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开眼》 第一章 高歌 三更。品书网 黑漆漆的乱坟岗上,一片死寂。 忽然,一只栖息在枯树枝桠上的夜枭猛地振翅飞起,发出一声凄厉的鸣叫,更增添了这地方的阴森恐怖之意。 惊动它的,是一个正慢慢走来的年轻人。 他在这半夜三更,走在这连白天都少有人至的乱坟岗上,却悠闲地像走在自家的庭院里一样。 走到一处比较空旷的地方,年轻人停下了,他四周看了看,然后拣拾地上的枯枝,升起了一堆火。 火苗窜起来的时候,他又从身上取出一个小小的布包,将里面包着的碧绿色的粉末,撒进了火堆里。 “轰”一声轻响,火焰立刻变成了绿色。 没有风,一条烟柱笔直地上升,连这条烟柱,都带着惨绿的颜色。 年轻人满意地叹了口气,从火堆旁躺了下来,地面坚硬而粗糙,但看他的神情,却仿佛躺在一张又舒适、又柔软的床上。 年轻人闭上了眼睛,不一会儿便发出轻微的鼾声。 他竟然睡着了! *** 一个黑衣的男子,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年轻人的面前。 他打量着躺在地上的年轻人,皱了皱眉,冷冷地道:“是你燃的碧磷烟吗?” 话音刚落,刚才还在打鼾的年轻人,便已经站在了他的面前。 黑衣人吃了一惊,这么近的距离,他竟然没看清年轻人的动作! 只见年轻人容光焕发,哪里像是睡过觉的样子,他笑着问道:“你就是鬼杀吧?” 黑衣人淡淡道:“碧烟出,鬼杀现,你应该知道,我很有职业道德。” 年轻人点点头,指了指自己:“认识一下,我叫高歌,高山流水的高,对酒当歌的歌。” 鬼杀淡淡地道:“我没有听见。”顿了顿又道:“干我们这一行的人,最好不要知道雇主的名字。” 高歌笑了:“随便你。” 鬼杀冷冷地看着他,右手已搭上了腰间的剑柄:“废话少说,你是不是来找我杀人的?” “是,当然是了,找杀手,不杀人干吗?”高歌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样小小的东西,抛给了鬼杀,“接着!” 鬼杀接住,借着火光一看,是一枚铜钱,他疑惑地看了高歌一眼。 高歌笑道:“这是我给你的报酬,其实我给的太多了些,有半文钱就够了,可是谁叫我生性豪爽,出手大方呢?剩下的,就当是给你的赏钱好了!” 鬼杀的眼中燃起了怒火,他没法不怒,这对于一个杀手来说,是最大的侮辱,何况他还是一个一流的、酬金从来不低于十万两的高手。 但鬼杀并没有把怒火发泄出来,他慢慢地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你让我杀谁”? 高歌冲他眨眨眼,说出了两个字:“杀你”。 *** “杀你”。 听到这两个字,鬼杀怒极反笑:“你让我杀死自己?你让我为了一文钱而自杀?” 高歌一本正经地道:“如果你下不去手的话,我来代劳也行,不过酬金我得收回。” 鬼杀怒不可遏,正想拔剑冲上,却忽然顿住了。 因为,他看到了高歌的眼神。 这年轻人的脸上虽然还带着可爱的笑容,但他的眼神里却透出一种阴冷、尖锐而强大的,浓郁得近乎有形的——杀气! 一向杀人不眨眼的鬼杀,在高歌的目光注视下,竟起了一身颤栗。 在这一瞬间,鬼杀真真切切地感到了恐惧,一种面对死神的恐惧。他深深地意识到,这个年轻人是他前所未见的强大对手,而且似乎还是他的……同类! 高歌似乎猜到了鬼杀在想什么,说道:“大家都是同行,本来我也不想找上你的,可是你也太不像话了,连‘太湖大侠’这样急公好义、一身正直的英雄你也要杀,还把人家的女儿给糟蹋了,唉,你真是太给我们杀手丢脸了!”一番话说得语重心长,居然是恨铁不成钢的口气。 但鬼杀此刻已顾不上为这个生气了,他惊讶地道:“你果然也是杀手!但,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是我做的?”杀“太湖大侠”是鬼杀生平得意之作,他自认为绝对是天衣无缝,何况事情才过去不到两个月,鬼杀无论如何也想不出眼前这个年轻人是怎么知道的。 高歌轻蔑地笑了:“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要知道,苍天有眼!” “苍天有眼!”鬼杀失声道:“你是‘天眼’!” *** “天眼”是江湖中最神秘、最奇特的杀手组织。 “天眼”的杀手,和其他杀手相比,有着很多的不同。 杀手应该是冷血的,但他们的脸上却常常带着笑容。 杀手应该是孤独的,但他们却拥有比金子还珍贵的友情。 杀手为了钱而杀人,但他们不是。有钱赚当然更好,不过需要的时候,他们也可以免费服务。 虽然有着种种奇怪之处,但江湖中谁也不能否认,“天眼”中都是超一流的杀手,无论谁被他们盯上了,都相当于接到了阎王爷的请贴。 他们有着一个江湖中尽人皆知的宗旨: “替天行道!” *** 得知高歌的身份后,鬼杀反而镇定了下来,因为他知道,一旦被天眼盯上,就只能背水一战。 他迅速平静自己的情绪,调匀自己的呼吸,把全身的体能都提到颠峰的状态,把精神都集中在一点。 他缓缓地拔出了腰间的剑。 看到鬼杀的变化,高歌的眼睛里也不禁露出了一丝赞赏之色,他收起脸上玩世不恭的笑容,也拔出了剑。 鬼杀的信心忽然回来了,因为他看到,高歌手中的,只是一柄很普通的青钢剑,而他手里握着的“鬼牙”,则是一柄吹毛断发的利刃,不知饱饮了多少高手的鲜血。 鬼杀先下手为强,一剑刺了过去。 *** 鬼杀的剑法,没什么花招,也少有变化,有的只是一个字:快! “鬼牙”带着尖锐的风声,刺向高歌的咽喉。 高歌的神情依然淡定,手上绽起一道青光,迎上了“鬼牙”。 “当”一声龙吟,半截断剑激飞上天,高歌虽然化解了鬼杀的攻势,手中青钢剑却只剩了半截。 鬼杀大笑:“‘天眼’也不过如此!” 高歌看了看手里一尺多长的断剑,忽然一剑刺出,竟用刚才鬼杀的招式,刺向鬼杀的咽喉。 鬼杀冷笑,长剑挥出,一心要把高歌手里的青钢剑,削得只剩剑柄。 但是,“鬼牙”刚刚递出,高歌的断剑便已到了鬼杀的喉间! 这是多么可怕的速度!鬼杀的速度与之相比,就像是蜗牛一样。 当鬼杀意识到这一点时,已经晚了。 断剑一样可以杀得死人的。 *** 看着鬼杀的尸体,高歌轻轻叹了一口气:“以你的眼力,难道看不出我那一剑之利吗?如果你能及时看出,迅速后退以避其锋,我那一剑还真不一定能取你性命。” “怪只怪你太看重你那柄剑了,一心只想用它的锋锐来抵挡我的攻势,这种念头既然形成,就必定会影响你的判断力。” 高歌弯腰拾起了鬼牙剑,轻弹剑锋,喃喃道:“拥有一柄神兵宝刃,固然可以大占便宜,可要是完全依仗这个,甚至把身家性命都悬于其上,则是愚不可及了!既然你这么喜欢这柄剑,那我就让它给你陪葬吧。”说着顺手一挥,把“鬼牙”这柄不知有多少武林中人垂涎的宝剑,插在鬼杀尸身旁的石地上,直没至柄。 远处传来几声鸡啼,东方已现鱼肚白。 高歌长长地伸了个懒腰,回身走了。 可没走几步,他又折了回来,在地上搜寻着,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不一会儿,东西找着了,赫然是他曾经抛给鬼杀的那枚铜钱! 高歌向得了宝贝似的攥着它,脸上又浮现出讨人喜欢的笑容:“酬金我收回了,哈哈,这回起码可以喝上一碗热豆浆,暖暖身子了!” 笑声中,他慢慢地消失在远方。 第二章 蝶舞 在长江上,赵一豪绝对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品书网 他是长江水寨的总瓢把子,统率着从东到西十三座水寨的近两万名兄弟。只要在长江上航行的船只,都要备上厚礼,请他“照顾”。 要不然,你就等着被人砍翻了,丢到江里喂鱼吧。 总瓢把子这个宝座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坐上的,赵一豪从十一岁出道,凭着掌中一把鱼鳞紫金刀和一身近乎刀枪不入的十三太保横练功夫,经过三十八年大大小小近千次战斗,杀死了七百多个人后,才爬上了这个位子。 然后,一呼百应、说一不二的赵一豪感觉自己应该享受一下了。 在整日刀头砥血、大字不识一个的的江湖豪杰眼中,所谓的“享受”只包括三样东西:醇酒、佳肴、美人。赵一豪也不例外。 他最大的兴趣,还是第三样东西。这些年来,不知有多少渔家的黄花处子横遭**。 今天,赵一豪又要去享受了。 *** 望江楼是赵一豪最喜欢去的地方,因为那里的陈年花雕最醇、那里的清蒸活鱼最鲜、那里的舞女最媚。 傍晚,赵一豪带着六个身手一流、对他忠心耿耿的属下,来到了望江楼。 他专用的临窗雅座早已被打扫得干干净净,酒已温、菜已齐、活鱼已上锅。 但赵一豪的注意力显然没放在这方面,因为他已得知,最近望江楼新来了几个小姑娘。 他向望江楼的王掌柜使了个眼色,王掌柜心领神会,躬身退去。 赵一豪一边心不在焉地和属下们喝着酒,一边不时地瞟着门。 他并没等多久,片刻后,门被轻轻推开了。 赵一豪的动作忽然停顿,一杯酒正端至唇边,竟然忘了去喝。 不光是赵一豪,连他的六个属下,都不约而同地停止了动作,七个人犹如被施了定身法般,一动不动地盯着门口。 门口站着八名少女,赵一豪诸人的目光,一起集中在中间的一个白衣少女身上。 一向自诩阅女无数的赵一豪,这次是真的惊呆了,他做梦也没见过这么美的女子。 只见她身着长可及地的白纱长裙,就这么随随便便地站着,已是仪态万方,令左右两边无论哪一个都可称作“美女”的年轻姑娘们,统统变成了让人反胃的庸脂俗粉。 她的一头长发,用一条金色的丝带松松地系着,一直垂到腰间,她的一双大眼睛,如宝石般清澈,带着一丝冷傲、一丝柔媚、一丝娇憨,让满天的星月俱都失却了颜色。 她的面上,蒙着一层轻纱,但薄薄的轻纱难以尽掩那难描难画的容色,反而更增添了一份朦胧和神秘的美。 她是一个被贬凡间的仙子。 她是一个天姿灵秀、倾国倾城的女人! *** 赵一豪刚刚回过神来,白衣女子便走进房中,开始了她的舞蹈。 没有音乐,她的舞姿中就有奇异的、优美的旋律。 往常一看舞蹈,就联想到隔间那张大床的赵一豪,这次心中竟然没有升起邪念,白衣女子的舞蹈,竟连赵一豪这个粗人也看得如痴如醉。 慢慢地,另外七个少女,也加入了她的舞蹈,七人如众星捧月,衬托得白衣少女更加美绝人寰。 舞蹈中,白衣少女轻轻来到赵一豪的面前,用她的流云长袖,轻轻地在他胸前扫过,赵一豪只觉得一丝如兰似麝的幽香袭入鼻端,他伸手欲抱,白衣少女却微微旋身,巧妙地躲开了。 从来不懂“惜香怜玉”为何物的赵一豪,这次竟然没有霸王硬上弓。 不知何时,舞停了。 赵一豪和他的手下,却依然呆呆地坐着,没有人说话,甚至连呼吸都已停顿。 连伴舞的那七个少女,也都保持着最后的舞姿,脸上露出痴痴的表情。 只有白衣女子,轻轻地出门,翩然而去。 *** 还是赵一豪率先清醒了过来,他长吸一口气,眼睛茫然地四下打量着,忽然全身一激灵,大吼道:“她呢?王掌柜,过来!” 王掌柜应声而入,脸上居然也带着失魂落魄的神情。 赵一豪一把抓住他的衣领:“那姑娘呢?赶快让她回来啊!” 王掌柜吓了一跳:“赵大爷所说的,可是一个蒙面的白衣女子?” “废话!” “她、她不是我这里的啊,我还以为她是赵大爷你找来的侍妾……” 赵一豪愣住了。 王掌柜脸都白了,忽然劈手抓过一个少女:“快说,你知道她是谁吗?” 少女惊恐地道:“我也不知道,我们姐妹们正要来给这几位大爷跳舞,她、她就从窗户里飞进来了,说,我和你们一起去,好不好?我们就一块来了。” 王掌柜怒道:“难道你就没问问她的来历?”少女只是摇头。 王掌柜暗中叹了口气,他也知道,这些舞女见了那个神秘女子,只会自惭形秽,又怎敢去盘问人家的来历? 事已至此,只能想尽办法稳住赵一豪,以免自己成为他盛怒之下的牺牲品。 王掌柜转过头,正想和赵一豪说几句好话,却突然愣住了。 因为他看见,赵一豪的脸色竟然变得死灰,眼睛里的怒火也消失不见了。 赵一豪的属下们也发现了他的这个变化,只道老大是伤心过度,纷纷解劝道:“老大,咱们现在去追还来得及!”“是啊,她一个娇滴滴的弱女子,能走多远?”“长江是咱们的天下,老大还怕找不着她?”“老大您放心,就算她是月宫里的嫦娥,兄弟们也帮你把她揪下来!” 听着属下七嘴八舌的言语,赵一豪竟毫无反应,仍是直挺挺地站着。 属下中年纪最大的一个终于察觉到不对劲了,他轻轻一推赵一豪肩头,赵一豪竟应手而倒,“咚”的一声摔在了地上。 屋里众人俱都大惊失色! 年老的属下大着胆子,一探赵一豪鼻息,不禁惊呼出声: “老大死了!” *** 赵一豪竟然死了,他是怎么死的呢? 一名属下忽然窜到王掌柜面前,抬手给了他一个耳光:“快说,是不是你在酒菜中下了毒?” 王掌柜吓得一下子跪在地上:“小人冤枉啊,小人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对各位大爷下毒啊!” 那名老者显然是这群人的领袖,他沉声道:“不是他!如果酒菜中有毒,为何光老大一人出了事?” 那人点点头,王掌柜更是千恩万谢。 另一名属下犹豫地、小心地说:“是不是老大为那女子得了相思病,进而猝死?” 老者眼睛一瞪:“放屁!老大岂是那种人?” 是啊,相思病一般只有多情种子、文弱书生才会得,赵一豪这种人,是一向把女人当作玩物的,他虽然为那神秘女子神魂颠倒,但要说为她得了相思病,那是鬼都不信的。 可现在看来,这似乎是赵一豪死因的唯一解释,老者意识到必须要把老大真正的死因找出来,不然一旦传开,说总瓢把子因一个女子相思而死,那长江十三水寨以后还怎么在江湖同道面前抬头? 老者绕着赵一豪的身体,沉思着,忽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蹲下身来,解开了赵一豪的衣襟。 老者眼前一亮,道:“找到了!”众人精神一震,纷纷围拢过来。 在赵一豪的胸膛上,有一块拳头般大小的、淡淡的淤青。人们疑惑不已,一人问:“难道这……” “不错,这就是致老大死命的地方。”老者沉声道,“你们还记不记得,那个女子在跳舞时,她的袖子曾经轻轻扫中了老大的胸口?” 众人都瞪大了眼睛,满脸俱是不相信的神情。王掌柜小心地问道:“那女子袖子里有暗器?” 老者摇摇头:“这不是暗器,这是阴劲,一种可以震断人的经脉,但外表却毫发无伤的毒辣内劲。如果她不是用袖子,而是用手掌直接击中老大的话,相信老大的胸前便会丝毫看不见伤痕了。更可怕的是,她的阴劲竟然让老大毫无察觉,而且不立时发作,过了良久才在无声无息中要了老大的命!” 在一片哗然声中,他接着慢慢地道:“我们都看走眼了,没想到这个娇滴滴的美人,竟是一个绝顶高手!” 众人无语,是啊,谁能想到这个天仙化人般的女子,竟有这样阴柔毒辣的内劲,连一身十三太保横练功夫,寻常刀剑砍在身上都满不在乎的赵一豪,都受不了她的轻轻一拂? 想到刚才的情景,看着地上的死尸,人人都感到一阵后怕。 老者的头上也渗出了冷汗,他今年已近七十,闯荡江湖五十余年,阅历不能说不丰富,可是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这个武功极高、容貌绝美的女子是何方神圣。 忽然,一个人匆匆跑了上来,是店小二,只见他手里拿着一张短笺,上气不接下气地道:“掌柜的,我在柜台上发现了这个……” 话未说完,短笺已被老者劈手夺过。 短笺发出一股幽香,上面用娟秀的字迹,写了一首小诗: “天上谪仙子, 二八俏佳人, 彩蝶翩然至, 一舞欲断魂。” 在落款处,画着一只飞舞的蝴蝶,蝴蝶的翅膀上那椭圆的斑纹,就像是一对眼睛。 老者死死看着这斑纹,心中忽然一闪,脱口道:“我知道她是谁了!” 众人问:“她是谁?” 老者慢慢地说出了两个字: “天眼!” 第三章 陆云 床上一片凌乱,枕上还留着几缕青丝。品书网 东城老大惬意地躺在床上,回想着刚才的****。 小红确实是一个可以让男人为之疯狂的尤物,他花一千两黄金把她从怡红院里赎出来,值! 但是,虽然小红已成了他的十四姨太,虽然刚才她又是撒娇又是发嗲,虽然他心里也有些舍不得,但东城老大还是毅然决然地、不讲情面地把小红“请”了出去。 东城老大绝不允许任何人和他同床共枕,男人女人都不行。 除了自己之外,他不相信任何人。 事实上,自从十年前,他亲手把一柄短刀刺进结义兄长的小腹,从而把洛阳东面的地盘全都夺过来之后,已很少有人能接近他十丈之内。 可是,最近这种情况却有所改观,原因是一个叫陆云的人。 这陆云本是一个落第秀才,科举失意后便流落此间,在私塾教书,但东城老大一眼就看出此人的非凡之处,遂重金礼聘,请他当了军师。 当时有很多人不解,但东城老大坚持己见,他说:“无论是女人还是能人,我的眼光一向不会错。” 事实证明,东城老大的选择是正确的。 这个满身书卷气、一脸穷酸相的陆云,竟然连献妙计,让东城老大一伙打了几个大胜仗,本来在与西城老大李瘸子的争斗中,东城老大并不占优,可是几个胜仗下来,情势立即改观。 于是陆云得到了小弟们的敬服,更成了东城老大的心腹。 *** 夜已深,但东城老大没有丝毫睡意,他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忽然,门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一人恭声道:“老大,有消息!” 东城老大一下从床上坐起来:“说!” “西城那伙人果然中了军师的圈套,被咱们攻了个措手不及,他们的什么四大金刚、八大护法,全完了!” 东城老大大喜:“李瘸子呢?” “重伤,往南逃了,不过老大放心,秃头和野豹已经追上去了,他跑不了的。”门外的声音也充满喜悦,“恭喜老大,老大足不出户便运筹帷幄,取得如此大胜,以后整个洛阳的地盘,都是老大你的了!” “哈哈哈……”东城老大纵声狂笑。 门外又传来了脚步声 “老大,军师来了。”门外那人道。 “哦?请他进来,”东城老大说,顿了顿又道:“你先下去吧。” *** 一身书生打扮,手拿折扇的陆云,站在了东城老大的面前。 “恭喜老大,”陆云拱手道,“我刚得到消息,李瘸子已被野豹撕成两半了。” “哈哈,好!”东城老大指了指对面的一把椅子,“军师请坐。” 没想到陆云又一拱手:“小生不敢?” 东城老大一愣:“怎么?” 陆云道:“小生今来,一为报喜,二为请罪。” 东城老大皱眉道:“罪?什么罪?” “小生罪在不该自大轻敌、贪功冒进,西城虽经连败,但精锐尚在,主力仍存,小生不该这么快就发动全面大战。此战虽然我们获胜,但折损太多、损失太重,一般兄弟自不待言,连精锐高手也是所胜无几……” “原来如此!”东城老大笑了,“军师用不着自责,要取得胜利,就得付出代价。李瘸子一伙不好对付,为全歼他们,损失些人马也是值得的。” “可是……” “来来来。”东城老大打断了陆云的话,站起身来,拉他一块坐在了床沿上,这前所未有的亲密举动,让陆云受宠若惊。 东城老大扶着陆云的肩膀,亲切地道:“军师别再说了,你为我立了大功,我赏你还来不及呢,哪能怪罪你?” “谢谢老大!”陆云恭敬地道。 “这就对了!”东城老大道,“说吧,你想要什么?金钱、美女、田地、珠宝,无论什么,只要你说出来,我都会满足你!” 听了这话,陆云的脸上忽然浮起了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真的?” “当然是真的!” “那好,”陆云微笑着,轻轻地说:“我想要你的命。” 东城老大愣住了,他甚至怀疑自己在做梦,他刚想出声喝问,陆云手中折扇的扇柄,已轻轻撞在了他胸口的“檀中穴”上。 *** 东城老大满脸通红,精通各门各派点穴手法的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陆云只封了他一处穴道,就让他既说不出话,又一动也不能动? 当然,更让他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陆云会这样做? 陆云还是面带微笑,温文尔雅地道:“你一定想知道我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对吧?别着急,你看了这个就会明白的。”说着,他手里的折扇“刷”地展开了。 只见扇面上是一幅画,画的是一个金甲天神站在云端,俯视着群魔横行的茫茫大地,天神的眼中射出两道金光,被金光照中的妖魔鬼怪,无不拼死挣扎,痛苦不堪,有的更是已经化为齑粉。 看到这幅画,东城老大的眼睛猛地瞪圆了。 “你猜得没错,我就是‘天眼’。”陆云道,“有人出钱买你的命,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对不起啦。” 他凑近东城老大的耳朵,神秘地说:“你可知道买你命的人是谁?就是西城李瘸子!他虽然买了你的命,但自己也没命了,相比之下,你还省下了一笔钱呢,你算不错了。” 他叹了口气,又道:“你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对我总算不错,所以我暂且违背职业道德,告诉你雇主的名字,然后再让你有一个最舒服的死法,也算是报答吧。你会觉得眼皮渐渐地发沉,特别地困,然后你就会睡着,当然,永远不会再醒来了。” 陆云站起身,向脸上不知是什么表情的东城老大摆摆手:“我要走了,再见。”说着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还不忘轻轻关上了门。 东城老大的心中怒极、恨极,也怕极,他的睡意越来越浓,虽然拼命抵抗,但还是很快闭上了双眼。 然后,他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四章 司徒狂风 和别的超级大财主不同,周洋出门的时候不喜欢带保镖。品书网 他认为只要是人,就有疏忽的时候,一疏忽,就容易出错。 他周洋银子多得不计其数,可命只有一条。 而且,不知有多少人想要他这条命,周洋现在虽然做的是合法的钱庄生意,可再多的钱,也难以抹去那十几年的绿林生涯、十余件大案和近百条人命。 所以,在保命的问题上,周洋来不得半点马虎。 他还不想死,他还想用手中的钱,去尽情地享受人生。 *** 出门的时候,周洋从不骑马,也不坐车。 他只坐轿。 一般“八抬”的就算是大轿了,而周洋的轿子却要十二个精壮的大汉来抬。 但这顶轿子看上去并不比一般的轿子大多少,就算加上周洋二百多斤的体重,似乎也用不着十二个人来抬。 可是,如果你去抬一抬那顶轿子,你就会发现那顶轿子很重。 真***重极了。 *** 当然重了,因为这顶外观普通的轿子,全部是用东海精铁铸成的。 东海精铁是产于东海海底的奇异金属,坚硬无比,虽然不如名闻天下的滇池寒冰,但也是打造兵器的绝好原料。 由于产量稀少、又极难提炼,东海精铁的价格,相当于它十倍重量的黄金。 本来这种东西是用来打造刀剑的,而周洋却用它来做轿子。 他整整用了两千斤东海精铁,两千斤东海精铁,就是两万斤黄金。 而这只是原材料的价格。 除此之外,周洋还起了两座三十丈高的熔炉、聘请了五百个技术一流的铁匠……为铸造这顶轿子所花费的金钱,连财大气粗的周洋也心痛不已。 心痛归心痛,周洋还是觉得这钱花得值。 因为似乎没有什么兵器,能刺穿这顶轿子,而且周洋还请波斯巧匠,在轿里安装了机关,只要轻轻一按,轿子四周便会迅速升起四面同样由东海精铁制成的铁板,把所有的门窗全部封死。 这顶轿子简直就是一个坚固无比的移动堡垒,自造成以来,它至少替周洋顶住了十几次犀利的进攻,无论是削铁如泥的名刀宝剑,还是势大力沉的开山斧、狼牙棒,就连江南霹雳堂名震天下的霹雳雷火弹,也无法动其分毫。这顶轿子铸成还不到半年的工夫,已经被列为“江湖十宝”之一。 坐在这顶轿子里的周洋,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安全的人。 *** 抬轿子的十二条大汉,都是周洋精挑细选,用重金收买的人。 他们每个人都身高一丈有余,魁梧健壮,如半截铁塔一般。 他们不光力大无穷,而且手底下也都很有两下子。 他们虽然是轿夫,可他们的派头,却比县官老爷都大。 他们抬的是天底下最牛的轿子。 他们是天底下最牛的轿夫。 但这一次,这群趾高气扬的、很少拿正眼看人的轿夫,却突然齐刷刷睁大了眼睛。 *** 在前面街角处的墙上,斜倚着一个人。 他的身高竟然足足达到两丈,那些轿夫和他比起来,就像是还没发育完全的孩子。 他虎背熊腰,身上一件褐色单衣,早已经破破烂烂,露出一块块黝黑如铁的肌肉。 他浓眉大眼,长的居然还不难看,只可惜他的面容被他散乱的头发和满脸的落腮胡子,给遮得差不多了。 他正用一只手,拿着一只足可以装二十斤酒的酒坛,将坛中的酒,不停地往嘴里倒,他倒得虽急,但酒却没有洒出一星半点,全部进了他那张大嘴里。 在他的脚下,还东倒西歪地扔着四、五个空坛子。 一阵酒香飘来,十二个轿夫一齐吸了吸鼻子,脸色都变了。 这条大汉往嘴里倒的,赫然是西北大漠的牧民,为了御寒而酿制的最辣、最烈、最够劲的烧刀子! 这种酒,寻常人喝上三两就会口吐白沫,晕死过去,连这些自诩酒量惊人的轿夫们,一次也只敢喝一斤。 而这个天神般的巨人,竟喝了至少有一百斤! *** 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出这条大汉绝对不好惹。 何况他的身边还竖着一柄刀,一柄足有三丈长、至少二百斤重的金背大砍刀! 看着一丈多长的、闪着寒光的刀锋,轿夫们的腿有点发软,他们只盼着那巨人不是冲着自己来的。 可是他们错了。 只见大汉把最后一滴烧刀子倒进嘴里,把酒坛狠狠往地上一摔,反手抄起那柄刀,沉腰落马、吐气开声,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怒吼,向周洋的轿子冲了过去! *** 看到大汉的目标是轿子,轿夫们都松了口气,有的甚至露出了惋惜的神色。 无论这条大汉多么神勇、多么力大无穷,想用一柄刀去砍这顶轿子,也同样是自寻死路。 他们不禁想起了那个使狼牙棒的刺客,他用尽全力,一棒打在轿子上,狼牙棒却反弹回来,把他的脸打成了烂茄子。 他们可以肯定,这条大汉很快也会得到同样的下场。 *** 坐在轿内的周洋,也和他的轿夫是一样的想法。 但是,看着迎面冲过来的大汉,看着他那手中那柄长得离谱、连战场上都决不会出现的大刀,看着那一往无前、舍我其谁的气势,周洋的心里也不禁有些发怵。 于是,他按下了座椅上的按纽,四张铁板立刻升起,把他笼罩在了一片黑暗中。 周洋松了口气,他喜欢这种黑暗,它代表了绝对的安全,就算那大汉把他的十二个轿夫全部杀死,他也可以按下另一个按纽,发射一枚烟花火炮,这样不出一盏茶的时分,就会有人来救他。 这是他的地盘,他怕什么! 可是,正当周洋摸索着想打开座位下的酒柜,先喝上一杯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了风声,雄浑的、暴烈的风声! 然后他的眼前忽然一亮,他看到了他此刻最不想看到的、也万万想不到能在此刻看到的东西。 那是一道光。 刀光! *** 一刀! 这条大汉只用一刀,就把用东海精铁铸造的轿子,连同里面坐着的周洋,齐齐劈成了两半! 他究竟是人,还是下凡的天神? 那十二名轿夫,抬着已经变成了两截的轿子,竟然忘了放下。 那一刀虽然不是冲着他们去的,但他们的精神、他们的魂魄,却被那一刀之威给震散了! 大汉并没有理会这些轿夫,在确认周洋已经变成两半以后,他满意地笑了笑,把刚刚斩断东海精铁、却毫发无伤的大刀扛在肩上,吹着口哨走了。 走到街角,他回过头,对那些仍然呆若木鸡的轿夫说道:“喂,你们报仇的时候,可别找错了人!” 他拍了拍胸膛:“给我记住了,我是‘天眼’,我的名字叫司徒狂风!” 第五章 胡小飞 胡小飞拼命地跑着。品书网 身旁的树木飞快地往后退,在月光的照耀下,胡小飞就像是一个夜色中的幽灵。 在当今武林的轻功名家中,若论姿势之美,胡小飞可能要排在十名以后,若论纵跃之高,胡小飞也只能屈居第三,但若论速度之快、耐力之久,胡小飞则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 有一次,关东马场的场主韩勇喝多了酒,非要以千金为注,和胡小飞打赌,赌他跑不过自己马场那匹最为神骏的、纯种的大宛汗血宝马“闪电”。胡小飞本不想和马比赛,但实在拗不过韩勇,只得赌了。 结果,胡小飞和“闪电”在方圆百里的关东马场足足跑了一十九圈,那匹韩勇视愈生命的汗血宝马,竟然口吐白沫,活活地被胡小飞累死了! *** 曾经累死过宝马的胡小飞,此刻却快要把自己累死了。 无论是谁,像他这样不眠不休地跑上一天一夜,都会受不了的。 更何况,他还饿着肚子。 在跑到一个小村子时,胡小飞终于支持不住了。他放缓脚步,往村头一间还透出灯光的土屋走去。 胡小飞敲了敲破旧的木门,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把门打开了,胡小飞恭身道:“老人家,在下忙着赶路,错过了宿头,可否在这儿借住一宿?” 老头子看了看他,点点头:“进来吧。” 屋子共分里外两间,陈设简陋而破烂,一看便知是贫苦农家。胡小飞在一张晃晃悠悠的条凳上坐下,从里屋颤颤巍巍地走出一个老婆婆,给他端了一杯苦茶。 胡小飞谢过,接过茶杯来一饮而尽,肚子却“咕噜”地响了一声。 老头子笑了:“小伙子,饿了吧?”胡小飞尴尬地点了点头。 老头子走进里屋,不一会儿拿出两个玉米饼子来:“没有什么好东西,你将就吃点吧。” 两个玉米饼子下肚,虽然离“饱”还差了十万八千里,但总算是舒服多了。 胡小飞再次谢过了老两口,便躺在了老婆婆临时为他铺的地铺上。 *** 虽然疲累不堪,但像胡小飞这样整日混迹江湖的人,永远不会睡得太沉的。 迷迷糊糊中,他听到了一阵断断续续的,压抑的哭声。 声音来自里屋,是老婆婆在哭。 老头子低声地解劝道:“你别这么小气嘛!那虽然是咱家最后的两个玉米饼子了,但那小伙子饿得很,我们总不能怠慢了客人吧?” “你以为我是心疼那两个玉米饼子吗?”老婆婆抽噎着道,“我是想起了咱的虎子啊!他要是不死,也该像这个小伙子一样大了……” “都过去十多年的事了,不要再想它了。”老头子慢慢地道。 “我忘不了,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老婆婆嘶声道,“都说好人有好报、坏人不长命,可为什么潘老财那个畜生干了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可现在还是活得好好地?老天爷,你是不是瞎了眼啊!” 老头子没有说话,只是发出了一声长长地、无奈地叹息。 忽然,漆黑一片的屋里亮起了灯光,老两口吃了一惊,只见胡小飞手持油灯,站在门口。 老婆婆手忙脚乱地摸去脸上的泪痕,老头子歉意地笑道:“实在对不住,打扰你睡觉了。” “没事。”胡小飞道,“如果不介意的话,你们能给我讲讲虎子的故事吗?” *** “这事儿发生在十一年前的除夕,潘老财带了几个狗腿子来收租子,可那年受了灾,收成不好,我和孩儿他爸求他宽限几天,被他的狗腿子打了一顿。” “正当他们抢了屋子里稍微值点钱的东西,打算往外走时,我那出去玩耍的虎子回来了,他指着潘老财,骂了句‘大坏蛋’!” “就因为这句话,潘老财这个畜生,就指使他的狗腿子抓起虎子的双腿,把他活活摔死在地上,当时,他才五岁啊……” 听完老婆婆声泪俱下的哭诉,胡小飞的眼中燃起了怒火,他沉声道:“那个潘老财住在哪里?我去给你们报仇!” 老头子吓了一跳,连忙道:“小伙子,你的好意我们心领了,但潘老财你惹不得啊!他是我们这里的一霸,手底下养着几十个打手呢!” 胡小飞笑了:“相信我,老人家,告诉我,他住在哪里?” 老头子迎着胡小飞的目光,不知怎的,他竟慢慢地相信了这个身材单薄的年轻人所说的话。 他有点迟疑地道:“潘老财就住在前面县城的南头,那间朱漆大门、门口有两只石狮子的便是。” “谢了,我一会儿就回来。”胡小飞站起身来,对老两口坚定地说:“苍天有眼,老天爷的眼没瞎!” *** 胡小飞走了,老婆婆责怪地瞪了老伴一眼:“你还真告诉他了?这么好的后生,你就忍心让他去送死?” 老头子也有点后悔,不过还是道:“我看他是一个有本事的人,说不定真能替虎子报仇。” “就算他有本事,可他就一个人,手里又没有家伙,怎么能打得过几十号人?” “……” 屋子里陷入了沉默。 但是这沉默只持续了片刻,原因是胡小飞回来了。 老两口又惊又喜,老婆婆问道:“小伙子,你迷路了?” 胡小飞摇摇头,笑道:“潘老财已经死了,你们的仇已经报了。” 老两口互相看了一眼,胡小飞连去带来,总共用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这点时间连走到县城都远远不够,何况是杀潘老财?这小子一定是在撒谎,一定是他害怕了,半路折回来了。 老婆婆想说什么,被老头子用眼色制止了,老头子干咳一声,不那么自然地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折腾了半宿,快睡吧。” 胡小飞笑了笑,也不去解释,他躺在地铺上,一会儿便睡熟了。 第二天清早,老两口起来时,胡小飞已经走了,地铺上却留下了两只银光闪闪的大元宝。 望着一辈子都没有见过的、一只足有十两重的银元宝,老两口彻底愣住了。不知道过了多久,老头子才忽然想起了什么,开口道:“我出去一趟,你赶快把元宝藏好了,千万别叫外人瞧见!” “你干什么去?” “进城,打听打听潘老财的消息。” *** 不大的县城里,潘老财暴卒的消息早已传开了。 据说,潘老财在睡觉时,窗外忽然飞进来一枚银光闪闪的飞镖,打在他的眉心上,潘老财屁也没放一个,就见阎王去了。 更奇怪的是,当夜巡查的十多个家丁,谁也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就连和潘老财在一张床上睡觉的姨太太,也是在白天醒来后,才发现潘老财早已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据那个吓得半死的姨太太说,潘老财眉心的那只飞镖,钉进去足足有半尺多长,飞镖上还挂着张小纸条,上面画着一只炯炯有神的眼睛,和一只有着毛茸茸大尾巴的、可爱的小狐狸。 老头子听到这件事后,忽然一跺脚:“狐仙,一定是狐仙!” 从此,“狐仙”的传说便在这一带流传开了。 第六章 相聚 胡小飞并不知道他已在那个县城打造了一个能流传几百年的传说,他也没空去理会。品书网 他只是跑,飞快地跑。 他跑过曲折的小路,跑上宽阔的官道,跑进了繁华的市镇。 在人多的地方,本来胡小飞是不会施展轻功的,谁也不想被人当作怪物。 可是这一次,他顾不得了。 包子铺的一个小伙计,忽然看到眼前闪过一条黑影,然后,自己刚刚蒸熟的一笼包子全部消失,笼屉上却多了一块还在滴溜溜转着的碎银子。 一个坐在路边摊子上的市井男儿,刚刚把酒杯送到唇边,身边忽然起了一阵怪异的、如刀子般尖锐的风,他一边疑惑地抚摩着被刮得生疼的脸颊,一边低声咒骂着重新举起酒杯,却发现杯中的酒已经空了。 一个瞒着爸爸妈妈,一个人偷偷跑出来玩的小女孩,忽然看到一团影子冲自己飞了过来,她害怕地闭上眼睛,只觉得身子一轻,睁开眼后,她发现自己安然无恙地站在街边,手里还多了一串红彤彤的冰糖葫芦。 …… *** 被人冠以神仙、鬼卒、妖怪、邪风、山魈等等称号的胡小飞,又整整地跑了一天。当一轮圆月挂在天际时,他猛地一拍脑袋,颓然地说:“完了……” 虽然脸上已露出了恐惧的表情,虽然嘴上泄了气,但他的脚下依然不松劲。 到底是什么,能让速度快过奔马、耐力胜过骆驼的胡小飞,如此害怕? 他这么拼命狂奔,究竟是要到哪里去? *** 银白色的月光,温柔地洒在这一片金黄的沙滩上。 沙滩上有四个人,一个长身玉立、风度翩翩,一个容色绝丽、娇小可人,一个手摇折扇、温文尔雅,一个身高丈二、宛若天神。 他们当然是高歌、蝶舞、陆云和司徒狂风。 *** 当看到胡小飞终于自远方出现时,四人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但等到胡小飞奔至近前,他们脸上原本非常可爱的笑容,却不约而同地变得“狰狞”了。 胡小飞不等把气喘匀便连连告饶:“各位大哥大姐,小弟知道错了!” 高歌嘿嘿一笑,问蝶舞道:“咱们五个人之中,轻功最好、跑得最快的人是谁?” 蝶舞道:“那还用问?当然是我们的小狐狸了!” 高歌道:“是啊是啊,小狐狸日行千里、夜行八百,连汗血宝马都能被他累死,轻功可以说是一等一的了,可是,为什么我们每年的聚会,迟到的总是他呢?” 胡小飞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老大,小弟知道错了,可是念在小弟跑了三天三夜,从关外一口气跑到这里来的份上,您就大人有大量,饶了小弟这一次吧!” 高歌点点头道:“从关外到这里,恐怕得有四千里路吧,你也确实不容易,说实话,我真不想罚你。”眼见得胡小飞面露喜色,他却话锋一转:“不过,人情是人情,规矩是规矩,规矩既然定下了,你就得遵守是不是?” “说了半天,还是要罚我啊!”胡小飞哭丧着脸道。 高歌点点头,扬声问道:“今年该谁出题了?” “我!”司徒狂风瓮声瓮气地说。 一说出题,胡小飞不由想起大前年的时候,高歌让他找齐一百颗珍珠,害得他从水里泡了半夜;前年的时候,蝶舞让他跳一百支舞,结果跳得他腿发软;去年,陆云则给他出了一道他最最讨厌的数学题,让他的一个头变成八个大。 想到这儿,他陪着笑脸,小心翼翼地问司徒狂风:“四哥,你的题目是什么?可别太难为小弟啊!” 司徒狂风一咧嘴:“很简单,酒桌上的规矩,来晚了的人,自罚三杯!” 胡小飞暗暗松了口气,司徒就是直肠子,想不出什么捉弄人的花样,可是人心苦不足,胡小飞开始讨价还价了:“三杯太多了,一杯行不行?” 没想到,司徒狂风答应的非常干脆:“行!” 胡小飞喜出望外:“还是四哥疼我!” 可是,当司徒奸笑着从身后拿出他那高三尺、宽一尺的“酒杯”时,胡小飞脸上的表情,就像是活活见了鬼。 他跳着脚道:“你这个死猩猩,这到底是酒杯还是酒桶啊!” 看着胡小飞的样子,高歌、蝶舞、陆云和司徒狂风终于忍俊不禁,哈哈大笑了起来,笑声中,五个人紧紧地拥在了一起。 “好久不见了,兄弟!” *** 胡小飞永远也忘不了十二年前的那一个夜晚。 那时他才四岁,便已成了一个孤儿,白天靠好心的乡邻给一碗饭,晚上就在村头的小庙里过夜。 那天晚上,睡得正甜的他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寒风给冻醒了,睁眼一看,他惊恐地发现一个人正背着他飞跑。熟悉的景物在飞快地退去,耳旁是呼呼的风声。 他惊慌失措、又叫又闹,那人却如聋了一般,不理不睬。也不知跑了多久,直到来到茫茫的大海边,来到这一片人迹罕至的沙滩上时,方才把他放了下来。而此时,沙滩上已经有了四个同样显得不知所措的孩子。 胡小飞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见到了高歌、蝶舞、陆云和司徒狂风,以及他们共同的师父——那个把他们掳来的男人。 那人年近花甲、须发皆白,却依然高大而威猛,就像是一头强壮、高贵的狮子。 他放下胡小飞后,环视四周,走到不远处的一片小树林里,选了一棵最大的树,然后用掌缘在树根上轻轻一划,只听“咔吧”一声,这棵两人合抱的大树,被他用手刀轻描淡写地斩断了。 在五个孩子目瞪口呆的注视下,他没有用任何工具,只凭双手,仅仅用了半夜的工夫,就在沙滩上盖起了三间小木屋。 从此,这师徒六人,便在这里住了下来。师父一间,蝶舞一间,四个男孩子一间。 他们捕食鱼虾,还晒了海盐,没有淡水,他们的师父就用拳头,硬生生地打出了一个泉眼。 师傅虽然长得很怕人,但有时还是很和蔼的,他教他们读书识字,他那蒲扇般的大手,居然也能写出秀气的蝇头小楷。 可是,在教他们武功的时候,师傅却变成了不折不扣的魔鬼。 他让高歌闭住呼吸潜进海里,用一柄木剑去刺那些迅捷的游鱼; 他让蝶舞对着坚硬的石头练习掌法,完全不因她是女子而对她有丝毫顾惜; 他让司徒狂风用一柄木刀,去抗击汹涌的潮水; 他让胡小飞背上沉重的石头,在柔软的沙滩上全力奔跑,还不许留下脚印。 只有陆云看上去比较轻松,他只是拿着一支钢针,在一个小铜人上制制戳戳,再就是看看书,可是每天晚上显得最累、睡得最早的就是他。 当夜幕降临,师徒在一起吃晚饭时,是他们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师父总是会绘声绘色地讲起一些武林掌故和江湖趣事,有时,他也会面色沉痛地说起当今的乱世和当道的奸臣贼子。 师父除了有一身深不可测的武功之外,经验和见识也是高人一等,可是,他从来都没有说过关于他自己的任何事情,每当高歌他们问起时,他不是摇头不语,就是勃然大怒。 直到现在,师父的姓名和来历,还是一个谜。 ***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了七年。直到第八年的六月十五那天,师父突然开恩,让高歌他们去百里外的小镇上游玩。 当夕阳西下,五个人意尤未尽地回来时,却惊讶地发现这里的一切全都消失了! 衣物、食品、用具……所有的一切都不见了,木屋被拆得干干净净,连那个泉眼也已被堵死。 这片沙滩,彻底恢复了七年前荒凉的样子。 回过神来之后,他们开始四处寻找师父,但只找到了师父写在沙滩上的,龙飞凤舞的大字: “缘分已尽, 好自为之。 除暴安良, 分内之事。” 从那之后,他们便步入了江湖。 当离开那片沙滩时,他们约定,无论今后是聚是散,无论身在天涯海角,每年的六月十五,他们都要回到这里,回到这个他们度过了整个童年的、有着太多回忆的地方。 第七章 刺侯 夜已深。品 书 网 ( . V o Dt . c o M) 司徒狂风带来的三“杯”酒已被喝干。 酒是上好的竹叶青,可是再醇的酒,也比不上重逢的喜悦和深厚的友谊。 情比酒更醉人,所以连酒量最好的司徒狂风,都已微醺了。 醉眼朦胧的高歌,忽然伸手搂住了蝶舞的纤腰。虽然是青梅竹马,虽然他们的感情在五个人中间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但如此亲密的动作,还是让蝶舞羞红了脸。 “蝶儿,我们又是整整一年没见了,你知道吗?在这一年里,我无时无刻不在盼望着今天快点到来,蝶儿,我好想你……” 高歌似乎忘了陆云等人的存在,尽情地倾诉着他对蝶舞的思念,他的声音虽不大,却足以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强壮而温暖的怀抱、温柔的话语,让蝶舞心中充满了幸福和甜蜜。但她毕竟是个少女,当着陆云他们的面被高歌搂在怀里,又怎么能不难为情?她轻轻咬着嘴唇,把头低得不能再低,让鬓边的秀发垂下来,遮住自己已红得像熟透苹果的脸颊。她心乱如麻,想制止高歌,却不知如何开口;想推开她,全身却软软的没有一点力气。 直到听到胡小飞的一声轻笑,高歌才发现了蝶舞的尴尬,他微微一笑,把嘴凑在她的耳边,轻声道:“蝶儿,跳支舞给我看,好不好?” 蝶舞红着脸,点了点头,她轻轻地站起来,以天为幕,以海为景,如一只蝴蝶般翩翩起舞。 优美的舞姿,看得每个人都如痴如醉。而高歌看着那娇羞的笑颜、那如水的眼波,心中更是拥上一阵难以言喻的温柔。 他曼声吟道:“天上谪仙子,二八俏佳人,彩蝶翩然至, 一舞欲断魂。” 这首诗是高歌写的,他本不喜作诗,也不擅作诗,但当他第一次看到蝶舞之舞时,他却情不自禁地吟出了这首勉强还算不错的诗。 这就是爱情的魔力。 *** 舞已毕,掌声起。 陆云笑道:“一年不见,二姐的舞姿更加美妙了。” “是啊是啊,”胡小飞附和道,“可是某个人却没什么进步,几年下来一直就是那一首诗,连点儿新意也没有。” 高歌尴尬地道:“我又不是诗人……” “可是你这首诗如今已经尽人皆知了。”陆云道,“长江望江楼上,二姐翩然一舞,击杀赵一豪,提笺留诗,飘然而去,这件事早已传遍天下。” 蝶舞轻轻一笑:“我不如司徒出名,他一刀把号称‘江湖十宝’之一的精铁宝轿劈成两半,江湖中哪个不知?” 司徒狂风挠挠头道:“其实我事先并不知道那顶轿子是什么狗屁‘十宝’,早知道这么邪乎,心里一怯,当时也许就劈不开了。不过二姐说得没错,我现在是名人了。”他话锋一转:“不过我再出名也是个‘人’,小狐狸可成‘精’了。我这一年来,可听了不少狐仙的传说呢!” “大猩猩,你怎么也学会挖苦人了。”胡小飞笑骂道,“不过我还是觉得三哥最有个性,”他对陆云道:“洛阳那档子事是你做的吧?” 陆云点点头。 “我猜也是。”胡小飞道,“为了杀一个市井的混混,你居然费了这么大心思,给人家当了军师不说,还真把他的对头给搞垮了!这种事也只有我可爱的三哥能做得出来。” 陆云淡淡道:“那两个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让他们狗咬狗,我岂不省心?” 高歌笑了:“我倒是觉得直接杀了他们更省心。”他看了看蝶舞、司徒狂风和胡小飞,“你们还不知道,陆云为了取得那混混的信任,还特意跑到私塾,当了半个月的教书先生呢!” 看着三人惊讶的样子,陆云笑了:“我倒是觉得当教书先生很不错,如果有一天不用杀人了,也许我就会找一间私塾,去教书过活的。” “别说,三哥还真有几分教书匠的样子。”胡小飞道,“对了,大哥,你今年也够个性的,杀的都是咱们的同行啊,难道你是怕他们抢买卖吗?” 此话一出,把众人都逗笑了。 *** 兄弟间的相聚无疑是快乐的。 在欢乐的气氛中,陆云却皱起了眉头,他忧虑地道:“大哥,杀手是不能出名的,可是现在……” 高歌叹了口气,沉声道:“当初我要求你们,行动时都要报上‘天眼’的字号,是为了杀一儆百,让江湖中的凶恶之徒有所收敛。现在看来,这样做虽然收到了一定效果,但却没能改变江湖中群魔乱舞的局面,而且几年下来,我们都成了名人了。” 他看了看高大的司徒狂风:“司徒,这一路上有不少人找你的麻烦吧?” 司徒狂风笑道:“都是些小角色,我应付得来。” 陆云道:“司徒形貌特异,如今在江湖中已不是秘密,他不再适合做杀手了。”他顿了顿道,“我听闻最近逍遥侯正召集黑道各大门派秘密商议,要联合起来对付我们,大家不可不防!” 众人的面色都凝重起来,陆云问高歌道:“老大,你有什么打算?” 高歌缓缓道:“兄弟们分开了三年,虽然都杀了不少恶人,但总归是小打小闹,如今,该是聚在一起干点大事的时候了。” 此言一出,人人脸现兴奋之色,胡小飞叫道:“太好了,还是干票大的痛快!不知老大想好计划了吗?” 高歌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慢慢地道:“武林至尊,山河湖海;民不聊生,逍遥自在。” 这是在江湖中流传最广的四句话,说的是当今武林的几个大人物。 “山河湖海”指的是华山玉灵子,黄河许夫人,天池沈庄主,南海燕天王。这四人成名已久,为人侠义,武功深不可测,是武林中公认的泰山北斗,可惜在十余年前便已先后退隐,不再过问江湖中事。 至于“逍遥自在”,则是当今天下作恶最多、民怨最深的两个人物。 “自在”指的是自在王,他是当今天子的叔叔,深受天子倚重,手握重兵,权倾天下。他贪得无厌、横征暴敛,使得民不聊生,烽烟四起,可以说如今的乱世,有一半都是拜这个王爷所赐。 自在王不会武功,但被他收买、为他卖命的武林败类不在少数,王府周围更常年驻扎着两千精兵,昼夜巡护,保卫他的安全,是以此人虽作恶多端,却依然高枕无忧。 近来,自在王更是着意结纳江湖异士、武林高手,并拥兵屯田,扩张势力,其谋反之意,已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 自在王在江湖中结交的最好的“朋友”,便是逍遥侯。 逍遥侯,年六十,有妻妾十五、三子二女,手下高手五十二,死士一千。 自十二岁以来,共杀高手五十三人,灭门派十五个。经大小三百余战后,其内外功夫都已登峰造极,绝技为“阴风化雪掌”。 四十六岁,建“逍遥城”,听风水先生之言,将城址选在了关中的千里沃野。为此迫得此地三十多个村子的万余百姓离乡背井,另有十四个村子的近两千村民因不愿离开而惨遭屠杀,老弱妇孺亦不得幸免。 逍遥城建得异常坚固,白道武林数次攻打,均无功而返。七年前,少林、武当、蛾眉、点苍、昆仑、天山、泰山、海南、青城、丐帮共十大门派,各出精锐,联手攻打逍遥城,却被逍遥侯诱进城中,近百名好手无一生还。经此一战,逍遥侯正式成了黑道第一人,而白道武林却元气大伤,一蹶不振。 这几年,逍遥侯更是结纳了自在王,替他铲除异己、做一些自在王不方便做的事情,而他自己的势力,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张。 逍遥侯和自在王两个人,如今可以说已无人敢惹了。但高歌为什么提起他们呢? 陆云小心翼翼地道:“高歌,你的意思是?” 高歌冷笑一声:“你刚才不是说逍遥侯正和他的徒子徒孙们算计着要对付我们吗?正好,我们去逍遥城找他!” 众人均吓了一跳,胡小飞道:“你不会是想刺杀逍遥侯吧?” “对,”高歌斩钉截铁地道,“我们这次行动的代号就是‘刺侯’!” 第八章 怒火 “刺侯”! 此言一出,众皆愕然。品书网 高歌看着他们,亦微笑不语。 还是陆云首先说话了:“高歌,逍遥城高手如云,当年十大门派近百高手都在里面全军覆没,就凭我们五个人,行吗?” 高歌深深吸了一口气,遥望着远方海天相接之处所绽放的一缕曙光,缓缓道:“逍遥侯无恶不作、天怨人怒,尤其是与自在王结盟后,更是变本加厉,这种人,多留他在世上活一天,就要多一些无辜的人受其所害。而除去他,不仅能为武林除一大害,更是斩去了自在王的一条手臂。” 他转过头来,看着他的兄弟们,眼神中充满了自信和狂傲:“况且,现在他已注意到我们了,相信用不了多久,我们就会遭到**各门派的联手追杀,而不得不整天东躲西藏、到处逃亡,相信大家都过不惯那样的日子,所以我们干脆先下手为强!” 众人微微点头,眼神变得坚定起来,司徒狂风道:“大哥说得对,整天东躲西藏的老子可不干,与其这样,还不如拼个痛快!” 蝶舞没有说话,但那温柔的眼波便足以表明她对他的信任。 只有陆云欲言又止。 高歌拍了拍他的肩,笑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放心,我不会领着自己的兄弟去送死的,我还没活够呢!” 陆云眼睛一亮:“你已经有了计划?” 高歌点点头:“再过一个月,就是逍遥侯的生日,六十大寿。他的徒子徒孙们肯定会去给他拜寿。”他狡猾地眨眨眼:“我们也去。” “连你们都想不到我会想刺杀逍遥侯,逍遥侯自己更想不到了,何况在连续过了七年太平日子以后,逍遥城上上下下都会有所松懈的。” “所以说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在七月十五逍遥侯生日那一天,想法子混进逍遥城,然后杀了逍遥侯,再趁乱逃出来,就这么简单!”说到这里,高歌的脸上又露出了狡猾的笑容:“至于怎么混进去、怎么杀、怎么逃走这些细节问题,就交给我们的陆大先生来完成吧,记住,你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 “你这家伙!”陆云的脸上终于也露出了笑容。 *** 出其不意,险中求胜,至之死地而后生,这实在是个不错的计划。 但是,这计划成功的机率,又有几何呢? 混进逍遥城,这也许不难办到,但如何能给在众多一流高手保护下的,而且本身就是一个绝顶高手的逍遥侯以致命一击? 就算能杀了逍遥侯,又怎么能全身而退?要知道那一天,逍遥城里可以说是**大聚会,高手不计其数啊!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计划,就要付诸实施了。 高歌他们如果要躲,天地之大,逍遥侯未必找得到。 但是他们宁愿选择这九死一生的“刺侯”。 因为他们知道有所不为,有所必为。 他们年少,他们有一身正气、一股豪情、满腔热血。 他们是“天眼”,他们要替天行道! *** 当阳光遍撒大地的时候,高歌他们来到了附近的一个小镇。 在一起吃过早饭之后,陆云说要去买一些易容用的东西,拉着胡小飞和司徒狂风走开了。 他是个很细心的人,留给高歌和蝶舞独处的时间。 高歌轻轻握住蝶舞柔软的小手,慢慢地在街上走着。 两人都没有说话,各自想着心事。 不知不觉来到了城外,高歌终于忍不住开口了:“蝶儿,这次行动你不要去了吧?你是个女孩子,相信陆云他们都会理解的。” 蝶舞眼里闪着泪光,柔声道:“我知道你不忍心让我去冒险,但我又怎能舍下你?” “可是我……” “不用再说了,”蝶舞轻轻地掩住了他的嘴,“无论生死,我们都在一起。” 一种令人心碎的柔情从高歌心底升起,他伸出双臂,把蝶舞紧紧拥在了怀中。 “蝶儿,就算拼上性命,我也要保护你。” *** 正当两人忘情拥抱的时候,却忽然传来了一个淫亵的声音:“呵呵,好一对甜蜜的小情人啊!” 两人慌忙分开,蝶舞羞红了脸。 高歌定了定神,却见不知何时眼前来了四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均作道士打扮,背后斜插长剑。虽然隔着好几丈,却还是能闻到一阵阵刺鼻的酒气,显然这几位道长是宿醉未醒。高歌没好气地道:“这样的话,似乎不是出家人该说的吧?” 这四个道士却显然没有听到高歌的挖苦,他们的注意力全被蝶舞吸引住了。 一个“咕咚”咽了口口水:“***,老子活了半辈子,还头一次见到这么标致的女人!” 另一个“啧啧”有声:“今天是哪路神仙保佑,给了咱兄弟这么大的艳福?” 第三个色迷迷地冲蝶舞道:“小姑娘,别跟那小白脸了,过来让道爷疼,道爷我虽然岁数大了点,可比那毛头小子有经验多了,保证能让你****,哈哈……” 笑声未落,第四个出声抗议了:“不行,凭什么让你先上?” 第三个眼睛一瞪:“我是老大,怎么,不服啊!” “就是不服!”第一个插话道,“这种好事不能按岁数来!” “那你们说谁先上?”第三个问。 “划拳,谁赢了谁先上!”第二个道。“好,就这么办!”其余人都表示同意。 “八匹马啊!”“六魁首啊!”这四个道士,竟然真的开始划起拳来。 *** 蝶舞早已气得脸色苍白,她纤手一扬,正要出招,却被高歌拉住了。 “蝶儿,别脏了你的手,让我来!”高歌道。 他的全身都在轻轻地颤抖。 心爱的女子被人肆意侮辱,自己还被对方当作空气,遇见这种情况,试问有哪个男人能保持冷静? 从高歌此刻的眼神就可以确定,这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道士,死到临头了! 可就在盛怒之下,高歌仍不肯趁人之危,他仗剑在手,大吼一声:“拔你们的剑!“ 这声大吼,直似天边响过一声炸雷,把那四个道士齐齐吓了一跳。他们终于看出,眼前这个年轻人,并不是可以视若无物的小白脸。 但是,也许是酒劲未消,也许是色迷心窍,他们仍未把高歌放在心上。 一个道士道:“没想到这小子嗓门还挺大的,要不我们先做了他?” “好!”另一个道,“不然呆会儿我们享受起来,这小子在一旁大呼小叫的,岂不杀风景?” 说罢,他们伸手拔剑,四人拔剑的动作几乎同时完成,长剑出鞘时,四人已分站高歌四周,把他团团围了起来。 这四个道士人虽狂妄,武功却实有独到之处。四人四剑,分占四个方位,四人合力,如一只铁桶一般。 在一旁观战的蝶舞,不禁替高歌担心起来。 高歌的脸上却全无表情,全身也没有任何动作,剑尖指地,稳如泰山。 为首的道士一声冷笑:“好小子,今天让你知道道爷的厉害!”话音甫落,四道剑光,交剪而出。 每一剑都是指向要害,每一剑都是攻敌所必救。 四柄剑,四个方位,这么小的空间,试问高歌如何招架? *** 高歌没有招架,他只是使了一招“旱地拔葱”,如一只大鸟一般冲天飞起。 剑光从他的靴底掠过,互相交击,“铮铮”有声。 高歌人在半空,上升之势未衰,却接着使招“千斤坠”,踩着四柄长剑,猛地下落。四道人均觉一股大力顺着剑身袭来,长剑再也拿捏不住,纷纷撒手,只听“咔咔咔咔”一连串脆响,四柄长剑被高歌一脚踏断。 一招之内,兵刃尽毁,众道人这才大惊失色。 高歌一声冷笑,手中寒芒暴起,竟以大开大阖的用刀之法,向面前的道人直劈下去。 眼见这个道人就要被劈成两半,忽听一声大喊:“剑下留情!” 第九章 面具 长剑停在了道士的鼻端。品书网 锋刃虽未入体,剑气却已彻骨,这名道士满头冷汗,两股战战,几欲虚脱。 其余三个道士也吓呆了。 这么快、这么狠、这么气势雄浑的一剑,居然说停就停、说收就收了。 他们自拊自己就是再练三十年,也达不到这样收发自如的境界。 高歌看着那个叫他“剑下留情”的人。 刚才的情况,世界上最多也只有四五个人能够阻止他。 陆云恰巧就是那四五个人之一。 陆云和司徒狂风、胡小飞不知什么时候赶来了。 高歌冷冷问道:“怎么,这四个老杂毛不能杀?” 他眼中的杀气竟让陆云的心里也打了个突。陆云连忙道:“不是不能杀,我只是要提醒你在杀的时候别伤了他们的脸皮,我有用。” 高歌道“好!”长剑一抖一颤,刺入了前面道士的咽喉,拔剑的时候顺势一个肘锤,把后面道士的胸膛撞塌了一个大洞,肋骨也不知断了多少根。 见此情景,剩下的两个道士早已斗志全无,转身分向南北两个方向逃窜。 高歌向南急追,同时甩手把长剑向身后掷出,南面的道士听得脚步声响,头也不回,反手一掌挥出,用的竟然是正宗的武当内家金丝绵掌。 只可惜他的掌挥出一半,高歌的掌缘便切上了他的脖子。 再看向北跑的那个道士,已然被长剑穿了个透心凉。 本来想助高歌一臂之力的胡小飞,慢慢地把手中的钢镖放回了镖囊,他倒吸一口凉气,喃喃道:“干净利落、一击致命,乖乖,这才是杀人的功夫!” *** 直到此时,高歌眼中的杀气才渐渐消散,“好了,他们的脸毫发无损,”他对陆云道,“你要这几个死道士的脸皮干吗?” 陆云笑了笑,反问道:“你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吗?他们便是江南四友。这四人本是武当弃徒,人品虽然低劣,武功却并不含糊,四人联手的‘四象剑阵’也杀死过不少好手。没想到你对付他们倒如砍瓜切菜一般,看来你的武功又精进了!” 高歌走到蝶舞身边,道:“我不管什么江南四友江北八友,只要对我的蝶儿无礼,就算是天王老子我也照样不饶他!” “行了大哥,别在这里**情宣言了,肉麻不肉麻啊。”胡小飞笑道,“三哥也别卖关子了,你要那死人脸皮到底有什么用?不会是做人皮面具吧?” “你还真说对了,就是做人皮面具。”陆云道。 高歌眼睛一亮:“你是说,我们扮成江南四友的样子,混进逍遥城?” “不错,”陆云道,“我们要进城,非装扮成**人物不可,而且不能装成太出名的,那样太引人注目,也不能装成不出名的,那样根本进不了城,所以,我们只能装扮成有点名气、但名气又不太大的**人物。” “我来找你和二姐,就是想大家一起商量一下装成什么人合适,没想到你们碰上了这四个倒霉蛋。”陆云道,“他们完全符合条件,身高也和我们四个差不多,正所谓得来全不费功夫。” “可是,就算装扮成江南四友,也不用戴着他们的脸皮吧?”蝶舞道。一想到要把死人的脸皮糊在脸上,她就忍不住恶心。 陆云摇头道:“逍遥城的大总管吴老头人称‘江湖百晓生’,寻常的易容术根本瞒不过他的法眼。所以,要想进城只有此法,别无他途。 他走到一具尸体旁蹲下,从怀中取出一柄寒光四射的小刀,道:“时间紧迫,我该工作了,你们谁来搭一把手?” 高歌连忙捂住蝶舞的眼睛:“这个少女不宜,司徒、小胡,你俩帮帮忙吧,我们先走了。” *** 三天后,人皮面具制成了。 客栈里,司徒狂风看着眼前的“江南四友”,高兴地道:“像!真***一模一样!” 高歌笑道:“这次就算那吴老头有火眼金睛,恐怕也看不出来了。” “外形是没问题了,但这还远远不够,我们还得模仿江南四友的言行举止、生活习惯,要知道,那一天逍遥城里认识江南四友的绝对不在少数。”陆云道,“尤其是你,二姐,你首先得把摸脸的习惯改掉,我知道脸上戴着面具很难受,可是没有哪个男人,会一刻不停地去摸自己的脸的。” 蝶舞点了点头,却仍然下意识地摸了摸脸。 陆云暗暗叹了口气,把目光转到司徒狂风身上。 不管怎么说,他们四个算是找到办法进去了,可是司徒呢? 以司徒的形貌,放眼天下也找不出几个和他相似的人,所以,易容肯定是不行的。 那么,该用什么办法呢?这三天以来,陆云无时无刻不在想,可依然没有头绪。 看到陆云愁眉不展的样子,司徒笑了:“三哥肯定在想,用什么方法可以让我进城吧?不必担心,大不了我直接杀进去!” “胡说!”高歌道,“老三你也别着急,大家一起想,办法总会有的。” 陆云苦笑着点点头,走进自己的房间,片刻后出来,已恢复了本来面目。 “我出去走走。”他道。 *** 过了一个时辰,陆云一脸轻松地回来了。 “有办法了?”蝶舞惊喜地问道。 陆云点点头。 “是什么?”胡小飞问。 “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陆云卖起了关子。 他不等众人再说话,接着道:“还有几个事需要办,大家分头准备一下。小胡,你抓紧利用晚上的时间,多盗几家大户,金银珠宝越多越好。” 胡小飞惊讶地道:“要这么多珠宝干什么?” “不要问了,我自有用处。”陆云道,“司徒,你去雇一辆尽可能大的马车,再找四匹骏马,备足三天用的草料。” “没问题!”司徒道。 陆云的目光又转向了高歌:“大哥,你的任务就是尽快让二姐学会像男人一样大模大样的走路、像男人一样说脏话,总之,我要她易容之后,一举一动都要像个男人!” “这……”高歌和蝶舞哭笑不得。 “别以为我是在和你们开玩笑!”陆云沉声道,“如果在逍遥城里,有人发现二姐是个女人,那我们全都必死无疑!” 高歌也严肃起来:“放心吧,老三!” 陆云点点头:“我的任务就是尽可能地搜集江南四友的爱好、亲朋、武功等一切资料。” “好。”高歌道,“那大家开始行动吧!” 第十章 进城 二十天后,一切都已齐备。品书网 江南四友的言行举止众人学得有七分相象了,蝶舞说起脏话来虽然还有点像背书,但总算勉强合格。 这一晚二更时分,众人悄悄出了客栈,坐上马车,在陆云的指点下,来到了荒郊野外的一处破败的山神庙前。 陆云示意众人躲进庙里,自己却站在外面,仿佛在等人。 过了不久,果然又驶来一辆马车,上面驮着一个足有一丈宽、三丈高的大木头箱子。 赶车的是一个老头,身材短小、满脸皱纹,从车上跳下时脚步虚浮,显然没有丝毫武功。 他看见陆云,脸上的皱纹立刻笑成了一朵花:“公子,我来了!” 陆云点点头,打量着马车上的大箱子:“做好了?” “做好了,都是按着公子的吩咐做的。” “没有别人看见吧!” “放心吧,我按照公子的吩咐,从制丕、成型到上色,都是晚上一个人在屋里做的,保证没有任何人看见!”说着,小老头拿出一个瓶子:“这是公子要的胶,粘上以后保证一点缝隙都看不出来!” “很好。”陆云接过瓶子,从怀中取出一锭足有五两重的金元宝,轻轻捏了捏,递给了小老头,“拿着,这是给你的另一半酬金。” 小老头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谢谢公子!”忙不迭接了过来。 但随即,他的笑容消失了,因为他看到这锭金元宝上,赫然有两道深深的指痕! 陆云冷冷地看着他,淡淡道:“你的年纪不小了,应该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了吧?” 小老头勉强笑道:“公子放心,我嘴严着那!” “那就好。”陆云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纵身跳上马车,把大木箱小心地搬了下来。“没你的事了,走吧。” 小老头走远之后,胡小飞问道:“你真的相信他不会说出去?” 陆云淡淡道:“刚才我已经点了他的哑穴,半个时辰后就会发作,在五天的时间里,他说不出半句话。” 顿了顿,他又补充道:“我调查过了,他不会写字。” 司徒狂风拍了拍大箱子,问道:“这是什么?” 陆云神秘地笑了笑:“礼物。” *** 箱子打开,里面是一尊两丈多高、手拿大刀的关公泥塑。 “我们去拜寿,不能不备寿礼,而逍遥侯最佩服的人物,就是这位汉寿亭侯、关羽关二爷。”陆云道。 “但你弄这么大一尊塑像,想必还有别的用意吧?”蝶舞道。 陆云微笑着抓住塑像,双手轻轻一掰,塑像便从中分成了两截。 这个塑像是中空的。 众人的眼睛都亮了,高歌赞道:“好小子,亏你想得出来!” “我是在逛街时,看到有卖捏泥人的,才想到了这个办法。”陆云道。他问司徒:“以你的龟息功,不吃不喝地保持一个姿势,坚持四五天应该没问题吧?” “我的极限是七天。”司徒道。 “好!”陆云道,“这塑像内部空间的尺寸是我反复计算过的,你在里面不会感到拘束,连你的刀也可以藏在青龙郾月刀里。我在塑像的鼻端留了通气的小孔,呼吸也不成问题。” 他看着司徒:“路上耳目众多,所以你现在就要藏身在这塑像里,这几天内绝对不可饮食、不可说话,不能露出一丝破绽。四弟,三哥我才疏学浅,仓促之下,只想得这个办法,让你受委屈了。” 司徒搓了搓手:“不吃饭不说话都没关系,就是几天不喝酒,可有点谗得慌! 众人都笑了,高歌拍了拍司徒的肩:“好兄弟,等事成之后,我请你喝它个三天三夜!” 天色蒙蒙亮的时候,“江南四友”赶着一辆大车,载着一个大木箱子,向逍遥城进发了。 *** 七月十五。 这一天,道教称为中元节,佛教称为盂兰节,而民间则称为鬼节。 据说,这一天,地狱之门大开,幽魂野鬼都会来到人间。所以,这一天要祭祀鬼魂,超度亡灵。 这一天,也是逍遥侯的寿辰。 六十大寿。 *** 清早,高歌他们已能够远远地看到逍遥城。 逍遥城刚刚建好时,逍遥侯也知道自己犯了众怒,为防止出城之时遭人暗算,他将城周方圆十里内的房屋、树木全部毁去,使之成为一片荒野。 但是今天,这片荒野却一点儿也不显得荒凉,各门各派的**人物,三五成群,或骑马、或坐车,向逍遥城进发。 很少有人向高歌他们打招呼,有的脸上甚至露出鄙夷之色,看来江南四友的为人,连**的朋友也颇为不齿。 也好,省了高歌他们很多麻烦。 *** 天,阴沉沉、雾蒙蒙的。 走入这片荒野后,一路上都很老实的四匹骏马忽然变得烦躁不安、畏缩不前,驾车的胡小飞连甩了好几鞭子,它们才勉强迈开了步子。 胡小飞抹了把额上的汗水,轻声道:“真邪门!这马好象在害怕什么。” “奇怪,我也是心里发虚呢,手心直冒冷汗。”蝶舞道。 陆云没有说话,他的心里也很不舒服,好象什么祸事将要发生似的。“大家一定要活着回来啊!”他在默默地道。 “这里杀气太重了。”高歌望着灰黑色的、如一只洪荒巨兽般蹲据在天地之间的逍遥城,眼中透出冰冷的光。 *** 黑洞洞的城门,像是怪兽的巨口,正等着择人而噬。 城门大开,总管吴老儿带着十几个家丁站在门口。 也许是为了喜庆,他们都穿着大红的衣服,只是那红色看起来似乎有些诡异。 就像是血的颜色。 “江南四友”早已跳下车,满脸堆笑,拱手作揖:“吴总管好!” 吴老儿在鼻孔里“哼”了一声,算作回答,他一挥手,站在身后的一胖一瘦两个家丁走过来,示意高歌他们到一边接受检查。 瘦家丁看了看马车上的大木箱子,问道:“这是什么?” “关公像,是贫道四人给侯爷的寿礼。”陆云陪笑道。 胖家丁忽然纵身跃上马车,伸出两根手指捏住木箱接缝处的铁钉,轻轻一拽,一根三寸多长的铁钉就被他拽了出来。 高歌不由暗暗心惊,这胖子的看上去毫不起眼,却有如此指力,而他却只不过是逍遥城里一个最下等的仆役。看来,这逍遥城里果然藏龙卧虎,不可轻视。 胖家丁如法炮制,又取下三根铁钉,把一块木板抽了出来。他打眼往里面看了看,又伸手轻轻敲了敲,讥讽地笑道:“我说怎么这么大呢,原来是个泥胎。” 陆云尴尬地笑。 胖家丁把木板装好,用粗短的手指把铁钉一根根地摁上,跳下车来,道:“四位,城里的规矩,把兵刃留下来吧?” “那是当然。”高歌道,四人将背后长剑解下,交给了一旁的瘦家丁。 胖家丁笑了笑,又道:“侯爷今儿六十大寿,吴总管不希望出任何差错,所以,在下还要搜一搜身,对不住了各位!” 高歌和胡小飞一下愣住了,蝶舞更是面色惨白。 陆云却是不慌不忙,上前几步,陪笑道:“瞧大哥您说的,我们四个就是想进城给侯爷他老人家祝寿,还能出什么差错?我们就是吃了豹子胆,也不敢在这里生事啊!”一面说着,一面悄悄地把样东西塞到胖家丁的手里。 胖家丁只觉触手生温,打眼一看,是一方白玉,玉质温润,少说也值个千把两银子。他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道:“说得也是,谅你们也不敢,好,那就免了吧。” “多谢,多谢!”“江南四友”急忙作揖。 “不用了,你们先在这儿等着,我们去给吴总管回报。”胖家丁说着,和瘦家丁走开了。 “吓死我了,真是多亏了你。”蝶舞道,她用的是“蚁语传音”的功夫,这是师父教给他们五个人的一种特殊的联络方式,说话时口舌基本不动,只有经过特殊训练的人才能听出声音,比“传音入密”更加隐秘和实用。 陆云道:“逍遥侯就算再霸道,也不能这样对待来为他拜寿的人,那人说要搜身,只不过想捞点好处罢了。” “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多珠宝了。”胡小飞道。 “等着看吧,花钱的地方还在后头呢。”陆云苦笑。 *** 胖家丁在吴老儿的耳旁轻轻说了几个字,吴老儿微微点头。胖家丁冲高歌他们一挥手:“进去吧。” “江南四友”赶着马车,走进城门,当他们即将进城的时候,身后却忽然传来一个淡淡的声音:“站住。” “江南四友”不禁一怔,回头看时,却见吴老儿正冷冷地望着他们。 “回来。”他说。 他们只有把车调头,一向镇定的陆云,此刻也不禁有点心里发虚,他暗自思拊:“莫非是易容不精,让吴老儿看出了破绽?” 此时,只听高歌用“蚁语传音”道:“不要轻举妄动,我们静观其变。” *** 来到吴老儿面前,陆云道:“吴总管,您老人家还有什么吩咐?” 吴老儿核桃似的一张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淡淡地问道:“你说这箱子里装的是一尊关公像?” “是啊!” “你说这关公像是泥塑的?” “没错!” 吴老儿的一双小眼睛里忽然精光四射,他伸手往地下一指,声音高了八度:“一尊两丈多高的泥像,充其量也就一百多斤吧?可是你们的车辙怎么这么深?” 看着地上那两道深深的车辙,陆云不由语塞。 吴老儿的脸上露出一丝冷笑,他一挥手:“来人,把塑像打开,我倒要看看里面究竟藏着什么!” 第十一章 金人 陆云只觉得嘴里发苦。品书网 他绞尽脑汁安排的,自认为已经天衣无缝的计划,还没进城就被瞧出了破绽。他不得不承认,吴老儿的阅历之丰、心思之密、眼力之毒,的确非同小可。 在这样的老江湖面前,他陆云还是嫩得很。 眼见几个家丁跳上大车,就要动手拆箱子,他却想不出丝毫办法。 正在这时,高歌忽然大声道:“且慢,我有话说!” 家丁们停了下来,吴老儿似笑非笑地望着高歌,微微点了点头。 高歌道:“吴总管好眼力,贫道佩服不已,不错,这箱子里的确另有东西。” “是什么?”吴老儿问。 高歌叹了口气:“侯爷威震天下,富甲四方,我们‘江南四友’虽不才,但若只送尊泥塑给侯爷当贺礼,也未免太贻笑大方了,所以我们在塑像里面暗藏他物,想给侯爷一个惊喜。” “你说出是什么东西,我们不告诉侯爷,照样可以给他老人家一个惊喜。”吴老儿丝毫不为所动。 “好!既然吴总管一再追问,贫道就只有说了。”高歌道,“塑像里面藏着一个人。” “什么人?” “金人。” “金人?”吴老儿像是吃了一惊,“你是说,纯金打造的人?” “十足赤金。”高歌的表情一点儿也不像在说谎。 吴老儿笑了,笑得就像一只老狐狸。 “吴总管不信?”高歌问道。 “我只相信自己的眼睛。”吴老儿笑容一敛,冷冷道:“开箱!” *** 胡小飞的手心里,藏着两颗飞蝗石,他用力地攥着拳头,手指的骨节都发了白。 他没有说话,高歌、蝶舞和陆云也都沉默,一向性如烈火的司徒狂风,这回居然也沉住了气,到现在还毫无动作。 但是他们都知道,这次行动,失败了。 他们已做好火拼一场的准备。 胡小飞决定,一会儿动起手来时,先把吴老儿的眼睛打瞎。 他讨厌那双眼睛。 *** 箱子被打开,塑像的缝隙也很快被找到,一个家丁从靴筒里抽出柄精光灿然的匕首,轻轻一划,塑像就变成了两半。 然后,所有的人全愣住了。 塑像里面还是司徒,但是司徒已变得闪闪发光。 他竟真的成了一个金人! 吴老儿的脸上终于浮起了和蔼可亲的笑容,他拱手道:“小老儿职责所在,不得不分外小心,得罪了四位贵客,莫怪莫怪。” 这边高歌最先反应过来:“哪里哪里,吴总管小心谨慎,贫道佩服得紧。” 吴老儿冲家丁一挥手:“来啊,把贵客的礼物原样装起!”他刚才还对“江南四友”不屑一顾,现在则一口一个“贵客”地叫上了。 无论什么人,只要能送起这样一个礼物,不贵也得贵了。 *** 一进城,高歌便迫不及待地用“蚁语传音”唤道:“司徒!司徒!” 唤了十余声,箱子里方才传来司徒的声音:“什么事?” 众人都松了口气,高歌道:“你没事吧?身体有什么变化吗?” “身体?没有啊?” “刚才你在干什么?” “刚才?也许是太累了,我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怎么,有情况吗?” “没有,我只是告诉你我们进城了,你要小心些。” “好的。” 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高歌的身上。 “不是我,我刚才只不过是随便说说的。”高歌连忙道。 “我知道。”陆云道,“可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有高人暗中相助?” “也许是上天帮忙,别忘了我们可是‘天眼’啊!”蝶舞道。 “说得对,我们这次的行动一定能成功!”胡小飞兴奋地道。 高歌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这逍遥城里处处都透着邪气,似乎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好在这一次的事情对他们有利。 “不管怎么说,我们总算进来了,这件事的原因,还是留待以后再想吧!”高歌道。 “对。”陆云沉声道,“大家万不可放松警惕,毕竟我们才刚刚进城而已。” *** 一条用青石板铺成的、笔直而宽阔的街道,街道两旁是各种各样的店铺,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南腔北调的叫卖声此起彼伏。乍看上去,逍遥城内的景色与别的市镇似乎没有什么不同,一点儿也不像是戒备森严的武林禁地。 不过很快,高歌就觉出不对劲了。 原因是他看见了一个卖烧饼的小贩。 每个市镇里几乎都有卖烧饼的,这并不稀奇。 但高歌知道,这个人本来决不是卖烧饼的。 “草上飞”杨涛,本是甘凉道上的独行大盗,非但轻功不弱,手上一柄雁翎刀也很有两下子。 此人在三年前得罪了山西彭氏兄弟,据说已死在五虎断门刀下。 可如今,他却出现在了逍遥城,还卖起了烧饼。 看到高歌他们走近,杨涛急忙凑过来道:“几位大爷,买个烧饼吧,刚出炉的大烧饼,又香又酥又热乎!” “不买!”高歌挥手道。 杨涛冷冷地笑了:“几位是头一次来吧,不知道规矩吗?” “知道,当然知道,刚才是开玩笑呢!”还没等高歌开口,陆云便抢着说道,“我们买,多少钱一个?” 杨涛伸出两个指头:“二十两。” “什么?”高歌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但陆云却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好,我们买四个,一人一个。” 杨涛笑了:“这还差不多。” *** 烧饼确实挺香,可是再香的烧饼,也顶多只值两文钱。 高歌拿着烧饼,哭笑不得。 胡小飞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我们为什么要花八十两买四个烧饼?” “因为这是规矩。”陆云道。 “这是什么狗屁规矩?” “在这条街上做生意的,都是些走投无路,来投靠逍遥侯的**人物,无论是谁想见逍遥侯,都必须经过这条街,在这条街上走就必须买他们的东西,不然非但无法见着逍遥侯,甚至无法活着走出这条街。” “这规矩是逍遥侯定的?”高歌问。 陆云点点头:“他还规定这里的买卖要三七分账,他收七成。” 高歌笑了:“这逍遥侯真他妈是个天才!” 陆云苦笑道:“杨涛只是个小脚色,你很快就会发现,他卖的烧饼其实很便宜。” *** 没走几步,一个卖糖葫芦的老人又拦住了他们。 这老人以前并不会串糖葫芦,他拿手的,是用剑刺穿别人的脑袋。 他赫然是成名已二十余年,相传已经死在天山萧家神剑下的“漠北人屠”吕希山。 这昔年称雄大漠的嗜血恶魔,如今却像是一个慈祥的老爷爷,他拿起一串糖葫芦:“各位道长,你们看这糖葫芦,多好看啊!” “是很好看。”陆云笑道。 “你看这一颗颗山楂,晶莹剔透,像不像珍珠?” “像。” “像这么大的一颗珍珠,少说也得值三百两银子吧?” “恩。” “我这一串糖葫芦一共是十颗,一颗三百两,十颗就是三千两,没错吧?” “……没错。” “你们四个人,一人买一串,不多吧?” “……不多……” 吕希山笑了,笑得像是条老狐狸:“我做买卖一向公平合理、童叟无欺的!” 而高歌现在只想一拳把他的笑脸打扁,比起糖葫芦来,杨涛的烧饼的确很便宜,便宜得就像白送一样。 *** 在买了一屉杭州小笼包、几个山东大馒头、几个茶叶蛋、一盒胭脂、一缕丝线、一件长袍以及一只活猫之后,胡小飞辛辛苦苦盗来的金银珠宝,已经一点也不剩。 所幸的是,他们终于走到了长街的尽头。 尽头是一扇门,高大的朱漆木门,门上是一块黑色的匾,匾上是两个金漆大字:“侯府”。 门是开着的,可以看到里面是一个大得可以做跑马场的院落,院落尽头是一间几乎可以称之为宫殿的大厅。 此时,庭院里张灯结彩,喜气洋洋。 而当高歌他们走进大门时,心底的寒意却更浓了。 第十二章 和尚 七月十五,正午。品书网 逍遥城里大宴宾客,厅中摆下上席二十桌,院中更有流水席一百桌。 一百二十桌席面,均是座无虚席。 能在上席就坐的,当然都是**中响当当的人物。 其中有门派的掌门人,有山寨的寨主,有水舵的瓢把子,也有海盗的首领。 这些都是手握重权,雄霸一方的实力派人物,任谁也不可轻视。 但是,逍遥侯却把最尊贵的一个座位,让给了一个丝毫不会武功,而且胖得像猪一样的中年人。 因为他是自在王派来的使者,“自在王府”的大总管。 也许你会认为,总管只不过是一群佣人的头头而已,并没有什么了不起,根本不值得重视。 你错了。 富贵之家,王侯府第,其内部各种关系的复杂、肮脏与丑恶,不是一般平民百姓能够想象得到的。 在这样的家族里当总管,首先要取得家族主人绝对信任,成为他的心腹,否则非但当不成总管,很可能连“人”也当不成。 但只这一步,就非常不易,何况身为总管,还要协调、理顺、平衡各种关系,不着行迹地掩盖其肮脏与丑恶,把这个家族的大大小小一切事情都处理得八面玲珑、滴水不漏,再对外营造出一片歌舞升平的假象,这也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 所以我说,能当总管的都不是普通人,何况这位王先生是自在王府的总管。 也就是说,他是自在王的心腹。 “总管”的名号比掌门、寨主之类要逊色得多,但自在王府的总管却无疑比他们更有权力。 所以那些草莽之士心甘情愿地把上座让给他。 *** 王先生坐在上席最尊贵的位置上,而高歌他们却只能坐在坐在流水席的末席。而塑像中的司徒,则和其他的礼物一起,被送往大厅后面的库房。 虽然高歌他们是送了一个金人的“贵客”,但“江南四友”的名声实在太臭了,已可以称得上是臭名昭著。 与他们同席的还有六个人,都是无名之辈,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和尚。 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和尚。 他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瘦弱矮小,一身青布僧衣、芒鞋、白袜,虽然破旧,却浆洗得干干净净。 这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奇怪的是,这个和尚带的东西太多了,和尚该有的行头,他全都有;和尚没有的东西,他也有。 他的面前放着一个钵盂,样式古朴,颜色暗灰,非金非陶非木,也不知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 钵盂并不起眼,但他手边的禅杖却是异常精致,杖头精雕细琢,形状酷似一朵含苞待放的莲花,而且金光灿然,竟似纯金打就,引来周围数十道贪婪的目光。 在他的脚边还放着一个用破旧袈裟制成的包袱,包袱半开,隐约露出一个木鱼和几卷佛经。 最绝的是,他的背后居然还背着一柄剑,一柄道士用来登坛作法驱鬼的木剑。 你说这个和尚奇怪不奇怪? 这个奇怪和尚的话很少,胡小飞同他寒暄,他只说自己幼时出家,法号无智,便闭口不语了,待到酒菜上来,他干脆眼观鼻、鼻观心,正襟危坐,不去看桌上的大鱼大肉一眼。 此僧虽小,却已入定。 同桌的一个诨号叫做“三手怪”的,用筷子夹起一只鸡腿,笑道:“小和尚,别假正经了,给你这个!”说着一甩手,鸡腿带着一股劲风,向无智疾飞过去,力道居然颇为不弱。无智的入定功夫显然离“物我两忘”的境界还差得远,看到鸡腿飞来,就像看到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一般,惊惶失措、手忙脚乱。 这时,半空中忽然伸出一双筷子,把鸡腿牢牢夹住,是高歌,他笑嘻嘻地道:“僧道本一家,和尚不愿吃,由道士来代劳吧!” 无智感激地看了高歌一眼,便又低头继续入定去了。而高歌则皱了皱眉,因为他已看出,这个和尚的武功甚是稀松平常,临敌经验更是少得可怜。 三手怪无疑也看出了这一点,他瞟了瞟无智的金禅杖,低头和两个同伙低声说着什么,还不时发出一阵得意的笑声。 高歌暗暗叹了口气,以无智这种连三流也算不上的武功,带着这杆纯金禅杖在路上走,等于在身上挂了个牌子:“快来抢我吧!” 不知怎的,高歌对这个小和尚的身份和来历很好奇,直觉告诉他,这个和尚并不是**中人。他到这里来,也绝不是为了给逍遥侯拜寿的。 他另有目的。 那么,他是来干什么的呢?以他的身手,再带着这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能干什么? 在三手怪和同伙时不时地窥视之下,无智似乎也感觉到了危险,他静静地坐了一会儿,便起身告辞,三手怪和他的同伙交换了一个眼色,悄悄地跟了出去。 高歌不仅为这个小和尚的安危担忧,但他很快轻轻地摇了摇头,禁止自己再想下去,毕竟现在不是多管闲事的时候。 ***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但逍遥侯还是没有从大厅里出来。 逍遥侯的架子再大,也得出来和外面这些为他拜寿的人说几句客套话,喝一杯酒。 无论是谁喝酒,都得举杯、仰首。 在那一瞬间,他的视线会被酒杯挡住,他的神经也会有片刻的松弛。 所以逍遥侯举杯的时候,就是“刺侯”行动开始的时候。 刺杀逍遥侯,当然不能空手,虽然高歌他们在城门前留下了“江南四友”的长剑,但陆云已经早有安排。 在高歌的腰间,暗藏着一柄软剑。 软剑用缅铁百炼而成,柔软如缎,削铁如泥。 高歌从来没有用过软剑,好在他对武器一向没有讲究,只要是剑就行。 蝶舞的武器也藏在腰间,她用的是一条金丝软鞭。 陆云的武器则在他的靴子里。 他的靴底很厚,而且是中空的,里面放着鱼鳔制成的囊,囊里是一种烟。 “三步**烟”。 这是江湖中最厉害的一种迷烟,陆云带的虽然不多,但要迷倒百八十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胡小飞最擅长暗器,他的道袍里面布满暗格,里面全是暗器。为了不露出破绽,他只带了飞蝗石、透骨钉等比较轻的暗器,但这些暗器的威力依然不容小觑。 至于司徒狂风,他的战刀一直握在手中。 整个行动的过程是这样: 当逍遥侯举杯,将饮未饮的时候,高歌和蝶舞双双出击,攻其不备。 然后胡小飞打出暗器,杀散逍遥侯的随从保镖,制造混乱。 混乱一起,司徒就从塑像里脱身,由后至前攻杀,出其不意,造成更大的混乱。 而陆云则趁乱发出迷烟,为四人打开一条退路。 这套方案,他们已经在一起演练了十五遍,已可保证每一个动作都决不多余,在最短的时间内发挥最高的效率。 现在万事俱备,他们要做的,只有等。 他们没等多久。 第十三章 丫鬟 逍遥侯没带一个随从,也没带武器,一个人慢慢地从大厅走了出来。品书网 他须发花白、中等身材、微微发胖,那慈眉善目的样子,像是一个常做好事的土员外,让人很难把他与“无恶不作”这四个字联系起来。 喧闹的院子里变得鸦雀无声,高歌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声一下大了许多。 今天,逍遥侯的心情显然很好,他站在大厅前的石阶上,端着一只酒杯,朗声道:“谢谢诸位今天来给老夫捧场,老夫敬大家一杯!”说着团团作揖。 院里众人都站了起来,纷纷还礼、举杯。 “祝侯爷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 逍遥侯刚一出来,高歌和陆云便悄悄地交换了一下眼色。 他们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同样的忧虑。 在制定刺杀计划时,他们千算万算,还是漏算了一着。 他们忽略了侯府的奢华与排场。 侯府的院子极大,方圆几百丈,虽然有一百桌席面,却还是显得空荡荡的。 高歌他们在末席,离逍遥侯少说也有二十丈的距离。 这意味着刺杀所用的时间要增加,杀出退路的难度会更大。 这直接关系到“刺侯”行动的成败和他们的生死存亡! 可是,这毕竟是一个机会,也许不是最好的机会,却无疑是唯一的机会! 所以,高歌的目光很快变得坚定,陆云犹豫了一下,轻轻地点了点头。 计划不变,行动照常进行! *** 高歌举杯。 他全身像绷紧的弓弦。 腰间的锋刃似乎也感应到他的杀气,发出微微的颤动。 行动马上就要开始! 高歌看了看他的朋友们。 蝶舞轻轻地咬着嘴唇。 胡小飞端杯的手在微微地颤抖。 只有陆云看上去比较镇静,但他杯中的酒已经沸了。 *** 逍遥侯举杯。 仰首。 机会到了! 就在此时! 行动! 行—— *** 寒光一闪,一把匕首直刺逍遥侯! 众人大惊! 高歌等人亦惊。 因为出手的不是他们,而是逍遥侯身边的一个小丫鬟! *** 几乎与此同时,几十名玄衣汉子从院中各处悄无声息地、却又迅捷无比地出现。高歌立时感到一股杀气。 好凌厉的杀气! 不过这些黑衣人并没有出手,因为他们已看出,这把匕首对逍遥侯丝毫没有威胁。 从出手来看,这个小丫鬟竟然是丝毫不会武功的! *** 匕首刺到逍遥侯身前三尺处,就好象忽然碰到了一堵无形的墙,再也刺不动了。 丫鬟惊惧非常、满头大汗,但无论她是往前刺还是往后收,任她使尽吃奶的力气,匕首却像生了根一样,不动分毫, 逍遥侯微微一笑,也没见他有什么动作,匕首就到了他的手中。 然后,这把匕首就开始扭曲、变形,成了一块废铁。 “你们都退下,莫惊动了客人。”逍遥侯冲黑衣人摆摆手,黑衣人应声退到一旁。 逍遥侯扔了手里的废铁,仔细地打量着面前的丫鬟,就像打量着一个物品、一件玩具。 这是一个十四五岁的、面黄肌瘦的小女孩,是逍遥城里最下等的丫鬟,平常是很难见着逍遥侯的面的。 她的眼中流出泪来,但马上用手背抹去了,她就用一双泪眼,毫无惧色地看着逍遥侯。 “你杀了我的爹娘,我要报仇!” “哦?”逍遥侯微微点头,目光一转,缓缓地吩咐道:“把刘三找来。”一个黑衣人领命而去,片刻即回,手里提了一个老头,老头极胖,少说也得三百多斤,却被并不高大的黑衣人像提小鸡一样提来,“砰”的一声摔到地上。 “刘管家,这个小丫头是你招进来的吧?”逍遥侯缓缓地道。 “小人该死,小人该死。”刘管家勉强爬起来,早已吓得筛糠般抖个不停。 “你也知道自己该死,这很好。”逍遥侯淡淡地道。 “不、不,求侯爷开恩,饶过小人这一次,饶过小人这一次吧!“刘管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 “你把我的仇人都放进城来了,你想想我会饶过你吗?”逍遥侯叹了口气,“唉,死到临头了还是这么糊涂。”话音未落,已有两个黑衣人上前,架起了瘫在地上的刘管家。 刘管家面如死灰,两颊肌肉忽然一紧,与此同时一名黑衣人如电般出手,扭脱了他的下颌骨。 逍遥侯冷笑一声:“想咬舌自尽?恐怕没这么容易。”说着一挥手,“把他带到快活洞去!” 一听“快活洞”三字,刘管家的瞳孔一下缩紧,脸上肌肉扭曲,他拼命挣扎,口中“荷荷”有声,让人听了不寒而栗。高歌心想,这“快活洞”必是行刑室无疑了,逍遥侯所用刑法一定残忍至级,以至刘管家宁愿自杀也不愿去。 两个黑衣人拖着刘管家下去了,逍遥侯冲其余的黑衣人摆摆手:“你们也都下去吧。”黑衣人一齐躬了躬身,迅捷且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那个小女孩一直站在逍遥侯的面前,逍遥侯看着她,她毫无惧色地与之对视。 逍遥侯笑笑道:“你还要杀我吗?” “我要杀你,我要报仇!”小女孩嘶声道,疯狂地扑了上去。 逍遥侯叹了口气,抬手凌空一指,小女孩就动不了了。 他又叹了口气,好像很惋惜似的:“难为你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胆色,也罢,就让我亲自动手吧。” 说着,他的脸蒙上了一层黑气,一双手却变得煞白。 高歌大吃一惊! 难道…… *** 逍遥侯的成名绝技是“阴风化雪掌”。 这种掌化的不是雪,是血。 被击中的人,都会化成一滩脓血。 难道逍遥侯要用这种歹毒至极的掌法去对付一个丝毫不懂武功,没有一点反抗之力的小女孩? *** “马上行动吧。”高歌用“蚁语传音”向陆云道。 “不行,敌人的强大出乎意料,这次行动要取消!”陆云道。 “可是,那小女孩就要被杀死了!” “那也没办法,如果我们贸然发动,不但救不了他,自己也无法活着走出逍遥城!” “难道我们就眼睁睁地看着……” “只能如此了!” *** 高歌心急如焚。 虽然他是一个令江湖中人闻名丧胆的杀手,但他的心却很软,比很多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都软。 他无法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女孩,就这样死在逍遥侯的魔掌下。 但他能动吗? 他知道陆云说的没错,经过刚才的事情,他已看出逍遥侯的武功比江湖传闻还要高得多。 单是那一手“凝气成墙”的功夫,江湖中就没有几个人能比得上。 他相信刚才就算是他和蝶舞出手,其结果也并不比这个小丫鬟好多少。 更何况还有那些幽灵般的黑衣人,和那可怕的杀气。 可是,他就在这里不动吗? *** 逍遥侯脸上的表情,慈祥得就像是一个好脾气的爷爷望着他顽皮的孙女一样。 他的手慢慢地向小女孩的天灵盖上按下去。 按下去…… *** 有一种人,感情往往会战胜理智,人们称这种人为“性情中人”。 高歌就是“性情中人”。 他再也忍耐不住,双足一蹬,如一只箭般飞掠而出,“燕子三抄水”,从一桌桌席面上飞掠而过。 锋芒暴现,剑已在手, 直刺“逍遥侯”! 第十四章 救人 高歌这一动,实在是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连那些可怕的黑衣人,都没有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品 书 网 ( . V o Dt . c o M) 只有一个人例外。 高歌的身形刚起,一个轻盈的身影立刻紧随其后,如一只飞舞的蝴蝶。 蝶舞。 听着身后熟悉的衣袂带风之声,高歌的嘴角不由浮起一丝温柔的微笑。 但他手中的剑却绝不温柔。 一柄可作腰带的软剑,在他的手中却变得无比刚利。 剑光森然,如惊虹闪电,没有变化、没有虚招、没有后着,就这样一往无前地直刺过去。 刺杀逍遥侯这样的绝顶高手,如果还要留有余地,则必败无疑,正所谓“至之死地而后生”,只有全力以赴,才有一线希望! 高歌很清楚这一点,他这一剑虽然简单,但时机、力量、方位,无不拿捏得恰倒好处。 不便即变,变即不变,这是反朴归真的一剑,已凝聚了高歌的剑法精华。 但逍遥侯依然毫不动容,只是并指成掌,迎上了这一剑。 剑刺到距他手掌二尺之处,忽然发出“铮”的金铁交击之声,一下弯成了弓形。高歌全身一震,手腕“咔咔”作响,直如骨折一般,他忍住剧痛,凝聚真力,吐气开声,手中剑又刺进去一尺七寸。 还有三寸,剑锋依然没有触及逍遥侯的身体。 高歌只觉得手中剑如同冻在一座巨大的冰山之中,一股股寒气顺着剑身传来,右臂已冻得麻木。 “阴风化雪”的掌力,果然名不虚传! 幸好此时,蝶舞的软鞭已攻到。 一条金丝绞成的三丈长鞭,顶端还有一个小小的银球,金银交汇,美丽得就像是一件艺术品。 长鞭直打逍遥侯的百会穴。 逍遥侯毫不在意,他的四周已布满气墙,这条纤细而美丽的鞭子,不可能对他构成威胁。 果然,鞭稍的银球一碰到气墙便弹了开去,正好弹到那个小丫鬟的身边。 长鞭一折,在小丫鬟的腰间温柔地绕了个圈子,随即一紧一收,把她拉到了蝶舞的身边,蝶舞一把抱起她,叱道:“走!” 直到此时,逍遥侯才发觉自己上当了,原来对他的攻击只是幌子,救人才是目的! “干得好!”高歌在心底狠狠地喝了声彩,他也知道要刺杀逍遥侯已经绝无可能,之所以贸然行动就是为了救人。他和蝶舞之间没有交谈,甚至连眼神的交流都没有,而两人竟能心意相通,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心有灵犀”吧。 目的已经达成,高歌剑势一收,一个倒翻落在蝶舞的身边,两人相视一笑,并肩冲出。黑衣人刚想阻拦,忽然暗器破空之声大作,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胡小飞也出手了。 *** 放礼物的库房里,已可听到前面院子的嘈杂之声。 看守库房的两个家丁,一个叫王三,一个叫周五,此时正就着烧鸡,喝点小酒。 王三侧耳听了听外面的动静,咋舌道:“听听,前边出事了,又有人活得不耐烦了。” 周五一仰脖,“吱溜”一声把一盅酒吞下肚,笑道:“莫管莫管,反正侯爷会处理好的。” 王三点点头,刚端起酒盅,又慢慢地放下了:“喂,我怎么听着有动静呢?” “当然有动静啦!”周五不耐烦地道。 “不是外面,是咱们的库房里,好像是什么东西裂开的声音。”王三一把抄起手边的单刀。 “你不是喝多了吧?”周五说着,偏头听了片刻,脸色也变了。 两人站起身,慢慢地在库房里巡视着,偌大的库房,全部由坚硬的花岗岩砌成,连个窗户都没有,就像一座黑洞洞的坟墓。 走到今天刚入库的关公像面前,两人停下了脚步。 他们简直不管相信自己的眼睛!只见关公像出现了无数的裂痕,而且在轻微的抖动。 抖动越来越剧烈,王三和周五的身子,也不由地跟着抖动起来。 “哗啦”一声,塑像变成了无数的碎片,一个身高丈二,如天神一般的巨人,手持雪亮的长刀,出现在他们面前。 王三呆若木鸡,“关公显灵了。”周五喃喃地道。 *** 前院,人群已大乱,每个人都在大声喊叫着,无数个声音混在一起,反而听不出喊的都是些什么。 这些都是江湖中人,多少都见过大场面,本来不致于这么乱的,可问题在于,胡小飞以“满天花雨”的手法打出了暗器,立刻招来更多暗器的回击,暗器满天飞,难免不伤着人。 一伤人,就乱了。 有人要找胡小飞算帐,有人要在侯爷面前表现,有人要逃命,有人要凑近点看热闹,大院里乱得就像是一锅刚开的粥。 混乱中,陆云静静地观察着局势。 高歌已被逍遥侯拦住,两人单打独斗,虽然还看不出胜败,但很显然,高歌的胜算微乎其微。 蝶舞被三个黑衣人围在中间,以一敌三,已险象环生。她还抱着那个小女孩,更增不便。 对方擅使暗器的好手显然不少,而且全往胡小飞身上招呼,他的情况也很不乐观。 形势已明,心意已定,陆云开始行动。 他足下加劲,向离他最近的胡小飞冲去,两股褐色的烟雾从靴底冒出,正是“三步倒”。 没走几步,一个黑衣人便拦在他的面前,是个胖子,腹大如鼓。 陆云不动声色,此时烟雾已开始扩散,周围的人纷纷倒地。 “三步倒”的解药虽不是罕有之物,但要配齐却也颇为不易,陆云不相信除了他们五个之外,还会有其他人预服了解药。 可是,这个胖子却没有倒下去,他望着陆云笑了笑,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如长鲸吸水一般,把烟雾全部吸进了肚子里。 他打了个饱嗝,拍拍肚皮,发出“咣咣”的响声,笑道:“还是这烟够劲,你还有吗?” 陆云心中惊讶不已,脸上却依然毫无表情,他并指如戟,径点胖子的檀中穴,胖子一笑跃开,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竹竿也似的瘦子。 陆云不为所动,没有变招,一声轻响,手指正中瘦子的檀中穴。 陆云不禁松了口气。 没想到瘦子还能动,他飞快出手,依样画葫芦,也点上了陆云的檀中穴。 陆云终于露出了惊讶之色。 瘦子笑了,露出了一口黄黄的牙齿:“你不知道世上有‘移穴**’这一门功夫吗?” 第十五章 混战 高歌和蝶舞没走几步,逍遥侯就拦在了他们的面前,高歌一托蝶舞的腰,用真力把她送上半空:“你先走!” 逍遥侯也不阻拦,只是冷冷地望着高歌。品书网 高歌手腕一颤,长剑化作万道寒光,寒光点点,洒向逍遥侯。他知道自己的内力和对方相差太多,只盼能用迅疾繁复的招式拖住对方片刻,好让心爱的人逃脱。 而逍遥侯则是以不变应万变,以深厚的“阴风化雪”内功,凝成气墙,来化解高歌的剑势。 万点剑光洒在气墙上,如雨打沙滩,“哧哧”有声,虽然高歌的剑招一触即收,但如此迅疾的攻击,还是使他的体力迅速下降,何况刚才突袭的那一剑已耗费了他大量的体力与内力,手臂的寒冷与麻木也尚未消失。 高歌全身汗处如浆,手臂越来越重,剑招越来越慢。 见时机已到,逍遥侯笑了,他曲指一弹,一股寒劲击中了高歌右肩的“肩井穴”。 “当啷”一声,高歌的剑掉在了地上。 *** 蝶舞一掠数十丈,刚刚落地,已被四个黑衣人团团围住。 她的长鞭还缠在那个小女孩身上,一直没来得及解下,她左手抱着小女孩,仅凭右手,抵御来敌。 她一掌向面前的黑衣人挥去。 这一掌软绵绵的似乎没什么劲力,速度也不快,就像一个多情的少女,在和她的情人撒娇一般。 黑衣人笑了,挥掌迎了上去。 他练的是大力金刚掌,他已准备把这只手的指关节全部震断,享受一下那种邪恶而奇妙的快感。 双掌即将相交,蝶舞的手腕却轻轻一折,极其巧妙的让过黑衣人的手,一掌轻轻地拍在了他的腕上。 这一掌如春风吹过大地,非但不难受,而且还很舒服。 黑衣人哈哈大笑,他正想说几句挖苦的话,却忽然感觉有一股阴柔的内劲顺着腕脉游走,径直来到他的心脏。 然后,内劲如一颗炸弹般在心脏炸开,他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笑声嘎然而止,其余的三个黑衣人惊讶地看着这个忽然气绝的同伴,眼中都露出了恐惧之色。 他们都是高手,都已看出蝶舞使的是一种极其高明的内家掌法,甚至比蛾眉的“绵里藏针”、武当的“金丝绵掌”更为厉害。 实际上,蝶舞的掌法正是昔年云双飞女侠威镇天下的独门武功“堆云绵掌”,非但掌法灵活多变,曼妙无方,阴柔的内力更是威力无穷。 三个黑衣人轻敌之心尽去,一声呼喝,亮出了兵刃。 一条链子枪,一柄丧门剑,一对跨虎篮。 这三样都是极难练成的外门兵刃,能使这种兵刃的人,一般不容易对付。 链子枪兼有棍、鞭、枪三种武器的用途,可砸、可扫、可刺;丧门剑专走偏锋;跨虎篮险招叠出,呼呼生风。 若是手中有鞭,蝶舞还可一战,但她根本没有机会解下长鞭。 更何况她左手还抱着一个孩子,这使她的速度大打折扣。 那小女孩倒也硬气,虽然刀光剑影,危险万分,却硬是咬紧牙关,一声不吭。 但尽管如此,她还是分了蝶舞的心,因为蝶舞要护住她,让她免受伤害。 黑衣人无疑也看出了这一点,三样兵器,时不时地往小女孩的身上招呼。 蝶舞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她在心里大骂对手卑鄙,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她躲开了链子枪,让过了跨虎篮,丧门剑却向小女孩直刺过去。 变招已来不及,她一侧身,把小女孩护在怀里。 丧门剑刺在了她的肩头,鲜血飞溅,异常艳丽。 *** 贾大豹后悔死了。 他和兄弟贾二豹在江湖中虽不是什么著名人物,但在他们的地盘上,“黑河双豹”的名头也是响当当的。可当初自己真是鬼迷了心窍,为什么放着好端端的日子不过,而千里迢迢地跑来祝寿?结果送了三千两银子的厚礼,可逍遥侯连看都没看他们一眼。 这倒也罢了,可为什么在吃饭的时候,又偏偏碰上了几个不要命的脚色,还把自己兄弟的命搭上了? 那个放暗器的道士就在他们前面,和侯府的黑衣卫士展开了一场暗器大战。 一个卫士放出了一柄蛇头椎,被道士轻轻巧巧地躲过了,结果蛇头椎正砸在贾二豹的脑门上,贾二豹连屁都没放一个就断了气。 见兄弟死于非命,贾大豹眼睛都红了,他要为兄弟报仇! 但他不敢找放暗器的人,别说他是贾豹,就算是真豹也决不敢去找侯府卫士的麻烦。 报仇归报仇,他可不想把自己的命也搭进去。 所以,他找上了放暗器的那个道士。 他的理由很充分,你要不放暗器,卫士就不会打你,卫士不打你,我的兄弟就不会死。 更何况,这个道士是侯爷的敌人,而且他在众卫士的围攻之下,已经快撑不住了。 要巴结侯爷,现在正是机会。 没有武器,他便抄起张椅子向背对着他的道士扑了过去,身法利落,倒有几分豹子的彪悍之气。 他也不禁为自己的勇敢而有几分洋洋得意。 正当他准备把手上的椅子抡下去时,道士忽然回过头来,眼中露出了一丝恐惧之色。 “哈哈,知道害怕了吧!”贾大豹得意地想,但他随即发现道士看得并不是他,而是他的身后。 贾大豹不由自主地回头看去,然后他便愣住了。 五个黑衣人,彪悍、冷酷、可怕。 但更可怕的,是他们手中的武器。 一只小小的弓弩,上面并排着七支三寸来长的小箭,尖利的箭头上,闪着黝黑的光。 尽管贾大豹孤陋寡闻,但他还是看出了这种弩剑的来历。 这赫然是相传乃三国时期诸葛武侯所制的诸葛神弩! 贾大豹环视四周,王府的黑衣卫士冷笑着,都拿出了身上的诸葛神弩。 二十张诸葛神弩,把他和那个道士团团围在中央。 一弩七箭,二十张弩,就是一百四十支箭。 这种弩箭虽小,力道却是极大,这么近的距离,就是钢盔铁甲也能穿个窟窿。 众弩齐发,他们必死无疑。 贾大豹的双腿已开始打颤,他看了看道士,道士居然还很镇定,他扣着两把飞针,缓缓扫视着周围。 二十张弩都已瞄准,二十个拇指都已摁住了绷簧。 道士的双手慢慢地扬起…… “扑通”一声,贾大豹一下跪倒在地上:“道士、道爷、爷爷,你可别动手啊,你不知道诸葛神弩的厉害吗?你一动手我们就完了,你想找死,我可还没活够呢!”他涕泪交加,身子缩成一个球,拼命往椅子下面钻,豹子一样的大汉,此时却变成了一只可怜的老鼠。 胡小飞叹了口气,手垂了下来。 第十六章 惊变 院子里乱成了一锅粥,大厅里却还是安静得很。品书网 满屋子**豪杰,谁也没有动。 这里毕竟是逍遥侯的地盘,他们不能贸然出手,更何况局势已很快被逍遥侯牢牢控制,他们已没有出手的必要。 所以,他们照常喝着酒,赞扬着侯爷的英明神武。 可就在这时,后院也起了骚乱,桌翻椅倒之声和兵刃破空之声由远至近地传来,其间还夹杂着几声凄厉而短促的惨呼。 众豪杰面面相觑,心里都在犹豫是继续安坐不动呢,还是出去看个究竟。 还没等众人拿定主意,一条神威凛凛的大汉已如狂风一般,出现在他们面前。 司徒狂风。 只见他须发迸张,双目尽赤,手提着染血大刀向前疾冲,竟把满厅的枭雄视若无物。 这对厅内众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侮辱,他们要把这个目中无人的大汉拦下,但这些人毕竟都是一派之主,虽在盛怒之下,却仍是自恃身份,不肯依多为胜。 所以,只有一个人站了出来,是祁连十二连环寨的寨主曹兴武。他一个箭步窜到司徒狂风面前,朗声道:“想过去,先得问问我曹某……” 一句话没说完,曹兴武便见刀光一闪,迎面劈来,司徒显然不想跟他废话。 好快的一刀!曹兴武的反应不能算慢,却还是被凌厉的刀风卸去了一条膀子。 曹兴武负痛惨呼,满屋子**豪杰这才如梦方醒,再也不管什么身份面子,一拥而上,他们的武器并不在身边,好在拳脚也并不是吃素的,一时间,至少有三十种拳法、二十种腿法、十几种掌法和四五种指法一齐攻向司徒狂风。 司徒舞起刀花护住要害,但还是有几道拳风、腿风、掌风和指风打在了他的身上。 每一种功夫的力道都不相同,司徒只觉被打中的地方有的火辣辣地痛,有的一阵阵发冷,有的发酸,有的发涨,有的已开始麻木。 但他不在乎。 他的脚步不停、速度不减,他只有一个心思,那就是赶快冲到院子里。 因为那里有他的朋友、他的兄弟! *** 司徒终于冲出了大厅,冲进了院子,那些掌门寨主们紧随其后,却见逍遥侯正面带微笑地望着他们。他们不禁感到面上有些发烫,有些人更是低下了头,他们这么多人,竟连一个人都拦不住,确实值得羞愧。 司徒狂风的脸不发烫,眼睛里却像是要喷出火来。 因为他看到,高歌、蝶舞、陆云和胡小飞都已被制住了,此时正用关切的目光看着他。 司徒大吼一声,挥刀冲出,他要救出他们。 可他没跑几步,便被人拦住了。 七个黑衣人。 司徒身高丈二,这七个黑衣人最多只有五尺;司徒刀长三丈,黑衣人手中的剑却仅一尺三分。 司徒狂风丝毫没把这几个侏儒放在眼里,他大吼一声“滚开”,手中刀“横扫千军”,掀起一片骇人的气浪,把这七个黑衣人吹得满地翻滚。 可收招之后,司徒却惊讶地发现,这七个侏儒,全都滚进了自己的门户。 “一寸短、一寸险”,七个矮人、七柄短剑,围着司徒狂风上下翻飞,像是一群猴子在围攻一头威猛的雄狮,剑光霍霍,全是进手的招式,不一会儿,司徒的身上便添了七八道血口。 如此近战,司徒长刀的威力根本无从发挥,往往是一招刚刚起势,便被剑光逼了回去。司徒只觉得一股闷气憋在胸口,吐之不出、挥之不去,令他烦闷异常。 又战片刻,司徒终于忍受不住,喉头一甜,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 “刺侯”行动彻底失败了。 高歌看着他的朋友们,目光中充满歉意。 “对不起,是我的冲动,连累了大家。” 朋友们都露出了微笑,是理解的微笑。蝶舞的眼睛里,更闪烁着深情的温柔。 高歌也笑了,他们之间已不必说什么。 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事情是非做不可的,就算明知失败,就算败就是死,他们也要去做。 他们不为别的,只为了人间的正气、生命的尊严,为了在午夜梦回之时,能够问心无愧。 *** 高歌等人被封住穴道,推到逍遥侯面前。 逍遥侯的脸上又露出了慈祥的微笑,“你们不是江南四友,”他道,“你们是谁?” 高歌迎着他的目光,慢慢地、自豪地说出了两个字:“天眼!” 此言一出,立刻引起一片哗然,虽然是在天下**的大本营里,可还是有不少人激泠泠打了个冷战。 逍遥侯点了点头:“我说呢,别人也没这么大胆子。”他上前一步:“我们正准备对付你们呢,你们倒自己找上门来了,这份胆色实属难得,老夫佩服。” “过奖。”高歌淡淡地道。 逍遥侯眼睛突地一瞪,厉声道:“可是你们还是失败了,一败涂地!临死前,你们还有什么话好说?” “败就是败,没什么好说的。”高歌耸耸肩,“我得承认,你的武功之高大大出乎我们的预料,知己不知彼,失败是必然的,更何况你的黑衣卫士也非庸才,胖瘦双杀手、玲珑七心剑,都是一等一的身手,败在他们手下也不怎么丢人。” “好眼力!”逍遥侯一竖大指,“我还想问问你,如果当初你知道这一切,你还会来刺杀我吗?” “会的。”高歌道。 “为什么?” “因为你该死!” 司徒狂风大骂起来:“老匹夫,这么婆婆妈妈的干什么?有种就给老子一个痛快的,老子要是眨一下眼就不是汉子!” 逍遥侯笑了,哈哈大笑。 “你们现在一定感觉自己很高尚、很伟大、很悲壮吧?现在死亡对于你们来说不仅不是灾难,反而是一种享受、一种解脱。” 笑声突止,逍遥侯的眼中射出了阴冷的光,他一字一句地道:“如果让你们这么痛快就死,我就不是逍遥侯了!” *** 天色愈加阴沉,空中已开始飘下雨丝。 “侯爷,是带他们到快活洞去,还是把刑具搬到这里来?”一个黑衣人躬身问道。 “不忙。”逍遥侯摆摆手,“刑具只能摧残他们的**,而不能蹂躏他们的精神。”他转身向另一个黑衣人道:“把小女孩送过来。” 小女孩被送到逍遥侯面前,她的眼睛里闪着泪光,却依旧一声不吭。 逍遥侯蹲下身,扶着小女孩的肩膀,看着高歌道:“你们之所以贸然出击,其目的就是要救下她吧?可惜,你们所有的努力都已白费了。” 他抚摩着小女孩的头发:“我本来打算一掌毙了她的,那样又干脆又没有痛苦,可是你们让我改变了主意。我要用一个时辰的功夫,慢慢地把她的全身骨节全部捏碎!” 高歌他们大惊失色,这个逍遥侯,竟能如此洞悉人类心灵的弱点,并变态而残暴地以此为乐! “你这个畜生!”胡小飞破口大骂。 逍遥侯邪恶地笑了:“好好看着吧,就是因为你们,这个可怜而无助的小女孩要遭受如此巨大的痛苦,这都是你们害的!”他的手缓缓从小女孩头上移下,轻轻握住了她的小手,“我们就从手上开始吧!” “喀吧”一声轻响,小女孩的拇指关节被逍遥侯生生攫断!小女孩虽然坚强,但毕竟还是个孩子,剧痛之下,终于忍不住哭喊起来。 高歌紧握双拳,陆云面色惨白,司徒狂风和胡小飞破口大骂,蝶舞紧闭的眼睛里已有泪水流出。 逍遥侯享受地看着这一切,手上动作虽然缓慢,却丝毫不停。 “喀吧”、“喀吧”、“喀吧”、“喀吧”。 微弱的声音,却是那么刺耳,在院子里久久回荡。 小女孩的声音已嘶哑,她用力咬着嘴唇,咬得鲜血直流。 “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她颤抖着说出了这句话,每一个字都充满怨毒。 逍遥侯轻轻地笑了笑,道:“我等着。” 左手的关节已全部碎裂,逍遥侯又抓起了她的右手。 他刚刚捏起小女孩的一根手指,小女孩的右手却突然五指萁张,反扣住了他的手。 逍遥侯一怔,随即便觉得一股奇特而诡异的力量顺着女孩的小手传来,这股力量是如此之大,大得令他无法抗拒。 “喀吧”的声音再次想起,不过这次折断的,是逍遥侯的手。 高歌他们愣住了,黑衣卫士愣住了,满院的宾客愣住了,就连逍遥侯自己,也不禁愣住了。 眼前发生的这一幕实在太过离奇、太过诡异、太不可思议。 然而,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情还在后头。 第十七章 地狱之门 手上刺骨的疼痛使逍遥侯清醒过来,他惊骇地看着小女孩,小女孩也在看着他。品书网 那一双大眼睛里毫无生气,却闪烁着邪恶而妖异的光芒,这种光芒使得她看起来不像一个小女孩,甚至不像一个人! 从不知恐惧为何物的逍遥侯,此时却真切地感受到了彻骨的恐惧,这恐惧像一根尖针,穿透他的四肢百骸,直刺进他的心里。 而刚才还如一只待宰羔羊般的小女孩,此时却露出了轻蔑的微笑,似乎她已能主宰一切。 她举起胳膊,端详着自己的右手,五指纤纤,看上去是那么的苍白和柔弱。 她就用这样一只苍白而柔弱的手,一下子**了逍遥侯的胸膛。 *** 鲜血飞溅。 虽然作恶多端,但逍遥侯流出来的血,也是红的。 围观的人群里,有人发出惊呼,有人在不停地揉眼,有人两股战战,有人已大小便失禁。 眼前的这一切,谁能相信?谁有敢相信? 就连逍遥侯自己,也露出不相信的神情。 这是他留在人世的最后一个神情。 *** 小女孩的手抽出手来,手中赫然握着一颗心脏,逍遥侯的心脏。 她看着手中还在跳动的心脏,发出了一声决不是人类所能发出的长笑。 笑声中,心脏被捏爆,化成了一片血雾。她就在血雾中慢慢站直了身体,似乎得到了新生。 此时,天上乌云密布,地上阴风四起。整个逍遥城似乎已不复人间。 小女孩站在天地之间,她的发髻早已散开,一头长发随风飘舞。 她高举双手,抬头凝视苍天,用稚嫩的嗓音,慢慢地说出了八个字: “鬼门关开,众鬼来拜!” 随即,院内众人便看见了一副他们在做最恐怖的噩梦时,都没有见过的景象。 *** 黑云压城,浓厚的云彩已把天空遮得严严实实。 漫天的乌云中,忽然出现了一道门,黑色的门。 它似乎是突然从乌云中长出来的,而且好像还在生长,以非常明显的速度越长越大,很快,地面上的人们就能看清门上雕刻着的奇异的花纹和恐怖的骷髅。 很快,这扇门便占据了整整半个天空。巨大的门环衔在骷髅嘴里,在风中微微的晃动,发出低沉的声响,震人心魄。 地上,小女孩高举的两只手臂慢慢分开,天上,巨门随着她的动作,“咔拉拉”地打开了。 门的另一边没有云,没有风,甚至没有日和月,没有天与地,有的只是一片混沌的黑暗。 黑暗中,忽然出现了东西,密密麻麻的,如黄蜂、似飞鸟,向地面疾冲过来。 随着距离的拉近,这群“东西”的形貌逐渐清晰,他们有着人的五官、人的躯体,但他们却显得如此飘渺,如同一团团飘忽不定的影子。 一个黑衣人忽然瘫坐在地上,歇斯底里地喊出一个字:“鬼!” *** 鬼! 这些从巨门里冲出来的影子,不就是故老相传的鬼吗? 如果这些东西是鬼的话,那半空中的巨门岂不就是传说中的地狱门、鬼门关了? “嘭”一声闷响,一个宾客用重手法,一掌击在自己的天灵盖上,击得**四溅。不远处,一个黑衣卫士手腕一反,把匕首刺进了自己的小腹。 一个人开始又哭又笑,一个人抓起桌上的盘子就啃,一个人则在不停地大喊:“末日到了,末日到了!” 虽然他们都是武林高手,但当传说中的情景真正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刺激也不是每个人能受的了的。 所以有人自杀,有人疯掉。 但更多的人,还是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一切。 *** 半空中,巨大的地狱之门缓缓关闭,并慢慢消失在云端。 而从门里出来的恶鬼,已来到地面,他们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的青面獠牙,有的长发披面,有的舌长至腰,有的则干脆没有五官。 他们的身体是半透明的,似乎有形无质,在空中随风飘荡,如同一个个漂浮的梦魇。 他们慢慢地聚集在小女孩的周围,如奴才见到主子一般,恭敬地伏身膜拜。 小女孩安然地接受了他们的大礼,她微微颌首,说道:“去吧!” 群鬼又一齐躬身,然后忽然炸开,扑向已目瞪口呆的人们! *** 首当其冲的,是使链子枪、丧门剑和跨虎篮的三个黑衣卫士,他们还没回过神来,三个厉鬼便已怪笑着扑上,如一股烟雾,从三人的鼻孔中钻进了他们的身体!然后,这三个壮硕的黑衣卫士便如被突然抽空了的麻袋一般,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其余的人们此时已作出了反应,“玲珑七剑”出剑向厉鬼猛刺,剑锋穿过厉鬼的身体,如同刺在一团影子上。 再高明的剑法,也不能伤害到影子,所以“玲珑七剑”倒下了。 见反抗不成,人们开始四散奔逃,但无论他们的轻功多么出色,也无法与鬼魅的速度相比。 慌乱中,有人干脆躲在桌子下面,但他随即看到一张鬼脸透过桌子伸了出来。 在群鬼面前,这些叱咤江湖的武林好手非但丝毫没有还手之力,而且躲无可躲、逃无可逃。漫天的厉鬼,从这些人的七窍钻进他们的身体,从而夺走他们的生命。 狂笑怪叫的厉鬼,哀求哭号的人们,构成了一副地狱般的景象。 *** 高歌并不是个轻言放弃的人,打被俘的时候起,他就一直潜运内力,试图冲开穴道,后来奇变徒生,逍遥侯死、鬼门关开,高歌虽然看得目瞪口呆,却同时意识到这是一个逃走的绝好机会。 只可惜,封他穴道的那个瘦子是点穴打穴的绝顶高手,所用手法更是独特之极,仅凭自身的内力冲撞,很难解开。 直到群鬼降临,对小女孩进行顶礼膜拜时,高歌仍是一动也不能动。 幸好此时,陆云动了,点穴解穴本就是他最擅长的功夫。 他一冲开穴道,立刻帮助朋友们解穴,但是为时已晚,当五人全部恢复行动时,已有大批厉鬼在空中翻滚着、怪笑着,向他们直扑过来。 第十八章 厉鬼索魂 高歌镇定冷静、陆云聪明深沉、胡小飞机灵洒脱、司徒狂风胆识过人。品书网 可是,面对着这毛骨悚然的景象,他们也同样慌了手脚。更别说身为女孩子的蝶舞了。 看着花容失色的蝶舞,高歌不由一阵心疼,他抱住她,把她紧紧地护在自己的怀里。 群鬼已至,高歌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桀桀”的怪笑声就在耳边回响,阴冷而潮湿的狂风让皮肤起了一层颤栗,高歌甚至能感受到鬼魂在他的脸前来回掠过,带来一阵阵死亡的气息。 除此之外,还有人们惨叫的声音、兵刃破空的声音、身体倒地的声音…… 各种各样的声音混在一起,渐渐模糊,听上去似乎很遥远,又好像那么的不真实。 唯一真实的,是怀里蝶舞温暖的身体。 伏在高歌宽厚的胸前,听着他那有力的心跳,蝶舞笑了。尽管群魔乱舞、命悬一线,但此时的她,竟然感到了幸福和满足。 而高歌的脸上,也带着同样幸福的笑容。 只要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地狱也会变成天堂。 ***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阴风停,怪笑止,惨呼声也已不可闻。 天地间变得一片寂静。 高歌慢慢地睁开眼睛,怀中的蝶舞正看着他。 陆云、司徒狂风和胡小飞则在看着他们。 五个人就这样互相看着,慢慢地,呆滞的眼神有了生机,苍白的脸上也浮现了笑容。 我们还活着,我们没死! 死里逃生,他们这才感觉到了生命的可贵,这种巨大的喜悦使他们忍不住想放声大笑、手舞足蹈。 但他们没有这么做。 因为他们看到了周围的景象。 厉鬼已全部消失,地上横七竖八地躺满了人。他们的全身没有一点伤痕,但瞳孔已扩散、呼吸已停止。 他们已是死人。 除了“天眼”之外,整个大院里已没有一个活人! 不,也许还有一个。 小女孩。 她是一个有着可怜身世的丫鬟。 她是这一系列不可思议事件的缘起。 她静静地站在尸体中,静静地看着高歌他们。 他们也在看着她。 对视良久,高歌打破了沉默,他忽然问了一句很奇怪的话:“你是谁?” 他听到了一句更为奇怪的回答。 “吾号冥远,乃阎王账下先锋,鬼界上将军。” 高歌并没有露出十分惊奇的表情,只是慢慢点了点头,说了两个字:“幸会。” 小女孩诡异地笑了:“吾为报恩,未让厉鬼取尔等魂魄,如今恩情已了,是死是生,就看尔等造化了。”说着,她瘦小的身子慢慢浮起,飘向身后的厅堂,速度看上去似乎很慢,但眨眼间便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院子里,只剩下满地尸体、一片狼籍,以及呆呆站着的“天眼”诸人。 “她、她说的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胡小飞问道,“难道这里还有危险?” “不管有没有危险,咱们还是尽快离开这里为妙!”高歌苦笑着说,陆云则急忙从地上取回散落的兵器,分给众人,自己也拿了一柄单刀。 兵刃在手,众人都感到心里塌实了一些,他们抖擞精神,小心翼翼地向门口走去。 *** 尸体杂陈,让整个院子里充满死气。 尸体应该是不会动的,可当蝶舞在走到一具俯卧在地的尸体身边时,这具尸体却忽然伸出一只苍白的手,抓住了她纤巧的足裸。 蝶舞惊呼,余人也是大惊失色。 复活? 尸变? 手虽苍白,劲力却极大,蝶舞只觉足裸如被一只冰冷而沉重的铁钳钳住一般,她咬牙忍痛,一鞭挥出,鞭稍的银球重重地击在那只手的腕脉上。腕脉极为脆弱,就算是逍遥侯挨了这一下也得松手,可这人却丝毫不为所动。 “朋友,放手吧!”陆云说着,闪电般地连点这人的七处大穴,可是也没有用。 胡小飞挥手,三支透骨钉射出,分别钉入这人的腕、肘、肩,还是没有效果。 手越抓越紧,蝶舞已疼出了冷汗。 剑光一闪,鲜血飞溅,手齐腕而断,铁钳一样的手指这才松开。可这只手却像有了生命似的,慢慢地用手指往前爬着,似乎还想抓住什么东西,蝶舞惊叫着一脚把它远远地踢开。 高歌扶住摇摇欲倒的蝶舞,目光落在仍在不停蠕动的断手上,他皱眉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回答他的,是一声沉重的叹息。随着叹息声,地上的死尸慢慢地站了起来。 他的断腕上还在不断地冒出鲜血,可他的脸上却没有丝毫痛苦之色,也没有别的任何表情。 更多的叹息声响起,如地狱里的**。 满地的尸体都像是重新获得了生命,开始缓缓地站起,他们的眼睛依旧没有神采,但灰白的眼珠已开始生涩地转动,似乎恢复了一点视力。 慢慢地,所有的眼珠都定格在高歌他们五个的身上。 它们似乎看出这些人是它们之间的异类,开始向他们靠拢,嘴里发出含混不清的低吼。 看到这一幕,高歌只觉头皮一下炸开,他喊道:“快走!” 可是晚了,他们已被包围! *** 几百个尸体全部“复活”,似人非人、似鬼非鬼。 它们有点像传说中的僵尸,但比僵尸要灵活得多,起码它们可以一步步的走路,而僵尸只能跳。 它们是能够行动的尸体,所以,我们姑且称之为“行尸”吧! 断腕的那个行尸嘴里发出不明意义的音节,笨拙地向高歌扑了过来,高歌软剑出手,径取它的咽喉。 “哧”一声轻响,剑锋直刺而入,但行尸的动作却并没有因此而停顿,它依旧往前冲着。 剑锋与喉结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行尸一冲之下,软剑刺穿了它的脖子,而它那一只完好的手,却抓上了高歌的肩膀。 一阵钻心的疼痛传来,高歌挥出左拳,重重击在行尸的胸膛上,“咔嚓”一声,胸骨碎裂,行尸松手后退,高歌抽出长剑,顺势一挥,将它的头颅斩下。 鲜血从行尸的颈子里喷出三丈多高,随即纷纷落下,像下了一阵血雨。没了头的行尸却没有倒下,它伸出手臂摸索着,一步步地往前走,看到这骇人的景象,高歌竟一时不敢再次攻击,开始慢慢地往后退。 但是,他们已经无路可退了,几百个行尸已张牙舞爪、争先恐后地扑了过来,它们的眼睛里闪着妖异的光芒,嘴里发出野兽的吼叫。 它们要把这几个异类撕碎、吞噬! 第十九章 浴血逃亡 看着四面八方围拢过来的行尸,陆云、蝶舞、胡小飞都感到了无法抗拒的恐惧,一向胆大的司徒狂风,也不由遍体生寒。品书网 看到同伴们心生怯意,高歌反而镇定了下来,他大声吼道:“不要害怕,它们只是一群行尸走肉罢了!我们‘天眼’身经百战,怎么会死在这群怪物手上!既然它们挡道,我们就杀出一条血路来!” 几句话说得众人精神一震,他们背靠着背,握紧手中的兵刃,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战斗。 这注定是一场充满血腥的战斗。 *** 这几百个行尸,本来都是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可是现在,它们似乎将自身的武功全部忘记了。 它们如今会的,只是泼妇打架那一套:用拳打、用手抓、用脚踢、用牙咬。 但这并不代表它们好对付,事实上,高歌他们宁愿面对二倍数量的武林高手,也不愿面对这样一群行尸。 因为它们杀不死! 虽然武功已失,但它们的力量却大得出奇,无论是拳是脚是抓是咬,挨上一下子绝对不是闹着玩的。 当然,相对于它们的拳脚牙齿,“天眼”手中的武器无疑更具破坏力,可问题是,这些行尸不会感到疼痛、不会感到恐惧,那些人身上原本可以一击致命的要害、穴道,对它们已经完全不起作用。就算在它们身上刺出几十个血洞,它们的力量也不会减弱;就算斩断它们的手脚,它们也蛮不在乎;就算砍下它们的头颅,它们也要摸索着继续前进。就算把它们的身体砍成小块,每一小块还会在地上蠕动,虽然已不再具有攻击性,却更加触目惊心。 *** 对于这些行尸而言,蝶舞的长鞭打在身上只能瘙痒,胡小飞的暗器也像蚊子一样。 幸好蝶舞和胡小飞都很聪明,而且临敌经验丰富,他们很快找到了让手中的武器发挥最大威力的方法。 蝶舞长鞭挥出,专卷行尸的脚腕,然后用力一拖,把它拖倒,倒地的行尸虽然想爬起来,却很快被自己的同伴踩在脚下,往往倒下一个,能“劈里啪啦”拌倒一大片。 胡小飞手中的暗器,则专打行尸的眼睛,眼睛一瞎,行尸就会失去目标,而毫不留情地撕咬起身边的同伴,那声音,直让人感到寒毛倒竖,牙根发酸。 至于高歌和陆云的战术,则更是简单得多,对付这些没有痛觉、不懂后退、不会闪躲的怪物,什么剑法刀法、什么招式、什么变化,统统不顶用,他们要做的,只是一味地砍杀,砍去它们的头颅,卸掉它们的四肢,把它们分解成没有威胁的碎块。 比起高歌和陆云的软剑单刀,司徒狂风的武器无疑更适合这样的战斗,事实上,他一人一刀,就挡住了三分之一的敌人。 这哪里是战斗,这分明是一场屠杀! 整个大院,已变成了一个屠宰场。 青石的地面已完全被鲜血染红,另外还有白的**、绿的胆汁…… 被砍掉的脑袋四处翻滚,残肢断臂连同破碎的五脏六腑在不停地挣扎扭动…… 空气中血腥的气味,中人欲呕。 高歌已记不清自己究竟砍下了多少头颅,但眼前的行尸依旧是密密麻麻,毫不见少。行尸有几百,“天眼”只五人,数量的对比实在是太悬殊了。 这样毫不间断地砍杀,迅速地消耗着他们的体力,而如此血腥的场面,已让他们的精神到了崩溃的边缘。 更何况,他们每个人的身上都挨了几下子,司徒的肩头更是被生生咬去一块肉,鲜血淋漓。 但是,他们仍在勉力控制着自己,不能手软、不能呕吐,不能放弃。 落入这些怪物手中的后果,他们连想都不敢想。 他们且战且退,虽然缓慢,但毕竟离门越来越近了。 这扇门,成了他们的精神支柱。 *** 蝶舞汗湿重衣,胡小飞双手发颤,陆云的刀已卷刃,高歌的手已和他的剑一样软。 连战神一般的司徒狂风,也开始感到力不从心。 但是他们的攻击并未停止,甚至越来越快、越来越狠。 一向温文尔雅的陆云,干脆扔掉卷刃的单刀,挥拳怒击行尸的脑袋,击得鲜血和**四处飞溅,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每个人的眼神都已变得残忍而狂暴,每个人都开始发出疯狂的怒吼,就连蝶舞也不例外。 这嗜血的屠杀,竟似激发了他们内心深处潜藏的魔性,使他们丧失了理智,变得疯狂而残忍。 然而,正是这种疯狂的劲头,支持着他们最终杀到了大门前。 *** 跨过门槛的时候,每个人都感到了难以言喻的轻松和喜悦。 在他们看来,这扇门已代表生与死的分界,似乎走出这扇门,他们就能脱离地狱,重回人间。 可是,当看到门外的景象时,每个人的心都沉了下去,沉得好深好深。 门外的街道上,站满了人。 他们都是这条街上的生意人,仅仅半天前,他们还用各自不同的方式,狠狠地敲了高歌等人的竹杠。 可是现在,他们却像不认得高歌一样,神情呆滞,眼光木然。 他们竟然也成了“行尸”! 它们已向高歌等人靠了过来。 *** 由大喜而大悲,由希望而绝望,这种打击,是任何人都难以承受的。 高歌的神经如同一根绷了太久的弦,刚刚松了一下,又忽然比以前绷得更紧,结果,弦断了。 一时间,高歌只觉得万念俱灰,斗志全无,身上所剩不多的气力随着希望一同消失,虽然他还在抵抗着行尸的进攻,但那只不过是一种本能的、机械的反应罢了。 他的神智已经恍惚不清,视线也开始模糊起来,他感觉到一种深入骨髓的疲倦,只想就这么躺下,闭上眼睛,永远也不要睁开。 蝶舞、陆云和胡小飞的情况也不比高歌好多少,他们都丧失了斗志。如果不是司徒狂风,他们现在都已丧身在行尸的尖牙利爪之下。 幸好还有司徒狂风,幸好还有司徒手中那一柄三丈长的战刀! 在“天眼”的五个人中,要属司徒狂风的性格最为豪爽、直率。 这样的人遇事不会想太多,所以司徒虽然也感到失望,却未绝望。 既然有敌人,就打倒他!这就是司徒的想法。所以,他仍有斗志,他仍能挥刀。 可是,单凭司徒一个人,又能够支持多久呢? 第二十章 莲花结界 司徒狂风长刀挥舞,挡住了七成以上的敌人,“你们到底怎么了,快打起精神来啊!”他边战边大声吼道。品书网 没有人说话。 “打起精神?打起精神来又能怎么样呢?司徒虽然勇猛,但从声音中已可听出他也气力不继了,这样多的行尸,难道我们还能冲到长街的尽头吗?”陆云绝望地想,“别了,这个世界。”他抬头仰望着灰蒙蒙的天空,喃喃地道。 忽然灵光一闪,陆云的脸上现出兴奋之色,他大吼道:“大家赶快跳上屋顶!” 此言一出,人人面露喜色,行尸虽然凶猛,但必定不懂轻功,跳到高处虽然不能完全脱险,但起码可以缓一口气了。 绝处逢生,他们又看到了希望! “对啊,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高歌狂笑道,“老三好主意!” “我来开路!”司徒吐气开声,长刀挥动,画出了一个死亡之圆,刀锋到处,当者披靡,一个个行尸被拦腰斩断。 “起!”高歌一声大吼,五人拼尽全力,拔地而起。 司徒狂风身躯长大,轻功不高,他刚刚跃起半尺,便被两个只剩上半身的行尸抓住小腿,拉回地上。他挥刀斩断它们的胳膊,就这么一耽搁的功夫,四面八方的行尸便又重新围了上来。 “司徒!”看到这一幕,已跃上房檐的高歌、蝶舞、陆云和胡小飞不由大惊失色,“别管我,你们快走!”司徒狂风大吼着,一刀砍在一个行尸的身上。他此时已是强弩之末,这一刀并没有把行尸劈成两半,刀锋反而被它的肋骨卡住。司徒急往外拔,可是越着急,就越是拔之不出,他干脆撤刀,赤手空拳地与不断冲上的行尸展开了战斗。 眼见司徒陷入重围,高歌他们该怎么办?是跳下相助,还是自己逃命? 司徒用一人的生命换来了他们四个的安全,他的牺牲已经很值得。 他们四个人都已精疲力竭,跳下去的话非但救不了司徒,反而白白搭上四条性命。 所以,最理性的做法是:放弃司徒,逃出生天。 但这并不是“天眼”的做法。 他们不是不会理性的思考,不是不晓其中的利害,但他们有着自己的信条、自己的原则。 他们的原则就是:绝不放弃自己的兄弟! 所以他们要跳下去,就算明知失败、明知必死,就算下面是万劫不复的地狱,他们也会义无返顾地跳下去! 你可以笑他们傻,可以说他们呆,但你却不得不承认,他们身上那种令人心折的血性和义气!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种人,江湖中才有了正气,这个世界才有了希望。 *** 高歌跳了下去,紧接着是蝶舞、陆云、胡小飞。 司徒狂风笑了,每个人都笑了。 虽然身陷重围,尽管有死无生,但他们却再一次背靠着背、心贴着心。 这就够了! *** “澎”的一声,司徒狂风把两个行尸的脑袋狠狠撞在一起,紧接着又抓住另一个行尸的双臂,把它生生撕成了两半。“痛快!”他用手背胡乱抹了抹糊住眼睛的鲜血,仰天长笑。 虽然已近油尽灯枯,但友情的力量还是激发了“天眼”们的最后一点潜力,可这一切都是徒劳的。 当身上再也使不出一点力气,高歌明白大限已到。他甚至感觉死神已张开了黑色的翅膀,把他拥入自己冰冷的怀抱。 *** “笃、笃、笃、笃……” 街道尽头忽然传来了木鱼声。 虽然行尸的呼叫哭号不绝于耳,但这清脆的木鱼声,听来却还是异常清晰,一下一下,似乎暗含着某种奇异的节奏。 再听下去,高歌发现自己的心脏已开始跟着这个节奏跳动,但奇怪的是,他非但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而且还觉得遍体生暖,说不出的舒服。 但是,那些行尸的样子却绝对称不上舒服。 听到木鱼声,它们本来僵硬的脸变得异常扭曲,随后全身开始筛糠般颤抖,它们纷纷停止了对高歌等人的攻击,有的狠狠捂住耳朵,有的把头往墙上撞,有的则把自己的胸膛抓得鲜血淋漓。 渐渐地,它们就像是死了一般,不再动了。 一个手持木鱼的瘦弱和尚出现在高歌等人面前,正是刚才提前告退的无智。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他微微笑道:“我这‘锁魂木鱼’只能困住它们片刻,此地不可久留,还是出城说话吧!” *** 跨出城门的那一刻,“天眼”诸人都有一种在世为人的感觉。 心情一放松,巨大的疲惫随之而来,高歌、陆云、司徒和胡小飞或坐或躺,都与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而蝶舞则忙不迭地呕吐起来。 无智看着他们,苦笑道:“各位施主,劳烦你们再往前走上五十丈。” “怎么?”胡小飞有气无力地问。 “因为这逍遥城已成鬼域,小僧要做个结界,把整个城封印起来,免得里面的鬼怪出来害人。” “结界是……”胡小飞还想再问,已被司徒狂风拉起来,五人依言走出了五十丈。 无智冲他们微笑施礼,随即在正对城门的地方盘膝坐下,众人这才发觉他身前有样物事,金光灿烂,赫然是那柄金禅杖。 只见这柄禅杖已深埋土中,只留下那形似莲花的杖头在外面,无智口宣佛号,双手轻轻捧起身边的钵盂,将里面的清水缓缓洒在了杖头上。 “这和尚在干吗?难道在浇花吗?”胡小飞问道。 “小胡,别说话,免得打扰了他。”高歌沉声道,“这个和尚不简单。” “当然不简单了,单凭刚才他对付行尸那一手就不简单。”胡小飞暗想,他还想再说点什么,却猛地睁大了眼睛。 因为他看到,那纯金杖头上的花瓣,竟然像真的莲化一样,缓缓地张开了! 金莲花慢慢开放,无智在金光中双手合十,暗颂佛经,当莲花完全开放的时候,他忽然抬手一指,喝道:“去吧!”金色的莲花应声而起,飘浮在空中。 金莲花越飘越高,同时越长越大,发出的金色光芒也越来越强,当它终于飘到逍遥城上空的时候,整个逍遥城,已完全笼罩在那圣洁的金芒之下。 无智看了看那在空中缓缓转动的巨大莲花,长长地松了口气,起身道:“总算赶得及,这一下那些鬼们出不来了。” 他转身对高歌等人道:“我正布阵,忽然听到了你们的喊杀之声,奇怪,为什么你们没让厉鬼附体?” 高歌叹了口气:“因为鬼将军要报恩。” “报恩?”无智奇道,“报什么恩?我走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小狐狸,你来说。”高歌懒懒地道。 于是胡小飞就把这一系列事情简略地说了一遍,然后问道:“你明白了吧?” “明白了。”无智道,“种善因,得善果,天道轮回,报应不爽,阿弥陀佛!” “明白了好,那我该问你了。”胡小飞清了清嗓子道,“那道门是怎么回事?那些鬼魂是怎么回事?那所谓的冥远将军是怎么回事?那些打不死的行尸是怎么回事?你那木鱼是怎么回事?这莲花结界是怎么回事?这一切***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就说来话长了。”无智笑道,“且听小僧慢慢道来。” 于是,高歌他们就听到了下面这番话。 第二十一章 来龙去脉 这个世界,是由六个平行的空间组成,我们所处的人界只是其中之一,除此之外,还有神界、鬼界、魔界、妖界、畜界。品书网 神人魔畜鬼妖,六界轮回,生生不息,此所谓“六道众生”。 六界中,神界之仙人法力无边,高高在上,很少去管别界之事。人界物华天宝,引得魔畜鬼妖四界都垂涎三尺。 其实人的力量不弱,如果团结一致的话,那四界绝不敢轻易招惹,可问题是人们并不团结,动辄自相残杀,大大削弱了自身实力,引得四界趁虚而入。 当人们冷血无情,丧失情感的时候,便给了畜界入侵的机会;当人们而虞我诈,丧失信任的时候,便是妖界的机会;当人世怨气冲天之时,鬼门关便可开了。 至于魔界,则最为神秘,没有人见过“魔”的真面目,也没有人知道魔是如何入侵的,可是,“魔”对人界的入侵,在四界中是次数最多、规模最大的,有好几次甚至几乎占领了人界。 是的,这些世间凡人大都不知道,当然,小僧也是凡人,但小僧有个不凡的师傅,家师精研佛法奥义,通晓天地玄机,这六道众生之事,便是他老人家告知小僧的。 其实,俗世中有很多玄门弟子,一直在斩妖除魔,抵抗着四界的入侵,要不然这大好人间,早已变成修罗地狱了。小僧不才,也是这些玄门弟子其中之一。 三日之前,小僧行游至此地西面一个小镇,在镇外荒庙歇宿,晚上打坐之时,见这逍遥城被一层黑气笼罩,耳中更隐隐听闻鬼哭之声,知此处怨气郁积,如不及时化解,则迟早必定冲开鬼门关,为人世带来劫难,于是小僧便急急忙忙,来到此间。 可是进了城才发现,此处怨气之重,实乃小僧平生仅见,更何况要在城内布阵作法,想必那逍遥侯决不会答应,所以小僧只得来到城外,着手布这莲花结界。 哪知结界尚未布成,变故已经发生,更令小僧没有想到的是,这次鬼界首领选择的宿主不是逍遥侯,而是那个小丫鬟。 想必那丫鬟父母均被逍遥侯所害,她幼小的心灵里,存在的只有怨念,而逍遥侯对她的虐杀,更是将她的怨念激发至顶峰,从而冲开地狱门,唤醒鬼将军,而逍遥侯,只不过是个“药引子”而已。 鬼将军说要报你们的恩情,并不是指你们奋不顾身地救小丫鬟性命,而是说你们的行动,直接导致了逍遥侯对她的虐杀,从而使鬼将军顺利地和这个皮囊融为一体。 你们也不必自责,凡事皆有定数,非人力所能为之。 那些围攻你们的人,他们自身的魂魄已被厉鬼所食,躯体也被其控制,没有思想、没有感觉,只听命于鬼将军。由于人鬼乃属两个空间,所以鬼在人间,必须借用人的躯体,才能对人造成伤害。你把它们叫做行尸?呵呵,我们玄门之士则称之为“鬼奴”。 好了,这就是你们想要知道的。 *** 听完这天书似的一席话,高歌等人面面相觑。 他们难以相信,但眼前发生的一切却让他们不得不信。 沉默了好一会儿,胡小飞方才开口问道:“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等待。”无智道,“逍遥城已被结界封住,里面的鬼奴无法出来。但此时已近傍晚,晚上阴气最重,不宜动手,需等到明日阳光普照之时,便可进而诛之。” 众人自然无话,高歌他们除下脸上人皮面具,恢复了本来面目,身上衣服已被鲜血浸透,却无换洗之物,也只得将就穿着。无智从包袱里取出干粮,四处一片荒凉,也无清水,众人只好勉强咽下,聊以充饥。 此时天已全黑,显得宝莲金光更为耀眼,高歌看到不断有鬼奴怪叫着想从城里冲出来,但一碰到金光便被远远地弹了开去,不由赞道:“无智和尚,你这个结界好厉害!” 无智虽是四大皆空的出家人,但脸上也不禁露出了得意之色:“阿弥陀佛,小僧才疏学浅、法力低微,全靠家师这柄佛门至宝金莲法杖,才能布成这莲花结界。莲花结界乃取如来佛祖座下六瓣莲花之意,降妖除魔,威力无穷。” “哦,不知尊师法号如何称呼?”高歌道。 “家师法号残空,已百岁高龄,于三年前闭关修炼,专心事佛。”无智道。 高歌点点头,他的江湖阅历已算丰富,却从未听说过“残空”这个名字,若是换了别人,少不得要说些“久仰大名”、“如雷贯耳”之类的客套话,但高歌不是这脾气,不认识就是不认识,说这么多废话干嘛,再说这和尚只是玄门高手,并不是武林人士,不认识也很正常。 他却不知道,残空大师不但是玄门高手,而且武功也登峰造极,早在“山河湖海”尚未出道之前,“僧道侠狂”已称雄武林,只是时间相隔太久,所以高歌才无从听闻。 这时,只听司徒狂风说话了:“小和尚,明天应该怎么去打那些鬼怪?” 无智笑道:“明天不劳烦各位出手,小僧一人尽可应付。” “什么,你要一个人对付这么多怪物?”蝶舞惊道。 无智点点头:“小僧武功低微,对付凡人自是不如各位,但对付鬼奴,各位却不如小僧了。何况小僧身上还有家师赐予的诸般宝物,对付这城中厉鬼实在是简单得很,所以各位只需养足精神,明晨上路即可。” 众人尽皆点头,见他说得轻松,心里的一块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此次行动虽然一波三折,但最终还是达成了目的,杀死了逍遥侯,而且还将天下**高手几乎一网打尽,过程虽然像个噩梦,结局却是好得很。 更好的是,他们五个人全都活着。 他们终于露出了轻松的微笑。 此时乌云已散,一轮圆月挂在空中。 月色温柔,在月光之下,似乎世间的一切都变得美好起来。 *** 虽然夜凉如水,但众人实在是疲累至极,所以还是裹紧衣衫,沉沉睡去。 但没过多久,忽然天崩地裂也似的一声大响,把他们震得直接从地上跳了起来。 循声望去,却见逍遥城里不知何时升起一股巨大的、浓郁得有如实质的黑气,狠狠地撞在上空那朵金莲上。 看着这样的景象,众人都惊呆了,无智一拍脑袋:“糟了,七月十五,我竟忘了今天是七月十五!” 第二十二章 借尸移魂 七月十五,盂兰盆会,百鬼夜行,阴气加倍。品书网 更何况还有天际的一轮明月,月亮属阴,满月更是能赋予“鬼”以更强大的力量。 所以,逍遥城内阴气大盛,竟幻化出一股煞气,想冲开莲花结界。 黑色与金色两种光芒已处在胶着状态,但黑气在一点点地加强,金光却逐渐黯淡。 “照这样看来,结界肯定撑不到太阳升起之时。”无智摸了把光头上的冷汗,喃喃道。 “得想个办法才行,”陆云道,“不知大师有何高见?” “高见低见都没有了,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冲进去,在结界被冲破之前把里面的鬼奴、鬼将全部干掉!”无智沉声道。 “那我们帮你!”高歌道。 “不用。”无智摆手,“七月十五月圆之夜,正是鬼气最强之时,你们没有法力,这时进城,难免会被群鬼所噬,所以还是不要进去的好。” “那你怎么也得需要帮手啊!”蝶舞道。 “帮手、帮手……”无智说着,忽然面露喜色:“我倒真想起来一个帮手!” *** 香炉、蜡扦、黄表纸,当无智从他那袈裟制成的包袱里拿出这些东西时,所有的人都睁大了眼睛。 胡小飞忍不住道:“喂,这些东西似乎不是和尚用的吧?” “对,这是道士用的。因为我要用一个道家的法术。”无智道,“佛道两家同属玄门,其术各有所长,这种‘借尸移魂’之术,便是我从一个道士朋友那里学来的,今日正好用得上。” “借尸还魂?”陆云道。 “不是还魂,是移魂。”无智纠正道,他口中说着话,手上也丝毫不停,一会儿便把物品各就其位,摆成了一个虽然简陋却绝对内行的道场。 “这位施主。”他对司徒狂风道,“请帮我去抬一样东西。” 司徒点点头,随无智走到远处一片黑暗之中,片刻而回,肩上已扛着一个人,竟是那尾随无智而出的三手怪! 高歌等人又是吃了一惊,只见他脸色惨白,早已气绝身亡,扭曲的面容上,还带着惊骇莫名的表情,就像是看到了什么特别恐怖的东西。 还没等高歌开口询问,无智便有点尴尬地解释道:“这位施主想要夺小僧的金莲法杖,小僧苦劝不听,无奈之下,只得使了个小小的障眼法,想吓走他们,没想到这个施主的胆子太小,竟被活活吓死了!阿弥陀佛,出家人不可妄开杀戒,但小僧实在是无心之失啊……” “行了行了,你也不必自责,这家伙不是什么好东西。”高歌道,“你让司徒把他的尸体弄到这里来干嘛?” “施法用,做容器。”无智说道。 陆云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我们在城门时的那个金人,也是你弄的吧?” “对,”无智笑笑,“那也是一个小小的障眼法。” *** 烟雾缭绕,烛火摇弋,无智手持木剑,口中念念有词,倒也煞有介事。 只是一个光头和尚做道场,看上去总有点别扭。 三手怪的尸体被平放在道场正中,额头上贴着一张黄色的符纸,胸前还不知何故被无智放上了一个银色的小铃铛。 “着!”无智一声大喝,木剑指处,符纸“呼”地一下,烧着了。 火焰片刻燃尽,三手怪却忽然睁开了眼睛! 紧接着,他坐起身,开口道:“怎么回事?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到这里来了?” 无智小心翼翼地道:“是我……” 三手怪看到他,一下子跳了起来:“是你,我早就该想到是你这个小秃驴!你这家伙,我好心教你法术,又送你木剑法器,难道是让你用在我身上的吗?”他一把抓起掉在地上的银铃:“这铃铛多少公子哥哭着喊着向我要我都没给他,偏偏给了你,你就用在这上面啊,早知道的话,我就是送给我家的小黄小花也不给你!” 他说得又急又快,无智根本没有插嘴的机会,脸上的表情,像是要哭出来一样。 而三手怪的注意力却又转移到高歌他们身上,他看着蝶舞,啧啧赞道:“姐姐,你生得可真美!”说着,竟走上前来,想去拉蝶舞的手。 高歌急忙拦住他,怒道:“你想干什么?” 三手怪一怔,一叉腰道:“这么凶干什么,都是女孩子,拉拉手还不行啊!” 这回轮到高歌怔住了:“什么,你是女孩子?”他看着五大三粗的三手怪,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高歌等人异样的目光也让三手怪似乎察觉了什么,急忙低头去看自己的身体,他抬抬手、抬抬脚,忽然惨叫一声,满腔怒火地瞪着无智,咬牙切齿地道:“无智你这个小混蛋,你怎么给人家找一个臭男人的身体!” 无智战战兢兢地道:“实在找不找合适的了,你就将就用吧!” “看我怎么收拾你!”三手怪扑向无智,可怜的无智只得抱头鼠窜。 而高歌等人的鸡皮疙瘩,早已掉了一地。 *** 折腾了好一会儿,事情总算弄清楚了。 原来这“借尸移魂”之法,就是把一个活人的魂魄,移到一具没有生命的躯壳里。这种法术最大的好处就是没有距离限制,哪怕相隔千里万里,只要施法,也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当然,前提是必须有带着被召唤者精气的东西作为媒介,如被召唤者的头发或是随身物品等,那小银铃正是这种东西。 无智招来的,显然是一个女子的魂魄,至于三手怪的尸体,只不过是一个容器而已。 高歌他们总算又长了见识。 *** “哎呀,这个身体可真臭,恐怕有半个月没洗澡了!”三手怪终于放过了无智,可还是撅着嘴,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他(或者该用“她”?)白了高歌一眼:“现在你总算相信我是个女孩子了吧?” 高歌尴尬地笑着,不知该怎么回答。这个身体里的魂魄是女孩子没错,但他实在没法把一个膀大腰圆、胡子拉碴、说话瓮声瓮气的黑大汉称作女孩子。 而这个这样一条一口一个“人家”、又是叉腰又是撅嘴,完全一副小女生作派的大汉,简直比鬼奴还恐怖。 “哎呀,算了算了,其实我也看这个身体不顺眼。”三手怪大度地挥了挥手,“认识一下,我叫上官铃,你们叫我小铃或铃儿都可以。” 高歌等人也都报了姓名,陆云道:“敢问,咳,这位姑娘,上官谨上官大侠和姑娘怎么称呼?” “正是家父。”上官铃恭声道。 “哦。”陆云点点头,上官家在江南武林是一个大家族,虽不如南宫世家那样声名显赫,但家传的九九八十一式“繁星剑法”也是独树一帜。这一带的主人上官谨急公好义,在江湖中名声很好。 上官谨共有三子二女,据说以小女最为聪明灵慧,但上官谨并没有让她学武功,而是让她拜了一个云游至此的道士为师,学起了道术。这无疑让很多人不解,但无论是谁问起,上官谨只笑言女儿有学道之缘,便顾左右而言他。那道士据说法力高深,平时居住在上官家一个单独的小院里,除徒弟外谁也不见,就这样一直过了五年,直到三年前,才飘然而去。 这件事情知者虽不甚多,但也不是什么秘密,所以陆云曾有耳闻。 “诸位,”被打了满头包的无智小心翼翼地道,“现在不是说闲话的时候。” 第二十三章 重入鬼城 黑气慢慢加强,金光渐渐减弱。品书网 听完无智的叙述,上官铃的神色也变得严肃起来。她望着黑压压的逍遥城,道:“那里的煞气相当重,就我们两个,能行吗?” 无智无奈地道:“不行也得行,事情紧急,没法找别的帮手了。” 上官铃皱眉道:“师父也不知身在何方,用什么方法都感应不到他,如果他老人家在就好了!” 无智道:“我的师父也不知道在何处闭关,所以现在只能靠我们自己了。” “还有我们,”胡小飞忍不住道,“我们可以帮助你们!” 无智合十道:“施主的好意小僧心领,但恕小僧直言,你们去无疑是送死。” “但这件事毕竟和我们有直接的关系,再说你也救过我们两次,我们总不能……”高歌道。 无智摆摆手:“一切皆有定数。如果这次能化险为夷,那是世人的造化,如果失败,也是劫数使然,总之是福是祸,都不必再做无谓的牺牲了,阿弥陀佛!” 他把木剑和符纸交给上官铃:“莲花结界最多还能坚持两个时辰,我们别再耽搁了,进城吧。” 上官铃点点头,对高歌道:“你们还是赶快离开这里吧!” *** 看着无智和上官铃走入逍遥城,“天眼”五人全都陷入了沉默。 过了好久,高歌才看着他的兄弟们,开口道:“头一次觉得,原来自己是这么无能。” “是啊,别人去拼命,而咱们只能在这里坐着。”司徒狂风附和道。 “没办法,无智和尚说得对,我们去只能是送死。”陆云道,“毕竟我们只是凡人。” 蝶舞秀眉微蹙:“逍遥城里还有上百鬼奴,还有那个可怕的小女孩,他们两个能成功吗?” 没有人回答她,高歌一声长叹:“我们只能祝他们好运了!” *** 虽有玄功护体,但无智和上官铃一进逍遥城,还是觉得一股浓郁得近乎实质的煞气扑面而来。 与煞气一同扑面而来的,还有大批的鬼奴。 上官玲虽然是学道之士,但以前只是跟着师父驱个鬼魂收个小妖怪什么的,这样可怕的景象还是头一次看到,见鬼奴扑来,她禁不住吓得“花容”失色,把个肥硕的身子,藏在无智后面。 无智不慌不忙地敲响了“锁魂木鱼”,木鱼一响,鬼奴们的动作立见呆滞,但神色间却没有白天那么痛苦了,显然这鬼节的黑夜大大削弱了“锁魂木鱼”的威力。 此时上官玲也已回过神来,仗剑冲出,她手中的木剑名唤“乌木法剑”,虽算不上道家至宝,但威力之大,也远非寻常木剑可比。她运起“断魄决”,一剑劈在一个鬼奴的天灵盖上。 乌木法剑不伤**,专斩魂魄,剑锋到处,鬼奴的瞳孔忽然扩散,然后身体像一只被抽空的麻袋般,软软地倒在地上。 木鱼锁魂、木剑断魄,二者配合,正是相得益彰,周围的鬼奴纷纷倒下。 但无智和上官玲心里丝毫没有轻松的感觉,因为那股正和结界对抗的煞气越来越强。 如果不在两个时辰内解决鬼将军,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将前功尽弃。 *** 高歌长长地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 见众人都看着自己,他笑了笑:“我坐累了,起来散散步。” 众人都点点头,继续闭目养神。 高歌慢慢地踱着步,慢慢地走近了逍遥城。 身后传来了脚步声,高歌回头一看,蝶舞、陆云、胡小飞和司徒狂风都跟在了自己的后面。 高歌一愣:“你们……” “我们也散步。”陆云道。 “总不能光许你散步,不让我们散步吧!”胡小飞笑言。 高歌也笑了:“那好,我们就一起去城里散散步!” *** 终于,所有的鬼奴全都倒下了。 无智望着那股巨大黑气升起的位置,那是侯府的内院。“鬼将军一定就在那里,我们快去!”他道。 上官铃点点头。 可就在这时,一个倒地的鬼奴忽然弹起,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两人吃了一惊,无智急忙敲响木鱼。 木鱼声声,可这个鬼奴却丝毫不为所动,而是缓缓地拔出了腰间的刀,一柄长长的弯刀。 这个鬼奴竟然还带着刀! 无智还没反应过来,就见刀光一闪,手中的“锁魂木鱼”便被劈成了两半。 鬼奴仰天狂笑,上官玲看着他,失声道:“你不是鬼奴,你是人!” 鬼奴瞪着她,慢慢道:“没错!”说话居然很生硬。 再看他的打扮,头顶无发,只在脑后梳着发髻,唇间一撮丹仁胡,身着长袍,脚蹬木屐。上官铃忽然想起师父常给他描述的倭寇的模样,禁不住脱口而出:“你是倭寇!” 这句话显然激怒了这个倭寇,他大吼一声:“八格压路!”,双手握刀,向上官玲兜头劈下,上官玲毫不畏惧,出身于武林世家的她虽然自小学道,但武功也并没落下,家传“繁星剑法”使出,剑光点点,向倭刀迎了上去。 同大多数世家子弟一样,上官玲把自己的武功估计得太高了,而且更麻烦的是,她竟然忘了自己手中的剑是木头的! 一声轻响,乌木法剑变成了两半,上官铃的手上也被开了一道长长的血口。 无智扶住踉跄后退的上官铃,又惊又怒地问道:“你怎么没死?鬼将军为什么放过了你?” “因为我已发誓臣服于冥远大人,而且他也发现,活着的我远比那些行尸走肉更有用!”倭寇道。 他挥起了带血的长刀:“冥远大人绝不允许任何人干扰他的行动,两位,到此为止吧!” 无智高宣佛号,抬手一指,一个十丈多高、横眉怒目的降魔罗汉从天而降,手持降魔杵,对着倭寇一杵砸下。 倭寇一声冷笑,不闪不避,降魔杵穿过他的身体,原来只是幻象。 “你以为这小小的障眼法能吓住我吗?”倭寇狞笑着。挥刀劈下,无智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铮”一声脆响,倭刀被一柄刀架住了,一柄三丈长的战刀。 无智睁开眼睛,就看到了高歌微笑的脸。 “看来我们还是有必要来的,”高歌说着,面对着倭寇,亮出了手中软剑,“你们赶快去找鬼将军,这家伙就让我来对付吧!” 第二十四章 大战鬼子 高歌和倭寇对峙着,其余人已消失在长街的尽头。品书网 倭寇狞笑道:“你们还真以为能对付的了冥远大人?他们去了,只能让冥远大人消遣,而你,就由我来对付吧!”他持刀于胸,刀刃向前,摆出战斗姿势,喝道:“报上名来,我犬养毅刀下不死无名之鬼!” 高歌用冰冷而不屑的目光看着他:“小小倭奴,也配知道我的名字!你们在我中华海岸奸淫掳掠,无恶不作,如今竟然又投靠了恶鬼,为其卖命,你还算是人吗?简直猪狗不如!” 犬养毅并不发火,淡淡地道:“你们中国人有句俗话,叫‘有奶便是娘’,你不会没听说过吧?我此来本是想投靠逍遥侯的,但他死了,冥远大人比他强大百倍。无论是人是鬼,只要对自己有好处,给谁卖命不行?” 高歌怒极反笑:“还跟我讲出一番道理来!你既然这么愿做恶鬼的孙子,那我干脆叫你‘鬼子’好了!” “这个称呼不错。”犬养毅道。 “那好,你就和你的鬼主子在地狱团聚吧!”高歌怒喝道,一剑刺出,犬养毅怪叫着挥刀迎上。 一声脆响,刀剑乍合即分,犬养毅原地不动,高歌则连人带剑被弹出老远,在空中连翻了三个筋斗才落在地上。 犬养毅笑了:“我这‘迎风一刀斩’比起中原刀法来如何?” 高歌晃晃有些麻木的手腕,心里暗暗吃惊,他原本看不起扶桑武功,认为他们的武功都是由中国传入的,最多只是些皮毛罢了。可犬养毅刚才劈出的那一刀,虽不如司徒狂风那样气势雄浑,但无论是时机还是方位,无不拿捏得恰到好处,而且刀沉力猛,威力实在不容小视,若不是他及时收力变招,借势弹开,再在空中将其力道化解,这一刀已然使他身受内伤了。 高歌虽不屑于犬养毅的为人,却对他的武功竖起了大指:“身手还不错,不过想要赢我,你还差得远!” “那就试试吧!”犬养毅吼道,两人各使招数,又战在了一起。 *** “迎风一刀斩”是东瀛的一流刀法,招式简单却非常实用,往往只需一刀,就要了敌人性命,“一刀斩”之名便由此而来。 但第一刀如果没能奏效,往下的威力就越来越小了。这种刀法极费体力,变化又少,久战下去,不仅自身难免气力不继,还很容易被对方瞧出破绽。 十回合后,高歌就看出了犬养毅的破绽。 扶桑刀法都是双手握刀,这样虽然力道更大,却失之灵活巧妙。高歌剑走轻灵,虚实结合,不与犬养毅的长刀相交。 犬养毅握刀直劈,肋下空门大露,高歌早有准备,侧身让开刀锋,顺势切进犬养毅门户,一剑刺了过去。 犬养毅刀已劈出,招已用老,高歌确信自己绝不会失手。 在这电光石火的一瞬,犬养毅的手肘就像是突然折断了一般,蓦地向下弯曲,长刀自下而上地斜掠回来,挡开了高歌的剑锋。 犬养毅哈哈大笑:“扶桑忍者的‘折骨术’不错吧!” 高歌冷笑道:“什么折骨术,柔功罢了,我们中原街头杂耍的都会,我们再来!” 虽然没有得手,但高歌并不紧张,“迎风一刀斩”的招数他都已看透,胜负只是时间问题。 可是,意外发生了。 高歌的软剑忽然发出一声轻响,断成了两截。 *** 犬养毅的长刀精钢百炼,乃是武士刀中的精品。 高歌的软剑虽也不错,但软剑只适合刺与削,并不适合劈、砍。 在对付鬼奴的时候,砍显然比刺的威力要大得多,所以高歌直接把这柄软剑当成了刀来使用。 在砍下几十个鬼奴的头颅后,软剑已经不堪重负,再与犬养毅的长刀正面交锋,不断才怪。 高歌不由懊恼,他第一次意识到拥有一个好兵器的重要性。 耳畔又传来刺耳的笑声,和木屐踏在青石板上清脆的声音。 高歌无奈,只得用手中的半截断剑,来和狗熊般扑上的犬养毅周旋。 长剑只剩半截,就像是手臂一下短了好多一样,有说不出的难受,招式、身法无不受到影响。何况剑尖既折,除非刺中咽喉等柔软的要害部位,否则很难对对方构成伤害。 对手持断剑的高歌而言,犬养毅先前暴露的破绽,已经不是破绽了。 对付“迎风一刀斩”这种威力巨大的刀法,必须得打醒十二分的精神,万一中招,就非死即伤,而且高歌还得尽力不让剑与犬养毅的长刀相交。 所以高歌只能凭借轻巧的身法来弥补兵刃上的不足,尽量久战,以消耗犬养毅的体力。 可是还没等到犬养毅露出疲态,高歌自己就已经感觉气力不继了。 他战逍遥侯、战鬼奴,虽然休息了几个时辰,但又怎及犬养毅的以逸待劳? 他感觉自己的脚步慢慢地沉重起来。 犬养毅无疑也看出了这一点,出招更狠更快。 终于,高歌没有及时避开他的刀锋,不得已横剑去挡,结果,那半截断剑只剩了剑柄,高歌也被震得跌坐在地上。 犬养毅的脸上又露出了狞笑,第二刀紧接着劈下。 这一刀正中胸膛。 鲜血飞溅。 *** 犬养毅还没有好好地享受一下胜利的喜悦,便发现自己砍错了人。 他砍的是一个黑衣人。 原来,高歌在千钧一发之际,拉过倒在一边的一个鬼奴的尸体,替自己挡了一刀。 犬养毅由喜转怒,他哇哇大叫着,一脚踢开了鬼奴的尸体。 但他的脸上随即露出了恐怖之色。 因为他看到,高歌的手中多了一样东西。 诸葛连弩! 看着惊惶失措的犬养毅,高歌笑了:“撒油那拉!” *** 这么近的距离,犬养毅已经来不及后退闪避。随着短促的破空之声,七支弩剑一支也没有落空,全部钉在他的胸口。 犬养毅倒了下去。 高歌站起身来,看着手中小巧的诸葛连弩,不由得一阵后怕。若不是这个鬼奴刚好是侯府的黑衣卫士,若不是他正好带着诸葛连弩,那么现在倒下去的就不是犬养毅,而是他了。 犬养毅的手中还握着他的刀,这是柄好刀。 高歌现在正需要武器。 但他还是没有拿那柄刀,因为他痛恨倭寇。就算接下来要对付的是鬼将军,他也不想用倭寇的武器。 他就这么赤手空拳地朝那股煞气奔去。 第二十五章 血腥刑房 高歌的身影早已消失在视线中,可蝶舞还在不时地回头张望着。品书网 “二姐,别看了,大哥的本事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倭寇不是他的对手。”胡小飞安慰道。 “是啊,你还是关心一下自己吧!”无智沉声道,“我们去对付的,比那个倭寇要可怕一万倍。” 上官铃咬破中指,用鲜血飞快地写了几个符,分给众人:“放在胸前,虽然我的道行不深,但相信还是会有点用的。” 陆云接过符,目光却落在无智身上:“你们的法器都被毁了,打算用什么对付鬼将军?” 无智从怀中取出一卷破旧的佛经,叹道:“这是三百年前晦明禅师手书的《金刚经》,是我身上最后一个法宝了。” *** 这一行人只有无智能真切地感受到鬼将军的所在,所以大家都跟着他走,陆云还不断地在沿途留下只有“天眼”才看得懂的记号,以便高歌能够顺利地找到他们。 忽然,无智停下了脚步,脸上露出迷惘之色。 “怎么了?”上官铃问。 “鬼将军的气息……消失了,我感觉不到他了!”无智皱眉道,“他一定察觉到了我们,所以封住了自己的‘鬼气’。” “哈哈,他害怕了!”胡小飞笑道。 “他只是不想让我们打搅他。”无智抬头看着半空中那股黑气,沉声道,“可是我们必须找到他,莲花结界撑不了多长时间了,该死,我的修为不够,现在完全感觉不到他!小铃,你有感觉吗?” 上官铃摇摇头:“我的道行还不如你。” 无智盘膝坐在地上,双目微闭,双手合十,口中低诵佛经,片刻便全身汗出如浆,把僧衣浸得湿透,又过片刻,他忽然“哇”地一声,吐出一口鲜血。 众人都被吓了一跳。 “还是感觉不到,怎么办,怎么办?”无智绝望地道,他在上官玲的搀扶下慢慢地站了起来,像是一下老了好几十岁。 “冷静一下,也许我们有别的办法。”陆云道。 “有什么办法?慢慢地找吗?这地方这么大,我们没时间了!” 陆云还是很平静:“告诉我,对于一个鬼来说,这里最好的立足地是什么?” “当然是戾气最重的地方了!”上官玲不假思索地道。 “那么,这逍遥城里什么地方戾气最重?”陆云又问。 众人都在苦苦思索着。 “侯府大厅?” “逍遥侯的卧室?” 每一个地方都有可能是,但又可能不是。 “快活洞?”蝶舞思索着,轻轻地道。 一听这三个字,陆云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刘管家那惊恐欲绝的面容:“对,应该是那里!” “快活洞是什么地方?”上官玲问。 “侯府的刑房,非常可怕的地方,那里的戾气应该是最重的,我们就去那里!”胡小飞道。 “还有一个问题,”陆云沉吟着,“这个快活洞的位置在哪里?” 众人的心又沉了下去,知道地方,不知道方位也是白搭。 “我知道。”司徒狂风道,“我从后面库房向前砍杀时,曾经见过这个地方。” “那太好了!”陆云道,“我们走吧!” “你真的确定是那儿?”无智还有些举棋不定。 “不,”陆云道,“但我们总得赌一把。” *** “快活洞”真的是一个洞,洞口在侯府后花园的一座大得惊人的假山上。周围树木葱茏、繁华似锦,亭台楼阁,景色如画,若不是山上那“快活洞”三个红漆大字,众人还真不敢相信那使人闻之丧胆的血腥刑房就设在这里。 刚进洞口,一股混合着潮气、寒气、泥土气和血腥气的奇怪气息就扑面而来,蝶舞不由得打了个冷战。无智看了她一眼,道:“这里阴气太重,女孩子抵受不住,你又没有丝毫法力,还是留在外面照应吧!”蝶舞摇摇头:“‘天眼’中,没有临阵脱逃的,不用担心,我们走吧。” 没走几步,便是一条长长的石梯,斜斜地通向下面,下面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幸亏上官玲的身上带着火折子。 在火折子的微光下,众人小心翼翼地走着,石梯很长,有百余阶,它的尽头是一条极为宽阔的甬道。 走在前面的上官玲忽然发出一声惊呼,火折子掉在地上,熄灭了,浓郁的黑暗立刻包围了众人。 “怎么了?”无智问道。 “死、死人……” 胡小飞松了口气:“死人有什么好怕的,亏你还是一大男人……”他随即想起上官玲是个女孩子,便住口不说了。 陆云俯下身,慢慢地摸到火折子,重新打着,火光映出了一具风干的尸体,一个硕大的、锈迹斑斑的铁钩从他的胸膛上穿过,把他挂在石壁上,尸体的眼球早已烂掉,只剩下两个凹陷的黑洞,阴森森地对着众人。 众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个死人还真可怕。”胡小飞喃喃道。 陆云把火光移向别处,“走吧。”他说。 *** 布满倒刺的皮鞭、插着尖刀的床、人形的铁架……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刑具,在石壁上投下了长长的影子,像是一头头准备随时跃起、择人而嗜的洪荒怪兽。这些刑具都呈暗红之色,在上面还可以发现一根手指或是半只耳朵。而在刑具之间的石壁上,挂满了一具具残缺不全的尸体,这些尸体大多数已被风干,有些更是变成了骷髅,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和尸臭,蝶舞和上官玲早已把能吐的全吐了出来。 众人小心翼翼地走着,竭力不去看周围恐怖的景象。他们终于明白刘管家为什么会这么害怕了,这种地方实在不是恐怖二字所能形容的,胆小的人要是到了这里,恐怕还没用刑就已经被吓死了。 陆云轻声对无智道:“现在基本确定,我们找对了。” “哦?” “魔鬼最喜欢地狱了,而这地方就像个地狱。” *** 火折子燃尽的时候,甬道也到了尽头。 此时众人的眼睛已习惯了黑暗,隐隐约约地看出这是一个很宽阔的空间,而且空荡荡地,似乎是一个巨型的山洞。在山洞的中央,有一团小小的、模模糊糊的红影。 一个稚嫩的童音幽幽响起:“你们还是找到这儿了,呵呵,了不起的人类。” 无智定了定神,沉声道:“冥远,你失败了,收手吧!” “失败?”冥远哈哈大笑,尖细的笑声冲刺着每一个人的耳膜,“你们还认识不到自己的渺小,我这就送你们下地狱!” “该下地狱的是你!”司徒狂风一声怒吼,挥起长刀,向那团红影奔去。 “大胆!”冥远喝道,她的眼睛里忽然射出两道强光,像是夜空中突然绽开的闪电。 司徒狂风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睛,他感觉自己的心脏像是被一只看不见的大手紧紧攥住,随即身子猛地往下坠去,似乎脚下的大地凭空消失了似的。 耳边的风声越来越急,下坠的速度越来越快,司徒狂风的心里一片空白。 下坠、下坠,似乎永无尽头。 第二十六章 地狱审判 也不知过了多久,风声停止,双脚又重新踏到了地面。品书网 除了心脏还是很难受之外,并没有其他不适的感觉,更没像想象中那样,摔成个肉饼。 司徒狂风疑惑地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到这里,甚至无法确定自己是否还在人世。 因为这地方实在不像是人间。 周围一片昏暗,触目所及都是灰蒙蒙的雾气,除此之外一片空旷。 没有天,没有星星、月亮和太阳,脚下的也不是土地,而同样是一片虚无,司徒狂风感觉自己像是悬在了空中。 这种感觉自然很不好受,幸好手中的刀还在,看着闪亮的刀锋,司徒的心里塌实了点。 忽然,耳边传来一声断喝:“大胆凡人,见到本王还不下跪?” 司徒狂风吓了一跳,抬头望去,却见面前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座小山。 再仔细一看,哪里是小山,这分明是一个人! 只见他穿朝服,戴高冠,面黑如碳,虬髯似铁,正坐在向宫殿那么大的桌案后面,用一双白多黑少的眼睛瞪着司徒。 司徒稳住心神,开口问道:“你是谁?” 那人“呵呵”地笑了,像是天边响起了一阵闷雷:“我乃阎罗大王!” “你是阎王?”司徒惊道,“难道我是在地狱里?” “当然,你作恶多端,还能到哪里去?” “我作恶多端?”司徒怒道,“笑话!” “本王从不讲笑话!” “你不要血口喷人!”司徒发起火来,还真应了那句话:阎王老子都不怕。 “真是个固执的人。”阎王笑了,他扬声问道:“判官何在?” 话音未落,一个穿着大红官服的人影便出现在桌案前,向阎王躬身施礼:“属下在此。” 阎王一指司徒:“宣读此人罪状。” “是。”判官再次施礼,然后转过身来,面对司徒,打开手中的书卷,朗声读道:“司徒狂风,中土人士,生性残暴,共杀十三人,伤五十七人。” “那些人全都是恶贯满盈的坏蛋,全都该杀!”司徒吼道。 “但有的人却不是这么认为。”阎王道。 “谁?” 阎王没有说话,他的桌案低下却升起一股浓烟,烟雾散尽,巨大的阎王、判官和桌案都消失了,却有一个模糊的人影出现,慢慢地向司徒走了过来。 “什么人?”司徒看他越走越近,不由握紧了手中的刀。 “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死在你刀下的人啊。”那人幽幽地道。这时他已经走到距离司徒狂风十步远的地方,司徒可以清楚地看到他那毫无表情的、圆圆的脸。 “你是周洋!”司徒脱口惊呼。这个人,竟赫然是已经死在他长刀下的周洋! “你总算认出来了。”周洋道,“刚才你说我该死?” “对!”司徒毫不犹豫。 周洋居然叹了口气:“你确实应该这么认为,因为我也杀了很多人,比你杀得多,但是有的人不这么想。” “我有八个妻妾,她们为我生了十五个孩子,九个男孩、六个女孩。我深知江湖险恶,所以没让他们学武,而是为他们请了教书先生,让他们读书作文,将来考取个功名,好光宗耀组,最不济也可以继承我的钱庄,做一个规规矩矩的生意人。” “我虽年少时混迹江湖,杀人如草,但我三年之前便退隐了,老老实实地做我的生意,在孩子们的眼里,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父亲。” 司徒静静地听着,心里忽然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周洋的声音越来越激动:“但你却把我杀了!你杀了十五个孩子的父亲!他们最大的十三岁,最小的才两岁,你知道对这么小的孩子而言,失去父亲对他们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他们失去了保护、失去了精神的寄托!他们的生活不再安定,他们的世界不再完整,他们的性格将被仇恨和自卑扭曲,他们的周围注定是一片黑暗!” “没错,我是恶贯满盈,我是该死,但我的孩子们没有错,你又有什么理由、什么资格毁了他们的生活!”周洋直视着司徒,“你现在还认为你做的对,还认为我该死吗?” “我……”司徒语塞,周洋的那番话确实让他感到极大的震撼,虽然还是隐隐约约觉得哪里不对,一时间却想不出话来反驳。 他头一次对自己的做法产生了怀疑。 见司徒无言以对,周洋笑了,他慢慢地走近司徒狂风,而天不怕地不怕,就连刚才见到阎王也敢直言争辩的司徒,此时却下意识地往后退。 见司徒如此,周洋的笑声更大:“哈哈,你心虚了,你害怕了。”他一边笑,一边往前走,他的眉心出现了一条红线,然后向下慢慢地延伸,并同时渗出血来,血越渗越多,从血滴变成血线,最后喷涌而出,像是一道长长的血的喷泉,血泉中,周洋的身体从中央整整齐齐地分成了两半,一左一右地倒了下去,而此时的周洋却还在笑,那变成两半的笑容,显得那么地恐怖和诡异。 司徒大惊失色。 “司徒狂风,还我命来……”随着一着阵阵冰冷的声音,有更多的人自黑暗中显现,司徒认出他们都是死在自己刀下的人。只见他们有的捧着被砍下的头颅,有的拿着断掉的残肢,有的露着肋骨森森的伤口,从四面八方向自己走来,他们的身上都在不断地滴着血,血落在地上发出的“啪嗒”声此起彼伏,这些血汇成了一条条小溪,蜿蜒地流到了司徒的脚下。 司徒狂风脑中一片空白,他下意识地躲着脚下的血溪,似乎它们是有生命的小蛇,正恶毒地噬咬着他的脚,但他的躲闪是徒劳的,很快,整个地面似乎都被鲜血铺满,而那些人也围了上来,伸出冰冷而苍白的手指,去抚摸他的脸,“还我命来”的声音,像无数的尖刀在穿刺着他的耳膜。 司徒闭上眼睛,颓然地跪在了满是鲜血的地上。 *** “司徒狂风!” 司徒睁开眼睛,这才发现身边的人、地上的血全都消失了,而阎罗王又重新出现在面前。 “司徒狂风,你还有什么话说?” 司徒感觉自己轻轻地摇了摇头。 “你终于觉悟了,现在可以去你该去的地方了。”阎王说着,又慢慢地重新消失在雾中,但他的声音还是隐隐约约地传来:“下地狱吧……” 第二十七章 无尽煎熬 司徒狂风被一阵突然出现的强光刺痛了眼睛。品书网 在他的脚下出现了一片火海,像山一样高的火焰疯狂地波动着,像是能把天地万物都烧成灰烬,但在火焰中间还有很多人影,他们慢慢蠕动着,做着痛苦而无谓的挣扎。 “难道这就是地狱?难道这就是我的归宿吗?” 这个念头刚在心里闪过,司徒便觉得脚下骤然一轻,身子便往那片火海坠去。他万念俱灰,任凭自己飞速下落,只是睁着无神的双眼,茫然地望着上面的那一片虚空。 忽然,那本来空无一物的灰色空间里,骤然出现了一尊佛像,宝相庄严、金光耀眼。 司徒忽然瞪大了眼睛,因为他看到,佛像手捻莲花,正在向他微笑! 这一瞬间,司徒已麻木的心里似乎有什么闪过,令他全身一震,但他随即看到,有无数生着蝙蝠翅膀的夜叉小鬼自黑暗中出现,它们凶狠地扑向佛像,密密麻麻地贴满了佛像的全身,黑色的羽翼完全遮住了圣洁的金光。片刻之后,它们轰然而散,而此时,金身佛陀已成为它们的利爪上抓着的一块块碎片。 佛光普照,却奈何不了这无间地狱。 这一幕让司徒重新绝望,他放弃了所有的挣扎,干脆转过身来,去面对着恐怖的火海,面对着自己的归宿。 火海越来越近,司徒已可以感到它的灼热。此时,他又看到火海之中升起一个小小的人影,远远地向他飞了过来。 这是一个女孩子,一个小小的、长得很甜的女孩子。这样的女孩子似乎不应属于地狱。 女孩子看到司徒,大眼睛里显出了惊讶和喜悦,她喊出了他的名字:“司徒狂风!” 司徒并没有吃惊,事实上他什么反应也没有,他的心已如一潭死水,很难再泛起波澜。 女孩子还在喊:“司徒狂风你怎么了?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上官玲啊!”她朝他伸出一只小手,如雪的皓腕上还带着精致的金铃:“把手给我,我拉着你一起离开这个鬼地方!” 司徒的嘴角向上翘了翘,佛陀都对这里无能为力,你一个小女孩子又怎么能离开?再说上官玲也不是这个样子的,上官玲应该是又黑又胖、虎背熊腰、满脸胡子…… 他胡思乱想着,并没有伸出手去,当两人的身体交错时,女孩子试图伸手拉住他,但她的手却从他的身体穿过,如同穿过了一片虚空。 女孩子无奈地继续向上飞去,而司徒狂风也终于坠落在地狱的火海中。 *** 上官玲缓缓睁开眼睛,见无智正关切地看着她。 “啪、啪、啪。”耳边传来清脆的鼓掌声,是那个红衣小女孩,鬼将军冥远。 “你们两个居然都在我的法术下逃脱了,不愧为玄门之士啊!”冥远道。 “但我们还是没能救出他们。”无智道,他看着自己身边如塑像般一动不动的蝶舞、陆云、司徒狂风和胡小飞。 冥远笑了:“他们都是凡人,几百年来,还没有一个凡人能在我的‘慑心御魂、无间地狱’**中逃脱。” “慑心御魂、无间地狱?”上官玲一惊,“难道我们看到的这些,都是源于自己的内心?” “没错。”冥远道,“我只是让你们产生了身在地狱的幻觉而已,而你们在里面看到的人、遇到的事,其实都是你们的心中所想,所以你们每一个人遇到的人和事都不相同。” “那又怎么样?你别以为你的这个劳神子法术有什么厉害,我们两个不就出来了吗?相信他们也能出来!”无智道。 冥远道:“你们是离世修行的玄门中人,自然能超脱物外,看清真相,但他们世间凡人却无法做到这一点。因为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做过亏心事,在他们的心灵深处,总是有脆弱的角落,因此人类有句俗话叫做‘心中有鬼’,而‘慑心御魂、无间地狱’**则是把人们心中的鬼找出来并加以放大,把他们的心灵变成永世不得翻身的地狱。” “我们人类还有一句俗话叫做‘问心无愧’!”上官玲道。 “那是你们的一厢情愿,试问你们有谁能做到?”冥远道。 上官玲为之语塞。的确,“问心无愧”四个字说来容易,但又有谁敢拍拍胸脯,说自己真正做到了呢? “看来,现在只有打倒你,才能救出他们了!”无智沉声道。 “就凭你们两个要打倒我?我不认为有这个可能性。”冥远轻蔑地道,“退一万步来讲,即使我真的被你们打倒了,他们也不会得救,除非他们自己战胜自己、看清真相,否则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他们,而作为凡夫俗子,想洞悉真相是不可能的,他们将永远在自己心灵的地狱里遭受无尽的煎熬!” “他们虽不是玄门之士,却也不是凡夫俗子,这些人不简单,你看,这个人还紧紧地握着他的刀呢,这证明他还没有放弃反抗,他们还没有屈服!”上官玲指着司徒狂风道,她的这番话也许只是想说服自己,可惜连她自己也不太相信。 但是,当冥远看到司徒手中紧握的大刀时,瞳孔却忽然缩紧。 *** 虽然须发已被烧焦,可司徒狂风并没有感觉到疼痛,身处炙热的火海中,他的心里却是一片冰冷。 他茫然地举目四顾,却意外地发现了几个熟悉的人。 他的朋友、他的兄弟! 陆云、蝶舞、胡小飞,他们三个在火海之中痛苦地挣扎。 这一幕像一只尖针,狠狠地刺痛了司徒麻木的心。 他可以忍受自己的痛苦,却无法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朋友饱受煎熬。 他抬起手,雪亮的刀锋在烈火中反射出奇异的色彩,直到此时,他才意识到自己还一直握着刀。 司徒感觉力量又回到了自己身上,他向着他的朋友们冲去。 *** 无智努力地调匀气息,虽然他能顺利地逃脱“慑心御魂、无间地狱”**,但也变得精疲力尽。 而冥远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也没有动作。 无智明白他是在拖延时间,“慑心御魂、无间地狱”**无疑极耗法力,更何况他还要作法冲开“莲花结界”。 无智已不能再等,虽然气力尚未恢复,但如今只能孤注一掷,一旦“莲花结界”被冲破,后果将不堪设想。 他冲上官玲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轻轻点头。 无智的手已握住了衣襟里的《金刚经》。 这时,忽然响起了“嗡嗡”的声音,虽然微小,却很清晰。 无智和上官玲都是一怔,不约而同地望着冥远,而冥远也是一副迷惑的神情。 “嗡嗡”声更大了,上官玲惊喜地叫道:“是刀,是司徒狂风的刀,司徒没有屈服,他还在反抗!” 果然,司徒手中的长刀在颤动、在低吟。 无智也是惊喜交集,他和上官玲都没有看到冥远眼中闪过的一丝恐惧。 冥远一弹指,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准确地击中了司徒的心脏。 第二十八章 孤注一掷 “二姐、三哥、五弟!”司徒大喊着,脚步越来越快。品书网 但他随即被地下冒出的怪物拦住。这些怪物似人似鬼、非人非鬼,混身冒火,伸出尖利的爪子向他直抓过来。 “滚开!”此时的司徒已经恢复了平日的威风,他长刀一挥,面前的怪物惨叫着,化为一蓬蓬火花。 原来它们也不是不可战胜的,想到这儿,司徒更加自信。 “你还是没变啊。”背后忽然传来一个冷冷的声音。 司徒回身,看到了说话的这个人,是周洋! “你……”司徒浑身一震。 “你永远也摆脱不了我的。”周洋冷笑,“在人世,你把我砍成两半,如今在地狱,你不妨再砍我一刀。” “对,还有我,你再把我的脑袋砍下来吧!”“还有我”……那些死在司徒刀下的人又纷纷出现,把他围在了中间。 司徒的心忽然像撕裂一般疼痛,他感到自己无法面对他们,他只想让他们消失。 他痛苦地大叫一声,下意识地挥出了刀。 然后,“啪”一声轻响,刀锋折断了。 *** 看着司徒狂风的刀,无智和上官玲都愣住了。 一丈多长的刀锋,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断成了两半。 “你们知道这是柄什么刀吗?”冥远幽幽地道,“这柄刀唤作‘天王斩鬼刀’,是上古至宝,斩妖除魔,威力无穷。”他看着惊讶不已的无智和上官玲,幸灾乐祸地笑了:“这件事情看来你们都不知道,那个傻大个更是不懂怎么使用这柄宝刀,要不然,这场战斗的胜负还真的难以预料呢!” “是你做了手脚,把刀弄断的!”上官玲怒道。 “我只是把这个人心中的‘鬼’再放大了一点而已。”冥远指了指司徒狂风道,“此刀与主人心意相通,如主人心无杀意,则刀锋钝;若主人萌生死志,则刀必断。看样子,这个大个子是真的不想活了。” “你真是个魔鬼!”上官玲怒不可遏。 “我本来就是。”冥远微笑道。 “那你下地狱去吧!”无智一声怒吼,从怀中取出了最后的法宝:《金刚经》。 他只能孤注一掷。 *** “晦明禅师是一代高僧,佛法高深。他所手书的这卷《金刚经》亦具驱邪除鬼、普度众生之功。你带在身上,如遇厉鬼,即将经卷展开缠于其身,则厉鬼自灭。” 师傅的这番话,无智记得很清楚,当时他还想,这太简单了,别的法器要使用时还得念经什么的,而这经文只需把它缠在鬼身上就行了。直到现在,无智才意识到“把经文缠在鬼身上”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冥远似乎也知道那卷《金刚经》的厉害,不让无智和上官铃近他的身,他化作一团红影,在宽阔的石厅里飘忽来去,无智算是见识到了什么是真正的鬼魅之速。 无智的武功低微,上官玲也比他好不到哪儿去,两人在气喘呼呼地追逐了片刻之后,绝望地停了下来。 是的,绝望,看着那个红衣小女孩,无智已想不出什么办法来阻止她。速度相差太大,他连拼命的机会都没有,他开始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好好学习武功,如果能有师傅的五成,不、三成功力,如今他也不会这么狼狈。 冥远只是躲着他们,并没有反击,原因是他的大部分功力都用来冲击莲花结界,但无智知道莲花结界已撑不了多久了,一旦结界被冲破,冥远没了束缚,借着鬼节之夜阴气大盛之时,他可以再次冲开鬼门关,唤出更多厉鬼,自身的功力也会大增,那时不仅自己和上官玲要命丧黄泉,整个人间也要生灵涂炭了。 无智看着上官玲道:“我把你送回去吧。” 上官玲摇摇头,动作很轻,却很坚决。 无智叹了口气:“别再坚持了,你的身体本不属于你,如果这个身体遭受重创,你不仅不能回到原来的身体里去,而且不能转世投胎,只能成为永远游荡的孤魂野鬼!这一点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上官玲淡淡地笑笑:“是的,你说的没错,但是上官家从没有一个临阵退缩的人。” “你不要再意气用事了!死在这里没有任何意义!”一向温和的无智也有点着急了,“再说是我把你招来的,要是出了事……” “于心不安是吗?”上官玲接道,“无智师兄,你不必自责,我也是玄门弟子,除魔卫道也是我的责任。”她正色道,“再说,我们也不一定会失败,你难道忘了吗,我们还有一个高手没有赶过来呢!” 无智闻言眼前一亮:“你是说……” “那个使剑的杀手吗?”冥远哈哈大笑,“他恐怕早已死在犬养毅的刀下了!” 话音未落,甬道处便想起了急促的脚步声。 是高歌,还是犬养毅? 三双眼睛不约而同地望向了那里。 很快,一个挺拔的身影出现了。 是高歌! 无智松了口气,可他还没来得及表达自己的喜悦,就看到冥远的眼中又闪出了光。 “不要看他!”无智大吼。 “小心幻觉!”上官玲几乎在同一时间喊道。 可是已经晚了。 *** 司徒狂风的全身都在着火,他感觉自己的血液都要被蒸干了,但他的心却还是冰冷。 在旁边不远处,蝶舞、陆云和胡小飞也是浑身浴火,蝶舞在不停地哭泣,泪水一出眼眶便化作了水气,陆云紧闭双目,嘴里在不断地念叨着什么,胡小飞则狠狠地捶打着自己,痛苦地嚎叫着。 “真没想到这就是我们‘天眼’最后的归宿。”司徒想,奇怪的是他并没有感到后悔,只是觉得万念俱灰。 这时,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你们都在这儿啊!” 司徒回头,就看到了高歌。 高歌神采奕奕,身上也没有着火,似乎空中巨大的火焰和地下如血的岩浆并不能伤害到他。 但是司徒等人并没有吃惊,也没有感到喜悦。 “你来了。”陆云睁开眼,淡淡道。 “真好,我们‘天眼’又聚在一起了。”胡小飞惨然道。 高歌倒是吃了一惊:“你们怎么成了这个样子?还不想办法把身上的火灭了!”说着举目四顾,想寻找一件可以灭火的工具。 司徒苦笑道:“这里到处是火,怎么能灭呢?” “这些火都是幻像,只要你心里想着灭火,它就会熄灭的!”高歌道。 司徒摇摇头,他不相信。“幻像?哪有这么真实的幻像?”胡小飞也道。 “高歌,我们这是在地狱里了,我们杀了这么多人,现在报应到了!”蝶舞流着泪喊。 “蝶儿……”高歌一阵心疼,却不知怎么安慰她,他把目光转向陆云:“老三,你最冷静,你该不会也相信这里就是那该死的地狱吧?” “不是地狱是哪里?大哥,面对现实吧!”陆云一声长叹,又把眼睛闭上了。 虽然身上没着火,但高歌却感觉一股无名业火从心头“腾”地升起,他怒吼道:“你看看你们,一个个半死不活的,你们平时的英雄气概都到哪里去了!别说这里不是地狱,就算真是地狱,我们‘天眼’也不能这么孬种!” 众人都是一震,陆云也睁开了眼睛。 高歌深深地吸了口气,继续道:“相信我,这里不是地狱,是那个鬼将军弄的幻像,就和西域的邪门武功‘**术’相似,但是比**术高明得多,兄弟们,我们一起出去!” “高歌,已来到了地狱,你还想走吗?”随着声音幽幽地响起,一个黑衣的男子如烟雾般出现在高歌的面前。 高歌不由惊呼:“鬼杀!” 第二十九章 再次携手 看到明明已死在自己剑下的人又出现在面前,高歌不可避免地吃了一惊。 鬼杀喉间那道致命的伤口还在,但这似乎并没有影响他说话,他笑道:“高歌,我们又见面了。” “幸会幸会。”高歌已恢复了镇静。 “他乡遇故知,可是人生一大喜事啊,以后我们就要在这地狱里长久为伴了。”鬼杀道。 “对不起,我不喜欢这里。”高歌道,“还是你自己待着吧。” 鬼杀面色一沉:“到了地狱你还想走?像你我这样双手沾满鲜血的杀手,这里就是我们永远的归宿!” “虽然都是杀手,但我和你不一样。”高歌淡淡道,“你是为了钱,人命在你眼里如同草芥,而我尊重生命,不到万不得已,我绝不杀人。” “那又怎么样,你最终不还是杀了吗?”鬼杀嗤之以鼻,“我就死在了你的剑下,我也是人啊!” “可你是杀人的人!”高歌厉声道,“你冷血无情,心狠手辣,不杀你,就会有更多无辜的人死于非命。我杀你,只因为你该死!”他指着他的兄弟们:“我们‘天眼’就是为了替天行道,所以以暴制暴,以杀止杀,我们是杀人,但我们问心无愧!” 蝶舞、陆云、司徒和胡小飞都抬起了头。 鬼杀不那么理直气壮了:“好,就算你说得理直气壮,但欠债要还钱、杀人要偿命,你我手上都有人命,所以我们都得在这烈火地狱里遭受煎熬,永世不得翻身!” 高歌笑了:“这地方确实很像地狱,但我知道这里不是。”他转身向蝶舞他们道:“大家清醒一点,这些只是幻像,赶快振作起来吧!”看到没有响应,他有点着急:“不相信,那我就证明给你们看!”他一指鬼杀:“我这就让他消失!” “什么?”鬼杀像是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一般哈哈大笑:“让我消失?我已经被你杀死一次了,难道你还想再杀我一次?” “没错。”高歌道,“我要让你魂飞魄散,连鬼都做不成!” “高歌,你搞清楚,这里可是地狱,你还是先照顾好你自己吧!”鬼杀笑容一敛,厉声道。话音未落,高歌的周围就出现了无数小鬼,把他紧紧地围在中间。 蝶舞等人大惊失色,正想出手救人,却听高歌大吼一声:“破!”一阵强劲的冲击波自他身上绽开,把周围的小鬼轰成了碎片。 “这些小丑还不值得我动手。”高歌冷冷地看着鬼杀。 “那就由我来做你的对手好了!”鬼杀厉声道,伸手在虚空中一抓,便抓住了一柄长剑,紧接着一纵身,连人带剑,向高歌直扑过来,速度之快,连胡小飞见了也是大吃一惊。 高歌只是静静地站着,连指尖都没有动一动。但他的面前却忽然出现了一柄剑,一柄悬在空气中的剑,剑尖正对着直冲过来的鬼杀,鬼杀收势不及,被这柄剑穿胸而过,倒像是他自己撞在剑尖上送死一般。 高歌看着面如死灰的鬼杀,淡淡道:“你也不值得我动手。” 鬼杀没有再说话,他和穿在他胸口的那柄剑都慢慢地化成粉末,消失在空气中。 *** 众人看得目瞪口呆。 高歌转过头来:“这下相信我的话了吧。”他看着依旧萎靡在地的兄弟们,怒道:“快起来给我站好,这样是什么样子,我们‘天眼’什么时候这么狼狈过?你们都看到了,眼前这一切都是幻像,这些火、这些牛鬼蛇神,还有这所谓的地狱都是假的,你们身上的伤痛也是假的,我们的身体都好好的在那个快活洞里站着呢!” 众人缓缓地站起身来,试着活动了一下手脚,感觉疼痛果然减轻了许多。 “这就对了,”高歌放缓了语气,“那个鬼将军不知用什么方法让我们产生了幻觉,这些幻觉虽然是他强加给我们的,但我们可以将计就计,造出有利于自己的东西来,刚才的剑就是证明。好了,我们快些走吧,回到真实的世界,小和尚和女道士都在等着帮忙呢!” “放肆!”天空中忽然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大吼,使大地都为之震动不已。高歌抬头望去,看到了两只比满月还大的眼睛和一张血盆大口。 “阎王!”司徒狂风脱空惊呼。 *** 小山一样的阎罗王俯瞰着地狱里的“天眼”诸人,像是打量着几只蚂蚁。“高歌,在这修罗地狱里敢如此捣乱的,你是第一个,本王可真的要生气了!” “你还真的把自己当作阎王爷了。”高歌轻蔑地笑笑,“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底细吗?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是这个幻觉世界的头目,也就是冥远在施法时所灌注的‘元神’。” “是又怎么样,你还真的以为你能击败我?这里可是我的天下!”阎王道,他这样说,无疑已承认高歌的猜测是正确的。 蝶舞他们都松了口气,在得知自己所处的不是真正的地狱后,他们如释重负,又有了战斗的信心和勇气。 但“阎王”显然不想给他们战斗的机会,他大手一翻,立刻有无数房子般大小的冰块砸落下来,虽然已知道是幻觉,但这些巨大冰块产生的恐怖效果还是让众人近乎本能地四散躲避,连高歌也不例外。 “咚”、“咚”、“咚”,大冰块砸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像下了一场特大号的冰雹,冰和火焰一接触,发出“滋滋”的声音,很快浓郁的蒸汽便在地上处处升腾,这灼热的蒸汽,甚至比火焰更具有杀伤力。 高歌明白已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否则他的兄弟们刚刚建立的自信很快就会被摧垮。他强迫自己平静下来,聚气凝神,一柄如大树一般长的巨剑自虚空中出现,在密集的冰块来回穿梭,把一个个冰块击得粉碎,天空中像是放起了冰的焰火,煞是好看。 趁着这个机会,高歌向他的兄弟们大声喊道:“我一个人对付不了他,大家都来帮忙啊!” “要怎么做?”陆云问道。 “尽量排除杂念,集中精力默念着自己想要出现的东西……”高歌的话未说完,更加密集的箭矢像暴雨一般洒了下来,高歌由于说话分心,避无可避,只好闭上眼睛,在心里想着“这一切都是幻觉”,同时用双臂护住了头脸。 箭矢落下,可高歌并没有受伤,他睁眼一看,在头顶不知何时出现了一面巨大的盾牌,替他挡住了箭。高歌大喜:“太好了,这是谁弄的?” “是我。”蝶舞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我看见你要被刺中了,十分着急,心想要是有面盾牌就好了,没想到它真的出现了。” “对,就是这样,只要有足够的自信,没有人能主宰我们的思想!”高歌豪迈地道,“兄弟们,让我们携手作战吧!”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三十章 人鬼竞速 那个冒牌的阎罗王似乎有些慌了手脚,除了冰块和箭矢,又有诸如石头、锤子、钩子等许多希奇古怪的东西夹杂在一起,没头没脑地砸了下来。 但是在高歌他们的上空出现了一只大得吓人、美得惊人的蝴蝶,它轻轻扇动着翅膀,把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全部挡住了,不用说,这是蝶舞的杰作。 陆云闭目念念有词,随即猛地睁眼一指,一个和阎王差不多的大将出现了,他枣红脸、绿战袍、留长髯、使大刀,应该是江湖中人人景仰的关帝关二爷,但不知怎么的,这个关公的眉眼长得和司徒狂风颇为相似。 除了这位关公的大刀,天空中还出现了另一把刀,一柄悬在虚空中的、司徒的天王斩鬼刀。两柄巨刀一前一后,对“阎王”形成了夹击之势。 胡小飞伸指一弹,一个小小的光球从指尖飞出,并向滚雪球似的越变越大,待到半空,已像是一轮灼热的太阳。 高歌看时机已到,大喝一声:“动手!”两柄大刀随声而动,交剪劈下,那冒牌阎王反应倒也迅捷,一侧身堪堪躲过,但此时胡小飞的光球已到近前,后面紧跟着高歌的巨剑。 “不!”“阎王”发出了绝望的惨叫。 一阵惊天动地的声音响过之后,那曾经看来是坚不可摧的、山一样的身躯,灰飞烟灭了。 *** 一切都消失了,地狱、火焰、恶鬼、冤魂,都随着那冒牌阎王的毁灭而毁灭了。 “干得好,兄弟们!”高歌高兴地道,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轻松的笑容,这不仅是因为他们战胜的敌人,更重要的是他们也战胜了自己! “这一仗打得还真好玩,只要想着什么就会出来什么。”胡小飞笑道,“对了,三哥,刚才你想的,应该是关公吧,但我怎么看他长得这么像四哥呢?” “是啊,我本来想请出关公的,可能是因为对司徒的相貌太熟悉了吧。”陆云说,众人都哈哈大笑。 高歌笑完了,说道:“好了好了,现在还不是高兴的时候,别忘了我们还在幻觉之中,而冥远还没有被消灭呢!” “那我们怎么出去呢?”胡小飞问。 高歌挠挠头,很明显他也不知道。 “我看到过上官玲。”司徒狂风道,“她是往上飞走的,看来出口在上面。” “对!”高歌一拍手,“下面是地狱,上面就一定是天堂了,天堂就是出口,我们往上飞没错!” “可是,怎么飞呢?”蝶舞问。 “很简单啊,心里想着飞就能飞了。”陆云显然已掌握了此中诀窍,话音未落,身子已慢慢地浮了起来。 *** 即使是幻觉,御空飞行的感觉还是好得很。 陆云和司徒狂风都是悬空着往上飞,高歌则踩着一柄剑,很显然是受了那些能够“御剑飞行”的剑仙的启发。而胡小飞脚下的则是一朵云彩,看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筋斗云”了。当然,最漂亮的还是蝶舞,她的背后居然生出了一对雪白的翅膀,使得她更像是天宫里的仙子。 他们向上飞了大约有一盏茶的功夫,便看到了一线光亮。光亮慢慢变大,很快变成了一个洞口。在穿越洞口的时候,每个人都突如其来地感觉到一阵眩晕,他们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 当他们睁开眼时,双脚又重新踏上了坚实的土地。 *** 看到“天眼”诸人开始慢慢地活动自己的身躯,无智和上官玲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连阴沉的冥远,都忍不住露出了惊讶之色。 “没想到你们真的破了我的‘慑心御魂、无间地狱’大法,没想到你们有这么强大的精神力量,唉,我真是低估你们了。”冥远叹道。 高歌微微一笑:“你没想到的事还多着呢。我承认,你的法术确实很厉害,我们几乎就陷在里面了,但是,你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什么错误?”冥远禁不住问。 “你自诩很了解人的弱点,的确,你的法术直指内心,用罪恶感使我们的精神崩溃,这个方法真的很厉害,任谁都无法抵挡。可是,你不该对我们施同样的法术的,这样的法术一个人挡不住,但我们联起手来,对付它就不在话下了!”高歌道。 冥远哑口无言,他了解人的弱点,却忽视他们了的长处。那就是友情!可以让人忘却自己不幸,一心帮助朋友的伟大感情!正因为高歌他们有着如此纯真、如此深厚的友情,他们才能够拧成一股绳,用强大的精神力量,破掉冥远的法术。 高歌转向无智和上官玲:“我们能够出来还得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及时出声提醒,让我提高了警惕,恐怕我不会那么快就看清真相,你们是‘天眼’的救命恩人。”无智和上官玲连忙摆手谦谢。 “我的刀!我的刀怎么了?”司徒狂风现在才发现自己的刀真的断了,惊呼起来。 “惊讶吧?这全是你自己造成的。”冥远又恢复了阴沉与冷静,“你们能破掉我的法术,我很佩服,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会放过你们,既然不愿呆在幻觉地狱,那我就送你们到真正的地狱里去吧!” “对不起,那是你去的地方,我们不感兴趣。”高歌道,陆云悄悄捅了下无智,轻声道:“你不是还有法宝吗,怎么还没使出来?” 无智苦笑道:“我是想使出来啊,可是这《金刚经》只有缠在他的身上才有效,我轻功不行,根本抓不住他啊!” “要抓住他吗?我来。”胡小飞开口道,“我这口气憋了好久了!” *** 无智这下算是见识到了什么是真正的轻功。 只见胡小飞纵横腾越,疾步如飞,速度比箭矢更快,身法却比水里的游鱼还要灵活。开始时还能看得清人,到了后来他只能看得到一片模糊的影子。 但尽管如此,他还是没能追上冥远,看来鬼魅的速度,的确不是凡人所能比拟。 众人静静地看着一小一大两团影子,在这宽阔的石洞中一前一后地飞奔,开始时只听见衣襟带风之声,慢慢地,雨点一般的脚步声开始出现,再过了一会儿,连胡小飞急促的呼吸声也已隐约可闻了。 无智知道,胡小飞已开始气力不继,而冥远却丝毫未露疲态,他着急地道:“我们还是一起上吧!” 话音刚落,胡小飞便停在了他的面前,把无智吓了一跳。 胡小飞抹了把汗,沉声道:“再给我一点时间,我能抓住他!”说罢一咬牙,又冲了出去。 无智跺了跺脚,转身对高歌道:“不能再让他一个人干了,人和鬼的速度是没法比的,这样下去没有任何希望。现在冥远之所以只是逃避,是因为他的法力大部分用在冲破莲花结界上了,一旦结界被冲破,他没了顾忌,那就一切都完了!” 高歌摇摇头,没说话,旁边的陆云皱眉道:“你以为我们一起上效果会更好吗?这里的空间这么大,就凭我们几个,想包围冥远根本就不可能,他的速度这么快,除了小胡,咱们又有谁能跟上?我们上去,只是给小胡添麻烦罢了!” “那也总不能……” “我们现在只能寄希望于小胡了。”高歌拍拍无智的肩,打断了他的话,“相信我,他不会让我们失望的。”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三十一章 千钧一发 胡小飞知道,自己该想个办法了。 冥远的速度之快,是自己前所未见的,更何况他的身体瘦小,因此也就更加灵活。现在自己虽还能勉强跟得上他,但胡小飞很清楚自己已是强弩之末,而冥远的体力似乎无穷无尽。 冥远跑到了山洞的尽头,就要撞上山壁了,身子却忽然飞起,凌空一个倒翻身,从胡小飞的头顶飞过,落地以后,向相反的方向跑去。 每次跑到山壁前,冥远总是要如法炮制,胡小飞虽然很清楚他的行动,却无可奈何,因为他不可能做到从全力向前奔跑瞬间转到向后翻跃,而中间没有一点缓冲过渡,任何人的腿都无法承受这样的冲击力,就算腿骨不折,脚腕也会脱臼。 但是,这毕竟是冥远速度最慢的时候,尤其是他身在空中的瞬间。直觉告诉胡小飞,要想抓住冥远,这稍纵即逝的一瞬间就是他唯一的机会。 无意中,手指碰到了腰间的镖囊,胡小飞灵机一动,有了主意。 *** 无智打了个寒战。 他看了看别人,众人都在凝神观战,并没有意识到这里越来越冷了。 这不是什么好兆头。 而且无智还看到,石洞中开始出现了若有若无的黑气。 这是冥远在积蓄力量,他随时可能发动最后一击,莲花结界已岌岌可危了。 无智心急如焚,却什么也不能做,什么也做不成。 他能做的,只有等待,等待胡小飞创造奇迹。 *** 冥远又快跑向山壁了,胡小飞紧跟其后,手里已暗扣了三支透骨钉,这是他镖囊里仅剩的暗器了。 当冥远再一次倒跃而出时,胡小飞手一扬,三支透骨钉电射而出,同时头也不回,一直冲到山壁前,双足在壁上一蹬,借反弹之力,倒纵而回。 虽然胡小飞已有意识地卸去了部分冲力,但这一蹬之下,双腿关节还是像被大锤击打过一样火辣辣地疼,不过此时顾不了这么多了,成败在此一举。 胡小飞早已把冥远在空中的路线摸得清清楚楚,三支透骨钉正好迎着他的下坠之势,但冥远毕竟是鬼界将军,虽然寄居在一个丝毫不会武功的小女孩的瘦弱身体内,但这区区三支飞镖还是难不倒他,只见他深吸一口气,居然使自己的身子悬停在了空中,三支透骨钉全部擦着他的鞋底掠过。 胡小飞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冥远上当了!他根本不指望自己的透骨钉能对冥远构成伤害,只希望能延误对方一点时间,他果然做到了,虽然只是短短的一刹那,但这已足够! 冥远的双脚刚落地,便看到了迎面冲来的胡小飞,和他手里的《金刚经》。 *** 《金刚经》缠在冥远的身上,就像是烧红的烙铁放入了水中,“哧”的一声,腾起一阵水雾。 “小胡成功了!”众人击掌欢呼,胡小飞则一下瘫倒在地上,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这一场追逐,已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 好在这一番力气没有白费,看着动弹不得的冥远,胡小飞的心里舒服极了。 但奇怪的是,冥远的神色依旧很平静,即没有沮丧,也没有惊慌。他看着高兴的人们,忽然冷冷地笑了一声,开口道:“你们真的以为自己胜利了吗?” 人们一愣,高歌道:“你已经被小胡擒住,还能兴风作浪?” 冥远哈哈大笑:“愚蠢而无知的凡人啊,你们还是问问你们的和尚朋友吧,看来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真相。” 人们把目光都转向了无智,无智的脸上愁云满布,他缓缓点了点头,沉声说道:“冥远说得没错,莲花结界已被冲破,我们失败了。” *** 在逍遥城的上空,如一条黑色巨龙般的强大煞气,终于冲开了金色的屏障。 煞气直冲上天,金莲花在它的冲击下渐渐枯萎,终于变回禅杖的本来模样,落到了地上。 此时,在快活洞内,高歌他们终于感觉到了那骤然加强的刺骨寒意,和一种难以言喻的、心悸的感觉。 *** 冥远的双眼在放着光,看起来兴奋异常:“结界已破,已没有什么可以阻碍我了,大好人世,将任我驰骋!当然,在这之前,我要先将你们送进地狱,你们这几个小小凡人,竟给我造成了这么多麻烦,耗费了我这么多法力,真不简单啊!作为报复,我要一个一个地挖出你们的心脏!” 司徒狂风不屑地“哼”了一声:“你还是先想办法恢复自由再说吧!” 冥远狂笑:“你真的以为这小小的一卷经文就能困住我吗?”他张开嘴,开始把洞中的黑气吸进自己的身体。 “不好,他在吸收此地的戾气,快阻止他!”无智话音未落,高歌和司徒便一前一后,猛扑过去,但还没近冥远的身,便被一堵看不见的气墙弹了回来。 二人从地上爬起,还想再度冲上,被无智制止了:“你们没有法力,近不了他的身的,我去!”他的眼中现出决绝的光芒,口中默念佛经,缓慢却坚定地向冥远走去。 上官玲从无智的神情中看出了他的异样,她猛然想起无智身上已经没有任何法器了,如同一道闪电划过脑海,她明白了他的用意。 无智是想穷尽毕生所学,引爆自身真元,和冥远同归于尽! 上官玲箭步追上无智,一把拉住了他:“师兄,你不能这么做!”无智平静地看着她,眼中带着一种超脱的安详:“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要想挽回败局,这是唯一的方法,师妹,放手吧!” “不,还有办法,一定还有别的办法的!”上官玲带着哭腔道,她忽然眼前一亮:“我这里还有两道符,你先让我试试!”说着松开无智,向冥远冲去,“危险,快回来!”无智急道,想拉住她,却拉了个空。 上官玲冲到冥远身前,亮出手中的两道符,正想拍向他的左右太阳穴,冥远忽然一声厉吼,长长的头发无风自动,像是一条条扭曲盘旋的黑蛇。 上官玲一楞,随即感到手上一片灼热,原来是那两道符起火了,与此同时,冥远身上的《金刚经》也开始燃烧起来。不一会儿便化为了灰烬。 冥远活动了下手脚,露出了阴侧侧的笑容:“很遗憾,你们错过了最后的机会,那么现在就让我来履行承诺,挖出你们的心脏,就从你开始吧!”她伸出纤弱的右手,五指尖尖,长长的指甲像五把尖刀,闪着阴森森的寒光。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三十二章 四处求援 无智刚刚回过神来,高歌已如一只箭一般地冲出。而其余的人,都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想起冥远那可怕的速度,他们知道,无论如何都来不及了。 正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忽然传来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这声佛号听来就像一声闷雷炸响在耳边,在极浑厚且安详的声音之中蕴涵着浓郁的霸气和杀意,震得每个人的脑中都出现了片刻的空白,连冥远都不由得呆了一下,动作为之一缓。 几乎与此同时,冥远眼前骤然闪过一道淡黄色的光芒,他只觉手腕一凉,随即血光暴现,自己的右手竟被齐腕斩下!黄光去势未衰,“夺”地一声钉在坚硬的山壁之中,竟然是一张薄薄的符纸。 断腕处剧痛不已,但冥远似乎没感觉到,这一瞬间的事实在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他还没回过神来,就听上官玲和无智异口同声地叫了声“师父”。转头看去,见甬道尽头站着一僧一道,那和尚长眉垂肩、长髯及胸,虽须发皆白,面色却红润如婴儿;道士则面如黑炭、又高又瘦,穿着极不合身的宽大道袍,更显得行销骨立,他眯缝着眼,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但双目开合之间,精光四射,令人不敢直视。冥远又惊又怖又怒,一时间竟不知如何是好了。 此时“天眼”诸人的惊讶之情,和冥远并无二致。符纸极薄且软,而这个道士竟能用它当作暗器,轻描淡写地就削断了冥远的手腕,这份指力委实可怖。和尚也同样不简单,高歌他们都是内行,已听出那声佛号是正宗佛门“狮子吼”内功,其功力之精纯,就连当今少林方丈也是远远不及。无智和上官玲的武功可以说根本不入流,他们的师父却是绝顶高手,不由得高歌他们不惊讶。 无智和上官玲跑到他们师父的面前,和尚慈祥地看着两人,笑眯眯地道:“阿弥陀佛,老衲总算没有来迟。”道士则只是轻轻点了点头,把目光转向了“天眼”,把五个人逐个打量了一番之后,道士的目光停留在陆云的身上,把一向沉稳的陆云看得如坐针毡,只得干笑了一声,抱拳道:“在下陆云,是‘天眼’老三,不知这位道长如何称呼?” “呵呵,这位是一鹤道长,老衲法号残空,阿弥陀佛!”残空笑眯眯地道,“五位施主义薄云天,侠心可鉴,果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自古英雄出少年,老衲佩服、佩服!” 高歌等人连忙谦谢施礼,残空合十还礼,一鹤仍是轻轻颌首,眼睛却依旧看着陆云,他似乎对陆云特别感兴趣。 “行了师父,现在还不是客套的时候。”无智着急地道。残空哈哈一笑,一鹤也终于收回了目光,陆云立刻长长地松了口气。 残空看着冥远,合十道:“这位施主,你的臭皮囊已不能再用,还是将其舍弃,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吧!” 冥远的脸色因失血过多而显得异常苍白,他看着自己还在滴血的断腕,咬牙切齿地道:“的确,这具身体已不能再使用了。”说罢,小女孩的七窍突然同时喷出浓浓的黑烟,慢慢地在空中聚集起来,构成了一个巨大的人形。随着黑烟涌尽,小女孩的身体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这就是冥远的灵魂!”高歌他们看着这一幕,惊讶不已。无智和上官玲倒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没想到人世间还有如此高手,我失算了!但是你们毕竟晚了一步,没了结界的约束,我可以轻易地找到比这好得多的身体,最后的胜利还是属于我们鬼界,只不过它来临得稍迟一点而已。”脱离了小女孩的身体后,冥远的声音也已不再是稚嫩的童声,而变成了低沉而有点模糊的男子声音。他一边说话,一边慢慢地向洞口移动。 “他想跑!”上官玲大叫。 “跑不了!”一直没说话的一鹤道长终于开口了,他说得慢且生涩,似乎好长时间没有说话了。这三个字从他嘴里说出,就像是三个冰块一样又冷又硬。没想到爱说爱笑的上官玲,竟然有这样一个冷血动物似的师傅。 虽然说话慢,但这位道长的出手却可以称得上是快愈闪电,“跑”字刚出口,已有一道灵符射出,“啪”地贴在了冥远烟雾状的身体上,但随即“轰”地一声烧着了。 “有点道行!”一鹤冷冷道。 “阿弥陀佛,我来降你!”残空取下身上挂着的一串念珠,抬手抛了出去,念珠在空中缓缓飞行,越变越大,引得高歌他们都好奇地睁大了眼睛。 冥远似乎对这串念珠非常畏惧,在空中不断地躲闪,但奇怪的是,他那鬼魅的速度却没能躲开看上去飞得很慢的念珠,而终于被拦腰套住。 在残空低沉的诵经声中,念珠开始缩小,很快就把冥远勒成了亚腰葫芦,惨号之声震耳欲聋,让人不寒而栗。 一鹤双手连捏几个剑决,忽然一声大吼:“神兵出鞘,斩妖除魔!”头一低,身后一道乌光迸射而出,一下穿过了冥远的‘心脏’,在空中打了个转后,又“刷”地回到了一鹤背后的剑鞘中。 惨呼声戛然而止,人形的烟雾也顿时散开,曾经那么不可一世的鬼将军冥远,就这样消失在了空气中,连最后说句话的机会也没有。 “魂飞魄散,真正的安息,阿弥陀佛!”残空大师收回念珠,合十道。 一鹤则看着上官玲,皱眉道:“怎么弄成这个样子?”还没等上官玲答话便负手向洞口走去,上官玲看着他的背影,偷偷地做了个鬼脸。 *** 当众人走出山洞的时候,天边已现出鱼肚白。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有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 高歌看着他的兄弟们,在这一天一夜的时间里,他们数次几乎接触到死神冰冷的气息,又幸运地与之擦肩而过。他们一起抵御鬼奴的围攻,一起走出心灵的地狱,在经历了血与火的洗礼之后,他们之间的友情,更加地深挚和珍贵。 回想起这一天一夜中发生的事情,高歌竟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同时感到一阵后怕,出生入死这么多次,“天眼”竟没有折损一人,甚至伤势都不是很重,这真是相当幸运的事了!当然,幸亏残空一鹤两位前辈及时赶到,要不然他们几个现在就在前往地狱的途中了。 “‘天眼’谢两位前辈的救命之恩。”高歌带领兄弟们,各自报上姓名,向残空和一鹤施礼,残空笑道:“不必多礼,若不是你们拖延了时间,在冥远法力最强的时候将他困住,我和一鹤道长也不会这么容易得手。再说我和你们的师父是老交情了,他没跟你们说起吗?” “您认识我们师父?那太好了!”“他老人家的尊姓大名可否见告?”“他老人家现在在哪里?”“天眼”诸人惊喜不已,七嘴八舌地问道。 “怎么,他连自己的名字也没告诉你们吗?唉,都这么大岁数了,性子却一点没变。”残空摇头苦笑,连一鹤冷冰冰的脸上都现出一丝笑意,点头道:“是他的风格!” 残空摆摆手,阻止了想继续发问的“天眼”们:“既然你们的师父一直对你们保密,恐怕自有他的用意,和尚我就不好多嘴了。不过没关系,过不了多久你们就能见到他了。但在此之前,老衲想麻烦诸位一件事情。” “大师太客气了,您尽管吩咐,我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高歌抱拳道。 残空满面笑容地微微点头,随即却长长地叹了口气,缓缓道:“五十年前,老衲便退出江湖,近年来更是专心事佛,连武功也搁下了,本打算自此远离花花世界,面对青灯古佛了此残生的,却没想到人世间竟出现了如此浩劫。佛门之人若不能普度众生,就算修得不败金身又有何用?唉,罪过、罪过啊!” 说了半天,还没说到正题,这老和尚的性子还真是慢得可以,高歌他们虽然着急,却只有耐着性子听着。 残空依旧娓娓而谈:“这次地狱之门打开时,我兀自物我两忘,不问世事,幸亏一鹤道兄及时传递信息,才知道一场大劫已迫在眉睫,而我们,则要尽全力阻止它!” “可我们已经成功地把它阻止了啊。”胡小飞忍不住插嘴道,“鬼奴全部死干净了,冥远也魂飞魄散了。” “这次只是个前奏而已。”残空道,“地狱门开,六道已乱,更大的劫难还在后头。我在赶来的路上就已看到各地异象频生,像井水一夜之间变成鲜血、老黄牛不吃草改吃人、无人荒宅传出鬼哭之声等等。看来不光鬼界,妖界和畜界也蠢蠢欲动、跃跃欲试了。可惜我们人界却还是懵然不知,依旧在自相残杀得不亦乐乎。”说罢又长长地叹了口气。 “那我们该怎么办?”性子最急的司徒狂风终于忍不住问道。 “求援。”一鹤道,他的话倒是言简意赅。 “对,当今皇上昏庸无能,朝廷腐败黑暗,指望他们是不行了,所以我们要号召天下英雄,共同对抗即将到来的劫难。而你们的任务,就是分别奔赴山、河、湖、海,说服他们再度出山,共抗强敌。”残空终于说到了点子上。 “山河湖海,你是说华山玉灵子、黄河许夫人、天池沈庄主和南海燕天王?”胡小飞道。 一鹤翻了翻白眼,吐出两个字:“废话!” 残空宣了声佛号,道:“高施主请去天池,蝶舞姑娘请前往黄河,陆施主请往华山,胡施主请奔赴南海。”顿了顿又道,“老衲如此安排,自有深意,请各位施主不必多问。”没想到这个好脾气的老和尚也会卖关子。 高歌郑重地道:“大师请放心,我们即刻动身。” 残空满意地笑了:“这次出行虽不至有生命危险,但想劝动他们出山,却也不是那么容易,总之结果如何,要看你们的造化了。”一鹤在旁边轻蔑地哼了一声:“明哲保身!” 众人都暗暗点头,“明哲保身”这四个字算是说到点子上了,“山河湖海”四个人早已功成名就,在江湖中更是被传成了半人半神的人物,再次出山后万一晚节不保,可比杀了他们还难受。能不能劝动他们,还真是不好说。 “大师,那我做什么?”司徒狂风问道。 “去找个好铁匠,把你的断刀接上吧。”残空道。 “就、就这么简单?” “不简单,甚至比他们的事还困难,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残空捻须微笑,一副莫测高深的样子。他不等司徒再发问,接着道:“老衲和道兄,以及无智、玲儿将分头去联系天下各门各派。两个月后,无论结果如何,大家都要到泰山玉皇顶集合,如果不出所料的话,到时候你们就能见到你们的师父了。” 一听说能见到师父,高歌他们的脸上都现出了兴奋之色。 一鹤从怀中取出五个小小的锦盒,逐一分给“天眼”诸人,然后指了指高歌、蝶舞、陆云和胡小飞:“你们,到了之后。”又一指司徒:“你,补好刀之后。” “道长说的是你们打开盒子的时间。”残空急忙解释。 高歌他们满面狐疑,但看一鹤这冷冰冰的样子,知道问了也是白问,只得把锦盒连同疑问一起收好。 一鹤果然没再理他们,转头对上官玲道:“走,三天之后,我去找你。”语气虽然还是冷冰冰的,但从眼神中还是可以看出,他对这个徒弟的感情是很深的。 “是。”上官玲躬身道,她对无智摆了摆手:“那么,两个月后再见了。” “希望两个月后,能看到你真正的样子。”胡小飞道。 上官玲“调皮”地一笑,还想再说什么,一鹤的手指便点在了她的百汇穴上,三手怪的身体立刻失去了生命的迹象,软软地倒在了地上。而与此同时,在遥远的江南,上官玲已变得冰冷的身体忽然睁开了眼睛,接着伸了个懒腰坐了起来。幸亏是在晚上,要不然又是一个“死而复生”的奇闻了。 “她走了,我们也该上路了。”残空道,“记住,无论结果如何,两个月后,泰山玉皇顶再见!” *********************************************** 第二卷结束,请续看第三卷《山河湖海》,高歌他们能否完成任务?四大高手能否再次出山?司徒的刀能不能修复如初?他们又会有什么奇遇?锦盒里装的到底是什么?一切精彩,尽在第三卷! 从第三卷开始,我将增加每章的字数,从目前的2500字左右增加到3500字左右,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我!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三十三章 长白十六峰 长白山,《山海经》中称之为不咸山(意为神仙山),当地人叫老白山,因地势险要,气候恶劣异常,所以人迹罕至。在长白山顶,有一个被十六座奇峰围绕起来的巨大湖泊,即为天池。 史料记载天池水“冬无冰,夏无萍”,事实也确是如此,作为万韧高山上的湖泊,天池里面没有任何生物,是一个完全的生命禁区,但奇怪的是虽处在苦寒之地,天池的水却无论冬夏都温暖宜人,有时甚至热气蒸腾,像是有一个巨人在下面烧着一把火似的。看来大自然的造化神奇,非人类所能理解。 在天池北侧的两座山峰之间,有一个缺口,这个缺口就是天池的出水口,被称为“闼门”。天池的水从闼门流出,形成了一条河流,名唤“乘槎河”,又名白河、通天河。河水初时平缓安静,但在流出二里之后,突地随着陡然倾斜的地势而急转直下,形成一条长达百丈的巨大瀑布,瀑布被一块叫“牛郎渡”的巨石分成两股,如两条凶猛的银龙冲向深深的谷底,溅起几丈高的飞浪,经过长年累月猛烈的冲击,竟把下面坚硬的岩石冲出一个大坑,形成了一个深潭。 高歌此时就站在瀑布下、潭水前、浪花里、水雾中。他出神地看着这翻云覆雨、奔腾浩荡的壮观景象,听着这万马奔腾、雷霆万钧的雄浑水声,头一次真真切切地意识到在天地鬼斧神工的伟力面前,人类是多么渺小。 虽然感慨万千,但如此“嚣张”的瀑布却也激发了高歌天性中不服输的劲头,他用尽全力大声吼叫,但在震耳欲聋的水声中,自己的声音就像蚊鸣一般细不可闻。一股无名火忽然窜上,高歌纵身越过水潭,顺势拔剑在手向瀑布直刺过去,但水流巨大的力量像一把千斤大锤,一下把他弹出了老远,“扑通”一声掉进了深潭中,要不是自小生活在海边的高歌水性精纯,“天眼”的头号杀手就要不明不白地葬送在这里了。 好不容易湿淋淋地爬上了岸,那把来时路上刚买的青钢剑也不知被冲到哪里去了。高歌自嘲地笑了笑,看来江湖中经常流传的某某剑客在瀑布下练剑终成大器的故事,终究只是故事而已。 一声喷嚏把高歌从胡思乱想中拉回了现实,他意识到在这寒冷的高山之上,自己如果不尽快弄干身子的话,恐怕很快就要生病了。 *** 虽然隆隆的水声仍清晰可闻,但高歌的心情已和刚才判若两人了,他正惬意地泡在温泉之中,在温暖泉水的浸泡下,寒冷和疲惫很快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此地虽和瀑布只相隔二里,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几十处温泉散发的蒸腾热气,使得这里温暖如春,湿透的衣服放在石头上,不一会儿便干了。 胡乱吃了点干粮后,高歌心想等做完了这件事,他一定要带着蝶舞到这里来定居,两人盖上一间小木屋,饿了就打些鸟兽、采些野果,渴了就喝泉水,还能在这温泉之中洗个鸳鸯浴,那真是神仙般的日子……想到蝶舞,他的眼前又浮现出在黄河渡口分别时她那双含泪的眼睛,一种温柔混合着惆怅的复杂感受涌上心头。本来他打算只要能活着从逍遥城出来就立刻和她成亲的,但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虽然取得了胜利,但更大的危险接踵而来,婚事也因此变得遥遥无期,想到这儿,他不由得叹了口长气。 其实在刚出逍遥城的时候,胡小飞和司徒就吵嚷着要喝喜酒,蝶舞羞得满脸通红,却没有反对,但高歌却以要抓紧时间完成任务为由推脱了。这个理由算不上充分,像他们这样的江湖儿女并不很在意那些繁文缛节,成个亲也就用不了多长时间,可高歌总觉得这时候成亲不妥,究竟为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不是“天下未定、何以为家”的豪迈,也不是怕万一成亲后自己死于非命而耽误对方青春的矫情,事实上他相信自己死了她也不会再嫁。高歌只是觉得成亲以后就不适合在江湖打打杀杀了,而只适合过平静且平凡的日子。 成亲以后你就有了家庭,家庭是责任,更是牵挂和羁绊,作为杀手,这种羁绊还是不要有的好。 所以高歌便硬下心肠,假装没有看到蝶舞脸上的失望之色,要求大家一切以任务为重。杀手变成说客,这在“天眼”可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几个人都觉得别扭,却无法拒绝,毕竟残空大师是“天眼”的恩人,又是师父的好友。还有那个神神道道的一鹤道长,瘦小枯干的身子里像是连块银子都藏不住,真不知道那五个锦盒是从哪里拿出来的…… “遭了,锦盒!”高歌猛地一激灵,刚才如果把锦盒丢了,那就麻烦了! 赶快翻翻衣襟,锦盒还在,只是被水泡得绵软了,高歌心想反正现在也算是到了目的地,干脆打开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 盒子打开,里面只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只有龙飞凤舞的三个大字,已被水洇湿了。高歌废了半天劲才看出,这三个字是“池中剑”。 高歌真是欲哭无泪,这一鹤道长也太惜言如金了,“池中剑”到底是什么意思? 在仔细检查了一番,确认没有夹层后,高歌把锦盒连同纸条一起扔了,事到如今,还是先上山再说吧。 *** 越往上走,越觉得寒气逼人,快到山顶的时候,天空中更是飘起了雪花,高歌不禁后悔没听蝶舞的劝告,多穿两件御寒的衣服,好在身上衣物已干,还能铤受得住。 好不容易上得峰顶,天池立刻映入眼帘,它的水是那样的湛蓝,没有一丝杂质,如同一块巨大的蓝宝石。虽然大雪纷飞,水面上却依然热气升腾、云雾缭绕,宛如仙境。 在天池周围有十六座山峰,分别名白云、冠冕、白头、三奇、天豁、芝盘、玉柱、梯云、卧虎、孤隼、紫霞、华盖、铁壁、龙门、观日、锦屏,它们就像十六名忠诚的卫士环绕在天池的周围。而沈画云的藏剑山庄,就位于其中的冠冕峰上。所以高歌无暇细赏天池美景,他还得继续爬山。 又过两个时辰,才上得冠冕峰。由于体力消耗甚多,加之身在高处、空气稀薄,高歌不禁感到呼吸急促、心慌意乱。他盘膝坐下,导引内劲缓缓运行三个周天之后,呼吸方自平稳,身上也泛起暖意,这才起身继续赶路。此时已近黄昏,高歌思拊一定要在天黑之前找到藏剑山庄,要不然在这荒山野岭的,过夜可是个大问题。 山顶上都是密密麻麻的原始森林,虽然树木都不甚高,但行走其中也不容易掌握方向。好在行不多时,便见一条明显是人工铺成的碎石小道,沿着这条小道往前走,在一个转弯处见到一块一人高的巨石,上面插满了剑,倒像是一只大刺猬一般。 高歌大奇,走进仔细观察,这才看到石头上刻着三个大字:“取剑岩”。高歌乐了,武当山前有个解剑岩,这里却反其道而行之,让人取剑。再仔细看那些剑,高歌吃了一惊,大到“巨阙派”使用的宽半尺、长五尺、重百斤的巨剑,小到“侏儒门”佩带的宽一指、长三寸的怀剑,可以说武林中各门各派、各式各样的剑,这里都有,而且森光粲然,无一不是上上之品。看来藏剑山庄之名,果真名不虚传。 高歌的佩剑已经遗失,当下便远了一把式样普通的三尺长剑提在手中,继续往前走去。 *** 风雪已停,林中愈发寂静,高歌只能听见自己的脚步声。 忽然,高歌心中一凛,作为一个杀手的本能告诉他,附近有危险。但他并没有停下脚步,而是不动声色的调匀气息,把体能提升到最佳状态,同时加倍留意着周围的一草一木。 前面一棵树的叶子突然无风自动,随即只听“啪”一声响,一个人影弹出,在空中向高歌洒下万朵剑花。 与此同时,高歌的剑也动了,不过他没有迎上空中的剑花,而是反手向后挥去,随着清脆的金铁交鸣之声,已到后心的一把剑被他及时地弹开了。 满天剑花消失,持剑的黑衣人愣住了。他的剑招虽华丽,却全是虚招、是佯攻,真正的杀着是后面那把剑。这一招两人配合多次,已相当默契,他不明白为什么会失手。 后面的黑衣人也同样不明白,他对自己有信心,虽然年纪已不小了,可他的技术和体力却没有退步,他的剑和他的脚步都没有发出哪怕是一丁点儿声音。“你是怎么知道的?”他不禁问高歌。 高歌打量了他们一下,笑道:“杀气。两位前辈也是成名已久的杀手了,是不是退出江湖这么多年,不懂得掩饰自己的杀气了?” 原来这两个人,正是二十年前江湖中的绝顶杀手,前面佯攻的叫常兴,后面偷袭的叫许强,“长短二剑,出手双杀”当年在杀手中几乎是要价最高的。十年之前,二人忽然消失,人们都猜测他们已死于非命,没想到却被沈画云收入麾下。 常兴和许强对视一眼,看到对方的皱纹和白发,都苦涩地笑了,“老了,总归还是老了……”常兴叹息道。美人迟暮、将军白头,都是人世间无可奈何的悲哀。 但这两个曾经的一流杀手马上又恢复了彪悍和冷静。他们让开路,一起向高歌抱拳:“谢公子指点,公子请!” 高歌也严肃起来,认真地向二人施了一礼,一击不中,便即认输,他们依然保持了自己的尊严和骄傲,仅这一点就足以让人尊敬。 高歌往前走去,身后传来常兴的声音:“前方路途艰险,公子多加小心。” “多谢!” ######### 注:本章对于长白山天池之描写基本符合事实,但由于情节需要做了适当修改,如天池非但结冰,且冰期长达六七个月,并不是文中所说的“冬无冰”。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三十四章 三关战五将 森林中又恢复了寂静,但经过刚才之事,高歌已知道在平静的表面下实则危机重重,因而也就更加小心。 藏剑山庄是武林圣地,戒备森严本无可厚非,但像刚才的长短剑一样二话不说出手即是杀着,也太蛮横霸道了一些。当然这并不是长短二剑的错,他们只是奉命行事的奴才而已。想那号称“剑神”的沈画云也是人人景仰的白道英雄,却怎地如此心狠手辣,高歌打定主意等见到他后,一定要好好地质问一下。 正想着,忽然眼前又出现了一人,五十岁上下,长身玉立、风神俊朗,身后背一柄乌鞘长剑,杏黄的剑穗在微风中飘荡着。 见到高歌,他脸上现出一丝惊讶之色,但随即谦恭地抱拳道:“见过公子,老朽宫恩道在此恭候多时了。” 高歌也抱拳道:“在下有急事要拜会贵庄主,无奈骚扰宝庄,还请老先生恕罪放行。” 宫恩道微微一笑:“只要公子赢得老朽这柄剑,老朽自当放行。” 高歌知道再说也是白搭,只得亮出长剑,见这老者虽然气度不凡,却是个生面孔,‘宫恩道’这个名字也从未听闻,不知是何方神圣,但他既然能排在‘长短二剑’之后,必然是一流高手,自己可得小心应付。 宫恩道慢慢拔出背后长剑,道声:“得罪了!”“刷刷刷”三招连环递出,用的是武当的“两仪剑法”,只见出手严谨、气度平和,俨然一派大家风范。 高歌见招拆招,和他周旋,心里猜测他在武当的身份。数招之后,宫恩道见两仪剑法不能奏效,剑势忽地一变,使出了少林派的“达摩剑法”。高歌一怔,却仍是招架,没有还击。 又过几招,宫恩道剑法再变,招式以刺为主、迅捷狠辣,高歌着实吃了一惊,因为对方使的竟是正宗的海南剑法,武当少林门徒众多,两仪剑法和达摩剑法流传甚广,这老者都会也不怎么稀奇,但海南派非但择徒甚严、人丁不旺,而且地处天涯海角,极少与中土武林往来,海南剑法专走偏锋,会的人少之又少,而这个宫恩道却使得如此地道,这不能不令人称奇。 但是,更令高歌惊奇的事情还在后头,这老者会的,远远不止这三种剑法,蛾眉、青城、天山、点苍……十几种剑法接连使出,打了数百招竟没有一招重样,看得高歌眼花缭乱。而且每一种剑法宫恩道都使得熟练至极,丝毫没有晦涩之感。高歌只守不攻,初时尚能应付,到得后来便渐渐左支右拙了。他不是不能反击,事实上他完全可以用自己速度的优势来克制对方花样叠出的剑招,但高歌是个杀手,练的是杀人之剑,他到这里来是来当说客的,虽然是对方先动的手,但要是杀了山庄的人总归不好,所以他一直想找个既能取胜,又不让对手受伤的法子。 他很快便找到了这样的法子。 当宫恩道想再换一种剑法的时候,眼前忽然闪过一道夺目的剑光,随着手心一痛,自己的长剑激飞向天,远远地插在一棵树上。 宫恩道愣住了,满以为自己已稳操胜券的,却就这么莫名其妙、不明不白地输了,高歌也不解释,只是笑了笑,道声“得罪”便收剑离开了。 *** 看着远处的那一块空地,高歌的心又一次提了起来。 在密林中,这块方圆几十丈的空地很显然是人工开辟出来的,而开辟这块空地的用意也是相当明显,因为高歌已经感受到十分强烈的压迫之感,在这块空地的四周,似乎埋伏着数十位高手。但即使这里是龙潭虎穴,他也只有硬着头皮闯一闯。 高歌大步走到空地中央,朗声道:“我已经来了,各位,现身吧!” 话音刚落,从周围树上跳下的人便把他围在了中间,不过不是高歌估计的数十人,而只有三个。 这是三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身材、长相、甚至眉眼全都一模一样,竟然是三胞胎。高歌打量着他们,不禁开始怀疑自己的感觉,因为他实在看不出这三个少年有什么可怕之处,但那令人窒息的压力却越来越厉害,莫非这里另有高手? 但当这三个少年出手的时候,高歌立刻就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了,剑阵!这三个人、三柄剑,赫然组成了一个铁桶似的剑阵。 剑阵,是利用一定的方位和配合将数个剑客组合起来的阵法,具有以少敌多、以弱胜强的功效,本来武艺平平的剑客一旦组成剑阵,便可攻守兼备、首尾呼应,威力成倍增加,不亚于一流高手。很多剑派都演练有自己的剑阵,如武当派的两仪剑阵、全真派的天罡北斗等。 要组成剑阵,一般最少要五人以上,只有三人的剑阵高歌还是头一次见到,但此阵威力之强,却丝毫不逊人多的剑阵,三个少年血气方刚、出招毒辣,剑剑攻敌所必救,由于三人本是同胞兄弟,心意相通,配合极为默契,直如一人一般,所以这小小剑阵不仅威力不减,反而较之一般剑阵更加轻灵迅捷,也就更加难以对付。高歌以一敌三、以快打快,未出三十招便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了。 太阳即将落山,四周景色逐渐变得昏暗起来,愈发显得剑光闪亮耀眼,如四条小小的白龙在盘旋飞舞。见天色已晚,高歌暗暗着急,而三兄弟的脸上也出现了明显的不耐之色。也许是自视甚高,也许是从来没有遇见过这么难缠的对手,三个人都开始急噪起来,兄弟间心意相通,一齐大喝一声,反手拔出了背后的另一柄长剑,三人六剑,威力陡然又增加了一倍,这下高歌抵受不住了,勉强支撑了几招之后,左臂终于被开了一道口子。 见高歌受伤,三兄弟兴奋起来,攻击越来越猛烈,高歌又接连中了几剑,虽然没有伤着要害,但失血过多还是让他感到阵阵眩晕,连手中剑也似乎变得越来越重了。 “要赶快想个办法,人间地狱都闯过来了,可别在这小阴沟里翻了船。”高歌着急地想,却一时没有好办法。对付剑阵最好的方法是找出它的薄弱处予以击破,破其一点阵形自乱,可面前这个三人剑阵组成了一个等边三角形,把高歌围在中间,而且三人的武功相差甚微,三个角都一样,也就找不出弱点了。 忽然间灵光一闪,高歌想到,三个角都一样可以看成是没有弱点,可换个角度,也可以看成是三个角都是弱点啊,若单打独斗的话这三兄弟哪一个都不是自己的对手,自己落在下风完全是由于他们齐心合力、相互照应,如果自己不管其中两个,集中力量对付一个,逼他和自己单打,就很有可能撕开一个突破口,进而瓦解这个剑阵。当然,这样做要冒相当大的风险,但现在顾不得了,如果不拼一下的话,自己很可能就死在这三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剑下了,看这三人出手的狠辣劲就知道,他们根本不懂什么叫做点到为止。 主意已定,高歌突然跃起,向正前方的少年猛扑过去,他随即感到背后一阵刺痛,后面两人的四柄剑一柄也没有落空,全部刺了进去,好在他前冲之势甚疾,所以剑锋入肉不深。以四道伤口为代价,高歌终于为自己创造了单打独斗的机会。 面前的少年显然吃了一惊,但他变招倒也迅速,双剑齐出,疾刺高歌,高歌此时顾不上自己说客的身份了,在这种情况下对敌人怜悯就相当于找死,不痛下杀手的话,等后面两个人冲上来机会就没了,他让开少年的右手剑,顺势出招,剑光一闪,将少年的左手齐腕斩下,少年望着自己狂喷鲜血的断腕,又痛又怕,惨叫一声,晕了过去。 高歌动作不停,旋身之后在半空一招连环腿,将目睹兄弟惨状而有些不知所措的两个年轻人踹出十来丈远,终于破了这个三角剑阵。 顾不上理会已动弹不得的三兄弟,高歌快步离开了这里。 *** 撕下衣襟胡乱包了包伤口,总算勉强止住了血,但连番恶战与大量失血还是让高歌变得异常虚弱。他暗暗祈祷不要再让自己遇到阻击,否则肯定会吃不消的。 此刻夜幕已然笼罩大地,一弯新月挂上天空。借着皎洁的月色,高歌终于走出密林,看到了一所气势恢弘的庄院,不用说,那定是藏剑山庄无疑了。 高歌大大地松了口气,快步向前走去,宽阔的庄门大开着,像是在欢迎他这个远道而来的客人。他刚想跨过大门,忽然一个声音响起:“且慢。” 高歌一惊,循声望去,这才发现墙根下卧着一人,只见他年愈古稀,长得瘦小枯干,满头须发都打着结,胡乱纠缠在一起,身上一件长袍满是破洞,脏得已经看不出本来颜色。高歌见到他的第一反应便是:难道在这偏远之地也会有乞丐? 这个老者唯一不像乞丐的地方就是他身旁的剑,这是一柄样式古朴的松纹剑,被放在特制的檀木架上,剑身的寒芒透过制作精致的鲨鱼皮鞘,若隐若现。“好剑!”高歌不由得赞道,但有一句话他没有说出口:“这柄剑不会是你偷来的吧?” “当然是好剑。”老者道,说着慢慢地从地上站了起来,他眯缝着眼睛上上下下打量了高歌一番,点头道:“不错,值得我拔剑。” “好大的口气!”高歌心想,口中不冷不热地道:“这么说来,在下要想见沈庄主,一定要过前辈这一关喽?” “不错!” “那请教前辈尊姓大名?” 老者慢慢地说出三个字:“独孤白。” “独孤白?”高歌看着这个身高不满五尺、叫花子一样的小老头,着实吃了一惊:“您就是‘剑痴’独孤老前辈?” 老者点头,显得颇为自负,他也的确有自负的本钱。因为独孤白这个名字在每个武林中人听来,都是如雷贯耳,他不爱权、不贪财、不喜赌、不好色,不曾娶妻、也没有朋友,唯一所好的,只是剑。早在“剑神”沈画云尚未出世之前,“剑痴”这个名字便已传遍天下,当时武林中所有剑派的掌门、所有使剑的名家,无一不是他的手下败将。正当独孤白“剑痴”之名如入中天之时,他却忽然消失,没想到二十年后,却在这里出现了。 高歌暗暗叫苦,别说现在身上带伤、气力不继了,就算精力充沛他也绝对不是剑痴的对手,他该怎么办? “能和我交手一次,你也算不枉此生了。”独孤白道,“来吧,让我看看你的剑法!”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三十五章 秉烛夜论剑 第三十五章秉烛夜论剑 高歌知道,这一战已无可避免。既然不能避免,那就从容面对,尽管他面对的,是传说中半人半神、剑法已登峰造极的绝顶剑客。 他握紧了手中的剑。 独孤白看着他,忽然问道:“告诉我,年轻人,什么是剑?” 高歌看了看手中的三尺青锋,道:“剑是一种兵刃,一种伤敌的武器。” 听了高歌的回答,独孤白发怒了,他用一双喷火的眼睛看着高歌,缓缓道:“错!简直是大错特错!对于一个真正的剑客而言,剑就是道家的道、佛家的禅,剑就是神,值得我们为之奉献一切的神!” “我不是剑客,只是个杀手。”高歌毫无惧色地看着他,淡淡地道,“对我来说,剑就是剑。” “老夫绝不允许任何人侮辱剑,既然你执迷不悟,那就让老夫来惩罚你吧!”独孤白咬牙切齿地说完这句话,俯身去拿放在木架上的剑。 高歌严阵以待,心想早该开打了,这么罗嗦干吗? 没想到独孤白的双手没有去拿剑,却伸进了地上一个装满清水的铜盆里,他仔细地洗干净双手,在慢慢地用一块洁白的丝绸把水擦干,才小心地、缓缓地捧起了他的剑,脸上的神情虔诚至极,就像是忠实的信徒见到了他最崇拜的神诋。 高歌在一旁看着,哭笑不得。 独孤白双手把剑捧过头顶,又缓缓放至胸前,这才伸出右手,一点一点地握住了剑柄。拔剑出鞘的时候,他闭上了眼睛,陶醉地欣赏着剑刃与剑鞘缓缓摩擦的声音,嘴里还喃喃低语,不知在说些什么。 过了良久,剑才被完全拔出,而独孤白的精气神也像是随着剑一同出鞘了一样,变得异常充沛饱满,他猛地睁开眼。眼睛里精光四射,令人不敢逼视。 但随即,这双眼睛里就充满了惊讶和迷惑,因为独孤白发现,高歌竟然不见了。他连忙向大门口望去,只看到了高歌的背影,一闪而没。 “小兔崽子,临阵脱逃,你这个畜生!你不配使剑!!”独孤白气急败坏,跳着脚地大骂,而高歌已经听不到了。 *** 进入藏剑山庄后,很快便有一个丫鬟过来领路,高歌再没有遇到任何麻烦,终于在客厅里见到了沈画云。沈画云看上去有五十多岁,中等身材,相貌普通,但全身散发出一种雄浑的气势,令人不可小觑。 他面带微笑,热情地接待了高歌,又是沏茶又是上点心,就像是一个殷勤而好客的主人,却丝毫不提林中门前那几道关卡的事,对高歌遍身的伤口也是视而不见。高歌见此也就不再提起,只是说明来意,邀请他出山。 听了高歌的话,沈画云沉吟片刻后,叫丫鬟先带高歌去吃饭休息,却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答复。 *** 刺老芽炒鸡蛋,拌金针菇、蕨菜炒肉、温泉煮鸡蛋,这些长白山上的特色菜肴使得高歌大快朵颐,心中更坚定了以后要和蝶舞在此长住的决心。吃过饭以后,高歌洗了个澡,把伤口重新包扎了一下,再换上丫鬟送来的一套干净的衣服,整个人显得精神焕发,使得这个俊俏的小丫鬟一看他就羞红了脸。 在害羞小丫鬟的引领下,高歌又来到了客厅,沈画云正站在窗前,手拿一个奇怪的圆筒不知在看什么。见高歌面露不解之色,沈画云微笑着把圆筒递给了他:“你来看看。” 高歌接过圆筒,见它是以青铜制成,一片细一边粗,他学着沈画云的样子,眯起一只眼睛,把细的一头凑近另一只眼睛,顿时,一轮硕大的月亮出现在眼前,高歌吓了一跳,连忙把圆筒放下,月亮随之恢复了原状。 “哈哈哈……”看着高歌的样子,沈画云哈哈大笑:“怎样,这东西神奇吗?” “恩。”高歌连连点头,“敢问庄主这是何物?” “此物名叫‘千里眼镜’,是我用黄金百两从一个波斯胡贾那里买的,用它可以把远方的事物看得一清二楚。”沈画云道。高歌又用这“千里眼镜”四处看了一会儿,才把它还给沈画云,后者接过,小心地放在一个制作精美的红绒盒子里,二人这才分宾主落座叙话。 沈画云问道:“怎么样,下人们照顾得还算周到吗?” “十分周到,多谢庄主盛情款待!”高歌起身道谢。 “不必多礼,高兄弟快坐。”沈画云道。 “庄主是前辈英雄,‘兄弟’二字,实在是折煞晚辈了,晚辈不敢当!” “哈哈,高兄弟,尊师与残空大师、一鹤道长是知交好友,而我又比他们矮一辈,你我兄弟相称,理所应当!”沈画云笑道。 高歌再次歉谢,心想原来自己的辈分这么高。 沈画云话锋一转:“高兄弟,你来时的表现,我都通过‘千里眼镜’看到了,现在愚兄想听听你对我这几个手下的看法。” 高歌一怔,不知对方用意如何,说道:“庄主那几个手下都是绝顶高手,在下全凭侥幸,才涉险过关的。” 沈画云笑了:“兄弟不要再谦虚了,既然你不想说,那好,我来问你,长短二剑的出手我很清楚,你能感觉到杀气也不奇怪,但我奇怪的是,你是怎么看出前面的进攻全是虚招的?” “还是因为杀气。”高歌道,“前面常兴的进攻虽然华丽,却感觉不出什么杀气,相反,后面的许强尽管无声无息,但杀气却很重。而且华丽的剑招并不实用,更不适合用于偷袭,如果真的想偷袭的话,简单实用的招数是更好的选择。常兴是一流高手,不会不懂得这一点,所以他使出华丽剑招的用意就很明显了,就是掩护后面的许强,让他顺利得手。” “感觉细腻、心思缜密。佩服!”沈画云赞道,“那宫恩道呢?他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输给你的。” “宫老先生精通各派剑法,但他在由一种剑法换至另一种剑法时,总是稍显迟涩,这就是他最致命的弱点。他尽管所学甚多,却不能融会贯通,使之真正变成自己的东西,这就像是一个熟读四书五经,却写不出好文章的读书人一样,即使会得再多,也终究是一个匠人,而永远成不了名家。” “说得好!其实宫恩道本是我的管家,多年来帮我管理书房,阅读了各门各派的剑谱,才练成这么一身功夫的。回头我一定要把兄弟的这番话转告给他,相信一定会让他终生受用不尽的。”沈画云道。 “不敢,在下随便一说而已,庄主见笑了。” “呵呵,我们再来说说三角剑阵。”沈画云道,“这个剑阵是我所创,虽然人数少,但我相信它的威力要比天罡北斗、两仪四象什么的要大上好多,那三胞胎兄弟也是我特意找来的,从七岁起就研习此阵,到现在早已得心应手、炉火纯青。我真的想不出他们为什么会输,而且还输得这样惨。” “沈庄主,你想想,古往今来有哪一个绝顶剑客,是被剑阵所困死的?”高歌问道。 “这个……”沈画云捻须沉思,片刻后道:“似乎还真的没有。” “这就对了。”高歌笑道,“其实剑阵并没有传说中那么可怕,只要是阵法,就有弱点。只要找出弱点来,阵法必破。” “弱点?你说别的阵法有弱点我相信,但这个三角剑阵我反复试验过多次,我不相信它有什么致命的弱点!” “庄主的阵法攻守平衡,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无懈可击。它的弱点不在阵法本身,而在于施阵的人。” “施阵的人?” “对,那三胞胎兄弟虽然心意相通、阵法娴熟,但本身的武功修为称不上一流,所以只要竭尽全力攻其一点,造成一个单打独斗的局面,则此阵可破。” “哦。”沈画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高歌笑道:“如果沈庄主能找到三个使一样剑法,配合默契、心意相通的绝顶高手来发动此阵,则此阵可无弱点,必将无敌于天下。” 沈画云叹了口气,他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这时,忽然门外一阵嘈杂,只听一个丫鬟道:“老爷吩咐过,没有他的允许谁也不准进来。”随后一人道:“我不管,我非要找那个小兔崽子评评理!”高歌微微皱眉,他已听出这是独孤白的声音。 沈画云脸色一沉,正想说什么,独孤白已推门而入,先胡乱地向沈画云抱了抱拳算是行礼,接着指着高歌的鼻子跳脚大骂:“好你个小兔崽子,临阵脱逃,你不配使剑!” “我不配使剑不是你能说了算的。”高歌也有点来气,不冷不热地回了他一句。 “好,来来来,我们再来比试比试!”独孤白吹胡子瞪眼睛。 “好。”高歌点点头,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对沈画云施礼道:“沈庄主,请容小弟先行告退。” 沈画云不由一怔:“怎么?”孤独白更是嚷道:“你想上哪儿去?我们就在这里比试好了,正好让沈庄主做个见证!” 高歌扫了独孤白一眼,淡淡道:“我先去睡一觉,等你把那套准备工作做完了以后再把我叫起来。” “什么?”独孤白气得脸都青了,“我那套准备工作怎么了?!要用剑就得净手,这是对剑的尊重。学着点儿吧年轻人!” “所以你就随身带着水盆和手巾?”高歌笑笑:“好歹你还没给自己规定用剑之前要沐浴更衣呢,要不然你还不得随时准备个浴缸啊!” “你……”独孤白浑身颤抖,指着高歌说不出话来。而一旁的沈画云早已忍俊不禁,站在门口的小丫鬟更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我不反对对自己的武器保持尊重,但尊重要放在心里,而并不是要搞什么仪式。”高歌正色道,“江湖中高手相争,胜负只在一瞬之间,在这紧要关头你还要先忙着净手,那我只能说你不但是个剑痴,还是个白痴!今天下午若不是在藏剑山庄,我早就一剑取了你的性命了!” “你这个冷血的杀手,你懂什么。”独孤白咬牙切齿地道,“我们真正的剑客,在对方准备好之前是不会动手的,我们要的是光明正大的、公平的决斗!” 高歌叹了口气:“我真搞不明白你是怎么能活到现在的。再说今天下午的时候,你精神饱满,以逸待劳;而我却爬了一天的山,又遭遇了三场恶战,伤痕累累、疲累不堪。如果当时我跟你打的话,你就真的认为我们的决斗是公平的?”一番话,说得独孤白哑口无言。 “行了行了,都别说了。”沈画云道,“老白,你骂也骂了,早点回房休息吧。”独孤白瞪了高歌一眼,重重地哼了一声,一甩手走了。 “世间多是徒有虚名之辈。”高歌看着独孤白的背影,不屑地道,他随即意识到这句话打击面太广,连忙道:“沈庄主,我不是说您,您别多心。” 沈画云笑着摆摆手:“其实他也不是徒有虚名,想当年我们大战一天一夜,我最终也只赢了他半招而已。从那以后他一直跟随着我,跟我是半仆半友的关系。他确有真才实学,只是这些年来有些钻牛角尖了。” 高歌点点头,仔细想来,这种人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起码光明正大,不会背后害人。 “其实也不怪他生气,你的确有些取巧了。”沈画云道。 高歌无奈地耸了耸肩:“我也知道如果‘公平决斗’的话,绝对打不过他,何况我到这里也不是为了打架的。沈庄主,在下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老弟太客气了,什么话?但说无妨。” “庄主为何在庄前设上这四道关卡,一见人来就二话不说痛下杀手?庄主风仪,人人景仰,如果那些江湖小辈慕名而来,岂不是要怨死在这里?”高歌终于把心中的疑问说了出来。 沈画云长叹一声:“兄弟,我这么做全是为了自身的安全着想。” “安全?沈庄主,您可是‘剑神’啊,就算藏剑山庄周围全不设防,又有谁能够威胁到您的安全?” 沈画云又是一声叹息,他默默地站起来,负手踱步沉思着,眉头紧锁。此时屋里忽然一暗,原来是一只红烛燃到了尽头,熄灭了。沈画云来到红烛面前,凝视着那渺渺上升的轻烟,沉声道:“高兄弟,愚兄实在有难言之隐啊,愚兄我……不会使剑了!”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三十六章 月夜异象生 “什么?”高歌一下子站了起来,剑神不会使剑,比文状元不会写字更加令人难以置信。 但是,谁也不会拿这种事情来开玩笑。 沈画云的双拳紧握,显然在忍受着极大的痛苦,颤声道:“我自幼学剑,十一岁出道,未及三十便有‘剑神’之誉。到三十九岁退隐,来到这长白山建起藏剑山庄。自那以后,我一直未曾动武,但在三年前,我却突然发现,我不知何时把自己的武功剑法全部忘记了,一代剑神,变得不会使剑了……” 听着沈画云的叙述,高歌有点明白了。所谓物极必反,沈画云早早攀上剑术巅峰,似乎是他的幸运,但高处不胜寒。名声越大,他就越害怕,害怕自己的武功退步,害怕有朝一日被打败、威名不保。可往往是怕什么来什么,再加上十几年清闲安逸的生活,就算剑法没有忘记,也一定不复当年之勇了,真是盛名之下,疲累自知啊! 想到这里,高歌又是失望又是感激。失望的是沈画云铁定是不会再出山了,自己注定要无功而返;感激的是他连这样重大的秘密也不对自己隐瞒,显然没把自己当作外人。 正胡思乱想之间,只听沈画云道:“高歌兄弟,你在对敌时最大的长处就是你总能及时发现对手的弱点,并加以利用,从而夺取胜利,没有把握,你决不贸然出击。” “因为我是一个杀手,杀手需要的就是一击必中。”高歌谦虚地道。 “但是光有这一点你还做不到天下无敌。”沈画云道,“你的师父是个武学奇才,对于你的剑法我就不需置喙了,我只要提醒你一句,有些绝顶高手的弱点是没这么容易被发现的,关键时刻,当断则断!” 高歌一惊,越想越觉得有理,急忙一揖到地:“谢庄主指点!” 沈画云连忙把他搀起来:“兄弟不必多礼,倒是兄弟的一番高论让愚兄心悦诚服,大有茅塞顿开之感。” “在下班门弄斧,让庄主见笑了。”高歌不好意思地道。 “哪里哪里,我老了,以后的江湖就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了!”沈画云爽朗地大笑起来。到底是一代枭雄,片刻功夫,沈画云就恢复了常态,只是笑声里仍有一丝惆怅。 “不是人老,是心老了吧。”高歌看着他那挺拔的身躯,心中暗想。 “高兄弟,现在你恐怕也明白,我不能应你所求了。”沈画云收起笑容,正色道。 高歌点点头:“无妨的,我会向残空大师、一鹤道长他们解释。”顿了顿又小声道:“不会透漏庄主你的秘密的。” 沈画云放心地笑了:“但高兄弟好不容易来到此间,愚兄自不能让你空手而回。这样吧,愚兄送你一样东西,请随我来。” *** 沈画云举着一盏烛台在前面领路,高歌紧随其后,在藏剑山庄广阔的花园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这花园草木异常茂密,而且暗含五行生克之理,如果外人擅入此间,走不了几步就会迷路的。 走了许久,两人方才来到一个巨大的石屋前。沈画云停下脚步,笑道:“这就是藏剑山庄里最重要、也是戒备最森严的地方——藏剑阁。” 高歌点点头,心想看来沈庄主是想送我一柄剑了。 沈画云从腰间取出一串钥匙,小心地一一打开了门上的七把大锁。然后抓住两个门环,双膀用力,只听“咯啦啦”一阵响,厚达半尺的铁门慢慢地打开了。 二人走进藏剑阁,铁门随即自动关上,屋子里一片漆黑。沈画云道:“高兄弟,你先不要乱动,这里面机关重重,万一触动了机关可不是闹着玩的。” 高歌答应了,沈画云借着烛火的微光找到墙壁上的一块看上去很普通的石头,伸手按了下去,“咔”一声轻响之后,沈画云笑道:“这下行了,机关已经停了。”说着,用烛火引燃了墙壁上的几个大松明子。 火光熊熊,把屋子里照得亮如白昼,高歌这才看清,宽阔的屋子里别无他物,只是放着一排排木架,架子上挂着的都是剑,各种各样的剑,大小不同、形状各异,总数得有千把之多,而且每一把都是世间难见的精品,比庄前“取剑岩”上的那些剑更为珍贵。 火光映着剑光,使得高歌的眼睛有些刺痛,不由得把眼眯了起来,但沈画云却丝毫无事,他看着这些剑,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一样,眼睛里全都是慈爱、骄傲和自豪:“这藏剑阁是我最喜欢来的地方,我纵横江湖几十年,无妻无子,生平最爱就是剑。这些剑是我穷尽半生之力收集来的,是我最宝贵的财富。” 高歌静静地听着,心想怪不得你能和那“剑痴”合得来呢,原来你们有共同语言,一样都拿剑当宝贝。 只听沈画云继续道:“这里的剑无论哪一柄,都可以称得上‘宝剑’二字,无论哪一柄若流入江湖,都可以引起众人争夺,甚至造成腥风血雨。”他看了看高歌,接着道:“高兄弟,你可以在此间任选一柄剑带走,作为愚兄我送你的礼物,你看如何?” 高歌淡淡地笑了笑:“多谢沈庄主好意。” 见高歌并没有像想像中那样欣喜若狂,沈画云微感失望,一摆手道:“那就请高兄弟挑选吧。” 高歌微笑不语,也不去选剑。因为他忽然想起了一鹤在锦盒里留给他的那三个字,思虑之下,心中已有计较。 见高歌如此,沈画云诧异道:“怎么,高兄弟,难道此间的一千五百二十三柄剑,没有一柄能入得兄弟法眼吗?” “当然不是。”高歌道,“只是在下有个疑问。” “有何疑问?” “此处藏剑虽多虽利,却都是凡品。如果庄主只有如此之剑的话,似乎与藏剑山庄之盛名有些不符啊。” 沈画云看着高歌,过了片刻才像下定了决心似的猛地一跺脚:“老弟,的确不简单,好,今天我就忍痛割爱了!”说着又来到石壁前,找到一块石头按了下去,“哗啦一声”,地面上出现了一个洞,一股寒气随之扑面而来。 沈画云取下一个松明火把拿在手中,沿着洞里的石阶走了下去,高歌紧随其后。 下面是一个不大的石室,寒气逼人,空气却很干燥。三面石壁,一面挂着三把剑,一共是九把。沈画云叹了口气:“兄弟,这九把剑是愚兄我压箱底的东西了。”高歌点点头,他不是外行,一眼就看出这里的剑都是人间少有的利器,每一把都价值连城。如果说外面的剑是精品的话,那么这九把剑则是当之无愧的极品。 沈画云把火把交给高歌,从石壁上拿下一柄淡青色的剑,火光之下,剑身上的光芒就像是一条条青色的小蛇游动不停。沈画云问道:“高兄弟请看,此剑如何?” “青杀剑,是昔年‘剑魔’霍风海的佩剑,霍风海另有外号叫‘血海屠夫’,杀人无数,此剑更是创下一夜之间连杀五百四十一人的纪录。”高歌笑道,“我没说错吧?” “有见识!”沈画云伸出大指,“这把剑兄弟满意吗?” 高歌摇摇头:“此剑饮血太多、凶气太重,沈庄主不会是想害我吧?” “哪儿能啊,既然兄弟这样说的话就换一把。”沈画云打了个哈哈,把“青杀”放回原处,又取下一柄通体血红的剑。 “血蔷薇?燕南飞的剑?”高歌眼前一亮。 沈画云得意地点点头:“这把剑如何?” “燕南飞终其一生也没有战胜傅红雪,所以此剑虽好,但难免有些霸气不足。”高歌仍是摇头。 “那这把‘泪痕’呢?” “阴柔之气太重,不好!” “高兄弟,你是我见到的最挑剔的剑客了。”沈画云无奈地摇摇头,又取下一柄剑,用有些颤抖的手递给高歌,说道:“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柄了,如果你再看不上,那我实在是没办法了。” 高歌接过来,拔出寸许,夺目的红光顿时射出,动人心魄。高歌这次是真的吃了一惊,伸手把剑全部拔了出来,只见光芒夺目,剑气森寒。高歌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沈画云,试探地问道:“这是……断虹?” “是。”沈画云难以尽掩神情中的得意之色,“断虹剑,昔年铸剑大师轩辕浩天所铸的最后一把剑,以天铁为胎,辅以太湖玄英及西方精金,入八丈熔炉冶炼,七年乃成。开炉之日,轩辕大师自断一臂以祭之,其时正值雨过天晴,彩虹高挂,此剑一出,赤焰冲天,竟将彩虹一斩而断,故其名曰‘断虹’。后此剑为当时有‘天下第一剑客’之称的萧凌风所得,后面发生的故事相信不用我给你介绍了吧?” 高歌点点头,虽已过去了近百年,但萧凌风与慕容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流传甚广,已经成了江湖中的传奇,这柄惊虹剑更是因此而名扬天下。但是,惊虹剑不仅已经折断,而且被埋藏在天山的万年积雪之中了,它又怎么会毫发无伤的出现在逍遥山庄呢? 高歌把自己的疑问说了出来,沈画云哈哈一笑:“这也是天意,这柄剑是我在拜访天山剑派时,在天山无意中发现的,后来我又重金聘请能工巧匠,花了三年时间才把它接好。老弟,愚兄把这柄剑送给你,总可以了吧?” 高歌又看了看这柄传说中的剑,然后还剑入鞘,把它递给了沈画云:“对不起沈庄主,我不要。” “啊?这柄剑你都看不上?”沈画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不是看不上。”高歌道,“这惊虹剑可以说是价值连城、千金不易的宝物,但却只适合收藏。因为它已跟萧凌风心意相通,并为它甘愿断其自身。好剑如同忠臣,是绝对不事二主的。萧凌风既死,这柄剑也就成了死剑,把它珍藏起来可以,但要闯江湖,我宁愿选择外面屋子里的剑。” 沈画云叹了口气:“唉,高兄弟,这柄‘断虹’是整个藏剑山庄里最好的剑了,连这你也不要,那愚兄还真不知道送你什么好了。” 高歌忽然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沈庄主,亏你还和在下兄弟相称,却怎的如此遮遮掩掩?” 沈画云一怔:“兄弟这话是什么意思?” “其实沈庄主心里明白,藏剑山庄里最好的剑,并不在这里。” “哦,那兄弟说在哪里?” 高歌一边观察着沈画云的表情,一边慢慢地说出了三个字:“在池中。” 沈画云的脸上现出一抹惊讶,虽是转瞬即逝,但已被高歌清清楚楚地看在了眼中,他心中暗喜:自己这一宝押对了! “兄弟真会说笑,池中哪有什么剑?”沈画云干笑两声道,眼中已起了杀机。 高歌看在眼中,道:“沈庄主,咱明人面前不说暗话,‘池中剑’的事,一鹤道长早有安排。他道术精深、一日十卦,有什么秘密能瞒得过他老人家的法眼?” 听了高歌的话,沈画云眼中的杀机暗淡下去,看来他对这位一鹤道长还真不是一般的忌惮。 沈画云沉默,高歌也没有说话,他知道现在该给他一点考虑的时间。 过了片刻,沈画云终于开口道:“兄弟,不是我不想对你说,而是想取得那池中剑十分凶险,愚兄不想让你冒这个险。但既然你这样说了,我也不好再推辞,这样吧,今日天色已晚,你先回房歇息,明天一早,我领你去取池中剑。” 高歌笑着抱了抱拳:“谢谢沈庄主!” *** 高歌回到房中,虽然很困,却不打算睡觉。沈画云表面客气,但想起在藏剑阁时他脸上闪过的杀机,高歌感觉自己还是小心为妙。 他推开窗户,让刺骨的寒风驱散不断袭来的睡意。底下的天池如一块黝黑的水晶,显得无比神秘。 一鹤道长还真是料事如神,那“池中剑”到底是什么?使得沈画云爱逾性命?难道它就在这天池中?高歌感觉自己的好奇心已被勾起。但想了半天,却没有丝毫头绪。 高歌打了个呵欠,决定不再想下去,反正明天一到,一切自会分晓。沈画云说此事凶险不知是不是是危言耸听,但还是小心为妙。 高歌打算和衣躺一躺,养精蓄锐。他正想关上窗户,但双手刚接触到窗框,整个人便突然像被施了定身法一般不动了。 因为他看到,在天池的中央有一小块水域忽然像被煮开了似的沸腾起来,然后,一条长长的、红色的影子突然自水底冒出,在逐浪嬉游。虽然相隔甚远,但高歌还是清楚地看到了它头上的角、口边的须、身上的鳞、锋利的爪。 高歌用力拧了胳膊一把,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再使劲揉了揉眼睛,他现在可以肯定了,他真真切切、的的确确地看到了传说中的——龙! ###### 注:本章中提到的萧凌风与慕容雪的爱情故事,出自我的短篇《忘忧草》,我把它贴在“作品相关”里面,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看一看。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三十七章 湖底斗炎龙 急匆匆地吃过早饭,高歌来到了客厅,沈画云已在此等候。 见左右无人,高歌开门见山地问道:“沈庄主,这天池里面到底有什么玄虚?” 沈画云吃了一惊:“难道说,你看到了?” 高歌点点头。 “我在此居住十几年,才一共看见它三次,你只来一天它就现身了,难道说你们真的有缘?”沈画云长叹一声,脸上尽是失落之色。 “它是什么?它真的是龙吗?” 沈画云点头道:“它是龙,同时它也是你想要的‘池中剑’。” “啊?我不明白。”高歌一脸疑惑。 “此事和一个传说有关。”沈画云道,“相传上古时期,炎帝途径天池,不慎将身上所佩的龙纹宝剑遗落池中。千百年来,剑身所刻之龙吸收天地灵气,修得实体、脱离剑身,在池中游弋。此龙身躯巨大,虽在水中却周身浴火,口中更能喷吐烈焰,又因为它本是炎帝的剑上龙纹,故人们称之为‘炎龙’。这天池本来常年结冰,寒冷彻骨,自从有炎龙栖息其中后,方才变得温暖宜人,也不再结冰了。” “哦,这么说,所谓的‘池中剑’就是指龙纹宝剑了?” “对,那炎龙虽修得实体,却还是常年附在剑身之上,这样的一把剑,其威力自然不言而喻了。” 高歌看着沈画云道:“看来庄主十几年前在此建庄,就是为的这把剑吧?” “没错。”沈画云道,“其实池底有把龙剑的传说在长白山周围一带流传已久,但人们只是把它当作传说而已。若不是十几年前我的一位知交好友亲眼见到了炎龙,我也不会相信的。” “但是十几年过去了,庄主为何还没取得此剑?” 沈画云瞪了高歌一眼:“你以为说取就能取吗?告诉我此事的那个好友是世外高人,因不喜名利,所以在江湖之中籍籍无名,但武功修为实不在我之下。十几年前,他就想得到此剑,但下水之后,就再也没能上来。这十几年来,我造船、制网,想尽一切办法都没有成功,反而白白搭进去几十条人命。” “看来炎龙不喜欢有人打扰它平静的生活。”高歌开玩笑地道。 “这条恶龙的脾气可暴躁得很,它要是发起火来……”沈画云的眼中现出恐怖之色。 “哦,听庄主这么说,我倒是更想会会这条恶龙了。”高歌道。 沈画云意味深长地看了看他:“这个容易,高兄弟请随我来。” *** 高歌和沈画云走出藏剑山庄、下了冠冕峰,来到天池之畔。沈画云道:“高兄弟,我再劝你一句,这可不是儿戏,要三思而后行啊!” “谢谢庄主好意,我想好了,这样奇特的事情不去见识一下,以后准后悔不行。”高歌笑着说。 “只怕你没机会后悔了。”沈画云心中暗想,口里却叹了口气:“那好,你多加小心。”说着从湖边乱草中拖出一只小船来,“那把剑的位置就在湖的中心,你可以把船划到那里再下水。” “好的。”高歌把小船放入水中,跳上船,对沈画云抱拳道:“沈庄主等着我回来吧。” 沈画云含笑颌首,心里却已经把高歌当成了一个死人。 *** 天池极大,高歌用了将近半个时辰才把小船划到湖心。他在船上脱下外衣,只穿一条犊鼻短裤,握紧手中剑,深吸一口气后,“扑通”一声,跳进水中。 这天风和日丽,水下也是波澜不惊,放眼望去,水里不仅没有游鱼,连一根水草也无,完完全全没有生命的迹象,高歌就像置身于一块巨大而纯净的玻璃中。他无暇细看,运起“千斤坠”,不一会儿就到达了湖底。湖底非常平整,高歌毫不费力地就发现了那柄插在石头上的剑,他急忙游了过去。 这柄剑正像沈画云所描述的那样,上面刻着龙纹,一圈圈地盘绕在剑身上,除此之外,并无什么特别之处。高歌游到近前,伸手去拿,但手指刚一接触到剑柄,剑身便突然爆发出一团夺目的光芒,像是在水底又出现了一轮太阳。高歌猝不及防,眼睛被刺得昏花一片,急忙用双手捂住了眼睛。 当高歌的眼睛恢复视物时,剑上的龙纹已经“活”了,开始慢慢地盘旋,从剑身上“溜”了下来,与此同时身子越长越大,把高歌逼得不住后退。很快,一条长约十丈、粗如车轮、全身火红的巨龙便出现在高歌面前,用一双西瓜般大的眼珠瞪着他。 “真是名副其实的大眼瞪小眼。”在这当儿还能想到这个,高歌不禁有点佩服自己。 但巨龙显然不欢迎眼前这个不速之客,连个招呼也不打,两只利爪便向高歌伸了过去,爪子上的指甲足有三尺长,十分锋利,就像是六把闪着寒光的钢刀。高歌早有准备,身子一侧,便把利爪让过,没想到巨龙虽然身躯庞大,动作却十分灵活,身子翻转,利爪顺势横挥,紧追不舍,高歌大吃一惊,急使一个“铁板桥”,勉强躲过这一击。虽在水中,却也感觉自己吓出了一身冷汗。但这并没影响高歌出手的速度,身子未起,手中剑已递出,正中巨龙的身子,可巨龙毫发无损,剑却滑向了一边。虽说水的阻力减弱了剑的威力,但龙身上的鳞片也实在是够硬的。 就这样,一人一龙,在水下展开了一场无声的恶战。高歌不禁暗暗感激自己的师父,正是师父从**着自己在海底练剑,此时他才能和巨龙周旋这么长时间,要不然早就成为龙嘴里的点心了。尽管如此,高歌还是落在了绝对的下风,因为他的剑基本对巨龙构不成威胁,龙鳞又硬又滑,根本无从着力。也许攻击它的眼睛和肚皮能够奏效,但高歌又不忍心伤了这个庞然大物,这么一来,落了一个只守不攻的局面。 高歌的闭气功夫是第一流的,曾经有过在水下闭气超过半个时辰的纪录,可此时剧烈的运动已经使得他气息不畅,眼前也开始冒出点点金星。他正琢磨着如何到水面换口气,却见巨龙大口一张,“忽”的一下,一股烈焰直喷出来。 “在水底下喷火?我是不是看错了?”但扑面而来的灼人热浪让高歌很快确定自己没有看错,手忙脚乱地躲开了这股水下的火。但这一怔之下,他的动作还是慢了少许,左臂被火焰扫过,“在水底下被火烧伤的滋味还真他妈特别。”高歌龇牙咧嘴地想。 见巨龙又把大嘴张开,高歌没有多想,急忙向水面游去,他已快到极限,再不换气就得把自己憋死了。 用最快的速度游到水面,一口气还没喘匀呢热浪便从下面涌了上来,高歌怪叫一声,双脚蹬在旁边的小船上,借着反推之力一下子游出去十来丈。小船被火焰波及,“劈劈啪啪”地燃烧起来。 “好险。”高歌心想,“看来这条炎龙是打定主意要把我烤来吃了。” *** 沈画云手中拿着“千里眼镜”,一直在目不转睛地观察着湖中的动静,当他见到高歌居然又浮上了水面时,不禁面露惊讶之色。 但很快,更让他惊讶的事情出现在视线中,只见那条炎龙破水而出、腾空飞起,而高歌已赫然站在了它的脑袋上。 *** 高歌自己也搞不清楚站在炎龙脑袋上能有什么用,刚才这条龙想用头上的角撞他时,他完全是下意识地扔了手中的剑,然后一个翻身抓住了龙角。 炎龙显然很不习惯有人站在自己脑袋上,它暴躁地上蹿下跳,一会儿钻入水中,一会儿冲出水面,把高歌整得头晕脑胀、七荤八素。但炎龙的举动也引发了高歌倔强的脾气,他死抓住两根小树一样的龙角,死活就是不松手。 折腾了半天,一人一龙都是筋疲力尽、气喘吁吁。炎龙见头上的高歌像狗皮膏药一般死粘着不放,动了真火,“呼啦”一声,它的整个身躯都腾起了火焰,成了一条名符其实的“炎龙”。 这一下,高歌可站不住了,“扑通”一声,掉进了水里。经过这一番折腾,他的神智有些模糊,更是把不伤害炎龙的想法抛到了脑后。 “好你个破龙,敢这么折腾我,非给你点颜色瞧瞧!我的剑呢,我得把它取回来。”迷迷糊糊地想着,高歌沉到了水底,一眼就看到了一柄剑,马上不假思索地游了过去。神志模糊的他根本没有注意,这不是他刚才丢在水里的剑,而是那柄已经没有了龙纹的“龙纹古剑”。 高歌的手刚刚握住剑柄,炎龙就追了下来,粗壮的身躯缠住了他的身子,高歌感觉肺内的空气一下被挤压了出来,他渐渐地失去了意识。 但是,他的手中依然死死地握着剑柄,在昏迷前的最后一刻,他终于把这柄剑拔了出来。 ######### 注:关于长白山“天池怪兽”的传说,由来已久,先后有很多人目睹天池怪兽现身,或一只、或数只。在网上随便一搜,便可找到大量的相关信息、图片和视频。但天池里面到底有没有怪兽,如果有的话又是何种动物,现在还是众说纷纭,难以定论。本章正是以“天池怪兽”的传说为蓝本而加以演绎的。当然,炎帝遗剑、剑有龙纹这些内容都是小风自己的杜撰,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腾迅网2007年9月3日新闻:百余名游客目击6只天池怪兽现身15分钟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三十八章 灵禽传凶讯 今天网络似乎有点问题,所以更新得晚了些,各位见谅! ######### 高歌身处一片虚空之中,前后左右皆是黑暗。 他漫无目的地走着,忽然眼前出现一物,挡住了去路。 高歌定睛一看,这不是炎龙吗? 只见这条巨龙漂浮在空气中,张嘴竟然说出人语:“算你小子运气好,稀里糊涂地拔出了剑。所以我不得不跟随你,但这并不是代表我怕你,你如果惹我生气了后果会很严重的。” “哼哼,你终于跟随我了?不想把我烤来吃了?”高歌冷笑道,“既然你跟着我,那我就是你的主人,我问你,有这么跟主人说话的吗?” 巨龙气得吹胡子瞪眼睛,没再废话,一股烈焰直接喷了过来。 *** “啊!”高歌一声惨叫,从床上坐了起来。原来是南柯一梦。 打量四周,发现已回到藏剑山庄的客房内。看看窗外,风雪交加,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 衣服就放在旁边,高歌用最快的速度把它穿好,却还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发现天气似乎比刚来时冷了不少。 衣服下面放着一柄剑,正是“炎龙剑”。 高歌拿起剑,端详着剑身上精致的龙纹,自言自语道:“难道刚才真的是你托梦给我?” 龙纹栩栩如生,却没有任何异常。 高歌自嘲地笑了笑,刚想把剑放下,却看到剑身上的炎龙似乎向他眨了眨眼睛。高歌一惊,再仔细看时,龙纹又不动了。 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传来,沈画云推门而入。见高歌下床,喜道:“高兄弟,你终于醒了!” 高歌点点头:“谢沈庄主关心,我到底睡了多久?” “一天一夜。”沈画云道,“老弟你真是福大命大,我刚救上你来的时候,你的呼吸都几乎没有了,没想到恢复得这么快。” “是沈庄主救我上来的?”高歌问道。 沈画云点头微笑。 “沈庄主请受在下一拜!”高歌急忙下拜,沈画云急忙把他搀起:“老弟太客气了,你我兄弟一见如故,这是愚兄我应该做的啊!” “大恩不言谢,以后沈庄主如有用着我的地方,高歌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高歌正色道。 “别说这些见外的话了。”沈画云谦让着,目光落在了高歌手里的“炎龙剑”上,“兄弟真是不简单,这么多人想得而没有得到的龙纹宝剑,居然被你得到了,呵呵,可让老哥我羡慕得紧啊!” 高歌不是笨人,自然明白沈画云的话中之意。这炎龙剑是他拼了性命才得来的,转手就送人实在有些舍不得,但这里是沈画云的地盘,如果当时他在自己昏迷的时候取了剑,再加害于己,是轻而易举的事,但他非但没有这么做,反而救了自己性命,也算是够义气、够朋友了。于情于理,自己都应以剑相赠。想到这里,高歌把炎龙剑双手捧上:“既然庄主喜欢,高歌情愿将此剑赠与庄主。” 没想到沈画云连连摆手:“高兄弟,这剑可是你得来的,理应归你所有,我怎么能夺人所爱呢?你快收好吧,回头我给你找个好鞘配上。” “在下实在是感激不尽!”听了这番话,高歌对沈画云的好感又增加了不少。 “呵呵,你真的以为他这么好?”高歌忽然听到了一个低沉的声音,声音很近很近,就像在他的脑中一样。 “谁?”高歌问道,把沈画云吓了一跳:“怎么了?” 高歌警惕地看看四周:“我好像听到附近有人在说话似的。” 沈画云道:“是吗?我怎么没有听到呢?再说这附近除了你我兄弟之外也没有别的人了。高兄弟,我看你昏迷了这么久刚刚苏醒,神志还有些恍惚吧?” 高歌看看确实没有别人,不好意思地笑笑:“是啊,可能是我听错了。” “你现在还很虚弱,需要再休息一下。”沈画云拍了拍高歌的肩,“这样吧,你再睡上一个时辰,到时候我再派人叫醒你吃饭。” “也好,那有劳沈庄主了。” “行了,那你睡吧,我先告辞了。”沈画云说完,离开了房间。 估么着沈画云已走远,高歌环视四周,沉声道:“好了,现在你可以出来了吧?”他确信刚才自己没有听错,认为是某个人怀着不为人知的目的藏匿在房间内。 果然,那个雄浑的声音再一次响起:“我就在你的手中啊。” 高歌大吃一惊:“你是……炎龙?” “不是我还能是谁?呵呵,你不必说出声,只要心中一想,我就能感知到。” “是吗?你还挺有本事的。”高歌在心里想道。 炎龙有些得意地说:“那当然了,这些都是小儿科,别忘了我可是龙,是最高级别的灵兽!” “嘿,还真的能感知到啊。”高歌心想,“坏了,那就是说我在心里想什么它都能知道啊?这种没有一点隐私的感觉可不好受。” “哈哈,对我而言,你是没有秘密的,当然,如果你对我客气一点的话,我不介意没事小睡一会儿。”炎龙有点幸灾乐祸。 “客气,我一定对你客气,龙大哥!”高歌哭丧着脸,重重地倒在床上。 “其实你对我客气一点是应该的。”炎龙道,“因为把你救上来的是我,而不是沈画云,我是你真正的救命恩人,不、应该说‘救命恩龙’才对。” “什么,你不是在开玩笑吧?”高歌一下子坐了起来。 “当然不是。是我把你背上来的。上岸后我回到剑里,见那沈画云走过来后根本就不管你的死活,伸手就要拿剑,但炎龙剑并不属于他,他要拿的话就像碰到了烧红的铁块一般,把手心都烫焦了,就这样他还不想管你,又是我搞了点小把戏,才让他把你送回来的。不信一会吃饭的时候你可以看看他的右手。” “真是人心隔肚皮啊。”高歌长叹一声道,“那我真得谢谢你了,炎龙,我欠你的。” “其实你也不用太放在心上,我也是为了自己着想。”炎龙不好意思地笑了两声,道:“自从我修得实形后,你是第一个拔出龙纹宝剑的人,也就是我的主人。自你拔出剑的那一刻起,我们两个的命运就联结在一起了,我会一直跟随着你,直到你不再需要我,或者是你寿终正寝。如果你死于非命,我的修为也会大受影响的。” “你终于承认我是你的主人了?”高歌得意地想。 “算是吧。但我的脾气不好,如果你惹怒我的话,我可是会翻脸不认人的!” …… *** 晚上吃饭的时候,高歌看到沈画云的右手果然缠了纱布,对炎龙的话更加相信了。 认识了一代剑神的真正面目,高歌有些心灰意冷,第二天一早就向沈画云辞行,沈画云挽留了一下,见高歌坚辞,也就同意了。 沈画云一直把高歌送到藏剑山庄之外。这天的天气似乎又冷了些,高歌的衣衫单薄,好在背后的炎龙剑暖烘烘的,就像小火炉一般,所以他反倒不怎么觉得冷。 “没了炎龙的天池,以后又得结冰了。”沈画云看着已结上一层薄冰的天池,叹道。 高歌点点头,心里也有一丝遗憾。 “藏剑山庄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沈画云道,“高兄弟,你走后,我也要搬家了。以后我们再见面的机会很渺茫了。江湖凶险,你自己多多保重。” “你也保重!” *** 走了半天,高歌又来到了瀑布前。 看着汹涌的水流,他忽然童心大起,想试试这柄传说中的炎龙剑究竟有多大威力,于是拔剑出鞘,在心里想着:“炎龙啊,拿出你的力量来,截断水流让我看看!”,合身扑了过去。 但是这一次,高歌仍然被水流弹开了,“扑通”一声,再次掉进了深潭里。 狼狈不堪地爬上来,高歌生气地冲着炎龙剑喊:“炎龙,你睡着了吗?吹得自己挺能耐,怎么这么不中用?” “你发神经啊,叫我去劈瀑布,你以为我的能力是可以随便用着玩的?”炎龙的声音充满不屑。 “唉,主人的头一个命令你就不听,我真是窝囊啊!”高歌仰天长叹。 *** 天池结了冰,温泉也成了冷泉。好在这回炎龙大人开恩,用法力把高歌的衣服烘干了。用炎龙的话说:“我也是为了自己着想,你别再受了凉然后生病一命呜呼了。”高歌真是哭笑不得。 刚刚下得山来,迎面忽然飞来了一只鸟,它比鸽子略小一些,白羽、黑爪、红喙,煞是好看。它径直飞到高歌面前,歪头看了看他,忽然开口道:“请问,你是高歌吧?” 高歌笑了,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刚刚见识了会托梦的龙,这又来了只会说话的鸟,而且开口就问他的名字。 “我是高歌,你是鹦鹉、还是八哥?”高歌感觉和一只鸟说话很滑稽。 “鹦鹉?八哥?孤陋寡闻的家伙!”炎龙插话道,“这只鸟叫做风信,是中等灵禽,会人言、擅飞行、还可以随意改变羽毛的颜色,其特长是传递讯息。长点见识吧我的好主人!” “知道了知道了,你少说两句吧!”高歌想,奇怪的是炎龙和他的“心灵交流”,这只名为“风信”的鸟居然也能感觉得到,兴奋地跳着脚大叫:“是龙,没想到这里有一只龙耶!顶级灵兽、和我们的凤凰平起平坐的龙啊,我真是太激动了!” “少罗嗦。”炎龙道,“小鸟,你能不能换个颜色啊,一身白晃得我眼晕。” “那不行,蝶舞姐姐说纯白色的羽毛最好看!”风信道。 “什么?蝶舞?你是她派来找我的?”高歌又惊又喜。 “是啊是啊,唉,见着龙一激动差点把正事忘了。”风信急切地道,“你们快跟我走吧,蝶舞姐姐有危险!” ######### 注:本章中灵禽“风信”之名,为戴雪晴MM所起,在此特别鸣谢,并友情推荐一下她的书《天下第二》,很不错的一本言情武侠。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三十九章 风流贵公子 “什么?!”高歌一听蝶舞有危险,脑子里“轰”的一声,一把抓住风信道:“你说什么,蝶舞她遇到什么危险了?她有没有事?” 风信被高歌抓住了脖子,说不出话来,炎龙没好气地道:“你要是再不松手,它可就要变成死鸟了。” 高歌这才回过神来,松开了手。风信用翅膀捂着脖子咳嗽了半天,方才上气不接下气地道:“好野蛮,蝶舞姐姐怎么会看上你?她的眼光真是……”高歌凶狠的目光切断了它后面的话,急忙说道:“放心吧,蝶舞姐姐没有生命危险,但如果我们赶不及的话,她可就要成为别人的新娘了。” *** 原来,蝶舞在与高歌分别后,晓行夜宿,不几日便来到凉州贺兰山一带。这里地处大西北,但在高山荒漠旁边,竟然还有江南风光般的肥沃土地,大漠金沙、黄土丘陵,水乡绿稻、林翠花红,在这里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然而这两种不同的景色,融合的竟是那么巧妙,丝毫没有不协调的感觉,这里,就是有名的“塞上江南”。 女孩子的好奇心总是比较强的,蝶舞来到这里后,在陶醉于这美丽景色的同时,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打开了锦盒。 锦盒里静静躺着一枚色彩斑斓的鸟蛋,正当蝶舞大惑不解时,一个小小的喙啄破了蛋壳,风信破壳而出了。它一出生就能飞行、会说话,这样的小精灵自然深得女孩子的喜欢,片刻功夫她们就熟悉了,一边唧唧喳喳地说着话,一边向许家庄走去。 在这一带,提起“许家庄”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许家庄的前任庄主“金刀”许杰不仅武功高强,而且疾恶如仇、义薄云天,深得江湖同道和当地百姓的爱戴,可惜英年早逝,三十余岁便染疾身亡,留下妻子杨氏和独子许天宝。杨氏的娘家也是武林世家,自小武艺精熟,嫁入许家后,夫妻恩爱异常,许杰将自己的金刀刀法倾囊以授。许杰死后,杨氏更是精研夫家刀法,并加以改进,使之威力更大,再加上她本身还有一手连环袖箭的绝活,故被人称之为“女中豪杰、刀箭双绝”,许杰死后,先后有不下十个黑道帮派想打许家庄的主意,但都被许夫人一把金刀、三十支连环子母箭给打得丢盔卸甲、大败而回。因此尽管只剩孤儿寡母,但许家庄非但没有衰落,名声反而更胜从前,许夫人也逐渐成为“武林四大家”之一。 蝶舞和风信谈谈说说,不知不觉地来到了许家庄前,庄前是一片小树林,林间绿草如茵,野花星星点点、散布其中,景色十分美丽。数十个身着鲜艳纱裙的少女在林间追逐嬉戏,不时传出如银铃般的欢笑声。她们最多不过十五六岁年纪,都长得明眸皓齿、娇俏可人,脸上都带着阳光般的笑容,看到她们,任何人的心情都会变得好起来的。 蝶舞现在的心情就很好,她微笑着问道:“各位姐妹,请问前面是不是许家庄啊?” 少女们停止了嬉戏,都转头看着她,脸上的神情很复杂,既有惊奇、羡慕,又有嫉妒和自卑,她们虽然也是天生丽质,但在蝶舞难以描画的容貌面前,还是不由得自惭形秽。蝶舞也不以为意,她早就习惯了。 过了好久,才有一个少女回过神来,答道:“前面正是许家庄,请问大姐有何贵干啊?” 蝶舞正待回答,却听一个声音道:“啧啧,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啊!”随即,一个年轻男子分开众女,走上前来。 “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笨蛋!”风信站在蝶舞的肩头,小声纠正他的错误。蝶舞笑了笑,没有说话。眼前这个人年纪在二十岁上下,身着长袍、手摇折扇,手指上一块硕大的宝石戒指闪闪发光,一副贵公子打扮。看长相也算不错,只是一举一动脂粉气十足,再加上眉宇间一股轻薄之气,让人望而生厌。 这个贵公子一直走到蝶舞身前不足一丈才停下脚步,抱拳道:“敢问姐姐芳名,到此有何贵干?” 一股浓烈的香气袭入蝶舞鼻端,她不由得往后退了两步,福了一福道:“小女子蝶舞,到许家庄求见许老夫人,有要事禀告。” “蝶舞?好名字!看来姐姐跳舞一定很好了,不知可否让小弟开开眼呢?”贵公子笑道,轻轻拍了拍手:“姐妹们,管乐伺候!”众少女闻言,变戏法似的从林中取出丝竹管弦等各种乐器,并站成一圈,留出一片空地,贵公子一摆手对蝶舞道:“姐姐,请吧。” 蝶舞又好气又好笑,道:“对不起,事情紧急,我的尽快赶去许家庄,失陪了。”说罢欲走,贵公子急忙张开双手拦在她面前:“姐姐,着什么急啊。” 蝶舞粉脸一寒:“你干什么?” 贵公子急忙赔笑道:“姐姐,你别生气,其实你遇见了我,就没必要去许家庄了,许家庄的一切,我都能做主。” “哦?”蝶舞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旁边一个少女道:“这位就是我们许家庄的少庄主,许天宝许少爷!” 蝶舞点点头,许天宝笑道:“这下姐姐相信了吧,姐姐有什么事,说吧!” 蝶舞打量着许天宝,怎么看他怎么不像是能担大任的样子。其实许天宝说这话倒也不是吹牛,他父亲早亡,又是家中独苗,母亲自是对他宠溺有加,由着他胡闹,就算他犯了错误也是睁一眼闭一眼,养成了许天宝唯我独尊、自私自利的性格。 蝶舞越看许天宝越不顺眼,她本来就沉默寡言,遇见自己讨厌的人更是一句话也不想多说,所以犹豫片刻,她还是淡淡地道:“我还是去许家庄禀告许夫人吧。”言下之意自然是你小子还不配。 “你、你说什么?”许天宝哪里受过这种气,要不是看蝶舞长得漂亮他早就一巴掌打过去了,他气呼呼地道:“你不告诉我也不要紧,但是你如果惹了我,我妈还会给你好脸色看吗?你的事还能办成吗?” 蝶舞一听也对,心想那就跟他说说吧:“那好,我告诉你……” “别别别,”许天宝打断了她的话,“你现在想说了吗?但对不起,我又不想听了!”自觉报了一箭之仇的他满脸得意之色,周围的少女也都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 蝶舞心中有气,但面上未动声色,冷冷道:“那我可以走了吧?” “别忙啊,我不想听你说的事情,但你必须得听我说的事情!”许天宝悠然道。 “你有什么事情?”蝶舞面如寒霜。 “昨夜我做了一梦,梦见九天仙女下凡尘来与我相会。今晨起来,枝头的喜鹊又在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所以我料想今日必有桃花运,结果果真如愿。”许天宝嬉皮笑脸地道,“姐姐,我一见你就惊如天人,姐姐之容颜真可称得上是倾国倾城,想来那古时的西施、貂禅也不过如此。而小生不才,生得也还算俊俏,你我二人真可谓郎才女貌、天作之合。所以,小生所说的事情不是别的,正是咱俩的婚事啊!” 蝶舞没想到他会无耻到这种地步,一时间气得说不出话来。 “好不要脸!”风信叫嚷道。 “呦,你这只小鸟还会说话呢,正好当作嫁妆吧!”许天宝恬不知耻地道。 蝶舞气得浑身颤抖,她强忍怒火,冷冷地道:“对不起,我没兴趣,你还是从她们之间选一个吧。”说罢指了指那些嬉笑的少女。 许天宝一手一个,把身旁的两个少女搂入怀中,左右看了看道:“她们,本来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机会的,可是姐姐你一出现,正室她们是彻底没希望了,小妾嘛,还可以。”说罢“叭”地一下,亲了右边少女的脸颊一口,惹得那个少女娇笑不停。 蝶舞又羞又气,啐了一声道:“好不要脸!” “呵呵,姐姐,你生气了,你吃醋了。这证明你还是喜欢我的,哈哈,我太高兴了!”许天宝说着,在身边两个少女的屁股上各打了一巴掌:“走开走开,娘子吃醋我会心疼的。” “别装了,许家庄的少夫人有哪个女子不想做?”“是啊,扭捏作态,假惺惺的!”“她还真以为自己是天上的仙女呢!”那些少女见自己失宠,内心早就对蝶舞嫉妒愤恨,这时冷嘲热讽的话全都出来了。 蝶舞忍无可忍,身形一晃,只听“啪啪啪啪”一连串脆响,刚才说话的几个少女每人都结结实实地挨了一个耳光。虽然蝶舞手上没用真力,还是把这几张粉嫩的脸颊打的高高肿起,五个指印清晰地浮现出来。 这些少女也都是有功夫在身的,但蝶舞出手实在太快,所以才一动不动地挨了打。这一下少女们可不干了,纷纷叫嚷着要还击,直到许天宝大吼一声:“都别动!”,她们方才安静下来。 许天宝看了看那几个被打少女脸上的指痕,慢慢道:“从小到大,敢打我的人的,姐姐,你是第一个。”他问那些少女道:“你们说我该怎么办?” “她打我们明显就是看不起公子你!”“她以为她自己是谁啊,敢打许家庄的人!”“杀了她!”少女们七嘴八舌地道,那几个挨打的少女更是哭得梨花带雨,想以此博得主子的同情。 蝶舞冷冷地看着她们表演,没有说话。 许天宝挥了挥手,少女们立刻静了下来,他看着蝶舞,冷冷道:“姐姐,这件事就看你的态度了。如果你答应和我成亲呢,这件事就属于妻妾之间闹着玩,我这个做夫君的呢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你不答应呢,对不起,你打了许家庄的人,我虽然心里舍不得,但是作为少庄主,也就只好给你一点教训了。” “好啊,你就给我一点教训吧。”蝶舞不假思索地道。 “看来你真的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了!”许天宝有点生气,“不过我得说好了,如果我打赢你,你的人就是我的,怎么样,敢不敢?” “好!”蝶舞痛快地道,“如果我打赢了呢?” “那我就不再计较这件事,也不再为难你,放你进庄。”许天宝道。 “好,我们一言为定!” (图片为塞上江南)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四十章 母子同逼婚 见少庄主肯出头,少女们兴奋起来,她们又围成了一个圈子,小声地议论着,恨不得许天宝一下子把蝶舞打死。 许天宝把折扇丢给一个少女,好整以暇地负手而立,满不在乎地道:“姐姐,你先出手吧。” 蝶舞微微一笑,对肩头的风信道:“你到树上去等着。”风信依言飞到了树上。 蝶舞对着许天宝一抱拳:“得罪了”,随即一掌拍出,用的正是“堆云绵掌”,许天宝不知厉害,见来势不快,张手成虎爪之形,径直迎上,一心想抓住蝶舞的柔荑,再把她拉入怀中,一亲香泽。蝶舞见他如此轻敌,便故意让他抓住,随即用起内力,手腕一反一压。许天宝一招得手,还没来得及高兴,便感觉蝶舞原本如棉花一样的小手忽然变得钢铁般坚硬,随即手腕传来剧痛,像折断了一般。他情急之下,再也顾不上惜香怜玉,一招“窝心腿”踹向蝶舞的小腹,蝶舞身子一侧躲开来腿,同时借着许天宝用力的方向顺势一甩,把他远远地甩了出去。 许天宝收势不及,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方才狼狈不堪地爬了起来。只见他发髻凌乱,整洁的衣衫也变得又脏又皱,上面全是草叶。虽然没有受伤,但这下出的丑也够他难受的了。少女们惊呼着跑过去,七嘴八舌地围着他嘘寒问暖。蝶舞不屑地笑了笑,道声:“承让。”转身欲走。 “慢着!”许天宝喊道,他推开献殷勤的少女,走上前道:“拳脚非我所长,你敢不敢跟我比兵器?” 蝶舞暗道麻烦,心想这个人还真不是一般的不要脸。她叹了口气,取下了缠在腰带里的金丝软鞭。 许天宝一招手,两个少女跑进林中,不一会儿便抬出一把金背大砍刀。许天宝接刀在手,故作轻松地在空中虚劈几下,“忽忽”有声,笑道:“这柄金刀足有四十五斤重。姐姐,你一定想不到我看似文质彬彬、手无缚鸡之力,却使了这么一把沉重的兵器吧?”说罢摆了个自认很威武的造型。 “天宝真帅!”“天宝必胜!”“天宝无敌!”,“啦啦队”开始了欢呼。 蝶舞无奈地摇了摇头,道:“这回还是我先出手吗?” “不,上回你先出手,这次该我了!”许天宝见识了蝶舞的厉害,早把轻敌之心收了起来,纵身上前,“忽忽忽”连环三刀,上来就用上了家传刀法的精妙招式。许家金刀享誉江湖几十年,自是非同小可,蝶舞准备不足,一时间手忙脚乱、不住后退。少女们见主子占了上风,叫喊得更起劲了。 但是,许天宝毕竟从未涉足江湖,临敌经验更是几乎没有。虽然许夫人在传授儿子武艺时要求很严格,也常叫庄内的武师给他喂招,武师中不乏高手,但谁都知道这少庄主是老夫人的宝贝疙瘩,谁又肯真的用真才实学比试呢?惹得少庄主不高兴还是小事,要是万一失手伤了他,可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还不如坚持个几十招后,找个机会认输,再说些“少爷武功近境一日千里,在下佩服之至”之类的奉承话来得好些。这样一来,许天宝便认为许家金刀天下无敌,武林中的高手除了他妈就是他了。 此刻和蝶舞一战,更坚定了许天宝的这种看法。事实上他的家传金刀也的确很高明,此时占了上风,正该步步逼近,一鼓作气拿下对手,但许天宝刚才轻敌冒进,吃了蝶舞的大亏,此时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见蝶舞不住后退,心里生怕她还有什么后着,心想对方一个弱女子,体力肯定不如自己,与其冒险抢攻,还不如就此困住她,等她精疲力尽了再出绝招来得稳当。许天宝这么一琢磨,攻击反而放缓了。 蝶舞哪能错过这个机会,一见攻击放缓,便开始站稳脚跟、以退为近,手中金丝软鞭渐渐发挥出威力来。软鞭是长兵器、距离越远、威力越大,当许天宝意识到这一点时,他的金刀已经够不着蝶舞了。 蝶舞知道已掌握了主动,开始由守转攻,鞭稍的银球像是活了一般,尽往许天宝周身要穴上招呼,这一下,轮到许天宝左支右拙、手忙脚乱了。 见少庄主落了下风,少女们停止了欢呼,有两个机灵的交换了一下眼色,偷偷地跑去许家庄报信了。 *** 许天宝汗出如浆,胳膊酸痛无比,手中的金刀也变得越来越沉重,他知道自己支撑不了多久了,猛地大吼一声,右手金刀嗑开长鞭,同时左手一扬,“哧哧哧”,三支袖箭飞出,正是反败为胜的看家招式“刀中箭。” 蝶舞暗暗发笑,心想这刀中夹箭的招数要近战才能收到奇效,如今两人相隔甚远,根本起不到出其不意的效果,何况在发箭之前你还大吼一声,好像生怕对手不知道似的。她纤指微弹,把三支袖箭全部弹到了地上,这也是怕袖箭误伤观战的少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见压箱底的本事被对方如此轻而易举地化解,许天宝斗志全无,怯意大起,借蝶舞弹开袖箭的当儿,抱着金刀回身就逃。蝶舞哪能让他得逞,长鞭一卷,缠住他的脚腕,随即一抖,“啪”的一声,把许天宝跌了个嘴啃泥。 看着许天宝狼狈的样子,蝶舞解气得很,她收回长鞭,问道:“怎样,认输了吗?” 这时,林间忽然传来一个声音:“是谁活得不耐烦了,敢在这里撒野?”听到这个声音,许天宝连忙爬起,规规矩矩地站好,大气也不敢出,再看那些少女,更是一个个噤若寒蝉。蝶舞不用问也知道,这定是许夫人到了。 过不多时,一个老太太在两个少女的搀扶下,慢慢地走了过来,后边还跟着一个佣人打扮的老妈子。只见这老太太雍容华贵,打扮得如同诰命夫人一般,虽然已老态龙钟,但仍端庄得很,想来年轻时也是个少见的美人。看到自己儿子的狼狈样,她皱眉道:“你看你,怎么弄成这个样子?”语气中只有两分生气,倒有四分怜爱、四分痛惜。 “娘!”许天宝用甜得发腻的语气叫了一声娘后,凑在老太太的耳旁说了几句话。老太太听后,仔细打量了一下蝶舞,点头道:“恩,长的挺好,武功也不错,天宝,这次你的眼光没有让娘失望。”许天宝喜出望外,急忙问道:“娘,这么说您是同意了?”老太太轻轻拧了下他的耳朵,笑道:“看你那猴急的样儿,别忙,待我问问她。”说罢问蝶舞道:“姑娘,你叫什么名字,是何方人士,父母都是谁,家中还有些什么人啊?” 蝶舞一愣,心想这老太太怎么一见面就问这个,但她还是施了个万福,如实答道:“夫人,小女子名叫蝶舞,家住江南,自幼父母双亡,也没有兄弟姐妹。” “哦,是个孤儿。”老太太沉吟道,“也罢,咱们要想找门当户对的确实困难了点儿,孤儿就孤儿吧,无牵无挂的也不错。姑娘今年多大呀?把你的生辰八字说来我听听。” 蝶舞为之气结,开口道:“许夫人,我来此是为了……” “我没问你这个,你这丫头,怎么答非所问呢,太没礼貌了!”许夫人打断她道,“哦,是不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不好意思说啊,那好,一会儿进了庄再说吧!王妈,你来看看,这姑娘如何?” 那老妈子走上前来,上上下下打量了蝶舞几眼,笑道:“这位姑娘相貌端庄秀丽,有旺夫之相;身材修长匀称,一定能够生养,可是上上之选呢,老夫人,恭喜你了,你就等着抱孙子吧!”老太太听罢,满意地连连点头,许天宝更是高兴的不得了,向着蝶舞得意地眨眼睛。 “你在说什么啊!”蝶舞忍无可忍,大声嚷道。 许夫人眉头一皱,对许天宝道:“这姑娘哪儿都好,就是不懂礼貌,看来她从小没了父母,缺乏教养。等过了门之后我可得好好教育教育她,要不然不给咱许家庄丢人嘛,咱说好了,到时候你可不许护着!”“那哪儿能呢!”许天宝陪笑道。 许夫人又对蝶舞道:“等过了门,你就是许家庄的少奶奶了,以后说话不能这么大声……” “够了!”蝶舞大声道,“许夫人,我压根就没打算和你儿子成亲,你们就别再一厢情愿了!” “什么?”许夫人眉毛一扬,“难道我儿子配不上你?” “无所谓配上配不上,我已经有心上人了。”蝶舞说着,脑海中现出高歌的笑脸。 “你有心上人那是你的事,我不管。既然我儿子看上了你,你就得嫁给他。许家庄的少奶奶有多少女子哭着喊着要做呢,真是不知好歹!”许夫人冷冷地道,转头吩咐王妈:“回去以后查查黄历,看看哪天是黄道吉日,让他们尽快成婚!” “你们、你们到底讲不讲理啊!”蝶舞快要哭出来了。 “讲理?那好,我就跟你讲讲理!”许夫人道,“我这许家庄里虽然只剩孤儿寡母,但十几年来,从来没有人敢在这儿撒野。今天你打了我的儿子,明显就是欺负我们娘儿俩。如果你答应做我的儿媳妇,那这就属于你们夫妻之间闹着玩,我这个当婆婆的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你不答应,那我也就只好拼上这把老骨头,来维护许家庄的声誉了!” 蝶舞哭笑不得,心想这两人不愧是母子,连说的话都差不多。跟这种极度自以为是的人是没有道理可讲的,话既已说到这份上,她也只有一种选择了。 蝶舞稳定心神,冲许夫人一抱拳:“既是如此,那就请夫人赐教!”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四十一章 乘龙来救美 “好个小妮子,果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许夫人冷笑一声,取过儿子手中金刀。刀一在手,她老态龙钟的样子立刻消失不见,身子挺得笔直,像换了一个人一样精神抖擞、英气逼人。许夫人使个“怀中抱月”式,对蝶舞道:“念你是江湖晚辈,老身让你三招。” 蝶舞知道她是劲敌,当下不再推辞,一声“承让”后金鞭便递了出去,一招“凤凰三点头”径点许夫人头胸大穴。许夫人赞声“鞭法不错”,挥刀一一挡开。蝶舞后着连绵不断,如潮水般一波波涌上,但都被许夫人轻描淡写地化解,蝶舞暗暗心惊,心想难怪她这么狂妄,她的确有狂妄的本钱。 这时,只听许夫人叫道:“三招已过!”挥刀一阵风似地冲了上来,只见她势若疯虎,刀刀俱是进手招数,像是拼命一般,近五十斤重的金刀在她手中轻得就像是纸糊的一样,上下翻飞,幻化成一片淡黄色的光。许家金刀本来就是以势取胜,许夫人深得其中精髓,同样的刀法经她使出,威力比许天宝使的大了何止数倍,蝶舞没想到一个老太太竟会这样凶猛,勉强支撑了十几招后,便被许夫人“刀中夹指”点中了穴道。 周围立刻采声四起,其中自是许天宝的声音最大。老太太得意地把金刀抛给儿子,笑道:“这姑娘的武功比我预料的要好,能接住我十几招的女子不多。”见蝶舞想说话,许夫人顺手把她的哑穴也点了:“我不想再听你废话,你这个儿媳妇我要定了!来两个人,把少奶奶搀到山庄里去。”两个少女应声上前,一边一个架起了蝶舞。许天宝急忙叫道:“我来我来!”,许夫人横了他一眼:“真是娶了媳妇忘了娘,你过来搀着我!好长时间没动刀了,这冷不丁一活动还真有点腰酸背疼。”说罢身子又佝偻起来,恢复了老态龙钟的样子。 一行人说说笑笑地向许家庄走去,蝶舞眼中含泪,呆呆地望着天空中风信那疾驰而去的白色身影。她知道它理解了她的意思,它是她最后的希望。 她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着。 *** “我们风信对意念的感知能力比不上龙,但只要人类的意念够强烈,我还是可以感知到的。蝶舞姐姐虽然被点了哑穴,但我从她看我的眼神里知道了她想说的话,那就是‘到长白山天池,找高歌救我’,所以我就找来了。”风信道。 听了风信绘声绘色的叙述,高歌气得浑身发抖:“真是无耻啊,天下竟有这样自以为是的人!” “这还不是让你们这些人给惯出来的。”炎龙道。 高歌叹了口气,对风信道:“你从许家庄飞到这里,用了几天?” “一天一夜。”风信道。 “是够快的。”高歌点头道,“你们俩谁能告诉我,最近的、适合婚丧嫁娶的黄道吉日是在哪一天?” “就是明日。”炎龙的声音响起。 “什么?”高歌一惊,“真的是明天?” “不信就算了。” 高歌心里一凉,颓然地坐到地上。从长白山下到黄河的“塞上高原”,其间何止千里,现在夜幕已经降临,一晚上的时间是无论如何也到不了的。他天性乐观、坚强,就算是大战群鬼、身处地狱的时候都没有绝望过,而现在,他彻底绝望了。 高歌心乱如麻,蝶舞的一颦一笑走马灯般地在眼前闪现。他狠狠摇了摇头,又深吸几口气,尽力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对风信道:“成亲拜堂一般在晚上进行,这么说还有一天一夜的时间,足够你飞回去了。风信,你告诉那个该死的老太太,如果她真的敢逼迫蝶舞和她的狗屁儿子成亲,我高歌就一把火烧了她的许家庄!” 风信点点头,展翅欲飞,却被炎龙叫住了:“等等!你以为这个自命不凡的老太太,会听一只小鸟口中的话,会害怕于一个无名小辈的威胁吗?你太天真了,你这么做除了激怒于她,起不到别的什么结果。” “那我该怎么办,你说我该怎么办?只有一天一夜的时间了,就算有匹千里马我也无论如何都赶不到那该死的许家庄啊!” “那你只有换个老婆这一种法子了。”炎龙道。 “你说什么?”高歌一把抽出炎龙剑,盯着剑身一字一顿地道:“你要是再敢说一个字,我就让你这条炎龙变成死龙!” “好好好,我不说了。”看着高歌几欲喷火的眼睛,炎龙忙道,末了又小声嘟囔一句:“真没有幽默感。” “高大哥你别生气,炎龙大哥是跟你开玩笑呢,我想,他已经想到办法了。”风信急忙打圆场。 高歌闻言精神一震:“炎龙,你真的有办法?” “那当然了。”炎龙也不再开玩笑,说道:“看来你对我们龙太不了解了,几千里的距离对于凡兽来说确实不可能在一天一夜的时间内赶到,但对于我们龙来说却是小意思。” “真的?你不是开玩笑?”高歌喜出望外。 “我要是再跟你开玩笑你还不得吃了我啊!”炎龙说着,慢慢地游出宝剑,现出了真身,惹得风信又是一阵大呼小叫。 高歌也是第一次在陆地上看到炎龙的真身,它那庞大的身躯比在水中看来更加震撼。幸亏地处荒山,人迹罕至,要不然可就热闹了。 “爬到我的背上来,咱们明天早上就能到许家庄了。”炎龙粗哑的声音在回荡着。 高歌喜不自胜,一把抱住硕大的龙头:“炎龙,谢谢你!” “好了好了,别肉麻了,快上来吧!” *** 高歌头一回有这么奇妙的感觉。 坐在龙背上,天上的星星显得大了很多,也明亮了很多,一闪一闪的,真像在眨着眼睛。 地上的灯火也像星星,灯火时疏时密,稀疏的地方是村庄,茂密的地方是市镇。 由于是夜晚,地上的房屋、田地都看不太清楚,只是一块块或大或小的影子。 身处天地之间,高歌心旷神怡。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风声太大。尽管炎龙的背上非常暖和,但风信还是受不了这么大的风,躲到高歌的怀里去了。 “喂,傻小子,睡一觉吧,你以为明天你一到就能解决问题啊,还有一场恶战在等着你哪!”炎龙道。 “谢谢,但我睡不着。” “随你便,别说我没提醒过你。” 高歌出神地凝望着天上的星星,那明亮的星星就像是蝶舞的眼眸。 蝶儿,你现在怎么样了? *** 蝶舞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上。 来到许家庄已经一天两夜了,她不但从未说话、从未合眼,而且水米未进。所以短短时间便憔悴了许多。 许天宝看在眼里,疼在心上,可他用尽方法,蝶舞还是不语、不眠、不吃、不喝。 许天宝无计可施,求助于母亲,老太太倒是不以为然,说等成了亲,生米煮成熟饭了,她就会好了。 许天宝也只好如此,他虽然生性风流,却好歹还顾及少庄主的面子,所以没有冒犯蝶舞。反正他也不急,因为到了明天,他就是蝶舞名正言顺的丈夫了。 夜已深,桌上丰盛的饭菜早就凉了,但诱人的香气还是一阵阵钻进蝶舞的鼻孔。 不过,干渴比饥饿更加难以忍受。蝶舞舔舔干裂的嘴唇,努力不去看桌上那只精美的茶壶。 两个伺候和监视她的老妈子早已趴在桌上睡熟了,发出均匀的鼾声,现在蝶舞完全可以偷偷地喝口水、吃点东西,但她却不这么做。她虽然温柔少语,但骨子里却十分固执和刚烈,只要她认定的事情,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更改的。 她身上的穴道早已解开,但许夫人显然还留了一手,使得她虽然行动如常,却气血不畅、不能动武,也就使她没了逃跑的打算。 她就这样静静地坐着,直到东方现出了鱼肚白。 她又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 今天,他们就要逼迫她和那个许天宝成亲了,她不知道高歌能不能及时赶到,毕竟他远在长白山,路途太遥远而时间又太紧了。 可是,在内心里她却相信高歌一定会赶到的,不为什么,她就是相信。在她的心目中,高歌是无所不能的。 *** 在离许家庄还有二百里的地方,炎龙落到了地面。一来是因为天已经亮了,二来再往前走便是人烟稠密的地区,如果这么大一条龙出现的话,肯定会造成恐慌的。 “恩,不错,比千里马强多了,以后无论到多远的地方去都不用发愁了。”高歌满意地道。 “别打如意算盘了,我是龙,不是马,这次是情况紧急才破例一回,以后?休想!”炎龙在回到剑里之前还不忘白了他一眼。 高歌顾不得说笑,问明方向后,让风信先行去探明情况,并给蝶舞报信,然后拔腿向许家庄疾奔,不一会儿便来到了那片庄前的小树林。 那数十个少女还在林中,见高歌走来,轻声议论道:“喂,少庄主让我们等的人是不是他?”“我看八成没错!”“这就是那个小妖精的心上人?长得也不怎么帅嘛!”“就是,比我们少庄主差远了!” 高歌见了这些少女并不以为意,脚步未停,没想到她们却排成一排,拦住了去路。 高歌一怔,但还是很客气地道:“诸位姑娘,请让一下路。” 为首的一个少女嫣然一笑:“请问公子是不是要去许家庄啊?” “是。” “对不起,今天是我们少庄主大喜的日子,老夫人吩咐了,闲杂人等一律不许进庄,对不起了公子,请回吧!” 高歌微微一笑,不想再废话,一个“旱地拔葱”从众女头顶越过,然而等他落地之后却发现,众少女已站成了一个圈子,把自己围在了中间。 为首的少女冷笑一声:“看来公子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看来这是许家庄的特色,是个人动不动就说“敬酒不吃吃罚酒”。 高歌沉声道:“我一向不喜欢跟女人动手,识相的快点闪开!” 那少女冷笑一声,招呼道:“姐妹们,布阵!”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四十二章 红粉修罗阵 一听“布阵”这两个字,高歌哑然失笑,脑海中又浮现出在长白山破三角剑阵的情景。眼前这些娇滴滴的少女虽然人多,但布的阵法却未必比那三角剑阵的威力强。他决定先按兵不动,且看看她们布的是什么阵,再找出弱点,一举击破。 但为首少女下令之后,有几个少女退出圈子,开始调琴弄瑟,剩下的少女,却纷纷开始宽衣解带了。 高歌大吃一惊,急忙道:“等等,你们这是在干什么?不是说要布阵吗?” “这就是阵,傻小子,你有眼福了。”炎龙道。 “这是哪门子阵法?” “这你都不知道?九音天魔舞、红粉修罗阵啊,想当年魔教大举入侵中原,曾用此阵法击杀无数白道侠士,连当时的少林方丈都死在阵中了。” “这么厉害?喂,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你不是说自己一直在睡觉吗?” “我是龙,自然无所不知了,至于这阵法厉不厉害,你还是自己去体会吧!” 此时,少女都已将自己的外衣脱下,除了短小的亵衣,全身就只剩一身薄如蝉翼的轻纱,透过轻纱,雪白娇嫩的少女躯体清晰可见。高歌哪里见过这种阵式,只觉“轰”得一声,全身的血液似乎都冲上了头顶。 手拿乐器的少女开始奏乐,音乐萎靡、低沉而柔媚,像是一个怀春少女在深闺里低低的倾诉,少女们开始随着乐声缓缓起舞,一举一动都充满了挑逗之意。 高歌的心跳得厉害,他知道这不是好兆头,强敛心神,抬手一拳向面前的少女打去,少女不闪不避,反而一挺胸脯,媚声道:“来啊,你打啊?” 面对着傲然挺立的酥胸,高歌又怎么下得去手?他红着脸收回拳头,跺脚道:“炎龙,告诉我这阵怎么个破法?” “好办啊,拔出剑来,我保证不消三招就可以让她们筋断骨折。”炎龙的声音传来。 “那……那不行,我下不了手。”高歌环视四周,道。 “那你就自宫,这样就不怕她们了。” “开什么玩笑!” “这两个法子都不行?那我也没有别的办法了,我困了,要睡一觉,你自己看着办吧!” “喂、喂,别这样啊,你这条死龙!”高歌真是欲哭无泪。 *** 音乐越来越快,少女们的舞姿也越来越疯狂、越来越大胆,疯狂的舞蹈使她们香汗淋漓,汗水使轻纱紧贴在身上,反而更增加了诱惑力。她们一边舞着,一边慢慢地缩小圈子,离高歌越来越近,同时嘴里也发出陶醉的*之声。 此时的高歌就如喝醉酒一般,面色潮红、头重脚轻、浑身无力。触目所及,都是粉嫩的臂、修长的腿、挺拔的双峰、娇美的容颜和勾魂摄魄的眼,他曾试图闭上眼睛,但闭眼之后,那一阵阵消魂的*声和鼻端少女的体香反而更使得他心襟摇荡。他的头脑渐渐模糊,脸上竟也露出了极度欢愉的神情。 少女们见此情景,见火候差不多了,一面继续舞动、*,一面从头发里悄悄拿出细小却异常尖利的钢针,偷偷地握在手中。现在胜利在望,她们似乎已看到高歌七窍流血的场面。 正在这时,天空中传来风信响亮的声音:“高大哥,我见着蝶舞姐姐了,她说她没事,说等着你去救她!” “蝶舞”二字使得高歌浑身一个激灵,本来模糊的神志立刻清醒,是啊,蝶舞还在等着我去救,我又怎么能在这里不思进取呢?这怎么能对得起她啊!一念及此,高歌感觉混身又充满了力量。 那些少女看见高歌的变化,相互交换了下眼色,手中的钢针纷纷扎了下去。她们不动手还好,一动手反而激发了高歌的潜力,看着闪着寒光的钢针,高歌在刹那间忘记了她们的性别和穿着,近乎本能地开始反击。抛开阵法的威力,这些少女的武功其实稀松得很,高歌拳打足踢,片刻功夫,少女们便都倒在了地上。那些奏乐的少女看到阵法已破,再无恋战之心,在高歌冰冷目光的注视下四散奔逃。 见已无危险,高歌松了口气,一下瘫坐在地上。回想起来,刚才的情景虽然看似香艳,但实际上危险至极,要不是风信的那一句话,高歌现在可能就真的要万劫不复了。 “破阵了吗?恭喜你啊!”炎龙的声音又懒洋洋地响了起来。 “醒了吗?你醒得可真是时候。”高歌没好气地道。 “不要怪我没有帮你,如果你连这一关都过不了的话,也就没必要救你的心上人了。” 高歌一愣:“此话怎讲?” “这‘九音天魔舞、红粉修罗阵’之所以厉害,在于它针对的是一个‘欲’字,而且是人与生俱来的**。有的人可能无情、无义,但欲望却是每个人都有的,连那些佛道修行之士也不能消灭它,而只是能做到‘禁欲’而已,但欲望禁得越久,一旦爆发的时候就越强烈,这就是为什么当年连少林方丈这样的得道高僧也会身死阵中的原因。”炎龙侃侃而谈。 高歌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炎龙继续道:“而对付‘欲’最好的办法,就是‘情’,情虽常与欲结合在一起,却是欲最大的克星。一个人只要心中有情,有一个真正喜爱和牵挂的人,他自然就会对这种纯粹的**生出抵制之心,也就有机会破掉这红粉修罗阵了。你虽然是受了风信的提醒,但总算是破了‘欲’这一关,算是不错了!” 高歌回想当时情景,自己在身陷阵中时,确实把蝶舞抛到脑后了,“难道我对蝶舞的情还不够真、意还不够诚?”一念及此,不禁又是愧疚又是自责,难受至极。 炎龙知他心中所想,宽慰道:“你也不必自责,这阵法何等厉害,只要有欲就易为其所制,何况你还是处男,自是更加经不起诱惑了。” 高歌脸一红:“好了,快去救人吧!” *** 许家庄已变成了红色的海洋,红色的双喜,红色的绸花,红色的幔帐,红色的洞房,连人们的脸上也都是红色的。大家都知道,这是个大喜的日子。庄中鼓乐声、嬉笑声、打闹声,响成一片。 蝶舞还是静静地坐着,但嘴角边却露出了一抹淡淡的微笑。旁边的一个老妈子看到了,以为她想开了,忙道:“哎呀,少奶奶,你想开了就好了,做了许家庄的少奶奶,不但享尽荣华富贵,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走到哪儿都还受人尊敬,这是多少女子做梦也享不到的福啊!” 看着喋喋不休的老妈子,蝶舞轻轻摇了摇头,她懒得去跟她解释。她不要荣华富贵,也不想高高在上,她只想和心爱的人儿一起,闯荡江湖、浪迹天涯。 高歌,你快来吧! *** 高歌已经来了。 但在庄门前,二十多个五大三粗、凶神恶煞的庄丁挥舞着大刀,拦住了去路。 高歌不想再跟他们纠缠,反手拔出背后的炎龙剑,闪电般地冲了上去,庄丁们眼见一股红光夹着热浪扑面而来,吓得急忙举刀抵挡,就这么一愣神的功夫,高歌已冲过众人,进了庄门。庄丁们吆喝着拔脚欲追,可刚一举步,手中钢刀便发出一声轻响,断成了两截。劈里啪啦一阵乱想过后,断刀掉了一地。 这些大汉呆呆地看着手中的断刀,愣住了。 *** 炎龙剑首次出击,其威力让高歌自己也有些意外。那些庄丁手中的大刀虽然不是什么名器,但也都是由精钢打造、又厚又重,炎龙剑竟能将这二十多把大刀一齐削断而丝毫没有迟涩之感,高歌相信就连司徒的丈二长刀也未必能做到这一点。 风信在前面引路,高歌直奔蝶舞所在的房间,一路上基本没遇抵抗。 当朝思暮想的人儿终于出现在眼前的时候,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四目相对,蝶舞的眼泪再也抑制不住,扑到高歌怀里嚎啕大哭,把这几天来的委屈、愤恨全都尽情地发泄了出来。 “真是太感人了!”风信看着相拥在一起的这一对爱侣,用翅膀摸摸眼睛道。 “喂,把我拾起来啊,见到女孩子就把剑扔了,这算是什么主人啊!”炎龙不满地在地上嚷嚷。 这时,只听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来,许夫人拄着龙头拐杖,在儿子许天宝和众下人的簇拥下赶到了。 许天宝见高歌搂着蝶舞,生气地叫道:“敢抱我的女人!”箭步冲了上去,高歌本来一见他就有气,当然不会跟他客气,转身一个侧踢踹在许天宝的胸膛上,把他踹得撞破窗户飞了出去。 许天宝灰头土脸地爬起来,还要再次冲上,被许夫人拦住了:“天宝,你不是他的对手。” 高歌轻蔑地笑了笑,拾起炎龙剑,扶着蝶舞道:“我们走。” “走?”许夫人冷哼一声道,“小子,你也太不将许家庄放在眼里了!” 高歌见这老太太一副妄自尊大的样子,存心要杀杀她的气焰:“许家庄?在我眼里和菜市场差不了多少。” “放肆!”许夫人气得浑身发抖,“小子,难道你不懂得尊敬江湖前辈吗?” “尊敬?”高歌冷笑道,“那些行侠仗义、乐善好施的江湖前辈的确值得尊敬,但是如果所谓的前辈自恃身份、强人所难的话,我不揍她一顿就已经很不错了!” “你、你小子懂不懂礼貌?” “你还不配跟我说什么礼貌!”高歌怒道,“我告诉你,每个人都是有思想、有尊严的,而你却仗着辈分高点、武功好点,就我行我素、强行逼婚,完全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你难道以为这就是礼貌吗?”见许夫人气得说不出话来,高歌又恶狠狠地加了一句:“我从不和没礼貌的人讲礼貌,老乞婆!” “我要劈了你!”许夫人疯了一样地扔掉龙头拐杖,劈手夺过一旁庄丁捧着的金刀,顺脚把那个庄丁踢了个趔趄。高歌冷冷地看着她大发其火,心里暗笑,作为顶尖杀手,他太了解交手时冷静的重要性了,许夫人此时爆跳如雷,正中他的下怀。 没想到金刀在手,许夫人反而冷静了下来,她还是那式“怀中抱月”,把金刀抱在怀中,面陈似水地看着高歌,毫无表情地道:“来吧小辈,我让你三招。” 高歌不由在心里暗暗点头,不愧是老江湖,一刀在手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就这么抱刀一立,便俨然有一派宗师的气质。面对这样的老江湖,高歌可没有把握一定会获胜,但是他必须得胜,不光为了离开这里,更是为了替蝶舞出这口气。 高歌决定再次激怒许夫人,于是他说了一句连他自己都感觉有些狂妄的话。 “你以为许家金刀很了不起啊,不用你让,三招之内,我定破你金刀!”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四十三章 三招破金刀 高歌这句话一出口,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自己听错了,连炎龙和风信也不例外。 许家金刀享誉江湖几十年,虽然不能说是天下无敌,但至今还没有一个人,能在三招之内将其击败的。 许夫人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对手中的金刀有着特殊的感情,多年以来,她已把对丈夫的感情全部维系到这柄金刀上,这柄刀带给她的不仅是地位和骄傲,更是尊敬和思念。此时听到高歌这句话,她气得刀都拿不稳了。 “你再说一遍?”她咬牙切齿地道。 高歌让蝶舞和风信躲到远处,笑笑道:“再说一百遍也行,我要三招破你的金刀!” 许夫人肺都要气炸了,怪叫一声,金刀恶狠狠劈了下去,只听哗啦一声,一张结实的楠木方桌被劈得粉碎,连大理石地面也被劈得出现了裂痕,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都不会相信一个花甲老妇竟能劈出如此威力巨大的一刀。 再看高歌,却安然无恙地站在旁边,笑嘻嘻地伸出一个指头:“一招了。” 许夫人暗叫上当,她刚才那一刀虽然力道十足,招式却是一招十分简单的“力劈华山”,被早有准备的高歌轻轻巧巧地躲开了。就这样白白浪费了一招,她有些后悔。 许夫人认为,既然对方提出要三招破金刀,那自己也得在三招之内胜了这个混小子,才算能保住面子。她在心里告诫自己要冷静,可她本来就是个急躁脾气,这几十年来下人的百依百顺更是把她惯得不像样子,这次高歌侮辱了她敬若神明的金刀,她虽然知道生气是交手时的大忌,但这股无名业火又岂是说消就能消的?所以许夫人还是急怒攻心地使出了第二招,只是这一招不再托大,使出了许家金刀的精妙招式。 许夫人对许家金刀的威力是从来都没有怀疑的,果然这一招把高歌逼得连连后退,再也没有余暇伸出两个手指了。 “第三招就要你的命!”许夫人得意地想,使出了金刀的绝招“金光满天”,只见金刀化作一团淡黄的光影罩向高歌,如此沉重的金刀快速舞动,竟然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真正达到了“举重若轻”的上乘境界。 正当许夫人以为自己胜券在握的时候,淡黄光影中忽然出现了一道火红的闪电,紧接着她感觉手腕一凉,“当啷”一声,金刀掉在了地上。 这个变化简直太出人意料,许夫人愣住了,蝶舞和风信愣住了,许天宝和庄丁们全都愣住了,只有高歌笑嘻嘻地还剑入鞘,向许夫人伸出了三个手指:“第三招,你输了!” *** 许夫人软软地坐在了地上。 这场战斗,高歌自始至终只出了一剑,但这一剑不仅破了她手中的金刀,也击破了她的信仰、她的灵魂。 满屋寂静,时间像静止了一般。高歌没再去看许夫人,走到还在愣神的蝶舞身边,轻轻搂住她的纤腰温柔地道:“我们走。” 两人带着风信望外走,庄丁们纷纷给他们让道,每个人看高歌的眼神都像是看魔鬼一样。 许夫人终于回过神来,她看看自己被割伤的右手腕,血已渐渐地自行止住了,她试着握了握拳,手上还有力气,很显然这一剑高歌留了情,没有把她的腕脉割断。许夫人一阵庆幸,她并没有感激高歌手下留情,相反,她要恩将仇报。 许夫人直起身子,双手连扬,把三十支连环袖箭全部打出。这么近的距离,又是背后偷袭,她有把握一定会取下高歌和蝶舞的性命。她绝不能让这两个人活着走出许家庄,要是今天这件事在江湖上传开,许家庄几十年的威名就要毁于一旦了。她甚至考虑好要将在场的所有人全部灭口(当然,她的宝贝儿子除外),相对于许家庄的名声,她自己的性命都不算什么,更别说这些下人的了。 像她这种人,一向把名声看得重于一切,只要能保住自己的名声,无论多么伤天害理的事她也会认为是理所当然。 三十支袖箭带着尖锐的风声射向高歌和蝶舞,蝶舞脸色一变,想腾空跃起,身子却被高歌牢牢地搂住,再看高歌,他正温柔地望着自己,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袖箭飞到离二人身前三寸处,突然像碰到一堵看不见的墙一般停住了,紧接着竟然“呼”的一声着起火来,很快便烧得只胜了箭头,然后只听一阵脆响,这些箭头纷纷落在了地上。 这一下,刚刚缓醒过来的许家庄诸人,又一次被“石化”了。 *** 走出许家庄,高歌兴奋地道:“炎龙,刚才你那一手实在是太漂亮了!” “你再跟谁说话?炎龙?炎龙是谁啊?”蝶舞奇怪地问道。 高歌一笑,简要地说了说炎龙的来历,蝶舞听说高歌是乘着炎龙才能及时赶到的时候,除了对炎龙表示感谢之外,更是好奇心大起,非要亲身体会一下乘龙飞行是什么滋味,炎龙哭笑不得,急忙转移话题道:“高歌,许老太太的金刀不好对付,你是怎么在三招之内战胜她的呢? “是啊,大哥,我和那老太太交过手,才支撑了十几招就败了,但刚才看你胜得挺容易的,难道才数天不见,你的武功又精进了这么多?”蝶舞果然忘了乘龙的事。 “不是武功进步,而是知己知彼,用这里赢她。”高歌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原来,对这一战高歌早有打算。在乘龙往许家庄赶的时候,高歌特意让风信把许天宝和许夫人和蝶舞交手的情况详细地说给自己听,风信虽然是只鸟,但嘴皮子之利索简直不逊于评书先生,眼力也很好,它虽然不懂武功,但仍能把许天宝和许夫人的一招一式说了个**不离十。听了风信详细的叙述,高歌感到许家刀法确实不容易对付,不但势大力猛而且招式繁杂。虽有炎龙剑在手,但他还是没有必胜的把握。要想胜,必须得出奇兵。 高歌思索着,想起沈画云那句“当断则断”的劝告来,慢慢地有了“三招定输赢”的打算。根据许夫人的所作所为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刚愎自用、心胸狭隘的人,这样的人必定暴躁易怒,只要激怒于她,使之丧失冷静,就有可乘之机。 如果只比三招的话,许夫人一定会使出许家金刀的精妙招式。而她的宝贝儿子在与蝶舞交手时,已经把这些妙招都使出来了。高歌虽然没有亲见,但在风信绘声绘色的描述中,仍对这些招式有了一定的了解,再经过认真揣摩,找出了其中的破绽,这样动手的时候就更有把握了。 所以,与许夫人的这场战斗可以说完全在高歌的算计之中。暴怒的许夫人白白浪费了第一招,待她平定心神使出第二招时,高歌又故意装作招架不住而让她产生了轻敌之心,这才通过第三招,一击致胜。所以说高歌的胜利并非胜在武功,而是胜在头脑。 作为一个杀手,每一次战斗都事关生死存亡,所以细致的思考、精心的准备有时比武功还要重要,只会蛮干的人在这一行里是活不长的。多次出生入死的经历使高歌养成了尽可能了解和发现对手弱点的习惯,许夫人的武功虽然高,但比起动脑筋来,她差得远了。 在许家庄从头至尾,蝶舞也没能说明自己的来意,心里颇有些忐忑,高歌宽慰她道:“你说了又有什么用呢?这些人在江湖中得享盛名,但这巨大的名声却使他们越来越胆小,生怕重出江湖后如果失败,使自己一世威名毁于一旦,所以他们只能在家里撒撒野罢了。”蝶舞一想有道理,也就作罢,事实上许夫人母子的所作所为早已让她对这些所谓的江湖名士寒透心了。 两人带着炎龙、风信来到最近的一家市镇,找家客栈好好休息了一夜,蝶舞两天两夜没有合眼,如今脱离大难,这一觉自是睡得异常香甜。 第二天,高歌见蝶舞脸上憔悴之容未去,建议在这里多住两天,但蝶舞执意要走,她感觉离许家庄越远越好。 高歌无奈,只好上路,刚走出那个市镇不久,远远地便有一伙人追了过来,蝶舞一看,顿时皱起了眉头。 来人正是许家庄少庄主许天宝,还有他的少女随从们。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四十四章 阴魂不易散 “喂,你们等等!”许天宝叫喊着,带着他的少女随从打马追了上来。 “真是阴魂不散!”蝶舞冷哼一声,抬手想取下腰间软鞭,被高歌拦住了:“且慢动手,看看他想玩什么花样。” 许天宝跑到二人跟前,跳下马来,抱拳道:“两位想上哪里去啊?”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高歌反问。 许天宝赔笑道:“昨天看到这位大哥的身手,小弟方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小弟对大哥仰慕得紧,想跟随大哥,当然,还、还有这位大姐一起去走走江湖、见见世面。” 高歌闻言倒是有些意外:“是令堂叫你来的?” “不,她老人家不知道,全是小弟自己的主意。”许天宝道。 “那你还是回去陪母亲吧!” “二位有所不知,自从昨日你们走了以后,家母就闭关了,说要再次改进金刀刀法,使它真正变得天下无敌。我估计她是一时半会儿出不来的。” 高歌笑了,从来就没有真正天下无敌的武功,看来这次这个自大的老太太是钻了牛角尖了:“既是如此,你就更不该跑出来了,这么大一个许家庄还得管理呢!” “许家庄有那些管家就行了,大哥,你就让我跟着你见见世面吧!”这次许大少爷的脾气出奇地好。 高歌心中思咐,他们到这里来本为求援,这许天宝虽然草包,但好歹也是许家庄的少庄主,还是把来意告诉他,让他自己定夺为好。高歌低声对蝶舞说了自己的想法,后者微笑表示同意,于是高歌便把六道已乱、大劫将至这些事情简略地根许天宝讲了一遍,听得许天宝连连拍手:“这是真的吗?真的有鬼神吗?我一定要去见识见识。” 高歌哭笑不得,这小子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他正色道:“少庄主,这可不是儿戏,一旦卷入此事可以说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你如果真的要援手,我们自是欢迎,但你是不是回去和令堂商量一下?”言下之意自然是你如果出了事我们可不管。 “不用商量,我妈那儿我能做主,再说你们大老远的来了,就这么无功而返显得多么不好,既然老庄主已经闭关,那就由我少庄主出马,来拯救普天之下的黎民百姓吧!”许天宝意识到自己“援军”的身份,立刻又得意起来。 “那我就替天下百姓谢谢你了,”高歌叹口气道,“九月十六那天,白道英杰都在泰山玉皇顶上聚会,到时候参加吧!” “这么说你同意了?放心,我一定参加!”许天宝喜出望外。 “那好,我们就此告辞,九月十六,玉皇顶再见!”高歌一抱拳。 “怎么,你还是不想和我一起走啊。”许天宝愣道。 “答对了!”高歌笑着说,转身和蝶舞走了。 许天宝悻悻地站在原地,恨恨地低声道:“神气什么啊,你以为我愿和你同行啊!要不是为了蝶舞姐姐……”眼见高歌和蝶舞走得远了,连忙上马追了上去,却又不敢追得太近,生怕高歌会翻脸。 *** 时近中午,高歌和蝶舞来到一家饭馆打尖,两人捡个角落的座位坐下,要了两个小菜,菜刚端上来,许天宝一行便浩浩荡荡地赶到了,一进门,一个少女便吆喝道:“掌柜的,把你们这里所有拿手的菜全都做一份上来,伺候好我们少爷,重重有赏!”说罢把一锭十两重的银元宝扔在了柜台上。掌柜一见,眉开眼笑,急忙招呼厨房忙活开了。 许天宝趾高气扬地在最大的桌前一坐,偷眼观瞧,见蝶舞和高歌一面吃饭一面低声谈笑,似乎根本没看到他,不由得有些扫兴。他干脆走到两人的身前,故作惊讶地道:“呦,真巧,两位也在这吃饭那!” 蝶舞没有说话,高歌冷冷地看了他一眼道:“许大少爷,我不是说过我们不想和你一起走吗?” “我知道啊大哥,可是从这里到泰山只有这一条路,这市镇里只有这一家还算勉强像样的饭馆,你们要打尖,我也得吃饭不是?” 这时许天宝要的菜肴开始流水般端上来,许天宝赔笑道:“这满桌佳肴小弟不敢独享,不如两位过来一起吃,如何?”高歌重重地哼了一声道:“不必了。” 许天宝还想再说什么,但高歌冰冷的目光让他把话吞到了肚子里,他恋恋不舍地看了蝶舞两眼,无奈地回到自己的桌前。 在吃饭的时候,许天宝还不忘大摆少庄主的架子,那些少女有为他斟酒的、有为他夹菜的,他还不时地摸摸这个、抱抱那个,惹得少女们娇笑不止。 高歌和蝶舞看着他的表演,又好气又好笑,蝶舞眼珠一转,夹起一块牛肉,递到高歌嘴边道:“来,我喂你。” 高歌一愣,脸有些红:“这样不好吧,有这么多人呢!” “没事,来,快张嘴,快点嘛!” 高歌无奈,只好照办,蝶舞笑道:“好吃不好吃?” “好吃!” “那么,下面该你喂我了。” “这……”高歌只好夹了一筷子菜送到蝶舞嘴里,蝶舞笑道:“真是太好吃了,谢谢大哥!” 他两人如此亲密的举动可把许天宝气了个七窍生烟,蝶舞不笑时已让他神魂颠倒,如今一笑更是美艳不可方物,只可惜这笑容不是冲着自己的。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许天宝越看自己的少女随从越不顺眼,也就没了再胡闹下去的兴致,草草地吃完饭便走了。高歌和蝶舞看在眼中,会心一笑。 *** 许天宝接连自讨没趣,高歌和蝶舞以为他不会再出现了,于是便不再急着赶路。如今离泰山之会尚有二十余天,时间宽裕得很,两人决定要好好享受一下这来之不易的闲暇时光。 谁知没走多远,许天宝竟然又赶了过来,他不知从哪儿弄了一辆马车,坐在车厢里,把头伸出窗外冲着两人喊:“骄阳似火,两位不如上车吧。” 蝶舞厌恶地皱了皱眉,冲高歌使了个眼色,高歌会意,两人同时加快了脚步。 虽然是在宽阔的官道上,但作为高歌和蝶舞这样的老江湖来说,要甩掉许天宝这个初出茅庐而又带了大批随从的贵公子还是易如反掌,不到半个时辰,两人已把这阴魂不散的家伙远远地抛开了。 “像他这样的身手和阅历还想参加泰山之会,还想应付六道劫难,这不是自己往火坑里跳嘛!”蝶舞道,“我现在对他能否平安到达泰山都表示怀疑。” “应该没问题的,这小子虽然在行走江湖方面像个白痴,但手底下还是有两下子的,‘许家庄少庄主’的名头也能唬住一些人。”高歌笑笑道,“更何况他手下那些女孩子也并非只会打情骂俏,布起阵来也是相当厉害的。” “是吗,她们还会布阵?是什么阵?她们是不是用阵法来对付你了?”蝶舞好奇地问道。 “这个……”高歌这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支吾道:“阵法的名字我记不清了,其实也不算多么厉害,但自保还是满可以的。” “哦。”蝶舞点点头,“没想到她们还有两下子,我真没看出来。” “是啊。”高歌附和道,心里暗暗松了口长气。如果蝶舞知道那个“红粉修罗阵”如此香艳的话,他肯定没好果子吃,女人都善妒啊。他暗自庆幸一向多嘴的炎龙这次没有说话,可能这家伙是真的睡着了。 但是,他忘了在蝶舞的肩头,还停着一只同样多嘴的风信。 “蝶舞姐姐,那个阵我看见了,似乎不怎么厉害,就是那些女子都穿了很少的衣服,把高大哥围在了中间,然后冲着他笑。”风信道。 蝶舞听了这番话,一张俏脸由白转红、再由红转白,咬牙切齿、一字字地道:“高歌,这算哪门子阵法?” “蝶儿,别生气,你听我解释……”高歌落荒而逃。 *** 在高歌的身上留下几个牙印和几处淤青后,蝶舞对他的“惩罚”终于告一段落。 “真是个多嘴的鸟儿。”疼得龇牙咧嘴的高歌小声地嘟囔着。 蝶舞瞪了他一眼,柔声对风信道:“做得好,以后只要你发现这家伙有什么‘不轨‘的地方,都要及时告诉我,知道吗?”风信连连点头。 “一鹤道长怎么在锦盒里放了这么个东西!“高歌仰天长叹。 这句话自然受到了蝶舞和风信的一致反对,在“批判”了高歌半晌之后,蝶舞道:“这一鹤道长还真是料事如神,真想知道他们三个的锦盒里放了什么。” ######### PS:说点题外话 这本书的点击终于突破5000了,心里很高兴。 因为小风是第一次写玄幻,心里很忐忑,也就没存多少稿。说实在的,一天一更、一次3000字左右的速度确实有些慢,但小风确实在努力地写稿和存稿,现在几乎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在写作上了(上班的时候也见缝插针地写)。所以,还是请大家多多支持,当然,小风也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更新速度,也许会在不远的将来来个大爆发,加入“速度流”的,呵呵。 写书很苦,对于写手而言,最大的快乐莫过于得到读者的支持和认同,尤其是我这个新手,你们的鼓励是我努力写下去的最大动力。 所以,真诚地说一声谢谢,谢谢昨天那个给了本书第一张贵宾票的不知名的朋友,谢谢那个热情洋溢、一口气发了十三条评论的“我爱罗的魂”,谢谢每一位给我鲜花和收藏的朋友,谢谢我所有的读者,小风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四十五章 闲事莫多管 小风的花还是太少了,如果各位读者觉得本书还过得去的话,请给朵花支持一下吧! ######### “山河湖海”中的“山”指的是华山玉灵子,他是华山派建派以来最杰出的一位掌门,也是唯一一个达到内外兼修,把本门的剑法与内功都练至登峰造极的人。在十五年前,当时已七十高龄的玉灵子把掌门之位传给自己的徒弟,就此退隐江湖。不当掌门以后,玉灵子随即搬出华山派,但并未下山,而是在华山最险峻的西峰上盖了两间茅草屋,住了下来。 陆云在华山脚下,已经站了两个时辰。 锦盒早已打开,里面只有一封信,封皮上写着“玉灵子亲启”。 按说,陆云现在应该上山找到玉灵子,把这封信亲手交奉上,但他却一直在犹豫着,没有行动。 不知怎的,他非常想拆开这封信,看看里面到底写的是什么。 信的封口用火漆严实地封着,这当然难不倒陆云,他至少有七八种方法能把信拆开再封好,而不留一丝痕迹。 但是,无论如何,偷看别人的信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为,这就是陆云犹豫的原因。 他虽然是个杀手,但“天眼”的杀手一向都是光明磊落、顶天立地的。更何况,一鹤道长既然把这个锦盒交给他,就足以说明对他的信任,他不想辜负这份信任。 但是,想看看这封信的想法却固执地盘桓在陆云的脑海中,使得他举棋不定,他曾不止一次地猜测:这也许是一鹤道长怕玉灵子不信任他这个江湖小辈,特意为他写的一封证明身份的“介绍信”。这个猜测很合理,但无济于事,“偷看信”的念头反而越来越强烈。 以前陆云并不是这样,他虽然心计深沉、才智过人,但做事相当痛快,而如今他却为了“看不看信”这件小事而在华山脚下徘徊了几个时辰的,如果高歌他们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不知会是什么表情。 其实自从逍遥城一战之后,陆云便时常会有些精神恍惚,不过他并未当回事,以为自己是劳累过度了。而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这么简单。 在不知不觉中,暮色已经降临,看来今天是不能上山了。陆云叹了口气,把信纳入怀中,转身回去了。 在客栈里草草吃了点饭,陆云简单地洗漱过就躺下了,他打好主意,明天一早就上山送信,不再犹豫了。 然而事与愿违,陆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觉,满脑子都是信的事。他干脆爬起来,用凉水洗脸、看书、做呼吸吐纳,能想到的方法都用了一遍,可统统无济于事。“拆开信看看”的念头就像是一群找不着出路的蜜蜂,“嗡嗡”地叫着,在他的脑子里横冲直撞。 陆云再也不能忍受这种折磨了,“算了,拆就拆吧。”他自言自语地说。 *** 用一把精致的小刀把信小心翼翼地拆开,在抽出信纸的时候,陆云的手不禁有些颤抖。 把信慢慢地展开,陆云只看了一眼,忽然整个人像被火烫了一般一下子跳了起来,把信凑到灯下又仔细地看了一遍,他没看错。 信的内容很简单,除了“一鹤”的落款外,就只有一句话: “废了送信人的武功。” *** 在“天眼”的五个杀手里面,胡小飞是最具有同情心的一个。 虽然“天眼”都是以替天行道为己任,但时逢乱世,需要管的事情太多,如果任务紧急,或者力有不逮,高歌他们也就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胡小飞不同,只要他看见了不平事,他就要管,只要他遇见了需要帮助的人,他就得帮,所以尽管轻功最好、速度最快,但“天眼”每年的聚会,他却老是迟到。 因此,胡小飞这次在前往南海的途中,也是闲事管了一路。 时逢乱世,乱世之中最遭殃的就是百姓,又加上今年年景不好,所以胡小飞虽然经过的多是江南的鱼米之乡,但一路所见,仍是饥民遍野的凄惨景象。 见此情景,胡小飞当然不会坐视不管,怎奈饥民太多,把所有的盘缠全部施舍出去也是杯水车薪,反倒是自己也没东西吃了。于是胡小飞便时常在晚上“加班”,到大财主家盗点金银财宝,白天赶路的时候顺便发给饥民,发没了再去盗。这样赶路,速度当然快不了了。 这一日,胡小飞来到一个村落,远远地就听到一伙村民兴奋地大呼小叫,走近一看,只见一个庄稼汉倒提着一只狐狸得意地往前走,旁边一群面带菜色的男女老少紧紧簇拥着他,无数道贪婪的目光都落在那只小小的狐狸身上,有几个小孩子更是已经流出了口水。再看那只狐狸,长得极其可爱,全身雪白,没有一丝杂色,它似乎预知到了自己的噩运,显得异常恐惧,身子在不住地颤抖着,一双玛瑙般的眼睛里隐隐有泪珠在滚动。 这个小生灵楚楚可怜的样子自然再一次引发了胡小飞的同情心,他急忙走过去,向那庄稼汉道:“这位大哥,你这狐狸可是要卖的?” 那汉子上上下下打量了胡小飞一下,见他穿着普通,便爱搭不理地道:“是啊。”胡小飞也不生气,道:“那么,把它卖给我如何?” “卖给你?你买得起吗?这狐狸个头虽然小了点,但这一身皮毛可是上等货色啊!”汉子斜眼看着他,道。 胡小飞笑笑,从怀中取出一锭金元宝:“这些够了吗?” 那汉子一见元宝,眼睛里立刻放出了光,连连说着“够了够了。”就要伸手去拿,却被旁边一个瘦小干瘪的老头子拦住了。 老头子眯缝着一双小眼看着胡小飞,笑道:“这位爷,不知您是想买这只活狐狸呢还是单买一张狐狸皮呢?您要是光要皮的话,我这就叫我家大牛给你剥,他手艺很好,保证这张皮完完整整。” “别别。”胡小飞忙道:“我要的是狐狸。” “既然是要活狐狸嘛,那您这些钱还不够。”老头子道,“不怕您笑话,我们有好几年没尝过肉味了,这狐狸肉虽然不好吃,但好歹也是肉啊,您看这些孩子,正盼着宰了狐狸好打打牙祭呢!”他这么一说,那些小孩子立刻又聒噪起来:“我要吃肉,我要吃肉!” “都给我闭嘴!”那个叫“大牛”的庄稼汉一巴掌一个把那些孩子都打老实了。老头子赔笑道:“您看这情况,是不是再加点钱?” 胡小飞叹了口气,取出一个油纸包道:“老大爷,钱我是真的没有了,不过我这里还有一块熟牛肉和几张烙饼,你看……” 话未说完,油纸包已被老头子劈手夺过,大牛连忙拿过那锭黄金,把狐狸往胡小飞怀里一塞,转身对那个老头子道:“把吃的给我,狐狸是我捉到的!” 胡小飞苦笑了一下,不去管那闹闹哄哄的一群人。他看着怀中的小狐狸,轻轻抚摸着它那柔软的皮毛,小狐狸的身子渐渐停止了颤抖,用感激的眼神看着胡小飞,似乎知道他救了它的命。 胡小飞轻轻地把狐狸放到了地上,柔声道:“去吧,别再让人捉到你。”小狐狸像听懂了似的点了点头,转身跑了几步,又回过头来恋恋不舍地看了胡小飞一眼,这才飞快地消失在远方。 又做了一件好事,胡小飞的心情无比舒畅,这时,那群饥饿的村民已为油纸包中那块拳头般大小的酱牛肉和几张硬得像纸板的烙饼打成了一团。只见大牛一手拿着张烙饼,一手举着半拉牛肉,飞起一脚把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踢出了几丈远,嘴里一边大嚼着,一边含混不清地骂道:“小兔崽子,竟敢跟老子抢东西吃,老子白生了你!” 那孩子躺在地上,哇哇大哭,胡小飞心疼地把他搀起来,正想开口训斥大牛两句,斜刺里忽然冲出一个人,同样是飞起一脚踢在了大牛的胸膛上,把这个五大三粗的庄稼汉踢出了十来丈远。 众人都吃了一惊,只见这人约有三十来岁,身材修长瘦削,一身黑衣,手里还提着一个黑色的箱子,一双细长的眼睛里寒光四射。他就这么随便地站在那里,身上便自然而然地发出一种不凡的气质,胡小飞一眼就看出他是个很有身份的人,不是官宦人家,就是世家子弟。 这个人满脸傲气,用高高在上的目光环视众人,但当他看着胡小飞时却友好地笑了笑。 “你怎么随便打人呢?”那个老头子说了一句,想去扶起大牛,却发现他双目圆睁、嘴角流血,一动不动,试着一探鼻息,已经气绝身亡。 “他、他死了,你把他打死了!”老头子惨叫道,抱着大牛的尸身嚎啕起来,而黑衣人仍是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 胡小飞也吃了一惊,这人一看就身怀武功,没想到竟对一个普通的庄稼汉痛下杀手。他心中有气,忍不住质问道:“你为什么杀了他?” 黑衣人的嘴角一撇:“因为他该死!” “你杀了我爸爸!”胡小飞身边的那个男孩子哭喊着,向黑衣人冲去,黑衣人现出厌恶之色,右脚微抬,胡小飞暗叫不好,飞身上前,替孩子挡住了这一脚,只听“砰”一声闷响,两人各退三步。 胡小飞抖抖发麻的手臂,黑衣人这一脚虽算不上开石裂碑,但也势大力猛,如果那个淡薄瘦小的男孩子挨上了,不变成一堆肉酱才怪。 那黑衣人眼睛微微眯起,杀气渐浓,他重新打量了一下胡小飞,冷冷道:“小子,身手不错,我对你的印象也可以,所以我奉劝你一句,别多管闲事!”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四十六章 神奇黑箱子 由于电脑的原因,昨晚没有更新,在此向本书的各位读者道歉,作为补偿,今天将更新两章。 最近家里的电脑不知怎么了,除了系统崩溃就是找不着输入法,还原、下补丁、杀毒统统无济于事,小风很是头疼,如果各位读者有什么好方法的话,请留言告诉我,小风感激不尽! ######### 面对这个嚣张的黑衣人,性格温和的胡小飞也不禁心中冒火,当即冷冷地回了一句:“没办法,我这个人就是喜欢管闲事。” 见两人剑拔弩张,已被吓破了胆的村民们开始偷偷地往后退,想早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黑衣人瞧在眼中,哼了一声道:“一个都跑不了!”身子一动,向他们扑去,但胡小飞随即挡在他的面前。 单以轻功而论,江湖中没几个人是胡小飞的对手,黑衣人左冲右突,均不能奏效,眼看那些村民越跑越远,心下急躁,便和胡小飞动上了手。这黑衣人出手彪悍凌厉,但一招一式,无不光明磊落,一派大家风范。 打了几招,不分胜负,胡小飞罢手笑道:“他们都走了,我们还打什么呢?”黑衣人见村民果然已跑得踪影不见,恨恨道:“都是你坏的事!” 胡小飞见村民脱险,心情好了许多,再者这个黑衣人虽然滥杀无辜,但给他的感觉却并不怎么坏,胡小飞猜测他之所以这么做必定有其原因,于是问道:“这位大哥,你认识刚才的那些村民?” “不认识!”黑衣人没好气地道。 “那你为什么上来就对那个村民痛下杀手?” “我不是说过了吗,因为他该死!” “这就奇怪了,你既然不认识他,为什么说他该死?” “难道你忘了刚才被你救下的那只狐狸了吗?”黑衣人反问道。 胡小飞一怔:“难道你就为了这个?” “没错,刚才我一直在暗处默默地看着,那狐狸与他无冤无仇,他竟要剥其皮、食其肉,你说我狠毒,我看他更狠毒!”黑衣人恨恨地道。 “就算他有错,也罪不致死啊!”胡小飞道。 “难道杀人者偿命,杀动物者就不偿命了吗?天生万物,万物皆平等,人类只是自认为高高在上罢了。” “现在青黄不接,他们饥饿难耐,刚才要杀那只狐狸也只是为了吃口饱饭罢了。” “哼,你以为他们能吃饱肚子时见着动物就会放过了吗?人心苦不足,人的欲望就像一个无底洞,是永远都填不满的!” 胡小飞一时语塞。 黑衣人越说越是愤慨:“吃口饱饭?你以为这个理由就够冠冕堂皇吗?难道人们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舌之欲就可以为所欲为吗?难道就为了填饱人类的肚子,那些无辜的动物就活该死于非命吗?不光是动物,植物也不能幸免啊,树皮能吃几顿?草根能吃几顿?杯水车薪啊!可他们偏偏要吃,动物植物吃完了,就该轮到人了,从古至今,买儿卖女、易子而食的事情发生的还少吗?人类自命高级,可当肚子饿的时候,便什么伦理纲常、什么礼仪廉耻都不顾了,真是禽兽不如,虎毒还不食子呢!” 听了黑衣人这一番长篇大论,胡小飞哭笑不得,他们天眼行走江湖,替天行道,已经算是爱多管闲事的了,没想到这个黑衣人比他们还要“博爱”,他的理论听着明明荒唐得很,却偏偏有一定的道理,胡小飞一时半会儿竟然想不出话来反驳。 黑衣人见他不语,笑笑道:“我刚才见你救下那只狐狸,必定也是心善之人,才对你说了这些。‘天生万物予人,人无一物予天’,所以我要做的,就是杀、杀、杀、杀、杀、杀、杀!” “照你这个标准来杀的话,世上恐怕剩不下几个人了。”胡小飞心想。 *** 这时,只听人声嘈杂,远处黑压压的一大片人正朝这里赶来,黑衣人一声冷笑:“看,这就是你的同情心造成的结果。”胡小飞叹了口气:“你杀了人家的人,人家来报仇是应该的。” “你怎么老是向着他们说话?你就以为他们真的是良民?”黑衣人不悦地道,“你看看来的这些人,像是庄稼人吗?” 胡小飞凝神一看,来的这些人个个凶神恶煞,手里举着各式兵器,确实不像本分人,八成是山贼、强盗之类。他对黑衣人道:“这么多人不好对付,我看你还是先走吧。” “你愿走你走。”黑衣人的眼睛里又散发出凌厉的杀气,“人多了正好杀个痛快!” 胡小飞无奈地摇了摇头。 那群人来到近前,刚才逃走的那个小老头指着黑衣人,对一个首领模样的麻脸汉子道:“就是他!就是他杀死了大牛,李大当家的,看在同族同宗的份上,您一定要为我的儿子报仇啊!” “少罗嗦!”麻脸汉子训斥了他一句,打量了黑衣人两眼道:“穿的衣服料子是不错,不过看样子也不像是太有钱,小子,你的箱子里是什么东西?” “你想看吗?”黑衣人冷冷地道。 “别跟老子废话,我告诉你,老子的脾气可不好!”麻脸汉子扬了扬手里的开山刀。 “好,那我就打开让你看看!”黑衣人说着,蹲下身,把箱子放在地上,打开了箱盖。只见里面是几件形状各异的的、黑色的管子。胡小飞一愣,这箱子黑衣人一直拿在手中,显然里面是相当重要的东西,但他实在看不出这些东西是做什么用的。 “这是什么?一堆破铜烂铁吗?”麻脸汉子一见箱子里并不是金银珠宝,大失所望,冲那个小老头恶狠狠地道:“他奶奶的,你说你见了两只肥羊,让老子把兄弟们都带来了,他就这点油水?”喽罗们听了,也大声叫骂起来,吓得老头浑身颤抖、不住赔罪。 “听见了吗?两只!”黑衣人伸出两个指头在胡小飞面前晃了晃,“人家把你也算进去啦,你还老是替他说话!” 胡小飞苦笑了一下,问道:“你这箱子里的东西是做什么用的啊?” “马上你就会知道了!”黑衣人说着,从箱子里取出管子,熟练地摆弄起来,原来这些管子或有螺纹、或有楔子,能够彼此组合在一起。黑衣人的举动也吸引了匪徒的注意,麻脸汉子嘟囔道:“奶奶的,这小子不会是变戏法的吧?” 说话功夫,黑衣人已将那些管子组合了起来,赫然是一杆长枪,他笑道:“你看着戏法好不好看?”一枪冲麻脸汉子的面门刺了过去,麻脸汉子手底下倒有两下子,横刀一封,把长枪架住,怎料这杆长枪忽然“哗啦”一声断开,变成了链子枪,枪头借着余力,顺着刀背就划了下来,把麻脸汉子的面门开了一道大口子。麻脸汉子“哎呀”一声,捂着脸往后直退,叫嚷道:“兄弟们齐上,这点子有点儿斜门!”喽罗门齐声呐喊,手持兵器扑了上来。 黑衣人细长的眼睛里现出兴奋之色,大喝一声“来得好!”迎着这百来个喽罗冲了上去,只见他手中的武器一会儿变成长枪、一会儿变成链子枪,一会儿变成齐眉棍,一会儿又一分为二变成双截棍、判官笔,让人目不暇接。胡小飞在一旁观看,大呼过瘾,那些喽罗也就是粗通武功,虽然人数多,却远远不是黑衣人的对手,黑衣人如虎入羊群,下手狠辣无情,中招之喽罗轻则骨断筋折,重则当场毙命。这那里是战斗,分明是一场屠杀,一个人在屠杀上百人。 很快,喽罗们也知道了厉害,有些机灵的便“柿子捡软的捏”,想来找胡小飞的麻烦,都被胡小飞用小擒拿手法给分筋错骨,丧失了战斗能力,但好歹保住了一条命。 战不多时,倒在地上的人已超过了七成,余人脸上的惧意也是越来越浓,不知是谁起了头,他们纷纷抛下兵器,哭喊着转身就逃,黑衣人哈哈大笑,不管胡小飞“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劝告,在后面穷追猛打,终于,这伙强盗被他全部歼灭,连首领麻脸汉子也被一枪穿过后心,死于非命。 地上一片狼籍,全是横七竖八的尸体和拖着残肢断臂、*哭号的伤员,鲜血淋漓,把整个地面都染红了,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屠宰场。而作为屠夫的黑衣人身上也满是血迹,正得意地环视着自己的杰作,大叫“痛快!” “你下手太狠了。”胡小飞虽然知道他听不进去,但还是忍不住说道。 “对他们用不着怜悯。”黑衣人道,忽然狠狠一跺脚:“不好,跑了一个!” 胡小飞顺着黑衣人的视线望去,果然见一个瘦小的身影在没命地跑着,是那个通风报信的小老头。他看了看黑衣人,后者又飞快地摆弄起那神奇的兵器来,不禁道:“别忙活了,他跑出去这么远,已经不好追了,放过他吧。” “不行,我的信条是‘除恶务尽’”黑衣人说着,将兵器组合成一条管子,管子的后部有一个握把,上面还有一个小小的、圆形的凸起。黑衣人把这奇怪的东西平端起来,眯起一只眼睛,遥遥地指向小老头的背影。 胡小飞是暗器行家,一眼就看出这东西是某种暗器发射装置,像是大号的吹箭。他目测了一下距离,小老头距离他们已经超过了一百五十丈,摇头道:“没有用,距离太远,打不着了。” “谁说打不着?你好好看着!”黑衣人说着,食指按下了握把上圆形的凸起,“啪”一声大响,管口冒出了长长的火光,几乎与此同时,一团火球在小老头的背上炸开,他踉跄地上前冲了几步,便倒在地上不动了。 胡小飞惊呆了,这是什么样的暗器啊,在近两百丈的距离内竟然这么准确,而且威力之大,比起江南霹雳堂名震天下的“霹雳弹”来也毫不逊色,这种暗器实在是太可怕了。 “这是什么东西?”胡小飞问道。 “是我自己制造的,我给它起名叫‘霹雳雷火炮’。”黑衣人说着,把那可怕的武器又拆成了一个个零件,小心地放回箱子里,提起箱子,对胡小飞笑了笑道:“爱管闲事的小子,我们后会有期!”说着,转身走了。 “我叫胡小飞。”胡小飞道。 “我叫燕鸿羽。”黑衣人头也不回地摆了摆手,“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四十七章 客串当郎中 真是计划不如变化快呀,由于昨天一个朋友家里出了点事,在那里帮忙,晚上回家都11点半了,所以没有更新,挪到今天早上吧! ######### 与黑衣人燕鸿羽分别之后,又赶了两天路,胡小飞终于来到了南海边。 面对一望无际的大海,他犯愁了,江湖传言燕天王常年住在海上,但大海茫茫,自己连条小船都没有,又如何去寻找燕天王的踪迹?胡小飞懒得动脑,一直以为只要到了南海就能找到燕天王,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天真。他呆呆地站在沙滩上,涛声阵阵,似乎也在嘲笑着他的愚蠢。 过了好一会儿,胡小飞总算想起了那个锦盒,急忙拿出来打开一看,只见里面放着一枚小巧的烟花火炮,还有一张纸条,上书八个大字“多动脑子,少管闲事”。 “连一鹤道长都知道我这毛病啊!”胡小飞自嘲地笑了笑,把那枚烟花火炮放上了天空。这花炮虽然小,但是力道十足,一直飞到半空,才炸开成一只燕子的形状。不用说,这一定是联系燕天王的暗号了。 胡小飞坐在沙滩上等待,正当他就要失去耐心时,一条轻舟自海天相接之处出现了。 不多时,小船来到了岸边,头戴斗笠的舟子打量了胡小飞一番,抱拳道:“刚才的烟火是公子放的吗?” 胡小飞笑笑:“这里好像没有别人了。” “既是如此,那就请公子上船吧!” *** 一叶轻舟行驶在大海中,那舟子又黑又瘦,双膀却似有千斤力气,把小船划得飞快,海岸不一会儿就看不见了。 胡小飞坐在船里,举目四望,只见前、后、左、右,无一不是茫茫的海水,远处海天相接,似乎整个世界就是这样一个无边无际的汪洋泽国。在这种环境下,胡小飞很快感到了自身的渺小、感到了恐惧和无助。他不禁想,万一暴风雨来了怎么办,在海上这一叶孤舟就像瓜子壳一般脆弱;他万一落入海中怎么办,虽然水性精熟,但在这波涛汹涌的大海中似乎也无济于事,就算他不掉进海中,就算他有这样一艘小船,如果舟子突然消失了,他也没把握能把船再划回岸边,因为在这毫无参照物的海上,他根本就辨不清方向。 好在胡小飞臆想中的这一切都没有发生,海面上一直风平浪静,船虽小虽快,却一直很平稳,舟子显然是轻车熟路,不时地改变一下方向,终于,胡小飞看到了燕天王的坐船。 这是一艘足足有二十多丈的楼船,金碧辉煌,像是一座漂浮在海上的堡垒。十余艘铁甲战舰散布四周,众星捧月般护卫着它。这燕天王本是海盗出身,但盗亦有道,他不仅劫富济贫,还多次率部下袭击沿海的倭寇,因此得到百姓的爱戴,尊称其为“南海天王”。 舟子把小船停到楼船一侧,向上面做了个手势,立刻便有一条软梯垂了下来。“这就是我们天王的坐船‘静海号’,公子请吧!”舟子对胡小飞道,语气中充满了自豪。 胡小飞顺着软梯爬上船,有两个手提鱼叉、光头赤膊的大汉正在等待着他,他们领着胡小飞来到一间主舱的外面,一个大汉躬身禀报道:“禀报天王,放信号者已带到,请天王示下。” “让他进来。”门外传来一个粗哑而威严的声音。 大汉对胡小飞做了个“请”的手势,胡小飞点点头,推开舱门,走了进去。 船舱很宽阔,布置成客厅的模样,里面极其奢华,比之皇宫大内亦毫不逊色。在正对舱门的虎皮交椅上,坐着一个如半截铁塔般的黑大汉,长得豹头环眼,根根胡须如钢针般立起,威风凛凛、杀气腾腾。在他身后除了有两个妙龄少女外,还站着一个白面微须的中年文士,像是军师一类的人物。 见胡小飞进来,那大汉一拍扶手,粗声大嗓地道:“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胡小飞一拱手:“在下胡小飞。” 大汉点点头,没有说话,那个中年文士则开口问道:“‘天眼’的杀手?你到这里来干什么?” 胡小飞一笑:“‘无事不登三宝殿’,我有要事和天王您商议。” 文士愣了一下,随即笑道:“你说错了,我不是燕天王,他才是。” “天王不必隐瞒了。那大汉虽然相貌威武,但目光闪烁不定,说话虚张声势,显然心中有鬼,而他后面的两位侍女在看他时也丝毫没有敬畏之情。而您虽作文人打扮,但一举一动、言谈举止,无不充满霸气,胡小飞相信自己不会看错。” 文士听完这番话,哈哈大笑:“好眼力,果然不愧为一流杀手,其实一般人想像中的‘天王’,都会是他那个样子的。本王一时游戏,客人莫怪。” 假冒的燕天王退下后,两人分宾主落座,胡小飞刚要说明来意,舱门突然被人推开了,一个一身红衣的女孩子一团火似的跑了进来,进门就问:“爹爹,我听赵老七说岸上来人了,是不是又请到了郎中?” 燕天王苦笑了下,道:“不是。”对胡小飞介绍说:“这是小女燕语佳。” 胡小飞点点头,礼貌地对这个身材高挑、有着古铜色肌肤和长长发辫的美丽女孩道:“对不起,让小姐失望了,我不是郎中。” 燕语佳眼圈一红,眼泪“啪嗒啪嗒”地掉了下来,她抽噎着道:“那些该死的郎中跑哪去了,楚楚就要死了!” 见胡小飞投来询问的眼光,燕天王叹了口气道:“楚楚是小女的贴身丫鬟,两人情同姐妹,两个月前楚楚忽然得了病,老是吐血,当时我请了最好的郎中,郎中诊断说,他得了肺痨。” 胡小飞“哦”了一声,点点头,在那个时代,肺痨是不治之症,也怪不得天王不再请郎中了。 燕天王继续道:“听说楚楚得了不治之症,小女说什么也不相信,又陆续请来许多郎中,都说无药可救,小女被我惯得不像话,又加上心情不好,所以让那些郎中吃了些苦头,消息传开,附近的郎中躲的躲、藏的藏,小女再派人去请,结果一个也请不到了。” “那些郎中都是庸医,我没要了他们的命就不错了!”燕语佳恨恨道,她忽然问胡小飞道:“你会医术吗?去救救楚楚吧,她吐得血越来越多,脸白得像纸一样,再没人救她,她就要死了!” 燕天王皱了皱眉,想说什么,又叹了口气。 胡小飞只是从陆云那里学过一点粗浅的针灸之法,又如何能治疗肺痨这样的绝症?但是看着燕语佳热切而充满希望的眼神,拒绝的话他无论如何也不忍说出口,再说那个名叫楚楚的女孩也唤起了他的同情心,心想能多少为她减轻一点痛苦也好。终于,胡小飞轻轻点了点头:“我会一点针灸之术,要不去试试?” “太好了!”燕语佳激动地跳了起来,一把抱住了胡小飞,暖玉温香猝然满怀,胡小飞的心跳也猝然快了起来。 “我们快走吧,我来带路!”燕语佳说着,蹦蹦跳跳地出了舱门。 燕天王暗中叹了口气,看着脸红过耳的胡小飞道:“小女就是这么率真,客人可别想太多了啊!” “不会、不会。”胡小飞的脸更红了。这会儿,他早把一鹤道长“少管闲事”的嘱托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 “静海号”共分三层,顶层是客厅、餐厅和厨房,第二层是卧室,第三层是仓房。 燕语佳赤着一双纤纤玉足,蹦跳着前面带路,不时地催促燕天王和胡小飞快点跟上,她对胡小飞道:“楚楚是我最要好的姐妹,你可得把她治好啊,你要治好了她,要什么我都给你;要是治不好她,我就把你丢到海里去喂鲨鱼!” 胡小飞无言以对,只有苦笑,怪不得附近的郎中都起来了呢,这个大小姐还真不是那么好伺候的,看来他又给自己惹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来到了二楼一间卧舱门前,燕语佳说道:“就是这儿!”抢先进去了。燕天王叹了口气,小声对胡小飞道:“小兄弟,我知道你是个好心人,不必把小女刚才的话当真,这番进去,做做样子就行了。我在外面等着你。”胡小飞点头道:“天王放心,我自当尽力而为。” 轻轻走进这间卧舱,不大的舱房内布置得朴素而雅致,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药香,燕语佳正坐在一张秀榻前,对躺在榻上的一个女孩子道:“楚楚,你怎么一个人躺在这里?兰儿和可儿呢?竟敢丢下你,看我回头怎么收拾她们!” “别,小姐,是我让她们回去的,她们太累了,再说我也想一个人呆一会儿。”一个轻柔无力的声音道。 “先别说这个了,你看,我又给你请来了郎中。”说着,燕语佳对胡小飞一摆手:“还愣着干什么,快过来呀!” 胡小飞走了过去,只见这位病榻上的楚楚姑娘长得清秀文弱,也是个美丽的女子,但病魔的折磨使得她脸色蜡黄、嘴唇苍白,而且单薄瘦弱、行销骨立,连胡小飞这样的客串郎中也看出她确实是时日无多了。 看到胡小飞,楚楚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轻声道:“这位先生,给您添麻烦了。”想要挣扎着坐起,燕语佳赶忙暗着她道:“别动,你跟他客气什么。” 楚楚刚想说话,忽然抓起枕边的手帕捂住嘴,不住地咳嗽起来,燕语佳连忙为她捶打后背,脸上尽是关切之色,但这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实在不懂得怎样去伺候人,用的力道十足,捶得楚楚的后背“咣咣”作响,胡小飞忍不住道:“别用这么大力,像你这个捶法她会更难受的。” 燕语佳白了他一眼,嘟囔道:“多嘴!”但手上立刻放缓了。 过了良久,楚楚方才停止了咳嗽,那块洁白的手绢上已满是血点,就像是雪地里盛开的一朵朵梅花。 “不好意思先生,恕我失礼,不能起身迎接了。”楚楚歉意地说,胡小飞看着她憔悴的面容,心中除了惋惜之外,还不知不觉地升起了一种别样的情愫。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四十八章 死去又活来 周末了,明天不用上班了,小风终于能写个通宵了,各位读者大大,多给点花支持一下吧! ######### “喂,看够了没有?该动手治病了吧。”燕语佳不耐烦的声音让胡小飞回过神来,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问道:“有银针吗?” “你自己带着的没有吗?这怎么行医啊!”燕语佳白了他一眼道,胡小飞哭笑不得,心道自己又不是专门行医的,看来燕大小姐已把这碴儿给忘了。 好在前段时间燕语佳找来的郎中不少,而且把他们行医的家伙都扣下了,燕语佳很快找到了一盒银针,递给胡小飞。胡小飞接过,对她道:“请帮忙把这位姑娘扶起来,我好施针。” 燕语佳依言扶楚楚坐起,忽然想起了什么,对胡小飞道:“你要扎她的什么地方?身子吗?那可不行,楚楚还是个黄花闺女,身子不能让你看!” 这大小姐还真是心直口快,毫无顾忌。胡小飞的脸又红了,楚楚更是羞得低下了头,轻声道:“小姐,别说了。” “怎么了,我说的不对吗?”燕语佳沉吟着,忽然眼睛一亮,对胡小飞道:“听说有些郎中不用眼看就能认穴扎针的,你能不能?这样好了,干脆我把你的眼睛挖出来算了!” 胡小飞又一次无言以对,这位大小姐的思维方式还真是相当奇特。楚楚忍不住笑道:“要是不用眼睛也可以的话,让这位先生把眼睛蒙上就可以了,何必要挖出人家的眼珠呢?” “不行,那样不保险,他要是偷看怎么办?”燕语佳说着,竟真的想要上前挖胡小飞的眼珠,胡小飞连忙道:“我不用扎身子,只要扎后颈就可以了。” “只扎后颈啊,那样就没问题了,你为什么不早说?”燕语佳嗔道,“那就快点扎吧!” 胡小飞来到楚楚身后,开始为她施针,他只是粗通医道,更不懂肺痨之症用针灸怎么治疗,所以只扎了楚楚后脑和颈部的“玉枕”、“天柱”等几处穴道,帮助她镇定安神、减缓疼痛。 扎了有一柱香的功夫,胡小飞道:“好了,楚楚姑娘,你躺下吧。”“我扶你!”燕语佳急忙道,“感觉怎么样,有效果吗?” “恩,不像以前那么疼了,这位先生的医道真是高明。”楚楚微笑道。 “没想到你小子还真有两下子!”燕语佳高兴地对胡小飞道。胡小飞面带笑容,但心里却不是滋味,他清楚自己这两下子顶不了多少事,楚楚的病痛很快就会卷土重来,眼见这样一个惹人怜爱的花季少女就要被病魔夺去生命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她颇有些心酸和自责。 果然,楚楚刚躺下不久便又剧烈地咳嗽起来,燕语佳急忙扶她躺在自己怀中,轻轻地为她捶打着,然而楚楚的咳嗽非但没有减轻,反而“哇”的一声,吐出一大口鲜血。 燕语佳吓坏了,不停地道:“楚楚,你怎么了?你不要吓唬我啊!”楚楚根本无法回答,她不停地吐血,吐得床上、地上大片的血渍。 燕语佳手足无措,胡小飞无计可施。 终于,楚楚慢慢地平静下来,在吐出大量鲜血之后,她的脸色更加苍白,但双眼中却现出了光彩,精神也看上去好了很多。 “回光返照”,胡小飞忽然想起了这个词。 “楚楚,好些了吗,你先躺下,我这就叫人把这里打扫干净。”燕语佳见楚楚不再吐血,心里也宁定了些。 “不,小姐,我有话对你说。”楚楚抓住燕语佳的衣袖,轻声道,“小姐,你不嫌弃我出身低微,和我这个丫鬟情同姐妹,我得了病,你比我还着急,又是抓药又是请医生,楚楚、楚楚感激得紧。” “小丫头,怎么说起客气话来了,我不是你的姐姐嘛!”燕语佳笑着,轻轻捏了捏楚楚的鼻尖。 “恩,姐姐,能认识你,我这辈子知足了,希望来世,我们还能做好姐妹。” “你、你说什么啊!”听了这话,粗枝大叶的燕语佳方才感觉到楚楚的异样。 “姐姐,楚楚要离开你了,以后不能伺候你了……”楚楚的声音越来越微弱,燕语佳紧紧地抱住她,语无伦次地道:“楚楚,不许你开这种玩笑,你别吓唬我啊!”声音中已带着哭腔。 楚楚的脸上依然带着淡淡的、让人心酸的笑容,她轻轻摇了摇头,用目光示意胡小飞,道:“姐姐,你不要为难……” 一句话没有说完,已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燕语佳愣了片刻,突然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声,胡小飞站在一旁,看着她尽情发泄着自己的悲伤,想去劝,又不知怎么开口。此刻他的心里也是乱糟糟的,很不是滋味。 燕语佳忽然回过头来,瞪着胡小飞,一双本来清澈明亮的大眼睛此刻像是能喷出火来,她抽咽着道:“我问你,你给楚楚扎的什么针?” 胡小飞未料她能有此一问,不禁一愣。 燕语佳慢慢地站起身,一字一顿地道:“我问你话呢,为什么这么多天了楚楚都没事,可你扎了针后过了这么会儿她、她就……”说到最后,又一次泣不成声。 胡小飞明白了她的意思,这个大小姐竟认为是自己的针灸导致了楚楚的死亡!他虽然不精医道,但也知道刚才那几针是无论如何也扎不死人的,但是楚楚的病这么重、体质又这么弱,自己如果再扎得稍有偏差,也许她的死亡真和自己的针灸有关系也说不定……他越想越乱,精神有点恍惚,脑子里哄哄直响。 见胡小飞一直不说话,燕语佳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看法,她怒不可遏,大吼一声:“我要给楚楚报仇!”向胡小飞扑了过来。 胡小飞见燕语佳五指萁张,呈虎爪之形,径向自己胸膛抓来,知道她用的是燕天王的成名武功“虎行十三式”,这门武功威猛霸道,只要被抓上了立刻便是开膛破肚之祸。当然,燕语佳的火候尚浅,而且经验明显不足,胡小飞有七种方法可以避开这一招,但是在伤心和自责之下,他一种也没用。 *** 胡小飞闭上了眼睛,但是想像中开膛破肚的剧痛并没有出现,原来是闻讯而来的燕天王挡住了自己的女儿。 “你怎么能这样对待客人,太不像话了!幸亏我听到声音,赶紧赶了过来。”燕天王训斥道。 “他、他害死了楚楚,我要让他偿命!”燕语佳哭喊着道。 “没凭没踞的,不要胡说!”燕天王说着,阴沉着脸问胡小飞道:“这都是怎么回事?” 胡小飞慢慢说了事情的经过,燕天王听完,沉吟道:“这种针灸之法应该不会死人,也许只是巧合而已。但人命关天,虽然楚楚已经得了绝症,早晚会有这么一天,可这丫头从小跟着小女,不仅小女和她情同姐妹,就连我也在内心里那她当女儿看待,自是希望她活得时间越长越好。我看我们还是找个名医,看看楚楚的死因到底是什么。如果真的和你有关……” “那在下愿意接受任何惩罚!”胡小飞接道,他也希望能早日得知楚楚的死因,好解除自己的心病。 “好,果然痛快!”燕天王一竖拇指,“我这就派人去找医生。” “不用派人了,我自己去!”燕语佳说着就往外走。 她刚刚打开舱门,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呼唤:“小姐。” 燕语佳一怔,这分明是楚楚的声音!她连忙回过头,果然,楚楚已经坐了起来,正面带微笑地看着她。 燕语佳愣住了,燕天王和胡小飞也愣住了。 过了好一会儿,燕语佳方才如梦方醒,欢呼着跑过去,和楚楚拥抱在一起:“楚楚,原来你没死!” “是啊,我刚才也以为自己要死了,可是居然醒了过来,感觉就跟睡了一觉似的。而且啊,我现在感觉全身都充满了活力,病似乎完全好了呢!” “真的吗,那太好了!好啊你,刚才我为你那么伤心,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你倒是睡了一觉,看我不收拾你!” “好姐姐,别闹,你知道我怕痒嘛……” 燕天王咳嗽了一声,打断了笑闹个不停的两人。楚楚这才看到他也这里,垂头叫了一声“老爷”,就要起身,被燕天王阻止了,燕天王道:“楚楚,你真的感觉病好了,我给你摸摸脉吧。” 楚楚恩了一声,伸出了纤细的手腕。 一搭她的脉搏,燕天王暗暗吃惊,楚楚的脉搏跳动有力,不仅不像重病在身,连大病初愈都不像。但以脉搏而论,这个自小体弱多病的楚楚,现在似乎比语佳还要健康。 “怎么样?”燕语佳紧张地问父亲。 “果然全好了!”燕天王展颜一笑,对胡小飞道:“没想到你小小年纪,竟医术通神!楚楚,还不向你的救命恩人道谢?” 楚楚依言下床,向胡小飞施了个深深的万福:“谢谢先生,救命之恩,小女子永世难忘。” “不用、不用。”胡小飞连连摆手,楚楚死而复生,他虽然欣喜,却也更加迷惘了,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起死回生的本事,那么,这件事又怎么解释呢? 俗话说“无功不受禄”,虽然无法解释,但胡小飞还是打算向天王父女及楚楚说明,这并不是他的功劳。可是还没开口,身子便又被燕语佳抱住:“对不起啊,我错怪了你,还想杀你,你别往心里去!”说着,在他的脸颊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胡小飞的心跳又开始做加速运动了,燕语佳刚放开他,燕天王又拉住了他的手:“走,小兄弟,晚上设宴为你庆功!”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四十九章 楚楚动人心 自从上了“静海号”后,胡小飞就感觉自己跟做梦一样。 正事还没说,便有一个漂亮女孩子央求自己去为另一个漂亮女孩子治病,装模作样地治了,女孩子却忽然死了,但没过多久,他不仅死而复生,病也不治而愈,而自己也从命悬一线的凶犯摇身变成船上的贵宾。这一连串匪夷所思的事情使胡小飞的一个头几乎变成三个大。 虽然主人很热情、菜肴很丰盛、美酒很香醇,虽然自己的肚子饿得很,但胡小飞却没有丝毫胃口,脑子里老是想着这难以解释的事情,但想来想去,除了让自己的脑袋越来越疼之外,没有任何收获,终于,胡小飞决定不再去想它,等有机会的话去问问最有学问的三哥陆云,现在先办正事要紧。 于是,他在歌舞声中,向燕天王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哦,原来你是一鹤道长他老人家派来的啊,怪不得呢!”燕天王恍然大悟地道,“不瞒你说,我一直在琢磨你是何方高明,怎的有如此通神的医术,这下问题迎刃而解了。天下又有什么事能难得倒‘僧道侠狂’四位老前辈的?” “天王,您误会了。其实,楚楚姑娘的病不是我治好的,她为什么会突然痊愈,我也不清楚。”胡小飞道。 燕天王瞪眼看了他半晌,忽然哈哈大笑,拍着胡小飞的肩膀道:“我知道,你们的本事不能轻易露,放心,在我这里不会传出去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胡小飞再解释,燕天王只是微笑劝酒,胡小飞知道他不信,只好作罢,转移话题道:“天王,您看您能不能出援兵呢?” “既是一鹤道长他老人家相邀,本王自得从命,只是本王坐镇海上,恐不能亲去,这样吧。”燕天王说着,挥手撤下歌舞,站起身来,朗声把胡小飞的话向在坐众人复述了一遍,然后说道:“天下大乱,又承蒙一鹤老前辈看得起,我们理应出一份力,不知哪位愿随这位胡公子一起去赴泰山之会?” 酒席上的众人除了燕天王父女外,都是燕天王忠心耿耿的老部下,随天王争战一生,武功胆识俱为一流,一听天王此言,当即便有数人站起,表示愿意前往。 燕天王满意地点点头,正想说话,门外却忽然传来一个声音:“我去!”接着,一个一袭黑衣,手提黑箱的人走了进来,竟是燕鸿羽。 胡小飞一怔:“是你?” “是我,我说过我们还会见面的。”燕鸿羽道。 “怎么,你们认识?”燕天王问。 燕鸿羽点点头,看着那些天王的部下道:“你们都老了,还是安心在这里养老吧,泰山之会,我去!”那些部下听了都有忿忿之色,却敢怒不敢言。 燕鸿羽又对胡小飞道:“就这么说定了,明天早晨,我在甲板等你,失陪了。”说着望外走去,临走时他的目光扫过席面上的大鱼大肉,淡淡道:“不知这些鱼和动物泉下有灵,会怎么诅咒你们。” *** 燕鸿羽走后,燕天王明显地松了口气,有些尴尬地向胡小飞解释道:“这是犬子,他自小便外出学艺,学成后一直流浪江湖,甚少回来。他行事乖张,我这个当爹的也管不了,让你见笑了!”说罢又唤出歌舞,宴席重新热闹起来。 胡小飞客套几句,心想这对父子之间倒也有趣得紧。燕天王威震南海,却对自己的一双儿女一点办法都没有,燕鸿羽性格孤僻,燕语佳则大大咧咧,像个男孩子。她和楚楚站在一起,倒是楚楚像大家闺秀更多一些。胡小飞想着,心情好了些,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一双纤纤玉手提着酒壶,轻轻地为胡小飞满上酒,正是楚楚。本来燕语佳见她大病初愈,不让她参加这个宴会,要她好好休息,可楚楚执意要来,说是在房间里憋久了,要出来热闹热闹。宴会上,楚楚一直静静侍立在胡小飞的身后,为他添酒加菜。 “楚楚,你病刚好,一起坐下吧。”胡小飞笑道。 “不用,楚楚不累,楚楚站着侍奉公子就好。”楚楚连忙道。 “胡公子让你坐下,你就坐下吧!”燕天王说,楚楚这才轻轻地坐在胡小飞的身边,低声道:“谢谢公子。” “楚楚姑娘太客气了。”胡小飞道,四目相接,楚楚立刻娇羞地低下头去。 不远处传来划拳行令之声,循声望去,只见燕语佳正挽起袖子和一人猜拳呢,胡小飞笑道:“大小姐还真是豪爽。” “是啊,小姐就是这个样子。”楚楚也笑了。 燕语佳和楚楚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女孩子,一个青春靓丽、活泼大方;一个娇弱温柔、善解人意,如果让你选择的话,你会选哪一个呢? 胡小飞忽然一拍脑袋,“打住,打住,你想到哪里去了!”立刻勒住自己信马由缰的思绪。 楚楚被胡小飞的举动吓了一跳,连忙问道:“公子,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没事,真的没事。”胡小飞不好意思地道。 这时燕语佳停止了划拳,跑到她爹爹的身旁,嘀嘀咕咕地不知说些什么,燕天王本来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但经不住女儿的撒娇发嗲、软磨硬泡,最后终于轻轻点了点头。 燕语佳喜出望外,搂住父亲亲了一口,蹦蹦跳跳地来到胡小飞的面前道:“我爹已经同意了,明天我也要跟你和哥哥一块去!” 胡小飞吃了一惊,看向燕天王,见后者苦笑着向他颌首,只好道:“知道了,你可得照顾好自己。”虽然才认识不到一天,但燕大小姐的脾气胡小飞可是领教了多次,既然她父亲都管不了,他再劝也是白搭,所以劝说的话干脆不说了。 “放心,我不是小孩子了。在船上闷了这么久,我早就想去见见世面了!”燕语佳眉开眼笑地道。 “小姐去,我也要去。”楚楚忽然道。 “楚楚姑娘,你的病刚好,身子还很弱,你就别去了吧?”胡小飞道。 “是啊楚楚,我们又不是去游山玩水,你刚才没听胡公子说吗,又是魔鬼又是妖怪,挺吓人的,你又不会武功,到时候谁来保护你呢?”燕语佳也说。 “可是,我不想和小姐分开啊。”楚楚说着,眼圈红了。 燕语佳叹了口气:“好了好了,一看你那小可怜样儿我就心软,我去跟爹说,带着你去,行了吗?” “谢谢小姐,我就知道小姐疼我。”楚楚破涕为笑。 燕语佳胳肢了她一把,又去找燕天王了,楚楚看着胡小飞,幽幽地问道:“胡公子,你是不是觉得楚楚是个累赘啊?” “没有。”胡小飞连忙道,“只是这次出行太过凶险,我怕照应不到你。” “有公子这句话,楚楚就心满意足了。”楚楚道,“小姐很粗心,不会照顾自己,身边离了人不行,而且,公子对我有救命之恩,楚楚正愁无以为报,此次随公子出行,正好可以照顾公子的饮食起居……”说到最后,声音已细若蚊鸣,几不可闻。 胡小飞心中一暖,说道:“楚楚姑娘,你不用老是把自己当成下人,我也不是什么公子,我是个孤儿……”不知不觉地,他说起了自己的身世,楚楚绝对是个好听众,不发一言,只是温柔地望着胡小飞,静静地听着,和父亲说完话赶过来的燕语佳可没这么安静了,时不时地插句嘴,问这问那。 后来的事情,胡小飞记不那么清楚了,只记得他说了好多话,也喝了好多酒,再后来他便醉了,似乎燕语佳也醉了,只有楚楚没醉,但她的脸一直红红的。 那天,胡小飞的睡梦中,全是燕语佳和楚楚两个姑娘美丽的身影。 *** 第二天,胡小飞和燕鸿羽、燕语佳及楚楚一起,向燕天王告别,坐轻舟离开了“静海”号,回到岸边。 胡小飞一算日子,已经是九月初十,心想这下自己恐怕又会是到的最晚的一个了。 但这次他想错了,到泰山最晚的一个不是他,而是性子急躁、做事向来风风火火的司徒狂风。 残空大师没有让司徒去找援兵,而是让他把自己的断刀接上,并说这事并不易办,开始司徒并不以为意,但很快他便发现,残空说的并非虚言。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五十章 妓院寻铁匠 与兄弟们分手后,司徒便在小镇上随便找了一个铁匠,把断刀拿给他看,问能不能接,那铁匠一看这刀黑漆漆的,除了大得离谱之外没有别的特异之处,就拍胸脯说,半天的时间完活。 谁知道在火炉里烧了半天,那刀连颜色都没变,试着摸上去,还是冰凉冰凉的,那铁匠连呼蹊跷,同时无计可施,只得把刀还给司徒,让他另请高明。 一个半月的时间里,司徒从北走到南,找了不下二十个铁匠,可没一人能修得了这把刀。曾经有一个铁匠上了倔脾气,把断刀在火炉里连续不断地烧了三天三夜,可刀依旧不为所动,反而白白耽误了三天的功夫。 这一天,司徒来到了江南的王家村,他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被称为“铁匠之王”的欧阳锻就隐居在这里。欧阳锻这个人在江湖中可是赫赫有名,他所锻造的兵器虽然不多,但件件都是人人争抢的精品。 司徒很快找到了欧阳锻,将断刀递上,欧阳锻看了看,昏花的老眼顿时精光四射:“这是……天王斩鬼刀?” “是。”司徒狂风暗暗点头,心想“铁匠之王”果然名不虚传,一眼就看出此刀的来历,要知道这把“天王斩鬼刀”虽是宝物,但不知为什么江湖中人对它却知之甚少,就连司徒自己,也是在听了残空大师的介绍后才知道这柄刀有这么大来头。 “天王斩鬼,刀中至尊,这柄刀怎么也会断?”欧阳锻惋惜地道。 “一言难尽。”司徒狂风道,“恳请欧阳先生把它接续好吧!” 欧阳锻轻抚着刀身,缓缓道:“相传此刀乃是我们铁匠的祖师爷太上老君,在他的炼丹炉里炼出来的,要把它接好,老夫也是无能为力。” “什么?”司徒狂风有点着急,“您都接不好的话,恐怕世间没有人能接好了,难道我得上天去找那位太上老君不成?” “小伙子,不要太急躁。”欧阳锻摸摸花白的胡子,微笑道,“我不能接,不代表别人不能接啊,起码我就认识一个人。” “谁?”司徒转忧为喜。 “水冰清。” “水冰清?这似乎是个女子的名字。” “呵呵,是的。” “您都接不好这柄刀,她一个女孩儿家能接好?她到底是何方神圣?”司徒半信半疑。 欧阳锻用手指轻弹刀锋,发出“嗡嗡”之声,笑道:“这‘天王斩鬼刀’是天下至刚之兵器,刚柔相对,所以要修补它,就只能找一个阴柔的女子。我说的这个水冰清,是水环山的独生女儿。水环山是我的师弟,他不喜名利,又加上早早病亡,所以在江湖中少有人知,但一身打铁功夫却在我之上。水冰清虽是女儿身,也把父亲的一身本事学全了,所以,我看她可以一试。” “那她住在哪里?事不宜迟,我这就去找她!” 欧阳锻说出了三个字:“觅香阁。” “觅香阁?好奇怪的地名,怎么走?” 欧阳锻笑了:“这不是地名,这是苏州城里最大的青楼。” “什么?”司徒狂风几乎要跳了起来:“青楼?难道这水冰清是个……”说到这里,好歹住了口,没将“**”两字说出来。 欧阳锻重重地叹了口气,神情落寞,不再说话。 *** 青楼,是一个很美的词。 被称为“青楼”的地方,一般也很美,起码看上去很美。 “青楼”不一定是青色的,却一定雕梁画栋、优雅精致,而且一般还会有花园假山、小桥流水。当然,真正让男人们流连忘返的,还是这里姑娘们优美的舞姿、婉转的歌喉和灿烂的笑脸。 可是,在这歌舞升平的掩盖之下,充斥着虚伪、黑暗和肮脏,充斥着**裸的、金钱与肉体的交易。青楼女子笑脸迎人,但又有谁能看到她们在夜半无人之时悄悄留下的辛酸泪水?谁说笑容一定是快乐的?对于**而言,笑容只是面具、只是一种挣钱的工具罢了。 青楼是**的地狱,却是男人的温柔乡和销金窟,但像司徒狂风这样到青楼来找铁匠的,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司徒狂风站在门前,看着“觅香阁”华丽的牌匾,头皮一阵阵发麻,他当然知道青楼是怎么一回事,却从来没有进去过,现在就要进去了,他简直比去杀人还要紧张。 此时已是华灯初上,正是青楼来生意的时候,不时有三五成群的公子哥儿摇着折扇走进去。每个人都忍不住看了司徒狂风几眼,司徒本来就引人注目,如今站在妓院门前,更是吸引眼球。在门口拉客的几个**当然也注意到了,开始窃窃私语。 “喂,你看那个人,好高大啊!” “是啊,他站在这里不知想干什么?” “嘻嘻,我看他是个‘雏儿’,想进来却又不敢。” “妈呀,这么大的个子,不知道姐妹们能不能受得了?” “你没见识了吧,个子大了才舒服哪……” “哎呦,大姐是情场老手、阅人无数,我当然不如大姐您了有见识了。大姐既然看上这个大个子了,就去把他拉过来啊?” “去就去,你以为我不敢啊。不过,看装扮这小子可不是个有钱的主儿……” “大姐既然看上人家了,就倒贴呗!” “少贫,小心我撕了你的嘴!” 说笑间,那个被称作“大姐”的穿绿纱裙的**一扭一扭地走到司徒面前,娇声道:“这位大爷,在外面站着干什么?进来玩玩吧。” “啊,好……”司徒被**挎住胳膊,走进了觅香阁。 觅香阁不愧为苏州最大的青楼,占地极广,一进门,便是一个大花园,亭台轩榭,典雅优美,直如王侯府第一般。花园正中是一坐三层楼阁,周围还散布着十来座小巧的绣楼,此时都灯火通明,不时传出丝竹管弦之声和女子的娇笑。空气中弥漫着花香、酒菜香和女子的脂粉香,让人意乱神迷。 “大爷,奴家看您面生得紧,想必是第一次来这里吧?”那**问道。 “恩。”司徒点了点头。 **冲他抛了个媚眼:“我叫兰香,今晚我陪您好不好?”说着,用丰满的胸脯去蹭司徒的手臂。 司徒几乎是下意识地一挣,把手臂挣开,虽然用力很小,但还是把兰香推了个趔趄,皱眉道:“大爷,您怎么生气了?” “我没生气……我找水冰清,姑娘知不知道她在哪里?”司徒问道。 “哦,你找水姑娘啊。”兰香明显有些失望,“跟我来吧。”说着,把他领到最大的一座楼里,对前来迎接的老鸨道:“这位大爷是来找水姑娘的。” “来找水姑娘?呦,这位大爷真有眼光,水姑娘可是我们觅香阁的红人儿!”老鸨眉开眼笑地道,“但是今天真不巧,水姑娘没空……” 司徒狂风虽然第一次到这种风月场所,但也能听懂老鸨话中的意思,他不声不响地取出一锭黄金,塞到老鸨的手里。 “一锭金子就想见水姑娘?”老鸨暗想,她接过黄金,却为难地道:“大爷,水姑娘今天是真的没空,城西的朱公子付了五百两黄金,要水姑娘陪他喝酒,这不,现在正在水姑娘房里呢…… “我没有这么多钱,但我要见到水姑娘,你带路。”司徒狂风说着,伸手摁在老鸨的肩膀上。老鸨“唉呦”一声,疼得眼泪都出来了,她在妓院里干了几十年,当然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惹不得,当下忙不迭地道:“好好,我这就带您去!” 司徒松开了手,老鸨揉着酸痛的肩胛,对他道:“大爷,有句话我要告诉你,水姑娘的脾气不好,而且,她是卖艺不卖身的。” *** 老鸨领着司徒狂风来到一座绣楼前,对他道:“水姑娘正在二楼陪朱公子饮酒呢,大爷请便,我就不上去了。” 司徒点点头,老鸨便即告退,两边她都惹不起,还是趁早走的好。 司徒走进绣楼,一楼摆着一桌酒席,几个随从保镖打扮的人正搂着**喝得面红耳赤,一见司徒狂风,一个人站起喝道:“你是什么人?” “我找水姑娘。”司徒道。 “我们朱公子在上面,你赶快滚开!”那人虽也惊异于司徒的雄伟,但仗着酒劲,并没把他当回事。 司徒也没再废话,对付这种人,拳脚比什么语言都管用。他没费多少劲,那几个家伙便都躺在了地上,几个**都很明白,早悄悄地退了出去。 这时一个人从二楼楼梯口探出头来,问道:“怎么回事?”只见这人肥头大耳,必是那朱公子无疑了。司徒没答话,几步走上楼梯,抓住朱公子的领子把他扔了下去。 走进房间,司徒终于见到了水冰清。 冷!这个觅香阁最红的**给司徒的第一感觉居然是冷。没错,水冰清是很美,美得让人窒息,但她浑身上下却散发着一种高贵的冷艳,让人无法亲近、更不忍亵渎,她的整个人就像是一个用冰雪制成的,毫无瑕疵却也毫无感情的雕像。 如果不是在这里相见,司徒打死也不会相信这样“冷”的一个人居然会是**。其实,有很多男人就偏偏喜欢冷若冰霜的女子,越是得不到手,就越觉得宝贵,所以水冰清才这样红。 头一次见到司徒狂风的人,不惊讶的不多,但水冰清就是其中一个,她静静地看着他,没有任何表情。 “你、你就是水冰清水姑娘吧!”司徒问道。 水冰清没有回答他,却说了两个字:“出去!”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五十一章 鲜血祭断刀 第五十一章鲜血祭断刀 “什么?”司徒狂风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我让你出去。”水冰清道,“我不管你是谁,但你这种粗鲁的做法我很不喜欢,我不想看到你。” “难道你不问问我找你干什么,就赶我走?”司徒苦笑。 “你们这些男人到妓院里来,还能干什么?”水冰清冷笑。 “如果我是来找你打铁的呢?” “打铁?”水冰清心中一惊,面上却不动声色:“是谁叫你来的?” “‘铁匠之王’欧阳锻老前辈。” “我就知道是他!”水冰清冷哼一声道,“对不起,我现在不再打铁了。” “欧阳前辈说,见了这把断刀你就会改变主意的。”司徒说着,把用粗布包着的“天王斩鬼刀”递了过去。 女人是天生好奇的动物,水冰清虽然冷若冰霜,却也不能例外,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布包接过、打开,毫无表情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惊讶之色。 “这是你的刀?”她又重新打量了一下司徒,问道。 司徒点点头:“不知水姑娘能否把它接好?” 水冰清不置可否,把刀小心地包好,换给司徒道:“走吧。” “去哪里?” “妓院是肮脏污秽之地,如果在这里接刀的话,再好的刀也会变成破铜烂铁,如果你不在乎的话,我们就在这里接。”水冰清走出房门,头也不回地道。 司徒赶紧跟了出去。 *** 两人走出觅香阁,来到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一个彪形大汉、一个冰雪美人,这样的组合当然十分引人注目,在无数道目光的注视下,一向洒脱的司徒狂风也不禁感到有些不自在,而水冰清却毫不在乎。 水冰清在街上买了硫磺、香炉、线香、蜡烛、果品等一大堆东西,交给司徒狂风抱着,硫磺是引火之物,但香炉、线香等东西,司徒实在不明白能派上什么用场,他也没问,知道问了也是白问,反正一会儿就知道了。 买完东西,水冰清带着司徒走出苏州城,来到郊外一个孤零零的小院落前,水冰清取出一串钥匙,打开门锁走了进去。 院子里是三间破旧的砖房,推开房门,一股霉味儿扑鼻而来,里面的桌椅板凳全部积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显然是好久没人住了。 “屋后面有条小河,你去河里取点水,在厨房里烧开了,再倒到隔壁房间的那只大木桶里,记得把木桶倒满。”水冰清指着地上的一个水桶对司徒道。司徒没问为什么,点头照办,心想只要能接好刀,由着你折腾。 半个时辰后,司徒干完了活,这边水冰清也没闲着,她燃起一支蜡烛,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 “水烧满了。”司徒道。 “我要洗澡,你到外面去走一圈,半个时辰后回来。”水冰清道。 “你洗你的澡,我不打扰就是了,何必要我出去呢?”司徒有些不解。 水冰清白了他一眼,没再坚持,走到隔壁屋中,“咣”的一声关上了门。 司徒天性粗豪,自不会了解女儿家心思,虽然隔壁传来的哗哗水声让他有些异样的感觉,但在他的心中,也万万不会冒出“窥浴”这样龌龊的念头。他坐在椅子上,打量着四周。屋子里的陈设很简单,只有一桌两椅,桌子上面悬挂着铁匠们供奉的祖师爷——太上老君的画像,画像底下则是一个灵牌,上书“先父水环山之灵位”。 过了一柱香的功夫,水冰清洗完澡走了进来,司徒只觉眼前一亮,只见她换去了艳丽的纱裙,穿上一身虽破旧却很干净的粗布衣裳,脸上的浓妆也被洗去,但是褪尽铅华、素面朝天非但无损她的美丽,反而让她如出水芙蓉般更加娇艳。司徒忍不住说道:“水姑娘,你又何必浓妆艳抹的呢?现在你的样子比刚才好看多了。” “少废话!”水冰清说话还是很尖刻,但似乎不像刚才那般冷冰冰的了。她把香炉及几色果品摆在桌子上,燃起三支香,双手持着,肃容道:“祖师爷及父亲大人在上,小女水冰清身陷污秽之所,本不敢再持祖业,但天王刀现,不能推托,无奈再起高炉、试接断刀,请祖师爷及父亲大人原谅!”说罢,把线香恭恭敬敬地**香炉,跪在地上,磕了三个响头。然后站起身来,对司徒道:“随我来。” “总算要接刀了。”司徒想着,随她来到院里。水冰清指了指厨房道:“把这间房子拆了。” 司徒吃了一惊,这下忍不住要问了:“拆房子干嘛?” “你以为我愿拆啊!要接上‘天王斩鬼刀’,普通的炉子根本不行,要单独砌炉,晚上又一时间买不到青砖,不拆房子怎么办?”水冰清道。 司徒只好拆房子,房子已经老旧得很,司徒力气又大,不一会儿,这个厨房就变成了一堆青砖,水冰清又指挥司徒用这堆青砖搭起一座高炉,炉口火孔口径刚刚容得下天王斩鬼刀的刀身。水冰清亲自动手,将天王斩鬼刀的半截刀头牢牢砌在炉中,断截处对准火孔。道:“成了,你去把院子东南角的风箱拿过来。” 司徒走到东南角,把风箱拿了过来,这风箱甚大,体积是平常风箱的三倍有余。水冰清把风箱对好,对司徒道:“呆会儿炉火一起,你就负责拉扯风箱,有多大劲使多大劲,我不叫停不许停下,你明白吗?”司徒点头道:“放心。” 除了水冰清带来的硫磺外,院子中还有各种引火之物及打铁的家什,水冰清手脚利索,顷刻间便生起一炉熊熊大火。司徒狂风连忙拉起风箱,风箱大,他的力气也大,这一使劲鼓风,炉火直窜上来,火焰高达丈许,十分壮观。 只过了片刻,司徒狂风身上的衣服便都已被汗水湿透,嗓子里更是干渴得冒烟。他在这里都觉得如此灼热,站在炉旁的水冰清在遭受着怎样的炙烤也就可想而知了,可面对滚滚热浪,水冰清恍若未觉,她手中拿着半截刀身,目不转晴地盯着炉内的火焰,真可称得上是全神贯注、心不旁鹜。司徒暗暗佩服,心想水冰清虽是女子,但这份本领和毅力却远超世间男人,单是这等炎热,寻常人便已万万抵受不住。 炉火越来越大,不时有火星溅出,落在水冰清的衣服上,发出“哧哧”之声,腾起一阵阵雾气。水冰清的衣衫早已被汗水湿透,紧紧地贴在身上,更显出体态婀娜、娇躯玲珑。司徒狂风看在眼中,脸上发烫,不知不觉停止了手上的动作,炉火随之减弱。水冰清目不斜视,大喊一声“扯风箱!”司徒这才入梦方醒,努力排除心中杂念,全力鼓风。 水冰清观察着炉火,见火焰由红变青、再由青变白,当下便提起半截刀身,和刀头的半截并在一起,在火焰中熔烧。小半个时辰过去了,她在在烈火烤炙之下愣是动也没动一下,但神情渐渐委顿,眼见要支持不住了。 这边司徒也不好受,即使他天生神力,连续扯了近一个时辰的风箱也使得他双臂酸麻无比,又加上灼热难当,全身汗出如雨,脱水得厉害,所以风箱拉得越来越慢,火焰再一次小了下去。 “使劲啊,使出你吃奶的劲来!”水冰清大喊道,“不要功亏一篑啊!”嗓音嘶哑,让人不忍卒听。 司徒狂风一声大吼,拼出全身的力气,疯狂地拉动风箱,炉中笔直一条白色火焰腾空而起,宛如一条火龙。水冰清见时机已到,左手握紧刀柄,右手自腰间取出一柄锋利的匕首,刺向自己的胸膛。原来铸造刀剑的大匠每逢铸造利器,往往滴血刃内,古时干将莫邪夫妇甚至自身跳入炉内,才铸成无上利器。胸膛上鲜血射出,溅落在天王斩鬼刀上,血液遇热,腾起一阵青烟。 水冰清后退数步,抽出长刀,欣喜地道:“成了!”,随即身子一软,瘫倒在地。司徒狂风急忙跑过去,见天王斩鬼刀已然接在一起,只见接续处天衣无缝,只隐隐有一条血痕,像是系了一根红色的丝线。 司徒喜出望外,对水冰清道:“谢谢你!”水冰清冷冰冰的脸上也终于露出了笑容,轻声道:“不用客气,这里面也有你的功劳。”她见司徒的目光有些异样,这才意识到自己衣衫尽湿,已是风光难掩,更何况单薄的衣服被飞溅的火星烫出了许多小洞,露出了白玉般的肌肤。水冰清连忙紧紧衣襟,害羞地低下了头,道:“你看什么?”声若蚊鸣,几不可闻。 司徒尴尬地道:“我、我是在看你的伤口要不要紧……伤口需要包扎一下,我身上有药。” “不碍事的。”水冰清无力地道,“到屋里去,你不觉得这儿热吗?”说罢想站起来,双腿却软软的没有一丝力气。司徒看了,伸手把她抱了起来,不理她的抗议挣扎,迈开大步向屋里走去。怀中的人儿轻若无物,真不敢想像就是这个柔弱女子忍受了一个多时辰的灼人热浪,接好了天王斩鬼刀。 到了里屋,司徒把水冰清轻轻地放在床上,从怀中取出金创药,替她包扎伤口,此时水冰清脱水又脱力,已处于半昏迷状态,连抗议的力气也没了。司徒竭力不让自己心猿意马,轻轻解开她的上衣检视伤口。伤口入肉不深,敷上药、简单包扎一下便无大碍。当他的手触及她的肌肤的时候,他和她都在轻轻地颤抖。 好不容易包扎完伤口,司徒又出了一身汗。他长出一口气,跑到屋后的小河打来一桶水,自己顾不上喝,先舀了一碗递到水冰清唇边。喂她连续喝了三碗后,司徒端起水桶,将剩下的水一饮而尽,这才舒服了些。 他从院中取回天王斩鬼刀,放在屋内,刚想去洗个澡,躺在床上的水冰清突然发出了痛苦的*,司徒一看,她的脸红得发紫,一摸额头,烫得吓人,知道她是发高烧了。 司徒狂风想再去打桶水,为水冰清降降温,但他刚想起身,水冰清却忽然伸出手臂,把他抱住了。 司徒吓了一跳,轻声道:“水姑娘,别这样。”但水冰清恍若未闻,反而抱得越来越紧,司徒想伸手去推,但双手所碰到的,是异常柔软的…… 水冰清也不知哪来的力气,把司徒抱得越来越紧,她的身子像火一样烫。 终于,这股疯狂的火焰也燃烧了司徒狂风,他和她一起倒在了床上……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五十二章 春梦了无痕 当司徒狂风醒来的时候,明媚的阳光已经遍撒大地。 在大脑短暂的空白之后,他想起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猛然坐了起来。 昨夜那黑暗中狂野的激情,那销魂而甜蜜的感觉,现在想来,有些像是在做梦。 司徒知道这是真实的,鼻端残存的幽香也可以证实这一点。 他翻身下床,意外地发现在雪白的床单上,有着点点嫣红。 这红色让他心里一震,同时想起昨晚“觅香阁”老鸨说的话来“水姑娘可是卖艺不卖身的”! 难道,昨夜是她的第一次?自己是她的第一个男人?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她人呢? 经过这件事后,司徒不知道再见到水冰清时要怎样对她,那一定是很尴尬的,但想见到她的念头是如此强烈,使他没顾上多想就走出了屋子。 屋外没人,整个院子都没有她的身影。 她回去了? 在觅香阁,老鸨还没等司徒狂风说话,便开口问道:“你把水姑娘弄到哪里去了?她怎么还没回来?” 司徒不相信老鸨的话,但他费了半天的功夫,几乎把整个觅香阁翻了个底朝天,仍旧一无所获。 她在欧阳锻那里? 一念至此,司徒立刻赶去,但他又一次失望了。 欧阳锻见了修复好的天王斩鬼刀,喜不自胜,细细把玩了一番后,说此刀现在已是阴阳调和、刚柔并济,威力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大胜从前,可以称得上是无坚不摧。 但这些话司徒并未入耳,他问欧阳锻,水冰清是不是在外地有什么亲戚朋友,在得到否定的答复后,连招呼也忘了打便起身离开了。 他的神情有些恍惚。 *** 没头苍蝇般地在苏州寻找了一天,还是一无所获。傍晚时分,筋疲力尽的司徒又回到了那个小院。 小院依旧,但只相隔短短一天,便已物是人非。 司徒来到床前,枕边还留着水冰清的一缕秀发。司徒拿起它,秀发稍微有些蜷曲,是昨夜在火炉旁炙烤的缘故。 把秀发绕在指间,司徒头一次体会到,原来思念一个人是这么痛苦。 ——水冰清啊水冰清,你为什么不辞而别?就算要走,也要说一声,哪怕留个纸条,写上只言片语也好! ——她为什么要辞别?人家跟你有什么关系?你们昨天晚上才刚刚认识啊! ——她不辞而别,也许就是为了避免尴尬,女孩子家,毕竟脸皮薄。 ——可是,她就不想再见到我了? …… 乱七八糟的念头在脑中交战,使得司徒心乱如麻,他自己都没意识到,他已经深深地爱上这个冰雪般的女人了。 *** 夜幕再一次降临,一天又过去了。 司徒烦躁不安、郁闷难当,他的胸口就像是被一块大石压着,无比的憋闷。 他用尽全力,大吼一声,想吼出胸中的闷气,声音在寂静中传出老远,惊起一群栖息的昏鸦。 随着夜色越来越重,前所未有的孤独感包围着司徒,他不能在这个地方呆下去了,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忘掉这一切,哪怕是暂时的忘掉也好。 他理所当然地想到了酒。 他把指间那缕秀发藏在怀中,然后拖着刀,逃跑似地出了院子。 *** “小二,上酒!”司徒喊道。 店小二吐了吐舌头,搬上一坛二十斤重的古城烧,顺便数了数司徒面前的酒坛,足足十五个。 他真怀疑这个彪形大汉是酒神下凡,他一道菜也没要,就这么干喝酒,已经喝了十五坛了。别说喝酒了,就是喝水一般人也喝不下啊,更何况他喝的是江南没多少人愿喝的,极烈、极辣的古城烧。 酒楼里一片窃窃私语之声,几乎所有的酒客都看着司徒指指点点。 司徒不在乎。他平常都是以自己的酒量高而自豪的,但现在却心烦得要死,怪自己为什么有这么好的酒量,怎么喝都不醉。其实他现在也有了七八分醉意,只是离“烂醉如泥”的程度还差了一些,水冰清美丽的面容依旧在眼前挥之不去。 不一会儿,这坛酒又见了底。司徒把酒坛往桌上一墩,再次喊道:“小二,拿酒来!” 店小二过来,陪着笑脸道:“客官,真不好意思,小店的古城烧已经没了……” “没了就拿别的,是酒就行!” “可是……”店小二欲言又止。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司徒本就是急性子,喝了酒之后更加不耐烦了。 “好,那小人就说了。”店小二小心翼翼地道,“客官给的银子,这个,不够了。” “哦。”司徒点点头,伸手到怀中拿钱,但空空如也,他已经身无分文了,无奈之下,只好摆摆手,让小二下去了。 无酒可喝,司徒狂风相当难受,但他自制力仍在,断不会为此做出强取豪夺的事情来。他再一次摸索自己的身上,希望可以找出一块碎银子,银子没找到,倒摸出了一个锦盒。 “但愿里面装的是酒。”司徒一边笨拙地拆着锦盒,一边想。 锦盒里面是一个小小的瓷瓶,异常光滑,司徒酒意上涌,手没拿稳,瓷瓶掉在地上,摔成了两半。 一股极醇、极浓、极其异样的酒香弥漫开来,酒客都抽动着鼻子,使劲地闻着这让人如痴如醉的香味儿,纷纷议论:这是什么酒?怎么这么香? 哈哈,里面果然是酒,司徒喜出望外,但随即感到一阵懊悔,他见瓷瓶底部那一半里面还有酒,便小心地拾了起来,里面的酒呈琥珀色,异香扑鼻,这样的酒司徒也是头一次见到,但是现在,什么样的酒对他来说并没有区别,他一扬头,在周围酒客或嫉妒、或羡慕的目光中,将这些残酒一饮而尽。 这酒闻着已是妙不可言,喝下去更是舒畅无比,司徒只觉一股暖流通过肠胃直达四肢百骸,全身懒洋洋的,说不出的舒服,紧接着两只眼皮似变得有千斤重,一股前所未有的倦意袭来,使他无法抗拒。 黑甜的梦乡瞬间把司徒包裹,他趴在桌上,打起了呼噜。 *** 快到正午的时候,司徒狂风终于醒了过来。 酒店的伙计并没有为难他,事实上他们也没办法,这样一个烂醉如泥的巨人,即使三五个人也休想抬动。 见司徒睁开眼睛,店小二喜形于色,笑道:“客官,你总算醒了。”言下之意是幸亏没耽误中午做生意。 宿醉初醒,司徒头痛欲裂,他使劲敲敲脑袋,疑惑地问道:“我怎么睡在这里?” “客官不记得了?昨天晚上你喝了整整十六坛古城烧呢!”店小二道。 “哦。”司徒使劲回想昨天的事情,但脑子里似乎变成了一团浆糊,他只是隐隐约约地记得昨晚他很不高兴,在借酒消愁,但究竟为什么不高兴便想不起来了。 司徒茫然四顾,目光落在斜靠在墙边的天王斩鬼刀上,他伸手将刀取过,用手指轻轻抚摸锻接处的那一道红线。没错,刀接上了,天衣无缝,但它是怎么接上的呢?是谁把它接上的呢? 司徒拼命地想着,却怎么也想不起接刀的人是谁,那个昨天还令他魂萦梦牵的名字似乎被某种神秘的力量抹去,在他的脑海中,只残留着一个淡淡的、若有若无的影子。 “客官,您没事吧?”店小二的声音把司徒从冥想中唤醒,司徒急忙道:“没事,只是口渴得很,麻烦你给倒碗水喝。” 喝完水后,司徒走出了酒店,正午明亮的阳光使他的心情好了些,他决定不再去想那些事情,他要尽快赶去泰山,今天是九月十三,离玉皇顶英雄会只有三天了。 司徒狂风晓行夜宿、马不停蹄地赶往泰山。在闲暇时,他依旧没有放弃思索这个为他接刀的人究竟是谁,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关于那几天的记忆越来越淡,只是怀中那缕烧焦的秀发让他确定,这个人是个女的。 九月十六上午,他终于到了泰山,东岳泰山为五岳之首,气势磅礴,是唯一受过皇帝封禅的名山,选在这里集会,自有一种笑傲江湖、指点天下的豪气。 在山脚,司徒便看到形形**的武林人士,或成群结队,或独自一人,纷纷往山上走,暗想这英雄会的规模还真不小。 “四哥!”随着熟悉的叫声,胡小飞带着两个鲜花般的少女出现在眼前。 “小狐狸,这次没迟到啊!”见到分别近两月的兄弟,司徒自是非常欣喜,当胸给了胡小飞一拳,道。 “四哥,以后咱换种打招呼的方式行不行?你这拳头可不是闹着玩的啊,我还想多活两年。”胡小飞捂着胸膛,呲牙咧嘴地道。惹得旁边的两个少女“咯咯”娇笑不停。 “这两位是?”司徒问道。 “哦,我来给你们介绍,这位是我的四哥司徒狂风,这位是南海燕天王的女儿燕语佳姑娘,这位是楚楚姑娘,这位是……”胡小飞说着,往左右一看,问燕语佳道:“咦,你哥哥呢?” “谁知道跑哪里去了?不用管他!”燕语佳一撇嘴,看来她对特立独行的燕鸿羽也不怎么亲近。 “算了,他可能已经上去了。”胡小飞道,“四哥,我们一起上山吧。” ######### 图片为泰山风光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五十三章 师徒相见欢 四人结伴上山,司徒狂风和胡小飞以前都来过泰山,此番是故地重游,而燕语佳和楚楚则是头一次来,两人兴奋不已,对沿途的美景流连忘返。燕语佳喜欢树木葱茏、流泉飞瀑的自然景色,而楚楚则对名胜古迹、摩崖碑碣特别感兴趣。 这样走走玩玩,渐渐地,众人落在了最后面,司徒心有不耐,但见胡小飞没有阻止二人之意,也就忍住不说,只在心里暗叹,跟老五一起,看来想不迟到很难。 来到十八盘时,前后已经都见不着人了,十八盘共有石阶一千六百三十余级,岩层陡立、倾斜,在不足二里的距离内升高了几百丈,是泰山最险之所在。燕语佳倒是满不在乎,但娇弱的楚楚却吓得不轻,又加上体力不济,腿直发软,胡小飞几乎是半搀半抱,废了小半个时辰,终于走了上来。看得司徒直皱眉,心想燕天王不派精兵强将,派两个娇滴滴的大小姐来做什么?而胡小飞与楚楚亲密的样子也使他没来由的一阵心痛,虽然他自己也想不通这到底是为什么。 折腾了半天,终于上了玉皇顶,玉皇顶因峰顶有玉皇庙而得名,旧称太平顶,又名天柱峰,为泰山绝顶。只见上面熙熙攘攘,不下一千之众。司徒狂风站在一块大石上面,正举目四望,高歌、蝶舞和陆云已然寻了过来。胡小飞拊掌大笑:“就我四哥这块头,到哪里都很好认!” 兄弟见面,自然好一番亲热,胡小飞将身旁二女引荐给众人,同时问道:“你们请的援兵呢?” 高歌和蝶舞相视而笑,高歌指了指不远处:“诺,在那儿。”众人望去,见一衣着华丽的公子哥在和几个峨嵋派的俗家弟子起劲地说着什么,周围还簇拥着十几个少女。 “这家伙是谁啊?”胡小飞问道。 “黄河许夫人的独苗,许天宝。”高歌道。 “好一个花花公子!”胡小飞道,“对了,三哥你带来的人呢?” “华山派的掌门人石海道长带着几个门下高手和我一起来的,现在去找别的门派寒暄去了。”陆云淡淡道。 “先别说这些了,我们还是先找找残空大师和一鹤道长吧。”高歌道。 他们没费多大劲儿就找着了,虽然此刻山上的无一不是武林中的佼佼者,但残空和一鹤还是显得那么卓尔不群,前辈风范,确实令人心折。此刻他们正站在玉皇庙前,和另外两个人谈笑风生,其中一人银须银发,高大威猛,就像是一头强壮、高贵的狮子。 看到这个人,高歌他们几乎是同时脱口而出:“师父!” *** “天眼”诸人挤过人群,来到师父的面前,二话不说,先磕了一个响头,师父笑吟吟的受了这个大礼,然后双臂一长,把他们搀了起来,看看这个,瞅瞅那个,笑道:“好孩子,这几年你们的所作所为为师都已经听说了,好!没给为师丢脸!” 高歌等人相视而笑,在他们听来,师父的几句夸奖比任何荣誉都要受用。他们都是孤儿,从小被师父抚养,在他们心目中,师父就和父亲无异,如今久别重逢,欣喜之情自然无以复加。一时间,他们似乎都变成了孩子,围着师父,问个不停。师父显然也很高兴,有问必答。 言谈中,他们这才知道师父名叫雷动,绰号“狂狮”,正是“僧道侠狂”中的“狂”。 残空看他们师徒重逢,笑道:“老雷,你还真是狠心,这么好的徒弟你说丢就丢,现在想想后悔了吧?” “这后什么悔。”雷动笑了,他看着自己心爱的弟子,正色道:“师父之所以不辞而别,还不告诉你们我的名号,就是想让你们自己去闯一闯,结果,你们没有让我失望!” “师父的苦心,徒弟们都明白。”高歌道。 “好!”雷动哈哈大笑,把身旁那个风神俊朗、仪表不凡的老人引荐给徒弟们:“残空大师和一鹤道长你们都认识,就不用我介绍了,来见过这位‘奇侠’诸葛轩先生吧!” 高歌等人急忙施礼,“高僧、怪道、奇侠、狂狮”四人齐聚泰山,这泰山英雄会之名,可谓名符其实了。 诸葛轩扶他们起来,正想介绍自己的徒弟给他们认识,胡小飞已惊叫起来:“燕大哥?”原来站在奇侠身旁的年轻人,正是燕鸿羽。 “你们认识?”诸葛轩有些意外地问。 “只是和其中一个人认识。”燕鸿羽还是那么冷冰冰的。 高歌他们又向残空和一鹤施礼,当一鹤看着陆云时,眼光闪烁了一下,而后者的表情也有些不自然。 当然,这些谁也没有注意到。 这时,小和尚无智也来了,后面还跟着一个清秀白净的少女,那少女看见高歌他们,笑道:“我们又见面了。” “你是?”高歌看她面生得很。 “不认识了?”少女调皮地笑了笑,摇了摇皓腕上戴着的金色铃铛,发出悦耳动听的声音。 “哦。”高歌恍然大悟,“你是上官玲!” *** 时过正午,人来的也差不多了。残空和一鹤、诸葛轩及雷动三人交换了一下颜色,双手合十,高宣佛号。“阿弥陀佛”四字如一道闷雷,在众人耳边轰隆隆响过,嘈杂的人群立刻便没了声息。 “各位英雄,多谢你们给我们这四个老头子面子,今日来赴这泰山之会,我们请各位到此,便是为了使白道武林团结起来,共同对抗强敌、对抗即将到来的劫难。”残空朗声道。中气充足,声音清晰地传到每一个人的耳边。 “大师,你说的那些什么鬼啊神啊的,都是真的?”底下一个衣着华丽的中年人问道,他叫南宫震,是南宫世家的掌门人。 “出家人不打诳语,阿弥陀佛!”残空合十道。 “既是如此,我们的确不能坐以待毙。”那人道,“强敌当前,我们白道正该联合起来,成立一个联盟,为天下苍生做一点事情。”他此言一出,立刻便有不少人附和。 “既然成立联盟,那就该推举盟主啊。”又一人道,“该推举谁好呢?” “阿弥陀佛!”一个白须及胸的和尚道,“残空大师是‘僧道侠狂’之首,又是此次英雄大会的发起人之一,我们少林派推举大师为武林盟主。”原来他是少林派达摩院的长老,法号觉山,他此言一出,少林僧众纷纷附和。 残空正想说话,一个不阴不阳的声音却忽然响起:“少林派枉称武林中的泰山北斗,竟然如此偏私,可叹啊可叹。”觉山一听,怒道:“长松,你胡说什么,我少林派如何偏私了?” 说话之人正是武当派长老长松道人,他冷笑一声道:“谁不知道残空大师出身少林,辈分起码比你高三辈。你推举他为盟主,不是偏私是什么?” “你……”觉山恼羞成怒,少林弟子也是横眉怒目,这边长松还是那种不懈一顾的神情,但他身后的弟子都将手放在了剑柄上。 少*当作为武林中最大的两个门派,一向是面和心不和,这几乎是公开的秘密。群雄见两派剑拔弩张,非但不去劝解,反而升起了幸灾乐祸之意。 残空急忙劝解道:“两位,有话好商量,其实这个盟主谁当都无所谓,我们的目的是为了抵御强敌,不是为了争权夺利。” “大师说的这话在理!”丐帮帮主史天行附和道,“但是盟主还是要选出来的,要不然大伙儿分属各门各派,到底听谁的号令啊?如果没有一个可以发号施令的盟主,那我们还有什么用处?”他的话引来一片赞同之声,残空也忍不住微微点头。 史天行见自己的话引起共鸣,得意地接着道:“所以,选出一位盟主还是非常有必要的,既然刚才残空大师说盟主谁当都无所谓,而觉山大师与长松道长又争执不下,我看不如这个盟主就由我史某人当吧!”他这么一说,在场的丐帮弟子立刻齐声欢呼。 “让一个乞丐当盟主?那岂不让天下人笑掉大牙?”南宫震冷哼一声道。 “你说什么?”史天行怒道。 “我说你不自量力!”南宫震丝毫不惧,“让我南宫震当盟主也比让你当强!” “我蜀中唐门还没说话呢,你南宫世家就沉不住气了?谁也别争,这个盟主是我们唐门的!” “我天山派人才辈出,天山剑法誉满天下,这个盟主应该由我们天山掌门萧大先生当!” “胡说,你们天山剑法比得过我们点苍剑法?” “不服气?咱试试?” “试试就试试,谁怕你啊!” …… ######### 图片为泰山十八盘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五十四章 泰山英雄会 局面越来越混乱,人人都吵得脸红脖子粗,有不少本来就有罅隙的门派更是想借此机会算算旧帐,空气中火药味儿越来越浓,一场混战一触即发。 一鹤看到这情景,轻蔑地哼了一声,说道:“竖子不相为谋!”转身就走,上官玲叫着“师父”,也追了过去。 “各位且住,听老衲一言。”残空劝道,虽然中气仍是很充足,但已经没人听他的了,急得残空满头大汗。 雷动和诸葛轩相顾苦笑,诸葛轩道:“我们退隐已久,还真不知道江湖已经变成这个样子。” 雷动笑了笑,对周围道:“你们小心些,最好捂住耳朵。”然后暗暗运气,发出青天霹雳也似地一声大吼:“都给我停下!” 他这声吼不比残空,残空虽然中气充沛,但并未用上“狮子吼”内功,所以虽然洪亮,却很柔和。而雷动这下用了真力,有如雄狮狂啸,让人心惊胆战,虽然经事先提醒,但高歌他们还是觉得耳朵“嗡嗡”作响,蝶舞肩头的风信更是吓得一下子掉了下去。再看下面群雄,已然停止了对峙,各运内力抵抗这股声浪,内功较浅者,更是出现了暂时的失聪。 雷动咧开大嘴笑了,他待群雄都回过神来,出声道:“你们这是什么样子?枉称名门正派!还共同御敌呢,照这样下去恐怕自己人先打个不亦乐乎了!” 群雄听了他这一番话,都面露些许尴尬之色,但是正当局面有所缓和的时候,却传来一个冷冷的声音:“你多管什么闲事?” “你说什么?”一时间,雷动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说话的人是点苍掌门谢寒泽,这个人气量偏狭、唯我独尊,他自咐以一派掌门之尊,却被雷动像训小孩一样地训斥,虽然雷动并不是针对他一人,但是他还是感觉很丢面子,一气之下,忍不住反唇相讥。雷动一问,他也豪不示弱,立刻道:“我说你多管闲事!” 雷动怒极反笑,对诸葛轩道:“看来我们‘僧道侠狂’的名头,唬不住人喽。” “‘僧道侠狂’又怎样?我们看你们年纪大,尊称你们一声前辈,但这个江湖早已经不是你们的江湖了。”谢寒泽道,“你们既已退隐多年,又何必来凑热闹?现在的江湖,应该由我们做主!” 谢寒泽虽然狂妄,但说的确是心里话,而且到场的群雄十之**都是和他一样的想法。要知道“僧道侠狂”退隐已近五十年,而且他们都不是喜好张扬、追名逐誉之人,就算未退隐的时候,真正知道他们武功、见过他们出手的人也甚少。如今这些掌门、当家多是听自己的前辈所说他们四人如何如何厉害,而心下却并不以为然,认为传闻总有夸大的地方,加之他们大多很自负,所以在他们的心目中,“僧道侠狂”也并不比自己厉害多少。而江湖中的年轻一代,则压根就没听说过有这四个人了。所以“僧道侠狂”如今的名声,反而不如后来的“山河湖海”。所以谢寒泽说出这番话后,立刻得到了一些人的附和。 这次残空号召进行泰山聚会,群雄之所以欣然同意,并不是因为他的名声,也不是因为他说的鬼怪来袭、天下大乱之类的话,事实上很多人对这件事并不相信。他们此来,其实都怀着自己的目的。自从七月十五,逍遥侯及天下黑道精英都命丧逍遥城中之后,黑道深受重创,一蹶不振。少了黑道的威胁,正是白道群雄休养生息、进而扩张势力的大好时机,所以都想借这次泰山之会探探虚实,再看看有什么好处。所以群雄表面上是为了共御外敌,实际上各自心怀鬼胎。 雷动气得浑身微颤,指着谢寒泽道:“那你说怎么办?” “很简单,以武功论高低,谁武功最高,谁就是盟主!”尽管雷动刚才那一声大吼震惊四座,但谢寒泽看他年事已高,虽然内力精纯,但体力只怕远远不济,真动起手来,不一定是自己对手,所以一向自负的谢寒泽不假思索地回答了这么一句话。 雷动怒发冲冠,喝道:“好,但只你一人还不值得我动手,干脆你们点苍派齐上吧!”说着就要纵身扑下,但手臂却被旁边的诸葛轩死死拉住。原来这雷动性如烈火,此番盛怒之下出手,必有死伤,弄不好得把事情闹大,所以诸葛轩急忙阻止。高歌他们也纷纷劝解自己的师父,司徒狂风道:“师父,您不用亲自动手,让我去吧!” “你也不用去,我去!”诸葛轩说着,纵身向点仓派扑去,其身法之快,连胡小飞都吃了一惊。 点仓派这次来赴泰山之会的有十几个人,见诸葛轩来得迅猛,不敢怠慢,纷纷伸手拔剑,岂料手上一轻,拔出来的剑都已剩了短短的一截,不由大惊失色,面面相觑。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点仓弟子摸不着头脑,但周围的人却看到诸葛轩是用极快的速度在他们每个人的剑鞘上都弹了一指。正是这一指之力,透过了剑鞘,将剑身震断。 诸葛轩身子不停,又扑向谢寒泽,后者毕竟是一派掌门,虽惊不乱,长剑出鞘,以攻为守,刺向诸葛轩。诸葛轩速度不减,身子轻轻一晃便让过剑锋,顺势拿住谢寒泽手肘,一托一拍,谢寒泽只觉手臂一麻,长剑脱手,激飞上天。诸葛轩故意显示功夫,打击一下他的嚣张气焰,身子一拔,高高跃起,迎上下落的长剑,“啪啪啪”弹出数指,把这柄百炼精钢铸成的长剑弹成数截,变成了一堆亮晶晶的废铁。 诸葛轩轻飘飘地落到地上,潇洒地向谢寒泽一抱拳:“承让了!”谢寒泽面如死灰,他再自负,也已看出自己的功夫实在是差得太远。他看着自己破碎的佩剑,嘴唇颤动着,却终究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重重地叹了一声,带着垂头丧气的弟子下山了。 诸葛轩轻轻一笑,转身回到雷动身边,雷动笑道:“诸葛老弟,功夫退步了啊,相当年你可是光用指风就可以把剑断掉的。”诸葛轩道:“没办法,老了就是老了,再说我也好长时间没动武了。” “那下一场我来!”雷动对下面的群雄道:“你们谁还想上,老夫奉陪!” 群雄你看我、我看你,谁也没有说话。谢寒泽这个出头鸟的下场有目共睹,他一时逞强使得点苍派颜面尽失,这几年是很难在江湖抬头了。有了前车之鉴,虽然他们心有不甘,但还是不约而同地奉行了中庸之道。 雷动是典型的姜桂之性,老而弥辣,此时气还没消,老想打场架发泄一下。见没人应战,便指着青城派的掌门道:“你上来,咱俩比划比划。” 那掌门一愣,不知如何是好,应战吧,自己不是对手;不应战吧,自己好歹是一派之尊,丢不起面子,正在举棋不定的时候,忽听一声:“且慢!”一个年轻人站了出来。 此人正是高歌,他先向师父深施一礼:“师父,您老人家且慢动手。”又转身冲着群雄抱了抱拳:“诸位英雄,能否听在下一言?” “你是谁啊?”人群中有声音问道。 “在下‘天眼’高歌。”高歌回答。 人群中立刻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自从逍遥城一战之后,“天眼”声名大震,在江湖上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只是群雄都没想到他们居然是雷动的徒弟。 “高歌,你有什么话不能等为师打完了再说?”雷动愠道。 “师父,您要是动手的话,这泰山英雄会就要不欢而散了!”高歌低声劝道。 诸葛轩也道:“世侄说的在理,你就先听听他怎么说吧。”雷动只好点了点头。 *** “我想先问问大家,我们成立联盟,选出盟主,目的是什么?”高歌问道。 “当然是团结一心,共同抗敌了。”一个丐帮弟子很快回答。 “对!”高歌道,“但如果以武论高低,比武选盟主的话,虽然大家都是自己人,可以点到为止,可是刀枪无眼,受伤甚至死亡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难免多生仇怨。这样的话,又何来团结?即便选出了盟主,又怎么能服众呢?”、 一番话说得入情入理,群雄都暗自点头,一个手持大刀的壮汉道:“那你有什么好办法?” “我认为,能当武林盟主不外乎两个条件,一是要有足够的威信,二是要有能当大任的能力,武功如何反而是次要的。”高歌道,“各位想想,有什么人符合这两个条件?” 没有人应声,答案可以说是明摆着的。 高歌笑笑,继续道:“很明显,符合条件的就是‘僧道侠狂’四位老前辈。论辈分,他们比‘山河湖海’还要高一辈;论威信和能力也是有目共睹,有句古话叫做‘举贤不避亲’,所以我的意见,是请四位老前辈共同担任武林盟主!” ######### 图片为泰山玉皇顶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五十五章 四盟主 高歌把自己的想法说出后,群雄没有立刻表态,每个人都在心里默默地盘算着。 四个武林盟主虽然有点夸张,但也并非不能接受。更何况群雄互不服气,除了“僧道侠狂”四人之外,也实在没有什么更好的人选。 “阿弥陀佛,高施主此言有理,我少林派拥护四位前辈为武林盟主。”觉山首先合十道,说完看了长松一眼。 “我武当派也没意见。”长松翻了翻白眼,不那么情愿地道。 见两个最大的门派表了态,其他门派也就没有异议,纷纷符和。就这样,“僧道侠狂”共同成了武林盟主。 残空大师在说了几句必要的客套话之后,便开始分配各自的职责,但各门各派心里都有自己的小九九,为了自身利益不断提出异议,吵得不可开交。后来只是确定各门派都密切注视自己势力范围内的动向,一有异常马上报告,而丐帮则负责搜集讯息、传递消息。至于其他事情,只能“容后商议”了。 看似隆重的泰山英雄会,就这样草草收场了。 *** 群雄已陆续散去,站在空荡荡的玉皇顶上,高歌感到一阵难言的失落。 “奶奶的,这些家伙根本指望不上!”雷动气得大骂。 “除非真正涉及到他们自身的安危,这些人才会做出反抗。而现在,我们只能靠自己了。”诸葛轩叹道。 残空高宣佛号,声音中也满是无奈。 一鹤不知什么时候又回来了,他看着众人,居然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哈哈,我们四个,光杆盟主!” 众人都被他气乐了,雷动笑道:“老道士,没想到你也会说风凉话。” “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高歌问道。 “大家商议一下吧,现在形势越来越严重,我们必须得有所作为了。”残空道。 “大师,没这么夸张吧,我们一路行来,除了饥民比较多之外,没碰到什么稀奇事啊,更别说什么鬼啊神啊的了。”燕语佳疑惑地道。 残空摇头道:“现在虽然表面太平,但暗流涌动,一旦爆发,将不可收拾,而且,现在戾气最重的地方不是别处,正是天津卫!” “那是自在王的封地!”高歌惊讶地道,“难道,这是自在王搞的鬼?” “十有**!”一鹤道。 “既然是这样,事情不就简单了嘛,我们这就赶去天津卫,像杀逍遥侯一样,把自在王给……”胡小飞说着,做了个“砍头”的手势。 “不妥。”陆云马上表示反对,“自在王城府极深,有逍遥侯的前车之鉴,他不可能重蹈覆辙,必然防备严密。更何况我们这次在泰山弄出这么大的动静,不引起他的警觉才怪呢!” “但我觉得我们可以试一试。”胡小飞反驳道,“上次刺杀逍遥侯这么困难,我们不还是成功了吗?这次就算自在王有防备,可我们的实力也增强了不少啊。我就不信凭我们这些人,还拿不下自在王的脑袋!” 的确,僧道侠狂、天眼杀手,再加上燕鸿羽、燕语佳、无智、上官玲等人,可以称作是最强的组合,几乎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们做不了的。一想到这里,每个人都豪气顿生,尤其是年轻人,更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但是陆云仍然坚持己见:“不行!自在王拥有军权,仅在王府周围就日夜驻扎着三千精兵,而且王府里还有许多他重金网罗来的邪派高手。况且自在王不是逍遥侯,他是皇亲国戚,要刺杀他就要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一旦事情败露,当今皇帝决不会放过我们,到时候我们纵有三头六臂也难以抵挡……” 说到这里,高歌身形忽然一动,几个起落便跳下山去,正当众人纳闷时,他又跳了上来,手里还提着一人,衣着华丽,正是许天宝。 高歌把许天宝重重地掼到了地上,冷笑一声道:“没想到你小子还学会偷听了!” “大哥,用不着这样啊,我们都是同盟,是自己人啊。”许天宝龇牙咧嘴地爬起来,赔笑道。 “你听到了什么?”一鹤问道 “刺杀自在王这个主意不错,也算我一个!”许天宝显然有些得意。 一鹤面色一沉,杀机顿起,很显然,他对许天宝这个盟友是相当的不信任,他抬起手掌,作势欲劈。 “道长且慢。”高歌赶忙道,“这位是许家庄的少庄主许天宝,的确是盟友。” 一鹤点点头,打量了许天宝一眼,冷冷道:“执垮子弟!”负手走开了。 诸葛轩道:“事关重大,你既已听得我们谈话,那么对不住,从现在开始,你必须与我们在一起,时刻不能离开。” “那太好了,求之不得!”许天宝喜出望外,边说边偷偷地瞧蝶舞,但是蝶舞看也没看他。 “师父,诸位前辈,你们还认为刺杀自在王能够成功吗?”陆云看了看许天宝,苦笑道。 残空等人当然明白他的意思,他们虽然武功高绝,但久不在江湖走动,警惕性早已降低了不少,连许天宝这种不算专业的偷听者都没能及时发觉,更别说悄悄潜入戒备森严的王府,取下重重保卫之中的自在王的首级了,这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诸葛轩笑道:“我们真是老了,不服不行啊!” “云儿,既然刺杀行不通,那你有什么好办法?”雷动问道。 “徒儿一时也无良策,我看我们还是前往天津卫,看看情况再作打算吧。”陆云道。 *** 南宫世家的掌门人南宫震这次参加泰山之会没带任何手下,一人一骑,轻装简从。下泰山之后,他也似乎没有回家的意思,一路游山玩水,不亦乐乎。 这一日,他来到了天津卫。时近中午,肚子饿了,便信步走进一家包子铺,问店小二道:“你们这包子是不是叫狗不理?” “对,客官,这里的包子是正宗的狗不理。”店小二赔笑道。 “狗不理,那猫理不理?”南宫震问道。 店小二的眼里闪出狡黠的光,小声道:“客官,你把猫抱来试试不就知道了吗?” “我已经抱来了啊!”南宫震拍拍自己的胸膛。 “哦,它的毛是什么色的啊?”伙计问道。 “它的眼睛是蓝色的。”南宫震答非所问。 店小二施了一礼:“客官,请里面雅间就座!” 半个时辰后,南宫震剔着牙,心满意足地走出了包子铺。与此同时,店小二从铺子后门走出,上了早就等候在那里的一辆黑漆大马车。 坐在密不透风的车厢里,“店小二”长长地舒了口气,取下了头上的帽子,原来他才是南宫震。而那个“南宫震”则是由店小二假扮的,只是经过了精妙的易容,不熟悉的人根本看不出来。 马车疾驶到一个路口,在路口有一辆一模一样的马车在等待着,两辆马车并排疾驶,在下一个路口一向左一向右,分道扬镳。就这样,每逢路口,便有一辆一模一样的马车,颠簸了半个时辰以后,其中的一辆马车径直驶进了一座庞大而清幽的花园。 车夫递过来一块黑布,南宫震听话地把眼睛蒙上,被人带着七扭八转地走了很久,黑布才被解了下来。 然后,他就看见了自在王。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五十六章 告密者 在适应了明亮的光线之后,南宫震看到自己身处一间静雅的书房里,面前的椅子上坐着一人,正是自在王,他的怀中卧着一只黑色的波斯猫,此刻睡得正熟,轻轻地打着呼噜。 “小民参见王爷!”南宫震急忙跪下行礼。 “南宫先生不必多礼。”自在王笑着摆摆手,“坐。” 南宫震在下首坐下,自在王开门见山地道:“南宫先生,泰山之会有什么收获啊?” “现在江湖中是一团散沙,这个泰山之会也只是热闹热闹罢了。”南宫震笑道。他详细地把泰山英雄会的前前后后讲给自在王。 “哦,原来‘僧道侠狂’共同担任了武林盟主,本王听说这四人乃是前辈高手,武功深不可测啊。”自在王道。 “他们的武功确实很高,若论单打独斗的话,天下少有敌手,但是,小民认为要对付他们,并不是很困难的事。”南宫震道。 “何以见得?”自在王道。 “他们退隐江湖多年,此番虽然复出,但闲云野鹤的日子让他们的警惕性几乎消失殆尽。他们武功虽然高,但小民认为,胜负并不是只靠武功的。”南宫震道,“倒是这四个老头身边的‘天眼’比较麻烦。” “就是杀掉逍遥侯的那五个人?” “没错!他们是‘狂狮’雷动的徒弟。如今僧道侠狂虽然当上了武林盟主,但却是光杆司令,唯一能调动的就是他们的几个徒弟,他们的徒弟都是年轻一代的高手,尤其是‘天眼’,更是公认的一流杀手,经历过无数次生死考验,不仅武功高强,而且诡计多端、小心谨慎,比他们的师父还难对付得多。” “哼哼,就他们几个人,还入不了本王的法眼。”自在王一声冷笑。 “那是当然,不过王爷还是小心些。”南宫震压低了声音,“聚会结束后,他们并没有立刻下山,我生怕他们商议什么对王爷不利的事,就躲在一边偷听,果不其然,这几个大逆不道的贼子,竟然商量要来天津卫刺杀王爷!” 自在王一愣,随即仰天大笑:“他们以为我是逍遥侯吗?” “我知道他们是自不量力,不过这些人确有实力,又都是亡命之徒,王爷还是小心点好。”南宫震劝道。想起当日在泰山上的一幕,他还是有些后怕,当时高歌就从他的头上掠过,幸亏躲在不远处的许天宝吸引了高歌的注意力,才使他躲过了一劫。 自在王正色道:“多谢南宫先生提醒,本王会小心的。这次你做的很好,以后江南的茶叶生意,就交给你们南宫世家吧。” “谢王爷!”南宫震喜出望外,急忙跪谢。 “免礼。”自在王说着,轻轻地打了个呵欠。 南宫震自然是心领神会,忙道:“王爷早点休息吧,小民告退了。” 自在王点点头:“你继续打探消息,我会派人跟你联络的。待到灭了这帮恶贼草寇,那天下武林盟主,就是南宫先生你的了!” *** 让仆人送走了欢天喜地的南宫震,自在王端起茶杯,浅浅地啜了一口,问道:“你们对这件事怎么看?” 这屋子里已经没有别人了,他在跟谁说话? 这时,自在王怀中的波斯猫忽然睁开了眼睛,蓝色的瞳仁里闪着妖异的光,它口吐人言,声音又尖又利:“所谓的江湖白道貌合神离,单凭僧道侠狂这十来个人,成不了大气候。 桌子上的一个青花瓷瓶中也响起了低沉嘶哑的声音:“这十来个人都不简单。” “不简单?一群乌合之众,我看是逍遥城的事情还在让你后怕吧?”波斯猫冷笑道。 “我没有怕。”嘶哑声音道,“那次只是时运不济而已。” “哈哈哈,没想到你也会找借口。”自在王大笑,“放心,我这里不是逍遥城,他们要是真的敢来,就绝对不可能活着走出去。” 嘶哑声音缓缓道:“他们不会来的,他们不是傻瓜。” “不。”自在王摇头道,“他们也许不会贸然行动,但一定会到这里来。原因有二:第一,逍遥侯死了,现在我是他们眼中最大的敌人;第二,你我搞的那些个‘东西’,恐怕瞒不过残空和一鹤这一僧一道吧?” “这么大的戾气,他们想不知道都难。”波斯猫冷笑道。 嘶哑声音沉默了片刻,道:“那你不要和他们正面冲突。” “为什么?我不相信三千精兵、二百高手,还拿不下这么十来个人!”自在王道。 “我们的‘东西’还没最后完成,不宜轻举妄动,你也应该知道,如果这些东西昭示于天下,会引起怎样的震动,到时候恐怕你的皇帝侄子也保不住你!”嘶哑声音道。 “我警告你,不要用高高在上的口气来命令我!”自在王眼冒凶光,一把拿起瓷瓶,恶狠狠地道,“要不是我,你早就是一个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孤魂野鬼了!” “你最好客气些,别忘了我能让你荣登大宝,成就霸业!” “没有你,我照样能够成功!” 轻轻的叩门声响起,自在王立刻住了嘴,把瓷瓶又放回原处,瓶中没了声息,波斯猫也重新闭上了眼睛。 “进来。”自在王道。 一人推门而入,五短身材,其胖如猪,却是王总管。当日在逍遥城中不知道是何原因,他并未变成鬼奴,而且现在看来他毫发未伤、活得很好。 此刻他脸上满是急切之色,一进门便道:“王爷,北方胡族起兵叛乱,皇上急召你入京商量对策,传旨的公公还在客厅相侯。” “什么?”自在王也吃了一惊,“你先回去,说我随后就到!” “是,王爷。” 王总管走后,瓶中的声音迫不及待地说:“你不是老想执掌天下兵权吗?这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此话怎讲?”自在王急忙问。 瓶中嘶哑的声音慢慢地说出了一番话,自在王听后思索片刻,轻轻地点了点头,道:“此计好是好,但我麾下高手,实无一人有夺魁的绝对把握啊。” “你不用担心,这事包在我身上。”波斯猫道,“不过到时候,你要将残空和一鹤支走。” “好,只要此计成功,我问鼎天下就指日可待了,到时候我一定与两位三分江山!”自在王笑道,“我这就进京面圣,至于那‘东西’,就交给你们两位了,让王总管帮着你们,不要出乱子。” “放心吧。”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五十七章 失踪案 夜已经很深了,可吴大妈躺在床上,却没有丝毫睡意。因为她的独生儿子吴小天,已经失踪十五天了。 吴大妈丈夫死得早,孤儿寡母相依为命,好不容易把儿子拉扯大,可十五天前,吴小天出去买东西,就再也没回来。 当时,吴妈很不放心让儿子去,因为在此之前,天津卫已经有不少棒小伙子失踪了,但年方十七的吴小天血气方刚,一再说没事,吴妈想青天白日的,又不出城,所以嘱咐了几句,也就放儿子去了,谁知道他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吴妈真是后悔死了。 她也曾报过官,可是官老爷说这个根本没法查,再说一个棒小伙子,指不定到哪儿做工挣钱去了呢。每当有失踪者的家属报案,官老爷总是这一套说辞,但吴妈知道这不可能,她的小天从小就很听话,绝不会背着她出去这么多天的。 有好几次,吴妈真想死了算了,但是她心里还有一线希望,希望有一天儿子能忽然回到她的身边。这希望很渺茫,因为几个月以来,天津卫失踪了这么多小伙子,还没有一个能回来的。 正心乱如麻的时候,吴妈忽然听到了一声低低的抽噎。 她一下坐了起来,眼睛里现出喜悦的神采,虽然只是短短的一声抽噎,但那声音是那么的熟悉。 那是小天的声音! “小天,小天,是你吗?”吴妈用颤抖的声音问道。 没有人说话。 “小天,我知道你在这里,你说话啊!”吴妈披衣下床,大睁着昏花的双眼,去摸索桌上的油灯。 那个声音终于再次响起:“娘,您别开灯。” “小天,真的是你,你真的回来了!”吴妈欣喜若狂,“你在哪儿?娘眼睛花了,看不见你,你怎么不过来?” “娘,我回来看看您……以后您别惦记着我了,我也不会再回来了……您就当我死了吧!”吴小天说着,又忍不住抽噎起来。 “傻孩子,你这是说什么话?你到底怎么了?”吴妈道,循着声音,她终于发现在门边有一团小小的黑影,于是便颤颤巍巍地向那团黑影走去。 “娘,您别过来。”那团黑影开始往后缩。 吴妈的心里一阵发紧,身为母亲的直觉让她有了一种极其不祥的预感,她摸过桌上的火折子,用颤抖的手打着了。 跳动的火苗终于让吴妈看见了她日思夜想的儿子——确切地说,看见了她儿子的头颅,头颅下面人类的身子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如脸盆大小的、丑陋的癞蛤蟆的身体。 “啪”的一声,火折子掉在了地上。 *** 为避免招摇,高歌一行人扮作了山东来的客商,可是许天宝的那些少女随从让他们大伤脑筋,哪有客商出门带这么多女眷的?无奈之下,只好让许天宝带着他的随从,以大少爷的本来面目走在前面,并让司徒狂风扮成保镖,顺便行监护之责。许天宝前呼后拥,吸引了大多数人的注意力,这对高歌他们来说倒是件好事。 众人来到了天津卫,繁华的街道、熙攘的人群,一派热闹的景象,但是残空、一鹤以及无智、上官玲等玄门之士却感到很不对劲。按说在人丁兴旺的大城市里应该阳气旺盛,但是此刻,他们却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极大的坟场里。 走在大街上,忽然一个披头散发的老乞婆拦住了许天宝的去路:“公子,你看到我的小天了吗?他和你差不多大,他长着个人脑袋,身子却是个癞蛤蟆,他不知道蹦到哪里去了……” 老乞婆一面说,一面伸出满是污垢的手想来抓许天宝,许天宝厌恶地直往后躲,这时候,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跑过来,把老乞婆拉开了,口中道:“吴妈,回去吧,这位公子是从外地来的,没看到你的儿子。”然后对许天宝赔了个笑脸:“对不起啊公子。”许天宝哼了一声,走开了。 这一幕让后面的高歌一行人看在眼中,高歌问旁边看人热闹的一个人道:“这是怎么回事?” “上个月的时候,这老太太的独生儿子失踪了,然后前几天她忽然就疯了,逢人就说她的儿子回来了,却变成了个人头、癞蛤蟆身子的怪物,唉,造孽啊。”那人叹着气道。 “她的儿子怎么会失踪的?没报官吗?”胡小飞问道。 “你们刚从外地来,有所不知。”那人说着,警惕地四下看了看,压低了声音,“我们这地方这阵子常有年轻小伙子失踪,已经不下百人啦,官府也破不了案,闹得人心惶惶的!” “失踪的都是年轻小伙子吗?”高歌道。 “是啊,你说奇怪不奇怪?大姑娘小媳妇都没事,偏偏是十**岁的棒小伙子接二连三地找不着,唉,谁知道是中了什么邪了!我看你们也挺年轻的,自己还是小心点吧。”那人说完,摇着头走了。 在一家客栈落脚后,大伙儿聚在一起讨论这件蹊跷的事,很明显,这事儿与此地高得离谱的戾气有直接关系,而且接连失踪了这么多人而官府却不管不问,在天津卫也只有自在王能做到这一点。 但是,自在王劫掠这么多年轻男子,到底有什么企图呢? “管他有什么企图,我们直接对自在王下手不就得了。”司徒狂风道,“斩了罪魁祸首,剩下的问题就都好办了。” “四哥,没这么容易!”胡小飞道,“我刚才奉师父之命到自在王府探听虚实,离王府还有二里地呢就被人拦住,不让继续往前走了。王府周围重兵囤积、岗哨重重,就像军事重地一样,想接近都很难,更别说要刺杀了。” “更何况据说自在王替身很多,我们又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怎么刺杀?”陆云补充道。 “那我们怎么办?听之任之?”无智道。 “其实办法很简单。”一向沉默寡言的燕鸿羽开口道,“你我都是年轻人,只要多在街上走动走动,引那些人来绑架,就能知道事情真相了。” “不行!”燕语佳立刻表示反对,“这太危险了!”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如果你怕危险,干脆回家去好了!”即使对自己的妹妹,燕鸿羽说话也是尖酸刻薄。 “我觉得这个方法可行。”高歌道,“不知师父和三位前辈有何高见?” “阿弥陀佛,老衲觉得不妥。”残空合十道,“现在自在王府鬼气森森,比当日逍遥城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孤身犯险,很可能陷于万劫不复之地。” “不光有鬼气,还有妖气。”一鹤道。 “我看还是不要贸然行动的好。”诸葛轩也道,“我在天津卫有个老友,待我明日找他详细地打听一下,再做定夺吧。” *** 亥时,人们都已睡熟,连许大少爷的房中也没了声息。 燕鸿羽与胡小飞同处一室,耳听得胡小飞的呼吸声变得均匀而绵长,燕鸿羽轻轻地坐了起来。 他小心地穿好衣服,蹑手蹑脚地打开窗户,正想跳出去,背后却忽然传来胡小飞的声音:“这么晚了,跳窗户出去做什么?” “真不愧为一流杀手。”燕鸿羽转身看着没有丝毫睡意的胡小飞,有些无奈地道,“你应该知道我出去的目的。” “你难道忘了尊师的吩咐?” “他们年纪大了,做事未免太谨慎。我只是想尽快查出真相而已。” 胡小飞沉吟片刻,道:“老实说,你的主意真的很不错。” “那你和不和我一起干?”燕鸿羽道,“你不会害怕吧?” “谁害怕!”胡小飞道,“我只是担心师父责骂罢了。” “我们现在出去,天亮前回来,有谁会知道?” “那好吧。”胡小飞说着,伸手去拿镖囊,燕鸿羽急忙制止道:“别带兵器,以免引起别人的疑心。” 胡小飞觉得有道理,于是这两个爱管闲事的人便悄悄地、赤手空拳地出了客栈。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五十八章 探敌巢 燕鸿羽和胡小飞在街上游荡,不多时,便有一个年轻人过来搭讪:“两位小哥不是本地人吧,头一次来天津?” “是啊,俺们从济南来,到这里送货,这不交了货,晚上出来逛逛。”胡小飞用山东话道。 “那你们碰到我小三子真是好运气,走,我们领你去个好玩儿的地方,那里好多漂亮姑娘!”一个年轻人亲热地搭着胡小飞的肩,说道。 胡小飞故作犹豫,问燕鸿羽道:“哥,咱去不去?” “去吧,好不容易到天津来一次。”燕鸿羽道。 他说的不是山东话,不过这个小三子显然没有注意:“就是嘛,人生得意须尽欢,走吧走吧,包你去了不会后悔。” 于是,胡小飞和燕鸿羽听话地跟着他走了。 *** “大哥,你领的地方怎么越来越偏啊?”走了小半个时辰后,胡小飞故作不解地问道。 “兄弟啊,你得知道,那种地方多少有些见不得人的。”小三子道。 “还得有多远?” “马上就到了!” 说话间,他们来到了一处黑黝黝的死胡同里,小三子指着前面的一扇紧闭的门道:“到了,就是这里,两位请吧。”说着推开了门。 燕、胡二人飞快地交换了下眼色,迈步走了进去,刚刚进门,脑后就传来低沉的破空之声,但两人都是一个心思,不闪不避,只是运气护住了后脑。 “啪”“啪”两声闷响,两人面露痛苦之色,先后倒了下去。 藏在暗处的两个大汉提着木棒,狞笑着走了过来,一人拍拍小三子的肩:“行啊小子,一下就弄来俩。”另一人则俯下身子,把燕、胡二人的钱袋摸了去,在手上掂了掂,啧啧道:“这两个家伙还真有货!” “黄皮,你小子可别独吞,人可是我带来的!”小三子叫道。 “可他们是我打晕的!”那叫黄皮的大汉也不干示弱。 “行了行了,看你们俩这德行,先干活要紧,完事后钱三个人平分。”另一个大汉明显是个小头目。 三人连拉带拽,把燕鸿羽和胡小飞弄到后院的一间柴房中,黄皮扒拉开一堆柴草,再拉开一块暗板,顿时出现了一个地洞。 地洞里满是霉味儿和潮湿的水气,并隐约能听到哗哗的水声,被黄皮背在背上的胡小飞慢慢地把眼睛睁开一线,悄悄观察周围的地形,只见这条地道甚是狭窄,而且斧凿之痕明显,显然是刚开凿不久。他再偷眼观瞧小三子背上的燕鸿羽,后者向他做了个“没问题”的手势。 水声越来越大,走了有一柱香的功夫,果然出现了一条地下河。 河边停着一只扁舟,一个瘦小的舟子盘膝坐在上面,默默地抽着旱烟。小头目向他一抱拳,恭敬地道:“肥羊两条,小的带到了。” 那舟子点了点头,站起身来,黄皮和小三子急忙把胡、燕二人放到了船上,舟子扫了二人一眼,忽然一口浓烟,喷在他们的脸上。 胡小飞拼命忍住,不让自己咳出声来,他已闻出这烟里夹杂了“鸡鸣五谷返魂香”之类的**,寻常人等即使不被刚才那一棒子打晕,吸了这**也得至少昏迷四五个时辰,好在胡小飞并不是寻常人,燕鸿羽也不是。 舟子又喷了两口烟,满意地点点头,这才解下缆绳,荡舟出发。这时胡小飞不敢再睁眼了,因为这个舟子不比小三子他们,他显然是个练家子,而且功夫颇为不弱。 耳边不断传来船桨击水的声音,胡小飞在心中暗想,自在王费这么大劲劫掠年轻男子,这背后一定隐藏着一个惊人的秘密。 只是此刻,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个秘密究竟有多么惊人。他更想不到他接下来将要看到什么事情,那是噩梦中的噩梦。 *** 过了小半个时辰,河流到了尽头。舟子泊好船,一手一个,提起胡小飞和燕鸿羽,往岸上一扔,立刻便有两个大汉接过,把他们放在一辆板车上,然后拉着板车走了片刻,来到一处灯火通明的地方,胡小飞只听拉车的汉子恭敬地道:“总管,肥羊两条送来了。” “今晚用不着了,放牢里吧。”一个尖细的声音道。 “是。” 那汉子拉着板车拐了几个弯,来到一所地牢前,掏出钥匙打开巨大的铜锁,把两人扔在冰凉的石地上,然后锁上门走了。 “这个混蛋,摔得我骨头都快散架了!”待脚步声远去后,胡小飞低声咒骂着,从地上爬了起来。 “噤声!”燕鸿羽急忙道,“这里还有别人。” 待眼睛适应了这黑暗的环境后,借着微弱的光线,呼吸法果然看到角落里躺着三个人,他们呼吸粗重,显然是中了**。 “也是受害者,他们听不见我们说话的。”胡小飞在不大的地牢里走来走去,活动着酸痛的筋骨,“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们应该在王府的地牢里。”燕鸿羽道。 “那我们下一步怎么做?”胡小飞问道。 “当然是出去看看自在王在搞什么鬼了!”燕鸿羽说着,从衣袖里取出一根细细的铁丝,走到栅栏门前,几下就把铜锁打开了。 “没想到你还会这一手!”胡小飞笑道,“那这几个人呢,我们不管了?” “我们有法子管吗?他们个个都跟死猪一样。”燕鸿羽道,“还是先出去看看情况,再见机行事吧。” 于是两人出了地牢。地牢外面是一条长长的甬道,不时有挎着刀的守卫来回巡视,不过这些守卫对燕胡二人根本构不成威胁,他们巡视的间隙已足够二人通过了。 在拐了几个弯之后,甬道到了尽头,尽头是一扇门,一扇紧闭的、沉重的铁门,门口还有两个守卫,抱着刀,倚着墙在聊天。 “真他妈的冷,要是有壶酒就好了!”个子稍矮的守卫裹了裹大衣,抱怨道。 “别想好事了,酒还是等换了班再喝吧!”高个守卫道,“你忘了麻子和赵四的下场了?当时幸亏不是我们当值,要不然脑袋都没了,还拿什么喝酒?” “呸呸,你这个乌鸦嘴,别乱说!”矮个守卫急忙道,他看了看身后的铁门,又伸手轻轻推了推,道:“结实得很,没问题的。” “还是小心点好。”高个守卫道。 矮个守卫突然压低了声音,神秘地道:“哎你说,这里这么隐秘,麻子和赵四是怎么让那‘东西’跑出去的呢?” “算他们倒霉!”高个守卫道,“我听说那‘东西’本来已经没气了,毛夫人把它装进袋子里,让他俩烧了的,可是他俩那天喝多了,打了个盹,醒来后那东西就不见了。” “唉!”矮个守卫叹了口气,又问道:“这毛夫人到底是什么来头?连王爷都对她恭敬有加,还由着她做这稀奇古怪、伤天害理的事。” “你少说两句吧!”高个守卫皱眉道,“咱们做下人的,不该打听的就别打听,不该问的就别问,这样才能多活几年……” 话音未落,他忽然发出一声闷哼,身子瘫软下去。 矮个守卫吃了一惊,刚想出声询问,便觉腰眼上一麻,也倒在了地上。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五十九章 实验品 “暗器功夫不错。”燕鸿羽自甬道拐角的黑暗处走出,淡淡地道。 “得到你的夸奖可不容易,多谢了。”胡小飞道,“幸亏那些家伙搜身搜得不彻底,给我留下了几枚铜钱。” 燕鸿羽走到一个守卫跟前,一个手刀劈在他的脖颈上,“喀吧”一声轻响,这个守卫便在昏迷中断了气。 “他们挨了我这一下起码要昏迷五个时辰,没必要赶尽杀绝吧?”胡小飞有些不满。 “还是稳当一点好,别忘了我们是在人家的大本营里。亏你还是个杀手,怎么这么心软?”燕鸿羽说着,把另一个守卫也结果了。 胡小飞叹了口气,和燕鸿羽一起把两具尸体拖到甬道拐角的暗处,片刻后再出来,两人已经换上了守卫的装束。 站在门前,燕鸿羽悄悄取出铁丝伸进暗锁的锁孔,片刻后失望地摇摇头道:“这是‘七巧斋’的精品,打不开。” “那我们……”胡小飞说了三个字,忽然闭上了嘴,因为他听到了渐行渐近的脚步声。 不一会儿,一个中年妇人走了过来,她面上蒙着轻纱,怀里抱着瓷瓶,肩头上还蹲着一只黑色的波斯猫,在黑暗中,一双圆圆的猫眼闪着妖异的蓝光。 胡小飞和燕鸿羽都垂下了头,恭声道:“毛夫人!” “没出乱子吧?”毛夫人问道,她的声音尖细而冰冷,没有一丝活气。 “没有。”胡小飞道。 毛夫人点点头,取出钥匙,打开了铁门,忽然道:“你们两个随我进来。” 胡、燕二人都觉得有些意外,却也正合心意,于是随她走了进去,毛夫人把沉重的铁门缓缓关上,重新上锁,然后把钥匙扔进了怀中的青花瓷瓶里,发出了“叮”的一声,胡小飞的心脏随着这声脆响没来由地一紧,一种不祥的预感忽然涌上心头。 但随即,他的注意力便被眼前的情景吸引住了。 这是一个极大的地窖,地窖正中摆着一张大床,床上有一个人形的凸起,上面蒙着白被单,渗出了斑斑血迹。在床的旁边是一张桌子,上面摆着刀、剪、钩、叉,以及针线、纱布、金疮药等物。稍远一点的地方放着一个大柜子,柜门紧闭,里面不知道放着什么东西。 在地窖的东西两边,各有一排铁笼子,东边的铁笼子里是各种猛兽,有猩猩、猿猴、狮、虎、豹、狼、熊、蛇等,西边的铁笼子里则关的都是人,清一色的年轻小伙子,此刻无论人兽全都昏迷不醒,显然是被下了药。 毛夫人把怀中的瓷瓶小心地放在桌子上,这个白地青花的瓷瓶咋看上去很普通,但你只要盯着它看,慢慢地白地上上青色的碎花就会开始流动,并组成一个骷髅头,咧开大嘴冲着你笑。总之,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透着说不出的诡异。 “你,去把白布拿开。”毛夫人指着燕鸿羽道。 燕鸿羽照做了,但当他看到白布下面的物事的时候,却吓得浑身一颤,他无法形容这是个什么东西,它长着一个年轻小伙子的头颅,但下面却是一个毛绒绒的、猴子的身体,在头颈相接处,还可以看到密密麻麻的针线缝合的痕迹。 这个人头猴身的怪物大睁着无神的双眼,一动不动,毛夫人探了探它的鼻息,皱眉道:“真没用,给你个猴子身体都活不了,你们两个,把它给我拿开,一会儿拖出去烧了。” 二人无奈,只好强忍着胃部的不适,用白被单把这怪物的尸体裹了,抬到一边。毛夫人又对胡小飞道:“你,从柜子里拿一个罐子出来。” 胡小飞依言打开柜子,见里面整整齐齐地放着两排陶土罐,而每个罐口上都是一颗人头!这些人头都还活着,正眨巴着眼睛看着胡小飞,有的更是流下泪来。猝然看到这诡异而恶心的一幕,胡小飞再也忍受不住,“哇哇”地呕吐起来。 毛夫人冷冷地笑了:“难道‘僧道侠狂’的得意弟子,胆子就这么小吗?” *** “原来你早就知道了!”燕鸿羽淡淡地道。 “别把我当作白痴!”毛夫人冷笑。 “你不是白痴,你是个变态!”胡小飞好不容易才把胃里的东西吐干净,怒道,“这些都是怎么回事?” “你们想知道?这可是我的得意之作,我非常愿意介绍给你们!”毛夫人道。 “愿闻其详。”燕鸿羽的声音里还是没有丝毫感情。 “难道你们不觉得,人类的身体十分脆弱吗?”毛夫人道,“人类自诩为万物之灵,但力不如熊、速不如豹、猛不如狮、敏不如猴……” “人类之所以是万物之灵,凭的是头脑。”胡小飞打断她道。 “没错,但是你难道不觉得把人的头脑和动物的身体结合在一起,才是最完美的吗?”毛夫人道。 “我只是觉得恶心!”胡小飞道。 “那是因为你还不习惯它们的外形,等习惯了就会好的。”毛夫人道,“你想想,只要通过简单的手术,就可以让原本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变成强大的战士,这是不是很伟大?” “悖天理,灭人伦,你死一万次都不嫌多!”燕鸿羽的眼睛里透出寒光。 毛夫人大笑:“很遗憾,我不会死,但是你们两个就要成为我的实验品了。凭两位强健的体格,我保证两位一定能成为无敌的战士的。” “哦,那不知你想给我们俩安个什么身子呢?”燕鸿羽道。 毛夫人细细打量了燕鸿羽和胡小飞几眼:“你用豹身比较合适,而他适合用猴子。” “谢了,我对自己的身体很满意。”胡小飞说着,抽刀出鞘,一个箭步冲到毛夫人身边,挥刀架住了她的脖子,他的速度极快,毛夫人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只是她肩头的波斯猫“咪呜”一声,跳到了桌子上。 这么容易就得手,胡小飞在欣喜之余也多少感到有些意外,他沉声道:“带我们出去,就饶你一条命!” 毛夫人不答,身子却突然瘫软下来,胡小飞一惊,怎么这个狠毒而变态的女人,胆子却这么小? “宰了她算了,我们能出去。”燕鸿羽有些不耐烦。 “那你宰吧,我不在乎。”尖细的女声响起,是毛夫人的声音,但这声音却发自桌上那只黑色波斯猫的口中! 燕胡二人大惊,胡小飞一把撕下毛夫人的面罩,发现她脸色苍白、面容僵硬,分明是一具已死去多时的尸体! “呵呵,这只是我用来掩饰的尸体而已,她已经死了,我看你还怎么宰?”波斯猫笑道。 “你是哪里来的妖畜!”胡小飞厉声道。、 “妖畜?”波斯猫摇摇头道,“妖和畜不是一回事,妖是妖,畜是畜,妖能变化人形而畜不能。我是灵畜,你可以叫我猫夫人,也可以叫我‘狸奴’。” “我倒要看看你这个畜生有什么本事!”胡小飞说着,举起了刀,猫夫人急忙跳开,一直跑到墙边,伸爪在墙上一按,“轰隆”一声,一扇翻板式的暗门打开,里面立刻传来了几声哭泣似的*。 猫夫人笑笑道:“我的本事不是打架,你们要想打的话,就和我的实验品打好了!” ######### 注:“狸奴”是古代对猫的别称,宋代陆游的《赠猫》诗云:“裹盐迎得小狸奴,尽护山房万卷书。惭愧家贫策勋薄,寒无毡坐食无鱼。”宋代的又一大诗人黄庭坚在《乞猫》诗中写道:“秋来鼠辈欺猫死,窥瓮翻盘搅夜眠。闻道狸奴将数子,买鱼穿柳聘衔蝉。”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六十章 禽兽兵 第六十章禽兽兵 猫夫人对着黑洞洞的门口,发出了刺耳的叫声,然后,有两个巨大的黑影慢慢地走了出来。 他们一个是狗熊的身体,一个是大猩猩的身体,两颗小小的人类头颅缝在上面,显得十分不协调。两张年轻的脸庞上,表情非常复杂,有无奈、有悲伤、有愤恨,有恐惧。 但是,当猫夫人又叫了几声后,它们所有的表情都变成了一种:狂躁!尤其是那个“大猩猩人”,更是不断地呲牙咧嘴,用双拳捶打自己壮硕的胸膛,发出“嘣嘣”的声音。 “两位,见识一下我的‘兽兵’的实力吧。”随着猫夫人的话语,“猩猩人”和“狗熊人”咆哮着,分别扑向胡、燕两人。 “猩猩人”四肢并用地冲到胡小飞面前,一拳带着风声兜头打了下来,胡小飞见来势凶猛,不敢硬接,身子滴溜一转,躲开拳风,顺势一刀劈了过去,没想到“猩猩人”的反应也十分迅捷,向后一窜,躲开刀锋,一人一怪,混战在一起。 “狗熊人”则冲向燕鸿羽,直起身体,“呼”的一掌拍下,燕鸿羽刀刃一翻,反撩上去,心道我先要了你这只熊掌再说。 刀锋迎上熊掌,却没有入肉的感觉,相反一股大力却顺着刀身传了下来,燕鸿羽暗叫不妙,但已不及撤招,一阵金铁交鸣之声响过,他的单刀脱手飞出,虎口崩裂,鲜血直流。这时他才看清,这个狗熊人由掌至腕,全都带着铁手套一样的东西,在黑色熊毛的遮掩下,不仔细看根本没法察觉。 “你有武器,也得给它戴点什么,这样才公平不是?”毛夫人在一旁笑道。 燕鸿羽咬紧牙关,一言不发,他已失了先机,只好依靠身法,和狗熊人游斗。这熊头人身的怪物虽然远比狗熊灵活,但毕竟身子笨重,展转腾挪颇有不便,燕鸿羽正是以己之长,攻敌之短,但狗熊人皮粗肉厚,挨上三拳两脚混若无事,燕鸿羽又没了兵刃,一时间也拿它没办法。 这边胡小飞的情况倒是比燕鸿羽好得多,“猩猩人”虽然动作灵活,但比起以轻功见长的胡小飞来说却仍是不可同日而语。胡小飞手中一柄钢刀上下翻飞,逼得猩猩人手忙脚乱,破绽百出,胡小飞看准机会,一刀将猩猩人的左臂齐肩斩下,顿时鲜血四溅。 猩猩人虽然疼得哇哇大叫,但看见鲜血却狂性大发,挥舞着剩下的一条手臂猛扑向胡小飞,猫夫人见状,急忙发出一声怪叫,猩猩人立刻停止了扑击,转身回到了暗门里。 胡小飞松了口气,刚想去帮助已越来越吃力的燕鸿羽,猩猩人却又从暗门里出来了,手里还拿着一只铜锤,锤柄约有五尺,锤头有西瓜般大。猩猩人的手臂本来就长,有了这只铜锤后攻击范围更是达到了一丈有余,断臂处血流如注,但这似乎并不影响猩猩人的活动,它反而比两条手臂时更加难以对付。 “不要恋战,去拿瓶子!”燕鸿羽气喘吁吁地道,他已经手忙脚乱了。 胡小飞一想也对,今天是决计占不了便宜了,缠斗下去没有好处,好在知道了自在王的秘密,目的已达到,还是想法子离开的好。 主意既定,胡小飞用灵巧的身法甩开狂性大发的猩猩人,一阵风般地冲到桌前,伸手抄起了瓷瓶,正想空出里面的钥匙,瓶里却忽然冒出一股黑气,笼罩住他的面颊,胡小飞立刻感觉自己的精气和内力顺着口鼻喷涌而出,被这股诡异的黑气源源不断地吸走,身子就像是一条被迅速抽空的麻袋般软了下来,他想扔掉瓷瓶,岂料瓶身像粘在手上了一样,根本无法摆脱。 燕鸿羽也觉察到了胡小飞的不对劲,正想抽身去救,猩猩人却“呼”的一锤向他砸了过来,势大力沉。燕鸿羽急忙躲开,这一下把背后的空门卖给了狗熊人,后者当然不会客气,一掌结结实实地拍在了燕鸿羽的后心,燕鸿羽只觉喉头一甜,一口鲜血狂喷而出,随即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狗熊人和猩猩人还想继续攻击,但被猫夫人制止了,猫夫人看了看已经面色惨白的胡小飞,没好气地道:“行了,留他一条命,王爷还有用。” “我好久没有吸过这么充足的精气了!”一个声音道,随即黑气消散了。 听着这瓶中传出的粗哑声音,胡小飞只觉得无比熟悉,在神智即将消失的一刹那,他终于想起来了。 “你是鬼将军冥远。”这是胡小飞昏迷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 *** “哈哈,想当初在逍遥城,你上百鬼奴都没能治住他们,而今天我只用两个禽兽兵,就把他们拿下了,怎么样冥远,服气了吧?” “但是,你就只有这两个禽兽兵而已。”冥远不服气地道。 “哼,反正我们现在有的是试验品,只要假以时日,我一定能组织起一支‘禽兽军’,到时候,要夺取人间便如探囊取物一般容易!” “你不要想得太简单了,他们只是普通的武林高手而已,如果是玄门之士,你的禽兽兵也不见得能占到便宜。”冥远道。 “玄门之士嘛,那自有他们人类去对付。”猫夫人眨眨眼,狡诈地道。一畜一鬼,露出了心照不宣的笑容。 “你准备怎么处置这两个人?拿他们当实验品?”冥远问。 猫夫人看了看昏迷的燕鸿羽和胡小飞,慢慢道:“他们当实验品有点可惜了,我还有别的用处。”说着跳到那具女尸肩头,重新变成了“毛夫人”。 毛夫人打开铁门,叫来两个卫兵,吩咐道:“把这两个人拖走,叫他们多受些皮肉之苦,但不能要了他们的命,他们如果死了,我就要你们的命!”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六十一章 闯王府 天亮后,众人方才发觉燕鸿羽和胡小飞失踪了。 他们几乎立刻就意识到这两人去了哪里。 “真是太冒失了!”诸葛轩顿足道。 “我们该怎么办?他们到现在还没回来,该不会是……”燕语佳方寸大乱,语带哽咽,楚楚扶着她,低声劝慰着。 无智和上官玲也面带惊慌,只有“天眼”诸人还比较镇定。 陆云悄悄走出客栈,片刻后回来,对高歌道:“没有记号,看来小胡这次出去,事先并不想让我们知道。” 高歌点点头,对雷动等人道:“师父,诸位前辈,晚辈认为,燕兄和小胡此去本意是想当晚即回,但他们到现在还没回来,必是出现了意外,我们该怎么办,请师父和三位前辈示下。” “僧道侠狂”面面相觑,一时间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诸葛轩沉吟道:“我先去找找我那个故友,请他到王府去探听一下消息,再作打算吧。” “那得需要多长时间?”高歌问。 “最短也得半天吧。”诸葛轩道。 “这么长?来不及了!依我看,我们还是直接杀进去!”司徒狂风叫道。 “不行,这样做等于送死!”诸葛轩立刻表示反对。 “可是诸葛前辈,你还有更好的办法吗?就算尊友探得了消息,我们又能怎么办呢?”高歌道。 诸葛轩一时语塞。 “我同意司徒的办法。”高歌道,“这虽然很鲁莽,却是唯一的办法。我们现在应该立刻采取行动,而不是苦想对策,他们两个现在十有**已陷在里面,我们去的越晚,他们的危险就越大。” “可是你想没想过,我们去了又怎么样呢?就算我们能突破数百武林高手和三千精锐部队组成的层层防线,但王府这么大,又怎么能找到他们两个?就算找到了,又怎么能把他们带出来?”诸葛轩道。 “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我只知道,我们的兄弟身处险境,别说是个王府,就算是龙潭虎穴、幽冥地狱,我们也要闯一闯!”高歌平静地道,但声音中却带着不可动摇的决心。 “你这是飞蛾扑火,你真的以为凭我们几个就能把他两救出来?”诸葛轩有点急了,“鸿羽是我的徒弟,你以为我就不担心、不着急吗?可是我们这样做的胜率简直太小了,更可况他们现在已经……” “已经不在人世了对吗?这也有可能,”高歌道,“就算是这样,我们也要把他的尸体抢回来!” “好,不愧是我的徒弟,痛快!”雷动哈哈大笑,一鹤也点点头道:“有意思。” “你们……”诸葛轩为之气结。 “好了,我看这样吧,兵分两路,一路闯王府救人,一路在外策应,随机应变。”陆云急忙打圆场,“诸葛前辈,你还是去找尊友探听虚实,随时传递消息。” “算了,我那朋友同自在王也是泛泛之交,打听不出什么来。我们本来人就不多,还是别分散力量了。”诸葛轩叹了口气道。 “那我们还等什么?快走吧!”燕语佳说着,把自己的雁翎钢刀紧紧地握在手中,陆云本想说让女子留下的,但看到她这个样子,再看楚楚和上官玲也是一脸坚定的神情,知道说了也是白说,干脆闭上了嘴。 诸葛轩环视众人,郑重地道:“如果情况不妙,就要速撤,能走一个是一个。” “请前辈放心,我们不会蛮干的。”高歌说完,率先走出了客栈。 *** 许天宝望着高歌他们匆匆远去的背影,有些发呆。 他也想跟着他们去,但他知道如果去了便是九死一生,他还不想死。 现在已没有人限制他的自由,他想往哪里去都可以,但他却没有抓紧机会逃走。 他的心里很乱。 刚才,每个人都忽略了他的存在,他被当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人,这是以前从来都没有过的。 已习惯了以自我为中心的许大少爷,头一次感到了被人忽视的失落、不甘与忿怒。 但是,高歌他们一往无前,为朋友甘愿赴死的精神,又不由得使他心折,让他自惭形秽。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比不上他们,他与蝶舞之间,更是几乎“没戏”了。 所以,他的心情异常低落,呆呆地坐在椅子上出神,那些少女随从察颜观色,都远远地躲到一边,不敢打扰他。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脸罩轻纱、怀抱波斯猫的贵妇人慢慢地走进了客栈,来到了许天宝的身前。 “我是毛夫人。”她自我介绍道,“我能达成你的愿望。” *** 自在王的府第在天津卫南郊,坐落在一大片茂密的树林之中,不如逍遥城威严宏大,却更加富丽堂皇。 众人来到树林前,陆云忽然停住了脚步,沉声道:“先别进去。” “怎么?”司徒狂风问道。 陆云眯起眼,仔细打量着这片明显是人工栽成的树林,慢慢道:“这片树林不简单,似乎是某种阵法,就这么冒冒失失走进去,恐怕走一年也到不了目的地。” “而且里面应该还有不少机关埋伏。”诸葛轩接道。 “老二,你擅长这个,知道怎么走吗?”高歌问道。 “我得仔细想想。”陆云道。 “没时间了,既然破不了,那就毁了它!”高歌说着,拍了拍司徒的肩头:“走,随我开出一条路来!” “没问题!”司徒狂风挥起天王斩鬼刀,顿时狂风大作,面前的几株水桶般粗的大树被齐根斩断,高歌一声大喝,炎龙剑出鞘,一条火龙借助风势,猛地窜入林中,所到之处,树木纷纷燃烧起来。 见这一刀一剑居然威力如此之大,众人不禁惊叹不已。 高歌和司徒相互配合,片刻便开出了一条宽阔的通道,但众人刚待前行,林中便传来了脚步声,一支足有千人的军队冲了出来,挡住了去路。 只见这支军队盔明甲亮,阵容齐整,士气高昂,显然是一支能征善战的精兵。他们一字排开,箭上弦,刀出鞘,威风凛凛,杀气腾腾。 一个黑盔黑甲的将军,手提镔铁大枪,骑在一匹枣红马上。他打量了众人几眼,道:“哪里来的大胆狂徒,敢在这里撒野,兄弟们,给我拿下!”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六十二章 费思量 十几个人,和上千官兵对峙着。 那为首的将军姓李,是王府近卫军的副统领,他看着周围被斩断和烧焦的树木,怒道:“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真是活得不耐烦了!身上的引火之物呢?交出来!” 高歌一声冷笑,炎龙剑挥出,众官兵前面“忽”地腾起了一道火墙,吓得他们纷纷后退,躲闪不及者,都被灼得须发皆焦、狼狈不堪。李将军胯下的战马更是被惊得人立而起,连连嘶鸣。 “这是一次警告。”高歌道,“不想全军覆没的话,就赶快给我让开!” 李将军好不容易稳住战马,心中惊讶不已,他早已料到这些人不好对付,但没想到他们竟有如此神力。但作为保卫王府军人,他是决不可能就此让路的。 “这里是王府禁地,没有王爷的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此逗留,你们不要执迷不悟,快快退下吧。”李将军此话一出口,无疑代表他已经有所让步,只要高歌他们退走,他就不再追究。 可是,高歌他们又怎能退? “对不起,我们就是要闯一闯这所谓的禁地,我再说最后一遍,让开!我不想多伤无辜!”高歌森然道。 李将军冷冷一笑,随即一声大吼:“弓箭手准备!”话音未落,前面的两排士兵取弓搭箭,前排蹲、后排站,拉弓如满月,闪着寒光的箭头对准了众人。 高歌的眼中闪过一丝疯狂:“看来今天要大开杀戒了!” *** “你在说什么?我不认识你!”许天宝奇怪地看着眼前这个神秘的夫人。 “我叫毛夫人,我能达成你的愿望。”毛夫人又说了一遍。 “我的愿望?” “你想变得更勇敢、更强大,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才能得到你喜欢的女人。” “你真能让我变得更强大?”许天宝问道。 “如果你相信的话,就跟我来。”毛夫人说着,转身慢慢地向门外走去。 若是别人说出这样的话,许天宝一定会嗤之以鼻,但是这个神秘的毛夫人,她那冷冰冰的声音似乎有某种魔力,让人感觉她能做到这一切。 当毛夫人即将消失在街道的尽头时,许天宝终于下定了决心,他咬了咬牙,对随从道:“你们从这里等我!”说罢拔腿追了出去。 *** 李将军的手停在了半空。 只要他的手往下一挥,便会万箭齐发,一场混战也就在所难免。 他很紧张。 他是个身经百战的军人,以前面对数十倍的敌人时,他也没有这么紧张过。 他身后的一千士兵,是帝国军中百里挑一的,是精锐中的精锐。 但是,能不能挡住这十几个人,他一点把握也没有。 不仅是因为高歌刚才那惊人的一剑,更重要的是这些人散发出来的杀气与战意。 两军交战,最重要的就是气势与士气。虽然对方只有十几个人,但在气势上,他们却丝毫不落下风,甚至还略胜一筹。 所以,李将军心里没有底。 高歌心里也同样没有底。 对方毕竟有一千多人,而且都是战斗力极强的士兵,己方就算杀出一条血路,也必有损折,更何况战况一起,他们随时可叫来大批的援兵。 但是,高歌和李将军一样,已没有选择。 *** 就在李将军的手将挥而未挥的这一瞬,一个声音忽然远远地传来:“且慢动手!” 很快,从林中一前一后驶来两辆马车,一个矮胖子走出车厢,正是王总管。 看到他,李将军暗暗松了口气,急忙下马施礼:“王总管!” “李将军不必多礼。”王总管还了一礼,转身笑眯眯地对高歌他们道:“诸位就是‘僧道侠狂’、‘天眼杀手’等英雄吧,鄙人姓王,是自在王府的总管。” “我的兄弟在哪里?”高歌沉声道。 “呵呵,这位英雄真是快言快语。”王总管笑道,“实不相瞒,你的两位朋友昨夜不请自来,确实被我们留在王府作客了。” “把他们交出来,要不然我让你……”高歌的话还没说完,便被诸葛玄制止了,他走到前面,向王总管深施一礼道:“我等山野草民,礼数不周,请总管不要见怪。” “哪里哪里。”王总管道。 “昨夜之事,确实是那两个小辈鲁莽,请王爷和总管先生大人不计小人过,高抬贵手,在下自当感激不尽。”诸葛轩说完,又施了一礼。 “老先生太客气了!”王总管道,“其实王爷一直着意结交江湖豪杰,对诸位名震天下的英雄,更是心折不已。为表示诚意,王爷特意命我将昨夜的两位贵客归还给诸位。”说罢“啪啪”拍了两下掌,几个家丁搀着两个满身血迹的人从后面一辆马车的车厢里走了出来。 “哥哥!”“小飞!”燕语佳和楚楚哭喊着,不顾一切地跑了过去,王总管微笑着侧身让开道路,并未阻拦。 这两个人正是燕鸿羽和胡小飞,只见他们衣衫破烂,满身血迹,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显然是经过了严刑拷打。燕语佳抱住了哥哥,楚楚则将胡小飞搂在怀中,焦急地不断呼唤着。 “昨夜他们刚来的时候,与王府的卫士有一些误会,所以多少受了一点皮肉之苦,现在处于昏迷之中。不过请放心,他们没有性命之忧。”王总管道。 陆云跑过去,分别搭了搭两人的腕脉,点了点头。 高歌有些发怔,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在王竟会这么做,虽然看上去燕鸿羽和胡小飞很是吃了一些苦头,但自在王能将两人送出,却不能不说是一个天大的人情。看着遍体鳞伤的兄弟,高歌虽然心有不忿,却依然冲王总管抱了抱拳,诸葛轩更是连声道谢。 “不客气。”王总管道,“除此之外,自在王还有话要我向诸位传达。” “洗耳恭听。”诸葛轩道。 “王爷说,如今胡族入侵,边境告急,正是需要诸位这种人才的时候,他希望诸位能利用自身所长,为国效力。” “为国效力?” “对,王爷已前往京师,奏请皇上,不日将在京师开设英雄擂台,邀请天下豪杰前往打擂,如果谁能最终获胜,将被当今皇上亲自册封为征西大元帅,率精兵五十万,前往边境平叛。” “什么?”所有的人都楞住了。 王总管微微一笑:“话已带到,王爷不在,我也不邀请各位到王府作客了。这辆马车奉送,聊表心意。鄙人先行告退,我们后会有期!”说罢四下拱了拱手,钻进车厢,掉头就走,李将军带兵跟上,一会功夫就走了个干干净净,只留下一辆马车,和神情错愕的高歌诸人。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六十三章 蹊跷事 车厢里宽大而舒服,燕鸿羽和胡小飞躺在里面,依旧昏迷不醒。但陆云和诸葛轩已经仔细检视过他们的伤口,发现他们伤得虽重,却都是皮肉之伤,于性命无碍,所以大家也就放下了心。 但是,自在王为什么这样做,还是令他们百思不得其解。 “难不成自在王真的良心发现了?”蝶舞坐在车辕上,问正在赶车的高歌。 “太阳不会从西边出来的。”高歌笑笑,“我宁愿相信他们此举是为了一个更大的阴谋。” “是的。刚才如果真打起来的话,就算他们能够获胜,也必定伤亡惨重,自在王不会做这种赔本的买卖。”陆云道。 “所以他就摆下擂台,让我们自相残杀?”蝶舞道。 “我相信他有这个用意,但是,就算江湖中人自相残杀,到最后总是会产生一个胜利者的,他就真的把兵权交出来?”高歌道,“如果他摆擂台就为了削弱江湖中人实力的话,这个办法多少笨了点儿。” “他不会这么笨的,他这么做,一定还有别的用意。”陆云淡淡道。 “我怎么感觉我们成了自在王手下的棋子?”高歌苦笑道。 “是的,对他而言,现在我们还有利用价值。”陆云道。 “那我们去打擂吗?”蝶舞问道。 “先到京师再说吧。”高歌长叹一声,他也没了主意。 众人都沉默了,被人当作棋子的滋味并不好受,看来自在王老谋深算,比逍遥侯还难以对付。 这时,忽然在车厢中传来了一声低低的*。 “有人醒过来了!”高歌急忙停住马车,而一直守候在车厢两旁的燕语佳和楚楚早已冲了进去。 是胡小飞,他微睁着无神的双眼,看着进来的二女,轻声道:“扶我坐起来。” 燕语佳和楚楚同时过来扶他,一不小心脑袋碰到了一起,两人相视一眼,都感觉有些不好意思。 她们一左一右,把胡小飞扶了起来,楚楚关切地问道:“胡大哥,你怎么样?” 胡小飞不答,他看了看二女,缓缓问道:“我在哪儿,我这是怎么了?” 这时高歌和陆云也走进了车厢,高歌闻言道:“小胡,你不记得了吗?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昨天晚上?昨天晚上我和燕大哥偷偷地溜出来,然后……”胡小飞努力地回忆着,突然双手抱头,痛苦地*起来,“我的头好疼,疼死了!” “先不要想了,好好地睡一觉吧。”陆云急忙道,他向高歌使了个眼色,两人一起退出了车厢。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昨晚的记忆应该被人洗去了,王府里面有玄门高手!”残空大师道。 高歌和陆云无言地点了点头,心情都很沉重。 车厢里,胡小飞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楚楚早已心疼地流下了泪水。 看到胡小飞倒在楚楚的怀中,不知怎地,燕语佳感觉心里很不是滋味,她低声道:“我去给你找点水喝。”便转身走下了车厢。 岂料就在此时,身后忽然传来楚楚一声短促的惊呼,燕语佳回头一看,不由惊慌失措,只见胡小飞面露凶光,伸出双手,紧紧掐住了楚楚的脖子! *** 在燕语佳的惊叫声中,高歌飞快地扑进车厢,抓住胡小飞的双臂,想让他放手,怎料胡小飞虽然虚弱,此时的力气却大得出奇,高歌使出十成力气,却仍不能使他的双手松开。 “小胡,你疯了吗?快放手!”高歌吼道,而胡小飞恍若未闻,双手反而越掐越紧,楚楚已经气若游丝了。 高歌无奈,只得一手刀击在胡小飞后脑的“玉枕穴”上,把他击晕,这才救下了楚楚。 没想到楚楚还没把气喘匀,便抚着脖子不满地道:“你怎么打他后脑?他本来身子就虚,打坏了怎么办?” “我……”高歌真是哭笑不得,这时陆云也把残空和一鹤请了过来,问道:“两位前辈,这是怎么回事?” 残空看了看胡、燕二人,说道:“他们应该是被人下了咒,会时不时地迷失本性。不过请放心,这咒可以破的。” “那就请大师快快动手吧。”高歌道。 “现在不行,破咒需要一个安静之所,还是回客栈再说吧。”残空道。 “也好。”高歌点点头,对楚楚道:“你先到外面去吧,免得危险。” “不,我要陪着胡大哥,他需要照顾。”柔弱的楚楚这次却非常固执。 高歌犹豫了一下,点头道:“那你小心点。” *** 众人继续前行,陆云皱眉道:“我说自在王把小胡他们放出来呢,原来是做了手脚。” “这种‘迷心咒’并不碍事,就算不解,等到他们身体强壮、精神旺盛了,咒法也会自然失效,就怕他们还被施了别的咒,如一种‘人偶蛊术’,施术人可以像控制木偶一样控制被施了术的人,让他们做任何事情,十分歹毒,解起来也是颇为麻烦。”残空道。 “师父,您会解这种‘木偶蛊术’吗?”无智问道。 “老衲不会,但你一鹤师伯会。”残空道。 一鹤道长依旧是全无表情,冷冷地道:“没事的。” “那回去就劳烦道长了。”高歌道。 这时,忽然从前面官道的树丛里“呼呼啦啦”一下蹿出二十几号人,为首一个红脸大汉,将手中的鬼头刀一亮,喊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高歌一怔,光天化日之下,在官道上竟然还有这样明目张胆的强盗,这世道还真是乱的可以。 再一仔细打量这些人,他又笑了,这伙明显是乌合之众的强盗除了几个头领模样的还算像那么回事外,其他人都是面黄肌瘦,连手中的刀剑都是锈迹斑斑,做强盗做到这份上,也真够丢人的了。 “奶奶的,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眼见快进城了却碰上伙劫道的。”司徒狂风骂骂咧咧地说着,抄起大刀就要往前冲,却被陆云拦住了:“这伙人像是附近的饥民,看样子是实在吃不上饭了才做这一行的,老四你下手太重,还是让我来吧。” “呵呵,二哥就是菩萨心肠。”司徒说着,让到一边,陆云轻摇折扇,迎了上去。 “快把钱交出来!”那红脸汉子根本没把书生打扮的陆云放在眼里,恶狠狠地叫道。 陆云微笑着走到他的面前,折扇一合,扇头点在他胸前的“檀中穴”上,然而红脸汉子并没向他预料之中的那样软倒,反而咧开大嘴,“嘿嘿”笑道:“小子,你不是读书读傻了吧?想用把破扇子戳死我?” 犹如晴天霹雳一般,陆云一下子楞住了:“这、这怎么可能?” “送你上西天!”红脸汉子叫着,一刀劈了下来。 未完待续,预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六十四章 赴京师 雪亮的鬼头钢刀,带着死亡的气息,白练一般地直劈下来。 但陆云却恍若未觉,他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手,口中不住地道:“不可能,不可能……” 鲜血飞溅。 *** 高歌看着陆云,气急败坏地道:“老二,你发什么呆?不要命了?!” 虽然刚才高歌及时把陆云拽到了一边,但终究还是晚了一点,鬼头刀还是在他的左臂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血流如注。 可是陆云却似乎丝毫感觉不到疼痛,他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高歌,脸上头一次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为什么?我的点穴不灵了?我的武功怎么了?” 耳边传来阵阵惨叫声和求饶声,陆云回头望去,见司徒狂风如砍瓜切菜一般把那二十多个匪徒打得哭爹叫娘,四散奔逃。 “老二,你别想太多,也许是你太累了。”高歌道。 “太累了?”陆云苦笑道,“累得连一个不入流的小毛贼都对付不了了?你说这可能吗?可能吗?”他忽然疯狂地在高歌的胸前乱戳乱点,哭喊道:“你看看,我的点穴法不管用了,我的武功没了……” *** 客栈里。 胡小飞和燕鸿羽身上的“迷心咒”已被破除,伤口也都敷上了药,经一鹤检查,他们并没有中别的的什么蛊咒。 如今他们都已醒转,虽然仍很虚弱,但已无大碍,只需卧床静养即可。只是昨夜的那段记忆都已被抹去,看来他们深入王府的所见所闻,将成为永远的秘密了。 陆云的情况比较奇怪:他的武功竟然已全部消失了。谁也找不出是什么原因。陆云点穴打穴的功夫在江湖中数一数二,如今却武功尽丧,这种痛苦可想而知。 高歌坐在椅子上发呆。 来到天津卫才两天的功夫,就接二连三的出事,现在胡小飞和燕鸿羽重伤,陆云又没了武功,还没见到自在王的面呢,就已损失了三个高手,“天眼”还没从这么窝囊过。 高歌心乱如麻,他没了主意。 门被轻轻地推开了,蝶舞走了进来。 “小陆怎么样了?”高歌问道。 “师父点了他的睡穴。”蝶舞道,“他胳膊的伤口倒是无碍。” “那就好。”高歌点点头。 蝶舞用春葱般的手指,轻轻地为他按摩着太阳穴:“别想太多了,你也该歇歇了。” “我们好像一直被自在王牵着鼻子走,真窝火!”高歌一拳打在桌子上,震得茶壶茶碗一阵乱响。 “别发火了,总会有办法的。”蝶舞柔声安慰着他,“去吃饭吧,大家都在等着你呢。” 高歌长长地叹了口气:“好,去吃饭。” *** 食不知味。 味同嚼蜡。 见大家都默然不语,上官玲笑道:“你们没感觉少了些什么?”见没人接话只好接着道:“那个许大少爷和他的一帮女孩子不见了,他们可能已经逃走了。” “爱逃哪去逃哪去。”司徒狂风没好气地道。 “我们没有功夫管他了,好在这人虽然讨厌,但本性并不坏,相信他不会再找我们麻烦。”高歌说完,把面前丝毫未动的一碗米饭一推:“我吃饱了。” 蝶舞心疼地看着他,欲言又止。 这边的死气沉沉,显得旁边的桌上更加热闹,那一桌有十来个人,正推杯换盏,大呼小叫,不亦乐乎。 “师父,弟子祝你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那还用说吗?我们师父出马,一定能够打下擂台,这下子我们‘三才剑’可就名扬京师,威震武林啦!” “不光是威震武林,到时候师父他老人家就是征西大将军了,登堂拜相,光宗耀祖啊!” “到时候师傅可别忘了我们这些弟子啊!” 弟子们争先恐后的恭维使得上座的那个中年人不住大笑,好像自己已经当上元帅似的:“我当了元帅,全部封你们当将军!” “谢师父!” “谢元帅!” …… 聒噪声中,高歌他们相视苦笑,看来王总管所言非虚,而且此事已经在江湖上传开了。 “真不知自在王这么做到底有什么用意。”诸葛轩沉吟道。 “那,我们去不去?”蝶舞道。 “当然去,”高歌道,“不管他是什么用意,先把这个擂主抢下来再说,我也想尝尝当元帅的滋味了。” “说得对,如果真有兵权的话,我们就把它抢下来!”雷动点点头。 *** 经过商议,众人决定兵分两路,由雷动、残空、高歌、蝶舞、司徒狂风和无智去京师,燕鸿羽、胡小飞以及陆云需要静养,故把他们留在天津卫,由一鹤、诸葛轩、上官玲、燕语佳和楚楚照顾。既然自在王表明了态度,相信不会再找他们的麻烦,即使有危险,以一鹤和诸葛轩的武功也足以应付。 第二天清早,高歌等人准备停当,此时胡小飞和燕鸿羽的精神已经见好,但身体仍很虚弱,兄弟离别,自是一番唏嘘叮咛。 即将启程时,一鹤等人送出门口,诸葛轩嘱咐道:“见机行事,不要蛮干。” “放心吧,出不了事儿!”雷动笑道。 “保重!”高歌套好马车,扬鞭欲行,却忽听一人道:“等等!” 是陆云。 他慢慢地走到高歌面前,道:“我跟你们一起去。” “二弟,你还是安心养伤的。”高歌道。 “这点小伤,不妨事的。”陆云淡淡地道。 “可是……”高歌欲言又止。 “大哥,我知道你想说什么。”陆云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淡定的微笑,“没事,我现在已经想开了,没有武功,我还可以帮着出出主意。你不总说我是‘天眼’的智多星吗?” “那是当然,你的智谋,比诸葛武侯也差不了多少!”高歌道,他的声音有些颤抖。 “放心,作为‘天眼’的一员,我没那么容易就被打倒的。”陆云微笑着道。 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高歌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好兄弟,我们一起走吧!” 未完待续,预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六十五章 摆擂台 京师。 虽然其时天下大乱、烽烟四起,但这天子脚下的京城还是繁华热闹,一副太平盛世景象。 这景象也使得高歌他们的心情稍稍地好了一些。 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很多是佩刀带剑的武林中人,而且大都挺胸凸肚,得意洋洋。江湖中人,的确有很多是想当个一官半职,好洗脱草莽身份,光宗耀祖的,这次打擂,正中了他们的下怀。所以从四面八方赶来京师的武林中人,足有数千之多,为此京城之中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禁军卫士如临大敌,生怕这些草莽之士作起乱来,威胁到皇帝老儿的安全。 这一日正好是打擂开始的日子,城里大大小小的客栈都已爆满,高歌他们费了好大的劲,花了大把银子,方才找到一处落脚的地方,草草安顿下后,便奔擂台而去,倒也不用问路,顺着人流走就是了。 一路上不断有武林中人冲他们打招呼,残空和雷动毕竟是武林盟主,虽然只有名号,但也是武林至尊,盟主都为了一个元帅而在擂台上动手,未免有失身份。所以有些人打招呼时,语气颇为不屑。残空佛门中人,不屑置辩,可雷动却极好面子,一再表明自己只是来看看,绝不上台比武。 慢慢来到了擂台前,擂台是砖石搭建,高两丈,极为宽阔。毛竹搭的架子上挂着醒目的横幅,上书五个墨迹淋漓的大字:“天下第一擂。” 此时擂台周围早已是人山人海,除了江湖人士之外,更有很多老百姓携儿带女、呼朋唤友的前来看热闹,那些卖冰糖葫芦、瓜子花生的小商小贩趁机大做生意,叫卖声此起彼伏,直如庙会一般。 “他奶奶的,这是打擂比武吗?怎么跟看耍猴的一样!”雷动骂道。其实不光是他,高歌等人心里也不是滋味,连残空都皱了皱眉。这样的布置,确实对江湖儿女太不尊重,但看到很多人恍若未觉、跃跃欲试的样子,他们只有摇头叹息。名利二字的诱惑,确实没有几个人能抵挡住。 在擂台后面约三十丈的地方,有一座小楼,小楼的四周密密麻麻站满了军士,他们个个如凶神恶煞一般,只要百姓稍稍靠近一点,立时便拳打脚踢。看来这小楼上,一定有个十分重要的人物。也许是自在王,也许是皇帝。 高歌正猜测间,忽听“镗镗镗”三声锣响,一个瘦小的太监在两名五官的护卫下走上擂台。那太监环视四周,开口道:“大家静一静。” 虽然在锣响之时有过片刻寂静,但台下有不少人从来没见过太监,见他上台便纷纷议论起来,声音嘈杂,盖过了太监的语声,那太监拼命大声说话,但他那公鸭嗓子根本无济于事,急得直冒汗。 在他右侧的那个武官见状,大吼一声:“都闭嘴,听李公公说话!”这一声直若天边响起一声炸雷,震得人人耳朵“嗡嗡”作响,顿时台下变得鸦雀无声。 高歌等人对视一眼,心里都是暗暗惊异,看这人三十来岁年纪,貌不出众,内力修为竟如此精纯,没想到大内禁军之中也有此等高手。 那李公公清了清嗓子,拱手道:“皇恩浩荡,今日于京师设此天下第一擂,意图发掘天下人才,让江湖高人、山野异士毛遂自荐,为国效力。下面杂家来说一下比武规则,第一,一对一上台比武,凡跌下擂台、昏迷不醒、伤重不支、自行认输者,皆为败。第二,比武对决,应该点到为止,分出胜负即可,但刀枪无眼,死伤在所难免,因此凡上台比武者,如有死伤,各安天命,其门人徒众不得在京城之内寻仇滋事,违者格杀勿论!第三,……” “这不明摆着让人往死里打吗?还‘不得在京城之内寻仇滋事’,出了京城就不管啦?”听到这里,蝶舞低声道。 “唉,这擂台一开打,不知要多结多少仇家,江湖中又要腥风血雨了,阿弥陀佛!”残空合十长叹。 这时,只听李公公道:“规矩说完了,大伙儿一定要遵守,别忘了这里是天子脚下,谁也别想撒野,好了,现在打擂开始,哪位好汉上台?” 一个粗眉大眼的汉子飞身跃上擂台,一摆手中单刀,嚷道:“我叫陶志雄,谁跟我打?” “我来!”一个精壮少年走上擂台,先向李公公鞠了一躬,又抱拳对陶志雄道:“在下许杰,就让在下陪陶兄在天下英雄面前抛砖引玉吧!” “打就打,抛什么砖引什么玉啊!”陶志雄道,许杰微笑不语,缓缓抽出了背后长剑。 李公公道:“开始吧。”和两位武官走下擂台,台上两个人随即打在了一起。 两个人都是武功平平,但乒乒乓乓打得挺热闹,虽然像高歌他们这样的高手看得索然无味,但那些老百姓却是兴致勃勃。 战到百余招,许杰卖个破绽,让过陶志雄的钢刀,顺势一脚把他踢下了擂台,顿时台下彩声大作。更有人满面红光地吆喝着“拿钱、拿钱。”,便有一些人咒骂着,垂头丧气地把或多或少的银钱拿出来,原来他们已经赌上了。 “好,现在这位许壮士便是擂主,有哪位英雄上来挑战?”李公公大声道。话音未落,一人跳上台,报上姓名后,与徐杰打了起来。 就这样,不断有人上台挑战,擂主也不断易主,后来,江湖中有头有脸的人物也纷纷上场了。 到了下午时分,终于出现了第一个死者,太湖帮帮主庞蛟被凤阳剑派的掌门人张如彦一剑刺中心脏,立时气绝。太湖帮和凤阳剑派的弟子门人随即发生了冲突,因为有禁军卫士的制止,才没有发展成群殴的场面,但两派的梁子算是结下了。 *** 夕阳西下,“天下第一擂”已进行了一天。此时站在擂台上的,是虎威镖局的总镖头马中南。虎威镖局之所以能成为中原七大镖局之一,全靠这位人称“风雨双流星”的马总镖头。马中南天生神力,使一对熟铜打造的流星锤,左手锤重四十斤,右手锤重五十五斤,双锤舞开,如流星赶月,风雨不透,是江湖中公认的流星锤第一高手。 如今马中南已年过五旬,但功力丝毫不减,一对流星锤已击退十一个挑战者。人们惧他兵器霸道,一时间没人上前挑战。 “还有没有人挑战马总镖头?如果没有,杂家就要正式宣布马总镖头守擂成功,成为真正的擂主了!”李公公道。 “且慢!”随着一声大喝,一人跃上擂台,高歌看得真切,不禁一惊,原来此人正是先前不辞而别的许大少爷、许天宝。 未完待续,预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六十六章 血色刀 台上的许天宝和几天前并没有什么不同,但高歌却感觉他变了很多,不禁更加狂傲,而且似乎透出一种邪气。 “这位壮士,请报上名号。”李公公道。 “黄河沈家庄少庄主,许天宝。”许天宝道。 此言一出,顿时下面一片哗然,毕竟沈家庄几十年建立起来的威名,是任谁也无法小视的。马中南也吃了一惊,收起了轻视之心。 “原来是许少爷。”李公公道,“那两位就开始吧。”说罢便下去了。 “我早就知道这小子会来凑热闹的。”司徒狂风没好气地道。 “可是他挑的这个对手可不简单那。”蝶舞说着,问高歌道:“你说他能赢了马中南吗?” “许家金刀确实厉害,不过许天宝学艺不精,最多只能发挥刀法的三成威力。在临敌经验方面,他更是和马总镖头没法比,我看他要输。”高歌道。 擂台上,马中南摆了个起手式,对许天宝道:“进招吧。” 许天宝却随随便便地站在那里,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连腰畔的刀都没拔出来,只是冲马中南摆了摆手,意思是你先来。 马中南心中有气,心想虽然你是名门之后,但毕竟是晚辈,这样张狂,未免太目中无人,有心给他一点教训,于是道声:“得罪了!”左锤护身,右锤“忽”地一下向许天宝的胸口点去,他不想下杀手,所以只用了七成力,但尽管如此,西瓜般大小的铜锤带着劲风呼啸而来,声势也十分惊人。 许天宝依旧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待到流星锤来到眼前时,顺势一侧身,“刷”一声轻响,流星锤掉在地上,砸的砖石飞溅。 这一下,所有人都吃了一惊。有些武功低微者,甚至都没看清发生了什么事。 但是高歌却看清了,许天宝用的是他家传刀法中的一招“顺水推舟”,招式谈不上高明,但时机、方位无不拿捏得恰到好处,就算是许夫人亲至,也未必能把这一招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难道数日不见,许天宝的武功竟如此精进? 最吃惊的还是马中南,他流星锤的铁链足有鸡蛋般粗,全是用特制合金打造而成,寻常刀剑根本无法伤其分毫,而许天宝却轻描淡写地将其斩断了。他不禁仔细打量起许天宝手中的刀来。 这是一柄血红色的奇型弯刀,刀身似乎还笼罩着一层朦胧的雾气,马中南一生走南闯北,胆识过人,但他在看着这柄刀时,却没来由地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趁马中南精神有些恍惚的时机,许天宝进攻了,血色弯刀在空中划出一道鲜红的弧线,直劈马中南的胸膛。但马中南毕竟是老江湖,虽惊不乱,左手一抖,地上的流星锤笔直地飞起,迎向弯刀,但许天宝就像没看到一样,仍是一刀直劈下来。 然后,这柄红色的弯刀就把四十斤重的熟铜流星锤,连同马中南一起劈成了两半。 马中南的左右两边脸上,都带着不敢相信的神情。 *** 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很多人都忍不住呕吐起来。 许天宝陶醉地呼吸着,手中奇型弯刀的血色光芒也更加明亮了。 “马大哥!”一个精瘦汉子哭喊着奔上擂台,他是虎威镖局的副总镖头,外号“三杀剑”的褚凯涛。 “我要为马大哥报仇!”褚凯涛抽出长剑。 这时,李公公走上来道:“这位壮士,今日天色已晚,擂台到此为止了,要想打擂,请明日再来吧。” “什么?”褚凯涛眼睛一瞪,正要发火,许天宝却淡淡地道:“无妨的,让他上吧,反正也耽误不了多长时间。” “好个狂徒!”褚凯涛再也按捺不住,仗剑扑上,一时间寒光漫天、剑气森然。 但一道血红的光,却从容地穿过满天剑影,划出一个死亡的圆弧。 看着肚破肠流的褚凯涛,许天宝笑了笑:“我说用不了多长时间的。” *** “天下第一擂”第一天的战斗,就在浓郁的血腥气中结束了。 许天宝走下擂台,周围的人纷纷躲避,脸上都露出恐惧的神情。 许天宝径直走到高歌的面前。 高歌平静地看着他,淡淡道:“你得了柄好刀。” “是。”许天宝轻轻地拍了拍刀鞘。 “但你下手太狠了。”高歌道。 许天宝忽然狂笑起来,边笑边道:“你害怕了!”他的手指点向高歌的胸膛:“是男人的话,明天就上擂台和我比武,要不然,就把蝶舞让给我!” “你……”生气的蝶舞刚想说话,却被高歌制止了。 高歌看着许天宝,慢慢地说出了三个字。 “明天见。” 未完待续,预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六十七章 夜深沉 “有人在跟踪我们。”蝶舞轻轻地对高歌道。 “我知道,是个生手。”高歌点点头。打从离开擂台开始,一个身穿绿衫的女孩子就不紧不慢地尾随着他们。 “甩掉算了。”雷动有些不耐烦。 众人点点头,脚下渐渐发力,对他们而言,在熙熙攘攘的闹市甩掉一个业余的跟踪者,实在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果然,那个女孩越落越远,最后干脆跑了起来,一边跑一边叫:“喂,你们等等!” 这一下可出乎众人的意料,他们停下了脚步。 女孩儿跑到跟前,忽然一把抓住了高歌,道:“高大侠,救救我……” 一句话未说完,眼泪已流到了面颊。 *** 来到高歌等人的住处,喝了一碗热茶后,女孩儿方才平静了些。 “说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高歌道。 “因为她是许天宝的丫鬟。”蝶舞道,“我认得她。” “是的,我的名字叫小翠。”女孩点点头。 “那你为什么自己跑来找我们?你的那些姐妹们呢?”上官玲问道。 “她们、她们……”小翠又哭了,“她们都死了,被少爷杀死的。” “什么?”众人都吃了一惊,高歌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先别哭,从头慢慢说。” 小翠抽抽噎噎地道:“那天,你们都走了以后,少爷不知怎地有些闷闷不乐,他不高兴了就喜欢拿我们姐妹生气,所以我们都躲得远远的,不敢靠近他。” “这时,忽然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四、五十岁的妇人,她打扮得很高贵,像是大户人家的太太,但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苍白苍白的,也没有丝毫表情,就好像……好像僵尸一般,让人看了心里害怕。” “她对少爷说了几句话,我没听清说的是什么,说完后,她就慢慢地走了,而少爷似乎犹豫了一阵子,然后追了出去。” “少爷临走时让我们在这里等他,我们足足等了两个时辰他才回来。回来时手里抱着一个黑布包袱,容光焕发,一脸兴奋,我们见他心情好了,就问他为什么这么高兴,包袱里是什么好东西,他不说,却催着我们赶快雇车,说要马上进京。当时已是下午,我们劝他不如明天一早走,他不听,只好由他。走了百多里地天就黑了,正好路边有一个小客栈,他便说要在这里打尖。我们心里都很奇怪,因为那客栈又小又脏,以前他宁愿住在车里也不会住这种地方的,但他既然说了,我们只能照办。” “那里的床很臭,我们都睡不踏实,到了半夜,我起来小解,在茅厕的时候,却忽然听到一声凄厉的惨叫!” 说到这里,小翠的脸上充满了惊恐之色,仿佛又回到了那天夜里:“我大着胆子,偷偷探出头去张望,却见、却见少爷拿着一柄红色的弯刀,一刀砍在了甜儿的身上!” 她的声音开始颤抖:“更恐怖的是,那柄刀发出‘滋滋’的声音,甜儿流出来的血,全部被它吸了进去!”、 “什么?”陆云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你是说……” “是的,那柄刀在吸血,它在吸甜儿的血!”小翠大声嚷道,“水灵灵的甜儿,一会儿功夫就变成了一具干尸。” “就是今天下午他在擂台上用的那柄刀?”高歌问道。 小翠点点头,继续道:“杀了甜儿之后,公子又开始追杀其他的姐妹们。姐妹们四散奔逃,不住地哭喊、哀求,但公子就像是疯了一样,不但丝毫不为松动,反而哈哈大笑,最后,我的七个姐妹,连同掌柜的一家四口,全部变成了恐怖的干尸,然后,公子便点着了房子,赶着马车走了。我直听得车声走远,才敢从茅厕里爬出来,我的腿早吓软了……” “你既然已逃得性命,为何还跟来京师?”陆云道。 “因为我听说了‘天下第一擂’的事,知道你们也会来的,我知道你们本领高强,想求你们想想办法,让公子恢复原样。”小翠道。 陆云冷冷道:“我怎么知道你说都是真话?” “我有必要骗你吗?”小翠叫道,忽然撸起袖子,白皙圆润的胳膊上,一道道黑色的烧灼之痕格外醒目。 高歌叹了口气,问残空道:“大师,你可知这邪门的兵器是什么来路?” 残空皱眉,轻轻摇了摇头。 高歌还想问师父,却发现雷动不知何时已经出去了。 *** 许天宝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人,无论何时都不会委屈了自己。 他的少女随从虽不在身边了,但他囊中的银票,却还是可以让他吃最贵的菜,喝最陈的酒,叫最美的歌妓。 吃饱喝足,他还可以搂着这里的头牌姑娘,去自己豪华舒适的客房里,去过一个千金不易的销魂之夜。 无月、微星。 夜深沉。 *** 醉醺醺地推开客房的门,许天宝竟然发现里面端坐着一个人。 他的酒立刻就醒了一半,手也摸到了腰间的刀柄。 “别紧张。”随着冷冰冰的声音,水晶灯罩里的油灯燃亮,照出了一张苍白的、毫无表情的脸。 毛夫人。 “是你?”许天宝道。 毛夫人看了看他怀中的**,道:“你明天还要打擂,不能做这种浪费体力的事。” 话音未落,许天宝便一掌拍在了**柔软的胸膛上,震碎了她的心脏。 毛夫人点点头:“心狠手辣这一方面,你的确已做的很不错。” “不心狠手辣,就无法成就大事,在下一直记着夫人的教诲。”许天宝恭谨地道。 “但你还是做错了一件事。” “请夫人明示。” “你不该向高歌挑战的,他的炎龙剑也非凡品,以你目前的功力,还无必胜的把握。” “今天那个使流星锤的修为不错,使剑的也还行,您为什么不让我用吸血大法?如果‘红月’吸了这两个人的血,对付高歌应该就不成问题了。”许天宝不解地道。 “因为朝廷和老百姓喜欢的是侠义英雄,而不是吸血魔鬼!”毛夫人道,“记住,不到万不得已,不得在众人面前施展吸血大法。” “是。”许天宝躬身道。 毛夫人道:“‘红月’吸血的时候,应该是月黑风高、夜深人静的时候,比如……” 许天宝笑了:“比如现在。” 未完待续,预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六十八章 狂狮劫 第六十八章狂狮劫 雷动觉得憋屈极了。 自从对上自在王后,自己一方连对方的面都没见着,却被人家耍得团团乱转。 他纵横天下几十年,还从没有这么窝火过。 趁着徒弟们询问那个女孩子的功夫,他赶紧出来透透气,要不然他非爆炸了不可。 走在大街上,不断有武林人士向他打招呼,绝大部分他都不认识。 雷动很烦,但即使再不高兴,人家满脸堆笑地向你请安,你总不能带搭不理不是? 为了躲开这些人,雷动便往外走,不知不觉地来到了郊外。 此时天已经黑了,路边的小摊子上燃起了气死风灯。 摊主是一个老人,干瘦、驼背,像是一只虾米。昏黄的灯光映在他脸上,显得说不出的萧索、凄凉。 雷动的心里突然很不是滋味。 虽然武功高绝,虽然纵横江湖,虽然名满天下,但他毕竟还是老了。 他的肌肉越来越松弛,感觉越来越迟钝,精神越来越不济,睡觉越来越沉。 再强大的人,也敌不过时间。 看着这素昧平生的老人,雷动竟然产生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那老人也看见了他,向他招呼道:“老哥,天色已晚,过来歇歇脚吧,我这里有酱牛肉、咸豆干,还有正宗的二锅头。” 雷动笑了,他现在的确需要喝点酒。 于是他走了过去。 *** 牛肉和豆干都不错,二锅头也许并不正宗,但却很辣、很冲,很过瘾。 三斤酒下肚,雷动的心情好了很多。 小摊上并没有其他的客人,那老头就坐在旁边,看着他喝酒吃肉。自己却就着凉水,啃着个硬馍馍。 雷动忽然问道:“你有几个孩子?” 老头一愣,道:“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女儿都嫁到外乡了,几十年都没回来,儿子当兵,战死了。” 雷动又问:“你老伴呢?” 老头道:“早死了,我现在就一人过。” 雷动又问:“你不会喝酒?” 老头笑了:“你见过卖酒的不会喝酒吗?” “你不吃肉?” “我又不是和尚。” 雷动指了指他手中的硬馍:“那你这么省,到底是为谁呢?” 老头愣了,愣了半晌,原本呆滞而麻木的眼神忽然亮了起来,他狠狠地把手中的馍馍一摔,舀起一碗酒,仰脖喝了下去,他喝得太快,被呛得不住咳嗽起来。 雷动笑道:“别这么着急,今天我请你。” “不,你让我明白了这么重要的一件事,应该是我请你!”老头道,“我刘老三这辈子还没请过客,今天就破次例!” 两人相视大笑。 *** 夜已深。 整个世界已完全被黑暗笼罩,天地间似乎只有这一盏昏黄的孤灯,照着两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雷动没想到这老人酒量竟然真的不错。但无论是打架还是喝酒,他都从未服输过。诸葛轩就曾经说他:“雷动喝酒像是打架,打架像是拼命。” 所以,他还是将这老人灌醉了,醉得如一滩烂泥一样。而他自己也已有了七八分醉意。 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放在了桌子上,然后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准备回去。 这番长夜对饮也许对那老人而言意义非凡:他找到了生活的乐趣,以后可以不再像行尸走肉一般活着。但是对于雷动而言,这只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插曲而已。 但是,有一个人把这一切全改变了。 *** 这个一袭白衣的青年,冲着雷动疾跑过来。 雷动一眼就看出他是个轻功高手,因为他奔跑的姿势不但美妙飘逸,而且异常迅疾,“燕子三抄水”的功夫,实在已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 但是,就当他快要跑到雷动面前的时候,他的腰间却忽然出现了一道细细的红线,然后,这红线便绽成一朵绚丽的血花。 随着血花的绽放,他的整个人从中断成了两截。 然后,雷动便看到了许天宝。 他很友好地和雷动打起了招呼:“雷前辈,真巧啊。” “他是谁?”雷动指指这已断成两截的尸体。 “雷前辈不知道吗?这个人可是大大有名,他叫史光,是公认的江南第一轻功高手。”许天宝道。 “你为什么要杀他?”雷动盯着许天宝手中的奇型血色弯刀。 “因为我想弄明白,到底是他的身法快,还是我的刀快。”许天宝道,“现在他死了,我却仍然糊里糊涂,因为他虽然中了我一刀,却在中刀后跑出了两百多丈远。雷前辈,你说是他的身法快,还是我的刀快?” 雷动缓缓地道:“你的母亲比我还小一辈,我不想和你动手,你自断一腿一臂,回家去吧。” 许天宝仿佛吃了一惊:“您这是对我滥杀无辜的惩罚?” 雷动点点头。 许天宝笑了,讥诮地道:“我把人劈成两半,您却只要我一腿一臂,您可真是宽宏大量啊。” “后辈小子,少给我油嘴滑舌!快动手!”雷动怒了。 许天宝立刻显出很害怕的样子:“前辈息怒,我这就动手。” 说到“动手”二字,他的刀已劈出,劈向雷动。 一道淡淡的红光闪过,方才响起凄厉的声音,这一刀之疾,已然超过了声音的速度。 但是雷动伸出两根手指轻轻一夹,便夹住了刀锋。 但他的脸色随即变了,因为夹着刀锋的指端忽然传来一阵奇异的吸力,他的内力竟然沿着手指,源源不断地被对方吸了过去。 雷动急忙放手,失声道:“吸星大法!没想到你竟练成了这种邪门的功夫!” 许天宝微笑默认。 雷动恍然大悟:“怪不得几天不见,你的功力大增,原来如此。不过我提醒你,吸来的内力毕竟不是自己的,小心贪多嚼不烂,内力反噬,贻害自身!” 许天宝冷冷道:“您还是多操心一下自己吧!” 雷动哈哈大笑:“小子,你以为练了这种功夫就可以天下无敌了吗?接我一招吧!”说着,他从桌上的筷笼里抽出一根筷子,用两根手指捏着,以此作刀,一“刀”劈了下来! *** 雷动人称“狂狮”,虽然所学甚杂,但武功还是以刚猛一路为主。 此时他手中的虽然是一根小小的筷子,但这根筷子却发出了长枪大戟都不可能发出的杀气与霸气。 雷动的武功,已经到了“举重若轻”的境界。 在如此雄浑的气势下,许天宝已然心生怯意,面对雷动的攻击,他本能地横刀硬架,“砰”一声大响,许天宝虎口震裂,鲜血直流,手中弯刀远远地飞了出去。 而雷动手中的筷子,却丝毫未损。 雷动看着狼狈不堪的许天宝,摇摇头道:“就这功夫还想和我徒弟挑战?我看你还是……” 说到这里,他忽然感到后心微微一凉,低头已看到胸前透出一截雪亮的刀尖。 这柄刀他认识,今天晚上他吃的酱牛肉,就是用这柄刀切的。 他回过头,就看到了那个刚才还烂醉如泥的老头。 未完待续,预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六十九章 吸血环 “你太大意了。”老头笑道,露出一口黄黄的牙齿。 雷动又悔又怒,大吼一声,一个肘锤捣在老头的脸上,力道之大,竟把他的脖子直接打断,鲜血狂喷,脑袋一下子飞了出去,在地上“骨碌碌”滚出了好远。 “啪、啪、啪。”许天宝拍起了掌,“重伤之下还有如此神力,不愧是‘狂狮’啊。” 雷动沉声道:“你好歹也是名门之后,怎的如此卑鄙无耻!” “成王败寇,为达到目的就得不择手段。”许天宝冷笑道,“别说这没用的了,你还是想想有什么遗言让我带给你的徒弟们吧,其实也不用想,反正他们很快就会在黄泉路上和你作伴的。” “我还是先让你陪我作伴吧!”雷动缓缓地将全身真气汇聚于丹田。他的心脏中刀,自觉必死无救,但好在那老头并未将尖刀拔出,刀刃留在体内,反而阻碍了血液的流出。虽然随着心脏的每一次收缩,那剧烈的疼痛深入骨髓,但狂狮还是有把握发出最后一击,将眼前的敌人格杀! “‘狂狮’这个外号确实没起错,你可真够狂的,你真以为现在还能杀得了我?”许天宝挖苦地道。 雷动不答,却缓缓往前踏了一步,坚硬的石板路在他的脚下变得像烂泥一样,一步下来出现了一个深深的脚印。 许天宝吃了一惊。 雷动又走一步,这次整个脚腕都没入了地下。 许天宝再也沉不住气了,急忙拾起被打落在地的弯刀,刀面向着雷动,摆了一个奇怪的姿势,口中开始念念有词。 这下轮到雷动楞住了,只见那血红的刀刃开始慢慢变长,最后和刀柄衔接起来,形成了一个圆环。 难道是自己眼花了?雷动正想揉揉眼,那圆环的中心处却突然暴出了夺目的光芒,一股强大的吸力随着光芒发出,雷动感觉后心一阵剧痛,那把刀竟然被吸得从前胸透了出来!大量的鲜血随之喷射而出,形成一条笔直的血线,被吸进了那个诡异而恐怖的圆环。 雷动感觉自己全身的力量,也随着鲜血在飞速地流失,他抬起手来,用尽全身的力气,发出了最后一击。 然后,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 许天宝看着雷动的尸体,有些惊魂未定。迄今为止,雷动是中了吸血大法后还能反击的唯一一人,虽然垂死,但他这一击的力量还是不小,许天宝的半边身子都在隐隐作痛。果真是狮虎垂死,犹有余威啊! 不过相对于得到的力量而言,这点伤实在是微不足道,雷动毕生的功力已经被许天宝所吸收,现在他的四肢百骸充满了新鲜的、强大的力量,而“狂狮”雷动则和所有中了吸血大法的人一样,变成了一具干尸。如不毁尸灭迹的话,这样恐怖的尸体一定会带来恐慌的。 许天宝扬手把一枚霹雳雷火弹打在了雷动的尸体上,“轰”的一声,火焰立刻笼罩住了整具尸体。霹雳堂的这种看家火器霸道之极,用不了多长时间,这个曾经威震天下的名侠就会变成一堆灰烬。想到这里,许天宝满意地笑了。 对那个身首异处的老人,许天宝没有理会,因为毛夫人事先吩咐过,无论这个人是死是活,他都不要去管。现在,许天宝对毛夫人绝对是言听计从,这个老头应该是毛夫人的手下,他死得确实惨了点儿,但要成大事,总会有牺牲的。 于是,许天宝就走了。待他走远后,那个老头的头颅忽然裂成了两半,一只雪白的波斯猫钻了出来,在熊熊的火光映照下,它那两只硕大的眼睛闪着妖异的光。 *** 天亮了。 “师父怎么还不回来?”司徒狂风烦躁地转来转去。 “师父也真是的,这时候了还不辞而别。”陆云皱眉道。 “要不我们别等了,反正师父以前也经常这样,他不会有事的。”高歌道。 “可是,我老感觉这次和以往不一样,心里总是疙疙瘩瘩的。”蝶舞迟疑地道。 “第六感?女人的直觉?”高歌笑了。 “人家可是认真的!”蝶舞嗔道。 “好啦,别胡思乱想了,师父的武功这么高,怎么会出事呢?我看他八成是喝多了,宿醉未醒。”高歌道,“我们还是去擂台吧,残空大师意下如何?” “也好。”残空点点头,却叹了口气。 “师父何故叹气?”无智道。 残空犹豫了一下,方才缓缓道:“出家人不打诳语,老衲心头似也有不祥之兆。” 此言一出,众人皆惊。“难道师父真的出事了?”蝶舞失声道。 “老衲只是心头有种难以言喻的感觉,雷兄吉人自有天相,也许无碍的。”残空又叹了口气,“预测占卜之术非我所长,要是一鹤道兄在就好了。” *** 同一时刻,天津卫。 一鹤盘膝坐在蒲团上,紧闭双目,口中念念有词。他的面前放着一张矮几,几上铺着黄裱纸,还有一杆饱蘸朱砂的毛笔。 忽然,那杆毛笔凌空悬了起来,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提起了它一样,在黄裱纸上疯狂地挥洒着。在画下一个复杂而奇怪的符号后,方才“啪”的一声掉到矮几上,不再动了。 一鹤调匀气息,慢慢地睁开眼,拿起黄裱纸一看,脸上不禁现出了惊讶之色。 昨天还是“中卦”的,今天却是“大凶”! 残空、雷动他们在京师到底遇上了什么事? 一鹤站起身来,走到窗前,清晨的阳光是那么温暖可爱,却也不能消散他心中的阴云。 那所谓的“天下第一擂”一定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自己是不是该前往京师,一探究竟呢? 可是,贸然离开这里,他又不放心,因为这里虽然表面平静,但很多事却显得相当邪门。 比如胡小飞和燕鸿羽的伤。 他们的伤口虽然多,但都是皮肉之伤,并没有伤筋动骨,经过数日的细心调养,已经愈合得差不多了,可是这两个人却还是全身软软的,使不上一点力气,别说动武了,就连多走几步路也会气喘吁吁,真是比“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还要虚弱。 一鹤已经为两人检查了不下十次,确定他们并未中任何蛊术,一鹤纵然道行深厚,也不禁没了主意,这个迷题,只能从长计议了。好在燕语佳和楚楚把两个病号照顾得无微不至,省了一鹤不少心。 一鹤放心不下的另一件事,就是神秘的妖气。 他一直感觉,有一股妖气在周围徘徊,这证明有一只“妖”就在附近,甚至就和他们住在同一间客栈里。 只是这“妖”显然在拼命掩饰自己的行踪,妖气若有如无,使一鹤难以定位,一鹤也曾暗中观察过这客栈的每一个人,却一无所获。 自己如果前往京师,这来路不明的“妖”难免会趁机作乱,诸葛轩虽然武功高强,却不懂玄门之术。这也是一鹤踌躇的原因。 正思索间,一鹤忽然心头一震,妖气!他又感觉到了妖气!而且这回气息大了很多,显然这“妖”就在附近。 他急忙往窗外望去,却并没有看到什么异常,只是燕语佳和楚楚端着刚做好的饭,低声谈说着,从厨房走了出来。 未完待续,预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七十章 情难枕 “哥,吃饭了。”燕语佳把碗放在床头。 “什么饭?”燕鸿羽有气无力地问道。 “银耳莲子羹,楚楚煮的。”燕语佳道。 “你说谎,我刚才明明闻到鸡汤的味道。”燕鸿羽道。 燕语佳“扑哧”笑了:“你的鼻子还真灵啊,不错,我们的确还煮了鸡汤,但那是给小胡的,都知道你跟和尚一样是吃素的,谁敢给你喝鸡汤啊!” “是吗?那两天前是谁把鱼汤混在米汤中让我喝的?”燕鸿羽板着脸道。 “那还不是为了让你补身体?”燕语佳嗔道,她舀起一匙银耳莲子羹,送到哥哥嘴边:“这次没有荤腥了,不信你尝尝!” 燕鸿羽接过汤匙,送到嘴里,细细品尝了一下,方才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燕语佳捧着碗,让哥哥用汤匙慢慢喝着羹汤,燕鸿羽看着妹妹,忽然低声道:“语佳。” “嗯?” “这段日子,让你受苦了。” 燕语佳没料到一向冷冷冰冰的哥哥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一时间有些局促,忙道:“其实没什么的,主要是楚楚忙活,我打下手……再说,你是我哥嘛,照顾你还不是应该的?” “你从小娇生惯养,此时能如此操劳,我、我很感动。”燕鸿羽说着,仰天长叹:“唉,没想到我燕鸿羽竟成了连吃饭都得让人照顾的累赘!” “哥,你别这么说,说不定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燕语佳忙道。 “语佳,你不用安慰我了。恩师为了我和小胡,几乎把天津卫的名医都找遍了,却无一人能治我俩的怪病,连一鹤道长这么深的修为,也束手无策,好起来?不知等到猴年马月了!” “哥,你别想太多了,就算好不了,我们大不了回去,在‘静海号’里,衣食无忧,不一样过得快快乐乐?”燕语佳道。 “那怎么行?”燕鸿羽沉下脸道,“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纵不能雄霸天下,也总该成就一番事业。就这么回去的话,我又有何面目见父亲?” “好好好,那我们就先不回去。”燕语佳赶忙劝道,“男人和女人的想法就是不一样,你们男人把事业看得比什么都重,而我们女孩子,一生中最大的愿望就是找一个情投意和的人,在一起开开心心地过一辈子。” “这很正常啊,如果女人和男人的想法一样才不正常了呢。”燕鸿羽道,“妹妹,你是不是找到自己情投意和的人啦?” “哪、哪儿有啊。”燕语佳急忙否认,两腮却悄悄地飞上了红霞。 “跟哥哥还不说实话吗?其实你的眼光真的很不错,我对胡小飞的印象也挺好的。”燕鸿羽道。 燕语佳的连更红了,她低下头轻声道:“那死狐狸,有什么好的……” 燕鸿羽见妹妹如此,心下更是了然,正想说话,隔壁屋中却忽然传来“当啷”一声——那正是胡小飞的房间。 燕语佳吃了一惊,立刻站了起来,失声道:“怎么了?” 燕鸿羽道:“你去看看吧,我这里没事的。” 燕语佳点点头,说道:“我马上就回来。”话音未落,人已出了屋子。 燕鸿羽不禁苦笑:“人都说女儿家‘胳膊肘子往外拐’,看来果然不错。” *** 燕语佳来到了胡小飞的门前,却忽然停住了脚步。 她本是个风风火火的女孩子,做事很少有犹豫的,但这次不知怎的,她竟犹豫起来。 也许,这就是女人的直觉吧。 *** 一只瓷碗摔碎在地上,冒着热气的鸡汤溅得到处都是。 “胡大哥,你没事吧?都怪我!”楚楚一面自责,一面手忙脚乱地收拾。 “这怎么能怪你呢,是我没拿稳。”胡小飞说道,他看着自己的手,这双曾经接发暗器无比稳定的手,此刻却连一碗鸡汤都端不住了。看着这双颤抖的手,胡小飞异常烦躁,他死命地摔打着自己的手,疯狂地叫了起来。 “胡大哥,胡大哥,你别这样!”楚楚惊慌失措,死死地攥住胡小飞的双手,眼中已流下了泪水。 “放开我!”胡小飞想挣开楚楚,却没有成功——现在他的力气连娇弱的楚楚都比不上了,他只有喘着粗气,不住地道:“我真没用,我真没用!” “胡大哥,我了解你的心情,从一流高手变成、变成这个样子,任谁都会难受的……”楚楚抽噎着道。 “不,我没这样想。”胡小飞摇头道,“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什么高手,也并不喜欢打打杀杀,我是个孤儿,从小漂泊流浪,早已厌倦了这种生活,我没有扬名立万的抱负,也没有称霸武林的野心,只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和心爱的人过平凡的生活。这也许很没出息,却是我真实的想法。” “心爱的……人吗?”楚楚想着,不仅心如鹿撞。 胡小飞接着道:“我变成这个样子,其实心里并不十分难过,自从当上杀手的那一天起,我就做好了思想准备,如今还有命在,已经很不错了,但我受不了的是,现在我的兄弟们在外面拼命,而我却只能在这里躺着,什么忙都帮不上!” “胡大哥,你慢慢会好起来的,求你、求你别再着急了好么?”楚楚梨花带雨地劝说者。 胡小飞只觉满腔怨气无处发泄,悲从中来,不禁泪流满面。楚楚只觉心都要碎了,情不自禁地抱住了他。胡小飞在她的怀里放声大哭,就像是母亲怀中的孩子。 过了良久,胡小飞的哭声慢慢停歇,心情也慢慢平复,他低声道:“楚楚,我没事了,谢谢你。” “胡大哥,你别这么伤心了,楚楚看了心疼……”胡小飞不哭了,楚楚的眼泪却像断了线的珍珠,流个不停。 “以后不会了,难道你感觉我一个大男人哭鼻子的样子很好看吗?”胡小飞做了个鬼脸。 楚楚终于破涕为笑了:“胡大哥,你会好起来的,一鹤道长和诸葛先生都是当世之高人,他们会找到医治你和燕大哥的方法的。” “但愿如此吧。”胡小飞长长地叹了口气,道:“我现在只希望师父和高歌他们的京师之行能够顺利,只要他们平安,我就算不能复原也没关系了。” “真是那样的话,楚楚伺候你一辈子。”楚楚道。 “一辈子吗?”胡小飞看着楚楚,巧笑嫣然的脸上却还挂着几滴泪珠,说不出的惹人怜爱。 楚楚羞涩地低下头,却发现自己和胡小飞依偎在一起,她刚想站起,身子却被胡小飞搂住了。 耳边传来了胡小飞轻轻的声音:“楚楚,我喜欢你。” “胡大哥……”楚楚刚说出这三个字,胡小飞已吻上了她的双唇。 两人忘情地吻着,丝毫未发觉房门已悄悄地开了…… 未完待续,预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七十一章 意难忘 燕语佳呆呆地站在门外,看着胡小飞和楚楚,一个是她芳心暗许的情郎,一个是她最好的姐妹。 她呆呆地看着他们拥吻在一起,只觉天都要塌了。 一阵强烈的眩晕让她眼前发黑,她下意识地扶住了门框,发出的声音也终于惊动了那对沉浸在爱河中的情侣。 胡小飞和楚楚看到燕语佳站在门口,也呆住了。 一时间气氛说不出的尴尬。 “小姐,你……”楚楚羞红了脸庞,欲言又止。 燕语佳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嚎啕大哭,掩面而逃。 “小姐,小姐!”楚楚也慌了神,急忙往外追,胡小飞不知该不该拉住她,一犹豫间,楚楚已出了门。 胡小飞呆呆地看着楚楚的背影,脑海里又浮现了片刻前的旖旎风光,若不是佳人的幽幽体香犹在鼻端,他还真以为是做了一场梦。 这片刻的温存,已成了胡小飞终生难忘的记忆,而燕语佳的眼泪,却让他有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 甜蜜、温馨、尴尬、伤心……胡小飞呆呆地坐在床上,百感交集。 *** 燕语佳跌跌撞撞地跑进了自己的房间,随即把门紧紧地关上了,楚楚在外面叫了许久,她就是不开,只是哭声越来越响。 此时已是上午,客栈的院子里来来往往的人不少,燕语佳的哭声吸引了很多好奇的目光,楚楚只好无奈地离开了。她想再去找胡小飞,但此时此刻,两人见面难免尴尬,思虑再三,她还是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经过这一连串的事情,楚楚也有些心慌意乱,她给自己倒了杯茶,热茶下肚,这才稍稍平静了些。 这时,房门却被一个人慢慢地推开了。 “谁?”楚楚站起身来,随即又低下头去,施了一个万福:“一鹤道长。” 一鹤冷冷地看着她,冷冷地道:“坐下来,我们好好谈谈。” *** 许天宝看着镜中的自己。 他刚刚沐浴,换上了崭新的、纯白的衣衫,虽然夜里只睡了一两个时辰,却依旧那么精神抖擞,容光焕发。 体内奔涌不息的强大力量让他头一次有了无坚不摧的感觉,腰间挂着的弯刀,更是给了他前所未有的信心。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尚在隐隐作痛的胸口,“狂狮”雷动果然名不虚传,在中了“嗜血红月、夺命圆环”之后,竟然还能发出最后一击。 不过,雷动这一击已注定没有力量,虽然许天宝猝不及防,没有躲过,但这细若游丝般的隐痛,不会对他造成任何影响。 许天宝深吸了口气,转身走出了房间,他确信,要取高歌的性命已经易如反掌,而蝶舞,也很快会投入自己的怀抱。 他的心情好极了。 *** 您的一次轻轻点击,温暖我整个码字人生。一起看文学网玄幻奇幻频道,更多精彩等着你! *** “你的心里很乱。”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在高歌的脑中响起。 “你醒了吗,你这一觉睡得时间可不短啊。”高歌道。 “在这大城市里,人类的气味熏得我头昏脑胀,还是睡着了比较舒服。”炎龙道,“怎么,碰上什么麻烦了吗?” “也没什么,我师父从昨夜到今晨一直没有露面,不知道干什么去了,我有点担心。”高歌道,“对了,等打完擂台你也帮着找找吧。” “打擂台?和谁?” “就是那个许家庄的少庄主。” “他?高歌,你选的对手水平似乎低了一点儿。” “他现在可是今非昔比了,这小子不知有什么奇遇,短短时间内功力大增,昨天我看过他出手,他的武功应该已超过他的母亲了,而且他还得了一柄削铁如泥的奇形弯刀。” “哦,有意思。” 正说到这儿,旁边的风信忽然发出一声惊叫,一下子从蝶舞的肩头掉了下去,“扑”地摔在了地上,蝶舞吓了一跳,急忙蹲下身把它捧在手心,道:“你怎么了?” “猫、猫……”风信充满恐惧地低声叫着。 “猫?”蝶舞奇怪地四下张望,“在哪里?” 风信颤抖地举起一只翅膀。 它指的是一辆豪华的马车,车窗上纱帘低垂,只能隐隐约约地看到里面一个贵妇人的身影。 “奇怪,哪里有猫啊。”高歌道。 “是有猫,就在那辆车里。”炎龙道,它的声音也似乎变得紧张起来,“高歌,一会打擂的时候小心点。” “为什么忽然说这个?”高歌奇怪地道,“是因为那只猫吗?” “是的。” 高歌哑然失笑:“风信是只鸟,怕猫也就算了,你堂堂的龙也会……” “我不是怕。”炎龙反驳道,“但是马车里的那只猫也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作为灵畜的猫具有某种神秘的力量,而这力量对于你们人类来说往往是致命的。” 它接着问风信道:“小鸟,你们对猫最是敏感,告诉我,这只猫给你的感觉如何?” “这是我遇见过的最可怕的猫。”风信已经恢复了常态,但声音还是有些颤抖。 “能让中等灵禽怕成这个样子,这只猫应该算是最上等的灵畜了。”炎龙道。 听炎龙说得郑重,高歌也就不再开玩笑,但仍然有些不以为然,他平生所遇凶险无数,这小小一只猫,他还真不放在眼里。 但是很快他便发现自己错了,错得可怕。 *** 马车停住了。 “去吧,记住不要轻敌。”车厢后面,一个冷冷的声音响起。 “我会的,夫人。”许天宝恭声道,说罢整了整衣衫,走出马车。 外面早已是人山人海,不光看热闹的比昨天多了许多,禁军卫士也多了好几倍,尤其是擂台后面的那栋小楼附近,简直是里三层、外三层,如同铁桶一般。 人们见许天宝走来,都自动地让出一条路,看他的眼光里有畏惧、有崇拜,也有自卑。 许天宝很享受这一切。一想到不久之后,他就要在这无数道目光中把高歌斩于刀下,他的嘴角更是不由得露出了笑容。 车厢里,一双圆圆的、闪着诡异绿光的猫眼透过纱帘,目送着许天宝慢慢地走上擂台。 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顺利得超乎想象。 未完待续,预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七十二章 忆往昔 高歌站在擂台上。 擂台是用厚实的青砖铺就的,脚踩上去很踏实。 可是他的心里却一点也不踏实。 站在他面前的许天宝,竟然给他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这种感觉是以往从来没有过的。 许天宝看着高歌,笑了,笑容里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邪气。 他慢慢地道:“你的眼神似乎不能杀人,我也没练成这种功夫,那么我们还在这里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干什么?你没听见下面的观众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吗?” “你随时可以出手。”高歌道。 “这我知道,你虽然练的是快剑,却不会抢先出手,因为你今非昔比了,‘天眼’高歌名扬天下,有身份有地位,怎么会抢先向一个昔日的手下败将出手?”许天宝的声音里满是讥诮。 “我不是来和你斗嘴的。”高歌冷冷地道。 “我也不是。”许天宝道,“不久之前,许家金刀曾经惨败在你的手下,今天我要用你的血来洗刷这个耻辱!” 他忽然使一招“旱地拔葱”高高跃起,双手握刀,“力劈华山”,血红色的刀锋直劈下来。 见许天宝使出此招,高歌心中暗笑,这种凌空飞击的招式固然势大力猛,但人在半空,动作变化总不是那么圆转如意,一旦教人破掉,自身后力不继,就只能眼睁睁地挨打,所以这种招式除非实力过于悬殊,否则很少有人使用。 “功力的暴增让许天宝变得过于轻敌了,他很快就会为此付出代价。”高歌心想。 但随即,他的瞳孔便骤然缩紧,因为血红色的刀锋已迫在眉睫! 高歌突然意识到,轻敌的不是许天宝,而是他自己! *** 您您的一次轻轻点击,温暖我整个码字人生。一起看文学网玄幻奇幻频道,更多精彩等着你! *** 巨大刺耳的金铁交击之声让几乎所有的人都下意识地捂住了耳朵,随着声音爆出的无数火花也刺得人睁不开眼睛。 待到他们恢复视力的时候,便突然发现擂台上那个使剑的人突然矮了半截。 高歌自腰以下都陷入了擂台里,是被许天宝一刀劈下去的。 许天宝并没有乘胜追击,反而后退了两步,微笑着示意高歌上来。 高歌吃力地抬起酸麻的的双腿,走出了那个小小的坑。坚实的青砖地面已变成细沙般的粉末,随风飘散。 高歌的全身几乎都失去了知觉,尤其是握剑的那只手,简直变成了一截木头。 想起刚才的情景,他仍然心有余悸。 这是怎样的一刀啊,明明还在半空,一刹那之后就已来到近前,不可思议的速度、不可思议的力量。 当时,他的皮肤毛孔,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刀锋的那种深入骨髓的锋利而冰冷,甚至产生了一种刀锋入体的幻觉。 幸好那只是幻觉,在千钧一发的时候,他还是把这一刀挡住了。 在那一瞬间,高歌完全是下意识地举起了剑,是危险的杀手生涯、无数次你死我活的战斗养成的直觉救了他。 当然,还有这柄剑,这柄绝世无双的炎龙宝剑。 如果他手里拿着的是把凡铁,那么他的脑袋就算比花岗石还硬,此刻也已碎了。 *** 许天宝看了看那个深坑,淡淡道:“没想到你还有你还有这样一身顺水推舟、移花接木的内功,我还真低估了你。” 他看着高歌:“但是,你比我更轻敌,现在你一定很不好受吧?我看你连剑也拿不稳了。” 高歌没有说话,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身体知觉已渐渐恢复,但随之而来的是难以忍受的、酸麻肿胀的感觉,似乎全身的每一个关节都被人用百斤大锤敲打过一样。 他握剑的手在控制不住地轻轻颤抖着。 许天宝笑了:“在许家庄,你用三招破了我娘的金刀,今天我用两招就要你的命!” 他一刀劈出,却劈了个空,随即一柄微微颤动的剑斜刺而至,攻入了他的空门。 他只有退,疾退。 高歌也没有追,笑笑道:“颤抖的手,也一样能握住剑的。” 许天宝也笑了:“那就让我们好好玩玩吧!” *** 蝶舞心惊肉跳地看着擂台上的情况。 血红色的弯刀纵横飞舞,变成了一团淡淡的红影,激起了无数沙尘,把两个人影都笼罩在尘雾中。 红影中、尘雾里间或有剑光一闪,虽转瞬即逝,却如流星般光彩夺目。 没有金铁交鸣,只有兵刃破空的尖锐风声。许天宝的刀威力实在太大,高歌心里自然清楚,不能再和他硬碰硬了。 可是,面对这样狂风暴雨般的攻击,不知道他还能支持多久? “不用担心,高歌没事的。”蝶舞身边的陆云似乎看透了他的心思,轻轻地道。 “你不用安慰我。”蝶舞笑笑,“许天宝这么难对付,高歌一开始又吃了大亏……” 她没有说下去,她的手紧紧地握住了腰间的金丝软鞭,无论如何,她不能让高歌死在这里。 “我不是安慰你。”陆云道,“相信我,他现在虽然落在下风,但很快可以反败为胜的。” “是吗?”蝶舞半信半疑地道。 陆云点点头,慢慢地道:“若单以武功而论,我们五个不分上下,各有所长,高歌虽然剑法不错,但小巧功夫比不上你,力气比不上司徒,轻功暗器比不上小胡,点穴打穴比不上我。但是,从小到大我们打架,赢的总是他,混迹江湖以后,他也很快被公认为是我们‘天眼’的头号杀手,武功比他高很多的人,也照样死在他的剑下,你说这是为什么?” 他没等蝶舞回答,接下去道:“因为他有一种极其敏锐的、野兽般的本能,总是可以提前感知危险的存在,他还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能力,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出对手的弱点和破绽。他的这种能力似乎是与生俱来的。” 说到这里,陆云忽然问蝶舞:“你还记得他刚来时的情景吗?” *** 蝶舞当然记得。 他们师兄弟五个并不是同一天被雷动找来的,实际上,陆云最早被师父发现,她第二,高歌第三,司徒第四,胡小飞是最后。 高歌来的时候是个深夜,那时候他们还没到海滩,而是在一个无名小镇的废弃庄院里。 那是蝶舞第一次见到高歌,那一年她才五岁。 她从睡梦中被开门的声音惊醒,睁开眼就看到一个矮小瘦弱、衣衫褴褛的男孩。 他的脸上又是灰又是泥,一双眼睛却异常明亮,但这双眼睛里闪烁的光芒却并不友好,反而凶狠得像一只落入猎人陷阱里的野兽。 在他的注视下,蝶舞几乎吓得要哭出来。 不过,当时高歌的全身都动弹不得,因为雷动点了他的穴道。 师父把他从背上放下来,然后开始处理右臂上的伤口,那里已经殷红一片,是被高歌用一只破碗的碎瓷片划破的。 蝶舞那时已经见过师父的武功,在她看来,那简直已不是武功,而是仙术。她做梦也想不到师父居然会受伤,而且是被这个瘦弱的男孩弄伤的。 后来她才知道,师父在抓高歌时,可费尽了力气。 “狂狮”雷动虽不以轻功见长,但他的轻功也绝对可以排到江湖中的一流高手之列。 可是当他悄悄接近高歌的时候,这个孩子却偏偏能感觉到。 然后他就逃跑,逃跑不成便开始反抗,不要命的反抗。他那野兽般的力量和杀气,连雷动都不禁为之动容。 高歌来了之后,曾经逃跑了五次,每一次都被师父追回来,然后被打得皮开肉绽、遍体鳞伤,还被罚不准吃饭。 但无论怎样,他都紧紧地咬着牙,吭都不吭一声。 第五次逃跑失败之后,他被师父关进柴房,并命令任何人不准给他送饭。 被关了一天两夜之后,他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女孩子总是心软,蝶舞看他实在可怜,就拿了一瓶水、一碗饭,偷偷地溜进了柴房。 她来到他的身边,却被他暴怒地打倒在地,她委屈地哭了起来。 但是,看到他那可怜的样子,她又顾不上委屈了,虽然脸上还挂着泪珠,她却又把饭送到他的嘴边。 他看着她,冷酷的眼神里终于现出了一丝感动,他顺从地吃了起来。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逃跑过。 高歌拼命地练功,他的出手凶狠毒辣,从来不知道留有余地。几个师兄弟无论谁和他喂招,都会被打得鼻青脸肿,只有蝶舞是例外。 他从不谈论自己的过去,师父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那个城镇里的小小一霸,七岁的孩子,竟然做了十几个十六七岁少年的首领,带着他们去偷、去抢、去拼命。 是什么养成了他这样的性格?直到现在,这还是一个谜。 好在经过长期的接触,亦师亦父的师徒之情、师兄弟之间纯洁的友情,还有朦胧的爱情使高歌渐渐不再对一切都充满敌意,他开始变得开朗、风趣、宽容,只要不是十恶不赦的人,他常常留给对方一条生路。 然而面对真正的恶徒时,他仍旧冷血无情;怒发冲冠时,他的杀气依然令人胆寒。 比如他对付“江南四友”的时候。 师父雷动曾经说过一番话:“高歌虽然使剑,却不是剑客。剑客看重的是剑法的高低,而高歌却只在乎胜负,而他眼中的胜负,是以生死来衡量的。” “所以你们五个人之中,只有高歌是天生的、真正的杀手。” *** 蝶舞慢慢地松开了金丝软鞭的手柄,她又对高歌充满了信心。像这样一个天生的杀手,怎么会死呢? 正在这时,擂台上的两个人影骤然分开。 血光暴现。 未完待续,预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七十三章 连环箭 流血的是许天宝,他的右臂被炎龙剑划了一条长长的口子。 他满脸不相信的神情,做梦也想不到受伤的会是自己。 其实不光是他,就连下面的观众也大都觉得难以置信。只有“天眼”们例外。 陆云笑着对蝶舞道:“我说得没错吧?” *** 高歌慢慢吹去了剑上的血珠。 “你一定想不通这究竟是为什么吧?那就让我来告诉你。”他悠闲地对许天宝道。 “你的刀很利、力量很大,速度也很快,可是你的招式还是许家金刀的老招式。许家金刀享誉江湖数十载,招式威猛且变化繁杂,本来并不好对付,但是别忘了,我曾经三招就破了令堂的金刀,你们许家的刀招在我的眼中并不怎么厉害。” “你虽然在短时间内功力大增,但若论招式的精妙,比之令堂还是远远不及,所以我可以判断你的出手规律,轻易地找到你的破绽。你的力量再大、速度再快都没有用。” “你赢不了的,我不想杀你,认输吧。” *** 许天宝没有说话。 他的脸上毫无表情,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高歌的脸上也非常平静,但心里却很忐忑, 他确实胜了一招,但胜的绝不是他所说的那么轻松。 他的确很了解许家金刀的招式,的确对其中的破绽了如指掌,可是许天宝那强大的力量、那可怕的速度却极好地弥补了这一点。他的速度实在太快,就算你明明知道那一招有个破绽,也根本来不及攻击。 何况高歌已全身酸麻,而且他还得注意着不让手中的剑与许天宝的弯刀相交。 直到百招以后,高歌才大致摸清了许天宝的出手规律,尽管如此,他那一剑刺出时,还是只有两成把握。 他是在赌,拿自己的命在赌。 他的运气实在不错。 但是,一个人不会一直都有好运气的,如果再打下去的话,高歌知道自己必败无疑。 所以他说出了这番话,想把许天宝吓住,让他知难而退。 以前的许天宝是个自大而又胆小的人,现在他的武功高了许多,但是脾气未必改变。 何况高歌也确实不想和他以死相拼,他毕竟是自己的盟友。 您的一次轻轻点击,温暖我整个码字人生。一起看文学网玄幻奇幻频道,更多精彩等着你! *** 许天宝忽然笑了,“你说得没错。”他笑着道。 高歌暗暗地松了口气。 “但是,我不能认输!”许天宝话锋一转,面貌也变得狰狞,“今天你我之战,没有胜与负,只有生或死!” “许家金刀你很熟悉,但你别忘了,我们许家还有一项绝技。” “袖箭?” “对,流云飞梭,三十连环箭!”许天宝话音刚落,袖箭已出手。三十支小巧而锐利袖箭首尾相接,排成直线,像一条长鞭一般向高歌直甩过去。 这种暗器手法也算是第一流的了,然而高歌身经大小数百战,比这更厉害的暗器也不知见过多少,区区三十支袖箭,他还真不放在眼里,他至少有七种法子可以讲这些袖箭接住。 可是,这些袖箭就要到他的眼前是,忽然四散分开,如一群凶恶的黄蜂,向着四周围观的人群飞去! 高歌大吃一惊,但虽惊不乱,他的身子几乎在同一时刻拔地而起,向着东北方向飞去。西方和南方他没有管,因为他知道残空、陆云他们就在那个方位,他相信他们可以帮他处理好的。 果然,西方的十支袖箭全部被残空大师收入他那宽大的袍袖中,犹如飞鸟投林;北方的五支袖箭也被蝶舞的金丝软鞭卷走。 而东方和北方的十五支袖箭被高歌踢飞了四支,接住了七支,折断了三支,可还有一支直冲着一个少妇怀中的婴儿而去。那个少妇已经被吓傻了,竟然如石像般一动不动。 这个婴儿马上就要死于非命,有很多人都惊叫起来,更多的人则闭上眼睛,不忍再看。 但是,这个婴儿没有死。 在千钧一发之际,高歌还是接住了这支箭,用自己的胸膛接住的。 *** 人群沉寂片刻,忽然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 许天宝看着重新跳上擂台的高歌,笑道:“现在在他们的心目中,你是英雄了。” “而你却是小人!这是我们两人之间的战斗,你却用这种卑鄙的法子来滥伤无辜!”高歌沉声道。 “无所谓。为了成功,我可以不择手段。”许天宝不以为然地道。 “你听听台下的咒骂,你已经失了民心,就算成功又能如何?”高歌道。 许天宝轻蔑地哼了一声:“我不用你说教!自古以来便是成王败寇,只要我夺得元帅之位,高高在上,那民心好恶又奈我何?” 这是,只听李公公在下面喊道:“两位,按打擂规则,跌下擂台者为败,所以,高大侠已经输了。” “什么?你没看到他刚才是下去救小孩吗?” “不能判他输,我们不同意!” 高歌还未说话,台下的观众却不干了,你一言我一语,纷纷为高歌鸣不平,李公公一时间也没了主意。 “没事的,李公公,你没听到刚才我说的话吗?今天我们之间没有没有胜与负,只有生或死。”许天宝开口道。 李公公点点头,急忙借坡下驴,高声宣布道:“鉴于刚才情况特殊,故判高歌不败,打擂继续进行!” 人群中立刻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 欢呼声中,许天宝冷冷地道:“现在你赢得了所谓的民心,我倒要看看你能不能赢我。” 高歌拔下胸前的袖箭,狠狠地摔在地上。 “试试看吧!” 未完待续,预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七十四章 玉指环 虽然高歌在用胸膛挡住袖箭的时候已运内力绷住了肌肉,使得箭头入肉不深,但还是流了不少的血。再加上如此激烈的打斗,他已渐渐地体力不支了。 可是许天宝的攻势仍如狂风暴雨。 台下,观战的陆云忽然向残空道:“大师,您不觉得奇怪吗?” “嗯。”残空微微点头。 “有什么好奇怪的?”无智不解地问。 “他们两人激斗了这么久,又都挂了彩,高歌眼看着动作变慢,气力已经不行了,但许天宝非但没受影响,反而攻势越来越急、越来越快,你不觉得这很不正常吗?”陆云道。 “哦。”无智恍然大悟。 “这个许天宝的功夫我曾听高歌说过,仅仅半月之前,他还武功平平,内力更是稀松,但现在看来,他的内力比以前至少大了十倍,残空大师,您见识广博,可知道有哪一门功夫能使人的内力在短时间内急剧增长的?”陆云问道。 “这样的功夫倒不是没有,像吸星大法、天汇神功等,都能将别人的内力收为己用,但是用这几门功夫吸取的内力,必须先存于丹田之中,再以自身内力加以导引,沿任督二脉运行三大周天、七小周天后,方可化为己用,如遇上至阴至寒或至刚至阳的内力,还必须服用相应药物以辅之,这才可以运用自如。整个过程至少得一个月,半个月……绝无可能!”残空道。 “而且大师说的这几门功夫,一次所吸取的内力绝对不可以大于自身所原有的内力,否则就会经脉逆行,全身血管爆裂而死。”陆云道。 “对。”残空点点头,“所以许施主绝对不是用的这几门功夫,那他又是用的什么功夫呢?” 陆云沉吟着,慢慢道:“大师,我觉得许天宝这种可拍的力量也许并不在他的体内。” “哦?”残空一怔,“那在哪里?” 陆云眯起眼,看着许天宝手中红色的刀影,一字一字地道:“在刀中!” “在刀中?”残空显然没听明白。 “大师想想,刚才许天宝在发出他那袖箭的时候,气力并不出众。”陆云道。 “对啊!”残空恍然大悟,是啊,以许天宝挥刀时所表现出来的那种速度、那种力量来看的话,他发出的袖箭高歌绝对躲不过,可事实上高歌不但躲过了,还后发制人,把十五支袖箭全部挡住。 许天宝今天摆明了是和高歌生死相拼,出手决不可能留有余地,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许天宝只有在用这柄奇形弯刀时,才会有如此惊人、如此可怕的力量。 所以,高歌只要打掉许天宝手中的刀,就能反败为胜。 陆云正想出声提醒,耳边却又听到了巨大的金铁交鸣之声,还有蝶舞的一声惊叫。 *** 高歌感觉自己的力气就像是正午阳光下的水滴,马上就要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终于,许天宝一刀劈来,他不及变招,只得硬着头皮,横剑封了上去。 一刀一剑再次相交,龙吟之声,惊天动地。 血色弯刀的刀锋上,一股凌厉无匹的威猛之力传来,高歌握剑的手颤抖得就像寒风中的落叶。 他已握不住手中的剑。 高歌知道,自己的剑不能脱手,如果失去了这柄炎龙宝剑,他就败了,而败就是死! 可是,他控制不了自己。 他已经感觉到剑柄离开了他的手心。 他的剑即将脱手! 可就在这时候,炎龙剑忽然起了奇异的变化,已经脱手的剑柄就像是被磁铁吸附的铁块一般,又重新回到了他的手心里! 高歌的心里涌上一股暖流,“谢谢你,炎龙。”他默默地道。 *** 您的一次轻轻点击,温暖我整个码字人生。一起看文学网玄幻奇幻频道,更多精彩等着你! *** 上擂台之前,高歌特意嘱咐过炎龙,不让它帮忙。因为炎龙烈焰的威力太大,他怕伤及无辜,而且当时他认为凭一己之力就可以对付许天宝。 没想到,最后他还是借助了炎龙的力量。 “不用这么肉麻,我也是为自己着想,你死了对我没好处。”炎龙的声音在高歌的脑海中响起。 “我承认,我太轻敌了,现在用你的烈焰吧,注意不要伤着人。”高歌道。 没想到炎龙拒绝了:“不行。” “为什么?”高歌吃了一惊。 “因为作为守护兽,我和你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体的,现在你的状态不好,我自然就不那么舒服。” “你是说,因为我体力不支,所以你发不出烈焰了?” “体力只是原因之一,还有一个原因是你心中并无杀意。高歌,你似乎并不想要这个小子的命。” “是的,我只想给他一个教训就成了,毕竟他本性并不坏。难道没有杀意你就不能发出烈焰吗?” “也不是发不出,但现在你已经没有力气了,如果硬要我发的话,第一个被烧成灰的可能就是你自己。” “那还是算了。”高歌心想,现在只能靠自己了,得尽快想出个法子才行。 可惜,许天宝没有给他足够的时间,血色弯刀再一次劈了过来。 *** 许天宝已经有些不耐烦了,高歌的顽强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但是现在,一切即将结束。 高歌已是强弩之末,而许天宝的力量却依然无穷无尽。 他知道高歌绝对躲不开自己这一刀了。 刀锋挥出,他已在高歌的眼中看到了恐惧。 他甚至已感受到了那种亲手结束别人生命的快感。 可就在这时,他的胸口忽然一痛,这一痛牵动了胳膊上的伤口,使得刀锋偏向了一边。 虽然只是“微微”地偏了偏,但对高歌而言已经足够了,他绝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所以许天宝的刀劈了个空,高歌还活着。 *** 许天宝揉着胸膛,问高歌道:“从鬼门关逃脱的滋味如何?” 高歌没有说话,这滋味当然不好受,但他想不通许天宝为什么会突然手下留情。 “这一回你应该感谢你的师父,‘狂狮’雷动果然不简单,在死后还能救自己的徒弟一命。”许天宝道。 高歌猛地一颤:“你说什么?” “我是说要不是昨天晚上你师父打了我胸膛一拳,你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许天宝冷笑道。 “昨晚你和我师父交过手?”高歌半信半疑地道,“那他现在在哪里?” “现在?应该已经在黄泉路上了吧。”许天宝道。 “你放屁!”高歌怒道,“就凭你的道行,怎么可能打败他老人家!” “凡事都有可能的,高歌。”许天宝并不生气,慢慢地道:“实话告诉你,我不仅杀了雷动,还吸光了他全身的内力。难道你感觉不到我的内力似曾相识吗?” 高歌一时语塞,现在想想,许天宝这纯阳至刚、威猛无匹的内力,还真和师父雷动有几分相像! 难道,许天宝说的都是真的? 这怎么可能,师父纵横一世,怎么会死在这毛头小子手里! 看到高歌失魂落魄的样子,许天宝笑了:“你还不相信吗?那你看看这个吧。”他伸出了左手小指,上面赫然带着一个晶莹圆润的玉指环。 高歌只觉脑袋里“轰”的一下,这个玉指环他非常熟悉,正是师父雷动的。 未完待续,预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七十五章 怒冲冠 打高歌第一次见到师父雷动的时候,他的手上就带着这个玉指环,指环是用和田玉制成的,样式很普通,也不怎么值钱。品书网 但是,师父却对这个指环十分爱惜,从来都没有摘下来过。就连他最疼爱的蝶舞想要来玩耍一会儿,他都一口回绝。 这个指环的来历,师父从来不说,可是高歌他们已在私下里猜测了无数次。 ——这一定是一个美丽而温柔的姑娘,送给师父的定情之物,他们彼此相爱,却因为某种原因而不能在一起,师父只能靠这个玉指环来寄托情思。 他们相信自己猜测的**不离十,因为师父雷动纵横天下、快意恩仇、豪气逼人,他只有在抚摸玉指环的时候,眼睛里才会流露出丝丝柔情和淡淡的哀伤。 而如今,这个玉指环却到了许天宝的手上,这几乎可以证明,师父已经死在了他的手中! *** 许天宝看着浑身颤抖的高歌,知道他已经相信了自己的话。 对于这个情敌、这个一见面就毫不留情地将自己的优越感和自尊心击得粉碎的人,就这样取他的性命未免太便宜他了。所以许天宝亮出了玉指环,他要用这件事彻底打垮高歌,让他感受到**和精神的双重痛苦和耻辱。 不久前还强大到高不可攀的对手,如今却被自己玩弄于股掌之间,一想到这个,许天宝的心情真是好极了。 自从得到了这柄“红月”之后,许天宝的性格就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变得越来越阴狠,越来越残暴,越来越嗜血,但他自己却并没有感觉到。 *** 许天宝尽情享受着高高在上的快感,他没再发动攻击,而是饶有兴致地猜测着高歌的下一步行动,是痛不欲生,还是怒不可遏?他一定会不顾一切地和自己拼命,但许天宝并不害怕,高歌马上就要油尽灯枯,他所能拼掉的,只会是自己的一条残命。 可出乎意料的是,高歌并没有大喊大叫地找他拼命,反而慢慢地平静了下来。 他的身子停止了颤抖,一双手更是变得稳如磐石。 他面沉似水,眼色如冰,如极北苦寒之地那恒古不化的玄冰。 他看着许天宝,就像是在看着一个死人。 许天宝的心中升起了一股寒意。 而台下的蝶舞、陆云等人也察觉到了高歌的变化。 由于人多嘈杂,他们并没有听见高歌和许天宝之间的对话,所以也就不知道高歌为什么会突然起了这样的变化,可怕的变化。 蝶舞清楚,高歌现在才真正地动了杀机。 高歌已经很长时间没有露出这样野兽般的眼神了,最近的一次,是“江南四友”调戏蝶舞的时候,结果这四个道士都被高歌格杀。 而这一次,高歌眼中的杀气比上一次还要炽烈,凌厉得像两把利剑。 高歌的眼神冰冷,说的话也寒冷如冰:“谢谢你,告诉了我师父的消息。” “不用客气。”许天宝还在笑,但是笑得已不那么自然。 高歌接着道:“这件事,也终于给了我一个杀你的理由。” “什么?”许天宝就像听到最好笑的笑话一般,仰天大笑:“那就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笑声中,他再次出手,这一次高歌没有再躲避,而是迎了上去。 红月刀和炎龙剑再一次相交。 龙吟声响过之后,便是锋刃相互摩擦的、令人牙酸的“吱吱”声,一刀一剑胶着在了一起。 势均力敌! 许天宝的脸上露出了惊愕之色。 “呼”的一声,炎龙剑的剑身上腾起了熊熊烈焰,许天宝只觉一股热浪扑面而来,他猝不及防,被燎得须发皆焦,急忙撤刀后退,狼狈至极。 在火光的映照下,高歌的眼神依旧是那么冰冷,他沉声道:“看到了吧,这就是我的复仇之火,我要用它来把你烧成灰烬!” *** “许天宝这个笨蛋,为什么要激怒高歌?引发了炎龙之火,这下可麻烦了!”车厢里,猫夫人气急败坏地道。 “其实他一开始向高歌挑战就是个错误,这家伙是‘天眼’之中最可怕的一个,当日在逍遥城若不是因为他,我也不会功败垂成!”猫夫人身边的青花瓷瓶里,传出了鬼将军冥远的声音。 擂台上,高歌的炎龙剑如一条火龙一般,逼得许天宝手忙脚乱。猫夫人看着这一幕,恨恨地道:“高歌确实可怕,他本来已经筋疲力尽了,却又爆发出如此强大的力量,看来人类的潜力真是无穷的。现在许天宝已经完全处于下风了,这个笨蛋!” “我早就说过你选的这个人不行的,白白糟蹋了红月宝刀。”冥远道。 “难道你有更好的人选吗?别废话了,想法子帮帮他!”猫夫人没好气地道。 “怎么帮?”冥远问。 猫夫人那两只圆溜溜的眼睛眯了起来,它看着万里无云的晴朗天空,喃喃道:“‘红月’要到深夜才能发挥它最大的威力,可惜现在是白天,天气又这么好……” 它忽然间想起了什么,问冥远道:“鬼将军,你现在虽然法力大减,无法唤出鬼奴,但要唤出几片云彩遮住这该死的太阳,总可以吧?” “那没问题!”冥远道,“我还可以制造一场大雨,给他灭一灭火!” *** 刚才还艳阳高照的天空忽然间变得乌云密布,阴风阵阵,吹得人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但是,谁也没为此感到奇怪,如今正值六月,正是天气如孩儿脸般说变就变的时候,何况密集的人群又很好地冲淡了鬼将军作法时发出的戾气,所以就连残空、无智这样的玄门高手,也丝毫未起疑心。 乌云越来越厚,使这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很快变得暗如黄昏,一声炸雷响过,黄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掉了下来。雨下得很大,顷刻间便已成倾盆之势,观众们手忙脚乱地寻找着避雨之物,却很少有人离开,大家都想看看这一场大战的最后结局。 许天宝本来已被炎龙剑炙烤得汗出如浆,雨一下,他顿感无比清凉,只觉全身说不出的舒适。他在雨中狂笑:“哈哈哈,真是天助我也!高歌,看你那该死的邪火还不熄?” 高歌一声冷笑,手臂前伸,用剑尖指向许天宝,雨幕之中,剑身上的火焰非但没有熄灭的迹象,反而越来越旺。 炎龙剑本就是在天池水底的,这区区一场雨又怎能奈何的了它? 许天宝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苍天有眼,许天宝,你逆天而行,老天又怎么会帮你?”高歌说着,手腕一震,炎龙剑周围的雨珠就像是被强弓射出的弹丸一般,向许天宝劈头盖脸地打了过去,这种炽热的雨滴无疑是非常可怕的暗器,许天宝不及躲避,脸上、身上被烫起了无数燎泡,疼得哇哇直叫。 “该死,快把雨停住,只留着云彩遮住太阳就可以了。”猫夫人气急败坏地道,冥远急忙照办。 “好!”见高歌占得上风,下面的人群中又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喝彩声。 但彩声噶然而止,原因是许天宝手中的弯刀忽然爆发出强烈的红色光芒,刺的人眼睛生痛,人们纷纷捂住了眼,连高歌都转过了头。 许天宝的眼神也变得赤红,那已不似人的眼神。 他慢慢站直了身体,手中“红月”的刀刃向下,刀面向着高歌,摆出了一个奇怪的姿势。 “我真的生气了。”他看着高歌,“我这就让你见识一下‘嗜血红月’的真正力量!” 第七十六章 发如雪 “不好,许天宝终于要使出那一招了,他到底还是没听你的话。”冥远道。 猫夫人沉吟着,慢慢地道:“我倒是觉得,这是‘红月’自身的意愿。高歌激怒的其实不是许天宝,而是‘红月’。” “你是说,是‘红月’控制许天宝这么做的?”冥远惊讶地道。 猫夫人点点头:“我是在‘混沌之虚空’无意中得到‘红月’的,对它的构造也不甚了解,它似乎本身就是一个生命体,却一定要寄宿于‘人’才能发挥力量。我当时之所以选择许天宝,是因为他内心有仇恨,而仇恨的对象正是我们所要对付的‘天眼’。但这个人并不是太强,当时我就担心他会控制不住‘红月’,现在看来,果然如此。” “那又怎么样?反正‘红月’的目的也是要杀掉高歌。”冥远问。 “你想得太简单了,‘红月’所蕴藏的力量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一旦它失去控制,什么恐怖的事情都可能发生,这样会大大破坏王爷的计划。”猫夫人道。 “那怎么办?”冥远道。 “现在我也无能为力,只能静观其变了。”猫夫人叹了口气。 *** 无智心中一凛,他忽然感觉到一种强大而邪异的力量,并很快定位了这种力量的来源——许天宝手中的那柄红色弯刀,随着这股力量的出现,弯刀也在发生着奇异的变化,那血红的刀刃在慢慢变长,最后和刀柄衔接起来,形成了一个圆环。 “师父,有些不对劲!”无智对残空道。 残空点点头,面色凝重:“有魔障!” 他的话音刚落,许天宝手中的圆环里便突然暴出了夺目的光芒。 “嗜血红月、夺命圆环!” *** 高歌忽然有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他感觉自己体内的血液忽然像有了生命一般,“活”了起来,而且它们开始变得很不安分,在体内辗转奔腾、左冲右突,似乎在寻找一个出口,脱离这具躯壳。 它们很快就找到了:高歌胸前那个被袖箭刺出的伤口。 本来已经止住了血的伤口又有鲜血喷溅而出,很快形成了一条笔直的血线,被吸进了许天宝手中红色的圆环。 随着鲜血的迅速流失,高歌的脸色也迅速地变得苍白,他试图捂住伤口,但鲜血却仍从指缝中不断地喷溅出来。 他身上一阵阵发软,终于无力地跪倒在地上。炎龙剑也脱了手,掉在一旁,剑上的火焰无声地熄灭了。 “哈哈,向我下跪了吗?可惜已经晚了!我不会放过你,你就等着变成一具僵尸吧,就和你的死鬼师父一样!”许天宝疯狂地笑着。 听到“师父”两字,高歌不由一震,“我不能倒下,我不能死,我还要为师父报仇!”他在心里拼命地呐喊。 他努力地凝聚着最后一分力量。 *** “不能再耽搁了,无智,金刚降魔杵!”残空沉声道,无智急忙把手中的降魔杵递上,他从来没见过师父动用武器,看来这次的对手的确是空前的强大。 这边蝶舞也已经解下腰间的金丝软鞭,她的眼眶里已满是泪水,她已准备拼命! 司徒狂风也握紧了天王斩鬼刀。 可是他们都被陆云拦住了。 “再等等。”陆云的表情还是那么沉稳,“高歌还没有输。” “你让我上去,高歌就要死了!”蝶舞歇斯底里地喊,泪水已流下了面颊。 但陆云完全不为所动,他还是那么冷静,冷静的有些残酷:“这是他和许天宝两个人之间的决斗,我们都无权帮忙,如果你们上去,他会很不高兴的。” “可是,许天宝现在已经不是人了,他是妖魔!”无智道。 陆云冷冷地道:““无论对手是人、是妖、是魔都一样,‘天眼’的头号杀手是不会输的,绝不会!” *** 人群中忽然又发出了惊呼,因为大家看到,在片刻之间,高歌原本乌黑的头发,竟已变得雪白! 血线已开始慢慢地变细,许天宝笑得更加放肆,他知道高歌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可是这时候,高歌却伸出了颤抖的手,艰难地抓起了地上的炎龙剑。 难道他也想和他的师父一样,发出最后一击? 用剑支撑着身体,高歌慢慢地、艰难地站了起来。 然后,他颤巍巍地举起了炎龙剑,“轰”的一声,剑身上又重新燃起了烈火! “高歌,不要啊!”蝶舞哭喊着,她清楚得很,此时的高歌,全凭一股精神之力强撑着,这炎龙之焰是用他的生命来燃烧的,就算最后一击能够奏效,他的生命之火也一定会随着炎龙之焰而一起熄灭! 许天宝静静地看着高歌,以现在高歌的状态,他的攻击已经连三岁小孩都打不倒了,许天宝当然用不着紧张。 但是,高歌的举动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他没有向许天宝发起攻击,而是把炎龙剑炽热的剑身,按在了胸前的伤口上。 “滋”的一声,高歌胸前立刻腾起了一片白雾,空气中弥漫着焦糊的问道。 但是他的伤口已经被封住,他体内的鲜血已经不会再被吸走了! *** 高歌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虚弱和疲倦,他的眼皮上似乎悬着两块千斤巨石。他真想放弃一切,就这么躺在地上,静静地睡一觉。 黑甜的梦乡,岂非是他最好的归宿? 但是,他还是勉强支撑着自己,他用力咬了咬舌尖,想用刺痛让自己变得清醒。 他还不能睡,因为他的对手还没有倒下。 “你很聪明,我佩服你!”许天宝看着高歌,淡淡地道,“但是你这样做,只能是徒增自己的痛苦而已,你现在连站都站不稳,怎么和我斗?” 他手中的圆环又变成了弯刀的样子:“为了表达对你的敬意,我会给你留个全尸。” 他一步步地向高歌走去。 忽然,一点寒星带着尖锐的风声破空飞来,许天宝侧身躲过,顺势将寒星捞在手中,定睛一看,是一枚小巧精致的金钗。 放暗器的人是蝶舞。 许天宝微微一笑,把金钗放入怀中:“蝶舞姐姐,这是给我的定情物吗?” 蝶舞气得浑身发抖,说不出话来。 “你别着急,等我杀了这个废人,做了征西大元帅后,你就是元帅夫人,到时候可有享不清的荣华富贵!”许天宝又道,脸上的表情淫邪至极。 这些话高歌自然听得很清楚,但他并没有表现出很生气的样子。 若说他不生气,那是不可能的,但他一定要控制自己,因为生气也是要消耗体力的,而现在的他,已经没有多余的体力来生气了。 高歌虽然是敢爱敢恨的性情中人,但到了关键时刻,他却比谁都冷静。 他已看出许天宝对他的轻视,对许天宝而言,他现在就像是猫爪中的老鼠。 猫逮到老鼠后,一般不会马上处死,而是会肆意地玩弄它,待玩够了再吃掉。 许天宝也一样,他对高歌恨之入骨,此刻他已完全掌控了局势,在大庭广众之下**仇敌的机会,高歌相信许天宝是绝不会错过的。 他正好利用这一点,待许天宝来到近前,对他肆意侮辱的时候,他会寻找最好的机会,发出致命的最后一击。 所以,他一定要储存体力,每一分每一毫都不能浪费。 无论是谁,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如果小看“天眼”的杀手,都一定会付出非常可怕的代价!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七十七章 大混乱 许天宝走到高歌的面前,忽然把刀插在腰间,一只手抓住高歌的领子,另一只手正正反反给了他好几个狠狠的耳光。 高歌被打得口鼻出血,但心里却暗暗欢喜:这一宝他押对了。 现在他要等机会,等最好的机会。 可在这是,忽听台下一声暴喝:“看刀!”一道银光直奔许天宝的面门而来。 许天宝用两根手指夹住刀锋,冷冷地向台下望去。 出刀的是一个劲装的中年汉子,他毫不畏惧地和许天宝对视,朗声道:“士可杀不可辱,他已经丧失抵抗的能力了,你又何必这样折辱于他呢?” “我的事用不着你来管,你算是什么东西!”许天宝冷笑道,当胸一脚把高歌踹飞,紧接着手腕一震,飞刀回掷而出,去势比来时更为迅疾,那汉子不及反应,胸口中刀,立时气绝。 这一下,所有的人都愤怒了。 “你不是人,你是杀人的魔鬼!” “你这样的人,就算得了擂主,又怎么能做征西大元帅?” “武林败类,滚下去!” …… 人们纷纷咒骂着,虽然畏惧于许天宝的凶悍而不敢上台,但各种各样的暗器却不断打出,到后来不光是暗器,连烂水果、臭鞋子这些东西都飞了上来。 许天宝腰间的弯刀又发出了红色的光芒,时亮时暗,就好像是在呼吸一样。 许天宝的瞳仁也再一次变成了血红色。 高歌心急如焚:“哎,善良的人们,你们又何苦激怒于他呢?这一下可有大麻烦了!” 许天宝看到高歌脸上的表情,笑了:“你猜出我的想法了吗?没错,今天我要大开杀戒,这些对我不敬的人,一个也逃不掉!” 他没有拔刀,却蹲下身,从地上挖起一块青砖,双手一拍一捻,把青砖捻成了无数细小的碎块。 然后,他把这些碎砖块用“满天花雨”的手法,打向台下的观众。顿时响起了无数惊呼惨叫之声。 “满天花雨”本来就是暗器手法中最高明的一种,底下的人群又如此密集,所以许天宝打出的砖块落空的很少,他的手劲大得出奇,所有被打中的人都挂了彩。 在人们的*和咒骂声中,许天宝拔出了刀,他的弯刀又慢慢变成了圆环。 嗜血红月,夺命圆环。 恐怖的光芒再一次出现,所有受伤的人,伤口处都有鲜血喷涌而出,无数条血线出现在空中,被源源不断地吸进了“夺命圆环”。 这是在最可怕的噩梦中,都无法见到的恐怖景象! 所有的人都吓呆了,连残空大师这样的得道高僧都不知所措。 最先反应过来的还是高歌,他不顾一切地仗剑扑上,却被许天宝周围那强大的气场远远地弹开了。 许天宝不住地狂笑:“谁也不能阻止我,我需要更多的鲜血、更多的力量!” 但他的狂笑突然变成了惨叫。 “吸血圆环”也停止了吸血,“当啷啷”掉在了地上。 许天宝疯狂地用双手抓挠着自己的胸膛,抓的鲜血淋漓,然后又忽然倒在地上,来回打着滚,用头不住地去碰地面,口中嚎叫着:“涨死我啦,我喘不上气……” 人们好奇地看着他,暂时忘记了恐惧。 *** “这是怎么回事?”冥远不解地问道。 “‘红月’吸取的能量太多,许天宝那脆弱的人类身体已经无法承受了。”猫夫人道。 “那怎么办?难道他的身体会爆炸?” “可能比这还要糟。”猫夫人说着,吩咐车夫:“我们走,回天津卫!” “回去?为什么要回去?”冥远问道。 “因为这里的局势已经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了。”猫夫人回答。 “那么我们在这里看会热闹还不行吗?”冥远道,“这么多的鲜血,这样混乱的场面,不正是你我所喜欢的吗?” “我的确很喜欢这场面,但是我要告诉你,如果许天宝挺过了这一关,他就会变成一个完全丧失理智的、极其可怕的怪物,到时候恐怕连我们都不是对手。我可不想因为看热闹而白白把命搭上。”猫夫人冷冷地道。 于是,黑色的马车便离开了这个混乱的地方,没有人注意它,所有人都注视着擂台上的许天宝。 因为现在,他发生了更加可怖的变化。 *** 许天宝停止了痛苦的挣扎和嘶喊,慢慢地站了起来。 他的瞳孔涣散,双目暗淡无光,一对充血的眼球暴突于眼眶之外,像是随时都要掉出来。 他头上的青筋暴起,纵横交错着,还在不断蠕动,像是一条条丑陋的虫子,即恐怖又恶心。 不光是头上,他全身的血管都是如此,鼓胀得近似透明,几乎可以看到里面鲜红的血液在奔腾流动。 他的整个人就像是被活埋而死,又从地里掘出来的尸体。 但他不是尸体,他还活着。 透过被撕烂的衣服,可以看到他的胸膛在一下一下、有节奏的凸起,这是他的心脏在跳动,“扑通扑通扑通”,声音低沉、有力而急促,就像是用重锤来敲响鼓。 他的心脏似乎随时都会爆裂。 听着这清晰、低沉而急促的心跳声,几乎每个人都感觉自己的心脏似乎也要随着这个韵律而跳动,进而觉得说不出的憋闷。 但许天宝却恍若未觉,他蹲下身,用双手捧起了地上的刀环,把它慢慢地套在了脖子上,像是戴上了一个大号的项圈,这情景应该很好笑,不过没有一个人能笑得出。 但是,许天宝自己却笑了,他发出了一阵呆板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笑声里似乎充满着极端的痛苦,又似乎蕴藏着极度的欢愉。 笑声中,那“夺命圆环”像是烈日下的冰块一般开始融化,炽热的铁浆慢慢地流下来,流过他的肩膀、胸膛、手臂、双腿,发出令人牙酸的“吱吱”声、一阵阵的浓烟和刺鼻的焦臭味,而许天宝似乎已完全没有感觉。 终于,红色的浆液流遍了他的全身。 浆液渐渐冷却,变成了发亮的红色金属硬壳,此时的许天宝就像是穿上了一身奇异的红色铠甲。 他已完全和“红月”融为了一体。 许天宝环视四周,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桀桀”怪笑了几声,忽然纵身而起,向台下的人群扑去!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七十八章 一对一 见这样一个怪物从天而降,人群自然大乱。 许天宝身在半空,张开双手,十个手指骤然伸长,如十条红色的毒蛇一般,分别刺入了十个人的身体。 这十个人被刺中后,起初还能挣扎两下,但很快便没了气力,他们的身体像泄了气的皮球般迅速萎缩,片刻功夫便成为了一具具恐怖丑陋的干尸! 而许天宝的脸上却露出了满意的神情,他怪笑着抽出手指,指尖上有一个小孔,还在滴滴答答流着鲜血。 惊恐的人们很快就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他在吸血,他在用手指吸血!”一个人嘶声道。 人们终于忍受不住着巨大的恐惧,开始不顾一切地四散奔逃,局势已完全失去了控制。 *** 后世的史家这样描述当时的情景: 丁卯年六月十七,京师设“天下第一擂”,凉州人许氏天宝打擂之时突然异变为披红色铠甲之怪,能以十指吸人血,被吸食者旋变干尸,惨不忍睹,因此而亡者九十四人。众大恐,四散奔逃,拥挤踩踏而亡者,共三百四十一人,伤者不计其数。史称“丁卯惨案”。 *** 原本和平繁荣的大都市,此刻已无异于人间地狱。残空、无智、陆云、司徒和蝶舞全都傻了眼,面对失去控制的、如此混乱的人潮,他们即使有再大的本领也无从施展,只能被动地随波逐流。 但许天宝却如虎入羊群,他的身边不断有干瘪的僵尸倒下,这芸芸众生,似乎已任他宰割。 “孽障,不能再由他作恶了!”看到这一幕,性情平和的残空大师也终于作了狮子吼,他纵身而起,施展“登萍渡水”轻功,从众人头顶掠过,同时解下身上月白袈裟,用它挡住了许天宝刺向人群的“手指吸管”。 许天宝很是恼怒,口里“胡胡”有声,残空收了袈裟,举起金刚降魔杵,一招“当头棒喝”,直打下来,但许天宝行动十分迅捷,往后一退,躲了过去。 此时两人都处在人群之中,动作颇有不便,残空还没出下一招,就又已被慌乱的人群挡住,虽然着急,却徒呼奈何。而这些人却正中了许天宝的下怀,十指伸出,很快就又多了几具僵尸。 这边司徒狂风也早已按捺不住,他哇哇怪叫着,凭着自己壮硕的身材,硬是从人群中“撞”出一条路,来到许天宝面前,但他手中的“天王斩鬼刀”比残空的“金刚降魔杵”更为巨大,在这密集的人群中又怎能施展得开?如果硬要挥刀,必定会伤及无辜。一时间,司徒抗风有些不知所错,就在这犹豫的功夫,人流又把他和许天宝分开了。 “司徒,把他交给我!”忽然耳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司徒回头一看,正是高歌。 此时,残空、无智、蝶舞及陆云都已吃力地挤了过来,司徒点头道:“嗯,我们齐心合力,一起把这个怪物宰了!” 没想到高歌轻轻地摇了摇头:“不,我要单独对付他,别忘了这是我们一对一的战斗,‘天下第一擂’还没有结束呢!”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你的擂台?再说许天宝已经不是人了,你没看到他现在这个样子吗?他是个怪物,吸血的怪物!”无智着急地道。 “我不管他是人也好,是吸血怪物也好,他总是许天宝,是我的对手。我答应和他单打独斗的,在没有分出胜负之前,我不允许任何人插手!”高歌的声音透着虚弱,但却异常坚定。 “高歌,你不要这么固执了好不好?你的身体这么弱了,又怎么能打败他?”蝶舞心疼地看着高歌如雪的白发,哽咽地道。 “我刚才休息了一会儿,已经好多了,蝶儿,不用为我担心。”高歌的脸上露出了温柔之色,“你了解我的,言出必践是我的原则,我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违背原则的。” “可是你……”蝶舞已泣不成声。 高歌安慰地拍了拍她的肩,大声道:“好了各位,就这么定了。我去把许天宝引开,残空大师,劳驾你们去疏散人群,其实你们这活儿更不容易,我还是给自己挑了个比较轻松的差事呢!” “咱们就听高歌的意思吧!”陆云道,“毕竟疏散人流也很重要,他们太害怕了,害怕得几乎失去了理智,照这样下去,恐怕被挤死、踩死的人都要比被许天宝杀害的人多了! *** 高歌在混乱的人流中慢慢地靠近许天宝。说也奇怪,本来高歌已经筋疲力尽、几近虚脱,但自从许天宝变成怪物、大开杀戒之后,他也奇迹般地重新有了活力和力量。 “‘遇强则强’,强大的对手,总能激发高歌的潜力。”看来,师父的话一点儿都没有错。 想起师父雷动,高歌的心里又是一颤。 “许天宝,无论你是人是怪,我都一定要杀了你!” *** 高歌终于接近了许天宝,但后者恍若未觉,他刚吸完了血,正把血淋淋的手指从干尸的身体里拔出来。 虽然对手已变成如此模样,高歌还是不愿趁“人”之危,所以他大吼了一声:“许天宝!” 许天宝应声回头,但丑陋可怖的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他只是抬了抬手,软鞭一样的手指向高歌飞了过去。高歌挥剑挡开,然后一剑反刺,许天宝后退躲过,忽然怪叫一声,纵身飞走了。 这下,高歌楞住了。难道许天宝逃跑了?他已经变得这么强,为什么还要逃跑? “他不是逃跑。”剑身上的炎龙感知到了高歌的疑惑,解释道,“现在的许天宝已经被邪刀‘红月’所控制,完全丧失了人类的理智和情感,他现在的行动,完全是基于‘红月’生存的本能。他现在目的是不断地吸血、不断地增加能量,而不是和你决斗,所以你尽管找上了他,他还是没有兴趣对付你。他有兴趣的,只是你的血而已,见你的血不那么好吸,他就跑走找别的人去了,反正这里的人有的是。” “那我该怎么办?这里人这么多,他又跑这么快,如果光追他的话,恐怕不用打,累都把我累死了!”高歌道。 “尽量地给他捣乱,激怒于他,这样才能引起他的注意。”炎龙道。 “那好,我们干吧!”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七十九章 救圣驾 高歌从未想到,原来“人”也竟然会这么可怕。这失去控制的庞大人群就像是一场狂暴的大洪水,其破坏力强大得超乎想象。 但是,他们所能破坏的往往是他们自己,就在这片刻功夫,被挤死、踩死的人已远远多于被许天宝杀害的人。虽然残空大师他们,还有一些具有正义感的武林高手在拼命地维持秩序,但毕竟是杯水车薪,收效甚微。 在人群中,高歌一边吃力地随波逐流,一边四处寻找着许天宝的踪影,他的运气还不错,很快就找着了,但高歌却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许天宝在天上! 这个怪物居然克服了地心引力,悬挂在了半空。 半空中的许天宝也在东张西望,似乎也在寻找着什么。 他找的当然不是高歌。 *** 现在的许天宝已经完全丧失了自己的意识,完全按照“红月”的本性行动,“红月”的本性就是不断追逐强大的力量,然后把它变成自己的。 比起惊慌失措的老百姓,皇宫里的禁军无疑更有力量。 这些禁军卫士都是久经训练的好手,纪律严明,虽惊不乱。此刻他们正组成一个方阵,方阵的中心,是一顶黄呢大轿,这轿子显然十分沉重,虽然抬着它的八个军士都十分健壮,却依然走不快。整个方阵围绕中心而动,有条不紊地向后退却。 空中的许天宝看到这顶黄呢大轿,死鱼一样的眼睛里立刻射出了兴奋的光,他“胡胡”叫着,向轿子直扑过去。 禁军卫士们虽然吃惊,但反应却绝不慢,弓箭兵们立刻举起手中的匣弩,向着许天宝扣动了扳机。匣弩用机簧发动,比之寻常弓箭威力大了许多。一时间箭如飞蝗,尖锐的破空之声响彻云霄。 许天宝缩头、屈膝、抱腿,把整个身子缩成了一个圆球,他的全身都是红色的金属硬壳,箭只射到他身上立刻被滑开,强劲的弩箭对其毫无作用,倒是杀伤了不少平民百姓。 许天宝缩成圆球,翻滚着继续往下冲,方阵中的长枪兵急忙举枪抵挡。但圆球从半空砸下,力量惊人,长枪根本无法阻挡,纷纷折断。 “天宝圆球”越滚越快,在方阵中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禁军士兵只要碰上,如被大石砸中一般,无不口鼻出血,死于非命。但这些士兵也确实强悍,明知不敌,却死战不退,以血肉之躯阻挡着许天宝的攻势。 但他们的阻击虽然悲壮,却未能起到多大效果,“天宝圆球”还是很快地突入到方阵的中心,追上了黄呢大轿。后面抬轿的四个军士见此情景,立刻放下轿子,伸手去拔腰刀。但他们的手指刚刚触碰到刀柄,就立刻被圆球撞得远远地飞了出去。 但他们毕竟延误了许天宝进攻的时间,使“天宝圆球”顿了一顿,圆球再次扑向轿子时,高歌已经仗剑拦在了它的前面。 许天宝当然不会把高歌放在眼里,他如法炮制,旋转着撞了上去。 然而,这次飞出去的不是高歌,而是许天宝。 原来刚才许天宝的攻击,高歌已经看在眼里,并随即想出了应对之法。待“天宝圆球”向他冲来时,他使手中长剑一拨一引,用太极气劲中借力用力、四两拨千斤的功夫,借许天宝自身的力量,把他远远地送了出去。禁军中不乏识货之人,虽然危险尚未解除,但还是有不少人情不自禁地喝起彩来。 高歌没去管许天宝,他掀开轿帘,见里面坐着一个三十来岁的肥胖男子,身着龙袍、头戴皇冠,打扮得如同唱戏的一般。此刻,他吓得浑身如筛糠般抖个不停,嘴里不住地道:“朕、朕……” “真你个头!”高歌气不打一处来,一把把他从轿子里拉了出来:“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坐轿?这是逃命,不是去郊游!坐这么沉的轿子你能跑快了吗?为什么不骑马?”禁军中有很多骑兵,但因为要护卫这顶沉重的轿子,都没有敞开了跑。高歌叫过最近的一个骑兵,让他跳下马来,把缰绳递给肥胖男子:“骑马跑!” 这胖子一见这匹高头大马,立刻面现恐惧之色,连连摇头,不肯接缰绳。那骑兵似乎也被高歌一连串的举动给弄懵了,呆呆地道:“皇上不会骑马……” “唉,你这胖子,怎么这么笨啊!”高歌跺脚道,他心急火燎,“皇上”二字根本没从他脑子里过。此刻许天宝已经卷土重来,众军士正拼命抵挡,情况紧急,高歌顾不上多想,一把把男子肥硕的身子提了起来,扔到了马背上,接着反手一拍马股,喝道:“去!”健马一声长嘶,撒开四蹄狂奔起来,那胖子吓得紧紧抱住马脖子,不住地大呼小叫,骑兵见状,急忙大喊着:“护驾!”,纷纷策马追了上去。 见主子已走,一个禁军将领大喊道:“兄弟们快走,这里我先顶着!”舞动手中一杆镔铁大枪,接住了许天宝。许天宝的十指伸出,如长鞭、似毒蛇,实在比什么兵器都可怕,那将领虽然枪法卓绝,却也不是对手。兵士们见首领如此义气,心下感动,纷纷拔刀相助,竟是谁也不肯先退。 这时高歌冲了上来,手中剑气纵横,将许天宝的十条“指鞭”尽数挡住。“你们走吧,这里有我!”他冲那将领喊道。 “我们帮你杀了他!”将领道。 “不用,他是我的对手,快走吧!”高歌回绝了他的好意。 那将领脸上露出了佩服之色,大声道:“好汉子,等你正式受封征西大元帅时,我周旋林一定带着弟兄们来给你庆功!” “谢了!”高歌道,心说我还是先过了眼前这一关再说吧。 *** 高歌一直没有意识到,他刚才所救的那个胖子,就是当今皇帝。 但许天宝却意识到了。自从他看到那顶黄呢大轿以后,他就没吸过血。因为他一心想吸轿子里的人的血。 那胖子虽然昏庸无能,但毕竟是皇帝,是真龙天子。如果吸了他的血,许天宝就有了“龙气”,到时候别说是高歌一人,就是“天眼”联手也绝对不是对手。 但高歌却阻止了许天宝,许天宝对高歌的怨恨可想而知。 许天宝用凸起的血红色眼球狠狠地盯着高歌,嘴里又发出了含混不清的音节。 高歌的心里不禁有些发毛。 这时,炎龙说话了:“恭喜你!” “何喜之有?”高歌奇怪地问。 “你终于达到了目的,激怒了这个怪物。他现在不会再跑,你可以和他大拼一场了。” “不行,不能在这里打,人太多了,会伤到无辜百姓的!” “那去哪里?前后左右到处都是人。” “去天上!炎龙,现出真身,带我到天上去!”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八十章 空中斗 “龙!” “快看,龙啊!” “真的有龙,神龙显灵啦!” 当第一个人看到出现在天空中的炎龙以后,很快,所有的人都看到了这个庞然大物。 看到传说中的神兽真真切切地出现在眼前,这种视觉和心灵的双重冲击是相当震撼的。所以虽在逃亡之中,但人们还是睁大了眼睛、停下了脚步。当一个老者满脸激动地双膝跪地之后,绝大多数人都虔诚地向天跪拜起来。 那皇帝当然也看到了龙,他的想法自然和百姓不一样:“神龙显灵了,偏偏我在这儿的时候它显灵了,这是大大的吉兆啊,看来我是神龙护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江山稳固、高枕无忧……”他越想越高兴,禁不住手舞足蹈起来,忽然一个趔趄,险些从马背上摔下去,幸亏一旁的卫士眼疾手快,一把扶住,否则这皇帝可要跌个七荤八素了。 *** “接受众人膜拜的感觉怎么样?”站在龙头上的高歌笑问。 “不怎么样。”炎龙道,“因为我面前有个怪物,他不仅不拜我,还想杀了我!” 它说的自然是许天宝。 在他们前面二十丈处,许天宝又开始缩头、屈膝、抱腿,把自己变成了“天宝圆球”。 “还想来这一招吗?”高歌笑道,“看这一下我不把你打到月亮上去!” 话音刚落,“天宝圆球”上便生出了刺,三尺多长的、闪着金属光芒的尖刺。 “天宝圆球”变成了一个大刺球。 高歌的心里有点慌,作为顶尖杀手,他的反应一向很快,总能及时地找到对手的破绽,但面对这样一个大刺猬似的东西,他实在找不到可以下手的地方。 大刺球已经旋转着冲了过来。 高歌一时间没了主意,幸亏还有炎龙。 龙口一张,一股火焰喷射而出,把刺球变成了火球。 “红月”化成的铁甲虽然可以使许天宝刀枪不入,但却防不了如此灼热的火焰。许天宝立刻停止了攻击,收了刺、现了形,尽管如此,他那披散着的头发还是出现了火苗。 看着许天宝慌乱地灭火,高歌心中忽然灵光一闪:头!许天宝全身披甲,唯一例外的地方就是头;他缩成个圆球,想要保护的应该也是头。 看来许天宝的弱点,就是头! 想到这里,高歌兴奋异常,而炎龙也立刻感应到了他的想法,立刻向许天宝冲去。 许天宝没有再缩成圆球,他的右手慢慢地变形,变成了一把锋利的长刀。 高歌与炎龙早已心灵相通,待冲到离许天宝三丈多远时,炎龙停住了身形,紧接着一仰头,把高歌送上天空,高歌借力提气上跃,来到许天宝头顶,握剑在手,凌空击下。 许天宝举刀去挡,却挡了个空。 原来高歌此剑只是虚招,他在出招的同时暗使“千斤坠”,身子疾速下落,待许天宝出刀之后,他便已让过其锋,来到了许天宝的面前。 许天宝呆滞的眼睛里也似乎出现了一丝惊讶之色。 高歌挥剑横砍,血光暴现,许天宝的头颅被他脖腔里喷出的鲜血激起两丈多高。 *** “我赢了!”高歌狂喜地想,虽然身子在下坠,但是他的心却轻飘飘的。 待到炎龙接住他时,他还和它开起了玩笑:“我说,你的身上这么硬,摔得我骨头都快散架了!” 他的骨头的确快散架了,不过不是摔的,是累的。 这场惊心动魄的大战历时近三个时辰,其间高歌数度到了崩溃的边缘,但他凭着超人的意志,一次又一次地唤醒自己的潜力,始终没有倒下。 虽然过程一波三折,但好在最后还是取得胜利了。许天宝已死,高歌只觉无比的放松,巨大的疲劳感也随之而来,他现在还没昏迷就已经很不错了。 高歌四仰八叉地在炎龙身上躺下来,道:“你落地的时候慢点,我要睡一觉了!” 炎龙不答。 高歌这才感觉有点奇怪,以前炎龙可是最喜欢和他斗嘴的啊,今天这是怎么了? 他一想到这里,炎龙的声音便从脑海中传来:“高歌,你还是别放松的太早了,战斗没有结束,那家伙还活着。” “什么?不可能吧?我把他的头都砍下来了!”高歌道。 “但是,他为什么还在动呢?”炎龙问道。 “什么?”高歌一怔。 “他就在我们的斜上方,你自己看。”炎龙道。 高歌注目一望,果然,一个身影悬在半空,似乎在东张西望。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自己的一剑砍错了地方? 不可能啊,他明明看到许天宝的头颅被砍下来的。 高歌慢慢地从炎龙身上爬了起来,走到龙头处,扶住龙角:“炎龙,我们靠进点看看,注意尽量不要惊动他。” “好的。” 炎龙慢慢地飞升,一点一点地接近许天宝。很快,一人一龙都吃了一惊。 许天宝的头颅是被高歌一剑砍下了,这一点不假。 但是,许天宝却没有死。 他虽没有了头,身体却依然挺立,而他的头颅,此刻正被他自己抱在怀中! 看到这恐怖的一幕,高歌呆住了。 “不用紧张,高歌,他现在瞎了,看不见我们。”脑海中响起了炎龙的声音。 “那我们悄悄地过去,结果了他!” “不行,现在的你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我不信,有头的许天宝我都不怕,他没头了我反而会怕他?” “许天宝当然不用怕,因为他已经死了,是你杀死了他,但红月还活着,现在我们看到的只是一具躯壳,一具被红月控制的躯壳。” “就好像我在逍遥城里遇见的那些鬼奴一样?” “差不多,但是红月的厉害,是千百个鬼奴加起来都比不上的。从它发散出的阴气来看,它本不该属于人界,也不知许天宝是从哪里得到的。” “哼,不管它多么厉害,它总是看不见我们。”高歌道。 这时,许天宝忽然做出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举动。他用一只手抱着自己的头颅,另外一只手的五指伸长,指甲如刀,探入眼眶,挖出了自己的两颗眼珠! 然后,它随手把头颅抛却,却拿着一对血淋淋的眼球在身上不住的比划,似乎在寻找合适的位置。 这个怪物到底在干什么?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八十一章 赤炎斩 “不好!许天宝就要恢复视力了!”看着许天宝奇怪的举动,高歌的脑中又感应到了炎龙的声音。 “那你赶快离他再近一点,我们要把握住这最后的机会!”高歌道。 “什么机会?送命的机会吗?”炎龙道,“我们还是找个地方躲躲吧。” “躲能躲到什么时候?待到它能看见的时候就更麻烦了!” “但你现在过去,还是等于送死。此刻剑身上没有我的依附,威力已经大减,充其量只能算是一把比较锋利的普通剑而已,你的身子又这么虚弱,怎么可能是这个怪物的对手?” “炎龙,这次你怎么婆婆妈妈的?算了,你不帮忙,我就自己来!”见炎龙老是唱反调,高歌有些气恼,此时他们离许天宝尚有七丈多远,高歌纵跃而出,一掠五丈,在半空中提一口气,左脚在右脚背上一搭,使出“梯云纵”的绝顶轻功,又生生窜出两丈,终于来到许天宝身前。 剑气纵横,剑光如电。 *** “钉”的一声,剑尖正中许天宝的胸膛。 但与此同时,高歌却忽然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阴寒之气,透过剑尖传递到剑身、剑柄,传入了自己的手心。 他的手心立刻麻木,并迅速开始蔓延,他甚至能清清楚楚地看到一条死灰色的线正顺着他右臂的大动脉向上游走,所及之处,似乎连血液也被冻僵。 瞬间功夫,他的右臂已完全失去了知觉。 这时,他开始向下坠落,飞快地坠落。 这一次,他几乎要死定了。 幸亏他还有一条龙。 炎龙。 *** 当高歌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炎龙的背上,身上竟然满是火焰。 虽周身浴火,他却没有一丝烧灼的感觉,反而遍体通泰,说不出的舒服。 他刚想坐起来,便听炎龙道:“先不要动,你体内的阴寒之气还没有拔净,如果现在行动的话,以后每逢下雨阴天你都会疼得走不动的。” 高歌乖乖地重新躺了下去。 炎龙接着道:“这‘红月’所属的空间,必是至阴至寒之所,当它被握于许天宝手中时,收许天宝本身的阳气所制,所以并未表现出来,待到许天宝死亡,这股阴气就不受控制了,一受到你的攻击,它的阴气出于防御本能立刻反击,你身子又弱,内火不旺,所以便成了这个样子。不过你小子的运气真的不错,因为我就是这种阴气的克星,现在我用‘三昧少阳火’为你拔除寒气,你身上连块冻伤都不会有的。” “炎龙,我……”高歌吞吞吐吐地道,“我真的太鲁莽了,不该不听你的话,这次要不是你,我就会变成一块又冷又硬的石头了。炎龙,谢谢你!” “不用客气,我也是为自己着想啊,谁叫我是你的守护兽呢?”炎龙笑道,“好了,现在你可以站起来了。” 高歌依言站起,发现周围云雾缭绕,奇道:“这是……” 炎龙道:“我们正躲在云彩里面,因为那个怪物已经能看见了。” *** 没有了头颅的许天宝把两只眼睛安在了胸膛上,就像传说中的战神刑天一样。 此刻他正利用这对胸膛上的眼睛,到处搜寻着。好在此刻乌云依然很厚,虽然炎龙身躯长大,但躲在里面还是安全得很。 但是,这样老躲着也毕竟不是办法。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到底有什么办法能打败它?”高歌在脑中问炎龙。这种“心灵交流”此刻正好派上了用场,不用担心说话声暴露自己的位置。 “打败它,还是有办法的。”炎龙不紧不慢地道。 “什么办法?”高歌问。 “高歌,你知道炎黄二帝战蚩尤的传说吗?”炎龙忽然转移了话题。 “当然知道了。”高歌道,“怎么?” “当年,炎帝率众与以蚩尤为首领的九黎族激战,一开始是占尽上风的。他能用手中宝剑引下烈日之火,曾经一次将近万勇猛凶悍的九黎战士化为灰烬,后来蚩尤请出风伯雨师作法,使天降暴雨,地生浓雾,完全遮住了太阳的光芒,炎帝的法术也无从施展,因而惨败,不得已求助于皇帝,这才有了涿鹿之战、华夏一统。”炎龙道。 高歌有些明白了:“你说的那个招式叫什么名字?” 炎龙慢慢地道:“烈日赤炎斩!” “你这家伙,有这么厉害的招式怎么不早说?”高歌笑道。 “因为这招的破坏力实在太大,如果在地面上使用的话,整个京师至少得有一半要变成废墟,我想恐怕你不会同意让数万百姓都为许天宝陪葬的” “那我们现在在空中,应该不要紧了吧?” “在这个高度,对地面的破坏不那么大了,最多就烧坏几栋房子,可是……”炎龙欲言又止。 “快说啊,怎么今天你老是吞吞吐吐的!”高歌道。 “这招‘烈日赤炎斩’必须得用炎龙剑才能发出。”炎龙道。 “这我知道啊。”高歌扬了扬手中的剑。 “但是只有我附身在上面,你手上那柄剑才能真正地称作‘炎龙剑’。”炎龙解释道。 “哦。”高歌点点头,“我明白了,要使出‘烈日赤炎斩’,你就得回到剑里去。” “没错。”炎龙道,“所以我们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你不是鸟,你不会飞。” 高歌沉思着,缓缓道:“但是从这样高的空中坠落到地面,是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的,在这段时间里,能否使出赤炎斩呢?” “应该可以的。”炎龙道。 “那不就结了!你先到剑里去,待到使出赤炎斩把许天宝杀了后,再从剑里出来把我接住,不就行了?”高歌道。 “这主意听上去是不错,但你有所不知,这‘烈日赤炎斩’不是一般招数,需要我倾尽全力才能施展,施展一次后我会筋疲力尽,至少有三天无法现出真身。” “这么说来,就算我用赤炎斩杀了许天宝,那我自己也会摔成肉泥?” “恐怕是的。” 高歌沉默了。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八十二章 引天火 “高歌。”炎龙正色道,“我向你说出来‘烈日赤炎斩’的事,是为了告诉你,凭你现在的状态,想要对付许天宝,只有用这一种方法,而且无论成功与否,你都得搭上自己的一条性命。” 高歌不言。 炎龙继续道:“现在我们要对付的,其实不是许天宝,而是‘红月’,是被‘红月’控制的一具残尸。许天宝已经被你杀死了,你已经为你师父报了仇,也兑现了‘一对一决战’的承诺。我看我们还是暂避一下,和残空他们会合之后再作打算。残空和尚功力高深,司徒狂风的‘天王斩鬼刀’也非凡品,待到你养足气力,再与他们联手,必可将‘红月’一举歼灭。” 高歌叹了口气,淡淡地道:“炎龙,我知道你是为我着想,你的建议也确实不错,但是在我们休养生息的这段时间里,‘红月’也不会闲着吧?它一定会到处吸取人血,增加功力,不知会有多少无辜百姓死于非命。而且待我们准备好时,它也会变得更加强大,到时候能不能对付它,恐怕你也不敢保证吧?” 这下轮到炎龙不说话了,它也知道高歌说的都是实情,如果放任这个来自异世界的妖刀肆意妄为的话,它会强大到什么程度,会发生什么可怕的变化,确实都是未知数。 “所以说,我绝不能放弃这次机会,我一定要在今天把‘红月’干掉,就算明知会搭上一条命也在所不惜!”这句话,高歌情不自禁地说出了声,声音淡然,却透着无比坚定的信念和视死如归的决心。 “好的,作为守护兽,我无条件听从你的命令。”炎龙道,它的声音中真情流露:“高歌,我佩服你,如果来世相逢,我希望你能再一次拔出炎龙剑。” “谢谢你,炎龙。”高歌的眼眶也有些发红,他亲昵地拍拍龙头:“那么,我们开始吧!” *** “飞龙在天”。 炎龙带着高歌,开始笔直地向上飞升。 他们一定要尽可能地接近太阳,这样一来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烈日赤炎斩”的威力,二来可以尽量地减少对地面的破坏。 “拨云见日”。 他们很快就冲出了厚厚的、黑压压的云层,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 这样疾速的飞升当然无法再掩饰身形,红月很快就用它胸膛上的眼睛发现了他们,并追了上来。 但这正中了高歌和炎龙的下怀,他们就是要让它发现、让它追赶,这样才可以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之下予以迎头痛击。 随着不断的飞升,高歌只觉头顶上的太阳变得越来越大,身上的感觉也由温暖变为炙热,再变为火辣辣的灼烧感。 后面的红月越飞越慢,很快便落下了相当一段距离,看来阳光和热浪正是他的克星。 高歌的信心更足了。 *** 高歌又想起了蝶舞。 当知道自己已不久于人世的时候,这种思念竟变得异常真切而强烈,强烈得几乎让他改变了主意。 但他没有。 “有所不为,有所必为。”是高歌一向的原则,不该做的事他绝不做,该做的事,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就算拼上一条性命,他也不会皱一皱眉头。 “蝶儿,我们来世再见吧。”高歌在心里默念道。 然后,他就“慧剑斩情丝”,命令自己不要再想下去。现在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 因为炎龙告诫过他,使出“烈日赤炎斩”这一招时。绝对不可以有丝毫杂念。 “烈日赤炎斩”的招数精髓,就是用持剑者的阳刚之气,激发炎龙剑的龙气,引下太阳之烈焰,并加以攻击。 这说来很简单,做起来却极其不易,最关键的一点是要“人剑合一”。而做到人剑合一,就一定要心无旁骛,稍有偏差就会引火*,化为灰烬。 高歌不怕化为灰烬,但他怕失败,怕他死得毫无价值。 所以他一定要达到“物我两忘”之境,人剑合一,引赤轮之火,荡人间妖魔! *** 终于,炎龙停住了。 这时的太阳已经大如磨盘,高歌身上的汗刚出来立刻便被烘干,头脸上、衣服上到处都是白花花的盐渍。 “就到这里吧,再往上飞我们都会受不了的,我要回到剑里了,记住我告诉你的招式秘诀,还有,一定不能胡思乱想。”炎龙嘱咐道。 高歌点点头:“放心吧。” 于是,炎龙回到了剑里,高歌开始飞速地下坠。 眼前云雾如飞,耳边风声如雷,但高歌恍若未见、恍若未闻,他的全部身心,都放在了手中的剑上。 在半空中,他进入了澄明之境,他的武功又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只可惜,他的生命就要走到尽头了。 *** 高歌双手握剑,高举过顶,让太阳、剑尖和他的心脏三点连为一线,然后调动全身的“气”,将其慢慢地汇聚在剑尖上。 高歌已经筋疲力尽,他的“气”也极其微弱,但这股微弱的气在一股强大而柔和的力量的导引下,忽然奇迹般地爆发,在剑尖形成了一个金黄的光球,几欲破剑飞出。 见时机已到,高歌在心里默念一声“去吧”,光球变成一道淡金色的光线,从剑尖上射出,直冲太阳飞去。 这时,高歌看到了“红月”,后者见高歌疾坠而下,似乎吃了一惊,但它随即便伸出十条长长的“指鞭”,来对付这个“自投罗网”的猎物。 十条吸血的指鞭,可以在片刻间将高歌变成僵尸,但高歌没有躲避。 他不能躲避。 十条指鞭,全部刺进了高歌的身体。高歌立刻感到了体内本就匮乏的血液又一次大量流出。 可意想不到的是,这次红月像被火烫了似的,忙不迭地地抽出指鞭,痛苦地大声嚎叫。 原来高歌受到烈日的烘烤,血液早就变得炽热无比,喜欢阴寒的红月又怎么能受得了? 这意外的变故让高歌精神一振,以此同时,炎龙剑上射出的金色光线终于燃起了火,烈火! 这火迅速蔓延,很快布满高歌的全身,但奇怪的是,高歌非但没有痛苦,反而觉得四肢百骸都充满了神奇的力量,无坚不摧的力量! 红月感觉到了危险,想抽身后退,但为时已晚。 带着烈日赤炎的炎龙剑,已带着可毁灭一切的热浪,以雷霆万钧之势直劈下来!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八十三章 百鸟来 丁卯年六月十七这一天,对京师而言,注定是不寻常的。 在这短短的一天里,异像频生。 先是在擂台上比武的轻狂少年变成恐怖的吸血怪物,引发大混乱,酿成惨案;随后巨龙现身,引发万人争睹。人们激动的心情尚未平息,又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多年后,一位目睹了整个事件的老者这样形容当时的情景。 “那时天阴的很厚,黑压压的云彩像一块幕布一样,把太阳遮得严严实实,但就是一眨眼的功夫,这厚实的云彩便被突然出现的万道金光刺穿,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那光芒是如此强烈,就像是天上的太阳忽然掉在了地上,我的眼睛被刺得白花花一片,整整有半个月看不清东西。这还是当时我用手捂住了眼睛,要不然就瞎了!” “因为刚刚下过一场大雨,地上有很多积水,这些水被那光芒一照,都变成了滚烫的蒸汽,把我的手脚烫的都脱了皮。不过,幸亏有这场雨,房子啊、树啊什么的都很湿,所以只有极少数着了火,要不然,整个城里都要变成一片火海喽……” 恐怕鬼将军冥远做梦也想不到,他作法召来大雨,竟然使京师免受火焚,成了一件好事。 *** 虽然已有思想准备,但“烈日赤炎斩”的威力还是远远超出了高歌的想象。 在熊熊天火之下,红月完全没有反抗的力量,它就像热锅上的一滴水珠一般迅速地萎缩、蒸发,很快便在人间永远地消失了。 一样小小的东西在高歌面前飞过,他伸手抓住,是一枚小小的指环,师父雷动的玉指环。 高歌笑了,把玉指环紧紧地攥在手心。 他已死而无憾。 *** 天火已熄,那神奇的力量也离开了高歌的身体。此刻高歌觉得自己的身体就像是一只麻袋,一只被抽得空空如也的破麻袋。 他只能下坠,无可奈何地下坠。 此行的终点,也是生命的尽头。 高歌松开了握剑的手,他马上就要死了,炎龙剑已不再属于他。 “炎龙,继续你的修行吧,我们来世再见。” 疲倦,深入骨髓的疲倦,疲倦的几欲睡去,在黑甜的梦乡中结束生命,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但高歌还是努力地睁大眼睛,他想最后再看看这个世界。 地面上的房屋树木已渐渐清晰,高歌的瞳孔忽然缩紧。 他看到了一面镜子,一面闪着银色光芒的镜子。 那当然不是真的镜子,那是一个湖泊! 巨大的欣喜立刻充满了高歌的全身,虽然视死如归,虽然死而无憾,但如果有机会,谁又能放弃生的希望? *** 高歌开始尽力控制身体,慢慢地调整方向,好让自己能够落入那个湖中。 依他的估算,那个湖并不太大,也不在自己的正下方,要正好掉在湖中,需要往左边一点,一点点就够了。 于是,他开始努力地向左边靠。 其实,就算能掉进湖里又怎么样?不错,高歌水性精纯,但他如此疲累,已不可能自己游上岸来,而且从如此高空坠下,冲击力之大,很可能会使他晕厥过去。就算他没有晕厥,也一定无法支撑到别人来救,何况并不一定有人能看到他。所以落到地上和落到湖里,也就是摔死和溺死的区别。 但高歌没有想这些,就算他想到了,他也会努力一把,毕竟落入湖里还有一丝希望,落在地上则一丝希望都没有了。 高歌一定要尝试一下,只要有一丝希望,他就绝不会放弃。 *** 在高空中坠落,又没有任何的缓冲措施,想改变方向是非常难的,更何况高歌已没有一丝力气。 但他凭着对生命的渴望,硬是激发了最后的能量,成功地把身子向左挪动了一点点。 一点点就已足够。 可是,高歌刚松了一口气,便遇到了一股风。 旋风。 这股旋风十分轻易地把高歌卷出了一尺有余,十分轻易地把他最后的努力都化为了泡影。 别人遇见这种情况,恐怕要放声大哭,但高歌没有。 他反而笑了。 没想到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大自然还给他开了这样一个玩笑,残酷的玩笑。 但既然是玩笑,就应该笑出来。 高歌一直没有放弃,但人算不如天算。 大地已扑面而来。 他还是未能摆脱死亡的命运。 *** 高歌闭上了眼睛。 他坦然地迎接着死亡的来临。 耳边传来数声鸟叫,他不禁想,如果自己有一双翅膀该多好啊。人自诩为万物之灵,但很多时候反而不如飞禽走兽。 忽然,高歌感觉自己下坠的速度变慢了。 他睁开了眼睛,随即楞住了。 因为在他的身边,不知何时聚集了无数大大小小的鸟儿,有苍鹰、仙鹤、鸽子、黄鹂、百灵……还有很多叫不上名字的,足有数百只之多。 它们有的用喙衔住他的衣服,有的用颈背托住他的四肢,在他的身下,是一只双翼足有两丈多长的金雕,它努力地向上飞着,抵消着高歌的下坠之势。 起初高歌还以为自己出现幻觉,直到一只白羽、黑爪、红喙的鸟出现在他的面前。 风信。 “幸亏来得还算及时!”它叽叽喳喳地道:“高大哥,放心吧,有我的这些朋友们帮忙,你摔不死了!” 高歌感激地点点头,问道:“是蝶舞让你来的?” “不是她是谁?”风信道,“我们好不容易疏散了百姓,回头找不着你了,后来在天上看见炎龙大哥带着你往上飞,这时蝶舞姐姐捂住了心口,很痛苦的样子,我急忙问她怎么了,她说她忽然好难受,似乎有一种不详的预感,说你有危险。” “我们都劝她,说炎龙和你在一起,没事的,可她不听,非要去救你,可你在那么高的天上,怎么救啊?于是我就自告奋勇,飞来看看究竟,刚飞到半空,就发现炎龙大哥忽然不见了,而你开始往下坠,于是我就赶忙召集附近的鸟儿朋友,赶来救你,炎龙大哥怎么忽然不见了呢?它到哪里去了?高大哥,你也真够厉害的,在下坠的途中就把许天宝那个怪物杀死了,你用的那一招叫什么名字啊?可把我吓坏了……” 高歌没有回答,他的心里充满了温暖和柔情,他知道,在那一刻,蝶舞一定感应到了自己刻骨铭心的思念。 是两个人之间的真爱,神奇地救了他的命。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八十四章 禁卫军 在众鸟的帮助下,高歌缓缓地降落了。 他没有落在冰冷的地上,而是落在了蝶舞温暖的怀抱中。 这一刻,高歌已无异身处天堂。 他放心地失去了知觉。 *** 当高歌醒来时,已是黄昏。 三天后的黄昏。 与许天宝的这一战,可称作名符其实的恶战,高歌虽然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也是“惨胜”。 为了这场胜利,高歌付出了及其惨痛的代价,他全身的血液只剩下原来的三分之一,他的头发在片刻之间由青变白,他的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他的脉搏时断时续,他的生命就像在狂风中摇弋的烛火,随时都有熄灭的可能。 可以说,高歌之所以能赢,全凭一股血气、一腔怒火,当他终于达到报仇的目的之后,他便失去了知觉,而且很可能会一睡不醒。 幸亏他不是孤身一人。 功力高深的残空大师,把自己柔和浑厚的内力源源不断地输送给高歌,为他护住了心脉。 沉着冷静的陆云,在最短的时间内把高歌送到了最好的客栈,并为他请来了京师最有名的大夫。 司徒狂风和无智,几乎找遍了京师所有的药铺,马不停蹄地为他找齐了各种需要的药材和补品。 还有蝶舞,三天以来寸步不离、不眠不休、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他的蝶舞。 所以,高歌的命保住了,他真的很幸运。 *** 床铺很柔软、很干净,屋子里弥漫着淡淡的香气,蝶舞坐在高歌的身边,面带微笑,但脸上却带着点点泪痕。 “蝶儿……”高歌挣扎着要坐起来,蝶舞急忙轻轻地按住了他:“别动,再等一会吧,你现在身子还很弱,需要休息。” “蝶儿,师父他……” “不要再说了。”蝶舞眼中含泪,语带哽咽,“我们都猜到了。” 当他们看到高歌手中的玉指环时,便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后来自高歌的呓语中已得知了事情的大概。 “我已经帮师父报了仇!”高歌道。 “嗯,师父他老人家在天之灵,一定会感到很欣慰的。”蝶舞道,“等你身子养好了,我们在一起把他老人家好好安葬。” 高歌点点头,忽然眼前一亮,他看见墙上挂着一柄剑,样式古朴,正是他丢掉的“炎龙剑”。 蝶舞微笑着取下剑,递到高歌手中,道:“这是风信叫它的朋友给你找回来的,怎么样,我的鸟儿很能干吧?” “我一定要好好谢谢它,还有它的鸟儿朋友!”高歌道,他轻抚着炎龙剑,喃喃道:“炎龙,你还好吗?” “我好的很,比你这半死不活的样子要强多了。”炎龙的声音在屋里响起,“记住,以后不要把我乱扔,我会很生气的!” 高歌和蝶舞相视而笑。 *** 在蝶舞的精心照顾下,高歌恢复的挺快,但他的头发却依然雪白,看来是无法变黑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众人也慢慢地从雷动去世的悲痛中解脱出来,心情好了很多。 这日清晨,众人正在吃早饭,忽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这是个武官打扮的中年汉子,方面大耳,鼻直口阔,虎背熊腰,威风凛凛,一看就是一个极有权势的人。 他对众人抱拳为礼:“下官见过高大侠和诸位英雄。” 众人急忙站起还礼,高歌问道:“不敢当,请问阁下尊姓大名?” 那汉子哈哈一笑:“高大侠,你忘了吗,那日擂台大战时,我们有过一面之缘啊,下官周旋林,乃三品带刀护卫、大内禁军统领。” 他这么一说,高歌总算有了点印象:“原来是周将军啊,失敬失敬。” “不用客气。”周旋林道,“高大侠本领高超,不但诛灭怪物,为民除害,还救了圣驾,为我们当差的解了围,我和禁军兄弟们都佩服得紧。” 高歌一愣:“什么?救圣驾?难道那天轿子里的那个……就是皇帝?” 周旋林也很吃惊:“怎么高大侠还不知道?” 高歌笑着点点头,心想原来那就是皇帝,那日看他如此窝囊,怪不得现在天下大乱呢! *** 分宾主落座之后,高歌问道:“周将军……” 周旋林打断他道:“高大侠,你就别将军将军的叫了,我也不叫你大侠了,我比你痴长几岁,如你不嫌弃,你我就兄弟相称,如何?” 高歌微笑道:“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好!”周旋林一拍大腿,“高老弟果然是个爽快人!” “不知周大哥此来,有何贵干啊?”高歌问道。 “高老弟,我这次前来,是替当今皇上来看你的。”周旋林笑道。 “哦?”高歌有点吃惊。 “兄弟你赢得了‘天下第一擂’,又救了圣驾,皇上非常赏识你,打擂刚结束时,便想召你进宫,封你元帅之职。但一来皇上受了点惊吓,身体欠佳,二来听说高兄弟你也受了重伤,正在医治,这事便暂时放下了。近来皇上身体已经无恙,便又想起了这件事,却不知道你身体回复的如何,老哥我便自告奋勇,找到这儿来了。”周旋林说出了原委。 “原来如此。”高歌点头道。 “看来高兄弟已经无恙,老哥我也高兴得紧,这样我回去奏明圣上,明日就颁旨召你见驾,入朝封官,如何?”周旋林道。 “周大哥,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我不想当官,麻烦你跟皇上说一下吧。”高歌道。 “什么?”周旋林一愣,“‘征西大元帅’可是正一品的官职,不知有多少人垂涎呢,你却不想当?高兄弟,你不是病糊涂了吧?” “我没糊涂。”高歌淡淡地笑了笑,道:“我是个江湖浪子,自由自在惯了,当官我怕受不了这拘束,再说我打擂只是为了报师父的仇,并不是为了当官。” “哎呀高兄弟,你可给哥哥我出了个难题。”周旋林为难地道,“皇上早就颁下了圣旨,说谁赢得天下第一擂就封谁为西征大元帅。圣旨一下,可是金口玉言、永无更改啊,说句难听的,你当也得当,不当……也不行啊。” “这……”高歌一时也没了主意。 “高老弟,我看这样吧,明天你还是进宫面圣,看看他的态度再作打算,如何?”周旋林道。 高歌叹了口气:“也只能这样了。” “那好,我这就告辞,回宫复命。”周旋林道,“我们明天金銮殿上再见!”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八十五章 金銮殿 紫禁城,城中之城。 红墙黄瓦,画栋雕梁,金碧辉煌。 那宽阔的广场,巍峨的宫殿,华美的金水玉带桥,无不显示着天子的威严和皇权的至高无上。这天子脚下、皇宫大内的*与肃穆,是用语言所无法形容的。 高歌走在城中,只觉目不暇接。 “壮观吧?”领路的小太监得意地道,“这可是天子脚下,不是平头百姓能来的地方。” 高歌点点头,没有说话。 “哼,土包子就是土包子,虽然幸运的救了圣驾,但来到这里,还是被‘震’得话也不敢说了。”小太监轻蔑地想。 高歌的确有些感慨,不过他既没有感叹皇权的威严,也没有哀叹自己的渺小。他的想法很独特。 他想到了人生。 佛曰:“世间万物皆为平等”,但为什么有的人一出生就凌驾于众人之上,享尽荣华富贵,而有的人却从小像野狗一般到处流浪,永远为下一顿饭发愁?为什么有的人蠢笨无比,却能主宰整个天下,有的人有经天纬地之才,却毫无用武之地?为什么有的人凭双手劳动,靠本事吃饭却总是得不到应有的尊重,有的人甘愿去势为奴,不男不女反而看不起别人,自我感觉良好? 为什么?没有人能够解释。这就是人生,无可奈何的人生,即使顽强不屈如高歌,也唯有仰天长叹而已。 只不过他并没有发出这一声叹息,因为此时他已走上月台,前面就是太和殿了。 *** 太和殿是紫禁城内最大的一座宫殿,皇帝登基即位、皇帝大婚、册立皇后、命将出征等重大典礼都在这里举行,高歌作为即将受封的征西大元帅,当然也是在这里接受皇帝的册封。 太和殿内,天子身着龙袍,端坐于龙椅之上,文武大臣肃立两旁,殿下武士盔明甲亮,威风凛凛,胆子小的人见了此等阵势,纵然不尿裤子,腿也早已软了。 高歌目不斜视,在小太监的引领下昂首入殿。在离皇帝还有二十丈时,小太监便停住脚步,低声道:“还不跪下?” 高歌只得跪下,抬头望去,只见正襟危坐、居高临下的皇帝,竟也威严得令人肃然起敬,与当时惊惶失措、屁滚尿流的皇帝判若两人。看来无论是谁,一旦穿上这身行头,坐在这个位子上,都会变得比较威风一点的,怪不得有那么多人不惜拼上身家性命,也要到这个位子上坐一坐了。 正当高歌思绪万千之时,皇帝发话了:“高壮士,数日前你奋不顾身,英勇救驾,立下大功,今日朕要赏赐于你。高壮士,你想要什么?尽管说来,金钱美女、高官厚禄,朕都满足你。对了,高官厚禄你就不用要了,因为你马上就是征西大元帅了,哈哈哈!”说着大笑起来,文武百官也都陪着笑,似乎很欣赏皇帝的幽默。 高歌等他们笑完了,方才到:“请皇上赐我不跪。” 皇帝一愣:“什么?” 高歌解释道:“我不习惯跪着,请皇上答应我免除这跪拜之礼。” 皇帝还没说话,他身旁的太监李公公气愤地叫嚷起来:“大胆小民,见到当今圣上岂有不跪之理?放肆,真是放肆!” 皇帝的脸上也现出不悦之色,但他还是挥了挥手道:“也好,既然高壮士说了,朕便准你不跪,起来吧。” “谢皇上。”高歌站起身来。 “高壮士,你夺得天下第一擂,朕当封你为征西大元帅,率精兵五十万,即日出征,为朕驱逐胡虏,收复江山!”皇帝道。 “陛下!”一名花白头发的老臣忽然出班跪倒,“老臣有事相禀。”皇帝不耐烦的挥了挥手,“说。” “陛下,封帅是一件关乎社稷安危的大事,要慎之又慎,不可莽撞啊。” “朕怎么莽撞了?”皇帝愠道,“这位高壮士是从天下英雄中选出来的,武功高强,还救过朕,怎么,选他为帅不妥吗?” “陛下,”韩丞相道:“高壮士确有万夫不当之勇,但对排兵布阵之法一无所知,冲锋陷阵也许他是不二人选,但统帅全军恐怕就不行了。我朝有良将千员,并非无人可派,您又何必任一个门外汉为帅呢?”他此言一出,群臣纷纷附和。 这时,群臣中又站起一人,对韩丞相道:“韩敬山,自打皇上出了这个打擂招贤的妙计以来,你就一直与陛下唱反调,如今皇上都要颁旨了,你又横加阻拦,你到底是何居心?” “王爷,我这可都是为皇上着想,为天下社稷着想啊!”韩丞相道。 “王爷!”高歌一惊,“难道这就是自在王?”注目望去,只见此人年纪有五十开外,仪表堂堂、身材挺拔。他对韩丞相道:“那么你认为征西大元帅的最佳人选是谁?” 韩丞相道:“上将军马文辉年轻有为,战功赫赫,选他最为合适!” “马文辉?”自在王道:“马文辉之父马秀腾乃你的侄女婿,韩丞相推荐他,恐怕有自己的小算盘吧?” “我,我这是举贤不避亲!”韩丞相分辨道。 “举贤不避亲?我看是任人唯亲吧!”自在王冷笑道,“现在朝中文臣以你居长,如果马文辉再得封帅,在武将中称雄,那整个朝纲可就是你们的天下了!” 此言一出,顿时满朝哗然,自在王这话说得太重,一旦皇上当了真,可就是诛连九族的大罪。武将中身着白袍的马文辉目眦欲裂,几次想出班却又勉强忍住,浑身颤抖,他很清楚,如果他现在出去,只会对韩丞相不利。 “王爷,老臣可实在没有这意思啊!”韩丞相大惊失色,他看着面色阴沉、一言不发的皇帝,颤声道:“老臣一向对陛下忠心耿耿,请陛下明察!” 高歌见这个老头确实可怜,再说自己本来就不想当这个元帅,于是对皇上道:“陛下,在下是江湖浪子,只愿游戏于山水之间,不想拘泥于庙堂之上。我看陛下还是收回成命,另选贤能好了。” “胡说!”自在王怒道,“皇上说的话是金口玉言,岂能随意更改?”他对皇上拱手道:“陛下,打擂封帅之事已经晓谕天下,人人皆知,陛下不能失信与天下啊!” 皇上点点头,道:“皇叔说的在理。” “陛下……”韩丞相急道。 皇帝不耐烦地一挥手,打断了他的话,随即高声道:“金瓜武士何在?上殿!” “是!”殿下武士齐声答应,声音震耳欲聋,不一会儿,二十多名手执铜锤的金瓜武士来到了殿上。 皇帝环视群臣,缓缓道:“我意已决,即刻颁旨,若谁再有异议,就地格杀!” 这一下,谁都不敢再说话了,自在王看了看韩丞相,露出了胜利的笑容。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八十六章 俏公主 韩丞相依然跪在地上,他眼怔怔地看着刘公公从皇帝手中取过圣旨,就要打开宣读,目光渐渐地变得坚定而决绝。 他终于再一次开口道:“陛下,请三思啊!” 皇帝怒容满面,厉声道:“韩敬山,朕念你是三朝元老,托孤重臣,刚才并没有为难于你,但你也不要太过分了!” “皇上息怒。”韩丞相道,“老臣触犯陛下,罪该万死,但老臣的的确确是为了江山社稷啊,封帅出征绝非儿戏,老臣就算拼上一条性命,还是要斗胆恳请陛下三思啊!”说罢泪流满面,磕头如捣蒜。 皇帝沉默了,宫殿里一片寂静,只有韩丞相的额头与地板撞击的“嘣嘣”声,大臣们都被韩丞相的一片忠心所感动,就连高歌也不例外。 唯一例外的,只有自在王。 皇帝的面色也渐渐和缓,终于道:“韩爱卿,你一向忠心耿耿,这朕是知道的,但‘君无戏言’,目前百姓们都知道我要立‘天下第一擂’的擂主为西征大元帅,如果朕另立他人,岂不失信于天下?那朕以后还怎么号令万民?” 韩丞相长叹一声:“陛下既已决意要立这位高壮士为帅,老臣无话可说,但老臣奏请陛下,把出征大军由五十万减少到三十万,留下二十万军队镇守京师。” “这么说,你还是想让陛下修改圣旨喽?”自在王不阴不阳地道。 “王爷,西面胡族虽然狂妄,但军队最多不过二十万,对付他们,三十万精兵足矣,如果把五十万大军全部派出的话,那京师周围几无可用之军队,如今民变频生,京师若无重兵把守,一旦发生大的骚乱,后果将不堪设想。”韩丞相道。 “一派胡言!”自在王怒道:“什么民变?充其量不过几个小小的蟊贼而已,能成什么气候?何况京师有两万守军,再加上八千禁军卫士、三百大内高手,可以说是固若金汤,韩丞相,你不要在圣上面前造谣生事、危言耸听!” “我……”韩丞相被气得满脸通红,“陛下,老臣所言句句属实,请陛下明察!” 皇帝犹豫了,他虽然昏庸,却并不傻,韩丞相一向忠心耿耿他是知道的。当时自在王提出“擂台选帅”的方法后,他只是觉得好玩、有热闹看,所以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了,当时根本没有想到后方空虚与否的问题,因为他一直认为这江山就和自己屁股下面的龙椅一样稳固,“胡族范边”一事也只是给过于平淡的生活增加点乐子罢了,至于民变,则压根不知道有这回事。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皇帝只顾玩乐,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自在王的刻意隐瞒,自在王权倾朝野,满朝文武谁都不敢与其作对,这次要不是老臣韩丞相冒死进谏,皇上还会继续被蒙在鼓里。 见韩丞相如此坚决,皇帝对他的话信了七分,但如果就此准奏,未免太下不来台,正在左右为难之时,忽然太监来报:“启奏陛下,新月公主回宫了,此刻正在殿外等候。” “哦?”皇上喜道,“宣她上殿!” *** 新月公主是当今皇帝同父异母的妹妹,从小不爱针织女红,却喜欢舞刀弄剑,待到长大一点就更不安分了,经常带着几个贴身侍女悄悄出宫,云游四海。皇帝对这个十六岁的小妹妹极为宠爱,一切由着她的性子来。本来按照祖制,公主是不能上殿议事的,但新月公主却不管这一套,时常在哥哥上朝的时候跑进殿中,听君臣议事,还时不时地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但尽管如此,大多数大臣却并不讨厌她,因为她虽年纪轻轻,却极有正义感,而且无论经验见识,都比她的皇帝哥哥要高出一筹,正是因为她的参与以及韩丞相等老臣的斗争,自在王才没有独霸朝纲。 高歌目瞪口呆地看着从自己面前傲然走过的新月公主,这一身劲装,满面风尘的样子可与一般人心目中的公主形象大相径庭。而新月公主除了对高歌满头的白发表现出一丝惊讶外,剩下的便是冷淡与不屑,看来他、她也对高歌这个“元帅”颇为不满。 小太监搬来一个龙墩,新月公主坐下后,皇帝迫不及待的问道:“御妹,这次江南之行,玩得可尽兴吗?” 新月公主面色阴沉地摇了摇头:“不尽兴。” “怎么?”皇帝意外得道,“江南山清水秀,又是鱼米之乡,难道不好玩?” “鱼米之乡?”新月公主笑了笑,起身取出一物,道:“这是我从江南带回来的,请皇兄过目。” 皇帝接过来,见是一块灰白色的泥土,不禁疑惑地道:“你弄块泥土来给我做什么?” “皇兄,这可不是一般的泥土,在江南的一些村镇,老百姓就以此为食,他们管它叫‘观音土’。” “观音土?这东西真的能吃?”皇帝饶有兴致地把观音土放在鼻端闻了闻,然后送到嘴边,看样子是想咬一口。 “吃不得!”新月公主急忙道。 “怎么,这东西不是能吃吗?”皇帝奇怪地道。 “能吃,但无法消化。”新月公主道,“我亲眼看到不少吃了观音土的人,腹胀如鼓,痛苦而死。” 皇帝闻言吓得一哆嗦,把手中的观音土远远的扔了出去,不偏不倚,正砸在自在王头上,发出“啪”的一声。自在王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尴尬无比,文武大臣则拼命绷紧了面孔,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皇帝看着新月公主,问道:“难道江南饥荒,竟到了如此地步吗?” 下面的高歌暗暗松了口气:“这皇上还算不错,没问出‘何不食肉糜’这样的话来。” 新月公主神色庄重地点了点头:“饿殍遍地,惨不忍睹。” “那暴乱呢?” “盗贼横行,人人自危!” 皇帝沉下了脸,对自在王冷冷道:“这些情况你都知道吗?” 自在王急忙跪下,叩头道:“臣久在天津,实不知江南灾情如此严重,请陛下恕臣体查不详之罪!” 众人本来以为自在王要为自己辩解一番,没想到他却直承其罪,这一下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连皇帝都愣了一下。 但自在王却着实厉害,短短三句话就把皇帝挤兑住了,“久在天津”,说明没有擅离封地,既然没到江南,不知情也就情有可原了,何况“体查不详”其实说起来还是皇帝的责任更大一些,这样皇帝若想治罪,也无从治起了。 果然皇帝干咳了两声道:“不知者不怪,何罪之有?皇叔快起来吧!” “谢皇上!”自在王起身道:“既然江南民心不稳,那微臣赞成韩丞相的意见,留下部分兵力,镇守京师。” 皇帝喜道:“正该如此。” 自在王道:“但江南只是盗匪横行,并没有发生大规模民变,以微臣之见,留十万精兵镇守京师足矣。” “有理,准奏。”皇帝道。 “皇上,既然江南大灾,微臣以为皇上应派钦差大臣前往江南,赈灾安民,以显示我黄爱民如子的仁慈之心。”自在王又道。 “对!”黄帝一拍龙椅,“皇叔所言,正合我意,但派谁去比较好呢?” “韩丞相德高望重,忠心耿耿,是不二人选。” “嗯。”皇帝点点头道,“韩丞相,朕命你为钦差大臣,赴江南督办赈灾事宜,即刻启程,不得有误!” “臣遵旨。”韩丞相躬身道。 “好,那现在可以封帅了。”皇帝道。 “皇兄,你真的认为这个江湖浪子能胜任元帅之职?”新月公主问道。 “这……”皇帝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自在王急忙解围道:“既然公主也对高壮士的能力不甚信任,那微臣倒有一个两全之策,那就是封马文辉将军为副帅,辅佐高壮士,共同西征,皇上意下如何?” “甚妙,准奏!”皇上大喜道,“皇叔真是深得我心啊!” “皇兄,”新月公主道,“我也要去。” *** 就这样,高歌终于成了大元帅,即将带着一个看不起他的副帅,一个更加看不起他的新月公主以及四十万大军开始西征了。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八十七章 秉烛夜谈 深夜,一灯如豆。 油灯旁有一壶茶和一壶酒。 陆云喝着茶,静静地听高歌述说进宫面圣的经过。 他思索着,淡淡地道:“现在,我想我已经知道自在王到底想干什么了。” “说来听听。”高歌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这是一个及其庞大而复杂的阴谋。我相信自在王的目的是篡取王位、谋夺江山,而除掉我们只不过是次要的。”陆云道。 “也许他认为我们还不够资格做他的对手。”高歌笑笑道。 陆云点点头:“自在王的谋反之心,早已路人皆知,这些年来他拥兵屯田、积蓄力量,也已经具备了染指江山的实力,但当今皇帝虽然无能,朝中却不乏忠臣良将,京师周围更是驻扎着精兵五十万。而自在王显然是一个很谨慎的人,没有十成把握,他不会贸然行动。” “这些年来他韬光养晦,就是为了等待一个机会。”高歌道。 “对,这个机会就是胡族犯边。”陆云道,“我实在很佩服这个王爷,边境战事刚起,他便想出了这个复杂的计划。” “这个计划的第一步,自然是说服皇帝,接受他那个‘擂台选帅’的主意。” “对自在王来说,说服一个又迟钝、又爱玩、又很信任他的皇帝,易如反掌。” “所以,‘天下第一擂’,就立起来了。” “接下来,就是要找一个合适的人选,既要服从控制,又有夺取擂主的实力。只要他的人夺了擂主,五十万精兵也就落到了他的掌握中。” “所以,他找到了许天宝。” 陆云点点头:“虽然我们现在没有证据证明自在王和许天宝有关系,但我相信事实就是这个样子的。据残空大师说,许天宝手中的‘红月’绝非人间之物,由此可见自在王还应该与妖界或畜界有某种联系。” 高歌又想起了那只虽未露面,却把风信吓得够戗的“猫”。 “自在王无疑很信任‘红月’的威力,所以并没有和我们正面冲突,而是故意卖个人情,让我们去打擂,想借许天宝的手,顺便把我们收拾了。”陆云淡淡的道,“在自在王的心目中,我们只是无关紧要的小卒子而已。”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我们这些小卒子竟然拱翻了他的‘老将’,打乱了他的计划。”高歌笑了笑,“所以说,不要轻视你的任何敌人。” “虽然有此变故,但自在王还是坚持他‘擂台选帅’的主意,甚至不惜为你辩护。” “因为他知道,我一个江湖浪子毫无带兵经验,又难以服众,带兵一定很难打胜仗,而他正希望胡族的叛乱越难平息越好。” “尽管有韩丞相冒死进谏,但自在王无疑更得皇帝的信任,正当他快要成功的时候,新月公主却回来了。她很快便证实了韩丞相的忠心,也让皇帝对自在王产生了不满。” “但自在王不愧为当世之枭雄,很快便转守为攻,通过主动认错,降低姿态,不仅很快重新赢得了皇帝的信任,还反将一军,把韩丞相派到江南赈灾去了。” “韩丞相无疑是自在王在朝中的最大敌人,此次他的江南之行一定会发生很多‘意外’的,希望他的随从保镖能应付得来。”高歌有些无奈地道。 “你还是先顾自己吧。你现在虽然是元帅了,可是皇上却给你派了一个目中无人的副帅和更加目中无人的公主,将帅不和可是军中大忌!”陆云道。 高歌叹了口气:“自在王真是不简单,只是略施手段,就既支出了朝中异己,又给远征的军队增添了两个不安定因素,确实厉害。” “更厉害的是我们明知自己受他的摆布,却还是身不由己。”陆云也叹了口气道。 “如果不出所料的话,在我们在边境与胡族交战的时候,也就是自在王发动叛乱的时候。”高歌道,“我现在只希望留守京师的十万精兵能管点用。” “现在你的当务之急是搞好与公主和副帅的关系,在军中树立自己的威信。”陆云道,“有什么好法子没有?” “没有。”高歌伸了个长长的懒腰,站起身来道,“走一步算一步吧。” “希望你能尽快想出办法,要不然在军队里你会举步维艰的。”陆云结束了这次谈话。 *** 第二天,高歌起了个大早,去巡视他的军营。四十万精兵都已接到命令,开始陆续在城北聚集。扎营的扎营、运粮的运粮、将领调度有方、士兵训练有素,虽然忙碌却井然有序。 满头银色的发丝成了高歌再显眼不过的记号,所到之处,官兵纷纷向他行礼,但礼节上的恭敬并不代表真心的佩服,他们看他的眼光复杂得很,就好像他是一个异类、一个怪物。 这种如芒在背的感觉当然很不好受,所以高歌不自觉地加快了脚步,逃也似地来到了刚刚搭好的中军大帐。副帅马文辉已带着十几个偏将在此相侯,马文辉把这些偏将一一介绍给高歌,这些人不是身经百战,战功赫赫的沙场老将,就是少年成名,家世显赫的将门虎子,每人都有值得骄傲的足够资本。他们看着高歌的眼光也和外面那些军士一样,十分复杂,有好奇、有淡漠、有不屑,却偏偏没有尊敬和信任。 “兵马粮草在明天日落之前便可全部到位,其余淄重三日之内也可准备妥当,三日后我们便可出发,元帅还有何吩咐?”马文辉问道。 “呃,没事了……你们做的很好。”高歌有些尴尬地道。 接下来便是无话可说,一行人站在这里大眼瞪小眼,有不少人的脸上都露出了不屑的笑容。 “怎么样,这个元帅不好当吧?”随着清脆的语声,一身戎装的新月公主带着四个侍女走进了帐中,众人急忙起身行礼。 “免了。”新月公主摆摆手,打量了身着便装的高歌一眼,问道:“大元帅怎么不穿盔甲战袍啊?” “现在又没有出征打仗,有必要穿这个吗?”高歌道。 新月公主冷笑道:“你不是去过一次金銮殿吗?怎么还不懂规矩?身为武将,在任何时候都要披挂整齐,何况你还是四十万大军的元帅?” 高歌心中有气,但他知道新月公主虽然冷嘲热讽,但说的却都是实情,所以他还是点头道:“公主说的是,御赐的铠甲我放在客栈里了,下次一定穿上。” “客栈?”新月公主故作夸张地大声道,“堂堂西征大元帅竟然住客栈?不知你那客栈是否安全?闹不闹贼?如果御赐的铠甲被人偷走了,那可是杀头的大罪啊!”此言一出,那些将领全都放肆地哄笑起来。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八十八章 军营风波 高歌强压怒火,冷冷地看着众人,待他们笑完了,方才缓缓道:“我知道我不懂规矩,也知道你们都不服气,认为我是江湖浪子、山野村夫,没有资格坐这个位子。但现在的事实是,我已经坐上了这个位子,已经拿到了帅印……” “拿到帅印就了不起了是不是?”新月公主打断他道,“也不知皇兄是哪根筋不对了,想出这么个歪主意,竟然打擂选帅,结果选出这么一个什么也不会的傻小子!” “你放尊重点,要不然我可对你不客气!”高歌本来就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忍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了。 “你敢这样对我说话?”新月公主火冒三丈,“别以为你会两手功夫就了不起,我的身手也不见得就比你差!” “我的功夫没什么了不起,但是要对付千八百个像你这样的人,还是易如反掌的。”高歌冷笑道。 新月公主暴跳如雷,忽然出手,十指尖尖,去抓高歌的双目,动作又快又狠,但高歌只是微微侧了侧身,她便抓了个空。新月公主身形不停,顺势一脚,直踢高歌的下阴,高歌眉头一皱,有心给她一点教训,伸手捏住她的脚腕,一提一甩,把她甩了出去。 “大胆!”“放肆!”新月公主的侍女纷纷呼喝着,拔剑扑上,四道剑光纵横交剪,竟然组成了一个剑阵。 但高歌什么样的剑阵没见过?他只用两根手指轻轻地在四个侍女的腕脉上划过,她们手中的长剑就再也把持不住,“当啷当啷”掉了一地。 这时,新月公主又从地上爬起,抽出一柄精光四射的短剑,合身扑上,出招迅疾狠辣,竟是正宗的海南剑法。 这位公主打起架来就像个女疯子,招招拼命、不留余地。 只不过她还是太低估高歌的武功了。 高歌拇指扣中指,在她的剑身上轻轻一弹,她的剑就脱手了,把帐篷扎出了一个洞,远远地飞了出去。 但新月公主还是不依不饶,继续拳打脚踢,高歌无奈,只得伸手扣住了她的脉门。 见公主被制,满屋的将领都围了过来,一时间拔剑出鞘的“哧哧”声不绝于耳。 高歌冷冷的看着众人,以这些将领的身手,就算人数再多一倍他也不会在乎。 一场混战一触即发。 *** “住手,都给我住手!”一个人大吼道。 是马文辉。 他跳到人群中间道:“都冷静点,这可是在军营,你们想让外面的士兵看笑话吗?” 将领们互相看了看,慢慢地还剑入鞘,高歌也冷笑了一下,放开了新月公主的手腕。 新月公主气的浑身颤抖狠狠的看着高歌,眼睛里已有泪水在打转。 但高歌偏偏还要气气她,故意冷笑着道:“公主,看来你的武功并没有你想象的这么好啊!” 新月公主终于忍不住痛哭起来,她的侍女们急忙解劝,一边劝一边满脸仇恨地瞪着高歌。如果眼光能够杀人的话,那高歌早已死了十七八次了。 要在以往,高歌不会和这些女孩子计较,但刚才的事情使得他心情很不好,此刻,这几个侍女的举动更无异火上浇油。于是他冷冷地和她们对视,高歌生气时,那充满杀气的阴冷目光当然是几个骄横的侍女所不能比拟的,她们只和他对视一眼就情不自禁的低下头去,就连那些身经百战的将军们,也不由自主地移开了目光。 敢于和高歌正面对视的只有一个人:副帅马文辉。 他走到高歌面前,正色道:“我承认,你武功很高,就算我们齐上也不是你的对手,你甚至可以在万军之中轻松的取下上将首级,如果你是一个先锋、大将,你一定会立下非常大的功劳,成就震古烁今的伟业,可问题是,你是元帅,一个统领四十万大军的西征大元帅。对一个元帅而言,最重要的是运筹帷幄、总揽全局,武功反而是次要的,而你,却连最基本的兵法都没学过。” “所以你们都不服气。”高歌笑笑道。 “是的,我们不服气。”马文辉没有否认,“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比你更有资格当这个元帅。” 高歌点点头,表示同意:“让外行去领导内行,对两者都是一个痛苦。相信我,我也不想当这个劳什子元帅,可问题是我也身不由己。既然我已经当上了这个元帅,我就一定会尽全力去做的,现在我只希望你们能给我起码的尊重,毕竟将帅不和是无法带兵打仗的。” “没错,将帅不和的确影响军心,但现在我更担心你一个外行把我四十万将士带入万劫不复的境地。”马文辉道,“元帅不是尽全力当就能当好的。” “我并不是只会逞匹夫之勇,我会证明给你看的!” “那好,我们拭目以待。在军队里,只有真正有能力的人才能得到众人的尊敬。如果你想让我们尊重你,就先做出点成绩来吧。” “我会的。” *** “你怎么回来了?军营里没什么事吗?”看到高歌回到客栈,蝶舞惊奇地睁大了眼睛。 “军营里事很多,但我没什么事。”高歌苦笑道,“一些小事就不劳元帅我操心了。” “那你也应该呆在军营里啊!” “没有人愿和一群充满敌意的人呆在一起的。我走了对自己和对他们都有好处。” “敌意?”蝶舞吃了一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以后再慢慢说吧。”高歌道,“去告诉残空大师、陆云、司徒他们,赶快准备准备,明日我们就动身去天津卫和一鹤道长、小胡他们会合。” “你真的不管你的军队了?” “不是不管,是先走一步。大军三日后便到。” *** 相对于京师的风云变幻、轰轰烈烈,天津卫客栈里胡小飞他们的生活一直是非常平静的。 经过一鹤和诸葛轩的精心医治、调养,胡小飞和燕鸿羽的身体有了很大的起色,两人不仅可以自己吃饭、下地走动,还可以偷着喝点酒了。 但胡小飞的心情一直阴郁得很,因为自从那天,他对楚楚流露真情以后,楚楚便像忽然变了一个人,对他冷冷淡淡、不理不睬,后来便干脆躲着他,不和他见面了。胡小飞几乎把脑袋都想破了,却还是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而且,燕语佳也开始躲着胡小飞了,照顾他饮食起居的人变成了上官玲。 对于初入情网的胡小飞而言,还没来得及仔细品尝爱情的甜蜜,心爱的人便莫名其妙地拒自己于千里之外,这种烦躁,憋闷的感觉当真是难以言喻。所以,原本开朗的他,脾气也开始变得暴躁起来。身体上的痛苦减轻了,心灵的痛苦却加重了。 待到风信来到天津卫,向众人报告“狂狮”雷动的死讯时,胡小飞终于没有承受住这突如其来的巨大打击,变得失魂落魄。 他失踪了。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八十九章 昙花一现 满客栈都找不到胡小飞的身影,众人有些慌神,眼看日薄西山,一鹤道长决定,除留下燕鸿羽一人在客栈留守之外,其余人分头去找。毕竟现在天津卫还称不上太平,年轻男子失踪的事仍时有发生,胡小飞虽然可以自理了,但身子还是很弱,又受了极大刺激,万一出点什么事,谁也没法向雷动的在天之灵和“天眼”诸人交代。 可是,要在天津卫这样的大城市里寻找一个人,无异***捞针。众人一直找到深夜,却依然一无所获。 ***“梆!——梆梆!”远处传来一长两短的更鼓声,三更了。 这座喧闹的城市已渐渐地寂静下来。楚楚走在空落落的街道上,百感交集。 她祈祷着胡小飞不要出事,希望别人能尽快地找到他——她虽然也在焦急地寻找,但在她的内心深处,却希望找到他的人不是自己。 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 她知道他对她的情意,也知道她给他造成的痛苦,但她却偏偏无能为力、无可奈何。 她这么做,实在有迫不得已的苦衷。 他只看到她的冷淡、她的漠然,却无法了解她的痛苦和煎熬。当她冷眼面对他的时候,她的内心却像是燃烧着熊熊烈火,这火疯狂地吞噬着她的五脏六腑,把她的身体一次又一次地烧成灰烬。 可她必须忍受着,一次又一次地忍受着,她甚至连向别人倾诉都不可以,只有夜深人静时那无声流出的晶莹泪水,见证了她的苦痛和委屈。 等到白天,她又必须躲在自己造就的、冷硬的面具下,去伤害胡小飞,同时更深地伤害她自己。 因为这是条件,她不得不遵守的条件,只有这样,她才可以继续留在他的身边。 虽然痛苦,虽然委屈,但她却没有抱怨,更没有后悔。 因为她心中有爱,那么纯真、那么深沉的爱。 因为她得到了爱,那短短片刻的甜蜜与温馨,已成了她最美好、最珍贵的回忆。为了这份回忆,就算付出再大的代价,她也心甘情愿。 她的一颗心已经碎成了千片万片,但每一个碎片上面还是有个他。 ***天意弄人,老天有的时候确实很喜欢开玩笑。 楚楚不希望遇见胡小飞,却偏偏遇见了。 在路边的一个小摊子上,胡小飞正仰着头,把满满一壶酒往嘴里倒。 劣质的烧酒,浑浊而苦涩,但胡小飞不在乎。 他身前的桌子上已经横七竖八地放了十几个空酒壶。 卖酒的老人已是风烛残年,他坐在一盏昏黄的孤灯下,注视着这个借酒浇愁的少年,轻声叹息着,摇头不语。 把酒全部倒进嘴里后,胡小飞顺手把空酒壶一扔,趴在桌子上,摸索着去拿另一壶酒。 他没有拿到酒壶,却握到了一只手,一只冰凉冰凉的小手。 他吃力地抬起头,努力睁大朦胧的睡眼,随即便呆住了。 他看到了楚楚。 “楚楚,真的是你吗?我不会是在做梦吧?”胡小飞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楚楚偏过头去,冷冷地道:“别喝了,我们回去吧。” 她试着抽回自己的手,却没有成功。胡小飞握的是那样紧,痛得她几乎叫出声来。 “我不回去,我不回去。”胡小飞喃喃地道,“回去之后我就又见不到你了,楚楚,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为什么这样对我,为什么?” “天太晚了,大家都在为你担心呢,快回去吧。”楚楚忍住心痛与激动,尽量用毫无感情的声音说道。 “我不管!”胡小飞大声喊道,“楚楚,你知道我心里有多难受、多痛苦吗?现在师父已经走了,我不能再失去你!”他忽然一把拉过楚楚,把她紧紧地抱在怀中。 楚楚的泪水终于夺眶而出,她在爱人的怀中放声大哭着,尽情地宣泄着自己的思念、痛苦与悲伤。胡小飞把她抱得更紧,似乎一松手怀中的人儿就会消失似的,口中不住地安慰着:“别哭,别哭,我一定会对你好的,楚楚,不要再离开我了……” 卖酒的老人看着这一幕,欣慰地笑了,他为这对小情侣终成眷属而感到高兴。他不忍心打扰他们,悄悄地走开了。 可是这位善良的老人又怎么能想到,他们两人的痛苦才刚刚开始。 ***不知过了多久,楚楚渐渐地停止了哭泣,又不知过了多久,胡小飞在楚楚的怀中睡着了,他睡得是那样沉静和安详,就像一个在母亲怀中熟睡的婴儿。 楚楚拥着胡小飞,呆呆地看着他的脸,虽然夏夜凄清、孤灯昏黄,但楚楚却宛若身处天堂一般,感到无比的幸福与安详。 空气中飘来一丝清香,原来是路边的一株昙花开了,那洁白如雪的花瓣是那么的无暇,在寂寞的午夜尽情地绽放着生命的绝美。这份美丽是短暂的,但正因为昙花一现,才更显出它的可贵。 “朝露昙花,咫尺天涯,人道是黄河十曲,毕竟东流去。 八千年玉老,一夜枯荣,问苍天此生何必? 昨夜风吹处,落英听谁细数。 九万里苍穹,御风弄影,谁人与共? 千秋北斗,瑶宫寒苦,不若神仙眷侣,百年江湖。” 楚楚不禁痴了,她找到了自己的神仙眷侣,却注定不能和他“百年江湖”了。 但是,她毕竟已经爱过。 这已足够。 ***一个瘦削的身影出现在长街的尽头。 楚楚更加用力地抱住了胡小飞,因为她知道,今后她再也不能像这样抱着他了。 倏忽间,身影已来到身前。 一个冰冷干涩的声音响起:“你违反了规定。” “我知道。”楚楚淡淡地道,“我已经准备承受相应的代价。” 一鹤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片刻才缓缓道:“你无害人之心,我饶你不死,但你必须离开这里,永远不能与他相见。” 楚楚慢慢地点了点头,她知道一鹤说出来的话永无更改,绝没有回旋的余地。 她轻轻地把胡小飞的身体放在桌上,深深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她要把他的音容笑貌永远地刻在心里。 然后她便起身,走向远方的黑暗。 “楚楚……”身后传来的一声轻唤,使楚楚如遭雷击,停住了脚步。 胡小飞仍然趴在桌上,原来这是他的呓语,他在睡梦中还在呼唤她的名字! 泪水模糊了楚楚的视线。 一鹤忽然道:“回来。” 楚楚一惊,希望又涌上心头。 一鹤袍袖一挥,一副“文房四宝”落于桌上:“给他留封信,说你不再喜欢他,永远也不会见他,断了他的念想。” 楚楚再也按捺不住,嘶声大吼:“你为什么这么折磨我们?你到底是不是人?!” 一鹤的脸上还是没有丝毫表情,淡淡地道:“我是人,你不是。” 注:本章中引用的词为《刹那芳华曲》,出自树下野狐的《搜神记》。 第九十章 情到深处 当一鹤道长把烂醉如泥的胡小飞背回客栈时,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楚楚的突然离去却使得他们颇感意外,不过这些天来楚楚的反常举动每个人都看在眼中,所以虽然意外,但每个人都没有多想。何况一鹤还亲口保证过她不会有事,一鹤道长的话,是谁都不会怀疑的。 所以大家把胡小飞安顿在房间里之后,便都回去睡觉了。 *** 夜已深。 燕语佳和衣躺在床上,大睁着双眼,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出神。 虽然疲累之极,她却仍没有丝毫睡意。 听到楚楚出走的消息后,她吃了一惊,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从小就柔弱顺从的楚楚会做出这种举动。 当时她曾想去找回楚楚,却被一鹤阻止了。现在她开始为楚楚担心起来,一个没有武功的弱女子,在深夜出走,虽然一鹤道长保证她绝对没事,但总不那么教人放心。 “她也许回南海了。她身上还带着南海的信物,凭爹爹的威风,相信不会有人为难于她的。”燕语佳这样安慰自己。 情同姐妹的楚楚就这样不辞而别,令燕语佳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在担心的同时,在她的心灵深处,还隐隐约约地有那么一丝轻松和庆幸。 因为她们不仅仅是姐妹,还是情敌。 自从那尴尬的一幕之后,燕语佳伤心了很长时间。虽然她和楚楚情同姐妹,但爱情是自私的。燕语佳从小就争强好胜,这次当然更不会轻易放弃,她已准备同楚楚较量一下,把胡小飞抢过来。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令燕语佳始料未及,楚楚突然对胡小飞冷淡了,甚至根本对他不理不睬。不但胡小飞纳闷,燕语佳也猜不到原因。难道楚楚看自己也喜欢胡小飞,所以故意退出?但看他们两人情深意切的样子,她不可能转变得这么快。既然不明就里,燕语佳也不好“趁人之危”,所以也不大搭理胡小飞了。三个人就这样“冷战”起来。 可是现在,楚楚却走了,而自从那天之后,燕语佳还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 想到这里,燕语佳心乱如麻,她下了床,信步走出房间,想散散步以纾解心中的烦闷。 呼吸着潮湿而清新的空气,倾听着蜂鸟虫蚁的天籁之音,燕语佳的心情好了很多。她漫无目的地走着,但不知不觉地又来到了胡小飞的房前。 燕语佳不禁在心里叹了口气,虽然这些日子她对胡小飞一直不理不睬,但夜深人静、难以入眠的时候,她却一次又一次地来到他的房前,在门外静静地倾听着他的呼吸,感受着他的气息,然后再带着满怀的惆怅悄悄地离去。这次她本无心,却鬼使神差地又来到了这里。 在门外静立片刻,燕语佳刚想离去,却忽然听到屋内传来胡小飞痛苦的*。她吃了一惊,轻轻地推了推门,门是虚掩的,她把门打开一线,闪身走了进去。 *** 接着窗外透出的微弱星光,燕语佳看到胡小飞正在床上辗转反侧、痛苦地*道:“水,我要喝水……”燕语佳急忙倒了杯水,递给了胡小飞,但胡小飞颤抖的手根本拿不稳杯子,水洒出了不少。燕语佳无奈,只得扶他坐起来,把杯子送到他的唇边,喂他喝完了水。正想再扶他躺下,胡小飞却忽然一把抱住了她,燕语佳吓了一跳,手中的茶杯掉在地上,“啪”的一声,摔碎了。 “你放手,听见没有?快放手!”燕语佳又羞又急,想挣脱胡小飞的怀抱,但原本虚弱的胡小飞此刻的力量却大得出奇,非但没有松手,反而抱得越来越紧。“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我爱你……”胡小飞喃喃地呓语着,紧闭的眼睛里流出了泪水。 燕语佳心里很清楚,此刻胡小飞想拥在怀里的并不是她,而是另外一个女人。但是,她还是心软了,这毕竟是她心爱的男人,尽管他不爱她,她却一直把他放在心上。 她温柔地吻干了他的泪水,那滚烫的、苦涩的泪水,一如她现在的心情。 他回报以更加热烈地吻。 理智的大堤终于崩溃了…… *** 远方传来了几声鸡啼,天已蒙蒙亮。 胡小飞从睡梦中醒来,只觉头痛欲裂,嗓子里干得像是要冒出烟来。他披衣下床,正想倒杯水喝,却一下愣住了。 床上怎么多了一个人? 带到看清她的面容时,胡小飞只觉脑子里“轰”的一下,站都站不稳了。 这时,燕语佳也醒了,见胡小飞呆呆地看着她,不由羞红了脸庞,缩在被子里手忙脚乱地穿衣服。 穿好衣服后,燕语佳镇定了些,轻轻地开口问道:“你醒了?” “嗯。”胡小飞点点头,他小心翼翼地问道:“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到底做了什么?” “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燕语佳淡淡地笑了笑,“也好,就把它当作一场梦吧。” 梦?胡小飞忽然想起,自己晚上似乎做了一个梦,一个绮丽的春梦,但是在梦中,他是和楚楚……难道、难道这并不是梦?难道他昨夜拥着的,不是楚楚,而是燕语佳? 想到这里,他出了一身冷汗,偷偷地看了看燕语佳,后者正坐在床上,低头摆弄着自己的秀发。她的面庞被头发遮住,看不清是什么表情。 气氛重新归于尴尬。 胡小飞知道此时此刻,他该开口说点什么,却不知道说什么好。他憋得满头大汗,过了良久,终于轻声道:“对不起,语佳,我不是故意的……” “你不必道歉!”燕语佳霍然抬头,打断了他的话,“你并没有错……我是自愿的。” 胡小飞吃了一惊。 “我知道你不爱我,甚至昨夜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呼唤的都是她的名字。”燕语佳说到这里,眼中泛起了泪花,她咬了咬嘴唇,接着道:“但我并不后悔,因为我爱你,死心塌地地爱着你,明知你的心里没有我,明知你爱着别人,但我还是控制不住地爱你。” “可是、可是你又何苦……” “你不要以为我是一个随便的女孩!”燕语佳大声道,“昨夜是我的第一次,你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但你放心,我不会以此来缠着你、要挟你,我燕语佳敢作敢为,不需要你来负责!你可以说我贱、说我不要脸,但我认为我没有做错!任何人都有爱的权力,你可以不爱我,但不能阻止我爱你!” 说到这里,她悲从中来,掩面飞奔而去,胡小飞拉也不是不拉也不是,一犹豫间,燕语佳已跑远了。 胡小飞呆呆地站着,燕语佳豪爽大方、不拘小节,像个男孩子,胡小飞万万没有到她对自己有如此情意,但是,他一直把她当妹妹,他真正爱着的是楚楚…… “当当当”,敲门声响过,一鹤道长走了进来。 “道长。”胡小飞急忙施礼。 一鹤点了点头,递过来一封信:“楚楚走了,这是她留下的,让我交给你。”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九十一章 意外之喜 一鹤在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静静地看着正在读信的胡小飞。他并不知道信里是什么内容,但他相信楚楚绝对不敢违逆他的意思。而且对一个女孩子而言,要存心伤害最爱她的人,是再容易不过的。 看着胡小飞脸上的表情由迟疑到震惊再到难以置信和悲伤愤怒,一鹤知道自己没有猜错。 “我不信,我不信这是真的!”胡小飞痛苦地吼道,“什么你对我只有感激之情而无爱慕之意?什么你另有心上人?什么你我今生不再相见?全都是一派胡言!胡说八道!假的,全部都是假的!” 爱情总是让人变得脆弱,为什么彼此相爱的两个人,却不能彼此信任?胡小飞伤心欲绝,但他却没有想一想,如果楚楚在心中写的都是实情的话,那娟秀的字迹上为什么会有点点泪痕? 一鹤依旧如局外人一般冷冷地看着,一言不发。他在等人,他已作了安排,那人应该快到了。 果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随即房门被粗暴地一把推开。 是燕鸿羽。 他根本没有注意一鹤的存在,上前一把抓住胡小飞的领子,嘶声道:“嘶声道,你这混蛋,你对我妹妹做了什么?” 胡小飞无言以对,他能说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任何解释都是苍白无力的。 燕鸿羽也根本不想听胡小飞解释,他一拳砸在胡小飞的脸上,虽然他身体很虚弱,但这一拳还是把胡小飞打倒在地上,足见他已经怒不可遏了。 脸颊火辣辣地疼痛,一丝鲜血流出了嘴角,但胡小飞恍若未觉,他的身心俱已麻木,就像是一具没有灵魂的木偶。 “禽兽不如的东西,你这样叫语佳怎么见人?你毁了她了!”“燕鸿羽骂着,想扑上去继续打,却被一鹤拉住了。 一鹤看着胡小飞,冷冷地道:“大丈夫敢作敢当,不能推卸责任。” 胡小飞的眼睛空洞无神,喃喃地跟着道:“大丈夫不能推卸责任……” 一鹤接着道:“娶了她!” “娶……?”胡小飞猛然一激灵,神智这才有些清醒。旁边的燕鸿羽思索着点点头道:“也只有这个办法了。” 一鹤要让自己娶燕语佳?那楚楚怎么办?胡小飞想到这里,脱口而出:“我不能!” “不能?”燕鸿羽怒火又起,“语佳一个大姑娘,大清早的从你房中出来,客栈里很多人都看见了!现在你还说不能?难道语佳配不上你?” “不是……” “既然你不愿,那就只剩一个办法了,就是杀了你!”燕鸿羽说着,面露杀机。 听了这句话,胡小飞竟然感到一丝轻松。死了也好,一了百了了。想到这儿,他闭起了眼睛,平静地道:“也好,你杀吧!” 燕鸿羽一怔,随即狂怒道:“你以为我不敢吗?”并指如刀,向胡小飞的喉结砍去。 “住手!”一个清亮的语声响起,胡小飞睁开眼睛,见燕鸿羽的手刀就停在自己喉前,而门口俏生生立着一人,正是燕语佳! 只见燕语佳的一双眼睛红肿的如同桃子一般,她看了燕鸿羽一眼,冷冷道:“哥哥,这件事你别管了。” “语佳……” “别说了!”燕语佳大声道,“如果你杀了他,我就立刻死在你面前!” “可是这小子……” “我都听见了。”燕语佳道,“我说过我不需要他负责,更不会逼着他娶我!哥哥,我要走了,我已经不能再呆在这里了,等你见到爹的时候跟他说,女儿没脸见他,不能尽孝了。” 她深情地看着胡小飞,道:“我不怪你,这是我自己的选择。虽然你一直都不接受我,但我依然爱着你,永远永远都忘不了你。我走了……你要好好的。” “你不要走。”胡小飞忽然道,他极其认真地、一字一字地道:“我娶你。” *** “小胡和语佳姑娘今天要成亲?这可真是意外之喜啊!”满面风尘的高歌吃惊地道,他们一行刚刚来到天津卫,就从一鹤口中得知了这个消息。 “小胡还真行,没想到我们‘天眼’里面最先成亲的倒是他。”陆云说着,看了看高歌,又看了看蝶舞。蝶舞一下羞红了脸。 司徒狂风已经跑出去看新郎官去了。 “好事倒是好事,但这亲事似乎太仓促了些,再说恩师雷动新丧不久,现在办喜事不大妥当吧?”高歌说出了他的顾虑。 “江湖儿女,不必拘于俗礼,我已卜卦,今日正是良辰。而且尽快成亲,正好可以‘冲喜’,以抵连日来之晦气。”一鹤道,“雷兄生前游戏江湖,素不喜繁文缛节,此刻也不会怪罪的。” 高歌虽仍觉不妥,但一鹤是前辈,又和师父是至交好友,他既如此说,高歌也不好再反对,此事就这么定下了。 *** 入夜,客栈里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虽然人在旅途,又是事急从权,但银子多了什么都好办,在客栈老板的热心张罗下,这喜事也居然蛮像个样子了。 每一位居住此间的客人都得到了一份大红喜帖,被邀请参加这一对新人的婚礼。大厅里座无虚席,热闹非凡。人们开怀畅饮,尽情享受着这美好的时光。身着吉服的新郎官胡小飞也在其中,他话说得不多,酒却喝得不少,人们轮番向他敬酒,他酒到杯干,来者不拒。司徒狂风好心想替他挡挡,却被他拒绝了。 “小胡今天怎么喝这么多酒?他的酒量可不怎么样。一会儿还要拜堂,别喝醉了耽误事。”陆云皱眉道。 “也许是他太高兴了吧。”高歌笑道。 “我怎么没看出他高兴来呢?我们来到这里都半天了,就没见他笑过。还有那位楚楚姑娘,小姐要成亲了,丫鬟却忽然走了,不也很奇怪吗?”蝶舞道,“高歌,不知怎的,我老是觉得小胡似乎有难言之隐,今晚这事有些不对劲。” “嗯,我也这么认为。”陆云道。 “但事已至此了,我们有什么办法呢?”高歌道,“下午的时候我们也问过小胡了,他说对这门亲事很满意,今晚成亲也没有意见。当事人都没意见,我们还能说什么?要阻拦也没有理由啊!” 他说得在理,众人都点点头。陆云道:“也许是连日来发生的事情太多,使得我们都神经兮兮、疑神疑鬼起来。别想这么多了。” 大家都笑了,气氛轻松了许多。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九十一章 意外之喜 一鹤在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静静地看着正在读信的胡小飞。他并不知道信里是什么内容,但他相信楚楚绝对不敢违逆他的意思。而且对一个女孩子而言,要存心伤害最爱她的人,是再容易不过的。 看着胡小飞脸上的表情由迟疑到震惊再到难以置信和悲伤愤怒,一鹤知道自己没有猜错。 “我不信,我不信这是真的!”胡小飞痛苦地吼道,“什么你对我只有感激之情而无爱慕之意?什么你另有心上人?什么你我今生不再相见?全都是一派胡言!胡说八道!假的,全部都是假的!” 爱情总是让人变得脆弱,为什么彼此相爱的两个人,却不能彼此信任?胡小飞伤心欲绝,但他却没有想一想,如果楚楚在心中写的都是实情的话,那娟秀的字迹上为什么会有点点泪痕? 一鹤依旧如局外人一般冷冷地看着,一言不发。他在等人,他已作了安排,那人应该快到了。 果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随即房门被粗暴地一把推开。 是燕鸿羽。 他根本没有注意一鹤的存在,上前一把抓住胡小飞的领子,嘶声道:“嘶声道,你这混蛋,你对我妹妹做了什么?” 胡小飞无言以对,他能说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任何解释都是苍白无力的。 燕鸿羽也根本不想听胡小飞解释,他一拳砸在胡小飞的脸上,虽然他身体很虚弱,但这一拳还是把胡小飞打倒在地上,足见他已经怒不可遏了。 脸颊火辣辣地疼痛,一丝鲜血流出了嘴角,但胡小飞恍若未觉,他的身心俱已麻木,就像是一具没有灵魂的木偶。 “禽兽不如的东西,你这样叫语佳怎么见人?你毁了她了!”“燕鸿羽骂着,想扑上去继续打,却被一鹤拉住了。 一鹤看着胡小飞,冷冷地道:“大丈夫敢作敢当,不能推卸责任。” 胡小飞的眼睛空洞无神,喃喃地跟着道:“大丈夫不能推卸责任……” 一鹤接着道:“娶了她!” “娶……?”胡小飞猛然一激灵,神智这才有些清醒。旁边的燕鸿羽思索着点点头道:“也只有这个办法了。” 一鹤要让自己娶燕语佳?那楚楚怎么办?胡小飞想到这里,脱口而出:“我不能!” “不能?”燕鸿羽怒火又起,“语佳一个大姑娘,大清早的从你房中出来,客栈里很多人都看见了!现在你还说不能?难道语佳配不上你?” “不是……” “既然你不愿,那就只剩一个办法了,就是杀了你!”燕鸿羽说着,面露杀机。 听了这句话,胡小飞竟然感到一丝轻松。死了也好,一了百了了。想到这儿,他闭起了眼睛,平静地道:“也好,你杀吧!” 燕鸿羽一怔,随即狂怒道:“你以为我不敢吗?”并指如刀,向胡小飞的喉结砍去。 “住手!”一个清亮的语声响起,胡小飞睁开眼睛,见燕鸿羽的手刀就停在自己喉前,而门口俏生生立着一人,正是燕语佳! 只见燕语佳的一双眼睛红肿的如同桃子一般,她看了燕鸿羽一眼,冷冷道:“哥哥,这件事你别管了。” “语佳……” “别说了!”燕语佳大声道,“如果你杀了他,我就立刻死在你面前!” “可是这小子……” “我都听见了。”燕语佳道,“我说过我不需要他负责,更不会逼着他娶我!哥哥,我要走了,我已经不能再呆在这里了,等你见到爹的时候跟他说,女儿没脸见他,不能尽孝了。” 她深情地看着胡小飞,道:“我不怪你,这是我自己的选择。虽然你一直都不接受我,但我依然爱着你,永远永远都忘不了你。我走了……你要好好的。” “你不要走。”胡小飞忽然道,他极其认真地、一字一字地道:“我娶你。” *** “小胡和语佳姑娘今天要成亲?这可真是意外之喜啊!”满面风尘的高歌吃惊地道,他们一行刚刚来到天津卫,就从一鹤口中得知了这个消息。 “小胡还真行,没想到我们‘天眼’里面最先成亲的倒是他。”陆云说着,看了看高歌,又看了看蝶舞。蝶舞一下羞红了脸。 司徒狂风已经跑出去看新郎官去了。 “好事倒是好事,但这亲事似乎太仓促了些,再说恩师雷动新丧不久,现在办喜事不大妥当吧?”高歌说出了他的顾虑。 “江湖儿女,不必拘于俗礼,我已卜卦,今日正是良辰。而且尽快成亲,正好可以‘冲喜’,以抵连日来之晦气。”一鹤道,“雷兄生前游戏江湖,素不喜繁文缛节,此刻也不会怪罪的。” 高歌虽仍觉不妥,但一鹤是前辈,又和师父是至交好友,他既如此说,高歌也不好再反对,此事就这么定下了。 *** 入夜,客栈里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虽然人在旅途,又是事急从权,但银子多了什么都好办,在客栈老板的热心张罗下,这喜事也居然蛮像个样子了。 每一位居住此间的客人都得到了一份大红喜帖,被邀请参加这一对新人的婚礼。大厅里座无虚席,热闹非凡。人们开怀畅饮,尽情享受着这美好的时光。身着吉服的新郎官胡小飞也在其中,他话说得不多,酒却喝得不少,人们轮番向他敬酒,他酒到杯干,来者不拒。司徒狂风好心想替他挡挡,却被他拒绝了。 “小胡今天怎么喝这么多酒?他的酒量可不怎么样。一会儿还要拜堂,别喝醉了耽误事。”陆云皱眉道。 “也许是他太高兴了吧。”高歌笑道。 “我怎么没看出他高兴来呢?我们来到这里都半天了,就没见他笑过。还有那位楚楚姑娘,小姐要成亲了,丫鬟却忽然走了,不也很奇怪吗?”蝶舞道,“高歌,不知怎的,我老是觉得小胡似乎有难言之隐,今晚这事有些不对劲。” “嗯,我也这么认为。”陆云道。 “但事已至此了,我们有什么办法呢?”高歌道,“下午的时候我们也问过小胡了,他说对这门亲事很满意,今晚成亲也没有意见。当事人都没意见,我们还能说什么?要阻拦也没有理由啊!” 他说得在理,众人都点点头。陆云道:“也许是连日来发生的事情太多,使得我们都神经兮兮、疑神疑鬼起来。别想这么多了。” 大家都笑了,气氛轻松了许多。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九十二章 各奔东西 房间里贴着大红双喜,燃着龙凤花烛。新娘子燕语佳坐在铜镜前,让一群喜娘为自己盘髻梳妆。 望着自己身上的大红喜服和梳妆台上放着的凤冠霞帔,再看看镜中那张浓妆艳抹的娇媚脸庞,燕语佳竟然产生了一种镜中花、水中月般不真实的感觉。 回首这两天发生的事,真像是做了一场梦一般。情窦初开的女儿家都有很多绮丽的迷梦,燕语佳也不例外。她曾经很多次幻想过与胡小飞结发携手、双宿双飞,却怎么也想不到幸福竟然来得如此之快。虽然过程中充斥着许多泪水,但结局总算还勉强不错。 之所以说“勉强”不错,是因为燕语佳知道,胡小飞的心里仍然想着楚楚,但她相信时间可以改变一切,成亲之后以她的体贴和柔情,是可以让他感情的天平倾向自己的。 身后的喜娘一边不住地称赞着燕语佳的美貌,一边细心地为她梳头。燕语佳却又想起了楚楚。 以前的时候,都是楚楚为她梳头的。虽然燕语佳从小像个男孩,没有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但女孩子的游戏,她也会偶尔玩玩的。尤其是两人都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的时候,如果赶上刮风下雨,她们就会躲在屋子里梳头。梳好一个发型,欣赏一番之后,再弄散重梳,在这样的游戏中消磨着时间。 想起楚楚,燕语佳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她觉得有些对不起楚楚,但同时又觉得自己做得没错,情场如战场,爱情也是要靠努力争取的。楚楚虽然退出了,但这场“战争”目前还没有真正地分出胜负。因为燕语佳虽然得到了胡小飞的人,但楚楚却依然占据着他的心。不过,燕语佳相信自己会是最终的胜利者。 不知不觉地,头梳好了。戴上凤冠霞帔,再蒙上一块红盖头,在喜娘的引领下,燕语佳走出了门,她要去拜堂成亲了。 *** 由于胡小飞的师父雷动已死,燕语佳的父亲燕天王又不在此间,所以高歌和燕鸿羽便成了两家的“家长”,而媒人则是一鹤。道士作媒人,看上去有点滑稽,而且冷冷冰冰的一鹤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媒人的样子。 好在整个过程十分顺利,没有出一点纰漏。拜完堂后,新郎新娘被一群笑闹着的小伙子拥进了洞房。看来高歌他们确实是想得太多了。 *** 第二天,大伙儿都吃了一半早餐了,胡小飞和燕语佳才姗姗来迟。 新婚夫妇似乎总是起得比较晚的。 “起来了,小两口?”高歌开起了玩笑。燕语佳立刻羞红了脸,胡小飞也变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大家都笑了,连一鹤道长都露出了些许笑意。 “好了,说正事。”高歌道,“今日午时,大军就要到天津卫了,我要领军西征,恐怕要和各位分别了。” “那二姐肯定和你同去了?”陆云笑问道,蝶舞含笑轻轻点了点头。 “我也去!”司徒狂风叫道。 “好,司徒的长刀比较适合上阵厮杀,就一起去帮帮我吧。”高歌点头道。 “我和小胡他们就不去了,省得你还要分心照顾。”陆云道,语声中有着些许失落。 “嗯。你们的当务之急是好好养伤,放心,你我兄弟很快会重新见面的。”高歌拍了拍他的肩。 “老在这客栈里也非长久之计,我在附近不远的乡村有一居所,地方虽不大,倒还优雅素净,不如你们到那里去休养。”诸葛轩道。 “那太好了。”高歌道,胡小飞也急忙道谢。 高歌又问残空和一鹤:“不知二位前辈有何打算?” “老衲和道兄要往江南一行。”残空道。 “师父,你要去江南?那太好了,我正好可以回家看看。”上官玲道,出来这么久,她开始想家了。 燕语佳听得此言,也不禁想起了自己的家“静海号”,想起了父亲燕天王。她也想回家看看,但丈夫和哥哥体质都还很弱,不宜作长途之行,只得从长计议。父亲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亲了,到时候一定会吓一大跳的。 “上官姑娘,”陆云忽然道,“久闻令尊大人博学多才,对气息吐纳之术更是深有研究。我想与你同行,到贵府去拜见令尊,向他请教,应该对我这忽然失去武功的怪病大有帮助。不知姑娘意下如何?”、 “好啊。”上官玲虽然有些意外,但还是很痛快地答应了。 *** 天津卫城郊的荒野上又立起了一座新坟,坟前的石碑上刻着“恩师雷动之墓,徒弟高歌、蝶舞、陆云、司徒狂风、胡小飞谨立。” 纵横江湖、游戏人间的一代名侠,死后的尸身却已化为飞灰,这座墓中埋葬的,只是那个玉指环而已。 “天眼”等人在墓前拜祭完毕,高歌道:“走吧,等我们驱魔成功,再来看望师父。” “保重!” “一定要活着回来!” *** 五天后。 高歌身着甲胄,端坐马上。虽然已经穿了好几天,但这身笨重的甲胄他还是没有穿习惯。但是没办法,谁叫他是元帅呢?元帅就应该带头遵守军营里的规矩。高歌真羡慕一身布衣的蝶舞和司徒狂风。 这些日子以来,每天清晨起程、傍晚扎营,风餐露宿。副帅马文辉把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没让高歌这个外行元帅操心。新月公主也没有再和他为难,只是特意躲着他,偶尔见面,也是一副咬牙切齿的神情,高歌也只得一笑置之。 虽然无事一身轻,但高歌并不喜欢这种感觉,他还是个局外人。 大军的行进速度不慢,越往西走,人烟越稀少,景色越荒凉。大漠孤烟的塞外景色粗犷荒凉,动人心魄,让见惯了江南秀丽的蝶舞和司徒狂风大开眼界。 一路上不断有事先派出的流星探马来报,向将领们提供最新的战况,但大都是坏消息。这边皇帝任用了高歌这个外行为帅,那边胡族军队也不遑多让,他们的首领竟然是一个名为三目法王的喇嘛。蛮族粗鄙,虽然个个骁勇善战,但几乎没有什么兵法战术可言,但据说这个喇嘛洞晓天地玄机,能预知过去未来,所以总能打胜仗。胡族二十万军队一路上势如破竹,接连攻下六七座城池。而这个喇嘛在军中被奉为神明,更是被胡族皇帝封为护国法师,一时间风头无两。 “从胡族军队连战连捷的情况看,这个喇嘛也许真有点道行,一旦接战,可得小心从事。”高歌想道。 正思索间,忽见远方天际,隐隐约约地出现了一座城池,高歌用马鞭一指,问旁边的士兵道:“这是哪里?” “是云州。”士兵答道。 这时,马文辉策马从后面赶了上来,听了两人的对答,对高歌道:“云州是我们的最后一道防线,再往西就是胡族的地盘了。”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九十二章 各奔东西 房间里贴着大红双喜,燃着龙凤花烛。新娘子燕语佳坐在铜镜前,让一群喜娘为自己盘髻梳妆。 望着自己身上的大红喜服和梳妆台上放着的凤冠霞帔,再看看镜中那张浓妆艳抹的娇媚脸庞,燕语佳竟然产生了一种镜中花、水中月般不真实的感觉。 回首这两天发生的事,真像是做了一场梦一般。情窦初开的女儿家都有很多绮丽的迷梦,燕语佳也不例外。她曾经很多次幻想过与胡小飞结发携手、双宿双飞,却怎么也想不到幸福竟然来得如此之快。虽然过程中充斥着许多泪水,但结局总算还勉强不错。 之所以说“勉强”不错,是因为燕语佳知道,胡小飞的心里仍然想着楚楚,但她相信时间可以改变一切,成亲之后以她的体贴和柔情,是可以让他感情的天平倾向自己的。 身后的喜娘一边不住地称赞着燕语佳的美貌,一边细心地为她梳头。燕语佳却又想起了楚楚。 以前的时候,都是楚楚为她梳头的。虽然燕语佳从小像个男孩,没有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但女孩子的游戏,她也会偶尔玩玩的。尤其是两人都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的时候,如果赶上刮风下雨,她们就会躲在屋子里梳头。梳好一个发型,欣赏一番之后,再弄散重梳,在这样的游戏中消磨着时间。 想起楚楚,燕语佳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她觉得有些对不起楚楚,但同时又觉得自己做得没错,情场如战场,爱情也是要靠努力争取的。楚楚虽然退出了,但这场“战争”目前还没有真正地分出胜负。因为燕语佳虽然得到了胡小飞的人,但楚楚却依然占据着他的心。不过,燕语佳相信自己会是最终的胜利者。 不知不觉地,头梳好了。戴上凤冠霞帔,再蒙上一块红盖头,在喜娘的引领下,燕语佳走出了门,她要去拜堂成亲了。 *** 由于胡小飞的师父雷动已死,燕语佳的父亲燕天王又不在此间,所以高歌和燕鸿羽便成了两家的“家长”,而媒人则是一鹤。道士作媒人,看上去有点滑稽,而且冷冷冰冰的一鹤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媒人的样子。 好在整个过程十分顺利,没有出一点纰漏。拜完堂后,新郎新娘被一群笑闹着的小伙子拥进了洞房。看来高歌他们确实是想得太多了。 *** 第二天,大伙儿都吃了一半早餐了,胡小飞和燕语佳才姗姗来迟。 新婚夫妇似乎总是起得比较晚的。 “起来了,小两口?”高歌开起了玩笑。燕语佳立刻羞红了脸,胡小飞也变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大家都笑了,连一鹤道长都露出了些许笑意。 “好了,说正事。”高歌道,“今日午时,大军就要到天津卫了,我要领军西征,恐怕要和各位分别了。” “那二姐肯定和你同去了?”陆云笑问道,蝶舞含笑轻轻点了点头。 “我也去!”司徒狂风叫道。 “好,司徒的长刀比较适合上阵厮杀,就一起去帮帮我吧。”高歌点头道。 “我和小胡他们就不去了,省得你还要分心照顾。”陆云道,语声中有着些许失落。 “嗯。你们的当务之急是好好养伤,放心,你我兄弟很快会重新见面的。”高歌拍了拍他的肩。 “老在这客栈里也非长久之计,我在附近不远的乡村有一居所,地方虽不大,倒还优雅素净,不如你们到那里去休养。”诸葛轩道。 “那太好了。”高歌道,胡小飞也急忙道谢。 高歌又问残空和一鹤:“不知二位前辈有何打算?” “老衲和道兄要往江南一行。”残空道。 “师父,你要去江南?那太好了,我正好可以回家看看。”上官玲道,出来这么久,她开始想家了。 燕语佳听得此言,也不禁想起了自己的家“静海号”,想起了父亲燕天王。她也想回家看看,但丈夫和哥哥体质都还很弱,不宜作长途之行,只得从长计议。父亲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亲了,到时候一定会吓一大跳的。 “上官姑娘,”陆云忽然道,“久闻令尊大人博学多才,对气息吐纳之术更是深有研究。我想与你同行,到贵府去拜见令尊,向他请教,应该对我这忽然失去武功的怪病大有帮助。不知姑娘意下如何?”、 “好啊。”上官玲虽然有些意外,但还是很痛快地答应了。 *** 天津卫城郊的荒野上又立起了一座新坟,坟前的石碑上刻着“恩师雷动之墓,徒弟高歌、蝶舞、陆云、司徒狂风、胡小飞谨立。” 纵横江湖、游戏人间的一代名侠,死后的尸身却已化为飞灰,这座墓中埋葬的,只是那个玉指环而已。 “天眼”等人在墓前拜祭完毕,高歌道:“走吧,等我们驱魔成功,再来看望师父。” “保重!” “一定要活着回来!” *** 五天后。 高歌身着甲胄,端坐马上。虽然已经穿了好几天,但这身笨重的甲胄他还是没有穿习惯。但是没办法,谁叫他是元帅呢?元帅就应该带头遵守军营里的规矩。高歌真羡慕一身布衣的蝶舞和司徒狂风。 这些日子以来,每天清晨起程、傍晚扎营,风餐露宿。副帅马文辉把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没让高歌这个外行元帅操心。新月公主也没有再和他为难,只是特意躲着他,偶尔见面,也是一副咬牙切齿的神情,高歌也只得一笑置之。 虽然无事一身轻,但高歌并不喜欢这种感觉,他还是个局外人。 大军的行进速度不慢,越往西走,人烟越稀少,景色越荒凉。大漠孤烟的塞外景色粗犷荒凉,动人心魄,让见惯了江南秀丽的蝶舞和司徒狂风大开眼界。 一路上不断有事先派出的流星探马来报,向将领们提供最新的战况,但大都是坏消息。这边皇帝任用了高歌这个外行为帅,那边胡族军队也不遑多让,他们的首领竟然是一个名为三目法王的喇嘛。蛮族粗鄙,虽然个个骁勇善战,但几乎没有什么兵法战术可言,但据说这个喇嘛洞晓天地玄机,能预知过去未来,所以总能打胜仗。胡族二十万军队一路上势如破竹,接连攻下六七座城池。而这个喇嘛在军中被奉为神明,更是被胡族皇帝封为护国法师,一时间风头无两。 “从胡族军队连战连捷的情况看,这个喇嘛也许真有点道行,一旦接战,可得小心从事。”高歌想道。 正思索间,忽见远方天际,隐隐约约地出现了一座城池,高歌用马鞭一指,问旁边的士兵道:“这是哪里?” “是云州。”士兵答道。 这时,马文辉策马从后面赶了上来,听了两人的对答,对高歌道:“云州是我们的最后一道防线,再往西就是胡族的地盘了。”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九十三章 鸿门之宴 在少有人迹的茫茫荒原上果然是一目千里,高歌上午就看到了云州城的轮廓,但直到傍晚才来到它的近前。在夕阳的映照之下,这座座落在西域荒原上的斑驳城池显得沧桑而寂寞。 “云州地处战略要津,是我帝国在西边的最后一道门户,自古以来都乃兵家必争之地。好在它还没有失守,要不然就麻烦了。俗话说‘兵贵神速’,但皇上却搞什么擂台选帅,延误了战机……”马文辉说到这里,看了高歌一眼,转移了话题:“这里的守将曾平是我的知交好友,也是个将才,屡立战功,却因为得罪了自在王而被派到这蛮荒之地,等下我们入城见见他,了解一下前方战况。” “我看,我们还是不要入城的好。”高歌凝视着越来越近的云州城,若有所思地道。 马文辉一愣:“为什么?” “我有一种不好的感觉。”高歌道。 “感觉?什么感觉?” “说不出来,但是很强烈……这云州城里有危险!” 一阵轻蔑的笑声传来,高歌回头一看,新月公主不知何时已来到近前。 “感觉?天底下竟然有凭感觉下命令的元帅!”憋了几天,新月公主终于又开始对高歌冷嘲热讽了。 “你不要小看了高歌的感觉!”蝶舞听不下去了,反驳道,“长期的杀手生涯让我们都有了预知危险的能力,而高歌更是从小就有这种野兽般的本能,他的感觉很准的。” “拜托,这里是战场不是江湖,再说一座被我方将领控制的城池又能有什么危险?胆子这么小,怎么做统帅四十万大军的元帅?”新月公主仍旧不以为然。 马文辉看了高歌一眼,说道“我与曾平已三年未见,这次不进城未免说不过去,要不我自己进去,你留下来好了。” “我和你一起去!”新月公主道,边说边示威似地看着高歌。 高歌在心里叹了口气,道:“既然你们坚持进城,那我和你们一起,多带点卫兵,注意见机行事。” 马文辉还没说话,新月公主就抢着道:“不过是进城叙叙旧、吃顿饭而已,至于这么认真吗?再说就算是有情况,凭我们也可以应付得来吧。” 马文辉思索着,道:“公主的话也对,如带大队人马进城,反而显得对对方不信任。我看,带二百精兵足矣。” 高歌知道再也说不动他们了,只得点头同意,蝶舞关切地凑过来,小声道:“高歌,让我和司徒陪你去吧,万一出事也好有个照应。” “不用,我自己去就行,别让别人把咱‘天眼’看扁了。”高歌道。 “可是……” “放心,我自有安排。”说着,高歌叫身边士兵叫来一个名叫许然的偏将,向他面授机宜。 “你看他那个样子,还真认为我们赴的是鸿门宴了。”新月公主不屑地道。 “小心些总是好的。”马文辉虽这么说,但脸上的表情也颇不以为然。 说话间,云州城已到近前。只见城门大开,一员将领带着两队士兵,迎出城外。 “看,是曾平,他来接咱们了。”新月公主喜出望外地道。 马文辉也面露喜色,他令大军就地扎营,自己点出二百精兵,和高歌、新月公主一起策马迎了上去。 *** 云州守将曾平三十余岁,身材壮硕、气宇轩昂。见高歌等人走到近前,他急忙滚鞍下马,伏地拜道:“末将曾平,参见公主、元帅!” 高歌等人也急忙下马。新月公主满面笑容地道:“曾将军不必多礼,快请起来。”这个公主似乎还挺平易近人的,除了她面对高歌的时候。 “马将军,一别经年,别来无恙否?”曾平又问马文辉道。 “行了老兄,你我之间就别说这些文绉绉的废话了!”马文辉笑着给了他一拳,“几年未见,你可又胖了,看来在这里挺享福啊。” “穷乡僻壤,有什么可享福的。只是天高皇帝远,心宽体则胖罢了。”曾平笑道。 “真有你的!来,我给你引荐,这位就是西征大元帅高歌。”马文辉道。 “云州守将曾平见过高元帅!”曾平抱拳施礼,说道:“尽管末将身处这偏远之地,但也听闻最近京师出了一位白发神人,斗恶魔、救圣驾,立下赫赫奇功,近日终于得见,真乃三生有幸啊! “曾将军过奖了。”高歌道。 一行人说说笑笑地进了城。马文辉不愧为尽忠职守的良将,虽然天色已晚,又疲累不堪,但他还是不顾曾平的劝说,坚持亲自视察城中防务。眼见兵士各就其位,毫无松懈之处,这才放下心来。 当晚,曾平在他的将军府中大排筵宴,款待高歌一行,并召来美艳的女奴歌舞助兴。这些女奴皆为胡族,棕肤卷发、身高腿长,舞姿奔放狂野,充满着奇异、原始的诱惑力。 “高元帅、马将军,这种胡女歌舞,你们在京师没见识过吧?”曾平洋洋得意地道。 马文辉皱了皱眉,没有接话,高歌正色道:“曾将军,如今强敌当前,兵士们昼夜职守、严阵以待,而我们却在这里歌舞升平,恐怕不大好吧?” 此言一出,马文辉暗暗点头,连新月公主看高歌的目光也不那么充满敌意了。 曾平一怔,随即笑道:“高元帅说的极是,末将知错了。”手一挥,撤下了歌舞。他端起面前满满的一杯酒,站起来朗声道:“高元帅时刻不忘与将士同甘共苦,末将自叹不如,为表歉意,自罚一杯!”说罢举杯一饮而尽。 然后,他把杯子重新倒满,道:“这一杯酒是我敬公主和两位元帅的,祝各位旗开得胜、马到成功!来,我们一齐干了此杯!” 高歌等人闻言站起,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这酒辛辣无比,但在辛辣之中却透着一股淡淡的异香。入口虽冲却回味悠长。 “好酒!”马文辉赞道。 “有好酒,当然不能没有好菜!”曾平道,说着“啪啪啪”击了三下掌。两个精赤着上身的壮汉抬着一只烤全羊走了进来。这只烤全羊被放置在一个巨大的盘子上,色泽金黄,香气扑鼻。盘子周围还放着几柄银色的匕首。 “好香啊!”新月公主吸了吸鼻子。 “这烤全羊可是塞上第一美味,公主快尝尝吧。”曾平笑着拿起一柄匕首,切下一块羊肉放在盘中,递给新月公主道。 “好吃!”新月公主尝了一块,赞不绝口。这边马文辉也自行取刀割肉,吃了起来。 “高元帅,你也尝尝吧。”马文辉殷勤地道。 高歌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桌上的烤全羊,淡淡地道:“对不起,这羊肉我不能吃。”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九十三章 鸿门之宴 在少有人迹的茫茫荒原上果然是一目千里,高歌上午就看到了云州城的轮廓,但直到傍晚才来到它的近前。在夕阳的映照之下,这座座落在西域荒原上的斑驳城池显得沧桑而寂寞。 “云州地处战略要津,是我帝国在西边的最后一道门户,自古以来都乃兵家必争之地。好在它还没有失守,要不然就麻烦了。俗话说‘兵贵神速’,但皇上却搞什么擂台选帅,延误了战机……”马文辉说到这里,看了高歌一眼,转移了话题:“这里的守将曾平是我的知交好友,也是个将才,屡立战功,却因为得罪了自在王而被派到这蛮荒之地,等下我们入城见见他,了解一下前方战况。” “我看,我们还是不要入城的好。”高歌凝视着越来越近的云州城,若有所思地道。 马文辉一愣:“为什么?” “我有一种不好的感觉。”高歌道。 “感觉?什么感觉?” “说不出来,但是很强烈……这云州城里有危险!” 一阵轻蔑的笑声传来,高歌回头一看,新月公主不知何时已来到近前。 “感觉?天底下竟然有凭感觉下命令的元帅!”憋了几天,新月公主终于又开始对高歌冷嘲热讽了。 “你不要小看了高歌的感觉!”蝶舞听不下去了,反驳道,“长期的杀手生涯让我们都有了预知危险的能力,而高歌更是从小就有这种野兽般的本能,他的感觉很准的。” “拜托,这里是战场不是江湖,再说一座被我方将领控制的城池又能有什么危险?胆子这么小,怎么做统帅四十万大军的元帅?”新月公主仍旧不以为然。 马文辉看了高歌一眼,说道“我与曾平已三年未见,这次不进城未免说不过去,要不我自己进去,你留下来好了。” “我和你一起去!”新月公主道,边说边示威似地看着高歌。 高歌在心里叹了口气,道:“既然你们坚持进城,那我和你们一起,多带点卫兵,注意见机行事。” 马文辉还没说话,新月公主就抢着道:“不过是进城叙叙旧、吃顿饭而已,至于这么认真吗?再说就算是有情况,凭我们也可以应付得来吧。” 马文辉思索着,道:“公主的话也对,如带大队人马进城,反而显得对对方不信任。我看,带二百精兵足矣。” 高歌知道再也说不动他们了,只得点头同意,蝶舞关切地凑过来,小声道:“高歌,让我和司徒陪你去吧,万一出事也好有个照应。” “不用,我自己去就行,别让别人把咱‘天眼’看扁了。”高歌道。 “可是……” “放心,我自有安排。”说着,高歌叫身边士兵叫来一个名叫许然的偏将,向他面授机宜。 “你看他那个样子,还真认为我们赴的是鸿门宴了。”新月公主不屑地道。 “小心些总是好的。”马文辉虽这么说,但脸上的表情也颇不以为然。 说话间,云州城已到近前。只见城门大开,一员将领带着两队士兵,迎出城外。 “看,是曾平,他来接咱们了。”新月公主喜出望外地道。 马文辉也面露喜色,他令大军就地扎营,自己点出二百精兵,和高歌、新月公主一起策马迎了上去。 *** 云州守将曾平三十余岁,身材壮硕、气宇轩昂。见高歌等人走到近前,他急忙滚鞍下马,伏地拜道:“末将曾平,参见公主、元帅!” 高歌等人也急忙下马。新月公主满面笑容地道:“曾将军不必多礼,快请起来。”这个公主似乎还挺平易近人的,除了她面对高歌的时候。 “马将军,一别经年,别来无恙否?”曾平又问马文辉道。 “行了老兄,你我之间就别说这些文绉绉的废话了!”马文辉笑着给了他一拳,“几年未见,你可又胖了,看来在这里挺享福啊。” “穷乡僻壤,有什么可享福的。只是天高皇帝远,心宽体则胖罢了。”曾平笑道。 “真有你的!来,我给你引荐,这位就是西征大元帅高歌。”马文辉道。 “云州守将曾平见过高元帅!”曾平抱拳施礼,说道:“尽管末将身处这偏远之地,但也听闻最近京师出了一位白发神人,斗恶魔、救圣驾,立下赫赫奇功,近日终于得见,真乃三生有幸啊! “曾将军过奖了。”高歌道。 一行人说说笑笑地进了城。马文辉不愧为尽忠职守的良将,虽然天色已晚,又疲累不堪,但他还是不顾曾平的劝说,坚持亲自视察城中防务。眼见兵士各就其位,毫无松懈之处,这才放下心来。 当晚,曾平在他的将军府中大排筵宴,款待高歌一行,并召来美艳的女奴歌舞助兴。这些女奴皆为胡族,棕肤卷发、身高腿长,舞姿奔放狂野,充满着奇异、原始的诱惑力。 “高元帅、马将军,这种胡女歌舞,你们在京师没见识过吧?”曾平洋洋得意地道。 马文辉皱了皱眉,没有接话,高歌正色道:“曾将军,如今强敌当前,兵士们昼夜职守、严阵以待,而我们却在这里歌舞升平,恐怕不大好吧?” 此言一出,马文辉暗暗点头,连新月公主看高歌的目光也不那么充满敌意了。 曾平一怔,随即笑道:“高元帅说的极是,末将知错了。”手一挥,撤下了歌舞。他端起面前满满的一杯酒,站起来朗声道:“高元帅时刻不忘与将士同甘共苦,末将自叹不如,为表歉意,自罚一杯!”说罢举杯一饮而尽。 然后,他把杯子重新倒满,道:“这一杯酒是我敬公主和两位元帅的,祝各位旗开得胜、马到成功!来,我们一齐干了此杯!” 高歌等人闻言站起,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这酒辛辣无比,但在辛辣之中却透着一股淡淡的异香。入口虽冲却回味悠长。 “好酒!”马文辉赞道。 “有好酒,当然不能没有好菜!”曾平道,说着“啪啪啪”击了三下掌。两个精赤着上身的壮汉抬着一只烤全羊走了进来。这只烤全羊被放置在一个巨大的盘子上,色泽金黄,香气扑鼻。盘子周围还放着几柄银色的匕首。 “好香啊!”新月公主吸了吸鼻子。 “这烤全羊可是塞上第一美味,公主快尝尝吧。”曾平笑着拿起一柄匕首,切下一块羊肉放在盘中,递给新月公主道。 “好吃!”新月公主尝了一块,赞不绝口。这边马文辉也自行取刀割肉,吃了起来。 “高元帅,你也尝尝吧。”马文辉殷勤地道。 高歌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桌上的烤全羊,淡淡地道:“对不起,这羊肉我不能吃。”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九十四章 叛国之将 “你不能吃?为什么?”曾平一怔。 “哦,没什么,我最近肠胃不适,见了荤腥就没胃口。”高歌道。 “胡说八道,今天中午你还吃牛肉来着。”满嘴羊肉的新月公主含含糊糊地道,“这么好的羊肉,不吃可是你的损失啊。” 曾平面现不悦之色,沉声道:“高元帅,这烤全羊可是用来招待最尊贵的客人的,你如此推辞,是嫌末将招待不周呢?还是以为我的羊肉有毒?” 高歌笑了笑:“曾将军,你多虑了。我只是不喜欢吃羊肉而已。但既然你把话说到这份上,我就只得客随主便了。”说罢拿起一柄匕首,割下羊肉慢慢地吃了起来。 曾平的脸上这才露出了笑容。 *** 几个人吃吃喝喝、谈谈笑笑,不觉已到了深夜。高歌道:“今日多谢曾将军款待,时间不早,该尽欢而散了。” “高元帅何必这么着急?再喝两杯吧。你说呢,马老弟?”曾平劝道。 “不喝了,明日还要出征,还是早点休息为好,曾兄你也不要懈怠啊。”马文辉说着,便欲起身,却突然发现自身的身体软绵绵的,没有一丝力气,不由得大吃一惊。 “那好,恭敬不如从命,我也不留你们了。”曾平道,他看着高歌、马文辉和新月公主,忽然露出了阴险的笑容:“走啊,怎么叫你们走了,你们反而赖在这里了?” “这是怎么回事?我动不了了!”新月公主惊慌失措地叫道。 “我们终于还是着了他的道了!”高歌仰天长叹。 “曾平,这是你搞得鬼吗?玩笑不要开得太过火了!”满头大汗的马文辉说道。 “玩笑?谁跟你开玩笑了!”曾平完全没有了刚才的亲热之态,恶狠狠地道:“给我乖乖地听话,否则我可不客气!” “你、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马文辉问道。 “因为他已经叛变投敌了。”高歌淡淡地道,“能让我们不知不觉地着了道,这种毒药必是精品,凭他一个小小的守将是绝对弄不到的,他背后必有主使之人。” “猜得没错,你果真是个人才。”曾平笑道,“其实对付他们两个草包本不用这么费事的,我之所以准备这么好的毒药,完全是为了对付你。” “我高歌纵横江湖,普天之下的各种奇毒都知道一点儿,但今天晚上还是栽在了你的手里。”高歌道,“不知你用的是什么毒?” “现在你还有兴趣问这个?真受不了你!”新月公主大喊道。 “笨婆娘,难道你不知道他是在拖延时间吗?你还行走江湖呢,这点伎俩都不懂?”曾平轻蔑地笑道。 新月公主一时语塞。她虽经常微服出宫,但皇帝念着她的安全,每次都派遣大批大内高手,赶在她的行程之前把一切都打点好,只是她一直都不知道罢了。她自认为是老江湖,只是自我感觉良好罢了。 曾平道:“高歌,拖延时间是没有用的,我不妨告诉你,我用的都是西域奇毒,一为红元丸,一为软香散。其实这两种东西都不算是什么毒物,单独服用非但无害,反而还有强身健体之功效。但若把它们混在一起,就会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全身酸软无力,要到十个时辰以后效力才会渐渐消失。我预先服下了解药,把红元丸化在酒中,把软香散混在烤全羊的香料中,自认为万无一失,但你还是有所察觉,当你说你不吃羊肉的时候,我的心简直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了。高歌,你是怎么看出破绽来的?” “你下毒的方式没有破绽,但你的人有破绽。”高歌道,“我总是觉得你不大正常。” “哦?”曾平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说说看,我哪里不正常?” “你在城下相迎时虽然满面堆欢,但眼神闪烁不定,似乎在刻意掩饰什么东西。再说你太热情了,满口奉承之语。而据马将军所说,你是因为得罪了自在王而被贬到这里的。不愿和自在王同流合污的,必是襟怀傥荡的正人君子,而你却对我溜须拍马、着意奉承。这岂非很不正常?”高歌慢慢地道。 “说得好!”曾平拍了几下巴掌,“马文辉与我相交数十年,也没看出我的破绽,反倒是与我初次相逢的你感觉到不对劲,高歌确实名不虚传,我佩服你!” “曾平,其实我一见到你的时候,也感觉你的性格脾气似乎变了很多,但我以为是因为我们久别重逢,你太高兴的缘故,也没有多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们是老朋友,我信任你。”马文辉插口道。 曾平看着他,眼睛里似有真情流露,他微微点了点头,喃喃道:“是啊,我们是老朋友。” 马文辉道:“你为什么要走这一步?你忘了当年的誓言了吗?” 曾平长叹一声:“是啊,当年你我兄弟发誓要和岳飞岳武穆一样,尽忠报国、死而后已,我也确实这么做了,多年来我南征北战,落得一身伤疤,为朝廷立下了汗马功劳。可结果怎样?就因为在某日酒醉之时骂了自在王几句,那混蛋王爷就要皇帝将我处斩,还是韩丞相和兄弟你求情,好歹饶了性命,练降三级,被派到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做什么狗屁守将!” “那自在王是可恶,但朝廷里不是还有韩丞相等忠臣吗?再说此地虽然荒凉,但也是战略要冲,曾兄驻守这里也并非无用武之地。你又何必做出叛国这万人唾骂的事呢?曾兄,浪子回头,为时未晚。你赶快取出解药,我保证既往不咎。”马文辉劝道。 “回头?开弓没有回头箭!”曾平冷哼一声道,“马老弟,如今皇帝昏庸无能,自在王把持朝政,忠臣良将人人自危,你又何必死心塌地地为其卖命?还是和我一起归顺胡族吧。你我相交数十年,我并不忍心加害于你,所用的毒只是让你们暂时失去行动能力而已,对身体并无害处。只要你点点头,你我里应外合,攻进京城,杀了自在王和皇帝,帮胡族君王夺下江山。到时候我们就是开国元老,一样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马兄弟,你意下如何?” “住口!”马文辉怒道,“曾平,没想到你竟然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来!” “我可都是为了你们着想,你好好考虑考虑吧。”曾平道。 “不用考虑!我堂堂天朝将军,怎能向蛮夷屈膝?曾平,事已至此,不必多言,你我多年兄弟之情,今日恩断义绝!”马文辉怒不可遏。 曾平冷笑一声,道:“好!既已如此,那就休怪我不客气了!”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九十五章 摄魂魔音 “好了。”高歌淡淡地道,“游说失败,你可以叫你的主子出来了。” “你还是祈祷不要很快见到他吧,要不然你会后悔的!”曾平恶狠狠地道,“对了,白头元帅,我还没有征求你的意见呢。我知道军队里的情况,尽管你贵为元帅,但像你这样非行伍出身的外来户在军队里还是极容易受到孤立的。” “的确。”高歌表示同意。 曾平又道:“这些将领个个自命不凡、目中无人,再加上这个不懂装懂的刁蛮公主。你的日子怎么会好过?就说刚才吧,你根本不想吃那羊肉,可是这个公主却帮了我的忙。你之所以失手被擒,可以说完全是拜他们所赐。高歌,你又何必再陪着他们送死呢?” 新月公主听了这话,不由面红过耳,心里竟也对高歌有了一丝歉疚。她不禁问自己,我真的就这么自命不凡吗?我是不是对高歌真的太过分了? 只听高歌平静地对曾平道:“你说得没错,他们是都看不起我,但如果我向你投降,那会连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了。” 曾平一愣,随即怒道:“没想到你跟他们一样执迷不悟!” 而新月公主和马文辉则向高歌投去了钦佩的目光。 *** “啪、啪、啪。”一阵拍掌声从门外传来,众人循声望去,只见先前载歌载舞的那些妖艳女奴,抬着一个锦榻走了进来。锦榻上卧着一个红衣喇嘛,他约有四十来岁,长得眉清目朗、宝相*,一看就让人禁不住肃然起敬,但在这样一群妖媚女子的簇拥下,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邪气。 “魔音尊者。”曾平急忙躬身施礼,但红衣喇嘛正眼都没有看他,反而盯着高歌,用生硬的汉语道:“你是条汉子,我喜欢!” “谢了。”高歌淡淡地道。 “我叫格伦,人称魔音尊者,是三目法师麾下‘四大尊者’之一。”魔音尊者自我介绍道,“为表示对各位的欢迎,我请大家欣赏一点小小的把戏。” 说罢,他微闭双目,双手合什,口中念念有词。很快,门外传来了一阵整齐的脚步声,两队士兵走了进来。 马文辉定睛一看,这些人正是他带来的二百亲兵,不由得喜出望外,急忙喊道:“儿郎们,给我将这些人速速拿下!” 但这些士兵充耳不闻,他们排成整整齐齐的两路纵队,如木雕泥塑般一动不动。 “你们怎么了?没有听见吗?快动手啊!”马文辉着急地道。他向来令出如山,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 “别冲动,这些士兵都不大正常,恐怕是着了道儿。”高歌皱眉道。 马文辉仔细一看,果然,。这些士兵全都目光呆滞,而且脸上还带着奇怪的笑容。 “很抱歉,马将军,这些士兵不再听从你的命令了,他们只听我一个人的话。”摄魂尊者笑道,然后用一种非常诡异的音调,慢慢地说道:“转。” 话音刚落,两排士兵便齐刷刷一个转身,变成了面对着面。动作整齐得就像是被一只无形大手操纵的提线木偶,令人毛骨悚然。 摄魂尊者又道:“拔刀。” “唰。”二百人拔刀,却只发出了一个声音。 高歌和马文辉突然间明白魔音尊者要做什么了,心里不由一颤,而新月公主更是惊呼出声:“不要!” 摄魂尊者含笑望了她一眼,慢慢地吐出了一个字:“杀!” 左边的士兵提起刀来,一下刺进了对面士兵的胸膛,鲜血立刻喷溅而出,而那个士兵似乎丝毫没有感觉到痛苦,反而一刀斩下了左边士兵的脑袋。 一时间,大厅里都是刀刃砍进肉体所发出的声音,原本亲如兄弟的士兵在进行着毫不留情的自相残杀,但没有人发出哪怕是一声惨乎,甚至直到他们失去生命时,他们的脸上还带着那种诡异的笑容。 片刻之间,二百士兵已全部倒了下去。满地的鲜血和残肢断臂把这个大厅变成了修罗地狱。 马文辉全身颤抖,很想扑上去拼命,但偏偏又动弹不得。新月公主更是骇得呆了。 高歌也是暗暗心惊,看来这个喇嘛用的是迷魂法、摄心术一类的功夫。这类功夫虽然邪门,但说白了也只是一种催眠术而已。对于精通此道的人来说,要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控制一个人不难,但一下子控制二百人的催眠术,高歌还是头一次见到。 “怎么样,各位对我这个小把戏还满意吗?”摄魂尊者问道。他明明做的是极其血腥残忍的事,但说话还是那么彬彬有礼,这强烈的反差反而更使人不寒而栗。 “阁下好高深的催眠术,在下佩服!”高歌道。 “高元帅过奖了。那么,三位是否要重新考虑一下曾将军刚才的建议?” “不用考虑了,你吓不倒我们的,我们决不投降!”马文辉斩钉截铁地道。 “是吗?那么,我就可以再欣赏一出自相残杀的好戏了。”摄魂尊者说着,从怀中慢慢地取出一根灰白色的长笛。高歌见这根长笛形状特异,不由多看了几眼,却见这根长笛乃是用一整根死人的大腿骨制成,上面还书写着奇异的文字。看来这就是摄魂尊者的“法器”了。 “只要我用这根‘梵音魔笛’吹奏一曲,你们就要任我摆布了。我最后再给你们一次机会。”摄魂尊者把骨笛放在唇边,说道。 “不必了,我们不会改变主意的!”马文辉道,“自相残杀倒也不错,起码比死在你们的手下要强百倍。” “哦?你这句话倒是提醒我了。你们都是铁骨铮铮的战士,以死来威胁你们是没有用的。”摄魂尊者恍然大悟地道,“你们汉人有一句话,叫做‘士可杀不可辱’,嗯,我想到办法了。”他转头问旁边的胡女道:“你们想看天朝大国的两位元帅像狗一样的在地上爬来爬去,舔我的脚趾吗?还是想看这位美丽的公主脱光衣服的样子?” 这一下,马文辉终于变了脸色,新月公主更是恐惧至极,忍不住叫道:“我不信!我们现在中了毒,自己想动都动不了,我就不信能受你的摆布!” “尊敬的公主,您太小看我的摄魂魔音了。不信?我们就来试试看吧。”摄魂尊者道。 他再一次把骨笛放到了唇边。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九十五章 摄魂魔音 “好了。”高歌淡淡地道,“游说失败,你可以叫你的主子出来了。” “你还是祈祷不要很快见到他吧,要不然你会后悔的!”曾平恶狠狠地道,“对了,白头元帅,我还没有征求你的意见呢。我知道军队里的情况,尽管你贵为元帅,但像你这样非行伍出身的外来户在军队里还是极容易受到孤立的。” “的确。”高歌表示同意。 曾平又道:“这些将领个个自命不凡、目中无人,再加上这个不懂装懂的刁蛮公主。你的日子怎么会好过?就说刚才吧,你根本不想吃那羊肉,可是这个公主却帮了我的忙。你之所以失手被擒,可以说完全是拜他们所赐。高歌,你又何必再陪着他们送死呢?” 新月公主听了这话,不由面红过耳,心里竟也对高歌有了一丝歉疚。她不禁问自己,我真的就这么自命不凡吗?我是不是对高歌真的太过分了? 只听高歌平静地对曾平道:“你说得没错,他们是都看不起我,但如果我向你投降,那会连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了。” 曾平一愣,随即怒道:“没想到你跟他们一样执迷不悟!” 而新月公主和马文辉则向高歌投去了钦佩的目光。 *** “啪、啪、啪。”一阵拍掌声从门外传来,众人循声望去,只见先前载歌载舞的那些妖艳女奴,抬着一个锦榻走了进来。锦榻上卧着一个红衣喇嘛,他约有四十来岁,长得眉清目朗、宝相*,一看就让人禁不住肃然起敬,但在这样一群妖媚女子的簇拥下,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邪气。 “魔音尊者。”曾平急忙躬身施礼,但红衣喇嘛正眼都没有看他,反而盯着高歌,用生硬的汉语道:“你是条汉子,我喜欢!” “谢了。”高歌淡淡地道。 “我叫格伦,人称魔音尊者,是三目法师麾下‘四大尊者’之一。”魔音尊者自我介绍道,“为表示对各位的欢迎,我请大家欣赏一点小小的把戏。” 说罢,他微闭双目,双手合什,口中念念有词。很快,门外传来了一阵整齐的脚步声,两队士兵走了进来。 马文辉定睛一看,这些人正是他带来的二百亲兵,不由得喜出望外,急忙喊道:“儿郎们,给我将这些人速速拿下!” 但这些士兵充耳不闻,他们排成整整齐齐的两路纵队,如木雕泥塑般一动不动。 “你们怎么了?没有听见吗?快动手啊!”马文辉着急地道。他向来令出如山,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 “别冲动,这些士兵都不大正常,恐怕是着了道儿。”高歌皱眉道。 马文辉仔细一看,果然,。这些士兵全都目光呆滞,而且脸上还带着奇怪的笑容。 “很抱歉,马将军,这些士兵不再听从你的命令了,他们只听我一个人的话。”摄魂尊者笑道,然后用一种非常诡异的音调,慢慢地说道:“转。” 话音刚落,两排士兵便齐刷刷一个转身,变成了面对着面。动作整齐得就像是被一只无形大手操纵的提线木偶,令人毛骨悚然。 摄魂尊者又道:“拔刀。” “唰。”二百人拔刀,却只发出了一个声音。 高歌和马文辉突然间明白魔音尊者要做什么了,心里不由一颤,而新月公主更是惊呼出声:“不要!” 摄魂尊者含笑望了她一眼,慢慢地吐出了一个字:“杀!” 左边的士兵提起刀来,一下刺进了对面士兵的胸膛,鲜血立刻喷溅而出,而那个士兵似乎丝毫没有感觉到痛苦,反而一刀斩下了左边士兵的脑袋。 一时间,大厅里都是刀刃砍进肉体所发出的声音,原本亲如兄弟的士兵在进行着毫不留情的自相残杀,但没有人发出哪怕是一声惨乎,甚至直到他们失去生命时,他们的脸上还带着那种诡异的笑容。 片刻之间,二百士兵已全部倒了下去。满地的鲜血和残肢断臂把这个大厅变成了修罗地狱。 马文辉全身颤抖,很想扑上去拼命,但偏偏又动弹不得。新月公主更是骇得呆了。 高歌也是暗暗心惊,看来这个喇嘛用的是迷魂法、摄心术一类的功夫。这类功夫虽然邪门,但说白了也只是一种催眠术而已。对于精通此道的人来说,要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控制一个人不难,但一下子控制二百人的催眠术,高歌还是头一次见到。 “怎么样,各位对我这个小把戏还满意吗?”摄魂尊者问道。他明明做的是极其血腥残忍的事,但说话还是那么彬彬有礼,这强烈的反差反而更使人不寒而栗。 “阁下好高深的催眠术,在下佩服!”高歌道。 “高元帅过奖了。那么,三位是否要重新考虑一下曾将军刚才的建议?” “不用考虑了,你吓不倒我们的,我们决不投降!”马文辉斩钉截铁地道。 “是吗?那么,我就可以再欣赏一出自相残杀的好戏了。”摄魂尊者说着,从怀中慢慢地取出一根灰白色的长笛。高歌见这根长笛形状特异,不由多看了几眼,却见这根长笛乃是用一整根死人的大腿骨制成,上面还书写着奇异的文字。看来这就是摄魂尊者的“法器”了。 “只要我用这根‘梵音魔笛’吹奏一曲,你们就要任我摆布了。我最后再给你们一次机会。”摄魂尊者把骨笛放在唇边,说道。 “不必了,我们不会改变主意的!”马文辉道,“自相残杀倒也不错,起码比死在你们的手下要强百倍。” “哦?你这句话倒是提醒我了。你们都是铁骨铮铮的战士,以死来威胁你们是没有用的。”摄魂尊者恍然大悟地道,“你们汉人有一句话,叫做‘士可杀不可辱’,嗯,我想到办法了。”他转头问旁边的胡女道:“你们想看天朝大国的两位元帅像狗一样的在地上爬来爬去,舔我的脚趾吗?还是想看这位美丽的公主脱光衣服的样子?” 这一下,马文辉终于变了脸色,新月公主更是恐惧至极,忍不住叫道:“我不信!我们现在中了毒,自己想动都动不了,我就不信能受你的摆布!” “尊敬的公主,您太小看我的摄魂魔音了。不信?我们就来试试看吧。”摄魂尊者道。 他再一次把骨笛放到了唇边。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九十六章 一线生机 “不!”新月公主恐惧到了极点,发出了绝望的惨叫。 与此同时,她身边的高歌突然一跃而起,身形如电,向魔音尊者猛扑过去。 魔音尊者的脸色变了,他身边的胡姬也是大惊失色,但她们的应变也是极其迅速,抬着锦榻的四个胡姬步调一致,迅速后退,其余四个胡姬则一字排开,挡在高歌身前。看来这些胡姬不仅能歌善舞,武功也不错。 但高歌根本不想和她们纠缠,手一扬,一道银光飞出,从两个胡姬之间穿过,直奔魔音尊者而去,魔音尊者惊慌失措,本能地举起手中的骨笛来抵挡,只听“啪”的一声,骨笛被拦腰击成了两半。 这一下兔起鹘落,变化太快,也太出乎意料。直到现在,人们才回过神来。曾平难以置信地大喊:“不可能啊,他明明中了毒的!” 高歌笑了笑:“我已经说过,我早就对你起疑心了,难道还会傻呼呼的任你摆布吗?肉我的确是吃了,但喝酒的时候我却使了个障眼法。曾将军,你的毒虽厉害,但江湖上的这些把戏你却差得远了。” “好,高歌,没想到我还是低估你了。”曾平垂头丧气地道。 “高歌,你既然没有中毒,为什么不早点出手?”新月公主嗔道,想起刚才的情景,她还是一阵阵的后怕。 高歌哭笑不得,酒宴开始之时他就担心其中有诈,所以喝下酒之后,马上潜运内力把它们变成汗水从体内逼出来。可尽管这样,他还是中了点儿毒,虽不至于无法行动,但也是全身酸麻无力。所以他故意拖延时间,运功逼毒,同时将一柄割肉用的匕首暗暗藏于袖中,等待反击的机会。红元丸与软香散的混合之毒确实非常厉害,直到现在高歌也未能将其全部化解,但再等下去就势必要受这恶人所辱,无奈之下只好出手,如果高歌全部恢复的话,这柄匕首就不会只击断骨笛了,而会连魔音尊者的喉咙也一齐割断。 “好个高歌,不愧是‘天眼’的头号杀手,果然名不虚传。”魔音尊者的脸上又恢复了平静。 “既然知道厉害,就赶快交出解药,我可以绕你不死。”高歌说着,缓缓拔出了腰畔的炎龙剑。 魔音尊者仰天大笑:“你真以为局势已经掌握在你的手中了吗?” “我看你还能耍什么花样!”高歌道,从刚才的攻击中他已看出,这个魔音尊者的摄魂之术虽然恐怖,但其它武功却甚是稀松平常。如今骨笛已毁,他自然也就不足为惧了。 “不错,你毁了我的梵音魔笛,但别忘了这是在我们的地盘上!”魔音尊者大喝一声“来人!”立刻涌进来一群全副武装的士兵,把整个大厅围了个水泄不通。 “你们的地盘?我们的四十万大军就在城外,对付你们这点兵力简直易如反掌!”高歌毫不示弱。 “远水解不了近渴,你们的大军正在三里之外沉睡呢,你还是先顾眼前吧!”魔音尊者冷笑道。 “你真以为凭你这些人就能拦住我?”高歌道。 “我知道你武功盖世,如果你要走,再多一倍的士兵也没有用,但是他们两个的毒还没解,你多了这两个累赘,想走恐怕就没那么容易了吧?”魔音尊者看了看新月公主和马文辉,笑道。 “高歌,别管我们,你快走,出城以后再领军来救我们!”马文辉毅然道。 高歌默然不语。 “快走啊,要不然我们都会死在这里!”马文辉嘶声道。 “你别费劲了,他是不会走的。”魔音尊者道,“我最了解你们这些自命侠义的人了。他宁愿和你们一起死,也不会丢下你们独自逃命的。” 高歌笑了,“你错了。”他道。 “哦?”魔音尊者一怔。 “不错,我是自命侠义,但生命只有一次,谁都不会和自己的生命过不去。更何况我和他们两个的交情还远远达不到同生共死的程度。”高歌道,“他们两个一直都看我不顺眼,如今他们死了,说实话我也不会感到太难受的。” 这一下实在是出乎魔音尊者的意外,他勉强笑道:“你就别嘴硬了。” “不信?那我就做给你看吧!”高歌也笑了,他高举炎龙剑,大喝一声,剑身上一股赤焰腾空而起,轻易地把屋顶撞破了个大洞,像一条火龙般直冲云霄,高歌随即一招“青云直上”,身子直直拔起,从破洞中穿了出去。 狼狈地躲开飞溅而下的砖石灰尘,灰头土脸的魔音尊者先前那种高雅的风度已经荡然无存,他从锦榻上跳起,气急败坏地道:“快,快追!”又指着一个士兵统领道:“你带人看住这两个,如果再出事我剥了你的皮!”说着领着士兵和身边的胡姬冲了出去。 *** “他终于逃出去了!”马文辉喜不自胜,大笑道,“他一定会带领军队打败这些蛮族的,公主,你说是吗?” 新月公主没有答话,她的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不知是何滋味。 她知道高歌这样做是绝对正确的,他的确没必要陪着他们送死,这毫无意义。 可他说的话却未免太绝情、太让人伤心了:“我和他们两个的交情还远远达不到同生共死的程度。他们一直都看我不顺眼,如今他们死了,说实话我也不会感到太难受的。” 但是,他说的难道不是实情吗?自己岂不是一直看他不顺眼?一直刁难于他? 高歌啊高歌,我死了,你真的不会感到难受吗? 新月公主忽然感到一阵没来由的心酸,一时间只觉得万念俱灰,感到活着再也没有一点意思。 毒药的药力多少有点减弱,已经可以略微活动一下手脚了。趁周围的士兵不注意,新月公主悄悄地把面前的匕首握在手中,她宁可自杀,也不愿落在这群禽兽手中遭受**。 外面火光熊熊、人影杂乱,叱喝声、叫喊声响个不停,后来这一切渐渐远去,显然高歌已经逃远了。 新月公主不由得松了口气,她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很关心他,竟然在不知不觉地牵挂着他。 女儿家的心事,有谁能全部明了?就连她们自己都不能。 想到高歌脱离了险境,新月公主的心里也轻松了很多。透过屋顶上的破洞,可以看到天上闪烁的星星。新月公主头一次发现,原来星光竟然这么美。她呆呆地看着,不由得痴了。 忽然,一个人影从破洞中跃下,轻飘飘地落在她的身边,夺目的剑光闪过,那十余个看守的士兵还未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已命丧黄泉。 是高歌! 看着这张自己曾经很讨厌的面孔,新月公主终于忍不住流下了泪水。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九十七章 声东击西 “高歌……”新月公主只说出这两个字,便泣不成声。 “你怎么又回来了?”马文辉吃惊地道,“追兵呢?” “引开了,声东击西而已。这个喇嘛显然不懂兵法。”高歌笑道,看见新月公主流出眼泪,不禁劝道:“公主,你别哭啊,在下马上就救你出去!” “我还以为你真的自己走了……”新月公主哭得更欢了。 马文辉皱眉道:“高歌,你先把公主救走吧。我们现在还不能自由行动,你一下救不了我们两个的。” “放心吧,我谁都不会丢下的,我有办法。”高歌说着,把那张锦榻上的锦缎撕开,拧成几条绳子,把马文辉背起来绑好。然后对新月公主道:“公主,在下不得已,要抱着你走了,请公主原谅!” 新月公主红着脸,轻轻点了点头。 *** 用绳子把新月公主绑在胸前,再用一只手抱住,现在的高歌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杂技演员。 “好了,你们尽量抓稳,我们走!”高歌道。 “怎么走?外面这么多敌军,再说我们这样子,想不引人注意都难!”马文辉哭笑不得地道。 高歌略一思索,道:“越显眼的地方越不引人注意,我们从屋顶上走!” “屋顶上?”马文辉和新月公主都吃了一惊。曾平这将军府的大厅宽阔高大,从这里到房顶起码有四五丈,高歌背负着两个人,能行吗? “没错。”高歌说着,把炎龙剑插回剑鞘。猛地助跑几步,然后提气一跃,跳起两丈多高,未等身子下落,他双脚便蹬在墙壁上,借力一弹,又跃起一丈有余,伸出右臂,攀住了房梁,然后手臂猛一用力,跳到了房梁之上,再纵身一跃,终于从破洞中跳了出去。 “好轻功!”马文辉由衷地赞道。 “过奖。”高歌喘息着道,背着两个人上房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了。 *** 新月公主像一只小猫一样蜷伏在高歌的怀中,在夜色中看来,那一重重连绵的屋脊就像是起伏不断的黑色山峰。而高歌就带着她在这群山之间纵横驰跃,就像是腾云驾雾一般。 倾听着高歌强有力的心跳,新月公主不禁心如鹿撞,她几乎忘了自己是在逃亡,希望这段路程越长越好,当高大的城门越来越近的时候,她竟然感到有些失落。 正冥想间,忽然有几个水滴落在了她的脸上,难道下雨了?抬头一看,原来是高歌脸上流下的汗水。此时高歌已经汗出如浆,看得新月公主一阵心痛。她用尽全力,慢慢地伸出手,用衣袖轻柔地拭去他脸上的汗珠。高歌有些意外,但随即露出了感激的笑容。 “谢谢你,我对以前的所作所为向你道歉。”新月公主轻声道。 高歌没有说话,此时此刻他已不能说话,因为一开口真气就提不起来了。他选择在屋顶上走可以说是聪明之极,地下火把通明,胡族士兵像没头苍蝇一般到处乱撞,可就是没有人抬头向上面看一眼。可是背负两个人飞檐走壁无疑是一件极费内力与气力的事,高歌只觉自己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身子越来越重,脚踩在瓦片上的声音越来越响,好在地上一片混乱,这些响动并没有使他们暴露。 提心吊胆地前进着,终于离城门只有百丈之遥了。但前面是一片开阔地,而且城门关得严严实实。高歌一时间不禁没了主意。 他只希望蝶舞、司徒和许然能够动作快点,要不然可真就前功尽弃了。 *** “笨蛋!饭桶!你们这一群废物!”魔音尊者气急败坏地大骂着。明明自己已经完全掌握了形势,却让高歌在重重包围之下逃脱了。这么多人追了半天追不着,反倒让人家杀了个回马枪,把新月公主和马文辉都救走了! 新月公主和马文辉中毒都很深,一时半会儿根本不可能恢复行动,高歌带着这两个累赘,应该走不远。可是他出动了城中全部的兵力,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索,还是一无所获。 正在魔音尊者一筹莫展的时候,又有兵士来报,城外的汉军大营出动了一支军队,直奔云州城而来! “该死!也许是我们闹的动静太大,他们起疑心了,赶快准备好滚木礌石,让弓弩手各就各位,一定要顶住,不能让他们攻进来!”魔音尊者命令道,“其余人等加紧寻找,高歌他们一定还没出城,不能让他们和城外军队会合!”高歌等三个人都是重要人物,逮住他们可是大功一件,他可不想放虎归山、功亏一篑。 *** 偏将许然手执长枪,带兵前往云州城。白天的时候高歌嘱咐他,要时刻留意城里动静,若见到一条火柱冲天而起,就立刻带兵攻城。虽然高歌这个元帅并不得军心,而且这个命令下得有些莫名其妙,但他毕竟是元帅,元帅下了令,一个小小的偏将不敢不从。所以他一直留意着。到了半夜,果然出现了一条火柱,许然这才吃了一惊,急忙披挂整齐,点了一万精兵径往云州城而来。但他还是心存侥幸,没带攻城所用的红衣重炮,只带了几架云梯。 片刻工夫,大队人马来到城下。蝶舞和司徒狂风已在此等候。司徒道:“我们叫了半天,始终无人应答。但城里人声嘈杂、火光熊熊,显然有变!” 许然看着紧闭的城门,点点头,朗声道:“末将许然,有要事到此,请曾将军开门!” 城墙上人影重重,但没有人回答。 许然又道:“曾将军,末将奉元帅之命,立刻便要进城,你再不开门,那就休怪末将不客气了!” 这一次回答他的,是一阵如蝗的箭雨。众将士猝不提防,立刻便有上百人中箭,急忙狼狈后退。 许然一边拨打飞来的箭只,一边大吼:“攻城!” *** 高歌带着新月公主和马文辉,躲在房脊的阴影中,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情况,听得城外喊杀声震天,高歌不禁喜道:“是我们的军队在攻城!” 新月公主和马文辉也是面露喜色。 但等待了良久,城门还是没有被攻破。城内的胡族士兵源源不断地把滚木、礌石、石灰瓶等物运上城墙。大家都明白,时间拖得越久,攻城的士兵伤亡就越大,不禁都露出了焦急之色。 高歌道:“我们不能在这里干等下去了,得想法帮帮他们!”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九十八章 冲出重围 今日仲秋,首先送各位朋友词一首(非原创),忠心祝愿各位朋友节日快乐,合家团圆! 今曰仲秋 凭栏远望 忽生苍茫之感 人生幸事 莫过邀三五知己濒湖小酌 然人生漂泊 散于江湖 有心相聚 无力常逢 遥寄盼君安康 勿忘衷肠 ######### 魔音尊者虽是喇嘛,但指挥起守城战来还是有声有色,使得许然的军队伤亡惨重。 但是魔音尊者心里明白,此处战事一起,汉军的大部队马上就会来增援,这城中只有万余军队,失败是早晚的事。但他并不太计较这一城之得失,只要抓了正副元帅和汉家公主,何愁汉军不退兵?可是,这三个人却像消失了一样,令他心急如焚。 正在这时,忽然前方的士兵起了一阵骚乱,一匹战马像受惊了一样,冲出人群,向城门疾驰而去。马背上有三个人,居中的一个满头白发,不是高歌是谁?魔音尊者不禁喜出望外,连忙大喊道:“赶快拦住他!” 众士兵纷纷追赶,但受惊的骏马速度极快,把他们远远地抛在了后面。拦着前面的士兵,都被高歌一剑砍翻。 眼见高歌就要到达城门了,但魔音尊者此刻反而不着急了,他双手合什,口中念念有词,脸上露出了阴冷的笑容。 *** 高歌感觉自己今晚的运气真的很好。 他带着新月公主和马文辉慢慢地跳到地上,正好碰到一个落单的骑兵,那骑兵只叫了半声,喉咙便被高歌一剑割断。 这样,他们便有了一匹马。 驮上了三个人之后,这匹马显得有些吃力,高歌担心它跑不快,便在它股上刺了一剑,战马吃痛,果然奔行如飞,把没有丝毫准备的敌军冲了个措手不及,百余丈的距离,竟然就这样轻轻松松地冲过来了。 现在,高歌面前唯一的阻碍就是这扇紧闭的城门。城门上着巨大的木栓,但要用炎龙剑劈开它并不是难事。高歌一手持缰、一手握剑,把内力提升到顶端,把精神集中到一点,也就没有听到随风飘来的那一阵奇怪的梵唱声。 但马文辉却听到了。虽然人声嘈杂,但这微弱的梵唱声却还是非常清晰地、源源不断地飞入了他的耳中,声音安详、平和,让人不自觉地慢慢放松,并产生依赖之感,好在马文辉定力较强,虽然如痴如醉,但一时间并未丧失意识。 而新月公主定力较弱,情况就更为糟糕。她的眼神渐渐迷离,脸上也不自觉地露出了神秘而奇怪的笑容,就像那些自相残杀的士兵脸上的笑容一样。 她忽然举起手中的匕首,一下子扎进了高歌的胸膛! *** 高歌正想挥剑劈开城门,胸膛上却忽然传来一阵剧痛,低头一看,只见怀中的新月公主神情呆滞、面带微笑,而她手中的匕首正扎在自己的胸膛上。高歌大吃一惊,吼道:“你干什么?” 新月公主恍若未闻,还是把手里的匕首继续往里扎。 高歌无奈,松开缰绳,狠狠地给了新月公主一个耳光。 “啪”的一声响过,新月公主如遭雷击,脸上现出茫然的神情,她呆呆地问高歌:“你为什么打我?”话刚说完自己便看到了原因,吓得“啊”一声惊叫,急忙把满是鲜血的匕首拔了出来。 “咝……”随着新月公主的动作,高歌倒抽了一口凉气。 看着涌出的鲜血,新月公主手忙脚乱地试图为高歌包扎,失魂落魄地问道:“我到底是怎么了,我怎么会这么做?” “这不怪你。”高歌道,他手指连点,封住伤口附近的几处大穴。心想幸亏新月公主的毒还未解,手劲不大,再加上自己穿着铠甲,匕首入肉不深,没伤着心脏和大血管。“我终于知道身着盔甲的好处了。”他自嘲地想。 “是那个喇嘛,刚才他控制了我们的心神。”马文辉道,经过这一番折腾,他也清醒了过来。 “对,我们都太小瞧他了!”新月公主也镇定了些,说道:“好在他没有了那只邪门的笛子,在嘈杂之中魔咒的威力也有限,我们才能清醒的这么快,要不然可就惨了。”想到刚才的情景,她依旧心有余悸。 “我们现在已经很惨了!”高歌在心里说。现在他已经没有能力再劈开眼前的木栓了,背后的追兵转瞬即至,自己的辛苦努力就要在刚刚看到希望的时候付之东流了。 高歌调转马头,面对追兵,他要做困兽之斗。 这时,忽听城外炸雷也似的一声怒喝,随即一阵天崩地裂般的巨响,厚重的城门忽然变成了碎片。 烟尘中,一人手执长刀,威风凛凛。 高歌喜出望外:“司徒狂风!” *** 城门已破,大军如潮水般涌了进来。 司徒狂风、蝶舞等人看了高歌他们的狼狈样子,禁不住吃了一惊。但除了高歌挂了彩外,新月公主和马文辉都安然无恙。 “末将来迟,请元帅、公主恕罪!”许然躬身道。 “你没来迟,来的正好。”高歌道 “快扶元帅、公主回营养伤!”许然吩咐手下卫兵。 “你不用管我们,去攻城吧!”高歌道。 “一定要全歼敌军!”新月公主咬牙切齿地补充。 “遵命!”许然施了一礼,领兵冲杀去了。 “司徒,你进去寻找一个红衣喇嘛,一定不能让他跑了。”高歌吩咐司徒。 “没问题!”司徒应了一声,就要往里冲,高歌急忙又道:“小心一点,他会摄魂术,你最好把耳朵堵上。” “好!” *** 一直到破晓时分,这场战斗才告平息。 高歌的伤口已被蝶舞细心地包扎好,新月公主和马文辉也渐渐地可以活动了。 现在,他们又策马来到了云州城里,不甚宽阔的街道上,死尸遍地,胡族士兵一向以悍不畏死闻名,这场巷战也是相当惨烈。 一些士兵在忙着打扫战场,一具具尸体像丢破麻袋般被堆在一起。另外一些士兵开始挨家挨户告慰百姓,但除了一些好奇的年轻小伙子之外,大部分住户还是闭门不出。 三人来到了曾平的将军府,许然已派人将此打扫干净,作为临时的帅府。坐在大厅中的太师椅上,回想起昨夜的种种情状,三个人都是感慨万千。 彼此对视一眼,三个人都笑了,经过一夜的生死与共,冷漠和怀疑已经荡然无存。 高歌吩咐道:“传各位将领速来议事!” 他头一次感到,自己在军营里说话有了底气。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九十九章 前嫌尽释 将领们很快都来到了大厅里。 满面烟尘的许然向高歌报告战况:“此战歼灭敌军五千余人,仅有零星兵卒逃脱,我方损折约四千人,其中阵亡三千人,重伤一千人。” “没有抓到胡兵俘虏吗?”新月公主问道。 “禀公主,胡兵勇悍至极、宁死不降,有重伤失去战斗能力者,也全部自刎而亡。所以没有俘虏。”徐然道。 众将闻言,面面相觑,心里都在感叹胡兵之勇悍。 “那个红衣喇嘛抓住了吗?”高歌问道。 “禀元帅,战后我们到处搜寻,都没有发现此人,估计他逃了。但司徒大侠同时也不见了,可能是追他去了。”许然道。 “哦,司徒现在还没回来吗?” “是的。”徐然道,“不过元帅无须担心,我已派人往城外四个方向来回寻找,应该可以接应到司徒大侠。” “曾平怎么样了?”马文辉问道。 “战死于乱军之中。” 马文辉点点头,虽然曾平已是叛国之将,昨夜又差点害了他的性命,但他们总是多年故友,听到曾平的死讯,他还是感到一阵失落。 正在这时,忽听门外卫兵来报:“司徒大侠回来了!” 话音刚落,司徒已昂首走进大厅,只见他一手提着天王斩鬼刀,一手却提着一人,正是红衣喇嘛、魔音尊者。 他走到近前,把魔音尊者往地下一抛,大声道:“这喇嘛还真有点邪门,若不是大哥你提醒要我塞上耳朵,我还真收拾不了他!” 这一段话真是声若洪钟,震得众人耳朵嗡嗡直响,高歌急忙指了指自己的耳朵,一边比划一边大声道:“快把耳朵里的东西取出来吧!” 司徒狂风恍然大悟,连忙把耳朵里的棉球取出,不好意思地道:“刚才我的声音是不是大了点儿?” “岂止是大了点儿?我的耳朵都快聋了!”新月公主嗔道。 众将哄堂大笑,高歌笑道:“辛苦你了,司徒,赶快下去歇息吧。” “那好,这喇嘛就交给大哥你了,我点了他的哑穴,省得他唧唧歪歪的惹人心烦。我走了!”司徒说着,转身出去了。 高歌看了看魔音尊者,后者已盘膝端坐在地上,虽然已是阶下之囚,但他脸上的表情还是那么高高在上。但此刻他似乎并不怎么好受,脸上涨成了猪肝色,额头上满是豆大的汗珠。高歌知道司徒狂风的点穴法是“天眼”里面最差的,肯定是他刚才点哑穴时出了偏差,导致气血不畅,此刻魔音尊者所受的痛苦,无异酷刑。 高歌拿起桌上的一只茶杯,随手一抛,打在魔音尊者的身上,解了他的哑穴。魔音尊者立刻长出一口气,神情轻松了许多。 “我解除了你的痛苦,但希望你不要耍花样。”高歌道。 魔音尊者看了他一眼,长叹一声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明明万无一失的计划,却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现在我只求一死。” “我知道你不甘心,但失败就是失败,你输了。”高歌道。 “哼,你们只是暂时的胜利而已。若不是皇上的妃子得了急病,急召师父三目法王入宫,我今天也不会沦为阶下之囚!但是,最终的胜利依然会属于我们,师父会为我报仇的……”魔音尊者的声音渐渐微弱,忽然头一歪,不动了。旁边的将领上前一看,只见他口鼻流血、已然气绝。 叫人把尸体抬出去后,高歌对马文辉道:“看样子,敌军的主帅并不在军中,这对我们来说倒是一个好机会。” 马文辉点头道:“是,兵贵神速,我们应该速战速决。” 高歌道:“那好,传令下去,全军休整半天,下午继续进发,好了,大家去准备吧。” 众将答应一声,准备离去。 “慢着。”马文辉忽然道,“我还有话说。” 他走到屋子中央,环顾众将,朗声道:“诸位,说实话我们以前对高歌高元帅都不是那么服气,甚至可以说是有些看不起,认为他只会逞匹夫之勇,根本不配当这个元帅,可是,如果昨晚我和公主殿下听了他的话,就不会中了贼人的奸计了。” 马文辉把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众将听的又是心惊、又是佩服。 “诸位,昨晚若不是高元帅不计前嫌,拼死相救,那如今我马某人焉有命在?大丈夫当恩怨分明、知错能改,现在,当着大家的面,我马文辉要拜谢高元帅的救命之恩,同时向高元帅负荆请罪!”马文辉说到这里,双膝跪地,向高歌拜了下去。高歌急忙扶住他,说道:“都是自家兄弟,马元帅不必如此客气。” 刚刚扶起马文辉,新月公主又深深地施了个万福:“高元帅,谢谢你救我,我也向你赔不是啦。” 马文辉真情流露,激动地道:“事实证明,我们都错了,高歌完全有能力当好这个元帅,今后,我们都要以高元帅的马首是瞻,谁要是不听,我马文辉第一个就不答应!” “好!”众将轰然答应。 “各位将军,”高歌朗声道,“谢谢你们对我的信任,在下这次虽然赢了一仗,但相对于各位而言,排兵布阵、行军打仗我仍然是外行,希望我们以后取长补短、同心合力,这样,驱逐蛮夷、西征大捷将指日可待!” “同心合力!”将军们不约而同地齐声大吼着。 高歌轻松地笑了,他终于得到了将士的信任和爱戴,终于成了真正的元帅! *** 将帅齐心的西征大军,显现出了非凡的战斗力,虽然蛮族士兵悍不畏死,但兵法粗陋,武器装备亦不如西征军精良。大军连战连捷,先后收复上新、冷口、定川等多座城市,歼灭敌军近七万人。如今,只有崇义、广山、石寨三座城池仍在胡军掌握之中,照此下去,恐怕过不了多久就可以班师回朝了。 *** 崇义城里,守将博尔赤双眉紧锁,连声叹气。他刚刚得到探子的情报,定川失守,三万守军全军覆没。定川的守将花古素有“西川第一勇士”的称号,武艺高强、膂力过人,手中一柄开山大斧曾经劈翻过不少名将,但此次他与汉军一个叫司徒狂风的人交锋,仅走了三个回合就被对方一刀劈掉了脑袋。 上新兵多将广,冷口地势险要,定川武将勇悍,可这三座城池相继失守,甚至没有一座城能坚持三天以上。大军压境,博尔赤真不知自己这座小小的崇义城应该怎样应付。 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忽然卫兵来报:“将军,降龙尊者来了。”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百章 心狠手辣 “什么?”博尔赤精神一振、喜出望外,“快快有请!不,我亲自去请。” 博尔赤带着几个卫兵,打开侧门,来到城外,远远地见一个高瘦的喇嘛慢慢走来,他穿着一件又脏又破的僧袍,脖子上套着一个巨大的项圈,手腕、脚腕、耳垂、鼻子上都套着圆环。 待他走近时,卫兵们忽然脸色大变,其中一个更是惊呼出声,原来他们看清,这个喇嘛身上的“饰品”竟然都是活生生的蛇,那“项圈”原来是一条色彩斑斓的巨蟒,手腕、脚腕、耳垂上都是吐着红信的毒蛇,鼻子上的那条最小,仅如蚯蚓般大,却通体金黄,极为少见。这一条条蛇首尾相接,盘踞在他的身上,有的还在微微的蠕动,显得说不出的恐怖和恶心。 博尔赤曾见过这个降龙尊者一面,所以没有太多讶异,躬身施礼道:“末将博尔赤,见过尊者!” 降龙尊者看了看矮小的侧门,又看了看紧闭的城门,面现不愉之色,说道:“你们就是这么迎接我的吗?” 博尔赤急忙解释道:“尊者息怒,我们也是迫不得已,如今大军压境,如打开城门恐有不测啊!” 降龙尊者冷笑了几声,目光忽然落在了几个卫兵身上,他环视众人,道:“你们为什么是这种脸色?似乎对我和我的‘神龙’很看不惯啊!” “哪里哪里,他们哪里有这个胆子,只是初次得见尊者容颜,被尊者及‘神龙’的气势折服罢了。”博尔赤急忙解释。 “哦?即是如此,那我要他们喂饱我的‘神龙’,他们一定也不会拒绝啦?”降龙尊者道。 “当然。”博尔赤急忙吩咐卫兵,“还不替尊者喂养‘神龙’?” 卫兵面面相觑,其中一个试探着问道:“怎么喂啊?” 降龙尊者冷冷道:“好办,用你们的身体喂!”说着身子一抖,身上的蛇立刻飞一般地扑向了这几个不知所措的卫兵。 惨叫声凄厉而短促,仅仅一眨眼的功夫,这些勇猛的卫兵就变成了面目焦黑的尸体!仅剩刚才发出惊叫的那个卫兵还站在当地,似乎仍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看到了吧,我的‘神龙’毒液都是见血封喉的,就连这条大蟒也不例外。”降龙尊者笑着对博尔赤道,那神情、语气就像是小孩子在炫耀自己心爱的玩具。 博尔赤瞠目结舌地看着地下卫兵的尸体,那几条蛇正在上面啖其血肉,发出的声响让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降龙尊者看了看仅剩的那个卫兵,淡淡道:“你不光脸色不对,竟然还叫了一声,罪加一等,就让小金龙来对付你吧。”说着用一根手指轻抚着挂在鼻子上的小金蛇的头颅,轻轻地道:“小金龙,去教训他一下,别让他马上就死。”那小金蛇就像听懂了他的话似的,轻轻点了点头。 此时,这个士兵方才想到了逃跑,可刚想举步,便见面前黄光一闪,紧接着舌尖上一麻,再定睛看时,那条小金蛇已回到降龙尊者的鼻子上,就像是根本没有动过一般。 一时间,这个卫兵几乎以为自己看错了,但他并未来得及多想,从舌尖爆发出的巨大疼痛就把他的意识撕得支离破碎。他痛苦地在地下翻滚着,发出含混不清的惨叫,到后来竟然“咯嘣”一声,将自己的舌头咬了下来! “你咬下舌头来也没用,这痛苦丝毫也不会减轻,你要忍受三个时辰才可以死去。”毒龙尊者冷冷地道。 博尔赤看到这个伴随他多年的卫兵遭受如此非人的痛苦,心下大是不忍,不由道:“求求尊者开恩,给他一个痛快吧!” 降龙尊者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缓缓道:“你既然开口求情,那好!”说着又用手指抚摸着小金蛇的头,轻声道:“小金龙,去吧,去吃饭吧!” 黄光一闪,小金蛇这次由那个卫兵的耳孔钻进了他的耳朵里。 这条奇异的小蛇竟是以活人的*为食! “你心里一定在想,我不该胡乱杀人是吧?”降龙尊者忽然说道。 “末将不敢。”博尔赤急忙道。 “你不用痛心,因为我的‘神龙’要比你的士兵有用得多,很快你就会知道了。”降龙尊者道。 说话间,小金蛇从那卫兵的耳朵里慢悠悠地爬了出来,它的整个身体都粗了一圈,金黄的表皮下,隐隐透出*的乳白色。 “吃饱了吗,小金龙?”降龙尊者笑道,声音中充满了慈爱。他对待人类心狠手辣,对待自己的“神龙”却是人情味十足。 降龙尊者打了个呼哨,那些蛇都回到了他的身上,他对博尔赤道:“进城吧。” *** 半日后,大军逼近崇义城下。 崇义城城门洞开,但里面黑洞洞、空荡荡的,未见一兵一卒,城墙上也无半个守军,整个崇义像是变成了一座死城。 “怎么,博尔赤这家伙想唱空城计吗?”马文辉笑道。 “小心行事,以免有诈。”高歌沉声道。 “快看,里面出来人了!”眼尖的新月公主喊道。 果然,洞开的城门里慢慢地走出了一个人,但他不是将领,也不是士兵,而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喇嘛。当看清他奇异的装扮时,所有人都感到了一阵恶心。 他的一双精光四射的眸子在众将面上扫过,最终定格在高歌的身上,口中问道:“你就是高歌吗?” “大胆,你是什么东西,敢直呼元帅其名!”一旁的许然呵斥道。 喇嘛扫了许然一眼,眼神冰冷而恶毒。这一瞥竟使得久经沙场、胆识过人的许然也不由自主地感到了一阵恐惧。 “不错,我是高歌,不知大师如何称呼?”高歌道。 “我是三目法师的徒弟,‘四大尊者’之一的降龙尊者。”降龙尊者说道。 又是一个尊者!经过云州那件事,新月公主现在一听“尊者”这两个字就生气,她本想讥讽他几句,但看到他这副样子,心里便没来由地发慌,话到了嘴边竟然说不出口。 只听降龙尊者道:“高歌,我有金玉良言要说与你听。” “哦?”高歌好奇地道,“愿闻其详。” “希望你能够放弃抵抗,现在就随我去面见师父与皇上,运气好的话,还可落个全尸。” “那我如果不同意呢?” “那不但你将粉身碎骨,你的这些军队也将死无葬身之地!” 众将士再也忍耐不住,哄笑起来。 “这家伙脑袋让门给挤了吧?” “不,是让驴给踢了!” “我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没见过这样能吃牛的人,今儿可长了见识了!” “哈哈”…… 哄笑声中,降龙尊者一言不发,但眼睛里又射出了阴狠的光, 高歌挥挥手,制止了将士们,对降龙尊者道:“尊者好大的口气!” “我就知道你们不会听劝的。不过现在你们就算听也晚了,因为你们都冒犯了我,凡是冒犯我的人,都得——死!”降龙尊者说着,恶狠狠地盯着许然,道:“就从你开始吧!” 手腕一震,腕上那条绿色的毒蛇箭一般地向许然扑了过去!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零一章 神龙军队 一条绿影扑面而来,许然来不及反应,只是本能地伸手护住面门。 但是,预料中的刺痛并没有出现。徐然疑惑地拿开手,却发现这条蛇已被高歌用手指夹住,正夹在七寸上。蛇不住地翻滚扭动,红信乱吐,但七寸被制,已无法伤人了。 高歌把这条蛇狠狠地往下一甩,蛇头摔在坚硬的石地上,变得粉碎。 “好!高歌果然名不虚传,确实厉害。”降龙尊者咬牙切齿地道。显然这条蛇的死让他心痛不已。 “对付这样一个东西,算不上什么厉害。”高歌道,“你还有什么本事,一齐使出来吧。” “我没有别的本事,我连一点儿武功都不会。”降龙尊者道,“我所依仗的,只有这些神龙。” “明明是蛇,还说什么神龙?”高歌冷笑道,“凭这些东西,你就想叫我退兵?” “你还不知道我这些神龙的可怕。”降龙尊者缓缓道,“一条神龙也许奈何不了你,但是一百条、一千条、一万条呢?你还有把握对付吗?” “什么?”高歌的脸色有点变了。 降龙尊者哈哈大笑:“我也有军队,我的军队就是‘神龙军’,现在就让我们看看,到底是你的军队厉害,还是我的军队厉害吧!” *** 降龙尊者撮口长啸,片刻后,城后的荒野便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如雨打沙滩,如蚕食桑叶,随之而来的还有一种浓郁的腥气,中人欲呕。 然后,高歌及他身后的士兵们便看到了一副奇景。 这里本来是寸草不生的荒凉田野,但在远处的地平线上,却忽然出现了一条奇怪的线,这条线扭曲着、蠕动着慢慢铺开,像是一个缓缓铺开的巨大地毯,把黄色的地面变得五彩斑斓。 这条“地毯”慢慢地铺开,慢慢地靠近,很快便有眼尖的士兵惊呼出声:“蛇!” 组成这条“地毯”的,竟然都是大小不一、形状不同、颜色各异的蛇! 它们聚在一起,足有数万条,正蠕动着光滑的身子,向着西征大军扑来。 虽然西征将士能征善战,但他们以往面对的都是人类的对手,又几时见过这种景象?就连高歌,也是头一次面对这种情景。 军队中起了骚动,人人都手足无措,有不少士兵呕吐起来,大家都在不自觉地向后退。 蝶舞吐得一塌糊涂,而新月公主早已晕了过去。 高歌大喊道:“大家不要慌,不要后退!”他虽然也没有对付这支“神龙军”的办法,但他知道,现在必须得稳定军心,不然溃退之势一起,自己就无法控制了。 其余将领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他们骑马来回梭巡,大声叱喝,并拔剑杀了几个转身逃跑的士兵,终于暂时稳住了军队。 “神龙军”越来越近,脸色苍白的马文辉大声下令:“弓箭手准备!”弓箭手急忙跑到阵前,弯弓搭箭,还没等马文辉说“放”,如蝗的弩箭便纷纷射了出去。 一阵箭雨过后,地上只留下了百余具蛇尸,用强弓硬弩对付这些有着坚硬而光滑鳞片的蛇,显然并不怎么合适。 但是,弓箭手们还是没有停手,把一枝枝箭不断地射出去,这与其说是为了对付群蛇,不如说是为了消除自己的恐惧。 密集的箭雨过后,“神龙军”已来到近前五十丈了,它们看起来还是那么密密麻麻。 军队又一次出现了恐慌。 “用火攻!”高歌吼道,他拔出炎龙剑一挥,群蛇面前顿时腾起了一道火墙。兵士们也如梦方醒,纷纷换上硫磺火箭,并推出“猛火油柜”,点燃引火药,拉动唧筒,喷出烈焰,阵地上变成了一片火海。 这一下,轮到这些蛇惊慌失措了,动物本能就怕火,它们虽然受降龙尊者的驱使,却也摆脱不了这种本能。它们慌乱地躲避着火焰,翻滚在一起。一阵阵皮肉烧焦的臭味不断传来,使本已难闻的空气变得更加糟糕。 但是,这里是一片荒野,寸草不生,几无引火之物,并不适合火攻。单靠硫磺火箭和猛火油柜发出的火焰很快便小了下去。降龙尊者见状,急忙又连连发出长啸,催动蛇群进攻。 “擒贼先擒王!”高歌看着降龙尊者,忽然想起了这句话,他立即从士兵手中夺过弓箭,拉弓如满月、箭出似流星,一箭射向降龙尊者面门。但降龙尊者并不惊慌,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箭至中途,忽然有一条大蟒一跃而起,挡住了箭矢,“扑”的一声,大蟒被箭穿了个通透,箭矢去势未衰,挂着大蟒继续往前飞,却又有一条蛇跃起,挡住了它。 在穿透了三条蛇之后,这支箭终于在降龙尊者身前一丈之处落在了地上。 “有点道行!”高歌恨恨地想,此时蛇群已距离军队不足二十丈了,士兵们纷纷握紧兵器,严阵以待,但几乎每个人的腿都在微微发抖。 “一定不能让两‘军’相遇!这仗没法打。”马文辉在高歌耳边道。 高歌点点头,这些蛇大多都是毒蛇,咬人一口就可致命,人蛇混战,吃亏的总是人类,话说回来,就算此战能胜,也必定要付出惨重的代价,而对方损失的只是蛇而已,城内还有数万军队,他们以逸待劳,到时候出城一冲,我方不可能抵挡得住。 可是,他又不能下令军队后退,这些士兵心里都恐惧至极,完全靠着命令在约束自己。如果一退,会兵败如山倒。 心念电转,高歌想不出别的办法了,唯一的办法,只有冲进蛇群,杀掉降龙尊者。 他不再犹疑,对马文辉道:“我去杀了降龙尊者,你压住阵脚。”说罢催动胯下战马,冲向蛇群,岂料战马也对蛇群颇为畏惧,跑了几步就停滞不前。高歌无奈,只得翻身下马,运起轻功,向降龙尊者冲了过去。 ######### 注:猛火油柜,中国古代一种喷火器具。猛火油即石油。约在西汉末年,中国发现并使用了石油。南北朝以后,石油被用于战争中的火攻。到北宋初年,火药用于军事后,军队装备了一种构造更完善的喷火器——“猛火油柜”。据《武经总要》记载,它以猛火油为燃料,用熟铜为柜,下有4脚,上有4个铜管,管上横置唧筒,与油柜相通,每次注油1.5千克左右。唧筒前部装有“火楼”,内盛引火药。发射时,用烧红的烙锥点燃“火楼”中的引火药,然后用力抽拉唧筒,向油柜中压缩空气,使猛火洞经过“火楼”喷出时,遇热点燃,成烈焰,用以烧伤敌人和焚毁战具,水战时则可烧浮桥、战舰。还有一种小型喷火器,用铜葫芦代替沉重的油柜,便于携带、移动,用于守城战和水战。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零二章 禽兽不如 看着铺满地面、密密麻麻的蛇群,高歌的头皮一阵阵发麻。但他只能硬着头皮往前冲。 幸好他的手中还有炎龙剑。 剑身上燃起了熊熊烈火,高歌举剑护身,低头猛冲,地面上布满了蛇,踩着光滑的蛇身施展轻功无疑很不容易,但高歌不能停步,一停步这些蛇就会一拥而上,那样的话他肯定没命,而且绝对是世界上最难受的死法。 利用炎龙剑的锋利和剑神上灼热的烈焰,高歌成功地自蛇群中开出一条道路,离降龙尊者越来越近了。 一直故作轻松的降龙尊者终于沉不住气了,他忽然盘膝坐下,运气开声,长啸起来,只听声音及其尖锐,如一把无形的尖锥刺得人耳膜生疼,声音越来越尖、越来越尖,最后终于消失在空气中,无从听闻了。但高歌却不知道,降龙尊者的啸声已经变成了人耳听不见的频率,但蛇却对此极其敏感。他正是凭借此种啸声来实现对蛇的控制。 果然,这些蛇忽然像疯了似的,纷纷向高歌猛扑过来,即使被炎龙剑上的烈焰烧得皮开肉绽也毫不躲闪,一些粗壮的蟒蛇更是缠住他的腿脚,爬到他的身上。这一下,高歌终于抵受不住了,停了下脚步,拼命地用炎龙剑砍杀着周围的蛇,但群蛇依然从四面八方向高歌聚集,他已被死死地困在蛇群中央了。 “不行,元帅有危险,得赶快把他救出来!”马文辉着急地道,话还没说完,旁边的司徒狂风已大叫着冲了过去,长刀挥处,血肉横飞,可是蛇实在是太多了,根本杀不完,司徒没走几步,便也被困住了。而高歌的身子则已经被群蛇覆盖,一时间不知情况如何。 “事已至此,唯有拼死一战,不怕死的都跟我来!”马文辉吼道,说着滚鞍下马,握紧自己的狼牙锏,就要往前冲,可就在这时,只听轰隆一声巨响,山摇地动,高歌身上的蛇全部被炸成数节,远远地飞了出去。再看高歌的头顶上,赫然盘踞着一条传说中的神兽——龙! 马文辉目瞪口呆。 *** “这次又靠你了。”高歌对炎龙道。 “没办法,这个喇嘛的法术着实厉害,竟然把方圆五百里的蛇全召来了。不过你放心,我既然现了真身,它们就不敢再在这里呆了。”炎龙道。 果然,这些蛇见了炎龙,显得敬畏异常,再也不敢发动攻击,全都低下头颅,掉转身子,往后退去。降龙尊者又惊又怒,不断发出啸声,却无济于事。片刻间,群蛇退得一干二净,只留下了满地狼藉的蛇尸。 炎龙见危机解除,也回到了剑中。高歌对瞠目结舌的降龙尊者笑道:“看来,你的神龙还是怕我的炎龙啊。” “你别高兴得太早,我的‘神龙’还没走光呢!”降龙尊者嘴上不肯服输,却明显有些底气不足了。他身上的蛇是没有逃走,但刚才炎龙现身时也是惊恐不已,现在才逐渐安静下来。 “那好,我倒要看看你剩下的这几条长虫还有什么本事。”高歌道。 但降龙尊者并没有再放出“神龙”,而是从身上取出一杆三角令旗,迎风挥舞。两队胡族士兵在守将博尔赤的带领下,呐喊着从城门里冲了出来。 “好啊,他们的人终于出来了,让我们杀个痛快吧!”马文辉吼道。 *** 胡族军队虽然勇悍,但刚刚和“神龙军”对峙过的西征军队却丝毫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二万胡族军队很快被歼灭,博尔赤也被马文辉一锏打碎了脑袋。但降龙尊者却趁乱逃进了城中,并关闭了城门,但这注定于事无补了,因为崇义的主力已被歼灭,剩下的几百兵卒根本不可能守住这座城了。 收拢军队后,西征大军兵临城下,云梯、红衣大炮、攻城车等都已就绪,高歌长剑一挥,正要下令攻城,城墙上却忽然有一个声音响起:“且慢!” 循声一看,正是降龙尊者,高歌笑道:“你现在献城投降,还来得及。” “投降?不,我没这个打算,我们的胜负还没有分呢。”降龙尊者道。 “那就分个胜负吧!” “等等,在此之前,我想先请你看一场戏。” “戏?什么戏?” “大蟒吞活人。”降龙尊者说着,招了招手,立刻便有两个士兵押上一人,只见那人身着汉人装束,只有十一二岁,还是个孩子。 降龙尊者看了看这孩子,然后挥挥手,示意士兵放开他。孩子自由后,转身就跑,降龙尊者狞笑着,轻轻打了个响指,他脖子上那条碗口粗的巨蟒“忽”地窜了出去,一下子把那孩子卷倒在地,随即紧紧地缠在了他的身上。那孩子脸色青紫,呼吸困难,随着蟒蛇的收紧,他身上骨头“咔咔”的响声连城下的高歌也听得真真切切。 “蟒绞杀是非常痛苦的,我经常用它来对付那些冒犯我的人,比什么酷刑都管用。”降龙尊者道,“不过我不会让蟒蛇绞死他的,,因为我说过,我请你们看的是蟒吞活人。” 说话间,蟒蛇的血盆大口已吞下了孩子的脑袋,但他的身子还在不住地挣扎。 “你们到底要对我儿子干什么?放我们上去!”这时,一对中年夫妇冲破了士兵的拦阻,来到城墙上。一见这副情景,那母亲惨叫一声便背过气去,父亲则呼喊着儿子的名字,抓住他的双脚想往外拖,降龙尊者一皱眉,一条小蛇一下咬在那父亲的咽喉上,那父亲捂着脖子翻滚了两下,便气绝身亡。 这一幕人间惨剧使得很多将士都偏过了头,不忍再看下去,就连城墙上胡族的卫兵,也露出了不忍的神情。 “你这个禽兽不如的家伙!”高歌破口大骂。 “哈哈哈……”降龙尊者得意地狂笑起来。 *** 终于,蟒蛇把那个男孩全部吞进了肚子,大了数倍的身子里,出现了一个人形的凸起。 “怎么样,这出戏好看吧?高元帅,还想再看吗?我还有很多别的花样呢!这崇义城里有三千居民,我们可以慢慢地看很久的。”降龙尊者狞笑道。 “说出你的条件。”高歌沉声道。 “好,够聪明,也够直白!”降龙尊者道,“那我也就不再绕弯子了,放下你的兵器,一个人上来,用你的一条命,换这城中的三千条命!” 高歌想也没想,便答应道:“好!”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零三章 自作自受 “去不得!”马文辉阻止道。 高歌看了他一眼,道:“那你说怎么办?” “不必理会,攻进去,他们支持不了多久的!”马文辉咬牙切齿地道。 高歌缓缓地摇摇头:“那这些百姓岂不还是要死?” 这时候,城楼上的降龙尊者又抓过来一个小女孩,冲高歌叫嚣着:“高元帅,你考虑好了吗?如果再耽搁下去,那下一场戏可就要开始了!” 马文辉恨恨地看了降龙尊者一眼,劝高歌道:“高元帅,这就是战争!胜利是要付出代价的,菩萨心肠上不了战场。相信我,我也不想让这些百姓送命,但是没办法。我们攻进去以后,可以把这个畜生碎尸万段,为被他害死的无辜百姓报仇!” 可高歌还是摇了摇头:“不行,这是下下之策,我相信,一定还有别的办法。”他把炎龙剑交给了马文辉,“我去!” “难道你真的相信降龙尊者的承诺?”马文辉道。 高歌笑了笑:“不信,但我没有别的选择。” *** 高歌手无寸铁,昂首阔步地走上了城楼,守城的胡族士兵自动地为他让开了一条道,脸上都露出了崇敬之情。 来到降龙尊者身前,高歌淡淡地道:“我来了,履行你的承诺吧。” “好,高元帅果然体恤百姓、爱民如子。”降龙尊者怪笑着,把小女孩推到一边,说道:“只要你把性命给我,我自会放了这些贱民。” “好啊,你过来拿吧。”高歌道。 “你最好别耍花样!”降龙尊者道,蛇群被毁之后,他已对高歌颇为忌惮了。 高歌一摊手,讥诮地说:“我连武器都没带,又是在你的地盘上,你怕什么?” 降龙尊者重重地哼了一声,道:“高歌,我佩服你,所以给你一个最荣耀的死法,让小金龙结束你的生命。” 说话间,穿在他鼻上的那条金黄色的小蛇已慢慢地爬了下来。 高歌看着“小金龙”,心里有点紧张。 这条蛇虽然小,可是面对它时,高歌却感到了一种强大的危机感和压迫感,就像是面对着一个武林高手一样。 所以他不敢掉以轻心。 高歌上来当然不是送死的,他一开始就没报这个打算。降龙尊者这种人的承诺,傻子才会相信。 他之所以上来,是想找机会擒住降龙尊者,这样,崇义城便可不攻自破。 但现在,他心想还是先集中全力对付这条小金龙吧! *** 降龙尊者感觉有点奇怪。 他的这条“小金龙”,是生长于极北苦寒之地的异种毒蛇,可以说是蛇中之王。 它的身子灵活、动作迅捷,发起攻击时,很多人甚至根本来不及作出反应。 它分泌的毒素,只要一滴就可以毒死一条大象。 它还极通人性,能听懂降龙尊者的命令。 但这次,原本很听话的小金龙却有些反常。 它虽然从降龙尊者的鼻子上爬了下来,却并没有立刻向高歌发动攻击,而是盘踞在降龙尊者的肩头,用一双宝石一般明亮的眼睛看着高歌,身子不住地扭动,显得十分紧张。 降龙尊者有些迷惑,他的“小金龙”从未怕过任何东西,除了刚才出现的那条龙。刚才那条巨龙出现的时候,“小金龙”也是不停地扭动身体,显得惊惶不安。 可是,现在已经没有龙了啊,降龙尊者看得很清楚,那条龙最后回到了高歌的剑里,而此刻高歌并没有带着他的剑啊。 “小金龙”到底在害怕什么?难道它怕的是高歌这个人? *** 高歌冷冷地看着盘踞在降龙尊者肩头的“小金龙”。这一条小小的蛇竟然能给他这么大的压迫之力,是他所万万没有想到的。 而这压迫之力也激起了他的斗志和杀气,他慢慢地将全身的内息与精力都提至巅峰。 他已完全将这条小小的蛇看成了对手,值得重视的对手。 他也知道这种体积很小的蛇,速度必定极快,所以他丝毫不敢松懈,他在等它发动攻击,然后一下捏住它的七寸。 *** “‘小金龙’,你到底怎么了,上啊!”降龙尊者沉不住气了,用手指轻抚蛇头,口中道。 但小金龙却躲闪着它的抚摸,并伏低了头,显然是露出了怯意。 这怯意连高歌都感受到了,他心中一阵喜悦,同时满腔的杀气无从发泄,忍不住大吼出声。 这震耳欲聋的一声大吼使得小金龙完全失去了勇气,在降龙尊者身上惊慌地乱转,忽然“嗖”的一下,钻进了降龙尊者的耳朵里! 降龙尊者立刻大声嚎叫起来,在地上不断翻滚,伸手想把耳朵里的小金龙拽出来,却哪里能抓得住? “被自己养的蛇攻击的滋味如何?”高歌问道。 降龙尊者已顾不上回答了,“哧”的一声,他竟然把自己的一只耳朵硬生生地撕了下来,鲜血直流。但他脑子里的疼痛依然没有丝毫减轻,他开始不断地用头碰地,发出“砰砰”的声音。 虽然知道降龙尊者是自作自受,但看到他这幅痛苦的样子,高歌还是起了恻隐之心,不由叹道:“自作孽,不可活!” 降龙尊者猛地抬起头来,扭曲的脸上已满是鲜血,他恶狠狠地看着高歌,颤声道:“小金龙只有在面对真的龙时才会害怕,难道你是……” 一句话没说完,已然气绝身亡。 *** 降龙尊者已死,余下的几百士兵再也无心恋战,弃城投降,西征军不战自胜。 “那小金蛇为什么会这么怕你?”马文辉好奇地问高歌。 “谁知道呢,可能是我长得比较凶恶吧。”高歌开玩笑地说。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零三章 自作自受 “去不得!”马文辉阻止道。 高歌看了他一眼,道:“那你说怎么办?” “不必理会,攻进去,他们支持不了多久的!”马文辉咬牙切齿地道。 高歌缓缓地摇摇头:“那这些百姓岂不还是要死?” 这时候,城楼上的降龙尊者又抓过来一个小女孩,冲高歌叫嚣着:“高元帅,你考虑好了吗?如果再耽搁下去,那下一场戏可就要开始了!” 马文辉恨恨地看了降龙尊者一眼,劝高歌道:“高元帅,这就是战争!胜利是要付出代价的,菩萨心肠上不了战场。相信我,我也不想让这些百姓送命,但是没办法。我们攻进去以后,可以把这个畜生碎尸万段,为被他害死的无辜百姓报仇!” 可高歌还是摇了摇头:“不行,这是下下之策,我相信,一定还有别的办法。”他把炎龙剑交给了马文辉,“我去!” “难道你真的相信降龙尊者的承诺?”马文辉道。 高歌笑了笑:“不信,但我没有别的选择。” *** 高歌手无寸铁,昂首阔步地走上了城楼,守城的胡族士兵自动地为他让开了一条道,脸上都露出了崇敬之情。 来到降龙尊者身前,高歌淡淡地道:“我来了,履行你的承诺吧。” “好,高元帅果然体恤百姓、爱民如子。”降龙尊者怪笑着,把小女孩推到一边,说道:“只要你把性命给我,我自会放了这些贱民。” “好啊,你过来拿吧。”高歌道。 “你最好别耍花样!”降龙尊者道,蛇群被毁之后,他已对高歌颇为忌惮了。 高歌一摊手,讥诮地说:“我连武器都没带,又是在你的地盘上,你怕什么?” 降龙尊者重重地哼了一声,道:“高歌,我佩服你,所以给你一个最荣耀的死法,让小金龙结束你的生命。” 说话间,穿在他鼻上的那条金黄色的小蛇已慢慢地爬了下来。 高歌看着“小金龙”,心里有点紧张。 这条蛇虽然小,可是面对它时,高歌却感到了一种强大的危机感和压迫感,就像是面对着一个武林高手一样。 所以他不敢掉以轻心。 高歌上来当然不是送死的,他一开始就没报这个打算。降龙尊者这种人的承诺,傻子才会相信。 他之所以上来,是想找机会擒住降龙尊者,这样,崇义城便可不攻自破。 但现在,他心想还是先集中全力对付这条小金龙吧! *** 降龙尊者感觉有点奇怪。 他的这条“小金龙”,是生长于极北苦寒之地的异种毒蛇,可以说是蛇中之王。 它的身子灵活、动作迅捷,发起攻击时,很多人甚至根本来不及作出反应。 它分泌的毒素,只要一滴就可以毒死一条大象。 它还极通人性,能听懂降龙尊者的命令。 但这次,原本很听话的小金龙却有些反常。 它虽然从降龙尊者的鼻子上爬了下来,却并没有立刻向高歌发动攻击,而是盘踞在降龙尊者的肩头,用一双宝石一般明亮的眼睛看着高歌,身子不住地扭动,显得十分紧张。 降龙尊者有些迷惑,他的“小金龙”从未怕过任何东西,除了刚才出现的那条龙。刚才那条巨龙出现的时候,“小金龙”也是不停地扭动身体,显得惊惶不安。 可是,现在已经没有龙了啊,降龙尊者看得很清楚,那条龙最后回到了高歌的剑里,而此刻高歌并没有带着他的剑啊。 “小金龙”到底在害怕什么?难道它怕的是高歌这个人? *** 高歌冷冷地看着盘踞在降龙尊者肩头的“小金龙”。这一条小小的蛇竟然能给他这么大的压迫之力,是他所万万没有想到的。 而这压迫之力也激起了他的斗志和杀气,他慢慢地将全身的内息与精力都提至巅峰。 他已完全将这条小小的蛇看成了对手,值得重视的对手。 他也知道这种体积很小的蛇,速度必定极快,所以他丝毫不敢松懈,他在等它发动攻击,然后一下捏住它的七寸。 *** “‘小金龙’,你到底怎么了,上啊!”降龙尊者沉不住气了,用手指轻抚蛇头,口中道。 但小金龙却躲闪着它的抚摸,并伏低了头,显然是露出了怯意。 这怯意连高歌都感受到了,他心中一阵喜悦,同时满腔的杀气无从发泄,忍不住大吼出声。 这震耳欲聋的一声大吼使得小金龙完全失去了勇气,在降龙尊者身上惊慌地乱转,忽然“嗖”的一下,钻进了降龙尊者的耳朵里! 降龙尊者立刻大声嚎叫起来,在地上不断翻滚,伸手想把耳朵里的小金龙拽出来,却哪里能抓得住? “被自己养的蛇攻击的滋味如何?”高歌问道。 降龙尊者已顾不上回答了,“哧”的一声,他竟然把自己的一只耳朵硬生生地撕了下来,鲜血直流。但他脑子里的疼痛依然没有丝毫减轻,他开始不断地用头碰地,发出“砰砰”的声音。 虽然知道降龙尊者是自作自受,但看到他这幅痛苦的样子,高歌还是起了恻隐之心,不由叹道:“自作孽,不可活!” 降龙尊者猛地抬起头来,扭曲的脸上已满是鲜血,他恶狠狠地看着高歌,颤声道:“小金龙只有在面对真的龙时才会害怕,难道你是……” 一句话没说完,已然气绝身亡。 *** 降龙尊者已死,余下的几百士兵再也无心恋战,弃城投降,西征军不战自胜。 “那小金蛇为什么会这么怕你?”马文辉好奇地问高歌。 “谁知道呢,可能是我长得比较凶恶吧。”高歌开玩笑地说。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零四章 人去城空 一座山峰,傲然矗立于天地之间,峰高万仞,耸入云端,似乎与茫茫尘世完全隔绝。 飞鸟难逾的峰顶上,此刻却站着三个人。 一个身穿金黄色僧袍的喇嘛,负手立于一块大石之上,大袖飘飘,隐然有出尘之态。山风凛冽,吹得大石不住晃动,而下面就是悬崖,深不见底,这个喇嘛的身子随石头摇晃,却神态安详,丝毫不见惊慌之色。 他面向前方,在宽阔的天庭上有一道竖起的红色疤痕,看上去就像是一只眼睛。他微闭双目,但这“第三只眼睛”却微微发出光芒,似乎在洞察着什么。 在他的身后,还站着两个红衣喇嘛,左边的又黑又瘦、皮包骨头,就像是一具骷髅,右边的则又矮又胖,整个人就像是四方的。两人都垂首肃立,大气也不敢出。 过了良久,那个身着金黄色僧袍的喇嘛终于睁开双眼,轻轻地叹出一口气。那个矮胖的喇嘛立刻问道:“师尊,您老人家看到了什么?” 他一说话,脸上立刻出现了讨人喜欢的笑容,就像是整天说着“和气生财”的土财主。 “城头变幻大王旗,崇义丢了。”那被称作“师尊”的黄衣喇嘛又叹了口气,缓缓地道。 胖喇嘛立刻现出了惊讶之色:“这么说,二师兄也……” 师尊点点头,道:“他遭小金龙反噬,破脑而死。你们师兄弟四人,只剩你们两个了。” 胖喇嘛脸上立刻露出了无比悲痛的神情,看来他对自己的师兄有着很深的情感。 但那个活骷髅似的瘦喇嘛脸上一直没有丝毫表情。 师尊又道:“现在我们手中的城池,只剩下白城一座而已,也已经岌岌可危了。” 胖喇嘛立刻又变得愁眉苦脸起来,似乎也在为这件事而头痛。 瘦喇嘛却冷冷地说了句:“我去。” 师尊看了他一眼,点点头道:“让金刚一起去帮你。” 瘦喇嘛立刻道:“不用。” 胖喇嘛笑道:“是啊,凭三师哥的瑜伽神术和巫毒功夫,必定能够旗开得胜、手到擒来。” 瘦喇嘛重重地“哼”了一声,但毫无表情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得意之色。 师尊也没再坚持,道:“巫毒,你到了之后不必急于与他们正面交锋,只需拖住他们三天,待我集结大军,再与他们决一死战。” 瘦喇嘛不置可否,慢慢地转身走下山峰,他走得虽然慢,但一眨眼的功夫却看不见了。 “三师兄的轻功真是高明!”胖喇嘛赞道。 师尊看了他一眼,冷冷地道:“其实你的轻功比他高明多了,不是吗?” 胖喇嘛一愣,连忙道:“师尊过奖了。”他脸上还带着笑,但笑容却已有些不自然。 “这里现在只有你我师徒二人,不必再说假话。”师尊缓缓道,“你们四个都是我的徒弟,我对你们心知肚明。四大尊者中,魔音自恋,降龙狠毒,巫毒自负,但城府最深的还是金刚你。” 金刚尊者垂下头,不敢说话。 “你表面上一团和气,爱说爱笑,显得全无机心,但实际上你心机深沉,也最下苦功,四大尊者虽然各有所长,但若论单打独斗,他们都不会是你的对手。”师尊道,“你处处小心谨慎,韬光养晦,现在竟然对我也不说实话,你有野心!” “师尊息怒,弟子一向忠心耿耿,从不存有冒犯之心啊!”金刚尊者吓得浑身颤抖,忽然跪倒在地,满头冷汗不住滑落。 “你起来吧,有野心也没什么不对。”师尊的语气缓和了些,“你们师兄弟四人向来是面和心不和,这我早就知道。但现在魔音和降龙都死了,你还是去帮帮巫毒吧,他太自以为是,我怕他会做出傻事来。” “可是,三师兄的脾气您也知道……”金刚尊者面露难色。 “别跟我说这个了,对付这种耿直的人,你的办法多的是。”师尊说着,又叹了口气:“让他活着吧,他不好名利,不会威胁到你的。等你打败了西征军,我就把国师之位让给你。” “谨尊师命!” *** “我们很快就要到白城了,这是胡族占领我国的最后一座城池,白城是个小城,守军一万五千人,将领深都是个平庸之辈,不足为虑。但据情报,目前胡族在天奇山后正集结大量军队,似乎想与我们决一死战。”马文辉道。 “这样正好,我们可以把他们一举歼灭,省得他们老是来捣乱。”高歌道。 马文辉点点头:“说实话,这些军队我倒也不大担心,我担心的是那些喇嘛。我们已经碰见的这两个喇嘛一个比一个邪气,不知道剩下的那两个又有什么新花样,还有他们的师父三目法王,我们还是小心些好。” “我们还是先把白城打下来再说吧。”高歌道。 正说话间,走在前面的新月公主忽然打马过来,急切地道:“你们快来看看,不对头。” 高歌和马文辉对视一眼,来到大军的前头一看,只见白城的城门大敞四开,城楼上空荡荡的没有半个人影。 “怎么,他们难道想学诸葛武侯,唱空城计吗?”马文辉皱眉道。 “许然,司徒,你们两个带五百骑兵进城看看,小心戒备,一有危险要立即退出,不可恋战!”高歌命令道。 许然和司徒狂风领命入城,片刻而回,许然道:“元帅,这城里已无半个人影!” “什么?”马文辉叫道。 “没错,我们已将这座城的各个角落搜了个遍,非但没有守军,连百姓都不见了。”许然道。 “走,我们去看看。”高歌道。 一行人进得城中,果然,整个城里一片死寂,空荡荡的街道上只有几条狗在来回游荡,不时地发出几声凄惨地哀鸣。 街道旁商店的货物都原封未动,住户的房门开着,里面一片狼藉,可以看出这里的居民走的异常匆忙。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零五章 空城之夜 金刚尊者独自在路上走着,看到迎面浩浩荡荡地来了一支庞大的队伍。为首一人,正是白城的守将深都。深都看见金刚尊者,急忙下马施礼。 “将军免礼。”金刚尊者急忙扶起了深都,满面笑容地问:“将军不在白城防守,到这里来干什么啊?” “这是巫毒尊者的命令啊。”深都苦着脸道,“他不仅让我撤出全部兵马,还让我把满城的百姓都带着,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金刚尊者一看,队伍中果然有很多扶老携幼的汉人百姓,他道:“你没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吗?” “我刚想开口问,就吃了一个嘴巴,哪儿敢啊!”深都一边说,一边抚摸着腮边红红的指印。 “唉,我这个师兄的脾气真是越来越坏了,好歹你也是朝廷命官,怎能说打就打?”金刚尊者说着,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瓶:“这药膏专治外伤,抹上后半个时辰后就可消肿,你拿去。” “谢尊者赐药!”深都千恩万谢地接过小瓶。 “巫毒尊者没说让你们到哪里去吗?”金刚尊者又问。 深都摇摇头:“他只是说离白城越远越好。我寻思着干脆投奔法王他老人家得了,所以就往这边走了。” 金刚尊者略一思索,笑道:“你想得很对,赶快去吧!” *** 高歌他们把白城里里外外搜了一遍,不见半个人影,整个白城已变成了一座空城、死城。 但是,他们也没发现任何危险。 “我们现在怎么办?”马文辉问道。 “你们的意见呢?”高歌问众人道。 “这座城里处处透着邪气,让人脊背发凉,如今天色已晚,我看我们还是在城外安营,再作打算吧。”新月公主连忙道。 “不妥,人家把城都让给咱们了,咱们再不接收,岂不是让敌人看笑话?”许然道,“我的意见是,派遣军队进驻城内,管他搞什么花样,先接管了再说。” “对,他们人都跑了,还能搞什么花样!”“我看啊,他们就是害怕了,不战而逃。”将领们纷纷表示附和。 “如果他们真的是逃跑的话,为什么还要带上全城百姓?事情绝不是那么简单。”高歌道,“但是你们的说法也有道理,如果我们不进城未免伤了士气,我看这样吧,今晚我们先派一小部分兵马驻扎在城中,加强戒备,大军则在城外扎营,如果今夜平安无事,明日一早再正式派兵进驻。大家以为如何?” “好!”众人都同意了。 “那么,今夜谁愿意和我一同留在城中?”高歌又问。 “我!”司徒狂风第一个叫道。 马文辉、许然等十余个将领也纷纷响应。 “够了,就这些人吧,其余将领领军在城外扎营。”高歌下了命令,他转身对蝶舞道:“蝶儿,这里恐怕不太平,你还是随新月公主到城外去吧。” 蝶舞微笑着摇摇头:“不,我要和你在一起。” 高歌笑了笑,没再坚持。 “我也要留在城里!”新月公主大声道,她不知为什么显得很生气。 *** 大军在城外扎下营来,连营呈环形之势,把白城围在中间,以防半夜有人偷袭。 高歌在城内只留下了一百精兵,他嘱咐统领吴建良,不要吃城里的东西,不要喝水井里的水,要加强守卫、轮流巡逻,一有情况立刻报告。吴建良一一应下了。 他们选的宿营处是位于城中的一所大宅院,草草吃过晚饭后,将领们都聚在大厅里,点起蜡烛,天南海北地聊着,但是连日行军所造成的疲惫还是很快地笼罩了他们,渐渐地很多将领都和衣睡去,鼾声如雷。 浓浓的睡意在大厅里弥漫开来,马文辉的上下眼皮也开始打架,而他旁边的新月公主早已睡熟,躺得四仰八叉的,这公主的睡相着实不怎么样。 “马元帅,你也睡吧。”高歌看着摇摇晃晃的马文辉,笑道。 “还是你们学武之人精力旺盛。”马文辉看了看依旧神采奕奕的高歌、蝶舞和司徒狂风,苦笑道:“那我睡了。” “你们也睡吧,明天还要早起行军。”高歌又对蝶舞和司徒道。 “大哥,你也睡吧,估计晚上没什么事。”司徒道。 “是啊,别太辛苦了。”蝶舞也说。 高歌点点头,伸手一挥,用掌风把蜡烛吹熄。房间里顿时陷入了一片黑暗。 不过他并没有睡觉,而是盘膝而坐,运气调息,渐渐地进入了澄明之态。 他的眼睛虽闭,但耳朵却变得异常灵敏,近处的鼾声、呓语,远处的虫鸣、狗吠都清清楚楚地传入了耳中。 *** 吴建良把一百精兵分成数个小队,轮流值守,每队又分成数个小组,每组三人,沿着大宅周围交叉巡逻。 在大宅西边巡逻的三个兵是同乡,他们一边走,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我打仗打了二十多年,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事情,两军还没碰上头呢,竟然弃城跑了。”老黄是个老兵,也是个老烟鬼,他抽了一口旱烟说道。 “弃城倒也不怎么稀奇,稀奇的是满城的老百姓连带着都不见了,真他妈跟闹鬼了似的。”另一个叫大牛的瓮声瓮气地道。 “半夜三更的,别鬼啊神啊的,听着瘆得慌。”三人中年龄最小的小三子道。 “瞧瞧你这点胆子,这就怕了?”大牛嘲笑他。 “谁胆子小了?我小三子在战场上怵过谁?”小三子不服气地道,“我只是觉得心里发慌。” “慌什么?别说是没鬼,就是鬼真的来了,咱也不怕它!”老黄拍了拍腰刀,神气地道,“我老黄杀死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鬼来了咱也照砍!” “我听老人说,鬼也怕凶人,我们都杀过人,鬼不敢惹咱们。”大牛道。 “哦。”小三子听了这话,不那么害怕了。 走到一个拐角,大牛忽然停下了。 “你干嘛?”小三子急忙问。 “撒泡尿去。”大牛一边说,一边往墙根的黑暗处走去。 “要不要把火把给你?” “不用。” 小三子和老黄就在原地等他。 可是左等右等,一直到老黄的一袋旱烟抽完了,大牛还是没有回来。两人渐渐地沉不住气了。 “大牛,大牛!”小三子叫了两声。 大牛没有回答。 “有点不对劲,走,去看看。”老黄道。 “你、你在前头。”小三子说话都不大利索了。 “胆小鬼!”老黄横了他一眼,走在了前头。他左手拿着旱烟袋,右手则放在了腰刀的刀柄上。 小三子举着火把,紧跟在他的后面。 走到墙角处,没见半个人影! 大牛哪里去了? “大牛,你不要跟我们开玩笑啊。”老黄喊了一声。 依旧没人回答。 老黄皱了皱眉:“奇了怪了,走,在附近找找看。” 两人一前一后地寻找。 正走着,小三子忽然感觉后脖颈一凉,像是有人在上面轻轻地吹了口气,他全身的汗毛立刻竖了起来。 小心翼翼地回过头,未见半点异常,他松了口气。“也许是风吧。”他想。 但紧接着,他刚刚松弛的神经又一下绷紧了。 因为前边空空如也,老黄也不见了!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零六章 鬼影憧憧 “老黄,老黄你在哪儿?快出来啊,”小三子的声音像风中颤抖的落叶。 没有人回答,只有风声呜咽,像是鬼哭。 小三子竭力不让自己去想那些可怕的事,举着火把寻找老黄和大牛的踪迹。 忽然,他看见地上有一个东西很眼熟,走近一看,是老黄的烟斗! 小三子心里一惊,急忙蹲下身,把它拾了起来。 这时,隐约传来了一阵低沉的笑声。 “谁?”小三子大喊道。 “你手里的东西是我的……”一个低沉的,宛如从地底发出的声音慢慢说道。 小三子的裤裆里腾起一阵热气。 他拔刀在手,循声望去,只见一个黑糊糊的人影站在前方不远处,仔细一看,原来是老黄。 小三子顿时松了口气,说道:“刚才你跑哪儿去了,吓了我一跳!” 老黄却仍是站在原处,不动,也不说话。 “你怎么了?”小三子感到有些不对劲,举着火把走过去,在火光的照耀下,只见老黄的脸上、头发上、身上全都是泥土。 “你怎么弄的啊,就像是刚从土里挖出来一样!”小三子道。 “我就是刚从土里挖出来啊……”老黄忽然道。 “什么?”小三子一愣。 老黄忽然咧开嘴笑了,头上的泥土纷纷掉落。 然后,他的嘴、眼、鼻、耳忽然同时冒出了鲜血。 小三子发出一声惊叫。叫声中,老黄的身子软软地倒了下去,在他的身后出现了另一张脸。 小三子大惊失色:“鬼!” *** 与此同时,闭目养神的高歌猛地站了起来。 “怎么了?”旁边的蝶舞立刻问道,司徒狂风也睁开了眼睛。 “出事了。”高歌边说边往外走,“叫醒他们,马上!” 院子里,吴建良正坐在台阶上打瞌睡,高歌把他叫起来,道:“立刻鸣金,叫巡逻的人全部回来!” 迷迷糊糊的吴建良不明就里,但见高歌一脸严肃,当下也不再问,取过金钲,“当当当”地敲了起来,清脆的声音在夜空中传出了很远。 这时,将领们都走了出来,在厢房里睡觉的五十个士兵听到声音,也急忙起来了。 马文辉正想发问,被高歌制止了。一行人就这么静静地等待着。 过了良久,还是没有一个士兵回来,吴建良的脸色变了。 “我们去找找!”高歌挥手道。 “好,我找东边。”马文辉说着,拔腿要走。 “慢着!”高歌急忙道,“大家不要分开了,聚在一起,小心些,多点些火把,这座城里有古怪!” *** 火光熊熊,亮得宛如白昼。 众人沿着大宅前前后后找了一圈,没见半个人影。这五十名士兵好像悄无声息地自人间蒸发了一般。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到哪里去了?”吴建良的额上冒出了冷汗。 “要不要再到别处找找?”马文辉问高歌。 “不用了。”高歌摇摇头,“没有意外,他们不会擅离职守的,我们还是回去再作打算吧。” 众人无言,每个人的心里都很沉重,大家知道这些士兵已经凶多吉少了。 回到大宅,高歌沉声道:“诸位,今晚我们都别睡了,就在院子里警戒,还有两个时辰才到天亮,大家都小心点。” 众人点头称是。 “你们围成一个警戒圈,加强戒备,不得……”吴建良说了半截,忽然顿住了。 “怎么了?”高歌问道。 吴建良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他犹豫着道:“士兵好像少了……” “什么?”高歌一扫那些士兵,脸色也变了。 吴建良不放心地又重新数了一遍,面如死灰:“刚才还是五十个的,现在成了四十个。” “你这个统领是怎么当的,自己的兵不见了都不知道?”马文辉怒道。 “我……”吴建良一脸委屈。 马文辉还想再骂,被高歌阻止了:“算了,这不是他的错。我们出去以前士兵还是五十人的,那是个士兵看来是在途中失踪的。奇怪的是,我们这么多人谁都没有注意,也没有感到任何异常。” 大家沉默了,一想到自己身边的伙伴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每个人的心里都涌上一股寒意。 “奇怪,这到底是哪门子妖魔鬼怪?”司徒嘀咕道。 吴建良忽然暴跳如雷,抽出腰刀一边挥舞一边大叫道:“混蛋王八蛋,我不管你是什么东西,赶快给我出来!背后暗算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就出来跟爷爷我决一死战!” 许然一把拉住他道:““你别冲动!” 忽然一阵低沉的笑声响起,每个人都变了脸色,只听“哧哧”之声响个不停,大家都拔出了随身的兵刃。 “是谁?”吴建良吼道。 没有人回答,笑声也停止了。 高歌皱了皱眉,如果他没有听错的话,这笑声竟似从地下传来的! 但是,这怎么可能呢? 他还没有想出个主意,就听新月公主惊呼道:“你们快看,房子里!” 大家朝那个大厅望去,透过窗棂,可以看到原本漆黑一片的屋里却隐隐透出了烛光,烛光将几个黑黑的影子反射到了白色的窗纸上。 里面有人,而且还不止一个! 众人走上石阶,来到房门之前,许然一把没拉住,吴建良提刀就往里冲。 他一脚把门踹开,却一下子愣住了。 屋子里是有人,却不是活人,而是稻草人! 只见这些稻草人约有十余个,每一个都和真人一般大小,用一根竹竿插在地上,稻草做成的脸上没有五官,在烛光下显得异常诡异。 在每个稻草人的胸前,都贴着一张白纸,上面用不知什么动物的血龙飞凤舞地写着字,仔细一看,这竟是一个个人名:高歌、蝶舞、司徒狂风、马文辉、新月公主、许然、吴建良…… “搞的什么鬼把戏!”吴建良气不打一处来,一刀把写有自己名字的稻草人拦腰斩成了两截。 “你怎么这么鲁莽?不是说了不要轻举妄动的嘛!”许然责备他道。 “一个稻草人而已,能有什么事?”吴建良不以为然地道,边说边往外走:“我再带几个弟兄出去看看。” “站住,不许去!”马文辉吼道。 “他们都是我的部下,我一定要找到他们,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吴建良回过身来道。 没有人说话。 吴建良忽然发现每个人都在呆呆地看着他,他们的眼色都很奇怪。 “你们怎么了?”吴建良不解地问。 “吴统领,你、你的身子……”许然结结巴巴地道。 “我的身子怎么了?”吴建良低头一看,不由得魂飞魄散,他看到他的上半身已经转了一百八十度,可双腿还依旧保持着向前的样子。 “我……”吴建良只说出了一个字,腰间的鲜血便喷溅而出。 他整个人突然变成了两截。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零六章 鬼影憧憧 “老黄,老黄你在哪儿?快出来啊,”小三子的声音像风中颤抖的落叶。 没有人回答,只有风声呜咽,像是鬼哭。 小三子竭力不让自己去想那些可怕的事,举着火把寻找老黄和大牛的踪迹。 忽然,他看见地上有一个东西很眼熟,走近一看,是老黄的烟斗! 小三子心里一惊,急忙蹲下身,把它拾了起来。 这时,隐约传来了一阵低沉的笑声。 “谁?”小三子大喊道。 “你手里的东西是我的……”一个低沉的,宛如从地底发出的声音慢慢说道。 小三子的裤裆里腾起一阵热气。 他拔刀在手,循声望去,只见一个黑糊糊的人影站在前方不远处,仔细一看,原来是老黄。 小三子顿时松了口气,说道:“刚才你跑哪儿去了,吓了我一跳!” 老黄却仍是站在原处,不动,也不说话。 “你怎么了?”小三子感到有些不对劲,举着火把走过去,在火光的照耀下,只见老黄的脸上、头发上、身上全都是泥土。 “你怎么弄的啊,就像是刚从土里挖出来一样!”小三子道。 “我就是刚从土里挖出来啊……”老黄忽然道。 “什么?”小三子一愣。 老黄忽然咧开嘴笑了,头上的泥土纷纷掉落。 然后,他的嘴、眼、鼻、耳忽然同时冒出了鲜血。 小三子发出一声惊叫。叫声中,老黄的身子软软地倒了下去,在他的身后出现了另一张脸。 小三子大惊失色:“鬼!” *** 与此同时,闭目养神的高歌猛地站了起来。 “怎么了?”旁边的蝶舞立刻问道,司徒狂风也睁开了眼睛。 “出事了。”高歌边说边往外走,“叫醒他们,马上!” 院子里,吴建良正坐在台阶上打瞌睡,高歌把他叫起来,道:“立刻鸣金,叫巡逻的人全部回来!” 迷迷糊糊的吴建良不明就里,但见高歌一脸严肃,当下也不再问,取过金钲,“当当当”地敲了起来,清脆的声音在夜空中传出了很远。 这时,将领们都走了出来,在厢房里睡觉的五十个士兵听到声音,也急忙起来了。 马文辉正想发问,被高歌制止了。一行人就这么静静地等待着。 过了良久,还是没有一个士兵回来,吴建良的脸色变了。 “我们去找找!”高歌挥手道。 “好,我找东边。”马文辉说着,拔腿要走。 “慢着!”高歌急忙道,“大家不要分开了,聚在一起,小心些,多点些火把,这座城里有古怪!” *** 火光熊熊,亮得宛如白昼。 众人沿着大宅前前后后找了一圈,没见半个人影。这五十名士兵好像悄无声息地自人间蒸发了一般。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到哪里去了?”吴建良的额上冒出了冷汗。 “要不要再到别处找找?”马文辉问高歌。 “不用了。”高歌摇摇头,“没有意外,他们不会擅离职守的,我们还是回去再作打算吧。” 众人无言,每个人的心里都很沉重,大家知道这些士兵已经凶多吉少了。 回到大宅,高歌沉声道:“诸位,今晚我们都别睡了,就在院子里警戒,还有两个时辰才到天亮,大家都小心点。” 众人点头称是。 “你们围成一个警戒圈,加强戒备,不得……”吴建良说了半截,忽然顿住了。 “怎么了?”高歌问道。 吴建良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他犹豫着道:“士兵好像少了……” “什么?”高歌一扫那些士兵,脸色也变了。 吴建良不放心地又重新数了一遍,面如死灰:“刚才还是五十个的,现在成了四十个。” “你这个统领是怎么当的,自己的兵不见了都不知道?”马文辉怒道。 “我……”吴建良一脸委屈。 马文辉还想再骂,被高歌阻止了:“算了,这不是他的错。我们出去以前士兵还是五十人的,那是个士兵看来是在途中失踪的。奇怪的是,我们这么多人谁都没有注意,也没有感到任何异常。” 大家沉默了,一想到自己身边的伙伴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每个人的心里都涌上一股寒意。 “奇怪,这到底是哪门子妖魔鬼怪?”司徒嘀咕道。 吴建良忽然暴跳如雷,抽出腰刀一边挥舞一边大叫道:“混蛋王八蛋,我不管你是什么东西,赶快给我出来!背后暗算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就出来跟爷爷我决一死战!” 许然一把拉住他道:““你别冲动!” 忽然一阵低沉的笑声响起,每个人都变了脸色,只听“哧哧”之声响个不停,大家都拔出了随身的兵刃。 “是谁?”吴建良吼道。 没有人回答,笑声也停止了。 高歌皱了皱眉,如果他没有听错的话,这笑声竟似从地下传来的! 但是,这怎么可能呢? 他还没有想出个主意,就听新月公主惊呼道:“你们快看,房子里!” 大家朝那个大厅望去,透过窗棂,可以看到原本漆黑一片的屋里却隐隐透出了烛光,烛光将几个黑黑的影子反射到了白色的窗纸上。 里面有人,而且还不止一个! 众人走上石阶,来到房门之前,许然一把没拉住,吴建良提刀就往里冲。 他一脚把门踹开,却一下子愣住了。 屋子里是有人,却不是活人,而是稻草人! 只见这些稻草人约有十余个,每一个都和真人一般大小,用一根竹竿插在地上,稻草做成的脸上没有五官,在烛光下显得异常诡异。 在每个稻草人的胸前,都贴着一张白纸,上面用不知什么动物的血龙飞凤舞地写着字,仔细一看,这竟是一个个人名:高歌、蝶舞、司徒狂风、马文辉、新月公主、许然、吴建良…… “搞的什么鬼把戏!”吴建良气不打一处来,一刀把写有自己名字的稻草人拦腰斩成了两截。 “你怎么这么鲁莽?不是说了不要轻举妄动的嘛!”许然责备他道。 “一个稻草人而已,能有什么事?”吴建良不以为然地道,边说边往外走:“我再带几个弟兄出去看看。” “站住,不许去!”马文辉吼道。 “他们都是我的部下,我一定要找到他们,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吴建良回过身来道。 没有人说话。 吴建良忽然发现每个人都在呆呆地看着他,他们的眼色都很奇怪。 “你们怎么了?”吴建良不解地问。 “吴统领,你、你的身子……”许然结结巴巴地道。 “我的身子怎么了?”吴建良低头一看,不由得魂飞魄散,他看到他的上半身已经转了一百八十度,可双腿还依旧保持着向前的样子。 “我……”吴建良只说出了一个字,腰间的鲜血便喷溅而出。 他整个人突然变成了两截。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零七章 草人巫术 看着突然横死的吴建良,所有人都呆住了。 “他的死法,跟、跟那个稻草人一样!”新月公主叫道。 其实不用她说,每个人都已经想到了。大家都不由自主地向稻草人望去,那断成两截的稻草人没有五官的脸上,似乎也现出了恶毒之色。 “大家不要动这些稻草人了!”高歌道。 他忽然想起了古老而神秘的“巫术”。 巫术中有一种“诅咒之法”,就是用稻草扎成小人,再弄来被诅咒的人的衣服、头发等,绑在稻草人身上,就可以施法了。 施法者通常要念恶毒的咒语,再往稻草人身上扎针,针扎在哪里,被诅咒人的相应部位就会剧痛,据说很灵验。 这无疑是非常恐怖的咒法,但这种咒法如果和眼前看到的相比,简直就像是小孩子的游戏。 “高歌,我们现在该怎么办?”马文辉问道。 高歌沉默了,他一时间也没了主意,今夜他可以说是碰见了出道以来最可怕的对手,这么多人在无声无息中被害,可他甚至连对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正在一筹莫展之时,忽听一个士兵惊叫道:“小毛不见了!” “吵吵什么?谁不见了?”许然问道。 “小毛,他刚才还在我身边呢,可一眨眼的功夫就不见了!”这个士兵刚刚说完,忽然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叫。 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也不见了! 但是这一回,高歌看清了,在那个士兵的脚下忽然出现了一个洞,士兵就一下沉入了洞里。 高歌恍然大悟,急忙喊道:“地底下有人,你们赶快到上面来!” 地底下?这些士兵大惊失色,纷纷往石阶上跑。 一个士兵正跑着,忽然身子一沉,幸亏他旁边的士兵眼疾手快,一把拽住他的胳膊,这时那士兵的双腿已完全没入土中。 “快把他拉上来!”高歌急忙道,拉住他的士兵死命地往上拽,其余人也纷纷过去帮忙,终于把那个士兵拉了上来,但他腿上鲜血淋漓,一双腿已被齐膝斩断。 顾不上为他包扎,众人抬着不住惨叫的士兵一直跑上石阶,方才长出了一口气。 “呵呵,学聪明了。”低沉的声音响起,这是这个神秘人物头一次说话。 “阁下是何方神圣?请现身来见!”高歌朗声道。 神秘人物没有回答,却有一只弩箭破空而至,高歌侧身抓住箭杆,身旁的蝶舞已向箭的来处扑了过去。 高歌正想去接应蝶舞,手中弩箭的箭头却忽然裂开,从中又弹出一支寸余长的小箭,小箭的箭头上显然涂着白磷一类的物质,“呼”地燃起了火焰,一眨眼间,这支小小的火箭便扎在了一个贴着“柏奕鸿”的稻草人身上,稻草人燃烧起来。 与此同时,那个名叫柏奕鸿的偏将身上忽然起了一阵青烟,紧接着,他痛苦地喊叫起来:“救救我、快救救我……” 众人手足无措,他们搞不明白,到底是要扑灭稻草人身上看得见的火焰呢,还是要扑灭柏奕鸿身上看不见的火焰? 那稻草人都是以干草制成,烧的极快,很快火势便不可收拾,“快把其余的稻草人挪到一边,小心波及。”高歌当机立断,道。 众人依言把稻草人挪到一边。这时那“柏奕鸿”的稻草人已烧成了灰烬,而柏奕鸿本人则全身焦糊、面目全非,被看不见的火焰夺去了生命! 这时蝶舞退了回来,高歌急忙问道:“怎么样?” 蝶舞摇了摇头:“他又土循了。” “哼,老鼠一样见不得光的东西!”司徒狂风骂道。 “他既然不敢露面,那我们就从这里守着,待到天亮。反正这下面是石头,他又有什么办法?”高歌道。 “对,天一亮我们就设法通知城外的军队,到时候四十万大军一起挖掘,就算他真的是只老鼠也无从藏身!”马文辉道。 激将法果然管用,那个阴沉的声音再一次响起:“哼,你以为你们躲在这里我就没办法了吗?告诉你们,这屋子的四周我都已埋上了火药,只要一点导火索,你们连同这栋房子都要被炸上天!” 众人都是一惊,高歌道:“别吓唬我们了,就凭你一人,能埋下这么多火药?” “信不信由你,我现在就点燃导火索,然后数到十,火药就会爆炸,到时候就算你们有轻功,能侥幸躲过去,屋子里那些稻草人也会被炸得稀烂,你们终究逃不了骨断筋折、肝脑涂地的下场!我点了!”神秘人说完,果真就发出了“哧”的一声响。 “跑,还是不跑?”众人都没了主意。 “一、二……”神秘人开始数数。 有几个胆小的士兵忍不住冲下了台阶。 “三、四……” 所有人把目光都投向了高歌。 “五、六……” 高歌一咬牙:“我们不能冒这个险,每人都拿上写有自己名字的稻草人,走!” 待神秘人数到“十”的时候,众人都扛着稻草人跑到了院子里。 然而,屋子并没有爆炸。 “哈哈哈……”神秘人狂笑起来,“我是骗你们的,你们也不想想,单凭我一个人怎么可能埋得了这么多炸药呢?” 笑声中,又一个士兵惨叫着被拉入土中。 “混蛋!”高歌拔剑冲了上去,其余人紧随其后,被人耍的滋味实在不好受,他们都有点恼羞成怒。 高歌一剑插入土中,直没至柄,拔上来时,见剑身沾上了血珠。 刺中了?众人一阵狂喜,连忙掘土,不多时便掘上来一具尸体,却是刚才被拉下去的士兵,只见他的喉咙已被割断,胸前还有一道剑伤,显然是高歌刺的。 “这个混蛋!”这时,每个人都对这个神秘人恨之入骨,纷纷拿兵器在地上乱戳乱刺。而那几个稻草人则被胡乱地放在了地上,无人理会了。 高歌看到这一情景,皱眉道:“不要都在这里,分几个人去保护稻草人!” 明明是敌人用来施术残害自己的工具,自己却还要费力去保护,这是一件很好笑的事。但是现在谁都笑不出来。他们都知道高歌说得对,保护稻草人其实就是保护自己。 蝶舞、司徒还有几个偏将向稻草人跑去,可是已经晚了。 地上忽然出现了一张大网,把这些稻草人都网了起来!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零八章 致命游戏 网越收越紧,没有生命的稻草人只能任其摆布。 与此同时,高歌等人也感到了一股突如其来的强大力量,好像他们周围出现了一张隐形的网。 每个人都拼命挣扎,可是无济于事,看不见的网越收越紧,他们的身子在不由自主地向一起靠拢,马上就紧贴到一块了。 趁着还没完全失去活动的能力,蝶舞挣扎着从腰间取下了金丝软鞭,此时她的胳膊已经紧贴着身体,无法活动,只有借助手腕的力量把软鞭挥出,向稻草人飞去。 她的行动无疑是正确的,只有把稻草人从网中拽出,才有可能脱困! 可是,单凭手腕的力量毕竟有限,蝶舞不可能把全部的稻草人都拽出来,事实上,她只能拽起一个。 网口越收越紧,很快就将完全闭合。但蝶舞的长鞭却像是长了眼睛一般,从网口进入,卷在一个稻草人的腰间,在网口完全收拢之前的那一霎那把它拽了出来。 稻草人脱困的同时,高歌只觉全身一轻,立时恢复了行动的能力——蝶舞所拽出的稻草人身上,正写着高歌的名字! 网已经完全收紧,网中的稻草人就像是渔网中的鱼,而且还是死鱼。 人也已经紧贴在一起,一动也不能动,样子看上去很滑稽。 滑稽的要死! *** 一个人慢慢地从土中冒了出来,先是头、再是肩膀、身子……他的全身都一动不动,就这样直直地冒了出来,就像是从土里长出来一样。 这是一个瘦的皮包骨头、宛如活骷髅似的喇嘛,他看了看众人,得意地笑了起来,虽然是第一次见他,但这阴沉的笑众人却是非常熟悉的了! 笑完了,这个喇嘛缓缓地道:“魔音和降龙真是一对饭桶,竟然会死在你们这些人手下!” “你一定是巫毒尊者!”新月公主叫道,她从胡族的降兵中听过这个名字。 “对,我就是。”巫毒尊者点头道,“我是四大尊者中最强的一个,你们输在我的手上也不算冤枉了。” “我们还没输呢,别忘了我还能动!”高歌道。 巫毒尊者又笑了起来:“对,你能动,但你还能做些什么?他们的性命就掌握在我的手中,只要我勾勾手指就能让他们没命!难道你能不顾他们的死活,过来杀了我?” 高歌沉默了,他的确做不到。 巫毒尊者张开左手,掌心“呼”地一下窜起了一股火苗:“看到了吗?只要我愿意,我随时可以把这些稻草人烧成灰烬,但我不会这样做,因为我一直有一个心愿,就是和你公平地比试一场!” “和我?”高歌有些意外。 “对,我虽远在西域,但早就听说过你的许多事情。据说你是‘天眼’的头号杀手,又是‘天下第一擂’的擂主,藏剑山庄你能来去自如,黄河许夫人挡不住你的三招,现在你已经被公认为是年轻一代的第一高手,有很多人甚至说你是天下第一,我不服,今天我倒要看看,你是否有传说中的那么厉害!” *** 在远处的屋脊上,金刚尊者静静地站着,他矮胖的身子似已与周围的黑暗融为一体。 听到巫毒尊者说出的话后,他笑了:“师尊说得没错,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又要做傻事了。” 但是,他依旧静静地站着,连一点阻止的意思都没有。 *** “我们来玩一个游戏怎么样?”巫毒尊者道。 “我似乎没有别的选择。”高歌面沉似水,静静地道。 “也是。”巫毒尊者笑了,“你放心,这个游戏一定会很公平的!” 他把大网打了个结,然后一脚踢到一边,而那些被无形之网罩住的人也随之摔倒,滚出了好远。 “这是我最强的巫术,叫做‘分身草人’,也就是说我只要在草人身上贴上你的名字,那你就会遭受和这草人一模一样的伤害,怎么样,很奇妙吧?”巫毒尊者得意地道。 “的确是前所未见。”高歌道。 “破这个巫术的方法你知道吗?其实很简单,只要把稻草人身上写着名字的纸条揭下来就可以了!”巫毒尊者道。 “什么?”倒在地上的人们面面相觑,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后悔和不甘之色,早知道这么容易的话,何必落到现在这样狼狈? 只有高歌仍是一脸平静,他正拿着写有他名字的稻草人,却丝毫没有动手撕掉纸条的意思。 “你说谎。”高歌道,“如果真是这么简单的话,这巫术也就称不上最强了。” “聪明!”巫毒尊者笑道,他走到被网住的稻草人跟前,弯腰撕下了一张纸条,张口念道:“任志强。” 只听那个名叫任志强的参将忽然发出了一声凄厉而短促的惨呼。 “你怎么了?”旁边的人赶忙问。 “我、我喘不上气,憋得难受……”任志强的脸庞由涨红渐渐变得青紫,就好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紧紧地扼住了他的喉咙。 很快,他便停止了呼吸。 “看到了吧,如果揭下纸条,结果就会是这样。”巫毒尊者道,“但是我也并不是全在说谎,要破这个巫术的确要揭下纸条,只不过手上要带上这个。” 他从怀中小心翼翼地取出一个铁盒,从里面拿出一个灰扑扑的手套:“这是用‘媪’的皮做成的,媪是一种似羊非羊、似猪非猪的奇兽,生活在地下,以死人脑为食,能作人言。这种奇兽非常少见,而且刀枪不入、水火不伤,只有用削尖的柏树枝刺进它的头部,方可将其杀之,因此这种手套非常难得。”说着,他将手套重新放入盒子里,又将盒子放入怀中,道:“手套就在我身上,只要你能拿到,就可以救他们了。” “好!”高歌道。 巫毒尊者又道:“还有一件事我要提醒你,这个游戏是有时间限制的,我这‘分身草人’是黑暗巫术的一种,黑暗巫术的一个特性就是‘见光死’,也就是说这些稻草人不能见到阳光,如果见到阳光就会起火,然后化为灰烬,被火烧死是十分痛苦的,相信你不会喜欢。” 高歌心中一凛,抬头看了看天色,估计离天亮还有一个时辰左右的时间。 “好了,让我们抓紧时间开始吧!”巫毒尊者说着,一拳向高歌打了过来。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零九章 斗智斗勇 巫毒尊者出拳如风,但招式却毫无特异之处,高歌不想与之缠斗,他微微侧身,让过巫毒尊者的拳头,另一只手径向他怀中的铁盒抓去。 岂料巫毒尊者的手臂竟忽然从肘部向外弯了过来,就好像忽然折断了一样,拳势不停,直打高歌的脸颊,同时指缝间“噌”的一声,弹出三柄利刃。高歌急忙使一个铁板桥,堪堪躲过,脸上已被划出三道并排的血口。 “除非打倒我,否则你是拿不到铁盒的。”巫毒尊者道。 “那好,我就先打倒你!”高歌拔出炎龙宝剑,一剑刺向巫毒尊者的胸膛,他一心想速战速决,所以上来就使出了全力,这一剑速度之快,直如电光火石一般。一眨眼的功夫,剑尖已刺破了巫毒尊者胸前的僧袍,可就在再高歌以为自己就要得手的时候,巫毒尊者本就干瘪瘦小的胸膛突然陷下去一块,成了名副其实的“前胸贴后背”。 剑势已尽,巫毒尊者抹了把头上冒出的冷汗:“阁下好高明的剑法!” 高歌冷冷地道:“阁下好高明的缩骨术!” “这不是缩骨术,而是从遥远的天竺国传来的神秘武术,叫做‘瑜珈’。”巫毒尊者道。 “不要拖延时间了,来吧!”看到被困的同伴,高歌实在没心情和他废话了。 *** 两个人你来我往,战了三五十招,巫毒尊者的武功并不怎么高明,在高歌狂风暴雨般的攻击之下已完全处于劣势,但这瑜珈之术却实在奇妙,巫毒尊者整个人就像是完全没有骨头一样,身体的任何关节都可以随意的弯曲,他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地避开高歌的攻击,高歌虽然占据上风,但一时间对巫毒尊者也是徒呼奈何。 随着时间不断的流逝,高歌的心里越来越急躁,招式虽仍很猛烈霸道,却渐渐露出凌乱之态。巫毒尊者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忽然卖个破绽,躲过高歌攻来的剑锋,接着双手一挥,六道银光从指缝间爆射而出,趁高歌仓皇躲避的功夫,已切入他的门户。高歌吃了一惊,正待后退,却为时已晚,巫毒尊者手臂忽然暴长三尺,如两条大蟒一般,缠住了高歌的身子! 巫毒尊者一阵狂喜,这招“蟒绞术”是一种融合了瑜珈术的独特武功,已经杀死过不少高手。他慢慢地收紧胳臂,想把高歌的肋骨压碎,他甚至已开始想象碎裂的肋骨捅破肚皮的情景。 然而,他很快便感觉到了不对头,因为高歌的身子就像是铁柱一般,他非但无法将其绞杀,胳臂反而被一股强劲的内力震得生痛! 原来,高歌的急躁之态是故意做出来的,他见始终无法伤到巫毒尊者,便想出这个“引蛇出洞”的法子。经过与许天宝的生死搏斗之后,高歌的内力突飞猛进,已经能与师父“狂狮”雷动相比肩,巫毒尊者的蟒绞术虽然诡异,但内力却差得远了,所以他虽然得手,却依然无法动高歌分毫。 巫毒尊者何等聪明,立刻便意识到自己上当了,急忙撤招后退,他的反应可谓迅捷,但高歌终究还是快了一步,已把铁盒从他的怀中取走了! 高歌狂喜之下,急忙打开铁盒,就在盒盖开启的那一霎那,他忽然闻到一股硫磺火药的味道,同时听到一声轻微的机簧发动的声响,他暗叫不好,手腕本能地一抖,把盒子扔出,只听“轰”一声大响,盒子在半空中爆炸,变成了一团火球,有几个士兵躲闪不及,当场死于非命。 “忘了告诉你了,我的身上不止一个盒子。”巫毒尊者大笑道,“江南霹雳堂的雷火弹滋味如何?” “好个狡猾的喇嘛,我倒要看看你还有什么花样!”高歌动了真怒,炎龙剑上腾起了火焰。 但巫毒尊者却不和高歌正面交锋了,他又遁入了地下。 *** 高歌静静地站在夜色中。 敌人就在他脚下的这一片土地中,他看不见对方,对方却能准确地掌握他的一举一动。 敌暗我明,高歌空有一身功夫,却无从施展。 他内力深厚,耳力自也非同常人,他想静下心来,扑捉地底下巫毒尊者的声音。 然而,黑夜看似很静,但如果仔细去听,声音还是不少的。 风声、虫鸣声、火把燃烧的噼啵声,周围人的呼吸和心跳声…… 这些声音都对高歌造成了干扰,更何况死亡的脚步正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逼近,他又怎么能真正做到心如止水? *** 巫毒尊者的遁地术已练至炉火纯青之境,他在土地里就像鱼儿在水中一样自由。 他甚至可以透过厚厚的土层,看到地面上的情景。 他知道高歌的耳力非凡,所以他潜下之后,就干脆不动,这样高歌就无法找到他了。 看着高歌平静的脸上慢慢现出了焦躁的神情,他不禁得意地笑了。 这时,他看到高歌叫过来仅存的三名士兵,向他们说了些什么。士兵点点头,走向被大网网住的稻草人。 难道他们想解开网子?巫毒尊者又笑了,如果这个网结是很容易就能解开的话,他也不会就这么把大网扔在这里了。 果然,那几个士兵没能解开。高歌又说了句什么,士兵点点头,抬起网中的稻草人,走进了大厅中。那被无形之网网住的人们自然也进了大厅。 同时,高歌把写有自己名字的稻草人也放进了大厅里。 巫毒尊者这下猜不透了,高歌究竟想干什么? 做完这一切后,高歌走到院子中央,沉腰落马,双手持剑,一剑刺入了土中,直没至柄。 巫毒尊者哑然失笑,高歌难道想用这种方法找?那他输定了! 可随即,他便感觉土层像烧开了的水似的沸腾了起来,随着震耳欲聋的一声巨响,巫毒尊者身子一轻,随着土块一起被炸上了天空。 他刚刚落地,便看到了高歌的笑脸:“这下找到你了吧?”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零九章 斗智斗勇 巫毒尊者出拳如风,但招式却毫无特异之处,高歌不想与之缠斗,他微微侧身,让过巫毒尊者的拳头,另一只手径向他怀中的铁盒抓去。 岂料巫毒尊者的手臂竟忽然从肘部向外弯了过来,就好像忽然折断了一样,拳势不停,直打高歌的脸颊,同时指缝间“噌”的一声,弹出三柄利刃。高歌急忙使一个铁板桥,堪堪躲过,脸上已被划出三道并排的血口。 “除非打倒我,否则你是拿不到铁盒的。”巫毒尊者道。 “那好,我就先打倒你!”高歌拔出炎龙宝剑,一剑刺向巫毒尊者的胸膛,他一心想速战速决,所以上来就使出了全力,这一剑速度之快,直如电光火石一般。一眨眼的功夫,剑尖已刺破了巫毒尊者胸前的僧袍,可就在再高歌以为自己就要得手的时候,巫毒尊者本就干瘪瘦小的胸膛突然陷下去一块,成了名副其实的“前胸贴后背”。 剑势已尽,巫毒尊者抹了把头上冒出的冷汗:“阁下好高明的剑法!” 高歌冷冷地道:“阁下好高明的缩骨术!” “这不是缩骨术,而是从遥远的天竺国传来的神秘武术,叫做‘瑜珈’。”巫毒尊者道。 “不要拖延时间了,来吧!”看到被困的同伴,高歌实在没心情和他废话了。 *** 两个人你来我往,战了三五十招,巫毒尊者的武功并不怎么高明,在高歌狂风暴雨般的攻击之下已完全处于劣势,但这瑜珈之术却实在奇妙,巫毒尊者整个人就像是完全没有骨头一样,身体的任何关节都可以随意的弯曲,他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地避开高歌的攻击,高歌虽然占据上风,但一时间对巫毒尊者也是徒呼奈何。 随着时间不断的流逝,高歌的心里越来越急躁,招式虽仍很猛烈霸道,却渐渐露出凌乱之态。巫毒尊者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忽然卖个破绽,躲过高歌攻来的剑锋,接着双手一挥,六道银光从指缝间爆射而出,趁高歌仓皇躲避的功夫,已切入他的门户。高歌吃了一惊,正待后退,却为时已晚,巫毒尊者手臂忽然暴长三尺,如两条大蟒一般,缠住了高歌的身子! 巫毒尊者一阵狂喜,这招“蟒绞术”是一种融合了瑜珈术的独特武功,已经杀死过不少高手。他慢慢地收紧胳臂,想把高歌的肋骨压碎,他甚至已开始想象碎裂的肋骨捅破肚皮的情景。 然而,他很快便感觉到了不对头,因为高歌的身子就像是铁柱一般,他非但无法将其绞杀,胳臂反而被一股强劲的内力震得生痛! 原来,高歌的急躁之态是故意做出来的,他见始终无法伤到巫毒尊者,便想出这个“引蛇出洞”的法子。经过与许天宝的生死搏斗之后,高歌的内力突飞猛进,已经能与师父“狂狮”雷动相比肩,巫毒尊者的蟒绞术虽然诡异,但内力却差得远了,所以他虽然得手,却依然无法动高歌分毫。 巫毒尊者何等聪明,立刻便意识到自己上当了,急忙撤招后退,他的反应可谓迅捷,但高歌终究还是快了一步,已把铁盒从他的怀中取走了! 高歌狂喜之下,急忙打开铁盒,就在盒盖开启的那一霎那,他忽然闻到一股硫磺火药的味道,同时听到一声轻微的机簧发动的声响,他暗叫不好,手腕本能地一抖,把盒子扔出,只听“轰”一声大响,盒子在半空中爆炸,变成了一团火球,有几个士兵躲闪不及,当场死于非命。 “忘了告诉你了,我的身上不止一个盒子。”巫毒尊者大笑道,“江南霹雳堂的雷火弹滋味如何?” “好个狡猾的喇嘛,我倒要看看你还有什么花样!”高歌动了真怒,炎龙剑上腾起了火焰。 但巫毒尊者却不和高歌正面交锋了,他又遁入了地下。 *** 高歌静静地站在夜色中。 敌人就在他脚下的这一片土地中,他看不见对方,对方却能准确地掌握他的一举一动。 敌暗我明,高歌空有一身功夫,却无从施展。 他内力深厚,耳力自也非同常人,他想静下心来,扑捉地底下巫毒尊者的声音。 然而,黑夜看似很静,但如果仔细去听,声音还是不少的。 风声、虫鸣声、火把燃烧的噼啵声,周围人的呼吸和心跳声…… 这些声音都对高歌造成了干扰,更何况死亡的脚步正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逼近,他又怎么能真正做到心如止水? *** 巫毒尊者的遁地术已练至炉火纯青之境,他在土地里就像鱼儿在水中一样自由。 他甚至可以透过厚厚的土层,看到地面上的情景。 他知道高歌的耳力非凡,所以他潜下之后,就干脆不动,这样高歌就无法找到他了。 看着高歌平静的脸上慢慢现出了焦躁的神情,他不禁得意地笑了。 这时,他看到高歌叫过来仅存的三名士兵,向他们说了些什么。士兵点点头,走向被大网网住的稻草人。 难道他们想解开网子?巫毒尊者又笑了,如果这个网结是很容易就能解开的话,他也不会就这么把大网扔在这里了。 果然,那几个士兵没能解开。高歌又说了句什么,士兵点点头,抬起网中的稻草人,走进了大厅中。那被无形之网网住的人们自然也进了大厅。 同时,高歌把写有自己名字的稻草人也放进了大厅里。 巫毒尊者这下猜不透了,高歌究竟想干什么? 做完这一切后,高歌走到院子中央,沉腰落马,双手持剑,一剑刺入了土中,直没至柄。 巫毒尊者哑然失笑,高歌难道想用这种方法找?那他输定了! 可随即,他便感觉土层像烧开了的水似的沸腾了起来,随着震耳欲聋的一声巨响,巫毒尊者身子一轻,随着土块一起被炸上了天空。 他刚刚落地,便看到了高歌的笑脸:“这下找到你了吧?”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一零章 万念俱灰 既然无法分辨巫毒尊者的位置,高歌干脆就用了一个笨办法。 他将全身真力灌注在炎龙剑上,再融合炎龙剑的火焰之力,集中爆发出来,将整个院子的土层全部炸开。他提前支开众人,就是让他们免遭波及。 你不是躲着吗?那我就让你无处藏身! 当然,这一下也是极耗气力的,高歌现在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就像是一个被抽走了气的皮球。 不过巫毒尊者比他的情况要糟糕得多,刚从土里出来的他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沾满泥巴的破麻袋。 在奄奄一息的巫毒尊者身上拿出铁盒,高歌又不放心地仔细搜了一遍,在确认没有其他的铁盒后,方才露出了胜利的笑容。 “你别高兴的太早了。”巫毒尊者忽然道。 “什么,难道你还有别的花样吗?”高歌道。 “你很快就会知道了。”巫毒尊者似乎胸有成竹。 高歌不再理他,去开手中的盒子,没想到盒盖好像跟盒身铸在了一起似的,他用了十成力也无法动其分毫。 高歌吃了一惊,仔细一看,只见盒盖上面刻着一圈一圈的花纹,很想大树的年轮,每一圈上都刻满了弯弯曲曲的文字。 “这不是个普通的盒子,是波斯巧匠妙手精制的。”巫毒尊者道,“盒盖上刻的是天干地支,一共有十圈,每一圈都可以移动,刚才我已把顺序打乱,要想打开盒子,你必须把十天干和十二地支按照顺序重新排好。” “我没这功夫。”高歌冷冷道。 巫毒尊者笑了:“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我得提醒你,这盒子里面除了媪皮手套,还有一颗小小的雷火弹,它的威力虽比不上刚才那一颗,但要将这手套毁去还是小菜一碟。你刚才的鲁莽行为没有引发它,你应该感到庆幸。当然,如果你想再试一次的话,我绝对没意见。” 高歌愣住了。 “我们的游戏还没结束呢!”巫毒尊者大笑起来。 *** 高歌把火把插在地上,然后盘膝坐下,仔细观察这个盒子。 盒子上刻的是小篆,字迹比大米粒大不了多少。 天干有十,地支十二,一个天干和一个地支相配合,排列起来,天干在上,地支在下,天干由甲起,地支由子起,阳干配阳支,阴干配阴支,共有六十个组合,叫做“六十花甲”。 这绝对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不仅需要灵敏的头脑、沉静的心态,还需要一双非常稳定的手。 离天亮也就有半个时辰了。 高歌死死地盯着这一个个的圆圈,头一次感到,原来武功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他想起了陆云。 陆云心思缜密、头脑冷静,如果他在这儿,开启这个盒子会容易得多。 只可惜陆云远在千里之外,现在高歌只能靠自己。 他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开始试着排列盒上的图案。 然而,对于这个他实在是不在行,没过多久,高歌眼就花了,感觉这一个个的圆圈慢慢地转了起来,形成了一个漩涡,似乎要把他吸进去。 高歌满头大汗,头晕眼花,虽然他尽力控制自己,但一双手还是禁不住地颤抖起来。 难道自己和朋友们今天就要死在这里?就要死在这小小的盒子上? 还有蝶舞,他深爱的蝶舞。 一想到她,高歌的心就感到一阵刺痛,他曾经无数次地在心里发誓,要好好地对她,要让她过上平静、安逸的生活,可到头来他却害了她! 他为什么要做这劳什子西征大元帅?他为什么会让她跟着自己征战,最后死在这鸟不生蛋的地方? 他后悔死了! 高歌长叹一声,抬起了头,他的眼睛黯淡无神,变成了一片死灰色。 巫毒尊者看在眼中,喜在心头,虽然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这场游戏终究还是自己胜了! *** 天色渐渐发白,黎明即将到来。 黎明给人的感觉通常是清新、活力、生机勃勃。 但这次,黎明的到来却伴随着死神的脚步。 高歌万念俱灰。 他最后还要见他的朋友们一面,虽然他对不起他们,没有为他们争取到活着的机会。 “司徒、马文辉、新月公主、许然,原谅我……” 当然,还有蝶舞,不过高歌相信她是绝不会怪他的。 从小到大,无论他做什么,她都不会反对,总是在他身后默默地支持着他。 能与蝶舞死在一起,是不幸中最大的幸运了。高歌心想。 “蝶儿,让我们来世再做夫妻吧!” *** 房门被推开,高歌失魂落魄地出现在众人面前。 众人都愣住了,因为此时的高歌与片刻前意气风发、斗志昂扬的高歌简直是判若两人。 每个人都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发生什么事了?”新月公主忍不住问道。 “我没脸见你们,我对不住大家,我、我失败了。”高歌颓然道。 “什么?你是说……我们活不成了?”一个偏将道。 高歌点点头:“我们将伴随着清晨的阳光一齐死去。” 这句话宛如晴天霹雳,所有人都震住了。 虽然身陷险境,但他们并不怎么绝望,相反还很乐观。 因为他们信任高歌,他们相信没有什么事情是高歌解决不了的。 尤其是这些偏将和士兵,在高歌只身于万军中救出马文辉和新月公主,又单枪匹马破了降龙尊者的毒蛇阵后,这位出身江湖的大元帅简直被看成了半人半神的人物。 然而,高歌毕竟不是神,毕竟不是万能的。 当心目中的偶像亲口承认失败的时候,人们这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死亡的阴影。 虽然他们都是身经百战的剑士,也都说过马革裹尸的豪言壮语,但当死亡真正来临的时候,他们还是不能做到若无其事。 这也难怪,死亡本就是人类最深邃的恐惧之一。 但是被死亡本身更可怕的,就是等死。 有的人开始嚎哭,有的人念念有词,有的人不住呕吐,有的人神情呆滞,就连一向洒脱的司徒狂风,也没有了平时的豪气。 只有蝶舞,却还保持着平时那种恬静且淡然的态度。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一一章 柳暗花明 高歌用炎龙剑挑开了大网,让这些临死的人们得以享受最后的自由。 但是,所有的人都闷闷地呆在屋子里,似乎已经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巫毒尊者就在门外,而且身负重伤、动弹不得,杀了他只是举手之劳,但就是没人提起精神来去报仇。 “大哥,我们真的要死了吗?”司徒狂风走到高歌身前,问道。 高歌长叹一声,慢慢点了点头。 “真可惜,我还不想死……”司徒喃喃地道,他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了那个淡淡的影子。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想起的不是早亡的父母、不是师父、不是同伴,竟是那个连面目都已记不清楚的女子,这连司徒自己都不禁感到奇怪。 事实上,这个神秘的女子曾无数次地出现在他的梦中,他也曾想,有朝一日一定要去寻找这个女子,因为他有种感觉,这个女子对他很重要。 可惜,已经没有机会了。 ** 看着这一切,高歌心如刀割,虽然没有人埋怨他、责骂他,但这却更加重了他心里的内疚。 他宁愿这些朋友们打他一顿,这样他的心里还好受些。 他的手紧紧地握住了剑柄,他想自刎来谢罪。 可是,自刎又有什么用呢?只不过是早死片刻罢了。 忽然,一只温暖的小手轻轻握住了他的手背。 是蝶舞。 她在他耳边轻轻地道:“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高歌疲惫地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这可不像我的高歌啊,我的那个高歌,可是什么都不怕、任何时候都不灰心,到了地狱里也能谈笑风生的英雄。”蝶舞不生气、也不着急,语气还是那么轻柔、平静。 “不、我不是英雄,我是个笨蛋,我连累了你们,我害了大家……”高歌把头埋在胸膛里,颤声道。 蝶舞轻轻叹了口气:“这也怪我们,我们给你的压力太大了,我们不该置身事外,把所有的担子都交给你一个人来扛。高歌,每个人都不是万能的,但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长处,人多力量大,你不如把遇到的难题说出来,大家帮着出出主意,也许事情会出现转机也说不定。” “没有用的……” “试一试嘛,反正又不会损失什么。” 高歌不忍再拒绝,只得简要说了事情的经过,并拿出那只盒子。 蝶舞接过盒子,心里一凉,她一眼就看出这盒盖上的机关纷繁复杂,短时间内的确很难破解,但她面上却并未表现出来,而是淡淡地道:“我叫大家都过来看看,大伙儿一起动脑筋,兴许还来得及。” “如果最后解不开呢?” “那就用你的剑劈开它!” “什么?”高歌一惊,“我不是跟你说过里面有雷火弹吗?” “反正最坏的结果无非就是一死,又怕什么雷火弹?如果这次巫毒尊者又在说谎呢?”蝶舞道。 高歌混沌的脑子里猛地一震,是啊,反正横竖都是一死,为何不试试呢? “蝶儿,你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高歌由衷地道,“是啊,如果真是巫毒尊者那家伙骗我,那我死了也不会甘心的。” “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不要放弃希望,这句话可是你曾经对我说的。”蝶舞笑道。 *** 高歌把众人都叫了过来,向他们说明事情的原委。还没说完,新月公主就指着蝶舞手中的盒子大叫起来:“这不是‘秘密盒’吗?” “什么?你认得这个盒子?”高歌大吃一惊,喜出望外地道。 新月公主点了点头:“前两年,有一个波斯来的大胡子工匠进宫,向皇兄进贡了几个这样的盒子,他说这盒子极难打开,可以保守住你任何的秘密,所以叫‘秘密盒’。其实这东西也不是那么玄,只要掌握了诀窍,玩得熟练了,想打开还是很容易的。” “那么,你能打开吗?”马文辉的声音抖得厉害。 “当然能了,我在宫里的时候经常摆弄这个,小菜一碟!”新月公主轻松地道。 人群中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重获生机的巨大喜悦让每个人都兴奋异常。有几个偏将和士兵更是双膝跪地,向新月公主不住地磕起头来。 高歌在欣喜之余,也感到了后怕和自责,如果不是蝶舞,又哪来现在的柳暗花明?他感激地看了蝶舞一眼,后者嫣然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快开始吧,时间不多了。”蝶舞将盒子递给新月公主。 “好!”新月公主道。她虽然贵为公主,走到哪里都高高在上、受人尊敬,但真正被人感激、受人重视这还是头一次,这种感觉让她心情大好,精神抖擞地接过盒子,摆弄起来。 人群顿时鸦雀无声,怕惊扰了她。 只见新月公主用纤细的手指不断拨弄盒盖上的圆环,动作果真是熟练之极。没过多久,盒盖“啪”的一声,自己弹开了。 “噢!”众人又一次欢呼起来。 “小心,里面有霹雳雷火弹。”蝶舞急忙叫道。 把霹雳雷火弹远远地弹出以后,新月公主得意地拿出盒子里面的媪皮手套,向人们挥舞着,尽情地享受着众人的欢呼。 忽然,她的面前闪过一条黑影,同时手上一轻,媪皮手套被夺走了! 新月公主定睛一看,见门口站着一个又矮又胖的喇嘛,手中拿着媪皮手套,冲她笑道:“得意忘形可不是什么好习惯,容易坏事的!”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一二章 尔虞我诈 “你是谁?”高歌怒道。狂喜之中,他们谁都没有留意这个喇嘛是何时进来的。 “我是金刚尊者,是来要你们命的人。”矮胖喇嘛道。 又来了一个尊者!众人心中都是一寒。 “快把手套交出来,不然我宰了你!”离门口最近的一个偏将大吼着拔出佩剑,扑了过去。金刚尊者微微一笑,并不和他交手,而是退到了门外。 那偏将紧追不舍,可刚刚跨出门槛,就突然发出一声痛苦的嚎叫,倒在地上不住翻滚,身上腾起了阵阵青烟。 原来高歌他们一直呆在黑暗的屋子里,他们专注于打开盒子,竟然没有察觉天已经亮了! 还是高歌最先反应过来,大叫道:“大家往后退,离门窗远一点,不要接触到阳光!” “稻草人也不能见光!”马文辉喊道。 “大家快拿桌椅板凳堵住门窗,不要让光线照进来!”蝶舞出主意道。 众人纷纷行动,藏稻草人的藏稻草人,搬桌椅的搬桌椅,一时间竟无暇去理会门外的金刚尊者了。 而金刚尊者不知怎地,也没有再冲进来。 *** “师弟,你来的正好,赶快把他们都杀掉!”巫毒尊者高兴地道。 金刚尊者扫了他一眼,皮笑肉不笑地道:“不是不用我帮忙吗?怎么现在又用了?” “我……”巫毒尊者没料到一向谦恭有礼的师弟竟会说出这样刻薄的话来,一时语塞。 “实话说吧,这次我也不想来,是师父叫我来的,他说你太自负,恐怕要做傻事。看来这老不死的还真理解你,你看你一开始的时候干得多漂亮啊,无声无息地就杀了他们几十号人,趁他们人心惶惶、草木皆兵的时候,又用草人巫术将他们一网打尽,以一人之力,制服了敌军这么多重要人物,简直堪称完美,连我都自叹不如,可是接下来呢?明明已完全控制了局势,只要举手之劳就可以将他们全歼了,可你偏偏要公平决斗,要玩什么游戏,玩来玩去,把自己玩成了这样一个不死不活的样子!” “你、你都看见了?”巫毒尊者瞪大了眼睛。 “当然,我就在不远处的房顶上,你的一举一动,我都看得清清楚楚。”金刚尊者道。 巫毒尊者气急败坏地道:“那你为什么不早点现身,非要等我……” “不错,我就是要等你一败涂地,如果我出来早的话你非但不会感激,反而会骂我多管闲事。同门这么多年,我还不理解你?”金刚尊者冷笑道。 “那你也不能见死不救啊!”巫毒尊者怒道。 “是啊,所以现在我出现了,你不是还没死吗?”金刚尊者挤挤眼睛道,“放心,师兄,我不会让你送命的!” 巫毒尊者气得几乎吐血,在刚才高歌的攻击下他经脉俱断,虽然还有口气,却已经是个废人。想到金刚尊者非但见死不救,还躲在暗处看热闹,他不由目次欲裂,咬牙切齿地道:“回去之后,我一定要将此事告知师尊!” “想告状?放心,你告不了的。”金刚尊者凑到他的身前,恶狠狠地道:“我会割了你的舌头,斩断你的双手,让你生不如死!” 他站起身,仰天狂笑:“这场胜利来得太容易了,立了这个大功,皇上一定会有重赏,国师的位子也早晚是我的!话说回来,就算我不立这个功,国师也是非我莫属了,因为那个老不死的只有我这一个徒弟了,哈哈……” “你对我如此狠毒,我也不会让你过的痛快!”巫毒尊者看着狂笑的师弟,心里恨恨地想。他咬破中指指尖,然后对准大厅,大喝一声“破”!一道血箭从指尖喷出,穿破窗纸,准确地打在一个稻草人身上写着高歌名字的纸条上。把高歌吓了一跳,定睛看时,只见那张白色的纸条已完全被染成了红色,“高歌”的字样已经看不见了。 “高歌,我已经解除了对你的巫术,你可以出来了,杀了他,为我报仇!”巫毒尊者的声音自窗外传来。 *** 竟然央求自己的敌人杀了自己的师弟来为自己报仇,巫毒尊者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你!”金刚尊者气得浑身颤抖。 “你不是嫌这场胜利来的太容易吗?那我就给你制造点麻烦!” “你等着,等我杀了高歌之后,一定要狠狠地折磨你,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金刚尊者恶狠狠地道。 “你没有机会了!”巫毒尊者说完,口中鲜血狂喷。 他咬舌自尽了。 *** “逼死自己师兄的感觉怎么样?”高歌走出房门,冷冷地问道。 “我真的没想到他会这么想不开,师兄,你为什么要这样啊!”金刚尊者的眼中流下泪水,那悲伤的表情一点儿也不像装出来的。 他看着高歌,道:“我们还是不要再打了。” “什么?”高歌意外地扬了扬眉。 “我们本身并没有仇恨,都是因为这场战争,我们才成了敌人,对不对?战争是两个国家的事,是两支军队的事,那你我还在这里打什么呢?不如各自集合军队,到战场上去解决吧。”金刚尊者道。 “有点道理。”高歌点头道。 “是啊,你的大名我早有耳闻,而我只是‘四大尊者’中最没用的一个。三个师兄都被你打败了,我更没有获胜的可能。现在三师兄已死,你们这边更是伤亡惨重,我看我们还是各自收手吧,为了表示诚意,我这就把手套交给你。”金刚尊者拿出了媪皮手套。 高歌用怀疑和戒备的目光看着他,没有上前来接。 金刚尊者叹了口气:“我知道,你还是不信任我,这样吧,我把手套扔过来,总可以了吧。” 他脸上的表情极其诚恳。 他轻轻的一扬手,真的把手套扔了过来。 手套在空中旋转,高歌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了上面。 他准备伸手去接。 但高歌的眼前忽然一花,一个矮胖的身影已来到近前。 是金刚尊者! 高歌简直不敢相信,这个看上去又呆傻、又迟钝的胖子,竟然有这么一身鬼魅般的轻功! 他左手把媪皮手套抓住,右手里寒光一闪,向高歌的咽喉刺去。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一三章 你攻我守 “叮”的一声,火星四溅。 金刚尊者的匕首刺在了炎龙剑的剑身上。 “你很有表演天赋,要不是刚才在房子里零星的听到了你们师兄弟的对话,我恐怕真的要相信你了。”高歌冷冷地道。 “你果然厉害,我从不惹厉害的人,这一次我是真的要走了。”金刚尊者说着,飞身而起。他的姿势很奇怪,好像是向后,但实际上却越过高歌,向前面的厅堂扑去。 金刚尊者的心思缜密而毒辣,一心想致厅堂里的这些人于死地,他刚才在暗中看了高歌用自身内力引爆土层,炸出巫毒尊者的情景,深感高歌的强大和可怕,自付没有必胜的把握,所以决定不和高歌正面交锋,而是选择去对付厅里这些人。新月公主、马文辉等都是敌军的重要人物,如果杀了他们照样是大功一件,而且现在他们身中巫毒尊者的“草人巫术”,不能见光,杀他们可以说是易如反掌,只要把门或窗户打开,让阳光进来就可以了。金刚尊者想先把他们除掉,再集中全力对付高歌,如果实在对付不了,就逃跑,他对自己的轻功还是有信心的。 只是高歌的轻功也不弱,而且对他早有防备,金刚尊者刚刚跃起,高歌就挡在他的身前,两人就在空中交起手来。 金刚尊者身子矮胖,体重少说也有二百多斤,所用的武器却是一柄长仅三寸的小巧的匕首,这柄匕首精光灿然,显然不是凡品。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金刚尊者的匕首果然是险招迭出,招招狠辣,都是进手的招式。高歌也以攻对攻,以快打快,炎龙剑与匕首不断交击,在空中闪出一连串火花。 交手十几招后,两人落回地面,金刚尊者的匕首虽然小,招式虽然快,却力道十足,震得高歌手腕发麻。 “你是四个尊者中,武功最好的一个。”高歌道。 “但是我全没有兴趣跟你交手。”金刚尊者道,“我是个很懒的人,喜欢做比较容易的事,要那房子里面人的命似乎比要你的命容易得多。” “不,不容易。”高歌沉声道,“有我在,你休想伤了他们半根毫毛!” “我不会伤他们的毫毛的,我只是想给他们带去一点阳光,然后看着他们被无形的火焰烧成灰。” “你可以试试看!” “哼哼,正有此意!” *** “听到了吗?那个死胖子想害死我们!” “他比那个瘦子还阴呢!” “希望元帅大人能顶得住。” 厅堂里,人们在小声议论着。 “我们不能全靠高歌,而自己却在这里无所事事,得想个办法。”蝶舞道。 “能有什么办法?我们在这黑屋子里,连光都不能见,都快成睁眼瞎了。”新月公主抱怨道。 “我觉得蝶舞姑娘说得有道理,我们起码要让自己不那么被动。”马文辉道。 “对,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蝶舞道,“这间厅挺大,我们还是先四处找一找,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东西吧。” *** 金刚尊者给周围人留下的印象,总是一副笨拙、迟钝的样子。 他的轻功深藏不露。 但实际上,他很自负,认为自己的轻功就算在高手如林的中原武林,也绝对能排到前十位之内。 把这样一个笨重的身子练得如飞鸟般迅捷,的确值得骄傲。 可是现在,他的这种自信却被高歌狠狠地打击了。 金刚尊者左冲右突,连变数十种身法,却始终不能突破高歌这一道防线。 表面上,两人不分上下,旗鼓相当,但金刚尊者知道,自己在攻,而高歌在守,他要根据自己的行动做出相应的反应。 这样一看,高歌的轻功就要比自己高明了。 而且高歌还不是“天眼”里面最好的,金刚尊者知道,“天眼”里面轻功最好的是胡小飞,就连蝶舞的轻功也比高歌要好些。 想到这里,金刚尊者有点底气不足了。 但他却不知道,此刻高歌也是有苦难言。 为捉巫毒尊者,他消耗了太多的气力,此刻他已是强弩之末。 但他一定要拦住金刚尊者,因为这关乎朋友们的生命。 刚才由于他丧失斗志,几乎害得众人万劫不复,这种错误,他发誓以后不会再犯了。 全凭这一个信念,高歌才能勉力支撑,但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心跳越来越厉害,喉咙里更是干渴的几乎要冒出烟来。 此时此刻,就看谁能坚持的住了。 *** 金刚尊者外表愚笨,实际上却聪明绝顶。既然强攻不成,他便开始琢磨变通之策。 而实际上,他以逸待劳、气力充沛,如果坚持下去,高歌一定会支撑不住的。 看来,太聪明了也未必是件好事。 金刚尊者忽然意识到,媪皮手套现在在自己身上,如果将之毁去,那中了巫术的人即便不死,也要终身生活在黑暗中了。 唉,我怎么不早点想到这一点呢?金刚尊者暗道,看来每个人的思想都有钻牛角尖的时候,好在现在也不晚。 他加快攻势,匕首连挥,逼的高歌手忙脚乱,然后身子倒纵飞出,顺势从怀中取出了媪皮手套。 “你想干什么?”高歌见此情景,立刻感到不妙,大吼着冲了过去。 金刚尊者手一扬,匕首脱手飞出,化作一道银光向高歌射来。高歌挥剑磕开,身形不停,岂料匕首在空中打了个转,又飞了回来。高歌耳闻脑后风生,心里一惊,急忙往前一冲一倒,匕首贴着头皮飞了过去,一缕头发被锋刃割断,缓缓飘落。 死里逃生的高歌心头狂跳,此时匕首又回到了金刚尊者的手中,原来匕首的柄上缠着极细的丝线,线头连着金刚尊者手上的戒指,不注意根本看不出来。 金刚尊者左手拿手套,右手持匕首,邪笑道:“你看你我为了这么个东西而打得不可开交,不如让我毁了它吧。” “你敢毁了它,我就毁了你!”高歌冷冷地道。他嘴上虽说得凶,但此刻已不敢轻举妄动了。 “是吗?那我倒要看看!”金刚尊者说着,匕首已向手套扎了过去。 ### 今晚神七升空,期待祖国更强!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一三章 你攻我守 “叮”的一声,火星四溅。 金刚尊者的匕首刺在了炎龙剑的剑身上。 “你很有表演天赋,要不是刚才在房子里零星的听到了你们师兄弟的对话,我恐怕真的要相信你了。”高歌冷冷地道。 “你果然厉害,我从不惹厉害的人,这一次我是真的要走了。”金刚尊者说着,飞身而起。他的姿势很奇怪,好像是向后,但实际上却越过高歌,向前面的厅堂扑去。 金刚尊者的心思缜密而毒辣,一心想致厅堂里的这些人于死地,他刚才在暗中看了高歌用自身内力引爆土层,炸出巫毒尊者的情景,深感高歌的强大和可怕,自付没有必胜的把握,所以决定不和高歌正面交锋,而是选择去对付厅里这些人。新月公主、马文辉等都是敌军的重要人物,如果杀了他们照样是大功一件,而且现在他们身中巫毒尊者的“草人巫术”,不能见光,杀他们可以说是易如反掌,只要把门或窗户打开,让阳光进来就可以了。金刚尊者想先把他们除掉,再集中全力对付高歌,如果实在对付不了,就逃跑,他对自己的轻功还是有信心的。 只是高歌的轻功也不弱,而且对他早有防备,金刚尊者刚刚跃起,高歌就挡在他的身前,两人就在空中交起手来。 金刚尊者身子矮胖,体重少说也有二百多斤,所用的武器却是一柄长仅三寸的小巧的匕首,这柄匕首精光灿然,显然不是凡品。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金刚尊者的匕首果然是险招迭出,招招狠辣,都是进手的招式。高歌也以攻对攻,以快打快,炎龙剑与匕首不断交击,在空中闪出一连串火花。 交手十几招后,两人落回地面,金刚尊者的匕首虽然小,招式虽然快,却力道十足,震得高歌手腕发麻。 “你是四个尊者中,武功最好的一个。”高歌道。 “但是我全没有兴趣跟你交手。”金刚尊者道,“我是个很懒的人,喜欢做比较容易的事,要那房子里面人的命似乎比要你的命容易得多。” “不,不容易。”高歌沉声道,“有我在,你休想伤了他们半根毫毛!” “我不会伤他们的毫毛的,我只是想给他们带去一点阳光,然后看着他们被无形的火焰烧成灰。” “你可以试试看!” “哼哼,正有此意!” *** “听到了吗?那个死胖子想害死我们!” “他比那个瘦子还阴呢!” “希望元帅大人能顶得住。” 厅堂里,人们在小声议论着。 “我们不能全靠高歌,而自己却在这里无所事事,得想个办法。”蝶舞道。 “能有什么办法?我们在这黑屋子里,连光都不能见,都快成睁眼瞎了。”新月公主抱怨道。 “我觉得蝶舞姑娘说得有道理,我们起码要让自己不那么被动。”马文辉道。 “对,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蝶舞道,“这间厅挺大,我们还是先四处找一找,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东西吧。” *** 金刚尊者给周围人留下的印象,总是一副笨拙、迟钝的样子。 他的轻功深藏不露。 但实际上,他很自负,认为自己的轻功就算在高手如林的中原武林,也绝对能排到前十位之内。 把这样一个笨重的身子练得如飞鸟般迅捷,的确值得骄傲。 可是现在,他的这种自信却被高歌狠狠地打击了。 金刚尊者左冲右突,连变数十种身法,却始终不能突破高歌这一道防线。 表面上,两人不分上下,旗鼓相当,但金刚尊者知道,自己在攻,而高歌在守,他要根据自己的行动做出相应的反应。 这样一看,高歌的轻功就要比自己高明了。 而且高歌还不是“天眼”里面最好的,金刚尊者知道,“天眼”里面轻功最好的是胡小飞,就连蝶舞的轻功也比高歌要好些。 想到这里,金刚尊者有点底气不足了。 但他却不知道,此刻高歌也是有苦难言。 为捉巫毒尊者,他消耗了太多的气力,此刻他已是强弩之末。 但他一定要拦住金刚尊者,因为这关乎朋友们的生命。 刚才由于他丧失斗志,几乎害得众人万劫不复,这种错误,他发誓以后不会再犯了。 全凭这一个信念,高歌才能勉力支撑,但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心跳越来越厉害,喉咙里更是干渴的几乎要冒出烟来。 此时此刻,就看谁能坚持的住了。 *** 金刚尊者外表愚笨,实际上却聪明绝顶。既然强攻不成,他便开始琢磨变通之策。 而实际上,他以逸待劳、气力充沛,如果坚持下去,高歌一定会支撑不住的。 看来,太聪明了也未必是件好事。 金刚尊者忽然意识到,媪皮手套现在在自己身上,如果将之毁去,那中了巫术的人即便不死,也要终身生活在黑暗中了。 唉,我怎么不早点想到这一点呢?金刚尊者暗道,看来每个人的思想都有钻牛角尖的时候,好在现在也不晚。 他加快攻势,匕首连挥,逼的高歌手忙脚乱,然后身子倒纵飞出,顺势从怀中取出了媪皮手套。 “你想干什么?”高歌见此情景,立刻感到不妙,大吼着冲了过去。 金刚尊者手一扬,匕首脱手飞出,化作一道银光向高歌射来。高歌挥剑磕开,身形不停,岂料匕首在空中打了个转,又飞了回来。高歌耳闻脑后风生,心里一惊,急忙往前一冲一倒,匕首贴着头皮飞了过去,一缕头发被锋刃割断,缓缓飘落。 死里逃生的高歌心头狂跳,此时匕首又回到了金刚尊者的手中,原来匕首的柄上缠着极细的丝线,线头连着金刚尊者手上的戒指,不注意根本看不出来。 金刚尊者左手拿手套,右手持匕首,邪笑道:“你看你我为了这么个东西而打得不可开交,不如让我毁了它吧。” “你敢毁了它,我就毁了你!”高歌冷冷地道。他嘴上虽说得凶,但此刻已不敢轻举妄动了。 “是吗?那我倒要看看!”金刚尊者说着,匕首已向手套扎了过去。 ### 今晚神七升空,期待祖国更强!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一四章 一错再错 蝶舞、司徒狂风等人在黑暗的屋子里慢慢地摸索着,厅堂里除了桌椅板凳等家具之外,都是些茶壶茶碗等日常用品及花瓶、盆景等摆设,还有一套文房四宝。 正当众人微微感到失望时,新月公主忽然发出了一声尖叫。 *** 见金刚尊者竟然真的要毁去媪皮手套,高歌惊诧不已,急忙催动手中的炎龙剑,发出一道烈焰,想要阻止他。 岂料金刚尊者忽然一个“旱地拔葱”腾空而起,躲开了火焰,手上动作不停,匕首终于扎在了手套上,可是媪皮手套十分坚韧,金刚尊者的匕首虽非凡品,却也扎之不透。 高歌见此情景,心里暗暗地松了口气,急忙冲上去,挥剑缠住金刚尊者,不让他再有机会毁坏手套。 金刚尊者用匕首架住炎龙剑,忽然道:“看你这么拼命,这手套就给了你吧!” 说着,又把手套扔了过来。 高歌意外之极,明知其中有诈,但还是伸手接住,这手套对他太重要了。 果然,他刚刚抓住手套,金刚尊者就一掌拍了过来,掌心赤红,赫然是正宗的密宗“大手印”。 高歌右手持剑,左手拿着媪皮手套,他想抬腿飞踢,以攻代守,可腿刚抬起来一点,膝弯处就被金刚尊者顶住。 高歌的一举一动,显然都在金刚尊者的意料之中。 其实,金刚尊者的功夫虽高,但还是比不上高歌,不过金刚尊者心狠手辣、无所顾忌,而高歌的牵挂则太多了。 他不能让金刚尊者毁掉手套,不能让金刚尊者攻进厅堂。 牵挂一多,判断力就难免受影响。 何况金刚尊者的脑筋实在是快得很。 所有的动作都被封死,高歌只有仓促提气,挺起胸膛,硬受了这一掌。 “大手印”号称一手翻天、一手覆地,为密宗无尽秘藏、最高功法,威力自是非同小可。高歌全身一麻,中掌处有如火炙,气血翻腾、内息杂乱,鲜血从喉咙里涌了出来。手上酸软无力,媪皮手套又被金刚尊者夺了回去。 “终于上当了吧!”金刚尊者哈哈大笑。 高歌一张口,笔直的血箭疾喷而出。金刚尊者得意之下,猝不及防,血箭正打在眼睛上,痛得他几乎以为自己瞎了。 金刚尊者狼狈后退,此刻他不能视物,正是追击的绝佳时机,但可惜高歌此时已是有心无力了。 “好个天眼杀手,一口鲜血都能派上用场!”金刚尊者说道,他忍着火辣辣的疼痛,勉强睁开眼睛,一双眼珠红得像兔眼一样。 高歌在努力调匀气息,没有说话。 “不过,你还是不能阻止我。”金刚尊者捏着手中的手套,晃了晃道,“对了,我刚想起来,我这个死鬼师兄似乎曾经说过,这媪的皮极为坚韧,刀枪不入,唯一的弱点就是怕火,他说得到底对不对呢?让我们试验一下吧!” 如今天色虽已大明,但昨夜兵士们点的火堆却尚未熄灭,金刚尊者走到火堆边,讥诮地笑道:“高歌,你输了。” 话音刚落,他的手一松,媪皮手套向着火堆直落下去! *** 高歌的脸色大变,他不假思索地纵身扑向火堆,要接住手套。 金刚尊者的身子也动了,他迎着高歌冲了上来。 高歌以为他要拦住自己,可没想到金刚尊者和他擦肩而过。 高歌一愣,随即明白了,金刚尊者的目标根本不是他,而是厅堂里的那些中了巫术的人! 他的反应并不算慢,可是仍然晚了,金刚尊者已窜出去四五丈,高歌无法追得上他了。 他又犯了一个错误,一个致命的错误! *** 媪皮手套落在了火堆中,却安然无恙。 高歌忽然想起了巫毒尊者曾经说过的话:“媪这种奇兽非常少见,而且刀枪不入、水火不伤,只有用削尖的柏树枝刺进它的头部,方可将其杀之……” 水火不伤! 金刚尊者又一次骗了他! 高歌拾起了手套,可是现在要这手套又有什么用呢? 金刚尊者已经进了大厅! 高歌想把手套扔掉,但略一犹豫,又把它放入了怀中。 因为他想起了蝶舞的话,也是他自己曾经说过的。 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要放弃希望! 高歌提起精神,向厅堂飞奔。 他不会再放弃。 就算已来不及阻止金刚尊者,高歌也一定要把他碎尸万段,为朋友们报仇! *** 门是在里面插住的,但这当然阻止不了金刚尊者,他用肥胖的身子轻轻一撞,门变成了碎片。 在进门时,金刚尊者小心翼翼地护住了身上要害,这里面的人虽然身中巫术,但也不好惹,尤其是司徒狂风和蝶舞,如果拼起命来,可不是闹着玩的。 但出乎意料的是,房间里异常平静,并没有人对他发动攻击。 不知怎地,金刚尊者心里隐隐感到一阵不安,此时阳光虽然透过被撞破的门洒了进来,但由于厅堂极大,还是有大部分地方隐藏在黑暗中。金刚尊者急忙把遮住窗子的桌椅等物拿了下来,屋子里顿时亮堂了。 可是,金刚尊者却怔住。 屋子里没有人! 整个厅堂空空如也,一个人都没有! 他们都到哪儿去了? 金刚尊者只觉得心里发毛,忽然,他看见在前边的角落里有一堆黑糊糊的、人形的东西。 这是什么?难道是这些人都见了光后,一声也没出就变成了焦炭? 被高歌的血箭射中眼睛后,金刚尊者看东西都是影影绰绰的,他走近几步,狠狠地揉了揉眼,这才看清那些东西原来是些稻草人。之所以黑糊糊的,是因为它们全身都贴满了黑色的纸。 “用黑纸来挡住阳光?确实挺聪明的,可是人往哪儿去了呢?”金刚尊者想到这里,便听到了高歌的脚步声。 金刚尊者不再细想,心道不管你们藏在什么地方,只要我把稻草人身上的黑纸揭去,让它们照到阳光,你们照样活不成!心念已定,他快步像那些稻草人跑去,他要赶在高歌到来之前把这些稻草人暴露在阳光之下。 可是刚跑了两步,金刚尊者便忽觉脚下一轻、眼前一黑、身子往下疾坠下去。 他掉到了一个洞里!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一五章 巧计杀敌 金刚尊者的眼睛遭受重创,本来就不好使,再突然落入这个极其黑暗的环境中,更是什么都看不见了。 幸好他的耳力也不错。 双脚一落到地面,金刚尊者就感觉两股劲风,一前一后向他夹击过来。 似乎是两柄刀。 他并没有闪躲,而是气沉丹田,硬生生地挨了这两刀。 两柄刀砍在他身上,发出“铮铮”两声响,竟是金铁交鸣的声音。 金刚尊者之所以被称作“金刚”,就因为他这身“金刚不坏神功”。 这金刚不坏神功和十三太保横练、金钟罩、铁布衫等有异曲同工之妙,都属于“笨功夫”。练这种功夫不仅要能吃苦,还必须是童子身。 所以,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练了。 而金刚尊者不仅练,而且还练得很不错。 正因为他练这种“笨功夫”,所以人们对他的印象也是“笨笨的”。 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也许,这就是他练这种功夫的初衷。 当然,金刚不坏神功还是很有用处的,它可以使全身肌肉如铁似刚,寻常刀剑根本不能伤其分毫。 金刚尊者就靠这种功夫,挡住了两柄刀的攻击。 然而,很快他又听到了一个声音,雄浑而霸道,就像突然刮起的一阵狂风。 狂风! 金刚尊者忽然想到了司徒狂风。 当他的头颅离开身体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的猜测是对的。 *** 高歌刚刚进入厅堂,便目睹了这样一个奇景。 地面上忽然冒起一股高高的血泉,把一个头颅冲起老高。 血泉随即消失,硕大的头颅“骨碌碌”地滚到了高歌的脚边。 这正是金刚尊者的头颅,他的一双眼睛大睁着,脸上的表情复杂得很。 高歌目瞪口呆。 “高歌,你在吗?我们在下面。”地底下传来蝶舞的声音。 *** 这件事情是这样的。 这所大宅的主人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在地下建造了一个密室,密室的入口是一整块青色的石板,跟整间房里铺的石板一模一样,任何人都看不出来。 密室的开关是桌子上的一个花瓶。刚才在搜索时,一个士兵转动了这个花瓶,正好新月公主站在那块石板上,石板翻动,她便惊呼一声掉了下去,幸亏她抓住了里面的梯子,这才不至于摔着,但还是吓得魂不附体。 众人也因此发现了这个密室。 在摸清这个密室的构造后,蝶舞破坏了花瓶上的开关,使上面的石板只能虚掩,就造成了一个陷阱。 她又用墨笔把宣纸都染成黑色,包裹在稻草人的身上,把这些稻草人作为诱饵放在墙角。 然后,所有人都顺梯子下到了密室里,再把梯子撤去,剩下的事就是等金刚尊者上钩了。 金刚尊者纵然聪明,也绝想不到这个看上去很普通的厅堂下面,居然会有一个密室。 也许,这就是天意吧。 *** 高歌用媪皮手套替众人解除了巫术,大家的身心都轻松了许多。 从黑暗的密室中出来,重新沐浴在和煦的阳光下,真有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 “蝶儿,”高歌看着蝶舞的眼睛,认真地道:“谢谢你,这一次多亏你了!” 蝶舞笑了,笑得分外妩媚。 但随即她看到了高歌胸前的掌印,密宗大手印的力量何其霸道,中掌之处的衣服已经片片碎裂,露出了胸膛上红色的、手掌型的凸起。 “这是大手印!”蝶舞惊呼道,“你伤得很重,得马上治疗,我们赶快回军营吧!” *** 三目法王又一次站在了万仞孤峰之上,双目微闭,“第三只眼睛”却微微发出红色的光芒。 徒弟们都不在,这次侍奉他的,是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小沙弥。 良久,他长长地叹了口气:“白城丢了。” “那巫毒和金刚两位尊者呢?”小沙弥问道。 “全部身死。”三目法王唏嘘道,“金刚啊金刚,如果你能听为师一言,也不会落得这样一个身首异处的凄惨下场!” “我的这四个徒弟都是良才,各有所长,如果能团结一致,联手对敌,又怎能出现现在这样的结局?只可惜他们虽身在佛门,却舍弃不了俗世里的浮名虚利,争个不休。可争来争去又待如何?连臭皮囊都保不住,尘归尘、土归土罢了。” “师尊洞晓天机,为什么不点化他们呢?”小沙弥眨巴着眼睛,问道。 三目法王慈爱地抚摸着他的头,道:“有些事情不能点化,是要靠自己‘悟’的。” “哦。”小沙弥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四位徒儿,为师会替你们超度,希望你们早登西方极乐。”三目法王合十道。 这时,一名将领气喘呼呼地爬了上来,伏地跪拜,禀道:“元帅大人,大军已集结完毕。” “好!”三目法王点点头,“即刻出发!” *** 高歌被“大手印”伤的不轻,好在他身体强壮、内力深厚,只需静养几天便无大碍。 可是,很快便传来敌军大举进发的消息。高歌再也坐不住了,他不愿让自己一人的伤情而延误了军机。 众人无奈,只得寻一辆大车,让高歌坐在里面,边行军边养伤。又找来军中最好的厨子,为他做些进补的东西,将养身体。 这日中午,大军埋锅造饭,暂时休息。高歌正在车中闭目养神,马文辉拿着一张地图走进车厢:“元帅!” 高歌睁开眼睛,急忙道:“快坐,怎么样,探得敌军的动向了吗?” 马文辉点点头,他坐下来,在一张矮几上摊开地图,指着画上标记的一处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们和敌军将与两日后在‘阿克古’相遇。” “阿克古?” “这是胡语,就是‘大荒原’的意思,那里是一片无遮无掩的广阔平原,我看,敌军是想和我们在哪里进行最后决战。” “正合我意!”高歌点头道,“但是这次敌军元帅三目法王亲自出马,他麾下的四大尊者就已如此厉害,对这个三目法王我们更应该倍加小心。” “是啊,不知道他会耍什么花样。”马文辉深有同感。 这时,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从车厢外传来:“高歌,吃饭啦!”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一六章 阴风袭来 昨天晚上更新的时候,由于对17K刚刚改版的作者后台还不是很熟悉,小风不小心设置成了VIP章节。虽然很快便改了过来,但还是有一名读者订阅了。呵呵,站在这里向这位读者说声对不起。同时,感谢大家对小风和《天开眼》的支持,小风会用精彩的故事和稳定的更新来回报大家的! ### 车厢门打开,新月公主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汤,笑吟吟地走了进来。 “公主,怎么又是你亲自送饭?我实在是担当不起啊!”高歌慌忙起身。 “有什么担当不起的?你救了我这么多次,我送个饭又算什么?”新月公主边说,边悄悄地瞟了马文辉一眼。 “呃,这个,我也该吃饭去了。”马文辉知趣地离开了。 “哎,我们还没说完……”高歌急忙叫道。 “好了,吃完饭再说嘛。”新月公主把牛肉汤送到高歌嘴边,“用不用我喂你?” “不用、不用,我自己吃就行了。”高歌慌忙道。 他舀起一勺汤,刚刚送到唇边,马文辉却忽然去而复返:“元帅,不好了!” 高歌一惊:“出了什么事?” “许然死了!” “什么?”新月公主惊叫道,手一颤,滚烫的牛肉汤洒了高歌一身。 “冷静点,公主。”高歌烫得呲牙咧嘴,“先不要声张,我们去看看!” *** 在简陋的行军帐内,高歌、新月公主、马文辉以及蝶舞和司徒狂风看到了许然的尸体,他一身戎装,躺在行军床上,神色安详,就像睡着了一样。 许然的亲兵老王向众人叙述事情的经过。 “这两天许将军有些风寒,身体不适,刚才军队驻扎的时候,他就对我说他先到帐子里歇歇,让我熬碗姜汤给他送去。” “我熬好了姜汤,在帐外叫了他几声,他没回答,我想他是睡熟了,就走了进去。” “许将军果然在床上睡着。我本来不想打扰他,又怕姜汤变凉,所以就又叫了他几声,可他仍然没有回答!” “我感到有些不对劲了,许将军警惕性很高,就算身体不适也不可能睡得这么沉,于是就大着胆子上前推了他两下,可他还是没有反应!我试着探了探他的鼻息,这才发现许将军已经……” 说到这里,老王终于痛哭起来。 “好了,你不要太难过,我们一定会找到凶手,为许将军报仇的!”高歌道。 “凶手?”老王擦了擦泪水,不解地问:“许将军不是得急病死的吗?” 高歌一怔,随即点头道:“是,是得急病死的,我刚才说错了。” “你先出去吧,记住不要对任何人说起这件事,否则军法处置!”马文辉道。 老王唯唯诺诺地出去了,马文辉安排卫兵守在周围,吩咐不许任何人靠近,又把帐子紧紧地拉上了。 *** “元帅,你看许然是怎么死的?”马文辉问道。 “反正他不是得急病死的。”高歌沉声道,“他的面目安详,没有丝毫痛苦,据我所知,还没有什么病能够在完全没有痛苦的情况下无声无息地要人的命。” “对,”蝶舞点点头,“他的死只有两个可能,中毒,或是刺杀。” 高歌拿起姜汤碗里的汤匙,用柄撬开许然的嘴仔细看了看,又翻了翻他的眼睑,沉吟道:“不像是中毒。” “难道是刺杀?”新月公主道,“可是看不出有什么伤口啊?” “看不出并不代表没有。”高歌说着,仔细检查起尸体的全身来。 正面没有任何异常。 司徒把尸体翻过来,高歌忽然看到,尸体后面披着的披风上,有一道小小的破口。 他眼前一亮,急忙拿过披风,仔细观察,道:“找到了。” “什么?”新月公主凑过来一看,失望地摇了摇头:“一道破口有什么好奇怪的?许然这件披风很旧了,破口多的是。” “但是这道破口和别的不一样。”高歌道。 “有什么不一样?” “这道口子的断口很干净,没有变色,证明它是不久前刚破的,而且很整齐,这样的破口不是刮开或磨破的,而是被利器刺穿的。”蝶舞解释道。 “照这样看来,我敢打赌他的衣服上一定也有这样一道口子!”高歌说道。 果然,在披风下面的衣服上,也发现了这样的一道裂口。 撕开衣服,众人看见许然的皮肤上也有这么一道细细的口子,就像是一条细线一般,不注意根本看不出来。 司徒狂风仔细地看了这条口子一眼,肯定地说:“这是刀伤!” “刀伤?”新月公主有些不信,这细细的口子怎么也不像是刀刺出来的。 “司徒是使刀的行家,他绝不会看错的。”高歌道。 “难道这就是致许然于死命的伤口?”马文辉看了看这没有一点血迹的刀伤,也表示怀疑。 “没错。”司徒道,“凶手一定是趁许将军沉睡之际而实施刺杀的,他用的刀其薄如纸,从后腰处刺入,伤及心肺,一刀就足以致命,如果拔刀够快的话,连一滴血都不会流出来。” 说到这里,司徒似乎想起了什么,脸色忽然变了,沉声道:“这种手法很像一个人,一个在江湖上很有名的人。” 高歌和蝶舞对视一眼,也变了脸色:“你是说他?” 司徒点点头:“嗯,只有他有这样一柄其薄如纸的快刀!” “可是他已经失踪五六年了。”蝶舞道。 新月公主和马文辉听得莫名其妙,“你们说的到底是谁?”新月公主忍不住问道。 “他跟我们同行,也是一个杀手。”高歌缓缓地道:“他叫做‘阴风’。” *** 在高歌他们的“天眼”崛起之前,江湖中最有名、要价最高的杀手有四个,其中一个就是阴风。 阴风当然是他的外号。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他的师承、来历也都是个迷。 人们只知道,他随身带着一柄柔软的缅刀,刀锋其薄如纸。 他精于暗杀之术,杀人时喜欢从背后下刀,一刀夺命,干净利落,伤口上连一滴血都不会流出来。 他的轻功也很高,来去如风,白道武林曾几次设计围捕,都无功而返。 他也因此得了“阴风”这个外号。 五年之前,他忽然在江湖上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江湖上风云变幻,人们也就渐渐地将这个神秘的杀手淡忘了。 可是现在,在这极西的不毛之地,在大军的营帐中,却又发现了他的踪迹!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一六章 阴风袭来 昨天晚上更新的时候,由于对17K刚刚改版的作者后台还不是很熟悉,小风不小心设置成了VIP章节。虽然很快便改了过来,但还是有一名读者订阅了。呵呵,站在这里向这位读者说声对不起。同时,感谢大家对小风和《天开眼》的支持,小风会用精彩的故事和稳定的更新来回报大家的! ### 车厢门打开,新月公主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汤,笑吟吟地走了进来。 “公主,怎么又是你亲自送饭?我实在是担当不起啊!”高歌慌忙起身。 “有什么担当不起的?你救了我这么多次,我送个饭又算什么?”新月公主边说,边悄悄地瞟了马文辉一眼。 “呃,这个,我也该吃饭去了。”马文辉知趣地离开了。 “哎,我们还没说完……”高歌急忙叫道。 “好了,吃完饭再说嘛。”新月公主把牛肉汤送到高歌嘴边,“用不用我喂你?” “不用、不用,我自己吃就行了。”高歌慌忙道。 他舀起一勺汤,刚刚送到唇边,马文辉却忽然去而复返:“元帅,不好了!” 高歌一惊:“出了什么事?” “许然死了!” “什么?”新月公主惊叫道,手一颤,滚烫的牛肉汤洒了高歌一身。 “冷静点,公主。”高歌烫得呲牙咧嘴,“先不要声张,我们去看看!” *** 在简陋的行军帐内,高歌、新月公主、马文辉以及蝶舞和司徒狂风看到了许然的尸体,他一身戎装,躺在行军床上,神色安详,就像睡着了一样。 许然的亲兵老王向众人叙述事情的经过。 “这两天许将军有些风寒,身体不适,刚才军队驻扎的时候,他就对我说他先到帐子里歇歇,让我熬碗姜汤给他送去。” “我熬好了姜汤,在帐外叫了他几声,他没回答,我想他是睡熟了,就走了进去。” “许将军果然在床上睡着。我本来不想打扰他,又怕姜汤变凉,所以就又叫了他几声,可他仍然没有回答!” “我感到有些不对劲了,许将军警惕性很高,就算身体不适也不可能睡得这么沉,于是就大着胆子上前推了他两下,可他还是没有反应!我试着探了探他的鼻息,这才发现许将军已经……” 说到这里,老王终于痛哭起来。 “好了,你不要太难过,我们一定会找到凶手,为许将军报仇的!”高歌道。 “凶手?”老王擦了擦泪水,不解地问:“许将军不是得急病死的吗?” 高歌一怔,随即点头道:“是,是得急病死的,我刚才说错了。” “你先出去吧,记住不要对任何人说起这件事,否则军法处置!”马文辉道。 老王唯唯诺诺地出去了,马文辉安排卫兵守在周围,吩咐不许任何人靠近,又把帐子紧紧地拉上了。 *** “元帅,你看许然是怎么死的?”马文辉问道。 “反正他不是得急病死的。”高歌沉声道,“他的面目安详,没有丝毫痛苦,据我所知,还没有什么病能够在完全没有痛苦的情况下无声无息地要人的命。” “对,”蝶舞点点头,“他的死只有两个可能,中毒,或是刺杀。” 高歌拿起姜汤碗里的汤匙,用柄撬开许然的嘴仔细看了看,又翻了翻他的眼睑,沉吟道:“不像是中毒。” “难道是刺杀?”新月公主道,“可是看不出有什么伤口啊?” “看不出并不代表没有。”高歌说着,仔细检查起尸体的全身来。 正面没有任何异常。 司徒把尸体翻过来,高歌忽然看到,尸体后面披着的披风上,有一道小小的破口。 他眼前一亮,急忙拿过披风,仔细观察,道:“找到了。” “什么?”新月公主凑过来一看,失望地摇了摇头:“一道破口有什么好奇怪的?许然这件披风很旧了,破口多的是。” “但是这道破口和别的不一样。”高歌道。 “有什么不一样?” “这道口子的断口很干净,没有变色,证明它是不久前刚破的,而且很整齐,这样的破口不是刮开或磨破的,而是被利器刺穿的。”蝶舞解释道。 “照这样看来,我敢打赌他的衣服上一定也有这样一道口子!”高歌说道。 果然,在披风下面的衣服上,也发现了这样的一道裂口。 撕开衣服,众人看见许然的皮肤上也有这么一道细细的口子,就像是一条细线一般,不注意根本看不出来。 司徒狂风仔细地看了这条口子一眼,肯定地说:“这是刀伤!” “刀伤?”新月公主有些不信,这细细的口子怎么也不像是刀刺出来的。 “司徒是使刀的行家,他绝不会看错的。”高歌道。 “难道这就是致许然于死命的伤口?”马文辉看了看这没有一点血迹的刀伤,也表示怀疑。 “没错。”司徒道,“凶手一定是趁许将军沉睡之际而实施刺杀的,他用的刀其薄如纸,从后腰处刺入,伤及心肺,一刀就足以致命,如果拔刀够快的话,连一滴血都不会流出来。” 说到这里,司徒似乎想起了什么,脸色忽然变了,沉声道:“这种手法很像一个人,一个在江湖上很有名的人。” 高歌和蝶舞对视一眼,也变了脸色:“你是说他?” 司徒点点头:“嗯,只有他有这样一柄其薄如纸的快刀!” “可是他已经失踪五六年了。”蝶舞道。 新月公主和马文辉听得莫名其妙,“你们说的到底是谁?”新月公主忍不住问道。 “他跟我们同行,也是一个杀手。”高歌缓缓地道:“他叫做‘阴风’。” *** 在高歌他们的“天眼”崛起之前,江湖中最有名、要价最高的杀手有四个,其中一个就是阴风。 阴风当然是他的外号。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他的师承、来历也都是个迷。 人们只知道,他随身带着一柄柔软的缅刀,刀锋其薄如纸。 他精于暗杀之术,杀人时喜欢从背后下刀,一刀夺命,干净利落,伤口上连一滴血都不会流出来。 他的轻功也很高,来去如风,白道武林曾几次设计围捕,都无功而返。 他也因此得了“阴风”这个外号。 五年之前,他忽然在江湖上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江湖上风云变幻,人们也就渐渐地将这个神秘的杀手淡忘了。 可是现在,在这极西的不毛之地,在大军的营帐中,却又发现了他的踪迹!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一七章 小心翼翼 当新月公主从高歌口中得知了阴风的来历后,不由得缩了缩脖子,好像真有一股阴风自她脑后吹过一般。 “他既已失踪五六年,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是不是有别人故意冒充他的手法,以影响我们的判断?”马文辉皱眉道。 “不可能。”司徒狂风道,“要知道,每一个杀手都有他自己特殊的风格,别人想模仿也模仿不来的。” “但是,许然从未涉足江湖,一定和阴风素无仇怨,他甚至听都没听说过这个人,阴风为什么要对突然对他下杀手呢?”马文辉还是想不明白。 “其实这件事并不难解释。”高歌接口道,“别忘了阴风是一个杀手,只要能出得起价钱,他可以为你杀任何人。我看他一定是受某个人的指使,前来破坏西征的。” “难道他失踪之后,便来到了西域胡国,被胡族皇帝收买了?”马文辉道。 高歌点点头:“有这个可能。我猜他的目标并不单单是许然一人。” “你的意思是说,他还会再出手?”新月公主道。 “不错,所以你们一定要加倍小心。”蝶舞道。 “你们最好私下里将此事告知军中将领,让大家小心行事。”司徒狂风也说。 “嗯。”马文辉点点头,“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去!” “我和你一起去,分头行动要快些。”新月公主道,“高歌,这里就交给你了!” *** 现在,帐篷里只剩下高歌、蝶舞和司徒狂风三人,以及许然的一具尸体。 “现在有些话可以说了。”蝶舞颇有深意地看了高歌一眼。 高歌笑了笑:“其实你我都猜出阴风的幕后主使是谁了。” 司徒狂风也笑了,三人异口同声地说出了三个字:自在王! 自在王网罗了大批武林高手,其中很可能就有阴风。 阴风的武功虽高,但作为杀手的他却树敌太多,为避免报复,投入王侯府第的确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这次西征,自在王想出个“打擂选帅”的计谋,一心想把西征大军的军权掌握在手中。 没想到高歌战胜了他的傀儡许天宝,打乱了他的计划。 但自在王不愧为当世枭雄,随机应变,既然不能掌握西征军的军权,那就干脆进行破坏。所以虽然高歌当上了元帅,但自在王却在他身边安插了对他极不服气的副帅马文辉和新月公主,制造矛盾。 他还不放心,便又秘密派遣精于暗杀的阴风,扮作士兵,混在大军之中,伺机下手,破坏西征。 一开始情况不明,阴风便隐忍不动,暗中观望。他知道此事的凶险,在万军之中杀其上将,一旦被发现,必定会万刃加身、死无全尸。 可是高歌却和马文辉及新月公主消除了芥蒂,将士一心,连战连捷,敌军四大尊者相继被杀,眼看就要进行最后决战了,阴风这才沉不住气。 他选中许然应该完全是出于偶然的,也许是因为看到许然独自进账,这才动了杀机。 将领被暗杀,除了能削弱大军的力量之外,更重要的作用是制造恐慌、动摇军心。 高歌相信,这一番推测即便不是百分之百准确,也一定离事实不远了。 *** “阴风不可能是一个人来的,他一定还有帮手。”司徒道。 高歌点点头:“可是,这些神秘人物都精于易容,要想从四十万士兵中找出他们,恐怕比大海捞针还要困难。” “那我们只好等他再次行动了。”蝶舞道。 “蝶儿,你说阴风最想杀的目标是谁?”高歌问道。 “当然是你了。”蝶舞笑道,“不过你放心,他绝对不会找你的。像阴风这种成名已久的杀手最为谨慎,如果有其他的目标,他就一定不会去碰同样是一流杀手的我们。” “也许他想把我留到最后。”高歌道。 “除了你,最有刺杀价值的就是新月公主和马副帅了。但新月公主是自在王的侄女,自在王不会让手下去杀自己的亲侄女吧?”蝶舞分析道。 “那也未必,像自在王这种热衷于权力的人,亲情在他的眼中不值一文。再说新月公主老是和他唱反调,我想自在王也一定想除之而后快了。”高歌冷哼一声道。 “这么说来,新月公主和马副帅都有危险。”司徒狂风道。 “嗯,他们的武功平平,我们需要留点神。司徒,你去保护马副帅吧。”高歌道。 “没问题。”司徒一口应下。 高歌又对蝶舞道:“新月公主的安全,就交给你了。” 蝶舞看了他一眼,似笑非笑地道:“我看,还是高元帅你亲自去比较好。” 高歌一愣,道:“蝶儿,你这是说什么话?我是个男的,总不能一天到晚跟在她屁股后面吧?” “你要是一天到晚跟着她,她还不知乐成什么模样呢!”蝶舞道,“难道你没看出来,这个俏公主对你有点意思吗?” “蝶儿,你这是说什么话……”高歌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道,而司徒早已忍俊不禁了。 “我这是好话啊,你寸步不离地保护她,两人感情一升温,说不定你就当上驸马了呢!”一向温柔的蝶舞此刻却像换了个人似的,变得不依不饶起来。 “蝶儿,你知道我不是那样的人。”高歌苦着脸道。 “我不管,要去你自己去,我可不想给情敌当保镖。”蝶舞把小嘴撅得老高。 “这……”高歌没注意了。 看着高歌这窘迫的样子,蝶舞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好啦,人家是逗你玩的,你放心,我一定会让你的小情人平平安安的,我现在就去找她!”说着话,人已向帐外走去。 高歌看着她的背影,哭笑不得。司徒狂风笑道:“原来二姐吃起醋来,也是很厉害的啊!” *** 经过短暂的休整之后,大军继续前行。 司徒狂风和马文辉并排走在一起,蝶舞也一直和新月公主说笑着。 而其他的将领身边,都有几个信得过的亲兵在寸步不离的保护。 透过车窗看到这一切,高歌稍稍安心。 整个下午平安无事,阴风没有再出现。 夜幕很快降临了,高歌吩咐就地扎营。 在刚刚搭起的中军大帐里,众人碰头了。 “谢天谢地,下午没出事。”马文辉松了口气道,一下午他都在提心吊胆,倒不是为了自己的安危,而是担心如果在众目睽睽之下出事的话,会极易在军队之中引起恐慌。 “下午军队在行进之中,阴风难以找到机会,相信今夜他会有所行动。”高歌道。 这时,忽听门外一人道:“启禀元帅,流星探马刚刚归来,有重要军情禀告!”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一八章 笑血毒刺 马文辉对门外的亲兵说道:“让他进来!” “是!” 随即,一个探子掀帘而进,只见他满面风尘,胸膛还在不住起伏,显然是刚刚经过剧烈的奔驰。 他跪地禀道:“元帅,我刚刚探得,敌军已停止前进,在‘阿克古’扎营。” “哦?”高歌和马文辉对视一眼,均感有些意外。马文辉问道:“你可看清楚了?他们不是暂时驻扎?” “不像。”探子摇摇头道,“他们扎的营帐异常坚固,不是浮营,而且已开始竖起木栏,安放拒鹿,应该是将那里作为根据地了。” “看来三目法师想以逸待劳,在那里等着我们。”高歌道。 马文辉沉吟着,正待再问那探子几个问题,却不禁一怔,因为他看到,探子忽然满面堆笑,似乎想起了十分开心的事。 “你笑什么?”马文辉奇怪地问道。 “副帅可是在问我吗?”探子道。 “废话!” “可是,我哪里在笑啊。”探子虽还在笑着,但语气中却满是无辜。 “你……”马文辉正待发怒,被高歌拦住了,“有点不对劲。” 的确,这个探子脸上的笑容虽然“灿烂”,却是皮笑肉不笑,而且神情还有点呆滞。 见众人都盯着他看,探子不禁奇怪地道:“你…们…都…看…我…干…什…么? 他说话忽然变得迟钝,但自己却毫无察觉! 众人都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探子依旧奇怪地看着众人,他的眼中慢慢地有血流出来,黑色的血。这一次他似乎有所察觉,喃喃地道:“咦?我…怎…么…流…眼…泪…了?” 说着,他伸手去摸,动作迟缓,就像是被冻僵了一样。 当他发现自己眼中流出的不是泪而是血时,他的眼中终于现出了惊慌和恐惧的神色,但脸上却还是带着笑容! 黑色的血从他的眼中、鼻孔中、耳朵中、嘴中不断地流出来,他就像是一块枯木一样,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他的脸上一直带着呆滞的笑容。 *** 大帐中的空气几乎要凝固了。新月公主吓得全身颤抖,想放声大叫,却被蝶舞捂住了嘴。 马文辉想走近察看探子的情况,高歌一把拉住他道:“不要过去,他的血中有毒。” “这是‘笑血散’,没想到‘毒刺’也出现了。”蝶舞道。 “毒刺是谁?”新月公主问道。 “毒刺是和阴风齐名的杀手,却比阴风更为神秘,有人说他是一个文弱书生,有人说他是一个彪形大汉,有人说她是一个美貌少妇,有人说她是一个老太婆,还有人说他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组织。”高歌道。 蝶舞接着道:“这个杀手最擅长的,就是用毒,经常用一根小小的针刺杀人,所以外号叫‘毒刺’,这种‘笑血散’就是他独门配制的毒药,它的毒性很特别,不是突然爆发,而是慢慢渗透,在不知不觉中侵害五脏六腑。中了这种毒的人往往七窍流血而死,死时却还面带笑容,因此叫做‘笑血散’。” “好厉害的毒药。”马文辉看着地上的尸体,心有余悸。 “但让我感到奇怪的是,他为什么要毒杀一个小小的探子呢?”高歌不解地道。 马文辉忽然间想起了什么,脸色变得煞白,喃喃道:‘原来如此……“ “什么?”高歌赶忙问道。 “这个探子骑的是我的马。”马文辉缓缓道,“毒刺想毒死的并不是他,而是我。” *** 趁着夜色,马文辉把他那匹马上的鞍子悄悄拿进了帐中。 高歌取来两根蜡烛,在铜盆里融了,再把蜡油均匀地抹在手上。 “中午从许然的帐中出来后,我正碰上这个探子,他的马后腿跌折了,正要去找军需官换马,当时我的马正好在这里,我心想最好不要耽误探听敌情,就把我的马给了他……”马文辉叙说着事情的经过。 说话间,高歌已从马鞍的接缝处捏出了一根小小的绣花针。 就是这小小针尖上的一点点毒,要了一个精壮汉子的命! “这样事情就解释得通了。”蝶舞道,“先是阴风,后是毒刺,看来我们的麻烦还真不小。” “关键是,我们在明,他们却隐藏于几十万大军之中,我们太被动了。”司徒狂风道。 “是啊,高歌,想个办法吧!”新月公主道。 高歌捏着毒针,出神地端详着,忽然问马文辉道:“你和那探子换马的时候,有没有人看见?” “当时士兵们都在吃饭,应该没有人注意。”马文辉回忆着当时的情景,道。 “好!”高歌道,“那咱们就来个将计就计!”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第一一九章 引蛇出洞 手机阅读 经过一天的紧张行军之后,士兵们早已是饥肠辘辘,饭已做熟,大米的清香更是让他们食指大动,口水都流了出来,他们正准备大快朵颐,却听见不远处的中军帐内忽然发出了一声尖锐的惊叫。品书网 是新月公主的声音。 士兵们面面相觑,正犹豫着要不要去看看的时候,新月公主已从帐内跑了出来。 只见她一脸惊慌地跑过来,劈手抓住一个士兵,口中问道:“军需官在哪里?” “在前边。”士兵给她指了方向。 “你们先别吃了,赶快在中军大帐外面守卫,任何人都不许靠近!”新月公主说完这句话,撒腿就跑,边跑边回头加了句:“你们也不许偷看!” 士兵们你看我、我看你,都怔住了。 他们猜测,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不寻常的事情。 *** 军需官黄天柏正在自己的帐内吃饭,忽然账门被掀开,新月公主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 黄天柏吃了一惊,急忙起身下拜:“末将参见公主!” “行了行了。”新月公主摆摆手,急火火地道:“我问你,灵芝有没有?” “灵芝?”黄天柏摇摇头,“没有。” “人参呢?” “也没有。” “天山雪莲呢?” “也没有。” “那雪莲子总该有了吧?” “……也没有。” 新月公主勃然大怒,一掌拍在几上,震得杯盘哐当作响:“你这个军需官是怎么当的?怎么什么都没有?” 黄天柏很委屈:“公主息怒。公主要的这些都是极其名贵的解毒圣药,咱行军打仗怎么会……” “别说了!”新月公主大吼一声:“告诉你,如果马元帅真有什么三长两短,到时候你也活不成!” 说罢转头就走,一双美目中已满含着热泪。 黄天柏怔怔地看着她的背影,喃喃道:“马元帅……马元帅出什么事了?” *** 天黑了,中军大帐内灯火通明。有很多士兵来到这里想看个究竟,都被周围守卫的亲兵拦住了。他们就远远地指指点点,低声交谈着什么。 “马副帅出事”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已不胫而走。尤其是那些曾经受到过警告的将领们,更是感到了巨大的恐惧。他们三三两两地来到中军帐门前,却都被帐前的卫兵客气地拦住了。 虽然赶开了一拨拨意图窥视的官兵,但这些卫兵心里也在犯嘀咕,他们竖起耳朵,仔细地听着帐内的声音。 但是,帐内异常安静。 正当他们猜测里面究竟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帐门一掀,新月公主走了出来,手中端着一个铜盆。她把铜盆递给一个卫兵,吩咐道:“把盆里的水倒了,再打盆新的来,快!” 那卫兵接过铜盆,感觉一股浓浓的血腥气直冲鼻孔,他一撇盆里的水,心里打了个突,这铜盆里竟是满满一盆子血水! 卫兵不敢耽搁,急忙照办,很快打来了新水,他端着铜盆来到账门前,低声道:“公主,水来了。” 新月公主把帐门掀开一条缝,伸手接过铜盆,道:“行了,没你的事了。”说罢便转身进去了。 自始至终,帐门只开了一条缝,但是,这一条小小的缝隙,已足够这个眼尖的卫兵看清里面的情景了。 他心中一震,脸色不禁变了。 *** 半个时辰后,换班了,这些卫兵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向自己的营帐。 刚回到营帐里,那个打水的卫兵便被众人围住了。“喂,小李子,说说,你到底看到了什么?”一个胡子拉碴的士兵问道。 “老姜,我什么都没看到啊。”小李子说道。 “你别在这里睁着眼说瞎话,你送了趟水以后小脸变得刷白刷白的,一看就是给吓着了。”老姜撇撇嘴道。 “就是,跟兄弟们说说嘛。”“马副帅到底怎么了?”“你小子别不够义气啊。”“不说?不说你今儿晚上别想睡觉!”大家七嘴八舌地道。 面对众人的“围攻”,小李子败下阵来,他叹了口气,道:“我告诉你们,你们可得保密,别乱说啊,要是让公主殿下知道了,那我的小命就难保了。” “那是当然!”“我们理会得。”众人纷纷道。 于是,小李子压低声音,神秘地道:“当时公主殿下端着铜盆出来的时候,你们可知道盆子里面是什么?” “盆子里面当然是水了!”老姜道。 “没错,但不是清水,是血水!”小李子道。 “血水?”众人都是一惊。“怪不得当时公主殿下出来的时候,我似乎闻到有一股血腥味。”一个士兵说着,不由自主地抽了抽他的蒜头鼻子。 “当时我吓了一跳,又不敢问,就去打了水回来。可是公主殿下不让我进去,只让我送到大帐门口,她来接水的时候,帐门开了一条小缝,于是我就看了一眼。你们猜,我看到了什么?” “行了,别卖关子了!”“就是,让你说你还来劲了。”士兵们这时候显然没有猜谜语的兴致。 小李子只好接下去道:“我看到了马副帅!他盘膝坐在地上,低着头、闭着眼。他的脸色蜡黄蜡黄的,跟生了黄疸病一样,但眼皮和嘴唇却是青紫色,更可怕的是,他的眼睛、鼻子、耳朵和嘴巴里,都在不住地往外渗着血,那血的颜色也不对,不是鲜红,而是那种暗红,红中透着黑……” 老姜插话道:“我听人说只有在中了极其猛烈霸道的毒药之后,才会七窍流血,我看马副帅八成是中毒了。” “中毒?”“马副帅怎么会中毒呢?”大家议论纷纷,有人问小李子道:“难道那铜盆里的血水都是马副帅流出来的?” 小李子点点头:“应该是。因为我看到公主殿下的手中一直拿着一条水淋淋的丝巾,上面全是血迹,看来她一直在用这条丝巾为马副帅擦拭。” “帐子里还有其他人吗?高元帅在不在?”又有人问。 “在。”小李子道,“我看见高元帅用双掌抵住马副帅的后背,也不知是干什么。他的脸色也很苍白,头顶上热气腾腾的,身上的汗把衣服都湿透了,就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没见识了吧?高元帅是在给马副帅疗伤呢!”卫兵中一个曾经在江湖中混过,懂得一点武功的人道,“高元帅是用自身深厚的内力,来替马副帅护住心脉,再把毒从他身体里逼出来。” “哦。”众人都点了点头,神情轻松了不少。 “这下好了,马副帅有救了。” “有高元帅出手,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在连破“四大尊者”之后,高歌在士兵的心目中,简直是无所不能、半人半神了。 不过那个懂武功的人却不那么乐观,他皱眉道:“高元帅的武功确实高,但是马副帅中的毒也相当厉害。以小李子的描述来看,高元帅肯定是用了全力,就算能给马副帅解了毒,也得大病一场,损失数十年修为,如果万一解不了……” “解不了又怎样?”老姜道。 那人犹豫了一下,方才慢慢道:“如果最终解不了毒,那不仅马副帅必死无疑,高元帅也要受毒气反震,性命堪忧啊!” “啊?”“这么严重?”众人一听,立刻又担心起来。 “高元帅和马副帅吉人自有天相,不会有事的。”老姜安慰大家,“好了,别在这里扎堆了,都去睡吧。” “你们可得保密啊,跟谁都不能说!”小李子不放心地嘱咐道。 “放心吧!”大家纷纷道。 可是,他们就算真的嘴很严,也无法保住秘密了。军帐之外,一个中等个子、长相普通的士兵脸上带着满意的笑容,悄悄地走开了。 *** 三更时分,万籁俱寂,整个军营也是一片沉静,但中军大帐内依旧灯火通明。 已经没有人前来一探究竟了,所以帐前守卫的士兵也少了许多,只有十余人。这十余个士兵也是精神萎靡、昏昏欲睡了。 但是,帐内突如其来的哭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 卫兵们一个激灵,立刻精神起来。侧耳细听,帐内,似乎是新月公主在痛哭,旁边一个温柔的女声在不住地劝慰着,应该是蝶舞小姐。 良久,哭声渐渐微弱下去。然后,传来了压低声音的对话,士兵们只能断断续续地通道一些片段。 “把马副帅葬了吧。” “现在大战在即,不宜声张,等凯旋回京后,再把马元帅的灵柩运回京师,风光大葬也不迟。” “就这么定了,我们走……你就不要去了,你的病还没好,刚才又费了这么大气力,还是赶快歇息一下吧。” “你是三军主帅,如果连你也累垮了就麻烦了……不,这不怪你,你已经尽力了。” “别多想了,好好睡一觉吧。” …… 片刻后,新月公主走出了帐子,脸上泪痕宛然。身材高大的司徒狂风第二个出来,他横抱着一个全身都裹在厚厚毯子中的人。 马文辉素来体惜下属,在士兵中有很高的威信,看到这副情景,卫士们都很难受,有的更是已流下泪来。 最后出来的是蝶舞,她小心地掩好帐门,对这些卫兵道:“你们都过来,帮帮忙。” 于是这十余个卫兵就都跟着她走了,中军帐前变得空无一人。 又过了片刻,帐前的空地上忽然间出现了一个人影,他四下看看,确定无人后,如幽灵般闪入了中军帐中。 本书来自 品书网 第一二零章 瓮中捉鳖 手机阅读 这人正是偷听卫士们谈话的那个士兵。品书网 他不高不矮、不胖不瘦,长相也很普通,属于那种毫不起眼的人,很难给人留下什么印象。 但是,这个看似平凡的人却脚步轻盈无声,眼中精光四射,显然是深藏不露的高手。 他悄悄地闪进中军帐,刚到帐内便立刻蜷伏在地上,悄悄观察着帐内的情景。 刚才蝶舞在出去之前吹熄了蜡烛,此刻帐子里一片黑暗,这人静静地呆了片刻,让眼睛适应周围的光线,黑暗中的一切慢慢地清晰起来。 帐中的情景果然如那个叫小李子的卫兵描述的那样,有装满血水的铜盆、满是血渍的丝巾,还有一张床,一人背对着他躺在上面,身上盖着厚厚的毯子,他一动不动,显然是睡熟了。 在再三确定这帐子里并没有第三个人之后,这人慢慢地站了起来,动作小心的就像是偷油吃的小老鼠。 他走近了两步,床上的人还是一动不动。 这人还想再往前走,但犹豫了一下,还是停住了脚步,看来他对床上的人颇为忌惮。 他从怀中取出了一个小小的圆筒,紧紧握在手中,对准了床上的人。 床上的人还是没有反应。 这人终于下定了决心,拇指摁动了机簧,“啪”的一声,圆筒中射出万道银光,暴雨般的尖刺全部打在了床上的人的身上。 这人心中一喜,成了!虽然床上的人身上裹的毯子很厚,但他对他手中“暴雨闪电刺”的威力,还是很有信心的。 没想到名噪一时的杀手高歌,终于还是死在了自己的手中! 他急忙窜过去,掀开“高歌”身上的毯子,却一下愣住了。 这哪里是高歌?分明是一个穿着高歌衣服的稻草人! 这时,帐门忽然被掀开,蝶舞和新月公主在手持火把的卫兵的簇拥下,笑吟吟地走了进来。 *** “久仰大名,‘毒刺’。”蝶舞道。 “我也是久仰大名,天眼。”毒刺淡淡地道。 “少在这里客气了,赶快束手就擒,要不然别怪我不客气!”新月公主抖起了威风,她话音刚落,身后的士兵就齐刷刷地拔出了雪亮的钢刀。 毒刺瞥了新月公主一眼,轻蔑地笑道:“你以为凭这几把刀我就怕了?” “我知道你是一流高手,但你别忘了,这是在军营中,现在你的身份暴露,已经插翅难逃了!”蝶舞道,“所以我劝你还是别做无谓的抵抗了。” 毒刺长长地叹了口气:“我载了,现在我只想知道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很简单。刚才我们只是在演戏而已,目的就是让你自投罗网!”新月公主道。 “演戏?”毒刺一惊。 “是的,演戏。”马文辉笑吟吟地走了进来,只见他神采奕奕,哪有半点中毒的样子? “你、你没中毒?”毒刺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马鞍藏针,确实神鬼不觉,但下午我骑的并不是这匹马!”马文辉道。 真是人算不如天算!毒刺长叹一声,开始暗暗后悔自己的鲁莽。 毒刺是个非常谨慎的人,不仅从不以真面目示人,甚至不和“目标”照面。他下毒的方法多种多样,目标往往在不知不觉中着了道儿,“笑血散”的毒性又慢,所以目标毒发身死时,他往往已经到了百里之外。 而这次,毒刺却太过于相信自己的手段了,以为马文辉肯定是中了毒。他知道,中“笑血散”之毒如果发现得早的话,用内力续命是有一些功效的,但治标不治本,只不过是延缓中毒者死亡的时间而已,所以他对马文辉他们演的这出戏丝毫没有怀疑,而且如果能刺杀高歌的话,可是头等的功劳,这诱惑实在太大,因此一向小心谨慎、诡计多端的毒刺,这次乖乖地自投罗网了。 此时,他不禁开始后悔当时自己一心想立功,没把这“好消息”告诉阴风。不过阴风也不是等闲人物,肯定知道了信儿,也许现在他就在周围不远,但是自己成了瓮中之鳖,他是绝不可能冒着生命危险来救的。做杀手的,本来就没有什么朋友情意可言。 现在,只有靠自己了。他知道就算束手就擒也难逃一死,所以干脆放手一搏。 他还有最后的杀手锏。 *** “毒刺,识时务者为俊杰,你还是别做困兽之斗了。”马文辉道。 毒刺苦笑了一下:“就算我投降又能怎样?难道还有活路吗?” “只要你说出主使之人,我会饶你一命。”马文辉道。 “马副帅,看来你还是不了解我们江湖杀手的规矩。我们是宁死也不会透漏主顾的名字的。”毒刺道。其实这也不是因为他的职业道德有多高尚,主要是他如果说出自在王的名字的话,也一样是活不成。 “那就没办法了,你毒死我的士兵,如不能将功补过,就只能军法处治!”马文辉厉声道,卫兵们作势就要动手。 “慢着,你们看看这是什么!”毒刺伸手向腰间一抹,手心里立刻多了一个圆筒。 马文辉一挥手,制止了卫兵。 “这是我的独门暗器‘暴雨闪电刺’,它的威力,想必刚才你们在门外也都见识到了,而且我在里面的每一枚刺上都涂上了见血封喉的剧毒,如果乱来的话,我至少可以要你们三个人的命,到时候黄泉路上也好有个做伴的!”毒刺恶狠狠地道。 “那你想怎样?”马文辉淡淡地道。 “你下个命令,让大军让开一条道路,我保证远避关外,再不涉足中原。”毒刺道。 “你想得美!”半空中忽然传来一声大喝,一个人影如飞将军一般从天而降。 是高歌。 原来在蝶舞他们走后,高歌立刻躲在了中军大帐的顶上。毒刺只顾向地面上看,根本没有想到头顶上还藏着一个人。 此刻高歌从天而降,打了毒刺一个措手不及。毒刺刚要扣动“暴雨闪电刺”上的机簧,手腕脉门便被高歌牢牢捏住。 但是高歌随即感觉到不对劲,因为触手处十分冰冷。根本不像一个人的手腕,再定睛一看,上面纹路清晰,竟然是一只木手! 毒刺一笑,手指继续扣动机簧,看来他一定有某种特别的装置,来控制这只假手。好在高歌反应不慢,一掌把他木手中的圆筒打掉了。 大家松了一口气。 “毒刺,你还有什么话说?”高歌道。 “我只有一句话。”毒刺狂笑道,“那就是,高歌,你终于还是死在我的手中了!” 话音未落,他被高歌捏住的那条手臂忽然齐肘而断,只剩下半截木质的假臂留在高歌手中。 而毒刺的断臂之处,赫然还镶着一筒“暴雨闪电刺”! 这才是他保命的招数,这才是他的杀手锏! 高歌一怔,圆筒已爆出万道银光,暴雨一般地冲他撒了过来。 *** 这么近的距离,这么霸道的暗器,就算高歌真的是神仙,也绝不可能躲得过去。 事实上,这些暴雨闪电刺一根也没落空,全部钉在了高歌的胸膛上。 毒刺仰天狂笑,自己一命换了高歌的命,他够本了! 可是,高歌为什么还没倒下呢? 他甚至连一点中毒的迹象都没有。 他长出一口气,道:“你这独门暗器果然厉害,虽然都是牛毛般的小刺,但我的胸膛就像是被大锤打了一下似的。” 毒刺瞪大了眼睛,说不出话来。 不过,他很快便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只见高歌从怀里取出盘子大的一块吸铁石,那些暴雨闪电刺都钉在了上面。 “好,好个高歌。”毒刺道,他现在不仅笑不出来,简直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久闻‘笑血、闪电’乃毒刺双绝,这次明知来的是你,我当然会有所防备了。”高歌笑道,“要杀我,没那么容易。” “是,杀你的确很不容易。”毒刺承认,他慢慢地道:“不过,我杀另一个人还是很容易的。” “谁?” “我自己。”毒刺说着,脸上忽然出现了那种神秘、奇特而呆滞的笑容。 众人一惊,“笑血散!”新月公主脱口道。 “没错,是笑血散,不过我嘴里藏的这些是特制的,药性是一般笑血散的十倍,我很快就会死去,一…点…痛…苦…都…不…会…有…的……” 说着,从毒刺的七窍中流出了血,黑色的血。 这个以毒药成名的一流杀手,终于死在了自己炼制的毒药下。死时面带笑容,似乎真的没有一点痛苦。 *** “大获全胜!”新月公主跳起来笑道:“喂,高歌,我的演技不错吧?” “没说的!”高歌翘起了大拇指,“不过现在还不能算是全胜,只能说胜利了一半。因为‘阴风’一直没有现身。” “奇怪啊,我们闹的动静这么大,他没理由不现身啊!”马文辉皱眉道,“毒刺身死,他以后行动必定会更加谨慎,我们也就更难抓住他了。” “我相信他一定会来看个究竟的。”蝶舞道,“大家不用担心,司徒已经在等着他了。” 本书来自 品书网 第一二一章 粗中有细 手机阅读 在高歌他们瓮中捉鳖的同时,中军大帐的周围有很多双眼睛在偷偷地窥探着。品书网 虽然各个营房的长官都下了命令,要求任何人不经允许,决不能靠近中军大帐,但还是有一些好奇心特别强烈的人按捺不住自己,偷偷地前来一探究竟。 尽管帐门一直紧闭,他们看不见里面的情景,但光是帐子外面出现的人物,已经够让他们吃惊了。 起先是一个幽灵般的身影闪进了帐中,过不多久,新月公主和马副帅出现了。 马副帅行动矫健,一点也不像中毒的样子。 这些窥探的士兵惊喜之余,又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看到马副帅无恙,就足以让他们感到快慰了。 他们正想悄悄地退走,却发现不远处不知何时出现了一队士兵。他们个个全副武装,箭在弦、刀出鞘,威风凛凛,杀气腾腾。 这些偷窥者知道,他们走不了了。 *** 这些士兵是司徒狂风布下的。 他让他们以中军大帐为圆心,在半里之外围成了一个完整而严密的包围圈,把这些偷窥者全部围了起来。 然后,他让士兵把这些偷窥者全部带到面前,点了点,一共十七个。 司徒狂风加入西征大军后,被高歌委任以先锋之职,他冲锋在前、勇不可当,手中的天王斩鬼刀不知劈了多少大将,在军中建立了很高的威信,但他生性豪爽、不拘小节、平易近人,所以有着很好的人缘,士兵们虽然知他凶猛,但也并不怕他。 但此时,司徒却完全没有了平素的好脾气,他面笼寒霜,眼神凌厉,偷窥的士兵自知犯了军纪,都是心惊胆战,灰溜溜地低头站着,不敢和他对视。 “高元帅早已下令,不经允许绝不能靠近中军大帐,你们不会不知道。”司徒沉声道,“但是你们却明知故犯,如今被我抓个正着,你们说,该当何罪?” 士兵们不敢吭声。 “说话!”司徒爆喝一声。 “先锋,我们知道错了,不过我们并没有看到什么,请先锋大人网开一面吧。”一个平素自我感觉与司徒狂风的关系还不错的士兵试探地道。 司徒看了看他,笑笑道:“你们真的没看到什么?” 那士兵连连点头,其余人见司徒露出笑容,胆子也大了起来,纷纷道:“那中军帐那么严实,我们确实什么都没看到。”“先锋大人,高抬贵手吧。” “高抬贵手?”司徒笑容一敛道,“你们感觉这不是什么大事是吧?” 没人回答,不过这些士兵心里的确是这么想,这又不是延误战机、叛变投敌之类的大罪,大不了是一顿军棍罢了。 “你们知道高元帅给我的命令是什么吗?”司徒道,他看着这十七个士兵,慢慢地道:“如有偷窥者,斩立决!” 如同五雷轰顶一般,这些士兵都呆住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不由得痛哭求饶。一个士兵哭喊道:“我真的什么都没看到啊,这样死的太冤了!” “你们是不是觉得高元帅有些小题大做?”司徒道,“好,那我就告诉你们事情的原委,让你们做个明白鬼!”他把高歌设计、智擒毒刺的事情大略地说了一遍。 “那既然毒刺已被逮住,计策已经成功,高元帅为什么还要我们的命呢?”一个士兵问道。 “因为毒刺还有一个同伙叫做阴风,他还隐藏在军队之中。这次毒刺前来行刺,阴风肯定会前来看个究竟。”司徒威严的目光扫过众人,道:“实话说了吧,我怀疑你们十七个人中,有一个就是‘阴风’!” “小人确实是无辜的啊,请司徒大人明察!”“先锋大人可不要滥杀无辜啊!”士兵们纷纷求饶。 “说得也是,其实你们十七个只有一个是该死的,其余十六个只是白白陪葬。”司徒搔搔头道,他忽然大声吼:“阴风,是条汉子的话就自己站出来,不要拖累其他人!” 十七个士兵你看我、我看你,眼神中除了惊恐,还有敌意。 没有人站出来。 司徒急得直搓手,看样子,他也不想杀害这么多无辜的士兵。 片刻后,他终于下定了决心,伸手道:“取我的刀来!” *** 司徒握住了他的天王斩鬼刀。那雪亮的刀锋,让那些士兵心胆俱丧。 司徒轻拭刀锋,缓缓道:“我想来想去,只有这一个办法了。” 他把目光转向众人:“有句俗话是‘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我相信,光明磊落、问心无愧的人,一定能经受住任何考验。” “一会儿,我会用这柄刀劈向你们,凡是在我的刀锋面前毫不退缩、面色如常的人,都是无辜的。” “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们,如果一会儿你不躲不闪,肯定不会有事。” “如果躲闪了呢?”一个士兵问道。 “那你就会死。”司徒道,“不过我可以保证你死得一点痛苦都没有。” 他问众人:“这个方法你们没异议吧?” 众士兵面面相觑,不知说什么好,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确实有道理,可是就算再问心无愧,当刀锋劈来的时候,也不可能无动于衷吧?何况司徒狂风这柄三丈多长、二百斤重的天王斩鬼刀,只是看看就禁不住打怵。 不过,如果不同意,那岂不是告诉别人自己心中有鬼? 所以,虽然大家对这个主意并不认同,可一时间并没有人表示异议。 “既然大家都没意见,那我们就这么办吧!”司徒道,他双手持刀,在空中舞了半圈:“开始吧!” *** 这十七个士兵是成一字形站立的,可是司徒只挥出一刀,每个人却都觉得一丈多长的、雪亮的刀锋冲着自己劈来。 所以,大家的脸色都变了,虽然在心里不住地告诫自己不要动不要动,但脆弱的心理防线还是被雄浑的刀气轻易地击碎,众人有的抱头鼠窜,有的哭爹喊娘,有的已经尿湿了裤子。 但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他叫做常进,是个淳朴、憨厚的农村兵。他的话甚少,有点木木的。 此刻,他就木木地看着刀锋,没有哭叫、没有逃跑。 刀锋眼看就要从他脖子上劈过去,却忽然消失,变成了幻影。 司徒收了刀,看着洋相百出的众人,哈哈大笑。 众士兵也看到了呆立不动的常进,不禁有些嫉妒起他来。 也许就是因为他有些呆,所以才不会害怕,不过不管怎么说,他的嫌疑算解除了。 可没想到司徒狂风伸手一指,笑道:“阴风,现形了吧?” 他指的正是常进! 常进呆呆地看着他,道:“大人,俺叫常进,俺不叫阴风。” “你还跟我装?”司徒道,“我刚才那招‘八方风雨’,普通士兵是绝对看不出虚实的,只有精通刀法的人才能看出是虚招,所以你没有躲避,因为你知道根本用不着躲避!” “俺也没看出来,俺问心无愧,所以没躲。”常进道。 “好你个兔崽子,还敢跟我装,我看你能装到什么时候!”司徒说着,一招“力劈华山”,长刀直劈下去,这次他用的可是实招,十足十的实招! 常进脸色一变,身子已平平退出三尺,动作之快,让士兵们看得目瞪口呆。 司徒收刀笑道:“你还有什么话说?” “常进”长叹一声,慢慢地自脸上揭下一张人皮面具,于是这个呆滞、憨厚的兵变了,变成了一个阴沉、冷酷的中年男人。 他缓缓地道:“好个司徒狂风,粗中有细,我低估你了。” *** 以司徒狂风的外形和性格,让人很容易认为他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 但实际上,如果他真是这样的人,早已经死了千八百次了。 “杀手”可以说是最危险的职业,因为你在杀别人的同时,也意味着你随时会被别人杀。 要干好杀手这一行,光凭武功是不够的。 司徒也许并不如高歌应变快,不如陆云计策多,不如蝶舞聪明,不如胡小飞机灵。 但他绝不傻。 他喜欢用直接的方式解决问题,但需要时,他也懂得拐弯抹角。 所以司徒才成为名震江湖的一流杀手,这绝非幸致。 *** “你敢不敢和我决斗?”阴风道。 司徒笑了:“我早料到你会说这句话的。” 因为阴风已陷入重围,只有激得司徒和他一对一,他才有活着的希望。 “你不敢?”阴风果然用上了激将法。 “怎么不敢?”司徒道,“你下一句是不是要说,如果你赢了我就放你走?” “这个要求并不过分。”阴风没有否认。 “好,就这么说定了。”司徒点点头,他对士兵们道:“大家听着,现在我和这位阴风来一个一对一的公平决斗,如果我输了或是死了,你们就要放他离开军营,明白了吗?” “明白了!”士兵们齐声回答。 “好了。”司徒冲阴风挥了挥手,“我们开始吧!” 本书来自 品书网 第一二二章 双刀对决 手机阅读 司徒狂风的刀是天王斩鬼刀,刀长三丈,其中刃长一丈,重二百斤。品书网 阴风的刀是一柄可作腰带的缅铁软刀,长度不详,其薄如纸,重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司徒的招式大开大阖,威猛霸道。 阴风的招式飘忽不定,难以琢磨。 这两个人所代表的,正是刀的两个极端:至阳与至阴、至刚与至柔…… 如今两极相遇,胜出的会是谁呢? *** 士兵们围成了一个三十丈的大圈子,司徒和阴风静静地站在圈子里。 司徒持刀而立,威风凛凛,宛如天神。 阴风则全身上下散发出一股阴冷的气息,就像是地府里游出的鬼魂。 “拔你的刀。”司徒道。 阴风轻轻摇了摇头:“现在还不到拔刀的时候。” “为什么?”司徒问道。 “因为我的刀是不祥之刀,是不能给人看的。”阴风的声音低沉、潮湿、诡异,像是蕴含着某种邪恶的力量。 “你的刀真的从未给别人看过?”司徒不相信。 “没有。”阴风道,“除了我之外,就只有被我杀死的那些人见到过这柄刀,而他们看见的,也只是刀鄂而已。” ——刀柄握在手中,刀锋刺入身体,所以能看见的,只是刀鄂。 司徒当然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笑了笑,问道:“如果有朝一日,有别人看见了这柄刀呢?我说的是刀的全部。” 阴风淡淡地道:“那我就死。” “那好,今天我一定要看到你这柄刀。”司徒道。 两人都不再说话。 话已说完,接下来该流血了。 只是不知道流的是谁的血。 *** 两人相隔五丈,默默地对视。 浓郁的杀气开始弥散,士兵们都感到了没来由的紧张和慌乱。 大战一触即发。 但两人都如雕像一般站着,谁都没有先动手。 一般对战时,往往是谁先动手谁就抢得了先机,谁就占了便宜。 但阴风知道,这次不同。 因为他面对的司徒是用刀的高手,绝顶高手。 他不能让自己有一丝破绽。 在静立不动时,他没有破绽,但他一旦发动攻击,无论他的动作有多么快、招式有多么巧,他也一定会露出破绽。 虽然破绽很小,而且稍纵即逝,但是司徒一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他的天王斩鬼刀长达三丈,正适合远战,相比之下,在这个距离阴风的软铁缅刀就吃亏多了。 但是司徒也有他的弱点,他的刀一旦攻出,门户就不可避免地变得空虚。这样,如果他的攻击没有奏效,再让阴风攻入门户,那他必死无疑。 司徒身强体壮,轻功一定不是他的长项,他的天王斩鬼刀既长且重,也一定不以招式的灵活见长。 而阴风却对自己的轻功极有信心。 他的刀法本来就是要以轻功来加以配合的,如果轻功不好,又怎么能使出这种如阴风一般诡异飘忽的刀法? 所以阴风在等,等司徒沉不住气,等司徒先动手。 他相信,只要司徒一动手,就会变成一个死人。 然而,司徒却迟迟没有动手,他刀柄杵地,气定神闲,没有一丁点着急的样子。 阴风一直认为,像司徒这样粗豪的男子一定都是急性子,沉不住气的。 他发现自己再一次低估对方了。 这么耗下去,对阴风是很不利的,因为这是在司徒的地盘上,司徒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 就连周围那圈士兵的敌意,对阴风也是一个潜在的威胁。 所以,阴风开始动了。 不过他没有抽出他的缅铁软刀,而是脚踩九宫八卦,绕着司徒转起了圈子。 他转的越来越快,很快便幻化成一团模糊的人影。 司徒一开始还跟着他转,但很快跟不上了,便干脆来了个以不变应万变,静立如山,巍然不动。 但是,司徒已然落在了下风。 阴风的步法虽脱胎于九宫八卦,却另有特点,难以琢磨,他身法极快,司徒甚至连他的人影都无法看清,自然无法发动攻击。 阴风却随时可能出刀,从任何一个方位。 司徒现在要防护的,不仅仅是正面,背后、身侧、头顶甚至脚下他都要顾及。 司徒本就不擅防守,这一下阴风可谓以己之长、攻敌之短。 阴风不愧为超一流的杀手,他虽未拔刀,却已经稳操胜券了。 *** 阴风终于动手了。 他在转到司徒身后的时候,步法忽然一变,身子一滑,便已切入了司徒的门户。 他往腰间一抹,缅刀已然在手,但在如此迅捷的移动中,没有人能看清这柄刀究竟是什么样子。 这柄刀果真不是给人看的! 淡淡的刀光一闪,缅刀斜斜刺出,刺的是司徒的后腰。 阴风杀人时喜欢在背后下手,尤其喜欢刺的部位就是后腰。 他对人的这个部位简直太熟悉了,他知道自己这柄其薄如纸的缅刀会刺破柔软的肉皮,让过坚硬的骨头,刺进肝脏和肺部,然后再以极快的速度拔出来。 这样,连一点血都不会出。 他杀人,却讨厌血。 刀光一闪而没,应该是刺中了。 但是,阴风却马上感觉很不对劲。 他急忙拔刀,可是,这柄薄薄的刀就像是忽然生了根一般,怎么也拔不动。 阴风这才看清,原来他的刀只是刺穿了司徒的衣服,而司徒的一只蒲扇般的手掌,正牢牢地按在刀身上。 司徒低头看了看这柄刀,笑道:“我说过我会看到它的。” *** 阴风出道很早,在司徒学艺未成的时候,他已经闯下了偌大的名头。 成名是好事,也不是好事。成名之后,别人就会对你或多或少的有所了解,何况司徒是学刀的,对当今江湖所有用刀的高手都进行了研究。 他知道,阴风最擅长从背后杀人,他的刀法以刺为主,最喜欢刺的部位,就是后腰。 刚才,当阴风使出独特步法,在司徒身边绕圈的时候,司徒终于见识到了这个杀手的可怕。 他扬长避短,完全占据了主动,那诡异的身法步伐,更是防不胜防。 在这种情况下,司徒只能赌一赌,赌他的刀刺向自己什么地方。 高手之间的对决,往往一招便可分出胜负。虽然占了上风,但阴风还是一定不敢掉以轻心。 所以司徒认为,阴风的这一刀,一定会用他最擅长的手法,用最稳妥的方式刺出。 于是,司徒就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后腰上,这是他押的一宝,押对了,反败为胜、挽回颓势;押错了,死! 他押对了。 但是战斗还未结束。 *** 进攻失败,阴风虽然意外,却并不慌张。 刀被司徒扣住,阴风没有再发力回夺,他知道跟司徒比气力是十分愚蠢的行为。 他主动放开了刀,但是并没有后退,因为他还在司徒的门户中。 司徒的刀法及远不及近,就像台风,台风虽然破坏力惊人,但中心的“风眼”里却永远是风平浪静的。 阴风此刻正是在司徒的“风眼”里,他如果仓促后退,反而给了司徒以可乘之机。 所以,他不退反进,屈指成鸟喙状,向司徒点了过去,这是他的“煞神指”,以阴劲伤人,十分歹毒。 “司徒的天王斩鬼刀光刀柄就有两丈,他又单手持刀,在这么近的距离内一定无从施展。”阴风想。 但是,他想错了。 司徒拧身挥刀,手中的天王斩鬼刀竟然弯成了弧形,就像是一根柔韧的竹子。 阴风愣住了,他做梦也想不到司徒用这样的长刀也可以使出这种轻盈、巧妙的招式! 天王斩鬼刀本来的确是至刚至阳的兵刃,但在断后重铸时,却被水冰清注入了一缕柔丝。 从此,这柄刀虽然还是阳刚威猛,却是刚中有柔、刚柔并济了。 而司徒狂风与天王斩鬼刀早就心意相通,他的武功套路自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 至阳对至阴,总是胜负难料,或者是两败俱伤,但如果刚柔并济,则结果就不言自明了。 招式巧妙,但刀意仍是霸气十足,雪亮的刀锋划出一个漂亮的圆弧,冲着阴风直劈下来。 士兵们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与此同时,一行人走了进来,正是高歌、蝶舞、新月公主和马文辉。原来他们早就来了,只是怕打扰司徒,一直在圈子外面凝神观战。 “好个司徒,刀法又精进了不少,这一战看得我是心旷神怡啊!”高歌赞道。 司徒笑了笑,此战大获全胜,但他在高兴之余,却总是有一丝微微的惆怅,那个若隐若现的女子身影,让他心神不定。 *** 翌日清晨,高歌集合全军,向将士们简略说明了刺客来袭之事经过,只是把幕后主使人说成了三目法王。 将士们听了,义愤填膺,誓要把三目法王碎尸万段,为许然将军报仇。 于是,大军进发,内患已除,正该一鼓作气,取得西征的最终胜利。 可是,高歌他们却万万没有想到,即将到来的战斗竟是如此惨烈。 而且,军队中的内患也并没有除净。 本书来自 品书网 第一二三章 有去无回 手机阅读 “高元帅,你身体的恢复能力还真是惊人啊,白城一战之后看你那么憔悴,才几天功夫便又容光焕发了!”骑在马上,马文辉对高歌笑道。品书网 “坐了几天那么舒服的马车,还能不好?”高歌微笑道,“不过,我还是感觉骑马自在!” 话虽这么说,不过高歌心里也感到奇怪,在白城那一战中,他几乎耗尽了全部气力,又中了金刚尊者的一招大手印,虽不至于有性命之忧,却也算伤的不轻。在仅仅在马车上休养了几天,便气色大好,此后许然的突然身亡、阴风和毒刺的相继出现更是让高歌完全忘记了伤痛,等到智擒毒刺、刀劈阴风之后,他却发现自己已经恢复如初,连“大手印”留下的掌印也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 “坐几天马车就能养好伤?你这个理由可是牵强了点啊,高元帅,你不是有什么秘密的法子吧!”成功除去军中刺客令众人心情大好,连本不苟言笑的马文辉也不禁和高歌开起玩笑来。 “我猜这是因为大哥连续经历生死大战,每胜一次,实力便强一分,身体的调节、恢复能力也是越来越强。”蝶舞微笑道。 “嗯,这个推断还有点道理。”马文辉点头道。 “我看啊,这完全是高大哥那条龙的功劳!”新月公主插嘴道。当日攻打崇义城、对付降龙尊者的“神龙军”时,炎龙曾经现身,帮高歌驱散了蛇群。战斗结束后新月公主曾问过高歌为什么会突然出现了一条龙,高歌只得把炎龙的来历跟她说了,新月公主又喜宣扬,结果不长时间,几乎全军上下都知道高歌高元帅有神龙护体,更是对他敬畏非常了。这当儿,新月公主又想起了炎龙,非常羡慕地道:“高大哥的这条龙真好,有龙气护体,当然什么伤都好得快了!我那皇帝哥哥整天称自己是真龙天子,却没有龙跟随他。” 这番话一说,气氛登时变得有些尴尬。因为龙是皇权的象征,所以高歌一直避免跟这些朝廷命官谈论自己的龙,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没想到新月公主心直口快,直接把高歌和皇帝相提并论了,高歌和马文辉的神情都已有些不大自然。 “公主,难道我的风信不好吗?”蝶舞赶忙转移话题,化解这尴尬的气氛。 “风信也很好啊,比鹦鹉好多了。”新月公主看着蝶舞肩头的风信道。 “哼,我可是灵禽,别把我和那只会学舌的鸟儿相提并论!”风信不乐意地道。 众人都被逗笑了。 *** 中午休息,高歌吩咐亲兵道:“我身体已经无恙,以后不要给我单独做饭了。” 亲兵点头称是。 这时,马文辉走过来道:“高元帅,我们再走一天,到明天中午就能到达目的地了。” 高歌点点头,问道:“敌军有什么动向没有?” 马文辉道:“暂时还不清楚,不过,今晨我就已派出一支侦听轻骑,去探听敌方动静,估计现在应该快回来了。” 可是,直到吃完午饭,大军又将启程开拨,那支侦听轻骑仍是不见踪影。 马文辉有点坐不住了:“不对啊,他们应该早就回来了!” “会不会出了什么意外?”高歌道。 “我派出的这支小部队都是侦查好手,十分谨慎,身手利落的很,骑的也都是百里挑一的宝马良驹,就算是被敌人发现,也不可能一个都回不来啊!”马文辉道。 “我看还是派人去接应一下他们吧。”高歌道。 “也好。”马文辉点头道,他叫过传令兵:“快去,叫孙杰来!” 这支西征大军里,有一个由二百余人组成的斥候营,专门负责侦查敌情,孙杰就是斥候营的长官,他本是武当俗家弟子,轻功、内功和剑法都很不错。 “末将孙杰,拜见高元帅、马副帅!”不一会儿,孙杰便来到了。 “免礼。”高歌道。 “不知二位元帅有何吩咐?” “清晨我派出的侦听轻骑,现在还未归来。”马文辉道。 “哦,有这等事?”孙杰也吃了一惊,“副帅放心,我这就带人前去看看!” 马文辉赞许地看了他一眼,道:“你马上去准备。” “是!” 孙杰果然不愧是斥候营的长官,片刻工夫便已准备完毕。 他只带了九个人,并不算多,去敌营侦查,人多了反而容易坏事。 “这九个兄弟都是斥候营的军官,武功都很不错。”孙杰介绍道。 他们都脱下了军服,经过了化妆,扮成过往客商的样子。虽然比不上江湖中的易容术精妙,但也足以乱真。 “高元帅,马副帅,我们走了。”孙杰道。 高歌点了点头:“去吧,多加小心。” “记住,无论发生了什么,都绝对不要耽搁,立刻回来禀告!”马文辉道。 “是!” *** 在下午的行军中,高歌和马文辉的话都少了,两人都有些心不在焉。 他们记挂着孙杰他们。 好在这次才过了一个多时辰,前方远处的地平线上便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黑影。 “是他们回来了!”马文辉手搭凉棚,高兴地道。 黑影渐渐近了,却只有一匹马! 这是怎么回事? “你们两个,快去接应一下!”马文辉吩咐两个骑兵。 两个骑兵打马过去,片刻后把那匹马牵了过来,众人一看,都吃了一惊。 马背上驮着一个人,正是孙杰,只见他伤痕累累、遍身浴血,已经气绝多时,想必是他拼尽全力逃出生天,却因伤势过重而死在马背上,骏马识途,把他的尸体驮了回来。 看来,这先后出发的两支侦骑小队都已经全军覆没了。 眼见自己的爱将死得这么惨,马文辉的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来。 不过孙杰还是让自己死的有了价值,他用自己伤痕累累的尸体告诉人们,敌军应该是早有防备! 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作为斥候中的精英,孙杰他们都懂得如何掩饰自己,而且从不离敌方军营太近,就算被发现,凭他们的灵活机动,也应该能顺利地逃脱才对。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行,我还得派人去看看!”马文辉咬牙切齿地道。 “已经死了这么多人了,还是不要再去了吧?”新月公主道。 “不行,我们明天就要和敌军相遇了,如果这件事弄不清,一定会处于被动的局面。”马文辉道,“我亲自去一趟吧!” “你?难道你感觉自己侦查的本事能比的上孙杰他们?”高歌道。 马文辉沉默了,孙杰是西征军中最好的斥候,连他都失败了,自己去也是白白搭上性命。 “我看,我们还是不要派人去了,”蝶舞微笑道,“我们派鸟去!” “鸟?”马文辉一怔。 “对,让风信去!我怎么就没想到呢?”高歌精神一振,“空中的一只飞鸟是肯定不会引起他们的注意的!” “嗯,好主意!”马文辉也面露喜色。 蝶舞对肩头的风信道:“风信,你去一趟,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好不好?” “没问题!”风信说着,振翅飞走了。 可直到日薄西山,大军驻扎的时候,它还没有回来。 蝶舞终于沉不住气了:“我要去找它!” “蝶儿,风信只是一只鸟,就算敌军防守严密,也不会注意一只鸟吧?风信不会有事的。”高歌安慰她。 “那它为什么还不回来?”蝶舞道。 “它是不是遇见了鹰鹫之类的猛禽?”新月公主道。 “风信是灵禽,寻常的鸟根本伤不了它,一定是三目法王搞的鬼!不是传说三目法王有通天彻地之能吗?也许他洞悉了风信的来历也说不定!风信救过我的命,它有事我不能不管!”蝶舞坚定地道。 高歌点点头,他不得不承认蝶舞说得有道理:“好,我跟你一起去!” “去探个究竟也好,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马文辉表示赞同,“多带些人去吧。” “不用,我们两个就行,人多了反而显眼。”高歌道。 “也好。”马文辉沉吟道,“如果两个时辰后还不见你们回来,我会带人去接应你们。 *** 高歌和蝶舞换上一身夜行劲装,骑着两匹黑马,向“阿克古”进发,在离目的地还有二十里时,他们便弃马步行,展开轻功,悄无生息地逼近敌军大营。 “阿克古”是一片荒原,无遮无掩,稍有军事常识的人都可以看出这里并不适合扎营,但三目法王却偏偏将大军驻扎在这里,也不只是真的不懂军事还是另有用意。 敌军连营正扎在这片大荒原的中央,夜色之下,远远望去,只见灯火点点,偶尔有几个巡逻的士兵无精打采的走过,防守很不严密。 高歌与蝶舞对视一眼,伏下身子,悄悄潜行。看着这大片连营,高歌不禁暗暗发愁,这么大地方,到哪里去找这小小的风信? 忽然,身边的蝶舞惊喜地低叫道:“快看!” 高歌顺着她的手指看去,不由精神一振,他只顾看远处的军营了,却没想到风信近在眼前! 本书来自 品书网 第一二三章 有去无回 手机阅读 “高元帅,你身体的恢复能力还真是惊人啊,白城一战之后看你那么憔悴,才几天功夫便又容光焕发了!”骑在马上,马文辉对高歌笑道。品书网 “坐了几天那么舒服的马车,还能不好?”高歌微笑道,“不过,我还是感觉骑马自在!” 话虽这么说,不过高歌心里也感到奇怪,在白城那一战中,他几乎耗尽了全部气力,又中了金刚尊者的一招大手印,虽不至于有性命之忧,却也算伤的不轻。在仅仅在马车上休养了几天,便气色大好,此后许然的突然身亡、阴风和毒刺的相继出现更是让高歌完全忘记了伤痛,等到智擒毒刺、刀劈阴风之后,他却发现自己已经恢复如初,连“大手印”留下的掌印也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 “坐几天马车就能养好伤?你这个理由可是牵强了点啊,高元帅,你不是有什么秘密的法子吧!”成功除去军中刺客令众人心情大好,连本不苟言笑的马文辉也不禁和高歌开起玩笑来。 “我猜这是因为大哥连续经历生死大战,每胜一次,实力便强一分,身体的调节、恢复能力也是越来越强。”蝶舞微笑道。 “嗯,这个推断还有点道理。”马文辉点头道。 “我看啊,这完全是高大哥那条龙的功劳!”新月公主插嘴道。当日攻打崇义城、对付降龙尊者的“神龙军”时,炎龙曾经现身,帮高歌驱散了蛇群。战斗结束后新月公主曾问过高歌为什么会突然出现了一条龙,高歌只得把炎龙的来历跟她说了,新月公主又喜宣扬,结果不长时间,几乎全军上下都知道高歌高元帅有神龙护体,更是对他敬畏非常了。这当儿,新月公主又想起了炎龙,非常羡慕地道:“高大哥的这条龙真好,有龙气护体,当然什么伤都好得快了!我那皇帝哥哥整天称自己是真龙天子,却没有龙跟随他。” 这番话一说,气氛登时变得有些尴尬。因为龙是皇权的象征,所以高歌一直避免跟这些朝廷命官谈论自己的龙,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没想到新月公主心直口快,直接把高歌和皇帝相提并论了,高歌和马文辉的神情都已有些不大自然。 “公主,难道我的风信不好吗?”蝶舞赶忙转移话题,化解这尴尬的气氛。 “风信也很好啊,比鹦鹉好多了。”新月公主看着蝶舞肩头的风信道。 “哼,我可是灵禽,别把我和那只会学舌的鸟儿相提并论!”风信不乐意地道。 众人都被逗笑了。 *** 中午休息,高歌吩咐亲兵道:“我身体已经无恙,以后不要给我单独做饭了。” 亲兵点头称是。 这时,马文辉走过来道:“高元帅,我们再走一天,到明天中午就能到达目的地了。” 高歌点点头,问道:“敌军有什么动向没有?” 马文辉道:“暂时还不清楚,不过,今晨我就已派出一支侦听轻骑,去探听敌方动静,估计现在应该快回来了。” 可是,直到吃完午饭,大军又将启程开拨,那支侦听轻骑仍是不见踪影。 马文辉有点坐不住了:“不对啊,他们应该早就回来了!” “会不会出了什么意外?”高歌道。 “我派出的这支小部队都是侦查好手,十分谨慎,身手利落的很,骑的也都是百里挑一的宝马良驹,就算是被敌人发现,也不可能一个都回不来啊!”马文辉道。 “我看还是派人去接应一下他们吧。”高歌道。 “也好。”马文辉点头道,他叫过传令兵:“快去,叫孙杰来!” 这支西征大军里,有一个由二百余人组成的斥候营,专门负责侦查敌情,孙杰就是斥候营的长官,他本是武当俗家弟子,轻功、内功和剑法都很不错。 “末将孙杰,拜见高元帅、马副帅!”不一会儿,孙杰便来到了。 “免礼。”高歌道。 “不知二位元帅有何吩咐?” “清晨我派出的侦听轻骑,现在还未归来。”马文辉道。 “哦,有这等事?”孙杰也吃了一惊,“副帅放心,我这就带人前去看看!” 马文辉赞许地看了他一眼,道:“你马上去准备。” “是!” 孙杰果然不愧是斥候营的长官,片刻工夫便已准备完毕。 他只带了九个人,并不算多,去敌营侦查,人多了反而容易坏事。 “这九个兄弟都是斥候营的军官,武功都很不错。”孙杰介绍道。 他们都脱下了军服,经过了化妆,扮成过往客商的样子。虽然比不上江湖中的易容术精妙,但也足以乱真。 “高元帅,马副帅,我们走了。”孙杰道。 高歌点了点头:“去吧,多加小心。” “记住,无论发生了什么,都绝对不要耽搁,立刻回来禀告!”马文辉道。 “是!” *** 在下午的行军中,高歌和马文辉的话都少了,两人都有些心不在焉。 他们记挂着孙杰他们。 好在这次才过了一个多时辰,前方远处的地平线上便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黑影。 “是他们回来了!”马文辉手搭凉棚,高兴地道。 黑影渐渐近了,却只有一匹马! 这是怎么回事? “你们两个,快去接应一下!”马文辉吩咐两个骑兵。 两个骑兵打马过去,片刻后把那匹马牵了过来,众人一看,都吃了一惊。 马背上驮着一个人,正是孙杰,只见他伤痕累累、遍身浴血,已经气绝多时,想必是他拼尽全力逃出生天,却因伤势过重而死在马背上,骏马识途,把他的尸体驮了回来。 看来,这先后出发的两支侦骑小队都已经全军覆没了。 眼见自己的爱将死得这么惨,马文辉的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来。 不过孙杰还是让自己死的有了价值,他用自己伤痕累累的尸体告诉人们,敌军应该是早有防备! 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作为斥候中的精英,孙杰他们都懂得如何掩饰自己,而且从不离敌方军营太近,就算被发现,凭他们的灵活机动,也应该能顺利地逃脱才对。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行,我还得派人去看看!”马文辉咬牙切齿地道。 “已经死了这么多人了,还是不要再去了吧?”新月公主道。 “不行,我们明天就要和敌军相遇了,如果这件事弄不清,一定会处于被动的局面。”马文辉道,“我亲自去一趟吧!” “你?难道你感觉自己侦查的本事能比的上孙杰他们?”高歌道。 马文辉沉默了,孙杰是西征军中最好的斥候,连他都失败了,自己去也是白白搭上性命。 “我看,我们还是不要派人去了,”蝶舞微笑道,“我们派鸟去!” “鸟?”马文辉一怔。 “对,让风信去!我怎么就没想到呢?”高歌精神一振,“空中的一只飞鸟是肯定不会引起他们的注意的!” “嗯,好主意!”马文辉也面露喜色。 蝶舞对肩头的风信道:“风信,你去一趟,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好不好?” “没问题!”风信说着,振翅飞走了。 可直到日薄西山,大军驻扎的时候,它还没有回来。 蝶舞终于沉不住气了:“我要去找它!” “蝶儿,风信只是一只鸟,就算敌军防守严密,也不会注意一只鸟吧?风信不会有事的。”高歌安慰她。 “那它为什么还不回来?”蝶舞道。 “它是不是遇见了鹰鹫之类的猛禽?”新月公主道。 “风信是灵禽,寻常的鸟根本伤不了它,一定是三目法王搞的鬼!不是传说三目法王有通天彻地之能吗?也许他洞悉了风信的来历也说不定!风信救过我的命,它有事我不能不管!”蝶舞坚定地道。 高歌点点头,他不得不承认蝶舞说得有道理:“好,我跟你一起去!” “去探个究竟也好,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马文辉表示赞同,“多带些人去吧。” “不用,我们两个就行,人多了反而显眼。”高歌道。 “也好。”马文辉沉吟道,“如果两个时辰后还不见你们回来,我会带人去接应你们。 *** 高歌和蝶舞换上一身夜行劲装,骑着两匹黑马,向“阿克古”进发,在离目的地还有二十里时,他们便弃马步行,展开轻功,悄无生息地逼近敌军大营。 “阿克古”是一片荒原,无遮无掩,稍有军事常识的人都可以看出这里并不适合扎营,但三目法王却偏偏将大军驻扎在这里,也不只是真的不懂军事还是另有用意。 敌军连营正扎在这片大荒原的中央,夜色之下,远远望去,只见灯火点点,偶尔有几个巡逻的士兵无精打采的走过,防守很不严密。 高歌与蝶舞对视一眼,伏下身子,悄悄潜行。看着这大片连营,高歌不禁暗暗发愁,这么大地方,到哪里去找这小小的风信? 忽然,身边的蝶舞惊喜地低叫道:“快看!” 高歌顺着她的手指看去,不由精神一振,他只顾看远处的军营了,却没想到风信近在眼前! 本书来自 品书网 第一二四章 夜探敌营 手机阅读 在高歌与蝶舞前方五十余丈的地方,突兀地立着一根木杆,木杆顶上挂着一个鸟笼,里面一只白羽的小鸟在焦躁地蹦跳着,撞得鸟笼不住摇晃。品 书 网 ( . V o Dt . c o M) “风信……”蝶舞还没喊出声,便被高歌捂住了嘴:“小心有埋伏!” “埋伏?你看四周可有能藏的住人的地方吗?”蝶舞用“蚁语传音”对高歌道。 高歌四下打量了一番,鸟笼四周都是一望无际的平地,不见半个人影。 “可是,他们为什么把风信挂在这里呢?挂的这么高,明显是想让我们看见,可是周围又没有人,他们到底在搞什么花样?”高歌也用“蚁语传音”道。 “管他呢,先把风信救出来再说!”看到心爱的风信,蝶舞有些沉不住气了。 “这里一定有古怪,我看我们还是不要过去了。” “不过去怎么救风信?” “我有办法。”高歌道,他对蝶舞说了自己的主意,蝶舞想了想,答应了。 于是,蝶舞开始小声呼唤风信:“风信……” “很快,风信便听见了,循声望去,见是蝶舞不由喜出望外,刚待大叫,蝶舞急忙把竖指于唇,“嘘”了一声。 风信很听话,果然不出声了。 “风信,你躲在一边。”蝶舞道。 风信依言缩在了鸟笼的角落里。 高歌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子,扬手挥出,“啪”的一声,正中鸟笼,把鸟笼打出了一个大窟窿。风信立刻从窟窿里飞了出来。 它刚刚飞出鸟笼,只听机簧之声大作,鸟笼下方一丈方圆的空地上突然激射出无数弩箭,把鸟笼打成了粉末。幸好风信的速度够快,没有被弩箭击中。 “风信一飞出来,鸟笼的重量就轻了,这点重量的差异就引发了机关。”高歌擦了擦吓出的冷汗,道。 “好精密的机关消息,刚才幸亏听你的。”蝶舞心有余悸地道。 此时风信已经飞进了她的怀中,蝶舞爱怜地用手指轻抚着它的羽毛,轻声道:“你怎么被关进笼子里了?” 风信道:“别提了,下午我飞到这里时感觉有些累,就想找个地方歇歇。可是这鬼地方连棵树都没有,我见没有人注意我,就停到了一个帐篷的顶上,可是刚刚停住,头上就忽然罩下了一张网。这些人真是太有才了,用捕鱼的网来逮鸟!” “一张渔网应该也奈何不了你啊。”蝶舞道。 “是啊,我刚想飞出去,地面上的士兵就开始往上射箭,一时间网的四周都是如蝗的箭雨,如果飞出去肯定会被射中,我就只好呆在网里了。”风信道,“我感觉他们似乎早知道我要来,这一切都是准备好的!” “你说的一点儿都没错,真是聪明的鸟儿。”一个声音突兀地响起,把二人一鸟都吓了一跳。 “是谁?”高歌手按剑柄,举目四望,不见半个人影。但刚才那声音却近在耳边,十分清晰。 “我是三目法王,高元帅,幸会了!”神秘的声音又一次响起。 “三目法王,你既然出声,又为何不出面相见?”高歌道。 神秘的声音笑了起来:“高元帅说的是,虽然高元帅不请自来,但我也不能没有待客之道,我这就出来。” 地面上的石子沙砾忽然无风自动,像有了生命一般往一起聚集,越摞越高,渐渐显现出一个人的形状,高歌和蝶舞眼见如此奇景,不由怔在当地。 很快,在他们的眼前出现了一个由沙石堆成的僧人形像,眉眼如生、纤毫毕现,恐怕最巧手的匠人,也雕不出如此栩栩如生的“雕像”。 “高元帅,我已现身了。”“雕像”嘴唇开合,竟然说起话来。 高歌冷笑一声:“法王不以真身示人,却聚沙成塔,造了个傀儡,难道这就是法王的待客之道吗?” “雕像”微笑合十,悠然道:“真身也好,傀儡也罢,都是臭皮囊一副,高元帅又何必这么认真呢?” “我是俗人一个,自然不如法王看得通透。”高歌道,“既然法王不现真身,那我等只有告退了,来日战场上见吧。” “慢着,高元帅,我有一言相劝。”“雕像”道。 “哦?请讲。” “高元帅惊采绝艳、武功盖世,乃当世之奇才,我是爱才之人,不忍心看着高元帅死于非命,不如高元帅皈依我佛门密宗,以高元帅之慧根,定可有所造化,甚至能修得长生之法、不坏金身。如今‘四大尊者’都已身亡,我愿收高元帅为徒,传以衣钵,不知高元帅意下如何?” “谢了。”高歌笑道,“我说过,我是个俗人,喜欢滚滚红尘,不想当什么喇嘛,也不想长生不老,只要能跟心爱的人开开心心地过一辈子,就心满意足了。”说着拉起了蝶舞的手,两人相视一笑。 “既然如此,那我就要向高元帅报这杀徒之仇了!”“雕像”面容一变,阴森森地道。 “好啊,我奉陪。”高歌抽出炎龙宝剑,毫无畏惧地道。他们现在虽然已经很接近敌军大营了,但高歌还是对自己和蝶舞的轻功很有信心,就算敌军现在已派兵冲过来,他们要逃脱还是易如反掌。至于面前这个“雕像”,只是三目法王用来传话的工具而已,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然而,高歌想错了。 “雕像”忽然作狮子吼,并随着吼声轰然炸开,顿时砂石飞溅,就像是起了特大沙尘暴,迷得人睁不开眼睛。 等到高歌他们重新看清东西时,他们惊奇地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敌军军营的中心! *** 全副武装的敌军士兵,里三层、外三层,把高歌、蝶舞和风信围在了中间,看着这些密密麻麻的士兵,高歌的头皮也不禁一阵阵发麻。这么多人,就算他们不做反抗,放手让他去杀,也一定会被累死。 透过重重叠叠的人墙,可以隐约地看到远处那个挂着破碎鸟笼的木杆。刚才“雕像”爆炸的时候虽然造成了很大的沙尘,但是持续的时间很短,而且高歌也并没有感觉到脚下有移动的迹象,可为什么他们就莫名其妙地跨越了数百丈的距离,陷身于重重包围之中? 难道是三目法王搞的鬼? 三目法王的声音再一次响起:“高元帅,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现在随时可以改变主意。” “三目法王,你的法术我很佩服,但你不会认为凭这些士兵就能困住我吧?”高歌道。 “别说大话了,我们这些人,一人吐口唾沫就能把你淹死,还困不住你?”一个将领道,士兵们纷纷附和,鼓噪起来。 高歌握了握蝶舞的手,悄声道:“蝶儿,怕不怕?” “不怕!”蝶舞解下了腰间的金丝软鞭,“就算我们死,也得让他们血流成河、尸骨如山!” “呵呵,我们不会死的。想当初在逍遥城时,面对满城的鬼奴,我们不照样活着出来了吗?”高歌笑道。 蝶舞点点头,心里却不甚赞同高歌的说法。在逍遥城时那鬼奴虽多,也只是二、三百而已,而且当时“天眼”五人都在,后来还是靠了无智和尚的帮忙才逃出生天。现在她和高歌两个人,面对的却是整整一支军队!而自己的兵马却远在百里之外。 一想到自己的军队,蝶舞有了主意,她悄悄地对怀中的风信道:“你先走,飞回去叫援兵来救我们!” 风信点点头,刚待振翅飞起,空中便又传来了三目法王的声音:“飞鸟报讯?好主意,不过你不用多此一举了,因为那个使长刀的猛将已经带着大约五百骑兵前来接应你了。” 蝶舞一愣:“你说的是真的?” “当然,我是三目法王,我的第三只眼睛可以看到我想看到的一切!你们的排兵布阵、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我的法眼!所以你们接连派出的两队斥候全都有去无回!”三目法王道。 蝶舞的心一下凉了半截,如果真像三目法王说的那样,那这仗还怎么打?一时间,她万念俱灰。唯一让她感到安慰的是,自己能和心爱的人死在一起。 “高歌,这一战无论如何是你输了,还是趁早投降吧。”三目法王又道。 高歌微笑着摇了摇头:“我不信,我不信你真有这样的本事!” “不信?那我就让你相信。”三目法王道,“我已派出一队兵马设下埋伏,你的援兵必将全军覆没,到那时候,我看你还有什么话说!” 高歌的脸色一变,以“蚁语传音”之术对蝶舞道:“不行,我们得去救司徒!” 蝶舞苦笑着用“蚁语传音”道:“我们自身难保,又怎么能去救人?” 高歌笑笑:“这些士兵似乎不会飞。” “废话,这种时候你还有心思开玩笑?”蝶舞白了他一眼。 “这不是玩笑。”高歌道:“你忘了,我还有最后的法宝!” “最后的法宝?”蝶舞一愣,随即明白了高歌说的是什么,惊喜之下,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本书来自 品书网 第一二五章 不死战神 手机阅读 远处隐隐地传来了喊杀声。品 书 网 ( . V o Dt . c o M) 三目法王阴森的声音再一次响起:“你们的援军已经陷入包围圈中,你们不用指望他们了。” “不能再耽搁了,我们走!”高歌道,“炎龙,出来吧!” 顿时,炎龙剑上猛然炸开一道金光,炎龙现了真身,盘踞在地上。周围的胡兵几时见过如此巨龙,都被骇呆了。 “快点!”高歌扶蝶舞爬上炎龙的脊背,这时只听三目法王道:“快拦住它,不能让这条龙飞起来!”胡兵果然勇悍,虽然还面带畏惧,但仍然奋不顾身地猛扑过来,大刀长矛,纷纷往炎龙身上招呼。 炎龙发怒了,它一声长啸,昂起硕大的龙头,吐出一串烈焰,把围拢过来的士兵烧成了焦炭。胡兵攻势一缓,它已飞离了地面。 高歌、蝶舞和风信骑在炎龙背上,冲天而起,底下胡兵纷纷放箭,但炎龙已经飞至半空,如雨的箭矢已经构不成任何威胁了。 胡兵们还在徒劳地放着箭,却听三目法王淡淡地道:“不要再白费力气了,收兵吧。” 在中军大帐的一张禅床上,三目法王盘膝而坐,只见他长出一口气,睁开微闭的双眼,喃喃地道:“高歌,这次时候未到,等我的洪荒神兽完全苏醒以后,就用你这条龙给它当点心!” *** “炎龙,这次又靠你帮忙了!”高歌拍拍炎龙的头,笑道。 “没什么,憋了这么久,我早就想出来透透气了。”炎龙道,“不过我可得提醒你,刚才的时候,我感觉地底下有一个很大的气场,似乎隐藏着什么可怕的东西。” “可怕的东西?”高歌一怔,“是鬼还是妖?” “说不清,不过感觉很庞大,总之你要小心。” “知道了,这十有**是那个三目法王搞的鬼,哼,这种旁门左道,怪不得一点也不像得道高僧。” “他不是人。”炎龙道。 “什么?” “我感觉他的身上妖气很重,他是妖,而且是修为很深的妖!” 这时,蝶舞指着前方道:“看,司徒在那里!” *** 司徒挥舞长刀,正在浴血苦战。 刚才,当他率领五百精骑穿越这个名叫“阿克古”的空旷荒原时,谁都没有想到这举目不见人的地方竟然会有埋伏。 他们奔驰正疾,忽然平坦的地面上弹起了一道道绊马索,猝不及防之下,顿时人仰马翻。 紧接着,地面上又冒出了无数雪亮的枪头,一番攒刺之后,五百名久经沙场的骑兵已经折损大半。 这时,埋伏的胡兵方才现身,他们穿着与着地面颜色相同的服饰,从地下钻出来,与骑兵们展开了厮杀。 他们的人数起码是这些骑兵的五倍以上。 人数占优、以逸待劳,又杀了一个措手不及,所以第二轮攻击过后,司徒手下的骑兵就只剩下百余人了。 司徒情知不可恋战,急忙吼道:“跟我来!”他要带领残兵,杀出重围! 胡兵密密麻麻地围拢过来,司徒大喝一声:“挡我者死!”大刀“力劈华山”,将面前的数十士兵一齐劈成了两半。 他挥刀冲入敌阵,如虎入羊群,刀锋过处,血如涌泉,残肢断臂四处飞舞。见司徒如此勇猛,那百余骑兵也是士气大振,个个以一当十,杀声震天。 然而,敌军的人数实在太多,他们一**地攻上,用车轮战慢慢消耗着司徒这边本就可怜的兵力。司徒身边的士兵越来越少,终于只剩下他自己了。 数不清的枪矛向司徒狂风没头没脑地招呼着,司徒振奋精神,使出“乱披风”刀法,刀锋如狂风般挥舞,与之触及的兵刃纷纷断折,这么多士兵,竟无一人能靠近他身前三丈之内! 两千胡兵,却奈何不了司徒狂风一人。 渐渐地,胡兵已经倒下了将近一半,其中有七成是倒在司徒刀下的。 领头的将领见强攻不成,急忙命令放箭,士兵们已经心生怯意,闻言如蒙大赦,急忙取下背后弓弩,向着司徒一通乱射。 司徒把长刀舞得风雨不透,将箭只纷纷弹开,可他虽然勇猛无匹,却终究是孤身一人,又如何能抵挡得住近千只弩箭?支持了不一会儿,一只弩箭还是射中了他的肩胛,司徒吃痛,劲道一泄,又有七八只箭射中了他。 这天神般的巨人终于倒了下去。 *** “死了,死了!”胡兵们发出一阵阵欢呼。 那将领更是喜出望外,司徒狂风是西征军最有名的猛将,杀了他绝对是大功一件。 士兵们纷纷围拢过来,只见司徒躺在地上,双目紧闭,一动不动,身上插着九只弩箭,鲜血染红了灰色的土地。他的天王斩鬼刀也脱了手,落在一边。有个士兵好奇地想拿起它,但使尽了力气也只是将刀抬高了寸许,无奈之下,又喊来两个人帮忙,三人合力,才把这沉重的战利品抬了起来。 那将领来到司徒身前,似乎还不那么放心,于是俯下身,想探一探司徒的鼻息。 他刚把手伸过去,司徒便一下睁开了眼睛。 那将领大吃一惊,还未等他有任何反应,一只巨灵之掌便捏住了他的脖子。 司徒狂风像捏着一只小鸡一样地捏着那将领,从地上一跃而起,把周围的士兵全都吓了一跳。 “你们听着,你们的将军在我手里,想让他活命的话……”司徒说到这里,忽然闻到一阵骚臭之气,一看之下,却见那个将领大小便失禁、两眼翻白,竟被活活地吓死了。 “真没用。”司徒冷哼一声道,手臂一挥,把那将领的尸体朝面前的士兵扔了过去,顿时唏哩哗啦砸倒一片。其余的敌兵心生惧意,纷纷后退。 这时,只听一个副将模样的人鼓噪道:“大家别怕,他已身负重伤,又没了武器,他马上就要不行了,你们忘了法王元帅说的话了吗?如杀死司徒狂风者,官升三级、赏金万两!” 手中没有天王斩鬼刀的司徒狂风看上去确实不再是那么不可战胜了,何况还有功名利禄的诱惑,所以这些士兵又红了眼睛,吼叫着冲了上来。 司徒狂风大喝一声:“来得好!”,气沉丹田,侧身让过一个士兵的长枪,顺势一个肘拳打在他胸膛上,把那士兵的护胸铁甲打得凹出一个大洞,那士兵惨叫着倒飞出去,又撞飞了五六个身后的同伴。 面对近千敌人,司徒豪气徒生,不退反进,赤手空拳地冲入敌阵,施展出空手入白刃的功夫,凡被他拳风触及者,无不肝脑涂地、筋断骨折,这不像是近千人在围攻一个人,反而像是一个人在追杀近千人! 司徒杀得兴起,却无意中看见几个士兵悄悄地躲在远处,弯弓搭箭,正向他瞄准。司徒已经吃了弓箭的亏,此番岂能让他们故技重施?他一瞥之下,看到自己肩头的箭簇,当下不假思索,反手抓住箭杆,拔了出来。 这次胡军所用的箭只十分歹毒,箭杆上生有倒刺,司徒这么一拔,顿时带下一大块皮肉,鲜血喷出老高,司徒微一皱眉,脸上已流下了冷汗,他一扬手,把这只挂着自己皮肉的箭当甩手箭使,冲着那个士兵甩了过去,利箭去势强劲,一下把那士兵扎了个对穿。 司徒如法炮制,用一只手抵挡身前的士兵,另一只手不停地将身上的箭只一一拔下,接连不断地甩了出去,那几个想搞暗算的士兵一个也没能幸免,全部被钉死在地上。 而近处的士兵也看得呆了,不知不觉地停止了进攻。这种“倒刺箭”的厉害他们当然很清楚,平常人中了箭,连碰都不敢碰,因为只要微微一动就会痛彻心肺。可是眼前的这个巨人竟然不停手地一连从身上拔出了九只箭,却连哼都没哼一声! 此刻,司徒身上的有了九处箭伤,每一个伤口都有茶杯这么大,不停地流着鲜血,把他变成了一个血人。 但他却依然挺立,像是一个打不倒的战神! “沃伦古那,他是沃伦古那!”一个士兵忽然丧魂落魄地哀叫起来。“沃伦古那”是他们胡族的语言,意思就是“不死战神!” 恐惧飞速地蔓延,这些士兵开始不自觉地后退,他们已经完全被司徒狂风的气势震慑了! “怎么,害怕了?上来啊,大爷我还没打够呢!”司徒狂风哈哈大笑,重伤之下,他的笑声却依然那么震耳欲聋、豪气逼人! 在这充满自信的大笑声中,胡族士兵们那摇摇欲坠的心理防线终于被完全冲垮了,他们惊呼着、哀叫着,争先恐后地四散奔逃,不一会儿便走得干干净净。 而司徒也终于抵受不住如此严重的伤势,一头栽倒在地上! 本书来自 品书网 第一二五章 不死战神 手机阅读 远处隐隐地传来了喊杀声。品 书 网 ( . V o Dt . c o M) 三目法王阴森的声音再一次响起:“你们的援军已经陷入包围圈中,你们不用指望他们了。” “不能再耽搁了,我们走!”高歌道,“炎龙,出来吧!” 顿时,炎龙剑上猛然炸开一道金光,炎龙现了真身,盘踞在地上。周围的胡兵几时见过如此巨龙,都被骇呆了。 “快点!”高歌扶蝶舞爬上炎龙的脊背,这时只听三目法王道:“快拦住它,不能让这条龙飞起来!”胡兵果然勇悍,虽然还面带畏惧,但仍然奋不顾身地猛扑过来,大刀长矛,纷纷往炎龙身上招呼。 炎龙发怒了,它一声长啸,昂起硕大的龙头,吐出一串烈焰,把围拢过来的士兵烧成了焦炭。胡兵攻势一缓,它已飞离了地面。 高歌、蝶舞和风信骑在炎龙背上,冲天而起,底下胡兵纷纷放箭,但炎龙已经飞至半空,如雨的箭矢已经构不成任何威胁了。 胡兵们还在徒劳地放着箭,却听三目法王淡淡地道:“不要再白费力气了,收兵吧。” 在中军大帐的一张禅床上,三目法王盘膝而坐,只见他长出一口气,睁开微闭的双眼,喃喃地道:“高歌,这次时候未到,等我的洪荒神兽完全苏醒以后,就用你这条龙给它当点心!” *** “炎龙,这次又靠你帮忙了!”高歌拍拍炎龙的头,笑道。 “没什么,憋了这么久,我早就想出来透透气了。”炎龙道,“不过我可得提醒你,刚才的时候,我感觉地底下有一个很大的气场,似乎隐藏着什么可怕的东西。” “可怕的东西?”高歌一怔,“是鬼还是妖?” “说不清,不过感觉很庞大,总之你要小心。” “知道了,这十有**是那个三目法王搞的鬼,哼,这种旁门左道,怪不得一点也不像得道高僧。” “他不是人。”炎龙道。 “什么?” “我感觉他的身上妖气很重,他是妖,而且是修为很深的妖!” 这时,蝶舞指着前方道:“看,司徒在那里!” *** 司徒挥舞长刀,正在浴血苦战。 刚才,当他率领五百精骑穿越这个名叫“阿克古”的空旷荒原时,谁都没有想到这举目不见人的地方竟然会有埋伏。 他们奔驰正疾,忽然平坦的地面上弹起了一道道绊马索,猝不及防之下,顿时人仰马翻。 紧接着,地面上又冒出了无数雪亮的枪头,一番攒刺之后,五百名久经沙场的骑兵已经折损大半。 这时,埋伏的胡兵方才现身,他们穿着与着地面颜色相同的服饰,从地下钻出来,与骑兵们展开了厮杀。 他们的人数起码是这些骑兵的五倍以上。 人数占优、以逸待劳,又杀了一个措手不及,所以第二轮攻击过后,司徒手下的骑兵就只剩下百余人了。 司徒情知不可恋战,急忙吼道:“跟我来!”他要带领残兵,杀出重围! 胡兵密密麻麻地围拢过来,司徒大喝一声:“挡我者死!”大刀“力劈华山”,将面前的数十士兵一齐劈成了两半。 他挥刀冲入敌阵,如虎入羊群,刀锋过处,血如涌泉,残肢断臂四处飞舞。见司徒如此勇猛,那百余骑兵也是士气大振,个个以一当十,杀声震天。 然而,敌军的人数实在太多,他们一**地攻上,用车轮战慢慢消耗着司徒这边本就可怜的兵力。司徒身边的士兵越来越少,终于只剩下他自己了。 数不清的枪矛向司徒狂风没头没脑地招呼着,司徒振奋精神,使出“乱披风”刀法,刀锋如狂风般挥舞,与之触及的兵刃纷纷断折,这么多士兵,竟无一人能靠近他身前三丈之内! 两千胡兵,却奈何不了司徒狂风一人。 渐渐地,胡兵已经倒下了将近一半,其中有七成是倒在司徒刀下的。 领头的将领见强攻不成,急忙命令放箭,士兵们已经心生怯意,闻言如蒙大赦,急忙取下背后弓弩,向着司徒一通乱射。 司徒把长刀舞得风雨不透,将箭只纷纷弹开,可他虽然勇猛无匹,却终究是孤身一人,又如何能抵挡得住近千只弩箭?支持了不一会儿,一只弩箭还是射中了他的肩胛,司徒吃痛,劲道一泄,又有七八只箭射中了他。 这天神般的巨人终于倒了下去。 *** “死了,死了!”胡兵们发出一阵阵欢呼。 那将领更是喜出望外,司徒狂风是西征军最有名的猛将,杀了他绝对是大功一件。 士兵们纷纷围拢过来,只见司徒躺在地上,双目紧闭,一动不动,身上插着九只弩箭,鲜血染红了灰色的土地。他的天王斩鬼刀也脱了手,落在一边。有个士兵好奇地想拿起它,但使尽了力气也只是将刀抬高了寸许,无奈之下,又喊来两个人帮忙,三人合力,才把这沉重的战利品抬了起来。 那将领来到司徒身前,似乎还不那么放心,于是俯下身,想探一探司徒的鼻息。 他刚把手伸过去,司徒便一下睁开了眼睛。 那将领大吃一惊,还未等他有任何反应,一只巨灵之掌便捏住了他的脖子。 司徒狂风像捏着一只小鸡一样地捏着那将领,从地上一跃而起,把周围的士兵全都吓了一跳。 “你们听着,你们的将军在我手里,想让他活命的话……”司徒说到这里,忽然闻到一阵骚臭之气,一看之下,却见那个将领大小便失禁、两眼翻白,竟被活活地吓死了。 “真没用。”司徒冷哼一声道,手臂一挥,把那将领的尸体朝面前的士兵扔了过去,顿时唏哩哗啦砸倒一片。其余的敌兵心生惧意,纷纷后退。 这时,只听一个副将模样的人鼓噪道:“大家别怕,他已身负重伤,又没了武器,他马上就要不行了,你们忘了法王元帅说的话了吗?如杀死司徒狂风者,官升三级、赏金万两!” 手中没有天王斩鬼刀的司徒狂风看上去确实不再是那么不可战胜了,何况还有功名利禄的诱惑,所以这些士兵又红了眼睛,吼叫着冲了上来。 司徒狂风大喝一声:“来得好!”,气沉丹田,侧身让过一个士兵的长枪,顺势一个肘拳打在他胸膛上,把那士兵的护胸铁甲打得凹出一个大洞,那士兵惨叫着倒飞出去,又撞飞了五六个身后的同伴。 面对近千敌人,司徒豪气徒生,不退反进,赤手空拳地冲入敌阵,施展出空手入白刃的功夫,凡被他拳风触及者,无不肝脑涂地、筋断骨折,这不像是近千人在围攻一个人,反而像是一个人在追杀近千人! 司徒杀得兴起,却无意中看见几个士兵悄悄地躲在远处,弯弓搭箭,正向他瞄准。司徒已经吃了弓箭的亏,此番岂能让他们故技重施?他一瞥之下,看到自己肩头的箭簇,当下不假思索,反手抓住箭杆,拔了出来。 这次胡军所用的箭只十分歹毒,箭杆上生有倒刺,司徒这么一拔,顿时带下一大块皮肉,鲜血喷出老高,司徒微一皱眉,脸上已流下了冷汗,他一扬手,把这只挂着自己皮肉的箭当甩手箭使,冲着那个士兵甩了过去,利箭去势强劲,一下把那士兵扎了个对穿。 司徒如法炮制,用一只手抵挡身前的士兵,另一只手不停地将身上的箭只一一拔下,接连不断地甩了出去,那几个想搞暗算的士兵一个也没能幸免,全部被钉死在地上。 而近处的士兵也看得呆了,不知不觉地停止了进攻。这种“倒刺箭”的厉害他们当然很清楚,平常人中了箭,连碰都不敢碰,因为只要微微一动就会痛彻心肺。可是眼前的这个巨人竟然不停手地一连从身上拔出了九只箭,却连哼都没哼一声! 此刻,司徒身上的有了九处箭伤,每一个伤口都有茶杯这么大,不停地流着鲜血,把他变成了一个血人。 但他却依然挺立,像是一个打不倒的战神! “沃伦古那,他是沃伦古那!”一个士兵忽然丧魂落魄地哀叫起来。“沃伦古那”是他们胡族的语言,意思就是“不死战神!” 恐惧飞速地蔓延,这些士兵开始不自觉地后退,他们已经完全被司徒狂风的气势震慑了! “怎么,害怕了?上来啊,大爷我还没打够呢!”司徒狂风哈哈大笑,重伤之下,他的笑声却依然那么震耳欲聋、豪气逼人! 在这充满自信的大笑声中,胡族士兵们那摇摇欲坠的心理防线终于被完全冲垮了,他们惊呼着、哀叫着,争先恐后地四散奔逃,不一会儿便走得干干净净。 而司徒也终于抵受不住如此严重的伤势,一头栽倒在地上! 本书来自 品书网 第一二六章 怪异之地 这本书自上架以来,订阅是惨不忍睹啊,连盒烟钱都没挣出来呢,各位读者大大,请给个订阅,支持一下小风吧,小风感激不尽! ###当高歌和蝶舞发现司徒狂风的时候,他只剩下了半条命.幸亏蝶舞身上带有上好的金疮药,炎龙的速度又快,司徒这才脱离了危险,然而,短时间内是不可能恢复战斗力了。 虽然最骁勇的战将无法出战,但西征还得继续。高歌和马文辉指挥大军在“阿克古”的边缘扎下连营,并开始主动出击,意求速战速决。 可是,三目法王的第三只眼睛,似乎真如他自己所言能看清一切,他对西征军的战术了如指掌,无论是对阵厮杀,还是夜间偷营,他总能占得先机,早早应对。接连五战,西征军都是一败涂地,折损人马不说,原本高涨的士气也开始变得低落起来。 高歌和马文辉一开始怀疑有奸细混入军中,暗地里给三目法王通风报信,所以他们决定作战计划的时候,经常变换地点,为了不让别人知道,有一次他们甚至挖了一个地洞,可是,这一切都无济于事,每次出击的时候,敌军总会张好网在那里等着。 高歌无奈,只好坚守营寨,不再主动出击,可是“阿克古”这个地方是一篇平坦的荒原,实在不适合防守,三目法王又不断地派小股兵力袭扰,虽然每次损失都不大,却使得西征大军惶惶不可终日。 一个深夜,三目法王又派出一股骑兵前来偷营,骑兵们人衔枚、马裹蹄,并全都携带火箭、硫磺等物,直奔西征军粮草而去——三目法王似乎对西征军的粮草堆放之地也了然于胸。幸亏马文辉已经料到敌军会来烧粮草,早就派了重兵把守,一番激战,偷袭的骑兵全军覆没,虽有几个粮囤被引燃,但很快就被扑灭,损失微乎其微。 士兵们好不容易打了个胜仗,纷纷欢呼雀跃起来,高歌和马文辉对视一眼,心里也略微松了口气,三目法王毕竟不是什么事都算得那么准。 “好了,再检查一遍所有的粮囤和草堆,看看还有没有火星,一定不能大意了!”高歌吩咐士兵道。 “是!”士兵们不敢怠慢,立刻仔细地检查起来,不过他们光检查粮草了,却没有去看看水车,原因很简单,装水的车还能着火? 检查一番,那个士兵前来报告说:“元帅请放心,粮草无恙!” “嗯,继续加强巡逻,不要掉以轻心。”高歌吩咐完,转身欲走,脚上却忽然感到一丝凉意,低头一看,却见地上不知何时有了很多积水,把战靴都洇湿了。 “怎么有这么多水?”高歌奇怪地道。 “可能是刚才救火的水吧。”马文辉道。 “不对!”高歌沉吟着,一股不祥的预感忽然涌上心头,“不好,水车!快去看看水车!” 众人急忙跑到水车旁,果不其然,每辆水车的底部都被刺了一个洞,清澈的水正“哗哗”地往下淌。 高歌恍然大悟,原来烧粮只是佯攻,破坏水车才是目的。 这一战,他们又败了。 ***天亮了,火红的太阳照亮了天地万物。 但是高歌和马文辉的心情并没有跟着明亮起来。 “我们剩下的水还够维持多久?”高歌问道。 “三天。”马文辉无精打采地回答。 高歌的心猛地沉了下去。 水是生命之源,人可以几天不吃饭,但不能几天不喝水。 如果断了水,再强的军队也会很快土崩瓦解。 “阿克古”这个地方是片大荒漠,没有任何天然的水源,西征军的用水都是从白城运来的。 从白城运水到这里起码需要七天的路程,现在是名副其实的“远水解不了近渴”。 “我已经下令,从今天起所有士兵的饮水减半,牲畜的饮水减三分之二。”马文辉沉声道。 高歌点点头,道:“再告诉厨子,从今天开始不要做熟食了,大家先啃着冷干粮吧。” “嗯。”马文辉故作轻松地笑了笑:“也许今明两天就会下场大雨呢!” “看这儿的地貌,一年能有上两场雨就不错了。”高歌苦笑道。 “我就纳闷,他们怎么就能刺破水车的呢?”马文辉忿忿地道。 “从豁口上来看,百分之百是从地下往上刺的。”高歌道,“那些破坏水车的士兵根本没现身,刺破水车后就从地下循走了。” “可是这地下根本就没有挖掘地道的痕迹!奶奶的,这些蛮子兵难道都是土拨鼠吗?”马文辉骂起了娘。 “你记不记得?巫毒尊者就有遁地的能耐。”高歌道,“三目法王是巫毒尊者的师父,难道他把他麾下的士兵都教会了?” 的确,当日伏击司徒狂风的两千敌兵就是从土里冒出来的,遁地术在胡族军队里,似乎是一项很平常的技能。 可是,就算胡兵都能遁地,他们在经过长途跋涉以后,又怎么能这么精确地到达水车的下面? 这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高歌把他的疑问说出来,马文辉也搞不明白,“真邪门了,就连这块地也好像在帮着三目法王似的!” 这句气话却使得高歌脑海中灵光一闪:“这块地,这块地……难道真是这块地有古怪?” “你想到什么了?”马文辉问道。 “我们派出的那三队斥候,都是在进入‘阿克古’后才中伏的吧?” “对啊。” “司徒和他率领的五百骑兵也是在进入‘阿克古’后才遭到突然袭击的。”高歌两眼放光,喃喃地道,“我们扎的连营也是在‘阿克古’中,所有的战斗都是在这里进行的……” “你到底想说什么?”马文辉一头雾水。 “马副帅,你说对了,这块地确实有问题!”高歌跺了跺脚下的土地道,“你想想,我们没进入‘阿克古’的时候,一直顺风顺水,势如破竹,三目法王也从没能识破我们的计策,可是到了这里以后,我们的一举一动却处处在他的掌握之中。也就是说,三目法王的功力是有限的,只有在‘阿克古’这个地方才能施展出威力。我想这也正是他之所以选在这里扎营的原因。” “有道理!”马文辉道。“阿克古”这个地方既无险可守,有无水源,很不适合扎营,三目法王在这里扎营,也就只有这一个原因了。 “我和蝶舞去营救风信那晚,炎龙曾说过胡兵连营的地底下有一个很大的气场,看来这里确实是个怪异之地!”高歌道。 “唉,可惜我们想到的太晚了些。”马文辉叹口气道。 高歌黯然地点了点头。是啊,虽然现在弄明白了三目法王“未卜先知”的原因,可是西征军已经连遭挫败,损失惨重,而且就算明白原因又能怎样呢?两军对垒之势已成,三目法王是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军队离开“阿克古”的。 “要不我们暂时退出‘阿克古’,回到白城,再作打算?”高歌问道。 “不妥。”马文辉摇摇头,“这样虽可以解缺水之危,但现在已是深秋,很快就要入冬了,西疆的冬季天寒地冻、冷风如刀,对我们十分不利,再说白城也只是个小城,物资匮乏,难以长期供给这么一支大军的给养。” “那么,你有什么好办法吗?”高歌道。 马文辉思索良久,颓然地摇了摇头,缓缓道:“我看,还是暂且退兵,待来年春天再作打算了。” “退兵?那怎么行,敌军虽屡遭重创,但主力尚存,如果现在退兵,那我们好不容易攻下的城池将会全部失守,这次西征就会功亏一篑!”高歌道。 “你说的我都懂,可是除此之外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们的一举一动人家都了如指掌,连脚下的这块土地都向着他们,我们的水又只剩三天了,打又打不过,耗又耗不起……唉,这仗打得真是窝囊!”马文辉牢骚满腹。 但高歌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对,他们是不会离开阿克古的,我们不妨利用这个做些文章。” “什么?” “三目法王就算再诡计多端,他的连营总是不能随便搬走的,我们不妨全线压上,直扑敌营,逼他们和我们决战!我们现在还有将近三十万兵力,而三目法王这边只有不足六万,在数量上我们占压倒性优势,如果全面决战,吃亏的还是他们!”高歌道。 马文辉的眼睛亮了:“有道理!如果能成两军决战之势,那三目法王就算能洞悉我们的一举一动也没有用了。” “如果他不想决战的话,就只有撤出‘阿克古’。”高歌道。 “好,就这么干!”马文辉拍案而起,仰天道:“三目法王,你听到了吗?你马爷爷我拼了,要是害怕了的话,就赶快带着你的那群土拨鼠滚吧!” 第一二七章 香消玉殒 手机阅读 马文辉去安排决战的具体事宜去了,高歌伸了个懒腰,忽然“咕噜噜”一声响,是他的肚子在抗议,时近中午,没吃早饭的他早已是饥肠辘辘了。品书网 这时,帐门被掀开,新月公主端着一碗牛肉汤,笑盈盈地走了进来:“我从门外就听到你的肚子响了,看来我来的正是时候,快喝碗牛肉汤吧!” 高歌看着这碗热气腾腾的牛肉汤,忽然想起昨晚那些被白白放掉的水来,顿时一股无明业火冲上脑门,气冲冲地道:“我不喝,你端走吧!” 新月公主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你发什么火啊,我这不是为了你好吗?” “用不着!”高歌板着脸道。 “喂,高歌,我好歹也是堂堂的公主,你虽然几次三番地救了我的命,但也不能说翻脸就翻脸吧!”新月公主也不是小脾气的。 “是,你是公主,金枝玉叶、大富大贵、高高在上的公主,你自然不懂得底下人的苦处,也不必听我这个元帅的命令。”高歌冷冷道,“我刚刚下令,从今天起所有士兵的饮水减半,也不能再做熟食,你却给我端来一碗牛肉汤!这算什么?你让士兵们看见了会怎么想?” “什么?从今天起不许做熟食了?我不知道啊,我真的没听说。”新月公主睁大了眼睛。 高歌这才想起,马文辉刚走不久,命令也就是刚刚下达,他的气消了些,但还是没好气地道:“也许命令还没下来。不过就算你没听说,昨夜水车被袭击的事你总知道吧?我们就剩下三天的水了,你还煮牛肉汤?这得浪费多少水你知道吗?” “人家看你这几天这么操心,才想做碗牛肉汤给你补补身子嘛,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新月公主撅着嘴道。 “我不需要,你去端给司徒吃吧。”高歌道。 新月公主眼睛一转,笑道:“好啊,不过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高歌问。 新月公主咬了咬嘴唇,轻声道:“你抱我一下,我就听你的!” 高歌一愣,脸又沉了下来:“公主,别开玩笑。” “我不是开玩笑。”新月公主面飞红霞,略略低下头,但很快又昂了起来,挑衅般地望着高歌,道:“你不敢啊?” 高歌后退一步,沉声道:“公主,请你放尊重点!” 此言一出,新月公主的脸更红了,不过不是羞的,是气的:“什么?我怎么不尊重你了?开个玩笑都不行吗?” 见她真的生气了,高歌一时间反而有些不知所措:“可是,这种玩笑……” “这种玩笑怎么了,我知道你喜欢蝶舞姐姐,但你把我当成你的妹妹还不行吗?你以为我贱啊,主动向男人投怀送抱,我还不是看着你为了战事整天愁眉苦脸,想逗你开心吗?” “我……” “我什么?没话说了吧,高歌,高元帅,我不知道你怎么就这么看我不顺眼,是,以前我是看不起你,可是我已经给你道过歉了啊,你一个男子汉大丈夫,该不会这么小肚鸡肠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说,我端来的牛肉汤你怎么不喝?” “我不是说过了吗?我不需要,司徒重伤初愈,让你端给他喝吗?” “司徒将军的情况我知道,他自有专人照顾。可是高歌你晓不晓得,我几时给别人做过饭?这碗汤是专门做给你喝的啊!可你把我当成了什么?厨娘?丫鬟?佣人?你知道我为了熬这碗汤费了多大的功夫吗?你竟然让我端给别人?你、你有良心吗?”新月公主越说越委屈,终于抽噎着哭了起来。 高歌看着新月公主伏案痛哭,一时间手足无措,他怕新月公主的哭声太大惊动了外面,想劝,又不知如何开口。 哭着哭着,新月公主忽然抬起头来,咬牙切齿地道:“好,你不喝,我自己喝!”端过放在一边的那碗牛肉汤,大口大口地喝起来,一边喝一边哭,晶莹的泪珠一滴一滴滚落到浓浓的牛肉汤里。 高歌意识到自己做的有些过分,其实他本是个相当豁达的人,根本不会为了这点小事而斤斤计较,但因为战事的接连失利,他的心情已经糟糕透顶,所以说话也就难听了些。看到新月公主这个样子,他不由得心软了,正想安慰她几句,却见新月公主“哎哟”一声,抱着肚子弯下了腰,手里的半碗牛肉汤都洒在了地上。 高歌吓了一跳,急忙问道:“公主,你怎么了?” “肚子、肚子好疼……”新月公主颤声道。 高歌急忙走过去,仔细看她的脸,短短时间,新月公主原本白里透红的脸庞便已毫无血色,嘴角也已流出了血丝。 高歌大吃一惊。 新月公主中毒了! *** 高歌闪电般地封了新月公主的周身大穴,希望暂时阻止毒性的蔓延,可是效果微乎其微,这毒药似乎极其猛烈,新月公主脸上越来越苍白,气息越来越微弱。 高歌急得满头大汗,新月公主怎么会突然中毒的呢?难道是这碗牛肉汤有问题?他急忙端起碗中的残汤,仔细地闻着,希望能分辨出是何种毒药,但牛肉汤的香气太浓郁,根本闻不出别的味道来。只好问新月公主道:“公主,这碗牛肉汤真是你亲手做的?” 新月公主艰难地点了点头。 “在厨房里除了你,还有谁?” “只有厨子老王……” 高歌霍然站起,拔步就往外走,看来一定是这个老王搞的鬼,他要尽快逮住这个厨子,只有他的身上才可能有解药。 可是刚走两步,新月公主就“哇”地一声,吐出一口鲜血,那血鲜红鲜红的,红得很不正常。 高歌一看之下,心猛地沉了下去,吐出这种鲜血,正是毒入脏腑的表现。 换句话说,新月公主已经没救了。 *** “高歌,不要离开我……”新月公主用微弱的声音呼唤着。 高歌默默地走过去,轻轻搂住了她。 新月公主软软地依偎在高歌的怀中,缓缓道:“你终于肯抱我了。” 高歌没有说话,把她抱得更紧了。 “我真不知道这碗汤有毒……幸亏你没喝。”新月公主道。 “不,我宁愿喝它的是我!”高歌颤声道。 “高歌,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我刁蛮、任性,而蝶舞姐姐却是那么的温柔端庄,你跟她真是天造的一对、地造的一双,可是,我控制不了自己,我不能阻止自己喜欢你……”新月公主断断续续地诉说着自己的心声。 高歌静静地听着,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 “我就要死了,高歌,希望你能继续辅佐我的哥哥,我的叔叔自在王窥伺皇位好久了,我哥哥不是自在王的对手,你一定要帮他。” “我答应你,放心吧!”高歌重重地点了点头。 新月公主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祝你和蝶舞姐姐幸福……” *** 厨子老王刚刚接到不许做熟食的命令,他乐得清闲,躲在厨房里抽旱烟。 忽然,一个人影闯进了厨房,老王一看,是元帅高歌,不由得吃了一惊,急忙起身拜见。 高歌看着这个平凡而苍老的脸庞,眼睛里几乎要冒出火来。 “为什么要在汤里下毒?”高歌一字字地问道。 “高元帅在说什么?小人听不懂。”老王低着头,诚惶诚恐地道。 高歌打量着他,冷笑一声道:“不要再装了,你根本不是以前的那个厨子,你的易容术虽然很精妙,但却遗漏了一个地方,你的手太干净了!” 老王不由得看了看他的手,他的一双手白净、细嫩,甚至有点像是女人的手。十个指甲都剪得很短,指甲缝里一点泥都没有。 终年做饭的厨子,根本不可能有这样一双手。 老王笑了,他佝偻的身子忽然挺直,一瞬间的功夫似乎变了一个人。 他慢慢地从脸上揭下一张人皮面具,露出了一张年轻、沉静、冷酷的脸。 “报上你的名字。”高歌淡淡地道。 “毒刺。”年轻人道,“你不会以为‘毒刺’只有一个人吧?” “不,你不是毒刺,毒刺从来不用这么猛烈霸道的毒药。”高歌摇摇头道,“其实你的家世显赫,又何必借用毒刺之名呢?” 年轻人的脸色有点变了。 “不必再隐瞒了。”高歌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字地道,“你是蜀中唐门的人!” 本书来自 品书网 第一二八章 鸟尽弓藏 手机阅读 今天的订阅终于涨了,谢谢各位读者朋友!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小风,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书评区发帖,小风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 江湖中除了有很多门派、帮会之外,还有很多家族,他们凭借其独门武功或其他特异的本领,能够长久地在武林中占据一席之地。品书网 这些家族通常被人们称作“世家”。 比较有名的世家有以“掌剑双绝”称雄的杭州南宫世家,有以怪异的“僵尸拳”闻名的辰州言家,有以水下功夫著称的“飞鱼塘”余家,有以火器炸药立威的“霹雳堂”雷家,还有“移花接玉”姑苏慕容、“五虎断门刀”彭家、“凤阳剑派”张家…… 这些武林世家各有所长,都在江湖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在这些世家中,势力最大的无疑是蜀中唐门。 蜀中唐家几乎已算是江湖中历史最悠久的一个家族,自从第一代“川中大侠”唐无影开宗立派以来,迄今已达三百年之久。 在风云变幻、英雄辈出的江湖中,能保持这么长时间声威不坠,实为不易,唐门能做到这一点,靠的就是他们威震天下的毒药暗器。 唐门之毒,无色无味,却威猛霸道,沾上之后片刻就可送命。这毒倒也并不是无药可解,但是独门解药却一直掌握在唐家历代的首脑人物手中,从来没有带出过唐家堡一步,所以有解药其实也和没解药一样。 仅有这种毒,倒还不足以使武林中人对唐家这般敬畏,但是,唐家还有暗器,唐家把他们的暗器看得比他们的毒更为重要。 唐家的暗器据说一共有十三种,不过经常在江湖中出现的只有三种:毒镖、毒蒺藜和毒砂。 毒镖是唐门最低等的暗器,一般是唐门家族的旁支使用。唐门的直系弟子,一般用的都是毒蒺藜。 唐门的毒蒺藜和一般的铁蒺藜不同,是用十三片精巧锋利的铁片攒成的,每一种铁片上都有着不同的毒。而且这种铁蒺藜打在人身上之后,会立刻炸开,要起出它,往往得挖下一大块肉。 铁蒺藜已经够厉害的了,可毒砂比铁蒺藜还要霸道。 唐门的毒砂也叫做“断魂砂”,极细,却很重,比一般的毒砂打得更远,覆盖面也更广。只要沾上一点,便必死无救。由于杀伤力太大,这种断魂砂只有极得唐门宗主宠爱的直系高手才有资格使用。 虽然令人谈虎色变,但唐门弟子平时总是呆在戒备森严的唐家堡中,绝少在江湖中走动,如今这个混进军队中的奸细居然是唐门中人,这实在让高歌感到有些意外。 *** “我叫唐非。”年轻人自我介绍道,“你是怎么知道我的来历的?” 高歌冷笑一声:“我猜的。” 原来他见新月公主的症状,十分像中了唐门之毒。来到厨房后,又见这个厨子的双手白净、细长,但食、中两指间却有厚厚的茧子,一看就是惯发暗器的人,所以才出言试探,还真猜中了。 “你真不愧为‘天眼’的头号杀手。”唐非也冷笑了一下。 “我纳闷的是,你既然已经下了毒,为什么还呆着这里?”高歌道。 “我没必要逃走。”唐非淡淡地道。 “好,蜀中唐门的人果然有胆气!不过你们不是不轻易涉足江湖吗?怎么到这里来当刺客了?”高歌问道,“你的主子是谁?自在王,还是三目法王?” 唐非摇了摇头:“都不是。” “到这个时候了,你还敢狡辩?”高歌怒道。 “我不是狡辩。”唐非道,“我的主子不是自在王,也不是三目法王,他们还不配。” 高歌冷哼一声道:“久闻唐门子弟个个高傲,今日我算见识到了。那么,到底谁配当你的主子呢?” 唐非道:“是当今皇上!” 高歌一惊,随即笑道:“你这谎言也太拙劣了吧?皇上?皇上有理由杀我吗?” “有!”唐非道,“因为你犯了他的忌讳。” “什么忌讳?” “龙。”唐非道,“都说皇上是真龙天子,但你却有一条火龙当守护兽,尤其是西征之时,巨龙几次现身,万千士兵都亲眼目睹,大家都纷纷传言你有龙气护体,甚至有人暗地里说你是天子之命,这些话传到皇上耳朵里,他怎么能够高兴?” “难道为了这个,他就要杀我?”高歌道。 “如果有条件的话,他甚至想将你凌迟。”唐非道。 “在京师打擂之时,我曾经救过皇上的命,难道他就这样对待他的救命恩人?我领军西征,不惜以身范险,数度出生入死,为他收复大片江山,难道他就这样‘感谢’我?”高歌压抑不住自己的愤怒,声音开始颤抖起来。 唐非笑了笑,道:“高歌,你现在虽然是元帅,但骨子里却还是个草莽之士,你太不懂庙堂的规矩了。西征大元帅又怎么样?即便是皇亲国戚、名将重臣,如果惹得皇上不高兴了不也是说杀就杀?别看你对皇上有恩,别看你西征有功,对皇上而言这全都不算什么,重要的是你得合他的心意,你得让他高兴!” 高歌一时间无言以对。 “你还不相信吗?那就让你看看这个吧。”唐非说着,从怀里取出一张信笺,抛给高歌。 高歌接过,展开一看,只见上面写道:“唐非听令,朕悉西征大元帅高歌玩弄妖法,幻化巨龙,蛊惑人心,大逆不道,其罪当诛。如今西征大局已定,如可择机杀之,但务必隐秘行事,钦此。”最后面盖着一方红印,赫然便是传国玉玺! 高歌一看之下,如遭雷击,愣在当地。 唐非没有说谎,他说的竟是真的! 他为西征竭尽全力,如今“大局已定”,皇帝却密令将他“择机杀之”! 他想起了两句话: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愤怒、气恼、委屈、仇恨……诸多情绪潮水般地包围了高歌,他在内心里不停地问自己:“我为了什么?我这么出生入死,到底是为了什么?!” *** 随着一阵杂乱的脚步声,马文辉来了。马文辉虎目含泪,指着唐非问高歌道:“是他干的?” 高歌点了点头。 “你这个混蛋,我活剐了你!”马文辉咆哮着拔出腰刀,但腰刀刚刚出鞘,他却愣住了:“唐侍卫,是你?” 唐非淡淡地笑了笑:“马副帅,别来无恙啊。” “这、这是怎么回事?”马文辉看看高歌,又看看唐非,结结巴巴地道。 高歌把手中的密信递给马文辉,后者一脸迷惑地接过,低头一看,脸色大变。 “现在你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吧?”唐非道。 “这、这个……”马文辉满头大汗,对唐非道:“这件事,皇上必定是听信了谗言,等西征结束,我回京禀告皇上,请求他撤回成命,如何?” “对不起,我只听命于皇上。”唐非看着马文辉,似笑非笑地道:“马副帅该不是要阻挠我执行任务吧?” “我……”马文辉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一直默不作声的高歌忽然喃喃道:“他下令杀我,没想到却害死了他的亲妹妹……” 唐非闻言一惊:“你是说我杀了新月公主?” 高歌冷然不语,马文辉长长地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原来是新月公主喝了那碗牛肉汤,我还以为是你闻出了我下的毒,没有吃呢。看来我唐门的毒还是让人防不胜防啊!”唐非高兴地道。他无意中害死了皇上的亲妹妹,自己却丝毫不内疚和恐惧,反而对他毒药的效果更为关心。 高歌霍然抬头,愤怒地瞪着他。 马文辉也面露不满,他不冷不热地道:“唐侍卫,你误杀公主,已犯了死罪,还是回京听候发落吧。” 唐非淡淡一笑,道:“马副帅,不用你提醒,我自会负荆请罪,但在此之前,我要继续我未完成的任务——杀了高歌,这可是皇上的命令。” “不行,高元帅是无辜的!”马文辉摇头道。 唐非面露凶光,上前一步道:“马副帅,你敢违抗皇命吗?” 马文辉不禁面现犹豫之色,他出身于官宦家庭,忠于皇权的思想早已根深蒂固,可是,心中的正义感又不能让他眼睁睁地看着高歌被杀而置之不理。只见他双拳紧握,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显然在进行着艰难的抉择。 高歌淡淡道:“马兄弟,你退出去吧。” 马文辉不语,良久,他慢慢地摇了摇头,他看着唐非,目光变得无比坚定。 “无论如何,我也不能让你杀死高歌!”马文辉一字一字地道。 高歌的心里顿时涌上一股暖流。 唐非哈哈大笑:“马副帅,你还挺够义气的,好,那我就连你一起杀了!” 本书来自 品书网 第一二九章 流光溢彩 手机阅读 “慢着。品书网 ”高歌挡在马文辉的身前,对唐非道:“你的对手是我!” “我不能置身事外!”马文辉道,“唐非,我知道你的暗器厉害,但是你别忘了,这里是军营!这里有四十万士兵!你敢动手?” “怎么不敢?”唐非笑道,“军营?你以为军营就是你的地盘啊!四十万士兵又如何?别忘了我有皇上的手谕,杀高歌是奉命行事。如果我亮出身份,士兵指不定会听谁的呢!” 马文辉冷哼一声:“你以为他们会听你的?” “好了!”高歌打断了他们,对唐非道:“唐非,我们都是江湖人,还是以江湖人的规矩来解决这件事吧!” “正合我意。”唐非道。 “好!”高歌点点头,对马文辉道:“你出去吧,我要和他来一场公平的决斗。” *** 江湖人解决问题的方法,往往是最直接、最有效的。 一对一,公平决斗,不死不休。 高歌与唐非相对而立,这个临时搭建成的简陋厨房里忽然间充满了肃杀之气。 高歌屏息凝神,他知道面对的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对手,他不敢掉以轻心。 没有任何人敢轻视一个来自唐门的人,何况这个唐非既然做到大内侍卫,一定是唐门中的佼佼者。 唐非还是那副表情,沉静、冷酷,还有一丝傲慢。 高歌知道,有着这样表情的人往往很自负,而且心胸狭窄,除了自己之外,对周围的一切都漠不关心。 而这种人的武功,往往刁钻、狠辣、专走偏锋。 唐非也正是如此,唐门高手虽说用的暗器大同小异,但发暗器的手法却各不相同,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一套手法。而唐非认为,他的手法,是所有唐门高手中最诡异、最奇特,也是最有效的。 他对自己一向很有信心,就算面对在江湖中享有盛名的高歌也不例外。 在他的眼里,高歌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 “来吧,让我见识一下唐门名震天下的毒药暗器!”高歌道。 唐非微微一笑,双手在腰间一抹,便戴上了一副制作精巧的鹿皮手套。就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唐非每天都要练习三百遍,自从他七岁习武开始,一天都没有间断过。 唐门高手戴上鹿皮手套,就像是剑客拔剑一样。高歌自然不敢怠慢,拔出了腰间的炎龙剑。 这间房子并不宽敞,还有灶台、柴火等乱七八糟的杂物,并不适合躲避暗器。 其实,对付暗器最好的法子,就是先发制人,不让对方发出暗器来。 这个高歌当然懂,不过他并没有这么做。 因为他想试一试,自己能不能躲过蜀中唐门的毒药暗器。 虽然知道这个想法很冒险,甚至可以说很愚蠢,但高歌还是不想改变主意。 所以,他并没有先出手。 “看招!”唐非大喝一声,扬手打出四颗毒蒺藜,劲力虽然颇为强劲,但手法却没什么特异之处,高歌很轻松地躲开了。 唐非又接连打出毒蒺藜,都被高歌一一躲开,他沉静、冷酷的脸色有点变了。 “看来唐门的暗器也不怎么样啊。”高歌道。 唐非咬了咬牙,又打出两颗毒蒺藜,同时腰间一声轻响,一蓬长约寸许、呈暗紫之色的钢针爆射而出! 原来此前他故意藏拙,就是为了让高歌产生轻视之心,以使自己这招“出其不意”一击奏效! 他腰间所藏,是唐门的“断肠针”,虽然细如牛毛,但从机簧针筒发射出来,却是十分霸道,他打出的那些毒蒺藜全是掩饰,这筒断肠针才是真正的杀着! 岂料高歌似乎早有准备,凌空一个“死人提”倒翻上去,挂在房梁上,只听一阵轻响,“断肠针”全部打在了砖墙上,这些细针几乎完全钉入了墙内,只留下了一个个小孔。 高歌轻飘飘地跳了下来,唐非看着他,冷冷地道:“看来是我低估你了。” “你不该一开始表现得这么笨的,让人一看就知道是有阴谋。”高歌笑笑,“这种伎俩我比你懂。” “受教了。”唐非点点头,“你再试试唐门的轮回镖吧!” 他一扬手,打出三支月牙形的飞镖,三道银光,有快有慢,分打高歌的头、胸、腹,飞到近前又突然变速、变向,快的变慢,慢的变快,打头的飞向腹部,打胸的直击头部,打腹的却绕到了背后。 但是,最终它们只打到了一样东西:高歌手中的炎龙剑。 剑光闪动间,三支轮回镖全部被击落。 唐非喝声:“好!”左手又是三支轮回镖连珠般打出,紧接着右腕一震,一蓬断肠针跟着射出,原来他在手腕之下,还绑着一筒断肠针! 面对唐门的两大暗器,高歌毫无惊慌之色,长剑一横,已拦住了飞来的轮回镖,紧接着一引一旋,那三支轮回镖在剑上绕了个圈,疾飞出去,不偏不倚正迎上飞来的断肠针,把一蓬断肠针打得七零八落。 唐非终于现出了惊讶之色。在这么近的距离,能接住他这一招“镖中夹针”的,高歌还是第一个。 看来,他只有用绝招了。 *** 唐非把右手伸到腰间暗藏的鹿皮革囊中,慢慢地摸到了一个铁管。铁管很细小,却异常沉重,因为里面装的是唐门的断魂砂! 这管断魂砂是唐门特制的,是精品中的精品,唐非作为唐门年轻一代中的顶尖好手,也只是领到了一管而已。他本来舍不得用,但现在已不得不用了。 唐非用两根手指轻轻地拧开盖子,细密的断魂砂便如流水一般流进了他的掌心。他紧紧地握住拳头,感觉就像是握住了高歌的命。 而作为杀手的本能也让高歌感觉到了危险,他警觉地缓缓移动着。 但唐非没有让他有进一步的动作,手一扬,一片暗红色的断魂砂飞出,如一朵死亡之云,向高歌飘了过去。 与此同时,高歌手臂一长,从地下拿起了一件东西。 是一口做饭用的铁锅! 这口锅很大,高歌把整个身子都缩在了后面。 断魂砂打在铁锅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就像是下了一阵急雨。 唐门断魂砂虽然很重,但毕竟是细砂,还是打不透坚硬的铁锅的。 但是躲在铁锅后面的高歌却感到一阵后怕。 如果不是他事先猜到唐非要用断魂砂,要不是身前正好有这么口铁锅,在这间狭小的屋子里,他根本无法躲过这威震江湖的断魂毒砂。 高歌不想再尝试唐门的暗器了,挺剑扑了上去。 唐非看着高歌扑来,不仅不紧张,反而面露喜色,就像是看着一条自投罗网的鱼。 刚才,他只打出了半管断魂砂,现在他把剩下的半管打了出去。 断魂砂速度甚快,在空中发出一阵低沉的“嗡嗡”声,如一群毒蜂,只是远比毒蜂更可怕。 高歌陡然一惊,但他并没有后退,也没有往旁边躲,而是脚步不停,迎着断魂砂往前冲! 难道高歌是吓糊涂了? 断魂砂射程甚远,此时尚在半空,劲道依然十足,高歌身子陡然一沉,贴着地面,在毒砂底下滑过。 唐非大惊失色,而铁云身形不停,仗剑向他直刺过来! 剑气如虹,剑光似电,这一剑,唐非已经无法躲避。 *** 高歌一剑把唐非钉在了地上。 望着胸膛上的剑锋,唐非简直不相信这是真的。 虽然被一剑刺穿,但唐非并没有马上死,因为高歌并没有刺中他的心脏。 “你输了。”高歌淡淡地道。 “不,我没有!”唐非在心中喊道。 从小,他就是个从来都不肯服输的人,如今虽然受了重伤,但他仍未绝望。 他相信自己仍然有反败为胜的机会,因为在他的怀中,还有一张最后的王牌! 那是一个珠子,一个龙眼般大小的珠子。 这个珠子是透明的,里面充盈着晶莹的液体,流光溢彩,煞是好看。 但是,这东西的可怕,连唐非自己想起来也会头皮发麻。 这是唐门新研制的一种暗器,名字就叫“流光溢彩”。 为了研制它,唐门**有九个经验丰富的工匠丧命,还有几十人变成了残废。 “流光溢彩”的中间,有一层极薄的、肉眼几乎难以看见的膜,把整个球体分成了两半。 两个半球之内,填塞着两种不同的液体。 这两种液体都是唐门经过无数次试验,方才配制而成的。每一种的毒性,都足以毒死一头大象。 只要用内力一震,就可以把膜震裂,便可以使两种液体混合在一起,它们只要混合在一起,便会迅速的膨胀,短短时间内,就会把球体炸裂。 唐门曾经做过实验,“流光溢彩”爆炸后的破坏范围,可达十五丈。 但是,“流光溢彩”还处在实验阶段,里面的两种液体很不稳定,有时候膨胀得快,有时候膨胀得慢,所以唐非一直不敢用,他生怕膨胀得快了,自己也受到波及。 但是现在,已经非用不可了。 本书来自 品书网 第一三零章 尸骨无存 手机阅读 唐非的手已经摸到了怀中那个装着“流光溢彩”的,小小的锦盒。品书网 现在,只要他用两根手指轻轻一捏,就能和高歌同归于尽。 但是他还不想这么做,他还没有放弃生的希望。 他想找一个方法,编一个理由,能让高歌拿着这个锦盒走得远远的,然后再自己把“流光溢彩”捏破。 他是个绝顶聪明的人,很快便有了主意。 *** 唐非的脸上露出了很悲伤、很痛苦的表情。 “我知道,我伤得虽重,但并不致命,只要能及时的救治,我是不会死的。”唐非对高歌道:“你能不能救救我?” 见高傲、冷酷的唐非居然开口求饶,高歌并不感到十分意外,因为当感受到死亡逼近的巨大恐怖时,许多人都会原形毕露的。他亲眼见过很多自命为英雄好汉、平素凶神恶煞、杀人不眨眼的人,在自己面临死亡时却吓得屁滚尿流、哭爹喊娘。 虽身为一流杀手,但高歌并不是个嗜杀的人,可是这一次他却拒绝了唐非的哀求:“不行,你杀了新月公主,我要让你偿命。” “如果新月公主没死呢?”唐非突然道。 “什么?”高歌一愣。 “其实,唐门的毒药并不是无药可救的,只不过解药特别稀少罢了。”唐非道。 “这我知道。”高歌道,“我还知道唐门有令,任何人不得将解药带出唐家堡一步。” “是的,这是唐门的家规。”唐非道,“不过我是老祖宗最宠爱的一个孙子,又在皇宫大内当侍卫,三年五载也回不了唐门,所以在我离家时,老祖宗偷偷地给了我一颗解药。”他从怀中拿出了那个红色的锦盒:“就在这里。” 高歌眼前一亮,却又摇摇头道:“就算你有解药,也已经晚了。” “不晚。”唐非道,“我下的毒我最清楚,新月公主虽然看上去已经中毒而死,实际上却仍有微息,只要在一个时辰之内服下我这解药,便可起死回生。” 高歌听了这话,随仍有怀疑之色,但已经相信了七分。 “我已经身负重伤,一败涂地,又何必向你说谎呢?我只是想保住自己这条命而已。”唐非非常诚恳地道,“我这样子肯定跑不了了,你大可以去试一试,反正无论如何,你都不会有损失的。” “好,我相信你。”高歌点点头,从唐非手中取过了解药,“如果新月公主真能起死回生的话,我就饶你一命。” “你很快就知道我是不是在说谎了。”唐非道。 高歌右手拔出唐非胸前的炎龙剑,同时左手迅捷无论地点了他胸口的五处大穴,这样既可以封住他的血脉,减少伤口出血,又可以让他无法行动,防止他逃跑。 “你最好快一点。”唐非道,“因为很快就到一个时辰了。” *** 看着高歌飞也似的跑出了厨房,唐非终于压抑不住,笑了起来。 虽然一笑,胸口的剑上便钻心地疼痛,但他还是笑得很开心。 自己的计策终于成功了! 这个谎话其实并不怎么高明,如果唐非真有解药的话,为什么不在他刚刚得知新月公主中毒而死时拿出来?杀死公主是死罪,甚至会株连九族,难道唐非就真的不在乎? 可惜,高歌并没有想到这一点,他太想救新月公主的命了。 他万万不会想到,自己手里拿的不是解药,而是毒丸,是随时可能爆裂的可怕暗器“流光溢彩”! “流光溢彩”之毒只要沾上一点,就是神仙也救不活! 唐非忽然想起,他还是疏忽了一点:他忘了教高歌把这“解药”捏开,再喂到新月公主嘴里了。 如果那样,就万无一失了。 唐非感到一阵后悔,但他随即安慰自己,“流光溢彩”只要收到的外力稍重,中间的膜就会破,高歌不可能幸免的。 而且,当高歌喂新月公主这颗“解药”时,马文辉、蝶舞和司徒狂风可能都会在旁边。 那样就更好了,“流光溢彩”会在一瞬间将他们全部干掉。 只要这四个人死了,军队中就再无对他有威胁的人了,他大可以凭借皇上的手谕来解释这一切,然后再舒舒服服的养伤。 他还可以把新月公主的死也嫁祸到高歌他们身上,反正死无对证,怕什么? 唐非越想越高兴,虽然已痛得脸色苍白、嘴唇发紫,但他还是愉快地笑出了声。 *** 高歌施展轻功,奔向自己的中军大帐,心想马文辉可千万别把新月公主的尸体埋掉。如果中毒未死,却窒息身亡,那他高歌可要抱憾终生了。 进得帐中,幸好尸体还在。 马文辉、蝶舞和司徒狂风也都在。 见高歌一阵风般地闯进来,三人都面露惊讶之色,高歌无暇跟他们解释,跑到新月公主的尸身前,把蒙在她身上的白布单一把掀开。 众人吓了一跳,马文辉问道:“你干什么?” “救人!”高歌拿出了锦盒,“这是解药。” “什么解药?” “马上就到一个时辰了,来不及跟你们解释。”高歌打开锦盒,只见里面是一颗龙眼般大小的、透明的珠子,里面充盈着晶莹剔透的液体,流光溢彩,分外美丽。 他无暇细看,拿起珠子放到新月公主的嘴边,但新月公主实已死去,尸体逐渐僵硬,牙关更是紧紧咬住,又怎么能吃得下去? “还愣着干什么?快去找个调羹来,撬开她的嘴!”高歌冲马文辉等人道。他心里着急,手上不知不觉就加了劲,“流光溢彩”中间的膜撕裂了,两种液体开始混合起来。 “我去拿!”蝶舞急忙道。 就在这时,新月公主紧闭的嘴却忽然张开了! 众人大吃一惊。 “唐非没有说谎,公主果然没死!”高歌先惊后喜,兴奋地道,他急忙把珠子喂进她的口中,此时这颗珠子里面的液体已经浑浊,而且胀大了些许,不过高歌并没有注意。 珠子很容易地就喂了下去,甚至没用水来冲一冲。 “这下好了。”高歌这才松了口气,开始等待新月公主睁开眼睛。 可是新月公主并没有苏醒,她的体内却忽然传出了“波”的一声响,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爆炸了。 然后,她的肌肉开始迅速地萎缩,皮肤也开始腐烂,就像是被放气的气球。 很快,她就变成了一具丑陋的干尸! 四个人都吓呆了。 然而,这恐怖的变化并没有停止,干尸在继续地腐烂、萎缩,很快就变成了灰,但这些骨灰还保持着一个人的形状。 “流光溢彩”之毒是如此厉害,新月公主的尸体是彻底地挫骨扬灰、尸骨无存了。 *** 高歌地站在当地,定定地看着床上这片人形的骨灰,神情呆滞,就像是突然被抽走了灵魂。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蝶舞轻声问道。 高歌不答,却忽然直挺挺地跪了下来,狠命地捶打自己的胸膛,他手上明显地用了真力,打的自己的肋骨“咔吧”作响。 众人吓了一跳,蝶舞和司徒急忙扑过去拉住高歌,高歌甩开他们,又一拳狠狠地打在地上,“啪”的一声,石屑纷飞,竟把坚硬的石地打出了一个大洞。 高歌提起拳头,手上已是鲜血淋漓,但他恍若未决,嘴里恨恨地道:“这个王八蛋,我要宰了他,我要把他碎尸万段!”说着“噌”一下站了起来,向门外跑去。 蝶舞、司徒和马文辉对视一眼,也急忙跟了出去。 *** 唐非见高歌完好无损、杀气腾腾地进来,心情一下沉到了谷底。 高歌脸色铁青、双目赤红,他拔剑在手,一剑把唐非的右臂齐肩斩断。 这唐非倒也硬气,非但没有呼痛,反而长叹道:“唉,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高歌没有心情听他废话,又一剑斩断了他的左臂。 唐非哈哈大笑:“高歌,我的‘流光溢彩’威力如何?” 高歌又是一剑,把唐非的双腿齐膝斩断。 唐非终于抵受不住,痛极而呼:“唐门之毒,如蛆跗骨;唐门复仇,不死不休!” 他的面容扭曲,声音沙哑,让人不寒而栗。 高歌知道他这四句话是什么意思。 蜀中唐门虽不是邪恶的**门派,但气量甚狭,瑕疵必报,就算他们的子弟做了伤天害理的事,也得由他们依家法惩罚,别人不能干涉。如果是外姓人杀了唐门的人,即便他杀的人十恶不赦、确实该死,唐门也决不肯放过他。 正是由于唐门的这种作风,加上他名震天下的毒药暗器,所以江湖中鲜有人愿和他们为敌。 但是这次,高歌和唐门的仇算是结上了。 他一剑砍掉了唐非的脑袋。 本书来自 品书网 第一三一章 午夜幽灵 手机阅读 由于几天前岳父大人仙去,小风一直没时间、也没心情码字,所以断更了一段时间,直到今天才恢复更新,还请各位读者谅解。品书网 ### 虽然唐非已经身首异处,但高歌仍不解气,挥剑一阵狂砍,把唐非的尸体砍得支离破碎、面目全非,小小的屋子里到处鲜血淋漓,厨房变成了屠场。 要不是随后赶来的蝶舞、司徒狂风和马文辉死命拉住他,高歌还不知道要砍到什么时候。 “高歌,你冷静点!”蝶舞道。 高歌满身鲜血,满面杀气,犹如凶神恶煞一般,他喘着粗气,把沾满血迹和碎肉的炎龙剑狠狠放进鞘中,对蝶舞和司徒厉声道:“走,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回去!” “回去?”众人一时没反应过来,蝶舞问道:“回哪里?” “回天津卫,去找小胡,再一起去江南找陆云!” “为什么急着回去?”“是啊,这里的战事还没有结束呢。”蝶舞和司徒都很意外。 “是没有结束,但是它跟我们已经没有关系了。”高歌道。 “高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蝶舞道。 高歌指着地上的肉碎,问道:“这个人得到的命令是杀我,却最终使新月公主死于非命。你知道他是谁派来的吗?不是自在王,也不是三目法王,而是皇帝!” “什么?皇帝?”蝶舞和司徒异口同声地道。 “是的,当今皇帝!就是那个封我为西征大元帅的皇帝!”高歌道。 “高歌,此事虽然皇上做的确实欠妥,但你也不能一走了之啊!”马文辉急忙道。 “我为什么不能一走了之?”高歌怒道,“胡小飞重伤,陆云失去了武功,我高歌撇下自己兄弟不管,却到这蛮荒之地出生入死,为皇帝卖命,更别提我曾经救过皇帝一命了!可他怎么做的?就是因为嫉妒我的炎龙,派人来暗杀我!我难道还要为这个恩将仇报之人效力吗?” “可是,现在西征到了最后关头,大军离不开你啊!”马文辉道。 “离不开?你别抬举我了!”高歌道,“你的指挥才能比我强多了,我这就去把帅印交给你,从今天开始,你就是西征大元帅!”说着就往外走。 马文辉急忙拉住他,说道:“高歌,西征也是为了中原百姓免遭异族屠戮,你就算不为皇上卖命,也得替黎民百姓着想啊!” “哼哼,马将军,现在敌军尚未入侵,难道中原百姓的日子就好过吗?苛捐杂税、横征暴敛早就使得民不聊生了,这混账皇帝给百姓带来的灾难,比这些异族还要厉害!”高歌冷笑道,“你也不用给我戴高帽子,这不顶用!”说着潜运内力,把马文辉的手震开,走了出去。 马文辉揉着被震得酸痛的手腕,看着高歌的背影,张了张嘴,却欲言又止。 “马副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蝶舞问道。 马文辉叹了口气,简要地说了说事情的经过,然后对蝶舞和司徒道:“这件事皇上做得确实有些过分,也不怪高元帅发这么大的火,但是,我还是希望二位以大局为重,帮我劝一劝他。” “劝他?我觉得大哥这样做没错。这狗皇帝都要杀大哥了,我们还继续为他卖命?我们贱啊!”司徒狂风道。 马文辉一脸尴尬,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蝶舞打圆场道:“我可以帮你劝劝他,但是我很少看高歌发这么大火,他这次是真的生气了,我只能说是尽力而为。” 马文辉无奈地点了点头:“如果你们三个走了,这西征弄不好就真的要前功尽弃了。” *** 正闷头收拾东西的高歌听到身后传来轻轻脚步声,气哼哼地道:“你别劝我,我意已决,说什么也没用!” 蝶舞从后面扶住他的肩,轻轻道:“这件事确实可气,不怪你发这么大火。可是这又不是马文辉的主意,我看,我们还是帮忙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帮他打完了最后一仗再走吧。” “我知道马文辉是无辜的,可是皇帝却太不是东西了,我不去找他算账已经不错了,还要继续为他卖命?”高歌道,“蝶儿,别再劝了,你也去收拾一下东西吧。” 蝶舞叹了口气,苦笑道:“现在天色已晚,我们怎么也得等到明日再走吧?” “嗯,明天一早就走。” *** 夜深了。 高歌躺在床上,毫无睡意。 他的心情很复杂。 其实他也不想走,几个月的军营生活,使他对手下的官兵都有了感情,他不忍心就这么丢下他们一走了之。 再说西征也到了最后关头,马上就要和三目法王正面对决了,如果这时退出,一定会有人会认为他是怕了三目法王,他不想被人看成懦夫。 但是他非走不可。 除了皇帝的做法让他出离愤怒之外,新月公主的死也让他悔恨难当、自责不已。 那碗牛肉汤本来是做给他的,中毒的也应该是他。 实际上,新月公主是替他死的。 而他却又偏偏轻信了唐非的谎言,把毒丸当成解药,让新月公主的尸身化为了飞灰。 如果“流光溢彩”在外面炸开的话,不光是高歌自己,连蝶舞、司徒和马文辉也得凶多吉少。 新月公主死了之后,还又救了这么多人的命。 想起新月公主生前的一颦一笑,想起自己对她这么冷淡刻薄,高歌感觉无地自容。 他实在没脸再在这里呆下去了,他只想远远地离开这个伤心之地。 *** 三更过后,高歌这才感觉有些倦意,想起明天一早还得赶路,他便努力收回纷繁的思绪,闭上了眼睛。 也不知过了多久,耳边忽然传来了轻轻的呼唤:“高歌,高歌……” 高歌打了个激灵,一下睡意全无。 这是新月公主的声音! 这声音若隐若现,虚无缥缈,似乎远在天边,又好像近在耳畔。 高歌猛地坐了起来,他睁大眼睛,四处张望,哪里有新月公主的影子? 然而,那熟悉的声音却依然在耳边环绕。 高歌跳下床,试探地问到:“是公主吗?你在哪里?” “我在这儿啊。”声音从背后传来。高歌回过头,果然见新月公主笑盈盈地站在面前。 高歌吃惊异常,还隐隐有一丝害怕,新月公主已经死了啊!他结结巴巴地道:“公主,你……”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新月公主轻声道,“是的,我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了,但知道你明天就要走,还是忍不住现身来见你一面。” “我……”高歌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好。 “你不用跟我说,人死之后,魂在虚空,这里发生的一切,我都知道了。”新月公主道。 高歌低下了头:“是我连累了你。” “不,是我哥哥的错,他做的的确太过分了。” “我应该喝下那碗汤的。” “不,哥哥做错了事,让妹妹来抵命,这样很好,就算知道那碗汤里有毒,我也会喝下去的。我感觉这样能替哥哥赎一些罪过。”新月公主道。 高歌默然不语。 “后来。我看到你为了救我而不顾一切,我很感动。”新月公主道,“当你拿着那颗解药往我嘴里送时,我用尽全力再一次冲进身体里,努力让身体把嘴张开……” “可那不是解药,而是毒药!”高歌打断她道。 “我知道啊,正因为知道我才这样做的。”新月公主道,“当时我看到了这一切,知道是唐非骗了你,心里急得不行,却没有办法通知你,后来终于想了这个法子,吞下毒药,这才没让那个唐非的阴谋得逞。” “可是,可是你……” “不就是一具皮囊而已吗?反正早晚要化成灰的,我不在乎,真的。” 高歌道:“公主,大恩不言谢,这份恩情只有来世再报了!” “不用等到来世,你只要记住你对我的承诺就够了。”新月公主调皮地笑道,“你可是答应我,要辅佐我哥哥的。” 高歌想起来了,在新月公主弥留之际,他确实答应过她,但那时他并不知道这件事情是皇帝所为。 “我知道你心里一定很憋屈,,我哥哥这件事做的也的确过分,但我向你保证,其实他并不是个坏人,这件事一定是听信了奸臣的谗言。”新月公主柔声道,“如今朝廷内忧外患,他这个皇帝做的并不安稳,甚至还会有性命之忧,你就算帮帮我,不要撒手不管,好吗?” 大丈夫一诺千金,何况新月公主还是高歌的救命恩人,高歌还能说什么?他点点头道:“我答应你,明天不走了,为他打赢这场征战。但我天性自由散漫,不可能整日在你哥哥左右,不过我保证,只要你哥哥有了危险,我会竭尽全力去帮助他的。” “嗯,这样我就放心了。”新月公主高兴地笑着,伸出手去抚摸高歌的脸庞,可是她的指尖刚一接触到高歌,便突然变成了飞灰,四下飘散。 高歌吃惊地道:“新月公主?” 新月公主冲他甜甜地笑着,那笑容一点点地模糊,一点点地破碎,终于化成了无数尘埃,消失在虚空中…… 本书来自 品书网 第一三二章 破釜沉舟 手机阅读 高歌猛地坐了起来,冷汗已湿透了衣裳。品书网 夜色沉寂,离天明还早得很。 刚才的那一切究竟是现实,还是自己做的一场梦? 亦真亦幻,他自己也分不清了。 但就算是梦,也是新月公主给他托的梦。 高歌思绪万千,难以入睡,干脆披上外衣,在床头枯坐,苦思破敌之法,待到天蒙蒙亮,便唤来传令兵,下令全军即刻拔营,后撤二十里。 命令下达不久,马文辉便满面惶急地赶了过来,问道:“高元帅,撤军是何用意?” “我要搞点动作,不想让三目法王知道。”高歌道。 马文辉这才想起,后退二十里,正好便离开了“阿克古”这个地方,登时恍然。刚才他听到命令,以为高歌一气之下,要利用自己元帅的身份,破坏西征,便慌忙赶了过来。此时高歌一解释,他不由得喜出望外,问道:“你不走啦?” 高歌微笑着,点了点头。 “我就知道大哥不会这么一走了之的!”刚刚走进来的司徒狂风大声说道。 蝶舞看着高歌,眼睛里也满是喜悦和欣慰。 *** 胡军大营,中军大帐。 这座中军帐处于整个大营的正中间,四周二十丈之内,没有一个人影。 因为三目法王已下令,无论何时,任何人都不准靠近这座大帐二十丈之内,如有违犯者,不问情由,格杀勿论。 所以,除了三目法王之外,从来没有第二个人走进这座中军帐。 神秘的东西总能引发人的好奇心,胡族军士虽然对他们这个喇嘛元帅敬若神明,但在私下里仍不免猜测,这座中军帐到底有什么古怪? 事实上,这座中军帐里没有床、没有椅,什么都没有,只是一片光秃秃的土地而已。 清晨,三目法王用过斋饭,走进这座空空如也的大帐。 他小心翼翼地关好帐门,然后走到空地中央,除下了身上的僧袍,赤身**、一丝不挂地站在地上。 三目法王双目微闭,念念有词,然后,他的身子便发生了变化。 一条条裂纹出现在他的脚上,并沿着双腿向上延伸,一直延伸到肩膀处,忽然裂开,三目法王整个身子,便化成了数十条细长柔软的触手。 此刻的三目法王,就像是一条大号的章鱼。 长长的触手上,顶着一个光秃秃的人脑袋,显得说不出的诡秘可怖,怪不得三目法王不准任何人靠近中军帐了。 十几条触手舞动着,呈放射状散开,然后全部插入了土中。 三目法王的第三只眼,确实能看到千里之外,但只能看到被他施了法术之人,比如说他的徒弟“四大尊者”。 与西征军对阵的这几天,他能够未卜先知,靠的却是“阿克古”这片土地。 他似乎与这片荒原有着某种奇特而神秘的联系,只要他的触手插入土地之中,“阿克古”境内的任何风吹草动便都瞒不过他了。 高歌说的“我要搞点动作,不想让三目法王知道。”这句话,自然也传入了他的耳中。 高歌不简单,能猜出阿克古有古怪,这一点连三目法王都不得不佩服。 但是,就算他撤出阿克古,又能搞什么花样?自己的大军就驻扎在这里,要想决一死战的话,高歌和他的西征军早晚还是要重新进入阿克古的。就算高歌把他的士兵都安上翅膀,只要一进入阿克古的天空,那还是瞒不过三目法王的法眼! 所以,三目法王并不怎么紧张,反正自己以不变应万变就好了,倒要看看高歌到底能想出什么花样! *** 西征军后撤二十里,重新扎下营寨。 高歌不等众人安顿好,便下令各营军官把当过铁匠的士兵集中起来。众军官不明其意,高歌又不加解释,只得满头雾水地去执行命令。 三十万士兵中,三教九流、各行各业的都有,要找铁匠并非难事,不到一个时辰功夫,一百多铁匠出身的士兵便聚集在了中军帐前。 高歌对他们道:“今天叫你们来,是想请你们重操旧业,制造这么一个东西。”说着,把画好的图纸递了过去。 前排的一个士兵接过图纸,看了看,不禁皱起眉头: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东西,待到看到标注的尺寸时,又忍不住惊呼出声:“这么大?” 高歌点点头,道:“把所有的行军锅都化了,如果还不够就化兵器,最迟明日清晨,我就要见到这个东西,如果完不成,全部军法处置!” “是!”士兵们不敢怠慢,齐声答道。 “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啊?”蝶舞好奇地问道。 “到明天你就知道了!”高歌卖起了关子。 *** 入夜,高歌吩咐把所有的粮食和绝大部分清水都拿出来,还让厨子宰了几匹马,没有锅,就穿条木棍,放在火上炙烤。他又把所有的酒都拿了出来,分给众将士。见晚餐如此丰盛,官兵们欣喜之余,也不由得心里纳闷,不知道高歌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高歌端着满满一碗酒,站在高处,朗声道:“士兵们,兄弟们,大家听我说。”他中气充沛,声音在夜空中传出很远。 大家都看着这位年轻的主帅。 “前天晚上,我们的水车遭袭,食水损失了七成,在这个鬼地方,如果没有水,后果相信大家都明白。” “所以,我们不能再和胡兵耗下去了,他们这是逼我们,要么退兵,要么和他们决一死战,兄弟们,你们说,我们是要退,还是要战?” “战!战!战!”士兵们振臂高呼,其势如山呼海啸,震耳欲聋。 “对!”高歌道,“我们远赴蛮荒,出生入死,不能功亏一篑,所以我也效仿一下西楚霸王,来个破釜沉舟,今天晚上,大家不用省着过啦,给我大吃大喝,吃饱喝足,明日上阵杀敌!如果得胜,自有敌人的给养给我们享用;如果战死……” “如果战死,那就马革裹尸,大丈夫为国为民,死而无憾!”马文辉接过话头,站起身来大声道。 “对,死怕什么,二十年以后又是一条好汉!”“老子也砍翻了不少蛮子兵啦,早够本啦!”众将士群情激昂,七嘴八舌地说着。 “好,我高歌敬各位英雄好汉!大家干了这杯酒!”高歌说着,把碗中的酒一饮而尽。 “谢元帅!”众将士齐声道,也都把酒干了。人人脸上都充满了视死如归的豪气。 马文辉不禁佩服:久已低迷的士气终于又一次振作起来了。 *** 第二天清晨,高歌刚刚起床,便有亲兵前来禀告,他吩咐铁匠们做的东西已经做好了。 高歌走过去时,已有不少人好奇地围着看。只见这个东西宽仅五尺,长却尽二十丈,乃是一块铁片,上面密密麻麻尽是一丈多长的、尖尖的铁刺,若不是在一侧还有一个长长的、应该是把手的铁棍,这东西还真像一个特大号的刑具——钉板。 “高歌,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到底有什么用啊?”蝶舞问道。 高歌笑笑:“用处可大了,它是我们一会儿出击的‘先锋’。”说着传下令去,找来十个身强力壮的士兵。然后把他们叫到一起,低声地吩咐着。 “这个时候了,还在卖关子!”蝶舞无奈地笑了。 *** 饱餐战饭后,总攻开始。 在“阿克古”的边缘,高歌下令暂缓前进,那十个身强力壮的士兵抬着那奇怪的东西,来到了队伍的最前面,把那东西倒着放下来,那无数条尖锐的铁刺便没入了土地之中。然后,那十个士兵就抓着把手,缓缓地推动着那东西往前走,那尖刺把地面划出了无数道深深的沟。 “哦,我明白了!”马文辉道,“高元帅是想用这东西,消灭藏在土里的那些胡族的‘土拨鼠’!” “说对了!”高歌道,“这东西就像是‘犁’一样,把藏在土里的那些‘土拨鼠’全部犁出来!” 话音刚落,前面的土地中便发出“啊”一声闷闷的惨叫。 本书来自 品书网 第一三三章 棋逢对手 手机阅读 “这法子虽然有点笨,倒是立竿见影。品书网 ”蝶舞笑道。 于是,西征大军便跟在这“犁”的后面,缓缓前进。 这“犁”长近二十丈,但在这广阔的荒原上,仍显得比较小。地底下的胡兵在被刺死几个之后,都学乖了,从“犁”的两侧冒出,施以偷袭。好在高歌早就嘱咐过,士兵们已有准备,个人都注意着自己的身侧,一有异动,钢刀长矛便立刻刺将下去,虽然敌暗我明,但敌我之间的数量却相差得极为悬殊,所以胡兵并未讨得什么便宜。 其实高歌设计这一物事,对付士兵还是次要的,主要是为了破坏地底下的绊马索等机关。没了绊马索,骑兵自是畅行无阻,不一会儿便逼近了敌军大营。 *** “法师,大事不好,敌军就要攻进来了!”中军帐外,传来了先锋官硫有气急败坏的声音。 三目法王睁开眼睛,淡淡地道:“我知道了。” “他们不知从哪里弄来一件奇怪的东西,上面布满尖刺,把我们地下的机关给破坏了不少,不少兄弟也都挂彩了。”硫有道,“法师,您要不要再送些士兵下去?” 原来这些胡族士兵并无遁地之能,要靠三目法王施以法术,他们才可以在地底畅行无阻。 “没有必要了。”三目法王道。 “可是……” “硫有将军,我老糊涂了,好忘事,请你告诉我,刚才是我传你来的吗?”三目法王忽然道。 “不是啊。”硫有不明所以,答道。 “那么,就是将军你健忘了。”三目法王道。 硫有终于想起了“任何人都不许靠近中军大帐”的禁令,急忙分辩道:“硫有知错,可是现在军情紧急……” “军情紧急,就可以不守军纪吗?”三目法王打断他道,“你说说,如果未经允许靠近中军帐,该怎么惩罚?” “格杀勿论……”硫有说完这四个字,已是满头冷汗,忽然屈膝跪下,磕头如捣蒜,不住求饶:“末将知错了,请大师看在末将确有要事禀告的份上,对末将网开一面……” 耳听得脚步声响,硫有抬头一看,见三目法王已走出了中军帐,硫有偷眼观察,见法王面色甚和,似乎并未动怒,不禁心下稍安。 “你作战勇敢,是员猛将,我实在舍不得杀你。”三目法王从硫有的身畔走过,说道。 硫有大喜,正想谢法王不杀之恩,胸口却突然一凉,低头一看,一条尖锐的触手已穿心而过。 三目法王收回触手,叹道:“军法不容情,再说你们马上都要命归黄泉了,你只不过是先走一步而已。” 他紧走几步,朗声道:“全体将士立刻列队,随我出营杀敌!” *** 胡军冲出营寨,呈雁翅排开。高歌见状,也下令军队列阵,顷刻间便呈两军对垒之势。 马文辉回望众将,问道:“哪位将军前去叫阵?” “我来!”一个名叫吕宁的先锋官应道,他摘下长枪,拍马来到阵前,大声吼道:“我乃天朝西征大军高元帅帐前先锋官吕宁,哪个前来受死?” 很快,对方阵中也跑出一名将军,一摆手中狼牙棒道:“我巴图来会会你!”两人打在一处。 巴图膂力不小,狼牙棒舞得虎虎生风,但招数实在是简单得很,过了几个回合,吕宁逐渐摸清了他的路数,在两马相错之时弓身躲过狼牙棒,随即手中枪向后一甩,一招“回马枪”,正中巴图后心,一下把他给捅了个对穿,西征军阵中顿时彩声大作。 这边胡军小卒抢回巴图尸体,又有一员将拍马上来,挥动大斧,迎战吕宁,这员将的武功可比巴图要高得多,吕宁战了十几回合,被一斧砍断左臂,败了下来。 副将祖寒佩亮出凤翅鎏金镗,出阵接战,把持斧将打败。 忽然,胡军士兵爆发出一阵欢呼,并开始有节奏地高叫:“安荣、安荣……”叫声中,一员大将慢慢策马走了出来。只见他一身黑盔黑甲,身躯长大,坐在马上竟也有八尺有余,倒提着一只长柄铜锤,那铜锤制成虎头之形,大小也和真的虎头一般无异,分量显然颇为沉重,但这员将却用一根小指勾着锤柄,就像是提着一根稻草一般。他的脸上黝黑如墨,长满细毛,就像是一只大猩猩一般。 “如果这铜锤是实心的话,重量恐怕不下三百斤,比我的天王斩鬼刀还要重,这小子有把力气呀!”司徒狂风搓着手,眼中闪着兴奋的光。 “安荣?他就是西域第一勇士?”马文辉道,“不好,祖寒佩肯定不是对手,快鸣金叫他回来!” 可是已经晚了,安荣已拍马向祖寒佩冲了过来,他胯下的马也是全身乌黑,远比一般的马要粗壮庞大,四蹄踏地,声音如同闷雷一般,祖寒佩虽然身经百战、武功不弱,但见了这等声势,还是不由得心生怯意,微一犹疑,安荣已冲了过来,大锤“力劈华山”,劈头盖脸地砸下,祖寒佩无法躲避,只得横镗硬架,“哐当”一声巨响,虎头铜锤把凤翅鎏金镗砸成了曲尺形,祖寒佩**迸裂,立时身死,就连他胯下的战马也被砸得塌了架。 众胡兵见己方将领一招毙敌,顿时彩声如雷。 高歌皱眉道:“这厮厉害,我来会会他!”欲纵马上前,却被司徒拦住:“大哥,还是让我去吧!” “不行,你重伤初愈,身子还很弱。”高歌拒绝道。 “我已经没事了。”司徒道,“大哥,我一看见这个黑大个就感觉来了对手,你不让我和他过过招我一定会后悔得睡不着觉的!” 可是,无论他怎么说,高歌只是摇头。 这时,忽然身后的士兵鼓噪起来,他们有节奏地呐喊着:“司徒、司徒、司徒……” 原来,这些士兵见安荣如此勇悍,不禁想到了司徒狂风。高歌虽然武功高强,但阵前对垒之时却从未出手,而司徒狂风却多次冲锋陷阵,战无不胜,给士兵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今面对这西域第一勇士,大伙儿都认为只有司徒将军可以与之匹敌,于是便呐喊起来。 这下子司徒乐了:“大哥,你听听,这可是民心所向啊,我再不出战可就没面子了!” 高歌暗暗叹了口气,此时此刻,他已别无选择,只得道:“去吧,如果不敌,记住不要恋战。” “你放心吧,我一定把这个大猩猩的黑脑袋给砍下来!”司徒说着,从身旁兵卒手中接过天王斩鬼刀,迫不及待地冲了出去。 *** 安荣见对方阵中奔出的这员大将比自己还要高得多,满面虬髯,威风凛凛,手中一柄大刀足有三丈多长。他自也听说过司徒狂风的名头,当下用生硬的汉语问道:“你就是司徒狂风?” 司徒点头道:“我就是!” “我叫安荣,我早就想和你打一场了,看看究竟是你厉害,还是我厉害!”安荣说完,催马扑了上来,虎头铜锤高高举起,还是那一招“力劈华山”。 司徒存心要试试他的膂力到底有多大,不闪不避,横刀硬架,铜锤打在刀杆上,发出震耳欲聋的一声巨响,紧接着只听司徒胯下的战马惨嘶连连,卧在地上,它的脊骨连同四条腿的关节,都已被这一锤震断。 司徒狂风赞道:“好!”,跳下马来,喝道:“再来!”安荣见司徒竟然浑若无事,心下暗暗吃惊,第二锤紧跟着砸将下来,司徒站在地上,还是横刀硬架,一声大响之后,司徒的双脚完全没入了地面,安荣再砸三锤,就像打夯一样,三锤过后,司徒的半截身子已沉入了地里。但他仍然面不改色,笑道:“都说你力气很大,我看也不过如此嘛!” 安荣大怒,又是一锤砸下来,司徒横刀架住,运劲于臂,大喝一声:“开!”把安荣的虎头铜锤弹了开去,随即使一个“旱地拔葱”从土里拔出身子,高高跃起,吼道:“你也接我一刀吧!”用的招式也是那招“力劈华山”,天王斩鬼刀兜头劈下。 安荣横过铜锤,奋力一架,一声巨震,火花四溅,安荣只觉虎口剧痛,手臂酸麻难当,他胯下那匹黑马虽然神骏,却也难以抵受司徒的神力,登时跪了下来,安荣从鞍上滚落,颇为狼狈。 西征军士气大振,彩声震天。 ### (支持原创,支持正版,本书首发于17K文学网。) 本书来自 品书网 第一三四章 惺惺相惜 手机阅读 马文辉拊掌道:“司徒将军当真如天神下凡,有万夫不当之勇。品书网 ”神情颇为兴奋。 高歌却不由苦笑,刚才司徒那一招他看得清清楚楚,是用刀背砸下去的,若非如此,凭司徒之力、天王斩鬼刀之利,这一刀早把安荣劈为两半了,看来司徒不想占兵刃上的便宜。这如果是江湖决斗的话,自然无可厚非,但两军阵前,再如此相让,就未免有些不妥了。高歌本想出言提醒,但又一想司徒如果上了倔脾气,是谁的话都不听的,只得做罢。 安荣弃了战马,挥舞铜锤,和司徒又战在一起,只听金铁交鸣之声响个不停,双方观战的士兵们都被震得耳朵发麻。安荣的虎头铜锤虽然沉重,但毕竟是寻常黄铜制成,司徒的天王斩鬼刀可削之立断,但司徒一心想在真功夫上分个高下,始终用刀背对敌。 又战了几个回合,安荣也瞧出了端倪,停手怒道:“你为什么用刀背和我打?瞧不起我吗?” “不是。”司徒摇摇头,指着手中的刀锋道:“我的刀很快,你的铜锤抵挡不住。” 安荣明白了,点点头,竖起大拇指道:“好汉子!”随即把手中铜锤一扔,说道:“干脆我们比试一下拳脚功夫吧!” “甚好!”司徒道,也把天王斩鬼刀扔在一边。 两人面对面摆好架势,双方的军士又都鼓噪起来。 队列中,马文辉看着两人的举动,喃喃道:“这个……”他心里觉得司徒这样做有些不妥,却碍于高歌的情面,不好说什么。 高歌自然知道马副帅的意思,他和蝶舞对视一眼,两人都是一副哭笑不得的神情。 *** 安荣的拳脚功夫以跤法为主,而司徒狂风对各种摔跤之法均有涉猎,当下也已跤法应对,摔跤之法虽是力量与技巧相结合,但胜负的决定因素往往还是力量。所以没过多久,司徒和安荣便纠结在一起,两人之间变成了纯粹力量的比拼。 司徒天赋异禀,天生神力,单以气力而论,可以说从来没遇到过敌手,今日遇见同样是天生神力的安荣,令他兴奋不已,虽然重伤初愈,但面对强手的司徒却看不出一点点虚弱之态,他越战越勇,体内的力量似乎连绵不绝,无有穷尽。 单以膂力而论,安荣和司徒狂风旗鼓相当、平分秋色,但司徒除了膂力强之外,内功修为也颇为深厚,两者相辅相承,令他旧力未尽、新力又生,而安荣的内力却是平平,所以时间一长,安荣有点抵受不住了。 司徒察觉从对手那里传来的力气虽然仍很强劲,但侵略性却大不如前,知道安荣已气力不继,不禁大喜。他深吸一口长气,舌绽春雷,大喝一声,安荣被这突如其来的怒喝吓得一哆嗦,气力一泄,被司徒狂风狠狠地摔在地上。 在西征大军的欢呼声中,安荣翻身爬起,向司徒躬身施礼:“你力气比我大,我认输了。” 司徒也冲他抱了抱拳,道“你也不错。”经过这一场大战,两人竟隐隐有惺惺相惜之意。 像安荣这样来自西域的少数民族勇士,性子直率,只要你实力确实比他强,他就会真心实意地对你敬服。安荣面带崇敬之色,俯首再施一礼,武器也不要了,转身向本阵走去。 忽然,阵中迎面走来一人,身着金黄色僧袍,正是军中元帅、护国法师三目法王。安荣急忙躬身道:“法王,我打败了。” 三目法王面沉似水,淡淡道:“打败了还有脸回来?”安荣闻言一惊,正待分辨,已被三目法王一指点中胸口。 安荣顿时感觉一股强烈的吸力自心脏传来,四肢忽然变得不听使唤,开始扭曲、收缩,只听“咔吧”“咔吧”几声响,他的肘关节、膝关节相继折断,安荣纵然是条硬汉,也忍不住出声惨呼,但只叫了半声,肺内的空气便已被吸光,声音戛然而止,再也叫不出来了。 安荣滚倒在地上,他的全身还在继续收缩,折断的肋骨刺破胸腔,发出“扑”的一声,露出了白森森的断茬。 此时安荣已经气绝身亡,但他的身子仍未停止收缩,片刻工夫,这个如铁塔般的高大汉子,便缩成了一个西瓜般大小的圆球。 西征大军和胡族军队都被眼前这一幕骇得呆了,几十万人聚集的偌大战场上居然鸦雀无声。 “败不引以为耻,反向敌人屈膝,这样的人,枉称‘西域第一勇士’,留你何用?还是让我早日超度你归天吧。”三目法王面带不屑地道。 “蝶儿,你知道这是什么武功吗?”高歌问道。蝶舞是“天眼”中的百晓生,江湖上各门各派的武功大都识得。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缩魂指’,这是西域密宗的一种神秘武功。用食指点敌人‘谭中穴’,将劲力送入其心脏,再利用心脏自身的搏动产生强大吸力,内毁经脉、外断骨骼,是一门十分歹毒的武功。”蝶舞道,“这门功夫只存在于传说中,近三百年来没有一人能够练成,没想到这三目法王竟然练成了。” “嗯。”高歌点点头,“炎龙说过,这三目法王并非人类,也难怪能练成如此歹毒的武功。”忽然面色一变,脱口惊呼:“不好!” 原来司徒狂风与安荣英雄惜英雄,如不是分属敌对阵营,实在是很想交了这个朋友,他见三目法王指杀部下,安荣死状又是如此之惨,不由得火冒三丈,连地上的天王斩鬼刀也没有拾起,便不顾一切地向三目法王扑去,要替安荣报仇。 高歌万万没想到敌人内杠,司徒狂风却要替对手出头,想阻止已来不及。三目法王的“缩魂指”虽然看上去令人毛骨悚然,但非得击中“谭中穴”才能起作用,在实战中并不怎么实用,只要多加留意,就不必畏惧,只是三目法王既然懂得“缩魂指”这样罕见而又歹毒的武功,说不定还有其他稀奇古怪的武功使出来,司徒的天王斩鬼刀没在手中,多半不是对手。 “司徒,护住‘谭中穴’,蝶舞也急忙出言提醒,而高歌急催胯下马,冲了出去。 *** 司徒虽然气愤,却并不莽撞,他知道三目法王的厉害,而且自己刚经过和安荣的一番剧斗,体力和内力都损失得厉害,要想取胜,只有乘其不备、一招制敌。他左手斜挥,护在胸前,右手呈擒拿之势,去抓三目法王右腕,三目法王不知是成竹在胸,还是猝不及防,居然没有闪避,司徒这一击竟然得手了。 这一下,连司徒自己也是一愣,他右手的擒拿手本是虚招,没想到却抓了个严实,心下一喜,不及多想,左手跟着探出,也是一招擒拿手,抓向三目法王左腕,同样一击奏效! “原来这喇嘛只会这种歹毒功夫唬人,没什么真本事。”司徒心想,同时手上加劲,要捏碎三目法王双腕。 就在这时,三目法王微微一笑,额上那道如眼睛一般的疤痕忽然光芒大炽,一道强光,径向司徒眉间打来。司徒大吃一惊,急忙撤招,双掌重叠,护住面门,只听“哧”一声轻响,这道光竟然穿透了司徒的双掌,依然打在他的面门上! 司徒狂风双掌剧痛,满身力气随着疼痛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眼睁睁地看着三目法王微笑着伸出食指,向他的胸膛点了过来。 高歌看到这一情景,暗叫“不好!”身子已离鞍而起,在空中连换“蹬萍渡水”、“踏雪寻梅”、“八步赶蝉”三种身法,身形如电,来到司徒身后,伸手抓住他的后脖领狠命一拖,把他拖离了鬼门关。 司徒狂风刚才几乎已能感觉到从三目法王指尖传来的邪异内力,本已万念俱灰,却死里逃生,他虽胆大,但看到安荣恐怖的死状,回想刚才的凶险,还是感到一阵阵后怕。 高歌打量司徒的伤口,见他双掌都被洞穿,伤口已被烧焦,散发出一种焦臭味,倒是没有流血,再看他的眉心,也有一个小小的烧灼的伤痕,心想刚才如果司徒没有用手抵挡的话,便是穿颅破脑之祸。 三目法王看着司徒狂风,笑道:“没想到你个子这么大,反映竟然还如此敏捷,天眼杀手,果然个个身手了得。”又对高歌道:“你的内力、轻功都不错,够资格做我的对手。” 几名士兵纵马来到,高歌将司徒搀上马背,转身对三目法王道:“好啊,那我就跟你玩玩。” ### (支持原创,支持正版,《天开眼》首发于17K文学网。) 本书来自 品书网 第一三五章 揭开画皮 手机阅读 两军的主帅亲自上阵,在阵前对峙着,这在两军对垒的情况下是极少出现的。品 书 网 ( . V o Dt . c o M) 握着炎龙剑,高歌能够感受到剑身在微微地颤动。 只有在遇见比较强大的鬼、妖之时,炎龙剑才会这样,这说明炎龙也很紧张。 高歌不禁猜测,三目法王究竟是何来头?隐藏在这宝相庄严的皮囊之下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三目法王忽然笑了,说道:“我天赋异禀,从小便具有佛家‘天眼通’,世人皆以‘三目’名之,而你们自诩替天行道,也号称‘天眼’,今日倒要看看是我的天眼厉害,还是你们的天眼高强!” 他的“第三只眼”又开始发出了光。 高歌没有跟他废话,先下手为强,一剑刺了过去。 三目法王面色一凛,第三只眼睛中红光射出,后发先至,直击高歌,高歌早有防备,闪身躲开,二人斗在一起。 “狂狮”雷动传给高歌的剑法,是他的独门武功“电剑大七势”,招数不多但速度奇快、攻势凌厉,威力甚强。后来,高歌经过多次实战,又多次将此剑法加以变化、改进。高歌悟性极高,又不喜拘束,剑招常常兴之所致、随意挥发,虽未达到“无招胜有招”的绝顶境界,但也是羚羊挂角、无迹可寻了。在“电剑大七势”江湖中名头虽响,但真正见过的人却不多,再加上高歌的率意而为,几乎没有人能猜透他的剑招。 可是这次,情况却不同了。三目法王这个西域喇嘛,对高歌的剑招似乎极为熟悉,他不用兵刃,也未见有什么大幅度的动作,但高歌的炎龙剑就是刺不到他的身上。 一轮急攻下来,高歌已是额头见汗,但三目法王却依然面不改色,甚至还露出了淡淡的笑容。在高歌闪电般的攻击之下,他竟然还能开口讲话,声音不疾不徐,显得十分悠然。 “高元帅,听说你是中原武林中超一流的高手,难道就有这点本事吗?你可不要藏拙啊,快快使出浑身解数,让我好好见识一下中原的绝顶武功……” 高歌当然知道三目法王是在故意激怒自己,好让自己变得急躁,他当然不会上这个当,但是眼看三目法王的武功竟然如此不可思议,还是不可避免地有些心灰意冷。 接下来,炎龙的一句话使他更加心灰意冷了。 *** “他还没尽全力。”高歌的脑海中传来了炎龙的声音。 “什么?”高歌一惊,三目法王还有所保留?这实在是他出道以来见过的武功最为深不可测的一人,只怕连师父雷动、残空大师、一鹤道长、诸葛先生这些前辈高手都是远远不如。自己老是认为武功已经很不错了,但和三目法王相比,还是天差地远。 想到这里,高歌不由沮丧至极,但随即他忽然意识到,三目法王是妖而不是人,一想到这里,心里不禁舒服了许多。 炎龙当然知道高歌在想什么,也宽慰他道:“你不用太过沮丧,这个妖怪的法力之强,连我也是前所未见,不过,总觉得有点奇怪。” “奇怪?”高歌道,此时他也看出三目法王是未尽全力了。因为和炎龙心灵交流,多少分散了精力,他出手已经没有刚才那么快了,可是三目法王并没有趁着这个机会反击。“确实有点奇怪,他为什么不使全力对付我呢?难道他真的只是为了看看中原武功,再让我当众出丑?” “没这么简单。”炎龙道,“他似乎在等待什么。” “等待?”高歌一怔,“你的意思是说三目法王在拖延时间?” “对。”炎龙道,“而且他一边与你交战,一边往地下输送力量。” “往地下输送力量?怎么个输送法?”高歌道。 “他的屁股后面长着一个长长的、类似尾巴的东西,顶端很尖,他把‘尾巴’插入土中,通过它把自身的能量源源不断地输送下去。只是这一切都被他那宽大的僧袍遮得严严实实,所以你看不见。”炎龙解释道。 “哦,那他这么做的用意是什么?”高歌又问。 “现在还不知道。”炎龙道,“但是这个三目法王给我的感觉很特别,他好像并不完整。” “不完整?这是什么意思?”高歌不解地问。 “我们看到的,似乎只是他的一部分。”炎龙换了种说法。 高歌有点明白了:“那三目法王的另一部分是不是躲在地下?他是不是在向他的另一部分输送能量?” “很有可能,我早就说过,这‘阿克古’下面的气场很强。”炎龙道。 “那就**不离十了。”高歌道,“不管三目法王是什么用意,反正肯定对我们不利,我们一定要阻止他!” “阻止他是不错,但我们能办到吗?”炎龙道。 “强攻不成,难道不能智取?”高歌说着,心生一计,对炎龙道:“放把火烧掉他的僧袍,让他的手下们都看看他的狐狸尾巴!” “好主意!” *** 三目法王看着高歌汗湿衣衫的狼狈样子,不禁得意地道:“高元帅,难道你就这点本事吗?” 高歌气喘呼呼的道:“我还有绝招没使出来呢,你看好了!” “正要领教。”三目法王笑嘻嘻地道。 “别得意,我这就让你出丑!”高歌狠狠地想,抖擞精神,抢上去一轮急攻,三目法王依然只是防守,并不还击,而且他有意要卖弄本事,激怒高歌,每次都等剑锋就要刺到身上的时候,方才躲避,高歌每一次都似乎刺中他了,但每一次都是功亏一篑。 但三目法王这么一卖弄,反而正合高歌之意。高歌一剑刺出,刺向三目法王左肋,三目法王身子丝毫未动,只是肋下忽然憋了一块,剑锋贴着僧袍滑了过去。 “就在此时!”高歌心想,“忽”的一下,剑身上腾起了兄熊熊火焰,三目法王没有提防,僧袍立刻被引燃。高歌一喜:“成了!” 但三目法王却并未慌乱,他右手一挥,高歌立刻感到一股极其强劲的力量扑面而来,他呼吸一窒,急忙向后疾退。逼退高歌后,三目法王又向自己的左肋劈出一掌,用掌力把火焰压灭。 高歌定睛一看,三目法王的僧袍上只被烧出一个拳头大的小洞,离“露尾巴”还差得远。 “久闻高元帅有一把能喷出烈焰的宝剑,今日总算见识到了。”三目法王道,“据说高元帅还有一条巨龙,不置可否让我见识一下啊?” “想见巨龙?就怕你见到了后悔!”高歌说着,心念电转:“还有什么好法子能让三目法王露出尾巴呢?” “哈哈”三目法王笑道,“高元帅多虑了,区区一条龙而已,难道我还会被它吓倒吗?”言下之意自然是不把炎龙放在眼里。 高歌见他执意要让炎龙露面,心中已有计较,他决定将计就计。于是道:“好,我就让炎龙来收拾你!”说着把手中剑往地上随便一插,伸手到怀里掏摸起来。 三目法王见他如此,不禁笑道:“高元帅,你又想搞什么花样?你的龙难道藏在怀里吗?” “怎么?不行啊!”高歌没好气地道。 三目法王哈哈大笑:“高元帅,你以为我不知道吗?巨龙就附身在你的剑中,我的修为虽然算不上深,但这点事情还是瞒不过我的。” 高歌心中一惊,面上却不动声色,淡淡道:“那我就不卖关子了。”说着提起炎龙剑,往空中一抛,只见炎龙剑化作一道银圈,旋转着向上飞去,高歌大声道:“炎龙,出来吧!” 随着高歌的喊声,炎龙剑上爆发出万道金光,夺人眼目,金光中,炎龙现了身形。引发了双方士兵的一阵阵惊呼。 “终于现身了!”三目法王大喜,他的“身体”在阿克古这个地方沉睡了近万年,几天来,他源源不断地为“它”输送能量,如今已濒临苏醒,但它沉睡的时间总归太久,还需要一个充满敌意的强大力量来刺激一下,方可完全恢复它的活力。所以三目法王千方百计地让高歌唤出炎龙。果真,随着炎龙的出现,来自地下的反应也猛然加强了。三目法王大喜,心想:“照这样看来的话,最多再有半个时辰就可以了。” 炎龙在空中张开大嘴,将一条火柱喷向三目法王,三目法王早有准备,立刻跃开。 “这条龙的本事也不过如此,等下我的‘身体’苏醒后,首先就捏死它!”三目法王抬头看着空中的炎龙,心想。 这时,三目法王忽然觉得有些不对,他收回目光,心里悚然一惊,原来高歌已来到了他的身前! ### (支持原创,支持正版,《天开眼》首发于17K文学网。) 本书来自 品书网 第一三五章 揭开画皮 手机阅读 两军的主帅亲自上阵,在阵前对峙着,这在两军对垒的情况下是极少出现的。品 书 网 ( . V o Dt . c o M) 握着炎龙剑,高歌能够感受到剑身在微微地颤动。 只有在遇见比较强大的鬼、妖之时,炎龙剑才会这样,这说明炎龙也很紧张。 高歌不禁猜测,三目法王究竟是何来头?隐藏在这宝相庄严的皮囊之下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三目法王忽然笑了,说道:“我天赋异禀,从小便具有佛家‘天眼通’,世人皆以‘三目’名之,而你们自诩替天行道,也号称‘天眼’,今日倒要看看是我的天眼厉害,还是你们的天眼高强!” 他的“第三只眼”又开始发出了光。 高歌没有跟他废话,先下手为强,一剑刺了过去。 三目法王面色一凛,第三只眼睛中红光射出,后发先至,直击高歌,高歌早有防备,闪身躲开,二人斗在一起。 “狂狮”雷动传给高歌的剑法,是他的独门武功“电剑大七势”,招数不多但速度奇快、攻势凌厉,威力甚强。后来,高歌经过多次实战,又多次将此剑法加以变化、改进。高歌悟性极高,又不喜拘束,剑招常常兴之所致、随意挥发,虽未达到“无招胜有招”的绝顶境界,但也是羚羊挂角、无迹可寻了。在“电剑大七势”江湖中名头虽响,但真正见过的人却不多,再加上高歌的率意而为,几乎没有人能猜透他的剑招。 可是这次,情况却不同了。三目法王这个西域喇嘛,对高歌的剑招似乎极为熟悉,他不用兵刃,也未见有什么大幅度的动作,但高歌的炎龙剑就是刺不到他的身上。 一轮急攻下来,高歌已是额头见汗,但三目法王却依然面不改色,甚至还露出了淡淡的笑容。在高歌闪电般的攻击之下,他竟然还能开口讲话,声音不疾不徐,显得十分悠然。 “高元帅,听说你是中原武林中超一流的高手,难道就有这点本事吗?你可不要藏拙啊,快快使出浑身解数,让我好好见识一下中原的绝顶武功……” 高歌当然知道三目法王是在故意激怒自己,好让自己变得急躁,他当然不会上这个当,但是眼看三目法王的武功竟然如此不可思议,还是不可避免地有些心灰意冷。 接下来,炎龙的一句话使他更加心灰意冷了。 *** “他还没尽全力。”高歌的脑海中传来了炎龙的声音。 “什么?”高歌一惊,三目法王还有所保留?这实在是他出道以来见过的武功最为深不可测的一人,只怕连师父雷动、残空大师、一鹤道长、诸葛先生这些前辈高手都是远远不如。自己老是认为武功已经很不错了,但和三目法王相比,还是天差地远。 想到这里,高歌不由沮丧至极,但随即他忽然意识到,三目法王是妖而不是人,一想到这里,心里不禁舒服了许多。 炎龙当然知道高歌在想什么,也宽慰他道:“你不用太过沮丧,这个妖怪的法力之强,连我也是前所未见,不过,总觉得有点奇怪。” “奇怪?”高歌道,此时他也看出三目法王是未尽全力了。因为和炎龙心灵交流,多少分散了精力,他出手已经没有刚才那么快了,可是三目法王并没有趁着这个机会反击。“确实有点奇怪,他为什么不使全力对付我呢?难道他真的只是为了看看中原武功,再让我当众出丑?” “没这么简单。”炎龙道,“他似乎在等待什么。” “等待?”高歌一怔,“你的意思是说三目法王在拖延时间?” “对。”炎龙道,“而且他一边与你交战,一边往地下输送力量。” “往地下输送力量?怎么个输送法?”高歌道。 “他的屁股后面长着一个长长的、类似尾巴的东西,顶端很尖,他把‘尾巴’插入土中,通过它把自身的能量源源不断地输送下去。只是这一切都被他那宽大的僧袍遮得严严实实,所以你看不见。”炎龙解释道。 “哦,那他这么做的用意是什么?”高歌又问。 “现在还不知道。”炎龙道,“但是这个三目法王给我的感觉很特别,他好像并不完整。” “不完整?这是什么意思?”高歌不解地问。 “我们看到的,似乎只是他的一部分。”炎龙换了种说法。 高歌有点明白了:“那三目法王的另一部分是不是躲在地下?他是不是在向他的另一部分输送能量?” “很有可能,我早就说过,这‘阿克古’下面的气场很强。”炎龙道。 “那就**不离十了。”高歌道,“不管三目法王是什么用意,反正肯定对我们不利,我们一定要阻止他!” “阻止他是不错,但我们能办到吗?”炎龙道。 “强攻不成,难道不能智取?”高歌说着,心生一计,对炎龙道:“放把火烧掉他的僧袍,让他的手下们都看看他的狐狸尾巴!” “好主意!” *** 三目法王看着高歌汗湿衣衫的狼狈样子,不禁得意地道:“高元帅,难道你就这点本事吗?” 高歌气喘呼呼的道:“我还有绝招没使出来呢,你看好了!” “正要领教。”三目法王笑嘻嘻地道。 “别得意,我这就让你出丑!”高歌狠狠地想,抖擞精神,抢上去一轮急攻,三目法王依然只是防守,并不还击,而且他有意要卖弄本事,激怒高歌,每次都等剑锋就要刺到身上的时候,方才躲避,高歌每一次都似乎刺中他了,但每一次都是功亏一篑。 但三目法王这么一卖弄,反而正合高歌之意。高歌一剑刺出,刺向三目法王左肋,三目法王身子丝毫未动,只是肋下忽然憋了一块,剑锋贴着僧袍滑了过去。 “就在此时!”高歌心想,“忽”的一下,剑身上腾起了兄熊熊火焰,三目法王没有提防,僧袍立刻被引燃。高歌一喜:“成了!” 但三目法王却并未慌乱,他右手一挥,高歌立刻感到一股极其强劲的力量扑面而来,他呼吸一窒,急忙向后疾退。逼退高歌后,三目法王又向自己的左肋劈出一掌,用掌力把火焰压灭。 高歌定睛一看,三目法王的僧袍上只被烧出一个拳头大的小洞,离“露尾巴”还差得远。 “久闻高元帅有一把能喷出烈焰的宝剑,今日总算见识到了。”三目法王道,“据说高元帅还有一条巨龙,不置可否让我见识一下啊?” “想见巨龙?就怕你见到了后悔!”高歌说着,心念电转:“还有什么好法子能让三目法王露出尾巴呢?” “哈哈”三目法王笑道,“高元帅多虑了,区区一条龙而已,难道我还会被它吓倒吗?”言下之意自然是不把炎龙放在眼里。 高歌见他执意要让炎龙露面,心中已有计较,他决定将计就计。于是道:“好,我就让炎龙来收拾你!”说着把手中剑往地上随便一插,伸手到怀里掏摸起来。 三目法王见他如此,不禁笑道:“高元帅,你又想搞什么花样?你的龙难道藏在怀里吗?” “怎么?不行啊!”高歌没好气地道。 三目法王哈哈大笑:“高元帅,你以为我不知道吗?巨龙就附身在你的剑中,我的修为虽然算不上深,但这点事情还是瞒不过我的。” 高歌心中一惊,面上却不动声色,淡淡道:“那我就不卖关子了。”说着提起炎龙剑,往空中一抛,只见炎龙剑化作一道银圈,旋转着向上飞去,高歌大声道:“炎龙,出来吧!” 随着高歌的喊声,炎龙剑上爆发出万道金光,夺人眼目,金光中,炎龙现了身形。引发了双方士兵的一阵阵惊呼。 “终于现身了!”三目法王大喜,他的“身体”在阿克古这个地方沉睡了近万年,几天来,他源源不断地为“它”输送能量,如今已濒临苏醒,但它沉睡的时间总归太久,还需要一个充满敌意的强大力量来刺激一下,方可完全恢复它的活力。所以三目法王千方百计地让高歌唤出炎龙。果真,随着炎龙的出现,来自地下的反应也猛然加强了。三目法王大喜,心想:“照这样看来的话,最多再有半个时辰就可以了。” 炎龙在空中张开大嘴,将一条火柱喷向三目法王,三目法王早有准备,立刻跃开。 “这条龙的本事也不过如此,等下我的‘身体’苏醒后,首先就捏死它!”三目法王抬头看着空中的炎龙,心想。 这时,三目法王忽然觉得有些不对,他收回目光,心里悚然一惊,原来高歌已来到了他的身前! ### (支持原创,支持正版,《天开眼》首发于17K文学网。) 本书来自 品书网 第一三六章 见好就收 本月,新的奖励政策出台,小风也决定要冲击一下了。因为《天开眼》并不算很长,下个月或者大下个月就要完本了,再不冲击就没机会了。我不敢奢望排在全站前几位,只希望在一百名之内就心满意足了,所以还请各位读者大大帮忙订阅,小风也会努力更新的! ### “糟糕,大意了!”三目法王心想,不过他并没有多么紧张,在他看来,没了炎龙剑的高歌根本不足为虑。 高歌双掌齐出,向三目法王的胸膛拍去,三目法王并没有躲避,任由高歌攻击。 高歌双掌拍上,掌心处却感觉一片虚无,浑无着力之处。似乎这薄薄的僧袍里面空无一物。高歌心里一惊,难道三目法王的身体忽然不见了? 看到高歌的惊愕之情,三目法王轻轻一笑,抬手一掌,把高歌打得倒飞出去。 但与此同时,只听“刺啦”一声响,原来高歌虽然双掌落空,却已经顺势捏住了三目法王的衣角,此刻正好借他这一掌之力,把他的僧袍给扯成了两半! *** 高歌挨的这一掌不轻,但心里却高兴异常:他的计策终于成功了! 炎龙也回到了剑中,落在高歌的手里。“干得好,高歌!”炎龙夸赞道。 “要不是你吸引他的注意力的话,我也不会成功的。”高歌道。他潜运内力化去胸口淤积的掌力,然后深吸一口气,朗声道:“大家快看看,这三目法王怎么还有尾巴啊,他到底是人还是妖?” 其实不等他说,便已经有很多士兵注意到了,尤其是三目法王背对着的胡族士兵。他们目瞪口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直到听到高歌的话,才知道自己并没有看错。 高歌中气充沛,声音传出了很远,每个人都听到了,几乎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三目法王。三目法王这才意识到自己漏了馅,急忙在众人的目光下把尾巴收回体内,却已经于事无补了。 高歌又道:“对面的士兵们,看看吧,这就是你们元帅的真面目!” 而西征士兵们也开始鼓噪起来。 “没想到,他们找了个长着尾巴的元帅!” “是啊,他们举国供奉的国师、法王,竟然是个妖怪!” …… 三目法王恼羞成怒,第三只眼睛中又射出强光,打向高歌。高歌把剑一横,光束打在平滑如镜的剑身上,反弹了回去,三目法王始料不及,光束从他的身体内穿过,但奇怪的是,他却并未受到任何损伤。 刚刚让蝶舞包扎好手上伤口的司徒狂风看到这一幕,不禁一怔:“怪了,难道他打出的光线伤不着自己?” 远处的司徒满心疑惑,但近处的高歌却看得清清楚楚,原来就在光束快要打到三目法王身上的时候,他的身上却忽然出现了一个小洞,光束便从这个小洞中穿了过去。 炎龙也看到了这个情景,道:“看来,这个妖怪的全身任何部分都可以随便改变形状。” 高歌闻言恍然大悟,怪不得自己的招数都被三目法王轻描淡写地化解开了呢,原来如此,无论他攻到哪里,哪里就会“消失”,想通此节,不由沮丧之意尽去。 “妖怪,再吃我一剑!”高歌叫道。他的剑招本以刺为主,但这次却改刺为砍,一剑横挥,心想三目法王的身体总不会自动地断成两半吧? 三目法王并没有断成两半,但身子却忽然矮了下去,高歌这一剑本来是拦腰砍的,剑锋却贴着三目法王的头皮掠过。 高歌一惊,定睛一看,却见三目法王的下半身已经没入了土中,直达腰际,而且还在迅速地往下沉。高歌想阻止他,但没来得及,三目法王已经完全钻入了土中,不见了。 高歌生怕三目法王也像他的徒弟巫毒尊者一样躲在地下袭击,急忙剑尖指地,凝神戒备,谁知过了良久,三目法王仍然没有进攻,他竟像是逃走了。 胡族士兵见自己敬若神明的三目法王竟然长着一条奇怪的尾巴,本来已经大受打击,现在主帅又不见了,军心自然更加浮动不安。马文辉见时机已到,振臂高呼:“他们的什么法王打不过高元帅,像土拨鼠一样钻进地里逃走啦,现在敌军已经没有主帅啦,兄弟们,给我杀!”说着一马当先,直扑敌营、士兵们个个精神振奋,呐喊着冲杀过去。 胡族士兵已斗志全无,西征军占据了压倒性优势,不一会儿,胡族军队便全面崩溃,士兵四散奔逃。 *** 这场原本预计很艰苦的战斗,仅仅打了一炷香的时间便已接近尾声。胡兵死伤大半,余下的不是逃走,就是已放弃抵抗,做了俘虏,只有一小部分仍在顽抗,但消灭他们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每个人都是兴高采烈,只有高歌仍在担心,他相信三目法王绝不会一走了之的,何况还有地底下那巨大的、神秘的力量。 “地底下的气息越来越强烈了。”炎龙告诉高歌。 高歌眉头一皱,叫过传令官道:“马上鸣金!” 那传令官的脸上也是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他道:“元帅,何必这么着急呢?还有一些胡人没投降呢……” 高歌有些不耐烦,劈手抓过他,吼道:“我的话你没听见吗?马上鸣金!” 那传令官吓得打了个哆嗦,不敢再多说,立刻道:“是,是!”立刻,急促的金铁之声便响了起来。 马文辉带领一队精锐骑兵,正在追歼逃敌,闻声不由得勒住了马。 “马副帅,怎么现在就鸣金了?他身后的一名骑兵道。 马文辉也是一脸茫然:“应该是高元帅下的令吧?” 那骑兵心想高元帅不懂兵法,想见好就收,这才仓促鸣金,他正杀得兴起,对马文辉道:“我看我们还是杀了这些逃兵再回去吧,反正也用不了多长时间。”另外几个骑兵也纷纷附和。 马文辉犹豫了一下,道:“军令如山,我们还是回去的好。穷寇莫追,就留这几个家伙一条性命吧。” 众骑兵尽管不情愿,但还是服从了命令。 其实,马文辉心里对高歌过早鸣金也是颇不以为然,他回来见到高歌后立马问道:“高元帅,我们还没全歼敌军,你怎么这就收兵了?” “因为我感觉此地有一股十分强大的力量,如果不见好就收恐怕会有大麻烦。”高歌解释道,“三目法王土循而走一定是有目的的,我们还是赶快离开此地的好。” 马文辉点点头,但还是不以为然地道:“就算三目法王有三头六臂,难道我们几十万大军还收拾不了他?” “三目法王并不是人,而是妖,妖的力量有时是相当不可思议的。”高歌说着,脑海中又浮现出“天下第一擂”上被“红月”附身的许天宝来,“反正我们已经大获全胜,基本上瓦解了胡族的有生力量,没必要再冒大险了。” 说着,他传下命令:“后队变前队,立刻撤退。” *** 虽说军队中令出如山,但取得最后胜利的巨大喜悦,让每个人都感到相当的放松,大家一边走,一边高声谈笑着,再加上还得押送大批俘虏,所以行军的速度并不算快。在队伍最尾端殿后的高歌几次催促,却作用不大。 刚刚走出一里多地光景,忽然,从地底下传来了巨大的、沉闷的响声。 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响声越来越大,似乎地壳下面正不断地打着闷雷,紧接着,地面开始颤动起来。 是地震? 这一下,不用高歌催促了,每个人都加快了脚步,拼了命地往前跑,但地面震颤得越来越厉害,很多人立足不稳,摔在了地上。 此刻,西征大军已经跑回到了“阿克古”的边缘,只见“阿克古”的中心地面忽然慢慢地隆起,形成了一座小山。 见到这幅奇景,很多人都惊呆了。 但是他们随即发现,“山”开始慢慢地活动,逐渐显出了四肢、躯干和头颅。 这哪里是山,这分明是一个活物,一个如小山一般大的怪兽! 它的样子有点像猩猩,却拖着一条常常的尾巴,从后背到尾尖,生着一排骨质的尖刺。 它全身长着长毛,头上竖着一支尖尖的独角,眼睛也只有一只,但眼眶里面并不是眼球,而是一个人形的东西,高歌目力非凡,看得分明,那个人形,赫然正是盘膝而坐的三目法王! ### (支持原创,支持正版,《天开眼》首发于**文学网。) 第一三六章 见好就收 本月,新的奖励政策出台,小风也决定要冲击一下了。因为《天开眼》并不算很长,下个月或者大下个月就要完本了,再不冲击就没机会了。我不敢奢望排在全站前几位,只希望在一百名之内就心满意足了,所以还请各位读者大大帮忙订阅,小风也会努力更新的! ### “糟糕,大意了!”三目法王心想,不过他并没有多么紧张,在他看来,没了炎龙剑的高歌根本不足为虑。 高歌双掌齐出,向三目法王的胸膛拍去,三目法王并没有躲避,任由高歌攻击。 高歌双掌拍上,掌心处却感觉一片虚无,浑无着力之处。似乎这薄薄的僧袍里面空无一物。高歌心里一惊,难道三目法王的身体忽然不见了? 看到高歌的惊愕之情,三目法王轻轻一笑,抬手一掌,把高歌打得倒飞出去。 但与此同时,只听“刺啦”一声响,原来高歌虽然双掌落空,却已经顺势捏住了三目法王的衣角,此刻正好借他这一掌之力,把他的僧袍给扯成了两半! *** 高歌挨的这一掌不轻,但心里却高兴异常:他的计策终于成功了! 炎龙也回到了剑中,落在高歌的手里。“干得好,高歌!”炎龙夸赞道。 “要不是你吸引他的注意力的话,我也不会成功的。”高歌道。他潜运内力化去胸口淤积的掌力,然后深吸一口气,朗声道:“大家快看看,这三目法王怎么还有尾巴啊,他到底是人还是妖?” 其实不等他说,便已经有很多士兵注意到了,尤其是三目法王背对着的胡族士兵。他们目瞪口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直到听到高歌的话,才知道自己并没有看错。 高歌中气充沛,声音传出了很远,每个人都听到了,几乎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三目法王。三目法王这才意识到自己漏了馅,急忙在众人的目光下把尾巴收回体内,却已经于事无补了。 高歌又道:“对面的士兵们,看看吧,这就是你们元帅的真面目!” 而西征士兵们也开始鼓噪起来。 “没想到,他们找了个长着尾巴的元帅!” “是啊,他们举国供奉的国师、法王,竟然是个妖怪!” …… 三目法王恼羞成怒,第三只眼睛中又射出强光,打向高歌。高歌把剑一横,光束打在平滑如镜的剑身上,反弹了回去,三目法王始料不及,光束从他的身体内穿过,但奇怪的是,他却并未受到任何损伤。 刚刚让蝶舞包扎好手上伤口的司徒狂风看到这一幕,不禁一怔:“怪了,难道他打出的光线伤不着自己?” 远处的司徒满心疑惑,但近处的高歌却看得清清楚楚,原来就在光束快要打到三目法王身上的时候,他的身上却忽然出现了一个小洞,光束便从这个小洞中穿了过去。 炎龙也看到了这个情景,道:“看来,这个妖怪的全身任何部分都可以随便改变形状。” 高歌闻言恍然大悟,怪不得自己的招数都被三目法王轻描淡写地化解开了呢,原来如此,无论他攻到哪里,哪里就会“消失”,想通此节,不由沮丧之意尽去。 “妖怪,再吃我一剑!”高歌叫道。他的剑招本以刺为主,但这次却改刺为砍,一剑横挥,心想三目法王的身体总不会自动地断成两半吧? 三目法王并没有断成两半,但身子却忽然矮了下去,高歌这一剑本来是拦腰砍的,剑锋却贴着三目法王的头皮掠过。 高歌一惊,定睛一看,却见三目法王的下半身已经没入了土中,直达腰际,而且还在迅速地往下沉。高歌想阻止他,但没来得及,三目法王已经完全钻入了土中,不见了。 高歌生怕三目法王也像他的徒弟巫毒尊者一样躲在地下袭击,急忙剑尖指地,凝神戒备,谁知过了良久,三目法王仍然没有进攻,他竟像是逃走了。 胡族士兵见自己敬若神明的三目法王竟然长着一条奇怪的尾巴,本来已经大受打击,现在主帅又不见了,军心自然更加浮动不安。马文辉见时机已到,振臂高呼:“他们的什么法王打不过高元帅,像土拨鼠一样钻进地里逃走啦,现在敌军已经没有主帅啦,兄弟们,给我杀!”说着一马当先,直扑敌营、士兵们个个精神振奋,呐喊着冲杀过去。 胡族士兵已斗志全无,西征军占据了压倒性优势,不一会儿,胡族军队便全面崩溃,士兵四散奔逃。 *** 这场原本预计很艰苦的战斗,仅仅打了一炷香的时间便已接近尾声。胡兵死伤大半,余下的不是逃走,就是已放弃抵抗,做了俘虏,只有一小部分仍在顽抗,但消灭他们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每个人都是兴高采烈,只有高歌仍在担心,他相信三目法王绝不会一走了之的,何况还有地底下那巨大的、神秘的力量。 “地底下的气息越来越强烈了。”炎龙告诉高歌。 高歌眉头一皱,叫过传令官道:“马上鸣金!” 那传令官的脸上也是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他道:“元帅,何必这么着急呢?还有一些胡人没投降呢……” 高歌有些不耐烦,劈手抓过他,吼道:“我的话你没听见吗?马上鸣金!” 那传令官吓得打了个哆嗦,不敢再多说,立刻道:“是,是!”立刻,急促的金铁之声便响了起来。 马文辉带领一队精锐骑兵,正在追歼逃敌,闻声不由得勒住了马。 “马副帅,怎么现在就鸣金了?他身后的一名骑兵道。 马文辉也是一脸茫然:“应该是高元帅下的令吧?” 那骑兵心想高元帅不懂兵法,想见好就收,这才仓促鸣金,他正杀得兴起,对马文辉道:“我看我们还是杀了这些逃兵再回去吧,反正也用不了多长时间。”另外几个骑兵也纷纷附和。 马文辉犹豫了一下,道:“军令如山,我们还是回去的好。穷寇莫追,就留这几个家伙一条性命吧。” 众骑兵尽管不情愿,但还是服从了命令。 其实,马文辉心里对高歌过早鸣金也是颇不以为然,他回来见到高歌后立马问道:“高元帅,我们还没全歼敌军,你怎么这就收兵了?” “因为我感觉此地有一股十分强大的力量,如果不见好就收恐怕会有大麻烦。”高歌解释道,“三目法王土循而走一定是有目的的,我们还是赶快离开此地的好。” 马文辉点点头,但还是不以为然地道:“就算三目法王有三头六臂,难道我们几十万大军还收拾不了他?” “三目法王并不是人,而是妖,妖的力量有时是相当不可思议的。”高歌说着,脑海中又浮现出“天下第一擂”上被“红月”附身的许天宝来,“反正我们已经大获全胜,基本上瓦解了胡族的有生力量,没必要再冒大险了。” 说着,他传下命令:“后队变前队,立刻撤退。” *** 虽说军队中令出如山,但取得最后胜利的巨大喜悦,让每个人都感到相当的放松,大家一边走,一边高声谈笑着,再加上还得押送大批俘虏,所以行军的速度并不算快。在队伍最尾端殿后的高歌几次催促,却作用不大。 刚刚走出一里多地光景,忽然,从地底下传来了巨大的、沉闷的响声。 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响声越来越大,似乎地壳下面正不断地打着闷雷,紧接着,地面开始颤动起来。 是地震? 这一下,不用高歌催促了,每个人都加快了脚步,拼了命地往前跑,但地面震颤得越来越厉害,很多人立足不稳,摔在了地上。 此刻,西征大军已经跑回到了“阿克古”的边缘,只见“阿克古”的中心地面忽然慢慢地隆起,形成了一座小山。 见到这幅奇景,很多人都惊呆了。 但是他们随即发现,“山”开始慢慢地活动,逐渐显出了四肢、躯干和头颅。 这哪里是山,这分明是一个活物,一个如小山一般大的怪兽! 它的样子有点像猩猩,却拖着一条常常的尾巴,从后背到尾尖,生着一排骨质的尖刺。 它全身长着长毛,头上竖着一支尖尖的独角,眼睛也只有一只,但眼眶里面并不是眼球,而是一个人形的东西,高歌目力非凡,看得分明,那个人形,赫然正是盘膝而坐的三目法王! ### (支持原创,支持正版,《天开眼》首发于**文学网。) 短篇武侠:忘忧草 我的短篇武侠作品,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看看。 ######### 一.魔鬼 夜,整个苏州城一片静谧,只有那些灯火通明的烟花柳巷,还不时地传来几声莺歌燕语。 夜已深,“如归酒家”里最后一个客人也终于醉醺醺地走了,酒家的老板、厨师兼跑堂赵三胜打了个长长的呵欠,正准备打烊,可就在这时候,又来了两个客人。 这是两个年轻的女子,均做苗家打扮,一着红衣,一着蓝衣,都长得明眸皓齿,娇俏可人。她们的到来,使得这昏暗的酒店也似乎亮堂了许多。 赵三胜看得眼都直了,苏州城里虽然佳丽如云,但他这个陋巷之中的小小酒店却从来没有美女光顾。红衣苗女四下里看了看,道:“你要关门了吧?我们是不是来得晚了一点?”赵三胜一怔,这才回过神来,忙道:“小店离打烊还早,不过……”他搓了搓手,接道:“恕小人多嘴,两位实在不该深夜外出,这样很危险的。”蓝衣苗女看了他一眼,道:“有什么危险?”赵三胜笑了笑,问道:“敢问两位姑娘芳名?听口音你们不像本地人吧?”红衣苗女点点头:“我叫姚玉,这是我姐姐姚珠,我们是从苗疆来的。”赵三胜“哦”了一声:“这就难怪两位不知道了。”他往前凑了凑,神秘地道:“这几天苏州城里闹鬼,那鬼专在深夜出来吸人的*,已经有好几个人被吸死了!” 姚玉吃了一惊,失声道:“这是真的?”赵三胜道:“当然是真的,我还亲眼看过一个死者呢!那人眼睛暴睁着,舌头伸得老长,那模样……”姚玉吓得花容失色,颤声道:“我好怕,我们该怎么办?”赵三胜笑了,拍拍胸脯道:“姑娘不用怕,我赵三胜人送外号‘赵大胆’,别的本事没有,就是胆大。两位尽可放心,有我在这里,那鬼不敢来的。”姚玉这才放心了些,柔声道:“那就好,多谢大哥了!”赵三胜笑得嘴都咧到耳朵后里去了:“姑娘太客气了!对了,两位要用点什么?”姚珠淡淡地道:“随便弄几样小菜,再烫一壶好酒。”“好嘞,马上就来。两位先坐一会,不用害怕,有事的话喊我一声!”赵三胜说着,哼着小调到厨房忙活去了。 姚玉看着赵三胜的背影,捂着嘴笑了:“姐姐,这个人真有意思!”姚珠白了她一眼:“有什么意思!你也真是的,跟他说这么多废话!”姚玉吐了吐舌头:“玩玩而已嘛!”她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压低了声音道:“小金怎么样?它一天没吃东西,一定饿坏了。”姚珠点点头,从怀中取出一个精致的锦盒,小心翼翼地打开,只见锦盒里面卧着一只蚕,只有小指般大,通体碧绿,头部却是金黄色,最奇的是背上还生着一对轻薄透明的翼。姚玉凑过去,用一根手指轻轻抚摩着它,柔声道:“小金,你饿得都不愿动了吗?别着急,你马上就能饱餐一顿了。” “两位姑娘久等了!”赵三胜大声说着,端着酒菜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姚玉立即缩回了手,姚珠手腕一翻,将小盒扣在手里。 赵三胜摆好酒菜,问道:“两位还有什么需要的吗?”姚玉冲他甜甜一笑:“赵大哥,我想请你帮个忙。”赵三胜的骨头都酥了,面脸堆笑地说:“姑娘太客气了,有什么吩咐您尽管说。”姚玉向他招招手:“你把耳朵凑过来。” 赵三胜心旌摇荡,依言附耳过去,姚珠屈指在锦盒上轻轻一弹,盒里原本僵卧不动的小金忽然电射而出,箭一般地钻进了赵三胜的耳朵里!赵三胜只惨呼了半声,口就被姚玉死死捂住,只见他全身一阵抽搐,很快便两眼翻白,不再动了。 又过了片刻,小金慢慢地从赵三胜的耳朵里爬了出来,它的身子几乎粗了一倍,碧绿色的身子里,隐隐地透出了乳白色,姚玉放开了手,接着轻轻一推,赵三胜便如一条掏空了的麻袋般,软软地倒在了地上。姚玉冲着他做了个鬼脸:“赵大胆,你怎么也没有想到我们就是那吸食*的魔鬼吧?” *** 处理好赵三胜的尸体,姚珠展颜道:“小金吃饱了,咱们也该吃饭了,吃完了就在这里休息一下,明天一早就回苗疆。”“明天就回去?我还没玩够呢!”姚玉不情愿地说。姚珠正色道:“我们出来的日子不少了,而且连市井小民都对我们的所作所为有所耳闻,此地的武林人士必定也已察觉。这里不是我们的地盘,还是避一避好。”“姐姐,你不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他们知道又怎么了,我们‘玉面双罗刹’怕过谁?”姚玉颇不服气。姚珠沉吟道:“其他人确实不足为惧,但我听说萧凌风夫妇最近也到了苏州。”姚玉吃了一惊:“萧凌风?就是那个‘天下第一剑’?”姚珠点点头:“这箫凌风的武功深不可测,而且疾恶如仇,最好打抱不平,我们还是避免和他遇上好。”姚玉还想再说什么,姚珠把手一挥,沉声道:“我意已决,明天就回苗疆!” 忽然,响起一个低沉的声音:“两位又何必急着回去呢?苏州城明天有庙会,两位何不留下凑凑热闹?”姚氏姐妹齐齐被吓了一跳,徇声望去,却见门口站着一个蒙面人。 姚珠的脸色变了,这人已近在咫尺而自己却毫无察觉,他的功力无疑高出自己甚多。他深夜造访,显然来者不善。姚玉却是天不怕地不怕,一拍桌子站了起来:“你是谁?到这儿来干什么?” 蒙面人笑了:“我是谁你不必知道,我来这里是找两位姑娘的。” 姚玉眼波流转,媚笑道:“既然是来找我们姐妹的,又何必站在门口呢?快进来坐吧。”说着轻轻扬手,似要理顺鬓间那一缕乱发,衣袖里却忽然飞出一只硕大的胡蜂,与此同时,姚珠的脚下也多了两条铁线蛇,三只毒物,飞快地向蒙面人掠了过去。 蒙面人站在原地,似乎动也没动,他的身前却骤然一亮,像是炸开了一道闪电,电光闪过,三只毒物全都身首异处,腥血四溅。 电光收敛,变成了一把剑,蒙面人轻弹剑锋,悠悠道:“你们就是这样欢迎客人的吗?” 姚玉的脸上还带着笑,只是那笑容已不太自然,她暗自思拊:“此人剑法之高,当世罕有,难道他就是萧凌风?”姚珠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右手悄悄地拢在了左手袖子里。 蒙面人看了姚珠一眼,笑道:“怎么,想用碧血金蚕?你有把握它能够躲开我的剑?” 姚珠面如死灰,慢慢地拿出了手。意图已被看破,再动手也是徒劳。她深吸了一口气,沉声道:“你到底想做什么?直说吧。” 蒙面人道:“姑娘不必紧张,我只是想请你们帮我个忙。” 姚玉眉毛一扬:“我们为什么要帮你?” “因为你们没的选择。”蒙面人道,“而且,我保证你们会从中得到好处的。” 二.中毒 翌日,苏州正值庙会,人山人海,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人群中,有一对年轻的夫妇特别引人注目。只见男子一袭玄色衣杉,身后背一把乌鞘长剑,英姿挺拔、一表人才。那女子更是生得极美,而且超凡脱俗、不带一丝烟火气。她的一头长发是紫色的,像瀑布一样一直垂到腰间,她的眼眸则是蓝色的,如两块无暇的宝石、两潭晶莹的湖水。这一对夫妇,就是武林中人人称羡的神仙眷侣:“天下第一剑”萧凌风和“江湖第一美女”慕容雪。 这夫妇二人手拉着手,慢慢地游逛着,慕容雪的脸上挂着孩子般纯真娇憨的笑容,一会看看这个,一会看看那个,仿佛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萧凌风看着她,嘴角带着幸福的微笑。 走着走着,慕容雪被路边一个卖苗族饰品的小摊子吸引住了,摆摊的是两个苗家女子,一见有生意上门,连忙热情地招呼道:“这位姐姐,过来看看吧!”“很漂亮的,价钱也不贵。”慕容雪走过去,信手拿起一件银光闪闪的头饰把玩着,问身边的丈夫道:“漂亮吗?”萧凌风点点头,柔声道:“你喜欢,就买下来吧。” “姐姐,我们还有一样东西,比这个漂亮十倍呢!”一个苗女说着,拿出了一个精致的锦盒,递给慕容雪,另一个苗女笑道:“这个东西啊,本来我们姐妹打算自己留着,等出嫁的时候用的,可是看姐姐长得跟天仙一样,配它是再合适不过了,所以我们还是把它卖给姐姐您吧!” “两位妹妹过奖了。”慕容雪微笑着说,饶有兴致地接过锦盒,轻轻地打开盒盖,却见一团小小的黑影蓦地飞出,扑面而来!事起突然,距离又近,她根本来不及躲避,眼见黑影就要撞上,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慕容雪的眼前突然亮起了一道光,剑光! 剑光鲜红如血,这是萧凌风的剑,断虹剑! 剑光闪过,方才传来一阵尖锐的破空之声。这一剑之疾,竟然超过了声音的速度! 再看那团黑影,已被劈成两半,落在地上——原来是一只碧绿的蚕,背上还生有透明的翼。 “碧血金蚕!”萧凌风失声惊呼,他怒视那两个苗女:“你们是玉面双罗刹!” 这两人正是姚珠和姚玉。她们此时大惊失色,小金的速度极快,比之强弓硬弩亦毫不逊色,刚才距离甚短,又是突施暗算,而萧凌风却仍能及时出手,一剑将它劈成两半,其反应之快,出剑之准,简直已非人力所能为,而到了“神”的境界!她们已开始后悔,后悔不该与萧凌风为敌,这样的对手太可怕了,她们根本是在自寻死路!只是,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刚才的一幕也使慕容雪心惊不已,她刚刚松了一口气,脸色却变了,因为她看到,碧血金蚕的前半截身子突然振动翅膀,从地上飞起,向萧凌风冲去,而他却毫无察觉!慕容雪大呼一声“危险!”不顾一切地扑在了丈夫的身上。 胳膊传来一阵轻微的刺痛,她被咬中了。 *** 变故突发,“玉面双罗刹”乘机而逃。萧凌风扶妻子在路边坐下,急切地道:“雪儿,你先撑一会儿,我这就找她们要解药!”说着提气直追。姚珠和姚玉一面奔逃,一面不断地往身后甩出蜘蛛、蝎子、蜈蚣等各种各样的毒物,使得人群大乱,阻住了萧凌风的脚步,萧凌风情急之下,使出“八步赶蝉”轻功,踏着众人的肩膀,穷追不舍。 终于,在一条巷子的尽头,萧凌风追上了姚氏姐妹,可是,她们已变成了两具尸体。 两个人都大睁着双眼,脸上带着错愕的表情,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她们的咽喉上都有一道伤口,又窄又深,仍然在流着血。 萧凌风呆住了。 自己夫妇二人与“玉面双罗刹”无冤无仇,她们为什么要施加暗算?又是谁杀了她们?从伤口来看,杀她们的那个人用的是剑,而且是个高手,他又是谁?有什么目的? 一时间,种种疑问纷至沓来,但萧凌风无暇考虑,当务之急是寻找解药。他蹲下身去,在两具尸体身上搜了搜,除了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毒物,没有任何像是解药的东西。 失望的萧凌风只得展开轻功往回走,远远地就看到慕容雪已瘫倒在路边。萧凌风飞奔而至,轻轻地扶起了妻子,她的身子冰凉冰凉的。他在她的耳边呼唤着:“雪儿,你怎么样?你有没有事?” 慕容雪没有回答,她已昏了过去。 三.治病 年近九十的柳逢春是江湖中最有名的神医,人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做“枯木逢春”,意思说就算枯死的树木到了他手里,也能复活。 柳逢春看病的时候总是皱着眉,当他的眉头舒展开的时候,就说明病人有救了。 萧凌风紧张地看着病榻上昏迷的妻子和正给她切脉的柳逢春,心急如焚。屋里非常寂静,他只能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这种气氛让人窒息。 也不知过了多久,柳逢春终于站了起来,萧凌风急忙压低声音问道:“怎么样?”柳逢春轻轻叹了口气,示意外面说话。 他的眉头依然紧锁。 *** 两人走到外室,柳逢春迎着萧凌风探询的目光,缓缓道:“萧大侠,老朽实在是无能为力。这碧血金蚕乃蛊中之王,以活人*为食,它的毒厉害之极。要不是这条碧血金蚕被你劈成两半,毒性大减,尊夫人恐怕早就……” 萧凌风颓然地坐在了椅子上,问道:“柳老先生,碧血金蚕之毒真的就无药可解吗?”柳逢春捻着下巴上雪白的胡须,沉吟道:“这种毒并不是完全无药可解,普天之下,能够解碧血金蚕之毒的只有一种东西。”萧凌风精神一振,急忙道:“什么东西?”柳逢春一字一字道:“忘忧草。” “忘忧草?” “是的,忘忧草是解毒第一圣药,能解世间一切奇毒。” 萧凌风大喜:“那太好了,雪儿有救了!” 柳逢春的面色却依然凝重,他沉声道:“萧大侠,我必须告诉你,忘忧草虽能解毒,却有一种极其可怕的副作用。” “什么副作用?” “你知道它为什么叫忘忧草吗?因为服下这种草的人,都会昏迷整整一天,醒来之后,就会忘记以前的一切事情。” 萧凌风一愣:“忘记……一切?” 柳逢春点了点头:“不错。如果尊夫人服下忘忧草,她就会忘记以前的一切,包括你。” 萧凌风怔了怔,不过他很快微笑道:“谢谢你的提醒,不过即使这样我也要救她,我一定要让她活下去。只要她活着,只要她活得幸福,就算她永远的忘记我也没有关系。” 柳逢春赞赏地看了萧凌风一眼,口中却淡淡道:“我还得告诉你,要想取得忘忧草并不那么容易。”萧凌风道:“这一点我早就想到了,不过无论多么困难,我都不会退缩的,请您告诉我从哪里可以找到忘忧草吧。” 柳逢春点点头,悠悠道:“忘忧草并非天然生成,而是昔年‘圣手药王’邱宏用一种极其神秘的方法,穷尽毕生精力培植而成的,当时一共存活了三株,其中两株已经被用掉了。”萧凌风急切地道:“剩下的那一株呢?”柳逢春缓缓道:“剩下的一株,现在在陆万乘手里。” 一听“陆万乘”三字,萧凌风心头一震,喃喃道:“是他……” 陆万乘是和萧凌风同时成名的剑客,当时曾和萧凌风并称为“南萧北陆”,十年前两人曾在黄山交过手,结果陆万乘败在了断虹剑下。后来萧凌风在天山邂逅了慕容雪,两人互相爱慕,结为伴侣,携手浪迹天涯,行侠仗义,萧凌风的剑法越来越高,最终赢得了“天下第一剑”的美誉。而陆万乘则继承祖业,做起了钱庄生意,他是个经商的天才,生意越做越大,十年来积累了大量财富,建立了万宝山庄。陆万乘酷爱宝物,“万宝山庄”名副其实,里面奇珍异宝的数量之多、价值之大据说仅次于传说中的天山宝藏。而陆万乘也自然成了武林第一富豪。 忘忧草在陆万乘手里!任何人都知道,陆万乘爱财如命,一毛不拔,要想让他交出一件宝物,除非你给他更为值钱的珍宝。萧凌风四海为家,身上哪有值钱的宝物?何况,又有什么宝物能够比得上忘忧草? 萧凌风沉思良久,忽然长身而起,向柳逢春一抱拳:“柳老先生,告辞了。”柳逢春道:“你要去哪里?”萧凌风道:“去万宝山庄,要忘忧草。” “忘忧草是万宝山庄的十大藏宝之一,你身上有什么宝物,能让陆万乘心甘情愿地把它换给你?” 萧凌风默然不语,双拳却忽然握紧。 柳逢春知道他想做什么,沉声道:“万宝山庄戒备森严,比之皇宫大内亦毫不逊色,你虽然剑法超群,但要想盗宝,也是有去无回。萧大侠,不要冲动啊。” 萧凌风的拳头慢慢地松开了,他知道柳逢春说的是实话,只要有钱,不怕找不到人替你卖命,据说当年黑道中的七大魔头,已有四个投入了万宝山庄。 那么,到底该怎么办呢?最后一丝希望之光也渐渐黯淡,萧凌风的眼中露出了痛苦之色。柳逢春同情地看着他,心里暗暗后悔不该说出忘忧草的事情,凭添他的痛苦。 片刻,萧凌风终于恢复了平静,他诚恳地对柳逢春道:“柳老先生,谢谢你的提醒,不过,我还是要去万宝山庄。”柳逢春一愣:“你想出办法了?”萧凌风道:“没有。但是我总要试一试,这是救雪儿的最后机会,如果错过了,我会一生不安的。” 柳逢春长叹一声,点头道:“好,你们去吧。我开一些药,可以暂时压住蛊毒,稍微延长尊夫人的生命,不过,她最多还有一个月的时间。” 一个月。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萧凌风必须得到忘忧草! *** 当萧凌风进来的时候,慕容雪已经醒了,她深情地看着丈夫,柔声道:“风哥,你们说的我都听见了,我不想吃什么忘忧草,我不想忘记你。” 萧凌风鼻子一酸,却强作笑容,握住妻子的手道:“傻丫头,你忘了,我可以帮你再记起来嘛!等你好了之后,我天天对你说我们以前的事情,保证你把什么都记起来!” 慕容雪凄然一笑:“风哥,别哄我开心了。答应我,别再去万宝山庄冒险,陪我安安静静地度过这最后的一个月,好吗?” “不!”萧凌风紧紧地把妻子搂在怀里,“我不要只陪你一个月,我要再陪你三十年、五十年,陪你一辈子!你忘了吗?我们说好要一起度过今生的,我不许你先丢下我不管!” 慕容雪伏在丈夫怀中,泣不成声,萧凌风目中泪光闪动,颤声道:“雪儿,相信我,你一定会好的!” 他再也忍不住,两颗泪珠顺着脸颊无声地滑落下来。 四.条件 万宝山庄。萧凌风在两个庄丁的带领下,行走在花园小径上。花园极大,中央有一个冒着白气的温泉。虽然已是冬天,可因为温泉的缘故,花园却是温暖如春。里面青草翠竹、鸟语花香,仙鹤在草地上倘佯,水面上浮着鸳鸯。这里仿佛世外桃源,一片安静、详和的景象。 但是萧凌风知道,这里的平静只是表面,背后却是杀机四伏,就连带路的两个庄丁,也都是深藏不露的高手。 穿过花园,就是万宝山庄的客厅。虽然藏宝无数,但万宝山庄并不像一般爆发户的宅地那样修得金碧辉煌,铜臭气十足,相反却清新雅致,让人看着说不出的舒服。这间客厅并不太大,里面的陈设也很简单,但没有一件东西不是罕有的精品。 萧凌风坐在一张紫檀雕花木椅上,用宜兴的紫砂茶杯喝着上好的信阳毛尖,等了片刻,忽听一人笑道:“萧兄,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随着语声,陆万乘从内室走了出来,他身着苏绸长袍,个子不高,微微发福,满面红光,一双不大的眼睛里满是精明之色。 两人见过礼,重新落座,萧凌风开门见山地道:“不瞒陆兄说,在下今日前来,是有一事相求。” “哦,什么事?” “拙荆中了碧血金蚕之毒,危在旦夕,在下恳求陆兄赐给忘忧草,救拙荆一命。” 陆万乘沉吟片刻,缓缓道:“既然萧兄开门见山,那我也就不拐弯抹角了。忘忧草嘛,我不是不能给你,不过萧兄知道,我是生意人,生意人自然不会做赔本的买卖。”他顿了顿,微笑着续道:“不知萧兄用什么东西来跟我交换呢?” 萧凌风解下背后长剑,递了过去,陆万乘接过,拔出寸许,夺目的红光顿时射出,动人心魄。 “断虹剑,昔年铸剑大师轩辕浩天所铸的最后一把剑,以天铁为胎,辅以太湖玄英及西方精金,入八丈熔炉冶炼,七年乃成。开炉之日,轩辕大师自断一臂以祭之,其时正值雨过天晴,彩虹高挂,此剑一出,赤焰冲天,竟将彩虹一斩而断,故其名曰‘断虹’。”陆万乘侃侃而谈。 “不愧是陆兄,对此剑的来历了如指掌,如数家珍啊!”萧凌风淡淡地道。 “萧兄过奖了。”陆万乘还剑入鞘,笑道:“此剑的确是武林中人梦寐以求的至宝,不过忘忧草世间仅存一株,可以说价值连城,单凭这把断虹剑,恐怕还不大够吧?”萧凌风看了他一眼,从怀中取出一本薄薄的绢册,放在桌上。陆万乘问道:“这是?”“这是我的家传剑谱。”萧凌风道。“哦?”陆万乘拿起绢册,翻了翻,说道:“萧家剑法天下无敌,这本剑谱可以说是所有学剑的人都梦想得到的东西。可是小弟我近来只喜欢做生意,对这劳什子剑法是越来越不感兴趣了,何况……” “陆兄!”萧凌风打断了他的话,“现在我就只剩这两件东西了,愿陆兄给在下一个面子,日后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陆万乘站起身来,在屋里跺着步,沉吟道:“这忘忧草本来是小弟为防不测,留待己用的。但萧兄既然如此说了,这面子我不能不给,这样吧,只要萧兄再给小弟一件小小的东西,我就把忘忧草换给你!”萧凌风喜动颜色,赶忙问道:“什么东西?”陆万乘微微一笑:“你的右手拇指。” 萧凌风浑身一震,他万万想不到陆万乘要的竟是这个!如果失去右手拇指,他就无法再握剑,这一身武功也等于废了。他忍不住问道:“你为什么想要我的手指?”陆万乘的脸上还是带着和气的笑容:“这个你不必知道,你只需做出一个选择,同意,或是不同意。” 萧凌风慢慢喝了口茶,神色变得平静如水:“为了救她,我连命都可以不要,何况一个小小的拇指?”他深吸一口气,轻轻地吐出三个字:“我同意。” “好,那就成交了!”陆万乘一拍巴掌,“萧兄不用担心,我会给你一大笔钱财,让你们夫妇舒舒服服地度过下半生,如果你愿意的话,你们还可以在这里长住,我保证没有人会碰你们一根寒毛。” 萧凌风淡淡道:“谢谢陆兄的好意,我只有一个条件。”陆万乘道:“什么条件?萧兄尽管说。”萧凌风道:“我要请几个人来为我们做证。”陆万乘一口答应:“没问题,不知萧兄要请谁当证人?” 萧凌风说出了三个人的名字,分别是少林的苦禅大师,武当的太虚道长,还有南宫世家的掌门南宫震。这三人都是武林中的泰山北斗,有他们当证人,相信陆万乘不敢耍什么花样。 陆万乘道:“请他们不成问题,不过他们三人都远在千里之外,要想全部请到,起码也得在十日之后。”“那就再等十日。”萧凌风起身道:“我就住在前面小镇的平安客栈,有了消息通知我。”说罢拿起剑谱和断虹剑,向外走去。陆万乘连忙道:“萧兄和夫人搬到庄里来住吧?”萧凌风好像没有听到,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客厅。 陆万乘目送萧凌风走远,脸上还带着笑,只是笑容不知怎的变得有些诡异。 *** 见丈夫笑容满面地回来,慕容雪惊奇地问道:“陆万乘同意了?”“是的!再过十天,我们就可以拿到忘忧草,你就会好了!”萧凌风兴奋地道。慕容雪还是不大相信:“陆万乘这么小气的人,怎么会答应你?”“我早说过嘛,陆万乘怎么也算是白道的正义之士,他就算再小气,也得讲江湖道义啊,何况十年前,我们还有过一面之缘。”萧凌风说着,轻轻搂住了妻子。 但慕容雪却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她直视着丈夫的眼睛,正色道:“风哥,告诉我,你究竟答应了他什么条件?”萧凌风的笑容已经有些不大自然,嗫嚅道:“没什么。”慕容雪有些生气,大声道:“你说谎,你告诉我啊,你告诉我好不好?”说到最后,声音已有些哽咽。 “雪儿,冷静些!”萧凌风扶住她的双肩,沉声道:“不错,我是答应了他的条件,不过这重要吗?”他的声音变得无比温柔:“在我的生命中,没有什么能够比得上你重要。” 五.阴谋 已是深冬,这天,下起了鹅毛大雪,纷纷扬扬的雪花如同天上的精灵,把世界变成一片圣洁的白色,却也掩盖住了丑恶和肮脏。 也许是名字中有个“雪”字的缘故吧,每当下雪,慕容雪都会显得特别兴奋,这次也不例外。她坐在床上,高兴地看着窗外飘落的雪花,苍白的脸上竟浮现出一层淡淡的红晕。 萧凌风熬好一碗药,端了过来:“雪儿,该吃药了。” “风哥你看,下雪了!”慕容雪兴奋地说。萧凌风点头笑道:“是啊,下雪了。” “风哥,扶我到外面看看吧。” “不行,着了凉怎么办?” “就看一下,求求你了,好不好?” “好吧,来,先把棉袍穿上。” 两人来到院中,慕容雪高兴地伸出小手,以前她最喜欢用手接住飘落的雪花,然后看它在掌心慢慢融化。 一片雪花落在了她的掌心,却没有融化,只是静静地躺在那里,一阵风吹来,雪花翻滚着飞走了。 慕容雪呆呆地站着,两颗晶莹的泪珠从眼中涌了出来。萧凌风温柔地环住她的肩,轻声道:“回去吧,药都凉了。” 两人无言地走回客房,萧凌风喂妻子吃了药,又扶她躺回床上,慕容雪忽然道:“风哥,你还记得我们相遇的那一天吗?” “记得,我怎么能忘呢?”萧凌风悠悠道,“那一天也是下着大雪,我不小心弄坏了你堆的雪人,你非要我陪你一个不可。结果,咱们一起堆了一个特别特别大的雪人。” “我还记得第一次给你做饭时,不小心把一罐盐全放了进去,可是你却把菜全吃了,还说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菜。”慕容雪的声音温柔,脸上的笑容也异常温柔:“从那以后,每当想起你吃菜时那愁眉哭脸的样子,我就想笑。” 萧凌风也笑了:“那次吃完饭后,我一口气喝了半桶清水。” 慕容雪笑容忽然变得凄凉,哽咽着说:“风哥,我不想死,我真的不想死,我舍不得你……”萧凌风把妻子的手握在掌心,用自己的体温温暖着这只冰凉的小手,柔声道:“雪儿,别胡思乱想了,你不会死,你很快就会好的,我们永远、永远也不会分开。” 良久良久,慕容雪渐渐地睡着了,萧凌风轻轻地拭去了她脸上的泪珠。 一阵敲门声传来,萧凌风小心地把妻子的手放进被里,起身去开门,门外是一个万宝山庄的庄丁,他躬身道:“萧大侠,我们庄主请你去,说证人都请来了。” “好的,我马上就去。”萧凌风道。他回客房拿起断虹剑,替慕容雪掖了掖被角,又轻轻吻了吻她的脸颊,转身大步走出了房门。 “雪儿,等我回来!” *** 萧凌风在家丁的指引下,来到了万宝山庄的佛堂,佛堂里烟气缭绕,一副*、肃穆的景象。 苦禅大师、太虚道长和南宫老爷子都已在此相候,萧凌风与三人都算有些交情,当下各自寒暄。太虚道长性子甚急,一见面就迫不及待地问道:“萧老弟,听说你要自断拇指,是真的吗?” 萧凌风点了点头。太虚叹道:“唉,真是太可惜了,你年纪这么轻……” “萧施主一心救人,佛心可鉴,善哉善哉。”苦禅大师合十道。“是啊,萧老弟真乃性情中人,老夫很是敬佩啊!”南宫老爷子附和道,他一拍胸脯:“你放心,日后要是谁敢欺负你,老夫头一个就不饶他!” “谢了。”萧凌风淡淡地道,“我只希望当有人言而无信时,三位前辈能给在下一个公道。”三人纷纷点头应允。 这时,陆万乘走了出来,他的脸上还带着一团和气的、讨人喜欢的笑容,和众人寒暄过后,他对萧凌风道:“萧兄,证人都请来了,我们可以开始了吧?” 萧凌风问道:“忘忧草呢?”陆万乘一招手,立刻有丫鬟送上一个小小的金匣。陆万乘接过打开,里面是一株毫不起眼的、干枯的小草,有着三片心型的叶子。 “这就是忘优草?”萧凌风半信半疑。陆万乘正色道:“在三位前辈面前我不敢说谎。” “阿弥陀佛。”苦禅大师宣了声佛号,“陆庄主也是江湖中的成名英雄,想来不致作伪。”太虚和南宫也都点头。 “好,我相信你,开始交换吧!”萧凌风点头道,他用左手慢慢地拔出了断虹剑。 众人默不做声,八只眼睛都在静静地看着他。 红光在闪烁着,萧凌风百感交集,他三十多岁就已是第一剑客,日后很有希望攀上剑术的真正颠峰,成为空前绝后的宗师。可是,这已经不可能了!他伸出颤抖的手指,轻抚着火热的剑锋,他与断虹剑已经相伴二十年,不知用它斩杀了多少奸恶之徒,可他最后要用它斩断的,却是自己的拇指!断虹剑也像是觉察到了什么,发出了嗡嗡的低吟,似在挽留、在劝说。萧凌风凄然一笑,喃喃道:“断虹,以后我不能再拥有你了!”他咬了咬牙,一剑劈了下去。 鲜血溅出,断虹剑更加红了。 陆万乘忽然笑了起来,先是大笑,然后变成狂笑,这还不足为奇,更奇怪的是苦禅大师、太虚道长和南宫老爷子也跟着笑了起来。笑声汇成一股巨浪,冲击着萧凌风。萧凌风又惊又怒,他本能地感觉到,自己上当了! 笑声中,苦禅等三人同时伸手,揭下了脸上的人皮面具,是易容术!萧凌风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不是没想过陆万乘会用这种伎俩蒙骗自己,但他自幼学剑,目力之强远非常人能极,行走江湖这么长时间,从没有什么易容术能瞒得了他的眼睛,他对此很有信心,可这次,他还是着了道! “萧凌风,你不相信自己会上当吧?”陆万乘狂笑道:“我知道你眼力厉害,单凭易容术瞒不了你,所以我还用了一点小小的手段。这香案上烧的香有个名堂,叫做‘天绝香’,只要闻到它,你的感觉就会变得迟钝,而你自己却丝毫不会察觉,现在你明白了吧?” 萧凌风愤怒地大吼一声,疯狂地向陆万乘扑去,可是身上立刻挨了“苦禅”的重重一击,“太虚”轻轻一伸手,就把断虹剑夺了去。 陆万乘接过断虹剑,轻蔑地道:“萧凌风,你的功夫都在剑上,现在你不能握剑了,还怎么跟我斗?”萧凌风目眦欲裂,嘶声吼道:“陆万乘,你这个卑鄙小人,我跟你拼了!”陆万乘笑道:“你不要这么冲动嘛,我虽然骗了你,但我以前说过的话都算数。我可以用忘优草医好你的妻子,你们也可以长住万宝山庄。” 萧凌风大吃一惊,失声道:“真的?” “当然是真的。”陆万乘悠然道,“你妻子慕容雪是江湖第一美女,我也不忍心她这么早就香消玉陨。正好我想再纳一房小妾,她是最合适的人选了!”他走到萧凌风身边,挤了挤眼睛:“至于你嘛,就留在这里当个仆人,只要好好干活,就有饭吃。” 萧凌风气得全身都像要爆裂开来,他用颤抖的手指着陆万乘,恨声道:“你……”忽然眼前一黑,昏死过去。 “庄主,这小子怎么办?”“苦禅”道。“不用管他,他现在已经是个废人了,就让他自生自灭吧。”陆万乘说着,整整衣衫,兴致勃勃地道:“走,去高升客栈接我的第十四位夫人吧!” 六.婚礼 经过了漫长得仿佛无穷无尽的睡眠,她终于醒了过来,陌生,眼前的一切都显得那么陌生,就连自己的身体也不例外。 见她睁开眼睛,守护在旁边的丫鬟立刻跑到门外,放声叫道:“老爷,夫人醒来了!” 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走了进来,他不高、微胖,脸上带着和善的、讨人喜欢的笑容。 “你是谁?”她轻轻地问道。 男子在床边坐下,柔声道:“我是陆万乘,是这个万宝山庄的庄主,也是你的丈夫。” “你……是我的丈夫?” 陆万乘点点头。 “那……我又是谁?” “你叫忧忧,是我的妻子。” 她抱住了自己的头:“我叫忧忧?我怎么一点儿也记不起来了?” “这是因为你刚刚生了一场病,一场很奇怪的病。”陆万乘道,“你本是一个村姑,家境贫寒,地主王老财垂涎你的美貌,借故杀害了你的爹娘,想要霸占你。是我把你救了出来,还杀了王老财,替你爹娘报了仇,而你也爱上了我,答应嫁给我做妾。” 她茫然地听着,讷讷道:“我真的答应了嫁给你?” “真的。”陆万乘微笑着,“我们成亲的日子,就在今晚。” *** 雪停了,地上的积雪也随即被扫净。这个夜晚,万宝山庄成了红色的世界。红色的双喜,红色的绸花,红色的幔帐,红色的洞房,连人们的脸上也都是红色的。大家都知道,这是个大喜的日子。庄中鼓乐声、嬉笑声、打闹声、猜拳行令声,汇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 可是,这喜庆的色彩、这欢乐的声音,却像两把利剑,每一把都深深地刺在了萧凌风的心底。萧凌风拿着酒瓶,拼命地往嘴里灌酒,酒是陈年的竹叶青,可他喝着,却比黄连还苦。怎么能不苦呢?他喝的是自己妻子与别人的喜酒啊! 他踉踉跄跄地来到花园里最阴暗的角落,一下子扑倒在地上,花园里的雪都化成了水,润得青草更青。萧凌风抓起一把青草放进嘴里狠狠地嚼着,他多么希望这是忘忧草,能够让他把这一切、这一切的一切都统统地、永远地忘掉! “你这人真奇怪,放着好好的喜宴不去吃,却到这里来吃草。”身着大红喜服的陆万乘不知何时来到了他的身后。 萧凌风颓然转身,绿色的汁液顺着他的嘴角流下,他机械地说着,像是问陆万乘,又像是自言自语:“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原因你还不知道吗?”陆万乘厉声道:“我陆万乘从小到大,从没有失败过一次,可是十年前,你让我尝到了失败的滋味、屈辱的滋味!从那天起我就发誓,我一定要报复!” “十年来,你就像一块大石般重重压在我的心头,我号称江北剑术名家,可你的剑法却远胜于我;我有‘斩金’、‘截玉’两柄宝剑,可它们和你的‘断虹’比起来就像是两块废铁;我有十三房妻妾,可她们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慕容雪。你总是比我高出一筹,我不服气!” “我曾经拼命地练剑,但很快我就明白,你是天生奇才,我再练一百年也比不上你。于是我开始想别的方法,你要知道,武功并不是唯一复仇的手段。” 陆万乘笑了,凑近萧凌风,慢慢地道:“现在我可以告诉你,玉面双罗刹是我指使的,杀她们灭口的也是我。我知道你肯定会去找柳逢春医病,也知道他会把忘忧草的事情告诉你。这件事自始至终都在我的掌握之下,你一直被我牵着鼻子走!”他狂笑起来:“萧凌风,你武功高又怎么样,你天下第一又怎么样!还不是一样任我摆布?还不是一样败给我?” 萧凌风的嘴角流出了血,他把牙都咬碎了,但是他没有说话,他还能说什么呢?他的确败了,败在了人面兽心的陆万乘的阴谋之下! 陆万乘止住笑,又道:“当然,我处心积虑地设这个局除了报仇之外,还有更重要的原因。只是这原因现在还不能告诉你。但我保证如果你能坚持活下去的话,总有一天会知道的。不过,我猜你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说着,他取出一柄寒光闪闪的匕首,抛在了萧凌风面前:“它叫‘离别’,亦是神兵宝刃,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用它来跟这个世界离别。” 萧凌风慢慢地伸出颤抖的左手,拿起了“离别”,刀锋薄如纸,冷如月。 刀锋已在颈间。 真的要离别了吗?他现在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了吧。 抱定了必死的决心,颤抖的手反而变得稳定了。萧凌风的目光落在了手上,他的心中忽然又有了希望。 良久,他终于慢慢地放下了手,把匕首小心地放入怀中。 他的手一直很稳定。 萧凌风忽然道:“你说的话还算数吗?”陆万乘未料他有此一问,随口道:“当然。”“那好,”萧凌风淡淡地道,“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万宝山庄的仆人。” 陆万乘怔住了,他默然地看了萧凌风良久,终于勉强地笑了笑:“从现在开始,你就叫小风。” 七.三年 万宝山庄的仆人们都知道,庄主陆老爷有十四个夫人,其中最美丽、也最受老爷宠爱的就是十四夫人。十四夫人紫发蓝眸,有一种让人心碎的美,而且超凡脱俗,不带一丝烟火气,人们都说她是天女下凡。 虽然老爷对她宠爱之极,百依百顺,可是这个十四夫人却从来没有笑过。她整天愁眉不展,老爷为了能让她一笑,用了几百种方法,却都无济于事,仆人们私下里议论说,老爷就差要烽火戏诸侯了。 山庄里面,还有一个从来不笑的人,那就是仆人小风。 小风是个残废,右手的拇指没了。以前大伙儿都叫他小疯,疯子的疯,因为他时常像个疯子一般大喊大叫,还乱摔东西。但是后来他不这样了,却整天整天的不说一句话,只是埋头干活。于是大家又改叫他小傻。他并不在乎别人怎么叫他,你就算叫他小猪、小狗他也不会反对。 他的眼神总是呆滞的,只有在看见十四夫人时,眼睛里才会现出一种奇异的神采。大伙儿都说他喜欢十四夫人,这也不奇怪,这么漂亮的女人,又有谁不喜欢呢?可她是老爷的女人,大家就算喜欢,也只能在心里想想罢了。 不过,这个小风似乎与十四夫人有着某种微妙的联系,因为他们是同一天出现的,在那个大雪纷飞的冬日,老爷娶了十四夫人,而小风也成了庄里的仆人。 光阴似箭,转眼间已经过了一年,这一天,又下起了雪。 十四夫人正在花园里倘佯,看到飘落的雪花,她的脸上忽然露出了痛苦之色,伸手捂住了心口。旁边的老爷急忙问道:“忧忧,你怎么了?” 十四夫人伸出一只白嫩的小手,接住了一片雪花,出神地看着它在掌心慢慢融化,轻声道:“不知怎的,我的心好痛。” *** 作为下等仆人,小风是很少有机会见到十四夫人的,能和她单独在一起的机会更是微乎其微,但是在第二年的残秋,他得到了这样一个机会。 那是一个傍晚,小风在十四夫人的房前扫着地上的落叶,这时,十四夫人出来了。小风看到她,呆滞的眼中立刻放出了光,他走到她的面前,用颤抖的声音问道:“雪儿,你……还记得我吗?” “雪儿?你恐怕弄错了,我不叫雪儿,我叫忧忧。”十四夫人有些奇怪地看着这个瘦削的仆人,淡淡地道。 “不,我没有弄错,你就是雪儿,是慕容雪,而我是萧凌风,是你的风哥,你真的一点儿都记不起来了吗?”小风急切地说着,而十四夫人只是茫然地摇头。 忽然有一只手抓住小风的头发,把他提起来重重地摔了出去,是老爷,他冷冷地道:“小傻,你如果再敢这样,我就宰了你!”小风磕在石阶上,头上肿起一个大包,但他很快站了起来,什么都没说,低下头继续扫落叶。 老爷搂住十四夫人的腰,柔声道:“忧忧,去吃饭吧。”十四夫人看了小风一眼,道:“他的名字是小风,为什么你们都叫他小傻?”老爷笑了笑:“你没看他傻里傻气的吗?”十四夫人沉吟道:“我看他好面熟,以前好像从哪里见过。”“你见过他?不可能的。”老爷打了个哈哈,“别胡思乱想了,快走吧!” 老爷和十四夫人走远了,小风依然在机械地扫着落叶,他的眼中有晶莹的泪光在闪动。 当天晚上,老爷就传下命令,不准小风再见到十四夫人。小风听了这条命令后,依旧没说什么,只是更加拼命的干活,有时整夜也不回去睡觉,不过谁都没把这当回事,事实上小风就像一块木头,大家经常会忽略他的存在。 虽然没有再见面,可是十四夫人却忘不了小风了,似曾相识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这个孤独的、沉默的人仿佛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在她的心里了。她好几次想去找小风,想再看他几眼,再跟他说几句话,可一直没能如愿,老爷虽然爱她,却把她看得很紧。 王妈是庄里的老仆人,心很善,看着十四夫人整天愁眉不展的样子,她经常感到心疼,有一天见左右没人,她终于忍不住对十四夫人道:“姑娘,你和那个小风都是苦命人啊!你老是说好像见过他,怎么能没见过呢?他其实就是……” 说到这里忽然住了口,因为老爷不知何时走了进来,他看着王妈,眼睛里射出一丝阴冷的光,王妈被吓得浑身哆嗦起来。 第二天早上就传来了王妈的死讯,“暴病而死”。人们都震惊不已,以前山庄里并没有这样的事情,可自从十四夫人和小风来了以后,不到两年的工夫,已经有七个人“暴病而死”了,其中不仅有仆人、丫鬟,还有三夫人和五夫人。于是大家又私下里议论,说十四夫人是扫把星,而小风自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王妈出殡的时候,天上下起了雪,老爷没让十四夫人出来,因为大家都知道,一看到下雪,十四夫人就会心痛。 *** 冬去春来,转眼又是一年。 以前老爷是很少出去的,他在山庄里就可以掌控全部生意,可是这一年他却忽然出了个远门,夏天走的,直到秋天快要过完了还没有回来。 谁都不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谁都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事情。 老爷走了,十四夫人却并没有因此自由一些,几个忠心的仆人整日看着她,她还是见不到小风。小风也还是老样子,天天早出晚归。 初冬的时候,老爷回来了,样子显得很高兴,看来这次出远门并不是一件坏事,也许他又做成了一笔很大的生意。 仆人们都怕老爷生气,老爷一生气仆人们就得加倍小心谨慎,他并不责打仆人,可他惩罚仆人的方法比打骂可怕得多。见老爷高兴,大家也都松了一口气。 可是老爷只在家里呆了几天就又要出门,而且还要带着十四夫人一起走。 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十四夫人在嫁给老爷的这三年里,从未出过山庄一步。 他们要去哪里?要去做什么?老爷对谁都没有说。在一个清冷的早晨,老爷带着十四夫人以及心腹仆人张二和赵五,坐着一辆华贵的马车离开了山庄。 他们走后,大家随即发现,小风也不见了。 八.宝藏 “老爷,您看!”赶车的赵五对陆万乘道,陆万乘掀开车厢后窗的帘子向外望去,见一个瘦削、孤单的影子,远远地跟在后面。 “老爷,要我去把他打发了吗?”张二问道,陆万乘摆摆手:“不用,他一没车马二没钱,我看他能跟多久!” “他为什么要跟着我们?他衣裳这么单薄,会冻坏的!”忧忧眉头紧锁,陆万乘笑了笑:“我说他傻里傻气的嘛!”忧忧轻声道:“老爷,我们不如把他……”陆万乘粗暴地打断她道:“别管那小子了,这都是他自找的!” 忧忧不再说话了,对丈夫她是一向顺从的。她透过窗户看着小风,看他拼命地跑着,但马车越来越快,小风越落越远,最后终于看不见了。 *** 经过十几天的行程,马车来到了一座山下,这座山属于天山山脉。长年积雪,人迹罕至。 陆万乘的眉宇间洋溢着兴奋,他拿出一张古老而残破的地图,仔细查看着。张二和赵五面面相觑,都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忧忧也不知道陆万乘带她到这里来干什么,可是她对这里的一切都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她目不转睛地看着这巍峨的山峰,以及上面洁白的积雪。 心痛的感觉又来了。 过了片刻,陆万乘小心地折好地图,一挥手道:“走。我们上山!” 爬这座山实在不是容易的事,山上的积雪很深,有的地方甚至没过了膝盖。四人跌跌撞撞地半爬半走着,陆万乘经常停下看地图,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这样过了两个时辰,他们终于来到了半山腰,在一个山洞前停了下来。 这个山洞更像是一道裂缝,洞口极窄,仅容一人通过。陆万乘仔细观察了片刻,对忧忧道:“走,咱们进去!”忧忧显然吃了一惊,但她没有问为什么,顺从地走进了山洞,陆万乘跟在后面,临走时张二和赵五道:“你们两个守在这里,不要让任何人进来!” 张二和赵五坐在洞口,喝着烈酒抵御寒气。张二道:“你说老爷在弄什么玄虚?大冬天的领着咱们来爬山。”赵五压低声音,神秘地道:“这事儿我刚才就在想,这里属于天山,你说老爷是不是在寻找天山宝藏?”“对,有这个可能!”张二的眼睛一亮。 “可有一件事情我想不通。”赵五皱眉道,“你说老爷到这里来,为什么还要带着那个娇滴滴的十四夫人?”“你想这么多干嘛!我们只要在这儿守着就行了。”张二说着,仰脖灌了一大口酒,“咱们在这儿受冻,老爷如果真找到宝藏的话,应该给咱们一些好处吧?” 赵五缩了缩脖子:“这鬼地方,风跟刀子似的。老爷也太谨慎了,还说不要让任何人进来。除了我们,还有谁到这鬼地方来?”话音刚落,他们的面前便忽然出现了一个人,一个瘦削、孤傲的人。 “小傻!”张二失声惊呼,难道他从千里之外的万宝山庄一直跟到了这里? “我不叫小傻,我叫萧凌风。”萧凌风冷冷道,“你们让开!” 赵五站了起来:“对不起,老爷吩咐不许让任何人进去。”张二冷笑着,拔出了他的刀。 萧凌风没再说什么,他的手中忽然多了一柄剑,是左手! 瘦削的手,如磐石一般稳定。 *** 忧忧和陆万乘在狭窄、漆黑的山洞中走了数十丈,面前出现了一道石门。石门紧闭,上面雕着古朴的花纹和奇特的文字。陆万乘轻轻地摸索着这些凸出的文字,忽然用力向下一按,“吱哑哑”一阵响,门开了。 两人眼前忽然一亮,原来门内的石壁上装着巨大的火把,门一开便自动燃烧起来,借着火光,可以看到门内是一条极为宽阔的甬道,陆万乘深吸一口气,拉着忧忧慢慢地往前走去,地面非常光滑,两侧的火把熊熊燃烧,但两人并没有呼吸不畅的感觉。看来甬道里另有通气的装置。 甬道的尽头又是一扇紧闭的石门,旁边立着一尊石雕,雕的是一个身穿羽衣的少女,脚下蹲着一只面目狰狞的怪兽,捧着一个硕大的、莲花形状的碗。忧忧楞住了,因为她看到这个少女的眉眼竟和自己十分相似! 陆万乘忽然取出一条粗绳,将忧忧的身子牢牢地绑在石像上,忧忧惊讶地问道:“你干什么?”陆万乘不答,却抽出剑来,一剑划破了她的手腕。 血,一滴滴的落下来,正好落在怪兽捧着的碗上。陆万乘的嘴角现出了笑意,他知道自己马上就要成功了! 九.忘忧 血已经流了半碗,忧忧的脸色越来越苍白,连嘴唇也失了血色,再这样下去,她恐怕难以活着走出这个山洞。可是陆万乘似乎没把她的死活放在心上,只是目不转晴地盯着面前的石门。 忽听一声暴喝:“你在干什么?”陆万乘吃了一惊,转身看去,却见萧凌风已站在了他的面前! 陆万乘失声道:“你怎么会进来的?”他看萧凌风浑身浴血,显然刚经过一场恶斗,心想把守洞口的张二和赵五以前都是黑道魔头,武功极高,而右手已废的萧凌风居然能够打败他们,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他的目光不由落在了萧凌风握剑的左手上,难道在山庄的三年里,他一直在偷偷地苦练左手?短短三年的时间,他就将自己的左手练得如此厉害? “快把她放开,再不放开她就要死了!”萧凌风怒吼着,不顾一切地向前冲去,陆万乘挡在忧忧的身前,冷冷道:“谁妨碍我,谁就得死!”“我先让你死!”萧凌风的长剑化成了一道夺目的寒光,直刺陆万乘,可是寒光却被陆万乘手中绽放的红芒拦腰斩断,陆万乘顺势一脚,把萧凌风踢得飞了出去。 陆万乘看着倒在地上的萧凌风,轻蔑地“哼”了一声道:“我已经学会了你的剑法,断虹剑也在我的手中,而你只不过练了三年左手剑,又身负重伤,怎么跟我斗?”萧凌风仿佛没有听见陆万乘在说什么,他吃力地爬了起来,沉声道:“快把她放开,陆万乘,你疯了吗?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好,我就把原因告诉你,让你做个明白鬼。”陆万乘笑了笑,缓缓道:“这一切首先来自一个故事:在天山深处,有一个极其神秘的家族,他们紫发蓝眸,长相大异中土人士。这个家族很少与外面来往,过着世外桃源式的生活,但是他们却极其富有,据说,他们拥有世上一半的珍宝。” “三十年前,一场巨大的瘟疫降临到他们头上。在瘟疫开始的时候,家族的长老把他们所有的珠宝都封存在一个山洞里,这就是后来江湖中传说的天山宝藏。据说,只有本族人的鲜血,才能开启封住洞口的石门。” “瘟疫使这个家族遭受了灭顶之灾,仅有一个女童幸免于难。”陆万乘说着,指了指已经昏迷的忧忧:“而这个女童,就是她!” 听到这儿,萧凌风不禁“啊”地叫了出来,“没想到吧?不光你不知道,就连她本人也不知道。”陆万乘笑了笑,接着道:“这个故事,是我五年前在天山脚下的一个老牧民口中听说的。很多人都认为这是无稽之谈,但我相信这是真实的。于是我明查暗访,终于在三年前查出当年那个女童就是‘江湖第一美女’慕容雪。所以我才精心谋划,用计策得到了她!”说着仰天大笑,笑声在甬道里回荡着。 萧凌风的眼中燃起了熊熊的怒火,颤声道:“原来你害我们,就是为了这个?”陆万乘止住笑道:“不错。要不然我怎么舍得用忘忧草救她的命?”萧凌风厉声大吼:“你救她难道就是为了得到天山宝藏?在你的眼中,她的生命还比不上那些硬邦邦的珍宝?”“废话,”陆万乘淡淡道,“任何人的生命都比不上珍奇的宝物!” *** 碗快要满了,血滴得越来越慢,忧忧的生命,也随着鲜血渐渐地流失。 萧凌风再一次冲了上去,他已经伤痕累累,而且手无寸铁,他知道自己不会成功了,他只想和心爱的人死在一起。陆万乘看着他,像猫儿看着掌中的老鼠,断虹剑举起,在空中划了一道鲜红的圆弧,带着风声斜劈下去。 电光火石之间,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断虹剑忽然剧烈地颤动起来,剑锋一偏,避开了萧凌风的胸膛,只在左臂上划出一道口子。 萧凌风呆住了,断虹剑竟还记得他这个主人,它不愿伤害他! 断虹剑还在颤抖着,发出了嗡嗡的低吟,萧凌风的鲜血流过剑身,那火焰般的光芒像是被血浇灭了似的,变得黯淡下来。 “不愧是神兵宝刃,不伤旧主,颇通人性啊。但是,你毕竟只是一把剑,握在谁手里,就得听谁的!”陆万乘说着,双手握住剑柄,稳住剑身,再次劈向萧凌风。可是,剑锋刚一接触萧凌风的身体,便“啪”的一声折断了! 断虹剑会断?陆万乘目瞪口呆。“断虹,你宁可牺牲自己也不愿伤害我吗?”萧凌风感激地想,他手腕一翻,将一柄匕首送进了陆万乘的小腹,正是三年前陆万乘抛给他的那柄“离别”。 陆万乘手捂伤口,踉跄后退,他怎么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萧凌风没去管他,急忙捡起地上的半截断剑,割开了缚住忧忧的绳索。 又一滴血轻轻地滴下,巨大的石碗终于满了。厚重的石门无声无息地滑开,一片绚丽而强烈的光从门**出,晃得几乎让人睁不开眼睛。 天山宝藏!陆万乘不顾眼睛的刺痛,贪婪地看着,堆积如山的元宝、龙眼般大小的珍珠、毫无瑕疵的钻石,还有数不清的玛瑙、翡翠、猫眼儿、祖母绿……他欣喜若狂,带着满身的鲜血和伤口上的匕首跑了进去,不住地喊叫着:“这是属于我的,这些全都是属于我的!” 对这些价值连城的珍宝,萧凌风无动于衷,他的眼中只有她,心里也只有她,他轻轻地呼唤着:“雪儿,雪儿……” 良久,她终于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体内的鲜血、那些含有忘忧草药力的血已大部分流出,她的神智变得一片清明,种种前尘往事也在脑海中清晰地浮现。看着面前这张熟悉的面孔,看着这个为了她而承受了巨大痛苦的人,她的视线模糊了,她张开口,低低地、却十分清晰地叫了一声:“风哥。” “风哥!”在萧凌风听来,世上所有的音乐,都比不上爱人的这声轻唤,她终于记起来了,她终于认得他了!她已经不是忧忧,她又成了慕容雪! 两人紧紧地搂在一起,喜极而泣。 *** 陆万乘完全忘了自己身上的伤口,疯狂地在满地的珍宝中打滚,摸摸这个、瞧瞧那个,忽然,他看到角落里倒插着一把剑,白玉为柄,黄金为锷,水晶为锋,煞是好看,满面笑容的陆万乘急忙跑过去,不假思索地把它拔了出来。 一声轻响,剑柄上突然射出三点寒星,笑容在陆万乘的脸上僵住了。 随即,外面响起了低沉的隆隆声,雪崩了,原本温柔的雪变得愤怒起来,它们沸腾着、翻滚着、咆哮着,似要把世间所有的一切全部埋葬。 山洞开始剧烈地摇晃起来,萧凌风和慕容雪却恍若未觉,他们彼此深情凝望着对方,这一刻,他们的心中只有刻骨的爱,他们忘掉了所有的忧愁。 他们紧紧地抱在一起,永远都不会分开了。 (全文完)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幻影评论团】幽韵——我评《天开眼》 【幻影评论团】幽韵——我评《天开眼》 善良: 我从《天开眼》这书中首先体会到的是善良二字。其实善良真的不简单,它是一种品格,而不是一种艺术。天眼是一派杀手组织的名字,按照作者的理解就是:苍天有眼。这个组织是整本的主要内容,在组织里总共出现了5个人,他们各有各的特色:长身玉立、风度翩翩如高歌,容色绝丽、娇小可人如蝶舞,手摇折扇、温文尔雅如陆云,身高丈二、宛若天神如司徒狂风,还有机敏有趣,轻灵迅捷如胡小飞。他们的确都是杀手,但他们都是善良的杀手,除暴安良是他们做事准则,他们不计较得与失,只要他们认为对方的行为已构成他们心中的恶,天眼就会毫不犹豫的使出他们的杀手锏来对付恶人。其中蝶舞的杀手锏十分优美,她的出手像在跳一出绝世的舞蹈,在衣袂翩翩的同时挥一挥衣袖就传出一股阴柔之气入至对方的身体里,而对方就在独自产生的旖旎幻觉中断了魂魄。我之所以要说到蝶舞是因为这个女子真的很不简单,她是天眼里唯一的女子,却具有不亚于男子的正义感,在刺侯这部分中她和高歌在救一个小丫鬟的时候可以毫不犹豫,就算知道自己不是逍遥侯的对手,就算知道自己会为了救人命丧黄泉,他们还是毅然决定挺身而出。而其他天眼也决然不会丢下同伴不管。就是因为天眼心中有这份善良在,才能在一次次的险境中他们才能化险为夷。 友情: 善良的人往往能获得真正的友情,真正的友情都应该具有无所求的性质,而天眼在帮助同伴的时候更是无所求,像司徒狂风,他宁愿牺牲自我也要留得其余四位天眼的逃命机会。在人间鬼域这部分中他们5人就是在心中怀着对同伴强烈的责任感和保护感才能支持到很久,所以我说天眼的为人处世对偶们是十分有用的。在我们遇到逆境时,友情的力量往往能减弱逆境的悲痛。友情是相互的付出、再付出,才建立起来的。多一份关心,少一点做作;多一份包容,少一点抱怨;多一分理解,少一点说教。 自信: 若要成为一个真正的杀手,自信是必须的条件,而自信并非自大,(现在我举个例子:有一天,佛印和苏轼斗嘴。苏轼问佛印,你看我像什么?佛印回答:佛。佛印问,那你看我像什么?苏轼为了揶揄佛印,说:你像堆狗屎。)我说这个例子是因为很多时候我们都会误解自信的意思,认为自信就是骄傲自满,其实不然。自信是来自心灵的动力,许多内心强大的人往往更加谦逊,因为他们清楚自己的斤两,就因为清楚他对自己定的一个人生准则,知道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一个杀手的最好境界就是要超越自我,只有超越了自我,便驱除了心中的魔,驱除了心中的魔杀手才能胜。当然我说的胜并不是赢,没人谁,哪派组织能永远赢的,那只是暂时的,时间能冲走一切。说了那么多有关自信的话我也该转正题了。我之所以说到自信是因为这本让我读到了自信,当天眼一次次地闯过难关时,我觉得他们是拥有绝对的自信的,就因为这份自信才能让他们勇往直前、永不退缩! 幻想: 本菜鸟很喜欢幻想,所以便来谈谈作者文中的玄幻吧。从《天开眼》中可以看出作者具有丰富的想象力,虽然有些想象中的情节太过突然,但就这份想象力而言,这位作者的潜力是无穷的。情节中一波三折的情节是很能吸引读者的眼球,但若是作者再注意些文中的细节问题那尔制造出来的梦幻场景会更加深入人心。幻想离不开实际,(鲁迅先生也说了:天才们无论怎样说大话,归根结蒂.还是不能凭空创造二描神画鬼,毫无对证,本可以专靠了神思,所谓'天马行空'似的挥写了.然而他们写出来的,也不过是三只眼,长颈子,就是在常见的人体上,增加了眼睛一只,增长了颈子二三尺而已.。)所以它是从实际里产出的,我想说若是作者能让读者从你的幻想中体会到实际,这部就更上一层楼了。 爱情: 在《天开眼》中讲到爱情的成分不多,我能看到的甜蜜情景就是高歌和蝶舞在一起的时候。单出于小女生的心思而言(打个比方)作者是写的不错的。可是高歌和蝶舞都是杀手,两人心性上虽不致冷血,但毕竟是干这种冷血的职业的,他们都是杀手,所以本菜鸟认为作者把两人的恋爱写的过于煽情化,如果作者单把蝶舞写成小女人也罢了,但本菜鸟感觉不到高歌的刚烈英气,或者说作者写的不够。当然这只是本菜鸟一人的观点,至于是与不是,好与不好,那我就说不清楚了。 本菜鸟经验不足,希望作者大大能体谅。 ######### 幽韵大大评论的切入点很独特,让人看了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天开眼》这本书的爱情戏并未完全展开,在以后的章节会有更多的涉及。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桫椤双树:简评《天开眼简》 古龙,又见古龙。刚读了个开头,就很是惊奇的发现这本书竟然有古龙的影子,作为一个古龙资深FANS,其中吸引力自然不可言喻。 首先还是书名,这个名字有点玄幻,容易让人产生好奇心,当然负面效果就是指代不明,不能从书名直接看出文章的类型,利弊各半。 开局,只要是伴随武侠长大的80后,应该都不会对这种风格陌生,很浓的古龙风格,但如果读者是90后,那么吸引力会下降很多,从简介里知道,天开这本书是武侠与玄幻的结合,但从前一万字来看,玄幻元素没有丝毫体现,而武侠味却是充斥了整本书,但不可否认,作者对于古龙风格的写法还是有研究的,至少我是一口气直接看到了逍遥候被刺杀那一章。 人物,从出场的五个主要人物来看,没有主次之分,这一点个人认为不是很可取,多主角的进行模式不是不可以,但难度是相当的大,作者应该优先突出一个主角,比如将“天眼”组织里一个人物定位为整个组织的核心,另四人均围绕他展开行动,这样也许更好,再说,人物个性,司徒狂风的个性塑造很成功,作为一个猛将型的角色,无论是打斗还是言词,司徒狂风都给人一种豪放的感觉,而其余四个人物则显得稍稍差了一些,尤其是高歌与蝶舞的恋情,有点苍白,感觉是凭空冒出来的。 再来,剧情,刚才说过了,我一口气直接看到了逍遥候被小女孩成功刺杀那一章,在此之前的描写都是很成功的,至少是成功的吸引了我,在看了五个主角出场分别刺杀五个重要人物以后,逍遥候以无敌姿态出场,最终被一个小女孩徒手刺杀,这个转折相当精彩,但突然加入的玄幻元素却是一个很大的败笔,鬼府的出现太过突然,前面十多章都是纯粹的武侠模式,一下子就出现了神鬼因素,作者应该在前面稍稍埋下伏笔,让人容易接受。 最后,再说一下文风的问题,第一章里,高歌刺杀鬼杀的时候,鬼杀这个人物描写可以更好一点,鬼杀出场的时候,很有一流杀手的风彩,说话平淡无波,但当高歌说出要刺杀他的时候,鬼杀竟然怒形于色,作为一个一流杀手,无疑是不成功的,在古龙的笔下,出场死在主角手上的大人物都有符合其身份的描写,以强化主角的能力,但鬼杀这个形象确实欠妥,让鬼杀死得更酷一点,也许会更好。 好了,大体就是这样,天开这本书个人觉得很喜欢,因为我喜欢古龙,作者大大好好努力,在YY充斥的今天,也许天开这本书会成为一只黑马杀出重围,加油吧! ###小风的回复:桫椤双树的点评很中肯。十分感谢! 我以前是写传统武侠的,这是第一次写玄幻,可以说是“转型之作”。但是,这本书的武侠痕迹还是太重了。 古龙是对我影响最深的一位作家,现在家里还收着一套《古龙全集》。不过,我现在开始尝试着摆脱古龙的风格,毕竟一味模仿不会有大的出息。 本书原名《驱魔杀手》,这个名字比较直白吧?当时的老C编辑就说这个书名过于直白,于是就改成了现在这个名字。 人物方面,确实多主角的模式是一个很大的冒险,在写作的过程中,我感觉以自己现在的笔力还难以驾驭这种模式,所以开始慢慢地淡化其他人的戏份,突出第一主角高歌。 至于爱情戏,这一向是我的弱点,慢慢改进吧。 在加入玄幻元素之前,其实我是买下了伏笔的。如说明逍遥侯的生日正是七月十五“鬼节”,在逍遥城前马匹忽然畏缩不前,以及箱子里的司徒狂风忽然变成了“金人”等。但可能这些都不太明显,不容易引起读者的注意。 谢谢你的意见,我会在以后的写作中加以改进的,再次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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