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俏医妃:农门弃女种田忙 - xp1024.com
《田园俏医妃:农门弃女种田忙》


第1章 你逃不掉了!

末世五年后,大大小小的安全区陆续建立起来。普通人想要过的好,就必须依附异能者。

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里,要是出了一个异能者,基本上就能保证这个家庭过的舒舒服服。

叶倾城就是一个异能者,还是非常珍稀的木系异能者。

在她竭尽全力的拼搏和庇护里,她的家人们才能继续过着,末世还没有开始前那样舒服的日子。

让叶倾城没有想到的是,她无怨无悔的付出,换来的却是至亲的出卖。

一场有至亲和异能研究所联手布下的陷阱,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悄然拉开了大网,就等着她掉下去。

“你逃不掉了,乖乖束手就擒吧!”领头的异能者得意的叫嚣着。

“为什么?”叶倾城狼狈的靠到身后需要三人合抱的大树上,难以置信的眼光望向前方距离她十来米的父母妹妹。

“爸,妈,小妹,你们究竟是为了什么?!”

‘要出卖我’这几个字,模糊在她失了血色,惨白的唇边,而没有质问出来。

昨天,是叶父叶母告诉她,有一群机具研究价值的猛兽,会在今天从基地外的原始森林里经过。

“姐,我听说基地愿意用一颗星换一头猛兽。”叶倾城的妹妹叶莫愁两眼放光,猛地抓住她的手,一脸的向往:

“姐,只要一头,一头就够了,咱家就能升一颗星,咱们就能搬到基地内城去了!”

“是呀,倾城,咱们想进内城,可都就要靠你了!”叶父叶母在一旁殷殷叮咛:“你可不能叫咱们失望啊……”

叶倾城迟疑了一下,终究把猛兽虽好,想要抓捕很难这句话,咽回了肚子里。

“爸妈,小妹,你们放心吧,我一定会带着你们搬到内城去!”

为了殷殷期盼的家人,叶倾城毅然决然的加入了抓捕猛兽的行列里。

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抓捕猛兽是假,抓捕她才是真的。

在一众异能者的围追堵截之下,叶倾城再厉害,也已然是寡不敌众,只能狼狈的逃奔进原始森林里。

她却已是强弩之末,根本支撑不了多久了。

此时的她浑身浴血,既有围追堵截她的异能者的血,也有她自己的血。

大大小小的伤口遍布她全身,胳膊上,腿上,前胸后背都是伤痕累累。

最大最长的一道伤口,在她的背上,约莫有一尺多长,深可见骨。

最致命的是她胸前的那道贯穿伤,鲜血汩汩从乒乓球大小的伤口里流淌个不停。

精疲力尽的她,仅剩抬起左手的力气,勉强的捂住受伤的右胳膊。

却还是有鲜血,从她的五指峰里不停的淌下来。

不一会,就在她的脚边积了一小滩的血。

身体里的异能已经耗尽了,要不是背后的大树支撑着她,叶倾城早就站不住了。

要抓捕她的异能者,将她逼到了绝境,连一点喘息疗伤的机会都不给她。

滔滔怒火在她胸膛里燃烧,左冲右突难受的很,她那双从来都清澈的凤眸,也被怒火给烧红了。

她恨这些围追堵截她的异能者,而更让她恨的却是出卖她的家人。

“你们是我的爸妈,是我的小妹啊!”叶倾城想要大声嘶吼,发出来的声音却轻飘飘没有一点力气。

这才是叫她感到最痛心的,也才是叫她感到寒心的。

她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她的爸妈和妹妹出卖了她?!

“你问为什么?哈!你还有脸问为什么?!”

叶莫愁怪笑一声,从人群里走出来,一步一步朝着叶倾城走过来。

她欣赏的看着已是砧板上鱼肉,只能任人宰割的叶倾城,终于褪下了一贯的天真无邪。

换了一副嘴脸的叶莫愁,露出了她深埋在内心里的羡慕嫉妒恨,让她巴掌大的小脸上满是尖酸刻薄。

“这才是你应该有的样子,叶倾城,我等这一天等了很久了,你知道吗?”

无边的妒恨充斥在她的杏眼里,满满的都要溢出来了。

叶莫愁恣意的瞅着狼狈不堪的叶倾城,浓稠到几乎化为实质的狠毒眼光,一一扫过她凌乱的发丝,破损的衣裳,以及大大小小的伤口。

然后,叶莫愁‘啧啧’有声:“叶倾城,现在的你真狼狈,就好像丧家之犬一样!”

“叶莫愁,你……恨……我……?”离得近了,叶倾城也终于看清叶莫愁杏眼里最最真实的妒恨。

她从来不知道,这个总是挂着一副纯真甜美笑脸的妹妹,这个总是甜甜叫着‘姐姐,姐姐’的妹妹,竟然这么恨她。

叶莫愁眼里浓稠到几乎化为实质的妒恨,让她一双眼好像被黑暗侵袭,连眼白都看不到了。

“我当然恨你!”叶莫愁恨恨的喊道,看着叶倾城不是在看自己的姐姐,而是一个仇人。

“凭什么都是叶家的女儿,就偏偏只有你觉醒了异能?!”

满眼满心满腹的妒恨和不甘,硬生生扭曲了叶莫愁那张漂亮的脸蛋。

现在的她,就好像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说不出的丑陋,狰狞!

“竟然是因为这个原因……”叶倾城喃喃,看向叶莫愁的眼光里是说不出的失望和难过,以及淡淡的疲惫。

“就是这个原因!”叶莫愁大声的叫嚷着,恨恨不已。

“你知道吗?我多么渴望我才是觉醒的那一个!为什么偏偏是你!叶倾城,你觉醒的那一刻,你有多幸运,我就有多恨你!”

“觉醒异能是幸运吗?”叶倾城看着状若疯狂的叶莫愁,只感到无边的苦涩从心底蔓延出来,直到淹没了她。

叶莫愁竟然认为觉醒异能是幸运,而叶莫愁永远也不知道,她宁愿自己从没有觉醒过。

“当然是!”叶莫愁用力的一挥手:“觉醒了异能单单能保持青春一项,就已然是无比的幸运了!叶倾城,你根本不知道我是多么的嫉妒你!”

虽然她是妹妹,虽然她比叶倾城小了好几岁。但,会慢慢变老的却是她,而不是叶倾城!

“就因为嫉妒,你就出卖了我?”叶倾城问,一时间说不出的心灰意冷。

这就是她的亲妹妹,就是她无怨无悔付出许多,也要保护好,让她衣食无忧的妹妹!

第2章 又见渣渣

哦,还有她的爸妈,也是因为嫉妒而恨着她吗?

叶倾城没有再往叶父叶母那个方向看一眼,看过去,也不过是两张跟叶莫愁一样妒恨交加的丑陋的脸。

“这还不够吗?!”叶莫愁拔高声音,尖利的刺耳。

“叶倾城,在你沾沾自喜自己永葆青春的时候,我心里的痛苦你怎么会懂?”

叶倾城没有再说话,在妒恨她的家人面前,无论她说什么都是苍白无力的,都是没用的。

叶莫愁看叶倾城无视她,一时怒从心头起,扬起手,狠狠的甩在了她的脸上。

力度之大,直将叶倾城的脸颊都给打偏了。

“叶倾城,你还不把眼抬起来!你敢不看我,你竟然敢不看我!你是在愧疚吗?我可不要你的愧疚!你要是真的感到羞愧,就把你的异能让给我!”

长久以来的妒恨已然让叶莫愁心理扭曲了,她觉得叶倾城不看她,是觉得她看上去比叶倾城还要大!

慢慢的把头扭过来,叶倾城看向叶莫愁的眼光渐变渐冷。

叶莫愁这一巴掌不止打痛了她的脸颊,也愈发打寒了她的心。

一缕血丝顺着她的嘴角滴落,叶莫愁这一巴掌让她伤上加伤,也彻底的绝了她们的姐妹之情。

“我为什么要感到羞愧?”叶倾城冷冷的反问:“我为你们付出了那么多,多到数不清。应该感到羞愧的是你们,才不是我!”

自从末世到来,她觉醒异能后,竭尽所能得到的一切都给了叶父叶母叶莫愁,而她一丁点都没有剩下。

在叶父叶母叶莫愁衣食无忧,尽情享受温室里的一切的时候。

她,叶倾城却饱受风吹雨打,冒着死亡的危险,用尽自身所有努力着,拼搏着。

只不过她所做的一切,换来的不是温情脉脉,而是彻头彻尾的出卖。

“叶倾城,你再怎么狡辩都是没用的。”叶莫愁忽的得意的笑了,她看着叶倾城,不是在看一个人,而是一个死物。

一个价值连城,能让她心想事成的死物!

“今天你是逃不掉了,你还是乖乖自己个走进异能研究所里吧,就当你为咱们做最后的补偿!”

异能研究所那边可是答应她了,只要把叶倾城绑到手术台上,就会给她能觉醒异能的药剂。

到那时,她就再也不是只能躲在叶倾城羽翼下,等着她施舍的普通人。

“出卖我,你很开心?”叶倾城在众人不注意的时候,悄悄的握紧了右手。

“当然,出卖你,毁掉你,我才开心!”

叶莫愁声音高亢,被得意和即将到来的美好前景,而冲昏了头脑的她,即使距离叶倾城再近,也没有发觉她的小动作。

“叶莫愁,你知道吗,现在的你真丑。”叶倾城扯了扯唇角,扯出一抹嘲讽的弧度。

浅淡的讽笑凝结在她唇畔,在叶莫愁恨不能打死她的眼光里,她冷冷的话语好像惊雷一样炸响。

“想要我的异能,想要我乖乖束手就擒,那是不可能的!陪我一起下地狱吧,渣渣们,去死吧!”

不愿意成为研究品的叶倾城,悍然引爆异能。

伴随着一阵阵耀眼的绿色极光过后,基地的异能研究所以及一众渣渣都化为了飞灰。

原以为一切都结束了的她,却再一次回到了人间。

只不过,还不等她回过神来,就被一记响亮的巴掌打歪了脸颊。

伴随着恶狠狠一声‘小贱人’的喝骂的是,她左耳朵的嗡嗡作响,她都怀疑自己被打的耳穿孔了。

一抬头,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五官,就闯入了她的眼帘。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一刹那,叶倾城的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不能置信的看着这张就算是化成了飞灰,也熟悉的脸。

一切不是都结束了吗?她不可能再看到,让她心寒齿冷的所谓的至亲家人啊?!

早在悍然自爆的时候,她就在心里祈祷过,下辈子再也不要见到出卖了她的渣爹渣娘渣妹!

面前这张冷酷无情的嘴脸,除了苍老了一点,额头多了一点皱纹之外,的的确确是她叫了二十多年的爸爸叶康。

难道他们都没有死?!

不,不可能。

叶倾城暗自摇头,在悍然自爆后,她清晰的感觉到身体在炽热的绿色光芒里融化的痛苦。

叫她感到不解的,还有眼前渣爹的发型,以及身上的衣裳,都不是她所熟悉的现代模样。

不等叶倾城想个明白,叶康的喝骂再一次响起。

“小贱人,老子养了你这么多年,费了不知道多少米粮!现在要送你去享福,你倒好,跟老子寻死觅活不答应,你真是活腻歪了你……!”

叶康不是惦记着还有五十两银子没有到手,早就活活打死眼前不听话的叶倾城了。

他可是已经收了五十两的聘礼,为了手里五十两白花花的银子,还有即将得到的那五十两,说什么也要把叶倾城给送上花轿。

那可是整整一百两银子啊,足够叫他叶家的杂货铺起死回生。

就算他想要再扩大经营规模,也是足够的。

到手的五十两他除了还账以外,还交了十两银子的定金,要买下紧挨着叶家杂货铺的门脸。

“送我去享福?”叶倾城抬眼紧盯住了渣爹,讥笑渐渐浮现在她的唇角。

就在刚才,无数的画面在她的脑海里闪过。

等轮番看过那些画面,她也就接收了这个身体的所有记忆。

这个身体也叫叶倾城,跟她同名同姓。

说来有够讽刺的,在她以为彻底摆脱了渣爹渣娘渣妹的时候,竟然又一次遇见了他们。

前世的她好歹还享受了几年温情,虽说是虚假的。

这一辈子的她,非但没有感受到一点温情,所得到的除了冷眼谩骂,还是冷眼谩骂。

跟前世的她相比,这一辈子的她更加的不被当做人看待。

十八岁的她,已然为叶家当牛做马十来年了。这十八年里,还动不动就是一顿毒打。

当牛做马还不够,到头来,为了白花花的银子,渣爹渣娘渣妹再一次卖了她!

“你哪里是送我去享福,分明是要卖了我!”

第3章 就是要卖了你,咋的了?!

前世的叶倾城早已不对渣爹渣娘渣妹报以希望,这一辈子的她却还残存着一线的希翼。

她能清晰的感受到,那是原身残留的意识。

悲伤和愤怒交织着,让她不能自已的颤抖着身躯。

就连内心也同时,涌上阵阵难过,以至于一滴晶莹的泪珠,被逼出了她的眼角。

被一次又一次的毒打后,原身还不得不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继续为叶家人当牛做马。

吃不饱,穿不暖,住的地方是叶家最简陋,四面漏风的柴房。

原身就没有享过哪怕一天,甚至是一刻钟的福。

在叶家人吃香的喝辣的,吃得饱,穿的暖,住的宽敞、暖和的时候。

原身就只有单薄的,根本挡不住凛冽寒风的,不知道补了多少补丁的衣裳。

她蜷缩在冷的能滴水成冰的柴房里,吃到嘴里的是掺杂着冰碴的残羹剩饭。

尽管被冰碴刺破了嘴巴,她也不得不咽下去。

她要是不吃的话,就只能饥肠辘辘的在凛冽的寒风里瑟瑟发抖。

除了无助的抱紧身体,蜷缩在柴房一角的柴火垛里,她还必须忍受饿到胃疼的痛苦。

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拜眼前的渣爹渣娘渣妹所赐。

叶倾城心底除了对原身的同情,还有对原身的不赞同。

被这么虐待的原身,竟然还对叶家人抱有一线希翼,真是可怜又可恨。

“傻姑娘啊,你都要被他们给卖了,还看不清他们早已黑透了的心吗?!”

叶倾城不是原身,不会对叶家人抱有一丁点的期待。

渣爹渣娘渣妹的心黑的能滴出水来,又怎么可能会对原身有一丝的温柔。

在这些黑心烂肺的叶家人渣心里,原身就只配给他们当牛做马,而不配被当成人看待。

不然,又怎么会让原身耽搁到现在,成了大龄剩女。

十八岁在前世不算什么,在古代的这里再谈婚论嫁就显得有点晚了。

更何况,渣爹渣娘从没有想过给原身说亲。

他们打得好算盘,打算让原身不出嫁,一直为叶家当牛做马一辈子。

等哪天原身做不动了,就把她赶出去,任凭她自生自灭。

要不是,这一回有人肯出,让渣爹渣娘无法拒绝的高价,原身到最后恐怕就只能沦落到乞讨的凄惨下场了。

一百两银子就把原身给卖了,原身竟然还感激渣爹渣娘不是把她卖到那等腌臜的地方。

却独独没有想过,渣爹渣娘卖了她去冲喜的后果。

买家可是说了,要是冲喜不成功,原身就要给人家陪葬!

明知道自家的姑娘有可能被冥婚,渣爹渣娘还答应,到时候会亲手送原身上路。

这根本就是一百两银子,就买了原身一条命。

她,鲜活的,刚刚开始的人生,就这么被卖断了!

叶倾城觉得跟被卖到那等腌臜地方相比,被冥婚,被渣爹渣娘亲手挂到房梁上,对原身来说是更为残忍发指的事吧。

在原身的记忆里,渣爹可是拍着胸脯保证了。

“要是冲喜不成,我一定弄死她,给您们家少爷陪葬!”

渣爹渣娘渣妹原本以为,送原身去死,是板上钉钉的事。

却不料,他们机关算尽,仍然算错了一件事。

那就是原身第一次反抗渣爹渣娘,不想被卖了,不是想到了会被冥婚。

而是在被虐待压榨了十来年后,原身早已习惯了被关在叶家这一方狭小的天地里,不敢走出去一步。

简单的说原身被养成了‘宅女’,哪怕再被虐待压榨,也没有离开的念头。

错估了一切的渣爹渣娘渣妹,被原身突如其来的反抗打了个措手不及。

也才会有渣爹的暴怒,再加上渣娘渣妹,哦,还有两个渣哥的煽风点火,让渣爹在刚才狠狠揍了原身一顿。

原来这一辈子除了渣爹渣娘渣妹之外,又多了叶倾城不知道的渣哥。

渣娘不待见原身,是由于原身还在渣娘肚子里的时候,凡是见过渣娘的人都说‘这一胎一定是小子!’。

深信不疑的渣娘在听说,自己生了个赔钱货的时候,直接从炕上扑下来,恨不能把原身当场溺死。

渣娘一来恨原身抢了自家小子投胎的机会,二来由于生了个丫头片子,而不被公婆夫君待见。

于是,渣娘就扭曲变态了,将所有的怨恨都发泄到了原身身上。

对原身每天不是打就是骂,又不让原身轻易去死,是为了能一直发泄心里挤压的怨恨。

后来,渣妹出生了,得到了跟原身天差地别的待遇。

是有一个偶然路过的算命先生,恰好在渣妹出生的时候路过叶家门前。

他当时就说了一句话:“这小门小户竟然出了大贵人,合该这家兴旺昌盛,富贵不到头啊……”

那时候恰好的被原身的爷奶渣爹听见了,一边是算命先生的赞叹,一边是渣妹的哭声。

他们还有什么怀疑的,这算命先生一派的仙风道骨,一看就是得道高人。

那么他嘴里所说的‘大贵人’,当然就是刚刚出生的渣妹了。

就这样,渣妹被捧在了手心里,备受叶家爷奶渣爹渣娘的宠爱。

原身活的连要饭的都不如,渣妹却过着‘公主’般的好日子。

叶康在叶家是老二,他上头还有一个哥哥叶健。

叶健十年前,带着老婆去了南方打拼,把自家两个小子留在了老家。

要说渣娘是真渣,她就连两个侄子都能疼的跟亲儿子似的,却能不把原身当自家闺女看待。

有了渣爹渣娘渣妹的榜样,叶健家的两个小子,也有样学样欺负压榨原身。

叶倾城穿越过来,除了见到毒打她的渣爹。

也看到了冷眼旁观,煽风点火的渣娘渣妹,还有俩渣哥。

叶康咬牙切齿的说,是要送叶倾城去享福。

等叶倾城反问他,‘你哪里是送我去享福,分明是要卖了我!’。

叶康就跳着脚的连连叫骂起来:“卖了你,又怎样?!你还想享福,做梦去吧!”

他紧盯着叶倾城的眼光里,是贪婪,是算计,以及得意。

“我是你老子,想把你怎样就怎样!我就是要卖了你,卖了你这个赔钱货!”

第4章 最嫉妒的

“姐,你可不能这么说。”

在一旁看热闹,兼幸灾乐祸的叶莫愁迈步过来,一边挥着手里的帕子,一边假惺惺的说道:

“你可真是冤枉咱爹了,咱爹可不是要卖了你。咱爹说送你去享福,就真的是送你去享福。”

叶倾城不把叶莫愁的挑唆放在眼里,只是心里暗道,果然不管前世今生,叶莫愁都是一个样。

本来是一朵黑心莲,非要给自己贴上‘白莲花’的标签,没得叫人恶心。

“咱爹呀,给你找的可是一门好亲事。你一嫁过去,就是被人伺候的少奶奶……”

幸灾乐祸的叶莫愁光顾着落井下石了,就没有发现现在的叶倾城,已经不是任她随便欺负的原身了。

“哎呀呀……”夸张的拍了拍手,叶莫愁原本的樱桃小嘴,简直要拉成血盆大嘴了。

“姐,你可不能再说咱爹卖了你了。你可不能做了少奶奶,就忘了本。说一些戳心窝子的难听话,给咱爹听!”

“我呸!就凭她,也配做少奶奶?!不要说这辈子了,就是下辈子,下下辈子,她也不配!”

渣爹一蹦三尺高,叉着腰破口大骂:

“也不撒泼尿照照,就凭她那德性,白给人家,人家也不要!”

“爹,你小点声,叫人家听见了,可不好。”

叶莫愁巴不得渣爹多骂叶倾城几句,她这么说也不是真的怕别人听见,而是为了火上浇油。

果然,渣爹被她的话一激,当即就挽袖子,摸胳膊,随手抓了一条绳子就冲着叶倾城过来了。

“小贱人,你就是个废物!这么多年,你吃了老子多少米?!穿了老子多少布?!”

骂骂咧咧着,渣爹就冲到叶倾城跟前,绳子往前一甩,兜头朝着叶倾城的脖子套了下来。

“就算今儿老子卖了你,也还不够你吃的米穿的布!你这么想死,老子就成全你!”

叶倾城一个不备,就被渣爹给勒住了脖子。

不是她不想反抗,也不是原身的意识在影响着她。

而是,现在的她根本毫无还手的力气,就是躲闪一下,她感觉暂时都做不到。

“你想断了老子的财路,你想留在这个家里!好,老子现在就勒死你!”

渣爹双手一用力,绳子就被抻紧了,叶倾城只来得及把手放在绳子里。

“反正你嫁过去,也是要死在老子手里。与其让你闹腾断了老子的财路,还不如弄死你省事!”

在渣爹渣娘渣妹渣哥的心里,叶倾城左右都是个死,也就没有什么顾虑。

他们早打听过了,那家的病秧子根本就是在熬日子。

县城里最有名的大夫都说了,就是神仙都救不了他,冲喜什么的根本就是走一个过程。

说不定等不到叶倾城嫁过去,就死了。

到那时,他们一样要先弄死叶倾城,再送过去冥婚。

说不定他们现在弄死了叶倾城,那家的老太太不但不会怪罪,反而会高兴他们的识时务。

只要能顺利的完成冥婚,他们能拿到后续的五十两白花花的银子,才是最要紧的!

除了有点惋惜,不能把叶倾城再卖第二回,第三回……

之外,叶家这群渣渣对于弄死叶倾城,都是一致同意的。

叶倾城没有想到,叶家这群渣渣早就想弄死她了,也就没有躲过渣爹勒过来的绳子。

脖子上的绳子越勒越紧,她两只软绵绵没有一点力气的手,也一并被勒紧了。

除了疼之外,就是快要窒息的感觉。

她不得不张着嘴,努力的呼吸着,不让渣爹勒死她的企图得逞。

可是每呼吸一口,叶倾城都感到一阵火辣辣的刺痛。

嗓子,似乎要着火了,她的眼前也开始金星直冒。

真是失策啊,叶倾城想,她以为一切已经结束了的时候。

偏偏,又让她重新回到了人间。

她以为她的人生路还能继续的时候,叶家这群渣渣却要断了她的生路。

‘你们不给我活路,我就是变成鬼,我也绝不饶了你们!’

用力的瞪视着眼前的这群渣渣,叶倾城在心里暗暗发誓。

她宁肯做厉鬼不得超生,也要报复叶家这群渣渣。

不让叶家这群渣渣得到报应,她真是死也不能瞑目!

“爹,你快点勒死她!要是那家病秧子死翘翘了,她还能喘气就不好了。”

叶莫愁在一旁残忍的插话,而她看向渐渐无力挣扎的叶倾城的眼光里是兴奋,无比的兴奋!

这小贱人,这让她妒恨的小贱人终于要死了,真是大快人心啊!

叶倾城不知道,就是原身都不知道,叶莫愁竟然深深的羡慕嫉妒恨着她。

原因就是原身比叶莫愁的五官更加精致,比叶莫愁还要美。

虽说叶家渣爹渣娘渣妹渣哥没有听过欺负虐待压榨原身,却不能磨灭原身的那份美。

哪怕原身再怎样面黄肌瘦,也依然能从原身的脸上,看出叶莫愁望尘莫及的美来。

这也是叶莫愁变本加厉折磨原身的最主要原因,叶莫愁妒恨所有比她美的人!

曾经,叶莫愁千方百计的想要毁了原身的脸,却没有做到过。

叶莫愁即使伤害原身再狠,原身就算被毁容了。

过一段时间,原身的脸脸也能恢复如初,不留一点疤痕。

这愈加的勾起叶莫愁的妒恨,原身不知道原因。

叶倾城却是知道的,那就是原身恐怕跟她一样,觉醒了叶家的基因。

就向现在,叶莫愁明明干干净净,穿着最新样式的新衣裳。

看上去,就好像一株亭亭玉立的白莲花,却依然不能压过狼狈不堪的叶倾城一丝一毫。

叶莫愁在镜子里,见过她现在这身打扮。

乌黑顺滑的头发,白皙柔嫩到好像刚拨壳的鸡蛋的肌肤。

弯弯的柳叶眉,水汪汪好像会说话的杏眼。

更别提,她那一管挺直的俏鼻。

还有,她好像花瓣一样诱人的樱桃小嘴。

再配上打造精致的珠花,以及她身上粉嫩嫩,不比初春灿烂桃花差一点的衣裳。

她纯真甜美到,只要有眼睛就能看到。

可是,所有的这一切,在叶倾城面前就变成了一堆渣滓,什么都不是。

第5章 弄死你,是你活该!

“叶倾城,你该死,你早就该死了!”

恨恨的盯着叶倾城的脸,叶莫愁从牙缝里挤出这一句话来。

她能接受村子里的女孩在她面前展现出最美的自己,唯独叶倾城不可以!

要不是渣娘说,叶倾城再美,也是一辈子给他们当牛做马的命!

“外人根本看不到她的美,莫愁,与其弄死她。不如留着她,让你每天慢慢折磨她。”

因着渣娘这句话,叶莫愁才容忍了叶倾城在叶家活着。

“不要急,我这就勒死她。”

渣爹残忍的说着,继续手上用力。

“说不定,等咱们将她的尸体送过去,那家老太太一高兴,会再给咱们百八十两的银子。”

越想越美的渣爹,手上更是不留情,他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

目的,自然是要尽快的勒死叶倾城。

拼着不让叶家这群渣渣得逞的劲头,叶倾城不管自己两只手是否被勒破了,已然在咬牙挣扎着。

她,不想死,她绝对不要死在叶家这群渣渣的手上!

她,要活,她绝对要活着,还要比叶家这群渣渣活的更好!

知道原身觉醒了叶家的基因,叶倾城更加不想死了。

只要她能提升自身的基因,她就还是末世里那个无所不能的叶倾城!

况且,在这里没有末世里的凶险,她绝对能凭着自己的异能,让自己过上好日子。

“你们想要让我死,我偏不死!我就是要活着,活着碍你们的眼!”

叶倾城心里一发狠,竟然给她挣出了一线生机。

渣爹紧紧勒住她脖子的绳子,硬生生被她的双手,往外推出了一指的距离。

有了这一指的距离,她就能得到喘息,也就能试着调动身体里的异能。

千万不要让我失望,一定要让我感觉到异能的存在!

叶倾城在心里大声的呐喊着,竭尽全力的尝试着,调动着。

“爹,你再用力啊!”叶莫愁一看叶倾城有脱困的可能,急忙的大声喊道。

她还不忘,鼓动站着看热闹的两个渣哥。

“哥,你们快过去帮爹一把。可不能,让那小贱人挣出命来!”

要不是害怕绳子的粗糙,伤到她柔嫩的小手。

叶莫愁根本不用俩渣哥动手,她早就冲过去,帮着渣爹一起勒死叶倾城了。

俩渣哥一看,叶倾城真的有挣出来的可能。

也不在旁边看热闹了,在叶莫愁的催促下,三步并作两步冲了上去。

“二叔,别急,咱们给你搭把手……”

俩渣哥虽说是隔房的小子,不是渣爹渣娘的亲生小子。

他们会想着搭把手勒死叶倾城,为的无非是日后好花用叶倾城的卖命钱。

要是不出一把子力气,他们也不好意思花用不是。

反正在他们心里叶倾城不是他们的堂妹,而是牛马。

他们也自然就不在乎,在勒死叶倾城的过程里,出一把子的力气了。

三个大男人的力量,不是刚刚穿越过来的叶倾城,能够反抗的了得。

她也才刚刚感受到一点异能,就被这三个人联手打断了。

“我要死了吗……?”

叶倾城的双手无力的滑落下来,耷拉在两腿边。

她都能清晰的感觉到,自身里开始变得有活力,跳跃不停的绿色光点了。

想当初,在前世末世到来的时候,她就是在感觉到这些活泼的绿色光点后,才觉醒了异能的。

可是她只来得及感受到,却来不及调动这些绿色光点,就再没有任何的机会了。

“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的!”

叶倾城慢慢的向后摔倒下去,她的凤眸睁得大大的。

叶家这群渣渣的脸,清晰的倒映在她的瞳孔里。

这些渣渣的脸,她都记下了!

她一定会从地狱里爬回来,哪怕要做不得超生的厉鬼,也不能放过叶家这群渣渣们!

“等你变成了鬼,你再来说这些没用的废话吧!”

叶莫愁一个箭步上前,就来到叶倾城的跟前。

“叶倾城,你就是一个废物。你活着是没用的废物,你死了也是没用的废物鬼!”

愉悦的欣赏着濒临死亡的叶倾城,叶莫愁说着说着,抬手拿帕子遮住了花瓣一样的樱桃小嘴。

“叶倾城,你就是一个废物,废物!啊哈哈……!”

叶倾城垂下眼帘,遮住眼底冷冷的光。

原身或许是你嘴里没用的,但,我可不是!

“叶倾城,你去死吧!”叶莫愁尖叫着:

“你死了,咱们一定会好好享用你换来的白花花的银子!”

“想让我死,我偏要活着……!”

在最危急的关头,叶倾城猛然发力,用她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异能摔开了渣爹渣哥们。

一摔开这三人,她迅速往后退去,一边跟这些渣渣拉开距离,一边抓过早就看好的木棍。

叶家渣渣想不到她会反抗,更想不到她能从叶康他们三个大男人手上死里逃生。

一时间,不由的楞了一下。

抓住了这个空隙的她,双手握住木棍,摆出一副我还有余力跟你们打一场的架势。

而她心里却暗呼了一声,侥幸。

想她前世就已经是极为难得的好苗子,这才能在觉醒异能后,用最短的时间就达到异能巅峰。

今生她的这个身体,竟然比她前世还要优秀。

这也才有了,她不过吸收了一刻的木系灵气,就积蓄了足够从渣爹渣哥们手里逃生的力量。

要是放在前世,她刚觉醒异能那会子,怎么着也要多半天的时间才行。

虽说今生的她更加的有望更快达到异能巅峰,但眼前的困境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解决的。

前身被虐待那么久,亏空了的身体,不能吸收太多灵气,不然就有可能崩溃。

前世的背叛,她狠狠的报复回去了。

今生的仇怨,却要再等一等才能了解。

最要紧的还是要活下来,才有为前身以及自己报仇的机会。

前世让叶家渣渣死的太容易了,除了被炸死的恐惧和绝望之外,什么痛苦都没有再让他们尝到。

今生说什么,也要让他们尝一尝活着,却活的痛苦的滋味。

阖眼,再睁开,她心里已有了决断。

“我答应冲喜。”

第6章 她的秘密

“你说啥?!”

前一刻,叶家渣渣还在为叶倾城的反抗而愣神,下一刻,又被她冷静的说答应冲喜而惊讶了。

“我说,我答应冲喜。”

叶倾城握着木棍的手在发抖,她就快要握不住木棍了。

为了不让叶家渣渣看出来,她一直在极力强撑着。

“你说,你答应冲喜。”叶康冷笑一声,恶狠狠的说道:“晚了,你答应,我还不答应呢!”

“是吗?”叶倾城也冷笑:“你是不是想着,弄死我,那家老太太也会给你银子?”

叶康不说话,但他脸上的表情却是这么想的。

“那你是做梦!”叶倾城毫无血色的唇角微勾,勾勒出一抹讥诮的弧度。

“那家老太太为啥急着找人冲喜,还不是为了救她的儿子。她可是抱着冲喜万一能顶用的希望的,而你要是让她的希望落空,你说会怎样?”

听说那家老太太曾经是富贵人家出身,要不是被逼的没法子了,又怎么会选择冲喜?!

又怎么会选择,她这个农家出身的丫头冲喜?!

就算叶康在那老太太面前,拍着胸脯保证,冲喜不成功,就弄死她给老太太的儿子陪葬。

也要看冲喜是不是有用,在没有出结果之前,叶康要是真的勒死她。

那迫切渴望自家儿子的病有起色的老太太,别说给叶康剩下的银子了,给他拼命都有可能。

“孩儿他爹,好像是这么个理。”

叶柳氏也想干脆送叶倾城的尸体过去,却又怕真的如同叶倾城所说。

得不到银子不说,还沾了一身腥。

“要不,咱看看再说?”

“娘……”叶莫愁一见叶康叶柳氏似乎有所动容,顿时扭腰跺脚喊了一声。

“莫愁,急啥呀。”叶柳氏笑笑,安抚不忿的她:“左右明儿就是冲喜的日子,要是冲喜不顶用,你爹再弄死她也不迟!”

“把她关到柴房里,多饿她一天,啥吃喝也别给她!”

叶康为了即将到手的五十两银子,终究是给了叶倾城喘息的时间。

于是,在渣哥们的推搡中,她踉踉跄跄的奔进了柴房里。

不等她站稳,柴房的门就被锁上了。

等了一会,确认没有人在柴房外守着,叶倾城这才走到堆放着柴草的角落里坐下。

叶家渣渣为了逼前身就范,已经饿了前身好几天了。

她早就饥肠辘辘,虽说前身喝了好多水,却不耐饿。

好在,她不是前身,不会让自己再继续饿肚子。

就在刚才,她还趁乱从桌子上拽了一个鸡腿,裹吧裹吧塞到了袖子里。

前身在这个家里最没有地位,叶家渣渣吃肉她连一口汤都喝不上。

幸好她身体里还残留有一点灵气,不至于让她乍一吃肉,而伤了肠胃。

三两下她打开了纸包,顿时一股浓郁的鸡肉的香味,直冲到她饥肠辘辘的胃里。

她一直都在疼着的胃,好像更加的疼了。

鸡腿竟然还不凉,可见叶家渣渣们午饭吃的有点迟。

正好,这个一斤多的鸡腿,算是便宜了她。

低头,狠狠的咬了一口鸡大腿。

鲜嫩的鸡肉味道,顿时充斥了她的整个口腔里。

末世后,她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鲜美的鸡肉,差点叫她连舌头都吞下去了。

不是她吃不起肉,而是末世后不只是植物变异,就连动物都变异了。

想要迟到末世前纯正的肉类,那根本就是最奢侈的享受。

那时候,她为渣爹渣娘渣妹能多吃一口奢侈品,而处处委屈着自己。

其中,也不乏渣爹渣娘渣妹的各种哄骗。

说什么,她是异能者,还是吃变异的肉类,才更有益于她异能的提升。

眨眼间,一只油汪汪大概有一斤多的鸡大腿,就被叶倾城吃了一大半。

狼吞虎咽间,她饥肠辘辘的胃总算不再一阵接一阵的抽疼。

她没有过多的去留意堂屋里的动静,以叶家渣渣的自以为是。

一定以为她这会子躲在柴房里偷偷哭泣,而放心的重新大吃二喝吧。

这样也好,能让她安静不被打扰的积蓄修复身体的力量。

要是没有一个好身体,她又怎么能做到为前身,为自己报仇。

吃下最后一口鸡肉,感觉有了点力气的她,再次尝试让异能彻底的觉醒。

她不再伤心渣爹渣娘渣妹的出卖,他们跟她再没有半点关系。

前世她已经报复回去了,渣爹渣娘渣妹在她的悍然自爆里,可是尝到了粉身碎骨的痛苦和恐惧。

在自爆的那一刻,她可是一直都睁着眼睛看着哪。

渣爹渣娘渣妹的痛苦绝望到极点而扭曲的表情,恐惧绝望的尖叫,她都看到,听到了。

今生原身所受的苦难,她也会想办法还回去。

也算是对能重回人间,占据了原身的这个身体的一种报答吧。

叶倾城现下想的是,有关她的异能。

从她的异能来看,她是木系异能者。

异能者分好多类型,金木水火土风雷明暗空都有。

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好些变异的异能。

她也暗暗观察过,那些异能者所拥有的异能,跟她的木系异能是有区别的。

渣爹渣娘渣妹不知道,唯有她无意间在叶家打开了一间密室。

在密室里她发现了一个秘密,一个有关叶家先祖的秘密。

她觉得她的所谓的‘木系异能’,跟末世前修仙小说里的‘灵根’是一样的。

虽说那些修仙小说的的一切都似乎只是传说,毕竟末世前末世后都没有修仙者出现过。

可她在叶家密室里发现的东西,可是叫她的认知破碎、重组了一遍。

末世前她没有多想,末世后她在第一时间就觉醒木系异能后。

她就不由的猜想能打开密室,可能跟她有灵根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回想到这里,叶倾城的手指一动,一颗翠绿欲滴一看就不是凡品的珠子,就出现在她手心里。

这颗漂亮的好像绿宝石的珠子,就是她在密室里拿到的。

刚才她只是在猜测,当珠子真正出现的那一刻,她就确定了。

这颗珠子,的的确确跟着她一起穿越时空,重回人间了。

第7章 处处有算计

前世她没有告诉渣爹渣娘渣妹,这颗绿色圆润珠子的存在。

不是那时候她有所怀疑,而是密室里叶家先祖留下的讯息里,明确告知。

要是不能觉醒,没有木灵根,就是跟这颗珠子无缘,绝对不能泄露这颗珠子的存在。

叶倾城这才没有告诉渣渣们,也才让她能在木系异能被耗尽后。

还能悍然自爆,拉着异能研究所的一干人,以及出卖她的渣渣们一起下了地狱。

心念再一动,这颗绿色圆润的珠子,就从叶倾城的手指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用力的攥了攥右手,叶倾城慢慢的吐出一口气。

还是不够啊,她想要的力量还不够。

前世可能是有人注意到她的木系异能的与众不同,才动了想要把她绑到手术台上。

然后解剖她,研究她的野望。

而后,在她借用绿色珠子悍然自爆的时候。

可没有忽略异能研究所所长,那贪婪到化为实质的眼光。

也才叫叶倾城证实了心中的猜测,那就是除了叶家之外,还有其他的家族留有有关‘修仙’的一些秘密资料。

前世就算不修仙,只要是异能者,也拥有叫普通人望尘莫及,羡慕嫉妒恨的寿命。

而异能研究所的所长,就是异能者里的佼佼者。

听说末世到来的时候,他已经是垂垂老矣。

可在末世里他觉醒了异能,又迅速的提升了异能等级,让自身进化后。

就再度恢复了青春,人们再见到他的时候,他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正当年的小伙子。

就是他的贪婪和野望吧,哪怕拥有普通人望尘莫及,羡慕嫉妒恨的寿命和青春不老。

他也还是想要拥有修仙传说里的长生不老,也更想踏破虚空去往其他的大世界,成为一个神。

“成神,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叶倾城仰头,看着柴房狭小的窗户,冷冷的,讥讽的笑了。

前世她即使得到绿色珠子,也没有想要成为踏足修行大道的人。

更没有,成神的愿望。

她要的不多,一份安稳的日子罢了。

可惜前世的她身处末世,在末世结束前,她的愿望是无法实现的。

现下么……

叶倾城低头,看了看自己现在这个身体。

纵然是面黄肌瘦,纵然是再度被出卖,被冥婚。

却也让她看到了希望,她想要的安稳的日子,或许就在不远的将来。

挪动了一下身体,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叶倾城慢慢的阖上眼帘。

堂屋里的气氛,有点沉闷。

叶莫愁气的直扭手里的帕子,恨不能这帕子就是叶倾城。

她非要叫叶倾城,跟帕子一样被扭成麻花,痛苦哀嚎。

“爹,娘,我总觉得留下她,就是留下了一个祸害,会对咱家不利的。”

为了让自己的眼中钉、肉中刺消失,叶莫愁再度试图鼓动叶家渣渣弄死叶倾城。

“莫愁,你要是想要前些日子你看中的那套首饰,你就给我闭嘴,我烦着哪。”

叶康的脸色很不好看,他只所以没有继续痛下杀手,其实还有一层隐秘的缘由。

这个缘由,除了他之外,其他叶家人都不知道。

就连他的媳妇叶柳氏,都不知道。

“莫愁,听话,别闹了。”

叶柳氏见叶康阴着一张,就快要下雨的脸,急忙拽了拽叶莫愁的袖子,小声说道。

“你看你爹脸色那么难看,你要是闹下去,仔细他生气。”

说话间,就见叶康猛然起身,背着双手就朝外走去。

“孩儿他爹,你上哪去呀?你才吃了半块馍馍,还有半碗粥没喝呐……”

叶柳氏随口问了一句,私心里却觉得叶康走了也好。

不然,他那张脸叫人看了,就吃不下饭去。

“你们先吃着,我出去走走……”

叶康不耐烦的摆摆手,也没有注意到叶柳氏巴不得他赶紧走的眼神。

“哦。”叶柳氏干巴巴应了一声,遂不再管他,只管招呼叶莫愁、叶江和叶海吃饭。

“你爹你叔不吃,咱们吃。我还饿着呐,都怪那小贱人,不是她闹腾,咱们早吃饱了。”

叶江和叶海的饭量不小,刚才也真的没有吃饱。见叶柳氏不在意叶康,也就重新端起自己的碗开吃。

“娘,我不吃了,我不饿。我回我屋里待会去……”

叶莫愁哪里还吃得下饭,她气都气饱了。

“去吧,去吧,要是饿了,就拿点心垫补一下,啊……”

叶柳氏倒还能吃得下去,还能笑着嘱咐她。

“知道了。”闷闷的点了点头,叶莫愁气咻咻的去了她的屋子。

“可恶!可恶!”

叶莫愁一边拿剪子剪着帕子,一边恨恨的骂道: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像这帕子,粉身碎骨,永世不得超生!”

叶康前脚刚迈出家门,人就猛地顿住了,他的眼眶猛地收缩了一下,定定的看住了前面不远处大柳树下的马车。

左右看了一下,发现没有人注意到这边,他这才急匆匆朝马车走过去。

马车里的人没有下来,只是掀开了一条缝隙。

也不知道马车里的人跟他说了啥,等他从大柳树下走开的时候。

他脸上依然是雨过天晴,不见一丝阴霾。

仔细的摸了摸袖子,他回头看了一眼,悄然跑远的马车,得意的笑了一声。

有了这一笔意外得来的横财,他就再也不用担心,他家的杂货铺周转不灵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谁也别想坏了我的好事!”

叶康的脚步轻快,吐出来的话却是阴狠无比。

“也是合该我叶康发财,前脚刚得了一笔银子,这后脚又有人自动送上门来。

嘿嘿……,都看着吧,我叶家杂货铺不但倒不了,将来呀,还会越开越大!”

越想越得意的叶康,先是到厨房捡了两个凉了的窝窝头,又去捡了一身叶柳氏不穿了的旧衣裳,就径直来到了柴房。

“要是不想继续挨饿,就照我说的去做,或许,我还会留你一命。”

他没有在一开始就说明来意,而是冷冷的看了半晌。

好像是看够了叶倾城饿的浑身无力,蜷缩在角落里的凄惨。

这才随手把一个小包袱,丢在了她脚下。

第8章 镇上凌家

“你真的会这么好心,容我继续活着?”

叶倾城没有去捡那小包袱,叶康那副施舍的嘴脸,真叫人作呕。

“只要你乖乖听话,我就让你活着。”

叶康摆出自以为是的‘施舍’嘴脸,就等着叶倾城扑到他脚下,痛哭流涕哀求他饶命。

“叶家虽说有钱,可是多一个牛马也是好的。”

这摆明了不把叶倾城当人,当女儿看待。

“你要我干嘛?”

叶倾城没有给叶家当牛做马的奉献精神,却在暗自留意叶康不寻常的举动。

“等明儿冲喜,你把这个喂给那病秧子,一定要叫他吃下去。”

叶康就算发现了她似乎跟以前不一样,不那么顺从听话了。

却并没有放在心上,他只是想当然的认为。

她是真的被冲喜给吓到了,才会壮着胆子反抗一二。

在他的心里,她还是那个可以随意拿捏,揉圆搓扁的东西。

至于这个东西的想法,他是不会在乎的。

这一回,叶康没有用丢的,而是把小瓷瓶放到了她脚边。

“记住,要是那病秧子没有吃这里面的东西,你就等着给他陪葬吧!”

撂下这句威胁的话,叶康拂袖离开了柴房。

叶倾城微微一动,就把小瓷瓶捞到了手里。

不管这里面是什么,她都不可能给凌霄吃。

她只所以没有拒绝,也是为着明天即将冲喜的那家。

老的老,病的病,要是叶康心更黑点,手更狠点,那母子两个有可能都会遭毒手。

为了能脱离叶家,那母子两个说啥也要好好活着才行。

小心的收好小瓷瓶,叶倾城这才捡起了那小小的包袱。

两个虽说是凉了,却还算新鲜的窝窝头就出现在她面前。

窝窝头下,还有一身补丁不太多的旧衣裳。

看这身旧衣裳的样式和颜色,就知道必定是叶柳氏的。

叶莫愁可不会穿,这样颜色老气的衣裳。

拿起那两个窝窝头,叶倾城慢慢的,一口一口的吃到了肚子里。

不知道,叶家这群渣渣打算在啥时候送她去冲喜。

她是不愿意再跟叶家这群渣渣,待在同一个院子里的。

就是连呼吸,都无法容忍的!

但愿那母子两个是好的,那她早一点跳出叶家这个火坑也是好的。

镇上最西边一座二进的宅子,这就是叶家这群渣渣要把叶倾城卖了去冲喜的地方。

这座宅子前几天,还有伺候的丫头仆妇小厮们。

最近几天都陆续的离开了,是宅子的主人凌氏夫人打发他们离开的。

现下,这座宅子里就剩下凌氏母子两个。

一时间,宅子里显得空空荡荡的,没有多少的人气和生机。

凌氏母子搬到了前院,后院被锁了起来。

夜晚来临,稀疏的星子下,整个凌家宅子绝大部分都被黑暗所笼罩着。

唯一有光亮的,就是凌家子凌霄的屋子。

此时的屋子里,一灯如豆。

凌霄就横卧在床上,不知是灯光的原因,还是他病恹恹的原因。

他的脸色惨白如纸,一点血色都没有。

可以说,他脸上只有两种颜色,白和黑。

惨白的脸颊,惨白的双唇,映衬着黑的眉,叫人看了只觉得触目惊心。

就在他对面,凌氏夫人就着如豆的灯光,给他缝着冲喜要穿的新衣。

“娘,你也累了,歇歇吧。”

凌霄的虚弱不知表现在他的身体上,还体现在他的声音里。

他的话语弱的,好像一阵风就成吹散。

感觉到自己的虚弱后,他漆黑的瞳孔顿时黯淡下来。

要是在这么下去,他别说报仇了,能不能站起来都是个问题。

“娘不累。”凌氏夫人温柔的笑笑,抬头看了他一眼,低头继续缝着衣裳。

她身上穿着的是七八成新的旧衣裳,黑白参半的发丝在脑后绾了一个简单的圆髻。

没有多余的饰物,只戴了一根青玉的簪子。

簪头是玉兰花,整只簪子清透水润,一看就很值钱。

“娘呀,很高兴,能为你做这些事。我的儿,终于要有个家了。”凌母笑的很是欣慰。

躺着的凌霄薄唇微抿,崩成了一条直线,却没有再说话。

他们是亲母子,不过凌霄的容貌却不大像她。

约莫有两三分想象,还有七八分应该随了他那个生父。

一双剑眉直飞入鬓,凭空为他的脸添了一抹锋利。

剑眉下是一双桃花眼,不见顾盼神飞,只剩下漆黑如墨染般的暗琛。

挺直的鼻梁,形状优美的薄唇。

他五官轮廓俊美无俦,却在这场大病下逐渐的形销骨立,黯淡了不知多少。

他们母子不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是在三年前搬过来的。

凌母那时还有一些傍身的银子,才有余钱买下这座安身立命的二进宅子。

宅子里的丫头、仆妇和小厮,也是三年前从牙婆手里现卖的。

这镇上包括方圆几十里,没有人知道他们母子的来历。

他们母子在镇上住下后,一直也是深居简出。

凌霄的病在搬来时,就发作过了。

为了给他看病,寻医问药之下,凌母很是花了一大笔银子。

三年了,他不知吃了多少汤药,非但没有减轻一点病痛,反而越来越发作频繁。

就在半年前,他还能下地走动。

到现在不光起不来身,更是连一日三餐都要有人伺候。

凌母带来的银子,在三年里花钱如流水,可是花了一大半。

剩下的一小半,凌母不得不为凌霄做些其他的打算。

或许是病急乱投医,在无可奈何和抱有一线希翼之下,她想到了为凌霄冲喜。

凌霄原本是不答应的,可架不住凌母在他面前一次次落泪。

冲喜不能随便找个人作数,凌母花了银子给他请回了冲喜之人的生辰八字。

又放出了风声,找了好些日子,才找到了叶家叶倾城。

打听到这个冲喜的人选后,叶家人根本不知道凌母也曾暗暗到叶家去瞧过一眼。

叶倾城过的是啥样的日子?叶家人对她是啥样的态度。

凌母是一清二楚的,也回来跟凌霄说了个清楚明白。

“那叶家就是一个火坑,虽说咱娘俩个做的事不地道……”

第9章 即将到来的冲喜

凌母说到叶倾城的时候,那可是一脸的怜悯:

“但我觉得总还算是做了一件好事,拉拔她出那叶家的火坑,也算是对她的弥补吧。”

自家的儿子身子骨到底怎样,凌母这个当娘的又怎么会不清楚。

不过是一片慈母之心,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

要是万一,冲喜顶用了,她的儿可不就好了吗。

凌霄默认了叶倾城这个人选,不是迫不得已,他也不愿意伤害一个无辜的女孩。

要知道,一旦冲喜不成功。

叶倾城的身上,可能会被贴上‘扫把星’的标签。

会有那碎嘴子的说她,是‘克夫’的命。

到那时,就算凌母凌霄肯放她自由离开,也是找不到好人家娶她的。

左右权衡之下,两害相权取其轻。

叶倾城与其留在叶家,一直被欺负虐待压榨,还不如成为他冲喜的新娘。

毕竟能活着,能不被欺负虐待压榨的活着,也不算是最坏的结果吧。

但愿,那叶倾城是个坚韧的。

哪怕被说‘扫把星’‘克夫’,也能坚强的在别人异样的眼光里活下去。

叶倾城可不知道,镇上的凌家母子说起了她。

后半晌,她除了叶廉偷偷塞给她的一斤多的鸡大腿之外。

还吃了,两个凉了的窝窝头。

好歹,总算是填饱了肚子。

也让她,总是饿的一阵阵抽疼的胃,得到了缓解。

叶家堂屋里不时的闹出一点动静,唯有她所在的柴房是安静的。

到了夜幕降临,星子爬上夜空之时。

她所有的努力总算是有了收获,不再是之前的虚张声势。

虽说还不算正式的到达异能一级,也到了零级顶峰。

相信,只要她再多加努力,她就能顺利的将异能升入一级。

要说她在末世里,那可是木系异能已然是九级巅峰。

眼看着,只差一点,就能打破九级,成为少数‘圣级’异能者之一。

现在的她跟末世里相比,简直就是萤火之光,跟星火燎原。

那可是没法比的,不得不说,她重回人间也是有代价的。

那就是从木系异能九级巅峰,一路下滑到零级木系异能。

一滴水,跟大海之间的差距就是这么大啊!

好在只要异能能觉醒,她就能将养现在这个瘦得皮包骨的身体。

相信通过她的努力,她想要重新站会末世里的那等高度,也是大有可能的。

对此,叶倾城可是大有信心的。

幸好原身不知道自己有异能,也不会运用异能。

不然,早就被渣爹当成了奇货可居。

那被待价而沽的原身,很有可能落到比冲喜更加凄惨的境地里。

就冲着渣爹那份贪婪和不足,能卖许多次,跟能卖一次相比,渣爹一定会选前者。

现在么,她来了,叶家这群渣渣再想利用她。

卖了她,还想让她帮着数钱,那绝对是不可能的事。

她不是原主,不会为了一点点的伪善的‘施舍’,就对叶家人当牛做马,任劳任怨,掏心掏肺。

她向来奉行的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是犯我,我必千百倍报之!

更何况,不管是前世今生,对不起她的都是渣爹渣娘渣妹,而从来不是她对不起这些人。

前世她被亲情蒙蔽了双眼,换来的是粉身碎骨,那种连灵魂都破碎的痛苦,足以让她刻骨铭心!

今生她更是挥刀斩断一切的孽缘,从此后她是她,叶家渣渣是叶家渣渣,她一个也不认!

靠在四面透风的柴房里,叶倾城微微抬起下巴,凤眼里一抹利芒一闪而逝。

说实在的,她倒是十分的期待明天的到来……

翌日,天刚蒙蒙亮,叶柳氏就踢开了柴房的门。

叶倾城在柴门打开的那一刻,睁开了眼睛。

她接收的这个身体,还是太过虚弱了。

十几年里当牛做马的辛苦劳作,吃不好,穿不好,睡不好的结果。

就是累垮了原主,不单单是身体单薄,几乎要到油尽灯枯的地步了。

要是她不穿越过来,原主会被叶家这群渣渣给活生生的累死。

还连一滴眼泪,一声叹息都得不到。

昨夜,她几乎都没有睡觉。

一刻也不停的吸收着灵气,努力的修复着她这具破败的身体。

好在她的努力还是有成效的,她整个人不再像从前那样轻飘飘的。

没有一点重量,根本就是一阵风都能吹倒。

现下,她有了一点点的力气,身体里有了丝丝绵绵不绝的生机。

叶倾城坐着没有动,没有丝毫躲闪的直视着,气势汹汹两手掐腰,站在柴房门口的叶柳氏。

果然,一旦肯用心去感受,就能清楚的分辨一个人的真心还是假意。

前世叶家的渣渣尽管给她的都是一张张温柔的笑脸,却都是虚浮在表面,是那种皮笑肉不笑的假笑。

今生叶家的渣渣给她的是一副副冷冰冰的嘴脸,眼里更是没有一点的温度。

“还不赶紧的起来拾掇一下,看吧你懒得跟圈里的猪一样,老娘可没有时间伺候你!”

叶柳氏一张嘴,就是一通骂骂咧咧。

“老娘可告诉你,今儿你要是让白花花的银子从老娘手里溜走了,老娘可饶不了你!到时候,可要仔细你的皮!”

叶柳氏满嘴喷粪,没有一句好话。

话里话外,都是今天是她发财的日子。

要是冲喜不成功,她还有叶家的渣渣们,可是会真的把她亲手吊到那家的房梁上。

叶倾城不说话,当叶柳氏在放屁。

想把她卖了,还让她帮着这些黑心烂肺的数钱,做梦!

还想着,逼着她去陪葬,更是没门!

叶家这群渣渣想要再从她身上捞一笔银子,她偏要让这些渣渣人财两失!

有她在,凌霄的命就算是有保障了。

慢悠悠的起身,慢悠悠的拍打几下身上的稻草。

从今天开始,她就不再是叶家的叶倾城。

叶家渣渣卖了她一回,休想卖她第二回。

在这里初嫁从父,再嫁由己。

她没有打算再嫁,反正就算是不嫁人,她也能养活她自己。

不是这个时空里的人,她也没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念头。

在没有见过凌霄,没有跟他接触过之前,她是不会下定决心,就这么跟他做夫妻的。

第10章 前世与今生

要是可能,她会尽力的治好凌霄,然后让凌霄给她一纸和离书。

从此后,两个人男婚女嫁再不相干。

要是可能,她会尽力的治好凌霄,然后让凌霄给她一纸和离书。

从此后,两个人男婚女嫁再不相干。

因着不是正常的嫁娶,也就没有正常的婚礼流程。

不会有热闹的鞭炮声,也不会村人过来观礼,更没有所谓的嫁妆。

有的不过是一辆小小的牛车,还有一个孤零零的新娘子。

凌霄有病在身,是不能亲自过来迎娶叶倾城的。

而且他只有一个寡母,没有兄弟,也没有亲朋,就不会有人代为迎亲。

至于叶家这边,却是要全家出动,为的么,就是预备着拿叶倾城的命换钱。

叶家这群渣渣是不怕村人说闲话的,总归银子到手才是最要紧的。

被说几句话又不疼不痒的,哪里有白花花的银子实惠。

换上旧衣裳的叶倾城,当叶柳氏在放屁,径自从她身旁走过。

前世今生她的五官都是精致的。

前世她异能觉醒的早,吸收灵气时间长,除了出色的外貌之外,还自带一种飘然若仙的气质。

这也是后来她自爆之前,叶莫愁咬牙切齿的说,嫉妒她,憎恨她的原因之一。

不管叶莫愁怎么精心打扮,怎么费尽心机捯饬自己,都比不过她。

今生的她底子不输叶莫愁,将来也一定能让叶莫愁对她又妒又恨。

“有些人啊就该认命,本就是贱命一条,穿啥都是丑八怪!”

叶莫愁果然又来找存在感,为了把叶倾城比下去,真是费尽了心思。

她把攒了许久的,一直珍藏着,舍不得戴出来的嫁妆。

从盛放她嫁妆的箱子里拿了出来,一一戴在头上,故意到叶倾城面前炫耀。

跟满头珠翠的叶莫愁相比较,叶倾城头上连一根最便宜、最简单的银簪都没有。

这露在叶柳氏叶莫愁的眼里,就是最寒酸的新娘子,比前些日子村里最穷那一户人家嫁出去的姑娘都磕碜。

“叶倾城,好好记住今天,记住这一刻吧,哈哈……!”

叶莫愁雪白的手指,得意的拂过鬓角,刻意的在那些珠宝上停顿了一下。

就算今天叶倾城会下地狱,叶莫愁也要让她即使在地狱里,也不得安宁!

“我当然会记住今天,记住这一刻!”

叶倾城优美的嘴角微微一勾,勾勒出一抹淡淡的讥诮笑弧。

“叶莫愁,你就算是把全部的嫁妆都戴在脑袋上,也还是村姑一个,也成不了大家闺秀!”

一看到叶莫愁那满头的珠翠,叶倾城就知道,她这是把全部的积蓄都戴在了脑袋上。

只不过叶莫愁这副拼命装出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也不过是东施效颦,画虎不成反类犬罢了。

画虎画皮难画骨,叶莫愁只有一张脸蛋还能看,半点高贵的气质也没有。

这样子的叶莫愁,让叶倾城想到的是跳梁小丑,还是得意洋洋的跳梁小丑!

“想成为一个大家闺秀,你是投胎投错了地。我看呀,你这辈子是不可能的了,还是下辈子睁大眼,投个好胎吧!”

“你……!”叶莫愁被叶倾城几句话,刺激的红了眼,拎起裙摆就要朝她冲过来。

“看我不撕烂你的嘴,打烂你的脸,你敢咒我,你竟敢咒我!”

“莫愁!”叶康的及时出现,打断了叶莫愁的撒泼,她气红了双眼,狠狠的瞪了叶倾城几眼,才咬着牙退开了。

“赶紧的,都别愣着了,出发去镇上!”

叶康发号施令,唯有把剩下的五十两银子都装在兜里,他才觉得稳当。

叶家有两辆牛车,今儿赶出来的是一辆专门拉货用的车。

叶莫愁嘟哝了一句,抢了个最好的位置。

叶家其他人也陆续坐上马车,只给叶倾城留了一个堪堪能坐下,却还要吹冷风的位子。

前身从小到大,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村外的一条小河。

每天除了干活还是干活,根本没有片刻喘息的时间,自然也就没有机会走出村子。

再加上前身的懦弱、不合群,在村子里没有一个朋友。

对前身来说,她每天所见的不过巴掌大的天空,以及那天空下的天地。

可以说,前身最熟悉的就是叶家人,对村里人哪怕是叶家的远亲近邻都是陌生的。

前身没有出过门,叶倾城也是第一次到镇上。

沿途的风景没有机会看到,却看到了欣欣向荣的镇子。

镇子不小,叶倾城放眼看过去,估摸着这镇子约莫有三个中等大小村子那么大。

跟村与村之间的路不同的是,镇子上的路平坦、宽敞、还四通八达。

牛车所走过的路,是青石铺就,平平整整,并排走两辆牛车都绰绰有余。

镇子上的路都是笔直的,成‘井字形’排列。

跟她匆匆所见的村子大不一样,不但表现在道路上,也表现在房屋上。

村子里能有青砖瓦房,那就是非常了不得了。

除了有限的几家之外,其余几乎都是土坯房,甚至还有茅草房。

叶家当然是青砖瓦房,却不叫前身住一天。

镇上的房子大都是青砖瓦房,一排排,一列列,整齐有序的排列在井字形道路的两旁。

相同的就是门前门后,也栽种着村子里常见的丝瓜、梅豆之类的菜蔬。

有小孩子们在门前嬉戏玩闹着,附近是三五成群做针线活的妇人们,一般都是上了年纪的人。

镇子的繁华真的出乎她的预料,在她看来,这镇子比那些小县城都要繁华也说不定。

在前世她家到镇子上,骑车的话大约有半个多小时。

而那已然是附近最繁华的地方,要是跟她眼前这个镇子相比较的话,不及这镇子的百分之一。

前世的镇子只有一条商业街,却不过寥寥无几的商铺。

她眼前的镇子却不止一条的商业街,就她看来镇子最偏远的一条商业街,都比前世的镇子要热闹的多。

这一刻,叶倾城的心里是喜悦的。

前世末世突然来临,她在末世里厮杀多年,却已然没有找到一处可以安心落脚的基地。

危险就好像一把利剑,时时刻刻的悬在人们的头顶,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掉下来。

第11章 人心善与恶

在末世里的人们,不管是有异能还是没有异能,都必须时时刻刻紧绷着神经,不能有一刻的懈怠。

不要说传说里的世外桃源,就是曾经安稳和平的日子都早已一去不复返。

她也是不能例外的,就算她是异能者,也不敢放松一下神经。

除了她自己之外,还有家人要保护,还要供给他们吃住。

多少次跟异兽的厮杀里后,多少次的生死一搏中,她多想能有喘息的一刻。

哪怕是片刻的安心,都是好的。

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奢望,身为一个末世人,每一次的浴血过后,等待她的依旧是无休无止的战场!

可以说,她在自爆之前,从不敢有一丝的松懈的。

自爆之后,还不等她喘息一下,就又见到了叶家这群渣渣。

紧接着又被渣渣们给卖了,还想着要弄死她。

这也让她不能放松紧绷的心弦,直到她来到镇上,看到这许久不曾见过的风景。

没有末世里的恐惧和绝望,没有末世里的麻木不仁,更没有末世里的惶惶不可终日。

看到这些熙熙攘攘的人流,看到一张张这样鲜活的脸,以及那发自内心的笑容。

叶倾城猛然就觉得,这一切不是梦,而是真实的。

而她也真正的脱离了末世,活在这古代的市井人间。

活着,真好……

她缓缓的靠在侧壁上,彻底的让自己放松下来,露出了来到这个时空以后,安心的笑脸。

不用每天疲于奔命,不用每天浴血奋斗,她也能回到久违的时光里吧……

相信凭着她的异能,在这繁华热闹的镇子里,总能有一口饭吃,有一块地方住的。

凌家那对母子算是她和前身恩人,冲喜让前身解脱,不再留恋叶家,也就放下一切,重新投胎转世。

而她,也得到了新生,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安稳和安心。

就为了这一份恩情,她也会尽她最大的可能去救治凌霄,偿还他们母子的恩情。

真正感到了踏实的叶倾城,对她将来的生活满怀着向往。

镇上,凌家大宅。

第一缕阳光爬上了地平线,凌霄母子就相继醒来了。

尽管现在他们母子两个落魄了,但凌氏还是穿上最好的衣裳,戴上了唯一的那根玉簪。

凌霄仍旧只能躺着,没有半点力气起身。

整座凌家大宅都是沉寂的,也唯有凌家母子住的这两间屋子还有点人气和活力。

“娘……”凌霄看着虽然忙忙碌碌,却一脸期盼,眼角眉梢满是喜气的凌氏。

心里不由酸涩难当,他张了张嘴,又张了张嘴,最终把后面的话都咽回了肚子里。

垂眼,就看到了他白的像纸一样,没有一点血色的手。

以前的这双手修长,有力,能轻易捏碎一块石头。

现在的这双手苍白,无力,别说捏碎一块石头,就连一颗鸡蛋都无法捏碎。

心有余而力不足,就是现在他最真实的写照。

现在的他跟一个废人没有什么区别,非但不能成为他娘的依靠,反而成为了他娘的拖累。

要说不甘,他是有的。

只不过,都被他压在了心底,不泄露出一点。

为了今天的冲喜,他娘花完了几乎是最后一点银子。

纵使他打从心底不怎么相信冲喜会成功,他的身体他知道,哪里是一场冲喜就能好的。

除非是神仙下凡,才有可能让他有活命的机会吧!

倒是听说过,有那活死人肉白骨的神医。

不过,又有谁见过那神医。

没有,所有的一切不过都是传言罢了。

他已然不再抱有一丝的希望,只希望他娘能在他离开后,坚强的活下去。

因此他才同意了冲喜,为的就是在他离开后,他娘不孤单。

要是真有那么一天,他希望冲喜的新娘子,能成为他娘的义女,奉养他娘终生。

这也是他为什么选择叶倾城的原因,只要他娘能给叶倾城一个活命的机会。

是否就能换来,一个真心实意把他娘当成亲娘的女儿呢?!

毕竟,叶家那群渣渣越是不把叶倾城当成一个人,当成叶家的女儿,他娘才越有可能收获一枚真心吧。

心里对那素昧谋面的新娘子叶倾城是有愧疚的,他终究还是自私了一把,利用了叶家那群渣滓。

要是今生无缘,他只愿来生当牛做马报答叶倾城的奉养生母的恩情。

他怎舍得,让他娘在失去他这个儿子之后,孤苦无依,老无所养呐!

对不起,叶倾城,对不起。

他不奢望叶倾城能谅解他的自私,只有尽可能的保住她的性命,叫她跟叶家那群渣渣断绝一切关系!

这样将来叶家那群渣渣不能再卖叶倾城一次,也能不打扰到他娘平静、安稳的晚年生活。

“叶倾城,这是我欠你的……”

修长、苍白的手指盖住了他的脸,也盖住了他脸上眼里复杂的表情。

“霄儿,你一定会好起来的!娘相信,你也要相信!”

凌氏脚不沾地,尽她最大的可能,把凌霄所在的屋子,布置的像模像样。

他们母子不能给叶倾城一个像样的婚礼,至少也要有婚礼的氛围吧。

她是求了不知多少遍,才求得大师的指点,为霄儿寻来了能够救命的冲喜新娘。

没有多余的钱财办一场盛大的婚礼,她只能把愧疚藏在心底。

在她的有生之年,她会尽可能的对叶倾城好,做一个好婆婆。

毕竟,将来陪在霄儿身边的是叶倾城。

能陪着霄儿度过难关,让霄儿不至于孤独终生的是叶倾城。

她只愿叶倾城是个好的,跟霄儿互相扶持,彼此相伴共度一生。

他们母子都在为彼此打算,又不约而同的把一切都深埋在心底,不叫彼此知道。

牛车平稳,就是走的不太快。

从叶家出发的时候,不过是晨曦初露,等到了镇上,已然是天大亮了。

牛车转过了一个拐角,一座三进的大宅子就闯入了叶倾城的眼帘。

跟前世她所见过的宅院有些相似,大门前也矗立着两座石狮子。

大门是敞开着的,门上写着两个大字凌宅。

没有看门的门子,也没有站在门口等候迎接新娘子的仆妇。

有的只是空荡荡,几乎没有一丝人气的大宅子。

第12章 人渣无下限

叶倾城抬头看了一眼空荡荡的凌宅,没有半点犹豫的迈步走进了大门。

凌家不再是以前的凌家,凌家母子身上恐怕没有多少余钱了,这些她统统都知道。

为了打击她,为了让她失望,叶莫愁可是不遗余力的一遍又一遍的在她面前说过,凌家的现状。

为了给凌霄治病,凌氏不得已卖了庄子、铺子,遣散了奴仆,甚至连这座三进的宅院也卖出去了。

“凌家那病秧子,现在就是一个穷鬼!”

叶莫愁得意洋洋的在她面前笑着,吐出一个又一个恶毒的字眼。

“你将来到了凌家,就算能侥幸活着,也一样是当牛做马的命!叶倾城,你就是天生的贱命,不认命都不行!”

就算叶莫愁不说,她也能想象得到,凌家母子的窘境。

被剥夺了一切,从最繁华的地方,赶到了这个小镇子上。

而后凌霄又病了,更是花光了凌家每一个大子儿。

到最后,无奈的凌氏不得已变卖了所有的家当。

要不是有所坚持,为了凌霄,恐怕凌氏都能把自己个卖了给凌霄治病救命。

对于凌家母子的从前,她不知道。

只从前身那里了解到,凌家母子可能大有来历,他们两个的身份不低。

那是指从前的身份,现在的凌家母子是落魄的。

不然,他们又怎可能离开最繁华之地,千里迢迢来到这虽繁华,却是乡野之地。

若是他们母子两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回去的话,恐怕这一次的冲喜,叶家那群渣渣就不会卖了她,而是欢欢喜喜把叶莫愁送上门来。

就是笃定了凌氏母子不可能翻身,叶家渣渣这才有了要弄死她,从凌家捞最后一笔的算盘。

“现在她倒不怕死了……”

扫了一眼走在最前方的叶倾城,叶柳氏惊讶的嘀咕了一声。

“娘,她不会是想跑吧?”

叶莫愁眼珠子骨碌一转,不怀好意的挑唆道:

“这凌家这么大,又没有人看着,她要是跑快了,随便找一个犄角旮旯躲起来,咱们就找不到她了。”

“她敢!”叶柳氏眉毛倒竖,冷冷紧盯住叶倾城的背影。

“她要是敢跑,看老娘不打断她的腿!”

叶柳氏的脸在一刹那扭曲变形,丑陋无比,恶毒无比!

叶莫愁得意的窃笑着,仿佛已经看到了叶倾城被打的遍体鳞伤,惨兮兮跪在她脚下,哀求她饶命的一幕。

这边叶莫愁不忘随时挑唆叶柳氏,那边看到空荡荡的大宅子,两个渣哥不由有点怀疑。

“二叔,咱能拿到钱吗?”渣哥之一叶江忽然说道。

就算弄死了叶倾城,给凌霄陪葬,他们能否得到凌氏许下的另一半的白花花的银子。

实在是这宅子太空,放眼看过去,空洞洞的仿佛雪洞似得。

根本没有一点值钱的东西留下来,就连一棵花花草草都没有。

“就是啊,二叔……”渣哥之二叶海左看右看,都没有看到有值钱的东西能让他顺手牵羊。

“你看凌家这宅子干净的,比我的脸还要干净。别到时候,让咱们做了白工啊!”

“当初可是签了契约的,凌家要是敢用没有银子,做借口不给咱钱,我就去县衙里告她!”

叶康从袖子里掏啊掏的,拽出了一张纸。

在叶江叶海眼前挥舞了几下,又重新塞回了袖子里。

“我早就防着凌家那娘俩个呐,甭管她想啥法子,都要给咱们凑够剩下的银子!不然,就叫她去大牢里住几天,想必就会连本带利乖乖给咱家送上门!”

哼,凌家就算没有留下一个大子儿,也休想欠了他的钱不还!

“还是二叔想的周全!”

叶江叶海忙不迭的拍着叶康的马屁,只要把叶康哄高兴了。

等凌家的银子到手,也会分一点给他们兄弟。

虽说他们兄弟是被留下来的,但这么多年过来,叶康这个做叔叔的对他们还不错。

反正叶康吃肉,总会叫他们兄弟喝汤的。

“就是,我就说,只要有二叔出马,哪有要不着银子的时候!”

“待会,你们要抓牢那小贱人,可不能让她坏了咱们的好事!”

叶康是宁肯要这两个侄子,也不肯认叶倾城为自家闺女的。

“二叔,你就放心吧!”

叶江叶海连连点头,拍着胸脯表决心:“一定不会让她跑了!”

“凌家的!出来!”

气势汹汹杀到新房的叶柳氏,直着脖子嚷嚷着:“你快点给老娘出来!”

这会子,得到叶康暗示的眼神,叶柳氏不再有丝毫的顾忌。

叶家渣渣闯进来的院落里,贴着大红的喜字,挂着大红的灯笼,以及红绸布绾成的大红花。

就在这一片喜庆气氛里,静静的站立着一位温柔娴雅的妇人。

她穿着八成新的大红衣裳,白了一半的发丝上,仅仅戴着一支玉簪。

消瘦、饱经风霜却仍然残留几分秀美的脸庞上,是一双温软、清透的眼。

纵使是荆钗布裙,也难掩她那一身的风华。

叶倾城能想象得到,以前的她必定是一位养尊处优,美貌无双的贵妇人。

虽说一朝落魄,却没有让生活的重担和苦难压垮她的脊梁。

有这样一位母亲珠玉在前,想必她的儿子也不遑多让吧。

没有理睬来势汹汹的叶家渣渣们,凌氏的眼直接落在叶倾城的身上。

叶家渣渣的嘴脸,凌氏早已看过。

不是托人再三打听过,凌氏和凌霄都不会同意让叶倾城来冲喜的。

毕竟看到那样的一群渣渣,也无法想象能有一个跟渣渣们完全不同的好闺女!

后来,凌氏母子又见过了叶廉,才算是放心。

现在凌氏在见到叶倾城之后,这才真正的放下心来。

她看叶倾城,先看的是她的眼。

清透、纯粹,比上好的宝石还要澄净,让人一眼就喜欢上了。

拥有这样一双好看眼睛的姑娘,内里也必定是好的。

她真庆幸,没有因为叶家那群渣渣,而否定了叶倾城。

要是她那么做的话,可就要错过一个好姑娘,错过霄儿的一桩良缘。

幸好,幸好,她答应了……

想着,凌氏越发笑的温柔。

第13章 叫她震惊的

“你就是倾城吧。”

凌氏人温柔,话语更是柔似水。

“是,我是叶倾城。”

叶倾城越过叶家的渣渣们,径直来到凌氏跟前,施了一礼。

“好孩子,真是个好孩子!”

凌氏激动的拉着叶倾城的手,眼角有点点晶莹在闪烁。

“凌家的,咱们来是收剩下的银子的。你不会是想要赖账吧?!”

打从见到凌氏后,叶康就把一切都交给了叶柳氏。

自认受了冷落的她,用蛮力一把扯开叶倾城,朝着凌氏伸出贪婪的手。

“咱们可是说好了的,一手交钱一手交人。这人咱们给你送来看,那五十两你不能赖账!”

她话里话外,都是叶倾城就是一件货物,就是一件叶家渣渣用来卖钱的东西。

凌氏心里暗叹,随即从袖子里掏出一张银票,递了过去。

“给你们,这里是五十两,你们可以回去了。”

“你说啥,你这是在打发叫花子吗?!”

叶柳氏尖叫一声,瞪圆了好像铜铃的眼睛:“咱们可是亲家,你好歹也要准备茶水好吃好喝的招待咱们才是!”

“你要是不想要这银子,大可以不收。”叶倾城在旁边凉凉的道。

就见叶柳氏‘嗖’的一下子,就把那银票从凌氏手里抽走了。

“你个吃里扒外的小贱人,看老娘待会不弄死你!”

“不是你们把我卖了吗?我既然已经是凌家的人了,我当然要为凌家说话。”

叶倾城一见到凌氏就放心了,她遇见了好人,而不是极品。

“还有,咱们不欢迎你们,请你们离开……”

“你……”叶柳氏想要继续闹腾,不妨被叶康拽住了,她一扭头,不解的喊了一声:“孩儿他爹?”

“走吧,咱回去。”冷冷的扫了叶倾城一眼,他眼神阴冷,又包含着威胁。

是要叶倾城一定要听话,给凌霄下药的威胁。

“可是……”叶柳氏不想走,还没有弄死叶倾城,没有消了她心里的怒气啊。

这一口气憋得她,可是心口生疼。

“走!”叶康不由分说的拽走了叶柳氏,连带叫走了叶莫愁三人。

叶倾城是不敢不听话的,等他拿到了贵人许诺的更多的报酬后,看他怎么收拾叶倾城!

目送叶家渣渣们消失了背影,凌氏欣喜的冲喜抓住了叶倾城的手。

“倾城,好孩子,要委屈你了!”

一眼就喜欢上叶倾城,凌氏真是怎么看怎么满意。

虽说眼前的人儿面黄肌瘦,身材也一点不像她这么大年纪女孩该有的。

但凌氏想着,只要今后好好进补,就能让她脱胎换骨。

凌家是早已今非昔比,她们母子手里也没有留下多少钱财。

可给叶倾城进补的钱财,她还是能拿得出来的。

“我不委屈,我还要谢谢您救我出火坑。”

叶倾城也一眼就喜欢上了凌氏,这个温柔善良的女人。

只所以把冲喜的机会给她,也是出于对前身的怜悯。

不然,凌家拿出来这么一大笔的银子,总能找到比她还要合适,还要好的女孩。

“我不过是遇到了,能伸把手就伸把手了。”

凌氏笑笑,她是心疼凌霄,再听说了叶倾城的事后,才下定了决心,就让她冲喜。

因此她并不认为自己是叶倾城的恩人,相反她是一心一意的她们母子是亏欠了叶倾城。

毕竟,凌霄的病是个大夫看了都摇头,她们母子连万分之一的希望都不敢抱有。

要是凌霄有个什么万一,叶倾城就成寡妇了。

再有那嘴碎的,不怀好意的,有可能会说叶倾城是个命硬的,克夫。

沾上这样的名声,对叶倾城的将来就有可能是一场灾难。

“咱们就要是一家人了,今后您别说委屈我了,我也不说谢谢您,咱们一起好好过日子,您看,好吗?”

凌氏的愧疚啥的,叶倾城都清楚,却不会放在心上。

要是真有个万一,她倒愿意挂上命硬、克夫的名头。

这么一来,她就能得到想要的清净。

那些所谓的流言蜚语,搁在这个时空的女子身上,那就是杀人的刀。

能活生生把一个人逼死,逼到地狱里。

反之,那些流言蜚语要是搁在她身上,却不会有丝毫的影响。

她不是这个时空的人,也根本不在乎什么名声!

“好,好……!”

凌氏激动的连连点头,拉着叶倾城的手更加的握紧了。

好像怕她突然不见了似得,用力,抓的她的胳膊生疼。

叶倾城没有挣脱,也没有说话安抚。

她知道凌氏整个人恐怕都绷紧了,稍微有什么风吹草动,都有可能叫她崩溃。



毕竟,凌氏把她当成了凌霄的救命稻草,还是最后那一根。

可不是要赶紧的抓住,不放松。

“倾城,霄儿就在屋里,你跟我来……”

凌氏紧紧抓着叶倾城的手在颤抖个不停,她一颗心也高高的悬起,揪紧。

她是把叶倾城当成了救命的稻草,就盼着她的到来让凌霄能保住性命。

亦步亦趋的跟着凌氏,踏进了新房。

最先看到的,就是一双清冷的眼。

那是一双怎样的眼啊?!

清冷若千万年不化的寒冰,叫人看一眼,都心头一颤。

又好像那凝聚了无数星光,璀璨明亮到让人惊艳。

拥有这样一双叫人惊艳桃花眼的凌霄,又该是何等风华样的男人啊?!

但叶倾城一时间,却无法从这双叫她心弦颤抖的桃花眼上无法移开。

她是被这双桃花眼里的坚持所震撼,不由自主的被吸引住了全部心神。

这样桃花眼的主人不怕死,却又有着强烈的求生意志。

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凌氏的一番慈母心吧。

为了不让凌氏伤心,为了不让凌氏痛苦。

哪怕他再怎样痛苦难当,他都在咬牙坚持着。

活着,哪怕不能站起来,只能躺着苟延残喘,也要继续活着!

叶倾城平静的心湖起了微澜,前世的她被逼自爆,是源于最亲近人的背叛。

让她深深体会到了人心之恶,谁让她遇到了人渣。

今生第一眼看到的又是人渣,前身的遭遇让她齿寒心冷。

只觉得一颗被伤透了的心,再度被浸泡在冰水里,冷的都结冰了。

第14章 各有各的心伤

还是在见到凌氏,以及凌霄后,才让她冰冷的心,稍稍的感受到了温暖。

不至于让她在人间只感受到阴冷和黑暗,人间还是有温暖和阳光的。

现下,在看到凌霄后,她觉得自己冰冻的心,有了回温的可能。

哪怕就为了这一份让她动容的母子亲情,她也会尽最大的可能救下凌霄的性命。

这样的人不该死去,就该好好的活着!

叶倾城在看凌霄的时候,凌霄也在看她。

他也跟凌氏一样,最先看的是她的眼。

那是一双怎样的眼啊?!

纵使眼底深藏着暴风雪,却依旧保留有一份柔软。

看到叶倾城的第一眼,凌霄就知道他做对了。

答应叶家主动提出来的冲喜,让他和他娘捡到了宝。

叶家那群渣渣真是有眼无珠,竟然双手把珍宝奉上。

“倾城,这是霄儿。”

凌氏拉着叶倾城,一步步朝着凌霄走近。

“霄儿,这是倾城。”

叶倾城迅速回神,新房里虽说摆设简单,不见一点的奢华。

却光线充足,不见一点久在绝望里的人,可能会有的压抑和阴暗。

屋子不算大,不过是一张拔步床,一张梳妆台,一张长桌,两把椅子而已。

这些家具都是普通木头打的,看得出打的有点仓促,以至于屋子里充斥着一股淡淡的大漆味。

拔步床里的铺盖也都是新的,不是绸缎,而是细棉布。

凌霄消瘦、颀长的身影,就横卧在拔步床里。

走近了,也就越发的能看得出凌霄有多么的瘦。

形销骨立,就是叶倾城心里所能想到的形容词。

看凌霄一个大男人,被病痛折磨的瘦的只剩一把骨头,就知道他的病有多么的棘手。

不然,就凭着凌氏母子手里的银子,怎么也能治好凌霄,而不是一碗碗药喝下去,一点也不顶用。

凌霄的五官轮廓跟凌氏有六七分相似,剩下的几分可能是随了他的生父那边。

“叶倾城……”

凌霄开口唤道,他的声音悦耳动听。

就好像人常说的,听了耳朵都能怀孕那样叫人着迷的声音。

叶倾城觉得自己的心,好像是漏跳了一拍。

忍不住抬手,摸了摸耳垂。

这凌霄猛不丁一开口,不由让她为这人愈发的惋惜。

别看凌霄这会子形销骨立,叶倾城却能想到,凌霄当初的风采。

单从凌氏来看,凌霄就绝对是一个俊美的男人。

不过,她最佩服的就是凌氏母子。

哪怕再落魄,哪怕再艰难,都没有被压弯了脊梁,消磨了所有的精气神。

她们母子不怨天尤人,更没有一丝的戾气。

这样坚强不屈的模子里,她喜欢,也愿意做他们的家人。

“我是。”

叶倾城已然走到床前,跟凌霄就隔着一步的距离。

走近了,她才能更加的看清凌霄的肤色。

这么一看之下,她心里却是微微一动。

凌霄是真的病了?而不是中毒吗?

不怪她有这样的念头,实在是凌霄的模样,跟她所见过的一种毒非常像。

说起来,凌霄这疑似中毒的症状。

以及,昨天叶康交给她的毒,她都认识。

叫她感到不解的是,这两种毒在末世里有,竟然在这个时空里也有。

难道说,这个时空跟末世有什么联系吗?

还是说,这不过是一种巧合。

恰巧在末世的毒,在这个时空里也有。

许多的念头在心里一转而过,叶倾城却不动声色的压下去。

现在不是想这些的念头,要是凌霄真的是中毒的话。

那么想要给凌霄清除毒素,就有点棘手。

当务之急,却是要先保住凌霄的性命,让他能活到她能给他解毒的时候。

不过,这所有的一切,都要等到他们真正的安顿下来,才能进行。

而且,她觉得叶康的态度转变的太过诡异。

最不可能放弃到嘴肥肉的人,就是他,而他却轻易就离开了,没有丝毫的纠缠。

就凭他迫不及待,想要弄死她的架势。就知道叶康,是不想她活着。

而一切的转变,恐怕跟叶康交到她手里的毒有关系。

也就是说,叶康的背后有人。

不过,叶康另有打算也好,正好给了她时间,查清凌霄到底是病了,还是中毒了?

“从今后,凌家就是你家,我和娘都是你的家人!”

凌霄深深的看着叶倾城,目光满满都是想要传达给她的话。

“凌家才是我的家,你们才是我的家人!”

叶倾城弯下腰,轻轻的握了一把他冰冷的手。

一是顺便给凌霄输送一点灵气,好保住他的生机。

一是顺便确认一下,心里的那一个怀疑。

她也看懂了凌霄想要表达的意思,没有拒绝,而是接受了。

就算凌霄不说,在她心里叶家那群渣渣也不是她的家人。

她所认可的家人,不过是凌氏以及凌霄而已。

凌霄的手冷冰冰的,没有一点温度。

摸着他的手,感觉不是在摸一个人的手,而是在摸冰块。

叶倾城心里也大概确认了,凌霄十有八九是中毒了。

不过,她还需要一点凌霄的血来确认。

凌霄得了叶倾城的保证,放下心的同时,不由的松懈了一下。

顿时,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就冲出了他的喉咙,怎么也止不住!

“来,喝点温水。”

叶倾城用最快的速度端了一本温水来到床前,一手扶起凌霄的头,一手把茶杯递到了他的唇边。

“喝点温水,你会好受点。”

温水滑过喉咙,好像一股甘霖,不但让他止咳,还滋润了他几尽干枯的心田。

这个女孩,这个女孩让凌霄早已冷硬的心,有了一点的柔软。

被拨动的心弦上,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痕迹。

凌氏见叶倾城没有一点顾忌,就敢于接触凌霄,也没有露出一点厌恶之情,不由的湿了眼眶。

当初不是没有其他的选择,但那些个女孩一看到凌霄。

第一眼就是满满的厌恶,好像看到了什么不好的东西。

非但不肯上前一步,还有的女孩甚至叫喊出:“你活着,就是罪过,你怎么不去死!”

这样伤人至深的话语,顿时就叫凌氏绝了选择那些女孩的心。

她的霄儿,怎能受这样的屈辱!

第15章 你是他的希望

那时候她绝望的想要嚎啕大哭,要是还在从前,又有谁敢对她的儿子流露出那样的眼神,又有谁敢对她的儿子喊出,‘你去死!’这样恶毒的话!

好在她们母子撑过来了,也终于遇到了一个好女孩。

扭头,匆匆擦去眼角的泪滴,凌氏这才重新挂上了笑容。

“娘。”叶倾城也主动回握住凌氏的手,真心真意的喊了一声娘。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她都没有亲缘。

生她养她的,不过是为了利用她。

能被她承认的,也就是眼前的凌氏。

这个伟大的女人,她愿意做她的儿媳,或者是女儿。

“好,好,好孩子!”

凌氏再度眼含热泪,笑着点头。

笑过后,她又有点无法诉诸于口的歉疚。

她的霄儿即将有一个好媳妇,却又要被她们母子两个连累。

“娘,你有啥为难,都说给我听吧。我不怕。”

叶倾城不想凌氏凌霄歉疚,她们母子本就不欠自己什么。

相反却是给了自己两颗热腾腾的心,一个温暖的家,让自己冰封的心感受到了久违的温馨。

“倾城,媳妇儿,当初为了给霄儿治病,不得已变卖了一切,包括这座宅院。”

凌氏舔了一下干涩的嘴唇,慢慢的把家里现下的景况说了个一清二楚。

“你嫁过来,要陪着我和霄儿受苦了。”

凌家一是一无所有,她唯一剩下的就是头上的玉簪子。

要说其他的,也就是几亩薄田,以及几间茅草屋。

也不知道久没有人住,屋子是否年久失修,薄田是否长满了杂草?

而那穷乡僻壤的家,也还是狠心人随便打发她们母子的。

“娘,我不怕吃苦。”

叶倾城没有在意,凌氏嘴里的狠心人是谁。

她更不会认为,凌氏母子带她回乡下,就是让她跟着吃苦受罪的。

“你也知道,我在叶家过得是什么日子。每天当牛做马累的连喘口气的功夫都没有,却扔少不了挨打受骂。

别说吃饱穿暖了,就连住的地方,都只是四面透风的柴房。这么十多年来,我都熬下来了。难不成,到了咱家就受不了了么?”

“到底是咱们母子连累了你……”

凌氏是个善良的人,心里的歉疚说啥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放下的。

“你要不是嫁给霄儿,随便哪一户人家,都比跟着咱们母子强啊……”

“娘,你错了。要是我不答应冲喜,叶家只会让我当牛做马到底。她们是绝不会放我嫁人,更不会给我找一户好人家。”

叶倾城摇了摇头,心里暗想凌氏还是想象不到叶家渣渣们能有多么的无耻。

“除非遇见卖了我,就能那一大笔银子的‘好事’,叶家人是不会让我活着走出叶家一步的。”

“她们怎么这么心狠……?”

凌氏果然被吓到了,她张了张嘴,又张了张嘴,这才说出话来。

“娘,这是因为你们把我当人。在叶家我不是叶家的女儿,也从不被当人看。”

叶倾城淡淡的笑了,就是笑容有点苦涩。

这是为之前被伤害、被虐待的前身说的。

“叶家人又怎么会,为了一头牛马而在乎她的想法呢?”

“倾城,你放心。只要你进了我凌家的门,叶家人就休想再把你要回去!”

凌氏没有怀疑她的话,而是郑重的给了她承诺。

“谢谢娘。”叶倾城笑着靠过去,轻轻的抱了她一下。

躺着不能动的凌霄,望着那抱在一起的婆媳两人,桃花眼底浮现了一抹欣慰。

同时,也飞快的掠过也一抹黯然。

要是,他能活下来,他一定不会让他娘,让他媳妇儿受委屈。

“夫人……”

一道爽朗的女音,打破了屋子里的宁静气氛。

叶倾城一扭头,就看到从门外走进来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

圆圆脸,头发梳的整整齐齐,戴着两根银钗子,穿着也干净,一脸笑眯眯的站在门口,看向扭过头来的叶倾城。

“夫人,这位就是咱们少夫人吗?”

“白芷,你来啦……”

凌氏也笑看向这妇人,边拉着叶倾城的手说道:“这是白芷,打小就跟在我身边了。”

于是,叶倾城就明白了,这叫白芷的妇人,肯定是凌氏以前的陪嫁丫鬟了。

“前些日子,我已经放了白芷一家的身契,从此后他们就是良民了。”

“婶子。”叶倾城笑着叫了一声,听凌氏的意思,很是拿白芷另眼相看。

“哎呀,使不得,使不得……”

白芷却慌忙的摇动双手,连连说道:“少夫人,你还是喊我白芷吧,或是叫我李家的也行。”

“白芷,你就不要推辞了。你伺候了我一场,向来尽心尽力不说,还跟着咱们母子来到这镇上。

打从霄儿病了后,你们一家从不拿一钱月例,还在外面卖苦力赚钱给霄儿看病。为此,你家二小子还生生的累倒了。”

凌氏说起来,又是感慨,又是感动。

“我是放了你们一家的身契,却什么补偿也给不了你们。说起来,是我愧对你们一家啊……!”

“夫人,要不是你挑了我到你身边伺候。我那后娘,早就把我卖到不知怎样腌臜的地方了。”

白芷也很激动,说着说着眼泪就下来了:

“我爹和后娘不把我当人,在你身边我却是个人。还给我找了个知冷知热的当家的,我又怎么能做那忘恩负义的人啊!”

就冲着她被当人看待,过得那些年的好日子,她也不会在凌氏母子落魄后,做那养不熟的白眼狼,背主忘恩。

“李婶,谢谢你。”叶倾城深施一礼:“多谢你们一家对我娘和夫君的不离不弃。”

“这……这……”白芷也是李婶局促的抻了抻衣角,这才呐呐的应了一声:“哎。”

旋即,她又由衷的替凌氏凌霄开心。

她们母子总算是苦尽甘来,冲喜冲来了这样一个好媳妇儿。

“夫人,少夫人,您们稍等,我去叫我家的,还有我家小子,过来扶少爷上车。”

说着,李婶抬袖子擦了擦眼角,就急匆匆的跑了出去。

第16章 忘掉过去向前看

“娘,还有其他要收拾的吗?”

叶倾城问,凌氏摇摇头:“都收拾好了。”

她们母子真可谓是干干净净,一个大子儿也没有剩下了。

见不用收拾东西,叶倾城就走到凌霄跟前:“凌霄,你是一点也站不起来吗?”

“我能勉强走几步,也就几步。”

凌霄抬头,当着她的面,握了握自己的拳头。

“前几天,我还能自己下地,也能一个人坐会。后来,就不行了。”

要不是他咬牙坚持,他恐怕连吃饭,都需要让人喂了。

他不想成为一个废物,但那些大夫却一个个都在摇头,对他的病束手无策。

“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叶倾城主动的抓住凌霄的手,用力的握了一下。

“你是有感觉的,对吧。这就是说,你的病还有救。”

这个时候要让凌霄继续保持着活下去的决心,以及让他对自己有信心。

给凌霄下毒的人,狠毒就狠毒在这毒不只是会摧残凌霄的身体,还会摧残他的意志力。

倘若不是他意志力惊人,恐怕现在的凌霄已然是一个废人了。

那样一来,想要给凌霄解毒,就会多一层的困难。

“我会好起来的!”

凌霄是不甘心就这样输给病魔的,即使再艰难,再痛苦,他也要活着。

两人说话间,李婶带着自家男人,还有大小子,进了屋子里。

“少夫人。”李叔约莫四十出头,容长脸,身材粗壮,面相憨厚。

他和李婶的大儿子叫李大壮,比李叔要瘦一点,看上去约莫十七八岁。

“李叔,李大哥。”叶倾城笑着招呼,并给他们父子让开了路。

“使不得,使不得……”

李叔和李大壮跟李婶一样,也是忙摇手推辞。

没有耽搁太久,凌霄被李叔父子小心翼翼的抬了出去。

李婶则和叶倾城将两个不大的包袱拎出去,凌氏最后看了一眼新房,这才追了出去。

这凌宅再不是她的家,她的家就在儿子儿媳所在的地方。

出了大门,就见一辆普通的牛车,安静的停在大门口。

车棚是普通的青布做成,半旧不新。拉车的是一头老牛,看上去很是简陋。

“夫人,少夫人,是我没用。”

李婶声如蚊蚋,一张圆圆脸也涨得通红。

“不怪你,你们已经尽力了。”

凌氏现下却不在乎这些,能有这样一辆牛车,不至于让她们为难怎么回去村里,就已经很不错了。

要是没有这牛车,就凭她们一家三口,恐怕还走不到目的地,就先累趴下了。

牛车虽然简陋,里面却很宽敞。做她们一家三人,那是绰绰有余。

李婶除了铺了厚厚被褥,还准备了热水和吃食。可以看出李婶的尽心,她是拿出了她所能拿出的最好的。

凌霄被安置的妥妥的,不用担心道路颠簸而撞到头或是身体。

“夫人,少夫人,我不能陪你们回去,你们这一路要平平安安的啊。”

李婶不舍的看着凌氏一家三口,眼圈通红,努力着不让自己落泪。

不是他们一家不肯继续跟着凌氏母子,而是他们不能。

在他们把钱还清之前,他们不得不留在镇上。

“回去吧,不要担心,咱们都会好好的。”

凌氏摆摆手,也压下了心底涌上的酸涩。

白芷一家会借下大笔的外债,都是为了凌霄。她也在担心,白芷一家要怎么还债。

“嗯,嗯……”

李婶用力点着头,含泪看着李叔赶着牛车走远。

一直到看不到牛车的影子了,她这才放下踮起的脚尖,对李大壮说:“咱回吧……”

“娘,你不要担心。我和二壮会努力做工。等咱们还清欠债,咱们还回夫人少爷那里。”

李大壮一边搀着李婶,一边安慰着她。

那边李婶母子回去努力工作,这边叶倾城正在去往偏远村子的路上。

这一路上,她也感受到了,从叶家所在的村子到镇上的不同。

早上走的那一条路,比这一条路要好走的多。

从镇上出来,道路不光越走越窄,并且颠簸的越来越厉害。

车帘的晃动中,叶倾城也看到了沿途的风景。

现在是十月份,这里的庄稼是一年两熟,分别是玉米和小麦。

就叶倾城所看到的,地里的玉米长势还不错,就是玉米穗看上去个头不大。

跟她来那个时空里的玉米,有着不小的差距。

现代收玉米已然是机械化,在古代这个时空里,人们恐怕还是要靠人力。

就是不知道是用手拔玉米秸秆,还是有?头来刨玉米秸秆。

看到这一片片的农田,叶倾城不由的想起了她在现代的日子。

那时候末世还没有到来,叶家以前也是在乡下的。

她们村子里地不少,光是她们家就分到了二十来亩地。

在没有被背叛以前,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些。

在自爆之前,她却将所有的过往都回想了一遍。

叶家渣渣人品不咋样,头脑很是灵活,在村子里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

在还没有实行机械化之前,每年她都要跟着渣爹渣娘去地里割麦子,掰玉米。

每当她在地里埋头干活的时候,叶莫愁在哪里呢?

她正穿的美美的,做渣爹渣娘手里的小公主哪。

以前她总觉得她是做姐姐的,让着妹妹,不让妹妹跟她一样吃苦受罪,那都是应该的。

后来在自爆的时候,她却嗤之以鼻。

她怎么就被渣爹渣娘渣妹给蒙蔽了双眼,分不清真情假意,才会落得那样惨烈的下场。

“倾城?”凌氏一直在注意着她,见她神情有变,急忙拉了她一把。

“娘。”叶倾城回过神,将那些负面的情绪抛了出去:“我没事。”

“走这一道,是累了吧?”

凌氏有意把话引到了别的地方,不叫她再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

过去的都过去了,再去想反而会更难受。还不如不想,她就是这样过来的。

“不要说你,就是我,坐了这么久的车,也是腰酸腿疼的,难受啊……”

“娘,我给你捏捏。”

叶倾城顺势往她旁边挪了过去,也彻底的抛开了过去。

第17章 还有一个家

从叶家到镇上走了约莫有一个时辰,而从镇上到她们要到的目的地,竟然走了整整两个时辰还多。

别说是身体虚弱的凌氏,就是她,也感觉有点吃不消。

她除了给凌氏捏了捏胳膊腿之外,也顺便活动了一下腿脚。

从镇上出来的时候,太阳还在头顶上,等他们隐约看到目的地小青村的时候,已然是半后晌了。

“就要到了……”凌氏一把掀开车帘,指着前方影影绰绰的村庄说道。

“这也是我第一次来这里,以前只是听说过。”

凌氏京都里生,京都里长。可以说她的家族,她的根都在京都。

这偏远的小青村,却是那负心人的老家。

不是为了让她的儿子儿媳有一个能栖身的家,她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踏进这里一步的。

不是她嫌弃小青村,而是那负心人给她们母子的伤害太大。

以至于,让她不愿意看到,听到,想到跟那负心人有关系的事和物。

偏生她们母子现在,被逼得一路落魄,不得不来着小青村。

“娘。”这次换叶倾城,抱住了凌氏的胳膊。

“只要你和凌霄都好好的,那些别有心思的,就都消停了。”

凌氏凌霄过去,也一定被伤害,被背叛过。

她过来人,一眼就看出来了,却藏在了心底,没有去追问。

凌氏凌霄的过去,也一定是痛苦的,她又何必去碰触她们母子内心的隐痛。

倒不如,让那些深埋在心底的好。

“倾城,你说得对。”凌氏抬手,抚摸了她脸颊一把:“只要你们都好好的,我就什么也不奢求了。”

“娘,你也是。”

叶倾城的心猛地漏跳了一拍,一股淡淡的不安袭上心头。

不接触不知道,一接触,她才知道凌氏的身体,比凌霄还要糟糕。

她们母子都中毒了,相较于凌霄身上霸道的毒来说,凌氏所中的毒似乎温和那么一点点。

不过,凌氏中毒的时间比凌霄要长,以她现在千疮百孔的身体来看,最少也有二十多年。

究竟是怎样的深仇大恨,才能让那幕后黑手,在凌氏年少的时候就给她下毒。

还一下就是二十年,恐怕要是凌氏没有落魄到镇上,那毒会一直下着。

不一下子毒死凌氏,而是要一点点蚕食她的身体,让她饱受痛苦折磨,最后才在绝望里痛苦的死去。

叶倾城实在不能想象得出,要不是跟凌氏有深仇大恨,又怎么会一出手就这么的狠辣不留余地。

只是这些她不能说,一旦她说了,就有可能让凌氏只剩下空壳子的身体轰然坍塌。

在凌氏和凌霄看不到的地方,叶倾城的眼神和表情无比的悲伤和悲悯。

凌霄为了凌氏这个慈母而苦苦支撑,不让自己倒下去。

凌氏为了凌霄这个儿子也在苦苦支撑,不让自己崩溃。

如果说凌霄还能再撑一段时间,凌氏根本两只脚都踏进了地狱里。

不是有一口气在强撑着,凌氏绝对熬不到现在。

暗暗的攥紧了拳头,叶倾城把所有的悲伤和悲悯都藏在了心底。

她不会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凌氏出事的。

只要有她在,她一定会救下凌霄的命,救下凌氏的命,她要让她们母子活的长长久久。

那幕后黑手想要凌氏凌霄痛苦的死去,她偏要让这娘俩个健健康康的。

不管是谁,我都会让你们的算计落空,让你们害不了人!

牛车缓缓的朝着不远处的小青村走去,也逐渐的让叶倾城等人看到了它的全貌。

小青村原来是在山谷下,一个湖泊旁边建立的村子。

距离村子不太近的山,看上去不算太高,也不太陡。

现在的季节里,山上除了一片金黄,竟然还有一片枫红。

叶倾城看到了,不由的瞩目远眺。

据她大概估摸了一下,这片枫林少说也有上千棵的枫树,也就能知道这山有多蜿蜒绵长了。

都说红叶似火,在她的眼里也真是一团一团火焰在山间跳跃舞动,就好像是小精灵一样。

小青村不大不小,目测的话约莫有个一百多将近二百来户吧。

跟叶倾城前世所知道的普通村子大小差不多,东西南北各有一条大路直通四面八方。

大部分的房子都是茅草屋,有少部分是大瓦房,还有一小部分是土坯房。

看得出小青村的日子过得,比叶家所在的村子要差的多。

就连一路上,叶倾城所看到的田地,比别处的都要贫瘠。

只看着田里的麦苗,就能看出来有多么的营养不良。

离得远看的不太清,等到牛车走近了,就能看得出来,直通东西的这条大路,并不是笔直的,而是蜿蜒的。

她们所乘坐的牛车是从朝着村西头过来的,在一进村的地方,有一个类似于打谷场的地方。

是不规则的圆形,面积不小,约莫有半个足球场大小。

打谷场的场地十分的平整,在场中央有几个碾子。

打谷场的周围是好几大垛的柴火堆,堆得高高的,都挡住了附近的人家的屋檐。

现在是后半晌,阳光还好,有些上了年纪的老人,正窝在柴火堆里,懒洋洋的晒着太阳。

看到这一幕,叶倾城差点以为自己回到了前世,末世还没有到来之前,那个祥和安稳的小村庄里。

这场景跟她前世何其的想象啊,不是时空、地点、人物的不同,她都恍然入梦了。

这些老人看到有一辆陌生的牛车徐徐走近,并没有露出太多的好奇,而是继续躺着晒太阳。

“不是那些人下黑手,我和霄儿一辈子都可能,不会到这边来了。”

凌氏已然平静下来了,不要说她们母子了,就是那负心人也不是在一朝发达后,就早忘了自己的故乡,忘了自己的根么?

其实,只要不去想那负心人,凌氏觉得这小青村也不错。那负心人忘了才好,永远不要记起来才是。

至少有了一个遮风挡雨的家,不至于流落街头,漂泊无依。

“娘,咱家在村西吗?”

叶倾城轻声问道,感觉到凌氏的心情变好了,她也跟着高兴起来。

第18章 人心为善

“我也不太清楚。”凌氏收回看向车外的视线,微微垂着眼帘,不让叶倾城看到她眼里的情绪。

“有地址,待会打听一下吧。”

说着,她长长的吐了一口气,仿佛要把什么吐出去一样。

那站在负心人身边的女人,张着涂得猩红的嘴唇,得意的恶毒的说的话,又回荡在她耳边。

“那个家呀早就没有人住了,就两间的破茅草屋,几亩薄田罢了。”

说了这个,那女人又抬起涂得猩红的长指甲,朝着她弹了弹胭脂沫子。

“不过呀,你们母子也就配这点子东西。再多,再好的都不配!”

那女人却不知道,她要的不是荣华富贵。

所以那女人那些得意的恶毒的话,是一点也不能伤到她的。

听凌氏说了,叶倾城才知道,原来这家,这地,据说是过继才得来的。

想当初柳家这一枝上,有一房夫妻两无儿无女,手里却是有些钱财的。

自然也就被其他房的人给惦记上了,闹了好多年,非要把自家的儿孙过继过去。

这夫妻两原本不答应,后来却被闹得不得安生,不得已才挑了一个比较顺眼的侄子,过继到了自家。

那被过继的还算忠厚,待老两口还不错,却也偷偷的给自家亲爹娘送了不少东西。

老两口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谁叫这是自家的子侄,说破了谁的脸上也不好看。

等后来传到了孙辈手里,就将好的田地变卖了,带着所有的家财出去闯荡。

这剩下的自然,就是那旧房子和不好的田地了。

不然,那负心人和那女人,也不会把这唯一能遮风避雨的地方给她们母子。

要不是被人逼迫着,她又何至于变卖所有,遣散所有的婢仆,以及最后无奈又低价卖了那座宅院。

那两个狗男女,是不把她们母子逼到绝境,不把她们母子踩到泥泞里,是绝不会罢休的吧。

牛车缓缓的走过打谷场,走进了小青村里。

“夫人,前头有人,我去打听一下。”

李叔叫牛车停下,他快步走向那边两个中年妇人。

“两位大嫂慢走,我向你们打听个人。”

李叔憨憨一笑,拦下了那正要走到前面小巷子里的妇人。

“你是谁,从哪里来呀?”

这两个中年妇人,一个穿青衣,一个穿蓝衣,都是旧衣裳,还都有补丁。

站出来反问李叔的,是那穿青衣的中年妇人,她的个子有点高,人有点瘦。

看向李叔的眼光带着点警惕,主要是小青村太偏僻了,平常不说人迹罕至吧,绝对是鲜少有人来的。

这猛不丁的来一陌生人,还是一陌生男人,就算他长得再憨厚,笑的再憨,也不能叫人放心。

“我叫李山,从镇上来的。”李叔忙把自己的名姓交代了一下,而后又说道。

“我想打听的不是别人,是你们小青村柳大栓柳老爷子家。”

“你是打听那一家啊……”

这青衣妇人一听柳大栓这名字,才消除了警惕,只不过她的神情有点怪。

“哎,你跟那柳大栓家有啥关系啊?”

“不是我跟柳老爷子有啥关系,是有人大老远的雇我的车来小青村,说是回老家来了。”

李叔憨笑着,将之前说好的话,拿来说给这两个妇人听。

“啥,你说啥?!”穿蓝衣的中年妇人,竟然惊讶的叫了一声。

而后,也不管李叔是否能听见,就拽住那青衣妇人嘀咕道:“真想不到,这么多年了,柳大栓家还有人能回来?!”

这两妇人那一言难尽的表情,叫李叔脸上的笑不由的凝滞了一下。

“两位大嫂子,你们看。人家大老远的雇车来小青村,这一路上颠簸劳累的。劳驾你们二位,告诉我一声,那柳老爷子家在哪里呐?”

“这个不急,怎么着都来了小青村了,也不差这一步两步道的。”

蓝衣妇人摆摆手,直朝着李叔一叠声的追问:“你先告诉咱们,那来的是柳大栓的什么人啊?”

“我也不太清楚,我就是负责赶车的,不过是替人家打听一下。”

李叔也不说凌氏凌霄的身份,左右都会在小青村住下,她们总有知道的时候。

“真是想不到呀……”蓝衣妇人一拍大腿,叫了一声:

“那一家子当年走的那叫一个痛快,这么多年都没有回来过。怎么着,到现在在外面混不下去了,才想着回来小青村吗?”

“大嫂子,这谁还能没有个为难的时候啊,你说,是吧?”

李叔觉得他脸上的笑,都要僵了,心里都不知怎么吐槽这一惊一乍,明显是幸灾乐祸的蓝衣妇人。

“这话说的是。”还是那青衣妇人厚道,用力拽了蓝衣妇人一下,就笑着给李叔指了指路。

“从这到柳大栓家还要走一段距离,还要再往北一点。挺好找的,你看到前面那一棵大柳树了吗?”

李叔一眼就看到,她所指的那一棵大柳树了。

少说也有上百年的树龄了,那柳树估摸着三人都不一定能抱得住。

“过了那棵大柳树呀,你再往前走个十来仗远就到了。”

青衣妇人说着,还不忘叮嘱几句:“这么多年都没有人住了,也不知道那家还能不能住。最好先拾掇一下,不然恐怕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我知道啦,谢谢两位大嫂子。”

李叔笑着谢过两个妇人,就急匆匆赶回了牛车旁。

那两个中年妇人却没有停留,也没有看热闹的心思,而是急急的走进了小巷子里。

简单的说了一下,要去的家可能会有的情况,李叔继续赶着牛车朝着大柳树进发。

“娘,咱们的户籍会落在小青村吗?”

叶倾城给凌霄翻了一下身,又给他垫了垫枕头那里。

一路上从镇上过来,还多亏了李婶准备的吃食和热水。

不然就算她们有钱也买不到吃食和热水,更何况她们手里基本是一个大子儿都没有了。

再说了那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就算是钱也只能饿着肚子赶路。

“只有咱们的户籍会落在小青村,老爷子这一枝下。”

第19章 那就是个渣!

这人呀要是真狠起来,是真的够狠的!

姓柳的负心人,当初竟然只把凌霄记在了柳大栓这一枝的名下。

而他和那女人两个狗男女,却是把其他的子女,都重新记回了还没有过继的那一枝上。

也可以说,凌霄现在跟那姓柳的已然不少父子,只是叔侄的关系。

“娘,这样挺好的。”

叶倾城笑着说道:“咱凭啥跟那恶心的人,记在一个家谱上啊。”

“你说的也是,就不叫他们来恶心咱们了。”

凌氏也早已释然,打从那对狗男女背叛、伤害了她们母子开始,她早就看透了。

能跟那些人脱离关系也好,将来才不会有人到凌霄面前指手画脚,拿孝道压制他。

“夫人,咱到……了……”

牛车停下了,李叔的声音却猛停顿了一下,还能从他的话音里听出一股子的悲愤。

一把掀开车帘,眼前东倒西歪、破破烂烂的茅草屋就出现在三人眼前。

虽说早就有了心理准备,许多年不住人年久失修的房子必定是破败的,却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如此的破败。

说是房子,还不如说是断壁残垣。

两间的茅草屋倒是没有垮塌,却是没有了屋顶,险些被淹没在丛生的杂草间。

窗户也是破破烂烂的,门留着一半,另一半却是倒在了屋子里。

原本院子里有一间厢房,这时候却是垮塌了一大半,长满了杂草。

叶倾城甚至,还在那垮塌的厢房上,看到了一些木耳。

前后都有院子,前院比后院小一半。都用篱笆墙扎着,长久没有人打理,加上风吹日晒的,基本上都是残缺不全的。

后院长满了杂草,前院竟然还有下脚的地方,怎不叫人感到惊奇。

看那些痕迹,她估摸着是附近人家喂猪,或是喂羊,才拔了去的。

先前院子里还种着两棵树,可能是后来被谁给挖走了。

不见两个深坑就在茅草屋前面吗?

这个家已然不能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了,根本就是连遮风挡雨的角落都没有。

万幸现在是刚入秋,还不到冷时节。

要是她们一家人冬天过来,这破破烂烂的茅草屋不要说避寒了,恐怕一阵狂风就能吹倒。

要是下雪的话,她们说不定都会被冻僵。

这是给她们一个遮风挡雨的家,还是想要害了她们啊!

“夫人,他们太欺负人了!”

李叔看着这破败的不成样子的家,眼圈蓦地就红了,他一个大老爷们都忍不住哞哞哭几声了。

说什么看夫人少爷可怜,给夫人少爷一个可以容身的地方。

根本就是在放屁!

拿袖子用力的擦了一把脸,李叔气咻咻的说道:“夫人,少爷,少夫人,咱们走!咱们回镇上!”

凭着他们一家子,怎么也能养得活夫人一家。

虽说他们现在的家不大,是镇上最差的房子,却也比这里强百倍!

挤挤的话,总能让夫人一家有一个真的遮风挡雨的地方。

大不了,他们一家出去住通铺。说什么也不能让夫人一家,住在这么破烂的茅草屋里。

真是太欺负人了!他们根本不把夫人和少爷放在眼里!他们的良心都被狗吃了!

要是真的有一点的良心,又怎么会把这样不能住人的地方送给夫人一家。

“不行,不能回去。”

凌氏却摇头了,不让李山把牛车掉头。

“可是,夫人,这住不了人啊?!”李山气的直打哆嗦,夫人和少爷哪里能吃这种苦、受这种罪啊!

不要说夫人和少爷了,就是他们一家也从没有这样被糟践过。

“镇上,暂时是不能回去了。”凌氏拢了拢被风吹的有点乱的发丝,望着眼前破破烂烂的茅草屋,脸上平静的不见一丝愤怒。

“他们的目的就是要磋磨我和霄儿,要是咱们这会子掉头回镇上,还不知道他们会下怎样的黑手。”

那对狗男女心狠手辣,他们母子又没有反击的力量。

除了忍耐,就只有忍耐。

唯有让那对狗男女,觉得她们母子不是威胁,才能图谋其他的。

其实,叫凌氏来说,要是凌霄能好好的活着,就是一直在这小青村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她最担忧的就是那对狗男女,不会放过她和凌霄,尤其是凌霄。

如果说她是那贱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凌霄就是那贱人第一个要铲除的人。

“可是,夫人,这要怎么住啊?”

把李山的气的,要是那对狗男女在这里,他都有可能挥拳相向。

哪怕那对狗男女高高在上,他也不会犹豫的。

不是他家夫人,那负心汉又怎么会有现在的荣华富贵!

那负心汉一朝得到富贵,就翻脸不认人,忘了当初他是怎么许诺的。

真是良心都被狗吃了,怎么当初老爷给夫人挑了这么一个不是东西的人渣呢?!

“就算夫人你能忍受,可少爷也受不了啊!”

李山是绝对不肯,就这么让凌氏凌霄留在小青村,留在这个住不了的家里

“我受得了。”

一直没有说话的凌霄开口了,他目光暗沉,望着眼前破败的就连以前家里不入流的婢仆也不会住的地方,并没有丝毫的情绪起伏。

“少爷!”李山低低的唤了一声,恨恨的跺着脚。

“那些人就是要让我和娘受不了这些折辱,才会把我和娘打发到这里。”

凌霄很轻易就洞悉了那对人渣的心思,就是要让他们无法忍受,不能接受落到现在的地步。

然后,等着他们双膝跪地,爬到那对人渣脚下,求他们饶命。

想让他们母子像狗一样摇尾乞怜,哀求他们,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而且,他绝不会让那对渣滓得意的。

“那些人渣一定会有报应的!”

李山紧攥起来的拳头上青筋悉数凸起,要用尽全力才能克制住内心里的愤怒。

好一会,他才喊出这一句被愤怒燃烧着的怒吼来。

凌氏没有说话,眼神却逐渐的变冷。

叶倾城则扶住了凌霄,让他把全身的力量都靠在自己的身上。

而后,她回头笑着对李山说道:

“李叔你说得对,那些人渣一定会有报应的。”

第20章 这是咱家?!

叶倾城除了看这已然不能住人的茅草屋,还趁势看了看四周的邻家。

她们过来的柳大栓的家,几乎就是在最靠近村外的地方。

在茅草屋的前面,还有一户人家,再往前,就是一道斜坡。

斜坡是弧形的,但凡在斜坡上盖房子的人家,都是依据斜坡的地形来安排的。

小青村占地不算小,户与户之间都有一定的距离。

每一条小巷也都很宽敞,走两辆小拉车是没有问题的。

她们这个家在这边第二排,而她们左边的房子却是在第一排,又比她们家还要往后坐。

那家有一个大院子,是土坯房,看上去比较新,可能是最近几年才盖得。

而她们家只所以会有一个大的后院,可能跟她们家后面没有人家有关系。

要知道,她们家的后院至少也能盖两座房子。

可见,她们家的后院有多大了。

可能是后半晌了,也可能是村外了,到没有看到有谁在外面走动,聚堆说话。

“那些人渣,现在最想看到的,就是咱们的愤恨。”

叶倾城暗暗在心里想着,要怎么修补一下没有屋顶的茅草屋。

要是没有人帮忙的话,势必要用到她的异能了。

至少也要一个能暂时栖身的地方,等她想办法从山里弄来一点值钱的猎物。

然后,再想办法好好修葺一下这房子。

“咱们越是愤怒,越是憎恨,他们就越高兴。”

“少夫人,我就是替夫人和少爷不值。”

李山也明白这个道理,胸中还是憋了一团怒火,不知道要怎么宣@泄。

“李叔,你这样想。他们越是想法子激怒咱们,其实就越是害怕。”

叶倾城说话间,又给凌霄输送了一道灵气。

“他们害怕凌霄会重新站起来,他们害怕凌霄狠狠的报复回去。”

“少夫人,也就是说……!”

李山的眼一下子被点亮了,是他想的那样吗,是吗,是吗?!

“不错,就是你想的那样。”

叶倾城笑着点头,这不是她为了安抚李山才说的。

凌霄不是池中物,哪怕他现在落魄了,那些人也不会放心和安心。

只所以要这么折辱她们母子,为的也是彻底的打击她们母子的信心。

想要让她们母子低下高昂的头颅,想让她们母子从此一蹶不振,再不能站起来。

“这就好,这就好。”

李山擦了一把眼睛,这才算是勉强不让自己擅自做主,直接把凌氏母子载回镇上去。

“那对狗男女一定会后悔的,一定!”

“李山,你回去吧,白芷这些日子太辛苦了,你回去了,也能给她搭把手。”

凌氏眼神坚定,并没有因为这个折辱而一蹶不振,相反倒是激起了她的求生意志。

“夫人,我不能走。最起码,也要把这房子收拾一下,能让你们有个落脚的地方啊。”

李山急急的摇头,在凌氏她们没有安顿好之前,他怎么能离开?!

“今天是来不及收拾了,一切都等明天吧。”

凌氏没有急于收拾房子,而是催促李山赶紧回镇上。

“那些人不光是要把我和霄儿赶来这里,还有可能对你们一家出手。你不要再耽误了,快点回去!”

当初跟着她们母子过来镇上的婢仆,除了李山一家,都毫不犹豫的离开了。

凌氏不担心她和凌霄,反正已经是最糟糕了,还有什么可怕的。

相反,那些逼迫她们母子的,一定不会放过李山一家。

不是雇不到车拉她们到小青村,她是不会让李山送她们过来的。

“李叔,你快点回去吧。不要担心娘和凌霄,我一定会找到地方暂时安顿下来,不叫娘和凌霄露宿街头。”

叶倾城也跟着催促,凌氏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

想要把她们一家逼入绝境,那么李叔一家也绝对会是那些人渣下手的对象。

李山却是犹豫了,走或是留真是难住了他。

回镇上他是于心不安,不回镇上的话,又担心白芷他们是否能应付那些人渣派来的狗腿子。

“李叔,你不要再犹豫了。你快点回去吧……”

叶倾城知道李山的不安源于那里,就一语道破了他的顾虑。

“只有你们一家能安稳留在镇上,娘,凌霄,还有我才能安生住在小青村。李叔,你绝对绝对不能再犹豫了!”

“是啊,倾城说得对。李山,你快走!”

凌氏在旁跟着说道:“不要忘了,霄儿需要的几位药材,在镇上才有。”

“夫人,对不住,要丢下你们了。”

终于不再犹豫,李山一边点着头,一边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小布包。

“这里面是十两银子,夫人,你们尽管用。我会尽快再送银子过来,你们千万不要省着用啊!”

凌氏接过了那布包,在李山的期盼里点了点头:“你放心,不给你们省着。”

“哎!”李山这才调转车头,赶着牛车急匆匆回镇上去了。

“娘,你和凌霄在这里坐会,我去那户人家看看。”

匆匆收拾出一个能勉强落脚地方,叶倾城没有动用异能。

只给她们母子铺了能坐下来的垫子,而她的目标是左边那一户人家。

虽说那逼迫凌氏凌霄过来小青村的人渣,是从小青村出去的。

但,小青村不可能都是像那人渣一样,总有有善心的人的。

“嗯,好。”凌氏没有阻止叶倾城,而是扶着凌霄靠坐好,她则一直看着叶倾城往那户人家走去。

等走的近了,叶倾城才发现,这户人家门前,还有一处篱笆墙扎成的小菜地。

菜地里种着的是她所熟悉的蔬菜,白萝卜、雪里红,以及韭菜、豆角等等。

目光从那些长得好的蔬菜上掠过,叶倾城快步来到门前,叩响了门扉。

“有人吗?有人在家吗?”

“谁呀……?”

过了一会,院子里才传来一个老人家的询问声。

又过了一会,院门才从里面打开了。

一张上了年纪,已然白发苍苍的脸从门里探了出来。

“姑娘,是你敲咱家的门吗?”

“大娘,打扰您了。”叶倾城先施了一礼,这才说道:“不知您家有热水吗?”

第21章 好人呀。

“啊,你是路过小青村吗?”

老妇人拉开了两扇门,人也从门里走了出来。

由于上了年纪,她的腰背微微的有点驼,头发花白,梳的却很整齐。

因着怕有风,还戴上了包头,护住了额头那里。

“大娘,我不是路过,是从外面回来小青村的。”

叶倾城说着,用手指了指柳大栓家的方向。

老妇人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旋即惊讶的问道:“你是柳大栓家啥人啊?”

“那是我老爷爷。”叶倾城在心里算一下,现在她的辈分这才说道。

“哦,那你是他家的姑娘,还是媳妇啊?”

老妇人虽说很惊讶,却没有怀疑她是否在冒认亲戚。

“我是他家的孙媳妇儿。”

叶倾城倒是答得自然,看得出老太太只是想弄清楚她和柳大栓的关系,而不是热衷于八卦。

“哎,大栓叔两口子可是好人啊,就是好人没好命,哎……”

老太太叹息了一声,又接着问道:“孩子,你是一个人回来的吗?听说当年他们家搬到了老远的地方,回来一趟可是不容易啊。”

“不,我跟我娘,还有我夫君一起回来的。”

叶倾城搀扶了老妇人一把,让她能看到在茅草屋那边的凌氏和凌霄两个人。

“哎呦,孩子,你快去把你娘她们叫过来吧。那房子几十年没有住人了,仔细被风吹着。”

老太太很是热心,忙不迭的推了叶倾城一把。

要是她腿脚利落,她自己就会亲自叫凌氏凌霄到她家。

“大娘,会不会太麻烦您家啊?”

叶倾城是有这个打算,却没有在一开始就说出来。

而是打算先用讨热水来探路,看看能不能找到能容她们一家借宿一夜的人家。

想不到,还不等她问出来,这热心肠的老太太就先提出来了。

“不麻烦,不麻烦。”

老太太笑着摇手:“你不知道,我儿子媳妇都在镇上打工,家里就两个小子,也在镇上学堂里念书,平日里都是不回来的,家里呀,就我老婆子一个。”

“您家里竟然就您一个人吗?”

叶倾城没有想到,这么一打听,竟然打听到只有一个老太太在家的人家。

“是呀,可不就是我老婆子一个人吗。”

老太太很是健谈,一边说着,一边在叶倾城搀扶下,往柳大栓家走过来。

“咱小青村收成一向不太好,村子里的人大多会到外面打零工补贴家用。”

听老太太一说,叶倾城这才知道。

原来小青村向来都有在外面打零工的习惯,这也是为什么那人渣一家会离开小青村,到外面发展的原因。

纵使柳大栓留下了不少的家财,那也是相较于在小青村而言。

而这老太太家虽说是土坯房,在小青村还算是不错的人家。

不然,也不能让两个小孙孙去镇上学堂念书。

不看其他的,就看这老太太的穿着,以及头上戴着的那一根银簪子,也能知道她家家境很是不错。

“大娘,这不是靠着那山吗?就没有人上山打猎换钱吗?”

叶倾城的目光,从老太太没有补丁的七成新的衣裳上移开,落在了那边蜿蜒起伏的山峦上。

就那山的长度,她估摸着哪怕是现代有车的话,也的开上六七个小时。

而且那山上郁郁葱葱的,想必山上的野物也不会少。

“咱们村子里的人啊,很少有人上山打猎。一来是不会,二来么咱们村太偏僻了。就算是打到了猎物,想要卖个好价钱,也是不容易的。”

老太太话里话外,还带着一点气愤:“还有咱村里人老实的人多,那些猎物往往带出去,换不来几个大钱,日子久了就没有人愿意上山打猎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

在跟老太太的交谈里,叶倾城算是了解了一些有关小青村村人的生活。

要是没有人上山打猎,就是说山上的猎物很丰富。

不管将来是自家吃也好,还是拿到镇上卖钱也好,都能打到足够的猎物。

对初来乍到的她们一家来说,算是一件好事。

况且在山里除了那些猎物,还有其他可以采摘食用的。

就是不知道山上有果树吗?有什么果树?

“其实,你们回来也好。这外面虽说好,过日子却也不容易。”

老太太不愧是健谈又有善心,说了说村子里的事,转而又开始关心她们一家今后的生活。

“回来了,只要手脚勤快,起码不愁温饱。”

叶倾城应了一声是,心里想的却是,逼迫凌氏凌霄母子的人很有可能不会罢手。

想要彻底的在小青村站稳脚步,就必须把那些极品给摁下去。

“娘,李大娘说,咱们可以到她家借住一晚。”

说话间,两人就来到柳大栓家门前,凌氏一看到她和陌生老太太过来,忙上前迎了一步。

在过来这边途中,叶倾城打听到了老太太的姓氏——柳李氏。

按照柳大栓夫妇来算,她算是柳大栓远房侄媳妇。

她们一家跟李大娘一家,还是没有出五服的一家子。

“婶子,麻烦您了。”

凌氏上前施了一礼,李大娘真是那雪中送炭的好人。

要不是她的好心,今夜说不得她们一家三口要在四面透风,没有屋顶的茅草屋里凑合一宿了。

“不麻烦,不麻烦。”李大娘笑眯眯的摇手:“六大爷六婶子在的时候,可没有少帮扶过咱家。这会子他家的后人回来,咱也不能做那没良心的,当没有看见啊。”

其实在见到叶倾城,凌氏,以及靠坐着的凌霄后,李大娘是打从心里为柳大栓夫妇高兴的。

虽说这回来的一家三口,看上去都不是怎么康健的人。

尤其是那小子,简直都要站不起来了吧。

还有这小子的媳妇儿,也是面黄肌瘦,一看就是吃不饱穿不暖的。

就连那看起来,是三人里最健康的一个,也不过是表面看上去罢了。

可是这三人的眼神都是清明的,非常的正。

跟她记忆里一走了之的白眼狼一家,完全是不一样的。

那简直就不像是一家人,却跟柳大栓夫妇的眼神是一模一样的。

第22章 来,尝尝

“六大爷,六婶子,你们在天有灵可以放心了。”

李大娘在心里默默的祷祝:“那白眼狼一家子的良心被狗吃了,可是这回来的却是好的,你们再也不用担心断了香火呐!”

“真是老话说的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你们天生就合该是六大爷家的孩子,真好,真好!”

那白眼狼一家走的时候,可是到他亲爹亲娘面前磕头下跪过的。

不然,也不会几十年来只跟自家的爹娘来往,却忘了是过继给柳大栓这一枝的。

“走,走,咱们家去,跟大娘回家去!”

在李大娘热情的招呼下,叶倾城和凌氏一起,将凌霄搀扶进了她家的大门。

一进门,迎面就是一个地窖,地窖的旁边是鸡舍,里面养了十几只鸡。

旁边是一间厢房,看样子是装杂物的,在厢房外还堆放着一堆柴火。

厨房在院子的东面,紧挨着厨房的是两间厢房,里面是专门盛放粮食的。

在这两间的厢房屋檐下,挂着金黄的玉米,以及两串火红的辣椒。

抬头,房顶上是玉米垒起来的玉米跺。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庄户人家收了玉米后,都是这样安置的。

先晾晒,然后就垒成一道长方形的玉米跺。

看到这些玉米,叶倾城不由的想起,那些年搓玉米的岁月。

她所出生的村子,也算是比较偏远的。

在其他的村庄已经不再用手搓玉米的时候,她们那里还是用手搓玉米。

每每都是在吃过晚饭后,将玉米从屋顶拿下来。

先用棒子敲打一番,然后再用手搓。

那些年搓玉米的只有她,叶莫愁是从来不搓一个玉米粒的。

她说手疼,然后渣爹渣娘就再没有让她拿起过一个玉米棒。

而她,却勤勤恳恳哪怕把手搓红了,搓破了皮,也还是咬牙坚持。

现在想来,真是叫她难忘。

“来,都进屋,都进屋……”

李大娘热情的让着她们一家三口,叶倾城的眼光也从屋顶上收了回来。

眼前的房子一共有三间,东西屋加堂屋,厨房是另外起来的。

东西屋的窗户四四方方,窗棱是木头做的,里面糊着的窗户纸是白色的。

不过李大娘家的窗户纸贴的时间长了,风吹日晒之下显得有点泛黄。

中间的堂屋里摆着一张八仙桌,还有四张长条凳。

八仙桌擦的干净噌亮,在八仙桌正上方,贴着一幅神像,神像旁边是两幅对子。

神像下方就是香炉,里面有多半炉的香灰。

东西屋的门上,都挂着门帘。

门帘是蓝色粗布做的,就是东屋的门帘洗得次数多,显得有点褪色。

而西屋的门帘,几乎还是原本的深蓝色。

“我在东屋住,连带着两个小小子。”李大娘让着三人去东屋,先一把掀开了东屋的门帘。

“我家小子跟媳妇就住西屋。”

说着话,李大娘忽而又放下了东屋的门帘,看向被叶倾城和凌氏搀扶着的凌霄。

“瞧我真是粗心,先叫你家小子到西屋歇歇,咱们娘三在东屋说话吧。”

她看出了凌霄的不自然,毕竟凌霄可从来没有在村里待过的经历。

“大娘,真是麻烦您啦……”

叶倾城没有推辞,凌霄能坚持到现在已经是极限了。

现在的他急需躺下来,不然,会让他的身体负担不了。

“不麻烦,不麻烦。咱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李大娘笑呵呵的掀开西屋的门帘,招呼她二人把凌霄扶进去。

一进门就是占据了半个屋子的大炕,炕上的铺盖整齐的排列在大炕的一角,上面盖着粗布。

“炕上都是新铺盖,你就放心歇着吧。”

不用李大娘动手,叶倾城手脚利落的揭开粗布,迅速的铺好褥子、枕头和被子。

安顿好凌霄,顺便又给他输送一道灵气,看着他不再强撑,瞬间进入睡梦。

叶倾城凌氏这才跟着李大娘来到了东屋,这边的大炕比西屋还要大。

靠东边一溜的炕柜,炕中间是一张四四方方的炕桌。

上面摆着一个针线簸箩,旁边的簸箩里盛着红色的大枣,薄皮的核桃,以及一颗颗饱满的花生。

“我家小子和媳妇这些天都不会回来,你们尽管放心住下。等家里的房子收拾好了,再搬过去。”

李大娘招呼二人上炕上坐,又热情的招呼她们随便拿随便吃。

“咱小青村虽说日子不太好过,可咱这里的大枣,核桃,还有花生,不是我吹,那叫一个好吃。来来来,别客气,都吃,都吃。”

一边说着,一边拿起大枣,核桃,还有花生,不停的往她们手里塞。

“大娘,你家这大枣、核桃都是自家种的吗?”

叶倾城尝了一个大枣,一个核桃,还有几颗花生。

味道果然如同李大娘所说的,非常的好吃。

大枣脆、甜,肉厚、核小,核桃皮薄的一捏就破,核桃肉嚼起来,没有一点油腻和干涩,口感香嫩、脆甜。

吃第一口的时候,她就被核桃的口感给惊艳到了。

花生也很饱满,是那种据说对人身体更好的油花生。

比平常的花生要小一点,皮也更红。一般一颗花生里,多是三到四粒花生豆。

“大枣是自家种的,房前屋后种了有三棵。核桃不是自家种的,都是从山上摘回来的。”

李大娘很善谈,看得出来叶倾城等人的到来,让她谈兴大发不说,还非常的高兴。

可见,平日里她就是一个爱说爱笑的人,也是一个爱热闹的人。

“平常,我家那两个小小子一放假回来,就会跟着村里的孩子们上山。这些核桃呀,就是他们给我老婆子摘回来当零嘴的。”

“大娘,你家的大枣、核桃这么好吃,只是留着自家吃吗?”

叶倾城又剥开了一个薄壳核桃,里面露出来的果肉鲜嫩,看上去就好像是奶油做出来的一样。

跟她前世见过吃过的核桃大不相同,脆脆的,带着核桃自有的一股子甘甜。

这种感觉挺神奇的,跟她前世吃过的核桃是完全不一样的味觉享受。

仿佛是她吃的,只是跟前世吃过的核桃名字相同,却不是同一种果子似得。

第23章 那就是白眼狼

“嗯,就是留着自家吃的。”

李大娘笑呵呵的说道,手里捏着一个吃了一半的核桃仁。

“咱庄户人家没有啥好吃的,也就是家里种的果子,还有山上的野果子能吃。”

“那,大娘,就没有人把这些果子拿到镇上换钱吗?”

别说在这里,就是在前世她所在的那个时空,要是有这样好吃的大枣、核桃,那价格也会很可观的。

可是她听李大娘的意思,这些大枣核桃啥的,也就是孩子们的零食,并没有当做值钱的东西来看待。

“嗨!”李大娘吃了手里的半个核桃,又拿了个大枣在手里,这才说道。

“这个到没有想过,你不知道,咱山上的野果子是不少。可每一样却不算太多,分到每一家的手里,也就半袋多半袋的。”

说着话,她指了指炕柜上一个一尺来粗的布袋,叫叶倾城她们看。

“你们瞧见了不,一年也不过弄这么半袋子。拿去换钱也卖不了几个大钱,费时又费事。有那多半天一天的时间,打零工也能赚几个大钱了。这不,就搁家里自家吃了。”

“原来是这样……”叶倾城收回视线,低头看向手里的核桃。

那山看上去蜿蜒绵长,又郁郁葱葱的,竟然只有这么一点核桃树吗?

要是真像李大娘所说的,山里的核桃出产少,也确实不够拿出去当货物来买卖。

“可不就是这样。”李大娘除了那自家的零嘴招待她们,又给她们提了茶壶来。

“其实除了那些野果子,山上还有咱自家吃的茶叶。”

其实不用李大娘仔细介绍,单从她倒在大茶碗里的茶水,以及那香味来看,就不比外面的好茶逊色。

茶水色泽金黄,清透,乍一看,还以为大茶碗就是金黄色的,碗里根本没有茶水一样。

那味道飘过来,吸一口,那叫一个沁人心脾,仿佛整个人的灵魂都被洗涤了一样舒坦。

叶倾城还没有见过这样的好茶,就连茶叶的形状也是第一次见到的。

茶叶在大茶碗里舒展开来,细长有点像柳叶,却有着柳叶没有的细小的锯状边。

颜色么,她记得李大娘拿出来的时候,是淡黄色的,等在水里泡展以后,竟然变成了鲜绿色。

鲜绿色的茶叶,静静的漂浮在金黄色的茶汤里,美的像一朵绽放到极致的花。

“好茶!”凌氏以前在富贵乡里生,富贵乡里长大,却还是被这茶所惊艳了。

“这茶也是从山里摘回来的,咱庄户人家不会做那茶,也就是在锅里随便翻炒翻炒,然后拿山里才会有的大叶子随便那么一包。

找个地方那么一搁,等啥时候想喝了,翻找出来拿水一泡就能喝了。”

凌氏听了李大娘的话,一时竟然觉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叶倾城却若有所思的扭头,从窗户里看向那山的方向。

听了李大娘这么多说话,她心里不由觉得那山还真是神奇。

据她所知的,但凡是在做茶,尤其是好茶的时候,都会小心谨慎,唯恐一个不小心,就把茶给炒坏了。

可是李大娘今儿却是颠覆了她的认知,就这么随便一翻炒,就能做出来的好茶。

要说不是那山太神奇,她是想不出去其他的理由的。

说不得,要尽快找个时间进山一趟。

不管是抓点稀罕的野物也好,或是找点稀罕的山珍也好,都能解决现下她们一家的困境。

不过,要说先赚一点小钱的话,她还是能做到的。

“大娘,这茶也少吗?”

虽说心里隐约有了答案,叶倾城却还是想问一下。

“嗯,这茶树也不多。”

果不其然,李大娘是这样回答的。

叶倾城得了这个答案,也就不再说话,而是静静的坐在一旁,捧着手里的大茶碗,慢慢的喝着茶,听着李大娘和凌氏说话。

她心里却对那山更加的好奇了,她总觉得不可能只有这些核桃树和茶树。

为什么村里人却只能找到这些,有可能是他们只在山外围活动,而没有进到大山里面去。

因此,他们能得到的收获也就不多,仅仅够村里人自用罢了。

还有一个可能,一个最不可能的可能。

那就是这大山里有东西,只叫他们发现能发现的,更多的却找不到。

这个可能只是她的猜测,一切还要等她去了大山里才能知道真正的答案。

“那白眼狼竟然真的又把户籍,放回他亲爹娘那一枝上了啊!”

李大娘没有问其他的,就是问了问当初过继给柳大栓的她那个远房堂哥。

听凌氏说她那堂哥,把一家子又弄回了亲爹娘那一枝后,并没有多少惊讶和意外。

似乎她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也就是说她早就看透了凌氏夫家祖父那个人。

“是,早在我和霄儿来镇上之前,就已经改了户籍。”

凌氏也是在那个时候,才真正的看清了那个家里,竟然没有一个有良心的人。

不管是看起来憨厚老实的老太爷,老太太,还是一向和善的公公婆婆,其实骨子里都跟那负心汉一样是最凉薄不过的人。

不然,也就不会再继承享受了柳大栓夫妇留给他们一家的好处后,又翻脸不认,弄回了他亲爹娘那一枝上。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凌氏对那个家,对那里的所谓的亲人,就没有一点信任了。

像那种凉薄自私无耻的家人,她们母子宁肯不要。

相较于那贱女人想看她们母子被赶出家族,被过继到柳大栓夫妇名下,伤心愤怒痛苦而又无能为力的模样。

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她其实打从心里,觉得被赶出来是一件好事。

能从此以后不再跟那一大家子有任何的关系,只要这么一想,就觉得整个人都是轻松的。

那样叫人厌恶的家人,谁愿意要谁要,反正她们母子是不要的。

况且,从今往后她的儿子,也只是她一个人的儿子,跟那负心汉渣男没有半点关系了!

“我就知道,那一家子就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李大娘紧抓着凌氏的手,用力的摇了摇:“你们呀,离那白眼狼远远的才好呐!”

第24章 遇见好人了

“大娘,你对那家人很熟悉吗?”叶倾城放下手里的大茶碗,插了一句话。

“熟悉,熟得很呐。”

李大娘用力的点头,挪动了一下双腿,更加的靠近了凌氏。

“我家虽说跟他家的关系有点远,但住的比较近。他家就在大栓叔家隔壁,不然当年大栓叔也不会被说动,挑了他来过继。”

柳大栓分家后几兄弟住的都比较近,而距离他最近的那个兄弟,就是凌氏夫家又搬回去的那一枝。

可以说柳大栓夫妇是看着凌氏夫家祖父长大的,对他的为人还算比较了解。

于是,在柳大栓几个兄弟逼着他挑选子侄过继的时候,柳大栓才挑了凌氏夫家祖父。

跟柳大栓的实在不同的是,他那个兄弟还有过继的侄子,也不过是面上憨厚老实,内里却是个奸猾的。

得了柳大栓的好处,却不肯跟柳大栓夫妇住在一块,用的借口就是柳大栓夫妇一向清静惯了,猛不丁多他一个还好。

要是等他娶了媳妇,生了孩子,那可就是热热闹闹一大家子了。

要是继续跟柳大栓夫妇一起住,不免让清静惯了的他们不自在。

还不如重新起房子,然后逢年过节的到柳大栓夫妇跟前承欢膝下。

“六大爷和六婶子都是老实的,又顾忌着兄弟情,才放那一家子吃他们老两口的,喝他们老两口的,却不在他们跟前尽孝。”

李大娘说着,叹了一口气,为柳大栓夫妇所不值。

当初是被逼着挑了亲侄子过继,到头来,却还是孤单老两口。

“这不,那白眼狼是根本不认六大爷这个家,是他的家的。”

不然,就以那白眼狼的小气劲,就算再破烂的茅草屋,也不会给凌氏一家三口。

“从他们强行过继霄儿到曾祖名下起,他们就说过,从此后跟霄儿就是两家人了,再没有半点关系。”

当凌氏心目中的良人,露出狼面孔,她就再没有想着,让凌霄有朝一日重回那个家,被记在那个负心汉的家谱上。

“他家不缺儿子,更不缺霄儿这样的儿子。而我和霄儿……”

凌氏回头看了一眼西屋的方向,笑着扭回头来,对李大娘说道:

“我和霄儿绝不会,再踏进那个家一步!不管咱们母子是落魄,还是富贵,都跟那个家,跟那些人没有一点关系了。”

“你能这么想,就对了!”

李大娘不能更赞成,轻轻拍了拍凌氏的手背,很是为她们母子离开那个家而高兴。

“你们能离了那个家,才是对的。在那样的家里,你们娘俩儿少不了被吃了肉,喝了汤,还落不得一个好。”

虽说她们不过才见面,说了几句话而已。但李大娘这么多年的岁月过来,看人的眼光自然是不差的。

凌氏一家三口眼神清明又正,一看就跟那白眼狼一家不一样,简直不像是那白眼狼一家出来的。

她一方面唏嘘这一家三口别赶出来,一方面却也为她们庆幸。

离开了那糟心的一家子,过她们自己舒心的日子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啊。

哪怕刚开始的日子会辛苦点,但相信这一家人都不是懒人。

只要她们认真努力,好日子一定会来到的。

“以后啊,你们一家好好过日子,不必理会那糟心的一家子。”

“婶子,我会的。”凌氏也用力点头,那个人渣那样糟心的人家,谁爱要谁要,她是再也不会要的。

“你们那房子,也别着急。先安心在我家住着,过几天我家小子媳妇就都会来了。到时候,叫他给你们找些人修房子。”

不用凌氏开口,李大娘单看她们一家三口的穿戴,以及就带了两个小包袱,就知道她们现在必定手头紧巴巴的。

小青村的人是不错,可毕竟她们一家刚搬回来,在村子里也没有个熟人,有些事就比较不好办。

要是房子不用大修,光是修补一下边边角角,要找人的话不太难。

可那房子明显是要大修,就凭初来乍到的这一家来说,想找到愿意帮忙的人,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修房盖屋可是这庄户人家头等大事,这一家三口凌霄病的爬不起来。

凌氏和叶倾城又是女人,都不是能出头露面张罗事的人。

就算她们能出头露面,在村里人生地不熟的,又能找到谁来帮忙修房子啊。

“婶子,你对咱们这么好,叫我心里怪不好意思的。”

凌氏不是那不知好歹的,自然不会推辞李大娘的好意。

只是她们身上就那么点银子,就算她给相信李大娘也不会要的。

要是就这么在李大娘家住下来,白吃白喝的,她实在是觉得脸颊发烫。

她们一家三口就算吃的再少,在李大娘家吃住一段日子,也要花费不少嚼用的。

李大娘好心留她们一晚,已然是叫她感激不尽。

要是一直这么住着,李大娘家的粮食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她怎么也没法就这么安生住下。

“嗨,这有啥不好意思的。别说咱是一家人,就是那乡里乡亲的,也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你们去住那不能住人的房子啊。”

李大娘拍了凌氏一把,强硬的替她做了决断:

“我既然看到了,当然不能让你们挨饿受冻。你说你们在外头挨饿受冻,我老婆子就算是躺在家里的炕上也不安生啊。

就这么说定了啊,听婶子的话,别跟婶子见外啊。”

“那,我和倾城在这里谢谢婶子了。”

凌氏不再犹豫,不再推辞,带着叶倾城郑重的给李大娘施了一礼。

有那落井下石的,也有李大娘这等雪中送炭的。

她要是再推辞的话,那可真就是对不起李大娘这一片热辣辣的心。

“快起来,快起来,咱们家不兴这个。”李大娘忙不迭的伸手,拽起了她们婆媳两人。

“大娘,你别看我瘦,我力气可大了。”

叶倾城笑着上前自荐:“你家里有啥活,尽管叫我去做。还有,平常我在娘家一天三顿饭,都是我做的。你要是不嫌弃,就把做饭的那一摊子交给我吧。”

第25章 就是要活着

不是她自夸,她在做饭上还真有点天赋。

这也跟她的异能有一定的关系,天赋加上异能,叫她做出来的饭菜真是好吃的不得了。

前世她在末世里高强度的厮杀过后,还被叶家渣渣指使的团团转,一日三餐基本上都是她煮的。

今生的前身也是很小就开始给一家子煮饭,虽说比不上她的手艺,却也能用简单的食材,做出叫叶家渣渣们满意的饭菜。

现在么,她来了,以她的天赋加异能加今生这个身体的熟练度,想要重新拾起前世的水平也就不是啥难事了。

“行,那我老婆子可就轻快了,哈哈……”李大娘笑的合不拢嘴,只拉着叶倾城的手不放。

“我老婆子不光有口福,还有人陪了。你们尽管安心住下,我看凌霄那孩子也是需要静养的。就算不为别人,你也得为他想一想啊。”

长得好看的人就是叫人喜欢,凌霄虽说瘦的险些脱了形,却难掩他的俊美。

再加上李大娘打从心底认可了她们一家,自然是越看越喜欢。

“你们一家都好好的,叫那白眼狼后悔去吧!”

最后李大娘用力的一挥手,仿佛是将响亮的耳光打在了那家白眼狼的脸上。

“李奶奶,咱们要吃水的话,是要从村南湖里打水吗?”

叶倾城刚才一进门就注意到了,放在门楼下的大水缸里,还剩下小半缸的水。

而她也已经看过了,院子里没有水井,就估摸着村子里的人要用水,是不是都要去村南那个湖泊那里。

“不用,咱家旁边就有一口水井,平常吃水都是从哪里打水。”

李大娘可能是家里来人显得热闹了,她的人也显得更加的精神起来。

“咱村子里有两口共用的水井,一口在村长家附近,另一口在村子中间。咱家这口水井是自家打的,一般是自家用。有时候,附近的人家也会过来打水。”

村南就是一个大湖泊,要是挑水回来,就算距离最远的村北其实也用不了多少时间。

不过为了更加的方便用水,村长和村老们倒是带头出钱,然后村民们各自又凑了一点。

用那些钱打了两口水井,虽说一口在村长家附近。

却也因为村长家也在村北头,而那里也是合适挖水井地方,这才选择了村长家那边。

李大娘家这口水井,是儿子媳妇除外打工后。担心李大娘上了年纪,不想她辛苦去湖边或是村中那口水井那里打水,这才自家出钱挖了一口水井。

村南这边靠近村外的人家,其实是不去村里那两口水井打水的,都是直接到大湖泊打水来用。

为此,当初村长和村老们前头挖水井的时候,就明确说了不让他们这些人家出钱。

不过,这些人家却还是主动拿出了钱来,用在给村民挖水井上。

等李大娘家打了水井后,就不忘告诉左邻右舍的。

叫他们要吃水的话,就直接过来这边打水,不用再去大湖泊那边了。

有那上了年纪的会过来,那些年轻力壮的仍旧去大湖泊那边打水。

光是听李大娘这些话,叶倾城也能知道这小青村的人大都是淳朴的。

但在这些淳朴的村人里,也不免有白眼狼那一家败类的出现。

她是欣喜于答应了冲喜,而没有想方设法从叶家逃出去。

不说她没有路引,就凭现在的她,是没有自保的能力的。

孤身一人上路的话,说不定会落到更加不好的境地里去。

反正她也没有叶家那样强烈的想要荣华富贵的心思,有的不过是想过平平静静的日子的期盼。

在末世里她厮杀的累了,不仅是人累,心也累。

跟着凌氏凌霄来到小青村,正好让她疲惫的身心得到休憩,过上她最渴望的安生日子。

就像李大娘所说的,只要她们一家努力的话,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还有就从李大娘来看,小青村是不排外的,她们一家想要融入小青村里是很容易的事。

就为了这些,她也会用最大的诚心回报凌氏凌霄以及热心的李大娘的。

“倾城啊,你不要忙着做这些。你们从镇上过来肯定都累了,赶紧的,跟你娘好好的在炕上睡一觉,歇一歇,啊……”

李大娘不是只是嘴上说说,而是用实际行动表明了她对她们的关切是发自内心的,而不是流于表面敷衍的。

就看李大娘打开的铺盖都是簇新的,就算不是簇新的,也绝对是干净的,蓬松的,充满着阳光味道的就知道。

“李奶奶,我不累。倒是我娘是真累了,就让我娘歇着吧。”

叶倾城笑着推辞,她是真的没有感觉到累。

别看她现在瘦瘦小小的,好像一阵风就能吹走似得。

可是她经过一夜,加大半天的修复,身体里的暗伤和亏空不说完全的好了。

最起码,也修复了个七七八八。

而且,她也发现了,小青村的空气似乎比她所待过的其他地方更加的好。

只是待在这里,不用她刻意的运转自己身体里的异能,就有那些明亮的绿色和蓝色光点,也就是灵气自动自发的往她涌过来,钻入了她的身体里。

照这样下去,她想她就能有多余的灵气,来给凌霄输入,让他能维持住生机,不再继续被毒药侵蚀。

除此之外,她还要积攒灵气,拿来给凌氏修复身体。

因为凌氏的身体再不修复的话,她害怕凌氏在也撑不下去了。

其实,早在看到她的那一刻起,凌氏恐怕就有点撑不下去了。

那是因为觉得自己儿子找到了,能陪伴他,并且会全心全意对他好的人吧。

想必凌氏之前就很辛苦,要不是为了凌霄,她早就撑不下去了。

可是叶倾城却不要凌氏放弃,就算她熬的辛苦,也要继续努力让自己活着才是。

因为对凌霄来说,凌氏是他不可或缺的亲人和家人,是他能咬牙撑下去的支柱。

她敬佩与母子两个的毅力和坚持,也想要让她们母子好好的活着。

“唯有活着,才有一切可能。唯有活着,才是对那白眼狼的最大的报复!”

第26章 谜一样的小青村

如果,她想,要是有如果的话。

她希望,将来再遇到那白眼狼的话,她要让那白眼狼看看。

被辜负,被伤害,被放弃的母子两个是如何幸福的活着,不再为白眼狼有一丝的触动。

“都去睡,都去睡。”

李大娘却推着她们娘俩个,让她们上炕歇着。

“有啥事,等睡好了再说。左右你们都在村子里了,又有啥可着急的呢?!”

于是,叶倾城和凌氏不再反驳,而是乖乖的躺到了炕上。

就连李大娘也上了炕,笑呵呵的拉过了薄被子,盖在了自己的腿上,连带的拽过了针线簸箩。

“你们睡,要是有啥事,有我呢。”

她虽说上了年纪,可是眼却不花。平日里缝缝补补的都是自己做,这不她手里的夹袄,就是给两个小孙子做的。

天气眼看着一天天变凉了,两个小孙子也一年年的眼见着长高了。

每年的衣裳啥的,有特意做大的,就放下来。像里面穿的,一般都会拆了按道边加宽加大。

叶倾城一开始是看着李大娘缝衣裳的,看着看着她渐渐的进入了梦乡。

梦里,在她还小的时候,她前世的奶奶也是这样的慈祥。

会在她被渣爹渣娘骂的时候,把她叫过去,偷偷塞给她一块糖,或是一块点心。

也会在渣娘先顾着叶莫愁的衣裳的时候,给她拆洗缝补要穿的衣裳。

可以说,她小时候记忆里的温暖,也都是来自她的奶奶。

她不知道,原本低着头缝衣裳的李大娘。

在看到她们睡熟后,又过来给她们掖了掖被角,这才继续手里的活计。

这一觉,叶倾城睡得很香,也睡得很舒服。

自从遇到末世后,她都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好好的睡一觉了。

能不被打扰的睡一觉,在末世里那根本就是最奢侈的事。

在睁开眼睛的那一刹那,她一时间有点分不清自己在哪里?

是在末世前奶奶还在的那个温暖的家里,还是在末世自爆后小青村这个有点陌生,却让她安心的邻居家里。

她甚至有点分不清,现在是傍晚,还是第二天的凌晨。

因为阳光灿烂的有点耀眼,反倒不像傍晚的夕阳,反倒是像早晨的朝阳。

似乎在前世她也曾这样醒来,然后带着点小慌张的爬起身。

连鞋都顾不上穿,就想抓起椅子上的书包,朝着学校的方向跑过去。

还有,叶倾城扭头,就看到低着头认真仔细缝衣裳的上了年纪的身影。

这身影那样的熟悉,叫她险些流下眼泪来。

不是看清楚那张脸,她还以为还以为回到了前世某一天午睡起来。

奶奶一边拦下慌张的她,一边笑着说:“哎哟,我家倾城又睡迷糊喽……”

眨了眨眼,再眨了眨眼,把眼里的湿润压在了心底后。

叶倾城这才笑着唤了一声:“李大娘,你这是在给谁做夹袄啊?”

在这个时空里,没有秋衣、秋裤,也没有保暖衣。

在十月渐渐变凉的天气里,人们一般都会穿上夹袄。

那些困难的人家,没有夹袄穿,也会多穿一件衣裳,用来御寒。

“给我家那两个小小子,倾城,你醒啦……”

李大娘抬起头来,笑看向她,边放下了手里的夹袄。

“睡好了吗?”

“睡好了。”叶倾城一骨碌爬了起来,小心不惊动旁边还在睡着的凌氏。

凌氏睡得很熟,脸色反而比没有睡得时候要差。

不但苍白的好像一张纸,没有一点血色,还隐隐带着灰败的气息。

叶倾城看到这样的她,心里就是一咯噔。

她能想到凌氏的身体很糟糕,却万万没有想到凌氏的身体已经糟糕的这个地步了。

这表明凌氏不想坚持,已然想要放弃自己,甚至她是迫不及待的想要得到这个解脱。

纵使心里掀起惊涛骇浪,叶倾城还是稳住了脸上的神情。

不能惊吓到李大娘,还要想办法立即维持住凌氏的生机,不让她就这么崩溃了。

“李奶奶我有点事想问你,咱们到外面说好吗?”

叶倾城压低了声音,用只有她们两个才能听见的声音说道。

“行。”李大娘利落的下了炕,拔腿就朝外走去。

紧随其后的叶倾城,却是在把自己积攒下的大部分灵气,都输给凌氏后,这才用最快的速度追上了李大娘。

“倾城,你有啥事问我啊?”

李大娘招呼她坐到枣树下,那里摆着一张四方桌,几把小板凳。

院子里种了好几棵的枣树,最大的那一棵枣树,就是李大娘所在的枣树。

这棵枣树应该有些年头了,枝头硕果累累,有还是青色的大枣,也有刚红了一点的大枣。

其余的多是半红的大枣,那些完全红了的大枣不多,就是零星的几个。

而李大娘拿出来招待她们吃的大枣,看样子不是今年的大枣,而是往年摘下来保存的大枣。

这小青村真是个奇怪的地方,田地没有上等田,只有中等田下等田不说。

那下等田几乎占了全村十分之七八的田地的面积,出产的粮食除了交税之外,刚能勉强填饱肚子。

就算是村长和村老们,家家户户也不都是青砖大瓦房。

非但没有叶家所在村子村长村老们家里使唤的丫头,就连那家底也多是薄薄的。

可是就叶倾城到小青村后所看到的,凡是花草树木长得都非常的好。

不管是平常的杨树啊,柳树啊,槐树啥的,还是枣树啊什么的,都长得郁郁葱葱生机勃勃。

地里的庄稼跟这些花草树木一比较,简直就不像是一样的土地长出来的东西。

就连白眼狼分给她们一家的破烂的家,里面的那些杂草长得都比庄稼还要茂盛茁壮。

不然,也就不会有她吃的那些根本不像保存了一段时间,相反好像是刚摘下来一样的口感的大枣和核桃。

这是最叫叶倾城感到奇怪的地方,仿佛小青村对这些花草树木比较的大方,对那些田地里的庄稼就一点也不大方了。

就好像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把肥料不要钱的都投给了这些花草树木,而随便的洒了一点给田地。

第27章 最要紧的

不,叶倾城忽而摇了摇头。

李大娘拿出来的那些花生就长得很好啊,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纵使是不明白,她也没有过多的去好奇。

现在最要紧的,就是想办法赚点钱。

她们手里那十两银子太少,光是修房子都不够,更别提今后的吃喝花用了。

白眼狼给她们的田地荒废着,今年是没有任何收成的。

就算是赶紧的找人收拾,补种上一茬作物,也要等到明年才能有收获。

可是就算有收获,也不过是杯水车薪不够用的。

别忘了,她们一家现在是小青村的人,还有税要交。

修房子,吃喝花用,交税,这些都是钱啊。

真是钱就算不是万能的,这没有钱也是万万不行的。

“李奶奶,你对咱们这里的山知道的多吗?”

想来想去,叶倾城还是决定把目标定在眼前最有可能生钱的山上。

但愿她能抓到稀罕的猎物,以及值钱的山珍啥的。

“倾城,你是打算进山吗?”

李大娘一下子就知道了她的意图,却还想要再确认一遍。

“是啊,李奶奶,不瞒你说。我娘手里的钱,不要说吃喝花用了,光是修房子都不够。”

叶倾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瞒着李大娘,她想要进山,就必须对这山有所了解。

李大娘在小青村这么多年,不说对那山了如指掌,至少也有一定的了解的。

“你看,咱们一家三口,老的老,病的病,到处都需要钱。我娘的身子要进补,凌霄的病要看,还有一天三顿饭要吃。不想办法的话,这日子实在是没法过。”

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叶倾城现在的心里,真是除了钱还是钱,暂时是装不下其他的了。

“你说的也是,可是,倾城,咱这山虽说没有啥危险的。我是担心啊,就凭你这小身板,要进山也寻摸不到啥值钱的东西。”

不是李大娘小瞧了叶倾城,而是叶倾城的条件就摆在这里。

左看右看是上看下看,李大娘怎么也看不出,瘦的一阵风就能吹走的叶倾城,能在山里有啥子收获。

“光是进山,没有足够的力气,你都爬不上去啊。”

李大娘是实在想象不出叶倾城能顺利进山,她就担心叶倾城还没有走到山脚下,就累的走不动了。

“李奶奶,刚才我说的那些之外,还有咱们一家三口要穿的衣裳,盖的铺盖没有算上。”

一阵风吹过,叶倾城不由的摩挲了一下自己的胳膊。

“你看这天一天天的凉了,不说其他的,夹袄总要有的。往后啊,要是下了雪,棉袄更是不能少。我能忍,我娘和凌霄却是忍不了的。”

冬天要是没有厚厚的冬装,凌氏和凌霄恐怕就只能盖着棉被,不出房间一步了。

可是就连棉被,她们一家也不过仅够一人一条,还不是新的,而是旧年做的。

要论保暖的话,自然是比不上新棉花的。

她刚刚算了一下,少说也要一人做两身夹袄,两身薄棉袄棉裤,两身厚棉袄棉裤。

还要再做两床新的炕被,拿来做铺盖。再来就是新褥子,新棉被各三条。

光是这些算下来,就要花上一笔不少的银子了。

就凭凌氏手里那十两银子,那真是修了房子,置办不了穿戴铺盖。

置办了穿戴铺盖,修不了房子。

偏偏现在最先要做的就是修房子,总不能一直在李大娘家借住吧。

当务之急房子总要有的,钱更是不能少的。

“咱家还有点钱,你要急着用,我去给你拿。”李大娘没有一点犹豫的,就说要借钱给她们。

“也不用担心你大伯婶子不同意,他们呀啥都听我的。”

“我知道李奶奶你是好人,可是总不能因为你是好人,咱们一家就白吃白喝白住吧?”

叶倾城却是拒绝了,她迎着李大娘视线,缓缓的摇了摇头。

“你也知道,我娘能在你家借住这些天就已经是她的极限了。要是再跟你借钱,她绝对不会答应的。

往后日子长着呢,总不能一有困难就来朝你伸手。那样咱们一家真是不好意思,再在你家住了。你都这么大岁数了,就跟我亲奶奶没有啥两样的。

叫我伸手朝你要钱,我真是脸上发烫,伸不出这手来。”

既然她们一家要在小青村落户,好好的过日子,就不能一味的索取,还是心安理得的索取。

“倾城呀,我就是担心,你这样子有力气进山吗?”

李大娘也没有再坚持,给她们一家拿钱让她们先用着。

“李奶奶,你放心。”叶倾城为了打消李大娘的顾虑,几步就来到了水缸前。

在李大娘猛地瞪大了双眼里,她竟然能够慢慢的抱起那还盛着水的水缸,并且稳稳当当不见一点摇晃。

“我的天,倾城,你,你……!”

李大娘觉得她是眼花了,还用力的揉了好几下眼睛,这才急忙朝着她奔过来。

天哪,她看到了啥,李大娘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样瘦瘦小小的叶倾城,竟然能举起她家的水缸。

虽说缸里只有小半缸的水,可是那水缸的分量可不轻呐。

“李奶奶,你看我的力气是不是比较大啊。”

叶倾城放下水缸,迎着还瞪圆了双眼的李大娘走回来:“在我小时候我就发现我的力气比较大,不然在家里的时候,我根本不能被使唤的团团转,还能把需要猪草背回来。”

前世今生她的力气都是比较大的,可能跟她有异能有关系。

前世的她跟今生的前身,都曾经背着超过她们身高的猪草,匆匆往那个压榨她们的家里走过。

而往往看到她们的辛苦,叶家渣渣不但没有一点的心疼,反而会变本加厉,使劲的使唤她们。

“就算从没有吃饱过,可是我力气从来没有变小过。可能是看我能干活,这才少挨了几顿打骂。”

这说的是前身,前世她也是被压榨的那一个。

可是前世的叶家渣渣道行比较高,知道哄着她,骗着她,让她心甘情愿给他们当牛做马。

前身就没有这个待遇了,挨打受骂那是家常便饭。

第28章 要想法子赚钱啊

“那一家子真不是个东西!”

虽然早就听说叶倾城是被逼着冲喜,是被卖给凌霄当媳妇的。

可是李大娘还是低估了,叶家渣渣的狠毒无情。

“倾城啊,忘了那些家伙吧。”李大娘的眼圈先红了,很是为叶倾城气愤和不值。

“你婆婆,还有凌霄那小子都是好的。今后呀,你们好好过日子,别去想那些叫你难过的事!”

“李奶奶,我不难过。真的,我一点也不难过。我想那些日子的苦,就是为了让我遇见我娘还有凌霄。”

叶倾城抬手,轻轻的给李大娘擦去了眼角的泪花。

“我就是想做点我能做的事,让我娘和凌霄能吃饱穿暖。”

“哎,真是好孩子!”李大娘眼中含泪,却笑了。

而后,李大娘果然就不再阻止她进山,反而一直拉着她的手不放,给她讲着进山需要注意的事。

“李奶奶,要是我从山里找了稀罕的东西回来,咱们这附近有集市吗?”

不是她不想去镇上,而是她知道不能去镇上。

就从凌氏急着带凌霄回小青村,非但低价变卖了所有值钱的东西。就连那座宅子,也几乎是半卖半送出去的。

难道她不想多卖些钱吗?难道她不知道凌霄的病需要大量的银子维持吗?

她知道,她都知道,却还是这么做了。

就是说她有必须这么做的原因,那就是有比病更能威胁凌霄生命的人在背后做了推手吧。

逼得她不得不从镇上离开,来到偏远的小青村,连能遮风挡雨的家都没有,却没有说返回镇上想法子租房谋生。

那幕后黑手的能量想必很大吧,这才让凌氏忌惮不已。

这么一来,叶倾城就得另外找能有钱买她找来的稀罕物的地方。

她想,就算是再偏远的地方,也应该有能买下她手里猎物的有钱人存在的。

“有,有。”李大娘想了一下,才说道:“咱们这里有小集,一个月有两次,每月的十五,还有月底那天就是小集。”

“李奶奶,今个儿是初几啦?”叶倾城熟悉的还是阳历,到了这个时空估计是阴历计年。

悍然自爆以后,她再度遇见叶家渣渣们,恍惚间听到他们说过一句。

只所以会认定现在是十月份,也是她按照阳历来算的。

阴历的话,她估摸着是中秋节过后的日子了。

“今个儿是……”李大娘说着猛地停顿了一下,她抬手照着自己脑门就是一下:“瞧瞧我这记性,老了,老了,就不中用了,你让我想想啊。”

叶倾城也在心里暗暗的算了一下,她记得每年的阴历八月十五,几乎都在阳历的十月上旬。

有时候也会在阳历九月下旬,在叶家被关在柴房里的时候,她恍惚听到叶家渣渣说,今儿是初八还是初几来着?

这么说,现在是阳历的十月下旬了吧,那就是说有可能是进入了阴历的九月?

现在是九月初八?

“啊,我想起来了今儿个是十一,九月十一。”

李大娘高兴的喊道,她刚才还掰着手指头数了一下,这才确定了准确的日期。

“是九月十一吗?”

叶倾城喃喃重复了一遍,同时心里也确定了现在不是阳历十月份,而是阳历十一月份了。

难怪……,难怪她觉得这天气凉的很,一点也不像她记忆里阳历十月份的温度。

听说之前还下过一场秋雨,都说一场秋雨一场凉。

这天气可不就是,一天比一天更凉了么?

确定了准确的日期,她也有了更多的急迫感。

赚钱这件事,势必要尽快提上日程了。

不然,等天越来越冷了,而她们一家三口却真的要抱团取暖了。到那时,恐怕她都有被冻病的可能。

“对,就是九月十一。”李大娘喊着,还下意识的拍了一下大腿。

“哎呀,眼看着就要到小集的日子了。倾城,看来你是得进山一趟了。”

“李奶奶,那小集上大家伙是拿东西换东西,还是用钱买呢?”

她记得古代时空里,大多数都是以物易物,尤其是只是村子之间形成的集市上。

大多数人家都是拿自家地里出产的,或是自家的织布,或是纯手工的物件,跟其他人家互相交换。

就是不知道,这些村子里的富户,会不会出现在集市上?会不会出钱买?

“嗯,大多是拿自家的东西,换其他人家的东西。”

李大娘果然是这么说的,但她接下来的话还是给了叶倾城信心。

“也有那有钱的人家到集市上逛逛,要是看到合心意的也会掏钱买。我年轻那会子,曾经拿自家的绣品到集市上,原想着试试,没想到竟然真的卖出去了。”

看李大娘那一脸的骄傲,就知道她的绣品卖的不错,说不定还卖了一个高价。

“那是李奶奶你绣的好。”

叶倾城就非常喜欢那些绣品,不管是末世前还是末世后,她要是有条件、有机会都会够买并且收藏。

自爆之后穿越到这个时空里,对她来说,其实最让她感到遗憾的,就是不能把这些藏品一起带过来。

真是可惜了的,她那些都是纯手工的绣品。

“哪里,哪里,不是我绣的好。是那买家呀,说是看中我绣的那个野趣。”

李大娘笑着摆摆手:“哎呦,你不知道。那买绣品的听说是真正的大户人家出身,不然呀,也卖不了那个价钱。”

那一次,跟她一起赶集的小姐妹,可是非常羡慕的。

都说也该把自己的绣品带过去,要是能被看中,也能有一笔不少的私房钱。

叫她说,那也是赶巧了。要不是恰巧碰上那个富贵人家出来的人,她的绣品估摸着能卖几百个大钱就很了不起了。

反倒是那一次巧遇,叫她的嫁妆一下子丰盛起来。

“李奶奶,那我就准备准备,看看能不能有你的好运气?”

叶倾城没有把希望放在李大娘所说的富贵人家出来的人身上,而是把希望放在了附近几个村子里地主富户的身上。

毕竟真正大户人家出身的人难求,普通的地主富户却是能够遇见的。

第29章 为了他

“一定会有好运气的,倾城你呀,可是顶顶好的人。顶顶好的你,怎么可能没有好运气?!”

李大娘忙不迭的为她打气,顺便也想着,等叶倾城去赶集的时候。

别忘了拿自家的绣品给她带上,万一真有那说不清摸不着的运气啥的,也好让她多卖点钱,为今后的日子做准备。

“那我就借你老吉言了。”叶倾城笑的眉眼弯弯,那精致的五官在阳光下,仿佛最美的花绽放在灿烂里。

两人说着话,眼看着天色渐渐的暗了下来。

远远的似乎听到有人回家的脚步声,以及牛羊鸡鸭归圈的声音。

叶倾城抬头看了看天,见天色不早,就知道该做晚饭了。

这个时候没有电灯等照明工具,一般都是点的油灯。

油灯昏暗,农人为了省油,几乎都不熬夜的。

每天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辛勤在地里劳作,想着多打粮食养家糊口。

李大娘家就李大娘一个人在家,又上了年纪,更加不会熬夜。

她就想着早早做了晚饭,趁着天色还没有黑透,不用李大娘再点灯费油。

在没有赚钱的路子之前,节俭也算是一种赚钱的方式。

她就向李大娘提出该做晚饭了,李大娘却让她先去看看凌氏和凌霄。

“我去院子外摘点菜,待会再做饭也不迟。咱家不怕费油,倾城,待会你做饭记得多放油,好吃。”

李大娘一边说着,一边慢悠悠的朝外走去。

那白眼狼没有送回来糟心的家伙做邻居,反而把这么好的一家三口给逼回来。

是她家的幸事,是那白眼狼一家的不幸。但愿,那白眼狼一家可不要后悔啊。

她虽说只是个村妇,也算是有一点见识的。

想想她所见过的那些人,再看看这一家三口。

她觉得这一家三口不会就这么,一直的困在小青村。

总有一天,这一家三口会走出小青村,成为小青村最为骄傲的人的。

她这一双眼呀,可不会看错的。

目送着李大娘走出院门,叶倾城这才转身进了屋子里。

她先进了东屋,要说凌氏喝凌霄两人,她最担心的不是凌霄,反而是凌氏。

一走进东屋,看到凌氏的脸色的那一瞬间,她的脸也跟着白了一白。

还是不行吗?她无意识的咬住唇瓣,手伸出去了,却迟迟不敢放到凌氏的脸上。

果然她现在的异能,还不足以让凌氏得救。

哪怕她耗尽自身所有的灵力,也是无法给凌氏修补好早已千疮百孔的身体的。

就好像一株干枯,完全看不到一点生机的树木,要怎样才能救活凌氏呢?

凌氏的衰败来的这样快,叫她措手不及!

她们母子真是她遇见的最棘手的两个病患了,哪怕早一刻遇见她们母子,她就不会这样感到束手无策了吧?

真是……

用力的攥了攥拳头,叶倾城咬着牙将自己的手放到了凌氏的脸颊上。

触手冰凉,感觉不到一点应有的温度。

她摸着凌氏的脸颊,就好像在摸着一块千万年不化的寒冰,冻得她的心都跟着一个激灵。

慢慢的收回手指,叶倾城垂下了眼帘,定定的盯着指尖出神。

刚刚她竟然有被冰冻住的感觉,清晰的叫她惊骇。

“倾城,不要告诉霄儿。”突兀的,她以为还在睡熟着的凌氏张看了眼,轻轻的叮咛了一句。

“娘,我救不了你,对不起。”

一滴泪滴落到叶倾城的指尖,她以为她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亲情。

到头来却发现,这份亲情却是镜花水月,一碰就是一场空。

“真是傻孩子,这怎么能怪你呢。”

凌氏挣扎着起身,抓住了叶倾城的手,就连她的手都是冰冷的:

“我和霄儿会落到如今这个地步,都是那对狗男女做的孽。要怪,当然要怪那对狗男女,还有那一家子的白眼狼。”

“不是,娘,你不知道。”叶倾城心里闷闷的,生疼。

还是她太高估了自己,是她太过自以为是了。

是她小看了凌氏和凌霄所中的毒,才没有在第一时间里发现端倪。

为什么我没有早来几天?为什么我没有早一点被逼着去冲喜?

要是我能早来几天,早一点被逼着去冲喜,是否这一切就能有转机,就能救得了这母子两个了。

“倾城,不要自责。我的身体我知道,能撑到现在我已经知足了。”

凌氏的脸色十分的平静,不见一丝的不甘和愤恨,相反她的神情里反而带着一丝的解脱。

“打从……,我就知道一个人要是狠起来,能有多么的残忍无情。”

叶倾城猛地看向凌氏,捕捉到她眼底来不及消失的痛楚和愤怒。

就是不知道刚才凌氏模糊了的那半截话里,藏了怎样叫她难以忘怀,又不敢去想的痛楚过去。

“那贱人对别人狠,对她自己也狠。而那人渣却偏听偏信,对我和霄儿狠起来,半点情分都不留。”

“娘,你别说了。”叶倾城一把捂住了凌氏的嘴,不让她继续说下去。

现在她每说一个字,都是在凌迟她自己,都是在剜她自己的心。

这样鲜血淋漓的痛苦回忆,会让凌氏承受不住,提前崩溃的。

“倾城,你让我说。有些话要是现在不说,恐怕就没有机会了。”凌氏却无论怎样痛,也要咬牙说下去。

“娘,你相信我,你一定会没事的!”

叶倾城知道,这个时候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凌氏把心里话说出来。

若是凌氏再没有坚持的理由,她会迅速的垮下去的。

“娘,你要想想凌霄。你为了他坚持到现在,他也为了你努力到现在。”

紧紧的盯住凌氏那渴求解脱的眼,叶倾城把心里的悲悯牢牢的压在心底,不泄露出一丝。

“咱们这个家就是一个完整的圆,不管是缺了谁,这个圆就不完整,不完满了。娘,难道你忍心丢下凌霄,让他在今后的日子里痛恨自己的无能为力吗?!”

“倾城,我不想丢下霄儿。可是,我的身体在也撑不下去了。”

凌氏颓然的松手,软软的靠在炕柜上。

第30章 那个传说

她不是故意求解脱的,她也想活着,看着儿子儿媳能过得幸福安逸。

可是她这个身体不争气啊,她感觉两只脚都踩在了黄泉路上,想要再退回来,那是千难万难!

“娘,你一定要咬牙坚持。你要相信你自己,你可以的!”

叶倾城不敢让凌氏有丝毫的松懈,用力的抓着她冰冷的手,努力的给她灌输坚持到底的意念。

“你再坚持坚持,我一定会找到救你的法子!”

“好,倾城,我不会再有放弃的念头的。你说得对,我不能自己放弃自己。”

凌氏终于还是点头了,为了她最在意的人,哪怕让她从地狱里爬出来,她也不会犹豫!

“娘,有些话我还是要说。”

叶倾城轻轻的抱住了凌氏单薄的身体,在她耳边恳切的说道:“咱们一家一定会过得,比那些人渣好。”

“好,好。”凌氏哽咽着,把所有的眼泪都吞回了肚子里。

“娘,你歇着吧。我去做晚饭,待会呀,你尝尝我的手艺。看看,好吃不好吃。”

叶倾城一直在笑着,她的笑容轻快,明净,不带一丝的阴霾。

凌氏也一直看着她,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帘后,久久……

“李奶奶,晚上咱吃点啥啊?”

一出门,叶倾城就利落的挽起袖子,并且重新把发髻绑了一下。

她穿的是旧衣裳,头发上簪着木钗,却收拾的无比爽利。

李大娘手里拿着一把绿油油的蔬菜,看样子是刚刚摘下来的,正要放到洗菜盆里。

叶倾城快步走过去,接过了那一把叶菜。

这是她不认识的叶菜,看着有点像菠菜,拿在手里的感觉却有点像小白菜。

这叶菜长得好,根本不用摘,也没有多少土在上头,直接在水里涮涮就干干净净了。

“李奶奶还有啥需要洗的,你尽管告诉我。”

天气渐渐的凉了,水也是凉的。但叶倾城的心情却是好的,在最艰难的时候遇到的都是好人。

“倾城呀,厨房里有现成的馒头,那你就熬一锅粥吧。”

李奶奶笑呵呵的站在一旁看着,等她把叶菜从菜盆里捞出来后,指着紧挨着厨房的厢房说道。

“晚上咱们吃点好的,正好你大伯婶子前些日子回来,给我带了一块肉回来。你切一半,晚上咱们炖肉吃。”

叶倾城顺着李大娘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就看到一块约莫有五六斤的肉,被挂在厨房外厢房下。

那块肉肥的多瘦的少,那肥肉约莫都有三指来宽。

看到这块肉,她才猛然想起来,在这个时候人们买肉都喜欢买肥多瘦少的肉。

因为肥肉香,也因为肉吃得少,人们肚子里的油水少,自然就喜欢吃香喷喷的肥肉。

“李奶奶,晚上咱炖了肉,我再调一个凉菜吧。”

叶倾城不用特意去找,在厢房下就能看到萝卜,茄子和洋葱。

可以在煮粥热馒头的同时,把茄子蒸一下,加蒜加调料调一下味道很不错的。

“行啊,你看着啥好吃,就弄啥。”

李大娘搬了个小板凳,坐到了叶倾城跟前,顺手给她把案板放了下来。

“厨房里也有案板,想在厨房切就在厨房切,想在外面切就在外面切。”

“李奶奶你刚刚摘的这叶菜,叫啥啊?长这么大,我还从没有见过这叶菜哪。”

叶倾城先把茄子去皮,然后再切块,随后就把切好的茄子放到了白底蓝花的盘子里。

接着,她才取下房檐下的那块肉,切了约莫有三分之一多点。

她不打算做萝卜炖肉,看李大娘那意思。她摘回来的绿油油的叶菜用来炖肉,可能不比萝卜炖肉差。

“这菜呀叫神仙菜,你要是不来咱小青村,是绝对见不到这菜的。”

李大娘拽过那洗菜盆,抓起一把神仙菜举到了半空中。

神奇的是那神仙菜,竟然在夕阳的阳光里,慢慢的变了颜色。

不但由深绿变成了浅绿,就在叶子的边缘还变成了透明。

乍一看,就好像是一个人眼角滴落的一滴晶莹的泪珠一样。

“这神仙菜一年四季都有,长成了也不会变老,只要不摘下来,总是鲜嫩鲜嫩的。不管是调着吃,还是炒着吃,或是炖着吃,味道都鲜的不行。

而这神仙菜除了咱小青村,其他地方都没有。不是刻意去种的,打从我记事起,房前屋后还有边边角角里就都是神仙菜。怎么吃也吃不完,还随吃随长,方便的很哪。”

“神仙菜!”叶倾城停下切肉的手,看向李大娘举在半空里的神仙菜。

“李奶奶这神仙菜,莫不是还有啥故事吗?”

李大娘说的这神仙菜,真是不能再神奇了。

只有小青村有,还四季都有,也不是人们自己种的。更别提,那长成不长老这一条。

不是确认过,叶倾城险些还以为这是一个修真的世界呢?!

“还真有哇。”李大娘爱说话,也爱讲古,见她问,就兴致勃勃的给她说了一个神仙下凡历劫的故事。

据说在很久很久之前,天上一个神仙下凡历劫,就托生到了小青村一户人家。

那时候小青村的收成更糟糕,人们的日子也更加的不好过。

而这下凡的神仙听说一生下来就看不见,是个天生的天盲。他家里只有寡母一个,而他是遗腹子,日子过得更是比其他人家要困难。

但他娘却是一个坚强的母亲,为了养活他,那真是千辛万苦。

好不容易把他拉拔大了,他娘却生了重病。

他虽是神仙下凡,却由于投胎到凡间,不但什么法力都没有了,还是个啥也看不见的。

为了给他娘治病,他跌跌撞撞连夜去了大夫家,求他救命。

可是大夫却束手无策,他顿时痛哭失声。

他娘叫他不要哭,还说能养大他已经没有啥子遗憾,就想吃一口青菜。

可惜那会子是冬天,而那一年雪又下的特别的大,漫山遍野都是一片白色。

不要说青菜了,就是连一点绿色都看不到。

“大夫说,让他尽量满足老人的心愿吧。”李大娘悠悠说着,似乎随着故事的讲述而跟着一起忧伤起来。

第31章 为他骄傲

“然后,咱小青村就有了这神仙菜吗?”

叶倾城也听住了,心里想的却是,难不成这个时空在很久很久之前,也曾经有她前世所听过的那些远古的传说吗?

不论是山海经里的记载,还是那些民间传说,以及有关洪荒的种种,都曾经听说过。

除此之外,还曾经有那凡人成神的典故。

那么她穿越来到这个时空里,是否也有可能听到关于神仙的种种传说呢。

想不到这小青村偏远又不起眼,竟然会有这样一个神奇的传说。

不是亲眼看到这神仙菜,她想,她可能也会觉得那就是一个传说吧。

“是啊,其实啊不只是有这神仙菜,还有一个神仙窝哪。”

李大娘继续讲述了下去,叶倾城也就听到了一个完整的神奇的故事。

那神仙托生成的凡人,用他的眼泪种出了冬天里的唯一绿色——神仙菜。

不仅仅如此,还因为他的眼泪,落在一个石头窝里,然后被收集了起来。

从那以后他不仅由天盲变成了眼明心亮的健康的人,还用他的眼泪治好了他娘。

“那神仙留下的神仙窝啊,就在咱们村北头,听说那神仙的家也在村北头。”

李大娘放下手里的神仙菜,伸手到背后轻轻的锤了锤后背:

“说来也怪,每逢下雨或是下雪后,那神仙窝里的积水都不会被干。就有人说,神仙窝里的水是神仙水,能治百病。不过啊,倒没有人试过。”

“李奶奶真是不来小青村,还真听不到这样神奇的故事啊。”

叶倾城的思绪却落在了,之前叫她感到好奇的地方。

那就是为啥小青村的田地贫瘠,竟然能出产那样好吃又有营养的大枣,核桃等等果子。

这小青村还有山上的植物们能郁郁葱葱,是否又跟那下凡的神仙有关系呢?

“嗨,还是你们回来了,肯听我唠嗑。要不,我一个人呀可是很寂寞的。”

李奶奶跟着叶倾城站起来,帮她把装着茄子的盘子端进了厨房里。

厨房里跟东西屋一样收拾的干干净净,看不见一点的油污和烟渍。

李大娘虽说年纪大了,却是一个爱干净的人儿。

厨房是长方形的,锅灶齐全。一共有两口铁锅,一口煮饭,一口做菜。

像锅碗瓢盆等等,李大娘都拾掇的整整齐齐,不见一点凌乱。

“最外面那口锅是煮饭用的,倾城,你待会多放点米,把粥熬得稠稠的。”

李大娘一一指了放米、面、油的罐子给她听。

她指的米不是一般常吃的糙米,而是鲜少吃的白米。

“你们一家三口都太瘦了,可要好好的补养补养。咱庄户人家啊,还是要吃得多才长得壮。你不知道,我像你这么大那会,可比现在要胖的多啊。”

煮饭的锅很干净,叶倾城直接倒了水,放了两大勺的白米进去。

这里煮饭是用的柴火灶,不像前世用的气灶或是电锅等等。

前世里的做饭方式倒是既方便,又省事。不像这里,还要先生火,还得用上风箱。

要是她只会用气灶或是电锅,面对这柴火灶就只能干看着,啥也做不了。

还好她小时候在村子里,用的也是柴火灶。

生火,拉风箱这些都难不倒她。

并且在又看到柴火灶和大铁锅后,她心里的那份喜悦是显而易见的。

这柴火灶和大铁锅,在她看来真是无比的亲切啊。

还记得小时候锅里贴出来的黄澄澄的饼子,咬一口酥脆又香甜。

用柴火灶煮出来的饭菜,天然的带着一股子的农家味,淳朴而味美。

最欢喜的莫过于,腊月下旬那些日子。

煮肉,蒸丸子,炸各种东西,一时间厨房里到处都充斥着香喷喷的食物味道。

她还记得煮熟的肉,从大锅里捞出来,不加盐,只在酱油里蘸一下。

咬一口,那滋味真是美极了。

现在想来,她险些都要流下口水来了。

这边这口锅里煮着饭,那边那口锅里她已然把肉炖了进去。

厨房里的调料没有前世多,有些是没有的。不知道是李大娘家的厨房里没有,还是这个时空里还没有出现过。

葱姜蒜倒是都有,说起来,葱姜蒜似乎跟那些花草树木一样,得了那下凡神仙的馈赠,长得格外不同。

“李奶奶,这神仙菜啥时候放呢?”

叶倾城等米煮开以后,就从灶膛里抽了两根柴火出来,用小火熬煮着,连带着把馒头和茄子放到了架子上。

“啥时候放都行,不管啥时候放都能入味。我一般都是肉放进去,神仙菜也顺带放进去了。

甭担心煮时间长了口感不好,不管煮多长时间口感都是一样的。不然,也不会叫神仙菜了。”

李奶奶递过来一把长一点的竹筷,明显不是吃饭的筷子,比吃饭的筷子要长约莫一倍。

“李奶奶这筷子从哪儿买的啊?”

叶倾城注意到,竹筷做的精细,在顶端雕刻着一串不知名的花草。

像她前世的家里也有这样特意做长的筷子,在煮面条、煮饺子或是炸东西的时候用起来非常的方便。

她手里的这双竹筷,精美的简直可以当做艺术品来收藏了。

本就喜欢这些东西的她,自然是见猎心喜,很想收藏就从这竹筷开始。

等她有钱了,也要买来收藏。

“不是买的,是你大伯自己做的。”

李大娘说话间,拿了两个竹筒过来。一个竹筒里是平常吃饭用的筷子,一个竹筒里却是叶倾城手里拿得这种特意做出来的长竹筷。

“他那个人啊,就喜欢雕个花,刻个草的。打小就喜欢,不光是这些筷子,就连你婶子还有我日常用的钗子啊,簪子啊啥的,他都是自己个做的。喏……”

把两个竹筒放下,李大娘随手又抽了几双筷子出来。

“他那个人啊,不爱做大件,也不会做大件,就爱把心思放到这些小东西上。怎么说也不听,反正你说你的,他只管做他的。”

听着好像是抱怨的话,但叶倾城还是从李大娘的话里听出来了骄傲的味道。

那是为她儿子骄傲的味道!

第32章 小青村的神奇

“竟然是大伯做的吗?我还以为是买的,这么好看的筷子,大伯的手真巧啊!”

看着那精美的,雕刻着不同花草的筷子。叶倾城不由的在心里去猜测,能雕刻这样精美艺术品的人是啥样的人?

怪不得,李大娘头上的木钗样式那般好看。

即使那木钗材质普通,但单单是那雕工就能值不少钱了。

她想,唯有能雕刻这样精美筷子的人,才能雕刻出那样好看的木钗吧。

“嗨,啥巧不巧的,都是他自己个啥琢磨。我家还有好多哪,你大伯只要一有空闲,就会做这些东西。”

李大娘脸上除了为儿子骄傲之外,还有一丝丝的苦恼。

“你是不知道哇,我家里这些零碎小东西多的都使不完。这又不是啥之前的物件,除了自家使之外,我都给他放到那边厢房里了。

倾城呀,我看你好像喜欢这些筷子。等明儿,我给你找出来,你看看喜欢哪个就拿哪个。尽管拿,拿的越多越好,哈哈……”

说到后来,李大娘脸上又露出了,可是把没用的东西处理了的庆幸表情。

“好呀,那我就不客气了。”

叶倾城欣然答应,李大娘觉得她要筷子是解了自家的烦恼,而她却是为能拥有这样精美的艺术品而开心不已。

两个人说说笑笑,不知不觉时间就过去了。

李大娘的寂寞被驱赶了,而叶倾城也再度感受到了来自她人的善意和温暖。

想不到来到这里后,她因为背叛而冷硬结冻的心,竟然还能感受到这样多的温暖。

“李奶奶,你尝尝这肉炖的好吃不好吃?”

白米粥几乎跟炖肉一起出锅,熬得稠稠的白米粥,热腾腾、香喷喷。

炖肉和神仙菜被装在一个大菜盆里,红的肉,绿的菜,色香味俱全,让人一看就食指大开。

尤其是那神仙菜,竟然还是半透明的,看上去简直比绿宝石还要晶莹剔透。

“不用尝,就知道一定好吃。”

李大娘笑眯眯的看着盆里的肉菜,从竹筒里抽了一双筷子,随便夹了一块肉放到了嘴里。

“嗯……,好吃,真好吃。”

叶倾城正在砸蒜,茄子蒸过之后,已经放了适量的盐,还有酱油和醋。

等她把蒜砸好,再放到茄子上,一切就都齐活了。

“咱们到堂屋吃饭吧,后晌天凉,在外面吃饭恐怕会吃一肚子凉风。你娘和凌霄一看就是那弱不禁风的,可不能在外面别吹着了。”

别看李大娘年纪大,手脚不但利落还有劲,那一盆子的菜肉分量可不少。

她一下子就端起来了,还稳稳当当,不见一点晃悠。

“我去叫你娘,倾城,你去把凌霄叫起来,趁着天还没有暗下去,咱先把晚饭吃了。”

不是舍不得点油灯,而是油灯太暗,照不亮整间屋子。那样吃起饭来,太不方便了。

“好。”叶倾城也知道,用最快的速度把白粥还有茄子,以及馒头都端进了堂屋里。

摆放好碗筷后,她才进了西屋。就看到,已经醒了正静静躺着的凌霄。

见到她进来,凌霄的视线就落到了她身上。

“累吗?”凌霄的声音很悦耳,却有点后继无力。

“不累。”笑着摇摇头,叶倾城把手里端着的温水,递到了他的唇边:“先喝口水润润嗓子,再吃饭。”

“刚才我睡得很好,前所未有的好。”

喝了几口水后,凌霄突然说道,而他的视线一直不曾离开过她的脸。

“那就好。”叶倾城不躲不闪,嘴角噙着淡淡的微笑。

“从我病倒的那一刻起,我就再没有睡过一场好觉。有时候,会整夜整夜睡不着,只能盯着床帐看,一看就是一整夜。”

不是今天下午睡得好,凌霄是不会把心里的话说出来的。

“我从没有跟娘说过,她为我已经操够了心,不能再让她着急了。现下,除了睡得好,我觉得好像有了一点力气。虽说还像以前那样疲惫,却似乎又有了不同。”

“这是好现象不是吗?”

叶倾城握住了凌霄的手,抬眼就盯住了他的眼睛:“你会一天天好起来的,不光是你,就是咱娘也会一天天好起来的。而你好好的,咱娘也才会好好的。凌霄,你说是吗?”

“嗯,你说的对。”等了片刻,凌霄才说道。

而他已然放弃了让叶倾城说些什么,反正他知道自己能好转是跟她有关系就够了。

可能现在不是说出来的好时机,那他就不再问了。

相信,等能说的时候,叶倾城不会继续瞒着他的。

“走,咱吃饭去,尝尝的我的手艺。”叶倾城轻易的就扶起了凌霄,不管他再怎样瘦削,依旧是一个比她高大的男人。

但她的力气是真的大,才能一个人不费力气就能照顾凌霄。

等两人出来西屋,堂屋里李大娘和凌氏已经落座了。

见凌霄出来,看到凌霄的脸的那一刻,凌氏惊讶的几乎是从椅子上弹跳起来的。

要不是李大娘拽了她一把,她简直要惊呼出声了。

“霄儿?”凌氏尽管在极力克制,却依旧无法压抑话里的颤抖。

“娘,我现在赶紧好得不得了。”凌霄冲着凌氏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也是意图叫她安心。

“好,那就好,那就好。”凌氏捂着嘴,慢慢的坐下了,也忙不迭的低下头,掩饰自己发红的眼圈。

“娘,李奶奶说我炖肉炖的好吃,你快尝尝。”

叶倾城没有忘记,再给凌霄输送一道灵气,这也是为什么凌霄的脸色会看上去好转的原因。

只要能做到,她绝对会不遗余力,而不会舍不得。

“还有啊,这神仙菜可是神仙种出来的,除了咱小青村其他地方都吃不到。娘,你和凌霄也尝尝。”

先给李奶奶夹了一块肥瘦相间的肉,以及一筷子神仙菜。

接着是凌氏,然后是凌霄,最后她才把肉和菜夹到自己面前的碗里。

她不光是说说而已,心里其实也在暗暗想着。

这神仙菜这么神奇,李奶奶又说了吃了对身体好,会给凌氏和凌霄带来奇迹也说不一定。

第33章 真奇妙

“好,我尝尝看。”凌氏心里的激动可想而知,却要苦苦压抑着。

她夹起神仙菜的手,也是一直在颤抖着。

回来小青村是对了,不见凌霄的气色竟然有所好转,就连他的心情也显而易见的变好了。

这是她做出的最正确的选择,那些逼迫她们母子的人一定想不到。逼着她们回来是想把她们母子逼入绝境,反而有可能是她们母子的转机也说不定。

她还真要谢谢,那些人的赶尽杀绝,才叫她们母子绝路逢生!

“嗯,好吃,这味道简直了……”

神仙菜一入口,凌氏不由的就被惊艳到了。她是真的没有想到,这看着平常的青菜竟然这样好吃。

“好吃,就多吃点。你看你们一个个这么瘦,不多吃点怎么行?”

李大娘见她们一家三口都喜欢吃这些神仙菜,就连连催促她们要多吃点,再多吃点。

“我觉得这神仙菜似乎是个好东西,你能吃多少就尽量吃多少。就算吃撑,也没有关系。”

叶倾城随时都在关注凌霄,一见他手边的碗空了,就会再给他夹菜。

她只给他夹了一块肉,剩下的大部分是神仙菜,还有茄子。

就照她尝过的神仙菜来看,就算凌霄吃撑,也不会消化不良。

这神仙菜的神奇之处,除了口感叫人惊艳之外。吃在嘴里感觉不像是菜,反而更像是一种能量体。

不知道其他人的感觉,反正叶倾城在吃到神仙菜的时候,感觉它是入口即化,就好像她吃的不是菜,而是流动的温水似得。

这一股温和的能量,非但对她无害,反而让她得到极大的好处。

这神仙菜竟然比那些灵气更加纯净,也让她怀疑这真的就是神仙留下来的仙家之物。

就是仙家之物不能轻易落在凡间吧,才会有了这叫人惊艳的神仙菜,却只肯在神仙菜里留一丁点的能量。

照她算来,她的身体要修复的话,需要的神仙菜的量是巨大的,非常非常的巨大。

而叫她最为欣喜的是,这一丁点只能用微量来形容的能量,或许对凌氏凌霄来说是最为有益的。

她们母子的身体毕竟是肉体凡胎,不像她觉醒了异能,在吸收能量上一般是没有什么顾忌的。

凌氏和凌霄就不同,本来就中毒就要崩溃的身体,要是神仙菜的能量大,对她们母子来说,就跟毒药没有什么两样了。

这一丁点能量正好,能被她们母子吸收,又不霸道而是温和无害的。

因此她才会跟着李大娘一起,催促凌霄和凌氏尽量吃,能吃多少就吃多少。

同时,她还在心里暗暗的盘算着。

或许她的第一桶金,可以从这神仙菜上算起。

凌霄和凌氏也咬牙,尽可能的多吃神仙菜,以至于吃到后来,她们母子几乎没有吃其他的食物,除了神仙菜还是神仙菜。

一顿有说有笑的晚饭过后,叶倾城抢着去刷了碗,收拾了厨房。

明显的这顿晚饭促进了几人的感情,这一顿晚饭后,她们的相处愈发的自然,也更加的融洽。

李大娘重新装了大枣、核桃、花生,对了还有类似于蓝莓,却比蓝莓要大,并不是浆果的果子,放到了堂屋八仙桌下的小桌子上。

“凌霄,你还能坚持吗?要是不能,你就去歇着吧。我和你娘,你媳妇再说会话。

这夜呀越发的长了,我老了,每天睡得少,醒得早。也不愿意就这么一直在炕上躺着,就索性睡晚点。”

“我能。”凌霄默默的坐到小板凳上,以前能站起来的日子他记不太清了。

记得最清楚的都是躺着的日子,没有一丝的力气,只能一直一直的躺着。

而当他不用一直躺着后,他就想着哪怕能多坐一眨眼的功夫,他也不能放弃。

在叶倾城的特意照顾之下,他的将来也不会是一片黑暗,而是隐约的让他看见了光明。

“要是还有胃口,你来尝尝这果子。”

要不是刚才拾掇屋子,她还不知道家里还有这种六月份才有的,也是只长在小青村附近山里的果子。

“真是不拾掇不知道,一拾掇吓一跳。我记得那会子这果子吃完了,想不到还能再找出来一包。我还一直以为,这包果子里抱着的快布头啊。”

凌霄慢慢拿起一个深蓝色的果子,摸着果皮有点硬,可是却能看得出皮比较薄。

咬一口的感觉,好像是在嚼花生松子之类的,而不是他以为的浆果的口感。

跟花生松子不同的是,嚼碎之后进入会有汁液流淌出来。

酸甜酸甜的,却是层次分明。不是酸中带甜,甜中带酸,而是先感觉到酸,然后紧接着就品尝到甜。

“啥味道?”叶倾城端着温水,从外面走进来,一人面前放了一杯。

这时候,凌霄手里还捏着,一半的深蓝色的果子。

“你尝尝,我说不上来。”凌霄又拿了一个,递到了她的手里。

“天,好酸!不,是好甜!”

叶倾城一个果子吃下去,顿时连连惊呼。

酸是真酸,叫她还以为自己吃的是山楂;甜也是真甜,像她吃过的沙瓤西瓜。

这滋味简直了,吃过后再回味,却发现既不像山楂,也不像西瓜。

总之,叫她来说,那就是可以加入她喜欢吃的坚果的行列里。

是该叫坚果吧,毕竟那口感一点也不像是浆果。

“喜欢吃啊,就是只剩这一包了。等来年六月份,咱们去山里多摘点,到时候叫你们吃个够。”

李大娘也捏着一个果子,一点一点的咬着。她也喜欢这果子,就是年纪大了吃起来有点费劲。

“李奶奶,咱们这里天冷了是烧柴火过冬吗?”

进村之前经过打谷场的时候,她有注意到那堆得高高的柴火垛,就猜这边的冬天可能有点冷。

“嗯,咱们这边天冷了,家家户户烧炕用的都是柴火。平日里,要是出门的时候,见了那些枯树枝树叶啥的,也会捡回来。”

李大娘指了指院子一角,靠近西屋外厢房那里,就见那边堆着一小堆的干树枝树叶。

第34章 农家生活

“听你大伯说,那有钱的人家不兴烧柴火,天冷了屋子里烧的是炭。哎,对了,等天冷了你们就到咱家来拿柴火。咱家的柴火有的是,烧一冬绝对没问题。”

李大娘没有说买柴火,再加上村外的大山,叶倾城估计村子里过冬的柴火,除了地里的秸秆之外,还有从山里砍回来的枯树枝之类的。

她不由乐观的想,至少在村子里不用买柴火。这要是继续住在镇子上,过冬的柴火是绝对必不可少的。

而且呀,镇上没有小青村神奇的神仙菜,以及美味的大枣、核桃、花生,以及各色各样的果子。

说笑的间隙,偶尔一扭头,院子里已是暮色笼罩大地。

不知何时,李大娘点亮了油灯,荧荧灯光昏黄,摇曳不定。

屋子里一灯如豆,屋外完全的暗下来了,除了风声没有其他的声音。

整个村子似乎鸦雀无声,叶倾城却知道不是这样的。

是因为这边是村外,才会只剩下静谧的感觉。

耳边是凌氏和李大娘的说话声,旁边是静静安坐的凌霄,这样难得的安心和温暖的家,不正是她梦寐以求的吗。

现在她得到了,她会珍藏在手心里,不让任何人来破坏。

不知不觉夜已深了,可屋子里的人还没有睡意。

要不是灯花突然爆了一下,谈兴正浓的李大娘这才一拍大腿,笑着说道:“看我,一时说的高兴,竟忘了时间。夜深了,咱们也歇了吧。”

“倾城……?”凌氏下意识的,看向叶倾城。

“娘,你和李奶奶睡东屋,我陪着凌霄住西屋。”

知道凌氏担心凌霄,叶倾城也不扭捏,干脆就直接说了出来。

不管怎样她总是凌霄的媳妇儿了,虽说起因不过是冲喜,可也被写入了凌家的家谱上。

当初凌氏和凌霄被出继给柳大栓夫妇,凌氏坚持让凌霄冠上她的姓氏。

却也说过,将来凌霄的第二个儿子会冠上柳氏这个姓氏,写入柳大栓的家谱里。

凌氏嘴唇蠕动了几下,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只是她的眼神里掺杂了感激和歉疚。

她终究是自私的,说是凌霄有啥万一,会放叶倾城离开。

却还是忍不住,想给凌霄一个机会。

跟李大娘和凌氏道过晚安,叶倾城就扶着凌霄进了西屋。

“其实,你不用跟过来,我一个人也可以的。”

凌霄刻意忽略了心里的那一点雀跃,就凭他现在的身体,他只想着跟叶倾城保持距离。

“咱们已经在娘的见证下成亲了,不是吗?”

叶倾城却在给他盖好被子后,也跟着躺在了他旁边。

“我是你媳妇儿,你是我丈夫。而且,我的名字也写入了你家的家谱,这些都是事实。你不用特意去回避,也不用觉得对不起我。

今后会怎样,我不知道,但现在我想好好照顾你跟娘。将来的事,将来再说。娘那么有信心,相信你会好起来,你也不能让娘失望啊。”

“……不会。”好一会,凌霄才吐出这两个字来。

他娘的坚持他一直看在眼里,又怎么能忍心叫她失望。

“睡吧,我会陪着你,一直陪着你。”

叶倾城主动的伸过手去,抓住了凌霄的手:“好好的睡一觉,今后晌你的气色就有了明显的好转。等明儿起来,娘看到你一定会更加高兴的。”

凌霄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叶倾城的脸。

他的眼光温柔,却不让她发现。

垂眼望向被她紧紧抓住的手,他能感觉到有什么通过两人相握的手,传递到他身体里来了。

顿时,他的身体感觉轻松了一些,日夜不停折磨着他的痛楚似乎也减弱了。

这就是她的秘密吗?凌霄慢慢阖上双眸,心里一片平静没有一点涟漪,更没有探究的意思。

他的心中除了对她的感激之外,还是感激。

幸好,他默默说道,幸好,让我遇见了你。

一夜无话,当黎明的阳光越过地平线,洒落在小青村的时候,叶倾城已然睁开了眼睛。

她习惯了早起,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在叶家她都是起的最早的那一个。

现在有了可要睡懒觉的机会,她却由于早已养成的生物钟,而准时醒来了。

看了一眼旁边的凌霄,他还在睡着。

用最快的速度起身,叶倾城轻盈的一个动作,就从炕上跳了下来,不曾惊醒凌霄。

从炕头拿了外衣,三两下穿好,她悄然出了西屋。

拉开门栓,前脚还没有迈进院子里,脸颊已然有凉风扑面而来。

这风虽说有点凉,却不刺脸,比冬天的风要柔和一点。

轻轻的呵了一口气,又搓了搓双手,她就来到了门楼下的水缸前。

昨天做晚饭和刷碗用了一部分的水,现下水缸里只剩下一个浅水底。

打水的木桶就在水缸旁边,叶倾城直接拎起木桶,就往不远处的水井走过去。

这个时候她们这边还是一片静谧,远远的其他人家已经有了动静。

也有人匆匆的走在田间地头,手里或拿着或扛着锄头啥的。

遇见了就打个招呼,田地挨得近的就一道走,不在一个方向的,就擦身而过朝自己的地里奔去。

村子这边早起的人家,先后进了厨房,就看到缕缕炊烟袅袅升起。

刚走到水井边的叶倾城,耳中就有了其他的声音。

那是附近人家起来了,呼儿唤女的声音。旋即,就有炊烟从附近人家院子升起,隐约还有食物的香气弥漫在空气里。

放了水桶到井里,她一边往上摇着辘轳,一边往井里看了看。

水井里没有她在前世见过的,浸泡着的棉花杆,虽说现在她也忘了不知为啥要浸泡那些棉花杆。

对了,不知道小青村这里有种棉花吗?

她穿越过来以后发现,这个时空这个时候已经有棉花出现了。

棉布也已经问世,也才有了棉袄棉裤这些御寒的衣物。

她之前还在盘算着,怎样赚钱?赚钱后,要给一家人买足够过冬用的棉花。

想不起来,她也就不再去想那些浸泡在水井里棉花杆,而是继续专心的摇着辘轳。

第35章 好吃的

她要快点把水打回去,要赶在李大娘起来前,把早饭煮到锅里。

借住在李大娘家的这段日子里,她会尽量把所有的家务都接过来,以便让李大娘好好的歇一歇。

把水桶里的水倒进脚边的木桶里,也只装了半桶。

她就又把水桶扔进了井里,听到咚的一声后,这才开始摇起辘轳。

就在这时,一阵脚步声朝着井边过来了。

叶倾城一扭头,就看到一个约莫二十出头的少妇,也拎着一只大木桶往她的方向走来。

这少妇身上穿着旧的衣裳,也有补丁在衣裳上,而那衣裳都洗得有点发白。

少妇的脸是鸭蛋脸,五官秀丽,细长的柳叶眉下,是一双水汪汪的杏核眼。

叫她多看了一眼的是,少妇身上的衣裳很旧,头上绾着发髻的却是两根银簪子。

“大嫂子,你也来打水啊?”

不知道这少妇是谁,是否跟她有啥关系,叶倾城喊出口的是人们通常会喊的称呼。

“是啊,家里的水用完了,我来打水。”

少妇笑笑,脸上有见到陌生人的惊讶,剩下的都是和善。

“妹子,你这是刚回来小青村吗?”

“是呀,昨天刚回来的。”叶倾城把水桶里的水,倒入木桶里,就把水井前的地方让给了少妇,又顺便把水桶抛到了水井里。

“大嫂子,我打好水了,你请。”

“哎呦,妹子,不用跟我这么客气。我说从没见过你哪,你可真勤快。”

看得出这少妇也是个爽利人,不但没有对叶倾城的疏离,相反还热络的跟她闲谈着。

“大嫂子,你也很勤快啊。我就是习惯了早起,算不上有多勤快。”

叶倾城没有立即走开,她们一家总是要融入这小青村里。

而少妇眼看着就是附近的邻居,能和睦相处谁愿意吹胡子瞪眼啊。

再说了,都说远亲不如近邻,要是有啥事相求,也好向人家开口。

“妹子,你是咱村谁家的人啊?”

少妇的木桶比叶倾城的木桶要大,两水桶不够,看样子要三水桶才行。

“我老爷爷是柳大栓。”叶倾城指了指那一处破败的院子,对少妇说道。

“原来是六老爷爷家的媳妇儿啊。”少妇听了她的话后,不由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又看了几遍,这才重新笑开了。

“六老爷爷家终于有人回来了,不枉六老爷爷六老奶奶盼了这么多年。哎,对了,妹子,你们有地方住吗?六老爷爷家那房子,现如今可住不了人。”

“有地方住,我们一家就在李奶奶家住着哩。”

小青村果然是一处民风淳朴的地方,不见随便遇见的一个人,也是和善的。

见此,叶倾城对于在小青村住下去,尽快的融入这里,充满了信心。

她们一家三口又不是那爱惹是生非的,在最需要休养生息的时候,能来到处处有善意的小青村,真是最正确的出路。

“原来你们到李奶奶去住了啊,那可正好,李奶奶家离你们家最近了。”

这少妇打满了水,也没有立即就走,而是给她指了指,后面第三排那里。

“喏,我家就在那边,第二户门前有一棵枣树,墙上爬着丝瓜秧的那家就是。你啥时候有空方便了,就去我家玩啊。家里啥都有,你空着手来就行了。”

“行,到时候我一定去。”拎起木桶,叶倾城跟少妇说了回见,就脚步轻快的进了李大娘的家门。

少妇却是站在原地不动,看了好一会她的背影在,这才拎着木桶朝自家走去。

“李奶奶,你起来啦,你起得真早。”

一进门,就看到院子里,在洗神仙菜的李大娘,正要把洗菜水洒到枣树下去。

“不早了,今儿起得算晚了。往常啊,我要起得更早一点。”

李大娘笑呵呵的走过来,看着她把水倒进水缸里:“够用就行,不用挑那么多水回来。”

“我再挑一桶水吧,一点也不累,真的。”叶倾城没有放下木桶,而是要接着挑第二桶水。

“慢着点,不要急,早饭我做就行。”李大娘在她背后喊了一嗓子,她挥了挥手,示意自己知道了。

等她把第二桶水挑回来,厨房里的水就快要烧开了,李大娘正把剁碎了的神仙菜,加上两合面,加温水调和,再用手攥成一个个菜团子。

“李奶奶,我做点啥?”叶倾城放下木桶,赶到了厢房下。

“倾城,你把菜团子用这些树叶包上,一个菜团子用一张叶子。”李大娘从脚边的盆里,抓了一把蒲扇样的圆形叶子递过来。

“待会,我给你们蒸菜团子吃。咱这神仙菜随便蒸一蒸,也很好吃的。”

把大圆叶子拿在手里,叶倾城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这才动手包起菜团子。

这些叶子明显不是荷叶,乍一看好像芭蕉叶,摸起来有点柔软还有韧性。

李大娘攥成的菜团子不大不小,刚刚好一张叶子一个菜团子,既能包得严实,也不会露出馅来。

她一边包,一边查了一下。发现李大娘做的菜团子不多,数量差不多就是几人昨天的饭量总数。

不会少,可能会有剩余的。但,不会多出太多,顶多有三五个这样子。

“神仙菜到处都是,啥时候想吃啥时候就吃。虽说不管是新做的还是剩的都好吃,但我还是觉得新做的好吃。”

李大娘边把包好的菜团子放到锅里,边把剩下的菜团子攥好。

“李奶奶,我觉得能回来小青村真是太好了。”叶倾城也在旁边帮忙,顺便把李大娘洗好的萝卜切了块。

案板上,是李奶奶切好约莫一指见方的猪肉,看样子也有一斤半左右。

旁边还有剥好的蒜,以及已经切段切片的葱姜。

“李奶奶,咱们家后面第三排,从最里面数第二家是谁家啊?”

把旁边的锅里烧热,放了几片纯肥肉进去,边等着煎出油来,叶倾城边问道。

“哦,你说那家呀。说来她家的关系,跟六大爷家不远,比我们家还要近点。她们家的老老爷爷,跟六大爷的爹是堂兄弟。”

第36章 毒0036章 出啥事了?!

李大娘一边盖上锅盖,一边问:“你今儿早上打水,遇见她家媳妇儿了吗?”

“嗯,遇见了。我去打水的时候,刚巧那大嫂子也去打水了。”

看着锅里的肥肉片煎好了,叶倾城就先放了葱姜蒜,翻炒出味后把那一堆猪肉放进了锅里。

“李奶奶,我叫她大嫂子,对吗?”

因为摸不清辈分,叶倾城也只有见到上了年纪的就叫奶奶,中年的叫婶子,跟她差不多就叫嫂子了。

其实,有时候要是按辈分来算的话,上了年纪的有可能比她辈分小,年轻的反倒是比她辈分大。

在没有弄清楚辈分之前,她也就只能这么找习惯喊了。

“对,你叫她嫂子是对的。”李大娘蒸上菜团子,就站在旁边看着她炒菜。

没有在厨房里找到糖,叶倾城就倒了酱油到锅里,给肉上色。

这个时候的糖跟她前世小时候一样的珍贵吧,基本上都会好好的收藏,轻易不会拿出来。

还记得小时候,要是奶奶偷偷给她一碗红糖水,都会让她觉得那是无上的美味。

那时候家家户户里红糖常见,白糖却是不常见的。

因此在厨房里没有见到糖罐后,叶倾城也就没有问李大娘有没有糖。

李大娘家的日子在小青村算不错的,却也不是那等喜欢享受浪费的。

虽说厢房外屋檐下是挂着一大块的肉,看样子也是近期买的。

她猜要么这块肉是她还没有见过的大伯婶子得的意外之财,要么就是李大娘的生日在前段日子,才会买好大一块肉在家里。

不然,庄户人家常年的不见荤腥,哪里会舍得买那么大一块肉啊。

而把她们一家三口领回来后,李大娘自己个舍不得吃肉,却舍得让她们吃。

叶倾城就想着,等将来有钱了,就多买点肉好好的请一请李大娘一家。

现在么,她还是先把菜做好,不浪费了李大娘拿出来的肉。

“那,李奶奶我要是再见了那家的大嫂子,我该叫她啥啊?”

倒入适量的水,然后放上萝卜块,最后把锅盖上,叶倾城这才向李大娘打听那个和善少妇的事。

“啊,你说她啊,她男人叫柳成,你今后见了她,就叫她成嫂子吧。”

听叶倾城说了那少妇家在哪里,李大娘当即就说出了那人是谁,她要怎么叫。

“对了,倾城呀,紧挨着你成嫂子家东边那一户,她家那媳妇你少搭理她。她家男人辈大,跟你娘一个辈。

不过跟你们家的关系有点远,就跟我家跟你们家关系差不多。她家男人还有孩子都挺老实的,就是那媳妇嘴碎不说,还尽爱占小便宜。

这左邻右舍的,就没有她不张嘴要的。不管是到谁家,左一把小菜,右一把小葱,只要叫她见到,那是见啥拿啥,一点客气也不讲。”

想到她们一家是初来乍到,有些乡里乡亲的很不清楚,李大娘就特意的多交代了几句。

“她家男人和孩子是能打交道的,反正你们呀有啥事,绝不能去找她,直接去找她男人就行。”

“嗯,李奶奶我记下了。”

这人多了,啥样的人也有。既然李大娘特意的叮嘱了,她自然不会听过就算。

“哈,菜团子蒸好了,来,拿一个尝尝,看看我蒸的咋样?”

见叶倾城认真记下了,李大娘也就放心了。估摸着时间够了,她就揭开了锅盖,一股热气瞬间在厨房里弥漫开来。

先轻轻的那手指戳了戳菜团子,感觉差不多了,她这才捡了一个递给了叶倾城。

“这菜团子趁热吃是一个味,温着吃又是一个味,凉着吃味道也不一样。反正我是觉得,还是热着吃味最好。”

刚出锅的菜团子很烫,叶倾城险些捧不住,不时的在两个手里来回倒腾,等感觉能经手了,这才揭开了包着菜团子的大叶子。

就见原本入锅的时候还是鲜绿色的菜团子,在蒸熟出锅后,竟然变成了浅绿色。

看了好几眼手里半透明的菜团子,叶倾城实在是舍不得,吃下这漂亮的菜团子。

“吃把,趁热吃。”李大娘在旁看着不由就是抿嘴一乐:“别舍不得吃,咱随时随地都能蒸菜团子。想啥时候看,就啥时候看。”

“哎……!”叶倾城看了半天,这才特意挑了一边,看起来不透明的地方,小小的咬了一口。

顿时,一股仿佛带着初春气息的甜香,在她的口腔里炸开,跳跃。

要是闭上眼的话,她觉得她不是在秋天,而是在初春的微风里,扑面而来的是春天的鲜嫩。

“好吃,真好吃。”明明昨夜吃的不算少,但当她一口菜团子下肚,竟然觉得肚子在咕咕叫,迫切的想要进食的感觉。

“是吧,这个味好吃吧。”李大娘笑的眯起双眼,她手里也拿着一个菜团子在吃。

“我就喜欢这个味,叫我觉得不管吃啥都香甜。”

“嗯,嗯。”叶倾城连连点头,她大半个菜团子都已经吃下肚了。

“你吃着,我去叫你娘起来吃饭。”李大娘又捡了一个热乎乎的菜团子,就慢悠悠的往东屋去了。

叶倾城三两下吃完手里的菜团子,就去看锅里的萝卜炖肉。

就在她的手刚拿起勺子的时候,一声尖叫突兀的响彻云霄,划破了小青村的宁静。

“虎头……!”叫声凄厉而高亢,还伴随着有什么被扔在地上的声音。

她一下子听住了,连勺子都顾不得放下,一个箭步就冲出了厨房。

那尖叫是一个女人的声音,还是一个年轻的女人的声音。

听她叫的那一声‘虎头’,可能是她的孩子吧。

这凄厉高亢的尖叫,不仅叫她冲出了厨房。

也同时惊动了都进了东屋的李大娘,以及睡在东屋的凌氏,还有睡在西屋的凌霄。

李大娘和凌氏两人几乎是同一时间冲了出来,凌氏的手里还拿着李大娘给她的,还没有打开的菜团子。

“这个声音……”李大娘皱着眉头,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过去:“难不成是芽儿?”

第37章 孩子掉水缸了!

“李大娘,你知道是谁家吗?”

叶倾城拎着勺子,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两人面前:“我听着,好像是出事了?!”

不然,也不会这样惨叫,无限的恐惧里,还掺杂着绝望。

“是你家西边柳康家,刚才尖叫的是他媳妇芽儿。”

李大娘眉头皱的更紧了,连她手里不知不觉被捏扁的菜团子,都顾不得了。

“不该呀……”她喃喃:“她家虎头才三周,能出啥事呢?!昨儿我还见过他了,活蹦乱跳的结实的不得了啊。”

“李奶奶,要不咱们去看看?”叶倾城把勺子放到枣树下的四方桌上,边解围裙边问道。

“是要去看看。”李大娘也急匆匆,把菜团子塞进嘴里,连嚼也没有嚼,就囫囵着咽下去了。

“咱走快点,肯定是出大事了,不然,芽儿不会这样叫的。”

“娘,你就别去了,我跟李奶奶去就行了。”叶倾城忙上前扶住李大娘,还不忘回头跟凌氏说道:

“厨房里锅上还炖着肉,娘,你看着点锅吧。”

“是啊,侄媳妇儿厨房里那一摊子就交给你了。”李大娘也回头嘱咐了一句:“我和倾城去看看,要是没啥事,就回。”

“哦,好。”凌氏原本也迈出来的脚收了回去,看着两人的背影从大门口消失,她就慢慢朝厨房赶过去。

倾城和李婶子说的也是,她要是跟着去,只会拖慢两人的脚步。

而且,就她现在这个身体,啥忙也帮不上,还是做点她力所能及的事吧。

至少,等倾城和李婶子回来的时候,能有热乎乎的饭吃。

但愿,凌氏的前脚踏进了厨房,心里也在默默的祷祝。

但愿,没出啥大事,一切都平安无事。

虽说她刚回来小青村不过半天一夜,却也同样的喜欢上了这安宁的小青村。

这边叶倾城和李大娘出来家门,就一路往东飞快的小跑过去。

别看李大娘上了年纪,一来她身体结实,二来有叶倾城搀扶,她走的不比其他听到动静的人腿脚慢。

“婶子,你也出来了啊……”从斜刺里跑过来的少妇,叶倾城认识,就是今儿早上刚在水井边见过一面的那个人。

也是李大娘说过的,柳成家的成嫂子。

“成嫂子。”叶倾城在赶路的间隙,喊了她一声。

成嫂子应了一声,朝她点了点头,脚下不停,也顺手扶住了李大娘另一边的胳膊。

“燕子,芽儿家虎头出啥事了,你知道吗?”

李大娘跑的有点急,说话里不由的带上了一点喘:“我昨儿还见虎头了,他还叫我阿奶了呢!”

“我也闹不太清是啥事,也就是东边枣婶子说了一嘴。”

成嫂子看上去个不高,有点微胖。但当她跟叶倾城和李大娘站成一排后,就看出来她跟李大娘一般般高。

“她那嘴里有啥好话!”李大娘有点没好气的道:“你快说,她都说啥了?!”

“枣婶子说,虎头好像是掉水里了?”

成嫂子说的有点迟疑,显见她觉得这事可能不是真的。

“她说啥?!虎头掉水里了?!我看她就会瞎胡说!”

果然,李大娘也是不相信的,也越发的没好气:

“虎头才那么一点点大,他家又不在村外。说啥也不可能掉进湖里吧?!再说了,这时候湖边去也不是没人,不可能看着虎头掉下去不管啊。”

虽说村子里有两口共用的井,村南头这边也有李大娘自家打的水井。

但村南靠近村外的人家,大多都会去湖里挑水吃用。

基本上,每天早上少说也有十来个人去湖边挑水,多的时候都能有二三十人。

而那湖并不是四面都能靠近挑水,除了朝着村子这一面,其他三面都是怪石林立,不要说打水了,就连人站上去都难。

这么一来,就算虎头不小心跑出去,去湖边打水的人的视线里绝对不会有盲点,就一定能看到那个胖墩墩、虎头虎脑的小家伙的。

哪怕没有人跟着虎头,那些挑水的人也不会叫虎头靠近湖边的。

他们会在看到虎头的那一刻,就立即把他从湖边抱开,并且送回到柳康家去。

“谁说不是呐。”

成嫂子边跑,边附和着李大娘的话:“我也觉得她说错了,可刚才芽儿那一嗓子,真是叫我心惊肉跳,到这会心还慌着哪。”

“李奶奶,成嫂子,我想,那枣婶子说虎头掉水里了。可能是说虎头,他掉到康嫂子家的水缸里了吧?”

一旁一直在听着的叶倾城,却另有想法。

她倒是觉得那个嘴碎,又不被村里人待见的枣婶子可能没有说错。

就像李大娘说的虎头那么小一点,不可能在湖里溺水。

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了,那就是虎头不知怎么的,不小心掉到了他家的水缸里,这才有了刚才康嫂子那一声尖叫。

“倾城,你说虎头掉进水缸里?”

李大娘和成嫂子两人,两双眼齐刷刷的盯住了叶倾城的脸。

她们的话里除了惊讶,就是满满的不可置信。

“李奶奶,成嫂子,咱村子里没有谁家的孩子,不小心掉进水缸里的意外吗?”

叶倾城心里也在惊讶,看得出李大娘和成嫂子是真的没有经过小孩掉入水缸里的意外事件。

不说成嫂子,李大娘都这么大了,竟然也没有遇见过。

这真的就不能,不叫她感到惊讶了。

而只所以会这么说,也是有原因的。

前世她就曾经,听说过有谁家的孩子,不小心掉入了水缸里出了意外。

叫她印象最深刻的,是距离她家不远的,跟她差不多大的一个小女娃的意外。

听说,领着那小女娃的奶奶在做饭的时候,一个不注意,原本在外面跑着的那小女娃,不知道啥时候回来,就自己个掉进了水缸里。

要不是小女娃她爸爸,那一天比往常回来的早一点,小女娃就有可能出事。

她记得那小女娃也不大,就比李大娘所说的虎头大个一两岁而已。

后来那小女娃的奶奶,就把她看的紧紧的,几乎可以说是寸步不离了。

第38章 你能救?

“没有,咱们村没有谁家孩子掉进水缸里过。”

李大娘和成嫂子齐刷刷摇头,旋即又问道:“倾城,你见过这样的意外吗?”

“我没有见过,就是听说过。”

叶倾城如实说道,她的确没有见过,却听过不止一次。

除了邻家小女娃的意外,还有一个是跟虎头差不多大是小男孩。

她记得奶奶是这么说的:“海子那家伙那么调皮,他家还不知道看着点,这不,他自己个搬凳子爬水缸,这不就出事了吧!”

“这么说,虎头真的掉水里了!”

李大娘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难看了,她跟成嫂子不约而同的加快了脚步。

一个大人家要是溺水的话,都是非常危险的事。

更何况,虎头才那么一点大,要是真掉水缸里,那还得了!

“也不知道,芽儿是怎么看孩子的,怎么就叫虎头掉水缸里了呢?!”

成嫂子的话,却叫李大娘的脸色更加难看:“今儿早上很有可能不是芽儿在看虎头,我想看虎头的是你那糊涂的婶子!”

这难不成是柳康家两婆媳有矛盾,才酿成了今儿早上的这一出惨剧吗?!

叶倾城不了解情况,只是在心里暗暗想到。

三人还没有跑到柳康家门口,就看到他家大门那里已经围了一群人。

不时的有声音传出来,偶尔能听得清,是在说要到外村或是镇上找大夫。

还有人说也不知道来得及,来不及。

去外村还有可能,去镇上就太远了,还不如抱着孩子赶过去。

“咱村的吴大夫来了吗?”李大娘一边往里走,一边问大门外围着的人群。

“来了,一早就叫过来了。”

她话音还未落下,就有人七嘴八舌的接口了。

“吴大夫已经在里面了,就是看情况不是太好。”

“要是吴大夫能救醒虎头,芽儿也不会瘫在一旁,连叫都不会叫一声了。”

不用再往前走,叶倾城已经能看清楚里面的所有情况。

院子当中躺着一个小娃娃,旁边半跪着一个看不清模样、年纪的男人,背对着众人在给小娃娃急救中。

在旁边跪坐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少妇,泪水爬满了她的脸颊,而她却眼神恍惚,一脸呆滞。

那痛不欲生,还有绝望,从她身上都几乎要满溢出来了。

就见她张了张嘴,又张了张嘴,却一丝声音也发不出来。

再往外,是两个满脸是泪的老两口。

老爷子还能勉强站得住,那老太太要不是老爷子扶着她,她都可能跟那少妇一样,出溜在地上爬不起来。

“吴大夫,虎头,咋样了?”

院子里的气氛凝滞的几乎叫人窒息,还是李大娘的话打破了这一份凝滞。

“嫂子……!”先回过神的是那摇摇欲坠的老太太,她机械的扭过头来,一双泪眼在看到李大娘的那一刻,似乎是活了过来。

眼看着这老太太张嘴,就要朝着李大娘嚎啕大哭,被她一嗓子吼了回去:“闭嘴!”

叶倾城就看到那老太太被吼得嘴一瘪,老老实实的站在了原地。

“吴大夫,虎头,咋样了?”

李大娘又问了一遍,吴大夫还在忙着救治虎头,只是他的头却轻轻的摇了一下。

“燕子,你去扶一把芽儿,地上凉,别虎头还没有救醒,她先病了。”

扶着李大娘的叶倾城,感觉到李大娘的身体明显的震动了一下,然后推了一把看到这一幕而呆住了的成嫂子。

“哦,哎……”成嫂子应着,朝康嫂子走了过去,她在要伸手把康嫂子从地上拽起来之时,眼圈先红了。

“芽儿,你别这样,你先起来。地上凉,要是你病了,谁来照顾虎头啊。”

地上瘫着的康嫂子,好像没有听到成嫂子的话,她不仅仅一脸的呆滞,就连眼珠子似乎都不知道转动了。

整个人就好像是木雕泥塑的一般,浑身僵直,就连活气似乎也被一抽而空了。

“芽儿,你醒醒,你别吓我啊!”成嫂子带着哭音喊道,用力的推搡了康嫂子几把:“芽儿,芽儿……!”

“芽儿,你家虎头还在那躺着,等着你去抱他,你还愣着干啥?!”

李大娘见成嫂子拽不起康嫂子,也叫不醒她,就也过去了,朝着她大吼了一声。

‘虎头’两个字触动了呆滞中的康嫂子,她这才有了反应,猛然朝着地上躺着的小娃娃看过去。

“虎头……!我的虎头啊……!”她连滚带爬的冲了过去,就要撞开吴大夫,抱起一动也不动的虎头。

“虎头,你醒醒,你醒醒啊……!虎头,你看,娘把你喜欢吃的点心买回来了,你快点睁开眼看看娘啊……!”

康嫂子绝望到极致,痛苦到极致的凄厉叫喊,顿时叫在场的人跟着难受起来。

还有些也跟着流下眼泪,低下了头,不忍心看痛不欲生的康嫂子。

“我见过有人给溺水的人做急救,吴大夫,能让我接着给虎头急救吗?”

叶倾城的心里也很难受,不管是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的小虎头,还是旁边痛不欲生到绝望,恨不能跟着小虎头一起掉水缸里的康嫂子,她都不能当没有看到。

要是她不是从前世穿越过来,要是她不知道急救的知识,她也不会贸然出头。

毕竟她不是专业的大夫,不能因为一时不忍,而做出更加不可挽回的事来。

现在的情况是,她是穿越过来的,也还记得心肺复苏这个急救溺水的人的方法,她就无法对面前的意外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你说啥?”这吴大夫一回头,叶倾城就看清了他的脸,竟然是一个年轻人,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

这吴大夫不但出人意料的年轻,模样也很英俊,是那种硬朗的俊美。

并且叶倾城有注意到,这吴大夫的眼竟然是深黑里带着一点点的蓝。

并不是她看到的是幻影,是的的确确的黑中带蓝。

不过,她也就是看了一下,却没有放在心上。

“你说你见过有人给溺水的人做急救?这是真的吗?”

吴大夫并没有一力的否定她,而是负责任的认真询问着。

第39章 活了,救活了!

“是真的,我见过,而且我也学过。”

叶倾城眼神不闪不躲,也是认真的在回答吴大夫的问话。

打从她开口那一刻起,她就没有半点的犹豫。

她做不到见死不救,哪怕她会被怀疑,她还是决定站出来。

虽说她刚刚回来小青村,也仅仅见了李大娘等少数人,但也感受到了接纳她们一家人的善意。

在末世里其实小孩子也是很宝贵的,因为末世一开始最先受到伤害就是老人和小孩了。

没有自保能力的老人和孩子,在末世一开始,也是首先被狩猎的对象。

后来末世里大大小小的基地建了起来,新生儿的出生率也是低的叫人担心。

因此,当她看到躺着一动也不能动的虎头后,心里想的不是会被怀疑,而是一定要救活他。

“你有几分把握?”吴大夫没有立即挪开来,而是认真发问。

“我只能说,我会尽量救治他,只要有一线希望,我就不会放弃!”

叶倾城也没有下保证,也认真的回答了他的提问。

“拜托你,请你尽全力。”吴大夫还是挪开了,给她腾出了救治虎头的地方。

这个时候是没有分秒这个概念的,但他想的跟叶倾城想的没有两样。

那就是想要救治虎头,就必须要争分夺秒,不能有丝毫的耽搁。

“吴大夫,她真的能救虎头吗?”康嫂子眼里刚露出一丝的期盼,那边老两口就急忙朝着吴大夫追问着。

“我现在是无能为力,不过只要有一线希望,咱们就不能放弃!”

吴大夫见康嫂子眼里那一丝的期盼之光,一下子暗淡下去,急忙的说道:

“我相信她,我相信她能救虎头,你们也请相信她吧。”

“可……”那老太太也就是柳三婶刚想说啥,猛不丁被老爷子也就是她丈夫柳三叔给捂住了嘴。

“你给我闭嘴,不想被虎头他娘怨恨,你就给我把嘴闭上!”

柳三婶不敢再说一个字,而虎头她娘康嫂子却猛然朝着叶倾城扑过去:“不管你是谁,求求你救救虎头,求你一定要救虎头!”

“康嫂子,你冷静一下,不要打扰她。”

还好是吴大夫一把拦下了形同疯狂,心里把叶倾城当成最后一根稻草的康嫂子。

“她在救虎头,你这个当娘的可不能因为急切,就耽误了救治虎头的最佳时机!”

“好,我冷静,我冷静。”话虽是这样说,康嫂子抓着吴大夫胳膊的手,却抓的紧紧的,都将他的胳膊抓疼了。

“康嫂子,你看她那样冷静,就说明她真的有救虎头的法子。”

吴大夫忍着被抓着的疼痛,还要不停的安抚着康嫂子就要崩溃的情绪。

“你放心吧,虎头一定会没事的。”

“虎头,真的会没事吗?”康嫂子的眼珠子机械的转动了一下,她脸上因为绝望而显得呆滞的脸上,总算了有了一点人气。

“芽儿,虎头一定会没事的!”

李大娘也来到康嫂子跟前,一把抓住了她的肩膀:“芽儿,虎头好不容易才来到你身边,又怎么会舍得丢下你离开呢?!”

“大娘,可是我怕,我好怕啊!”

康嫂子整个人要不是被吴大夫支撑着,她会再度瘫坐在地上。

她泪眼婆娑的看向走过来安抚她的李大娘,不要的哽咽着喊道。

“我知道,我知道,芽儿,不怕,咱不怕,啊……”

李大娘从吴大夫手里接过了,在崩溃边缘的康嫂子,将她整个人搂在了怀里。

叶倾城先看了看虎头的口鼻,发现他的口鼻被清理过了,就急忙俯下身。

就见她深吸一口气,在所有人紧张的注视里,嘴对嘴的把气送入了虎头的空中。

除此之外,她还双手交叠放在他的心口处,一下一下的按压起来。

凡是看到她举动的人,都是一脸的疑惑,有的还不由的张大了嘴,不知道她在做什么。

一心救治虎头的叶倾城,根本顾不得围观的人们的反应。

只管反复数次给虎头往嘴里吹气,按压他心脏的动作也一直没有停止过。

在众人迷惑中,吴大夫的神情一下子变了,他的脸上这才泄露出一丝他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一开始他是抱着死马当做活马医的念头的,不是他小瞧了叶倾城,而是在没有见识到她所说的救治溺水之人的法子之前,他是不会轻易下判断的。

为了安抚住快要崩溃的康嫂子,他这才坚定不移的说,他相信,他相信虎头能得救。

其实他心里是有所怀疑的,而在看到叶倾城的所有动作后,他才打消了心里的怀疑和顾虑。

真的相信起叶倾城能救虎头,也越发的全神贯注,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紧盯着她的一举一动。

就唯恐一个眨眼,错过了她救治虎头的任意一个步骤。

在所有人紧张的注视里,也在吴大夫渐渐亮起来的眼睛里,一动不动的虎头,突然的嘴一张,哇的一下吐了出来。

吴大夫紧握住的手就是一松,一直憋着的那口气也吐了出去,这个法子真的顶用!

瑟缩在李大娘怀里,一直提着一颗心的康嫂子也终于心落地了。

在李大娘放开手后,她这才急忙扑过去喊道:“虎头,虎头,我虎头啊……!”

“虎头真的救活了!”

“她那法子真的顶用!”

“是啊,是啊,想不到,她真的把虎头救活了!”

“真叫人不敢相信啊!”

院子里围观的人们轰的一下炸开了锅,不由七嘴八舌的议论纷纷。

刚才众人一直提着心吊着胆,就唯恐虎头救不回来。

这眼看着虎头有了动静,他们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为康嫂子一家人高兴,更为虎头庆幸。

幸好,幸好,在吴大夫也无能为力的时候,这个他们并不认识的年轻的女人站了出来。

她不但站了出来,还真的救回了虎头,真是叫他们不能更开心。

吐了一口水的虎头,在康嫂子的呼唤下,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在期间又接连吐了几口水。

“虎头,虎头,你咋样?”康嫂子泣不成声。

第40章 这是啥法子?

“虎头,虎头,你咋样?!”

康嫂子泣不成声,问出来的都是抖音:“你看看娘,你告诉娘,你咋样了,虎头?!”

虎头直直的看着康嫂子,他两只眼木愣愣的,一时间好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是怎么了,他是谁?

直到康嫂子把他从地上一把抢起来,紧紧的搂在怀里,他那木愣愣的眼神才渐渐变得清明。

他抬起小胳膊,拿自己胖乎乎的小手,轻轻的摸了摸康嫂子的脸,软软的喊了一声:“娘……”

“虎头,虎头,我的虎头啊——”

康嫂子泪如雨下,抱着虎头就是嚎啕大哭。

不过她这一次的哭声里是庆幸,是失而复得的狂喜。

叶倾城默默起身,回到了李大娘的身边,而她望向虎头的眼神是那么的柔和和欣慰。

救了虎头就是救了,至于接下来会不会被人怀疑,不被接受。

这些她统统都没有放在心上,她救虎头,不为别的。

就是不忍心见虎头这样小的孩子,因为一个疏忽下的意外,导致一场悲剧的发生。

更何况,她在路上也听李大娘和成嫂子说过,虎头的来之不易。

要是今天虎头真的有个什么万一,康嫂子备受打击之下,很有可能会酿成更大的悲剧。

深爱着自家孩子的康嫂子,要是失去了虎头,那跟活生生摘了她的心肝没有啥区别啊。

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她一片爱子之心,她也不能就什么也不做。

柳三叔和柳三婶老两口家孙子被救回来了,也急忙扑过来,围住了刚刚清醒的虎头。

“虎头,虎头,你看看我,我是你奶啊……”

柳三婶急急的喊着,就是声音里透着点小心虚。

康嫂子蓦地紧紧搂住虎头,下意识的躲开了柳三婶伸过来的手。

“芽儿,我……”柳三婶的手落空了,她脸上的心虚又多添了一分。

“妹子,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家虎头,谢谢!”

康嫂子没有搭理她,只管抱着虎头,朝着叶倾城拜了下来。

“嫂子,你不要这样,我就是有能力就伸把手。”

叶倾城忙扶住了康嫂子,见她还要执意的给她拜下来,就急忙把话引到了虎头身上。

“嫂子,天凉了,你快抱虎头回屋换一下衣裳吧。别让他刚受了惊吓,再着凉了。”

“哦,妹子,我去给虎头换衣裳,你别走,你千万别走!”

康嫂子低头看看浑身湿漉漉,在凉风里打着哆嗦的虎头,又看看叶倾城,急忙的叮嘱着。

“芽儿,你放心,她不走。你尽管去给虎头换衣裳,快去!”

李大娘用力的推了她一把,催促她道:“倾城就在这里,我跟你保证,你不出来,她不会走的,快去!”

一咬牙,康嫂子抱着虎头飞奔进了西屋里。

“倾城,来,你跟我来。”李大娘朝着叶倾城招呼道,并且对那些还站在院子里以及院门外的人们说道。

“好了,虎头救回来了,散了吧,都散了吧。还不赶紧的家去,都没有吃早饭哪,肚子不饿啊。”

李大娘都发话了,这些围观的人们才慢慢的散开,或是独自一人,或是三五成群仍旧小声议论着,从门前走开了。

渐渐的,康嫂子家里就剩下柳三叔老两口,李大娘,成嫂子,以及叶倾城还有吴大夫这几个人。

“吴大夫,你是有话想跟倾城说吧。”

李大娘一直到人群都散开后,这才把吴大夫也叫到了这边:“有啥话,你尽管说。待会,我和倾城也要回去吃早饭呢。”

说完,她又板着脸走到了柳三婶跟前:“他叔,你闪开点,我有话跟你媳妇儿说。”

柳三叔给了柳三婶一个你自求多福的眼神,就朝着自家的厨房走过去。

不要说大家伙没有吃早饭了,就是他们家连火也没有点,锅里更是啥都没有。

“嫂子,我不是有意的。”

柳三婶紧张的拽着自己的衣角,在李大娘的盯视里垂下了脑袋:“我真的不是有意的。”

“你呀,你叫我说你啥好呢?!”

李大娘抬手,狠狠地点了她一指头。

“嫂子,我真的不是有意的,就是今儿早上偷了一回懒,想着多睡会儿。哪知道,虎头就掉水缸里去啦?”

柳三婶到现在都在后怕中,不用李大娘骂,她都后怕的快要哭出来了。

“你说,当初你要是真的不愿意,就不该点头答应你家康子娶芽儿。要是你嫌弃芽儿结婚三年没有孩子,那会子你就该叫他两个和离。

你都没有,这倒好,等有了小孙孙,你却开始作了。你就作吧,要是今儿不是倾城,我看你到时候连哭都没地后悔去!”

李大娘可是狠狠的数落了一顿柳三婶,只把她数落的低着脑袋,一个劲的说自己错了,今后再也不敢了才罢休。

在她数落柳三婶的同时,吴大夫也认真而又郑重的向叶倾城询问她刚才急救虎头的办法。

叶倾城也没有隐瞒,更没有说自己就知道这点,其他的啥也不懂,而是把这心肺复苏术告诉了他。

并且告诉他,要是有谁心有毛病,或是溺水等意外发生后,病人停止呼吸和心脏骤停的时候,就用这种法子抢救。

“你是说,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吴大夫竟然随身带着笔和纸,一边问,一边认真的记在了他手里的小本子上。

“对,就是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叶倾城点头:“吴大夫,你都会随身带着笔和本啊?”

“是呀,我就想着要是有用到的时候,拿起来就能用。”

吴大夫笑笑,继续认真的记着,嘴里还念念有词。

“遇到这样的病人,要让病人平卧在平坦的地方,急救者跪在病人的右侧,左手放在病人的前额上用力向后压。

然后,右手指放在下颌那里,将头部向上向前抬起。”

叶倾城倾城听了,没有觉得他这样好笑,反而对他的认真而心生敬意。

一个大夫唯有把病人放在心上,才能更好的救死扶伤,救治更多的病人啊。

因此,她也就跟着认真起来。

第41章 还有药方?

比如说在做胸外心脏按压的时候,左手掌根部置于病人胸前胸骨下段,右手掌压在左手背上,两手的手指翘起不接触病人的胸壁。

而且,要甚至双臂,肘关节不弯曲,用双肩向下形成压力,将胸骨下压多少。

其中大人是多少,孩子又为多少,都一一告诉了他听。

除了这些之外,叶倾城也告诉了他关于心肺复苏术的一些注意事项。

要让病人仰头,使空腔、咽喉呈直线,为的是防止舌头阻塞气道口,保持气道通畅。

还要吹气不宜过大,时间不宜过长,以免发生其他急性胃扩张,还要注意观察病人气道是否通畅,胸腔是否有被吹起。

再来,按压部位不宜过低,以免损伤肝、胃等内脏。

压力要适宜,轻了的话不足于推动血液循环,重了的话会使胸骨骨折,带来气胸血胸意外。

“还有吗?”

吴大夫眼巴巴的看着她,希望她再多说点。

“没有了。”叶倾城摇头,对想听更多的吴大夫说道:“我毕竟不是专业的大夫,也是凑巧遇到过,见到过有人这样救人。

要不是今儿情况紧急,我也不能贸贸然就站出来救虎头。”

要不是对自己有信心,她会把心肺复苏术先告诉吴大夫,由他来救治虎头。

“也对。”吴大夫虽说有点失落,但却点头说是。

旋即,他小心的收好小本本,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好像他收起来的不是小本本,而是啥千金难求的无价之宝似得。

“你说得对,是我强求了。其实,能听到这些,能见识到你救人,就足以让我受益终生了。”

说着,他郑重其事的朝着叶倾城做了一揖:“多谢你,今天的不藏私,倾囊相授。”

“吴大夫,你言重了。是你的仁心医德,才让我没有丝毫保留。”

叶倾城忙闪到一旁,不让吴大夫给他行此大礼:“要是换一个人的话,这些话我可能就永远也不会说出来了。”

她是敬佩于吴大夫有一颗仁爱的心,这才没有拒绝他的请求。

而且,也是小青村的人们给了她信心,让她相信人心其实不全是叶家渣渣那样的恶,她才能把一切都告诉吴大夫。

见她救醒了虎头后,那些担忧围观的人们并没有因此而对她有所怀疑,也没有一股脑的围上来,质疑她你一个村姑,怎么会有这样的见识。

可以说是小青村接受了她,她也才放开了心扉。

“那,你想学医吗?”

吴大夫是亲眼看到她救虎头的那一幕幕的,听她说不是专业大夫,不由就多问了一句。

并没有因为她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村姑,而觉得她不能行医。

“我,可以吗?”叶倾城指着自己,不是很有信心的反问道。

“能,当然能了。就凭你有一颗救人的心,你就有资格学医。”吴大夫用力的点头,是相当的认同她。

“那,吴大夫你有时间教我吗?”

既然吴大夫都这么说了,叶倾城就觉得一事不烦二主,干脆就拜托吴大夫教她好了。

她想着,她有异能要是能学会医术,是不是就能更加有信心救治凌氏和凌霄了呢。

“你识字吗?”吴大夫答应了,突然想到这个就问道。

“识字,是偷偷跟着村子里的一个老婆婆学的。”

这个叶倾城到没有说谎,叶家渣渣不把前身当人,当女儿看待,又加上她是个女孩,自然不会让她去念书识字。

在他们的心里,一头牛马只需要干活,念书识字啥的那根本就是做梦,身为牛马的她哪怕配!

前身是个宅女,却也不是每天都被关在叶家院子里,总有出去的时候。

也是在那个时候,前身认识了一个在外面待了几十年,回来后也是孤身一人的老婆婆。

她帮着老婆婆做了不少事,最为回报老婆婆问过她之后,就叫她念书识字了。

这是独属于前身的秘密,到前身被叶家渣渣逼死之前,叶家渣渣都不知道她这个秘密。

为此,叶倾城是很感谢前身,以及教给前身读书识字的老婆婆的。

如此一来,她也不用再找其他的借口,来告诉吴大夫自己识字。

至于那老婆婆为啥学识丰富,叶倾城是不好奇的。

况且,那老婆婆已经是过去式了,这也才是前身越来越自闭、懦弱的一个原因。

“那我先给你拿几本医书,你看看。”吴大夫想了一下说道:“有不懂的你就问我。”

“行,对了,吴大夫。”叶倾城点头道,又忽的想到一件事。

“啥事,你说。”吴大夫笑看向她,是真心为她能学医而开心。

“吴大夫,虎头这落水虽说救醒了,你会再给他开一剂镇静安神的汤药吗?”

叶倾城是突然想到这一点的,虎头毕竟是受到了惊吓,要是不另外喝汤药的话。

很有可能,会在晚上突然惊惧而哭闹睡不着觉。

“开,我这就开。”吴大夫刚提笔要写,却又停下了:“你会这么问,是不是有药方呢?”

“吴大夫,我是记得一个药方,却不知道可不可以用?”

叶倾城接过他递过来的纸笔,写下了一个安神汤的药方,而后又说道:“我叫叶倾城,吴大夫,你直接叫我倾城吧。”

据她的观察,在这个时空里,像她这样的村姑,并没有那种不能告诉他人,尤其是男人名字的规矩。

因此,她也就没必要顾忌啥,不告诉吴大夫她的名字。

“行,倾城,你这个药方也是你曾经听过,才记下来的吗?”

吴大夫接过她写好的药方,只看了一眼,两眼又一下子被点亮了,能看得出他对这个药方非常的推崇。

“是,这是我曾经听过的。”叶倾城不是在怀疑吴大夫的医术,只是想着要是吴大夫不知道这个药方,她说出来也算是能帮上一点忙。

“就照你写的这个药方抓药!”吴大夫一锤定音,立即打开背过来的药箱,仔细的照方抓起药来。

他的动作迅速,也不用称量,完全就是靠手感来抓药。

第42章 独苗苗

从他的熟练程度来看,他一定是苦练多年,才有了这一手技艺。

叶倾城在他脸上看到的除了自信还是自信,对他手抓药分量的绝对自信。

等吴大夫抓好药以后,才回头对她说道:“幸好,我今天带的药比较齐全。不然,还得跑回家一趟。”

除了叶倾城之外,柳三叔也从厨房里出来了,他把柳三婶叫进了厨房里,自己接过了吴大夫递过来的药。

“让水没过药,泡一刻钟,然后三碗水熬成一碗水。”吴大夫把药递过去,也说了煎药的注意事项。

“我暂时先给虎头开一副药看看,我觉得一副药就够了。我明天会再过来,先过了今晚看虎头的情况,再说接着开不开药。”

“哎,我这就去泡上。”柳三叔答应着,去找了赶紧的砂锅出来先把药泡上了。

“你们去照顾虎头吧,不用管我,我就先回去了。”

背起药箱吴大夫在拔腿就走之前,还对叶倾城说了一句:“要是有啥事,就到村东头找我。我要是不在家,就找我媳妇儿。”

“行,吴大夫你慢走。”叶倾城把吴大夫送出了大门,看着他走远,这才又回去了。

院子里柳三叔认真的泡药中,厨房里炊烟袅袅直上云霄。

李大娘、成嫂子也去了西屋,看虎头的状况,顺便帮劫后余生的康嫂子给虎头换衣裳。

叶倾城跟吴大夫说话的时间不长,也不短,等她把吴大夫送出门后。没有多一会,李大娘三人就先后出来了。

康嫂子走在最后面,她一双眼通红都肿了起来,脸上却带着安心的喜悦的笑容。

“倾城,来……”李大娘冲着她招手,她就走了过去。

“芽儿,这是你柳大栓老爷爷那一枝的孙媳妇儿倾城。”李大娘抓住她的手,放到了康嫂子的手里。

“她还有她娘也就是你婶子,还有你叔伯兄弟,昨儿刚从镇上回来咱小青村里。”

“倾城,我,我不知道说啥才能说出我心里的感激。”

康嫂子紧紧抓住了她的手,激动的不但声音在颤抖,就连她整个人都在颤抖。

叶倾城今天救得不仅仅是虎头的命,还有她的命,以及他们一家人!

要是失去了虎头,那跟摘了她的心肝没有两样,她会疯了也说不定。

“要不是你,要不是你,我家虎头他,他就没了!”

说着,康嫂子的眼泪哗哗的流了满脸满腮,连她紧抓着叶倾城的手上,也被泪水给打湿了。

“你不是救了虎头的命,你是救了我的命啊!我都不知道,要怎样感谢你,才是?!”

“康嫂子,你别这样。今天就算不是我,只要有人能救虎头,也会毫不犹豫站出来的。”

叶倾城觉得康嫂子砸在她手背上的眼泪滚烫,那是一颗失而复得的狂喜无限的母亲的心。

“我做的是我能做的,你不要放在心上。就像有人说的,是你家虎头运气好。你就尽管放心吧,他今儿大难不死,将来啊必定是有后福的。

到时候,嫂子你,还有康大哥,以及叔叔婶婶们都能跟着虎头享福的。”

“不是,倾城,我知道。”康嫂子却哭着摇头,她知道,她家的虎头只所以运气好,也是由于叶倾城在场。

不然的话,只要一下到失去虎头的可能,她就心痛的不能呼吸了。

“好了,芽儿,你也不要跟倾城谢来谢去的。今儿她救了你家虎头,就是跟你家虎头有缘。你呀,要是想谢谢她的话,一定会有机会的。”

李大娘把手放到了康嫂子的手上,轻而且坚定的抓开了她的手:“倾城她们一家三口,今后就在咱小青村常住了。你还怕没有时间,跟倾城多亲近吗?”

“嗯,大娘我记下了。”康嫂子胡乱的擦了一把脸,用力的点了点头:“等我家虎头没事了,我就带着他给倾城磕头去。”

叶倾城想说不用,却先一步被李大娘给以眼神阻止了。

“行,你说啥就是啥。”李大娘替叶倾城答应了下来,叶倾城也就没有再拒绝。

在康嫂子破涕而笑的那一刻,李大娘把柳三婶从厨房里叫了出来,叫她们婆媳把话说开,不要存在心里。

“芽儿,你娘是有点老糊涂。可是我敢说,她对虎头看的比她还要紧。这一回,她真不是有意的,你就原谅她这一回吧。”

“大娘,看你说的。今儿这事不怪我娘,要怪其实也怪我,是我光顾着找东西,才忘了虎头的。”

康嫂子没有把责任推到柳三婶的身上,反而揽到自己的身上。

“就冲我娘那把虎头看的跟眼珠子一样的劲,虎头才不会出意外哪。都怪我,才差点酿成大祸。”

“嗨,也怪我,要不是我今儿早上贪睡,也不会让虎头出事。”

柳三婶用力的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急忙的说道。

虎头是她家媳妇儿的命根子,也是他们老两口的命根子啊。

他们家盼了好些年,才好不容易得了这一根的独苗,她又怎么会不放在心上。

“你们婆媳说开了就好,不然啊,要是存在心里,那才要坏事呢。”

李大娘一颗心这才放到了肚里:“好了,你们去看着虎头吧,我和倾城还有燕子,我们要回去了。这一大早的,锅里还熬着饭哪。”

“大娘,倾城,燕子,你们干脆就别走了,就在我家吃早饭吧。”

康嫂子还有柳三婶婆媳两个,见她们要走,顿时忙要留着她们吃饭。

“不了,今儿你们都吓得不轻,虎头那里也缺不了人。还是等虎头没事了,到时候再让我们吃饭也不迟啊。”

李大娘连连摇手,拉着叶倾城和成嫂子,不顾这婆媳两个的挽留,前后脚走出了院子。

出了康嫂子家的门不久,成嫂子也就跟她们两人告辞,往她家的方向去了。

“今天这事,你三婶她绝对不是诚心的。”

剩下叶倾城和李大娘两人后,李大娘这才跟叶倾城说道:“虎头是她的孙子,她怎么会不亲哪?!”

第43章 没有时间悠闲

“李奶奶,这其中莫不是有啥事吗?”

叶倾城打从出了康嫂子家的门,就一直扶着李大娘的胳膊。

刚才那一通疾跑,李大娘到现在说话还带着喘气。

“嗯,当初呀她是不乐意让芽儿嫁过来的。”李大娘放慢了脚步,说起了有关康嫂子婆媳的事。

“她这人呀其实心也软,不然也不会再不乐意,还点头叫芽儿嫁给她家康子。在芽儿进门后,她也从没有磋磨过人家。

还有啊,芽儿进门三年没有孩子,她也没有逼着康子跟芽儿和离,更没有指桑骂槐过。

她还私下里跟我说过,芽儿那孩子其实除了强势点,没有其他不好的。要是她不强势,也不能在后娘手里好生长大,而没有被后娘还有有了后娘就有后爹给卖了。

等有了虎头,你三婶几乎伺候芽儿坐月子那可是尽心尽力,比亲娘也差不了多少。”

“我说,今儿出了虎头的意外,我康嫂子和三婶还能不闹腾起来,都抢着把责任往自己个身上揽。”

叶倾城从李大娘的一番话里,勾画出了一个看上去脾气不好,内心里却很柔软的老太太的形象。

也就更加直白的了解了,康嫂子和三婶没有婆媳反目成仇,反而彼此互相体谅了。

“这也算是芽儿的福气,她在娘家不被待见,在婆家倒是能过上安生日子。”

直到这时候,李大娘的呼吸才平稳下来,她再不是被叶倾城扶着走,而是能自己个脚下用力了。

叶倾城没有流露出对康嫂子的同情,康嫂子其实并不需要同情。

虽说康嫂子摊上了一个待她不好的后娘,但有三婶这个心软的婆婆,她就也不需要同情了。

就像她叶倾城一样,她也不需要同情。因为离开了那些叶家渣渣,她也遇到了不是亲娘胜似亲娘的凌氏。

“李奶奶,我能遇见我娘遇见凌霄,遇见你们,能回来小青村,真好。”

叶倾城往李大娘那边靠了过去,她之前所受的背叛和苦难,就是为了遇见这些好人们啊。

让她好像千万年冰封不解冻的心,感受到了温暖和善意。

“因为你是好孩子啊……”李奶奶抬手,摸了摸叶倾城的头,笑着说道:“你能回来小青村,才叫我们高兴啊。”

要不是倾城站出来,今儿小青村恐怕会被悲伤所笼罩,芽儿那一家也要散了。

她那嘴硬心软的妯娌,比芽儿更早崩溃也有可能啊。

“大娘,菜好了,咱在哪里吃饭啊?”

两人穿过现在已经属于叶倾城一家的破败的院落,再往前走一段路,就到了李大娘的家门口。

凌氏就等在门口,正朝她们这个方向张望着。

在看到她们过来后,一边迎上来,一边说道。

不等迈进家门,叶倾城就闻到了空气里弥漫着的香气。

“还在堂屋吃吧,凌霄醒了吗?”李大娘一挥手,决定早饭还在堂屋吃。

毕竟早上的风有点凉,凌氏和凌霄都不太能被吹风。

“李奶奶,你和我娘去堂屋等着吧,我去把饭端到堂屋里去。”

叶倾城把李大娘的胳膊交到了凌氏手里,转身往厨房那边走过去。

厨房里凌氏已经把菜团子都拿了出来,放到了专门用来放馒头的篮子里。

灶火熄灭了,锅里也空了,铁锅被洗刷的干干净净的。

另外一口锅里的萝卜炖肉,还用小火煨着,揭开锅盖白的萝卜,红的肉,颜色鲜明又分量足。

叶倾城先熄灭了灶火,这才把所有的萝卜炖肉都舀到,昨夜李大娘拿来盛菜的大盆里。

她有注意到菜团子没有了热气,摸上去是温乎的,不凉。

从厨房上方的木板上,拿出最上面的一张盘子,她捡了差不多够几人吃的菜团子,把剩下的用搌布盖上了。

先把菜盆端进堂屋里,关好厨房的门,最后把菜团子端进去,放到了饭桌中间。

“还好,菜团子还没有凉。”李大娘招呼三人坐下吃饭,先拿了一个菜团子感受了一下温度,觉得能吃,才没有说热热再吃。

她是不怕吃凉的,毕竟这神仙菜就算是凉了迟吃到肚里也没有关系。

她就是想着凌氏和凌霄,可能吃不了凉的。

叶倾城见李大娘把菜团子递给了凌氏,她就把拿过来的菜团子给了凌霄,而后才拿了一个自己吃。

果然跟李大娘所说的一样,温乎的菜团子又是另一个味道,跟热乎乎的菜团子好像两种东西。

不过,不管是热乎乎的,还是温乎的都很好吃。

而萝卜炖肉不但肉好吃,就连萝卜自带的那一股甘甜都还留存着,并没有消失。

不光是她,就是凌氏,凌霄还有李大娘三人,都是喜欢吃萝卜多过喜欢吃肉。

这一顿早饭她们吃的有点晚,也不觉就多吃了一点。

虽说昨夜吃的不少,可是早饭还是吃了十成饱。

叶倾城没有只吃个七八成饱,养生这样的念头。

因为她觉得神仙菜就是一股最最温和的能量,吃再多,哪怕有饱腹感也不会不利于养生。

而这饱腹感不像是吃撑了感觉,反而像是身体所缺的能量得到了满足的那种幸福感。

她不知道其他三人的感觉,但从她们脸上的表情来看,她们也没有吃撑。

最为她所关注的就是凌氏和凌霄了,哪怕是微乎其微的一点改变,她都没有漏过。

而改变最明显的就是她的身体里,她相信再过不久,她就能把千疮百孔的身体修复好。

然后尽快的提升异能,哪怕不能彻底根治凌霄和凌氏身体里的毒。

至少,也能让他们的身体从岌岌可危,拉回到有一线希望上。

吃过早饭洗过碗筷后,叶倾城给凌氏和凌霄各自输送了一股灵气,就打算跟李大娘说一声,她要上山。

凌氏没有在外面站太久,就回东屋里躺着去了。

李大娘也没有多待,而是端着针线簸箩跟着回去东屋,一边跟凌氏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一边做着针线活。

外面院子里就剩下叶倾城,还有咬牙坚持站立的凌霄二人。

第44章 我要进山!

“你要进山?”凌霄忽然问道,看过来的眼光是肯定的。

“是。”叶倾城没有否认,她一定要进山,这是必须的。

天眼看着越来越凉了,再不加紧修好房子,要是等到大雪封山就糟糕了。

就冲着李大娘的这份热情,她们家即使今年不修房子,李大娘也不会让她们离开。

只是她们不能就这么一直住在李大娘家里啊,不说李大娘家的房子不够。

等李大娘的儿子媳妇儿孙子回来后,哪怕是两家人挤挤,也难睡得开。

总不能为了她们一家,而把李大娘的儿子媳妇儿孙子们赶到厢房里去住吧。

虽说李大娘拍着胸脯保证,厢房收拾一下,绝对能住人。

可看李大娘的意思,是不可能叫她们一家三口去住厢房的。

“李大娘的好心咱们能心领,却不能厚着脸皮住下去。”叶倾城伸手,给凌霄理了理衣领:“总不能咱们住大屋,让还没有见过面的那一家人住厢房吧。你说,你能好意思?”

就算那一家人跟李大娘一样的热情和善,也不行。

“不能。”凌霄很干脆的摇头,他的脸皮也不厚,做不到若无其事的占人家的屋子和家。

“所以啊……”叶倾城仰头,看向枣树上的枣子们:“咱们要赶紧的把房子修好,再准备好过冬的吃穿住行。咱们现在啊,可是两手空空,啥都缺呀,还更缺钱!”

“的确是,最缺的就是钱了。”凌霄站着不动,只是抬手握了一下她的手,然后迅速的放开了。

在没有落魄之前,钱在他的心里只不过是一字而已。

他从不缺钱,那些人渣的钱他没有用过一个大子儿,他花用的每一个大子儿都是他娘十里红妆的供给。

后来他落魄后,在没有被逼到绝境之前,也还是不缺钱的。

虽说那些人渣抢了他娘的十里红妆,却抢不走他娘手里的私房钱。

这也是为什么在她们母子来到镇上后,那些人渣还追着她们母子不放,一定要把她们母子逼到绝路上。

现下,她们母子口袋里,是真的一个大子儿都没有了。

等叶倾城来给他冲喜后,他连养媳妇的钱都没有,只能吃软饭了。

“我会尽量找一些稀罕的东西,到那时咱们手头会宽松点。”

叶倾城往后退了一步,凌霄长得好,要是放在前世末世没来之前,那绝对是贵公子级别的。

哪怕他现在落魄了,他一身的气势也是不容人小觑的。

要不是在这个时空,要是在前世末世没有来之前,凌霄也是落魄贵公子的话。

只要他想,在演艺圈里也能闯荡出名头来,就他的颜值比那些男神明星还要出色。

“你并不是无能的,只不过是暂时龙困浅滩,等你的病好了,你依然还是你。”

“希望一切借你吉言。”凌霄的薄唇动了动,声音几乎微不可闻。

是啊,他多么想他还是他,那样他就能护住他娘和他的媳妇儿,不让她们吃苦受罪,也不让外人欺负她们了。

想要……,凌霄慢慢在攥住了拳头,想要做回到以前那个自己,想要,迫切的想要做到!

“回屋吧,你现在还不能待在外面太久。”叶倾城不顾凌霄那一点微末的挣扎,强行把他推进了堂屋里。

“等你病好了,你想站多久就站多久,不要对自己没有信心。你感觉到了吧,你的身体比之前要有一丝气色?”

“你一个人进山,要小心,不要冒冒然。”凌霄抿了抿薄唇,就是因为感觉到了,他才会有这样迫切的心理。

“嗯,我会的,等我好消息吧。”推着凌霄躺在了炕上,让他能舒服的躺着,她才转了身。

凌霄沉默的望着她的背影,脑海里是她那张大大的笑脸,那么的自信,那么的明媚。

“倾城,你不要往深山里走,就在外面转转吧。”

“我记住了,李奶奶,我不往深山里走。”带着李大娘的殷殷叮咛,叶倾城踏上了前往村外那条山的道路。

她问过李大娘,这座山是什么山。

李大娘说,这山之前是啥山没有人知道,还是后来有了那谪仙下凡的传说后。

再看这山,就被叫做神仙山了,一开始就是小青村的人叫,后来就渐渐的传开了,之前的名字就这么被忘记了。

神仙山啊……,叶倾城抬头看看前面蜿蜒绵长的大山,心里想着,但愿,这一次进山不要空手而归。

这个时候进山的人有,但是也不算太多。

毕竟小青村的人并没有全部指望这神仙山的出息,他们也就是春天在神仙山摘点野菜,给家里省点粮食。

然后,在秋天里去神仙山摘点野果,给自家也给孩子们添个零嘴。

除此之外,并没有想要在神仙山找到多么稀罕的东西,拿到外面换大钱一夜暴富的奢望。

小青村的人都很务实,也才会在农闲时候去打零工,却不会费尽心思到神仙山打猎,寻找人参灵芝啥的。

可能是那谪仙下凡的传说里,最后那谪仙也没有科举出身,考一个金科状元回来。

也自然就没有高官厚禄,给自家亲娘争一个诰命老封君回来。

他一生就没有从小青村里走出去过,只是埋头种田奉养寡母。

没有给过她锦医玉食,却让她安享晚年平安一生。

有了这样甘做平凡人,甘于平淡一生的谪仙,小青村的人才会没有一夜暴富的念头,而是踏踏实实做人。

这么一想,好像刚回来的她,跟小青村的人们一比,倒是显得有点贪心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啊……”她在心里暗暗想道:“没有钱,总不能一家露宿街头,在凛冬里瑟瑟发抖没有厚衣裳穿,只能抱着胳膊抱团取暖吧……”

边朝着大山进发的她,只要一想到一家人在寒风里瑟瑟发抖,却只能抱紧胳膊的画面,就觉得完全不能忍受。

“还是要赶紧的赚钱养家,才是正理啊。”

她要的不多,也并不算太贪心吧……

她只想要让一家人有温暖的,能遮风避雨的家。有能吃饱穿暖的银子,这就足够了。

第45章 天呀,那是啥?!

或许,迎着初生的朝阳大步往前走的叶倾城,微微的眯起眼,感受着扑面而来有点凉,却不刺骨的风。

她也不是一味的想要从神仙山上索取,她也可以给予神仙山以山上的草木生灵们的。

那就是她的异能,若是神仙山真的有灵,也就不会再说她太贪心了吧。

可能是感受到了她的善意,她觉得拂面而来的风,竟然渐渐的不再带凉意,反而微微的有点暖。

感觉出风的温度变化的她,往前走的脚步越来越轻盈,也越来也越雀跃。

能跟神仙山的生灵相互交流,才是她此行的最大收获了吧。

随着离神仙山越来越近,叶倾城也就越发的能感受到木系灵气的活跃和浓郁程度。

简直就好像一群欢乐的小精灵,在风里欢快的跳着舞蹈,嬉笑着打闹。

左右看了一下,发现这边只有她一个人,也没有人注意到她这一边后。

叶倾城就伸开了双臂,尽自己最大可能的张开怀抱。

她就站在风里,阖上了璀璨的双眸,深深的,深深的呼吸着。

无数的绿色光点,欢呼着,朝着她涌过来,钻入了她的身体里。

这是神仙山的馈赠,也是应允了她进山寻找稀罕东西的告知。

“谢谢你们,谢谢你,神仙山。”让自己最大可能的吸收了神仙山的馈赠的同时,她也不忘把她的回馈送了出去。

还是她的身体受损太大,即使神仙山的馈赠有许多,却也不够她洗精伐髓,让她能有一个质的飞跃。

距离她所想要的脱胎换骨,更是还差着一大截。

虽说是这样的结果,可是她并没有失望。

她身体修复程度之高,已然是她以前不能想象,也不敢想象的速度了。

能够跟神仙山的生灵相互沟通的事,也让她心里对那个也有关谪仙下凡的传说的真实性,有了更新的认知。

谪仙啊,就是不知道那个谪仙最后是隐居到这神仙山里,还是回到天上去了。

那就是说真的有另外一个世界,隐藏在这个世界之外吗?!

不过,不管是不是真的有传说里的仙界和神界,都跟现在的她没有关系。

她要做的是抓紧时间赚钱,以便能度过即将到来的凛冬啊。

用力的握了握拳头,叶倾城加快了脚步,用着现在的她所能用到的最快的速度往神仙山赶去。

一路上,她也下意识的避开了,其他进山的小青村的村民。

她挑了跟人们长走的山路相反的一条山间小路,那是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一直延伸到草木深处。

小路两边的树林,一开始是比较矮的灌木丛。

每一株的灌木都有十多根枝条,不管是刚出生的灌木,还是长大的灌木,枝条都是紫色的。

扭头四顾,凡是映入她眼帘的灌木,看上去就像一个蓬松的球,而大小不一的球上长出来的枝叶细长。

要是仔细去看,就会发现每一片叶子下,都长着尖锐的细如牛毛的刺。

她伸手去摸了一下,立即就感到指尖尖锐的痛了一下,顿时就有血珠从指尖沁出来。

难怪,叶倾城拇指轻轻擦过食指指尖的血珠,直起身来。

就是有这许多细如牛毛尖刺的存在,才会让人们远离了这数量庞大的灌木丛。

这也是为什么灌木丛下铺了一层厚厚的紫色果实,而每一株灌木上也结满了密密麻麻,葡萄大小的紫色果子,却没有人采摘过。

刚才她也亲自试过,那尖刺扎在指尖上疼的很。要不是她谨慎,那尖刺都有可能留在肉里。

想要挑出这样细小的尖刺,绝对是非常非常的困难,而被尖刺扎在肉里的滋味,也是叫人难忘。

肯定是人们亲身感受过这样的疼痛,才会放任灌木结出的果子自由坠落,而从来不采摘和捡拾了。

毕竟,果子掉落后,也只在灌木的周围。要是一个不小心,被扎成刺猬都有可能。

想了一下,她小心翼翼的蹲下%身去,慢慢的把胳膊伸向灌木下,一点一点的接近那一层厚厚的紫色果实。

她也试过用捡来的枯树枝,将那些果实往外拨拉,却发现根本拨不动。

这些果实层层叠叠堆积在一起,要是用力拨拉的话,就会弄破果子,就会流淌出紫色的汁液。

即使拨拉过来了,也不过就剩下一层果皮而已,汁液早就流淌光了。

当她的指尖接触到那紫色果子后,她没有立即就拿,而是先送了一缕灵气过去。

经过她梳理过的灵气,能量不但更加的精纯,也愈发的温和。

在她跟神仙山的生灵沟通的时候,她发现神仙山的生灵明显,也很喜欢她回馈的经过她梳理过的灵气。

这才试着给了灌木以灵气,而果然她的决定是正确的。

就见那些尖刺在顷刻间向一个方向倾斜过去,恰好避开了她伸过去的手。

“谢谢。”轻轻的道了一声谢,再给了灌木一缕灵气。

而在她微笑看过去的眼光里,灌木竟然无风自动,轻轻的摇晃了一下所有的枝条。

收回手,再伸展开来,就见到有三五个紫色果子在她的手心里。

小心的捏起一颗果子举到眼前,就见这紫色果子晶莹剔透,好像最上好的紫色水晶一样。

果皮十分的薄,能清晰的看到果子里的紫色汁液。轻轻捏一捏,还能感受到汁液在果子里流淌。

紫色果子很干净,根本不用清洗,直接就能吃。

她也就直接放进了嘴里,连擦都没有擦。她也担心稍稍一用力,就弄破果子浪费了灌木的馈赠。

轻轻的咬下去,她不由的瞪圆了眼睛,这个味道是……

她脸上的表情带着点难以置信,不是她经历过末世了,她就会以为自己的味觉出了点问题。

经历过了末世里各种千奇百怪,叫人匪夷所思的事后,她很轻易就接受了这个事实。

既然末世里动物和植物能变异,那么有了真实谪仙下凡的神仙山上的,这些灌木会变异也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真是叫我意想不到的惊喜啊!”

第46章 我看到了啥?!

这的确是一个大惊喜,倘若真的是如同她所想的那样。

为了确认,也为了品尝神仙山的神奇,她又再度捡起了一颗果子。

轻轻的咬下去,这一次她细细的品了一下,口中那味道甘美的汁液。

果然,果然她没有尝错,这灌木结出来的紫色果子,真的跟她记忆里的葡萄酒没有两样。

葡萄美酒夜光杯,她找到了媲美于葡萄酒,却又比葡萄酒更为甘美、诱%人的浆果,就还剩下装酒的夜光杯了。

不过,不用着急,她并没有打算拿这浆果来换钱。

这美酒样的浆果,还是需要包装,才能卖出好价钱来。

而精美的包装,现在的她还做不到,也没有这样一笔闲钱。

过冬的准备迫在眉睫,要是没有足够的银子,她也只能看着这些美酒一般的浆果,而什么也不能做。

银子啊银子,她现在迫切的需要银子啊。

虽说并没有打算把这些浆果,现在就拿出去卖,她还是围着灌木丛仔细的转悠了一圈。

在肯定了这些浆果即使掉在灌木下也没有摔坏,更没有因为时间长而变质后,她就暂时把这些浆果放下了。

反正这些浆果这么多年一直在这里,也没有人来捡拾,更没有人来采摘。

那么就这样放着,也不会因为她一时半会不能带走,而被其他人都捡光或是摘光了。

况且有这么多的浆果,就算是小青村的人都一起来捡拾和采摘,没有一定的时间,也还会有大量的剩余。

最主要的就是灌木上细如牛毛的尖刺,让但凡看到这些浆果的人都望而却步。

人们宁可去摘那些好摘的,也不会费时间摘这些浆果。

这就好比大把的银子就平白的放在地上,却没有人捡,而能捡起来的她自然就不用急着捡起来了。

轻松的穿过灌木丛后,对于神仙山她越发的有信心了。

既然能有这样神奇的,根本不用发酵好以后,才能卖出去的浆果,也就有可能会有她想找的稀罕的山珍。

比如人参啊,灵芝啊等等。

她相信,这些东西一定会在某一处生长着,要是能发现的话,过冬的银子就有了。

穿过灌木丛后,是一条看上去比较陡峭的羊肠小道。

一直的往上攀升,消失在她眼光所能看到的尽头。

灌木丛后倒没有其他神奇的草木,而是普通的树木。

这些树木高低错落,大小不一。在树木下是约莫有半人高的杂草,开着星星点点的小花。

她抬头看了看不见尽头的羊肠小道,再看看旁边那一条看起来比较平坦的山路。

片刻后,她做出了选择。

可是,就在她的前脚刚朝着那条平坦山路迈过去的时候,紧挨着她的杂草忽的无风而动,朝着羊肠小道的方向倾斜过去。

这是……

叶倾城停下了脚步,看向被特意指出来的这条陡峭的,让人不想攀登的羊肠小道。

“是你吗?”她问,却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应。

她是想找到值钱的稀罕的人参灵芝,却顾忌着自己现在的身体,不想太过冒险。

这才是,她会选择那一条看起来比较平坦山路的原因。

只是神仙山给她指出来的却是,她放弃了那一条羊肠小道。

是不是说,她的选择是不正确的,即使她接下来的路比较顺畅,她也会得不到自己所想要的。

也就是说想要银子的话,就要冒点险,看看她的胆子大不大了。

“好吧,谢谢你。”最终,她还是决定跟着神仙山的指示走。

没有急着踏上羊肠小道,她先是挽起袖子,再将裤腿拿拧好的草绳绑好,再将裙子扎在腰间,这才毅然决然的攀登了上去。

这一条羊肠小道并不好走,不但狭窄,仅仅只能容得下身材纤细的人通过。

不是她现下又矮又瘦小,她想要继续攀登,就有可能会被羊肠小道两边,伸出来的树枝勾到衣裳和头发。

她一边拨拉开伸过来的树枝,避免被勾到衣裳和头发,一边拽着没有尖刺的比较光%滑的枝干往上走。

一步又一步,她走得不快,也只能慢慢的朝前挪着。

每走一步,都需要她尽量的拨开树枝,不然她几乎是寸步难行。

进山的时候李大娘特意给她拿了一件夹衣,等她感觉到热到了要出汗的程度后,就把外面的夹衣给脱了下来。

将夹衣卷好,帮在腰间,她还特意回头看了一眼身后。

这才发现,她以为已经走了好长一段路了。

却不料,不过走了二三十米的距离而已。

越往前走,羊肠小道就越发的狭窄,两旁的树木也就长得越发的茂盛。

伸过来的树枝,也就越发的难拨动。

往往要她费劲的把树枝推开,低头弯腰,才能从狭小的缝隙里钻过去。

而这时候不管她怎么躲闪,也免不了被勾到头发或是衣裳了。

在感觉到头发又被树枝勾住后,她不得不停下来,将头发从树枝上拽下来。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勾到头发了,如此几次后,她头上绾着的发髻,就渐渐的松散开来。

就连绑住头发的发带,也不知道在哪里被勾掉了一条。

再又被勾到了一次后,她干脆将固定住发髻的木簪给拔了下来,也顺带拽下了另一条发带。

既然不会有人看到,她还是披散着头发吧,这样比较好走。

就这样她一路走啊走的,一直到她额角微微的沁出细密汗珠,她还没有走到她从羊肠小道看上去,所看到的那个弯道。

抬头看看望不见尽头的羊肠小道,再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路,叶倾城不由一咬牙,在心里喊道:“拼了!”

不赶快的穿过羊肠小道的话,可能到天黑她都走不到神仙山所给她指示的地方。

就在她又弯腰转过一棵大树之时,脚下竟然蓦地一空。

根本来不及反应,她整个人就沿着一条她没有看到,却存在的斜坡滑了下去。

幸好斜坡上长满了杂草,也没有凸起的山石硬物,她才没有受伤,毫无停滞的滑了下去。

等到她好不容易停下来,抬头,她的眼在一瞬间瞪大了。

“天,那是……!”

第47章 天呀,那是?!

“天,那是……!”

叶倾城怔怔的靠在斜坡上,怔怔的看着前方的谷地。

就在她正前方,距离她约莫有十来米的地方,长着叫她震惊到说不出话来的东西。

那里是一处陡峭,好像是被锋利的刀斧所劈砍出来的峭壁。

就在峭壁前方,是一处低矮的洼地。

峭壁的颜色跟神仙山外面所显露的岩石颜色不一样,是血一样的鲜红,仿佛这片峭壁曾经被浸泡在血池里一样。

洼地的面积不大,约莫有十来平方米。

在洼地上除了一株只有枝干,没有长着任何一片叶子,约莫有一尺见方,也是血红色的大树之外,就没有其他的树木了。

而就在这棵她不认识的大树下,是两株她所熟悉的植物。

一株上面是红珊瑚珠一般的果子,下面则是一大一小长在一起的人参。

另一株则是长在血红色大树上,是她也见过的灵芝。

要是这人参灵芝跟她记忆里有什么不一样的话,那就是这人参灵芝也是血一样的红。

哪怕她用肉眼去看,似乎都能看到人参灵芝里,缓缓流淌着的血红色的汁液。

不管是血红色大树也好,还是这人参灵芝也好,都是一样的晶莹剔透,仿佛不是人世间该有的东西。

就连人参顶上那些红珊瑚珠一样的果子,也都是粒粒如同红宝石,不像是真的植物。

“天,想不到真的有……”

叶倾城顾不得滑下来的疼痛,一骨碌从草地上爬起来,三步并作两步朝着那寸草不生,就只长着三样植物的洼地冲过去。

在即将要冲到血红色大树下,她才猛地停下了脚步。

慢慢的蹲下%身,尽量的屏住呼吸,她这才将身体往前倾去。

到后来,她的鼻尖几乎都要碰到血红色大树了。

她慢慢的小心的伸出手去,在指尖碰触到人参顶上红宝石样的果子后,又触电一般的收了回来。

俄顷,她又一次伸出手,这一次她的手落在了血红色的大树上。

感受着手下光%滑的,好像是上好玉石制成的树干,她脸上的表情是激动的,她的眼神是灼热的。

“我以为那只是传说,想不到竟然是真的存在。这样的神奇,竟然是真的存在的。”

末世里动物变异,植物变异后,世上就有了许多之前不曾有过的奇异动植物。

而传说里的某些可以‘活死人、肉白骨’的神奇植物,也在各地被发现过。

虽说并不能达到传说里让人起死回生的那样神奇,却也是难得的良药。

人参灵芝在末世里也有变异,她就曾为了叶家那些渣渣,找到过变异后不带一丝苦味的人参灵芝。

不过,在末世里的变异人参灵芝,能找到的最好的,也就是外皮变成了淡淡的浅红。

在传说里最神奇的人参灵芝,是血一样的红,被叫做血参血芝。

据说血参血芝已经不再是凡间的东西,而是传说里仙家的灵物。

她也只是听说过,还以为那只是传说。

或者,变异后的血参血芝,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彻底的转化为灵物。

叫她想不到的是,她竟然真的见到了。

在这个时空里,就在这神奇的神仙山上,她找到了灵物血参血芝。

并且这还不是最叫她惊喜的,最令她惊喜的是这跟血参血芝一起长起来的大树。

这大树比血参血芝还要更加的高等,是血参血芝之上的灵物。

等确定了手下的真实感觉,叶倾城忽的软软的坐了下去。

神仙山就是神仙山,也唯有神仙山才有这样神奇的灵物存在啊。

也难怪神仙山会有那样一条,几乎是寸步难行的羊肠小道。

是为了不让人轻易的发现这些灵物吧?

不,叶倾城摇头,还不止是这样。

除了羊肠小道之外,还有那长着细如牛毛尖刺的灌木丛,挡住了几乎是所有人的脚步。

仰头,望着高高的蔚蓝色的苍穹,她放声大喊:“谢谢你,谢谢你……”

谢谢你的馈赠,也谢谢你的慷慨。

有了这血参血芝,也就相当于有了凌氏凌霄的保命符。

不过,这样一来,她也就只能从新找其他能换钱,能叫她们一家三口过冬的东西了。

这血参血芝是绝对不能卖的,就算它们价值连城也不行。

更何况,这真的能‘活死人、肉白骨’的灵药,要是拿出去。

换回来的可能不是她们一家三口赖以生存的银子,而是杀人越货的恶鬼。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在她没有足够的实力之前,拥有血参血芝以及这棵更加宝贵的灵树,那简直跟拿着定时炸弹没有什么两样。

要是让人知道她拥有,人人梦寐以求的灵药,只会引来贪婪的掠夺和杀戮。

为了她们一家三口,也为了李大娘,成嫂子等人,甚至还要加上整个小青村的平安,这三株灵药就必须被小心慎重的藏好,不能走漏一点风声。

还有,虽说这是神仙山的慷慨馈赠,她也不能过于贪心。

让她取灵药的话,她只取足够她们一家三口用的灵药,再多的就不能拿了。

灵药这种东西,除了必须,现下的她们一家三口也是不宜多用的。

仍然是先把灵气给这三株灵药送了过去,在得到它们的回应后,她才动手采摘灵药。

血参她只要了几根根须,以及十来粒红宝石样的果子。

血芝么,她也只摘了最小的叶片。

最后,她从血红色大树上,摘下了一段约莫有三寸来长,粗细跟刚长出了的柳条差不多大小的旁支。

要知道,这血红色的大树上,旁支并不多,也不过五六枝罢了。

从裙子上撕下一截,铺在血红色大树小,紧接着她把采摘下来的血参血芝树枝放到棉布上。

再用最轻柔的力量包裹好,然后小心并妥帖的在怀里藏好。

做完这一切后,她又给这三株灵药输送了一缕灵气,就从血红色大树下走开了。

她是从斜坡上突然的滑下来的,想要离开这个洼地,从斜坡那里是行不通的。

只能另外找寻,从洼地出去的道路了。

“找到了!”

第48章 不能认输

仔细的寻找了一圈后,还真叫叶倾城找到了出洼地的路。

神仙山是慷慨的,但在她采摘到亟需的三株灵药后,却并没有给她指出出去的路。

她没有因此而感到失望,相反,她很理解神仙山生灵的做法。

因为她得到了足够多的馈赠,当然不能就这么轻易让她离开了。

想要出去,那就靠你自己寻找出路。

不然的话,被困在这个洼地里也是有可能的。

至于困多久,那就不知道了。

要么是她终于找到了出去的路,要么就是神仙山觉得够了,放她出去。

而她是不能被困在这里的,不说要是她不回去的话,会叫凌霄他们担心,甚而会惊动整个小青村。

就是她再想修复好身体,让自己的异能升级,也不能只顾她自己,而忘了比她更加需要灵药的凌霄凌氏。

能遇见就是缘分,但也仅仅止步于缘分就这么多。

好在神仙山并不是真的想要把她困在洼地,而是给了她出去的办法。

洼地三株灵药后面是峭壁,她是从峭壁直对着的斜坡滑下来的。

另外两面一面岩石凹凸不平,但是,没有合适的徒手攀岩而上的落脚点。

最后剩下的那一面,紧挨着斜坡这边,有长长的藤蔓丛生,几乎把那一面给完全的遮蔽住了。

想要爬上去,那么她的选择就是有藤蔓生长的地方了。

原本她是木系异能,不管是是斜坡上的草也好,还是这一面爬满岩石的藤蔓也好,应该都能轻松爬上去。

不然,刚才从斜坡上滑下来的时候,光是那些杂草,也能割伤她。

要知道,那些杂草的边缘可是非常锋利的,那是边缘为锯齿状的杂草。

要不是她有着为草木所喜欢的木系异能,具有最佳亲和力,那些锯齿状边给她的伤害,不比灌木丛那些细如牛毛的尖刺轻。

只是在她得到神仙山的馈赠后,却发现她的异能暂时被抑制了。

不但不能使用,还被剥夺了亲和力,现在的她就只是一个普通人。

现在的她身体不到最佳状态,想要爬上去,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

不可能也要做到,事在人为,哪怕为此受伤她也不会就此自动留在洼地里,等待神仙山什么时候让她离开什么时候再走。

伸手抓住藤蔓,用力的抻了抻,很好,很结实,而且藤蔓的长度足够长,一直爬升到了最上面。

确定了藤蔓安全后,她干脆把藤蔓在腰间绕了几匝,用力的扎紧。

抬脚,朝着岩石上早已看好的落脚点,叶倾城两手用力,脚下同时发力,一个箭步拔地而起,右脚便落在那个点上。

不攀爬不知道,当她开始攀爬,这才发现她必须紧紧的贴着岩石才行。

藤蔓足够长,却不够她自由活动空间,只能紧贴着岩石一点一点向上挪动。

一点点向上挪蹭着,她的人也一点点离开洼地。

一路往上爬的过程里,她的衣裳被勾破了,手心也被磨破了,鲜血一滴一滴的滴落,染红了她紧抓住的藤蔓。

汗水早打湿了她的衣裳,就连她披散下来的发丝都湿透了,一缕一缕贴在她的脸颊上,额头上。

这时候她不过往上爬了有一半的路,而此时她已然感觉到了体力被透支。

胸腔里好像有一团火在燃烧,她觉得自己的身体,就好像坏了的风箱,每一次的呼吸,都发出刺啦刺啦的难听声音。

而且她还又累又渴,眼前也是一阵阵发昏,烧灼让她连呼吸都疼的厉害。

不敢停下来歇歇,她知道,要是停下来,她就没有力气往上爬了。

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重重的从岩石上坠落下来,狠狠的砸在洼地上。

除了咬牙坚持,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张了张嘴,舔了舔失了水分而开裂的唇,血腥气在口腔里弥漫开来,她反而觉得更渴了。

忽然,一阵微风从下面吹上来,似乎吹走了一部分她的疲惫,就连痛楚似乎也变轻了。

她知道这是神仙山给她的考验,用看似挽留的微风,给她第二次的选择。

“谢谢,可是我还是要爬上去。”

她的嘴唇蠕动了几下,吐出几个模糊不清的字词后,她又往上爬了两米。

汗水流进了眼睛里,生疼,却奇异的让她发昏的脑袋有了一点清明。

“叶倾城,你行的,你一定可以的!”

默默的在心里给自己加了一把油,她拖着已经快要到极限的身体继续往上爬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的脑袋又开始一阵阵发昏,手心的疼已经感觉不到了,剩下的除了麻木还是麻木。

她记不清自己往上爬了多久,只知道手脚不停,机械的一下一下往上挪蹭着。

等到她爬上崖顶,仰躺在岩石上的时候,她整个人就好像是从刚从水里爬出来的,浑身上下都湿哒哒的。

身体里已经没有了一丝的力气,连动一动小手指都做不到。

除此之外,她觉得自己喉咙的开始冒烟了,干渴充斥着她每一个毛细血孔。

她觉得自己身体里的血液,都变得失水而粘稠。

可是,她仰望着高高的苍穹,却笑了。

她终于,终于爬上来了,成功的通过了神仙山给她的考验。

真好啊,虽然没有找到能正大光明去换钱的稀罕的山珍,却找到了能救凌氏凌霄命的最宝贵的灵药。

有了灵药,她们母子就有了健康。只要人还在,一切就皆有可能。

而看似筋疲力尽的她,也得到了不小的好处。

即使没有彻底的修复好她的身体,却让她的身体得到了蜕变。

她能真切的感觉到身体的改变,也可以说现在的她的身体的数据,正在逐渐接近于她前世身体的数据。

欣喜的捏了捏自己的胳膊,叶倾城笑的开心。

等她的身体完成了这一次的蜕变,她的木系异能就能从零级跃升到一级了吧。

一级啊,叶倾城望着头顶的白云想,自从她异能升到巅峰,她已经忘了前世一级时候的她了。

“一级也好,慢慢来吧,总有一天我会再度升级到巅峰的!”

第49章 有人受伤

“一级也好,慢慢来吧,总有一天我会再度升级到巅峰的!”用力的攥紧拳头,叶倾城这样告诉自己。

没有让自己休息太久,等感觉能爬起来的时候,她就咬牙爬起来了。

她没有时间让自己体力恢复,那样等到天黑她的体力也恢复不了。

而且,她不认为神仙山给她馈赠,会是在刚进山那里。

这会子,说不定她已经在深山里了。

要下山就要花费时间,她必须抓紧一分一秒争取在天黑前回到李大娘家。

也是真正的站起来,她才发现她此刻的位置在多么远的地方。

小青村常进山的那一条山路,在她眼里跟一条线也差不了多少。

没有再耽搁,叶倾城观察了一下四周,找了一条比较顺畅的山路,朝着下山的方向挪过去。

不说连滚带爬吧,她也必须要拄着枯树枝,一步一挪往前蹭。

走在山路上,她的视线就没有了刚才在崖顶那么清楚。

两旁的树木遮挡了她的视线,让她有点找不准山路,只能按照直觉往前挪。

一边往前挪,她一边不时抬头看看天,确定一下时间。

她已经尽量小心脚下了,却还是在一个弯道那里,感到脚下一滑。

要不是她眼疾手快抓住了路旁的小树,才没有从坡道上滚下去。

手心那里火辣辣的疼着,刚止住的血,又开始流下来。

顾不得这些,她却是又加快了脚步,在感觉到体力有一点点的恢复后。

也是这时候,她才恍然明白,为什么神仙山要给她这一个考验。

那是神仙山在提醒她,有异能的她是强悍的,可是失去了异能的她只是一个普通人。

若是再遇到这样失去异能的情况,她要怎么办?

她能怎么办?她会怎么办?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要在有可能的时候,尽力提升自己的体制。

就好比以前她看过的小说里,不能只锻炼能力,要连身体也一并锻炼了,不能做脆皮。

从裙子内衬再撕了一块棉布,把两个手心缠好,她再度信心满满的往前走去。

原本她以为自己会就这样走到山下,却不料在中途又有事绊住了她的脚。

那是在距离下山,只有一二百米的地方,她已经能看到不远处的小青村了。

只要她穿过前面的一片槐树林,就能转到那一片灌木丛的小路上。

而那条路也是下山的结晶,至少能节省一半的下山时间。

但是她的脚抬起,却迟迟没有落下。

犹豫再三后,她还是转身,换了一个方向。

那里有树木,也有一人多高的杂草,而她要去的就是那一人多高杂草的后面。

是空气中隐约传来的血腥气,让她转了脚步。

她不是圣母,也不会仗着自己有异能就逞强。

只所以会改变主意,也是因为她听到了,有人在呼救。

那求救声很微弱,要不是她有异能,是根本听不到的。

而且,这个求救的人是个女人,还是个受了重伤生命垂危的女人。

除了这个女人之外,再没有第二个声音。

她不会因为经历过末世里亲人的背叛,而变得冷血,不再相信任何人,也没有变得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见死不救。

不过,在做出救人的决定之前,她也是先确认了救人不会给她带来麻烦,才转身拐过去的。

拨开一人多高的杂草后,她也没有找到能过去的小路,也就只能从杂草的间隙挤过去。

而很快的,她的身影就没入了一人多高的杂草里,再也看不见了。

走了没有多久,她就看到那个求救的女人。

那是一个约莫二十七八岁,鹅蛋脸,弯弯柳叶眉,紧闭着的杏核眼,再加上樱桃小嘴的秀美女子。

这女子的头发都绾起来了,说明她已经嫁人,是谁家的媳妇儿。

而且,看着年轻貌美少妇身上所穿戴的衣裳首饰,叶倾城也能看得出这少妇家境非富即贵。

至少,也是家境特别豪富的人家。

就是不知道这出身富贵人家的少妇,为什么独自一人躺在这神仙山上,还身受重伤奄奄一息。

少妇靠着的是一棵长了红果的大树,那树的树叶是椭圆形的,果子跟核桃差不多,形状又像樱桃。

放眼看去,这附近除了这一棵红果树,就再没有第二棵。

其余的,都是普普通通的白杨树。

少妇身上都是血,她整个人几乎就是躺在了血泊里。

鲜血不仅流淌在她身上,还浸透了她身上的锦衣。

被血染红了了锦衣,让她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却能看到阳光下锦衣上若隐若现的银色祥云纹。

少妇发髻上是一整套的红宝石首饰,似乎是一整块红宝上分割、打磨,镶嵌而成。

可以想象得到,那红宝有多么的大。

在少妇的脖颈上,竟然是一条切割精美的钻石项链。

最大的那一颗约莫有鸽子蛋那么大,其余的有的葡萄那么大,有的莲子那么大。

在少妇的耳朵上,是两串粉红色珍珠耳环,珍珠圆%润剔透,颜色纯正,带着一股子梦幻色彩。

就连少妇左胸那里插着的一把匕首,都是纯金打造镶嵌了各样宝石的刀柄,一看就价值连城。

除了左胸的匕首刺伤之外,少妇身上还有大大小小十来处伤口。

最为致命的那一处,自然就是被匕首刺中的那一处。

由于失血过多,少妇的脸色苍白如纸,她的脸上除了黑白两种颜色之外,再没有其他颜色。

这也是让叶倾城特意观察了好一会,才走过来的原因。

少妇浑身浴血,不可能只有脸上没有沾到血。

偏偏少妇的脸干干净净,一点血渍也没有被溅到。

那只能是有人刻意给少妇擦拭了,目的恐怕是要擦除某种被涂在少妇脸上的痕迹。

这么说来,想要杀这少妇的,难不成还是她所熟悉的人吗?!

就看那害人的特意挑选了神仙山,这一处隐蔽的地点行凶,是为了藏匿少妇的尸体,不让人发现吧。

从这一处没有人烟经过的地方就不难猜到,少妇魂断此处,说不定永远也不会有人发现了。

“真是有够处心积虑的。”

第50章 救人吧

“真是有够处心积虑的。”

叶倾城在确认附近没有人后,就快步挪到重伤少妇跟前。

少妇此刻奄奄一息,要不是叶倾城眼力好,都看不到少妇那微弱的胸膛起伏,几乎认为她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这也是为什么没有人留下来看着少妇死去,是对自己害人挑选的这一隐蔽地点很自信,才没有留下来监视少妇,还有会不会有人经过。

这样一来,就不知道这害人的是偶然路过神仙山,还是对神仙山比较熟悉了。

也是,要不是她正好经过,就算万一有人闯到这里来,见到重伤奄奄一息的少妇,也救不了命悬一线的她。

“遇见你,或许是一种缘分吧。”

叶倾城不用仔细看,就知道少妇的心脉伤的最重。那黄金匕首所刺中的部位,就是少妇的心脏所在。

小心的放出一缕灵气,沿着少妇的经脉查探了一番。

等她收回这一缕灵气的时候,脸上竟然露出了一丝轻松的笑容。

“以前我只听说过,有人的心脏长在右边,却从没有见过。”

叶倾城说着话,手也放到了那把黄金匕首上。

“想不到,今天真的让我见到了。说起来,你也真是幸运,要不是你的心脏没有在左边,而是长在了右边。失血过多的你,恐怕也很难坚持到我过来。”

少妇不幸被人杀害,但是,幸运的是杀她的人,不知道她的心脏长偏了。

这么一来,她救活少妇的可能,就大大的提高了。

闭上眼,深呼吸一下,她先在脑海里回忆了一番前世用异能救人的过程,这才动手就救少妇。

说来,她的异能也不知道是变异了,还是真的跟末世里那些拥有异能的人不一样。

原本木系异能是不能救人的,末世里能被成为灵医的,就只有光系异能的觉醒者。

可是,偏偏她的木系异能不但能救人,甚至比同阶的光系异能还要更给力。

这一点是她的秘密,她不曾告诉过外人,也只告诉了背叛她的渣渣们。

那个叫嚣着要成神的家伙,为此才会迫不及待想要把她绑在实验台上切片研究。

末世里她除了叶家渣渣,也救过其他的人,不过都是小心隐藏不让人发现。

来到这里之后,她发现她的木系异能想要救凌氏凌霄还不够,就只能暂且放弃。

在早上虎头溺水的救治中,她也是用上了木系异能,才能更快的救回虎头。

这一点,她没有跟吴大夫说,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说的。

用木系异能先修复好少妇左胸的那个致命伤,她这才将那把黄金匕首拔了出来。

经过她救治,匕首拔出以后,少妇伤口那里就不会有血液喷涌而大出血,也就不用急忙忙的急救止血了。

修复好最致命的这一处伤口,接下来,叶倾城就轻松多了。

那些大大小小的伤口,看上去吓人,其实不过是皮外伤。

很可能是少妇左胸被匕首刺中,然后被人猛地推搡倒地,而造成的擦伤。

用木系异能给少妇进行救治后,她并没有松一口气。

少妇失血过多,要及时补血,她还不能掉以轻心。

要给少妇补血,最好的补品莫过于,她从洼地带上来的那三样灵药。

只是这灵药不能轻易拿出来,她是见少妇重伤才救人的,却来不及确认少妇的品行。

可是,少妇的情况刻不容缓,她又已经救了人,总不能救人后还让少妇失血过多而回天无力。

略略思索了片刻,她的手动了,一边用灵气封住少妇的眼,一边用最快的速度从怀里揪出一根血参的根须。

少妇还没有清醒,眼睛也没有睁开,她却不能大意,这才先封住了少妇的眼。

血参的根须被迅速的塞到少妇的口里,灵药不愧是灵药,根本不用她咀嚼,就已然化作一股液体,流淌进她的喉咙里。

好在血参这种灵药,即使化作液体,也不会因此而散发出与众不同的香气。

给少妇喂过灵药后,她就把注意力从少妇身上,转移到了红果树上。

血参哪怕只有一根根须,那补血能力也是非常给力的。

接下来,她只要等着少妇清醒就可以了。

而趁着这个间隙,她才把眼光放到了红果树上,结出的一颗颗殷红的果子上。

红果树不小,结出来的果子也不少,少说也有五六百个。

伸手,就能够到红果树上的果子,也轻易就能摘下来,根本不用太大力。

红果在树上是光%滑的,拿在手里却发现上面有一层细小的绒毛状的东西。

不是扎手的需要清洗去除的绒毛,似乎是霜雪凝结而成,摸着有一股淡淡的沁凉感。

不等把红果放到嘴里,她就先闻到一股酸酸的味道。

这股酸酸的味道,让她顿时想到某一个有名的典故:‘望梅止渴’。

真是闻着这味道,就开胃生津解渴。

她猜测这红果的功效,可能跟山楂差不多。

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像山楂那样比较酸。

没有咬一大口,而是小小的咬了一口,第一感觉是酸,然后是酸中生出了甜来。

这味道,跟李大娘拿出来的那种酸是酸,甜是甜的果子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味道。

叫她不由的想起了冰糖葫芦,是没有裹上一层糖浆的冰糖葫芦。

不过,可能是她嗜甜,她觉得要是再裹上一层糖浆,会更加的美味。

低头看了看红果树下的少妇,少妇还在昏睡着,并没有清醒的迹象。

再看看腰间帮着的夹衣,幸好从洼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并没有被勾破。

也不知道下一次上山,还能不能找到这棵红果树,她决定把红果摘下来带下山。

这酸酸甜甜的红果,不知道李大娘她们吃过没有。

要是没有吃过,让她们尝尝鲜也不错。

想到就做,叶倾城绝对的是发挥出自己熟练的爬树技巧。

先摘低处伸手就能够到的红果,然后她灵巧的爬上了红果树,将高处的红果一并摘了下来。

等她从树上爬下来,她腰间夹衣做成的布兜里,已经装满了酸酸甜甜的红果。

“要是明年再来,还能找到你就好了。”

第51章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要是明年再来,还能找到你就好了。”

不舍的伸手摸了摸红果树,叶倾城轻轻说道。

但愿明年她上山,还能找到这棵红果树。

刚才她数了一下,原本以为是五六百个红果,等摘完了她才发现竟然有超出一千多个红果。

随手颠了颠红果的分量,再看看红山果,她不由惊叹于红果树的产量之高,跟一棵成熟的山楂树差不了多少。

就是有点可惜的是,红果树只有一棵。要是红果树多的话,她倒是能做了冰糖葫芦去卖。

说来奇怪,她在李大娘家没有见过山楂,在神仙山里也没有见过山楂树。

是神仙山这边不长山楂树,还是山楂树还在深山里呢?

将摘下来的红果收好,放到一旁,她就去查看少妇的情况了。

有了血参补血,少妇的脸色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明显有了好转,苍白好像纸一样的脸色也有了一点血色。

就见她呼吸平稳,显然没有了性命之忧,也看不出一点刚才差点踏进鬼门关的危险。

抬头看了看天色,估摸着现在可能过了午时,而她的肚子也开始咕咕叫了。

而她身边能填饱肚子的,竟然就只有这些红果。

可是,她觉得只吃这些红果,还不足以充饥。

摸了摸咕咕叫的肚子,她忽而笑了。真是,只顾着急忙上山,却忘了带点干粮上来,难怪她会饿肚子了。

没有办法,就这么饿着吧,等下山回到李大娘家再吃好了。

而她也有要做的事,那就是总要把散了的头发绾好,总不能披头散发下山吧。

还有她的衣裳也被勾破多处,勉强还能叫做衣裳,也勉强能让她不走光。

毕竟这里是古代时空,不像前世穿的少也没有关系。在这里衣衫不整,就很有可能被人说闲话了。

这一遭上山她有收获,却也费了一身衣裳。万幸的是她找到三样灵药,才没有心疼快要变成抹布的衣裳。

要说她初来乍到,对这头长发还有点不习惯,只能随便的绑一下,并不能绾的多么齐整。

屈膝坐到了红果树下,她还伸手抻了抻裙子下摆,总算还能勉强护住脚面,不至于太过狼狈。

就在她整理自己衣着仪态的期间,昏睡着的少妇那里传来了动静。

扭头,就跟少妇睁开的水汪汪的杏核眼对上了。

“这是哪里?我是怎么了?”

少妇一时间有点迷糊,呆呆的看着不远处的她,呆呆的问道。

“你受伤了,正好被我碰上。”叶倾城往少妇这边挪动了一下,从她这边看过去,少妇的鬓角的发丝下,似乎有一块深色的胎记。

大部分被少妇光可鉴人的黑发给遮住了,露出来的小部分,好像是不规则状的。

“这么说,是你救了我吗?”

少妇一个激动起的就有点猛,伤口还在隐隐作痛加乏力,让她猛地又跌落下去。

她想起来,她什么都想起来了。

包括被人刻意的骗到这么偏僻的地方,然后被那个她最信任的丫头,把匕首狠狠的刺入了心口。

不设防的她,根本来不及反应,更加没能有所抵抗,就被撂倒了。

“我是真的想不到,她会这么做。”

少妇并没有想要向叶倾城倾诉的意思,只是下意识的感慨道。

但,叶倾城还是知道了少妇的故事。

少妇叫江红菱,京都里生京都里长,又嫁在京都。

要不是跟着自家丈夫出京任职,她可能会一直在京都里生活,而不会来到这神仙山一步。

这是一个有点狗血的故事,少妇是嫡女,却自幼不被重视。

就是因为少妇鬓角那一块胎记,算是容貌有了残缺。

不过,她还是衣食无缺的长大了,在她家还有一个跟她月数差不了一两个月,同一年生的庶姐。

而她庶姐却长得花容月貌,又因为她庶姐生母是她爹打小服侍在身边的丫头,爱屋及乌之下她庶姐比她要更多她爹的欢心。

两个人一起长大,她不受重视,庶姐却过得堪比嫡女。

等两人都到了要嫁人的年纪,有庶姐生母在她爹耳边吹枕头风,她爹硬是给她庶姐订了一门好亲事。

偏偏她庶姐心比天高,让她侯门嫡子还不乐意。

说那嫡子出身是不低,将来却没有啥前途,不是世子不能继承侯府爵位。

又在科举上没有啥建树,老大的年纪还一事无成,根本给不了她想要的荣华富贵。

于是,她庶姐就在她爹面前哭闹不休,只管咬死了说不嫁。

她庶姐却不曾想过,要是那嫡子是个会读书的,又怎么会给他订个庶女。

哪怕这庶女是当朝世袭罔替的四大国公府之一出来的,也不过是勉强匹配的上那嫡子。

她庶姐的苦恼有了效果,她爹竟然答应了妾室庶女的要求,逼着她这个不受重视的嫡女代嫁过去。

她反抗过,可是一来她不受宠,不光是她爹不待见她,就连她亲娘都不待见她,说见了她就生气。

平日里根本不叫她到跟前去,说是怕她带了晦气过去。

国公府里唯一待她好的,是她一母同胞的亲哥哥。

要不是有她兄长的看顾,她可能早就被吃的连骨头渣都剩不下了。

要知道,在国公府最大的老太太的眼里,她可没有她庶姐讨喜,也没有她庶姐有用。

还是她兄长私下里找了她,跟她说,那嫡子人不错,叫她答应嫁过去。

为此,她兄长还跟她爹谈了条件,那就是带着她十里红妆嫁人,不能少了一个大子儿的嫁妆。

除此之外,她兄长还给她添了不少的私房,叫她偷偷的拿在手里以备不时之需,不要叫婆家人知道。

“要是你有什么急需花钱的地方,能方便你随便花用。”

她兄长是这么说的:“我不能改变爹娘对你态度,但是我能给你争取的,还有给你的维护我都会做到。你不用担心我,我是世子,手里从不缺钱,也不可能会缺钱的。”

兄长的好心她收下了,对于不待见她的爹娘,她也没有强求。

“我爹娘眼里我要是不存在最好,打从我嫁人后就没有回过一次家,除了回门那一天。”

第52章 她的男人别人休想碰

“我爹娘眼里我要是不存在最好,打从我嫁人后就没有回过一次家,除了回门那一天。”

她可以说是跟娘家断绝了关系,除非她兄长继承爵位,成为国公的那一天,她是再不会被允许登门的。

好在,她是幸运的,有一个为她着想,一心一意维护她的亲哥哥。

等她代嫁之后,还遇见了一个将她放在心上,一心一意待她的丈夫。

她丈夫是侯府嫡子在科举上是没有建树,但是,他在弃文从武后却是一路高升。

当她庶姐看到她夫君一路高升,她不但被请封了诰命夫人,还儿女双全,在妒恨之下,就不由的动了歪脑筋。

“你庶姐,后来没有嫁人吗?”

叶倾城拿了一个红果递了过去,江红菱接过说了声谢谢,这才慢慢吃起来。

“没有。”江红菱摇头,嘴角浮上一丝讥诮。

她庶姐那个人心太大,总妄想着一夕之间飞上枝头变凤凰,而从不肯踏踏实实一步一步慢慢来。

这么些年高不成,低不就的,就把她庶姐剩在了家里。

要不是国公府从一开始就定下了,不许家里女子入宫的规矩,她庶姐当年绝对会把目标第一时间定在皇宫里,皇帝的身上。

哪怕明知有这一条家规存在,她庶姐都没有死心,没有少怂恿她爹送她庶姐入宫。

只是她爹再怎样偏心,却不敢置家规于不顾,从而成全她庶姐的心愿。

等她丈夫功成名就之后,她庶姐就后悔了,想要吃回头草。

就故意在她丈夫面前说她的坏话,说什么是她这个嫡女太无耻,硬是抢了她庶姐的婚事。

才会让她庶姐蹉跎到今天,再没有碰到合适的良缘。

只是她丈夫不为所动,还厉声呵斥了在他面前说这些话的人。

要是被她庶姐买通的婢仆,她丈夫一律打一顿板子,卖出去做苦力。

其他做说客的,他丈夫从此后一律拒之门外,再不跟那些人家有来往。

只是她忘了人心思变,她是不搭理她庶姐,却没有防备庶姐跟她的丫头勾结在一起。

当初她的陪嫁丫头后来陆续嫁了人,有的嫁了府里的管事,有的却是她放了身契,有了好的归宿。

这背叛她的丫头,是后来提拔上来的,却也是伺候了她多年。

丫头骗了她过来,她庶姐带着国公府里的婆子,把她绑到了这里。

她在被丫头刺伤后,问过她,为什么要背叛她。

却原来,是为了她嫁过来这么多年,在怀孕期间都没有给自家丈夫安排通房伺候。

这丫头拼命往上爬成为她身边一等丫头,目的是不纯的,是奔着爬她丈夫的床而来的。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的志气还挺高。她说,要做我夫君最心爱的女人。”

还躺在红果树下的江红菱,语气倒还平静。

她已经走出了被背叛的痛苦,也不会刻意让自己记住当时的撕心裂肺的疼痛。

那丫头不值得她伤心,更不值得她记住。

“她骂是善妒,不该独霸我夫君。她还说,要用她的温柔来抚慰我夫君被伤害的心。你说,可笑不可笑?!”

江红菱觉得她实在不懂得,那丫头的脑回路。

别说她夫君对她一心一意,从不看其他女人一眼。

就连她夫君身边服侍多年的丫头,都不能仗着跟他多年情分而做通房,做姨娘。

但凡是动了这个念头的,都会被她夫君给遣出去,再不叫在跟前伺候。

她正为有这样一心一意的夫君而高兴的时候,又怎么会为了那所谓的‘大度贤惠’,而把自己的丈夫推到其他女人怀里,把自己的丈夫跟其他的女人分享呢?!

“我是有多傻,才会把自己的夫君推出去啊!”

当初嫁人的时候,她就暗下决心,要是她丈夫也跟她平常男人一样,她也是绝对不会主动把自己的丫头给出去的。

“我夫君对我一心一意,我守着我夫君,不让给其他女人,难不成是我错了吗?”

江红菱话是这样问,但是,语气里却是不以为然的。

“当然没有错。”叶倾城咬了一口红果,附和道:“能有幸遇见一个对你一心一意的,你要是推出去,才是大错特错。

那些所谓的‘贤惠、大度’的女人,首先就是在拿刀凌迟自己,逼着自己去贤惠大度。不叫其他人看到,她们淌血的内心罢了。

这世上也有那种真正大度贤惠的女人,不过我不是那样的人,也绝不会做那样的人!”

这世上会叫嚣江红菱不贤惠,不大度的女人,她们自己就做不到这一点,不过是在羡慕嫉妒恨她罢了。

“是吧,我觉得我没有错。我嫁给他那一天,我也跟他说过。要是他要别的女人,找谁都行,就是别打我身边丫头的主意。”

江红菱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发觉她脸上的表情是怎样的幸福和骄傲。

“他说,除了我谁也不要。”

她想,她绝对做不了一个贤惠大度的女人,那么她就做一个妒妇吧。

“做妒妇幸福的话,为什么要自找不快乐呢?”

叶倾城一连往嘴里塞了两个红果,不行,她太饿了。

哪怕吃多了红果会牙酸,她也停不下来。

“反正,我的夫君是只能有我一个女人。什么通房啊,小妾啊,红颜知己啊,外室啥的,统统不能有!

要是做不到,我也不要他!没有啥和离那一说,我会直接甩给他一纸休书。凭啥只有男人才能给女人休书,就不能女人给男人休书啊!”

在江红菱睁大的眼眸里,叶倾城是这样说得:“男人能给休书,女人也要能才可以,这才天经地义吗!”

“你是特别的,要是放到我身上,我想我可能做不到这一点。”

江红菱很痛快的承认了,自己要是真的遇见左拥右抱的男人,她是做不到主动和离,以及甩出休书的。

毕竟,她是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的。她身边的男人们是这样,她爹也是这样。

除了正妻之外,身边的莺莺燕燕也不少。

哪怕她庶姐的姨娘,最得她爹的宠爱,也阻止不了她爹左拥右抱的心。

第53章 要是我的话

“要是我遇到这样的男人,我想,我会守着自己的心,守着自己的儿女过日子。而不会,把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更不会为了他而伤心。”

江红菱微微的侧了侧身,看向不停吃红果的叶倾城。

“好在,我是幸运的,遇到了我的夫君。”

她还想着要是不能阻止男人纳美的心,那就干脆只管自己儿女。

到那时,她不会因为儿女有什么缺陷,而不待见她们。

她想,她会是一个好母亲……

可能是老天爷见她吃了太多的苦,才给了她最好的夫君,以及最好的儿女。

“我想,你今后一定会一直一直幸福下去。”

叶倾城衷心的说道,不是祝福,而是在述说事实。

“我会的。”江红菱用力点头,她在被丫头刺中,重伤倒地奄奄一息的那一刻,她想的只有她夫君,儿女以及她兄长。

那时候她以为她会死,在深山老林里,她孤零零一个人躺在大树下,冰冷又阴暗。

她能清晰的感觉到,生命在一点一点的流逝,而她却怎么也抓不住。

在感觉死亡逼近的那一刻,她流下了眼泪。

她想她会一睡不起,再也不能回去她的家,再也不能见到她的爱人儿女亲人。

可是,她没有想到,她还有睁开眼睛的这一刻。

她得救了,在清醒的那一刹,她知道她得救了。

她活下来了,她不会死,她会活着回去她的家!

而救了她的人,是一个比她还年轻的少妇?

不,还不能称之为少妇,说她是女孩也不为过。

虽说叶倾城绾着结婚妇人的发髻,但是,她能看得出叶倾城还没有圆房。

没有见到叶倾城之前,江红菱想的是会给她的救命恩人千金酬劳。

在见到叶倾城后,她想,光是给钱不足以表达她的心意。

之前她只把叶倾城当做救命恩人,是用钱偿还救命之恩,然后两不相欠再不往来。

可是现在她想要,叶倾城这个朋友,而不在意她的身份地位。

从穿戴上就能看得出,她跟叶倾城的地位天差地别。

但是,她却从内心里认可了叶倾城。

等她回去后,势必有一段时间的忙碌。

要害她的人,她是不会放过的。

不管是她庶姐,还是那丫头,她都会追究她们的罪责。

总不能她幸运被叶倾城救了,就要忘了这一次被逼入黄泉的谋害吧。

“这世上奇葩极品最不缺了。”

叶倾城是深有同感的,江红菱遇到的极品渣渣,跟叶家那群渣渣心一样的黑。

“我想,你回去后。面对的一定是奇葩极品的逼迫,谁叫你活着。在那些极品人渣心里,你只能不反抗,无怨无悔的被杀死,而不能有一点怨言。

极品人渣的脑回路,跟咱正常人是不一样的。”

在极品人渣心里你要是不引颈就戳,不乖乖把脑袋伸到她们设下的套里,你就是不对的。

只有她们利用你,伤害你的份,绝对没有你反抗的余地。

“你放心,我夫君可是很厉害的。”江红菱还有心情笑着,朝她眨眼睛,就说明她对自己的丈夫是有信心的。

叶倾城也就不再说什么,而是默默再递给她几个红果。

这些红果她尝过了,没有毒,也不会给江红菱的身体带来不好的伤害。

“妹子,你家就在山下吗?”江红菱倒是不饿,就是喜欢这红果的味道,尤其喜欢红果的那个酸味。

那一股子酸劲,让她最近的胃口不太好。但这红果吃下去,她因为胃口不好,连带着总是感觉塞着的心口也舒坦了。

“这红果味道不错,酸味够劲,好吃。”

叶倾城听了她的说话,不由专注的看了她一会。

“怎么了?我脸上有血吗?”江红菱虽说看不见自己的脸,但看自己一身的血,就觉得她的脸保不准也是一脸血了。

“不是,**姐,你最近看过大夫吗?”

为了确认刚才救治江红菱的时候,那一股虽然微弱但非常清晰的脉动,她刚才又特意确认了一遍,确定了没有认错。

而她只所以叫江红菱为姐姐,也是看出江红菱不是在客气,是真的把她当成了朋友,当成了最好的姐妹。

并没有因为她们两个身份的天差地别,而想用钱买断救命之恩,然后两不相欠。

从此后,她叶倾城走她的独木桥,江红菱则继续走她的阳光大道。

为此,叶倾城也就没有矫情,直接叫她姐姐了。

“没有。”江红菱脸上还是一片茫然,刚才她摸过自己的脸,非但没有血渍,就连今早梳妆打扮的胭脂水粉都没有,不觉眼带疑惑。

“我身体没有毛病,就没有叫大夫进府看诊。”

她虽说是富贵人家出身,但是她既不是府里上了年纪的老太太,侯爷,夫人,也不是宫里的皇上皇后妃嫔们,也就没有那种惯常一个月一诊脉的习惯。

再说了,她就是觉得胃口有点不好,这是常有的事。

以前说过她在国公府里虽说衣食无缺,但是因着不受宠,也时常有不按时按点送饭,以及有时候虽按时按点送来,却冷了的饭菜。

就算她兄长看顾她,也不可能时刻都在府里。她兄长是男人,有他的事业要奋斗。

因此她就落下了胃不好的小毛病,这些年她尽量不吃那冷的凉的辛辣的。

这段日子她觉得胃口不好,也就没有放在心上,就是在吃食上尽量忌口。

猛不丁,听叶倾城这么一问,她就想到其他地方去了。

“难不成,妹子,是我身体出啥大毛病了吗?”

不然,叶倾城怎么会露出那样慎重的表情。

是叶倾城救了她,她也就没有往叶倾城没有学医那一点上想。

下意识的,就认为她就是一个大夫。

“**姐,我再问一下。你最近换洗的时间,是啥时候?”

叶倾城没有再给江红菱红果,就算看她越吃越爱吃,也没有再递过一个去。

她能确定红果对江红菱的身体无害,却由于还不是真正的大夫,又不能确认红果对怀孕的人,有没有任何不良影响下,是不敢冒险的。

第54章 论无耻

毕竟,那是一条小生命啊!

恐怕江红菱自己都没有想到,现在就在她的腹中,已经有一个孩子在那里了。

“你问我最近换洗的时间……?”江红菱被问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

她默默在心里算了一下,才迟疑着说道:“我记得,好像是有两个多月没换洗了……”

“**姐,你确定吗?”叶倾城又问,心里其实早没有一点怀疑。

“嗯,是两个多月没有换洗了。”江红菱点头,话刚出口她先愣了一下,两手却像是有自己的意志一样,轻柔的放在了小腹上。

“妹子,你的意思是说,我……我这里……”

她的表情是难以置信的,却又在惊讶过后,露出无限的喜悦来。

“是,**姐,你有孕了。”叶倾城的手,也轻轻的放在了她的手上:“你这里,有一个小生命入住了。”

“真的吗?”江红菱的声音在颤抖,连连跟叶倾城确认。

“是真的,**姐,再过一段日子你就会感应到他的存在了。”轻轻的握住江红菱颤抖的手,叶倾城笑着说道。

“妹子,你不知道,我的小日子一向不准时……”

江红菱极力的克制着自己内心的激动,不让自己的情绪波动太厉害,影响到她肚子好不容易才来到的小宝贝。

“小时候的经历到底是影响了我,要不然,我也不会这样大意了。”

再加上,她生下第二个孩子后,因为难产大夫还说,她今后可能不会再有孕。

可是,想不到的是,在这个时候她再度有孕了!

在难以置信和狂喜过后,她心里又升起了一股子的恐慌。

她不由的反手紧抓住叶倾城的手,紧张的问道:“妹子,我的孩子可好?!”

“**姐,你放心,孩子很好,不会有事的。”叶倾城柔声安抚着,惶恐不安的江红菱,给她最大的保证。

这也是为什么,她会在救治江红菱的时候,没有犹豫的把血参的根须喂给了江红菱吃。

虽说那时候她还不知道江红菱的人品,却对一个在身受重伤奄奄一息之时,却还知道不让腹部受碰撞的母亲,而生出好感。

现下又知道江红菱那时候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孕了,却仍旧下意识的做出保护腹部的举动,也更加证明了她是一个好母亲。

“我知道,她们为什么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对我下手了?”

江红菱在她的安抚下,逐渐的冷静下来。

而一旦冷静下来后,她再回想一边这段日子发生的事,也就不难推断出她庶姐和那丫头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下手了。

这是在知道她有孕了,害怕被她夫君知道,从而被她夫君严密保护之下,她庶姐和那丫头就没有机会谋害她,才会急着骗她出来。

“我庶姐和那丫头一定是妒恨,我能再为夫君生儿育女,才会迫不及待要杀了我。”

“**姐,你和孩子都好好的,那些害了你的人一定会有报应的。”

就算那两个人狼狈为奸害的江红菱一尸两命,也不一定就能取代她。

现在江红菱得救了,那两个人就等着江红菱狠狠的报复回去吧。

“对,我一定会让她们得到报应的。”江红菱用力点头,谁也休想阻止她的报复。

就算是她爹她娘亲自过来,她也不会答应的。

谁也休想动她儿女,一根手指头!

“**姐,你现在能动弹了吗?”

在确认江红菱怀孕后,叶倾城想着的就是要尽快带江红菱下山。

毕竟,她还不是大夫,还是要让吴大夫看看,才能真正的放心。

“能,我能动。”江红菱咬牙,为了她的孩子,哪怕她不能动,也要咬牙站起来。

她绝不能刚知道孩子存在后,又因为她的无能为力而失去他。

那样的话,她想她余生都将不会再快乐,而要被痛苦纠缠一生。

“**姐,我现在就扶你下山。咱们要赶在天黑前下山,不然山里的温度会比下面还要冷,对你还有孩子都不利。”

虽说现在是后半晌,阳光洒下来还是很暖和的。

但要是她们不能在太阳落山之前下山的话,温度会迅速的下降。没有保暖措施的她们,就有可能会着了风寒。

她倒是不怕得风寒,江红菱却不行。要是她得病了,不用药也是不可能的。

要是用药的话,可能会影响到她腹中的孩子,所以她们必须赶紧的下山去。

“好,妹子,我能行的。”江红菱知道现在不是跟叶倾城客气的时候,就将身体一大半的重量,都压在她的身上。

“**姐,这根枯树枝给你。山路不好走,你拿着多少是个支撑。”

叶倾城把先前她用来当拐杖的枯树枝,递给了江红菱,叫她待会拨拉开她那边的杂草。

一来能当拐杖用,二来也能赶跑草丛里的蛇虫鼠蚁等东西。

“行,妹子,这边就交给我吧。”江红菱自认挥棍的力气还是有的,她也想在下山途中出点力。

总不能,她有手有脚的,要让比她还瘦小的叶倾城,将她半扶半抱弄下山去。

“**姐,你别担心。”叶倾城一边带着江红菱出来草丛,一边指着小青村的方向说道。

“我家就在山脚下的小青村,那里离神仙山不远。对了,**姐,我还没有告诉你吧。我们这山叫神仙山。”

“是吗,竟然叫神仙山啊。”江红菱一边艰难的挪动脚步,一边极力让自己保持清醒。

不做不知道,当她努力着去做的时候,才发现要做到的确不是很容易的事。

她觉得自己精神饱满,却不料她竟然是困得险些要睁不开眼睛了。

说起来,也是她夫君刚来这边赴任,才会在初来乍到之时,被她庶姐和那丫头钻了空子,算计成功了她。

只要一想到,那两个居心叵测的女人,这会子就在她夫君跟前,她就恨不能插上翅膀,飞回她夫君身边。

她夫君她自然是信任的,可是谁知道那两个无耻的女人,会不会为了达到目的,而给她夫君下药啥的。

第55章 哦,天哪

可是,江红菱暗自在心里苦笑。

哪怕她现在归心似箭,也还是没有办法立即赶回她夫君身边的。

因此她就把全部的精力,都集中在下山这件事上。

“是啊,**姐,我们这山就叫神仙山。听说很久很久以前,曾经有谪仙下凡,后来这山就被叫成神仙山了。”

从草丛里出来后,叶倾城没有选择灌木丛那条小路。

就算是她再有亲和力,也无法在带着一个人的情况下,顺利的通过这遍生着细如牛毛尖刺的灌木丛。

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她小心再小心,也已然避免不了被刺扎到。

那么,她就只有选择小青村人们上下山,所走的那一条比较宽敞的山路。

如此一来,很有可能会遇见小青村其他上山的人。

不过,要是能遇见上山的人也好,或许能帮她们一把,让她们能尽快回村。

想是这么想的,但是叶倾城在艰难带着江红菱来到那条山路上,才发现竟然没有一个人上山或是下山。

“**姐,看来只能靠咱们自己下山了。”

半扶半抱着江红菱的她,正依靠到拐角处的树木上,微微的喘息着。

想不到,只是挪到这里,就叫她们走的腿脚发软,眼前金星直冒了。

“没有关系,我能坚持的。”江红菱咬牙说道,尽量让自己不成为她的累赘。

“**姐,咱们一定会平安回到村子,你还有肚子里的小宝贝,也一定会平安无事的。”

不能再耽搁了,叶倾城深深的吸气,再缓缓的吐出去。

再度迈开脚步,搀扶着江红菱往山脚下移动。

就这样她们一边往山下走,一边互相鼓励着。彼此做为彼此的依靠,走一段歇一下,走一段歇一下,一点一点的朝着小青村的方向挪动着。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山间的风也开始渐渐的变得更凉起来。

在感觉到靠着她的江红菱打了个哆嗦后,叶倾城不仅加快了脚步,还尽量把江红菱搂抱在怀里,用自己的身体来给她遮挡凉风。

一路上,二人没有碰到一个上山下山的人,完全靠着她们自己的毅力从神仙山上走了下来。

等她们走到山脚下的时候,太阳眼看着就要落山,给前方不远处的小青村涂抹上最后一抹橘红色。

“终于从山上下来了。”叶倾城说,简直想要就这么直接躺下来。

可是,不行,她们刚下山,还没有回到小青村李大娘家中。

要是就这么不管不顾的躺下来,绝对会再也爬不起来。

紧绷着心神的她们,一旦放松的话。别说用走的,恐怕连爬都爬不回去。

“**姐,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咱们就要到家了。”

虽说她们下了山,可是风还是太凉了。从紧挨着江红菱的身侧,传来了比正常人要高一点的温度。

让她着急不是要拖着脚底生疼,可能两只脚都磨破了。

而是江红菱不可避免的发热了,身受重伤失血过多又被凉风吹过后,身体原本比她不单薄的江红菱就开始发热了。

江红菱并不是一个人,她肚子里还有一个刚存在两个多月的小生命。

无论是对母体还是胎儿来说,发热绝对不是好事。

这个时候,叶倾城非常非常希望能在视线里,出现小青村的村民。

她实在是太累了,就算她咬牙坚持,却也觉得两条腿好像灌了铅了一样,根本抬不起来。

“我还能再坚持一下,妹子,我可以的。”江红菱也是筋疲力尽,神思昏昏。

要不是有叶倾城在支撑着她,早就在拿不住手里的枯树枝后,像软面条一样出溜在地上了。

“那,**姐,咱们一鼓作气赶回李大娘家。”

见不到可以拉她们一把的人,叶倾城也唯有做了一件大胆的事。

那就是把所有的异能都集中在她的脚底,以及双腿上。

这还是她第一次尝试这种做法,也是为了尽快把江红菱带回去而冒险赌了一把。

好在,有了异能的支撑,她的腿脚再度有了往前挪的力气。

一米,两米,三米……

江红菱虽然还在机械的迈着脚步,却几乎什么都不知道,要陷入昏迷里了。

她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了叶倾城的身上。

要不是她有准备,恐怕会在第一时间,就被压倒在地上。

根本没有发现嘴唇被咬破了,她只是把全部的精神都放在了回家的路上。

近了,近了,更近了,已经能看到分给她们一家三口的破败院落了。

也就是说,李大娘的家就在不远处。

看见了,叶倾城的双眼蓦地一亮,唇角不由的绽放了一抹开心的笑靥。

她们终于回来了,终于是回来了……!

“**姐,咱们到家了……”

叶倾城舔了舔干涩开裂的唇,轻轻的对已然意识模糊不清的江红菱道。

到家了,就意味着可以歇息,也意味着能请吴大夫过来为江红菱救治。

更意味着,她成功的把三样灵药带了回来,凌氏凌霄也有了解毒活命的更高几率。

只是,眼看着就要到家了,就差几步路,她身体里所有的灵气都被耗光了。

原本被异能支撑着的腿脚一软,猛地朝前栽下去。

不能倒!

在心里拼命大喊着,叶倾城极力控制着自己身体,不让自己就这么带着江红菱直直的摔下去。

要是就这么摔下去,江红菱肚子里的小家伙就危险了!

可是她已经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了,连一点力气都没有的她,更加不能用转身让自己做肉垫,垫在江红菱的下面。

有谁,来帮我们一把啊!

在叶倾城以为,她和江红菱会狠狠摔在地上,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的时候。

李大娘家的门被拉开了,李大娘和一个人一前一后,从门内走了出来。

“倾城?妹子?!”这时候从李大娘家走出来的人,是今天早上见过两面的成嫂子。

她和李大娘一出来,就见到两个浑身狼狈的人,控制不住自己的一头往地上栽下去。

一个身上都是土,头发散乱,衣裳也破的几乎不能叫做衣裳了。

第56章 太弱了

这个人她们认识,就是早上见过两面的叶倾城。

叫成嫂子大吃一惊的是,怎么叶倾城进个神仙山,就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

另外一个人她们不认识,却是一身的血,几乎是个血人儿了。

“快,燕子,赶紧的,扶她们一把。”

李大娘急急的喊着,她人已然长着两只手,朝着叶倾城二人扑了过来。

“倾城,我说我出来进去好几次,都没有看到你回来!你这是咋的了,从山上摔下来了吗?!”

成嫂子动作也迅速,比李大娘还要早一步,硬是用身体扛住了两个倒下来的人。

“倾城,不要慌,我接住你了!”

也是叶倾城脸上的表情太慌张了,成嫂子才会喊了这么一嗓子。

她是在吃了早饭后,过来李大娘家,想跟叶倾城说话的。

却没有见到她,听李大娘说她进山去了,这才回了自己家。

后半晌不放心,又过来看她回来了没有。

李大娘说还没有回来,这是担心她第一次进山迷了路,找不到回来的路不得已在山里转圈圈了。

两人就商量着,要找人去山里找她。

想不到,两人刚出门,就看到回来的她。

还不是她一个人回来的,而是带回来一个陌生的女人,还是一个浑身是血的女人。

虽说还闹不清出了啥事,成嫂子还是下意识的觉得,不能让她们二人摔在地上。

“就是,倾城,别慌,有我们哪。”

李大娘也搭了一把手,跟成嫂子一左一右扶住了,明显是叶倾城特意照顾的江红菱。

“我的天哪,倾城,你今儿进山是糟了多大的罪啊……!”

江红菱还好,虽说一身的血,脸色却没有叶倾城那么糟糕。

也没有缺水到,脸蛋黯然无光,嘴唇干燥开裂的程度。

反观叶倾城,头发被树枝挂到,不说披头散发吧,绑着的发髻也是歪斜的,松散的。

有几绺还从发髻里垂下来,软软的贴在她的脖颈上。

这还是叶倾城在下山前,特意的重新绑了一下发髻。

不然,李大娘二人看到的,就是披头散发的她了。

而且,她脸蛋黯淡无光,嘴唇更是因为缺水而干渴开裂。

裂痕之深,几乎要劈开她的唇瓣,还有血渍凝固在唇瓣和下巴上,看上去那叫一个狼狈、凄惨。

“早知道,就不该叫你独自一人进山。”李大娘一脸的后悔,恨不能时光倒流,回到叶倾城要进山的那一刻,拦下她的脚步。

“大娘,快去请吴大夫,**姐被风吹,着凉了。现在有点发热,她肚子里可还怀着小宝宝哪……!”

叶倾城用最后一点力气,抓住了李大娘的手,用着她所能用的最大音量喊道。

她以为自己的声音会很大,却不知,她的声音听在李大娘成嫂子耳中,简直跟蚊蚋的声音大不了多少。

“好,好,你放心,我这就去叫吴大夫啊……”

李大娘不得已先放下叶倾城,叫成嫂子先把已然陷入昏迷的江红菱扶到东屋去。

“燕子,你先把病人扶回去,我去叫吴大夫。等安顿好病人,你再把倾城扶回去。不然,她会不放心的。”

“我知道了,婶子,你去吧。倾城,还有这个人,就交给我吧。”

按说成嫂子腿脚比李大娘快,可是单凭李大娘一个人,可是没有办法把昏迷不醒的江红菱扶进去。

更别提,还有一个软软倒在大门口,精疲力尽的叶倾城。

“别忘了,给倾城喝水。”李大娘又喊了一嗓子,这才急急朝着吴大夫家的方向冲出去了。

“知道了,婶子。”成嫂子应了一声,急忙先把江红菱半扶半抱的挪到了东屋里。

“她嫂子,这是我家倾城?”东屋里,凌氏刚被李大娘成嫂子劝说着躺下。

猛不丁,见成嫂子扶了个血人儿进来,顿时被吓了一大跳,一骨碌从炕上爬起身。

而后,她看见了江红菱的脸,在发现不是叶倾城的时候。

非但没有放心,反而着急忙慌的追问着:“我家倾城呢,我家倾城在哪儿呢,她怎样了?!”

“婶子,别急,倾城没事,就是累坏了,没啥大事。”

成嫂子忙不迭的接口,就怕凌氏吓坏了。

她扶着的江红菱是病人,凌氏也是病人,并不比她扶着的江红菱轻。

“她嫂子,倾城还在外面吗,那我去扶她回来。”

担心叶倾城的凌氏,顾不得鞋都穿反了,就朝着东屋外扑了出去。

“婶子,你别去。我这就把倾城扶进来。”凌氏的举动吓得成嫂子,差点把江红菱给扔出去。

“你一个人扶不动倾城,别再把你也累着了。”

“嗨,是我拖累了倾城啊。”凌氏叹,倒是听话的坐到了炕上。

“瞧婶子你这话说的,怎么说是拖累了倾城啊。你是家里的老人,那就是家里的定海神针,可万万是缺不了的。”

成嫂子的手脚利落,在把江红菱搀扶到炕上的同时,也给她脱去了身上被鲜血浸透的衣裳。

还能顾得上,安慰失落被无限大阴影笼罩住的凌氏:

“倾城不过是刚进门的新媳妇儿,你忍心叫她没有了依靠吗?”

“哎,我就是觉得我和霄儿挺对不起倾城的。你看看,不能跟着我们娘俩个享一天的福,就净跟着我们娘俩受苦了。”

凌氏连忙拉开一条被子,给江红菱盖好。

这点力所能及的事她能做就做了,以便叫成嫂子能尽快出门,把她家倾城带回来。

成嫂子明白凌氏的牵挂叶倾城的心,见江红菱安稳躺好,就用最快的速度冲出东屋。

院门外,叶倾城半靠在门槛上,精疲力尽和渴的厉害都不及,她耗尽所有异能后的痛苦。

她就感觉每一寸的血脉都在燃烧,烧的她浑身的血肉和骨头生疼,生疼的。

那感觉简直了,她刚才试着抬了抬胳膊,动了动腿,差点没有疼的她流下眼泪来。

自从她觉醒异能,升级到巅峰后,好久没有这种浑身都被掏空,好像被什么给狠狠压过的经历了。

“还是太弱了啊!”

第57章 过日子

“还是太弱了啊!”她感叹。

真是末世里她升级太快,停留在巅峰的时间太长,才会让她穿越过来,一时间都有点无法接受自己竟然这么弱。

不然,也不会明知不能带江红菱下山,还是咬着牙用耗尽异能,浑身都疼的代价做到了。

“不过,也不是一件坏事。或许,前世我要是也能多经历经历这样的痛苦,才不会有后来异能不能寸进的时候吧?”

前世她升级最快,却也遇到了瓶颈。

在异能巅峰的时候,无论她怎样努力,都没有突破的迹象。

据传说要是能突破异能巅峰,真的有可能踏足那个神秘的修真世界。

在前世她以为那就是传说,现在么,她暂时还是这么想。

她最想的就是异能升级,能够给凌氏凌霄解毒,然后把日子过好。

吃饱穿暖住好,能在异世得到前世得不到的安稳,是她最大的渴望。

前方夕阳下的神仙山,美的叫人心醉。

这要是放在前世末世之前,绝对是超一流的旅游胜地。

前世哪怕异能用尽,也不敢有一点点的松懈。神经总是时刻的紧绷着,哪像现在这样随便的躺下来,也不用担心会有危险突袭。

因此她竟然还能笑得出来,并且还有闲情逸致来欣赏,不远处的如画美景。

“倾城……!”

成嫂子从门里冲了出来,打破了这份宁静,也打断了她的悠闲。

“嫂子。”她叫,笑的好像一个小孩子一样。

“你呀,自己弄得这么狼狈不说,还竟然救了一个人回来。你咋这么拼呢?!”

成嫂子小心的搀扶著她的胳膊,让她靠着自己的力量慢慢站起来:“小心,要是疼的厉害,就赶紧跟我说一声啊。”

“嫂子,我既然遇见了,就无法放着不管。”

叶倾城用说话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主要是实在太疼了。

她都不晓得,自己刚才是怎么笑出来的。

可能是神仙山太过美好,才让她暂时的忘记了剧痛。

就跟尖锐的利器绞破血肉,再用穿针引线把血肉逢起来。

又像是拿着电钻,在骨头上打眼,剧痛伴随着烧灼感席卷而来,几乎要淹没了她。

疼到后来都麻木了,再感觉不到疼痛。

后遗症就是,她感觉自己的手脚好像不是自己的了。

就好像是提线木偶一样,没有成嫂子的搀扶,她估计还是会出溜下去,躺在地上。

也是因为这样,成嫂子才会只不过搀扶了两个人进门,就累的有点气喘吁吁。

她根本不是扶了两个比她瘦弱的人,就好像拖了两大布袋粮食似得。

“天,不知道,还以为我干了一天地里活哪。我不过就是扶了你们进门,竟然觉得比扛了两布袋粮食还累。”

说笑着,成嫂子又伺候着叶倾城换下,她身上破烂的快成抹布的衣裳。

又给她端来热水,亲自拿棉布沾湿了,把她沾了土的脸蛋擦了个干干净净。

最后,还拿李奶奶的木梳,给她梳理顺了那一头乱糟糟的头发。

“好了,你也累坏了吧。快躺下,歇着。待会,我给你端糖水去。”

“麻烦你了,嫂子。”叶倾城听话的躺进了,凌氏暖过的被窝。

被窝暖烘烘的,躺进去,真叫那个舒坦。

“嗨,咱们谁跟谁啊。不用跟我客气,倾城,今儿晚上你们干脆就别做饭了,等我给你们送过来。”

叶倾城等人病的病,累的累,李大娘又上了年纪,这么着急忙慌的去叫吴大夫,肯定也会累到。

如此一来,这些人的晚饭就是个问题了。

成嫂子觉得她既然看到了,就断没有搭手搭了一半,又撂下不管的。

“嫂子,晚上能点菜吗?”

成嫂子诚心诚意的说了,叶倾城就没有再推辞。

要是再拒绝的话,不但矫情,还会伤了成嫂子一番好意。

她也就跟着成嫂子说了一句玩笑话,也是为了阻止凌氏跟成嫂子争抢做晚饭。

凌氏凌霄的身体虚的很,哪怕一顿饭都做不下来。

之前,凌氏没有办法,只能咬牙忍着。

现在有了她们,自然就不能再让凌氏透支,已然到了危险边缘的体力。

凌氏听明白了叶倾城的暗示,想了一下,就沉默的给叶倾城掖了掖被角,却没有去跟成嫂子抢着做晚饭。

“好啊,你想吃啥,尽管跟我说。”成嫂子爽快的一口答应了下来:“虽说我的手艺不咋样,但还算是能入口的。”

“那,嫂子,我就不客气了。”叶倾城也真的提出了要求:“晚上,我想吃神仙菜。”

“行,我这就去摘神仙菜去。”成嫂子笑着下炕,就要往外走:“咱这里啥都缺,就神仙菜不缺。遍地都是,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你们等着,我这就去做饭去!”

“娘,咱们已经麻烦李大娘了,也就不怕再多麻烦一下成嫂子。”

等成嫂子一出去,叶倾城就轻轻的跟凌氏说起来。

可能是被那家人渣算计害惨了,凌氏凌霄在镇子上,哪怕再艰难都咬牙不求人。

唯一接受的,也就是放出身契的李叔一家人的帮助。

让习惯了自己靠自己不求人的凌氏,接连被人热情的伸出援手,一时间竟然有点不习惯了。

这才让凌氏不顾的爱惜身体,急着想要做点什么。

叶倾城想的却是,她们一家人既然回来了小青村。

这一时半会的,恐怕离不了小青村。

就必须要融入小青村,不然,她们在小青村就会被孤立,没有个朋友。

就算将来她们一家的日子越过越好,也不过是游离在小青村之外的外乡人罢了。

小青村的村人是淳朴的,但也挡不住有那不好的。

要不然,怎么会有害惨了凌氏凌霄母子的白眼狼人渣一家子啊。

想也知道,那一家子人渣是不肯放弃继续迫害她们一家人的。

哪怕她们一家变卖了所有家产,从云上落到泥泞里,那家子人渣也是不肯善罢甘休的。

以前凌氏手里还有银子,都无法跟那群人渣抗衡。

现下,她们手里几乎是一个大子儿都没有,又怎么来应对人渣的紧追不舍呢?!

第58章 最恨得

“娘,咱们要在小青村过日子,就不能太独了。”

叶倾城握住凌氏冰冷的手,从她手在颤抖就知道凌氏内心是不平静的。

“娘,那些人渣是不会放过咱们的。哪怕咱们从富有到一无所有,成了只能在地里刨食的村妇,他们也是不肯罢手的。

他们不仅仅是要咱们一家受穷,还想要逼着咱们一家自家放弃自己。”

“倾城……”凌氏想说我知道,却发现她的嘴唇在颤抖,根本连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她早就知道,那狗男女要的是她们母子的命,根本不是要她们母子从云端跌落,成为那一家人渣迫不及待扔掉的泥腿子的过去。

就是由于知道,她才咬牙坚持到现在。

说什么,也不能让那对狗男女得逞,让那一家人渣称心如意!

“娘,小青村有李大娘,成嫂子这样的好人。也有那,没有原因就是不想让你好过的坏人。”

叶倾城知道这是凌氏心里的心结,可也知道,要是不剜去这颗埋在凌氏心里的毒瘤。

将来,凌氏有可能是第一个放弃自己,用自己的性命让人渣拍手称快。

“那些不肯放过咱们的人渣,很有可能找上这些坏人来继续迫害咱们。想要在小青村安慰的过日子,就不可能谁家也不来往。

娘,是想让凌霄好好活着,对吧?”

想要剜去凌氏心中的毒瘤,让凌氏打消用自己一条命换凌霄的命的念头,就要让她认清楚现实。

那么,凌霄就是紧紧拉住凌氏不自己往黄泉路走的那根绳子。

只有让凌氏知道,就算她舍命一搏,到最后,不但保不住凌霄,还有可能会将凌霄一并带入地狱里去。

“我当然想要凌霄活着。”

凌氏心里在滴血,要是有可能,她怎么会不想看着凌霄健康喜乐,不想看到凌霄的儿女们。

那也是她的孙儿哪,她怎么舍得连见一面都见不到哪!

可是,她赌得是要是有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希望,她都会毫不犹豫舍了这条性命,来换得凌霄活着的机会。

“娘,那些人渣就是算准了你的心理,这才设下这个局。要的就是你会有的,这万一的念头。”

紧紧的抓着凌氏越来越冰冷的手,叶倾城没有停歇,决心一鼓作气,打消凌氏做傻事的念头。

“娘,亲者痛仇者快这种事你一定不会做的,对不对?!”

“我……”凌氏张了张嘴,还是不能说出,我一定不会做的这几个字。

“娘,你愿意用自己的性命来换凌霄的活路。但是,你可曾想过。凌霄他答应吗?”

想要彻底的让凌氏打消念头,叶倾城也不得已一再的拿凌霄当做借口。

“我只是想……”凌氏舔了舔忽然有点干的嘴唇,仍就没有说出完整的句子来。

“娘,要是你真的这么做了。最痛苦的一定是凌霄,他今后的日子里都将会不再快乐。他会时刻的记着,他为什么能活着,是他的娘以命换命,才有了他的生!”

明知道她拿凌霄做借口,凌氏会痛苦。可是叶倾城还是这么做了,她别无其他办法,唯有出此下策了。

“娘,你舍得让他不快乐,让他一辈子都背负着杀母的良心谴责吗?”

“我不要!”凌氏喊,表情和声音都是激动的。

她还一下子,从叶倾城的手里把手给抽了出来。

“我不要。”凌氏摇着头,眼泪扑簌簌滚落,沿着她瘦削的脸颊流淌到腮边。

她怎么可能舍得凌霄不快乐,怎么舍得让凌霄背上良心债!

“娘,所以咱们要融入小青村,还要跟小青村的村民有来有往。不能,让那些坏人有机可乘,找到害咱们的机会!”

见凌氏有被说动的迹象,叶倾城就打铁趁热,继续给凌氏灌输不能丢下凌霄一个人,不能让他背负良心债的话语。

“娘,你想让那些人在背地里偷着笑你傻,笑凌霄活该,也得意他们不用出手,都能把你们母子逼到地狱里吗?!”

“不!绝不!”凌氏低低的嘶吼着,终于是被叶倾城给说服了。

“我绝不会让他们得意的,我和霄儿才不入地狱!”

“娘,你能这么想就对了。咱们就是要好好的活着,要让那些人渣看着,他们所有的算计都是一场空!”

见说服了凌氏,叶倾城这才暗地里松了一口气。

只要凌氏没有自绝的念头,她就有护住凌氏一线生机的希望。

“想让咱们自动上套,那就让他们自己跳起来,让他们再不能鬼鬼祟祟藏在耗子洞里。”

“倾城,你放心,你说的话我都懂了,不会再抱着那样的念头了。”

凌氏一旦放下了自绝的念头,再回想的话,就觉得自己是真的迷瞪了。

被那些人逼得紧,才会慌不择路挑了这么一条最坏的路来走。

“娘,我很开心,有你,还有凌霄,咱们的家现在是完整的,将来也会是。”

要不是觉察到凌氏心里最隐秘的自绝念头,她之前劝说凌氏的话就都会是一场空。

解决了凌氏的问题,她放松了紧绷的心,也就感觉到疲惫铺天盖地而来,叫她累的眼皮都黏住了。

“娘,我想睡一会。”

“睡吧,你放心,我不会丢下你们不管的。”凌氏温柔的话语,好像轻柔的风,轻轻的吹拂过她的心田,叫她毫无负累的进入了梦乡里。

她不知道,等她熟睡之后,凌氏温柔的摩挲着她的脸颊,眼神温柔的能滴下水来。

“好孩子,你说遇见我和霄儿是你的幸运。其实,遇见你,才是我们母子的幸运啊……”

真是难为这孩子了,为了她和凌霄两个不过刚见面的人掏心掏肺,而没有一点保留。

有这样的好媳妇儿,比那亲闺女也不差了,她该知足了。

一滴泪毫无征兆的滴落,砸在凌氏的手背上,她忽的弯下腰,捂住了心口的地方。

专心的疼痛突然袭来,是因为她内心另外一个秘密。

这个秘密她想,她永远也说不出口,只能深埋在心底直到她死去也不能忘记!

“我的孩子啊……”

第59章 不叫人渣得逞

“我的孩子啊……!”凌氏咬紧牙关,等待着这一波疼痛的过去。

她的眼神变得冰冷,心里默念着一个名字,她恨之入骨,恨不能把那人挫骨扬灰,让那人做那永世不能超生的孤魂野鬼!

“我愿用我灵魂,换你永生永世的不得好死!”

“婶子,我拿糖水来了……”

成嫂子的声音,叫凌氏急忙的收敛了脸上和眼里的所有表情,她又是那一个温和柔弱的妇人了。

“她嫂子,倾城睡了。你把糖水给我,我喂给她喝。”

凌氏努力让自己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朝着成嫂子伸过手去。

“你不是还要做晚饭吗?这点小事我能做,就让我来吧。”

“也好,婶子,糖水不少,你也喝。”成嫂子见凌氏强挤出来一个笑容,心里也跟着难受起来,忙把糖水递到了她手里。

“我去做晚饭,这会子,我大娘也该把吴大夫叫来了。”

“好。”凌氏都佩服自己能笑出来,还能端得住糖水,不因手抖而洒出来。

成嫂子快步走了出去,把空间留给了唯一醒着的凌氏。

她不知道凌氏经历过什么,却看得出她不需要怜悯和安慰,那就当做什么也没有看见吧。

凌氏见成嫂子出去了,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消失无踪,她的脸木木的,没有一点表情。

但,她喂给叶倾城糖水的力道,却轻柔的很。

果然,成嫂子刚把米粥熬上,李大娘跟吴大夫前后脚就进来大门。

“大娘,你回来了,快坐下歇歇……”成嫂子扶着李大娘进了堂屋,让她赶紧坐下来。

“嗨,老了,真的老了。”李大娘抬手,轻轻的敲打着自己的大腿:“才走了这么一点路,就走不动了。”

想她年轻那会子,不要说这么点路了,就是再多十里八里都不是个事。

“大娘,你不过是走的太猛,才会觉得走不动。”成嫂子急忙把手锤,递到了她手里,接着就因着吴大夫进东屋,给躺倒的两个人看诊去了。

“倾城,这是累很了。睡一觉,就好,不用吃药。”

吴大夫只看了叶倾城一眼,就这样下了判断。

而他的眼光落在昏迷不醒的江红菱身上后,神情一下子变了。

等他给江红菱诊过脉后,更是凝重。

“她怀孕了,情况不太好,我给她抓一副保胎药,你们赶紧熬出来。”

没有耽搁,吴大夫用最快的速度开药,抓药,并且把药交给了成嫂子。

“哦,好,我这就去熬药。”成嫂子也是刚知道,叶倾城救回来的这个看上去,是富贵人家出身的少妇竟然怀孕了。

“还好,是倾城把她从山上带了下来。不然,就危险了。”吴大夫把保胎药交给成嫂子后,又坐下来,细细的给江红菱诊脉。

“奇怪,真是奇怪……”

一会后,吴大夫疑惑的喃喃,却是找不到答案。

不过,他紧皱着的眉心,倒是松开了。

“吴大夫,我家倾城真的没事吗?”一直等吴大夫从江红菱跟前走开,凌氏这才开口问道。

虽然吴大夫说叶倾城没有大事,就是累狠了,睡一觉就好。

可是,她心里的担忧,并不能因为这一句话而消失。

“是真的,倾城没有大事。我想可能是她为了带这个人下山,才会把自己累坏了。”

吴大夫见凌氏眼含担忧,就过来再一次给叶倾城诊了一回脉。

这一回,他诊脉时间长,而且仔细。

等他拿开手,凌氏立时问道:“吴大夫,我家倾城真的没事吧?”

刚才他诊脉的时候,凌氏焦急的视线,一直在盯着他,给了他好大的压力。

不过,出于大夫的医心医德,他还是尽量让自己去忽视,凌氏紧迫盯人的眼神。

“倾城,真的没大事。”

叶倾城只所以会累的狠了,也跟她从小营养不良有关系。

就算不知道她的过往,只要一看她瘦瘦小小的干瘪身材,以及那一头枯黄的头发,就知道她从来没有吃饱过。

长久的饥饿叫她,轻的几乎一阵风就能吹倒。

只要以后叶倾城能吃饱,及时补充需要的营养,就不会再出现像今天这样被累坏了的情况。

他相信不管以前如何,叶倾城以后的日子必定会好过的。

看凌氏刚才紧张她的模样,跟对待自己个的亲闺女都没有两样。

不然,也不会这么紧张的再三追问他,叶倾城到底怎样了。

“是药三分毒,能靠着饮食改善她身体的状况,就不要吃药了。”

很直白的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在凌氏想着是不是吃药,能让叶倾城更快的改善身体状况后,他给出的意见是药补不如食补。

“我知道了,谢谢你,吴大夫。”凌氏也放下了,让叶倾城吃药的心思。

吴大夫说的话她也记在了心里,想着,不仅要让凌霄吃好,也要让叶倾城吃好。

“不用谢,我是大夫,就是给人看病的。有啥话,也是要仔细说明的。”

吴大夫连连摆手,见凌氏没有其他的事,就出去看成嫂子熬的保胎药去了。

“侄媳妇儿,你别担心。倾城呀,是个有福的,她的福气还长着哪。”

在堂屋里歇了一会的李大娘,慢慢的挪到了东屋里,对怔怔盯着叶倾城看的凌氏道。

“我就希望他们小两口能长长久久的,不要有啥波折难事。”凌氏双手合十,诚心诚意的向漫天神佛祷祝。

“会的,你就放心吧。”李大娘也陪着念了几声佛菩萨,把一旁的被子拽过来,给凌氏盖到了腿上。

“别光顾着倾城,你也要爱惜自己个。咱们呀啥都不求,就求他们健健康康的,这就是当老人的心了。”

凌氏听话的盖好腿,她不能帮到倾城什么。

可至少,她能照顾好她自己个,不给倾城添麻烦。

“这就对了,我去看看燕子,要是有事也能给她搭把手。”李大娘见凌氏听话,可是把脸蛋笑成了一朵花。

“你也别跟燕子客气,咱都是一家人,能搭把手的都不会装作看不见。甭管是燕子,还是芽儿都是个好的,你能放心来往的。”

第60章 不好奇

凌氏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等李大娘出去了,她还在看着晃荡的门帘出神。

她是该好好想一想倾城的话了,不能再这么下去。

以前是她想差了,就像倾城说的,想要在小青村安稳的过日子,就不能太独,不能不跟人来往。

那狗男女想要她们母子的命,就亲手来拿,想借助他人的手,那就是做梦!

“婶子,粥我煮到锅里了。”成嫂子见李大娘出来,就放下了手里的神仙菜:“倾城说,想吃神仙菜,我就多摘了点。”

“那我看着熬药,燕子就继续做饭吧。”李大娘走不快,每走一步,就觉得腿酸疼的很。

好在这是家里,也不用她做啥事,就慢慢朝着院子里小灶上的药壶挪过去。

“行,婶子晚饭我就看着做了。”成嫂子痛快的应着,扭身进了厨房。

叶倾城没有睡太久,就睡了有一盏茶的时间,就睁开了眼睛。

“娘……”她一睁眼,就看到靠坐着紧盯着她不放的凌氏,那担忧的眼神。

“你怎么没有躺着,光是这么坐着,该有多难受啊!”

她说着,就从被窝里爬了起来,也有给凌氏腾地方的意思。

李大娘家的炕不小,可是她躺的地方靠里,把凌氏挤得几乎没有地方了。

“我没事,倾城,你感觉咋样?”看到叶倾城醒来,原本满是担忧的凌氏,不觉精神一振,急忙问道。

“要不,你再多睡会!”

“不用,娘我感觉很好,也没事。”她笑着朝凌氏凑过去,以便让凌氏能看清她的脸。

“你瞧,我的脸色很好吧,我刚才就是太累了。睡了这么一大会,早就缓过来了。现在,我觉得精神百倍,浑身都有劲。

要是再让我去山里,我不光能把**姐带回来,还能背一大布袋的果子回来。”

为了让凌氏放心,她可是不予余力的夸大自己的体力。

凌氏过于担忧她的结果,就是眼圈下黑了一圈,一点精神头都没有。

“没事就好。”凌氏长舒了一口气,指着炕桌上的一碗糖水说道:“这是你成嫂子给你拿来的糖水,你既然醒了,就多喝点。”

先前那一碗糖水,凌氏都给叶倾城喂到了嘴里,她一口也没有喝。

炕桌上的这一碗糖水,还是刚才成嫂子才拿进来的,还冒着热乎气哪。

“娘,咱们分着喝。”叶倾城端起那碗糖水,首先递到了凌氏的嘴边,并没有立即喝下去。

她是口渴,可是她更看见了,凌氏比她都要干燥的嘴唇。

说啥也不能光顾着自己,而让凌氏继续口渴着。

“我不渴。”凌氏推据着,更不不肯略微沾一沾嘴唇。

“娘,糖水有这么多。再说,我也太渴。跟我相比,娘才是最需要喝水的那一个。”

面对凌氏的推据,叶倾城也不说其他的,只是固执的把碗端在她跟前,一动也不动。

凌氏见实在推脱不了,只能张嘴喝了一口:“我已经喝了,你快喝吧。”

“娘,你再多喝一口,就一口。”知道无法叫凌氏喝太多,叶倾城就用诱哄的语气劝说着。

“就再喝一口?”凌氏也是固执的,执着的问道。

“嗯,就一口。”叶倾城知道不能强逼着凌氏喝水,就决定一步一步来。

再三确认后,凌氏这才张嘴又喝了一口。

然后,她就坚决不再喝了,用力的把糖水推回叶倾城跟前。

舔了一下干燥开裂的嘴唇,叶倾城这才开始喝糖水。

跟她记忆里一个味道,特别的甜,就好像是前世最疼她的奶奶亲手所泡的糖水一样。

喝着糖水的她,一并把记忆放回了记忆最深处。

这里不再是她所处的那个时空,让她刻骨铭心的人也就只能深埋在心底,独自收藏的独家记忆。

不过,她也只喝了一大半碗的糖水,就停下了。

凌氏见碗里的糖水还有剩,忙问道:“倾城,你怎么不喝了?”

“娘,我喝不下了,你喝吧。”她是真的喝不下了,并且还有点内急。

“真的喝不下了吗?”凌氏接过糖水,也看到她忽然皱紧了眉头。

“真的喝不下了,而且,娘,我……”

用只有她们两个才能听到的声音,把自己要出去一趟的事告诉了凌氏知道。

“我知道了,你快去吧。”凌氏一听,就笑了。

倾城竟然还怪不好意思的,这有啥不好意思的,吃喝拉撒不是人之常情吗。

嘿嘿一笑,叶倾城麻溜的从炕上跳下来,用最快的速度冲出了东屋。

喝完剩下的那小半碗糖水,凌氏就把注意力放到了,从回来就一直昏迷不醒的江红菱身上。

打从她经历过以前的种种后,再见到穿戴不俗,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身的江红菱,自然也就能猜到,这是被人算计了的缘故。

不然,一个富贵人家的少夫人,又怎么会出现在小青村这么偏远的地方。

要不是被人所害的话,这绝对是被人前呼后拥,金尊玉贵长大的少夫人,是不会这样落魄,这样凄惨的。

刚吴大夫不是说,她都有身孕了,保养自己和胎儿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四处的奔波劳碌。

不过,这些都只是这少妇的私事,她也就是想想,而不会去过多关注和好奇。

再说了,她哪有那个闲心来多管他人的闲事啊。

她还有一摊子糟心事,还没有处置干净哪。

有那个多余的精力,还不如多关心关心她的儿子和媳妇儿。

将来呀,倾城和凌霄且有的烦哪。

说她冷血也好,说她自私也罢,反正她就是这样一个只想自家儿女平安喜乐的人。

说起来,看上去冷情冷心的叶倾城,才是最善良,最热心的那一个。

分明跟她们母子一样被伤的狠了,却依旧能很快的走出阴影,能试着去相信他人,接受他人,融入他人里。

“倾城,我倒是宁愿你自私一点,冷血一点。也好过……”

也好过什么,凌氏没有说出来,但她的表情却泄露了她内心的想法。

那就是也好过将来,再度被背叛,被伤害!

第61章 及时雨

其实,凌氏是被伤害的狠了,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最真实例子。

这一点上,她真是没有法子跟在末世里摸爬滚打多年的叶倾城相比。

能这么快就站起来,走出被背叛被伤害的阴影,也是因为末世虽然残酷,却并不是人心都是恶的。

也有好心的人努力的为了,让存活下来的人们有一处安稳的基地而拼命战斗,乃至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

都是有了这样的人,才能让末世到来,人心却没有涣散成一盘散沙,也没有悲观到再也不相信任何一个人。

哪怕环境再怎样残酷,异兽再怎样凶残,也无法阻止人们在末世里挣扎活下去的信心和坚持。

末世里挣扎活下来的人都相信,总有一天,人们将会战胜残酷的环境和凶残的异兽,能送走末世,迎来新生。

正是经历过坏抱希望,人心向善的日子,叶倾城才能这么快就信任了凌氏凌霄母子,而没有丝毫的怀疑。

“倾城,你起来了……”见叶倾城出来,成嫂子高兴的跑上前,一把拽住了她的胳膊。

一边仔仔细细,上上下下的将她看了个遍,一边欣喜的问道:“你感觉咋样?有啥不舒服的吗?”

“没有,没有,成嫂子,我很好,我好的不得了哪。”

叶倾城笑着让成嫂子仔细瞧过,没有一点不耐烦。

被人这样热切的关怀着,她又怎么会不耐烦,又怎么会不感到心里热乎乎的。

“哎呀,你不知道。你刚回来的时候,真是把我吓了一大跳。”

成嫂子仔细的瞧过,确认过她真的没事,这才放下心来。

“我的心啊,到现在还扑通扑通跳的飞快啊!”

成嫂子没有一点夸张的说着,右手更是放到了自己心口的地方:

“我还是第一次见人进山,回来后一身的狼狈,简直就好像是从山上直接滚下来的,而不是走下来的一样。”

“成嫂子别说你没有想到,就是我也没有想到。”

叶倾城的笑容有点囧,还抬手摸了摸自己的俏鼻:“我就是想进山看看,有啥能卖钱的好东西。却没有想到,会一身狼狈的回来,还啥也没有找到。”

不是她想隐瞒对她们好的李大娘,成嫂子等人,而是那三样灵药轻易的不能外泄,让他人知道这世上真有灵药的存在。

她能在李大娘她们需要灵药的时候,进山去寻找,却绝对要对灵药,还有灵药的所在守口如瓶。

这也是为了李大娘她们好,知道这个秘密的人越少越没有危险,也不会打破小青村的安宁。

不过,她这么说着,还是有点小心虚的。

“找不到也没事,要是实在不行,我找几家人给你们凑凑。不管怎样,总要先修好房子,叫你们能顺利过冬才是。”

成嫂子没有发现她的心虚,也没有觉得有啥遗憾的,反而积极给她想法子。

“这眼看着一年过了大半年了,给你家修房子的钱绝对能凑出来。你放心吧,保准叫你们一家住上暖和的屋子,好好的在咱小青村过第一个年。”

“那就麻烦嫂子你们啦……”叶倾城想都没想,就接受了成嫂子的提议。

她们一家会在小青村住很久,总会有法子赚到钱,然后还给成嫂子她们家。

不说其他的,就说神仙山吧,绝对还有她没有找到的好东西。

等她有力气了,只要将那些浆果收集起来,弄一个精致的包装,卖出一个好价钱,绝对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而且,她心里已经有了一个赚钱的法子,就是暂时还缺少一些东西。

要是她们运气好,说不定很快就能凑齐那样东西了。

“不麻烦,不麻烦。”成嫂子连连摇手笑着:“我呀,是一看见倾城你就喜欢。能帮上你的忙,我实在是再高兴不过了。”

这人与人的缘分真是奇妙,过继给六老爷爷那一枝的人家,也不是没有其他的回来过。

可是她一见那些人就讨厌,别说说话了,就连看一眼都觉得多余。

偏偏一见叶倾城,她心里就喜欢的不得了。真真是哪里都喜欢,哪里看着都好。

“这人呀就是看缘分,我喜欢的怎么帮都不为过,我讨厌的连看一眼都觉得辣眼睛。咱们有缘,你这个妹子啊,我是认定了,可不许跟我客套啊。”

“不客套,不客套,我绝对不跟嫂子你客套。”

笑着接手成嫂子手里的白萝卜,让成嫂子能腾出手去炒神仙菜。

她则是,快速而熟练的将白萝卜切片切丝装盆。

白萝卜丝是半透明的,她有尝过。

萝卜清口,没有一点辣味,味道甘甜入口生津。

她打算直接腌来吃,也不用太多的佐料。

只要加适量的盐稍稍腌一下,等吃的时候,放点酱油醋,再点一滴两滴香油就齐活了。

腌萝卜丝绝对是,下饭的好料。

每次不用吃其他的菜,光是腌萝卜丝,就能让她就着白饭,一口气吃三大碗。

“嫂子,咱们这个月份下雨多吗?”

叶倾城刚才看见了,熬米粥的锅里热上了青团子还有馒头。

看样子,今儿中午李大娘很有可能,又蒸青团子了。

不见,那青团子占了一大半,馒头不过两三个。

保准是李大娘以为,她不会往深山里走,可能晌午饭前后就能赶回来。

才会又在中午蒸了青团子,这是想让她一口气吃到饱吧。

可惜的是她中午没有赶回来,也就没有吃上清甜可口的青团子了。

不过,晚上吃也不错。

要知道,她这会子觉得自己饿的饥肠辘辘,能吃下一头牛也说不定。

“你说咱这下雨多吗?”成嫂子一边利落的翻炒着神仙菜,一边往外看了一眼:

“咱们这里这个时候,下雨倒是不算少。说来,你看这天已然阴下来了,很有可能今晚会有一场小雨。”

“今夜有雨啊,真是一场及时雨。”

叶倾城一听就笑了,果然她的运气真不赖,想什么就来什么。

今夜这一场及时雨,可是就要解了她的燃眉之急,让她不用再进山找赚银子的机会,直接把先前心里的打算拿出来就好。

第62章 那天的雪

赚钱的法子落实后,她心里一下子就轻松了。

她是不拒绝成嫂子等人的帮助,却还是愿意多多顾及到凌氏的心。

毕竟都是一家人,自然就该互相体谅才是。

如此一来,也就不会有丝毫的隔阂和不愉快,也就更能和睦相处不脸红了。

“倾城,你们一家有厚一点的衣裳吗?”

成嫂子炒好菜,一边将菜出锅装盘,一边问道。

这是她忽然想起来的,比做晚饭还要紧。

“这时候一场秋雨一场寒,要是下雨的话,天就会更凉。要是没有保暖的厚衣裳,很有可能会冻病了,那就糟糕了。”

“成嫂子,我和我娘还有凌霄回来小青村就带了一个小包袱,除了几件换洗的单衣裳,连夹衣都没有。”

叶倾城不介意让更多的人知道知道,那群人渣有多么的残忍恶毒。

“我娘和凌霄根本就是净身出户,就连我娘的陪嫁都被那家人抢走了。要不是我娘早有准备,恐怕连吃饭都是个问题。”

说着,她苦笑的一摊双手:“就这,还不够凌霄看病吃药的钱。我娘更是为了凌霄,把凡是能典当的都典当了。”

在成嫂子那真是一家不要脸到极点的人渣的眼神里,她继续说道:

“没奈何之下,我娘不得已带着我们两夫妻回来小青村这里。”

“那家子真不是个东西,真是掉进钱眼里了,跟他们那几房一个臭德行!”

成嫂子狠狠的骂了一句,看得出她不但看不上过继给柳大栓夫妇的这一枝,就连其他的几房都很看不过眼。

“别怕,缺什么都先从我们家拿。实在不行,就多准备点柴火。反正,咱们这里过冬也没有啥事,家家户户都是在炕上猫冬,轻易不出门的。

你是不知道的,咱小青村冬天可是很冷的。往往一场雪都要下个几天几夜,等雪停了,你就看吧。

那雪大的呀,一踩进去,就没到腰那里了。想抬脚都困难,更别提走路了。”

“嫂子,照你这么说,还真的多准备柴火。不然,这冬天就真的很难过了。”

叶倾城光是听成嫂子的形容,就知道这小青村冬天会有多么的冷。

在她的记忆里,还小的时候每一年的冬天都非常的冷。

年年都会下大雪,可是也没有成嫂子说的这么冷。

但她小时候要是下雪后,出门走一趟,等回来屋里,那厚厚的棉鞋都会湿透了。

两只脚,更是冷的几乎要冻僵了。

而末世刚开始的时候,先是叫人难以忍受的高温,都超过历年来最高温度。

紧接着高温过后,就是极度的酷寒。

却没有下一场雪,只是温度低的让人无法忍耐。

这也是为什么,末世不是丧尸的世界,依旧是大量的减员的原因。

经历过那样残忍酷寒的她,在觉醒异能后,竟然有点怕冷。

明明她不用御寒衣物,只穿着单衣就能在暴风雪里行走,却还要裹上厚厚的冬装。

仿佛不这样,她就不足以抵御冬天的寒冷似得。

如此一想,叶倾城就觉得过冬的准备还要再充足才行。

棉袄棉裤啥的也要加厚,并且多准备几条。

等今后有了条件以后,就准备几件大毛衣裳吧。

“可不是难过,往年的冬天我记忆最深的除了冷,还有饿。”

成嫂子至今一想起来,都想掉眼泪。

“饿肚子的感觉可不好受,我家就只有姐弟两个。可打我记事起,就没有穿过一件没有补丁的衣裳。

我爹娘都是老实人,我爷奶给啥就要啥。给多少就要多少,从来不敢也不会多要。我自然,就只能穿姐妹们的旧衣裳。

一到冬天为了省口粮食,一天就生两次火,从来不蒸干粮。除了咸菜糊糊,还是咸菜糊糊。根本吃不饱,我爷奶说冬天不干活,吃那么多干啥。能将就着养一条命就行了,哪里能多浪费粮食。

一大家子也是挤在一个屋里,这样也能省点柴火。饶是这样,我爷奶还说我一个丫头片子养了也没用。

要不是我爹娘坚持,我早就被送出去当童养媳给我爷奶换回一口吃的了。”

说起过去的事,成嫂子说不恨是假的。可那又是自家爷奶,也只能用这就是命来说服自己了。

那时候,饿着肚子蜷缩着身体躺在炕上的角落里的事,她能记一辈子。

“好在我嫁到了小青村,虽说有点偏远。但我公婆可是把我当亲闺女看待,我家那口子待我也好。

有了啥好吃的都给我留着,我也过上了从小就羡慕姐妹们的吃饱穿暖,还能有好看的不带补丁的衣裳。

就连我爹娘也跟老家分出来了,带着我弟弟一家人勤快点,过得比过去绝对不赖。我弟弟前几年也娶了媳妇儿,一家人吃好吃赖倒是没有红过眼的时候。”

“嫂子,你也别难过。今后啊你的日子,绝对不比那些人差。”

叶倾城夹了一筷子萝卜丝,塞到成嫂子的嘴里,叫她给尝尝味道行不行。

真是各人有各人的委屈和不易,别看成嫂子现在有说有笑的。

过去的那些日子仍旧是影响到了她,叫她想忘都忘不了。

“那是绝对的,我现在就比她们过得好。”成嫂子尝了腌萝卜丝后,连连说好吃。

而她的表情和眼神却是骄傲的,为了她即将说出口的话而骄傲:

“她们可没有,我家那口子那样温柔体贴的另一半!”

“哎呦,嫂子,你挺得意的啊。”

叶倾城屈肘,轻轻的碰了成嫂子一下,跟她开玩笑道。

“那当然!”成嫂子一脸的理所当然,还骄傲的挺起了胸脯。

“你也不用羡慕我,我虽没有加过你家那口子。就冲着凌婶子那样温柔,也一定是一个温柔的不得了的人。”

成嫂子不但不害羞,反过来倒是跟她笑闹着。

叶倾城虽说也不害羞,却还是应景的让自己,露出了一个新媳妇儿才会有的羞涩笑容。

“不说了,不说了,我去看看药熬好了吗?”成嫂子见她的耳朵尖都红了,就停下了笑闹,转移了话题。

第63章 缘分真奇妙

“要是药熬好了的话,咱们就收拾一下也该吃晚饭了。”

先前成嫂子原本打算在家里做了,然后拿过来。

后来是担心她走了,有啥事就帮不上忙,就干脆留下来。

想给倾城她们做好饭,没啥事要她帮忙了,就放心回家歇着。

反正她后半晌过来之前,也跟家里说了一声,就不用担心家里惦记。

“嫂子,吴大夫可说过,**姐喝了这副药,还要再喝其他的药吗?”

不是她不关心江红菱,而是她知道要是真有啥大事,成嫂子等人也不会这么轻松。

“不用,吴大夫说等明儿再过来看看。”

成嫂子告诉她,吴大夫等到江红菱情况稳定下来后,这才走的。

两人说话间,已经来到了院子里,李大娘就守在小灶那里,等着药熬好。

“李奶奶,我嫂子把饭做好了。”叶倾城看李大娘身体有点晃悠,忙上前一步扶住了她。

“哎呦,老了,不中用喽……”

李大娘今儿真是不止一次的发出这样的感慨,却没有怎么当真。

她也知道今儿是累到了,只要休息好了,明儿起来又是一个健康腿脚利落的老太太。

“李奶奶,你一点也不老。要是你跟我站在一起啊,别人保准不说咱们是祖孙俩,一定会说咱两是娘俩。”

叶倾城笑着说道,李大娘虽说上了年纪,但她的精神劲头可比一些年轻人还要好。

“你还别说,想当年我年轻那会子,可是我们村子里最好看的那一个。”

李大娘也跟着笑呵呵说道:“可是有不少大姑娘小媳妇的,羡慕嫉妒我啊。”

“李奶奶,你如今就算上了年纪,也是最美的老太太,没有之一。”叶倾城边慢慢搀扶起她,边继续笑着说道。

“那是,我老婆子可也是个爱美的人啊。”李大娘美滋滋的摸了摸自己花白的头发,那上面可是簪着精美的木头发簪哪。

旁边成嫂子把熬好的药从小灶上端了下来,用纱布垫着,小心的倒入了大碗里。

“嫂子,小心别烫着手。”叶倾城看了,不由喊了一句。

“放心,我拿布垫着那,烫不着。”成嫂子示意她看自己拿着药壶的手,那里不但缠着棉布,还拿棉布垫上了。

“嫂子,我待会试试看能把**姐叫醒不?”叶倾城搀着李大娘走在前面,成嫂子端着药碗小心的走在后面。

“要是不能叫醒,咱再喂她喝药。”

其实,要是能叫醒江红菱最好。喂药的话,难免会让药漏下来。有时候一碗药,能喂半碗就很不错了。

“行,你先试试看。”成嫂子也是这样想到,她也担心喂药只喂一半,对怀孕的江红菱不好。

她进来东屋,凌氏就急忙看过来:“药熬好了吗?”

自从凌霄病了以后,她可是熬了不止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要,而是整整熬了好几年。

因此一闻到这股子汤药味,顿时就想起凌霄刚病了的时候,那些暗无天日看不见希望的日子。

叫她眼睛就是一疼,硬生生咬牙才忍住不让自己异样神色。

“熬好了,娘,我先试试看能叫醒**姐不?”叶倾城却敏锐的捕捉到凌氏,那一瞬间的异样神色,知道她必定想起了凌霄,就忙笑着打断了她的哀伤。

“我刚一直瞧着她,睡得还算不错。”凌氏强打起精神,把地方让给了叶倾城。

“**姐,**姐。”叶倾城看江红菱呼吸平稳,明显比下山的时候要好,才一边轻轻呼唤,一边用刚刚恢复的一点异能刺激了她一下。

如此一来,也就能叫江红菱从昏睡里清醒了。

除了叫江红菱醒来吃药,也是想要听她亲口说一说现在的身体到底怎样。

在她的小心控制下,片刻后,江红菱才慢慢睁开了眼睛。

“妹子,我睡了很久吗?”江红菱眨了眨眼睛,她长而密的眼睫毛,就好像受惊的蝴蝶翅膀,连着忽闪了几下。

她觉得自己睡了长长的一觉,长的她觉得整个人都晕乎乎的。

“没有,**姐你没有睡太久。就是你失血过多,才会有睡了太久的感觉。”

一直等到江红菱眼神更加清明几分后,叶倾城这才用着最轻柔的语气回道。

“吴大夫给你开了保胎药,**姐我扶你起来,把药喝了吧。”

“哦,好。”江红菱点点头,就在她的扶持下半坐半靠起来。

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什么苦头她都能吃。就连她以前最不乐意吃的汤药,她都能眼睛眨也不眨的一口喝完。

要知道,她可是最怕苦的人。

可能是在小时候,吃了不少的苦头,才导致了后来她嗜甜的习惯吧。

总觉得甜味能叫她忘记一切烦恼和委屈,从而能更加从容的面对人生。

“我这人其实最怕苦,可是为了他,再苦我也不怕。”

接过药碗江红菱大口大口的吞咽下去,似乎感觉不到一点苦。

而她的另一只手,却小心翼翼的放在腹部。

这是她以为不会再有,又意外来到的宝贝,谁也休想伤害他!

“**姐,晚饭是好克化的还补血。待会,你要是能吃,多少吃一点。”

看着江红菱一口气喝完保胎药,叶倾城从她手里接过药碗,把另一碗温水递过去,叫她喝几口,以便冲淡嘴里苦涩的药味。

“好。”江红菱用力点头,其实她觉得没有半点胃口,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哪怕没有胃口,她就是用塞得也要塞到肚子里。

“那**姐你先歇着,我们先去吃晚饭了。这里是我李奶奶家,你就放心住着吧,不会有谁来打扰你的。”

就算江红菱要联络她家人,也要等明儿天凉了再说。

而且,联络上她的家人,以及在她家人过来接她,想必也要一点时间。

那么,江红菱这几天,就要跟叶倾城她们一家一起借住在李大娘家了。

“你们慢点吃,我还不饿。”江红菱笑着摆摆手,缘分真是奇妙。

她不过刚跟叶倾城认识,却觉得她们好像认识了很久似得,没有一点的生疏感。

第64章 动了他的心

天色不早,再加上家里又多了一个病号。

叶倾城是坚决,不肯承认自己也是病号的。

于是,今儿的晚饭吃的就有点仓促,每个人下筷的速度都不慢。

在叶倾城三人的带动下,就连向来习惯于细嚼慢咽的凌氏凌霄似乎都加快了吃饭的速度。

吃过晚饭,成嫂子叫李大娘坐着,她来收拾碗筷和厨房。

叶倾城则是端起,吃饭前就提前盛出来,专门给江红菱留着的青团子和神仙菜,进了东屋里。

“**姐,你尝尝这是咱小青村才有的神仙菜,味道很是鲜美。”

江红菱正靠坐在东屋里出神,她脸上的表情温柔到不可思议。

还有,对即将到来的小生命的期待。

把另外一张小一点的炕桌,从炕柜上搬上来,专门的摆在江红菱面前。

炕桌上有一只白底蓝瓷的碟子,上面只放了一个青团子。

有一个同样白底蓝瓷的小碗,里面有小半碗的神仙菜。

神仙菜是特意回锅了的,加了炖肉的汤,还是刚从灶上端下来的,还热乎着哪。

“这菜看着就好吃,我本来没什么胃口的。不知怎的,看到这菜突然就饿了。”

江红菱看了看青团子,还有炖的热乎乎的神仙菜,嘴里不知不觉就涌上了口水。

她觉得,别说这一个青团子,就是再多来两三个,她也吃的完。

说来,她在家里吃的也不算太多。

她们家向来是讲究吃饭不吃饱,八分饱的时候就会放下筷子,更不会有吃撑了的时候。

今夜不知怎么的,她觉得不管是青团子,还是神仙菜都鲜美的不得了。

让她胃口大开,根本停不下来。

等吃完最后一口神仙菜,她这才恋恋不舍的放下筷子,边抚摸着自己的小腹,边说道:“我好像,从来没有过这样好的胃口。”

“**姐,原本我还担心你吃不下呢。”

叶倾城上前收拾了碗筷,搬开炕桌:“能吃是福,**姐你多吃点,对你对你腹中的胎儿都有好处。”

“我再想不到,会有这样的好运。”江红菱放下小腹上的手,感慨万千:“这真是上苍给我的,最好的生日贺礼啊。”

刚才她算过了,这个孩子就是在她过生日的那一天怀上的。

一层薄薄的红晕悄悄爬上她的脸颊,说来,她生日那一天晚上多了杯酒,未免有点忘情。

热%辣而又叫她脸红的一夜过后,她就立即丢在了脑后。

却不料,正是那一夜给了她最好的礼物。

“**姐,这么凶险的劫难都能度过,将来你和他一定会否极泰来,幸福美满的。”

就像她遭遇了那样的背叛后,却来到了这个时空里,遇见了真正待她好的家人。

“可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你!”江红菱眼光灼灼,紧盯着她不放松。

“要不是有你,我和他都将不存在这个世上。我还没有什么,只可怜他连在这个世上走一遭的机会,看一眼这个世上的机会,都不会有。”

这样一来,怎不叫她感激万分,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报答叶倾城的救命之恩!

“这是**姐你们母子不该有此劫难,才会遇见了我。”

为了安抚江红菱有点激动的情绪,叶倾城尽可能的用最轻柔的言语安抚着她,不叫她过于激动了。

“**姐,天色不早了,咱们都早点歇着吧。有啥事,明天再做也不迟。”

“嗯,好,你去歇着吧。这一天,你比我可累多了。要把我从山上带下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江红菱也没有要立即传信给她丈夫的意思,不要说叶倾城她们不认识她丈夫。

就算是认识,更不是一时半会,就能从小青村赶过去,去见她丈夫。

左右她的仇人就在那里,怎么也跑不了。

早一天晚一天报复回去都可以,她庶姐和那丫头这会子,极有可能已经落入她丈夫的手里。

就等着她回去弄清楚事实真相,然后给予她们应有的报复。

所以说,她不急,一点也不急。

相反着急的应该是她庶姐和那丫头,就叫她们惶惶不可终日几天吧。

也算是收了一点,她们谋害她的利息。

这边李大娘安排三人睡,那边叶倾城金了西屋。

吃过晚饭后,凌霄就先回去了西屋。因此江红菱只见到了凌氏,并没有见到凌霄。

今儿叶倾城第一次进山,他虽说担心,现下却是有心无力。

只能躺在西屋里,看着晨光染上窗棱,再渐渐的夕阳西下,仍旧没有等来她回来的消息。

倒是李大娘一边等着,还一边安慰她们母子:“放心吧,神仙山没有猛兽,很安全的。不用担心,有老虎野猪啥的突然冲出来。”

话是这么说的,可是李大娘的神情却不是这个意思。

明显的,她也在担心叶倾城。

不然,也不会一遍又一遍的出门远眺。

为的,不就是看到叶倾城从神仙山上下来的身影吗?

终于是把她给盼回来了,没有想到的是连带着一个急需救治的病患。

因此一直到吃完晚饭后一段时间里,他都没有找到机会跟她独处。

还是他在西屋里躺了好一会,才看到门帘被掀开,那一个他早就记在心里的瘦弱黄寡的身影。

在他还是曾经的他的时候,围绕在他身边的莺莺燕燕里,不乏貌美的少女们。

就连京都有名的美貌与智慧并齐的四大才女里,也有两个是他最狂热的恋慕者。

这四大才女的容貌,在京都美女如群里,也是数一数二的。

甚至,曾经他的未婚妻,也是列入京都十大美女排行里,不超出前五名。

这一切随着他的落魄而烟消云散,那些曾经狂热恋慕他的美女们,自然是再也见不到了。

现在陪在他身边的,却只有叶倾城这个村姑。

但,在他的心里也没有留下,任何一个美女的身影。他就连那些人的脸,都记不清了。

唯独叫他记忆深刻的,就只有瘦瘦小小的叶倾城。

在他的心里,她就是天上最闪亮的那颗明星,带着夺目的光环。

一出现,就夺走了他全部的心神和呼吸。

第66章 真香呀

拎起两个水桶,她脚步轻快的走出院门。

决定了,今天就把水缸打满吧。

她还想着,今儿在水井那里,会不会再碰上成嫂子。

还没有到水井前,就已经看到了成嫂子,还有她跟前的两只水桶。

“嫂子,你今儿真早。”叶倾城笑着打招呼。

“嗨,这不是想着早点过来,能跟你碰上吗。”

成嫂子除了脚边有两只水桶,手里还抱着一个厚厚的包袱。

她一见叶倾城,就把包袱递了过来。

“妹子,这里面有我拾掇的几件厚衣裳。”成嫂子摊开包袱,一一指着给她说道。

“这两件是我婆婆的,我看凌婶子跟我婆婆差不多胖瘦,不用改就能穿。另有两件是我的,我觉得你穿着不合适,也给凌婶子穿吧。

还有这两件是我小姑子的,她还没有出门子之前在家里穿的。两家夹衣,两件棉衣,你要是觉得有点大,就稍稍的修一下。”

叶倾城一见这包袱里的衣裳,就知道这是成嫂子一家特意找出来的。

就现如今小青村人们的生活水平,一般人家是不会有几件旧衣裳的。

成嫂子说着叫她别嫌弃别嫌弃,但给她拿过来的衣裳,每一件都是七八成新,不过穿了一年半年的,还特别的小心省衣裳。

“嫂子,我啥也不说了,就厚着脸皮收下这衣裳了。”

叶倾城没有说谢谢,因为一句谢谢不足以倒出她的谢意。

她心里会记下成嫂子一家的好,将来有能力了,就回报一二。

“嫂子,我记得李奶奶说咱们这里但逢下雨下雪,就会有神仙水留存。昨夜不是刚下了雨吗,咱能找到神仙水吗?”

早在昨夜听成嫂子说晚上可能会下雨,她就有所打算。

而她运气也不错,恰恰好昨夜下雨了,她就觉得跟她定下的计划迈近了一大步。

要怎么赚第一桶金,她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成熟的计划。

“有,这下雨下雪后,还真会有神仙水。不过……”

成嫂子这个不过一出口,叶倾城就觉得可能神仙水不容易到手。

果然,就听成嫂子继续说道:“神仙水有,但是这神仙水不像那神仙菜。哪里都有想吃就吃,而是要讲究个有缘人。”

一句话,就是说神仙菜常有,神仙水不常有。

神仙菜漫山遍野,可以说是小青村一年四季不间断的青菜,从不用担心会有断顿的时候。

这神仙水却不一样,下雨下雪后就会有约莫一碗神仙水留存。

只是这神仙水却不是谁都能拿到,要是有缘的话,随便哪个大叶子那么一卷,就能把神仙水装走。

要是无缘的话,哪怕你带着金碗银碗过去,小心翼翼舀出来,等到家一看,得一滴也不剩了。

“打从咱小青村有了神仙菜和神仙水,除了神仙菜随便吃,怎么吃也吃不完之外。听说,神仙水超不过两个巴掌那么多人得到过。”

那神仙水只要一被无缘的人一碰,也不知出于啥原理,反正绝对会一滴也不给你留下。

有人不信那邪,特意弄了精致的琉璃瓶,封闭严密。

还一直拿眼睛紧紧的盯着,一眨也不敢眨。饶是这样,依旧保不住无缘的神仙水。

“上一个,费尽心思的家伙,就是将你们家挪出家谱的那一家子。想拿神仙水去讨好不知那谁,最后不过是白费心思,白白赔了一只琉璃瓶。”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那白眼狼一家为了赚更多的银子,想用神仙水为自家铺开一条光明大道,却不过镜花水月一场空。

“嫂子,这么说,想得到神仙水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哪!”

叶倾城觉得她的计划有了一个极大的空缺,成嫂子的话让她不敢贸贸然去取神仙水。

要是她也不是有缘人的话,岂不是神仙水就在眼前,她却只能眼睁睁看看,而不能去碰触。

没有神仙水,她也能做出原计划里的东西来,味道也绝对不会差。

只是,她要的原本就是神仙水这个噱头。

她也不能骗人家,我用了神仙水。

这事只要随便的一打听,就能打听出来,她究竟用没用神仙水了。

“妹子,我觉得要是你的话,应该可以得到那神仙水的。”

成嫂子一见叶倾城听了她的话,情绪有点失落,忙笑着说道。

“就冲着你这份心,那神仙水就必定给你。”

“我就借嫂子你这句吉言,豁出去试一试。”叶倾城重又打起了精神,就算她不是有缘人,得不到神仙水,也总要试过才甘心。

要是连试一试的勇气都没有,那就活该神仙水跟她无缘。

哪怕证明神仙水跟她无缘了,她还是要照计划去做的。

她相信只要味道好,哪怕不能卖出大价钱,总能物有所值。

万事开头难,只要她能赚来第一桶金。

就能利用这第一桶金,赚来更多的银子。

“我总要试过才甘心,希望我真的是那有缘人,能顺利把神仙水拿回来。”

“妹子,咱先回去做饭。等吃了早饭,我陪你去取神仙水。”成嫂子拎起水桶,跟她说待会见。

叶倾城看着她走远,原本想要挑满一水缸水的打算,却没有就这么放下。

左右神仙水就在那里放着,也不在乎早一刻晚一刻的。

她先小跑回去,把成嫂子给她的包袱放好。

然后返回水井边,来回三遭这才把水缸打满。

这时候,李大娘和凌氏都起来了,两人在院子里一边说笑着,一边细细的摘着刚割下来的韭菜。

见叶倾城放下水桶,李大娘就笑着说道:“倾城呀,咱今儿早上吃韭菜炒鸡蛋饼。”

“行。”叶倾城没有过去帮着摘韭菜,而是进了厨房,那面盆打鸡蛋、拌面,准备烧火摊鸡蛋饼。

韭菜炒鸡蛋饼小时候她就不知一次的吃过,那是小时候家里舍不得吃鸡蛋,就先摊成鸡蛋饼。

然后再切成菱形,和着韭菜一起炒,上桌就是一道大菜。

逢年过节的更是会,在招待客人的饭桌上来这么一道韭菜炒鸡蛋饼。

吃在嘴里那叫一个香,到现在想起来,都是唇齿留香,倍加怀念。

第67章 虎头很好

说起来,她做饭的手艺都是跟她奶奶学的。

渣娘只会使唤她,而不会耐心教导她。

也就只有渣妹,才能得到渣娘全心全意的教导和爱护。

她记得,她奶奶不管是烙饼还是摊片片,或是做煎饼都是非常拿手。

而她却没有学到她奶奶十分的手艺,不过学了个五六分。

就是这五六分,叫她在求学的时候,跟舍友在外面合租种承担了做饭这一项。

从而被叫成厨艺达人,还非常的对她做出来的饭菜捧场,说好吃的不得了。

她那时候还想着,要是以后不找工作,在家乡开一家小饭店,也能养活她自己个。

或许是跟奶奶比较亲近的缘故,她并没有太大的出人头地挣大钱的愿望。

就想着有一个自己的温暖的小家,不需要多大的房子,六七十平的小两居就行。

然后,她可以守着自己的小饭店,要是遇到合适的人的话,她也考虑过跟那人组成小家庭,养儿育女的平凡日子。

这一切还没有来得及实行,末世就突然的到来了。

她的小饭店和小家就只是梦想,而后来她给叶家渣渣的大房子,车子,都不是她想要的。

想着,她的动作却不慢。

李大娘准备了好几个鸡蛋,她算了算人数,舀了合适的两合面,就把所有的鸡蛋都用上了。

把铁锅烧热,将拌好的面糊糊,往铁锅里倾倒了约莫有一勺的分量。

接着,迅速的摊开来,煎好一面后,她又利落的翻过薄饼,让另一面均匀受热。

就这样,一张接一张圆形的鸡蛋饼陆续出锅。

每一张都一般厚薄,细微处不过毫厘之差。

等摊完所有的鸡蛋饼后,她又动手把鸡蛋饼切成一样大小的菱形,装盘。

那边李奶奶洗好了韭菜,给她拿过来切段。

今儿的早饭是红豆粥,白白的米粥,红澄澄的豆子粒粒饱满,散发着米饭独有的清香。

没有立即切段炒菜,而是等着红豆粥熬好以后,她才动手切韭菜。

不用多长时间,就炒好菜,这时候红豆粥依旧是热腾腾的。

这种季节里,热乎乎的饭菜最慰贴了。

吃在肚子里,仿佛整个人都暖和起来了。

照旧只有她们一家三口,和李大娘在堂屋吃饭。

江红菱醒了醒了,还不能下地走动。

要等吴大夫看过后,才能决定她是在李大娘家休养几天,还是能借个牛车直接到镇上换车,回去她现在的家。

跟昨晚一样,没有给江红菱盛太多的饭。

她吃完早饭,也就将将七八分饱。

跟她平日里养成的习惯到差不了多少,加上饭后一碗神仙菜熬得汤,倒是让她有了饱腹的感觉。

这神仙菜熬的汤是特意做的,为的是多吃一点神仙菜。

就在她们吃饭的时候,院门被推开了,她们从堂屋看过去,一眼就看到走在前面的康嫂子。

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在她旁边还有一个叶倾城所不认识的男人。

眉眼俊朗,身高少说也有一米八,说是一米八五朝上也是有可能的。

叶倾城她们不认得,李大娘却是认得的,就跟她们说了一声:“陪你康嫂子过来的,就是她男人柳康,我一向叫他康子。”

康嫂子也不算矮,跟柳康走在一块,却给人个子娇小的感觉。

实在是她的身高,比柳康矮了有二十公分那么多。

两人的肤色都比较深,是前世有些人特意要晒成的小麦色。

“吃饭了吗?要是没吃,我给你们拿碗去。”

李大娘笑着跟两人打招呼,还叫叶倾城她们不用站起来,只管继续吃:

“咱庄户人家不兴那个,咱们吃咱们的。院子有板凳,堂屋里也有地方,叫她两口子自己找地坐,别客气。”

“大娘,我们是吃了饭才过来的。我还以为你们吃过饭了,要知道,待会再过来。”

康嫂子边指挥柳康拿板凳进堂屋,边笑着说道。

还对已经站起来的叶倾城和凌霄两人说:“不用管我们,你们快坐,饭凉了吃到肚子里,可不好受。”

叶倾城扶凌霄坐下,她则给两人打了两碗热汤,这才重新做回饭桌那里。

康嫂子夫妇两个也不跟他们客气,端着热汤先喝了几大口。

虽说他们是吃了饭过来的,可是又哪里能安心吃得下。

昨儿一天他们一家都在照顾虎头,根本腾不出空来李大娘家,跟叶倾城表示感谢。

今儿一早她婆婆说有她看着虎头,他们两口子这才腾出空过来。

为此,早饭她就吃了个半饱。

见叶倾城他们还在吃饭,她觉得自己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

“芽儿,虎头咋样了?好点了吗?”李大娘开口问道,硬是拿了两个两合面的馒头塞到他们两口子手里。

“拿着,我就知道你们饭没有吃好。今儿早上也没有好好做,先随便吃点填填肚子吧。”

“虎头很好,昨夜里睡得也安稳,没有做噩梦,也没有惊醒过。”

就着热汤,康嫂子三两口就有多半个馒头下肚。

看她脸上的笑就知道,虎头一定没问题了。

不然,是不会有这么轻松的笑脸的。

“嫂子,你和我大哥昨儿一夜没睡吧。不用这么急着过来,虎头没事了,你们该好好睡一觉才是。”

叶倾城又递了两个馒头过去,康嫂子脸上的笑容轻松是轻松,就是他们两口子脸上的倦色也很深。

两人都是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挂在眼睛上,一看就是一夜没睡,还悬了一夜的心。

他们两口子要是不确认虎头没事,又怎么敢合一下眼。

“睡不着。”康嫂子也不隐瞒,直接说了出来:“索性就不睡了,一直在炕上躺着也难受。”

她家的日子不难过,但是,睡懒觉的日子却不多。

就是冬天里,也会围坐在炕上,盖着被子做衣裳,或是绣花,总是有活干。

提心吊胆了一夜,确定虎头没事了,她那颗悬了一夜的心总算能扑挞落地。

只是躺在炕上也睡不着,于其翻来覆去的烙煎饼,还不如过来跟叶倾城道谢,顺便看能为她们一家做点什么。

第68章 好邻居

“你们是不习惯睡懒觉,我呢,是老了,觉少。”

李大娘喝完碗里的红豆粥,就放下了手里的筷子。

她一扭身,不用挪板凳,就跟康嫂子她们面对面了。

随后凌氏,凌霄先后放下了筷子,唯独叶倾城却多喝了一碗红豆粥。

跟康嫂子两口子说了一声,拒绝了叶倾城的搀扶,她们母子分别进了东屋和西屋。

叶倾城就抓紧收拾碗筷,最后一碗红豆粥被她喝了,韭菜炒鸡蛋饼也吃的一干二净。

可以说,打从叶倾城她们过来,李大娘的饭量明显见长,家里也鲜少有剩饭剩菜剩下。

等她再回到堂屋,手里端着李大娘自家做的茶,泡出来的茶水。

没有那么多的讲究,直接大碗茶大口的喝,味道不错又解渴。

“倾城,你救了虎头,我们真不知道该怎样谢谢你!”

见叶倾城过来,康嫂子一把就抓住她的手,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嫂子,咱都是一家人,啥谢不谢的。”叶倾城反手握住康嫂子的手,轻轻的拍了拍。

“那哪成,要是不好好谢谢你,我们两口子成啥人了?!”

康嫂子却是一副一码归一码,坚决不能混的表情,坚决不肯只用一句谢谢,就揭过叶倾城的救命之恩。

“你们一家刚回来咱小青村,我觉着你们可能准备的没有那么齐整。就捡着我们家有点收拾了几样,你可不能跟我推脱啊,一定要收下。”

昨天他们就去柳大栓家的旧家看过了,那破败的四面透风的房子哪里能住人啊。

也自然在心里骂了那白眼狼一家几句,见过不要脸的,就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柳大栓老两口只所以一直住茅草屋,没有翻盖房子,就是为了多攒点钱。

左右房子还能住人,也不用刻意盖新房子,或是弄青砖大瓦房啥的。

他们老两口没有孩子,还是多存点钱,以备将来的不时之需。

只是他们没有料到的是,过继来的继子把他们兜里的每一个大子儿都掏的干干净净,比他们的脸还要干净。

更是用他们预备养老的钱,在别处盖了新房子,是三间的青砖大瓦房。

不过,这新房子柳大栓老两口一天也没有住过。

现在,更是在不要脸重新搬回自己爹娘名下后,把房子给了他的兄弟。

这就叫真正过继给柳大栓夫妇的叶倾城一家三口,明明有好房子却住不上,只能住着四面透风的茅草屋。

“嫂子,你的一番心意我就都收下了。”

叶倾城没有跟康嫂子推脱,她们一家的确回来的仓促,有些家当就没有置办。

想过日子,不是有房子住,就可以的。

锅碗瓢勺缺一不可!

“收下,都收下,要是缺啥再跟我说。”康嫂子拍着胸脯保证,叶倾城说缺啥她就准备啥,要是家里没有。

那还不好办吗,拿钱出去买,也要给叶倾城置办好了。

“嫂子,你准备的比我们想要置办的还齐活。不缺了,啥也不缺了。”

叶倾城在康嫂子的坚持下,翻了翻她们两口子带过来的东西。

有这个时候穿的夹衣,也有过冬的厚衣裳。

不管是给她的,还是给凌氏凌霄的,几乎都没有穿上%身过。

就算不是今年做的,也是往年做了,舍不得上%身,一直压箱底呢。

要不是为了给她们一家,说不定还在箱底压着,不会拿出来呀。

除了衣裳,就是厨房里那一套家当。

大到煮饭的锅,小到一双筷子,都给她们准备的齐全。

“嫂子,你不会是把家里煮饭的锅给我们家搬来了吧?”

叶倾城不是在说玩笑话,而是眼前这口锅不太大,刷的也干干净净,却一看就是一直在用着的。

“这不是来不及置买,就把我家小锅拿来了。”

康嫂子有点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头,她家一共有一大一小两口锅。

这会子,家里还剩下一口大锅,而小锅则给叶倾城她们家打包带过来了。

她婆婆之前就说过,该再买一口锅。

只是一直光是说说,倒是没有把锅买回来。

把小锅给了叶倾城她们家,她婆婆可能就会不只是说说,而再买一口锅了。

“嫂子,这锅我不能收。”叶倾城把小铁锅单拎了出来,放回康嫂子跟前:“你家要是少一口锅,烧饭做菜就不够用了。”

在康嫂子要把小铁锅硬塞到她手里时,她又说道:

“嫂子,不是我跟你客气。而是我在我家那里看过了,厨房里的锅还在。要是好好洗刷洗刷,还能用。”

柳大栓夫妇两个是很爱惜自家的锅灶的,厨房虽然塌了一大半,但是,厨房里的两口锅却保存的很好。

洗刷干净后,再烧几锅热水就能接着用了。

找柳大栓夫妇这爱惜东西的性子,说不定,要是好好找找,还能找到其他能用的家当。

“那这样吧,咱先看看你家那锅还能用不?”

见说不动叶倾城收下小铁锅,康嫂子想了一下,就想了个折中的法子。

“要是能用,就继续用。要是不能用,我就把我家小铁锅给你们按到厨房里。”

“行。”叶倾城一口答应,知道这是康嫂子最大的让步了。

说了这些后,康嫂子就把话题引到了她们家的茅草屋上。

“倾城,你家房子不能住人,不好好修一修是不行的。你有啥打算吗?”

因为柳大栓的家就算在村外,可左右都有住家,也就不存在茅草屋被杂草淹没,成为蛇虫鼠蚁的生存场所的事。

每年,他家附近的邻居都会粗粗的打扫几次。

不然,他家早就被杂草淹没,茅草屋也不只是四处透风,而是彻底坍塌了。

就连院子里的杂草,也被拔过不止一回。一般都是打猪草的小孩,被自家爹娘叮嘱着,直接从那边拔草。

“嫂子,不瞒你说,我是有好好修一修房子的打算的。”叶倾城见康嫂子提起破败的老房子,也说了自己的打算。

“我们一家三口,少说也要有两间睡觉的屋子。厨房吗,我想,就先不那么麻烦,索性在原处搭个棚子,能用就行。”

第69章 算我的

不管是凌氏一人住一屋,还是她暂时跟凌氏住一屋,都必须要有两间能住人的房子才行。

厨房的话,她打算先凑合着,在院子里搭个棚子。

等有钱了,再翻盖厨房,连带加盖厢房都不嫌晚。

院子就还用篱笆围起来,左右附近的邻居都不错,也不用担心有小偷光顾。

小青村地处偏僻,人们的日子也不过是刚够温饱,也引不来偷东西的贼。

就是村长家里,不过就是能多吃几顿白面馒头,多吃几口肉。

像白眼狼一家那样的人家,小青村里几乎是除此一家别无它号。

不用看别的,只看小青村贫瘠的田地,就知道小青村的日子过得有多么的不容易了。

“厨房的话,要是光搭棚子,在冬天可不好受。”

康嫂子却是有不同的意见:“咱这里冬天特别的冷,到时候,别说出门了,就是连手都不愿意伸出来。

你们家要是在外面搭棚子凑合着煮饭,不但费柴火还容易动手动脚,甚至冻病了都有可能。

你没有在咱村里住过,就不知道冬天到底有多冷。那个冷呦,真能冻掉人的耳朵。”

她表示虽说村子里有吴大夫这个医术好,有医德的人在。

看病啥的一般花不了多少钱,可是病了的滋味可不好受,还有那苦涩的汤药也要一碗接一碗的往肚子里灌。

“我去年就在冬天被风吹病了,吴大夫可是整整让我喝了十天半月的药。你不知道,到现在想起来,我还是一嘴药味,吃啥都是苦的。”

康嫂子苦着脸,讲了自己去年生病的事,真是提前来就好像吃了一肚子的黄连,那叫一个苦。

“那,就修两间屋子,连带修一下厨房。嫂子,你看,这样行不?”

被康嫂子说动了的叶倾城,也就改变了一下主意。

左右都是要花钱的,要不,就先把厨房也盖起来吧。

她已经问过这边的物价了,要是还修茅草屋的话,一共也超不过五两银子。

青砖大瓦房那是不用想了,暂时没有那个可能。

就是土坯房,她们家现在也是盖不起的。

这么一来,她娘凌氏手里那十两碎银子绰绰有余。

不过,叶倾城是不会动用,凌氏手里那点子的银子的。

那可是凌氏专门给凌霄留着看病吃药用的,哪怕有吴大夫了,也不可能一个大子儿也不出,叫吴大夫施舍汤药吧。

凌氏是绝对不可能接受的,就是凌霄恐怕都接受不能。

所以,凌氏手里的银子是万万不能动的。

“倾城,你看这么可好。”

康嫂子直接就把给叶倾城她们家修房子,揽在了自家身上。

“你家要是就起两间屋子,再加一个厨房的话,用不了多少银子。这银子我和你大哥出,保准给你们拾掇的齐齐整整的,叫你们尽快住进新房子,行吧?”

她所说的起新房子,指的就是起茅草屋,而不是青砖大瓦房啥的。

不说,她们家就算有这样的财力,拿出来也几乎是家财用个精光。

其中,还要包括她们两口子攒下的私房钱。

就算她要这么做,叶倾城也不会答应的。

她这样做,根本不是报答叶倾城的救命之恩。

分明是不想报恩,就想着把叶倾城一家给挤兑走。

如此一来,叫她怎么在村子里抬起头来。

她可是很要强的,哪里做得出恩将仇报的事来。

只起茅草屋的话,单她们两口子的私房钱,就足够了,还有剩余。

这样既用不到老两口的积蓄,也能表达他们一家的感谢和感激,她觉得这样做合适。

“嫂子,这不行,这不行!”

叶倾城急忙的摇手推拒,她已经接受了康嫂子一家的谢意。

又怎么能得寸进尺,让康嫂子一家为他们一家起新房子,事可不是这么做的。

“嫂子,你们拿出来的礼就够厚的了,我又怎么能再贪心叫你们给我们家出钱起房子。这个我不答应,我是绝对不能答应的。不然,我连我娘那一关都过不了!”

要是让康嫂子家给重新起房子,在凌氏心里恐怕跟嗟来食差不多。

她是万万不能答应的,总要顾及到凌氏的承受能力才是。

“倾城……!”康嫂子还想着,要怎样说服叶倾城。

而叶倾城也在想着,要怎么说服康嫂子,让她不再诚惶诚恐,觉得给她们家再多都不足以,报答昨天她对虎头的救命之恩。

要是康嫂子一直这样的话,对她们将来的互相来往都会是个问题。

“嫂子,你的心我都懂。可是就是因为懂,我才不能这么贪心。”

叶倾城觉得还是要跟康嫂子说开,要不,康嫂子一直惦记着,恐怕会成为她的一块心病,这就不好了。

跟她当初毅然决然站出来救虎头的立场,就相悖了。

她救虎头,就是不忍心看虎头没了性命。不是为了要康嫂子感恩戴德,更不是为了从康嫂子家一次又一次的索要吃喝银子。

“嫂子,我是真心想要跟嫂子交好的。嫂子,你要是总这么战战兢兢,我都不敢随便跟嫂子说话,跟嫂子你有来有往了。”

“倾城,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没有……”康嫂子慌忙摇手,她就是想表达一下心里的感激,又怎么会想着把叶倾城推远哪。

“我知道,嫂子,我啥都知道。”

叶倾城抓着康嫂子的手,用最真诚的眼神看着她:

“嫂子,要不,咱这么办,你看行不?”

既然双方都有心交好,为了今后着想,她就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法子。

“起房子的钱,我家出。这修房盖屋的人,就麻烦嫂子帮咱们了。咱们刚回来,人生地不熟的,也不知道该找谁,不该找谁。”

要盖房子当然要找人,这个时候一般都是互相帮忙。

不要工钱,但是要管饭。

等将来这些帮忙的人家有需要的时候,自然也不能推辞要去搭一把手的。

一般大多都是找亲朋好友,这样的话,就需要找那些不偷奸耍滑的人家。

要是对村子不熟悉的她们家出面的话,谁知道会招来啥样的人。

第70章 不吝啬

除了找亲朋好友之外,还有一种方法。

那就是出工钱,一天多少大钱,这样找人来盖房子。

可是这样,也需要仔细分辨,不能让偷奸耍滑的人混进来。

要是康嫂子出面的话,那就不一样了。

她们家祖祖辈辈在小青村生活,谁偷奸耍滑,谁爱占小便宜,谁忠厚老实,自然比她们初来乍到的清楚。

叶倾城愿意拿银子出来雇人盖房子,也愿意让盖房子的人吃饱,吃好一点。

但不代表,她愿意做冤大头,被人家坑钱。

到那时,恐怕那些占便宜的会讥笑她,人傻钱多好骗。

她可不是这样没有原则的良善的人,想欺她初来乍到,也要看她答应不答应。

其实,前世里人们盖房子都不找亲朋好友了。

都是花钱找施工队盖房子,总不能为了自家盖房子,要让亲朋好友赔着时间,就为了一顿酒席。

有那个时间,出去打个零工也好,有班上也好,都不差这一顿酒钱。

要是有可能,她倒是愿意出钱找人盖房子。

而她提出折中的建议后,就等着康嫂子怎么说。

是找亲朋好友,还是出钱找人盖房子。

“倾城,一定要这么做吗?”康嫂子还是很不好意思,总觉得拿出来的这点东西,无法让自己心安理得。

“是,嫂子为了今后咱们两家的来往,一定要这么做。”

叶倾城回答的坚决,又掷地有声。

“那,好吧。”康嫂子还是妥协了,她小麦色的脸颊上浮现了一抹红晕,硬是用力抹了两把脸,才把脸上的燥%热给抹去了。

“倾城,咱这里盖房子找亲朋好友也行,自掏腰包雇人盖房子也行。你看,你想要哪种。”

小青村这边跟其他地方有点不同,那就是小青村的家家户户都有出去打零工,做活计的。

一般找人并不太好找,别看现在天渐渐的凉了,小青村里凡是能出去的青壮年都在外面。

有啥事自家做不了,绝大多数会拿钱出来。

只有少数人家,也就是兄弟多的,才会找自家人搭把手。

这也是为啥康嫂子在心里盘算着,只能给叶倾城家起茅草屋的原因。

她把雇人盖房子的银子,也算在要花销的银子里了。

“嫂子,依我的意思还是雇人盖房子。就是不知道一天要给多少工钱?”

听康嫂子说可以雇人盖房子,叶倾城第一选择自然是拿银子雇人。

而不是,请康嫂子找她那边的亲朋好友过来帮忙。

要说她们过继到的太爷爷这一家,那可谓是人丁兴旺,除了太爷爷一家之外,其他人家男丁都不少。

只不过,她们一家是不可能张嘴,上这些人家的门求助的。

不说这些人家保准站在人渣那边,单看那人渣,就能知道那一家不是什么善茬。

要不然,也不会在人渣送出好房子,而没有拒绝了。

叫她说,还是有多远离多远最好。

那样的极品人家,要是走得近的话,占她们家的便宜都还是好的。

最有可能的,就是像血蛭一样黏上来,吸食她们的血肉,榨干她们每一寸血汗。

而雇人盖房子是最合适的选择,到时候,一手交房一手交钱,干脆利落还不用时刻记着要回报啥。

从康嫂子的话里,她也能听得出。小青村的人对于花钱雇人,倒是挺能接受的,就好像一件寻常事一样。

“行,那咱就雇人盖房子。”康嫂子也是这样想的,见叶倾城跟她想到一块了,不由就笑开了。

要是叶倾城选择找亲朋好友,她倒是能找自家那边的亲戚。

可是这样一来,有可能给叶倾城一家惹来麻烦。

毕竟再怎样跟其他几房不对付,也不能越过他们找其他人来帮忙盖房子。

叶倾城一家回来小青村,是为了好好过日子,可不是为了被孤立的。

因此康嫂子才会着重说了,可以花钱雇人盖房子这一选项。

“我给你说啊……”

觉得叶倾城行事很对她胃口的康嫂子,一边说着,一边把板凳朝着叶倾城那边挪过去。

跟她头挨着头,腿挨着腿,兴致勃勃的算起盖房子要用的工钱。

“一般大工都是一天四十个大钱,小工的话一般就是一天二十个大钱。”

康嫂子说的工钱也不算太高,基本上大工都是小工的两倍工钱。

“嫂子,除了这工钱,咱还需要管饭吗?”

叶倾城问,工钱不算太高,那么这工钱里是否不包括饭钱哪。

“嗯,除了工钱是要管饭的。”果然,康嫂子是这样说的。

“咱这里管饭的标准,就是不管啥样的饭菜,要干的不要稀的,总要叫人家吃饱。”

康嫂子所说的管饭标准,跟其他地方也有所不同。

其他地方哪怕给你灌一肚子,能照出人影的稀粥,也算是一顿饭。

在小青村却是一直,奉行着不能做稀饭,还要管饱。

“饿肚子干活的滋味,咱们都知道。况且,吃不饱,人家咋能给你多干活呀。就有可能耽搁时间,这么算下来,其实也不便宜。

是有那小气的,不叫吃饱,还盯着不叫少干活。不然,就要扣钱。不过,那都是外面的事,咱小青村历来都是这样行事的。

毕竟,咱小青村的人在外面干活的多,自然也有饿着肚子干活的时候。想想自己,再想想人家,也就做不出叫人家饿着肚子干活这种事了。”

康嫂子说的这些,叶倾城并不是太了解。

但前世里她也不是没有看过小说影视剧啥的,自然对康嫂子的话不陌生。

有那吝啬的,也就有小青村这般大方的。

况且看康嫂子的意思,小青村的行事已然成了规矩。就是有那小气的,也还是不敢这么做的。

毕竟,大多数人家都是大方的。你要是小气的话,除非不雇人,否则有谁会来给你干活啊。

“行,嫂子,除了这些之外,还要准备多少肉呢?”

叶倾城也不在乎被人多吃点粮食,最要紧的是盖房子要趁早,尽快。

盖好房子也不能当下就住人,还是要晾一晾的。

不然,可能会因此而得风湿。

第71章 吃点啥

她想,只要她家饭菜充裕,不叫那些人饿着肚子干活。

是不是,她家的房子就能尽快盖好。

那么,在严冬到来之后,她们一家就能住进结实的新房子。

睡到暖和的炕上,还能吃上热腾腾的饭菜了。

就是在末世里,基地里不管是普通人也好,异能者也好,都是需要工作的。

一天三顿饭也是有的,就是有的粗糙一点,有的精致一点。

就算是粗茶淡饭,也从不叫人饿肚子,还是会叫人们吃饱再干活的。

从古至今吃饭都是最要紧的事,可以每顿不吃肉,却不能不吃饭。

末世里能否吃饱肚子,更是衡量一个基地能否安稳的重要标准。

她和叶家渣渣所在的基地,就是一处能稳定人心,能凝聚人心的地方。

基地里的普通人也能吃饱穿暖有地方住,就不是一个个面如菜色,浑浑噩噩的混吃等死,不管基地是否能长治久安。

那里的普通人也是积极的,面带希望努力的做着力所能及的工作,等着末世的过去。

在面对凶兽的时候,他们也不会退缩,也会勇敢的冲上去,为保护基地而献出自己的力量。

“让不让吃肉,让吃多少肉,都是看各家的情况而定。”

康嫂子心里暗暗盘算着,叶倾城家要盖房子的话,需要雇多少人?要去哪里雇人?

听了她的问话,也就简单的说了一下各家雇人的情况。

“那些来干活的,只要能吃饱,也不会要求太多。要是有肉吃,他们就吃。要是没有,他们也不会有意见。

毕竟,咱小青村可是少有的叫他们吃干的,还管饱的地方。不过,除非是实在拿不出来的,一般都会买点肉,哪怕熬个肉汤也行。”

“那,嫂子,咱这肉是在镇上买,还是在集上买呢?”

叶倾城忽的想到,昨儿她上神仙山,放眼瞧去除了植物还是植物。

似乎,并没有见到有啥野物出没。

像野鸡、野兔等常有的野物不但没有见到,就连大型的野猪啊,老虎啥的更是不见踪影。

难不成,这神仙山只适合各种植物生长,没有野物适合的生存环境吗?

不应该啊,她暗暗摇头。

那漫山遍野丰富的各种植物,怎么就没有野鸡、野兔等寻常野物出没。

像狍子和麝等稀罕野物,她也是连一点影子都没有见到过。

也就是说没有这些吃草的野物,也就没有吃肉的野物了。

似乎很合理,却又实在叫人难以相信。

或许,这也是为啥小青村的人从来不上神仙山打猎的缘故吧。

没有猎物,又打的哪门子的猎啊?!

这么说来,想吃肉可不就除了自家养的家禽牲畜之外。

要不是去镇上,要不就是赶集采买了。

“咱们这里家家户户院子里有鸡窝,房子旁边有猪圈。多多少少都会养几只鸡,养头猪。”

康嫂子说着,从堂屋里站了起来,把院子角落里的鸡窝指给她看。

“倾城,你瞧,婶子家就养了十来只鸡。并且,她家今年养了三头猪。咱村里人家一般都是一家养一头猪,大都是养一年,等到过年时候杀了吃肉。

一头猪俭省的话,差不多能吃到来年的十月份。不过,也有那缺钱的过年也会杀猪,却只留下少少的待客,剩下的都会卖了补贴家用。

像婶子家这样多养几头猪的也有,就是少数几家人家。如此一来,等到过年时候。一头杀来自家吃,其他的就能卖出去,也能给自家添一笔不少的积蓄。”

“嫂子,你家今年只养了一头猪吗?”

叶倾城记忆里,跟她家隔着一条街的某大辈家,就跟康嫂子说的这样。

家里养了一年的猪,到过年的时候也会杀了,却不是为了自家吃肉。

而是会将三百多斤的猪肉卖出去一大部分,剩下一点够过年待客就行了。

至于自家吃肉的话,就只能吃剩下的一点猪下水。

不过,也是小时候的猪肉好吃,香得很又不柴。

家养的猪肉就跟家养的鸡肉和鸡蛋一样,都是纯天然绿色无污染的好东西。

至今她都记得,鸡肉结实劲道,鸡蛋打到碗里后,蛋黄是完整的而不会散开来。

“嗯,我家今年养了一头猪。我婆婆说,等明年虎头大点,再多养一头猪。”

康嫂子又拉着她坐下,笑着说道:“一头猪少说也能卖几两银子,比在地里刨食要划算的多。”

“等你们住下来,要是有空闲也可以养几只鸡,养头猪。不卖钱,也能在过年的时候不缺肉。”

平日里,家家户户都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有谁肯见天的吃肉,一斤肉可不便宜。就算少买一点,时间长了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小青村田地贫瘠,一年的出息除了交税之外,有时候仅够糊口。

有时候老天爷不赏脸,年景不好的话,连糊口都不够。

因此小青村的人虽说也着紧自家的田地,却并不是唯一的指望。

除了指望着田地之外,小青村的人也更抓紧时机出外打工。

可以说,要是能攒下钱来,出外打工的收入,占据一家积蓄里最大的那一部分。

“行,等都拾掇好了。我有空闲了,我就找嫂子,看从谁家抓小猪好。”

叶倾城连连点头,对养鸡养猪她还是有信心的。

左右她有异能,就能给鸡猪最好的饲料,保准能把鸡猪养的油光水滑的。

就这么决定了,等来年过年的时候,她家里杀鸡杀猪后,一定叫李大娘她们到家里吃杀猪菜。

“你要买肉也不用多买,买个五六斤搁家里就够了。”

康嫂子是越看叶倾城越喜欢,也就愿意跟她多说话,用兴致勃勃来形容,真是一点都不差。

“虽说一个月只有两次集市,半月五六斤肉就差不多了。到时候,咱多买点肥肉。对了,还有猪板油。”

康嫂子笑着数着手指头,给叶倾城出着主意。

“肥肉搁一点到菜里,都比单煮菜要好吃的多。猪板油的话咱煎了油后,那些剩下的油渣,用来蒸包子,做拌饭,或是做团子都行。”

第72章 不任性

说着说着,康嫂子忽然不好意思的笑了。

“哎呦,我这光想一下,就口水直流啊。”

叶倾城笑笑不说话,康嫂子的感受她是很清楚的。

她奶奶就会在闲了后,在家里煎猪油,也会有油渣剩下。

记忆里最美味的,就是热乎乎的油渣上,薄薄的洒一点细盐。

用两根手指捏起来,放到嘴里嚼一下的话,真是唇齿留香,仿佛嘴里都在流油。

“就这么说定了,倾城,我这就去找人去。”

康嫂子是个风风火火一样的人,说做就做,丝毫不拖泥带水的。

“我先找好人,院子也要拾掇一下。然后,才好重新起房子。你别动,不用送我和你大哥。要论生熟,我可比你要熟悉这个村子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角落。”

叶倾城也就站住了,并没有出堂屋,而是就那么看着康嫂子和柳康两口子的背影,消失在院门那里。

“芽儿这人呀,就是这样。有啥事就一定要赶紧的干完,不然呀,她根本坐不住。”

李大娘从东屋里出来,叫她进东屋歇着去。

“也就是她待见你,才跟你说了这好一会子的话。要是放到其他人身上,她别说跟人亲近了,连嘴都懒得张一下。要不,怎么会有人在背后说她的闲话啊。”

叶倾城就懂了,康嫂子就是那种恨之欲死,爱之欲生的那种简单热烈的人。

她倒是挺愿意跟康嫂子这样的人交好的,只要你没有恶意,康嫂子绝对会是你最好的朋友。

在末世待久了,来到这个时空以后,她还是很怀念末世里,可以放心把后背交出去的那些朋友的。

当初,她的那些朋友就曾经提醒过她,人心叵测。

只是,她被亲情蒙蔽了双眼,才会看不清叶家渣渣的险恶心肠。

来到这安全的没有危险的时空里,她衷心的希望自己的那些朋友,能在末世里一直强大下去,安然的度过末世。

“打从那一家白眼狼搬走后,咱们这块啊剩下的,都是可以来往的人家。等今后闲了,我叫燕子和芽儿,带你到各家走走。”

李大娘拍了拍她的手背,为了让她们一家早日融入小青村而时刻挂心着。

“行。”叶倾城响亮的应了一声,想的也是要赶紧的赚到第一桶金才是。

要是跟乡里乡亲来往的话,又是初来乍到的,总不能空着手,还是要准备一点礼物的。

还有,等有了钱,也要请李大娘她们陪着她去村长,以及村老家走一走。

告诉村长村老,她们一家就要落户小青村了。

也能尽快的请村长,把她们一家的户籍落下来。

最好,能赶在人渣那几房做小动作之前落定。

有了目标的她,自然是干劲十足的。

跟李大娘有说有笑的她,没有发现,刚才西屋的门帘掀开了,又很快的落下来。

凌霄就站在门帘后,望着眼前微微晃荡的门帘出神。

叶倾城是真的不知道吧,她充满干劲的样子,是那么的耀眼,比天上的明星还要光彩夺目。

这是他的珍宝,他会小心的收藏,不让她的光芒黯淡一丝一毫。

“大娘,倾城,你们吃了吗?”

吴大夫是第二波到访的人,他来的也不迟,就在她们刚吃完早饭不久。

他可能是放下碗筷就过来了,甚至,也有可能随便哪个干粮在路上吃。

毕竟,除了江红菱之外,虎头那里也要他过去看看。

“吃了,吴大夫你吃早饭了吗?你是从康嫂子家过来的吗?”

叶倾城笑着迎上前,接过了吴大夫背上的药箱。

李大娘则给他端了一大碗的茶水:“先喝口水,那孩子昨儿跟我睡得,我看她精神头挺好的,不急。”

虽然不知道江红菱的身份,但从她的穿戴一看,就知道她的身份非富即贵。

可是在李大娘的眼里,也只是跟叶倾城一样年纪的孩子而已。

“大娘,昨夜她可曾有惊醒过吗?”

吴大夫没有推拒,接过大茶碗三口两口,一大碗的茶水就下了肚。

叶倾城猜的没错,他果然是拿了个馒头,一路急走,一路塞到肚子里的。

因为急着看李大娘病患的情况,他在虎头家都没有顾上喝一口水。

要知道那馒头还没有完全热透,他又吃的太快,险些没有把他噎着。

“没有,睡得可好了。”李大娘笑着摇头,她上了年纪觉少,因着关心昨夜就没有怎么睡。

非但如此,她还时不时的摸摸江红菱的头,看看她又没有发热的迹象。

偶尔,她也会把手指放到江红菱的鼻子下,感觉一下她呼吸的情况。

为了不有一点的倏忽,也真是难为她了。

“大娘,她可醒了吗?”一口气喝完一大碗茶水,吴大夫一边把大茶碗递回去,一边问道。

“醒了,今儿早上还吃了一大碗红豆粥,喝了一碗神仙菜熬成的热汤。”

听那边李大娘和吴大夫一问一答,叶倾城心里热辣辣,眼底微微的湿润了。

就是因为有这样热心的李大娘,她们一家才能更快的融入小青村。

她也才能更快的放下前世的那些不好的回忆,从而从容面对她新的人生。

这一次穿越对她来说,一开始在叶家渣渣那里是磨砺的话,在凌霄凌氏跟前,还有在小青村这里,就是最好的安慰。

穿越就是新生!

跟在二人身后,叶倾城也一并进了东屋。

凌氏吃了饭在院子里溜达了两圈后,就回东屋歇着,顺带照顾一下江红菱。

而吃了早饭的江红菱,却不能下地溜达,而是又躺在了炕上。

虽说她自我感觉挺好的,但李大娘和凌氏也不敢大意了。

毕竟,她现在不是一个人,肚子里还揣着一个小的哪。

因此,江红菱就不能任性,只能乖乖听话躺着。

所以,当吴大夫刚走进东屋,江红菱就忙不迭的问道:“大夫,我觉得我很好,不用这么一直躺着吧。”

要是吴大夫准许,她还打算葱小青村雇一辆牛车,今儿就去镇上。

她昨夜可不是这么想的,而是想着在这里休养几天再走也不迟。

“哦,我给你看看。”

第73章 算计你

“哦,我给你看看。”

吴大夫理解她的要求,却也没有光凭她的话,不诊脉就擅作决定。

江红菱乖乖的伸出自己的手腕,她会想着早点回去,是深思熟虑之后才做出来的决定。

她相信自己的丈夫,只是她不相信她庶姐和那丫头。

就凭她们的心狠手辣,很有可能除了谋害她之外,还有针对她丈夫的阴谋。

谋划了这么久,还能不叫她发现一点端倪。

就是说府里除了那丫头,还有其他被她庶姐买通,甚至是暗中安插进来的人。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她婆家那里,一直莫名其妙看她不顺眼的叔伯妯娌,也参与到了其中。

没有其他的原因,就是因为她丈夫不花心,跟她结婚这么多年,身边除了她之外,再没有看过其他女人一眼。

要说她丈夫真是侯府里唯一没有妾室通房的人,就连跟她丈夫一母同胞的兄长,后院里都有三五个花枝招展的女人。

就是她婆婆侯府女主人,也是每天都要面对她公公的好几个妾室的。

也不是所有侯府的媳妇们都妒恨她,除了跟她一前一后嫁入侯府的隔房的妯娌之外,其他妯娌跟她相处还不错。

就连她婆婆都没有意见,还跟她说过,要是你有能耐关注管住你自己个的男人。

其他人说什么,都当做耳旁风。

只要你日子过舒坦了,理她们作甚!

那些羡慕嫉妒恨你的,都是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的,咸吃萝卜淡操心的家伙。

因此,对于她叔伯妯娌积极,热心的想要说服她给夫君纳妾,置通房的举动,她婆婆也是直接拒绝,还狠狠啐了她那妯娌一口。

嫁入侯府这么多年,她跟她婆婆的关系是真心不错的,也是真心孝敬。

相反她对她娘,就没有这样的亲近。

后来,她还问过她丈夫,叫她想不到的是她丈夫的回答,真是叫她叹服。

“我娶媳妇儿,不是只有咱两口子过日子,肯定会有儿有女吧。”

当时,她丈夫是这样坐在书房里,给她说了一番话的。

“做丈夫的养自家媳妇儿,还有自家儿女天经地义。虽说要是我真的不上进,等将来分家了,也能分到不少的家产,当个富家翁是绰绰有余的。

只是我当初订婚以前,我大舅哥可是跟我说过的。要我一定刚要争气,给你还有孩子们一个好的将来。绝不能庸庸碌碌一事无成,叫你看他人脸色过日子。”

“大哥,跟你是这么说的吗?”

那一刹那,她的惊愕简直是溢于言表的。

“就是为了我大哥一句话,你就上进了?”

说实在的,她还以为自己在做梦,或者干脆是幻听了。

她是很难相信,自己丈夫会为了自己而奋发上进,来一个彻底的转变。

“那可不,你不知道,你可是我求来的媳妇儿呀……”

到现在,她还一直记着她丈夫脸上那花痴一样的笑容,真是叫她一言难尽。

不是那时候说开了,她一直以为她丈夫是她庶姐硬塞给她的。

她也会一直以为,她的婚姻不过是一场无奈的妥协。

身为国公府嫡女的她,在婚姻上竟然是身不由己的,一点说不的权利也没有。

“我见过你,还不止一次。”

可能见她的表情一言难尽,她丈夫也就豁出去了,向她详细交代了一切。

初见,是在她被逼着去寺里祈福的路上。

她一点也不记得,曾经见过她丈夫。

却不料,被她丈夫一眼就相中了。

“嘿嘿,你不知道,那一阵风吹得好。”她还是第一次见,她向来稳重成熟的丈夫,露出那样叫她想捂脸的笑容。

突如其来的一阵风,掀起了她所乘坐的车帘。

露出了她的身影,也同时吹皱了也来进香的某家少年的心湖,叫他再也难以忘记。

就为了这一面,他想方设法的打听出了她是哪家的千金。

为了能顺利的娶到媳妇儿,他可是给她亲大哥当牛做马好多年,还无怨无悔。

并且,为此接受了许多苛刻的条件。

“可是,你不是被国公爷看中,要留给他宝贝女儿的吗?”

乱了,她的心因为她丈夫的话而乱了。

原来,这么多年来,她一直以为的都是假的,真相竟然是如此的叫她震惊而又止不住的雀跃。

“嗨,那不是大哥说,不能直接求娶你。要是我想娶到媳妇儿,就必须听他的。”

她丈夫耳朵尖红了,看上去竟然有点可爱。

只是她故意绷住了脸,不叫她丈夫发现她心情好的要飞起来了。

“媳妇儿,我跟你保证啊。我中意的只有你,从来没有其他人。让国公爷以为我看中的是你庶姐,也是大哥暗中操作的,我就是一旁观者。”

他们夫妻两个,都默契的不叫爹和岳父,只用国公爷来代替那个男人。

“所以,……”她说,故意不给她丈夫小脸。

就见她丈夫猛地扑过来,主动拿过搓衣板,跪在了她脚下:“所以,媳妇儿啊,我对你的心天地可鉴,没有掺杂一点水分啊!媳妇儿啊,你一定要相信我,不要不要我啊!”

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可是她丈夫却为了让她安心,就这么干脆利落的跪下了。

没有一点勉强,没有一点不情愿。

叫她真是好笑之余,心里又升起感动来。

能让她丈夫为了她做到这一步,她这一生得夫如此,此生无憾了!

想到这里的江红菱,也越发坚定了,要是腹中的小宝贝没事,她一定要尽快赶回她丈夫身边。

从江红菱脸上的表情里,看到了担忧的叶倾城,就默默站在一旁,没有开口劝说她留下来。

她相信要是可以的,江红菱不会不顾肚子里的孩子,而执意要回去她丈夫身边的。

她只愿江红菱的身体,能有支撑着她回去的足够体力,并且不会让她们母子有一点的损伤。

凌氏更能理解江红菱,因为她也是当娘的,不会对自己孩子不管不顾的。

吴大夫没有诊脉太久,相反他的神情一直是放松的。

比昨夜给江红菱诊脉,要放松许多。

第74章 弟0074章 做什么?

等他诊脉完毕,脸上竟然还露出了一丝笑容。

“嗯,你说的不错。你的身体真的挺好,不用吃第二副保胎药了。”

他原本已经抓好了一副保胎药,为的就是能让叶倾城她们尽快的熬上。

不过,现下他是放心的。

就江红菱现在的身体状况,不能夸张的说壮的跟头牛似得,也是大人孩子都非常稳妥。

“那,大夫,我要是想今天就走,可以吗?”

江红菱是不会拿自己腹中小宝贝开玩笑,却也会在安全保障有前提之下做决定。

“走是能走,只是,你不再多休养一天吗?”

吴大夫听她说想走,并没有反对,只是给出了一个建议。

“我也想多待一天,可是我怕有什么万一。要是那样的话,我会后悔一辈子,也有可能会迁怒到他。”

温柔的抚摸着自己的小腹,江红菱轻轻的摇了摇头。

不是她恶意揣测,而是她那妯娌真有可能做出这样恶心人的恶心事来。

对她那妯娌来说,只要能恶心到她,叫她余生再不快乐,她那妯娌心里才能甘心和舒坦。

“一定要走的话,要找一辆宽敞的牛车。要足够坚固,要足够软乎,不能太颠簸了。”

吴大夫见江红菱执意要走,也就没有多说,只是说了一下出行必备的东西。

“咱小青村的路就算不是那么颠簸,也不能大意了。”

“行,我家里有被褥,到时候厚厚的给这孩子垫上就行。”

李大娘一挥手,给大包大揽了:“牛车也不用找其他人家的,就用芽儿家的吧。她家的牛车一年前才买回来的,绝对坚固,也特意往宽敞里做的。”

“大娘,谢谢你。”江红菱接受了李大娘的安排,并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

她相信叶倾城,也就相信收留了叶倾城一家人的好心的李大娘。

再说了,现在的她身无长物,一点碎银子也没有戴在身上。

她之前有带着银票,却被她庶姐和那丫头给抢走了。

至于昨日在神仙山上,她所戴着的那些名贵的金玉首饰,早就落在神仙山上。

别说来不及上山捡回来,就算去那神仙山上,恐怕也找不到一件半件的了。

为了能把她带下山,她那些金玉首饰都摘了,随手扔在不记得神仙山哪里了。

还别说,摘了那些金玉首饰后,她觉得自己的脖子变轻松了许多。

要是昨天戴着那些金玉首饰回来的话,她估计也会在下山途中,被钩得七零八落,剩不下多少。

她倒是不可惜那些金玉首饰,虽说价值不菲,但没有她和腹中的孩子来的要紧。

那些金玉首饰丢了就丢了,将来再重新置办就是。

她唯一觉得遗憾的,就是没有留下一件半件,不能变卖换成银子,给叶倾城一家一点帮助。

说到就做,李大娘叫上吴大夫,一并去了康嫂子家。

叶倾城则留在东屋里,刚才她找了个机会,告诉李大娘她想去拿那神仙水。

李大娘就明白了,也就没有叫她去康嫂子家。

而是,问过她之后,把自家放豆子的地方告诉了她知道。

叫她只管放心大胆的去做,做好做坏都没有关系,反正家里豆子多,不怕浪费。

叶倾城跟江红菱说一声,就去拿豆子先泡到水里了。

她也想看看,自家能做出豆腐来不。

不错,她想的赚第一桶金的法子,就是做豆腐,做出好吃的豆腐。

秘诀吗有两个,一个是传说里神奇的神仙水,一个是她自身的异能。

就是不知道这两样叠加起来,她做成功豆腐以后,会是怎样的一种美味。

她可是非常期待豆腐的成功,并且想叫家里人先尝一尝。

东屋里,江红菱在跟凌氏说话:“婶子,我好像在哪里见过您啊?”

昨夜她一醒来,就看到了凌氏的脸。

当时就觉得凌氏很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

可要是让她想起在哪里见过凌氏,她还真说不上来。

也不能用凌氏的脸是大众脸,她才会有熟悉似乎见过的感觉。

分明凌氏的模样秀美,就算再怎样脸色蜡黄,也不难看出凌氏根本不是小青村这地方能养出来的人。

“没有,我们之前没有见过面。”凌氏摇了摇头,否认了江红菱的询问。

“可能是我记错了。”凌氏否认了,江红菱也没有追着不放。

更没有一探究竟的心思,要是凌氏有过去,就是不想被人知道。

要是她没有过去,那就真是自己认错了。

“婶子,我想给倾城留一封信。你有纸笔吗?”

“有。”凌氏从自家包袱里取出纸笔,递给了她。

把信纸在炕桌上铺开,江红菱提笔刷刷刷就写完了,要给叶倾城的留言。

并没有写多少,只是简单的几句。

细心的折好,再递到凌氏的手里:“拜托婶子,在我走后,转交给倾城。”

“好,到时候我会交给倾城。”凌氏把信放到了袖子里,信得内容她没有看过。

虽说江红菱写信的时候,并没有藏着掖着。她还是在江红菱提笔之后,将视线移开了。

李大娘和吴大夫回来的倒快,并且不是两个人回来的,康嫂子两口子也跟着过来了。

当然,少不了她家那宽敞、结实,扎着青布顶的牛车。

牛车里原本就有垫子,刚才康嫂子也先从家里拿出来一床厚厚的被褥垫在了下面。

进来后,康嫂子见叶倾城在泡豆子,就朝她走过来。

那边李大娘则直接,把江红菱和她昨天的铺盖都搬了出来。

炕柜里是还有其他的被褥,虽说也晾晒过。

但跟一直铺着的被褥来比,还是现铺着的被褥躺着坐着都舒坦。

况且,李大娘也在不久前,才刚刚在院子里晾晒过。

也不用李大娘亲自动手,吴大夫和柳康就都代劳了。

“倾城,你这是打算做豆腐吗?”

康嫂子看清凌凌水里,一颗颗饱满圆%润的豆子,笑着问道。

小青村里没有人做豆腐,想要吃豆腐的话,就只有每个月初一十五逢集的日子。

不用拿钱来买,都是带上自家的豆子,到豆腐摊上直接换来吃。

第75章 跌入坑

做豆腐其实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

不见,有说过撑船、打铁、做豆腐,是人生三大件最为辛苦的事。

小青村的豆子比其他地方长得都好,却没有人做豆腐出去卖。

有那个时间的话,都是出去打零工,找其他的活计。

就是附近的村子做豆腐的也不多,也就初一十五逢集才做一些。

家家户户种豆子也不会太多,除了换豆腐以外,偶尔也会炒一下当孩子零嘴吃。

在泡豆子的叶倾城,还是康嫂子说了以后,才知道这个时候人们竟然还没有拿豆子发过豆芽。

那可是一道在前世常见的菜,便宜又实惠。

豆子在这里向来都是,当做牛马的饲料。

人们也会在非常缺粮,饿极了的时候,把豆子混在糙米里煮豆饭,就是费点柴火。

也有索性在做饭的时候,直接把豆子扔到灶膛里烧来吃,没有少烧糊过。

炒豆子只所以偶尔做,是因为炒豆子比煮豆饭,以及直接烧豆子要费事的多。

但听了康嫂子所说的炒豆子步骤,叶倾城觉得还是不费事的。

她知道的一道做法,那才叫一个费事。

说来,要是今后有时间了,她倒是可以尝试一下。

炒一道与众不同的豆子出来,毕竟白糖红糖在这时候可是很贵的。

“嗯,嫂子,我打算试试能做出豆腐不?”

叶倾城抬头笑道:“要是能做出来,到时候你们都来尝一尝。”

“行。”康嫂子也蹲下来,凑到她跟前,压低了声音问道:“倾城,你是不是打算把豆腐,拿到集市上卖呢?”

“是,嫂子有啥建议吗?”

叶倾城没有泡太多的黄豆,她也没有准备做太多。

而多吃来的那些,她打算发点豆嘴和豆芽吃。

要是真能做出来,也能给冬天添一道营养高的蔬菜。

“嗨,我能有啥建议。我就是想说,咱这里一般都是那豆子换豆腐,你要是想拿豆腐卖钱,恐怕不容易。”

康嫂子就是担心,叶倾城辛苦忙碌一场。

到最后,却达不到自己的预期值。

豆腐是卖出去了,可是没有收回几个大钱儿,只收回一堆豆子回来。

叫她说,那还不如不做豆腐,找点其他的赚钱门道哪。

“嫂子,不瞒你说。我是这样打算的……”

叶倾城也凑到了康嫂子耳边,悄悄的说了一番话。

“我的那个天呀!”康嫂子听了,不由惊呼了一声。

旋即,猛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看到她笑了之后,才放下了捂着嘴巴的手:“倾城,你可真敢想!”

别说,还真没有人在神仙水上这样动脑筋的。

想要神仙水的人,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直接拿来喝。

那里,会想过将这神仙水利用了。

她就觉得叶倾城能想到这一点,说不定还真能把事办成了,把钱赚回来,而不是带回来一堆的豆子。

“嫂子,我也没有办法呀。”

叶倾城笑着摊开了双手,看似无奈,但她脸上的笑容却是灿烂的,没有一点阴霾:

“我家现在没有一点积蓄,我娘和凌霄又是病患,还要起房子。这那那都要钱,不想法子是不行的。”

在康嫂子点头后,她又接着说道:“这不,正好咱小青村里有关于神仙水的传说。我就想,或许能借着神仙水攒下第一笔积蓄。也好,把眼下的难关渡过去。”

“嗯,你说得对。哪怕有一点希望,也要试一试。万一,要是成了,岂不是皆大欢喜。”

康嫂子连连点头,很是赞同她的话:“就算这事不成,咱再想其他法子。不管怎样,有田有地有手有脚的,总能有一口饭吃。”

“我也是这样想的,要是这事不成,我再想其他的法子。”把豆子泡到水里,拾掇一下检出来的豆子。

叶倾城就跟康嫂子往堂屋走去,她们一前一后,也就是前后脚的事。

“我觉得赚钱的门道不少,就是一时半会没有找到。只要我有这个信心还有毅力,我一定会找到的。”

用力的一攥拳头,叶倾城对自己能不能赚钱,还是很有自信的。

“我就待见你这股子不认输的劲!”康嫂子拍了一下叶倾城的肩头,看着她的两眼都在发光:

“要是有用的着我的地方,就尽管说。”

李大娘就站在堂屋里,看着走过来的她们。

不等康嫂子的话音落下,她就说了:“当然有用的着你的地方,待会你陪着屋里那孩子去镇上。”

“婶子,只送到镇上就可以了吗?”

康嫂子问,明显是觉得单把江红菱送到镇上不行。

别说江红菱有了身孕,就算没有身孕,也不能把她一个弱女子单独丢在镇上啊。

“红菱说,镇上就有她的人,只要把她送到镇上就行了。”

李大娘笑着拍了康嫂子一巴掌,嗔怪道:“你当我是那做事做一半的人啊,要是红菱不说,我说啥也不会把她独自一人丢在镇上的。”

她还是再三询问,确定了,江红菱不是独身一人在神仙山遇险的。

当初她从家里出来,是带着婢仆的。

就是那些丫头婆子,还有小厮管事的,都听她的吩咐留在镇上了。

要不,要怎么会让她在神仙山遇险。

不是叶倾城刚好遇见,她就有可能在神仙山里送命,还不会有人知道。

伺候她的婢仆,只知道她跟着庶姐丫头出来散心的,并不知道她确切要去的地方。

而且,她庶姐还有意叫她跟婢仆们吩咐了。

说她们要四下里随便逛逛,没有个十天半个月的是不会回镇上的。

不是江红菱单纯到,相信她庶姐跟她姐妹情深。

更不是她圣母到,愿意揭过当年被她庶姐欺负的恩怨。

而是她跟自家夫君心意相通后,就想着能为自己夫君做点什么。

她庶姐就是抓住她迫切的心理,进而才能说动她,让她只带了一个丫头,就跟着庶姐悄然进了神仙山里。

她那丫头也是一个心机深的,平日里面对她夫君的时候,从没有脸红过,一次也没有。

那丫头还偷偷跟其他丫头说过:“要做就做正头娘子,绝不做小妾通房!”

第76章 远别离

后来被她庶姐和那丫头联手谋害以后,江红菱顿时就想通了。

那丫头为什么‘偷偷’跟其他丫头说,还能叫啊知道。

那就是专门说给她听得,好叫她觉得这是个好丫头,不能亏待了。

回想过往,江红菱觉得她可能当时真的迷了心窍,才会一门心思的想为自己夫君做点什么。

却忘了,不管她做什么不做什么,她夫君都不会刻意要求她。

在她夫君心里,唯有她这个人才是最要紧的。

说她识人不明也好,说她一时昏了头也好,总之那丫头的目的达到了。

让她引为心腹,以为她是一个正派的丫头,没有丝毫的邪心。

而她庶姐也不知道暗地里谋划了多久,恐怕在她夫君奋发上进后,就一直在盯着吧。

要不,为什么也不是没有出色的男人向她庶姐求亲,她庶姐都拒绝了。

高不成低不就的,就是觉得那些人再怎样出色,也没有她夫君优秀。

这才谋划了这个疯狂的计划,要将她取而代之。

睡她的男人,花她的嫁妆,虐待她的孩子。

到那时,恐怕她庶姐还会嘲笑她的愚蠢吧。

就为了一时冲动送了性命,还连累了自己腹中还没有出生的小宝贝。

不过,江红菱也是很解气的。

她庶姐和那丫头谋划再久,就算真的杀了她,也休想取代她的位子。

不管是男人,还是嫁妆,还是孩子,都休想碰一下。

哪怕她爹出面,她夫君也会为她报仇,狠狠的虐回去!

“**姐,我扶你。”

吴大夫进来说,牛车拾掇好了,叶倾城就上前一步,搀住了靠坐着的江红菱。

“倾城,要是你有时间上神仙山,能找到我丢的那些首饰,就尽管拿去典当了吧。”

江红菱给她写信留言,并不是让她找丢掉的金玉首饰,而是另有其他事嘱咐她。

这一别,短时间内是见不到面了。

她丈夫不是在县城任职,而是在省府。

从小青村到镇上都要走两三个时辰,要是去县里的话,天不亮就出发,到日落时分能到县城就不错了。

至于去省府的话,恐怕要走好几天。

“好,**姐,我要是再去神仙山,会留心看着的。”叶倾城连连点头,用最轻柔的力道把她扶出东屋。

要找回江红菱丢在神仙山上的那一套红宝石首饰,还有那串钻石项链,她有几分把握,却没有十足的把握。

真要是把这些金玉首饰找回来的话,她是不会向江红菱告诉她的那样。

把这些金玉首饰给典当了,把银子拿来补贴家用。

因为凌氏凌霄不仅仅要喝药,好需要好好补养一番。

她们母子两个的身体早已是千疮百孔,不吃有营养的,不吃好点,将来也不过是什么活也做不了。

只能宅在家里连门都出不去,不说成为一个废人吧,也差不了多少。

要是凌氏凌霄真的落到那一步,绝对是受不了的。

到那时,这个家说不定就会散了。

而她,也将会被这母子两个丢下,再度孤零零的一个人守着一个空荡荡的家。

而江红菱的那些金玉首饰价值不菲,要是典当了的话,少说也能有千百两银子。

有了这么多的银子,凌霄凌氏就能好好把身体养回来。

这个家也绝对不会散,还有可能剩下一笔银子。

可以存起来,要是什么时候要用,就能拿出来用。

但,她是绝不会这么做的。

江红菱真心拿她当姐妹,她就不能把那些金玉首饰占为己有。

不是她矫情,而是她想认下这个姐姐。

而且,她有把握用自己的双手,换来一家人的好日子。

院门外,柳康牵着自家的牛,等着她们出来。

吴大夫也背着药箱站在旁边,他就不跟着去镇上了。

江红菱的情况已经稳下来了,不用他这个大夫时时刻刻的紧盯着。

况且,江红菱也说了,镇上她的婢仆里也有那懂医术的,就更不用担心了。

“谢谢你们大家了。”江红菱在上牛车前,深深的拜了一拜。

要不是遇见了好人,现在的她恐怕在地狱里懊悔和痛恨着。

就是她夫君给她报了仇雪了恨,她也无法再回到她爱着也爱着她的夫君身边,回到她的儿女身边,回到她温暖的家。

“一路上不要急,一路平安啊……”

李大娘笑着摇手,叫江红菱不必放在心上。

遇见就是缘分,哪里用得着这么在意的。

就算不是江红菱,是其他的人落难,也不能见死不救的。

“妹子,我期待跟你再见的那一天。”江红菱又笑着,对站在李大娘身边的叶倾城说道。

“**姐,我也很期待那一天的到来。”用力的挥挥手,叶倾城笑着回道。

康嫂子也坐进了牛车里,柳康则坐在了车辕上。

手里的鞭子轻轻一扬,落在牛身上的力道很轻,牛车就朝前走去。

晨光里,牛车越走越远,渐渐的走出了她们的视线里。

“大娘,我也该回去了。有啥事,再去叫我啊……”

吴大夫也紧跟着告辞了,在之前他给江红菱看诊后,也给凌氏凌霄看过。

留下了三张方子,两张是针对二人的病,一张是补养调理身体的。

叶倾城特意问过他,也从心里认定他的医术真的很不错。

吴大夫虽说,没有诊出凌霄凌氏中毒了。

不能仅凭此就怀疑他的医术高低,要知道,那两种毒要是没有见过,就绝对看不出来。

可是就算没有看出她们母子中毒,吴大夫开出来的药方,却是往解毒的方向进行的。

他开出来的两张药方,跟镇上那些大夫开出来的没有一点相同之处。

那些大夫完全以凌霄病了才开方,而没有像吴大夫仔细斟酌,并且特意告诉她,他怀疑凌霄凌氏不是病了,而是有可能中毒了。

当时,吴大夫还面带愧色,说自己医术浅薄,竟然看不出凌霄凌氏中了什么毒。

叶倾城没有多说,也没有多问,只是小心收好吴大夫开出来的解毒药方。

她们母子两个的药方是不同的,毕竟她们母子所中的毒是不同的。

第77章 遇小人

她心里是清楚的,吴大夫开0出的这两张解毒药方,只能治标不治本。

根本不可能,给凌霄凌氏解毒。

而这两种毒原本是无解的,除非是高级光系异能,还有解毒的可能。

或是,她这个疑似变异了的木系异能也能解毒。

同样,需要把异能等级提升到高级。

最少,也要六级朝上才行。

但,有了吴大夫开出的两张药方,凌霄凌氏就能少受点毒素的折磨,能减轻她们母子的痛楚了。

“李奶奶,我去找成嫂子拿神仙水去了……”

想到哪里都要花钱,叶倾城就迫不及待的,想要拿到神仙水。

不管如何,一定要拿到,决不能失败!

“去吧,我也回家再歇会。从昨天到现在,我这腰啊真是又酸又疼,很是不舒服的。”

李大娘边说,边轻轻的锤了锤腰,笑着指了指成嫂子家的方向。

“倾城,你知道燕子家在哪里吧?”

“知道。”叶倾城笑着挥手,看着李大娘进去后,就往她记忆里成嫂子家的方向走过去。

她家还有李大娘家所在的地方,地势较高。

不过,高低起伏的落差也不大,她走过来,感觉差了有一个手掌那么大的落差。

落差是平缓的,要是不注意,是发现不了的。

成嫂子的家正前方,是一块菜地,里面有豆角,丝瓜和梅豆。

菜地的边缘种着白萝卜,雪里红,还有一排葱。

而成嫂子家的门楼修的比较高大宽阔,比李大娘的门楼更大,更长,更宽。

她们两家的门都是榆木做的,榆树在小青村也是常见的。

前世她小时候,村子里就生长着不少的榆树。

每年榆钱挂满榆树的时候,她们一群小孩子就会呼朋唤友,带着自家柳条变成的篮子,去摘榆钱。

榆钱可是好东西,不管是生吃也好,还是掺上一成玉米面,上锅蒸熟。

加上葱碎老腌汤,既能饱腹味道也很不错的。

摘下来的榆钱,直接塞到嘴里,有一股子甜味。

往往篮子里还没有摘多少,已经吃了好些榆钱下肚了。

后来,渐渐的大米白面多了,能吃饱肚子了,榆树好像也渐渐的变少了。

等她在小青村再见到榆树后,下意识就朝着榆钱上看过去。

就在她的视线落在榆树上后,她忽的笑了。

想也知道,这个时候是没有榆钱的。

不过,来年春天倒是可以摘榆钱蒸来吃。

刚走到成嫂子家大门前,就闻到一股从她家院子里飘出来的香味。

她原本抬起来,要敲门的手还是放下了。

看来,她来的有点早,成嫂子家还没有吃早饭呢。

她决定还是现在附近走一走,等过会再来。

还是她有点心急了,总想着一下子就拿到神仙水,也好等过两天小集上,把她特意做的豆腐卖个好价钱。

一转身,在她前面是另一家的菜地。

不管是面积,还是菜地里种的菜都比成嫂子家大和多。

而就在这家菜地再过去一点,是一个养着好几头猪的猪圈。

不过,这家的房子跟成嫂子家比起来,旧了一些,矮了一些。

看这房子似乎是盖了一些年头了,近来并没有翻盖过。

而这家房子前,好像是特意种了好几棵的榆树。

两棵大的榆树,三棵比较小一点的榆树,一共五棵榆树。为此,她家的菜地还往前移了有一米左右。

可能是她家跟前面的邻居距离比较远,她家的菜地即使占了地方,也没有人说道。

这家是……

叶倾城往旁边溜达的脚步忽的停下来,看向那家明显是,把自家前面的空地,利用了有三分之二那么多的人家。

在仔细确认过后,她就肯定了这家是哪一家。

正是李大娘再三说,能不打交道就尽量不打交道的人家——枣婶子家。

她家的男人柳树倒是个老实的,就是这枣婶子叫人一言难尽。

要不是有柳树的关系,这枣婶子早就被李大娘她们给孤立,不搭理了。

李大娘还说过,可惜了她家的小子。

要不是有她这样爱占小便宜,不给就下手拿的娘,学堂里的夫子就不会有偏见。

想起李大娘的话,叶倾城又往后退了好几步。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不等她从这家附近走开,就见一个有点瘦,个子将近一米七的妇人,从榆树后转了出来。

她一下子站住了,这个妇人是她见过的个子差不多最高的女人。

而且,但看这个妇人的话,你绝对想象不出来,她会是那样一个爱占小便宜,不给就硬拿的人。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叶倾城在心里,嘀咕了一句。

就见这妇人跟江红菱差不多的年纪,很是年轻,就比康嫂子和成嫂子大那么两三岁而已。

只不过,这年轻妇人年纪不大,辈分却不小,跟凌氏一个辈的。

要是跟这年轻妇人说话的话,她都要喊一声婶子才是。

而这年轻妇人脸蛋好像银盆,皮肤雪%白雪%白的,让她一下子想起了牛%奶%白。

眉毛有点粗,却不显粗鲁。

在眉毛下,是有点细而长的眼。

这眼里好像时刻都盛了一汪水,清凌凌,叫人见了就不忍心生怜惜。

再往下是稍稍有点塌的鼻子,鼻子下不是殷桃小嘴,而是下嘴唇比上嘴唇厚一点。

哪怕看得出她有点不高兴,嘴角却一直往上翘着。

好像是天生带笑,不叫人讨厌,反而有点讨喜。

这年轻妇人虽然瘦,却不是竹竿一样的身材,一点也不骨感。

怎么说呢,看到这叫李大娘她们一言难尽的枣婶子。

叶倾城心里第一印象就是,竟然是朵白莲花。

不怪她这样想,这枣婶子身高不矮,恰似那亭亭玉立的莲花,天然带着一股子的柔弱感。

不说一阵风就倒,也是风吹扶柳,娇娇弱弱。

好一朵天然的白莲花啊,她在心里喊道。

难怪会叫李大娘她们一言难尽了,在这小青村里这样的白莲花,真是少见到罕有。

不过,这样天然的白莲花,这不该在这小青村里占点小便宜,东家拿把菜,西家扯把葱。

“有点屈才了。”

第78章 真叼呀

“在这小青村里,真是屈才了……”

叶倾城轻喃,真心觉得这枣婶子该去那大宅门里宅斗。

就凭着她这副天然白莲花娇娇弱弱的外表,在宅斗里就绝对能占据上风。

说不定,还能留下属于她的传说。

听李大娘说过,这枣婶子好像真不是小青村的人,也不是这附近村子里的人。

当年柳树出外打工,有好几年没有回来过。

也只有在年尾的时候,会把他的工钱托人捎回来,交给他爹娘。

因为他一直没有回来,他爹娘也不好给他说亲。

就怕万一他回来不满意,再耽误了人家的姑娘。

在他爹娘焦急的期盼下,他终于是回来了。

打从他十三岁离开小青村,整整八年时间过去,他已然二十有一才回到小青村,回到他爹娘身边。

而且,叫他爹娘又喜欢又担忧的是,他不是一个人回来的。

他是带着自己的媳妇儿一块回来的,可是叫整个小青村都轰动了。

他爹娘欢喜的是儿子大了,却自己在外面找了一个不错的媳妇儿。

再不用他们老两口,时时刻刻在心里惦记着了。

要知道了,为了唯一的独子,他们老两口可是愁白了头发。

担忧的是,不知道这儿媳妇儿的来历。

哪怕这儿媳妇儿看上去不错,也不能叫老两口放心。

还是柳树再三的向老两口保证,他媳妇儿是个孤女。

家里再没有其他亲人,这才带着全部的家产,嫁给了他这个小青村出去的,没有多大出息的人。

“你媳妇儿家里是不是很有钱?!”

老两口拉着柳树追问,不见惊喜,更加的提心吊胆。

“以前可能是。”柳树是这样回答的,并且语气里有几分的不确定。

“什么叫不确定?”老两口连连追问,急的就差掉眼泪了。

柳树就老实的回答说,他遇见他媳妇儿的时候,他媳妇儿家里已经没有剩下什么了。

还卖了以前的宅子,搬到了城南租房子。

不仅如此,他媳妇儿还要干活。

要交房租,要养活自己,不干活怎么行。

他就是在一次找人浆洗衣裳的时候,遇见了他媳妇儿,继而看她不容易。

又见她孤身一人在城南租房子住,不免就多走动了几次。

还是在接触里,两人互相喜欢上。

他是没有那个胆子开口说喜欢,却是她媳妇儿先开口说喜欢他。

要嫁给他,更愿意跟着他回来小青村过日子。

就这样柳树带着自家媳妇儿回来了,后来,他们两口子再没有离开过小青村。

有关于这枣婶子的过往,还是柳树爹娘在闲谈里告诉李大娘的。

他们老两口倒没有不喜欢这个媳妇儿,毕竟肯跟着他儿子回来小青村,经受得住这份清贫,也真是难得了。

叶倾城是第一次见到枣婶子,却打从心里认同李大娘的说话。

这枣婶子的确不是,一个可以互相来往的人。

爱占小便宜是其一,其二就是这枣婶子一看喜欢八卦,爱讲闲话的人。

跟这样的人打交道,不定你一句无心的话,就被她传出其他的意思。

因为,这枣婶子的眼看起来清凌凌,但眼神可不正。

对这种人,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只是她决定避开,但是这枣婶子却先一步堵住了她的去路。

“呦,这是谁家的小媳妇儿啊?”

原本脸色难看的枣婶子,看到叶倾城后,两眼刷的一下子就冒出光来。

根本不给她避开的时间和机会,一溜烟小跑过来。

就见这枣婶子两脚叉开,如同圆规。

两只胳膊更是伸的老长,几乎占据了整条街道。

“瞧瞧这小脸,又黄又瘦的。啧啧……”

两眼冒出灼灼绿光的枣婶子,哪里还有一星半点的白莲花模样。

完完全全变成了,前世里那些执着于八卦的狗仔们。

只要有一丝丝的风吹草动,就绝对不会放过。

哪怕要蹲守几天几夜,也是坚决要做的。

枣婶子嘴里‘啧啧’着,愣是扭曲了她那张白莲花的脸,完全换了一副嘴脸。

这变脸之快,真是叫叶倾城看得直呼,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要是搁在前世里,这枣婶子绝对是一个合格的狗仔。

面对八卦眼冒绿光的狗仔枣婶子,叶倾城并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她。

就见枣婶子又摆出了双手叉腰,非常经典的茶壶状。

还朝着她不断的凑过来,几乎要逼到她的鼻子底下来了。

“瞧你不仅又黄又瘦,身材还干干瘪瘪的。这是饿了多少天啊?!”

枣婶子的视线就好像是聚光灯,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把她从里到外都照射了一遍。

还边看,边摇着头:“看来,你婆婆很抠门呀。竟然不叫你吃饱,这是买回来的吧。不然,娘家人说啥也该给你出头才是。”

叶倾城站着不动,心里倒是同意她说的一句话。

那就是她还真是买回来的,是她娘凌氏给凌霄买来冲喜的媳妇儿。

至于枣婶子嘴里的娘家人,在她看来,有还不如没有。

叶家那群渣渣,还是哪里凉快去哪里吧!

她才不需要,叶家那群渣渣给自己出头!

“怎么不说话,别是个哑巴吧?!”

枣婶子见叶倾城不动,不回应。

两个眼珠子不由咕噜噜转个不同,看起来过于太灵活了,就不讨喜了。

见她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叶倾城这才开口唤了她一声:“枣婶子。”

“呦,原来你能说话,不是个哑巴啊。”

枣婶子夸张的做了一个惊讶的表情,就差用手舞足蹈来表达她丰富的内心了。

“听你叫我一声婶子,这么说,咱还是一家人了。”

“是。”叶倾城点点头,倒不是她不想离开,而是枣婶子几乎整个人都逼近到她跟前了。

要是她敢动一下的话,她能肯定的说,枣婶子绝对抓住她的手,不叫她移动一步。

“你是刚嫁到咱小青村的吧?不然,我怎么会不认识你?”

这可是枣婶子最为自豪的事!

就冲着她见天的东家奔,西家走的勤快劲,怎么能不知道这个小媳妇儿是谁家的啊?!

第79章 告刁状

枣婶子只顾得意着,她所得意的。

却是根本忽略了,这附近邻居对她的不待见。

任谁遇见枣婶子这样爱说闲话,又爱占小便宜的人,也不会喜欢的。

只是枣婶子却自我感觉良好,可以说她根本不是刻意忽略。

而是打从心底觉得,不会有人不待见她的。

这样的枣婶子,也可以算是一朵奇葩的白莲花了。

“是,我和我娘还有我夫君刚刚回来小青村。”

果然不出叶倾城所料,枣婶子为了听她的八卦。

在看到她点头后,就一把抓住了她的两只手,牢牢的。

用力之大,都把她的手腕箍的生疼生疼的。

她想,等枣婶子放开她的手,她的手腕肯定都青了。

“刚回来小青村……!”

枣婶子的反应似乎有点大,她两眼冒出来的光,几乎变成灼热的日光灯了。

“这么说,你是从外面回来的?!从哪里?!告诉我,快点告诉我!”

自从跟着柳树回来小青村火,她可是十来年没有出过小青村的范围了。

最远的,不过是跟着去赶集。

见不到多少人,听不到多少八卦。

单单小青村的家长里短,这十多年来,她越听越是觉得没有意思。

哪里有她在城里的时候,见得人多,听得事多啊。

“枣婶子,你抓疼我了。”

叶倾城没有回答她,而是看了一眼,她牢牢箍住自己手腕的手。

要是枣婶子再不放手,她都怀疑自己的手会断。

“哎呀,我就是不小心太用力了点。”枣婶子悻悻然的说,终于还是放开了紧抓着她不放的手。

但是,她的神情可没有一点愧疚。

反而理所当然的用,你可真是太脆弱的眼神,看着叶倾城。

“你瞧,我没有说错吧。你婆婆就是抠门,这要是叫你吃饱了,我怎么可能抓疼你的手哪。”

枣婶子非但没有愧疚,反而理直气壮的把一切都推到了她娘凌氏头上。

“你就别在意这些啦,快告诉我,你们是从哪里回来的?!”

“镇上。”叶倾城活动了活动,被抓的生疼的手腕。

很肯定的知道,她手腕上的青紫,估计要好几天才能消下去。

而且,她不会用异能让手腕消肿的。

总要让这八卦到疯魔,又自恋到极致的枣婶子,会有几天的消停时候,在见了她的时候。

“镇上呀。”枣婶子明显的兴趣缺缺,冒着绿光的眼也瞬间黯淡下来。

“竟然只是从镇上回来吗?真是,我还以为能听到有趣的事,想不到啥也听不到。这不是耽误我事吗?”

说着话,她撇撇嘴,就要越过叶倾城,往自家菜地里走。

这一回,换做叶倾城伸手拦住了她。

“枣婶子,我的手腕都肿了。就算你给我拿药膏消肿,至少,你也该说一声对不起吧。”

“你说啥,你让我给你赔不是?”

枣婶子怪叫了一声,拿雪%白的手指,指着自己的鼻子喊道。

“对呀,你是该给我赔不是啊。”

叶倾城点头,再度拦下枣婶子的脚步。

“你这小媳妇儿也真是的,这是要跟我较真吗?”

见她不让路,枣婶子也就停下了。

还一边把袖子挽起来,一边教训她道。

“怎么说,我是你婶子,是你长辈。抓你一下怎么了?你小小年纪就这么不饶人,你家老人是怎么教导你的,有教你不敬长辈,跟长辈较真吗?”

“我叫老人教我尊老爱幼,可是没有教我遇见那为老不尊的,也还要恭恭敬敬。”

叶倾城寸步不让,直接把为老不尊的帽子端端正正扣在了枣婶子的头上。

这朵奇葩白莲花,这是在小青村里嚣张、横行久了,就忘了自己是谁了吧。

也是小青村民风淳朴,才让这朵奇葩白莲花不知道收敛,反而纵容的她更加都霸道不讲理。

李大娘成嫂子康嫂子她们不愿意跟这朵奇葩白莲花计较,只想着能离多远就离多远。

可是她们不知道,如此一来,反倒是让这朵奇葩白莲花自我膨胀到不讲一点道理的地步。

而她,是坚决不肯继续纵容这朵奇葩白莲花的。

就该叫她知道知道,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会纵容她的公主病。

又不是她爹娘,又不是她丈夫,凭啥要高度容忍她的公主病,叫她忘乎所以到不把他人放在眼里。

别看枣婶子这会子,指责她没有教养,不知道尊重长辈。

要是事情放到枣婶子身上,她同样是不会给别人以尊重的。

就好比面对李大娘的时候,这枣婶子就绝对没有给予过尊重。就算喊李大娘一声,也必定是轻慢无比。

成嫂子就说过,她就不止一次听见过。枣婶子冲着李大娘叫大伯娘,那两个眼珠子还不停的乱飘,根本没有正眼看过李大娘。

对这样不知道尊重他人的极品,又哪里有资格叫他人尊重她?!

双标啥的,枣婶子还是用在她家人身上吧!

反正,她是敬谢不敏的!

“你说我为老不尊?!”

枣婶子指着自己鼻子的手在抖啊抖的,跟风中的落叶似得。

从她嫁到小青村以后,十多年了,还没有谁敢当着她的面说她为老不尊!

这谁家的小媳妇儿,嘴怎么这么坏,张嘴就来。

要知道她在小青村做媳妇儿十多年了,不管是岁数大的,还是岁数小的。

不管是大辈,平辈,还是小辈,就没有一个人说她不好的。

要是叶倾城听到她的心里话,估计会先翻一个白眼,再跟她说。

哪里是没有人说她不好,没有人对她没有意见。

分明是人家不跟她计较,才没有当着她的面揭她的脸皮!

要是都像自己这样,不给她留脸面,直接扒了她的皮,看她还有脸站在这里,沾沾自喜不?!

气的肚子鼓起来,跟癞蛤蟆一样的枣婶子,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真是气死我了,真是气死我了!”

她连连叫着,伸手就要朝着叶倾城的脸上招呼下来:

“说,你是谁家的小媳妇儿?!我要跟你家老人说事去!敢说我为老不尊,你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第80章 打你脸

枣婶子尖叫着,两只眼瞪得老大,就连两个眼珠子都险些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

她好像受了多大的侮辱似得,恨不能揪住叶倾城的头发,把她摁在自己脚下。

叫她给自己磕头认错,才肯善罢甘休!

就听‘啪’的一声,叶倾城抬手,狠狠的把她指着自己鼻子的手指给拍了下去!

“你别管我是谁家的媳妇儿,我一人做事一人当,跟我家老人有啥关系!”

在枣婶子难以置信,几乎要厥过去的眼神里,她接着说道。

“再说了,现在说的是你为老不尊的事,你非要扯上我家老人是什么道理?!难道我说错了吗?你看,你睁大眼好好看看啊……”

说着话,叶倾城把自己的两个手腕齐齐往前一伸,就伸到枣婶子的眼皮子底下。

“喏,用你那两眼珠子瞧瞧!这是啥?!别跟我说,你那两眼珠子不是看东西的,是喘气的!”

又不是她故意找事的,不是枣婶子非要拦着她,又怎么会有这一场闹腾!

真是见过讨厌的,没有见过这么讨厌的!

也只有更讨厌,没有最讨厌呀!

“我不就是手劲大点,不小心了一点吗?你这小媳妇儿怎么这么执拗,对我一直不依不饶的!”

一点也不心虚,不愧疚的枣婶子,还真是第一次见到叶倾城这样紧追她不放的。

叫她一时间有点慌了手脚,却绝对不会认为自己错了。

只想着一定要尽可能的,把拌嘴的责任往叶倾城的身上推。

“都是乡里乡亲的,又是一家人,你这么跟我计较,不觉得自己太小家子气了吗?年轻人,听我一句劝。该低头的时候就是要低头,跟长辈认个不是也不丢脸。”

越说枣婶子越是理直气壮,说着说着,还挺起了胸脯。

并且,挂上了一副我是长辈,不跟你一个小辈计较的嘴脸。

“再说了,你这刚回来小青村,就这么不懂事,跟长辈顶嘴。叫人家知道了,不光会说你不懂事,还要连累你家大人被说不懂事。听话,你低个头,我也不会再跟你计较了。”

叶倾城看着她无耻的嘴脸,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前世今生她见过无耻的人多了去了,但能叫她记住的还真不多。

叶家渣渣算,这枣婶子也算一个,真真是叫她大开眼界!

真是没理都让枣婶子这张嘴硬生生扭成了有理,还把所有的不是都推到自己身上。

就这样,还能做到不心虚,不愧疚,能无理搅三分,真是叫她不得不佩服。

她倒是要听听,这朵极品奇葩白莲花,还能再说出啥极品奇葩的话来!

能理直气壮的用,我可是为了你好,为了你一家好的说辞。

来逼迫着自己认错服输,这枣婶子颠倒黑白的嘴脸可见一斑!

“这么说,婶子是为了我好?”

叶倾城问,似乎是把枣婶子的话给听进去了。

“对,我就是为了你好。要不是咱是一家人,我哪里用得着教你做人的道理啊。”

枣婶子得意的尾巴要翘到天上去了不算,还摆出了学堂里师长的嘴脸,真是变脸变得麻利。

“我到底比你吃的盐多,比你走得路多,自然比你懂的多。来,现在,你就给我认个错吧。”

“呸!”叶倾城回应她的只有一个字——呸!

她以为她是谁?!

她这是猪鼻子插大葱,到自己面前来充大辈来了!

自己是尊老爱幼,可不尊重她这蹬鼻子上脸的极品奇葩。

做大辈的没有个大辈的样子,还想着叫人尊重,做梦比较快!

反正,她是绝对不会承认这个大辈,不会尊重这样一个叫人不齿的大辈!

“你——!”枣婶子猛不丁被啐了一口,登时整个人就不好了。

这当面被啐到脸上,她还是第一次遇见。

真是开天辟地第一遭的体验,劈的她整个人从里到外都焦了。

她第一次体验到,啥叫风中凌乱,啥叫一脸懵!

“我什么我,像你这种极品就该啐你一脸!你以为你是谁,我又不是你爹不是你娘,更不是你男人,凭啥要听你的!”

这一回换叶倾城凑到她跟前,指着她的鼻子尖咄咄逼人。

“你爹你娘你男人惯着我,我可不惯着你!想要人们都惯着你,凭什么啊?!凭你个高,凭你脸白,还是凭你脸大吗?!”

你有公主病是你的事,想要人惯着,捧着,得看人家乐意不乐意!

在枣婶子哆嗦着,一步步往后退。叶倾城的咄咄逼人,叫她一时间根本反应不过来。

除了一步步往后退,她连一个字都从嗓子眼里挤不出来。

“你脸这么大,你家里人知道吗?!”

叶倾城站着不动了,她是骂不醒这极品枣婶子的。

就她这公主病,俨然已经病入膏肓了。

你骂她再多,也不过是隔靴搔痒,起不到半点作用。

对这种骂不醒的公主病,叶倾城就是想告诉她。

有事没事离我远点,我可不惯着你!

要是不信邪,咱就走着瞧!

绝对见你一次怼你一次,揭你面皮一次,看你还敢公主病不?!

“你……!”枣婶子终于反应过来了,气的差点被翻白眼。

真是气死她了,真是气死她了!

怎么碰见了这么一个不懂事,顶撞大辈的臭丫头!

这是谁家的小媳妇儿,别叫她知道!

要不然,她保准叫这小媳妇儿还有她家的老人吃不了兜着走!

“我怎么了?”

叶倾城就想等着看,这极品枣婶子会不会真的翻白眼厥过去!

只是,就看这极品枣婶子就算再这样翻白眼,也依然没有厥过去,反倒好像一头被激怒的斗牛,鼻子不停的喷着怒气。

就差她那块红布,面对这头愤怒的斗牛,看她会不会尥蹶子冲过来!

“我饶不了你,我绝对饶不了你!”

枣婶子哆嗦着,就是顽强的不肯厥过去。

她还一把拽住了叶倾城的胳膊,就要把她往村子家里拖过去。

“走,咱到村子家里讲理去!你叫老人不教导你,你又不肯听大辈的教训,还敢辱骂大辈!我管不了你,有人管的了你!”

第81章 是玩笑?

她还就不信了,这小媳妇儿胆子真有这么大!

听说要去见村长,还能站得住!

哼!

她要瞧瞧,这小媳妇儿被吓得腿脚发软,出溜在地上,不停朝她磕头求饶的模样。

想必,会很有趣,也叫她憋得心口疼的那口气,能尽情的宣%泄¥出来!

“你真的要去村长家?”

叶倾城不动,只是反问了一句。

看这极品枣婶子一脸的得意,就差‘嘿嘿’叉腰向天狂笑了。

就知道,她不知道在做啥美梦!

不过,这极品枣婶子的美梦,绝对会破灭的!

“怎么?怕了吗?”

枣婶子以为叶倾城害怕了,得意的更加用力的拽紧了她:

“我告诉你,就算你怕了,今儿我也不会放过你!非得叫你知道知道,小青村里敢欺负的我的人,还没有出生哪!”

“怕?!”叶倾城也笑,笑容淡淡,却叫枣婶子看了,心里忽的起了一阵凉意。

“是哦,我好怕哦,真是好怕怕啊……”

叶倾城嘴里说着怕怕,却微笑着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脸上没有一点怕的表情。

“好啊,你原来在耍我!”

枣婶子怎么会看不懂,叶倾城是在故意戏弄她。

原本就被气的七窍生烟的她,更是气的简直要五内俱焚了!

“是啊,我就是在耍你。”叶倾城笑着,嘴角那一抹笑弧,说有多讽刺就有多讽刺。

真是叫枣婶子看了,极度的刺眼,又刺心!

同时,她心里还隐约升起了一股淡淡的不祥。

“看我不撕烂你的脸……!”被气昏了头的枣婶子,尖叫一声,就要扑过来直接跟叶倾城动手。

叶倾城才不怕她,反手一拉一推,就把枣婶子给擒住了。

这回换成枣婶子哎呦哎呦直叫唤,叶倾城没有怎么用力,却让胳膊被扭到背后的她,感觉胳膊都要被拧断了。

她也总算是尝到了,叶倾城刚才被她抓疼了的手腕,是啥滋味了。

“想撕烂我的嘴,还是先叫我教教你做人的道理吧!”

说着,叶倾城的右腿屈起,朝着她后背来了一下子。

就见枣婶子一个趔趄,双腿不由的一软,不是叶倾城拉着她,她就会双膝跪地。

再度,尝到膝盖要断了的滋味!

再看不惯她,叶倾城也只会给她一个狠狠的教训。

却不会让她断了腿,或是重伤啥的。

不管这极品枣婶子再怎样不好,也不能在她们一家还在积极融入小青村之前,就藉由这个极品,先得罪了她家人。

李大娘也说过,这枣婶子是不好。

可是她家老人是好的,男人也是好的,孩子也是好的。

不是看在她家人多份上,李大娘她们不可能一直容忍着极品枣婶子蹦跶个不停。

给极品枣婶子一个狠狠的教训,叫她不敢招惹自己,现在这个结果就足够了。

等她们在小青村站稳了脚,彻底融入了小青村以后。

要是极品枣婶子还不罢休,再要继续蹦跶的话。

就别怪她不客气,真叫她断手断脚一回!

这种极品不叫她感觉到疼,她是不会见了自己绕着走的。

“你放开我,你快点放开我!”被擒住的枣婶子,屋里怎么挣扎,都挣脱不了叶倾城的钳制。

一丝丝后怕,这才悄然爬上了她的心头,叫她终于开始正式起叶倾城来。

这个看上去又瘦又小的小媳妇儿,看上去轻飘飘没有啥分量。

叫她想不到的是,这小媳妇儿竟然力气这么大。

知道自己今天踢到铁板的她,心里气愤之余,又羞恼的几乎要头顶冒烟了。

她是不甘心,不肯罢休的。

可是她也知道,要是这个小媳妇儿多加几分力量的话。

别说她的胳膊了,就是她的腿,都有可能折了。

知道这个小媳妇儿,是真的不会像其他小青村的人一样让着她后。

枣婶子的心情简直糟糕透了,却也在一瞬间下了决定。

那就是在武力值比不上这小媳妇儿之前,就只能见了她扭头就走,有多远躲多远。

“不放你,你能把我怎么地?”叶倾城笑笑,擒住她胳膊的手,再加了一分力道。

顿时,就叫枣婶子‘哎呦哎呦’叫唤起来。

“你快点放开我,有话好好说。我是你婶子,你再这么对我,小心我叫你叔出来,给我主持公道。”

枣婶子不得已屈服,却依旧用上了威胁的话语。

“行啊,你不是要拽我去村长家评理吗?不然,你再叫上我叔,咱们一块去,怎样?”

叶倾城听她的威胁,不由的越发的好笑。

这是自己怂了,不甘心,要把自己男人拉出来撑腰吗?

难怪极品就是极品,这脑回路就是奇葩。

“不不不!不去了,不去了。就这么一点小事,干嘛闹到村长那里啊。”

枣婶子的头摇的个你拨浪鼓似得,叶倾城都担心她的脑袋会摇掉下来。

“真的不去见村长,请他给咱两个评理吗?”

叶倾城再问了一句,倒是放松了钳制她的力道。

“不去了,真的不去了。”枣婶子都快疼哭了,可是她知道,叶倾城是不会惯着她,纵容她。

因为叶倾城不是她公婆,不是她男人,不是她儿子,不是李大娘那些人!

就算是她流下眼泪,难说这小媳妇儿会不会反过头来嘲笑她。

她也是要脸面的人,怎么能把脸丢在这陌生的小媳妇儿眼皮子底下呢?!

左右,这小媳妇儿回来小青村,不是暂时路过,也不是住几天就走。

而是,要长住的。

她就不信了,以后会找不到教训这小媳妇儿的那一天!

“咱是一家人,要是真闹到村长跟前,那不是叫别人看咱们的笑话吗?”

“这么说,婶子你,刚才是跟我在开玩笑哪?”

叶倾城笑着问道,枣婶子不摇头了,这回改点头了。

点的那叫一个快啊,简直比小鸡啄米还要快。

“对对对,我刚才就是再跟你开玩笑哪。”

要是现在枣婶子能腾出一只手来,她绝对会伸出自己的小手指,努力叫叶倾城相信。

“你叫我婶子,我跟你个小辈开个小小的玩笑,也不为过吧……”

第82章 偏不让

“哦……”

叶倾城拉长音,哦了一声。

这一声,顿时叫枣婶子心跳快了那么几拍。

她觉得她那一颗紧张的心,都高悬在了半空里。

没着没落的,难受的紧!

她不由在心里嚷了一声:“去不去的给个话,你哦啥呢哦!”

好在,叶倾城紧接着就说话了:“既然婶子你在跟我说笑,那咱就不去见村长了。咱都是一家人,要是因为说笑几句,就闹到村长面前,也太小题大做了些。”

“对对,要是再让别人知道了,该笑话咱了!”

枣婶子吊在半空的心,总算是安稳着落,忙不迭的附和着她的话。

“那我就放手了,小心哪您!”

叶倾城问,枣婶子连连说道:“放手,你快放手吧,我的手腕都要折了!”

“婶子,不好意思啊,把你手弄疼了。”

呵呵一笑,叶倾城将枣婶子往前轻轻一推,也顺势放开了禁锢着她手腕的手。

“没事,没事,别在意。我手不疼,真的不疼。”

枣婶子一边揉着自己手腕,一边小心的藏到袖子里,还要连连跟叶倾城说没有关系。

即使她心里恨叶倾城恨得牙痒痒,却不敢流露出一点来。

“婶子说没事,那就是没事。”

叶倾城一副你是大辈,你说得对的模样,更是把枣婶子气得半死,却发作不得。

气的自己心里像窝着一团火,可是面前的这小媳妇儿,又不好惹。

真是把枣婶子气的,险些指着叶倾城的鼻子叫骂:“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恨恨的那左手,摁住了作妖的右手,枣婶子尴尬的笑笑,一句话也不说,掉头就走!

可气的是,叶倾城还在她后边,摇着手喊道:“婶子,再见,婶子,你慢点!”

她话音未落,枣婶子就好像身后被啥凶兽追着一样,加快脚步,干脆一溜烟的跑回自己家去了。

“哈哈……”

不等叶倾城回头,就听到了熟悉的笑声。

原来是成嫂子出门,恰恰好看到了叶倾城和枣婶子交锋的这一幕。

等见到枣婶子被气得半死,却又无可奈何的样子,心里那叫一个爽啊!

这还是她第一次见枣婶子吃瘪,在她人面前落荒而逃的狼狈背影!

往常在村子里枣婶子都是无往不利的,算是小青村的一号人物。

不过,是名声不好的那种。

以前她不跟枣婶子计较,也是看在她是大辈,她家里人的份上。

不过,以前她是不是做错了。

看今儿叶倾城跟枣婶子闹腾了一场后,非但打破了枣婶子无往不利的记录。

还让枣婶子像丧家之犬,从叶倾城面前逃开!

她敢肯定,枣婶子得有好几天不敢在村子里露头了。

村子里也能得到一段日子的平静,叶倾城可是做了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以后,要是枣婶子再出来,东家窜西家走的话。

不到她跟前作妖还罢了,要是到她跟前作妖。

那么这一次,她一定不会放过这家伙!

倾城说的对啊,不是她爹娘,不是她男人,不是她儿子,凭啥要惯着她!

想让人惯着,那就别出门,在自己家里耍威风啊!

“嫂子,你吃过饭了啊。”

一转身,就看到站在家门口,笑的开心的成嫂子。

她抬脚,就朝着成嫂子走过去。

“嗯,吃过了。”成嫂子点头,等她走过去:“你来的挺早的,我还说吃了饭,就去找你哪。”

她家吃饭就不晚,但是叶倾城来的更早。

就是说,她一心想要得到那神仙水,连一刻钟都等不及了。

说来,都是银子惹的祸。

要是叶倾城有足够的银子,也不会这么着急了。

“我刚把**姐送走,一时间也没有别的事。想着闲着也是闲着,就过来找嫂子你了。”

不能不着急啊,她想要神仙水。

就保不齐其他人也想要神仙水,谁能保证她才是有缘人。

其他的人,就跟神仙水无缘呢?!

没有人能保证!

所以,她要做那抢先一步的人!

“枣婶子那个人,的确叫人一言难尽。”

成嫂子实话实说,一点也不掩饰她对枣婶子的不待见。

“以前我们让着她,多是看她家人的面子。”

“嫂子,你以前面对枣婶子,是不是心里挺不痛快的。”

叶倾城理解成嫂子,毕竟是一个村子里住着。

但凡只要不太过分,成嫂子她们就会忍了。

恐怕枣婶子就是看准了她们的这种心理,才会踩着擦边线。

一边试探着她们的底限,一边占小便宜没够。

“的确是不痛快。”成嫂子一想起往事,脸色就难看的不得了。

总觉得心口窝着一把火,烧的她心口疼,还没地方撒气!

“嫂子,要是我。我是宁可让别人不痛快,也不让自己不痛快的!”

叶倾城说,在成嫂子长大的眼睛里继续道:“当然,前提是我有理,别人没理。”

“你说得对,与其让别人痛快,还不如自己痛快!”愣怔了一下后,成嫂子才点了点头。

是啊,倾城说得对呀。

以往都是自己心里不痛快,枣婶子那人可是痛快的很呀!

每一次,都是她们有理,枣婶子无理。

偏偏最憋屈的是她们,最痛快的是枣婶子。

每每看到枣婶子得意,她们是心里憋屈,还要忍着。

哪怕忍得心口疼,下一次还是会让着她。

是不是她们的忍让,才会让枣婶子得寸进尺。

而今,看了叶倾城怒怼枣婶子后,她觉得以前她们真是做错了。

早就不该一直让着枣婶子,就该叫她知道知道。

她们是有多么讨厌她,有多么的不待见她!

连看一眼,连说一个字,都觉得无法容忍。

“嫂子,现在改变也不迟呀。反正枣婶子就在这里,不会离开小青村的。”

叶倾城笑着挽住成嫂子的胳膊,轻轻的摇晃了一下:

“只要你们想,随时都可以不再惯着她,让着她。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就让她过去吧!”

“嗯,你说的对。”成嫂子点点头,她生性豁达。

也并不曾把以前的憋屈放在心上,不然,早就有可能因着憋屈而生病了也很有可能。

第83章 有传说

“只是啊……”成嫂子又说道:“我还得给婶子说一声,叫婶子也不能一直让着她,惯着她。”

“那等咱们拿回去神仙水,就跟李奶奶说。”

也要是选站在那一边,当然是要站在李大娘成嫂子康嫂子这一边了。

不说她得了这些人多少的帮助,但是这些人的脾性跟她相投,就让她不会去选择枣婶子了。

“行。”成嫂子点头,接着大手一挥:“走,咱们去拿神仙水!”

“好呀。”

在没有见到神仙水以前,叶倾城心里的神仙水,是她所想象出来的。

肯定非常的清澈,跟平常的水不太一样。

可是等她看到神仙水的时候,才发现神仙水跟她想象的还有很大的区别。

难怪有那么多的人,想要得到神仙水。

原来神仙水真的不是凡间的普通水!

传说里的琼浆玉液,就是这样的吧……

她想,根本舍不得移开眼睛。

谪仙下凡的那一家,不是青砖大瓦房,而是普普通通的土坯房。

房子也不太大,一共有三间。

东西屋加堂屋,院子比其他人家的院子都小,不过一半的面积。

院子里没有厢房,厨房也只是在一角搭了个棚子。

要说这土坯房保存的还是很不错的,并没有因着年久失修,就坍塌或是四处漏风。

院子也被收拾的干干净净,不见一根的杂草。

看得出房子被修葺过,那窗户的颜色一看就是新装上的。

门是栅栏,也是新换上的。

在西屋下有一棵柿子树,树叶凋零,树上的柿子已经不知道被谁给摘走了。

“那柿子树不是先前的那一棵了,是后来村长家给补种的。”

成嫂子指着柿子树,对叶倾城说道。

“咱们这里家家户户大多都是种枣树,少数人家才种柿子树。也不用到外面买树苗,直接从神仙山上挖回来就行了。”

据成嫂子说,以前神仙山上只有枣树,后来才有了柿子树。

当然也是由于那谪仙的缘故,听说他娘想尝一尝不一样的果子。

然后,他就进了神仙山,当天并没有下山。

一直到三天后,他才回来了。

那时候,他肩头扛着一棵柿子树。

是一棵小柿子树苗,他就种到了自己住着的西屋下。

不过,当时他还带了十来个黄澄澄的柿子回来。

从那以后,人们再上神仙山,就发现除了枣树外,还真的有柿子树。

“嫂子,那每年的柿子,是不是就都由村长家摘了呢?”

叶倾城特意多看了几眼那柿子树,却发现,那柿子树就是平常的柿子树,并没有什么神奇的地方。

“不是。”成嫂子摇头:“这柿子树结的柿子不少。村长当初把树挖回来,就说过。叫咱大家伙商量好,每一年的柿子树咋分配。”

基本上都是二十来户一组,小青村的人们就这么轮换着。

每年等柿子熟了以后,该着谁家谁家就摘走,平分了。

“一家约莫能分到二三十个那么多。”

成嫂子想了一下说道:“今年,我记得轮到村北那二十户了。”

叶倾城在回来小青村那一天,就知道小青村并不都是柳姓。

柳姓是大姓,约占小青村总人家的三分之二。

剩下的三分之一,是孙姓和石姓人家的总和。

这三姓据说都不是原住民,都是在周朝桓帝那会子移民过来的。

在移民过来以前,这三姓就是一个大村里的一部分人家。

在移民的途中,这三姓就被分到了小青村这里。

“听老祖宗说,那会子真是要啥没啥,吃啥啥没有。那会子的日子,跟现在的日子比起来,更加的不好过。”

好几百年过去了,现在的小青村的人们已经在小青村落地生根,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故乡。

至于移民前的故乡,也就逐渐的成了传闻。

成嫂子这会子就是土生土长的小青村人,而不知道准确的移民之前的故土。

“好几百年过去了,咱小青村才勉强能填饱肚子了。”

听了成嫂子的感叹,叶倾城想的却是前世里,也是在古代的一场移民。

据说,叶家也是移民过来的。

“听说当年只叫咱柳家,还有孙家到小青村落户。你不知道,石家曾经是大家族,有一枝不被主家喜欢,就强行赶出来,一并到了小青村这里。”

“竟然是这样么?”

叶倾城没有想到,在成嫂子又听到了这样的传闻。

“这么说,要是当初石家主家不强行把旁支给赶出来,那谪仙就不可能在咱小青村下凡,就会是在其他地方下凡历劫了么?”

谪仙下凡里的谪仙,就是姓石。

听说名字也很普通,就叫石头。

“嗨,还别说。你这么一说,还真好像是这样的。”

成嫂子愣了一下,不由以手指着下巴想了想:

“要说那谪仙会选择咱们村,还真是因为那一家男人的原因。我记得,我刚嫁过来那会,我婆婆好像给我说过,就是一时半会想不起来,是为了啥?!”

不管是为了啥,总归是小青村的缘分,是那夫妇两的缘分。

“嫂子,要取走神仙水,还有啥忌讳么?”

叶倾城的目的是神仙水,至于那谪仙距离她已经太遥远。

不然,又怎么是一个传说。

就是对成嫂子来说,也是当成传说吧。

盛放神仙水的器皿,也是极普通的。

就是一个石头窝,不大不小刚刚能装一碗水那么多。

昨夜下了雨后,石头窝上还湿漉漉的。

她要取走的神仙水,就在那小小的石头窝里,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没有啥忌讳的,你就只管舀出来就行。”

成嫂子这样说道,把手里的瓢递过了叶倾城。

这瓢也小巧,比那大汤勺大不了多少。

石头窝不大,要是平常舀饭的勺子,恐怕就只能舀出一半神仙水。

这小巧的瓢,舀个五六回就能把神仙水舀个七七八八了。

叶倾城也注意到,这神仙水在阳光下,并不是金色,也不是七彩的。

而是晶莹剔透,好像水晶一样,透明的。

“这就是那谪仙的心吧,水晶一样没有任何的杂质!”

第84章 一定行

正是因为那谪仙有一颗水晶般纯洁无暇的心,才会有现在的神仙水吧!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幻觉,叶倾城觉得她看着神仙水看久了了以后。

竟然,似乎听到有悦耳动听的仙乐,在耳边回响。

还,恍然似乎有不属于人家的清香,从神仙水那里飘过来,从她鼻端飘过去。

嗅到这清香后,她整个人都为之一振。

“倾城,去吧,去取神仙水吧。你一定可以的!”

成嫂子见她似乎在出神,就忙轻轻推了她一把。

“哦,好。”叶倾城回过神,这神仙水真是出乎她意料的要更加神奇!

为此,她对自己做出来的豆腐,也愈发的更加有信心了。

一瓢,两瓢,三瓢……

叶倾城并没有完全把石头窝里的神仙水都舀出来,她是带了一个大碗过来的。

而她也只舀了三瓢神仙水,也不过有一小半而已。

“妹子,你怎么只舀这么点神仙水。石头窝里,还有好多哪!”

成嫂子惊讶的咦了一声,看看她手里的大碗,再看看石头窝里的神仙水,不解的问道。

“嫂子,我要用的神仙水不多,这点就够了。”

叶倾城笑着摇摇头,她只是想做出能够卖钱的豆腐,并不需要把所有的神仙水都用上。

再者,或许还有其他人也想要神仙水。

就为了这个,她都不能全部拿走。

总要给其他需要的人,留下一线希望不是么?

“妹子,我觉得,你真的有可能把神仙水拿回去!”

成嫂子之前,是很信心满满给叶倾城打气的。

可是她心里也有着小忐忑,就怕叶倾城拿不走这神仙水。

这一见她并不是要拿走所有神仙水,只是舀了一点碗底。

就打从心里觉得,这神仙水一定会愿意被她拿走。

成嫂子还在心里想着,怨不得,以前能拿走神仙水的少之又少。

这是否也要像她倾城妹子一样,不能太过贪心。

妄想着,把所有的神仙水都占为己有呢?!

想着,成嫂子诚心诚意的朝着谪仙石头家的房子拜了一拜。

将来,要是她也想要神仙水的话,她也不会想着拿走全部了。

贪心是要不得的啊!

这就是成嫂子陪着叶倾城,来取神仙水这一遭的感悟。

拿到自己想要的神仙水,叶倾城并没有多停留。

不过,她还是先朝着石头家的院子拜了一拜,才跟成嫂子从谪仙家离开了。

“妹子,你啥时候做豆腐呢?”

一边走,成嫂子一边问了一句。

“嫂子,我打算明天做。”

叶倾城打算做两个豆腐,一个到集市上卖,一个给大家分来吃。

总不能有好东西了,不给家里人,反倒先给外人吃。

“行,到时候我去帮你做豆腐。”

在成嫂子家门口,两人就分开走了,成嫂子跟她这样约定道。

“那明儿个,嫂子就别做早饭了,咱们喝豆浆,吃豆腐脑,尝尝豆腐好吃不好吃?”

叶倾城笑弯了,一双晶莹璀璨的凤眸,对成嫂子挥挥手,这才往李大娘家的方向走过去。

“燕子,那就是六老爷爷家新回来的小媳妇儿啊。”

成嫂子家的门开了,从院子里走出来一个比凌氏大个七八岁的中年妇人。

这人的脸儿圆圆的,一说话就会露出两个小酒窝。

不过,这人的身高却不太高,有个一米五五左右的样子。

“是啊,娘,那就是倾城。是我六老爷爷那一枝刚刚过继过来的,那一家的小媳妇儿。”

“是之前那一家说,专门过继到六老爷爷名下的吗?”

中年妇人看了一会走远的叶倾城的背影,才回头问道。

“是啊,就是那一家。”成嫂子点点头,中年妇人也点了点头。

“那一家黑心的,将来保准会后悔的。这么好的孩子,自家不留着,却推了出去,莫不是眼瞎啊!”

“叫我说,那家不眼瞎,就是都丧了良心。”

成嫂子撇撇嘴,很不屑说起那白眼狼一家子。

“要是有良心,怎么会抢了六老爷爷养老的钱,把六老爷爷六老奶奶扔在小青村。自己一家子到外头吃香的,喝辣的!”

“可不是,不是丧了良心又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来!”

中年妇人摇着头,连连感叹:“那孩子,我瞧着眼神正,也不缩肩弓背的。那腰挺得备直,是个好孩子。跟那一家没有一点相似之处,难怪会被赶回来。

要我说,回来咱小青村,脱离那一家子白眼狼,也不是啥坏事。跟着那白眼狼一家子,也落不得啥好。本就不是一路上的人,咋可能一直走在一条道上。”

就那白眼狼一家子,个顶个的一万个心眼子。

老实的,正直的人,跟他们家碰上,被利用都是小事。

最可怕的就是,就依着那白眼狼一家吃人不吐骨头的狠辣。

时间长了,这一家恐怕连骨头渣都剩不下。

所以说啊,回来好,还是回来好啊。

“娘,倾城妹子说,明儿个咱家就不用做饭了。”成嫂子接过她婆婆手里的水桶,朝着自家的菜地走去。

“叫咱到李大娘家喝豆浆,吃豆腐脑去。”

“你去吧,我和你爹他们就不过去了。”成嫂子的婆婆说着摇摇头:“那孩子也不容易,能搭把手就搭把手。至于吃吃喝喝啥的,等那孩子家起来了,再说也不迟。”

“那也行。”成嫂子点着头,一边把桶里得水倒进了菜地里。

那白眼狼一家咋会这么恶毒,无耻?!

还不是名利二字当头!

为了名和利,那是连脸皮都能豁的出去的!

也就不怕其他人的眼光,不怕被人说闲话了。

被人说几句,有不疼不痒的,哪里有名和利来的实惠啊!

“咱家虽说也不富裕,可是搭把手的力气还是有的。咱祖辈不都是这样过来的么?”

成嫂子的婆婆边跟成嫂子往家里走,边如此说道。

“乡里乡亲的不互相帮衬着,这日子可是有那难过时候的!”

叶倾城不知道成嫂子的婆婆,在跟媳妇儿说起她们一家的话题。

她正一边往李大娘家里走,一边看向手里捧着的大碗。

“应该可以的吧?”

第85章 说你行你就行

“应该可以吧。”

叶倾城一直在注意观察着,大碗里神仙水的分量。

从她和成嫂子回来的这一路上,她观察过了,神仙水并没有少过哪怕一滴。

可是她一直不曾放松紧绷的神经,成嫂子说过,有的人就是在进家门的那一刹那。

手里的神仙水,就突然的凭空不见了。

而她就要踏进李大娘家的家门,碗里的神仙水还是那样多,也没有突然有啥变化的模样。

“真的可以了啊……”

好在,一直到她踏进李大娘家的大门,她手里的神仙水还是那么多。

紧绷的心弦放松下来,她整个人也觉得轻松了好多。

肩背甚至,都不再绷紧,微微的往下塌了一下。

“拿回来了吗?”

齐刷刷三道声音从院子里传过来,赫然是凌霄凌氏李大娘三人的声音。

这三人说的整齐划一,时间还没有先后,听起来就好像一个人在说话一样。

一抬头,叶倾城就看到紧张站在院子里的三人。

他们的视线,正直直的落在她手里捧着的大碗上。

“拿回来了。”

她说,笑的两眼弯弯,笑容灿烂又明媚。

同时,她心里也暖洋洋的。

这样被期待,被牵挂的心情,真是前所未有的好。

“真的拿回来了吗?”

三人竟然还不敢,就上前来看。

而是,又问了一遍。

“嗯,拿回来了!”

用力的点点头,叶倾城把手里的大碗,朝着三人递了过去。

“瞧,我把神仙水拿回来了!”

“哎呦……”

李大娘低低了喊了一声,并且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我站不住了!”

一直在担心着,担心着,等看到叶倾城真的拿回神仙水。

李大娘就蓦地,感到腿脚发软,连站都站不住了。

“小心!”

叶倾城把手里的大碗,递给了距离她最近的凌霄。

而她,则快步感到李大娘跟前,一把用力搀扶住她。

她懂李大娘的反应,末世里她觉醒后。

第一次跟异兽对战过,也是这样的反应。

在知道安全后,才发现浑身的力气都好像被抽空了。

整个人都站不住,不由自主的就滑坐在地上。

“没事,没事,我没事。”

李大娘在她的搀扶下,终于是站稳了。

她忙不迭的摇着手,双眼下意识的去寻找叶倾城放下的大碗。

“我这么大岁数,也不过见过两三回有人,能把神仙水拿回去。”

最近的一次,少说也有二三十年了。

打那以后啊,她就再没有见过有谁能成功的拿到神仙水。

为此,才会如此的紧张,就唯恐叶倾城拿不回来神仙水,失望加失落。

“要说见过神仙水,还是我小时候见过一次。”

李大娘只看了一眼,就收回了视线,对看过来的凌霄凌氏说道:

“嗯,这就是神仙水,真真的。跟我小时候,见过的一样。”

神仙水的传说太过神奇,得到神仙水也太过不简单,这才叫但凡是见过的,就再不曾忘过。

“李奶奶,刚我忘记问了,这神仙水要特意收藏吗?”

等把神仙水成功拿回来,叶倾城这才恍然发现。

她只顾着怎样成功拿回神仙水,就忘了这神仙水拿回来,就这么放在家里可以么?

“不用,不用。”

李大娘笑着摇头:“只要能把神仙水拿回来,随便放哪里都可以。没有你的允许,谁也休想把神仙水从咱家拿走。”

不然,那些拿不了神仙水的。

只要找一个有缘人,不就能把神仙水拿回自己家了么。

那样一来,神仙水也就没有这么珍贵。

还不是谁想要,就要啊。

“曾经就有人想要用银子买神仙水,可是就没有一次成功的!”

“那行,我就放心了。”

别说,叶倾城还真有过这样的担心。

要是神仙水能被从家里拿走,那就是说她拿回神仙水,也是给他人做了嫁衣啊!

“你就放心吧,咱小青村有见钱眼开的,为了银子啥都肯做的。可是,这神仙水却没有人敢拿出去卖。”

李奶奶笑着,叫三人坐下。

“要是动了那坏心眼的,他就等着种啥啥不长,干啥啥不行,就是到街上讨饭,也没有人搭理。”

堂屋里放着果子零食,围坐的除了李大娘,就是叶倾城一家三口。

叫叶倾城比拿回神仙水还要高兴的是,凌霄和凌氏真的是一天天在好转中。

这次拿神仙水,她没有打算叫凌霄凌氏直接喝。

谪仙石头都是把神仙水煮沸了,才叫他娘喝的。

可能是因为他是仙人,就连眼泪都是仙家之物,而不能直接给凡人喝吧。

如此一来,她把神仙水加到豆腐里,应该就没问题了吧。

真是想不到,小青村会一次又一次给她带来惊喜,叫她一次又一次看到奇迹的发生。

“要是明儿做豆腐,那明天咱就烙饼吧。”

李大娘如此提议的道:“多放点油,再炒个神仙菜炒肉。嗯,肉也要多放点。”

叶倾城有心说,豆浆、豆腐脑配油条最好吃。

可是她又把这些话,都默默的放到了肚子里,没有说出来。

这是因为她知道,在这个时候能多放点油,能吃到肉菜,已经是庄户人家最大的奢侈了。

油条豆浆这种在前世常见的搭配,在这里还从没有出现过,也不会出现的太快。

无他,在大多数人家炒菜,根本一点油也不放,就连肥肉都没有一片。

可以说炒菜,就是水煮菜,菜里除了放一点盐,有一点咸味之外,菜里是有点油星也没有的。

有一部分的人家,会在炒菜时,那肥肉在锅里擦一下。

就这样菜里,也不过是点点油星,却是不会放一片肉的。

还有一些人家,农闲时候菜里少少的放点荤油。

只有到了农忙时候,才会一天三顿干饭,炒菜的时候荤油也放,肥肉也放。

不过,那肥肉也是有数的。

还要家里出大力的男丁才能吃,女人和孩子们也只许吃菜,不许吃肉。

就这样,在小青村还只有村长,几户村老,以及日子过得比较富裕的人家才行。

就是村长家,平日里也是一天三顿,早晚都是喝稀粥,就中午那一顿粥会熬得稠点。

第86章 一般般啦

“这日子可不就是这么过来的么……”

李大娘感叹,拿了个核桃捏碎皮,吃了核桃仁。

“村长家和村老们的日子,也就逢年过节的好过点,平常啊,也就比咱们紧巴巴的日子好过那么一点点。”

李大娘说起这个,叶倾城是知道的。

她小时候过年是会买肉待客,但是肉是有数的。

只有亲戚来了,才会端上肉菜到席上。

也是只有男人能上桌待客,女人和孩子们是不能坐席的。

就只有在厨房里,随便的吃一口。

肉么,是想也不要想的。

在叶家她是没有肉吃的,但叶莫愁却又是另一番待遇。

总之,当她在厨房里饿着肚子,只能啃硬邦邦的干粮的时候。

往往,叶莫愁就跟着渣娘躲在屋子里,吃的满嘴流油。

要不是奶奶,偷偷的给她夹一两块肉。

她甚至不会知道,过年的时候那肉真叫一个香。

叫她恨不得,把舌头都吃到肚子里去。

饶是这样,也要在亲戚走了后。

把桌上的肉菜撤下来,将菜里的肉一片片捡出来,藏好。

反正是不叫家里人吃的,那些肉要等着其他亲戚过来,再拿出来做成肉菜上桌待客。

不过,要论日子富裕不富裕的话。

叶家也还算不错,至少没有一年到头除了咸菜就是咸菜。

她记得叶家一家远房叔爷爷家,就是一年到头就吃咸菜,就只有过年那几天炒菜待客。

叔爷爷家里人么,依旧是要吃咸菜的。

而那叔爷爷家里,连萝卜缨子都舍不得扔,要腌制成咸菜。

而李大娘说的村长和村老家的日子,比她们家的日子过得比较不紧巴。

也不过是指这些小青村里看上去比较富裕的人家,比李大娘她们家粮食多那么一些些。

一年的收入,多个三五两银子罢了。

就李大娘这样日子比较好过的人家,一年的收入是地里的出息,加上儿子媳妇儿打工得来的钱财。

她家的地,在小青村还算是多的。

但是,李大娘却说,她们家一年不过二十两银子的收入。

除了必须的花用,一年就能存下二三两,连五两都不到。

“我和你叔叔婶子花用不多,但,两个小家伙要上学堂念书,不管再怎样俭省,也是一笔大的花项。”

按说,在小青村李大娘一家能一年收入二十两,那可真是一笔巨款了。

不见有的人家,一年连一两银子都花不了。

可是李大娘家里,有两个小孙孙要念书。

老师的束脩是要交的,笔墨纸砚就算是最便宜的,也要花不少的钱。

哪怕她两个孙孙,再怎样一面写完,翻面写。

翻面写完,再叠加写,也还是省不了多少纸笔。

为了供两个孙孙念书,李大娘一家真可谓是勒紧了裤腰带。

一年到头,吃水煮菜,还有咸菜的时候比较多。

也是到逢年过节,才会吃好一点。

在叶倾城的记忆里,她奶奶做酸菜也是一把好手艺。

往往做好了酸菜,左邻右舍的就会端着自己的咸菜,或是干脆拿着白菜过来。

跟她奶奶,换回去一碗碗酸菜。

“李奶奶,你家孙孙书念得好吗?”

叶倾城也跟着拿起一个核桃,那边凌霄凌氏在喝小青村独有的茶水。

说独有,是因为这种品种的茶树,也只在神仙山里生长。

却不是,外面的那些品种。

这种茶里也含有,对人体极好的灵气。

就是跟神仙菜是一样的,微量含量。

“嗨,一般一般啦。”

李大娘笑着摇手:“送他们去念书,也没有想着叫他们考秀才啥的。就是想着能认个字,将来也好找个轻省的活干。”

她家儿子就是吃了不识字的亏,不然,怎么会有轻省的活计干不了。

只能在外面卖苦力哪!

“就连村长都说,咱小青村要是真能出个秀才,举人啥的。还必须,要祖坟上冒青烟才行啊!”

小青村里也不是没有念书的,可是这么多年下来,别说秀才了,就连童生都没有出一个。

这也是为啥,村长和村老们对小青村的学子们不看好的原因。

于是,小青村送孩子去念书,都没有想着能让家里出个秀才,举人啥的。

就是不至于出门打工,连自己名字,以及契约书都看不懂。

可以说,小青村的人们更是把念书当成实用型的一件事。

“要是他们有那个命啊,我高兴。要是就是个打工的,也没啥。反正总是要干活,才能穿衣吃饭。”

李大娘还是很看得开的,并没有想要两个孙子给她考出个秀才,举人来,好叫柳家改换门庭。

这就是李大娘的为人之道,知足常乐。

叶倾城笑着点点头,知足常乐,这四个字看似简单,能做到也是不容易的。

叶家渣渣不就是,从不知道知足常乐。

而总是,得陇望蜀,不知道节制。

“会的,李奶奶他们一定会给你挣来荣耀,让柳家兴盛的。”

叶倾城还是愿意相信,这世上还是会好人有好报的。

“嗨,不说这个了。将来的事,将来再看。”

李大娘笑着摆手:“我跟你们说啊,我那两个孙孙读书啥的,真是没有啥天分。不过,还是要谢谢倾城你这么看重他们啊,哈哈……”

瞧李大娘的意思,是一点也没有把叶倾城的话当真。

毕竟,她的孙子她知道。

那可是连学堂里的夫子都摇头晃脑的说,朽木不可雕也!

这朽木不可雕,李大娘不是很懂。

却也能从夫子脸上的表情,看得出她家孙孙不被夫子看好的。

叶倾城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在心里想着。

等将来找到其他的赚钱门道,或许李大娘可以把她家两个小孙孙,从镇上的学堂转到更加有名的学堂里去。

不过,这一切还言之过早。

还是,等她能找到能卖钱的法子再说吧。

几人说笑了一会后,凌氏就先坐不住了。

叶倾城就先把她扶回了东屋,就连李大娘都说,要回屋去躺会。

“老喽,真是老喽……”

李大娘一边敲着自己的腰,一边慢慢跟着挪进东屋去:“昨儿没睡好,就是没精神。”

第87章 有过去

几人里,除了叶倾城之外。

就还有凌霄,还能多坐会。

因此,他就没有回西屋躺着。

“你们小两口要是能多坐会,就说会话吧。”

李大娘回头看一眼,坐在堂屋里的凌霄。

笑着拽了拽叶倾城的胳膊:“我和你娘啊,就不打扰你们小两口了。”

凌氏也含笑点头,她自然愿意自家儿子媳妇儿能相亲相爱了。

叶倾城也没有害羞,大大方方的点点头,就出去了。

“倾城呀,真是个好孩子。”

李大娘扭头对躺在她旁边的凌氏说道:“你呀,今后就等着享福吧。”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凌氏笑,苍白的手放到了嘴角。

当她真实的触摸到那向上弯起的嘴角后,心里跟脸上的笑一样的高兴。

她有多久没有这样笑了?

她记得,有好久不知道怎么笑了!

现在这样的日子就挺好的,她只能在心里祈祷。

她的家人们,不要再为她而担忧!

虽说她现在的日子,跟过去比起来。

就好像从云端,跌入了泥地里。

真是天差地别!

可是,她却前所未有的觉得开心。

但愿……

凌氏想,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但愿,在梦里她能梦到自己的亲人。

告诉他们,自己过得很好,不用担心。

叶倾城回到堂屋,凌霄还坐在那里。

只不过,他的眼光从堂屋移到了院子里。

确切的说,是院子里的那一棵枣树,被他看在了眼里。

笔直的树身,繁茂的枝叶,不知道让他想到了什么?

或许,是想到他的从前。

他的从前,肯定跟这枣树一样。

有着繁花似锦的将来吧!

但,从前的一切都已经不在。

现在的他,不过就是小青村一个普通的村夫!

还是一个走几步就喘两喘,一只腿脚要是走多了。

站久了,还会剧烈的疼起来。

就是现在他坐久了,右腿那里……

没有注意到叶倾城已经出来的凌霄,慢慢的把手放到了自己右腿上。

隐约的疼痛,叫他额头沁出一层细密冷汗。

而他的右腿也在颤抖,疼痛越来越明显了。

不远处站着的叶倾城,亲眼目睹了这一切后。

她的眉头不由的蹙紧,凌霄的腿……

之前她没有注意到,还以为他就是只是中毒了而已。

现在看来的话,他的腿某不是受过某种伤害么?

他的过去,究竟是怎样的呢?!

这一刻,叶倾城无可否认的在心里。

升起了,想要了解凌霄过去的念头。

不是好奇,就是想知道凌霄的过去。

看看,他究竟受了怎样的伤?

究竟又是伤在右腿的哪里?!

不过,现在不是询问的时候。

她故意咳嗽了一声,在凌霄迅速的收回手后,才故作不知的走了过去。

“怎么样?还能坐得住吗?”

她选择落座的地方,跟凌霄有点距离。

也同时,不会让凌霄的那条受伤的右腿曝露在她面前。

而她也注意到,凌霄看到她的选择后。

是下意识的,松了一口气。

“能。”凌霄点头,看向坐在他左边的叶倾城:“今儿,你还有什么打算么?”

“我还想再进神仙水一趟。”

叶倾城也没有隐瞒自己的打算,直接跟凌霄说了出来。

虽说,昨天一路惊险的把江红菱从神仙山里带了出来。

她也累坏了,但是,她还是打算再去神仙水走一遭。

不为其他的,就为了她曾经在神仙山脚下看到过的快要吃的药山药。

据她的观察,似乎小青村里的人,尽管不止一次的从那些山药旁边走过。

却一次也没有挖出来过,或许,根本就没有觉得这山药能吃吧。

她想,有了谪仙石头。

但凡神仙山所出产的东西,必定比其他地方要多出,其他地方没有的灵气。

正好凌霄凌氏都需要补养,这山药就挺适合进补的。

不管是熬粥吃,还是蒸熟了单吃也好,都是很不错的选择。

在她的银子还没有赚到手之前,她想着,能省就省一点吧。

“必须要上神仙山吗?”

凌霄问,暗暗的攥住了右手。

他这个不争气的身体,都没有办法陪着自己的媳妇儿进山。

虽说他一早就知道,以他现在的身体,是根本无法做到养家糊口的。

一切的吃穿住行,都要靠着他媳妇儿瘦弱单薄的肩膀来承担。

要是放在以前,他是根本不可能会做吃软饭的家伙的。

现在,却要让自己的媳妇儿养着。

这种落差,真是叫他心里失落不已。

也幸好,他不会因此而变了心性,从而扭曲了心理。

要是那样的话,叶倾城做的越多。

他就会越发的痛恨自己的无能,也会越发的痛恨叶倾城的。

毕竟,他最软弱无能的时候,被叶倾城看在了眼里,不是吗?!

要是他变成那样的人,那些把她们母子赶出家门。

逼迫狼狈奔回小青村的人渣,一定会乐意看到这个结果。

现在么,他就是感到深深的失落。

特别想要立即就好起来,不再是自己媳妇儿的拖累,还能帮到自己媳妇儿。

自己的媳妇儿总要自己养,而不是被自家媳妇儿养啊!

“我不进山,就是在山脚下挖点能吃的。”

内心纠结无比的凌霄,得到的是叶倾城这样的回答。

对他来说,也算是一种安慰。

至少,他媳妇儿并没有想着,再进神仙山。

“我陪你去吧。”

听说她不进山,只在山脚下挖东西后,凌霄就冲口而出。

“你行吗?”叶倾城问。

“行!”凌霄答得斩钉截铁,同时耳朵尖微微的红了。

虽说叶倾城的问话没有歧义,可是他身为一个男人。

又是有媳妇儿的男人,怎么能不行啊!

虽然现在的他,还真的是不行的!

叶倾城没有立即说,可以带凌霄去,还是不同意他跟着去神仙山。

她只是一把抓住了他的手,暗中输送了一道灵气过去。

凌霄的情况是真的在好转中,因为她发现他现在能接受的灵气变多了。

相较于凌霄,凌氏那边的情况还是有点不乐观的。

迄今为止,她试探着给凌氏输送灵气,凌氏的接受能力比凌霄要弱得多。

第88章 温暖你

凌霄安静的坐着,等着叶倾城给他答案。

相较于他挣扎着,要陪着她去神仙山。

他还是愿意就这样安静的坐着,然后被她把手握在手心里。

她的手是温暖的,而他的手是冰冷的。

是她让他重新,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融化了他冰冷的心。

就好像现在,他都感觉到了自己的心。

在怦怦怦一下下,有力的跳动着。

查探了一番凌霄的情况后,叶倾城做出了决断。

她把凌氏的情况藏在了心底,没有告诉凌霄。

就算告诉了凌霄,也不过是让他多担忧,而什么也不能做而已。

“好吧,咱们一起去神仙山。”

凌霄说要陪着她一道进神仙山,叶倾城想了一下,就没有拒绝。

要是有可能的话,她也愿意让人陪着。

就好像在前世末世的每一场战斗里,或是战斗后的欢聚里。

她有可以把背后放心托付出去的朋友们,就不会因着叶家渣渣而感到孤单寂寞。

“好。”

凌霄慢慢的站起身,而他的手还反握住叶倾城的手,一直不曾放开过。

见此,叶倾城也就随他了。

她是从前世过来的,也就不会在意某些闲言闲语。

况且,李大娘家几乎就在村边了。

小青村的民风淳朴,也不会有人对他们小两口手牵手有意见,说闲话的。

就这样,两人手牵着手,慢悠悠得出了李大娘家的院门。

凌霄什么也没有带,叶倾城却背着一个背篓。

背篓里,放了两把小铲子。

要是她自己去的话,可以用自己的异能把山药取出来。

现在有凌霄跟着去,她的异能暂时还不能叫别人知道。

那么,两把挖东西的小铲子就是必须的了。

“我还是第一次来到这样偏远,却冷清的地方。”

慢悠悠的,好像在散步一样,朝着神仙山进发的两个人。

一路走,还一路说着话。

开始是凌霄在说,叶倾城在倾听。

凌霄说小青村偏远,冷清都没有错。

这个季节为了多赚一个大子儿,小青村凡是能出去的青壮年都出去了。

村子里剩下的大都是老老少少,鲜少有几户人家不用出去打工的。

这样的小青村,自然是冷清的。

除了偶尔有小孩子呼啦啦奔跑而过,呼朋唤友的叫喊声之外,就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而这边小孩子好像不多,就更加显得冷清,不比小青村其他地方热闹。

反正,叶倾城凌霄两人手牵手走了这么久了。

路上,还不曾碰见一个人经过。

“那你喜欢热闹,还是现在的小青村呢?”

叶倾城不是没有见过山,但是还是眼前的神仙水更叫她好奇,迫切的想要去了解它。

她也并不觉得,凌霄现在就会在她面前吐露他过去的一切。

除非有一天,他真的放下了过去,才有可能把一切都告诉她。

“以前的热闹我有些不记得了。”

凌霄抬头,看向不远处的神仙山。

不是他害怕回忆,才会有意叫自己忘记。

而是他压根就从没有喜欢过以前的热闹,要是可以他宁可待在自己的书房里。

而不是参加那些没完没了的宴会,以及名为花会什么的,实则是相亲的聚会。

等回来小青村之后,他才发现:“我喜欢小青村,只是还是有些不甘心罢了。”

以前要完全的抛弃,那里是那么容易的事?!

更何况,以前代表的不仅仅是过去。

还有她们母子的血海深仇!

“既然不甘心,就不要放下,也不要逼迫自己放下。”

叶倾城没有劝说他暂且放下,或是将来有机会什么的话。

她反而不叫凌霄放下,而是让他记着今天的不甘心。

“是啊,我会记着,一直记着的。”

抬手,阳光从他的指缝里漏下来,他不由的眯起双眼。

“我也不会放下过去,因为不能放下!”

叶倾城也抬起手,阳光灿烂而温暖。

有多久,没有这样悠闲的散步,以及感受阳光的温暖了。

在末世里,要是如此的不谨慎,敢悠闲的话。

等来的,可能就是不好的结局啊!

“要是放下的话,我会不能原谅我自己的!”

她所代表的不仅仅是她的前世,还有今生的前身。

她不觉得前身就是她的前世,反而认为她和前身是两个人。

那么她们两人的仇恨,当然是双份的!

将来要报仇的话,也要双倍的报复回去!

“你说的对,要是现在就放下的话,我也不会原谅我自己的!”

放下右手,凌霄不再去管隐隐作痛的右腿。

反正,他已经习惯了右腿时不时的疼痛。

他不是圣父,不是白莲花,怎么可能放下过去的仇恨。

让那一切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才是快意人生!

他可是记着一句名言,以德报德,以直报怨!

要是以德报怨,他又怎么对得起为了他而苦苦支撑到现在的亲娘!

“那,咱们就都不放下吧。”

轻轻的握了一下凌霄的手,叶倾城回眸一笑。

“嗯,不放下。”凌霄回以一笑。

叶倾城看了他的笑容,忙垂下了眼。

而她的左手,也悄悄的放到了心口那里。

果然是长得好看的人,最容易叫人心动啊!

刚才凌霄那一笑,她看到了。

心都不由的跳快了一拍,就好像小鹿乱撞的形容一样。

她从不知道,有一天她会为一个男人而着迷,失神。

没有办法啊,谁叫这个男人笑的这么美!

笑容柔和了他,有点锐利的面部轮廓,让他的五官顿时添了一抹温柔。

她想,这个男人真是叫她一点点的把他放在了心里。

一次又一次的,加深了对他的心动!

我也想……

叶倾城抬头,在心里说道。

我也想谈一次恋爱,找到那一个可以让我付出感情,并与之相依相守的人!

前世她为了叶家渣渣,为了在末世里生存,根本没有时间和机会谈恋爱。

因为根本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还有明天,又怎么会把有限的生命浪费在爱情上!

更何况,末世里有有情有义有担当,可以放心托付后背的人们!

却也有,无情无义,只会躲在你背后,却会在关键时候,把你推出去的人渣!

第89章 弟0089章 又发现

为了活命,做出怎样的举动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把自己的亲人、爱人推到异兽群里,就是为了给自己争取活下去的机会!

或是给一场欺骗的爱情,画下一个最无耻的句号!

就有那样看着被自己亲手,推到异兽群里的亲人的人渣存在!

他们能眼睁睁看着亲人和爱人在异兽群里,痛苦哀嚎,凄厉求救,而无动于衷!

那些人渣却只会,漠然转身,再不回头看一眼,更不会停下脚步!

在那些人渣的心里,他才是最重要的!

不管是亲人也好,爱人也罢,都只是为了在最危险的时候,成为他们的挡箭牌而存在的!

等到危险来临,死亡的阴影逼近的时候,这些人的存在就没有必要了!

她就亲眼见过不止一次,却也仅仅阻止过两三次。

因为就算有人不忍心,却也不可能距离相当远之下,救得了异兽嘴里的无辜的人们。

能够阻止的那两三次,还是她正好就在附近,才能有时间伸出援手。

因此,她从不碰触爱情,也不叫自己动心!

可以说,凌霄就是她两辈子,唯一想要谈恋爱的人。

他也是在对的时间,遇到的对的人!

“在想什么?”

注意到她的走神,凌霄低头看过来。

“我在想人心真是复杂!”叶倾城抬头,迎着他探究的眼光说道。

“是啊,人心就是最复杂的东西。”凌霄说,眼底有冷光一闪而逝。

要不然,又怎么会有她们母子的血海深仇!

“不管那些了,咱们去挖好吃的!”

感受到凌霄的情绪有点低落,叶倾城就用力的挥了挥胳膊,大声的喊道。

“嗯!”

凌霄抛下心头的那点复杂情绪,把眼光投向了前方不到百十来步的神仙山。

这还是凌霄第一次在如此悠闲的状态下,来到一座连绵蜿蜒的大山前。

因此他眼里,竟然浮起了点点好奇。

“咱们不去太远的山里,就在山脚下挖山药。”

叶倾城看到了,他眼里的那点子好奇,就说道。

以凌霄现在的身体,根本不可能进山。

就是山脚下这块地方,她都不打算叫他走太多的山路。

“等将来,你好了,咱再往神仙山里去。”

“好。”凌霄点了点头,并没有强求。

他的身体他知道,又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强求,成为叶倾城的拖累哪。

就这样,叶倾城走在前面,凌霄跟在了后面。

他还从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以往他多半都是走在前面,让其他人跟在后面。

这又是一次新奇的经历,叫他的心情都跟着雀跃起来。

到底是从病了后,一直只能躺着的日子,影响了他的心情。

要不是被逼着奔回小青村,不是来着神仙山,他还真没有发现。

自己的心理出了问题,也许就会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刚才为了让凌霄节省体力,叶倾城就提前准备了一根拐杖。

是李大娘平日里用的,却不是她常用的拐杖。

这拐杖也是李大娘家的儿子做的,木头不是好木头,雕刻的手艺却堪称艺术品。

在东屋里跟凌氏歇着说话的李大娘,听说她和凌霄要进山。

就隔着窗户喊了一声,叫她拿上厢房下的拐杖。

叶倾城就特意挑了,李大娘平时不常用的。

凌霄看了看叶倾城背上的背篓,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拐杖。

心中想的是,将来一定要是他保护自己的媳妇儿。

而不是他躲在自己媳妇儿背后,把危险都留给自己的媳妇儿。

凌霄这个时候,还不知道其实他的媳妇儿看着瘦瘦小小。

其实,要论力气大小的话,其实比村子里最强壮的男人都不差多少。

这也是叶倾城的身体刚开始修复,要是等她一步步修复完善,异能升级以后。

全胜时期的凌霄,也未必会是叶倾城的对手。

叶倾城没有注意到凌霄想要保护她的渴望,她正全神贯注寻找之前上山途中,看见却没有挖回去的山药。

“嘿,总算是找到了……!”

叶倾城小声的欢呼一声,立即招呼凌霄上前挖山药。

可能是神仙山出品就是不一样,也可能是这山药没有人挖的缘故。

接二连三的山药被她发现,仔细瞧过后,她对山药的数量之多都有点惊讶。

要是把她发现的这些山药挖回去,不要说她们一家三口放开肚皮吃。

就是加上李大娘,成嫂子和康嫂子一家,也绝对够吃。

“这就是山药?”

凌霄问,以前他就算吃过,也没有见过山药在做好做熟端到他面前之前,他还真没有见过山药长啥样!

“嗯,这就是山药。”

叶倾城点头,她带来的铲子很好用。

就算凌霄有点拖后腿,可是耐不住她力气大啊。

一大株的山药,没有用多少时间,也没有花费多大的功夫,就给挖出来了。

“这山药可是好东西,咱娘和你都需要好好的调理,补养身体。其他的暂时没有那个能力,这山药倒是能给你们补补。”

叫她说,这山药营养价值高,吃起来味道也不错。

无论是她们一家三口,还是李大娘,成嫂子和康嫂子这几家都能吃。

或多或少的,这几家的身体都有点亏损,就是比她们一家三口要轻得多,才会看上去李大娘她们都是健康的。

“怎么吃?”

凌霄不记得,以前他是否吃过这山药。

就算是吃过,对他而言也是遥远的往事了。

“熬粥吃也行,蒸熟了吃也行。”

叶倾城一边把山药,放到背篓里,一边问道。

“清洗,切块放到粥里一块熬煮就行,很简单的。等咱回去了,晚上就叫你吃山药粥。”

一边听叶倾城说着,凌霄一边开始动手去挖第二株山药。

嗯,这么一听他媳妇儿说,他忽然就很想尝一尝她所说的好吃的山药粥。

要是尝过了的话,可能就会有印象,他以前有没有吃过这山药了。

不过,不管有没有吃过。

他都觉得要论做饭的好坏,当然是他家媳妇儿做的最好吃了!

“倾城,你看我找的这株山药,好像比咱们刚才挖的那一株要更大!”

第90章 缺油水

从心里要给自己媳妇儿捧场的凌霄,觉得自己浑身都充满了力气。

再也感觉不到,之前的虚弱。

仿佛他的虚弱,只是他的错觉似得。

“好,我这就过去!”叶倾城应着,就从凌霄指着的地方挖起来。

“好家伙,还真是……”

等完全的把这一株山药挖出来后,叶倾城惊讶的喊了一声。

还别说,凌霄找到这一株山药,真是长得又长又圆%润。

比之前,他们挖出来的那一株,分量足足有两倍还多。

这也说明,的确是没有人来神仙山挖山药。

可能是不知道这山药,能吃吧。

才会让这山药长得哪哪都是,又长得这么好了。

照他们挖出来的这两株山药来看,不用挖太多,有个三五根就够他们几家吃了。

其余的等有时间了,再来挖也行。

反正,她不可能叫凌霄一直陪着她,在神仙山上挖山药。

不说凌霄的体力不够,就是这神仙山的风,时间长了,凌霄也受不了。

“再挖两株咱们就回去吧。”

做出决定后,叶倾城也没有再多耽搁。

反正这山药就在神仙山上,不会张腿跑了的。

又没有其他人来挖,自然不会等到她有空的时候,再来面对的却是山药被挖完的情景。

“嗯,好。”

凌霄也不反对,慢吞吞的应了一声。

他不会明知不可能在外面久待,就执拗的逞强的。

那样不但给不了叶倾城帮助,反而会叫她为难。

用最快的速度又挖了三株山药后,叶倾城就果断停手了。

背起背篓,放好小铲子,然后拍拍双手,拍打拍打身上的衣裳。

做好这一切,她就把手伸到了也同样整理了一番的凌霄那里。

微微一笑,在叶倾城看呆住后,他这才抓住了她伸过来的手。

还好,还好,他这张脸还是有吸引力的。

他媳妇儿就很喜欢,就是他最大的骄傲了!

以前痴迷他容貌的大有人在,只是他都没有放在心上。

反倒是他发现他媳妇儿也爱他这张脸,心里隐约竟然有一丝的窃喜。

叶倾城正看着,她和凌霄十指相扣的手。

脑海里突然的就冒出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就是她想要的,简简单单的生活。

看似简单,却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做到的。

因为凌霄身体里的毒,还有凌氏的毒,都是不容她懈怠的。

不过,在解毒之前,她还是能跟凌霄享受这短暂的安宁、悠闲的时光的。

去神仙山挖山药,对凌霄来说是一件有趣新奇的事。

可是,当他们回来李大娘家之前,凌霄就体力不支。

要不是叶倾城一直注意着他,他很有可能会直接栽倒在地上。

他不是有意的,只是觉得自己还能走几步。

不想让背着背篓的叶倾城,再加上他这个负担。

只是,他高估了自己的体力,才会险些把叶倾城也给拽倒了。

“还是不行啊!”

尽管很不甘心,不想承认。

他也不得不承认,现在的自己真的就好像,那只能关在深闺里绣花的大家闺秀。

暂时,还是不要出来了。

“没事,等你休息好了,想什么时候出来,咱就什么时候出来。”

叶倾城仿佛感觉不到,将大半个身体都靠在她身上的凌霄的重量,依然能走的从容。

她不会打击凌霄的信心,不仅仅是凌霄发现了,她也发现了,凌霄的心理出现了一点点的问题。

想要解决问题,当然就是直面,而不是逃避,或是将问题藏起来。

那样一来,非但解决不了问题。

还有可能让凌霄的心理出现更大的问题,到那时就真是太糟糕了呢!

这就是那些人渣,最终想要看到的凌霄吧!

真是无耻至极!

李大娘说那些人渣的良心被狗吃了,叫她说,那些人渣根本就没有良心。

根本就是一群狼心狗肺的渣滓,从一开始就是不要脸,残忍,毒辣的!

这跟叶家渣渣不把她和前身当人看待,当女儿看待,都是一样一样的。

那些人渣也根本,没有把凌霄凌氏母子当家人看待过。

才会这么肆无忌惮的伤害她们母子,而没有一点心虚和愧疚。

“好。”凌霄从不知道自己的声音,能如此的柔和。

也不知道,自己的眼神能如此的温柔。

因为他的眼里心里,除了叶倾城还是叶倾城,连他自己都看不到,听不到。

从神仙山回来,花费了不少的时间。

等她二人踏进李大娘的家门时,李大娘和凌氏竟然都还没有动静。

院子里静悄悄的,东屋那里也静悄悄的,听不到一点两人说话的声音。

因此,她和凌霄也就放轻了脚步。

看看天时,午时都过了,可是他们一家还没有吃午饭。

其他可能已经吃了午饭,在她二人进村之时,并没有看到炊烟袅袅。

也就是说,李大娘是真的累了,而昨夜没有休息好的也不止她一个人,还有凌氏。

先叫凌霄去西屋躺下歇着,叶倾城就轻手轻脚的走进了厨房里。

利落的生活熬上米粥,清洗山药,切段,放到锅里。

这山药跟她前世吃过的见过的山药,有着很大的不同。

整根山药都是圆%润的,不用特意去削皮。

记得前世吃山药的时候,她奶奶都是削了皮,再放入锅里的。

就是蒸熟吃,也会把皮剥了再吃。

而且,前世她所见过的山药,绝对没有她今天进神仙山挖回来的山药粗%大。

就跟小细木棍似得,而她挖回来的山药,几乎是前世吃过见过山药的两倍了。

饭是山药粥,菜的话,她照例选了神仙菜,还有腌萝卜丝。

即使李大娘没有说,她还是切了一块肉放在一边备用。

没有办法,现在凌霄凌氏急需补充营养,她只能厚着脸皮继续吃李大娘家的肉了。

不过,等她的豆腐卖出去,拿回钱来。

她一定先买一大块肉还给李大娘,还要是肥肉多瘦肉少的。

不然,感觉炒菜都不香似得。

没办法,实在是缺油水啊!

“这要是搁在前世末世前,还有谁家会专挑着肥肉买,而不吃瘦肉啊!”

第91章 怀念的

“这要是搁在前世末世前,还有谁家会专挑着肥肉买,而不吃瘦肉啊!”

叶倾城小声的嘀咕道,加快了手里洗菜,切菜的动作。

“那都是捡着瘦肉,一点肥肉也不想要的。”

前世瘦肉比肥肉贵,像肥肉啊,肉皮之类的,几乎都不吃的。

在买肉的时候,她就见过只要瘦肉,不要肥肉和肉皮的人。

她小时候她奶奶会把肉皮做成肉冻,那时候也没有太多的佐料。

不过,就是放一点点盐,还有加上点自家种的黄豆。

她奶奶做的肉冻,她能吃一大碗也吃不腻,吃不够。

那记忆里的味道,叫她后来都一直无法忘记。

后来,虽然她也试着做了肉冻,可是就是做不出来奶奶做的味道。

也是她小时候,记忆里仅有的几样美食之一了。

等她有钱了,除了买一大块肥肉,还要买猪血,肉骨头,还有猪肝、猪肺啥的。

这些都能做出美味来,前世的夫妻肺片可是大大有名啊。

想着,她不由的舔了舔嘴唇。

这个身体真是缺油水,缺到了极点。

让她看着生肉都想流口水,实在是太馋肉了。

在做午饭的期间,闻着渐渐弥漫在空气里的饭菜香气。

她脑海里出现的则是,美味的骨头汤,整个酥软的大肘子,还有好吃的四喜丸子。

以及只要简单煮一下,随便加点盐,就非常美味的猪肝。

她觉得比肥肉还要香,前世后来她都不敢多吃,就怕吃的自己胆固醇高了。

在这个时空里,却还不需要担心这个。

因为她这个身体瘦弱黄寡,真是啥都缺,多吃点也没有关系。

肉啊,肉啊,真是无比怀念前世啊。

哪怕是后来末世了,她似乎也没有缺过肉吃。

这么想来,还是需要尽快的修复身体,顺便把异能升上去。

西屋里,躺在炕上的凌霄,没有休息。

他在看手里拿着的东西,那是一封书信。

信封上,是他所熟悉的好友的笔迹。

看了好一会,他又把信收起来了。

现在,还不到时候,还不能告诉他好友,小青村是他的落脚点。

总有一天,凌霄用力的攥了攥右手,在心里默默说道:

“总有一天,我会不再让我媳妇儿这么辛苦!”

给叶倾城无上荣光,让她得以进入富贵门庭里,这些话,凌霄没有说。

因为他还不知道,自己能否恢复健康。

不管他想做什么,都必须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否则一切免谈!

不可思议的,他的心为一个村姑而欢快跳动。

他,却没有一点不甘愿和后悔!

这若是叫他的朋友们知道,一定会大吃一惊!

而他,也正期盼着他朋友们大吃一惊那一天的到来!

因为那一天的到来,也表明他终于能站在他媳妇儿的前面,为她遮风挡雨!

给她,自己所能给的最好的东西!

今儿叶倾城她们的午饭煮熟后,比平日里要晚了一个多时辰。

知道她做好饭,凌氏和李大娘都没有醒过来,一直在睡着。

她也就没有去叫醒她们,就把饭菜在锅里温着。

倒是凌霄那里,她先给他把午饭端了过去。

多半碗山药粥,一碗神仙菜炒肉,再加一个青团子,就是凌霄的午饭。

叶倾城是有意控制了他的饭量的,放在平日里这点饭菜,不过叫他勉强吃个半饱而已。

原本他们回来时候,肚子就饿的有点过头了,早就不咕咕叫了,也似乎感觉不到饿了。

在做好饭之前,叶倾城就先叫凌霄吃了两颗大枣,两三个核桃。

在做好饭后,又只给他盛了平日里一半的饭量。

是基于为他的身体着想,也不想他在饿过头后,一下子吃的太饱,对他的身体不好。

“你选少吃点,垫补一下肚子。等李奶奶和娘她们醒来,再接着吃。”

在凌霄吃饭前,她自然是先给他输送了一道灵气过去。

今儿他走路太多,到后来,能看得出为了不成为她的拖累。

他都是勉强自己,在机械的脉动着脚步,一步一挪的配合着她的脚步。

也是先确认了凌霄很好,并没有因为去神仙山,就让本就虚弱的身体更加的糟糕,她才放心的去做饭了。

“不知怎的了,我觉得这些饭吃下去,好像都快要吃饱了。”

吃完了叶倾城给他端过来的饭菜后,凌霄有点疑惑的抚摸了一下自己的小腹:

“不是饿过头,感觉不到饿了那种饱了的感觉。而是,就像平日里吃饱后的那种感觉。”

他虽说以前是锦衣玉食,但他并不是没有遇到过饿肚子的时候。

相反,还遇到过好多次。

那种饿过头的感觉,以及饿肚子饿到难受心发慌的感觉,也是记忆深刻的。

曾经最高的记录,他整整饿了有六天,一粒米都不曾下肚。

除了水之外,其他能吃的什么都没有找到。

哪怕是树皮草根虫子之类的,都没有。

不只是他,还有三千人跟着他一起挨饿。

“要是你感觉自己吃饱了,那你就先躺下睡会吧。今儿走了那么多的路,你再不睡会,会撑不住的。”

叶倾城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肯定是她先前给凌霄输送了一道灵气的缘故。

只是,她不会在这个时候给他解释的,只能转移了话题。

“好。”凌霄没有追着问原因,只是笑着躺下了。

叶倾城身上有秘密,而他身上也有秘密。

但是,他和她都知道,现在不是把秘密说出来,彼此互相坦诚的时候。

要再等一段日子,才能告诉自己媳妇儿。

而她的秘密,等她觉得合适的时候,自然会告诉自己。

因此他就当做不知道,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问。

看着凌霄躺下合眼,很快的睡着了。

叶倾城这才走出西屋,来到了院子里。

这时候李大娘的家是静悄悄的,除了偶尔掠过的风声,再没有其他的声音。

她抬头看了看蔚蓝好像宝石澄澈的天空,又低头看向了自己的手。

现在她的手,跟她刚来这个时空的时候,有了明显的变化。

也就是说,现在的她跟在叶家渣渣家里的她是不一样了。

“还不行,要再等等……”

第92章 不逞强

“还不行,要再等等……”

叶倾城似乎是在说给谁听,又似乎只是自言自语罢了。

她的手在阳光下,已经渐渐的褪去了那层黄寡,露出下面的白%皙皮肤。

不用去照镜子看自己的脸,她也能知道,她的脸也是这样白*皙的肤色。

就连她的头发,都微微的泛了黑,不再是以前的枯黄干燥。

甚至,她的身高也有所改变。

比以前足足长了有五厘米那么高!

只所以会这么变化明显,自然跟她的秘密有关系。

但,这秘密她还是要藏在心底,不能讲给别人听。

叫她感到幸运的是,她遇到的是凌霄和凌氏。

尽管这对母子感觉到她有秘密,却有志一同的当做不知道。

“总有一天,我会告诉你们,可是不是现在……”

低低的话语,模糊在她的唇边,消散在风里。

着着实实睡了一大觉的李大娘和凌氏,在她做好饭一个小时后,才醒过来了。

李大娘哎呦了一声,一骨碌就从炕上爬起来了:“哎呦,我今儿睡得真好。这一觉下来,我又充满了力量,胳膊腿啊的都不疼了。”

凌氏也跟着爬起身,不光是李大娘觉得这一觉睡得好。

就连她也是,一觉睡醒后。

非但没有以前的越睡越疲惫,反而感到身体里有了一丝的力气。

这叫她忽的有了信心,不再保持着悲观的念头。

是啊,倾城说得对,她要活着,还要好好的活着!

不能叫那些人渣得逞!

“睡了这么久,我肚子都饿了。”

李大娘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笑着跟凌氏说道:“也不知道,倾城他们小两口回来了吗?”

“回来了,李奶奶,娘,我们回来了。”

东屋的门帘被掀开,就露出叶倾城笑着的脸来:“午饭我做好了,咱这就去吃饭吧。”

刚才她也垫补了一点肚子,吃了一碗山药粥,还有一个青团子。

神仙菜炒肉,她没有吃。

“行,我觉得自己饿的能吃下一头牛。”

李大娘笑呵呵的说着,顺手扶了凌氏一把。

叶倾城看她们出来,就转身进了西屋,看凌霄有睡醒的迹象,就顺道叫醒了他。

“李奶奶,娘都起来了。你也起来吧,再吃点饭。”

等她们都围坐在堂屋里的时候,眼看着都是后半晌了。

叶倾城做的饭不少,可能是因着大家都饿了,竟然没有剩饭剩菜。

吃过饭,李大娘特意找出了两个靠垫,叫凌霄和凌氏垫在背后。

这样坐久了,也不会太累。

“我出去溜达溜达,刚才,好像有点吃撑了。”

李大娘说着就朝外走去,要到外面走几圈溜达着消食。

“倾城,要是急着花钱,你把这簪子当了吧。”

凌氏是看着叶倾城忙碌着,寻找着赚钱的机会。

只是,想赚钱哪里有那么容易啊。

小青村家家户户基本上,都是以物换物,很少用到铜钱或是银子买卖。

她们一家不能总是麻烦李大娘,家里的房子要重盖,过冬的吃穿住都要准备。

这些都需要银子,还要不少的银子,才能保证她们一家三口所需。

她不想让倾城这么辛苦,就拔下了头上最后一根能卖钱的簪子。

这根簪子不是从人渣家里带出来的,还是她兄长在她们母子被赶出来后,特意给她送来的。

目的,自然就是让她们母子在需要钱的时候,可以拿到当铺了当了。

之前,她咬牙把所有的家当,连带镇上的宅子都当了。

唯独,留下了这根簪子。

一来是有个念想,二来,却是要备不时之需。

现在,就是最需要拿簪子换钱的时候了,她就不会再继续戴着。

“娘,不用。”

叶倾城把簪子重新放回凌氏的手里,然后轻柔的把她的手合上了。

“娘,你相信我,一定会赚来咱们一家需要的银子。这根簪子还不到拿去换钱的时候,可不能在这个时候就当了。

好刀总要用在刀刃上,娘,等我需要的时候,我会跟你说的,绝对不会跟你客气的!”

她怎么可能看不出凌氏眼底的不舍,就知道这簪子对凌氏的重要。

哪怕这簪子对凌氏没有这么重要,她也不会拿的。

她总要试过,才知道自己有没有能力赚钱。

而不是现在,就把凌氏最后的家底给掏空了!

“倾城,你太辛苦了,我不忍心。”

凌氏又把簪子推了过来:“我和霄儿什么也做不了,一切都只能靠你。但是叫你一个人辛苦,我又怎么能眼睁睁看着,而什么也不做。”

“娘!”

叶倾城笑着喊道,从凌氏的手里接过簪子,下一刻,却又给她插到了发髻上。

“你是我娘,我是你儿媳妇儿。既然我进了凌家的门,就不能把自己当外人。我叫你娘,不是一个称呼,而是我真的把你当成我亲娘。”

“我知道。”

凌氏点头,忽的握住了叶倾城的手:“我都知道。”

她何尝不是把叶倾城当成自己的女儿看待,以及对待。

“当儿媳妇儿的,当女儿的为自己的娘辛苦点,都是应该的。”

叶倾城紧紧的握住了凌氏的手,坚持着不叫她抽出手来。

“这点辛苦,对我来说不算啥。比以前的日子强百倍,也轻松百倍。我没有想着一口吃个胖子,要赚多少多少的银子。

就想着,够咱家起房子,还有过冬就行了。我已经有主意了,保准能赚到钱。不会,叫咱们一家三口挨饿受冻的。”

她不会大包大揽,说什么要带着李大娘,成嫂子和康嫂子几家人,一起发家致富。

不过是刚初来乍到,还不了解情况,她当然不能拍着胸脯说,跟着我发大财,将来最少也能做个小地主。

但,她也不是没有头绪的。

不过,一切都要好好计划计划。

而这个计划里,她从神仙山救回来的江红菱**姐,可是不可或缺的。

想要在这个时空里赚钱,还能安安生生,不被打扰的赚钱,没有人在背后支持是不行的。

说不得,她就要借助江红菱的支持,才能让自己的赚钱计划实行,并且赚到钱。

第93章 天这是

“好孩子!”

凌氏没有再坚持,只是紧紧的握住叶倾城的手。

她还想着将来给儿子媳妇儿带孩子,那么就听自家媳妇儿的话。

想帮忙的话,将来的机会多得是。

“娘,只要有你和凌霄在我身边,我就啥辛苦就也不怕。”

说着,叶倾城把自己的头,枕到了凌氏的头上,轻轻的说道。

凌氏没有说话,只是温柔的摩挲着她的头发。

一旁凌霄看了一眼又一眼,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膝。

总有一天,他要让自己的媳妇儿躺在自己的腿上。

李大娘在外面溜达了几圈,就回来了。

不过,她手里还拎着一个不小的纸包。

“快来看,刚芽儿和康子从镇上回来了……”

李大娘把手里那一大纸包的东西,放到了吃饭的桌子上。

一边动手解纸包,一边说道:“他们两口子把红菱送到镇上,看她跟一直等在镇上的丫头婆子汇合后,才回来的。”

随着李大娘的动作,大纸包就被解开了,露出里面红色的小果子。

看到这些红果子,叶倾城不由的一下子坐直,还往前倾过去。

要是她没有看错的话,这不是……

这不是山楂么?!

她还说神仙山上没有山楂,倒是有跟山楂差不多味道的果子。

想不到,这会子就看到了红艳艳的山楂。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呢!

“她们两口子回来的路上,看到有人卖这种果子,价钱还挺便宜的,就买了一大堆回来。”

李大娘说着话,拿起了一颗山楂,就要往嘴里放。

“这不,我刚出去溜达,刚好碰见她们两口子。就给了我一大包,叫咱们尝尝。还别说,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果子。

不过,芽儿倒是说这果子便宜的很。十来个大子儿,就买了好大一堆。几乎,跟不要钱,白送人一样!”

“李奶奶,你慢点吃,小心酸!”

叶倾城忙阻拦,她喜欢吃糖葫芦,可是对山楂还是不太喜欢的。

不为别的,就是太酸了!

可能是她一向都喜欢吃甜的缘故,小时候家里就有山楂树,就很少拿来吃。

倒是叶莫愁,吃起山楂来,好像感觉不到酸一样。

就连家里的葡萄酸的倒牙,叶莫愁都能面不改色的吃到饱。

不过就是想了一下,叶倾城就觉得自己嘴里有酸水冒出来。

真是就像某一个著名的典故,望梅止渴一样。

都是因为出过,才会下意识的有反应。

“你说啥……哎呦……真……酸……!”

李大娘还是快了一步,叶倾城话刚出口,她已经咬了半个山楂在嘴里,还嚼了几下。

不过,下一刻,她手里剩下的半个山楂,就掉到了地上。

她捂着腮帮子,哎呦哎呦的喊了起来。

这是李大娘第一次吃山楂,她不是没有吃过酸的东西。

她家的果子就挺酸的,但是,这么酸的山楂,她还真是没有尝过。

“我的天,真是太酸了!我就没有吃过这么酸的果子!我还以为,我家的果子就够酸了,想不到,这红果比我家果子还要酸!

哎呦,我的牙儿呦,感觉要倒了!”

“这么酸么?”

凌霄和凌氏看了李大娘捂着嘴巴,一直在喊酸,说牙倒了,反应不一。

凌氏没有去动饭桌上的,那一堆的红果子。

倒是,凌霄却伸手拿了一颗山楂。

“你尝尝就知道了。”叶倾城摆摆手,往后挪了好几下。

她可是一件山楂就冒酸水,真是一点也不想尝的。

凌霄在凌氏还有叶倾城的紧盯下,把山楂放到了嘴里。

嚼了几下后,他即没有皱眉头,也没有喊酸,反倒是吃的津津有味。

“不酸啊……”

他是这样说得,叫叶倾城惊讶的瞪圆了双眼。

“我的天,你竟然喜欢吃酸的么?!”

叶倾城心里是非常的佩服的,凌霄能吃酸的,真是出乎她意料呢。

“我觉得酸的,甜的都一样,没有什么是太喜欢的。”

凌霄回答着,倒是又拿了一颗山楂。

“可能是第一次吃这种果子,才会觉得自己喜欢吃吧。”

那边李大娘也挺惊讶的,不过她只惊讶了一会,就急忙去拿水喝了。

以便,冲淡嘴里的那股子强劲的酸味。

“娘,你尝尝么?”

见叶倾城不动山楂,凌霄就问凌氏道:“我觉得味还挺不错的。”

“不了,我也吃不了酸的。”

凌氏摇了摇头,别看她是凌霄他娘,可是不喜欢吃酸的。

要是辣的,她倒是无所谓的。

“这果子这么酸,芽儿就算拿回家,也是白放着哪。”

李大娘总算是觉得嘴里没有那么酸了,才又坐了下来。

不过,她手里还捏着好几个大枣,却是不再看饭桌上那一大纸包的山楂一眼。

“原本,她买回来,是想着给你三叔三婶,还有虎头当零嘴的。这下子,别说零嘴了,就算他们小两口恐怕也吃不惯的。”

她说,怎么这红果子这么便宜。

几乎是不要钱,白送的。

感情是,这红果子酸的叫人无法忍受,自然不能卖贵了。

“芽儿也是见这红果子跟不要钱似得,才买了那么一大堆。我看呀,他们家吃不了,还得都浪费了!”

“其实,这红果子也不是不能吃。”

叶倾城看李大娘又是为康嫂子担心,又是觉得心疼,就说道。

无论如何,康嫂子家买回了一大堆的山楂,要是不想办法。

还真是像李大娘说的,要白放着,浪费了。

“倾城,你知道这红果子咋吃么?”

李大娘一听,眼睛就亮了,急忙的问道。

要是能吃的话,就不浪费了。

不然,她总觉得不能吃一直放着,或是不得已扔了,都叫她不能接受。

这红果子虽说酸的倒牙,可也算是粮食,可不兴浪费的啊。

“能。”

叶倾城点头,捏起了一颗山楂,对三人道:“有个老婆婆给我吃过这红果子,当时她说这红果子叫山楂。”

她借的自然是村子里前身,认识的那个见多识广的老婆婆。

不过,那老婆婆倒是跟前身说过起山楂。

但,前身还从没有吃过一个山楂。

“这红果子还有名字,叫山楂么?!”

第94章 不敢想

“这红果子还有名字,叫山楂么?!”

虽说不敢吃山楂了,但李大娘还是拿起了一颗山楂,一脸好奇的问。

真是稀奇啊,这红果子还有名字。

不像她们这里,要是不知道,就只果子果子的叫。

也就是分个颜色啥的,红果子,紫果子等等。

“是,这红果子就叫山楂。”

叶倾城笑着说道:“那老婆婆说,这山楂吃着酸,但是,要是配上其他东西,就能做成好吃的。”

“放啥?怎么做啊?”

李大娘追问,要是真能做成好吃的,也就不浪费了,她也就不用心疼了。

她家有不少的山楂,而芽儿家可是比她家还要多出许多。

“要放糖,熬着吃,或者做成一种叫糖葫芦的东西,都好吃。”

山楂其实有好多叫法,叫红果也可以的。

还有什么山里果,山里红,酸里红,山里红果等等。

有的还叫酸枣,这个跟另外一个酸枣就重名了。

生吃不怕酸的话,生吃也不错的,生津解渴啊。

当然,也可以做果脯和山楂糕。

而且,山楂还可以入药的,要干制的。

可以说山楂是药果,具有降血脂、血压、强心、抗心律不齐等作用。

同时也是健脾开胃、消食化滞、活血化痰的良药。

对胸膈脾满,疝气啊,血淤、女子闭经等症有很好的疗效。

甚至,山楂内的黄酮类化合物牡荆素,是一种抗癌作用较强的药物。

其提取物对抑制体内癌细胞的生长、增值和浸润转移均有一定作用。

山楂就是宝啊!

她前世见过的山楂树不高,也就两三米吧。

可以是生长年份不长,听说有的能长到六米那么高。

按说这山楂适应性强,喜凉爽,湿润的环境。

并且,它即耐寒,又耐高温。

还喜光,也能耐阴。

像神仙山这样的环境,真是特别的适合山楂生长。

可偏偏这神仙山里,目前还没有发现山楂果树的存在。

因此,小青村的人们就还没有见过山楂,自然不知道它是啥滋味,也不知道它有啥用。

要说都能做成啥,叶倾城想了想,才说了几样给三人听。

她对山楂糕和冰糖葫芦是,最为熟悉的两样。

小时候也是没有其他的零食,家里的山楂也不会拿出去卖钱。

一般都是生吃,她不吃的。

少少的山楂会被她奶奶加糖熬,最后爱一锅类似于山楂罐头的甜品。

这个她是爱吃的,而叶莫愁却一口也不碰。

“听那老婆婆说,有做蜜山楂的,是用蜂蜜做的。还有用山楂蜜枣炖山药的,对,山药就是我和凌霄今儿挖回来的山药。”

叶倾城指了指,院子里厢房下剩下的那几根山药说道。

不过,还要加冰糖,这个就更贵了。

再来,小青村大枣是好大枣,却是没有蜜枣的。

“还有山楂银花汤……”

叶倾城掰着手指头,给在场三人一一说着。

这个山楂银花汤能治风寒感冒,这个她没有说。

因为这个时候,她还不知道风寒感冒,在这个时空这个时候要怎么说。

等她看了医书以后,再问过吴大夫再说吧。

“还有山楂首乌汤,这个适合老年人,长得胖的人喝。不过,差不多都要用上白糖。要做这些,可是很费钱的。”

首先,白糖就很贵,一般人家能吃个红糖就很了不起了。

白糖那是精贵的东西,哪里舍得吃啊,一般都是放到罐子里藏起来。

不过,有时候会受%潮,结块。

至于,山楂不宜与猪肝,含维生素C分解酶的果蔬,还有海产品,维生素K3,这些不宜同食,她没有说。

猪肝大家知道是啥,维生素就是陌生词了。

还有海产品,小青村是守着湖泊,但是,不是海,自然不会有海产品了。

可能听都没有听过,远方还有大海,有许多能吃的海产品等等。

毕竟,就算走出小青村,也不可能到太远的地方。

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没有走出过小青村,更别提到海那边那么遥远的地方了。

不像前世高铁,飞机,那都是常见的事物了。

现在的日行千里的神驹,那就是最快的交通工具了吧?

在这里,高铁和飞鸡人们,根本是听了也不懂。

可能会有谁问:“飞鸡?鸡能飞上天么?”

或是,会有人说:“鸡能飞上天,还是鸡么?!那不就是成了凤凰了么?!”

飞上枝头变凤凰,可能更加叫人能理解吧。

有的却是能说的,她也就说了:“老婆婆说,要是孩子在换牙的时候,不叫多吃,会营养长牙。

她还特别提了,怀孕的女人不能多吃。要是吃的多了,很可能会酿成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

“我的天……”

叶倾城没说一样,李大娘都要双手合十,念一声老天爷。

最后听叶倾城说费钱,不由连连点头:“可不是挺费钱的么!”

不说其他的,单说那白糖,就连他们家一年到头,也买不了几回。

别说放到山楂里了,就是喝口糖水,都是有数的。

至于,叶倾城说的蜜枣,她还是第一次听到。

山药什么的,也是第一次见到。

往常在神仙山里见到了,也没有想过这东西能吃,还是有营养能补养人的好东西。

金银花那是药草,家里没有,也要花钱。

首乌的话,恐怕只有大户人家才能吃得起吧。

反正,她倒是听过首乌,却也没有见过,更没有吃过。

神仙山这里是没有的吧!

不然,吴大夫有时候也会进神仙山,却从没有听他说过有见过首乌这些。

人参、灵芝啥的,那更是她连想都不敢想的金贵东西!

“我还想着这山楂这么酸,要是能配上东西做成大家伙爱吃的,也就不会白费了。”

李大娘一边说,一边感慨:“哪里能想到,竟然是这么费钱的精贵东西。咱庄户人家哪里吃得起啊,就是小青村也没有几家能吃得起。”

村长和两三家村老已经算有钱了,也舍不得把白糖放到山楂里这么吃啊。

“别说咱小青村了,就是旁边村子里富地主家,都吃不起,也舍不得吃!”

第95章 吃到饱

富地主家是富裕,可也挺节俭的。

一家子也不是见天的大鱼大肉,也是有荤有素。

平日里也是吃素的时候多,吃肉的时候少。

不过,就是比他们这些人家多放点油罢了。

“的确是要费钱的。”

李大娘一脸的遗憾加心疼,还连连念着老天爷,也得到了来自凌氏的附和。

别说,这山楂她也没有见过,也没有吃过。

还是跟着康嫂子两口子,才知道了还有这样一种果子存在。

要说富贵,她当年也是出身富贵丛中,自然见多识广,也吃过无数的好东西。

再论银子的话,她当年也不缺银子,不能说花钱如流水吧。

也是想花就花,不用担心缺钱的日子怎么过。

但,叫她来说叶倾城提的这些,也是适合有钱人家吃用的。

像她们一家这会子,还有李大娘,康嫂子她们家是不合适的。

“要是芽儿嫂子不怕酸,还能生吃。”

叶倾城也知道,因此她的提议就是类似山楂罐头那样的东西。

“要是买的多,不如狠狠心买点白糖,熬了大家伙吃。虽说要费钱,可也算吃到了一种美食。”

这个就要看康嫂子家舍得舍不得了,要是能舍得,就豁出去花点钱买点白糖,叫一家子都尝尝鲜。

“不然,要让康嫂子把山楂放到不能吃,或是扔了,肯定也舍不得吧?!”

其实山楂通过加工,能做很多东西。

像山楂饼、山楂糕、山楂片、山楂条、山楂卷、山楂酱、山楂汁、果丹皮、山楂茶、糖雪球、炒山楂等等美食。

前世有关山楂的美食有许多,最常见的就是山楂片、山楂糕、果丹皮、糖雪球和山楂罐头了。

最为大众熟悉和喜欢的,自然就是冰糖葫芦了。

“哪里能舍得啊?!”李大娘一拍大腿,叹了一大口气:“就算只有十几个大子儿,也舍不得啊。”

别说十几个大子儿了,就是一个大子儿也舍不得扔啊。

两个大子儿就能坐牛车,去到镇上。

要是再加一个大子儿,就能到县城里走一遭。

并且一个大子儿,还能买五个馒头呢。

凌氏也是深有感触的,现在的她们一家三口是真的连一个大子儿也不敢扔,不敢浪费的。

“算了,还是等明儿再告诉芽儿吧。”

李大娘犹豫了好一会,才说道:“哪怕费点钱,我想芽儿还是愿意把那堆红果子熬了吃的。”

那等有空了,她也把家里仅有的那点糖拿出来吧。

不见饭桌上还有一堆的红果子哪,不管咋说,总是花钱买来的。

再说了,她家儿子媳妇儿还有孙子也会回来。

就当花点钱,给大家伙买了个贵的甜嘴吃吃。

就像倾城说的,这可是没有吃过,没有见过的新鲜、稀奇东西。

花点钱,也值当!

叶倾城想的却是,有了山楂,就是不知道有山楂苗不?

要是有山楂苗的话,现在还能种。

只要没有冻土之前,就能把山楂苗种下去。

有了山楂,怎么能没有冰糖葫芦呢?!

她还想着,能不能试着开发几样能做出来的山楂美食,也能卖钱吧。

这么想着,她的眼里飞快的浮上点点笑意。

穿越到这个时空后,她一直都在想着钱钱钱!

要是不能赚钱,又怎么能吃饱穿暖住好,过上好日子哪!

说着话,眼看着天渐渐的暗下来了。

因着明天要做豆腐,就打算早点吃晚饭,早点睡。

明天起个大早,一起动手做豆腐。

晚上的饭却不再是米粥,李大娘提议吃一回手擀面。

“这个我觉得比熬粥要省时间,也更省事。”

李大娘是这样说的:“做个卤汤,再把面煮出来就行了。”

其实,叶倾城一家三口却是知道李大娘的用意的。

晚饭做手擀面,当然还是想要让她们一家三口多吃点好吃的。

叶倾城就自告奋勇,说自己来和面、擀面。

李大娘也挽袖子撸胳膊,说要大显身手,做卤汤。

“就做肉卤,咱吃打卤面!就这么决定了!”

愉快的做出决定后,李大娘就去厢房下切肉去了。

她决定除了生肉,再切点家里去年腌的咸肉。

听她这么一说,叶倾城就顿时想起了一种面——腌肉面。

腌肉面所用的咸肉就比较肥,厚厚的肉片放在劲道的面条上,味道肥美咸香。

她二人擀面的擀面,做卤汤的做卤汤。

凌霄和凌氏就主动接下了清洗山楂的活,李大娘决定明儿就把山楂熬了,做成山楂罐头。

反正叶倾城说了,现在的天气越来越冷。

就算做多了山楂罐头,也不用担心会放坏。

在看李大娘切肉的时候,叶倾城忽然想起来了。

就对忙碌的李大娘说了一声:“李奶奶,要是炖肉的时候,放几颗山楂也行。”

“是吗?这个我倒是不知道。”

李大娘头也不回的说道,手下的菜刀‘当当的’用的非常熟练。

可是她的语气却是跃跃欲试的:“等咱再炖肉,放几颗山楂试试。”

听倾城所说的,这山楂可是好东西。

干脆就留下一些,等她儿子媳妇儿孙子回来了,就做给他们尝个鲜。

“你叔婶还有那两个小兄弟,还没有见过吃过这山楂,要是能做出好吃的,叫他们都尝尝。这可是有钱人家都没有吃过的,咱先吃了。

嘿嘿,还别说,我这心里啊真是美滋滋的!”

李大娘只要想到,就不由的嘿嘿笑出声。

笑声里,还藏着说不出的小得意。

这样的李大娘看起来很是可爱,是个可爱的老太太。

叶倾城也就跟着笑起来:“到时候,咱们炖一大锅的肉,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吃到饱!”

“就该这样!”李大娘放下手里的菜刀,把切碎的肉丁放到一个小陶碗里。

又把咸肉拿来切,这一回咸肉切得不是丁,而是片。

这肉片跟叶倾城记忆里的腌肉面的咸肉片,有一点点的差别,没有那么厚。

但,李大娘拿出来的咸肉不小,却也只能切个八九片而已。

李大娘一边切,一边说道:“我小时候就想过,要是有一天能吃肉吃到饱,该多好啊!”

第96章 去死吧

“我小时候,就想过,要是有一天能吃肉吃到饱,那该多好啊!”

说来,李大娘这个心愿很小的时候就有了,却一直没有实现过。

想吃肉吃到饱,就算是富地主家,就算能做到,也不会这么奢侈的。

像她这种家里一年到头,没有多少富裕的人家,更是不会舍得掏钱买肉。

逢年过节的时候,能吃几块肉,能尝到肉味,就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了。

吃肉吃到饱,那是连做梦都不敢想的。

嫁了人后,更加不敢想了。

一开始几乎是一无所有的,家里的老人也没有,当然不可能给她们小两口填补啥。

想要啥,都要靠两个人一起努力。

她当年嫁过来的时候,家里的房子是茅草屋,比柳大栓留下的房子强不了多少。

还是她嫁了过来,好几年后都有了儿子,才盖了新房子。

“你柳爷爷呀,家里是穷,都要揭不开锅了。那房子,勉强能住人,却是又矮又小。就连家里的铺盖,都只有一床。”

李大娘说起自己的老伴,脸上顿时浮起深深的怀念,眼神也变得悠远而带着淡淡的悲伤。

“我是看你柳爷爷是个好的,才不顾他家里穷,就算是茅草屋,也还是嫁过来了。就是你柳爷爷是个命不好的,家里的条件刚好点,就走了……”

哪怕到现在,她也不后悔当年嫁过来。

要知道,她年轻的时候可是村里一枝花,到嫁人的年纪后,上门求亲的可是差点踏破她家的门槛呢。

她就是可惜,自家老头吃苦吃那么多年,却没有享福的命。

“李奶奶,我柳爷爷是累病了么……?”

叶倾城切面条的手顿了一下,然后问道。

早在见到李大娘,跟着她过来后,叶倾城心里就猜到,可能李大娘的老伴没了。

不过,她们一家三口都装在心里,没有问出来。

免得触动李大娘心里的伤心事,叫她再难过。

还是看到李大娘主动提起,她才问出来的。

“不是,你柳爷爷是在外头落水没了的。”

李大娘说着,抬袖子抹了一把眼角,等她拿开袖子,眼角那里都是红通通的。

“我柳爷爷是出外打工,才遇难的么?”

叶倾城移开了视线,不去看李大娘悲伤的脸。

“是啊,你柳爷爷记着我说过的,想要吃肉吃到饱。就想着出外拼一把。只是可惜呀,他没有这个命,这不,就早早的走了……”

李大娘长叹一口气,抬手抹了把脸,把脸上的悲伤表情都抹去了。

“好了,咱不说他了。一切都过去了!”

叶倾城没有说话,李大娘虽说一切都过去了,可是她的表情,她的眼神都在在说明,根本没有过去。

她不会说什么安慰李大娘的话,她不是李大娘,是无法理解李大娘的悲伤的。

唯一能为李大娘做的,就是沉默不语,等着李大娘心里的难过过去。

这一顿晚饭,叶倾城吃到了久违的腌肉面。

虽说跟前世吃过的腌肉面不太一样,但在她心里这就是腌肉面了。

这一夜,大家吃了饭,没有再围在堂屋里说话,而是早早就睡了。

叶倾城照样,睡在西屋里。

等她躺下后,凌霄突然说了一句:“我一定会做到,有一天叫你吃肉吃到饱的。”

还有一句话他没有说,那就是我不会像柳爷爷那样,早早的离开你,丢下你一个人。

他不说,是想着要努力的活着,而不是给叶倾城一个无法做到的承诺。

等他能做到的时候,再说出来也不迟。

而且,他也知道,第一个能做到吃肉吃到饱的人,不说他,而是叶倾城。

但,他会凭着自己的努力,也做到有一天让叶倾城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好,我等着哪。”

叶倾城应着,伸过手去握住了凌霄的手。

在黑暗里,她的嘴角是向上翘起的。

吃肉吃到饱,也曾经是她的梦想呢。

前世末世里,她靠着自己的力量做到到了。

但是,有一阵子只能吃肉的日子,却没有叫她感到满足和幸福。

满足和幸福的是叶家渣渣,因为她努力得来的菜蔬,都被叶家渣渣给抢走了。

她们给她剩下的,除了肉还是肉。

想要吃肉吃到饱,自然是在这个安全的环境里才能,叫人感到满足和幸福。

这一夜,叶倾城做梦了。

梦里,是叶家渣渣贪婪、无耻的嘴脸。

而她被叶家渣渣围在中间,正被逼着去抓好吃的异兽,以及采摘好吃的异植。

她没有答应,叶家渣渣就翻了脸,咒骂起她。

骂她没本事,不能给她们想要的人上人的生活!

骂她不听话,让爸妈妹妹挨饿受冻,自己却吃饱穿暖住的豪华!

叶倾城没有像以前一样,尽可能的答应叶家渣渣的威逼。

而是坚决的告诉她们,从今后我不再你们予取予求的叶倾城,你们想吃肉,想住豪华别墅,想当人上人,就自己去努力!

从前不劳而获的日子,再也不会有了!

叶家渣渣的嘴脸一下子都呆滞了,震惊、难以置信写在他们的脸上!

她转身就走,把这群渣渣给扔在了身后。

“你去死吧!”

见她不听话,叶莫愁跳了出来,指着她的背影高声叫骂着:“爸妈辛辛苦苦养大你,不是为了养一个白眼狼的!”

“就是,就是!”渣爸渣妈纷纷附和着,朝着她怒骂不休。

“你个不孝女,你要是敢不听话,不孝顺我们,就休想走出这个门!”

“你有能力,却抛弃自己的爸妈,你真是个人渣!你这样的人渣,就不该活在这个世上,你怎么不去死啊?!”

叶莫愁一出口,就是恶毒的咒骂。

字字句句都要逼着,叶倾城自己跳进地狱里!

“我们跟你要点东西,又怎么了?!”

渣爸渣妈越发叫嚣着,跳着脚的破口大骂:“你又不是给不起!当初就不该留着你,就该把你摁到水里弄死你!”

她脚步不停,也已经走到了大门口,在这三个渣渣的高声咒骂里。

“叶倾城,你去死吧!”背后,叶莫愁发疯的冲过来!

第97章 要做啥?

“叶倾城,你去死吧!”背后,叶莫愁发疯的冲过来,手里握着一把明晃晃,尖锐的刀子。

正对准着她的心脏方向,恶狠狠的刺过来!

她猛地转身,从容的躲开了叶莫愁,狠狠对准她心脏刺来的刀子。

叶莫愁却是一个趔趄,整个人向前冲了好几步,才堪堪在鼻子尖撞到结实的门上时,停住了脚步。

“爸……!妈……!”她高声尖叫,叫的好像她被毁了容似得。

“我的脸,我的脸被叶倾城给毁了!你们一定不能放过她!”

“叶倾城,你敢动你妹的脸,看我不撕烂你的脸!”

渣爸渣妈自然是一如既往的站在叶莫愁这边,或者说,这两渣渣一直默默的厌恶她,只喜欢叶莫愁。

小时候也是这样,只要叶莫愁一哭,俩渣渣就会冲出来指着她鼻子骂。

骂她当姐姐的不让着妹妹,甚至还逼着她给叶莫愁跪下来道歉。

她不肯,下一刻就劈头盖脸一顿来自这俩渣渣的男女混合双打。

还会被骂太倔强,不知道像谁?!

不是她机灵,不是奶奶护着她,她绝对少不了挨一顿毒打。

小时候她不明白,就问奶奶,为什么爸爸妈妈不喜欢我,只喜欢妹妹?

村子里不是没有重男轻女的人家,可是她跟妹妹都是女孩啊!

没道理,只喜欢妹妹,这么不待见她?!

记得那时候,奶奶揽着幼小的她,温暖又粗糙的手温柔的摩挲着她的头。

先是叹息了一声,才说道:“当初你妈生你那会子,受了不少的罪,才有时候有时候犯糊涂。”

那时候她还小,没有多想,就相信了奶奶的话。

可是后来她长大后,就有点怀疑她不是叶家亲生的。

不然,怎么也无法解释,叶家渣爸渣妈对待她和叶莫愁的态度。

一个恨之欲死,一个爱之欲生,简直是两个极端。

怎么看,也是不正常的。

只是叫她感到意外的是,不管她怎么查,也查不出一点她不是叶家渣爸渣妈亲生的证据。

连一点蛛丝马迹也查不到,查来查去都证明了她的怀疑是错误的。

哪怕后来到了末世以后,她觉醒异能再次去求证,结果依旧是她的怀疑是没有根据的。

那是她才觉得她奶奶有一句话说的,是不错的。

那就是虽然你有缘跟某人成了母女父女,也不代表她们就是爱你的。

她和叶家渣爸渣妈就是这样的吧?!

这对渣渣给了她生命,却不会喜欢她,不会给她父爱母爱,只有冷冰冰的厌恶。

那么她也就不再去想,为什么这对渣渣不喜欢她。

就当是没有缘分,她也不会再爱这对渣渣。

在末世到来后,她异能觉醒,能给这对渣渣的就是让她们安全,吃饱穿暖住好,仅此而已。

可能是感觉到了她的冷淡,渣爸渣妈还有渣妹才会不择手段的压榨她。

是怕她丢下她们,再也不管她们了吧。

就像现在一样,她不再竭尽全力护着她们,为她们付出能付出的全部。

看也不看一眼抓狂的叶莫愁,以及冲上前的叶家渣渣。

她打开门,直直的走出去,又反手关上了房门。

门外,迎接她的是灿烂的阳光。

以及,一声温柔的呼唤:“倾城……”

她就醒来了,一睁眼就看到了正担心的看着自己,温柔呼唤自己的凌霄。

“倾城,你醒来了……”

一见她睁眼,凌霄就关切的问道:“怎么,刚才做噩梦了吗?”

“是一个一开始很糟糕,过程也很糟糕,结局却很好的梦。”

叶倾城笑了,看了看两人还握着的双手。

她不再是一个人了,她也有人关心呢!

她已经不欠叶家渣渣什么,反之,是叶家渣渣欠了她。

将来,她就是要报复叶家渣渣,也是理所当然的。

“幸好,梦里有你……”

是凌霄的关心,还有呼唤,叫她走出心门后,才看到了灿烂到极点的阳光。

也从让那个糟糕的梦,有了一个好的结局。

“那就好。”凌霄也跟着笑了。

太好了,他也终于有点用了,而不是只能在旁边看着,缺什么也帮不了。

窗外还是一片漆黑,有冷风呼啸而过。

她的心却是亮堂的,温暖的。

“再睡会吧,夜还长着呢……”

凌霄说,握紧了她的手,牢牢的,不放松一丝的力气。

“嗯,好。”叶倾城安心的阖上双眸,不管何时都有一个他陪在自己身边啊。

真好,真好啊……

若是再做梦,希望梦里仍旧有他……

凌霄一直在看着叶倾城,眼神温柔的不可思议。

看了好一会,确认她睡得香甜,他这才跟着睡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大家伙起来的都很早。

当然,这起来很早的人只有两个人。

一个是叶倾城,一个是李大娘。

凌霄和凌氏是起不来的,她们母子要是休息不好的话,根本是不行的。

不但不利于两人的健康,还不会神情恹恹,没有一点精神。

“倾城,你打算怎么做?”李大娘兴致勃勃的挽起袖子,为了今儿做豆腐,她干脆把旧衣裳找了出来。

自己穿一身,给叶倾城拿了一身。

换上李大娘给她的旧衣裳,叶倾城先到了泡着黄豆的厢房下。

豆子都是李大娘家自己种的,在泡之前她已经先挑选过了。

可能是神仙山出产,几乎没有啥杂质和怀豆,瘪豆。

昨天她泡了大约有三斤多的黄豆,大约能做出半板豆腐来。

黄豆泡了一夜了,不过还要再洗一下,再来磨成豆浆。

李大娘一直在看着她,看着她把泡好的黄豆又洗了一下。

然后,端着黄豆去了放着石磨的厢房里。

“这个我会,我来磨豆浆。”

李大娘自告奋勇的坐到了石磨旁,不等叶倾城说话,她就接着说道:

“说起来,也有很久没有做过豆腐了。往常啊,有我叫老头子做。后来,有儿子媳妇儿做。

现在我上了年纪,儿子媳妇儿就不叫我做豆腐,摸这个石磨了。别说,还挺想活动活动一下的。”

要不是叶倾城说,她都差点忘了自己厢房里的石磨了。

第98章 豆腐呀

平日里也不摸石磨,还是她儿子媳妇儿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做一回豆腐。

其余的时间,石磨就被收起来放在厢房里了。

长时间不碰,这么猛不丁的看见,她还怪想念的。

“倾城呀,你别和我抢了。就让我磨豆浆吧,我喜欢磨豆浆。还有啊,你看我上了年纪,就记不清要放多少水了,这个就交给你了!”

“好吧,李奶奶,要是你感到累了,一定要跟我说啊。”

叶倾城不再跟李大娘争着磨豆浆,而是另外拿了一个板凳,做到了李大娘旁边。

她记得大概是一份豆子,加五份水的样子。

先试着舀了一勺豆子,连汤带豆子的倒入石磨里。

李大娘就兴致勃勃的开始,用力推开了。

一圈又一圈,右手连带着右胳膊不停的在画圈中。

“磨出来了,磨出来了……”

渐渐的就有白白的豆浆,从石磨下流出来,漏到事先准备好的盆子里。

李大娘家的石磨很好,磨出来的豆浆非常的细发。

越细发的豆浆,做出来的豆腐越好。

要不说豆腐是人们不想干的三件事之一,光是磨豆浆就不是一件轻省活。

盆子里的豆浆积少成多,李大娘的头上也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不等李大娘说累了,叶倾城就硬是跟她交换了位置。

等李大娘拿勺子舀豆子到石磨里时,才惊呼道:“好家伙,我不过才磨了一会豆浆,这胳膊就这么难受。

还是先前一直没有摸过石磨的关系吧,要不就是我上了年纪,不顶用了。”

说着话,她连连甩了甩右胳膊,才又开始往石磨里舀豆子。

“不是,李奶奶,还是磨豆浆太辛苦了。”

叶倾城一边看着石磨那里,看到有漏出来的豆子,就捡起来放回去。

“要不然,人们也不会宁可卖苦力,也不做豆腐卖了。”

“你说的是,要不是太辛苦,我也想叫你叔婶做了豆腐,到镇上卖。”

李大娘赞同的点点头,先前她儿子媳妇儿说要出外打工。

她也曾动过,让她们两口子做豆腐生意,看能不能赚钱。

自然不能拿到集市上去,要不辞辛苦往镇上跑。

只是做了几回,她觉得两口子太累了,就先喊了停。

就干脆,只叫他们出去打零工,卖苦力,也不叫她们做豆腐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原本天空还是黑蒙蒙的。

现在已经透出了鱼肚白,而叶倾城也感到自己的胳膊酸疼难忍。

就在这时候,院门被敲响了。

还传来她们都熟悉的声音:“大娘,是我,燕子。”

“还有我,芽儿。”

来的人是成嫂子,还有康嫂子。

“燕子和芽儿都来了啊……”

李大娘站起身,先把最后一点豆子连汤带水倒入石磨里,这才去给二人开门去了。

“你们来的正好,豆浆快磨好了,接下来的活就能交给你们了。”

打开了院门,就看到站在门口的成嫂子和康嫂子。

李大娘也不跟两人客气,笑着说道。

“没问题,叫给我们吧。”成嫂子说,康嫂子也跟着点了点头。

她们身上穿的也是旧衣裳,一前一后跟着李大娘进了厢房里。

“成嫂子,康嫂子,你们来了。”

叶倾城见她们进来,就喊了一声。

“妹子,有啥交给我们做的,尽管说。”

成嫂子康嫂子也早就挽好了袖子,跃跃欲试了。

做豆腐是很累,但是,人多的话就不那么累了。

往常要是家里都是老弱妇孺,一般都会好几家集中起来。

今天给这家做豆腐,明天帮那家做豆腐。

一家一家轮换着来,既能做好豆腐,还热闹。

好些人说说笑笑,又能增强邻里感情,真是何乐不为呢?!

“嫂子,那你们用李奶奶准备好的纱布,把豆浆过滤一下吧。”

叶倾城也不跟她们客气,就笑着指了指旁边的干净纱布。

“行。”成嫂子和康嫂子就合力,把盆子里的豆浆给过滤了一遍。

这个比磨豆浆更加的费力气,她们两人是主力。

再有叶倾城和李大娘在旁边搭手,倒是不那么太累。

等过滤好豆浆,剩下的豆渣也不会扔。

一般都是做成豆渣饼子,上锅里蒸熟了。

这个味道还行,也能多放一阵子。

一个豆渣饼子,直径约莫有成人手掌那么大,是圆形的。

两边略薄,中间鼓起来的。

过滤好豆浆,接下来就可以上大锅里煮豆浆了。

在叶倾城的记忆里,豆腐是最常见的豆制品了,又有地方把豆腐叫成水豆腐。

主要过程就是把黄豆磨成豆浆,再来让豆浆凝固成形。

豆腐又被叫做植物肉,她记得小时候就有一种豆腐做的叫假肉的东西。

那时候家家户户都会买一些,吃的时候泡一下发开,撕成几块。

下锅炒也行,或是炖菜也行,非常的受欢迎的。

况且,豆腐可以常年生产,不受季节限制。

因此在蔬菜缺少的日子,可以调剂菜肴品种。

此外,豆腐还有南北之分,主要的区别就是在于点豆腐的材料不同。

南方豆腐用的是石膏点制,凝固的豆腐话含水量较高而质地细嫩,水分含量能在百分之九十左右。

这样的豆腐叫水豆腐,倒是听名副其实的。

而北方的豆腐则是多用卤水或是酸浆点制,凝固的豆腐花含水量较少。

质地叫南方豆腐老,水分含量在百分之八十五左右。

虽说含水量少了百分之五,但豆腐味更浓,质地更韧,也容易烹饪。

可以说豆腐是前世的传统食品,味美而养生。

据说豆腐的出现,就是有人在烧药炼丹的时候,偶然发明的。

一般的豆腐都是黄豆做的,就跟豆芽也是黄豆芽一样。

有的也用黑豆和花生豆做,其外还有绿豆豆腐,橡豆腐比较另类的豆腐制品。

而前世绿豆芽,后来也跟黄豆芽齐头并进。

在这个时空里,李大娘家按地理位置是北方。

而且,她们做豆腐用的是卤水,也就是她前世家里会做,常吃的那种豆腐了。

要不,怎么会有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的俗语呢!

第99章 真美味

李大娘去拿卤水了,成嫂子和康嫂子刚才过滤第一遍豆浆。

又开始过滤第二遍,就是把袋口打开,加上清水,接着再过滤一次。

她今天做的是北方的豆腐,不如南方豆腐松软。

另外,内酯豆腐那种的,她没有做凝固剂的葡萄酸,自然是做不出来的。

“嫂子,喝豆浆么?”

叶倾城三人把豆浆抬了出去,倒入了厨房的大锅里。

前世油条豆浆是最佳搭配,现在么是没有油条的,只有豆浆。

煮豆浆的时候要有人看着,因为豆浆沸腾了会有许多的泡沫。

要是不看着,就很容易溢出大锅。

成嫂子和康嫂子就一边看着锅,一边不时的把沫子撇掉。

豆浆开锅后,要再多煮五分钟以上,不然会有豆腥气。

而且,豆浆不煮熟的话,喝了有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和腹泻等中毒症状。

热豆浆里不能放鸡蛋,也不能放红糖。

还不能喝太多,以及饿着肚子喝。

没有油条,吃馒头也行。

“喝。”两人一切点头,说完又不约而同的笑弯了腰。

“那嫂子,你们喜欢喝甜的,还是咸的,或是原味的呢?”

叶倾城又问道,前世她一开始是喝甜味豆浆,后来就喝原味的了。

她喝的甜味豆浆,是放白糖。

这是早摊上最普遍的,也有放蜜的。

除了豆浆,还有一种叫豆汁。

这个是绿豆做的,不过有的人不服那个味。

“嗨,哪里用的着选啥味的。放点盐,有点盐味就行了。”

成嫂子没有多想,当即就说道:“那糖可贵了,哪能放到这豆浆里啊。”

康嫂子也跟着点头,庄户人家哪里舍得放糖,太奢侈了。

以前她们喝豆浆,都是要么随便放点盐,要么干脆就直接喝。

糖那种金贵的玩意,想也不要想。

“红糖不行,那个不能放。”叶倾城却这样说道。

“那就更不能喝甜的豆浆了。”

红糖还比较便宜点,白糖可是老贵了。

成嫂子话音还未落,就听厨房外传来李大娘的声音。

“今儿咱就奢侈一回,喝甜的豆浆。看,我把糖都拿过来了。咱也尝尝这不一样的味道!”

就见她一手端着碗,里面装着点豆腐的卤水。

一手拿着个白瓷的糖罐,里面是收着一直舍不得吃的白糖。

“哎呦喂……”成嫂子拍着手叫好:“我真是来得巧了,能喝上甜豆浆,真是跟做梦似得。

我这还没喝,就觉得那香味啊直冲我鼻子过来。哎呦,把我肚子里的馋虫都勾上来了。”

“给,想喝多甜就喝多甜。今儿啊,就叫你喝个够。”

李大娘笑着把糖罐塞到成嫂子手里,叫她随便看着加糖。

今天大家伙都很高兴,拿出一直舍不得吃的白糖出来,她一点也不心疼。

好东西就是要拿来吃的,一直不吃的话,不过是白放着发潮罢了。

况且,也不过就奢侈一次而已,还是能吃得起的。

“那感情好,婶子,我可就不客气了啊……!”

成嫂子笑着接过糖罐,都要笑的合不拢嘴了。

“平日里,能吃点甜嘴的时候,可不多啊。”

“尽管吃,尽管吃,不用跟我客气!”

李大娘豪爽的挥着手,笑容比成嫂子还要大,简直要笑成一朵花了。

叶倾城早舀了一盆子的豆浆出来,连同好几个吃饭的碗,一并放在二人跟前。

“嫂子,李奶奶,你们快里尝尝看。”

李大娘她们以前也喝过豆浆,而今儿她做的豆浆里。

除了她拿回来的神仙水之外,还有她的异能。

就想看看,这新做出来的豆浆,跟她们以前喝的豆浆味道有多大的区别。

她原本的目标就是做出与众不同的豆腐,以便能卖出够家里花用的钱财。

要是味道相差不大的话,那她的计划就要大打折扣了。

“行,我来尝尝看。”

康嫂子第一个端起了一碗豆浆,而且她并没有加糖。

不仅如此,就连成嫂子和李大娘也都没有把白糖加到豆浆里。

她们可是都记得,叶倾城说的让她们尝尝味道这句话哪。

“我的天哪……!”

康嫂子惊叹,还连连咂舌不已:

“要不是亲眼看着,我都以为自己吃的喝的不是这些,而是神仙才能吃的!这味道鲜的,我差点连舌头都吞了!”

真是不喝不知道,一喝吓一跳啊!

这味道咋说呢,她是找不到啥形容词来形象说明这豆浆的好喝。

唯一的感觉,那就太好喝了!

就好像有什么叫人惊叹的味道,在一瞬间在口里爆裂开来。

她似乎都看到了,有什么色彩绚丽的东西在她脑海里炸开。

是那样的明亮,那样的耀眼,又是那样的叫人着迷!

“嗯,嗯,嗯!”

成嫂子和李大娘也跟着连连点头,加惊叹。

她们三人的表情都是如出一辙的,倾城你怎么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啊!

真是叫人差点连舌头都吞到肚子里了,我们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呢。

“倾城,这味道真是一级棒!”

康嫂子一口气喝下了一大碗的豆浆,却一直舍不得把碗放下来。

她甚至觉得,就算碗里的豆浆喝完了。

但是,碗里还留着豆浆的香味,那叫一个鲜!

要不是她极力克制住了自己,她都差点要做出添碗这种举动了。

除非是饿极了,才会把碗也添的干干净净的。

可是,现在她并不怎么饿,尤其是一大碗的豆浆下肚。

真是感觉,肚子里热乎乎的,那点子饿的感觉早就不翼而飞了。

“嫂子,你快吃点馒头,光喝豆浆不太好。都怪我,光顾着弄豆浆,忘了告诉你们!”

叶倾城忙拿了一个肥肉渣做的团子,递到了康嫂子的手里。

都怪她光顾着想知道豆浆味道如何,就忘了不能空腹喝豆浆这件事。

“没事,没事。”康嫂子揉了揉自己的肚子,才接过了她递过来的团子。

“你放心,我感觉特别的好。真的,从来没有这么好的感觉!”

她还特意多强调了几遍,叫叶倾城放心,也是真的觉得这豆浆对她的好处,绝对超越了叶倾城说的那点不好。

第100章 去赶集

“真的没事吗?”

叶倾城却是不放心的,又问了一遍。

“真的没事!”

康嫂子用力的点头,肯定的回答道。

说完,她这才咬了一口手里的肥肉渣团子。

这肥肉渣的团子,是先用小青村里独有的神仙菜剁碎了,和到面里加水揉面。

然后醒会面,再拿手揪出一个个约莫一个拳头大小的面团来。

最后是把肥肉渣抱到面团里,再上锅蒸熟就可以了。

一般也是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做来吃,毕竟肥肉渣也不是常见的。

能舍得吃这种团子的人家,在小青村里也不过就那么几家罢了。

“这团子也好吃,可是要叫我说的话,还是豆浆更好喝。”

“就是,就是。”

这回不等叶倾城说,成嫂子和李大娘就一人,先了一个肥肉渣团子。

然后,再一口豆浆,一口肥肉渣团子,这样喝着,吃着。

但她们都肯定了康嫂子的话,那就是这豆浆真是超乎寻常的好吃!

“那就好,这样我就更加有信心了。”

叶倾城倒还没有喝一口豆浆,实在是她有点不敢喝。

就怕,万一味道不是她想要的那样。

觉醒木系异能后,她是真的靠着木系异能,实实在在的能做出更加好吃的美味来。

只是,可能是太过在意,才会有这一刻的不自信吧。

“倾城,你别怕。我觉得这豆浆这么好喝,那豆腐的味道绝对差不了。”

康嫂子吃了一个肥肉渣团子,就停下了。

不是她想继续吃,而是感觉肚子里已经饱了。

“我想你做出来的豆腐,那味道绝对是超好吃的。”

见李大娘三人都是这样认为的,叶倾城就决定了,就是豆腐了。

“那我就点豆腐了,待会大家再尝尝豆腐脑,还有豆腐好吃不好吃。”

这加卤水也是有注意事项的,而不是随随便便就加到豆浆里。

放下心的叶倾城,就端过李大娘拿来的大碗。

碗里放着的就是点豆腐用的卤水,还是李大娘昨儿特意弄来的。

加卤水一定要均匀,不然做出来的豆腐,就会嫩一块,老一块。

豆浆里加卤水,最好一滴一滴的加。

同时要拿勺子往一个方向搅拌,卤水的用量都是靠自己的眼睛来判断的。

当豆浆里开始出现絮状沉淀物的时候,就不用再加卤水了。

不过,想要控制豆腐的老和嫩的话,也可以再斟酌着加不加卤水的。

“还别说,倾城你做的豆浆好喝,点出来的豆花也好看,就跟那真花一样呢。”

成嫂子看到锅里的絮状物,不由啧啧称奇。

叶倾城笑了笑,放下了手里装着卤水的碗。

点好了卤水以后,还要保温静止半个小时,让沉淀反应充分。

这个时候就是豆腐脑,想吃的话,舀到碗里加点调料就能吃了。

一般外面的豆腐脑,都是调个卤汁。

里面的调料也不很一样,她前世常吃的调料是切碎的海带,以及虾皮之类的

有的,还会加黄花菜或者韭菜碎等。

而她们这个时候要吃的话,也就是加点盐,加点酱油这些。

李大娘家自然是没有虾皮的,只有怎么简单怎么来。

也不用特意去拿,厨房里就有。

因为刚才已经喝了一大碗的豆浆,李大娘三人还不觉得饿。

就一人舀了小半碗,往里面撒了点盐,再搁了点酱油,就齐活了。

不过,虽然说调料非常的简单,可以说是简陋了。

但是,这豆腐脑吃起来,味道一样的鲜美。

等几人吃了豆腐脑,还有肥肉渣团子后,就可以准备做豆腐了。

先把豆腐脑舀出来,再把干净纱布铺在铁锅上,然后把豆腐脑舀到纱布上。

当然在纱布外面,还有一个四方形的木框。

为的就是让做好的豆腐,是一整块的四四方方形状。

成嫂子和康嫂子一人一边,抓着纱布。

叶倾城则把豆腐脑一瓢,一瓢的舀进去。

她们一边抻着纱布,一边不时的合摇着,让水分从纱布里流出来。

等把豆腐脑都舀到纱布里后,就将纱布平整的铺在框子上面。

接下来,就是早就准备好的石头块。

石头块是圆形的,不过要几个人合力才能搬上去,等她们放好石头块。

就能看到刚才不再流了的水分,又开始不停的被挤压出来。

“好了,接下来就等着豆腐出炉的那一刻就行了。”

叶倾城这时候,才顾得上擦一把额头上的汗。

不光是她,就是李大娘她们三人也是这时候才有时间擦汗,刚才大家都只顾着做豆腐,就顾不上其他的了。

豆腐做好,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也就不用一直待在厨房里看着它。

几人于是从厨房里出来,成嫂子和康嫂子决定先回家一趟。

把豆浆和豆腐脑拿回去,左右豆腐做好还要一段时间。

况且,凌霄和凌氏还没有醒。

外边有点冷,在院子里坐着歇着说说话,是不合适的。

要是在堂屋里的话,又担心声音太大,惊动了还在睡着的母子俩。

就这样,成嫂子和康嫂子前后脚过来,又前后脚离开。

李大娘则和叶倾城又回到了厨房里,一人一个板凳,围着灶膛小声的说笑着。

“倾城,赶明儿个去集上,叫上你成嫂子和康嫂子。”

自觉上了年纪,李大娘就不打算陪着叶倾城去集上。

而是,打算让年轻走得快的成嫂子和康嫂子陪她去。

“虽说这集上谁也能去,但还是有熟悉的人陪着你最省事。你毕竟刚回来小青村,不说其他村子的人,就是咱小青村里的人大多都不认识你。

保不齐,有那不长眼的。见你一个陌生小女子,就会过来挤兑你。甚至,还有可能会掀了你的豆腐摊子。

咱不惹事,总要防着那些惹事的。毕竟,这世上就有那么些个看不得别人好的人在。”

当初不就是有人看她第一次去集上,欺生,想着用难听的话挤兑走她,让她再也不敢去集上卖绣品么?!

好在她是个要强的,就当那些人在放屁了,根本不忘心里去。

不然呀,也不会有后来的绣品卖出好价钱了!

第101章 不挑食

“要是成嫂子和康嫂子有空,就叫她们陪我去集上。”

叶倾城笑着点头,她也是这个意思。

不过,一切都要看两位嫂子有没有空闲。

总不能,让别人为了你而啥也不做,啥都往后推吧。

“我不多做,就做一个豆腐。”

集上肯定有其他卖豆腐的,她也不是要跟这些人家抢生意。

其他人家多是以物换物,而她却是想要卖钱。

这个,跟其他人家的目的是没有冲突的。

而且她那一板豆腐,冲的人是那个会到集上转悠闲逛的富地主。

一板豆腐看着多,但富地主家绝对能吃的下。

不是她不肯以物换物,而是现在的她还做不到。

将来要是有可能,她也会以物换物的。

到那时,她的豆腐里也就是只缺少神仙水这一样。

黄豆她都会不吝于,用异能来梳理一遍的。

相信味道的话,可能会比今儿做的豆腐差一点,却不会差太多的。

神仙水是好东西,也是她要卖豆腐给富地主的噱头。

而只要她用心做豆腐,相信即便不放神仙水,也可以的。

要知道豆制品也很多的,就是豆腐也能做出好多的花样来的。

像什么毛豆腐,酿豆腐,豆花也就是豆腐脑或是豆腐花。

更有,饭桌上经常点的麻婆豆腐。

对了,还有闻着臭,吃着香。

喜欢的敞着肚子吃,不喜欢的吃不了的臭豆腐。

再有像那啥豆腐干、豆腐皮、豆腐丝、茶干,以及豆卜。

前世小时候冬天特别的冷,就会把豆腐切成小块,放到拍拍上。

再端到冰天雪地里去,这样的就是冻豆腐。

冻豆腐跟豆腐吃起来,又别有一番风味。

也更加的入味,熬着吃,炖着吃,或是放火锅里涮着吃,都非常的好吃。

并且,在传统豆腐之外,又有一种彩色豆腐兴起。

彩色豆腐是更加的有营养,更健康的一种豆腐。

当然了,不管是彩色豆腐,还是传统豆腐,主要原料都是黄豆。

不同的是,彩色豆腐在制作中加入天然蔬菜果汁做为辅料。

形成天然色彩,并且还含有丰富的营养成分。

更保存了蔬菜中的纤维质,有利于人体吸收、消化。

制作彩色豆腐的基本工序,跟传统豆腐差不多。

关键工序,就是菜汁的加入。

彩色豆腐主要取决于,它加入的蔬菜汁的色泽。

比如,绿色豆腐可选用芹菜,萝卜缨和芹菜缨,辣椒叶,红薯叶等。

黄色豆腐的话,首先想到的就是胡萝卜了。

再来就是是红色豆腐,这个当然就是那酸酸甜甜的西红柿了。

直接榨汁就好,前世她家种西红柿只上面一点点红,下面还都是绿的,就非常非常有西红柿的味道了。

另外,除了彩色豆腐,还有其他一些种类的豆腐。

这个就是黑蒜豆腐、深海小海带豆腐、亚麻籽豆腐了。

听说是市场上创新的一种植物蛋白凝冻。

是对普通豆制品的深加工,与普通豆腐相比,其营养价值更高。

这个别说,她也只听过,却没有吃过。

“真是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啊……”

叶倾城在心里暗暗感叹了一声,就不再想了。

就算没有吃过后面的那些豆腐,但是,只是传统豆腐就有许多许多的做法了。

这么一想,要是她有银子了,也能开个小饭店,养家糊口肯定不成问题啊。

“在想什么呢?”

不知何时凌霄来到了她跟前,李大娘倒进了东屋。

“啥,你刚刚说啥?”

还是他修长的手指,点在她脑门上,才叫她回过神来。

就发现,堂屋里除了她,还多了一个凌霄。

刚才跟她一起在堂屋里歇着的李大娘,却是不见了踪影。

“李奶奶去叫娘了。”凌霄知道她在找谁,就指了指东屋那里。

“我刚出来,见你在出神。”

“哦,就问我这个啊。”

叶倾城恍然大悟,笑着回道:“也没啥,就是想着我或许想到养家糊口的法子了。”

这个,她不觉得要有啥不好说的。

不光是是她,就是凌霄凌氏恐怕也背着养家糊口的担子呢。

三个人总要吃饭的,又不可能凭空变出银子来。

怎么办?

当然是想方设法的,找能养家糊口的法子了。

要不是凌霄病着,这养家糊口的担子,自然是要他扛在肩上的。

在这个时候,养家糊口可不就是男人的指责么?!

自古不是就有,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话么。

这不是凌霄没办法养家糊口,也就只能由她这个小媳妇儿顶上了。

“是吗?”

凌霄坐下来,笑看着她,嘴角那一抹微笑,叫人顿时如沐春风。

“是啊,是有个想法。不过想要实行,还要再看看。”

叶倾城主动伸手,给他整了整衣领,又把还热着的豆浆,豆腐脑,还有肥肉渣的团子,一股脑的推到了他跟前。

“这是今儿李奶奶,两位嫂子帮着我做出来的。你尝尝,还热乎着呢。”

哪怕只是相处了短短两三天,她已然习惯于,在给他肥肉渣团子前。

先摸了一把他的手,确认一下他身体的状况。

虽说还是那样冰凉,却不容置疑的有了一丁点的热乎气。

“这是豆浆,这是豆腐脑。豆浆是甜的,豆腐脑是咸的。这肥肉渣团子,是李奶奶特意做的,配豆浆和豆腐脑正好。”

别说凌霄现在,就是在以前也是个不挑食的。

哪怕他打小是锦衣玉食的长大,也没有养成挑食的习惯。

可以说,不管是以前锦衣玉食,还是现在的粗茶淡饭,他都安之如怡,不会有半点意见。

要知道,他可是曾经饿过肚子的男人,也不止一次忍饥挨饿过。

早就养成了,爱惜粮食,不浪费一粒粮食的习惯了。

这可能跟他自小就亲近外祖一家,后来又选择了跟外祖家一样的武将之路的缘故吧。

其实,并不是他的错觉。

从他懂事起,就知道他和他娘在那个人渣的家里,就是两个尴尬的人。

也一直,跟那个家格格不入。

那个人渣会向他外祖求亲,求娶他娘,不过是为了他娘的十里红妆。

第102章 都尝尝

那个人渣是最实际的一个人,哪怕他最鄙视他娘武将家的出身。

也能做到滴水不漏!

还能在求亲,以及求娶的最初,做出一副深情的嘴脸。

要不是这人渣会做戏,又怎么有外祖点头他娘下嫁。

又是这个人渣,一旦攀上了其他的高枝。

立马就翻脸无情!

指着他的鼻子大骂,骂他不务正业!

也是从那时起,他就知道了,人渣不止有两张脸皮。

那人渣有好多张脸皮,轮换着戴在脸上。

当真是当人说人话,当鬼说鬼话,变脸变得麻溜。

“怎么不吃?再不吃,就凉了。”

叶倾城发现了凌霄的出神,就轻轻推了他一下。

“刚你还说我,你又为什么出神啊,连饭都忘了吃?”

刚才凌霄问叶倾城为什么出神,这下换她问他为什么出神了?

“我刚才在想,那个人渣究竟有几张脸?”

凌霄说,咬了一口刚才叶倾城塞到他手里的肥肉渣团子。

一抹讥诮的神情,也同时从他的眼底稍纵即逝。

其实,不只是那人渣脸皮多,就是其他渣渣们也是有好几张脸。

“那你数清了没有?”

叶倾城也在拿着一个肥肉渣团子吃着,刚修复身体那会她就发现了。

随着她修复身体进行中,她的胃口也一天比一天大。

在叶家渣渣们的压榨虐待里,前身常年家的忍饥挨饿下,胃口小的可怜。

她穿越过来,不过短短几天。

她吃过的饭菜数量,就比前身一年吃的还要多。

不是她形容夸张,实在是前身成年累月的,不止一次好几天吃不到一粒米。

就连剩饭剩菜都没有,被饿的实在受不了了。

前身才会偷偷的,摘个生瓜菜叶啥的,胡乱吃几口。

也不敢多吃,也就是勉强养个命儿罢了。

叶家渣渣对前身完全是往死里磋磨,却又吊着她一口气,偏生还不叫她去死。

不是前身不争气,实在是叶家渣渣有意把前身圈养在一个框框里。

直到前身魂入黄泉,她穿越时空而来,前身也不曾从那个框框里走出过一步。

“没有,我想或许我永远也数不清人渣有几张脸。”

凌霄摇头,那人渣的脸多的数不清。

也是,没有那么厚的脸皮的话。

又怎么可能会做出忘恩负义的畜生事,却一点也不脸红呢!

“数不清,就不要数了。没必要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人渣的身上。”

根本不用去了解,叶倾城也知道。

凌霄嘴里的人渣,跟叶家渣渣都是一丘之貉。

也是,俗话说的一路的货色。

“嗯,不去想了。”

凌霄低头喝了一口豆浆,不由的愣了一下。

旋即,又喝了一口豆浆。

再抬头,叶倾城就看到他眼底迸发出来的耀眼的光芒。

“味道真鲜美!”

他只说了这几个字,却倒尽了豆浆给他惊艳。

刚到小青村的时候,李大娘拿出来的那些大枣、核桃和果子。

都足以叫他觉得此生所吃过的,最美味的都比不过这些。

更别提,还有神仙菜那叫他大赞的美味。

可是,那些都不及他现在喝的豆浆。

真是鲜美的,叫他忽然间就明白了。

鲜字的由来,还是吃过了,才能最真实的理解啊。

“还有豆腐脑。”

叶倾城笑笑,把装豆腐脑的碗朝他那边推了推:“这个味道也不差。”

“你说得对,这豆腐脑我觉得比豆浆要好吃。”

凌霄闻言,吃了一口豆腐脑。

跟喝豆浆不同,他可是连着吃了好几口豆腐脑才放下了小勺。

明显的,豆浆和豆腐脑在他那里分出了喜好。

笑着点点头,叶倾城也发现了,凌霄对甜的东西不是那么很喜欢。

她觉得,要是给他放点酸的东西来调味,说不定他会更喜欢。

“喜欢就多吃点,不喜欢的就不要喝了。”

叶倾城说着,很自然的端过他喝了两口的豆浆,放在了自己这边。

“厨房里还有豆腐脑,你吃完了这一碗,我再给你盛去。”

“这些就够了。”凌霄看着,她自然的喝下自己只喝了两口的那碗豆浆。

形状优美的薄唇,微微的往上勾起。

能看到自己媳妇儿一点也不嫌弃自己的,喝下自己喝过的豆浆。

他的心情,真是怎么就那么美呢?!

凌霄觉得,自从他媳妇儿嫁给他冲喜后,他原本有些阴霾的心情真是一扫而光。

还充满了阳光灿烂,叫他忍不住要闭上眼,才不会觉得这是一场梦。

“真的够了吗?”

叶倾城是真的十分自然的喝下了凌霄喝过的豆浆,正好他不喜欢喝。

也正好自己有点口渴,就自然而然的端过来喝了。

“够了。”凌霄点头,这豆浆还有豆腐脑给他的感觉,跟第一次吃神仙菜是一样的。

要说不一样,就是豆浆和豆腐脑比神仙菜似乎更加的温和。

并且,他抿了抿薄唇,咽下最后一口豆腐脑。

这豆浆和豆腐脑里,好像还有另外一道温和的能量。

这另外一道温和的能量,自然也就是他媳妇儿的秘密了吧,

嗯,虽说他不知道,他媳妇儿的秘密什么。

但是,知道自己媳妇儿有秘密的感觉。

其实,也不赖啊……

“行,那我就不给你再拿豆浆和豆腐脑,还有肥肉渣团子了。”

叶倾城笑着点头,也没有再勉强他,你再多吃点。

反正,还有豆腐在那里放着。

要是饿了的话,那她就做几道简单的豆腐菜,叫大家伙都吃吃。

厨房里那一板豆腐,她都已经分配好了。

成嫂子,康嫂子两家,一家一块。

李大娘家留一块,这样好的豆腐,自然也要给自家人吃才是啊。

有好东西也不能,一味的想着卖钱,而自家人却吃不到。

至于,村长和村老们家里。

她还是觉得等赚了钱,再去拜访。

“要是饿了的话,就跟我说,我给你做豆腐菜吃。”

无可否认的是,为自己喜欢的人做菜,自己心情也是愉悦的,没有一点不情愿啊。

虽说现在还不是,她所想象的岁月静好。

毕竟,还有极品渣渣在四周虎视眈眈着。

想要岁月静好,还要再等等……

第103章 难置信

“好。”

凌霄回道,跟她相视一笑。

就算不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但,她在想什么,他也是知道的。

那些人渣绝对是,不会看着她们一家三口能很好的融入小青村的。

叫人膈应的渣渣们,正在看着她们一家三口的动作。

很有可能,下一刻,就会跳出来。

但,在那些渣渣没有跳出来之前。

她们一家的岁月静好,又为什么不好好享受呢?!

东屋的门帘被掀起一条缝,又放下了。

“放心了吧,看他们小两口有说有笑的多好。”

李大娘笑着说道,凌氏点了点头:“只要他们两口子好好的,我就放心了。”

“还别说,也是倾城和你家凌霄这样亲近。”

说这话的李大娘,那脸上可是明明白白的写着羡慕二字。

“就是我家小子和媳妇儿,也没有他们这样亲近,真是越看越叫人喜欢。哎呦,叫我不由想起我叫老头子啊。”

相当年,她跟她家老头子也是亲亲热热,没有一点嫌隙的。

凌氏没有说话,却不妨碍她对李大娘的羡慕。

她遇人不淑,遇见了白眼狼一家,以及狗男女。

但,这世上还是有好男人的。

就像她家霄儿,就像李大娘家虽说已逝去,却永远被她记着的那位大叔。

她心里没有一点的妒恨,唯有羡慕二字。

“你呀,就是心思太重了。”

李大娘忽的拉住她的手,语重心长的说道:“放下你心里的一切,好好的活着,什么也不要再多想!”

凌氏愣了一下,才忙不迭的点了头:“嗯。”

堂屋里,叶倾城见凌霄放下手里的勺子。

就递了一块帕子过去,是棉布的。

是她穿越过来,给他冲喜后,跟着李大娘学着做的。

前世她还是在小时候,跟着自己奶奶学过一段日子的绣花。

她奶奶就非常自豪的说过,别看我绣的粗糙。

可是,我们哪一起子的姑娘们学绣花,我是第一个绣出来的。

她看过自己奶奶绣花,并不觉得有多么的粗糙。

就是跟其他人比起来,有点粗枝大叶,却绣的很好。

等她上小学后,就再没有摸过绣花针了。

穿越过来后,她以为自己会生疏。

但是,前身在叶家渣渣家里,没有特意学过绣花。

却也从来没有少绣过花,都是跟着前身的渣奶奶和渣娘学的。

不说怎么精致吧,至少比她要强。

因此,李大娘不过说了说,她就能在手帕上绣出像模像样的梅花来。

她倒是没有想过靠绣花赚钱,却想过,可以花些花样子出来。

如此一来,也算是给自家多点赚钱的进项。

接过她递过来的手帕,凌霄擦了擦嘴角,还有手。

却没有将手帕还回去,而是放到了自己的袖子里。

这是他媳妇儿给他的,第一件绣品,他可要好好收着。

叶倾城见他不还自己的手帕,也就没有要回来。

左右都是给他用的,他愿意收着就收着吧。

院子里成嫂子和康嫂子看到了这一幕,不由凑到一起小声嘀咕了几句。

然后,成嫂子这才扬声说道:“倾城,那豆腐做好了吗?”

叶倾城和凌霄小两口感情好,她们是乐于见到的。

这两口子自然要感情好,这日子才有奔头啊。

不然,再怎样的好日子,两口子两看相厌也是没有意思的。

“嫂子,你们来了……”

叶倾城回头,看到是她们过来,就站了起来往外走,迎着她们过去。

“豆腐就要做好了,你们来的正好。”

“那,我和你康嫂子把豆腐搬出来。”

成嫂子说着,就转身往厨房去了。

凌霄跟着走了出来,叶倾城特意让他站到阳光下。

温暖的阳光洒下来,倾洒在他身上,给他带来了一丝丝的暖意。

再后面,是相互搀扶着走出来的李大娘和凌氏。

“今儿又是好天气,这会子阳光正好,你也到太阳地里晒晒吧。”

李大娘指着另一块,阳光能晒着的地方对凌氏说道。

等倾城一家都安顿好,她就带凌氏去打谷场上晒太阳去。

小青村一共有两个打谷场,一个比较大的是村子里的男人在晒太阳。

另一个小一点,往年这个时候是村子里上了年纪的女人在用。

将秸秆拽出一个洞来,不用太大,能躺进去就好。

然后等有太阳的时候过去,那么一躺。

嗯,暖和和的阳光下,真是叫人浑身暖洋洋的。

又舒服,又顿时叫人想睡觉。

这个时候的太阳地里,就算睡一觉也没有关系的。

就在凌霄和凌氏晒太阳的时候,叶倾城三人把豆腐抬了出来。

李大娘早拿了两条长板凳出来,那一板做好的豆腐就被放到板凳上。

“哎呦喂……,你们快来瞧瞧这豆腐,真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豆腐!”

不是康嫂子在夸张,实在是这板豆腐实在是漂亮。

优质的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是淡黄色,稍有光泽。

次质的豆腐色泽会变深,可能呈现淡红色,没有光泽。

劣质的豆腐是深灰色,深黄色,或者红褐色。

而她们今天早上做出来的豆腐,自然是最优质的那一种。

但是,叫康嫂子惊叹的是。

这板豆腐是乳白色不错,能明显的看到有淡淡绿色光泽在豆腐上。

不止如此,这整块豆腐看上去,就好像是一块羊脂白玉雕刻出来的豆腐。

而不像是黄豆做出来的豆腐!

“这豆腐,我觉得我都有点不敢吃了。总觉得要是吃了,就太可惜了。”

康嫂子这么说着,旁边的李大娘成嫂子也跟着点头。

“豆腐就是做来吃的,再好看也是吃食,没有啥舍不得的。”

叶倾城却笑着摇头:“再说,好东西就要是不吃,才真是可惜了。”

能做出这样的豆腐,她也是不曾想过的。

在刚见到的那一刹那,也是惊讶无比的。

真是想不到,神仙水还有她的异能,带给她的惊喜有这样的大。

要不是她看着做出来的豆腐,她也会在不去触摸的情况下。

会认为这豆腐是上好的白玉雕刻而成,而不是她早上刚刚做出来的。

“它也希望咱们吃了它哪。”

第104章 做啥呀

“它也希望咱们吃了它哪。”

叶倾城在众人惋惜惊叹的眼光里,拿刀子打了一块四四方方的小豆腐块下来。

她先在手里颠了颠,然后仔细的观察了切口处。

还用手轻轻的按压了一下,心里是很满意的。

这豆腐不只是看着好看,内里也是优质的。

就算不看其他的豆腐,单看她手里这块豆腐,也能看得出豆腐块形完整。

软硬适度,还富有一定的弹性。

豆腐的结构也非常的均匀,没有任何杂质。

“李奶奶,娘,两位嫂子,还有凌霄,大家都来尝尝,看豆腐味道怎样?”

没有均匀的切成几块,她只是随便把手里的小豆腐块切下来六块,分别让着大家尝尝。

除了她之外,其他人一人拿了一块,最后给她剩了一块。

“嗯,好吃,不但有豆腐特有的香味,还有另外鲜美的味道在其中。”

这豆腐,成嫂子是第一个放到嘴里的。

“吃了这豆腐,我觉得以前我吃的豆腐虽然好吃,但是都没有今天的豆腐好吃。”

小青村可以说有谪仙的存在,才会让他们这里土地再怎么贫瘠。

地里的农作物,不管是小麦还是玉米大豆,还是各种蔬菜,都得天独厚的得到了谪仙的恩赐。

相较于附近其他村子,还有在远些的镇上,那味道都绝对超越那里出产的粮食蔬菜。

再远一些的县城,省府那里,小青村的人几乎是从没有踏足过的,也就无从比较了。

因此小青村的菜蔬粮食什么的,都是深受外面的人喜欢的。

这也是为啥小青村的田地贫瘠,还能养活这么多人家,没有一家迁走的最重要原因。

除了那白眼狼一家,再没有谁家主动搬出过小青村去。

也就形成了小青村青壮男女纷纷出外打零工,找活计的独特一幕。

“是好吃。”

叶倾城也这样觉得,好像自从穿越过来,尤其是来到小青村以后。

她的异能得到了加持,最为明显的就是在吃食这一方面上。

至于其他方面,暂时还没有发现。

“那,李奶奶,嫂子,这豆腐要是带到集市上,是不是能卖出好价钱呢?”

“能,一定能!”康嫂子重重的点头:“富地主一定会出银子,而不是以物换物。”

富地主家是有钱,可是一般他也是以物换物,而不是直接掏银子。

想让他掏银子,除非是特别叫他见猎心喜的,他才有被打动的可能。

“富地主那人可是最小气不过的一个人,别看他家是四里八乡最大的土财主,却扣扣索索一个大子儿也舍不得多出。”

“也难怪他那么爱财如命,在他家里就算是他爹到现在还下地干活,他娘还在家里洗衣做饭哪。”

以前李大娘她们只说了,富地主家是十里八乡最大的地主,却没有这么详细。

原来富地主一家爱财,也从没有像其他土财主一样,买丫头婢仆伺候。

他家里没有雇长工,只有雇短工,倒是也有佃户。

富地主家的田地一多半,是由佃户租种的。

剩下的是他家自己种的,农忙的时候,除了长工短工以外,他家一家子也是一个不拉的齐上阵。

可以说,富地主家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地里活还有洗衣做饭都很拿手的。

爱财的他们一家在农忙的时候雇短工,农闲的时候,家里家外的活计就都是自家人来做。

就是他家找媳妇儿,也不是一定要门当户对。

而是要看合不合他家的眼缘,要是合眼缘的话。

哪怕是佃户家的闺女,也会娶进门。

上一代的老太太,自家就是佃户出身,却还是嫁到了富地主家,成了当家太太。

甚至,有一代的媳妇儿是乞儿出身。

“听说那位老太太是讨饭讨到富家门上,然后被她婆婆捡了回去。先是当女儿养着,后来长大了就嫁到了富家。”

听着这些有关富地主家的事,叶倾城心里也就勾勒出一个爱财,又取之有道的人家来。

他们家爱财不贪财,也不为富不仁。

难怪李大娘她们说,富地主家是庄户人家有困难的时候,最先上门去求助的人家。

“尤其是遇到荒年时候,都会先去他们家借粮,等来年秋天收了粮食再还给他们家。他们家利息最少,只要一成利。”

而且,最主要的是要是不幸,遇到连年饥荒的话。

富地主家就会接着借粮,也不会利滚利,更不会趁机低价强买借粮人家的田地。

也是由于富地主家的存在,才会让附近十里八乡的人家才没有出现被逼的家破人亡的惨剧。

也就没有人家,落到必须要卖儿鬻女的地步。

“当年我家老头子就上门借过粮,第二年没能还上,还是第三年才还上的。而他家也没有要更多的利息,仍旧是一成利。”

要不是富地主家仁义,她们家的日子早不过下去了。

就只小青村里,就不知道多少人家受了他们家的恩惠,而感激不尽哪。

“李奶奶你这么一说,我就更愿意把豆腐卖给他们家了。”

叶倾城是想要赚钱,早点赚钱,以便让自家能早点住进新家,能准备好过冬所需要的吃穿住行。

但是,她当然也乐意自家用神仙水和异能做出来的优质豆腐,叫那富地主家这样的好人家买走。

“不说这个了,我做两样豆腐菜,当早饭的加餐吧。”

叶倾城做了两样菜,一样是香煎豆腐,一样是红烧豆腐。

她先做香煎豆腐,用的是荤油。

因为李大娘家不但没有素油,也更没有蚝油。

素油这个时空里有,不过却比荤油贵。

蚝油么,有没有出现还是个未知数。

她准备的就是一块豆腐,一根葱,三勺酱油,荤油适量,再来半勺白糖。

就见她先把豆腐切吧,切吧,切成一样大小的长方块。

没有平底锅,自然就是农家的大铁锅了。

灶膛里灶火燃着,把准备好的荤油放入锅里。

等荤油热了后,她先从灶膛里抽出几根柴火,再将豆腐块一一放进去。

“好香啊,刚滋滋响,就这么香了。等煎好了,一定会更香!”

第105章 不好受

“好香啊,刚滋滋响,就这么香了。等煎好了,一定会更香!”

豆腐刚一入锅,就有香味飘了出来。

等开始滋滋响以后,那香味更是越来越浓郁。

在豆腐煎到能从侧面,看出底面金黄的时候,叶倾城就开始翻面了。

她是直接用筷子来翻面的,这板豆腐够劲道,并不会那么容易就碎了。

等另一面也开始变金黄后,她就把三勺酱油,还有半勺白糖,以及多半碗的清水,一一放到了锅里。

最后,她放的是葱。

接着,就是继续翻炒。

到该出锅的时候,酱汁儿已然收的差不多了,豆腐的颜色也比较深了,就能出锅装盘。

“好了,大家尝尝吧。”

将做好的香煎豆腐装盘,并且放到了几人面前:

“第一次做,不知道这做熟了的豆腐还能不能保留先前的鲜美?”

她不是第一次做豆腐,却是第一次做除了她自己的异能以外。

又特意,加了神仙水的豆腐。

没有加工的豆腐吃起来是鲜美的,就是不知道加工过后的豆腐是否会保留那一份鲜美?!

或许,她想,也或许是跟神仙菜一样。

没有加工过的是一种鲜美味道,加工过的是另一种鲜美味道。

不管怎样,她都非常的期待哪!

“好吃!好好吃啊!”

成嫂子是第一个捏起,一块香煎豆腐放入嘴里的。

只咬了一口,汁儿就在她的嘴里爆出来了。

那味道,怎一个好吃来形容!

简直就像吃到,另外一种仙家才能吃的美味一样,叫她幸福的眯住了双眼。

“是另外一种美味吗?”

看成嫂子的反应,叶倾城是这样猜的。

“嗯,很鲜美的味道!”

康嫂子也吃了一块香煎豆腐,还重重点头肯定了她的猜想。

“非常非常的好吃,吃了一口还想一口,根本停不下来啊!”

“对,就跟神仙菜一样。这加了神仙水的豆腐,真是好吃的不得了啊!”

李大娘已经在吃第二块了,明明她刚才吃了早饭不久。

可是在吃到第一块香煎豆腐以后,她就又觉得饿了。

“你做的非常好吃,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豆腐!”

凌氏没有说话,只是一味的笑着点头。

而凌霄,却是这样跟她说的,并且是发自内心的说着。

“大家先吃着,我做第二道,叫红烧豆腐。”

叶倾城只尝了一块香煎豆腐,的确是好吃。

不过,她做的香煎豆腐不多,一个人大概也就能分到三两块。

她是觉得刚吃了早饭,就算要加餐,也还是不用做太多。

想吃的话,等中午再换一种做法也可以。

而,她只所以会做红烧豆腐,是因为李大娘家里还有猪肉。

就决定第一道菜是香煎豆腐,那第二道菜就做红烧豆腐好了。

她所准备的材料,自然是豆腐是主料。

再来,就是猪肉。

葱也是必须的,还有蒜,却是没有姜。

这个时空里有姜,不过一般都是在药铺里。

不要说农家了,就是大户人家也没有用姜做菜的习惯。

姜一般都是药用,好像还没有被引用到菜肴里。

另外,李大娘家有她要用到的豆瓣酱,没有胡椒、鸡粉,倒是有生粉。

至于生抽和老抽,这个她没有想着用上。

在前世,还是到后来才有了生抽和老抽的出现。

这个时空里,当然还是没有出现的。

做红烧豆腐的话,当然还是先把豆腐切块,猪肉剁成末,加入生粉腌制。

葱和蒜切末,没有姜,就只能被下这两样。

就见她飞快的洗刷过铁锅,等锅烧干以后,就荤油放到锅里。

然后,把油烧热以后,先放蒜末,豆瓣酱,快速翻炒。

等出来香味以后,就把腌制好的猪肉末放进去,继续翻炒。

期间,加一次的水。

等炒好猪肉末以后,就加调料,只有白糖,还有酱油。

接着,就是把豆腐放进去,估摸着时间好了,就勾芡收汁。

这红烧豆腐在出锅后,她才把葱花撒了进去。

做好了红烧豆腐以后,她当然是出锅装盘,端出来给大家品尝。

“呼……,好烫……,不过,好好吃……”

叶倾城做了两道豆腐菜,都是成嫂子第一个开吃。

她甚至没有等豆腐凉下来,就直接放到了嘴里。

都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果然是这样的。

就见成嫂子一边嘴里吸呼着,一边还舍不得把烫的豆腐吐出来。

虽说烫的她不停的呼扇着右手,还是坚持把烫豆腐吃下去了。

“你呀,就是心急。”

康嫂子和李大娘连连摇头笑着,却还是递了一碗凉开水过去。

“给,喝点凉水,小心把你舌头烫坏了。”

“不会的……”

成嫂子一连喝了两大口水,才有空说话。

“你们快点尝尝,可真是好吃的不得了啊。要知道倾城做的豆腐这么好吃,刚才可得叫她多做点,感觉都不够吃哎……”

说着,她不由的摸了一下自己的肚子。

“奇怪明明都吃饱了,现在又觉得饿了。我觉得这两盘子豆腐,我都能吃下去。”

“给,都给你吃。”

李大娘笑着,嗔怪的拍了她胳膊一下。

“你呀,就算再好吃,也不能多吃啊。都吃了早饭了,要是吃太多的话,小心撑着了。到时候,看你难受不难受!”

“不会,我觉得并没有吃撑。”

仔细的感觉了一下,成嫂子才笑着说道,一点也不觉得尴尬。

这么好吃的豆腐,叫她吃的根本停不下来。

更何况,这庄户人家可是少有会有吃撑的时候啊。

往往,更多的时候是吃不饱,只能饿着肚子。

“饿肚子的滋味可真不好受啊……”

只要一想起饿肚子的感觉,她就觉得饿的心发慌。

实在是饿的受不了了,就只能躺下来让自己睡觉。

可是,哪怕是暂时的睡着了,也往往会被饿醒过来。

“也是……”

李大娘和康嫂子都齐齐沉默了一下,才双双苦笑着说道。

不仅仅是成嫂子,她们也有挨饿的时候哪。

就像成嫂子说的,饿肚子的滋味真的不好受。

等饿极了的时候,就是想睡也睡不着的。

第106章 作伴呀

李大娘她们齐声感慨,叶倾城也想到了前身,以及前世某些时候的她自己。

饿肚子的滋味,她也是感同身受的。

尤其是前身,那真是被饿到了极致。

跟那些为了保持身材,而专门少吃饿肚子的人不同。

明明能吃饱,却硬是被逼着饿肚子的感觉,那才叫更加的难受和难以容忍。

前身就不止一次的,饿着肚子被关在柴房里。

而叶家渣渣却在堂屋里,大吃二喝着。

那食物的香气,通过空气传过来。

前身除了能闻几口香气,就只剩下被饿的咕咕叫的肚子。

不过,她穿越过来了。

但愿,前身能有一个美好的来生。

有疼爱她的爸爸妈妈,有相亲相爱的兄弟姐妹。

最最重要的是,希望前身能不在挨饿,能顿顿都能吃饱。

什么吃八分饱养生啥的,对前身来说,都没有吃饱肚子重要啊。

“嗨,燕子,你提这个干啥。”

见现场的气氛有点压抑,有点难过。

李大娘忙用力的咳嗽了一声,驱散了压抑和难过的气氛。

“虽说有饿肚子的时候,但,咱大多数时候还是能吃饱的。”

她所说的吃饱,并不是吃到撑,或是感觉吃到饱了。

而是相对饿肚子来说的,能让肚子里有食,尤其是在干活的时候。

肚子里有食,干起活来才能不慌啊。

“嗯,这倒是。”

成嫂子又夹了一块红烧豆腐,一边吃一边说道:

“还真要感谢咱村子的那位下凡的谪仙,要不是他,咱们现在不是出去逃难,就是饿着肚子,窝在太阳地里晒太阳,试着去忘记肚子饿的受不了哪。”

不是神仙菜在小青村到处都能生长,哪怕是边边角角都挡不住它的脚步。

也能一年四季都能有神仙菜吃,才让小青村还能守着贫瘠的土地而没有消失。

不得已逃离自己一直居住的家园,对习惯了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人们来说。

居无定所,不知道要漂泊在哪里才是个头,那就是最大的噩梦吧。

“是啊,幸好有他的出现。”

李大娘康嫂子都是一脸的感激和赞成:“附近那些村子可是非常羡慕,咱们村有他曾经来过啊。”

有时候,她们也不禁会想。

可能是老天爷看小青村的人们一直一直在饿肚子,才会让谪仙下凡来到这里。

就是为了给小青村人,一个能养人活命的最宝贵的礼物吧。

“是要感谢他的出现。”

就是有了那谪仙石头的出现,才能有她开头第一桶金啊。

“我想老天爷还是偏爱小青村吧,才会给了它这样宝贵的礼物,就是为了留住这里生活的人们。”

不然,小青村或许真的会消失。

“所以咱小青村的人们都记着石头的好,记着他们一家哪。”

成嫂子嘿嘿笑着,换了个话题:“倾城,除了这两样豆腐菜,还有其他简单的做法吗?”

“有。”叶倾城笑着回答。

她刚才做的这两样豆腐菜,并没有费多长时间,也不太费事。

随时都能做随时都能吃,只要有豆腐。

也不需要多么好的手艺,也不用刻意买许多的调料。

只要你舍得放油,放肉,就能吃到。

而最简单的做法么,那就是:

“最简单的就是把豆腐切块,上锅里蒸一蒸。

蒸好了以后,蘸酱吃也好,蘸酱油吃也好,都很美味的。

我吃过酱油的,也吃过豆瓣酱,还有辣椒酱的。

味道么,都不错的。

简单、方便,还费不了多少柴火和油盐。”

“你这么一说,我觉得真是最实在,最方便的一道菜。”

能不费油,不费柴火,对李大娘她们来说就是最好的菜。

豆腐自己做的话,虽说费时费力,却也能为自家添一道豆渣饼的主食。

要是不自己做的话,以物换物就行,也不用花一个大子儿。

这农家的家常菜也不讲究手艺,豆腐随便切切就好。

这样上锅一蒸,又能热馒头,又能熬粥,真是一举多得。

酱油啥的要花钱,豆瓣酱,还有辣椒酱自家也能做,这个就很省钱了。

对她们来说,能省钱就相当于是挣钱了。

毕竟,辛辛苦苦一年到头,也才挣那么一丁点的银子。

就是出外打零工,找活计,一天最多不过二三十个大子儿。

一个月下来,也到不了一两银子。

还要卖苦力,抛洒汗水,才能换来这二三十个大子儿。

绣花的话,也挺费时间的,还费眼。

总之,一句话想要挣钱是很不容易的事啊。

其实,还有一道简单好吃的豆腐菜。

只是,叶倾城没有说。

不是她不想说,而是拿到豆腐菜的原材料却一味。

那就是西红柿,小青村没有,其他地方也没有。

就是不知道,这个时空跟她前世是不是一样,需要从外地引进西红柿。

要是这个时空,有原生的西红柿,就好了。

西红柿啊,想到这个,她眼底不由飘过一抹怀念。

那是在前世小时候,记忆里最好吃的蔬果之一啊。

酸酸甜甜的味道,真是一直都忘不了。

其他人没有注意,凌霄注意到了她眼底的这一抹怀念。

不由的,深深的看了她一眼。

倾城会有所怀念,是叶家渣渣里有什么指的她所留念的事或是人么?

想到这个,凌霄的眼神不由变得幽深起来。

好像是无边的大海,在平静的海面下,却藏了能吞噬一切的巨浪。

不管倾城在怀念哪一个,他都不会让出去的。

这边,凌霄的心里暗潮汹涌。

那边,李大娘正在跟成嫂子和康嫂子说。

“等明儿个,倾城去集上。燕子你和芽儿就陪她一起去吧,免得遇上那不开眼的,凑过来欺负她。”

“大娘你不说,我们也是这个打算呢。”

成嫂子和康嫂子相视而笑,就由成嫂子说道:“哪里能让倾城一个人去集上呢?要是我们不陪着她去,还有谁陪着她去啊。”

不是要为叶倾城保驾护航啥的,而是为了告诉集上的人们。

别看叶倾城是刚回来的,但是,我们小青村可是已经接纳了她,可不许欺负她呦。

第108章 要体谅

“那,李奶奶有拿钱买粉条的吗?”

要不是她准备了这神仙水的豆腐出来,想要赚第一桶金那简直就是不可能的啊。

要不,怎么说,有人家一年到头,连一两银子也花不完。

像前世名著《红楼梦》里说的,二十两银子是一户人家一年的嚼用。

那指的,保准不是小青村里人家一年的标准。

小青村里花钱最少的人家,一年几乎花不了五百个大子儿。

“有是有,少,非常的少。”

李大娘不用想,就能说出来。

“咱村用钱买粉条的人家,不过三五户。就是村长,还有几家村老都不拿钱买。像咱家,就从没有拿钱买过。”

想吃粉条了,就拿点家里的粮食,到集上把粉条换回来。

拿钱买,那是想都不会想的。

这么说吧,宁可不吃,也绝不掏一个大子儿。

“哦……”

叶倾城点点头,前世小时候村子里锅里买东西的人们。

一开始,也都是拿粮食来换。

不管是馒头也好,还是大米小米也好,都很少拿钱买。

就连平日里吃的菜,也是用粮食换来的。

还是等她长大一点以后,才偶尔开始有人花钱买馒头,买米面,买菜什么的。

就是家里吃的白面,那时候大多数人家,都是拿自家的麦子去换面。

甚至,为了方便,有的人家会在秋收后,放一部分的麦子到磨坊和馒头房去。

什么时候想吃了,就什么时候去拿回来,方便的很。

她家曾经就这样做过,她和她奶奶就曾经去磨坊拿过面。

那时候的面袋是布袋,就跟这个时空里一样的。

那时候,甚至有人家拿面袋做衣服呢。

而这个时空的面袋,就比前世她所见过的要粗糙,是没有办法做衣服的。

“我再去找找,或许还有剩下的。”

李奶奶说着进了厢房,她记得好像还有剩,就是不知道她有没有记错。

好一阵子翻箱倒柜以后,厢房里传出来她惊喜的欢呼:“还真的有,倾城,家里还有粉条……!”

叶倾城就见她从厢房里,几乎是小跑着快步走出来。

果然,在她的手里还拿着一把的粉条。

是圆形的粉条,而不是扁长形的粉条。也是她,在上学路上常见的那种圆形粉条。

这些粉条有长有短,李奶奶要两只手才能完全拿住。

“我以为家里没有粉条了,想不到还有……”

找到粉条后,李大娘笑的合不拢嘴,眼里更是闪着喜悦的光芒。

“就是不是完整的粉条,而是粉条头。也就剩这么多了,晌午咱们就干脆都炖了吧。

对了,家里还有去年的腌肉,我去拿两块。有这么好的豆腐,咋能不多放点肉呢。”

“行,那我先去把粉条泡开。”

从李奶奶手里接过了那一大把粉条头,叶倾城转身进了厨房。

而,李奶奶则去拿腌肉去了。

这一顿的晌午饭,真是又好吃,又油水十足。

跟她们一家三口刚来李奶奶家,那一顿晚饭一样的叫人吃的满嘴流油。

除了刚来时的那一天,在做饭的时候,叶倾城放了不少的肉之外。

后来的几天,她都有意识的控制了肉的数量。

李奶奶对她们一家三口大方,又热情。

可是她们却不能理所当然的,把她的热情好客当做借口。

因此,今儿的晌午饭才会这么的丰盛,肉放的特别的多。

虽说没有白菜,但是,有萝卜,豆角,还有神仙菜也够了。

再加上粉条,豆腐,还有生肉和腌肉,光是闻着香气就叫人忍不住,想要大快朵颐了。

早上做好的那一板豆腐,平分成了三分。

李大娘家,成嫂子家,还有康嫂子家,一家一份,差不多大小。

豆腐要是不吃的话,可以放在清水里泡着。

而她用了异能,再加上神仙水的话,她觉得豆腐的保质期会变长不少。

能看得出,李大娘也想让她儿子媳妇儿还有两个孙子,也吃到这好吃的豆腐。

叶倾城就尽可能的,让豆腐多放一段日子。

要是实在不行的话,她就想着大不了,到时候在去拿点神仙水,再做一回豆腐。

不过,这一次拿神仙水,她要自己一个人。

还要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去,不能叫其他人发现。

虽说不怕万一,但,小心谨慎一点总也没有错的。

吃了晌午饭后,凌氏照例去午睡,而李大娘则端了簸箩,拿了几样针线往打谷场去了。

有几天,她没有去打谷场晒太阳,说话聊天了,还怪想的。

正好,今儿没有其他的事,她就说了一声,去找自家的老姐妹说话,一起做针线活。

叶倾城则打算,往自家旧房子那里走过去看看。

那院子里杂草丛生,清理起来是非常费力的。

还好,她有异能在,清理那些杂草简直就是小事一桩。

她不打算把杂草完全的清理干净,那样就太显眼了。

想完全的清理干净那些杂草,恐怕要一两天的时间,才可以。

她只要挑着难清理的杂草,清除了。

剩下的那些杂草,就等着翻盖房子的时候再清理就好。

这样一来,她们家的房子也就能早一点盖起来。

她们一家也好,早一点搬回自己的家,给即将回来的李大娘家的儿子媳妇儿还有孙子腾地方。

再说了,总不能在李大娘一家团聚的时候,她们一家还借住着不走啊。

那样,多么影响李大娘一家的团圆啊。

李大娘体谅她们一家,朝她们伸出了援手。

她们又怎么不能,不为李大娘着想呢。

一味的接受李大娘的帮助,也不利于两家的长久相处。

有来有往,才能让邻里关系更加的和睦亲近。

“我和你一起去看看。”

原本叶倾城打算自己一个人去的,想不到凌霄再一次提出要陪着她过去。

“你不午睡,可以吗?”

叶倾城不打算一口回绝,叫他去西屋睡觉歇着去。

反正,昨天她们也一起去了神仙山。

而凌霄的体力,也足以支撑着他做这些运动。

在他能走动的情况下,她是不会一味的让他躺着不动弹的。

第109章 一起去

“行的。”

凌霄回道,很自觉的先给自己拿了根拐杖。

今儿又不是去神仙山,而是要到旧房子那里看看。

他完全能凭借自己的双脚,走过去,走回来。

关好院门以后,叶倾城手里拿着一张小板凳,跟在他身后,慢慢朝旧房子走过去。

这个时间,整个小青村都是安静的。

尤其是她们家这一边,更加的静谧。

一路上,也没有遇到其他的人,就只有他们二人。

仿佛前天早上,虎头掉入水缸里的那一场沸沸扬扬。

让叶倾城看到了,小青村这边不少的人。

可是,现在却没有了那些喧哗,只剩下一片宁静。

除了耳边的风声,还有偶尔的虫鸣声,就再没有其他声音了。

旧房子静静的矗立在杂草丛里,总是一半多被杂草给淹没了。

也能让人看得出,先前有人住的时候,对它的精心维护。

只可惜,后继无人,才让旧房子在风雨里被侵蚀,破败。

“你别进去了,就在这里等我吧。”

叶倾城把小板凳,放到院门口一棵榆树的旁边。

这棵榆树可能是野生的,而不是专门种下来的。

榆树不太高,也不太粗,生长的地方有点太过靠近门口。

要是当年六老爷爷真的有种榆树的话,是不可能把榆树种在自家门口左侧这里。

有这棵榆树在,出门进门都很不方便的。

尤其是,要拿大件东西的话,都有可能出不来院门。

“院子里的草太多,会加重你受伤的腿的负担,对你腿伤的恢复不利。”

那么多的杂草在,她这个腿脚好的人都行走困难了。

更何况,是腿脚不便的凌霄了。

“你小心点,小心草丛里的蛇虫鼠蚁。”

凌霄没有坚持,一定要跟着进去。

而是点了点头,站到了那棵榆树旁边。

要是他硬跟着的话,只会给他媳妇儿拖后腿。

“放心,我会的。”

叶倾城笑着摇摇手,让他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那根枯树枝。

那是她从旧房子附近,捡回来的。

一边用枯树枝扫过草丛,她一边慢慢走进了院子里。

有的杂草边缘非常的锋利,要是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割伤。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更加锋利的,不管是藤蔓还是叶子都带刺的杂草。

那种杂草往往会缠住人的腿,或是不小心曾国,手脚就会被划伤,流出鲜血来。

这种杂草就是叶倾城,想要提前清除的。

好在杂草虽然多,却没有多少的蛇虫鼠蚁,只有一些小虫子。

在被惊动后,会窸窸窣窣的跑到更远的草丛里。

而这边虽然有见过蛇,但,不是毒蛇,而是普通的无毒菜花蛇。

越是院子中间,她越是发现要清除的杂草有多么的多。

根本都连成一片了,占据了院子最中间的那块地方。

这种杂草肆意的生长着,霸道而又嚣张。

有这些杂草在,其他的草都被挤跑了。

想当初,她们村子周围可是有成片成片的这种杂草生长着。

让她们这些小伙伴,可是苦恼了很久。

因为这些杂草的附近,有她们想要摘的一嘟噜指甲大小的浆果。

那些浆果春天出生,秋天成熟。

一开始是绿色的,成熟以后是紫色的。

小时候没有多少水果,这种浆果就比较受欢迎了。

她和小伙伴们常常呼朋唤友,呼啦啦一大群在村子附近跑来跑去。

一旦发现这些浆果,就会一起动手,然后再按人数分浆果吃。

这浆果酸酸甜甜,又没有果核,可以整个吃下去。

不过,这浆果也很会找地方。

就是在连大人都感到棘手的杂草附近生长,叫她们这些摘浆果的小孩子真是望浆果而兴叹。

想吃浆果,就免不了受伤。

往往摘一回浆果,手背上,胳膊上,绝对会多几道血痕。

那种疼,真叫人记忆深刻。

看到这一片的杂草后,叶倾城下意识的看向它附近。

果然,她也看到了一大片的那种成熟了的浆果。

不过,这些成熟的浆果,跟她前世见过,见过的不同。

不但浆果变大,约莫有葡萄那么大。

就连颜色,也更加的晶莹剔透,呈现半透明状。

前世小时候,她异能没有觉醒之前。

看到这么多的浆果后,一定会又开心又为难的。

现在么,她轻易就能把这些浆果都摘回去。

回头看了一眼,站在榆树旁边朝远处眺望的凌霄。

她蹲下了身,右手伸出去,小心的捏住杂草的一片叶子,默默的运转了异能。

不过须臾间,那一大片叫小伙伴头疼的杂草,就消失不见了。

杂草里的能量被她吸收了,而杂草则化作灰色光点,落入泥地里消失不见了。

而她眼前,就剩下那一片紫色浆果了。

看看紫色浆果,再看看自己,叶倾城忽的抬手拍了一下脑门。

真是的,竟然忘记带东西过来。

“凌霄,麻烦你回去李奶奶家,给我拿一个篮子过来……”

站起身,她朝着背对着自己的凌霄喊道。

“嗯,我这就去。”

凌霄回头,笑着应了一声,什么也不问就往李大娘家那边走了回去。

暗暗的吁了一口气,叶倾城把注意力转回了院子里。

清理干净了那一大片的杂草后,剩下来的杂草就没有多么难清除的了。

在凌霄回来以前,她四处转悠了一下,来回走动着,把一些看起来比较难清除的杂草清理了。

而且,她还开出一条仅供一个人走过的小路来。

这一回,不用让凌霄在外面等着了。

等凌霄拿着篮子返回来的时候,她已经把院子里难以清除的杂草都清理干净了。

剩下的杂草们,要清理的话就非常方便,不用费太多时间了。

“这个篮子大小,可以吗?”

凌霄一个人走过来,所需要的时间,是她来回走两遭的时间。

他拿过来的篮子,是李大娘挂在厢房下的那些篮子里的一个。

原本清理干净难清除的杂草后,站着等人的叶倾城却又蹲了下来。

听见凌霄的问话,她扭头看过来。

却没有说篮子大小可以不可以,而是兴奋的朝他招手:“凌霄,你快来,看我找到了啥?!”

第110章 是恶人

“凌霄,你快来,看我找到了啥?!”

就见叶倾城兴奋的抬着下巴,璀璨的凤眸里装满了惊喜,也漾起了喜悦的笑意。

原本她以为发现浆果,已经是惊喜了。

叫她没有想到的是,她竟然又发现了另外一种惊喜。

要不是她突发奇想前来旧房子,或许就会跟这个惊喜擦身而过了。

原来小青村这里,真是处处有惊喜啊。

就端看,她能不能发现了。

因此,连那些带有她回忆的浆果都顾不得了。

“什么东西?”

凌霄问,一边慢慢的走过去。

先将手里的篮子递过去,然后,他也跟着蹲了下来。

“瞧,这就是你喜欢吃的山楂树苗。”

叶倾城没有卖关子,而是指着浆果附近,那三五棵陌生的小树苗,笑着告诉他。

她以为,要很久后才能找到山楂树苗。

或者,她根本找不到。

可是她做梦也想不到的是,竟然就在人渣像扔破烂一样,丢给她们一家的旧房子这里,找到了她梦寐以求的山楂树苗。

还不是一棵,两棵,而是好几棵。

有了这些山楂树苗,冰糖葫芦还远么?!

当然,是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有她熟悉的冰糖葫芦面世了啊。

这又是一种赚钱的法子啊,真是叫她惊喜无限,又期待无限。

“这就是山楂树苗吗?”

凌霄问,伸手摸了摸那几棵小小的山楂树苗。

想不到能结出山楂的树木,是这样的啊。

“对,这就是山楂树苗。”

叶倾城点头,为这个发现而惊喜不已。

她似乎都能看到,前世备受欢迎的冰糖葫芦,张着小翅膀朝她飞来飞去。

山楂籽也能种出山楂,却是要等到来年的春天才能种下来。

现在么,有现成的山楂树苗,就不用等明年尝试能不能种植出来山楂幼苗了。

“我去拿小铲来……”

看着自家媳妇儿璀璨明眸里,漾起的欢喜笑意,凌霄忙道。

自家媳妇儿那甜蜜的笑靥,真是叫他看了,就叫他力气倍增。

仿佛他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力量。

就算叫他这时候,叫他跑一遭神仙山,他也能一口气跑个来回,都腰不酸腿不疼,更不会喘不过气来。

叶倾城没有阻止他,而是含笑目送着,耳朵尖红了的他走出自己的视线里。

她早就发现了,凌霄在有事做后,心里那一丝的隐秘变化。

就是他发现他是有用的,并不是什么也做不到。

可能是被迫害沦落到小青村的种种经历,才让他对自己有了一点点的不自信和怀疑。

就好像凌氏一样,在不停的被迫害后,差点钻了牛角尖。

一心沉浸在凌霄改变的她,就没有注意到,一道鬼鬼祟祟的身影从不远处探出大半个身子来。

“呦,还真回来啦……”这人冷冷说道。

这是个女人,是一个中年女人。

最先让人注意的不是这个女人的身高,胖瘦和长相。

而是她那一双,总是带着刻薄的三角眼。

看上去,跟某种冷血动物一模一样。

时时刻刻的,都闪烁着阴森光芒。

这妇人躲在一棵大榆树后面,为了看清楚院子里的情况,快要把整个人都抻直了。

为了保持平衡,她两只手用力的抱住大榆树,并且她的一只脚还翘了起来。

发现就算整个人都抻出去,也看不清院子里的情况,她不由低头骂了一句。

而这时,凌霄又从李大娘家里转回来了。

这妇人为了不被发现,急忙忙把身子嗖的一下,就缩回了大榆树后面。

但,她那双阴森森的三角眼,还是偷偷的探了出来,窥视着。

“要怎么挖?”

院子里,凌霄问道。

他倒是想自己挖出来,不让自己媳妇儿费力。

可是,他却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事,就有点不知道要如何下手。

“你这样,这样……”

叶倾城没有拒绝,让他有事做,就能让他忘记内心里的那些不自信,就能让他重新对自己充满信心。

因此,哪怕凌霄会挖的慢,她也没有阻止。

反正,不用太费力,凌霄不可能连这一点事也做不到。

凌霄按着她所说的,果断的开挖起来。

叶倾城则动手摘起,附近的那些浆果来。

好歹是点零嘴,自家吃不完,也能分给成嫂子和康嫂子家点。

专心摘着浆果,挖着山楂树苗的二人,就完全的露在不甘心什么也看不到。

而从大榆树后面走出来,又偷偷摸摸一点点摸过来的那个中年妇人。

一直到来到大门前,她才停下了脚步。

左右看了看,找了一处不会叫院子里的人看到的角落,她就放心的朝院子里偷窥过去。

她是不怕被其他人看到的,就算被看到了,她也有话说。

这本来,就是她自家的叔伯老爷爷家,过来看看也不是不可以的。

她也不怕被叶倾城凌霄二人看到,鬼鬼祟祟躲起来,无非为了看他们在干嘛,是否从院子里挖到了啥好东西?!

比如她叔伯老爷爷偷偷留下来的银子,还有宝贝啥的!

她最先看清楚的,就是院子里二人的穿戴了。

在看清了叶倾城和凌霄的穿戴后,她不屑的撇了撇嘴角,嘴里嘟哝了一句穷鬼啥的。

然后,她还得意的看了看自己的穿戴。

就见她穿着八成新的衣裳,头上戴了两根银钗。

一根上面镶嵌着一块玉米粒大小的绿松石,另外一根没有任何装饰,就是样式是京都那边流行的样式。

除此之外,这妇人一个手腕上戴了一副银镯子,宽而扁,没有啥图案。

不过,这副银镯子的分量却是不轻的,少说也有百十多克。

在她另一只手腕上,却戴了一个金镯子。

虽说细细的,没有多少分量,比不上她那一副银镯子的分量,却总是金子做的。

就她这一身的穿戴,不说头上身上的首饰。

单说,她这身八成新的衣裳,就比院子里那两个穷鬼的穿戴值钱。

看那两个面黄肌瘦,身上的衣裳破破烂烂的,连几个大子儿都不值,就知道他们一家子是要多么的落魄了!

“我还以为,这瘦死的骆驼要比马大!想不到,还真是落魄的凤凰不如鸡!”

第111章 是啥人

“我还以为,这瘦死的骆驼要比马大!想不到,还真是落魄的凤凰不如鸡!”

这妇人还挺得意的,得意于她现在的光鲜。

以及,院子里那二人的落魄!

得意过后,这妇人又拧起了柳叶眉。

不阴不阳的撇撇嘴:

“真是的,要做怎么不做绝!这不是给人添麻烦吗!”

伴随着她的说话,就见她刻薄的三角眼蹭的一下,就吊了起来。

眼底更是有冷飕飕的光芒一闪而逝,却还夹杂着许多的贪婪。

“不行!之前说好的那些可不算!想让咱们出力,总的多给咱们点好处才是!”

想让她们家做多大的事,就要出多少的银子。

但,那家太小气了,舍不得出银子。

到现在,不过是给了几样首饰,几件衣裳。

银子,她只见过,却没有到她手里。

那家送回来的银子,可都落到她公公婆婆的兜里,一分一厘都没有给她。

而她们这一房也不是就她一个媳妇儿,可还有好几个妯娌呢。

偏生公公婆婆最待见的小子媳妇儿,还有孙子孙女不是她们一家子。

别看,公公婆婆说是把银子收起来,将来还会用在大家伙的身上。

也曾经许诺,等这阵子风声过去。

就会拿银子出来,到外村买地,然后给她们几家一家十亩地。

可是,她是知道的。

她那妯娌兜里跟她不一样的。

她兜里可是一个大子儿也没有,比自己个的脸还要干净。

而她妯娌兜里,可是装了足足有二十两的银子。

二十两银子啊!

只要想到这些,她就恨得牙痒痒。

真是比对被逼回小青村的一家三口,还要更加的讨厌她妯娌。

她打从嫁到这一房,这么多年里也有几个私房钱。

可是,也远远达不到二十两这么多。

二十两银子,就是她不吃不喝,这么些年下来也攒不够。

她公公婆婆可不是善茬,硬是给她们几个媳妇儿立下规矩。

谁也不许有私房钱!

一旦被发现了,就会被统统没收,一个大子儿也不给剩下!

要不是她费尽心机,根本藏不住那几个私房钱。

要是她公公婆婆不偏心,也肯给她二十两银子。

她一准,会把所有的私房钱都交上去,还肯发誓再也不存私房钱了。

就算她公公婆婆曾经承诺过,对她来说那也不过是在糊弄她和她当家的。

毕竟,许诺给她们家的十亩地,可还一点影子也没有。

更别提,她公公婆婆说的那些银子在将来会用到她们身上。

哼!她可是一点也不信的。

妇人恨恨的磨牙,并在心里骂了自家公公婆婆几句。

老不死的东西,存那么多银子干嘛!

也不知道心疼心疼,自家的儿孙。

在她看来,那些银子绝对会花到她妯娌家的孩子身上。

她可是偷听过她公公婆婆的说话,知道那两个老不死的打算。

那两个老不死的对在京都里那一房,可是羡慕着哪。

就盼着自家也出个,那样将一房挑起来的有本事的人。

两个老不死的挑来拣去,就只看中了她妯娌家的小子。

说是,不管花多少银子,都要把他送到县里的学堂里念书。

刚听到这些话的时候,她恨得简直两眼都要滴出血来了。

庄户人家想要供自家孩子念书,可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

光是每一年的束脩,以及笔墨纸砚就要花一笔不少的钱财了。

不过,要是咬咬牙,还是能挤出来的。

但是,那县里的学堂可是绝对不一样的。

不要说村子里的学堂了,就是镇上的学堂也比不上。

那简直不是拿钱出来念书,那根本就是在烧银子。

要是真叫她妯娌家的小子去县里学堂念书的话,恐怕两个老不死的这么多年的积蓄都要贴补进去。

怎么不叫她羡慕嫉妒恨?!

怎么不叫她想起来,就恨不能从那两个老不死的兜里把银子都抢过来!

只是,这些她也只能想想。

真要这么做的话,她还是没有胆子的。

就算她不怕那些流言蜚语,也害怕她当家的的会打死她。

为此,她就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叶倾城一家三口的身上。

她倒要来看看,这一家三口要怎么在那破烂的家里住下,并且把日子过下去。

要知道,这个旧家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在没有见到叶倾城凌霄之前,她以为她会看到两个失魂落魄不知道怎么活下去的穷鬼。

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叶倾城要给凌霄冲喜。

自然,就不知道凌霄一家不是母子两个,而是一家三口了。

可是,瞧瞧她看见了啥?!

妇人恨恨的磨着牙,两只眼通红,比那愤怒的斗牛还要愤怒。

她看见的是对将来乐观的不得了,不见一点活不下去的绝望的小两口!

而这小两口之间的亲近温馨,是她从没有感受过的。

更是,叫她恨得想要不顾一切的冲进去。

狠狠的把那又黄又瘦的丫头片子推搡倒,再狠狠的踩上几脚。

“真是不要脸!”

妇人觉得她愤怒的,就要被气炸了。

却也只能恨恨的骂几句,发%泄%发%泄一下心头的怒火。

其他的,什么也做不了。

“就没有见过这么不害臊的,大天白眼的就往自家男人身上贴!呸!太不要脸了!”

气的快要爆炸的妇人,忘了她是偷摸过来偷看的。

不小心之下,就不由的弄出了动静,惊动了院子里的叶倾城凌霄二人。

叶倾城一回头,就看到一双不怀好意的三角眼。

充满了嫉妒和阴森,正恶狠狠的瞪着她和凌霄。

要说这妇人长得不丑,就是因着柳叶眉下一双三角眼,破坏了她的美感。

再加上,她三角眼里除了刻薄还是刻薄,叫人一见就心生不喜。

她这几天,除了李大娘,成嫂子,康嫂子以及吴大夫以外,对小青村的其他人都不熟悉。

就算闹出了,虎头掉水缸里那一出,她是见到了不少围观的人们。

但是,她那时候一心只想着,要怎么救虎头,哪里顾得上去看那些围观的人都是谁。

“这人是谁?瞧她那一双眼都要喷出火来了!”

第112章 一路货

“这人是谁?瞧她那一双眼都要喷出火来了!”

叶倾城在心里暗暗说道。

回来小青村以后,她遇见的都是跟李大娘她们一样的好心人。

还是第一次,见到对她们一家充满恶意的人。

这绝不是她的错觉,这妇人的三角眼里的不怀好意,可是一点也没有遮掩。

可能会遇见不怀好意的人,她是不意外的。

叫她感到意外的是,这妇人眼里对她的嫉妒。

这妇人嫉妒自己什么呢?!

真是叫她感到一头的雾水,找不到原因。

而明显的,这妇人不是路过,而是特意过来观察情况的。

不但她看出来了,就是凌霄也看出来了。

当他二人发现了这个不怀好意的妇人后,凌霄当即就往前一步,挡在了她前面。

也遮住了,那妇人阴森,嫉妒的视线。

“你是谁?到我家干啥?”

叶倾城站在凌霄背后没有动,只是淡淡问道。

她不喜欢这个妇人,一点也不喜欢。

实在是,这妇人的那双三角眼太叫人不舒服了。

一点也不像是人的眼,而像是吐着猩红的信子,冷冰冰的毒蛇的眼。

这双眼里还闪烁着无尽的贪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扑上来狠狠的咬人一口!

这妇人是一条毒蛇,还是一条贪婪,无耻的毒蛇!

要是可以,她是不愿意跟这样的人打交道的。

但,总要弄清楚她是谁,跟他们家有啥渊源?!

总不会,有人无缘无故的偷摸过来偷看她和凌霄。

“我是谁,关你啥事!”

妇人却恨恨的嚷嚷道,不肯透露一下她的名姓。

她不过是来看看情况,而不是想要打头阵的。

原因么,就是她们这一房怀疑柳大栓夫妇,可能没有把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

很可能,把一部分的积蓄藏起来了。

因此她才会在叶倾城她们一家回来后,偷摸的过来偷看。

而在看到她和凌霄在院子里挖东西,就不由脑洞大开。

认为,柳大栓昧下来的那一部分的银子,偷偷的藏到了院子里。

她就后悔,怎么以前没有过来四下挖着看看过。

只是,她的眼在看到叶倾城篮子里的浆果,还有凌霄手里的山楂树苗后,不由的闪了好几下。

看来,这一家不知道柳大栓夫妇偷偷藏银子的事了。

那么,她是不是可以叫自家男人,偷偷过来挖一挖呢。

为了这个目的,她是不可能自报家门的。

“你是谁,是不关我们的事。不过,你在我家院子外偷看,就关我们的事了。”

凌霄又往旁边移了一下,这一回彻底的不叫这妇人看到叶倾城。

但,仍旧由叶倾城来问话。

“我不过是……路过……”

妇人支吾一阵子,在说出‘路过’两个字后,她就像是找到了正当理由,一下子变得强硬起来。

“对,我就是路过。从你家路过,咋的啦?!”

自以为找到了正当理由的她,那下巴抬得只能让人看到鼻孔了。

“路过么,行啊,你说是路过就是路过吧。”

叶倾城虽说没有完全猜中妇人心里的活动,却也隐约猜到了几分。

但,她不打算现在就跟这不认识的妇人一争高下。

也就顺着她的话,算是轻拿轻放了。

“哼!”

妇人鼻孔朝天,冷冷的哼了一声后,这才继续鼻孔朝天的快步走远了。

她一边溜走,一边还嘀咕着:“这又不是你家的地,我愿意路过就路过,你可管不着!”

叶倾城没有说话,只是和凌霄一起把这妇人的脸给记了下来。

总要弄清楚,这妇人是谁,她才放心。

这妇人的家距离叶倾城家这边倒是不近,中间隔着好几个胡同。

而她脚步匆匆,能走近道就走近道,就这么三拐两拐的回了自己的家。

这是一座三进的院子,里面就住着这妇人这一房好几大家子人。

而这院子不是传下来的宅院,而是那人渣一家发迹后,给他们这一房重新翻盖的。

是一水的青砖大瓦房,就连院子里都铺了大青石砖。

当年盖这院子的时候,还曾经跟四周的邻居们商量,然后买了他们家的宅基地,才把先前的房子给往大里翻盖了的。

前面一进是她公公婆婆住着,第二进跟第三进院子被她们几家分了住。

而这妇人虽说进了第一进院子,却没有去公公婆婆的屋子,而是径直进了第三进她家分到的屋子里。

第三进的院子里没有种树,只种了一大架的葡萄。

在葡萄架旁边,是一块不小的菜地,里面种着白菜,萝卜,豆角等等蔬菜。

她家分到的屋子在最西边,一共两间。

一间她们两口子住,另一间给几个孩子住。

为了这房子,她还曾经闹腾过。

她想多要几间,可是她公公婆婆就只给两间。

她说自家闺女大了,总不能给小子们挤在一起。

她公公婆婆就把几个大了的闺女给拨拉出来,叫她们单独住了两间。

为了这件事,她还被她家男人给揍了一顿,鼻青脸肿好些日子。

即使回了家,她也没有立即进屋子。

而是先鬼鬼祟祟的看了看四下里,看没有人在和注意到她后,这才拍拍屁股进了屋子。

“当家的……!”

一进屋子,她就直奔她们两口子住的那间。

不用掀门帘,她就知道,她家男人在喝酒。

那浓浓的酒味,可是扑面而来,冲鼻的很哪。

“回来了,去,给我炒两鸡蛋下酒。”

她家男人正盘腿坐在炕上,一口酒,一颗花生米的悠哉喝着。

见她进来,就指使她道。

“当家的,我可不敢。”

她一缩肩膀,心有余悸的摸了摸自己的左脸,这才挨挨蹭蹭的,拿半个屁股坐在了炕上。

“咱家的鸡蛋,都在咱娘手里藏着。要是没有她老人家发话,别说两鸡蛋,就是一个鸡蛋皮,我也拿不回来。”

虽说早前的日子不太好过,可这几年的日子不是一天比一天好么。

但,她公公婆婆还是改不了先前的扣扣索索劲。

她家男人能去拿鸡蛋,她却不能。

前几天,她不过就是偷着煮了两个鸡蛋吃,就被她婆婆甩了一巴掌。

第113章 要挑事

“我为啥偷着煮鸡蛋,还不是为了几个孩子么?”

妇人不服气的小声嘀咕着:

“一年到头别说是荤腥了,连点肉渣都吃不着。还不兴,叫孩子们吃口鸡蛋吗?!”

况且,她就偷着煮了两个鸡蛋。

她不过就尝了一小口,剩下的都给了几个孩子。

更何况,那还不是她婆婆藏着的鸡蛋,而是她养的鸡下的鸡蛋,她婆婆都不准她吃。

到现在,她还记着那一巴掌有多疼。

而且,她婆婆还当着几个妯娌的面,狠狠的骂了她一顿。

那一句句叫骂,真是让她现在想起来,都臊得慌。

那不仅仅是在骂她,而是在揭她的脸皮。

“你又不是不知道,咱娘说了,家里的鸡蛋都要留着,将来好去集上卖钱。”

一直用手捂着左脸的妇人,一边说着,一边飞快的垂下眼。

遮住了,她眼底的那一抹强烈的恨意。

说什么,要留到集上去卖钱。

还不是,叫她家不光是鸡蛋留不下,连一个大子儿也得不到。

她们这一房的日子,现在可比以前好过了不少。

平日里,她公公婆婆别说鸡蛋了,就是肉一个月也会吃上三两回的。

偏偏,却不肯给她们几个媳妇儿吃。

就只会偷偷,叫她们妯娌的几个男人,去她公公婆婆的屋子里偷着吃。

“你要是想吃,就去跟咱娘要俩儿,回来我给你炒鸡蛋下酒。”

心里恨恨不已的她,不忘撺掇了自家男人一句。

反正,自家男人就是个好酒的。

看他的样子,恐怕就快要吃足喝饱了。

要是真能要来鸡蛋,到时候,说不定会剩下一个半个的。

她也好解解馋,总不能见天的没有一点油水。

“赶明再说吧。”

她家男人见她不动屁股,自己也懒得动,就继续一口酒,一口花生米了。

“当家的,我有话跟你说。”

见撺掇不动自家男人,妇人心里恨得人,又多添了一个。

恨恨在心里骂道:“就知道自己有吃有喝的,不管自家媳妇儿饿不饿肚子,怎么不喝死你呢!喝吧,喝吧,看喝不死你!”

“有啥话,你说吧。”

她家男人看也看她一眼,只管自己喝酒吃菜。

“当家的,难道你不想得到柳大栓那老不死的偷藏起来的银子吗?!”

趁着自家男人不注意的时候,妇人偷偷的从炕桌上盘子里顺走了一把花生米。

一边偷摸着藏好,一边凑过去,鬼鬼祟祟的说道。

“怎么不想!可不是,找不着吗!”

她家男人眉毛一挑,却没有太在意她的话。

她们这一房都猜测,柳大栓夫妇偷偷藏了银子。

可是当初也不是没有找过,都翻遍了柳大栓家每一寸地方,愣是没有找到。

哪怕柳大栓夫妇说,没有偷藏过银子。

就凭着这家人渣以己度人,也不会相信的。

她公公婆婆手里除了明面上的积蓄,私底下可也偷藏着不少的私房钱呢!

她们一房还就不信了,就柳大栓夫妇那抓紧挣钱,不乱花钱的脾性,还能没有别人不知道的私房钱?!

就因着她们这一房自己心里有鬼,才会到现在都不相信柳大栓夫妇会不藏私。

“当家的,咱不是没有在院子里找么?”

妇人殷勤的给她家男人倒满酒,大半个身子都倾过了炕桌。

为了怕被人听到,她压低了声音,用只有她们二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

“你是说……”

她家男人正要倒进嘴里的酒,猛地停下了。

还别说,要不是他媳妇儿提起。

他还当真忘了,她们这一房只顾着在柳大栓家的茅草屋里四处翻找。

就连厨房,还有那两间厢房都翻找过好几遍。

后来,不是连那鸡窝都给拆了吗。

可是,依旧没有找到柳大栓夫妇藏起来的私房钱。

也不过,得了柳大栓夫妇养的一头猪,还有十来只鸡罢了。

那是小钱,大头可一个大子儿也没有找到过。

“该在院子里挖一挖……”

妇人更加的往前倾过去,右手更是用力的抓住了男人的胳膊。

“当时,咱们都忘了。不光是屋子里能藏钱,就是院子里也能藏钱。还更加的隐秘,不会叫别人知道。”

要是能找到柳大栓夫妇藏起来的私房钱,她们家的日子就会好过不少。

至少,手头不会这么紧,也能多添几个私房钱了。

更加能等公公婆婆和妯娌们不注意的时候,给自家添点好东西。

不说其他人,就是她,可是非常想要在银楼里看上的那只金镯子啊。

只要想一想,那大笔的银子落在她自己的兜里。

她都能兴奋的不能自已,不光是两眼冒绿光,还浑身都兴奋到发抖了。

“那么大的院子……”

她家男人不是不心动,而是有点顾虑。

是,他现在想想,也觉得院子里藏东西,更加的不会引人注意。

可是,那么大的院子,要冲着哪里找?

而且,还不能叫别人发现了。

不说别人,就是他爹娘和几个兄弟都不能叫知道。

他爹娘偏心,他几个兄弟都不是省油的灯。

想要瞒过他们,好像不是那么太容易的事。

但是,只要想到能得到一大笔银子,他也真是坐立难安,连最喜欢喝的酒都喝不下去了。

“当家的,我跟你说啊……”

见说动了自家男人,妇人一边幻想着大把的银子到手,一边凑到他耳边嘀咕了一通。

“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她家男人听进去了,再三的确认道。

要是真像他媳妇儿说的,那还真有可能。

难怪那一房能被过继,能发达,能在京都里享受荣华富贵,叫留在小青村的他们这些叔叔伯伯兄弟们羡慕嫉妒。

而他们这一房,只能吃点剩饭,喝点剩汤。

原来是那一房的心眼子有那么多的缘故!

别人有一个心眼子,那一房少说也有一万个心眼子。

看,就算是被赶回小青村的那对破落户母子,都有着那一房的狡诈心眼。

要不是,他媳妇儿发现了,他还真要跟那一大笔银子擦身而过了!

“我说,那对破落户娘俩个敢回咱小青村,这就是冲着那笔私房钱来的啊!”

第114章 做美梦

“我说,那对破落户娘俩个敢回咱小青村,这就是冲着那笔私房钱来的啊!”

她家男人手里的酒盅放下来,被他用力的摁在炕桌上。

他一张脸半边露在光亮处,半边被阴影遮住了。

露出来的那半张脸,微微的扭曲了。

他就说,怎么会有人肯放弃镇上的优渥生活,肯回这偏远的鸟都不拉屎的小青村来。

肯定就是冲着柳大栓夫妇,藏起来的那一大笔银子来的。

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太奸诈了,真是太奸诈了,他就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

“当家的……当家的……?”

妇人见她家男人在恍神,忙轻轻推了他一把。

“你说得对,不能叫那对破落户拿走那笔银子。那笔银子是咱们家的,只能是咱们家的!”

她家男人回过神,咬牙狠狠说道。

就好像一头饥饿了很久的狼,在看到猎物的时候,一刹那就红了双眼,露出了狰狞锋利的尖牙。

“当家的,你小点声。”

妇人被她家男人给吓了一跳,猛扑过去捂住了他的嘴:

“小点声,别叫咱爹娘听到了。”

她不是第一次见到她家男人这副贪婪嘴脸,因此能半点反应也没有。

可是,她怕被家里其他人听到,那就糟糕了。

“他们听不见。”

她家男人说是这样说,却到底是压低了声音。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当家的,可不能叫别人来分咱家的银子啊。”

尽管还没有找到所谓的柳大栓夫妇的私房钱,但妇人俨然一副那一大笔银子已经到她兜里的嘴脸。

她左脸上写着‘可不能叫那两个老家伙听到’,有脸上则写了‘你那几个兄弟也不是啥好东西’。

自家人知道自家人,她从不否认自己不是好人。

但,却觉得他们这一房里,她还不算那最不要脸的一个。

“你听我说,咱……这样……”

她家男人冷冷的扯了扯嘴角,跟她头碰着头如此如此,这般这般的谋划了起来。

“好,当家的,你放心吧,保准不叫他们知道一点风声。”

听了她家男人的吩咐,妇人拍着胸脯保证。

为了那一大笔的银子,她是能豁出去的。

于是,在跟着公公婆婆吃了晚饭后,这妇人硬是忍着没有回自己屋里。

反而留在了第一进,缠着自家婆婆说有几针刺绣的针法不知道,要跟她老人家求教。

她婆婆伸出手指,用力的点了她脑门一下,力气之大,把她的头都点偏了。

不仅如此,还骂了她一句:“就是个蠢货,手把手教你你都不会。真是吃啥啥不够,学啥啥不会,你咋不投个猪胎呢?!”

妇人用力的咬着牙,才能忍住不骂回去。

偏生,旁边还站着吃了饭,也不肯回去,就为了看好戏而留下的妯娌们。

一个个,看她的眼光就好像是在看猴戏一样。

真是叫她又气又羞,一张脸比那猴子屁股还要红。

为了那一笔银子,她只能继续忍耐下去,不敢赌气摔门就走。

她婆婆好像骂上了瘾,一句接着一句骂着,叫她脸通红简直要滴血。

“好吃懒做的蠢婆娘,当初怎么就看中了你,给我儿挑来做媳妇儿?!”

“自从你嫁过来,啥活也不干,就知道偷懒耍滑。叫你做个饭,洗个衣裳,都能给烧坏锅,捶烂了衣裳。你说,你还能做啥?!”

一句接一句的喝骂,叫妇人太阳穴突突的跳着,脑袋一涨一涨的,差一点就能涨破了。

“你看看你嫂子弟妹,哪一个不是家里家外一把抓。不光会下地种田,烧火做饭,还能绣花给我挣养老钱。

你呢,叫你绣朵花,你都绣的针脚大小不一,一点也不均匀。

给你说了多少次,你都记不住,真是死猪脑袋开水烫,都不开窍。”

她婆婆骂的畅快,这个媳妇儿是她最不待见的。

不光好吃懒做,还是个蠢笨的。

要不,也不会不得她待见。

还敢怪她偏心,背地里没有少撺掇她儿子跟她作对。

好在,她儿子是个孝顺的,才没有被这懒婆娘带坏。

“今儿也不知道,你抽的哪门子风,肯过来求我教你绣花了。”

她婆婆这一句话,当即就好像一桶冰冷的冰水。

兜头朝着妇人浇下来,叫她在瞬间清醒,没有在这个时候炸毛跟她婆婆闹腾起来。

虽说她还是脸红脖子粗的,却能咬牙忍住,默默的挨骂中。

为了那一笔银子,她除了忍耐,也就只有忍耐了。

等那笔银子到手,看她怎么在背地里笑话这老不死的。

“说吧,哪里不会?”

她婆婆横眉竖眼,妇人忙挤出个笑脸,把自己的绣品递了上去:“这里,这里……”

“真是个蠢货,就这几针竟然不会,你说你还能做啥。”

她婆婆骂的那叫一个身心通畅,也有耐心跟她说话了。

一把扯过她手里的绣品,给她讲说起来。

在没有人注意的时候,一道高高瘦瘦的身影鬼鬼祟祟的从第三进院子出来。

在大门口四下看看,发现除了灯火通明的屋子里高一声,低一声的喝骂之外,再没有其他动静。

这才放下的偷溜出院门,往柳大栓家旧房子那里去了。

他速度不慢,眨眼的功夫就进了杂草丛生的院子。

没有立即动手就挖,而是蹑手蹑脚的到了最里面才蹲下来。

那里,正好是今儿下午叶倾城和凌霄摘浆果,以及挖山楂树苗的地方。

看到那个浅坑,他不由的咧嘴笑了。

“哼,我就说吗。怎么会只挖这么一点,就放弃了。原来根本就是没力气了,才不得不暂时放弃的。”

他仔仔细细的摸了摸那浅坑,确定坑里什么都没有,这才往旁边移了一步。

他媳妇儿可是说过,那破落户可是挖了好久。

原本他还想着,那破落户不会骗了他媳妇儿,把银子偷偷带走了。

可是看到这个浅浅的坑,他就知道那破落户什么也没有挖到。

就是说,那一大笔银子还在这个院子里。

甚至就在这附近!

“哈哈,既然你们这么没用,那银子就归我了!”

……

亲们,元旦快乐。

第115章 美梦碎

“哈哈,既然你们这么没用,那银子就归我了!”

他得意的笑着。

那得意的笑声,在暗夜里听了还挺渗人的。

笑声还没有落下,他就迫不及待的用力挖掘起来。

而他是接着叶倾城凌霄,下午挖的坑继续朝下挖的。

既然他媳妇说,那银子有可能藏在院子里。

那么,那两个破落户挖的地方,就最有可能是藏银子的地点。

只不过,他挖地三尺,将浅坑挖到深坑,却啥也没有挖出来。

“怎么可能?!”

他恨恨的唾了一口,用力的把铁锹插在了坑里。

一边呼哧呼哧的喘着气,一边不信邪的弯腰在坑里摸索起来。

“没有!没有!怎么会没有?!”

即使她把整个坑都摸索遍了,却仍旧什么都没有摸到。

除了摸到一手土,还是一手土。

他都挖地三尺了,可是竟然什么都没有挖到。

不应该啊,要是那两个人不知道藏银子的确切地方。

又怎么会到这破烂院子来挖坑?!

难不成,是这两个破落户吃饱了撑的挖坑玩?

还是,她们知道他媳妇儿过来,故意在他媳妇儿面前挖坑,逗她玩的?!

想到这个可能,他一张脸不由的就扭曲了,更是变得铁青。

真是跟他媳妇儿那一张比猴子屁股还红的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不信!我不信!我不信,她们会这么无聊!”

男人怎么也不甘心,不愿意相信。

他媳妇儿,还有他,都被叶倾城和凌霄小两口给骗了。

“不是这里,难不成是那里吗?”

就是因为挖不到银子,这男人才不肯罢休。

而是转移了一个地方,再度弯腰撅腚,吭哧吭哧的挖起来。

这一回,他挖的比第一个坑还要深,还要大。

可是到最后,他仍旧是一无所获。

那坑里除了泥土以外,还是泥土,根本不见半点银子璀璨的光芒。

“不是这里,不是这里……”

挖了两个大坑后,又紧张又累的他,胸脯用力的起伏着,喘气比先前还要急促。

他就好像一只困兽一样,在坑里转着圈圈。

“不可能,不可能挖不到的?!”

越是挖不到,他越是不肯住手。

就不停的换地方,一个接一个的挖开了大半个院子。

漆黑的夜空里,只有稀疏的星子在闪烁。

只能勉强看清,有一道黑影在院子里不停的挥舞着,还不时的挪动着地方。

一个接一个的坑,在这道黑影移开后显露出来。

这些坑有的大,有的小,有的深,有的浅。

不时的,还能听到这道黑影神经质的叫喊。

“不是这里,怎么不是这里?!”

“又不是,可恶!”

“这里也没有……”

等到他挖的累了,一屁股瘫坐在泥地里后,更是气愤的把铁锹都扔了出去。

“可恶啊……!”

他喊,却也知道控制音量大小,不惊动附近的人家。

“怎么就挖不到呢?该死的老家伙,藏钱藏的这么严实!”

到这时候,他已然是走火入魔的认为柳大栓夫妇藏钱的地方隐秘的不得了。

而且,他的脑回路也扭曲了。

从一开始的不相信被戏耍了,到后来的确认被戏耍了。

叫他简直要被怒火,烧的五内俱焚了。

只是,他心底仍旧有一丝的不肯相信。

不肯相信,那对破落户能戏耍他。

最有可能的,就是那对破落户也不知道藏银子的地方。

只是,试着来挖挖看。

毕竟,他曾听人说了一耳朵,知道破落户要重新翻盖房子。

要是这样做的话,那被找来翻盖房子的人们,就比那破落户还要更叫他警惕。

还差一小半没有挖到,但,他的体力已经耗尽了,根本不可能把院子都挖到。

要是早知道是这样的话,他就该把他媳妇儿也叫过来。

两个人挖,总比一个人挖要更有希望。

无比失望的男人,沮丧的仰躺到地上,左右看了看。

他已经挖了一大半个院子,就剩下眼角余光里的这一小块没有挖到。

这才是叫他最担心的,因为要是剩下一小块的话,最近几天他是不可能过来再挖了。

甚至,在重新翻修旧房子之前他都没有时间挖。

明天一定会有人发现,他在院子里挖的坑,就有可能惊动那破落户。

放弃的话,他不甘心。

可是不放弃的话,他是真的没有力气了。

“可恶,可恶,真是可恶啊……!”

男人恨恨的骂着,不得不拖着累到极点的身体,一点一点的往回挪去。

那笔银子他得不到,那破落户也休想得到。

他就不信了,那些找来翻盖房子的人挖到银子后,还能白白送给那破落户。

真是便宜你们了!

“当家的,你怎么啦?!”

等男人好不容易才挪回自家院子,挪回到自家屋子里,就听到一声惊讶的尖叫。

就见他媳妇儿,惊讶的朝他扑了过来:“我的天哪,你瞧瞧你身上,这么多土……!”

“闭嘴!”

男人厉声喝道,扑过来的妇人急忙的拿手捂住了嘴巴,讪讪的站在一旁。

不是她大惊小怪,实在是她家男人那一身的土。

那根本不是沾到土了,根本就是从泥里爬出来的吧。

不管是一身土,就连脸上,还有头发里都是土。

刚才她家男人进来,随着他的走动,真是一边走,一边掉。

她会这么惊讶,还不是担心。

被别人看到落了一地的土后,会被人发现她们偷偷去挖那老不死的柳大栓私藏的银子。

要是被发现的话,她们家一个大子儿也休想落下。

“当家的,那银子……”

妇人看到她家男人回来,不是赶紧的给拍打泥土,拿湿手巾,叫他擦洗。

反而在第一时间里,问起了那银子的事。

“败家的娘们!蠢货!就记着银子!”

她家男人的回应,就是一巴掌甩过去。

没有甩在她脸上,也是为了不惊动家里的其他人。

这一巴掌就落在了妇人的胳膊上,一是他临时转移了方向。

二来,妇人也下意识的抬起胳膊,挡下了他的这一巴掌。

“你干嘛?!不好好说话,又骂人家,又打人家的!”

第116章 那是谁

“你干嘛?!不好好说话,又骂人家,又打人家的!”

妇人委屈的叫着,拿左手揉了揉右胳膊。

虽说,那一巴掌落在了她的胳膊上。

可她家男人的力气蛮大的,她右胳膊疼的险些叫她哭起来。

“我不是关心你吗?”

“放屁!”

男人冷冷的骂道,抬手又是一巴掌。

“你哪里是关心我,你心里就只记着银子,哪里还有你男人?!”

他娘会不待见他媳妇儿,也是嫌他媳妇儿蠢。

看看他嫂子弟妹,再看看他媳妇儿。

他兄弟们回来,哪一个不是嘘寒问暖,笑着捧着湿手巾送上来。

就他家这个蠢货,就知道往钱眼里钻,却看不到他。

“我那不是为了咱家吗?”

妇人还觉得自己委屈呢,一边躲闪着,一边为自己辩解。

“我叫你为了咱家,我叫你为了咱家!”

男人可不听她的解释,越发的火冒三丈,对她拳打脚踢着。

“看我不打死你,你这个蠢货!”

要不是这蠢货,他又怎么会只挖了一大半院子,而剩下那一小块没有挖到。

要是那银子被别人拿走,他一定不会饶了她。

妇人一开始还不敢大声的喊叫,后来,见男人越大越凶,不管她怎么求饶也不肯停。

就再也顾不得其他了,放开嗓子嚎叫起来。

只是他们这一房都不是那好管闲事的,尽管听到她杀猪似的嚎叫,连一点看热闹的心思都没有。

不光是他们这一房的人没有过来,也没有附近的邻居过来。

都知道他们这一房是啥货色,当然就不会有人过来劝架了。

就这样,这妇人一直嚎叫到第一缕阳光从地平线上升起,这才停下了。

而被这妇人,还有她家男人恨着的叶倾城和凌霄却睡了一个好觉。

毕竟,找到了赚钱的法子,又找到了山楂树苗,叫她开心的在梦里都能笑醒。

旧房子那些深深浅浅的坑,倒是没有被人发现。

可能,要一直到翻盖房子的人过来,才能发现了。

而叶倾城,则是在准备着做豆腐的豆子,更是无暇过来旧房子这边。

因此,她也就不知道,昨天无意的发现给了她惊喜,却给了别人气怒。

刚才成嫂子,康嫂子也过来了,一边帮着她挑拣豆子,一边叫她多泡点。

等明儿做豆腐的时候,再顺便多留点豆浆,以及豆腐脑。

这个,她们两家人都爱吃。

“等我们家做豆腐的时候,也留出豆浆还有豆腐脑。到时候,给你们送过来。”

成嫂子把豆子放到盆里,笑着说道。

天凉了,这时候做豆腐的话,能多放几天。

“行,那我就先谢谢嫂子了。我想,嫂子们家的豆浆和豆腐脑,一定也非常的好吃。”

叶倾城笑着道,把木桶里的水倒到了盆子里。

哪怕不放神仙水,不用异能的话。

单是小青村里长出来的豆子,做出来的豆腐就绝对比其他地方要更加的优质,味道更加的好。

“我也觉得味道是不错的。”

成嫂子和康嫂子相视一笑,俨然是对自家的豆腐很有信心的。

三人泡好黄豆后,就又开始打理康嫂子买回来的那些山楂。

听说叶倾城要拿这些山楂熬着吃,康嫂子和成嫂子干脆把家里的山楂都拿了过来。

今儿一天,她们都会待在李大娘家里。

而且,又要用李大娘家的白糖,就干脆一次做好得了。

为了让大家伙吃着好吃,李大娘这一回可是把家里的白糖都拿了出来。

让她们尽管放,放多少都行。

“昨儿我也吃了山楂,那叫一个酸呦,到现在,我只要想起来,都觉得酸的倒牙呢。”

康嫂子说着话,不由的捂了一下自己的腮帮子。

她也不是没有吃过酸的果子,可是这山楂实在是太酸了。

比她们从神仙山摘回来的果子都要酸,而神仙山摘回来的果子也酸。

但,那股子酸过去了,就会尝到甜。

而山楂可能第一次吃,才会让她觉得太酸。

这个时空里这个时候,人们吃白糖吃得少,大部分人都非常的喜欢甜味。

因此,叶倾城就特意多放了白糖。

康嫂子买的山楂多,等熬出来可是装了满满一大盆。

就算康嫂子成嫂子分了一大半,剩下的那些李大娘还是整整的用了三个罐子才装完。

不过,她还是特意给凌霄先盛了一大碗。

这一碗里,放的白糖不多。

她尝了一口,还是比较酸的。

果然,当凌霄尝过她特意盛出来的山楂后,不管是表情还是神色都是非常喜欢的。

虽说今天没有什么事,就都在堂屋里围着说话做活计。

叶倾城也不例外,她打算给凌霄绣几条手帕。

正好家里还有一些碎布,做不了大件的衣裳,可以拿来做些小东西。

等有条件了,她也打算自己做衣裳,给她们一家三口穿。

总不能一直麻烦李大娘她们吧,也不能像普通的邻居那样请人家做,然后付给人家工钱。

不过,她也没有打算所有的衣裳都自己做。

反正,镇子上也有卖成衣的。

就算她们一家三口不能去镇上,也可以拜托李大娘她们给代买回来。

虽说要用钱买,但她还是有信心能挣来这笔钱的。

“李奶奶,这个人你们认识吗?”

叶倾城的绣棚上,刚绣出一片花瓣。

而叫她比较在意的,是昨儿下午见过的那个中年妇人。

那妇人就像一条阴冷的毒蛇,专门盯住了她们家。

就等着找机会伺机而动,狠狠的咬一大口。

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你说她啊……”

听了叶倾城的形容,李大娘她们根本不用想,就知道她在说谁了。

“那是那一房的三媳妇儿,要是论亲疏远近的话,跟你们家的关系还是非常近的。”

虽说凌霄被过继了,但是,他毕竟是人渣那边的血脉。

的确,跟人渣那边的亲叔叔伯伯,堂兄堂弟们血缘近。

“要说枣婶子这个人叫人不待见的话,还能勉强忍受。”

成嫂子接着说道,看她的表情对这个所谓的三媳妇儿是非常非常的不待见的。

第117章 出发喽

“她家那三媳妇儿不仅让人不待见,还根本不能忍受。”

几乎是成嫂子话音刚落,康嫂子和李大娘就连连点头附和了。

昨天下午偷窥,并且满怀恶意的妇人是柳孙氏。

不管是从柳大栓这边论,还是从人渣那边论。

跟凌霄的关系,那绝对是非常近的。

说来,算是隔房的嫡亲叔伯婶子。

但,在叶倾城看来,她最亲近的还是李大娘成嫂子康嫂子她们。

而不是,昨天那个满怀恶意的所谓的叔伯婶子。

可能是跟人渣一个血脉的缘故,那一家在小青村里的名声并不好听。

以前人渣一家还在小青村,还勉强披着那一层憨厚的假皮。

等人渣一家进了京都,发迹发家并且发达以后。

这一房的人都干脆的私下了假皮,露出了她们的真面目。

枣婶子是占一根葱,一把菜的小便宜。

虽说叫人不待见,但还算能忍受。

这一房眼里看着的,就是小青村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田地了。

原本小青村的田地就不多,上等田更少。

这一房却在人渣一家发迹后,可是非常强硬的强买了小青村三分之一的上等田地。

“那一家实在是不要脸,都是一个村的。却变着法子的,把村子里的上等田抢占了去。”

小青村一家比较富裕的人家,就是被那一房坑的一下子败落。

家里的上等田,都被那一房用卑鄙无耻的法子给抢走了。

到最后,就仅剩下两三亩的下等田。

那一家的日子岂止是一落千丈,根本就是被逼的差点没有了活路。

要不是村长后来站出来,那一家连那两三亩的下等田都剩不下。

“当年他们那一房,哄着骗着把六老爷爷家的钱财都坑走了,可是还不知足。”

这些往事,不光是李大娘她们知道,整个小青村的人都清楚。

“到现在,那一房还认为六老爷爷没有把所有的钱都交出来。还有大把的私房银子,不知道被藏在哪里。”

也不是那一房的贪婪,柳大栓家的旧房子也不会破烂成那样。

“她们是人渣,也就认为别人跟她们一样都是人渣。”

叶倾城放下手里的绣棚,重新拿了一根绿色的丝线穿针引线。

那些人渣,就是所说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就是,她们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就觉得别人也一样。”

康嫂子用力的咬断手里的线头,冷冷说道。

“别管她们,就算她们再怎样不死心,也不过是白费心机。”

叶倾城要绣花的手却顿了一下,然后忽的笑了。

她说,昨天下午遇见那柳孙氏的时候,她总觉得柳孙氏的眼神里藏了很多东西。

原来是她和凌霄摘浆果,挖山楂树苗,叫那柳孙氏给误会了吧。

依照柳孙氏的猜测,绝对以为她和凌霄得到了确切的消息。

知道六老爷爷家的私房银子,是被藏在了院子里。

这么说来,那柳孙氏很有可能会打那院子的主意吧。

说不定,昨夜里那院子已经被人挖过了。

想是这么想,她也没有打算去看看。

反正那房子要翻修,要是院子被挖了也没有关系。

那满院子的杂草可不是白放着的,想要挖坑总要先清理杂草。

如此一来,她们家的房子说不定翻修的时间会大大缩短呢。

既然那柳孙氏是偷偷摸摸的去的,那她就干脆当做什么也不知道吧。

因着她没说,李大娘她们也没有往这边想。

就是在做晚饭的时候,李大娘特意跟她说,叫她晚上早点睡。

“明儿不仅要做豆腐,还要去集上。虽说离咱们村不太远,但也不算近。用走的话,可是要不少的时间的。”

叶倾城也打听过了,从小青村去集上,最少要走一刻钟。

也就是半个多小时,要是只是走的话,她倒不怕。

关键是,还有那一板的豆腐要背。

就是成嫂子和康嫂子也不可能是空着手去的,并且去的早的话,占的位置会比较好。

要是去的晚了,没有好位置,只能占偏僻角落的话。

就算她豆腐再好,要卖出去也是很费脑筋的。

于是,吃了晚饭后,她们就早早的睡了。

等第二天,叶倾城可是比前天整整提早了一个小时。

就连成嫂子和康嫂子都来的比较早,几乎是她刚起来,她们就赶过来了。

有了前天的经验,今儿她们做起豆腐来更加的得心应手。

在等豆腐做好的间隙里,她们三人还吃了一顿比较丰盛有油水的早饭。

在她们三人背的背,抗的抗,抱得抱,走出李大娘家的时候,天还黑着。

一抬头,就能看到夜空里的星子。

“要是走大路的话要多走一段路,要是走小路的话,有一段路比较不好走。”

叶倾城背着那一板豆腐,成嫂子则带着一个大包袱。

至于康嫂子,她今儿带的是自家地里的萝卜茄子和豆角。

此时,她们就站在村南头的坡上。

在她们面前有两条路,沿着坡上的大路,一条是从坡上下去,穿过一小片树林的小路。

“这天还早,咱们要不就从大路走吧。”

康嫂子抬头看看天,然后说道。

要是她跟成嫂子的话,可能会选择走小路。

因为,她们每次去集上的时间,会比现在要晚一些。

小青村太偏僻了,她们要是走小路的话,就可能只有她们三人。

虽说这么多年,并没有出过什么事。

但,小心一点还是没有大错的。

“倾城,咱们就走大路吧。今儿起得早,要是走小路的话,可能不会遇到其他村子去集上的人。”

成嫂子也是这样想的,而且,其实没有人知道她这个人有点怕黑。

这会子,天还黑着就算有康嫂子和叶倾城陪着,她还是有点不敢走小路。

要是平日她们去集上的时间的话,出了小青村以后,走不了多久,就能遇到其他村子去集上的人。

人多的话,她就不会那么害怕了。

“行,咱们就走大路吧。”

叶倾城点头,康嫂子没有注意到。

而她,却敏锐的捕捉到了成嫂子眼底一闪而过的恐惧。

就猜,她可能怕黑。

第118章 不能比较

“既然说好了,咱就走吧。”

康嫂子用力的一挥手,带头走上了大路。

成嫂子让叶倾城走在中间,而她要走在最后面。

毕竟,叶倾城是第一次去集上,年纪又最小。

她和康嫂子觉得叶倾城走中间,是最合适不过了。

可是,叶倾城却拒绝了,而是坚持让她走在中间。

“嫂子,我走在后面没有关系的。”

就在刚才,成嫂子的身体可是僵了一下。

并且,她还偷偷的朝后面看了一下。

那一瞬间的害怕,叶倾城都没有漏看。

她就决定,还是不强成嫂子所难了。

见她坚持,成嫂子这才走在了康嫂子后面,心里却是暗暗松了一口气。

出来小青村以后,她们又走了好长一段路,才看到了另外一个村子的影子。

她们并不是完全的沿着大路走,而是在走了一段大路后,又挑了一条比较宽敞的田边道路。

这条道路基本上是一辆牛车能走过的宽度,并排走的话也就能走四五个人。

这条路两旁都是田地,而成嫂子说只有最靠近小青村的几十亩田地,是属于小青村的。

其他的大片田地,则属于距离小青村最近的两个比较大的村子所有。

在属于小青村这边几十亩地当中,有一口水井。

基本上,这一口水井就足够小青村这些田地浇水用了。

不过,要是在哪一年下雨少的话,就要到小青村附近的那个湖里担水浇地了。

“这边是两个村子的地界。”

在走过一排十来棵,一看就知道是特意种下的杨树的时候。

康嫂子这样说道:“再往前走的那些田地,就不属于咱们小青村了。别看,这些田地挨得近。

只是啊,咱小青村大多是中等田,少部分是下等田。而过了这个地界的那些田地,却都是上等田。”

听得出,她话里话外的羡慕。

因为天色还比较暗,叶倾城看不清那些田地。

但是,那些田地上的庄稼还能能看得出来的。

果然是小青村这边长得,没有那些上等田里的田地茁壮。

看上去,起码瘦了一圈。

“嫂子,我看这边的田地离咱小青村不远啊。”

看看这些上等田,再回头看看身后的小青村。

再回过头来,前方除了田地还是田地,根本看不到另外村子的影子。

叶倾城觉得有点奇怪,按说这些田地距离小青村这么近,就应当归属于小青村所有啊。

可是,听康嫂子的话,却是那些上等田都被其他村子分走了。

就只给小青村剩下了中等田,以及下等田。

“哎,还是咱们当年落户晚的缘故了。”

康嫂子还没有说,成嫂子就抢着说了。

“你也知道,咱们村子是从很远的地方移民过来的,其实前面几个村子也是。

当时安排落户的时候,咱们村先前就离移民聚集地很远。

等咱们村赶到聚集地的时候,已经有好几批的移民先出发了。

而咱们村是最后几批移民过来的,等来到这里,就只剩下小青村等几个少数村落可以落户。

那时候,前面村子都安置的差不多了,而各村的田地也大多开垦出来了。

要是咱们村的人来的再晚点,就是这几十亩田地也会被其他村子开垦,落在他们村的名下。”

这也是为什么,小青村的田地会最少的缘故。

田地是庄户人家安身立命的命根子,能不受限制的多开垦出田地,当然不会有人去拒绝。

哪怕这边的田地,距离小青村更近也不顶用。

前面两个村子,早就丈量好到县衙里做了登记,并且立了田契。

如此一来,即使小青村离的再近,也得不到这些田地。

“其他的村子日子,一直一来都比咱们小青村好过。哪怕小青村的人再勤奋,也始终赶不上那些村子。”

成嫂子的话里,是无法遮掩的苦涩。

“因为咱们村的田地太少,太少。不然,谁又愿意撇家舍业的到外面打拼啊。要知道,在外面打零工,找活计可是非常非常辛苦的。”

而且,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丢了这一份的零工。

要是有田地的话,再辛苦,也是自己的。

“嫂子,咱们村的日子会好起来的。”

叶倾城说不出其他的安慰的话,因为无论她说什么,都是苍白的没有用的。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

哪怕明知道是奢望,却依旧不愿意放下这一份的希翼。

叶倾城没有问,你们怎么没有想过经商。

就默默的跟着两个人往前走,也更加的确认了小青村的田地可能是这附近最少的一个村子了。

三个人就这样走啊走,一直不停的往前走。

一直到叶倾城感到身上,都走出了一层薄薄的细汗。

才忽然听到康嫂子说道:“喏,倾城,前面是距离咱小青村最近的村子。”

她抬头看过去,就看到最外围的一片茅草屋。

看上去,约莫有四五十户。

而眼前的村落,几乎要有三个小青村那么大。

她们要走的路,并没有穿过前面那个村子,而是从村外绕过去了。

就算她们走到村子附近,道路跟村子的距离也有几十米远。

这个她第一个经过的村子,比小青村不仅大,就连那些房子比小青村的都要好不少。

也是有青砖大瓦房,土坯房,以及茅草屋这三种。

跟小青村的布局不一样的是,茅草屋是围着村子建的,只在村子的外围。

不像小青村,茅草屋遍布在整个村子里。

再往里面就是土坯房,以及青砖大瓦房。

这两种房子,倒是没有分的那么仔细。

还有一个不同,那就是小青村里有唯一的一户三进大宅子。

而这个村子里青砖大瓦房多,却没有三进的大宅子。

一般最大的就是二进的宅子,更多的是普通的青砖大瓦房。

而且,这个村子并不像小青村有东西,南北两条大道贯通全村。

这个村子只有一条大道,贯通全村的都是小胡同。

“这个村子每年田里的出息,比咱们村要多的多。咱们村还在吃糠咽菜的时候,他们村却已经能吃饱饭。”

第119章 眼所及

“咱们村还在吃糠咽菜,他们村却已经能吃饱饭。”

说着这话的时候,三人就正从村子边上走过。

这条路不是笔直的道路,而是呈半圆形的。

“虽说并不是顿顿都吃干饭,可也是闲时吃稀饭,忙时吃干饭。一个月,怎么着也能吃个两三次的肉。”

成嫂子说的,是各个村子一开始的时候。

现在这个村子的日子,早已比以前又好过了不少。

小青村的日子,从开始到现在就一直跟其他村子有着不小的差距。

成嫂子的话,叶倾城是知道的。

别看李大娘热情的招待她们一家三口,一天三顿吃的真是不错。

而且这几天,也没有断过肉。

不说顿顿肉管饱,也都是不缺肉的。

但,这可不是李大娘家平常过的日子。

要是真能这样的话,李大娘家早超过村长等几户人家,成为仅次于人渣那一房的富裕人家了。

平日里,李大娘家也是计算着过日子的。

争取每一个大子儿都不能浪费,能省就一定要省。

不说一个大子儿掰成两个花,也务必要把一个大子儿花出一个半来。

不是看着她们一家三口,李大娘她自己是铁定不舍得这么吃的。

说着话,三人已然走过这个村子,来到一个丁字路口。

丁字路口两边,也是大片大片的田地。

这是南北走向的丁字路,往南朝前走个百八十米,就是一座石板桥。

桥下有三个拱洞,一大两小。

石板桥连通着南北两边的道路,下面是潺潺流淌的小河。

往北直着走,一直走到头的话,是一道大坡。

大坡下面是另外一个村子,远远看过去,那个村子的规模比她们刚刚走过的村子只大不小。

“嫂子,咱们往南还是往北呢?”

叶倾城初来乍到,不知道集市在哪里。

“往南。”

康嫂子说,又带头往那座石板桥走过去。

叶倾城注意到,越是往石板桥那边走,这道的坡度,比往北的要高一点。

不一会,三人就来到桥上。

从桥上往下看,河水潺潺,清澈见底。

就是看不到任何鱼虾,只有潺潺的河水不知疲倦的流向远方。

下了石板桥,再走一段路后,康嫂子往东一拐,就走到另一条比较宽敞的大路上。

在这条大路的尽头,依旧是大片大片的田地。

而在田地最里面,左右各有一个村子。

三人的脚程不慢,等走到大路尽头,也不过是天蒙蒙亮。

而这时候,她们所在的地方,跟丁字路口那里最少也有十公分的落差。

“穿过前面两个村子,就到集上了。”

说着话,康嫂子加快了脚步。

而这时候,叶倾城也看到。

这路上,不再是只有她们三人。

不管是从大路上,还是从田间小路上,陆陆续续的出现了好多手扛肩背的人们。

无一不是朝着康嫂子指的那个方向前进,这些人里竟然有不少都是女人。

看到这些人,叶倾城就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书里某些记载。

比方说,女子不许独自出门抛头露面。

就是要出门的话,要带上帷帽,还要有家里的长辈陪同。

尤其是那些大户人家的女子们,差不多一辈子都是关在后院里。

最多不过是到寺庙里,或是到宴会上走动,散心。

而庄户人家的女子们,一般都要下地,自然不可能戴帷帽,也不可能被关在家里。

但,像成嫂子康嫂子这样能大大方方,领着她去集上可能非常非常的少见。

可能,她来到的这个时空对女子的束缚没有那么严吧。

就是在镇上的匆匆一瞥里,她也看到不是大户人家的女子出门。

不是坐在马车上,而是大大方方的领着丫头,或是三五人一伙,或是独自一人,在街上走动。

还别说,她喜欢这样的气氛。

对她是非常有利的,那么她想要赚钱就不太难。

果然,等她站到集市入口,更加的相信了女子在这个时空的地位。

集市上有男有女,但大部分都是女人。

有老有少,甚至还有七八岁的小丫头们。

别看这些女人一个个都是布衣荆钗,衣裳上还打着补丁。

小丫头们头上绑着的是布条,而不是漂亮的绢花,金玉珠宝。

有的人脸色不好看,一看就是饿的。

但,她们却一个个脸上带笑,小孩子们还嬉笑着跑来跑去。

并没有愁眉苦脸,或是麻木不仁出现在她们的脸上。

哪怕在怎样艰难困苦,她们也还是抱有着积极过日子的希望。

“来,倾城,咱们就在这里摆摊。”

康嫂子熟门熟路的来到,她和成嫂子常待着摆摊的地方。

这地方既不是最中间的,也不是最偏僻的。

因此当她们走过来的时候,哪怕已经有人摆好摊子了,却没有人过来占这块地。

叶倾城一边跟着把豆腐摊子摆上,一边朝四周看了看。

在她们摊子左边是祖孙俩,老太太满头白发,小丫头岁数更小,才不过五六岁。

看她们的穿戴,比叶倾城家要好。

衣裳随旧,却不是洗了多少遍,都洗得看不出先前的颜色。

而是穿了一年半载,浆洗的干干净净的衣裳。

老太太把小丫头揽在怀里,一边慢条斯理的给她绑着头发,一边叫她快点吃手里的饼。

小丫头安静的靠在老太太的怀里,小口小口的吃着饼。

在这祖孙俩前面,摆放着一个柳条变得筐子。

叶倾城一眼就看到筐子里的东西,是三五只家养的兔子。

有两只灰色的,两只白色的,还有一只黑色的。

这几只兔子,一只只被养的油光水滑的,看上去就很好吃。

在她看着这祖孙俩的时候,老太太也看了过来。

叶倾城笑着点了点头,老太太也回了她一个笑脸,然后又低头看自己的孙女去了。

“那祖孙俩也是个苦命的,老太太年轻的时候,当家的去服徭役,别人回来了,单她家当家的没有回来。”

成嫂子康嫂子常来集上,对这祖孙俩的情况是非常熟悉的。

现在人们都是刚刚来到集上,还正忙着收拾自家的摊子,也就顾不上去看其他人家的摊子上都有啥。

第120章 与众不同

叶倾城她们三人手脚利落,用最快的速度就把自家的摊子摆好了。

在没有以物换物交易开始前,成嫂子就悄悄给她介绍了旁边摊子的人。

“听说,当时不该老太太她当家的去。是老太太她婆婆以死相逼,逼着她当家的代替自家小儿子去服徭役。”

老太太的婆婆偏心小儿子,不愿意让小儿子去服徭役,心疼他小胳膊小腿的怕累坏了。

因此,就逼着大儿子代替了小儿子去了。

谁知,大儿子一去不返,留下了大媳妇儿孤儿寡母的带着,嗷嗷待哺还在襁褓里的孩子。

这老太太是个要强的人,虽然伤心,但日子还是要过的。

就咬牙拼命把儿子带大,还给儿子娶了媳妇。

而她儿子媳妇儿不是那好吃懒做的人,两口子齐心合力把日子过得那叫一个好。

就是有一样,媳妇儿嫁过来五年来,却一直没有孩子。

村子里免不了有啥闲言碎语的,但老太太却是个好婆婆。

非但没有打骂过儿媳,或是叫自家儿子休了儿媳再娶新媳妇。

反而是好声好气的宽慰着她,叫她不要着急。

还说儿女都是命,要是有这个命,老天爷迟早给她送来儿女。

要是没有这个命,大不了将来过继一个。

总之一句话,她不嫌弃自家儿媳可能不能生孩子。

但这一回又是老太太的婆婆出来闹事,她看上了老太太家现在的家当。

一心想着从老太太手里夺过来,全部都给了她最疼爱的小儿子一家。

为此,她不止一次的逼着自家孙子休妻,还说再给自家孙子重新娶一个能生的。

就为了这个,老太太一次又一次的站在儿媳这边,跟她婆婆对上。

好在,她家媳妇儿终于有了身孕。

但是……

“老太太的儿媳,给老太太添了个孙女,就是那小丫头。”

康嫂子压低了声音说道,只让叶倾城听到。

老太太不重男轻女,不管是孙女也好,还是孙子也好,她都喜欢。

但是,她婆婆却找到了借口。

非说老太太的媳妇儿是个扫把星,嫁过来这么多年,就生了一个赔钱的丫头片子。

逼得老太太没有法子,就只好嘱咐儿子带着儿媳到镇上去。

哪知道她婆婆不肯善罢甘休,带着人追到镇上。

竟然仗着人多势众,把刚出月子的孙子媳妇从家里拖拽出来,硬生生拖到了大街上。

老太太的儿子问询从干活的地方跑了回来,见他媳妇儿不但被拖出来,还被自家奶奶叫人踢打。

他急忙冲过去,护住了被踢打的媳妇儿。

挣扎中,也不知道是谁一脚踢到了他头上,当场就把他踢的栽倒在地上。

等老太太闻讯赶来,见到的就是儿子媳妇儿直挺挺躺在街上的尸体。

要不是听到孙女凄厉的哭声,老太太可能当场就跟着儿子媳妇去了。

后来,老太太抱着襁褓里的孙女,一状把婆婆还有那些打死她儿子媳妇的人告到了县里。

这件事在当时闹得很大,虽说有不赞成老太太做法的。

说她不该状告自家婆婆,这是不孝。

但,也有人说孝顺孝顺,也要母慈子孝。

老太太的婆婆先不慈了,怎么不能被自家媳妇告上公堂。

“当时县太爷判了老太太的婆婆流放,而大肆老太太儿子媳妇的人被判打了板子,然后再判了流放。”

不过,念在老太太婆婆上了年纪,就准许她家赎买。

等这件事落定,老太太就带着孙女回了自家娘家那个村子。

因为她告了自己婆婆,是无法再在婆家那个村子住了。

好在她娘家兄弟没有翻脸不认人,而是给老太太祖孙俩盖了两间土坯房,买了几亩地,算是给了她们一个安身立命的家。

“倾城,你别看老太太头发花白,其实她的年纪比李大娘要小不少哪。”

成嫂子叹了一声,暗自庆幸她嫁到了小青村,没有遇见那样偏心到家的婆婆。

叶倾城默默的记在了心里,却没有流露什么同情怜悯的神色。

老太太祖孙俩虽说不幸,但她们并没有绝望,而是相依为命,努力为自己挣出一个活路。

这样的人值得她敬佩,却不需要她的同情和怜悯。

而在叶倾城她们摊子的右边,则是一个胖乎乎的少妇。

这少妇脸圆圆的,眼圆圆的,身体也圆圆的。

看在叶倾城的眼里,就跟那胖乎乎的大橘猫没有啥区别。

叫叶倾城感到惊讶的是,这少妇摊子上卖的盐,而不是菜蔬等农家东西。

而少妇卖的盐还不少,少说也有百八十斤。

就是这少妇身上的穿戴,也跟集上人们有点格格不入。

衣裳不是棉布,也不是麻布,而是绸子做的。

看那衣裳的样式,还有刺绣,都不是附近几个村子能有的。

这胖乎乎的少妇不过二十来岁,脸儿白%白的,好像是刚煮好剥了壳的鸡蛋。

就是这少妇的手,都胖乎乎的,修剪的光滑整齐。

胖乎乎少妇发髻上,倒没有戴多珍贵的金玉珠宝。

两支梅花样式的发簪,是纯银的,下面挂着长长的流苏。

而她脖子上,带着一串玉米粒大小的珍珠项链,倒是颗颗莹润。

再有,就是她手腕上那一对绞丝虾须镯,看上去比头上那两支发簪还要值钱。

然后,在胖乎乎少妇的左手无名指上,带着一颗不太圆,却有着淡淡粉色的珍珠戒指。

在看清楚这胖乎乎少妇的打扮后,叶倾城就下意识的看向了不断赶过来集上的人们。

以及,经过胖乎乎少妇摊子前的那些人们。

可以说,在这个大部分都是以物易物的集上,胖乎乎少妇就像是行走的珠宝。

因为过了这边赶集的基本上,都是附近这些村子的村民们。

除了少数的有钱人之外,那可都是普通的庄户人家。

甚至有些更是家境贫困的穷苦人家。

可是,尽管这少妇穿戴上跟其他赶集的人们不一样。

不管是路过的人们,还是正在陆续赶过来的人们,都没有露出惊讶的表情。

她们的视线也没有,多在少妇身上价值不菲的穿戴上停留。

第121章 那过去的事

“嫂子,那边摊上的那个人是不是经常来集上啊?”

叶倾城也就在心里推测出,这个胖乎乎少妇必定是常来集上的。

而且,就算她是有钱人家的少奶奶。

但是,凡是见过她的人们,也没有谁流露出贪婪或是妒恨的视线。

就说明,这个胖乎乎少妇不是那种为富不仁的人。

不见,这胖乎乎少妇一直脸上带笑么。

而且,她脸上的那微笑不是皮笑肉不笑。

而是,真正的在笑着,让人看了就感到如沐春风一般。

“对,她家是经常来的。”

康嫂子看了一眼后,笑着对叶倾城说道。

“咱们这些村子里想吃盐的话,大都是从她家换回去的。”

原来这少妇她家就在镇上,是一个规模不算小的盐商。

这盐商家百多年来,一直经营的都是食盐。

不仅是镇上的人们,会从他们家里买盐。

就是他们这些村子里的庄户人家,每天吃的盐都是从这家摊子上以物换物带回去的。

这个摊子也是她们家特意要的,不光是这个集上,在其他村子里自发形成的集上,也都有他们家的摊位。

目的,就是让村子里的人们能不用特意去镇上,就能以物换物得到每天要吃的盐。

听说,他们家一开始买盐的时候,还没有在集上摆摊。

还是在卖了几十年盐后,才开始在集上摆摊,并且肯以物换物,而不用拿钱出来买。

并且,每一次逢集的时候,来各个集上摆摊卖盐的不是他们家的下人,而是这个盐商家的大小主人们。

就好比,这个集上这个胖乎乎少妇,就是这个盐商家里的二少奶奶。

也不知盐商家为什么定下这样的规矩,但是,却让村子里的人们方便了不说,还能省下钱来以备他用。

“这二少奶奶从五年前开始来这里摆摊卖盐,听说她是刚嫁过门就被派过来了。”

因为这食盐跟自家息息相关,因此这集上的人们对这盐商家派来卖盐的人,都是很熟悉的。

“先前来这里摆摊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大娘,跟这二少奶奶不同,不爱笑。

不过,那大娘还有这二少奶奶倒是都挺公道的。就算是以物换物,也没有叫咱们多出东西。

反而是,比拿钱买还要少个三五个大子儿的。”

就是因为这样,因此凡是来集上的人们对这盐商家可是非常有好感的。

叶倾城听了,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那就是这盐商家,对这些村子里的人们有点太好了。

不过,康嫂子成嫂子也说过,这盐商家并不是那种沽名钓誉的人家。

她们家的名声在镇上,还有这些村子里是好,却并没有被传到外面的县上,或是更远的省城去。

相反,这盐商家还有意的不叫她们家仁善的名头往外传播。

不然,这盐商家也不会百多年了,却没有成为镇上最大的大户之一。

“我还是听我奶奶说,好像她们家曾经有过一次劫难,还是被不知道哪一个村子里的人无意中拉扯了一把,后来才有了这些集上的盐摊子。”

成嫂子好像知道点原因,但是,她也不是很清楚。

也就是,影影绰绰的知道那么一点点。

“我奶奶也是听别人说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她们家凡是在集上的盐,跟她们家在镇上卖的盐是一样的,就连他们家每天也吃的这样的盐。”

这些话,叶倾城听过也就算了。

只要不是有什么目的在其中,那就没有必要去追根究底。

非要知道,人家盐商家为什么要好心好意的给村子里的人们优惠。

也不是给出多么多的优惠,只是少要了三五个大子儿而已。

而她心里,却是为自己而庆幸的。

在遭遇了叶家渣渣那样糟心的人渣后,她遇见的基本上都是好人。

不管是凌霄凌氏也好,还是李大娘成嫂子康嫂子也好,还是这集上特意来摆摊的盐商家的人也好,都是与人为善的人。

遇见这样的人是她的幸运,也叫她对自家的将来更加有信心了。

心里感到安定的她,在等待富地主到来之前,就先帮着成嫂子和康嫂子把她们带来的东西摆放好。

渐渐的集上的人越来越多,一个个的摊子也都摆出来了。

有带着自家的蔬菜来的,也有带着自家的粮食来的。

还有带着手编的筐子,背篓,以及手提篮子来的,还有带着或是家养的鸡鸭兔子,或是打来的猎物来的。

更有带了自家织的布来的,颜色么,自然也是村子里人们常穿的那几样。

最多的当然是蔬菜,以及粮食之类的。

而像她见到的盐商家的摊子,也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在天越来越亮后,就她所见的前来盐摊子上以物换物的人们,就不少于五六家。

多是带着家里种的萝卜,白菜,或是茄子,豆角等等过来。

看着盐摊子的胖乎乎少妇,也就是石家二少奶奶,熟练的一一称重然后置换。

她的脸上一直带着那如沐春风的微笑,并没有一点不耐烦或是厌恶的表情。

就连旁边那对祖孙俩筐子里的兔子,也被人置换走了两只,换回来几斤两合面。

而她摊子上的豆腐,还没有人前来问津。

因为知道,她不是冲着以物换物来的。

康嫂子成嫂子就没有叫她,去那边长摆着豆腐摊子的地方。

人们一般要置换豆腐的话,都是熟门熟路的直奔那里而去。

反倒是,她这个第一次来摆摊的豆腐摊子,并没有被人注意到。

“我也去换点盐。”

康嫂子分出了一半的蔬菜,跟她们说了一声,就往石家二少奶奶那里去了。

“要不是看到石家二少奶奶,我都差点忘了家里的盐快要吃完了。”

也是来得匆忙,她出来的时候还记得要换点盐。

可是,一到这边集上光顾着想看富地主有没有来,就险些忘了自家缺盐这件事了。

“去吧,去吧。”

成嫂子笑笑,不见不光是康嫂子,就是旁边祖孙俩都刚拿了只兔子,到石家二少奶奶那边换了点盐么。

第122章 所见的

“这位姐姐,我能用我家的兔子,跟你换两块豆腐吗?”

二人刚目送康嫂子到石家二少奶奶那里排队,就听到一个小丫头怯怯的询问声。

叶倾城一扭头,就看到隔壁祖孙俩个里的那个小孙女站到了自己个面前。

而这小丫头的手里,抱着她家所剩下的兔子里最肥的那一只。

不等她说话,就见这小丫头咬着唇,把手里的兔子往前递了递。

“姐姐,求求你,给我换两块豆腐吧?”

成嫂子眼里闪过一丝同情,却什么话也没有说。

她知道这豆腐的好处,也同情这祖孙俩的相依为命。

但这豆腐是叶倾城要拿来卖钱的,不然,她们一家三口怎么过冬?

可是,让她看着这个跟叶倾城一样瘦小的小丫头,她也做不到。

只能把自己的头扭到一边,换不换,怎么换都只能有叶倾城来决定,她绝不能越俎代庖。

“你喜欢我家的豆腐吗?”

因为这边不是人们所熟知的豆腐摊子,因此可以说除了隔壁的祖孙俩,还有对面石家二少奶奶以外,其他人都没有注意到。

这个小丫头想拿她家的兔子,来换她手里的豆腐。

很有可能是……

“嗯,喜欢。”

小丫头用力的点头,忽的蹲下来身子,把小脑袋伸到了她面前,用只有她们两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

“我知道,姐姐家的豆腐不光好吃,还非常非常的好。”

至于好在哪里,她说不出确切的东西来。

只是隐约感觉,叶倾城家的豆腐对她奶奶有莫大的好处。

从她懂事起,她就知道家里只有她和奶奶相依为命。

哪怕有舅爷爷家的人会搭把手,但是,想要活下去,还是要靠着她们祖孙俩个。

而她的奶奶为了一家人,早早的把身体都累坏了。

不是惦记着她,放不下她,早就有可能会垮掉了。

她家没有多少钱,不可能买来人参鹿茸什么的给她奶奶补身体。

况且,就算有那个钱,她奶奶也会舍不得。

她不要她奶奶有事,她要她奶奶好好的活着。

等将来,她一定会挣很多很多的钱孝顺她奶奶,让她奶奶吃好穿好喝好。

可能是她向漫天神佛祷祝的缘故,她在今天终于遇见了能救她奶奶的好东西。

因此哪怕叶倾城看起来,并不是想要以物换物,她还是想要试一试。

果然,叶倾城心里的猜测成真了。

这个小丫头就算她看不出她有什么异能要觉醒的苗头,却有何超准的直觉。

刚才她就看到了,这个小丫头跟前身都是瘦瘦小小的。

前身是常年吃不饱,被叶家渣渣虐待压榨饿成这样的。

这小丫头的瘦小,一部分是饿的。

另一大部分却是因着她跟常人不同而需要的消耗太多,后继的能量跟不上,才会看上去比同龄的孩子要瘦要小。

而看到这祖孙俩,她就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奶奶。

因此哪怕她没有想过以物换物,却在这小丫头开口后就已然有了决断。

“姐姐,求求你,要是一只兔子不够,那我家剩下的那两只也给你。”

小丫头知道这豆腐的好,自然不会想着跟其他的豆腐一样的置换。

她以为叶倾城在犹豫,是觉得她家的兔子不够换两块豆腐,就急忙说道。

“不用了,这只兔子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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