

“没有!”俞镜泊慌忙说道,“我确实还需要资金。”他尽量镇定地说,“这个世界上,有谁会嫌自己钱多呢?”

华昌哈哈大笑,“我又找到了一点儿02年的感觉,你没有变,还是像以前一样。我喜欢!”

俞镜泊跟着笑了起来,他不像华昌笑得那样肆意,而是带着一种深思熟虑后的放松。“侯爷,就是这个万国侯,他是个花钱很大方的人。他曾经花了1400万买了一辆车,不是劳斯莱斯,是另外一辆,而他全程都没有参与,你能想象吗?”

“什么意思?”

“就是说,他让他的女秘书去办这件事,1400万的车,他看都不看一眼,就买了!”

“嗬!”

“这还没完。”俞镜泊说道,“他的家里,有许多柱子,上面贴的都是黄色的宝石碎片和钻石;房间里到处铺着厚厚的地毯,人踩上去就像站在云上一样,又软又实;他喝酒用的杯子是整块琥珀挖出来的;就连厕所里的草纸架子都是纯金的。”

华昌瞪大眼睛看着俞镜泊,活像看到了一桌子筹码的赌徒。

“你老觉得我是有钱人,呵呵。打个比方吧,假如用学历来比拟财富,万国侯是博士的话,我连学前班都算不上。”俞镜泊大喘了一口气,又接着说,“你之前说他有300亿?哼,我跟你说吧,光他那个家,我看都不止300亿了。”

“你去过他家?”华昌狡黠地一笑。

“去过两次,一次是他邀请的,一次是我路过。”俞镜泊得意地说,“我最近实在是太忙了,说句不吹牛逼的话,只要我想,我什么时候都可以去。”

“真的?”

“我干嘛要骗你?侯爷拿我当朋友啊。”俞镜泊往转椅上一靠,“朋友去你家,难道你不欢迎?”

华昌没有回答,他眯起了眼睛,好似看到了一座金光灿灿的宝山在朝他招手。

俞镜泊也没有再说话,他低下了头,在一张纸上写着什么。

“哥们。”华昌仿佛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心,“你说你去过两次英国人的家?”

“是的。”

“那小区叫什么来着?还是单独的别墅?”

“是单独的别墅。应该说,是别墅群,因为里面有很多房子。不过,主要的是皇冠主楼,也就是进院门后看到的第一栋楼,共有5层。”

“才5层?”

“那绝对是你见过的最美的五层楼,假如你有机会看见的话。”

“我也希望有这样的机会呢。”华昌急急忙忙地说,但俞镜泊仍然低着头,没有看见他的表情。

“皇冠周围有两排像是月牙的柱子,柱子外面还有草坪,花廊,那些鲜花多得能让你眼晕!”

“我对花草没啥兴趣。”华昌说道,“我只关心皇冠里的房间。”

“我已经跟你形容过了。这么说吧,如果这世界上有人会无聊到想用黄金造一个喷泉出来,那这个人一定是万国侯。”

“操!”华昌忍不住骂了一声,“你一定得找个机会带我去里面转转。”

“我怎么带你进去?”

“你那么聪明,肯定想得出办法。”

“我想不出来。”俞镜泊抬起头来,“我去他家一般都只带我老婆儿子,连秘书助理都没带过。”

“那我来想办法。”华昌摸了摸眉头上的疤痕,“他缺不缺保镖之类的?”

俞镜泊大笑了起来,“相信我,他是最不缺保镖的人。”

华昌揣摩着这句话的意思,脸色渐渐变了,“他家的保镖很多?”

“倒不是很多。我想想,平常跟着他的,司机、保镖、助理之类的,最多也就五个人吧,有时候会有七八个人。”

“那他平时出门要开几辆车啊?”

“不知道。不过,他在皇冠的时候,一般都是五六个人跟他在一起的。”

“那么,除了跟在他身边的人,皇冠里的人多不多?”

“什么意思?”

“我是问你,皇冠里的仆人什么的,有多少个?这种超级有钱的人,难道不该有很多仆人吗?”

“没数过。”俞镜泊答道,“但我听说,他手下有104个人。”

“这么多!”华昌惊叹了一声,似乎有些失望。

“他手下有多少人,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是想,如果他缺人,我可以假装去应聘。当个保镖,我应该还行吧。”

“但是他不缺保镖。”

“我听到了。妈的!”华昌叹了一口气。他发了一会儿呆后,忽然问道,“你在写什么呢?刚才开始,你就一直在那儿写东西。”

俞镜泊起身走到华昌面前,将他写字的那张纸递给了华昌,然后在华昌对面坐了下来。

“这是什么?”华昌惊奇地问道,“地图?!”他的声音不自觉地提高了。

“不是地图,只是一个大概的平面图。”俞镜泊解释道,“我想,你既然进不去,又看不到,那我就给你画出来。”

“哥们,你太仗义了!”华昌大笑着拍了拍俞镜泊。

俞镜泊微笑了一下,没有说话,他的眼镜片后面,一双不大的眼睛里正闪烁着诡谲的光芒。

“咦,这房子的外墙你没有画。”

“没必要画。”俞镜泊说道,“围墙很高,好几米吧。在外面的人是肯定看不见里面的。”

华昌撇了撇嘴,“这院子有几个门?”

“我不确定,但应该至少有三个。”俞镜泊答道,“正门,还有两个侧门,距离都很远。”说着,俞镜泊拿起笔在纸上标注了起来。

“你给我介绍一下这个五层楼吧,皇冠楼?”

“一楼是大厅,有好几条走廊,其中一条能通到后面的庭院。大厅两边都有楼梯,对称的。二楼有餐厅、书房、休息室;三楼有客厅、收藏室;四楼有娱乐室;五楼我不清楚。另外,这种房子很可能有地下室。”

华昌的眼珠滴溜溜地转来转去,“他家的窗户装防盗栏了吗?”

“没有。”俞镜泊笑了起来,“那种豪华的房子,不会装难看的防盗网之类的。”

“但他家的玻璃窗上一定有那种高级的防盗锁吧?”

“这我就不知道了,看上去是没有的。”

华昌出神地想了一会儿,“你刚才说他有104个仆人?”

“或许更多。”俞镜泊答道,“我第一次去的时候,是参加聚会,那天的人真的很多。”

“那么,这些仆人,平时都住在哪儿呢?”

“他们不住皇冠,据说他们住在庭院后面的几栋单独的楼房里。”俞镜泊推了一下眼镜。

华昌一怔,“可是你说院子很大?”

“是的。”

“那么,那个万国侯要怎么联系仆人?都用手机吗?万一有什么事情,他们来得及在第一时间赶到万国侯身边吗?”

“我见过他的女秘书用手表,那个手表好像能联系到其他人,具体怎么操作,我就不知道了。”

“操。”

“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华昌笑着说,“我真想看看有钱人的女秘书。”

“这个秘书也是万国侯的管家,挺漂亮的,就是有点装,傲得很。”

“呵呵。”华昌冷笑了一声,“只要你给够钱,还有女人会装吗?”

俞镜泊生怕他将话引到隋青柳身上,便赶紧岔开了话题,“对了,万国侯好像特别喜欢待在二楼的书房里。”

“你确定吗?”

“我第一次去的时候,特别留意了一下,他书房里的摆设相对其他房间要旧一点儿,感觉是经常使用的缘故。”

“你真聪明。”华昌咧嘴一笑,“到底是用脑子工作的人。”他眼珠一转,又问道,“万国侯养狗吗?”

“应该没有,也可能是我两次呆的时间都不够长,所以没见到。”

“唉。”华昌叹了一口气,“我最恨这样的有钱人了,有钱,还有脑子。”说完,他又抖起了腿,白色的鞋尖正对着俞镜泊。

俞镜泊见他似乎要打退堂鼓,便急忙说道:“你前面不是说他是银行吗?”

“但我没想到他有104个保镖和仆人,也没有想到他的院子有这么高的墙。”华昌怏怏地说,“还有你说的什么高科技通话手表,不知道藏在哪里的狗。这可怎么办呢?”

“就算他没有这么多保镖,就算他家里没有狗……”俞镜泊盯着华昌,“就算你好不容易混进去了,你又能干什么呢?”

“这你就不懂了。”华昌说道,“我跟你讲过,我有五个兄弟。”

“我记得。”

“除了一个哥以外,其余的四个人都有绝活儿呢。”

“什么绝活儿?”

华昌神秘地一笑,“我有个兄弟,以前是锁匠。”

“那还和你混在一起?”俞镜泊没好气地想着,但他脸上却带着笑,“厉害。”

“不是哥们我吹,我还没见过他打不开的锁。”华昌骄傲地说,“我要是带着他,进到那个万国侯家里,还不是想开哪个柜子就开哪个柜子?”

“保险柜不好开吧?”俞镜泊疑惑地说,“不是要密码吗?”

“说了你也不懂。”华昌摆摆手,“算了,不说这个了,反正这个万国侯家,我是不想去冒险了。”

“你这么快就放弃了?”俞镜泊靠在深空灰的沙发上,懒洋洋地说,“作为一个用脑子工作的人,我就慷慨地给你一个建议吧。”

“什么建议?”

“你想偷,还不如绑架。”俞镜泊的双眼炯炯有神,“而我恰好可以帮你一点忙。”

第一百七十章 大众情人

在iapm环贸广场二楼,三个精心装扮的女人正在边走边聊。

最左边的陶白荷顶着一头波浪卷发,穿着珠光红的天鹅绒套装,手臂上挎着个西瓜造型的夸张皮包。中间的隋青柳则相对低调一些,她的发型有点接近于“梨花头”,向内卷的发尾显得轻松又不失文雅。她穿着香槟色的长风衣,衣襟敞开着,露出了里面的浅蓝色毛衣和灰色长裤。而最右边的游津兰则比左边俩人要高一些,她留着一头短发,手里挽着刚脱下的粗呢绒格子大衣。她穿着一件灰粉色的毛衣,搭配上橘色的中裙,看上去异常俏皮。

“我最近逛街少了,功力大减。”陶白荷一边说一边笑,“柳柳,你是不是也觉得有点走不动了?”

隋青柳答道:“我还好,我是习惯逛的,就是有选择困难症,总是不知道买啥。”

游津兰爽朗地笑了,“我也有选择困难,不过,我是因为觉得价格太高了。”

“千枫学院的工资应该挺高的吧,小游?”陶白荷问道。

“还好啦。”游津兰不愿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她现在已经摸清了陶白荷与隋青柳的脾气:陶白荷喜欢别人给她戴高帽子;隋青柳喜欢别人附和她的感受和观点。

“白荷,你看前面那个人!”隋青柳忽然稍微提高了一点声音,同时伸手指向不远处的一个铺面。

只见一个长发男人正背对着她们,凝神观察着橱窗里的一件大衣。

“好像是侯爷?”陶白荷立刻反应了过来。

游津兰只见过万国侯两次,而且交谈甚少,她对认人没有把握,便默不作声。

“侯爷?”陶白荷性子急躁,快步走了过去。

长发男人转过头来。他穿着一身深绿色的三件套窗格纹西装,领口系着双温莎结的领带。他的眼睛里蕴含着克制的激情,那富有穿透力的目光像是能看进人的心里。此刻,他露出了一个矜持而又不失友善的微笑,洁白的牙齿闪烁着珍珠般柔和的光泽。

“南夫人,隋医生,哦,还有游小姐。”他微微一欠身,“今天真是个幸运的日子,让我同时邂逅三位美丽的女士,真是太荣幸了。”他这番话说得异常诚恳,女人们竟感觉不到轻佻和浮夸。

“侯爷,您怎么一个人逛街呀?”陶白荷自恃与万国侯关系还不错,便主动问道,那架势俨然已经是一个老朋友了。

“因为我不想和其他人分享遇见三位的快乐。”万国侯淘气地眨了眨眼。

“可是,您看的是女装呢?”陶白荷笑嘻嘻地说,“侯爷,您是在给月总管买衣服吧?”

“这个嘛,等会儿再聊。”万国侯看了一眼手表,刚下午三点。“现在吃饭好像早了一点儿。几位女士,可以给我一个机会,请你们品尝美食吗?”

“侯爷太客气了。”说话的是隋青柳,“我们正好也走得有点累,找个地方坐坐吧。”

“几位可以吃甜食吗?”万国侯问道,“我刚来的时候看了一眼地图,地下有家巧克力店。”

“当然没问题!”陶白荷笑着看了看隋青柳和游津兰,“你俩也都行吧?”

“可以的!”

万国侯陪着三个女人往电梯走去。他身材高大,外表不俗,一路上有不少人对他施以注目礼,并顺带着看看他身边的女人。大部分人的目光里都带着探究、好奇,以及羡慕和欣赏的意味,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三个女人的虚荣心。

巧克力店里的客人、收银员和服务员都是女性。陶白荷略带揶揄地说:“侯爷,您是这里唯一的男人了哟。”

“那我就是保护动物了,你们可得对我好一点。”万国侯开玩笑地说。

点完餐后,四个人在靠着玻璃外墙的桌边坐了下来。万国侯解开西装上衣的扣子,坐了下来,他的左手边是陶白荷,右手边是隋青柳,对面是游津兰。

倘若是13年前,陶白荷坐在他身边,他会激动得浑身战栗。只要闻到陶白荷的发香,他便会感觉自己置身天堂。然而此刻,这个曾经令他视如生命的女人,却再也不能在他心里激起一丝波澜。也许有时,他的心弦仍会受到触动,但那不是爱情的旋律,而是死亡与悲伤的挽歌。

“侯爷,您刚才说的话,还记得吗?”陶白荷一坐下,就迫不及待地提问了。

“你是说买衣服吗?”万国侯微笑了一下,“我确实是在考虑给月总管送点什么。”

三个女人一齐笑了起来,“哇。”

“因为她要过生日了。”万国侯不紧不慢地说道。

“好浪漫啊,您真是个好男人。”陶白荷惊呼道,“月总管还不知道吧,您一个人出来给她挑礼物?”

“月总管真幸福。”隋青柳发自肺腑地说道。她想起了俞镜泊今年送给她的生日礼物——限量版的德国压力锅。俞镜泊的理由是:用更好的厨房用具,会让隋青柳在做饭时更快乐。但她心里清楚得很,俞镜泊这样一个务实的人,只是不想买些无用的摆设罢了。虽然,那些不实用的小玩意儿,往往更得女人的欢心。

“这有什么?”万国侯不以为然地说,“俞院长送给你的爱情车牌才叫浪漫。”

隋青柳勉强地笑了一下,她想到了“卖车风波”,心里感到有点儿不痛快。

“说起来,我老公也不错,我今年生日,他虽然没送我礼物,但是带我去香港购物了,买了好多东西呢,哈哈。”陶白荷的脸上洋溢着骄傲的神采。

这时,服务员端着托盘走了过来。三个女人都点了黑巧克力,万国侯点的是格雷伯爵红茶。见女人们拿出手机来拍照,万国侯忍不住笑了,“这是什么仪式吗?”

“吃美食前,先给它拍照,这是对它的尊重。”陶白荷一本正经地说,逗乐了隋青柳和游津兰。

“拍照,就是为了发朋友圈嘛。”游津兰笑着说道。她注意到万国侯在好奇地打量着她,便又慌忙解释道,“照片也是种交流。”

万国侯点点头,“说的不错。”他轻轻地摩挲着杯子的表面,并没有喝一口茶,“几位身材都很好,才能放心地吃这种高热量的食物,这是多少女人羡慕的事情啊。”

这句恭维话成功地令三个女人笑开了花。

“侯爷,说到身材,我忽然想到一件事情。”陶白荷一边小口地吃着巧克力,一边说道,“您知道月总管穿多大号的衣服吗?买衣服的话,不试怕不合身吧?”

万国侯淡淡地说:“我当然知道。”他瞟了一眼陶白荷,“说句不自谦的话,我光用看的,就能知道女人的基本三围,只要她别穿得太厚就行。”

“这么厉害?”陶白荷瞪大了眼睛。接着,不等另外两个人说话,她就嚷了起来,“侯爷,您能看出我们三个人的吗?”

“只报三围数字就行吧?”万国侯问道。

“您要是能看出准确的罩杯来,我就让我老公欠您一个人情,怎么样?”

隋青柳紧张地看了她一眼,游津兰则有些诧异:陶白荷说话这样唐突?

万国侯微微一笑,“欠人情那倒是不必。”他看向另外两人,“既然南夫人坚持,那我就斗胆一试了。”

“侯爷先说我的呀。”陶白荷见他移开了视线,赶紧说道。

“76,57,79,单位是厘米,C。”

陶白荷惊呆了,“这么准?!”她抱怨地说,“是不是我老公跟您聊天的时候说过了?”

“南夫人,你见过哪个男人对别人说自己妻子的三围吗?”万国侯哭笑不得。

隋青柳本来觉得这番对话很不妥,但看到陶白荷那一脸惊讶的表情,也忍不住问道:“侯爷,您真的是目测的?”

“我还能有别的方法测吗?”万国侯戏谑地说。

陶白荷见隋青柳也很有兴趣的样子,便自作聪明地说:“那,侯爷,您看看柳柳的呗。”

“74,56,80。C。”

隋青柳掩着嘴笑了,她没有说准或者不准,但她眼里的笑意已经揭示了答案。

“侯爷,您的眼睛是X光吗?”陶白荷夸张地说。

万国侯笑而不语。

“那您也猜猜小游的吧。”隋青柳见游津兰有点拘谨,便说道。

“84,62,87。C。”

游津兰那愣愣的样子让隋青柳和陶白荷一齐笑了,“看来,侯爷说对了。”

“抱歉,要是我的话让你们觉得不自在,请务必原谅我。”万国侯双手合十,“看到美丽的女士,有时候我会忘乎所以。”

“能被您这样的大众情人夸,高兴还来不及呢!我只是奇怪,您是怎么练出这个本事的?”陶白荷笑盈盈地说道。

“这个嘛,你们还是不要知道的好。”万国侯眨了眨眼,他在心里想,“三个女人的罩杯都是A或者B,我要是照实说,那也太得罪人了。”

陶白荷正要说话,万国侯的手机却不失时机地响了起来。他站了起来,“失陪一下。”

几分钟后,他回到了三人的身边,“南夫人,我刚刚接到个好消息。我曾经跟令尊提过一次,我有个朋友是眼科医生,开YeuroEyes的。”

“我知道,我爸跟我说了。”

“他刚才给我电话了,他1月份要休假,假如令尊想去他的诊所检查,就得在这个月,要不就要等到明年2月了。”

陶白荷思索了一下,“他的诊所在哪里?”

“纽约。”

“啊?”陶白荷有些吃惊,“那我得带我爸去美国了?”

万国侯耐心地说:“国内当然也有高水平的眼科,只是我的朋友人在纽约,相关的仪器设备也都在那边。我简单地跟他描述了一下令尊的情况,他觉得可以先检查一下,或许会有希望。”

“这样啊……”陶白荷犹豫了几秒,“那就2月吧。”

“南夫人,你不用跟令尊再商量一下吗?”

“不用。”陶白荷爽快地说,“31号是我二叔生日,24号平安夜要去您家里聚会呀,没有几天了,出国时间太紧,也不好安排。干脆2月吧。”

“好的。”万国侯点点头。接着,他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我在纽约有房子,你们可以住在我家。”

“那怎么好意思。”陶白荷说道。

“另外。”万国侯看向另外两个女人,“2月11号是纽约时装周,几位有没有兴趣看秀?”

三个女人愣住了。

万国侯解释道:“我有邀请函,可以带几位朋友,我想,你们可能会对此感兴趣。当然,我知道明年2月7号是中国传统的新年,可能你们更看重过年。总之,假如你们想去看时装周,就跟我说一声。”

“谢谢侯爷。”隋青柳说道,“我就不去了吧,过年正是养老院忙碌的时候,我走不开。”

“游小姐呢?那时候学校应该放假了吧?”万国侯问道。

“我倒是想去。”游津兰答道,“但我得看一下高总的时间安排,您先给我保留一个位置,好不好?”她眼中闪动的向往之情是如此的明显,这让万国侯有些意外,但他仍然点了点头。

“2月11号,那就是大年初四,是吧?”陶白荷想了一会儿,“应该没问题,我们在家过个除夕就行了。就是不知道我老公过年要不要值班。”

“你可以先和令尊一起去纽约。”万国侯说道,“坦率地说,南夫人,男人不一定喜欢看秀。”

陶白荷扑哧一笑,“这倒是,我老公说不定不想去呢。”

万国侯忍住笑,“我可以让狂心陪着姣姣,如果她不想去纽约的话。”

“她肯定高兴得要命。”陶白荷撇了撇嘴,“现在成天跟我抱怨不自由,出去买个饮料也得戴口罩了。”

万国侯笑了笑,“这是难免的。”他拿出了手机,“我朋友的电话号码,我发给你了,如果你们有什么问题,也可以直接打电话给他。”

“好。”陶白荷保存了眼科医生的联系方式。“等会儿我得买几件厚衣服了,听说纽约冬天特别冷。”

万国侯轻描淡写地说:“到那儿再买也来得及。再说,今天才21号,还有一个多月可以准备。”他瞟了一眼陶白荷,“我忽然想起来,我有个去世的朋友是今天生日。”

陶白荷的脸色骤然一变。

第一百七十一章 幸运使者

万国侯关切地问道:“南夫人,你怎么了?”

陶白荷勉强地笑了一下,但那笑容就像是玻璃杯上的裂纹,突兀而生硬。“我没事,我也是想起来,我好像有个朋友,也是今天生日。”

“是吗?”万国侯故作惊奇地说,“这么巧?”

他看向另外两个一头雾水的女人,“其实我也是今天生日,所以,我才会把去世朋友的生日记得这样熟。”

“啊。”三个女人一起叫了起来。

“侯爷,生日快乐!”游津兰反应很快,立刻说道。

万国侯淡淡地说:“谢谢,但是,我不过生日。”他的眼中流露出一抹深沉的悲痛,“我这位朋友去世后,我就不过生日了,因为过生日会让我想起,他已经不在人世了。”他瞟了一眼心不在焉的陶白荷,“南夫人,你方便介绍一下那位朋友吗?”

陶白荷脸色发白,“侯爷,我那个朋友,也不在了。”

“真遗憾,抱歉。”万国侯叹了一口气,“看来,12月21号对很多人来说,都不是一个愉快的日子。”

陶白荷似乎有点恍惚,“侯爷,您的那位朋友……也是英国人吗?”

“假如你是问他的血统,我想,他有英国血统。”万国侯意味深长地说,“但你为什么要这样问呢?”

陶白荷松了一口气,“因为我忽然觉得我和侯爷说的是一个人,但我又想起来,您今年才来到中国,肯定是不认识他的。”

“这样说来,南夫人这位朋友,去世很多年了?”

陶白荷犹豫了一下,“具体时间我不确定,应该是2011年吧。”她下意识地避开了万国侯那专注的目光。

“听南夫人的意思,是没有出席他的葬礼?”万国侯惊讶地问道。

“我那时候有事,知道他去世的时候,已经过了一阵子了,就没有参加葬礼。”陶白荷有些狼狈,“这也是我的一块心病,这些年想起来,总是不舒服。”

“侯爷……”隋青柳担忧地看了一眼陶白荷,欲言又止。

万国侯知道她想打圆场,也就顺水推舟地说:“怪我,本来今天大家都很开心的。”他微笑了一下,“我没有想到南夫人这样念旧情。”

这句安慰的话不仅没能让陶白荷好受一些,反而令她的脸色更加难看了,连游津兰都看出了她的不安。

“侯爷,您不过生日,真的很可惜。”游津兰眼珠一转,主动说道。

“噢?”

“像您这样的大人物,过生日会收到许多珍贵的礼物呀。您不过生日,很多想给您送礼的人,就少了一个表达心意的机会啦。”游津兰的普通话带着一点魔都特有的方言口音,又软又糯,和她的外表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是啊。”隋青柳附和地说,“您每放弃一次过生日的机会,搞不好都是损失呢。”

万国侯微微一笑,“谢谢你们的好意了,不过,我这几年应该都不会过生日的。除非,有值得庆祝的事情发生。”他看着陶白荷,“南夫人,我再一次为我提到了让你伤心的事情向你道歉。”

“不用不用!”陶白荷慌忙说,“这不怪您,您事先也不知道。”

几人又交谈了一会儿,万国侯见陶白荷始终兴致不高,便说道:“时间不早了,几位晚上有安排吗?”

“我答应了襄襄,等她放学,陪她去拜访一位老师。”游津兰说道。

“我老公今天有事,我得回去陪姣姣。”陶白荷有点无奈,“尽管我很想跟侯爷一起吃饭。”

“那么,隋医生呢?”万国侯问道。

“我怕俞以渐一个人在家里太皮了。”隋青柳苦笑着说,“我老公今天也是有事。”

“好吧,那么,我就等平安夜再与几位相聚了。”万国侯微笑着说,“你们都开车出来的吗?”

“就我开车了。”陶白荷答道,“我跟小游顺路,我送她回去。柳柳跟侯爷一个方向,侯爷,要不您就辛苦一下,送柳柳回去?”

陶白荷随意指使人的做法让隋青柳深感惶恐,她连忙说道:“不用,我随便打个车就行了,也不是很远。”

“那怎么行?”万国侯站起来,系上了上装的扣子,“隋医生,请务必让我送你回家。”他淘气地眨了眨眼,“不管怎么说,我现在都是善家的投资人了,难道不可以给我这个小小的面子吗?”

见万国侯这样说,隋青柳也就不好再坚持了,“那就麻烦您了。”

几人离开了巧克力店,走到了停车场。

一辆银光闪闪的劳斯莱斯缓缓开到了万国侯的面前,接着,T3钻了出来,殷勤地打开了车门。

万国侯做了个手势,请隋青柳先上车,然后,他转身向陶白荷与游津兰告别。“感谢你们陪伴我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希望我没有为你们带来不快的回忆。”

“您太客气了!”陶白荷笑着说,“我今天收获很大。”

“我也是,我还期待着纽约时装周呢。”游津兰挽着陶白荷,笑容满面。

“那么,我先走一步了,平安夜见。”

“再见!”

万国侯钻进了劳斯莱斯,脸上仍然带着绅士的微笑。“这两个女人倒是脾气相投。”他在心里一阵感慨,然后看向了隋青柳,“隋医生,直接送你回家吗?”

“好的,麻烦您。”隋青柳一面回答,一面对车窗外的两个同伴挥手告别。

万国侯使了个眼色,T3会意地点了点头,发动了车子。

当车子开出停车场后,万国侯才问道:“隋医生,我今天是不是说错话了?”

“没有啊。”隋青柳先是一愣,接着便反应了过来,“其实,您今天说的话,倒是好事。”

这下,轮到万国侯露出诧异的神色了。

“您不知道,白荷她一向率性,经常说话太直,作为朋友,我也不好怎么劝她。”隋青柳轻轻地叹着气,“我早就担心她了,万一遇到个城府很深的人,她这样很容易得罪人。”

“隋医生真善良。”万国侯赞赏地说。

“这没什么。我就是怕她说话得罪人了自己还不知道。您今天没有说错话,或许,今天这件事可以让她以后稍微收敛一点,说话之前先想一想。”

万国侯不置可否,过了一会儿之后,他才慢悠悠地说:“我倒是觉得,南夫人未必不知道自己说话太直接。”

隋青柳惊奇地说:“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

万国侯淡淡地说:“除了少部分人的思维方式与众不同外,大部分自诩说话很直的人,只是不在乎别人的感受罢了。”

看隋青柳陷入了沉思,他笑了起来,“隋医生,看到你的侧脸,我忽然想起了令郎。他的五官集中了你和俞院长的特点。”

提到俞以渐,隋青柳的面色立刻变得温柔了许多,“他还得减肥,其实他小时候是个很漂亮的孩子,就是长大了以后,太不注意锻炼了,又爱吃,唉……”

下雨了。细密的雨滴穿起了一层层帘幕,将魔都笼罩在一个灰色的梦魇里。

万国侯看着车窗上漱漱而落的水珠,“隋医生,有件事,我一直在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

隋青柳被他语气中的凝重给吓到了,“侯爷,怎么了?”

万国侯叹了一口气,“其实,我一开始以为俞院长会跟你讲的。”他斟酌着词句,“11月9号,你在南京开会,对吧?”

“对啊,怎么了?”隋青柳紧张地问道。

“我那天刚好在善家,和俞院长谈基金会的事情。”

“嗯,我听我老公说了。”

“后来,沙伏嘉带着令郎过去了。”万国侯看似漫不经心,但却没有错过隋青柳的任何一丝细微的表情变化。

“这个我知道。”隋青柳稍微放下心来,“您说的是我儿子得了急性肠胃炎的事情吧?”她笑了起来,“后来,我带我儿子去检查了,就是有点拉肚子,可能是消化系统的问题。现在已经没事了。”

“我要说的不是这个。”万国侯严肃地说,“实际上,我也认为,令郎不是急性肠胃炎。”

隋青柳皱起了眉头,“那班主任怎么会让他回家呢?”

“令郎很可能遭遇了校园霸凌。”万国侯轻声说道,“而他不想让你们知道,他被人欺负了。”

“什么?!”隋青柳立刻坐直了身体,她的眼睛瞪得很大,声音也变尖了,“您怎么知道?”

“我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一点,但是,请你好好想一想。”万国侯不疾不徐地说,“那一天,千枫学院和另外两所高校联合举办联谊活动,令郎因为肚子不舒服而在厕所里出了状况,弄脏了衣服,还弄丢了手机。接着,他刚好遇到了在千枫学院参加活动的沙伏嘉。热心肠的沙伏嘉立刻带他去换了衣服,还送了他新手机。”

“这有什么不对吗?”隋青柳疑惑地问道,“这些事情,并不能说明我儿子被欺负了啊。”

“按照沙伏嘉的描述,当然没有什么不对。但假如事情不是他说的那样呢?”万国侯说,“请你换个角度想一下,假如你是个小男孩,在学校里遇到了不讲道理的同学,但是对方比你高大,比你会打架,还带着一群同样瞎胡闹的小伙伴,他们一哄而上,抢了你的手机,脱了你的衣服,再把你反锁在厕所里……”

“侯爷!”隋青柳听得浑身发冷,惊恐之下,她也顾不得礼节了,“请您不要乱猜!”

“我并不是乱猜。”万国侯轻轻地摸了摸胡子,“实际上,当时我就感觉到沙伏嘉说话很不自然,所以,我立刻派人去调查了一下……”

他看到隋青柳的身体在微微地颤抖,便停了下来。

“您调查到什么了?”隋青柳紧张地问道。

“令郎当天确实闹肚子了,但他并没有呕吐;因此,手机不是在他呕吐的时候弄丢的。另外,有人看到,在令郎进入厕所以后,有一个高个子的男孩,带领着几个同学进入了男厕。后面发生了什么,没有其他人知道。总之,这群人在里面待了大约十五分钟的时间。然后,他们临走的时候,把‘打扫中’的牌子放到了男厕的门口。”

隋青柳的脸颊上出现了愤怒的红晕。万国侯接着说:“没过多久,沙伏嘉就去上厕所了。后来,他拜托他的一个同学向令郎的班主任请了假。后面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这帮人到底要干什么?我儿子性格很好的,绝对不会去招惹别人!”隋青柳愤愤不平地说。

万国侯在心里冷笑,但他的脸色却很平静。“隋医生,请不要责怪令郎。我认为,很可能是令郎央求沙伏嘉替他保密的,包括说他得了急性肠胃炎,弄脏了衣服。”

“为什么?”

“因为他不想被俞院长责骂。”万国侯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令隋青柳窘迫得连眼白都要羞红了。

“我老公确实要求严格了一些。”她解释道,“但他是很爱孩子的。”

“我相信。”

“我真没想到,俞以渐会在这件事上,瞒着我和我老公。”隋青柳的眼眶泛红,不知是生气,还是伤心。

“大概他是觉得这件事太丢脸了,想自己解决吧。”万国侯说道。

“唉。”隋青柳那又心酸又心疼的样子,像是一只护着小鸡的老母鸡,这让万国侯很想笑。

“但我还是要提醒你一下。”万国侯说道,“沙伏嘉毕竟是大学生,家庭背景也有些特殊,他的各种为人处世的习惯,未必能对令郎产生好的影响。”

隋青柳揣摩着这句话,好一会儿之后,她才说道:“侯爷,您可能不明白。俞以渐已经初一了,开始叛逆了,有些事情,他不愿意跟我说。他能交一个哥哥一样的朋友,说不定是好事。”

“但愿如此。”

隋青柳感激地看着万国侯,“侯爷,您这样细心,又有恩于我们家,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才好了。”

“都是小事,无足挂齿。”万国侯摆摆手,“你太见外了。”

隋青柳认真地说:“不管您信不信,我这十年,大部分时候都很不快乐。”

万国侯点点头,表示理解。

“遇见您之后,虽然也发生了一些事情……请原谅我不能说是什么。总之,还是有一些好事发生的,而我相信,这是您带给我和我家的好运。”隋青柳郑重其事地说。

“那真是我的荣幸。”万国侯那张苍白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无法形容的神秘的微笑。

第一百七十二章 风停雨住

在皇冠的地下停车场里,高靳正带着游津兰和高襄绮走向电梯。三人有说有笑,游津兰忽然指着一辆宝石蓝的轿车问道:“这车的外形好奇怪,是什么车啊?”

高靳端详了一下,“哦,这是保时捷的Panamera-Turbo,好像是2014款的。”

“我觉得它的屁股怪怪的。”高襄绮笑嘻嘻地说。

“襄襄,女孩子家不要总是把屁股挂在嘴边上。”高靳无奈地说。

“屁股,屁股,屁股,高靳你这个大屁股!”高襄绮嚣张地连说了好几次“屁股”,这让高靳哭笑不得。

“你淑女一点不行吗?”

“我都穿裙子了,还不淑女啊?要不是为了见你的侯爷,我才不给这个面子呢。”高襄绮挽着游津兰,“兰姐,你评评理,我真的不淑女吗?”

游津兰不愿在这对父女之间当裁判,便笑着说:“你穿裙子很漂亮的呀,你爸跟你开玩笑呢。”她朝Panamera的方向点了一下头,“不过,这辆车真的是设计得有点奇怪呢。”

话音刚落,Panamera的车门打开了,走下来一家三口,是俞镜泊和隋青柳,以及俞以渐。

游津兰一愣,“隋医生?”

隋青柳看到他们,便笑着招手。

“高总,你们好快呀。”俞镜泊快步走上前,跟高靳握手。他亲热地说,“我每次都以为我是最早的,结果总有人动作比我快!”

高靳笑着说:“小俞,你怎么想起开这辆车了?都好久没见你开过了,我还以为你处理掉了呢。”

俞镜泊有点尴尬,“我的新车被我老婆剐了一下。”

隋青柳瞪了他一眼,显然是不满他将自己开车闹出的“小事故”说给别人听。

高靳略感诧异,俞镜泊有好几辆车,即使不能开阿斯顿马丁,也有别的车可以开,而他今晚却选择了这辆他平时不怎么喜欢的Panamera。但高靳毕竟圆滑,眼珠一转就换了话题,“小俞,你最近是不是瘦了点啊,穿这身很精神呢。”

俞镜泊穿着一件象牙白的西装上衣,配黑色西裤。在他的上衣领子上,别着一枚玫瑰花图案的胸针。

显然,他这套搭配是参考了大名鼎鼎的007。

俞镜泊矜持地一笑,“是稍微瘦了一点。”他看着一身深海军蓝西装的高靳,“还是高总的身材好,穿西装特别有范儿。”

高靳哈哈大笑,“哪里。我得减肥了,以前的裤子穿起来有点紧了。”

游津兰和高襄绮则已经拉着隋青柳,叽叽喳喳地聊了起来。

“走吧,我们坐电梯上去,不知道今天侯爷又要拿什么给我们开眼界呢。”高靳说着,一挥手,一行人便走进了电梯。

进入皇冠后,游津兰眼尖地看见了正在门口与其他宾客交谈的月漱落,后者那一身灿烂华美的旗袍几乎要闪瞎了她的眼睛。她轻轻拉了一下隋青柳,“隋医生,你看她的裙子。”

那是一种泛着红紫光泽的布料,有点像是郎窑红,但又带着茜草的娇艳和绛紫的深沉。更奇妙的是,在这件难以描述的裙子上,还装饰着许多金色的叶片和枝条——主人一走动,华丽的金光便会无拘无束地流淌开来。

“那些叶子不会是纯金的吧?”游津兰忍不住问道。

“很可能是。”隋青柳小声说,“侯爷对他的情妇肯定是很大方的。”

这时,正门口的仆人忽然迅速分向两边,只见万国侯朝他们走了过来。

万国侯穿着黑色的枪驳领燕尾服,领边镶着黑色的缎子,其线条流畅简洁,犹如刀裁,而白色的马甲则伏贴地包裹着他那挺拔的身躯。在他的脖子上,系着一个精致绝伦的白色领结;他的裤子两侧镶着两条黑色的缎带,材质和燕尾服的一样;在修长的裤口下,是黑色的漆皮皮鞋;一条精心折叠的雪白的口袋巾是他这一身华服上唯一的装饰。

他的装束乍一看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即使是最吹毛求疵的花花公子,也不得不承认,他实在是一个装扮得无懈可击的绅士。

绅士站定后,露出了完美的微笑,“西班牙有句俗语,Mi-casa,su-casa。我家就是你家,欢迎各位。”

“侯爷,您穿得好像英剧里的人啊。”俞镜泊自作聪明地开着玩笑。

“侯爷本来就是英国人嘛。”高靳说,“自从认识了侯爷,我的穿衣品味直线上升了。”

一群人大笑,万国侯做了个手势,“请。”

穿过主楼,眼前豁然开朗。虽然已是下午五点半,但天色却变得越来越明亮了。

高靳惊奇地看了一眼天色,“侯爷,我们来的路上明明在下雨,您这里的地面却是干的,而且眼看就要出太阳了啊。”

“大概是为了帮侯爷助兴吧,太阳都舍不得走了。”俞镜泊肉麻地拍着万国侯的马屁。

万国侯淡淡地笑了一下,“其实只是个人工的小把戏而已。”

这时,一阵清脆的笑声传来,在草坪的一侧,有两个人正在荡秋千。

“这是最近才完工的,俞院长,不知道令郎对这个小玩意儿有没有兴趣呢?”说着,他将众人带到了秋千的前面。

这座秋千远看平淡无奇,近看却大有玄机。

秋千架上有两个座位,南泽姣和谢狂心正玩得开心。随着他们的摇荡,忽远忽近的秋千随意地飞舞着。在他们的脚下,是一个雕刻成了水仙形状的水池。每当他们荡到远处时,秋千的顶部便会有一层水帘倾泻而下,水落入池中,再通过四根支柱里的吸管回到秋千顶部。而当他们回到近处时,水帘又消失不见了。

所以,两个人玩了好一阵,身上却没有沾上一点水。

俞以渐看得跃跃欲试,万国侯便叫道:“狂心,你先下来。”

“这个秋千设计得很有意思啊。”高靳说道,“不知道是用什么原理来实现的呢?”

“他们装了几个3D跟踪摄像头,这些摄像头实时监控着秋千的运动轨迹,同时控制着水管的电磁阀。这样一来,只要秋千回落向正下方,电磁阀便会关闭,水帘也就关闭了。”万国侯看着秋千,“是不是觉得,原理说出来,就不好玩了?”

“那怎么会?哈哈。侯爷真幽默。”俞镜泊慌忙解释道。

这时,南泽雨和陶白荷从秋千的另一侧走了过来。他们向俞镜泊和高靳两家人分别打了个招呼,陶白荷的心情很好,“侯爷,冲着这个秋千,我以后也得常来了,姣姣玩得都不肯下来了。”

万国侯微微一笑,“欢迎。”

“沙部长还没有到吗?”南泽雨看了一眼手表。

“刚到,月总管在陪他们。”

“那我们也过去吧。”俞镜泊敏感地意识到南泽雨想要见沙梦说,便急急忙忙地抢着说。

“月总管会带他们过来的。”万国侯平静地说道。他的态度,像是根本不在意这位高官的头衔。

“对了,侯爷,您刚才说,是用人工的方式,让雨停下来的,我能不能问问,您是怎么做到的?”高靳见万国侯对沙梦说并不十分热络,便主动岔开了话题。

“其实很简单。”万国侯说道,“当大气中的水分子凝结后,便可能形成降雨。而我手下做的,不过是放炮。”

“放炮?”高靳惊奇地喊道,“是我想的那种大炮吗?”

“大概是的。”万国侯漫不经心地说,“他们是汇报了具体的放炮数量的,可惜我不记得了。总之,他们要做的就是让大气中的碘化银过量,这样,小水滴们就会忙着争抢水汽,不能形成大的水滴了,也就没法下雨了。”

“我这才知道,传说当中,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不是个夸张的比喻,是真事。”南泽雨开玩笑地说,“侯爷为了让各位玩得尽兴,竟然祭出了大炮。”

众人大笑起来,这时,沙梦说和沙夫人在月漱落的陪伴下出现了。

俞以渐看到沙伏嘉,顿时眼睛一亮,同时忍不住悄悄挥舞了一下手。但沙伏嘉并没有注意到秋千上的小胖子,他在沙梦说面前还是很收敛的,并尽力表现出一副规规矩矩的样子来。

沙梦说和沙夫人恰好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他圆头圆脸,乍一看像个弥勒佛,身材虽然并不矮小,但却有着明显的肚腩。他眉粗眼小,鼻头浑圆,笑起来十分和气,完全没有高官的架子。

而沙夫人则枯瘦如柴,纵然她穿着一身鲜艳的珊瑚色礼服,也掩盖不住脸上的皱纹和脖子上的青筋。她的面相看上去非常刻薄,那两片薄薄的嘴唇像是时刻准备着往外吐露恶毒的话语。

“沙部长,沙夫人,沙公子。”万国侯一一打过招呼,他对待沙梦说一家的态度并没有比对待其他人热忱几分。“诸位都是相识的,我也就不多说废话了。”他微笑着从路过的侍应生手里接过一杯酒,“希望诸位能度过一个愉快的夜晚。”

众人交谈了一阵后,高靳的手机响了起来。他面带歉意地走到一边,掏出了手机。

“喂。”

“老大,是我,伍晨。”

高靳听到这个名字,不觉脸色一变,立刻走远了好几步。见没有人注意到他,他才接着说:“你打错了。”

“老大,你听不出我的声音了吗?这才不到五年,你就不记得我了啊。”电话那头,伍晨的声音似乎十分委屈。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高靳冷冷地说。

“老大,等等。”伍晨听出了高靳要挂断电话的意图,便急急忙忙地说,“我好不容易才弄到你的电话号码,‘松之里’实在碰不到你!”

听对方提到‘松之里’,高靳的脸色变得阴沉了了起来。他朝着花廊的方向走去,“你去‘松之里’干什么?”

“老大。”伍晨讨好地笑着说,“我本来想见你的啊,没成想去了三次都没碰到你,也是我背运。”

“哦。”高靳故意说道,“伍晨……这个名字好像有点熟。“

“老大,你别开玩笑了好吗?阴阳关里,谁不知道高执和伍晨的大名?提起这两个名字,就连干事们都要抖两抖。”

高靳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万国侯和簇拥在他身边的人,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他抓紧了手机,“哦,我想起来了。”

“呵呵,老大。”

“你不是在韩城吗?来魔都干什么?”高靳没好气地说。

“我来找你啊。”伍晨带着哭腔说,“老大,你是不知道,现在条子们可难对付了,我以前合作的人不是被调走了,就是被撤职了,新来的有新来的关系,不吃我那套了……”

高靳打断了他,“你别说这些车轱辘话了,直说吧,你想干嘛?”

“呃,嘿嘿,老大,是这样的。”伍晨干笑了半天,“我带着几个弟兄一起过来的,我们知道老大是最讲义气的,特别是我们在阴阳关一起过了七年多……”

“你会什么?”高靳再度打断了他。

“啊?”伍晨显然是没想到对方会问这种问题,他愣了一会儿,才支支吾吾地说,“老大,你是了解我的啊,我这个人最讲哥们情谊了,平时有一根烟都要先拿去孝敬你的。”

“那就是说,你什么也不会做?”高靳笑了起来,“你也说了,我们四年多没见了。你知道吗,这四年多,世界变得不一样了。现在,我身边的人,要么会说一口漂亮的日语,要么就是拳脚厉害,最不济的也很会打听消息。这些本事,你有吗?”

不等伍晨反应过来,他又接着说:“还有,我现在的名字是高靳,高执已经死了,别瞎套近乎。”

伍晨嗫嚅着说:“老大,我带来的人里,有一个锁匠,偷车和溜门撬锁都挺厉害的……”

高靳头疼地叹了一口气,“伍晨啊,看在你我以前认识的份上,我就跟你再说两句吧。我早就金盆洗手了,你也别老想着那些下三滥的事情了,好吧?好了,我要去忙了,以后,不要再打这个号码了,‘松之里’你也不要再去了。我不安排人抓你,你也别来烦我,懂吗?”

说完,高靳立刻挂断了电话。

第一百七十三章 郎心如刀

大约半小时后,一阵清脆的铃铛声响了起来。

庭院里的宾客好奇地寻找起了铃铛的所在。在庭院正中的空地上,有一棵高大得惊人的圣诞树,无数金色的小星星正在树上闪耀着光芒。这些小星星都是由晶莹剔透的水晶制成的,它们灿若星辰,照耀得树叶似乎隐形了一般。而在水晶星星之间的空隙里,还装点着数百个由红蓝宝石、碎钻以及珍珠制成的雪人、天使、知更鸟等。

此外,庭院里的那些天气瓶上也都缠绕着金色的串灯。灯光同时亮起,流光溢彩,将皇冠装扮成了一个梦幻的童话世界。

宾客们还没有找到铃铛,就见高空中忽然出现了五架涂成了红白双色的飞机。这些打扮得像是圣诞老人的飞机上下飞舞,像是要为平安夜助兴喝彩。

接着,不少人惊呼了起来,因为这些飞机在天空中喷绘出了一行白色的整齐的字:Merry-Christmas-Eve!

在蓝色天幕的映衬下,晶莹的白字显得格外清晰优雅。高靳等人对视了一眼,这才明白万国侯为何要安排人进行人工消雨。

宾客们鼓起了掌。月漱落惊奇地看了一眼万国侯,因为这些喷字飞机的安排,她事先并不知道。“但是,侯爷为何要绕开我,做出这样的设计呢?”

正当她思索的时候,掌声变得更加响亮了,月漱落瞠目结舌地看着天空中浮现出了第二行字。

“Happy-birthday!”在这行字的末尾,有一个月牙的图案。

万国侯走到她的身边,温柔地说:“生日快乐。”

月漱落愣了足有五秒钟才反应过来,今天是她的生日。她的眼眶忽然有些发热,因为她已经很多年没有庆祝过生日了。

她仰起脸,看着面前这个微笑着的男人。这张英俊的脸孔令她感到熟悉又陌生,她虽然与这个男人晨昏相守,日日得见,但却不了解他。尽管曾经有过深冬的拥抱,曾经有过海边的热吻,曾经有过地宫的患难,曾经有过万圣节的欢愉,但她仍然不能走进万国侯的心。而她自己的心,却在不知不觉中,悄然沦陷。

“谢谢。”月漱落怔怔地说道,“真的。”

万国侯轻轻地拍了她一下,“不拆礼物吗?”

月漱落惊讶地顺着万国侯的视线看去,看到了圣诞树前的一片空地。她转头看着万国侯,后者微笑着点了点头。

月漱落缓缓地走向圣诞树,宾客们则自发地为她让出了一条通道。

当她走到距离圣诞树还有三四米远的地方时,一阵轰隆隆的震动忽然响起,她下意识地后退了几步。

只见地面上滑开了两扇门,露出了一个十几平方米的洞口,接着,一个自动升降台慢慢升了起来,填平了洞口。升降台上停着一辆车,车上盖着一块金色的丝绸,将车遮挡得严严实实。

“嗬。万国侯在平安夜给他的情妇送的生日礼物是一辆车。”有人在窃窃私语。

月漱落上前用力一扯,丝绸落地,一辆黑色Lykan-Hypersport露了出来。

“哇!”许多靠得比较近的男士叫了起来。

“这辆车很厉害吗?”陶白荷有些不服气地问道,“看起来像是男人开的,颜色又深,线条也硬邦邦的。”

南泽雨苦笑了一下,“懂车的人大概都知道,这车,全球一共只有七辆。”

“然后呢?”陶白荷追问道。

“这辆车的百公里加速时间是2.8秒。”俞镜泊看了一眼陶白荷,“南夫人,这辆车的极速可以达到每小时395公里,算很不错的了。”

“我要是没记错的话,它的发动机是保时捷提供的,公司好像是迪拜的吧。”高靳说道,“售价嘛,不知道侯爷是在国内买的,还是从国外带过来的。要是在国内直接买,加上关税,估计要接近7000万了。”

这下,连游津兰都忍不住惊呼了一声,“好贵的车啊。”

“嗯,这辆车的特点就是贵,别的没什么。”高靳说道。

南泽雨不以为然地瞟了他一眼,“你们没看到吗?这辆车的所有车灯都镶嵌了宝石。据说每一盏灯里大约有两百多颗吧。另外,车的内饰基本都是钛合金和碳纤维材质的,椅子上的缝线都是纯金的呢。”

游津兰想起了月漱落的旗袍,忽然觉得心里有点酸。“侯爷真阔气啊。”

“游小姐,你是不是在抱怨高总呢?”俞镜泊开了个玩笑。

游津兰心里一慌,她本能地看了一眼高靳,却见后者正若有所思地看着她,那眼神令她惊恐。她忽然想起了死去的女儿,便连忙解释道:“没有,我就是随口一说。高总对我也很大方的。”

“高总。”俞镜泊促狭地一笑,“是不是该送一辆车了?”

游津兰吓得连连摆手,“我不会开车,俞院长,不要拿我寻开心啊。”

高靳搂住了她的肩膀,“兰兰,小俞是逗你的,你不要当真。”

此刻,天色已深,在圣诞树的灯光的辉映下,这辆车显得尤为奢华。月漱落心里大感疑惑:万国侯是怎么知道她喜欢车的,而且是喜欢这种充满未来科技感的硬线条跑车?她从来没有在任何场合讲过类似的话题,难道万国侯会读心术?

她还在胡思乱想时,一架无人机飞到了她的头顶上。在众人的欢笑声中,月漱落从无人机上取下了一个小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正是车钥匙。

月漱落走到车子的左边,打开了车门。

在驾驶座上,端端正正地放着一个金字塔,高度大约和人的半身差不多。一望可知,金字塔是由若干个各自独立的盒子拼在一起组成的。最底端的盒子,月漱落认出是香水;中层是琳琅满目的化妆品和护肤品的盒子;而上层,则是珠宝盒子。

她小心翼翼地将这个金字塔抱了出来,放在了引擎盖上。

“哇。”这次,尖叫的是女人们。

在这座金字塔的最上方,是一个没有品牌标志的盒子。

月漱落好奇地取下了这个盒子,打开一看,她顿时抿嘴笑了。

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把精巧的大马士革刀。

月漱落将刀拿了出来,刀刃上的美丽花纹看起来就像是被风吹拂过的海面。刀柄上刻有几行极小的字,她靠近一看,是两句中文。

“轻用其芒,动即有伤,是为凶器;

深藏若拙,临机取决,是为利器。”

月漱落心中一动,她之前并未读过这几句诗文,但显然万国侯不会命人随便刻几句话在上面。

她拿着刀,看着这个金字塔,忍不住微微一笑:这真是个奇妙的生日礼物。

这时,叮叮当当的铃铛声又响了起来,万国侯举起了他的杯子,“感谢诸位的光临,愿诸位平安夜快乐!”他的声音在庭院的各处回响,犹如他在每个宾客的身边。

月漱落招手叫来了几名仆人,并命令他们将车子和其余的东西都收好,然后,她手握着匕首,巧笑嫣然地回到了万国侯的身边。“侯爷,您真懂我。”

“我的女人,我不懂,谁懂?”万国侯的话引发了一阵会心的笑声。

“侯爷,我先失陪一下。”

万国侯知道她是要去放下刀,便点了点头,“别让我等太久。”他看月漱落脸色微红,便想逗她一下。

他拉着月漱落走到一边,“你真不该那么快就离开车子的。”

“为什么?”

“你该看看后备箱,里面都是包,包里还有惊喜。”万国侯似乎有些不满,“但你却急急忙忙地关上了车门。”

月漱落略有些尴尬,“我都忘了今天是我的生日了。说实话,您这样安排,让我有点心慌。”

万国侯深深地看着她,“但我就是喜欢看你心慌。”

月漱落一言不发地鞠了一躬,然后转身离开了人群。她握着冰冷的匕首,只觉得心跳得厉害,她不得不强迫自己深吸了好几口气,才镇定了一些。

她原本想走到空楼去换一双跳舞用的鞋子,顺便把刀收好——在万国侯的特许下,月漱落已经搬到空楼的一楼去住了。但她又想到,等晚上客人们都走了以后,K1、Z2他们肯定要看这把刀。思前想后,月漱落决定先去皇冠的书房,把刀放在那儿,再去空楼换鞋。

当月漱落走到皇冠一楼楼梯的时候,一个人叫住了她。

“对不起,麻烦你了。”

月漱落转过身去,看到了一个中年男人。虽然他穿着整洁的制服,但他的样子却让月漱落感到有些不安。因为,这个男人的眉头上有一道显眼的疤痕,很像是刀伤造成的。

月漱落迅速回忆了一下。为了平安夜的宴会,皇冠从“Your-Table”借了几十个员工帮忙。虽然她看过所有员工的名单和照片,但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眼前这张脸孔。

她瞄了一眼男人的胸牌,“你是Your-Table的?”

“嗯。”

月漱落皱起了眉头,她不太喜欢这个男人,但又不能确保自己的记忆没有出错。想到这里,她带着客气而又疏离的微笑问道:“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

中年男人咧嘴一笑,“我在楼梯拐角看到一个人昏倒了,看他的衣服像是你们的工作人员。我也不好打120之类的。”

中年男人的话虽然有些奇怪,但月漱落还是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她感激地笑了一下,“多谢你的提醒,我马上去看看。在哪边的楼梯?”

“我也说不好,你们这里太大了,请跟我来。”

当月漱落跟随着中年男人来到二楼楼梯的拐角处时,她一眼就看见了不远处停着的一辆推车。在推车的旁边,有个人靠着墙,垂着头坐在地上。月漱落很纳闷,她搞不懂为什么这人会推着餐车来到二楼,明明此刻客人们都在庭院里。

“先生……”月漱落刚开口说话,后脑勺就被狠狠地敲了一下,她诧异地转过身去,接着就摇晃了一下,摔倒在了地上,昏了过去。

“起来,快。”中年男人立刻朝坐在地上的人喊道,“小保,抓紧时间。”

小保忽地一下弹了起来,他手脚麻利地帮助华昌——也就是中年男人,将月漱落绑到了推车的下层,然后又往月漱落嘴里塞了一大团餐巾,确保她醒来也没法说话。

接着,小保从腰里抽出事先绑好的餐桌布,盖在了餐车上。这块布很大,完全将餐车给覆盖住了。

两人正在忙碌时,一个年轻女孩好奇地问道:“你们在干嘛?”

这个声音几乎要把华昌和小保吓得魂飞魄散了。华昌下意识地转过头去,看到了一个穿着樱粉色纱裙的少女,他眉头一皱,接着立刻挤出了一个笑容,“小妹妹,你能不能帮我们一个忙?”

少女是高襄绮,她原本是要去洗手间的,因为一楼的有很多人在用,没想到却遇到了华昌。

“你们遇到麻烦了吗?”

“是的。”华昌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我们两个人想把餐车给推出去,但是好像推不动了。”

“餐车有轮子的吧,是不是轮子坏了?”高襄绮热心地建议道。

“我不是很懂。”华昌故意傻笑着说,“我是第一次到这边工作,这车子好像很复杂。”

“餐车能有什么复杂的?”高襄绮噗嗤一笑。

“我也奇怪啊。”华昌用手扶着餐车,“你能不能帮我看看轮子?我得扶着车,怕它乱跑。”

高襄绮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但还是弯下腰去检查餐车的轮子了。就在她弯腰的一刹那,华昌毫不犹豫地将手肘打在了她的脑袋上。高襄绮连叫都没来得及叫,就瘫软在了地上。

“现在,我们得准备两辆餐车了。”华昌说道。

“真烦人。”小保叹了一口气,“不是啊,昌哥,咱们干嘛多绑一个啊?”他像是感冒了,说话听起来瓮声瓮气的。

“你看她的衣服,肯定也是有钱人的小孩,能多要一份钱,干嘛不要?”华昌板起了脸,“你他妈别叽歪,赶紧去厨房再偷个餐车出来!”

小保没吭声,扭头去厨房了。

几分钟后,两个穿着“Your-Table”制服的男人各推着一辆用餐桌布盖着的餐车,走出了皇冠的主楼。

庭院内,衣香鬓影,欢声笑语,并没有人注意到这两个家伙。

他们将餐车推到了皇冠的侧门,那里停着一辆小货车。司机看到两人后,立刻下车打开了后车厢,然后从车厢里拿出了一块木板,搭在了车厢的边沿。两人将餐车推上了小货车,并收好了木板。接着,他们跟司机说了几句话,便关上了后车厢的门。

司机开心地坐进驾驶室,发动了货车,驶向了茫茫的夜色之中。

第一百七十四章 独舞之夜

天空中飘浮着一层奇妙的云雾,没有月亮,也看不见几颗星星,显得寒冷而阴暗。

而皇冠大厅里却暖意融融。宾客们陆续回到了大厅内,乐队正演奏着优美的华尔兹舞曲,巨大的水晶吊灯散发出七彩夺目的光芒。皇冠内到处都是名贵的鲜花装饰,空气中飘散着柔和而淡雅的香气。大部分宾客已经在休息室内换上了专用的舞鞋,舞会马上就要开始了。

万国侯正在倾听沙梦说和南泽雨谈论国际时政,他们对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于近期签署的一项命令十分感兴趣。这项命令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俄罗斯将对从乌克兰进口的商品征收统一关税,以往的优惠政策全部取消了。

“不仅如此,前几天,俄罗斯国家杜马还通过了一项普京提交的议案,从2016年起,将暂停与乌克兰之间的自由贸易区协定的效力。”南泽雨说。显然,沙梦说对他的欣赏令他十分高兴。

“很明显,俄罗斯是进一步收紧了对乌克兰的反制裁措施。”沙梦说得出了结论。

“是的,俄罗斯暂停执行在独联体框架内同乌克兰达成的自由贸易区协议,将给乌克兰带来难以想象的打击。”南泽雨笑着说。

万国侯并未参与这一话题,倒不是因为他对这件事不感兴趣,而是舞会即将开始,他却迟迟没有看到月漱落。按照礼仪,他要和月漱落领舞,接着由沙部长夫妇共舞,然后他们四人再交换舞伴。只有在这一仪式结束后,宾客们才能自由邀舞。眼看就要到七点了,万国侯冲不远处的K1瞄了几眼,时刻留意着场内宾客的后者立即会意地走了过来。

“侯爷,有点事。”K1恭恭敬敬地说道。

万国侯朝沙梦说和南泽雨等人点了一下头,“暂时失陪。”他跟着K1走到了一边,“月总管呢?”

“没见到呢,我以为您安排她做别的事情去了。”

万国侯的眼皮跳了一下,他有种不好的预感,“你去找C4,让他看一下监控。假如找不到月总管,立刻跟我汇报。”

“是。”

万国侯回到众人身边,脸上带着谦和的微笑,“南厅长,我要麻烦你一件事。”

“请讲。”

“我需要借您的夫人一用。”万国侯的措辞十分客气,但眼神中却有种意味深长的不容推辞,“开场舞,我需要一位出色的舞伴。而我曾听说,南夫人的舞跳得不错。”

陶白荷惊愕地看着他,“月总管呢?”

“我非常希望能有这个荣幸和南夫人领舞。”万国侯避而不答,只是微笑着欠了一下身子。

南泽雨思索了几秒后,爽快地说:“感谢侯爷的信任,将领舞的重任交给了我们。”他看向陶白荷,“白荷,你可以的吧?”

陶白荷最喜欢出风头,加上她本来就喜欢跳舞,早已喜不自禁,只是为了不让人看出来,才勉强地装出一副矜持和为难的样子。此刻,听到不爱跳舞的丈夫这么说,她立即就笑了起来,“小事一桩。”

万国侯再度欠身,表示感谢,然后,他伸出了一只手,“请。”

两人走到了舞池的中央,相互行礼后,开始了舞蹈。

南泽雨远远地看着,心里升起了一种奇妙的感觉:那并不是吃醋,更不是嫉妒,而是接近于一种解脱。他无法解释这种感受,但他心里清楚,他是为何与陶白荷结合的。假如真的让他自由选择,或许,他会选择月漱落那样的女人做伴侣。想到这里,他忽然心里一惊,“我在想什么啊?”他有点狼狈,仿佛是自己已经出轨了一般。

南泽雨东张西望了一会儿,但并没有找到月漱落,他有点奇怪,“这个女人一向鞍前马后地为万国侯服务,怎么会在这样重要的舞会上玩起了失踪?莫非是对万国侯的生日礼物不满意,所以使起了小性子?”但南泽雨马上就否认了自己的猜测。显然,月漱落不是那样的女人,否则,万国侯大概也不会看上她了。

南泽雨的表情引起了高靳的注意,“南厅长?”

“嗯?”

高靳一指舞池中央,“我们要不要过去看?”

南泽雨摇了摇头,“我不怎么会跳舞。”他瞟了一眼正和谢狂心聊得开心的南泽姣,又看了看正跟沙伏嘉窃窃私语的俞以渐,忽然问道,“你女儿呢?”

高靳一怔,“她好像是去洗手间了。”

“我是有点奇怪,月总管好一阵没出现了,巧的是,也没看到你女儿。”南泽雨看了一眼手表,“是不是月总管陪着你女儿呢?”

高靳有点不安,但他不愿让南泽雨看出他的焦虑,便笑了一下,“有可能,我一会儿让兰兰去看一下。”

说完,他凑到了游津兰的身边,“兰兰,你知道襄襄去哪儿了吗?”

“她去洗手间了,我本来要陪她的,她偏不让。”游津兰答道,“我看她是真不想让我陪着,就没有勉强。”

高靳拿出了手机,想打个电话问问,但游津兰却说:“不用打了。她手机在我这儿,她没有拿手包。”

高靳想了想,“这样,兰兰,麻烦你一下,你去找找她好吗?”他收起手机,用尽量温和的口吻说,“她身体不好,说不定是有点难受了,又怕影响别人的兴致。你也知道,这孩子很懂事的。”

游津兰点点头,离开了人群。

此时,恰好一曲结束,万国侯和沙梦说交换了舞伴。

K1从楼梯上急匆匆地走了下来,他不愿让宾客察觉到他的紧张,于是只得站在墙边,假装着玩起了手机,但他的视线却扫过整个大厅,同时陷入了沉思。“月漱落和高襄绮都不见了,如果不是‘不仁社’的人做的,那么,敢同时抓走侯爷的女人,以及高靳的女儿的人,会是谁呢?如果是高靳的仇人,那么为何要抓走月漱落?如果是侯爷的敌人,那就不该对高襄绮下手……”

K1想得头晕脑胀,偏偏这首舞曲特别长,他不得不耐着性子等待万国侯和沙夫人跳完。

他将目光投向了舞池中央。万国侯身姿挺拔,沙夫人神情愉悦,两人的手臂都很修长,尤其适合旋转。每当沙夫人在万国侯的引领下转身,她那华丽的裙裾便会骄傲地绽放成一朵盛开的玫瑰。

万国侯的嘴角噙着淡淡的微笑,仿佛与他共舞的不是年过五旬的沙夫人,而是绝代佳人一般,他那优雅的身姿和潇洒自如的风度让K1深感佩服——万国侯明知月漱落可能出事了,却仍然能保持波澜不惊的镇定。

但K1很快就读到了一种孤寂。万国侯的舞姿虽然从容高雅,但却带着一种难以描摹的孤独,似乎周遭的一切繁华热闹都与他无关。在人生的华丽舞台上,人人都将他当成主角,而他,却只想做个平凡的过客。

K1想起了记忆里那张丑陋而倔强的脸,不觉一声长叹。

好不容易等到万国侯和沙夫人共舞结束,K1便急急忙忙地迎了上去。

“侯爷。”

万国侯做了个手势,示意K1先不要说话。然后,他对沙梦说和沙夫人歉意地一笑,“诸位请自便。”

待到了走廊里,万国侯才问道:“还没有找到人吗?”

“侯爷!”K1的焦灼溢于言表,“二楼有个摄像头被人喷漆了。”

“怎么回事?”万国侯的表情也变得严肃了起来。

“有两个男人脸上带着口罩,把摄像头给喷上油漆了,那个摄像头就废了。C4查看了其他的摄像头,只能看到有两个男人推着餐车走了。我认为,餐车上可能有月总管和高襄绮。”K1说到高襄绮的名字时,忍不住握紧了拳头。

“高襄绮也被抓走了?他们把人带到哪儿了?”

“嗯,带到了侧门,那里有停一辆小货车,但是看不清他们的脸。”

“能看到车牌吗?”

K1垂头丧气地说:“看不到,也是挡住了的。”

万国侯思忖了几秒,“我知道了。”

他的冷静让K1大为惊奇,“侯爷,难道不要检查一下这些参加宴会的客人吗?说不定,敌人就混在里面。”

万国侯淡淡地说:“我心里有数。”

几分钟后,万国侯走到了高靳的身边,“高总,请随我来。”见高靳有些迟疑,他便对一旁的仆人说,“一会儿,游小姐回来后,请她来二楼书房找我们。”

“是。”

俞镜泊注意到了万国侯和高靳的神情,他眼珠一转,问道:“咦,侯爷,月总管在哪儿?我想跟她聊一下刚才那辆车。”

万国侯微笑了一下,“谈车的话,我可以代劳。”

“月总管是不是不舒服了?”隋青柳也听到了丈夫的话,关心地问道。

“我暂时不清楚。”万国侯答道。

“怎么了,侯爷?你们一群人聊什么呢?”陶白荷刚和一位官员跳完舞,带着夸张的喘息,“柳柳,来跳舞呀。”

隋青柳摇摇头,“我不怎么会跳。”

万国侯见人越聚越多,再想和高靳私谈已不现实,于是只得说道:“有没有想去书房透透气的?喜欢跳舞的当然可以留下。”

“侯爷,我跟您去。”隋青柳生怕被陶白荷拽去跳舞,便赶紧说道。她看了一眼俞以渐,后者正跟沙伏嘉聊得眉飞色舞。

“我也去。”南泽雨说道,他对跳舞并没有兴趣,正想逃离一会儿。“音乐虽然好听,听久了也有点头疼。”

“你们都去,那我也要去。”陶白荷笑嘻嘻地说,“侯爷,书房里有什么好吃的吗?”

万国侯淡淡地说:“书房不是吃东西的地方。不过,诸位肯赏光,我一定会好好安排的。”他招手叫来一名仆人,吩咐了几句,然后看向这群人,“请。”

万国侯带着一群人来到了二楼的书房,刚进门就有仆人端上了酒水和糕点,但万国侯和高靳显然都没有什么食欲。

高靳迟迟见不到游津兰和高襄绮,已经十分焦躁了。他看向万国侯,“侯爷,您这里有监控吗?”

“当然。实际上,请你到书房来,就是为了让你看监控。”万国侯答道。看着一脸惊讶的高靳,他走到办公桌后面,按下了一个按钮。墙面上立刻滑开了一个区域,露出了一块大屏幕。

接着,万国侯又按了另一个按钮,屏幕上出现了监控的画面。摄像头的拍摄效果很好,几乎可以看清墙壁上油画的纹路。

“侯爷,这是什么?”陶白荷诧异地问道,“是给我们的惊喜吗?”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稍安勿躁。”

接着,一个鬼鬼祟祟的男人出现在了镜头里,他的脸上戴着口罩,头也低得有些厉害,根本看不清他的样子。他穿着“Your-Table”的制服,但那衣服似乎稍微小了一点儿,绷得他的肩膀和手臂都像是被固定住了一般,这使得他行动起来多少有点不方便。

他朝着后方招手,另一个同样戴着口罩的男人走了过来。那人的打扮和他一样,只是稍微瘦削一些。接着,瘦削男踩着他的肩膀,爬上了高处。瘦削男用一罐喷漆对着摄像头喷了一阵,摄像头就陷入了一片漆黑。

高靳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他刚要说话,就看到画面一转,切换到了另一个摄像头。

画面里还是那两个男人,他们背对着摄像头,各自推着一辆餐车,快速地往侧门走去。餐车显然是有一定重量的,两人推得并不轻松。

“侯爷,这两个人是谁?他们到底要干嘛?”高靳看到这里,再也忍不住了。

就在这时,有人敲门。游津兰慌慌张张地冲了进来,“高总,襄襄不见了,洗手间里找不到她,我问过服务生了,也没有人看到她。而且……”她看到一屋子的客人,稍微迟疑了一下,“而且,侯爷送给月总管的那把刀,掉在了另一边走廊的拐角。”

众人哗然,万国侯却问道:“只有一把刀吗?”

第一百七十五章 胆大包天

游津兰面露担忧之色,“我只看到一把刀,别的没发现什么。”

高靳这时又忍不住问道:“侯爷,您府上这么多保镖,难道就没有人发现这两个鬼鬼祟祟的家伙吗?”

“今晚有二百七十六位宾客,皇冠本身也有一百多个工作人员,加上我们从‘Your-Table’借的员工,所以,皇冠的总人数达到了五百。”万国侯平静地说,“所有的安保设施,本质上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我没有料到会有人敢如此胆大包天地混进来,这的确是我的疏忽。所以,我恳请高总让我来主导这件事,寻找高襄绮和月总管的下落,追查幕后真凶。”

他神色镇定,言辞恳切,高靳一时间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俞镜泊轻轻地“咳”了一下,“侯爷,我有句话,可以说吗?”

“请讲。”

“皇冠这么大,一个摄像头被喷漆了,并不代表这个摄像头后面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啊。我们从镜头里看不出餐车上装的是什么,万一月总管和高小姐还在侯爷府上呢?毕竟,现在我们都是在猜测。”

万国侯正要说话,“叩叩叩”,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进来。”

进来的人是K1,他的脸色阴沉得有些吓人,这让宾客们更加紧张了。

“侯爷。”他看了看其他人,迟疑了一下,没有再往下说。

“说吧。”万国侯看穿了他的顾虑,“这里有公安厅长,有高小姐的父亲,都不是外人。”

“我们发现了一具尸体。”

“啊!”游津兰一声惊呼,她立刻捂住了嘴,惊恐地看着K1。高靳向前跨了一步,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焰了。

“是个男人。”K1的话让高靳松了一口气。“我们拍了照片,侯爷。”K1小心翼翼地说,“等舞会结束,我们再报警?”

万国侯点点头,“把照片给我看一下。”

K1将手机递给了万国侯,后者仔细地看完后,又将手机递给了高靳,“高总看看,认识吗?”

高靳紧张地看了一会儿,“我没见过这人。”他把手机还给了万国侯,“一点印象都没有。”

万国侯沉吟了一下,“我有个请求,请女士们回避一下,后面要讨论的话题,可能不太适合你们。”

本来听说高襄绮不见了,隋青柳就有些放心不下儿子,加上此刻气氛凝重,她愈加想离开,于是便顺水推舟地说:“那,白荷,游小姐,我们先下去吧。”

陶白荷却摇了摇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们怎么能临阵逃脱呢?”她提高了声音,“月总管是我们的好朋友,襄襄又是那样乖巧可爱的孩子,我们现在心里也很着急的。”她反过来劝隋青柳,“柳柳,不能因为出事的不是我们的孩子就不关心啊。”

隋青柳被她说得红了脸,尴尬得不知如何是好。

游津兰连忙解围,“没事,侯爷,有什么您就直说吧,我们不怕。”

万国侯点点头,然后直接抬起手臂,摸了一下袖扣,对着袖扣说道:“C4,你把照片投到我书房的屏幕上。”

众人惊奇地看着他,南泽雨忍不住问道:“您这是微型麦克风吗?”

“比那更好。”万国侯说道,“这是一个微型电话。”

“但是我们没有看到您拨号啊。”俞镜泊对这种高科技的小玩意儿感到十分好奇。

“手势拨号。”万国侯淡淡地说,“预设了七种手势,可以拨打七个不同的号码。”

俞镜泊还想追问,但此刻万国侯显然无意展示他的高科技电话,“诸位,请看。”

屏幕上已经显示出了照片。

一个看起来不到三十岁的男人倒在地上,身上胡乱盖着一件花衬衣和一条长裤,脖子上有几条鲜明的紫红色勒痕。他的眼珠向外鼓着,脸上沾了一些泥土。

隋青柳侧过脸去,不敢再看,游津兰则捂着嘴,只有陶白荷仍较为镇定地盯着屏幕。

“K1,你们查到这个人了吗?”万国侯问道。

“查到了,此人叫扬健豪,是‘Your-Table’的员工,在‘Your-Table’工作已经三年了,是个老员工。”

“看来,有人盯上了他的制服。”万国侯说道,“你们看他身上盖的衣服,明显比他要大一些,凶手比他壮。”

“在哪儿发现的这个人?”高靳问道。

“在侧门附近的灌木丛里。”K1答道。

“侯爷,您确定要等舞会结束后再报警吗?”南泽雨问道。

“确定。”万国侯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嘲讽,“说不定,闹事的人就是想让我早点报警呢。”

“侯爷。”高靳忽然说道,“我想,我可能知道凶手是谁。”

万国侯惊奇地看了他一眼,“是高总的仇家?”

高靳的脸色极为难看,几秒钟之后,他才慢吞吞地说:“不能说是仇家,是以前认识的人,可能是想敲诈我。”

“是韩城的人吗?”万国侯的问题让几个人大吃一惊。

高靳没有料到万国侯会这样问,他下意识地说:“是的。”

“那么,警方大概要头疼了。”万国侯瞟了一眼南泽雨,后者拿起了桌上的一支钢笔,正无意识地旋转着。“不会是跟你合伙开搏击俱乐部的那个人吧?”

高靳勉强地挤出了一个笑容,“不是。”

“哦。”万国侯眨了眨眼,“那么,高总有证据证明那人就是凶手吗?”

高靳咬了咬牙,“没有。”

就在这时,电话忽然响了起来,K1快步走过去接。

其余的人则屏气凝神地等待他说出一个坏消息,或者,一个希望渺茫的好消息。

K1跟电话里的人说了两句,便看向万国侯,“侯爷,是个快递,点名要您签收。”

“让他上来吧,我签就是了。”

五分钟后,一个穿着黑色冲锋衣的年轻快递员腼腆地走了进来,他的手里捧着一个比便当盒大不了多少的盒子。

“谁是万国侯?”他的声音有点颤抖,大概是一屋子的人都盯着他的缘故。

“我是。”万国侯拿出一支万宝龙,“签在哪里?”

快递员指了一下位置。看万国侯签完字,他便急急忙忙地撕下了单子,然后就要往外走。

“稍等。”万国侯叫住了他,“你至少应该等我开完箱。”

快递员只得别别扭扭地站在原地等。万国侯将盒子递给了K1,后者手脚麻利,几下就撕开了。

众人都屏住了呼吸。

盒子里面装着一块女士手表和一根扎头发用的发带。

“这是襄襄的!”游津兰眼尖地看到了,“今天出门前,我帮她检查过头发,她用的就是这根发带!”

“手表是月总管的。”K1叹了一口气。

快递员还没有反应过来,高靳已经一个箭步冲到了他的面前,揪住了他的衣领,一拳打在了他的鼻子上。

快递员拼命地扭着、叫着,但他哪里是高靳的对手,两三下就被高靳打破了鼻子,打得满脸是血了。

几个女人惊慌失措,但又不敢上前阻止。

“高总,请息怒。”K1趁着高靳挥拳的空档,抓住了高靳的手臂。

高靳愤怒地瞪着K1,他想抽回自己的手,却发现根本抽不动。

“K1,放开高总,不得无礼。”

听到万国侯的吩咐,K1才松开了手。

“我有几个问题。”万国侯走到快递员的面前,将自己的手帕递了过去。后者战战兢兢地接过去,擦起了脸上的血。

“你在哪里接到的这个快递?”

“就在我们店里。我本来马上要下班了,一个人跑进来说让我顺带帮忙送,给我300块。我一看是我配送的范围,离得又不远,就接了。”

“大概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有半个小时了吧。”快递员想了一下,“对,就是半小时前。”

“那个人长什么样?”

“没注意,是个男的,不是本地人,普通话有口音。”快递员颤抖着将脏手帕还给了万国侯,K1连忙接了过去。“他戴着口罩,说话瓮声瓮气的,我还以为他感冒了。”

“你们店里有监控吧?”

“有的。”

万国侯点点头,“K1,你送他出去,记得去他店里调一下监控看看。对了。”万国侯轻轻拍了拍K1的肩膀,“给人家一笔医药费。”

K1鞠了一躬,带着快递员离开了。

“侯爷,您就这样放他走了?”高靳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万一这人是同伙呢?”

“你注意到他撕快递单子的动作了吗?极其熟练,说明他做这个活儿有一段时间了。另外,刚才高总打他的时候,我观察了一下,他是完全不会打架的。更何况,他说的店是很容易查到的,如果他说谎了,K1会第一时间发现的。”万国侯耐心地解释道,“这个快递员应该只是单纯地被人利用了。”

他走到办公桌边,从盒子里拿出了一张折叠起来的纸,“这才是凶手要传递给我们的信息。”

他展开纸条,读了起来,“想要人,就准备30亿,旧钞,不要连号,我会再联系,报警就撕票。”

“绑架?”高靳问道,“这是绑架?”

“显然是的。”万国侯答道。

高靳忽然哈哈大笑了起来,万国侯还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样子。在座的宾客也都感到十分惊奇,就连南泽雨都停下了手上的小动作。

“他们知道我是谁吗?敢绑我女儿!”高靳又是一阵大笑,笑得几乎要上气不接下气了。

“高总,他们也绑了我的管家。”万国侯提醒道。

“侯爷,您刚来中国一年,大概还不知道。”高靳傲慢地说,“在魔都,我也算一个有影响力的人。黑道白道,都有我的朋友。不管是谁,不管他有多大胆子,在找我的麻烦之前,都会好好掂量一下。”

“原来如此。”万国侯微微一笑,“我真不知道,高总有黑道的朋友。”说着,他瞟了一眼南泽雨。但后者只是发着呆,显然对高靳的话并不感到意外。

“30亿。”俞镜泊惊慌失措地说,“他们也真敢要啊,这得装多少卡车啊。”

“他们连杀人都敢,要钱有什么好意外的?”万国侯轻轻地敲击了一下办公桌,“南厅长,现在对方不让报警,你看,怎么办?”

南泽雨苦笑了一下,“这件事警方不可能不介入,毕竟,有人被杀了。”

“我大概懂了。”万国侯摸了摸胡子。

南泽雨叹了一口气,“侯爷,我就跟您直说了吧。您手下有人有枪,高总手下也很有实力,你们不如联手行动,说不定还有希望。警方当然要管这件事,但我不建议您将全部希望放在警方身上,毕竟不可控因素太多。”他踌躇了一下,“作为朋友,我的建议是,谈判。”

“好。”万国侯点点头,“那么,我来准备赎金。”

“我安排人去调查。”高靳说道。他的脸色阴晴不定,显然是强忍着怒火。

“这张纸,调查一下,会不会发现问题?”陶白荷建议道,“比如,有指纹,或者DNA什么的?”

南泽雨无奈地说:“白荷,这不是电视剧。如果绑匪根本没有录入过指纹,那就很难查到他。另外,他很有可能是戴着手套写的绑架信,你看他在镜头里都戴着口罩,说明是个很细心的人。至于DNA……”他摇摇头,没有再往下说。

“好了,除了南厅长和高总,其余各位请回到大厅去吧。”万国侯拍了一下手,“请务必不要散播消息,因为我们还要调查一下宾客当中是否有嫌疑人。”

隋青柳如释重负地站了起来,她早就想离开了。陶白荷则有些不情愿,可看游津兰也在往外走,她也就不好再坚持了。

“侯爷,我能留下吗?”俞镜泊抓着沙发的扶手,“我保证不会添乱,只是很担心月总管和襄襄。”他特意说了高襄绮的小名。

万国侯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请便。”

等书房里只剩下几个男人时,万国侯的声音陡然变得凝重了起来,“这是一起内外配合的绑架,内应,说不定还在皇冠内。”

第一百七十六章 池鱼之殃

“什么意思?侯爷,请您直说。”高靳摸了摸他那锃亮的光头,有些疑惑。

与此同时,俞镜泊正坐在单人沙发上,无意识地摩挲着黑色西裤。而南泽雨则坐在另一边,手里握着一支钢笔,看起来心不在焉。

万国侯站在办公桌附近,神色凝重。“皇冠上一次举办大规模的宴会是9月份的事情了,那次的合作酒店是筸廷屋。这次跟皇冠合作的‘Your-Table’,我的人曾经核对过,没有跟筸廷屋重合的员工。也就是说,‘Your-Table’的人,都是第一次来到皇冠。”

“想必诸位刚才都注意到了,死者被遗弃在了灌木丛里,而衣服被凶手拿走了。我推测,即便内应将凶手带了进来,凶手也不能从正面进入皇冠主楼,因为他不在邀请名单上。所以,他杀了一个‘Your-Table’的员工,换上了他的衣服,李代桃僵。”

万国侯拿起酒杯,晃了几下,但并没有喝。“值得注意的是,死者所在的那片灌木丛,恰好距离停车场不远。或许,凶手从停车场出来后,恰好遇到了扬健豪,于是就按计划将他拖到灌木丛后面杀害了,并换上了他的制服。除此之外,小货车停在离皇冠主楼最近的侧门,来去也最方便。这些足以说明,他们事先就了解了皇冠的大致结构,规划了最佳行动路线,从而也证明了他们的内应来过皇冠,而且不止一次。”

“这样看的话,如果有内应,应该是藏在客人当中。”高靳说道。

“是的。”万国侯点点头,“皇冠的每个入口都是秉持着‘严进宽出’的原则,凶手没有邀请函,又不是‘Your-Table’的人,就很难混进来。”

“所以,他才杀了一个酒店的员工,换上了他的衣服。”南泽雨说道,同时若有所思地玩着钢笔。

“不错。”万国侯摸了摸胡子,“我好奇的是,他是怎么接近酒店员工的,毕竟,他需要先进入皇冠,才能接近‘Your-Table’的人。”

“凶手不是一共有两个人吗?那另外个是怎么混进来的?”南泽雨突然问道。

“我的人正在查。”万国侯说道。

“侯爷,我说句话,您别生气,会不会是您手下有人被收买了……”俞镜泊小心翼翼地说道。

万国侯傲慢地说:“不可能。”他看着三个男人,“我立刻就能证明这一点。”他抬起手腕,摸了一下袖扣,“C4,你随便叫个人来书房。”

两分钟后,E1走进了书房。

万国侯严肃地说:“E1,假来如我现在需要你为我而死,你会怎么做?”

E1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您希望我用什么方式去死?”

“用刀。”

E1从腰里抽出一把匕首,毫不犹豫就往脖子上划去。万国侯立即一个箭步上前,打掉了他的刀。

E1茫然地看着万国侯,“怎么了,侯爷?”

“没事,你做的很好。”万国侯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很感激你为我做的一切。”

“这句话应该是我说。”E1的脸上出现了敬畏的神色,“没有您,我这条命早就不在了。”

其他人都惊愕地看着这一切。

E1的腰杆挺得笔直,像是随时准备为万国侯赴汤蹈火,虽然后者并没有再对他提出什么要求。

“我不太明白,侯爷,您的意思是,您的手下,都可以为您去死吗?可是,这和收买并不矛盾啊。”俞镜泊推了一下眼镜。

“E1,你来回答吧。”万国侯说道。

“俞先生,我们的命都是侯爷的。假如你想要收买我们,请用你的命来换。”E1的措辞十分犀利,但他的目光平静无波,像是在说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好了,你先下去吧。”万国侯摆摆手,E1便躬身退下了。

“真奇妙。”南泽雨忍不住说道,“我好像看到了一种武士道精神。”

“士为知己者死,不一定是武士道。”万国侯淡淡地说,“现在,各位是否明白了,内应不会出现在我的人当中。”他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意味深长的微笑,“最重要的是,退一步讲,即便我的人当中有谁生出异心,也不会用这样的方式。”

“为什么?”俞镜泊好奇地问道。

“因为我并没有妇人之仁。”万国侯言简意赅地说,“如无特殊原因,对于绑匪之流,我向来不留活口。”

这句话让俞镜泊打了一个寒颤,他拿起沙发旁边的小圆桌上的酒杯,一言不发地喝了起来。

“但我还是不明白。”高靳烦躁地在书房里来回踱着步子,“侯爷,您说凶手可能是客人带进来的,那么,一看监控录像,不就知道是哪个客人多带了人吗?或者,门卫肯定有记录,每个客人带来几位家眷。”

“问题就出在这里。”万国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我的人告诉我,门卫清点过,并没有多出人来。”他放下酒杯,慢悠悠地说,“276位客人,包括各位的小孩,这个数字,门卫反复核对过,确定没错。”他看了一眼手表,“现在,大厅、长廊、休息室、餐厅、娱乐室,所有的地方,他们都暗中清点了一遍,一共是273位客人。”

“剩下的3人,在这间书房里。”南泽雨点点头,“这样看来,内应还没离开皇冠。”

“但他是怎么把人带进来的呢?”高靳仍旧有些烦躁,“总不能大变活人吧?”

“比起这个。”万国侯说道,“我更在意的是,他为什么要做这件事。”

“这还用问吗?”高靳此刻已经顾不得礼节了,说话也随意了许多,“他就是冲着钱来的啊。”

“那也有点离谱吧?”南泽雨说道,“30亿啊,绑架案还从来没有这么大金额的。这么多钱,就算侯爷全都支付了,他们怎么拿走呢?”

“可能他们对钱没有概念?说不定是小毛贼?”俞镜泊猜测道。

“不好说。”万国侯摸了摸胡子,“我总觉得这里面有很矛盾的地方。”

“矛盾?”

“知道我要在平安夜举办宴会的,都是收到了请柬的人,而这些人,包括在座的诸位,都是上流社会的精英人士了。”万国侯做了一个鬼脸,“上流社会怎么会帮小毛贼做内应呢?按理说,这两种人毫无交集,连认识的可能性都没有。”

“可能是以前认识的?”南泽雨猜测道,“也不是所有的精英人士都像您一样有着高贵的出身,白手起家的大有人在。”

这句话让俞镜泊和高靳都不太舒服,但两人不约而同地保持了沉默。

“南厅长言之有理。”万国侯微微一欠身子,“这样说来,我是否应当将目标锁定在一些并非出身富贵的宾客身上?”

“侯爷,这样打击面太大了吧?”俞镜泊略带不满地嘟哝着,“您这样,那我和高总就都要算进去了,就连南厅长,也不算是富二代吧?”

这话说得极其不妥,南泽雨立刻瞪了他一眼。高靳也有点不满,“小俞,我们自己人当然不算在里面,你太多心了。”

万国侯微微一笑,“那么,我就把目标锁定在第二次来皇冠,而且极其缺钱的人身上好了。虽然我很难想象,今晚有什么客人是有财务危机的。”他慢慢地走到窗边,看了一眼窗外,“今晚气温很低,不知道两位女士所在的地方条件如何。”

高靳听到他这么说,立刻又变得愁容满面了。“我女儿还要吃药呢。”

“令爱病了吗?”

高靳犹豫了一下,说道:“M4,急性骨髓单核球性白血病。”

南泽雨大吃一惊,他很少关注高襄绮,只觉得她身体不太好,没有想到是患有这样凶险的顽疾。而俞镜泊则表现得比较平静,显然他是知情的。

“真遗憾。”万国侯也有些吃惊,“那我们可以和绑匪联系,要求他们保证令爱能按时吃药。”

“唉。”高靳一声长叹,接着烦恼地抓了抓光头。

“咦,高总,你刚才不是说过,你有可能知道绑匪是谁吗?”南泽雨忽然说道,“我记得你说是韩城的人?”

高靳拿出了手机,但却是一副犹豫不决的样子。

“高总,你是否有什么顾虑?”万国侯问道。

“不瞒你们说,我下午才把他骂了一顿。”高靳一脸懊恼,“不知道这家伙是不是被我激怒了。”

“高总,你能联系上他吗?”南泽雨坐直了身体,“现在。”

“可以。”高靳解锁了手机,调出了通话菜单。

“高总,用免提。”南泽雨提醒道。

高靳愣了一下,立即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他有些不情愿,但还是照办了。

“喂,老大,是你吗?”对方的声音听起来略带惊喜。

“是我,你在干嘛呢?”高靳克制住情绪,尽量温和地问道。

“吃饭呢,我找到一个过桥米线做得特别好的馆子,哈哈。老大,你一定很久没吃过这些地方了吧?”

高靳不想套近乎,便单刀直入地说:“前面你跟我聊了一会儿,挂掉电话之后,你都在干嘛?”

“啊?”对面显然有些摸不着头脑,“呃,就是闲逛啊,我今晚没什么事情,就到处转转。”

“你具体的位置在哪儿?”

“等我问一下店老板。”一阵喧哗的声音后,“延泾路。”

“哦,那你离我很远啊。”高靳说道,“你在长宁?”

“对呀。老大,怎么,你想来找我?”

“你住那儿吗?”

“是的,跟几个哥们一起。”

“好,改天我去看你。”

“哎呀,我这里很破的,老大,还是我去找你吧,就去你店里,行吗?”

“那再说吧,我最近事情很多,很忙,刚才对你态度不好,你不要往心里去。”高靳干笑了两声。

“老大说哪儿的话,我伍晨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

听到这个名字,万国侯的脸色顿时一变,但其他几个人并没有注意到。

高靳烦躁地摸了摸脑袋,“那先这样吧,回头我再联系你,这就是你的手机号码,对吧?”

“是的,老大,一定要记得打给我啊。”

“嗯。”高靳挂断了电话,“你们觉得怎么样?”

“他的声音平稳,呼吸稳定,像是完全不知情。”万国侯说道。

“是的,听起来很自然,包括和高总的对话,都没什么问题。”南泽雨又转起了钢笔,“要么,真的不是他干的,要么,他心理素质一流,这也不是没有可能。”

“我倒是觉得,他搞不好是装的。”俞镜泊推了一下眼镜,“听起来,他非常想见高总,而且表现得太殷勤了。”

“他想让我给安排工作。”高靳解释道,“下午他给我打电话,也是说这事。”

“但是,你下午拒绝了他,而且还发了脾气?”万国侯微笑着说,“所以,你是认为,有可能是这个人对你怀恨在心,就用了绑架的手段来报复你?”

“我确实有这么想过。”高靳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那他也太厉害了点吧,他下午给你打电话,晚上就绑架你女儿?”南泽雨摇摇头,“这是特工级别的办事效率啊。”

“说不定,他早就想绑架高总的女儿了,只是一直下不了决心。然后,今天高总拒绝了他,他一怒之下,就执行了计划?”俞镜泊猜测道,“然后,月总管有可能是路过的,就被一起绑了?”

“俞院长,你怎么说得好像你就在现场似的。”万国侯笑了起来。

“我就是推理,推理一下。”俞镜泊慌忙解释道。

“我和你的看法刚好相反。”万国侯淡淡地说,“绑匪应该是冲着我来的,高小姐,倒有可能是遭遇了池鱼之殃。”他拿起盒子里的那张纸条,轻轻地抖了一下,“这个人知道我的绰号,又专门将绑架信送给我,明显是盯上了我的钱。”

这时,E1敲门后走了进来,“侯爷,查到了。”

“说。”

“另外一个绑匪也是‘Your-Table’的员工。这人动了手脚,搞坏了一台机器,于是今晚来皇冠的一名员工发现后,就不得不临时回去换台机器。刚才那名员工回来了,门卫也已经确认过了,是他本人,绑匪就是在那名员工出去换机器的时候,假扮成那位员工混进来的。”

众人会意地点了点头。

第一百七十七章 将错就错

“看来这次绑架是蓄谋已久的。”南泽雨说道。

万国侯沉吟了一下,“这样吧。高总,你来盯着这个叫伍晨的人,假如他有问题,那就顺藤摸瓜。我来准备赎金,等待绑匪的下一次联系。南厅长。”

南泽雨放下手里的笔,站了起来。

“我一会儿让K1跟你们走,就由他来报警吧。其余的,警方需要我做什么,我愿意配合。”

南泽雨郑重地说道:“请侯爷放心,也请高总放心,警方会高度重视此案。”

“高总,这段时间,希望你的手机一直保持畅通,或许我们会联系得比较频繁。”万国侯说道。

“当然!有消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高靳与万国侯握手道别,“先告辞了,我得回去准备一下人手。”

“那我们也告辞吧。”南泽雨看向沙发上的俞镜泊,后者连忙起身点头。“感谢您的款待,但现在,救人要紧。”

“稍等。”万国侯说道,“E1,你带几位先生去停车场。”他对三人露出了歉意的微笑,“请各位谅解,舞会还得继续。”

而在远离市区的一间仓库内,月漱落醒了。

“痛,痛得让人简直想吐。”这是她醒来后的第一感受。她很想伸手去摸自己的后脑勺,看是不是鼓起了一个大包,但她立刻就意识到,自己的双手和双脚都被绑住了。她刚试着挪动一下身子,身边就有人发出了“哎唷”的一声叫唤。

“谁?”月漱落本能地扭头去看,可她什么都看不见——她这才发现,眼前有微弱的亮光,她并不是被关在了暗无天日的地方,而是被蒙上了眼睛。

“是月总管吗?”对方的声音怯生生的,“我是襄襄。”

“襄襄,你也被抓了?”月漱落吃了一惊,“你怎么会被抓的?”

高襄绮吃力地挪动了一下身子,简明扼要地说了自己的遭遇。月漱落一听就明白了,“襄襄,我们中了同一伙人的圈套,只是不知道他们抓我们干什么。”她试着用右手指去碰触左手腕,但很快就失望地发现,手表不见了。

“襄襄,你身上有什么东西不见了吗?”

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过后,高襄绮纳闷地说:“我的发带好像不见了。我的发带后面有两根长飘带,转头的时候会摩擦到我耳朵的。”

“看来,我们被绑架了。”月漱落冷静地说,“我的手表,你的发带,应该都是被绑匪拿走了。”

“你怎么知道?”

“我身上还有项链、耳环,他们没有拿,我虽然看不见,但我估计胸针他们也没拿。”月漱落叹了一口气,“偏偏拿走了最有用的手表。估计是你身上没什么首饰,他们就拿走了你的发带吧。”

“月总管,我的脑袋疼。”高襄绮抱怨地说,“他们真是神经病!”

“襄襄,你还记得那个男人的样子吗?”月漱落沉默了几秒,忽然问道。

“记得,怎么了?”

月漱落无声地苦笑了一下,“我也记得。一般的绑匪是不会让人质看到脸的,除非……”她忽然警觉地闭上了嘴巴。

“除非什么?”高襄绮追问道。

“你们何必装哑巴?”月漱落冷冷地说,“反正我俩又看不见。”

昏黄的灯光下,一个粗野的声音笑着说:“昌哥,这小娘们有意思。”

另一个普通话稍微好一点儿的人则说道:“怎么,你看上她了?”

月漱落听出来,这就是眉头上有个刀疤的那个人。

“扯雀蛋!”粗野声音骂道。

“这你都看不上?啧啧。”华昌砸吧着嘴,“你看她那身材,胸是胸,屁股是屁股,多骚啊!这才叫女人!”

高襄绮听他们说得粗俗,十分害怕,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

月漱落打断了华昌的污言秽语,“昌哥?你就是混进皇冠的那个人吧?你们是为了赎金吗?信送出去了吗?”

华昌哈哈大笑,“哟,你还挺操心!”他抄起一瓶酒,咕嘟咕嘟灌了几口,再用袖子揩了揩嘴,“那要看你男人对你是不是真心的了,要我说,这么好看,我是舍不得给别人的。”

“那你们绑我就行了,何必牵扯一个无辜的女孩。”月漱落冷静地说,“我告诉你一个地址,你把这女孩送回去吧,留下我就行了,侯爷一定会支付赎金的。”

那帮人疯狂地大笑了起来。“昌哥,她在指挥我们!”有人笑得直咳嗽,“这娘们真把自己当根葱了!”

“我没有开玩笑。”月漱落耐心地解释着,“你们既然是在皇冠绑的人,那应该就是冲着侯爷来的,没必要绑不相干的人。”

“昌哥,我觉得,她说得好像……有点道理?”一个白净的年轻人小声说道。

“你听她放屁!”另一个人粗声粗气地说,“绑两个人,能要两份钱!”

“我可以帮你们写一封信。”月漱落说道,“你们将这封信带给侯爷,他会支付两个人的赎金,即使你们只绑了我一个人。”

高襄绮听月漱落为她求情,十分感动,但这帮亡命之徒显然没有把月漱落的话听进去。

“喂。”华昌走到月漱落身边,踢了她一下。“你说得这么好听,我问你,你知道我们要的是多少钱吗?”

“你们要多少?”

“30亿,换你们俩的人头。”高襄绮抖了一下,但月漱落仍然十分平静。

“钱拿到,就放你们回去。要是你那个什么侯爷不给力……嘿嘿。”华昌蹲下来,沿着高跟鞋向上,抚摸着月漱落的小腿。

月漱落一动不动,神色如常。“真笨。”

“你说什么?”华昌的手停住了,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再说一遍?”

“我说,你们真笨。”月漱落不紧不慢地说,“你们知道30亿是多少吗?你们应该是要现金吧?那30亿,就是3千万张百元钞票。1千万的重量是115千克,30亿就等于34.5吨。你们有几辆车,装得下吗?拿得走吗?”

华昌一愣,接着收回了手,他显然是没有想到对方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你他妈……”急脾气的那人冲过去就要打月漱落,但被华昌拦住了。

“那你有什么好办法?”华昌皮笑肉不笑地问道。

“你们得跟侯爷要车,建议你们要那种12吨载重的卡车,三辆就够了,我听声音,你们有五个人吧,完全可以搞定。”

“然后呢,你主子在车上装个什么GPS,我们跑到哪儿,他就追到哪儿?”华昌站了起来,“你是挺聪明的,怪不得那谁使劲儿夸你。不过,你的聪明也就到这儿了。”他冷笑了一声,“老子的计划比你的破招厉害多了!”

月漱落听他这么一说,心中一动,但她还没来得及仔细琢磨,高襄绮就嚷了起来。“你们别发神经病行不行?”她喘了起来,似乎十分难受,“你们知道我爸是谁吗?就敢对我下手?”

高襄绮的声音原本就有点尖,此刻因为不舒服而变得更加刺耳了。

“你爸?”华昌打量着她身上的礼服,“你不是万国侯的女儿吗?”

“我爸是高靳!大名鼎鼎的‘松之里’日料店的老板,他手下的小弟多得可以从吴上路排到吴下路!”高襄绮骄傲地说,“你们得罪了他,就不要想在魔都混下去了。”

“我以为是谁呢?”一个人拍了一下大腿,“原来是个开饭店的!”

“会拿着菜刀来追杀我们吧?”另一个人附和地说着,然后两人一起哄笑了起来。

“你们居然不知道高靳的大名!”高襄绮没想到这帮人会如此嚣张,一时也有点惊慌,但她仍旧嘴硬地说道,“难怪你们敢绑架我!”

“昌哥,她要是跟那什么侯爷没关系的话,我们就去找她爸要钱吧?”一个人建议道。

“先别急,说不定这丫头片子是糊弄我们的。”华昌沉着地说,“等今晚过去,明天我再想办法给万国侯送信。记住,这两天,你们一定要看好她俩,哪儿都不要去。不要赌钱,不要找鸡,就忍这一阵子,以后就好了,知道吗?”

“知道了!”几个人一起答道。

月漱落心里一沉,看来对方是有计划的,甚至不怕长期作战。她的眼睛被蒙着,看不到周遭的环境,但她从这些人说话的声音判断出来,这里可能是一个空旷的仓库。仓库多半在郊区,那她即使脱身了,也跑不了多远,除非有车。

接着,她又想起了华昌夸奖她的时候,提到的“那谁”。看来,对方的绑架行动是里应外合的。

“哎,昌哥,我怎么觉得这丫头说的‘松之里’很耳熟呢。”白净的年轻人小声问道。

“你就是馋了吧,想去大吃一顿?”另一个人毫不留情地取笑道。

“不是,我真觉得耳熟……好像,好像伍哥说过这个地方。”

“等伍哥回来,问问不就得了。”

一群人正在七嘴八舌地说着,华昌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啊,伍哥啊,到了?嗯,那就让司机靠边停吧,我出来接你。”

几分钟后,伍晨出现在了仓库里。“伍哥,看,弟兄们干得怎么样?”一个人讨好地说道,“利索不利索?”

“还行。”伍晨在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我就知道你们靠得住,我还说要是不行,我再出马呢。”

“那用不着,伍哥等着数钱就行了。”另一个马仔谄媚地说。

“咦,怎么是两个人?”伍晨这才注意到月漱落背后的高襄绮,“不是说就绑他情妇吗?”

“顺带绑的。”华昌解释道,“主要是那丫头撞到了我们办事,不绑不行。”

“哦。”伍晨点点头,“那倒是。”他端详了一下月漱落,“这情妇是不错。”

“是吧?”一群人又心照不宣地笑了起来。

“对了,伍哥,你之前是不是提过一个‘松之里’?”华昌问道。

“啊,是啊,高执开的店嘛,我去过了,不巧,人没在。”伍晨还没见到高靳,不愿透露他跟高靳通过电话的事情。

“什么?”华昌大吃一惊,“高执开的?”他提高声音,冲着高襄绮嚷道,“喂,丫头,你刚说你爸叫什么来着?”

“高靳。”高襄绮似乎有些犯困,迷迷糊糊地回答道。

“高靳就是高执,他改名字了。”伍晨解释道,“你忘了他是越狱出来的吗?改名也正常。”接着,他忽然呆住了,“等等,你刚说这丫头管高执叫爸?”他几步就冲到了高襄绮的面前,“你是高……靳的女儿?”

“是的。”月漱落代为回答道,“她爸就是‘松之里’的老板。”

“操!”伍晨捶胸顿足地喊道,“太他妈倒霉了!倒了血霉啊!”

众人面面相觑,华昌最先反应过来,“伍哥,你还没联系上高执吧?”

“还没有。”伍晨不太敢看华昌,他移开了视线,“不过,我今天去过他店里了,他应该知道我去找他了。”

“那又怎么样?他又不知道我们抓了他女儿!”一个人说道。

华昌揉搓着鼻头,琢磨了一会儿。“伍哥,我们现在只能这样了。那个词怎么说来着?将计……不是,将错就错!你不能跟高执说我们抓了他女儿,不然,他不会放过我们的。”

“唉。”伍晨踱着步,越想越心烦,接着一屁股坐到了椅子上,“绑一个情妇回来就得了,非要再多抓一个!”他烦躁地抓着自己的头发,“高执早晚会查到我们的!”

“不会的。”华昌凑到伍晨身边,“伍哥,你不用担心,我们拿到赎金了就放人。到时候,我们就去韩国整容,整得我们自己都认不出来,那样高执肯定也找不到我们!伍哥,真的,你就信我一回吧。”

华昌蹲下来,仰脸看着伍晨,“那可是一大笔钱啊,有那个钱,咱们还用求着高执吗?”他放慢了语速,“那个万国侯愿意当冤大头,不是更好吗?我们本来没打算要这么多钱的,这也算意外收获吧?”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伍哥,你是没去皇冠,不知道那里边的样子。你今晚要是一起去了,保准你相信这钱要得到。”

伍晨充满疑虑地看着他,没有说话。

与此同时,高靳坐进了自己的宾利。他没有急着发动车子,而是立刻拿出手机,连着打了好几个电话,部署手下找人。游津兰坐在副驾上,一声也不敢吭。

忙完之后,高靳盯着“最近通话”菜单里的伍晨的号码,陷入了沉思。

第一百七十八章 爱错的人

K1回到皇冠的时候,舞会已经结束了。曲终人散,万国侯独自站在海神喷泉后,静静地看着那仿佛永不停歇的水柱和水花。泉水波光粼粼,反射在他的脸上,使得他看起来更显得难以捉摸。

“侯爷。”K1走了过去,“我回来了。”

“嗯。”万国侯似乎有些疲惫,他冷淡地点了点头。

“警察把现场给围起来了吧?我刚刚在路上看到警车了。”

“Z2在招呼他们,在侧门那儿。”万国侯看了一眼手表,“已经12点了。”

“侯爷,您先去休息吧,现场我来看着。”K1劝道。

万国侯答非所问,“你没有别的事情吧?”

K1愣了一下,“呃,没有。”

“那就陪我走走吧,去花廊。”

两人一路无话,K1几度想要找个话题打破这令人尴尬的缄默,但他竟不知说什么才好。他牵挂着高襄绮和月漱落,又担心警察会给皇冠带来不便,同时还对万国侯有一种担忧。

K1曾经以为,自己是很了解万国侯的,因为他是最先认识万国侯的人,同时也是万国侯最信任的人。但现在,他有些看不懂万国侯了,就像此刻,虽然他和万国侯并排走着,但他却感觉有一片看不清的深渊隔在他们中间。

当两人走进花廊时,K1终于忍不住了,“侯爷,您是不是有话对我说?”说着,他走到一旁,想要去开灯。

“不用。”万国侯阻止了他,“就这样。”

午夜的花廊漆黑一片,姹紫嫣红的花卉都变成了静默的黑影。花香交汇在一起,馥郁浓烈,让人无法分辨是什么花。

“当我发现,我不得不问你一个问题的时候。”万国侯站定后说道,“我感到很痛苦。”

“您问就是了,不要这样,很吓人的好吗?”K1挠了了挠头。

“你向我汇报月总管失踪了,是因为你在皇冠里找不到她,接着又发现摄像头被人喷了漆。”

“是啊,怎么了?”

“但你是怎么知道高襄绮不见了的?我在舞会正式开场前,只交代你去找月总管。”万国侯的声音里听不出喜怒,“而那时,高总还没有说他女儿不见了。”

K1有点狼狈,“我要一直盯着客人啊,没有看到高襄绮……”

“我希望你不要骗我。”万国侯平静地说。

K1叹了一口气,他并不擅长撒谎,尤其是面对万国侯的时候。“高襄绮本来说好来找我的。”尽管看不清万国侯的表情,但K1仍旧能感受到万国侯那灼热的目光,他硬着头皮继续说道,“我跟她说好了在二楼的休息室见面,我给她准备了一份圣诞礼物,想在那儿交给她。”

万国侯叹息了一声,声音轻得像是一缕微风。“你为什么要给她送礼物?我并没有交代你去接近高靳的女儿。”

“侯爷,她有白血病。”K1忍不住提高了一点音量,“她才18岁啊。”

万国侯耸耸肩,“我很遗憾。”

冬夜的风呼啸着,让人感到寒意森森,但花廊里温度恒定,花叶组成的藩篱又将风阻挡在了花廊外,故而两人并不觉得冷。

“这世上有很多不幸的人,可我不能普度众生。”万国侯似乎有些伤感。

“但是。”K1忍着心口的疼痛,悲伤地说,“侯爷,她真的很不容易。某种程度上说,她还是个孩子。”说完,他的黑脸膛忽然变红了,幸好夜色如墨,没人看见。

万国侯沉默地迈开了步伐。

“她才18岁,喜欢棉麻衬衫,小白布鞋,不爱穿裙子。平常她就爱听陈绮贞的歌,攒了一堆画册,没事儿就画画,看画册。她喜欢猫,想养两只暹罗,但是担心猫会影响她的健康,所以她爸不让她养。她手机里存着麦兜的电影,因为她觉得那只猪很可爱。”K1跟了上去,絮絮叨叨地说着,“她就是这样简单的一个小姑娘,我觉得,不能把她当成敌人来看。”

“我一直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万国侯看着前方笔直的甬道,暗自庆幸虹膜染色导致的轻微夜盲症并未对他造成什么影响。“我当然不会阻碍你的感情,但这次,恐怕你爱错了人。”

“侯爷,我对她不是您想的那样。”K1红着脸分辨道,“我真的是把她当成小妹妹照顾的。”

“但愿吧。”

K1听到万国侯这么说,不由得有些着急,“侯爷,您没有和高襄绮深入接触过,所以,您可能不了解。高襄绮和她爸完全不一样,她是个非常单纯善良的女孩子,她爸做过的事情她基本上都不知道的。”

万国侯不愿就这件事和K1深谈,便不动声色地岔开了话题。“所以,高襄绮没有按照约定出现在休息室里,又不在大厅,你就怀疑她遭遇了不测?”

“是的。”

“不管怎样,你不能让高靳发现你和高襄绮走得很近。”万国侯接着说道,“高靳会对你的用意起疑心。而且,一个18岁女孩的父亲,多半是不会相信一个大他女儿9岁的男人只是想和他女儿做朋友。”

“……我明白。”

“今晚的事情,你怎么看?”

K1挠了挠头,“我说不好,我觉得南泽雨和俞镜泊都挺可疑。高靳应该没什么问题,他总不能绑架自己的女儿吧,那对他又没什么好处。”

万国侯点点头,“他的确犯不着演苦肉计给我看。”他冷笑了一声,“我刚开始还有点激动,以为是‘不仁社’动手了,想不到真的是小毛贼。”

“侯爷。”K1小心翼翼地说,“您是怎么断定这些人不是‘不仁社’的呢?”

“你忘了关键的一点。‘不仁社’始终盯着我的琥珀,如果是他们抓的人,难道不该要求拿琥珀去换吗?要30亿做什么?”万国侯摸了摸胡子,“假如我没有高估‘不仁社’的话,他们至少应该调查过我的产业、资产规模,那他们应该清楚,这笔钱对我来说算不上什么损失。而这笔钱对‘不仁社’来说又有多大的意义呢?别说30亿了,就算翻番,也不可能在市场上买到七色珀。”

“您说的对。”K1心悦诚服地说,“这样看来,真的只能是为了钱财的流氓了。”

“南泽雨和‘不仁社’关系密切,他的一举一动都可能是‘不仁社’授意的。由此也基本可以断定,这件事跟他没有关系,而且这也根本不像是公安厅长会做的事情。”

“您的意思是,俞镜泊?”

“但俞镜泊为什么要勾结一帮流氓来敲诈我和高靳呢?敲诈我还有理可循,但以他和高靳的关系,他怎么会打高靳的主意呢?”万国侯放慢了脚步,“虽然他今晚的表现实在是有点诡异。”

“或许,他急着用钱?”

万国侯摇了摇头,“他暂时没有资金缺口,并不能算是缺钱。何况,即便缺钱,他也没必要绑架,甚至还闹出了人命。这是在中国,命案的压力很大,警方不会不管的,他不至于不明白这个道理。”

“我被您说糊涂了。”K1苦笑着说,“侯爷,那您觉得究竟是谁干的呢?”

万国侯想了想,“你看过今晚的监控录像了吧?”

“是的。”

“你有发现南泽雨和俞镜泊的异常吗?”

K1苦苦地回忆了一下,“南泽雨整晚好像都心不在焉,他没有跳舞,就是跟沙梦说聊天,还有跟其他几个官员打招呼。俞镜泊过一会儿就看手表,这家伙倒是跳了一支舞,但也不是兴致很高的样子。两人的表现,半斤八两吧。”

“有一件事,我很在意。”万国侯轻轻侧过头,躲过了花廊顶上垂下的一枝花蔓。“为什么他们送来的是月总管的手表?”

“大概是为了证明月总管在他们手里吧。”K1说道,“绑匪的惯用手法。”

“月总管身上有很多首饰,你还记得吗?”万国侯轻轻摸着袖扣,“我记得她戴了项链,耳环,还有胸针。或许还有别的。这些东西,都能证明她的身份,如果从取下方便的角度来看,手表并不占据优势,那为何绑匪却选中了她的手表呢?”

K1语塞。

“除非,绑匪事先知道了她的手表是有其他功能的。”万国侯皱了一下眉头,“我记得,除了poker-men以外,月总管没有在别人面前展示过手表的其他功能。”

“侯爷,月总管有好几次当着客人的面用手表通话。”K1提醒道,“有可能被哪个人注意到了这个细节。”

“内应告诉绑匪,手表有其他功能,于是绑匪就把手表送来了?”万国侯忍不住笑了一下,“这是生怕我们不知道有内应吗?”

“也可能他们是不在乎您知道这件事,反正人在他们手里啊。”K1叹着气。

万国侯点点头,“总之,高靳提到了一个叫做伍晨的人,这个人很可疑。他今天给高靳打电话要求高靳帮他找工作,但是被拒绝了,高靳便怀疑这个伍晨挟私报复。”

“好,我去查查这个人。”

“你要小心避开高靳,他一定也派人去查伍晨了。”

“放心吧,我知道的。”

“找到了伍晨,说不定就有答案了。”万国侯淡淡地说,“但在这之前,我们得先做两件事。”

“您说。”

“首先,你要通知一下大家,做好战斗的准备;其次,你明天带几个人跟我去金库取钱。”万国侯此时正好走到了一株离蕊金花茶的旁边,那甜蜜的花香使他忽然有些恍惚——最近,月漱落在用茶花系的香水。

K1见万国侯停在了原地,便耐心地等了一会儿,但万国侯却像是陷入了沉思,半晌没有出声。

“侯爷?”

万国侯回过神来,“嗯,快递员没有撒谎吧?”

“没有,他说的都是实话。那个人确实戴着口罩,门口监控拍到了。”

“那小货车呢?”

“也查到了,不是,是找到了。这帮人是开着车去寄的快递,然后又开进了一个垃圾场,丢了车。垃圾场那片地方是监控盲区,没法查他们去了哪儿。我安排了几个人搜索垃圾场,但应该不在那儿。”

“可以想到。”万国侯无奈地一笑。“对了,我之前让你暗中调查的事情怎么样了?”

“E1的确是意大利人,这一点确凿无疑。”K1答道,“但他也撒谎了,他跟我们聊天的时候,常说自己在意大利、法国、美国这些地方来回跑。”

“我有印象。”

“但他刻意回避了一个国家。”K1有些不满地说,“瑞士。他在瑞士住过很多年。”

万国侯的眼皮微微一跳,同时,他的心直往下沉。“他当时住在瑞士哪儿?”

“这个,我们实在查不到,只知道他住在苏黎世,而且用的肯定不是真实身份。”

万国侯沉吟了一下,“他连在霓虹国待过的事情都说了,却刻意隐瞒了瑞士的生活经历,有趣。”

“要不,这段时间就别给他安排任务了。”

万国侯摇了摇头,“仅凭这一条就断定他是卧底,未免太武断了。”他思考了一会儿,“还是像以前吧,一切保持原状,你暂时不要调查他了,先把绑架解决了再说。”

“是。”K1恭敬地答道。

“往回走吧。”万国侯看了一眼手表,“顺便去吃点东西,你应该也饿坏了。”

K1咧嘴一笑,“还真是,您不说,我都忘了。”他揉了揉肚子,“我现在饿得能吃下一头牛。”

“好,那就让厨师多做些牛肉。”万国侯忍住笑,“他做多少,你吃多少啊。”

K1笑嘻嘻地说:“侯爷,您是知道我的,别的不好说,消化能力那是一流。要是以后皇冠弄个大胃王比赛,我还真不怕谁。”

“我看你未必比得过T3,甚至是E1。”

K1立刻瞪大了眼睛,“T3就不说了,E1比我矮一头呢,他那点胃,能装多少东西?”

万国侯笑了起来,“本来我有很多事情要考虑的,但是跟你聊了一会儿,好像这些烦恼都烟消云散了。”

K1得意地说:“侯爷,我俩关系可不一般啊。”这时,他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他来不及多想,就脱口而出,“侯爷,我听高襄绮说,她爸是2011年才来魔都的,也是在2011年才开始学日语的。”

“你想说什么?”

“我遇到您,也是2011年。”K1迟疑了一下,“您和高靳,是不是认识了很多年?”

万国侯脸上的微笑消失了,“是的,他害死了一个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人。”

K1的心一沉,他从万国侯的语气中读出了强烈的杀意。

第一百七十九章 鸡鸣狗盗

南泽雨洗漱完毕,准备就寝了。陶白荷早已换上睡裙,躺到了床上,她手里捧着个iPad,正在看购物网站。

“姣姣睡啦?”南泽雨问道。

“嗯,她明天要早起化妆,有个圣诞节的活动,她跟小谢要出席的。”陶白荷头也不抬地说,手指在iPad上划拉着。

“我们也早点睡吧,明天你送她去?我要去厅里,估计曾秘书长要给我电话了。”南泽雨叹了一口气,拉开了被子,“好不容易安稳了几个月,又出一桩命案,还是在外国人家里,唉。”

“叩叩叩。”敲门声伴随着南泽雨的叹息声响起,他不由得吓了一跳。“爸?”他翻身下床,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陶无法,他有些不安地说:“你还没睡啊?”

“嗯,怎么了?”

“我有个朋友,他出了一点事情,想找你帮帮忙。”陶无法侧耳听着动静,“白荷,你也没睡啊?”

“嗯,爸,你怎么啦?”陶白荷仍然没有抬头,“你朋友又有事骚扰你啦?”

“嘿嘿。”陶无法干笑了一声,“都是生意伙伴嘛。”

“爸,你稍等我一下。”南泽雨走到床头,开始穿衣服,他并没有问是什么事情。

“这么晚了,爸你这朋友也真是不靠谱,动不动就惹祸。”陶白荷撇了撇嘴,“下回让他请吃饭啊。”

“你早点睡吧。”南泽雨打断了她的抱怨,“我忙完就回来。”他动作很快,说话间已经穿好了长裤。他裸着上身亲吻了一下陶白荷的嘴唇,“不用等我。”

陶白荷看着他那精壮结实的胸膛,笑了一下。在南泽雨的前胸上,有一大块狰狞可怖的纹身——霓虹国传说中颇具威慑力的大天狗。其面色赤红,鼻向外凸,形如鸟喙,看起来异常傲慢。

这怪物不仅模样诡异,装扮也很奇特。它穿着武士的盔甲,踏着木屐,一手按着腰里的佩刀,一手抓着阴森森的扇子;背后有一对大得惊人的羽翼,仿佛可以上天入地;周身云雾缭绕,青峰隐隐,又平添了几分神秘的气息。

“也就是我,一般女人看见你这纹身,得吓成性冷淡。”陶白荷挑逗地说。

“咳咳。”陶无法尴尬地清了一下嗓子,“那我先下楼等你。”

几分钟后,南泽雨走下了楼梯。

“少主。”陶无法颇有些兴奋地说,“他们说……”

“嘘。”南泽雨不耐烦地打断了对方,“等会儿再说。”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门,坐上了一辆奔驰。等车驶出院子后,南泽雨才问道:“是不是发现莫乌斯了?”

“是的!在虹口的半野汀,有一片老房子,他就在里面住。”

南泽雨心里一阵激荡:从10月10日千枫学院校庆后,他就一直在追捕莫乌斯。但老头神出鬼没,每次都能甩掉盯梢,这下,终于找到他的老巢了!

“派人盯他没有?”

“有人在半野汀,一直盯着呢。”陶无法笑呵呵地说着,一副成功在握的样子。

看到前面是红灯,南泽雨便掏出一根烟叼上,接着“啪”地一声点燃了。他惬意地深吸了一口,然后慢慢吐出了烟雾。待他吞云吐雾过足了瘾,才问道:“你安排的人怎么样?不会打草惊蛇吧?不能引起莫乌斯的注意。”

“放心吧。那条街有个面店,我已经叫了六个人在里边呆着了。那个店每天都要营业到4点才打烊的。其他的人在车里,停在距离房子好几十米远的地方。”

南泽雨满意地从鼻子里喷出了两条烟柱,“哼,这回,看他往哪儿逃。”

他隔着车窗玻璃,看着窗外的夜。12点的魔都依旧是灯光的海洋,处处繁华让他有种时间错乱的感觉,仿佛现在才刚入夜。

大约半小时后,车子到达了半野汀。

半野汀是一片全都是老房子的旧城区,大量的平房和二层筒子楼交错在一起,巷弄狭窄逼仄,路边的水沟臭气熏天。南泽雨看着窗外的弄堂,皱起了眉头,他的车开不进去,只好停在了巷弄外面的一条马路上。

他看了一眼手表,“十二点半。”

这里不像市区那样喧嚣,在安静的夜色的笼罩下,潮湿而又阴冷。南泽雨走下车,抬头看见了一户人家的窗外晾着的小孩衣服,不知他们是不是忘了收。此刻,在冬夜寒风的吹拂下,这些衣服就像是招魂的经幡,不怀好意地飘荡着。

“莫乌斯住在哪里?”他压低声音问道。

陶无法显然是被女婿的紧张情绪给感染了,他下意识地舔了一下嘴唇,“说是在这条巷子的最里面,54号,门上贴着一张游乐园的宣传海报。”

南泽雨点点头,然后掏出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一分钟后,二十多个穿着深色衣服的男人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为首的中年人长着一张下颌角过分突出的脸,他的脸型乍一看像是五边形。

“一半人去后面。”南泽雨压低了声音,“抓活的。”

“是。”长着五边形脸孔的男人恭敬地说道。接着,他朝其他人一挥手,行动便开始了。

一群人悄悄地接近了54号,他们一边打着手势,一边悄无声息地将平房团团围住了。

南泽雨站在54号的门外,透过大铁门的缝隙,隐隐地看到了院子里的灯光。

“我们事先向房东确认过了,这房子没有后门。”陶无法小声说道,“但是他养了一条狗。”

话音刚落,院子里的狗就汪汪地吠了起来,在这死寂的夜里,叫声显得格外刺耳。

南泽雨眉头一皱,“操。”他朝“五边形”摆了摆手,后者立刻一个箭步冲了过去。只见他掏出一张磁卡,对着门缝一划拉,就将老式的门锁给打开了。

“五边形”轻轻推开了门,狗看到他,叫得更加起劲了。他屏气凝神地往前走了两步,确定大门附近没有危险后,便一招手,门外的一群人立刻轻手轻脚地跟了进去。

狗被栓住了,活动范围很小,它拼命往前蹿着,想要威吓住这群不速之客。

“五边形”蹲下来,手脚轻快地割开了狗的脖子。热气腾腾的狗血立刻涌了出来,他回头看了一眼南泽雨,但后者并没有任何表情。

“不对啊。”南泽雨忽然心中一凛,“狗都叫成这样了,主人还不起来?”想到这里,他快步走到主屋的门口,一脚踹开了房门。

昏黄的灯光照射进了院子里,所有人都紧张得连大气都不敢出一下,只是紧紧地盯着房屋里面。

南泽雨下意识地掏出了枪。

房间很小,除了简单的家具外,只有一张床。墙上到处贴着莫乌斯的调查资料,但仔细一看便会发现,一些地方的资料已经被拿走了,露出了空白的墙壁。显然,在他们赶到之前,房客已经溜之大吉了。

让南泽雨倍感惊奇的是,墙上贴的资料里,有他和南泽姣的照片,但照得不甚清楚,而且从角度看明显是偷拍。

南泽雨走到墙边,仔细观察了一番莫乌斯贴的照片。他越看越觉得心里发凉。照片的拍摄地点五花八门,有在南家门前的,有在千枫学院的,有在南泽姣做活动的现场的,还有在南泽雨的办公大楼下的。

而最让南泽雨感到不舒服的一张照片,拍摄于两天前。

12月22日是冬至,那天,南泽姣好不容易从经纪人那里调出时间来,在她最喜欢的一家泰式餐厅里与家人共进晚餐。很少露面的陶无天也被接了出来。大家兴致很高,陶无法和陶无天都喝了不少酒,南泽雨因为要开车,便只喝了汽水。

照片上,陶白荷推着陶无天的轮椅,陶无法正弯着腰,跟陶无天说着什么。陶无天的脸被挡住了,看不见他的表情。南泽姣笑嘻嘻地指着陶无天,像是看见了什么好笑的事情。

照片上唯一缺少的人就是南泽雨,当时他正好去停车场提车了。

但南泽雨却觉得,这张照片是特地拍给他看的。莫乌斯像是在通过照片对他喊话:“这个家庭,跟你没有关系。你只是九条晴臣安插在中国的一颗棋子,不管你现在有多重要,最终都得回到棋篓里。”

见南泽雨脸色阴沉,“五边形”便挥了一下胳膊,示意其他人进屋搜查。陶无法眼睛不好,因此一直站在门口,他背靠着院门,远远看去就像一只石狮子。

南泽雨就着昏暗的灯光环视了一圈,确定没有什么值得重视的东西。“把所有的照片和笔记都装起来。”他吩咐道。

说完,他转身往外走去。刚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又回头看了一眼墙壁。在一堆南氏父女的照片之中,夹着一张旧得发黄的年历卡。

南泽雨走回去,抽出了这张年历卡,上面印着的年份是1991年。

南泽雨心中一动,他的母亲就死于1991年,死在潘宁顿的手里。之后,潘宁顿便下落不明,很多年都没有再做任何行动。按照潘宁顿以往心狠手辣的行事风格,当年只可能是死了,否则必定不会蛰伏不动。

南泽雨看着这张巴掌大的年历卡:正面的图案是五个穿着不同颜色装甲的飞行员,他们的背后矗立着一尊巨大的五彩机器人。他将卡片翻了个面,看到背面印着12个月的日期。

在8月的日期上,莫乌斯画了一个叉。

南泽雨暗暗叹了一口气。他并没有莫乌斯的照片,“不仁社”收集的莫乌斯的资料,大部分是陶无法提供的,而这些资料又基本是口述,南泽雨一向不太信得过。

10月10日那天,陶无法赶到现场的时候,莫乌斯已经跳窗逃走了,两人并没有碰面,南泽雨也就无法确认对方的身份。

南泽雨摸出烟盒,拿出了一根烟,“五边形”赶紧帮他点燃。南泽雨瞟了“五边形”一眼,没有说话。

抽了几口烟后,南泽雨的思绪变得清晰了一些。“这个人,可能是莫乌斯,也可能是潘宁顿。毕竟两人失踪后,都没有发现他们的尸体。我得找机会跟父亲汇报此事,之前被陶无法的看法影响了。”他想到自己的判断或许会得到九条晴臣的认可,心情也变好了一些。

“南厅长。”一声呼唤将他从沉思中唤醒,这是他要求的称呼。

“五边形”站在院子里,手指着一个地方,似乎十分焦急。

南泽雨快步走了过去。只见在一个水缸的后边,几株植物倒在了地上,像是被人连根拔起的。南泽雨丢掉手里的烟,蹲下来观察。

眼前是一块形状规整的方形木板,显然,这是一个地窖的天窗。

南泽雨一点头,身边的两人便拉起了天窗。一个人打开手电筒,往下照射了一会儿,“南厅长,里面不大,像是没人。我们现在下去?

“去吧。”

南泽雨几乎可以断定,狗一开始叫,不是因为听到了他们的动静,而是因为主人奇怪的举止——拔掉之前种的植物,打开地窖,躲了进去。

“南厅长,里面有个地道,这家伙顺着地道跑了!”过了一会儿,一个人爬上来汇报。

南泽雨心烦意乱地说:“行了,都上来吧,在这附近找找。”这时他嗅到了血腥味,他忽然转头盯着“五边形”,问道,“你们有几个人进了面店?”

“五边形”愣了一下,“呃,七个人,算上我。”

“其余人都在车里?”

“是的。”

“那你们看到莫乌斯了吗?”

“看到了,确定他走进院子,回了家。”

“你们是什么时候看到他的?”南泽雨又想抽烟了,但他摸到的是空烟盒,“具体时间,好好想。”

“五边形”认真地回忆了一下,“大概是十二点。对,我看过时间,应该是那个点。”

“他当时在干嘛?”

“他先是去一家快要打烊的杂货店买了点东西,然后他就去面店叫了一碗面,坐在那儿吃完了。”

南泽雨长叹了一声,“你……”他握紧了拳头,似乎想要朝“五边形”的脸上揍过去。

第一百八十章 无功而返

“你们在面店跟他说过话吗?”南泽雨问道。

“没怎么说话。”眼见南泽雨要翻脸,“五边形”赶紧赔起了笑脸,“哦,对了,他吃完走的时候,撞到我了,不过我就骂了一声,没动手干嘛,他还跟我道歉来着。”

“你最好检查一下自己,看是不是少了什么东西。”南泽雨没好气地说。

“五边形”一脸疑惑,但还是顺从地翻了翻自己的衣服和裤子口袋。突然,他脸色一变,“糟糕,我的警官证不见了!”

“你终于发现了。”南泽雨的脸色冷酷得像是毫无生气的夜空。

“五边形”羞愧地低下了头。

“撤。”南泽雨恶狠狠地说,“还留在这里干嘛?陪这条死狗看月亮吗?”他不想再跟“五边形”继续废话,说完扭头就往外走。

陶无法守候在院门边,听到动静后,慌忙让路。

“走吧。”南泽雨拍了拍陶无法的肩膀,后者连忙拄着手杖,亦步亦趋地跟了上去。

回到车上后,南泽雨并没有马上发动车子,而是脸色阴沉地陷入了沉思。不一会儿之后,他忽然问道:“你是一接到电话,就跟我汇报的吗?”

“是的。”陶无法因没有抓到莫乌斯而有些泄气,但还是强打起精神说道,“我那会儿正准备睡觉,手机一响,确定了位置,我就穿好衣服去跟你说了。”

南泽雨探身从储物盒里拿出了一条烟,然后开始拆包装。“我下车的时候看了时间,是12点半,他们在面店看到莫乌斯是12点。莫乌斯买了面,坐在店里吃完,我算他吃了十分钟吧,12点十分离开面店,回到家12点一刻。那他只有十五分钟左右的时间收拾东西,进入地道。”

他取出一根烟,叼到嘴上,接着点燃了打火机。打火轮与火石摩擦的声音让他感到愉悦,“我们赶到他门外的时候,他应该是刚进入地道。地道并不长,最多两分钟他就能回到地面上了。”

“你的意思是,我们进门的时候,莫乌斯还在地道里?”陶无法惊呆了,“而我们却进屋去找他了?”

“因为他一直亮着房间里的灯。”南泽雨吐出了一口烟雾,“但是院子并不大,我们马虎了。”

陶无法听南泽雨的语气里没有责备他的意思,这才稍微放心了些。“莫乌斯还是那么狡猾,唉。一个85岁的家伙,身体还那么好,简直可恶。”

南泽雨心中一动,“他是1930年生的?”

“我记得是。”

千枫学院校庆那晚,南泽雨见到的“乐师”,肯定没有85岁。想到这里,他不禁有些兴奋:虽然九条晴臣从来没有明说过,但南泽雨心里清楚,九条晴臣最恨的人是潘宁顿,假如能捉到潘宁顿的话……

“我们追捕的,应该不是莫乌斯,而是他的弟弟潘宁顿。”南泽雨说完,得意地看着陶无法那吃惊的样子,“你没有见过这个人,只是凭借他的行事风格判断,下意识地认为他是莫乌斯。”

“潘宁顿不是消失很多年了吗?91年之后,没有谁再见过他吧?这都二十几年了,怎么会突然冒出来?”

南泽雨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冷笑了一下。“对我来说,没什么区别,反正都是汉诺威家的人。倒是你,是不是觉得松了一口气?”

陶无法讪讪地说:“少主,不要拿我开玩笑。”

“难道不是吗?莫乌斯对你恨之入骨,潘宁顿却从来没跟你打过交道,就算他想要替他哥哥报仇,那也是隔着一层呢。”

夜更深了,南泽雨发动了车子,缓慢地开出了这片破烂不堪的居民区。

“假如是潘宁顿,那他之前的行动就好解释了。用七色珀引诱我们的人去接近他,然后再杀掉我们的人。”南泽雨想起了九条晴臣曾经对他描述过的潘宁顿的“光辉事迹”,“这个家伙杀人如麻,当年霓虹国警方也对他束手无策,想不到,他躲了二十几年,又出来找死了。”

“那莫乌斯就是死了咯?”陶无法抚摸着手杖,“我说呢,他怎么能死而复生。”

“你不是说,91年的时候,莫乌斯和钟梵宵交易的时候被警方击毙了吗?”

“我的人是这么说的,但是当时场面混乱,有些尸体不太好确认身份,我想,莫乌斯要是没死,肯定会来找我。但后来他一直没出现,我就觉得他应该是死了。”

“你这情报工作做的啊……”南泽雨摇了摇头。他在心里感慨:“还好社里派我过来,光靠这个老财迷,不可能抓到人,更不可能找到琥珀。”

“潘宁顿的功夫好像也很好。”陶无法绞尽脑汁地回忆着关于潘宁顿的传闻,“我听说他以前一个人单枪匹马就摧毁了我们好几个据点。”

“是不赖。”南泽雨回想起千枫校庆那晚,一堆便衣都没能抓住潘宁顿,不由得有些悻悻。“但他好歹也七十多了吧,肯定是能不打就不打。而且,我们人多,他体力上也不占优势。”

“可惜给他跑了。”

南泽雨又想起了“五边形”,便忍不住破口大骂,“妈的,一帮废物,居然让人偷走了警官证!”

“但我有些不明白,为什么知道对方是警察后,他就要逃跑呢?难道警察就不能在那家面店里吃个宵夜?”

“警官证上面,除了姓名和警号,还有单位名称。现在是12月底,今天气温是0度,潘宁顿又不傻,公安厅的警察,大冷天的,半夜三更会聚在半野汀的一家面店吃面?那家店有那么好吃?”南泽雨冷冷地说,“这家伙杀了那么多人,还能活到今天,肯定是非常多疑的,警惕心也很强。就算是遇到正常的便衣破案,估计他也会绕道走的。”

“唉。”陶无法想到又要从头开始追踪,不由得有些发愁,“今年的行动,花了好多钱。”

南泽雨一边开车,一边不以为然地说:“那也得追下去,只要能找到琥珀宫,一切就都是值得的。”

“对了。”陶无法忽然想起一件事,“我忘记跟你说了,白荷前几天跟我商量来着,打算2月初我们一起去一趟纽约,侯爷联系的眼科医生,诊所开在那边。”

“哦,对,她跟我也说了这事,不过没细说。”南泽雨瞟了他一眼,“你怎么打算的?”

“我还是想试试,要是能治好,那以后做事可就方便多了。”陶无法答道,“总之,先检查一下吧。你要不要去?”

“我估计去不了。”南泽雨打了一个哈欠,“现在出了绑架案,还有命案,还都是跟外国人相关的,操。2月初是过年吧,领导要值班的,我多少要表现一下。”

“嗯。”陶无法心想,他原本也没有打算让南泽雨陪他去美国,“辛苦,辛苦。”

这句不痛不痒的安慰对南泽雨来说毫无意义,可他还是假惺惺地笑了两声。他看着前方的道路,脑子里却不知怎地浮现出那张年历卡来。

“这张卡片对潘宁顿来说,一定很重要,否则他不会这么多年还留着;既然这样重要,那为何在逃走的时候却忘记拿了呢?”南泽雨思索了一会儿,但并没有想明白。“明天先跟父亲汇报今晚的事吧,顺便听听他的看法。”

对很多人来说,这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

高靳家里灯火通明,他正坐在书房的办公桌后面,盯着自己的手机发呆。游津兰给他泡了一壶浓茶,但他并没有喝一口,一想到在这样冷的夜晚,女儿却下落不明,他就觉得揪心。

高靳将最得力的几个助手都派出去了,但眼看已经过了四五个小时,却没有一个人向他汇报有用的信息。

“叩叩。”游津兰敲了敲门,“高总,你要不要换一下衣服。”她手里捧着一叠家居服。高靳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才反应过来,他还穿着礼服。

高靳苦笑了一下,“还是兰兰想得周到。”他站起来,推开椅子,走到了门口,“你也睡不着吧?”

“怎么可能睡得着?”游津兰一面服侍他脱衣服,一面担忧地说道,“襄襄都没吃晚饭呢,这两天有冷空气,又特别冷。”

高靳快速地换上了鼠灰色的法兰绒长袍,游津兰的话使他心里涌现出了几分柔情,“兰兰,我之前可能有点急躁,但没有责怪你的意思。”

游津兰笑了一下,“我当然明白。”她拿着高靳换下来的西装,一边转身往外走,一边说,“我不是那种小心眼的女人。”

就在这时,高靳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立刻冲回桌边,抓起了手机,“喂。”

“老大,我查到了一点伍晨的信息。”

“说。”

“他是11月初到的魔都,他们有六个人,在一家叫做‘江国宾馆’的小旅馆住了三天后,就出去找房子了。”

“他现在住在哪里?”高靳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没有查到,租房不是用的他的身份证。”电话那端,马仔的声音充满了惶恐,“但是,他应该就住在长宁,因为‘江国宾馆’在长宁。我猜,他没有车,不会跑到很远的地方去租房。”

“他为什么一开始要待在长宁呢?”高靳拿起茶杯,啜了一口茶。茶很烫,他满意地闻了闻幽幽的茶香。

“他有个朋友,在长宁开了个麻将馆。”

“能找到他这个朋友吗?”

“很不巧,这人前两天出国了,好像是探亲,听说要几个月才回来。现在麻将馆也关了。”马仔迟疑了一下,又说,“这人就是本地的,好像跟伍晨一起做过生意。”

高靳若有所思,“这样看来,开麻将馆的倒没什么问题,毕竟,他出国了,那份赎金他就一分钱也拿不着了。我想想……六个人如果住在一套房子里,那住的房子应该不会太小。伍晨不是能吃苦的人,他肯定会找稍微好点的房子,你们按照这个方向去找。六个外地人,都是男的吧?”

“是的。但因为已经过去两个月了,‘江国宾馆’的服务员对他们的记忆也不是很清楚了。就伍晨胖,服务员能认出来,其他的,都说不清有什么特征。哦,对了老大,服务员说里面有个人,好像脸上有疤。”

高靳抓起一支笔,在纸上写下了“疤脸”两个字,“还有吗?”

“呃,还有,伍晨的手机号用的是那种以前登记的号,机主不是他。”马仔有些瑟缩,“我们查了一下,机主都不在魔都,估计是他随便买的一个号。”

“伍晨说他手下有个锁匠,他们有可能会偷车,注意一下这段时间丢失的车。”高靳用签字笔敲着桌子,“另外,他们藏人的地方肯定不是自己住的地方,去找找有没有最近租仓库的人。”

马仔满口答应下来,心里却在暗暗叫苦,“长宁光户籍人口就有70多万,外地人在这里就像是鱼游大海,找起来哪有那么容易?”但他不敢跟高靳抱怨,只能在心里发发牢骚。

高靳又叮嘱了几句后,挂掉了电话。他盯着自己写的歪歪扭扭的“疤脸”两个字,发起了呆。“伍晨身边倒是有个脸上带疤的家伙,一看就很让人讨厌,叫什么来着?”高靳努力地回想了半天,也没有想起那人的名字。“算了,也许不是阴阳关的。”他自我安慰道,“那不是更好。”

实际上,高靳还真不信从阴阳关出来的伍晨敢绑架他的女儿。但他现在毫无头绪,而且万国侯也没有给他打电话,所以他只能先拿伍晨开刀了。

他看着桌上的高襄绮的相框,一种酸楚的疼痛在他心里弥漫开来:他一直很注意高襄绮的安全,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有人会选择在他做客的时候动手。

高靳痛苦地抱着头,好一会儿之后,他忽然站了起来,接着,他关掉了书房的灯,向卧室走去。等他进入卧室的时候,躺在床上的游津兰明显有些吃惊,“高总?现在休息吗?”

高靳点了点头,“我洗个澡就睡。”他甚至微笑了一下,虽然那个笑容像是鲨鱼一样令游津兰感到不寒而栗,“明天会很忙。”

第一百八十一章 虎父犬子

俞镜泊等到隋青柳发出均匀的呼吸后,才轻手轻脚地翻身下了床。床头柜子的电子夜光闹钟显示的时间是“12:35”。那绿莹莹的数字让俞镜泊有些不舒服,于是他便将闹钟朝下扣着了。接着,他拿起一件外衣,披到了身上。

做完这一切后,他又看了看隋青柳,待确定后者是真的睡着了,他才拿起手机,离开了卧室。

今晚,俞镜泊的心情很不好。

先是隋青柳在回家的路上闹别扭,起因是陶白荷那句“不能因为出事的不是我们的孩子,就不关心”。隋青柳的性格较为软弱,不敢冲陶白荷发脾气,于是就把一肚子火都发到了俞镜泊身上。俞镜泊安抚了半天,她还是哭了。

若像往常倒也还好,偏偏今天俞镜泊一肚子心事,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安抚妻子。隋青柳见他不甚热络,便哭得更厉害了。

回到家后,隋青柳稍微平静了一点,但仍是不愿给俞镜泊好脸色看。她面如寒霜,在屋里走来走去,之后居然整理起了衣柜,直折腾了大半个晚上。

俞镜泊没有办法,只得又硬着头皮哄了一阵子。最后,大概是折腾累了,隋青柳吃了点艾司唑仑便上床睡了。

俞镜泊经过俞以渐的房间时,停了下来,然后将耳朵贴在门缝上听了一会儿。房间里有隐约的音乐声,节奏感很强,俞镜泊没好气地敲击了两下门板,“俞以渐,还不睡?”

过了一会儿,俞以渐睡眼惺忪地拉开了门,他穿着睡衣,头发也乱糟糟的。“哦,我睡了啊,忘记关播放器了。”

俞镜泊看了一眼房间,板着脸说:“把电脑关了,快睡。”

“我在下载呢,一会儿就好了。”俞以渐打了个哈欠,“马上就关了。”说完,他回到桌前,关掉了音乐播放器。

俞镜泊摇了摇头,“快睡,明天还要上课。”

“知道了。”

俞镜泊关上门,往楼下走去。他原本想去院子里打电话,但看到外面正在刮风,就放弃了。

俞镜泊在一楼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下来,他思索了一会儿后,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华昌似乎正在跟人喝酒,环境嘈杂。

“是我,我有事跟你说。”俞镜泊十分严肃,“你找个安静的地方说话。”

华昌听他不像是在开玩笑,便走到了一处相对安静的地方,“怎么了?吓我啊?”

“你们多抓了一个人,搞什么名堂?”

“嗐,那也是没办法啊,我们抓那情妇的时候,这丫头刚好看到了。”华昌依旧笑嘻嘻地,似乎非常不以为然。

俞镜泊的声音陡然变得凶狠了起来,“你知道这女孩子是谁吗?”

“谁啊?”华昌点了一根烟,他似乎并不担心。

“她爸高靳,是魔都有名的人物,黑白两道都不敢惹他,你们居然抓了他的独生女儿!”俞镜泊又急又气,“这个人,你们惹不起的!”

“我们又不是故意的!”华昌不高兴地说,“绑架是你提议的,你现在怪我?”

华昌的话激怒了俞镜泊,“我帮你想出路,你怎么能这么不知好歹?我跟你说,你必须马上放了这女孩,不然你就完了!”

“我说。”华昌忽然笑了起来,“哥们,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啊?按照你的说法,这女孩的爹很厉害,然后呢?我把她放了,让她爹来抓我?”

“她看到你们的脸了吗?”俞镜泊紧张地问道。

“看到了两个人的吧,反正有我。”华昌嬉皮笑脸地说,“你说,我能怎么办?把她弄瞎?”

“千万别!”俞镜泊一着急,声音也稍微提高了一些,“千万不能动那个女孩。”

“哼。”

“我不是吓唬你。”俞镜泊缓和了一点口吻,“我来想办法,看怎么把这女孩子送走。”

“你听我一句。”华昌清了清喉咙,吐了一口痰。“这丫头看到了我的脸,回去跟她爹一说,我就麻烦了。想让这事了结,只有一个办法,我拿到钱,做个整容手术,后边就万事大吉了。”

提到钱,俞镜泊的火又腾地升起来了。

“不是说好10亿的吗?你们干嘛自己涨价?30亿太夸张了!”俞镜泊气呼呼地说,“我之前跟你算过的,10亿大概是12立方米,用一辆大卡车就能拉走。你们倒好,忽然变卦,改要30亿,你想过怎么拿走吗?”

华昌似乎有点委屈,“我之前没想到皇冠里边那么漂亮啊,我也觉得10亿很多啊。但是我既然去了那里边,又抓了两个人,那多要点钱怎么了?我们干的都是掉脑袋的买卖,凭什么不能多要点?”

他说得如此理直气壮,俞镜泊听得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华昌又接着说:“其实,我也没有打算改变计划,你之前跟我说的,我觉得很靠谱,就是稍微多拿一点钱,又不是不分给你!”

俞镜泊叹了一口气,“我只要1亿,多的都是你们的,我不要。”

“喂,哥们,你不是在打什么坏主意吧?”华昌忽然话锋一转,“你跟我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别想出卖我!”

“我怎么敢?”俞镜泊苦笑了一下,“再说了,我干嘛跟钱过不去。”

“哼。”

“随便你们吧,能要到更多的钱,也是你们的本事。”俞镜泊眼珠一转,忽然笑了起来,“我刚听你们正在喝酒,这就庆祝上了?”

“庆祝算不上,打发时间嘛。”华昌说道,“你要不要也来一起喝点?”

此话正中俞镜泊的下怀。“行啊,你们在哪儿?”

华昌迟疑了一下,“算了,还是等明天看看情况吧。现在太晚了,你也别折腾了。”

俞镜泊假装不高兴地说:“你这是几个意思啊?你约我喝酒,又说不让我过去?”他翘起二郎腿,冷笑着说,“你也太防着我了,亏我把你当朋友,给你出谋划策。”

“是啊,把我当朋友,就是不敢把我介绍给你老婆和儿子。”华昌反唇相讥,“还让我躲在你的后备箱里,你可真是拿我当朋友!”

对于他的嘲讽,俞镜泊并不生气,“我是从大局考虑的。知道你的人越少,这计划就越周密。再说了,你没有邀请函,我带你大摇大摆地走进去,太显眼了。现在根本没有人怀疑到你,这不是很好吗?”

“你说反了,哥们,是没有人怀疑到你。”华昌又吐了一口痰。

“随便你怎么说吧,反正这件事你们不能乱来,要严格按照我们商量好的计划来做。”俞镜泊说道,“你现在不想跟我说在哪儿也行,反正后边你也得告诉我,不然我去哪儿拿钱?”

“你放心吧,少不了你的一份。”华昌说道,“明天,你要去皇冠吗?”

“不去。我去干嘛?”俞镜泊抖着脚,用脚尖勾着拖鞋,“另外,这段时间,你就不要找我了,也不要打我的电话,免得出状况。”他忽然想起高靳那张面色铁青的脸,不由得有些心烦,“你们这几天对那丫头好一点,她有病的,不要到时候搞出什么麻烦来。”

“怪不得我看她好像哮喘似的,脸色也不好看。”

“那你们赶紧去弄点药啊。”俞镜泊紧张地说,“她是白血病,万一发病了,你们应付不来。”

“你不早说?”华昌吓了一跳,“我哪儿知道白血病吃什么药啊?”

俞镜泊皱起了眉头,“你们不是要联系万国侯么,到时候让他先把药送过去。”

“不行!”华昌断然反对,“这样很容易暴露我们的位置,太危险了!”

“你不会找一个地方接头吗?谁让你们在自己的地盘了?”俞镜泊没好气地说,“动动脑子,找个没有探头的地方,很难吗?”

华昌沉吟了一下,没有说话。

“反正你们得保证这丫头的安全,不然,就算拿到了赎金,你们也没法安心地花。”俞镜泊听对方有些动摇,便接着说道,“还有那个情妇,你也不要太欺负人家。”

“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我是那种人吗?”

“算我多嘴!”俞镜泊生怕对方得意忘形,“总之,你千万不能再弄出人命来了。你前边杀那个饭店员工,我不怪你,我想你也是没办法。但是,现在开始,能少杀一个是一个,听到了吗?”

华昌撇了撇嘴,“别一副老大的样子跟我说话。”

“你想多了,我哪儿敢。”俞镜泊苦笑了一下,“我只求你们不要再节外生枝,好好保护高靳的女儿,一切按照我的计划来。我保证你这绑架最后能完美收尾。”

“那我不说了,明天你再给我电话?”

“好。”俞镜泊挂掉电话后,看着茶几发了一会儿呆,然后,他站起身往厨房走去,打算去弄点吃的。不知为什么,他现在特别饿,就好像消失了一晚上的胃口都回来了。

当俞镜泊走到楼梯附近的时候,一声呼唤吓了他一大跳,“爸爸。”

“你还没睡?”俞镜泊惊疑不定地看着站在楼梯上的俞以渐,他不确定对方听见了多少,便先发制人,“两天不打,你就难受?”

“我都听见了。”俞以渐的话让俞镜泊瞬间呆住了。

“你在跟谁打电话?为什么会说到高襄绮?”俞以渐抓着楼梯的扶手,“妈妈晚上说的绑架,就是这件事?”

俞镜泊的气势顿时弱了下去,“你不要乱说,跟今晚的事情没关系,是爸爸的一个朋友。”

“你一定怕我跟别人说吧?”俞以渐的胖脸上浮现出了一丝笑容,“特别是妈妈。”

俞镜泊无奈地说:“你不要胡思乱想。大人的事情,你不懂。”

“但我知道,月总管和高襄绮被坏人抓走了,坏人肯定是想敲诈侯爷和高叔叔吧?”俞以渐说道,“我要是把我听到的告诉妈妈,她肯定会以为爸爸跟坏人是一起的。”

俞镜泊看着小胖子,“你是不是以为老子不敢打你?”

俞以渐后退了两步,“你打我,我就把妈妈叫起来。”

俞镜泊头疼地扶了一下眼镜,“行吧,我不打你。”他意识到儿子正用充满戒备的目光看着他,便又说,“我不打你,真不打。”

“那你说话算话。”俞以渐盯着他。

俞镜泊叹了口气。他慢慢走上楼梯,俞以渐又后退了一步。

“我只想跟你好好说,去你房间,你不用这么紧张。”

“就在这儿说吧。”俞以渐说道,“我本来确实打算睡了。”

“我可以相信你吗,儿子?”俞镜泊装出一副诚恳的样子,“我们能像两个男人那样说话吗?”

“如果你还是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发脾气,我一拿卷子回家就打我,我不知道我会不会为你保密。”

俞镜泊忍住怒火,“以前是爸爸不好,爸爸赚钱养家,压力太大了,有时候对你态度不好,是爸爸的错。”

俞以渐却不上当,“以后呢?”

“我以后不会再打你,也不会再乱发脾气。”俞镜泊用一只手捂住胸口,像是赌咒发誓一般。

“马上要期末考试了,我要是考得不好,你不能打我。”俞以渐说道,“而且,我要是肚子不舒服什么的,跟老师请假回家,你不能拦着我。”

“好。”俞镜泊满口答应。

“我玩游戏,要是妈妈说我了,你得帮我说话。”俞以渐歪着头,想了想,“还有,你得多给我一点零花钱。”

“行,都没问题。”

俞镜泊答应得如此痛快,反而让俞以渐有些不放心,“爸爸,你不会骗我吧?”

“我干嘛要骗你呢?”俞镜泊微笑着说,“我把你当大人了,希望你忘记今晚听到的话。只要你能保密,我答应你的事情,就都会做到。”

“那……你得给我写个字据。”

俞镜泊笑了起来,“如果我违反了约定,你可以随便出卖我。还用什么字据?”他在心里感慨:儿子并不笨。这使他莫名地有点欣慰,甚至有点“虎父无犬子”的得意。

俞以渐琢磨了一会儿父亲的话,点了点头。“那,爸爸,我明天不想去上课了,我想去找沙伏嘉哥哥玩,行吗?”

俞镜泊没有想到儿子会跟沙伏嘉玩得这么好,他有些意外地看了儿子一眼,“好,但最好能在放学时间回家,不然你妈要担心了。”

俞以渐满意地笑了。

第一百八十二章 处心积虑

K1冷眼看着西装革履、面容清瘦的经理按下了楼层按钮,又看了看面无表情的万国侯。

这是K1第一次跟随万国侯来到金库,他下意识地吞咽了一下口水。电梯的速度并不快,到地下5层的短短路程,却让他感觉十分漫长。他看了看站在万国侯身边的E1和Z2,两人也是一脸严肃。

“叮”,电梯门缓缓开启。

经理做了个“请”的手势,万国侯率先走了出去。

出现在众人眼前的是一个冷漠而压抑的世界。厚重的墙壁和天花板,银灰色的金属隔离门,都在传达一个信息:这里很封闭。

刚走出电梯,他们就来到了安检处,几人将身上所带的金属配件都拿了下来。通过安检后,经理带着万国侯一行人来到了门前,他先停在虹膜扫描仪前扫描了虹膜,等到系统弹出“匹配成功”的提示后,才恭恭敬敬地对万国侯说:“请。”

万国侯照办了。

其余几人面面相觑。E1忍不住说:“侯爷,我们仨怎么办?”

万国侯看了一眼手表,“C4应该已经把你们几个人的资料提交过来了。”

“要是提交不成功怎么办?”K1好奇地问道。

“没有在系统里录入虹膜信息的话,扫描就会引发报警。”经理耐心地解释道,“到时候,整个金库的警报器都会响。”

K1吐了一下舌头。

“等会儿离开的时候,也要扫描的。”万国侯好笑地看着三人的表情,“抓紧时间。”

“为什么我们仨也要扫描呢?您扫描完了不就行了吗?”E1问道。

万国侯微笑着说:“最里面的那道门,至少要3个人才能打开,而且,为安全起见,故意设定了每个进入金库的人都必须扫描虹膜。”

“不止一道门?”E1惊讶地问道。他刚说完,就被Z2拉去扫描了。

“好麻烦啊。”看到第二道门时,Z2抱怨地说,“为什么不用指纹或者人脸识别呢?”

经理答道:“虹膜识别的安全性远远高于指纹、人脸这些识别方式。指纹容易被套用,而且有可能会磨损,脸型则会变化。现在有些利用仿生学做的面部修饰也会在系统识别的时候,起到干扰作用,不好用。另外,第二道门就是指纹,也算辅助吧。”

E1碰了一下K1,偷笑着指了一下Z2。K1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Z2是易容高手,经理的话简直是对他的无情嘲弄。

Z2还有些不服气,他眼珠一转,又问道:“那,假如有人拿着侯爷的眼珠过来,不就能打开这门了吗?”

经理哑然失笑,“我们的虹膜识别系统是有活体验证的。”

“好吧。”Z2悻悻地闭上了嘴。

“这墙真厚啊。”K1感叹地说,“看起来很吓人。”

“这是26厘米厚的钢筋混凝土,里面还做了个一厘米的夹层,防火,防爆,防钻。”经理答道。

“前面我都明白,请问,防钻是怎么做到的?就算很厚,也不至于钻不透吧?”E1问道。

“浇筑这混凝土的时候,我们在墙里预埋了防震系统。只要有钻的动作,警报器就会响。”

万国侯看着三人又好奇又不服气的表情,忍不住微微一笑,“你们猜猜,这脚下的地,有多厚?”

“我看不出来。”K1一边走,一边端详。“起码得有3米吧?”

说着,几人已经验证好了指纹,第二道门打开了。几人的指纹都早已录入了系统,所以验证很轻松。

“6米。”万国侯说道,“这样,即使大楼倒塌了,地库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是的,金库的主体结构是一体浇筑的。”经理补充道,“据说当初用了8000辆混凝土搅拌车来作业。”

这时,他们来到了第三道门前,这是一道厚厚的玻璃门。

经理在密码输入器前停了下来,其余几人全都识趣地转过身去了。他输入完毕后说道:“侯爷,请。”

万国侯输入密码之后,玻璃门慢慢滑向了两侧。他冲经理微微一欠身,“请继续带路。”

“这里面好闷啊,侯爷。”K1说道,“感觉空气不好闻。”

“这里没有通风系统,当然会闷了。”万国侯微微一笑,“外面有人的地方才会通风。”

“为什么不做通风呢?”K1奇怪地说,“就算这核心部分没有人,也可以做个通风,散散味儿什么的。”

“你说为什么不做?”万国侯淘气地笑了一下,“动动脑筋。”

没等K1想出来,E1已经挖苦地说出了答案,“管道可以爬人啊。”

经理听他们讨论得起劲,便笑着解释道:“其实,就算管道能爬人,也没有用。所有的管道都做了特殊的设计,有角度很大的倾斜弯道,人根本没有办法爬的,除非是蜘蛛侠。”

“或者老鼠。”E1嘿嘿地笑着说。

说笑间,几人已经走到了现金储备区。这里也有一道玻璃门,从门向内看去,可见金库非常之大。但是,墙上并没有密码输入器,也没有扫描虹膜或者指纹的地方。当三人东张西望时,万国侯却掏出了三把钥匙。

K1吃惊地问道:“刚才过安检的时候,您身上没有响啊,这金属钥匙,您是怎么带进来的?”

万国侯淡淡地说:“你不是坐过飞机嘛。”

K1这才想起来,万国侯在过安检之前,就把钥匙单独交给了安检人员。

说着,万国侯递了一把钥匙给经理,又递了一把给K1。经理走到玻璃门的右侧,轻轻敲击了一下墙面。只见墙面快速向内凹陷,形成了一处长方形凹槽,同时,凹槽内出现了3个钥匙孔,距离很远。钥匙孔等距排列在一条直线上,万国侯走到第一个钥匙孔前,插入了钥匙。钥匙孔周围瞬间亮起了红色,“经理,该你了。”经理眼明手快,插入了钥匙,钥匙孔周围也变红了。见K1有些发愣,万国侯又说道,“K1!”

K1赶紧上前插入了钥匙。

一瞬间,钥匙孔周围都变绿了。

经理说道:“侯爷,请说通关密码。”

“左左右。”

Z2兴奋地问道:“侯爷,要是转错了会怎么样?”

“会立刻被电晕。”万国侯狡黠地一笑。

接着,万国侯一声令下,三人同时转动钥匙,打开了最后一道门。

E1笑嘻嘻地冲了进去,走到了金属柜边上,“侯爷,柜子上面有编号,是不是开柜子的密码?”

“当然不是。”万国侯走到一个柜子前,将手掌按在了柜门上。几秒之后,只听“嘟”的一声,柜门打开了。

“掌纹解锁啊。”E1恍然大悟。

“去开叉车来。”万国侯吩咐道,“后面都是体力活了,看你们几个能搬动多少。”说完,他冲经理点了点头,“辛苦你了。”

等万国侯回到皇冠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了。

“侯爷,高靳先生在等您。”姜汝砺迎了上来,“您现在去见他吗?”

“他在二楼书房吗?”

“是的。”

万国侯想了想,“知道了。”

推开门后,万国侯一眼就看到了高靳。后者穿着一件深咖啡色的皮衣,鹅蛋似的光头显得格外惹眼。

“侯爷,您可算回来了。”高靳快步走到门口,与万国侯握手。

“嗯,我去准备赎金了。”万国侯脱下深灰色的大衣,轻轻地挂到了衣架上。“抱歉让高总久等了。”

“我的人去查了一下,这个伍晨到魔都时间不长,不超过两个月。”高靳单刀直入地说,“他应该是住在长宁,具体的位置还在找。”

“把他的手机号给我。”万国侯走到办公桌边,“我查查看。”

“他是用的别人的号码。”高靳摇了摇头,“不好查。”

“我不是查机主。”万国侯微笑着说,“我想试试定位。”

高靳睁大了眼睛,“不用这么麻烦,我今天来找您,就是跟您商量,我想约伍晨见面。”

“这样看来,你确定伍晨就是绑架犯了?”

“倒也不是。”高靳苦笑了一下,“他偏偏在昨天找我,这一点实在让我很介意。”他摸了一下自己的光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伍晨关机了,我今天一天都没联系上他。”

万国侯坐了下来,他注意到圆桌上的茶杯还是满的,看来,高靳是真着急。

“对了,绑架犯有没有再跟您联系?”高靳问道。

万国侯摇摇头,“这也是我觉得奇怪的地方。”他摩挲着袖扣,“绑匪太沉着了,感觉像是专业的。”他看向高靳,“这个伍晨,以前是做什么的?”

高靳叹了一口气,“是个人贩子,反正不是什么好人。”

万国侯眨了眨眼,“高总认识的人还真是复杂啊。”

高靳有点尴尬地说:“三教九流,都认识一点。”他生怕万国侯再说出奇怪的话来,便赶紧说道,“让您准备赎金,真是麻烦您了。”

万国侯看穿了对方急于转移话题的意图,但只是微笑着说:“这是我应该做的,毕竟,月总管也在他们手上。”

高靳见万国侯没有再追问伍晨,稍微松了一口气,“这恐怕是月总管过得最难忘的生日了吧。”他走到圆桌旁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然后拿起杯子,喝了一口茶。

“大概吧。”万国侯往椅背上一靠,“不过,居然要不连号的旧钞,这群人还真是处心积虑。”

“这一点也不奇怪。”高靳解释道,“他们一定也怕被追踪。”

万国侯点点头,“所以我回来得比较晚,点钱点了太久。”

这时,万国侯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掏出来一看,“陌生号码。”

高靳立刻站了起来,“可能是他们!”

万国侯对着袖扣说:“C4,我马上要接一个电话,你能追踪到吗?”

“我尽量,请您多说一会儿,时间越长越好。”C4说道。

“OK。”万国侯按下了免提,“你好。”

“侯爷。”月漱落的声音传来。

万国侯的心跳加速了,“你怎么样?”

“好的很呢。”一个粗野的声音说道,“一两肉也没掉。”

听到这个声音,高靳皱了一下眉头,他似乎觉得有点耳熟。

万国侯也觉得有点奇怪——这声音像是在哪里听过。接着,他想起了那个眉头上有疤的中年汉子,华昌。

“你好。”万国侯不动声色地说,“怎么称呼?”

“别跟我客套,我没工夫闲扯淡。”华昌冷冷地说,“我今天打电话来,就说两件事。第一,两个人还活得好好的,你只管准备钱;第二,告诉我,白血病得吃什么药?”

高靳几乎要冲过来,万国侯用手势制止了他。“病人情况怎么样?”他有意放慢了语速。

“有点感冒,但不严重。你说药名就行了,我会买给她吃的。”华昌不耐烦地说。

高靳着急地比划着手势,万国侯心领神会地说:“可是,她吃的都是处方药,你买不到。”

“操。”华昌骂了一声,“事儿逼。”

“这样吧,我派人把药送给你,你看怎么样?”万国侯看了一眼手表,“今天给你,行不行?”

“明天吧。”华昌想了几秒钟,“为了防止你们动手脚,我先说清楚。不准有任何包装,连锡箔之类的都不能有。”

“行,我会安排好的。”

“还有,不能是胶囊。”华昌狡猾地说,“这样吧,你把药磨成粉末,用纸包好,按照她吃药的次数什么的分好。”

万国侯看了看高靳,后者正烦躁地挠着光头。

“还需要别的吗?两位女士都比较怕冷,我给她们送两件衣服和毛毯,可以吗?”万国侯温和地问道,“你们可以先检查的。”

“不行!”华昌断然拒绝,“这个你就别操心了。”

万国侯叹了一口气,“能让我和我的女人再说说话吗?”

“行啊,等我拿到钱了,你爱聊多久聊多久。”华昌嘲讽地说。

万国侯无奈地说:“那你得告诉我地址,我去什么地方送药,具体什么时候?”

“欢乐谷,知道吗?”

“知道。”

“明天中午12点,你派人把药粉送到欢乐谷门口。具体的位置,我明天中午再告诉你。”

“你知道明天是星期六吧?”万国侯略感头疼地揉着太阳穴,“那里人很多。”

但对方已经挂掉了电话。

万国侯马上联系了C4,“查到了吗?”

“查到了,侯爷,位置在嘉松中路。”C4答道,“不过,目标刚才一直在移动,断线后,就停下了。”

“那里离欢乐谷不远。”万国侯思索了一下,“继续盯着目标。”说完,他按下了桌上的按钮,“K1,你现在带人去嘉松中路,C4会把具体坐标发给你。”

第一百八十三章 乐园之约

K1到达嘉松中路后,很快就找到了目标——一辆红色的汉兰达。车子就停在路边,而且已经被贴了罚单。

K1一行人穿着黑色的便服,腰间都系着战术腰包。下车后,K1做了个手势,其余几人立刻分散开来,从四个方向包抄那辆车。

靠近车后,K1谨慎地贴着窗户往车内看了一眼,心里顿时一沉:车内并没有人。他抓住车门的把手,小心翼翼地拉开了车门。

随着他的动作,T3一个闪身,冲到了车边。

“座位上有手机。”T3说道。

K1立刻冲其他人喊道:“闪开。”

待车边只剩下T3一人时,他回头看了一眼K1,后者冲他点了点头。只见T3从腰包里取出了一副战术手套,一只戴到手上,一只盖在了手机上,然后慢慢地拿起了手机。

T3握着手机,等了几秒钟,“是待机状态,没事了。”

K1这才放下心来。他走上前,从T3手里接过手机,仔细看了一下,“你们再检查一下车。”说完,他走到一边,给万国侯打了个电话,汇报了情况。

万国侯一挂掉电话,高靳便迫不及待地问道:“侯爷,他们怎么说?抓到人了吗?”

万国侯摇了摇头,“他们挺有心机,把手机丢在了车上,车也不要了。”

“妈的!”高靳大怒,脏话脱口而出。

万国侯若有所思,“看来,这群人还真有两下子,他们至少有一个会开锁的人,一个懂得通信技术的人。”

高靳挠了挠头,“这两样都不是伍晨擅长的,不知道他在里面扮演什么角色。”

万国侯眨了眨眼,“高总,你认识伍晨的朋友吗?”

“不熟。”高靳答道,“我知道他有一帮关系比较铁的哥们,但名字我都叫不上,脸也未必能记住。他们有什么特长,我就更不知道了。”

“也是。”万国侯意味深长地说,“你离开韩城已经四年了,这些只有过一面之缘的人,记不住也很正常。”

高靳干笑了两声,他眼珠一转,问道:“不过,他们为什么会把车丢在那条路上呢?”

“并不奇怪。”万国侯说道,“假如他们现在要去欢乐谷踩点,那么出现在嘉松中路就完全是合理的。毕竟,从嘉松中路到林荫大道,再开一小会儿,就能到欢乐谷了。车丢在嘉松中路,说明他们换了别的车。月总管一介女流,估计也无法在路上脱身吧。”

“我的人找了一天被盗的车,也没有找到什么线索。”高靳有些沮丧。

“这样吧,高总,你先回去,准备好令爱的药粉,同时继续尝试联系伍晨,如果电话打通了,请第一时间告诉我。然后,明天你早些过来,我们一起去欢乐谷。”

高靳想了想,“好,就按您说的办。”他不再客套,径直走到了门口。抓到门把手时,他忽然转过身来,“侯爷,其实有句话,我一直想说。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有种感觉,我觉得我以前见过您,很久以前。虽然我今年才认识您。”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是吗?这大概就是中国人常说的‘一见如故’?”

高靳大笑,“也许吧。”

“那我就不送你了,时间宝贵,希望我们能早些救出令爱和月总管。”

“明白。”高靳拉开了门,“明天见。”

“好。”

高靳离开后,万国侯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自言自语地说:“看来,我得抓紧时间了,在他想起我这张脸之前。”没过多久,他起身离开书房,走到了庭院中。

庭院中到处都悬挂着五彩缤纷的装饰,万国侯这才猛然意识到,今天是12月25日,但他并没有过节的兴致。

看着这些之前月漱落安排人布置的装饰,万国侯心里有些淡淡的不舒服:他早已竭力将感情封闭到心底最深处的牢笼之中。他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不要忘了四位父母的惨死,不要忘了早早夭折的妹妹,不要忘了死不瞑目的爷爷。

刻骨的仇恨,像是空气,成了他生存下去的必需品。

但在某些时刻:在他一不小心走神的时候,在他暂时放下了痛苦的时候,一种难以形容的微妙的情感,会像春天新雨后的种子一样,悄悄地萌芽。

“不。”当万国侯走到空楼前面时,他在心里对自己说,“我不能放任自己的情感。对我来说,没有比复仇更加重要的事情。”

他深吸了一口气,“既然我遭遇的痛苦不会减轻,那么,我至少应当让那些不义的人接受惩罚和审判。沉冤需得昭雪,真相应大白于世人。否则,过往发生的一切,又算什么?清者自清,不过是虚弱无力的自我安慰!”

“仇恨,是我的世界的基石,它构建了我所有的一切。”万国侯仰起脸,感受着落日的余晖,“当我死去时,我的血管里,也只会剩下仇恨。”

想到这里时,他忽然觉得轻松了许多,一个轻得像是羽毛的微笑浮现在他的嘴角。“人类面对命运,无非两种抉择。要么,拜倒在命运的脚下,要么,凌驾于命运之上。”

万国侯走进了空楼,他要做好准备,赶赴次日的“欢乐谷之约”。

12月26日。

欢乐谷门口人流涌动,家长们带着打扮得靓丽可爱的孩子在检票口排着队。

在停车场,万国侯和高靳正坐在一辆悍马里,等待着绑匪的电话。在悍马的周围,还停着几辆等待部署的车。

万国侯看了一眼手表,11点58分了,对方还没有打电话来。

“他们可真沉得住气。”K1忍不住说道,“好像一点也不急着要钱。”

“这是心理战术。”E1说道,“我总觉得,他们背后有高人指点。”

高靳心烦意乱,他隔着车窗玻璃到处张望,恨不得跳下车去找个人打一架。

“高总,稍安勿躁。”万国侯说道。

“侯爷,月总管在他们手里,您就不着急吗?”高靳略带抱怨地说,“我一想到我女儿在别人手里,我就难受得吃不下睡不着。”

“着急也没用。”万国侯平静地说,“换个角度想,绑匪应该更着急,因为他们拿不到钱,就得提心吊胆,怕我们报警。”

“说到报警,今天南厅长的人来了吗?”高靳问道。

“来了。”回答的人是K1,“都是便衣,躲在周围。”

“跟他们打个招呼,不要误伤我和侯爷的人。”高靳说道。

“说过了。”K1对高靳“颐指气使”的口吻感到不舒服,但他没有反驳。“他们会见机行事的。”

这时,万国侯的手机响了起来。

“侯爷!”高靳慌得猛一起身,他忘记自己正坐在车上,光头立刻撞上了车顶。

万国侯摆摆手,示意众人安静,然后,他摸了一下袖扣,“C4!”

“明白!。”

万国侯接通电话后,按下了免提,“你好。”

“药带来了吗?”

“带来了,按照你的要求,都磨成粉末了。”万国侯故意慢吞吞地说着,“而且,包装也都去掉了。”

“好。”华昌说道,“你一个人来。”

“我吗?”万国侯故意重复了一遍,“就我一个人?”

“别废话。”华昌不耐烦地说,“找一家叫‘万德乐’的超市,你一个人来。等你到门口了,我再告诉你具体位置。”

万国侯还想追问,但对方已经结束了通话。

“C4,查到了吗?”

“抱歉,侯爷,欢乐谷那片区域人太多了,基站信号很不稳定。”C4紧张地说,“目标一直在移动,具体位置我确定不了,应该是在佘山镇外的青松公路上。”

“你把坐标发给Z2。”万国侯说完,又按了一下袖扣,“Z2,你带人去C4发你的坐标。”

“这个人不在欢乐谷,是想遥控指挥吗?”高靳有点纳闷。

万国侯没有说话,他看了一眼T3,后者会意地打开了车载地图,“侯爷,C4说的位置,距离我们大概2.6公里。”

“看来,这家伙又是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K1恨恨地说,“还真以为自己是军师呢。”

“不多说了,我先下车,去他们说的地点。”说着,万国侯拿起了高靳放在座位旁边的一个小纸包,“这里面就是令爱的药吧?”

“是的。”高靳看着万国侯,迟疑了一下,“侯爷,您真的一个人去啊?”

“反正我知道你们在附近。”万国侯微笑着说道,然后将纸包塞进了西装的内袋。

几分钟后,万国侯找到了“万德乐”。这是一家规模不大的超市,万国侯装作购物的样子,在里面转悠了一圈。四个角落都有监控摄像头——看来,绑匪不会在超市内与他接头。想到这里,万国侯便向超市门口走去。

手机铃声打断了他的思考,“看到你对面的快餐店了吗?”

万国侯推开超市的玻璃门,“看到了,是‘霸王美食城’吗?”

“是的。”

万国侯暗暗在心里叫苦。这条马路很宽,中间还有隔离带,如果他的人跟他一起绕过斑马线,去马路对面,那就有可能被对方发现。对方分明是故意选择了这样一个地方。他忍住叹气的冲动,“好,在美食城什么地方?你穿什么衣服?我怎么找你?”

“我找你就行了。”华昌笑了起来,“你是外国人嘛,好找得很。”

“欢乐谷又不是只有我一个外国人……”万国侯的话戛然而止,他忽然想起来,假如华昌当晚去过皇冠,那很可能见过他。

他还想说点什么,然而,对方已经挂断了。

万国侯无奈地摇了摇头,他把华昌的“指示”转达给了K1,然后便沿着人行道,走向了斑马线。

此时是正午,又恰逢周末,路两边都有不少行人。有的人一边走一边吃着烤串,有的人在低头玩着手机,有的人举着自拍杆,正摆着美美的表情。

万国侯穿着一身灰蓝色的三件套西装,乌黑的长发束成了一根马尾,加上他轮廓鲜明的白人外表,在人群中显得颇为醒目。他保持着不快不慢的行走速度,边走边谨慎地观察着周遭。

等万国侯走到“霸王美食城”门前时,他的手机又响了,这次,只有一条信息。

“A区。”

万国侯将信息转发给了K1。到现在,K1都没有给他发送过信息,说明Z2还没有抓到华昌。

A区有许多像是大排档一样的小吃,一眼看去,都没有空着的桌子,每张桌子的周围都坐着几个吃饭的游客。

万国侯闻到了呛人的香料的味道,他皱了皱眉头,继续往里走。

“13号桌。”万国侯看到这条信息,警惕地睁大了眼睛,他打量着周围的人,努力想要找出绑匪。

忽然,一阵“乒乓”的响动传来,在靠门和靠角落的位置,有几个人站了起来。

万国侯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这些人明显是南泽雨或者高靳安排的,太蠢了。”他无奈地冷眼看着这些人,看着他们慢慢地坐了回去。

几秒钟后,他又收到了一条短信,“B区,4号桌,没人的时候再放。”

万国侯急急忙忙地扭头往B区走去。美食城里人很多,其中不乏儿童。“没法开枪。”万国侯烦恼地想着,“这大概就是绑匪故意挑选在这里接头的缘故。”

他来到了B区,这里的人比A区还要多。人头攒动,以至于万国侯不得不侧着身子才能穿过几处桌子之间的空隙。

4号桌刚好有一家三口在吃饭。小女孩挑食,把盘子里的肥肉都堆到了一边,她的妈妈板着脸,像是在教训她,而她的爸爸则不厌其烦地把肥肉一块块地夹到了自己的碗里。

万国侯走到了4号桌的旁边,他犹豫了一下,问道:“打扰了,我可以在这里坐下吗?”

“可以,我们马上就要吃完了。”那位爸爸听到万国侯说着一口流利的中文,不觉大感惊奇。

万国侯坐下后,微微一笑,“这是你女儿吗?好可爱啊。”

中年男人高兴地笑了,“囡囡,叔叔夸你呢,跟叔叔说谢谢。”

小女孩大概只有四五岁,说话奶声奶气的,“谢谢。”她说话有一点口音,听着像是在说“吓吓”。

第一百八十四章 救女心切

万国侯眨了眨眼,“这里人好多。”

“嗯。”中年男人答道,“今天真的好多人。”

“你们是已经玩好了吗?我还没进去,听说里面不好找吃的地方。”万国侯一边跟中年男人攀谈,一边观察着周围。邻桌的一些人会时不时地朝他看,但似乎都是因为好奇,他一时间无法分辨其中是否藏着绑匪。

“还没呢,我们也是想吃好了再进去,哈哈。”

这时候,小女孩打了一个饱嗝。

“囡囡,吃不动了吗?”

小女孩点点头,“妹妹呢?妹妹不吃吗?”

“囡囡吃饱了呀。”中年男人摸了摸她的脸,“下礼拜我们再跟妹妹一起吃,好不好?”说着,他将女儿面前的盘子拉到了自己的面前,想把女儿吃剩的给“解决”掉,但他又立刻意识到,万国侯正看着他。他尴尬地笑了笑,放下了筷子,“那我们先走了。”他有礼貌地对万国侯说。

万国侯冲小女孩挥手,“再见!”

好不容易等到这一家人离开,万国侯急忙掏出怀里的纸包,放到了桌上。

有游客想在他身边坐下来吃饭,但被他那严肃的目光吓走了。他独自一人占据着整张桌子,直到他的手机再次响起来。

绑匪发来了新的信息,“你是想跟我一起吃饭吗?滚蛋。”

万国侯咬咬牙,站了起来,他看了一眼桌子正中间的白纸包,然后慢慢地离开了。他一边在桌子之间的空隙中迂回着,一边悄悄观察着那张桌子。

他走了大概四五米,都没有看到人走过去。那张桌子像是笼罩在奇怪的诅咒之下,一时间竟无人靠近。他警惕地打量着周围,但玩手机的人很多,他无法断定谁才是最可疑的,于是只得无奈地走出了B区。

万国侯还没有走出美食城,他的袖扣忽然震动了一下。

“侯爷。”Z2焦急的声音传来,“他跑了。我们刚赶到,手机被他扔在路边的花坛里了。”

“没有车吗?”

“没有,这次他应该是开着车跑了。”Z2愤愤地说,“真他妈滑头。”

万国侯淡淡地说:“那就回来吧,他应该会再跟我联系。”

这时,万国侯看到了之前那名中年男人,他又回来了。万国侯心下起疑,立刻悄悄跟随着走回了B区。只见那中年男人急急忙忙地走到了4号桌边上,不等刚坐下的一家人反应过来,就一把抓起了桌上的白纸包,然后转身离开。

万国侯立刻跟了过去。

中年男人看到万国侯,面露惊恐,他推开面前的一对年轻人,迅速地钻入了人群。他个子不高,力气却不小,几下就撞开了挡在他面前的人。

万国侯见状,便顺手拿起附近桌上的一个空酒瓶,扔了过去,但中年男人恰好弯了一下腰,侥幸躲开了。

顷刻间,便有人尖叫了起来。有小孩子在哭,有人在骂,场面极度混乱。

万国侯在心中暗暗咒骂,“南泽雨和高靳的人都死到哪里去了?”他叹了一口气,责备自己太过于相信这两人的手下了。

见中年男人在人群中窜得飞快,万国侯连忙按了下袖扣,“到B区门口附近,抓一个穿红绿格子衬衫的男人,身高大约一米七,40岁左右。”

“欢乐谷里面有人按了火警,很多游客都跑出来了,乱七八糟的,我们的人分散了。”K1的声音十分焦虑,“那个格子衣,是绑匪吗?”

“可能不是。”万国侯说道,“我这边游客太多了,追不上他。”

“好,我们马上到。”

通话完毕后,万国侯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他一跃而起,跳上了身边的桌子。在人们的咒骂声中,他迅速踩着各张桌子上的空白处,向门口跑去,但中年男人已经先他一步跑出了B区。万国侯跳下桌子,跟在他后面,紧追不放。

中年男人回头看了一眼,他的表情十分复杂,有慌乱、有痛苦,似乎还有愧疚和担忧。

“你他妈有病吧?”中年男人路过一桌时,一个男人气愤地喊道,“我来这儿吃饭关你屁事啊?”那人穿着一件红蓝相间的方格衬衣。

中年男人忽然飞快地脱掉了外衣,露出了里面的黑色长袖T恤。

万国侯挤在人群中,无奈地拨通了K1的电话,“黑色长袖T恤,他脱衣服了!”

然而,穿黑色长袖T恤的人比穿格子衬衣的人还要多。万国侯挂断电话,心里暗暗发愁。他一恍神,中年男人就不见了,显然,这家伙已经跑出了“霸王美食城”。

万国侯暗道不妙,他推开挡在他面前的人,疯狂地冲到了美食城门口。

“侯爷!”K1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怎么样?”

万国侯摇了摇头。

这时,离美食城门口不远的一处地方骚动了起来。万国侯和K1对视了一眼后,冲了过去。

几个便衣和E1正抓着一个穿着黑色长袖T恤的中年男人,那人虽然双手都被铐住了,但仍在不停地挣扎,“我犯了什么法?凭什么抓我?”

万国侯认出这名中年男人就是那位4号桌的父亲,他松了一口气,走过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你要药包,直接跟我说就是了,用不着费这么大周折。”

中年男人的一双小眼睛已经红了,不知是因为愤怒还是因为恐惧。“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是被迫的。”他的声音在颤抖,像是快要哭了。

“带上车。”万国侯吩咐道。

中年男人一听,顿时急了,“我真的是被迫的,你们带我去见我老婆,她能作证。”

万国侯见他情词恳切,不像是在说谎,心里顿时一沉。“你拿的纸包呢?”

“在我身上,右边裤子口袋里。”

便衣一摸,“没有。”

“真的!”中年男人急得话都说不利索了,“就……就在右……边!”

万国侯淡淡地说:“你老婆在哪儿?”

“在那家首饰店里。”中年男人用下巴朝不远处一指。

中年男人看到他老婆,顿时松了一口气。他老婆确实在首饰店里,此刻正焦急地看向他的方向。在她身边,还站着两个小女孩,一个是在4号桌吃饭的那个,另一个,万国侯没有见过。两人年纪相仿,打扮相同。

“双胞胎?”万国侯问道。

中年男人点了点头。他老婆带着两个女儿,快步走了过来,“你们干嘛?凭什么抓人?我要打110了!”

“这位女士,请你安静。”万国侯说道,“这些都是警察。”他示意带头的一位便衣出示证件,“你先生涉嫌卷入一桩绑架案,我们只是找他问话。”

“问话?问话需要戴手铐吗?”他老婆长得圆圆胖胖的,说话却很有条理,“不行,我要打110。”

“请便。”万国侯说道,“但请务必不要妨碍警察办案。”他虽然长着外国人的脸孔,但却说着一口流利的中文,加上他那镇定自若的气势,使得对方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我女儿回来了,我就跟你们直说吧。”中年男人生怕他老婆惹怒了警察,便急忙说道,“我有两个女儿,小女儿被一个卖气球的男人给骗走了。他的同伙跟我说,只要我在‘霸王美食城’4号桌那里吃饭,等一个外国男人出现,等他放下纸包,等他走,我再去把纸包拿回来,他就放了我女儿。”

他又急又气,说得语无伦次,但万国侯却听明白了,“你说的同伙,后来没有再出现?”

“没有。”中年男人哭丧着脸,“我拿了纸包,看到你追我,我就死命往外跑,跑到门口,有好几个人撞我,我也不知道哪个是他们的人。可能就是那时候,他们拿走了纸包。”

万国侯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便说道:“还是麻烦你跟我们走一趟,就在欢乐谷门外的停车场。放心,假如你说的都是真的,我们立刻就放了你。”

五分钟后,中年男人坐进了万国侯的悍马车。高靳早已等得极不耐烦了,眼见一个陌生人进来,立刻就要伸手去打。

“高总,他不是绑匪!”K1连忙喊道,“他是游客。”

“你们抓游客干什么?”高靳一脸茫然。

万国侯简明扼要地介绍了一下情况,然后问道:“如果有录像,你能认出那个人吗?”

“应该可以。”中年男人说道,“我没有看到卖气球的人,是我老婆带着小女儿去买的,然后,我老婆在那里玩手机,我小女儿自己挑,不晓得怎么搞的,我老婆一抬头,小女儿和卖气球的都不见了!然后,一个瘦瘦的男人就过来跟我老婆说,我小女儿在他们手里,只要我们做一件事,就放了我们女儿,还威胁我们不准报警。我老婆就给我打电话,我跑过去,他又说了一遍。其他的,刚才你都讲了。”

“所以,你们去那儿吃饭,都是绑匪要求的?”高靳问道。

“是的。”

“侯爷!”E1急匆匆地拉开了车门,“美食城入口的那个摄像头被人喷漆了,他们居然都没发现。”

“威胁你的男人,脸上有什么特征吗?”万国侯又问道。

“没有什么特征,就是个普通人,年纪不大,最多30岁吧。”中年男人想了想,“还有,那个卖气球的,我老婆说特别白,比较高,比较胖,小眼睛,是外地人。”

“那就是伍晨了!”高靳立刻下了结论,“你们一家来欢乐谷,是今天临时做的决定吗?”

“啊?”中年男人显然还没有回过神来。

“高总,这不重要。”万国侯说道,“绑匪应该是临时挑选的人,带小孩的,最好是一家三口,这样便于伪装。我刚去4号桌的时候,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有问题,说明绑匪的眼光不错。”

“这都什么时候了?您还夸奖起他们来了?”高靳不满地说。

万国侯微微一笑,“不是夸奖,只是承认对方行为的合理性而已。”他直视着中年男人,“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中年男人抬眼看向车顶,想了一会儿,“跟我说话的那个瘦子,好像是鼻子堵住了,鼻音很重,说话很怪。”

万国侯点点头,“还有吗?”

“他们骗走我女儿的地方,是欢乐谷门外比较宽阔的地方。”中年男人稍微冷静了一点,“那里有不少走动的小商贩,卖气球的,卖小喇叭的,卖吹泡泡的都有,你们可以去那里问一下,就知道我没说假话了。”

“其它的,我实在想不起来了。”中年男人的双手被铐在身后,他只能保持一个向前倾的古怪的姿势,这让他感到委屈,“我就是为了救我女儿,我不知道那个纸包里装的什么,也不知道那些人是干什么的。”

这时,万国侯的袖扣震动了一下,他摸了一下袖扣,“C4。”

“侯爷,K1刚才传给我一张照片,我查到了这个人的信息。”

一分钟后,万国侯听完了C4的汇报。他转头看着高靳,“高总,借一步说话。”

两人下了车。走了几步后,万国侯说道:“高总,这个人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他的资料很全,就是个土生土长的本地人,08年结婚,10年他老婆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儿。他和他老婆是同事,都是纺织厂的工人。欢乐谷他们来过好几次了,每次都是带着女儿来的。”

“那怎么办?把他放了?”

万国侯耸耸肩,“留着他也没什么用。”

高靳还是不死心,“要不要我找人来审他?”

万国侯失笑,“你是想逼供么?没有必要。”他轻声说,“这也就是个救女心切的可怜父亲。”

这句话击中了高靳的软肋,他顿时哑口无言了。

“侯爷!”K1走到万国侯身边,小声说,“刚才我们问了他老婆,说是吃完饭后,他老婆就带着大女儿在首饰店里等。后来,他老婆听人说,附近有个小姑娘一边走一边哭还一边大喊爸爸妈妈,他老婆就带着大女儿去找了,估计是那帮人拿到纸包后,就把小姑娘丢到路边了。”

“唉。”高靳烦躁地说,“今天白跑一趟,一个绑匪也没抓住。”

“也不算是白跑一趟吧?”万国侯微微一笑,“你不是说,你觉得卖气球的人,就是伍晨吗?”

高靳眼睛一亮,“对哦,我都急糊涂了。”

第一百八十五章 惟命是从

此刻正是深冬,仓库里的温度很低,月漱落和高襄绮靠墙坐在一个被压平的纸箱上。高襄绮冷得受不了了,便低声抱怨起来。

“先生。”月漱落镇定地说,“能不能给我们一条毛毯或者被子?”

“你很冷吗?”说话的人似乎比较客气,月漱落立刻听出来,这是那个有些胆小的年轻人。

她虽然被蒙着眼睛,但仍然微笑了一下,“我是还好,但我身边的小姑娘快冻坏了。你能帮我们一下吗?实在没有毛毯被子的话,厚一点的衣服也行的,求你了。”她的声音本来就婉转甜美,再用这种轻柔的口吻说话,听起来便有几分像是撒娇。

年轻人犹豫了一下,没有说话。

月漱落假装失望地说:“没有吗?那就算了吧,不麻烦你了。”说完,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年轻人站了起来,他拿起一条毛毯,然后快步走到月漱落身边,将毛毯盖在了她们的身上。

他的动作并不粗鲁,甚至可以算得上小心翼翼。

月漱落闻着他身上散发出的淡淡的小饭馆的油烟味,忽然问道:“你是不是吃了生皮?”

年轻人愣了一下,“你知道生皮?”

月漱落笑着说:“我老家是廿县的,当然吃过了。”

年轻人又惊又喜,“我是韩城的,算你老乡了。”他一高兴,说起了土话。

“我不记得怎么讲方言了,好小的时候就出来打工了。”月漱落说道,“不过,听你的口音,感觉好亲切呀。”

“生皮是什么?”高襄绮听对方并不凶狠,也鼓起勇气参与了话题。

“就是生的猪皮,猪里脊,处理好了以后,蘸点汁水吃,很香的。”月漱落解释道,“一般人第一次可能吃不惯,但是放下偏见后,一定会觉得口感很特别的。”

“哦哦。”高襄绮叫了起来,“我知道是什么了。不过我没吃过,真可惜。”

“对呢,你也是韩城的。”月漱落故意装作刚想起来的样子,“这样说,我们三个都是老乡呢。”

年轻人看了看高襄绮,又看了看月漱落,然后好奇地问道:“你是廿县的,那你是不是格鲁孜尔族啊?”

“是的。”月漱落笑了起来,“我是牧歌村的。”

“呀!”年轻人叫了起来,“那你一定姓月,对不对?”

“你怎么知道?”月漱落惊奇地问道。

“我有个亲戚,就是嫁到那个村子去了,她跟我说的。”年轻人笑呵呵地说,“真巧啊。”他打量着月漱落,“听说格鲁孜尔族的美女不少呢。”

月漱落见对方十分友善,便有意套起了近乎,“那你的亲戚一定也很漂亮,才能嫁到美女成群的地方。”

“是不错。”年轻人说着,起身走到了桌边,“你俩渴不渴?”

“嗯。”

年轻人拿来两瓶矿泉水,“没有别的饮料了,你们先将就着喝这个吧。”他扶着月漱落,想要喂她喝水,但月漱落刚喝了一口就呛到了。她狼狈地咳嗽了起来,年轻人只得将矿泉水瓶移开。

“先生,你能不能把我眼睛上蒙的布拿掉?我看不见,喝水很困难。”月漱落哀求道,“你可以把脸转过去,我不看你。”

年轻人迟疑了几秒,“你会跟警察说我吗?”

月漱落苦笑了一下,“你们之前一定没有做过调查,我的主人是非常有个性的人,也很信守承诺。只要你们到时候能让我和襄襄平安回去,我相信,他不会做任何对你们不好的事情。”她又叹了一口气,似乎非常伤感,“我难得遇见一个老乡,你对我又很好,我为什么要害你呢?”

她听年轻人沉默不语,便接着说:“我猜你最多二十岁吧,我比你稍微大几岁,可以当你姐姐了。我们也算有缘,我何必骗一个弟弟呢?”

年轻人略带惊讶地说:“我还以为你比我小呢!”

月漱落抿嘴一笑,“你这话我爱听。”

年轻人见她表现平静,言辞恳切,不由得心里一动,“那你可得赌咒发誓,不能出卖我!”

“我发誓。”月漱落说道,“假如我出卖了你,那我就死无葬身之地。”

年轻人似乎松了一口气,他伸手解开了月漱落的眼睛上绑着的布条。月漱落眯着眼睛,直到适应了仓库里的光线,才将眼睛完全睁开。

“你的眼睛真好看。”年轻人赞叹地说。他看上去只有二十出头,身材瘦削,皮肤较白,眉毛疏淡,鼻梁细窄,虽然并不英俊,但也算得上秀气。

月漱落嫣然一笑,樱草色的大眼睛脉脉含情。显然,她很清楚自己美貌的杀伤力。“你也很帅,像个韩国明星,只是我叫不出名字来。”

年轻人有些不敢和她对视,便移开了视线。“我叫小巫。”

“我叫月漱落。”

“好古怪的名字,是把格鲁孜尔的名字翻译成汉语了吗?”小巫挠了挠头,“我不会说你们族的语言。”

月漱落笑着摇了摇头。“是我父亲起的。这个名字,说起来是有典故的。”她假装无意地打量了一下周遭:她所在的地方确实是一间仓库。仓库很空旷,只有一张旧桌子,几把折叠椅,几个地铺;地上的尘土不少,有几行凌乱的脚印;在桌子旁边,有一个正亮着红光的电暖器。

“那我叫你小月了?”小巫有些羞涩,“你饿不饿?”

月漱落摇了摇头,“襄襄,你饿吗?”

高襄绮的眼睛仍然被蒙着,“有什么吃的吗?”她听小巫十分好说话,胆子也大了起来。

“有牛肉干、瓜子、花生。”小巫扭头看了一眼桌子,“饼干和面包他们都吃完了。”

“我不想吃。”高襄绮说道,“我只想回家。”

小巫尴尬地干笑了两声,“等他们回来了,我再出去给你俩买点吃的。”

“辛苦你了。”月漱落感激地眨了眨眼,“你人真好。”

小巫对这个赞美感到颇不自在,他踌躇了一下,说:“其实,我跟他们认识时间不长。”

月漱落点点头,“我就觉得你跟他们不是一路人。”

小巫拖来一把椅子,在月漱落面前坐了下来,“不管你信不信,我本来是个大学生。”

“我信。”月漱落认真地说,“你说话有书卷气,像个读书人。”她的嘴角画出了一个优美的弧度,“我喜欢读书多的人。”

小巫高兴地笑了,“我以前是学通信的,真的。”

“就是通信专业吗?”

“通信工程。”小巫答道。

“听起来很高端。”高襄绮插嘴说。

小巫挠了挠头,“不过,我后来没有读完……”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惆怅和懊悔。

“然后,你就认识了这群人?他们带你出来闯荡,对吧?”月漱落见对方不愿深谈,便善意地转移了话题。

“嗯。”小巫点点头,“其实,我一开始真的没有想到会做这件事的。”他期期艾艾地说,“你们不会怪我吧?”

高襄绮刚要说话,月漱落就抢先说:“不会怪你,你还年轻,被人骗了也没办法,这不是你的错。”

高襄绮听出月漱落是在安抚对方,便跟着“嗯”了一声,这令小巫感到安心,“你们不要怕,我会尽量保护你们的。”

月漱落眨了眨眼,“谢谢你!小巫。”她眼波流转,“你知道那些人出去做什么了吗?”

“应该是给她弄药去了。”小巫答道,“你们再忍忍,快要结束了,用不了几天了。”

月漱落听后,发了几秒的呆,然后如梦初醒般地问道:“今天是几号?”

“26号。”小巫答道,“我估计他们快回来了。”

他话音刚落,外面就响起了汽车的轰鸣声。月漱落反应极快,“蒙上我的眼睛,把椅子放回原位,不然他们要怪你了。”

小巫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不要让那群人知道自己和她接触过。他一一照办之后,仓库门打开了,伍晨带着一群人走了进来。

“怎么样?这俩妞没有闹事吧?”伍晨十分怕热,他解开了外套的扣子,露出了一截肥短的脖颈。

“很听话。”小巫说道,“就是有点怕冷,我给盖了个毯子。”

“弄点水,给那个年纪小的吃药。”华昌吩咐道。

“伍哥,今天真是太刺激了,简直可以拍电影了!哈哈。”一个声音粗野的家伙说道。

“哼。”伍晨不以为然,“想找刺激就去玩电击枪,这种刺激,还是少一点好。”

华昌假装没有听出他话语中的不满,“还是很顺利的吧,一切都在我们的计划之中,英国佬被耍得团团转,嘿嘿。”

“那是因为你不在现场。”伍晨瞪了他一眼,“条子一大堆,还有些估计是高靳的人。操,老子现在想起来还觉得腿肚子打颤。”

“伍哥,昌哥,喝水。”小巫拿来了两瓶矿泉水。华昌接过去一瓶,而伍晨摆了摆手,表示不想喝。

“你下一步准备怎么办?”伍晨在椅子上坐好,两条粗腿像两根柱子似的撑开。

“明天去看一下场地,确定没问题了就让他们送钱。”华昌答道,“这事不能着急,谁着急谁就被动了。”

“这些计划都是你一个人想出来的?”伍晨有些怀疑地看着他。

“差不多吧,谁想的其实无所谓。”华昌笑嘻嘻地说,“关键是走到现在,我们每一步都很完美,对不?”

伍晨对他的话嗤之以鼻,“老弟啊,不是我说你,你还是太乐观了。”他吐了一口痰,叼了一根香烟,小巫赶紧帮他点上。

抽了几口烟后,伍晨说道:“你也不想想,就算我们顺利拿到钱了,我们也不敢马上就大手大脚地花啊,不然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你前边说整容,但我们不能一起去吧,总得分开,分开了就有可能走漏消息。更别说,整容这事本身就不靠谱,万一医生护士什么的多嘴说出去了呢?”他见华昌要反驳,便挥了一下胳膊,示意后者听他说完。“魔都这边的警察很厉害的,我听我朋友说,他们破案追求效率,不会拖拖拉拉的。”

“伍哥,你是不是在阴阳关呆久了?”华昌冷笑一声,“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话当初还是你教我的呢。”他瞟了一圈其他人,“有钱,还怕个屁?”

“就是!”

“昌哥说得对!”

几个马仔的附和让华昌颇为得意,而伍晨则烦恼地皱起了眉毛,“那也得安全第一吧。”他自嘲地叹了一口气,“你们都是年轻人,当然是不怕死的了。”

“伍哥,你得这么想。”一个马仔大着胆子说,“这票干完了,我们一辈子都吃穿不愁了。”

华昌大笑着拍了拍马仔的肩膀,“说得好!”

伍晨心里不满,但他看其余几个人都围着华昌,一副惟命是从的样子,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我去撒泡尿。”他站了起来,“小巫,你去开后备箱,里边有酒和吃的。”

“好的。”小巫唯唯诺诺地答应了。

伍晨上完厕所后,拉上了拉链。他不经意间摸到了裤兜里的手机,便拿出来,想看看时间,但却发现屏幕点不亮。他这才回想起来,华昌要求他这几天不要开机。

“操。”伍晨骂了一声,按下了电源键。他并没有用手机的欲望,只是下意识地觉得,不能什么都听华昌的,毕竟,他才是老大。

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吓了他一跳。

一条信息跃入他的眼中。

“怎么一直不接我电话?有个活儿给你干,你来不来?”发信人是高靳。

伍晨的心砰砰直跳,他握着手机,谨慎地观察了一下周围,确定没有其他人在外面后,才回复了信息,“不好意思啊,老大,这两天不巧有点事。”

高靳几乎是立刻就回复了信息,“你来吗?不来我给别人了。”

伍晨咬了咬嘴唇,“什么时候?”

“你什么时候方便?”

“老大,很急吗?我这几天真的有事。”

“那算了。”

伍晨没有想到高靳会回复这样冷淡的一条信息,他之前的种种疑虑顿时一扫而空,“别啊,那你说个时间,我去找你?”

第一百八十六章 人狗殊途

伍晨忐忑不安地过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他趁人不注意,悄悄给高靳发了一条信息,“老大,我来找你吧,你是在‘松之里’总店吗?”

他生怕高靳会给他打电话,于是便将手机静音了,好在高靳只是回复了信息。“在的,正好我上午有空,你过来吧。”

高靳的态度一如既往,既不热情,也不疏远。伍晨眨巴着小眼睛琢磨了一会儿,“好,那我一会儿去找你。”

他将手机塞进口袋,然后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一个哈欠。“今天有事吗?”他转身问华昌。

“怎么啦?”华昌抠着眼角的眼屎,睡眼惺忪。

“没事的话,我要找个地方按摩,这两天腰痛。”伍晨说着,故意用手撑住后腰,头往后仰着,“上岁数了,哎。”

“伍哥,你这不会是椎间盘突出吧?”华昌怀疑地看着他的腰部。

“谁知道呢?”伍晨撇撇嘴,“以前在阴阳关就老疼,也可能是风湿。”

“有可能。”华昌点点头,“阴阳关挺潮的。”他略一思索,“你去忙吧,今天我们看场地,两三个人就够了。”

“那行。”伍晨站了起来,“用我给你们带点什么吗?”

“不用,我们一会儿也要去市里的。”华昌咧嘴一笑,“伍哥,早点回来。”他暧昧地挤了挤眼睛,“再忍两天。”

伍晨知道他说的是找鸡,便笑了起来,“操,要你替老子操心。”

伍晨出了门。门外停着一辆比亚迪F3和一辆昂科拉,他看了看,又走回了仓库。

“你们开哪辆?”

华昌摸了摸鼻子,“我们随便。”

“那,我开昂科拉了?”说着,他瞟了一眼角落里的月漱落和高襄绮。

“行。”华昌爽快地说,“钥匙在桌上。”他看着伍晨,又补充了一句,“中午要不要一起吃饭?”

“再说吧。”伍晨抓起了车钥匙,“今天是星期天,不知道按摩店里人多不多。到时候我再给你们打电话?”

“好。”华昌说道,“伍哥,我再多嘴一句,给我们打完电话就关机。”

“知道了。”伍晨颇有些不耐烦,“我走了。”

与此同时,脸色铁青的高靳踏进了“松之里”总店的大门。他一进门,就冲手下吩咐道:“今天不营业,但是不要惊吓到我的客人,一会儿他来了之后,再关门。”

“是。”

高靳走进了八楼的“暗之扉”。这是私密性最好的包厢,也是高靳平时最喜欢的包厢,但此刻他并没有心情玩乐。

他脱下外套,随意地丢到了沙发上,然后摸着光头,踱到了窗边。

今天的天气有些奇怪,晦暗的天色使人产生了时光错乱的感觉,明明是上午,看起来却像是傍晚。妖异的寒风“呜呜”地咆哮着,仿佛要冲破厚厚的玻璃。

“暗之扉”内温暖如春,而街上的行人则裹紧了外衣和帽子,匆匆而过。

高靳牵挂着女儿,看到天气这样糟糕,心情不由得更加恶劣。他走到酒柜旁边,取出一瓶威士忌,倒了半杯。

他考虑了一晚上,决定不告诉万国侯,自己将与伍晨见面的事情。虽然万国侯一直在鼎力协助找人和捉拿绑匪,但他仍然不敢对万国侯报以全然的信任。

伍晨是一颗不定时炸弹,高靳只愿意自己解决。

在高靳心神不宁地喝了半瓶多威士忌之后,有人敲门了。

“谁?”高靳警惕地问道。

“老大,他来了。”马仔开门后恭恭敬敬地说道。

“叫他进来。”高靳放下了酒杯,但仍然坐在沙发上。

白胖的伍晨轻轻推开了门,他的脸上带着甜蜜的笑容,一双小眼睛努力释放着惊喜的光芒。

“哈哈。”高靳笑着站了起来,“小伍,好久不见。”

“老大,好久不见。”伍晨点头哈腰地说,他想走近高靳,但又有些恐惧。

高靳绕过茶几,走到了他的面前,并用一只手臂拥抱了他一下。“你都没怎么变啊,跟以前一样。”说着,高靳又拍了他一下。

伍晨嘿嘿地笑着,“老大也是,还是那么威风。”

“我不行了,老了。”高靳一指沙发,“坐。”

伍晨在一张单人沙发上坐了下来,侧脸对着窗户。

高靳走到酒柜旁边,问道:“喝点酒?”

“那怎么好意思。”伍晨嘴里说着客套话,小眼睛则滴溜溜地打量着华丽的包厢。

高靳看在眼里,也不说破,“你还没吃早饭吧?”

“嘿嘿。”伍晨搓了一下手,“收到老大的信息,我就急着赶过来了。”

“你真是个大忙人。”高靳淡淡地说,“这几天都联系不上你,我还以为你看不上我这儿的活了呢。”

“没有没有!”伍晨急忙解释道,“手机有点问题,我也不是很懂,找了个店给我修,昨天下午才修好的。”

高靳知道对方是在扯谎,但只是笑了一下,“那咱们先喝点酒,一会儿再吃东西。对了,你想不想吃狗肉?”

伍晨最喜欢吃狗肉,以前在阴阳关的时候,不少人知道这一点。此刻听到高靳这样说,他简直喜出望外,“老大,你还记得呢?”

“哈哈。”高靳爽朗地大笑了起来,“你知道我的。”他故意学伍晨的口头禅,“我是最讲义气的了。”

伍晨跟着笑了起来,看高靳似乎完全没有怀疑到他的头上来,他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两人碰了杯。一杯酒下肚后,伍晨看了一眼酒瓶,“这酒度数不高啊。”

“是不高,也就四十来度吧。”高靳说道,“比不上我们以前喝的那种家酿酒,但是,这酒后劲很足的。”

伍晨赔着笑,“洋酒我不懂,不过,老大的酒,喝起来感觉就是不一样啊。”

高靳又为他斟满了酒,“那就再喝点。”

“谢谢老大,我自己来。”伍晨急忙说道。

“你是客人,怎么能让你自己来呢。”高靳说着,瞟了一眼伍晨的打扮:土黄色的薄羽绒服,里面是竖条纹的毛衣,下身穿着深蓝色的加厚牛仔裤,脚上是一双铁锈红的运动鞋。

“你住的地方是不是很冷啊?穿这么多?”

伍晨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那肯定不能跟老大的房子比了。”

“你要是热,就把外套脱了吧。”高靳热心地建议道。

“还好。”伍晨的脸上已经有一点潮红了。

“一会儿带你吃狗肉,完了咱们去泡个澡。”

伍晨眯着小眼睛,“老大,你就别卖关子了,我都等得急死了。”

“卖什么关子?”高靳故意装作没有听懂他的话。

“你不是说给我安排一个活儿干吗?”伍晨见对方不接招,只得硬着头皮说,“就是你给我发消息说的事情。”

“噢。”高靳一拍光头,“你说这事啊。”他喝了一口酒,接着将杯子放到了茶几上,“不巧,刚才你进门前,我朋友给我打电话了,说他那里不需要人了。”

“啊?”伍晨瞪大了眼睛,“老大!”他着急了起来,声音也变大了一点,“那你怎么说?”

“我?我能怎么说?”高靳一摊手,“我只能骂了他一顿。”

伍晨泄气地缩进了沙发,半晌没有说话。

高靳见状,笑了起来,“哎呀,只是一点小挫折嘛!走,我先带你去吃狗肉,我认识的朋友不少,说不定别人正缺人呢。”高靳说着,站了起来。

伍晨来见高靳,本就是提心吊胆的,想不到最终还是失去了工作的机会。他的心里已经打起了退堂鼓,但他看高靳那一脸的热情不像是装的,便又有些不好意思推辞。

他还在犹豫,高靳已经穿上了外套。“走吧,离这里有点远,坐我的车去。”

大约四十分钟后,一辆宾利停在了郊区的一个院子的前面。

伍晨东张西望了一圈,“老大,这里不像是有饭店啊。”

“你仔细听听。”

伍晨侧耳听了一阵,“有狗叫!好像有好几只?”

高靳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吧,下车去看看。”

这是一个普通的农家院,院子里并没有狗。伍晨一头雾水地跟在高靳的身后,穿过前院,又穿过主屋,来到了后院。

后院里拴着六只黑色的狗,每一只都毛色发亮,眼神有力。伍晨认不出是什么狗,便好奇地问道:“老大,这些是什么品种啊?”

“杜宾和罗威纳。”高靳说着,走到了一只罗威纳的面前,摸了摸它的脑袋。

伍晨听着它们的叫声,有点害怕,“老大,这些狗是不是太凶了点?”

“那是因为他们第一次见到你。”高靳耐心地解释道,“他们对主人还是很友好的。”

伍晨听着这话,越琢磨心里越不是滋味。“老大,这都是你养的狗?”

“是啊。”

“不是……用来吃的吧?”

高靳蹲下来,拽住了罗威纳的链子,神情似笑非笑,“你知道这些狗吃什么吗?”说完,不等伍晨回答,他就打了一个响指。

一个围着皮围裙的马仔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他端着一个很大的铜盆,里面盛满了剁成大块的生肉。他将铜盆放到那只罗威纳的面前,狗立刻埋头大吃了起来。

伍晨看到罗威纳的吃相,更加害怕了,“老大,它这吃的是什么肉啊?”

“你觉得呢?”高靳站起身,将胳膊搭在了伍晨的肩膀上。“你数得出来这里有几只狗吧?”

“六……只。”伍晨的头上渗出了汗水。

“要是我没记错,你从韩城一共带了五个人出来,对吧?”高靳笑嘻嘻地说,“加上你,就是六个。”

“老大,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伍晨将脸一板,同时扭了一下身子,想摆脱高靳的胳膊。

“你们绑架了我的女儿,还想敲诈30亿,胆子真不小。”高靳一把抓住伍晨的后颈,“现在,你居然还敢来见我,喝我的酒,坐我的车,等着吃我的狗肉?”

他爆发出一阵刺耳的大笑,伍晨听了只觉得心脏都要缩成一团了。

“老大,你肯定是搞错了!”伍晨哭丧着脸,“我哪里敢做这种事?你是知道我的,我胆子最小了!”

“你的胆子一点儿也不小。”高靳冷笑着说。他忽然将伍晨的脖子用力往下一按,伍晨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扣押住了。

高靳一手将伍晨的手臂反拧,一手抓着他的脖子,将他按到了罗威纳的面前。伍晨半跪半蹲,十分难受。罗威纳抬起头,喘着气,浓烈的腥气喷到了伍晨的脸上,熏得他差点就要吐出来了。

“你对狗说,你没有绑架我女儿?”高靳用膝盖一顶,正好顶在了伍晨的腰椎上。伍晨痛得大喊了一声,跪在了地上。

罗威纳被吓了一跳,立刻发出了“呼呼”的低吠声。

“老大,别开玩笑了。”伍晨强忍着剧痛,呼天抢地一般地喊道,“我,我真的不知道啊!”

“嘴硬是吧?”高靳不怒反笑,“也是,好歹坐过九年牢,有点骨气。我看你这身肉不错,剁给狗吃,能吃好几天吧?”

这句话成功地吓到了伍晨,他立刻哆嗦了起来。

“还不说?”高靳高呼一声,“毛子!”

刚才的马仔跑了出来,手里还握着一把斩骨刀。

“这个胖子就交给你了,骨头弄小一点。”说完,他松开了伍晨。

“老大!”伍晨吓得大喊了一声。他跪在地上,挪动着转了个身,然后一把抱住了高靳的小腿,“我说!我说!我是被逼的!我一点儿也不想掺和这件事的!”

高靳使了个眼色,马仔又回到了屋里。

“是吗?你是为了活命,跟我瞎扯一通的吧?”高靳双手环抱,没好气地说。

“我没骗你,老大,真的!”伍晨急得差点咬到了自己的舌头,“他们绑架,我本来就没参与,是后来华昌说每个人都得做点事,大家才会相互放心。我就帮忙卖了个气球,骗了个小女孩,别的事情,都不关我事!”

高靳盯着他,“你的意思是,绑架,是这个叫华昌的出的主意?”

第一百八十七章 死于话多

“对!全是他出的主意!”伍晨语无伦次地说,“老大,我没有骗你,我说的都是真的!”他见高靳沉吟不语,心里更着急了,“华昌,就是那个眉毛上有疤的,以前给陶无天当过线人的,你不记得了吗?”

高靳点点头,“我想起来了。”

“他认识一个朋友,是个有钱人,然后就把他带到皇冠里去了,绑架的事情,事先说好只绑英国人的情妇,不知道华昌哪根筋不对,又绑架了你女儿,我为了这个跟他大吵了一架!”伍晨说着,竟然带了哭腔,“老大,我现在不比以前了,说话也不好使了,那个华昌仗着手里有几个钱,不听我的。我说赶紧把你女儿放了,就绑英国人的女人就行了,他却想多要一份钱!”

他看高靳瞪大了眼睛,眼中射出的目光凶狠似火,不由得有些瑟缩,“我今天来见你,其实就是想说这件事的,但我没有想好怎么说,一路上,我也在找机会说。”

高靳冷笑一声,“你想跟我说这事?那为什么刚才你不承认?还说你不知道?”他越想越怒不可遏,接着便一把揪住伍晨的衣领,噼里啪啦地连打了七八个耳光。

伍晨被打得头晕目眩,两边脸蛋都红肿了起来,但他不敢吭声,更不敢躲避。

“说不出话了?”

“老大。”伍晨这才艰难地开口说,“我怕我一说你就急,而且,我也没有证据。不过,我知道他们在哪儿!”

高靳厌恶地丢开了他,像丢弃一袋垃圾,“伍晨啊伍晨,我当年在阴阳关是怎么对待你的?没少关照你吧?你就这样报答我?”

伍晨红了眼圈,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感伤,“老大!我一天也没忘记啊!不然我今天就不会来见你了!他们每天都跟我说赚大钱,但我只想跟着你做事!”

高靳不理睬伍晨,只是径直走到了院子的一个角落里。他拧开水龙头,仔细地清洗了一遍双手,然后甩了甩手上的水,拿出了手机,打了几个电话。

“你说的地方在哪儿?”

伍晨的脸痛得像是被辣椒水泡过一样,但他不敢揉。他努力表现出乖巧温顺的样子来,“老大,我带你去,你的车跟在我后面,这样,他们不容易怀疑。”

大约一小时后,伍晨带着高靳的人来到了西郊的一个仓库附近。在距离仓库还有几十米远的地方,伍晨将车停了下来。

“门口没有车,他们还没回来,里面应该只有小巫和两个女的。”下车后,伍晨邀功似的说。

高靳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其他人去哪儿了?”

“明天他们要赎金,今天去看交易的地方了。”伍晨讪讪地说。

“在哪儿交易?”

“在海湾国家森林公园,再具体的位置,华昌就没说了。”

“那不是在奉贤吗?”高靳诧异地说,“跑那么远?”

“我不清楚。”伍晨为难地说,“华昌没有讲理由,我也没多问。老大,这事情我掺和得真不多,华昌也一直防着我。”

高靳看他不像是在撒谎,便挥了一下手,吩咐十几个马仔去接近仓库。

“他们都有枪。”伍晨赶紧说,“小巫也有,你们要小心啊。”

高靳咧嘴一笑,“你没有钥匙是吧?去敲门。”

伍晨不情愿地走到了仓库的大门前。

“小巫!”他扯开喉咙叫道。

仓库里静悄悄的。伍晨在门口屏气凝神地等了十几秒,却没有听到任何说话或者走动的声音。他转过身来,向不远处的高靳打着手势。

高靳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伍晨心里一沉,只得再度喊了起来,“小巫!给老子开门啊!”

仓库里静默依旧。

高靳的心里升起了不祥的预感,他冲马仔低声喝道:“进去!”

一群人立刻涌上前,推开伍晨,踹开仓库门,冲了进去。

仓库里一个人也没有。

高靳大踏步地走到了伍晨的面前,他二话不说,便左右开弓,又是一顿大耳刮子,直打得伍晨的嘴角都渗出了鲜血。

“你他妈敢骗我?”

“老大,我发誓,我真没有骗你!”伍晨哭丧着脸,手指着墙边的纸箱说道,“那里就是绑人的地方。”他又指了指桌子,“你看,那上面还有扑克牌,他们就是在这桌上打牌的。”

一个马仔急匆匆地跑了过来,“老大,我们发现了轮胎印,是新的,没有几天。”

高靳瞪大了眼睛,那两颗反应慢半拍的眼珠黑少白多,看起来格外吓人。“你今天早上跟他们说了什么?”

伍晨的脸已经肿了,说话有点大舌头,“我就说我腰疼,出来按摩了!我发誓!”他看高靳面沉如水,又连忙解释说,“老大,我要是说了啥,他们也不会让我走了啊!”

高靳走进仓库,慢慢转了一圈。他捡起墙边的纸箱子,递给了一个马仔,“这个收起来。”

接着,他又踱到了桌子旁边。

他看了看空的饮料瓶和白酒瓶,不感兴趣地移开了视线,接着又观察了一下桌子周围。

在桌子下面,高靳看到了一小张皱巴巴的白纸。他捡起白纸一看,呼吸顿时变得急促起来——这是他给女儿的药包中的一张包装纸。

“看来,伍晨没有说谎,襄襄之前的确是被绑在这个地方。”

想到这里,高靳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令人毛骨悚然的微笑。他将白纸揣进兜里,然后走到了伍晨的身边,“你认识华昌这么多年,你说说看,他为什么连招呼都不跟你打,就突然转移了人质?”

伍晨垂头丧气地说:“老大,我真不知道。”

“你早上开车出门,有没有人跟着你?”高靳紧紧地盯着伍晨。

“我……我不知道。”伍晨嗫嚅着说,“我……我没注意。”

“你这两天手机都是关机的,你开机以后,有没有人发现你用手机?”

“我……”伍晨一脸茫然,“应该没有吧。”

高靳冷冷地看着他,“就你这智商,被华昌耍也不奇怪。”他招手叫来一个马仔,“你安排几个人,在这附近守着,看那群人会不会回来。”

伍晨一听这话,顿时急了,“老大,你带上我吧,我可以给你当人质,也可以帮你找华昌他们!”

“你当人质?”高靳大笑了起来,“你指望谁来赎你呢?”

伍晨语塞。

“你知道他们会去哪儿吗?”

“他们说不定会去之前的出租房!”伍晨眼睛一亮,“我们当时的租金是押一付三,才住了两个月不到,他们肯定会回去的!”

“你们租的是楼房吗?”

“是的,是正经小区。”

高靳听到他这么说,不由得失望地叹了一口气,“那他们不可能回去了。”他讥讽地看着伍晨,“你绑着两个女人,会大摇大摆地进小区?不怕人喊闹啊?”

伍晨想了想,“那,要不这样,老大,你放了我,我等会儿假装按摩完了,给华昌打电话,他好几个手机,总有一个是能联系上的吧。”

“你现在就打。”高靳皮笑肉不笑地说,“我要是没猜错,你不会再联系上他了。”

伍晨看着高靳的脸,只觉得心惊肉跳,他哆哆嗦嗦地拿出手机来,将华昌的所有号码都打了一遍,结果全都是关机的,他甚至都没有想起来,有几只手机,华昌已经扔了。

伍晨还不死心,又打了其余几个人的手机,也都没有打通。

“废物。”高靳鄙夷地说。说完这句话,他扭头就往仓库外走去。

“老大!”伍晨急得大喊,“我还有用,我能帮你!”

但高靳已经打定了主意,不再理睬他了。

高靳坐进了自己的车,司机问道:“老大,怎么处理这胖子?”

高靳还没来得及回答,伍晨忽然扑到了车窗上,一张肥胖的大脸贴在玻璃上,吓了他一跳。

“老大,我还有个秘密,对你来说很重要的秘密!”伍晨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你一定要听我说完!”

高靳按下了车窗,“说吧。”

伍晨没有想到高靳会这样痛快,他愣了一下,然后看了一眼司机,“就在这里说?”

“你说。”高靳厌恶地往座椅上一靠。

“2011年,大年初七。”伍晨扒着车窗,像是豁出去了。

高靳慢吞吞地转动着眼球,“继续说。”

伍晨咬咬牙,“你还记得阿谌吗?”

高靳惊奇地看着伍晨,“怎么了?”

“阿谌本来应该是11年夏天出来的,但是他卷入了一场打架,被人误伤,死了。”

“啊。”高靳冷漠地说,“真可怜。”

“但我知道,阿谌不是被人误伤的。”伍晨观察着高靳的表情,绞尽脑汁地想着合适的用词。“我以前帮过他一个忙,所以,大年初七的事情,他在死前告诉我了。”

高靳的眼皮跳了一下,接着,他露出了一个愉快的笑容,“这件事啊,你不说,我都忘了。”

他推开车门,伍晨立刻后退了一步。

“来。”高靳热情地搂着伍晨,走向一边。“这件事,的确不适合当着别人的面谈。”

伍晨警惕地看着他,“老大,我本来不想用这件事威胁你,这么多年了,我都没有告诉别人,一直为你守着秘密。”

高靳朗声大笑,“真是让你费心了。”

这时,两人已经走到了伍晨的车前面。

“老大,我就是想跟你说,请你相信我,我可以跟着你做事,我一定会让你满意的。你看,这样的秘密,你之前也没跟我交代过,但我还是替你好好保守了,对不对?”

高靳笑着点了点头。他指着昂科拉,“这是你买的车吗?”

“不是,是他们偷的。”伍晨略有些不好意思。

“打开我看一眼。”

伍晨感到诧异,但还是配合地打开了一扇车门。

“你刚才说的秘密,真的没有告诉任何人吗?”

“真的。”伍晨狂点头,“我这个人很讲义气的,老大你是知道的。”

高靳满意地咧嘴一笑,然后用力一扯伍晨。后者一个趔趄,头重重地撞到了车门上,他哀嚎了一声,便瘫坐在了地上,仰头靠着门框。不等伍晨反应过来,高靳又抓住车门,猛地一关。只听“砰”的一声响,车门夹住了伍晨的头,鲜血四溅。

高靳并没有停手,他抓着车门,就像抓着一件称心如意的武器,疯狂地来回舞动着。

其余的人则都沉默地看着,显然,他们并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情形。

“敢威胁我?”高靳气呼呼地骂道,“你他妈敢威胁我?你他妈还敢威胁我?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

伍晨的身体随着车门的开合,有节奏地抽动着。

高靳不知道自己打了多久,直到他觉得累了,才停了下来,而伍晨早已成了一具看不清面目的血肉模糊的尸体。

“老大。”一个马仔走上前来,“怎么处理?”说着,他递上了一块毛巾,又拧开了一瓶矿泉水,往高靳的手上淋去。

高靳简单地洗了手,擦掉了脸上的血迹,“车烧了,人装起来,带到狗场。”

马仔立刻心领神会,“明白!”

“一定要注意骨头。”

“是。”

高靳长出了一口气,接着便回到了车上。他没有马上叫司机开车,而是看着血迹斑斑的裤腿,陷入了沉思:一时冲动,他打死了伍晨,但他并不后悔,只是有点失落。伍晨死了以后,他才回想起来,伍晨可能知道跟华昌联系的那个“内鬼”是谁。

“算了,这种事情,就让万国侯去查吧。”高靳打定主意后,便拿出了手机,拨通了万国侯的号码。“喂,侯爷,我有点事情要跟您商量一下。伍晨跟我说了他们绑架的仓库,可惜我还是晚了一步,他们跑了。您问伍晨啊?不知道这家伙溜到哪里去了,我没跟他见面,是电话说的。嗯,对了,他说主谋叫华昌,对,对。啊?是吗?那好,那我明天早点去见您。”

挂掉电话后,高靳的脸色又阴沉了下来。

第一百八十八章 小人得志

12月28日,星期一。

高靳坐在万国侯的车上。两人都保持着沉默,各怀心事地看着窗外的风景。

T3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两人的表情,又看了看坐在副驾上的K1,后者也是一副愁容满面的样子。

“侯爷。”打破沉默的是高靳,“我还是不明白,您为什么拒绝向海湾国家森林公园派人呢?我怕我的人不够啊。”

“很简单,时间。”万国侯淡淡地说,“海湾国家森林公园在奉贤,而他刚才打电话是在嘉定。从嘉定赶到奉贤,要花不少时间,他们一定不愿意在路上浪费时间,因为这对他们来说,实在太冒险。”

“可是,伍晨说的地点是海湾国家森林公园啊。”

“华昌很可能骗了伍晨。”万国侯说道,“我想,或许伍晨的一些反常举止引起了华昌的怀疑,所以,华昌就故意给了伍晨一个假地址。”他看了一眼高靳,忽然一笑,“再说,高总你不是已经派人在公园等着了吗?假如真的是在公园交易,我们也有准备。”

高靳听他说得如此轻描淡写,心里颇有些不满,但他不愿和万国侯争执,便只好点了点头。

“K1,你再放一遍刚才的录音给高总听。”

K1打开手机,按下了播放键。

“听着,准备三辆货车,钱要平均地分成三份,装到三辆车上。”

“好,在哪里见你?”

“嘉定,封浜高铁附近,到时候我再给你电话。”

“好吧。那么,具体时间是几点呢?”

“上午十点,过时不候。”

万国侯显然还想说点什么,但对方挂断了电话。

高靳听完这番对话,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这家伙很狡猾,我估计,他猜到您要追踪他的位置,所以说得特别简短。”

“不错。”万国侯摸了摸胡子,“一个会开锁,一个懂通信,一个是惯偷,一个熟悉道路交通,再加上华昌这个军师,各司其职,合理分工。”

高靳听不得万国侯夸奖这帮人,便岔开了话题,“华昌以前跟伍晨一样,也是个人贩子,不过他比较有心计,不像伍晨那么高调,所以让人捉摸不透。”

万国侯微微一笑,“高总,你以前就认识华昌吗?”

高靳一怔,“我不认识,只是听伍晨说过几次这个人,有点模糊的印象。”

“噢。”万国侯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高靳生怕万国侯会追问下去,便装作漫不经心地问道:“T3,你是叫T3吧?”

T3短促地“嗯”了一声。

“你看这个路况,我们十点前能赶到吗?”

“应该可以。”T3答道,“这会儿不堵车,而且我们快要到了。”

K1这时插嘴说:“侯爷,我已经安排了Z2他们走另外的路,全部是便衣,跟南厅长的人一起行动。”

“好。”

高靳听了,有点儿不放心,“侯爷,那,跟着我们的,基本上都是我的人?”

万国侯颔首,“我的人里面,黄种人少,容易引起绑匪的警觉。”

“还是侯爷想得周到。”高靳笑了一下,“那,今天的行动,我就斗胆指挥了?”

万国侯笑而不语。

K1说道:“高总,你的人,当然是听你的了,我们就负责那三辆车。”

十分钟后,万国侯的悍马停在了封浜高铁附近的一块荒地上,按照华昌刚刚发来的信息所示,这里就是交易地点了。

万国侯走下车,微微皱起了眉头。

这里非常荒凉:各种建筑垃圾堆积如山,暴露的钢筋横七竖八地散落在“路”上。实际上,这里根本没有路。没有垃圾的地方杂草丛生,最高的已经接近一人高了,乍一看,就像是低矮的小树林。冬季的寒风吹过,一些垃圾卷携着肮脏的尘土,飘向空中。

“侯爷,看那儿。”K1眼尖地看到了远处的一个棚子,它的形状怪异得像是巨型棺材。

“这么大的棚子,要住多少人啊?”高靳喃喃自语。

万国侯的心里却生出了不好的感觉:这个棚子,不像是用来住人的。他正在思索,手机响了起来。

“你的车呢?”华昌劈头就问。

“你问的是什么车?”万国侯不慌不忙地反问道。

“当然是装钱的车了,妈的,还跟我装傻?”华昌没好气地说,“你是不是不管她们的死活了?”

“我没有那个意思。”万国侯微笑着说,“请不要生气。”这时,K1冲他打起了手势,他点了点头,“货车到了,你在哪里?”

“看到棚子了吗?”

“看到了。”

“把三辆货车开过来,车上只能留司机,还有,你也过来。”

“还有其他需要我注意的吗?”

华昌挂掉了电话。

万国侯苦笑着看向高靳,“他只允许我和三辆货车的司机过去。”

“四个人?”高靳瞪大了眼睛,“你们穿防弹衣了吗?伍晨说他们有枪。”

万国侯平静地说:“我们也有。”他看了一眼手表,“九点五十八,我们过去了。高总,请你的人多留意。”

高靳连忙说道:“那,他没有提到人质吗?人质在哪里?”

万国侯安抚地说:“或许在那几个棚子里,等我去看看。”

等货车开到棚子的正面时,万国侯暗暗叹气:和他猜的一样,这个棚子不是用来住人的,里面停着三辆红色的大货车。他推开车门,跳下了货车。

一个穿着梅红色风衣的男人从棚子里走了出来,他比以前胖了一点,但万国侯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他正是华昌。

“我们通过好几次电话了,我想,你知道我是谁。”华昌傲慢地说。

万国侯冷冷地问道:“人质在哪里?”

“我现在当然不能告诉你。”华昌狡黠地说,“等我验了货再说。”说着,他吹了个口哨,棚子内又出现了三个马仔,他们快速地坐进了红色大货车的驾驶室。

“我要把钱搬到我的车上。”华昌比手画脚地指挥着,三个马仔将三辆货车开了出来。

万国侯吩咐手下打开了车厢的门。

“等一下。”华昌突然说。他拍了拍手,一个马仔立刻从驾驶室里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金属探测器,“我得检查一下,看你这钱有没有问题。”

万国侯后退了一步,“请。”

他冷眼看着一个马仔从一辆红色货车上取下了叉车,从他的车上叉了一个立方体的钱堆下来。钱堆的外圈用塑料薄膜裹着,并打上了一些捆扎带以用作固定。华昌举着金属探测器,神情严肃地在钞票上扫描了起来。

“你不嫌麻烦吗?”万国侯忍不住问道。

“我有的是时间。”华昌笑嘻嘻地说。

万国侯趁他们检查钞票的间隙,迅速打量了一圈棚子。十几根钉在地上的钢管组成了棚子的骨架,巨大的军绿色防雨布覆盖其上。棚子十分简陋,而且看上去有些老旧,但却能阻挡人的视线——在这里交战不太现实,更何况,还没有见到月漱落和高襄绮。想到这里,万国侯轻轻地摇了摇头。

“怎么了?心疼了?”华昌促狭地说,“那要不我少拿一点,你把那个漂亮的娘们儿留给我?”

万国侯知道他是有意奚落自己,但只是面无表情地说:“华先生,你是第一次做这样的生意吗?”

华昌大笑了起来,“你居然知道我的名字,伍晨那家伙果然靠不住。”

万国侯眨了眨眼,“你怎么知道一定是他出卖了你?”

华昌不屑一顾地往地上“啐”了一口痰,“他一大早就跑去姓高的店里,还能有什么好事?”

万国侯心中一动,高靳果然对他撒谎了。他心中感慨,脸上的表情却更加友善,“那我要恭喜你了,华先生,你可以多分一份钱了。”

华昌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一个立方体,大概是8333万。”万国侯耐心地说,“一车装12个立方,每车10亿。”

华昌揉了揉鼻子,“以后我要是做生意,一定找你,你这样的人,我喜欢。”

“承蒙厚爱。”万国侯说道,“不过,恐怕华先生要改名换姓了吧。”

华昌挤眉弄眼地说:“这个,就不用你替我操心了。”

这时,万国侯的手机响了起来。

华昌警觉地盯着他,“你报警了?”

万国侯苦笑了一下,“怎么会。”

“那你接,按免提。”华昌气势汹汹地说,“你要是敢骗我,我立刻撕票!”

万国侯无奈地接通了电话,然后按下了免提按钮。

“侯爷!”高靳的声音传来,“怎么样了?怎么这么久?”

万国侯答道:“他们要检查一下钞票,还要把钱转移到他们的车上。”他看了一眼华昌,“其实,我真的觉得他们应该直接把我的车开走,省时省力。”

华昌听到高靳的声音,忽然一笑,但他没有说话,只是盯着万国侯。

“他们大概是怕您在车上装了什么吧。”高靳听起来闷闷不乐,“您见到月总管和我女儿了吗?”

“很遗憾,人质不在这里。”万国侯言简意赅地说。

“那,我现在过去,行不行?”

华昌做了一个手势,万国侯点了点头,“算了吧,你还是在车上等我的消息吧。”

通话结束了。华昌歪着头,打量着万国侯,“我忽然发现你很眼熟。”

“是吗?”万国侯不动声色地说,“可是我对你没有印象。”

“你很像一个我讨厌的老头,不过,你肯定不是他,他早就死了,骨头应该都化成灰了吧。”华昌双手叉腰地站着,配上梅红色的风衣,看上去就像个打扮得不伦不类的暴发户。

万国侯笑了一下,仍旧是那副只露出八颗牙齿的矜持的微笑,“华先生,我还是真诚地建议你用我的车吧,这几辆车我都送给你,比你这样用叉车转移方便多了。”

“我都不急,你急什么?”华昌瞪了他一眼,“你有什么阴谋诡计?”

万国侯只得耸耸肩,不再说话。

等华昌将钱全部转移完毕后,万国侯看了一眼手表,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半了。他在心里叹气:暗中埋伏的人不少,但得到了人质不在此地的信息后,他们便不能轻举妄动,以免绑匪狗急跳墙。

“好了,现在,还有一件事。”华昌羡慕地看着万国侯身上的装扮,“你这大衣不错啊。”

这是一件月亮蓝的精纺羊绒大衣,长度大约到万国侯的大腿的一半。乌黑如墨的扣子泛着优雅高贵的光泽,显然,扣子是用宝石做的。

“请讲。”

华昌嘿嘿一笑,脱下了身上的梅红色风衣。“听说你们老外身体都好,特能抗冻。”他凑近万国侯,“把你的外套给我吧,我的给你穿。”

万国侯忍住心头的厌恶,脱下了大衣,递给了华昌。

华昌笑嘻嘻地穿到了身上,然后对一旁的马仔耳语了一句。那个马仔走到万国侯的一辆货车边上,虎视眈眈地瞪着司机,后者感到莫名其妙。

“委屈你的人一会儿。”华昌说道,“我得把他们都绑起来,当然,你也得绑起来。”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我好像没有说‘不’的权利,是吗?”

华昌又歪了一下头,“操!我看你这种人特别不顺眼,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装逼的气息,越看越讨厌!”他抚摸着羊绒大衣的袖口,“要不是看在那几车钱的份上,我他妈真想弄死你。”

他这副小人得志的嘴脸并没有激怒万国侯,后者不慌不忙地微笑着说:“看来,还是钱比较厉害,它能让一个讨厌的人看上去不那么讨厌。”

华昌揉了揉鼻子,“来吧,别他妈废话了。”

将三个司机都绑到支撑棚子的钢管上之后,华昌掏出了一把手枪,对着万国侯比划了一下,“给姓高的打一个电话,就说到南汇嘴接人质。你说你和货车司机坐我的车去,要他们也去那边汇合,记住,用免提。”

万国侯掏出手机,拨通了高靳的电话。“高总,麻烦你们去南汇嘴,绑匪要在那边释放人质,我和货车司机坐绑匪的车过去。”

“这么麻烦?!”高靳叫了起来,“这帮人故意耍我们是吧?”

“稍安勿躁。”万国侯说道,“就这样,挂了。”他收起手机,伸出了双手,似笑非笑地看着华昌,“请。”

华昌毫不犹豫地将万国侯绑到了钢管上,然后,他将四个人身上的手机都搜了出来,“手机我要带走,你们不介意吧?”

万国侯闭上了眼睛,一言不发。

第一百八十九章 过河卒子

华昌正要往外走,忽然又停了下来。

“差点忘了,还得麻烦你一下。”他咧着嘴,露出了一口烟熏的黄牙,“给我姓高的手机号。”

万国侯睁开了眼睛,“你想干什么?”

“这你就别管了。”华昌不耐烦地说,“赶紧报手机号。”

一分钟后,高靳远远地目送着三辆大货车开出了棚子。忽然,他一拍大腿,吓了T3和K1一大跳。

“赶紧过去,有状况!”他几乎是吼了出来。

K1闻言,立刻毫不犹豫地拔出配枪,打开车门,冲向了棚子。

T3情急之下,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他抓起手机,拨通了Z2的电话,“快,跟上那几辆车!”

高靳也迅速下了车,在一旁守候的马仔立刻上前接受指示。“你们去追车,我马上就来。”说完,他大踏步地走向了棚子。

万国侯一见高靳,便苦笑了一下。K1已经解开了他的绳索,他正帮司机拔掉嘴里塞着的布条,“高总,你派人跟他们的车了吗?”

高靳长出了一口气,“嗯,派了,还好您给了我暗示。”说着,他也上前帮忙解开司机的绳索。

K1检查完了棚子四周,走了进来,“侯爷,您确定没事吗?”

万国侯摇摇头,“走。”他看了一眼地上的梅红色风衣,略一思索,还是捡了起来。

一行人回到了车里。K1有些佩服地扭头看了一眼高靳,“高总,你是怎么发现侯爷的暗示的?”

高靳看T3发动了车子,才笑着说:“南汇嘴太远了,我第一反应就是他们在耍我。再就是,侯爷挂电话前说了句‘稍安勿躁’,有点怪怪的。而且啊,侯爷以前和我通电话,从来不说‘我挂了’之类的客套话,这不是侯爷的风格。”

万国侯微微一笑,“高总说的对,我的确是想用这些字眼来提醒你。”

T3一边开车,一边插嘴说:“高总,你的人跟上绑匪的车了吗?”

话音刚落,高靳的手机就响了。

高靳接通了电话,“喂。”

听筒里传来一阵冷笑,“高老板,让你的人都滚蛋。”

高靳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对方是华昌。他强忍着心头的怒火,用尽量温和的口吻说:“你什么意思?”

华昌挂掉了电话,接着发送了一条信息。

高靳点开一看,是一段短视频。视频里,高襄绮的双眼蒙着布,身上的樱粉色纱裙已经变得皱皱巴巴的了。他鼻头一酸,忍不住握紧了拳头。

这时,高靳的电话又响了起来,“你要是再跟着我,我就弄死这丫头。”华昌阴森森地笑着说。

高靳气得狠狠捶了一下座椅,“那我们去哪里接人?别跟我说南汇嘴,这种鬼话你他妈好意思说?”

华昌满不在乎地说:“开个玩笑嘛。只要你们别跟在我屁股后边,我保证明天这个时候把两位美女送回家。”

“为什么还要一天?你都拿到钱了!”高靳勃然大怒。

但华昌已经挂断了电话。

“高总,对方是不是要求我们停止跟踪?”万国侯问道。

“唉。”高靳一声长叹,接着把手机递给了万国侯。

万国侯浏览了一遍视频,“我们最好还是照办。”他按了下袖扣,吩咐Z2等人停止跟踪红色货车。高靳也打电话通知了手下。

“现在怎么办?”高靳烦躁地摸着光头。

万国侯眨了眨眼,“你忘了南厅长了吗?”说完,万国侯向K1要了手机,拨通了南泽雨的号码。

经过一番简单的沟通后,万国侯结束了通话。

“南厅长会安排人查看各个路口的摄像头,盯着三辆红色的本地车牌大货车。”万国侯向高靳转达道。

过了一会儿,万国侯的袖扣震动了起来。

“Z2,怎么了?”

“侯爷,他们三辆车走了三条不同的路。”

万国侯吩咐道:“K1,打开地图。”

K1照办了。

“你说一下,他们分别走的什么路?”

“一个走的嘉闵高架,一个走的华翔路,还有一个走的曹安公路。”

万国侯若有所思,“这是想声东击西吗?”他沉吟了一下,“Z2,你跟南厅长的人保持联系,总之,先不要跟踪了。”接着,他又按了下袖扣,“C4,把秘密武器拿出来吧。”

万国侯看着目瞪口呆的高靳,笑了一下,“这群绑匪的智商比我想得要高一点儿,看来,我之前还是太轻敌了。”

两人沉默了一阵,高靳下意识地伸手进口袋摸了一下烟盒,但他想起万国侯不抽烟,只得又忍住了。

“Z2刚刚汇报,绑匪的三辆车走了不同的路。”万国侯说道,“有一点我很疑惑,他们最后不还是要汇合吗?”

“侯爷,您真的没有在钱上做手脚吗?”高靳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出了口。

“高总的意思是假钞吗?”万国侯失笑,“没有必要。这么多钞票,调用假钞需要更大的人力物力,而且,南厅长也建议用真钞。”

“不,我的意思是……”高靳踌躇了几秒,“您真的没有在钱上放定位追踪仪之类的东西吗?”

万国侯淡淡地说:“没有。如我所料,对方准备了金属探测器。”

高靳泄气地摸了摸光头。

万国侯沉着地说:“高总,你不必这样焦虑,我的秘密武器,一定可以找到他们。”

“什么秘密武器?”高靳问道。

万国侯还没来得及回答,他的袖扣又震动了起来。

“侯爷,警方的监控录像显示,第一辆车走了虹桥路,然后转弯了,好像要去一个停车场。”Z2的声音十分焦虑,“有不少车在排队,我们要不要跟过去?”

万国侯想了想,“静观其变吧,不要惊扰路人,免得他们再抓了谁做人质。”

“明白。”

“那另外两辆车呢?”

“第二辆车到淞虹路了,也开到了一家停车场门口。第三辆车走了可乐路,后面转弯了,进了一个地下停车场。”

“好,派人下去盯着。”

万国侯挂断了电话。他摸了摸胡子,说道:“三辆车都进了停车场。华昌是主谋,他坐的那辆车,应该才是他要的。”万国侯说完,见高靳仍是一脸懵懂,便解释道,“我认为,华昌要的不是30亿,而是10亿。他故意将三辆车开往三个地方,就是想要分散我们的精力。”

高靳这才恍然大悟,“您的意思是,他们只打算要一辆车?”

万国侯点点头,“他们检查钞票的时候,我就发现,后两辆车的钱,他们检查得不是很仔细,当时我还以为他们是觉得麻烦。现在看来,只不过是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打算要后面两辆车的钱。”

“所以,他们要把其中的两辆车开到停车场,然后再弃车溜走,拖延我们的时间?”高靳很快就想明白了。

“是的。”万国侯皱着眉头,“现在就看C4的了。”

“那,侯爷,我们能不能追踪华昌的手机?”高靳问道。

“已经追踪了,刚才我出棚子的时候,就安排C4去查了。华昌扔了手机,不过,这难不倒我们。”万国侯似乎胸有成竹。

高靳诧异地问道:“他扔了手机,您怎么找他?”

万国侯淡然一笑,看了一眼手表,“我现在只希望C4的效率能高一点。”

与此同时,在西郊仓库里的小巫接到了华昌的电话。

小巫看了一眼被绑着的月漱落和高襄绮,走到了门口。“喂,昌哥,怎么样了?”他竭力压低了声音。

而月漱落的眼睛上并没有蒙布,她看着小巫的背影,同时尽量集中注意力去倾听。

“拿到钱了。”

“真的?太好了!”小巫高兴地说,“昌哥,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还要一阵子,我刚换车牌。而且这车太大,开不快。”

“好,那我等你。”

“嗯,两个女的怎么样了?”

“还是老样子。”小巫感觉事情快要结束了,不由地松了一口气,“昌哥,等你回来,我们就放了她们,对吧?”

华昌怪笑了起来,那笑声听得小巫很不舒服。

“怎么啦,昌哥?”小巫小心翼翼地问道。

“你小子到现在都没出什么力,现在,给你个表现的机会,把这两个女的做了。”华昌的语气十分平静,就跟说杀两只鸡来下酒一样轻松。

小巫愣了一下,他不敢置信地看了一眼手机,然后又将手机贴近了耳朵,“昌哥?”

“听不懂?”华昌有些不耐烦,“我让你把她俩杀了,要我重复几遍?!”

小巫吓了一大跳,他紧张地回过头,正好看到了月漱落那一双充满疑虑的眼睛。他赶紧转过身去,“昌哥,不是……不是拿到钱了吗?”

“拿到钱怎么了?你是不是不准备听我的话了?”华昌的声音陡然变得冷漠了起来,“我现在正往仓库赶,估计还有一会儿就到了,你别让我亲自动手!”

“昌哥!”小巫几乎是哀求着说,“拿到钱了,咱们就撤吧。”他怕月漱落听到“杀人”的字眼,便支支吾吾地说,“不用……非得那什么吧?”

华昌忽然笑了起来,“我告诉你,我车上装着10亿,10亿,你懂吗?伍晨跟我们拆伙了,姓俞的那儿,我压根就没打算给他钱。我们五个人分这些钱,你不高兴吗?”

“高兴,当然高兴!”

“那你还在这跟我放屁!”华昌厉声喝道,“最多半个小时我就到,到时候要是我看到两个女的还活着,别怪我对你不客气!”说完,华昌挂断了电话。

小巫颤抖着将手机装进了裤兜,他摸出一盒烟,点燃了一根。

月漱落等他抽了几口烟后,才轻言细语地说道:“他们强迫你做事情了,对吗?”

小巫猛地回过头来,“你懂个屁!”

月漱落没有被他的凶狠给吓到,她甚至变得更加温柔了。“小巫,你过来。”

小巫警惕地盯着她,“你要干嘛?”

“我只是想跟你说说话。”月漱落平静地说,“难道你都不敢看我,不敢跟我说话了吗?”

小巫板着脸走了过来。

待他走近后,月漱落忽然叹了一口气。

“你不是有话要说吗?”小巫有点烦躁,又抽了一口烟。“抓紧时间。”

“为什么要抓紧时间?”月漱落的大眼睛里,带着七分信任,三分天真。“以后我们就不能再见面了吗?”

小巫不敢直视她的目光,“等下拿到钱,我们就各走各路了,当然不会再见面了。”

“这样啊。”月漱落似乎十分失望,“我还以为,你真的和他们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小巫气恼地说,“我不过就是个小卒子,只能往前走,没法后退。”

月漱落心平气和地说:“不要贬低你自己,你就是你,独一无二。没有人将你当成卒子,你也不要妄自菲薄。”

小巫有些惊奇地看着月漱落,“你为什么这样信任我?”

“你是个读书人,既然你读过书,那你一定是明事理的人。”月漱落调整了一下坐姿,“我想,他们肯定会要你做很过分的事情,甚至是杀人。”

小巫躲躲闪闪地移开了视线,“你不要乱想。”

“我不是乱想,我是告诉你,让你杀人,是他们计划的一部分。”月漱落正色道,“绑架罪里,也分好几种情况。如果是杀人或者致人重伤的,一定会被判死刑或无期。”她观察着小巫的表情,又放缓了口吻,“这些人都坐过牢,或者犯了事,哪一个都是要进去的,他们年纪比你大,又有前科,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前途。可你才20岁,你没有必要把自己和他们划等号!”

小巫的嘴唇蠕动了一下,但没有说话。

“他们要你杀人,就是想要掌握你的罪证,这样一来,从今以后,你就再也不能摆脱他们了。无论你走到哪里,都会有警察盯着你,都会有他们看着你。你只要做一点儿不顺他们心意的事情,他们就有可能会把你丢给警察。”月漱落见小巫仍然犹豫不决,不由得暗暗着急。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华昌随时可能出现,而高襄绮这两天精神萎靡不振,似乎已到了支撑的极限。

“可……如果我不……不动手,昌哥也不会放过我。”小巫吞吞吐吐地说。

第一百九十章 瞒天过海

“小巫,你就没有想过自首吗?”月漱落深吸了一口气,尽量镇定地说,“我的主人认识很多手眼通天的人物,如果你去自首的话,我和襄襄都会作证,证明你是被那伙人胁迫的。我会尽最大的努力,让我的主人保护你,说不定,你都不用坐牢!”

“襄襄,你会作证的吧?”月漱落见小巫不说话,便轻轻碰了一下高襄绮。

“嗯。”高襄绮发着低烧,一直迷迷糊糊的,她只模糊听到了一些两人的对话,但大致明白月漱落是要她说好话。

“好吧。”小巫咬了咬牙,“我放了你俩,但我不能跟你们走,我就说是你们逃跑的。你们最好把我打昏,伪造一个袭击我的现场。”

月漱落哭笑不得,“小巫,你觉得你这样做,那个刀疤脸就会相信你吗?”

“他以前对我有恩。”小巫的脸上露出了痛苦的神色,“我不能就这样离开他。”

“你不会是惦记那些钱吧?”月漱落睁大了眼睛,“相信我,他拿着钱也走不远,我的主人绝对不会让这件事不了了之的。”

“不是你想的那样。”小巫紧紧抿着嘴,好一会儿之后才说,“总之,我不能走。”

月漱落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我不勉强你。”

小巫没有说话,只是走到了月漱落的身后。他抽出一把刀,割断了月漱落手上的绳索。月漱落一得到自由,便急着帮高襄绮解开绳索。高襄绮睁开眼睛,有些吃惊地说:“月总管,怎么了?”

高襄绮的反应令月漱落心中一惊,她摸了摸高襄绮的额头,“襄襄,你好像发烧了!”

“嗯?”

月漱落十分紧张,她扶着高襄绮,对小巫说:“跟我们一起走吧。”

外面忽然响起了一阵轰鸣声。

小巫脸色一变,“昌哥回来了!”

月漱落迅速打量了一下仓库,“只有一个前门吧?”她无奈地说,“我们逃不出去了。”

几人正在惊慌,外面又接二连三地传来了好几辆汽车的刹车声。

小巫吃惊地张大了嘴巴,而月漱落已经反应了过来,“小巫,跟紧我,让襄襄跟在你后面。”

“啊?”小巫一脸呆滞,“什么意思?”

月漱落急了,“我和襄襄一前一后护着你,他们才不会开枪打死你!”

“那……万一昌哥朝你开枪?”小巫嗫嚅着说。

“他的枪法有那么好吗?不怕误伤了你?”月漱落冷笑了一声,“别耽误时间了,快。”

而在仓库外面,万国侯和高靳的手下已经将华昌的货车围住了。

月漱落推开仓库的门,走出了仓库,身后跟着面色惨白的小巫。小巫一手抓着她,一手抓着高襄绮,脚步踉跄,差点摔了一跤。

华昌听到开门声,偷偷探出头看了一眼。他看到走出来的是月漱落,一瞬间简直气得快要爆炸了,他用枪狠敲了两下座椅,骂骂咧咧地说道:“妈的,小巫这个窝囊废,老子就知道他靠不住,杀个人都不敢,操!”

“月总管!”Z2远远地看到了月漱落,急得恨不能立刻冲过去。E1拉住了他,“不要轻举妄动。”

Z2定睛一看,这才发现两人中间夹着一个绑匪。“真他妈狡猾!”

小保一拉枪栓,愤怒地说:“昌哥,那英国佬肯定在钱里放追踪器了,小巫是不是耍了我们,要我们偷了假的金属探测器?”

“妈的,操,不管了,现在只能跟他们拼了!”

“可是他们人太多了啊,昌哥!”

华昌一把搂住了小保的脖子,“别怕,哥罩着你!”

“昌哥,下辈子我还要跟你混!”

华昌嘿嘿一笑,“老子先杀了那两个娘们,拉她们垫背!”

说完,华昌抡起冲锋枪,对准了仓库前门。

月漱落反应极快,她看到华昌将枪提了上来,便立刻一扯高襄绮,伏到了地上。小巫的反应稍微慢了半拍,便挨了一枪,瘫倒在地。

高靳的人见状,也跟着开枪了,场面顿时陷入了混乱。

月漱落用手压着高襄绮的头,两人趴在仓库前面的空地上,没有任何掩护。

俄顷,枪声停了下来。月漱落猜测华昌他们是在填弹夹,便立刻抓住高襄绮的手,说:“跑!”

高襄绮此刻已经清醒了许多,虽然震耳欲聋的枪声吓得她心脏狂跳,但她的反应还是比月漱落预料得要好。她没有哭闹也没有尖叫,而是奋力站了起来。

躲在车后的E1和Z2见状,立刻对货车的驾驶室进行定点射击,以掩护她们。

子弹打在货车上发出的铿锵声古怪而尖锐,月漱落和高襄绮听到枪声,吓得连滚带爬,逃回了仓库。

一回到仓库内,两人便立刻躲到了墙壁后面。

见两人躲进了仓库,E1和Z2停止了射击。华昌和小保已经失去了理智,他们听对方停止了射击,便嚎叫着举起枪,伸出窗外,对着四周一阵散射。

那嚎叫声就像是恶魔不甘心的咆哮。

Z2抱怨地说:“妈的,他们哪来那么多子弹!”他看了看高靳的几个手下,然后朝E1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掏出了后腰上挂着的无人机,并拿出了遥控器。

两人都戴上耳塞后,无人机“嗡”地一声窜上了天空,遥控器上,画面清晰稳定。

只见E1熟练地操控着无人机,将其定位到了货车驾驶室的正上方,接着他按下了遥控器上的一个按钮,无人机便投掷了一枚小型爆音弹。

刹那间,枪声停止了,驾驶室的车窗玻璃被震碎了,华昌和小保痛苦地抱着头,尖叫着,表情狰狞。

E1一刻不停歇,他迅速降低了无人机的高度,停在了驾驶室的一侧。遥控器的显示屏上,华昌正埋着身子,抱头挣扎着,他身上的月光蓝风衣已经沾上了斑斑血迹。E1深吸了一口气,按下了屏幕上的射击键,发射了一颗子弹。华昌随即停止了动作。

小型爆音弹所发出的声音非常刺耳,高靳的几个离车较近的手下都忍不住骂了几声,而Z2和E1则假装没有听见。

在驾驶座上的小保则难以自控似地撞开了车门,滚下了车。他的五官扭曲着,显然是极度痛苦。他用冲锋枪支撑着身体,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刚要抬高枪口,高靳的人便毫不犹豫地开枪了,小保立刻就被打成了筛子,低头跪在了地上。

确定已经扫除了威胁之后,众人从掩体后走了出来。

高靳的一名手下走到了小巫的身边,后者胃部中弹,躺在地上,正往外咳血。那人看了一眼小巫,便对着他的脑袋开了一枪。

高靳的人冲进仓库内,将外套披在了高襄绮和月漱落的身上。这时,刹车声再次响起,高靳和万国侯到了。

月漱落起身往外看去,只见万国侯和高靳从悍马上走了下来。一瞬间,她这些天所经受的委屈和压力,就要化作泪水夺眶而出,她好不容易才憋了回去。

“襄襄!”高靳先跑进了仓库,他闻着呛鼻的弹药味,担心得不得了。

“爸爸!”高襄绮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但她实在是太虚弱了,还没站直,就昏了过去。

“襄襄!”高靳一声怒吼,接住了倒下去的高襄绮。

“高总,襄襄发烧了,得赶紧送她去医院!”月漱落说道。

高靳也顾不得客套,他点了一下头,就抱起高襄绮,冲了出去。

万国侯这时走到了仓库门口,看着月漱落。

两人四目相接,彼此似乎都有千言万语要讲,但一时间,却都没有开口。

“你没受伤吧?”万国侯轻轻地揽住了月漱落,“看起来比我想得要好一点。”

月漱落扑哧一笑,“侯爷,您是觉得我应该看起来特别落魄,惨兮兮的,那样才像人质,对吗?”

万国侯朗声笑了起来,他轻轻地擦拭掉了月漱落脸上的一点尘土,“走吧,跟我回家。”

两人回到了车上,高靳正在照顾高襄绮。

万国侯关心地问道:“令爱情况如何?”

高靳正用湿纸巾擦着女儿的脸,“还不知道,有点发烧,等会儿先送她去医院,借您的车一用。”

“去哪家医院?”

“瑞金医院,我们常去那家。”高靳答道。

“好。”万国侯说道,“T3,开车。”

等车辆飞驰起来之后,高靳才想起来一件事情。“侯爷,您说的秘密武器,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

万国侯眨了眨眼,“高总,你难道没有注意到我的大衣不见了吗?”

高靳诧异地说:“啊,注意到了,但我以为您只是不想穿了而已。说起来,您的大衣呢?”

万国侯微微一笑,“被华昌拿走了,在棚子里的时候。”他指了一下座位一侧的梅红色风衣,“这件衣服本来是他的,他硬要跟我换。”

高靳皱起了眉头,“这人真是贪得无厌!”

“多亏了他的贪婪。”万国侯说,“我的大衣扣子里镶嵌了C4刚研制出来的一种小玩意儿,暂时还没有命名。这个小玩意儿包含了军用级别的迷你罗盘、战术GPS、路径追踪器、加速感应器、距离感应器、气压计,甚至还有六分仪、斜度仪等。”

高靳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这不就是一个专业导航吗?”

“差不多吧。”万国侯笑了笑。“本来这东西还没有完工,后来出了绑架的事情,C4就加班加点改进了,力求做得比扣子还要小,这样才能便于携带。”

月漱落听到这里,心中一动,“侯爷,您是不是做好了心理准备,要亲自换我和襄襄?”

万国侯微笑着说:“可惜我还没来得及提出交换人质的建议,华昌就要我跟他换衣服,当然,这样更好。”

高靳大笑了起来,“华昌应该到死也没有想到,自己是栽在一件衣服上。”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不过,这个人确实很会动脑筋。高总,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刚才仓库外面停着的货车,不是红色的,而是白色。”

“好像是的。”高靳回想了一下,“怎么,他半道上换车了?”

“可以说是换了,也可以说是没换。”万国侯说道,“据停车场的监控显示,那辆红色的大货车开进地下停车场之后,就没有再开出来。实际上,这不过是华昌设计的一个瞒天过海的把戏。”他那浅绿色的眼睛里闪烁着嘲讽的光芒,“华昌在货车上贴了一层红色的特制贴膜,他的车原本是白色的,而不是红色。刚才我下车后仔细看了一下,车身上还有一点红色贴膜没撕干净,这也证实了我的猜测。”

高靳挠了挠光头,“您的意思是,华昌把车开到地下停车场里,然后偷偷把贴膜撕掉,再改换了车牌?”

万国侯颔首,“他们事先一定仔细侦察过了,停车场里对应位置的摄像头也动了手脚。”

“他们怎么能保证那个位置不会被别人抢先停了呢?”高靳仍旧有些糊涂的样子。

“我的人发现,那个位置事先就已经停了车,当然,是他们的车。”万国侯说道,“从这一点来看,华昌策划这次绑架确实是费了一番心思的。”

高靳想起了伍晨暗示的“内鬼”,迟疑了一下,“侯爷,我虽然不认识这个华昌,但根据我以前听伍晨的描述,这人不至于聪明到这个地步,最多也就是个机灵点的人贩子。”

“可能有一部分计划是他自己想的,另外一部分嘛。”万国侯瞟了一眼梅红色风衣。

这时,万国侯的袖扣震动了一下。他触摸了一下耳朵里的隐形耳机,接着按了下袖扣。“怎么了?”

“侯爷,很顺利。”E1说道,“下一步怎么做?”

“把尸体处理一下,打电话给钮扣人。”

他抬眼看向高靳,“高总,尸体我派人去处理了,您看怎么样?”

高靳一听,暗自好笑,这种脏活儿他巴不得不管。“好,那就麻烦侯爷了。”

“处理干净。”万国侯对E1吩咐道。

这时,高靳的手机响了,他接通后说了几句,面露得意。“侯爷,抓到另外两个家伙了。”

万国侯眨了眨眼,“好,那就交给高总和南厅长了。”

第一百九十一章 先走一步

在善家养老院门前的一辆奔驰里,南泽雨和陶白荷正依依不舍地吻别。两人虽然已经结婚十三年了,但依然延续着新婚时的激情。

陶白荷拿起了手提包,“那我去看二叔了。”

南泽雨点点头,“去吧,代我向二叔问好。”

“对了,今天是二叔生日,你早点下班好不好?我们带他去庆祝一下。”陶白荷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的唇膏,还好,没有脱色。她略带抱怨地说,“明天就是元旦了,你今天早点走也没什么吧?”

南泽雨想了想,“行,我尽量。”他打量着陶白荷身上斗篷款式的毛衣,忍不住戏谑地说,“你这衣服真像毛毯。”

“这叫时尚!”陶白荷瞪了他一眼,“算了,不跟你说了,说了你们男人也不懂。”

见陶白荷渐行渐远,南泽雨拿出了私人手机。他思索了一阵,拿不定主意是该打电话给九条晴臣,还是直接去办公室。

南泽雨心里有个疙瘩:前几天,他向九条晴臣汇报了近期的进展,说明了他们追踪的人可能不是莫乌斯而是潘宁顿这一情况。然而,九条晴臣的反应极为冷淡和平静。这不禁让他浮想联翩,“难道父亲早就知道了老头的真实身份?那他为什么一直瞒着我呢?”

南泽雨知道九条晴臣生性多疑,但他作为九条晴臣的儿子,居然都不能得到对方全然的信任,不免觉得有点委屈。

南泽雨叹了一口气,瞟了一眼手机屏幕上的时间,八点整。东京此刻是七点,想必九条晴臣已经起床了。

“但是,该怎么说呢?说这一周都在想这件事?还是说,暂时没有找到潘宁顿的下落?”

南泽雨忽然想起了那张旧得褪了色的年历卡,他放下手机,打开储物盒,将它拿了出来。这个发现,他并没有向九条晴臣汇报。

不知道为什么,南泽雨觉得这张卡片很重要。他反复地回想着1991年发生过的事情:那一年,“不仁社”在中国有一场行动,但具体细节他并不知道,那时他刚好生了一场大病,有好几个月都是躺在病床上度过的。

南泽雨皱着眉头苦苦思索了一阵,但想不明白91年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毕竟,那年他还在上小学。

突如其来的电话铃声吓了他一跳,他按下了接听,“白荷,怎么啦?”

听筒里传来陶白荷大哭的声音,“老公,你快来,二叔,二叔他不行了!”

南泽雨迅速下车,跑进善家大楼,冲进了陶无天的房间。几名工作人员的面色十分难看,他推开众人,看见了站在浴室门口的陶白荷,她的身体正不由自主地颤抖着。

“白荷……”他走了过去,试图抱住陶白荷,让她镇定下来。但当他走到浴室门口时,他也惊呆了。

陶无天坐在轮椅上,面朝门口,右手垂落在一片鲜红的浴缸里。浴缸一端的水龙头还开着,只是水流很小。南泽雨走过去,关上了水龙头。水龙头放的是热水,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南泽雨将手指按在陶无天的颈动脉上,几秒后,他缩回了手。陶无天双目紧闭,大概已经死去好几个小时了。

陶白荷忽然大声说道:“你们怎么回事?怎么还不找医生来?”

南泽雨没有心情去解围,他只是快速联系了几个人过来处理。

从现场看,很像是自杀。

陶无天的右手臂上有一条大约十五厘米长的纵向切口,在他的轮椅下方,掉落着一把美工刀。

陶无天是资深刑警,知道这样割腕必死无疑。南泽雨看着他那惨白的脸,心里升腾起一种奇异的感觉:他和陶无天一向不和,陶无天在断腿之后,脾气变得极为古怪,平素就很少和他说话,即便非说不可,也是夹枪带棒,能损就损的。

按理说,他看到陶无天死亡,应该是松了一口气才对,但此刻,他却感受不到一丝解脱。陶白荷那歇斯底里的大哭固然让他心烦,但也让他有种微妙的心酸。

这个倔强得像一头驴的老刑警,终于还是选择了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南泽雨想起了警察之间常说的一个笑话,“当刑警固有一死,或死在床上,或死在地上。”

南泽雨走出浴室,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满是血水的脚印,然后无奈地说:“白荷,别哭了,我打了电话,一会儿就有人来了。”

“这是谁干的?”陶白荷愤怒地喊道,“还伪装成自杀,真卑鄙!”

南泽雨压低了声音,“别闹了,二叔很可能是自杀!”

“不可能!”陶白荷昂起头,哭红的眼睛配上精心勾勒的眼线,看起来格外诡异。“前几天,冬至那天,我们不是才跟二叔一起吃过饭吗?你觉得他有一点像是打算自杀的人吗?”

南泽雨摇摇头,不打算和她争辩。他知道妻子的性格,此刻反驳她,只会使她的情绪变得更加难以控制。他看了一眼桌子,发现桌子上放着一个包装好的礼物盒,以及一封信。

南泽雨犹豫了一下,拿起桌上的纸巾,包住了信封,然后慢慢拆开了信。

“大哥、白荷、姣姣:

我写这封信的时候,距离我的56岁生日还有十二个小时。我实在没有勇气等着你们来给我庆祝生日,只好选择先走一步。

大哥,这些年,你为我们陶家做了很多,辛苦你了,这封信你看不清,就让白荷读给你听吧。

大哥,我这段时间常常回想我们小时候。想起你带我和老三一起玩耍,想起爸妈要我们去跟邻居借一点酱油,我和老三都觉得丢脸,只有你每次兴冲冲地举起手说“我去”。你确实比我们强,不仅能借回东西,有时还能带回一点麦芽糖、米糕。那是我们小时候最爱吃的东西,大哥你每次都舍不得吃,还骗我和老三说,你觉得麦芽糖粘牙,不好吃。

大哥,我写到这里,忽然想问问你,你还记得老三的脸吗?

老三走了以后,头几年,我老是会梦到他。梦里面,他还是那样,一笑起来,就露出一边的酒窝。他不爱露出牙,因为他觉得自己的牙黄。他怎么会知道,我们这两个老烟枪,后来的牙,比他的黄多了。

有时候,我会做噩梦,梦到老三死在我们的面前,可是,我们却没有救他。他扯开衣服,让我们看着他的心,还说我们俩没有。我想要去阻拦他,他就忽然把胸膛撕开,掏出血淋淋的一颗心来。

我醒了,还是在养老院。黑漆漆的夜里,我能摸到柔软的毛毯和被子,但老三在哪里?大哥,你知道吗?

白荷,你一直很任性,从你选的大学,到你调换的专业,到你选择的男朋友。你每一次谈朋友,我都没有说过什么反对的话,我总是支持你,即使大哥反对。

你生了姣姣,自己也做妈妈了,但有时候,我还是觉得你没有长大,像以前那个小女孩一样,爱漂亮,任性,自我。

但我对你并不担心,我知道你一向很爱自己,不会吃苦受累。我只希望,你有时候能改改自己的脾气,那样,你的生活会更美好。

姣姣,唉,写到这里,我忽然泪如泉涌。

我雕了一个小羊,在旁边的盒子里,这就当做是你2016年的生日礼物吧,算是我提前送出来了。毕竟,以后,我没有生日礼物再给你了。

姣姣,你要听妈妈的话,以学业为重,娱乐圈的事情,我也不懂,但我想,你那么聪明,一定能分得清主次的。

我们陶家历代都是农民,从大哥开始,我们慢慢混出了头,现在,也算是衣食无忧。但是,大哥,我们不能赚昧良心的钱,不能害人,不能忘本。不要忘记了,我们的祖上,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脸朝黄土背朝天,生活虽苦,却从来都是清清白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大哥,我有时候真的很希望能回到过去,回到1985年之前,回到老三还在的时候,回到你还没开店的时候。

人生在世,该有的劫难,谁都逃不掉。

我的腿断了,大哥的眼睛看不清了,但一切还没结束。

陶家造的孽,早晚得还。

我先走一步了。

若有来生,我们还是一家人。

无天亲笔,2015年12月30日夜。”

南泽雨将信装回了信封,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在这封上千字的长信当中,竟然没有一个字提到他。显然,陶无天不愿将他当成“陶家人”。

南泽雨用纸巾包裹着礼物盒,接着拿了起来,感觉很轻。他虽然有些不舒服,但却不得不承认,陶无天对南泽姣是真的好,就像对待自己的亲孙女一样。

与此同时,刚走进办公室的俞镜泊舒缓地伸了一个懒腰。他这两天心情极好,自从大前天高靳告诉他华昌被击毙,其余的绑匪也都落网了之后,他就快乐得简直想要跳舞。

虽然华昌曾经对他说,那几个绑匪都知道他们的来往,但他并不担心,以他对华昌的了解,这很可能是夸大之词。

华昌生性狡诈,只有别人跟他共享信息的份儿,没有他跟别人分享秘密的可能。

更何况,就算其余的绑匪真的知道,他也不怕,因为这些人不可能有他和华昌密谋策划绑架的证据。

最大的一个麻烦解决了,而且是借助其他人的手,想到这里,俞镜泊就忍不住要笑。

“俞院!”鞠隐急急忙忙地敲了一下门,不等他答应,就冲了进来。

“怎么慌慌张张的?”俞镜泊板着脸说,“大清早就咋咋呼呼的,什么情况?”

“南厅长的那个家属,那个老警察,割腕自杀了!”鞠隐说话的时候,嘴巴打着哆嗦,“自杀”说得像“自仨。”

俞镜泊眨了好几下眼睛,才想明白对方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他惊慌地问道:“什么时候的事情?联系医护人员了吗?是谁发现的?”

“是南厅长的老婆发现的……”鞠隐吞吞吐吐地说,“南厅长也在。”

“妈的。”俞镜泊咒骂了一声。他抓起外套,一边穿,一边往外走,“赶紧去跟前台说一声,不能让媒体进来,今天不让探望了!”

俞镜泊赶到陶无天房间的时候,南泽雨正站在门口打电话。他朝南泽雨讨好地笑了一下,后者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注意力则都集中在手机上。

俞镜泊碰了个软钉子,只好点了一下头,侧身进门,走到了陶白荷身边。“南夫人!”他硬着头皮叫道,“你怎么样了?”

陶白荷转过脸来,“俞院长!”她的眼眶仍然是通红通红的,因为哭得太厉害,连鼻头都泛出了红色。

俞镜泊连忙掏出纸巾,递给了她,“请节哀!我马上安排人处理这件事!”

“不用了。”南泽雨挂掉电话,走了进来,“我的人马上就到。”他盯着俞镜泊,表情不善,“善家不是说,颐轩楼的服务是一对一的吗?”

“是的,是的。”俞镜泊忙不迭地解释道。

“那为什么我二叔会出这种事情?还不是因为你们看护不力?”南泽雨说道。

陶白荷此刻也冷静了一点,她听南泽雨这么一说,便提高了声音,气势汹汹地说:“我要是知道你们这样不负责任,就不让二叔住到善家了!”

她的声音本来就尖,提高音量后就更加刺耳了。走廊里已经围了不少老人,一些护工也默不作声地看着热闹。

俞镜泊有点慌乱,他假装镇定地说:“南厅长在这里也好,我们该报警的报警,现场的无关人员请离开吧,不要妨碍警方。”

说完,他又假惺惺地对鞠隐说:“鞠主任,你报警了吗?”

不等鞠隐回答,南泽雨就冷冷地说:“警方一会儿就派人来,我们要调用你这里的监控录像,另外,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所有进出善家的人,都要接受调查。”

俞镜泊眼珠一转,看见了桌上的信封。他心生一计,便笑着说:“南厅长,自杀不属于刑事案件吧?”

一百九十二章 入土为安

南泽雨微微一怔,似乎是没有想到俞镜泊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他咳了一下,然后说道:“自杀的确不是刑事案件,但现在我们还不能确定这是自杀。”

“难道这不是遗书吗?”俞镜泊指着桌上的信封说道。

陶白荷这才发现桌上有封信,她刚才光顾着哭了,以至于完全没有意识到南泽雨已经将信看了一遍。她冲到桌边,颤抖着想要拿起信封。

南泽雨暗暗叹息,他知道陶白荷看完遗书后肯定又要大哭大闹,于是只得硬着头皮走了过去,抓住了陶白荷的手。

“你这是什么意思?”陶白荷瞪着他。

“警方的人马上就要来了,这些东西,还是不要乱动的好。”南泽雨尽量温和地说。

陶白荷还想争执,一阵敲门声响起。几个人转过头去,看见门口站着一个脸型像“五边形”的警察,他的身后还跟着几个戴着手套的警察。

南泽雨见到手下,顿时松了一口气,“你们来的正好,赶紧拍照,取证。”他冲“五边形”点了一下头,“薄鹏,抓紧时间。”

陶白荷咬着嘴唇,抓起手提包就往外走。

“请等一下。”薄鹏虽然有点为难,但还是坚决地拦住了陶白荷,“你是最先发现死者的人吧,请你留步,我们要问你几个问题。”

陶白荷此前见过薄鹏,此刻她见薄鹏竟然将自己当成了嫌疑犯,不禁火冒三丈,“你神经病啊?这是我二叔,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薄鹏和颜悦色地说:“我们只是例行公事,不要误会。请你描述一下发现死者时的情形,越详细越好。”

陶白荷看向南泽雨,后者点点头,示意她配合。

陶白荷愣了一下,“就在这里说吗?”

薄鹏看了一眼俞镜泊,后者立刻反应了过来。他指着墙壁说:“你们可以去隔壁,隔壁没有人住。”

对现场实施了一番大概的检查后,薄鹏带着陶白荷和另一位警察走进了隔壁的房间。关上房门后,陶白荷便迫不及待地说:“我二叔一定是被人杀害的,你们要快点破案,给我二叔报仇,他也是警察!”

薄鹏点点头,“南夫人,你发现死者的时候,是几点?”

陶白荷看了一眼手机,“我想一下,大概是八点左右吧。我走进善家大厅的时候是七点五十五,我刚好看了大厅墙上挂的钟。后面就没看时间了。”

“当时死者房间的门是锁住的吗?还是你有房间钥匙?”

“我没有钥匙。我二叔一般每天六点就起床了,七点左右去吃早餐,所以我敲门的时候,他没有来开门,我就觉得很奇怪。我等了一会儿,感觉他不在房间里,我就打他手机,但是没有人接。我跑到楼梯口的咨询台那里,去问她们有没有看到我二叔去吃早餐,她们说没有。我就感觉不对头,叫她们开门。”

薄鹏神情专注地听着陶白荷回忆,见她忽然停了下来,便体贴地说:“然后,你就进了房间,对吗?”

陶白荷含着泪,点点头。

“进房间后,你没有看到死者,于是你就走进了浴室,是吗?”

陶白荷咬住了嘴唇,白色的牙齿压在红唇上,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这让薄鹏莫名地想到了一种水果——石榴。他赶紧收起迷乱的心绪,竭力保持着警察该有的镇定。

“嗯,我进房间后,喊了他几声,但没有人理我,所以我就去浴室看看。”

薄鹏这时忽然问道:“浴室的门是开着的还是关着的?”

“关着的。”陶白荷的眼泪流了下来,她赶紧用手擦掉。不知为何,她觉得不能在丈夫的下属面前哭泣。“不对,应该说,是掩着的,没有锁。”

“我们注意到,浴室的水没有流进房间里。”薄鹏说道。

陶白荷点点头,“善家的浴室地面是略微倾斜向一边的,水会往低的那边流,排进下水道。”

“看来,这地方排水不错。”薄鹏若有所思,“你在发现死者之后,有没有做什么……破坏现场的事情?”他斟酌着词句,生怕刺激到陶白荷。

“我不记得了。”陶白荷用纸巾轻轻地擦了一下鼻子,“我看到通红的浴缸,我就蒙了,整个头都像要炸开了一样,我就赶紧给我老公打电话,后面的事情,你们去问他吧。”

与此同时,在隔壁房间里,俞镜泊正有一句没一句地跟南泽雨搭讪,只是后者满腹心事,表现得极为冷淡。俞镜泊心里暗暗着急,他很想联系高靳,让高靳来打圆场,但他又想起高靳的女儿这几天都在住院,恐怕高靳不会有心情来帮他。

正当俞镜泊感到一筹莫展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起来。俞镜泊一看联系人,顿时更加紧张了。

“喂,侯爷。”俞镜泊走到人相对少一点的走廊里,接通了电话。

“早上好,俞院长。你是不是忘记了什么事?”万国侯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冷淡。

俞镜泊愣了两秒钟,“啊!”他这才想起来,昨天他邀请了万国侯来善家做客,万国侯刚好有事,改到今天会面了。

俞镜泊连忙道歉,“对不起啊,侯爷,真是对不起!不是我忘记了,实在是今天善家刚好有一点事……”

万国侯打断了他,“是吗?我就在大厅里。我看到了一些警察,外面还停着警车和救护车,出什么事了吗?”

俞镜泊没有想到万国侯已经到了善家,他无奈地说:“呃,是有点状况。”他想起南泽雨那张满面寒霜的脸,叹了一口气,“侯爷,我现在实在不方便走开,要不,您先到我的办公室里,等我一会儿,行吗?”

“知道了。”万国侯说完,挂断了电话。

俞镜泊看着手机发呆:他得罪不起财神爷,但也不能晾着南泽雨和他的手下。想到这里,他快步走向陶无天隔壁的房间。

这时,陶白荷恰好和薄鹏交谈完毕,走出了房间。俞镜泊一看到陶白荷,就赶紧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装出一副悲伤而又心痛,同时不失礼貌的样子来。“南夫人!”

陶白荷停下了脚步,转过头来看着他。

“南夫人,我向你保证,我会尽最大的努力,配合警方调查,同时,也请你节哀顺变。”

俞镜泊这番话说得十分诚恳,他甚至摘下眼镜,用他那保养得宜的白嫩的手揉了揉眼角。

陶白荷此刻已经不再那样悲痛了,她略带矜持地说:“俞院长,不是我为难你们,这件事,善家真的要负最大的责任,毕竟,当初我是听了柳柳的话,才极力推荐二叔住到这里的。”

俞镜泊注意到她说的是“最大的责任”,而不是“全部的责任”,不觉稍微松了一口气。他戴上眼镜,故作神秘地靠近了一点陶白荷,同时继续用那种哀婉、心痛的口吻说道:“南夫人,你说得对,我们会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一切都等待警方的调查!该赔偿的,该做到的,我们都会做!”

陶白荷瞟了他一眼,“赔偿?”

俞镜泊赶紧赔着笑脸,“毕竟是在善家发生的事情。”他绞尽脑汁地想着措辞,“请放心,善家不会逃避责任的。”

“出什么事了?”万国侯的声音在俞镜泊背后响起。

陶白荷往侧面走了一步,看着万国侯。不知为何,她从万国侯的眼中读到了一种同情和怅惘。这眼神令她莫名地想哭,她赶紧移开视线,用纸巾擦了一下鼻头。

俞镜泊没有想到万国侯会过来找他,他强打起精神,叹了一口气,“南夫人的二叔……”

“几个月前,我见到天叔的时候,他的精神还很好啊。”万国侯诧异地说,“怎么会这样?”

“侯爷,二叔不是病逝的……”陶白荷的声音已经带了哭腔,她赶紧闭上嘴,用力地抿住了双唇,仿佛只要她一松懈就会彻底崩溃一般。

“陶老先生是……”俞镜泊踌躇了一下,“警察在现场,南厅长也在。”

万国侯睁大了眼睛,他其实已经猜到了几分,但仍然难以相信这一切。他掏出手帕,递给了陶白荷,“我很遗憾。”

三人走到了陶无天的房间门口,万国侯朝南泽雨点了点头,算作打招呼。他迅速地看了一遍房间:陶无天已经被送走了,但敏锐如他,依然能闻到浴室里传来的淡淡的血腥味。

“总之,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薄鹏简明扼要地向南泽雨汇报了他们的发现,然后,他又补充说道,“如果家属同意的话,我们可以进行尸检。”

俞镜泊听到这句话,心里顿时一阵紧张。他眨巴着眼睛,对陶白荷说:“南夫人,我们出去吧。”

万国侯若无其事地跟在陶白荷身边,俞镜泊见状,一时间有些为难。

万国侯平静地说:“我担心南夫人过于悲痛,所以放心不下她。”

陶白荷显然还没有反应过来,她捏着万国侯的手帕,表情呆滞地说:“他们要解剖二叔了。”她看着落地玻璃窗外的庭院,痛苦难耐。天气寒冷,但那些常绿植物依旧风姿绰约,修剪成圆球状的矮灌木也还是那么可爱。她还看到了平时她推着陶无天去散步的那条花园小路,只是,此刻已物是人非。

“南夫人,我就是想跟你说这件事。”俞镜泊犹豫了一下,“这件事,请你三思。”

陶白荷一脸茫然,“怎么了?”

俞镜泊咬咬牙,看着万国侯,“侯爷,您对尸检了解多少?”

万国侯面无表情地说:“略知一二,不过,我不了解中国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尸检就是从下巴开始,一直打开到耻骨附近,然后再取出内脏器官进行检查。”

陶白荷面色苍白地说:“那二叔就不能……不能……”她说不下去了,又拿起手帕擦眼泪。

“不能全尸。”万国侯接过她的话说,“这样说,很抱歉,但恐怕事实如此。”

“我可怜的二叔!”陶白荷哭着说。

“我也觉得陶老先生已经很不幸了。我想,假如警方勘察完现场,确定没有其他问题的话,是不是可以不用给陶老先生做尸检……”俞镜泊小心翼翼地说着,同时密切留意着陶白荷的表情,“陶老先生生前受了那么多的苦,我们做晚辈的,不该让他再受苦了。”

陶白荷迟疑地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万国侯。“侯爷,您怎么看这件事?”

“我不懂中国人的丧葬礼仪。”万国侯淡淡地说,“但我听说,中国人很在意入土为安。”

“是的。”俞镜泊连忙接话说,“南夫人,你不妨再和南厅长商量一下,假如不是特别有必要,还是让陶老先生早些得到安宁吧。”

陶白荷心神不宁地攥着万国侯的手帕,沉默不语。

“南夫人。”俞镜泊见陶白荷犹豫不决,便又说道,“我们都是韩城人,我就多说一句吧。陶老先生发生了这样的不幸,我们不能让他魂归故里,已经是很难过的事情了,怎么能再让他经历可怕的解剖呢?万一传出去了,不知道内情的人,还以为你是多么狠心的人呢!要是陶老先生以前的同事和朋友知道了尸检的事情,说起来,也是影响你和南厅长名誉的事情啊。”他推了一下眼镜,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这件事我要跟我爸商量一下。”陶白荷终于下定了决心,“俞院长,你说得对,我得多考虑考虑。”在被眼泪的“骤雨”冲刷之后,陶白荷的脸孔多了几分柔和的人情味,不再像平时那样盛气凌人了。

“好的,好的,那么,南夫人要不要去我办公室休息一下,等会儿,我再送你回去?”俞镜泊殷勤地问道。

“柳柳今天来了吗?”

“当然,那我等会儿叫她来陪陪你?”

得到了陶白荷的首肯之后,俞镜泊又转头问万国侯,“侯爷,您也一起去吗?”

万国侯欠了一下身子,“假如不打扰的话。”

一百九十三章 蝼蚁贪生

南泽雨离开警局时,已经是下午五点了。路上的行人和车辆来去匆匆,人们仿佛都在赶着回家庆祝跨年,没有人会想到,在这一天里,有人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南泽雨并不是那种会伤春悲秋的人,但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心情会变得恶劣。陶无天的死犹如闹钟突然响起,提醒着他生死无常。

南泽雨疲倦地靠在驾驶座上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拨通了陶无法的手机。“你在哪里?”

“在家。”

“白荷呢?”

“她在家,隋青柳也在。”

“姣姣还没回来?”

“姣姣今天有个通告,要晚些回来,小谢打过电话了,说会送她回来的。”

南泽雨听得出来,陶无法的声音明显要比往常低沉,他揉了一下太阳穴,“去老地方吧,你自己打车去,我大概半个小时就到。”

半小时后,南泽雨的车停在了“松之里”的楼下,他像往常那样,进门后直接走进了“云之扉”包厢。

他一进入包厢,陶无法就立刻站了起来。

南泽雨对服务生吩咐道:“一壶竹叶青。”然后,他对陶无法说,“坐下吧。”

待服务生关上门离开后,南泽雨从怀里掏出了一张折叠好的纸。“陶无天的事情,你应该知道了吧?”

“知道了。”陶无法的眼睛有些肿,显然是哭过了。

南泽雨点点头,接着又想起对方看不见。“他留下了一封遗书,白荷跟你说了吗?”

“说了,但是白荷说警察要先检查什么的,没有给她看。”陶无法的声音略带哽咽,他竭力保持着镇定,“你看过了吗?”

“原件他们拿走了,要查查指纹,但是我让他们拍照打印了一份。”说着,南泽雨摊开纸,快速地朗读了一遍。

南泽雨语气平稳,读的时候几乎不带感情,但陶无法还是流下了眼泪,尤其是当南泽雨读到“我真的很希望能回到1985年之前”的时候,陶无法更是抓住了自己的衣襟,颤抖得像是随时都会倒下。

南泽雨读完遗书后,轻轻地“咳”了一声,“我去一下洗手间。”

“好。”陶无法带着哭腔答道。

南泽雨刚一关上门,包厢内就响起了陶无法撕心裂肺的哭声。

南泽雨站在门口,脸色阴沉地看着包厢门上龙飞凤舞的汉字和祥云流纹,陷入了沉思。

直到陶无法的哭声渐渐弱下去,南泽雨才又“咳”了一声,推开了包厢的门。

一听到有人进来,陶无法立刻坐直了身体,放下了原本盖在脸上的双手。接着,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又快速地用手背揩了揩眼睛。

南泽雨刚坐下,服务生就敲门了。他看服务生放下茶盘,便说道:“你出去吧,我自己来。”

等到包厢里只剩下他们俩的时候,他才慢悠悠地说:“我仔细看过现场,基本可以断定,陶无天是自杀。”

“但是……我不明白。”陶无法痛苦地说,“前几天吃饭的时候,我听他的声音是很高兴的,为什么这么突然!”

“我也不明白。”南泽雨说道,“但从现场的各处细节来看,不大可能是谋杀。”他掏出一根烟,点燃之后,吸了一口,“他的房间窗户是关着的,从外面打不开;他的房间钥匙除了他自己以外,只有养老院的护工有;而监控录像显示,昨天中午11点半左右,护工将陶无天送回房间后,就再也没有进去过。”

“老二连着十几个小时不出房间,都没有人关心一下吗?”陶无法愤怒地问道。

“跟他有接触的护工,我们都问过了。陶无天平常脾气就比较古怪,经常不按时吃饭和休息,护工们早就习惯了。另外,据昨天送他回房间的那名护工讲,他明确说了自己不想吃晚饭,要睡觉,要护工别去吵他。”南泽雨抽了两口烟后,继续说道,“那么,别人进不了陶无天的房间,这就足以说明问题了。另外,他用的刀是几个月前买的,抽屉里有白荷在文具店购物的发票,一起买的还有雕刻刀、橡皮泥、砂纸等。我看了一下,购买时间是9月18日。”

“三个多月前……”陶无法喃喃自语道。

“当然,我们不能说,他买刀就一定是用来自杀的,毕竟,他给姣姣雕刻了一件礼物。”南泽雨叹了一口气,拿起建盏,小啜了一口。

陶无法沉默了一会儿后,缓缓开口问道:“老二穿的……什么衣服?”

“就是平常穿的衣服。哦,对,是警察的T恤。”南泽雨有些莫名其妙地问道,“这很重要吗?”

陶无法神色凄凉地说:“看来,他真是铁了心了。”

“为什么这么说?”

“你可能没有注意,老二已经很久不穿警察的T恤和衬衫了。以前,老二一向以自己是警察为荣,他……没出事的时候,就算是周末和放假,也都穿警服的。我以前跟他开玩笑,问他什么时候才舍得不穿警服,他说死也要穿着。我跟他打趣说,万一有特殊原因穿不了警服呢?他说不会的,实在特殊,他也要穿个警察T恤或者衬衫。”

南泽雨愣了一下,“那他为什么非要穿短袖呢?”

“长袖的警察衬衫和警服,我都给他收在家里了,2月份,他住进善家的时候,我特意让白荷别带这些衣服,怕老二看到了心里不舒服。”陶无法难过地说,“想不到他还是偷偷留了一件短袖T恤。”

南泽雨放下建盏,又点燃了第二根烟。“陶无天信里面提到的1985年是什么意思?”

“1985年,我三弟去世了,这件事老二一直很在意。”陶无法似乎不愿意谈论这件事,他急急忙忙地岔开了话题,“我知道各方面看起来,老二都像是……自杀的,但我觉得他没有必要这样做。”

南泽雨听出了陶无法话语背后隐藏的信息,他冷笑了一声,“你是想说,假如陶无天想自杀,2003年的时候,就应该动手了,对吧?”

陶无法慌忙说道:“我也不是那个意思……唉。少主,你也知道的,他03年因为汽车爆炸失去了双腿,那之后,他也当不成警察了。这件事,对他的打击是很大的。”

“但他03年的时候,并没有选择自杀。”南泽雨略带讥讽地说,“至少,那个时候,他还是很坚强的呢。”

“是的,那件事都没有打倒他。所以我很不明白,老二为什么会突然选择……”陶无法的头深深地垂了下去。

南泽雨抽了一口烟。他看着袅袅的烟雾,忽然问道:“假如是有人恐吓了他,或者刺激了他呢?蝼蚁尚且贪生,我也不太相信他会突然就自杀了。”

陶无法猛然抬起头来,一对浑浊的眼珠似乎要释放出怒火来。“谁会有这么大胆子?”

“这个不难查到。”南泽雨说道,“陶无天的访客并不多,更何况,他只在善家住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他看了一眼手表,“今天有点晚了,估计他们要明天才能给我结果了。”

“能不能催他们一下?”陶无法鼓起勇气说,“明天是元旦,我怕更找不到人办事了。”

南泽雨心下不悦,但还是给薄鹏打了一个电话。

几分钟后,南泽雨收到了一条信息,他快速地浏览了一遍。他安静得让陶无法有些着急,“少主,查到什么了吗?”

“我正在看。”南泽雨忍不住皱起了眉头,“除了白荷和你,一共就八个访客。这八个访客都只拜访了一次,其中,居然有万国侯。”

“侯爷?”陶无法诧异地说,“是什么时候?”

“9月21日。”

“哦,那是在白荷买美工刀之后的事情了,大概是巧合吧。”陶无法说道,“我想起来了,白荷跟我说过一次,说她在善家偶然遇到了侯爷,还说侯爷帮忙推了轮椅,很客气。”

“那次就是9月21日吗?”南泽雨问道。

“我不确定,你可以再问问她。不过,我估计她也记不得了,一般谁会去记这些事情呢?”陶无法此刻已经稍微平静了一些。其实他的脸轮廓和陶无天颇有些相似,只是他显得更加衰老一些。

南泽雨将烟摁在烟灰缸里,“9月21日,刚好是在万国侯第一次举办皇冠宴会的一个星期之后吧?”

“我不记得他开宴会的时间了。”陶无法说道,“只记得是9月份的事情。”

“他是9月13日举办的宴会。”南泽雨说道,“我记得很清楚,不会有错。”

陶无法很想问南泽雨为何如此确定,但他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从南泽雨那斩钉截铁的回答中听出了一种奇妙的意味,他本能地觉得,还是不要追问的好。

“算了,先不说万国侯的事情了。我今天叫你过来,还有一件事,我打算过年的时候回一趟霓虹国,你要不要一起去?”

陶无法大吃一惊,“是社长召唤我了吗?”

“那倒没有。”南泽雨懒洋洋地笑了一下,“我顺便问问你而已。”

“呃,过年是2月份吧,我们之前不是说好的嘛,我跟白荷去一趟纽约,看能不能把眼睛给治好。”陶无法说话的口吻十分谦卑。

“哦,对,我怎么把这件事给忘了?”南泽雨笑了起来,“是侯爷牵线的吧?行,你还是先治眼睛吧,这件事更重要。”他站了起来,“你叫服务生结账吧,我再去一次洗手间。”

南泽雨走出洗手间的时候,发现大厅里已经有许多客人在用餐了,他看了一眼手表,六点半了。舞台上,歌舞伎正在表演,三味线的声音令他倍感亲切,他不觉多看了几眼。

南泽雨忽然发现,这几个歌舞伎十分眼熟,他有些疑惑,便默默靠在墙边,仔细观察了一会儿。

“不会错,领头的人,正是桐原政男。”南泽雨越看越紧张,“这些人怎么会出现在高靳的店里,还在表演?”他快速地回到包厢,对陶无法说道,“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临时有点事,很快就回来。”

交代完毕后,南泽雨又返回了大厅。好在节目已经接近尾声了,他一等到天花板上洒落下樱花形状的纸片,就急急忙忙地跑到了舞台侧面。

桐原政男看到南泽雨,便不慌不忙地走了下来。

“桐原。”南泽雨压低声音说,“久违了。”

桐原政男用扇子半掩着脸,轻声说道:“你在哪个包厢?我卸完妆去找你。”

“云之扉。”南泽雨说完,转身离开。他有很多问题想要问桐原,但他知道,作为一个厅长,大庭广众之下,不适合和一个歌舞伎聊太长时间。

大概十五分钟后,桐原敲开了“云之扉”的门。当他看到陶无法的时候,下意识地停住了脚步。

“进来吧。”南泽雨说道,“我来介绍一下,这是陶无法,我的岳丈,是我们自己人,你就说日语吧。”然后,他又对陶无法说,“这位是我的老朋友桐原,好几年没见面了,想不到他也来中国了。”

陶无法慌忙站起来,“初次见面!”他用力地一鞠躬。

桐原回礼之后,才发现对方看不见。他冲南泽雨苦笑了一下,然后跪坐了下来。

“你们是什么时候来的?”南泽雨单刀直入地问道。

“没有多久,也就一个多月吧。”桐原答道。

“父亲并没有告诉我你过来了。”看到老朋友,南泽雨有些高兴,但又有些不满,“我前几天才跟他通过电话呢。”

“是这样的,少主。”桐原谨慎地说,“社长并没有给我们安排具体的任务,只要求我们先在这家日式料理店用歌舞伎的身份隐藏下来。”

“这样啊……”南泽雨失望地说,“我还以为父亲是让你们来帮我的呢。”

“社长一向对少主的工作很满意,用不着我们这些笨手笨脚的人来帮忙。”桐原笑了一下,“再说,假如少主真的有需要我们的地方,不用社长吩咐,我们自当去做。”

南泽雨听出对方是在恭维自己,而且不愿谈论具体的行动计划。他顿了一下,拍了拍桐原的肩膀,“好久没有喝烧酒了,今天我们不醉不归。”

第一百九十四章 临别之雨

2016年1月3日,滨海古园内。

细雨如织,绵绵不绝地飘洒进园中。冬风吹起的雨丝如同银线一般倏忽飘飞,几乎要连成一片雨雾的网。

这是一座幽静雅致的墓地,墓地中满是常绿的草坪和苍翠的松柏。而那些寄托着哀思的墓碑,正如碑前的花束一般,成为让世人无法忘怀的风景。

风更狂了,卷起的林涛如怒如诉,又如孤猿泣血,嫠妇伤怀,令人心惊。

陶白荷搀扶着陶无法,站在陶无天的墓碑前面。除了他们俩外,还有南泽雨、南泽姣、俞镜泊夫妇、高靳、万国侯,以及一些陶无天的战友。

陶白荷原本是想将葬礼办得十分隆重的,但陶无法不同意。他了解自己的弟弟——陶无天不是那种铺张性格的人。所以,最终的葬礼,简单而朴素。

一行人占满了墓碑前面的空地,加上人人都撑着伞,狭小的空间就变得更加拥挤了。站不下的人只好退到稍远的地方,沉默地注视着墓碑。

墓碑上方的正中央嵌着陶无天中年时期的照片,万国侯看着照片,恍惚想起了2002年的夏天。那时候的陶无天英姿勃发,正当壮年;那时候的他还是个高三的学生,单纯懵懂,厌倦枯燥的学习和考试,总是盼望着能早一点毕业。

“我有一件礼物给你。”陶无天的话犹在耳畔,万国侯忍不住在心里叹息:陶无天在三个月前就暗示了这份来自陶家的歉意——自杀谢罪。

陶无天策划这件事经过了周密的思考:时隔三个多月再付诸行动,使得外界很难怀疑到万国侯;同时,选在生日前一天动手,看起来更像是他抑郁已久,而非偶然因素所致。

雨渐渐下大了。雨丝变成了雨花,如同锋利的武器一般,撞击在墓碑之上。万国侯将雨伞举高了一点,抬眼看着狂野倾斜的雨阵。他想起了出门前看的报纸:今日有雨。

然而,岂止是今日有雨。整个墓园都在下雨,整个魔都都在下雨,整个人间都在下雨。

雨水落在这座东部沿海的繁华都市的每一寸土地上,落在如甲壳虫一般慢吞吞爬行的车上,落在没有撑伞的行人头上,最后,汇聚到一起,像眼泪消融在笑容里那样,消失在汹涌流淌的积水之中。

陶白荷似乎说了句什么,但万国侯没有听清,虽然他也并不关心。他听着雨水的奏鸣,就像听到了每一个人的结局——出生,即入死。

南泽姣忽然哭了起来,她很懂事,知道要尽量压低声音,免得大人听了心烦。但这刻意压低的哭声,却让万国侯觉得更加凄凉:死者又听不见。

万国侯的心里涌动着好几种复杂的情绪:一方面,他知道陶无天是早已下定了自杀的决心,或许,死亡对于陶无天来说反而是一种解脱;另一方面,他又觉得苦涩和心痛,毕竟,他并不希望陶无天走到自杀这一步。

“难道是因为我的出现,才导致一些本来还算幸福的人,反而变得不幸福了吗?”万国侯在心里反问着自己,“但是,让我的人生变得不幸的,让我的家人变得不幸的,不正是这些幸福的人吗?”他忽然想起了自己在韩城墓园里看到的韩孟昶和娄烟的墓碑。一阵心痛袭来,他几乎不能呼吸了。

“不,我怎么能怀疑?怎么能动摇?复仇,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事情,这是汉诺威家族数百年的宿命!”万国侯握紧了伞柄,“或许,当我犹豫的时候,我的仇敌们,正在心里嘲笑我的脆弱。”他微微一抬眼皮,“有仇不报的人,和忘恩负义的人,并没有什么区别。”

而当万国侯陷入沉思的时候,南泽雨正在悄悄地观察着他。

南泽雨并不能确定万国侯和陶无天的死有什么必然联系,但一个警察的直觉还是让他格外地关注起了万国侯。但万国侯的脸色一如往常那样苍白冷漠,眼神也和平常没有什么不同——大部分时候,万国侯的眼睛里并没有笑意,而是充满了冷静的克制和浅浅的嘲弄。

南泽雨收回了视线。“一个去年才来到中国的阔佬,跟退休了很多年的老警察,能有什么关联?”他想起了警察的调查结果:遗书上只有陶无天的指纹,字迹鉴定也确定是陶无天的,美工刀和礼物盒上都没有查到别人的清晰指纹。

虽然没有尸检,但法医表示,从陶无天的皮肤状态来看,不像是中毒。何况,南泽雨也不相信陶无天会随便乱吃别人给他的东西。

一切线索都指向自杀,警方的调查结论也是自杀。但南泽雨还是有些纠结:他想不明白陶无天自杀的缘由,同时也想不明白万国侯迫使陶无天自杀的动机。

“9月13日举办宴会,21日就去拜访陶无天了。那么,白荷说的偶遇,应该是发生在21日之前,可恨不能查到是具体哪一天了。”南泽雨的烟瘾犯了,他悄悄摸了一下口袋,接着便意识到不能在此刻抽烟。他烦躁地叹了一口气,引来陶无天战友的侧目。

“算了,下个月就回东京了,到时候再和父亲商量一下潘宁顿的事情吧。”南泽雨心想,“至于陶家的事情,说到底,和我又有什么关系?”他环顾了一下四周,除了南泽姣外,的确没有他在乎的人了。

离开滨海古园的时候,万国侯和陶家人一一握手,还轻轻地弯下腰去拥抱了一下南泽姣。“假如有什么我可以代劳的,请务必通知我。”他淡淡地说着,接着欠了一欠身子,然后坐进了车。

“侯爷,您说话有一点鼻音,不会是感冒了吧?”T3一边开车,一边关心地问道。

“大概是吧。”万国侯不以为然地说道。

T3知道他一向不喜欢聊天,便知趣地闭上了嘴巴,专心开车。

当车子开进JA区以后,万国侯忽然问道:“这两天怎么没看到E1?”

“哦,他这几天是挺奇怪的,我还想找他一起去酒吧玩呢,但他居然说没空。”T3撇了撇嘴,“另外,月总管最近也有点神出鬼没的。”

“怎么说?”万国侯稍微坐直了一点。

“就是好几次我要找她都找不到人,后来打电话,她说她去郊区了。仔细想想,从绑架之后,我就没怎么见过她。”

“噢。”万国侯点点头,“那是我安排的。”他看了一眼窗外,“你要去酒吧,为什么不叫K1呢?难道是怕跟他吵架?”

T3撇撇嘴,“我都看不见他人影,想吵也吵不起来。”

万国侯微微一笑,“你这怨气好大。”

“我哪儿敢!”T3趁机说道,“侯爷您是不知道,K1最近往医院跑得可勤了,我看他还不如在医院附近租个房子呢。”

“医院?”万国侯一怔,接着沉下了脸。

与此同时,在瑞金医院的一间病房门口,K1正探头探脑地往里面张望。看到护士正在病床边上忙碌,他又连忙缩回了脖子。等到护士离开后,他才蹑手蹑脚地走进了病房。

床上躺的正是高襄绮,她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

K1轻轻地拿起一把椅子,放到了高襄绮的床边,他刚坐下,高襄绮就睁开了眼睛,“你来得好早。”

K1吓了一跳,“你醒了?”

“知道你要来,我不敢睡呀。”高襄绮笑嘻嘻地说。她的心情很好,但脸色仍然有些憔悴。她的脸本来就小,这一病,就越发显得可怜。

“还好你叫你爸把保镖给撤了,不然我都进不来病房。你有没有乖乖的?”K1嘿嘿地笑着说。他穿着一件宽松的牛仔外套,胡子也修剪过了,看上去年轻了许多。

“你怎么跟我爸说话一个味儿?”高襄绮噘着嘴,“好像我特别皮似的。”

“你还不皮啊?”K1说着,拿起了床头的暖壶,“想不想喝水?我去给你烧点?”

高襄绮轻轻摇了摇头,“我不渴,你陪我说一会儿话吧。”

“我们天天发语音聊,发信息聊,我也纳闷,哪儿来那么多话聊。”K1挠挠头,“我的朋友们都在抱怨,说平时不知道跟妹子聊什么。”

“你说的是T3吧?”高襄绮淘气地说,“我看他一脸猴急相,肯定不会泡妞。”

K1大笑了起来,高襄绮连忙做出一个噤声的动作,“别让护士听到了。”

“怪我。”K1说着,又把椅子往床前挪了挪,“襄襄,你这几天是不是闷坏了?”

“是啊,前几天我爸一直陪着我,他在的时候不好玩。他不许我玩手机,说伤眼睛,又不许我下楼,说会吹到风,可无聊了。”高襄绮抱怨地说,“我跟他说,再躺几天,我就要长褥疮了!”

“就知道你闷,所以我给你带了个小玩意儿。”说着,K1拉开牛仔外套的拉链,小心翼翼地从里面抱出了一只比手掌大不了多少的暹罗猫来。

“啊啊!”高襄绮叫了起来,“小猫!”她的眼睛因为惊喜而变得闪闪发亮,“暹罗!K1,我爱死你了!”她伸出手就想要抱小猫。

K1的脸一红,他赶紧掩饰性地说:“你只能稍微摸摸,不能抱,为了你好啊。”

高襄绮失望地说:“好吧。”她轻轻地抚摸着小猫的小脑袋,“好软,好可爱啊!咦,你把它放在口袋里带过来,它都没有叫的吗?”

K1得意地说:“没有哦,嘿嘿,我买的时候特意跟店家说,要一只不爱叫的。要是我回家后发现是爱叫的猫,我就退货!”

高襄绮“噗嗤”一笑,“你别把人家给吓坏了!不过,我爸跟我说过,好猫不叫!”

K1说:“是的,不叫的猫才会抓老鼠。”他轻轻地抓着小猫,“这只猫还没有名字,你起一个吧。”

高襄绮歪着头想了一下,“叫胡萝卜吧。”

K1哭笑不得,“为什么要给猫起这种名字?它又不是兔子!”

“因为我很讨厌吃胡萝卜,但是我爸跟我说胡萝卜是好东西,对身体好。为了以后能不讨厌吃胡萝卜,就给我喜欢的小猫起这个名字吧。”

“呃,那你以后吃胡萝卜的时候,不会觉得奇怪吗?”K1问道。

“咦,你说的也对哈。”高襄绮摸着小猫,想了想,“那就叫它胡萝卜K吧。”

K1一怔,“为什么要加一个K?”

“因为是你送的嘛。”高襄绮撒娇地说。

K1抗议道:“喂,我还没说要送给你啊。”

“反正我不还你了。”高襄绮做了个鬼脸,开心地说,“除非你去找我爸要。”

“你这个小调皮。”K1无奈地笑了,“好吧,本来就是要送给你的。不过,现在你还不能养,等你出院了,我们每次见面,我都会带着它来看你。”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养呢?”高襄绮抬起头来,眼巴巴地看着K1。

“起码得等医生说没事了才行啊。”K1耐心地劝说道,“小猫身上可能有细菌,对我没事,但是你不一样啊,还是小心一点好。”

“我最不爱听这种话了。”高襄绮闷闷不乐地说,“好像我是个怪物似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K1慌忙解释道,“别乱想啊,丫头,听话。”

“哼。”高襄绮瞪了他一眼,“你这个态度,我可不满意了,别把我当成小孩子好吗?我都快19岁了。”

“说到这个,我还想问问你呢,你最近落下不少功课,你打算怎么办呢?”K1赶紧转移了话题,“要不要我帮你找个补课老师?正好狂心也要补课。”

“我不想补课。”高襄绮平静地说,“反正我现在的状态也考不了大学。”

“别瞎说!”K1吓了一跳,“你就是发个烧,很快就出院了,不要胡思乱想。”

高襄绮瞟了他一眼,欲言又止。

“怎么了?襄襄?”K1以为自己说错话了,连忙问道,“我是不是惹你不开心了?”

“没有。”高襄绮微笑着说,“我就是想逗逗你。”说完,她目光一闪,像是不愿让K1发现她的真实情绪,“你有没有给我带什么好吃的?”

第一百九十五章 见风使舵

深夜,在魔都郊区的一个僻静优美的小院子里,一个上身裹着绷带的男人醒了。他吃力地坐了起来,直感觉自己的腹部痛得像是要撕裂开了一般。

房间里没有开灯,他在黑暗中摸索了一会儿,慢慢地下了床。他笨拙地撞到了床脚,不禁痛得直吸气。他下意识地想要弯下腰去揉一下脚趾头,但刚一弯腰,他就疼得眼冒金星。

他只好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扶着墙,慢吞吞地挪到了窗边。

借着窗外暗淡的月光,他看见了窗前的那张桃心木小桌。桌上有一盏台灯,但他摸索到开关,按了几下,灯却没有亮,于是他只好将视线转移到抽屉上。

令他大为失望的是,抽屉里只有一些柔软的纸巾。

他泄气地转过身去。

突然,灯光大亮,照射在他的脸上,他一时间吓得动弹不得,眼睛也无法睁开。

“华先生。”万国侯坐在房间角落里的一张舒适的扶手椅上,“你在找什么?”

华昌愣了好几秒钟,才艰难地睁开了眼睛,看到了微笑的万国侯。

“这是哪儿?”华昌下意识地问道。

“这里是我的一处住宅,中国人喜欢管这个叫独院别墅。”万国侯说道。

“我怎么会在这里?”华昌摸了一下额头,接着又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肚子。

“我很高兴,你的脑袋似乎没有受伤。”万国侯说,“我想你应该已经想明白了一件事,我救了你,而且,没有把你交给警方。尽管这本来不是我该做的事。”

万国侯那蕴含着微妙嘲讽的口吻激怒了华昌,他握紧了拳头,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

“你在想,我为什么要救你,是吗?”万国侯摸了摸左手的戒指。那是一枚硕大的黄钻戒指,方形的主石大约有70克拉重,周围缀满了碎钻。那色泽均匀明亮的黄钻在室内灯光的照射下,犹如跳跃的温暖火焰,令人无法移开目光。

华昌盯着那枚戒指看了好一会儿,才说道:“你想知道,是谁把我带到皇冠去的。”

“猜对了一半。”

华昌走回床边,坐了下来。“我绑架了你的情妇,还要了那么大一笔钱,你却没有把我交给警察,说明我还有用。”

万国侯笑而不语。

“但我想不出明白,除了交代帮助我的那个人以外,你还能从我这里问到什么。”华昌小心翼翼地挪动了一下身体,尽量不扯到伤口。

“我们还是先聊一聊你的故事吧。”万国侯起身走到另一张较大的桌子边上,拿起了一个厚厚的文件夹。

他回到椅子上坐下,然后不慌不忙地打开了文件夹。

“华昌,1973年生,2002年7月因拐卖儿童入狱,判刑八年零六个月。2011年1月出狱,做过二手房中介,媒体专员,生物科技……”万国侯“啪”地合上了文件夹,“你跳槽的次数真不少,涉及的行业也很多呢。”

华昌抓起枕头,将其竖着放在床头,然后慢慢仰面靠了上去。他假装没有听出万国侯的揶揄之意,“没办法,现在哪里都不景气啊。”

“我很好奇一件事,你之前都是在韩城工作,怎么会想到来魔都呢?”万国侯凝视着华昌说。

华昌迟疑了一下,似乎在考虑怎么回答。

“我劝你不要再动脑筋想着怎么骗我了。”万国侯平静地说,“高靳还不知道你没死,假如我把你交给他,想必他一定会非常高兴。”

华昌叹了一口气,“你要是想把我交给他,你早就这么做了。我也看出来了,你那些手下厉害得很,那些武器我都没见过。凭你的本事,想要我的脑袋,实在太容易了。”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不予置评。

“你把我交给高靳,我肯定是没命的;你把我交给条子,我估计也好不到哪儿去;所以,我干嘛那么白痴呢?”华昌咧嘴一笑,像个见风使舵的老油条。“你想要我跟着你混,我听你的就是了。”

“我不需要你跟着我混。”万国侯说道,“你回答我几个问题就可以了。”

华昌仔细地看着万国侯的脸,直到他确定后者不是在开玩笑。“我怎么知道你不是在骗我?万一你问完了,掏出一把枪来,砰砰两下,我不就完蛋了吗?”

“你可以不相信我。”万国侯放下了手里的文件夹,“但我敢保证,没有我的保护,你走出我的院子,活不过一天的时间。”

华昌的眼皮跳了几下,他咬紧了牙关。万国侯并不是在吓唬他,这一点,他很清楚。

“你想知道什么?”华昌沉默了一会儿,粗声粗气地说。

“我刚才已经问了一个问题。”万国侯说道,“华先生,用我再提醒你一遍吗?”

“我是来找高靳的。”华昌抓紧了被子,“我以前认识他,有点交情。”

万国侯眨了眨眼,“高靳跟我提过你,还提到了伍晨。按照他的说法,他跟伍晨的关系似乎不错,对于你,他倒是不熟。”

华昌冷笑了起来,“还好我跟他不熟,不然,我的下场就跟伍晨一样了。”

“你的意思是……”

“伍晨肯定死在高靳手里了。”华昌阴阳怪气地说,“不过,也是活该!”

“听起来,伍晨死了你很高兴。”万国侯说。

“高兴说不上,但我确实觉得他死得活该,出卖兄弟就是这种下场。”华昌说着,用力地揉了一下鼻子,“我们绑架了高靳的女儿以后,他一直很反对,还劝我们把她送回去。我看他也是鬼鬼祟祟的,后来,他背着我们偷偷跑到‘松之里’去了,就是高靳开的那家店。”

万国侯颔首,“你不放心,所以派人跟踪了他?”

“还好我叫人跟着他!不然就倒霉了!”华昌恶狠狠地说,“看到他跑到‘松之里’去了,我们就立刻撤了。我估计,等他把高靳带到之前的仓库去的时候,高靳肯定会好好奖赏他的。”

华昌说完,放肆地大笑了起来。

万国侯厌恶地看着他,“我查过伍晨的资料,他是2001年年底就进了监狱的,你们以前就是一起拐卖儿童的吧?”

“是又怎么样呢?”华昌挑衅地看着万国侯。

万国侯没有回答,而是若有所思地看向了窗户。透过玻璃窗,能看见外面的树枝。月光照耀下的树枝影影绰绰地照在窗户上,像是重重鬼影。

“总之,你们在伍晨的带领下,来到了魔都,想要找高靳混口饭吃。但后来,你却发现了另外的生财之道,那可以使你快速地获得巨额财富。”万国侯说道,“这次绑架,不是你想出来的点子。”

华昌惊奇地看着万国侯,没有否认。

“无论是10亿还是30亿,都不是一般的绑架犯会要的金额。”万国侯说道,“除非这个人知道我大概的资产规模,或者他曾经参与过这样大金额的绑架。”

华昌揉了揉鼻子,“老实说,哥们儿,我以前也没有想过能有这么大金额的绑架,更没有想过居然有人付得起。”

“知道我具体资产规模的人凤毛麟角,我也不认为魔都会有人知道。”万国侯说,“所以,我倾向于认为,这人是和我有生意往来的人,或者是知道我支付能力的人。”

“哈哈。这样说,你都知道是谁了,干嘛还要来问我?”华昌说着,狡黠地一笑,“难不成,你是想找我要证据?是,证据我有,你拿什么来买?”

“你是坐过牢的人,八年多的时间,居然都没有让你改邪归正。”万国侯说道,“看来,有些人的天性就是如此贪婪。”他摇了摇头。

“那能怪我吗?”华昌瞪大了眼睛,“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吃香的喝辣的,抱着漂亮妞?我穷又不是我的错!”

“贫穷会迫使一个人低下他的头颅,或者放弃他的追求,但却不会逼着他拿起武器去绑架无辜的人。再说了,我看你之前穿的那件风衣,也不像是穷人买得起的。”

“我不跟你扯这些。”华昌摆摆手,“我真不敢相信你是英国佬,你的普通话好得太离谱了。”

“你转移话题的方式非常笨拙。”万国侯微微一笑,“好了,你可以告诉我风衣的主人是谁了吗?假如我猜得不错,我想,他就是将你带进皇冠的人。”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知道。”

“我真不知道。”华昌加重了语气,“我们当时可是有六个人,衣服都是混着穿,谁知道是哪个家伙在哪儿买的山寨货。”

万国侯神色如常,“你已经习惯了撒谎,习惯了讨价还价,习惯了什么好处都要占一点,唯恐自己吃亏。或许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人,只因你曾经被人欺骗过,辜负过,从此以后,你就再也不愿意相信任何人了。”

华昌呆呆地看着万国侯,像在看一只怪物。

“我顺便告诉你一个消息吧。”万国侯往椅背上一靠,“白天我参加了一个葬礼。死者叫陶无天,今年56岁。”

华昌大惊,立刻从床上跳了下来。由于动作幅度太大,同时撕扯到了腹部和背部的枪伤,他痛得龇牙咧嘴,蹲在了地上,半天都直不起腰。

“你不用问我为什么会知道你和陶无天的恩怨,这不难查到。”万国侯说道,“我只想告诉你,陶无天割腕自杀了,死在他住的善家养老院里。”

华昌费劲地慢慢站了起来,然后重新坐回到床上。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刚才那种吊儿郎当的劲头也不见了。

“操。”华昌好半天才憋出一个字。

“是不是觉得有点解脱?但又觉得很不甘心?”万国侯的目光像是穿透了华昌的心脏,“你很想反驳我,可你却发现,你居然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操!”华昌恼怒地说,“你他妈以为你是谁啊?”

万国侯站了起来,高大的身躯令华昌顿时有点瑟缩。

“我尽量把你当成与我平等的人来交流,希望你也能注意一下你的措辞。”万国侯的话语并不严厉,但自有一种冷酷和威严的气息,“我不喜欢无礼的人,希望你不是。”

华昌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他最后还是把嘴闭上了。他很不服气,可也不想激怒万国侯。

“请回答我的问题。”万国侯坐回了椅子。

“那不是我的风衣。”华昌低着头,好一会儿之后,才不情愿地说,“是我抢的。”

“继续。”

“那是……俞镜泊的风衣。”

“噢。”万国侯点点头,像是对于这个答案并不感到意外。实际上,他早就想起了风衣的主人是谁。在第一眼看到华昌穿着梅红色风衣的时候,他就想到了俞镜泊——那浮夸而又有意装嫩的风格,正是俞镜泊喜欢的。而他记得,在11月的某一天里,他见过俞镜泊穿这件衣服。

“我很好奇,你怎么会认识俞镜泊呢?”万国侯假装不解地说,“俞院长可是社会精英,又在魔都打拼了多年,你们实在不像是朋友。”

“是的,不错。”华昌说道,“俞镜泊现在确实变得人模狗样的。”

“他本来就是上流社会的,难道不是吗?”

华昌露出了一个阴沉的笑容,“一个会把自己的小舅子拿去卖钱的人,你说他是不是上流社会的呢?”

“卖他的小舅子?”万国侯惊奇地提高了声音,“你说的是他妻子的弟弟吗?”

“是的。”华昌讥笑着说,“那一年,他的小舅子才五岁呢,摊上这么个姐夫,真他妈惨。”

万国侯的眼睛里闪动着了然的光芒,“我懂了。”

“现在,你还要说这家伙是什么狗屁精英吗?”

万国侯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我跟你这么说吧。一开始我们到魔都来,真没想过要找俞镜泊,我也不知道怎么找他。我们是找不到高靳了,然后又无意中看到了俞镜泊打的广告。妈的,这厚脸皮的居然自己当模特来推广他那什么养老院。”

万国侯眨了眨眼,“因为你知道他那肮脏的过去,所以,你只要找他,他就必定得帮你。”

“他可以不帮啊。”华昌说道,“但是他敢吗?”

“我想,我知道俞镜泊为什么要帮你策划这次绑架了。”万国侯说道。

第一百九十六章 中山之狼

“如果我猜得不错,你之前向俞镜泊要了一些钱,而且,你打算将他当做长期饭票。”万国侯摸着手上的戒指,淡淡地说,“俞镜泊爱财如命,又自视甚高,他绝对不会容忍你这样敲诈他。”

华昌忽然觉得肚子里一阵咕噜咕噜的,他这才意识到,他饿了。显然,他已经很久没吃过东西了,但他又不愿意跟万国侯要吃的,于是便没好气地说:“哼,说得好像你都看见了似的。”

“我不用看也能知道。”万国侯微笑着说道,“你抢走了他的衣服,他心里肯定是有怨恨的,更别说你还用他的秘密要挟他,好让他长期地供养着你。”万国侯摸了摸胡子,“你们有六个人,恐怕你每次要得都不少。”

华昌“嘿嘿”地笑着,心里却飞快地盘算着:万国侯和他聊了这么久,周围却异常安静,那外面可能没有什么人。说不定,他可以找机会反制万国侯。

“所以,俞镜泊主动帮你策划了这次绑架。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置你于死地。”万国侯说道,“他的算盘打得很精。假如你绑架成功,而且最终能逃脱我和警方的追捕,那么你得了一大笔钱,也就不会纠缠他了;假如你绑架失败,那么无论你是落到警察手里,还是落到我手里,你都难逃一死。”

“但我现在还活得好好的!”华昌诡谲地一笑,“反而是他,得罪了你这个老板。”

万国侯微笑了一下,“你似乎很高兴。”

“他想要我的命,现在我看到他要倒霉了,难道我不该开心吗?”华昌说完,忽然停了下来。他犹豫了几秒钟后,期期艾艾地说,“呃,我想喝口水。”

万国侯起身走到落地柜前,拿出一瓶汽水,递给了华昌。

华昌接过去,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喝完之后,他用手背擦了擦嘴。

“俞镜泊是如何带你进入皇冠的?”万国侯问道。

“后备箱。”华昌悻悻地说。

万国侯略感诧异,“他的车后备箱很小,藏不了人啊。”

“他那天换车了。”华昌颇有些不高兴地说道,“他那辆车后备箱有毛病,盖子锁不紧,很容易弄开。那天,我提前躲到了后备箱里,后来,开到皇冠以后,他们都下车走了。我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就偷偷从停车场溜出来了。”

“但是停车场的监控录像里没有看到你下车。”万国侯惊奇地说。

“他停的地方是一个监控死角。”华昌冷笑了一下,“你最好找当初给你装监控的人算算账。”

万国侯颔首,“继续。”

“我出了停车场,就在你那个什么花廊外面走了一阵,然后看到了一个倒霉鬼,我就把他给放倒了,换了他的衣服。”华昌轻描淡写地说。

万国侯冷冷地说:“为了一套衣服,你就杀人了。”

“不然呢?”华昌瞪着万国侯。

万国侯轻叹一声,“你继续说吧。”

“后面没啥好说的了,小保是提前混进去的。我跟他约好了,等到你的女人落单的时候,把她骗到没人的地方,打昏,带走。高靳的女儿是路过的,正好看到我们了,我们事先并没打算绑架他女儿。”华昌说完,又大口地喝起了汽水。

“皇冠当晚的行动,都是俞镜泊策划的?”

“差不多吧。”

“欢乐谷呢?”万国侯问道。

“是我想的。”华昌略有些得意,“当然,主要还有我们哥几个配合得好。”他本来还想吹嘘几句,但看万国侯表情冷漠,便识趣地闭上了嘴巴。

“用30亿当幌子,实际上只要10亿,也是你想的吗?”

“当然了。”华昌说道。他将空汽水瓶放到了床头柜上,但他有点恍神,缩回手时一不小心碰了下瓶子,瓶子就摔到了地上。华昌看到瓶子碎了,尴尬地笑了一下,试图弯腰捡起碎玻璃瓶。

“放在那儿吧,一会儿我让人来收拾。”万国侯说道。

华昌直起了腰,“俞镜泊最开始跟我商量的时候,说的就是10亿。后来,我抓了两个女的,我琢磨了一下,就想出了这个办法。”

“这样看来,后面的大棚见面,还有给车贴膜,都是你的点子吧?”万国侯若有所思,“看来,你也骗了俞镜泊,让他以为你真的是要30亿。”

华昌嬉皮笑脸地说:“哥们,你是不是忘了我的老本行?嘴巴得会说,还得会装,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才行啊。”

万国侯鄙夷地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还有啥要问的?”华昌装作没有看到万国侯的眼神的样子,“趁着我心情好,赶紧一口气问完。”

“以一个身中两枪的人来说,你的状况算是相当不错的了。”万国侯说着,站了起来,“但你还是需要休息。”

“好吧,我也确实有点累了。”华昌说着,掀开被子躺了下来,“我就不送你了。”

“不必。”万国侯说着,转身往外走去。

华昌轻轻掀开被子,屏气凝神地站了起来。他蹑手蹑脚地捡起了地上的半个玻璃瓶,然后迅速而又安静地靠近了万国侯。当万国侯抓住门把手的一瞬间,他奋力地将手里攥着的碎玻璃瓶捅向了万国侯的背部。

“去死吧!”他恶狠狠地说。

然而,华昌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万国侯竟像一只矫健的角马一般,身子一扭,便轻轻松松地躲过去了。紧接着,万国侯一把抓住华昌的手腕,用力一劈,打掉了玻璃瓶。而后,万国侯一个转身,并顺势一拧华昌的手腕,将华昌拽离了地面。华昌刚发出一声凄惨的嚎叫,就重重地摔在了地上,面部朝下。

万国侯一手将华昌的手腕反拧着,一手掐住了华昌的后颈,他似笑非笑地说:“真不知道是谁给你的勇气,竟敢从背后偷袭你的救命恩人。”

华昌拼命地拍打着地面,脸憋得像一只煮熟的大闸蟹。

“你这种人……”万国侯叹息了一声,忽然松开了他。

华昌大口地喘着气,眼里闪着泪花,不知是因为濒临死亡的恐惧,还是因为伤口的剧烈疼痛。

“起来。”万国侯冷冷地说道。

华昌艰难地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跌跌撞撞地坐到了床上。

“你的功夫真好!”华昌忍着痛,揉着自己的脖子。他知道,万国侯刚刚只要再稍微加点力,就可以掐断他的脖子。他半是敬畏半是后怕地说,“你的力气真大!”

万国侯面无表情地坐到了椅子上,“我已经救了你两次,不会再有第三次。”

“知道了。”华昌低声说道。他此刻有些心灰意冷,又有些无可奈何。

“现在,给我讲讲俞镜泊的小舅子。”说着,万国侯掏出怀里的手机,按了两下。

“你这是在干什么?”华昌惊呆了。

“开始一段新的录音。”万国侯说道,“快说。”

“我……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又要开始讨价还价了?”万国侯冷笑了一声,“别废话。”

华昌慑于万国侯的威严,只得说道:“2001年,我就认识俞镜泊了,但是来往不多。介绍我们认识的是俞镜泊的发小,也是我的一个朋友,小光。对了,这个小光,后来给高靳做事了。”

万国侯点点头,示意他继续。

“2002年4月的一天,俞镜泊来找我喝酒,后来喝多了我才知道,他想娶他房东的女儿,隋青柳。但是他家里实在太穷,房东家也没有看上他。所以他就想做一笔生意,挣点钱。说起来,这家伙也有点可怜,他高中都没读完,初中学历根本找不到什么好工作,除了做生意,他也想不到什么找钱的法子了。俞镜泊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所以他来找我的时候,我觉得很奇怪。我当然不能随便拉人入伙,那个时候,伍晨已经进去了,我做事都特别小心。”

华昌揉了揉鼻子,似乎有些不愿意回忆,但他一看到万国侯那洞若观火的目光,便又赶紧说了下去。“俞镜泊没本钱做生意,他也是够狠的,想到了卖他的小舅子。”

“不是你建议的吗?”

“真不是。”华昌苦笑了一下,“是他来找我的,他一开始没有说是他的小舅子,说是他邻居的孩子。”

“噢。”

“但是我也不是吃素的,我后来去查了一下,很快就发现他在骗我!那孩子是他女朋友的弟弟,也就是那房东的小儿子。哼,不过,我也没有说破。反正我有的赚,别的关我屁事。”

“那个孩子是你亲自……交易的吗?”万国侯的脸上掠过一丝阴云。

“是的,不过,这里边也有俞镜泊的功劳。”华昌说道,“那天,他不知道怎么把孩子骗出来了,然后,我假装带孩子上船去玩,船上有小光接应。后来,船就开了,别的,我就不用说了吧?”

万国侯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道:“卖了多少钱?”

“啊?”华昌愣了几秒之后才反应过来,“四万五,三万给他,一万五给我。”

“你卖了多少个孩子?”

华昌板起了脸,“这跟你有关系吗?”不等万国侯回答,他又气呼呼地说,“我都坐了八年多的牢了,还不够吗?”

“那些孩子被迫和他们的父母分离,从此陷入悲惨的命运,你无论坐多少个八年,也弥补不了!”

“那你想要我怎样?”华昌摊开双手,摆出一副无赖的样子。“去每家每户喊爹妈,说我错了?”

“我只希望你坦率地面对你曾经犯下的罪过,诚心诚意地忏悔,然后,等待审判的到来。”

华昌像看疯子一样地看着万国侯,“你想要我信教?”

万国侯摇了摇头。

“那你说得神神鬼鬼的,我听不懂!”华昌不耐烦地说。

万国侯叹了一口气,他意识到,面对这个不知悔改的人,说赎罪简直是浪费时间。他决定换一个话题,“你说的这些,有证据吗?”

“算是有吧。”华昌狡猾地说,“我知道那孩子的两个特征,一般人不可能说得出来。”

万国侯盯着华昌,“很好。”他并没有马上追问孩子的特征,而是把玩了一会儿袖扣,像是在考虑什么。

“你没有问题要问我了吗?”华昌打了一个哈欠。

“你曾经说过,你认识高靳。”

“是的。”

“是在韩城认识的吗?”

华昌的脸上露出了一个讥讽的笑容,“当然。”他看着地上的玻璃渣子,“把水装到这么漂亮的瓶子里,它也还是水,变不成酒。”

“你的意思是……”

“高靳以前叫高执,他跟我们一样,都是阴阳关监狱的犯人。”华昌大笑着说,“你想不到吧?”

万国侯微微一笑,“难道高靳也是个人贩子?”

“那倒不是。他是杀人进去的,说起来,他干的活儿可比我们脏多了。”华昌撇了撇嘴,“具体的时间我有点记不清了,但应该是03年吧,对,就是03年,高靳进去了。”

“但他刑满释放了,现在重新做人,难道不比你活得更有意义吗?”万国侯微笑着说。

“他才不是刑满释放的!”华昌怒气冲冲地说,“我顺便告诉你吧,他是越狱的!为了越狱,他杀了八个人!”

万国侯假装震惊地看着他。

华昌看到万国侯的表情,十分满意。“这件事,本来只有伍晨知道。哈哈。”

“他杀的……都是狱警吗?”万国侯眨了眨眼。

“不是,他杀的都是犯人。哦,对了,有一个不是犯人,小光不是。”华昌说道,“高靳自以为聪明,搞了一个神叨叨的计划。在过年的时候,他每天弄一个犯人出去,藏到隔壁监狱医院的停尸房里。初一到初七,刚好七个,他自己是第七个。他走的时候,特别找了一个叫阿谌的犯人给他把衣服裤子鞋子什么的摆在地上,弄得跟有鬼似的。后来,他叫人找机会把阿谌干掉了。这个阿谌呢,以前得过伍晨的好处,所以,在死之前把这事告诉伍晨了。”

“然后,伍晨又告诉了你?”

“嗯。你看,我够有诚意了吧,不光把你问我的事情说了,还把你没问的也给说了。现在,你知道的和我一样多啦。”

万国侯淡淡地说:“如果我为你提供安全保障,你以后能站出来,在大庭广众之下,重复一遍你刚才说的这些话吗?”

第一百九十七章 秘密礼物

华昌眨了好几下眼睛,才想明白万国侯这句话的意思。他的脸色随之一变,“那你干嘛还要救我?”

“救你和要求你作证,并不冲突。”万国侯说。

“可是……”华昌结结巴巴地说,“要我作证,我就会死啊!”他越想越气,“你刚才说要保证我的生命安全的!”

“我是保证你不会死在俞镜泊和高靳的手里,而不是保证你免于法律的审判。”万国侯平静地说道,“当然,你也可以拒绝我的保护。”

华昌恨恨地瞪了万国侯一眼,“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

万国侯不以为意地笑了笑,“你不必这么紧张,我只是想确认你刚才这番话的真实性。”

华昌这才松了一口气,“你不是能耐很大吗?去查,查出来我有半句假话,我名字倒着写!”见万国侯没有反驳,他眼珠一转,奸笑了一声,“老外,我问你个问题。”

“请讲。”

“你是本来就想找俞镜泊的麻烦吧?”华昌“嘿嘿”地笑着,搓了一下手,“你没让你的手下打死我,就是为了留我一命,好整俞镜泊,对不对?”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我救你的目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此刻还活着。而假如高靳和俞镜泊知道你没死的话……”

“我懂,我懂。”华昌觍着脸,笑嘻嘻地说,“反正,你就是需要我活着呗。”他抠了几下鼻子,然后在干净的被子上擦了擦手。“那这样吧,咱们说好,我给你当证人,你保证我绝对不坐牢。”

“我不接受讨价还价。”万国侯淡淡地说,“更何况,我已经有了你的录音。”

华昌讨了个没趣,只好怏怏地说:“行吧,那就依你说的办。”

“你不用担心,我现在唯一需要你做的,就是养好身体。”万国侯站了起来,华昌立刻本能地往后一缩。

“知道了,好吃好喝,还有人给我当保镖,爽!”华昌大笑了起来。

“你哪儿也不能去,为了你的安全。”万国侯说道。

“操!那我不是跟坐牢没区别?”华昌叫了起来。

一缕微笑掠过万国侯的嘴角,“一入阴阳关,从此无生天。我听说,你以前坐牢的那个阴阳关,可不是个好地方。”

华昌呆了几秒,才悻悻地说:“我确实不想再回去了。”

“那要看你的表现了。”万国侯走到门口,忽然又转过身来,“对了,我还有个问题。”

“赶紧问。”华昌刚不耐烦地说完,便看到万国侯脸色一沉。他赶紧换了个口吻,谄媚地说,“您问。”

“你和那五个人谈过俞镜泊吗?”

“提到过,不过没说名字,我都是说姓俞的。”华昌说道,“我怕有人背着我去找他要钱什么的,所以每次都是我一个人去见俞镜泊的。这帮人也就小保和伍晨知道俞镜泊具体是做什么的,其他人都是稀里糊涂的。”

“警方抓住了你的两个同伙,你确定他们不会供认出俞镜泊?”

“你说的是浩贞和阿卓?哈哈,那俩是最没有头脑的,估计你去问,他俩连姓俞的三个字都说不出来。”华昌说完,又忽然问道,“能给我弄点吃的来吗?我都快饿死了。”

万国侯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直看得他心里发毛。

“我真的什么都说了,你再问我就得编了!”华昌苦着脸说。

万国侯按下了袖扣,“给华昌弄点吃的。”然后,他系上了外套的扣子。“虽然你看起来毫无悔过之意,但我还是衷心希望你能认清自己的罪孽,带着敬畏和悔过的心,谦卑地活在这世上。”

华昌叹了一口气,“你们老外是不是都信教?”

“我不信教。”万国侯说,“但我相信恶有恶报。”

华昌噗嗤一笑。

“你浪费掉的昨天,是那些去世的人永远不能感受到的明天;你无所谓的现在,也终将成为你悔不当初的昨天。”万国侯憎恶地看着华昌,“一想到有些纯洁善良得如同天使一般的人含恨惨死,而你这样的宵小却跋扈横行,我就恨不能替天行道!”

华昌被他话语中所蕴含的那种强烈的恨意给吓到了,他缩了缩肩膀,眨巴着眼睛问道:“我们以前认识吗?”

万国侯意味深长地说:“你觉得呢?”不等对方回答,他便转过身去,拉开了门,“有些人,我情愿从来没有认识过。”

与此同时,在南家的小楼里,客厅内也正亮着灯。

陶白荷点燃了一根香烟,接着深吸了一口,然后徐徐地吐出了烟雾。她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抽烟了,但她此刻心情烦躁,感觉只有抽烟才能稍微纾解她心中的苦闷。

陶白荷抽了两根烟之后,听到楼梯上传来了响动。她抬起头来,看到陶无法站在楼梯口。

陶白荷叹了一口气,她将烟头丢在烟灰缸里,然后站了起来,“爸,你怎么还不睡?”

“我睡不着。”陶无法说道。陶白荷见他似乎想要下楼,便走过去搀扶他。

陶无法在陶白荷的搀扶下,慢慢地走到了一张单人沙发的边上,然后扶着沙发的扶手坐了下来。

“姣姣睡了吧?”

“早睡了。”

“你又抽烟了?”陶无法闻到了烟味。

陶白荷假装没有听出父亲话语中的不满,她坐到侧面的长沙发上,岔开了话题,“小南是不是又出去给你的朋友擦屁股了?”

“你怎么说话的?”陶无法不满地抱怨道,但他并没有发火。岁月消弭了他的锐气和锋芒,也使他显得衰老而疲惫。

“是不是嘛?”

“不是,我也不清楚他有什么事情,他没跟我说,说不定是单位的事。”陶无法说,“前几天不是抓到了绑架月总管和高襄绮的人嘛,毕竟涉及到了外国人,他们肯定要妥善处理的,加班也是正常事。”

窗外寒风凛冽,而室内则温暖如春。陶白荷穿着香槟金的睡袍,袍子的边缘装饰着同色的几何线条。她翘着二郎腿,盯着脚上的丝绸拖鞋,呆呆地出了一会儿神。

“爸,我有话跟你说。”陶白荷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般,又抓起了烟盒。不过,她并没有急着点烟,“你还记得千枫学院校庆那天晚上吗?”

“怎么了?”

“一个老头绑架了姣姣,后来还是侯爷帮忙解围,才救出姣姣的,为了这件事,月总管还挨了一枪。”

“我知道这事,怎么了?”

“那个老头,眼睛是金色的。”陶白荷说着,打了一个寒颤,“我记得清清楚楚。”

“那又怎么了?”陶无法不以为然地说,“魔都这边外国人多,也许是混血儿呢。”

“会这么巧吗?”陶白荷摇了摇头,“我一直想知道他为什么要抓姣姣。去年四月份的时候,他也抓过一次姣姣,是小谢帮忙打跑的。”

“你想说什么?”

“我觉得他不是冲着姣姣来的,是冲着我们来的。”说到这里,陶白荷哆嗦了一下,“爸,你还记得韩诺惟吧?”

陶无法听到这个名字,厌恶地皱起了眉头,但他没有说话。

“这种眼睛的人我反正只见过这两个,韩诺惟是死了,但谁知道这个老头和他有没有关系呢?而且,这个老头能混进千枫学院的后台,肯定多少有点本事。你说他要是为了钱,那为什么每次我们都没有经济损失?要不是为了钱,那除非是……”陶白荷越想越觉得恐怖,她说不下去了。

“是什么?你说。”陶无法冷笑了一下,“你不敢说?”

“爸!”陶白荷显然有些不高兴,“你在想什么呢?这个人不管是谁,反正他对我们不利!我搞不懂,为什么小南不派人把他抓起来?”

“谁说小南没有派人?”陶无法瞪大了眼睛。虽然他什么也看不清,但他依旧用力鼓着眼球,以凸显出他的气势。“你平时只顾逛街、瞎买东西,你懂什么?”

“那……是一直没抓到?”陶白荷的脸色变了,“有这么困难吗?”

“这事你别管了,好吧?跟你也没多大关系。”陶无法安慰着她,“你只要好好照顾姣姣就行了,这种事,我跟小南会处理好的。”

“怎么跟我没关系!”陶白荷急了,下意识地捏瘪了手里的烟盒。“当初你们叫我作伪证,还让我说……”

陶无法有些不耐烦地打断了她,“千枫校庆是两个月前的事情了吧,你为什么那时候不问?现在却不依不饶地问个没完?”

陶白荷抚平烟盒,拿出一根烟来叼在嘴上,“我以前没有想得那么复杂,我以为那个老头不过是看上了我们的钱。再说,我以前觉得你们可以解决这事的,但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她点燃了香烟,“二叔的事情,难道你还不明白吗?”

陶无法呆住了,“老二的事情,跟这有什么关系?”

“小南后来把遗书的复印件拿给我看了,我越看越觉得,是有人找过二叔了。二叔本来就有心病,这么一受刺激,才想不开的!”陶白荷愤愤地说,“要是你们早点抓到那个老头,说不定二叔就不会走到这一步!”

陶无法沉下了脸,“老二都不在了,你这样讲一个长辈是不是有点过分?”

陶白荷抽了两口烟,“爸,我不是乱猜的。”她看着自己指甲上有些残缺的桃红色指甲油,决定明天再去美甲店好好做一次指甲。

“快说,别吞吞吐吐的。”陶无法不耐烦地说。

“前几天,就是二叔出事的几天前,姣姣收到了一个快递包裹,是一个玩偶的礼物。”陶白荷吐出了烟柱,“我一开始以为是哪个粉丝给她寄的,我还感叹,现在的粉丝也太厉害了吧,居然能把东西寄到家里来。我问她也问不出什么来,就给她随便丢在一边了。但是后来我看那个玩偶实在太大了,想给她丢到地下室里。然后,我发现玩偶的脚那块儿,里边藏了一个小盒子。我拿出来一看,盒子上写着‘南泽雨收’。”

陶无法坐直了身体,“然后呢?”

“等我下。”陶白荷掐灭了烟,起身去了楼上。两分钟后,她回到了客厅,手里拿着一个比打火机小一些的东西。

陶无法看不见,只是凭声音判断陶白荷回来了。“你去干什么了?”

“盒子里装着这个东西。”陶白荷将小物件放到了陶无法的手上。

陶无法摸了一会儿,“这是什么?”

“是一个录音笔。”陶白荷说着,按下了录音笔的播放按钮。

录音笔里立刻传出了一阵噪音,接着,一个声音低沉的男人开始说话了。他说的是日语,录音的时间并不长,大约只有一分钟。

陶无法诧异地听着,越听脸色越难看。

“爸,他说的什么?”陶白荷着急地问道。

“这个人就是之前绑架姣姣的那个老头吗?”陶无法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我不确定,我也没听那老头说过几句话。”陶白荷说,“不过,听这录音里边的声音,这人应该年纪很大了。”

“这个东西,你给别人看过或者听过吗?”

“没有。我本来想问问小南,但是看他最近那么忙,我也不想给他添麻烦,就忘记了。二叔出事以后,这几天又都忙着葬礼的事情,今天我才想起来这个东西。”

陶无法点点头,神情严肃。“这个东西,你给我吧。”

陶白荷紧张地说:“爸,他说的到底是什么啊?是不是恐吓?”

陶无法握紧了录音笔,“你不要问了,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跟小南说一声吗?”陶白荷看着父亲那张皱纹如沟壑般纵横的脸孔,担心地问道。

“他现在事情很多,没必要再给他添乱,这件事,我能解决。”陶无法沉着地说。

“可是。”陶白荷狐疑地说,“我怎么听到了‘纳豆’之类的呢?”

陶无法朝女儿看了一眼,那一瞬间,陶白荷几乎要以为父亲的眼睛恢复正常了。

“你日式料理吃多了吧,别乱猜。”陶无法说着,将录音笔放进了衣服口袋,“扶我上楼吧,不早了,赶紧休息。”

陶白荷正要开口,陶无法又说道:“我知道你好奇心强,但是,这件事你真的不要再掺和了。你知道的越少越好,不然,又会跟02年一样。”

第一百九十八章 大智若愚

1月6日,小寒。

游津兰看着打开的大衣柜,发起了呆。虽然衣柜是用上等的核桃木制成的,在角落里也摆放了小包的活性炭,但她还是闻到了淡淡的潮湿的霉味。这种味道让她想起了自己许久未回的简陋的家,以及邻居窗外悬挂的仿佛永远也不会吹干的衣服。

游津兰很爱干净,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将这些衣服全部搬出来,再分类清洗。但她刚拿出两件衣服,就停了下来。

因为,现在,她不用再为衣服发霉而苦恼了。

高靳对她很大方,虽然她没有主动向高靳要过钱,但高靳还是给她办了一张副卡,随便她花。

想到这里,游津兰觉得胸口闷闷的,仿佛要喘不过气来。她并不想乱花高靳的钱,但在刷卡的时候,她又有种隐隐的快感:通过花高靳的钱来对高靳实行小小的报复。何况,这种报复还能给她换来开司米大衣、jimmy-choo的高跟鞋、限量版的唇膏、以及路人艳羡欣赏的目光。

窗外,忽然闪过一个惊雷。

游津兰吓了一跳,她走到窗边,拉开了纱帘。

窗外云深雾浓,几乎看不清对面街道的楼房了。厚重的水汽像是虚妄的幻影,飘飘荡荡,最终营造出了一个迷雾般的梦境。她只能从雾过云行的空隙里,隐隐地看见街上一闪而过的汽车。

不知怎地,游津兰忽然想起了自己背过的美术史,里面提到了中国当代画家偏好的一种意境:杏花,春雨,江南。仿佛仅这六个字就能勾勒出无数海外游子的乡愁,还有那份漂泊在异乡的复杂心事——欲说还休。

游津兰忍不住冷笑了一下。她自小在崇明岛长大,对这些雨恨云愁的情思并没有什么感慨,反而觉得多雨的魔都令人心烦。但即使是这样,她还是强迫自己背下了那些她并不认同的文字,因为戴天反复叮嘱过:一定要记一些理论,以备不时之需。

实际上,高靳确实经常和她谈论美术方面的东西,虽然高靳是外行,但却表现得对美术极其感兴趣。每当这时,游津兰总是会暗自庆幸自己背下了那些“无用”的文字理论。

下雨了。滔天的暴雨如同游津兰那突如其来的怒气一般,磅礴强硬地扑在玻璃窗上,演奏出一曲大江东去的铜琵琶曲。

游津兰住进高靳的家里已经快四个月了,但除了阁楼以外,她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更遑论阁楼里的东西与叶颖君也没有什么关联。她不止一次想过,趁高靳睡着的时候,偷了他的钥匙去开书房桌子的抽屉,但她又没有勇气冒险,于是只好看着时间一天天过去。

游津兰检查了一遍窗台,确定窗户已经关严实之后,便离开了卧室。

她心不在焉地走着,不知不觉来到了三楼。

阁楼的门像往常那样紧闭着,游津兰呆呆地看了一阵,下意识地在密码锁上按下了“0430”。

一阵刺耳的“嘟嘟”报错声响起,游津兰吓得后退了两步。

她迷茫地眨了眨眼睛,一时间不能确定到底是自己输错了,还是高靳改了密码。她又战战兢兢地按下了0、4、3、0这4个数字,结果再一次听到了报错声。

游津兰浑身都颤抖了起来。

她急急忙忙地回到卧室里,哆嗦着翻出了手机,给戴天发送了一封邮件。“他改了阁楼的密码,是不是发现我了?”

发完之后,她便清空了发件箱,然后握着手机,焦急地坐在椅子上等待戴天的回复。

几分钟之后,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游津兰一看屏幕,顿时紧张得手足无措。

戴天没有回复她的邮件,高靳倒是打来了电话。

游津兰握着手机,像握着一块被烧得通红的烙铁,恨不能赶紧扔掉才好。但她知道,这个电话不能不接。今天她没有课,加上有一点轻微的感冒,所以偷懒没去上班,这些高靳是知道的。假如她不接电话,那过后编造谎言就更麻烦了。

游津兰深吸了几口气,又清了清嗓子,这才按下了接听按钮。

“兰兰,你怎么啦?”高靳的声音传了出来,“是不是感冒加重了?”

“没有。”游津兰勉强地笑了一下,“我刚才在洗手间呢。”

“哦,没有加重就好。”高靳说,“我接襄襄出院了,我们给她庆祝一下,你看怎么样?”

“好啊。”游津兰努力表现出开心的样子,“我去买点菜,你们什么时候到家?”

“不用你做。”高靳笑着说,“我们出去吃,正好襄襄今天胃口不错,她昨天还说想吃点披萨呢。”

“那……我们一起吃晚饭?”游津兰说着,瞟了一眼墙壁上的挂钟,正好是下午五点。

“对。”高靳爽朗地笑了起来,“兰兰,你怎么听起来跟受委屈了似的?”

“没有啦。”游津兰没有想到高靳会这样敏感,她赶紧掩饰性地笑了几声,然后撒娇地说,“我是在想穿什么漂亮衣服嘛。”

“我的兰兰穿什么都很漂亮。”高靳深情地说。

“讨厌。”游津兰娇嗔地说,“那我去找你们吗?”

“我让司机来接你吧,你准备一下。”

一小时后,车子停在了浦东丽思卡尔顿酒店的门外。司机为游津兰拉开了车门,她矜持地走了出来。

52楼的Scena是游津兰的目的地,她盯着电梯里的镜面墙壁,看着自己的装扮:肉蔻色的水貂皮长大衣,里面是珍珠白的细驼绒长裙,修长的手臂上挽着一个钴蓝色的小皮包。这包是高靳上个月才送给她的。

游津兰是第一次来Scena吃饭。走出电梯后,服务生在前面为她带路,她则满怀新鲜地看着落地玻璃窗外的黄浦江夜景。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江边那些鳞次栉比的高楼华厦都亮起了灯,它们像是繁星点缀的精致玩具,映在游津兰的眼中,而这是她之前不曾见过的浮华景象。

“兰兰。”高靳眼尖地看到了游津兰,他站起来,轻轻地呼唤了一声,等游津兰走到他身边后,他又热情地拥抱了游津兰。当他抱住游津兰的一瞬间,他在游津兰的耳边低声说,“你真漂亮,我想吃了你。”

游津兰的脸微微一红,她笑着在高襄绮的身边坐了下来。“襄襄,你饿坏了吧?路上有点堵车。”

“还好。”高襄绮笑嘻嘻地说,“我吃了一点巧克力来补充热量。”她略带夸张地翻开了菜单,“终于可以点菜了啊,刚才我爸一直不让我点。”

“快点吧,别饿着了。”游津兰知道高襄绮是在开玩笑,便顺着她的话说,“多点一些,反正高总买单嘛。”

“兰姐,你说得对!”高襄绮做了个鬼脸,然后低头看着菜单说,“我要吃煎鳕鱼、安哥拉牛排、玛格丽塔披萨……”

听她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高靳忍不住笑了,“你吃得了那么多吗?”

“我不管。”高襄绮昂起了头,“反正我这几天饿坏了,我今天要把住院的损失都补回来。”

游津兰见她说得天真,也跟着笑了起来,“襄襄,你怎么说得好像住院没饭吃似的。”

“医生这不让吃,那不让吃的,哼。”高襄绮说道,“要不是看他长得还行,我早就翻脸了。”

“好哇,原来你打的这个主意。”高靳假装生气地说,“那我要给你换主治医生了。”

“你换呗。”高襄绮不以为然地说,“说不定换一个更帅的呢,最好还能在吃的方面对我大方点。”

三个人有说有笑,很快点好了菜。高襄绮拿出手机玩了一会儿,忽然大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玩的?跟我们分享一下呗。”高靳说。

高襄绮笑盈盈地说:“我一个同学刚发朋友圈抱怨她弟弟。”

“然后呢?”高靳见高襄绮精神不错,兴致很高,心里颇感欣慰。

“她弟弟今年初二,喜欢班花。”高襄绮喝了一口水,接着说,“今天他们班做大扫除。她弟弟不知道怎么想的,忽然跳上了讲台,然后他想冲刺一下,抓住门顶上那块儿。”

“门楣是吗?”游津兰问道。

“差不多吧。”高襄绮憋着笑,“他可能以为自己是泰山,身轻如燕呢。结果他的脑门狠狠地撞上了门楣,掉了下来,后脑勺又撞到了讲台上。”

“这一切都发生在班花的眼前?”游津兰也笑了起来。

“是的,班花当时在擦窗户,正好亲眼目睹了这一幕,哈哈哈哈……”高襄绮笑得前仰后合。

“可怜的小男孩。”高靳说,“他不过是想表现一下自己的身手。”

“荷尔蒙上脑了,脑子转不动了。”高襄绮略带揶揄地说,“他要是脸皮薄,估计起码一个学期都不敢再跟班花说话了。”

“一个学期?”高靳摇了摇头,“男人要是丢了面子,就得拼命挣回来,越快越好!哪儿能等一个学期?”

“小男孩脸皮薄也是很正常的。”游津兰笑着对高靳说,“不能跟你比。”

“兰兰,你是说我脸皮厚吗?”高靳假装难过地说,“我不想吃了,我太伤心了。”

“那你别吃了,留给我和兰姐。”高襄绮一点儿也不留情面地说,“看你那肚子,再吃就要变成猪了。”

高靳立刻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将身体挺得笔直,“兰兰,我身材还不错吧?基本上没有什么肚子。”

游津兰笑着说:“襄襄逗你的啦。”

高襄绮看着两人的互动,忽然坏笑着说:“兰姐,我真不知道你怎么看上我爸的,你看他那傻样。“

高靳瞪大了眼睛,“我哪里傻了?这叫大智若愚!”

高襄绮笑得前仰后合。等笑累了,她靠在游津兰的肩膀上,问道:“兰姐,我跟你商量一件事,行不?”

“干嘛说得那么见外?”游津兰轻轻摸了一下高襄绮的马尾辫,“快说。”

“你跟我爸给我生个弟弟吧。”高襄绮淘气地说,“我可想有一个漂亮正太玩了。”

游津兰一怔,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高靳笑着摆出一副要打人的架势来,“襄襄,你太淘了啊,你看你说得你兰姐脸都红了。”

“说明我说到兰姐心里去了。”高襄绮大笑着依偎到了游津兰的怀里,“兰姐,我说得对不对?”

游津兰一抬头,正好对上高靳那深不可测的目光。她心里七上八下的,忽然又想起了戴天跟她说过的话,以及她在阁楼里看到的“死亡档案”。她勉强地笑了一下,“襄襄,你是不是忘记点甜点了?”

“没忘,等会儿再点,我怕点多了我吃不下。”高襄绮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游津兰顿时松了一口气。

这时,高靳看到服务生端着托盘走了过来,便对高襄绮说:“好吃的来了。”

晚上八点一刻,吃得心满意足的三个人回到了家中。

“我去洗澡了。”高襄绮说完就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去吧。”高靳说着,走进了书房。游津兰快步跟了上去,帮他把外套脱了下来。

“你不用帮我了,你先去换衣服吧,正好我有点事。”高靳说道。

游津兰能感觉到,高靳看她的眼神有一丝微妙的变化,但她此刻不愿多想,她今天想的东西已经够多了,脑袋都快要爆炸了。

“好。”她温顺地答道,接着便转身走向卧室。

游津兰走进洗手间,锁上了门,然后急急忙忙地拿出手机,登录了邮箱。她的手机似乎有些网络故障,在路上一直刷新不了收件箱,而在餐厅里,她又不敢当着高氏父女的面看邮箱。

“风火轮”转了几圈之后,出现了一封新邮件,她迅速点开了。

“如果他不问,那就保持自然。如果他问,不管问什么,你都要说不知道。要装可怜,必要的话,可以用分手来吓唬他。”

游津兰颤抖着删除了这封邮件,接着将手机装进了皮包里。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叹了一口气,然后开始动手拆头发上的发卡和别针。弄好头发之后,她才开始卸妆。

当她忙完这一切时,已经过了十几分钟了。

她拉开了浴室的门。

高靳正坐在双人床上,面对着浴室,直勾勾地盯着她。

游津兰被吓了一跳。她有些局促,只得一手抓着皮包,一手捂着胸口,假装吃惊地说:“高总,你这么快就忙完了?”

“是啊,我急着吃你呢。”高靳咧嘴一笑,露出了整齐的白牙,就像一只看见猎物的大白鲨。

第一百九十九章 财不露白

E1手提着一个小行李箱,登上了飞机。他的座位在头等舱靠窗的位置,他放好箱子后,便坐了下来。接着,他换上了拖鞋,并用薄毯盖住了身体,开始闭目养神。

广播里传来乘务员悦耳的声音,她正代表机组向飞机上的乘客表示欢迎。

E1闭着眼睛,思绪万千:万国侯因生意上的事飞去了英国,他这趟出门是受万国侯之托,去霓虹国办事。他很想问万国侯,为什么不安排K1、Z2他们去办,而非要把这个明显是吃力又不讨好的差事交给他。

但E1最终没有将这些愚蠢的话说出口,“侯爷安排的事情,只要尽力去做就行了,他自有他的理由。”E1心想。

飞机上的空调温度设置得似乎有点低,E1感觉有些冷,便睁开了眼睛。乘务员正好路过,E1连忙招手。乘务员微笑着问道:“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

“再给我一条毛毯。”E1打量着全日空的制服:铅灰色的上衣和炭灰色的中裙,这种装扮让女人看上去显得文雅又稳重。

“好的,请您稍等。”空姐轻盈地离开了,她那苗条优雅的背影令E1莫名地想起了月漱落。他回过神来,看了一眼手表,五点半。

他往沙发背上一靠,“但愿这个高木公望不是太难说话的家伙。”

十点一刻的时候,E1终于抵达了目的地,东京目黑区驹场附近的一座独栋别墅。

E1整理了一下衣服,按下了“高木”家的门铃。

天空正下着小雪,E1裹紧了大衣。他已经等了三四分钟了,可高木家仍没有人出来应门,他不禁埋怨地看了一眼楼上亮灯的房间。

E1又按了两次门铃,他已经冷得开始跺脚了。脚踏在地上,传来一阵酸麻——他的脚都要冻坏了。

然而,还是没有人来开门,E1只得无奈地掏出手机,拨通了万国侯给他的电话号码。电话通了,一个衰老而又沙哑的声音带着明显不高兴的情绪说:“喂。”

“你好,请问是高木先生吗?”E1用日语恭敬地说,“不好意思,打扰了。”

“你是谁?”

“我是E1,久我山先生派我来找高木先生,他应该跟你打过招呼了。”E1抓着手机,只觉得冰冷的风穿过他的手指,像细碎的针尖一样扎入了他的脸庞。

“哦,我问问。”说完,对方就挂掉了电话。

E1气得差点骂了出来。他看了一眼手表,“十点二十五了。要是这臭老头还摆架子,我就走了。”E1想着,又按了一下门铃。

雪越下越大,但高木家依然毫无动静。就在E1气得准备离开的时候,终于有人出来开门了。

这个人戴着一顶粗呢的鸭舌帽,露出的头发被染成了银灰色。长长的刘海遮住了他的整个额头和右耳,也让他看起来显得十分神秘;他露出的左耳上有一枚造型夸张的耳钉,那是比着胜利手势的两根手指;他的眼影涂得太厚了,深蓝色的浓重眼影简直像是黑眼圈一般。除此以外,他那薄薄的嘴唇上还闪烁着亮晶晶的唇釉光泽。他的五官都很立体,只是过于突兀的尖鼻子破坏了整体的美感,也让他看起来不讨人喜欢。

他坐在轮椅上,身上裹着厚厚的毛绒大衣。E1实在看不出他的年纪,只得硬着头皮打了个招呼,“你好,我是久我山先生派来的,我叫E1。”

开门后,这人并没有说话,他只是慢慢地转着轮椅,沿着别墅门前的斜坡往上走。E1稍微犹豫了一下,便上前帮他推到了门口。

这人将E1带到了餐厅里,E1一眼看见了一个正背对着他的有些驼背的老头。老头在整理桌上的餐盘,盘子里的食物似乎没有动过。

E1迟疑了一下,说道:“高木先生。”

老头转过身来,“哦,是你啊。”他摇摇晃晃地走到一边,“你吃饭了吗?”

“还没有。”E1老老实实地说。

“那你来吃一点吧。”老头说着,将一张椅子拉了出来。

E1踌躇了几秒,“那就多谢了!给你添麻烦了!”他按照霓虹国人的礼仪,鞠了一躬,然后快步走到桌边,端端正正地坐了下来。

但老头并没有坐下,他只是盯着E1,“你吃吧,我们吃过了。”

E1尴尬地看了一眼轮椅上的“眼影男”,后者正带着妖媚的笑容看着他。

“那……抱歉了。”E1说完,就大口地吃了起来。他实在是饿坏了,而且刚才又冻了十来分钟,此刻非常需要吃点热的东西来补充体力。

“不用着急,厨房里还有。”老头说道,“你慢慢吃,我们要去收拾一下房间。”

这句话说得十分古怪,但E1还是忍住了好奇心,“好的,多谢。”他转头看向“眼影男”,“谢谢。”

等两人都离开以后,E1在心里想:谁会雇佣一个坐着轮椅、浓妆艳抹的“娘炮”来当仆人呢?但如果不是仆人,为什么是他来开门呢?这个高木公望的年纪都这么大了,该不会是养了一个男宠之类的吧?

想到这里,E1感到一阵恶心,正好他也吃不下了,便推开了盘子。

E1穿过走廊,回到了客厅。恰逢老头从楼上下来,“你吃完了?”

“是的,谢谢你的招待。”E1答道,“高木先生,我就开门见山吧,我们什么时候谈正事?”

老头诧异地看着他,“高木先生?”

“难道你不是高木先生吗?”E1问道,他的心里升起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你搞错啦,我才是高木公望。”一阵尖锐的笑声响起,“眼影男”慢慢地推着轮椅,从另一个房间来到了客厅。

E1愣了几秒钟,“你是高木先生?那为什么接电话的是……”他看向老头。

“这是大森。”高木公望的声音又细又尖,听起来十分刺耳。“我的仆人。这么晚了,谁知道是哪个讨厌鬼打来的电话。”

E1不知所措地看了看大森,又看了看高木公望。“抱歉,我弄错人了。”他带着歉意的笑容,但语调却不卑不亢,“劳烦高木先生给我开门了。”

高木公望懒洋洋地说:“久我山给我打过电话了,我知道你来的目的。”

E1点点头,“那么,明天我陪高木先生去银行?”

“那么着急啊?”高木公望阴阳怪气地说,“钱都在银行了,又不会长腿跑了。”

E1装作没有听出对方的恶意,“夜长梦多,关于钱的事情,还是越快解决越好。”他轻轻地“咳”了一声,“要不然,又得拖三年了。”

大森大怒,“你太无礼了,竟敢这样对高木先生说话!”

高木公望不以为然地说:“随便他吧,狗爱叫是天性,你作为人,难道还要跟他对着叫吗?”

E1微笑了一下,“作为人,自然是要讲信用的。高木先生欠了久我山先生的钱,已经三年了,久我山先生不追究利息,已经是很对得起你了。”

“行啦,你去休息吧,大森给你收拾好房间了。”高木公望像是没有听出他的讥讽似的,冷冰冰地说,“明天我会带你去银行的。”说完,他摆了摆手,大森连忙摇摇晃晃地走过来,帮他推轮椅。

“那好,晚安。”E1目送主仆二人进了房间,不觉松了一口气。

第二天一早,E1刚走下楼梯,就看到高木公望正缩在真皮沙发里喝着红酒。

E1点了点头,“高木先生,早。”后者妩媚地笑了一下,并举了一下杯子,但没有说话。

大森走了进来,“可以用餐了。”他看着高木公望喝完一整杯红酒后,才吃力地将高木公望抱到轮椅上,再为他盖好毯子,然后推着他走向餐厅。

早餐非常简单。E1留心观察了一下,发现高木公望吃得很少,但却喝了不少酒,而大森神色平静,显然是习以为常。

“E1先生,你的名字很奇怪,我想知道,你是怎么买机票的呢?”高木公望喝掉半瓶酒之后,才吃了一小口玉子烧。

“我当然有正式的名字。”E1答道,“但通常情况下,我的朋友们都叫我‘E1’。”

“噢。那么,我想你一定带了证件。”高木公望说道。

“你要看吗?”E1说着,停下了筷子。

“不用。”高木公望那长刘海下的黑眼珠里射出了厌恶的光芒,“我只是想确定一下,毕竟买机票需要证件。”

“机票?”E1惊奇地问道,“你要出门?”

“确切地说,是我们要出门。”高木公望喝了一口酒,笑嘻嘻地说。他的牙齿在红酒的润泽下透出珍珠一般的柔和光芒。

“这家伙笑得太嚣张了,就像是在炫耀他的牙齿似的。”E1皱着眉头想。他意识到对方在等待他的回应,便连忙说道,“我们要去哪儿?”

“去取钱啊。”高木公望有些不满,“你不是急着要吗?怎么,现在又不急了?”

“不是。”E1有点狼狈地说,“我没有想到还要去别的地方取,难道东京的银行不能取吗?”

“恐怕不能。”高木公望说着,将手里的杯子举高。他透过水晶玻璃杯看着E1,就像在观察培养皿里的细菌。“你的日语好得让我吃惊,你是在霓虹国出生的吗?还是你的家里有霓虹国人?”

“都不是。”E1谦虚地笑了一下,“我是意大利人,在意大利出生,双亲也都是意大利人。”

“那你就是在霓虹国上过学?”

“也没有。”E1说道,“我只是比较喜欢学习,还有点语言天赋而已。”

“你肯定在霓虹国呆过,你的口音绝对不是靠听录音就能练出来的。”高木公望放下了杯子,“如果不看你这张脸,光听你说话,我肯定不会相信你是外国人。”

E1笑了起来,“我就当高木先生是在赞美我了。倒是高木先生的口音,似乎不是那么地道。”

“哼,我是在英国出生的,日语是后来学的。”高木公望略带不满地说。

不等E1说话,他又接着说道:“本来我想安排你去一些地方玩玩的,尤其是吉原。”他忽然暧昧地一笑,“你没有去过风俗店吧?那里的服务,去一次就让你这辈子都忘不了哟。”

“我不太明白。”E1装傻地说。

“你有没有感受过人体搓澡巾?”高木公望淫笑着说,“搓澡巾抹上芬芳的沐浴乳,还能一上一下地自动旋转,帮你去除全身的疲惫和乏累。”

E1听他说得如此露骨,只好干笑着说:“我对风俗店兴趣不大。”

“真可惜。”高木公望砸吧着嘴,“你自己去是不行的,她们一般不接待外国客人。”

“我真的不感兴趣。”E1无奈地说,“我这次来,目的很明确。”

“哦。”高木公望翻了一个白眼,他显然不喜欢E1那公事公办的口吻。

“我能不能问一下,我们要去哪个城市的银行?”E1耸耸肩,“我还是有些不敢相信,看高木先生的住宅这样华丽,居然要去外地的银行提款。”

“财不露白,你懂个屁。”高木公望傲慢地昂起了头,两个鼻孔正好对着E1。

“高木先生,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E1移开了视线。

“你去过瑞士吗?”

E1一愣,“没有,怎么了?”

“那么,你要去感受一下了。”高木公望又笑了起来,他拍了拍桌子下的双腿,“我可以请你去滑雪,不过,希望你别像我这么倒霉。”

E1凝视着高木公望,“高木先生,你的腿……是因为滑雪吗?”

“唉。”高木公望夸张地叹了一口气,然后用手轻轻地拨弄着刘海。那一副顾影自怜的样子让E1感到恶心,他心中仅有的一丝同情也立刻荡然无存了。

“少爷。”大森这时走了进来,“今天的票买不到了,明天中午十一点,可以吗?”

高木公望看向E1,后者立刻说:“我没有问题。”

“那就这么定了。”高木公望咧嘴一笑,“E1先生,我们明天就去苏黎世,然后我就带你去银行,取钱给你的主人。”

E1用纸巾擦了擦嘴巴,“多谢高木先生,麻烦了。”他的脸上带着谦恭的笑容,但心里却满是不安的阴霾:为什么偏偏是瑞士苏黎世的银行?

第二百章 以貌取人

当E1推着高木公望走出苏黎世机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了。大森驼着背,一言不发地走在最前面。

走到停车场后,大森掏出一把车钥匙,解锁了一辆奥迪A8L。E1略感诧异:这车的风格稳重而务实,高木公望居然会买一辆不浮夸的车?

这时,大森哑着嗓子喊道:“帮我一下。”

E1顺着大森的视线看向高木公望的轮椅,“老头该不会是要我把这‘娘炮’给抱上车吧?”他还在迟疑时,大森已经拉开了车门,同时不耐烦地喊道,“快点啊。”

E1只得将高木公望抱了起来。“靠,这家伙好重。”E1在心里郁闷地想着,然后艰难地将高木公望抱上了车。

“去哪儿啊,高木先生?”E1问道。

“我饿了,先找个地方吃饭吧。”高木公望打了一个哈欠,似乎长途飞行使他十分疲劳,“大森,带我们的客人去个好地方吃饭。”

“遵命。”说着,大森颤巍巍地发动了车。

“大森先生,你不要紧吗?”坐在副驾上的E1看着老头那哆嗦的手,十分担忧。

高木公望缩在暖和的大衣里,像一只傲慢的猞猁,脸上带着讽刺,“E1先生,你就不要操心了,大森一点问题都没有。”

E1犹豫了一下,“但愿吧。”

“真的。”高木公望说,“你不知道吧,瑞士的驾照是没有有效期的,你多少岁都可以上路。说起来,大森在这边还算年轻人呢,他还不到七十岁。”

E1苦笑了一下,“长见识了,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开眼界了吧?土包子!”高木公望大笑了起来,那尖锐的声音让E1忍不住皱了一下眉头。

车子开出停车场后,高木公望的心情忽然变得好了起来,他抓着E1的座椅靠背,开始喋喋不休地向E1介绍起苏黎世这座城市。

1月的苏黎世寒冷寂静,带着几分遗世独立的诗意。但街头不时掠过的骑着单车的西装男和玩着滑板的少年,又为这座城市增添了几分活泼的生机。

“地上那些红色的东西是什么?”E1好奇地指着丁字路口的地面问道。

“那是橡胶防滑带。”高木公望笑嘻嘻地说,“你猜猜是干什么用的?”

E1摇摇头,“我猜不出来。”

“这是给骑单车的人设计的,防止他们的车子在交叉路口打滑。”高木公望说道,“是不是觉得瑞士人很有意思?”

“我只能说,他们真的很喜欢骑行。”E1说着,看了一眼手机。他在飞机落地后给万国侯发送了信息,汇报了情况,但万国侯没有回复他。

“对了,高木先生,你确定要先吃饭再住宿吗?”E1问道。

“嗯,先吃饱,吃饱了我再考虑别的问题。”高木公望说着,又打了一个哈欠。

“少爷,你睡一会儿吧,在飞机上你也没睡好。”大森忠心耿耿地说。

“飞机上都睡不着,车上当然更睡不着。”高木公望不以为然地说,“你还真把我当残疾人了?哼,老不死的,我告诉你,用不了多久我就能站起来!”

“那是一定的。”大森答道。

E1瞟了一眼大森。后者的面孔再普通不过,那些星罗棋布的老人斑和深刻的皱纹都表明他这些年来历经操劳。他的鼻子很长,花白的胡子则像是厚厚的苔藓,寄生在他枯木一般的下半张脸上。他的眼睛透着谨慎和悲伤的气息,这让E1不由得有点同情:或许,大森真的是将高木公望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照顾了。

E1对高木公望知之甚少,万国侯也只跟他简单地描述了大概状况:两人曾经是朋友,后来因为一些事情反目,这也直接导致了高木公望故意拖欠万国侯的钱不还。

“一个被惯坏了的富二代。”E1想着,然后开始闭目养神。

“好了,就在这里停吧。”高木公望说着,拍了拍E1的座椅,“嗬,快看。”

眼前是一栋深灰色的三层楼房,其墙壁上镶嵌着用金色的铜铸字母拼出的餐厅名字。

下车后,高木公望坐在轮椅上,仰头读了起来,“Zeughauskeller。”他的发音怪里怪气的,逗笑了E1。

“你笑什么?”高木公望不高兴地说,“你在嘲笑我吗?”

“没有。”E1耐着性子说,“我是感慨,这里怎么看都不像是餐厅啊。”他指着拱门说,“另外,这房子也太老了吧?”

“这座楼有500多年的历史了。”高木公望说道,“在古代,它曾经是瑞士的军械库,所以,这里也被称为‘军械库地窖’。”

这时,大森已经停好了车,回到了二人的身边。他在前面带路,E1推着高木公望,三人不疾不徐地走进了这座外表冰冷的餐厅。

一进大门,眼前豁然开朗,明亮温暖的灯光和欢声笑语的人们与建筑物外墙的高冷气质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餐厅的天花板上装饰着深枣红色的木梁,十几根落地粗灰圆柱支撑着它们;一些六角形的木质吊灯从天花板上垂下来,闪烁着亲切的柔光;墙壁上悬挂着一些古老的军事地图、作战徽章、老式步枪;在大厅的尽头,甚至还有一个锈迹斑斑的炮台。

服务生将三人引到一张桌子旁。E1一看到那些脱落了油漆的旧木椅子,就有些紧张,“这些是古董吗?”

“请坐。”高木公望讥笑着说,“E1先生,请不要只看外表。”

E1迅速地看了高木公望一眼,像是在确认后者这几句话是否含有讽刺的意味。但后者一如既往地嬉皮笑脸着,他只得坐了下来,开始专心致志地点菜。

很快,菜端了上来。

“这是什么?”E1瞠目结舌地看着桌子。

在他的面前,摆着一把长长的铁剑,上面裹了许多棕褐色的牛肉,粗糙的木质剑柄则带有一种“大巧不工”的神韵。

高木公望叉起一块牛肉,寒光闪闪的剑身立刻露了出来。“这是这家店的招牌菜——市长宝剑。”他解释道,“第一次来这家店吃饭的人,都应该试试这道菜。”

大森谦卑地说:“少爷,我不怎么饿,你们先吃吧。”

E1看着高木公望那似笑非笑的眼神,咬了咬牙,然后拿起叉子叉了一块牛肉。牛肉的块头实在太大了,他犹豫了几秒,用力咬了下去。

E1的表情十分微妙,像是有点痛苦,又像是有点遗憾。他一声不吭地吃完这块牛肉后,又叉了第二块。

“你可以试试配这个烧烤酱吃。”高木公望妩媚地翘着尾指,热心地将一个小碟子推到了E1的面前。

E1狼吞虎咽地吃了好几块牛肉之后,才满足地叹了一口气。“居然这么好吃!”他嘴里塞满了食物,一边咀嚼,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高木先生,我们明天也在这儿吃吧。”

高木公望得意地笑着说:“当然可以,不过,苏黎世的美食很多,E1先生还是多试试别的吧。”

“这牛肉做得很熟,但是又不会觉得太老,我能吃到满满的汁水,还能感受到肉丝在我的舌头上弹跳。”E1一边吃,一边点头,一边说,“我真没有想到,在这样破破烂烂的餐厅里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你可以试试这个,奶酪火锅,这是来瑞士一定要吃的。”高木公望挤了一下眼睛,“别说我待客不周,我可比久我山大方多了。”

E1假装没有听出他话语中的恶意,只顾埋头大吃。

高木公望吃了一阵,觉得有些热了,便脱掉了大衣。他穿着一件定制的红色刺绣短外套,除了龙型的图案以外,在他的胸口位置,还绣着偌大的三个字母“MFS”。

E1眨了眨眼,“高木先生,你这件衣服上的字母是特意绣上去的吗?”

“怎么了?”高木公望低头看了一眼衣服,“很漂亮,不是吗?”

“是很漂亮。”E1硬着头皮说,“但容易让人误会,有歧义。”

“什么歧义?”高木公望感到莫名其妙。

“我听说,MFS一般是在瑞士的外国人拿来吐槽揶揄瑞士人用的。”E1解释道。他踌躇了一下,“就是Mother-Fucking-Swiss。”

高木公望捂住嘴,笑得浑身都在发抖。邻桌的客人厌恶地瞟了他一眼,但没有说话。

“高木先生不会是故意定制这样一件衣服来瑞士的吧?”E1说完,叉起一块切成小块的法棍面包,蘸了蘸奶酪锅里的奶酪,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还真不是。”高木公望笑累了,才停了下来,“MFS是我很喜欢的一个霓虹国乐队的缩写——my-first-story。”

当桌子摆满食物的时候,E1已经吃不下了,高木公望则仍旧不紧不慢地吃着。

“你的胃口真好。”E1惊奇地说,“可是你却一点也不胖!”

“久我山说我的胃是‘黑洞’,哈哈。”高木公望说着,骄傲地轻轻拍打着自己的肚子。不知道是不是享用了美食的缘故,他那副刻薄的外表变得柔和了一点,看上去不那么让人讨厌了。

半小时后,高木公望打着饱嗝,推开了餐具。“吃不下了,不吃了。”他用一条刺绣手绢擦了擦嘴,然后掏出化妆镜来看了看嘴唇。

“高木先生,我们晚上住哪里?”E1问道。

“这个你不用操心。”高木公望懒洋洋地说,“大森,你去结账,定酒店。”

“好的,少爷。”大森恭恭敬敬地说。

高木公望看了一眼手机,“还早,E1先生,陪我在周边逛一会儿吧。”

E1迟疑了一下,起身推动了高木公望的轮椅。

“E1先生,你是不是很讨厌我?”高木公望欣赏着街边LV橱窗里的模特,忽然问道。

E1苦笑着说:“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你的眼睛里写着呢。”高木公望说,“你觉得我是一个打扮得很娘的怪胎,仗着家里有点钱,就随便使唤别人,又自大又无礼。”

E1有些狼狈,“我的确不太能接受你的装扮,但我也没有讨厌你。”

“我带你去了一家外观很老旧,可食物却非常美味的餐厅。”高木公望说,“你这顿饭吃得满意吗?”

“非常满意。”

“那么,你承认吗?不能只看外表、以貌取人。”

E1沉默了几秒钟,“高木先生教训的是,我确实做得不够好。”

“你也别这样。”高木公望说,“我对当你的老师没啥兴趣。我就是想跟你说,不要对我有偏见,兴许我们能成为朋友呢。”

E1看着由细石铺成的地面,缓缓地说:“我们不需要成为朋友,对我来说,只要完成久我山先生交给我的工作就行。对高木先生来说,这件事完成了,我们之间就没有来往的必要了。”

“别把话说得这么死。”高木公望笑嘻嘻地说,“你不是意大利人吗?我听说意大利人嘴巴都很甜,为什么你说话却很让人伤心?”

E1无奈地说:“我只是说了事实啊。”

“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我们不仅有成为朋友的必要,还有长期来往的必要。”高木公望说,“我真的不是在开玩笑,E1先生,我很欣赏你。”

“谢谢。”E1说道,他心里犯起了嘀咕,“这家伙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两人沉默了一阵后,高木公望说:“E1先生,我能不能问问,久我山给你开的薪水是多少?”

高木公望的问题是如此直接,以至于E1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

“我知道这个问题很失礼。”高木公望又说,“但我的确很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而且在你回答之后,我会立刻告诉你我的理由。”

E1看他大有一副“不回答就不罢休”的架势,不由得有些头疼。他腾出一只手,抓了抓乱糟糟的卷发,然后不情愿地说:“久我山先生并不直接给我薪水,但我的衣食住行都是由他的管家来负责的。我有几张各国通用的卡,额度足够我用了。”

“你买奢侈品、吃大餐之类的都不受限制吗?”高木公望虽然没有回头,但E1可以想象到他那睁大眼睛的吃惊模样。

“我想买什么都可以。”E1平静地说,“即便是顶级超跑,久我山先生也不会阻拦我。”他笑了笑,“但我一般不会这样做,也没有必要这样做。”

“原来如此,我懂了。”高木公望点了点头,“那么,E1先生,你能不能跟我合作呢?”

第二百零一章 收买人心

不等E1回答,高木公望又接着说道:“先别拒绝我,请慎重考虑一下。”

E1眨了眨眼,“高木先生,我不是很懂你的意思。”他的灰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屑,“你是要我背叛久我山先生吗?”

“并不是。”高木公望摇摇头,“我只是想和你合作,不是要你跟久我山决裂。”

E1惊奇地吹了个口哨,“高木先生,你太看得起我了。我不过是一个办事跑腿的,能为你做什么呢?”

“太多了。”高木公望拢了一下大衣。他的声音尖锐刺耳,这让E1莫名想到了中国的太监。“让我们说得更坦率一点儿吧。”他的声音里带着让人不适的笑意,“你认识久我山多久了?”

“这和你有关系吗?”E1不悦地说,“高木先生,我得提醒你,从刚才开始,你就一直在说奇怪和无礼的话。”

“告诉我嘛。”高木公望并没有生气,而是耍赖一般地撒起娇来,“告诉人家嘛,好不好嘛?”他吃力地回过头去,像是想看看E1。

E1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很想掉头走开,但使命感促使他继续忍耐下去。他叹了口气,然后轻轻把高木公望的肩膀掰正,“看前面。”

“那你告诉我嘛,这也不算什么了不得的秘密嘛。”高木公望看着前方,但仍然是一副撒娇的口吻。“是久我山不准你讲的吗?”

“不是,久我山先生没有这样吩咐过。”E1答道,“我是2014年年底认识久我山先生的,一年多了。”

“哈哈。”高木公望手舞足蹈地说,“那我比你厉害,我认识他很多年了。”

E1有些无语地看着这个疯疯癫癫的富二代,不明白这有什么可高兴的。

“我对久我山的了解不比你少。”高木公望忽然不笑了,脸色也变得阴沉了一些,“当然,准确地说,是我以前很了解他。”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了一双小羊皮手套,然后一边穿戴,一边说,“不说这个了,我们还是说回刚才的话题吧。”

“随你。”E1用尽量客气的口吻说。

“我的父亲看人很准,你知道吗?”高木公望絮絮叨叨地说,“值得庆幸的是,我也遗传了这一技能。在给你开门的那一瞬间,我就知道,你是我要找的人——非常值得托付和信任的人。”

“谢谢高木先生的夸奖。”E1笑了一下。

“真的。”高木公望斩钉截铁地说,“久我山派你来处理这件事,说明他也很认可你的能力。我虽然讨厌久我山,但我也不得不承认,他挑选人的眼光不错。”

这番古怪的自夸让E1听得忍俊不禁。

“你在门口等了好一会儿才打电话,说明你很有耐心;你面对坐轮椅的我并没有流露出一丝一毫的不尊重和多余的好奇,说明你注重礼仪,同时懂得分寸;你没有因为我的挖苦和无礼而表现出愤怒,说明你知道忍耐,不是个莽夫;你像拉布拉多一样忠诚,又像边境牧羊犬一样聪明;在枯燥的长途飞行后,你依然精神抖擞且毫无怨言,说明你精力旺盛;而你抱我上车的时候,动作是那么轻巧,我想你的身手一定也很不错。”

E1全神贯注地听着,他忽然发现,在高木公望这一番不伦不类的话里,蕴含着深藏不露的精明和冷静。

“当然,你也有缺点,比如说,你不善于观察。”高木公望继续说道,“所以,你最初弄混了我和大森。”

E1挠了挠头发,“那是因为高木先生故意误导了我。”

高木公望不以为意地说:“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总之,你的优点远远多于缺点,你会是一个非常令人满意的合作伙伴。”

E1哭笑不得,“我还没有答应你啊。”

“我需要你做的事情非常简单。”高木公望说,“你知道久我山现在在哪儿吗?”

这个问题难住了E1。如果他说不知道,那高木公望多半会讥笑他不知道自己主人的行踪,还会对此加以放大,鄙视个没玩没了;如果他说知道,那么高木公望一定会追问下去。

思来想去,E1答道:“久我山先生不喜欢被人打扰。”

“他在赚钱,他在谈生意,对不对?”高木公望提高了声音,引起了几个路人的注意。

E1连忙俯身说,“请你小声一点。”说完,他直起了身子,“不管久我山先生是在度假还是在谈生意,都和你没有关系吧?高木先生,你要做的,就是尽快将我带到银行,结清你的欠款。”

“耐心一点。”高木公望意味深长地说,“听我说。我跟久我山关系并不好,我想久我山也跟你说了这一点吧。我欠他钱好几年了,其实我早就可以还了,但我一直不痛快,不想还。你知道我欠他多少钱吗?”

“800万美元。”E1略带嘲讽地说,“久我山先生慷慨地放弃了利息。”

“嗯,不错。”高木公望看着一对坐在路边长椅上忘情呢喃的情侣,忽然诡谲地一笑,“久我山其实是个很粗心的人,你知道吗?我敢打赌,我只给他的账户汇200万,他很可能都不会发现。”

E1没有说话,他很清楚,高木公望说得并不夸张。万国侯对于钱财一向不上心,平时负责理财的基本都是K1和月漱落。

“我会提醒久我山先生查账的。”E1说道,“另外,高木先生,我们接着往哪儿走?”

两人此时已经走完了班霍夫大街,来到了市政厅附近。

高木公望远眺着这座白色的巴洛克式建筑,喃喃地说:“顺其自然吧。”

“什么?”E1没有听清,又问了一遍,“我们接着去哪儿?”

“沿着利马特河,再陪我走一会儿吧。”高木公望答道。

这里相对于班霍夫大街,少了一分华丽的清冷,多了几许温暖的人情味。路人很多,一辆有轨电车慢悠悠地驶过,让E1有些恍惚,仿佛他们一下子从遍布现代奢侈品的浮华之地穿越到了老旧的欧洲小镇。

“E1先生,如果我在原本要给久我山的800万美元里,拿出200万给你,条件是请你帮我留意久我山的动静,你愿意吗?”高木公望看着利马特河那静静流淌的河水,“你只需要注意他在商业方面的行动,别的我也不感兴趣。”

“高木先生的意思是,要我泄露久我山先生的商业秘密?”E1笑了起来,他用中指摸了摸光秃秃的人中,那里有浅浅的胡茬。“该刮胡子了。”他想。

“难道你不感兴趣吗?他那庞大的金山是怎么来的?别跟我说全是遗产,他继承的遗产根本没有这么多。”高木公望不屑一顾地说,“他花钱的速度那么吓人,一定有非常厉害的赚钱手段。”

“我对久我山先生具体的商业运营并不了解。”E1平静地说,“实际上,一直以来,我在久我山先生身边负责的事情都与商业无关。恐怕我帮不上高木先生的忙了。”

“300万。”高木公望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我给你300万,美元。”

E1又挠了挠他的卷发,像是有些无奈,“然后呢?你还给久我山先生500万?”

“不,我只还他200万。”

E1沉默了好一阵,直到高木公望都等得有些不耐烦了,才缓缓开口说:“这样的话,剩余的300万呢?”

说完,E1松开轮椅,走到了高木公望的面前。他双手抱胸,“这种口算题,小学生都会做吧?”

高木公望扭过头,狠狠地瞪着河水,像是要把这平静无波的河水给瞪出滔天巨浪来。“你想要600万?”

E1打量着高木公望,“你知道你是在收买我,对吧?”他从牙缝里挤出了嗤笑的声音,“我本来待遇也很好,还不用冒险做卧底。”E1耸了耸肩,“而且,像我这样的人,又爱享受人生,600万也花不了很长时间的。”

“350万。”高木公望沉默了一会儿,一字一句地说,“我只能给你这么多了。”他用戴着手套的手搓了一下脸颊,像是十分心痛,“350万美元啊,你知道这是多少钱吗?”

E1转过身,望着利马特河,“但是如果我做的事情被久我山发现了,你知道会发生什么吗?”他背对着高木公望,因此错过了贵公子眼中那一闪而过的杀意。

“400万,这是我的极限了。”高木公望说,“如果你不能接受,那我只好另请高明了。”

“400万美元,是一次性结清吗?”

“先给你一半,剩下的,我会在一年之内分几次给你。”高木公望说,“我得看看你的情报价值多少。万一你打听到的都是些吃喝拉撒睡的东西,我可不会再给你尾款。”

E1哈哈大笑,“你小看我了,高木先生。”他一本正经地说,“我会给你超出你预想的情报,只要你的钱能准时到账。”

“那就一言为定。”

E1笑着推动了轮椅,“400万美元,啧啧,我肯定不会辜负高木先生的。”

高木公望仿佛松了一口气,“好,我们回去吧,大森肯定已经开好房间了。”他掏出手机来,看了一眼,然后往不远处一指,“那边的威德酒店,走吧。”

威德酒店距离班霍夫大街只有200米,显然,高木公望对这条街情有独钟。E1虽有些隐隐的不安,但秉着“客随主便”的原则,并没有多说什么。

“高木先生,明天我们一定会去银行的吧?”在进入房间之前,E1不放心地问了一遍。

“当然。”高木公望带着怪异的笑容看着E1,仿佛后者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你如果不想去,我拖也要拖着你去。”

“高木先生真会开玩笑。”E1说,“我明天会早起的。”

高木公望点点头,示意大森推他走。大森刚推动轮椅,高木公望又说,“对了,E1先生,我觉得有必要说一下。”

“请说。”

“你是不是应该给你的主人打个电话,汇报一下进展?”高木公望的目光中饱含深意。

“感谢高木先生的提醒,我这就打电话。”说着,E1就掏出手机,拨通了万国侯的号码。

在等待通话的过程中,大森将高木公望推进了房间,关上了门。

“喂。”万国侯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

“打扰了,侯爷,您在用餐吗?”E1关上门,说道,“现在伦敦是傍晚六点半吧?”

“嗯,是的。”万国侯淡淡地说,“我今天比较忙,你怎么样了?”

“刚住下,明天就去银行。”E1走到窗边,看着街对面的风景。

“辛苦你了。”万国侯的声音像往常一样听不出喜怒,“高木这人比较难缠,你多担待。”

“没有,没有。”E1慌忙说,“我刚开始生怕他耍花招,接触下来,感觉这人也不是很难对付。”

“明天就知道他是不是耍花招了。”万国侯似乎轻声笑了一下。

“您说得对。”E1说,“另外,我有一件事向您汇报。”

“说。”

“高木公望刚才试图收买我。”

“是吗?”万国侯停顿了一下,“他收买你做什么?”

“他要我定期汇报您的商业秘密。”E1走到冰箱前,拿出了一罐啤酒。“他似乎对您的生意很好奇,说了不少奇怪的话。还有,他打算用还给您的钱来收买我。”

“呵呵。”万国侯微笑着说,“真有趣。”

“我答应了他,正好看看他想搞什么名堂,您看呢?”

“你自己决定,这样的事情,不用问我。”万国侯似乎对高木公望的小把戏不感兴趣,“但你要注意安全,一个人在外面,别太马虎了。”

“您就放心吧,我也算个老江湖了。”E1“嘿嘿”地笑着,“您等我明天的好消息。”

挂断电话后,E1喝掉了罐子里的啤酒,然后将罐子捏扁,扔到了垃圾桶里。

“这么难得的机会,我可不能在酒店里干坐着。”E1想着,打开行李箱,拿出了一顶黑色的帽子。接着,他脱下了西装,换上了一套轻便的休闲服。

他对着镜子,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我的老朋友,等会儿见。”他自言自语地说。然后,他抓起房卡和手机,悄无声息地溜出了酒店。

他没有叫车,而是在宁静的夜色里,沿着小路,慢慢地走到了交易所大街上。他这一路都非常小心,不时走走停停,以确定自己绝对没有被人跟踪。

直到看见了达尔街的路牌,他的脸上才露出了一抹神秘的微笑。

第二百零二章 前事不忘

E1先去了一家文具店,然后在达尔街的中段停了下来,这里有一家装修得颇为前卫的男士美发沙龙。华灯初上,而美发沙龙里的客人并不多,几位衣着简洁考究的美发师正慵懒地聊着天、玩着手机。

E1轻轻推开了门。

“您有预约吗?”一位看上去才二十出头的美发师有礼貌地问道。

“Il-n'y-a-pas-le-feu-au-lac。”(湖水不可能着火,意即不用着急。)E1答道。

苏黎世是德语区,年轻的美发师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用法语结结巴巴地问道,“Pardon,Monsieur?”

这时,另一位年纪稍长的美发师走了过来。E1对那人重复了一遍那句话,然后摘下帽子,将帽底朝上,展示了他在路上绘制的一个图案。

那人神色一凛,立刻将E1领到了美发沙龙的后门。他亲自打开了门,然后一边在胸前画十字架,一边无限庄重地对E1说,“Dieu-vous-garde。”(上帝保佑您。)

E1点点头,走出了美发沙龙。

眼前是一个整洁的小院子,E1径直穿过院落,走进了一条狭窄的巷道。

E1激动得心脏砰砰直跳,但他仍竭力保持着镇定。他一边走一边数着步子,在走完第65步时,他走出了巷道,来到了一座看起来颇有年头的建筑物前。

这是一座墙面刷成了鸽子灰的两层小楼房,尖尖的屋顶是铁灰色的,整体风格非常素净。一眼看上去,小楼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有走到门口仔细观察,才会发现土褐色的门上有一个小小的十字架。

E1走到门口,听到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低声吟唱。他静静地听着,脸上露出了复杂的笑容,直到女人唱完,他才推门走进了教堂。

教堂里的窗户都镶嵌着华丽的玻璃画,画的内容大多是三王朝圣之类。这些奇幻的画在昏暗灯光的照射下,散发着静谧的神圣感。

“你的歌声还是那么动听,就像是云雀飞过天空。”E1一面走,一面向女子张开了怀抱。

“塞尔吉奥!”女子惊喜地站了起来。她有一头深棕色的头发,脸蛋很小,眉毛纤细得像是两道线,一双热情洋溢的眼睛看上去就像个孩子。但她的个子很高,几乎要比E1高出半头了。

E1拥抱了她,“贝雅特丽齐,我真想你。”

“你也不打个招呼,这么突然就回来了。”贝雅特丽齐嫣然一笑,“你吃过晚饭了吗?饿不饿?怎么好像瘦了一些?为什么突然回苏黎世了?”

她仿若连珠炮一般的提问使E1忍不住笑了,“别急啊,面包要一口一口吃,话也得一句一句说嘛。”

贝雅特丽齐笑了起来,她轻轻地捏了捏E1的上臂,“还行,有在锻炼啊。”

“当然。”E1假装生气地说,“我现在依然可以打得蒂亚戈和法布里奇奥怀疑人生!”

贝雅特丽齐温柔地看着他,“大家都很想你。”

“他们都在吗?”E1问道。

“跟我来。”贝雅特丽齐牵着E1的手,走到了告解室的前面。她走进了告解室,E1也跟了进去。

告解室的木质墙壁上有一朵雏菊浮雕,贝雅特丽齐抓着浮雕轻轻一转,木质墙壁便发出了“咔”的一声,露出了一扇暗门。

穿过暗门,又穿过一条走廊后,两人来到了一个大厅。大厅里喧哗热闹,竟是一个小型酒吧。

贝雅特丽齐将两根手指放进嘴里,嘬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哨。

正在喝酒的人都安静了下来。接着,一个头发长得可以编成长辫子的男人举着啤酒杯,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他的年纪大约在三十至三十五岁之间。

“这个人好眼熟!”那人大叫了一声,“贝雅特丽齐,你从哪儿找来一个这么讨厌的家伙?”

“这家伙真像塞尔吉奥!”另一个五官犹如刀凿般深刻的男人说,“不过好像比塞尔吉奥更矮?”

一群人爆发出了心照不宣的大笑。

“够了,你们这帮酒鬼。”贝雅特丽齐有些不高兴地说,“他就是我们的弟弟,塞尔吉奥啊!”

“我当然知道,看我这头发,就是为了遮挡他给我留下的伤疤的!”长发男说完,给了E1一个重重的拥抱,几乎压得E1喘不过气来。

“法布里奇奥!”E1拍着他的背,“好了好了,我要被你这身肥肉给压坏了。”

“我根本不胖,是你太瘦了!”法布里奇奥咕哝了一声。

“你好,蒂亚戈。”E1不再搭理法布里奇奥,而是转向了一个轮廓鲜明的男人,“你好像又帅了一点,征服几个女人了?”

一群人低声笑了起来,谁都知道,蒂亚戈是“失恋大王”,爱他的女人固然不少,但抛弃他的女人也同样多。

“喂,这样很不够意思啊。”蒂亚戈抱怨地说,“你呢,还不是单身。”

E1笑嘻嘻地走到吧台前面,“伊莉莎贝塔,给我来一杯维诺。”

伊莉莎贝塔是一个体态丰满的中年女人,年轻的时候貌美如花。现在,虽然她的光芒已经黯淡了许多,鼻子也因为长期饮酒而变得有些发红,但她仍然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美妇人。

“给,第一杯免费。”伊莉莎贝塔抛了个媚眼,“大侄子。”她拿来一个大肚细颈的玻璃瓶,然后缓缓地往杯子里倒着紫红色的酒。

“快别这样叫我。”E1说道,“这会让我感觉自己是个穿着背带短裤的小屁孩。”

“你现在也是小屁孩。”贝雅特丽齐在他身边坐了下来。“你在哥哥姐姐面前,永远是个小屁孩。”

“是的,但小屁孩也能做大事。”E1挤了一下眼睛,喝掉了杯子里的酒。

众人虽然都嘻嘻哈哈的,但其实都竖着耳朵,像是在等待谁发号施令。

E1又喝了一杯酒,这才转身看着大家。“我这次回来是帮万国侯办一件事。”

“跟琥珀有关?”蒂亚戈着急地问道。

“倒不是。”E1答道,“是帮他找一个霓虹国的富二代讨账。”

“噢。”众人显然有些失望。

“但这个富二代有点奇怪,他明明是霓虹国人,却把账户开在苏黎世,我还不知道是哪家银行,但应该是班霍夫大街附近的。”E1将杯子递给伊莉莎贝塔,示意她再来一杯。

“这个富二代是万国侯的敌人吗?”法布里奇奥问道。

“还不清楚。”E1耸耸肩,“他今天想收买我当他的商业间谍,说一眼就看出我适合干这个。”

“哈哈哈哈……”一群意大利人爆发出暴风骤雨一般的狂笑。

“我如果是你,会羞愤得跳进苏黎世湖的。”一个眼皮上有好几道褶子的男人说,“这简直是对你的无情嘲笑。”

“他确实是在利马特河旁边请求我当卧底的。”E1做了个鬼脸,根本不在乎他人的挖苦,“然后我还假装考虑了半天,答应了他。”

“你不怕被万国侯发现吗?”另一个人警觉地问道。

“我告诉万国侯了。”E1微笑着说,“你也太小看我了。”

“给我们讲讲潘宁顿吧。”一个人喊道,“我们对这个老头比较感兴趣。”

“没什么好讲的。”E1喝了一口酒,“我10月份给贝雅特丽齐打过电话了,差不多就是那些。”

“潘宁顿看到你的脸了吗?”蒂亚戈走到吧台旁边,坐在一张高脚凳上。

“我跟他没有打过照面。”E1说道,“当然,就算他看到了,我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是的,他应该认不出你是谁。”法布里奇奥若有所思,“毕竟,那都是好几代人的事情了,他说不定完全不知道。”

“也许,莫乌斯知道我们。”贝雅特丽齐说道,“但他死了。”

“不说这个了。”E1放下了杯子,“我想问问,你们的工作忙得怎么样了?”

“快了。”回答的是一个一看就很稳重的中年男人,他在一群活泼得有些过分的意大利人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没有意外的话,2月底,最多3月初,我们就能迁过去了。”

“好。”E1满意地说,“那我就等着在魔都和你们碰面了。”

“你要小心。”贝雅特丽齐说,“你今天跑来见我们,虽然大伙儿都很高兴,但是,我得说,你太冒险了。”

“这有什么关系?”蒂亚戈说,“万国侯又不在苏黎世,要我说,塞尔吉奥今天不回去都没事。他只要把欠款什么的给万国侯带回去,不就行了?”

“蒂亚戈!”贝雅特丽齐带着责备的口吻说,“你总是这样马马虎虎的!你怎么不想想,万一这次讨账是个陷阱呢?”

“不会吧?”蒂亚戈疑惑地说,“做这个陷阱有什么用呢?塞尔吉奥又不认识那个霓虹国的富二代,也不可能替他做什么事情啊。再说了,塞尔吉奥不是已经把那家伙挖墙脚的事情告诉万国侯了吗?”

“你想得太简单了。”法布里奇奥摇摇头,“贝雅特丽齐说得对,塞尔吉奥今天不能留下来。”

“喂!”蒂亚戈抗议似地喊了一声,然后转向E1,“你怎么看?”

“万国侯现在可能不是很信任我了。”E1苦笑了一下,“本来之前都挺好的。但是,10月份潘宁顿逃走了以后,他就开始怀疑我了。”

“你确定吗?会不会是你太多疑了?”蒂亚戈说道,“你以前就喜欢东想西想的。”

“万国侯对你的态度有什么变化吗?”贝雅特丽齐紧张地问道。

“那倒是没有。”E1下意识地摸了摸胡茬,“他确实没有找我的麻烦,甚至对我还挺好。但我总觉得,10月份之后,他就开始悄悄地查内鬼了。”

“说到这儿,我一直有点怀疑,万国侯真的是那个人吗?”法布里奇奥将身体倾斜,靠在吧台上。

“是的。”E1斩钉截铁地说,“10月10日那天晚上,我听到了一部分他和潘宁顿的对话,他讲述得很完整了。后来,有人送酒上去,我才撤了。”

“啊!”伊莉莎贝塔忽然叫了一声,吓了大家一跳。

“怎么了?”E1问道。

“我忘记了,厨房里还煮着面呢!”伊莉莎贝塔慌慌张张地推开吧台的活动门,往厨房冲去。

众人爆发出一阵大笑,气氛顿时变得轻松了许多。

“要是万国侯查到你,你想好怎么说了吗?”法布里奇奥没有随大家一起笑,而是忧心忡忡地提了一个让人不安的问题。

“说实话,我还没想好。”E1摘下帽子,抓了抓乱糟糟的卷发,“怎么说呢……我希望他把精力都放在琥珀上,毕竟,那是他的家族事业,不是吗?”

“他带你见过琥珀宫吗?”蒂亚戈喝酒的速度很快,他已经有几分醉意了。

“当然没有!”E1好笑地瞪了他一眼,“在我们那群‘poker-men’里面,恐怕没人见过琥珀宫,就算是他最宠爱的K1应该也没有见过。”

“这样啊。”蒂亚戈失落地说,“有机会的话,我还真想看看,害死了那么多人的琥珀宫,究竟漂亮到什么程度?”

蒂亚戈说完这句话,大厅里顿时安静了下来。

E1沉默了许久后,举起了手里的杯子,“致我们逝去的亲人!”

众人纷纷举起了杯子,但没有人说笑。有些人的脸上露出了悲痛,有些人的眼中射出了怒火,就连贝雅特丽齐都咬了咬牙。

“我在中国学到一句话,‘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也许用在这里不是太合适。”E1一字一句地说,“但我想说,以前的一切,我们都不能再改变了,能改变的,只有现在和未来。”

两个小时后,贝雅特丽齐在教堂里递给E1一个首饰盒一样的东西。“拿着,收好。”

“这是什么?”E1莫名其妙地看着盒子。

“这是能救你命的东西,我本来打算2月底去中国的时候再给你的。你先收着吧。”贝雅特丽齐严肃地说,“希望你用不上它。”

“那我要怎么用呢?”E1笑着打开了盒子,愕然发现里面是空的。

贝雅特丽齐勾住他的脖子,在他的耳边低语了几句,然后松开了手,“去吧,我最爱的弟弟,但愿你前行无碍。”

E1恋恋不舍地看了她一眼,然后转身离开。

第二百零三章 威廉退尔

第二天上午,天气晴朗。柔暖的阳光像纤薄的金箔,均匀地洒在派拉德广场上。广场周围的建筑物还有朦胧的睡意,仿佛留恋于昨夜的美梦。而路边高大的椴树则在晨风中轻轻摇曳着它的枝叶,如同在吟唱一首古老的歌谣。

E1走在高木公望的侧面。看着那些色调老旧的楼房,他感觉自己像是走进了古典油画。

“我们要去哪一家银行?”E1假装漫不经心地问道。

“马上就到了。”高木公望答非所问。他今天特别安静,连声音都像是刻意放低了,这让E1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

几分钟后,三人来到了哈贝格银行门前。

“确定是这里吗?”E1打量了一番银行,“这间银行看起来不像是很有钱呢。”

高木公望乜斜了E1一眼,然后傲慢地说:“所以说你土。越有钱的人越低调,只有暴发户才巴不得盖几百层的大楼,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了。”

E1在心里叹气,“这家伙真是讨人厌,改不掉了。”

哈贝格银行是一座三层楼房,整体建筑风格朴素庄严。银行的外墙上有八个巨大的人形浮雕,这些浮雕轮廓神似,但面目并不相同。

“这些是什么?”E1好奇地问道。

“据说是银行创办者的祖先。”大森答道,“这座银行历史悠久得很。”

“这里有几座银行历史不悠久?”高木公望翻了一个白眼。

三人走进了大厅。让E1略感惊奇的是,刚过九点,银行里就已经有不少人在办业务了。他粗略地扫视了一眼,至少有20个人在排队。

一位头发卷得像是漫画角色一样的大妈一边嘟嘟囔囔地抱怨着,一边不高兴地填着单子。在她身后,一个戴着beats耳机的年轻人正一边听歌一边有节奏地点着头。年轻人身后是一位身材瘦削得犹如铅笔的中年女士,而她恰好穿着贴身的长款铅笔裙,E1担心她一坐下来就会把自己给折断了。

另一队里,站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西装革履的黑人,他的手里捧着一杯星巴克咖啡。他身后是一对母女,母亲穿着黑色的夹克和紧绷绷的牛仔裤,乍一看仍像个少女。而在年轻母亲身边依偎着的那个金发碧眼的小女孩,看起来只有三四岁,小小的脸蛋像玫瑰花一样鲜艳可爱。

“今天是什么日子?大家都到银行来聚餐了吗?”E1小声嘀咕了一下。接着,他就想起来了:今天是1月11日,周一,一些按周结算薪水的工作会在周一统一支付账单。

大森排队去了,高木公望则在玩手机,E1感觉十分无聊,便踱到一个资料台前,拿起了一份宣传单。然后,他又回到了高木公望的身边,“高木先生,你是就在这里等,还是我推你到等候区那边?”

高木公望收起了手机,“你推我过去吧。”

“高木先生,需不需要我去帮帮大森?我的德语还不错哟。”E1一面推轮椅,一面担心地看着大森。

“不用,你陪着我就行了。”高木公望懒洋洋地说。

这时,几个戴着墨镜、穿着统一黄色制服的维修工提着工具包走了进来。E1瞟了一眼,只见他们当中的两人拉下了最外层的卷闸门,然后又迅速地关上了玻璃大门,其余三人则拿出了手电筒。

接着,这五个人不约而同地拉高了围脖。黑色的围脖拉高后,像面罩一样紧紧地裹住了他们的脸。

E1下意识地去摸腰间,这才想起自己没有带武器。

一名警卫也正好目睹了这一幕。“什么情况?”警卫叫道,“你们是来修什么的?”

一个维修工毫不犹豫地从腰间拔出了一把M9,对准了警卫的胸膛,“闭嘴。”关门的那两人则拿出铁链,缠在了玻璃门的把手上,几下就把玻璃门给锁死了。

“所有人,全部趴到地上,立刻,马上!”另一个维修工举着枪大喊了起来。

同时,用枪指着警卫的维修工——不,应该说是劫匪,用枪托砸了警卫的脸,后者立刻失去了平衡,摔倒在地。他趁机拔出了警卫的枪,装进了自己的工具包。

客人们发出了尖叫,无论男女老少,都惊慌失措地抱着头,趴到了地上。

“里面的人,站起来,离开办公桌,不准按铃!”一个劫匪跳上了柜台,他踩着台面,用枪指着那些瑟瑟发抖的银行职员。

在这些倒霉职员身后的墙壁上,悬挂着威廉退尔的巨幅油画。画卷上的威廉退尔高举着弓箭,站在船头,船身周围是惊涛骇浪,船上则是被总督压迫的民众。所有人都在振臂欢呼,庆祝自己得到了解放。

这张极具个人英雄主义色彩的油画,此刻看来真是有说不出的讽刺意味。

西装男的咖啡掉在了地上;耳机男的beats耳机线不知被谁扯掉了,已经身首异处;铅笔裙女士的膝盖重重地砸在了地上,高跟鞋也掉了一只;金发小女孩被吓哭了,年轻妈妈正用力捂着她的嘴。

E1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苦笑了一下,他转过头去,看到了高木公望那张呆若木鸡的脸。显然,贵公子也被吓坏了。

一个劫匪看到了还站在原地的E1和仍坐在轮椅上的高木公望,他皱了一下眉头,骂骂咧咧地说:“你俩是聋子吗?”

劫匪的德语带着奇怪的异国口音,E1听着十分费劲。他摇了摇头,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来,“我……我……”

“趴下!”劫匪怒气冲冲地喊道。

E1只得双手抱头,趴到了地上。劫匪狐疑地看了一眼高木公望,然后伸手一拽,将他从轮椅上拽了下来。

高木公望狼狈地栽到了地上,他又疼又气,“我的腿有伤!”他用德语喊道,“我受伤了!”

劫匪不屑一顾地瞪了他一眼,走开了。

“高木先生,先忍忍吧。”E1用日语小声说,“非常时期。”

“不准聊天!”一个劫匪大喝了一声,“再说话我就开枪了!”卷发的大妈吓得呜咽了一声。

E1悄悄地抬起头来,看到了天花板上的监控探头,他猜测很快就会有警察来了。他在心里暗暗发笑:这些劫匪一点都不专业,居然没有注意到摄像头。

另一个刚上完厕所的警卫走了出来,他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没等他做出任何反应,劫匪就把他给制服了。

E1无奈地收回视线,看到了狼狈不堪的高木公望。后者正抓着轮椅,如同抓着一块防御的盾牌。

“听着,我们都知道这里是银行。我们的目标就是拿钱!不要挡路,不要报警,不要充好汉,否则就是死路一条!”一个劫匪粗声粗气地喊着,他的德语说得稍微好一些,但也明显不是在说母语。

“难道是一群外国劫匪?”E1纳闷地想着。

“现金区在哪儿?”口音很重的劫匪走进柜台内,冲一个职员问道。后者趴在地上,慌慌张张地摇着头。

“你不是在这儿上班吗?”劫匪将他拉了起来,他本能地点点头,然后又拼命地摇头。

劫匪乐了,“你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这儿上班?”

“我……我今天是过来办事的,我不在这里上班。”职员嗫嚅着说,“我是分行的。”

“哦。”劫匪晃了一下枪,“所以你还是在银行上班的?”

“是……的。”职员战战兢兢地看了一眼枪口,额头上已经流下了小溪一般的汗水。

“现金区在哪儿?”劫匪不耐烦地问。

职员哆嗦着,看了看周围,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时,另一个劫匪走到一个有些秃顶的职员的身边,二话不说,提起一脚就踹在了秃顶的肚子上。

没等站着的那名职员反应过来,劫匪又接着踹了第二脚、第三脚。秃顶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哀嚎。

在劫匪的第四脚落下来之前,职员的眼泪混合着汗水流了下来。“在……地下一层。”

劫匪停下了动作,“妈的,早说不完了吗?”

话音刚落,另一个劫匪急匆匆地跑了过来,“二楼三楼都没有人。”他向口音浓重的头儿汇报说。

后者点点头,然后大喊了起来,“所有人,起来排队,都去地下一层。”其他四个劫匪也都附和着,他们用枪比划着,银行职员和客人们迫于他们的威势,只得爬起来朝楼梯走去。

E1看了一眼高木公望,然后大喊道:“打扰了!”

“你想干嘛?”一个劫匪立刻将枪口对准了E1。

“别紧张,放松。”E1连忙说,“这是我的朋友,他的腿因为滑雪受了重伤,不能走路,我能不能用轮椅把他推下去?”

劫匪看了看高木公望,然后恶狠狠地说:“快点!”

E1急忙将高木公望抱回到轮椅上,然后推着他往地下一楼走去。

“现在,把手机都交出来。”众人都下到地下一楼后,一个劫匪说道。他拿起地上的垃圾桶,走到了铅笔裙女士的面前,“请。”

人们心有不甘,但面对五个荷枪实弹的劫匪又无能为力,只能屈辱地照办了。E1推着高木公望,排在队伍的末尾,趁还没轮到他,他迅速而冷静地观察了一下四周。

现金区有一扇厚重的大铁门,门上有密码锁和钥匙孔,像是需要两个人同时操作才能打开。E1心想,“如果是劫匪来开门,那至少需要两个劫匪同时动手,这是个好机会。当然,假如劫匪要求银行职员来开,那么就得另想办法了。”

五个劫匪的身高很接近,体格也都魁梧而匀称,E1看不出他们的身手,但从他们走路的步伐和警觉性来看,应该是有两下子的。“一对五,胜算有限。”E1暗暗叹了一口气,“而且还有二十几个人质,还有个孩子,要是劫匪狗急跳墙,那就麻烦了。”

想到这里,他转过头去看了看高木公望和大森。高木公望坐在轮椅上,低垂着头,像是很受打击。大森依旧驼着背,双眼无神地盯着地面。

“你的手机。”劫匪走到了E1的面前。

E1微笑了一下,然后掏出手机,放进了垃圾桶里。

这个微笑激怒了劫匪,劫匪狠狠地将E1推到了墙壁上。几个女客人看到这场面,吓得捂住了嘴。

“你是不是很想当英雄啊,小矮子?”劫匪不怀好意地问道。

其实E1并不算矮,他光脚有174厘米高,只是在一群高大的白人中间,显得有点“娇小”。

“我很配合。”E1镇定地说。他尽量不去看劫匪的脸——实际上他也看不到什么,墨镜和围脖将劫匪的脸遮挡得严严实实。

“希望你是。”劫匪松开了E1,“你不要自作聪明,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知道你这种人会是什么下场吗?”他阴沉地笑了笑,然后走开了。

E1回到了高木公望的身边。

“你干嘛要招惹他们?你疯了吗?”高木公望小声地抱怨着,“这些人都是要钱不要命的!”

“我在拖延时间。”E1也小声地说,“他们没有注意到监控,这些银行都有监控人员,一旦看到了劫匪,肯定会报警的。”

“你这么有把握?”高木公望瞪大了眼睛,“万一这些劫匪已经提前把摄像头都给破坏了呢。”

E1刚要反驳,忽然又闭上了嘴巴。他盯着高木公望的脸孔,心渐渐沉了下去,因为他回想起来,几个劫匪刚进门的时候,有三人从包里拿出了一种类似于“应急灯”一样的电筒。

“该不会是红外电筒吧?”E1心惊肉跳地想着,“假如真的是红外电筒,那他们很可能已经把摄像头给闪坏了。”

他看了看忙碌的劫匪:两个在巡逻,一个在用锡纸包手机,一个在研究现金区的大门,还有一个正在看手表。

“很镇定,一点也不紧张,这帮人要么是专业的银行劫匪,要么就是打算鱼死网破。”想到这里,E1感到有些奇怪,“苏黎世的治安一向很好,今天怎么这么巧?”

第二百零四章 生死游戏

劫匪的喊叫打断了E1的思绪,“谁是经理?”

“经理今天没来。”一名职员鼓起勇气说,“今天有个金融会,行长带他去开会了。”

“哇,那太好了!”劫匪头目冷冷地说,“你的意思是,你们今天就不打算把收到的钱放到现金区了,是吗?”

职员们都低下了头。

“经理把钥匙给谁了?”劫匪头目一面说,一面在空地上慢慢地来回走着。

当他第二次走到小女孩面前时,他忽然抓住了小女孩。女孩的母亲尖叫着扑了上去,不顾一切想要抢回自己的孩子。

“女士,不要逼我做难看的事情。”另一个劫匪拉住了年轻的母亲,并用枪抵住了她的头。

“拿钥匙的人,自己站出来,否则,我就送这个小天使去见上帝。”劫匪头目说道。

“她还是个孩子啊。”穿着西装的黑人忍无可忍地说,“你们怎么能这样?”

“闭嘴!”劫匪头目大喝一声,“钥匙。”说着,他晃了一下枪。

这时,一个高个子的男职员高举双手,慢慢地走了出来,“钥匙在我这儿。”他满面羞惭地说。

“还有一个人呢?”劫匪头目说,“这门上有钥匙孔还有密码锁,别想糊弄我!”

高个子几乎是带着哭腔说:“我不知道密码,卢卡先生只给了我钥匙。”

“你他妈……”抓着年轻母亲的劫匪立刻就想开枪,但被同伙拦住了。

劫匪头目把小女孩交给另一个劫匪,又开始了踱步。他每经过一个人,都会停下来看着那个人的脸,然后再摇摇头,走向下一个。

当他走到E1的面前时,他彻底停了下来。

E1暗暗叫苦,他的大脑在飞快地运转着:究竟是该现在跟他们拼了?还是先忍辱负重,再找机会突破?

他还在思考,就被劫匪头目一把拽了出来,他不得不踉踉跄跄地被劫匪头目推着走。

当两人走到大门前面时,劫匪头目停了下来。“这位先生看起来很勇敢,所以我们就请他来帮忙吧。”

E1的心里升起不详的预感。

“既然你们都不愿意说出开门密码,那我就只好用这个法子了。”劫匪头目说着,从靴子里抽出了一把匕首,“我听说,动脉血流速快,让我想想,先割断哪一根动脉比较好呢?脖子的?还是大腿的?”他一面说着阴阳怪气的话,一面上下打量着E1。

“我希望你们记住这位先生的脸,以后你们半夜做噩梦醒来的时候,不要忘了,正是你们害死了他。”劫匪头目幸灾乐祸地说,然后用匕首抵住了E1的脖子,“就从这里开始吧,抱歉,我本来不想杀你的。”

E1咽了一下口水,他注意到劫匪头目的手干燥而平稳,这让他陡然紧张起来——对方可能真的起了杀心。

“住手!”一个啤酒肚明显的中年男人站了出来。他频繁地眨着眼睛,显然极为慌乱,“我……知道密码。”

“你是这家银行的员工?”

啤酒肚点点头,“我现在就帮你们开门,请不要杀人,求你们了。”他的眼睛有点发红,“我现在过来吗?”

劫匪头目略一思忖,然后狠狠地推了E1一把,E1立刻摔倒在地。

“你,过来。”劫匪头目冲啤酒肚吩咐道。“还有你。”他指着高个子职员说,“把钥匙拿出来。”

E1从地上爬了起来,站到了小女孩的身边。然后,他用尽量谦卑的口吻说:“既然你们已经找到密码和钥匙了,那就放了这个小女孩吧。”

抓着小女孩的劫匪看了一眼头目,后者点了一下头,他便松开了小女孩。

年轻母亲哭着上前抱住了女儿,她感激地看着E1,嘴里不断地说着“фала-fala”。显然,她不会说德语。

啤酒肚和高个子一起走到了现金区的大门前。

“抓紧时间。”两个劫匪用枪对准了他们的脑袋,“谁要是耍小聪明,我就轰掉他的头。”

“先生,我们现在不能打开门。”啤酒肚结结巴巴地说,“要等一会儿。”

“妈的!”一个劫匪怒不可遏地说,“你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

“先生!”啤酒肚哀求着说,“这门是有时间锁的,每天早上9点我们会打开检查一次,然后时间锁要关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再次打开的。现在强制开门,会触发无声报警。”

劫匪一脸吃屎的表情,“你想骗谁?当我们是三岁小孩子呢?哪有什么时间锁?”

“真的!”啤酒肚急得满头大汗,“就是今年才装上的,以前确实没有时间锁!”

“他说的是真的。”高个子职员解释道,“你们要是不信,可以去楼上的办公桌里面找找,还有关于时间锁的具体使用说明书。”

劫匪狐疑地看着二人,一时拿不定主意。

“时间锁要多久之后才会解除?”劫匪头目问道。

“一个小时。”啤酒肚似乎万念俱灰,“我们最快也得等到10点才能开现金区的门。”

“还有20分钟,操!”一个劫匪看了一眼手表,咬牙切齿地说,“老大,我们直接动手得了,万一……”

“是啊,老大,不能这么拖着!”

劫匪头目摆了一下手,“等。”他的言辞简练,但却似乎有种不容置疑的力量,其他的劫匪听后,都怏怏地闭上了嘴巴。

这时,小女孩忽然哭了起来,她哭得十分委屈,而且大有越哭越厉害的架势。她的母亲吓坏了,赶紧去捂她的嘴,但她却一个劲儿地摇着头,一张小脸已经变得通红。

“哭屁啊?”一个劫匪恶狠狠地说,“想找死?”

年轻母亲抱着女儿,眼泪汪汪地解释了起来,但她说的话十分古怪,劫匪们一个字也没有听懂。

“说德语,或者法语,英语。”另一个劫匪比划了一下枪,“别装外国人。”

年轻母亲被他吓得浑身颤抖,但仍然说着劫匪们都听不懂的话。

“操,这么想死我就成全你!”劫匪怒气冲冲地走了过去。

E1眼珠一转,有了主意。“请稍等,她好像确实不会说别的语言,刚好我能听懂一点她说的话。”

“她说的什么鬼话?”

“她说的是马其顿语。”E1说完,又用不太流利的马其顿语跟年轻母亲交流了起来,“你们是来自马其顿吗?”

年轻女人惊奇地看着E1,“是的。”

“我能帮你们翻译,你的女儿怎么了?”

年轻女人迟疑了一下,“我女儿想上厕所,她尿急,憋不住了。”

E1点点头,然后对劫匪说:“她们是从马其顿来的,她只会说马其顿语,她女儿想上厕所。”

“她只会说马其顿语,那她是来苏黎世旅游的?她怎么跟别人交流?”劫匪显然完全不相信年轻母亲。

E1将这句话翻译给了年轻母亲,得到回答后,他对劫匪说:“她说是用谷歌翻译,她带着手机和地图。”

劫匪不可思议地问道:“她还带着一个孩子?”

E1又和年轻母亲交谈了几句,然后看向了劫匪,“拜托你们了,让孩子去上一下厕所吧,她才四岁,憋不住的。”

“那就在这儿尿!”劫匪不为所动,“我可以给她一个塑料袋。”

E1无可奈何地翻译了这句话,年轻母亲听后流着眼泪说了一句话。

“她说什么?”劫匪问道。

“她说……”E1犹豫地看了看其他几个劫匪,“让小女孩当众撒尿是畜生的行为。”

“妈的!”劫匪勃然大怒,说着就要冲过去打人。

“算了。”另一个劫匪拦住了他,“让她去尿吧,这么小的娃也干不出啥事来。”

“报告,我也想尿……”高木公望不失时机地举起手来,“我还想拉屎,我昨晚睡觉着凉了,今天早上还拉稀来着。”他故意说得粗俗不堪,“我现在感觉又要拉稀了。”

高木公望话音刚落,就放了一个“连环屁”,噗啦噗啦的屁声像爆竹声一般响亮。

这本是非常滑稽的事情,但现场却没有一个人笑。

“你觉得我不敢杀人是不是?”劫匪头目的怒火几乎要穿透他的墨镜了,而他那奇怪的口音在此刻更是显得杀气腾腾。

“你别生气,他腿摔断了以后就有点疯疯癫癫的,脑子不是很好使。”E1赶紧说道,“这样吧,我推他去上厕所,小女孩跟我们一起,你们可以派个人看着我们。”

“你去干什么?”一个劫匪不耐烦地说,“你又不是她爸!”

“我会说马其顿语,可以保证她能找对厕所。”E1说道,“而且我还能稍微安抚她,你们也不希望听到她大哭大闹吧?”

劫匪头目看着E1,后者几乎可以感受到那刀子一样的目光。

“那要不这样。你们把我们三个的手都绑上,等到了厕所,再一个个解开。解一个,上完了,再让下一个尿。”E1耸耸肩,“你们有刀有枪,而我们一个是残废,一个是四岁的小孩子。”

劫匪头目看了一眼手表,又环顾了一圈,“你知道这里的人都是人质吧?”

“我知道。”E1点头哈腰地说。

“你胆敢耍一点点小聪明,哼。”劫匪头目抬起枪口,“你知道会发生什么吗?”

“我知道,我懂。”E1满脸赔着笑。

“你,跟着他们。”劫匪头目指派了一个劫匪,“盯紧点。”

劫匪走过来,把E1、高木公望和小女孩的手都绑住了。E1对年轻母亲简单地解释了一下,接着安慰了小女孩一句,然后艰难地推着高木公望的轮椅,走进了一条走廊。

“厕所在哪儿?”劫匪问道。

“前面转弯。”E1答道。

“宝贝,叔叔跟你做个游戏。等会儿,不管看到什么,都不要哭,不要叫,好不好?做到的话,叔叔就给你一个奖品。”E1用马其顿语对小女孩说。他的马其顿语说得并不流利,但好在小女孩听懂了。她眼睛一亮,“真的吗?”

“喂,不要聊天!”劫匪喊道。

“我跟她说厕所到了。”E1说道。

这时,几人已经走到了厕所的门口。“麻烦你先让这个坐轮椅的上吧,不然他又要放屁了!”E1说着,将高木公望的轮椅转了个身,两人都面对着劫匪。

劫匪嫌恶地看了高木公望一眼,然后开始解高木公望手上的绳索。

就在高木公望的双手得到自由的一刹那,E1忽然弯下腰去,抓住了劫匪的一条腿,然后用力一提,将劫匪摔倒在地。不等劫匪反应过来,他又双手合十,击出一记手刀,正好打在劫匪的脖子侧面。

劫匪痛得大吼了一声,却发现自己失声了。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抓掉在地上的枪,E1眼明手快地将枪踢到了一边。

然后,E1骑到了劫匪的肚子上,用双手掐住了劫匪的脖子。劫匪抓着E1的手,奋力地反抗着。

小女孩呆呆地看着这一切,不知该如何是好。

“宝贝,记得奖品!”E1提醒她。

没过多久,劫匪就昏了过去。

E1喘了一口气,拉下了劫匪的围脖,摘掉了劫匪的墨镜。一张白人脸孔露了出来,看起来大约二十六七岁。E1摇了摇头,接着用牙齿咬着手腕上的绳结,解开了绳子,并绑到了劫匪的手上。然后,他将劫匪的围脖抽了出来,塞进了劫匪的嘴里。做完这一切之后,他起身捡起了地上的手枪,然后推出弹夹,查看了一番,最后将枪塞进了口袋。

“你想干嘛?”高木公望紧张地说,“你忘了吗?里面还有很多人质!”

“我当然知道,所以我要先救你们。”E1说着,看了一眼手表,“还有十五分钟,我们要抓紧时间。”

“我们?”高木公望有些茫然。

E1没有搭理他,而是蹲下来,一边解小女孩手上的绳子,一边说:“宝贝,你做得很好,现在我们开始游戏的第二步。”

“奖品是什么呀?”小女孩奶声奶气地问道,“这个坏叔叔怎么睡着了?”

“他作弊了,所以不能参加我们的游戏。”E1说道,“奖品是……你喜欢吃什么?”

“巧克力冰淇淋。”小女孩说,“但是我的牙齿不好,妈妈不让我多吃。”

“好,那只要你能好好地完成游戏,叔叔就给你买一个星期的巧克力冰淇淋。”E1说道。

“真的吗?”小女孩睁大了眼睛。

“真的,叔叔要是骗你,就让叔叔再也吃不到好吃的。”E1说完,指了一下女厕,“你快去,抓紧时间,叔叔等你。”

小女孩进厕所后,E1对高木公望说:“你在这里等我们,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你能帮我望风。”

“为什么不让我跟你一起去?”高木公望不满地问道。

“你坐轮椅,不方便,等我回来。”E1言简意赅地说。

第二百零五章 瓮中捉鳖

一分钟后,E1将小女孩带到了走廊尽头的一个房间的门前。房间的门紧锁着,但E1轻车熟路地从门口的地毯下摸出了一把备用钥匙,打开了门。

房间里积有不少灰尘,墙边摆放着一张堆满了杂物的桌子。桌子边上有一台许久未用的复印机,旁边是堆积如山的A4纸。显然,这里是个荒废已久的储藏室。

E1牵着小女孩走进了房间,关上了门。

“宝贝,你看到了吗?那里有个窗户。”E1说着,将小女孩抱了起来。

“看到了,外面是什么?”小女孩好奇地问道。

“外面是大马路。”E1笑着说。他将小女孩放了下来,然后吃力地打开了玻璃窗。

玻璃窗很小,跟一般的枕头差不多大。窗外是一个与窗户同样大小的向上的坡度较缓的通道,通道较长,另一头连接着一个通风口,十分明亮。玻璃窗外面有一层锈迹斑斑的金属栏杆,E1用枪托砸了几下,砸断了几根。接着,他用尽全力,将金属栏杆掰弯,弄出了一个足够小女孩爬出去的出口。

“亲爱的,现在,叔叔要送你出去。”E1对小女孩说,“你要从这里爬出去。”

“然后呢?”小女孩歪着脑袋,显然是觉得很有趣。

“然后,你要冲你看到的叔叔阿姨大喊,说银行有强盗,请他们报警。如果他们问你妈妈在哪里,你就说在银行里,被强盗抓住了。好了,你重复一遍给我听听。”

小女孩咬着手指头想了几秒,然后说道:“我爬出去,看到人就说,妈妈在银行里,有强盗。”

“还有让他们报警,找警察叔叔。”E1补充说。

“嗯,找警察叔叔。”

“嗯,对,真聪明!这个游戏做完了,你就乖乖地跟警察叔叔待在一起。一会儿叔叔就出去找你,给你买巧克力冰淇淋!”

“你一定要来哦。”小女孩有点不放心地说。

E1哭笑不得,“放心吧。”他举起一只手,“我发誓,说话算话。”

说完,E1小心翼翼地将小女孩举到了窗口。看着小女孩平稳地向前爬了几步后,E1立刻环顾了一圈室内,但他没有看到任何有用的工具。他翻了好一阵,只找到了一捆塑料绳。他将塑料绳塞进口袋里,然后拿着枪走到了储藏室的门口。

E1侧耳倾听了一会儿门口的动静,确定安全无虞之后,举着枪轻轻地走了出去。

走廊里空无一人,厕所门口也不见高木公望的踪影。

E1心里一紧,他蹑手蹑脚地走到男厕门口,然后探头往里一看。最令他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地面上干干净净的,之前被他绑住双手的劫匪不翼而飞了!

“是劫匪挣脱了绳子,控制住了高木公望?还是高木公望把劫匪带到别的地方去了?”E1咬了咬牙,进了厕所,开始小心地检查单间。

随着检查,他的心越来越沉重。如果劫匪不在厕所里,那就意味着,劫匪很可能已经跑回去了。

“可是,为什么我在储藏室的时候,没有听到任何动静呢?储藏室距离厕所都不超过5米!”E1纳闷地想着。

E1检查完了所有单间,没有人。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太粗心了!”他懊恼地想着,“要是高木公望被劫匪给杀了,我就麻烦了。”

时间紧迫,他来不及多想,便径直走出了厕所。他现在能做的,就是赶紧先去救其他人质,说不定高木公望现在就跟其他人质在一起。他看了一眼手表,“九点五十,希望警察能在十点之前赶到。”

E1走到L型走廊的转弯处时,他贴着墙边听了几秒钟。确定没有人之后,才谨慎地向前迈步。

他刚迈了一步,就停了下来。

一把M9正抵在他的后脑勺上,“给我一个不开枪的理由。”来人用中文说道。

E1浑身僵硬,他用尽量轻松的口吻说:“居然是你。”

“你希望是谁?”来人冷冰冰地说,“你的身手一向不错,可惜了。”

“可惜什么?”

“可惜你在厕所里到处找的时候,居然没想到看看门后。”

“是我大意了。”E1苦笑了一下。

“把枪扔到远处,双手放到头上,慢慢地转过来,有一点不对我就立刻开枪。”

E1迟疑了一下,那人就立刻将枪怼紧了他的头,“你觉得我不舍得开枪?”

“没有。”E1说着,毫不犹豫地将枪扔了。然后,他按照对方的要求,高举双手,慢慢地转了个身。

高木公望正站在他的对面。

“我怎么也没想到是你。”E1无奈地说,“你演得真好。”

“不敢。”高木公望嘲讽地说,“还是你厉害。”

“我们就不能好好谈谈吗?一定要这样?”E1微笑了一下,想要缓和气氛。

但这微笑反而令高木公望的脸色变得更加阴沉了,“我跟你没什么好谈的。”

“看来,我是非死不可了。”E1叹了一口气,“这次银行抢劫是假的吧?是你们专门为我设计的陷阱?”

“哼。”高木公望不屑一顾地说,“总得想办法让狐狸露出尾巴来呀。”

“干嘛说得这么难听?”E1好脾气地说,“就算直接判死刑,你也至少让我说完遗言吧?”

高木公望摆出一副懒得和E1废话的样子,“走吧,去跟法官说吧。”说完,他努了努嘴,“上楼,慢点走。”

E1没想到对方油盐不进,只好无奈地转过身,慢慢地向楼梯走去。高木公望紧跟在他身后,始终举着枪对着他的后脑勺。

走到一楼时,E1看到了一些受到惊吓的客人,他们正坐在等候区,另有一些银行职员正陪在他们身边,而劫匪则消失得无影无踪。

“效率真高。”E1说道。

“闭嘴,走你的路。”高木公望低声说,“别打什么鬼主意。你要敢乱来,我就立刻开枪。”

“你不怕被人看见?”E1惊奇地问道。

“你觉得呢?”高木公望讥笑着说,“你是不是忘了这是在瑞士?击毙一个身份可疑的恐怖分子,我说不定还会得到瑞士政府的嘉奖呢。”

E1勉强地笑了一下,他听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只要他反抗,就会被冠以“恐怖分子”的名号,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干掉。

两人一前一后,慢慢地走上了三楼。

在三楼的行长办公室门口,E1停了下来。“我需要敲门吗?”

不等高木公望回答,门就打开了,开门的正是大森。他面无表情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然后走到大班台后面坐了下来。

高木公望狠狠地推了一把E1,将E1推进了办公室。然后,他自己也走进房间,顺手关上了门。

“现在是什么情况?”E1耸耸肩,“Z2?”

高木公望,不,Z2——正恶狠狠地盯着E1,“你不是说你要解释吗?现在给你一个机会,说完了送你上路。”

在Z2说话的时候,大森正在做一件让E1瞠目结舌的事情。他摘下了头上那顶灰白的假发,又撕下了厚厚的假胡子,最后取下了假鼻子皮膜。

虽然还带着深深的皱纹和老人斑,以及略显浑浊的黑色眼珠,但大森那一头黑色的秀发,以及线条分明的下巴还是让E1吃惊地叫了起来,“侯爷?”

万国侯将胳膊放在大班台后,双手交叠撑住了下巴,“你跟了我有一年了吧?”

“一年零一个月又一天。”E1答道。

万国侯点点头,“记性不错。”他冷淡地说,“那么,你还记得当初我招募你的时候,说过的要求吗?”

“不要欺骗您,背叛您。”E1不敢直视万国侯的眼睛。

“你做到了吗?”

“侯爷,我没有背叛您!”E1激动了起来,“我是有苦衷的,但我绝对没有背叛您!”

Z2立刻抬高了枪口,“别乱动。”

E1露出一筹莫展的表情,“你都拿着枪了,还这么紧张?”

Z2冷笑一声,“别装了,谁不知道你的功夫?”

“你们有多少人?”万国侯拿起一张卸妆湿巾,开始擦拭脸颊。

“您是问……全部吗?”

“是的。”万国侯有点诧异地扬起了眉毛,“难道你们有很多分部?”

“也不多,就四个。”E1的语气中有一丝隐约可辨的骄傲,“佛罗伦萨,威尼斯,苏黎世,还有东京。”

“人数。”万国侯提醒他。

“具体的我没有统计过,因为我也有一阵子没有联系他们了。”E1想了一下,“大概有50来人吧。”

Z2噗嗤一声,“我还以为你们有多少人呢,就这点人,都不够‘poker-men’塞牙缝的。”

E1挺起了胸膛,“但我们的战斗力很强,50人可以当200人用。而且,我们相当团结,这一点,可以说是非常厉害的。”

“就算你们战斗力很强。”万国侯擦着脸,不疾不徐地说,“但你落在我手里了。”

E1眨了眨眼,“侯爷,我跟您的这一年当中,有做过对不起您的事情吗?”

“这一点,你不应该问我,而是问你自己。”万国侯微微一笑,“你说呢?”

“我没有做对不起您的事情。”E1大声地说。

“你他妈脸皮真厚!”Z2闻言大怒,立刻就想冲上去揍E1。

“Z2。”万国侯制止了他,“让人说完。”

Z2恨恨地瞪着E1,“一想到我以前把你当朋友,我就想吐。”

E1看了他一眼,“别那么着急,听我说完再下结论也不迟。”

“快说!”Z2憎恶地移开了视线。

“如果您是想说10月10日那天晚上的事情,那我可以告诉您,不是我。”E1神情严肃地说,“那晚,月总管的手术做得很顺利,姜汝砺说他不需要我,就把我打发走了。然后,我就回到了主楼,去门口偷听了一阵子您和潘宁顿的对话。”

万国侯目光一闪,“继续。”

“后来,听到您让仆人送酒,我就赶紧离开,到庭院里面散步去了。这是真的。”E1看着万国侯,目光恳切地说,“第二天,我听说潘宁顿逃跑了,K1开始挨个问我们头一天晚上的不在场证明,我就知道,我要被怀疑了。”他喘了一口气,又接着说,“但我没有急着出来替自己辩解,因为我也想知道内鬼是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您怀疑我是好事,因为这样一来,内鬼有了我这个‘背黑锅’的,就可以更加大胆地行动了,也就更容易露出破绽。”

“说得真好听,真伟大!我都要感动得流眼泪了呢!”Z2毫不客气地说,“反正也没有证据,你怎么说都行,是吧?”

E1神色复杂地看了Z2一眼,没有马上反驳。

“这个问题,很快就能知道答案。”万国侯淡淡地说,“我现在关心的是,你这次出来,你们的人知不知道?”

E1踌躇了几秒,“知道。”

万国侯露出了满意的表情,“很好。”他瞟了一眼站在E1身后的Z2,“这个家伙跟你关系最好,你有没有什么想问他的?”

Z2握紧了手里的枪,眼里的杀气几乎要喷薄而出。他咬牙切齿地说:“这位来路不明的先生,请你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储藏室的备用钥匙在哪儿的?又是怎么知道储藏室有一个气窗的?”

E1低下了头,几秒钟之后,他抬起头来说:“这个问题,你还是问侯爷吧,他一定知道答案。”

Z2一怔,“你什么意思?”

E1慢条斯理地说:“侯爷设下这个局,不正是因为他知道了我的身份吗?”

万国侯微笑着摇了摇头,“你说得不全对。”他换了一张卸妆湿巾,继续擦着黄色的粉底。“我只知道一部分,所以,我找了一个人来帮我。”

说完,万国侯抓起桌上的电话,按下了几个数字,“你现在上来。”

半分钟后,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进来。”

一个身材瘦削、发际线高得令人悲伤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他关上门,然后向大班台后面的万国侯鞠了一躬,并用不太流利的中文说道:“侯爷,您找我吗?”

“卢卡,来见见你这位曾经的……朋友。”万国侯一伸手,指向了E1。

卢卡看着E1,先是有些疑惑,接着便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西蒙?”

E1硬着头皮说:“你好,卢卡先生。”

第二百零六章 隐形富豪

“真没想到会再见到你。”卢卡上下打量着E1,“你似乎过得不错。”

“马马虎虎吧。”E1苦笑了一下,“卢卡先生,你还在这里工作?”

“是的,承蒙侯爷看得起我。”卢卡说着,看了一眼Z2,“我现在不太确定还要不要继续跟你聊下去,你看起来……很危险。”

Z2早已听得极不耐烦,此刻他再也忍不下去了,“侯爷,您还听这个叛徒废话干什么呢?您要是不忍心,那我就把他带出去,在外面解决。”

“Z2,别急。”万国侯说道,“你前面不是问了两个问题吗?等卢卡说完了,你再动手,也来得及。”

卢卡一怔,“什么问题?”

“他是怎么知道储藏室的钥匙在哪儿的?又是怎么知道储藏室有一个气窗的?”Z2重复了一遍。

“很简单。”卢卡答道,“因为西蒙曾经是敝行的保安,从2009年1月到2011年5月。”

Z2呆住了,E1则有些尴尬地笑了一下。

“谢谢你,卢卡,你可以先离开了。”万国侯说道,“有事情我会再叫你的。”

卢克鞠了一躬,离开了行长办公室。

三人沉默了一阵后,万国侯起身走进了办公室里的盥洗室,五分钟之后才出来。

“现在,不管你是叫E1,还是叫simon,或者是你护照上写的edoardo,甚至是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都请你如实地把你的故事讲出来。需要提醒你的是,你的故事的可信度将直接决定你是否能够活过今天。”

这时,万国侯脸上的妆已经完全卸掉了,连隐形眼镜都摘了,露出了金色的眼睛。

“我现在毫无隐藏,希望你也如此。”万国侯说完,走到大班台后面坐了下来。

E1看着万国侯的眼睛,缓缓地说:“我真实的名字是Sergio,塞尔吉奥,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守护者’。”

万国侯眨了眨眼,E1似乎心有愧疚地移开了视线。“看来,令尊起这个名字的时候,对你寄予了厚望。”

“是的。”E1叹了一口气,“实际上,我们家族每一代,都有一个塞尔吉奥。”他的眼中闪过一丝黯然,“我的故事很长,您想从哪里听起?”

“就从你离开哈贝格银行那天开始吧。”万国侯看着大班台上的一个相框,语气冷淡地说。

2011年5月下旬的一天上午,塞尔吉奥像往常一样在银行大厅里巡逻。大厅里客人不多,他也就放慢了脚步,不紧不慢地踱着步子。

一个穿着不合身的西装的年轻男子走了进来,手里提着一个崭新的手提箱。塞尔吉奥远远地扫了一眼,“这似乎是个面容丑陋的黄种人?”他不感兴趣地走远了。

过了一会儿,年轻的男子走进了等候区,在椅子上坐了下来,然后开始东张西望。

塞尔吉奥皱了皱眉头,他虽然看不清这人的脸,但却隐隐觉得这人的举止有点奇怪。在过去的两年多时间里,塞尔吉奥见过不少第一次来到哈贝格银行的客人,他们虽然都会到处张望,但是大部分客人只是简单地环顾一圈就算了。毕竟,时间宝贵,没有人会把银行当成旅游景点来参观。

年轻男子张望了一会儿之后,又低下了头,像是在琢磨什么。塞尔吉奥下意识地看了一眼他的箱子:那里面装的是什么?会不会是危险的武器?

想到这里,塞尔吉奥便朝年轻男子走去。

塞尔吉奥刚走了几步,就被一位上了年纪的客人给叫住了。客人想去洗手间,但是找不到洗手间在哪里,塞尔吉奥便耐心地指了路。客人顺便抱怨说银行无线网络的速度不太稳定,塞尔吉奥只得尴尬地听了一阵。

当塞尔吉奥打发走客人时,赫然发现那个年轻男子拿着一张表格,走到了柜台前面。

塞尔吉奥加快脚步,走到了年轻男子的身边,后者抬起头来,正好和他打了一个照面:那张遍布疤痕的丑陋脸孔上,有一双他未曾见过的金色眼睛。

塞尔吉奥心中大惊,他尽量按捺住自己激动的心情,然后放慢脚步,假装若无其事地看了看周围。

“可惜看不到表格,不知道他的名字。”塞尔吉奥心想。

年轻男子又低下头去看接待他的女职员了,那张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塞尔吉奥怕对方察觉到他的关注,便又开始了踱步,只是始终在对方周围,悄悄留意着对方的举动。

没过多久,卢卡出现了,他和年轻男子交谈了几句之后,就和年轻男子一起往楼上走去了。

塞尔吉奥盯着两人的背影,陷入了沉思:他确定这个金色眼睛的黄种人是第一次来到哈贝格。这会是他要找的人吗?如果是的话,他该怎么接近对方呢?

塞尔吉奥耐心地在大厅里等了很久,才见到金色眼睛的男子走下来。他拎着手提箱,神情自若地离开了银行。

塞尔吉奥看了一眼时间,“十一点半,正好是午饭时间。”他急急忙忙地冲了出去。

年轻男子目不斜视地走着,他的步子迈得很大,速度也很快。塞尔吉奥怕被对方发现,不敢走得太快,因此两人之间的距离渐渐拉大了,但不超过50米。

“你去吃饭怎么不叫我?”一条沉重的胳膊压在塞尔吉奥的肩膀上,他无奈地停下了脚步,“我还不饿。”

来人是他的同事,也来自意大利。“那你现在是要干嘛?”

“我想去买杯饮料。”塞尔吉奥面不改色地说。

“那不就是吃饭嘛!还想骗我!”同事大笑了起来。他亲热地勾着塞尔吉奥的肩膀,“上周你都请我两回了,今天我请你吃饭!”

塞尔吉奥心里暗暗着急,但又不好明说。“我真的不饿,要不你先去吃吧。”他焦虑地看着渐渐远去的年轻男子。

“你这就有点见外了吧?”同事收回了胳膊,表情也变得有些古怪。这时,他注意到塞尔吉奥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你在跟踪谁吗?”

“怎么可能!”塞尔吉奥吓了一跳,他连忙装出一副热情的样子,“我本来是真的不饿。”他眼角瞥见那年轻男子已经转弯了,心知是很难追上了,便只好拍了拍同事的肩膀,“走吧,请我吃点好的。”

吃完午饭后,塞尔吉奥回到了银行,他注意到接待年轻男子的女职员也吃完饭回来了。他眼珠一转,便假装漫不经心地走到了柜台前面,“克里斯蒂娜,你是不是染头发了?”

克里斯蒂娜嫣然一笑,“你发现了?”

“嗯,好看,你适合这种颜色,衬得你眼睛特别蓝。”塞尔吉奥一本正经地说,“要不是我现在正上班,真想请你出去喝几杯。”

“你就会逗我。”克里斯蒂娜斜了他一眼,“等你长高点再说吧。”

克里斯蒂娜净高177厘米,塞尔吉奥知道她是在开玩笑,也不生气,只是嘿嘿地笑着说:“那可不好说,我还年轻着呢,没准来个二次发育。”

“胡说八道。”克里斯蒂娜笑着骂了一句。

塞尔吉奥见没有人注意他俩,便又靠近了一点柜台,“对了,今天我看到一个特别丑的家伙跟你搭讪来着,要不是看他是客户,我就去警告他了。”

克里斯蒂娜乐了,“那是个无辜的人啦,你不要捣乱。”

“真的吗?”塞尔吉奥故意板着脸,瞪着眼睛。

“真的。”克里斯蒂娜加重了语气,“让我想想……他是个霓虹国人。”

“霓虹国人……”年轻男子的国籍让塞尔吉奥感到十分吃惊,但他的脸色仍旧十分平静,“你怎么知道?那些黄种人都长得差不多,你能分得清?”

“因为这位客户的名字很长。我以前有个房客是中国人,他跟我说,大部分中国人的名字都是用拼音直接翻译的,一般不会特别长,但是霓虹国人的名字就不好说了。”克里斯蒂娜说完,拿起桌上的咖啡,小啜了一口。

“厉害!”塞尔吉奥翘起了大拇指,“我要被你迷住了,怎么办?”

克里斯蒂娜轻轻地翻了一个白眼,但脸上却带着笑,显然是很开心的。

“你还有他填的表格吗?”塞尔吉奥换了个姿势靠着柜台,“让我瞧瞧那名字有多长,是不是跟俄罗斯人一样?”

克里斯蒂娜摇了摇头,“我这儿没有。”她的眼中流露出一丝困惑,“午饭前几分钟,卢卡先生急急忙忙地过来找我,把那个霓虹国客户填的表格要走了。”

塞尔吉奥暗暗吃惊,“为什么啊?这个霓虹国客户是办什么业务的,这么值得重视?”

克里斯蒂娜不假思索地说:“他是来开保险箱的。”

“好吧,大概他是一个隐形富豪。”塞尔吉奥说完,又跟克里斯蒂娜调侃了几句,这才离开了柜台。

塞尔吉奥和卢卡接触不多,但他知道这位和自己一样有着一双灰色眼睛的经理天性十分谨慎,办事也都一板一眼的,绝对不会随随便便插手客户的事情。

“除非两人认识,或者,出于某种原因,卢卡不得不帮助金色眼睛。”塞尔吉奥琢磨了半天,决定等下班后去找贝雅特丽齐。

几小时后。

“这样说来,汉诺威家族可能还有人活着?”贝雅特丽齐听完塞尔吉奥的描述后,发出了不可思议的一声轻呼。

“不好说。你别忘了,这是个霓虹国人。”塞尔吉奥摇摇头,“说不定是个圈套。”

“那也得去查查,这种眼睛几乎无法复制。”贝雅特丽齐说,“我还没有见过戴上后能像传说中的那种金色一样的隐形眼镜。”

“现在科技很发达了。”法布里奇奥略带讥笑地说,“你没见过,不代表没有。”

贝雅特丽齐瞪了堂哥一眼,但没有说话。

“先想办法查查银行附近的监控,以及这几天在苏黎世的霓虹国游客吧,看能不能找到金色眼睛下榻的酒店。”塞尔吉奥说,“希望他住的不是太高档次的酒店,否则就很难查了。”

“嗯,这件事交给我吧。”贝雅特丽齐点点头。

“另外,我打算去一趟东京,查查这件事。”塞尔吉奥思忖了几秒,然后说,“万一找不到他,那就只有我见过他本人,我去比较好。”

“那,哈贝格银行的工作怎么办?”法布里奇奥问道,“这不是几天时间就能办好的事情,你能请那么长的假吗?”

“请什么假啊,我打算辞职了。”塞尔吉奥说,“我在银行工作了这么久,好不容易才有一个发现,我可不想白白浪费这个机会。”

“你想清楚了吗?”法布里奇奥似乎有些不满,“你离开了,再想进去就不容易了,哈贝格很少招人,很难进去的。”

“让他去吧。”贝雅特丽齐这时开口了,“我也很在意那个金色眼睛的人。”

“那,我们要帮塞尔吉奥处理尾巴吗?”

“当然。”

三天之后,塞尔吉奥顺利地办完了辞职的手续,离开了苏黎世,搭上了前往东京的班机。

贝雅特丽齐并没有查到金色眼睛下榻的酒店,这条线索就此断了。

在塞尔吉奥辞职一周之后,哈贝格银行发生了一起小小的事故。那天晚上,三个喝得酩酊大醉的酒鬼闯进了银行的二楼,他们砸坏了人力资源部的锁,然后冲进办公室,到处撒尿,还把办公室里的电脑全都砸坏了。

警察赶来的时候,三个衣衫褴褛的酒鬼正嘻嘻哈哈地围着脏兮兮的办公桌跳舞唱歌。

由于没有丢失任何财物,哈贝格银行最终选择不起诉这三个可恶的酒鬼。他们在警察局里“舒舒服服”地住了两个星期后,被丢到了大街上。

而这次事故后,哈贝格银行的人事档案就变得不完整了。在丢失了档案的职员中,恰好有十天前辞职的塞尔吉奥。

所有人都觉得这只是一个意外,没有人怀疑过塞尔吉奥会和这件事有什么关联。毕竟,塞尔吉奥在职的两年多之内,表现是那样优秀和勤奋,更何况,他与众人都相处愉快。很快,这件事就被人们遗忘了。

而在遥远的东京,塞尔吉奥却有了新的收获。

第二百零七章 神出鬼没

塞尔吉奥认为:长着金色眼睛的年轻男子应该不会用真实的身份到处乱跑,因此,他所持的护照很可能是伪造的。得出这个结论后,塞尔吉奥和东京分部的负责人托马索奔波了好几天,终于找到了一位出售假护照的黑市商人。

黑市商人名叫胡里奥,是个在霓虹国打拼多年的巴西人。他告诉塞尔吉奥,无论是谁,只要是在霓虹国办理的假护照,那么他就一定可以查出来。

“假护照一般分为几种:一,里面的某些内页是假的,某些是真的,拼凑起来的混合护照;二,盗用他人信息申请的真护照;三,从黑市买的真护照,这种一般是死人的护照;四,就是整本都是伪造的假护照了。”胡里奥侃侃而谈,“当然,还有第五种,那就是偷别人的护照来用,但这种太小儿科了,我们就不提了。”

“哪种护照最贵?”塞尔吉奥单刀直入。

“不好说。”胡里奥掏出一包烟,塞尔吉奥连忙帮他点上火。他抽了两口,才接着说,“一般来说,成本越高的护照,当然价格就越贵。但是各路贩子的手法不一样,针对的客户需求也不同,所以说不好。”

塞尔吉奥想了想,“那么,哪种护照最受欢迎呢?”

“当然是第二种,盗用他人信息申请的,那可是真护照啊,就是申请过程很漫长,难度也很大罢了。”

塞尔吉奥点点头,“这种护照是造假难度最大的吧?”

“并不是。”胡里奥咧嘴一笑,“最难的,是死人的护照。因为大部分死者都会被他们的家属申报注销信息,护照就没用了。所以,除非是那种意外死亡、同时又没有亲友的,这种护照数量很少,而且很难被发现。”

“那总得换照片吧?”塞尔吉奥纳闷地说,“我要找的人,长得非常丑,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和他长得一样的人。”

“对我们来说,这并不难。”胡里奥露出了狡黠的笑容,“只要你付得起钱。”

塞尔吉奥若有所思,“这样说来,即便是丑得令人发指的人,你们也能给他弄到一个真的护照?”

“如假包换。”胡里奥傲慢地说。

“那就麻烦你了,我急需找到这个人。”塞尔吉奥将一个厚厚的纸包推到胡里奥面前,“这个人的年纪大约在二十五岁至三十岁之间,身材匀称偏瘦,身高约莫180厘米,或者更高一点点。黄种人,脸上有非常多的疤痕。他可能会说多种外语,把自己包装成有钱人。”

“我记住了。”

“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有一双金色的眼睛。”塞尔吉奥加重了语气,“非常罕见的金色,有点像是老虎的眼睛。”

“听起来很好找的样子。”胡里奥抓起了纸包,“老板放心,你就等我的好消息吧。”

但一个星期过去了,两个星期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胡里奥仍然没有找到那个金色眼睛的年轻男子。

“你不是说很好找吗?”塞尔吉奥冲着电话那头的胡里奥大发脾气,“这下牛逼吹破了吧?”

“我没有吹牛。”胡里奥着急地解释说,“我说了,只要他是在霓虹国办的护照,我就能查出来。但是,万一他不是在霓虹国办的护照呢?万一他是在国外通过二道贩子,甚至三道贩子办的护照呢,那我怎么查得着?”

塞尔吉奥气恼地挂断了电话,他抓了好一会儿头发,才慢慢冷静下来。贝雅特丽齐在苏黎世没有查到金色眼睛,他在东京也没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

2011年7月的一天,塞尔吉奥抱着一箱啤酒,回到了东京分部所在的世田谷区的寓所。

“我回来了。”塞尔吉奥无精打采地放下啤酒,冲长沙发上的托马索打了个招呼。

托马索看着笔记本电脑,头也不回地说:“辛苦了。”

塞尔吉奥把啤酒放进厨房的冰箱,又弄了点面包和果酱,这才回到客厅里。

“你在忙什么呢?”塞尔吉奥跳上一张单人沙发,一边随意地往面包上涂抹着果酱,一边漫不经心地问道。

“我在查其他国家的假护照信息。”

塞尔吉奥一愣,接着便兴奋了起来,“你找到那家伙了?”

“没有。不过,我今天忽然想到一件事。”托马索抬起头来,“如果金色眼睛的出现不是圈套,而是偶然呢?”

“偶然?”塞尔吉奥吃了两口面包,“你的意思是,他随便找了家银行取钱,刚好就是哈贝格?”

“当然不是。”托马索的眼眶深邃,眉眼距离极短。“我是这样想的,如果这家伙完全不知道我们的存在,那他就不会防范我们。”

“有意思,接着说。”

“那么,他可能出于某些原因,不得不去哈贝格取钱。”托马索说着,又继续看起了网页,“他既然不是在霓虹国办的护照,那或许是在东南亚的某个小国,或许,是在中国。”

塞尔吉奥瞪大了眼睛,“你怎么会想到中国呢?”

“以前,埃德蒙还活着的时候,不是说过好几次有考虑把汉诺威家族给迁移到中国去吗?”托马索喃喃地说,“说不定,他的后人真的这么干了呢?”

塞尔吉奥发了一会儿呆,接着放下了手里的盘子。“听我说,托马索,虽然你说得很有道理,但是,你没有见过那小子,我觉得他不是中国人。怎么说呢?我不相信那家伙,虽然我跟他只见过一面,但我觉得他挺机灵的,戒备心也很强,不像个懵懂无知的傻小子。”

“中国人就该是傻乎乎的吗?”托马索笑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塞尔吉奥叹着气说,“我是觉得他很狡猾,不简单。”

“因为他甩掉了你的跟踪吗?”

“不是他甩掉的!”塞尔吉奥不服气地说,“是一个同事出现了,我不想让人知道我在跟踪,不然怎么可能跟丢呢?”

托马索笑了笑,决定不跟他争辩,“我查了一天了,没什么收获,你出去有打听到什么吗?”

塞尔吉奥闷闷不乐地说:“收到了几张广告传单,还有三张卖春女的小卡片,还有热出了一身汗。这就是我出去的收获。”

托马索大笑了起来,“给我看看卖春女的卡片。”

“在厨房的垃圾桶里,你自己去翻吧。”塞尔吉奥没好气地说。

托马索伸了个懒腰,将笔记本电脑放到一旁,“我去厨房里弄点吃的,你也真是,就顾自己吃。”

塞尔吉奥不理睬对方的抱怨,继续大口地吃了起来。

“啊!”两分钟后,厨房里传来了托马索的惊呼。

“怎么了?”塞尔吉奥冲进厨房,却见托马索正拿着整容医院的广告单,一脸傻笑。

“你受什么刺激了?”塞尔吉奥耸耸肩,“我还以为你被蛇咬了。”

“整容!整容!”托马索激动地一把抓住塞尔吉奥的肩膀,拼命地摇晃着,“整容!”

塞尔吉奥愣了足有十秒钟才反应过来,“快!”两人急急忙忙地冲回客厅,一人抱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开始了查询。

“霓虹国的整容医院这么多啊!”塞尔吉奥惊叹道,“我眼睛都要看花了。”

“是的,霓虹国的整容业很发达的。”托马索答道,“就算是那个一脸都是疤的金色眼睛,也能整成大帅哥,不过,要看他找的医生靠谱不靠谱了。”

“我找到排名了。”塞尔吉奥兴奋地说,“我们按照这个排名,一家家去打听吧。”

令塞尔吉奥失望的是,尽管东京分部的人倾巢而出,在霓虹国各地奔波了几个月,也没有找到一家接收过金色眼睛的病人的医院。

当冬天的第一场雪到来的时候,贝雅特丽齐给塞尔吉奥打了一个电话。塞尔吉奥的一位亲人得了重病,他不得不回到威尼斯,陪伴在亲人的身边。

直到亲人的状况明显好转后,塞尔吉奥才返回了东京,而此时已经是2014年的5月了。

一晃三年的时间过去了,金色眼睛的年轻男子自出现在哈贝格银行之后,就神秘地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这让塞尔吉奥十分懊恼:早知道这个人如此神出鬼没,当初在苏黎世就该豁出去,不顾一切地抓住他。

懊恼之余,塞尔吉奥并没有放弃寻找,他依旧每天关注着整容行业的相关新闻,期待能从中找到关于金色眼睛的蛛丝马迹。

终于,有一天,一条新闻引起了塞尔吉奥的注意:《神秘富豪一掷千金,斥资收购田村外科》。塞尔吉奥读完新闻,发现收购者是一个叫“万国侯”的人。

“万国侯”这个名字,塞尔吉奥是听说过的。传闻中,这个于2013年突然出现的英国富翁到处投资,到处结交朋友,一时间,人人都以能认识万国侯为荣。但这位富翁极其低调,非但不愿接受任何采访,连有媒体参与报道的活动也从不出席。

塞尔吉奥看了两遍这篇没有配图的新闻后,陷入了沉思。他对这家整容机构有些印象:2011年调查的时候,田村外科的人表示,他们在闭门修整,因此几年内都不会接收病人,更不会接收外国病人。

“一家闭门修整的整容医院,还对外国人十分抗拒,那为什么会被外国富翁给看上呢?”塞尔吉奥皱起了眉头。他掏出手机,查询了田村外科的电话号码,然后打了过去。

接线员的回答与之前一样,仍然是暂停营业,不接收病人。

塞尔吉奥放下手机,抓起报纸,走出了房间。

“叩叩叩。”他敲了敲隔壁房间的门。

“怎么了?”房间里传出文森佐的声音。

“托马索还没回来?”

“是的。”文森佐说着,走到门口,打开了门,“有事吗?”他是个绑着一头小辫子的家伙,特别好动,一秒都安静不下来。

塞尔吉奥不想跟他多聊,便笑着摇了摇头,“没事,我以为托马索回来了,打个招呼。”

“有事跟我说也是一样的啊。”文森佐不满地噘着嘴,“我都闲了一个星期了,脚底都要长蘑菇了!”

塞尔吉奥哭笑不得,“你不是每天都要出去跑步和打球的吗?怎么就算闲着了?非得天天累死累活的才行吗?”

“有什么事情就交给我啊,我也能办,而且绝不会比托马索办得差!”文森佐敲了敲自己的胸膛,敲得咚咚作响。

塞尔吉奥无奈地说:“我想问问一个叫做万国侯的英国人,你知道这个人吗?”

“我还真知道!”文森佐兴高采烈地说,“他的住处也在世田谷呢。”

塞尔吉奥眼睛一亮,“你确定?”

“当然!我不是老出去转悠嘛,然后某次在一个酒吧里,我遇到了一个人。这个人负责定期给万国侯家送蔬菜,他喝多了之后,就说了地方。”

“你能进去吗?”

“当然不能啦。”文森佐诧异地看着塞尔吉奥,“那个万国侯的手下都很厉害的,听说有一大堆退役的特种兵什么的围着他,而且他住的地方很大,那个送菜的人说,要是没人领着就会迷路的!”

“这么厉害……”塞尔吉奥抓了抓头发,“那,你知道他收购整容医院的事情吗?”

“不知道。”文森佐纳闷地说,“这个人不是很有钱嘛,有钱人的想法,我怎么知道?”

塞尔吉奥犹豫了一下,又说:“这个万国侯收购的医院,已经很久不营业了,而且,这家医院是不接待外国客人的。”

“那他收购了干嘛?”文森佐叫道,“难不成以前万国侯想去整容,被这家医院拒绝了,他怀恨在心,所以把人家买下来了?”

塞尔吉奥笑了,“又不是三岁小孩。”他思忖了一下,“你刚才说,他身边有很多保镖?”

文森佐点点头,“听说,那些保镖的身份都挺特殊的。”

“怎么个特殊法?”

“就是……”文森佐转着眼珠,想了想,“大概是说,他身边的好些人都是逃犯什么的,要么就是得罪了几个大国的政府,总之都是些危险分子,走投无路,就被他收留了。”文森佐活动着手指,“这个英国人很古怪的,好像不收没有案底的人,简直是个罪犯收集器。”

“有点意思。”塞尔吉奥嘿嘿地笑了起来。

“对了。”文森佐又补充道,“这个人好像特别讲究排场,我听说,他就连喝水的杯子都是用整块琥珀掏空做的。至于什么领带夹、胸针、袖扣之类的,更是花里胡哨得一塌糊涂。”

塞尔吉奥忽然用力地一捶文森佐的肩膀,后者没有想到他会用这么大的力气,不禁被捶得后退了一步。

“你给了我一条非常有价值的信息,哥们儿。”塞尔吉奥咧嘴一笑。

第二百零八章 夜幕杀机

东京,这座繁华的都市,在夜幕降临之时便会显出它那强烈的矛盾色彩。它与世界上大多数的国际化城市并没有显著不同:一样的钢筋铁骨的高楼,一样的迷人眼目的霓虹。但它又是如此特别:它的身上流淌着东西交融的血液,既保守,又前卫;既古老,又年轻。

十月的傍晚。日落之后,夜色如同轻柔的纱巾,四处飘荡,渐渐地笼罩住了整座城市。白日的喧嚣褪去,夜晚的沉静来临。

在东京柏悦酒店的三座高楼的顶部,金字塔状的钢顶像三件利刃,划破了橙色的华美晚霞。这些由锐利的几何线条组成的现代化装饰,仿佛是在宣告它们的决心一般,以一种永不妥协的姿态,静静地伫立在夜色之中。

在酒店的52楼,一个长着一张娃娃脸的男人正在享用晚餐。他不时抬起头来,凝望眼前巨大的玻璃幕墙——这从天花板直到地面的玻璃墙外,是可俯瞰众生的东京夜景。

娃娃脸慢吞吞地吃着饭,完全无视他口袋里一直亮着屏幕的手机。他早就将手机调成了静音模式,任由对方急得焦头烂额,他也从容不迫。

当他吃完最后一口甜点的时候,他满足地轻声叹了一口气。接着,他放下银光闪闪的餐具,擦拭了一下嘴唇,然后抬起手臂,招来了服务生。

“您好,先生。”

“等会儿如果有人找我,告诉他们,我在游泳,让他们稍等。”

“好的。”服务生恭敬地鞠了一躬,转身离开。

娃娃脸回到客房,换了泳裤,接着披上浴袍,慢悠悠地来到了47楼。这里有20米长的室内泳池,波光潋滟的水面倒映着组合玻璃镶嵌的屋顶,幽蓝如梦。娃娃脸将浴袍丢到岸边的一张折叠式躺椅上,然后纵身跳入了泳池。

他一口气游了好几个回合,直到他感觉身体有点轻微的酸麻,才改成了仰泳,静静地飘在水面上。

“麦卡锡先生。”一名服务生出现在泳池边,他用谦卑有礼的口吻说道,“请您上来吧。”

麦卡锡翻身入水,又游了一阵,才不情愿地回到了岸上。

“您应该回去了。”服务生递上干净的浴巾。

麦卡锡摘下泳镜,擦了擦脸,“是我的人叫你来的吗?”

服务生有些不安,但仍然面带微笑地说:“您已经活动二十分钟了,可以回房间了。”

麦卡锡瞪了服务生一眼,他抓起浴袍,一面穿,一面说:“你知道我是谁吗?”

服务生赔着笑,没有说话。

与此同时,一个穿着深色夹克、戴着鸭舌帽的男人走出了52楼的电梯。他的衣领竖着,头发挡住了一部分脸颊,加上那副大得有些夸张的复古墨镜,使得他的整张脸都不太容易被人看清。

这个男人走出电梯,看了一眼手表,然后摘下了墨镜,露出了一双警犬一般的眼睛。那是一双训练有素、时刻充满警惕的眼睛,和他打过照面的人,多半是要感到害怕的,因为这双眼睛释放出的是一点也不友善的信号。

很显然,他是个混血儿,因为他的肤色偏黄,而轮廓却非常鲜明,那线条硬朗的鹰钩鼻和略微下陷的眼眶都表明他的血统很复杂。

混血儿沉默地走进了餐厅。此刻用餐的客人不少,而他似乎对周遭并不感兴趣。他选了一张靠近玻璃墙的桌子坐下,然后点了一杯威士忌。

台上,穿着深红色长裙的女歌手开始了演唱,乐队在她身后演奏着忧伤的音乐。光柱浅浅地打在歌手的身上,像是情人流连忘返的目光。

混血儿喝完杯中的酒,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虽然他看起来像是酒量很好的人,但此刻却似乎不胜酒力。

他那踉跄的脚步引起了服务生的注意。

“您好,先生。”服务生走到他的身边,“请问您住在几号房间,我送您回去好吗?”

“我不是住店的客人,我是来找人的。”混血儿打了个嗝。

服务生露出职业化的笑容,“请问您要找的是哪位客人呢?”

混血儿在服务生耳边说了一个名字。

服务生的脸色立刻起了变化,“请问您有预约吗?”

混血儿盯着服务生看了几秒钟,服务生直感觉这几秒钟极其漫长。接着,混血儿慢慢地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张卡片——服务生松了一口气,他以为混血儿会摸出一把枪来顶着他的头。

“这是他给我的。”

服务生接过卡片,那是房客的名片。名片的背面写着酒店的房间号,以及见面的日期和时间。

“很荣幸为您服务。”服务生说着,将卡片收了起来,然后更加恭敬地欠了欠身子。他在心里纳闷:这个看起来像混血儿,打扮得像个混混的家伙,怎么会是那位文质彬彬的客人的朋友呢?但他知道,这些背景深厚的人,行事一向怪异得很,有些东西,不是他这个服务生能够想明白的。

“您是想现在就去房间吗?”服务生问道。

“如果不麻烦的话。”混血儿咧嘴一笑,“我想现在就过去。”

“需要我为您引路吗?”服务生带着显而易见的热情说道。

混血儿想了几秒钟,“好的,麻烦你了。”服务生刚要走,他又忽然说,“对了,我忘记了一件事,帮我拿一瓶香槟来。”

“您喜欢什么口味的?”

“唐培里侬,2002年的。记在麦卡锡的账上。”

“明白了,请稍等。”

5分钟后,两人一前一后,走进了电梯。服务生抱着冰酒桶,看着电梯墙上的玻璃镜,镜子里映出了墙上那个硕大的狗头铜雕,狗头旁边就站着混血儿。服务生移开了视线,尽量不去想混血儿脸上似笑非笑的古怪表情。

门开了,服务生恭敬地按下按钮,做出“请”的手势。

“他在房间里吗?”混血儿一边走,一边好奇地打量着走廊两边墙壁上的装饰画。

“麦卡锡先生之前在游泳,现在已经回房间了。”服务生答道。

“好极了。”混血儿吹了个口哨,服务生惊奇地看了他一眼。

快要走到房间门口的时候,混血儿忽然停下了脚步,“你可以下去了,我要跟我的朋友好好聊一聊,半个小时后,你再送一瓶香槟来。”

他用目光制止了服务生的提问,后者知趣地递上冰酒桶,离开了。

混血儿走到走廊最里面的麦卡锡的房间门口,将冰酒桶放在了地上,接着戴上了手套和墨镜。然后,他弯腰拿起冰酒桶,敲了敲房间的门。

“谁?”一个不耐烦的声音传了出来。

混血儿将冰酒桶举到猫眼处,“客房服务,您点的香槟。”

“我们点酒了吗?”一个人疑惑地问道。

“会不会是搞错了?”另一个人说道。

“去看看。”这时麦卡锡吩咐道,“小心一点。”

几秒钟之后,一个人走到门口,对着猫眼看了看,然后打开了房门。他极其谨慎,仅将门开了一条缝,但混血儿已经迅速放下冰酒桶,并抽出了酒瓶。他从门缝里探出头的一刹那,混血儿将酒瓶狠狠地砸向了他的头。紧接着,混血儿用尽全力撞开了门上的防盗链。

混血儿迅速地冲进房间,关上了门。房间内光线黯淡,但并不妨碍他的行动。他抽出一把双刃匕首,轻松地割断了门口这个倒霉鬼的脖子。

就在这时,另一个人拿着枪从套间里跑了出来。他刚看到混血儿,额头正中就挨了一刀,然后结结实实地仰面摔倒在地。

“伊东?松原?”套间里的第三人刚叫完名字,就疯狂地对着刚倒下去的伊东的方向开枪了。枪声很沉闷,明显是装了消音器的。

混血儿听着枪声,不慌不忙地从门口的松原身上翻出了一把装了消音器的手枪。枪声停止的那一刻,他一个箭步冲到伊东的身边,接着倒地一滚,滚进了套间,并“啪啪”连开了两枪,正好打在第三人的胸口上。

第三人倒地后,露出了身后的麦卡锡。麦卡锡浑身颤抖地抓着一把枪,他的头发是湿的,不知道是出汗还是之前游泳导致的。他对着混血儿扣下了扳机,混血儿急忙朝伊东的方向翻滚着闪开了。

然而,并没有子弹出膛的声音。

混血儿听出枪里没有子弹,不由得笑了起来。他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然后弯腰拔出伊东额头上的匕首,冲向了麦卡锡。惊慌失措的麦卡锡躲避不及,直接被扑倒在床上。

双刃匕首刺进了麦卡锡的胸膛,他痛苦地哆嗦着,下半身也跟着失禁了,尿液浸湿了刺绣的床单。

混血儿厌恶地看了一眼床单,然后起身离开了这张充满死亡气息的大床。他从怀中取出一张纸条,在麦卡锡的手指上蹭了蹭,接着团成一团,塞到了麦卡锡的身下。

他环视了一圈房间,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接着,他检查了一下自己,确定身上没有沾染不干净的东西之后,他便离开了房间。他没有乘电梯,而是走楼梯离开了。

大约二十五分钟后,服务生敲响了房间的门,但没有人应声,也没有人来开门。服务生着门口的冰酒桶,按下了门铃。他又耐心地等了一分钟之后,终于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当另一个年轻的服务生用备用钥匙打开门的时候,两个人都惊呆了。房门口躺着一具尸体,地上的血泊已经变成了暗红色。

“快,快报警!”年长一些的服务生反应过来,“麦卡锡先生在哪?”

两人战战兢兢地走进了套间,顷刻间几乎昏厥过去。麦卡锡双眼圆睁,胸口插着一把匕首,白衬衫已是一片鲜红。

“完了!”年长一些的服务生呼吸急促地说,“我们完了!”

年轻的服务生抓着手机,显然是已经吓傻了,他愣愣地问道:“是因为麦卡锡先生吗?”

年长一些的服务生瞪大了眼睛,“你知道他是谁吗?”

“什么?”

“他是霓虹国政府特别聘请的军事顾问,‘亲美派’的核心人物。”年长的服务生说道,眼里似乎已有隐隐的绝望的泪光。

“你看这里!”年轻的服务生忽然说道,“看!”他指着麦卡锡胸口的匕首。

刀柄是黄绿相间的,上面刻着两个字母“C·S”。

“C·S?”年长一些的服务生一脸诧异,“天哪!”

几个小时之后,在白金台的一栋别墅前,几辆车急速地停了下来。车上下来一个脸像鱼鹰一般长的男人,他做了几个手势,示意手下包围这栋别墅,然后走到院门前,按下了门铃。他盯着门札上写的“西园寺”,脸色阴晴不定。

“谁呀?”一个男人的声音从扩音器里传了出来,似乎带着一丝倦意。

“我是石桥。”鱼鹰脸的男人说道,“抱歉,打扰了。”

“哦,是石桥呀。”男人的声音变得稍微热情了一点,“有什么事吗?”

“是麦卡锡先生的事情。”石桥说着,握紧了手里的枪。

“那进来说吧。”男人说完,解除了门禁锁。

“一定不能放走他,还有,抓活的。”石桥低声交代了身后的一名手下。他思忖了几秒后,将手枪收了起来,这才走进了院子。

“麦卡锡先生怎么了?”刚刚应答的男人——西园寺问道。

西园寺是一个长相英俊的男人,他穿着奢华的真丝长款睡袍,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他冲石桥点了点头,然后翘起了二郎腿,“昨天我们才见过面,他没说有什么问题啊。”

石桥仔细地观察着西园寺的表情,“麦卡锡先生……被害了!”

“什么?!”西园寺忽地一下站了起来,“什么时候的事情?”

“就在几个小时前。”石桥冷冷地说,“确切地说,是在晚上七点半。我想问问,那个时候,你在哪里?”

西园寺瞠目结舌地看着对方,“我……我在家啊。”接着,他反应了过来,“你这是什么意思?”

第二百零九章 枪下游魂

“麦卡锡先生的身上插着一把双刃匕首,匕首上刻着两个字母。”石桥脸色阴沉地说,“C·S这两个字母,你很熟悉吧?C是你的英文名courtney,S是你的姓,西园寺!我们都知道,只有你擅长使用双刃匕首,也只有你喜欢在匕首上刻这两个字母。”

“你是说,我杀了麦卡锡先生?”

西园寺那一脸震惊的表情几乎要让石桥动摇了,但下一秒,石桥就稳定了自己的情绪。“除了证物,现场还发现了你的指纹,就在凶器上。”

“可是,可是。”西园寺结结巴巴地说,“我为什么要杀麦卡锡先生?总得有个理由吧?”

“为了钱,这个理由可以吗?”石桥冷笑了一声,“960万美元,难怪你要杀人。”

“960万美元?”

西园寺瞪大了眼睛,他那张混血脸孔让长相丑陋的石桥越看越不顺眼,“我们查过你的账户了,钱已经汇进去了,时间是3个小时前,恰好是麦卡锡先生的死亡时间。”

“我越听越糊涂了。”西园寺大叫了起来,“我根本不知道你说的这笔钱!”

石桥叹了一口气,似乎是觉得西园寺演技惊人。他拿出手机,点了几下,然后展示给西园寺看,“这是你的账户吧?看下面的明细。”

西园寺目瞪口呆,“这确实是我的账户,但是为什么我没有收到转账提醒?我都不知道这件事!这钱跟我没关系!”

“或许是你有意提前取消了余额变动提醒。”

石桥皮笑肉不笑的样子让西园寺感到害怕,“石桥,你认识我这么多年了,你觉得我是那种人吗?”

“我不知道。”石桥烦躁地说,“我只知道麦卡锡先生确实是死在你的刀下了。”

“别人可以偷我的匕首啊,我的匕首又不是只有一把!”西园寺万分焦虑,声音也变大了一些。

“那么,你怎么解释这个?”石桥说完,打开了手机里的一段视频,并按下了播放键。

视频里,一个戴着帽子,穿着高领夹克的男人在柏悦酒店的New-York-Bar喝着威士忌,接着,他和服务生交谈了几句。画面一闪,两人一同走进了电梯。

接着,画面再次切换,男人从服务生手里接过香槟,然后径直走到了走廊尽头。他敲开了麦卡锡的房门后,迅速用酒瓶砸了门内的人,并闯了进去。几分钟后,他离开了房间。

令西园寺感到不寒而栗的是,画面上的男人和他十分相似,即使有鸭舌帽遮挡,也还是能隐约看到混血儿所特有的深邃轮廓。

“你不要跟我说,刚好有个和你长得很像的男人,身高、体型也差不多,刚好还有你的专属匕首,刚好知道麦卡锡先生入住的房间!最妙的是,在麦卡锡先生的床上,有一张纸条,那是昨天你和麦卡锡先生在咖啡厅碰面后的收银单!你不觉得,这是麦卡锡先生留给我们的暗示吗?”

石桥的讥讽令西园寺无言以对,他垂下了头,好一会儿之后,才哑着嗓子问道:“如果我说,这一切都是别人针对我设计的阴谋,你是不会相信的,对吗?”

“你有证据吗?”石桥挖苦地说,“还是要我帮你找?”

“但是,你现在还没有对我用武力,说明你还是有点相信我的,对不对?”西园寺激动地说,“给我一点时间,我很快就能证明,我是被陷害的!”

“我不用武力,是看在你我过去是同事的份儿上,希望你不要让我太为难。”石桥笑了起来,“你不会以为我是站在你这一边的吧?”

西园寺无可奈何地说:“好吧,那,能不能让我换一身衣服?”他看着自己身上的睡袍,“给我留一点点尊严吧,别让我这么狼狈地跟你走。”

石桥警惕地说:“你知道我们已经包围了这栋房子吧?”

“我当然知道。”西园寺悲凉地说,“我只是想换一身衣服,用不了几分钟时间。”

石桥按下了上衣口袋里的对讲机按钮,“本间,宫田,你们俩进来。”

很快,两个全副武装的年轻警卫走了进来。

“搜他的身,然后跟他上楼,看着他换衣服,再带他下来,注意点。”石桥吩咐完,又冲西园寺笑了一下,“这样,你还满意吧?”

“多谢了。”西园寺低声说道。

几分钟后,在楼下等待的石桥忽然听到一声沉闷的“砰”。石桥大惊失色,几步就冲上了楼梯,一眼便看到了正在拼命撞击洗手间门的宫田。

“人呢?”石桥怒气冲冲地问道。

“他说要在厕所换。”本间怯怯地说,“我们事先检查过,窗户是锁死的。”

“混蛋!这是他家!他肯定能打开的!”石桥勃然大怒,“赶紧下去,追!”接着,他冲对讲机喊道,“西园寺跑了,全体注意!”说完,他急急忙忙地跑下了楼。

西园寺从厕所的窗户翻出去后,扒着屋檐跳到了地面。他的动作非常轻巧,当他落在屋檐下方的那名警卫的身后时,后者刚好低下头,点燃了一根香烟。西园寺一手捂住警卫的嘴,一手割断了警卫的脖子——这是他藏在洗手间的洗手池下面的一把双刃匕首。

西园寺警惕地打量了一圈周围,然后沿着屋后的一条暗巷拔足狂奔。当他快要跑出巷子的时候,他听到背后响起了星星点点的枪声。

西园寺咬了咬牙,一鼓作气跑出了巷子。

此时已是晚上十一点,但他所住的区域还算繁华,他一眼就看见了停在路边的一辆金丰Comfort。他拉开车门,坐进了后座。

“开车!”

司机是一个有着一头赭石色卷发的白人,像是正在打瞌睡。他扭过头,瞪大了灰蒙蒙的眼睛,看着这个神秘的不速之客:一身铜钱花纹的真丝睡袍,下摆已经破了一个大口子,脚上的拖鞋也丢了一只;光着的那只脚脏兮兮的,像是跑过了人迹罕至的荒地。

司机诧异地说:“先生,你是不是搞错……”

“闭嘴,开车!”西园寺亮出了匕首。

司机板起了脸,显然是并不害怕这把小巧的匕首。他刚准备破口大骂,让后面这个疯疯癫癫的家伙滚出他的车子时,金丰Comfort的一侧外后视镜就被打爆了。

一群全副武装的人从巷子里面冲了出来,每个人都脸色铁青地举着枪。

一时间,无数的子弹划破了夜空,就像是死神在演奏亡魂的序曲。

西园寺伏低了身子,子弹疯狂地打在车身和后车窗上,玻璃的碎片如同坍塌的积木一样洒得到处都是。

司机的反应比西园寺想得快多了。他弯下腰,接着猛地一踩油门,车子便像不知归期的箭矢一样,“嗖”地一下冲了出去。

待车子开上另一条马路时,西园寺忽然感到肩膀附近传来一阵剧痛,他低头一看,这才发现鲜血已经染红了他的睡袍,一颗流弹打中了他的肩胛骨。

“去哪儿?”司机紧张地大喊道。

西园寺的意识开始变得模糊起来,仿佛是陷入了一个暧昧不明的梦境。他努力想要振作起来,但他的嘴巴却像是被人贴上了封条,怎么也张不开。

夜晚的风灌进了车里,西园寺觉得非常冷。

司机紧张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喊道:“见鬼!”

“他的日语真好。”西园寺迷迷糊糊地看着窗外,有一搭没一搭地想着。他越来越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了:刚才我不是还在东京的家里吗?哦,对了,有人在追我,我逃了出来。但那也是在白金台繁华的大街上。

可是,现在,在窗外的朦胧夜色中,他能看到无数孤魂野鬼一般的墓碑。

这是在哪儿?墓园?

突然,一阵撕裂的剧痛从他的肩膀传到了全身,他再也坚持不住了,眼前一黑,便昏了过去。

几分钟后,一双强而有力的手将西园寺从车的后座上拖了出来。

当西园寺光着的那只脚接触到冰冷的地面时,他彻底醒了过来。他睁开眼睛,看到白人司机将他架着,拖进了一座阴森森的建筑物。

风吹起了他的睡袍,他忽然意识到自己没有穿裤子,下半身还是光着的。但他并不觉得羞耻,严重的枪伤令他暂时忘却了男人的尊严。

“这是哪里?”他艰难地开口问道。

“别说话,省点力气吧。”司机的话虽然简练,但却很有分量。

司机将西园寺带进了一间房间,然后将他扶到一张台子上躺了下来。

“我没有麻药,所以,请你忍忍吧。”司机说完,就走到一边去了。西园寺听到司机在翻箱倒柜地找东西,他有气无力地动了一下手臂,就又昏了过去。

剧烈的疼痛将西园寺唤醒。

他趴在台子上,瞪大了眼睛,只感觉司机正一手拿着镊子,一手拿着手术刀,在他的肩膀上舞动着。

“你……啊!”西园寺痛得眼泪都要出来了,“你在干嘛?”

“帮你取子弹。”司机答道,“放心,我不是第一次干这活儿了。”

这句安慰并没有让西园寺好受一些,反而让他更加害怕了,“你这是……什么意思?”

司机用镊子夹住了子弹,“你别乱动。”

“操!”西园寺痛得大骂了起来,“你会不会啊?”

司机没有说话,而是拿起手边的一个金属容器,将西园寺给敲晕了。接着,他用力一拔,将子弹取了出来。

半小时后,西园寺醒了。他挣扎着坐了起来,然后看着一旁的司机,摸着后脑勺,恨恨地说:“妈的!你就不会轻一点吗?”

“你运气不错,子弹离骨头还差一点点,不然,打碎了肩胛骨,你就有得受了。”司机冷冷地说,“还有,我的车子算是完蛋了。”

西园寺虚弱地喘了几口气,“有水吗?”

司机瞪了他一眼,然后走到一边,拧开水龙头,接了半杯水。

西园寺接过水杯,大口地喝了起来。他一口气喝完半杯水,才说:“我会赔偿你的。”

“你?”司机噗嗤一笑,“你命都快没了,还想着赔我的车?”他说的话虽然很不客气,但却伸手检查了一下西园寺的伤口。

西园寺假装没有听出他的嘲讽,“等我联系上我的朋友了,这些都好说。”

“追你的人是谁啊?”司机在椅子上坐了下来,端详着他,“你是混血吧,日美?还是哪里?”

西园寺很想好好睡一觉,可他又不敢掉以轻心。虽然司机救了他的命,但他仍对司机充满疑虑。“在我回答你之前,你能不能先跟我说说,为什么要救我?”

司机的脸色一冷,他沉默了几秒,然后说:“你想不想喝点酒?”

西园寺诧异地看着他,“我现在可以喝酒吗?”

“当然不可以!”司机说着,走到一个橱柜前面。他打开柜门,拿出来一瓶酒。拧开盖子后,他似乎犹豫了一下,然后,他又拧好瓶盖,将酒瓶放回了橱柜,接着“砰”地关上了柜门。

西园寺打量着这个不大的房间:这是一间半开放的厨房,东西不多,但收拾得十分整齐。厨房里的摆设充分体现了一个单身男人的审美——黑、白、灰。

“我是一个医生。”司机的目光中蕴含着无限的伤感,“确切地说,我曾经是一个医生。”

西园寺眨了眨眼睛,“曾经的意思是?”

“出了点医疗事故,我不能再拿手术刀了。”司机嘲讽地笑了一下,“因为喝酒,我的手不太稳了。”他垂下了头,“因为我老婆背着我偷人,所以我酗酒,后来,我害死了一个病人。”

西园寺同情地说:“怪不得你现在要开出租。”

“开车是不能喝酒的。”司机抬起头来说,“我已经两年零三个月又八天没有碰过酒瓶了。”

“但是你刚才……”西园寺迟疑了几秒,“不管怎么说,谢谢你。”

“谢个屁呀。”司机不屑一顾地说,“我当时要是不开车走,现在肯定已经躺在太平间里了!唉,还搭上了我吃饭的家伙。”

“我会赔偿你的!”西园寺忍住疼痛,坚定地说,“请你相信我!”

“算了,你还是先养伤吧。”司机似乎对他的话并不在意,“但是,你得告诉我,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追杀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第二百一十章 危险任务

西园寺低下了头,作出一副不想回答的样子。

“你不说,我也猜得出来。”司机冷哼一声,“我看到了车牌,那附近停的都是防卫省的车!你要么是防卫省的人,要么,是得罪了防卫省的蠢蛋。”

“我叫西园寺国昭。”西园寺忽然抬头说道,“通常情况下,我的朋友都叫我考特尼。”

“考特尼?!”司机大叫了起来,“我问你,你和事务次官是什么关系?”

西园寺苦笑了一下,“我说,这位……”

“我叫爱德华多。”司机答道。

“好吧,爱德华多,我虽然很感谢你救了我,但我还是得说,有些事情,你还是不知道比较好,我这是为了你好。”西园寺十分虚弱,说话的时候会不时稍微停顿一下。

爱德华多拿起台子上的橡胶手套,扔进了垃圾桶。“我对你们的破事并不感兴趣,我只是想知道我这样做值不值得,毕竟,我可是把我仅有的一辆车都给赔进去了!”说到最后,他不觉加重了语气。

西园寺犹豫了好一阵,最后还是因心有愧疚而吞吞吐吐地开口了,“你既然知道事务次官,那么,你大概知道我和他的关系了。”

“我会看报纸。”爱德华多冷笑着说,“事务次官鹰司宗武手下有一支行动队,据说十分厉害。行动队队长考特尼是个混血儿,好像是鹰司宗武的亲外甥呢。”

西园寺长出了一口气,“爱德华多,你不要再往下问了,你知道的已经够多了。”

“所以呢?”爱德华多走到水池边,开始洗手,“你要杀我灭口?”他头也不回地说,“你现在的状况,就算拿起刀来,也没法用力。”

西园寺仰天长叹,“我并不是恩将仇报的人。”他有些疲倦地说,“我的事情,告诉你也没有用。”

爱德华多转头看了他一眼,“你觉得我帮不上忙?”

西园寺闭上了眼睛,“你这里安全吗?”

“这里是一个废弃的墓园,除了野狗和乌鸦之外,不会有喘气的来这里。还有,我那车不是出租车公司的,是我自己买的,套了别人的车牌。那帮追杀你的人应该是找不到我们的,我知道怎么躲路上那些摄像头。”爱德华多狡黠地一笑,然后关上水龙头,用毛巾擦了擦手,“你放心吧,这里很安全。”

西园寺沉默了几秒钟,“再一次感谢你救了我。”

“你有话就说吧。”爱德华多笑了起来。

西园寺暗暗吃惊:这个看起来落魄不堪的白人司机竟有如此敏锐的观察力。“你最好赶紧离开,我不想连累你。”西园寺说完,从手上解下了手表,“这是我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了,虽然有点旧了,但好歹是江诗丹顿的,应该能卖点钱。”

爱德华多皱了皱眉头,“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他怒气冲冲地说,“我救你,是因为你受伤了!你居然以为我是为了钱?!”

他大踏步地走出了厨房,顺便狠狠地关上了门。

西园寺很想从台子上下来,但他一动,肩膀的枪伤就钻心地疼。他倒抽了一口凉气,看了眼冰冷的台面,只感觉坐也不是,卧也不是。

突然,门又打开了,爱德华多板着脸,像一阵风似的冲了进来。他一言不发,只是伸手将西园寺从台子上扶了下来,然后将西园寺扶到了隔壁房间的一张旧沙发上。等西园寺躺好后,他又不知从哪儿变出一张薄毛毯来,扔到了西园寺的身上。

做完这一切后,爱德华多又气呼呼地摔门出去了。

西园寺对着黑暗轻声说了一句,“抱歉。”

“这不是真的吧?”爱德华多问道。第二天上午,当西园寺正坐在桌前吃着爱德华多给他烤的吐司的时候,爱德华多将一张报纸扔到了他的面前。

西园寺一眼就看到了头条新闻上印着的他的照片,他颤抖着抓起报纸,快速地读了起来。

“妈的!”他越看越气,“这全是瞎编的!胡说八道!妈的!”

“但是有目击证人呢。”爱德华多拖了一张椅子,在他身边坐下,“说是有人看到你在麦卡锡死亡前几分钟,进入了他的房间。”

“我那时在家!”西园寺拿起吐司,又重重地放下,他已经没有胃口了。

“说真的,光看这报上写的,我差点就相信他们了。”爱德华多拿起一瓶牛奶,咕嘟咕嘟地喝了起来。

西园寺狐疑地看着他,“你不相信他们,反而相信我?”

“如果你真的是鹰司宗武的亲外甥的话。”爱德华多看着空牛奶瓶,若有所思地说,“坊间传闻说,鹰司宗武是‘亲美派’的领头人物,你作为鹰司宗武的心腹,肯定也是‘亲美’的。当然,麦卡锡也是‘亲美派’的,同一个派系的人,为什么要自相残杀?这说不通啊。”

西园寺露出了一个复杂的笑容,“所以他们弄了一笔钱到我的账上。”他轻轻靠到椅背上,“告诉你也无妨,昨天晚上,石桥带人来抓我了。当然,你可以想象,石桥曾经是我的……同事。他对我说,在麦卡锡先生被害之后,有一笔巨款打到了我的账户上。可笑的是,我的手机却没有收到提示,我居然都不知道自己多了这么多钱。”

“你方便说一下,是多少钱吗?”爱德华多好奇地问道。

“960万美元。”西园寺说着,摇了摇头,“这个阴谋一定策划了很久,这笔钱也不是一般人能拿得出来的。”

“960万美元……”爱德华多瞪大了眼睛,“那可是……”他算了半天,“啧啧,11亿多日元!”

西园寺耸耸肩,“但这不是我的钱,是有人故意栽赃给我的。”

“我懂了。”爱德华多忽然一拍巴掌,吓了西园寺一跳。“有人设计了一出戏,想让外界以为,麦卡锡是你杀的。他们故意弄了一大笔钱到你的账户上,然后还假模假样地弄了一个目击证人!”

“目击证人倒未必是假的。”西园寺重新拿起吐司,咬了一大口。“石桥给我看了监控录像,确实有一个跟我很像的人进了酒店,还在现场留下了一把我的匕首。”

爱德华多眨巴着灰色的眼睛,似乎有些茫然。

“我想,他们可能找了个人,按照我的样子整容或者化妆了。”西园寺一边咀嚼食物,一边说道,“我这种双刃匕首也不难仿造,或者有可能是哪次我出外勤的时候,被有心人偷了。”

“真可怕!”爱德华多终于说道,“你好像得罪了什么了不得的人物。”

“我知道是谁干的。”西园寺目光一闪,“而且我知道他们为什么找我下手。”

爱德华多耐心地等了好一阵,但西园寺并没有再说话,他只是有条不紊地吃着早餐,仿佛是下了一个巨大的决心。

吃完早餐以后,西园寺从报纸上撕下一段空白的纸,“麻烦你,给我一支笔。”拿到笔后,他写了几行字,并将纸片折叠了起来。

“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西园寺严肃地说,“你可以拒绝,但假如你答应的话,就要保证,绝对不能走漏风声,绝对不能出卖我。”

爱德华多接过纸片,二话不说,就小心翼翼地装进了外套口袋。“你跟我说了这么多机密的事情,我也告诉你一件。”

西园寺警惕地看着他。

“我的父母是意大利人,但我出生在东京,也在东京长大。”爱德华多似乎有些伤感,“后来,我去美国留学了几年,交了个女朋友,但是我辜负了她。所以,我遭到了报应,我的妻子对我不忠,我的事业一落千丈。”

“你想说什么?”

“我对你们的‘亲美’政策并不感兴趣,我也没有什么明确的政治立场。可我觉得,或许这就是天意。是老天让你坐上了我的车,又让我救了你的命。”爱德华多神情黯然,“我有时候会想,当初要是不离开美国,说不定我的人生就要重写了。”

两人缄默了一阵后,西园寺说道:“昨天夜里,我起来偷看过你。”

爱德华多吃惊地看着混血儿。

“你睡得很熟,很安详,简直像个孩子。那时候,我就觉得,你是可以信任的人。”西园寺郑重地说,“心里有鬼的人,不可能睡得这样踏实。”

爱德华多咧嘴一笑,“你心眼真多啊。”

“如果你不是睡得那么熟,现在你说不定已经是个死人了。”西园寺心想。但他说出口的却是,“职业病,不要介意。”

“那,这纸条,我要送到什么地方去呢?”爱德华多拍拍口袋,“我要不要也化个妆什么的?”

“你去买一顶假发吧,再戴个口罩就行了。”西园寺说,“地址写在纸条上了,怎么做也写好了,你照着做就行。”

“那你在家等我回来,不要乱跑。”爱德华多说道,“另外,这件事我办好了的话,你能不能帮我在厚生劳动省那里说几句话?”

西园寺微微一笑,“这件事办好了,我可以帮你重新开一家诊所。”

“你等着!”爱德华多兴冲冲地站了起来,他的灰眼睛因为激动而变得闪闪发亮,“我一定给你搬救兵回来!”

然而,爱德华多回来的时候,却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

西园寺心知不妙,也不跟他客套,劈头就问:“你没找到人?”

“找到了,但是……”爱德华多还没说完,就倒了下去。

西园寺大惊失色,急忙掀开他的外套。只见爱德华多的腹部有一个很深的伤口,像是被利器给刺穿了。

西园寺将爱德华多扶到餐桌上,然后小心翼翼地解开了他的衬衫扣子。

“去那边,打开第三个柜子,里面有工具,拿来给我,我自己能弄。”爱德华多这时已经疼得嘴都发白了,但神志还算清醒,“不是枪伤,我搞得定。”

“你自己缝吗?”西园寺惊呆了。

“我好歹是一个医生,而且技术还算不错。”爱德华多疼得直哆嗦,“快点。”

等他缝完伤口,西园寺帮他打了个结——爱德华多实在是没有力气了,他现在就像是一滩泥巴。

西园寺洗干净手后,从橱柜里拿出一瓶酒来,他还记得昨天爱德华多放酒的地方。“喝一点吧,我会监督你,不让你多喝。”

爱德华多虚弱地笑了一下,“西园寺大人。”他故意学大河剧的说话口吻,开玩笑地说,“你应该事先告诉我这个任务有多危险的。”

西园寺尴尬地说:“这个任务应该不危险啊,我舅舅看到纸条,就会明白我的处境的,他一定会帮我的!”

爱德华多很想大笑,但他太疼了,只能吸着气,“呵呵”了两声,“我按照你说的,去了新宿区市ヶ谷。但我并没有见到鹰司先生,接我电话的人自称内藤义男。”

“啊,内藤,他是公共关系课的,跟我关系还不错,然后呢?”西园寺着急地问道。

“然后?”爱德华多看着惨白的墙壁,“然后那个内藤义男就带着一群人来抓我了。”他长吁了一声,“还好我防着他呢,跟他说了没有几句,他就一个劲儿问你在哪儿,我就觉得不对头。后来,他手机响了,说要接个电话,让我等他一下,然后我觉得有鬼,就抢了一辆车跑了。”

西园寺惊疑不定地看着他,“那你这伤……”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我真不敢相信,现在居然还有人用手里剑!”爱德华多的脸上浮现出苦涩的笑容,“我这是活在江户时代吗?”

“你把手里剑拔掉了?”西园寺叹服地说,“你可真有毅力。”

“西园寺大人。”爱德华多继续用戏谑的口吻说,“那真的是手里剑吧?不是我幻觉吧?”

“那有可能是早川,他是用暗器的高手。”西园寺神色黯然,“他也是我的部下。”

“噢。”爱德华多叹着气说,“你的人都不相信你了。现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这个傻子认为你不是杀人凶手!”

“你错了,还有一个人会无条件地相信我。”西园寺说,“我舅舅。”

第二百一十一章 家乡使者

“但他并没有出来帮你说半句话。”爱德华多略带讥讽地说。

“看来,舅舅不在国内。”西园寺思忖了几秒,“他如果在国内,一定会想方设法找我的。闹出这么大的事情来,舅舅却没有动静,那说明他现在无法出力。”

“就算他想找你,也找不到啊,你身上又没有带手机。”爱德华多说,“现在到处都在通缉你,你也出不去了。”

“唉。”西园寺烦恼地说,“恐怕,你现在也是个通缉犯了。”

“我不怕。”爱德华多笑了起来,他笑得太厉害,以至于咳嗽了几下。“我本来就没什么前途了,他们还能把我怎么样?”

西园寺踌躇了一会儿,决定据实以告。“前几天,舅舅还在国内的时候,说到他12月要去意大利开一个什么会。我想,这是一个机会。恰好,你又是意大利人,没有语言障碍。”

“什么意思?你不会是要我去意大利找他吧?”爱德华多诧异地说,“这不是送死吗?”

“不,这恰好是救命的出路。”西园寺说,“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我们正好养养伤,顺便等风声过去。”

“非去意大利不可吗?”爱德华多有些不开心地说,“我没有什么积蓄,两个人的机票,住宿,吃饭开销,我大概负担不了。”

“把这块表卖了吧。”西园寺叹了一口气,“再买两套西服。穿得跟叫花子一样去见我舅舅,肯定会直接被保镖拦下的。”

爱德华多噘起嘴,没有接话。

西园寺以为他是不开心,便又说道:“我舅舅很可靠的,只要我们能安全抵达意大利,联系上他,别的都好说,你不用担心。”

爱德华多抓了抓头发,“问题是,我们怎么才能安全抵达意大利?你也说了,现在我俩都是通缉犯了,连东京都走不出去好吗?”

“要是能弄到假护照就好了。”西园寺喃喃自语道。

爱德华多想了一会儿,“我说不定真能弄到假护照。”

“真的?”

爱德华多点点头,“我以前当医生的时候,认识一个本事挺大的家伙,黑白两道都吃得开,说不定可以找他想想办法。”

“这人可靠吗?”西园寺忧心忡忡地问道。

爱德华多笑了起来,“只要有钱,他绝对可靠。”说到这里,他淘气地挤了一下眼睛,“我说,你那960万,一点也不能动吗?”

“当然不能!”西园寺瞪了他一眼,“本来就不是我的钱,再说了,我的账户肯定已经被冻结了。”

爱德华多悻悻地说:“真可惜。也不知道谁这么无聊,弄一大笔钱给你,能看不能用。”

“呵呵,他们应该是巴不得我用呢。”西园寺在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我要是花了这里面的钱,就正中‘反美派’的下怀。”

“什么?‘反美派’?”爱德华多吃惊地说,“你说的不会是北泽光政那群人吧?”

“是的,就是北泽这老头。”西园寺瞟了爱德华多一眼,“你知道的还挺多。”

“报纸上有写啊,网络上也有讨论的,又不是什么很机密的事情。”爱德华多不满地说,“你以为现在还是几十年前吗?”

“网上怎么说他的?”

“也没怎么说,就说北泽很顽固,而且深受之前鸠山内阁的影响。我记得有人说,北泽欣赏戴高乐的风格,倡导‘独立外交’。据说,在某次外交集会上,他对意大利、德国外长均私下表示,日欧应合作规劝美国慎重行事。此外,他还多次倡议,将普天间机场搬出冲绳。”

西园寺冷笑了起来,“这个北泽,是我们的死对头。他一直看我舅舅不顺眼,两人斗争十几年了。这次不知道是谁给他出的主意,真够毒的。”

爱德华多愣了几秒,忽然叫道:“我懂了!你是说,北泽安排人杀了麦卡锡,再嫁祸到你头上来?”

西园寺垂下头,一言不发。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爱德华多仰面看着天花板上的吊灯,“难道是想让鹰司宗武对你起疑心,离间你们的关系?”

“不是离间我和我舅舅,是离间我们和麦卡锡先生的支持者。”西园寺有些疲倦地说,“你动脑筋想一下。如果你是某国政府,然后,你推荐来的某位军事顾问,被我杀了,你会怎么做?”

“原来如此。”爱德华多皱起了眉头,“这群人可真狠啊。”

“这算什么。”西园寺嗤之以鼻,但他并没有往下说。

“总之,情况就是这样吧。”爱德华多艰难地坐了起来,他捂着肚子,喘了几口气,“我们先养伤,我好一点了就去找我朋友,想办法弄两本假护照。”

“我记得舅舅之前说峰会是在12月初,我们要争取在12月初赶到意大利。”

“在意大利的什么地方?”

“西西里岛,恩纳。”

“我们不能先打个电话问问吗?”

“不行,现在这种状况下,只能暗地里联系舅舅,不然舅舅也可能被怀疑。哼!北泽那帮人肯定想不到,我们会去意大利。”

一个半月之后,12月7日,爱德华多和西园寺平安抵达了恩纳。两人商量了一番后,决定由“脸生”一些的爱德华多去打前站,设法找到鹰司宗武的秘书马场。

爱德华多假装成一名服务生,混进了鹰司宗武下榻的酒店。他从后厨偷了一个果盘,然后托在手上,大摇大摆地走进了电梯。

爱德华多并不知道鹰司宗武住在哪一层,但他想出了一个巧妙的办法。他按下了每一层楼的按钮,然后在电梯门打开的时候留意观察。

和他猜测的一样,鹰司住在最高的一层:22层。因为,当电梯门在22层打开的时候,他一眼就看到了四名荷枪实弹的警卫。

“我是送果盘的。”爱德华多走出电梯,满脸堆笑地说。

“你去问问,大人要果盘了吗?”一名警卫吩咐道,另一名警卫立刻走开了。

爱德华多看着剩下的三个警卫,心里飞快地盘算着:假如等会儿“穿帮”了,是抢一个人的武器,把他当做人质?还是装傻充楞,溜之大吉?

那名警卫刚要伸手敲门,房间门忽然打开了,一个头发有些花白的男人走了出来,他的身边跟着两个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

这花白头发虽然已不年轻,但一双眼睛却颇有活力。爱德华多立刻反应了过来,他大喊了一声,“我从秋吉台给您带来了秋芳梨!”

这是西园寺教他的暗语,秋芳梨是西园寺和鹰司宗武都很喜爱的水果,而尤以位于山口县的秋吉台最为盛产。鹰司宗武是山口县人,这等于是告诉他:家乡来人了。

爱德华多话音刚落,两旁的警卫已经将枪对准了他的脖子,另一名警卫则狠狠地拧住了他的手臂。

“等一下。”花白头发开口了,“你不是本地人吗?”他狐疑地打量着有着一头卷发、白人肤色,以及灰色眼睛的爱德华多。

“我从秋吉台来。”爱德华多梗着脖子答道,“我给您带来了您爱吃的秋芳梨。”

花白头发略一思忖,摆了摆手,“把他带到房间来。”

警卫搜查了爱德华多的全身,然后将他押进了房间。他刚进门,另一名警卫就急匆匆地跑了进来,“报告,他不是这间饭店的工作人员,刚才查过了,后厨丢失了一份果盘!”

一个头发梳得油光水滑的年轻男人说道:“鹰司先生,我来处理吧。”

花白头发正是鹰司宗武。他摇了摇头,“既然没有武器,他也伤不到我一根汗毛。说吧,你带的梨,放在哪儿呢?”

爱德华多为难地看了看左右。

“放开他。”鹰司宗武吩咐道。

得到自由之后,爱德华多恭恭敬敬地弯腰鞠了一躬,“用这种方式打扰您,实在对不起,但我真的有非常要紧的事情要向您汇报!”

“说吧。”

爱德华多看了看两旁,“这是很机密的事情,我不敢乱说。”

鹰司宗武走到一张米色的沙发边上,坐了下来,“都是自己人,你说吧。”

爱德华多咬了咬牙,“请您先撤掉警卫。”

“你!”油头男勃然大怒,“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这样对鹰司先生说话!”

“马场!”鹰司宗武喝道,“不要紧。”他平静地说,“你们到门口守着,他既然没有武器,那也就没有威胁了。再说了,如果真有什么问题。”他微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左轮手枪,“防身的能力,我还是有的。”

爱德华多谦卑地说:“我绝对不会伤害鹰司先生的,我只是来传信的。”

马场恶狠狠地瞪了爱德华多一眼,然后带着人离开了房间。

“这是西园寺国昭托我带给您的。”爱德华多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条,恭敬地弯腰递上,“这是他的电话号码,请您用别人的手机打。”

鹰司宗武接过纸条,神情有一丝波动,“他一直跟你在一起?”

“是的,您放心,他虽然中了一枪,但现在已经痊愈了。”爱德华多说道,“我一路上都很小心,他在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等我回去。”

“唉。”鹰司宗武握着手机,长叹了一口气,“麦卡锡的死……”

“那不是他做的,鹰司先生,您应当相信他。”爱德华多正色道,“那是‘反美派’的阴谋,目的就是要嫁祸给您,毕竟,西园寺是您的人。”

“我知道。”鹰司宗武沉吟了几秒,“但现在,台面上我还不太好说什么。”

“只有您能帮他了!”爱德华多诚恳地说,“我想,只要您派人去查,一定能查明真相的。”

“你不懂。”鹰司宗武沉声说道,“那个所谓的目击证人,服务生,就是最大的麻烦。”

“让他看看西园寺的照片、录像什么的,再听听西园寺的声音,不就可以证明,他见到的凶手不是西园寺了吗?”

“服务生死了,在麦卡锡遇害的第二天,车祸,肇事司机逃逸。”鹰司宗武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嘲讽的微笑,两条法令纹深深地陷了下去。

“这明摆着是杀人灭口啊!”爱德华多叫了起来,“这也太嚣张了!”

鹰司宗武轻轻地摇着头,“这件事,我心里有数,你回去劝劝,让他不要太着急。”

“我知道了,您还有什么要嘱咐的吗?”

“没有了。”鹰司宗武说完,又补充道,“等等。”他起身走进套间里,一分钟后回到了爱德华多的面前。“这段时间,委屈你们了。”他将三卷钱塞给爱德华多,“我一般不带现金,只有这么多了。”

爱德华多犹豫了几秒,接过了钱。“感谢您!我一定将您的意思转达到。”

鹰司宗武亲自将爱德华多送到了电梯口,“请务必小心,我会给他打电话的。”

“再见,给您添麻烦了。”

电梯到达一楼的时候,爱德华多掏出手机来看了一眼时间,16:50。他一边往外走,一边考虑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突然,一阵剧烈的疼痛袭来,接着,爱德华多就失去了知觉。

爱德华多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严严实实地绑在一张床上,而这张床被倾斜到接近垂直地面了。

房间里黑漆漆的,他勉强辨认了一会儿,但什么也看不清,他的眼睛痛得像是被烈焰给灼烧过一样。

“爱德华多。”他忽然听到一个诡异的声音,那声音就像是从地心飘出来的一样。他注意到,这个人说话的口音,像是美国人。

他很想说句话,但他的嘴巴被一个金属球给堵住了。

金属球忽然响了起来,像是被通电了一般,发出叽叽、嘎嘎之类的恐怖声响。一阵刺痛从口腔传递到他的大脑,他浑身都痉挛了起来。

“爱德华多。”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你有什么想对我说?”

他感觉自己的皮肉都要从骨头上剥离出去了,手心和脚心不断传来撕裂的痛楚。这种痛楚犹如山峰一样高的海浪,冲刷着他的灵魂。

他的大脑几乎要变成一片空白了,但他仍然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汉诺威。”他在心里想,“汉诺威。”

第二百一十二章 起死回生

金属球断电了,接着慢慢地缩小,滑出了爱德华多的口腔。

“爱德华多,你有什么想对我说?”

爱德华多不自觉地流着口水,他闻到了一股腥臭,直感觉恶心。“你要问什么?”他口齿不清地说。

“西园寺国昭在哪里?”美国人冷冰冰地问道。

“我不知道。”爱德华多这时忽然想起了他走出电梯时发生的事情,他在倒下的一瞬间似乎听到了马场的声音。“看来,马场是美国人安插在鹰司宗武身边的眼线。”他想。

“别装傻了,我们去过世田谷了。”美国人说道,“你的同伙都招了。”

爱德华多的大脑轰然一响。

他并不是担心,托马索,文森佐都是铮铮铁骨的汉子,绝对不会背叛他。他是感到绝望,因为这意味着,他的同伴都已经遇害了。

“你胡说八道。”爱德华多沉默了几秒,艰难地说,“他们宁肯自杀,也绝对不会跟你说半个字的。”

“你倒是了解他们。”美国人讥笑了一声,“就算你的人没有出卖你,那别的人呢?”

爱德华多心里一痛,他听得出对方不是在虚张声势。他苦苦地回忆着:是谁走漏了风声?办护照的胡里奥?还是胡里奥的手下?

他还在冥思苦想时,美国人突然笑了起来,“不好意思,忘记自我介绍了。我是中央情报局情报处的,我叫波特·史密斯。”

“哦,是CIA的人。”爱德华多心想,“这下事情更有意思了。”

“你可以继续装傻,但用不了多久,我们就会撬开你的嘴巴。”波特·史密斯傲慢地说,“像你这样自以为是的硬汉,最后却哭爹喊娘的,我见得多了。”

“但你从来没见过我。”爱德华多心想,“而且你也根本不了解我。”

波特·史密斯见爱德华多不说话,便按下了手中的控制器上的一个按钮。金属球挂在爱德华多的脖子上,瞬间又通电了。黑暗中,爱德华多又浑身哆嗦了起来。

3天之后,波特·史密斯不得不对爱德华多刮目相看了,这个遍体鳞伤、奄奄一息的年轻人,居然还能保持沉默。这铁一般的沉默伤害了美国人高傲的自尊心,也使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征服这个来路不明的爱德华多。

“恩纳并不大,我们很快就能找到西园寺的藏身地。”波特·史密斯故意用那种轻描淡写的口吻说,“但我还是想给你一个机会。”

爱德华多的手脚都被金属镣铐给固定住了,动弹不得,他竭力扭了一下脖子,似乎有话要说。

“你想和我谈谈吗?”昏暗的灯光下,波特·史密斯高兴地问道。

“唔。”爱德华多的喉咙里发出了沉闷的声音,他艰难地说,“……‘反美派’吗?”

波特·史密斯愣住了,“什么意思?‘反美派’?”他皱起了眉头,“你是‘反美派’的?”

爱德华多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呼哧呼哧地喘着气。

波特·史密斯眼珠一转,“你想要我找‘反美派’的人?”

爱德华多虚弱地摇了摇头,他摇头的幅度很小,不过美国人还是看懂了。

“你说。”波特·史密斯靠近了爱德华多,“我可以保证你的生命安全。”

“滚。”爱德华多用尽全力说。

波特·史密斯愣了好几秒钟,忽然大笑了起来。他走到一面墙壁的前面,按下了一个开关。窗户打开了,房间里顿时变得无比明亮。

爱德华多被刺眼的光芒照得睁不开眼。

“我们是在一座悬崖上。”波特·史密斯像朗诵诗句一般地说,“可惜你看不到。我告诉你,窗外就是碧蓝如洗的大海,这里真是个旅游胜地。假如你是来旅游的,一定会对这样的美景感到沉醉。”他欣赏了一会儿窗外的景致,然后转过身来,对爱德华多说道,“可惜,你是来送死的。”

爱德华多闭着眼睛,慢吞吞地说:“蠢。”

波特·史密斯并没有生气,他已经摸透了爱德华多的脾气,知道对方这样说是试图激怒他。“说说看,我怎么蠢了?”

爱德华多扯了一下嘴角,露出一个幅度很小的讥讽的微笑。

波特·史密斯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轻轻一拍额头,“哎,我怎么忘了,你现在说话不太方便。嘴里都破了吧,舌头要废掉了吧?”

爱德华多一声不吭。

“你不用跟我比耐心,我有的是时间。”波特·史密斯又转过头去,望着窗外远远的海浪,“我真是有一点好奇,西园寺跟你是什么关系?值得你这样护着他?”

就在他准备继续刑讯逼供时,门外响起了脚步声。接着,有人“叩叩叩”地敲响了门。

波特·史密斯不耐烦地说:“谁?”

来人推开门,是他的同事,“特纳处长找你。”

波特·史密斯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他的上司特纳找,竟然是为了给他下达这样一个命令:立即释放爱德华多。

“但是,他马上就会交代西园寺的下落了。”波特·史密斯结结巴巴地说,“很快,只要再给我一点点时间……”

“不用了。”特纳冷淡地说,“你只管放人就行了。”

“但是……”

“你怎么回事?”特纳打断了波特·史密斯,“需要我告诉你,你的职责范围是什么吗?”

波特·史密斯咬了咬牙,“那么,至少请您告诉我,为什么要现在放了他?现在让他走,我们之前的工作不就白做了吗?”

特纳轻轻地敲了敲桌子,“跟你说也无妨。”他拉开抽屉,拿出一叠资料,“你自己看吧。”

波特·史密斯快速地浏览了一下,这叠资料全是有关一个CIA追踪了很长时间的黑客的。这名黑客多次入侵CIA高管的邮箱,并且泄露了部分职员的资料。

“有人用这个黑客,来交换你正在拷打的意大利人。”特纳点燃了一根烟,“毋庸置疑,不论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是谁提出的交易?”波特·史密斯刚问出口就后悔了。

果然,特纳瞪了他一眼,“你居然会问这种菜鸟问题。”

“对不起。”波特·史密斯老老实实地道歉了,“那么,黑客已经送来了吗?”

“在路上,应该马上就要到了。”特纳说着,掏出怀表来看了一眼时间,“你抓紧时间放人吧,不要再多嘴了。”

当爱德华多被两名工作人员架着走出一栋神秘的三层楼房时,一眼便看到了一个高大的金发白人。

“你好,我叫Z2。”金发白人咧嘴一笑。

工作人员松开手,转身走了。爱德华多虚弱地张开嘴,接着就昏了过去,Z2及时地接住了他。

当他再度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在一个雅致温暖的房间里。12月的西西里并不算冷,但与白天相比,夜晚的温度还是要稍微低一些。

“你醒了。”一个面容精致的男人说道。他留着黑色的长发,绿色的眼睛里蕴含着许多复杂的情绪,既像是怜悯,又像是嘲讽,而他的英语口音是地道的牛津腔。他坐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背后是幽深的光线。

“你是谁?”爱德华多浑身都疼,他看了看身体,发现身上所有的伤口都被处理过了,而且包扎得十分仔细。

“作为主人,我有权利要求你先回答。”绿眼睛微笑了一下,但他的眼睛里只有一片清冷,毫无笑意。

“是你救了我?”爱德华多环视着四周,挣扎着坐了起来,“你的面子真大。”

“一般。”绿眼睛淡淡地说,“你是意大利人吗?”

“是的。”爱德华多谨慎地说。

“噢。”绿眼睛改用意大利语说,“你真博爱,竟肯为了一个霓虹国人放弃生命。”

爱德华多苦笑了一下,“你不必说我的语言,我说英语和母语一样自然。”

“你转移话题的能力不错。”

爱德华多立刻意识到,对方不那么好对付。他眼珠一转,笑着说:“我不是有意隐瞒,我实在是怕你跟他们……是一伙的。”

“他们是谁?”

爱德华多犹豫了一下,说道:“鹰司宗武,以及他的手下,通常情况下,我们叫这群人‘亲美派’。”

“那么,你大可以放心。”绿眼睛说道,“我既不是‘亲美派’,也不是‘反美派’。”

“真的吗?太好了。”爱德华多用尽量诚恳的口吻说,“我真怕才出狼穴,又入虎口。”

绿眼睛笑了起来。

“这种露出八颗牙齿的矜持笑容一定是对着镜子练习了很久。”爱德华多心想,“这个人的城府很深。”

“你是‘反美派’的人吧?”绿眼睛慢悠悠地说,“虽然表面上你一直在不遗余力地保护西园寺国昭,但我想,你肯定是‘反美派’的。”

“为什么这样说?”

“第一,你出现在西园寺家附近,不可能是偶然的。最大的可能性是,你接受了‘反美派’的命令,或者听到了风声,然后提前埋伏在西园寺家附近,目的是等待他逃亡,你好出手相救。第二,你不可能是普通的计程车司机,更不可能是外科医生,因为普通人根本扛不住CIA研发的‘超新星’——也就是你所经历的刑罚。”绿眼睛摸了摸精心修剪的胡子,“所以说,你应该是‘反美派’的人,你潜伏到西园寺身边,只是为了等待机会杀‘亲美派’一个措手不及。”

爱德华多眨了眨眼睛,“我很想反驳,但直觉告诉我,还是不要对你撒谎的好。”

“你的直觉是对的。”绿眼睛傲慢地说。

“我确实是在为‘反美派’做事,但是,有一点你说错了。我并不是‘反美派’的人,我不属于任何派系。”爱德华多喘了一口气,“我是Academi公司的人,‘反美派’只是花钱雇佣了我而已。”

“难怪。”绿眼睛若有所思地说,“我能感觉到你身上有种军人的气息。”他盯着爱德华多,“或者,你曾经接受过军队级别的严格训练。”

爱德华多叹了口气,“你猜得不错。”他迟疑了一下,“但我的任务算是失败了,不然也不会出现在这里。”

“你们公司,对于任务失败的人,会怎么处理?”绿眼睛说着,露出了好奇的神色。

“轻则解雇,重则……”爱德华多踌躇了一下,“我也不知道,我没有失败过。”

绿眼睛沉默了一会儿后,说道:“我叫Ernest-August,更多的人喜欢叫我‘万国侯’,或者,‘侯爷’。”

爱德华多假装惊奇地瞪大了眼睛,“天哪,你是那个……那个……”

万国侯颔首。

“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了。”万国侯的眼睛里似乎带着一丝笑意。

“请问。”爱德华多的心脏砰砰直跳,他尽量垂下眼皮,装出一副温顺的样子来。

“除了基本的拳脚功夫外,你还会什么?”万国侯摸了一下领带结,这个小动作让爱德华多莫名地有些紧张,他生怕下一秒钟万国侯就会抽出领带来试探他的身手,毕竟,此刻他没有任何招架之力。

“我的外语还不错。”爱德华多想了想,“我会14种语言。”

“噢。”万国侯似乎并不惊奇,“是粗浅掌握,还是精通?”

爱德华多有些吃惊,他一向以精通多种外语而自豪,想不到这技能在对方的眼中竟不值一提。“算是精通吧。”他有点不高兴,“你会很多种外语吗?”

“不多。”万国侯浅浅地一笑,似乎看穿了爱德华多的心思,“你很有意思,一个意大利人,学那么多种外语做什么呢?想要环游世界吗?”

“也不算是吧。”爱德华多答道,“我算是有点语言天赋,又喜欢到处去看看。然后去的地方一多,不知不觉,就学了不少语言。”

万国侯点点头,没有说话。

“对了,我学过几年密码学,对于解码也算是有点心得吧。”爱德华多挠了挠头,感觉自己像个应聘者,这让他有点尴尬。

“看样子,你不想再回Academi上班了。”万国侯莞尔一笑,“那你就跟着我吧。”他站了起来,往外走去,“希望我换回来的,是一个有用的人。”

第二百一十三章 此恨绵绵

E1说完这个漫长的故事以后,房间陷入了一种诡异的静默之中。

Z2悄悄打量着万国侯,只见后者皱着眉头,金色的眼睛里蕴含着暴雨将至的云涛。他有些紧张地移开了视线,看向一直昂首挺胸的E1。

“你被严刑拷打,只剩一口气。如果当时我不出现,你大概只能等死了吧?”万国侯抚摸着手指上的翡翠戒指,那上面镶嵌着两只华美得惊人的钻石虎头。

“是的,他们应该觉得我死定了。”E1有些后怕地说,“其实我也以为我死定了。”

“你不怕真的死掉吗?”Z2忍不住插嘴道,“如果侯爷没有得到消息,或者突然改变了计划,你就白死了吧?”

“会有人代替我的。”E1沉默了一会儿,缓缓地说,“只要能接近侯爷。”

“你冒充语言和解码专家,我不得不说,这个选择非常好,我当时正好缺一个语言专家。”万国侯说道,“我救你的时候你已经濒临死亡,加上你的外语能力十分出众,我的确没有怀疑你。”

“谢谢您的夸奖。”

Z2听万国侯的口吻,似乎并没有将E1当成敌人,不由得有些着急,“侯爷,他这个故事,根本没有证人啊,除了您的那一部分之外,其余的很可能都是他自己编造的!”

E1听了,心里忽地一沉。他求助地看向万国侯。

万国侯沉吟了一下,接着拿起桌上的电话,按下了几个数字,“把东西拿上来。”

半分钟后,一位保安敲门走了进来,手里拖着一个行李箱。E1一眼认出,这是他的箱子。

“谢谢,你下去吧。”万国侯等保安关上门之后,便起身走到了箱子边上。万国侯弯下腰,轻轻松松地打开了箱子,然后从里面拿出了一顶帽子——显然,箱子已经被重置了密码。

“这顶帽子,是你的吧?”

“是的。”E1答道。或许是马上就要揭开谜底的缘故,他感觉口干舌燥。

“我注意到,帽子里面画了一只狼,狼头上有一个小小的十字架,狼背上有两把交叉的长剑,这下面还写有DOH三个字母。”万国侯说完,拿着帽子,回到了大班台后面。

“是我画的。”E1低下头,轻声说道。

“历史上,有一些意大利家族会在家族徽章上画狼或者老鹰。”万国侯若有所思,“但加上长剑是什么意思?DOH又是什么意思?”

E1抬起头,脸颊有些发红,“这个狼与剑的图案是我的家族徽章。”他的声音既骄傲又伤感,“DOH是我们的名字——Defenders-of-Hanover。”

万国侯大吃一惊,眼神也陡然变得锐利起来。“你再说一遍!”

“我们是汉诺威家族的守护者,世世代代都是,通常情况下,我们被叫做DOH,中文叫‘汉卫’。”E1神情肃穆,“汉卫者,卫汉也。我们是守护汉诺威家族的士兵。”

万国侯冷冷地说:“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你们?也从来没有看过相关的文献?”

E1垂下头,沉默了几秒,然后目光凄楚地说:“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曾经是仇人,文献里不可能记载我们的故事。”

Z2立刻大叫了起来,“侯爷!他承认了!”

万国侯摆摆手,示意他安静。

“1854年,莫礼逊的琥珀宫殿快要完工之时,九条伸显受邀参观。之后,他回到东京,抑郁而终。不久,他的儿子九条权兵卫便组建了‘不仁社’,开始对汉诺威家族进行全面追杀。”E1缓缓说道,“短短5年时间,汉诺威家族人口锐减。”

“这件事我知道。”万国侯面无表情地说,“可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1859年,莫礼逊下定决心,要组建一支专业的队伍来保护汉诺威家族。虽然无法从正面和军工企业出身的‘不仁社’抗衡,但至少可以自保。这支队伍,就是来自意大利的格雷科一家。”

E1长吁了一口气,又接着说:“格雷科出身行伍,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红衫军’?我的祖上,有不少曾经投身‘意大利独立战争’的勇士,也有为撒丁王国奋战,后来又助力加里波第解放那不勒斯的英雄。

“莫礼逊很有眼光,格雷科家没有怕死的人。在DOH组建起来后的最初几十年中,汉诺威与‘不仁社’的斗争从未平息。双方的损失都不小,很难说哪一家牺牲的人更多。1884年,莫礼逊去世后,科顿继承了家业。科顿是个极有智慧的人,不仅成功地转移了琥珀宫殿,还于1900年创办了哈贝格银行,目的是保证后代可以安全无虞地取得汉诺威家族的遗产。”

万国侯一言不发、翻来覆去地玩着手里的帽子,既像是对E1的故事感到厌烦,又像是不愿让人看穿他的心思。

“科顿去世后,他的长子埃德蒙继承了家业。埃德蒙的妻子身体不好,因此直到埃德蒙35岁时,才有了第一个女儿路易丝。三年后,又有了一个儿子安德鲁。此时,‘不仁社’已经消停了好几年了,埃德蒙也因此有些大意了,他策划了一次家庭出游。值得一提的是,埃德蒙的妻妹早几年嫁到了佛罗伦萨。

“那是1901年11月,埃德蒙带着妻子、5岁的女儿、3岁的儿子,以及弟弟一家,还有DOH,抵达了佛罗伦萨。当时的DOH领队也叫做塞尔吉奥,他比埃德蒙小几岁,一直将埃德蒙当做自己最敬爱的兄长和领袖。

“一天下午,塞尔吉奥的妹妹奥内拉正在街上悠闲地走着,她左手提着一个袋子,右手牵着女儿乔凡娜。袋子里面装满了裹着杏仁片的Cantucci,也就是意大利的经典脆饼。当两人走过一个巷口的时候,忽然,一阵冷风袭来,奥内拉被人从背后袭击了。

“奥内拉并不是个普通女人,她受过训练,会拳脚功夫,虽然不算顶尖,但对付一般的暴徒还是绰绰有余的。然而,很可惜,袭击者比她想象的要厉害得多。再加上她的女儿被袭击者给抓住了,因此,她也放不开手脚。经过一番争斗之后,奥内拉被打晕了。

“奥内拉醒来时,发现自己和乔凡娜被绑在一家废弃的小旅馆内。一个面容冷酷的东方男人用蹩脚的英语向她传达了一个信息,那就是她必须尽快说出埃德蒙的下落,否则就烧死乔凡娜。乔凡娜被倒吊着,她的身体正下方摆放着一个正在熊熊燃烧的炉子。绳子装上了滑轮,东方男人正缓慢地放着手里的绳子,眼见乔凡娜离火焰越来越近。乔凡娜的嘴巴被塞了布条,眼泪顺着她的额头滴进炉子,发出‘嗞嗞’的声响。

“奥内拉惊呆了,她很清楚,如果她不说出埃德蒙的下落,那她的女儿必将难逃一死。但如果她说出来,埃德蒙一家就可能会遭遇不测,‘不仁社’蛰伏许久,此次显然是有备而来。

“时间如流水一般过去,当火苗窜上乔凡娜的头发时,奥内拉失声痛哭。她并不知道埃德蒙一家具体的位置,但是,按照行程安排,他们一家很可能在Proconsolo大街附近玩耍。

“奥内拉不知道的是,当时,埃德蒙一家已经离开了Proconsolo大街上的巴迪亚修道院,前往圣十字广场小憩了。

“而埃德蒙那一对淘气的儿女却坚持要留在巴迪亚修道院玩耍。这座历史悠久的修道院独特而神秘,吸引了两个天真的孩子。传说这座修道院的两座高塔里蕴藏着无数秘密,薄伽丘在这座修道院的隔壁发表过著名的演讲,而大名鼎鼎的但丁故居就在修道院对面。

“或许是因为埃德蒙中年得子,他对两个孩子颇有些溺爱,他同意了路易丝和安德鲁的请求。考虑到埃德蒙的妻子已经有些劳累了,塞尔吉奥便主动请求留下来陪着两个孩子。当时,一同留下的还有三个DOH成员,以及塞尔吉奥的儿子阿莱西奥。

“阿莱西奥那年刚7岁,但已经十分懂事了,他在游玩过程中处处照顾着比自己小的路易丝和安德鲁。后来,三个孩子争先恐怕地爬上了由大理石台阶组成的楼梯——他们想要比赛,看看谁最先爬上巴迪亚修道院的塔顶。

“毋庸置疑,年龄最大的阿莱西奥第一个爬了上去。看着因为得了最后一名而几乎要哭出声的安德鲁,阿莱西奥想出了一个新的游戏来转移安德鲁的注意力——捉迷藏。巴迪亚修道院前面是一个小型广场,附近有带着雉堞的塔楼,还有许多结构复杂的老式建筑,用来捉迷藏简直是再适合不过了。塞尔吉奥一度想要阻止这个太过于随心所欲的游戏,但当他看到孩子们天真的表情时,还是忍不住同意了。

“一番猜拳之后,故意输了的阿莱西奥留在了塔上。他大声地计着数,听到他计数声的安德鲁和路易丝则急匆匆地往下跑。他们要在100声之内找到合适的地方躲起来,当100声数完之后,阿莱西奥就要去抓他们了!

“塞尔吉奥和一个手下分别跟着安德鲁与路易丝,另外两个手下,则在高塔上照看着计数的阿莱西奥。

“当安德鲁终于找到一个他觉得很满意的地方并躲起来时,塞尔吉奥差点笑出声。3岁的安德鲁看中了修道院前面的鹅卵石广场上的一栋红瓦小屋。这栋小屋非常别致,正面看是方形的,但一侧的墙壁有些倾斜,加上当时天色渐暗,阴影处非常隐蔽。

“太阳开始西沉了,光线逐渐变得暗淡。‘不仁社’的人轻而易举地找到了金色眼睛的路易丝,并干掉了她身后的DOH。接着,他们从小女孩的口中,问出了游戏的集合地。‘不仁社’的人带着路易丝来到了巴迪亚的高塔上,在那里,他们杀死了另外两个DOH,并抓住了阿莱西奥。

“阿莱西奥虽然只有7岁,但远比同龄人早熟,他知道家族的使命,也明白眼前这些黄皮肤的人不是好人。和哭哭啼啼的路易丝不同,他表现出来的镇定和冷静使‘不仁社’的人起了疑心。

“通常情况下,‘不仁社’判断一个人是否属于汉诺威家族,主要是看外形,尤其是眼睛。阿莱西奥有一双灰色的眼睛,这让‘不仁社’感到疑惑。他们并不能准确分辨出英国人和意大利人在长相上的区别,或许,在他们看来,白人看起来都差不多,除了头发和眼睛。

“于是,‘不仁社’追问起了阿莱西奥以及他父亲的名字,而阿莱西奥始终保持着沉默,这更让‘不仁社’感到疑惑。他们原本就多疑,此刻更加拿不定主意了。

“他们又问哭泣的路易丝,眼前这个人是不是她的兄弟。路易丝大声地啼哭着,既不点头,也不摇头。‘不仁社’没办法,便决定吓唬一下两个小孩。他们把路易丝和阿莱西奥推到高塔的边上,告诉两人,如果不说出另一个孩子的下落,就把两人从塔上扔下去。

“与此同时,在暗处等待阿莱西奥的塞尔吉奥不禁有些焦虑,他觉得阿莱西奥花了太多时间。突然,一声尖叫让他心里一紧。

“路易丝被‘不仁社’从高塔上扔了下来,就落在塞尔吉奥面前不远处。他抬起头一看,立刻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他知道阿莱西奥一定也被抓住了。他拼命捂住安德鲁的嘴巴,一时想不出两全其美的办法。他带着一个三岁的孩子,实在不能说是行动方便,而他的敌人是数量未知的职业杀手。他想把安德鲁藏起来,但又怕安德鲁会大哭或者乱跑。

“情急之下,塞尔吉奥做出了一个让他痛悔终生的决定,他忍住眼泪,抱着安德鲁,狂奔到了圣十字广场。然后,他马不停蹄地带着一半的DOH回到了巴迪亚修道院。

“就在格雷科家人气喘吁吁地跑到修道院前的广场上时,阿莱西奥也被扔了下来。脑浆和血液混合着,流淌了一地。”

第二百一十四章 百年一遇

“塞尔吉奥和他的手下冲上了高塔,抓住了没来得及撤退的‘不仁社’成员。虽然塞尔吉奥当时愤怒得近乎发疯,但他还是保留了一丝理智,没有立刻把‘不仁社’的人全杀光。经过一番拷打之后,有人交代了奥内拉的具体位置。当塞尔吉奥带人赶过去的时候,奥内拉和乔凡娜已经因吸入过多的烟雾而休克了。奥内拉被抢救了回来,捡回了一条命,但可怜的乔凡娜却永远地离开了人间。

“埃德蒙和格雷科家都大受打击。埃德蒙失去了女儿,塞尔吉奥失去了儿子、外甥女。最不能接受这件事的,是埃德蒙的妻子,她当天就晕厥了好几次,最后只能通过注射药物来让她镇定下来。

“埃德蒙震怒之下,派人前往东京,想要和‘不仁社’决一死战。但一个商人怎么可能是军工企业背景的黑社会的对手?最终,前往东京的DOH全军覆没。埃德蒙还不死心,打算再度派人奔赴霓虹国。

“这时,塞尔吉奥站了出来。他坚决反对埃德蒙的决策,理由是没有必要做这种无意义的牺牲。埃德蒙本就因‘巴迪亚事件’疏远了塞尔吉奥,此时更加恼火。后来,双方僵持不下,塞尔吉奥一气之下,带着剩下的格雷科家的人离开了埃德蒙。

“埃德蒙也非常倔强,他立刻将所有家族文献中关于格雷科家的记载全部删掉,并停止向格雷科家提供金钱支援。要知道,DOH从建立以来都是靠汉诺威家族供养的,并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此事一出,又进一步激化了两家的矛盾。

“好在DOH建立之初,莫礼逊就在佛罗伦萨和威尼斯给格雷科家族准备了两套寓所,这才使得格雷科家族不至于流落街头。格雷科家族自此便分成了两部分,分别居住在佛罗伦萨和威尼斯。而伤心的塞尔吉奥则发下重誓,从此和汉诺威家族分道扬镳,不再往来。

“其实,塞尔吉奥多少有点赌气的意思,他总觉得,汉诺威家族的人不可能离得开他们的保护。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埃德蒙会亲自登门拜访,请求他继续保护汉诺威家族。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1925年,埃德蒙被人下毒,含恨离世,而安德鲁竟没有通知格雷科家的人参加葬礼。

“安德鲁对DOH的记忆本就很淡,毕竟,当年出事的时候,他才3岁。他知道曾经有一个家族愿意为汉诺威赴汤蹈火,但那是过去的事情了。”

E1说到这里,停了下来,似乎是在等待万国侯发表意见。但后者始终保持着沉默,目光深不见底。

“我想,安德鲁大概从来没有对莫乌斯说过DOH的事情,这就是您不知道格雷科家族存在的缘故。”E1轻声说道,“塞尔吉奥的妻子在1899因病去世,一年后,他续弦再娶。1903年,这位新太太给他生了一个儿子,也就是我的曾祖父,他也叫做塞尔吉奥。

“我的曾祖父曾经想要重新找到汉诺威家族的人,希望能冰释前嫌。但当他拜访了缅甸、英国,那些曾经属于汉诺威的宅邸后,他却无奈地发现,里面住的都是不相干的陌生人。汉诺威家族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我的曾祖父是一个非常有信念的人,他下了一个命令,要求格雷科家族的人必须世世代代设法潜伏在苏黎世的哈贝格银行中,以暗中保护他们。毕竟,哈贝格银行是汉诺威家族创立的,既然找不到汉诺威家族,那就努力保护他们的遗产。此外,哈贝格银行的人不太了解DOH,他们是1900年年底才开始服务汉诺威家族的,而1901年我们就与汉诺威家族决裂了。曾祖父甚至认为,有极大的可能,哈贝格的人压根就不知道DOH的存在。

“后来,我的祖父、父亲、大伯,都用不同的方式服务过哈贝格银行。在过去的一百年中,我们从没放弃寻找汉诺威的后人。前几年,我们甚至冒险在东京建立了一个分部,为的是监控‘不仁社’,掌握他们得到的汉诺威家族的消息。”E1说着,又看了一眼万国侯,但后者仍旧只是沉默地听着。

“可我们找错了方向。我们没有想到,埃德蒙的后人真的迁到了中国。所以,发生在莫乌斯和莫蔺枢身上的事情,我们完全不知情,更不知道莫乌斯的孙子入狱的事情。直到2011年……”

“直到2011年,你在哈贝格银行看到了一个金色眼睛的年轻人。”万国侯打断了他,“自此,你的家族便决定,沿着这条线索追查下去。后来,你们没有找到金色眼睛的年轻人,反而注意到了我收购医院的事情。”

“就是这样。”E1说道,“我能说的,都说了,没有什么隐瞒了。”说完,他垂下了头,仿佛是在静候命运的宣判。

此时,天光渐冷。厚重的绸缎窗帘遮挡了一部分原本就不甚明亮的光线,使得室内更显幽暗。

万国侯放下帽子,然后摸了摸下巴,“你说的故事很悲惨,我得说,我几乎就要信了。但是,你应该知道,有一句话叫做‘口说无凭’。”

E1苦笑了一下,接着走向他的行李箱。

“站住!”Z2喝道,“侯爷允许你动了吗?”

“我要向侯爷展示能证明我身份的东西。”E1解释道,“就在我的箱子里。”

“侯爷,当心有诈!”Z2着急地说。

“让他拿吧。”万国侯淡淡地说,“箱子里的东西,保安在送进来之前已经检查过了,没有什么危险品。”

E1得到许可后,立刻打开了行李箱,取出了一个首饰盒模样的东西。

“侯爷,这就是我身份的证明。”E1说着,毕恭毕敬地走到了万国侯的面前。他打开了盒子,但里面是空的。

万国侯莫名其妙地端详着这个空盒子,它比一般的首饰盒大不了多少,内里垫着黑色的天鹅绒。在盒子的中心,有一个凹槽,形状怪异得让人琢磨不明白。

“您今天戴了这个戒指,真好。”E1用一种近乎于赞美的口吻说,“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证明。请您把戒指借我一下,好吗?”

万国侯狐疑地褪下翡翠戒指,递给了E1。Z2按捺不住好奇心,也凑了上去。

E1接过戒指,将两只虎头对准了凹槽,然后小心翼翼地按了下去。接着,他像拧发条一样,缓缓地转动了戒指。

当戒指转动了一圈之后,盒子发出了“塔哒”一声。俄顷,首饰盒盖子上的天鹅绒慢慢向下卷起,露出了一截金属底片。

E1将盒子转了个方向,使其正面对着万国侯。

“侯爷,我先说明,这个盒子的机关我从来没有触发过,因为我没有戒指。现在,请您看一下盖子上刻的那句话。”

万国侯盯着盒子,脸上是掩饰不住的震惊。

盖子上刻的是一句他再熟悉不过的话,“Where-there-is-life,there-is-hope。”

在安达曼海底的沉船上,科顿命人绘制了同样的一句话。

“留得青山在。”万国侯喃喃自语道,“不怕没柴烧。”

“这个盒子是科顿设计的,当时他把戒指带走了,盒子则留给了塞尔吉奥。”E1轻声说道,“在见到您之前,我以为戒指会存放在哈贝格银行里,想不到,戒指在您手里。”

“这大概是宿命吧。”万国侯低声说道,“这几天,你的表现让我很不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忽然想戴上这枚戒指,说起来,我已经很久没有戴过它了。”

“或许,冥冥之中,天意如此。上苍希望您给我一个机会,讲述格雷科家族的故事,以及证明我的身份。”E1从万国侯的眼中读到了一种伤感,知道对方终于放下了戒心,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万国侯端详着首饰盒,他发现在那句话的下面,还刻着两个小小的徽章。左边是汉诺威家族的,右边则与E1画在帽子上的如出一辙,想必是格雷科家族的了。

忽然,他伸出手,将金属片往上一推,一个狭窄的暗格出现在他眼前。他在心里暗暗发笑,“科顿啊,你总是喜欢给我留谜题。还好,我已经被你‘练’出来了。”

E1探头一看,不禁目瞪口呆,显然,他并不知道这一部分。

万国侯轻轻地从暗格里拿出了一小卷东西,然后徐徐地展开了。这卷明显是由羊皮所制成的纸上,密密麻麻地写着几行字。万国侯拉开抽屉,找到一个放大镜,然后吃力地读完了。

看完密信后,他将小羊皮卷重新放进了暗格,然后从盒子里拿出戒指,戴回到了手上。好一会儿之后,他才缓缓开口道:“你的家人,现在都分布在你说的四个城市里?”

“是的。”

“苏黎世的分部在哪里?”

万国侯的问题让E1略感吃惊,“如果您想去的话,我现在就可以为您带路。”

Z2看不懂首饰盒的玄机,但他看万国侯的表情已经不再那么严肃,便明白了E1的身份应该没有问题。于是,他将说话的语气放缓了一点,“侯爷,要不我们先吃个晚饭再去?您这几天几乎都没吃什么东西。”

“不用。”万国侯摇了摇头。他想了一下,“这样吧,我们先回一趟酒店,我要换一身衣服。你也是,高木先生。”

E1看了眼Z2,又看了眼万国侯身上的“大森”西服,忍不住噗嗤一笑,“侯爷,真是委屈您了,您一直驼着背吧?”

“你还好意思说!”Z2收起枪,狠狠地敲了一下E1的脑门,“知道我们多紧张吗?还要兴师动众搞个假抢劫出来,麻烦得要命!”

“你们是怎么跟那些员工和客户解释的呢?”E1好奇地说,“他们应该都吓坏了。”

“很简单,演习。员工事先是知情的,客户不知道。放心吧,会给客户补偿的。”万国侯说着,重新戴上了绿色的隐形眼镜,然后将隐形眼镜盒与首饰盒都装进了口袋,起身离开了大班台,“走吧,剩下的路上说。”

一个小时后,万国侯和Z2在E1的带领下,穿过了达尔街的美发沙龙,来到了小教堂的门前。

“就是这里吗?”万国侯有些诧异,“这里真安静。”

“请跟我来。”E1说道。

三人依次走进了教堂的告解室,然后穿过暗门,又穿过一条走廊,进入了一间大厅。

“塞尔吉奥……”法布里奇奥最先看到E1,他刚高兴地打了个招呼,就愣住了,因为他看到了E1身后的万国侯和Z2。

“侯爷知道我们的身份了。”E1说完,又对万国侯说,“侯爷,这是我的堂哥,法布里奇奥。这是我的表哥,蒂亚戈。这是我的另一个堂哥,费德里科。这边,这位热情的美女,是我的堂姐贝雅特丽齐……”

在E1将大厅里的人都简单地介绍了一遍后,万国侯取下了隐形眼镜。那双金色的眼睛闪动着奇妙的光辉,像是天神在顾盼,吸引住了大厅里的人们。

万国侯环顾四周,有些动容地说:“请原谅,我从未想过,在这个世界上,我还有家人。”

这句诚恳的话语,犹如一块巨大的岩石,投进了平静无波的湖泊之中,霎时间炸得大厅鸦雀无声。

“E1,也就是塞尔吉奥,对我讲述了你们的过往,以及我所不知道的故事。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你们都在茫然地寻找我,而我却懵懂不知。我很遗憾,我们都失去了挚爱的亲人。值得庆幸的是,虽然我们的联系因为曾经的误会而暂时中断了,但连接我们情谊的纽带并没有松开。”

万国侯话音刚落,蒂亚戈就着急地说,“这位……”

“侯爷。”E1插嘴说,“通常,我们都这样称呼这位大人。”

“侯爷。”蒂亚戈迟疑了一下,“我们设想过千万种和您见面的情形,但唯独没有想过,会是现在这样。”

万国侯微笑着说:“为什么?是不是因为我没有带着千军万马来与你们汇合?”

这句话引发了一阵哄笑。

“我不是那个意思。”蒂亚戈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是觉得,您离我们太遥远了。我们家族已经超过100年没有见过……汉诺威的人了。”

“所以,我来了。”万国侯平静地说。

第二百一十五章 高岸为吾

伊莉莎贝塔拿出架子上的酒杯,在吧台上依次排开。接着,她端起大肚细颈的酒瓶,往杯子里斟满了维诺酒。

在她斟酒的时候,万国侯站在酒吧一侧的窗户前,看着外面的小庭院。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透了,庭院里亮起了灯。柔和而淡雅的灯光照射在庭院的树木和花坛上,静谧得好似一首美丽的小诗。

在花坛的旁边,有一座由粗石块堆砌而成的小型喷水池。万国侯不难猜到,里面应该游荡着许多可爱的色彩斑斓的小鱼。他收回视线,转身打量起了酒吧。这间由橡木桌椅、深色墙壁、黑白方格瓷砖的地面组成的大厅充满了浓郁的南欧风情。空气中飘荡着奶油蘑菇饭的香味,这让他有些恍惚,仿佛他在不经意间闯入了一个意大利家庭的厨房。

窗外传来小鸟的鸣叫,那婉转清脆的歌唱,像是亲人充满关爱的微笑,使人沉醉。

这种暌违已久的甜蜜的家庭气氛让万国侯有些不知所措,他看了看众人,这才意识到众人都在等他讲话。他走到吧台前,轻轻咳嗽了一声,然后端起了杯子,“请原谅我的失态。或许你们已经习惯了这种举家团圆的幸福,但对我来说,这种幸福,实在是太珍贵,太罕见了。”

“我们现在的确很幸福。”贝雅特丽齐说道,“但我们也曾蒙受过难以形容的痛苦,我们流下的眼泪,可以装满罗马人所谓的‘泪壶’了。”

“贝雅特丽齐说得并不夸张。”法布里奇奥拢了拢他那乱糟糟的卷发——卷发似乎是这个家族的特征。“我想,在这个世界上,比我们还要痛苦的人,不会很多。”

万国侯凝视着他,仿佛在等待解答。

“侯爷,当年发生在巴迪亚的事情,塞尔吉奥已经告诉您了吧?”费德里科问道。

“是的。”

“那么,您应该知道,我们的曾祖父曾经花费了巨大的精力来寻找汉诺威。”

“不错。”

费德里科叹了一口气,“那您是否知道,我们的曾祖父在追寻汉诺威的过程中,被‘不仁社’发现了?那群混蛋使用的暗器有毒,曾祖父因此失去了双臂,终生残疾。”

万国侯沉默着摇了摇头。

“我们的曾祖母,曾经是非常优秀的DOH,但她后来因为这件事发疯了,因为是她鼓励自己的丈夫去履行家族使命的。”

蒂亚戈接口说道:“她亲手将自己的两个孩子推到池塘里淹死了,然后,她自杀了。当天,我们的祖父因在外面做兼职而免于一死。之后的几十年,我们还算平安。但是,2014年,东京分部的人……全都死在CIA的手里了。”

大厅里一阵沉默。

“好在有尤金妮。”法布里奇奥脸色阴郁,“好在有她。”

听到这个名字,万国侯的脸色起了微微的变化,他拿出手帕,轻轻地擦了一下嘴巴,仿佛不愿让人看出他的情绪。

“我们感谢尤金妮,是她让我们对汉诺威保有最基本的敬意,是她让我们坚持家族的信念,是她保护我们,使我们免于受苦挨饿,使我们不至于尊严扫地。”贝雅特丽齐庄重地说。

“侯爷,您知道尤金妮吗?”蒂亚戈问道。

万国侯点点头,收起了手帕,接着掏出首饰盒,取出了里面的羊皮卷。

“在来这儿的路上,我犹豫过,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你们。”他看着这群神情严肃的意大利人,“现在我觉得,你们应当知道。”说完,他展开了那张小小的羊皮卷,开始复述这段历史。

“1899年,塞尔吉奥的妻子抱病离世。第二年,他续弦再娶,那个女人名叫尤金妮。”万国侯说完这句话,扫视了一下周围的人。

“是的,这就是我们的高祖母尤金妮。”贝雅特丽齐紧张地问道,“怎么了?”

“稍安勿躁。”万国侯说道,“但塞尔吉奥并不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尤金妮并非像她自我介绍的那样,仅仅是科顿侄女的一位贴身侍女。实际上,尤金妮是科顿原本打算从一位远房亲戚那里过继给自己的养女。但由于科顿的侄女一直未婚,科顿也心疼其孤身一人,所以才请求尤金妮留在侄女身边。1900年,塞尔吉奥与尤金妮成婚。而在1899年的圣诞节,科顿暗中赠送了尤金妮一家位于佛罗伦萨的珠宝店。”万国侯放下了手,将羊皮卷捏在手心里,“而这家珠宝店后来成了格雷科家族最重要的经济来源。这家珠宝店的名字,叫做‘高岸’。而‘高岸’在古德语里的说法是Hohenufer,后来逐渐演变为Hannover。我们都知道,汉诺威家族就是起源自德意志。”

万国侯说完,将羊皮卷轻轻地放到了吧台上,“除此以外,在我接手哈贝格银行之后,我在账本中发现,每一年都有一笔资金汇到科顿修建的一座小教堂的账上。第一次汇款的时间,是哈贝格银行成立当天。我问过行长穆勒,但他表示并不了解这间教堂,他只是按照父辈的遗嘱行事。由于金额并不算大,我也就没有追查,我一度以为,这只是某种父辈们支持宗教的行为罢了,而这在苏黎世并不罕见。直到今天我才知道,这座教堂,就是我们此刻所处的地方。

“科顿确实有先见之明,他早就意识到埃德蒙性格刚烈,行事冲动,担心埃德蒙会在日后因为小事与格雷科决裂。因此,他在尤金妮成婚前,特意叮嘱过尤金妮,不要表露自己养女的身份,也不要言明那些财富的来源。显然,科顿担心,骄傲的格雷科人会拒绝他慷慨的馈赠。”

法布里奇奥惊讶得几乎要喘不过气来,他后退了一步,靠在吧台边上。其余的人也都惊呆了,他们一直以为自己被汉诺威家族给抛弃了,他们不曾想到过,家族赖以生存的基础竟然是科顿馈赠的。

费德里科咕哝了几句话,忽然推开众人,冲到了万国侯的面前。他双眼通红,嘴巴直打哆嗦,“汉诺威!”他口齿不清地说着。他颤抖着想要抓住万国侯的手,似乎是想轻吻一下,但他最终只是深深地弯下腰去,向这位尊贵的混血儿鞠了充满感激的一躬。

“我以为你们抛弃了我们,但我没有想到,你们一直是我们的恩人!”贝雅特丽齐的眼睛湿润了,“这是我们的恩人!汉诺威是我们的恩人!”她忍不住喊了起来,声音里带着呜咽。“你们还记得吗?我们的曾祖父几次重病,都是‘高岸’救了他!没有曾祖父,就不会有我们!我们以前多少次哭泣,多少次怨恨,因为我们被抛弃了!但是,但是……”

她几乎要在万国侯的面前跪下去了,后者抓住她的手臂,坚决地阻止了她。法布里奇奥拿起吧台上的一杯酒,一饮而尽,然后不顾一切地冲了过来,重重地拥抱住了万国侯,他的表情充满畏惧和感恩,仿佛拥抱的是一位天使。蒂亚戈红着眼睛,也挤了过来,拥抱住了万国侯的另外半边肩膀。

E1背过身去,悄悄擦了擦眼角。

一时间,大厅里沸腾了,人们都争相涌过来,想要抱一抱万国侯。意大利人天性中的热忱和浪漫,使得他们非表达出自己的情感不可。

万国侯的心变得柔软起来,这个平素铁石心肠的人感觉一波波情绪的浪潮正冲刷着他的心房。他吞了一下口水,因为他感觉到自己的胸腔里有一团温暖的火焰在跳跃。他不得不闭上了眼睛,因为他不愿意被人看出他眼中那藏不住的感动。

房间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啜泣声和欢呼声,贝雅特丽齐欢喜地看着万国侯,泪珠从她的双颊滚落了下来,“侯爷!”她发自肺腑地说,“我可以提一个要求吗?”

“请讲。”

“我……能不能看一看那张羊皮卷?”贝雅特丽齐说着,脸蛋有些发红,“求您了。”

“拿去吧。”万国侯掏出首饰盒,同小羊皮卷一起,递给了贝雅特丽齐,“这本就属于你们。”

贝雅特丽齐小心翼翼地接过两样东西,并展开羊皮卷看了一会儿。接着,她亲吻了一下小羊皮卷,然后轻轻地将它放进了首饰盒。“这是我们两个家族情谊的见证,我会好好保管的。”

“贝雅特丽齐!”蒂亚戈这时叫了起来,“你傻了吗?我们恩人的后代就站在这里,你却对着一个盒子发痴!”他的脸膛在喝过酒后显得更加鲜艳了,就像是被火烤熟了。

“要你管!”贝雅特丽齐瞪了他一眼,“你平常不是老说,汉诺威害苦了我们吗?”

众人哄堂大笑,蒂亚戈红着脸说:“我也就是说说酒话,别当真!”

“是的。”法布里奇奥不失时机地补充说,“我还记得,某人喝完酒后说,要打电话给罗拉·普西妮,还说他一个电话就会让对方爱他爱得死心塌地!”

“是那位意大利国宝级歌手罗拉·普西妮吗?”万国侯微微一笑。

“侯爷,我那是开玩笑的!”蒂亚戈结结巴巴地说,“再说了,我们年龄也不合适啊。”

E1大笑了起来,“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说得好像年龄合适,人家就会看上你似的。”说完,他又扭头对万国侯说,“侯爷,他如果跟您说他失恋了,您可千万别信,因为他一年最少要失恋100次!”

“他要是说他陷入爱河了,您也别信。”费德里科说道,“因为蒂亚戈一年要陷入爱河200次!”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万国侯不紧不慢地说:“那么,蒂亚戈,你的水性一定好极了。”

这句文雅的俏皮话引发了更大的笑声,蒂亚戈眼见解释无望,索性拿起面前的酒杯,咕咚一口气喝完。

“侯爷,如果您不嫌弃的话,我们都是您的家人。”贝雅特丽齐用双手紧紧地抱着首饰盒,像抱着稀世珍宝。“这些人都很好,除了稍微有点聒噪外。”

万国侯微笑地看着贝雅特丽齐,目光里含着亲切的温柔,“不,一点也不聒噪,刚刚好。”

“侯爷。”贝雅特丽齐敏锐地察觉到了万国侯欲说还休的神情,“您怎么了?”

万国侯又拿起手帕,掩饰性地擦了一下嘴角,尽管那里什么脏东西也没有。“我没事,我很开心。”他看向伊莉莎贝塔,“我能不能问问,这位美丽的姐姐,有没有给我们准备点吃的?我已经好几天没有正经吃过东西了。”

“呀。”伊莉莎贝塔用双手捂住发烫的脸颊,“您是在和我调情吗?我感觉我的脸都红了。”

“如果我有这个荣幸的话。”万国侯微微一笑,“但请先让我填饱肚子,好吗?”

“我也饿了!”E1拍了拍肚皮,“我上一顿饭是早上8点吃的,你们能信吗?我就喝了一杯橘子汁,那个杯子比维生素药瓶大不了多少!”

“好啦,别吵。”伊莉莎贝塔笑嘻嘻地说,“我马上去厨房端,今天人多,刚好我做得也多。有奶油蘑菇饭,海鲜烩面,拿波里披萨……”

“打住。”E1说道,“亲爱的伊莉莎贝塔,随便什么吧,哪怕只有橄榄小面包都可以。”

伊莉莎贝塔笑着瞪了他一眼,走出了吧台。“蒂亚戈。”她吩咐道,“你跟我去,帮忙端菜。”

“为什么是我?”蒂亚戈一脸茫然地说,“我看起来很会干活吗?”

“不,是因为你看起来很讨厌。”伊莉莎贝塔做了个鬼脸,然后扭着屁股,拽走了一脸不情愿的蒂亚戈。

目送两人离开了大厅,贝雅特丽齐忽然问道:“侯爷,您打算在苏黎世停留多久?我们原本计划下个月去中国,是不是得提前了?”

“不用提前。”万国侯说道,“我很快就会回中国。”他的眼中闪过一片乌云,“那些应受天谴的人,此刻,正逍遥自在地享受着生活呢。”

第二百一十六章 不仁之虎

大约一个小时后,桌上只剩下空空如也的盘子了。万国侯用手帕擦了擦嘴,满意地说:“伊莉莎贝塔,我没有想到,你不仅是个美人,还是个手艺高超的厨师。如果不是怕我家里那位生气,我真想把你带回去。”

众人发出了开心的哄笑,E1故意说道:“侯爷,我可是听到了,您快来收买我吧,不然我就跟月总管告密了!”

Z2敲了一下他的脑袋,“你当卧底有瘾呢?天天想着告密!”

一群人又嘻嘻哈哈地说笑了一阵。法布里奇奥看出万国侯有些疲惫,便主动说:“侯爷,不如您今晚留在我们这里休息?”

“还早。”万国侯看了一眼手表,“我有些问题,要向你们请教。”

“您真客气。”法布里奇奥外表粗犷,内在却心细如发。“您是不是想问,我们收集到了多少有用的情报?”

万国侯笑了起来。

“您先说说看,您对‘不仁社’了解多少?”费德里科拿起最后一块脆饼,丢到了酒杯里,打算等它被泡软一点后再吃。

“我知道它成立于1854年,依托于同名的军工企业。确切地说,‘不仁社’表面上是一家军工企业,实际上是黑社会背景的社团组织。它起家于船舶和舰艇制造,在明治维新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壮大。在巅峰时期,‘不仁社’参与设计和生产的武器种类几乎到了‘全线通吃’的程度。除了舰艇之外,装甲车、导弹、火炮等也有涉猎。二战之后,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它开始转型,并由此逐渐衰弱。1981年,霓虹国全面实施了‘武器出口三原则’,之后,‘不仁社’再也不能出口武器。自此,‘不仁社’便将主要精力转移到人口贩卖、毒品交易等方面。当时的‘不仁社’社长,就是时年27岁的九条晴臣。九条晴臣生性好斗,他带领的‘不仁社’与许多黑帮对立火拼过。最终,‘不仁社’的势力扩展到了霓虹国以外,并在中国设立了数个分部。”万国侯侃侃而谈,“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我去年1月去过‘不仁社’在公海上安设的豪华游轮,那大概是我最接近他们的一次。”

“哇。”费德里科叫道,“您知道的真不少。”

“侯爷,我来补充几句吧。”法布里奇奥说道,“先说说他们的经济情况。根据我们掌握的信息,‘不仁社’表面上是‘不缺钱’的。”他露出个古怪的笑容,“九条晴臣和他的父亲九条寿一都很有‘经济头脑’。九条寿一主持下的‘不仁社’,度过了二战后最艰难的时期;九条晴臣则于上世纪80年代初投资了股票、艺术品、房地产,他的手法是强迫性地低价购买,然后再通过黑市高价售出,以此获得了惊人的利润。

“九条晴臣是一个非常贪婪的人。他的父亲在位时,一直不允许人口贩卖和走私毒品,而九条晴臣接管‘不仁社’之后,却彻底废除了这一禁令。您想想,人口贩卖和走私毒品的利润是多么的惊人!尽管这两件事都是灭绝人性的,但九条晴臣根本不在乎。

“他是‘不仁社’的第七代掌门人,也被称为‘七代目’。在他的管理下,‘不仁社’现在已经达到了数千人的规模。具体数字我们还不能确定,但应该不会少于5000人。‘不仁社’下属的分部,遍布霓虹国47个都道府县中的46个,就剩下广岛没安排人了。”

万国侯拿起杯子,又慢慢放下。他叹了一口气,“比我想象得还要多。”他皱起了眉头,显然是有一点发愁。

“难道霓虹国警察完全不管的吗?这么多黑社会?”Z2忍不住问道。

“谁说不管?”蒂亚戈插话说,“你肯定不知道一件事——九条晴臣坐过牢!”

“什么?”Z2惊呆了,“真的假的?”

“我倒是知道。”万国侯说道。他看蒂亚戈一脸失望的表情,又补充说,“我只知道个大概。”

蒂亚戈咧嘴一笑,“那我说了?”

万国侯微笑着点了点头。

“那是2004年,‘不仁社’举办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集会,庆祝他们建立150周年。当天,在会场外面,聚满了霓虹国的警察。我当时就在附近,看得肚皮都要笑破了。黑社会搞周年庆典,居然请警察来维持秩序,真是笑死人了。”

“然后呢?”Z2迫不及待地说,“他们跟警察起冲突了?”

“不是。”蒂亚戈摇摇头,“是‘不仁社’的一个敌对组织,‘正门组’来了。说起来,这个‘正门组’也很有意思,它的老大森田其实以前是‘不仁社’的‘若中’——就是高级干部。后来,因为某次分赃不均之类的事情,总之,就是这位森田觉得自己干的活多,但是分配到的利益太少,当时就心怀不满,跑去找九条晴臣告状了。然后九条晴臣没有把这件事当一回事,只是轻描淡写地批评了一下负责分配的田中太郎。田中太郎说起来,算是森田的前辈了,在行政关系上也算他上级。顺便说一下,现在九条晴臣最宠信的人,是田中余一郎,田中太郎的亲弟弟。

“田中太郎觉得自己被社长批评了,很没有面子,隔天就找上门了,要求森田去跟九条晴臣解释,是他瞎说的。森田哪能受得了这种气?他一怒之下,就把田中太郎给杀了。而霓虹国的黑社会是有着严格的上下尊卑关系要求的,以下犯上是非常可怕的罪行。当时,按照帮规,森田被‘破门’了,就是被赶出了‘不仁社’。念在他曾经立下汗马功劳的份上,九条晴臣饶他不死。

“但是,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在田中太郎的葬礼上,森田居然带着一群对他死心塌地的马仔出现了,他们都穿着花哨的便服。有些田中太郎的小弟非常生气,觉得这是对田中太郎的大不敬,口角之后,双方又打了起来。这次争斗当中,有不巧路过的路人被流弹击中而死,偏偏这个路人是当时某电视台台长亲戚的小孩,结果,这事就闹大了。

“九条晴臣为了平息舆论的怒潮,只得公开发表‘绝缘状’,就是宣布森田被‘绝缘’了。这是最严厉的处罚,这意味着,森田从此不能参与任何黑社会组织了,也就是被逐出江湖了。森田那些小弟也就不能再跟着他了,否则将被视为与‘不仁社’为敌。”

“嘿嘿。”Z2听得笑出了声,“我感觉这简直可以拍电影了。”

“你听我说呀。”蒂亚戈接着说道,“森田是个孤儿,他的养父以前是‘不仁社’的元老之一,当然,那个时候,他的养父已经去世了。他十分不满,觉得九条晴臣是看他没有了靠山,故意针对他。加上森田是九州熊本人,这就更不得了了。”

“这是什么意思?”Z2一脸茫然地问道,“侯爷,您听懂了吗?”

“我大概知道一点。”万国侯说道,“传闻九州勇士骁勇善战,威震全国。比如,二战时期赫赫有名的日军23师团中,有非常多的士兵来自于九州,其编成地,就在熊本。”

“侯爷说得对。”蒂亚戈钦佩地看了一眼万国侯,“我就是想说,森田非常勇猛。遭到如此严厉的处罚之后,他没有心灰意冷,而是立刻纠集了一群亡命之徒,公然建立了一个全新的组织‘正门组’。”

万国侯听得一笑,“他是想说,他才是黑社会的本家吗?”

“反正呢,2004年那次周年庆典,森田带着人来砸场子了。虽然有警察在现场,但他们完全不在乎。后来,双方都死伤惨重,九条晴臣当时气坏了,居然当着许多人的面,亲自开枪了。”蒂亚戈耸耸肩,“那会儿,他应该是50岁吧,也不知道这个岁数的人,哪儿来那么大火气。据说,那天他枪杀了9个人。”

“毕竟是‘不仁之虎’嘛。”费德里科插嘴说,“九条晴臣胸前纹着老虎,他年轻时就得了这个绰号,脾气大是正常的。”

“换成是你,你不气吗?”E1说道,“自己的小弟不听话,杀了另外的小弟,还跑去人家葬礼上面闹事,又打死了电视台台长的亲戚,搞得沸反盈天。最后另立山头,居然还来踢馆!换成是你,应该已经气得吐血三升了吧?”

蒂亚戈嬉皮笑脸地说:“我不会把心思花在这上面。”

“是的,要是你的话,森田给你送来几个美女,往你大腿上一坐,你的气就消了。”法布里奇奥讥讽地说。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蒂亚戈假装没有听出对方的讽刺,他整理了一下刘海,继续说道:“这事闹得太大了,死的人也多,根本没法儿收场。一年后,警方找了几个差不多的罪名,把九条晴臣抓起来了。但因为他身份特殊,所以算是秘密逮捕。碍于他的势力,媒体报道的也很少,基本上就是一笔带过,稍微提了一下。国际上,就根本没有多少人知道了。”

万国侯点点头。

费德里科拿起那块被泡软的脆饼,丢进嘴里。他一边吃,一边说:“侯爷,后边的我来说吧。”

“你急什么?生怕没有你表现的机会吗?”被打断的蒂亚戈翻了一个白眼,“等你嘴里的东西吃完了再说吧。”

“好了,不要吵来吵去的。”贝雅特丽齐拍了拍手,然后转向万国侯,“侯爷,他们只是太激动了。”

“可以理解。”万国侯微笑着说,“那么,可以请你接着说吗?”

贝雅特丽齐抿嘴一笑,“我当时不在东京分部,还是让蒂亚戈说吧。”说完,她轻轻推了一下噘着嘴的蒂亚戈。

“九条晴臣确实有点不一般,我虽然没办法混进监狱,但我听说,他在里边非常老实,也非常低调。监狱里面安排的苦活、脏活什么的,他也都老老实实地干了。加上他平常话又很少,许多犯人居然都不知道他是‘不仁社’的社长。”

万国侯若有所思,“我记得九条晴臣总共被关了6年?”

“是的,2005年到2011年。”蒂亚戈答道,“2011年4月,九条晴臣才出狱。那年11月,我和塞尔吉奥因为有事,离开了东京。再后面,我就没去过霓虹国了。”

“我没查到这件事之前,一直觉得奇怪,‘不仁社’有好几年都没有找过我的麻烦,后来才知道是九条晴臣坐牢了。”万国侯略带讥讽地一笑,“自身难保。”

“不过,侯爷,我得说一句,九条晴臣对‘不仁社’的掌控真的很到位。”蒂亚戈说道,“九条晴臣坐牢之后,霓虹国警方和一部分胆子稍大的媒体隐晦地表示过,‘不仁社’暂时失去了龙头老大,很可能从此一蹶不振,乃至消失于江湖。但谁也没有想到,九条晴臣将权力暂时移交给了田中余一郎,他则在深牢大狱中,遥控指挥着‘不仁社’的重要行动。”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思忖了一会儿。“我忽然想起来,在船上那次,我接触过一些‘不仁社’的人。他们似乎不全是流氓混混,有些看起来跟上流社会的人差别不大。”

“那是因为‘不仁社’从80年代开始,招收大学生了。”法布里奇奥不无感慨地说,“他们还有‘奖学金’呢,成绩特别优异的成员,甚至可以用公费出国留学!当然,这些优秀的成员,往往在学成归来后,会被指派到特殊的地方,执行相当重要的任务。”

万国侯想起了南泽雨,他一挑眉毛,淡淡地说:“怪不得。我遇见过一个‘不仁社’的人,中文说得炉火纯青,看起来几乎跟中国人没有区别。”

“那大概就是‘留学人员’了。”Z2笑着说。

万国侯微微一笑,“九条家的人,真是会打算盘,乱世卖军火,盛世做黑帮。”他看了看身边环绕着的一群人,“我不得不说,你们调查得非常详细。”万国侯说道,“但九条晴臣维持这样庞大的一个组织,不可能只靠台面上那些黑帮生意,他必须要把军工企业的路子贯彻到底。”

说着,他不经意地看了一眼手表,法布里奇奥会过意来。“侯爷,今天先谈到这里吧,时候不早了。”

万国侯点点头,“明天我们一起去散散心吧,到时候,你们再跟我说说其他我不知道的信息。”他的眼中含着不常见的笑意,“家族旅游。”

第二百一十七章 暮雪清歌

第二天下午一点,一行人坐火车抵达了采尔马特。

E1一路都无精打采,Z2忍不住捅了捅他,“都下车了,你还没睡醒呢?”

“他不是没睡醒。”万国侯带着戏谑的笑容说,“他是懊恼自己不能亲自跟萝莉说话。”

Z2眨了眨眼,一脸茫然。

“昨天他在银行里不是救了一个小萝莉吗?他当时答应要请人家吃一个星期的巧克力冰淇淋。刚才我安排人去做这件事了,也算是兑现他的承诺吧。”万国侯耐心地解释道。

“可我没出现啊,万一小姑娘忘记我了怎么办?万一她以为是别人请她吃的怎么办?”E1懊恼地挠了挠头发。

众人都笑了起来。“你真是瞎操心,侯爷肯定叫人在每个冰淇淋上都贴了你的照片。”贝雅特丽齐嫣然一笑。

“那人家还吃得下去?”Z2叫道。

众人哈哈大笑。

“对啦,侯爷,我们晚上住哪儿?”蒂亚戈有点兴奋地问道,“我还没在这儿住过呢,就来滑过两次雪。”

“Hotel-Riffelalp-Resort-2222m。”万国侯说道,“这家很不错的。”

“这家好像很贵哎。”贝雅特丽齐拉下毛线帽子,挡住她那冻得通红的耳朵,“我听说要3000多瑞郎一晚上。”

蒂亚戈拍了拍胸口,“肯定是侯爷请我们,对吧?不会是AA吧?”

万国侯微微一笑,“走吧,我们去坐缆车。”

Z2是第一次来到采尔马特,他感觉新鲜极了。“侯爷,为啥我们不开车来呢?”他一面说,一面东张西望,“咦,怎么好像都看不到车呢?”

万国侯答道:“因为这个小镇不许开车。就算是自驾游的,也得把车停到指定的地方,进入城镇后,就只能坐电瓶车、观光车。”

“原来如此。”Z2信服地点了点头,“好浪漫耶。”他伸了一个懒腰,“滑雪的妹子肯定有不少长腿的。”

“你也喜欢长腿妹子?”蒂亚戈一怔,“你是要跟我抢吗?”

“放马过来!”Z2狡黠地一笑,“别的不说,看个头,妹子也会选我吧!”他身材高大,并且以此为傲。

“光个子高有什么用!”蒂亚戈瘪瘪嘴,“妹子是选男友,又不是找梯子!”

这句话引发了众人的疯狂大笑,尤其是E1,笑得都咳嗽了起来。等他好不容易顺气了,他才兴冲冲地说:“蒂亚戈,你总算说了一句有用的话!”

万国侯看着他们打趣斗嘴,嘴角噙着一丝淡淡的笑意。他并没有参与,不是因为他矜持,而是因为他这个命运多舛的人,早已忘记了如何释放自己的情感。他看向窗外,马特洪峰犹如巨大的三角锥,直指天空。

时逢1月,厚厚的白雪如绵,将马特洪峰装点得异常精致。这座海拔4478米的山峰,不仅是阿尔卑斯的骄傲,也是瑞士最令人心折的雪山。

“Matterhorn,Cervin。”万国侯用英语和法语轻声念出了它的名字。一只不畏严寒的鸟扑打着翅膀,孤傲地飞在蓝天与雪山之间,那幽雅的身姿不知怎地让他想起了月漱落。他的心里一动,他意识到自己在思念这个女人。

一缕微笑掠过他的嘴角。

一个小时后,一群人换上了滑雪服、戴上了护目镜,他们踏着滑雪板站在雪场里,整装待发。“我们来比赛吧,终点是最靠下的缆车站。”万国侯微笑着说,“谁最后一名,谁今晚就要在泳池边上给大家唱歌!”

话音刚落,E1就像火箭一般,“嗖”地飞了出去。

Z2哈哈大笑,“这家伙很怕唱歌。”但没有人接他的话,蒂亚戈、贝雅特丽齐等人都已经接二连三地出发了。

“走吧,伙计。”法布里奇奥好心地用手肘碰了碰他,“唱歌是小事,在泳池边上唱歌,不就意味着你得穿着泳装唱吗?”

Z2还没反应过来,法布里奇奥就消失了。

Z2后知后觉地大喊了起来,“妈呀,等等我!”

踏上雪地的一瞬间,万国侯忽然觉得自己变年轻了。他仿佛不再是一个身负重任的成熟男人,而是十几岁的懵懂小子,无忧无虑地滑翔在无边无际的白色原野上。

正是下午两点,冬季的阳光如梦似幻。陡峭的山坡上到处可见被白雪覆盖的松树,但冰雪并没有使它们变得枯萎,反而激活了它们旺盛的生命力。

耳畔的风呼呼地刮着,不停地往他的耳机里钻。他的眼前满是童话一般的皑皑白雪,风呼啸着吹过,扬起轻柔的雪沫,落在他的身上,就像是蛋糕表面的糖霜。

他滑过一个C弯,然后双脚同时换刃,轻巧地完成了一个平行转弯。他忍不住笑了起来,过弯之后,他加快了速度,心跳也跟着加快了。

万国侯压低了身子,板刃摩擦着雪面,发出了悦耳的声音,这让他的心情变得更加愉快。他忘记了俗世凡尘的纷纷扰扰,忘记了惨痛暗淡的往日云烟,忘记了步步为营的勾心斗角,在这个瞬间,他仿佛是天地间的一片雪花,只顾在这一尘不染的白色世界里自由飞翔。

这是最简单的飞行,不需要翅膀,不需要飞行器,只需要一对滑雪板,就可以翱翔在梦幻的冰雪国度中。

“侯爷!”法布里奇奥远远地喊道,“下面是缆车站,加油!”

万国侯立刻加速滑行了起来,他可不想做最后一名。

当所有人都滑到了目的地时,万国侯清点了一下人数。“怎么少一个?”他问道。

“我来了!”E1慌慌张张地冲了过来。他取下护目镜,问道,“我是第几?”

一群人哄笑了起来。“恭喜你获得了泳装独唱的机会!”Z2挤眉弄眼地说,他的脸上沾着还没来得及融化的雪沫。

“不是吧!这不算!”E1大叫了起来,“我好久没滑雪了,不太熟练,不能怪我!”

“愿赌服输,乖。”贝雅特丽齐眨了眨眼,“我们也好久没滑雪了呀,大家都是一样的。”

“靠!”E1失望地喊道,“我怎么会是最后一个呢,我明明是第一个出发的呀!”

“技不如人,要承认。”法布里奇奥捶了他一下,“走吧,去吃点好的,你都瘦成排骨了。”

“我不瘦,是你胖……”E1嘟嘟囔囔的,一脸不情愿地走向了缆车。

万国侯预定的地方是一家海拔2222米的五星级酒店,由多间温馨的小木屋组成。

“烤鸡!”E1举着叉子,兴奋地说,“我感觉我一个人能吃下一整只!”众人坐在一张巨大的餐桌前,壁炉里燃烧着熊熊的火焰。

“敞开吃。”万国侯微笑着说,“酒店里只有我们这批客人,你就算吃到吐,也不会有外人看到你的窘态。”

“真好。”费德里科感慨地说,“不被人打扰,还能彻底放松,我们的运气太好了。”

“笨蛋。”贝雅特丽齐瞪了他一眼,“明显是侯爷把酒店包下来了呀。”

“我说呢……”费德里科不好意思地叉起一小段香肠塞进了嘴里,以掩饰自己的尴尬。

“侯爷,我想问您一个问题。”法布里奇奥看着万国侯,问道,“可以吗?”

万国侯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您当初决定救塞尔吉奥,是不是因为西园寺国昭?”法布里奇奥小心翼翼地问道。

万国侯笑了起来,“我的天,是不是全世界最聪明的意大利人都集中在这个屋子里了?”

这句话逗笑了众人,法布里奇奥见万国侯默认了,不由得松了一口气。“侯爷,我们也是从那之后开始严密地盯着西园寺国昭的。”

“那家伙现在不还活得好好的么?”E1插嘴说,“我听说他回国了,好像CIA找到了凶手,他也算是解脱了。”

“但他现在都不露面了,防卫省的工作也辞掉了。”蒂亚戈说,“侯爷,我们后来又派了几个人去东京盯着,但一直没发现西园寺有什么动静,他好像很受打击。”

“那他怎么谋生?”Z2诧异地问道,“靠他父母?”

“他父母早就不在了,他关系最近的亲戚就是鹰司宗武了,毕竟是他亲舅舅。”蒂亚戈说道,“应该是鹰司宗武在接济他吧?”

“接济?”E1噗嗤一笑,“他戴的是江诗丹顿,住的是白金台别墅,你跟我说他要人接济?”

“你们别打岔。”法布里奇奥说,“我跟侯爷说正事呢。”他看向万国侯,“想必您也知道西园寺的另一个身份。”

万国侯颔首,“西园寺国昭是西园寺雪绘的亲侄子。”

“西园寺雪绘?”Z2一脸茫然,“这名字好熟啊,我好像认识?”

“就是九条雪绘,西园寺是她娘家的姓。”万国侯淡淡地说。

“啊,九条晴臣去世多年的妻子。”Z2叫了起来,“我想起来了。”

万国侯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小口酒,然后说道:“不过,我没有想到,西园寺国昭后来居然退出了‘亲美派’。”

“也许是暂时避风头。”法布里奇奥若有所思,“政界的人,朝三暮四也不是很奇怪的事。”

“你说得对。”万国侯颔首,“西园寺家族很有趣,特别喜欢和美国人联姻。西园寺雪绘的母亲是中美混血,西园寺国昭的母亲也是中美混血。”

“政治联姻吧?”吃了半天东西的蒂亚戈插嘴问道。

“有可能。”万国侯思忖了几秒,“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九条晴臣会娶一个比自己小12岁的女人。因为西园寺家族有很深厚的‘亲美’背景,而他作为一家军工企业的掌门人,必须要考虑到企业的出路。换句话说,他需要一个‘亲美’的保护伞。”

“霓虹国的武器,大部分是从美国进口的吧?”Z2问道。

“是的。”法布里奇奥咽下嘴里的瓦莱黑羊肉,说道,“尤其是高端武器,霓虹国的高端装备几乎全部来自美国。美国通过《日美安保条约》、军事基地、武器出口等把握住霓虹国的战略动向已经多年。实际上,霓虹国的‘反美派’多次对此提出过批评,北泽光政就是其中的代表。他不止一次说过,美国是利用‘日美同盟’从霓虹国攫取财富。”

万国侯微微一笑,“我记得,美国有强制规定,霓虹国的航空自卫队战斗机群必须从美国进口。”

“是的。”法布里奇奥说道,“所以,‘反美派’的人对鹰司宗武这帮人恨之入骨,认为他们同美国一起,从霓虹国赚‘军火钱’。”

“这样看来,九条晴臣的处境真的很尴尬。”万国侯似笑非笑地说,“按理来说,他应该支持妻子的娘家家族。但是,西园寺也好,麦卡锡也好,鹰司宗武也好,都是鼓吹进口美国武器的。政府进口美国武器的同时,还在限制霓虹国武器的出口,这对‘不仁社’来说,可真不是一个好消息。”

法布里奇奥喝了一杯酒,然后笑着说:“侯爷,跟您这样的聪明人说话真省事。”

E1挠了挠卷发,这才反应过来,“你们的意思是,九条晴臣跟西园寺……不对付?”

“岂止是不对付!”法布里奇奥说,“我们前阵子刚发现一件事,还没来得及跟你说,正好今天侯爷也在。”他清了清嗓子,“西园寺国昭虽然深居简出,但最近却出了一趟门。他去的地方,是熊本。”

万国侯眼睛一亮,“他去拜访森田了?”

“很可能。”法布里奇奥说,“因为我们在调查中还发现了一件事,森田的养父,是鹰司宗武的表哥。”

“哈哈。”E1大笑了起来,“怪不得,我们一开始压根就没往这个方向去想,谁要他姓森田的?”

“他的养父姓森田啊。”法布里奇奥说,“表亲姓氏不一样很正常,是我们之前疏漏了这一点。”

“有趣。”万国侯摸了摸胡子,“九条晴臣的侄子拜访了他的仇家,而这个仇家跟他的侄子又有点渊源。”说完,万国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他看了一眼手表,“晚饭吃得差不多了,朋友们,我们去室外泳池玩会儿吧,亲爱的E1要给我们表演独唱了。”

“友谊地久天长。”Z2淘气地说。众人大笑了起来,欢乐的笑声仿佛要冲破玻璃窗,传到遥远的天际。

第二百一十八章 水城之行

清晨,万国侯与格雷科一家人正有说有笑地享用着早餐。E1在头一天晚上破天荒地没有跑调,基本顺利地演唱完了一首歌曲,这让众人对他刮目相看。

“侯爷,我们意大利人生性热情,喜欢唱歌跳舞的非常多,大部分人也都有表演天赋,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塞尔吉奥特别怕唱歌。”贝雅特丽齐笑嘻嘻地说。

“塞尔吉奥没有艺术细胞。”蒂亚戈斩钉截铁地说,“他全部的天赋都在语言上。要是比外语,那我甘拜下风;但要是比唱歌跳舞弹琴什么的,哈哈……”

E1翻了一个白眼,他专心地吃着面前的美食,不去理睬亲人们的调侃。

万国侯拿起餐巾擦了擦嘴。放下餐巾时,他注意到餐巾上印着餐厅的名字缩写,“RR”。他心中一动,抬头问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一块叫做‘R’的琥珀?”

众人面面相觑。贝雅特丽齐忽然轻声说道:“咦,我好像知道您说的是什么。大伯好像提过一次‘R’,不知道是不是您说的这块琥珀。”

万国侯眼睛一亮,“那么,我要去哪里见大伯呢?”

“我可以带您去。”贝雅特丽齐笑着说,“不过,他还不知道尤金妮的真实身份,也不知道科顿的馈赠,所以,或许他对您的态度会有点奇怪,请您不要介意。”

让万国侯略感着急的是,这位叫做皮耶特罗的长辈居住在威尼斯。

翌日中午,从大运河西端的火车站出来后,贝雅特丽齐就忍不住喋喋不休地为万国侯介绍起威尼斯来。与其他兄弟姐妹不同,她是在威尼斯长大的,此刻重游故乡,难免有些激动。

实际上,万国侯曾经来过一次威尼斯,就在2014年。但那次纯粹是走马观花,只为换个思考环境,因为当时他还没有开始复仇,所以并没有心情欣赏美景。

“我们会途经圣马可广场。”贝雅特丽齐兴高采烈地说,“那真的值得一看。”

万国侯微微一笑,“我们是不是要坐船了?”

“当然。”贝雅特丽齐做了个可爱的鬼脸,“请您在这里稍等,我马上为您找一艘最棒的贡多拉。”

风从四面八方吹来,带着海洋的咸味,以及街头小贩贩卖的鱿鱼、披萨等小吃的香味。闻着这些微妙的气味,万国侯似乎感受到了一种久违的悸动——或许,他将会见到一位对汉诺威了解颇深的故人。

“这里的人真多啊。”Z2耸了耸肩膀,“侯爷,我头一次见到水上的船排队排成这个德行。”

“这不是船,是水上巴士。”E1咧嘴一笑,“它们能连接威尼斯和周边的所有小岛,可以说是威尼斯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了。”

“那我们不会要排队等很久吧?”Z2担心地问道。

“嘿!”贝雅特丽齐远远地招呼了一声,一艘做工精美的黑色贡多拉就朝他们开了过来。这艘船两端尖尖,船体细长。

一个留着长长的小辫子的中年男人站在船头,他是掌舵人。船靠岸后,他露出整齐的牙齿,冲贝雅特丽齐谄媚地一笑。

“侯爷,有人跟您竞争呢!”Z2揶揄地说。

“长发又不是我的专利。”万国侯微笑着说道,接着登上了贡多拉。

掌舵人穿着黑白条纹的上衣,身材壮硕健美,如果换一身西服,说他是米兰T台的名模,应该也会有人相信的。Z2心里想着,转头看了看E1,“意大利帅哥真不少啊,你是怎么回事?”

E1撇撇嘴,“怎么?你要变弯了?”

在两人说笑的时候,万国侯正打量着远处海关的瞭望塔。那是一个巨大的金色球型建筑,顶部有一个女神形态的风向标。风不断地改变方向,女神也跟着转动,仿佛是在暗示水上的行路者——注意前程。

万国侯有些感慨:威尼斯很小,总陆地面积不到8平方公里,要是放在中国,大概只能达到一个小型乡镇的规模。然而,这座城市在公元9世纪时,就已经是贯通东西方世界的重要港口了,同时也是地中海最具盛名的“海上王国”。

十五分钟后,贡多拉停靠在了码头边缘。

Z2率先跳下船,然后做出绅士的姿势,伸出了手臂,想要请贝雅特丽齐挽着他上岸。不料,贝雅特丽齐像一只敏捷的羚羊一般,轻松地跃上了河岸,同时巧妙地避开了他的手臂。

E1看得笑歪了嘴,直到万国侯轻轻地咳嗽了一声,他才慌忙上岸。

天光正好,碧空如洗,如果不是海上吹来了风,几乎要使人忘记现在是寒冷的冬季。远远望去,近百米高的圣马可钟塔直入云端,那红砖铺就的塔身庄严古朴,同这古老的城市一样,充满史诗色彩。

在钟塔的顶端,大天使加百利正俯瞰着苍生。在这座河道纵横交错的小城中,通体金色的大天使犹如指路的明灯,给予迷途的人们拨云见日的希望。

四人穿过斯齐亚沃尼海滨大道,走到了圣马可广场。贝雅特丽齐一直在介绍周边的建筑物,但万国侯并没有听进去。他凝视着广场南端的两根巨大的柱子:一根的顶端立着圣西奥多雕像,以及他杀死的巨龙;另一根的顶端则是威尼斯的象征——飞狮。

威尼斯城中汽车很少,几乎听不到一般城市里让人烦躁的喇叭声、车轮与地面的摩擦声。鸽子咕咕叫着,飞向天空;路边的街头艺人畅快地吹奏着萨克斯管;运河的潮水不时冲上码头的台阶,发出哗啦啦的声响。这一切组成了一幅绝妙的水城冬景图,让游人流连忘返。

“贝雅特丽齐,你不是特意带我们来看圣马可的吧?”万国侯忽然问道,“皮耶特罗是不是就在附近?”

贝雅特丽齐笑了起来,“其实,我只是想带您来看一看威尼斯的骄傲。”

半个小时后,四人走出了圣马可大教堂。这座拜占庭式建筑精致得令人难以形容,Z2回过头去看了看,他仍沉浸在刚才看到巨大的马赛克镶嵌画后的惊艳之中。E1则看了一眼手表,时间不早了,再过一会儿,太阳就要落山了。

“侯爷,请跟我来。”贝雅特丽齐做了一个手势,领着几人往北走,离开了广场。他们穿过一条名叫卡雷多里的小巷,然后走进了一家露天咖啡馆。

有趣的是,这家咖啡馆的名字叫做vetro。在意大利语中,vetro是“玻璃”的意思,而玻璃是威尼斯最有名的特产之一。

“我们难道不该直接吃晚饭吗?到饭点了。”Z2略带不满地说。

“先喝咖啡,别着急。”贝雅特丽齐笑眯眯地说道。E1显然已经来过这里多次了,他都没看菜单,就点好了。

万国侯接过菜单,不禁一怔——服务生和刚才的小辫子船员长得一模一样。

Z2也注意到了,他吃惊地问道:“贝雅特丽齐,这是什么情况?”

“看样子,你们已经见过我大哥了。”服务生露齿一笑,“我们是双胞胎。”

万国侯笑了起来,“那么,皮耶特罗是……”

“是我的父亲。”服务生答道。

“噢。”万国侯点点头,“这家玻璃,是皮耶特罗先生的店吗?”

“是的。”服务生说着,看了一眼Z2,“能否请这位先生留在这里?”

Z2刚要说话,万国侯摆了摆手,“好,请带路吧。”他看了一眼E1,“你也留在这里吧,省得他无聊。”

服务生和贝雅特丽齐领着万国侯走向了楼梯。

到达二楼后,服务生恭敬地说:“我先下去了。”然后,他顺手带上了楼梯间的门。

万国侯微微一笑,“这位皮耶特罗先生似乎架子不小呢。”他刚说完就发现,在他的正前方,有一个人正在擦拭玻璃瓶子。那人的动作十分轻巧,加上其站在窗帘的阴影处,以至于万国侯一开始没有注意到。

万国侯有点狼狈,他略带责怪地看了一眼贝雅特丽齐。后者不以为意地笑了一下,然后走到那人的身旁,轻轻地拍了拍那人的肩膀。

那人转过身来,惊喜地看着贝雅特丽齐。两人亲热地拥抱了之后,贝雅特丽齐指着万国侯,打了好一会儿手势,那人也用手势回应着。

万国侯吃惊地看着,他立刻意识到一件事,对方可能是个聋子。

“侯爷。”贝雅特丽齐说道,“这就是我的大伯,皮耶特罗。麻烦您过来一下,好吗?他想看看您。”

万国侯走到窗边,贝雅特丽齐体贴地拉上了窗帘,打开了灯。

皮耶特罗是一个约莫60岁的老人,他的眼窝较深,鼻梁挺拔,颧骨略高。他狐疑地看着万国侯,没有做任何动作。

万国侯忽然反应了过来,他侧过脸,摘下了眼睛里的两片绿色的隐形眼镜。然后,他转过脸,对着皮耶特罗微微一笑。

皮耶特罗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他向前跨了一步,抓住了万国侯的手,似乎想要亲吻,而万国侯却抽回了手,然后用力地拥抱住了他。

两颗同样炽热的心激烈地跳动着。一颗苍老,一颗年轻。

“侯爷。”贝雅特丽齐擦了一下眼睛,“您到这边来坐吧,我知道您有很多话想问大伯,我来为您翻译。”

皮耶特罗在一张旧圈椅上坐了下来,万国侯坐在他的对面,贝雅特丽齐坐在两人之间。

“我能不能问问……皮耶特罗先生的耳朵,是怎么回事?”

贝雅特丽齐叹了一口气,“大伯年轻的时候,在霓虹国潜伏,他成功地混进了‘不仁社’。后来,‘不仁社’的某次行动失败,九条晴臣怀疑有内鬼,就把社里所有的外国人都查了一遍。但他们无论如何也查不到大伯的问题,可又不放心,于是就把他丢出去了。而大伯的耳朵,就是在那个时候被打坏的。顺便说一句,在那之后,‘不仁社’就再也不招收外国人了。”

“我很抱歉。”万国侯说道,“都是因为汉诺威。”

“不,都是因为‘不仁社’。”贝雅特丽齐说完,朝皮耶特罗打起了手势。

“你在说什么?”万国侯好奇地问道。

“我告诉大伯,您为他的遭遇感到痛心。”

这时,皮耶特罗笑了一下。接着,他又急急忙忙地打起了手势,好像生怕万国侯误会了他的意思。

“大伯说,他聋了以后,可以更专注于观察,也不算是坏事。大伯的眼睛很厉害的,我们一家人出去打猎,只有他能击中最远的飞鸟。”贝雅特丽齐翻译着,脸上露出了骄傲又心疼的表情。

万国侯感动地看着这个坚强的老人,他忽然想到了自己的爷爷,不由得有些心酸。“我们换个话题吧。贝雅特丽齐,你帮我问问大伯,还记得一块叫做‘R’的琥珀吗?”

贝雅特丽齐翻译了问题,只见皮耶特罗点了点头,然后着急地比划了起来。

“大伯说,他没有见过,但是他听他的曾祖父提到过这个东西。我想,大伯说的是塞尔吉奥和尤金妮的儿子。”

“大伯的曾祖父见过这个东西吗?”万国侯迫不及待地问道。

贝雅特丽齐翻译之后,皮耶特罗摇了摇头。

“大伯说,他的曾祖父是听塞尔吉奥说的,而塞尔吉奥是听科顿说的。按照大伯的理解,埃德蒙应该不知道这个东西,同样,埃德蒙的儿子安德鲁也不会知道。”

“难怪莫傲骨从来没有提过……”万国侯喃喃自语道。接着,他又问道,“贝雅特丽齐,请大伯说说他对‘R’的了解,好吗?”

贝雅特丽齐翻译之后,皮耶特罗的表情变得有点古怪,他迟疑了片刻后,又打起了手势。

“大伯说,他了解得不多。他想问问,您的拉丁语怎么样?”

万国侯微笑了一下,“和我的母语一样好,但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呢?”

“因为,如果您有条件,可以去梵蒂冈查查,说不定能找到蛛丝马迹。而想阅读那里的文献资料,不会拉丁语是不行的。”

“梵蒂冈?”万国侯一怔,“为什么要去那儿?”

“因为‘R’曾经属于梵蒂冈。”

第二百一十九章 神圣之石

“传说梵蒂冈曾保存着三块特殊的宝石,都是信徒捐赠的。这些宝石经由教廷枢密院的圣徒顾问团调查后,确定属于神迹之物。而‘R’正是三块特殊宝石之一。”贝雅特丽齐翻译道。

万国侯吃惊地扬起了眉毛,“那么,‘R’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

“按照曾祖父的描述,可能是一块球形的琥珀。”皮耶特罗比划着,贝雅特丽齐帮他翻译了。

万国侯心里一动,“球形琥珀,那不就是千秋教地宫天顶壁画上描绘的东西吗?”他思忖了几秒后,又问道,“这块‘R’一直属于梵蒂冈吗?”

“不是的,至少,在16世纪中期以前,它并不属于梵蒂冈。”皮耶特罗比划着手势,“听曾祖父说,它是被人带到了欧洲。”

万国侯一怔,“我在中国的苏州郊区见过一处明朝的古迹,那里提到过类似的琥珀。16世纪中期,那不就是明朝吗?”

“中国的朝代,我不熟悉。我只知道,大概是在1571年,有一位信奉某种民间宗教的中国地主,秘密地修建了一个地宫,来祭拜他的神,以及这块特殊的琥珀。但他的儿子并不信教。十几年后,地主去世了,家道衰落,他的儿子便将这块琥珀偷偷卖给了一个广州的富商。而那位富商,后来皈依了基督教,他将‘R’作为圣物,奉献给了当时前往中国传教的一位教士,Michele-Ruggieri。”

“罗明坚,利玛窦的朋友。”万国侯点点头。

“总之,罗明坚后来回到了罗马。他一直在等待机会觐见教宗,希望能献出这件特殊的圣物。可惜,当时局势动荡,一年之内,教宗的位置四易其主。最终,罗明坚得偿所愿,献出了宝石,但教宗并不重视,仅是将其记录在案。”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大概是他们见过的奇珍异宝太多了,所以对一块琥珀并不在意吧。”

“但‘R’不是普通的琥珀,显然梵蒂冈后来发现了这一点。据说,梵蒂冈保存的三块特殊宝石,都是违反了自然界物理规律的。信徒们无法解释自己亲眼所见的现象,便将其归类为‘神迹之物’。他们认为,这三块宝石,代表的是神的意志和力量。”皮耶特罗比划了半天,他的脸上带着虔诚的神情,动作也充满敬意。

万国侯眨了眨眼,“像圣杯、圣枪之类的吗?”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曾祖父本人也没有见过‘R’,只知道莫礼逊花了很大的力气来寻找它。”贝雅特丽齐翻译道,“那块‘R’在梵蒂冈呆了两百多年。到了19世纪中叶,意大利开始走向统一之路,此时,仍然掌控着巨大权利的梵蒂冈感受到了危机。说到这里,我想问问,侯爷,您是否知道,汉诺威家族和神圣罗马帝国渊源颇深?”

万国侯点点头,“我听爷爷说过。”

“汉诺威家族过去是信仰天主教的,后世和教会也都保持着较好的关系。因此,当莫礼逊听说‘R’就在梵蒂冈时,他是很激动的。但‘R’已经记录为神迹之物,不可能随便处理。好在当时恰逢意大利局势复杂多变,莫礼逊趁机向梵蒂冈捐赠了一笔巨款,然后,当时的教宗庇护九世写了一封信给圣徒顾问团,后者由此许可莫礼逊带走了‘R’。”贝雅特丽齐翻译完以后,又自言自语道,“感觉像是从教宗手里买的一样。”

万国侯微笑了一下,“你这句话要是放在过去,那可是要上火刑架的。”

贝雅特丽齐吐了一下舌头。

这时,皮耶特罗站了起来,他比划了一阵子,要求贝雅特丽齐离开。

贝雅特丽齐略感为难地说:“侯爷,大伯要我现在去家里拿一件东西。您会手语吗?”

万国侯微微一笑,掏出了手机,“我们可以用现代科技来解决这个问题。”

贝雅特丽齐看向皮耶特罗,后者像是听明白了万国侯的话一般,点了点头。

“好吧,我会尽快回来的。”贝雅特丽齐说道,“侯爷,我先失陪了。”

贝雅特丽齐关上房门后,万国侯掏出了手机,开始在屏幕上输入文字。“您不介意这样交谈吧?”他将手机递给了皮耶特罗。

皮耶特罗笑了笑,他将手机还给万国侯,接着走到桌边,拿来两支笔和一个笔记本。然后,他回到万国侯身边坐了下来,递给万国侯一支笔,开始写字。

他写字的速度很快,字也写得非常漂亮。他写完之后,将本子递给了万国侯。

“有些话,我必须和你说,而且只能和你说,希望你能谅解。”

万国侯读完,惊奇地看了老人一眼,然后在笔记本上写道:“您是故意让贝雅特丽齐离开的吗?”

皮耶特罗看到这句话,点了点头。

“有关‘R’的事情,有不能让其他人知道的部分,对吗?”万国侯写道。

“是的。”

万国侯稍微皱了一下眉头,“请原谅,我还是觉得有些匪夷所思。教会对于神迹的认定一般都非常慎重,某些神迹的调查工作甚至会经历数百年。”万国侯写道,“那么,‘R’作为一块琥珀,是怎么被认定为神迹的呢?”

“具体的鉴定工作我不太清楚,总之,圣徒顾问团后来确定了这块琥珀属于神迹之物。”皮耶特罗写道,“或许,对你来说,这很难想象,但我要告诉你,科顿也对这一点深信不疑。”

万国侯看着皮耶特罗,后者的头发也很长,只是没有像贡多拉的船夫一样扎成发辫,而是散落在肩膀上。同这个年纪的老人一样,皮耶特罗的头发也不再有青春的光泽,取而代之的是灰白色的沉静。

皮耶特罗读懂了万国侯的表情,他眨了眨眼,像是对万国侯的反应并不感到意外。在他低下头去奋笔疾书的时候,万国侯仍然凝视着他。他的眼睛里凝聚着惊人的活力和忍耐,大概是因为双耳失聪多年,所以使得他那双灰蓝色的眼睛显得格外灵动。由于多年不曾开口,他已几乎丧失了说话的能力,但他依然是个强壮的男人——那挽起袖口的双臂上有凸起的肌肉,体格也十分健硕。

皮耶特罗写道:“其实,不仅是科顿相信,塞尔吉奥也相信,我的曾祖父也相信。我,也相信。”

万国侯震惊地写道:“你们都相信‘R’有神力?”

“是的。”

万国侯有点混乱地看了一眼窗外,又环顾了一下房中的摆设,他不敢相信,一个经历了这样多风雨的男人,会跟他讲怪力乱神的东西。

“恕我冒昧,您是无神论者吗?”

“这不重要。”皮耶特罗写道,“我的行为和我的信仰是一致的,而且完全不冲突。”

“那么,您见过‘R’的神力吗?”

“很遗憾,没有。但我知道,神力是存在的。”皮耶特罗带着敬畏的神情写道,“另外,请你谅解,虽然我知道‘R’能做什么,但是,我不能告诉你。”

万国侯震惊地看着他,下意识地说了句,“为什么?”

皮耶特罗读懂了唇语,他接过笔记本,写道:“因为我曾经对我的曾祖父起过誓言,绝对不会对任何人讲‘R’的秘密。即便是面对汉诺威的后人,我也不能说。”

万国侯叹了一口气,他想起了潘宁顿跟他说过的话,“实际上,‘不仁社’真正寻找的,是‘R’,而不是琥珀宫殿。”

“这个秘密很危险,对吗?”万国侯写道。

皮耶特罗带着无法形容的关爱看着面前这张英俊动人的年轻脸孔。在这张脸上,他看到了传说中的金色眼睛,以及格雷科家族保存的旧相册中依稀可辨的汉诺威轮廓。同时,他也清楚地看到了对方眼中的信任、关怀、真诚和焦虑。

皮耶特罗举起左手,压在自己的胸口,表示他说的话都是真的。

然后,他又写道:“请你相信我,知道‘R’的秘密,对你并没有多少好处。或者说,坏处远远大于好处。科顿不愿意让后人知道这件事是有原因的。曾祖父和我都认为,科顿将‘R’藏在了海底,和琥珀宫殿一起。”

万国侯踌躇了一下,写道:“我找到了琥珀宫殿,但我确定没有发现‘R’。”

“大概是因为科顿不希望有人找到它吧。”皮耶特罗写道,“这块琥珀能展现凡人无法想象的神迹,但也会带来巨大的痛苦和伤害。”

万国侯陷入了沉思,好一会儿之后,他才写道:“但是,我们的敌人‘不仁社’却知道‘R’的秘密,而且为了‘R’一直在追踪和迫害我们。”

“他们会付出代价的。”皮耶特罗神情坚定地写道,“而这正是科顿极力避免的。”

把本子递给万国侯之后,皮耶特罗站了起来。他走到一个台子旁边,从台子底下的柜子里拿出了一瓶酒和两个杯子,然后回到了万国侯的身边。

他做了一个询问的手势,万国侯点了点头。

皮耶特罗往杯子里倒酒的时候,万国侯注意到他的手臂侧面有几道黑蓝色的痕迹。

“这是什么?”万国侯写道,然后指了一下皮耶特罗的手臂。

“刚加入‘不仁社’的时候留下的纹身,后来退出了,就洗掉了。以前的纹身技术没有现在好,洗得也不是太干净。就这样吧,我也懒得管了。”

万国侯看完之后,皮耶特罗举起了杯子,向万国侯致意。

万国侯也举起了杯子。他品尝着这金黄色的酒,心里有种难以言语的感受。“科顿之前做的决定都是正确的,他也绝不会做戕害后人的事情,除了海底那些可恶的机关以外。”想到这里,万国侯的唇边绽放出了一个微笑。

皮耶特罗喝了几口酒之后,放下了杯子,然后接过笔记本写道:“如果你没有出现,我会让‘R’的秘密烂在我的肚子里。许多年前,我大概是无意间提过一次‘R’的存在,想不到让贝雅特丽齐给记住了。但不会再有其他人知道‘R’的故事了。今天,我能告诉你的,都已经说了,剩下的,就是我决意要带进坟墓里去的了。”

万国侯沉默了一会儿后,拿起笔写了起来,“我明白了。”

皮耶特罗深深地看着万国侯,像是希望对方能明白他的苦衷。后者将笔记本上的纸撕了下来,递给了他。皮耶特罗拿着写满字的纸,走到了台子旁边,然后拿出一盒火柴,点燃了这些纸。

直到纸烧到快要烫手了,皮耶特罗才将纸扔进了垃圾桶。看到最后一点纸也燃烧成灰烬后,他无声地叹了口气,然后拿起酒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这时,贝雅特丽齐敲门走了进来,“侯爷!我没有耽误您的时间吧?”她闻到了空气中的刺鼻味道,“咦,你们在烧什么?”

“我练字的纸,没什么。”万国侯轻描淡写地说。他盯着贝雅特丽齐手里捧着的一个大盒子,问道,“这是什么?”

“这是大伯让我去拿的。”贝雅特丽齐说着,走到了皮耶特罗的身边。她打开盒子,从里面取出了一本正方形的厚本子。

皮耶特罗做了一个手势,示意她把本子交给万国侯。万国侯接了过来,打开一看,顿时呆住了,这是一本老旧的相册。

“这是我们格雷科家族保存的汉诺威家族的相册。”贝雅特丽齐翻译着皮耶特罗的话,“也是唯一的一本相册。”

万国侯的手指有些颤抖,他此前只见过莫傲骨和潘宁顿,以及面目模糊的科顿。现在,他终于看到了其他的祖先。那些边缘泛黄的黑白照片里,记载着一个家族的荣耀兴衰。

他翻着这些旧照片,心里泛起一阵苦涩的波澜:曾经如此庞大显赫的家族,如今却只剩两人,后人甚至不能用真实的身份公开生活。阳光普照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却不能照在汉诺威家族的后人身上。

而这一切,究竟是谁造成的?

他想着那块神秘的‘R’,然后闭上了眼睛,同时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第二百二十章 实验用品

当万国侯在欧洲追寻家族秘史的时候,魔都的人们却在既定的生命轨迹上重复着往日的生活。

1月18日下午,俞以渐骑着单车,走在前往“百里辉”的路上。

正是午后一点,阳光懒洋洋地洒在路边那些并不高大的老式建筑上,营造出一种格外浮华和慵懒的气氛。

俞以渐打了一个哈欠,他昨天晚上照例玩游戏到很晚。现在,娑娑的技艺大有进步,抢人头的本事也见长了,他昨天晚上拼死拼活才保住了自己的记录,没有让娑娑打破。

“再这样下去,搞不好变成她carry我了。”俞以渐哭笑不得地想着,“还说几个月后就出国了,一点单词都不背,玩得比我还凶。”

就在他走神的时候,一辆电动车从他的斜对面冲了出来。骑车的人大概是着急赶路,竟然没有按喇叭,加上速度实在太快,一下子刹车不及,直接撞到了俞以渐的车上。

“砰”的一声,俞以渐和单车一起摔在了地上。他的书包飞了出去,拉链扯开了,包里的几筒薯片掉了出来,滴溜溜地滚到了路牙边上。

俞以渐的屁股痛得像是要裂开了一样,他坐在地上,气呼呼地瞪着电动车的主人——一位穿着外卖制服的中年男子,个子很矮,皮肤黝黑。

“你他妈瞎啊?”俞以渐破口大骂,他本来就性格乖张,此刻被人给撞了,更是得理不饶人,“这么大岁数,眼睛长哪儿去了?”

外卖大叔自知理亏,加上对方是个十来岁的小男孩,他也不太好说什么,只得忍气吞声地停好车,然后弯腰去扶俞以渐。

“滚。”俞以渐愤怒地甩开了外卖大叔的手,然后吃力地爬了起来,“这里是路口,你不晓得看路吗?”

“对不起。”外卖大叔低着头说,“对不起,我赶时间。”

“赶赶赶,赶着去死吗?”俞以渐没好气地骂道。他检查了一下全身,还好校服没有弄破,但他的书包掉在了地上,里面的东西撒了一地。

“给我捡起来。”俞以渐板着脸,颐指气使地说,“快点!”

眼见有人往这边走,像是要围观的样子,外卖大叔只得弯下腰,捡起一筒筒薯片。当他捡到马路牙子附近时,他愣了一下,“你这里面装的是啥啊?”

有一筒薯片大概是被俞以渐的单车给压到了,盖子掉了,瘪掉的筒身中撒落出一些白色的粉末,以及破损的小塑料袋。

俞以渐愣住了,但习惯撒谎的他还是很快就想出了应对的话,“我们学校做实验用的,你看,都被你弄破了!”

外卖大叔嘀咕着,“我还想说你把我的车弄脏了呢。”

“你再废话!”俞以渐双手叉腰,“这里有摄像头,你跑不掉的,你得赔我钱!”

“不是,你讲讲道理啊!你身上也没啥吧,我也跟你道歉了,你不能没完没了吧!我还要送外卖呢,耽误了时间,你也得赔偿我!”外卖大叔的口音略重,但俞以渐还是听懂了。

“你不赔也行。”俞以渐眼珠一转,“那你等着,我打电话给我妈,等我妈来,你就麻烦了。”

外卖大叔一听,心里顿时一沉:眼前这小子约莫十二三岁,他的母亲肯定是中年妇女,万一还是那种全职的就更麻烦了。这样一想,他咬了咬牙,问道:“那你想要我赔多少?”

俞以渐看对方风尘仆仆的模样,估计对方身上也没有多少钱,于是说道:“你给我1000吧。”

“什么?”外卖大叔惊呆了,“你看上去屁事没有,就管我要1000?”

“那你等着,我叫我妈来,我们一起去医院,等检查完了,你再看看赔多少钱。”俞以渐幸灾乐祸地说,“我反正又不用送外卖,有的是时间。”

外卖大叔听俞以渐这么一说,心里越发着急了。“我身上没有这么多钱。”他低声下气地说,“我就300多块钱。”

“你这人怎么这么烦呢?”俞以渐说着,有些不安地看了看在一旁围观的路人,他注意到有些人正对路面上撒落的白色粉末指指点点。他心里一阵紧张,“算我倒霉,你就给我300吧!”

外卖大叔从裤兜里掏出几张五十块钱,俞以渐一把夺了过去。

“烦死了!”俞以渐一边捡起薯片桶,塞进包里,一边说,“你看看,我们学校的实验用品都被你弄撒了,还不知道你这点钱够不够买的!”拉上书包的拉链后,他骂骂咧咧地跨上了单车,“你看着点路,眼睛要是瞎了就早点去治!”

经过这么一个插曲后,俞以渐再也不敢走神了,他老老实实地一口气骑到了“百里辉”附近,才停了下来。

他看着远处“百里辉”的大门,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掏出手机,给娑娑发了消息,“我好无语。”

“怎么了?”娑娑几乎是立刻就回复了。

“我今天不是出来帮我哥送零食吗,结果刚才被车撞了!”俞以渐添油加醋地描绘了一通,在他的叙述中,外卖大叔简直是个飙车狂魔。

“你没受伤吧?”娑娑关心地问道,“要不要紧?”

“我没事。”俞以渐回复道,“就是弄坏了我哥的东西,唉,等下我哥肯定要不高兴了。”

“再买一个赔他不就行了吗?他那薯片难道是限量发售的?”娑娑不以为然地说。

“不是……”俞以渐犹豫了一下,决定跟娑娑说实话。“车祸的时候,有一筒薯片被那个不长眼的给压坏了,漏出来了,里面不是薯片,是一种白色的粉末,用小塑料袋包装好的。”

姜汝砺看到这句话,顿时紧张了起来。“像面粉那样吗?”

“有点像,很细的样子。”俞以渐回想了一下,“娑娑,你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吗?”

姜汝砺迟疑了一下,问道:“你现在在哪里?”

“在我哥一个朋友的店楼下,‘百里辉’,你知道吗?”

“哦,我听说过,好像那里消费很高呀。”

俞以渐笑了,“我哥有的是钱,这不算什么。”

姜汝砺在心里飞快地盘算着,几秒之后,他有了主意。“我建议啊,你一会儿最好跟你哥实话实说,反正这也不是你弄坏的,少一筒,应该也不是很影响。大不了,下次你再帮他多带一筒呗。”

“嗯。”

“你一定不要着急哈,好好说,我想你哥会体谅你的。天这么冷,你还帮他跑腿,他一定不会跟你计较的。”

“但愿吧。”俞以渐回复道,“我给他都送了4回了,这是第5回了。以前每次都很好的,他总不至于为一个送外卖的跟我翻脸吧。”

显然,俞以渐对于自己捅出的篓子感到非常担忧。姜汝砺想了想,发了一个安慰的表情,然后写道:“你快上去吧,等会儿回家的时候,再跟我聊聊。”

俞以渐回复了一个眼睛闪光的“酷帅”表情后,收起了手机。接着,他深呼吸了几下,等到他觉得自己不再那么紧张了之后,他将单车推到了“百里辉”的门口。

门口的保安已经认识俞以渐了,他熟练地接过单车,然后朝大门一指,示意俞以渐抓紧时间进去。

俞以渐背着双肩包,忐忑不安地走了进去。

这是一栋6层高的楼房,通常情况下,沙伏嘉和他的朋友们喜欢在6楼活动。

电梯门打开之后,俞以渐立刻听到了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沙伏嘉的一个朋友喜欢把音量开到最大,俞以渐一直怀疑他是不是聋了。

大厅中有十几张沙发,每张沙发上都有人,有的坐着,有的躺着,有的甚至在倒立。一些沙发前面有茶几,另一些沙发前面则铺着小圆毯。

奇怪的彩色灯光照向四面八方,空气中像是有烟雾一般。

俞以渐小心翼翼地走着,不知为何,他觉得今天的地板特别滑,像是打了一层蜡一般。他走了几步后,看见了沙伏嘉,后者正兴高采烈地和另外两个浓妆艳抹的年轻女郎谈论着什么。

“嘉哥!”俞以渐喊了一声。

但沙伏嘉没有听到。他不得不提高音量,又喊了两次,沙伏嘉才回过头来。

看到俞以渐,沙伏嘉的脸上露出了高兴的表情,一对小眼睛也眯缝了起来。“罗文!”他大笑着说,“快来,就等你了!”

俞以渐看了看他身边那两个袒胸露乳的女郎,有点不知所措。他前几次来,大厅里也都很喧哗,但并没有吵成今天这样。

“来吧。”沙伏嘉站起来,走到俞以渐身边,揽着俞以渐的肩膀,“辛苦了,路上很顺利吧?”

俞以渐将背包从肩膀上卸了下来,“嘉哥……今天,不是很顺利。”

他那凝重的神情让沙伏嘉有点紧张,“怎么了?老师找你麻烦了?”他挥了挥手,示意身边的一个人去把音量调小一点。

“不是。”俞以渐摇了摇头。他鼓起勇气,将路上发生的事情复述了一遍。在沙伏嘉面前,他不太敢夸大和撒谎,所以基本如实地描述了车祸的经过。

沙伏嘉皱着眉头听完了,“所以,少了一筒?”

俞以渐硬着头皮点了点头,“我本来想把那一筒捡起来的,但是撒出来的太多了,而且又是路口,我也不敢一直蹲在路上捡东西……”他的声音消失在音乐里。

“哪个路口?”沙伏嘉问道。

“航茶路曹行路路口。”俞以渐不敢看沙伏嘉的脸,他低着头,嗫嚅地说,“有监控的,嘉哥你要是认识人,可以去查一下,我说的都是真的……”

“靠。”一个人不满地嚷了起来。俞以渐转过头一看,认出那人是沙伏嘉的同学胥子。

“胥子,你先闭嘴。”沙伏嘉拎着书包回到沙发上坐了下来,“有什么人跟着你吗?车祸之后。”

“没有。”俞以渐慌慌张张地说,“没有人跟着我。”

“这地方不安全了。”胥子恨恨地说,“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地方,又得换了。”

“嘘。”沙伏嘉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他和颜悦色地看着俞以渐,“罗文,你做得很好,别担心,少一筒无所谓。”

俞以渐紧张地舔了一下嘴唇,“嘉哥,那筒里装的到底是什么啊?”

沙伏嘉像是没听见似的,从茶几上拿起了一瓶黑方,然后往杯子里倒了一点。他将酒杯递给俞以渐,“这是给你的奖励。”

俞以渐吓了一跳,“我……我不会喝酒。”

两个浓妆的美艳女郎嘻嘻地笑了起来。

“这个世界上没有不会喝酒的男人。”沙伏嘉说着,把杯子往俞以渐的面前凑了凑,“给我个面子。”

“嘉哥,我真不会。”俞以渐紧张极了,“等下我还要回家的,要是我妈闻到我喝酒,肯定要说我的。”

一个年轻女郎轻蔑地看了一眼俞以渐,然后从沙伏嘉手里抢过酒杯,一口气喝掉了。

“哇。”胥子大笑了起来,“好酒量哟。”

俞以渐站在沙伏嘉面前,只觉得浑身不自在,他想赶快离开这里。

“对了,嘉哥,我想跟你商量一件事。”俞以渐鼓足勇气说道,“过几天我要期末考试了,然后就放寒假了。能不能等我放寒假再帮你送货?”

沙伏嘉眯着眼睛,盯着俞以渐看了好几秒钟,直看得后者心里发毛。

“你复习得怎么样?”

沙伏嘉的问题让俞以渐有些意外,“不怎么样。”他苦笑着说,“除了语文和英语,其他肯定是要完蛋的。”

沙伏嘉若有所思,“假如我有办法,可以让你不参加考试……”

“真的吗?嘉哥?”俞以渐兴奋得脸都泛红了,“你不要哄我!”

“真的。”沙伏嘉狡黠地笑了一下。他打开俞以渐的书包,拿出一筒薯片,然后拆开包装,取出里面的小塑料袋,再打开一包,倒了一点粉末在薯片的盖子上。

沙伏嘉摊开一只手,胥子立刻会意地从茶几下面拿出了一个装了一些水的瓶子。这瓶子细口大肚,瓶口有两根弯头的塑料吸管。沙伏嘉接过瓶子,放在茶几上面。接着,他将薯片盖子对折,在一根吸管里倒入了少量粉末,然后点燃了打火机,烤了烤吸管的下半部分。

胥子立刻凑了上去。

“起开。”沙伏嘉不耐烦地说,“罗文,你来。”

第二百二十一章 饮鸩止渴

俞以渐惊呆了,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他在路上就一直心里犯嘀咕,想不到真的是他猜测的东西。

“嘉哥,这……这是什么?”俞以渐战战兢兢地看着瓶子,“这不会是……”

“这叫吃肉。”沙伏嘉咧嘴一笑,“看你白白嫩嫩的,肯定很喜欢吃肉吧?”

“这不是肉,这是毒……”

胥子打断了俞以渐,“我们不喜欢那样叫。我们一般说吃肉,或者溜冰。”他拍了拍俞以渐的脑袋,“嘉哥这是看得起你,亲自给你弄。”

“嘉哥,我不想吃。”俞以渐苦着脸说,“我听说这个会上瘾。”

沙伏嘉哈哈大笑,“白痴,我这是帮你呢,你还不知好歹。”他将脸一沉,“你不是说你期末考试要砸锅了吗?你听我的,吃一回肉,你就不用考试了。”

俞以渐一脸茫然地看着沙伏嘉。

“你就吃一回,上不了瘾的。”沙伏嘉正色道,“你会感到不舒服,呕吐、拉肚子,甚至是发烧。这种情况会持续好几天,后面怎么做,还要我教你吗?”

俞以渐这才回过神来,“嘉哥,你的意思是,让我装病躲过考试?”

“不是装病。”沙伏嘉耐心地说,“是真病。你觉得装病能解决问题?你妈不是医生吗?你装病肯定骗不过她,要想躲期末考试,你就得真病,而且要病到考不了试那种才行。”

“那我可以睡觉不盖被子,让自己感冒!”

俞以渐天真的话语引得一旁的两个女郎笑得花枝乱颤。

沙伏嘉笑着说:“你能确保你一定感冒吗?”

俞以渐语塞。

“我能保证你吃肉以后,一定生病。”沙伏嘉说着,又倒了一杯黑方。“你刚才已经拒绝喝我的酒了,现在又要拒绝我的好心?”

俞以渐愣了好几秒钟,说到:“嘉哥,吃肉……真的没事吗?电视新闻都说吸毒很可怕,还会死人什么的。”

沙伏嘉大笑了起来,“你是电视看多了,那上面都是故意吓唬你的。真要是那么可怕,我干嘛要碰呢?”

俞以渐惊疑不定地看着茶几上的瓶子。

“你再好好想想,我干嘛要骗你?骗你,我又有什么好处?”沙伏嘉说完,噗嗤一笑,“你要是个大美女,还可以说我想骗色啥的,是吧?”

俞以渐眨巴着眼睛,没有回答。

沙伏嘉故意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罗文,我对你不错吧?给你买新手机,时不时给你零花钱,还帮你搞定了袁飏飏,哪一件事情我帮你的时候,皱过眉头?”

俞以渐想起最近莫名转学的袁飏飏,心里泛起一阵感动。“嘉哥……”

“来吧,别说了,赶紧,别浪费了你嘉哥的好心。”胥子说着,将瓶子递到了俞以渐的手上,并拿起了打火机,“我教你。”

几分钟后,俞以渐闭上了眼睛。

烟雾从鼻腔和口腔钻进了他的躯壳,他并不感到愉快,也没有什么飘飘欲仙的快感,反而觉得有点苦涩,还有点呛和辣的感觉。

俞以渐诧异地睁开了眼睛,略带失望地说:“好像没啥。”

“你别着急。”沙伏嘉温柔地说。

沙伏嘉话音刚落,俞以渐忽然发觉大厅里的音乐声变小了,而且带着奇妙的回音,像是在山洞里一样。他惊奇地瞪大了眼睛,接着便意识到沙伏嘉的脸也变了。

沙伏嘉那张微胖的圆脸,莫名变成了长长的马脸,但五官却没有变化。

“好滑稽。”俞以渐想着。他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甚至还开心地拍了一下沙发。

“沙发好软。”俞以渐诧异地低下了头,发现沙发变成了白色。“嘉哥,你什么时候换的沙发?”他问道。

沙伏嘉笑而不答。

“这沙发好牛逼啊。”俞以渐轻轻地按了一下沙发,只觉得柔软舒适的沙发犹如云朵一般。“好像坐在云上面。”俞以渐快活地大叫了起来。他试着扭了一下腰部,发现沙发居然随着他的动作往前漂移了起来。

“哇。”俞以渐喊道,“能飞!”他忽然有些紧张,“沙发没有安全带!”

“谁说没有?”沙伏嘉的声音钻到他的耳朵里,痒痒的,像是纤细的棉签擦过他的耳鼓膜。

俞以渐伸手一摸,赫然发现腰上交叉绑着两条安全带。这下他放心了,他使劲地晃起了腰和小腿。沙发顿时变成了仙人脚踩的云朵,带着他到处飞行。

沙发飞出了“百里辉”,俞以渐高踞在云端,看着下面的行人,乐得咯咯直笑。空气变得梦幻,许多晶莹剔透的气泡漂浮在他身边,他伸手一戳,气泡就吓跑了。

一个打扮时尚的年轻男子走出了超市,他五官俊美秀气,引得路边的几个女孩子窃窃私语。

“一个装逼犯。哼,我要打他。”俞以渐忽然有了这个念头,接着他往校服口袋里一摸,摸到了一堆桃核。

“对了,这是我昨天吃零食剩下的垃圾。”俞以渐笑嘻嘻地捏着桃核,往下一抛,扔到了年轻男子的头上。年轻男子吓得一缩脖子,他到处张望,却怎么也找不到袭击他的人。

“哈哈哈。”俞以渐畅快地大笑了起来,他一边任由沙发带着他飞行,一边往下砸桃核。

“谁这么没素质?真差劲!”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俞以渐呆住了。

俄顷,他想了起来,这是南泽姣的声音。“靠,最讨厌她了。袁飏飏转学后,就只剩下她这个讨厌鬼了。”俞以渐心想,“妈的,成绩好了不起啊?还不是巴结老师换来的。”

他越想越气,便用透明胶将几颗桃核粘在一起,做成了一颗大桃核。然后,他卯足了劲,狠狠地将大桃核朝南泽姣的头上砸了过去。

“啊!”南泽姣惨叫一声,脑门右侧顿时鼓出了一个乒乓球大小的红包。她摸着红包,伤心地哭了起来。

“还有呢!”俞以渐又抛出一颗大桃核,正好砸在南泽姣的脑门左侧,脑门左侧也登时鼓了起来。

“哇,好像癞蛤蟆,一边一个包,哈哈哈。”俞以渐乐不可支地大喊了起来,“叫你装逼,装逼遭雷劈!”

这时,他忽然听到一阵轰隆隆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不是雷要劈我吧?”俞以渐心里一惊。他下意识地解开了安全带,接着双臂一振,飞了起来。

“我要飞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俞以渐一边舞动着双臂,一边想,“对了,我应该去找嘉哥。”

一片硕大的乌云飘了过来,挡住了俞以渐的视线。接着,乌云越变越大,将俞以渐整个包裹住了。

俞以渐感觉自己的身体变得轻飘飘的,他闭上了眼睛,任由乌云将他带到“安全的地方”。

“罗文,罗文,醒醒。”沙伏嘉的声音唤醒了陷入梦境的俞以渐。“不早了,都五点了,你该回家了。”

“嗯。”俞以渐睁开眼睛,然后揉了揉眼角,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嘉哥,我刚才是不是睡着了?”

话音刚落,他忽然疯狂地打起了喷嚏,接着,鼻涕和口水也不受控制地流了出来。他手忙脚乱地从书包里拿出隋青柳平时为他准备的纸巾,但他还没擦到脸,眼泪又飚了出来。他狼狈地将纸巾捂到了脸上,沙伏嘉和胥子看得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第一次吃肉,每个人的反应都不一样。”沙伏嘉安慰地说,“不过,你放心,你这个状况看起来就像是生病了一样。你等下回家要跟你妈说,你肠胃不太舒服,感冒,低烧,随便编。我估计你晚上回去就发烧了,说不定还会有点别的并发症。”

俞以渐用纸巾捂着鼻子,连连点头。

“对了,你要记住一件事,绝对不能跟任何人说你吃过肉。还有,如果你爸妈要带你去看医生,记住要拖拉一个星期以后再去,而且,最多验个尿,不能验血。”

沙伏嘉的话让俞以渐有些紧张,“为啥?”

“一般情况下,应该不会有人怀疑你是吃肉了。不过,以防万一嘛。”沙伏嘉点燃一根烟,吸了一口,“我怕他们给你用尿检片。只要你拖过一个星期,问题就不大了。尿检片一般只能查出一个星期内的,血检能查半个月的,要是查头发,能查出半年内的。”

俞以渐擦了一把鼻涕,“嘉哥,我不去看病就行了呗,让我妈随便给我弄点感冒药之类的。”

“嗯,你头一次吃肉,有反应也正常,在家休息一星期差不多能好。”沙伏嘉轻描淡写地说,“我说的话,都记住喽!”

“我懂。”俞以渐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我要是能躲过考试,我就请嘉哥吃饭!”

沙伏嘉翘起了二郎腿,“那倒不用,你替我多跑两趟腿就行了。”

“谢谢嘉哥!”俞以渐感激地说,“那我回家啦。”

等俞以渐离开后,胥子立刻问道:“你干嘛要请他吃肉呢?他又不懂,就一小破孩,万一坏了我们的事情怎么办?”

“你懂个蛋。”沙伏嘉瞪了胥子一眼,“他出那个车祸,看到了我们的肉,回头很可能多嘴说出去。我让他吃了,他就不敢说了。再说了。”沙伏嘉吸了一大口烟,然后把烟递给了一个年轻女郎,“他吃了肉,以后一定会很听话的。他那个爸很有点钱,说不定以后我们能弄点零花钱用用。”

胥子眼珠一转,笑了起来,“还是你脑瓜子好使,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所以要找小孩子做事啊。”沙伏嘉得意地说,“他们年纪小,懂的事情不多,但又向往大人的义气、江湖什么的,你说几句好听话,夸他几句,给他点甜头,他就会屁颠屁颠地跟着你了。”

胥子信服地点了点头。他琢磨了一会儿后,又问道:“那,你那个远亲,那个什么袁飏飏,是你找人教训过了吗?”

“不是。”沙伏嘉撇了撇嘴,“我才懒得管他这破事。好像是袁飏飏老爸的靠山,一个什么部长被人举报了,现在乱得很。袁飏飏的老爸估计要出事,反正我看悬。”

“怪不得,千枫学院太高调了啊,哈哈。”胥子皮笑肉不笑地说,“正好算是你的人情,俞以渐肯定以为是你帮的忙。”

沙伏嘉得意地笑了。

俞以渐晕乎乎地走出了“百里辉”,然后伸手拦下一辆计程车,坐了进去。

他似乎不怎么流鼻涕了,但是他开始觉得头重脚轻了,好像计程车的座椅突然间变成了海浪,飘浮不定。

俞以渐急忙打开了车窗,冬季的冷风“嗖”地灌了进来。冰冷的风让他稍微清醒了一点,但接着他就打了几个喷嚏。

“喂,你不冷啊?”司机不满地嚷了起来。

“我晕车。”俞以渐虚弱地说。他莫名想起了娑娑,然后傻乎乎地笑了起来。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这个奇怪的小胖子,没有说话。

俞以渐掏出手机,拨打了娑娑的号码,但是对方拒接了。

几分钟后,娑娑发来了信息,“我现在不方便说话呢,你回家了吗?”

“嗯,车上。”俞以渐发送的是语音信息,他有些亢奋,不想打字,“我今天做了一件大事。”

“什么?”

“我哥让我吃肉了,然后我睡了一觉,哈哈,可好玩了。”

娑娑沉默了几秒,“吃肉是什么?”

“说了你也不懂,反正挺有意思的。”俞以渐笑嘻嘻地说,“还有,我不用期末考试了,哈哈哈。”

“你没事吧?怎么感觉你有点不对头?”

俞以渐笑着说:“我好着呢。”他整理了一下头发,“要不要我给你发张帅照?”

娑娑这才放下心来,“我去,你刚才是装的吧?你根本就是自恋狂啊。”

看着这条信息,俞以渐哈哈大笑了起来。他笑着笑着,忽然又闭上了嘴。“我今晚得洗一个冷水澡,免得这吃肉的效果散了。”他这样想着,然后又笑了起来。

而在皇冠之中,姜汝砺对着电脑屏幕发起了呆。他思忖了一会儿,决定等万国侯回来再汇报这件事。

第二百二十二章 檀宫新主

檀宫是魔都西郊赫赫有名的富人区。在这个由众多别墅组成的小区中,处处可见华丽精美的洛可可式、巴洛克式,以及托斯卡纳式建筑。而在这些建筑当中,数一座红顶白墙的小楼显得最为别致。

这座小楼周围环绕着高大的女贞树,犹如卫兵一般守卫着幽静的宅邸。每到夏季,满树白花盛放,清丽如梦。树下生长着修剪整齐的灌木丛和美人蕉,不开花时也是摇曳多姿的。

而沿着红白小楼前的细石路走上十分钟,便可见到另一栋象牙色的小楼。与红白小楼不同,象牙色小楼的屋顶是灰色的,整体风格也简练许多。如果仔细观察便会发现,象牙色小楼没有安装空调,房间的窗户也是敞开的。显然,其中无人居住。

象牙色小楼的后面有一个半开放的小院子:一些生长得过于旺盛的灌木丛组成了半高不矮的栅栏,密度不小,但人还是可以勉强穿行的。在院子当中,有一个废弃了的秋千架。每当大风吹过,秋千便会“吱呀”作响,如果是在午夜时分听到这动静,还会有些瘆人。

这栋楼比起其他的檀宫别墅显得略微阴森和单调了些,但正因如此,它反而有种独特的魅力。这就像是在一群盛装打扮的妇人中,忽然出现了一个全身缟素,同时捧着本《博尔赫斯诗集》的女子一般。

这是一个晴朗却寒冷的周二的上午,高襄绮在家休息。临近期末,同学们都在紧张地复习,准备迎接几天后的考试,而她却因为身体不舒服,只能在家呆着。

吃过早餐后,高靳和游津兰出门去忙各自的事情了。高靳留了两个保镖在家陪着高襄绮,但她跟这些保镖毫无共同语言。她实在闷得慌,便穿上了厚外套,又系上了厚围巾,准备出门。

“襄襄小姐,你要去哪儿?”门口的一个保镖关心地问道。

“我去‘全家’买点酸奶。”高襄绮随口说道。其实她只是想出门转转。

“我去买吧,今天温度很低。”保镖殷勤地说。

高襄绮翻了个白眼,“我还要买卫生棉,你也顺便帮我带点?”

保镖愣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那,你要什么牌子的?”

高襄绮哭笑不得,“算了算了,不要你给我买了,我就在院子里走走。”

“我陪你走。”另一个保镖走过来说道。

“不用,我带着手机呢。你们在家里看电视吧。”高襄绮晃了一下手机,“我就想一个人散散心,别招我心烦。”

保镖看她神情不豫,只得闭上了嘴巴。

“我就在院子里走。”高襄绮走到门口,又不放心地说,“要是让我看到你们偷摸跟着我,我回头就让我爸开掉你们!”

在别墅的院子里走了几圈后,高襄绮确定两个保安不会出来跟着她,便急忙走出了院子,然后掏出手机拨通了K1的电话,“喂,你还在睡懒觉呢?出来见女神了。”

“谁说我在睡懒觉?”K1的声音带着笑意。“你今天没去上学?”

“我爸说让我再休息几天。”高襄绮闷闷不乐地说,“但我实在是在家里呆烦了,都要得痔疮了。”

她那大大咧咧的口吻让K1忍俊不禁,“没听说过在家里呆着会得痔疮的。”

“打个比方嘛。”高襄绮说道,“我来找你啊,去哪儿见面?”

这时,她刚好走到象牙色小楼的附近。

一个穿着银灰色风衣的男人忽然从小楼前面的一棵树的后面窜了出来,冲到了高襄绮的面前,吓了她一跳。

男人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一双热情的黑眼睛闪闪发亮。他敞开的风衣里露出了内衬的深蓝色西装,脚上是一双锃亮的尖头皮鞋。唯一和他这身打扮不太相称的,是那修剪过短的头发。这个接近于“毛寸”的发型,两边都快要剃光了,乍一看,颇有几分特种兵的精悍劲儿。

“K1?”高襄绮惊呆了。虽然眼前的人是她朝思暮想的对象,但这一身精英范十足的装束还是让她吃了一惊,更遑论对方不打招呼就出现在她家附近了。

“嘘。”K1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跟我来。”

高襄绮收起手机,一头雾水地跟着K1走到了象牙色小楼的后面。

“你也太冒险了。”高襄绮虽然又惊又喜,但还是忍不住责备道,“万一人家业主回来了,搞不好会以为你是小偷!”

“这栋楼明显没人住好吗?”K1耸了耸肩膀,“你难道没发现?”

“就算没人住,物业也要赶你的呀,这小区的物业还是很负责的。”高襄绮噘起了嘴。

“那如果我买下这栋楼呢?”K1帮高襄绮拢了一下围巾,将她的下巴遮住了。

“你开的玩笑一点也不好笑。”高襄绮瞪着K1说。

“你听我说。”K1笑了笑,“我知道你家里管得严,你不是很容易出门,我也不可能每次都像做贼似的来见你啊。你跟我说,你能甩掉保镖,但你不能每次都把他们赶走,或者骗他们,这样下去,你早晚会被你爸发现的!”

“我不在乎。”高襄绮在秋千架上坐了下来,“发现就发现呗。”

“你爸不喜欢我,你是知道的,何必故意跟他对着干呢?”K1苦口婆心地说,“我虽然能轻松放倒你身边的保镖,但我不想这么做。我是诚心和你当朋友的,不想故意让你爸难堪和生气。”他停顿了一下,“所以,我今天穿了适合这个环境的衣服,以一种合理的身份。”

高襄绮惊奇地看着他,“你在逗我?”

“我没有。”K1认真地说,“我向侯爷请示过了,这里的房价不会下跌的,而且还有增值空间!加上侯爷也想在西郊买一栋房子,所以,这栋房子已经属于侯爷了!现在我是站在侯爷的地盘上啦。我已经说服了侯爷,让我在这里暂住,离你只有10分钟路程的地方!高兴不?”

高襄绮张大了嘴巴,“侯爷买了这栋房子?”

“是的。”K1高兴地说,“虽然他人还在欧洲,但这件事已经搞定了。现在侯爷托我装修这套房子,我有权利在你附近走来走去,合理,而且合法!”

高襄绮扑哧一笑,“怪不得你要把胡子刮了,还穿成这个样子。”她略带嗔怪地说,“你还故意保密,吓我一跳!”

K1咧嘴一笑,“我这么穿不好看?”

“还不错。”高襄绮歪着头看了几秒钟,“不过,我还是喜欢你穿得休闲点,这样看太像大叔了。”

“好哇,你说我老。”K1假装苦着脸,“我这里痛。”他指着自己的心脏,“宝宝这里痛。”

“呕。”高襄绮做出一副要吐的样子,“你真不适合撒娇啊。”话虽这样说,她却笑得眉眼弯弯,显然是甜蜜极了。

K1走到她侧面,轻轻地推了一下秋千。他看着摇晃的秋千架,缓缓说道:“我真希望你永远这样快乐。”

高襄绮乐了,“干嘛呀,这是要表白的节奏?”

K1摇了摇头,“我就是喜欢看到你笑。一看到你笑,我就觉得幸福,中彩票也换不来的那种幸福。”

高襄绮撇了撇嘴,“这个表白一点都不感人。”

K1笑了一下,决定换个话题。“襄襄,我忽然想起一个笑话,说给你听好不好?”

“你说。”

“昨天发生了一件很好笑的事情。昨天,月总管跟我,还有T3,姜汝砺,哦,他是侯爷的医生。我们四个一起去一个地方办事。完事以后,我们去附近的酒吧喝了几杯。然后就有几个喝多了的家伙,凑上来,想要泡月总管。”

高襄绮看着远处的天空,“没准人家是一见钟情呢,你别说得那么俗气。”

“好,大概是一见钟情。问题是,我们都在现场,怎么会允许有人来追求侯爷的女人呢?”

“所以,你们是打起来了?”高襄绮好奇地问道。

“不是。”K1笑着说,“月总管真是个有趣的女人,她要了几杯tequila-shot。嗯,这是一种龙舌兰酒的喝法,比较……刺激。就是喝酒的人在自己的虎口抹上盐,然后把一个shot的龙舌兰酒一口气喝掉,再吃掉一片柠檬。这种喝法,又烧又辣。”

“月总管是故意的吧?”

“光喝酒不说,她还要求喝完的人,对她说一句表白的话。她就穿个旗袍,笑吟吟地坐在高脚凳子上,她说,用她的笑容为主题,谁的表白能打动她,她就跟谁走。”K1说着,已经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行不行啊,讲个笑话自己先笑岔气。”高襄绮瞟了他一眼,“笑好了再说。”

“好。”K1又轻轻推了一把秋千,“第一个人上来就说,美女,你一笑,全世界的花都开了。”

“俗。”高襄绮说。

“第二个人说,你一笑,路上的灯都亮了。”

“也不怎么样。”

“第三个人说,你一笑,我就忘记我要说什么了。”

“这个有一点意思。”

“关键是第四个人,是姜汝砺。”K1回想起姜汝砺的表情,仍旧觉得有些好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参与。”

“可能是个托儿。”高襄绮煞有介事地说,“月总管只要选择了他,不就能打发那些追求者了嘛。”

“对哦,你真聪明。”K1笑呵呵地说,“不过,姜汝砺也太逗了。”

“他说的是什么?”

“他说,你一笑,我就怂了。”

高襄绮愣了一下,接着哈哈大笑起来,“怂是我理解的那个意思吗?”

“就是服软、低头、听话,差不多吧。”K1说道,“我只是没想到,在英国留学了几年的姜汝砺,好歹也算是学霸,居然会用这样……的方式表白。”

“我猜,月总管选的是他,对吧?”高襄绮晃了晃头,“这个人挺有意思的。”

“嗯。后来我私下问月总管,哪个人的表白最能打动她,她说是姜汝砺。”K1感慨地说,“我才知道,女人的想法和男人差得真远。这种大白话似的表白,听起来一点也不浪漫呢。可是,女人不是都喜欢浪漫的吗?”

高襄绮摇了摇头,“坦率的诚实,加一点点幽默,才是真正的浪漫,比什么华丽的词句都管用。”她用那亮晶晶的眼睛盯着K1,后者尴尬地移开了视线。

“你是不是觉得我还是个小女孩,而且又有病,所以不敢跟我谈恋爱?”高襄绮停下了秋千。

K1吓了一跳,他狼狈地说:“你别胡思乱想……”

“我很清醒。”高襄绮打断了他。她眼神清亮,神情坚定,“我喜欢你,K1,不是那种小女孩对大哥哥的喜欢,是一个女人对男人的喜欢,是从灵魂到肉体都覆盖了的喜欢,是想要牵手共度一生的喜欢。”她眨了眨眼,“如果要说得更露骨一点,这不仅仅是喜欢,是爱。”

K1踉踉跄跄地后退了两步,他很想说点什么,但他却无论如何也开不了口。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只是机械地掏出烟盒,点燃了一根烟。

这是他第一次在高襄绮面前抽烟,后者略感惊奇地看着,但什么也没说。

“你还年轻,有些事情,过后想想你会觉得好笑的。”K1终于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话,“我把你当成妹妹来照顾,我是真心想要当你的朋友。”

“你撒谎!”高襄绮毫不留情地拆穿了K1,“我们又没有血缘关系,哪儿来的兄妹情谊?别跟我说你有这么博爱,会把一个跟自己完全没关系的女人当成亲妹妹!而且,你答应过我,说不骗我的!”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高襄绮已经带了哭腔,“我一直在暗示你、明示你,给你机会、开你的玩笑,就等你先开口,你怎么就这么不开窍呢!还是说一切都是我自作多情,其实你根本就是假装对我好,心里却在嘲笑我的幼稚?”

“你怎么能这样想?”K1难过地说,“从我们认识到现在,我所做的一切,你都看在眼里啊!如果你现在有危险,我会毫不犹豫地为你挡子弹!只要你能健康幸福,只要你能好好的,我什么都可以做!只有这样,我才能安心。”

“为什么我好,你就能安心?”高襄绮步步紧逼地问道。

“你不懂。”K1悲哀地看着高襄绮,“我不能爱你。”

第二百二十三章 爱而不得

“是因为我有病吗?”高襄绮的声音不受控制地颤抖了起来。

“不。”K1艰难地说,“请原谅,我不能告诉你为什么。”

高襄绮的眼泪缓缓地涌了出来,每一颗泪珠都像是针尖,刺在K1的心上。他强忍住心痛说:“对不起。”

高襄绮呆呆地看着K1,忽然从秋千架上跳了下来,冲进了K1的怀里。她用力地抱住了K1,哭着说:“不是因为我有病,难道是因为我是高靳的女儿吗?”

这句话犹如重锤,打得K1的脑袋嗡嗡作响。

他迟疑地扔掉香烟,伸出手臂,轻轻抱住了高襄绮。“对不起。”他机械地重复着这句话,心像是被人揪住了一般,疼得喘不过气来。

“这不公平。”高襄绮推开了他,“出身是不能选择的,你不能因为我爸是黑社会,就这样对我。”

“你不该这样想。”K1无奈地说,“凭良心讲,我如果在意你爸的身份,又何必一直关心你、照顾你,对你好?请你理解,我有不得已的苦衷。”

“是因为侯爷吗?”高襄绮擦了擦脸,忽然问道。

K1愣住了,他没有想到高襄绮会这样敏感。他双手插兜,然后叹了一口气,“在你出现以前,世界上只有两个人是我在乎的。一个是侯爷,另一个是我弟弟。弟弟是我唯一的家人,侯爷则给了我最好的一切。有些事情,我真的不能跟你说。但我希望你能明白,侯爷并没有不喜欢你,更不会因为你有病就阻拦我来见你。”

高襄绮眼含热泪地看着K1,“但你却不得不为了侯爷压抑自己的感情,对吗?”

K1紧紧地抿着嘴唇,没有回答。

“K1,我喜欢你,真的。”高襄绮上前一步,用冰冷的小手触摸K1的脸颊,后者瑟缩了一下,但并没有退缩。

“我五岁的时候,妈妈就不在了,我一直很害怕我爸给我找个后妈。我爸也知道我的心思,他就真的一直都没有结婚,连女朋友都没谈。”高襄绮低下头喃喃地说,“我妈妈出事,是因为我爸得罪了别人,别人要报复他。这件事,我爸一直很自责,他觉得是他害了我妈。所以他去给我妈报仇了,还坐了很多年的牢。”她抬头看着K1,“我爸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但也不是你以为的那种坏人。他的手下,有打人的、有赌钱的,但是他们不会随便欺负人,他们有些只是成绩差、读不好书,除了打架什么都不会。黑社会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他们也有家庭,也是普通人。”

K1苦笑了一下,不知说什么才好。显然,高靳对高襄绮的洗脑是非常成功的。

“我很孤单,一直都是。”高襄绮继续说道,“我爸坐牢的时候,虽然有别的叔叔阿姨来照顾我,但他们毕竟不是我的亲人。2011年的时候,我爸出狱了。他带我来到魔都,希望在这边给我治病,还希望我能交到新朋友。但是,我爸怎么会想到,在这个贵族学校里,许多人从小学开始就在一起玩了,我一个转学生,能交到多少朋友呢?更不用说,我身体不好,经常请假,学校的好多活动,我都错过了,或者是不能参加。”

K1轻轻地摸了一下高襄绮的头发。

“我不想让别人同情我,所以我尽量装出一副潇洒、坚强的样子来,但我心里其实很害怕。我怕我的病治不好,我怕我活不了太久,我怕以后,我爸会孤零零一个人……”高襄绮说着,又哭了起来。

K1心里很不是滋味,但他只能选择沉默。

高襄绮一直哭到有些累了,才逐渐平静了下来。“兰姐出现后,我很高兴,她长得有点像我的妈妈,但又不是太像。我爸喜欢她,我也算放心了,以后至少有人陪着他。”

“襄襄,你的心真的太好了。”K1轻声说。

“不,我一点也不好。”高襄绮摇了摇头,“有时候,我会嫉妒,嫉妒那些健康和平凡的孩子,嫉妒兰姐和我爸的感情。无聊的时候,我总是会想,假如我没有生病,假如我不是高靳的女儿,你对我是不是就会不一样?”

“襄襄。”K1急切地说,“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你是谁的女儿。我当时看到了千枫学院的宣传画册,看到了你的样子,我就忘不掉你了。后来,知道你的身份后,我很矛盾,我比你大9岁,坦率地说,我感觉很自卑。要是我跟你同龄,要是我不认识侯爷,我一定会追你,即便你不喜欢我,我也要追你!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我知道,我就知道!”高襄绮又哭又笑,“我就知道,你也喜欢我,你也喜欢我,我就知道!”她疯疯癫癫地跳了几下,然后摇晃起了K1的胳膊,“你也是喜欢我的,你也是爱我的,对不对?”

K1没有回答,他那双黑色的眼睛所蕴含的情感已说明一切。这个热情直率而又朴实无华的汉子,用一种痴情却又伤感的眼神看着高襄绮,就像是在看他生命中最珍贵的易碎品一样。

“那么,现在,我们之间没有什么秘密了,对吗?我对你的感情,你已经知道了;你对我的,你也承认了,对吗?”高襄绮仍然在摇晃K1的胳膊,她不放心地问道。

“我……”K1有点羞赧地说,“我也不知道怎么说。”

“我太幸福了,因为你也爱我。”高襄绮满眼都是泪水,“即便我明天就会死去,我也没有遗憾了。”

“别胡说!”K1急忙喝道,“你还没满19岁,瞎想什么呢?”

“真的。”高襄绮笑着擦干了眼泪,然后回到秋千上坐了下来,“我知道你有顾虑,可能你现在不能和我谈恋爱,但是,没关系,我知道你也爱我,我就很开心了。”

K1在心里哀叹,他拿这女孩子一点办法也没有。他忽然想起姜汝砺对他说过的话,“爱而不得,是一种折磨。”

“侯爷是不是不喜欢我爸?”高襄绮开心地荡了一会儿秋千后,忽然问道。

K1的思绪被打断了,“襄襄,你又乱猜了。”

“我爸倒是很喜欢侯爷。”高襄绮略有些不满地说,“有时候看个电视,他会说这个东西侯爷会喜欢;有时候买套衣服,他会说侯爷欣赏这样的风格。要不是有兰姐,我都快怀疑他是不是变弯了。”

K1笑了起来,“高总是做生意的人,有时候考虑的细节比较多,这很正常,倒不一定是对侯爷有什么好感。”

“说到这里,K1……”高襄绮犹犹豫豫地说道。

“怎么了?”

“我有件事想要问你。”

高襄绮那欲言又止的表情让K1觉得有些奇怪。

“你什么时候认识我爸的?”

K1莫名其妙地看了她一眼,“你怎么会想到问这个问题的?”

高襄绮盯着K1,仔细观察着他的表情,“上个月绑架的事情,你还记得吧?我爸在医院跟我聊天的时候,狠狠地夸奖了一通侯爷身边的好几个人,说他们身手不错,办事利落,唯独没有夸你。我就觉得奇怪,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了,就问他,K1怎么样?”

K1有些紧张地屏住了呼吸。

“我爸居然说,第一次见你,就知道你是个麻烦的家伙,他不想评价你。”

K1松了一口气,“大概是我以前留着大胡子,看起来比较凶吧。”他尴尬地笑着说。

“我觉得没那么简单。”高襄绮说道,“你跟我爸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过节?”

“怎么会呢?”K1连忙说道,“我们平时都见不到面的,侯爷去见高总,也不一定会带我,我跟高总能有什么过节?”

“后来我反复地想了想,我跟你第一次见面,是在千枫学院。”高襄绮认真地说,“那天,我爸来接我了。当时我想跟他介绍一下你,结果他说他认识你,不要我介绍。”

“嗯,在那之前我陪着侯爷,见过一次高总。”K1用尽量轻松的口吻说道。

“那就更奇怪了。”高襄绮狐疑地看着K1,“我爸喜欢侯爷,却讨厌侯爷身边的人,这是什么道理?”

K1挠了挠短发,不知道如何回答。

“你不要骗我。”高襄绮紧盯着他,“侯爷的事情,你不想说,可以不说。但是,跟我爸早就认识的事情,你总该跟我说一声吧。”

“其实也没什么。”K1踌躇了几秒后,决定实话实说。“我第一次见到你爸,是在他店里,就是那天,他店里一个服务员跳楼了,正好掉在侯爷的车子前面。”

“啊?”高襄绮大吃一惊,“那不是去年3月份的事情吗?那个时候你就认识我爸了?”

“嗯,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高总。”K1说道,“我也很意外的,而且,当时我真的没有想到,以后会遇到他的女儿。”

高襄绮想了想,“那我大概明白我爸为什么不喜欢你了。他店里那件事,让他烦了很久。可能他觉得自己比较糟糕的一面被你看到了吧。”她安慰着K1,“以后我会找机会帮你说好话的,别担心。”

K1哭笑不得,“你别想这些了啊,好好照顾你自己。你爸就算不喜欢我,也不要紧的,别往心里去。”

高襄绮噘着嘴说:“我觉得他不是一般的不喜欢你,他每次听到你的名字,表情都特别难看,好像你偷了他的钱似的。”

K1宽厚地笑了一下。他亲昵地摸着高襄绮的后脑勺,“那你就少在他面前提我的名字呗。”

K1话音刚落,高襄绮的手机就响了起来。她看了一眼屏幕,按下了接听。

“兰姐。”

“襄襄,你怎么不在家呢?跑到哪儿去啦?”

“我在院子里散步呀。”

“我就在院子里,没看到你啊。你具体在哪儿?我去找你。”

高襄绮有点慌乱地说:“我马上就回去了,不用找我。”

“襄襄,你怎么了?”游津兰有些诧异地问道。

“啊?我没事啊。我马上就回来了,不说了。”高襄绮急急忙忙地挂断了电话。

“你快回去吧,我有机会再来看你。”K1温柔地说。

“我舍不得你。”高襄绮撒娇地噘着嘴,“而且你今天没有给我带胡萝卜K。”

“你最近身体不好,等你好一点了,我再给你带小猫,听话。”K1耐心地说,“你先回家,免得一会儿游小姐着急。”

“好吧。”高襄绮跳下了秋千,“那你送我到小楼门口。”

“万一被人看到了呢?”K1有些担忧。

“我说的是这个楼啦,不是我家。”高襄绮指了指象牙色小楼。

“行吧,听你的。”K1笑着说,“对了,侯爷在这买房子的事情,先不要跟你爸说。”

“为什么啊?”

“因为侯爷还没回国嘛,房子又没装修,现在也不能住人。”K1答道,“总之,以后有机会说的。”

两人并排走着,绕到了小楼的前面。

“咦,襄襄?”游津兰的声音传来,两人顿时呆住了。

“啊,这么巧,游小姐。”K1反应过来,立刻微笑着打了一个招呼,“我刚好在这附近办事,碰到了襄襄,顺便送她回来。”

“兰姐,你不是说你回家了吗?”高襄绮毕竟年轻,沉不住气,说话的时候表情很不自然。

“我这不是正在往家里走嘛。”游津兰说道。她看了看K1,“好久不见,K1先生。要不要去家里坐坐?”

“我还有事,就不打扰了。”K1彬彬有礼地说,“改天再见。”

“那好。”

“我先走了。”K1说着,向两人挥了挥手,转身离开。

目送K1走远,游津兰这才略带嗔怪地说:“襄襄,你胆子太大了,要是被高总看到了,又要说你了。”

“我又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高襄绮嘴硬地说,“再说了,只要兰姐你不说,我爸怎么会知道?”

“你呀。”游津兰无奈地笑着说,“走吧,快回去,看你鼻子都冻红了。”她说着玩笑话,心里却隐隐地得意:抓住了高襄绮的小把柄,或许,这是一件好事。

第二百二十四章 庆功宴会

隋青柳站在厨房的水池前,一边洗澳洲芒果,一边发呆。几分钟前,陶白荷给她打电话,邀请她参加今晚的庆功宴——南泽姣和谢狂心得了个星光大赏年度组合奖,据说是打败了不少前辈获得的奖项。JRS公司高兴坏了,张罗着办了个庆功宴。

但隋青柳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她的心思都在卧床休息的儿子身上。俞以渐已经病了5天了,并因此错过了期末考试。虽然现在看起来,俞以渐快要痊愈了,但她仍旧放心不下。

她将洗好的芒果去掉外皮,然后一切为二,去掉内核,再切成橡皮大小的方块。切好后,她将芒果块整齐地摆到了盘子里,并放上了一只水果叉。金黄色的芒果在绿色盘子的衬托下显得格外鲜艳漂亮,直勾起人的食欲。

隋青柳端着芒果,上了楼,轻轻敲了一下俞以渐的房门。

“进来吧。”

俞以渐正斜靠在床头玩手机,他的脸色有些苍白,但总算是不流鼻涕了,咳嗽的次数也少了许多。

“宝贝,你想不想吃点水果?”隋青柳将盘子放在俞以渐的书桌上,“还是我给你端过来?”

“就放在那里吧,我等下吃。”俞以渐懒散地说,“妈妈,我还是有点难受。”

“那你好好休息,别玩手机了,睡一会儿吧。”隋青柳轻言细语地说,“反正你也没考试,后面拿成绩单也别去了,就在家歇着吧。如果要发寒假作业,我再去学校帮你拿。”

“嗯。”俞以渐抬起头,“哎,妈妈,我刚才听到你打电话了。”

“嗯,是你陶阿姨,没什么事。”

“我听到你说什么你也不认识明星,是什么活动吗?”俞以渐好奇地问道。

“哦,是南泽姣要弄一个庆功宴,好像JRS公司的艺人都会参加。”隋青柳不感兴趣地说,“那些明星的名字我都说不上来,我就说不去了。”

“咦,河杏奈好像就是JRS的,对不对?”俞以渐眼睛一亮,“对,我想起来了,她就是JRS的。”

“怎么了,这个河杏奈?”隋青柳坐到儿子的床边,温柔地为他整理了一下被子。

“我超喜欢河杏奈的啊,妈妈。”俞以渐说道,“你看我电脑桌面,那个就是河杏奈。”他坐直了身体,“妈妈,你去吧,帮我要一张签名照。”

隋青柳看了一眼俞以渐的电脑桌面,那是一个阳光健康的年轻女星。她有点为难地说:“怎么要啊,我都不认识她……”

“南泽姣跟她一个公司的,肯定好说话啊。妈妈,求你啦!”俞以渐撒娇地说,“好妈妈,我知道你最好了!”

隋青柳无奈地笑了一下,“那你一个人在家,我也不放心啊。”

“我吃点水果就睡了,你在家也没啥事嘛,就去帮我要一张签名照呗。”俞以渐说着,居然真的打了一个哈欠,仿佛十分疲倦。“再说了,我都是初中生了,你还担心我照顾不好自己?哼。”

“那,我就去了?”隋青柳迟疑地问道。

“去吧,爸爸一会儿就回来了,他也能照顾我,对不?”

隋青柳看着俞以渐那恳求的目光,只得站了起来,“行吧,我试试。我先说清楚啊,不一定要得到。”

“我相信你,妈妈最棒了,肯定没问题!”俞以渐伸出胖乎乎的手,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隋青柳抿嘴一笑,转身离开了房间。

一个小时后,隋青柳赶到了南京西路的丽思卡尔顿酒店。

“柳柳!”陶白荷早早就等在大厅里,她眼尖地看到了一身绿裙子的隋青柳,热情地打起了招呼。

“我没迟到吧?”隋青柳有些不安地问道。

“刚好,她们一会儿就要切蛋糕了。”陶白荷笑嘻嘻地说,“你不是说了不来嘛,怎么又想通啦?”

隋青柳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反正今天是周末,我儿子睡了,我想了一下,还是过来陪陪你吧。”她不愿直说自己是为河杏奈而来,生怕陶白荷会因此看轻了她。

“柳柳,你真贴心。”陶白荷笑着挽住了隋青柳的胳膊,“今天来的明星很多,我等下帮你留意一下,看能不能找他们要点签名什么的。”

隋青柳又惊又喜,她没有想到陶白荷会一下子看穿她的心思。她矜持地笑了一下,没有接话。

她悄悄地打量着一身黄色套装的陶白荷,有点感慨于这位辣妈的恢复能力。

陶无天去世还不到一个月,陶白荷就已经完全走出了悲伤的阴霾。这一点让隋青柳有些佩服,又有些隐隐的不舒服。换成是她,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亲人去世后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投入到娱乐活动当中。

服务生看到陶白荷后,微笑着为她按下了电梯。“总之呢,你来我就很高兴了。本来我还叫了游津兰的,不过她有事,算了。”陶白荷说道。

“她是老师嘛,肯定对追星这种事情是比较介意的。老师都爱面子,正常。再说她又没有小孩,JRS家的明星年纪都不太大吧,她肯定没兴趣。”隋青柳漫不经心地说。

“哎,你不觉得奇怪吗?她跟高总在一起有大半年了吧,两人也没有一点结婚的意思啊。”陶白荷的“八卦之魂”熊熊燃烧了起来。

“我不清楚。”隋青柳答道,“游津兰是学画画的,她们这些搞艺术的,想法跟我们不一样很正常嘛。”

两人又嘻嘻哈哈地聊了一会儿后,电梯停在了行政楼层。JRS包下了整层楼,目的是方便艺人活动,同时还可以避开狗仔队。

“隋医生,你好。”

两人刚出电梯,就遇到了谢狂心。

“刚才看到南夫人下楼,我就估计是去接你呢。”他略微喝了一点酒,白皙的脸孔上染着粉色的红晕,看起来更显妩媚俏丽。

“这要是个女孩子就好了。”隋青柳在心里想着,嘴上却说,“我来晚了吧,不好意思啊。”她将手里的巧克力递给谢狂心,这是她临出门时才想起来准备的礼物。“恭喜你和姣姣了。”

“你太客气了。”谢狂心说着,接过了巧克力,“你来参加我们的庆功宴,我跟姣姣高兴还来不及呢。对了,俞以渐呢,学校该放假了吧?”

“他这几天不舒服,在家休息。”隋青柳客套地说。她有种奇特的感觉:谢狂心说话时有在模仿万国侯,但他毕竟年轻骄纵一些,所以听起来总有一种“少年老成”的味道,多少有些别扭。

“我们进去吧。”陶白荷说。

几人一起走进了大厅。

隋青柳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心的南泽姣,小姑娘穿着一身玫瑰红的裙子。在南泽姣的身边,站着个戴帽子的男人,隋青柳认出那是她的经纪人皮休。

在两人的面前,有一块装饰得极其华丽的大蛋糕,乍一看就像个多层的城堡。在城堡的边缘,缀满了鲜艳的红玫瑰,都是由奶油做成的。而在蛋糕的正中间,竖立着两个用饼干组成的字母“DH”,这是南泽姣和谢狂心的组合名字。

“诸位。”皮休拍了拍手,示意众人安静。“今天,是我们JRS自家人欢聚一堂的日子,也是我们最年轻的成员获得荣誉的日子,同时还是个开心的星期天。我看到你们的脸上都有一丝不耐烦,心里想着——这家伙要说多久,等不及要吃蛋糕了!”

一群人哄然大笑。

“放心,我不会让你们等得太久。”皮休笑着说,“让我们为DH鼓掌,庆祝他们取得的成绩!”

掌声过后,皮休接着说:“DH,Destiny-and-hope,你们是JRS最年轻的艺人,发扬着我们JRS的精神,追求梦想,展示勇气,抱持感恩,学会珍惜。这次获得的奖项,是对你们工作的肯定,也是对JRS的认可。我在这里,郑重感谢所有同仁的共同努力。”

在众人的掌声中,皮休和南泽姣一起打开了香槟。随着“砰”的一声响,香槟喷涌了出来。

隋青柳对庆功宴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她找了个角落呆着,一边心不在焉地听皮休说着妙语连珠的俏皮话,一边琢磨怎样让谢狂心帮他拿到签名照。

她看了一圈人群,终于找到了河杏奈。后者穿着黑色的外套和皮裤,脚蹬一双长靴。她的头发染成了金色,还画了欧美范的烟熏妆,要不是那高挑的身材和标志性的大嘴,隋青柳真不敢确定这就是河杏奈。

“儿子怎么会喜欢这种风格的女明星呢?”隋青柳下意识地摇了摇头。

“隋医生。”谢狂心不知何时走到了她的身边,“给你。”他手上端着个精致的盘子,里面装着一块切好的蛋糕。

“啊,真不好意思。”隋青柳连忙道谢,“我自己来。”

“我估计你喜欢吃水果,所以拿了一块水果比较多的给你。”谢狂心说,“这是柠檬和火龙果的,可能有点酸。”

隋青柳笑了起来,“我刚好喜欢吃酸的。”

谢狂心好奇地说:“真的吗?我以为这屋子里就我一个喜欢吃酸的。”

“真的。”隋青柳一边小口地吃着蛋糕,一边说,“我家的水果,凡是芒果、西瓜、荔枝之类的,都是我老公和我儿子的;凡是橙子、柠檬、山楂、猕猴桃这些,都是我的。”

“哇。”谢狂心大笑了起来,“那我可得提醒侯爷了,再请你吃饭的时候,酸味的水果得准备两份,免得我们俩不够吃。”

隋青柳掩嘴一笑,她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南泽姣喜欢和谢狂心在一起玩了。这个漂亮的男孩子,虽然看上去阳刚不足,但却非常机灵。

“小谢。”隋青柳鼓足勇气说,“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不要说得这么客气。”谢狂心笑着说,“你是长辈,有什么事情尽管说就是了。”

“你跟河杏奈是不是认识啊?”

“嗯,我们是同事,而且也有一点私交。”谢狂心说着,瞟了一眼远处的河杏奈。

“是这样的。”隋青柳有些局促不安地说,“我儿子特别喜欢河杏奈,他听说我要过来,一个劲儿地求我给他要一张河杏奈的签名照……”

“这样啊。”谢狂心略皱了一下眉头。

“要是太麻烦就算了。”隋青柳见状,赶紧说道。

“我去试试。”谢狂心说道,“河杏奈脾气是比较大,不过她应该会给我这个面子。”说完,他放下手里的碟子,朝河杏奈走了过去。

隋青柳眼巴巴地看着谢狂心在河杏奈耳边说了几句话,接着两人就离开了大厅。她胡思乱想了一阵,然后走到了陶白荷的身边。

“姣姣。”她跟南泽姣打了个招呼,“祝贺你呀。”

“谢谢隋阿姨。”南泽姣笑着说,“你吃蛋糕了吗?今天的蛋糕很好吃唷,你可以带一些给俞以渐。”

隋青柳被她孩子气的话给逗笑了,“谢谢你啦。俞以渐现在不能吃这些东西,他生病了。”

“哦。”南泽姣眨了眨眼睛,“那他是不是没有考试啊,真可惜。”

隋青柳知道对方是无意的,但这话听起来还是有点刺耳。她勉强地笑了一下,“姣姣,你考试了吗?”

“当然啦。”南泽姣晃着脑袋说,“我之前答应了爸妈的,做艺人也不能影响学习。”

“哇,你好厉害。”隋青柳感叹地说,“我家俞以渐要向你学习了。”

这时,谢狂心走进了大厅,隋青柳一眼就注意到了他。她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又聊了几句,然后才走到了谢狂心的身边。

谢狂心掏出了一个鼓鼓囊囊的酒店信封,“里面有河杏奈的五张签名照,还有她的签名海报和台历,一对用她头像做的钥匙扣。”

隋青柳简直惊呆了,她连忙道谢,“太感谢了,真的是给你添麻烦了,真不好意思!”

“快收起来吧。”谢狂心将信封递给她,“我很少帮人要签名什么的,万一被人看到就不好了。”

隋青柳将纸包装进了自己的手提包中。“小谢,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了。”

谢狂心眯着眼睛笑了一下,他眼睛下方的泪痣让隋青柳有些恍惚,因为隋青柳也认识一个长有泪痣的人。

“你今天开车来的吗?”

“不是,怎么啦?”

“那等会儿让我送你回去吧,隋医生。”谢狂心彬彬有礼地说,“我有一点事情想要麻烦你。”

第二百二十五章 视如己出

庆功宴结束的时候,已经是晚上9点了。陶白荷的兴致仍然很高,她张罗着要请大家去KTV唱歌。但隋青柳牵挂着生病的儿子,不想玩得太晚。

“白荷,你们去玩吧,我明天还有事得早起,今天不能太晚休息。”隋青柳说着,看了一眼手表,“真的有点晚了,我就不去了。”

“对了,我忽然想起来,我也有点事。要不我顺路送送隋医生,南夫人,你们随意玩吧。”谢狂心不失时机地说。

“你俩都不玩啊?”南泽姣有点失望地说,“今天是星期天哎。”

“但明天是星期一啊。”谢狂心撇了撇嘴,“我是真的有事情,改天再聚吧。”

“好吧,听狂心哥哥的。”南泽姣看谢狂心说得坚决,也就不再坚持了。她看向陶白荷,“妈妈,我们要不要也早点回去?”

“傻孩子,小谢和你隋阿姨是有事要忙,我们明天又不用早起。”陶白荷说完,笑嘻嘻地挥舞了一下手臂,“那,柳柳,我就不送你了啊。小谢,照顾着点隋阿姨。”

“放心吧。”谢狂心笑着说,“我一定当好护花使者。”

几分钟后,谢狂心和隋青柳走出了酒店的后门。虽然夜色正浓,但谢狂心还是戴上了帽子、墨镜和口罩,将自己的脸遮挡得严严实实。隋青柳看着他这副打扮,忍不住笑出了声,“你们还真是不容易。”

谢狂心掏出钥匙,解锁了车子,“没办法,要是被狗仔拍到了,不知道又会瞎写成什么样。”他为隋青柳打开了车门,“请。”

隋青柳看着这辆曾经属于俞家的蓝色迈巴赫,心里颇有些不是滋味,但她明白,车子早已易主,跟她没什么关系了。她尽量不去想俞镜泊卖车的闹剧,微笑着坐到了副驾的位置上。

谢狂心坐到驾驶位上,关好了车门。

“直接送你回家?”

“嗯,麻烦你了。”隋青柳说道,“有点远呢,你顺路吗?”

“我就当兜风了。”谢狂心摘下了口罩和墨镜,“好久没有这样自由地边开车边欣赏魔都夜景了。”说完,他发动了车子。

“要是让我们院那些小护士知道我今晚是坐你的车回家的,她们肯定要尖叫的。”隋青柳开玩笑地说,“我们院喜欢DH的人可多了,我看到好几个小姑娘的手机桌面都是用的你的照片。”

“是吗?那多不好意思,耽误人家的工作了。”谢狂心说道。

“哪有什么耽误不耽误的。”隋青柳扑哧一笑,“你们是优质偶像,受到欢迎是应该的。我还生怕她们喜欢什么吸毒、滥交的奇怪明星呢。”

谢狂心犹豫了一下,“其实这些在演艺圈不是很奇怪的事情。”

隋青柳惊讶地扬起了眉毛,“什么?”

“我的意思是,这个圈子里有很多……不干净的事情,有些明星玩得很大、很疯,都不罕见。”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不过,我跟姣姣是不会碰这些的,侯爷对我要求很严格,南厅长应该也是这样要求姣姣的。”

隋青柳想起了打扮得像个颓废朋克的河杏奈,不觉皱了皱眉头,“那个河杏奈,平时好像很阳光的样子,想不到私下是这样的。”

谢狂心笑了起来,“明星在公众面前的样子,是特意设计出来的,我们通常管这个叫做‘人设’。比如说,河杏奈其实脾气很大,但她的‘人设’要求是充满元气、活力,而且要健康向上的,所以她就不能在公众面前化烟熏妆、说脏话、抽烟。如果她在公众面前表现出真实的自我,那么就会导致粉丝失望不满,行话叫做‘人设崩塌’。”

隋青柳沉默了几秒,“所以,明星的样子都是装的吗?”

谢狂心哭笑不得地看了看这个38岁的女人,“她实在是太天真了。”他心想,“真容易被骗。”

“这是我们的职业啊。”他耐着性子说,“就像你的职业是医生一样,这是一种工作。你可以理解为伪装,也可以理解为,这就是一种包装。”

“哦。”隋青柳点了点头,“我很少看电影电视剧,对于演艺圈的东西,我了解得还真不多。”

“河杏奈是个很不错的人,只不过她的性格和公司给她的定位差异比较大,所以你看到她私下里的样子会很吃惊。”谢狂心瞟了一眼隋青柳,“其实,就算是姣姣,在公众面前表现出来的性格也是伪装的。不过呢,她比较幸运,‘人设’和她本人的差异很小,所以她相对不会太累。”

“那你呢?”

谢狂心没有想到对方会问这样一个问题,他愣了一会儿后才说:“我也差不多吧。”他生怕隋青柳会一直追问下去,便迅速转移了话题,“隋医生,我之前一直想要麻烦你一件事。”

“你太客气了,说说看,我一定尽量帮你。”

“你有没有发现,我的眼睛附近有一颗泪痣?”

“嗯,怎么了?”

“我想把它去掉。”谢狂心说道,“之前没有进入演艺圈,所以觉得泪痣对我的影响不是很大,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尤其有时候,化妆师会跟我商量,要不要把泪痣给盖住,我就想,是不是去掉它比较好?”

“你觉得泪痣不好看?”隋青柳有点吃惊,“我觉得还好啊。”

“不仅仅是好不好看的问题。”谢狂心说,“说实话,我觉得可能有点晦气。”

“你这么年轻,居然迷信?”隋青柳笑了,“怎么会晦气呢,你看你现在不是很顺利吗?年纪轻轻的,就前途无限了。”

谢狂心的嘴角露出了一丝讥笑,“我的人生一点也不顺利。”他轻声叹了一口气,“总之,我想问问你,如果我要去拿掉这颗痣,是不是得动手术?”

“现在祛痣很简单了。”隋青柳答道,“虽然这不是我的专业,不过我恰好认识一个皮肤科的师兄,对这方面略知一二。现在一般手术就是冷冻和激光两种,价格我不太了解,印象中是很便宜的。”

“钱不是问题。”谢狂心说,“冷冻和激光有什么区别?”

“一般来说,冷冻是祛痣的,激光是祛斑的。但有时候也要看个人皮肤状况来选择手术方式。”隋青柳耐心地说,“另外,还要看你是不是疤痕体质。”

“什么意思?”

“如果是激光,做完后会留下一个很小的坑,有些人痊愈能力强,过一段时间几乎就看不出来了,而有些人可能就比较明显。”隋青柳说着,看了一眼谢狂心的侧脸,“你的皮肤很好啊,如果不是特别需要,我觉得你没必要做这个小手术。”

谢狂心沉吟了一下,“隋医生,如果我不祛痣,真的不会有影响吗?”他的声音中流露出一丝担忧,“说得难听一些,我现在就是靠脸吃饭的,对这个比较在意。”

“泪痣是你的特点,为什么非要去掉呢?”隋青柳说,“大道理我也说不出来,但我觉得这颗痣真的没有什么问题。”她踌躇了一下,又说,“很多年前,我也认识一个眼睛附近有泪痣的人,我觉得他很可爱。那颗痣对他的脸蛋没有任何影响,恰好相反,那是他的专属标识。”

谢狂心好奇地问道:“他的泪痣也长在眼角下方吗?”

“我有些记不清了。”隋青柳轻轻地摇了摇头,“我有很多年没见过他了。总之,我想说,不是所有的痣都得去掉,至少你的不用。”

谢狂心若有所思,“谢谢你,隋医生。你的意见很专业,也很重要,我会好好考虑的。”

隋青柳不好意思地笑了,“我的专业不是这个,算不得什么专业意见。”

“冒昧地问一下,隋医生你是什么专业?”

“临床。”隋青柳答道,“不过,我这些年都以理论为主了,毕竟养老院的情况和医院不太一样,而且我们也有聘请其他医生。”

谢狂心点了点头,“我高三了,还没想好以后学什么专业呢,你看,我学医怎么样?”

隋青柳诧异地说:“学医很苦的,你现在是艺人,到时候恐怕没有办法兼顾学业和事业。再说了,你学医的话,难道是想做医生?”她忽然想到了姜汝砺,心里话忍不住脱口而出,“其实,你要是真对学医感兴趣,还不如问问姜汝砺医生,他可比我权威得多。”

谢狂心笑了起来,“我可不敢问他这些,万一他不小心跟侯爷说了,我的压力可就大了。”他的话语虽然轻快,但却带着一种奇异的伤感,“我都不知道明天会怎么样,我现在的日程安排都由不得自己了。”

隋青柳看着他的侧脸,心里忽然一动,“小谢,我一直很好奇一件事。”

“什么事?”

隋青柳忸怩了好一会儿,才期期艾艾地说:“你真的是侯爷的亲戚吗?你俩看起来实在是一点也不像。”说完之后,她又赶紧补充道,“我也就是有点好奇,不方便回答的话就算了。”

谢狂心眨了眨眼睛,“这个问题,像是南夫人才会问的呢。”

隋青柳有点难堪,她笑了一下,“我们确实有讨论过这一点,别介意。”

“我跟侯爷没有血缘关系。”前方红灯,谢狂心减速后,慢条斯理地说,“我算是侯爷收养的吧。”

“我听白荷说,你好像是在霓虹国出生的?”隋青柳问道。

“不是,但我是在霓虹国长大的。”谢狂心略带讥讽地说,“尽管我的父母都是中国人。”

车厢里的气氛忽然变得沉重起来,这让隋青柳有些不安,“这样说,你的父母和侯爷是朋友?”

“不是。”谢狂心答道,“我的父母在我5岁那年就去世了,他们没有见过侯爷。”

隋青柳微微一怔,“那你……”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伐其身,行弗乱其所为。”谢狂心嬉皮笑脸地说,“我好不容易背下来的,因为感觉像是在说我呢。”

这番话答非所问,但隋青柳还是听明白了,对方不愿正面回答她的问题。不知为何,她听出了一丝若隐若现的讥讽,她有些不知所措,只得尴尬地说:“想不到你吃了很多苦。”

绿灯了,谢狂心又提速了。他不以为然地笑了起来,“还好吧,我还是比较幸运的,遇到了侯爷这位贵人。他对我视如己出,从某个意义上说,许多有血缘关系的亲戚,做得未必有他好。”

“是的,侯爷对你真的很好。比如说,我真没有想到他会把这辆车送给你。”隋青柳看着后视镜上悬挂的手工机器人,心里一酸,“你知道这辆车以前是我家的吧?”

谢狂心略感惊奇地看了她一眼,“嗯,侯爷跟我说过。隋医生,你怎么了?”

隋青柳掩饰地笑了笑,“没什么,我就是看到这个机器人有点感慨。这是我儿子做的,能不能给我?”

“当然可以。”谢狂心说着,伸手将悬挂着的机器人拿了下来,后者赶紧接了过去。

“这个机器人好像做得不错。”谢狂心说道,“平时在学校很少遇到俞以渐,只是听说他作文写得好,想不到动手能力也挺强。”

“俞以渐其实挺聪明的。”隋青柳听到别人夸她儿子,心里十分高兴,“他就是有些贪玩,年纪小,玩心重。”

“其实我也贪玩。”谢狂心笑着说,“隋医生,不怕你笑话,我成绩很不好,大概只有英语能看,其余的科目都是很糟糕的。”

实际上,隋青柳曾经听陶白荷提到过这一点,谢狂心的成绩奇差无比,有老师开玩笑说他还不如小学生。但她觉得,谢狂心书读得怎么样并不重要,有钱人有的是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你现在取得了很厉害的成绩呀,你看今晚你的经纪人多高兴。俞以渐不一样,他不读书,以后怕是很难有出息的。”隋青柳轻声说,“我还是得管得严一点才行。”

“嗯,我听说过一句话。”谢狂心微笑着说,“严父出孝子,慈母多败儿。”他瞄了一眼隋青柳,似笑非笑地说,“俞以渐快13岁了吧,要进入叛逆期了。”

第二百二十六章 目击证人

上午八点半,南泽雨刚走进办公室,放下公文包,门外就响起了敲门声。

“谁这么早?”南泽雨在心里嘀咕着。他好奇地回头说道,“进来。”

门开了,露出了钱大侑那张圆脸。他似乎在竭力掩饰自己的恐惧和焦虑,勉强挤出了一张笑脸,“南厅长,早。”

“哦,是你啊。”南泽雨按下了空调遥控器上的开关,然后走到办公桌后面坐了下来,“这么早?”

钱大侑关上了门。他犹豫了一秒,接着转身将门反锁了。

南泽雨吃惊地看着他,“你干嘛?”

钱大侑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到了南泽雨的办公桌前,然后“扑通”跪了下来,“南厅长,救救我!”

坐在转椅上的南泽雨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椅子底部的滚轮滑动着,发出了“骨碌骨碌”的声音。

“你什么情况?”南泽雨站了起来,定了定神,“有话好好说。”

钱大侑不肯起来,他头发蓬乱,眼神焦灼,像饥饿数日的人找到了食物一样疯狂。“我一宿没睡,就等着您来上班!”

“你可以给我打电话啊,如果真的有急事的话。”

“我……”钱大侑紧张地舔了一下嘴唇,“我觉得还是当面说比较好。”

“那你说吧,起来,别这样。”南泽雨说着,走到了钱大侑的面前,试图去拉钱大侑,但钱大侑坚决地挣脱了。

“南厅长,我闯祸了。”钱大侑低声下气地说,“不对,也不是闯祸,是我有麻烦了。”

“你起来,好好说。”南泽雨有些头疼,“我不喜欢这样。”

“那……”

“如果我能帮你,我会尽力;如果实在违反原则,你跪着也没用。”南泽雨说完,走到橱柜边上,拿了瓶矿泉水,递给了钱大侑。

钱大侑吃不准他的想法,只得接过水,慢慢爬了起来。

“去那边坐着。”南泽雨指了指沙发,然后抓起了桌上的电话,“喂,小务,我上午有事,有人来找就说我不在。”

挂掉电话后,南泽雨回到椅子上坐了下来,然后用左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钱大侑见状,深吸了一口气,他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开始回忆昨晚发生的事情。

四个月前,钱大侑私自售卖了叶颖君案的证物——一条帕拉伊巴碧玺项链,不久被南泽雨发现。在南泽雨的命令下,他联系了买家,想要将项链赎回来。

但钱大侑没有想到的是,买家早已将项链转手他人。几经波折,钱大侑终于查到了最终的买主——一个名叫向逸麟的中年富豪。巧合的是,此人就定居在魔都。

但当钱大侑兴冲冲地来到向逸麟家时,却吃了闭门羹。他打听了一番,才得知酷爱航海旅行的向逸麟在他拜访的一天前,登上了前往阿根廷的邮轮,并准备在南极呆一段时间。

向逸麟素来行事洒脱,他并不急于脱手项链,对钱大侑的报价也不感兴趣。在几次电话沟通后,他最终答应钱大侑,等他从南极回来再面谈此事。而钱大侑的追查工作是暗地里进行的,无法委托警方强迫向逸麟提前回来,无奈之下,钱大侑只好耐着性子等着。

一直等到2016年1月24日,向逸麟才回到了魔都。这天恰好是一个周日,到处堵车,钱大侑好不容易才赶到了向逸麟位于花园石桥路的豪宅。

钱大侑停好车,对着后视镜整理了一下仪容,这才下了车。他其实并没有把握能用原价买回项链,他之前是以20万美元的价格卖出去的,而项链已经几次易主,如今的价格肯定是水涨船高。

钱大侑摸了摸外套的内袋,里面是一张银行卡。

“如果他嫌我的报价低,我就只好去找姓高的借了。”钱大侑心烦意乱地想着。他看了一眼手表,刚好晚上7点。

“不知道这位阔佬有没有吃晚饭,或者肯不肯给我个面子一起吃饭?”钱大侑的脑子飞快地运转着,“旁边就是滨江大道,有很多西餐厅、咖啡屋,总有一家是对他胃口的吧。”

钱大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到了向逸麟的宅邸门口。他轻轻按下了门口的呼叫铃,很快,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传了出来,“是钱先生吗?”

“是我,向先生,打扰了。”钱大侑注意到了门口的摄像头,他立刻笑着朝摄像头招了一下手。

“请稍等。”

一分钟后,一个穿着轻便的白色休闲服的男人打开了门。他的身材匀称适中,肤色黝黑,一看就是个常年在室外锻炼的人。

“你好。”钱大侑有礼貌地说。

向逸麟点了一下头,“请进。”

豪宅装饰得极其华丽,但钱大侑并没有心情仔细观赏。他大致打量了一圈,凭借刑警的敏锐直觉,他注意到了一个细节:在这栋至少有500平方米的房子里,居然没有其他人。

“向先生这套房子真是漂亮。”他打着哈哈,说着恭维话,“再有一个美女主人,简直就完美了。”

向逸麟傲慢地说:“那多俗气。”显然,他并不知道钱大侑的真实身份,只当钱大侑是一个附庸风雅的商人,态度不甚尊重。

两人入了座。寒暄了一阵后,向逸麟主动说道:“钱先生,我很好奇,你为什么非要买这条项链不可呢?”

钱大侑不慌不忙地说:“实不相瞒,我就是为了我老婆买的,她这两年不知道为什么,喜欢碧玺几乎喜欢得中了邪。特别是在她知道帕拉伊巴碧玺之后,成天就琢磨着要买点顶级的。”

“哈哈,真看不出来,原来钱先生是个好丈夫。”向逸麟笑了起来,“我是早就过了‘撕扇子作千金一笑’的年龄,有时候还挺羡慕你们这些人。”

“向先生看着很年轻啊。”钱大侑奉承地说,“我觉得应该比我小吧。”

向逸麟笑而不语。

“对了,向先生,这个时间打扰你,真有点不好意思。”钱大侑搓了一下手,“不知道向先生有没有时间一起吃顿饭呢?”

“我不吃晚饭。”向逸麟答道,“而且,我们也没有必要在饭桌上谈。”说着,他站了起来,“我这人有个习惯,挑地方说事。既然是说碧玺项链,那我们还是去个安全的地方谈吧。”

钱大侑一脸惊奇,他配合地站了起来。

向逸麟将钱大侑带到了二楼的走廊尽头,那里有一个古朴雅致的酸枝木八角几,上面放着一个景泰蓝掐丝珐琅彩的花插。向逸麟将手伸到八角几的背后,按下了一个开关。

八角几随着墙壁缓缓移向左侧,露出了一扇暗门。

“小心一点,别碰着花插了。”向逸麟说着,走了进去。钱大侑克制住强烈的好奇心,跟了进去。

密室不小,地上铺着厚厚的咖啡色地毯,墙壁上镶嵌着深棕色的拼木;墙角有两个非常显眼的金属柜子,是对称摆放的;而在两个柜子中间的墙壁上,挂着一台大屏电视,监控着宅邸周围和房间各处的情况。

“我一个人住,总得小心一些。”向逸麟看到钱大侑诧异的目光,便解释了一句。

“嗯,理解。”钱大侑说道。

“坐吧。”向逸麟一指沙发,他自己则坐到了沙发对面的一张椅子上。

“向先生,我去过不少富商的家,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密室。”钱大侑说完,干笑了两声。

“说明我没有提防你。”向逸麟傲慢地说,“富人家里都有保险柜,但估计只有我敢让第一次见面的人知道保险柜在哪儿。”说完,他指了一下右侧的柜子,“保险柜就在那里面。”

钱大侑连忙说:“向先生胆识过人,我想,一般的小贼也不敢打你的主意吧。”

向逸麟翘起了二郎腿,“老实说,我刚开始真的有点怀疑你。不过,我注意到你的衣服很合身,口袋里也没有装什么多余的东西,我想,你应该不会是小偷,因为小偷出门肯定是要随身带工具的。”

钱大侑尴尬极了,“向先生真有意思。”

“哈哈,好了,我们不要废话了,我就直接问了,你当真是给你老婆买项链?”

“真的。”钱大侑点头如捣蒜,“我老婆要带我儿子去霓虹国读书,我想对她好一点,她平常也挺辛苦的,跟着我没过上几天好日子。”他这番话说得格外动情,甚至带着鼻音。

“看来,你是真不知道这项链的来历。”向逸麟感叹地说,“这条项链之所以如此昂贵,不单单是因为那上面的帕拉伊巴碧玺,更重要的是它曾经属于一位神秘而美丽的霓虹国女人。”

钱大侑听得一头雾水,但他看向逸麟的表情庄重严肃,又不好意思打岔。

“1989年,一支勘探队在巴西的帕拉伊巴州发现了一颗明亮的蓝绿色碧玺,重10.5克。这块鲜艳得如同被魔鬼亲吻过的碧玺立刻引起了宝石界的轰动,并因为产自帕拉伊巴而得名‘帕拉伊巴碧玺’。所以,尽管后来在尼日利亚和莫桑比克又发现了新的矿床,但一些收藏界的老手还是坚持认为,只有帕拉伊巴地区出产的碧玺,才是真正的的‘帕拉伊巴碧玺’。但帕拉伊巴在十几年前就停产了,所以,帕拉伊巴碧玺的数量真的是非常稀少。”向逸麟说着,忽然停了下来,“你抽雪茄吗?”

“不了,谢谢。”钱大侑拘谨地说。

“那我就不客气了。”向逸麟站了起来,“我还有个习惯,说事情的时候,喜欢抽雪茄。”但他刚走到左边的柜子前,门铃就响了起来。

向逸麟皱了皱眉头,看了下显示器。

钱大侑则有点诧异,“你还有客人吗?”

向逸麟摇了摇头,他盯着电视看了几秒钟,“这个人我不认识。”

钱大侑瞟了一眼电视,门口那个穿着黑色帽衫和深色牛仔裤的男人正低头看着手机。

这时,向逸麟的手机发出了新信息的提示音,他看了看手机,恍然大悟,“啊,是快递。”

钱大侑又瞄了一眼电视,这才看到帽衫男的脚下有一个比饭盒大不了多少的盒子。

“请稍等一下。”向逸麟略带抱歉地笑了一下,“我很快就回来。”他走到门口,按下了墙壁上的一条拼木,门便打开了。

他出去后,门又自动关上了。

钱大侑心情复杂地看了一眼手表,19:42。

他站了起来,走了几步,却下意识地走到了右侧的柜子前面。他警惕地看了看四周,又仔细地看了看监控画面,他注意到,监控画面上没有密室。这说明,密室里很可能没有摄像头。

“他就在密室里看监控,当然没必要给密室装摄像头。”这样一想,钱大侑忍不住咧嘴一笑。他又看了一眼监控画面,向逸麟正慢吞吞地走下楼梯。

钱大侑鼓起勇气,抓住右侧柜门上的把手,试着轻轻一拉,柜子便打开了——这倒是比他想象得要容易许多。

但紧接着,钱大侑就苦笑了起来。

柜子里面装着一个中等规模的保险柜,显然不是徒手就能打开的。

钱大侑观察了一番后,悻悻地关上了柜门,然后漫不经心地瞟了一眼电视。

这一眼把他给吓坏了。

帽衫男不知何时冲进了大厅,他用一把锋利的匕首割断了向逸麟的脖子。后者捂着脖子,慢慢地瘫倒在地。

鲜血不断地从向逸麟的手指缝里涌出来,流淌到他那白色的休闲服上,就像是雪地上盛开的红梅。

帽衫男收起了刀子,钱大侑这才注意到凶手戴着手套。他胆战心惊地回头看了一眼那扇紧闭的暗门,接着惊慌失措地摸了摸口袋,然后他便意识到,自己没有带任何武器。他绝望地环视着密室:木制花瓶、浅口熏香碟、外语书……没有一件能用来防身的东西。

钱大侑心急如焚,他看着监控画面,不知所措。帽衫男走到了客厅中间,似乎是在犹豫,又像是在寻觅。

忽然,帽衫男抬起了头,正好和钱大侑打了个照面。

“居然是这家伙?!”钱大侑惊呆了。

第二百二十七章 自作聪明

“是谁?”南泽雨好奇地问道。

“很像是万国侯身边的一个保镖,就是陪他一起来过局里录口供的那个。叫……”钱大侑绞尽脑汁想了半天,“好像叫K1?”

南泽雨一怔,“你确定?”

“看监控画面很像,也是那种瘦脸,身体很壮。”钱大侑说,“而且动作很利索,肯定是专业干这个的。”

南泽雨沉吟了一下,“你接着说。”

“我后面就一直躲在密室里,看他在屋里走来走去,好像是在找什么东西,过了5分钟吧,他就离开了。我盯着监控看,确定他是真的走了,才跑出来的。”钱大侑说起这段时,脸上不觉露出了惊惶之色。

“你没报警?”

“我哪敢啊!”钱大侑苦着脸说,“南厅长,我是去要项链的,这事不能让局里知道。我连查向逸麟都是背着局里查的。”

南泽雨点了点头。他拉开抽屉,取出一包未开封的香烟,然后不慌不忙地撕开了包装。“来一根?”

钱大侑感激地说:“谢谢您了。”

南泽雨丢了一根烟给钱大侑,后者赶紧接住,然后跑到办公桌前,帮南泽雨点上了烟。

等钱大侑吞云吐雾了一番之后,南泽雨说道:“我确认一下,你昨晚7点42分的时候,在向家的密室里看到一个很像是K1的人杀了向逸麟?”

“是的。”

“然后,7点47分左右,你找机会溜出了向家?”

“对。”

南泽雨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已经超过12小时了。”他抽了两口烟,“向家有佣人吗?”

“没有,不过我听向逸麟提了一句,他是有雇钟点工的。”钱大侑抽着烟,稍微镇定了一点,“说不定一会儿就有人报警了。”

“那不是你的辖区,所以你来求我?”南泽雨眯起了眼睛,“你毫无防备,肯定在向逸麟家里留下了一大堆指纹。”

钱大侑的圆脸上堆出了一团笑容,“南厅长,我知道这事办得不漂亮,但我也是想早点追回项链……”

“我知道了。”南泽雨打断了他,“你到底也没拿到项链?”

“没有。”钱大侑垂头丧气地说,“我离开之前是想要拿走项链的,但是他家那个保险柜没有工具是打不开的。我不敢逗留留太长时间,万一他有什么亲戚或者情妇之类的拿着钥匙来开门,那我就说不清楚了。”

“唉。”南泽雨叹了一口气。

“还有一件事。”钱大侑畏畏缩缩地看了一眼南泽雨,“南厅长,我本来是想着把监控硬盘给拿走的,但我没找到硬盘……”

南泽雨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真有你的,我很佩服。”

钱大侑用手背擦了擦额头,“还,还有一件事……”

南泽雨强忍住怒火,“还有什么?”

“我下到一楼的时候,稍微检查了一下,发现他家有个后门,钥匙就放在门旁边的花盆里面,所以我就拿着备用钥匙从后门溜走了。我……当时吓坏了,也没有多想,就忘了锁上前门,后来去五金店的路上我才想起来。”

“你去五金店干嘛?”南泽雨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我还是想拿走项链。”钱大侑羞愧地说,“这毕竟是我当初闹出来的麻烦。”

“噢,你还会算命,算到你离开之后不会有人发现大门敞开的向家,主人被杀了。”南泽雨用手指压了压太阳穴,似乎已经懒得生气了。

钱大侑猛吸了一口烟,然后将烟头摁到了茶几上的烟灰缸里。“您听我说……我回到车里后,想了一会儿,就开车去附近的五金店买了一堆工具,然后回到了向逸麟家。我想,有了这些工具,应该就可以撬开保险柜了。我之前有注意过,向逸麟那个保险柜是老式的,只要有工具,多花些时间,肯定可以撬开。”

南泽雨嘲讽地笑了起来,“看你这表情,肯定是没打开。”

钱大侑重重地垂下了头,几秒之后,他才有气无力地说:“我在附近观察了一会儿,确定没有人再进他家,还是我走的时候的样子,门还是开着,我就绕到后门,用备用钥匙打开了门,然后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我观察了好一阵,确定向逸麟已经死透了,家里没有其他人,就把前门关上了,然后上了二楼。结果一打开密室,我就傻眼了。”

“有人在里面?”

钱大侑摇了摇头,“保险柜被人打开了!里面有一些珠宝、外币、文件之类的,但是没有碧玺项链。”

南泽雨瞪大了眼睛,“会不会是向逸麟骗了你?项链根本不在里面?”

钱大侑长出了一口气,“我也希望是他骗了我,但我之前做过详细的调查,项链的最终买家就是向逸麟!我问了他好多次,他才答应见我,说明他是很喜欢这条项链的,所以肯定是放在家里的保险柜里。我想,一定是在我走之后,那个K1又回去了,目的就是为了拿那条碧玺项链!K1杀掉向逸麟之后,没有立刻离开,而是找东西找了半天,肯定就是在找保险柜!”钱大侑愁眉苦脸地说,“我忘记锁前门,无意间为他创造了条件。但我想,他大概是有准备的,即便当时前门锁了,他也有办法进去。现在想想,还好我当时走得早,不然我就死定了,要是我没有买工具就回去了,我也没命了。”说完,钱大侑伸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

“保险柜是怎么打开的?”南泽雨问道。

“正常打开的,没有借助外力,那个K1肯定知道密码!”

“那硬盘呢?也被他拿走了?”

“嗯,柜子被他用枪打坏了,里面的硬盘都被拔走了。”

“看样子的确是有备而来。但K1为什么要偷这条项链呢?”南泽雨摁灭了烟头,若有所思。他拿起一支钢笔,无意识地旋转了起来。

“也许是因为这条项链对万国侯不利?”钱大侑猜测道,“我只知道项链第一次是出现在叶颖君的脖子上,向逸麟也没有具体说明项链的旧主人是谁。”

“霓虹国女人……”南泽雨皱了皱眉头,他忽然有种隐隐的不祥的预感。他转了一会儿笔后,又说道,“那你回去后为什么不把自己的指纹擦干净再走?”

钱大侑几乎要哭了,“我本来是想到了的,但是我刚去厨房找了一块布,弄了点清洁剂,就有人按门铃。我从应答器里看,是小区的保安,我屏气凝神等了一会儿,然后他们可能也是等得不耐烦了,就走了。但我刚准备上楼,又来了一个女的,穿得很少,妖里妖气的那种,她按了半天呼叫铃,一副不开门就不罢休的样子,按了好久她才走。这么一折腾,我就真的不敢再留在向家了,万一那个K1再回来,我就死定了,而且我也怕那两个保安会回来。我急急忙忙收拾了东西,然后从后门跑了。回到家后,我根本睡不着,就等您上班。”

“你运气不错,显然保安没有回去。”南泽雨讥讽地说。

“南厅长,我想求您一件事,这个案子,能不能让我来查?”钱大侑哀求道,“这件事要是被其他人知道了,我就完了。而且,您还得防着媒体,万一被媒体知道了,肯定是要瞎写一通的,对厅里是很不利的。还有一点,这条项链关系到叶颖君,如果有心人在这里边做文章,从叶颖君的项链牵扯到马道生……”

南泽雨眯起了眼睛,钱大侑的死活他并不在乎,但钱大侑的话还是点醒了他:马道生的社会地位很高,如果有警察牵扯进马道生的案子里,那将是警方的极大污点,势必会动摇警方在舆论当中的有利地位。更何况,钱大侑还是个公安局长。

“南厅长?”钱大侑等了好一阵后,见南泽雨仍是一脸阴沉,便忍不住问道,“要不,我去找找人?那边分局里,我还是认识一些人的……”

“这事我心里有数。”南泽雨打断了他,“你不要自作主张。”

“是。”钱大侑坐得规规矩矩的,像一个刚入学的小学生。

南泽雨看着他那张弥勒佛似的圆脸,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凭良心讲,钱大侑的工作能力很强,他所在的分局破案率很高,民众的评价也比较好。钱大侑本人是做刑侦出身的,很能吃苦,大大小小立过不少功勋。最关键的是,钱大侑的交际很广。作为本地人,他几乎在所有行业都有朋友,这对于破案是非常有帮助的,但也正因如此,钱大侑一直是个饱受争议的人物。

虽然钱大侑口口声声说自己和高靳不熟,但“松之里”在他的分局的管辖范围内,高靳又是个很注意交际的人,不可能不接近他。南泽雨甚至怀疑,钱大侑和高靳的私交不错。

想到这儿,南泽雨放下了笔。

“你最近一次见到高靳,是什么时候?”

“我想想。”办公室里的空调温度开得很高,钱大侑吹得有点热,他擦了擦汗,吞吞吐吐地说,“应该是上个月吧。”

“是什么事情?”

“我去他店里吃饭,打了个招呼,倒是没怎么深谈。”钱大侑战战兢兢地说,“叶颖君的案子结了以后,我跟他就很少来往了,这是真的,您可以去查。”

“哼。”南泽雨不耐烦地说,“让你去查项链的来历,你什么都没查到,反倒把自己给折腾进去了,真是个糊涂蛋!”

“对不起。”钱大侑低下了头,“我知道错了。”

“算了,现在说这些也没用。”南泽雨用左手敲击了两下桌子,“这样,你带几个人去向逸麟家里,就说找他调查情况,因为他曾经想买叶颖君的项链,顺便再查一下他和马道生的关系。后边该怎么做,不用我教你吧?”

“我懂,我懂。”钱大侑大喜过望,“我会带几个靠得住的人的。”

“案子虽然不在你的辖区,但你得弄过来。我等下去开个会,打个招呼。”南泽雨说道,“另外,尽管污染现场是不应该的,但你要想自救,就得犯这个错误。”

“明白,请您放心。”钱大侑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我这次一定把事情办好,绝对不再给您添麻烦。”

“你儿子怎么样了?”

南泽雨的问题让钱大侑愣了一下,“啊,他在霓虹国读书读得挺好。”

“钱够用吗?”

“差不多吧,谢谢您的关心。”钱大侑紧张地说,“不是用的卖项链的钱。”

南泽雨笑了起来,“我才不管你用的什么钱。总之,你不能再出差错了,你儿子出国读书的事情,绝对不能让媒体知道。这个案子交给你,你一定要抓到凶手,顺藤摸瓜拿回项链。”

“是。”钱大侑立刻站了起来。

“有一点不用我提醒你吧?小心点,杀手可是拿走了硬盘的,肯定会发现你!”

“您放心,这段时间我搬到局里住。”

“对了,你认识薄鹏吧?”南泽雨瞟了一眼手机,“有他手机号吗?”

“认识,不过不太熟。”钱大侑掏出了手机,“您方便说一下他的手机号吗?”

南泽雨报了号码,然后说道:“如果有特别紧急的事情,又找不到我,可以联系薄鹏。”

钱大侑只维持了一秒钟的惊讶,就恢复了标志性的笑脸,“好的,多谢南厅长!这次您救了我,以后我一定为您赴汤蹈火!只要有用得着我钱大侑的地方,我一定冲在最前面,万死不辞!我对天发誓!”钱大侑的眼睛有点发红,不知道是因为熬夜,还是因为感动。

“行了,你去吧,抓紧。”

等钱大侑千恩万谢地离开了之后,南泽雨疲惫地靠到了椅背上。他思忖了好一会儿,然后抓起了手机。

他刚解锁手机,门口就有人敲门。

南泽雨无奈地放下了手机,“进来。”

进来的人是头发浓密的老方,他憨厚地笑了笑,“南厅长。”他的手里拿着一个厚厚的文件夹,显然是来汇报工作的。

“钱大侑前脚刚走,方旬后脚就来。”南泽雨在心里暗暗好笑,“你来的路上,碰到谁了吗?”

“没有啊。”老方一脸茫然。

“开个玩笑。”南泽雨说道,“什么事?”

“马道生的案子有突破了。”老方关上门,一脸兴奋地说,“我们找到了一段行车记录仪拍摄到的画面,里面拍到了嫌疑人的脸,虽然不是特别清楚,但也有方向了!”

“给我看看。”南泽雨迫不及待地翻开了文件夹,一眼就看到了打印出来的画面。当他看到嫌疑人的脸孔时,他顿时愣住了。

第二百二十八章 镜花水月

画面拍摄于晚上,清晰度不算高,可南泽雨还是一眼认出了K1的脸。他的大脑飞速地运转着,回想着自己和K1打过照面的场景。

尽管他并非百分百确定照片上的人一定是K1,但他不得不承认,这张脸看起来真的太眼熟了。

照片上的男人正在过马路,恰好被等红灯的一辆车的行车记录仪给拍了下来。从照片上看,这男人面无表情,手里拿着一瓶水。

“您再看看这张。”老方从怀里掏出一张照片,邀功似的放到了南泽雨的面前。这张照片上,男人正走向路边的一辆白色丰田普拉多。

接着,南泽雨快速地浏览了一遍其余的照片,然后沉吟了一下,“怎么找到这个行车记录仪的?”

“是车主主动联系的我们,他住在马道生家附近。车主于去年3月4日晚上去了外地,因为他的媳妇在娘家待产,当晚突然说肚子有点不舒服。据车主所说,前些天他的行车记录仪出了点问题,于是拿去店里修,结果在查看录像时,注意到了这个鬼鬼祟祟的男人。因为马道生一案比较受关注,车主又住在马道生家附近,他自然而然地联想到了一些可能性,于是就联系了我们。照片上的时间是3月3日晚上11点13分,位置是在距离马道生家两公里远的路口。那里比较偏僻,基本上11点左右路上就没什么人和车了。另外,您注意看一下照片,这个男人的腰部好像有点鼓。”

“可能是枪。”南泽雨说道,“找到车了吗?”

“找到了。”老方说,“在一个废弃的垃圾场边上,可恨的是车里洒满了漂白粉。”

南泽雨叹了一口气,凶手显然是个老手,知道如何破坏DNA。

“不过,我们已经确定这辆车的轮胎和马道生宅邸附近那个池塘边上的轮胎印记相吻合,从而证明了这辆车就是凶手作案时用的。”老方见南泽雨的脸上没有喜色,不由得有些失落,“南厅长,我们奔波了很久才查到这些的……”

南泽雨笑了笑,“你做得很好。”他又习惯性地拿起钢笔,转了起来,“查到这个男人是谁了吗?”

“没有。我们认为,他不是中国人。”老方答道,“对了,南厅长,您有没有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

南泽雨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觉得呢?”

“我觉得……他有点像……”老方咬了咬牙,“他有点像万国侯的保镖,以前陪万国侯到局里来录过口供的那个。”老方说完,战战兢兢地看了南泽雨一眼,他还记得自己之前因怀疑万国侯而被南泽雨挖苦的场面。

“我知道那个人,K1。”南泽雨转动着钢笔,若有所思,“一脸大胡子的。”

“对对。”老方大喜,“您看照片,这个人也是留着大胡子的,对不对?”

南泽雨没有说话,他想起了半小时前钱大侑的叙述。在钱大侑的叙述中,K1是没有留胡子的,而在他的记忆中,K1一直留着大胡子。

“上一次见到K1,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呢?”南泽雨苦苦地思索着。不一会儿,他就想起来了,是在几个星期前——月漱落和高襄绮被绑架之后。

“也许,我该找个时间去拜访一下万国侯了。”南泽雨心想。

“啪。”他一走神,钢笔落在了办公桌上。

“南厅长?”老方见南泽雨一直沉默着,不由得有些着急,“我们要不要先把这个保镖抓来问问?”

“不要轻举妄动,万国侯是英国人,背景又深厚得很。”南泽雨瞪了他一眼,“你是不是忘了?去年叶颖君的案子,万国侯在局里录口供,楼下就停着曾秘书长的车,等着接他吃饭。”

老方有些不服气,“管他是哪国人呢,他的保镖犯法了,他就不能包庇!更别说他自己也未必干净!要我说,我们就不能惯着这些人!”

南泽雨有些好笑地看着这个耿直的汉子,他有时候会忍不住羡慕这些“一根筋”的人,因为他觉得这才是作为一个警察该有的态度。但他心里也很清楚,“一根筋”永远不会坐上他现在的位子。

“别急,抓人也得有证据,光凭一张照片就说K1是嫌疑人,未免太草率了。”南泽雨忽然觉得有些口干,他早上来到办公室后还没喝一口水。

他起身走到了橱柜旁边,“你喝茶吗?”

“我不渴,您随意。”

老方的回答逗笑了南泽雨,他不慌不忙地从橱柜里拿出了一盒茶叶和一套茶具,然后按下了饮水机的加热开关。

“那就红茶了?”他一边娴熟地摆放着茶具,一边头也不抬地说,“老方啊,你不要老是这么性急,你再急,嫌疑人也不会自己跑来自首。”

“南厅长,如果真的是这个保镖,我怕他跑了。”老方气鼓鼓地说,“要是那个什么万国侯给他找点关系,搞不好我们就抓不到人了。”

“他要是想跑,早就跑了。都过去大半年了,他还在中国,说明他根本不着急逃跑。”南泽雨慢条斯理地说,“不要打草惊蛇,坐。”

“是。”老方意识到南泽雨的话有几分道理,便坐到了沙发上,态度也缓和了一些。

“关于马道生,你们还查到了什么?”

“马道生1月9日去了一趟‘松之里’,同行的还有他几个朋友。据说,后来马道生将几个朋友送上了车,自己又独自一人返回了‘松之里’,之后在‘松之里’待了大概一个小时才离开。”

“这些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南泽雨说道,“就算当时接待他的是叶颖君,也没什么。”

“问题是,我们最近找到了一个‘松之里’的离职员工,她跟叶颖君的关系很好。她说,在送客的时候,似乎听到马道生和高靳说他想买什么项链,还提到了一个霓虹国人的名字。员工听得不是很清楚,她说好像是叫‘九条雪绘’……”

“咚”的一声,南泽雨手里提着的紫砂壶跌落到了地上,碎成了许多片。

“南厅长?”老方诧异地站了起来,他看南泽雨的目光惊疑不定,心里莫名地有些害怕。

“啊,没事。”南泽雨连忙蹲下来,准备用手捡起碎片。

“当心啊。”老方赶紧冲过来,帮忙收拾。

“算了,我们喝矿泉水吧。”南泽雨看着一地狼藉,叹了一口气。他站起身来,走到橱柜前面,拿出两瓶依云矿泉水,递给老方一瓶。然后,他回到办公桌后面坐了下来。他的神情仍然有些飘忽,就像是在梦游。

老方眨巴着小眼睛,好一会儿之后,他才小心翼翼地问道:“南厅长,这个情报有用吗?”

“不好说。”南泽雨喝了一口水,但没有立刻盖上盖子。他盯着老方,问道:“那个员工呢?”

“已经离开魔都了,她不是本地人,回家结婚去了。”

“她为什么之前不跟警方说明这些情况?”

“她说之前在‘松之里’上班,不敢乱讲话。而且高靳在魔都的势力很大,她也得罪不起。现在她决定回老家发展了,就不那么忌惮高靳了。”老方捋了一下头发,“但她还是很胆小,再三请求我们保证她的安全,不要泄露她的身份。”

南泽雨点点头,放下了矿泉水瓶,“如果她的证词是真实的话,那说明这条项链很可能是破案的关键。”

“但我有一点想不通。”老方说道,“马道生的案子之前一直没有查到跟项链有关的线索,唯一牵扯到项链的,就是叶颖君脖子上的那条,但是后来项链不见了,我问过叶颖君的家人,他们说对项链没有印象,我看他们也不像是撒谎。”

南泽雨微笑了一下,“接着说。”

“假如这项链是叶颖君的,那么,马道生为什么不直接去问叶颖君买项链呢?除非,这项链是高靳的。但如果项链是高靳的,为什么最后又跑到叶颖君的脖子上去了呢?”

“不清楚。”南泽雨喃喃地说,“或许,叶颖君真的是被利用的……”

老方狐疑地看着南泽雨,对方脸上的表情,他从未见过。在南泽雨那张浓眉大眼的脸孔上,混合了困惑、愤怒、疑虑和震惊的复杂情绪。老方下意识地挪了下屁股,直觉告诉他,现在还是不要打扰南泽雨为好。

两人缄默了许久之后,南泽雨才开口问道:“老方,说说你的推理。”

“我认为,马道生在去年1月见到了这条项链,并且买了下来。我们甚至可以假设,万国侯当时也想买那条项链,但是被马道生抢了先。接着,马道生将项链送给了相好叶颖君。而万国侯对项链志在必得,经此一事,又对马道生怀恨在心。于是,他于3月3日派人杀害了马道生,但杀手没有在马宅找到项链。3月6日,得知马道生死讯的叶颖君含恨自杀,她戴着那条项链,就是暗示警方,凶手是万国侯的人。而后来,项链不翼而飞,我觉得这跟当初她身上突然出现的名片一样,很可能是内部人干的,但我说不好是什么人……”

老方振振有词的分析再度逗乐了南泽雨,“你这个推理很有趣,听起来,万国侯像是个为了一条项链不惜买凶杀人的家伙。但我想说,我接触过他,这个人城府很深。如果是他干的,绝对不会露出这样的破绽。”

“那么,还有一种可能性。”老方大喝了几口水,又揩了一下嘴,“马道生想买项链,但是持有人不卖;接着,持有人将马道生杀了,再偷了他的名片;这之后,持有人设法骗叶颖君戴上项链;在叶颖君跳楼之后,他再买通我们的人,将马道生的名片放到叶颖君的尸体上。”

南泽雨深深地皱起了眉头,“按照这个推理,项链持有人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如果是想陷害万国侯,为什么会拙劣到在叶颖君跳楼后才放名片?”

“我也想不通,所以,我倾向于第一个推理。”老方说道,“第二个推理成立的前提是,有人不仅憎恨万国侯,还有陷害他的能耐。”

南泽雨立刻想到了高木公望,但接着就否定了这个猜测。高木公望看起来更像一个眼高于顶、夸夸其谈的浮华贵公子,不会做这种精于算计的事情。更何况,高木公望要是有这么大的本事,万国侯不可能在魔都生活得如此逍遥。

“项链的事情,先不要追查了。”南泽雨考虑了一会儿后,字斟句酌地说,“去查查那个长得像K1一样的家伙。”

“可是……”老方一听就急了。

南泽雨挥了挥手,示意他安静,“K1应该是万国侯的心腹,你如果没有非常充分的证据,是很难当着万国侯的面带走K1的。”

“我懂了!”老方恍然大悟,“不在场证明!只要K1没有不在场证明就可以了吧?至少我可以请他来问话,配合警方工作嘛。”

南泽雨笑了笑,老方那种天真和愚勇的劲头不知怎地让他觉得有点可爱。“项链的事情,老钱也查到了一点儿端倪,因为我之前就交给他查了,所以,你就不用在项链上花太大力气了,你俩有空可以交流一下。”

“这样啊。”老方不好意思地挠了一下头,“我还以为您不打算查项链了,原来是让老钱去查了。”他憨厚地笑了笑,“您也不早点告诉我……”

南泽雨又喝了一口水,他现在镇定多了。“这段时间,辛苦你了。”

“还好,不辛苦。”老方咧嘴一笑,“案子拖了这么久,我还怕您批评我呢。”

“是拖了很久,不过,也许是因为我们的对手太强大了吧。”南泽雨既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老方说话,“还好,现在有眉目了。”

“对了,南厅长,那个离职员工说的霓虹国人,我要不要也查一下?”老方握紧了拳头,一副干劲满满的样子。

南泽雨想了想,“先不用,牵扯到外国人的地方,你可以在材料里列出来,回头我想想办法,看怎么查比较好。”

“好的,都听您的。”

送走老方之后,南泽雨走到了窗边。他盯着窗台上的多肉植物,脸上浮现出了一丝冷笑。

几分钟后,他掏出手机,拨通了陶白荷的电话,“你在哪儿潇洒呢?……又在逛街啊?买过冬的衣服?”

忽然间,他扬起了嘴角,“不用折腾了,我陪你一起去,我们在纽约买。”

挂掉电话后,南泽雨看着窗户发了一会儿呆。他无聊地朝玻璃哈了一口气,看玻璃变得模糊起来,他又伸出手指漫无目的地划了划。手指划过之处立刻变得清晰了,玻璃上出现了一幅镜花水月的图画。

“我と来て遊べや親のない雀(和我一起来游戏吧,没有母亲的雀儿。)”南泽雨低声背诵了一句小林一茶的俳句。

第二百二十九章 海天之间

2月1日是农历传统的小年,又恰好是个周一。清晨六点,香港浅水湾的游人寥寥无几,比起日出后的繁华景象,显得清幽多了。

月漱落穿着颜色浅淡的碧蓝旗袍,光脚走在海滩上。早上的温度很低,只有10摄氏度,但她却像是感受不到冷一样,慢悠悠地走着。

走在她身边的是一身休闲打扮的姜汝砺,其手里拎着一双高跟鞋。在这段时间里,姜汝砺有很多机会陪在月漱落的身边,这让他十分高兴。比如,这次来香港,月漱落只叫了他和K1,他不禁有些得意:K1是侯爷最倚重的人,而他,大概在月漱落心中也有着不一样的分量吧。不然,皇冠里那么多人,何以偏偏叫上了他?

姜汝砺还在窃喜,月漱落的一个问题将他的思绪拉回了现实,“姜医生,你喜欢大海吗?”

“还行。”姜汝砺老老实实地说,“我会游泳,但一般想不起来主动去海边玩。”

“你以前生活的地方,有大海吗?”月漱落好奇地看着他。

姜汝砺犹豫了一下,说:“只有江,海离我们还有段距离。虽然我们那儿的人都晒得挺黑的,看起来像是海边长大的一样。”

“为什么我总觉得,你在隐瞒什么?”月漱落轻声地笑了起来,“姜医生,是不是有些话,侯爷交代过不许告诉我?”

“没有!没有!”姜汝砺慌忙解释道,“月总管,你别想太多。”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小时候家境很不好,所以不太愿意提到以前的事情。”

“原来如此。”月漱落捋了捋被海风吹乱的发丝,她那又大又圆的眼睛让姜汝砺想起了海面上的明媚月光。

“月总管,我想问问,你为什么突然要来香港啊?”姜汝砺看着远处海滩坡地上鳞次栉比的别墅,问道,“虽然我也很高兴出来玩,但不知道原因,总觉得有点不安。”

月漱落顽皮地眨了眨眼睛,“我说我想念大海了,你信吗?”

“信。”姜汝砺毫不迟疑地说,“你说的我都信。”

月漱落吃惊地看着姜汝砺,接着扑哧笑了起来,“你真是个呆子。”她的眉眼带着娇柔的媚气,却又不失纯真,姜汝砺不觉看呆了。

“你看什么呢?”月漱落伸出手,在他面前一晃,“好像不认识我一样。”

“我每次看到你,都有新的感受。”姜汝砺老老实实地说,“每一次都像刚认识你。”

“这算什么?”月漱落笑着说,“撩妹吗?”

姜汝砺鼓足勇气问道:“我可以吗?”

月漱落瞟了他一眼,“你敢吗?”

姜汝砺设想过千万种回答,唯独没想过月漱落会这样坦然,他有些狼狈地说:“月总管,我不知道你对‘敢’的定义是什么。”

月漱落抿嘴一笑,“你看那里。”她伸手一指东边。借着微弱的光亮,能隐隐看出那里是香港拯溺总会的建筑。古色古香的红瓦翠盖和飞檐斗拱的设计让它看起来更像是庙宇,而非水上救生组织。

“啊,我好像记得,那是拯溺总会?”姜汝砺愣愣地说。

“是的。”月漱落轻声说道,“那里面都是勇敢的人,为了拯救不幸溺水的生命,不惜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我大概懂你的意思了。”姜汝砺有些失落,“你觉得我不够勇敢。”

月漱落微微一笑,“你会为你心爱的人做什么?”

海风飒飒地吹过,姜汝砺不知道心里是是什么滋味。他和“女神”在海滩上漫步,但他却好像离“女神”的心越来越远。“她需要什么,我就奉献什么。”他盯着月漱落,说道,“只要我有的,什么都可以。这算不算勇敢?”

月漱落轻轻踢了一脚柔软的沙子,“你还记得去年6月,在梅奔中心,我们出电梯前,我对你说的最后一句话吗?”

姜汝砺愣了一下,他努力地回想了一阵,“早点遇见你就好了?”

月漱落笑而不语。她转过头去,欣赏起了清澈见底的海水。此时太阳初升,洒落无数霓霞。海水在阳光的爱抚下,泛着动人心弦的清波。风摇晃着、撞击着海面,震碎了水晶一样的波涛,落下无数雪白的浮沫。

海天无际,亘古不变。天海之间,有无数的故事在上演,而最终,它们都将演绎出让人唏嘘或者心碎的结局。

月漱落走累了。她整理了一下旗袍的下摆,然后就地坐了下来。

姜汝砺犹豫了一下,也跟着坐了下来。

“我幼年时看见过海,它是蓝的。我年轻时见过花,她是红的。”月漱落轻声说道,“如今,一个陌生人坐在我的身旁,他没有颜色。”

姜汝砺飞快地思考着,他拿不准月漱落是什么意思。

“是伊迪特·索德格朗的诗。”月漱落淡淡地说,“不用紧张,你以为我在给你出考题,是吗?”

“没有!”姜汝砺慌忙说道,“我很少读人文方面的书,正在欣赏呢。”

“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海,我就想到侯爷。”月漱落说道,“虽然我在认识侯爷之前,就很喜欢大海了。”

“是因为侯爷像大海一样,让你捉摸不透吧。”姜汝砺自嘲地笑了笑,“不像我这么笨,什么心思都被你看穿。”

月漱落轻轻摇了摇头,“你们没有可比性,我也没有比较的意思。”她抓起一捧沙子,然后慢慢张开手指,看细柔的沙子从指缝间溜走。“我只是觉得,侯爷吃了很多苦,他就像大海一样,包容了许多我们看不见的脏东西。”她仰起头,“如果将人比作水体,我想,很少有人当得起‘大海’。因为绝大多数人只能承担有限的爱恨,超过一个度,就会崩溃。而侯爷不一样。”

“是因为他看起来无欲无求,没有爱也没有恨吗?”姜汝砺忍不住问道。

“你错了。”月漱落笑了起来,“侯爷一定曾经深深地爱过,所以现在才会这样激烈地恨着。只是因为他的爱恨都太强烈了,所以看起来反而像是无欲无求。”

姜汝砺疑惑地眨了眨眼睛,显然是没有听懂。

“你认识侯爷这么多年,难道一点儿都没有察觉到吗?”月漱落眨着眼睛问道。

“察觉到什么?”

“侯爷是一个内心充满仇恨的人,他策划的大多数行动,应该都跟复仇有关。”月漱落耐心地解释道,“尽管我不知道他憎恨的对象是谁,但我可以确定一点,那就是侯爷小的时候,应该还没有遭遇这些事情。”

“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有时他的眼睛里会有一种奇异的东西,就像是在回忆……”月漱落斟酌着词句,“像是在回忆某种幸福甜蜜的东西。虽然这种回忆转瞬即逝。”

姜汝砺的心里有些酸楚,他起了个大早,结果却要听月漱落对他讲述另外一个男人。但他没有抗议,只是默默地倾听着。

“或许,正因为他曾经有过幸福的生活,所以才会这样愤怒吧。”月漱落叹了一口气,“可怜的人。”

“你怎么知道侯爷以前很幸福?说不定,侯爷生下来就过着你我都不知道的生活,那种生活里充满了复仇的悲哀,也是很有可能的。”姜汝砺有些不服气地说。

“因为。”月漱落的眼睛里蕴含着一丝让姜汝砺看不懂的情绪,“侯爷和我不一样。”

姜汝砺惊奇地看着她。月漱落从来没有这样袒露过自己的心声,他有些手足无措地说:“你以前很苦吗?”

“你想不想游泳?”月漱落却答非所问。

“啊?”姜汝砺慌慌张张地说,“我没穿泳衣。”

“这很重要吗?”月漱落微笑着说,“我也没穿。”

姜汝砺眨巴着眼睛,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这里没有人,只有我和你。”月漱落站了起来。她平静地说,“我不避讳你,你会避讳我吗?”说完,她竟然真的开始解衣扣了。

姜汝砺大窘,连忙转过头去。

几滴雨水落在姜汝砺的肩头,他忍不住说道:“真的要游泳吗?好像下雨了。”

“有人说,雨水是天使的眼泪,它落下来,只是为了洗清这世间的罪恶。”月漱落似乎语带讥讽,“雨水最终会融入大海,就像我们一定会融入人群。”

姜汝砺没有接话,实际上,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模模糊糊地感觉到,月漱落有很重的心事,而且跟万国侯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几分钟后,他慢慢地回过头来,只见海滩上整齐地摆放着一件旗袍和一套内衣。

月漱落早已游进了海里。

远远看去,她就像是一尾迷梦之中的美人鱼,在靛蓝色的海洋中自由嬉戏。温柔的海浪拥抱着她,骄傲的海鸟追逐着她,灿烂的阳光亲吻着她,而她,却只顾着向前冲刺,不曾有片刻的停留。

与此同时,在瑞士的苏黎世机场,正是晚上十二点。

Z2和E1推着行李,万国侯则正和贝雅特丽齐以及皮耶特罗交谈。皮耶特罗坚持要送万国侯,他陪着万国侯从威尼斯来到了苏黎世,但仍旧是依依不舍。

“我也希望能去魔都,和他们一起。”皮耶特罗打着手势,指着法布里奇奥等人。

“我更希望您能保重身体。”万国侯语重心长地说,“送君千里,终有一别。我们会再见面的,请您放心。”

贝雅特丽齐翻译完这句话,皮耶特罗的神情就黯淡了下去。几秒后,他又急急忙忙地比划了起来。

“大伯说……”贝雅特丽齐难过地说,“他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不仁社’的覆灭。”

“一定会的。”万国侯斩钉截铁地说,“请告诉大伯,他一定会看到这一天。”

“大伯说,希望以后能看到您不戴隐形眼镜的样子。”

万国侯微微一笑,他对着皮耶特罗指了下自己的眼睛,“相信我,我也不喜欢戴这玩意儿。”

“大伯还说,希望您有空多来威尼斯玩。”贝雅特丽齐擦了一下眼睛,“他感慨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万国侯心里一酸,连忙说道:“不要多想,我看大伯身体好得很,教训一下蒂亚戈一点问题都没有。”

一旁的蒂亚戈颇有些委屈地说:“为啥又要教训我?”

“谁叫你最弱呢?”E1笑着捶了蒂亚戈一下,后者立刻被捶得后退了一步。

“好啦,别闹。”法布里奇奥说道,“我们说正事。”他看着万国侯,“侯爷,那么,我们还是按照原计划来?”

“是的。”万国侯说道,“我先回魔都,过几天我要去纽约,有些事情要抓紧时间做。”

“明白。”法布里奇奥说道,“我们几个就先去东京了,然后在魔都汇合?”

万国侯点点头。

“侯爷,那我就按照您吩咐的,先去梵蒂冈了?”E1问道。

“去吧,你的拉丁文最好,希望你能在那些资料里找到我需要的东西。”万国侯意味深长地说,“但你不要停留太久,魔都这边,我也需要你的帮助。”

“遵命。”E1高兴地笑着说,他因自己被委以重任而感到十分自豪。

“侯爷,我好像有点舍不得您。”蒂亚戈噘着嘴说,“我是不是要变弯了?”

众人哄堂大笑。

“你还是死心吧,侯爷无论如何也不会看上你的。”E1做了个鬼脸,“你就安心当你的‘失恋大王’吧。”

“我倒是明白蒂亚戈的心情,总觉得侯爷呆的时间太短了。”贝雅特丽齐说道。

“我已经比原计划停留得要久了。”万国侯微笑着看了看皮耶特罗,“大伯的厨艺太好,害得我又多留了几天。”

贝雅特丽齐翻译了这句话,皮耶特罗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真的吗?我还有一些绝活儿没有秀出来呢。”

万国侯笑了笑,“正好给我留点念想,下次我再尝。”

说完,他和这群人逐一拥抱,然后转身离开。他一向不喜欢送别的场面,这世上能够让他牵挂的人已经这样少,他却偏偏还要面对一次又一次的离别。

“这是个薄情寡义的世界,所以,哪怕我能抓住的感情只有一线,我也要紧抓不放。”他听着机场广播里催促登机的声音,脚步却越来越坚定。

第二百三十章 少年老成

当飞机降落在香港国际机场时,已是下午五点半了。

“侯爷,看。”Z2眼尖地看见了亭亭玉立的月漱落,她的身边站着K1和姜汝砺。

万国侯笑了笑,那是看见思念的人才会展现的笑容。

“侯爷。”K1有点激动地迎了上来,“您这次出去也太久了,又不带我,害得我一直担心。Z2跟E1两个人都毛毛躁躁的,我真怕他们给您捅娄子。”

Z2撇了撇嘴,“一见面就说我坏话,我告诉你,我可不是T3,没那么好欺负。”

万国侯微笑着拍了拍K1的肩膀,“K1,好久不见。怎么样,这个月皇冠里是不是闹翻天了?”

K1看了一眼月漱落,“倒是没有,月总管当家当得挺好的。”

月漱落轻声说:“侯爷,按照您的吩咐,我带了两个最可靠的人来接您。”

万国侯微微一笑,然后点了点头,“走吧,上车。”

姜汝砺的心却沉了下去。原来,叫他来香港不是月漱落的意愿,而是万国侯的安排。显然,万国侯事先要求月漱落挑选两个信得过的人,而月漱落自然是从万国侯的用人角度来挑的。他很想问问月漱落,如果不是万国侯授意,是否还会叫他一同前来,但此情此景,他终究只能想想而已。

几人走进了停车场,K1开车,其余四人坐在后排。这辆车是万国侯在香港用的劳斯莱斯幻影加长礼宾车,也是K1一直希望万国侯将它改成白色的一辆车。

“黑色的车太普通了,改成白色才耀眼。”K1振振有词地说。

但月漱落却坚决反对,“白色的加长礼宾车,不觉得看起来很像是婚车吗?侯爷本来就喜欢低调一点的,黑色多好。”

万国侯笑着看他们争辩。这时,他注意到姜汝砺几乎没怎么说话,“怎么了,有心事?”

“没有!”姜汝砺慌忙说道,“我在想,狂心明天看到您一定要激动坏了,他老是念叨您。”

“他什么时候能成熟一点就好了。”万国侯感叹地说,“总是像个小孩子。”

“那是因为他太在乎您了。人都是这样的,在陌生人面前装成熟,在喜欢的人面前就会卸下心防。”姜汝砺随口说道。

万国侯眼神一凛,“他跟你说什么了?”

姜汝砺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不禁暗暗责备自己,“没什么,大概是他当明星之后压力大了吧,回到家里就比较放松。”

“侯爷,您不是说要去英国嘛,怎么跑到瑞士去了?”月漱落不失时机的解围让姜汝砺松了一口气。他投去感激的一瞥,同时又有些慨叹,自己是学的心理学专业,但面对这群人似乎完全派不上用场。

“这个嘛,算是临时起意吧。”万国侯不动声色地说,“Z2。”

Z2不好意思地咧嘴一笑,“侯爷是迁就我呢,我有个Ex在瑞士,想去看看她。”

“哇。”月漱落惊奇地说,“我以为你的前女友多得数不过来,想不到你居然会专门去探望其中的一个。”

K1插嘴说:“以后Z2结婚了,要单独摆一桌,叫做‘前女友专席’。”

众人大笑。

Z2也不生气,而是嬉皮笑脸地说:“这个Ex比较特殊啦,因为是她甩的我啊,当然记得比较深了。”

月漱落扑哧一笑,“你是打算追回来,再甩掉?”她整理了一下旗袍的下摆,“你报复心可真强啊。”

万国侯懒洋洋地笑了,“月总管,你是没有谈过恋爱,所以才会这么想。”

月漱落眼波流转,“单恋算不算恋爱?”

万国侯微微一怔,他看到了月漱落眼里藏不住的绵绵情意,也看到了姜汝砺脸上呼之欲出的失落。

“像你这样的美人,也会单恋吗?”万国侯哈哈大笑,“我要是替你公开招亲,追求你的人能从太平山排到中环。”

月漱落有些讶异,似乎没有料到万国侯会这样回应她,但她还是若无其事地跟着笑了起来,“您可以考虑卖门票,赚到的钱我们平分。”

万国侯戏谑地看了她一眼,“听起来还不错,不过,我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因为,你是我的人了。”

月漱落心中一动,但她并没有顺着万国侯的话往下说。她羞怯地笑了笑,然后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侯爷,您一会儿直接回浅水湾吗?”

万国侯点了点头,“香港最多停留两天就行了,马上还要去纽约,又要忙起来了。”

这时,姜汝砺插话道:“咦,侯爷,您派E1出去办事,他怎么一直都没动静呢?您都回来了,他还在外边玩?”

“我安排他去做别的事情了。”万国侯轻描淡写地说,“能者多劳,辛苦他了。”

月漱落飞快地瞟了一眼万国侯,接着就收回了视线。显而易见的是,万国侯不愿在这件事上深谈,正如Z2一直恰到好处地保持着沉默。

“侯爷在提防谁呢?”月漱落有些不解地想着。

同一时间,在魔都的‘百里辉’会所里,俞以渐正舒服地伸着懒腰。

“我没骗你吧?”沙伏嘉翘着二郎腿,一只脚上半套着鞋子,正摇摇晃晃地抖着,“不会难受,反而特别舒服,对不对?”

俞以渐笑了,他最近瘦了一些,下巴也不再那么圆润,甚至能隐约看到尖尖的下巴颏儿了。“嘉哥,我以前不太懂嘛,电视上又说得那么吓人。”

“电视上还说吸烟有害健康呢。”沙伏嘉满不在乎地说,“你看看,抽烟的人那么多,有几个出事了?”

俞以渐看了看大厅,发现有好几个人已经睡着了。“他们平常都在这儿玩吗?我怎么感觉有几个人每次都能看到呢?”

“他们都是成年人嘛,爸妈管不着。”沙伏嘉用大脚拇指勾着鞋,提在空中,一抖一抖的,俞以渐真担心他会把鞋子给抖掉。

“我还得等好几年才成年。”俞以渐有点遗憾地说,“上学真烦啊。”

“快得很。”沙伏嘉笑嘻嘻地说,“好啦,今天你也high过了,快回家吧。”

“我想再呆一会儿。”俞以渐恋恋不舍地说,“回家也很无聊。我妈这几天也不知道怎么了,开始盯着我要我学习了。我爸的养老院快要盖好了,他天天忙,不着家,也不替我说话,烦死了。”

“估计有人跟你妈说什么了。”沙伏嘉若有所思,“她们这个年纪的女人,成天就喜欢琢磨老公出轨、孩子考试之类的东西,正常。没准是哪个学生家长说了风凉话,刺激到她了呗。”

“嘉哥说得对,以后我得让我爸替我去开家长会。”俞以渐说着,站了起来,“寒假我还能来找你玩吗?”

“你有我电话嘛,来之前跟我打个招呼。”沙伏嘉说,“另外,自己机灵一点,路上注意点,要是有鬼鬼祟祟的人,你就不要进来了。”

“我知道。”俞以渐背上了书包,“放心吧,嘉哥,我有做007的天赋。”

沙伏嘉笑着摆了摆手,“胥子,你送他一下。”

“不用啦。”俞以渐脚步轻快地边走边说,“回头见。”

他一边哼着最近在看的霓虹国动画片的主题曲,一边掏出手机来给娑娑发信息。这几天娑娑好像很忙,游戏也没上,俞以渐还真有点想念她。

俞以渐走出了电梯,他只顾着低头发信息,没留神撞到了一个行色匆匆的男人。

“啪”的一声,手机掉在了地上。俞以渐气急败坏地蹲下去捡了起来,还好有保护套,没有摔坏。他抬起头来,正准备破口大骂,就愣在了原地。

他撞到的男人,是他的父亲,俞镜泊。

俞镜泊也呆住了,几秒之后,他把俞以渐拉了起来,“你怎么在这儿?”

俞以渐下意识地反问道:“你呢?你来干嘛?”

俞镜泊快速地东张西望了一番,然后拽着俞以渐的胳膊,将俞以渐拽到了门口的停车场里。

俞镜泊打开了车门,俞以渐气呼呼地坐到了副驾上,梗着脖子,看着窗外。

俞镜泊满面寒霜地问道:“沙伏嘉在上面?”

“你自己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吗?”俞以渐没好气地说。

俞镜泊勃然大怒,“这是你对你爸说话的态度吗?”

“不然呢?我是不是得跟电视里的太监一样跪着说话?还得管你叫一声皇阿玛?”俞以渐反唇相讥,“我就这态度。”

俞镜泊气得不轻,“你是不是以为抓到我一个把柄了,就能把屁股翘上天了?反了你了?”

俞以渐翻了翻白眼,“我可不敢。反正你打也打过,骂也骂过,我不也没跟妈妈告状吗?”他到底是小孩子,说到这里时,眼睛已经红了。

俞镜泊听出了儿子话语中的委屈,不由得心软了一些,“我这不是着急嘛,我怕你跟沙伏嘉走得太近了,万一学坏了呢?”

俞以渐转过脸来,“你以前不是老嫌弃我宅在家里吗?我出去找人玩也不行吗?而且,你不是也经常找沙伏嘉吗?为啥你能找他玩,我就不能?”

俞镜泊有点尴尬,他下意识地想要拿出香烟来抽,但又想起儿子在车里,只好叹了一口气。“我跟你不一样,我是大人了,什么事情我都能拿捏分寸。沙伏嘉比你大好几岁,我怕他骗你。”

“嘉哥才不会骗我。”俞以渐反驳道,“他对我超好的,就像亲哥哥一样。”

俞镜泊担忧地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不等儿子回答,他又说,“这是沙伏嘉跟他的狐朋狗友鬼混的地方,他们找小姐、抽大麻、赌钱都在这儿,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抽大麻不就是飞叶子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俞以渐不以为然地说,“机长我也见过几个了,多大点事啊?”

俞镜泊惊呆了,“机长?”

“带人家飞叶子的人啊,就叫机长啊。”俞以渐嘲笑地说,“这不算什么吧,美国好多个州,抽大麻是合法的,而且我也没抽。”

俞镜泊惊疑不定地看着俞以渐,“你怎么知道这些东西的?”

“网上有说啊,老爸,你是不是山顶洞人啊?随便一查就有啊。”俞以渐笑了起来,“你这些天搞养老院的事情,累傻了吧?”

俞镜泊看他说得这样轻描淡写,稍微放下心来,“你别碰这些东西,沙伏嘉要是请你吃饭,可以,抽烟喝酒打牌就算了,知道吗?”

“哎呀,你真是想得多。”俞以渐打了个哈欠,“他也玩游戏的,有时候找不到人了,叫我一起开黑什么的,这个很正常,你想到哪儿去了?还抽烟喝酒打牌?他又不求我办事,干嘛在我身上花钱?”

儿子少年老成的话语让俞镜泊喜忧参半:喜的是儿子总算开始懂事了,不再孩子气了;忧的是儿子才上初一,就知道了太多不该知道的东西。他烦恼地拿出烟盒,按下了车窗。

“爸,那个绑架高襄绮的人,是真的死了吧?”俞以渐突如其来的问题吓到了俞镜泊,他狼狈地咳嗽了起来。

“你怎么想到问这个?”他不高兴地瞪了儿子一眼。

“我是关心你啊。”俞以渐狡黠地一笑,“他死了,你就算安全了吧?”

俞镜泊抽了一口烟,然后冷冷地说:“是当场击毙的。”

“真好。”俞以渐打开储物盒,拿出香水来闻。

俞以渐这个无心的举动不知怎地让俞镜泊感到很不舒服,他一把夺过瓶子,丢到了后座上。“过期的东西,别闻了。”

俞以渐吃惊地看着他,“爸爸,你怎么了?”

“没怎么。”俞镜泊掩饰地咳了一下,“你别操心我的事,管好你自己。”他又瞪了俞以渐一眼,“跟沙伏嘉保持点距离。还有,你别真的完全不学,我不能总是替你打马虎眼。你不好好学,考不上高中,有你哭的时候!”

俞以渐眼珠一转,“真要考不上,我可以出国呀。”

俞镜泊哑然失笑,“就你那英文,考得出去吗?”

“那可不一定。好了,爸爸,你去忙吧,你肯定找沙伏嘉有事吧?”俞以渐的手机响了,娑娑回复了信息。他着急和娑娑聊天,便友善地说,“我不是小孩子了,别老担心我。”

俞镜泊解锁了车门。

“那我先回家啦,爸爸。”俞以渐做了一个怪模怪样的鬼脸,“早点回来,别让老妈唠叨。”

俞镜泊心情复杂地看着俞以渐低头玩着手机,渐渐远去,然后猛吸了一口烟,将烟头扔到了窗外。

第二百三十一章 黎明狩猎

耳边刮过凛冽的风,像密林深处的怪兽发出的诅咒和哀嚎。

南泽雨拉高了外套的拉链。森林中的温度比市区要低得多,他的脸都快被冻僵了。他深吸一口气,握紧了手里的猎枪,然后小心翼翼地往前迈着步。

“真他妈见鬼。”南泽雨忍不住骂了一声。他原本对打猎是很有兴趣的,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竟会为了一只鹿,在宾州的山里徒步跋涉这么久。

“它跑到哪儿去了?”南泽雨气呼呼地掏出脖子上挂着的指南针看了一眼。他仰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太阳还没有升起来,此刻黎明刚至。

一阵悉悉索索的动静传来,南泽雨浑身的汗毛都立起来了。他还记得在刚下车时万国侯对他的叮嘱:千万小心,山里有熊。

他几乎连呼吸都要停滞了。尽管他手里的猎枪是大口径的,子弹杀伤力毋庸置疑,但他仍然感到紧张不已。定了定神后,他极轻极慢地转过了身。

“南厅长?”万国侯从一棵树的后面走了出来,一脸诧异。

“大概是我太久没有杀生的缘故,胆子都变小了。”南泽雨在心里自嘲地想着。他放低了枪口,“怎么就您一个人?”

“其余的人跟高总在一起,他们跑得很快,暂时找不到人了。”万国侯耸了耸肩,“我看到了一只白尾鹿,好像受伤了,跑动的姿势有点古怪。”

“那是我打的。”南泽雨说道,“几分钟前,我打中了一只鹿。但天太暗了,没有看清,结果让它跑了。”

“那就继续追吧。”万国侯说道。

南泽雨从背包里拿出水壶,咕嘟咕嘟地喝了两口。“我不太明白,侯爷,为什么我们非要赶在天亮前打猎呢?什么都看不清。”

“这是宾州的规定。”万国侯耐心地解释道,“鹿白天会躲起来休息,很少外出。只有等太阳落山后,它们才会出来觅食饮水。要知道,鹿的眼睛在晚上也能看清东西,但猎人可不行。为了防止猎人被其他在夜间出没的野兽误伤,同时还能保证猎人有猎鹿的机会,宾州就做了一个规定,只有天亮前半小时和日落后半小时可以猎鹿。”

“原来如此。”南泽雨信服地点了点头。他看了看万国侯身上的狩猎装——上身是驼色的千鸟格粗花呢外套,下身配同色系的裤子和齐膝皮靴,头上戴着一顶俏皮的鸭舌帽。与之相比,南泽雨穿的是豆灰绿的夹克,内衬法兰绒格子衬衫,腿上则裹着做旧的牛仔裤。“人家像个出来打猎的贵族,我却穿得像个农民。”南泽雨在心里想,“虽然我这一身也不便宜,但就是被比下去了。”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不禁有些闷闷不乐。

“南厅长,你跟高总不是早就拿到狩猎执照了吗?我看你们应该不是第一次在美国打猎吧?”

“实不相瞒,虽然我早就拿了执照,但我只在德州打过一次野猪。”南泽雨老老实实地说,“宾州的森林真的没有来过。”

“原来如此。”万国侯点了点头。他用夜视望远镜看了一会儿,“我好像知道它在哪儿了。”

这个消息让南泽雨振作了起来,“我们抓紧时间,侯爷!”

十分钟后,南泽雨和万国侯又发现了一团新鲜的血迹,这显然来自那头受伤的白尾鹿,因为在血迹附近有一组清晰可辨的鹿蹄印。

“不应该把狗给高总他们的。”南泽雨略带抱怨地说,“他们用得着三只狗吗?”

万国侯微微一笑。实际上,在进入森林之前,万国侯是建议过带猎犬的,而南泽雨自信满满地拒绝了提议。于是,万国侯便让K1、Z2和T3带上狗陪着高靳。此刻,在艰难地追踪了许久之后,南泽雨开始后悔自己的傲慢了。

“现在风很大,附近又有水源,猎犬的鼻子也不是百分之百管用的。”万国侯安慰着南泽雨。

“侯爷!”随着几声急促的脚步声传来,高靳和其余三人出现了。

“我们刚好说到你们。”万国侯微笑着说,“怎么样,有收获吗?”

高靳兴高采烈地展示了他的背上挂着的猎物——一只长约80厘米的赤猞猁。

“嗬。”南泽雨惊奇地喊道,“这么快就打到了?”

高靳搓了一下手,“今天运气不错。”

南泽雨艳羡地看着高靳的猎物,“高总这几天可不能下赌场了。”

高靳哈哈大笑,“运气都集中到今天了,是吗?”他看向微笑的万国侯,“侯爷,您经常打猎吗?”

“嗯,我喜欢打猎。”万国侯说道,“因为,在打猎的时候,我能强烈地感受到人和野兽是多么的不同。”

高靳一听,来了兴致,“怎么说?”

“你看,在这广袤的森林里,所有的动物都是遵从食物链的发展规则生存的。动物不会没事干就跑去狩猎,因为狩猎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需要付出体力、汗水,甚至要流血。因此,只有在需要填饱肚子,或是储存粮食的时候,动物才会狩猎。但人类不同。”万国侯微微一笑。

“诸位都明白,现在已不是刀耕火种、游牧樵采的时代了,如今仅剩一小部分人类靠狩猎生存。大部分人拿起武器,走进山林,只是为了消遣解闷、寻求刺激。”万国侯用望远镜看了一下前方,“或许,南厅长狩猎是为了合理地使用暴力手段;高总狩猎是为了能在游小姐面前展示他强大的雄性气魄;而我,大概只是为了思考。”

“思考?”南泽雨惊奇地说,“您真奢侈啊,从纽约长岛开上好几个小时的车来这里,就为了思考?”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诸位,你们大概得承认一件事,那就是当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奢侈的定义就会发生改变。”他做了一个鬼脸,“什么才是真正奢侈的呢?我想,只有我们很难获取,甚至无法得到的东西,才可以被称为奢侈品,才值得我们去追求。当然,我得承认,这种追求,必须假以大量的金钱和精力,以及永不放弃的意志。由此看来,开车跑到很远的地方打猎和思考,算不得什么奢侈的事情。”

万国侯这番自负的话让南泽雨有些不舒服,他忍不住略带讥讽地说:“那么,侯爷,我能不能请教一下,您在这山林之间,思考了什么厉害的问题呢?”

万国侯淡淡地说:“倒也不是什么厉害的问题。”他那浅绿色的眼睛在黎明的微光中闪闪发亮,配上微笑时露出的洁白的牙齿,使他看上去像一匹孤傲的狼。

“我在想,南厅长和高总的人生追求是什么。”

话音刚落,高靳就大笑了起来。

“嘘。”万国侯竖起一根手指,“不要惊扰了猎物。”

一群雪雁被笑声惊起,它们扑打着有黑色翼角的白色翅膀,飞上了更高的林梢,然后用充满警惕的目光注视着地面上全副武装的不速之客。

“您得出结论了吗?”南泽雨问道。

“我试试。”万国侯微笑着说,“高总应该是非常重视口腹之欲的,以至于开了多家餐厅。同时,高总又精于理财,这才能将事业做大。由此,我断定,高总对于金钱的追求是非常执着的;南厅长则可能是习惯通过暴力手段来解决一些不公平、不正义的难题,所以才会取得今天的成就。值得注意的是,南厅长并非空降的精英,而是从基层做起的,这说明南厅长很能吃苦。而一个人如果没有坚韧不拔的信念,是不可能像这样忍耐多年的。”

“哇,您这是进化出透视人心的能力了吗?”高靳故作惊奇地说,“您不会猜到我的银行卡密码了吧?”

一群人笑了起来,气氛也稍微欢快了一些。

南泽雨喝了两口水后,开玩笑地说:“侯爷,您思考的结论很惊人。还好,我和您不是敌人。”

“南厅长这话说的,我们是朋友,对不对,侯爷?”高靳讨好地说。

万国侯不动声色地说:“所以我才请几位来玩。”

这时,天色已经十分明亮了。

“糟糕,太阳要出来了。”南泽雨懊恼地说。

“嘘。”万国侯再次做出噤声的手势。他朝身后的人一挥手,众人立刻会意地往前冲去。

“南厅长,假如我没有看错,前方500米左右,就是你的鹿了。”万国侯说道,“它应该跑不动了。”

南泽雨大喜,连忙追了上去。

几分钟后,万国侯和高靳走到了一小块空地上,南泽雨正在用绳子捆绑他的猎物——一只约莫一百斤的成年白尾鹿。K1和T3蹲在他身边帮忙,Z2手里攥着三条狗的狗绳。

“南厅长可以收工了。”高靳调侃地说,“背着这么重的东西可不方便行动,而且,我建议你这几天也不要进赌场了。”

南泽雨心情大好,他原本是抱着碰运气的心态开的枪,想不到真的打中了,而且在追踪了大半个小时之后竟然还找到了这只鹿。他在K1和T3的帮助下将鹿塞进了随身携带的麻袋当中,“侯爷,我们今天不回去吧?”

“看你们了。”万国侯说道,“陶老先生已经住进了YeuroEyes,只等后天检查了,有南夫人和姣姣照顾,南厅长也不需要太担心。游小姐跟高小姐在一起,有狂心陪着她们。今天纽约时装周已经开幕了,后面连续几天都有大牌时装表演,她们一定会玩得很开心的。”

“我不想这么快回去,高总,你呢?”南泽雨显然意犹未尽。

“我当然不着急了,哈哈。”高靳摸了摸光头,神气十足地说,“我刚打了个猞猁,说起来才开张,还没过瘾呢。”

“那我们就往深处进发吧。”万国侯提议道。“如果累了,我们可以在附近露营,装备我车上都有,很齐全。”

“侯爷,能不能让你的人帮我把鹿带下山?”

“K1,你来吧。”万国侯吩咐道,“顺便把高总的猎物也带下去,都放到车上,弄好了再回来找我们。对讲机没有问题吧?”

K1咧嘴一笑,“侯爷放心。”

几人刚走了一阵,太阳就出来了。万国侯看了一眼手表,“七点一刻,正好是日出的时间。”

“奇怪,我很少起这么早,现在却完全不困呢。”高靳兴高采烈地说,“我感觉浑身的血液都在燃烧,哈哈。”

南泽雨看着脚下,接话道:“我倒是早起习惯了,没什么感觉,就是觉得冷。”

万国侯瞟了一眼南泽雨的装扮,“是南夫人为你准备的衣服吗?”

“是的。”南泽雨有些不好意思,“我对于所谓的时尚一窍不通,她说现在流行这种……森男?”

“Lumbersexual。”万国侯笑着点了点头,“南厅长的身材没有问题,只差一把大胡子。”

南泽雨一听,立刻想到了K1。他犹豫了一下,问道:“侯爷,我很好奇一件事。您手下有那么多人,您是怎么管理的呢?”

“虽然这个问题有点奇怪,但我可以回答你,我没有刻意管理。”万国侯轻轻调整了一下帽子,“我的人都是自愿跟着我的,不强迫,想走,打个招呼就可以。”

南泽雨震惊地看着万国侯,“您不问他们的来路吗?”

万国侯似笑非笑地说:“有必要吗?如果他们不想说,那我问了也是白问。”

Z2和T3都偷偷笑了起来,显然,他们觉得南泽雨的问题很滑稽。

高靳插嘴道:“侯爷,我说句话,您别生气。”

“请讲。”

“我觉得,您有时候对下人太纵容了。”高靳大大咧咧地说,“比如那个K1,我真怕他背着您乱来。”

南泽雨快速地瞥了一眼高靳,想从后者的脸上看出些端倪。但高靳只是摇摇晃晃地走着,像一个摩拳擦掌的猎户。

南泽雨看不出什么来,只得将目光移到万国侯的身上。

万国侯用望远镜看了一会儿远处,然后平静地说:“他不会背着我乱来的。另外,请各位保持安静,前面,有熊。”

第二百三十二章 猎杀之路

五人屏气凝神地慢慢走向了目标。

几棵株距较远的树环绕形成了一个不太规则的圆形,其中长满了浆果丰富的灌木。在灌木丛的中心处,站着一头美洲黑熊。这头黑熊高大魁梧,脑袋比篮球还要大一大圈。在初升阳光的照耀下,黑熊身上的毛发金光熠熠,犹如镀了一层金粉。

“靠,这熊得有4、500斤吧?”高靳压低了声音,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我们的子弹够用吗?”

“够用。”回答的是Z2。他似乎对山林十分熟悉,虽然已跋涉了一个早晨,但他的脸上没有一丝疲惫。

“熊不是要冬眠吗?”南泽雨惊呆了,“今天才2月11号啊。”

“可能是提前醒了。”Z2小声说。

“嘘。”万国侯再次作出噤声的手势,并示意南泽雨和高靳注意前方。

“嗷……”只听一声令人肝胆俱碎的吼声传来,不远处出现了一头更大的黑熊。相比之下,第一头黑熊几乎要小上一圈。

“小号的那头应该是发现我们了。”万国侯轻声说,“之所以没有动,一方面是美洲黑熊并不喜欢主动攻击人,另一方面,是因为它害怕那头大的。”

南泽雨小声说:“侯爷,您确定黑熊不会主动攻击人吗?”

万国侯刚要回答,大黑熊就又吼了一声,小黑熊闻声低下头,快速地窜进了树林,逃走了。

万国侯见状,连忙说道:“走路千万小心,别惊动黑熊。”

“我们已经够轻了啊。”南泽雨惊奇地说,“几乎是踮着脚尖走路了。”

万国侯微微一笑,“我的体重是90千克,T3是83千克,Z2是98千克。我目测南厅长的体重是85千克,高总应该不会低于100千克。我们的重量压在林地上发出的声音,动物不可能听不见。所以,我们必须尽量将脚步放慢、放轻,这样才能让它放松警惕。”

“侯爷,您的眼睛真毒。”南泽雨佩服地说,“一般人都猜不准我的体重。”

“风变大了。”Z2提醒道。

万国侯点了点头,“而且风向不定。附近有水源,你们听到水声了吗?猎犬的作用不大了,我们得靠自己了。”

“我们现在距离黑熊多远?”高靳问道。

“320米左右。”万国侯用望远镜看了一会儿,“它在吃野果。它应该是看上了这块地盘,所以把小的那头赶走了。不过,现在不是猎熊的季节,我不建议猎杀它。”

“杀了也没事吧?我们事先也没有想到会遇到黑熊。”南泽雨眼珠一转,“何况我们也不一定能打中它。”

“这个距离开枪,肯定打不中的。”高靳疑惑地说,“我们要不要再往前一点?我觉得150米左右比较理想。”

“太近了,万一被黑熊发现就麻烦了。”南泽雨摇头说道,“就在这儿吧,我的枪法还可以,300米有点把握。”

“可是,侯爷刚才不是说风向很不稳定吗?”高靳疑惑地问道。

“那就等。”南泽雨说完,换了一支枪,然后俯下身子,靠在一棵矮小的树上。

万国侯别有深意地看了南泽雨一眼,Z2想说点什么,但被万国侯制止了。

众人各自选了一个位置,沉默地等待着风向发生改变。

大约十分钟后,风向终于对他们有利了。

南泽雨深吸一口气,毫不犹豫地扣下了扳机。

枪响了,无数雪雁被惊吓得飞出了山林,天空顿时变成了一片雪雁的海洋。

受到惊吓的黑熊迅速跑了。

万国侯盯着瞄准镜,看着熊越跑越远。

“侯爷,快开枪啊。”高靳忍不住叫了起来。

而万国侯却收起了枪,“现在还不到九点,离太阳落山还早着呢,我们可以打其他猎物。”

“不追上去吗?”南泽雨有点气馁,又因自己没有打中黑熊而感到难堪。

“等一下K1。”万国侯看了一眼手表,“再往深处走,有可能接收不到无线电了,这里的信号不太稳定。”

几人休息了一会儿后,高靳担心地问道:“侯爷,我们的票够吗?我的猎照是普通的那种,只能打一头公鹿,两只火鸡跟小动物,我忘记买别的票了。”

“够。”万国侯答道,“我交代他们买母鹿票了,这样,即使不小心打到了母鹿也没事。当然,我不建议打年纪太小的动物。”

“侯爷,这个季节,是不是不能打熊,也不能打鹿?那我们打的猎物能带走吗?”南泽雨忧心忡忡地问道。

万国侯狡黠地一笑,“鹿都上车了,你才想起来。严格来说,当然是不能的,但是,你们跟我出来打猎,情况不太一样。”

南泽雨茫然地看着万国侯,显然是没有回过神来。

“侯爷有特权。”Z2解释道,“在某些州,侯爷打猎可以不受季节限制,当然,侯爷很少使用这种特权。”

“确切地说,这是第一次。”万国侯淡淡地说,“既然你们都想打熊,那我就尽量满足你们好了。不过,我们不能打太小的熊,也不能打母熊。”

“好嘞。”高靳开心地说,“跟您出来玩真是开心啊。”他这句话是发自肺腑的,语气之强烈使得南泽雨不无惊奇地看了他一眼。

“我希望我的客人都能玩得尽兴。”万国侯答道,“人生这样短暂,每一天都要过得不留遗憾才好。”

高靳吹了个口哨,“我喜欢您的人生哲学,及时行乐!”

万国侯笑着转移了话题,“可惜现在狼太少了,不然倒是可以带你们去西边打狼。”他仰起头,看了看天空,“4月去德州打火鸡,9月杀鳄鱼;或者去阿拉斯加,动物更多。”

“侯爷,您活得真潇洒。”南泽雨略带羡慕地说,“您的人生是不是只有享乐,没有烦恼?”

万国侯露出了标志性的矜持微笑,“人生怎么可能只有享乐,那所谓辉煌的人生,不过是欲望的囚徒罢了。”

他看了看环绕他坐着的众人。“我曾经在马来西亚的诗巴丹潜水,看到了无穷无尽的杰克鱼风暴,那些鱼组成的完美阵型密不透风;我曾经在中国国家天文台,通过郭守敬望远镜,看到了被超大质量黑洞甩出来的超高速星;我曾经穿着厚厚的防护服,穿越普里皮亚季,进入鬼影重重的切尔诺贝利废墟,只为救一个和我素不相识的人;我曾经在博茨瓦纳的恩加米兰,遇到成千上万头带着家族长途跋涉的大象,那是一片由奥卡万戈大洪水冲击而成的三角洲,除了象群,还生活着无数勇猛的狮子。”

万国侯眨了眨眼,“每一次遇到奇观,我都会感叹人类的渺小,但同时又会激发出我更大的勇气,去征服我不曾见过的世界。每一次冒险,都会在我的灵魂里烙印下全新的感受。我渐渐发现,最美艳的月色,往往藏在贫瘠幽暗的深谷;最动人的星光,往往普照荒芜惨淡的郊野。最华丽的言辞,通常出自虚伪险恶的小人之口;最惨痛的打击,则来自我们深信不疑的好友。既然如此,我又何必耽于享乐?我又何惧直面险境?”

仿佛是在回应他的话语一般,几只猎犬忽然吠了起来。

“有人来了。”万国侯淡淡地说。

“侯爷,您说得真好,说到我心里去了。”高靳摸了摸光头,“我作为一个中国人,中文却不如您,有点惭愧啊。”

“侯爷。”K1急匆匆地跑了过来,“让您久等了。”

“您去过的地方可真多。”南泽雨满面含笑,“难怪您的见解如此与众不同。”

万国侯微笑着说:“不敢。走吧,我们继续。”

一行人又走了一阵,只听得水声越来越大,不多时,一条小溪出现在众人眼前。远处,山涧上挂着一条小瀑布。

“这水居然没结冰。”南泽雨惊奇地说,“气温都零下了啊。”

“因为它是流动的,而且缺少结晶核。”万国侯解释道,“再就是温度还不够低,这个说起来就很啰嗦了,要扯到流体力学,热力学,传热学等。简单概括的话,一般我们说的0°结冰,指的是纯净水。”

“侯爷,您懂得真多啊,您是不是平时会看很多书?”高靳惊叹地问道。

“我的确喜欢阅读,受一位长辈的影响。”万国侯不动声色地说,“不过我的阅读量肯定还比不上他。”

“是您的父亲吗?”高靳略显冒失的提问引来了南泽雨的侧目。

万国侯微微一怔,“不,是我的爷爷。”

高靳像是没有注意到南泽雨在拼命使眼色一般,居然又问道:“侯爷,您从来不提家人,皇冠里似乎也没有亲戚,他们都在英国吗?”

万国侯轻轻咳了一声,“大概和高总差不多吧。”他微笑着眨了眨眼,“高总身边长期只有女儿相伴,我身边也只有狂心。”

这个看似谦逊有礼、实则暗含讥讽的回答让高靳有些狼狈,他拿不准对方是不是在嘲笑他没有儿子。

就在他犹豫该怎么回击的时候,南泽雨开口了,“高总,不能因为侯爷中文好就把侯爷当中国人,外国人很介意别人问隐私的。”

“喔,怪我,怪我。”高靳哈哈一笑,“侯爷别往心里去。”

“不会的。”万国侯说道,“诸位,往水壶里灌些水吧,等会儿不一定还能遇到这样干净的水。”

“侯爷,这里只有黑熊这一种熊吗?没有其他种类了?”K1好奇地问道。

“没有了,难道你想捕棕熊吗?”万国侯戏谑地说,“dream-game。”

“我可不敢!”K1叫了起来,“棕熊那么大个儿,我还想好好活着呢。”

“放心,真要遇到棕熊,我们肯定会把你留给它的。”T3的发型一丝不乱,这是他最看重的地方。他讥笑地说,“我倒是听说,侯爷前年在阿拉斯加抓过一头棕熊?”

“是的。”Z2答道,“我也在,那一次可刺激了,我们开着雪地摩托,耗了好久,一直到那熊累得不行,才打死它。”

“这么厉害?”高靳听得目瞪口呆,“棕熊很大吧?”

“14年那头,侯爷捉到的好像快3米高,有700千克吧?”Z2征询地问道。

“我不记得了。”万国侯说道,“或许有。”

“您对自己的猎物这样不上心吗?”南泽雨忍不住说道。

“因为那并不是我最想狩猎的猎物。”万国侯的眼中闪过一道火花。

“侯爷只是喜欢在打猎的时候思考吧,并不在乎猎物有多大。”高靳自作聪明地说,“对不对?”

“可以这么说吧。”万国侯将水壶装满了水,离开了小溪。“比如说,我经常打鹿,比起鹿的角多大、肩多高,我更喜欢狩猎时的观察。在鹿的繁殖期,公鹿喜欢在树干上磨它的角,还有在树下撒尿,目的是标记领地,以及吸引母鹿的注意。而这恰好给我留下了线索,最终引导我找到它。”

“有趣。”南泽雨掏出烟盒,“高总,来一根?”

“最好不要抽烟。”万国侯说,“一来容易引发山火,二来,打猎的时候气味越小越好,抽烟喝酒都是大忌。”

南泽雨听他这样说,只得怏怏地收起了烟盒。

“熊的鼻子很灵吗?”高靳问道。

“熊的嗅觉是一般犬类的五倍。”万国侯答道,“顺风时,十几里外它就能知道人在哪儿了,好在它并不喜欢吃人肉。通常情况下,只要人类不主动攻击它,不用食物诱惑它,它就不会攻击人类。”

“侯爷,您说得我都心软了,我们还要不要追它呢?”高靳假装苦恼地说。

众人笑了起来。

“高总的心变软了啊,大概是恋爱的缘故吧。”南泽雨开玩笑地说,“男人在恋爱的时候,智商也会下降的。”

“那Z2怎么办?”K1调侃地说,“Z2把过的妹子,比我见过的妹子还多。”

“那他的智商就会跟心电图一样,除非他从来没有空窗期。”南泽雨笑着说。

Z2抗议地说:“男人充满激情有什么错?”

一群人又笑了起来。这时,一只矮小的鹿从他们面前灵巧地跑过。

南泽雨立刻端起了枪。

“不要打,太小了。”万国侯说道。

南泽雨踌躇了一下,还是放下了枪。

“等等。”高靳忽然说道,“侯爷,我看到了一个很棒的伏击点。”

第二百三十三章 共同进退

“看那里。”高靳伸手一指对面不远处的半山腰,“那里要高一些,离得也不算远,我们可以在那里打伏击。”

万国侯用望远镜观察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可以试试。”

于是,一行人打起精神,往对面的山头走去。

“侯爷,为什么不让我们带手枪呢?”T3忍不住好奇地问道,“我用不惯太长的枪,总觉得不趁手。”

“手枪太危险。”万国侯解释道,“你要是带了手枪,就会忍不住拿出来用,但手枪完全不适合打猎。手枪的枪管短,来复线加速不够,火药燃烧不充分,杀伤力有限。尤其是当你面对大型动物时,往往要打上二三十枪才能将它击毙,而在那之前,它早已经咬死你了。”

T3恍然大悟地摸了摸后脑勺。

“侯爷,我们的猎物就这样放在车上,会不会坏掉?”南泽雨插嘴问道。

“不会。”万国侯笃定地说,“车上有防晒塑料帆布,还有冰块,相当于临时冰库,保存一两天是没问题的。”

“太好了。”南泽雨高兴地说,“晚上就能吃鹿肉了,哈哈。”

“侯爷,我已经事先跟P2他们说了,等拿到鹿后先去掉鹿的臊腺,这样肉就不会有怪味道了。”K1说,“南厅长不介意别人帮你剥皮取肉吧?”

南泽雨朗声说道:“当然不会。”他这一路都在暗中观察K1,但并没有发现后者有任何异常,而这不仅没让他放下心来,反倒使他更加警惕了。

大约半小时后,一群人到达了目的地。

“这里视野不错,侯爷。”高靳满意地往下看了一眼,“只等黑熊出来了,嘿嘿。”

“每过10分钟用望远镜看一次就行,不用一直盯着。”万国侯说完,看了一眼手表,“希望熊在下面,如果它跑到我们背后的山坡上去了,那就不妙了。”

“它又没有狙击枪,在高处又怎么样?”高靳咧嘴一笑。

“高总,你仔细观察一下我们周围的环境。”万国侯指了指山坡。只见山坡上到处都是破烂的腐木和杂乱的草坑,一些阴暗的地方还有深深的积雪。凌乱生长的树枝交错纵横,显然是无法轻松劈断的。

“黑熊的身材很适合下坡冲击,以它的体重,往下冲的时候,至少可以达到时速50公里。诸位虽然枪法都不错,但打移动靶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万国侯说着,摸了摸胡子。“这样吧,我再往上走一段看看,你们在这里等我。”

“侯爷,我陪您去。”K1立刻说道。

万国侯点了点头,“Z2、T3,你们在这里陪着南厅长和高总。”说完,他和K1各牵着一条猎犬,往更高的地方走去。

南泽雨近来缺少锻炼,体力明显不如其他人,加上他早起后又没吃什么东西,此刻已是饥肠辘辘。他揉了揉眼睛,忽然想起自己的包里有吃的。那是他头一天在路上临时买的几罐香肠,本来是打算当宵夜吃的,结果给忘了。

他原本就不愿当着万国侯的面吃零食,现在万国侯离开了,他便迫不及待地打开背包,取出几个罐头来。

“这是什么?”高靳诧异地问道,“狗粮吗?”

南泽雨哭笑不得,“高总,你看看包装上写的英文就知道不是狗粮啊。”他小心翼翼地打开了盖子,“是香肠。”他迟疑了一下,又将其它几罐丢给众人。

Z2和T3接过罐头,但并没有打开。显而易见,他们只是出于礼节接受了南泽雨的馈赠。

高靳见南泽雨吃得很香,顿时有点心痒痒,“闻起来味道不错啊。”

南泽雨看了一眼包装,“柠檬蜂蜜肠,我还是第一次吃这种口味的小香肠。高总,不尝尝?”

高靳正有此意。他利索地打开了盖子,凑到鼻子边闻了一下,“有点意思,好吃的话,回头我也买一点。”

南泽雨吃得极快,一会儿工夫就吃完了一罐,3看出了他的心思,便主动将自己的罐头递了过去,“南厅长,你吃吧,我不太喜欢吃香肠。”

南泽雨踌躇了一秒,便爽快地笑了,“那我就不客气了。”他的手上残留着油渍,开罐头的时候一不留神,便割破了左手的食指。

“靠。”南泽雨甩了甩手指,面露不愉,“小河沟里翻船。”

“南厅长,我包里有创可贴,拿给你?”Z2连忙说道。

“不碍事。”南泽雨摆了摆手,“小伤。贴着不透气,更麻烦。”说完,他又毫不客气地吃起了香肠罐头。

几分钟后,高靳吃饱了。他扔下罐头盒子,打了一个满足的饱嗝。

“怪不得我女儿每次出去春游,都要带一堆吃的。”南泽雨一边吃,一边开玩笑地说,“在外面吃东西就是香啊。”

高靳哈哈大笑,“作为一个开饭店的,听到您这么说,真是高兴啊。”他见南泽雨心情不错,便又说道,“南厅长有阵子没去小店了,改天去坐坐?”

南泽雨点点头,“等回国。”

这时,高靳忽然感到一阵强烈的尿意袭来。他在裤子上擦了擦手,然后将枪背到了背上,“南厅长,我去转转。”他打了个招呼后,起身走到了稍远处的灌木丛边上。

就在高靳掏出“枪”的一瞬间,一阵阴风袭来。紧接着,一团裹挟着浓重腥味的巨大黑影几乎擦着他的身体,以一种令人难以想象的速度扑向了仍在大快朵颐的南泽雨。

南泽雨发出一声惨叫,Z2和T3瞬间端起了枪。但是,他们忌惮着南泽雨,一时不敢开枪,只能干着急。黑熊的速度竟比他们想象得还要快,它一边抓着南泽雨的肩膀,一边用爪子在空中呼扇着。

Z2脚边的猎犬汪汪地狂吠着,它不敢冲上前,但仍保持着勇猛的气势。

高靳的大脑一片空白,他哆嗦着跑了两步,想要拿出背后的枪,但那枪却像是冰块一样,冻在了他的背上,无论如何也拿不下来。

“砰”的一声枪响,黑熊的腿中弹了。黑熊一个趔趄,跪了下去。

高靳战战兢兢地回过头去,看到了万国侯,后者正神情严肃地端着枪,瞄着黑熊。显然,刚才那一枪是他打的。

K1冲了过去,情急之下,他只顾得上大喊了一声,“腰!”

Z2最先反应过来,他和K1一人一边,低下头将黑熊拦腰抱住。两个壮汉使出了吃奶的力气,脸都憋红了也不能将黑熊从南泽雨的身上挪开。黑熊像是南泽雨的宿敌一般,死死地抓住了他。

万国侯和T3没有牵狗绳,两只猎犬冲到黑熊的脚边,冲它狂吠着。

突然,黑熊张大了嘴巴,试图去咬南泽雨的头。南泽雨用左手死命地推着黑熊的脖子,左脚则拼命地蹬着黑熊的肚子,然而黑熊纹丝不动。

“嗷!”黑熊被Z2和K1缠住后,动作变得有些迟钝。它不耐烦地怒吼了一声,1疼得咬紧了牙关,但没有放手。

“呼……”黑熊从鼻孔往外喷着气,腥味十足的水气熏得南泽雨几乎要昏过去了。他感觉自己的意识越来越模糊,肩膀剧痛无比。

“也许是被熊掌打穿了?”他胡乱地想着。

“砰砰砰。”万国侯找准机会,接连开出三枪,都打在了黑熊的身上。

黑熊吃痛,顿时松开了南泽雨。就在它转过头去的一瞬间,T3抽出匕首,扑了上去。他将自己紧紧地锁在黑熊的背上,同时寻找着机会攻击熊背。

黑熊张开血盆大口,疯狂地怒吼了起来。它的面前是躺在地上的南泽雨,腰里绑着Z2和K1,背上还贴着膏药一般的T3。

高靳呆若木鸡,他的背上就是一支猎枪,但他像是被人用冷水泼过了一样,浑身都在发抖,更遑论拔枪射击了。虽然他也曾在搏击场上浴血奋战,但却从未见过这样高大和危险的敌人——一头真正的、充满愤怒的黑熊。

万国侯始终一言不发。他瞄准熊的胳膊和腿,又接连开了数枪。

在万国侯和T3的合力攻击下,黑熊终于有些承受不住了,它用尽力气,挣脱了Z2和K1,接着一把抓住了背后的T3,3反应很快,顺势一滚后,就要鲤鱼打挺地弹起来。但黑熊竟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一般,又狠狠地击出一掌,正打在他的腰间。

T3哀嚎一声,翻滚着昏了过去。

黑熊一刻不停歇,继而又扑向了南泽雨。它那低沉、愤怒的嘶吼就像是突然敲响的丧钟,让南泽雨瞬间清醒了。南泽雨立刻转过身,用左边胳膊扒着地,匍匐着向前爬去。

“打!”万国侯的子弹用完了,他来不及补充弹药,就冲着K1和Z2喊了起来。

两人连忙端起枪,对着黑熊一阵射击。虽然黑熊和南泽雨靠得很近,但他们顾不得那么多了。

在两人打完了枪里的子弹之后,黑熊摇摇晃晃地往前走了一步,然后像是终于再也支撑不下去了似的,轰然倒地,它的头正砸在南泽雨的两腿之间。

万国侯见状,立刻冲了上去,“快看看T3!”他吩咐道。Z2和K1连忙照办。

“南厅长?”高靳这才如梦初醒。他跑到南泽雨身边,关心地问道,“南厅长,你没事吧?”他小心翼翼地脱下了南泽雨的夹克,只见对方的肩膀上血流如注。

“没事,应该没有伤到骨头。”万国侯看了一眼伤口,接着掏出手帕按在了伤口上。他安慰地说,“我们现在就下山。”

“T3……”南泽雨艰难地坐了起来,“他怎么样?”

万国侯看了一眼K1,后者神情复杂,“不太好。”不知为何,他下意识地叹了一口气。接着,他拿出对讲机,联系了山下的P2。

“这头黑熊大概有8、9岁了。”万国侯说道,“它应该是闻到了什么味道才过来的,南厅长之前开的那一枪大概也有点影响。”刚说完,他就看到了地上的罐头。他无奈地耸了耸肩,“南厅长,这是你开的吗?”

Z2正用清水冲洗着南泽雨的伤口,后者苦笑了一声,“对不起,侯爷,是我大意了。”

“南厅长开罐头的时候,弄伤了手,我要给包扎,他不让。”Z2略带不满地说,“也许黑熊就是闻到了血腥味才过来的。”

“算了。”万国侯摇了摇头,“黑熊是怎么来的,已经不重要了,赶紧给南厅长止血,做个应急的包扎吧。”

万国侯说话间,Z2已经从包里拿出了干净的纱布和绷带。他包扎的手法轻巧而专业,这使得南泽雨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你学过急救?”

Z2有些迟疑,在看到万国侯点头示意后,他才轻声说道:“侯爷身边的人都学过。”

南泽雨一怔,他本能地想起了钱大侑的案子。

K1蹲在T3身边,盯着T3那张惨白的长脸,忧心忡忡地说:“侯爷,这家伙好像断了几根骨头!”

万国侯点点头,“但他救了南厅长的命。”

“男人出来打猎嘛,多少是要挂彩的。”高靳见气氛凝重,便开玩笑地说,“而且我们打到了这么大的熊掌呢。”

南泽雨配合地笑了两声,但他的颈部一用力,便会牵动肩膀附近的伤口,疼得他龇牙咧嘴。

“高总说得有道理。”万国侯沉默了几秒,说道,“打猎确实很容易挂彩。但打猎最迷人的地方不在于捕获猎物,而在于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奇妙的变化。”他又看了一眼手表,语气中有种不容忽略的感慨,“所有人都拿着武器,一样面对生死。在一番奔波之后,我们都浑身臭汗、疲于奔命,谁也不比谁高贵,人人都是平等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和人的关系会变得亲密、距离也会随之拉近。如果有了收获,所有人都会觉得有成就感;如果遇到危险,所有人都不会掉以轻心,因为所有人都得共同进退。”

“不,侯爷,有一点您说错了,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南泽雨吃力地说道,“永远都不会平等。”

万国侯惊奇地看了他一眼,但没有说话。他看向远处的山林,太阳不知何时隐到了云后,迷蒙的雾气渐渐升起,四野都是冷冽的风和沉默无声的树。

第二百三十四章 时尚秀场

“P2还要多久啊,侯爷?”K1担心T3,忍不住急躁地问了一句。

“应该快到了。”万国侯说道,“这座山不高,也不陡,只要车子不出故障,他不会花太长时间的。”他环顾了一遍四周,“Z2、K1,你俩注意警戒,我担心血腥味会引来其他动物。”

“侯爷,我很感激你们救了我的命,但有一件事我很在意。”南泽雨靠在一棵树的树干上,有些虚弱地说,“您开枪的时候不怕误伤了我,或者其他人吗?”

万国侯笑了起来,那洁白如雪的牙齿让南泽雨莫名觉得刺眼。“我开枪,当然是有一定把握的。而且,南厅长,你没有想过吗?我近距离开枪,势必会激怒黑熊,从某个意义上来说,在我开枪之后,黑熊极有可能放弃你,转而攻击我。”

南泽雨震惊地看着万国侯,“您是打算舍命救我?”

万国侯垂下了眼帘,似乎是不愿回答这个问题。

片刻后,他抬起了头,“无论你是否相信,我只想说,不管当时黑熊抓着的是谁,我都会这么做。”

南泽雨瞪大了眼睛,他忽然感到十分羞愧,因为他一直怀疑万国侯及其手下有问题。他很想说点什么,可在万国侯那双明亮的眼睛的注视下,他竟然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这哥们真是勇敢。”高靳欣赏地看着仍在昏迷之中的T3,“一个司机,居然这么有胆量。”

高靳的话让K1感到一阵反胃,他不客气地瞪了高靳一眼,“高总,侯爷的人都很勇敢。”

“是吗?哈哈。”高靳干笑了两声,“这可是要豁出自己的身家性命呢,南厅长应该也没想到吧?”

南泽雨硬着头皮说:“我很感激,等他醒了,我一定会重谢他的。”

“不必。”万国侯淡淡地说,“南厅长是我的客人,T3做的也是分内之事。”

这时,汽车的鸣笛声从远处响起,众人的脸上都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

当一群男人在宾州的山野之间忙着搬运伤者和猎物的时候,女人们则正在纽约曼哈顿西区的Skylight-Moynihan享受着视觉盛宴。

在秀场大厅的第一排,依次坐着谢狂心、南泽姣、陶白荷、月漱落、游津兰和高襄绮。有趣的是,五个不同年龄的女人恰好穿着五种不同颜色的衣服:一身火红色塔夫绸长裙的陶白荷、浅绿色纱裙的南泽姣、宝蓝色连体裤的游津兰、迷宫图案灰色套装的高襄绮,以及一身黑色幽竹花纹旗袍的月漱落。

谢狂心笑嘻嘻地对南泽姣说:“姣姣,你看看周围,不知道有多少男人嫉妒我呢,我身边坐的全是美女。”

南泽姣撇了撇嘴,“那你要不要坐到我们中间来?”

“开个玩笑嘛。”谢狂心说道,“最漂亮的就在我旁边,我干嘛要换位置?”

南泽姣噘起了嘴,“狂心哥哥,你就会说好听话哄我,你对河杏奈是不是也这么说话的?”

谢狂心意识到南泽姣是在吃醋,他赶紧解释道:“这根本没有可比性啊,她是个女汉子!”

南泽姣噗嗤一笑,“那你还天天跟女汉子发消息聊天?”

“她想让我帮忙带东西。”谢狂心无奈地说,“反正我们一会儿要去逛街,顺便买下呗。”

陶白荷知道女儿在跟谢狂心拌嘴,但她顾不上调解,此刻她正目不转睛地看着T台上的模特,手里还捧着个小本子,做着笔记。

月漱落瞟了她一眼,忍住了笑,“南夫人,这么认真啊?”

“我是在学习搭配。”陶白荷一本正经地说,“你看看她们多会穿啊。”

月漱落对时装周的兴趣并不大,她其实很想去打猎,虽然她知道万国侯是怕谢狂心应付不过来这几个女人,才交代她陪着一起看秀的。

“南夫人很喜欢看秀吗?”月漱落问道,“有没有特别喜欢的牌子?”

“还好。”陶白荷说道,“我喜欢的牌子很杂,没有太固定的。”说着,她看了看游津兰,“小游倒是有固定的牌子吧,我看她喜欢穿连体裤。”

游津兰连忙说道:“我那是懒,连体裤省事。”

“兰姐,这你就不懂了吧,连体裤才不省事呢,你是腿长、运气好,穿起来才不费心。”高襄绮略带戏谑地说,“身材好,披一块麻布也是好看的,你看这模特身上的衣服,给我穿就不好看。”

“小游身材是好。”陶白荷羡慕地说,“高个子穿衣服就是吃香啊。”

月漱落微微一笑,“是的,不像我,穿什么都离不开高跟鞋。”

南泽姣对她们的话题不感兴趣,她到处张望了一番,然后好奇地问道:“咦,怎么有那么多记者啊?”

月漱落解释道:“不全是记者,有些是编辑,这些都是媒体的人。”

“看个秀,一大半都是媒体的人,真奇怪。”陶白荷纳闷地说。

“时装周的常客,本来就以媒体为主。”月漱落笑了起来,“媒体派出编辑和记者来到现场,目的是要了解当季的流行趋势、报道各大品牌发布的新品,还有就是拍下第一手的照片。她们并不是来看秀的,确切地说,她们是来工作的。”

“哇,我看到了蕾哈娜。”南泽姣忽然捂住了嘴,“我没认错人吧?真的是蕾哈娜吗?”

“坐在她身边的那个也是超模,澳大利亚的,名字我一时想不起来了。”谢狂心说道。

“这些明星,一部分是品牌商邀请的,但更多的是由媒体邀请的。”月漱落说道,“大量媒体看同一场秀,又要做出不一样的报道,最好的办法就是请艺人看秀,然后再为艺人拍下独家照片。这是双赢的事情,媒体利用艺人获取专属内容,艺人则通过国际时装周刷新自己的曝光度。”

“怪不得有些艺人是坐在媒体区的。”游津兰恍然大悟,“她们和媒体的关系还真好。”

“其实,以后姣姣和狂心也会接到类似的工作。”月漱落微笑着说,“媒体甚至会为你们准备好服装和发言稿,你们只要配合就行了。”

“我们已经有类似的通告了,皮休先生帮我们推掉了。”南泽姣天真地说,“他说不太适合我们。”

月漱落抿嘴一笑,“你们看蕾哈娜,她就不用坐在媒体区,因为她是品牌商请来的,比起一般的艺人,分量要重得多。她很有可能会在稍后的活动中走秀。”

“好厉害啊。”南泽姣羡慕地说,“这才是天后巨星啊。”

“你以后也会的。”谢狂心安慰她说,“只怕你到时候吓得腿软走不动。”

“我才不会!”南泽姣不服气地说。

“总之呢,除了媒体、明星以外,这些大牌厂商还会邀请一些时尚博主、VIP客户来看秀,这些人才是真正地享受秀场。不过,你们也看到了,这部分人很少,大概不到十分之一吧。”月漱落说道,“当然,我们就属于这十分之一。”

高襄绮打量了一圈媒体区的艺人,发现其中大部分她都认不出来。“月总管,这些明星,除了少量媒体邀请的,剩下的都是品牌商邀请的?”

月漱落说道:“相反,大部分都是媒体邀请的。因为除了蕾哈娜这样的巨星以外,品牌商通常只会邀请它们的代言明星,或者有合作意向的明星,而这些人寥寥无几。因此,许多号称收到某大牌邀请去看秀的明星,往往是品牌商邀请了宣传媒体,媒体再代为邀请的。另外,这其中有许多明星,其实是自掏腰包,买了入场券进来的。”

高襄绮睁大了眼睛,“什么?”

“虽然国际时装周普遍不对外售票,但入场凭证仍然是可以私下流通的。我听说,某些明星为了进入格调较高的时装周,不惜花重金购买‘门票’。”月漱落说着,露出了古怪的笑容,“大品牌邀请明星来看秀,看重的就是明星本身的影响力,而那些人气不高的明星,总得想办法给自己找门路呀。”

高襄绮恍然大悟,“怪不得。我刚才在外面看到了几个眼熟的女明星,结果现在秀都进行一大半了还没看到她们进来。”

“她们在门外摆pose,拍照,也算是来过了。”谢狂心讥讽地说,“这就是连入场券都买不到的明星的门路,场外看秀。”

“狂心哥哥,你说话好毒,场外看秀。”南泽姣咯咯地笑了起来。

“狂心说得没错。”月漱落说道,“业内一般管这个叫蹭秀。”

她们正说着话,一个穿着桃红色亮片短裙、留着波波头、戴着金边墨镜的女人从她们面前走过,径直走到另一区和别人打招呼去了。几分钟后,这个浓妆女人就离开了。

“这就是典型的蹭秀。”等浓妆艳抹的女人离开后,月漱落说道,“室内光线并不明亮,她却戴着墨镜,加上夸张的造型,显然是想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她可以吸引一些记者给她拍照,然后她的目的就达到了。”

“这样也行?”游津兰感叹地说,“她没有入场券,就这样走一圈,也算是看秀了?”

“她是怎么溜进来的啊?”陶白荷皱了皱眉头,“门卫这样松吗?”

“蛇行蛇道。”月漱落说,“而且这不算什么,你们要是有兴趣,一会儿可以看看门外广场上的人,那才叫有趣。”

“你是说那些场外看秀的明星吗?”陶白荷笑得花枝乱颤。

“不是,我说的是那些……野模。”月漱落正色道,“就是一些业余的模特,甚至可能都不是模特,但他们会精心装扮成随意的样子,然后假装在广场上抽烟、发呆、等朋友、等电话,总之就是会做出各种日常的造型和动作来。”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啊?”南泽姣好奇地问道。

“因为他们想要吸引摄影师去拍他们。”月漱落答道,“摄影师以为自己抓到了一个很好的街拍,然而等他们按下快门之后,他们就会收到野模递来的名片——上面写着联系方式。”

“真好玩。”高襄绮笑着说,“等会儿我一定要去见识一下。”

“时尚圈的怪人真多。”南泽姣耸了耸肩膀,“我觉得他们可能根本就没有搞懂什么是时尚。”

陶白荷爱怜地看了一眼女儿,“那你说,什么是时尚?”

南泽姣愣了一下,“大概是……好看,新鲜?”

高襄绮摇了摇头,“有个性的才是时尚的。”她看向月漱落,“月总管,你觉得呢?”

月漱落微微一笑,“Fashion-is-a-form-of-ugliness-so-intolerable-that-we-have-to-alter-it-every-six-months。”

“时尚就是一种丑陋的东西,因为太丑,所以我们每过半年就得调整一下。”谢狂心翻译了这句话,“很有意思的一句话,月总管,是你想出来的吗?”

月漱落摇了摇头,“是王尔德。”说完,她看了一眼手表,“秀快结束了,你们一会儿想去什么地方转转?”

“逛街!”几个人异口同声地说。

“那就去soho吧。”月漱落说道,“好看的牌子多,好吃的也多,只要你们体力足够。”

“逛,吃,这是我最擅长的事情。”陶白荷得意地说,“我老公虽然是警察,但逛街的时候,体力都比不过我呢。”

“那么,我们出发吧,我和狂心做司机。”月漱落微笑着说。

半小时后,一行人抵达了目的地。

“慢慢逛,不着急,时间还早。”月漱落说道,“我刚才联系了侯爷,估计他们今晚不一定赶得回来。”

“那我们岂不是可以疯玩了?”陶白荷暧昧地挤了挤眼睛,同时靠近了月漱落,“月总管,我还没看过men-power呢。”

月漱落一愣,接着才反应过来陶白荷说的是什么。她苦笑了一下,“这个我还真不清楚,不然,让狂心安排?”

谢狂心摊开双手,“月总管,我可不想被侯爷打死。”

几个人有说有笑地走着,忽然,从他们身后传来一声呼叫,“尤金兰?小尤?”

游津兰诧异地回过头,接着她的脸色就变得苍白如纸了。她不自然地停下了脚步,然后紧张地对其余的人说:“你们先走。”

第二百三十五章 不速之客

“好久不见,小尤!”来人十分热情,咋咋呼呼地让人听了直皱眉头。

“那,我们去前面的咖啡厅等你?”机灵的月漱落看出了游津兰的为难之处,便微笑着说,“我们正好吃点东西。”

“嗯,好的。”游津兰感激地冲她一笑。

“小尤,这些都是你朋友?咦,你老公呢?没让他出来转转?”来人打量着远去的几个贵妇的华丽装扮,不无艳羡地说,“你现在混得不错哟。”

游津兰尴尬地笑了笑,直到一行人走远,她才说道:“小婷,你怎么也来美国啦?是出来玩吗?”

“过年嘛,我婆婆一心要出来玩,就报了个团。”小婷笑嘻嘻地说,“你辞职后也没再跟我们联系过,大家都开玩笑说你是出国挣大钱去了,没想到是真的出国了啊。”小婷说着,又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了一遍游津兰的装束,“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啊,薪水很高吧?”

游津兰哭笑不得,“还好吧,就是混日子。”

“你不要谦虚,看你这双鞋子,还有包包,肯定都是大牌的吧?”小婷撇了撇嘴,“有钱了,就不认我们这些穷朋友咯。”

“哪有!你这说的是什么话!”游津兰假装生气地说,“我这半年也是摸爬滚打的,才刚刚站稳脚跟,这边消费高得很,我也没什么钱的。”

“那你现在英语是不是很好啊?”

小婷的问题让游津兰愣了几秒,“呃,也……不算。”

“哦,我懂了。”小婷忽然诡谲地一笑,“你是不是在做那个啊?”

游津兰眨巴了好几下眼睛,不知道对方是不是看穿了她的身份。

“就是那个,给外国小孩教中文的啊,叫什么来着?”小婷叽叽喳喳地说,“我听说这个可赚钱了呢,是按小时收费的,对不啦?”

游津兰这才回过神来,对方以为她是在做家教。她顺势说道:“差不多吧,但是也挺辛苦的呢,跟保姆也差不多的。”

“哎呀,我就说嘛,外国人的钱不好赚的啦。”小婷说完,又指着附近的一家服装店说,“我婆婆跟我小姑子在里面瞎逛呢,我是看到你才出来的哟。”

“你眼睛真好。”游津兰笑道,“对啦,你住哪里啊?”

“旅行团安排的,叫什么……我忘记了,反正在中央公园旁边不是很远的地方。”小婷说道。

“那里很贵的呀,你报的是豪华团吧?”游津兰笑着说,“你混得也很好嘛,还说我。”

“哎呀,也还好啦。”小婷摆了摆手,“对啦,你给我你手机号咯,以前的是不是不用了?”

游津兰犹豫了一下,“嗯,我刚换号码,你记一下吧,顺便把你号码发给我。”她一边报号码,一边在心里想着,“大不了以后不接就是了。”

“你要不要等我叫我婆婆她们出来,我们一起吃个饭?”小婷亲热地说,“难得啊,在美国还能遇到老朋友。”

游津兰想了想,“这样吧,我回头给你打电话,我朋友她们正等着我呢,不好把她们丢在那里不管。”

“那就一起吃饭呗。”小婷不以为然地说,“人总要吃饭的呀,一起吃咯。”

“算了,改天吧,今天真的不太方便。”游津兰说道,“我那几个朋友脾气比较古怪,不好安排。改天,我一定约你。你要在这边呆多久?”

“还有两天。”小婷说道,“不过平常我们要跟团的,也就是今天自由购物。”

“那来得及。”游津兰放下心来,“我一定会联系你的,肯定。”

小婷乜斜着她,“说话算话啊,我小姑子跟你家住一个小区的,你不要放我鸽子哟。”

“不会的!”游津兰慌忙说道,“我去安抚一下我朋友,今天肯定给你电话,我们再安排个时间一起吃饭。”

小婷这才笑起来,“一言为定。”这时,她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道,“你这当妈的也真是狠心,硬是把小翼留在国内,你就不想儿子啊?”

游津兰心里一酸。她勉强笑了笑,“想啊,怎么不想,这不是打工没办法嘛。”

“你呀,要么就弄个绿卡,要么就早点攒好钱回去,一家人在一起多好。”小婷只比游津兰大两岁,说话却像长辈一般,“我是不觉得外国有什么好的,这几天吃都吃不惯,东西也贵,别人说话又听不懂,想找人打牌都找不到。”

游津兰揉了一下眼睛,“谁说不是呢。”

“还有啊,你不能把你老公一直这么晾着,男人啊,就是小孩子,你几天不给他甜头,他就要造反的。”小婷说着,奇怪地看向游津兰身后,“小尤,这个,是你朋友吗?”

游津兰一头雾水地转过身去,顿时如遭雷击。

在她的身后,一个女孩子正静静地看着她,那是高襄绮。

“哦,是的。”游津兰强迫自己镇定下来,而后挤出一个不甚热情的笑容,“你看我朋友都等急了。我先走了,回头给你打电话。”

“好吧。”小婷怏怏地说,“等你电话啊,一定要联系我啊。”

“会的!”游津兰说着,急急忙忙地拽着高襄绮往反方向走去。

“兰姐,你怎么躲躲藏藏的?”高襄绮有些不高兴,“这是你的朋友?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过?”

游津兰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用尽量温和的语调说:“是我以前的一个朋友,很久没联系了,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她。”

“也是学美术的吗?”

游津兰想起小婷那圣诞树一样的装扮,不觉苦笑了一下,“不是,她算是……做行政的吧。”

“我说呢,看她那打扮俗气得要命,肯定不是艺术专业的。”高襄绮将手臂交叠放在胸前,若有所思,“兰姐,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游津兰吓了一跳,“襄襄,你想什么呢?莫名其妙的。”

高襄绮不满地噘起了嘴,“我听到她问你老公了,你不是说很久没和她联系了吗?那她怎么知道我爸的事情?”

游津兰的心里七上八下的,她不知道高襄绮听到了多少,又怕高襄绮是在诓她。她紧紧地咬着嘴唇,抓着手提包,拼命地想着借口。

“还是说,她说的老公,不是我爸?是别的男人?”

高襄绮的话像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在游津兰的心口,她几乎要喘不过气来了。

“襄襄,你不要胡思乱想。”游津兰艰难地说。

“哦,我明白了,是因为我。”高襄绮忽然停下了脚步,“兰姐,是不是因为我,所以你才不跟我爸结婚?”

游津兰惊呆了,“襄襄,我从来没有那样想过。”她将手提包的提手推到手腕上,接着抓住了高襄绮的双肩,“我确实有些事情没有跟你说。”她叹了一口气,“但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是有苦衷的。”

高襄绮睁大了眼睛,“兰姐,我也跟你说心里话吧,我不在乎你以前有没有男朋友,有没有离过婚,甚至不在乎你以前有没有孩子。”她用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盯着游津兰,后者几乎不敢正视她了。

“有很多女人想当我爸的情妇,但我爸都看不上,因为她们就是冲着钱来的,或者是冲着我爸的势力来的,不是好人。我爸喜欢你,我也喜欢你,因为我们都觉得你是单纯善良的人。当然,我知道,再单纯的人,也有过去。”

游津兰听到这里,急着想要打断,但高襄绮却露出了坚毅的神情,“你听我说,兰姐,我不在乎你的过去。我爸也不会在乎的,我们都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们只在乎现在和将来。你的过去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现在是不是真心对我爸,会不会给他戴绿帽子。”

游津兰的眼圈红了,她哆嗦着嘴巴,想要说什么,却又说不出口。

“你以前的事情,跟我们没有关系,只要你别陷在里面,我跟我爸都不会去追究的。”

高襄绮的轮廓令游津兰有些恍惚,她隐隐看到了高靳的眼睛和双颊,还有桑一绮的鼻子和下巴。

“襄襄。”她终于吃力地开口了,“我把你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真的。虽然有些事我没有告诉你和高总,但这并不妨碍我对你们父女付出真心。我和高总相处这么长时间,我对你们怎样,难道你还不清楚吗?”

“我清楚。”高襄绮说道,“所以,我才要跟你说,不要陷在以前的事情里。”

这句话让游津兰百感交集,她想起了自己的女儿叶颖君。她忍了又忍,才终于没有把这个名字说出来,“我知道,你放心吧,我不会做对不起你爸的事情。”

高襄绮看着游津兰,沉默了几秒,“今天的事情,我不会跟我爸说的,但你要答应我,不要再跟以前的人联系了,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

游津兰松开双手,慢慢地往前走了几步。

高襄绮追了上去,“兰姐,你能答应我吗?”

游津兰露出一抹苦涩的笑容,“我本来就没有和他们联系,今天也是偶遇。”

高襄绮点点头,“兰姐,我相信你。”

游津兰心乱如麻,她捋了一下被风吹乱的发丝,忽然意识到自己该剪头发了,“头发长得真快。”接着,她莫名想起了戴天说过的话。她咬了咬牙,轻声说道,“襄襄,有些事,我没有告诉你们,但不等于我骗人。隐瞒和欺骗,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对吗?”

“是的。”高襄绮答道,“兰姐你肯定是有不得已的理由,你不说,我不会追问的。”

这时,两人已经走到咖啡厅的门外了。

“襄襄。”游津兰停下了脚步,略有些局促地说,“今天的事情,一定不要跟高总说,好吗?我自己会找机会告诉他的,我觉得,这些事情,还是由我亲口说比较好。等我整理好心情以后,我会跟你说我的故事,也会跟高总说的。”

“安啦。”高襄绮扑哧一笑,“我才没有那么大嘴巴。”她亲昵地勾着游津兰的脖子,“兰姐,那你要怎么报答我呢?”

游津兰一怔,“我请你吃饭?”

“嘁。”高襄绮不屑一顾地说,“我又不是小孩子。”她看着不安的游津兰,笑了起来,“我替你保密,你也得投桃报李啊。”

游津兰这才恍然大悟,“你要我帮你保密?”接着她就蹙起了眉头,“可是你哪有什么秘密啊?”

高襄绮做了个鬼脸,“兰姐,你是在逗我吗?”

游津兰看着她忸怩的样子,迟疑地问道:“你是说……K1?”

“嘘,嘘。”高襄绮立刻将手指竖到嘴边,“小声点。”

“你跟K1怎么了?”游津兰明知故问,“该不会是……你喜欢上他了吧?”

“兰姐!”高襄绮害羞地一跺脚,“你不要问那么细啦!”

“噢,好的,好的。”游津兰笑了起来,“感觉K1人很不错呀,难怪我经常看到他偷瞄你。”

“真的吗?什么时候?我怎么不知道?”高襄绮有些开心又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们没有谈恋爱啦,你不要误会。我们就是……就是,相互有好感那种,但不是在交往啦!”

游津兰会心地一笑,“你放心,襄襄,我不会乱说的。”

“一定不能让我爸知道!”高襄绮再三叮嘱道,“我还没有开始谈恋爱,要是让我爸知道了,他肯定要乱来的。”

游津兰想象着高靳的反应,忍不住笑了起来,“高总也是关心你,他是好心。”

“好心是可以办坏事的!”高襄绮瞪着她,“反正你的事情我不说,你也得替我保密!”

“我一定守口如瓶。”游津兰笑着说,“走吧,我们进去吧,大家肯定都等着急了。”

两人走到咖啡厅里,月漱落正好挂掉了电话。

“我们要抓紧时间逛街了。”她微笑着说,“侯爷刚刚来电话了,他们今晚就会回来了。”

“不是吧?”陶白荷夸张地抓了一下自己的卷发,“他们干嘛不多玩几天呢?我还没开始血拼呢。”

月漱落踌躇了一下,决定实话实说,“他们遇到了一点小状况,南厅长稍微受了一点伤,不过,是轻伤,很小的。但是侯爷有个手下伤得比较重,所以他们得提前回来。”

“手下?”高襄绮立刻叫了起来,“是谁?”

“是T3,侯爷的司机。”月漱落答道。她没有错过高襄绮那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第二百三十六章 独卒擒王

当T3睁开眼睛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K1那焦虑的脸。

“靠,你这家伙可算醒了。”K1兴奋地说,“我去叫侯爷!”

“等下。”T3吃力地说,“我们回来了?”

“当然。”K1答道,“你受了这么重的伤,我们怎么可能还有心思打猎?”他将椅子往前拖了一点,“你是怎么想的啊?就算要救南泽雨,也不用连命都不要了吧?”

T3艰难地扯动了嘴角,露出个勉强的笑容,“我……也不知道。”

“黑熊打中了你的侧腰,你的肋骨断了3根,还好你的腰里有个小玩意儿保命。”K1说着,站了起来,“你先休息,我去跟侯爷汇报一下,他很担心你。”

几分钟后,门外传来了急匆匆的脚步声,接着,门被推开了,万国侯和月漱落、Z2、K1一同走了进来。

Z2细心地关上了门,万国侯则俯下身子看了看T3,“醒了?”

“嗯,侯爷。”

“口渴吗?”万国侯说着,看了一眼月漱落。后者立刻会意地在T3身边坐了下来,然后拿起棉签蘸了点水,轻轻地滋润了T3的嘴唇。

“侯爷,我看他好像精神还可以。”Z2插嘴说,“真是命大啊。”

“是的。T3,你跟了我一年多,我都不知道你居然有个护身符。”万国侯戏谑地说,“是从什么地方求来的吗?”

T3轻轻地摇了摇头。

万国侯从口袋里拿出一枚粗大的铁钉,端详了几秒,“当时黑熊应该是正好一巴掌拍到了钉子上,熊掌被钉子刺穿了。正是这根钉子,阻碍了黑熊的攻击,减少了对你的伤害。但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要随身携带这么大的钉子呢?”

T3虚弱地闭上了眼睛,“这个故事很长。”

万国侯微微一笑,“我可以等你康复。”

T3苦笑了一下。他睁开眼睛,长出了一口气,然后慢吞吞地说:“我在遇到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在逃亡,这一点,您是知道的吧?”

万国侯点了点头,“你是连环爆炸案的通缉犯。”

“是的。2014年10月,我在美国西德克萨斯躲着。某一天,我外出的时候,不知怎么搞的,车子忽然熄火了。我想尽办法也启动不了车。当时我弄到了警方的无线电,目的是监听他们的动向。”T3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得在他们发现我之前跑路。”

“明白。”万国侯说道,“继续。”

“我当时在一片沙漠的边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我心想这下麻烦大了。我研究了半天,也没发现哪里出了问题。后来,我想起之前停车的时候,好像忘记挂P档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才导致我的车熄火的。就在我郁闷得快要七窍生烟的时候,一个中年女人开车路过,问我出了什么问题。我跟她实话实说了,她大致看了一下,说她也看不太懂。然后她就建议我在原地等,说她回家叫她老公来帮忙,还说她老公是开修车行的。老实说,我不太相信她,她看起来很狡猾。但我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答应了在原地等她。我等啊等啊,一直等到天都黑了,才看到一辆脏兮兮的车远远地开过来。”

T3吞咽了一下口水,似乎有些紧张。“我躲到车子后面,顺便拔出了我的匕首,我想,假如这个女的报警了,或者她的老公有什么不对头,我就干掉他们。我正在想着,他们的车子停了下来,两口子下了车。他们喊了一阵,我感觉没有问题,就从车后面出来,说我刚才在后面小便。那女人的老公蓬头垢面的,穿得也很破烂。他对我的亚裔面孔好像有点惊奇,说他们那边不是很常看到亚洲人,我装作没听懂的样子,不接话,我很担心他们认出了我。那女人的老公检查了一下我的车,然后耸了耸肩膀,说是小问题。他拿出一根大铁钉,钻到我的车子底下,我帮他打着电筒,同时紧紧地盯着他。他把铁钉搭到马达的螺栓上之后,车子居然启动了!他笑嘻嘻地把铁钉送给我,让我留着,说不定以后有用。”

T3看了一眼月漱落,后者连忙用棉签润湿了他的嘴唇。他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我拿出钱包,想给他一些钱作为答谢,他却拒绝了。我当时就觉得不妙,他们之前告诉过我,最近的镇也要开车一个小时才能到。他们开了这么远,就为了免费帮一个外国人修车?我起了疑心。后来,我又跟他们瞎聊了几句,知道了他们没有孩子,在小镇上开修车行。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那个女人的手机响了,她接听以后,说了几句奇怪的话,类似‘你不要着急,我肯定不会骗你。我确定,就是那个人。’我一听,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这时,她老公正弯着腰检查我车子的仪表盘,我就一下子冲到车尾,将女人的电话打掉。我掐着她的脖子,问她电话那边是谁,在说什么,她吓坏了,支支吾吾地说是她和她前夫的小孩。可是她前面才说她没有小孩,她肯定是在撒谎。她老公冲过来朝我大喊大叫,让我放开他老婆。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不记得后来我说了什么,总之,我杀了这两个人。”

房间里一片沉默,只有壁炉里的柴火在哔哔啵啵地响着。空气中飘荡着水仙的清幽香气,暖洋洋地使人昏昏欲睡。

T3疲倦地闭上了眼睛,不一会儿,他又开口说道:“冷静下来以后,我检查了那个女人的手机,最后一通来电的号码存的确实是一个年轻女孩的头像,也许真的是她的孩子吧。我不知道。我搜了他们的身,检查了他们的车,然而我没有找到什么异常的东西。休息了几分钟后,我把两人拖到他们的车上,然后在油箱里塞了布条,并用打火机点燃了。然后,我开着我的车走了。一个小时后,我开到了他们的小镇,加满了油,接着就离开了。我一直开到了墨西哥边境,然后把车子卖给了一个长着一口烂牙的家伙。我在墨西哥晃荡了两个月,打听到警方好像不太关注我了,我就溜回了台北。然后,2015年1月,我遇到了侯爷和K1,你们救了我。”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你为什么要留着这根钉子?”

“我不知道。”T3移开了视线,似乎是不敢直视万国侯那意味深长的目光,“我后来再也没有遇到过车子熄火的情况,我总觉得,这根钉子对我有种特别的启示,就像是一种警告……”

万国侯颔首,“你认为,带着这根钉子,你在做事、杀人的时候,就会三思而后行?”

“大概是吧……”T3垂下了眼帘,瘦长的脸孔上显现出无奈和伤感的神情,“我杀过很多人,我从来不相信这世界上有神。但是,有些事情,不是科学理论可以解释的,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有时候我会心软,会犹豫,会动摇。”

“留着它吧。”万国侯将钉子递给了T3,“也许,这是一根良心的钉子,时刻提醒着你不要被它刺到。”

T3惊奇地看着万国侯,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温顺地接过了钉子。

“南泽雨对你感激得不得了,我说句开玩笑的话,还好南泽姣岁数小,不然,我估计他就要收你当姑爷了。”Z2大大咧咧地说,“到时候,你可就是厅长的女婿,飞黄腾达了。”

这句插科打诨的话不知为何令T3觉得有些不舒服,他板起了脸,“Z2,你还好意思说,要是你当时给力一点,我就不用受这罪了。”

Z2一愣,“这怎么能怪我呢?那么大的熊发疯,我也没想到啊。”

“你看到南泽雨拿出罐头来的时候,就应该阻止他。”T3没好气地说。

“好了,这家伙会跟人吵架了,说明是真的没事。”K1笑嘻嘻地说,“还有力气怪这个那个,说明脑子也没受麻药影响,挺好的。”

T3瞪了K1一眼,“你就会说风凉话,你平时不是说你很能打,很厉害嘛,怎么没有搞定黑熊呢?最后还是侯爷开枪解决的。”

万国侯怕他们又要吵起来,便摆了摆手,“不说这个了。我有一件事,要在这里宣布。”他神情严肃,声音低沉,使得T3骤然紧张起来。

“我们中间有一个叛徒。”万国侯面无表情地说,“我注意他好几个月了,最近才确定。”

T3瞪大了眼睛,“谁?”

万国侯看着T3,忽而一笑,“你绝对想不到。”他又看向月漱落和K1,“你俩也肯定想不到。”

Z2沉默不语地站在一旁,显然是心中有数。他的安静让K1有些诧异,“侯爷已经跟你说是谁了?”

Z2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

K1略有些不满地说:“侯爷,您居然先告诉了Z2!我都不知道!”

万国侯微笑着说:“事出突然,我还没来得及通知你,这不是来宣布了么?”他看向月漱落,“月总管,你心里有人选吗?”

月漱落望着万国侯,“我不知道我想的跟您确定的,是不是同一个。”

“这样看来,你们都觉得‘poker-men’当中是有内鬼的。”万国侯慢步走到一张圈椅旁边,然后解开外套的扣子,坐了下来。“这个内鬼很聪明,藏得也很深,要不是我为他精心设计了一个陷阱,我还真抓不住他的把柄。”

T3诧异地看着万国侯,“侯爷,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可惜,狐狸再聪明,也骗不过猎人。”他那双浅绿色的眼睛里透出一抹嘲弄,“T3,你还记得这间屋子里的人,都是什么时候跟的我吗?”

T3踌躇了几秒,“K1我不知道,Z2应该是2013年跟的您,我是2015年1月初,月总管是3月初?”

“记性不错。”万国侯说道,“那么,如果你是我,你觉得谁最可疑?”

T3硬着头皮说:“理论上来说,跟您时间越短的,就越可疑。”他看了一眼月漱落,“但月总管为您挡过子弹,总不至于是内鬼吧。而且她也不是‘poker-men’的人……”

万国侯瞟了他一眼,接着笑了起来,“月总管,麻烦你帮我倒杯酒。”

月漱落闻声走到了一侧的橱柜前,取出了酒瓶和琥珀杯。万国侯欣赏着她的背影,不紧不慢地说:“你们都忘了一个人。”

K1忽然眼睛一亮,“E1?”

万国侯眨了眨眼,“没想到吧?”

“您的意思是说,E1是叛徒?”T3惊呆了,“真的是他吗?”接着,他又如梦初醒地说,“对哦,他是2014年12月跟的您。”

月漱落端着酒走了过来,她步履平稳,像是并不对这个消息感到惊奇。

“月总管,看来你猜中了呢。”万国侯接过酒,习惯性地说道,“谢谢。”

“您之前说要安排他做别的事情,还说能者多劳,当时我就在想,会不会是E1有问题。看来,我和您想到一块儿去了。”月漱落笑着说,“我正好想起来一件事,一直忙得忘记跟您汇报了。在绑架案之后,我开除了皇冠原先的门卫,又换掉了一些做事不太仔细的人。当然,‘poker-men’我是不会动的。”

“你看着安排。”万国侯淡淡地说。接着,他看向众人,“E1就是我们中间的叛徒,这一点已经得到了验证,确定无疑。”

K1张大了嘴巴,“侯爷,真的是E1啊?”他愣了几秒钟,接着怒气冲冲地说,“这家伙把我们骗得好苦!”他向T3投去略带抱歉的眼神,“我之前到处查,怀疑了很多不该怀疑的人,想不到居然是这家伙!”

“侯爷,他是‘不仁社’的人吗?”T3比K1要冷静得多,他的问题让Z2和万国侯迅速交换了一个眼神。

“还不确定,但他肯定有大问题,就算不是‘不仁社’的,也是做相关勾当的。”万国侯说道,“我稳住他了,他还不知道我已经发现了他的身份。你们几个跟我最近,我通知你们一声,今后做事,得防着他一点。”

K1按耐不住地问道:“侯爷,为什么不马上把他抓起来呢?”

万国侯神秘地一笑,“你下过象棋吗?独卒擒王。”

第二百三十七章 心无旁骛

“好了,不早了。”万国侯看了一眼手表,站了起来,“让T3休息吧。”

T3感激地看着万国侯,“侯爷,我一定会尽快恢复工作的。”

万国侯莞尔一笑,“不必着急,身体第一。”说完,他朝其他人摆了摆手,“都走吧,别打扰病人了。”

当一群人走出T3的房间后,万国侯有意放慢了脚步,“K1,你跟我来一下。”

“怎么了,侯爷?”K1凑近万国侯,“有事跟我说?”

“去小木屋吧。”

小木屋是万国侯的长岛槐树谷宅邸里的一处特殊景致,它位于宅邸的东北角,远离豪华的主屋。在四周苍翠树林的映衬下,它显得清幽雅致,如与世隔绝。

二月的长岛十分寒冷,但还是比K1此刻的心情温暖多了。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万国侯竟会跟他讲述一个如此悲伤的复仇故事。

当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小木屋时,万国侯的故事已经说得差不多了。他点亮了桌上的台灯,然后走到壁炉旁边的一张单人沙发前坐了下来。

“坐。”万国侯说道。

木柴烧得正旺,那熊熊的火光让K1有些恍惚,他默默地坐到了万国侯对面的沙发上。

“我当初救您的时候,就知道您是有故事的人。”K1终于语气低沉地开了口,“后来,您带我离开缅甸,给了我一个全新的身份,同时开始结识各个领域的人,我就猜到您在下一盘很大的棋,但您不说,我也不好问。”

“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告诉你。”万国侯苦笑了一下,“但又有些顾虑。毕竟,这个故事太沉重了,告诉你,就等于多给了你一份压力。”

K1摇了摇头,“您想太多了。不管别人怎么看您,在我心中,您永远是当初那个凯东,为了救我,差一点饿死的好人!您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您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我从前不知道您的过去,只是单纯听您的命令和安排,现在我知道了,我会尽我一切力量,加倍努力地帮助您!”

万国侯脸上露出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微笑——既真诚,又感动,还带有一缕伤感。

“K1,你已经为我做了很多了。”

“您为我做的更多。”K1急忙说,“我和貌吞钦都是这么认为的。”

万国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很抱歉,去瑞士的时候没有带上你。一方面是因为我需要Z2用易容术,另一方面,我不能带太多人,否则会引起E1的怀疑。”

K1大大咧咧地笑了,“我一开始是有点介意,不过后来一想,您还是带Z2吧,我受不了在脸上又是涂又是贴的,还有那些香喷喷的卸妆油,太可怕了。”

他的话逗笑了万国侯。

“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你太善良了,万一E1是敌人,我怕你下不了手。”

K1挺起了胸膛,“他要真是敌人,我绝不会手软的。”说着,他握紧了拳头,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

“然而他并不是内鬼。”万国侯收敛了笑容,“我今晚在T3面前宣布E1是内鬼,纯粹是丢了个烟雾弹。”

K1脸上露出了几分惆怅,“侯爷,T3真的有问题吗?我真觉得他不像啊。”

“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C4是内鬼,而且以C4的性格,做内鬼实在是太容易被怀疑了。那么,排除下来,内鬼不就是T3吗?”万国侯摸了摸胡子,“我知道你和T3交情最深,所以我才特别跟你交代一下。”

K1板起了脸,“谁跟那家伙交情深啊?我一直都看他不顺眼好吗?”

万国侯微笑不语。

K1挠了挠脑袋,“不过,我也是今天才知道那家伙随身带着根钉子,看不出来,他心思还挺深。”

万国侯凝视着炉火,“这个故事,半真半假。”

“什么意思?”K1瞪大了眼睛。

“他应该确实是误杀了帮他修车的人,钉子的来历也应该是真的。”万国侯轻声说,“但是不是为了逃亡而杀人,就不知道了。”

K1皱起了眉头,“可是,2015年1月初,我们救他的时候,他真的是被追杀啊,我们要是不出手,他可能就没命了。”

万国侯若有所思,“所以我今天故意在他面前说E1是内鬼,好看看他会不会有什么异常。”

K1恍然大悟,“明白了,您说吧,需要我做什么?怎么试探他?”

万国侯失笑,“你老老实实地,一如既往就行了。”

K1握紧了拳头,忽然又慢慢松开,“侯爷,知道了您的故事以后,我明白您为什么要阻拦我和高襄绮来往了。”

万国侯瞟了他一眼,“你不用担心,我并没有打算伤害高襄绮。”

K1垂下了头,好一会儿之后,他才闷闷地说:“但是您要报复高靳,就不可能不让高襄绮伤心。”

万国侯沉默地看着壁炉,他那出神的样子让K1不忍心再追问下去了。

几分钟后,万国侯站了起来。他走到一张桌子旁边,拉开抽屉,翻出了一个小小的密码箱。解锁之后,他从箱子里拿出了一张照片。

万国侯捏着照片看了一阵,而后回到沙发上坐了下来,并将照片递给了K1。

K1吃惊地看着这张明显是在多年前拍摄的照片——照片里的陶白荷十分年轻,腮帮子上还带着一点年轻姑娘所特有的圆润和娇嫩感。在陶白荷的身边,是一个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的年轻男孩,他故意把头放在陶白荷的肩膀上,上翘的嘴角满是初恋的甜蜜。

“我费了很大的劲收集旧照片,遗憾的是,只能找到这张大头贴了。”万国侯耸了耸肩,“这是2002年的陶白荷,那一年,她22岁。她身边的人,你应该猜得到是谁。”

K1看完照片便还给了万国侯。“侯爷,您还……喜欢她吗?”

万国侯盯着照片看了几秒,忽然一扬手,把这张照片丢进了壁炉。

鲜艳的火苗欢快地吞噬着照片,女人和男人的脸慢慢消失不见。

K1目瞪口呆,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仿佛整个世界的空气都被壁炉吸走了,木屋安静得几乎要令人窒息。

壁炉发出了“噼啪”的声响,那是木柴燃烧的歌声。

“这照片我只看过三次,今天就是第三次。”万国侯自嘲地笑了,“我不是故意要把它锁在长岛的,实在是忘了。”

K1忍住了叹气的冲动,他从来没有见过万国侯像现在这样。

万国侯忽而一笑,“物是人非事事休。”他无意识地转动着手上的戒指,“年轻的时候,我们觉得命运像风一样来回吹动。多年以后,我们才渐渐明白,命运不是风,而是陆地,无论你怎样行走,都在其中。”

“我懂您的意思。”K1低声说,“像您这样的身世,无论是谁,都必须要复仇。”

“复仇需要心无旁骛。”万国侯淡淡地说,“儿女情长会干扰我的判断,扰乱我的心弦。我不会要求你和我一样,但我想恳求你一件事,不要为了高襄绮为难你自己。”

K1的脸慢慢涨红了,“侯爷,我没有和她拍拖。”

万国侯眨了眨眼睛,眼里含着一抹了然。“爱情是不讲道理的,我不会因为你动了心而责怪你。”

K1本能地想要辩驳一番,但他最终选择了缄默。他心里清楚,万国侯复仇不会因为高襄绮的出现而停步不前,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束缚自己的感情。

“不谈这个了。”万国侯说道,“这段时间,你多辛苦一点,T3受伤了,有些事情就得你操心了。”

“我明白。”K1说道,“这两天应该没什么事情,南泽雨肩膀有伤,大概就是在宅子里休息吧。”

万国侯沉吟了一下,“陶无法的手术已经做完了吧?”

“做完了。”K1答道,“我问过了,两天后应该就能拆纱布了。”

“两天后……”万国侯看了一眼手表,还不到十二点。“那就是14号。好,那天我们可以安排一场有趣的游戏。”万国侯的脸上浮现出一抹神秘的微笑,“叫上Z2,他知道该做什么。”

“是。”K1答应道,“侯爷,没其他事情的话,我去休息了。”

“去吧。”万国侯点了点头,“我再待一会儿。”

当小木屋里只剩下万国侯一人的时候,他盯着炉火,陷入了沉思:经年累月的仇恨如同燃烧的炉火,不知疲倦地在他心中翻腾。他时常遭受良知的拷问,承受撕心裂肺的痛苦,而他的宿命像普罗米修斯身上的沉重枷锁,永远无法摆脱。

两天之后。早上,游津兰和高襄绮决定去逛街,陶白荷则带着南泽姣去美发沙龙做头发。

南泽雨的伤肩仍隐隐作痛,但他暂时忘却了这一点,因为万国侯神秘兮兮地表示,要请他和高靳去一个绝对精彩的地方。

一行人来到了一座位于中央公园西路的宅邸前。

高靳昂起头,“侯爷,您是要请我们参观您的另一个家吗?”

万国侯一欠身子,“相信我,这比你们见过的任何一个家都要刺激。”

月漱落在前面带路,将几人领进了大门。

“对了,我忘记跟几位说了。“万国侯竖起一根手指,“参观这里,要换衣服。”

南泽雨和高靳面面相觑。

“放心,我这里的衣服尺码齐全,一定有适合二位的。”万国侯说着,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十分钟后,面貌焕然一新的南泽雨和高靳走出了更衣室。看到对方的装束,两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两人穿着深靛蓝色的紧身皮衣皮裤,衣服上镶嵌着由荧光蓝LCD灯管组成的线条。

“侯爷,这是什么科幻制服吗?”南泽雨看着换好衣服的万国侯,“虽然我得说这很有趣,但我不明白为什么要穿成这样来参观。”

万国侯露齿一笑,忽然按下了墙壁上的一个按钮。

灯熄灭了。

接着,在他们的前方,一扇大门缓缓开启,露出了空旷的房间。

房间里也是漆黑一片,南泽雨和高靳什么也看不到。

就在两人心生诧异的时候,房间的四面八方亮起了微弱的蓝色灯光,数条布有蓝色LCD灯管的纵横交错的跑道出现在众人眼前。

在跑道的起点,并排着六辆漆黑如墨的摩托赛车,所有的赛车轮胎上都装有蓝色的LCD灯管。流光溢彩的蓝色灯光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巨大黑色房间内显得格外梦幻而不真实。

“我操!”南泽雨忍不住爆了粗口,“这太夸张了吧。”说归说,他已经忍不住想要上车了,“侯爷,这是我们要玩的东西吗?”

“是的。”万国侯淡淡地一笑,“这是我的人平时放松休闲的一个地方,这里很大,赛道是多层的,玩几个小时不成问题。”

“我知道为什么要换衣服了。”高靳大笑了起来,他一指南泽雨的后背,那里有两个由灯管组成的数字“01”。“这是赛车服啊,侯爷,您想得太周到了!”

“先告诉各位,这里的赛车是有道具的。”万国侯走到一辆摩托旁边,“你们一会儿可以先热身试试,有些按键可以射出激光,有些按键可以释放飞镖,都是用来攻击对手的。赛车全程由电脑监控,根据速度、攻击和被攻击的情况来计分。”

月漱落走上前来,南泽雨这才发现她也换上了赛车服。这是他头一次看到月漱落穿旗袍以外的衣服,他忍不住笑道:“月总管,你穿上裤子,我就不认识你了。”

月漱落落落大方地一笑,“南厅长,难道你只认识不穿衣服的女人吗?”说着,她将两个头盔分别递给南泽雨和高靳。

“房间的三个角落里有中转门,如果想要暂停或者休息,可以去那里。不过,为了保证气氛,中转门里面也是荧光的,光线不会太好。”

“没关系。”高靳戴上了头盔,“侯爷,等着看鹿死谁手吧。”

万国侯微微一笑,“除了我们三个以外,月总管、狂心和P2也会参加比赛。如果你们觉得不够刺激,我可以再叫几个人来。”

“这样就很好了。”南泽雨也戴上了头盔,“很多年没有飙过车了。”他在心里想:上一次飙车,还是2001年在东京。

“那么,诸位,出发吧。”万国侯说完,看了一眼手表。

第二百三十八章 恶鬼降临

当蒙在眼睛上的纱布被拆掉时,陶无法缓缓睁开了眼睛。

房间里亮着柔和的黄色灯光,窗帘拉上了,他判断不出外面的天气,但他可以清楚地看到医生眼角的皱纹,以及护士双颊上淡淡的红血丝。

陶无法兴奋极了,他下意识地对医护人员说:“谢谢,谢谢你们!”

看到护士的微笑,他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说的是中文,他笨拙地用英文说:“thank-you-very-much!”

陪护和医生交谈了几句后,笑着对陶无法说:“陶先生,你现在还需要休息,不能马上出去晒太阳。还有就是,这一个月内,你在洗澡、洗脸的时候,都不能让水进到眼睛里面。不要过度用眼,不要乱揉眼睛。这段时间你外出的话,最好都佩戴太阳镜。”

“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我女儿女婿?”陶无法迫不及待地问道。

“早上南夫人来过电话了,说她今天要去做头发,南厅长似乎跟侯爷他们在一起活动。”陪护轻声说道,“需要我马上联系南厅长吗?”

陶无法忍住心头的失望,“算了,反正现在我也不能外出,随他们去吧。”他故意睁大了眼睛,又缓缓地闭上,然后再睁开,再闭上,连续重复了好几遍。“那么,我可以用手机吗?”

陪护嫣然一笑,“当然可以。不过,我建议你休息一会儿再用,你刚拆掉纱布,眼睛还是不要过度劳累的好。”

陶无法感激地笑了,“好。对了,现在是几点?”

陪护伸手一指墙壁上的液晶挂钟,那上面显示的时间是9点15分。

陶无法开心地眨了眨眼睛,他很想跑出去看看外面的花花草草,但他忽然莫名感到有些疲惫。

陪护看出了他的倦意,“陶先生,你还是先睡一会儿吧,等会儿我帮你拿手机进来,放在你床头,你醒来就能用了。哦,对了,你再也不需要用盲人模式了。”

陶无法满足地躺到了床上,他掀起被子盖到身上,接着又看了看自己的双手,然后微笑着闭上了眼睛,沉沉地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睁开了眼睛。

房间的灯被关掉了,窗帘的遮光效果很好,整个房间都笼罩在一团静谧的黑暗之中。

陶无法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不安,不是因为再度陷入黑暗,而是因为听到了一点动静——他这几年接近失明,硬是练出了一双敏锐的耳朵。

有人在房间里。

“谁?”

没有人回答。

陶无法颤抖地摸索着,试图找到呼叫铃。

突然,房间角落里的一盏壁灯亮了起来。在那个角落里的一张椅子上,坐着一个人。

“你不用按铃了,按了也没用。”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传来,像是魔鬼的低语,陶无法听后不禁浑身战栗了起来。

“你……你是谁?”陶无法惊骇地按下了呼叫铃,果不其然,房间里静悄悄的,呼叫铃像是死去了一般,毫无生气。

“都告诉你没用了,怎么不听呢?”那声音里满是讥讽,且越听越让陶无法觉得耳熟,“这么多年不见,你还是那样的脾气,一点儿也没变。”

说话的人站了起来,朝病床走去,他走的速度很慢,每一步都像是踩在陶无法的心上。

陶无法哆哆嗦嗦地想要爬下床,但他刚动了一下腿就立刻意识到,自己的下半身完全没有知觉,像是瘫痪了一般。他惊慌地用双臂撑着床,勉强坐了起来,然后瞪着那个男人,“你是谁?你对我做了什么?”

那个男人停在了距离他的床两米远的地方。在微弱的灯光下,他的脸若隐若现,一对金色的眼睛跃然其上,那是陶无法永远无法忘却的梦魇。

“你……你……不可能!”陶无法瞪大了眼睛,喃喃地说,“你91年就死了!”

男人哈哈大笑了起来,那笑声竟像是从腹腔中发出的,震得空气都跟着颤动了起来。

这熟悉的眼睛和笑声几乎要令陶无法窒息了。

“你不要装神弄鬼,莫乌斯不可能还活着,你到底是什么人?”

男人慢慢地走到了陶无法的床前,“好久不见。”

陶无法终于看清了来人的面孔,那是他见过无数次的脸——除了多了一些皱纹,头发变成雪白的了以外。

恐惧像毒蛇,缠绕住了陶无法的心脏。

“你是不是在心里想,肯定是哪个家伙整容了,整成老东西的模样来吓唬你,敲诈你?因为莫乌斯早就死了,而潘宁顿又不可能远渡重洋追着你来美国?”来人说着,拖了一张椅子在陶无法对面坐了下来。他穿着一套深灰色的双排扣西装,系着海蓝色的小圆点领带,脚上的皮鞋亮得像是镜子一样。内行人不难看出,这西服是在Anderson-and-Sheppard定制的,做工精细考究,很有老牌绅士的派头。

让陶无法格外在意的是,来人的手上戴着一双精巧的真皮手套。

“虽然现在是2月,但室内开着空调,他戴手套干什么?难道是为了不留下指纹?”陶无法惊恐万分地抓住了被子,他忽然想起陪护之前说要把手机给他,便又急忙看向床头柜。

“你在找这个?”来人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样东西,在陶无法的眼前晃了晃,显然,那就是陶无法的手机。

陶无法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你想干嘛?”

“这个问题,应该由我来问你。”来人傲慢地说。他的中文很好,只是因为上了年纪,说话的时候喉咙里会带着一点沙沙的杂音,就像是收音机里来回乱窜的电流。

“莫乌斯算是我的老熟人了,有什么是他不知道的?”陶无法强打起精神说道。

“嗯,是的。作为一个86岁的老人,我确实应该什么都知道。”来人冷冷地说,“可惜,我还是不明白,你的心到底是什么做的。”他的眼神陡然变得凶狠起来,“陶无法,我对你不薄吧?你刚到店里工作没多久,我看你勤快,就让蔺枢给你加薪,还帮你介绍对象。你父母去世后,你住的房子被亲戚收回去了,我又让你搬到我的仓库里住。后来,你老婆怀孕了,我跟蔺枢又帮你租了房子。你没什么钱,房租都是我帮你付的,怕你脸皮薄不肯要,我甚至让蔺枢找了个借口,说是给你的劳务费。而你呢,你只会不知羞耻地索取,毫无感激地接受。”他摇了摇头,“我怎么会想到,这个世界上竟有如此寡廉鲜耻、恩将仇报的人!”

陶无法的心渐渐凉了下去,这些事情,除了汉诺威家的人,只有他和他的两个弟弟知道,而今他的弟弟都已去世,那来人是怎么打听到这些消息的呢?

“我是死过一回的人了。”来人的脸上露出了诡异的微笑,弧度完美得令陶无法无法直视。“很多你想不通的事情,我都知道前因后果。”

“那你来干什么?”陶无法抓紧了被子,烦躁得恨不能砸到来人的头上。

“你抢了我儿子的琥珀店,杀了我儿子、儿媳,甚至连我那几个月大的孙女都没放过!18年后,你又陷害了我唯一的孙子,把他送进了监狱!你说,我来干什么?”来人提高了音量,“1985年3月5日那一天,你毁了我的人生,毁了我的家族。我每天都坐在回忆的废墟里,几乎要被巨大的痛苦击垮,要不是怀着对你的强烈恨意,我根本躲不过91年的‘不仁社’追杀。我要感谢你,陶无法,因为你,我才带着复仇的信念,活到了今天。”

陶无法愣愣地看着这个满头白发的英国人,他越来越迷惑了:情报显示,莫乌斯已死。但眼前这熟悉的金色瞳孔,这与记忆完全一致的熟悉轮廓,这苍老而又真实的声音,都表明了一个令他不得不承认的事实——莫乌斯回来了。

“要是91年你没死,那你为什么要等到现在才来找我?”陶无法恨恨地问道。

“因为我要等。等你得意忘形,等你毫无防备,等你以为我死了。”莫乌斯不疾不徐地说,“老天有眼,我终于等到了合适的时机。现在,你的女儿和外孙女在Bergdorf-Goodman里的美发沙龙做头发,你的女婿跟一群人在中央公园西路的一座房子里玩赛车,你的陪护被医生叫走去忙别的事情了,他们都离你很远,没有人知道你此刻命悬一线。”

陶无法紧紧地闭着嘴巴,表面上一动不动,大脑却在飞速运转,“如果大喊大叫,会不会有人听到?”

而莫乌斯竟像是看穿了对方的心思一般,突然笑了起来,“你可以试试。”不等陶无法做出反应,他就像变戏法似的从西服内袋里掏出了一把柯尔特巨蟒手枪。

“这枪虽然很老,但威力不错,就跟我一样。”莫乌斯露出了洁白如玉的牙齿,“来,试试看,是你喊得快,还是我的子弹射得快。”

一颗硕大的汗珠从陶无法的脑门上滑落了下来,虽然莫乌斯比他大了十九岁,但他心里清楚,倘若动起手来,他根本不是莫乌斯的对手。

“你要是开枪,外面就会听到声音,马上就会冲进来一大堆保安的!”陶无法虚张声势地说,“你功夫再好,也不可能以一当十,更别说你都八十多了。”

“是吗?”莫乌斯笑了起来,“那你怎么不开动你的小脑瓜,好好想一想,我是怎么绕过那一大堆保安和护士,进入你的病房的?又是怎么给你注射了针剂,让你半身瘫痪的?”

陶无法的心瞬间沉到了冰冷的湖底。

“你把枪收起来吧。”陶无法泄气地说,“我要是想喊,早喊了。”

“说句实话。”莫乌斯翘起了二郎腿,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陶无法,“不管你喊不喊,我都想开枪——这件事我想了很多年了。”

“你……实在不用这样。”陶无法努力克制住心头的恐惧,用尽量友好的语气说,“现在我基本上是个废人了,下半身不能动,大喊大叫也没什么意思,我们可以好好谈谈。”

“嗬。”莫乌斯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古怪的微笑,“你终于肯和我谈谈了?”

“嗯。”陶无法假装轻松地说,“我活到这把岁数,也见过不少世面了,你没必要弄这么大阵仗。不管怎么说,我们也算是老朋友了,有什么不能坐下来好好谈的呢?”

莫乌斯惊奇地看着他,接着放声大笑起来。

陶无法耐着性子等莫乌斯笑完,才说道:“我知道你不相信我,但我真的是你的朋友,不是你的敌人。有些事情,我是逼不得已的,不是你想的那样。”

“是吗?”莫乌斯依旧将黑洞洞的枪口对着陶无法,“你的意思是,那些丧尽天良的事情都是别人逼你做的,如果你不做,就会死无全尸?”

陶无法踌躇了一下,“我是对不起汉诺威家,但我也做过好事啊。你孙子坐牢后,我极力劝南泽雨不要再去折磨他,免得引起更大的舆论关注,正因为这样,你那孙子才能平平安安地活下去。实际上,假如他后来不越狱的话,现在还活得好好的呢。”

莫乌斯耸了耸肩膀,“真感人。照你的说法,要不是因为你大发慈悲,我孙子早就死在阴阳关了?”

“你去找南泽雨问问,就知道我有没有骗你了。”陶无法歪了一下头,深棕色的眼睛里射出诡谲的光芒。

“呵呵。”莫乌斯不以为然地说,“你放心,我会找他的。”他用枪朝陶无法比划了一下,“别装傻,你还是个工人的时候我就认识你了,你那点小算盘,我一眼就能看懂。”

陶无法感觉自己的心思被对方看穿了,一如赤身裸体地站在对方的面前。就算是在昏暗的房间里,对方那锐利的目光也能令他胆寒。那满含恨意的眼神,更是令他想到了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你想……从什么时候问起?”陶无法沉默了半天后,终于支支吾吾地开口了。

“1977年。”

第二百三十九章 开门揖盗

1977年3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工作会议,初步总结了粉碎“四人帮”以来的工作,并部署了当年的工作任务。

同样,在西南边陲的韩城,一切也都刚刚苏醒。

在这座不到50万人口的小城里,年轻人热切盼望尽快改变自己的命运,陶无法就是其中一个。

时年28岁的他正站在人生抉择的十字路口。

陶无法只读到高一就辍学了,因为他赶上了历史的洪流——学校停课了。在校园里遇到熟悉的老师和同学,彼此都无语凝噎。

从17岁到28岁,陶无法拉拉杂杂地学了不少手艺:木工、烹饪、抹灰……他老是安定不下来,什么技术都学了一点,什么技术都不精。最后,他父母托亲戚给他找了个在纺织机械厂看仓库的工作,虽然收入很低,但也至少是个“铁饭碗”了。

28岁却还没有女朋友的陶无法时常被父母念叨,但他并不往心里去。他总有种奇特的感觉:自己是要做大事的人。况且,一般的姑娘,他也根本看不上。

他并不喜欢看仓库的工作,在他看来,这种工作应该是由无所事事的老大爷来做,而不是他这种风华正茂的年轻人。

初夏的一天下午,陶无法和工友换班之后,来到了人民公园的运动角。

运动角里摆放着单杠、双杠、攀登架、乒乓球台等各色运动器材,喜爱运动的陶无法常来这里解闷散心。

两个男人正在乒乓球台边有来有回地大战着。两人都穿着轻薄的运动衣,动作十分灵巧。令陶无法感到吃惊的是,这两人轮廓鲜明,颇像是外国人。而且,他们都长着一双令人一见难忘的金色眼睛。

陶无法站在一旁观看了一阵,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两人可能是一对父子,父亲保养得宜,让人看不出真实年龄。儿子虽然比他要小几岁,但打球的时候沉稳细心,尤其是那一手漂亮的弧圈球,简直令他叹为观止。

“好了。”父亲说完,冲一旁的陶无法点头致意,陶无法慌忙回礼。

“再打一会儿呗。”儿子略带抱怨地说,“我刚热身呢。”

“你要不要打一会儿?”父亲转向陶无法,“我正好有事。”他看了看陶无法手里提的袋子,“你有拍子吧?”

“嗯。”陶无法有几分羞涩。

“那蔺枢你再玩会儿吧,我先回去了。”父亲说着,弯腰拿起了放在地上的65式军用水壶。他咕嘟咕嘟地喝了一会儿水,然后将水壶放回了原处。

“那,咱俩打会儿?”蔺枢看着陶无法,问道。

“来。”陶无法兴冲冲地掏出了拍子,摆好了姿势。

几局下来,陶无法渐渐摸透了蔺枢的打法。这位年轻人显然是乒坛名将郗恩庭的崇拜者,他的推档技术极为娴熟,直板反胶也用得游刃有余。

“你常来这里吗?”休息的时候,陶无法好奇地问道,“我第一次看见你。”

“不常来,以前都是在家里打。”蔺枢憨笑着说,“后来我爸把地方清出来当仓库了,我就到公园来玩了。”

“你家这么大?”陶无法瞪大了眼睛,“可以打乒乓球?不怕碰到家具什么的?”

“那是我家的一个空屋子,本来就没放什么东西。”蔺枢轻描淡写地说,“你打得很不错啊,是球队的吗?”

“不是。”陶无法老老实实地说,“我就是喜欢运动。你玩排球吗?我排球打得也还可以。”

“真的?”蔺枢眼睛一亮,“我也喜欢排球。”他露出整齐的牙齿,“有机会一起玩啊。哦,对了,我叫莫蔺枢,叫我小莫吧。”

“陶无法。”

两人愉快地说笑了一阵。陶无法羡慕地看着莫蔺枢手里的军用水壶,虽然他的弟弟也在部队里,但并不敢随意将军用物品拿回家里。

“你家是部队的吗?”陶无法试探地问道。

“不是。”莫蔺枢答道,“你是看到这水壶了吧?哈哈,这是我爸的朋友送的。”他眉宇之间透露着一股英气,陶无法看了颇有些羡慕。

“小莫,我问个事,你别生气啊。”陶无法小心翼翼地说,“你是不是外国人啊?”

“哈哈哈哈……”莫蔺枢大笑了起来,“你真聪明,被你看出来了呢。我是列支敦士登人。”

“列……支敦士登……”陶无法笨拙地重复了一遍。“那是什么地方?和我们国家建交了吗?”

莫蔺枢爆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我逗你的,兄弟。我是如假包换的中国人啊,你看我的皮肤,难道不是黄色的吗?”

陶无法半信半疑地看着他,“可是你的眼睛不像中国人,而且你长得也不太像。”

“我是俄罗斯族的,很多年前跟随家人迁到了西南。”莫蔺枢正色道,“我爸更不像中国人呢,不过,你听我们说话,有一丁点儿外国人的口音吗?”

“这倒是没有。”陶无法感慨地说,“我就是听你们说话,一点问题没有,才觉得奇怪。”

“这边少数民族很多嘛,我上次还看到一个特别像黑人的,吓我一跳。一聊才知道,他是正儿八经的汉人,就是天生嘴巴太厚,然后又喜欢晒太阳,晒过头了。”

陶无法跟着笑了,不知为什么,他本能地觉得,自己很喜欢这个莫蔺枢。“长得帅气,球打得好,又很随和。”他在心里想,“而且好像家里挺有钱。”他悄悄打量了一下莫蔺枢脚上那双很少见到的运动鞋。他认不出是什么牌子,但心知肯定不便宜。

“你在哪儿住啊?我们约一下,以后一起打球吧。”莫蔺枢说道。

“我住得很近,就在两条街外的纺织机械厂。”

“你是纺织机械厂的工人?”莫蔺枢惊讶地说道,“哇,工作不错。”

“不是,我……”陶无法迟疑了一下,“我是看仓库的,不算工人。”

莫蔺枢敏锐地发现,陶无法不愿深谈自己的工作。他眼珠一转,笑着说:“你猜猜,我是做什么的?”

陶无法想了想,“我猜不出来。你看起来像个读书人,总不会是老师吧?你岁数这样小,能做什么呢?该不会是工农兵学员吧?”

“大哥,我都21了,不小了。”莫蔺枢笑嘻嘻地说,“我开了一个工艺品店。”

陶无法大吃一惊,“上面不是说,不让搞这些……”

“脑袋灵活点嘛,还是有办法的。”莫蔺枢眨了眨眼。

“这是投机倒把啊……”陶无法喃喃地说,“你胆子真大。”

“还好吧,韩城靠近边境,天高皇帝远,有些事情,上面也不知道。”莫蔺枢伸了一个懒腰,“我们隔壁就是缅甸啊,翡翠和琥珀那么多,趁交易还没形成规模,先做的人就能抓住机会。”

陶无法似懂非懂,但他从莫蔺枢那容光焕发的脸上读出了一种自信,这令他深受触动。

“那,工艺品,哦不是,琥珀之类的,赚钱吗?”

“看你怎么理解。”莫蔺枢做了个鬼脸,“我店里,翡翠和琥珀都有,当然,我们对外只能说是做工艺品设计的。”

“当然。”陶无法点点头,“我懂。”

两人心照不宣地笑了起来。

“来吧,再玩几局。”莫蔺枢走到乒乓球台边。

“来。”

只见莫蔺枢吸了口气。他半侧着身子,左手托球,举至身体右前方,接着将球向上垂直抛起,同时右臂向后拉开,用力一击,打出了一个漂亮的发球。

陶无法暗暗感慨,这家伙发球的手法真是潇洒。眼见白色的小球转瞬即至,他立刻集中精神,全力迎战。

一个月后,两人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从乒乓球到排球,从登山到钓鱼,莫蔺枢和陶无法因兴趣相投而越走越近。

陶无法对莫蔺枢和他父亲莫乌斯的金色眼睛非常好奇,但父子俩均对此讳莫如深。陶无法本能地感觉到:在这种奇特的眼睛背后,或许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抛开对金色眼睛的好奇,陶无法是很羡慕莫蔺枢的生活的。虽然没有正经工作,但莫家人却过得衣食无忧。比如,莫乌斯去过很多次魔都,带回来的都是让陶无法眼红的东西——做工精美的毛毯、银色的梅花手表、最新款的半导体收音机等。除此以外,虽然才21岁,但莫蔺枢已经成家了,媳妇是一个相貌周正、头脑聪明的女人。

善良的莫蔺枢慷慨大方,有什么好东西都想着和陶无法分享,但他却看不到陶无法内心的欲望。

10月21日这一天,各大媒体宣布了一个消息:恢复高考!

莫蔺枢兴冲冲地拿着报纸,跑到了陶无法的宿舍里。陶无法没有锁门,门是虚掩着的。

“别睡了,快醒醒!”莫蔺枢推醒了正在睡觉的陶无法,“大新闻!”

“什么呀?”陶无法闭着眼睛,懒洋洋地说,“你念我听吧。”

“恢复高考了!几个月后就考试了!”莫蔺枢大声说道,“这是一个机会啊!”

陶无法睁开眼睛,愣了几秒钟才回过神来。但让莫蔺枢感到奇怪的是,陶无法并没有表现出兴奋的神情,而是一脸茫然地发起了呆。

“你想什么呢?”莫蔺枢不满地说,“这是个机会啊,你好好复习一下,考个好大学,就能改变命运了!”

“考大学,要出学费的吧?”陶无法慢吞吞地说,“我工资很低,我二弟的津贴也只有一点点,我爸妈身体又不好……”

“你是傻子吗?”莫蔺枢没好气地说,“你要是实在困难,可以报师范啊!”

陶无法摇了摇头,“那也不能一分钱不出。”

莫蔺枢气得笑了起来,“这是一笔很划算的投资,你现在28岁,转行做其他的,年纪有点大,读书最合适。说不定,你进入大学后,还能遇到你喜欢的姑娘呢。”

陶无法不感兴趣地下了床,他走到木桌旁边,拿起暖壶往搪瓷缸里倒了一点开水。他吹着热水,脸色阴沉,“我跟你说实话吧,小莫,我就不是读书的料,估计我复习了也考不上。”

“我可以跟你一起复习。”莫蔺枢在床上坐了下来,说道,“我的英语很好,别的科目也还说得过去。”

陶无法诧异地问道:“为什么啊?你又不是工农兵学员,在家自学的吗?”

“这你就甭管了。”莫蔺枢说道,“总之,我能帮你复习,你考虑一下吧。”

“小莫,你的店里还缺人吗?”

莫蔺枢一听,愣住了,“你想跟我一起做生意?”

“嗯。”陶无法摸着搪瓷缸的边缘,“我去给你打下手吧。”

“这和你参加高考不冲突。”莫蔺枢还想劝说陶无法。

但陶无法却眼神坚决地说:“我不参加,我们家让老三读书就行了。”

莫蔺枢叹了一口气,“好吧。”他站了起来,“我最近是打算招人,店里有点忙不过来。”

“让我去吧,我能行的。”陶无法连忙说道,“我一定帮你把店打理得好好的。”

“你都不知道我招人做什么。”莫蔺枢笑了起来。

“我能猜到。”陶无法说,“打扫卫生,给客人介绍,客人不懂的时候跟他们科普,闲暇的时候给毛料子抛光……”

莫蔺枢乐了,“你是不是谋划很久了啊?”

陶无法抓了抓耳朵,“也没有,我就是对琥珀好奇。而且你说得对,现在国内还没形成规模,做得越早,越能掌握方向。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先下手为强!”

“你想做,也得做得了才行。”莫蔺枢一边说,一边往外走,“明天到我店里来吧,我看看你是不是可造之材。”

“那,小莫,要是我能好好做的话,你还高考吗?”陶无法紧紧盯着莫蔺枢,“你会不会考上好大学了,就把店丢一边不管了?”

“我其实考不考都无所谓的。”莫蔺枢耸了耸肩,“我本来就是想建议你考。”

这句诚恳的话,陶无法听了却莫名地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他转头看着窗外的白墙,那上面刷着鲜红的标语:“我们的同志在困难的时候,要看到成绩,要看到光明,要提高我们的勇气。”

第二百四十章 豺狼之泪

陶无法进入琥珀店工作后,竟然一扫过去的懒惰,变得勤快利索起来。他原本就很聪明,只是一直不肯沉下心来好好学习,如今在莫蔺枢和莫乌斯的教导下,进步神速。

花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陶无法就学会了基础的切石、打胚和抛光。虽然距离莫蔺枢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但对一个从零学起的门外汉来说,他已经算得上个中翘楚了。

转眼到了1978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将不少外国人吹至韩城,也悄悄复苏了个体经济。莫蔺枢的店生意越来越好,陶无法也逐渐变成了他的得力助手。

这大概是陶无法一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了——没有中年之后的压力,没有复杂的心思和步步为营的谨小慎微。白天,他早早地开门营业,夜幕降临就关闭店门,和莫蔺枢一起核算当天的收支。有时候,莫乌斯来店里帮忙,他便会和莫蔺枢溜出去打一会儿球。打累了,就买两瓶冰镇汽水,一边喝,一边看着路边那些穿着的确良衬衫和花裙子的年轻姑娘。

虽然陶无法嘴上不说,但莫蔺枢还是察觉到了他渴望恋爱的心思。不久,在莫乌斯的撮合下,陶无法和在信用社上班的匡美艳恋爱了。

这个长着一张苹果脸的俏丽姑娘机灵能干,家里的几个哥哥都已成家。她不嫌弃陶无法的家境和工作,甚至还主动提出要带一架缝纫机过来陪嫁。

新婚生活是甜蜜的,虽然也有锅碗瓢盆的碰撞,以及偶尔不和谐的音符,但总体仍是平顺的。

但在匡美艳分娩之后,一切都变得不太一样了。

也许是因为匡美艳产后变得敏感多疑,也许是因为心怀对未来的担忧,也许是因为陶无法玩心未泯,成天往外跑,也许是因为上述所有因素,总之,在1980年,匡美艳生完孩子后没多久,两人之间爆发了一次激烈的争吵。

“我真不明白,我当初看上你哪一点了。”匡美艳看着一身大汗的陶无法,讥讽地说,“你一天不打球会死吗?”

“我这不是看你睡着了,才出去的嘛。”陶无法讪讪地说,“而且,我也不是每天打球啊,你生孩子之前的三个月,我一天也没打。”

“那是因为我不让你去!”匡美艳气呼呼地说,“你就不能成熟点吗?”

陶无法瞪大了眼睛,“我哪里不成熟了?”

“我昨天跟你说,想吃大白兔奶糖,你为什么没给我买?”匡美艳委屈极了。

“我去了啊,没有大白兔奶糖嘛,卖完了。”

“那你买一点别的也可以啊。”匡美艳瞄了一眼床上的婴儿,努力控制着自己的音量,“我要求又不高,就想吃一点糖,你不买就算了,还故意买了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

“我没买乱七八糟的东西啊。”陶无法强忍住火气,“我就买了一根带子,打球用的。”

“拉倒吧。”匡美艳翻了一个白眼,“没有带子你就不能打球了?我也没看别人戴。”

“怎么没有?小莫不就系了一根嘛。”

“小莫,小莫,成天就是小莫。”匡美艳的怒火终于迸发了出来,“当初以为你跟他们家关系好,也有上进心,想你是个不错的人。结果呢,你成天跟在人家后边当哈巴狗,人家生意再好,跟你有一分钱关系?你在人家手下,做得再好,算谁的?”

“我提醒你,说话注意一点。”陶无法的脸也冷了下来,“别以为你生了孩子就了不起。”

“你听听,你说的这是人话吗?”匡美艳哭了起来,“我生的孩子,不是跟你姓?还是说你嫌弃这是个丫头,没给你生个儿子?”说完,匡美艳再也忍不住,放声大哭了起来。

“小点声!”陶无法急忙去捂她的嘴,但已经晚了,被哭声惊醒的婴儿疯狂地嚎哭了起来。

“宝宝,不哭,不哭,宝宝,乖……”匡美艳胡乱擦了一把眼泪,抱起了婴儿,开始来回地摇晃。但婴儿哪里听得懂她的话,仍旧大声地啼哭着。

“你……”陶无法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他一屁股坐到小马扎上,接着摸出一根烟,点上了。

“你还敢当着孩子的面抽烟!”匡美艳气冲冲地放下婴儿,冲了过来,一把夺回他嘴里的烟,扔到了地上,再一脚踩上去,碾了个粉碎。

陶无法心里有愧,但嘴上仍是不服输,“我心里烦!你管得着?!”

“烦烦烦,挣钱没本事,烦的时候倒是比谁都多!”匡美艳的话又快又急,就像无数刀子扎在陶无法的心口,“你以为你天天跟莫家人在一起,就能变成姓莫的?做梦吧你!”

陶无法的脸抽动了一下,那一瞬间,他简直不敢相信,恋爱时柔情似水的匡美艳,和眼前这个泼妇一般的女人,会是同一个人。

“美艳,你到底在生什么气?”陶无法站了起来,“你气自己嫁的不是莫家人?”

“不想跟你说话。”匡美艳冷冷地甩出这句话,然后头也不回地爬上了床,哄起了婴儿。

“说来说去,你就是嫌我工资低,挣钱少。”陶无法苦笑了一下,“你摸着良心说,我挣得不少吧,一个月三十四块五毛八,比我以前在纺织机械厂高多了!”

“可你这又不是铁饭碗,万一哪天莫蔺枢看你不顺眼,把你赶走了怎么办?”匡美艳躺在床上,闷闷地说。

“好好的,他干嘛要赶我走?再说了,我现在不是还在学琥珀加工和鉴定的技术嘛,还有翡翠的。”陶无法耐着性子说,“你不要这么急躁啊,一步步来呗。”

“不是我急,是你太慢了!”匡美艳翻了个身,看着陶无法,“你说你,77年就进了莫家,当时是十三块钱的工资,现在都干了这么多年了,才涨了这么点,你也不跟他们说说。”

“我怎么说啊?”陶无法无奈地坐在了床边,匡美艳立刻往后扯了一下毛毯,不让他坐在毯子上。“东家给我涨,是好心,他要不涨,我也不好说什么。”

“死脑筋!”匡美艳骂了起来。

“你就不能声音小点?”陶无法看了一眼布帘子,“老三明天还要上学呢,你别把他吵醒了。”

匡美艳冷着脸,但总算不再吭声了。

陶无法摩挲着毛毯,心里五味杂陈:这条毛毯是莫乌斯送给他的结婚礼物。他看了看自己的脚,那双刷得干干净净的运动鞋是莫蔺枢送的。他心里愈加烦躁起来,倘若莫家人自私、吝啬,或许他反而不会这么烦恼。

陶无法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会觉得憋屈,匡美艳的话虽然难听,但却说中了他的心事。他明白,就算他要双倍工资,莫蔺枢也完全拿得出来,但他没有勇气跟莫蔺枢开口,毕竟,莫家人对他是真的不错。

陶无法越想越心烦,他下了床,抓起一件外衣就往外走。

“你去哪儿?”匡美艳坐了起来。

“我去吹会儿风,等下就回来。”陶无法走到了门口,“兴许还有地方能买到奶糖。”

进入八十年代后,前往韩城的外国人渐渐变多了。靠着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韩城的翡翠、琥珀等玉石加工销售行业逐步壮大了起来。

这时,陶无法不由得暗暗佩服莫蔺枢一家人的眼光了,同时也对自己的选择感到满意——他的理想就是攒钱开一家琥珀店。当然,这个愿望,他没对任何人说,就连对匡美艳,他都不曾提过。

1984年,韩城建立了珠宝玉石交易的集市,虽然在规模上和如今不能相比,但已经足够吸引那些机智而大胆的缅甸人偷偷带着东西来赶集了。

陶无法这时已经变得非常老练了,他学了一点缅甸语,还在莫蔺枢的影响下开始研读与琥珀相关的书籍。他不再是七年前那个笨拙的生瓜蛋子了,现在,他是个选料子的老手,而且还无师自通地学会了“空麻袋变米”。

比如说,莫蔺枢进了一块不错的料子,叮嘱他不能低于四百块卖出去。但陶无法巧舌如簧,跟客人推销的时候说是六百块。最后,客人花六百块将琥珀买走了,减去成本四百,多出来的两百块,自然落到了陶无法的口袋里。

莫蔺枢店里的所有东西都不曾明码标价,加上当时韩城的私营经济刚刚起步没几年,管理上十分不完善,陶无法就钻了这个空子。在很短的时间之内,陶无法偷偷攒了不少钱,他给匡美艳买了一辆凤凰牌自行车,还给家里添了一台派头十足的三五牌座钟。

这一天,陶无法照例在店里忙碌,莫蔺枢突然走了进来。他一言不发地关上了玻璃门,还将“正在营业”的牌子给收了起来。

“这才几点呢,小莫?”陶无法笑嘻嘻地说,“收工是不是早了点?”

莫蔺枢严肃地说:“我有事跟你说。”他用那双金色的眼睛盯着陶无法,“上周卖了一块颜色很红的料子,对吧?”

“嗯,是的。”

“你还记得是多少钱卖掉的吗?”莫蔺枢的目光中蕴藏着一种让陶无法看不懂的东西。

陶无法下意识地说:“三百二十块。”

“难道不是五百二十块?”莫蔺枢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无法,你要是缺钱就跟我说,怎么能偷偷做这种事情呢?”

陶无法茫然地眨了几下眼睛,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琥珀圈子只有这么大,不少客人是经过朋友的层层推荐来到韩城的,事后不免有人抱怨我家的东西卖得贵,你以为,这些事情能一直瞒着我吗?”莫蔺枢表情凝重,“无法,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了,你有什么困难我没帮过你?为什么要骗我?”

陶无法攥紧了手里握着的一块抹布。

“我爸还不知道这件事,他要是知道了,只怕不会放过你。”莫蔺枢淡淡地说。

陶无法吓坏了,“对……对不起!”他垂头丧气地说,“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求你别把我送公安局!”

“送公安局倒是没必要,但依我爸的性格,怕是不会再用你了。”莫蔺枢脸上带着几分哀恸和惋惜,“你太让我失望了。”他用那双如永不陨落的星辰一般的金色眼睛静静地注视着陶无法,“你跟着我快七年了,我待你不薄。我不希望莫家培养出狼心狗肺的人,别的还好说,品德有了瑕疵,是很难再修复的。”

“请给我一次机会!”陶无法急得眼眶都充血了,他见莫蔺枢不说话,连忙挤出了几滴眼泪,“我会证明,我能改,我能做好!”

莫蔺枢沉吟了半晌,“你女儿还小,无念又要读书,我能理解你的经济压力,但是,做这种事终究是不对的。我可以再让你试试,但我丑话说在前面,要是再让我抓住一次,就不会这么算了。”

陶无法点头如捣蒜。

“好了,你早点回去吧,这几天你就在家里休息,算是闭门思过。”莫蔺枢拍了拍他的肩膀,“想通了,以后好好干。”

一个星期以后,陶无法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了莫蔺枢的店里。

出乎他的意料,莫蔺枢并不在店里,在柜台后面待着的是莫蔺枢怀孕的妻子关映卿。

“小莫不在?”陶无法挤出一个热情的笑脸,“你歇着吧,我来。”

“不用,我反正在家待着也没事。”关映卿微笑着说。显然她还不知道陶无法偷赚差价的事情。

陶无法看着她的表情,松了一口气,“那怎么好意思?”

“没事,真不用。”关映卿虽然怀着孕,但身量依旧十分苗条,只是肚子高高地鼓了出来。“小莫在后面。”

“那我去找他。”陶无法说着,走到店里面,推开了院门。

莫蔺枢正蹲在这小巧雅致的院子一角,对着阳光,聚精会神地看着什么。陶无法悄悄地走到他身后,只见他手里托着两块琥珀。在阳光的照射下,两块琥珀呈现出蓝、绿、灰三种不同的颜色。

“真好看。”陶无法说,“小莫,这是什么?”

莫蔺枢吓了一跳,他略显狼狈地站了起来,然后慌里慌张地将手中的琥珀收进了口袋。“没啥,就是一般的料子。”

陶无法狐疑地看着莫蔺枢,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琥珀,也没来没见过莫蔺枢这样的表情。

第二百四十一章 妒火中烧

没过几天,陶家出事了。

这一天,陶无法掏出钥匙打开家门,就惊奇地看到匡美艳正坐在门口的小马扎上,神情呆滞。

“怎么坐在这儿啊?”陶无法张望了一下,“老三还没回来?”

“他中午就说了,要晚点回来,放学要去一个老师家。”匡美艳说完这句话,忽然泪流满面。

陶无法吓了一跳,“怎么了,媳妇?”他蹲了下来,“信用社里有人欺负你?”

匡美艳摇了摇头,眼泪在她脸上肆意地流淌着。

“宝宝生病了?”陶无法心里一紧。

“没有。”匡美艳低下了头,“我闯祸了。”

“到底怎么了?”陶无法面露愠色,他非常反感妻子这副遇事慌乱、说话吞吞吐吐的样子。“赶紧说,我来帮你想办法。”

匡美艳忽然“哇”地一声大哭了起来,她那嚎啕的架势着实吓到了陶无法。

陶无法不得不扶着匡美艳的肩膀,将她扶到床边坐下。“媳妇,我求你了,快说,我都急死了。”

匡美艳哭了好一会儿才停下,然后抽抽搭搭地说了一件事:一年前,她在信用社帮人担保贷款,贷款人是她大哥的发小,一个做大棚蔬菜种植的农户。本来一切都很顺利,谁料今年突然爆发了一场病虫害,使得大棚蔬菜都绝收了。

“是你放出去的贷款?”陶无法问道。

匡美艳点了点头。

“之前为什么不告诉我?”陶无法生气地说,“我至少能帮你出出主意啊。”

“我以为没什么问题的,而且,我怕你不同意,因为是我大哥介绍的人。”匡美艳嗫嚅着说,“你不是一向不喜欢我大哥……”

“这跟我喜不喜欢你大哥有什么关系?这是大事啊!”陶无法恼怒地说,“贷了多少钱?”

“两千八百块。”匡美艳说完,再也不敢看陶无法一眼。

陶无法只觉得眼前一黑,虽然这两年莫家又给他上调了薪水,但也不过是一个月五十多块。他就算不吃不喝,也得攒四年多才能攒齐这笔钱。

“信用社那边怎么说?”陶无法花了极大的力气,才克制住了自己想要破口大骂的冲动。

“他们说要扣我的工资,一直扣到我替他还完为止。”匡美艳哭哭啼啼地说,“我写了检查,也认错了,但是没用。我本来都是预备党员了,这下肯定泡汤了!”

“唉。”陶无法长叹一声,“有利息吗?”

“倒是不高,只有一点点。”匡美艳怯怯地看了一眼丈夫,她知道自己闯下了大祸,态度变得十分谦卑。“你还有多少存款,能不能提前还完?我想入党,不想让这事给搅和了。”

“去找你大哥要啊,那人不是你大哥的朋友吗?”陶无法没好气地说。

“我大哥哪有钱啊,他那个小果园,你是知道的,不饿死就不错了。”匡美艳说着,又哭了起来,“我算了一下,我存折里有七百多,我再跟我大哥商量一下,应该能凑个八百块,剩下的两千,你能想办法吗?”

“我能想什么办法?”陶无法苦笑了一下。他想起了“赚差价”的事情,心里顿觉一阵烦躁,“我的工资就这么多,这在韩城已经是很不错的水平了!”

“我们跟莫家借,行吗?”匡美艳注意着陶无法的表情,小心翼翼地说,“然后每个月还他二十块,他们家又不缺钱,肯定不会为难我们吧。”

陶无法差一点就跳起来了,“你是不是傻?每个月二十块,要还八年!就为了你这破事,老子要给人再当好几年的狗?”

“你怎么能这样说话呢!”匡美艳抹着眼泪,“我也是为了我们好啊,你入党肯定没戏,那就指望我了,入党多光荣啊,你不追求进步,还说我!”

陶无法终于火了,“是,就你追求进步,都追出一屁股债了!”

匡美艳又哭了起来。

陶无法听得烦躁极了,“你能不能别嚎了?嚎有屁用?能变成钱还是怎么地?”

匡美艳被吓到了,她仍旧流着眼泪,但不敢再出声了。

“你去找你大哥商量,能弄多少算多少,剩下的我想想办法吧。”陶无法咬了咬牙,“妈的,谁让你是我媳妇。”

“那,你要找小莫吗?”匡美艳又重新看到了希望。

“你,别,管。”陶无法一字一顿地甩下这句话,然后出门了。

“你去哪儿啊?你还没吃饭呢!”匡美艳急得追到了门口。

但她只看到了陶无法的背影。

陶无法的心里有一个模糊的方向。他在几个月前认识了一个很谈得来的朋友,名叫郜寒强。这个比陶无法大不了几岁的北方人,也是做玉石生意的。此人性格豪爽,走南闯北去过很多地方,正是陶无法渴望结交的那种人。

某次酒酣耳热之后,郜寒强向陶无法提了一个建议:开店。郜寒强对琥珀很感兴趣,加上韩城的地理位置占据先天优势,他便生出个念头——找几个人一起在韩城开一家琥珀店。

在贷款事件发生之前,陶无法是打算拉上莫蔺枢一起,同郜寒强联手开店。莫蔺枢的店现在已经做得非常成熟了,但想要扩大规模的话,仍有难度。最好的办法就是开一家新店,店址选在更靠近缅甸的地方,以此进第一手货,增加利润。

陶无法几次向莫蔺枢提出这个建议,但莫蔺枢总是笑而不答。时间一长,陶无法也大概明白了莫蔺枢是不想开新店,于是只得将此事暂时搁置了。

陶无法走在昏黄的路灯下,手里提着一个兜子,里面装着四个苹果。他并不确定郜寒强此刻在家,但也只能碰碰运气了。

“咦,小陶?快进来。”郜寒强打开门,见是陶无法,顿时又惊又喜,“哎,还拿什么东西呀,坐。”

郜寒强忙着给陶无法倒水喝,陶无法脸上堆着笑,心里却一直七上八下的。

两人寒暄了几句后,郜寒强看出陶无法有心事。“小陶,你是不是跟你媳妇闹别扭了?跟哥说说。”

“没有!”陶无法慌忙说道,“我俩没事。”

“是吗?”郜寒强狐疑地说,“我看你脸色不像没事。”

“郜哥,我是想跟你商量个事。”陶无法硬着头皮说,“你还记得之前你跟我说,想在韩城开个店?”

“嗯哪,我还记得,怎么着?”

“你跟我说,想跟我和小莫一起做,是不是真的?”陶无法挺直了腰杆,“你可不要逗我啊。”

“当然是真的,老弟,我干嘛要逗你?”郜寒强笑了,“我不是对这儿不熟嘛,你俩都是本地人,又很有经验,我们三个一起做,不是很好吗?”他从陶无法带来的兜子里拿出两个苹果,在衣服上擦了擦,接着就用水果刀削了起来。

“可是。”陶无法舔了舔嘴唇,“我没有多少本钱。”

郜寒强削着苹果,头也不抬地说:“本来就没打算让你出多少钱啊,我跟小莫出钱,你出技术就行了。”

陶无法有点尴尬,“我也没有多少技术,就是能吃苦,认识一些老缅。”

“这不就成了嘛。”郜寒强哈哈大笑。他削水果的动作十分熟练,说话间已经将苹果的表皮削成了一圈一圈漂亮的花边。

“那,要是小莫不入伙……”陶无法试探地说,“咱俩能开得起来吗?”

“小莫不入伙,他跟你说的?”郜寒强愣了一下。

他将苹果递给陶无法,后者连忙推辞,“你先吃,我自己来。”

郜寒强不由分说地将削好皮的苹果塞到了陶无法的手里,“你是客人,当然你先吃。”说完,他一边开始削第二个苹果,一边皱起了眉头,“你确定小莫不入伙?”

陶无法犹豫了一下,“还不确定,我这不是问问你嘛。万一小莫不入伙,咱们俩,还做不做?”

“当然不做!”郜寒强笑着说,“桃园还得三结义呢,少一个人,怎么行?”

陶无法的心沉了下去,“我要是多出一些本钱呢,能不能跟你一起做?”

郜寒强咬了一口苹果,“不错,脆,甜。”他像是没听到陶无法说的话一样,“我就喜欢吃脆苹果,那种软绵绵的不好吃。”

正是7月,陶无法听着窗外草丛中小虫的鸣叫,只觉得刚咽下去的苹果都要吐出来了。一阵气血翻涌,他又鼓起了勇气,“郜哥,两个人不能开店吗?”

郜寒强叹了一口气,将手里的苹果放到了桌上。“小陶啊,你怎么不明白呢?我说了,少一个人,不行。”

陶无法觉得脸上发烫,他放下了只咬了一口的苹果,“那,郜哥,我要是想办法再拉一个人来,行不行?”

“再拉一个人?”郜寒强乜斜着他,“你还想拉谁入伙?”

“我媳妇的二哥。”陶无法挤出一个笑脸,“他最近也想做琥珀生意,问我打听来着。”

“哦。”郜寒强冷淡地点了点头,“那不错啊。”说完他又自顾自地吃起了苹果。

陶无法一时间坐也不是,走也不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郜寒强咽下苹果,忽然大笑了起来,“小陶,你是不是以为我在给你难堪呢?”

“没有,没有!郜哥,看你说到哪儿去了。”陶无法连忙说道。

“小陶啊,我看你人也挺机灵的,我跟你说个实话吧,我其实是想跟莫蔺枢一起干,你要是跟我们一起,那最好不过了!但要是莫蔺枢不来,咱俩也做不起来。真的,我拿你当朋友,也就不跟你说那些弯弯绕绕的话了。”郜寒强一边啃苹果,一边说,“你岁数也不大,慢慢来,以后还有机会的。”

郜寒强后来说的话,陶无法都听不见了,他只记得,自己涨红了脸,再三谢绝了郜寒强留他“多坐一会儿”的好意。

陶无法昏昏沉沉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他原本是想,借助同郜寒强、莫蔺枢一起开店的契机,兴许能找到一条发家致富的好路子。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郜寒强至始至终看中的都是莫家的财力和人脉,他只是个“附赠品”。

今年35岁的他,却还在给一个比自己小7岁的人打下手;孩子长期放在丈母娘家,媳妇和弟弟跟他挤在一间狭窄的房子里;再过一年,弟弟就要考大学了,到时候还得出学费;就算弟弟选了师范,他也不能让弟弟空着手去大城市读书;好不容易攒了一点钱,偏偏媳妇又给人担保放贷,弄出一个大窟窿。

想到这里,陶无法绝望得几乎想要痛哭一场。

他迷迷糊糊地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了莫蔺枢的店门外。

令他感到吃惊的是,店里亮着灯光。

陶无法此刻格外不想看到莫家的人,强烈的嫉妒和愤恨像是暗夜里的老鼠,噬咬着他的心。

但他最后竟鬼使神差地轻轻推开了门。

陶无法看到莫蔺枢正坐在角落里,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一盏灯和一些雕刻用的小工具。

陶无法蹑手蹑脚地走到了莫蔺枢身后,看到后者正聚精会神地雕一块琥珀。他定睛一看,那块琥珀并不大,颜色金中带紫,却又泛着动人的红色光泽,十分罕见。

陶无法越看越觉得奇怪,因为这块琥珀的形状和他之前看到莫蔺枢藏起来的很像,但颜色却完全不一样。他清楚地记得,之前看到的琥珀是蓝绿带灰的颜色。

“小莫,你在雕什么啊?”

陶无法忽然出声,吓了莫蔺枢一大跳。他停下了刀,“你怎么来了?”

“啊,我路过,看到店里亮着灯。”陶无法解释道,“就想看看什么情况,我怕有小偷。”说到“小偷”两个字时,他觉得有点不舒服,便急忙转移了话题,“你赶紧回家啊,照顾小关要紧。”

“我这也算是照顾吧。”莫蔺枢微微一笑,同时装作不经意地用抹布将琥珀给盖上了。“我想给我的孩子做两块长命锁。”

“两块?”

“一块男孩的,一块女孩的。”莫蔺枢的眼中带着怜爱,“到时候不管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都有得戴。”

“哈哈,还是你想得周到。”陶无法看着抹布,心里犯起了嘀咕:什么琥珀要这样神秘地藏着?

第二百四十二章 交浅言深

第二天,陶无法在集市上偶遇了郜寒强,当时后者正为了一块小料子和一个“老缅”讨价还价。陶无法不太想跟郜寒强打招呼,便装作没看见对方的样子,低下了头。

不料,郜寒强却眼尖地看到了陶无法。他热情地喊了起来,“小陶,小陶,你也来赶集?”

陶无法只得抬起了头,然后挤出一副笑脸,“呀,是郜哥啊。”

这时,“老缅”以为郜寒强不想买料子了,便急急忙忙地用蹩脚的韩城话说:“好啦,依你啦,九十就九十咯!”

郜寒强付了钱,然后得意洋洋地走到了陶无法身边,“看我这个怎么样?”

他将刚买的那块料捧在掌心。那是一块颜色极深的赤红色琥珀,虽然形状不规则,但光泽明丽,火彩极好,看上去是一块好料。

“这些‘老缅’真是粗手粗脚,一点也不用心。”陶无法感慨地说,“看这边上,还带着皮呢。”他仔细端详了一番,“不过,这颜色很正啊,郜哥,眼光很毒嘛。”

“嘿嘿。”郜寒强笑了起来,“小陶啊,你没生我的气吧?”

陶无法赶紧说:“郜哥你又乱开玩笑了,我怎么会生你的气呢?”

两人说着话,又往前走了一阵。郜寒强看陶无法确实不像是记恨在心,这才渐渐放下心来。

“你哥我也是讲义气的,知道不?”郜寒强揽住陶无法的肩膀,“有什么好料子,记得跟哥说一声,哥这边有认识的大老板,也介绍你认识。做生意,多认识人总是没错的!”

陶无法心中一动,下意识地说:“郜哥,你听说过有六种颜色的琥珀吗?”

郜寒强歪过头看着他,“六种颜色?”

“嗯,就是一块琥珀在太阳光下和在室内各有不同的三种颜色。”陶无法回想着自己所见的奇景,“也许在更暗的地方,颜色也不一样。但这个我还不确定。”

“没听说过,有这种东西?”郜寒强眼珠一转,“是你的料子?”

陶无法犹豫了一下,“算是小莫的吧。”他想了想,又补充道,“但他好像不打算卖,要给他小孩做长命锁。”

“这样啊。”郜寒强不感兴趣地说,“那等他想卖的时候再说吧。”

让陶无法感到意外的是,郜寒强居然没有诓他。在四天后的集市上,郜寒强真的给他介绍了一位老板。

这位名叫梅达的老板,个头不高,年纪很轻,也就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脸上的鹰钩鼻非常醒目。

陶无法听不出梅达是什么地方的人,因为后者的口音实在是太奇怪了。他有心多问了几句,却被对方轻描淡写地转移了话题。

“这个家伙,不希望我知道他是哪里人。”陶无法在心里想着,“说是外国人吧,普通话又比外国人要好得多。或许,他是少数民族?”

他还在胡思乱想时,梅达大大方方地说:“陶老板,我初来乍到,有什么做得不周到的地方,请你一定要多包涵。”

陶无法顿时觉得舒服了起来,这个年轻老板似乎非常尊重他。

“你太客气啦,梅老板。”陶无法笑眯眯地说,“你是第一次来韩城赶集吗?来吧,我给你带路。”

当天集会结束的时候,陶无法已经和梅达聊得非常投机了,郜寒强正好有事,中午饭便只有他们两人一起吃。

两人走进了一家傣味小店,陶无法很快点好了菜。在等待叫菜牌子上的号码时,陶无法问道:“梅老板,你知道我在哪家琥珀店吧?”

“知道。”梅达机警地打量着周围,“姓莫的那家。”

陶无法立刻听出一丝不对劲来,“梅老板认识我东家?”

“我哪里认识。”梅达咧嘴一笑,露出不太整齐的牙齿。“我就是听说过。”他环顾左右之后,忽然压低了声音,“听说是个很有钱的家伙?靠着他老爹发家的吧?”

陶无法眨了眨眼,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我跟你算是交浅言深吧。”梅达笑了笑,“跟你说也没什么。”他清了清嗓子,“我是靠自己打拼出来的,特别不喜欢那种靠着家庭发达起来的人。”

陶无法恍然大悟,他咂了咂嘴,“梅老板,那是因为你还不认识我东家。说真的,小莫是个很不错的人,你要是愿意,找机会我介绍你们认识,他那里有不少好货哟。”

梅达却摇了摇头,“不必了。我这个人有点怪脾气,收料子喜欢找那种市面上见不着的。一般的好货,我兴趣不大。”他摸了摸鼻头,“陶老板,我听说你见过一种有六种颜色的琥珀?”

陶无法暗暗吃惊,想不到消息传得这样快。“嗯,是的。”

“能给我讲讲吗?”梅达露出了求知若渴的表情。

见对方如此热忱,陶无法便耐着性子描述了一遍。

梅达听完以后,半晌没说话。他打量着陶无法的装扮,忽然说道:“陶老板,我要是猜得不错,你跟我一样,也是个穷苦出身吧?”

陶无法一怔。

梅达充满歉意地一笑,“哎呀,陶老板,我是不是说错话了?”

“没有!没有!”陶无法连忙否认,“我确实是穷苦出身,不瞒你说,现在还苦着呢。”

“不应该啊!”梅达一脸纳闷,“我听郜寒强说,你在莫家的店里做了很多年了,也算个二当家吧,怎么会还过着苦日子呢,莫家的生意那么好!”

陶无法苦笑了一下,“生意再好,那也是莫家的啊。”说完这句话,他大概也意识到了不妥,便主动站了起来,“我去看看菜好了没有。”

当天中午客人不多,两人的面前很快就摆满了菜。

“吃吧,不知道你有没有什么忌口,这边的菜都比较辣和酸,属于重口味,你多担待。”陶无法热情地招呼着梅达,“吃,请吃。”

梅达夹起一块酸腌鱼,“那我就开动了。”

两人有说有笑地吃了一阵后,梅达漫不经心地说:“陶老板,你在莫家做了这么多年,依我说,实在是屈才了。”

“呵呵。”陶无法干笑着,“也不能这么说,我还是学到了不少东西的。”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开店呢?”梅达不太能吃辣,鹰钩鼻上冒出了一些细密的汗珠。

“说实话,想过。”陶无法越来越喜欢这个年轻的鹰钩鼻了,“但是,唉,开店是要本钱的,哪儿有那么容易?”

“也是。”梅达叹了一口气,“我也在摸索中,开店确实不是容易事。”他喝了几口白开水后,忽然略带讥讽地说,“但也有人开店容易得要命,这个世界真是不公平。”

陶无法心里一动,他知道梅达很可能是在说莫蔺枢。但他不好跟着说莫蔺枢的坏话,只得笑了一下。

“陶老板,我跟你说掏心窝的话,要是可以,我想见见那块六种颜色的琥珀。”

陶无法愣了一下,“这恐怕有点不好办。”

“怎么了?”

“我东家很看重那两块琥珀,一般都藏着,我想看到都不容易。”陶无法说着,叹了一口气。

“这样啊。”梅达露出了失望的神情。“那,要是主动问价,你说他卖不卖呢?”

“我帮你问问吧。”陶无法说道,“梅老板,你得做好心理准备,小莫不差钱,他很可能不会卖。”

“是吗?他家这么有钱?”梅达狐疑地问道。

“嗯。他们手里的琥珀,很多都是没人见过的。莫大叔,就是小莫的爹,隔三差五就能去大城市买东西,也不知道他哪儿弄来那么多布票、肉票,什么都能买。”陶无法说着,眼中流露出一丝嫉妒,“莫大叔好像有许多朋友,各行各业都有,大概是这个缘故吧。”

“他们是本地人吧,家大业大,也正常。”梅达安慰地说。

“我看,没这么简单。”陶无法撇了撇嘴,“他们不是韩城人,是从外地迁过来的,是俄罗斯族的。”

“哦。”梅达吃了一口菜,“那可能是来投亲的。”

“怪就怪在这里。”陶无法吃得热了,解开了衬衫的扣子。“我没听东家提过他的爷爷奶奶,或者其他亲戚。他也没说过他爹在本地有什么战友或者同学之类的,从来没有。”

“这也没什么吧,也许是他的长辈经历过战乱之类的。”梅达不以为然地说。

“不管他的亲戚是为什么不在了,总之,你不觉得奇怪吗?”陶无法喃喃地说,“就算他们是少数民族,跑到西南边疆来干什么?这里有他们的亲戚吗?显然没有。那要是不为投亲,干嘛不去大城市呢?”

梅达的两根眉毛挑了起来。他的眉毛很淡,但却极长,一挑眉几乎要飞入头发里了,加上那个引人瞩目的鹰钩鼻,看上去实在不像好人。“你说得有道理。这么有钱的人,在哪儿都能生活,对不对?”梅达吃了一颗花生米,“韩城有什么好呢?就是靠近缅甸,琥珀翡翠什么的多呗。那也没必要为了这个,举家搬迁过来啊。”

陶无法点点头。他说了半天话,也有点累了,沉默地吃了一会儿菜后,他忽然问道:“梅老板,你好像对我东家很有看法?”

梅达噗嗤一笑,“我只是看不惯这种仗着家里有点儿钱就装腔作势的家伙。再说了,我不是替你感到不值么?”他愤愤不平地说,“我家里也有个大哥,跟你岁数差不多,我一想到要是他在外边给人打下手,被人欺负七八年,我就气得肺都要炸了!”

陶无法看着梅达那气鼓鼓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不瞒你说,我还真有个弟弟,也跟你岁数差不多,他在当兵。”

“难怪我觉得我俩特别聊得来!”梅达哈哈大笑,“陶大哥,我这么叫你,不介意吧,晚上去我住的招待所吧,我那儿有酒。”

“没问题啊!”陶无法也笑了,“那我就叫你小梅了。我下午要去店里,收工了我就去找你,再带点下酒菜!”

“好!对了,陶大哥。”梅达欲言又止。

“说吧,小梅。”

“我还是对那个六色琥珀很在意,你要是方便的话,一定帮我问问价格,好吗?”

“嗐,多大点事。”陶无法笑了起来。

“还有,你先不要说是我想买。”梅达正色道,“如果可以,我希望通过你来买,我不怎么想跟这个‘二世祖’打交道。”

“包在我身上。”

几天之后,大暑来临了。

这一天,韩城热得像个即将爆炸的蒸笼。

树上的蝉都不肯叫唤了,鸟雀也都伏在树梢和叶片的阴影里。路边的野草无精打采地耷拉着脑袋,像是随时都会倒下去似的。土狗热得伸长了舌头,野猫则贴在墙角里,眼睛半睁半闭地打着瞌睡。

几乎所有生命,都渴望着暴雨的到来。

陶无法坐在柜台后面打着哈欠。午后两点,路上几乎看不到行人,更遑论有人会出来逛琥珀店了。

“无法!”莫蔺枢兴冲冲地跑了进来,“关门,跟我走!”

“啊?”陶无法愣愣地看着莫蔺枢,“干嘛去啊?”

“来嘛,来了你就知道了。”莫蔺枢手里提着一个兜子,里面似乎装着衣服。他是骑自行车过来的,脑门上全是汗,脖子上的项链闪闪发光。

陶无法锁上了店门,然后坐到了莫蔺枢的自行车后座上。“你可别瞎胡闹啊,小莫。”陶无法担心地说,“到底要去哪儿啊?”

莫蔺枢笑嘻嘻地说:“坐好咯。”说完,他用力蹬起了脚踏。

半个多小时后,陶无法进入了一个清凉的世界。

莫蔺枢停下了车,“到了。”

这是郊外的一片野地,一条蜿蜒的小河哗啦啦地唱着歌,从他们的眼前流过。

莫蔺枢打开了手里的兜子,“我刚买的泳裤,咱俩一人一条。来,你先挑。”

陶无法又惊又喜,“小莫,你想得真周到。”

“快选。”莫蔺枢抖了一下手腕,“要不你选大红色的吧,我要蓝的。”

“去你的。”陶无法抢过深蓝色的泳裤,“你穿红的吧,多精神,哈哈哈。”

两人笑闹着换上了泳裤,然后将衣服叠好,放在自行车的轮子附近,并压上了一小块石头。

“来吧,看你一口气能游多远!”陶无法大喊着冲进了河里,“我能一口气游30多米呢!”

“来,比试比试!”莫蔺枢说着,快步走向河中央,然后深吸一口气,扎了下去。

第二百四十三章 捕风捉影

“等等我啊。”陶无法急得大吸了一口气,然后也扎了下去。

一会儿工夫,两人的头都露出了水面。

“看,我游了这么远!”莫蔺枢快活地大叫,“这绝对不止30米,50米都有了吧!”

“你年轻嘛,体力本来就比我好。”陶无法不服气地说。

“可是我骑了半个多小时的车呢。”莫蔺枢做了个鬼脸,“你在店里又没消耗多少体力。”

“我最近睡得不太好。”陶无法游到莫蔺枢身边后,说道,“我这几天都睡得很晚。”他的视线不经意落在莫蔺枢脖子上的项链上。

那是一条造型奇特的金属项链,坠子犹如盘旋的鹦鹉螺,陶无法看着,直想到了蚊香。

陶无法好奇地指着莫蔺枢的脖子,“你下河游泳都戴着,不怕给弄生锈了吗?”

“不怕。”莫蔺枢一本正经地说,“这可是我爸送我的18岁生日礼物,绝对不会生锈。”

陶无法很想问问,为什么莫乌斯送的就不会生锈,但他知趣地没有开口。他本能地感觉到,莫蔺枢的回答会扯到财富之类,而这是他最不想讨论的话题。

“再来。”莫蔺枢原地踩着水说,“你看到远处河边那棵歪脖子树了吗?我们同时开始,看谁先游到那儿!”

“来就来。”陶无法不甘示弱地说。

两人同时喊道:“一、二、三!”接着一同扎进了水里。

晶莹而细碎的水花带着清新的气息,泼洒在两人健壮的躯体上。哗啦啦,哗啦啦,水声如乐,那是夏天在唱喜悦的歌。

“你想处处比我强?”陶无法一边使劲朝前划水,一边在心里想,“那也得问我同意不同意!”

几分钟后,陶无法率先抵达了河边,他激动地欢呼了起来,“我第一,哈哈哈!”

莫蔺枢抹了一把脸上的水,“行啊,你还挺厉害。”

“嘿嘿。”陶无法得意地笑着,忽然用力一击水面,将水泼到了莫蔺枢的头上。“看招!”

莫蔺枢毫无防备,眼里嘴里立刻涌进了许多水。“好哇,你偷袭!”

两个人在河边嘻嘻哈哈地打闹了起来,接着又游了一阵子。直到夕阳西下,倦鸟归巢,他们才回到岸上。

落日的余晖柔和地洒在这片绿意盎然的郊野上。盛夏的暑气渐渐消散,清凉的晚风徐徐吹过,草丛里响起了蟋蟀欢乐的鸣叫。

陶无法和莫蔺枢懒洋洋地躺在草地上,数着天上的云朵发呆。无数蜷曲的云朵慢吞吞地走着,像是陶无法的满腹心事。

“小莫,有个事,我实在是好奇得很。”

“什么呀,说得这么小心翼翼的。”莫蔺枢笑嘻嘻地说,“我们都认识七年多了,想问啥你就问呗。”

“就是你那个长命锁。”陶无法说道,“那两块琥珀是不是你新买的料子啊,我好像从来没见过呢。”

“嗯,也不算是新买的。”莫蔺枢敛去了笑容,“怎么啦?你看上那料子了?”

“不是。”陶无法挠了挠头,“我就是有点好奇,因为没见过那样的料子。”他犹豫了一下,又问道,“小莫,那料子是不是特别贵啊?”

“贵?”莫蔺枢哈哈大笑,“可以算是无价之宝。”

陶无法一怔,“就是给多少钱也不卖的意思吗?”

“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莫蔺枢坐了起来,他身上的水早已经被风吹干了。他起身走到自行车旁边,准备穿衣服。

“啊!”莫蔺枢忽然脸色一变,“糟了,我的项链呢?”

陶无法这才注意到,莫蔺枢的脖子上空空如也,项链不见了!

“会不会是掉在草丛里了?”陶无法说着,也站了起来,帮忙寻找。

“这下糟了。”莫蔺枢一边找,一边慌慌张张地说,“完蛋了。”

陶无法听他说得严重,忍不住问道:“莫大叔会发脾气怪你吗?”

“他倒不一定会怪我,但是我会怪我自己啊!”莫蔺枢的慌乱溢于言表,这让陶无法暗暗觉得纳闷:莫家人一向不太在意金钱财富,为何如此看重一条金属项链?

两人在草地上寻找了许久,仍然一无所获。

莫蔺枢思索了一阵,问道:“无法,你上一次看到我的项链,是什么时候?”

“我想想……”陶无法苦苦回忆了起来,“好像是你说要比赛游到那棵歪脖子树那里的时候,对,就是那个时候,那会儿你还戴着项链呢。”

“完了,掉在河里了。”莫蔺枢一听,毫不犹豫地冲进了河里。陶无法见状,也只得跟了过去。

河水并不深,最深的地方不到三米,浅的地方不足四十厘米。陶无法睁大双眼,在河底摸索着。金属项链很细,他只能试图寻找闪光的东西。

两人在河里找了好一会儿也没有找到,陶无法有些泄气,“万一被鱼吞了怎么办?过一会儿太阳就落山了,到时候就更看不见了。”

“要是天黑了还找不到,你就去店里拿手电筒过来。”莫蔺枢说道,“一定得找到项链。”

陶无法看他一副不肯罢休的样子,十分无奈,只得又扎进了河里。

大概是上天垂怜,几分钟后,陶无法终于在一棵水底植物上看见了一团若隐若现的闪光。他急急忙忙地扑过去,然后一把将植物拽出了河底。

陶无法浮出水面,大喊道:“小莫,你看看,是不是这个?”

莫蔺枢闻声浮出了水面,接着迅速游到了陶无法身边。他抓过去一看,激动地抱住了陶无法,“就是这个!太感谢你了!真的!多亏了你!”他来不及清洗项链上的污泥,就将项链捧到嘴边,亲吻了起来。

“我都不知道要怎么感谢你才好了。”莫蔺枢紧紧地攥着项链,就像攥着他的命运一样。“你说,我该怎么答谢你?”

“嗐,说什么谢不谢的。”陶无法笑了笑。他很想说,“你给我两千八百块,就是最好的答谢了。”但这句话如同尖锐的刺,在他的喉咙里翻滚,怎么也说不出口。他想起了匡美艳在吵架时说过的话,忽然感到一阵莫名的凄凉。

最终,陶无法只是指了一下天空,“快回去吧,不早了。”

“走,去我家吃饭!”莫蔺枢兴高采烈地说,“把你媳妇和无念也叫上,我们好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陶无法笑着往岸上走去,“改天吧,这几天有事。”

“什么事啊,还能耽误吃饭?”莫蔺枢跟着走上岸,好奇地问道。

陶无法笑了笑,“我媳妇那边的事情,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梅达的话像一颗到处游走的种子,在陶无法的心中结出一片密不透光的灰暗丛林:“神秘的琥珀、昂贵的项链、来路不明的财富,还有怎么看都不像中国人的脸孔,莫家人说不定真的隐藏着什么可怕的秘密。”

莫蔺枢将陶无法送到楼下,“我就不上去了,替我向嫂子和无念问好。”

“嗯,你快回去吧。”陶无法摆了摆手,“天都黑了,再不回去小关该着急了。”

目送莫蔺枢的自行车消失在夜色里之后,陶无法掏出一盒火柴,点燃了一根香烟。他在楼下抽完了这根烟,并做了一个决定。

陶无法没有回家,而是徒步走向了十公里外的招待所。途中路过一家杂货店时,他进去买了一些糕点。“下回得让美艳炸点花生米带过来。”陶无法走出店门,在心里想着,不知不觉加快了脚步。

“我正在想,晚饭没吃饱,要不要出去买点吃的,你就来了。”梅达笑容满面地将陶无法迎进了门,“你是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的?”

“我这不是正好路过嘛。”陶无法扯着谎,将手里的糕点递给了梅达。“这是韩城本地的绿豆糕,味道还不错,你尝尝。”

“好。”梅达笑逐颜开,“陶大哥对我真好。”

陶无法走到窗边,往外看了看,“你要是常驻韩城,还是租个房子吧。总住招待所不划算,你看郜哥都租房子住的。”

“没事。”梅达大大咧咧地说,“我住这儿也挺好的。”他仔细地观察着陶无法,“你吃饭了吗?”

“吃过了。”陶无法下意识地说,“今天刚好我东家找我有点事,就顺便一起吃饭了。”

“哦。”梅达点了点头,“对了,我今天下午去几家店逛了一圈。”

“有看中什么好货吗?”

梅达撇了撇嘴,“好的也有,不过都比较俗。”他揉了揉鼻子,“我还是惦记着那个六色琥珀,听你说了以后,我连睡觉都在想。”

陶无法笑了起来,“小梅,你太逗了,琥珀又没有长脚,跑不掉的。”

“不好说。”梅达严肃地说,“万一你东家忽然间卖掉了,那我就再也见不到这种宝贝了。”

“他不会卖的。”陶无法叹了一口气,“我今天问他了,他说是无价之宝。我看他那表情,不像是开玩笑,对不住了,小梅,让你失望了。”

令陶无法感到诧异的是,梅达并没有露出不快的神情,相反,他挑了一下眉毛,眼睛也亮了起来,“这么值钱呀?”

“再值钱也没用啊,他又不卖。”陶无法在一张藤椅上坐了下来,“你还不如琢磨一下别的。这边‘老缅’这么多,总能遇到稀奇古怪的料子。”

梅达听陶无法这么说,也就不再坚持了,他小心地撕开了绿豆糕的包装,尝了一小块。“嗯,很细腻,很甜。”他伸手一指绿豆糕,“来,你也吃。”

陶无法游泳游了一下午,到现在还没有吃饭,早就饥肠辘辘了。他不客气地大口吃起了绿豆糕,那副表情让梅达看得笑出了声。

“怎么了?”陶无法茫然地问道。

“没什么。”梅达笑着说,“我是看你吃东西的样子,跟我那个大哥真的很像。他也是特别喜欢大口吃东西,看他吃东西可香了。”

“是吗?”陶无法有点不好意思了,“我的吃相不太好看。”

“男人嘛,吃相好不好看,无所谓的。”梅达不以为然地说,“男人,就是要务实,脚踏实地地挣钱。往小了说,男人要养家糊口,往大了说,男人得扬名立万。”

这番慷慨激昂的话说到陶无法心里去了,他情不自禁地连连点头。

“陶大哥,你是在烦恼什么事情吧?”梅达放下没吃完的绿豆糕,盯着陶无法,“你要是不拿我当外人的话,就告诉我吧,也许我可以帮你。”

陶无法没想到自己的心事会被一个年轻人看出来,不觉十分窘迫,“你帮不了我的,唉。”

“不一定啊。”梅达拍了拍大腿,“我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去过很多地方,也算结交了不少朋友,说不定你的烦恼我刚好可以解决。”

陶无法扭捏了半天,才期期艾艾地说:“我,我媳妇给我闯祸了。”

“什么?闯祸?”梅达显然没有理解他的意思。

“我媳妇……给人放贷了。”

“放贷?”梅达眨巴着不大的眼睛,仍是一脸困惑。

“就是我媳妇给人担保,借钱了,而且金额很大。现在,那人还不上了。”陶无法嗫嚅着说完,觉得耳根腾地一下烧起来了。

“噢。”梅达恍然大悟,“就是说,陶大嫂欠了银行的钱?”

“……也可以……这么说吧。”陶无法烦躁地掏出了烟盒,“你抽烟吗?”

“给我一根。”梅达掏出了一只精巧的银色打火机,陶无法看着就觉得羡慕。“噗。”梅达先为陶无法点上了烟,然后才给自己点。

“多少钱?”梅达吐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烟圈。

“2800。”陶无法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匡美艳哭哭啼啼的脸,心里顿时一阵烦躁。

“确实不是小数字。”梅达抽了几口烟后,说道。在烟雾和灯光的笼罩下,他的脸孔渐渐变得严肃和冷酷起来。

“是啊。”陶无法勉强地笑了一下,“所以我才说,你帮不了我。”

“如果还不上,陶大嫂会坐牢吗?”

“坐牢倒是不至于,但也会很糟糕。她本来都是预备党员了,这事情一出……”陶无法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可以算是断了前途吧。”

第二百四十四章 不遗余力

梅达抽完烟,将烟头按在烟灰缸里。接着他站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拉上了窗帘。然后,他走到衣柜前面,打开柜门,在里面摸索了起来。

不一会儿,梅达拿着一叠钱回到了陶无法的面前,“这里有3000,你拿去吧,帮陶大嫂还上。”

陶无法惊呆了,“你这是做什么?”

“帮你解决麻烦啊。”梅达平静地说,“我这个人从来不说大话的。我说要帮你,那我一定不遗余力。”

“不不不,这怎么行!”陶无法激烈地推脱了起来,“这是你的钱。你也是穷苦出身,也是辛辛苦苦攒起来的,我不能用你的钱!”

“你拿我当朋友吗?”梅达盯着陶无法的眼睛,“如果你觉得我是个值得交往的人,那就请你收下这份心意。”他扬起一只手,阻止了陶无法急切的表态,“如果你觉得我就是个普通的二道贩子,那你确实不必收,你只需要走出我的房间,以后再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就行了。”

陶无法目瞪口呆,半晌没有动弹。

“陶大哥,正因为我是苦过来的人,所以我知道你现在有多不容易。”梅达语重心长地说,“拿着吧,这是做兄弟的一片心意。”

陶无法的嘴唇颤抖了一下,“小梅,那哥给你打个借条吧,算是哥借你的。”

梅达假装生气地说:“陶大哥,你也太见外了吧!”他将一叠钱硬塞进陶无法的手里,“你要是实在心里过意不去,就请我吃一顿饭吧,多弄几个菜。”

“那,明天晚上,你来我家,我让我媳妇做一桌好菜款待你!”

“这才对嘛。”梅达笑嘻嘻地说,“陶大哥,你以后有什么困难,一定要跟我说,我能帮上忙的,肯定会帮。”

陶无法有些羞愧,“我这个当哥哥的,反而要你帮忙,唉。”

“这有什么?”梅达不以为然,“我也有求你帮忙的时候啊。”

“我能帮你什么忙?”陶无法迷惘地问道,“我知道你喜欢那六色琥珀,但我也弄不到啊,那是莫蔺枢的东西。”

梅达想了想,“这样吧,如果有机会,你让我看看那琥珀,行吗?”

“你给我点时间。”陶无法思索了一下,“我想想办法。”

第二天傍晚,陶家热火朝天。

匡美艳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碌着,陶无念则跑进跑出地帮忙端着盘子,不大的饭桌上,已经摆了五六个菜。

“美艳,无念,客人来了。”陶无法打开家门,将梅达迎了进来。

“欢迎欢迎。”陶无念是一个瘦高的男孩子,白净的脸上有着浅浅的髭须。

“小梅,这是我三弟,无念。无念,快叫人,这是你梅哥。”陶无法忙着介绍了起来,“哎,这是我媳妇。美艳,这是我们的大恩人,小梅。”

匡美艳感激而不失矜持地点了点头,又钻进了厨房。

“你们四人住?”梅达打量着不算宽敞的房子,“这个漂亮的小丫头,就是你女儿吧?”他弯下腰,将陶白荷抱了起来,“你几岁啦?”

“四岁。”陶白荷奶声奶气地说,“你呢?”

梅达被逗笑了,“我比你大很多很多很多岁。”

“来,菜差不多了,我们先坐。白荷,下来,别闹。”陶无法张罗客人入席,又对陶无念说,“你看着点白荷。”

“你真是不容易啊,陶大哥。”梅达感慨地说,“说真的,我挺羡慕你的,看你这一家人和和美美的,真好。”

除了知道梅达有个哥哥外,陶无法对梅达的家庭一无所知。他见梅达感慨万千,便忍不住说:“你年纪还小,先打拼几年吧,以后再把父母接到一起住,成个家,生个娃,就都好了。”

“哪有那么容易。”梅达摇了摇头,“不说了”。

菜终于上齐了,匡美艳擦了擦鬓角的汗,在桌边坐了下来。“你们先吃嘛,不用等我的。”

“这是小梅的建议,说你辛苦了,要等你一起。”陶无法笑着说,“来吧,我们开动吧。”

梅达很快就讨取了匡美艳的欢心。他善于察言观色,又懂得恰到好处地揶揄陶无法,偶尔开的玩笑也无伤大雅,这让夫妻俩都觉得有趣且不失面子。

“小梅啊,嫂子想问你个问题,要是不方便,你就不要回答了。”匡美艳说着,放下了筷子。

“大嫂,你这样搞得我很紧张。”梅达假装擦了擦汗,“是要问陶大哥在外面有没有做坏事吗?”

陶无念噗嗤笑了起来,陶无法立刻瞪了他一眼。

“不是啦。”匡美艳摆了摆手,“我就是好奇你是什么地方的人。在韩城,我也见过不少做琥珀生意的人,但感觉都跟你不一样啊。”

“大嫂,你觉得我像哪里人?”梅达反问道。

“我说不好,你的口音我听不出来。”

这时,陶无念插嘴说:“我好像听老师说过,梅这个姓在南方比较多。”

“差不多吧。”梅达习惯性地挑了一下眉毛,“我在广州出生,但是很小就跟着家人到处跑,练出了一口奇怪的口音。”

“这样啊。”匡美艳满意地点了点头,“我看你吃东西好像喜欢吃清淡的,我就想,你说不定是江浙人。”

“好啦,美艳,你怎么搞得跟查户口似的。”陶无法摆了摆手,“吃饭,吃饭。”他朝梅达歉意地一笑,“不要往心里去啊,你嫂子就是心直口快了点。”

“没事。”梅达喝了一口汽水,“大嫂是关心我吃东西的口味,我感动还来不及呢。”他打量着屋子,“你们家真温馨,就是少了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陶无念好奇地问道。

“电视。”梅达笑着说,“回头有机会了,我给你弄一台。”

陶无法吃惊地说:“小梅,你可不要吓我。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受不起。”

“也还好吧。”梅达满不在乎地说,“都是一家人了,就不要说这样见外的话啦。”

等吃完了饭,陶无法送走梅达以后,陶无念迫不及待地将他拉到了一旁。“大哥,这个人肯定不是广州人,我觉得他有问题。”

“有什么问题?小梅不是说了嘛,他很小就到处跑,口音奇怪是正常的。”陶无法好笑地看着弟弟。

“我不是说这个。”陶无念噘着嘴说,“大哥,我跟你说,我直觉很准的,我觉得这个人不太对劲。”

“哪里不对劲了?”陶无法有点不高兴了,“老三,人家帮了我们这么大的忙,做人要知足,要懂得感恩。”

“那莫家对你也很好,怎么没见你说他们好话?”陶无念毫不示弱,“我就是觉得这个姓梅的太精了,感觉不舒服。”

陶无法乐了,“小梅是做生意的呀,精不是很正常么?”

陶无念语塞,他想了想,仍然有些不服气。“你看,他肯帮嫂子还账,还说要给我们弄一台电视机,他为什么要对我们这么好?”

“你这个孩子。”陶无法瞪大了眼睛,“干嘛没事把人想那么坏?”

“不是我要把人想得坏,我是觉得,不好欠这家伙太大的人情。大哥,你听我一句,下回他真的弄到电视了,你一定不能要。”

“为什么?”陶无法不解地问道,“你不是很羡慕莫家有电视吗?”

“两码事。反正,大哥,你跟这个姓梅的在一起,多留个心眼吧。”

陶无法哭笑不得,“你抓紧读你的书吧,明年就高考了,你复习得咋样啊?还指挥起我来了。”

几天后的一天,陶无法像往常一样在琥珀店里忙碌着。他打了一盆清水,一边用抹布擦洗着玻璃柜台,一边哼着《我的中国心》。

上午的阳光穿过镶嵌着大片玻璃的木门,照射在干净透亮的柜台上。柜台里整齐地摆放着加工完毕的琥珀和翡翠,五颜六色的,一眼看去,如同等待帝王宠幸的妃嫔。

一瞬间,陶无法忽然有种错觉,“假如这间琥珀店是我自己的,该多好啊。”

“无法,这么早。”莫蔺枢推开门,打断了陶无法的臆想。

“来啦。”陶无法慌忙说道,“你这阵子不要照顾小关吗?店里由我照看着就可以啦。”

“我得赶紧把长命锁做出来。”莫蔺枢走到了角落里,“她最近反应是挺大的,我也发愁呢。”

“那你还来店里干什么?照顾小关要紧啊。”陶无法说着,拧了一下手里的抹布。

“我岳母在,应该不打紧。”莫蔺枢说完,从口袋里拿出了两块琥珀。“先不聊了,我得集中精神了。”

“好的。”陶无法满口应承下来,眼睛却紧紧地盯着莫蔺枢面前的琥珀。

到了中午,莫蔺枢停下了手里的刻刀。“休息一下,走吧,我们去吃饭。”

像是在回应他一般,门外忽然冲进来一个人,是关映卿的弟弟。

“姐夫,快去看看!”他是骑自行车来的,气都没喘匀,话也说得语无伦次,“妈叫我来的!我姐吐得不行了!”

莫蔺枢大惊失色,他随手抓起一块软布,盖到了未完工的长命锁上。“走!”

陶无法一听,也跟着往外走。

“无法,你先看着店。”莫蔺枢说着,人已经冲到了门外。

“好。”陶无法答应了下来。莫蔺枢刚坐到自行车后座上,车子就一溜烟地冲了出去。

陶无法看了一眼莫蔺枢的工作台,又看了一眼柜台后面的座钟,“12点14分。”他记下了时间,然后迅速走到工作台旁边,掀起了软布。

两块似金似红、泛着紫光的琥珀已经被雕成了长命锁的形状,上面的装饰花纹也已经刻了一半。

陶无法的心脏疯狂地跳动着,他毫不犹豫地用软布包上两块琥珀,揣进了口袋。接着,他跑到门口张望了一下,然后走到门外,锁好了店门。

莫蔺枢的自行车就停在门口,像往常一样,他没有锁车。

陶无法急匆匆地跨上了单车,拼命地蹬了起来,他感觉自己从来没有骑过这么快的速度,他甚至感觉急促的呼吸撕裂了咽喉,血腥味正不断地涌进口腔。

陶无法一口气不停歇地骑到了梅达所住的招待所楼下,然后冲着一楼的服务员大喊了一声,“帮我看下车,谢谢!”

不等对方反应过来,他已经丢下车子,跑上了楼梯。他三步一级地冲上了二楼,砰砰砰地敲着梅达的门。

“一定要在啊,一定要在啊。”他在心里暗暗祈祷着。

梅达打开了门,见是他,立刻露出了一个愉悦的笑脸。陶无法顾不上寒暄,他一把将梅达拉进房间,并关上了房门。

“怎么啦,陶大哥?出了这么多汗?”梅达诧异地问道。

陶无法将口袋里的东西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了床单上。他招了招手,示意梅达凑近一点。接着,他掀开了软布。

两块光彩夺目的琥珀长命锁出现在梅达的眼前。

梅达愣了足有十秒钟,才反应过来这是什么。他赶紧打开衣柜,翻出一台相机。

陶无法的眼睛瞪得有铜铃那么大,“小梅?”

梅达的表情十分严肃,他没有理睬陶无法,只是将手里那台佳能A-1相机对准了琥珀,然后“咔嚓咔嚓”地拍起了照片。

“你抓紧时间。”陶无法等他拍了好一阵后,忍不住提醒道,“要放回去的。”

“马上就好。”梅达说道,“帮个忙,拿到窗口,对着太阳。”

陶无法照办了。琥珀接触阳光后,立刻显现出了他第一次见到时所呈现的那种蓝绿色,还有那种奇妙的灰色光泽。

梅达拍了几张照片后,又说道:“拉上窗帘。”

陶无法虽然感到奇怪,但还是配合地做了。令他吃惊的是,琥珀在光线暗淡的环境里,竟然变成了黑色。

“这玩意儿真邪乎。”陶无法忍不住说道。

梅达将一卷胶卷都拍完了,才恋恋不舍地说:“这叫七色珀,只存在于传说当中,今天居然让我见到了。”

他看着陶无法,目光意味深长,“你帮了我一个大忙。”

第二百四十五章 一拍即合

陶无法见梅达喜上眉梢,顿时也高兴了起来,“这不算什么,你帮我的更多。”说完,他忽然一拍脑袋,“哎呀,我差点忘了,我得赶紧把东西送回去,不能再聊了。”

梅达见状,抓起软布,包住琥珀,递给了陶无法。“你快走吧,我就不送你了。”

陶无法走到门口时,梅达在背后叫住了他,“对了,陶大哥,我要回家一趟。”他的声音带着一丝诡异的笑意,“临时有点事情,很快就会回来的。”

陶无法吃了一惊,“这么突然?”他感到一阵失落,“那,小梅,我要是今天不来,你就打算这么走了吗?”

“不是啊。”梅达解释道,“也算临时决定吧。”

陶无法迟疑了一下,“你什么时候走?”

“应该等下就动身了。”梅达说着,看了一眼手表,“我们就不用客套了,等我回来,我们再好好聚。”

“那好吧。”陶无法见对方说得干脆,只好点了点头,“我走了。”

他用最快的速度骑回了琥珀店。因为紧张,他急急忙忙掏出钥匙的时候还把钥匙弄掉了,捡起钥匙后,他的手更是抖得几乎没法将钥匙对准锁眼。

“妈的,能不能有点出息?”陶无法恨恨地骂了自己一声。接着,他将左手压在右手上,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打开了店门。

店里静悄悄的,柜台像是忠诚的守卫,冷冷地注视着慌乱的陶无法。

陶无法擦了擦汗,然后快步冲到莫蔺枢的桌子前面,将口袋里的琥珀放回了原处,再将软布盖了上去。

做完这一切,他感觉自己像是大病了一场。

他喘了一口气,然后拖着疲惫的脚步走到柜台后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他刚坐下,莫蔺枢的声音就在门口响了起来,“吓死我了。”

“你……回来了?”陶无法吓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

“啊。”莫蔺枢下意识地应了一声,便急速走向了自己的桌子。当他看到软布仍然盖在琥珀上面时,明显松了一口气。

陶无法看到莫蔺枢的表情,不由得暗自庆幸自己没有漏出马脚。“小关没事吧?”他主动问道。

“没事。”莫蔺枢抬起头来,一脸哭笑不得,“她早上馋了,偷偷吃了半个冰西瓜。然后怕我说她,就自己把西瓜皮拎出去扔了。结果中午的时候肚子不舒服,就吐了,吐得还比较厉害。西瓜是红色的嘛,我岳母又不知道她吃了西瓜,就以为出大事了。哎。”

“哈哈,没事就好。”陶无法脸上赔着笑,心里却气得要命,“说西瓜不就行了么,还非要强调是冰西瓜,生怕别人不知道你家有冰箱?哼,等等我也要弄一台!”

莫蔺枢当然不知道对方心里的小九九,他只顾低着头,全神贯注地雕琢长命锁了。

9月底的一天,陶无法正在集市上闲逛,突然,一个人在他背后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猛然一回头,见到了梅达那张笑脸。

“小梅!”陶无法又惊又喜,“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前天。”梅达亲热地揽着他的肩膀,“事情忙完了,我就来找你了。”他看了看左右,“你今天没事吧?走,去我那儿。”

“我去跟我东家打个招呼,说一声。”陶无法说。

“你不会是要向他介绍我吧?”

陶无法一怔,“你想认识小莫?”

梅达摇了摇头,“我说过,我不喜欢这种靠家庭发达的人。你快去吧,我就在这里等你。”

陶无法急匆匆地找到了在集市另一头的莫蔺枢,后者正蹲在一个“老缅”面前,观察一块没有去皮的毛料。

“小莫,原来你在这儿。”

“嗯。”莫蔺枢应了一声,并没有起身。

“我家里有点事,今天就不去店里了,等会儿你自己回去吧。”

莫蔺枢一听,放下手里的毛料,站了起来,“怎么了?早上来你都没说啊。”他无奈地耸了耸肩,“我本来想叫你中午去我家吃饭的,我爸今天早上买了很多菜。”

“哎呀,真不巧,我今天真的有事。”陶无法假装懊恼地一拍脑袋,“小莫,你怎么老是挑我有事的时候来馋我呢?”

莫蔺枢明显有点失望,但他迅速掩饰掉了,“是不是无念读书的事情啊?”

“还是我媳妇的事。”陶无法娴熟地编着谎言,“她那几个哥哥,都不是省油的灯,唉。”

莫蔺枢不愿聊这些家长里短,便笑了一下,“真是辛苦你了。那你先忙你的,改天再说。”

“改天,一定!”陶无法信誓旦旦地说,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等陶无法回到梅达之前所在的摊位前时,却没有看到梅达。他东张西望了好一阵,才发现梅达正站在一家小店门口,笑眯眯地冲他招手。

“那个长着金色眼睛的家伙,就是莫蔺枢吧?”梅达的眼里含着讥诮,“果然像郜寒强说的那样,一看就让人不舒服。你不觉得吗?”

“我还好,可能看习惯了。”陶无法呵呵一笑,“走吧,去你那儿。”

让陶无法感到诧异的是,梅达并没有带他去招待所,而是将他带到了一栋民宅的院门外。

这是一座两层楼的老宅,虽然在“破四旧”中损毁了一些装饰,但外表看上去仍旧古色古香。

“这是什么地方?”

“我家啊。”梅达笑着说,“你不是说,我常驻韩城的话,最好租个房子嘛,所以我就直接买了一栋。”

陶无法又惊又喜,“那你在韩城也算有个家了!”

“是的。”梅达哈哈大笑,“我第一个就邀请你来参观了。”

两人一同走进了院子。陶无法一眼就看到了院中那个生满青苔的大水缸,显然是许久没有人打理了。

“我来帮你收拾一下吧。”陶无法说着就卷起了袖子,想要找工具打扫卫生。

“不用。”梅达抓住了他的手臂,咧嘴一笑,“有干活的人。”

这时,陶无法才注意到,在院子的角落里,有两个人正一声不吭地拉电线,还有两个人在检查门窗。

“这些是你找的工人?”陶无法瞠目结舌,“用得着这么多人干活吗?”

梅达不以为然地说:“这些都是小事。陶大哥,跟我上楼吧,我有话对你说。”

陶无法跟着梅达走上了通向二楼的台阶。他听着木质台阶发出的“咯吱咯吱”的声响,忽然想到了莫家那座幽静雅致的宅子。

梅达将陶无法引进了二楼的一间已经收拾干净的房间中。

“喝点什么茶?”梅达热情地问道,“虽然现在房子还比较乱,但喝茶是没问题的。”

“不用那么麻烦。”陶无法看着房间内站着的两个面无表情的黑衣男子,挠了挠头,“小梅,你还是先把事情说了吧,神神秘秘的,我都等不及了。”

梅达诡谲地一笑,“还是先喝茶吧。”他自作主张地说,“你要是不挑,我就让他们上普洱茶了?”不等陶无法回答,一名黑衣男子就点了一下头,开门出去了。

“可以的,我随便。”陶无法随口说道,然后在一张看起来比较干净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打量起了房间。

不一会儿,茶水就端了上来,梅达挥挥手,示意两名黑衣男子离开。

“这茶正烫,也不能马上喝。”陶无法说,“小梅呀,你就别再吊我胃口了,好吗?”

梅达在陶无法对面,慢悠悠地翘起了二郎腿,“我想想,该从什么地方说起呢?”他习惯性地摸了一下鼻子,“陶大哥,事到如今,我也就不瞒你了。”

“莫家不是本地人,这你是清楚的。实际上,他们不姓莫。”梅达有意放慢了语速,这使得他那发音本就不标准的中文听起来更加怪异,“也不是俄罗斯族人,他们是英国人,姓汉诺威。”

“那他们干嘛要跑来韩城?”陶无法吃惊极了。

“因为他们抢了别人的东西,不得不躲到这儿来。”梅达冷笑了一声,“他们抢的,是一座由琥珀做成的宫殿。你肯定要问,宫殿怎么能抢走呢?答案很简单,因为是琥珀拼接成的。可以拼,自然也就可以拆了。抢走别人的琥珀宫殿后,这家人就隐姓埋名,躲到了中国西南的一座小城。”

陶无法目瞪口呆,“他们来韩城,是为了躲避仇家?”

“是的。他们藏得也真好,这么多年都没被人发现。多亏了你。”梅达露出不整齐的牙齿,笑得像一只鬣狗。“你拿给我看的七色珀,就是关键的证物。”

“我有点糊涂。”陶无法傻乎乎地说,“七色珀跟他们抢的东西,有什么关系?”

“汉诺威的人神出鬼没,藏得又深,只有两样东西能证明他们的身份。一是眼睛。拥有汉诺威血统的人,一定会有金色的眼睛,至于原因,我也不知道。第二,就是七色珀。七色珀非常稀少,原本只有霓虹国的九条家族有,但后来都随着琥珀宫殿一起,被汉诺威的人夺走了。所以,金色眼睛加上七色珀,就可以证明,莫家就是汉诺威的人。”

“九……条?这个名字好奇怪。”

“不奇怪。”梅达傲慢地说,“这是霓虹国的姓氏,我就是霓虹国人,九条家族是我的恩人。之前说我是广州人,是因为我不能让太多人知道我的身份,请你原谅。”

陶无法眨巴着眼睛,“小梅,你说慢点,我有点懵。”

梅达笑了起来,“我原本想早点告诉你的,但在看到七色珀之前,我不能确定莫家人的身份,也就不好贸然说这些。”

陶无法愣了好一会儿,才慢慢琢磨过来,“小梅,你该不会是为了查莫家人,才接近我的吧?”

梅达摇了摇头,“郜寒强不知道我是霓虹国人。我是要查莫家人,但我也确实是想在这边做生意,这并不冲突。”

虽然梅达的语气极其诚恳,但陶无法仍旧觉得心里不太舒服,“那你也瞒了我好久啊。”

“我是怕万一弄错了,冤枉了好人。”梅达解释道。

陶无法端起茶杯,吹了一口气,慢慢地喝了几口茶。苦中带甜的茶水让他稍微清醒了一些。他放下茶杯,说道:“所以,莫家这么有钱,完全是因为他们抢了别人的琥珀?”

“可以这么说。”梅达点点头,“不仅如此,莫家祖上还杀害了不少九条家的人,手段之残忍,你绝对无法想象。”

陶无法回想起莫乌斯那锐利如刀的目光,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陶大哥。”梅达将身子往前倾了一些,“我这次回去,跟九条社长汇报了这边的情况,社长让我转达他对你的谢意。”

“社长?”陶无法皱起了眉头。

“九条家的产业叫做‘不仁社’,领袖自然是叫社长了。”梅达解释道,“社长还托我向你传达一件事,假如你能继续帮助我们,那么,莫家的房子、琥珀店,就都是你的了。当然,我们会让这件事完全合理、合法。”

陶无法的心脏又剧烈地跳动了起来,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因为欣喜。他垂下了眼帘,极力掩饰着自己的兴奋之情。

“你对社长不了解,可能不明白他的承诺有何等分量。”梅达紧紧地盯着陶无法,“社长说会给你的,就一定会给你,不管你要不要。”

陶无法吞了一下口水。他拿起茶杯,又慢慢放下,“那,小梅,我能做什么呢?”

“太多了。”梅达毫不感到意外地咧嘴一笑,“但目前你只需要像以前一样生活就行了,免得引起莫家人的怀疑。”他眯起了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对了,你最好抽空学一下日语。”

“为什么?”陶无法有点茫然,“你不是会说中文吗?”

“但我的手下只会说几句简单的中文。”梅达说道,“而且,你学会了日语,以后大有作用。”

陶无法若有所思,“小梅,你其实不叫梅达吧?”

梅达愉快地笑了起来,“我叫前田湛山。前田的发音是maeda,谐音梅达。”

陶无法愣了几秒钟后,忽然大笑了几声,“好,以后,我也是做大事的人了。”

前田郑重其事地说:“我们一起做。”他朝陶无法伸出了手,后者立刻牢牢地握住了。

第二百四十六章 卖主求荣

“有了你的帮助,事情会很顺利的。”前田松开了陶无法的手,“来,我带你看样有趣的东西。”

他将陶无法领到窗前,“往外看,你看到了什么?”

陶无法一头雾水,“树。”

前田走到一旁,打开一个箱子,从里面拿出了一个望远镜,然后回到陶无法身边,将望远镜递给了陶无法,“你再看看。”

陶无法笨拙地拿起望远镜,对着远处看了一阵。“还是树啊……等等。这是……莫家?”陶无法喊了起来,“是莫家,对吗?”

前田得意地笑了,“这就是我买下这栋房子的原因。方圆百里,找不到更好的了。最让我满意的是,前面的那些树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掩护,却不会挡住汉诺威。”

“你们打算怎么做?”陶无法看了一会儿后,将望远镜还给了梅达,“要躲开公安吗?”

前田大笑了起来,“这个你就别操心了。”他收起了望远镜,然后回到茶几后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我们霓虹国有句话,叫做‘蛇行蛇道’。我们自然有我们的办法。”

“哦。”陶无法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那,我除了学日语外,还要做什么?”

“你先跟我说说,汉诺威家的人,最近有没有什么动静?你知不知道他们平时把琥珀放在哪里?再就是,他们有没有什么奇怪的行为,或者特别看重的东西?”

陶无法想了想,“也没什么,莫蔺枢的媳妇关映卿怀孕了,最多过三个月就生了吧。她孕吐得比较厉害,但这也不算奇怪。她怀孕后的这大半年,莫乌斯基本没怎么外出,都待在韩城。至于琥珀,一部分在店里,还有一部分在店后面的仓库里。当然,我相信他们家里肯定还有别的货,只是我没见过。”

前田有些失望,“你在他们店里工作了七年,都没有发现值得注意的东西?”

陶无法想起了那条有着“蚊香”吊坠的项链,但他刚要说,就犹豫了,商人的本能促使他决定保留一点秘密。“或许,前田也不是那么可信,毕竟,他也骗了我这么久。”陶无法这样想着,而后一本正经地说,“这很正常,莫家人躲了这么多年,肯定是很谨慎的,怎么会让我发现啥呢?在我看来,这两块七色珀,就是他们最奇怪的地方了。”

前田盯着陶无法看了几秒,后者傻傻地笑着,像是在说他问了一个可笑的问题。

“不错。汉诺威家的人不会轻易露出破绽。”前田慢悠悠地说着,脸色也缓和了一些。“我查过,汉诺威家现在人丁稀少,除了他们父子俩外,没有别人了。”

“嗯,不过,关映卿,还有她弟弟关镇卿、她的父母,都和莫家人走动得很勤,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知道七色珀的秘密。”陶无法说道。

“你提醒得对,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前田的两条眉毛挑了起来,眼中也露出了凶光。

奇怪的是,陶无法并没有感到害怕。相反,他觉得浑身都充满了斗志,仿佛在他心中沉睡的嗜血怪物被唤醒了。

“对了,我想起一件事,莫乌斯好像会功夫。”陶无法也回到椅子上坐了下来。他掏出烟盒,看了一眼前田,后者会意地掏出打火机,帮他点燃了烟。

“你亲眼见过吗?”

“我见过他游泳,他身上的肌肉不是一般的壮,看着怪吓人的。”陶无法吐了个烟圈,“而且,平时他们家里有什么重的东西也都是他搬,他力气大得很。我还听莫蔺枢说,他爹每天都坚持用冷水洗澡,就算是十冬腊月天,也不例外。”

前田冷笑了一声,“就算他会功夫,凭他一个人,还能对付我们二三十个人不成?”

“嗯。小梅,哦不,前……田。”陶无法吞吞吐吐地说,“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动手?”

“要等一段时间。”前田在心中估算了一下,“我们的人要分期分批地过来,大规模地涌入韩城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等人到齐,可能要到明年1月了。”

“那我有个建议。”陶无法露出了狡黠的笑容,“你们不如等到明年2月底或者3月初。具体时间,等我查查日历再告诉你。”

“为什么?”前田感到莫名其妙。

“因为,要是我没记错的话,正月十四是莫蔺枢老丈人的生日。”

“这跟我们的计划有什么关系?”

“你听我说啊。”陶无法徐徐地吐着烟柱,“你们想要从莫家人手里找回琥珀宫殿,手里得有筹码。我认识莫家人很多年了,说实话,他们的脾气挺倔的,都是硬骨头,我估计不好办。”

前田哈哈大笑,“不怕,我手下有的是办法。”

陶无法摇了摇头,“我有一个简单的办法,可以保证他们开口。”

“什么办法?”前田迫不及待地问道。

“孩子。”陶无法一字一顿地说,“关映卿12月或者1月肯定要生孩子了,等她生下孩子,坐完月子,最多就是2月。然后,正月十四,关映卿的爹过生日,莫家人肯定都会赶过去参加的。到时候,你只需要抓住孩子,就不怕莫家人不说出七色珀的下落了。另外,关家在很偏僻的地方,你在那儿动手,比在莫家安全。”

前田眯起了眼睛,“我有预感,我们以后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难道我们还不是朋友?”陶无法假装伤心地说,“前田君,你这么说可就太见外了。”

前田咧嘴一笑。

正月十四,惊蛰。

仲春,天气乍暖还寒。夜色渐深,天空中布满了团团深色的云朵,举头不见月色星光,只有无情的风冷冷地拍打着人的脸庞。

关家院子里的八仙桌上摆满了饭菜,但都已经凉了。关家二老、关映卿,以及来为关父庆生的亲戚,都被反绑着双手,跪在空地上。关映卿的身上穿着新做的粉色衣服,甜蜜的色调在这鬼魅的夜里显得格外瘆人。在关映卿的脚边,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正在熟睡。显然,她还不知道,在自己的身边,有一群手持寒光四射的钢刀的霓虹国人,正冷冷地看着他们。

而在桌子旁边的大树上,还有一个人——那是被五花大绑的莫蔺枢。

“莫先生。”前田走到他的面前,假惺惺地露出了一个友善的笑容。“我们就不要浪费时间了。我直说吧,我不想对你的妻子和孩子动手,你也不要让我做恶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琥珀宫殿,也不知道它在什么地方。”莫蔺枢艰难地说,“你在我这里,就是浪费时间。”

“是吗?”前田拖长了音调,“你的眼睛,你店里的七色琥珀,难道都是巧合?”

莫蔺枢懒得再重复解释,索性闭上了眼睛。

前田冷笑了一声,“好。”他对身旁的一个手下说了句话,后者立刻会意地将关映卿给抓了过来。

“这是你妻子,对吧?”前田一把揪住关映卿的头发,毫不怜惜地将她拖到了莫蔺枢的面前。

莫蔺枢睁开了眼睛,“你要干什么?”

“不干什么,我就是想跟你说一声,你的妻子长得不错。”前田龇牙一笑,“刚生完孩子两个月,身材就恢复了,真厉害。”

莫蔺枢的脸色变得惨白,“你不要动她。”他的声音在颤抖,不知是因为愤怒,还是因为惶恐。“我警告你,如果你敢动她,如果……”

“哦?为什么我不能动她?给我一个理由。”前田打断了莫蔺枢的话,同时用力一扯女人的头发,关映卿疼得叫了一声。

“金色眼睛我解释不了,但我可以告诉你七色珀是哪里来的。”莫蔺枢咬牙切齿地说,“不过,我不是你要找的人。”

“得了吧。”前田鄙夷地说,“你以为我是白痴啊?”他低声吼了起来,“汉诺威的人有种特殊的讨人厌的气质,我可以确定,你就是汉诺威的后裔。”

“那么。”莫蔺枢停顿了一下,脸色又慢慢恢复了正常。“如果我告诉你琥珀宫的关键信息,你能放了这些无辜的人吗?”

“哪些?”前田故意问道。

“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莫蔺枢几乎是用哀求的口吻说,“我可以配合你,但希望你能信守承诺。”

前田思索了几秒,“好,只要你能带我找到琥珀宫,我就不为难他们。”说完,他松开了关映卿的头发。

莫蔺枢稍微松了一口气,“你先把我放开。”

“你!”前田恼怒地瞪了他一眼,俄顷,又转怒为喜,“行。反正你也跑不掉。”他转过头,对手下说了句日语。

莫蔺枢被放下来后,立刻冲到了关映卿身边,“卿卿,你怎么样?”

“我没事。”关映卿眼泪汪汪地说,“我们怎么办?”

莫蔺枢故作潇洒地笑了笑,“别担心。”他轻柔地拥妻子入怀,然后轻轻地抚摸着她的发尾,就像是在赏玩一件世所罕见的珍宝。

“咳咳。”前田等得不耐烦了,便提醒道,“拖延时间是没用的,莫先生。你不会是在等救兵吧?”

莫蔺枢放开妻子,淡淡地说:“我没有救兵,你也别瞎猜了。”他挺直胸膛,不疾不徐地说,“你现在带人去我家。”

“你家?”前田狐疑地说,“东西在你家?”

“我家一楼最西边,有间独立的屋子,门上贴着一张‘福’字。你们走进那间屋子,找墙壁上的一个暗门。”莫蔺枢的语速很慢,像是在考虑怎么说下去。“强制性打开暗门的话,会有很大的动静,所以,你们一定要小心,不要惊扰到邻居。”

“你家附近哪儿来的邻居?”前田乐了,“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好骗?”

“我说了,强制性打开暗门的声音非常大。信不信由你。”莫蔺枢平静地说,“要不然这大晚上的,吓到别人了,让别人报警了,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前田牙疼似的吸了一口气,“是嘛,多谢提醒哟。”他讥讽地说,“可是,我为什么要强制性打开那扇暗门呢?难道你不能为我们打开吗?”

莫蔺枢居然笑了一声,“当然可以。另外。”他环顾了一圈院子里的霓虹国人,“你的人可能不太够。”

前田走到莫蔺枢的面前,仰头看着莫蔺枢。他比莫蔺枢矮大半个头,仰着头的样子看起来有点猥琐。“这你就不必担心了,我只负责找到琥珀宫,不负责运送。”

“随你,反正我提醒你了。”莫蔺枢说着,又朝屋子里看了看,“我告诉你地方了,轮到你放人了。”

“我已经放了你妻子了。”前田狡猾地说,“剩下的人,等我拿到东西再放,也来得及吧?”

莫蔺枢叹了一口气,“好吧,那,我们现在出发?”

前田迟疑了一下,“真的在你家?”

“是的,就在我刚才说的地方。”

前田眯起了眼睛,“你再说一遍你刚说的地方。”

“为什么?”莫蔺枢眨了眨眼,“你觉得我是临时瞎编的?”

“快说。”前田沉下了脸,“别废话。”

莫蔺枢摇了摇头,像是对前田的固执感到不可理喻。“我家一楼最西边,有间独立的屋子,门上贴着‘福’字。那屋子里的墙壁上有暗门……”

“前田君,不要听他的,他在说谎!”

一个声音从莫蔺枢背后响起,他的脸色顿时变了。

陶无法大踏步地走向前田,一边走一边说:“莫家一楼最西边,是老厨房。关映卿怀孕后,莫家担心她闻到油烟味会不舒服,才把厨房搬到了远离卧室的东边。”夜空下,他在莫蔺枢的面前站定,两眼闪着奇异的兴奋之光。“琥珀最怕高温,怎么可能藏在厨房里?就算你有什么暗门密道,也不可能保证万无一失!莫家人生性谨慎,绝不会做这种马大哈的事情。”

前田深深地皱起了眉头。

“而且,我去过莫家很多次了,他们那个老厨房,面积并不大,能藏什么东西?”陶无法说着,斜眼看了前田一眼,“怕是有人想要把你们带到陷阱里,好让莫乌斯对你们下手吧?”

莫蔺枢的眼中射出了愤怒的火光,他咬紧了牙关,一言不发。

第二百四十七章 惊蛰之夜

前田眼珠一转,忽然诡异地笑了。“莫先生,虽然我不喜欢汉诺威的人,但我并没有因此伤害你和你的家人。”前田慢吞吞地说,“我这么敬重你,你却让我失望了。”

莫蔺枢的心顿时沉入了漆黑的海底。

“看来,你是真的很不了解我们‘不仁社’啊。”说完,他仰起头,干笑了几声。笑罢,他朝莫蔺枢身后的两个手下点了一下头,两人立刻将莫蔺枢死死地摁住了。

前田面无表情地看着莫蔺枢,忽地一把抓住关映卿,伸手一撕,扯开了她的衣服。

关映卿尖叫了起来。

莫蔺枢见状,本能地嘶吼了起来。他使劲力气想要冲向前田,但两个黑衣人立刻重击他的后背,将他打倒在地。

“把他们两个背靠背绑到树上!”前田头也不回地冲身后的两个手下吩咐道。两人恭敬地点了一下头,然后抓住了关映卿,拖向大树。

“你,过去,把小孩带过来。”前田看着手下将莫蔺枢和关映卿五花大绑,又对陶无法说。

陶无法毫不犹豫地走向了人群。跪在地上的人都被布条堵着嘴巴,只能发出无望的呜咽和悲鸣。

“对不起。”莫蔺枢突然大喊道,“我不应该说谎,我现在就告诉你真实的地点,求你别伤害她们!”

“你觉得我还会相信你的话?”前田恶狠狠地瞪着他,“我给了你机会,你却不珍惜。韩城就这么大,不管是在你家,还是在你店里,被我找到是早晚的事。现在,你就乖乖地等着看好戏吧。”

这时,陶无法将女婴抱了过来。

“放到这女人脚下。”前田皮笑肉不笑地说,“让她也看看。”

披头散发的关映卿看着脚边熟睡的女儿,凄厉地喊了起来。“陶无法,你这样做,就不怕天打雷劈吗?”

陶无法看了看前田,后者正一言不发地抽着烟。他猛吸了一口烟,烟头急速地燃烧,火星闪耀,天空像是瞬间有了感应,跟着划过一道闪电,接着就远远地传来了雷鸣声。

陶无法忽然一笑,“小关,你还是担心你自己吧,打雷的时候,在树下可是危险得很呢。”

“我就算被雷劈死,也绝不会放过你!我们莫家,关家,每一个人都不会放过你!”

“省省力气吧。”陶无法脸色阴沉地说,“你最好劝劝你男人,该说的早点说。你也是当妈的人了,看看你的孩子,你忍心让她跟你一块儿受罪?”

关映卿双眼通红,“我不知道什么琥珀宫。”

“你男人知道啊,问他。”陶无法抬头看了一眼乌云密布的夜空,“好像真的要下雨了,一会儿再打雷,可没人救你。”

“蔺枢!”关映卿终于忍不住大哭了起来,“你就告诉他们吧!”

“卿卿。”莫蔺枢的声音十分沙哑,“嫁给我,你后悔吗?”

关映卿泪流满面,拼命摇头,“不后悔!”

“有些事,我没有对你说,是为了保护你。”莫蔺枢温柔地说,“我待你,是真心的。”

“我知道。”关映卿哭着说。

“我是汉诺威家的人,我知道我的使命。”莫蔺枢那双金色的眼睛里蕴含着悲壮和苍凉,“但这绝不比你和孩子的性命重要!可是,我真的说不了什么,因为我真的不知道琥珀宫在哪里。”

关映卿哭出了声,“蔺枢,我相信你,我不怪你!”

“真感人。”前田阴阳怪气地说,“我差点要流眼泪了。”他朝一个手下点了一下头,“给她点教训。”

一脸横肉的矮子立刻走上前,三两下扒掉了关映卿的裤子。

“王八蛋!”莫蔺枢吼了起来,“我杀了你!”

但前田根本不理睬莫蔺枢,他走到关映卿面前,欣赏起了手下的表演。

女婴被吵闹声惊醒,嚎啕了起来。

一时间,莫蔺枢的怒吼声、婴儿的啼哭声、关映卿的惨叫声,交织在一起,令人痛心不已。关父站了起来,拼了老命想要去救女儿,但他身后的霓虹国人无情地用钢刀结束了他的生命。关母看到这些,昏厥了过去。

暴雨忽然倾盆而下,密集的雨水就像是无情的鞭子,抽打在可怜人的心上。鲜艳的血液迅速融入了积水之中,地面出现了一个个血色的浅湖。

雨水打在莫蔺枢的脸上,湿透了他的头发和眼睛。他的脸因为仇恨和痛苦而扭曲,这使他看起来像一个从水底浮出的水鬼。

“为什么?”他朝陶无法喊道,“为什么?”

“我能不能……休息一下?”回忆到这里时,陶无法似乎有些疲惫。

莫乌斯垂着头,坐在陶无法对面的椅子上,沉默了许久,久到陶无法几乎要以为他是睡着了。

就在陶无法试图移动身体时,莫乌斯抬起了头。

他那双金色的眼睛里涌动着许多复杂的情绪:哀怜、仇恨、痛悔,还有让陶无法看不懂的克制。显然,他在竭力克制自己的情绪,然而,那些来自灵魂深处的痛苦,就像是广袤宇宙中永不停歇的星尘,沸腾着,一波波席卷而过。

“为什么要休息?”莫乌斯问道,“难道是因为你也觉得你对汉诺威做的事情太恶劣,所以说不下去了?”

陶无法抓着被子的手不自觉地痉挛了起来,“不,是因为,我……很快就遭到了报应。”

他闭上了眼睛,又闻到了空气中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当一个人堕落到忘记自我的时候,总有一些奇妙的气味会让他骤然回忆起自己在堕落之前的人生经历。对陶无法来说,这种气味就是雨夜的血腥味。

时间回到1985年3月5日。

就在院子里乱作一团的时候,在门口望风的一个霓虹国人忽然跑了进来,在前田耳边低语了几句。

前田听完,看了一眼陶无法,目光中充满了疑虑。

“带进来。”前田吩咐道。

“关家周围并没有人住,最近的邻居也在两三公里外了。这个时间,还有谁会来?”陶无法想着,紧张地靠近了前田。

然而,被带进来的人是关镇卿和陶无念。

在关镇卿的身后,有一个比电视机包装盒还要大的手工彩灯,显而易见,这是两个男孩子偷偷做的,目的是给关父一个惊喜。但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迎接他们的并不是喜悦的亲人,而是手持利刃、面如寒霜的一群陌生人。

陶无法这才想起来,当天稍早的时候,陶无念说过要跟关镇卿一起去老师家补习功课。那位教书水平很高的老师打算过年后就离开韩城,前往昆明,由此,他们便恳求老师帮他们多复习几天。

“大哥?”陶无念一脸惊恐,他语速缓慢地问道,“你不是说你今晚有事,不来吃……”他看到了倒在血泊中的关父,以及尖叫连连的关映卿,大脑变得一片空白,整个人呆若木鸡。而关镇卿在踏进院门的那一刻,就瘫软在了地上。

陶无法在心中暗暗叫苦,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陶无念会跟关镇卿玩“生日惊喜”这种小把戏。他求助地看向前田,但后者却像是没有注意到他一般,冷酷地对陶无念说:“看来,你不能回家了。”

陶无法鼓起勇气,上前一步,说道:“前田君,我弟弟不知道我们的事……”

前田打断了陶无法,“现在知道了。”

陶无念看着关映卿,眼珠都红了,“你们这些畜生!”

“老三!”陶无法一把抓住陶无念的胳膊,将他揽到身后,阻止他说下去,然后又急急忙忙地对前田说,“我会把他关起来的,直到这事过去!”

陶无念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挣扎着哭了起来,“你疯了吗?他们杀人了!你快让他们放开关姐和莫哥!我早跟你说过,这家伙不是好人……”

“老三,住口!”

“哈哈哈哈哈!”前田忽然朗声大笑了起来,“真有趣。陶无法,你居然有个这样的弟弟。”他略带欣赏地看着陶无念,“小弟弟,你胆子不小呢。”

“呸。”陶无念红着眼睛,啐了他一口,“等会儿莫大叔带着公安过来,你们就全完蛋了!”他到底年轻,虚张声势的时候有些底气不足,前田一眼就识破了。

“你这个弟弟不错。”前田笑嘻嘻地看着陶无法,“可惜不太听话。”

“老三!”陶无法情急之下,抽了陶无念一个耳光,“你听我的,不要在这里惹事,这里的事情跟你没关系!”

“怎么没关系?”陶无念反驳道,“关镇卿从初中开始就跟我是同学了,关姐就像我姐姐一样亲!莫家的人,对我们有多好,难道你全都忘了吗?大哥!”

这一声“大哥”叫得陶无法几乎要心碎了,他将指甲深深地抠进了自己的掌心。“老三,你听我的,好吗?”

“看来你这个当哥哥的,说话不中用啊。”前田阴阳怪气地说,“既然你管教不了,那我只好替你出手了。”

说完,不等陶无法反应过来,前田就迅速地钳住了陶无念的脖子。

陶无法大惊,下意识地去拉陶无念,而前田的两个手下硬是将他扯开了。

陶无念拼命拍打着前田的胳膊,但他身材瘦削,哪里是前田的对手,很快,他的脸就变成了紫红色。

“前田君!前田君!前田君!”陶无法被两人压制着,动弹不得,嗓子都喊哑了。汗水混合着雨水,在他的脸上流淌着,“我求求你了,求求你了,有话好好说,不要杀我弟弟!”

前田不为所动,他冷冷地掐着陶无念的脖子,直到后者的身体剧烈地抖动了起来,才松开了手。

陶无念立刻瘫倒在地。

“放心,他还没死。”前田转过头来,盯着陶无法,“但我不保证他能活过今晚。”

“前田君。”陶无法带着哭腔,可怜巴巴地说,“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请你放我弟弟一条生路!”

前田厌恶地看着陶无法,“我还以为你是个做大事的人呢,哼。”他从鼻孔往外喷着气,“你这个弟弟,我不放心。”

这时,陶无念缓过了一点劲来,他吃力地爬起来,跪坐在地上,揉着自己的脖子,艰难地说:“大哥,你这样,对得起谁?”

前田一听,冷笑了起来。

“你别死脑筋了,老三,活命要紧!”寒冷的雨水打在陶无法的脸上,他急得话都说不利索了。

“那其他人怎么办?你要假装看不见吗?”陶无念绝望地质问道,“大哥,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你这个弟弟好像很看不起你呢。”前田摇了摇头,“时间宝贵,我不能再陪你们玩了。”

说到这里时,陶无法又沉默了。

莫乌斯双手抱胸,盯着陶无法,冷冷地说:“你弟弟死了,死在你面前。”

陶无法沉默了半晌,苦涩地点了点头。

“所以你感到心痛、难过。那我呢?我的儿子、儿媳、孙女、亲家……那么多无辜的人惨死,你却没有一点儿感觉。”莫乌斯的目光像是熊熊燃烧的火炬,“为了得到一家琥珀店,你甚至不惜亲眼看着这么多人受尽凌辱地死去。”

“不是的。”陶无法长叹了一声,“你知道我说的都是真话,我没必要骗你,也不想骗你。你也清楚,莫蔺枢实在是太好了,这样的人,根本就不该活在世上。在他的身边,所有的人都像是陪衬,都像是赝品。”

莫乌斯略带惊奇地眨了一下眼睛。

“他对我是真好,你对我也是真好,但你们对我越好,我心里越不舒服。特别是84年他发现我偷偷加价之后,我心里更是憋得难受。”陶无法将头靠在床头的软垫上,“从你的反应,我能看出来,当初他确实没有跟你透露一个字。”

“可你却辜负了他!”莫乌斯厉声喝道,“害得他家破人亡!”

“但我也遭报应了啊!”陶无法不自觉地提高了音量,“我三弟当晚就被杀了,几年后,我老婆也被车撞死了,肇事司机逃逸,我二弟前段时间也自杀了。这些报应加起来,还不够吗?”

第二百四十八章 明珠蒙尘

“先不说陶无天,陶无念和匡美艳是因谁而死?”莫乌斯看着陶无法,“你心里清楚。”

陶无法语塞,他忿忿地瞪了莫乌斯一眼。

“你和‘不仁社’狼狈为奸,害死了你那善良的三弟;你妻子的死,表面上看是意外,但那些令人无法忽视的疑点却证明,这实际上是‘不仁社’对你的警告。而你,明知这一点,却没有追究。”莫乌斯的眼中闪动着讥诮之色,“为什么不追究呢?因为你接受了‘不仁社’的扶持,因为你要保自己的命!”

“你也不用说得这样难听。”陶无法苦笑了一下,“我承认我占了莫家的东西,但我也担惊受怕了很多年。”他叹了一口气,“惊蛰之后第二天,我跟前田他们去了你家,出乎我们的意料,你不在家。前田当时分析,你应该是带着孙子跑了,因为是我劝他们前一天晚上不要去你家的,所以前田大骂了我一顿。

“我们在你家搜遍了,什么也没找到,前田又派人去了琥珀店,但也空着手回来了。除了莫蔺枢做长命锁的两块七色珀外,我们没找到任何其他的七色珀。前田大发雷霆。3月6日晚上,不知道是不是老天保佑,我突然有种强烈的要出事的预感。虽然韩城有庆生的时候请客人留宿的传统,但我还是担心,万一那些去关家祝寿的人久久不归,被他们的家人找上门来,那就麻烦了,所以我极力劝前田尽快收队。前田思前想后,决定让手下留下来等你,怕万一你回来。他自己叫了两个手下跟着,和我一起回到他买的那栋房子里去休息了。我们喝了一会儿茶,前田放心不下他的人,便用红外夜视仪观察莫家。结果……”陶无法说到这里,忽然打了一个寒颤。

“结果,你们看到我回来了。”莫乌斯面无表情地说,“而且,你们没有想到,我的身手远在那帮喽啰之上。”

“我吓坏了,前田还有点不服气,想要偷袭你。但我劝他保命要紧,而且我们都认为,你肯定知道琥珀宫的下落。那么,你一个人行动,肯定是把孙子藏在哪个地方了,或者托付给别人了,我们只要找到你的孙子,再用他来威胁你就行了。毕竟,汉诺威只剩下这条血脉了,你不会冒着绝后的风险拒绝我们。”

陶无法说着,居然笑了一下,但莫乌斯立刻就看出,他是在笑自己。

“我提心吊胆地跟前田在一起躲了几天,然后前田带着我去了广州,在那里迎接了后续的增援。一周之后,我们再度返回了韩城。很快,前田的手下查到你去了纳邦。但是,当我们赶过去的时候,发现那家茶馆已经关门了。

“因为我早就跟美艳打过招呼,说我要去外地出差,准备进一些料子,所以惊蛰那天的惨案,我的不在场证明是她替我完成的。加上老三也出事了……警方便没有太怀疑我。”陶无法将被子往上拉了拉,“后面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你都知道了。”

莫乌斯用食指抵住鼻翼,似乎在考量陶无法话语的真假。

“你确定,你该说的,都说完了?”他那双金色的眼睛里闪动着高深莫测的光芒。

陶无法下意识地移开了视线,“你还想知道什么?”

“你这个人啊。”莫乌斯鄙夷地摇了摇头,“你觉得你瞒得了什么?”他看了一眼手表,陶无法注意到那款式似乎是百达翡丽的。

“你提醒我一下,我上年纪了,有时候脑子不好使。”陶无法狡猾地说。

莫乌斯将身子靠到了椅背上,“好,我提醒你一下,我的年纪比你还要大。”

陶无法的“软话”被对方毫不留情地顶了回来,他干笑了两声,厚着脸皮说:“我刚刚说的都是真话,我敢对天发誓。”

“你没有撒谎,不代表你没有隐瞒。”莫乌斯说着,忽而一笑。“项链。”说完,他握紧了拳头,敲了一下椅子的扶手。

他言辞简短,但颇有力量。陶无法的目光落在他那握得紧紧的拳头上,那副手套在光线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具有破坏力,陶无法咽了一口口水,就立刻开口了。

帮莫蔺枢在河里找到项链后,陶无法就意识到那条“蚊香”项链不一般,因此,当莫蔺枢被暴怒的前田斩首之后,他本能地注意到了那条落在血泊之中的项链。随后,他趁人不备,悄悄地将项链收了起来。他一直耐心地等到了当年的6月份——前田始终找不到琥珀宫,只得怏怏地返回了东京。

而莫家的宅邸和琥珀店也落入了陶无法的囊中。百忙之中,他没有忘记伪造一份转让协议,即便当时有人怀疑其真实性,也没办法证明,毕竟,没人会相信莫家的灭门惨案是陶无法干的。而且,由唯一与莫家有密切来往的陶无法继承遗产,似乎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但是,陶无法并没有勇气在莫家住下来,他带着家人,搬到了前田的房子里。

安顿好之后,陶无法就在莫家和琥珀店里搜索了起来。他并没有因“不仁社”一无所获而气馁,相反,他很高兴:琥珀宫殿一定藏在一个需要用钥匙才能打开的地方,而这钥匙,就是莫蔺枢宝贝得不得了的“蚊香”项链。

但陶无法没有想到的是,直到1992年,他才解开这条项链的秘密。

项链是纯金的,陶无法用各种灯具仔细观察过:其坠子很像是盘旋的蚊香,外侧光滑,内侧则刻印着繁复精细的花纹;坠子和链子之间有一个环形扣;至于链子,只是很常见的款式。

陶无法不甘心交出项链,但也不敢拿给别人看,他一面经营着琥珀店,顺着改革的春风迎来财富的巨变,一面独自潜心研究着这条神秘的项链。

1992年的一天,陶无法劳累地回到了家,当时他的妻子已经出车祸去世了。他把手提包往沙发上一扔,就去洗澡了。

当他擦着头发走出浴室时,他惊讶地发现,陶白荷正在翻他的包。

“你干什么呢?白荷?”陶无法说道。

“无聊。”陶白荷没找到好玩的东西,便随手将包丢向一边。

一条纤细的项链从包里滑了出来。

“咦。”陶白荷好奇地拿起了项链,“这是什么?”

陶无法一怔,他还没想好怎么回答12岁的女儿的问题,女儿就伸手用力一拽,将“蚊香”拉得变了形。

“白荷!”陶无法大惊失色,“不要乱动!”

但陶白荷已经将“蚊香”吊坠拉成了一条带有锯齿的直线。她看着这根大约十厘米长,粗细接近女士香烟的小金条,茫然地问道:“爸爸,这是什么?”

陶无法顷刻间犹如醍醐灌顶。

“白荷,把它给我。”他从女儿手里接过项链,然后找来工具,轻轻地把坠子从环形扣上取了下来。他握着金条,发了好一会儿呆。

“钥匙有了,去哪儿找锁呢?”他不停地摇晃着脑袋,嘴里念念有词,乍一看像个疯子。

“钥匙?”陶白荷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什么钥匙?”

“没什么,你快去做作业吧,我要忙一会儿。”陶无法将金条装进手提包,然后开始穿外出的衣服。

陶无法忽然想起来,在莫家的老宅子里,莫蔺枢和关映卿的卧室墙上,有一幅两人头靠在一起微笑的油画。他清楚地记得,莫蔺枢曾经骄傲地说,这是莫乌斯亲笔所画。

1985年,前田在莫家“掘地三尺”的时候,也注意到了这幅油画。但前田命人将油画取下来后,并没有发现背后有藏东西。

前田不知道项链的存在,自然没有发现一个细节——在那幅油画上,莫蔺枢并没有戴项链。而后者认识关映卿时,早已过了18岁,理论上不可能不戴项链。

陶无法急急忙忙地赶到了莫家,进入了卧室。他将沾满灰尘的窗帘拉向一边,让月光照进这间阴森森的屋子。借着月光,他伸手掸了掸油画上的灰,接着将金条摆放到了莫蔺枢的领口,然后,他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在莫蔺枢的两根锁骨之间,有一个不起眼的极淡的“蚊香型”水印,大小刚好够插入金条。

陶无法激动得连手都颤抖了起来,他一手按住画面,一手将金条对着水印轻轻按了下去。

但他刚一松手,金条就掉到了地上。

陶无法捡起金条,掏出打火机,对着画面仔细观察了一阵,这才发现油画表面有一层精细的薄膜。他收起打火机,沿着画框小心翼翼地摸索了一阵,把薄膜给撕掉了。

画面立刻变得清晰起来,黑夜中,莫蔺枢和关映卿仿佛都在看他。

陶无法闭上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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