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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魔行》


第一章 吃人的修仙世界

夜降临,雨在下,戚戚沥沥的雨声,无边无际的黑暗,构成了一幅夜幕雨图。

城里的一些说书人说,下雨和打雷是因为雷公电母奉天帝旨意。

然而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因为神仙不会回答。

雨冲刷了一切,冲刷土地,冲刷空气,冲刷房屋,似乎要给这座名为“柳”的城市彻底的清理一次,来一次彻头彻尾的大扫除。

雨在下,冲刷了一切,从坚硬清洁的青石路一直到了人畜粪便遍地都是的烂泥路。

污水流进沟里,它进入了一个人的嘴巴里。这个人有些一张无血色的脸,还长着一个开着大口子的脖子。脖子已经不流血了,血迹也被冲刷殆尽了。

这个人不是重点,因为他很快就会被脱光光的丢到乱葬岗里。嗯嗯,身上的衣服被拔下来,说不定身体里的内脏也会少点什么。

有一些人会收购一些奇怪的东西,因为这个世界是修仙的世界。总是会有一些邪恶的功法需要用到某些奇怪的人体零件。

重点不是这个人,重点在于……这里是贫民区,柳城的贫民区。

大雨倾盆,雨滴落在贫民区的黑褐色土地上,泥水溅起。

午夜的黑色夜幕下,贫民区的灯火只有零星几点。贫民们的夜晚就是睡觉,因为灯油很贵。

本来就连饭都吃不饱,哪里来的横财买灯油?

让我们把目光聚焦于一处橙黄的亮光处,一切皆由此出。

————

刺鼻的味道是草药味,闻起来很不美妙的味道。破破烂烂的半个烂破瓦罐子,火舌舔舐着黑褐色的罐底,黑漆漆的药汁翻腾。

这个是一处土砖搭建起来的小屋子,很小,一个蜗牛壳一般的地儿。一扇柴门,一张狭窄而又矮矮的、用土砖搭建起来的床,一处矮矮的灶台。

贫民区,名副其实的地方。

木柴在燃烧,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火光的光亮照耀了土屋,也照出了两个影子。

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一个弟弟,一个姐姐。

男孩他手里拿着一把破破烂烂的扇子,正在熬药。女孩她躺在土砖床上,时不时咳嗽两声。

他的名字是何尚,今年十六岁了。他的脸上绑着布条,布条上面是黄黄的脓液痕迹。

麻布条遮盖了绝大多数的脸部,只露出一只黑色的眼睛。

柳城的一个月前,两位修仙者生死大战,殃及池鱼,死伤了很多凡人。其中就包括何尚。

“阿姐,药好了。”

何尚把黑色的药汁倒进一个瓦碗,不顾滚烫直接端起。

床上的少女咳嗽几声,惨白的脸上勉强的露出一丝微笑。

很美丽的笑容。

她的名字叫做何明月,是何尚的亲生姐姐,也是何尚唯一的亲人。她和何尚的父母在三年前就死了,被一位路过的修士给一剑砍死在了路边上。

从此姐弟二人,孤苦伶仃。只有十四岁的何明月带着十三岁的何尚到处漂泊,乞讨为生。

“阿姐,喝药,趁热喝。”

何尚端着瓦碗,仅剩的一只眼睛流露出关怀的神色。

少女笑着,笑容就像是最脆弱的白花,唯美而又单薄。

“不必了。”何明月微笑着,毫无血色的双唇更添她的可怜,“药材留给你吧,姐的身子自己知道。”

当初为了治疗何尚的病,她需要很多钱,于是何明月做了一个选择……

卖血,准确的说是——卖精血。

凡人的体内是有少量精血。这种血液是一种药材,修士炼丹需要的药材。

精血是凡人的根本,抽取精血很可能会丢掉性命。

但是为了何尚,她别无选择。

贫民区的贫民去窑子卖身都需要进行体检,要托上好几天的时间。而当时他们姐弟俩最缺的就是时间。

很残酷的世界,也是很无情的世界。

对于何明月的拒绝,何尚沉默了。但随即他又把碗给举起来。

一丝无奈的笑容出现在何明月的嘴角,她只能拗不过她的弟弟,只能浅浅的喝上一口。

随即她开始说话了,说出她的一些心底话。也可以说是遗言。

正如同她说的,她知道她的身子现状,也知道她大限将至的事实。

她开口说着,说着。从小时候的杂碎小事至现在的事情,又从现在的事情说到了将来的事情。

何明月打趣的问到她弟弟将来会娶怎样的老婆?又带有一丝期待的说到将来她的侄子侄女。

然后她缓缓地闭上了眼睛,就像睡着了一样。

她死了,死的悄无声息。

她死的时候没有什么天地异像。天地之间照常下雨,照样打雷。

她只是一个凡人,一只蝼蚁罢了。

死的悄无声息,不被世人所知,不被历史所记载。这就是命,身为蝼蚁的命。

碗打碎在了地上,黑褐色的药汁流了一地。

“阿姐。”何尚低语着,他静静地看着床上的少女,唯一剩下的一只眼睛缓缓淌下一条泪痕。

————

埋葬是一件大事,上到修士强者,中到王侯贵族,下到贱民蝼蚁。死者下葬始终也是一件大事。

该把阿姐葬在哪里呢?

雨停下了,此时是还没有破晓的时分。何尚便背负着他的阿姐来到了柳城外。

乱葬岗是不行的,因为那里的尸体经常会消失不见。据说是被一些黑暗世界的人士给运走了。

专门用来埋葬人的葬地又是要收费。而且对于何尚他们这样的贫民要额外收费。

能把他姐姐埋在哪里呢?何尚不知道。

天下之大竟无他们的立锥之地!没有一处可以让蝼蚁死后安息的地方。

他们的爹娘死时是没有尸首的,因为被修士们的坐骑吃了去。

蝼蚁死后能够安葬在哪里呢?

何尚觉得自己顿时有点呼吸不畅快了。

他抬起头来,死死的盯着空无一物的虚空,好似那里有一座大山。

大山镇压着蝼蚁。

第二章 末绝

血淋淋的是手,黄褐色的是土地。

蝼蚁毫无办法,只能把自己的姐姐葬在荒郊野岭处。

起码没有盗尸体的黑暗世界人士,也不用缴纳根本交不起的安葬费。

荒郊野岭多野狗,会掘尸体。但是何尚别无选择,因为根本没有别的选择。

只能尽量的把他姐姐埋深一些,尽量的埋深一些。

于是何尚的手流变得鲜血淋漓起来,红色的鲜血滴落在土地上,然后土地又被挖开。

或许何尚觉得已经足够深了,就走出土坑,去背负他姐姐的尸体。

只有一具孤零零的尸体,一身单薄简陋的粗麻布衣裳,连一张草席都没有。

(喂,你这样的话。你姐姐的尸体很有可能会被野狗给扒拉出来哟。)

一颗琥珀色的眼睛在何尚的右手背上睁开,瞳孔中尽是幸灾乐祸的神色,同时何尚的脑海中也响起了狰狞嘶哑的声音。

何尚僵硬的低下头,望着这一颗不知何时出现在手背上的眼睛,嘶哑的说到:“没有别的办法了。”

是啊,没有别的办法了。

世界这么大,却没有蝼蚁的安息之地。

修仙世界,实力为尊。八字真言,鲜血淋漓!

(嘿嘿,你难道不知道……吃掉吗?)

琥珀色的瞳孔略微睁大,一股残忍邪恶的神色浮现。

剧痛!无比的剧痛!如同右手被扒皮抽筋一样的痛苦!

何尚一瞬间失去平衡,但是有因为怀抱着姐姐的尸体,强行一个踉跄扭转身体,让自己作为肉垫做了一个缓冲。

然后脑袋一痛,就像被人打了一棍子一样。

应该没有摔到姐姐。这是何尚昏迷前的第一个想法。

这个奇怪的瞳孔到底是什么?这是何尚昏迷前的第二个想法。

何尚昏迷后,妖异的瞳孔张大着,尽力的睁大着。一根黑红色的血管如同一条蚯蚓,钻出了何尚的手臂表皮,暴露在空气中。

破晓来临,黎明的光芒洒在了大地,同时也照射在了妖瞳和黑色血管之上。

似乎像是毒蛇进攻一样的前奏,血管也摇晃了几下,找了一个好角度……向着何明月的尸体钻去!

——————

“喂!!老子今天碰见僵尸了。”

酒馆里一个老头更夫咧着一口大黄牙,一脸神秘的说到。

哦!此话一出,酒馆里十多个人的视线都被吸引了,就好似吸铁石吸引铁钉。

老更夫努努嘴,得意的翘了翘只有长着稀疏胡子的下巴,一脸的春风得意。

一旁的好事者们相互望了一眼,只得凑钱给这个老家伙点了半壶地瓜浊酒。

“在约么酉时是时候,老夫那个定睛一看哟!我的乖乖!这不是何家姑娘吗?”老汉尽力的表演着,想尽量体现恐惧神色。可是依他低劣的演技,只能徒增笑意。

“哈哈哈,老驴头你又傻了。”

“蠢驴老头!你莫不是不知道僵尸是不能出现在阳光底下的吗?”

“没错啊!傻蛋!内城区域里的说书人都说了,僵尸是不可以出现在太阳底下的。”

…………

“那,那,那你们说这是为甚!俺老驴的眼神可是一等一的!不可能看错。”打更的驴老头一下子就脸红了,急忙把桌子上的酒喝个光光。

“抽精血又不一定会死,也有什一的活下来的几率。”

一旁的一个男子念叨出这句。顿时更是笑声彻天,众人皆笑这个老糊涂了的老更夫。

老驴头在众人的耻笑中,一张老脸红的像是一块老红薯干似的,嘴里不停地念叨着,“没认错。没认错,就是何家那个何明月。”

————

土砖小屋之内,何尚坐在矮矮的土砖床上,看着自己的右手手背。

琥珀色的妖瞳正睁开,仅一寸长的妖瞳附着在何尚的手背上,带着三分残忍狰狞、七分嗤笑的看着何尚。

对于这只突然出现在自己手背上的琥珀色瞳孔,何尚保持着冷漠。

在这个神仙和魔头满天飞舞的世界,在这个修士遍地走的世界,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都是可能出现的。

所以要淡定。即使自己的手背上突然出现一只奇怪的眼睛也要淡定。

为什么会这么淡定呢?或许因为自己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被夺走了吧。

“你的名字叫什么?”

沉默片刻,何尚还是开口向着妖瞳说道。

话语罢,而后是死寂的空气。

妖瞳的瞳孔上继续带着狰狞的笑意,略微睁大了一点,琥珀色的瞳孔盯着何尚。

许久后,何尚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嘶哑的声音。

(末绝,你可以叫我末绝。)

“那么末绝……你为什么要出现在我的手上?”

(哈哈哈,很好笑的问题哟。)末绝的声音出现在何尚的脑海中,嘶哑狰狞的笑声。

(我突然想问问……我为什么不可以出现在你的手背上呢?)

反客为主,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

琥珀色的瞳孔总是一副狰狞的笑意,似乎它在嗤笑着所有事物。

何尚顿时觉得自己手背上的这个东西很了不得,或许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

就如同那些内城里的说书人说的故事,魔头借助路旁无辜少年的躯体重生之类的剧情。

哦对了!或许后面还会带着某正派修士斩杀魔头,拯救黎民于水深火热之中,然后抱得美女回归门派之内,接任掌门之位。

多么狗血的剧情,多么让吃瓜观众喜闻乐见的剧情。

何尚的意识陷入了思考之中,但是末绝却没有。它睁大着瞳孔,看着陷入沉思的何尚。许久后……

(我问你,你想修炼吗?)末绝稍微的睁大了瞳孔,琥珀色的瞳孔中带着狰狞的神色。

(强大的力量、滔天的权势、如云的美女……你想要吗?)

(我都可以给你!你只需要稍微的点头就可以了。)

末绝顿了顿,瞳孔暴睁,血丝浮现于琥珀色的瞳孔之上。

(只需要你抛弃那些狗屎的枷锁,把人类看成食粮,看成低贱的消耗品就可以了。)

(吃人修行,只需要你可以做到这一点……)

“我想问问你……”何尚开口,对着手背上的末绝开口说到,用询问的语气说到,“这个世界……有不用吃人的修炼功法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琥珀色的瞳孔顿时被血丝侵占了!

(没有!!!)

末绝狰狞的说着,用很肯定的语气。

(不用吃人的修炼功法?不存在的!!)

末绝狞笑着,它很满意何尚这个宿主。

“是啊!没有呢。”

何尚说着,然后把脑袋上的布条一圈一圈的拆卸下来。

“这个世界没有不用吃人的修炼功法呢。”

布条拆卸完毕,露出了一张女性化的面容,一张本该已经掩埋在黄土下的面孔。

第三章 狩猎

小小的土屋中,何尚盘腿坐在矮土砖床上,闭眼打坐。

女性化的脸变得通红,微微的白气从他的体内冒出,消散于空气中。右手背上的末绝睁着眼睛,略带狰狞的视线看着何尚。

盘腿打坐的何尚正在修炼,运用末绝给予他的功法进行修炼。

一股暖和的气流若有若无地从腹部诞生,而后爬动运转,流遍全身。

气息运转,而后没入腹部丹田。

何尚睁开眼睛,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起身站起。

(你现在算是半个魔修,打几个普通成年男子不成问题。)

“我知道。”

何尚伸个懒腰,全身骨头如炒爆豆。他觉得自己从没有如此充满力量过,简直如获新生。

(充满力量的感觉不错吧。我知道你会喜欢的。)

末绝的眸子有点无聊的意味,就连其中狰狞的神色也淡了几分。

“嗯。”

何尚点头,然后猛的一挥拳,右拳如飞扑恶犬般,击打在了一块土砖上。

土砖崩裂,留下一个拳印,裂缝遍布,松散无比。

“这部功法叫什么名字?”

(吞魔,它的名字叫做吞魔。)

“很不错的名字。”

何尚把右拳举到嘴边,打碎土砖导致破了一点皮,流出了鲜红的血呢。

探出舌头,一舔。

血的味道……很不错。

“这部功法能够吞噬人修行?”

(你是说……嘿嘿,能!)

“我需要力量。”

(复仇?)

“复仇。”

————

柳城分为内城和外城,内城是富裕者以及有权有势者的居住地,而外城则是贫民和平民的生存区域。

这里是柳城偏僻的角落,在平民区域的一处地方,正在发出令人面红耳赤的声音。

“深……深一些……”

这一片地方居住着一个被称作“李寡妇”的女人,所谓寡妇门前是非多。

洁白的月亮升起,高高的俯视整片大地,月光也随之而洒落在大地上。

月光照射在屋外,洒落在屋外几行青菜上。月光照射进窗户,洒在黑漆漆的地上。

屋内气氛粉红暧昧,连洒落在地上的月光都无辜地增添了几分粉红。此时此刻,床上的两个人类,正在进行交配。

大汗淋漓的运动,剧烈的运动,干扰邻居的运动。

应该说幸好李寡妇住在偏僻的地方,周围没有邻近灯火。所以李寡妇不会因此而轻易落下把柄,但是也或许是由此原因。

床上的两人更加兴奋,肆无忌惮,毫不压抑本能,肆意地给房内的画面配音。

纠缠了许久,终于在一声男性的低沉吼声之后,结束了。

淅淅索索的杂音,应该是正在整理狼狈的战场。

碧青色的被子掩盖着白花花的身体,一身大汗淋漓的狼狈。

李寡妇今年已经三十五,常言道: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今年的她应该算是半狼半虎的存在。

“冤家,你真会玩。弄得人家要死要活的呢~”

缓过气来的李寡妇微微喘息,雪白的身体留着几分激烈交战过的痕迹,嘴角带着一丝娇媚弧线。

一旁的黑瘦男人得意的笑了笑,心里开始不由感叹起来。

女人呐,没有啥清高玉洁的。如果一个女人在你面前装清高,那就是你还不能给她足够心动的利益罢了。

伸出手,拍了拍李寡妇雪白的背,一路沿转摸到某两处高地,狠狠地抓了一把,惹得身旁的美妇翻了一个白眼。

男人心中冷笑,再清高又如何?还不是为了自己的容貌给自己开了门!

果不其然,大床之上的二人谈着谈着,李寡妇便突然话机一转,开口说到:“冤家,那美颜丹真不错……”

美颜丹就是一种能够养容美颜的丹药。本来李寡妇的俏脸上早就长上了鱼尾纹,但是谁知黑瘦男子带来了这种神奇的丹药。

黑瘦男子听到李寡妇这话,心中暗道一声,果真是狗改不了吃屎。不过即使心中在如何变动,脸上也笑嘻嘻的安抚着李寡妇。

这女人他还没玩腻呢,当然要哄着咯。

直接不着片缕从床上起身,从一旁放置的衣物里掏出一个白瓷瓶子。

像晃荡着驴前的胡萝卜一样的摇晃一下,嘴角带着一丝得意的笑容,说道:“想要?”

“死鬼,快给我。”

美妇的媚音让男子骨头都酥了半分,真心是自古美人关难渡过,不论你是英雄还是小人。

“那就先让本大爷乐呵乐呵!”

男子把白瓷瓶子放到一边,直接向着床上的美妇扑去。

月亮继续高傲的挂在夜空,月光也继续洒落在大地之上。房屋内男女之声让人脸红耳赤,似乎也让月亮有半分害羞。

这不。天空飘来一朵云,遮盖了洁白的月。

黑夜瞬时黑起来,真是黑的像极了故事里的“月黑风高杀人夜”。

偏僻房屋里的男女都折腾完了,吹黑了灯火,再等上半个小时,一切终于归于寂静。只有墙角的不知名小虫聒噪几声。

一个人影出来了,他有备而来,等待已久。

翻墙的动作迅捷,落地的声响微弱,一看就是拳脚功夫了得。

月亮似乎又大胆起来,黑云始终不能遮盖月亮。洁白的月继续照耀大地,月光又重新洒落到院子里头。

银白的月光照亮了院子,月光照亮了菜圃,月光照亮了黑色的土地。同样的月光也照亮了那个人影,照亮了他脸上编写的布带,也照亮了他手里拿着的那把刀。

一把磨得寒光闪烁的柴刀!

人影似乎很小心,一步一步,一步两步,尽量悄无声息的来到了窗前。

捅破窗户纸,一小截竹子伸入其中,缕缕烟雾飘散开来。

房屋里的二人毫无察觉,睡得死死的。男人打着呼噜,女人低语着梦话。

或许是觉得时机已经成熟,屋外的黑影人把本就没有闭上的窗户给撑开。

此刻柴刀被月色抚拭得寒芒尽闪!

进去,握紧刀,一步一步、悄无声息的临近床边,找到了男人脑袋,稍稍下移……准确的找到了长着喉结的脖子。

一刀寒芒!

温热的液体溅在李寡妇的脸上,她睡眼朦胧的睁开双眼,然后看到了一把临近的柴刀……

————

(做得不错,这是一顿大餐哟。)

右手手背上的末绝睁开瞳孔,冷冷扫了一眼床上的两具人体。

“我单独吞噬不了两个人,帮我。”

何尚把柴刀放下,双手直直伸出,手腕青筋暴起。

(嘿嘿,必须的。)

末绝狰狞的笑声有点刺耳,琥珀色的眸子闪烁着残忍之光。

下一刻,两条黑红色的血管钻出何尚的手臂,直直的刺向床上的两具尸体,那两具还在略微抽搐的尸体。

第四章 不成功的威逼

青楼和窑子是有区别的,虽本质一样,但是档次和价格是不相同的。

青楼收费高,而且里面的姑娘有一部分是卖艺不卖身之流。

因为收费高,而且付了钱也不一定可以玩的尽兴,所以柳城收入较低的人群一般不会选择去青楼。

去窑子多好?虽然质量差点,但是便宜。

这不,刘三金就溜达到了一个巷子口处,准备今天晚上乐呵乐呵。

巷子口有点杂乱,边上还摆放着几根乱糟糟的竹竿。地上有水的痕迹,有点潮湿。

杂乱,潮湿,但是却不阴暗。

之所以巷子口不阴暗,一切都是因为巷子口处的两个大红灯笼。

磨盘大小,红纸包裹,灯笼上还贴着一对肥鸭子……哦,那应该是肥鸳鸯。

这就是柳城窑子的暗号。

废话不多说,刘三金摸了摸怀里沉甸甸的钱袋,心中略微火热,大步走进了巷子内。

窑子比不上青楼,除了价钱便宜之外没啥优点。

推开一扇刷着红漆的大门,一片火热的空气扑面而来,露出了里面的热闹景象。

二十多个大木桌,桌上摆着饭菜和酒。男人悠悠的坐着,吃点小菜,喝点小酒,再用油腻腻的手对着怀里的女人四处抓捏。

开始是吃饭喝酒,后面才是正戏。

空气里遍是饭菜的油腻味道,和劣质的脂粉味。

没办法,这就是窑子。

刘三金站在门口,等着窑子的老妈子来给迎接自己。

不是他刘三金吹牛,他来这个地方已经很多次,也算是这个地方的老顾客。

“哟,这不是刘大爷吗?快进快进,别站着累到了。”

说来就来,一个目测四十有余的妇人献媚似的笑着,那涂得像块猴子屁股一样的脸上笑眯眯的。

她刚刚招呼完一个客人,抬头向着门口一看,只见一个黑壮的男子立在门口,连忙前去招呼。

刘三金的身份可不简单,他是一位天阳山弟子的凡间行走!

凡间行走——修士们在凡间的代言人,又称狗腿子、爪牙、鹰犬……

虽然很多人都在背后说刘三金是一条狗,但他们的语气中都带着丝丝羡慕嫉妒。

刘三金挑了挑眉毛,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显摆似的大声说到:“一盘鹅肉,一盘牛肉,一盘豆子,再加一壶酒,别拿那种兑了酒的水糊弄我。”

“好的,好的。我们小店怎么敢糊弄刘大金主呢?嗨哟……爷你真会开玩笑。”

老妈子一脸的谄媚,比猴子屁股还红上三分的脸上全是讨好,说着说着,又不禁大叫一声。原来是刘三金在她肥硕的臀部上捏了一把。

刘三金不顾背后的老妈子,径直走到了一张还空闲的木桌前。一屁股坐下,黑壮的身子让他身上有种豪杰的气场。

其实这不是错觉,刘三金以前也是一位义气冲天的游侠豪杰。

以前的他义气冲天,后来的他当了一条狗。

刘三金等待着自己的饭菜,当然同时也在等待着窑子里的女人。现在饭菜和女人都还没来,刘三金还需要等待一会儿。

咚咚咚!这是手指敲打木桌的声音。

早年刘三金还是一个游侠的时候,他就看见一个白衣剑修在酒楼等待饭菜的情景。

白衣剑修一脸冷酷,周身全都是旁人敬畏的眼光,手指不断地敲打着木桌。

自此之后,刘三金就形成了敲打木桌的习惯。

等待着女人和饭菜的无聊之余,刘三金聆听着周围的话题。

谁家闺女偷人了……谁家生了娃……谁家媳妇偷了汉子……谁家和谁家要办红喜事……各种各种的消息都有。

“你们听说了吗?最近好像出事了!无缘无故的几个大活人就失踪了。”

“你说的是那个……李寡妇、武教头、李屠夫还有刘老刀子?”

“哎!可不是!好几个人都没源头的丢了!光天化日之下,人没了!你们说这个可不可能是……”

“嘘……别乱说!吃饭吃饭,来喝酒。”

刘三金的手指停了,因为他终于等到了饭菜和女人。

嘴巴里吃着饭菜,手上搂着女人,好不快活!

————

(小子,你现在应该是半步练气。不错哟。)

末绝狞笑着,他很喜欢这个宿主,真的很喜欢。

没有矫情,没有犹豫,也没有什么狗屎的清高。直接上手就是干,宰人毫不手软。

何尚没有回话,他现在正在研究着一项新功能。

脸上的绷带被拆卸下来,面对着一盆清水,研究着自己的面容。

一张熟悉的女性面容,略带几分温柔和柔弱,这就是他的阿姐何明月的容貌。

默默运转经脉中的奇异气息,脸上的经脉渐渐鼓起,真好似一大片乱扭动的蚯蚓。

然后何尚的脸部开始蠕动了起来!

扭曲,蠕动,满满定型。

最后脸盆中的清水倒映出来一张粗狂的男性容貌。

紧接着又重复一遍刚才的奇异现象,一张美貌的妇女脸被盆中清水倒映而出。

又是一次蠕动,变回了何尚他阿姐的容貌。

手抓过一旁地上的布带,重新缠绕,紧紧绑住。

(嘿嘿,不错吧。跑路必备的技能哟!)

“的确不错。”

何尚离开水盆边,坐到了矮矮的土砖床上。

(真是的,你这个穷小子碰到我这种好心人真是三生有幸呢。)

(呐呐呐,算一算!算一算!我给你带来了多少好东西?)

(功法吞魔,迷魂烟的制作方法,以及猎杀猎物的各种注意事项……我也算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

(呜呜呜,更无语的是你竟然没有工钱给我!简直黑心!黑心!!)

面对末绝的恶意吵闹,何尚没有什么反应。

他只是静静地看着自己右手背上的妖瞳,琥珀色的瞳孔和黑色的瞳孔对视。

死寂的空气,死寂的氛围,蔓延于小小的土屋之内。

许久之后,何尚开口说到:“你到底有什么目的?或者回答我……你为什么要出现在我的身上?”

(这个嘛。。。哈哈啦,今天天气真好。)

“别打岔。”

(哈哈哈,我困了。)

“说。不然挖了你!”

何尚的眼睛闪过一道寒芒,一把锋芒尽显的柴刀出现在了左手手中。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末绝狰狞的笑声响彻了何尚的脑海,可怖的声音让何尚有点发晕。

(你倒是挖啊!挖啊!!!还等什么?!)

末绝笑着,整个琥珀色的妖瞳都被残忍的笑意充斥开来。

何尚沉默片刻,默默地放下了手中的柴刀。

“你有什么目的?”

(嘿嘿,不可说,不可说。将来你会知道的。)

第五章 复仇月夜

醉醺醺的刘三金回到了自己的狗窝,满身的脂粉气和酒气。

他很有钱,比平民区的很多商人都还要有钱。但是他必须留在贫民区。

因为这些钱不是他自己的,因为他只是一条没有尊严的狗,所以他只能灰溜溜的趴在贫民区。

收集精血,这就是他主子给他的任务。

只有贫民区才有足够的精血来源,因为活不下去的贫民们会拼着九死一生的几率来赌一把。

若是活下来了,就能拿到一大笔钱。若是死了,也能拿到一大笔钱。

真是保本的买卖!

偌大的院子里没有种菜,只种着几棵大桂花树。围墙是用河里的沙石砌成,不是贫民区一贯的土砖墙。

他不需要种菜,不需要工作,只需要收集精血就可以有钱拿。

乖乖的、可以完成任务的狗狗会得到奖励,主人会丢骨头给他吃。

走过院子,一脚踹开木门,钻进了他的房里。

房间简陋,除了一张床和一个黑色的大缸之外,就只剩下房间四壁。

“狗不需要太好的狗窝。”

刘三金自嘲的笑了笑,然后径直的走向了床铺。脱鞋上床,盘腿而坐。

不久,满脸通红,一道道白雾从他头上升起。

刘三金当狗这么多年,也是有两把刷子的。他本来就是武艺不低的游侠,而后还当了修士的凡间行走。

自然本身实力不低,磕磕碰碰也在四十多岁的年龄达到了半步练气!

只差半步就可以推开修仙世界的大门,迈进修士的世界。

运转气息,打坐片刻后,刘三金的脸色由通红变为正常。

运气醒酒,可见刘三金的实力不一般。

酒醒,面色如常的刘三金从床上下来,穿上鞋子,慢悠悠的走向了房间之内的黑色大缸。

大缸口上压着一块厚厚的黑木板,靠近黑缸便隐隐透出一股凉气。

打开黑缸,一股凉气扑面而来。

大缸之内,浅浅的水中浸泡着一条黑色的蚂蟥。婴儿手臂大小,浑身漆黑。

这可是他的饭碗,吸人精血的红梅蚂蟥。

啪嗒一声!木板盖上了。

每天晚上看看这个丑陋的东西,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

吹黑灯火,今天喝了个痛快,即使运气醒酒也留下了一点后遗症。很快他便进入了梦乡,呼噜声响起。

窗外的风有点烦人,吹在窗户纸上,发出细微的淅索声,真是莫名的烦躁。

夜晚的风吹起,吹过围墙,吹过桂花树,也吹拂起了那一抹布带。

(他现在应该睡了。动手?)

月色下的末绝被月光照射,琥珀色的瞳孔被抹上了一丝银色。

“再等等,等他彻底睡死。”

布带怪脸人依靠在围墙上,两只漆黑的瞳孔深邃如黑夜。

(嘿,有意思。反正等着都是等着,我们来聊聊天,谈谈人生。)

何尚没有接话茬,依靠在围墙上,闭目养神,以待不久以后的杀戮。

何尚不说话,不代表他手背上的妖瞳末绝会沉默下来。

(我真是有点搞不懂你,为什么如此小题大做?嗯,我也知道那个刘三金是你仇人,是他抽取了你阿姐的精血。)

(但是……有必要这么小心吗?)

(直接翻墙进去,把迷魂烟一吹!拿着你的那把柴刀……哦不,现在是杀猪的屠刀。直接上去就是一刀!直接砍了那个刘三金的狗头难道不好吗?)

…………

末绝吵闹着,它念叨了一大堆话。细细碎碎说了半天,总结起来就是——直接上去就是干!

何尚不回话,他继续闭目养神,不管脑海中末绝的恶意吵闹。

小心无大错!作为蝼蚁只能步步为营,一步三算。更何况何尚今天是要去杀仇人,更是得小心翼翼、费尽心思。

背后依靠着围墙,传来凉凉的感觉。由于处于深夜,空气也是冰冷冷的。

或许是为了衬托今天的氛围,今晚的月色也好似格外的冷!

“时间到了。”

冷淡至极的声音,比今晚的月色还要冷上三分。

一把杀猪屠刀被打磨的锋利至极,寒光照射月色!

何尚的手机已经有四条人命了,其中就包括一个屠户。

(哈哈哈!!来来来!开始狩猎!!!)

末绝大笑着,狰狞声音嗡鸣了何尚的脑海,琥珀色瞳孔中的残忍没有被月色冲刷掉半分。

布带缠绕着脸部,腰上怀揣着一把屠刀,一身灰蓝色的衣服套在身上。

杀人放火金腰带!手里沾染四条人命的何尚也是积累了一点本钱,给自己鸟枪换炮。

轻松至极的翻过围墙,落在地上几乎毫无声响。

何尚不是第一次夜行杀人,所以行动起来毫不生疏。

穿过院子,来到窗户前,何尚从自己手里掏出了一截细竹。

屠刀被持在手中,向着窗户纸一划,出现一道细小缝隙。

接下来便是,细竹透窗纸,缕缕烟雾升。

迷魂烟缕缕弥漫在房间之内,不致命却要命的烟雾开始它的表演。

约莫等了半柱香的时间,何尚进入了房间,怀里揣着屠刀。

刀被抽出,紧紧握住。一步一步的靠近,再靠近,终于来到了那一张床的床边。

何尚看着床上的这个男人,布带缠绕下的脸没能显露出他的表情。

但是他那一对黑色的瞳孔无声的流露出一个信号——他要刘三金死!

刀狠狠地劈砍过空气,划过一道致命的轨迹,直直向着刘三金的脖子砍去。

一声男人的惨叫,但是刘三金却还活着。

一只手挡住了屠刀,其上被屠刀狠狠地留下了一道刀痕。

刘三金他从前是游侠,即使他现在当了狗,却也改变不了他曾经是一名游侠的事实。

他也曾混迹江湖,也曾经历过刀光剑影的生活。

本来熟睡的他感触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朦胧睁开眼,竟看到一把袭来的屠刀!

只得挥手一挡,弃车保帅,牺牲手臂,救下自己的狗命。

刘三金是什么人?一个混迹在江湖的老油条。

全身疲软无力,袭来的屠刀,神秘的布带人,用屁股想也知道是来杀自己的!

没有蠢蠢的问“你是什么人?”、“你来这里干什么?”之类的愚蠢话题,一个亡命打滚。刘三金拼着全身无力也拉开了一段距离。

(哟哟哟!!奇袭没咯!)

末绝幸灾乐祸的声音出现在何尚脑海。

第六章 卑劣者

怎么办?刘三金这样的问自己。

敌人有备而来,明显是做出好了充分准备。

灰蓝色的夜行衣,锋利的屠刀,准确的出击时机,还有现在空气中散发着的奇怪烟雾……刘三金的智商还是处于正常水平的。

对面的那个布带脸明显就是来杀他的!

怎么办?

四肢虚弱的刘三金背后开始渗出冷汗,因喝酒而微微迟钝的脑子已经完全清醒过来。

他很想思考对策,但是对面的何尚没有给他思考的时间。

一把屠刀划过,形成一道狠毒的轨迹,向着刘三金砍杀而去。

刀锋寒芒,疾而快!

这一刻,刘三金闻到了地府黄泉的死亡味道。

手脚麻痹,软弱无力,但是刘三金体内深入骨髓的江湖经验还在。

一个狼狈的打滚!

屠刀沾血,但是未要命。

(你的手法很生疏哟!果然是新手呢。)

何尚光洁的右手背上,裂开了一道细微的缝隙,其中闪烁着琥珀色的光芒。

何尚不说话,他手里拿着锋利的屠刀,继续向刘三金的身上招呼着。

(切~,真是一个不好相处而又没有礼貌的家伙啊!)

屠刀挥舞,而后刘三金猛的暴起,钻出窗户跑了……

(哇哈哈哈!!!笑死我了!!)

何尚右手背上的缝隙彻底裂开,一只琥珀色的妖瞳带着幸灾乐祸的神色。

(小子,你也失手咯!哈哈哈!)

“不,还没有失手。”

何尚说着,然后钻出了窗户,来到了外面的院子里。

一个人正在等他,或者说……杀他!

月色之下,一脸狰狞的刘三金看着绷带脸的何尚,他在等他,他要杀他!

(哟哟哟,这个家伙没有逃跑哟!)末绝的狰狞笑声响彻了何尚的脑海,琥珀色的瞳孔撇了一下偏僻角落的黑缸,眼神稍带玩味。

(狗狗如果把主人给他的狗盆子给丢了的话,应该会被杀掉的。)

(这条黑瘦的土狗被狗链子给绑住了呢~,逃不了的狗狗总是只有拼死一搏。哈哈,我期待人兽大战哟!)

(小子,我……期待着!)

末绝唠叨的念了一大堆话,而后闭上了琥珀色的瞳孔。

妖瞳闭上,右手背一阵抽搐,而后……妖瞳消失于手背上。

它看东西不需要睁开眼睛,因为它可以共享何尚的视角。它总是避免出现在外人的视线之下,因此末绝会在有外人的情况下隐藏起来。

“他必须死。”

何尚低语着,好似是说给末绝听,又好似是说给他自己听。

绷带怪脸钻出了窗户,手里拿着锋利的屠刀,面向着外院的刘三金。

看着这个绷带怪脸钻出窗户,刘三金也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他逃窜出窗户,然后绷带脸又追杀出来。其所间隔是短短的,因此这个绷带怪脸应该没有去碰那个黑色大缸。

也就代表对方只是来追杀他的。

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逃窜出房间的刘三金真心很怕这个绷带脸去碰那只水蛭。

只要那只水蛭出了意外,他的结果肯定是悲惨的。

搞砸了任务的狗能有好下场吗?这个问题用屁股想也可以思考出答案!

暗地里吞下一口唾沫,刘三金双拳咔咔作响,摆出了一个对敌的姿势。

他更擅长刀,但是如今没有刀,所以只能空手对敌。不过好在他年轻时也学过一番拳脚功夫。

身中迷魂烟,四肢虚弱无力。虽然稍微运气逼出了一些迷魂烟的药性,但是手脚还是有些虚弱无力。

不过……打死那个绷带脸绝对够了!刘三金的脸色稍微扭曲狰狞。

刘三金已经看出来了,那个绷带脸的虚实。

那个绷带脸绝对不是仇人请来的杀手,因为绷带脸太弱了。

虽然手脚功夫还行,但是一定不是专业的杀手!

在自己身中迷魂烟的状态下,手持一把屠刀,竟然只击伤自己。

这个家伙绝对是业余的!不是专业的杀手!刘三金越分析越冷静,越来越觉得耻辱。

竟然差点被这个业余的家伙给宰了!刘三金的脸色已经彻底黑了。

他是一条狗,但是也有身为一条狗的傲气!他刘三金可不是一般的狗,他这条狗的品种叫做“凡间行走”。

这可不是一般的狗啊!简直堪称狗中贵族!

真是不可饶恕!不可饶恕!

(啧啧啧,迷魂烟里的壮阳七片叶和热骨草的效果已经起效了呢。)末绝的声音在何尚的脑海里响起,懒洋洋的声音证明这只妖瞳现在很无聊。

(原本以为加入这些东西是一步无用之棋。因为你这个小子杀人都是偷偷抹脖子。呵呵呵,现在看来却不是一步废棋。)

(有趣,有趣,黑狗变疯狗了。)

末绝无聊的念叨着,但何尚却并没有觉得很无趣。

一条名叫刘三金的疯狗扑过来了,赤红着眼睛,凶态尽露,而后……惨叫翻滚在地。

白色的粉末状物体被挥洒而出,在空气中留下一片白蒙蒙的痕迹,然后打在了刘三金的眼部。

(啧啧啧,这个可怜的小家伙碰上你这种阴险狡诈之徒也是倒霉。本来已经做好了来一场决斗,没想到你竟然使用生石灰这种肮脏的套路。)末绝打趣的声音,略带嘲讽和戏谑。

生石灰的确很肮脏阴险,但是何尚并没有嫌弃,反而还恬不知耻的使用。

光明正大的决斗只存在于君子之间,像他这样的市井小民还是算了吧。

一脚踹出,经过几次噬人而强化的躯体力量不俗,一脚踢在刘三金的脖颈之处。

骨头的脆响,刘三金最后听到的声音。

刘三金死了,他死的很委屈。

死于他的自大,死于他的不幸,死于对手的阴险,死于对手充分的准备……总之,他死了。

何尚没有放过他的尸体,因为他的姐姐是被刘三金抽取精血而死。

一刀又一刀,铁和血肉摩擦的声音,何尚在新鲜的尸体上留下一个又一个刀洞。

末绝没有阻止何尚的泄愤行为,因为不会影响吞噬效果。

等到何尚发泄完,刘三金的尸体已是一片模糊。

(发泄完了?)末绝的声音在何尚脑海响起,莫名的有点平静。

“嗯。”

何尚只回答一个简单的字。

(那就准备好,隐藏的看戏者要出来了。)

末绝话音刚落,外院的大桂花树下便突兀地传出一声。

“不错,做的不错。”

第七章 被发觉的狗链子

何尚不自觉的一颤,背后瞬时变得冰凉起来,冷汗不自觉的流露出来。

如同兔子遇见雄鹰,如同鹿遇见虎狼,这就是此刻何尚的感受。

转身而望,只见桂花树下,有一个人影不知何时站立于此。

此时,若是用说书人的言语来形容……

一身白衣似雪,剑眉星目,剑刻一般的脸上充斥着正义之气,眼神中有着惩恶扬善之气,神色中带有三分傲然和七分傲骨。

一把神剑浮于虚空,剑刃凝霜,周身散发出七彩光芒。

拉远一看,哟!好一个谪仙!

这就是何尚以前流浪时,在酒楼饭馆处听闻的说书人所诉说的故事。

即使是在那个桂花树下身影的威压之下,何尚也莫名的在心中嘀咕了一句。

果然说书人的故事都是骗人的。

匆匆一眼,何尚就记住了那个人的一处特征。

眼睛,一双傲气满满的眼睛,一双好似凌驾于万物之上的眼睛。

其他的外貌特征倒是没有记住,何尚就死死的记住了这一双眼睛。

“你很不错。”一声冷酷的声音打断了何尚的心里活动,紧接着又是一句话,“看来可以做一条好狗。”

一块令牌从刘三金尚未冷却的尸体上漂浮而出,哐当一声落到了何尚的面前。

“拿着它,你以后就是我的凡间行走。”

声音继续冰冷,没有丝毫感情。

紧接着又是一阵巨大的威压,体内血气翻滚,让何尚不禁发出一丝沉闷的哼声。

“记住,你主人的名字叫做陈不凡。”

说完,威压便消逝,同时这个名为陈不凡的男人也消失不见。

大声喘息,背后的衣裳湿漉漉的贴在背上,冷冰冰的。

“他可以随意杀死我。”

(的确哟,所以呢。)

“我要杀死他。”

(啧啧啧,给我一个原因。)

“他是刘三金的主子,刘三金是抽取阿姐精血的人,所以他必须死。”

何尚说完,手臂体表钻出几根血黑色的血管,它们朝着刘三金的尸体钻去。

(哈哈哈,说得很好!多吃点,多吃点,快点长大。)

琥珀色的妖瞳睁大在何尚的右手背上,带着狞笑。

————

野狗争抢着,咀嚼着,大口大口的吃着口中的美食。狗嘴张闭几次,骨头就断了。

一小群野狗吃着,进食着。它们好不容易找到了一顿美食,所以贪婪的吃了个干净。

它们锋利的犬牙从食物上撕扯,扒拉出一块肉或者骨头。

(真是粗俗的野兽,吃相比你还难看一点。)

“这就是我不把阿姐葬在乱葬岗的原因其一。”

(你小子难道就这么恨刘三金?人都被吸成干尸了,还把他的干尸用来喂狗。啧啧啧,厉害了,厉害了。)

“我痛恨这条狗,也痛恨他的主子。”

末绝的琥珀色瞳孔中出现一丝玩味的笑意,用嘲讽的语气说道。

(所以呢?你要做他的另外一条狗?)

“是的。”

末绝顿时有点惊讶,瞳孔都睁大了半分,它没有想到自己收获的竟然是一个如此无耻直接的答案。

这年头,不要脸的家伙很多见,但是如此不要脸的家伙也算是稀有品种。

(……所以呢。你准备做什么?)

“杀人,努力修炼,然后找机会背后捅刀。”

(如果你想继续吃人修炼的话,我劝你还是省省吧。)右手背上琥珀色的妖瞳看着何尚,眼神里有点小无奈,(你现在的吞魔修炼程度太低,吞噬人类的同时还会积累一些废物。)

(我劝你半个月之内还是不要再吞噬,先让体内积累的废物排泄出来。)

“知道了。”

何尚对着手背上的末绝说到,抬头看见远处的野狗进食情景。它们把猎物吃的干干净净,毫不浪费。

刘三金已经死了,尸体也进了犬腹。

何尚深深地看了一眼那些野狗后,扭过头,走向柳城的方位。

第一个仇人死了,被他杀死了。那么,紧接着他就要去杀第二个仇人。

“陈不凡。”何尚低语着,而后再补充一句,“迟早杀了你。”

————

何尚回到柳城,走入了刘三金的院子。

刘三金是以前的狗,而何尚是现在的狗。

何尚杀了刘三金,本应按柳城刑法而受审。但是……谁叫何尚是凡间行走呢?

凡间的法律只适合凡间,而何尚却是半个修仙界人。

于是,何尚可以光明正大的接收刘三金的一切,可以大摇大摆的走到街上。

脸上的绷带早已拆卸下来,因为何尚要出城,走在大街上还绑着布带会很显眼。

现在何尚的脸不是他姐姐的面容,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青年面貌。

普通的皮肤,普通的脸型,普通的五官,整个就是一张普通青年的脸,扔进人群里毫不显眼的那种。

身着粗麻布衣服,不高不矮,身形偏瘦,这就是何尚的新造型。

偌大的外院里,这处住所的新主人站立于一颗桂花树下。

“阿姐如果还在,她肯定会很高兴。”

何尚手里抓着一片桂花树叶,神色中带有一丝悲伤。

若是他的阿姐还在,肯定会为有大房子住而高兴。她肯定会很高兴,高兴有一间大大的屋子,高兴有一处大大的庭院。

她肯定会把这个庭院里种满青菜,然后在菜圃的角落里种点好养活的花。

她肯定会开心的笑,她肯定会为搬家而忙碌……但是现在她已经死了。

摇摇头,何尚把心中的杂念给驱逐干净,重新振作。

阿姐已经走了,有空在这里白白伤感,还不如努力思索如何杀死那个陈不凡。

那个深不可测的修士,仅凭着威压就让自己透不过起来,体内血气翻滚。他的强大修为,可见一斑。

从怀里掏出一块方方正正的金属牌,这是当时陈不凡从刘三金尸体上掏出来的金属牌。

三寸长,一寸半宽,一指厚度,沉甸甸的一块牌子,牌子上写着“天阳山弟子凡间行走辰丁三”几个字。

(小子,这个牌子有问题。)

“我知道。”

(我……你怎么看出来的?)

“新养的狗,却连条狗链子也不栓,本来就很奇怪。这个东西上面是不是有蛊惑人心的法术?”

(法术倒不是,不过上面有两个阵法。)

何尚沉默片刻,他贫瘠的修仙知识储备很难分清“法术”和“阵法”的区别。

就连法术这个词语,也是在故事中听闻到的。

“什么法术……阵法?”

(一个联络阵法,一个缓慢侵蚀心灵的奴役阵法。)

“可以解决吗?不让陈不凡知道的解决办法。”

(嘿嘿,你太小看我了。)

血黑色的血管从妖瞳周身的皮肤中钻出,片刻之间就包裹住了阵法金属牌,又是短短的一段时间就把金属牌吐了出来。

末绝没有继续说话,这枚妖瞳选择了沉默,金属牌也似乎没有任何改变。

何尚盯着这块金属牌,牙齿缝里挤出一个名字,冷冷的说到:“陈!不!凡!!!”

第八章 招揽之意

时间继续流过,何尚也继续打坐修炼,而没有去猎杀猎物。

几天之内,这片区域都知晓来了一个新的凡间行走。

周围的人关注了一下这件事情,然后各自继续做自己的本职工作。

吃喝的继续大吃大喝,嫖赌的继续出入赌馆窑子,拐卖人口的继续拐卖人口。世界不会只围绕一个人转,因此何尚的出现只如丢下一颗小石子,仅惊起一片波澜。

何尚接下了刘三金的身份,同时也接下了他的工作。

末绝借助何尚的眼睛时,会导致何尚的眼睛沾染上一点琥珀色。

如今,这双微微琥珀色的黑瞳正饶有趣味的看着外面的一切。

又粗又黑的,大约有婴儿手臂大小的……好大的一只水蛭,正趴在一条棕黄色的胳膊上吮吸着,蠕动着。

许久,水蛭吃饱了,从胳膊上滚落下来。何尚也早就拿出一个瓷坛,把滚落的水蛭给接住。

随手的几两白银丢在桌上,而后银子又被一只蜡黄的手给扫进怀里。

在微微沾染琥珀色的黑瞳注视下,一个脸色苍白的男人颤颤巍巍的走出了院子。他头发乱糟糟的,眼睛是两个黑圈,嘴里不停地念叨着“这一次能翻盘”、“我要赢回来”、“赢了就收手,好好过日子”等等碎语。

(小子,你猜猜他能活几天?)

“三天之内必死无疑。”

(哦,虽然吸收精血很可能会死,但是也有生还几率啊。更何况他还是一个男人,就算死也会多挺几天。你就这么对她没信心?)

“你明知故问,我不相信你看不出来。”

此话一出,末绝的瞳孔稍微眯了眯,何尚的脑海中也出现一个玩味十足的声音。

(啦啦啦,啦啦啦。我只是一只蠢蠢的妖瞳啊!我很笨的!)

这只妖瞳很蠢?笑话!稍微有点脑子也不会得出这种错误至极的答案!

何尚有点沉默,他不想多说话,但是或许又有些看不惯这只恶意装傻的妖瞳,他还是选择开口回答。

他抬头看向那个男人离开的方向,开口说到:“他叫李富,是一个有名的赌鬼。”

(嗯嗯,你继续,我还是什么都不懂。)

“曾经他家里丰厚,很有钱。他爹是一个教书先生,曾经住在平民区。他家里也有一个婆娘和一个女儿,也算是家里活的很好的那种人。”

(哦?让我猜猜,是不是在他爹死后,沉迷赌博,输光了家底,把婆娘和女儿都卖了?)

“以前没有卖婆娘和女儿,不过现在看来……很可能。”

说到这里,末绝的瞳孔里划过一丝兴奋的神色。

(那为什么要说他活不过三天呢?嗯嗯,请回答我这只蠢妖瞳的愚蠢问题。)

“我想问问,如果一头愚蠢的猪,不会再有油水,而且命不久矣了……”何尚稍稍停顿,接着用疑惑的语气询问他手背上的末绝,“会拖这么久吗?”

(哈哈哈!不会!绝对不会!蠢猪周身围绕已久的恶狗绝对会一拥而上,把蠢猪给分尸吃掉。)

末绝的眼里有一丝嗜血和幸灾乐祸,它总是会为他人的不幸而快乐。

“是的,把这头活不过三天的猪吃掉。”

抬头深深的看一眼离去的李富,何尚扭过头去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比如他要用盐水,把那条黑水蛭吸收的精血逼出来。

…………

简单的木床上,何尚盘腿闭眼而坐,身前放置着一个小瓷罐。两条粗壮的黑色血管钻出体表,把它们的头部钻进了小瓷坛。

中空的黑色血管内,大多是空气,但是也不时有一段黑色糊状物流过。糊状物体由何尚体内流出,被排泄到小瓷坛里。

这一过程持续了很久,因为黑色糊状物的排泄量实在是太少了。

许久后,当黑色的糊状物质把小瓷坛都填装的半满时,何尚睁开了眼睛。

(你体内的杂质应该排泄尽了七成,再努力两天就可以排尽。)

末绝琥珀色的妖瞳微微带点笑意,残忍而狰狞的笑意。

何尚需要力量,而提升力量的最好途径莫过于狩猎。如今何尚已经接近排尽杂质,他会乖乖的待着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从末绝兴奋起来的妖瞳上得出。

“我要选好猎物,然后做出狩猎计划,选好狩猎时机。”

对于狩猎,何尚一般都是做好万全之策。没有完整可行的计划,他是不会贸然动身狩猎的。

首先选好猎物,优先选择偏僻角落的目标。然后从展开调查,做出一套可行的狩猎计划,选出狩猎时机。

紧接着要做好狩猎准备,准备好狩猎所用的工具。如迷魂烟、灰蓝色夜行衣、杀戮武器……

看着何尚沉思的模样,末绝有点不爽。

(喂喂喂,你现在可是半步练气!直接易容术,杀进去不就得了?)

“不行,太冒失了。”

好吧,虽然早就预料到是这种回答结果,但末绝还是眼角微微抽搐。

但是联想到他卑鄙无耻的石灰战术,还有迷魂烟里放特殊草药……也不是不能理解这个家伙。

谨慎到死的性格,总是事情还没有开始就想退路。狩猎还没展开就绑着绷带,做好失败跑路的准备。

遇上这种家伙,还是慢慢等他做好万全之策吧。

正是何尚思索下手目标时,一声声敲门声传来了。慢悠悠的穿上鞋子,给外面就等的家伙开了门。

木门一开,只见一个满脸谄笑的男子侯在门口。

灰色粗布衣服,脚穿黑色布靴,脸上打着讨好的笑容,两只三角眼让人留下印象。

门一开,何尚就见到那人脸上的谄笑更深三分,脸上的讨好之色简直要活生生地从脸上流露到地上。

“您就是那位顶替刘三金的新壮士?哟,果真是威武不凡、雄壮英俊!真是似那书里的大将军!”此人一开始就是一顿夸,讨好之意显于神色。

何尚不说话,静静的看着他,想看看此人来有何目的。

“小人赵五,是那边富贵楼的跑腿下人。我家掌柜的听闻这里有一个威武霸气、神俊不凡……”

接下来是一通马屁话,没啥意思。但是这赵五的来意,何尚已经是猜了一个八分。

果不其然,紧接着就验证了何尚猜测。

“我家掌柜久闻大名,最近几天就是挑了一个吉日,想邀请您还有诸多英雄聚一聚,来我们富贵楼赏个脸,吃个饭。”

图穷而匕首见,这个赵五的来意已经是暴露出来了。

第九章 真是令人期待的宴会

天落小雨,稀稀疏疏,牛毛细针。

(这年头,雨也下的没滋没味。煞是无聊!)

末绝的目光有点无聊,这只琥珀色的妖瞳没有活力的看着窗外细雨。

它没有活力,很无聊,只能呆呆的看着它眼前的一切。

一壶茶,一个茶碗,一个普通平凡的布衣青年,一颗无所事事的妖瞳。

黑底褐瓷碗,略微变形的碗中盛着半碗微微冒热气的茶水。喝茶人却没有心思喝茶,一心的看着窗外细雨,不知心中想何时。

许久之后,何尚不在看着窗外细雨,而是把视线放回身前。半碗茶水已经渐微凉,不过何尚却不嫌弃,一饮而尽。

喝完一碗后,再倒一碗,一饮而尽,再加一碗……三大碗后,仍然没有停下的意思。

由于是半步练气,可以运气逼出身体多余的水分,所以何尚不用担心喝茶过度。

(喂!你就这么闲?你难道不想复仇了吗?去修炼也好啊!总是喝茶算什么个啥意思?)

“没什么意思,只是想试试感觉,痛快喝茶的感觉。”

说完话,何尚继续把手中端着的茶水一饮而尽,连带着茶叶也一起吞入腹中。

痛痛快快的喝一次茶,这就是以前何尚的一个……志向!

因为他以前看着那些茶棚子里的客人总是很威风,喝完一盅茶,又给棚子里的小二说上一声“给大爷我续上”。

以前的何尚总是很羡慕那些喝茶的大爷,即使“大爷”们也是累死累活,也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但是何尚也是很羡慕。

羡慕他们有钱,有余钱,有喝茶的余钱。

努力干活,努力赚钱,将来成为一个喝茶的“大爷”,这就是何尚以前的志向。

稍稍回过神来,何尚手里下意识的想继续倒上一碗茶,却只余一个空落落的茶壶。

(喂!你已经喝完一壶了,要不要还去泡一壶?)

“不了,去茅房。”

喝完茶就要去排水,何尚这种做法也是让末绝有些无语了。

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一开始就要喝茶呢?只是为了享受吗?额……回忆刚刚何尚的话语,恐怕还真是让末绝给猜对了。

右手背上的妖瞳转了转,无趣的它开始想找一点有趣的话题。

(喂,你要去那个富贵楼接受招揽吗?)

“对于这个,我想先上个茅房。”

末绝顿时萎了,它觉得自己摊上这个家伙也真是够了。

时间继续流转,当何尚从茅房回来时,他还是继续回来坐在原先的茶桌位置。

细雨继续润万物,无声无息的时间里,有莫名方向传来的虫儿声。

一张大红颜色的请帖放在木桌上,大红纸上一见面就是一个大气的毛笔字——宴!

曾看过数次,但是何尚还是拿出来重新看一次。

摊开红色请帖,露出一面密密麻麻的黑色毛笔小字,这是宴会的请客词,说明这场宴会的基本内容。

何明月曾经教过何尚认字,因为她觉得身为男儿必须肚子里要有点墨水。由此,何尚还是基本看得懂富贵楼红请帖上的内容。

基本就是一些拍马屁的话语,然后说明了宴会的地点和宴会的主人。

没啥多余的内容,所以何尚也拿不准富贵楼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思索片刻,何尚心底里列出几个可能的选项。

(喂喂,这个富贵楼王大掌柜到底啥意思?他不会钱多的花不完,没事就请人吃饭吧。)

“你又装傻了。”

何尚冷淡的对着末绝开口说道,他心底里明白这只妖瞳可不是没脑子的货色。

这只没事就喜欢装傻的妖瞳是蠢货吗?恰恰相反,它聪明着呢!

(我是真的不懂哟,你要相信我!你看到我这只纯洁的妖瞳了吗?多么纯洁透明的眼神!)末绝明显是要装傻装到底,它琥珀色的眼睛睁大着,好似要证明“它真的很蠢”。

何尚没有机会手臂上末绝的恶意装傻,他淡淡的开口说到:“猜不透。”

(喂,你别这样打扰我的兴致啊!我知道你心底里有几个基本推测的!来来来,说出了啊!)

看来这只妖瞳最近真的很无聊,随便一件事情都可以激得它兴奋起来。

“你要听?”

(要听,最近太无聊。没有猎杀行动,害得我无聊死了。来!说出来!)

“好。”

在末绝兴奋的目光注视下,何尚开始诉说他心中的推测。

伸出手,从窗外沾一点雨水,手指在桌子上划出一长长的一横。

“首先,我和富贵楼的王掌柜不熟,而且从请帖上的话语分析,那个王掌柜应该是邀请了很多人一起开宴会。而我,只是其中的一个罢了。”

(对对对,没错!那个上门的狗腿子嘴巴里没几句真话,全部都是马屁话。)

末绝兴奋起来了,这只妖瞳最近真心是无聊得过分。它就是一个闲不住的家伙,整天想蛊惑何尚去实施猎杀行动。

何尚清了清嗓子,继续在桌子上划上第二横,继续说到:“其次,我的凡间行走身份应该会引起王掌柜的重视。那个上门来的家伙可以看出有一定的身份,很可能是王掌柜比较重视的手下之一。”

(的确,那条狗的话出卖了他。这年头说话带上几分文气的小二可不多见,特别富贵楼还只是一个底层酒楼。一个普普通通的小二怎么会运用四字成语?而且拍马屁的功夫也不弱。)

“没错,因此我应该受到了王掌柜的重视。”

(那么直接说吧,你怀疑那个王掌柜到底想干嘛?)

何尚划出一竖,把前面的二横直接贯穿,黑色的眼睛里划过一道精光,冷冷的说到:“利益。”

(哦?)

“宴会的目的,不管是什么,但是都是围绕着利益。简单的说就是拉拢一下人脉,画一个大饼,然后图谋利益。”

(哈哈哈,看来这次的富贵楼宴会真心不简单!)末绝的琥珀色瞳孔里划过一丝嗜血的光芒。

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有利息的地方就有争斗。随着争斗的出现,刀光剑影也会随之而滋生。

(我期待着哟!这次富贵楼的宴会,真是让人期待!哈哈哈哈!!)

第十章 仰望天空

柳城的道路一向是因人而异,贵人区的青石路,平民区的沙砾路,贱民区的泥路。

话说雨刚停,所以道路上总是狼藉糜烂。

水坑和泥泞,在加上一些可疑的类似粪便物,这就是贫民区道路的破烂现状。

泥泞不堪的道路上,有两个人正行走于泥泞之中。

普通的脸型,平凡的五官,偏瘦的身形,扔到人群里马上看不见的那种。

这不是何尚有能是谁呢?

何尚一直走在前,他的背后是一脸讨好表情的赵五。

看来何尚的重要性比他自己想想的都要有分量,赵五亲自来送请帖,又亲自来给何尚带路。

招揽之意,已是不必多说。

两人行,却没沉默着前行,而是不停的念叨着。

走在前的何尚只走路,不说话,走在后头的赵五却是又走路又嘴巴里念叨个不停。

何尚并没有改变他的姓名,即使他易容改貌都还是使用原先的名字。

没有人会把以前的他和现在的他联系起来,因为差别太大了。

多次猎杀,吞噬吸收血肉精华,如今的何尚已经是一个七尺大男儿,哪里还复曾经的营养不良模样?

身形改变了,外貌也不落下。通过易容而改变外貌,如今的何尚是一个没有丝毫外貌特点的普通男子。

虽然他今年只有十六,但是看他外表却是十九岁男子的模样。

一个十六岁的营养不良少年,一个十九岁的七尺大男儿。除了名字一样之外,又有谁会将两人联想到一块?

更何况,曾经的何尚只是一个平凡人,而现在的何尚却是半步练气的强者。

其间之差距,云泥之别。

一路上,何尚沉默着,低头默默前行。但是后方的赵五却嘀嘀咕咕吵个不停。

“何爷,你知道我们富贵楼的招牌菜吗?嘿!那个熊掌了不得!味道那叫一个……”

“何大人啊,我们富贵楼有一种酒,叫做英雄酒。如今小人看到大人您,觉得您这样的人物就是要喝英雄酒!大英雄佩英雄酒……”

各种各种的马屁话从赵五嘴里窜出来,真不愧是酒楼小二,各种能说会道。

何尚不会因为赵五的话而有什么特殊反应,因为他早就看透了赵五的想法。

拍马屁给自己拍舒服了,最好连自己姓什么都忘记,乖乖的做一把屠刀,被他们富贵楼利用。

赵五的计策没出错,但是他却看错了使用对象。

何尚是什么人?曾经是底层蝼蚁贱民,今变成一头披着人皮的野兽。

如果换成另外一些脑袋瓜子里全是浆糊的傻汉,恐怕被这一波马屁拍下来,就要连自己姓啥都忘记了。

但是何尚虽然年纪小,但是见识却不浅。他父母死后,何尚和他姐姐一起流浪三年。人情世故见了不少,明白人心的复杂性。

(这个赵五真心可怜,嘴巴都快说干了。然而却并没有什么效果。啧啧啧,我很期待着这场宴会。)

末绝早就隐藏起来了。何尚如今的右手背上光洁一片,没有妖瞳的丝毫痕迹,这颗妖瞳总是很避免出现在外人眼前。

手背上没有妖瞳,但是不代表末绝就消失不见。它照样寄宿于何尚体内,照样能够感知到这个世界。

何尚没有说话,他只是默默的前行。末绝也没有继续念叨,它沉默着,只是让何尚的眼睛染上一丝琥珀色。

两人行,很快就走出了贫民区,来到了平民区。

烂泥路被沙砾石路面所代替,无声的说明着他们二人已经走入平民区域的事实。

路上行人渐多,身上的衣着也开始变得不同起来。一双略带琥珀色的瞳孔看着路上来往的行人,眼眸深沉。

(身上不是穿着粗麻布衣服,五颜六色的模样。手里的油纸伞也是相对轻巧,脸色也红润得多。比较一下你原先待着的地方,啧,差距真大。)

“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就是这么大。”

何尚轻声的说着,他说话的声音被周围的嘈杂声给掩盖,没有令人发觉。

流浪的几年里,何尚去过很多地方。为了生活,只能到处乞讨为生。这一情况,直到他的阿姐成为了一名浣纱女,才得以改善。

起码他们可以一天吃两顿饭,不用担心饿死。

他乞讨的那几年,去过平民区很多次,因为平民区有相对较多的施舍钱财。

在乞讨的几年里,他明白了这个世界是等级森严的。

修仙者高于王公贵族,王公贵族高于官吏富商,官吏富商高于平民百姓,平民百姓又比贫民和乞丐要高级。

人和人之间是有差距的,所以何尚以前也幻想成为人上人。

然后……他成了一只食人野兽。

拳头突兀的握紧,吱嘎作响,脚步停下,猛的一抬头,沾染琥珀色的黑瞳望向天空。

天空白云高高在上,而一双沾有琥珀色的黑眸却深沉无比。

许久之后,何尚的背后传来一个声音,赵五在他背后开口问到:“何大人,怎么了?”

“没什么,好像看到天空中有御剑飞行的仙人。嗯嗯,仔细一看才发觉自己看错了。”

“哈哈,大人天资聪颖、根骨精奇,一看就是有仙缘之人。”

没有理会背后赵五的阿谀奉承,何尚收回望向天空的目光,大步向前走去。

“黑暗的世界,做人无用,或许只能成为一只食人野兽。”若有若无的一句话飘在风中,被周围的嘈杂声所掩盖,没有任何人发觉。

说出一句话的何尚眯了眯眼,又继续仰望天空,说到:“不,这个世界从来都不是黑暗的。它永远都是吃人的,吃人的世界。”

说罢,何尚大步流星的向着富贵楼的方向走去,抛下了赵五,他一人独自向前。

至于赵五……他刚刚看到何尚仰视天空的动作,赵五他怀疑天空中真的有仙人。所以他正停留在原地,高高的抬起头,想要找出虚无缥缈的仙人。

他寻找得可真是仔细,用尽全力寻找,生怕遗漏了半分,错过了仙缘。

当他回过神来,何尚已经停下了脚步。

“富贵楼。”

何尚看着他面前的酒楼,低语一声,然后信步向前走去。

第十一章 心思

富贵楼,一座酒楼,一座酒楼行业中比较“低级”的酒楼。

不过所谓的“低级酒楼”可并不代表它是一枚软柿子。恰恰相反,富贵楼的后台很硬。

据说它的背后是内城之人,这一点就足够镇压住绝大多数不怀好意之辈。

来到富贵楼前,何尚站在来来往往的行人中,抬头仰望这一座酒楼的面貌。

大红灯笼高高挂,门面光洁又漂亮,酒楼牌匾上三个飞舞的毛笔大字——富贵楼!

真是好一座富贵楼。

(呐呐呐,真是一座好楼,被火点燃的时候肯定很好看!!!!小子,带好你的屠刀!来来来!!!杀杀杀!!!)

末绝这颗妖瞳又兴奋了。它狰狞的声音响彻何尚的脑海,带有嗜血味道的声音轰炸开来。

“别玩了,很吵。”

(好的,我就是幻想一下罢了。)末绝的声音瞬间正常下来,它停顿一下,又继续开口说到(即使是把这座富贵楼的变成一座鬼楼,也不会让我感觉到很兴奋。)

何尚深深的看了一眼前方的富贵楼,开口说到:“那你刚才在幻想什么?”

(啊啊啊,没什么。)

末绝不愿意说,何尚也没有兴趣追问下去。他现在人群里,迈开脚步,向着前方的酒楼走去。

中午时分的柳城街道行人不是很多,,何尚顺利的走到了酒楼门前。

一进门,放眼一看,真是食客众多,基本上座无虚席。各桌上都放置着饭菜,甚至还可看到几个酒壶。

饭香、菜香和隐隐的酒香,都是可以勾人肚中馋虫。

何尚一进门,接着这股香气,真是令人嘴馋。

“哟,这位爷。你是要饭菜酒食?还是要客房伺候?”

一位满脸笑容的小二低头哈腰的来到何尚面前,轻声询问道。

(小子,这家酒楼还兼客栈的作用?)

没有理会脑海中末绝的疑问,何尚开始他今天的目的。从怀中掏出一张红色请帖,单手递给面前的小二。

于是乎,何尚面前的小二把腰弯得更深,脸上的笑容更是堆积了一层。他径直放下手中的活儿,给何尚当带路人。

何尚走在小二后面,用微不可查的话语回答末绝的疑问,说到:“准确的说,还兼职着窑子的作用。”

富贵楼!富贵楼!俗话说,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

若是仅仅只是一间低级酒楼怎么会有内城人物的后台背景?

吃食、住宿和卖肉,这仅仅只是富贵楼的表面一层。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就拿前面领路的赵五来说,可以运用四字成语的小二……可不是一个低级酒楼就能有的。

人在走,两人行走于富贵楼之内。两个人,一个是前面带路的小二,另外一个人自然是何尚。

何尚表面看上去老实安分,可内心活动却很剧烈。

(嘿嘿,越来越有意思了。富贵楼的这潭水,真深啊!)

“内城人物的棋子罢了。我现在感觉这次宴会是……内城人物的斗争!”

(哦?那你还来参加这次宴会?你为什么不缩在家里呢?按照你原先的谨慎性格,应该缩在家里瑟瑟发抖啊!哈哈哈!)

末绝嘲讽的声音响彻了脑海,不过何尚却没有理会。

他沉寂一会,开口轻声说到:“人无横财不富。”

何尚不是一个傻瓜。相反,他心里很明白。

这次宴会的主题是什么?极有可能是斗争和利益!富贵楼邀请他赴宴的目的是什么?当一把屠刀!

不过,这把屠刀他当的心甘情愿。因为他会由于这次宴会而获得足够多的利益。

对于一个吃人的野兽来说,杀戮就是最好的利益。何尚需要力量,而力量可以通过吞噬快速获得。

可是……哪里会有大量的尸体来让何尚吞噬呢?去狩猎?不现实!

他前面猎杀四人已经成功引起了恐慌,吸引了一大片目光的注视。

何尚敢打赌,要是他继续狩猎行动,绝对会引出修仙界人士。

柳城是一座有规则的城市。不管是阳光的世界还是黑暗的角落,都有它们自己独特的一套运转规则。

若是使用正常的手段,杀死四人绝对不会引起修仙界的注视。但是怎奈何他是需要吞噬才能获得力量!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疑似外来修士入侵!这就是对柳城规则的一种挑战。

继续展开猎杀行动,这会增大吸引修仙界人士的几率。所以,何尚才赴宴富贵楼。

他需要更多的尸体,而富贵楼需要一把屠刀。两情相悦,很符合合作共赢。

特别是,何尚心里也有考虑加入富贵楼,成为富贵楼势力的一份子。

怎么说呢?何尚修炼的吞魔毫无意义是魔修功法,但是柳城却也有不少魔修。

很多魔修都隐藏在柳城,特别是那些内城的贵人门下。

谁家里会嫌弃一把有用的屠刀呢?恐怕那些内城贵人们很乐意收下何尚吧。

当然,何尚不可能直接傻乎乎的走上前,询问可否加入他们。

就如同故事里那些豪杰加入帮派势力一样,何尚需要一张投名状。

这一次的富贵楼宴会就是一张不错的投名状。

何尚的脑海里已经模糊建立了一条计策,一条可以让他加入富贵楼势力的计策。

赴宴,交好王掌柜,隐约暴露出一点意思,然后多次试探,最终确定是否可加入。

就在何尚思索如何加入富贵楼势力的时候,他身前的小二说到:“何爷,场子到了。”

何尚回过神来,只见自己已经到了一处巨大的场地。

“我真的很期待呢。”

何尚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弧度。

第十二章 试探

话说如今正是中午刚过,下午露头。

大院里,有几棵大树,有五个大桌子。放眼院里别处,又可见几个大锅子和几个厨子。

真是好不热闹的一片景象!

羊肉、狗肉、鱼肉、鸡肉、鸭肉……除了没看到牛肉,能够出现的肉类几乎都出现于此地。

不仅有肉类,其他的蔬菜也不少。如:红薯、竹笋、白菜……真是叫一个丰富!

香味传到了院子里的各处,就连站立于偏僻处的何尚也可闻到菜肴香味。

(真是丰富的一顿。不过怎么让我莫名想起了断头饭和鱼饵呢?)

“这不是鱼饵,是狗食。”

(对对对!狗食!狗食!把狗狗喂饱,然后让狗去咬人。)

“嗯。”

何尚和末绝的又一次对话后,他们两个又陷入了沉默。

末绝很无聊,不过它正在慢慢适应这种无聊。

何尚也很无聊,所以他手里抓着一片桂花叶,用指甲蹂躏着。

幸运的是,他们一人一妖瞳并没有无聊很长时间。

因为……某个王掌柜已经来了。

大腹便便,身着华贵的锦衣,很符合人们映像中的富商形象。肥胖的脸颊,油光的脸上长着两颗精明的眼珠子,一溜一溜的,简直就是一只……胖老鼠!

“老弟!你就是大名鼎鼎的何尚,何壮士!久仰大名!久仰大名!”

开口有些滑稽,并且一开始就套近乎,一脸讨好的油腻笑容更是莫名增添了一种厌恶感。

若是常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遇上这种情况,恐怕心中就生出轻视感和厌恶感。

不过何尚不是常人,他也不会如常人一般。

他心里很明白这个胖子的身份——王掌柜!

没错!这个胖子就是富贵楼的王掌柜!

问,王掌柜会是一个肤浅、喜欢套近乎的死胖子吗?

答,除非脑子被驴踢了,否则正常人都会对这个胖子警戒三分。

何尚的智商不敢夸口聪明无比,但是也起码处于正常人的平均水平线之上。

更何况,何尚他感知到了……那个王掌柜的身上有隐约的一种威压。

来者不简单!恐怕是有修仙界背景!

“哟!老弟哟!你正是一表人才,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一大波奉承话从王掌柜的嘴里喷涌而出,简直就是把何尚直往谪仙的方向夸耀。

“我和你真是一见如故,仿佛就像失散多年的亲弟兄啊!”

说着说着,王掌柜激动起来,肥硕的腹部一抖一抖,抖出一阵阵波浪。他那只白白胖胖的肥手更是激动的向何尚抓来。

来了!何尚心中一惊,他看到了,看到王掌柜的肥手向着他的右手抓来。

看起来只是普通的一抓,看起来只是因为激动而不能自已的一抓,但不简单!

这一抓,不简单,带有这某种意图。

何尚知道王掌柜这一抓代表着某种意图,王掌柜也不怕何尚看穿他的意图。

因为这就是一场戏,一场必须要有的戏。

于是乎,何尚没有躲开这一抓,因为没有必要躲开。

两只手接触,抓住,握住,让后松开。

这一切,在旁人眼中只是王掌柜因为激动而做出的失礼举动,但在两人眼里却是有些不俗的意味。

何尚看了一眼自己略微通红的右手,眯了眯眼睛,开口道:“王掌柜真是好大力气。”

“哈哈哈,何老弟也同样力气不小嘛。”

接着,他便走开了。就如同他突兀的来,现在他又突然的走开了。

他肥硕的躯体一抖一抖,两只精明的眼睛用余光看了一下他多肉的右手。

原本白白胖胖的手红了,出现明显的红痕,甚至还有微微颤抖。

好大的力气。

他心里说着,对背后那个叫做“何尚”的家伙更是警惕起来。

与此同时,何尚这边也不平静。

(哈哈哈,这个胖子真是有意思。低级酒楼的掌柜都是半步练气吗?)

“内城人物做后台,不一般。”

(你说,这个家伙的后台是谁?)

“不知道。”

(切,我真是又犯傻了。你一个贫民区的贱民怎么可能知道这种事情?明显不可能的。)

话音落下,末绝也闭上了它的嘴巴,沉寂下来。

何尚也没有继续聊天的兴致,他继续依在角落里,等待着宴会的开始。

宴会马上开始了。香气扑鼻的美味菜肴通通出锅,各位宴会宾客也陆续到来。

西市的恶霸头子,东边的游侠老大,南边有名的屠户……来的基本都是有头有脸的货色。

嘈杂声起,各种打招呼声,交谈声,吹牛声都飞起,连带着院子里的菜肴味道弥漫于空气中。

五个大桌子,整整齐齐四十位宴会客人,各类美味佳肴,好几壶昂贵酒水。这就组成了一个宴会。

何尚也是其中的一员,他吃着,喝着,聊天,吹牛……就像一位普普通通的街头青皮无赖。

宴会尽管很尽兴,有酒喝,有肉吃,但是……缺了一个主角。

王掌柜没来!

何尚吃肉喝酒的节奏一顿,扫了一眼周围的院子,然而却并没有发觉出那个肥胖的身影。

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何尚带着疑惑,继续投入宴会中。

宴会过,一片狼藉,众宾欢也。

在宴会末尾,一位小二走来宣布了他家掌柜的原话。

今天只管尽情欢乐,明天再议正事。请各位路程较近的客人回家休息,明天早晨再来。但是一些路程较远的客人可以选择留宿。

于是,宴会过后的狼藉现场中,一位小二摸到了何尚的周身处。

我家掌柜希望何壮士留宿,现以准备上好客房一套。

“哦?”何尚眯了眯眼睛,略微带有琥珀色的黑瞳充斥着莫名的神色,开口道,“如此一来,就恭敬不如从命。”

第十三章 拉拢

中午的宴会过后,何尚留下了。

富贵楼给他准备了一顿有酒有肉有白米饭的晚饭,真是让何尚吃了一顿好的。

然后又给何尚准备了一间上好的客房,住几天就要一大锭银子的那种昂贵客房。

“真是用心的……拉拢。”

何尚略带嘲讽的笑了笑,推开了客房的门,显露出里面的房间景色。

一间文雅的客房,一间摆着书的客房。

住价不菲!

何尚环视了一周客房,然后一屁股就坐在床上。床上铺着温暖的被盖,厚厚的蚕丝被。接着就顺势倒下,闭上眼睛躺在了床上。

吃饱喝足,就是睡!

………………

此时此刻,富贵楼的另一处角落。

胖乎乎的王掌柜摸着他的胡子,眼神里露着思索的神色。而他旁边,则是满脸讨好笑容的赵五。

王掌柜摸胡子的手一顿,对着一旁的赵五说到:“吃的住的喝的,全都做好了?”

“是的,根据掌柜大人您的吩咐。吃的是山珍菜,由李大厨亲自掌勺。那个喝的啊!可是是醉乡酒,十年的年头。住的是最好的文人雅间!”

赵五的回答略带肉痛,这位店小二为其间的成本而感到心疼。

山珍饭,八菜一汤,连白米饭都是用一种叫做白玉米的昂贵白米。

醉乡酒,十个年头的醉乡酒,这酒的价钱让一些富商都消费不起。

文人雅间,听名字就知道住价不菲。

念想这些东西的时候,赵五都有一种嫉妒心理滋生出来了。

这么大价钱的拉拢,那个何尚凭什么?!

一旁的王掌柜看穿了赵五脸上隐藏的嫉妒,但是却没有点明。

因为他不在乎,赵五对他只是一个工具罢了,一个名为心腹的工具。

只要工具可以完成本职任务,那么工具就是有用的。至于工具的心理情绪?这个不重要。

“还不够,还不够。”王掌柜嘴巴念叨着,脑子里开始转动起来。他在思索事情,思索如何拉拢一个半步练气的凡间行走。

也许在高高在上的修仙者眼里,半步练气的凡间行走只是蝼蚁,是可以随意舍弃的工具棋子。

但是在王掌柜这样的凡人面前,半步练气的凡间行走就是宝贝啊!

于是,王掌柜要拉拢何尚,拉拢一个半步练气的凡间行走。

吃的、喝的、住的都给了最好的,还能给什么呢?

突然间,王掌柜一醒悟,猛的拍了一下他的脑袋。

他可真是迟钝!可能是最近烦心事太多,导致如此明显的答案都思索半天。

王掌柜猛的对赵五说到:“我记得曾寡妇应该在我们楼里吧!她呢?还有没有被做成了生意?!快回答我!”

声音猛烈,甚至说话的次序都有点乱糟糟。

“没有,没,没,没……”赵五被他家掌柜吓了一跳,连话都说不顺畅了。在他的意识里,从没见过自家掌柜如此失态。

这也不能怪王掌柜失态,因为何尚是一个新冒出来的、还没有显露出和其他势力有牵扯的“白纸”新人。

而且还是年纪轻轻的半步练气!

这个代表着什么?代表着拉拢何尚成功就等于一大笔功劳。

“那她人呢?还是干净的?除了她那个死鬼丈夫,是不是没人上过她?”

“是的,没有人。她……她性子烈,至今都还没卖出去。”

“好!叫她过来。快去!”

“是!”

………………

话说何尚躺在床上,眯着眼睛,进入假寐状态,闭目养神。

何尚闭上了眼睛,可某只耐不住寂寞的妖瞳却睁开了眼睛。

一整天没有睁开的妖瞳睁开了,琥珀色的瞳孔又出现在了右手背上。

(喂喂喂,睡啥?起来聊天。)

“不想起来,躺着聊。”

何尚继续躺在床上,享受着着舒舒服服的蚕丝被。

末绝的眼角略微抽搐,它摊上何尚这个家伙也是无语了。

算了,躺着聊就躺着聊吧。它末绝可不是那些脾气古怪的千年老怪,没有这么多臭脾气。

(你怎么看富贵楼的举动?)

“隔墙有耳,我不想在此地讨论这些东西。”

(隔墙无耳,放心。)

“好吧,那就说说。”

何尚一个用力,便从温暖柔和的蚕丝被上起身,无视末绝在他脑海中“你不是说躺着聊吗?起身做甚?”。迈开步子,走到了客房的桌前,拉开一张凳子坐下。

“很有钱的拉拢。”

(是啊,吃的喝的住的,全给你配齐了,就差一个暖被窝的女人了。)

“他们是有目的,这些东西不是白给我的。”

(哦?请说出你脑子里的想法。)

末绝略带的声音响彻在何尚脑海,它很喜欢和何尚聊天扯淡。

桌上摆着茶水和油灯,一套青瓷是茶壶和茶杯,煞是好看。那一盏油灯是青铜莲花灯,做工精美。

何尚给自己倒上一杯满满的茶水,一饮而尽,真是痛快!

放下青瓷茶杯,何尚说到:“富贵楼要我做一条听话的狗,所以才给我送吃喝,还给我配一间这样的上房。没啥可以说的。”

(我发现你这个人真是不知道聊天。)

“嗯,睡觉。”

何尚说着,从桌前起身,又回到了铺着蚕丝被的床上。

真是舒坦!

何尚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右手背上的末绝睁大眼睛,好像精神状态还很不错。

不过转念一想,末绝这颗妖瞳大概也不需要休息睡眠。

(我说过,还少一个女人。现在……来了!)

末绝话语刚说完,客房的木门就响起了敲门声。

咚!咚!咚!!

第十四章 所谓的世界

末绝的声音充满戏谑,它尖锐的声音响鸣在何尚的脑海。躺在床上的何尚睁开黑色的眼睛,面对着末绝嘲讽的笑声,面无表情。

他低头看了一眼右手背上的妖瞳,发现妖瞳也在看着他。

咚咚咚!又是三声敲门声。

末绝琥珀色的妖瞳嘲讽的看着何尚,似乎那张平凡的脸上长出花了。何尚亦是毫不示弱的盯着末绝。

(呵。)

末绝的一声冷呵,然后闭上了它的妖瞳。

琥珀色的妖瞳缓缓闭上,而后右手背上又出现一根根细小的红黑色血管。密密麻麻的血管一阵蠕动,包裹上闭合的妖瞳。随后妖瞳就消失在了手背上,只见光洁的右手背上。

它总是避免出现在外人面前,所以每次它都会隐藏自己。

咚咚咚!!这次的敲门声响亮了不少,似乎担心房间里的何尚睡着。

何尚看了一眼消失不见的妖瞳,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但还是每次都有一种小小的震撼。

他向着门口处望了一眼,开口说到:“进来吧。”

之后便是短暂的一阵沉默,然后门开了。

室内油灯质量不错,使得客房之内的环境还算亮堂。而何尚的视力也比正常人要好的多,自然可以看到那个进来的人。

那是一个女人,一个身穿崭新的青色衣裳的女人。不高不矮,有些偏瘦。人瘦,但是某些地方可不瘦。

用何尚从茶棚里学到的话语来形容,那就是:胸前的两坨,一看就是喂孩子的好东西。屁股胖,一看就是能生的那种。

她手里端着一个枣木盆,里面盛着热水,一步又一步的向着何尚的床边走来。

油灯的光芒照在她的皮肤上,那种相对于普通农妇更白皙一点的皮肤。

她脸上有些害怕的神色,身子甚至有点微微颤抖。但是她还是微微一咬牙,说到:“大人,奴婢给……您送温脚水来了。”

送水?何尚神色有些微妙,眼神中有思索的神色。

但他最后还是对着这个妇人说:“过来。”

何尚脱下他的鞋,妇人也临近走来,走到了床边。

咚!这是枣木盆和地面接触的声音。

他的脚放进水里,很好的水,有点微热,泡脚很舒服。妇人跪下来,两只手进入水中。

接下来何尚就感知到了两只手正在给他洗脚,妇人的手略微粗糙,脚有点痒。

洗了一会儿后,妇人咬咬牙,似乎说出一句话都要付出很大的决心。

“大人,还可以吗?”

妇人低着头,目光全部集中于盆中的那一双脚,好似如此就可以躲避接下来的事情。

何尚任由妇人处理他的脚,目光打量着妇人。他可以看到妇人的耳背早就红透,目光下移,聚焦于她的胸部。

崭新的青色衣服上,两点明显的凸起。

不必多说,里面肯定是什么都没穿的。

“大人,水温……啊!”

妇人本想询问,但是话语却被打断。

一只微凉的手……伸入了她的衣服里,抓捏着其中的一团。

“还行,继续洗。”

声音没有任何变化,就如同什么都没发生一般。

妇人身躯微微颤抖,但是却又不敢反抗。

因为……这就是她此次的主要目的。

她想反抗,但是有不敢。因为富贵楼给她画了一张大饼,如果她让何尚满意,那么她欠下的账就好说。反之,则没有好果子吃。

她家里一个孩子,她的小福贵!

因此,妇人的身躯只能颤抖着,无用的发抖。

手摸着她的山峰,揉捏着,有点粗暴。如此一来。就令妇人更加颤抖起来。

所幸,她面前的男人并没有更过一步的举动。

许久之后,水已凉。

坐在床上的男人说到:“好了。”

同时,她胸前的那只手也抽离而去。

妇人如遇大赦,但却更加害怕起来。前戏完结,那么接着就是正餐了吧。

她的忠贞,终究还是要被剥夺。而她,也终究会不忠于死去的丈夫。

妇人想哭,但是又不敢哭,只怕惹恼了面前的这个男人,搞砸这次富贵楼的大计。

最终,她下定决心,干脆把心一横。不想那些可怕的、而又乱七八糟的事情,她这一刻只想到她的孩子,她的小福贵。

“你走吧。没事了。我要睡了。”

三句话,让妇人一愣,脑子瞬间麻木了,不能思考了。

当她反应过来时,她已经走到了客房门口。

恐惧的情绪一瞬间蔓延开来,她怕了,她怕自己搞砸了这次富贵楼的计划。于是,她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到:“大人,我……”

哒咚!一声金属块碰撞地面的声音。

妇人一看,是一块大银子。同时房间内也传出何尚的声音,他说到:“我困了。你走吧,给你钱。把身子赎了,回家过日子。”

久久的伫立于房门前,妇人“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好久以后才起身,端着木盆离去。

她要去赎身,她要回去好好过日子。

妇人离开后,房间之内的何尚起身,从床铺走到了木桌前。

提着壶,给自己倒上一杯水,冷的。

(嘿嘿,我还以为你要上了她呢。怎么?明明下面都站起来了,却心软了?这个可不像杀人不犹豫,吞食数人的你啊!)

“是的,我想上她。”

何尚毫不犹豫的说出他的答案,弄得末绝在他的脑海里肆虐的笑出声来。

(哈哈哈!!!告诉我,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干脆点?还装啥圣人?)

“我不是装圣人,我有我自己的理由。”何尚把冰冷的茶水一饮而尽,继续说到,“我从她的身上看到了……阿姐的影子。”

(哈哈哈哈!恋姐癖!不顾伦理道德的野兽!原来你一直想上你的姐姐!哈哈哈!)

不理会脑海中尖锐的笑声,何尚离开木桌,由木桌边走到了窗前。

伸手打开窗,是一片美丽的星空。

何尚抬头仰望星空,说到:“你说这个世界怎么了?”

(嗯?你啥意思?)

脑海中末绝的笑声一顿。

“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何尚说着,他看着夜空中美丽的繁星,还有凄冷的月。他没有停下,而是继续说到。

“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善良者、老老实实的人被鱼肉,而那些邪恶的、无恶不作的恶人却如此富贵。”

“为什么阿姐这么善良的人却死了?为什么刚刚那个妇人被迫要和我上床?为什么这个世界是如此的脏?为什么……”

何尚的声音有些激动,神色有些扭曲。这个妇人引起了他的一些心里的痛苦和伤疤。

他絮絮叨叨,说话顿时没了章法。神色已经完全的扭曲开来,嘴巴里念念叨叨的说着“为什么”。

末绝沉默着,右手背上的妖瞳无声的张开,它看着它的这个宿主,然后它开口了。

(够了。)它的声音从未有过的正经,没有自虐,也没有嘲讽,只余下陈述的语气。

(小子,谁告诉你这些愚蠢的道理?我好像从没有说过这些话吧?)

(我告诉你,善良必胜和邪恶必胜的这两种言论都是屁话!简直是臭不可闻的臭屁!)

琥珀色的瞳孔反射着月光,显露出狰狞残忍的本色。

(你听过一句话吗?实力越大,权利越大!我可以告诉你,实力才是天定的必胜者!善良和邪恶都只是无用的废物!)

(因为善良者的实力不够,所以他们只能被人鱼肉。嘿嘿!相反,若是善良者的实力足够,那么邪恶者就会成为被鱼肉的一方。懂了吗?)

妖瞳闪烁着琥珀色的光芒,不知是它反射月光的光芒还是它本身散发出的光芒。

何尚原本散乱的神色也回复过来,他呆呆的看着夜空,许久后才说到:“实力越大,权利越大?”

(嘿!实力越大,权利越大。或者你愿意说“能力越大,权利越大”也可以。)

“那么有足够大的实力是不是就可以了?”

(哈哈,说的对。很简单的道理,具有足够大的实力就可以解决一切。)

“吃人!”何尚低语着,他说到,“吃更多的人!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吃人的世界!”

“因为富贵楼吃的人更多,所以它的实力更强。因为那些内城的人吃人更多,所以他们的实力才会如此强大!”

何尚顿了顿,然后开口说到:“修仙何处不吃人?”

(哈哈哈!没有!没有!!!修仙就是吃人!比赛谁吃的人更多,谁就是实力最大的王!)

(恭喜你明白了吃人的其他方式。这个世界的吃人方式很多,不止血淋淋的吞噬!)

“吃人!”何尚低语着。

(吃人。嘿嘿嘿!吃人的世界!)

第十五章 人生如戏

一夜无话,月和星隐匿于夜空。最终却还是被黎明的白光而驱逐。

天亮了,人醒了,事情也要来临了。

何尚也早早的就睁开了眼睛,从睡梦中醒来。他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仿佛昨夜是无波澜的平静。

他从床上爬起来,淅淅索索的穿上衣服。穿好衣服,又走到了昨天夜里的窗前。

哐当!一只手推开了窗户,初阳的光芒进入了客房之内,也照在了何尚的脸上。

抬头一看,初阳隐于云中,天已亮。

何尚立于窗前,继续仰视白色天空。只见风又吹,云动,初阳又显现于空中。

新的一天,真是风起云涌的一天。

他仰头看了好久,然后离开。

脚步声响起,接着又是木门开启的声音。他驻足,看了一眼室内。

“新的一天,吃人的一天。”

他自言自语的说着,随即门被关上,房内的人也离开。

走道是木质的,走起来不时会有些响声。空气中也弥漫着隐隐的饭食香味。

继续前行,空气中的饭菜香味更浓,而且何尚也听到了一些杂乱的人声。

闻着香味,何尚终于来到了一处院落。

又是几个厨子忙活着,一个大大的黑铁锅架在土筑的火炉上。铁锅煮面条,红辣辣的一片,香味扑鼻。

白腾腾的雾气升空,纠缠于院子里的桂花树上,缭绕在枝杈和绿叶之间。

一旁是一个大木盆,里面装着大片大片的白面条,红辣辣而又油腻的汤水。

大块的猪肉被剁碎被加到锅中,大把的青葱也被切碎丢到沸腾的年汤中,哗啦啦的溅起红色的汤汁。

何尚扫视一眼,发现昨天的宴会客人已有二十多位到来。

废话不多说,一大清早何尚也还没有进食,早就被面条的香味勾起了腹中馋虫。

顾不得没有洗漱,直接走上前去,拿起一个大白瓷碗就夹上一碗满满的面条。

又给自己找了一个空闲的位子,坐下就是大口大口的开吃。

同时他也暗地里数着在场的人数,除去厨子和打杂的,包括他本身在内的话,一共有二十六个。

昨天是满满当当的五个八人大桌,共有四十位宴会客人。

也就是说,富贵楼邀请了四十个打手。如今只来二十六个,也就是说还有十四个没来。

不过,打手们来齐与否和他没有太大的干系,这应该是富贵楼操心的事情。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于此同时,王掌柜也有点烦躁不安。

此事怪不得他,原因在于这件事情太过重要。

树要皮,人要面子。而他现在正在做的事情就是关于他们富贵楼乃至背后后台的面子!

上头有人专门看着这个事情呢!

王掌柜掌心出汗,若是此事出了差错,他的地位可是会受到冲击。

“东西准备好了没有?那些货呢?”王掌柜向着周身的心腹们询问道。

“货在大桂花树那边的库房里,一切安好。”

得到下属反馈上来的信息,王掌柜也算是松了一口气,这个时候就怕节外生枝,出现一些幺蛾子。

他转过身,对着一旁的两个人说到:“嗯,王六,牛田,你们两个去找几个汉子,去把货物搬运出来。”

“好。”

“另外李街卫那边怎么样?钱送够了没有……”

一条条命令被下达,富贵楼开始了战前准备。

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虽然不是一场战争,但是其中所耗费的钱财物力却很惊人。

于此同时,何尚也终于把白面条给吃完,约莫吃了一个七分饱。

又数了一遍人数,发现院里的打手已经到齐了。包括他本人在内,整整四十个有名头、粗壮有力的打手。

或坐,或蹲,或站,姿态不一,这个场景就像……四十条吃饱喝足的猎狗,等待一声招呼就扑咬上去。

富贵楼是来找他们打斗厮杀的,他们心中明白得很。但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干了这票,可以收上一笔大钱财!

厨子和打杂的撤出了院子,院里的门也关上了。四十个人不禁在这一刻调整了一下姿态。

要来了,正戏要上了。

这一刻,门恰好也被打开。嘎吱的一声,真是令人有点心慌。

“诸君,早上安好!”胖乎乎的王掌柜出现于院门,他的背后跟着两个店小二。

院子里的氛围有些凝重,就连风吹叶的声音也显得很清晰。

王掌柜精明的两个小眼珠扫视众人一次,见无人缺席不由点头,他说到:“今我有难,愿诸君救我。我富贵楼开店几十年……”

接下来的王掌柜似乎化身含冤之人,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着。

他的言语首先来了一段煽情话语,说富贵楼创业艰难,开店历史悠久,店风评极好,遵守王法,爱护周围邻居。

这是毫无意义的屁话。然而,院子内四十人都神色义愤填膺,嗔目怒容。

问起原因也极为简单,因为人生就是一场戏,有时还是需要客串一回戏子。

“小人实在是搞不清楚,他元宝赌坊为什么……”

王掌柜诉苦完,紧接着有开始骂起了一个叫做“元宝赌坊”的地方。

不用多说,这个“元宝赌坊”就是今天四十打手们要袭击的地方。

王掌柜哭诉着,他用各种乱七八糟的土音骂着元宝赌坊的人。在他的嘴里,仿佛那些人都是头上长疮、脚底流脓的恶徒。

一顿痛骂之后,王掌柜终于心满意足的收场了。

在今天,平时无恶不作的恶徒即将受到正道的制裁。这就是王掌柜口中的打斗版本。

其实别说王掌柜这个举动是无用的,其中蕴含着深意。

哪个人不喜欢给自己披上一身正义使者的外衣?

正义惩处邪恶,多么喜闻乐见的剧情啊!

即使知道王掌柜假话连篇,即使知道今天他说的几乎全是假话,但是四十打手们还是一副义愤填膺的神色。

问其原因,则回答:富贵楼会给他们钱,而元宝赌坊不会。

为了钱,为了利益,只能“义愤填膺”一点咯!反正又没有啥损失。

于是四十勇士皆义愤填膺,愿与邪恶的元宝赌坊誓死一战,惩奸除恶。

何尚缩在一角,他隐于四十打手之间。

(喂,小子,你怎么看?)

“两只狗为了一坨屎的争斗。”

(哈哈哈,很恶心,也很精辟。)

第十六章 惩奸除恶

柳城是一座有三千年历史的城市。虽然和那些动则上万年的古城相比,柳城还很年轻。但也抹杀不了三千年的时光。

三千年柳城中出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物,自然也会留下一些痕迹。

柳城戏剧中有一部《惩奸除恶》,流传于底层社会。据传,此戏为一千五百年前的一个戏子所做。

戏剧作者的姓氏名字没有被记录下来,因为历史不会记录蝼蚁,即使此人创作出了一部如此流行的戏剧。

《惩奸除恶》此戏讲述了一个惩奸除恶的故事。大概的情节是:邪恶的势力鱼肉一方百姓,黎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善良的、不堪压迫的人们聚集起来,招募勇士,发下锋利的兵器,直捣贼巢,最终成功惩奸除恶。

对比一下富贵楼的此举,是不是神奇的相似?

真是令人讽刺!

王掌柜一番假惺惺的话语之后,终于开始了正戏。

只见他擦了擦眼泪,对着诸多打手说到:“今日,请诸位壮士助我!为柳城百姓还一个朗朗乾坤!”

“当万死不辞!”

王掌柜演戏,四十打手也演戏。虽然所有人心里都明白此次是利益之争,而不是正邪之战,但是所有人还是随着节奏演下去。

见院中诸人的识相举动,王掌柜不由点点头。

他很喜欢这种感觉,这种己方代表正义的感觉。

他们这边是正义,那么对面就是邪恶咯。

自古正邪不两立,所以他们就要攻击对面。

正义战胜邪恶是老天定下的规矩,因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所以啦,代表正义的他们打败元宝赌坊之后,顺势的来一次大清洗,杀一些阻拦他们的不识相之徒是符合规矩的。

所以代表正义的他们打败元宝赌坊之后,可以顺势掏光元宝赌坊的库存,因为他们是正义的。

还可以顺势抓几个女人,因为他们是正义的。

也可以顺势把元宝赌坊的地契给据为己有,因为他们是正义的。

嗯嗯,王掌柜已经想好了。当他们成功捣毁元宝赌坊之后,要在原地址上建起一座更大的赌坊。

至于富贵楼会输?王掌柜没有想过。

元宝赌坊的后台已经被富贵楼的后台给牵制住了,如今元宝赌坊算是孤立无援。

而且此次富贵楼的行动中,不仅人数要比元宝赌坊多,而且其中混有一个半步练气的凡间行走。

元宝赌坊还能翻出什么浪花呢?

再说了,就算元宝赌坊有后手,他富贵楼也不怕。因为富贵楼的上层送来了一点违规的小物件……

万无一失!万无一失!

胖乎乎的王掌柜不觉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笑容。

躲在人群中的何尚看到王掌柜嘴角的弧度,心中不知为何有些不安。

“我感到很不安。”

(虎狼搏兔,必穷全力。即使是一只看似弱小的兔子,也不能掉以轻心。富贵楼骄燥,而元宝赌坊却不知深浅。)

“嗯,我没有必要为富贵楼拼死一搏。如果出现问题就跑路。”

(啧,卑鄙无耻。人家富贵楼哪里对不起你?)

“我并不觉得我是一个光明正大的正道之士。”

(哈哈哈,我就喜欢你这股卑鄙无耻的劲。)

何尚没有接话茬,他将注意力转到了院内众人身上。

王掌柜的哭诉完毕后,他向着背后的两个下属打了一下眼色。两个下属稍微点头,各自抬着一个木箱子走到了院内诸人前。

在众人的目光聚焦之下,两个木箱子被打开。

“嘶!”不由有人倒吸一口凉气。

一把把寒芒闪闪的三尺剑摆在箱内,向着在座的四十位打手闪烁着寒芒。

何尚能够听到周围的咽口水声音,微微侧视,多数人的眼神已经狂热起来。

在座的绝大多数都是屠狗之辈,哪一个见过如此好的兵器?他们平日用的大多是一些劣质铁器。

这个年头,一把好兵刃是可以当做传家宝,一代传一代。

王掌柜看着院内众人,不由胸中一阵自豪。

一些土包子!他暗地里啐一口唾沫。

两个下属打开箱子后,也没闲着。一把又一把的兵器被派发到院内打手的手中,真是应了《惩奸除恶》戏剧中的“派发兵器”情节。

两个下属派发速度不慢,一个接一个的好汉有了兵器。何尚也等待在人群中,等待着他的兵器。

他的兵器来了,一把微染有黄铜色的三尺剑。

很沉!何尚暗地里掂量一下。而后又拿旁边的一把三尺剑做了一下对比。

外表没有多大差异,只是沾染了一点黄铜色,而且比自己想象中的要沉。

何尚微微掂量了一下手中的三尺剑,然后对着末绝说到:“这把剑有问题。”

(一把经过特殊手法锻造的铁剑,没啥稀奇的。)

末绝给出答案,然后在联系一下昨夜富贵楼的拉拢举动……又是一次拉拢。

送吃的,送喝的,送上好客房,送女人,这次又送兵器,真是下了本钱。

兵器散发完毕,王掌柜又是一句话燃起了众人心中的斗志。

“本次兵器是王某人的老本咯。但若是哪位好汉在此次除害任务中做出杰出成绩,王某人愿以宝剑相赠!”

此话一出,众人皆大喝道:“愿为民除害!”

利益,始终是最好的斗志助燃剂。

王掌柜紧接着又是一通话,还画了一个大饼。

若是此次惩奸除恶行动中,哪位打手表现好,就有钱财和兵器相赠,而且还会成为富贵楼的客卿。

何尚发现有一种异样感,他抬头,见王掌柜正看向他。然后王掌柜和他对视一眼,不留痕迹的移去。

沉思片刻,何尚得出了一个结论。

若是这次表现好,让富贵楼看到了他的价值。那么富贵楼就会更加拉拢他。

可是……何尚会下定力气给富贵楼当打手吗?

这个恐怕就只有何尚和他体内的妖瞳才知道。

王掌柜的话语完毕,众人气势如虹,似要以命搏个富贵。

在王掌柜“拜托各位壮士,铲除鱼肉百姓的元宝赌坊”的拜托声中,四十打手和三个富贵楼的人向着元宝赌坊扑去。

第十七章 横行的打手众人

他的名字叫李富,以前他活着,现在他死了。曾经他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后来毁了。

世人皆说:赌博害人。

却为何总是有人不信古人之言?

总之,现在说什么也晚了。因为他已经死了,脖子被人切开,绝望的血液从血管中喷出。

猪已经没有油水,饿狼们自然也会一拥而上。

这头猪被分尸了。一把刀劈开空气,带着呼啸声,直接砍断了李富的脖子。

头颅滚落到地上,好似落了一个血葫芦,然后被人捡起。

经过简单的处理之后,他的首级被盛放到了一个木盘子内。

元宝赌坊的负责人姓高,家里又排行第二,人称高二爷。

如今高二爷捧着这个惊恐的头颅,走进了一个房间之内。

而后,房间内传来了绝望的女人尖叫和尖锐的别扭笑声。

就如富贵楼有后手一样,元宝赌坊也有后招。

…………

话说离开富贵楼后,四十三人组成的队伍一大团的来到游走在街道上,好似一帮人游行示威。

手里拿着兵刃,皆是粗壮之辈,脸色不善。所过之处皆是人人惊恐。

“叔叔,要阻止他们吗?”

一处茶楼上,腰挂长刀的年轻人对着身旁的长辈问到。

李街卫看着这个一脸正气的侄子,不由想起了当初自己年轻的时候。

也是如此年轻,也是如此一身正气,然后……被现实教做人了。

摇摇头,驱逐脑海中的杂乱想法,李街卫说到:“不必了,上头有指示,不用多管闲事。”

他掂了掂腰间的一个布袋子,嘴角莫名的一弯。

少年望着那些闹事的人,眼里散发着不甘神色,继续倔强的说到:“但叔叔……”

“没啥说的!来来来,我们叔侄俩去翡翠阁凑一桌。”

一老一少,长者拉着年青人而离去。

人离去,茶水也染上一丝微凉,店小二也很快会赶到此地,抹去痕迹。或许唯一留下的,就只有那位少年人的不甘之气。

将目光移到四十三人组成的打手团队上,他们横行于街道之上,好不神气。

何尚也是他们其中的一份子,隐没于这个大团体内部。

他此时才感觉到,末绝对他说的“实力越大,权利越大”这句话的具体含义。

他以前还只是一个流浪娃子的时候,路人的目光中只有鄙夷不屑,路边的摊主也用看苍蝇一样的眼光看着他。

而现在却不同了,摇身一变,他成了打手团体的一员。

他可以感受到街边路人对他的畏惧目光,他看到周围摊主惧怕的神色。

人生无常,真是人生无常。

“我的摊子,我的烧饼,我的……哎哟!”

话语末尾的惨叫打断了何尚的思索,成功的吸引了他的目光。

他看去,看到他们打手团体围在一个烧饼摊子前,乱哄哄的一遭。

一个身穿褐衣的粗野汉子站在前,神气昂扬的说到:“什么你的,都是我们的。兄弟们,你们说对不对啊?”

打手们都是不怕闹事的青皮无赖,当然是纷纷喝彩,声声叫嚣。

何尚没有加入喝彩队伍,他只是混在打手一行人中,静静地看着这个引人注目的大汉。

他识得这个人,就是富贵楼此次行动派来的三人之一,名字好像是叫做……田奋。

何尚黑色的眼睛看着这个田奋,沉思了一下,而后说到:“聚拢人心。”

(嗯嗯,我也是这么觉得。)

沉寂半天的末绝也出来,微微尖锐的声音继续念叨起来。

(这个家伙一看就是外粗心细之辈,用打砸烧饼摊的方式来聚拢人心,提升团队的士气。等着吧,接下来这个烧饼摊要遭抢劫咯。)

脑海中的声音幸灾乐祸,这颗妖瞳很喜欢看到别人摊上灾事。

田奋脚踹烧饼摊主后,直接振臂一喊:“兄弟们,咱们来加个食,来来来,今天的烧饼不要钱。”

事实证明,末绝的预言是正确的。

街道路人畏惧不已,烧饼摊老板哭天喊地,可是诸位打手却没有客气。

一人接一人,在店老板的悲痛哭喊声之下,打手们毫不客气。

一个烧饼摊不可能有四十多个烤好的烧饼,所以一些打手没有分到。

田奋见此情况,又是脑海一转,看到了烧饼摊子的收钱篓子。

“烧饼不够,钱来凑咯!”

烧饼摊老板的悲痛声又上一层楼,只见一大片铜钱高高飞起,落到了打手众人之间。

“我现在懂了什么叫做‘实力越大,权利越大’呢,真是很对。”

(哦?请说出你内心大胆的想法。)

末绝的声音总是带着几分嘲讽和尖锐,但是何尚没有在意。

他看着一片狼藉的烧饼摊、畏惧不已的街边路人、嚣张无比的打手众人,开口说到:“若是平时,只有一两人的情况下,他们是不敢打砸抢劫烧饼摊的。但是他们现在却正在当众打砸烧饼摊。换成那个田奋也不敢如此做!”

(嘿嘿,对。人没有变,为什么会如此?)

“因为……人是跟从多数的。”

(啧,恭喜你领悟到这一点。)

这场闹剧没有结束,正在继续上演。

摊主继续哭天喊地,田奋继续收拢人心,众人继续嘻嘻哈哈,吃烧饼、捡铜钱。

而何尚却没有加入他们的队伍,只是冷眼旁观。

(你为什么不加入进去?有铜钱和好吃的烧饼哟!)

何尚冷冷的望一眼不远处的惨状,说到:“只是在想事情罢了。”

(什么事情?说出来分享一下。)

“不必了,已经想好了。”

冷冷的话语说罢,只见何尚脚步一动,一块烤烧饼的煤块翻滚起来。

脚部一瞬,煤块如被弹弓发射,立刻飞瞬而出。

啪嗒!哭喊着的烧饼摊老板被砸中,头上出现了一个大伤口,被活生生的砸晕过去。

(啧,有过节?)

“两年前的时候,他吐过我一口口水。现在我还一块煤块,连本带利的还清了。”

(嘿嘿,豺狼的记仇心性。我就喜欢你这种性子。)

约定的数字是【108】

诸位,今天2018年2月7号。我的心很乱。

今天,我得知了一个消息——小龙的书被封了。

紧接着,我的另一个朋友(《耐瑟瑞尔的辉煌》的作者黎明C)告诉我,河蟹神兽又一次来袭了。

黎明说,很多黑暗流的书都被封了,就连白金大神的书也不能幸免。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陆续的受到另外几个朋友给我的消息,其大概意思也就是又一次的和谐。

听了这些消息,我的心很乱,头脑很乱,想了很多东西。

思考这次事件的背后到底代表着什么?思考黑暗文的前方到底在哪里?思考黑暗文到底会不会被封杀殆尽?思考……

总之,我想了很多很多。

最后又是自嘲一笑,对着自己说:你也只是一个小写手(没签约的我连“作家”的称号都配不上。)罢了,想这么多干嘛?

是啊,想了那么多没天没地的东西。最终却也是啥都做不了。

然后就不由自主的想到了自己。

我的书会不会因为这一次河蟹神兽的行动而无法签约?

是啊,我是一个自私鬼。刚刚还在想着“黑暗文的前方”这种高大上的问题,如今却只想到自己。

毕竟,我的书还没签约呢。这一次的事件会不会影响到我自己。

没错,我就是一个自私鬼。我关心自己书的签约问题,因为我这本书还没有签约。

想着想着,担心担心,却也只能干等着。

到头来,想到最后竟然产生了“我要不要开新书,我换一个类型,不写黑暗文了。”

这个开新书的问题我思考了很久,然后心思又坚定了下来。

我是一个半新人,我曾经写过网游、异世、现代魔法等等很多种类型,总得合起来也有25w字数吧。但是没有一次是超过20章的。

拿《惊悚乐园》的话来说,每一本小说都是作者的孩子。

所以我就是一个屡次扼杀自己孩子的禽兽父母吧。

我的心动摇时,我想到了很多东西。

我想起了当初我励志成为一名网文作家的时候,我去请教一个大佬。大佬没有问我别的,他说的一句话至今我都记忆犹新——你憧憬怎么样的故事?

当初我搞不懂,现在我有点懂了。

以前的我想要怎么样的故事已经被我遗忘,但是我现在就知道我想写一个怎么样的故事……

一个吃人的修仙世界,这就是我想写的故事。

我以前是一个不喜欢黑暗流,甚至厌恶黑暗流的读者,因为我认为黑暗流是网文毒瘤,是社会戾气的体现。

但是自我读了《水浒传》和《朱(和谐神兽)颜血》之后,我的看法就变了。

以前的我厌恶黑暗流,现在的我却成为了一名黑暗流写手。

倒也是讽刺。

黑暗流的前方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我搞不懂,也没有必要去想。因为我还只是一个连扑街资格都没有的无签约写手。

我的书到底会不会签约?这个问题我已经不这样想了。

若是能签约,我就继续写。

若是不能签约,我也要继续写。

如果把作品比喻成作者的孩子,那我这本《吞魔行》无异于是一个扭曲的孩子。

因为它是黑暗流,因为是别的读者厌恶唾弃的黑暗流,所以它是扭曲的、是被人厌恶的。

作品是作者的孩子,但是我的这个孩子却是被人厌恶的。

很多因素想置它于死地,但是我想让它活下去。

老天不肯它活,但是我想它活。

我做不到夸下海口,豪情万丈的说一句:【即使没签约,老子也要写!我要把它完本!】

我是一个屡次换类型的逃兵,是一个内心不坚定的人。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把《吞魔行》能写完本,但是我又一句话,一个誓言要对大家说。

【即使没签约,我也要写到108章!】

这个誓言是我对大家承诺,即使我这本书没什么人看,我也要说出来。

若是我这本书,编辑看不上,或者因为某些原因而不能签约。我一定要把这本书写到108章之后,在考虑开新书的事情!

这一次,我不打算当逃兵了。即使是抛弃自己的孩子,我也要把它生下来。

它才17章,才3w字数。它还没有出生,我怎么能抛弃它?

我说了,即使是无法签约,我也到把这本《吞魔行》写到108章!

就算是编辑不给签约,我也要把这本书写到108章,然后在考虑太监的事情!

这是我的诺言,请大家见证。

时间是2018年2月7日,夜晚10.18。

第十八章 莫名不安

话说打砸完烧饼摊,打手众人便迎着街道路人畏惧的目光中离开了现场。

他们现在要去他们的目的地——元宝赌坊!

那里才是重头戏!打砸一个烧饼摊算什么?

赌坊一定有钱,有很多钱。所以打砸元宝赌坊一定会有厚厚的油水!

利益才是最能激发斗志的!

此时的打手众人斗志昂扬,向着元宝赌坊的方向前进。

一路上,怎一个鸡飞狗跳得了。

自烧饼摊后,何尚发现田奋的目光总是有些望向自己。联想一下他是富贵楼的人,也就不难猜到他脑袋里的想法。

所以,这个打手队伍可真是复杂多样,精彩绝伦!

但是所有的事物中心都围绕着一个词——利益!

今日上午,太阳温和,阳光明媚,光线充沛,一看就是打架的好日子。

元宝赌坊,也算是一个有名气的赌坊。明面上做着赌坊生意,但是暗地里却不太干净。

据何尚所知,元宝赌坊还兼职着借贷和窑子的功能。

不干不净,所以油水丰厚,敛财众多。

何尚眯着眼睛,望着不远处的元宝赌坊,心思活跃起来。

赌坊没有关门闭客,反而大开门户,迎接赌客。不知为何,心中的不安感觉更甚。

反常的元宝赌坊,反常的不安感觉,真是反常的一切。

富贵楼的动作那么大,又是宴请打手,又是横行街道。元宝赌坊不可能迟钝到如此地步,至今都没有听闻到风声。

何尚的内心活动顿时加剧,思索着怪异的背后到底是怎样的一副情况。

但是打手队伍的脚步没有停下,四十三人很快堵在元宝赌坊的门口。

田奋示意队伍停止前进,他抬头看了看元宝赌坊的招牌,微微不解的说了句:“搞啥名堂?”

接着他又立刻摇摇头,按下自己活跃的心思。

他自诩是一个蛮汉,脑子不好使。打砸烧饼摊的这种事情都是王掌柜亲自交代,屡次吩咐。

田奋就是一个没啥脑子的汉子,有脑子的家伙也不会沦落到刀口舔血的地步。

想这么多干嘛?还不如不想!

田奋大手一挥,一把刀举得高高,略带一丝威风凛凛的气势,大声喝到。

“惩奸除恶,为了乡亲们的安危!大家上啊!元宝赌坊全是搜刮来的民脂民膏!”

言语说罢,便是大步向前冲去,一马当先。

打手们对视一眼,然后齐刷刷的拔出刀剑,如乱蜂飞舞一团而上。

赌坊本就是敛财之地,更何况元宝赌坊还涉及其他暴利的灰色领域!

贪婪是原罪,但也是最好的燃烧剂。

何尚有意的落后一步,他的身旁都是同行的打手。

黑色瞳孔并没有狂热情绪,唯有冷冰冰的温度。

他看着,看着这一切。他的周围全是打手同行,看着他们拔出刀剑,看着他们脸上的狂热,看着他们被贪婪扭曲的脸庞。

他退后一步,心中的不安更甚。

(怂了?不敢进去?)

和何尚共享一个躯体的末绝怎能不察觉他的有意落伍?

何尚瞄了一眼头顶的元宝赌坊招牌,说到:“有点。”

话语说罢,执着三尺剑而入,随打手队伍而进赌坊中。

阳光下,外界好事者的目光下,赌坊把四十三人皆吞入腹中,消失不见。

赌坊很大,别有洞天。怪不得“元宝赌坊”四个字传遍了周身的大街小巷,真乃是对得起它的名头。

可是大地盘不能阻止打手们的肆意妄为。

迄今为止,何尚已看到三具被乱剑凌虐的尸体。

他们或许是赌坊的杂役,或许是无辜的赌客。但是现在都不重要了,因为他们死了。

富贵楼请来的打手全是手头沾过血的,最起码也是背负上一条人命的家伙。

他们平日里是街道上的青皮无赖、屠夫游侠。虽然杀过人,但是也只是暗地里干这种勾当。

可是,富贵楼的王掌柜告诉他们一个消息——这一切都有上头担着。

这句话消息量很大,也成功打开了打手们的枷锁,能够让他们下手不在乎人命。

一切有上头担着,那还怕什么?杀!抢!挡我发财者,死!

就如烧饼摊那里一样,人是从众的一种生物。

现在何尚也体会到了人的另一种丑恶——破坏欲!

所有打手们都疯了,为了钱财而疯狂。

他们手持刀剑,满脸赤红和扭曲,眼神里散发着对财富的狂热。

修仙世界,等级森严。那么凡人世界又何尝不是呢?

他们平时只是街道上的屠夫游侠之辈,是低贱的人。人们畏惧他们,却从来不尊敬他们。

或许他们也曾对天感叹,自己想改变现状,却没有任何法子。

如今,一个机会摆在他们面前。

抢劫打砸元宝赌坊,参与者可以得到一笔钱财,表现卓越者可以成为富贵楼的一份子。

富贵楼代表什么?代表着内城人物势力!

曾经的幻想,如今却又成为现实的可能。

杀!为了钱财!杀,为了地位!杀,为了出人头地!杀,为了光宗耀祖!杀,为了自己的后代有一个好出生!

疯了!疯了!他们疯了!

手持刀剑,砍杀一切可以砍杀的东西,抢劫一切可以抢劫的东西。

这就是人,一种很容易陷入疯狂的物种。

“很奇怪,真是奇怪。”

何尚不自觉的看了一眼背后的出口方向,他心中的不安感受愈加剧烈。

富贵楼这么剧烈的动作,元宝赌坊难道是瞎了吗?这么一大群打手横行街道,元宝赌坊是没有听闻吗?

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既然如此,那么元宝赌坊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何尚强行按住自己内心的不安,手持刀剑向前而去。

希望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希望元宝赌坊是放弃抵抗,希望一切都可以顺利结束。

不知为何,手中的剑愈来愈握紧了。

冰冷的过道中,只有他一人。他的打手同行都跑到前面杀人抢钱去了,唯有他就在这里。

“希望顺利结束这单。”

何尚说着,手中的三尺剑寒光四射,好似想饮鲜血。

他向前走去,走到那个嘈杂而又不知深浅的前方。

一人,一剑,还有一颗隐藏的妖瞳,向前而去。

第十九章 食人之兽的思考

打手们手持刀剑,脸色扭曲,皆是疯魔之辈。

杀一切挡在他们面前的人,抢一切可以抢夺的值钱之物。

不可挡!不可挡!

一个伶俐的杂役看到这一切,惶恐的窜到高二爷面前,将自己看到的情况一股脑的抖出来。

听完杂役报告的话语,原本正抚摸自己胡子的高二爷身体一抖,胡子都被揪下几根而不觉痛。

怎么办?他这样问自己。

自己的上头被对方的后台牵制住,不可能再次给自己支援。

他强势镇住自己不安情绪,环视一眼自己周身的下属。

十多个身体瘦弱的杂役,胆子比鸡鸭大不了多少,恐怕见血就会崩溃骚动。

不足二十人的赌坊下属,这是平时维持赌坊安稳的赌坊打手,皆是身强力壮之辈,可也阻挡不了富贵楼的那群疯狗。

高二爷扫视一周,他想从这些人里看出悍勇之辈,可是他失望了。这些人平日面对三二闹事之人,可谓是不可一世、强悍无比,甚至不乏敢于杀人之辈,但面临这种九死一生的情景……他们只能怂了。

对面是一群红了眼的疯狗,而这边确实一帮怂货。只能向老天问一句,怎么打?

富贵楼的宴会没有任何遮掩,可谓是明着做。高二爷自然也看在眼里。

他明白富贵楼想做什么,但他又能如何?

高二爷本想也仿照富贵楼,也来一次邀请众多打手的宴会,可是却没人来赴宴啊!

鱼头巷子那边的李牛,病了;柳石头那边的狗爷,病了;二巷口子那边的刀子刘,出门探亲了;大水渠那边的田牛,出门就医了……

这代表什么?这世上会有这么多人集体生病、集体探亲?当他高二爷是脑子进水不成!

树倒猢狲散。这句话他终于明白是什么含义了!

如今他元宝赌坊这棵大树还没倒下去,那些鬼精鬼精的猢狲就亡了去。

高二爷咬了咬他的这口老牙,扭过头去,向后方走去。

他现在要去找一个人,一个上头派过来的人,一个可以扭转劣势的人。

所谓打斗,不就是看底牌和后手的游戏吗?

元宝赌坊的上头虽然被钳制住,但还是可以给予一些支援的。

话说,另头富贵楼诸多打手似个个疯魔,杀进了一路。

何尚也跟随在后头,走进元宝赌坊的里头。

越走越里头,何尚便觉得愈加冷了起来。

不是那种气温的冷凉,而是那种心坎里的莫名冰凉。好似前头是个魔窟,令人心中丝丝凉。

“真是不安。”

何尚低语了一句,又向前走去。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富贵险中求,只能言道世事太艰险。

何尚需要尸体,他的吞魔功法需要大量的尸体。

元宝赌坊的反常举动,屡次的心中不安感,无一不在告诉何尚一个事实——元宝赌坊有危险的后手。

但是又能怎样?何尚只能向上冲去,乖乖踏入陷阱。

活着不容易,身为半个修仙界的人更是活着不容易。

他需要力量,需要能够复仇的力量。他要杀死那个陈不凡,那个不可一世的修仙者。

吞魔功法的进步需要尸体,而如今的元宝赌坊之内就有尸体!

刚刚的三具尸体虽被刀剑凌虐,甚至身体残缺不全,但都不影响吞魔功法的吞噬效果。

何尚浅尝即止,没有大幅度的吞噬尸体中的血肉精华,因为怕由此而产生的干尸得不到处理,而吸引修仙界的瞩目。

饥饿的野兽成功的被激发了贪婪的兽性,少量的开胃菜只能让野兽更为贪婪饥饿。

手中的剑握的愈加紧了,空气也冰的可怕,黑瞳不知何时已经沾染上了琥珀色,他微微仰起头说:“吃人。”

吃人,吃更多的人。

前面是厮杀声和惨叫声的地界,充斥着鲜血、财富、贪婪、疯狂……等诸多肮脏气息的地方。

似乎下定某种决心,他终于大步向前走去。

脚步声响起,脚步声有停下。似乎是上天为了嘉奖他的抉择,何尚遇到了一具尸体。

一具尸体,一具残缺的尸体,一具被刀剑创伤的尸体。

食人之兽看着这具尸体,沾染琥珀色的瞳孔倒映着景象。而后他蹲下,伸出手接触了这具死者的遗骸。

尸体温热,安静,而又有一种残缺的美丽。

尸体的神色惊恐,脸庞染上痛苦,似乎是为生前遭受刀剑之伤而扭曲的神色。

他是一具男子的尸体,一具还在温热的尸体。

刀剑加诸于身,留下创伤。鲜血从或深或浅的伤口里喷涌而出,带着生命温度的液体离去,留下一具尸体。

何尚静静地看着尸体,他的目光略带一丝观赏意味,好似这是一副名画、一颗奇异花草。

吃人野兽不懂死去的这个人,不了解他的生平。也不知道他是谁,叫什么,家里有什么人,有无婚姻,有无子女……不了解他的很多很多。但是何尚只了解一个事实——他死了。

死亡是个好东西,无论你是粗麻布衣、王公贵族,还是高高在上的修仙者,它不会顾及身份、地位、财富……很多胡乱八糟的事情。

(小子,你想什么?)

“真是美丽呢。这种安宁的美丽,这就是死亡吗?”

杀人很多次,吃人也是很多次。但是何尚还是第一次仔仔细细的观察尸体。

(美丽?你说你在欣赏这种美丽吗?死亡的美丽?)

“对。真是美丽至极!死亡就是如此吗?据说人死后,灵魂会被勾魂使者……”

(打住!打住!)何尚的右手一阵蠕动,一颗妖瞳重新出现于他的右手手背。

妖瞳琥珀色的眼睛撇一眼温热的尸体,然后将目光放在了它的宿主上。

平静,宁静,又有一丝安静的意味。妖瞳看着它的宿主,看了很久,而后它才开口。

(我可以告诉你,那些故事都是骗人的。)

妖瞳的目光有些无聊,就如百岁老人教导一些浅显易懂的知识给黄发孩童。

(无尽的空间,无尽的时间,无穷的时空。无论是三千大世界,还是多如星空恒沙的小世界,都没有一个地方是收容死亡灵魂的。)

“那么……灵魂的归处呢?死亡的真谛呢?”

何尚呆呆的看着这具温热的尸体,感知着尸体尚未逝去的温度。

(灵魂的归处在于消散。花草树木、飞禽走兽,人只是其中一种。死亡到来,人的灵魂也会消散于世,就如肉壳也会腐烂归于大地。)

末绝没有兴趣的回答着,琥珀色的瞳孔很无聊。

(至于死亡的真谛?我不认为你能够听懂。)

它说着,说完,妖瞳默默关闭,然后重新隐匿起来。

“我懂了。”

何尚低语着,他一边说着,一边行动起来。

他的手臂开始抽搐,青筋暴露,扭曲蠕动,一条血黑色的血管钻出手臂体表。

“吃人,继续吃人。”何尚说着,他看着面前的这具尸体,开口继续说道,“我会继续吃人的。”

血黑色的血管刺入尸体,似一条细长的水蛭一般,渐渐蠕动起来。

“如果我足够强大,末绝你能告诉我死亡的真谛吗?我想知道。”

(嗯,可以。)

第二十章 好戏

走道空气冰凉,搞不懂为何如此之凉,凉的让人心惊。

似中空的血黑色血管蠕动着,其半透明的管内不时有液体流过,自尸体流入何尚的体内。

吮吸,吮吸,继续吸收这种液体。

这是血肉精华,从尸体的血肉中萃取出来的东西。

吃人野兽正在进食,他的进食口器刺入猎物体内,汲取着营养。

只用片刻时间,何尚就进食完毕。

不是不能继续进食,而是再吮吸下去就会制造出一具干尸。

弱小的野兽只能躲藏于阴暗的角落里,躲避强大猎食者的视线。

即使如此,吞噬血肉精华也留下了痕迹。残缺的体温已经完全消逝,变得怪异冰冷。血液也不寻常的凝固开来,尸体也由温热变成冰冷,僵硬的冰冷。

何尚察觉到这种变化,他知道进食的临界线到了。

不能再吞噬了,否则尸体就会变成一具干尸。

血黑色的血管略带犹豫的离开食物体内,一种恋恋不舍的犹豫。

不能再吞噬下去了!

何尚如此告诉自己,对着自己说道。

可是他的体内却有一种渴望,渴望吞噬更多的血肉精华。

他知道这种感觉,或者说他预知到会有这种感觉。前头三次吞噬尸体也是如此,身体内部会产生剧烈的渴望感。

但是,真的不能再吞噬了!否则,今天这里就要出现一具奇异的干尸。

深吸一口气,镇压住自己体内沸腾的渴望。何尚起身,离开了尸体旁边。

这种渴望不会长久,只要抑制一段时间就够了。

持剑而行,前方是争斗之地,血腥和疯狂的气息让何尚的身体有些酥痒。

争斗代表着流血,流血通常伴生于死亡身旁。而死亡最不缺乏的,就是尸体。

他需要尸体,因为吃人野兽还跟弱小,只能捡拾尸体吞噬,从而获得成长的营养。

或许有一天他会足够强大,但是现在他还很弱小。

他需要尸体,大量的尸体。

…………

钱,血,刀剑。

富贵楼,元宝赌坊,死斗!

何尚一路走来,他后期入场,加入了这场厮杀。

略带一丝黄铜光泽的三尺剑,被末绝称呼为用特殊手法锻造过的兵刃。

锋利足够,可以说几乎达到了凡间兵刃的巅峰。

他的身旁是疯狂的富贵楼打手,是无辜牵连进来的赌馆客人。

前者疯狂杀戮,扭曲的脸上充斥着对钱财地位的渴望。而后者却畏畏缩缩,只想全身而退。

从立场上看,富贵楼的打手们应该让这些无辜者离开。

但是,如今的打手们已经杀红了眼。

杀掉除友军之外的所有人,抢劫所有能夺取到的钱财。这就是富贵楼打手的现状。

何尚立于一片混乱的场地中,手中剑早已染血。

耳旁是混乱扭曲的厮杀声,鼻腔里是鲜血的血腥味道,眼中却只有他的敌人。

锋利的长剑持在手中,一挥,砍断面前人的手。铁和血肉的碰撞,总是鲜血淋漓。

温热的液体喷涌而出,脱落的肢体掉在地面上,何尚能够清楚的看到对方因疼痛而扭曲的面容。

对方很明显是一个无辜的赌客,没有经历过任何的打斗训练。断手之痛让他脑子一片空白,不自觉的跪倒在地。

对方惨样可怜,不过何尚却没有怜悯心,而是继续进行他的杀戮行为。

怜悯?这个东西能填饱肚子吗?

一脚踢出,踢中无辜赌客的下巴。其力度之重,让下巴诡异的高高扬起,露出了一节脆弱的脖子。

充满力度的一脚伤害了赌客的颈部,甚至让他陷入假死状态。

猎物的昏迷会带来什么?死亡!

一剑挥来,破开空气,划出一道凄惨的痕迹。接近那个长着喉结的部位,一剑而瞬,带起丝丝血液。

剑过,血飞,人亡。

何尚紧急一退,避开了脖颈处喷涌而出的鲜血。

他可以不杀这个赌客,但是他最终还是选择杀戮。原因很简单,他要证明自己。

富贵楼的王掌柜给打手众人画了一张大饼,这张饼有两个作用。

其一,是让打手众人更卖力。而其二,则是给何尚传递一个信息。

我们富贵楼诚心诚意招揽你,请你先耍两招,证明一下自己的身手。

何尚发现,烧饼摊踢出那块煤炭时,田奋的目光注视了自己一段时间。

联系田奋是富贵楼的人手,其中的含义很耐人寻味。

他杀人的目的,不是为了吞噬,因为大庭广众之下,他总不能扑在一具尸体上运行吞魔功法。

杀人,不一定是为了吃。而是为了看,给那些暗地里观察自己的人看。

三招一条人命,干净利落。如此的身手总对得起富贵楼的拉拢。

眼睛余光撇着另一旁的田奋,发现他正在捡拾地面上的碎银。

微不可查的一声冷呵,何尚能够明确的感受到……刚刚田奋就在看着自己。

一次杀戮是不够看的,没有震撼效果。

何尚扫一眼周围剩余的几个赌客,觉得还要上演多些好戏。

只有“好戏”才能震撼住看官。难道不是吗?

四个赌客蜷缩在角落,瑟瑟发抖,像极了寒风中的几只小鸟。

人的胆子是相对的。也许他们平日里胆大妄为,敢把家产抛于赌桌,无视妻儿老小的哀求,一副铁石狠心肠。但是今天,他们只能蜷缩在角落里,向上天哀求饶恕。

不知上天能不能听到他们的祷告,但是吃人的野兽听到了。

拿着剑,何尚稍微打量了一下四人,然后开始动了。

第一剑,狠毒而快,直接斩断了一人的颈脖,夺取了一人的性命。

第二剑,削掉了小个头颅,屠宰了一条人命。

第三剑,从背部插入,捅穿了心脏,又让一条人命魂归天地。

第四剑没有挥出,剑插在第三人背上,没有被拔出。

一只手伸出,掐住了最后一人的颈脖,单手把第四人提起。

挣扎,挣扎,然后终于不动了。

许久之后,何尚放开了尸体。尸体啪嗒一声的掉在地上,一股屎尿粪便臭味从死者的裤裆里传来。

何尚能够清楚的感知到几道视线,转过身,却纷纷消逝。

呵呵,何尚的嘴脸划过一丝弧度。

这样的好戏,不知各位看官以及背后的富贵楼满意吗?

第二十一章 元宝赌坊的动作

房内的空间中弥漫着袅袅熏香,铜金熏炉升着绕缭烟雾,里头燃着上好的料子。

这种料子叫做“金三分”,意思是比黄金还贵重三分。

高二爷低头候在熏炉边上,等待着那个人。

房间内熏香缭绕,丝丝熏香中传来低沉的痛苦女声,其中有夹杂着其他的人声。

高二爷很清楚里面是在进行何种勾当,但是他也只能忍着。

堂堂元宝赌坊的当家,如今像极了一条摇尾乞怜的落魄狗。

这是一种羞辱,不过……高二爷又能怎么样呢?

等候许久,或是片刻。总之,在高二爷的主观意识里,他等候了一段漫长的时间。

随着低沉的一声女性尖叫,一切终于临近结束了。

高二爷深深地吸一口气,气息中全是金三分的燃烧香味。本是一件雅事,但是高二爷却低沉着老脸。

但是他的这张老脸又很快变化开来,带上三分讨好和七分谄媚的笑颜。

他等待的人来了,或者说他乞求的对象终于迟迟到来。

一身白衣似雪,腰佩翠绿腰带,其间挂着一块碧玉,足穿黑布金丝靴。其穿着是一个白衣贵公子的款式,但其人却极其不搭。

鹅蛋脸,柳叶眉,一抹红胭脂唇,眼底深邃。若不是看着胸前平坦,还以为就是一个男扮女装的姑娘家。

所谓男身女相,也不过就是如此。

见此人来,高二爷立马佝偻下腰身,似摇尾乞怜般的对着这位女相贵公子说到:“唐玉公子,小人不得已而为之。本是不愿打扰公子您的雅兴,但是……”

“好了,别说了。”

其声音竟也随长相,有八分似女子声。

被称之为唐玉公子的人打断高二爷的话语,他也不站着,信步走到一张椅子前,悠悠坐下。

他解下腰间碧玉,把玩几手,而后又拿着一旁的茶壶,给自己倒下一杯茶。

高二爷立在一旁,不敢抬头看这位唐玉公子,只得低头注目于地面,而后他的耳朵听到一句话。

“一帮废物。”

唐玉声音不屑的说道,微品一口茶,而后又继续丢下一句:“一帮饭桶。”

一旁的高二爷,听到这句话可不是滋味了。

废物?谁是废物?

你这个唐玉本来就是上头排下来的人,对付富贵楼的那些崽子是你的本职。

可是看看你,来了之后做了啥?除了玩女人,还是玩女人。

要说我们是废物,你也好不了多少。

高二爷这一刻心思憋屈,可他又不能表现出一丝一毫。

因为他只是一个赌馆的掌柜罢了。而唐玉却是一位高高在上的修仙者。

凡人和修仙者,神龙和蝼蚁。这就是所谓的等级。

若是今天,他高二爷敢露出半分不快,惹恼了这位爷。改天这位唐玉公子随便扒拉一句什么,高二爷就得吃不了兜着走。

面对这样的现状,高二爷只得夹着尾巴做人。

一张老脸笑的像一朵菊花似的,谄媚和讨好挂在脸上,活像一条摇动尾巴的老狗。

“是是是,大人您教训的对。”

“恶心。”

“好,好的。小人不该露出这种下贱的脸色,打扰了大人的雅兴。”

……

若是外头人能看到这一幕,大概眼珠子也会从眼眶中掉下来。向来霸道的高二爷竟然还会露出一副如此低贱的姿态,真是无法想象。

高二爷各种低下讨好,只差向着自己的老脸打几个巴子。

坐在椅子上的唐玉看着高二爷,嘴角露出一丝笑容,他给自己倒下一杯茶,继续悠悠喝上一口。

你也有今天。

唐玉看着他面前的这条讨好的老狗,心情莫名的愉快开来。

一年前,他还是一个凡人的时候,曾经见过高二爷的模样。

当时的高二爷,可谓是不可一世,那张老脸上充斥着傲气和霸道。

或许当初的高二爷没有察觉到,那个时候的一处角落里,有一位平凡少年羡慕的看着他。

所以说,修仙真是一个好东西。

唐玉有些感叹,他看着自己面前的这一切。

当初只能于心中幻想的李家妇人,现在被自己扒光了。当初自己羡慕的对象,如今为了讨他欢心而自我掌嘴。

大丈夫在世,应修仙一遭。

不过修仙的代价嘛……唐玉脸色立马阴沉下来,视线隐蔽的瞄了一眼他自己的下面。

有得必有失,世界上哪有平白无故来的好处?

本愉快的心思顿时垮下来,脸色也不好看。

修仙者一怒,必须要有人流血!

唐玉把杯中茶水一饮而尽,抬起头对着一旁的高二爷说到:“你想我出手?”

“是的。大人你明察啊!小人已经……”

“那正好!我的狗儿们也饿了。”唐玉站起来,吹出一声哨响。

外头一阵犬吠,声音响亮。

紧接着,一头浑身白毛的狗溜达进来。

牛犊大小,口中白牙寒人,两只犬眼蕴有寒芒。不似一只犬,反而像极了一头巨狼。

这头凶兽溜达进来,残暴的本性使它对高二爷龇牙,但是却温和的对唐玉公子低下头。

唐玉嘴角露出一丝笑容,伸出手来摸了摸白色巨犬的狗头。

接着这段人和狗之间的互动,竟然突兀的产生一种温情感。

“富贵楼那边来了多少人?”

“惶恐,小人不知准确数字,目测是约莫四十人上下。”

唐玉皱起眉头,抚摸白色巨犬的动作都停下来。这一刻,高二爷只得蜷缩起脖子。

“有点不够。你们吃掉那些饭桶吧。”

这句话诉说对象明显不是高二爷,而是那条白色巨犬。

诡异的一幕发生了,白色巨犬竟如听懂唐玉的话一般,点头几下。

白色巨犬得到命令后,就离开了房间内。此后片刻,外头也扬起嘈杂的一阵犬吠。

高二爷对这句话意思理解有些缓慢,等他理解完毕时,白色巨犬已经离开了房间。

一屁股坐下。

高二爷年迈的脸上充斥着难以相信的神色。

刚刚唐玉公子是说……把元宝赌坊的人也杀掉吗?

这一刻,这位经历人世已久的老人,如入冰窖。

第二十二章 胜利在即

何尚擦了擦脸颊上的血痕,即使他已经很小心的避开,但还是有一些血滴飞溅到他的脸上。

他本人没有流血,脸上的血迹都是其他人的。

面无太多表情,左手擦了擦脸颊上的血滴,右手还提着一把滴血的剑。

不去管周身人敬畏的目光,何尚提着剑走上前。

一具尸体,又是一具尸体,一旁的角落里还躺着几具尸体。

在今天,何尚仅用半个时辰就收割了九条人命。

如果说这一次的打砸元宝赌坊是舞台,那么何尚就是舞台上出色的演戏人。

普遍三招之内解决敌人,最多不过十招,就会被何尚夺走性命。

屡次吞噬血肉精华,成就的半步练气实力。何尚拥有不凡的敏锐和超人的力气,自然会成为一个出色的屠夫。

手中持着一块衣服碎片,这是从一旁的尸体上割下来的。

剑染血,所以得好好擦一下。

擦剑的同时,何尚又打量着这把剑。

锋利且重,砍断骨头易如反掌,真是一把杀人利器。

这一次何尚之所以能轻松杀死九人,这把剑是功不可没的。

无论是凡人还是修仙者,有一把好兵器总是好事。

不过杀人不是目的,何尚不是扭曲的杀人狂。他杀人,必须要有足够的理由。

擦拭完手中的剑,何尚扭过头去,环视一周,最后把目光定在了田奋身上。

不知这次,各位看官满意与否?

身旁同行而来的富贵楼打手大多是畏惧神色,不过何尚没有感到惊异。

别人杀人是以抢财为主,杀虐只是可有可无的。而他何尚杀人,本身就是奔着杀人。

在一帮抢劫的匪徒中,突然蹦出一个以杀人为乐的屠夫,这是多么显眼的一件事。

虽然何尚不是一个以杀戮为乐的屠夫,但是他给富贵楼打手众人的感官就是如此。

因为他杀人的数量够多,杀人手段够狠,杀的够决绝,所以才给人造成如此感受。

于是,周身诸多打手看向何尚的目光变了,变得沾染上敬畏神色。

对于众人的异样目光,何尚是保持着无所谓的心态。

因为他要达到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用九条人命证明了自己是一个合格的屠夫,是一颗有用的棋子。

相信这次行动后,富贵楼背后的实力就是正面拉拢何尚,而不是继续旁敲侧击的用间接拉拢手段。

何尚需要尸体,而富贵楼势力需要打手。这实在是一种双赢的举动。

说实话,何尚已经大概想出了加入富贵楼势力后的主要行动路线。

加入富贵楼后,慢慢的拖出自己是一名魔修的事实。反正他的修炼功法一看就是魔门功法。

不过现在也只是一个提前的计划罢了,具体实施起来还要看将来的情况。

眼神微眯,何尚注视着不远处的田奋。

田奋是富贵楼的眼睛,这是钉子一般的事实。

他能够感知到,在自己杀人的那些时候,田奋的目光总是注意着自己。

剑插入剑鞘,将来这把剑还会继续饮血。毕竟这次元宝赌坊的行动后,富贵楼应该就会正面接触自己。

加入富贵楼,总得证明一下自己的价值。那么证明价值的最好方法是什么呢?杀人!

因为富贵楼要一个优秀的杀手,所以……杀人就是最好的证明方式。

念及这里,何尚心中竟然出现一丝渴望。

杀人的话,就会产生很多尸体吧!

对于吃人的野兽,尸体就是成长的肥料。

“大家先停一下。”

突兀的一句话打断了何尚的思考。这熟悉的说话声音,不是田奋还能是谁呢?

何尚一看,只见田奋手中拿着一块沾血的金子。

看见这一幕,何尚已经隐隐猜到了接下来田奋要做什么了。

再一次激发士气,一鼓作气的杀下去。

果不其然,接着田奋的行为应验了何尚的猜想。

田奋把手中的金子高高举起,让所有人都看到这一抹美丽的金色,接着他说到:“元宝赌坊的不义之财!都是搜刮来的民脂民膏!”

“我们富贵楼的正义之士齐聚,为得就是铲除奸恶之徒。今天,各位的所得都是合乎王法、合乎道义,更是合乎天理的。我们富贵楼不会为了这些臭钱,而让诸位壮士心寒。”

“今天你们的所获所得,都是你们的!但是啊……我听闻那边元宝赌坊还堆着很多不义之财,让我们杀过去!杀光这些鱼肉百姓的畜生!”

听罢此言,又不知谁带的头,诸多打手竟然一齐喊到:“杀光他们!捍卫正道!”

“杀光元宝赌坊那些畜生!一起还柳城一个朗朗乾坤!”

…………

“呵!”角落一旁的何尚不禁笑了出来,环视一周的惨状现场,用嘲讽的语气说道,“正道?我怎么没看见?”

整个场地有四十多个赌客,全都死了,其中何尚就杀了近四分之一。

虽然何尚杀人多,但是他杀的人起码还算完整。不想某些被乱剑砍死的家伙,开膛破肚,内脏都流了一地。

何尚冷眼看着这些把“捍卫正道”喊得震天响的人,踢了踢脚边的一颗孤零零的人头。

捍卫正道?

何尚一脸把头颅踩在脚底下,头颅脸上的惊恐痛苦表情定格在脸上。

真是无耻至极的人啊!

一脚又把头颅踢到一边去,何尚吐了口唾沫。

元宝赌坊被压制住,富贵楼快赢了。但是不知为何,他这一刻心中的不安感大盛开来。

甩甩头,把这种感觉压制下去。

何尚跟随着富贵楼众人来到一扇门前,田奋带头一脸踹开大门。

“这是……”

何尚的手瞬时握住腰间剑柄,拔剑出鞘。

第二十三章 李渠和狗

我的名字叫做李渠。这个名字是我父亲给我取得,据说当年我出生的时候,家里正好通了一个水渠。

或许这是一种悲哀,但是这就是布衣百姓的命。

只有王公贵族以及穿锦缎吃肉者,他们才会有一个有讲究的名字。

我不认识字,没有文化,摊不到好活来做。又因为本身是早产儿,家里没钱,吃住不好,所以身体也差,重活做的没有其他人那么灵光。

最后啊,父亲拖人,给我谋了一个杂役位子。

元宝赌坊的杂役,也算一个好活儿。

话说今天一早,我就赌坊里,开始干活起来。

打水,扫地,抹桌子,又给伙食房子里劈了柴。我的乖乖,我肯定是得罪了九哥才被这么折腾。

肯定是上一次的钱交少了,那个畜生才这样指画我干活。

…………

我的老天爷!这是梦吗?还是土匪进城?那些拿着刀剑的家伙是干啥来的?人呢!巡街刀子呢?

我们元宝赌坊平日里没少进钱给他们啊!这些家伙是吃猪食吗?全是饭桶废物!

我怕!那些明晃晃的刀,那些明晃晃的剑……砍在身上一定很疼吧!

我只能溜到了后头,躲到了后面。

…………

哇!吓我一跳!李四,王叔他们也在啊!大家一起来避难避难,躲躲那些土匪?

…………

什么!那些人不是土匪!是富贵楼来的人!

如果不是牛面这个家伙骗我,那么我们赌坊肯定是得罪人了!

怪不得我在那堆人里好像看到了一个熟悉人影。那个应该就是弯石头巷子那边的屠狗朱。

我不想死啊!老天爷啊!我媳妇都没有讨,我不能死啊!据说处男的下一辈子会投胎成猪狗。

都怪赌馆的高二爷,那个老畜生,平日里也不积德。

逼迫良家妇女,放高利息钱……缺德的事情这只老狗做多了!

老狗!老狗!遭天谴也还要拖上我!

…………

我们有救了!有救了!

孙大嘴巴说,高二爷去搬救兵了!我们元宝赌坊也有人撑腰。

万岁!那些富贵楼来的家伙要死了!拿故事里的话说就是犯我元宝赌坊者,唯有死路一条!

据说救兵是仙人!仙人耶!长生不死的仙人!搬山填海的仙人!长生不老的神仙!

话说,那个神仙会不会收我为徒?他老人家应该缺少一个门下童子吧!

我可以给他倒水泡茶、看家守院、担水种菜。只要他老人家开口,我李渠万死不辞!

当然,若能学到他老人家的一毫毛功夫,我就心满意足了!

…………

嗯?我好像听到了狗叫声?是幻听吗?

…………

咳咳,我要死了吗?

我不想死啊!不想死啊!

老天啊,仙人在哪里?他为什么不来救我!

我不想死,我还没讨媳妇,我好恨……

…………

“这些狗……不简单。”

剑已出鞘,何尚握紧手中的剑,死死的盯着前方。

前方是一个院子,院子里面种着几棵树。树上绿意浓厚,树下则是被血色浸润。

血,残肢,人尸,还有一大群正在进食的狗。

狗群有八只,皆是牛犊大小。

它们进食,不吃人肉,而是撕扯人体,开膛破肚。而后狗头掏入人体,撕扯内脏,吞心食肝。

血淋淋的狗嘴巴,被人血沾湿的狗爪,白皙的狗牙。

这不是一群狗,反而像极了一群狼。

群狗见众人开门,倒也没啥动作。继续吃食,狗嘴巴继续吞咽着内脏。

它们早就感知到了,只不过不在意罢了。

何尚清楚的看到,一只狗撕扯一具残缺尸体,弄了好几下,终于从人体内搞出一颗心脏。

咀嚼,吞咽。

平日里人吃狗,今天也轮到狗食人。

何尚平静的看着这一切,分析它们的行动,想从中得知一些情报。

但是何尚能够平静的看着这一切,富贵楼的其他人就不行了。

富贵楼众多打手的确是凶恶之辈,干的就是杀人劫财。但是他们也是凡人,看到这幕狗食人。

团体里一些人早就腹中翻滚,两股战战,连手中刀剑都随之而颤抖起来。

何尚把这一切收入眼中,表面默不作声,但是内心深处早就翻腾开来。

今未开战,气势上就输了半阵。

(小心些,这些狗是经过修仙界手段强化过的。)

末绝的狰狞声音也在脑海之内提醒,这只妖瞳一直都在注视着一切。

即使内心深处早就猜想到这种可能,现今被末绝开口证明,也实在是有点接受不了。

这就是元宝赌坊的后手吗?修仙界的力量!

怪不得啊,这就是不安感的源头吗?

牛犊大小的狗,普通土狗可长不到这种地步。

手中的剑,愈加被握紧了。

何尚扫视一眼那些巨犬,又用余光粗略的扫一下富贵楼打手众人。

双方对峙,对方实力不明。鬼才知道那八只巨狗是什么情况!向来沾染上修仙界的事物都不能小瞧。

心里思索一阵,何尚还是默不作声的往后面挪两步。

他不是莽夫,恰恰相反何尚是一个谨慎的家伙。

狗明显就在面前的院落里,站在前面的家伙无疑会首当其冲。

富贵楼待何尚不薄,可是也仅仅是不薄罢了。如果想让何尚死心塌地的为富贵楼尽力,这是很不现实的。

白眼狼吗?但白眼狼起码还可以活下来,而忠犬通常只有死路一条。

于是,脑海中被末绝嘲讽的情况下,何尚退到了团队的较后部分。

人和狗继续对峙。富贵楼打手众人谨慎关注着这些狗,而狗却在众人目光下,安然进食。

撕扯尸体,吞噬内脏。有的狗甚至安然卧下,闭眼假寐。

鲜血流了一地的院落里,人和狗继续对峙着。

然后……“呔!这些畜生!看我把你们都宰了!”一个人站了出来,拿着刀剑向前冲去。

(呵呵,被贪婪蒙蔽的愚蠢者。啧啧啧,富贵楼的大饼就是画给这种傻子看的。)

脑海中,末绝如此评论这个人。而何尚却是深感同意。

院子里有近30具尸体,不缺乏手持刀剑之辈。如此看来,脑子正常的家伙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这些狗很可怕。

而今,有一个没有脑子的莽夫站出来,拿着剑冲向了狗群里……这个时候,何尚不会分析这个人的动机,也不会辱骂这个人没脑子。

因为这些举动是没意义的,而何尚要做有意义的事情。

他看着这个将死之人,冲向了狗群。然后……他死了。

被扑倒,紧接着喉咙被咬断了,血流了一地,死的时候还不解的看着后方的众人。

一脸的后悔和怨恨,然后死去。

笑话死者是不好的行为,何尚不会笑话这个莽夫。因为,这些狗终于动了。

它们舔了舔嘴巴,看着富贵楼的众人。

这种眼神,何尚认识这种眼神,这是看待猎物的贪婪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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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流血的众人

手中的剑已经不自觉的紧紧的握住,嘴巴里也咬紧牙关,双眼死死的盯着院落中的八条巨犬。

不安感,心中的不安感愈来愈烈。特别是那些狗的目光落到己方时,心中发起剧烈的不安。

何尚望去,那是一群怎样的野兽啊!

白瘆渗的牙齿,深沉而又隐含残忍的兽瞳,滴血的下巴,油光发亮的皮毛。

牛犊子大小的狗,已经不能用家畜的角度来揣测它们。

它们看着众人,用贪婪的眼神和身前的尸体来告诉富贵楼的重人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它们是吃人的野兽。

刚才那个莽夫是怎么死的?

他挥动刀剑意图击杀一头巨犬,然后被巨犬躲过,一口咬在了他的腿部。然后巨犬用力一拖,让他失去平衡的摔倒在地。这时候,另外一头巨犬也扑击而上,咬断了他的喉咙。

那时候,他的脖子被咬下了一大块肉,大半个脖子都被撕下来,露出了骨头。

鲜血喷出,落下,流了一地。他那时候想说话,可是已经说不出话了。

脖子都被咬掉了一大半,能说话才有鬼。

他的死,是一种莽夫的死,也是贪婪的愚蠢者之死。他生前被富贵楼画的大饼而迷惑,想着出一次风头,好获得更多的奖赏。

不过即使他死得可笑,但也不是没有任何价值的死亡。

从这个贪婪莽夫的死亡中,何尚看到了一个有用的情报,即是巨犬们存在合作。

野兽的合作代表着什么?或许城市里的人们不知,但是深山里的猎人却知道。

合作的野兽即代表着更危险,更狡诈,更难缠,也更有丧命的可能!

手中的剑已经握紧至极致,以至于掌心出现疼痛。脚步也再一次像后挪动几步,到达了队伍的更后方。

(呵呵,食人之兽碰到了一群吃人的狗。真是野兽之间的较量啊!)

末绝在脑海中狰狞的笑着,笑声有些刺耳难听。

何尚没有回答,因为他的注意力要集中于前面的八只巨犬。

巨犬咬杀莽夫之后,沾染了人血,终于算是凶性显露开来。

也许前面时分,有犬铺卧,有犬假寐,有犬进食……但是在此刻,它们都站立起来,而后冲了过来。

僵尸沾染人血后,立刻凶性毕露,两只眼睛睁的像两颗鸭蛋那么大!

说书人是这样形容故事里的僵尸,但这话用在如今的巨犬上也不为过。

狗杀了莽夫,沾染了莽夫的血,凶性毕露,接着又朝着莽夫的同伙们龇开了白牙。

这样很符合故事合理性的。难道……不是吗?

“畜生!大家上!宰了元宝赌坊的这些吃人畜生!”

为首的田奋大吼一声,然后拿着兵刃迎上了犬群。

田奋虽然读书少,没文化,但是他的眼光可不狭窄。他怎么看不到队伍的情况?有人双股战战,手中兵刃都持不稳,而且这样的人还不在少数。

此时此刻,当有一个人站出来,给他们胆气。

于是,他站出来了,手持兵刃,迎击群犬。

众人一楞,而后也手持兵刃,随田奋迎击巨犬。

就如前面烧饼摊那里,何尚领悟到“人是跟从多数。”这个道理。

富贵楼打手是什么人?青皮无赖、屠狗杀猪之辈。其中当然不乏悍勇之人,甚至多数皆是胆大者。所谓两股战战之人,也只是少数几个罢了。

如今田奋带头而上,自有悍勇者随后。而人是随众的,胆怯者自然也会随着多数人。

可以说,田奋在某种意义上做得很对。但是……

(愚蠢的凡人,真是眼界决定成败。)

何尚自然也随众人进入了院落,迎击狗群。

他没有接末绝话茬,因为他现在没有这个精力。

(如果是凡人的角度,田奋做得很好。但是……这些狗是经过修仙界力量强化的野兽。)

“那你说应当怎么办?”

(做好准备。第一轮的交锋,你们会有所损失,而且士气也会受到打击。)

打斗中不许分神,但是何尚特意跑到队伍后方,所以他的生命还是暂时不会有危险。

兵贵神速,这句话也可以理解为战场变化多端且瞬速,战机稍纵即逝。

说话间,几句话的时间里,富贵楼众人和八只巨犬就碰撞到一起。

落在队伍后头的何尚有多余的精力,可以观察前头的情况。

田奋无疑是一个猛士,功夫高强。他对上的是一只白色巨犬,冲在狗群最前端的巨犬。

白色巨犬好似是八犬头领,因为它冲在最前端。

田奋也冲在最前端,于是一人一狗就对上。

没有什么华丽丽的招式,也没有故事里的“大喝一声,吃我绝招”的弱智情节。

田奋就是一剑,刁钻的一剑。

然后被白色巨犬躲开了。

不仅如此,而且白色巨犬还有余力反击。它一口袭来,沾染人血的犬嘴向着田奋的大腿袭来。

田奋没有想到这畜生竟如此厉害,只得急忙退后一步,手中的剑也及时回防。

剑第二次挥动,可惜依然落空。

如此便是白色巨犬和田奋的第一个回合,白色巨犬竟胜一筹。

人不如狗,这是一句心酸的、富有多重意味的话语。但是在这一刻,竟可以理解为字面意思。

田奋迎战白色巨犬,落败一筹。但是其他人却更是不堪。

几声惨叫传来,竟出现几人被狗咬伤,甚至咬死。

(知道我为什么说愚蠢的凡人吗?)

“因为战略错误。”

(对。若是一开头,那个田奋紧守院门,可能就不会这么被动。现在么……只能和狗在院子里打咯。)

“我不想听这种马后炮。”

(啧啧啧,那你心里想听什么?)

何尚眼神微妙,看着前头的人狗交锋。而后说到:“后手。末绝你察觉到了富贵楼的后手吗?”

(哈哈哈,你原来在找这个。)

“是什么?”

(保密哟,就算你求我,我也不会告诉你。)

何尚没有理会脑海中的末绝,他也没有威逼利诱,只是抬头看着前头的交锋,说到:“嗯,原来富贵楼有后手。我知道了。”

(……)

脑海中的狰狞声音一下子哑了。

第二十五章 杀狗

人不如狗,这从字面上理解也可以说是正确的。

因为,通常情况下狗要比人能打!

曾经柳城有过一起杀人案,死者是一个中年男子,职业是杀猪屠夫,身强力壮。

然而他死了,死在了一处偏僻小路上。尸体都残缺不全,脑袋不知去向。

最终凶手被确定了,是一条狗,一条被邻里惧怕的凶犬。从它的狗窝里头搜出了屠夫的头颅,而且它的咬痕也和屠夫脖颈处的伤口吻合。

狗这种畜生,不是温顺的家畜。据说深山里头的村落里,有一些猎户就养猎狗。城市里头,王公贵族们游山打猎,狗也是猎杀猎物的好爪牙。

(狗也不过是被驯服的狼,公鸡和鹅都有杀伤力,更何况是一条狗?说实话,有很多人都打不过狗。人不如狗,难道不是吗?)

末绝这话很有意思,声音嘲讽,很尖锐。

它的心情很差,因为它被何尚摆了一道,套出了一个情报。

很不爽的,真心很不爽。这只妖瞳被它眼里的无知小子摆了一道,真心令它很不爽。

但是不爽归不爽,它还是没有愤怒到失态的地步。

它沉默下去,但是不代表它放弃观察战局。它寄宿于何尚体内,也就是说末绝可以通过何尚的眼睛观察外界。

何尚没有继续和末绝纠缠,他现在要集中精力进行厮杀。

在战场中分神,这是愚蠢的行为,也可以解释为寻死。

敌人是一群狡猾的野兽,而且还是懂得合作的狡诈野兽。

第一轮交战,如末绝所言,给予富贵楼众人足够的士气打击。

刚刚冲在第一线的打手,皆是身手不凡且有胆气之辈,可以说是富贵楼众多打手里的精锐之人。

田奋好不容易提升起来的士气,顿时失落下去。

人是怕死的。也许他们是一群贪婪的强盗,但是他们绝不是一群不怕死的亡命之徒。

别看刚刚掠戮无辜赌客时,众多打手都是一副悍不畏死之貌。

人是怕死的,哪怕有不畏惧死亡之辈也只是少数。而富贵楼众多打手,明显不在其中。

街头的青皮无赖和军队里的士卒单兵战斗力也许相差不大。但是若组成相互厮杀两方军队,则八成是军队士卒得胜。

抛开那些所谓的军阵,扔掉那些配合策略,剩下的原因只剩下一个。

士卒不易溃!

军队可以承受三成损失,甚至五成战损,乃至有精锐之师能够忍受七成阵亡而继续作战。

问混混们能吗?

街头打斗,群人起哄,棍棒兵刃相接,不乏血溅五步之辈。这就是街头的青皮无赖。

街头生死相搏,血溅兵刃,杀人不胆怯,怒目而视。好不威风!

但这种群体也只能打打顺风战。

青皮无赖这种群体,不缺悍勇及手脚了得者。但更多人则是仅仅是一个无赖,一个贪生怕死的无赖。

当他们看到自己的同行人被猪狗一样的杀死,当他们不得不拿着兵刃正面和敌人交锋,当死亡的刀锋划过脖颈……他们怎能不溃?

只要战死者达到一定数目,不击自溃!

田奋明白这个道理,他知道富贵楼众多打手就是这种群体。所以才努力激发他们的士气。

如今数人伤,甚至有喉咙被撕开的死者。士气受到严重打击,能用跌入谷底来形容。

怎么办?田奋这样的问自己,现今局面处于劣势,己方士气低落。

莫非这么快就要……不行!

田奋晃晃头,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如今还没有到那种地步,不能如此迅速就翻开自家底牌。而且底牌能不用就不用,这是富贵楼王掌柜亲口交代田奋的。

底牌能不用就不用,毕竟这是会带来麻烦的东西。

那么,如今该怎么搬回局面?

田奋思索着,然后猛然挥动兵刃,挡住了意图攻击他的白色巨犬。

咬咬牙,田奋只能迎击而上。

躲在后方,可以说是故意放水的何尚看着现状。

低头沉思一会儿,他手持着剑向着一头黑犬走去。

富贵楼的拉拢,也算郎有情妾有意。毕竟何尚也想加入富贵楼势力,成为内城人物的狗腿子。

反正他已经是陈不凡的凡间行走了。明面上是风光的凡间行走,暗地里却是一条卑微的狗。

本来就是他人的狗腿子,又跑到别人手下再当一个狗腿子又如何?

如何加入富贵楼?表现出足够的拉拢价值即可。

虐杀九人为了证明价值,那么杀狗也是证明价值。

那是一条多么强壮的狗啊!油光满满的黑色皮毛,白闪闪的狗牙,两只狗眼睛里蕴有狡诈。

它被五个人围击,却毫毛无损。

五个人半数是胆怯的,因为这条黑犬嘴巴上沾染着人血,令胆小者手脚颤抖。

很多时候,人数多也不是好事情。看看而今,胆怯者缩头缩尾,勇敢者却被胆怯者所妨碍。

换成三个悍勇之徒反而压力还会更大一些,而不是像现在这般,被一条畜生戏耍至今。

何尚走上前,那条黑犬看了他一眼。黑白分明的狗眼睛里似乎有不屑。

只是又来一个傻子罢了,最终都要沦为它的食粮。

何尚一心惊,他从未想过这畜生竟聪慧到如此地步。但是更坚定了杀这只黑犬的念头。

既然是聪明的畜生,那么肯定知道合击群攻之法。

杀!趁着它们还没有结伙合作的时候,赶紧杀掉几只。

何尚脚下一用力,直冲而去,手中的剑划过一道痕迹,朝着黑犬就是一击。

一剑不中,黑犬的眼睛中划过一丝不屑。而后又是残忍的神色,那张沾染血色的嘴巴向着何尚的小腿袭来。

畜生始终是畜生,即使遭到修仙界力量强化,也还是一只畜生。

再一剑袭击而来,但是黑犬只一用力,就向后极速撤去,轻松躲过一击。

两次攻击都落空,甚至小腿还差点被狗咬上一口。

不过何尚没有任何失落的神色,反而……嘴角划出一丝诡异的微笑。

此时,黑犬正向后一撤,它不能改变撤退轨迹。

手中又出现一抹白色身影,奋力一挥,白色的粉末划过卑鄙的痕迹,打在了黑犬的眼部。

一声凄惨的狗叫声!

(啧,你连狗都不放过。这个生石灰,你要玩出花来吗?)

没有时间理会末绝,何尚不放过这刻良机,提剑而上。

一剑,刁钻的一剑,

从狗眼睛捅入,把一条黑犬钉杀在了地面上。

畜生始终是畜生,它也许很能打。但若是比起卑鄙无耻,何尚比它强太多了。

第二十六章 独眼巨犬

这只畜生很聪明,但畜生始终只是畜生。就算它被修仙界力量给强化过,还是一只畜生。

剑从眼部进入,深入它的脑袋,而后一旋绞,抽出。

何尚的身手功夫此刻暴露无疑,半步练气的实力让他的攻击狠而准。

黑犬发出惨叫,却只发出半声,剩余半声被噎在喉咙里。强壮的身躯也瘫软下来,只能微微抽搐。

这个世界是修仙的世界,不缺乏脑子被洞穿都还能存活的生物。但是何尚面前的这条黑犬不可能属于其中。

剑抽出,脸刃上沾染着红色液体。然后其执剑者继续挥舞这把剑,挡住了另外一条猛犬的攻击。

兽岂无情?否也!

懂得合作的野兽也就代表其有不低的智慧,同样也证明了它们是有感情的。

狼心狗肺?这句话只是用来骂人的,不是用来骂狗的。

即使是一条狗,也通常会有感情。更何况,就算是白眼狼也比不上一些丧尽天良者。

剑刃斩击,砍在一只黄黑杂色猛犬的狗首上,脸刃再一次沾血。

凄惨的狗叫,染血的狗毛,深深的剑迹,凶残的野兽愈加残暴。

但是这条猛犬是一只凶兽,何尚难道不是食人的野兽吗?

狠毒的剑舞,凄惨的狗叫,食人之兽和吃人巨犬之间的打斗。

几个回合下来,何尚有惊无险、毫发无伤,但那条黑黄杂色狗却伤痕累累。

狗头上有着深浅不一的伤口,狗血从凄惨的剑痕中流出,打湿了狗毛,滴落在地上。

它伤得很重,甚至一只眼睛都被砍瞎。但却没有露出颓态,反而愈加疯狂。

何尚盯着它的独眼,他可以看到这条狗眼中的疯狂和残暴。

(呵呵,杀了人家老婆,又要杀丈夫,真是很棒的一种举动。)

末绝恰时的给出了答案,嗤笑的声音很尖锐。

何尚沉默一下,然后没有接末绝的话茬子。

这条黑黄公狗残暴而又舍命,而何尚却不可能也同样舍生厮杀。

打斗开始时,这条公狗因伴侣死亡而发狂,被何尚趁机重创。但是经过几个回合的打斗,这条丧偶的公狗冷静下来了。

它拖着伤体,龇着白牙,独眼里面闪烁着残忍。

何尚手持锋利兵刃,半步练气的修为让他足够应对面前这只凶残巨犬。

独眼巨犬发出低沉可怖的嗡鸣,似挑衅,又似为它的配偶悲鸣。

这可以看成一种挑衅,但是何尚却没有接受这只畜生的挑衅。

何尚手持利剑,退后几步,眼睛余光略微扫一遍周身环境。

前方有巨犬,而后面却是一帮围观的家伙。

脑袋有毛病是硬伤。这句话虽然很糙,但还是挺有道理的。

同行者和敌方交战,而他们却袖手围观。

这种人真心符合老套故事里的反派角色,脑袋标准进水。

当然,若用恶意揣测……何尚甚至怀疑他们想杀自己。

等两方斗到两败俱伤之际,出来捡便宜。

何尚的眼神一下子冰冷开来,他从不吝啬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他人。

人心隔肚皮。这个世界上最难看透的就是人的心思,鬼知道他们脑子里到底想什么。

(我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你小子心里肯定在想鬼主意。)

事实证明,末绝这只妖瞳的直觉是正确的。

手持利剑,躲过一次独眼巨犬的扑击,反手在它身上补上一剑。

“你们看什么?我用家族秘法提升修为,结果你们就在一边看着?”

富贵楼不知道何尚的真正身份,只知道他是一个新冒出来的凡间行走。

而这些打手众人中,消息灵通者也仅仅知道何尚是一个不知来源的凡间行走。

神秘而又未知的身份,给何尚很大的便利。

“咳,不行了。秘法的持续时间要到了。”勉强躲过独眼巨犬的扑击,何尚剧烈咳嗽一声,而后对着身后的众人说到,“接岗位,我不行了。”

说完,便朝着后头极速撤退,朝着身后众人奔来。

后头一直看戏的众人一愣,而后就拿着兵器冲向了那条独眼巨犬。

劳累而又有生命危险的事情,谁都不想做。这就是刚刚何尚一人独战巨犬没有后援的缘由。

但是而今,他们是积极的、争先恐后的。

劳累而又危险的事情不会有人主动去做。但是有利可图、有便宜可捡的事情……谁不想做?

前面那头巨犬处于全盛状态,和其交战有巨大危险。但是如今呢?

狗首伤痕累累,躯体有好几道刀剑痕迹,甚至眼睛都瞎了一只。

杀狗是功劳,而功劳就是利益!

利益可以令人发狂,利益可以令人践踏王法,利益可以让人无视伦理道德,利益可以让人变成一头野兽。

无利可图,人人避而远之。有利可图,则人人如发狂之蜂群。

富贵楼的大饼,不是没有用的废棋。反而,是一招好旗。

何尚看着冲向前去的众人,装模作样的咳嗽几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死我这颗妖瞳了!)

脑海里,末绝狰狞的笑声轰炸着何尚的脑海。

“没什么好笑的。”

(不不不,这位何大人啊!请告诉我这颗卑微的妖瞳,您的家族秘法到底是不是叫做“装病功法”呢?)

这颗妖瞳不会放过任何嘲讽何尚的机会。

何尚不回答,他沉默的看着不远处的人犬之斗。

见何尚不回话,末绝更是笑的开心了。

许久,笑声停了下来。

(我很好奇,你不是要加入富贵楼势力吗?为什么还要把功劳让给他人?)

何尚看着人狗之斗,然后缓缓的说出八个字:“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紧接着他又补充道:“我已经证明了自己具有足够的拉拢价值。若是过分暴露实力,反而会引来麻烦。”

(啧啧啧,看来你是要隐藏实力咯?)

“我还很弱小。引来太多关注……怎么吃人?”

(哈哈哈,吃人吃人!坚持吃人!)

第二十七章 惊变

世人皆爱利益,为利益可不顾廉耻、践踏王法,抛弃道德。

所以有损利益的事情,人们避而远之。而能获得利益的事情,人们趋之若鹜。

不否认世界上有无视利益的圣人,因为这是事实。

但世界上也普遍都是追逐利益者,这是不能否认的事实。

世界就是追逐利益的世界,而世人普遍是追逐利益之人。

(世界如同一片大草原,此间奔腾着无数的逐利之兽。)

(就如那些人的行动态度不一致,就如同你把杀独眼巨犬的功劳拱手相让。其中是有复杂的理由吗?不,一切都是为了利益。)

(众人逃避处于完好状态下的巨犬,却热衷和伤犬厮杀。这是由于利益。)

(你有单独杀掉巨犬的能力,却把功劳拱手让人。这是也是因为利益。)

“你想说什么?”

脑海中的妖瞳念念叨叨说了一大堆,而何尚却没有不耐烦。

(没什么,只是感叹一下罢了。)

念叨一大堆东西出来,就是为了感叹一下。有时候,这只妖瞳真的很无聊。

何尚没有继续和末绝聊天,而是继续看着不远处的人狗之战。

众人的士气很足,因为贪婪就是最好的提升士气物,利益就是最强的动力源头。

一条巨犬,一条强大的巨犬。若是杀掉,虽是合作围杀,但奖赏也不会太少。

富贵楼的奖赏是丰厚的,是不吝啬的。围杀巨犬的众人相视一眼,各自都从对方眼里看到兴奋。

此次打砸元宝赌坊的行动,他们也算是赚足了金银。

富贵楼此次行动四十三人,可以说抢到了足够的金钱。现在谁的怀里没点沾血的金子和带冤魂的银子?

钱这个东西,又有谁会嫌弃它太多呢?当然是多多益善!

如今富贵楼早就给出承诺,此事之后,还要根据功劳多少而进行赏赐。

于是乎,现在的这只独眼巨犬哪里还是一条狗?这就是一个金光闪闪的钱袋子!

他们贪婪着,妄想着,想象着金钱和地位。

若是此次行动中,做得出色些。万一被富贵楼招揽,进了内城大人的势力里面……金子、银子、房子,还有美丽的女人,真是要啥有啥的好日子。

人活于世,就是好似一条狗,但流落街头的丧家犬和朱门大户的狗是两种狗。

人人都想荣华富贵,人人吃香的喝辣的。换成平时的日子里,他们需要老老实实积累一辈子,然后平淡无奇的死去。

至死,都只能羡慕的看着朱门大户,怀揣嫉妒闻着酒肉香气。

世界就是如此,等级森严。朱门大户不可能永远是朱门大户,但是贱民很可能永远都是贱民。

今天,有一个机会,有一条道路放在他们面前。只要他们杀掉这只独眼巨犬,就可以获得一张请帖。

一张可以充当朱门大户家犬的请帖!

只要杀掉那只独眼巨犬,他们就能获得这张请帖。

“很难杀掉。”

何尚看着他们的战况,眉头微微皱起。

按照道理,五个人围杀一只受伤巨犬应该可以成功。哪怕再不济,也不至于让对方太过轻松。

可是,现实的情况却不是和理论上一致。甚至可以说相差甚远。

一只受伤的巨犬,面临五个人的围杀,竟然还活蹦乱跳,只是增加了几道浅浅的伤口罢了。

若换成他人,很可能会跳脚痛骂,说一些“五个废物连条狗也打不过”之类的话。

但是,何尚知道其中是有内幕的。

因为这些狗是经过修仙界力量强化的,它们的皮毛很硬!

硬到什么地步?何尚手中的剑刃可以径直斩断人的手腕,却只在巨犬的皮毛上留下较深的伤口。

其犬皮毛的硬度,由此可见。

何尚本人是半步练气,手中的兵刃也是经过特殊工艺的锋利之剑。却只造成如此战果,不得不佩服巨犬皮毛的坚韧。

五人围杀,而巨犬却任然活蹦乱跳,精神得很。这种情况是何尚无法忍受的。

但他原先挖了个坑,把自己给坑进去了。

按照原先的话,他此时应该处于家族秘法的反噬之中。哪能直接手持兵刃,跑过去作战?

交战的院落中,地面是黄土地面,没有铺石砖。多长杂草,沙砾遍布,石头大小皆有。

何尚发觉到了脚步边正好有一块石头,脑袋一转,灵机一动。

从烧饼摊那事中,可见何尚有着不俗的抛掷功夫。

脚部一瞬,石头飞腾到鞋面上。何尚低头看了看这块石头,而后又抬起头看了看不远处的那条独眼巨犬。

又是脚步一瞬,随着鞋子和石块的碰击,赋予了石头飞起的力道。

一声凄惨的狗叫。一块石头击中了它的腹部,其中蕴含的力度不禁让独眼巨犬发出惨叫。

它看到了何尚,想过去报杀配偶之仇,但是有被五个人缠住,不能脱身。

不知为何,何尚这时候想到了“痛打落水狗”这句话。

心里想着,但脚下的动作可没有停顿。

一块又一块石头被踢出,成功打乱了独眼巨犬的行动节奏。

五人围杀,也不是吃素的。独眼巨犬身上的伤痕也多了开来,伤口也由浅转深。

终于,它开始虚弱。动作开始变缓慢,但是眼神却愈加凶残开来。

抓住一丝机会,何尚极力踢出一块尖锐的石头。

石头被踢中,接受了可怕的力道,划过一道迅速的痕迹,从五人的缝隙中钻进,击打独眼巨犬身上。

一声凄惨绝望的狗叫响起。因为独眼巨犬已经完全瞎了。此时此刻,原本剩余的一只眼睛处只余下血肉模糊。

何尚叹一口气,动了动脚部。然后把注意力转向了别的地方。

这只黑黄杂色犬已经基本完了,它不可能从五人围杀中活下来。

何尚把注意力放在了其他巨犬身上,他觉得这些狗应当早点解决的好。

因为他总是觉得有种不安感……轰隆!

一声剧烈爆炸声!

何尚猛然看去,见原先的那只独眼巨犬处一片模糊。

围杀的五人倒在地上,生死不知。

艰难的吞咽一口口水,何尚好像发现了这些狗会……自爆!

第二十八章 富贵楼的后手

富贵楼打手皆是贪婪之徒,其中包括田奋他们这三名富贵楼成员。

贪生怕死是本性,毕竟正常人都是贪恋生命,惧怕死亡。

修仙为何如此有人憧憬?

力量,权势,金钱,美色,还有长久的寿命。而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则是很多人修仙的原因。

或许世间有人可以做到抛弃生命,但绝对不是富贵楼诸位打手。

自从那条独眼巨犬自爆后,剩余的富贵楼打手便成了畏手畏脚之徒。

原因很简单。因为被近身自爆的那五人已经死了,气息全无。

元宝赌坊的这些巨犬彻底疯狂了,因为它们战死了两只同伴。

而富贵楼这边却怂了,因为谁也不想被近身自爆。

原本占据上风的富贵楼愈来愈陷入下风,胜利的天平向着巨犬倾斜而去。

畏首畏尾!这就是如今富贵楼众人的最佳描绘词语。

何尚没有鄙视他人的闲情,也没有鄙视他人的时间。

两头巨犬的战死,一头是直接被何尚阴死,另一头是间接死于何尚手里。

凡间未通灵智的禽兽都尚有情绪,更何况是一群被修仙界力量强化过的巨犬?

它们通灵智,或许是因为被修仙界力量强化过的原因。它们的很聪明,智慧程度还不低。

两头巨犬或直接、或间接的死于何尚手里,巨犬们对何尚甚是痛恨。

白色巨犬头领被田奋率人缠住,但是却还有另外五头巨犬是空闲的。

一头黑犬,一头杂色犬,两犬合作夹击,向着何尚厮咬而来。

它们很疯狂,但是何尚却没有疯狂。

他也是人,也是一个贪生怕死之徒,绝不是疯狂的野兽。

虽害怕巨犬的自爆,但也不至于不敢动这些畜生。

何尚知道,他知道万物都留恋生命,畏惧死亡。巨犬也是万物之一,它们不可能为了报仇而随意自爆。

剑挥舞,砍杀到一头黑色巨犬的头颅上,带起丝丝鲜血。

真是坚韧的皮毛!何尚如此在心中无奈的感叹着。

他一剑就可以砍断人的手腕骨头,也可以将人的头颅和脖颈分家。但是遇到这些巨犬,却只留下较深的伤口。

心中感叹着,然后向后一退,躲过另外一只杂色犬的咬杀。

又是反手一剑,给杂色犬也留下一道伤痕。

紧接着右腿一动,躲过黑犬的咬杀。右腿又一用力,猛得踢在黑犬的腹部,让它飞出老远。

这一脚,如果踢在凡人身上,肯定是重伤,甚至一些体子弱的家伙会被一击致命。

但是偏偏这只狗没有任何事情。被踢飞的黑犬只是爬起来,然后继续向着何尚扑击而来。

嘁!疯狗!

何尚咬咬牙,一个转身躲过巨犬的攻击,退后几步。

本来按照道理讲,他不应该单挑两只巨犬。但是……队友就是一群怕死至极的猪!

视线扫过,一些富贵楼的打手缩在远处,颤颤巍巍的观望着这些巨犬。

他们很怕,怕那些巨犬的自爆。他们后悔了,觉得自己不应该来蹚这趟浑水。他们畏惧巨犬,但是有不敢跑路。

因为他们怕事后会遭到富贵楼的清算。毕竟逃兵是必须要严惩的!

于是他们选择了观望,他们现在远处,看着自己同行人和巨犬的战斗。刀剑持在手中,却不去帮忙,因为他们怕巨犬的自爆。

本来按照理智正确的选择,他们应该加入战场,帮住同行者杀死巨犬。

但是他们不是脑袋聪慧的谋士,他们看不到整个战局,这些人只能看到自己。

何尚曾数次把巨犬引向围观者,但是围观者却屡次退避。如躲瘟疫,避之不及。

所谓猪一样的队友,就是这种人。只关注自己的死活和利益,不关心整个战局。

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这句话或许他们都知道,但是话中的道理却肯定不明白。

若是战局溃败,巨犬会放过这些蠢猪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但这些围观者只是莽夫,只是一些鼠目寸光之辈。

又是一脚把巨犬踢开,然后挥剑逼退另外一头巨犬。何尚争取到了片刻的机会。

关于这一片刻,他没有浪费到那些蠢猪一般的围观者身上。何尚抬头迅速一扫,片刻间就把整个院落的情况收入眼中。

富贵楼正倒向败局。因为围观者,因为可怕的巨犬,因为巨犬的自爆,富贵楼正倒向败局。

由于巨犬的自爆,所以富贵楼打手都畏首畏尾,不敢放手与巨犬厮杀。

富贵楼打手不敢放手厮杀,可巨犬们却没有这个顾虑。

巨犬的残忍放纵,可怕至极。何尚可以看到,很多富贵楼打手都被撕开了喉咙。

片刻的时间,何尚已经统计了一遍富贵楼打手剩余数量。

原先四十三人,刚进院落时损失一人,又在第一次交锋中损失两人,独眼巨犬的自爆杀死五人,和巨犬的正面交锋中损失七个,剩余人数二十八人。

巨犬还有六只,而富贵楼方面却损失惨重。

何尚咬咬牙,一个疾退躲过巨犬的又一次攻击,看着一旁正纠缠白色巨犬的田奋。

又是一剑,再添一脚,成功逼退巨犬的攻击,而后何尚对着远处的田奋大声喊到:“田奋,你们的后手,此时不用更待何时?”

此话一出,很多人一脸疑惑不解,但是田奋却变了脸色。

这个何尚怎么知道的?田奋白了三分脸色,甚至差点被白色巨犬的咬中腿部。

心底里充满疑惑,但此时却不是询问何尚的好时机。

挥剑逼退白色巨犬,田奋一扫院落战局,看着正倾向败局的局面。

田奋咬咬牙,给周围几人一个眼色。

周身几人也理会到田奋传递的意思,提剑而上,纠缠住白色巨犬,给田奋争取时间。

白色巨犬被缠住,有了片刻喘息时间。

深深地呼吸一口气,田奋从腰间摘下一个小布袋。

打斗这种东西,比得不就是争斗双方的底牌后手吗?

元宝赌坊有后手,作为对头的富贵楼怎么又会没有呢?

第二十九章 符箓箭矢

布袋全体通红,袋体秀着金丝,纹着奇异的文字,袋口是红金双色绳。巴掌大小,可算有几分玲珑相。

(呵呵,一些凡人可以通过特殊技巧而掌握修仙者的手段。比如制造一些残缺的……劣质品。。)

末绝本想说法宝,但是它最后还是改口。一是,它不觉得这种残缺的劣质品可以被称作法宝。二是,它觉得某个修仙常识缺乏的小子不知道“法宝”这个词语的意思。

要知道,这个家伙连“法术”和“阵法”都搞不清,简直就是一个修仙界的大文盲。

何尚没有回答,他忙着应付两只巨犬,还有观察田奋手中的红色小布袋。

一人一妖瞳,注意着田奋手中的的红布袋。富贵楼的幸存者也看到了这只布袋。

很快,一些见闻众多之辈就看出了这只布袋的身份。

“城东神宝阁的红金袋!”

这个人惊呼着,他一口道出红色布袋的真正身份。布袋被说出身份后,众人惊叹连连。

神宝阁啊!极其接近内城的一座店铺!据说里面卖得都是神仙兵器和起死回生的丹药。

传闻神宝阁里的一些宝物是出自于仙人之手,价值连城。

众人惊艳的视线,通通集中于田奋身上。

田奋是红金袋的持有者,他深深的吸一口气,然后……撕烂了这个布袋。

众人皆惊呼,甚至有一人因走神而被巨犬扑倒在地,咬断了喉咙。

同时有数人差点被猛犬的咬击给伤到腿部。猛犬的咬合力可不小,被咬中后腿就废了。

然而作为罪魁祸首的田奋没有分神,因为他拿出红金袋本就是用于撕烂。

红金袋据说是仿照修仙者的乾坤袋,但是因材料和制作人等多种限制因素,只制造出一种极为劣质的伪乾坤袋。

传说乾坤袋可以反复使用,而红金袋却是一次性用品。

乾坤袋收入物品后,可以无视物品重量,但是红金袋做不到。

如果在红金袋中装十斤铁,那么它本身就会加上这种重量。

更何况,红金袋也有时间限制、质量限制,储存空间太小等诸多方面问题。

不过架不住它是修仙界物品,含有修仙界的炼制手段。虽然功能鸡肋,但是价格不菲!

红金袋被撕烂了,然后田奋的手中出现了一把木质物品。

一把弩!一把被柳城法律严禁的弩!

柳城虽然不禁刀剑,但是禁止铠甲、长兵器还有弩!

弩箭,弩和箭,没有箭矢的弓弩和一捆木柴有何区别?

当然会有箭矢。富贵楼费这么大力气不可能闹一个笑话。

一只浑身紫色的弩箭被装填在弓弩上,而后弓弩被田奋举起,瞄准。

扣动弩箭扳机,弩箭化为一道疾影,从弓弩上窜出,直直的向着……何尚那个方向飞去。

这一瞬间,何尚心底猛得发凉了。然后才发现这只箭矢命中了他身旁的黑犬。

一声巨响!随即还有一声凄惨的狗叫!

弩箭爆炸了,命中黑犬后径直爆炸开。一直和何尚缠斗的黑犬倒下了,就这样一动不动了。

黑犬不动了,因为它被这只爆炸弩箭给击中。其伤势就好像……被雷击中一般。

(呵呵,符箓箭矢,雷属性的。)

末绝的一旁补充,总算不至于让何尚搞不清楚状况。

何尚经过末绝的补充,终于明白这种弩箭是何方神圣。也许他是一个修仙界文盲,但何尚还是起码听过一些神仙故事。

很多故事里,符箓箭矢都是作为天兵天将的标准配置。

(真是聪明的家伙!你的同行者总算不全是猪猡,知道相互配合支援。)

末绝如此评价田奋,这只妖瞳总有时候很无聊。

(射击那只白狗明显是一种赌博,也许会成功,但更可能失败。毕竟那只白色畜生是头头,它要比普通巨犬更难命中。)

(所以呢,射击其他巨犬是正确的选择。起码更好命中。我猜测他的符箓箭矢有限,不能进行有较大风险的赌博。而且么……)

脑海中的末绝顿了顿,而后继续念念叨叨的说着。

(支援你就会让你心生好感,从而在你心中留下好印象。也就是说,这是再一次的拉拢。)

脑海里的妖瞳有时候真的很烦,因为它总是念叨一大堆东西出来。

何尚没有理会它,愈加理会这只妖瞳,它就会愈加念叨,

不理会脑海中的末绝,何尚手持兵刃,和剩余的一只杂色犬进行单挑。

少了一只黑犬,压力算是减少了一大半。

另外,何尚和巨犬战斗至今,总算是熟悉了巨犬的攻击方式。

也不过是咬击和猛扑,另外就是坚韧的皮毛难搞些罢了。

“末绝,我问你一个问题。”何尚一边应付着杂色巨犬,一边沟通着脑海里的妖瞳。

(你是想问巨犬的自爆?)

“嗯。如果怎么才能杀死它,而又不用有自爆的威胁?”

脑海中的妖瞳顿时笑了,很得意的笑着。狰狞而又尖锐的声音响彻于何尚的脑海。

笑了一会儿后,它才开口说出了问题的答案。

(直接搅烂它的狗脑子,或者砍断颈椎,这两个都可以。)

何尚点点头,他此刻也算是心中有底了。

依据何尚的半步练气实力,杀狗不算太困难。只是忌惮巨犬的自爆罢了。

除此之外,巨犬没有什么能让何尚忌惮的。

巨犬的行动章法也让何尚摸清了,而且何尚也从末绝这里得到了自爆的解决办法。

剑连续挥动,在杂色巨犬身上留下数道伤痕。而后剑尖一寒,疾!

只有来得及发出半声呜咽,利剑便深深刺入狗的眼部,然后一搅,拔出疾退几步。

即使从末绝处得知自爆解决方法,何尚还是不太敢放手厮杀。

他是一个谨慎的家伙,而谨慎的家伙一般会活得久。

剑沾染一些粘稠的血色液体,这代表着又一头巨犬的死亡。

第三十章 赢了?

糜烂的熏香,浮空升起,绕缭,飘散。

房间之内,豪华的金银制熏炉中,燃烧着昂贵的香料。

一个女人,一个浑身赤裸的女人被绑缚着。绑缚的技巧很粗暴,甚至所用的绳子都是粗糙的麻绳。

女人被绑在一个木桩子上,粗糙的麻绳给她的肌肤增添上擦痕。红色的轻微擦痕并没有减少女人的美丽,反而还为她增添上几分特殊的魅力。

这个女人悲鸣着,流泪,痛苦,绝望,以及恐惧。

“夫人哟,你知道吗?我在两年之前就想把你这样亵渎了!真是罪恶的美丽身躯!引我犯罪!诱我沉迷!”

唐玉这样说着,他一边说着一边抚摸着这具美丽的躯体。

或许这个女人姿色不算太上等,但却是唐玉最想得到、最想亵渎的一个女人!

多么罪恶的躯体!多么引他疯狂的躯体!

唐玉抚摸着,女人被他抚摸。对于唐玉的亵渎,她也算是认命了。

失去光彩的眼睛,无力的看着地面,美丽的躯体已经是被屡次亵渎。

她知道,这个人已经扭曲了。他就是一个畜生,一个毁掉了自己幸福家庭的畜生!

女人没有反应,唐玉继续抚摸着女人的身体,直到他感到厌烦。

“我们来玩点新花样吧!”

唐玉笑着,女性化的脸蛋上出现一抹淡淡的笑容。

啪嗒!一根特制的皮鞭出现在他的手中,猛的抽一下地板。

女人麻木的眼神被迫注入活力,她拼命的摇头,目光中充满了请求。

可是唐玉会心慈手软吗?会软下心肠来吗?明显是不可能的!

啪嗒!啊!!

皮鞭抽打在女人身上,女人痛苦的叫喊着。

这可不是普通的皮鞭,内城特制产品。这种皮鞭,专门用来满足某些不可明说的要求。

这种皮鞭,抽打在身上,会加深痛觉。

更何况,唐玉在皮鞭上涂抹了一层特殊药物。

一种疗伤药物,效果很好但却会令人刺痛。这种药物也通常搭配于特种皮鞭一起使用。

皮鞭和药物都是特制的,所以其间的效果是相乘。

女人痛苦的惨叫令唐玉更加兴奋,他抽打着,尽力抽打着!

啪嗒!啪嗒!啪嗒!啪嗒!

皮鞭和肉壳激烈接触的声音。

多么的悦耳动听啊!唐玉更加兴奋了!

用力!用力!再用力!多么好听的声音!

抽打!抽打!抽打!抽打到女人体表出现血迹,抽打到女人体表伤痕累累。

女人已经不再哀嚎了!因为她已经昏死过去。

唐玉继续抽打着,直到他心满意足,直到女人伤痕累累。

他停下了,抽打的动作也停止。唐玉把皮鞭拿到眼前,仔仔细细的端详着。

黑紫色的皮鞭上沾染血,多么美丽的颜色啊!

唐玉看着,看着,最后把皮鞭拿到嘴边。

舔,多么美味!

这种刺激草药和血的混合味道,真是美味至极。

“你是我的!”

唐玉这样说着。

“你是我的东西!”

他再一次强调。

唐玉和女人,获得奇遇的平凡少年和被赐予绝望的女人。

舔舐着皮鞭,唐玉的脸上逐渐露出追忆的神色。

从前有一个少年,他家里穷。但是他喜欢上了一个女人,一个有夫之妇。

他也不知道自己喜欢女人身上的哪一点,明明话语都没有说过,从未正面交谈过。

或许吧,有一些爱是无端的,是一见钟情的,是疯狂的,是不可阻挡的,是可以歇斯底里的。

少年以前只能暗地里窥视女人,偷偷的看着女人的一举一动,心底里默默地爱恋着。

然后他获得了奇遇。于是他得到了力量,毁灭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得到了心中暗恋的女人。

“你是我的!”

唐玉对着昏迷过去的女人强调着。

…………

“去死吧!畜生!”

最后一只符箓箭射出,杀死了最后一只普通巨犬。

院落的树叶被腥风吹拂,响起沙沙声音。

树上是宁静的一片绿,而树下却是一片红,一片绝望的红。

如今,元宝赌坊一方只剩下一头白色巨犬,一个孤零零的光杆头领。

而富贵楼这边也损失惨重,原本的四十三人如今只余下八人。

八人中,也大多是重伤之辈。

但是不论如何,富贵楼都赢了。巨犬们败了,至今只余下一头白色巨犬首领,而这只白色畜生也陷入中等伤势。

虽然结果如此,但是过程还是太过残酷。

因为巨犬们除了自爆这个能力之外,竟还有一个狂化能力。

随着白色首领的一声长啸,剩下的三头普通巨犬纷纷疯狂开来。

何尚可以察觉到,自从使用了被末绝称为“狂化”的能力后,这些巨犬都变得更难对付起来。

毛皮更加坚韧,行动更加敏捷,力量也更可怕。

狂化不是可怕的,可怕的是巨犬后来的疯狂行动。

重伤的一条巨犬,直接冲进人群,造成数人死亡,多人重伤的结果。

可怕的巨犬,但是它们还是败了。

“你们看看元宝赌坊会放过你们吗?你们看看这些畜生会不会扑上来撕开你们的喉咙?只有誓死一战!”

然后田奋用他的弩箭射杀一位逃兵。

“你们现在逃亡?太晚了!我们富贵楼不会放过你们!元宝赌坊更不会!杀了这些畜生,大家都可以吃香的喝辣的!”

利益和生命,通常是凡人最大的追求。当这两者都统一战线的时候,凡人也疯狂了。

于是才打出这种结局,否则战局早就崩溃了。

我们赢了!富贵楼众多打手的脸上不禁出现大难余生的笑容。

他们这边还有八个人,而对方只剩下一头巨犬首领。

在厮杀中,田奋也被自爆波及,因为巨犬们针对这个弩箭手和战场中心可不吝啬付出代价。

受了一些伤,不过田奋的脸上也露出笑容。

他是弩箭手,虽然无论是普通箭矢还是符箓箭矢都消耗一空,但是他们毕竟赢了。

赢了!富贵楼众人欢呼着。

田奋笑着,然后他的胸前出现一截剑刃。

血润湿了他胸前的衣服,他低头一看,真的好红啊!

背后的背叛者没有说话,而是剑刃被拔出,一挥舞。

啪嗒!这是田奋头颅掉到地上的声音。

第三十一章 对话

啪嗒!田奋的头颅滚落到地上的声音。

其他六人纷纷被惊傻,甚至连那只白色巨犬也被这种同阵营相杀而惊呆住。

没有传统故事中的“为什么”,田奋就咽气了。

哦,好吧。也许他本来想说点什么,但是何尚的挥剑速度太快了。还来不及说,他的头颅就被剁下。

别的人惊呆了,甚至连狗也被这种突兀的变化给惊吓住了,可罪魁祸首没有停下他的举动。

在田奋头颅落地的那一瞬间,早就预备好的行动开始了。

血滴落到弩机上,然后弩机就被何尚给夺走。

没有多说一句话,也没有什么剩余的举动,这个罪魁祸首夺门而出。

留下剩下的人和狗,抛下这副残破的战局。

一条中等伤势的白色巨犬,还有六个被吓呆了的伤员。

为什么要背叛?剩下的活人这样问到。

然后恐惧就随之而生了。

田奋死了,何尚跑了,那么剩下的这头白色畜生岂不是……

院落里,白色巨犬头领朝着一位伤员扑来。

一方面是残忍的巨犬,一方面是士气尽失的伤者。其结果已经是不言而喻了。

很快的,院落里的树叶被风吹动,沙沙作响。风,是带着血腥味道和绝望的风。

…………

怀揣着弩机,手提着长剑,奔跑在寂静的巷陌中。

(喂喂,你脑子是抽风了吗?人家田奋和富贵楼到底哪里对不起你?)

何尚不理会它,继续在巷子奔跑着,向着远方逃窜。

他还处于不安全的地带,因为狗的嗅觉不是吃素的。虽然那六个倒霉蛋会阻拦着它,但是不会太久。

(回答我,你为啥要逃跑?)

何尚还是不回答它。他很累,刚刚经历一场大战,现在还亡命逃窜,身体已经很疲惫了。

元宝赌坊还在不远处,其中的血腥味还萦绕不散。何尚还觉得自己逃窜的不够远,还要继续跑,跑到更远的地方。

感谢柳城拥有许多的巷子,也感谢此时是下午时分,人们通常还在劳累工作或者午睡。

末绝看着自己的宿主不理会它,在脑海中冷哼上一声。

飞鸟滑过天空,然后它停在了半空中。

长着翅的小虫子正飞舞于半空中,然后它也静止了。

一滴水正准备滴落于地面,然后它也暂停于空中。

一切都被静止了,无论是飞禽走兽还是花草虫鱼,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无论是有生命者还是无生命者,在这一刻都是静止的。

何尚也静止了,他摆动的躯体被静止了,他的呼吸被静止了,他鞋子底面上即将坠落的一颗沙砾也静止了。

世界变成了黑白色,真是一种静止的颜色。

(好了,现在你的“时间”被我加速我十万倍,也就是说你神魂的主观意识被我加速了十万倍。额……神魂就是魂魄,你听闻到的那些故事里的魂魄。嗯,现在我们来好好聊聊,问你点问题。)

“真是……神奇。”

何尚的躯壳被静止了,但是他的神魂却没有被静止下来。末绝与他,在脑海中进行交谈。

(现在呢,第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背叛你的阵营?)

末绝的声音有点嘲讽,说话的声音甚至有点明知故问的意思。

何尚沉默了,他似乎在整理答案,又似乎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因为,富贵楼可能要失败。而且很可能我会跟着他们一起灭亡,作为他们的随葬品。”

(这个回答还不算完整,请说接下来的答案。)

何尚沉默片刻,然后在脑海中继续他的回答。

“我记得你说过,那些狗是经过修仙世界力量强化的。”

(嗯,没错啦。我是这样说过。)

“那么也就代表元宝赌坊的背后是有修仙世界力量的。所以元宝赌坊很可能还有后手。”

(你是说元宝赌坊的屁股后面会有修仙者?)

“对。”

(所以你就为了自己的一个推测,就杀了田奋,背叛了自己的阵营?)

“嗯。”

(真是够无耻的家伙啊!为了自己的一个推测就葬送了七人的性命。而且这个推测还是没啥实际根据的。)

“可以放开我了吗?”

妖瞳这一刻,莫名的笑了。很尖锐的笑声,很残忍的笑声。

(真是一个令人喜爱的小家伙。为了奖赏你,我告诉你,你心底的推测是……正确的。)

何尚这一刻有种后怕的感觉,如果他的躯体没有被静止的话,他此刻应该会心跳猛加速。

(别急,我还有一些问题要问你。嗯……你为什么会相信那六个人一定会阻拦白色巨犬呢?)

“不是六个人一定会阻拦那条白狗,而是白狗一定会攻击那六个人。”

(哈哈哈,看来我搞错了主次关系。)

末绝大笑着,它的声音越来越残忍狰狞和尖锐了。

接下来,它有开口说出了一个问题。

(为什么不投靠呢?即使你们继续作战,杀了那头白色畜生。等到那个修仙者跑出来,这时候反水应该也算不迟啊!)

“我杀了他的狗,他应该不会原谅我。而且……很危险的举动。”

(你是说修仙者不会原谅你吗?)

“嗯。”

(纠正你的错误。)末绝说着,它停顿一下,而后继续说道(修仙者都是一帮利益至上的畜生。对于他们而言,感情只是累赘。你杀了那些狗,就证明你比狗有用。修仙者会很乐意换一个工具。)

“不可能的。他还是可能杀我。我不会把性命交给别人选择。”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真是一只傻妖瞳,蠢妖瞳。)

末绝突然笑了,笑得很大声,它的尖锐狰狞笑声几乎轰炸了整个脑海。

(我真是忘记了啊!你就是一个谨慎的惜命鬼!这样的家伙怎么可能把性命交给别人选择呢?哈哈哈!我真傻!)

“嗯。”

何尚没有否认。但是随着他的肯定回答,末绝笑的更大声了。

笑了很久,真的很久很久。

然后末绝停下了,它的笑声从脑海中停下了。

咔嚓!咔嚓!黑白色的世界如同镜面,破碎开来。

何尚的面前出现一道道痕迹,一道道如同镜面裂痕的痕迹。而且痕迹还在不断变多,变密。

随着最后一声响,空间彻底破碎了。

空间破碎,无尽的黑暗,深渊一般的可怖未知。碗口大小的黑色孔洞中,无尽的大虚空刃诞生而又泯灭,切割着虚空。

其间又有无尽的大虚空风暴,泯灭又诞生,无穷无尽。

一只琥珀色的妖瞳从裂口出浮现,拳头大小,可模样却是如同放大版的末绝。

黑暗的未知空间中,琥珀色的妖瞳却可以立足。

(我可以告诉你。)

(看见这力量了吗?只要你需要,我就可以给你。)

(修仙者?蝼蚁一样的东西罢了。)

短短的三句话,然后末绝就不再说了。

说罢的这一刻,黑白色的世界也变成了彩色,飞鸟继续划过天空,小虫子也继续振翅,水滴也滴落到地面上。

何尚脚底的那一颗沙砾,也落下。

一切都变回来了,何尚也可以继续奔跑。

他没有因为这件事而停下继续询问末绝,而末绝也没有兴趣继续说。

何尚想要逃,他想要逃避那一头白色巨犬的追杀,而且也是躲避那个未知的修仙者。所以他要尽快逃到更远处。

末绝看着他,看着它的宿主。

它知道他逃不掉。因为它知道,那头白色巨犬一定会追上来。

它知道,他不知道。于是,何尚也就继续逃窜向远方。

第三十二章 扭曲

世界上有一种人是阉人,这是后宫之内非女性杂役。而世界上也有一种人是先天的阉人,被称之为天阉。

不过两寸,细小如蚕,且本人为成年男子。

唐玉是一个八分似女的人儿,若非是平坦的胸前,不知情者甚至会把他当做大家闺秀。

可是这个大家闺秀死死的盯着自己的下半身,眼神阴翳。

天阉!但他不是先天的阉人,而是后天的阉人。

准确的说,是修仙而造成的后果。

他本是一个市井平凡少年,没权没势没背景,心底里也只能臆想风光的白日梦。

可是后来,他从旧书摊子找到了一本破破烂烂的旧书。

修仙功法!一门强大的修仙功法!

唐玉是有修仙资质的,可也是最差劲的那种。本来按照他的这种资质,若是生在地主富贵之家,还可以通过金银手段拜入修仙门派。

成为一名最低级、最地位的宗派记名外围弟子。

什么是宗派记名外围弟子呢?吃住算自己的,修炼资源只有靠自己,还要每个月送金银珠宝给宗门。而宗门只发下一些粗浅低级的修仙功法就完事了。

这就是宗门记名外围弟子,被人私底下称作是“大蠢肥羊”的存在。

而且成为这种肥羊还不是人人都有资格的,名额有限,需要砸钱和拉人脉关系。

唐玉很幸运,但是他也很不幸。

一个平平凡凡的布衣少年,只有最低级的修仙天赋,没有大能点播,没有改善根骨的修仙资源。却在一年之内,惊人的成为了一名练气阶段的修仙者。

世界上有免费的午餐吗?没有!

获得强大的修仙力量的同时,唐玉也付出了代价。

他本来是一个略有英俊的小伙子,如今却成为了一个伪娘,一个十足的伪娘。

外貌的改变不是大头,重头戏还在后头。大量燃烧寿命,身体越来越憔悴,还有这个该死的天阉症状。

唐玉知道,自己已经算是不能回头了。他估计自己的寿命还有不到十五年。

可是这有如何呢?

唐玉看着自己身旁的这个女人,伸手在她的身体上大大的抓上一把。

体味着这种美妙的触感,这种令人畅快的感觉。

人活着就是为了吃喝玩乐!唐玉如此的想着。

他如今也算是迥然一身,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人活着就是要风风光光的,吃喝玩乐要最好的。管这么多干嘛?管旁边人的眼光干嘛?”

唐玉抚摸着身旁女人的脸颊,体会着这种感觉。然后他低头看了自己的下半身一眼,脸彻底扭曲了。

杀了她的男人,毁了她的家庭,得到了她,却不能占有她。这种感觉真是糟透了啊!

他想着,他愈加的想着,然后他的脸彻底扭曲了。

唐玉心底里胡乱的想着,他的脸色很不好看,眼神也是混乱而疯狂的。

他的生命是短暂的,而她明显可以熬到他死的那一天。然后呢?就这样逃跑了,逃离了自己的掌心。

然后这个惨遭不幸的女人会做什么呢?给她的亡夫守丧,或者重新找一个丈夫。

“我不允许!你是我的!”

“我的!你是我的!我的东西!”

“杀杀杀!杀掉所有阻挡我得到你的东西!”

“哈哈哈!”

……

唐玉杂乱着,他的眼神混乱着。他嘴巴里碎碎念着扭曲的话语,脸上的神色也彻底变形了。

剑被抽出,寒芒四射的一把剑。这是他加入元宝赌坊势力获得的报酬。

他看着这个女人,笑了。

笑的很灿烂,很纯洁,然后一剑挥下。

锋利的宝剑剁下女人的头颅,使她没有再遭受多余的痛苦。

他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的挥舞着宝剑,一剑又一剑,一剑又一剑。

血沾染于剑身上,血飞舞到周身的地面上,血飞溅到唐玉的身上。

他笑着,还是很灿烂的笑着。

笑着,挥舞剑,剁砍着这一具女人的尸体。

很久后,他停下了。

“你是我的。”

他抱着这个女人的头颅,哭了。

“哈哈哈!你是我的!”

他有笑着,疯狂的笑着。

“我爱你。”

他亲吻了一下女人的唇,真是冰凉的唇。

亲吻很久很久,仿佛是热恋情侣的亲吻。很热烈,也用尽全力。

途中,他收到了一条信息。这是白色巨犬通过有限制的途径而发过来的信息。

己方损失惨重,只有它还存活着,而富贵楼却逃亡一人。

唐玉收到信息后,他没有立刻回复白色巨犬,而是继续的亲吻着。

许久,唇分,拉开一条银白色的唾液丝线。

追上去,杀了那个逃亡者。

唐玉如此回复着白色巨犬。

………………

此时此刻,流血的院落内,白色巨犬成功的接受到了唐玉的信息。

白色巨犬是唐玉的本命兽宠,自然会有特殊的通讯手段。

得到主人的命令,它抬起头,看着何尚夺门而出的方向。

它记得那个逃亡者,因为好几条巨犬就是死在何尚的剑下。

也许唐玉把其他巨犬当做消耗品,但是白色巨犬却把它们看做亲人。

因为它是犬群的头领,它们的王,所以自然要为它的臣民复仇。

它低沉的嘶吼一声,龇出带有血色的白牙。

白色巨犬很想立刻追杀出去,但是它却没有如此做。

它如今身上负伤,很影响它的追杀复仇。于是,它需要找治疗它的伤口。

白色巨犬已经打算先治疗它的伤口了,所以它走到了一具尚温热的尸体面前。

这具尸体就是那六个不幸的被背叛者,他们面色扭曲,脸上带着绝望的神色。

它主动出击,杀死了剩下的六个人。

白色巨犬它嗅了嗅这具尸体,仿佛在确认某些因素。然后它动了,它撕开这具尸体,在其中成功的挖出一颗心脏。

一口下去,心脏被吞入腹中。

一个人的心脏被吞噬了,可是白色巨犬还没有满足。

它把目光看向了其他的五具尸体,猩红的犬舌舔了舔嘴巴。

吃掉这些尸体的心脏,恢复伤势,追杀那个逃亡者,为它的家庭成员而复仇。

白色巨犬如此想着,然后走向了剩下的尸体。

第三十三章 逃窜路上

街道上走着一个携带刀剑的身影,远看像是一个无业游荡的游侠儿。往近看了,才能从他的身上发现点点血痕迹。

即使是再小心,经历一场血腥厮杀也会沾染点点血痕。

除非是神奇故事中的那些御剑千里取人性命的剑修,否则很难杀人不沾血。

何尚行走在街道上,手持三尺剑,又提着一个麻袋。眼神略微警惕,看向四周的目光中都带有审视。

他很小心,因为麻布袋子里装着的一具弩机。

虽然柳城不禁刀剑,但却严禁弩!

因弩机占有空间不小,不可以直接揣怀里,不便携带。却又价值不便宜,没有专门路子根本弄不到,且具有很高的杀伤力。

所以何尚犹豫多次,终究还是没把这个“累赘”丢尽沟里。

他看上这具弩机也只是一时起意,没有料到这东西竟会造成麻烦。

占据空间大,不能随身隐藏携带。又因为是违禁品,不能曝光于大庭之下,真是麻烦。

无奈之下,何尚只能寻个大粗麻布袋子,把弩机塞进这个里面。

为了不使得明显,又塞了大把碎布片,作为掩护。

大把大把的碎布片塞进去后,一个臃肿的袋子就出现了。从外观上看,根本看不出里面到底装有什么。

一切处理好后,何尚离开了这一户遭灾的人家。

幸好他沿着偏僻巷陌逃亡出一大段距离,让他有了最起码得一点安全感。

也亏得他半步练气实力,手脚功夫也算是凡间大盗行列。光天化日之下就可以潜入一户人家,偷盗他所需的东西。

当然,这起奇怪的案子注定让人脑袋瓜子疼,因为他不盗窃财物,也和房屋主人毫不相识。不过这些都是后话。

做好准备以后,何尚背上绑着一个大袋子,左手持着一把插于剑鞘的三尺剑。身上的衣物被简略处理过,也没有较明显的血痕。

大摇大摆的走上街道,谁能料到他的手中沾染上多条人命?背上绑着的大袋子,谁又能想到这个臃肿包袱里面装着弩机?

背着一个装有违禁品的包袱,手上刚刚沾染上几条人命,很可能被追杀,却光明正大的走在大街上,其间的滋味真是刺激!

街道上行人众多,不时还有巡街刀子们来来往往,而何尚却若无其事的走在大街上。

他发现一些异常情况,比如巡街刀子们的数量明显增多。

这是来追杀搜寻自己的?

何尚不能肯定,但是也不能否定。

思索许久,何尚只能得出一个结论——水真是深!

从富贵楼大肆宴请打手,直到众多打手横行街道,其中都没有巡街刀子们来查询干扰。且富贵楼弄到的这些精良兵器和后面的弩机、符箓箭矢,这些都不是寻常路子可以弄到的。

更别提后面屠戮元宝赌坊,简直就是肆意杀戮、践踏王法。

再反观元宝赌坊这边,修仙者都冒出来了。

总之,这场争斗的水很深!

联系一下如今的巡街刀子们的异动,真是让人心惊胆战。

“恐怕真是两个大人物的争斗!”

何尚低语一句,看着街道上的巡街刀子,不由心中一阵心虚。

只有大人物才会有如此大的能量,只有大人物才可以指挥一干狗腿子冲锋陷阵,只有大人物才可以无视柳城规矩。念及这里,何尚愈加的心虚起来。

他参与了这场流血的争斗,如今背上更是藏匿着严禁品。背叛了富贵楼,又惹上了元宝赌坊,还很可能被修仙者给惦记上了。

真是心虚得紧,手中的剑都不自觉握紧三分。

虽然这些巡街刀子很可能是做做样子,虽然这种异动很可能只是敷衍某些人,但何尚还是觉得很不安。

这种不安感,让何尚下定了执行一些行为的心思。

左右张望一下,何尚咬咬牙,向着街边的街道里一缩,溜进巷陌胡同之中。

过一段时间后,从另一头的巷陌口处又溜出一个人影。

一个长着国字脸,浓眉大眼的年轻男子,手里提着剑,背上背着包袱。

易容是吞魔功法的能力之一,可以将修炼者的容貌更变成吞噬过的人。但又不仅仅限于被吞噬过的猎物,也可以凭空捏造一张脸出来。

改变了容貌,但却没有改变衣着。不过想到身上的衣服只是随处可见的普通衣物,也就没有更换的必要。

信步走到大街上,或许是易容之后可以增加安全感,何尚心中的不安感有所下降。

他回到大街上,走得不慢,但是也不快。因为巡街刀子们正在街道上溜达,若是露出一副急匆匆的样子,无异于自找麻烦。

微微的吐出一口气,又吸进一口带有美食空气。腹中咕噜一声,已是腹中鸣虫不满的咕叫。

今天一大早只吃一碗大白面,一直参和进元宝赌坊的争斗中,哪里嚼吃过半点食粮?

争斗杀戮是很消耗体力的事情,也就是说……何尚饿了。

闻着街边吃食摊子飘来的气味,腹中的虫子又是一声叫唤。

何尚很想填饱空荡荡的肚子,但却有不能吃。

他没有忘记自己逃亡者的身份,哪能这样大摇大摆的坐在摊边吃喝?

克服一下腹中的饥饿感,只能向着更远的地方窜去。

第三十四更 休整

柳城没有外城墙,或者说现在的外城没有城墙。

三千年的历史,足够经历很多的事情。这座比较有历史的城市有很多故事,也发生过很多故事。

柳城建造之初,还是建有外部城墙的。可是外城墙却在八百年以前被毁掉了。

城墙是石头砖块砌城,还拌上建筑灰浆,凡人们的普通攻城器械可谓是不足为惧。

可在某些存在的面前,这种城墙是石头城墙还是纸糊城墙都没有两样。

一场战斗就可以毁掉半个城市,石头砌成的城墙能抵挡几招?

八百年前,也就是柳城建造的两千二百年左右,外城墙崩塌了。

由于此后的柳城肉食者也没有重建外城墙的心思,所以柳城至今都没有外城墙。

没有外城墙,这就是如今的柳城。

现在何尚处于平民区域,也就是贫民区域和内城之间的地方。

平民区域和贫民窟窿之间,建起了一座新城墙。这是五百年前完工的东西,一个戏称为“黑板子”的新城墙。

黑板子是贫民窟窿里的居民对其的戏谑称号,而平民区域的人则是称呼为“黑墙”。

很多人说,黑墙之内才算柳城,只有居住在黑墙内的人才是柳城人。

也有很多人说,前面那些人说的都是狗屎屁话。

贫民窟窿和城外荒野之间,没有城墙间隔。所以当初何尚才能在天未破晓时,就可以溜达到城外荒野之中。

贫民窟窿和荒野之间,没有守卫,也无城墙。换成黑板子里面的居民,这种行为简直就是难上难。

想出城?先问问那些守在黑墙上的守卫。

平民和贫民,虽然同音,但含义不同。

何尚现在走在平民区域内,天色也晚了。

他刚刚去了趟酱醋铺子,买了点酸醋。他知道狗的嗅觉是很明锐,所以他给自己处理了一下。

身上淋上一些酸醋,何尚闻着这股味道,心里不由感叹一句酸味真是够大。

然后他就有些恼悔,发现了自己的一个错误。

他买醋不应该去老字号,不仅价钱比普通醋的要贵,而且这些醋的质量实在是太好了。

鼻子里的酸味真是够重,还好他此时缩在偏僻的角落,身旁没有什么人。

吹了吹自己身上的这股味道,晾了很久后总算也淡了下来。

此时,太阳彻底西斜。天边的云朵被黄昏太阳晒个金黄,真是金子一样的美丽颜色。

炊烟也起,看来是房屋里的妇人开始做晚饭。大街上也多了一些男人的身影,劳累一天回家吃饭。

何尚琢磨一下,思量片刻后终给自己决定了接下来的行动。

一是,他饿了,要吃饭。

二是,他今天不准备回自家窝里,要在外面找一个容身瞌睡之所。

之所以不回自家住处,是由于何尚不知道现在的情况。

按照道理,那六个剩下的倒霉蛋应该会全部被白色巨犬杀死。可世事难料,何尚也不能十足十确定他们已经死了。

万一留下一个活口,因此被富贵楼知道自己所做的背叛之事。现在兴冲冲的回家,无异于自投虎口。

而且谁又能知道那个修仙者有没有守在自己房子周围呢?

为了谨慎起见,为了自己的小命找想,何尚还是要躲一晚上。

下定心思,何尚抬头望了望不早的天色,钻出了巷子。

…………

“哟!客官,这是打尖儿还是住店?”

“都要。”

不是所有的客栈都是富贵楼,富贵楼那是内城大人物的势力。对于富贵楼来说,客栈只是副业,主要做一些不正当行业的玩意勾当。

而正经客栈就不同。

何尚看着面前这里,擦得干净的桌子,美味饭菜的气味,常年做杂役的店小二,这才是正经客栈。

等待着饭菜,何尚把剑从手上松开,随意的揣到腰间。但是背上的包袱可不卸下。

或许是等待的时间太过无聊,何尚在这时间里,只能把玩腰中的这把剑。

剑是锋利剑,砍人骨头也就是费点劲,看来富贵楼拉拢自己也是付出了本钱。

嗤笑一声,真是忍不住。

富贵楼花了本钱,可是换来的是什么呢?自己的反水一剑!

摇了摇头,把这些杂七杂八的想法都甩到脑后。

富贵楼拉拢自己是为了利益,而自己参与富贵楼的这次行动也是为了利益。

为了利益,何尚参加了这场厮杀。为了利益,何尚也杀人。为了利益,何尚也反手捅自己人一剑。

世界啊!始终就是利益!

想到这里,何尚又不愿意在想了。因为他觉得很烦,真的很烦。

人活着就是追利,尽量追求最大利益。那么这样的生活真是让人不由作呕。

既然想做呕,那么何尚又不愿想下去了。

他停止把玩手中的剑,决定听听周围人的话语。

客栈通常积聚很多人,人和人之间的交谈聊天就会暴露出很多有用的信息。

也许可以听到有关元宝赌坊的消息哩!

何尚侧侧脑袋,只手撑着下巴。

吴家人娶亲了,对象是一个贤惠的女子……这种信息无用。

出现了一个离奇案子,有一户人家被偷了,没有损失财物,却丢失衣物……这是何尚自己做的。

某个人家生了小牛,据说比普通小牛崽子要更大一些……也是无用信息。

听了许久,都是一些无聊至极的东西。何尚不由微微叹气,心底里有失落滋味。

听了很多信息,可是最想知道的元宝赌坊事件却没有出现半丝声音,令何尚有些失望。

不过也在意料之中,牵扯到内城大人物的事情,封锁消息是应该的。

很多无用信息,大多数甚至是七天以后的春灯节。

春灯节也算是一个热闹的节日,如果换成以前还是流浪乞讨者的何尚,他应该会很高兴。

因为那时候人多,就会乞讨得到更多钱财。

可是现在何尚已经不是一个流浪乞儿,他现在也是一个有钱人了。

似乎想起了以前,何尚有些失神。

等他回过神来,他的等待的菜肴已经被端上桌来。

不说了,吃饭!何尚这样对着自己说到。

…………

流血的院落里,一头白色巨犬匍匐在地面上。

院落里就是人间炼狱一般的景象,到处都是被开膛破肚的尸体,人的内脏器官到处都是。

白色巨犬吞食心脏,假寐在这个院落里面。

它吞食人的心脏,又通过一段时间的休息,身体上的伤口已经是只有轻度伤势。

白色巨犬在等待,等待着它伤势完全恢复的那一刻。然后它就可以去追杀那个逃亡者。

它知道他很强,它也知道他跑得很远,但是它知道他逃不掉的。

第三十五章 白犬之殇

天色微亮,空气微凉。休整过一晚上的何尚从床上爬起,立马付钱结清住房费用。

背上还是那个臃肿的包袱,手中依然是那把斩首断肢的利剑,人也仍然是那只吃人野兽。

今天他很不安,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怪异感觉。

客栈住上一晚,一大清早就爬起来。连早饭都是摸上两个窝窝头,简单的吃上一点。

嘴巴里咀嚼着窝窝头,口腔内微甜,越嚼越甜。

不知是不是天色尚早的缘故,何尚总是觉得有一股莫名寒意。令他背后发凉,不由内心发颤。

总感觉这股寒意特别,但是仔细想想,好似又没啥特别的地方。然而这股寒意又总是挥之不去。

鞋底子上沙沙作响,这是细沙被鞋子踩踏的声音。

路面上多沙砾,何尚选择了较为冷清一处城区作为前行方向。

由于这块区域曾经被一位有名的风水师说成是“困穷之地”,风水不好,所以这里也较为冷清。

前行,继续前行,他要回到贫民窟窿,缩回自己的那个窝里。

天还是只有微微亮,但早饭炊烟却如细丝带一般的飘起。对于体力劳动者,又是劳累的一天。

清晨的空气真是微凉啊!冷的让自己不由发抖一下。

的确很冷,不过这也正是何尚选择此时的理由。因为冷,所以那些守那里的士卒也只会意思一下。

玩忽职守?正是因为如此才可以顺利出城。

行走在偏僻的巷陌里,周身的建筑都是一些年旧的事物。残缺的砖块,腐朽的木门,阴幽的地方长着地衣和苔藓,真是很落寞的一处居住区域。

“不应该这么冷。”

何尚说着,柳城的天气不应该出现这种诡异的冷。现在可不是临近冬天,没有霜,也没有雪。

这个清晨真冷啊!冷的自己心中莫名不安。

(……你的心里是不是不安?)

“对。怎么了?”

(没什么,我只是想问问你。你进去元宝赌坊的时候也是不是觉得很冷?)

“嗯。”何尚点点头,然后擦了擦手,对着自己脑海里的妖瞳说到,“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知道了,嗯,自己想要的信息已经得知了。)

脑海里的末绝顿了顿,然后继续说到。

(作为交换,我要告诉你……杀了它,它的主子没有跟上来。)

何尚有些不解,但是不妨碍他把剑从鞘中抽出。他很不安,而末绝也不告诉他多余的东西,由此只能拔出剑来捍卫自己可能受到威胁的小命。

直觉告诉他,剑不能再不被拔出。

一声清脆的拔剑,凭空给安静的环境增加几分嘈杂。

何尚向着四周环视,然后他看到了它。

这是一头多么好看美丽又令人发抖的畜生啊!

白雪般的皮毛,白瓷一样的尖牙,嘴巴张开露出猩红的舌头。它有着比牛犊子还要大的躯体,两只眼睛真是长得凶残。

它的身上有血迹,但是却没有伤口。何尚想不通这条白色畜生为什么会有如此强大的恢复能力。

他莫名的思考片刻,却又只能归于修仙世界力量的诡异强大。

不过看不透这只狗不要紧,反正自己只需要砍下它的脑袋。

至于跑?何尚已经不考虑这个了。

先不讨论自己能否跑赢这条狗,考虑自己逃跑之后么……自己还是迎战吧!

想想逃跑后,即使自己能够跑赢这只白色畜生,有怎么解释这一切?

被一条巨大的狗追杀,这种情况一定会引起巡街刀子们的注意。

而巡街刀子们会做什么呢?先抓住何尚,然后搜身,再核查身份。

不提他背上的弩机,光是核查身份这一关何尚就过不去。

他现在的容貌是凭空捏造出来的,也就是说他是一个黑户。

身藏弩机,黑户,被巨犬追杀……想必巡街刀子们不会介意给他们自己加一份功劳。

看似有退路,其实是一条死路。

现在面临的处境严峻无比,留在何尚面前的只有唯一的选择——杀!

根据末绝的话语分析,这只狗的主人没有跟过来,所以杀了它!

杀了它,从它的尸体旁边走过去,然后潜出这座城市,缩回自己的窝里。

何尚打定主意,决定和这只畜生拼死一战。

但是他还是选择退了,面对着这只白色畜生缓慢的退后。

这里可不是打斗厮杀的好地方,太过引人注意了。说不定自己正和这只畜生厮杀时,周围就会聚过来一群看热闹人。

那只畜生倒是无所谓,而他就有麻烦了。

退,再退,慢慢的找一个隐蔽的战斗场所。何尚边退边思索,终于在情急之下找到了一个地方。

不远,他刚刚就路过这个地方。他想起来,那里是很适合这场战斗的地方。

何尚退后的同时,这只畜生却跟上来了。

它很聪明,知道它敌人的意图。所以它没有飞快的追击,只是慢慢的走着。

它跟上,跟着这个男人,转过一个弯,转过第二个弯,又折了一个角。

这条白色畜生停下了,它待在转角的面前,嘴角露出一丝似人的微笑。

它知道,它的嗅觉告诉自己,那个男人留在转角处那里。

何尚也知道,那只狗就在转角处的另一边。手中的剑握紧,背上的包袱早就丢到一边。

他知道,它也知道,然后他和它终于开始了第一次接触。

何尚手中剑被最后一次紧握,白色巨犬的嘴巴也出现唾液。

剑渴望着血,犬牙也渴望着肉。多么矛盾而又血腥的冲突啊!

最终,这只白犬动了。

何尚等待到了它,狠狠挥出手中的剑。剑带着撕裂的风声,向着这条该死的畜生挥舞。

然而落空了。这条狗的动作比他想象中的还要灵活,文难怪它可以成为犬群首领。

一剑落空,何尚的稍微收不住力,果然他还缺乏厮杀锻炼。落下破绽,而白色巨犬不会放过他。

带着血腥味道的犬口袭来,白渗的牙和略带银色的丝状唾液,这张狗嘴巴就是向着何尚的腿部攻杀而来。

真是不错的战术,把猎物的腿部废掉,然后就可以慢慢宰割了。

嗯,它想咬伤何尚的腿部,但是何尚却不准备给它来上一口。

一脚顶出,膝盖骨击打在了白色巨犬的头部。

踢出这一击,解决目前的危局,何尚立马拉开距离。

第一回合完毕,何尚无伤,白色巨犬也没有遭到伤害。

想击伤甚至击杀这只畜生,恐怕只有用手中利剑。何尚回味着刚才的一击,像极了踢在铁锅上。

看来这只畜生很符合小说故事里的凶残的野兽,尖牙利爪,狰狞可怕,凶残狡诈,而且毛皮坚韧,普通攻击很难造成效果。

呼!何尚呼出一口气。这场战斗可真是一场硬战!

思索着对策,却被打断。白色巨犬看来很心急,很想品味何尚血肉的滋味。

双手持剑,剑的力度大大增加,相信一剑就可以斩出一条深痕。

第二回合来得很快,白色巨犬马上就向着何尚再次扑过来。

这一次何尚不会再犯这种低级错误,他的剑直接攻击犬首。

剑光寒芒,不让犬首近身,于是这头畜生的唯一攻击手段被限制住。

何尚准备拖一下,等待着能把这只畜生一击必杀的那一刻。

普通巨犬会自爆,那么白色首领可能不会自爆吗?所以何尚得悠着点。

纠缠杀伤,但是不能把它打入濒死状态。而且要尽快解决战斗,毕竟自己敢时间。

何尚和这只白色巨犬纠缠一段时间,他身上增添了几处爪痕。

他以为巨犬的攻击方式只有咬击,却没想到这头白色巨犬竟然还有爪击。

躲过一次咬击,却还要面临爪击。

果然修仙界力量不能小觑。何尚可以看到那头白色巨犬的爪子,不像狗的爪子,倒是像极了猫的爪子。

情况越来越危险,因为天色已经渐渐亮了起来。

不说何尚准备趁早潜出,就提他现在这种违法身份。

不能再拖下去了!!

(你准备冒险一试?)

“没有别的选择!”

现今何尚的局面很危急,他进退两难,却有不能等。

巨犬再一次扑来,何尚一退,手里出现一抹白色的身影。

生石灰粉,洒!却……没有中。

白色巨犬躲开了,可何尚却好像顿时昏了头。

一把剑被掷出!直直的刺伤了白色巨犬,白色皮毛沾血,可它却没有重伤。

白色的粉末蒙蔽视线,他看不清它,它也看不清他,双方都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

它很兴奋,因为它终于可以给它的族员们复仇了。犬嘴巴张大到极致,它迫不及待的想咬下何尚几块肉。

充满仇恨的血肉总是很美味。它肯定会吃得很开心。

由于想避免白色粉末进去眼部,所以它闭上了双眼。

反正对面已经是手无寸铁,而且就算一击不中也可以再多扑击几次。

它想着,它扑去,它的嘴巴张大到极致,然后它终于得愿以偿了。

一只手被它咬中,或者说这只手主动被它咬中。

这只手真是主动,主动被它咬住,主动送到嘴巴里,主动……捅刺进去!

它能够感觉到口腔里出血了。然后一阵剧痛,身体没了感觉。

为什么它不动了?因为一只手掰断了它的颈椎。

第三十六章 大战之后

乱糟糟的头发,血丝遍布的双眼,这都显示他一晚未睡的事实。一个身影坐在床边,一动不动,像极了一具尸体。

他坐在床边,看着手中的头颅。

真美!真是美丽!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美丽的女子?

美丽!美丽!她真是美丽!

即使她只剩下一个头颅,还是这样美丽!

美丽的头颅!真是美丽!美丽的鼻子,美丽的眼睛,美丽的耳朵,美丽的唇。

唐玉看着捧着这个头颅,用深情的目光看着头颅,一直看着,一直看着。

直到他再也忍不住,身体向前倾去,缓缓闭上眼睛。

一吻。

生人的唇,死人的唇,两唇便粘连在一起。吻得深,真是很深。

仿佛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能够阻挠这对“情侣”的热吻。

很深,很深,唐玉用尽全力的吻着他心爱的女子。

直至唇边流出血来也没有分开,因为他爱她,无比爱她。

血,流出。唐玉的血,他的本命兽宠被杀,由此导致的反噬。

但他还是没有吻够,没有吻够,永远都是没有吻够。

许久的许久,他和她分开了。

拉出一道血红红的唾液丝线,拉伸,断开。

“我爱你。”

他对她说到。即使这个女人已经听不到了;即使这个女人狠他;即使这个女人是被他杀死……但是他还是爱她。

李夫人啊,你是多么的美丽。你永远不会知道,曾经有一个少年用爱慕的眼光看着你。

因为他爱你,所以毁灭了你的家庭,所以杀了你的丈夫,所以强行占有你,虐待你。

“我爱你。”唐玉看着这个头颅,用深情的目光看着她,再一次强调,“真的很爱你。”

说罢,他就轻轻的放下头颅,就如同……不,就是放下他的爱人。

他现在要离开她,去找寻那个弑杀白色巨犬的人。这是不得不离开的。

轻轻一吻,当做离别,他不舍的扭头离开了。

若有选择,他多么想永远的留在她身边。

永远的,在一起。

…………

当唐玉来到那处地方时,他看到了他的本命兽宠躺在地上。

一动不动,没有体温,虽然尸体没有僵硬,但已经是凉透了。

唐玉走上前,查看它的尸体。

嘴巴里大出血,很明显凶手的手是从嘴部进入,折断了它的颈椎。

尸体明显被动过,嘴巴里的一颗尖牙被拔掉,尾巴末端的狗毛也被切除掉。

也就是说,凶手很可能拿走了一颗尖牙和狗尾巴毛。

那么对方拿走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呢?

唐玉思考片刻,得不出答案。

如果说杀狗者大肆拿走白色巨犬上的材料,那也可以解释成杀狗者贪图这些材料。毕竟他的本命兽宠也算是处于灵兽这个范围,尸体上的材料有些价值。

可是凶手却只拿走尖牙和狗毛,这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唐玉蹲下身子伸出手,把手放在了白色巨犬的狗首上。

片刻以后,他起身。

白皙的右手伸出,摊开,掌心处出现一道黑色烟雾。

唐玉看着这丝黑色烟雾,面色残忍的扭曲开来。

杀了他的狗,让他受到反噬。这种痛苦,只能用凶手的血来偿还。

黑色烟雾会指出杀害他本命兽宠的凶手方位,然后他就可以找到杀死白色巨犬的人。接下来唐玉就可以来找点乐子,进行一些血腥的娱乐活动。

唐玉看着掌心中的这道黑色烟雾,目光中蕴含着残忍狰狞和期待。

在他的期待视线下,黑色烟雾开始变化了。

烟雾消散了,很迅速的消散开来。

残忍的目光一下子就变了,变得错愕了。

…………

简洁的房间内,何尚盘腿坐在木床上。

他的模样很明显经过一番整理。衣服换了一套,右手受伤的手臂被布条绑上,而且他也恢复了原本的普通青年面貌。

但他的身上明显多了一个其他的东西,一个以前没有出现过的东西。

一撮白色的狗毛被粗麻绳绑住,一点红色又点缀在白狗毛上。白中红,显得这个狗毛项链煞是好看。

狗毛很白,也很眼熟,看来这就是白色巨犬尾端的狗毛。

当然,这个项链的制作不是何尚的主意,而是妖瞳末绝的建议。

项链上的那点红色,是末绝控制黑色血管点缀的。

据末绝说,这个项链可以抵抗修仙者的追踪法术。若不出意外,半年之内都可以屏蔽掉狗主人的追踪法术。

“喂,末绝?”

何尚主动找末绝搭话,但是那只妖瞳却没有像以往那般回复他。

幽幽叹口气,何尚知道末绝闹脾气了。

杀死那头巨犬,何尚想马上离开,因为他觉得修仙者会马上飞过来追杀他。

但是末绝却要吞噬白色巨犬的尸体,吃掉尸体里的血肉精华。

于是,一人一妖瞳成功闹掰。

再次叹口气,何尚手里拿出一颗白瓷般的犬牙。

“你要我挖这东西干嘛?”

末绝没有回复,它只是命令几条黑红色血管,卷起这颗白牙。

在何尚的目光下,这颗尖牙被血管卷起,然后带到右手手背处。随着皮肤的裂开,一些密密麻麻的细小血管一阵蠕动,这颗白牙成功消失在何尚的视线下。

好吧,看来真的生气了。

不过何尚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因为他一向是谨慎保命。

杀了狗,狗主人立马会赶来。那么吞噬尸体就是一种很冒险的行为。

于是,何尚在采集狗牙和狗毛后,急匆匆的跑路了。

晃了晃脑袋,何尚决定不去想这些没用的东西了。

他起身,从一旁的地上拿起一些东西,开始了一项行动。

大战过后,当然是清点战利品啦!

心里莫名有点小高兴,何尚看着自己面前的这些杂物。

零零碎碎的一些银子和银票,加起来估摸有二十五两左右。虽然沾染血迹,但洗一下还是能用的。

锋利的一把剑,使用特殊手段锻造而成,断骨切肉的一把利器。

清点完这些,何尚把目光看向了较远处的一个东西上。

弩!柳城严禁品,杀人利器!

这也算是最大的收获了吧!

虽然这次没有加入富贵楼势力……经过这次元宝赌坊事件后,何尚也不打算加入富贵楼了。

好吧,经过一次杀戮争斗。何尚也算收获丰厚,果真是杀人放火金腰带。

经历这一次,何尚有了武器,有了银子,还拿了一把弩!

没有箭矢?一些灰色地带应该可以买到。

清点完收获,何尚就向着床上一躺。劳累的战斗过后,总是要休息。

至于什么吃人的事情,那还是等待明天再吧。

经历这次和修仙者的间接战斗,何尚意识到自己还很弱小。

弱小就只有去吃人,吃人才能提升自己的实力。

至于啥时候吃人吗?何尚想了想,觉得几天后的春灯节很不错。

第三十七章 热闹的春灯节

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是最重要的?

吃人!吃人就是最重要的事情!

吃人的野兽已经饥肠辘辘。野兽迫不及待的想吃人,想吃更多人。

他已经受够了弱小,所以他更加要吃人。

只有吃人才能让他更加强大。

春灯节,一个热闹的节日。

那么是不是代表着有很多狩猎机会?是的!

…………

春灯节,柳城及其附近地区的一个特色节日。

据说这是纪念一个爱情故事,一个金丹修士恋上凡人女子的悲伤故事。

当然,何尚是不相信故事本身的。

这种故事也只能骗骗三岁小孩子。修士和凡人的恋情?真是愚昧而又虚假的故事。

不过,即使故事再虚假,也不打搅春灯节的热闹场面。

春灯节的白天阶段没有什么好说的,真正的重头戏是夜幕降临之后的这一段。

黑墙之内,街道上热热闹闹。坚硬的石砖路面旁,很多路边摊位摆在这里。

糖人摊子、水果摊子、烧饼摊子以及很多杂七杂八的小摊子。

皮影戏围着一大帮孩子和大人,杂耍戏上的碎大石吸引很多打赏铜钱。

美食和杂耍戏剧,这就是春灯节的民间过法。

这比不得内城区域的才子佳人吟诗作对,但却更接地气,也更加热闹。

石砖路面上,很多大人带着孩子,也有很多情侣前来幽会。

毕竟这是春灯节,热热闹闹的快乐节日。

何尚走在大街上,一个人,显得很突出和落寞。他的周围都是情侣或者亲子,这可更加衬托出他的寂寞了。

但他自身却不觉得寂寞,因为他本身就不是来过节日的。

热热闹闹的节日,很多没有防备的猎物。食人野兽走在街道上,看着周身的一切。

大的小的,男的女的,看起来毫无防备的模样。真是一个好节日呢!

他心里盘算着,谋划今天夜里的狩猎计划。

饿了!真的饿了!

红色灯笼挂在街边,灯笼的光芒散发,却又被野兽的黑瞳所捕捉。

黑色的瞳孔看着他周身的一切,这些没啥防备的猎物,看起来今夜注定可以吃个饱。

饿了!躯体深处传来的感觉是如此的激烈!

饥饿感,一种很强烈的感觉。

何尚这几天一直被这种感觉所折磨着,时时刻刻的折磨着。这种感觉,不是腹中传来的饥饿,而是全身各处都泛滥起的饥饿感觉。

他的身体饿了!这可不是吃白米饭可以弥补的饥饿感。

末绝这两天也气消了不少,总算开始搭理何尚。

按照末绝说,这种饥饿感是正常现象。因为何尚已经在练气阶段的门槛前,只差那临门一脚。

食人野兽的强大,只能用猎物的血肉来堆积。

这种饥饿把何尚快折磨疯了!他甚至因此而提前狩猎,趁夜潜入一户人家,吞噬掉一家四口后才稍稍减轻这种饥饿感觉。

他很饿,因为他马上要进入练气阶段了。

他很饿,所以饥饿感迫使何尚前去狩猎。

吃人!吃人!

何尚走在街道上,饥饿感又激烈的浮现出来。

然而他却没有制定好今天的狩猎计划,不能随意冒险展开狩猎。

食人野兽漫步于街道,腹中很是饥饿。周身全是猎物,却没有制定好狩猎计划。

这真是很令人烦恼呢!

何尚停下脚步,他转身,看到一家酒楼。

他还没有想好今夜狩猎计划,所以还是先找一个地方歇歇气。

要知道,吃饱喝足的状态下,躯体内的饥饿感会减轻几分。

虽是指标不治本,但也是一个不错的法子。

酒楼上的红灯笼洒着光,泄在酒楼门口处。客人来来往往,吃饱喝足的,没有吃饱喝足的的,皆是被灯笼光照耀于身上。

这家酒楼生意很红火,或许是春灯节的缘故。

何尚琢磨一下,打定了主意。便大步走进那红火的酒楼里,在好不容易抽出时间的店小二的指引下,寻了个二楼的靠窗桌子坐上。

饿了!饿了!却只能等待着。

所幸这家酒楼厨子手脚麻利,很快就端来饭菜,也算没让何尚等太久。

一番饭菜管饱,何尚又给自己倒上杯茶。

茶水很好,何尚把茶叶也吞下肚子。这是他一贯的吃茶方法。

吃饱饭,喝足茶。

何尚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行人,寻思着今夜的狩猎计划。

“末绝,你怎么看?”

(我不是你家奶妈。我干嘛给你提议这么多?你自己看着做。)

好吧,看来某只妖瞳还没有完全消气。

吃人!吃人!那么要怎么吃人呢?

何尚琢磨,他开始谋划这个狩猎计划。

他今天夜里,打定主意想吞噬十个人。但十个人又不是蠢猪,没这么容易好吞噬。

先得找一个偏僻地方,让后才能开始吞噬猎物。毕竟吞噬猎物需要时间,不可能随便找一个地方就进食。

他还很弱小,所以只能暗地里找猎物吞噬。所以,一个偏僻地方是吞噬进食的必要条件。

何尚回忆片刻,在脑海里回忆起那些符合要求的偏僻角落。

曾经他做过乞讨儿,也算对这里的地形比较熟悉。当年他经常进黑墙里头来乞讨,因为只有这里才能乞讨到比较多的铜钱和饭菜。

内城他进不去,黑墙以外的贫民窟窿里头可不能讨到什么剩菜剩饭。

多年的乞讨生活,何尚也熟悉起来这块地方的地形。

今年的春灯节,他又来了。不过他已经不是那个佝偻的卑微乞讨儿,而是变成了一头吃人野兽。

以前的他,渴望铜钱和饭菜。现在的他,却渴望更多的血肉。

吃人!吃人!他不知不觉的裂开嘴,露出诡异的笑容。

原本坐在木凳子上的何尚,如今站起身来。端上一杯满满的茶水,走到窗子口前,看着窗外景色。

今年的春灯节也是一如既往的热闹。

何尚看着人山人海的热闹景观,无声的裂开嘴,笑着,露出口腔里的白牙。

“既然这么热闹,那么失踪个把人……应该不会引起太大的波澜吧。”

茶水一饮而尽,连同茶叶也一起被何尚吃掉。

第三十八章 正常的英雄救美

(作者寄语:绝对符合标题。)

阴冷的巷,远离人声,周围也没啥人家灯火。因这里是废弃区域,只有一轮月照亮夜空,给这个漆黑的巷陌送点光亮。

女人神色惊恐,略夹带几丝绝望,她被几个男人逼迫到了巷陌角落。

听闻上一次的孙家媳妇被几个男人一起上了。此事沦为街坊四邻里头茶余饭后的谈料。

孙家媳妇已自尽,据说连丧葬都没怎么好好办。

这回要轮到她了?

女人想到那些不好的事情,顿时打了个激灵。真是糟透了的下场。

更何况……女人的眼神移到自己的怀里。

一个女孩,这是女人的亲生女儿,她十月怀胎生出来的小家伙。

原本女孩刚刚出生的时候,不受家里待见,也连同女人一起遭受不少白眼。

可是女人肚子争气,一年后她又生了个男孩。

接下来的日子就好过了。平头老百姓最喜欢第一胎是女孩,可以带弟弟,可以做家务。长大了也可以嫁出去,回份聘礼给自家。

这很矛盾吧?这就是布衣老百姓的过活。

小女孩越来越大,也愈加像女人自己。起码平时的时分,女人端详着女儿的眼睛,觉得挺像自己的。

“娘,这些叔叔他们要干什么?”

女孩子挺有礼貌。平日里,女孩可是街坊邻居夸赞的对象。

不过今天可不是讲礼貌的时候,现在是讲生死的时候。

对面有三个男人,皆是青皮无赖之辈。女人可以看到他们脸上豺狗模样的笑容,真是符合他们畜生的身份。

怀里的女孩有些害怕,因为她也看到了那些男人脸上的表情。

女人可以看到那三个男人笑着,谈论着待会要如何如何做,如何如何脱衣服,如何如何去其他人面前吹牛。

为什么吹牛?还不是玩弄了一个良家妇女。

污言秽语,女人听着这三个畜生的话语,当真是脸愈加苍白起来。

她后悔了,后悔不该参合春灯节,后悔不该和自己男人走散。

可是后悔无用,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她颤抖着,很害怕。但是她此时竟没有想到自己,而是她的女儿。

三个男人应该只想侵犯自己,会放过她的女儿。

女人自我催眠着,她的怀里的女儿抱得更紧了。

但她很快又把女儿放开,她向前一步,站了出来。

“你们……能不能把我女儿放走?”

声音很小,但却足够有力气,或许是竭尽女人全力的缘故。

三个男人对视一眼,又发出豺狼般的轻薄笑声。

“你们能不能……放了我的女儿!”

女人咬着嘴唇,用尽全力喊着,恳求着。

又是一阵豺狼般的笑声,三个男人中走出一个人,看样子应该是他们的头头。

无赖头头走到女人面前,狠狠地捏上一把女人的臀。他的脸上充满兴奋和轻薄,嘴角轻蔑的笑着。

“不行哟!”男人轻声说到,又是狠狠抓揉一把女人的胸部,然后身体前倾,附耳于女人,“我很早以前,就想尝尝,那母亲和女儿在一张床上的滋味。”

女人脸色煞白了,绝望了。

…………

饥饿感!折磨!这种滋味真心不好受!

饿了!饿了!好饿!

恐怖的饥饿感觉要把何尚逼疯!

但他却还没有谋划好狩猎计划,因为他正在找寻行动地点。

一个隐蔽的吃人场所!他还缺少这个。

他走在偏僻的巷陌中,这是一个很少人来的场所。从前他还是一个乞讨儿的时候,就听闻这边很少人迹。

何尚必须要快点准备好,因为他又饿了!很饿了!

饥饿的食人野兽游荡在走道中,然后……他发现了一群肉!

理智顿时恢复稍微正常,强忍着饥饿感觉,何尚稍微思索一下。

很快一个粗浅的计划就形成脑海,何尚立马付诸行动。

他正大光明的向前走去,大喝一声:“不知王法的东西!放开那个良家妇女!”

这个场面多么经典!多么像故事里正义之士!

但……故事里都是骗人的!

食人之兽弄出粗劣的伪装,接近猎物,想用血肉来弥补腹中的饥饿感。

身着褐色布衣,腰携三尺剑。正大光明的向着不法之徒靠近,脸上严肃认真且又带几分怒容。

真是一个合格的猎食者!

几个人被这声突兀大喊下了一跳,然后向着声音发源地一看。

呵!只有一个人。看着模样恐怕是哪个杂碎角落里滚出来的市井游侠。

后面的两个无赖混混对视一眼,各自看出了同行者眼中的兴奋。

市井游侠?一帮土鸡瓦狗一样的东西罢了。

被游侠打断好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每一次这些游侠都会被啪啪打脸,然后屁颠屁颠的滚出去。

果不然,那位混混头子被打断后,脸上出现一丝不耐烦的神色。

何尚看到,那个明显是头头的家伙大步向着自己走来。

很快,他就走到何尚面前。他很高,比何尚还要高出一个脑袋。

混混头领打量何尚一眼,然后把他的头颅高高扬起,抬起一个高傲的角度,用两只大鼻孔对着何尚。

何尚的视角,看到了他的鼻孔,还有粗壮脖颈。

他说:“我哥是那边东市菜厂子里的大霸王!懂不懂?快给我滚!敢坏老子我的兴致,瞎了你的狗眼!好大的狗胆!信不信我打断你的腿!!”

很明显这是威逼话语,但何尚没有听进去。因为何尚正在看着他粗壮的脖颈。

咕嘟!吞下一口口水。

好多血肉精华!可以吃饱。

这是何尚对他的评价。

何尚呆呆的看着他的脖颈,而混混头子却没有太多耐心。

他直接呼起大巴掌,准备给这个不知好歹的游侠一个教训。

巴掌呼起,带动劲风,准备呼这个游侠一个大巴子,发掉他几个牙。

然后巴掌被抓住,被他面前的这个游侠的左手抓住。

敢还手?这是混混头子的第一反应。

接着他就被何尚给一拳撂倒了。何尚一拳,打在了他的下巴,让他不省人事。

击昏这个头头,何尚并没有太多感受。

他直接从面前人的身体上跨过去,面向了剩余的那两个小鱼小虾。

头领被击倒,可对方明显是偷袭。剩下的这两个青皮无赖也没有由此恐惧,他们直接拔出腰间兵器,向着何尚冲过来。

半步练气有多么厉害?以前何尚没有很大感受,可现在他却能直接感受到。

一个躲闪,躲过挥舞过来兵器。一拳,打在敌人腹部。酸水被喷出,被击中的混混立刻翻了白眼,昏倒在地。

半步练气虽然不能在修仙者面前嘚瑟,可收拾几个凡人杂鱼还是轻而易举的。

何尚想着,然后一脚把剩下的那个混混拌倒。

一脚踩爆敌人持兵器的手,又一脚把地面上的兵器踢出老远。

手直接抓住地面上混混的头发,带着他的头颅,向着周围的那面墙壁袭去。

一下,两下,三下,四下。

哦,他开始还会挣扎几下,后来很快就不动了。满头鲜血,不知生死。

收拾完三个混混,何尚把目光看向了那边的女人。

女人很害怕,但她还是走向前去,想给这个拯救她的壮士道声谢。

但她的道谢没有说出口。因为她的头颅被两只手抓住了……咔嚓,女人没有了直觉。

很快,月光照耀的偏僻巷陌中,又有一具小女孩的尸体倒下。

第三十九章 震撼

何尚很饿,他真的很饿。

根据末绝的话,他快要突破至练气阶段。

一口元气吞入腹,初入仙门道法开!这就是所谓的练气阶段。

何尚虽然见识少,很缺乏修仙界常识,但他还是起码认得自己的修炼道路。

吃人修行,铁定的邪魔外道手段。魔道修行手段速成,所以何尚才进步神速。

修行不到一个月,从一个营养不良的佝偻少年成为半步练气高手。

这就是魔道修炼的速成手段。但何尚询问末绝,它又不回答自己,而是冷哼几声。

看来那只妖瞳还没有气消。

算了,算了。想这么多干嘛?先吃人再说!

饥饿感更加剧烈了,使得何尚快要被逼疯。

这里是偏僻区域,曾经发生过修士大战,使得这里的居民都撤离的差不多了。

很偏僻,很冷清,所以那三个流氓才准备在这里“办正事”。

也因为这一点,何尚不用太麻烦。

随意找一个废弃的屋子,把两具尸体和三个昏迷活人扛进屋子。

昏迷的活人随意用几根早就准备好的麻绳绑住,丢到角落里头。

灰尘阵阵,破旧的屋子里安静极了。

两具尸体一大一小,被何尚抛到地上。吃人野兽看着尸体,饥饿感觉大肆发作。

手臂蠕动,几条红黑色的血管钻出体表。模样可怖,活生生像极了吸血水蛭。

剩下的事情不用多说,饥饿的野兽把进食口器刺入猎物体内。

很快,一大一小两具尸体就变得干扁。

营养被吸干净,猎物只剩下废弃的躯壳,没有丝毫价值。

吞噬掉两个猎物后,何尚终于打了打牙祭。他很开心,因为他感到满足。

这种吞噬血肉精华的感觉,真是美妙极了!

舔舔嘴唇,裂开口,露出白色的牙齿,渗人极了。

吃人!吃人!

食人之兽刚刚吞噬两个可怜的肉块,而还距离满足还有一段距离。

他的两只眼睛,残忍的视线看着墙角落里的三个猎物。

舌头卷起唾液,再一次湿润他的嘴唇。

饿了!饿了!还是有点饿!

他这样对着自己说,然后……剑出鞘。

一步又一步,接近昏睡的猎物。破窗溜进的月光擦拭剑体,为利剑镀上一层银色的光芒。

靠近,靠近,再靠近。野兽走到了昏迷猎物的身前,看着猎物,然后剑被举起。

只要一剑下去,猎物就会死,然后吃人野兽就可以吃个饱。

可剑没有刺下去,因为吃人野兽停下了他的动作。

何尚看着他脚下的这个无赖混混,想起了当初他乞讨的那段时光。

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可怜的乞讨儿。他卑微,像狗一样。街头无赖可没少为难他们这些乞讨儿。

何尚思考起了那句话,那句“能力越大,权利越大”。这句话是无懈可击的,基本可以被称之为真理。

哦!那么按照这句话,何尚是不是可以随意处置这三个猎物?

嘴角扬起戏谑的笑容,很嗜血的角度。

他走出破烂房子里,从外面露天的半个水缸,又寻了个旧葫芦瓢,挖了一瓢水。

何尚又回到破烂房子里,走到一个无赖混混面前。手拿着瓢,瓢里装着水,然后一倾。

事实证明,用水淋头可以让昏迷者醒过来。

“我是一个吃人修炼的魔修,你现在是我的猎物。由于你们冒犯了我,说遗言吧。”

何尚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个家伙,脸上表情略带几丝残忍。

接下来的事情就没有这么有趣了,就如同故事里的恶心情节一样。无赖混混搞清楚自己的处境,一脸惊恐,挣扎几下,然后脸上彻底绝望了。

何尚看到他的裆下流出一滩水迹,尿骚味的液体。

在吃人野兽的注视下,猎物开始了自己的求饶行动。

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咿呀学语的孩子,还有一个怀孕的妻子要养活之类的话。

这个猎物哭了,痛哭着,希望能够得到食人之兽的怜悯。

“说完了?”

何尚觉得有点无聊,然后手中的剑果断刺下。

一下,两下,三下,四下,五下……

刚刚开始猎物还挣扎,后来就抽搐了,再后来就不动了。

血流出,血液和地面上原本的尿骚味液体集结一体,血色液体画出一大摊的红痕迹。

尸体开始凉了,不过没有变凉的机会。

红黑色的血管刺入,吮吸,吮吸,然后尸体干扁下来。

吃完第一个混混,何尚把干尸丢到一旁,让这具尸体和刚开始的那两具尸体堆砌于一起。

他又从外头取了一瓢水,淋在另一个猎物的身上。

接着又是重复一遍刚刚的事情,何尚觉得有点无聊。

一剑,两剑,三剑,四剑……又一只猎物被杀死,何尚又吃掉一个猎物。

两个小鱼小虾被吃掉了,现在就只余下那个混混头子。

何尚第三次从外面挖上一瓢水,给这个混混头子淋上。

“求饶吧,我是魔修。”何尚说着,他用手示意后面的几具干尸,继续说,“也许你的求饶能让我网开一面。”

沉默,沉默,何尚这一次等到了沉默。不过何尚还是有耐心的,他看着这个男人。

月光继续照进房间内,让何尚看到了那个男人脸上的表情。

挣扎,犹豫,恐惧,又带一些看不透的东西。

何尚没有开口说话,他等待着,很有兴趣的等待着。

这个混混头子在等待什么呢?救兵?不可能。

他在犹豫什么呢?大义和尊严?

一个意图侵犯良家妇女的家伙为什么会犹豫?这个家伙现在到底在挣扎什么?

何尚没有思考出答案,而他脑海里的末绝也没有开口。

许久,最终那个男人开口了。

“想我求饶?”这个男人笑着,裂开嘴,张大着嘴巴。

何尚没有开口,他继续看着这个男人。月光照耀世间,屋子里还算明亮。他可以看到男人脸上的表情,略带恐惧、挣扎和绝望。

他又开口了,第二次开口。他说:“杀了我也不可能求饶!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个魔门畜生想做啥?先让我求饶,后来就活吃了我!!畜生就是畜生!杀了老子也不可能向你这种畜生求饶!”

这一回何尚有点吃惊了,他从未想到自己竟然遇到这种情况。脑海中的末绝也开口说话了,也许这只妖瞳实在是耐不住寂寞。

狰狞的声音在何尚的脑海中响起,末绝可能憋坏了。

(人是一种奇怪的东西。这个家伙刚刚还是一个市井之徒,一个意图强暴良家妇女的畜生,但现在却表现得很有骨气。啧啧啧,我见过很多类似场面。)

(大义凛然者的阴暗面,邪恶扭曲者的光明面,舍生忘死之徒的求饶,卑微胆小者的义无反顾……每一次都是如此充满震撼!)

(哈哈哈!你不觉得很有趣吗?)

“嗯。”何尚轻微点点头,好似回答脑海中的末绝,又好似回答他脚下的这个混混头子。

然后一剑挥出,直接剁下一颗男人的头颅。

第四十章 等待的机会

今夜是春灯节,唐玉立于窗前,手上还是捧着一个头颅。

他看着这万家灯火,看着这人来人往,看着这热闹非凡。

手中捧着他的恋人,站于窗前,看春灯节的热闹场面。

真是温馨啊!

与心爱之人一起观赏这热闹的一幕,在这个关于爱情故事的春灯节里,不可不谓之浪漫。

许久,他端着他的爱人看了很久很久,直到天空中绽开五彩的烟花。

呜!多么美丽和浪漫啊!

唐玉抬头仰望着夜空中的烟火之花,面容呆呆的,又含着一丝幸福的微笑。

一朵烟花炸开在夜空,真是美丽。

“我爱你。”

唐玉低头对他的爱人说到。

第二朵烟花炸开,五彩缤纷。

唐玉又对他的爱人说到:“我爱你。”

很快第三发烟花也炸开,很漂亮。

“我爱你。”

……

十二朵烟花,十二声爱意的言语。

唐玉始终爱着她,很爱的那种。

但绚烂烟花始终要凋零消逝,而唐玉却始终立于窗前,许久的伫立。

“好美。”唐玉女性化的容颜上露出幸福和哀伤。

“真的好美。”唐玉低头向着他的恋人低语,然后哀伤化作泪水,划过他的美丽脸庞,他开口说到,“如果你还活着,会爱我吗?会陪我看这满天烟火吗?”

沉默,又是死寂的沉默。

“哈哈,我真傻。”

唐玉自嘲,脸上充斥着哀伤和勉强。

曾经有一个少年,很喜欢你。这是一种说出来的喜欢,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你知道吗?少年很喜欢你!他总是喜欢偷偷看着你,偷偷的看着你。

他很害羞,又很胆小,甚至不敢面对你,不敢对你说话,不敢表示自己的爱意。

他真的很爱你,很喜欢你。

后来啊……他变强了,毁灭了你的家庭。

真的对不起,一切都是因为太爱你。

“能和我一起去逛逛春灯节吗?”

唐玉的脸上充满羞涩和彷徨,仿佛就是一个怀春少年面对心爱的女子一样。

很久,很久,室内都没有一丝声音。只有外界传来的人声才不显得太过安静,可却又更加突出寂静了。

“呵呵,我真傻。”他率先开口,打破了僵局,只见他脸上带着欺骗的幸福笑容说到,“你当然会愿意啦!”

唐玉把他的爱人抱在怀里,幸福的笑着,很幸福。他笑得就像一个孩子,一个热恋的少年。

他将她捧到脸前,一吻,然后又把自己的脸埋入她的秀发中,深深地吸一口。

刺鼻的防腐烂药草味道,但他却吸得很深。或许是因为他爱她爱得很深。

“走吧,我们一起去春灯节。”

唐玉很开心,好像他成功邀请到了他的恋人。

他很开心,他笑得很开心。他要带着她去逛春灯节,看节日烟火。

他笑着,把她装进一个青色小袋子里。并又将青色小袋子贴身放好,放在他心口部位。

带着你去看灯火!好不好?

…………

吞噬掉四个大人,一个小孩,何尚终于不那么饥饿了。

他把这些干尸堆到一起,然后去一个偏僻的落魄院子里挖上一个大坑。

挖坑埋尸。也许很多年以后,才可能会有人发现这些尸骸吧。

处理掉尸体,整理一下衣物,何尚就若无其事的跑到大街上。

时间还早,他的狩猎时间还远远不止这个。食人野兽还没有得到满足,还想继续展开他的狩猎。

腹中的饥饿感觉暂时被抵消,所以何尚可以悠哉悠哉的溜到大街上。

大街上人来人往,真是需要赞美春灯节呢!一个热闹非凡的节日,热闹非凡也就代表猎物很多。

大的、小的、老的、少的、啥类型都有。

吃人野兽行走在大街上,他觉得自己需要赞美一下春灯节这个节日。

以前的时候,作为乞讨者的自己可以在这一天里得到较为丰富的收获。

现在的时分,作为吃人野兽的自己可以放心的轻松狩猎。

换做是以前的那些日子,自己肯定是不敢如此大肆狩猎。而且也做不到晚上狩猎,因为柳城会有宵禁。

那些巡街刀子,他们的鼻子可比狗还毒辣,眼睛比山鹰还锐利。

宁可抓错毒打,也不会放过任何的可疑者。

因为这段时间,柳城的风波不小。比如那两个修士大战,波及众多无辜百姓。

不平静的时期,只能造就肉食者的疯狂和狼狈。柳城的肉食者们都有些敏感了,以至于他们手下的鹰犬爪牙也敏感起来。

所以啊,今夜可是一个好日子。

可以放开肚子大吃特吃,可以尽量猖獗狩猎的日子。这就是春灯节,全城的狂欢,其中也包括食人野兽的狂欢。

至于那些失踪者会引发怎样的风波……何尚更在意填饱他的饥饿感。

走过一个杂耍摊子,何尚立足片刻,看着其中的胸口碎大石和猴子爬柱,也随众叫上几声好。

又顺手抛出几枚铜钱,继续走动,寻找着猎物。

春灯节很热闹啊!几乎是柳城及其附近区域最热闹的一个节日之一。

这个热闹的节日,让吃人野兽有众多狩猎机会。

可又要怎么狩猎呢?怎么才能有效率的展开狩猎行动呢?

何尚思索着,他很认真的思索着。

即使满大街都是猎物,但要如何进行最有效率的狩猎呢?这还真是苦恼。

想着想着,走着走着,何尚也干脆不想了。

他找一个茶摊位坐下,叫上一大碟煮花生和一大壶茶水。

既然无法找到狩猎机会,那么自己还是慢慢等待吧。

吃上点煮花生,又给自己倒上一大杯茶水。听着摊子里其他人的聊天交谈,看着街道上的人来人往。

等待,等待,吃人的野兽静静等待他的狩猎机会。

何尚今天打定主意要吞噬十个人,如今却只达成一半目标计划。不过也幸好,时间尚早,他还有很多机会。

或许是吃人野兽选择正确,他很快就等到了自己一直等待的东西。

两个小乞丐溜到茶摊里,在众人嫌弃的目光中,向着茶摊所有人乞讨一遍。

然后他们走了,心满意足的带着一捧铜钱离开了。

他们离开后,何尚把最后一颗煮花生吃完,把最后一杯茶水喝下肚,随即也跟了上去。

第四十一章 跟踪和等待

空气中传来各种食物的味道,有点引人馋虫发作的滋味。街边的摊子更是红火极了,全是客人的身影。

节日的气息不仅可以带动人们心中的欢乐情绪,而且还可以起撬送钱袋口子的作用。

即使是平日里再吝啬的家伙,也会在今天来上点不必要的娱乐消费。

或是吃的,或是喝的,或是那街头杂耍的赏钱。呵,谁知道呢。

两个乞讨儿走在前,何尚跟在后。

他走走停停,因为两个乞讨儿也是走走停停。

街道上人来人往,但是何尚并没有追丢他的猎物。野兽总是能追踪猎物,并且随时做好猎杀准备。

街头猎物众多,但是食人野兽却只盯着前方的两只猎物。

他吊在两只猎物后头,若无其事的走着,好像是他只是闲余漫步的游人。

前方的两个乞讨儿有说有笑,看样子他们好像是一对亲生兄弟。

“好心人啊,给我们兄弟两个一点铜板子吧。”刚刚在茶棚里,一个看起来比较年长的乞讨儿说的。

看来他们的确是亲生兄弟。

何尚用眼角余光盯着前方的两个乞讨儿,他紧紧的跟着那这两个一无所有的猎物。

他在等,在等一个机会,一个可以进行狩猎的机会。

今天夜里要吃十个人,这个目标可不是说说。

吃人,吃人!只有吃人才能让他更加强大。

算上刚刚的四个大人和一个小孩,何尚勉强也算吃了五个人了。

由于小孩体内中的血肉精华含量比不过大人,何尚觉得自己如今只能算吃了四个半。

剩下的五个半到哪里去找呢?何尚咧开嘴,露出白牙,眼睛盯着前方两个乞讨儿。

他跟着他们,待机而动,想今夜来一次大收获。

吃掉十个人只是初步目标。若是能超过这个目标数量,当然是再好不过。

肩部和行人相擦,用人群隐藏自己的踪迹,是一种光明正大的隐藏方法。

谁能想到竟有人会对两个乞讨儿起鬼心思呢?

两个乞讨儿笑嘻嘻的,蹦蹦跳跳,丝毫不顾及旁人嫌弃他们的眼光。

他们今夜的收获很多,比平日里多得多。

一个破烂的布口袋,被放入一大捧乞讨而来的铜钱。摇啊摇,蹦啊蹦,这是春灯节,连乞讨儿也会被这欢乐的气氛感染。

哦!多么好的节日!多么值得庆祝的节日!两个小乞讨者恨不得每天都是春灯节!

赞美这个春灯节!快乐的乞讨儿甚至凑到一个烧饼摊子。

不顾那烧饼摊主嫌弃他们的眼神,他们用乞讨而来的铜板买了个烧饼。

买了个烧饼,哥哥一半,弟弟一半。兄弟俩快快乐乐的享受着春灯节带来的快乐。

春灯节的快乐是会分给每个人吗?是的!无论贫穷布衣还是富贵锦缎,都在庆祝这个节日。

真是美好的春灯节!人们很快乐。

真是美好的春灯节!食人野兽也很快乐。

食人的野兽吊在这乞讨两兄弟的后头,随时等待着狩猎机会。

既然春灯节的欢乐会分给每个人,那么食人野兽是不是有资格分享春灯节的快乐?

是的,何尚也有资格分享春灯节的快乐。

他曾经也是一个乞讨儿,所以他知道乞讨者这个“行业”的规矩。

辛辛苦苦大老远的跟随着两个乞讨儿,仅仅只是为了吃掉这两个小家伙吗?

不,何尚他的胃口很大。

每一个行业都有规矩,乞讨者行业自然也不例外。乞讨者这个行业是有组织的,是有纪律的,而不是像旁人眼里的一盘散沙。

何尚知道,这两个小家伙背后是有着一个团体。

因为他也曾经做过乞讨者,所以他熟知这个行业的规则。

乞讨者有地盘,就像野狗野猫也有地盘一样。

何尚他想吃掉的,可不仅仅只有这两个小家伙。他的今夜计划可还没有达标,所以他得好好的干上一票。

比如,吃掉一个乞讨者团伙。

他想着,思考着,跟踪着,暗地里死死的盯着这对乞讨儿兄弟。

可见,他们两个家伙把手中的烧饼吃完,再舔舔手指头,然后继续他们的乞讨大业。

夜食摊子、茶摊子、杂耍摊子……他们今夜收获众多,笑得合不拢嘴。

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晚上啊!今夜注定不平凡。

何尚跟随着两个家伙,从未跟丢。他今夜已经放弃了其他猎杀机会,转而专注于这个地方。

一个乞讨者群体啊!起码也有三十多号人口!

何尚他感觉自己又饿了!很饿!

用铜板换上一个甜面团,何尚一边吃着一边跟随。

他很饿,迫不得已用食物来满足自己。但比起普通的果腹食物,他更期待另一种“食物”。

吃人野兽总是名副其实。

夜渐渐深了,街头的热闹场面也开始冷下来。行人大多都返回家中,特别是妇女和孩童。

游人少了,自然而然的街边摊铺也会随之而关门休息。于是街上就冷清了下来,只余下苟延残喘的一副场面。

两个乞讨儿开心极了,他们平日里根本乞讨不得这么多收获。

铜钱把破烂布袋子压得沉甸甸的,随着他们的走动而发响。

吃人的野兽拉开一段距离,怕两个猎物发现他这个不怀好意的跟踪者。

他看看那两只猎物的背影,又抬头看看夜空中的冷月。

眯了眯眼睛,又跟了上去。

今夜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夜晚。嗯嗯,从很多方面来说都是如此。

他遥遥拉开距离,躲藏在远处,跟随着这两个很开心的小家伙。

其实何尚也不能称他们俩兄弟是“小家伙”,因为何尚本身就只有十六岁。

只不过他的外貌如今成了十九岁的青年模样。

不过这都不是重点,对于吃人野兽而言,外表从来不重要。

何尚跟着乞讨儿俩兄弟,他知道机会来了。

按照何尚当乞讨者那时的规矩,这时候两个小家伙应该要去汇合。

春灯节的落幕后,所有的乞讨儿都应该要聚集起来,为团体上交一些费用。

这个时候,整个团体应该都会距离于一处。

啧,真是一个好机会!

何尚笑了笑,随即跟上去。

抱歉

抱歉,我有一件事想求助大家!

事情是这样的。几天前,我用大号弄书单的时候,有一个女频作者过来打广告。

书名叫做《贤者之恋》。

说实话,这本书我开始也是抱着好奇心去看的(请别在意作者我为什么会去看女频,这不重要。)。

我点击进入,然后……发现自己有一种看《悟空传》的感觉!!!!!!!!

没错!!就是《悟空传》!!!

我很喜欢这本书,很喜欢。

但我也很苦恼,因为这本书的作者没有签约。

没有签约=作者没动力=作者很伤心=……=她随时可能会太监!!!!

我不想失去这本书!不想!

这本《贤者之恋》真的写得很好!但是她却没有签约。

我问过那个作者,她说:编辑偏好甜宠类。

本人认真看过这本书,真心写得好!至于她为什么没有签约……因为这本书的重心不在于无脑恋爱。

抱歉,我也知道自己只是一个低微的小作者。

甚至还很亏欠大家,因为当时我写自己的《吞魔行》没有信心,全靠大家支持。

那么就让我再厚颜无耻一次吧!

女频推荐票和男频推荐票是分开的!

没错,就是分开的!

请大家帮帮忙吧,那本《贤者之恋》真心写得很好。

而且那本《贤者之恋》的主角视角是一个男的!没错就是一个男的!

我很久没看过这么好的书了!嗯,上一次有这种震撼的感觉还是看《悟空传》的时候。

请大家帮帮忙吧!算我欠你们一个人情。

我也知道我这个要求很过分,但是我不想失去这本《贤者之恋》。

写的很好,真的。

在此感谢,请帮助一下我这个厚颜无耻的卑微作者吧。

我不想失去一本好书,一本写得如此好的书。

女频推荐票和男频推荐票是分开的,请大家帮帮忙吧。

第四十二章 正义游侠

月色渐渐斜开,此时已经是子时将过的时刻。

夜,深夜,人人都要归于家中的夜。几个时辰前还人山人海的街道上,只余下一片落魄的狼藉。

多么寂静而又适合狩猎的夜啊!

何尚躲藏于阴暗的角落,偷偷的盯着前方两只不知情的猎物。

他看了看乞讨者两兄弟,又抬头望了望月色,估摸出时辰。

夜色浓,正是狩猎的好时辰。

两兄弟不知情的游荡,后面的吃人野兽跟随在后。

野兽等待很久,直到猎物疲惫了,不乱逛了。

现在街头没什么游人,他们也不会继续乞讨下去。于是他们两个累了,真的累了。

猎物疲惫,猎手却愈加精神起来。

何尚知道……吃人的时候到了!

他以前是一个乞讨儿,懂得这一行的规矩。春灯节的热闹场面过后,乞讨团体就要聚集起来。

下层的乞讨儿要给上级上缴一些“场地费用”。

何尚思量起回忆,然后……吃人!吃人!!

他竟又出现一种剧烈的饥饿感!

然而此时他却已没有可以敷衍饥饿的食物。

不过也不打紧,他的前方不是还有两个食物吗?

夜色愈加浓,银月的光辉都要被这种夜色给掩盖掉。大街上原本的灯笼也暗下来,这样就越显得暗了。

疲倦了,两个猎物看起来疲倦了。

何尚可以清楚看到,那两个小家伙已经没开始那么精神。

吃人野兽看着猎物,微微一笑,露出一排渗人的白牙。

果不其然,很快就验证了何尚的想法。

这两个小子已经不那么随意的闲逛了,他们并排向着一个方向走去。

躲藏于阴影角落的猎手看着他们远去的身影,露出微微思索的表情。

这两个小乞丐前进的方向,正是柳城的破烂偏僻城区。这符合何尚的预料,因为以前的时候也是如此。

乞丐团体的聚集地在偏僻区域。何尚摸了摸腰间剑,跟随而上。

大餐开始咯!

…………

月色继续照耀黑夜,给夜间镀上一层虚妄的银。美丽而又虚幻的颜色,很搭配狩猎大餐。

一座废弃的房屋,破破烂烂,看起来废弃了很久。青苔和杂草生长于院落,还有一股很难闻的味道。

何尚伫立于屋外,片刻后,得出一个结论。

他被耍了。

没错。何尚可以见到,屋内一片漆黑,没有火光。这片漆黑的区域可躲藏不下一个乞讨者团伙。

也就是说,他很可能要错过这顿大餐。

这怎么可以!何尚心底里莫名冒出火气。

一股彻底的饥饿感席卷了他的身体,撕扯他的理智,想使得他陷入疯狂的地步。

他发现自己改变了,正在向着一只吃人野兽变化。就如末绝刚刚开始说的那般——把人看成食粮,看成消耗品。

呼出一口悠长的气息,夜间的寒冷让气息现行。

思索,思索着应对策略。食人之兽被饥饿逼迫,必须要用更多的血肉来弥补这股疯狂的饥饿感。

何尚是一只狡猾的吃人野兽,所以他很快就思索出应对策略。

他思索出计划,让后付诸行动。

迈开步子走进这片院落,盯着不知名的怪味气息,一脚踹开腐朽的木门。

剩下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吃人野兽披上一层皮,成功的欺骗了两个惊恐的乞讨儿。

他何尚,是一个正义的游侠,受广大贫苦百姓的拜托,要为民除害。

刚刚开始,那两个乞讨儿还一脸不信。但很快他们便相信了。

一锭银子,一锭美丽而又魅力银子。

在金钱的诱惑下,两个乞讨儿终于信了。

因为金钱是不会欺骗人的。更何况他们只是一对贫穷的乞讨儿,又有什么可以被他人图谋的事物呢?

两个乞讨儿死死的盯着这锭银子,竹筒倒豆子一般的说出他们所知的一切。

“孙角?是他。”

正义游侠何尚腰间携着剑,立于破烂的房屋内,对着他面前的两个乞讨儿说到。

何尚对于这个名字可不陌生,因为他曾经就在孙角手下混过日子。

这件事情可真是变得有趣开来。何尚微微笑了笑,咧开一口大白牙。

屋内有几道偷渡而入的月光,它们从屋顶的破洞溜进屋内。

两个乞讨儿盯着银子,已经不知咽下多少口唾沫。其中的那个好似兄长的乞讨儿舔舔嘴唇,把好不容易把目光从银子上移开,对着何尚说到:“是啊,就是这个坏蛋。”

“他就是一个禽兽!长得头顶生疮脚底流脓,坏死了!”

何尚微微打量一下这个乞讨儿,心底里思索片刻。

吃人野兽……咳,正义游侠在思索对策。

很快,又是一锭大大的美丽银子出现在他的手上。这个美丽的金属块,吸引乞讨儿兄弟的目光。

乞讨儿兄弟吞咽口水,心底里幻想着得到银子后的生活。那种天天吃烧饼的日子!肯定很舒坦。

何尚很清楚自己的计划,他对着两个乞讨儿说:“恶霸鱼肉乡亲,此不能忍!我等正道人士,当为民除害。”

声音之中,竟充满大义凛然之意。

但两个乞讨儿明显没把心思放在这句话上,白花花的银子吸引他们的目光。

接着就没什么值得特意说明的事情了。白银迷惑了两个乞讨儿的眼睛,让他们俩昏头转向。

在银子的诱惑下,他们俩很乐意带着正义游侠前去惩奸除恶。

离开乞讨儿兄弟休息的屋子,顺着月色。在他们的带领下,何尚向着乞讨者大本营前进。

路上时分,他们两个家伙念念叨叨的说了很多东西。

他们俩个说,自己是刚刚进乞讨组织的新人,是被父母双亲的皆死而逼迫。

对于这个事实,何尚是不信的。

因为在茶棚时,何尚发现这俩兄弟的乞讨手段一点也不生疏,很明显是一对老油条。

猜测他们所图谋的事情,恐怕也就是想表达“他们兄弟俩很可怜,请正义游侠接济接济”。

根据何尚的猜测,也算猜出一个大体。

但何尚也不打算揭穿,反而随他们两个的想法。

又是一锭银子被抛出。哦,真是富有正义感的游侠。

见银子到手,两个兄弟更是卖力的说起来。

其间,何尚也通过旁敲侧击得知了他需要的信息。

为何今夜时分他们两个不去集合?

两兄弟回答,因为孙角没有强制要求,所以也可以等到春灯节的第二天上缴“场地费用”。

何尚得知了自己需要的信息,而且乞讨者的集合地也到了。

看着面前这个露出火光的院落,何尚对着乞讨儿兄弟再次确认一遍。

得到的回答是肯定的。现在他面前的这个院落就是乞讨者团体的集合地。

何尚笑了笑,然后动手扭断两个乞讨儿的脖颈。

第四十三章 孙角

有一个男人的名字叫做孙角,他是一个无正经工作的混混。

偷鸡摸狗、游手好闲,说的就是他。

年及三十,却没有成家。性嗜酒,又好赌,只得把家产给抵上。

他娘死后,气死了他爹。只因为赌馆收债的家伙赌了家门,让街坊邻居看了个热闹。

他爹死了,被活活气死的。

后来呢,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所谓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双亲死后,接着继续吃喝嫖赌,每天就是游手好闲,天天和一些同道者搅和于一起。

然后,他转运了。

没错,也许是祖坟冒青烟,孙角成功的转运了。

一次不经意的逛窑子,他结识了官府里面的一个肉食吏。

肉食吏虽然不是一个大权势者,但手头里也有几分职权。

孙角抓住机会,一通下血本特意交好,他成功的转运了。

于是,他孙角就在柳城内划下块地盘,弄起了个乞讨者团伙。

其间的成员全是招募的无家可归的流浪孩子。

此时,孙角围绕着一个大火堆,燃烧的木料是别处训来的旧木具。

要知道,最近几年柳城都不太安稳。特别是近几年,修士之间的生死大战都听常见。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每一次修士生死战,都要陪葬一大片凡人。

不过按照修士们的世界观,凡人不就是消耗品吗?嗯,作为修士的陪葬品也是一种荣幸。

所以,如果你被修仙者生死战牵连,而身死或者全家有幸满门皆灭,请保持你的优越感和荣誉感。

凡人能作为修士的陪葬品,这是祖坟冒青烟的荣幸。

于是,在柳城的这种背景之下,柳城的部分区域被“清洗”了。

孙角搞不懂那些高高在上的神仙老爷心里到底想啥东西,但他知道自己因此而获得利益。

比如修士大战导致众多家庭毁灭,造成了众多孤儿流离街头。

孙角的乞讨儿团伙顺应这个机遇,吸水一般的膨胀开来。

原本的三十人变成了五十人又余。

围着火堆,火光照亮了孙角的黄赤色脸。孙角动了动发麻的腿,环视一周,看了一眼他的现今聚集而来的乞讨团员。

嘿嘿,有十六个乞讨儿。他们都是用畏惧的目光看向孙角,离火堆远远的,不愿意太过靠近孙角。

他们的畏惧让孙角有点很舒服。孙角不由轻薄的笑了笑,掂一掂腰间的钱袋子。

悦耳动听的铜钱碰撞声!哦,神仙音乐也比不上。

木柴燃料噼里啪啦的响,火光也是为黑暗的室内提供光亮。孙角坐在火堆旁,有些无趣。

没酒没肉没女人,无聊至极的生活。

孙角的手,慢慢的摸上腰间的钱袋子,磨砂着。

多么美妙的手感!沉甸甸的钱!

孙角不由幻想自己花钱的日子,有酒肉有女人的快活日子。

然后……他被打断了。

“孙角孽畜!看我正道之辈如何将你绳之以法!”

一个男子的声音从屋外传来,然后木门被踹开了。

乖乖!那可是用拳头大的木柱子顶着的门啊!一脚就被踹飞!

武者高手!

这是孙角的第一想法。

不可硬敌!

这是孙角思索的第二想法。

门开了,进来了一个男人。一身褐色粗麻布衣服,脚上是卖市上的便宜布靴。脸上容貌不出彩,不好看但也不难看,是一副普普通通的正常人面相。

他的腰上还携着一把未出剑鞘的利剑。

孙角急忙从地上爬起,匆匆拔出腰间的大刀,准备迎敌。

他看着那个不速之客,从脑海中回忆着众多面孔,想从中找出这个不邀而至之徒的身份。

很快他就不用翻找了,因为对面很快就自曝身份。

“吾乃市井之徒,一游侠儿。”那个男人环视一周,对着孙角及其众多乞讨儿说到。

剑把出鞘,一声清脆的拔剑声。

那个自称游侠儿的男人拔出剑来,继续开口说到:“今天就为柳城除去你这个祸害!你做了什么自己还不清楚吗?被你残害的那家子一口血泪向着我哭诉!我要杀了你!”

孙角听见这句话,顿时一惊,下意识的回忆起自己所做的亏心事。

是那个被自己强上了的女人家里告发自己?不可能,自己玩过后就立马杀了她,根本没机会泄密。

还是那个被自己拐卖进青楼的女童?也不可能,自己那次手脚处理得很干净。

……

思索良久,孙角还是没有得出结论。而对面的那个游侠儿也没有继续给他思索的时间。

那个家伙一声“吃我一剑”,向着孙角杀来。

不可敌!不可敌!孙角脸色顿时煞白,差点吓得屎尿失禁。

他连忙向着后头窜去,然后对着周边那些不知所措的乞讨儿大声喊到:“拦着他!他不敢杀你们的!给我拦着他!不拦着你们就别混了!给我拦着他!”

孙角大声喊,然后亡命向后头窜去。

他成功的逃了,因为众多乞讨儿拦住了那个游侠。

他一边逃一边看着不停回头看,看到那个游侠被乞讨儿拦住的身影。

游侠不敢动剑杀乞讨儿,只能用手刀击晕他们。

他也稍微安心了,咬咬牙,向着远方窜去。孙角逃了,可他没有看到那个游侠的面部表情。

一抹计策得逞的微笑。

…………

凄冷的月继续挂于夜空,银色的月色光华照耀于世。

气喘如牛,孙角逃窜出一大段距离。他稍微安心了一点,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逃出了那个游侠的魔掌。

他甚至在想如何报复那个市井游侠儿,运用他众多混混朋友的人脉,报复那个游侠。

孙角思索着,脚上逃跑的速度慢了下来。

他实在是太累了,而且自己已经逃到安全距离,不必再拼命逃窜。

累了,累了,孙角的脚步已经很慢了。

前方的巷陌有一个转角,他也没多想,直接向着前面走去。

一捧白色的粉末洒到空中,带着足够的力道,打到了他的眼部。

强烈的刺激和出乎意料的袭击,孙角翻滚于地。

黑暗之间,他听到一个男声:“记住,杀你的人是何尚。”

何尚?孙角对这个名字没有印象。

随即他也不用想了,因为他的脖颈被一脚跺碎。

说下断更原因。。。

这段时间很多事情,嗯,因为这两天有假期,所以得处理很多麻烦事。

抱歉了,不提前说声就断更。。

更新会还上的,嗯,还加上利息吧。

2日和3日的更新,会还上的。加上一更利息(不能再多了)。

另外通知大家一件事情,我暂时不打算签约了。

嗯嗯,获得了签约资格。但是……我还没成年(此处应有无奈表情)。

好吧,就说到这里吧。

我欠你们三更。

《吞魔行》说下断更原因。。。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四十四章 妖瞳的感叹

火堆继续燃烧,火光照亮屋内。屋顶的几个漏洞把月光放进来,月光又带着凄冷的银色。

月光为谁而凄冷?是为神话中那高高在上的月神?还是如今这里的这一幕?

何尚坐在火堆旁,看起来无所事事的模样,但又似乎是在想什么事情。

他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只能靠在火堆旁,让火的温度来给这个寒夜增添点温度。

火堆燃烧,噼里啪啦的响。

吃人野兽停留于热源旁边,盘算着自己在春灯节的收获。

目标是十个人,而今夜应该算超标。

开头吃了四个大人和一个小孩,后头还吃了大半个乞讨团伙。由此看来,也算是丰收。

何尚看了看角落里的一堆干尸,不由有些头疼。

看来太过吃饱也是麻烦,毕竟吞食后的干尸可不好处理。

这种麻烦的东西本应该立刻处理掉,但何尚却还拖欠着不处理。

至于理由么……吃饱了就不想动。

右手背上,某只妖瞳缓缓睁开琥珀色的眼睛。

(呵呵,生理上的变化通常会让心理也随之而变化。)

看来某只妖瞳的闷气渐渐消散了。或许是憋了太久,这只妖瞳的话痨病又发作。

何尚很不理解末绝的话,他根本听不懂末绝话里的词语。比如“生理”和“心理”,这两个词汇他就很不明白。

但他还是选择回复这只妖瞳。因为他怕末绝又生气上几天,所以他还是乖乖回话吧。

吃人野兽看着他右手背上的末绝,说:“怎么说?”

听到它的宿主回话,这只妖瞳更加兴奋了。

它狰狞的笑声响彻何尚的脑海,笑了很久,然后才说到。

(比如按照你原先的谨慎性格和行动方法,你肯定会立即处理掉这些尸骸,而不是依靠在火堆旁边取暖。)

何尚听着脑海里狰狞残忍的妖瞳声音,望着火堆想了想,而后说到:“嗯,因为我的实力已经……有恃无恐了。就算现在被巡街刀子抓到,我也可以逃掉。”

有碍于他的文化水平,最后那个四字成语他想了片刻。

巡街刀子再厉害也只不过是凡人,而何尚现在是处于修仙界大门边缘的家伙。哪怕打不过巡街刀子,成功逃掉也是绰绰有余。

由于那条白色巨犬的事情,妖瞳和何尚僵持了好几天。也就是说,这只话痨的妖瞳憋了很久。

(没错,但这只是其中一方面罢了。)

(你察觉到了吗?你自己的猎物选择也改变了。还记得你刚刚开始吃人的时候吗?选择的都是一些死有余辜之辈。比如那个不守贞洁的寡妇、欺凌乡里的屠夫之类的角色。)

(嘿嘿,看看你现在?来来来,看看你现在呢?!)

末绝冷冷一笑,看了看何尚,又转动眼珠,把视线凝聚于那一堆乞讨儿的干尸上。

“……嗯。”

何尚这时才发现,自己原来真的变了很多。

刚刚开始狩猎,自己还会挑选猎物,选择一些死有余辜之辈。而现在么……那一堆乞讨儿的干尸就是罪证。

自己真的变了吗?

何尚看着自己面前熊熊燃烧的火堆,脸上是陷入沉思的神色。

他沉默了。由于何尚沉默了,妖瞳也随之而沉默下来。

很久很久,直到火堆的火光都变暗下来。

起身,离开火堆,何尚走向了角落处的那个尸堆。但他没有去搬运干尸,而是转而走向了房屋外的院落。

他想找一个埋葬尸体的场所,可以藏下很多尸体的地方。如果没有这种地方,那么他就只能自己挖一个埋尸大坑。

院落里的明月依然明亮,何尚走在院落,寻找一个藏尸地点。

很幸运,他找到了。

一片被推倒的墙中,何尚发现了一个井。稍微清理一下,井终于露出了全貌。

井口不小,而且深。

何尚思索一下,决定将这个井作为藏尸地点。

干尸是使用吞魔功法吞噬尸体的产物,本来干尸的所占体积就比普通尸体要小,而且乞讨儿全是十三四岁的孩子。

由此一来,这个井藏匿众多干尸的方案是可行的。

何尚点点头,离开废墟内的井口,走入了破旧的房屋。

他走入房屋,很快出来了,手里还提着东西。

第一具、第两具、第三具……水井注定无辜。

右手背上的琥珀色妖瞳也看着这一切,月光照在它的瞳孔上,琥珀色上被覆盖了一层冷月的颜色。

(他去救他们,而他们却用他的鲜血来沾馒头吃。)

“嗯?什么意思?”

(哈哈哈,没什么只不过是感叹罢了。)

末绝是在感叹吗?或许吧,谁知道呢。

何尚把众多尸体丢进深井里,接着就做些处理,搬动一块巨大的石头压住井口。

这里是被清洗区域。不久前此处发生过修士大战,凡人伤亡惨重,活人处理好事务就通通搬家了。

这就代表,恐怕要很久以后这些尸体才会被人给发觉。

何尚处理掉尸体,抬头看了看夜空的明月,估摸出此时的时间。

时间尚早,夜色还很漆黑,此时可不是离开平民区域的好时候。

依何尚的认知,恐怕此时连城门都没开。

城门尚未开启,何尚能做什么呢?

刚刚狩猎完的食人野兽是处于吃饱喝足状态的,他很满足。

腹中的饥饿感已经被填饱了,所以他也就不会再遭受这种可怕的饥饿酷刑。

离开院落,返回破旧的房屋之内。

火堆照样是燃烧着,不过火光已经暗淡了许多。何尚走上前,找到一大块木料,拔出剑充当一把柴刀。

很快,一块块的零散木头就被添加到火堆里。

何尚继续依靠在火堆旁,感受着火焰的温暖。他能沉默下去,可某只话痨妖瞳可禁不住寂寞。

(喂喂喂,你难道就不对刚才我讲的话语感兴趣吗?不好奇吗?)

“你说,我在听。”

很敷衍的语气,但妖瞳不介意,它只是缺一个听众。至于这个听众是不是聆听它的话语……这个不重要。

(我想问问你,你是不是觉得那些乞讨儿很傻?)

“嗯。”

(呐呐呐,我也觉得。我们现在来做个假设,假设你是一个正义的普通游侠,身手很普通的那种。)

“嗯,然后呢?”

(嘿嘿,我们来假设,假设。假设这个游侠是前来为民除害,是来营救这些乞讨儿,那么这个游侠的结局会是什么呢?)

(那个孙角其实身手不差,再加上一些碍事的乞讨儿,这个身手普通的正义游侠很可能会陷入死地。也就是说他会被孙角连同乞讨儿一起杀死。)

“你想表达什么?”

何尚的疑问,末绝却是狰狞一笑。

(嘿嘿。他来救他们,而他们却用他的鲜血沾馒头吃。他来救他们,可他们却亲手把他送上断头台!)

“……听起来很有道理。”

(他是英雄,想救世人。而他们却是愚昧的世人,专门杀害英雄。你从中学到了什么吗?)

“所以,请你正面回答我,你到底想表达什么?”

何尚的疑问,末绝发笑。笑得很彻底,很狰狞,很有残忍意味。

(别企图当英雄,因为这个世界不会有英雄的容纳之地。这就是我所感叹的。)

“嗯,这个世界是吃人的。人是吃人的人,世界是吃人的世界。”

(哈哈哈,对对对。吃人!)

第四十五章 怪物

所谓吃人者,就是用别人的性命来强大自己。

天色渐亮,但却还没有破晓的那一刻,而是一种微弱的亮意。

何尚走出破旧房屋,他抬头看看天色,心底里估摸一下时间。

是时候要动身了。

他随意收拾一下,整理自己身上衣服的起皱。又走到尚未熄灭的火堆旁,用燃料灰盖灭火堆。

踏入那个院落,古井里藏着尸体,院落里停留着食人野兽。

院落里有树,几棵大树。柳城的居民风格就是如此,院落里喜欢栽树。

露水停留在树叶上,空气中弥漫着寒意。

何尚走到院落里,突然心中有种很怪异的感觉。他猛然回首,看向那个破落房子。

他刚刚在里面,装成前来惩奸除恶的正义游侠,用手刀击晕诸多乞讨儿。又扭断他们的脖颈,把他们吸成干尸。

一个大活人变成一具干扁的尸体,其中所需的时间注定不是太长。

“我变了吗?”何尚看着那间破旧的房屋,脸上露出微微呆滞的表情。

末绝说他变了,他的狩猎方向改变了。他以前通常选择一些死有余辜之辈,而现在却是只要对方是活人。

自己变了吗?何尚还是原先的那个何尚吗?

片刻后,他从自己的内心世界得出了答案。

得出答案后,他缓缓扭过头,抬头看向还是一片朦胧无光的天空,说到:“阿姐,你会讨厌我吗?”

何尚驻足于此地,停留很久,也没有得出答案。

或许是因为,他唯一在乎的那个人已经死了。

死人是不会回答,注定不会回答。

…………

天还是没有亮,但是何尚知道黑墙的城门已经开了。

狩猎完的野兽,舔舐着爪子,意图回到自己的巢穴。春灯节的一夜,他算吃饱喝足而归。

街道两旁的房屋禁闭门户,因为时辰还早,其中的住户们都还躺在床铺上。

昨夜的狂欢,他们为春灯节耗尽了精力,所以他们睡得很熟。

街道地面是铺着石砖的,坚硬的石砖地面是黑墙之内居民的福利。

因为这些平民区的住户是柳城的中流砥柱,是提供赋税给柳城肉食者的“家畜”。

何尚走在街道上,他静静的走着,看着。按照柳城的法条,何尚现在是不能行走在大街上的。

因为此时还是处于“宵禁”。虽然这个时候不是晚上,但也算宵禁时期。

何尚知道这个事实,但他不怕。

看看这个时候柳城是处于怎样的局面?大量修士涌入城中。

修士是修仙界,而柳城王法的有效范围却是凡间。

于是,柳城法律很苍白的变成了一堆废纸。那么在这个时期,宵禁也就成了一个笑话。

所谓王法就是如此,大人物们划下地盘和边界。规定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然而这种东西也就只能作用于小人物身上。

真是很可悲的一种东西。

何尚很清楚,他很早以前就认清了那些肉食者的真正面孔。

王法?他父母被修士一剑劈死在路边,连尸体都被灵兽给食去的那一刻……王法在哪里?

又比如前段时间,柳城中的修士大战,殃及众多无辜百姓。那一刻,王法在哪里?

肉食者是什么?一群吃人技术高超的吃人野兽罢了!

何尚把思绪收回,强行镇定自己的内心世界。

他继续走着,吃人野兽要回到自己的巢穴。

街道上有些冷,但也不算太冷。何尚走在街道上,专注的走着。然后他的面前就走来了一个卖早点的老头。

肩上担着两个木桶,木桶上盖着厚厚的布。在冷气中,可以看到由桶中冒出来的热气。

这是卖早点的,何尚也没有太过注意。

然后……世界又变成了一片黑白色。

恐怕又是妖瞳末绝搞的鬼。若用它的话来说,自己现在应该是处于神魂被加速十万倍的状态。

“……你又要搞什么?”

(我想问问你,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对那件事情而生气吗?嗯,就是那件白色巨犬的事情。)

白色巨犬的事情么……面对白色巨犬的尸体,末绝想要吞噬犬尸,而何尚却是保命为第一原则。

“因为我没有吃掉那具尸体?”

(这只是表面原因。你知道我为什么要你吞噬那具犬尸吗?)

“这个……不知道。”

(呵呵,我给你看点东西。)

末绝的话音刚落,何尚就发现自己的所处的地方变了。

还仍然是街道,不过却已经不是原先那处地方。

(这是剧情发生的地点。)末绝说着。

(这是剧情的重要演员之一。)

妖瞳说着,然后何尚的面前缓缓浮现出一个狰狞的身影。

它是一只可怕的怪物,极为可怕的生物。何尚看着这只狰狞的怪物,拳头不自觉的握紧了。

浑身漆黑色,有一层楼这么高。人形,有四肢,还有一条长着尖刺的尾巴。

它的头上有些巨大的口器,看起来能吞下一个完整的西瓜。它嘴里的牙齿是血黑色的,且密密麻麻。

这只怪物浑身都长着甲壳,看起来就像天牛的那种黑甲壳,还长着可怖的尖刺。

四肢是粗壮的,也是很狰狞的。何尚可以看到,它的双爪是多么尖锐。尾巴类似于蝎尾,也长着黑甲和尖锐的刺。

一只可怖的怪物,让人不敢相信世界上还会有这种可怕的生物存在着。

(呵呵,这只是主角。其他的配角们也要上场了。)

妖瞳笑着,随着它的话音。一些其他的身影也浮现于街道上,很明显他们就是末绝口中的“配角”。

何尚看着他们,数着他们的数量。

三十个刀盾兵,十个弩手。虽然知道自己面前的人物都是虚幻,但何尚还是有些震撼。

末绝没有停下,它继续开口诉说着接下来的事情。

(在某一天,街道上出现了一只可怕的怪物。它的出现引起了围剿,柳城高层派遣一队精锐的士卒来围杀这只怪物……)

末绝说着,然后何尚面前的景色也开始变化起来。

怪物和士卒们开始了交锋。

(……怪物是多么的可怕,所以柳城派遣的士卒也是精锐无比,且配备上符箓箭矢。)

熟悉的紫色箭矢被弩手持在手中,并且很快装填到他们的强弩上。

射击,怪物流血。

第四十六章 怪物的由来

一片狼藉的场景慢慢变淡,何尚又回到了原先的那个黑白场景。

街道照样是原先的街道,甚至那个卖早点的老头还停留在何尚的身旁。

老头儿担着两个木桶,低着头。他即将要和何尚擦肩而过。

但他又不能走动,因为这一刻是处于“静止”。

何尚的思绪很杂乱,因为妖瞳刚刚给他看了一次屠杀。

一次彻底的、野兽和人之间的屠杀。

人有着数量优势,有着阵法配合。精良士卒很显然经过特殊训练,他们的意志坚定,甚至可以牺牲自己来为战友创造机会。

刀盾手的盾抵抗怪物的利爪,刀盾手的刀全力劈砍可以攻破怪物的黑壳。

弓弩手也不落后,他们手中的符箓箭矢也可以对怪物产生有效伤害。

这队精锐士卒的确不辜负“精锐”二字,但他们还是输了。

他们惨遭屠杀。

刀盾手的盾的确可以抵御攻击,但他们的体力不是无限。每一次抵挡怪物的爪击,他们的手臂都会受到巨大冲击。

一次复一次,人的臂力能够抵挡怪物的几次攻击?

更何况那只怪物足足有一层楼高,可以在力量上碾压刀盾兵们。

它的奋力一击,足以让士卒们双臂残废。

何尚在刚刚的幻觉场景中就看见了,那只怪物的全力一击直接把一个刀盾兵砸成肉酱。

盾可以抵挡住怪物的攻击,但盾也注定抵挡不了怪物。

刀盾兵们的盾失败了,那他们的刀呢?抱歉,这场战斗注定是一次屠杀。

锋利的刀剑的确可以劈砍开怪物的黑壳,给怪物造成伤害,让它流血。

怪物的确流血了,红色的血,那种艳丽无比的红。

血从伤口中流出,滴落到街道地面的石砖上,而后石砖被腐蚀了。

是的,何尚很确定那石砖被腐蚀了。

血滴到石砖上,石砖被腐蚀。那么刀盾兵手中的刀剑呢?自然是被怪物血液给腐蚀上。

钝了,刀盾兵手中的刀就如此被腐蚀得钝了。

一刀撕开黑甲,然后刀就废了。如此一来,士卒们的情况就更加严峻。

刀盾兵已经废了,他们也仅只有起拖延作用。这些家伙只能尽力的拖着,拖住怪物的脚步,让后头的弓弩手有充分的时间填弹射击。

弓弩手配备了符箓箭矢,一轮齐射而上。

黑壳爆裂,强腐蚀性的红血流淌于石砖路面上。黑甲怪物嘶吼着,然后向着弓弩手扑来。

却又被阻挡住,刀盾兵们用性命为战友拖延时间。

又是数轮齐射,怪物被符箓箭矢炸入重伤状态。

人成功把野兽逼入重伤状态,但符箓箭矢却消耗一空,迫不得已使用普通箭矢作战。

他们以为自己能赢,然后被屠杀干净。

怪物陷入重伤,它的黑壳破碎,露出外壳下的血黑色筋肉。它的血也滴落着,腐蚀了很大的一片石砖地面。

它嘶吼着,扑向一名刀盾兵。

抓住,咬掉脑袋,咀嚼,然后把还在略微抽搐的尸体给吃下腹中。

幸存者纷纷起来反抗,但是注定只是无用之功。刀盾兵的刀钝了,弓弩手的符箓箭矢也消耗一空。

剩下的事情也不必多说,这场战斗已经化为一场屠杀。

怪物屠杀人的战斗,一次血淋淋的屠杀。

(你对这种事情怎么看?)

“不必拐弯抹角了,剩下的事情我猜到了。”

(哦?)

“这只怪物是我吧。它就是我。”

(啧?你怎么知道的?)

(直觉。)

(嘿嘿。)

末绝没有回话,它只是笑着,很得意的笑着。

随着它的笑,何尚附近的空间又产生了变化。

夜临,月升。

何尚出现在了一处熟悉的房屋之内,很熟悉。他环视一遍四周,发现一切都还是这么熟悉。

熟悉的房间四壁,熟悉的木床,以及角落里的一个大黑水缸。这一切都是这么熟悉,连窗户外的月亮也是熟识的。

何尚看着,他的目光放在了木床之上的那个身影。

那个名叫何尚的人,正犯疟疾似的,蜷缩在木床上发抖。

何尚看着何尚,他看着他。

然后,血流出来了。

木床上的何尚开始变化,他的皮肤裂开,流出红色的鲜血。

血沾湿了床铺,然后床铺被鲜血给腐蚀。

强酸性的血,正如同刚才的那只怪物。

仅仅流出强酸性的鲜血,还不是完整的变化。恰恰相反,这还只是一个最开端的开始。

何尚看着他,然后大丛的血黑色血管钻出他的体表。这些血管是蠕动的,就如同书里描述的“春天的野草钻出地表,伸展着它们的腰肢。”

血管也钻出体表,伸展着它们的腰肢。

在月色的照亮下,数不清的红黑色血管开始了它们的叛乱。

大的,小的,粗的,细的,反正就是一大片密密麻麻的血管纷纷钻出体表。

最终,把它们的宿主给包裹起来。

何尚在旁边看着一切,看样子镇定无比,但紧握的拳头和略微发白的脸色出卖了他。

血管们的叛乱持续了很久,很久。直到夜空的冷月西斜,这一切才……刚刚开始。

血管们的暴动结束了,它们有钻回体表,露出了原先的何尚。

或许他已经不能被称之为“何尚”了。因为他已经变成它了。

它不高,像缩水一般。不过它却有结实的黑壳和锋利的爪子,还有一条蝎子般的尾巴。

它就是刚刚那只巨大怪物的缩水版,或者可以被称之为新生版。

何尚看着它,他看着它,汗水已经充斥了他的掌心。

他看着它,而它却没有看着他。

只见这只怪物踉跄站起,窜到窗户上,然后钻出窗户,向着外界而去。

它消失了,何尚知道它要去猎食。因为他能告知到它的饥饿,这种想要吃人的饥饿。

场景又一次变化,何尚再次返回到原先的那处大街上。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你吃掉那条白色巨犬的原因。因为那头犬尸可以弥补一些营养,能延长你变成那只怪物的时期。)

“我该怎么做才能不变成那样?”

(很简单,就俩字——灵根!)

第四十七章 灵根

灵根,仙人之资,上天之子。相传只有上辈子是仙人的才能今世有灵根。

灵根是修仙的入门邀请函。

(有灵根才能修仙,没灵根……修个大爷,还是洗洗睡吧。)

(小子,你要接受这个事实……你没有灵根。)

妖瞳的话音中蕴含幸灾乐祸的成分。

何尚沉默了片刻,对着那只得意的妖瞳说到:“没有别的办法吗……你应该有办法的。”

(啦啦啦,没办法。)

“你有。”

(没有,没有,就是没有。)

“……你有。”

(没有,你要相信我。嗯,我可是一颗从不说谎的妖瞳!你要信我!)

“好,你没有。”

(谁说的!我有啊!身为我可是无所不能的末绝,你怎么能如此怀疑我的能力呢?)

“……好,你有。请说。”

何尚真的是无语了,他实在是搞不清这只妖瞳的脾气。

幽幽叹口气,忍着心中的郁闷,何尚盘腿坐下。

末绝刚刚让何尚看了他自己变成怪物的一幕。也就是说,何尚还在幻境之中。

(喂,小子。我先问问,在你的认知里“灵根”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某只妖瞳终于不在装傻充愣,用正经的语气来询问它的宿主。

灵根么……何尚被末绝如此一问,倒是一下子被问住了。

灵根到底是什么东西?

何尚开始了他的回忆,思索,搜寻脑海中有关灵根的记忆信息。

他思索很久,然后对着妖瞳说到:“灵根就是天赐予的神圣之物。传说只有大善大德者才能拥有的东西,是仙人的根基,是长生的道路。嗯……还是上天赐予世人的奖赏。据说只有大义大仁者为正义之事牺牲后才能在下辈子拥有灵根。嗯,还有……”

(停停停!容我先笑笑……哈哈哈!!哈哈哈!!)

何尚叹口气,但他还是等待着,等待末绝笑完。

许久,末绝终于停下了。

(哈哈哈!哈哈……咳咳,容我先缓缓。咳咳,咳咳。嗯,我问你,你信吗?)

“不信。”

(嗯,从这里可以看出,你的脑子还没有进水。)

“接下来你说,我来听。”

何尚了解末绝。嗯,毕竟相处已有一段不短的时日。

他知道,末绝是先让自己说,然后再反驳自己。

何尚已经发言完毕,那么接下来就是轮到末绝的反驳时间。

(喂,你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那个灵魂轮回的事情。)

“记得。人没有下辈子,灵魂会消散,不会轮回转生。”

(对。所以说,你前面说的那些都是屁话,都是一些没脑子的言论。嗯,接下来我要为你介绍一下,介绍灵根这个玩意的真正面目。)

“请说。”

何尚微微颔首,他也很好奇灵根的真正面目。毕竟他一直是一个凡夫俗子,不懂这些修仙界的知识。

作为一个凡人蝼蚁,他只有从奇异故事里听到这些修仙世界的信息。而且也大多不真实,不可靠。

(小子,接下来我说,你听。认真听!)

“好。”

何尚回话,末绝也开始讲授关于灵根的信息。

(灵根可大致分为五行,也就是金木水火土五种灵根。当然,也有一些变异的灵根,比如沙灵根、冰灵根之类的,但我们今天不讨论这些变异灵根。)

(灵根的属性对应着法术,比如火灵根使用火法术就会事半功倍。嗯,同时你也必须要有灵根。因为没有灵根是不能突破至练气阶段的,也就是说没灵根的家伙撑死也只能达到半步练气。)

末绝停顿一下,而后又继续说下去。

(关于灵根的资质,属性不是越多越好。恰恰相反,单属性灵根是最好的,双灵根次之,三灵根再次之,四灵根和五灵根最次之。)

(但……我觉得不必要讨论灵根的资质,因为没啥用处。嗯嗯,灵根的基础知识也就是这样。)

末绝对着何尚继续说着,尖锐的声音响彻何尚的脑海。

(灵根这东西是天生的,血缘、出生环境……反正很多因素都可以影响灵根的出现几率。)

(没错!就是天生的!不分善恶!你知道你刚才说的那番话多么好笑吗?果然凡人对修仙者都是抱着崇敬的蝼蚁心态。大义大仁者才能有灵根?好笑!)

(至于灵根的作用……就是吸收灵气。除此之外没啥大用处,但灵根又是不可或缺的。)

(没有灵根,你就永远无法进入练气阶段,而且还要面临被吞魔功法反噬。)

说罢,末绝消停下来,让何尚有些消化时间。

知识也是需要消化的,一下子说太多会让人消化不良的。

何尚低头沉思着,然后对着妖瞳说到:“既然有灵根就能解决目前的困境。那么……我该怎么做?”

他不想变成那只可怕的怪物,因为那只怪物明显就已经失去了神智。

由他变成了它,人变成怪物。

(很简单,吞噬一个修仙者就行了。)

“修仙者?!”

(对咯,就是那些高高在上的神仙老爷。呐呐呐,抓住一只来红烧吧!红烧神仙咯!呐呐呐,记住多放点糖!)

妖瞳用无所谓的语气说着,仿佛那些修仙者就是畜生圈里的家禽,可随意生杀夺予。

不过想起这只妖瞳深不可测的能力,或许还真是可以做到这种地步。

但对于末绝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却不适合何尚。

何尚只是一个凡人蝼蚁,即使他是半步练气修为,也还是一只蝼蚁。

修仙者有多么恐怖?何尚回忆起了他曾经窥视到的一次修仙者对决。

一剑,几条街变成废墟,几百个人变成亡魂。

这就是修仙者之威。

但他又不能不去面对修仙者。因为他必须要灵根,换句话说就是必须要吞噬一个修仙者。

深深的呼吸一口气,然后吐出。

何尚对着妖瞳末绝说到:“我应该还有时间,让我想想。”

话音刚落,何尚就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原先的那处街道。

街道还是那个街道,天色未亮还是未亮,空气中遍布着寒意。

他发现自己能动了,看来末绝已经解除了神魂加速状态。

然后……

(不必了哟!)

末绝的声音充满着戏谑,这让何尚冒出一股很不祥的预感。

他感到不安,然后又听见它说。

(我原先在药店里订购的灵根看来已经送货上门了呢。嗯,真是贴心。)

瞳孔瞬间一凝,何尚猛的抓住一旁卖早点的老头。

人肉盾牌,用力一挡。

轰隆!一颗袭击而来的火焰球被抵挡。

第四十八章 偶遇

撑着一把伞,为我的爱人遮风挡雨。

我和她一起,度过了春灯节美好的一夜。

多么美好的一夜啊!唐玉至今回忆起都沉浸于甜美。

春灯节的灯火通明,星辰也为这一天而祝福。

唐玉很开心,真的很开心。

春灯节的一夜,他陪着她度过了这美丽的节日。

美丽的恋人在身旁,而这一天又是美好的春灯节。所谓人生极乐也莫过于此。

唐玉陪着她。他知道她一直在自己的身边,依靠在他的肩膀上,对他幸福的微笑。

虽然在旁人的眼里,他只是一个人,但他知道自己并不孤独。

他的心口处有一个青色小袋子,里面装着他的恋人。

心是滚烫而又甜蜜的,因为一切有她。

他撑着一把油纸伞,和自己深爱的恋人共渡春灯节。

撑着一把油纸伞,和深爱的恋人一起于春灯节约会……有什么还能比这更幸福的事情吗?

春灯节的夜是幸福的,因为它见证了他和她的美好约会。

唐玉很开心,陪伴着他的恋人度过了一夜春灯节。

若不是身处街道上,唐玉恨不得和他的爱人亲吻,但唐玉还是很在乎别人的眼光的。

虽然已经坦诚相待过很多次,可他还是觉得很羞涩。

没错,唐玉还是很在乎旁人的眼光的。

这一夜,他走在春灯节的热闹街道上。女性化的面容让他看起来似个大家闺秀,一个偷偷跑出家里来的大家闺秀。

数次有人对他搭讪,但他只是婉言拒绝了。

因为他已经有约了。嗯,他的爱人就在他的身边。

在唐玉眼里,她还活着。

她是一个集世间所有美好为自身的美丽女子。她是美丽的,而她也是幸福的。

因为她是他的妻子,因为他和她是相爱的。

他幸福的笑着,撑着一把油纸伞,和自己的恋人携手度过了一个美好的春灯节。

美丽的烟火盛开于夜空,美丽极致的颜色。

唐玉也抬头望着这春灯节的烟火,然后默默地走到了一个偏僻无人的角落。

打开青色锦囊,捧出她。

嗅着她的美好发香,躲藏于阴暗偏僻的角落处。

深深的一吻,天长地久。

“我爱你。”

他看着她,深情款款的说道。

而她却注定不会回答,因为她只是一颗头颅。

他说:“你也爱我的……对不对?”

许久许久,头颅不会说话。

“哈哈,你当然是爱我的咯!”

唐玉甜蜜的笑着,把他的恋人放进青色布袋里头。

打开油纸伞,他走出角落,走向了春灯节热闹的烟火。

直到……唐玉碰见了何尚。

腰间玉佩隐隐发热震动,因为这块碧玉里头封着一道黑烟。

黑烟的异动告诉唐玉,杀死白色巨犬的凶手就在附近。唐玉把他的眸子微凝,看向不远处的那两个人。

一老一少,两个人里头肯定有一个杀犬之人。

两个人里面,唐玉弄不清楚谁才是杀狗凶手。到底是那个老头?还是那个少年游侠?

不过一切都不打紧。唐玉表示把那两人都杀死就行了。

一颗火球凝聚于掌心,而后一挥。

赤红色的球体向着那个少年游侠袭去。

………………

卖早点的老头做成人肉盾牌,抵挡住了那个袭击而来的火球。但火球被抵挡后便爆裂开来,有一些细碎的火球碎片沾染到了何尚。

火焰的灼烧感觉,很痛。可何尚现在的注意力却不是集中于这上头。

修仙者!

何尚体味着身体各处被灼烧的触感,不由背后一凉。

脑海里念头瞬间便暴炸开来。

怎么回事?怎么会有修仙者来袭击自己?

元宝赌坊的那个未知的修仙者?

还是路过的魔修?

何尚思索着,然后提着手里的人肉盾牌又抵挡了一颗火球。

火焰横溅,一股烧焦味道发散。

此时,无辜的卖早点老者已经死透了。第一颗火球在击中他的一瞬间就要了他的性命。

何尚还在思索着对策,他的思绪很乱。因为他根本弄不懂对面那个修仙者袭击自己的原因。

不过他很快就不必思索了。因为唐玉已经发话了。

“怎么?杀了我宠物的家伙就这点本事?”

一句话,就让何尚弄明白了。

何尚小心翼翼的持着手中的盾牌,看着谨慎的那个修仙者。

“怎么回事?你不是说脖子上的狗毛能抵挡搜索的吗?说好的半年的时间呢!”

(嗯哈,我没说谎。的确能抵挡半年。)

“那这是怎么回事?”

(没办法啦!这是霉运气啊!谁叫你主动撞上的?啧,你该去庙里拜神了。)

妖瞳很得意,它觉得自己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

本来按照它设定的剧本,何尚脖子上的狗毛吊坠应该还有几天左右才失效。

然后对面那个失去本命兽宠的修仙者就会自动送上门来。

嗯,狗毛吊坠有半年有限期限什么的……这也是它胡乱说的。

末绝觉得,一切都按照它原先的计划上演。嗯嗯,甚至比它原先的计划还要完美。

在它眼里,修仙者都是蝼蚁。而何尚突破练气阶段门槛又需要一条灵根。

御兽流修士失去本命兽宠,本身就会受到反噬以至于实力大减,而且还是处于孤身寡人状态。这和前来送死有什么区别?

末绝很高兴,一切都按照它的计划进行。

妖瞳很高兴的同时,唐玉也很高兴。

因为他觉得这是上天给予他的考验。

和自己的爱人度过一夜春灯节,又偶遇上杀死自己本命兽宠的敌人。这就是上天给予他唐玉的天启!

天告诉他,这是对他爱情的考验。

没错!唐玉觉得自己必须杀死那个青年游侠,用他的鲜血来涂抹他的爱情。

这是被上天祝福的爱情啊!唐玉手掌运动气息,又是一抹赤红色的球体身影。

这一发火球,唐玉要让那个家伙去见阎罗。

妖瞳很高兴,唐玉很高兴,恐怕此时只有何尚是不高兴的。

他思索着对策,想着面对如此困境的计策。

然后他没有想出来,因为一颗赤红色的火球打乱了他的思考。

他本来打算又用手中的人肉盾牌去抵挡,但突兀的尖锐直觉让他改变了主意。

何尚瞬间把动作一变,改抵挡为抛出。

无辜的死者迎接上了那一发赤红色的球体。

轰隆!火球爆炸,剧烈的火焰吞没了那具死者的尸体。

第四十九章 眼界

对面是……修仙者!!

何尚背后微凉,心跳稍微有些加速。

对面是修仙者,是高高在上的仙人,符合天道而生的神仙,是手段通天的神人。

虽然末绝告诉自己,仙人也是可以被杀死,但何尚还是心里愈加紧张。

在他的世界里,仙人是不可以被凡人杀死的。

传闻里告诉何尚,仙人只能被其他仙人镇压,但绝不可能被杀死。

至于凡人……当仙人言出法随,说“死”。凡人就会被无边的神力给抹杀掉。

这就是仙人,这就是何尚世界观里的修仙者。

虽然他知道,这些传闻都是被夸大无数倍,但他还是心中不由发虚。

以身为凡人的状态去面对修仙者,以凡人蝼蚁的卑微身份站在仙人的对立面,这使得何尚心中愈来愈紧张了。

对方是仙人!

何尚手心冒汗,强忍着剧烈蹦跳的心脏。

即使那颗妖瞳多次说“修仙者是蝼蚁”,多次重复修仙者也脱离不了“人”这个范畴,但何尚还是感觉心虚紧张。

这就是时代的枷锁。

何尚只是一个凡人,一个多次惨遭不幸的凡人。

若不是末绝,他现在还是一个苟且偷生的蝼蚁。

这就是这个可悲世界的真相。

即便故事里无数次提及“仙人是护佑天下黎民”、“仙人即是大德行之人”,但……事实的真相是这样吗?

何尚知道,仙人是残酷的。他的家为何而崩溃?他父母为何而死?

这一切都让何尚彻底看透了这个可悲的世界。

这就是一个仙不似仙的可悲可叹之世!

但看透是一回事,反抗却是另外一码子事情。

时代枷锁的痕迹还残余于何尚体内,让他心有不安的面对着这个仙人。

他是凡人,而对面却是修仙者。

何尚微微摆动脚部,鞋底和粗糙的地面摩擦着,沙砾作响。

他看着对面的那个修仙者,那个仙子。

很好看的一个仙女,很符合故事里的仙子姐姐。但心肠却和自己没啥两样。

听说仙人都会道术。

何尚谨慎的把目光微转,把视线放在了那具被烧焦的老者尸体上。

不用多说,前面的那些火球肯定就是修仙者的道法,而这种道法的威力也十足。

何尚看着地面上这具惨遭不幸的尸体,观察着它的惨状。

部分躯体变成黑炭一样,这是被直接集中的地方。死者面部扭曲,生前遭到了巨大痛楚。毛发全无,浑身漆黑,这惨状无声的述说着道法的威力。

这就是修仙者的强大么?绝对不能被这种火球击中!

何尚看着这具尸体的惨状,暗地里下定念头。

对面的那个女修仙者停下片刻,好像刚刚那发威力巨大的火球让她消耗巨大。

但她也仅仅只是略微暂停罢了。何尚相信,很快那个家伙又会凝聚出道法火球。

吃人的野兽被仙人给堵上了,陷入了困境。

怎么办?

何尚这样问着自己,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意图思索出最佳的解决方案。

时间紧迫,对面的那个修仙者不会给自己思索的时间,必须赶紧相处应对之策。

用力咬着牙,何尚运转思维,想着破困境方法。

思索,思索,紧迫思索,然后他拔出了腰间的剑。

“我是一个市井游侠,不名之辈,斗胆请仙人赐教。”

何尚这样说着,他紧张的看着对面的那个仙人。此时,那个修仙者的手中已经凝聚出了一颗小小的火球。

火球虽然小,但只需用片刻时间便可以膨胀为一个大火球。

小火球的威力不可知,但何尚算是见识过大火球的威力。

背后的冷汗已经湿透了衣裳,手心也是不断的冒冷汗。何尚不确定自己的意图能否成功,但他也别无选择了。

所幸,他的计划似乎成功了。

只见那个修仙者微微一顿,饶有趣味的看了何尚一眼,然后说到:“我今晚要和我的爱人结红喜事。”

她笑了笑,然后说着:“就用你的血来作为交杯酒吧!”

修仙者把手中的火球消散开来,拔出了她腰间的剑。

唐玉笑着,这个为情所困之人期待着鲜血。因为今夜唐玉准备和爱人结婚,而结婚却又不能少交杯酒。

在唐玉兴奋的目光下,何尚……跑了。

他图谋已久,趁着唐玉拔剑的时候窜进了巷陌里。

何尚跑了,唐玉怒了。

修仙者看着那个逃窜的身影,面色扭曲。唐玉知道自己被耍了,一开始对面那个市井游侠就没打算和自己死拼。

不过,唐玉却也笑了。这位修仙者的本命兽宠是巨犬,虽然巨犬已死,但还是留下了一些特殊技巧。

比如追踪。

…………

(喂,小子!!!你脑袋是不是进白菜汤了?这可是送上门的灵根啊!灵根!这可是灵根!)

(灵根啊!我给你看了幻境,你应该知道的!没有灵根的你迟早会变成一只怪物!)

末绝大吵大闹着,它对何尚的举动十分不满。

早知道,那可是极为难得的好机会啊!

一个御兽流修仙者,被杀死了本命兽宠,目前还在反噬期间。而且作为御兽流修士,手段大多是奴役、辅助性法术。

这样的好机会却被放过了?这它忍受不下这口气!

末绝在何尚的脑海里吵闹着,而何尚却不理会它。因为他太忙了,忙着逃窜。

疾驰过一个胡同,翻过几堵墙,矫健的动作体现他的身手不凡。

何尚逃亡着,末绝吵闹着。吵闹一会后,脑海里的妖瞳突然安静了。

(喂,你在害怕?)

末绝说着,它的声音中充斥着嘲讽尖锐。

何尚不回答,因为他光顾着逃亡。

妖瞳没有等来它宿主的回答,所以它在何尚的脑海里继续嘲讽。

(呐呐呐,懦夫懦夫!没找个你这个家伙是个懦夫!哈哈哈,没想到你这个家伙竟然是个懦夫!我只想问问,你阿姐若是知道你是个懦夫会……)

“可耻吗?害怕是可耻的吗?”

何尚开口回答着妖瞳,他一边逃亡一边回答。

得到这样的回答,末绝狰狞的笑着,然后这只妖瞳反问到。

(害怕不可耻吗?你这是逃战!你可以杀死那个修仙者的。修仙者也怕被砍掉脑袋,你只需要一剑就能砍下那个家伙的脑袋!啧,懦夫!)

“我想问问,凡人害怕修仙者难道很奇怪吗?”

这回轮到妖瞳沉默了,沉默很久,很久。

(哈哈哈!哈哈哈!是我傻了!凡人本来就是应该害怕修仙者的。哈哈,我真是一颗傻妖瞳。)

末绝瞬间疯狂的狞笑开来,笑声轰炸了何尚的脑海。

何尚手脚敏捷的翻过一堵墙,然后回答:“我知道我缺少一条灵根。但,我觉得我应该用偷袭而不是正面战斗。”

停顿一下,他想起那些神话故事里的修仙者和刚刚威力巨大的火球,然后说到:“我是一个凡人。”

“而一个凡人注定是战胜不了一个修仙者的。给我一些时间吧,我会用偷袭和下毒来解决的。”

“嗯,我必须要弄到一条灵根。这个我知道。”

妖瞳没有反驳,也没有回答。

它知道,那个修仙者因本命兽宠的死亡反噬,如今的实力算是大损。

而何尚处于半步练气阶段,并且他的躯体受到吞魔功法的强化,实力也算强势。

若是认真算一下,何尚的赢面也算不小。

如今么,何尚却被他以往的眼界所困,自认为“凡人正面战胜不了修仙者”。

关于这个结论,末绝不打算纠正他。因为没有必要。

琥珀色的妖瞳自何尚右手背上睁开,看向了后头的方向。

它知道何尚是逃脱不了的。

反正都是迟早一战,到时候用战斗结果说话。

末绝思索着,虽然那个伪娘修仙者的灵根是最差的,但也起码算是一条灵根。

灵根就是如今何尚所缺少的东西。

震惊!

震惊!无敌的学校宿舍厕所又一次胜利了。

阿九今天被熏得一身臭,我从没想过学校宿舍厕所竟然是如此无敌!!

今天可能不会更新了。

我现在还在宿舍小房子里晾着呢。。。主要是把身上的臭味给晾干净才敢缩进温暖的被窝。

好吧,今天不能更新了。

明天还要考试,又不能熬夜码字。。。

我只能说,今天晚上码字多一点字数储存,明天再补上。。

明天就还上吧。嗯,今天不更新了。

《吞魔行》震惊!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五十章 凡人的姿态

钱方不叫钱方,他甚至不姓钱。“钱方”只是别人给他起的外号罢了,这可不是真实姓名。

钱,外圆而内孔方。所谓“钱方”当然是……

钱方大喝一声,大声喊到:“喂,那个老不死的!还有那个小崽子!”

黑墙城门处,钱方抓住了一对好似卖菜的爷孙俩。

这位人高马大,身着结实皮甲,手持长枪的守门士卒来到那对爷孙面前。

冷呵一声,这个威武的汉子走上前。他的面前是一对受冻小鸡仔般的爷孙,哆哆嗦嗦抖个不停。

钱方没有同情他们,因为他的外号叫做“钱方”。

只见钱方瞄了这对爷孙一眼,然后果断一枪挑飞了那个菜笼子,再加上一脚,又把这个菜笼踹得老远。

菜洒了一地,卖菜的爷孙俩面色发白,但钱方却只有戏谑的冰冷。

他把枪身拍了拍那个老农的脸,然后冷冷的说:“老不死的,知道王法吗?”

老农颤颤巍巍,僵硬的点点头。因营养不良而发育矮小的小孙子紧紧的抱住他的爷爷。

钱方把这一幕看在眼里,又是一声冷呵。

柳城的黑墙近几年来开城门早,真的很早。原因好像是为了避免耽搁一些仙人们的出行。

这几年来,柳城愈来愈热闹。所以柳城的一些肉食者也担惊受怕起来。

世间王侯贵族怕仙人!

所以,为了不耽搁一些仙人的出行来往。柳城的城门敞开的时间越来越早了。

虽然仙人都是飞翔于天空,踩着飞剑,虚空遨游,但总也有一些修为低微的仙人。

为了不让仙人们不方便,柳城肉食者们很愉快的提早了城门开启的时间。

天色微亮,就敞开。

夜色最浓时,才关上。

于是啊,这样的出入条件就增加了一些灰色领域的猖狂。

但是呢……也让一些贱民方便了不少。

钱方撇了一眼这对爷孙俩,伸出手来,勾动勾动手指。

老农立刻一抖擞,赶紧掏出怀中的一个粗麻布袋子。

袋子只有一点沉,叮当作响。

十五枚铜钱被掏出,老农颤颤巍巍的捧着给面前的这位兵爷递上去。

嘁!成年贱民十枚铜钱,小贱民五枚。

“我怎么看你的那个小崽子是加冠了?”

又是掏出五枚铜钱。事实证明,睁着眼睛说瞎话是某些人的被动天赋技能。

钱方把这些铜钱踹进自己的腰包,扛着长枪就走了。也不管后头那对贱民爷孙。

老农和孙子一起把凌乱的青菜捡起,然后提着菜笼子走了。

钱方继续扛着长枪,在他的岗位上坚守。接下来,他又收了几次钱,让他的腰包鼓了几分。

这位柳城的兵爷吐了口口水,望了望尚早的天色。然后摸了摸他的腰包,不由感叹一声。

一些贱民啊!就是特么的不懂王法!

虽然城门的大敞开对仙人造成了很大的方便,但也让贱民捡了便宜。

比如这对贱民爷孙,就是想趁着机会,偷偷溜进城里。

贱民果然是贱民!如此的无耻!

钱方再一次吐了口唾沫,掂了掂腰包。

可惜啊!这些贱民遇上了他!

人送外号“钱方”,嗜钱。

不说别的,换成别的城门士卒守岗,肯定是拖到天色破晓才上来。而这个没人驻守的时间段,就会溜进很多投机取巧的贱民。

但是换成他钱方就不同了!

无论严寒酷暑,无论白天黑夜,只要城门开了,他钱方就会守在这个城门口。

不交进门钱就想进城?没钱的贱民都去死吧!

钱方守在这个城门口,他现在有点无精打采的。

因为时间段到了。

收钱这个事情,也就是开头的时候多一点。城门刚刚敞开的时候,会有很多贱民意图不轨。

守卫城门的这个职位有些小油水啊!钱方摸了摸自己的钱袋,头脑中开始思索今晚的娱乐项目。

是去窑子呢?还是青楼呢?

钱方如此的想着,扛着长枪。

思来想去,钱方觉得还是去窑子吧。

嗯,就去窑子。

钱方打定主意,然后看到了远处来的一个身影。以钱方不差的视力,他清楚的看到了那个家伙。

看那穿着,是一个市井游侠。佩剑,褐色布衣,陌生面目,看起来不是大人物们的门客。

这是一个正常的市井游侠。嗯,看他神色匆忙、急急忙忙的模样说不定是犯了什么不法之事。

这是功劳。

钱方笑了笑,把肩上的长枪放下,悠悠走到城门口。

他吐了口唾沫,把长枪一挥,准备以逸待劳。钱方已经打定主意了,拿下那个游侠儿。

或许他真的是犯下了什么事情,这是活生生的功劳。

钱方看到了那个游侠,他急急匆匆,向着自己的方位窜来。

冷冷的笑一声,把长枪一扫,临上那个游侠,钱方喝到:“鬼祟之徒!给我停下。”

说着,他就迎上了那个游侠,挥舞长枪准备拦截那个游侠。

长枪舞动,竟有一丝霸道意味,可见其身手不弱。

“还不束手就擒!!”

他大喝,面部狰狞,意图吓走对面三分胆气。

别看钱方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城门士卒,他也是有两把刷子的。他起身于市井屠狗之辈,曾投身于一位老武师门下,学习三年。

学成后,出师。凭着一手好武艺混得饭吃,后来又谋了个城门士卒位子,为人处世圆滑老练,颇的上司赏识。

枪出,力道十足。钱方面色狰狞,又带有几丝得意。

这个可疑的游侠肯定躲不过他这一枪!

这一刻,钱方很得意,他甚至开始臆想开来。

抓住这个游侠,破获一起大案子,然后得到上头赏识,从此走上富贵荣华的道路。

但他这一切注定仅仅是幻想。

因为他这力道十足的一枪被躲过了。

好吧,由于这事情太让人吃惊,钱方甚至还来不及收敛他得意的笑容。

一枪被躲过,然后肚子上受到重击。

一口酸水吐出,很明显这一击让钱方很不好受。眼前有些发昏,但还不是结束。

那个可疑的游侠儿卸下钱方手中的长枪,一腿踢出。钱方只觉得自己的腿部一痛,然后下盘失稳。

手中兵器被卸下,腹部受重击,下盘失稳,但这一些却只是前戏。

那位褐衣游侠不知何时钻到了钱方身后,从后面抓住了他。

人肉盾牌,抵抗上了一发赤红色的球体。

修仙的仙人?!

钱方看着自己脸前的火球,一脸的惊恐。

据说在人即将死去的那一刻,人会回忆起自己的一生。

以前钱方不信,但此时此刻他却相信了。

因为他这一刻的确想到了很多,很多。

爱恨情仇,人生也就逃不出这个死循环。

呵,我真是死有余辜。

钱方很后悔,他实在是不应该以一个凡人的姿态参和进神仙老爷的事情里。

梦中惊醒

睡着了。。。悲剧。。。

你们可以打作者,但别打脸。。。

最近考试,脑细胞都挂了。。。

今天不能再更新了。。又欠上一章债务。。

以前的三章加上这一次。。。一共有四更。。

。。。。。。我只能弱弱的问一句,。。。听说女装可以抵更新??所以。。我们能不能。。咳咳咳,我还是更新吧。。。

嗯,明天还上这一更。。

《吞魔行》梦中惊醒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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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僵局

一个城门守卫死了,成为了烧焦的熟尸。发着难闻的臭味,瘫倒于地面上。

何尚不知道这个人的名字,但不阻碍他把这个家伙作为人肉盾牌的举动。

阻挡一个火球,制造出一具焦尸,何尚又开始了逃窜之路。

此时褐衣略微烧焦,但何尚已经顾不了这么多。

生命忧患之时,哪里还管顾衣物?何尚又不是迂腐的士大夫。

焦尸倒下的那一刻,何尚看到了追杀他的那抹白衣身影。

一身白衣,腰携长剑,面容上还带有一丝笑容。

仙人的嘴唇张合,但距离太远,以至于听不清楚。不过何尚看着他的面容和嘴唇张合的形状,大致猜出了这位修仙者所说的。

“你逃不掉的。”仙人肯定是对凡人这样说。

何尚立刻扭过头,向着黑板子之外的区域逃窜而去。

他知道在追杀的时候,修仙者凝聚火球的速度会变慢。起码不能扔掉一颗后,又可以立刻凝聚出一颗,连着向他扔过去。

黑墙内外的区域中,建筑是不同的。城墙内,是平民区。城墙外,是贫民区。

更加杂乱,更加无章,道路更加破烂,人也更加消瘦。

本来从逃窜的几率上说,平民区的密集建筑,杂乱胡同更适合何尚的逃亡。

但他也是被逼无奈,因为他后面的那个修仙者实在是太过难缠。

真的应该赞叹一句,不愧是具有天道神法之力的仙人吗?

何尚翻身躲过一颗火球,又狼狈的窜起来,继续挑选一处方位逃窜而去。

这一切,直到某只妖瞳看不下去了。

(喂,你就这么怕仙人?怕你后面的那个伪娘?)

“……他是仙人。”

妖瞳沉默了,它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它的宿主,这个凡人小子,被追杀成逃亡的败犬一样。

逃窜,逃窜,翻滚,躲过一颗火球,又起身,不顾身上的灰尘土砾,继续逃窜。

关于这一切,妖瞳看在眼里,而它的心中却寻思着。

本来按照最合理、成功率最好的最佳策略,何尚一开始就不应该逃窜,而应该拔剑直上。

修仙者虽然是修仙者,但后面的那个伪娘也就是练气阶段的杂物罢了。练气阶段能掌握什么厉害的道法?也不过是火球之类的低级“戏法”。

别看现在修仙者牢牢占据上风,其实那个伪娘的真材实料也就是那样。

后面那个伪娘是御兽流修士,而且还在本命兽宠死亡的反噬阶段。

御兽流修士没有兽宠,就是一个软柿子。

但是啊……现在何尚却被这个软柿子给压着打,只能亡命逃窜。

看着这一切,末绝实在是只能说一句“咎由自取”。

是的,之所以陷入这种不利的局面,一切都是因为何尚的错误策略。

微微的叹一口气,末绝真是不好怎么说了。

依末绝来看,对付那个御兽流的伪娘修士应该是拉进距离,直接近身厮杀,不要给这个伪娘使用道法的时间。

末绝就不信了!一个御兽流修士能有丰富的近身厮杀技巧。

可是,末绝知道这个策略又如何呢?它的宿主不会相信啊!

这只琥珀色的妖瞳实在无奈,因为它陷入了一个僵局。

它的宿主,一个土生土长的凡人,它的宿主从小到大就被灌输“凡人就要无条件服从仙人”、“仙人是大德大义之士”、“仙人是不可反抗的”等等这些理念。

如今,一下子就要以身为凡人的姿态去面对仙人。其间的恐怖压力,可想而知。

面对仙人都倍感压力,更别提拿起利剑与仙人搏命相杀。

这就是僵局,末绝很清楚。

何尚逃不掉,因为后面的那个修士懂得追踪技巧。

若是近战搏杀,何尚赢面较大。但何尚却因为从小到大被树立起的世界观,不敢面对修仙者。

反而他还拉开距离,一心想窜逃。

逃又逃不掉,后面吊着个修仙者,一路被火球给轰炸。

末绝很清楚,若是比体力打消耗战,何尚是绝对赢不了的。

修仙者的确可能被耗死,但绝不可能被单个凡人给消耗至死。

灵根,后面的那个伪娘有灵根。虽然只是最低劣的灵根,但也算是灵根。

进去练气阶段的修仙者,体力的恢复速度就注定要比凡人强。

妖瞳清楚这样继续下去,何尚会被耗死的。

当何尚的体力被消耗殆尽,而后面的修仙者却还会存有体力。

到那时,何尚的头颅就会被那个伪娘给一剑砍下。啧,说不定还会被挂在城墙上吹风。

必须要打破僵局,必须要让何尚对那个修仙者誓死一战。

末绝想着,然后它笑了。

(……喂,我发现了一点小东西。)

末绝这样的对着他的宿主说到,戏谑的声音很好的隐藏它的想法。

何尚没有回答,他还忙着亡命逃窜。

他一身狼狈,浑身上下都沾染着灰尘土砾。呼吸紊乱,汗水和灰尘给皮肤镀上一层灰褐色。他的额头流血,鲜血混合汗水和沙砾。

何尚不回答,不过末绝并不在意。

琥珀色的妖瞳睁开于右手手背,然后它对着何尚开口。

(你想逃窜而去,可后面的那个家伙很像挽留你呢。)

妖瞳看着何尚,然后何尚的右手手腕上一阵蠕动。

遍布灰尘和汗水的皮肤上,开始变化。一阵刺痛刺激何尚的感知,然后他看到了一个东西。

右手手腕处的皮肤变黑,变黑,而后长成了一个图案。一个戏剧脸谱似的,鸡蛋大小的黑色图案出现于皮肤上。

(这是什么东西你不需要知道,但是你逃不掉的。)

(你看见后面那个家伙没?这就是修仙力量!嗯,一个追杀法术。)

妖瞳说谎脸不红心不跳,或许这和它没有脸和心脏有关。

何尚翻进一处荒废的院落,他知道这里是荒废的。因为多年前有一次大瘟疫,让原本的住户通通死光。

他稳定自己的呼吸,沉默片刻,然后低下头对着妖瞳问到:“怎么……办?”

狰狞的笑声响彻了何尚的脑海,末绝笑着。

它知道,破局的时刻来了。

第五十二章 末绝的分析

何尚是什么样的?

食人野兽,半个魔修,阴险狡诈,能用下三滥的手段就绝不正面硬扛的家伙。

但用末绝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凡人土鳖,修仙文盲。

“阵法”和“法术”都弄不清楚,从没接受过修仙世界常识教育,文化程度也仅仅是不文盲。

一个这样的家伙,真是好忽悠。

末绝这只妖瞳,用沉闷的语气说着它现编的谎言。也幸好何尚没啥修仙常识,很好忽悠。

它说着,说右手手背上的黑脸是“阴疾五病大瘟疫法术”,有追踪效果,而且还能毒杀中术者。

什么五天之内全身溃烂、无药可医之类的话不要钱的说着,说得像极了路边茶摊的三流神话故事。

换成一个见识过修仙世界世面的修士,这话八成会被拆穿,但这话的忽悠对象是何尚。

何尚从小到大都生长于凡人世界,没见过修仙世界的世面。这也就是末绝敢用这种三流谎言忽悠他的底气所在。

一通话下来,何尚的脸色彻底沉下来,难看的要命。

他低头看着右手手腕上的黑脸,脸色更是愈加难看起来。

他低头思索,这个“阴疾五病大瘟疫法术”到底是怎么来的?到底是如何依附到他的身体上的?

思索片刻,而又不得其解。只能将此事归于修仙力量的强大和诡异。

按照末绝说的话,只有杀死施术者才能解除这种阴险的法术。

杀死施术者,也就是杀死后面的那个修仙者!

何尚的心愈加冰冷,身体如堕冰窖。他的思绪很乱,乱极了。他的心很乱,手不知何时摸上了腰间的剑柄,紧紧抓住。

早知道就不参合富贵楼的那趟浑水。

何尚很后悔,但这种后悔的情绪也只是占据他的心头片刻就被抹去。

现在已经没有反悔恼火的时间了!当务之急是找出破局的方法。

何尚思索着,而后得出结论——杀!

剑被拔出鞘,锋利的剑刃闪着寒光。何尚打定主意了,末绝也笑了。

它知道,僵局打破了。

末绝看着何尚环视一眼周身的地形,再钻进了破旧的房屋里头。

房屋很破落,墙壁裂缝和屋顶破洞是独特风格的装饰品。不过这间屋子也算还能住人,起码从表面上看起来还能结实。

也幸亏前任住户是因瘟疫而死。这个原因让流浪者怀有敬畏之心,不至于让这个地方成为乞丐们的落脚地。

何尚走进这处晦气之地,进门就环视屋内的情景。

很破烂,凌乱,狼藉一片。看来当初的主人死后,这里曾经遭过洗劫,基本上所有能用的东西全被扫空。

不过这又关何尚什么事情呢?

何尚自嘲的笑了笑,寻思起自己的埋伏地点。

他要和修仙者拼死一战,自然不能硬面直上。何尚需要优势,哪怕是再微弱的优势。

左看右看,何尚心头里找出了几个可以埋伏的地点,但总得来说还是不太满意。

最终,他把视线放在了这一家子的大门口上。

连接屋内和屋外的大门口,此时是残破的。大门已经没了,原本的两块大门只剩下一块,而且还是孤零零的倒在地上。

一块大门倒在地上,另一块不知所踪。不知是进了冬天的火柴堆,还是木匠的家里。

但何尚可不管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他只在乎自己面临的困境。

大门口,是一个不错的埋伏地面。可退可进,而且还是进入房屋之内的必走地点。

低头询问妖瞳,得到回复。那个追踪法术只能显示中术者的大致方位,无法反映准确地点。

得到了必须的信息,何尚也不多说,直接走到大门口的旁边,钉在了那处地方。

这里就是他寻找好的埋伏地点,希望能获得先手,通过出其不备的方法占据战斗的先天优势。

若是能偷袭成功,一剑砍下修仙者的脑袋就再好不过了。但这种事情也就只能臆想,何尚很清楚,这次他的敌人可不是杂鱼废物。

剑被持在手中,时不时流露寒芒。何尚很清楚这把剑的锋利程度,斩首断肢不在话下。

此时此刻,天渐亮了。外面的白光照亮院落,大门口也照进白光,弄出一道模糊的白色光幕。

何尚看着这道白色光幕,他知道这道白光就是他的眼睛。

只要那个修仙者来到大门口,这道白光幕上就肯定会显露出他的影子。

何尚就这样,站在房屋之内大门口处,等待着。食人野兽已经准备好陷阱,等待着对手。

一切都准备就绪,只等那个仙人前来赴宴。

(小子,你很累?)

等待之中,某只妖瞳出来缓缓气氛。

“嗯,逃跑很累。”

既然是等待,何尚也不介意和末绝聊聊天。因为他实在是太紧张了,必须要分散缓和他的紧张程度。

手背上的琥珀色妖瞳很兴奋,说不出来的兴奋感觉。

(喂,你想怎么打这一战?)

“埋伏,近身打。”

(呵呵,这么正面直接的打斗可不符合你的风格。)末绝笑了笑,然后用讥讽的语气开口说到,(你知道如今处境很不利吗?)

“……你说。”

(哈哈哈!)

末绝得意的笑着,它的笑声中充满了尖锐的讽刺。

(第一点!你一开始就落下劣势,意图逃跑,结果却陷入被敌人追杀的困境。以至于……你现在消耗较多体力,状态不满。)

何尚被妖瞳的分析打入沉默,也知道自己如今的体力消耗较大,状态较差。

(第二点!你被迫陷入自己不熟悉的战斗中。知道吗?你以前的战斗大多是偷袭、下毒、洒石灰这种偷巧的方法,所以你能屡次成功。卑劣,是你的优点。)

(但是……我想问问你,你现在还有下毒的机会?身上还有石灰可洒吗?看看你现在,连偷袭也是一个粗浅的埋伏。现在的这种局面也能算有偷袭的机会?啧,你现在像极了一条失水的鱼儿。)

末绝说的很有道理,而何尚也只能继续的沉默以对。然而它还没有停下,因为末绝还有要说的东西。

(第三点,也是最后的、最重要的一点!)

(你现在不仅面对着一个修仙者,也面对着自己从小到大树立起来的世界观!那个仙人至上的世界观!你……如今是不是感觉很不安?很恐惧?)

末绝分析出了现今的局面,而何尚也随之而握紧了剑。

不因为末绝的这些话语,而是为了白色光幕上呈现出来的景象。

一个淡淡的人影,出现在了白光幕上。

第五十三章 打斗

唐玉立在这个破落的院子里,俏丽的脸部微微发红,口腔中也微微喘气。额头染汗,脸颊通红,似个刚刚偷食情果的芳龄少女。

何尚被追杀,亡命狼狈,发力窜逃。唐玉也随后追杀,吊在何尚的身后。

灵根或许对一些没资源人脉的穷苦人是鸡肋,但对于唐玉这种踏入仙门的人而言,灵根就是命!

进入练气阶段,成为最低级的修仙者后,灵根会逐渐改变一个人的体质。

成功踏入练气阶段后,就算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也会逐渐被动强化成身强体壮之辈。

唐玉的体质已经被修仙力量给强化过,如今的他是“仙人”而不是“凡人”。

看着这间破旧的房屋,唐玉微微眯眼,神色微妙。

他通过法术得知,那个杀了他本命兽宠的家伙就在里面。

是体力耗尽?还是打算拼死一搏?唐玉感觉多半是后者。

他觉得那个游侠的模样还没有到达精疲力竭的地步。所以……唐玉把一双秀气的眸子微微眯上,盯着这间破屋子。

对方是准备背水一战么?唐玉的嘴唇略微弯起。

那就让他去死吧!!

秀丽的面容扭曲开来,眼睛睁大,嘴巴也咧开,露出白玉一样的牙齿。

唐玉的身上是揣着一把剑的,一把练气阶段的修仙剑。

这把剑名为蓝霜,是一把水属性的修仙剑。

如今,这把蓝霜被拔出剑鞘。微蓝的精美剑身,篆刻着斜曲的不知名文字,像极了一把装饰物,但是剑刃却依然闪烁着寒芒。

砍下他的头颅!用来装饰新婚的洞房!

唐玉他今天夜里打算结婚,所以他特别想要杀死何尚。

把仇敌的头颅做成装饰品,挂在新婚的爱床上。于新婚之夜里,一边和爱人亲热爱抚,一边又欣赏着仇敌的头颅。

这不可不谓之浪漫!

唐玉想着,诡异的笑着,然后走上前。

一步,大门口的白色光幕出现一个头颅的影子。

二步,白色光幕上出现上半身的影子。

三步,几乎全部的人影都浮现于白色光幕上。

然后,影子不再变化了。

破屋里依旧是寂静无声,连虫鸣声都没有,一片的宁静。

影子停下,驻足不前。

又是片刻的时间流逝,影子终于产生了变化。

影子行动,把一把剑状的物体放到左手上,然后右手抬起,右手的手中浮现出一颗球状影子。

轰隆!一颗火球被砸到大门门槛处,爆裂开来。剧烈的火焰爆发,大门口的地面上出现一个甜瓜大小的坑洞。

为什么要扔火球?或许是幻听,或许是真实听到的声音,唐玉好似听到了一声细微的响声。

然后唐玉就想扔一颗火球。

啧,听起来是不是很冲动?很大题小做?然而唐玉就是这样依靠直觉。

反正唐玉因为修炼功法的特殊性,能够随意释放法术而不用在意消耗。

这个世界就是如此。付出牺牲越多不一定能够获得很大的回报,但想要收获超凡的回报却又必须牺牲很多。

收获和牺牲成正比,而不是牺牲和收获成正比。

唐玉牺牲了自己的寿命和作为男人的资格,所以他获得了强大的力量。

不说别的,换成其他的低级练气阶段修士可不能随意乱扔火球,连着一个又一个的丢出去。

修仙不过一年,就成为练气阶段的修仙者,还能随意释放丢法术。

唐玉根本不怕消耗,他可以随意丢火球。

火球炸裂,唐玉退后几步,看着屋内的景象。原本暂时放在左手的蓝霜又回到了右手,微妙的转动着。

等待,等待,刚刚那声剧烈的爆炸声之后,又是陷入了死寂之中。

唐玉的表情更加微妙了,蓝霜持在手中。迈步,向着破落的房屋里头走去。

接着,一声金铁相撞的声音,蓝霜就架上了一把利剑。

这可真是一个狡诈的家伙,唐玉打量着他面前的这个敌人。

狼狈不堪简直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灰尘和沙砾遍布他的身躯,还有伤口带着血迹。一身褐衣的部分更是被烧焦,连同他的皮肤一起被灼烧过。

他很狼狈,但他也很强。

懂得隐忍的猎物总是强大且危险至极!

唐玉的蓝霜格挡下对方的利剑,然后蓝霜一沉,唐玉的脸色也顿时不好看起来。

对方的力气出乎意料的大!比低级修仙者还要大的力气!

唐玉招架下这一击偷袭,不由咬咬牙。

从对方前面的表现来看,对方几乎不可能是一个修仙者。那么,他是一个凡人?

感受着蓝霜传递而来的沉重感,唐玉不禁咬紧牙。

若是这个褐衣游侠是凡人,那么他也几乎要到达凡人的极致了。

自己被一个凡夫俗子压着打?唐玉霎时间觉得脸上火辣辣的。

退后一步,让蓝霜和对方的兵刃不再接触,得到暂时的喘息调整时间。

不能力敌!即使很丢脸,但唐玉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力气不如这个市井游侠有力气。

这个事实让唐玉感到羞辱。因为他是修仙者,是仙人。仙人注定全面要比凡人强大,无论是哪个方面都是如此。

如今,一个不知名的游侠竟然能于力量上压制他,让唐玉感觉到羞辱!

又是一次兵刃相撞的响声,对方主动攻击,不给唐玉过多的休息时间。

火辣辣的触感,唐玉有一种被人扇巴掌的错觉。

自己可是仙人!高高在上的仙人!注定要高于凡人的仙人!你这是羞辱于我!

唐玉也不躲避,直接硬挥动蓝霜和对面硬拼。

两把利刃相撞,其相互之间主人进行誓死一战。

多次的交锋后,唐玉更是体会到对方的那种可怖力量。

挣脱凡人的枷锁,其力气恐怕已经超过一些低级修仙者。

对方到底什么来路?

唐玉咬紧牙关,看着对面的那个敌人。

穷追猛打,对方很有战斗意识,不给唐玉使用道法的时间。一直近身肉搏,利剑相挥,对面把自身的优势发挥,而抑制住了唐玉的道法优势。

但这还仅仅不够。

唐玉的眼眸中闪过一丝狰狞,蓝霜挥动而下。

第五十四章 逆转

修仙者有灵力,而凡人却只能熬炼气血。其间的差距,天壤之别!

灵根被凡间传闻给过于神圣化,但追究其的主要作用就是一个器皿。

去除掉“灵根乃是大德行者的天赐之物”之类的贴金言论,就会晓知灵根的本质就是……一个吸收灵气的器皿。

听上去是不是很土很俗?好吧,的确有点。

身具灵根者通过修炼,得以踏入修仙道法门,进入练气阶段后,修仙者的体内就会出现一种名为“灵力”的事物。

武林高手有内力,而修仙者却有灵力。

虽然一些低级修仙者可能打不过武林人士,但其间的差距会随着修炼而慢慢拉大。

比如凡人是猪狗蝼蚁,而修仙者却是仙人。

破旧的院落里,两把利剑相互纠缠。

剑有两把,一把凡剑,一把修仙剑。而人也有两个,一个凡人,一个仙人。

唐玉深感被羞辱,被一个凡人从力量上压制的事实群羞辱。

他是仙人,而敌人却是凡人。

战斗交锋,每一次蓝霜处传来的沉重感都是对他的羞辱。

局面仿佛逆转,原本的优势者变成了劣势者,唐玉由占据上风变为落至下风。

又一次剑刃之间的碰撞,唐玉心中强忍住的怒火满溢。

拼劲格挡开一次攻击,争取到片刻的喘息机会。唐玉手持蓝霜,看到对面那个游侠的利剑又挥舞。

穷追猛打,不给自己凝聚灵力施展道法的时间。

真是一个难缠的敌人呢!

不过,唐玉的脸上还是伸展出一丝狰狞的神色。

蓝霜剑身上的斜曲文字发出微光,然后剑身上凝结出一层冰蓝的雪霜。

修仙剑和凡剑的区别在哪里?修仙剑可以消耗灵力而施展某些奇异效果。

蓝霜的剑刃凝结出一片雪霜,而后迎上了游侠的凡铁剑刃。

剑相撞,雪霜飞。

唐玉于力量上照样被压制,但唐玉这次却笑了。

笑得很得意,配上女性化的面容,此刻应该用“花枝乱颤颤”来形容这位伪娘修仙者。

蓝霜和凡铁剑的碰撞,接触点的雪霜飞舞,但唐玉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蓝霜身上。

这次交锋过后,唐玉灿烂的笑着,他的目光放在敌对者的凡铁剑上。

微有黄铜色的剑身代表着此剑是用特殊工艺锻造,而现在的凡铁剑上,剑刃处也沾染上了冰蓝色的雪霜。

蓝霜的能力便是如此,通过兵器之间的交锋来杀伤对手。每一次的兵刃对击,被蓝霜改造过的灵力就会沿着兵刃渗透过去。

唐玉觉得,那个游侠此时应很不好受。

…………

“末绝,我的手感觉要被冻僵了。而且……体内还很难受,感觉恶心,身体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要出来一样。”

(……失算了。)

“什么!”

(没什么,嗯。你体内的那些可爱的小血管被灵力激活了,你等一下可能会进入狂化状态之类的。)

“听起来……是坏事。”

(不,恰恰相反,这是好事。你体内的那些小家伙会帮助你赢得这次战斗的。哈哈,看来它们很渴望灵根。)

…………

刚刚那个游侠对唐玉穷追猛打。而现在唐玉算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剑身上凝结雪霜,挥舞着致命的轨迹,向对面游侠的各类致命部位斩去。

唐玉觉得很痛快,十分的痛快,现在的战斗是他全面上风的。

若对面敢跟他兵刃相接,那么蓝霜透过的灵力就会冻杀敌人的手臂。

若不敢相接,则会被他一次又一次的逼迫到狼狈的地步。

修仙者和凡人之间的战斗,上天注定是修仙者获得胜利。

沾有霜雪的蓝霜又一次挥舞,逼迫得那个游侠再一次狼狈躲闪,然后唐玉露出了白玉般的牙齿,对着敌人一笑。

一颗鸡蛋大小的火球不知何时出现于左手掌心,虽体型小,但同样散发着赤红色的光芒。

道法也可以疾发,但必须要牺牲法术威力作为代价。

不过,唐玉也觉得够用了。

左手一动,鸡蛋大小的火球窜出,向着唐玉面前的游侠而去。

对面那个游侠完全没预料到这种情况,来不及躲闪,被直直的轰击到了胸口部位。

火球的威力是不可小觑的,即使是威力减弱的阉割版本也是如此。

游侠被火球轰击到胸口部位,胸前的衣物顿时焦黑一片。身体也立刻失去平衡的向后仰去,一口红艳艳的鲜血也自口中喷出。

似一个破布袋子,倒在了黄褐的土地上。

修仙者注定胜利,因为修仙者代表天道。

唐玉不缓不急的打量着,看着那个倒下的市井游侠。真是可悲啊!既然身为凡人,为什么要意图反抗修仙者呢?

唐玉笑了笑,走上前。脚踏着被鲜血染湿的土地,手持着修仙剑蓝霜,走到倒下的游侠身前。

唐玉对这个敌人说:“你的头颅会挂在我新婚的婚床上。”

说罢,立即挥动蓝霜,向着敌人的脖颈之处斩去。

唐玉扭曲的笑着,他很喜欢这一刻。

哦!仇敌被自己斩杀,头颅被挂在自己的婚床上。自己和自己的新娘子一边欣赏着头颅,一边行夫妻之事……啧啧啧,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情!

蓝霜毫不犹豫的向着游侠的脖颈袭杀而去,意图一剑斩首。

但倒在地上的那个家伙会轻易的让唐玉的得逞吗?

一只手挥舞起来,挡在蓝霜的挥动轨迹上。

唐玉更加笑的开心了,蓝霜也不留情的斩断了这只手。

血飞溅,因为蓝霜斩断了它。而后,蓝霜的目的还是没有得逞。

原本倒在地上,应该没有翻身之力的游侠灵敏的避开了这致命的一剑。

同时,又有血流出了。

唐玉带着残余的笑容低头,看到了自己腹部正在流血。

一把长在手臂断裂处的血黑色利刃已刺入他的腹部,然后一撕,伤口扩大,更多的血流出来了。

何尚毫不犹豫的撤开一段距离,捡起掉在地上的那只手。

原本那把血黑色的利刃消散开,化作密密麻麻的一大片血管。

残断的手接上断裂处,密密麻麻的血管一片蠕动,手又接上了。

做完这一切,何尚抬起头,看向了正在流血的唐玉。

一条血黑色的血管从脸部皮肤下钻出,抖擞一下腰身,然后又潜回皮肤下层。

第五十五章 蓝霜

咳咳,真是狼狈啊!

唐玉咳嗽一声,左手捂住腹部伤口,右手佝偻的用蓝霜撑住自己的身体。

血染红了衣物,也自伤口滴落于地面上。

这个仙人抬起头,看向了自己的前方。

落魄的院落里,如今算是被重新改造过一遍。土砖堆砌而成的墙壁倒塌,角落里的绿树被烧焦,地面被犁出一条长长的痕迹。

树上还燃烧着零星的火焰,整颗树都差点变成焦炭。倒塌的土砖墙,地面上的爆炸坑洞。不用多加注明,这一定是被唐玉的火球给光顾过。

但唐玉如今却落到重伤的地步。

唐玉秀眸微合,带有脸容带煞气,看向自己的正前方位。

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那个魔修!

血黑色的血管彻底暴狂,数条爱出风头的小家伙钻出皮肤。

本来普通平凡的脸上带上许些奇异的装饰品,眼角处钻出一条细长水蛭般的血黑色血管,摆动着,贪婪的享受着外界的美好环境。

上半身的衣物被撕去,露出一个长着零星血管的精壮躯体。

血管就像海水里的海草,而何尚的身躯就是被依附的巨石。海草在巨石上摇摆,肆意的展现着它们的存在。

水蛭一般的细长血管,血黑色的,钻出体表,然后体味着外面世界。蠕动蠕动,像极了活生生的长虫,探着头部,胡乱的拍打皮肤。

血管展现着它们的存在,然后一轮换一轮。伸张着它们的存在后,就缩回何尚的体内。接着又换上一批新的血管,继续这个可怖的轮回。

唐玉佝偻的撑着蓝霜,看着那个魔修游侠。

看着他,看着他胸膛处的一个剑痕。

尺长的伤口处原本流出一阵血黑色的鲜血,紧接着又被止住。数不尽的细密血管从伤口附近钻出,粘黏融合,像无数水蛭蚂蟥相交融。

剑痕变淡了,只剩下一条粉红色嫩肉伤疤。

魔修,邪道的魔修!

唐玉虽然进去修仙界的时间很短,但他也懂得现在的基本状况。

这个游侠是一个魔修,是吃人血肉的魔修。

唐玉在这个时候突然很想笑,但他又笑不出来。只能扯扯嘴,露出一个很勉强的咧嘴。

他可以看到那个魔修迈开步子,向着自己的方位走来。

这个魔修是吃我的血肉呢?还是吃我的脑髓呢?

唐玉这样的想着,然后他终于笑出来了。

带上畅快淋漓的大笑,唐玉的脸上突兀浮现一阵红润。他体内的灵力疯狂涌向手中的蓝霜,奔腾的灵力让蓝霜的剑刃上结出厚厚的冰层。

蓝霜是一把修仙剑,一把被铸就之时就埋下最终后手的修仙剑。

运用满溢的灵力催动蓝霜,勾动这把剑埋藏的后手。

突然间院落里头的气温莫名下降,何尚闻出一阵危险的气息,一种危险至极的死亡气息。

何尚想躲避,但他却躲不开。

厚厚冰层的蓝霜发着蓝光,一挥舞。随之而诞生的就是一轮弯月牙般的蓝色光刃,撕扯开空气,劈斩于何尚的胸膛上。

何尚被击飞,像一个破布袋子般的扑向后头,摊在了地面上,一动不动。

唐玉就这样看着这一切,然后身体一侧,差点扑摊到地上。

蓝霜也由此掉落到沙砾地面上,它模样大变。原本卖相极佳的修仙剑已变了模样,变成了一把剑状的铁块。

似被强力扭曲过,整个剑身都变了模样。曾经光滑如镜的剑体也凹凸不平,以前锋利的剑刃也钝得不成样子。

铁块上还略带冰霜,好似诉说着它曾经的辉煌。

蓝霜废了,因为这就是使用最终后手的代价。

不过如今的唐玉并没有觉得后悔心疼,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于那具一动不动的魔修“尸体”上。

他等着,心里默念着。

许久,那具尸体还是没有动,没有展现其生命现象。

魔修死了!死了!

一股兴奋的情绪席卷了唐玉的内心世界,让他不禁兴奋颤抖。

然后,那具尸体又爬了起来。

顿时,唐玉绝望了。

…………

“咳咳,末绝。我感觉自己要死了。”

(还行,你现在还死不了。)

“胸口被法术打中,结冰了。那个仙人会上来杀了我的,他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时机。”

(……啧啧啧,那个修仙者灵力汲取过度,现在是出于全身刺痛状态。嗯,也就是说他现在身体应该动不了。)

“或许吧,那我什么时候能动?”

(嘿嘿,马上。)

…………

何尚僵硬的强行命令自己的躯体动起来,刚刚的那一击让他陷入重伤和冰冻状态。

若是现在有人触摸何尚的躯体,会发现他的体温低得可怕。

一条冰痕撕裂他的躯体,自左上角到右下处。深蓝色的寒冰留下它的痕迹,撕裂他的躯体,意图夺取何尚的性命。

更可怖和诡异的事情是这些寒冰还在蔓延,还在扩张它们的占据区域。

不过寒冰注定不会得逞,血黑色的血管对不速之客的来临很不满。

寒冰伤痕的附近,冰蓝色的寒冰蔓延,而一些原住民却很不友好。

在寒冰伤痕的附近,血黑色的血管疯狂的钻出体表,一钻就是一大片的细密血管。

它们和寒冰争夺着生存区域,它们很不满这些不速之客的到来。

寒冰的扩张之势被迫停止,何尚也感知到自己体内的蔓延寒意被止住。

但何尚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而是把绝大多数注意力放在了外界。

他踉跄的试图爬起,失败了好几次,但他最终还是成功爬起。

剑被拿在手中,何尚强拖着自己的躯体,挪向了唐玉的方向。

他,今天就要试图杀仙!

(呵呵,灵根这个东西也是分质量的。嗯,从活生生的修仙者身上剥离出来就最好,还冒着热气。)

“他必须死。我必须趁着他不能反抗的时候杀了他!否则,待会可能被杀死的就是我!”

(那个唐玉的灵根本来就质量差,我觉得应该尽量不损失灵根的质量。)

“我……先杀了他。”

(嘿嘿,我早就知道你会这样做。)

末绝停顿一下,然后它的声音带上一丝得意洋洋。

(我好像还有一枚狗牙没有用上哟!啧,我真是未卜先知的妖瞳。也许我应该要考虑去当个算命先生。)

末绝说着,然后何尚的右手手臂处开始蠕动。

一大丛血管钻出体表,然后互相融合成一条粗壮的大血管,一颗白色的物体被含在血管之内。

在何尚的略带吃惊的目光中,这颗狗牙被血管喷出,朝着前方的修仙者袭去。

梳理情节ing

今天码字没状态,又是一些废物情节。不愿意给你们看这样的敷衍情节,所以只能如此了。

嗯,星期六这一天注定爆更了。我先去睡会,养好精神准备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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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战后

唐玉倒下了。这个不可一世的仙人无力的瘫倒在地,像条死狗一样。

何尚持着剑走上前,艰难的硬撑着,走到了唐玉身前。

这个修仙者似乎昏迷过去了。

何尚用剑挑起,看到仙人闭上双眼,似乎真的是陷入了昏迷状态。

(啦啦啦,这可是我亲自调制的狗牙。上面附带强效昏迷,还有强效虚弱和封锁灵力的效果!嗯,鉴于我们之间的交情,收你个九成八的友情价格。)

面对妖瞳的恶意刷存在感,何尚一向是持着尽量无视的态度。

身体上的血黑色血管和冰痕正在较量,何尚能够感到巨大的痛苦和剧烈的寒冷,更何况何尚的强势还不止这一点。

修仙者的火球和剑,从不留情。

虽然进入类似于狂化状态后,恢复能力达到了非常强悍的地步,但何尚目前还是处于凡人状态。

凡人就是凡人,脆弱的蝼蚁。

咳咳,不由咳嗽两声。

越咳越剧烈,何尚差点把肺给咳出来了。

何尚咳嗽,却又怕惊醒昏迷中的修仙者,只好压抑自己的咳嗽力度,尽量不弄出太大的声音。

咳嗽许久,一口血痰被何尚咳出来。粘稠,冰冷,里面有许些黑色的颗粒物。

胸膛处被修仙者来上绝命一击,留下诡异的一道寒冰痕迹。扩张的寒冰正和血黑色血管争夺地盘,把何尚的躯体当做战场。

何尚凝视这血痰片刻,而后扭过头思索开来。

内伤、外伤,还有诡异的修仙力量留下的创伤,现在何尚的身体真是似一个到处漏水的破罐子。

肌肉充满酸痛,大战之后总是如此折腾。但有一些事情还是必须要做的。

即使身体剧痛,每一次做出动作都会引起胸膛处伤口的刺痛,但何尚还是要做一些事情的。

浑身剧痛,肌肉不堪重负,甚至不自觉的颤抖着,但何尚还是开口说到:“……末绝,你的这个东西能让他昏迷到什么程度?”

妖瞳沉默片刻,似乎在思索什么,然后……

(桀桀桀!!桀桀桀!!你终于暴露了吗?)

(啧啧啧,我知道对于凡人来说,能把一个修仙者给扒光衣服弄上床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但是啊,别怪我给你泼冷水。别看你面前的这个家伙长的跟个娘们似的,我告诉你这个家伙其实是一个男……)

“昏迷效果有多强?说!”

(啧啧啧,这么心急吗?好吧好吧,真是拿你没办法。希望待会你把裤子脱下来后不要太过惊讶。)

“快说。”

(好啦好啦,真拿你没办法。按照目前来看,昏迷个两天左右应该不是问题。嗯,也就是说……这两天里,你可以玩个尽兴啦!嗯嗯,就算你把他手脚砍下来,他都不会醒过来。哈哈哈,你可以玩个尽兴哟!可以……)

“也就是说,就算砍这个修仙者两刀都可以吗?”

(对啊,对啊。你……喂喂喂,你想干什么?!想干什么??!!!)

无视脑海中妖瞳的暴动,何尚直接无视。他忍着肌肉剧痛,把剑高高举起,找准地方,狠狠地刺下去。

…………

夜晚,星夜,月亮还是老样子的挂在月空之中。冷冷的月光洒在院落里头的大树上,给绿色的树叶化妆上一层银色。

一盏昏暗的油灯立在木桌上,昏暗的光芒无声的诉说着灯油的劣质。油灯的劣质灯油,来自于何尚穷怕了的节俭风格。

木桌前,何尚盘腿而坐,闭目运气。

体内的气息如水流,经脉如河道。胸口出隐隐作痛,发凉,被气息冲刷着。

修仙者留下的灵力让何尚很痛苦,残存至今的灵力仍然还在他的体内反抗。

但这只是穷途末路的代名词罢了。

何尚的脸因此而不正常的通红,他静静的盘腿而坐,而后……一口鲜血自口中喷出。

鲜血的量很大,大概有小半饭碗。不过这还不是重点,重点在于鲜血中蕴含的杂质——黑色颗粒物和冰块。

用事先准备好的布巾擦擦嘴部残留的鲜血,何尚起身,不再进行这举动。

自那场战斗之后,时间已经过了一天有余。残存的灵力仍在负隅顽抗,果然不愧是修仙者,不愧是仙人。

大战过后,何尚的伤势主要是麻烦在修仙者的最后一击上。

火球和剑伤倒是不要紧。前者灵力微弱,更倾向于用火焰烧伤敌人,且何尚是被一个威力阉割版击中的,不怎么打紧。后者在血管暴动状态的面前,只能说呵呵。

最麻烦、最要命的就是修仙者的最后一击。几乎将何尚立劈,而且残留的灵力还会侵害他的性命。

不过嘛……何尚只能给一个“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评价给它。

寒冰剑痕的确很麻烦,很要命,但它的灵力毕竟有限。而何尚体内的血黑色血管却可以从本体的身上得到补给。

拳头不禁握住,吱嘎作响,何尚敢打包票。最多后天,就可以基本消除寒冰剑痕的伤势。

确定自己身上的伤势情况,何尚开始了大战之后的必备过程——清点收获。

由于前面的时间中伤势太重,以至于何尚等到现在才开始清点战利品。

走到角落处,何尚卖出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

一块玉佩,一把废铁剑,一个青色小布袋子,还有一套衣服。

咳咳,这里的衣物完全是出于谨慎考虑。不是肮脏的歪念头,只是彻底出于谨慎考虑罢了。

那可是仙人!谁知道有没有特殊的逃脱方法?比如直接把衣服变成割绳子刀片的那种法术。

于是出于谨慎考虑,何尚直接把唐玉给扒光了,连条内裤也没留下。

到现在,那个可怜的修仙者还是以全身光光的可耻姿态被绑在那头的杂物室里。

想起自己强拖着伤体还脱衣服的那种事情,何尚就莫名想起了那只妖瞳的刺耳笑声。

唉,莫名的叹一口气。

何尚犹豫再三,还是开口说到:“末绝,你来看看这些东西有没有问题。”

鉴于自己对修仙界的贫瘠认知,何尚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找起了某只妖瞳。

(……我正在强忍着。看到那套衣服……咳,我……哈哈,又想起了那一幕。咳咳,咳哈,给我一点时间。)

好吧,何尚承认自己扒修仙者内裤的时候……人生认知观遭到了冲击。

许久,那只妖瞳终于镇定下来了。

(咳,衣服是正常的衣服。嗯,这里画一下重点。其他的么……玉佩可以去卖掉,就是一块凡玉。还有那根废铁棍子留下来,我试试萃取金属精华。至于那个袋子么……哈哈哈,一个惊喜哟!)

“是什么?”

(啧,你还是快点恢复。嗯嗯,等几天你就知道了。)

第五十七章 吞噬灵根

咳咳。

唐玉感觉自己快死了,连咳嗽都变得虚弱不堪。

被俘虏后,一滴水、一粒粮食都没有进过自己的腹肚,看来敌人有虐待俘虏的癖好。

饥饿的感觉是烈火燃烧般的激烈,开始很猛烈,后来火也熄灭了。

饿到最后,就麻木了,也就不饿了,只余下一副虚弱的空壳。

唐玉不知道时间,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俘虏过多长的时间。他只记得自己被敌人的暗器暗算,至于如今是自己被俘虏后的多少天?他并不记得。

粗壮结实的绳子死死的绑住他,手脚都严严绑住,不让他有任何逃脱的可能。

从自己的饥饿感来看,自己应该是三四天左右。

麻木的胃部,麻木的身体,害得自己连精神都快麻木了。

虚弱的叹一口气,真是有气无力的叹息。全身无力,筋肉虚弱,还处于重伤状态,且估测自己还处于灵力封印状态。

尽力扭动自己的头,看向自己的右肩处。本来欺霜赛雪的皮肤上已变了模样,一颗白色犬牙深深的嵌入其中,犬牙明显有问题,它的附近出现大片的灰黑色蜘蛛网状图案。

灰黑色蜘蛛网延伸面积很大,自右肩膀处起源,一直达到丹田处,几乎覆盖了整个上半身。

灵力封印!不用多说,这个灰黑色蜘蛛网一定是灵力封印的法术。

唐玉能够很明显的感知到,自己经脉中的灵力就像灌了铅般的凝重。丹田也基本没知觉了,可想而知是什么情况。

灵力被封印,手脚也被重创。

唐玉看着自己的左手,被剑洞穿,根本提不起力气。左手被洞穿,但右手却基本完好。看来右手是出于灵力封印器物的封印点,而避免了遭到这种狠毒手段的遭遇。

手臂遭到狠毒贯穿,腿部恐怕也没幸免。唐玉只觉得自己的腿部已经失去了知觉,恐怕是因失血过多而失去知觉。

灵力被封印,然后残毁自己的肢体,却又不直接害了自己性命。

唐玉思索,略微眩晕的脑袋得出一个结论,看来这个魔修一定是心狠手辣、谨慎至极的家伙。但却又留下自己的性命,看来对方有什么事情需要自己配合。

魔修会有什么事情要自己配合?

唐玉想了想,然后联想对方魔修的身份,顿时打了个寒颤。

魔修吃人血肉,无恶不作,杀人放火,特别喜欢吞食同为修士之人的脑浆。

唐玉想着,然后一股害怕的情绪就浮现于他的心中,紧接着,又有一股兴奋感出现。

“或许这就是老天给我的机会吧!”,唐玉呢喃着干裂的嘴唇,神色微妙,然后他突兀一笑,“一直没有勇气自尽,今天借助魔修的手……陪你一起共度黄泉可好?哈,你肯定等久了吧。”

他笑着,很灿烂。即使是那苍白的脸色,也竟有种幸福安宁的感觉。

唐玉闭上眼睛,神色很安详,很满足,很幸福。

他听到了脚步声,知道那个吃人血肉的魔修就要来了。

是来杀自己么?是虐杀自己么?是把自己千刀万剐么?呵,无所谓了。反正自己死了也算一种解脱吧。

唐玉这样的想着,低着头。额头抵在地面上,闭上眼睛。

他听到了有人进来,但他不慌不忙,反而有种淡定闲适,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

死了就是一种解脱。

一种大无畏的心态占据了唐玉的心中,使得他蔑视死亡。

他抬起头,想看一眼那个魔修的模样。毕竟对方好歹也是即将杀掉自己的人,也起码要把人家的模样记住了。

唐玉得愿以偿的抬起头,看到了那个人,然后他也看到了那个人手中的东西。

眼睛一瞬间睁大了,血气撕裂了眼白,狰狞的模样活生生的像只恶鬼。

喝啊!!!!!

他觉得这一刻,自己身处于地狱。

…………

“末绝,你这时候可以说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了吧?你说的惊喜是什么?”

伤势已经完全恢复的何尚停下脚步,面对着手背上的妖瞳问到。

(这是一个储物袋子。嗯,乾坤袋的阉割版。)

妖瞳如此回答,但答案却不出何尚所料。

能装东西的乾坤袋,仙人的必备法宝。何尚自然是听过此等鼎鼎大名的。

何尚的声音略带一丝失望,他说到:“惊喜就是这个吗?”

(不,惊喜是这个里面的东西。)

末绝开口,然后一条粗壮的血黑色血管自皮肤下面钻出,攀沿到袋子口的部位,轻轻一点。

只是这轻轻一点,何尚屡次都无法开启的青色布袋竟然打开了。

(如果我没有闻错,这个里面应该有一个身怀灵根者的尸体。嗯,虽然是死亡状态,看起来也死了挺久的,但……这次灵根的质量恐怕不差。)

…………

“畜生!爹娘早死的东西……”

无数谩骂的话语被喷出,难以相信现在躺在地上的人是一个连续几天滴水未进的虚弱俘虏。

不过,这都不打紧。

何尚捧着这个女性头颅,看了一眼地上的修仙者,轻轻的闭上了眼睛。

手腕处的皮肤开始蠕动,皮肤鼓起几个小包,蠕动着,然后钻破皮肤而出。

几条带着粘液的血管钻出体表,一条接一条,连续不断,直至第七条的钻出。

无视地上的那个死狗模样的修仙者,何尚的七条血管摆了一个瞄准姿势,分别刺进了女性头颅的七窍之中。

地面上的修仙者已经是改痛骂为求饶了,不过何尚没有停下。

一条特别粗壮的血管自何尚的后脑勺处钻出,它的更加粗壮,也更加可怕。它就像一条蜿蜒前行的蛇类,找到了它的猎物。

直接瞄准女性头颅的后脑勺,一刺。

八条血管已经全部就位,开始吞噬灵根。

血管吮吸着,头颅干扁着,唐玉绝望着。然后终于的,头颅彻底干扁了。

何尚睁开眼睛,看了一眼这个头颅,像丢弃垃圾一样的随手一丢。

唐玉像条蠕虫,想向头颅的掉落地点爬去。然后他没有得逞,因为何尚抓住了他。

吞噬灵根嘛……当然要连续着吞噬咯。不然何尚为什么要特地把头颅带到唐玉面前来吞噬?何尚可没有特意虐待俘虏的意思。

剩下的事情是刚刚发生的事情,八条血管注定要吞噬第二次灵根。

许久,唐玉也干扁了。吞噬灵根的同时,他的血肉精华也被吞噬干净。

他应该死了,因为何尚从未见过被吞噬血肉精华后还可以活下来。

人都成干尸了,怎么还可以活下来?

何尚松开唐玉的头颅,这个干扁的修仙者尸体掉在地上,一动不动。

死了,人都成干尸了。

何尚扭过身去,他现在很想休息。吞噬灵根后,他有一种头晕目眩的感觉。

(呵,小子。奇迹之所以被称之为奇迹,是因为它于是常理和逻辑。你扭过头看看。)

妖瞳的话语,何尚回过头,看到了令他震撼的一幕。

干尸爬动,很努力的爬动。

然后干尸又不爬动了,因为他不想爬了,他已经爬到目的地了。

他抱着他的爱人,说:“……真,好。”

“永远……在一起,了。”

何尚看到了,那个家伙在笑。

修仙者就这样笑着,然后死了。

第五十八章 复仇的理论

恶心,头晕,想吐,怪异的感觉好像中暑。

出于谨慎考虑,何尚把修仙者和那个头颅处理掉后,他如释重负的瘫倒在了床上。

那个女性头颅的灵根据说质量相对较好。

用末绝的原话来说,若唐玉的灵根价值一两银子,那么女性头颅的灵根就价值十两银子。

好吧,突然蹦出来的灵根让何尚有点措手不及。谁能料到修仙者送灵根还是买一送一?

吞噬掉两个人的灵根后,何尚感觉很不好。

恶心,头晕又出汗,感觉像生病了一般。

强忍住心中的异样,急促的喘气着,何尚咬咬牙,对着妖瞳说到:“末绝,我难受。恶心,这到底是怎么了?”

(这是正常现象。)

“咳,希望如此。”

(忍忍就过去了。你先睡会儿,等一段时间就好。嗯,这是正常的现象。)

冷汗,不断地冷汗。何尚从未想过吞噬灵根竟然会是这种情况。

按照故事里的套路,凡人有了灵根以后应该是“目光如神、英俊不凡”、“天道护佑”、“神采飞扬,似乎神仙模样”,就算再不济也不至于到这种狼狈不堪的地步。

可是自己这是怎么了?何尚不知道,但他只知道自己很难受。

果然不愧是灵根,修仙者的事物。自己怎么能用凡人的姿态去触摸这一领域?或许很愚蠢吧,但自己已经没有后悔的余地了。

心脏跳的很快,不寻常的快,似乎要逼死自己。

剧烈的心跳,剧烈的不寻常跳动。何尚甚至能够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不知道是幻觉还是事实。

又是咳嗽几声,何尚的主观意识里,附近的环境莫名昏暗起来,连眼皮子也沉重。终于,他熬不住了,闭上了眼睛。

末绝看着这一切,然后这只妖瞳无奈的叹了口气。

或许这个世界中,灵根是只能依靠天生。但这个世界没有,难道其他世界就没有吗?末绝也见过其他世界中,灵根移植的可怕失败率。

说实话,灵根移植这种事情,说十中存一都是高几率事件,百中存一才是正常几率状态。

虽然何尚不是普通人,他修炼了吞魔功法,天生就有很强的适应能力,但失败的几率还是占据一块不小的部分。

它在等,在等一个代表性转折现象,直到它感知到何尚心跳速度的减慢。

何尚的心跳不再那么疯狂的似个脱缰野马,而是开始向着沉稳方向前来。

(呵哈哈!!!)

一阵疯狂的笑声,末绝的琥珀色妖瞳圆滚滚的睁大。琥珀色的瞳孔中,闪烁着兴奋。

妖瞳看着昏迷中的何尚,然后悠悠的闭上了眼睛。

它知道,这个家伙挺过去了。

…………

黄昏和夕阳总是一对很好的夫妻,形影不离的。太阳的余晖洒落在世界上,似乎想赋予这个世界最后的温暖光芒。

柳城有一条河,一条名为“柳”的河。

名为“柳”的城市却又有一条“柳”的河,真是不得不说说前人们的叫法。

柳城未建立前,这条柳河早就流淌在这片土地上。柳城建立后,这条柳河也仍然流淌在这片土地上。

很多人靠着这条河吃饭,也很多人靠着这条河找乐子。

何尚不准备去吃饭,也不准备去找乐子。他就想走在这条柳城母亲河的岸边,随意的溜达溜达。

他走在柳河的河岸边,时走时停,看起来真的像一个吃饱喝足没事做的闲人。

走走停停,偶尔还对着柳河发发呆。多么美好的时候啊,可是某只妖瞳却忍不住了。

(小子,直接说吧!你跑来这里有什么目的?附近有你想要吃的人吗?)

“没有啊,就是随便走走,想想以前的日子。”

妖瞳沉默片刻,然后它说到。

(……说实话,我不信。)

“嗯?”

(唉。)

妖瞳莫名的叹息一口气,但紧接着它又开始开口说话。

(认识你这么久……小子,对我说实话吧。)

“就是随便溜达溜达。”

(得了吧!认识你也有一段时间了。你除了吃人,就是走在正去吃人的路上。来来来,咱俩谁跟谁,跟我说说你想吃谁?是你以前的仇人吗?)

末绝看着何尚,等待着何尚口中的答案。

“不吃人,想事情。”

何尚走到一颗柳树前,折下一根枝条,像个小孩一样的把柳枝乱晃着。

被何尚如此回答,末绝的兴致顿时燃烧起来了。

(哦?哦?!来来来!说来听听,说不定我能给你个建议。)

脑海里的妖瞳很兴奋,而身为宿主的何尚却莫名的有种惆怅感。

他不想开口,但他最终还是开口,说:“末绝,你还记得吗?”

(什么?)

妖瞳不解,它看着这个宿主,总觉得今天的这个家伙有点不太对头。

怕不是又饿了?想吃人?妖瞳随意否定这种想法。

有了灵根以后,那种饥饿感就会消退下去。虽然以后还会有那种饥饿感,但不至于像春灯节那样剧烈。

“能力越大,权利越大。我记得这是你对我说的。”

(对啊,怎么了?)

手中的柳枝被丢掉,何尚反身依靠于柳树上,他开口说到:“复仇。”

(……你应该不会想去找那个陈不凡拼命。)

末绝已经在思索对策,如何把疑似陷入疯狂的家伙劝回来。但它的盘算终究还是落空了。

“不,不是陈不凡。”

(那么……那是谁?那两个打斗的修士?他们应该早就走了。)

“复仇所有人。”

妖瞳的瞳孔稍微的增大,它看着自己的宿主。

(你是说……全部?)

“对。贫民窟窿里,那块区域内的……所有人!”

(哦……哈哈哈!!!无论男女老少?)

“对。”

(理由?)

“复仇。”

(啧,给我个好点的理由。)

“我比他们强大,我想杀他们。而他们也曾经袖手旁观阿姐的悲剧,不伸出援手。”

(可是人家帮不帮你们是人家的事情,不能强迫的。啧,人家也没有责任帮你们。)

“嗯,我知道。所以……我想把他们都杀光。”

(哟呵,理由?)

“我比他们强,我很讨厌他们,所以让他们去死。你说的,能力越大,权利越大。我比他们强,所以我有权利让他们去死。”

(啧,真是无懈可击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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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紫斑蜈蚣

醉酒徒走在昏暗的街道上,手里还提着半坛子劣酒。坛子是自己家的坛子。

月明星稀之夜,不知道传闻中明月上的神仙会喝什么样的酒?

醉酒徒仰起头,幻想了一下神仙的仙家神酿,不由大吞几口口水。

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提着的劣酒,摸了摸坛子的坛身,体会着其中酒液和坛体的碰撞。

今天卖了田,明天再卖另一块。

哈哈哈,喝酒喝酒,快乐似神仙。

醉酒徒笑了笑,提着坛子走向回家的方向。

贫民窟窿这个地方杂乱无章,到处都是随意建立的房屋住处。有人住的,没人住的,曾经有人住的,全户都死在那里的,各类房屋都有。

脚上踩着糜烂的泥巴路,手里提着半坛子劣酒,头脑里面是一头颅浆糊,晕晕的。

转过一个弯,又转过一个弯,然后他倒了。

失去头颅的尸体抽搐着,鲜血和劣酒相互参合,流淌在地面上。

何尚很小心的躲开飞溅的鲜血,用一块早就准备好的烂布擦拭剑上的红色液体,随手把这块东西丢下。

剑真是锋利。那把废铁修仙剑已经完全沦为废铁,彻底化作铁渣。

埋伏许久,吃人野兽终于等到了一个路过的猎物。

今晚的月光很不错,起到了很好的照明效果。何尚抓住油兮兮的头发,把这个酒徒的头颅提在手里。

银色的月光照亮黑夜,何尚通过这免费的光亮打量着手中的收获物。

中年男子,大概三十余岁左右。喝醉了酒,满是劣质的酒味。他看来起来没有经历什么痛苦,这或许要得益于何尚手中剑刃的锋利。

不怎么讲卫生门面,头发里全是恶心的油污。不过这也无伤大雅,因为何尚找头颅可不是用作装饰效果。

脖颈断口仍然还在流着鲜血,何尚从一旁拿出了个事先准备好的坛子,装入其中。

再盖上盖子,以免血腥味逸散到空气中。

将剑插入剑鞘,提着坛子,何尚回首望一眼那具无头尸首,直接迈开脚步离去。

何尚出手必然是经过比较严谨的计划,有一套合理的狩猎计划。

地点是距离何尚居所较远的区域,猎物是路过的路人,本身和他没有丝毫干系。

什么案子最难破?疯子杀人案!

受害者和凶手没有任何关联,从未见过面,从未有利益纠缠。这样的案子事件才是最难突破的。

何尚很清楚凶杀地点在贫民窟窿,黑墙之外的区域。在官老爷的眼里,贫民区域的贱民就是不值一钱的石子沙砾。

他们会费进心力的去追查这种毫无头绪的案件吗?明显不会。

至于修仙界的目光……何尚没有吞噬那个酒徒的尸体,也就是说不会产生干尸来吸引修仙界的视线。

(喂,你真的准备炼制那种东西吗?蜈蚣和人头都有了。啧啧啧,看来你有一颗想干大事的心脏。)

“……你反对?”

(哈哈哈!力量越大,权利越大。你比那些人的实力强,所以你有让他们通通去死的权利。嗯,我不阻拦你,我甚至还记得是我把这个配方给你的。)

…………

紫斑蜈蚣,配方有活蜈蚣、人脑袋以及各种必须的辅助药物。据说成品是全身紫色,且身上长有黑色斑点。

何尚不怀疑脑子里配方的正确性,因为这来自于妖瞳末绝。

蜈蚣被抓到手中,这只可怜的虫子疯狂的蠕动着,它的脚肢密密麻麻的点击着皮肤。它企图用咬噬来让何尚松手,但注定只是无用功。

不过它的举动无用,但它却得到了它想要的结果。

手松开了,它掉进了一个黑色的巨大瓷坛里。

瓷坛里头装着一个头颅,还有一些奇怪的黑色泥巴和晒干的草药。

黑色泥巴散发着古怪的难闻药味,刺鼻而又微臭。黑色的容器内,有一颗头颅和众多配料。

不知为何,何尚看着这副场面,竟然想起了鱼头炖豆腐这道菜。

黑色的泥巴可以看做豆腐,其中的头颅也可以看做鱼头,这很像另类的鱼头炖豆腐。

晃晃脑袋,把这个杂念从脑海中驱逐出去。何尚把注意力放在蜈蚣上,集中精力来熬炼药物。

只见这只小东西很不安,它飞快的乱窜着,向着能遮盖身影的地方钻去。

它很快消失不见,躲起来了。

何尚看着这只小家伙,然后回过头,端来了一个大黑瓦罐。

揭开盖子,显露出里面的优美景色。密集的蜈蚣蠕动于黑瓦罐之内,可怖的程度会让一些胆小者直接吓昏过去。

何尚没有任何害怕的异样,他从一旁拿来一双筷子,将筷子伸入罐内,出来一条蜈蚣。

它很强壮,大概有几寸长,黑漆漆的,密密麻麻的红色脚肢不安的划动着。

这些蜈蚣是他自己从野外抓来的。抓捕蜈蚣的药物是和紫色蜈蚣配套,做个附赠的搭头。

轻松抓到一小半坛子,解决了这最麻烦的配料。

筷子松动,这只蜈蚣也步了它前辈的后尘,掉进了那个鱼头炖豆腐的大罐子里。

蜈蚣掉入罐内,密密麻麻的足开始行动,窜逃到了罐内边缘处的药材堆之中。

它是第二条,但绝不是最后一条。

何尚手中的筷子飞快舞动,第三条蜈蚣被夹出来了。紧接着是第四条和第五条,而后是更多更多。

直至他手中的黑瓦罐之内空无一物,而鱼头炖豆腐那个大缸里却移居了众多新居民。

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何尚看了看这个缸内,笑了笑,把缸的盖子给盖上。

紫斑蜈蚣的练成方法和故事中的巫蛊之术差不多,就是蜈蚣相杀,留下几条最强大的。

最后的蜈蚣,最毒的蜈蚣,才算是紫斑蜈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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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了,今天的双更极其有可能变成单更。

书评区有一个道友提出了“带入感”这个问题。啧,这也不是第一次有读者提出了。

看来代入感这个问题变成了一个很明显的漏洞!嗯,此处应有严肃脸。

我现在要去补补教材,去找一些关于代入感的文件。

(这是一张图片)

↑鉴于现在大多读者的点娘app读书版本过于老旧。作者亲自来形容上面那张图片的内容。

【这就是一个翻箱倒柜的图片。其中有一个人说:朕的五年模拟三年高考呢?】

嗯,我相信读者里头会有最新版本的app。嗯,能看到图片的就给不能看到的形容一下,在本章说里头。

好了,我现在要去找关于代入感的文件教材了。

作者寄语:皮这一下我就很开心。

第六十章 何尚的举动

又是一个黄昏,何尚抬头看看天空。夕阳的光芒洒落在他的脸上,有点小小的温度。

抹砂着手中的剑,何尚信步走到院子里,看向带有黄昏颜色的天空。

剑提在手上,沉沉的感觉,有些安心的味道。何尚今天打算要进行一个计划,他想要做一件足以震惊柳城的大事。

傍晚的风吹拂而过,吹的树叶沙沙响,也吹的何尚有些心慌。

怎么说呢?紫斑蜈蚣已经出炉了,活蹦乱跳的三只蜈蚣,正好对应何尚的三个目标。

三条蜈蚣,对应三个水井,很巧合也很美妙。

但自己的事情能遮盖下去吗?自己能成功躲过柳城力量的介入吗?

要知道何尚可是打算彻底清洗掉一块区域,无论男女老少全部杀死。

合起来大概有近百户人口,共有几百人。这样的屠杀惨剧,柳城肯定会严厉调查的。到时候,对方肯定会派遣修仙者。

自己能否逃过追查?何尚不知道,不过他却不会放弃这个计划。

用何尚的话来说,这就是复仇。

藏不住又如何?自己就是想杀掉那些袖手旁观的家伙!不杀掉他们,自己的念头都不通达。

何尚已经做好了逃窜亡命的准备了。他一定要杀掉那些家伙,一定的。

风继续吹过,树叶继续沙沙作响,而何尚的心却更加冰冷。

他能够感觉到风吹拂过他脸庞的触感,很温柔,像极了那个因他而死的姐姐。

姐姐也是这样温柔,然后她死了,直到死亡都是永远温柔。

若是她没有死的话,自己应该不会成为吃人的野兽吧。自己应该会老老实实的找活儿做,过上劳累但是很安定的日子。

每天干活,遭受老板的痛骂,接受着微薄的工钱,然后拖着一身劳累回家。回家时,姐姐一定会很开心的笑着,欢迎她弟弟的回家。

她会做饭、除草、补衣服……做很多事情。每一次自己想给她分担一点事情的时候,她一定会拒绝。

用男子汉不应该做这些,这个理由来回绝自己。然后她会擦擦汗水,继续做事。

做事,做事,做事,不停地做事。姐姐用她的手撑起一片蜗牛壳大小的生存空间,足够让他们姐弟俩活下去的生存空间。

或许姐姐休息之余,会和自己说笑。讨论将来自己的媳妇会是一个怎么样的女子,她的侄儿侄女会是怎么样的古灵精怪。

何尚不知道他将来的媳妇具体是一个怎么样的女人,不过他觉得一定会是一个很温柔的女人,像姐姐那样温柔的女子。

姐姐真是温柔呢,温柔的坚强,就像野地里的顽强小花一样。

然后这个温柔的姐姐就死了,用她的性命主动换回了自己弟弟的性命。

“阿姐,这个世界没了你……真是恶心得出奇。”

何尚抬头看着天空,他没有流泪,或许这和泪水早就流干的原因有关。

他已经受够了被伤害,被这个世界所伤害。遍体鳞伤的他看透了这个世界的本质,很无趣的本质。

吃人和被吃,这就是世界的基调。若是选择不吃人,那么就只能被别人所吃。

吃人者不会受到报应,因为只有被吃者才会遭到天谴。

何尚已经受够了被别人所吃,所以他选择成为一头吃人的野兽。

吃人和被吃,何尚已经受够了后者,所以他选择了前者。

那个凡人小子早就死了。作为何明月的陪葬品,彻底的死去了。

现在留下的只有一具空壳,一头顶着“何尚”名头的吃人野兽。

天色渐晚,夕阳终于被按下山。西边的天幕还沾染残缺的金黄光,强弩之末的金黄黄。

何尚深深的吸上一口气,闻着被风吹来的微弱炊烟气味,走出了院落,向着外头的世界奔去。

走在贫民窟窿的道路上,只能说是凹凸不平。各种沙砾石块的触感都透过鞋底,让人很不舒服。

不俗的视力可以看到那边房屋区上头的大片炊烟,鼻腔中也闻到了饭菜的味道。

何尚没有停留,他直接奔向设定好的目的地。

吃人野兽的脚力还是很强的,只用一小段时间何尚就到达了目的地。

一个水井,一个被附近居民作为水源的水井。

井边只有一根长长的绳子,没有打水用的公共木桶。因为这里是贫民区域,公用木桶会招来一些贪婪的视线。

何尚走近,走到水井的边缘处。

伸出手来,抚摸一下井口边缘,粗糙的感觉反馈到他的脑海中。

何尚的目光复杂,因为这个井是他最喜欢的。以前的他总觉得这个水井不一样,这里的井水比其他的井水更加甘甜。

这个井也算是老熟人了。所以何尚才把它作为第一个目标。

何尚伫立于井口边缘,向着井中看去。他看到了清澈的井水和幽暗的井内环境。

井还是那个井,人却不是那个人了。

此井也是有年头的,服务了附近百姓一百多年的时光。何尚将手放在井口上空,感受到了一股来自井水的清凉。

这个动作是他以前很喜欢做的,然而这次的他却不同了。

他收回手,从怀中掏出来一个青色布袋。全体是青色的,但确有着蓝色的花纹。袋口栓着金丝红绳,诉说它的贵重。

这是一个乾坤袋,一个被阉割版本的乾坤袋,但这特无法否认它是修仙法宝的事实。

何尚实验过,这个青色布袋的储存空间约莫是一个水缸大小,距离创传文故事中移山填海的乾坤袋还是有一段不小的差距的。

在唐玉生前,何尚就取得了这个乾坤袋的掌控。自然而然的,唐玉死后这个东西就更加归何尚所有。

何尚把乾坤袋掏出来,然后又从中取出了一个白色的瓷瓶。

白色瓷瓶中,装着被何尚弄死的三条蜈蚣。至于为何弄死?这个乾坤袋不能装活物。

紫斑蜈蚣,名副其实。

一条浑身紫色的蜈蚣尸体被何尚取出,然后何尚最后看了他面前的井口一眼。

手中一用力,紫斑蜈蚣的尸体破碎,紫色的汁液染紫了何尚的手指。

何尚看着这条蜈蚣尸体,而后笑了。

紫色的蜈蚣尸体被抛下,丢进了井水里头。何尚一开始能够看到这个向下沉的蜈蚣尸体,后来就不见了。

第六十一章 灵力

凄冷的月霜似乎很高冷,但这种东西却是免费的。夜空中的月亮总是照耀黑色的夜,一日复一日。

世间的一切总是轮回反复,正如同那月,也正如同何尚。

何尚坐在曾经的家……哦不,应该说是唯一的家里面。推开那斑驳的柴门,何尚顿了顿,而后钻进那个小土砖窝里头。

脚下的土地坑坑洼洼,凹凸不平,但何尚却觉得特别踏实。环视一周,发现没有任何奇怪的地方,没有他人占据过的痕迹,不由也松上了口气。

何尚总是以最坏的事情来作为自己的假想。他进门之前,已经做好了家里被流浪乞丐糟蹋占据的准备。

但是事情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坏。何尚也不由送上一口气,同时把搭在剑上的手给放下了。

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可分析出其原因,因为这里沦为凶宅。原来的何家姐弟神秘消失、生死不知,甚至还传出僵尸的传言,自然也就没什么乞丐敢占据这里。

或许将来会有这种胆大妄为的家伙,但时间尚短,传言的威力还没有衰弱。

趁着明亮月色的便利,虽然室内昏暗,但何尚也能看个粗略的大概情况。

他仔细的环视这个小家,一切依旧。依旧的家,依旧的物,依旧的狼狈困苦,依旧的充满回忆。

物还是那个物,人却已经不是那个人了。

何尚不知所措的看着这个小窝,他看了很久,不知自己该怎么做。

他原本想找一个落脚的地方,一个杀戮前的等待地点,然后脑海里就突兀的出现了家的模样。

微微的一叹,何尚坐在了那个低矮的小床上。

低矮的床铺依旧,依旧低矮狭窄。土砖搭砌而成的床,上头又铺上一层破旧的竹席。这就是家里的床,一个简陋无比的东西。

何尚坐在上头,手抹砂着床,抹砂着这个熟悉的物件。

这是他们姐弟俩共同的睡铺,有些违背伦理,但却很充满回忆。何尚记得以前的时候,阿姐总是尽量让出一些地方来,让他能够安稳的睡上。而她自己,睡在了床的边缘处。

伦理是什么?在贫穷的面前只能退步。

手摸着破旧的竹席,体味着上面的光滑和破旧,抚摸上竹席的破旧处。何尚突然觉得冷了,很冷的那种。

角落里有一些剩下的木柴,沾染上灰尘,但不影响木柴的燃烧质量。何尚将它们捡出来,摆好柴堆。

没有火种,但何尚也有办法。

手摊开,一颗赤红色的球体出现于手中。

火球咒,又名御火法,也又名浴火术、火法术等诸多名字,甚至还有喜爱出风头的家伙取名为“天炎来兮”。但何尚更喜欢叫它“火球咒”,因为很形象。

何尚手中的火球很小,只有鹌鹑蛋大小,不能同当时唐玉的那种火球相媲美。

唐玉的火球有拳头大,而何尚如今却只能凝聚出鹌鹑蛋大小的火球。

何尚打量一下木柴,自觉不能用鹌鹑蛋大小的火球来点燃木柴。

火球会爆炸,何尚可不想一发火球炸飞柴堆。

只能减轻威力,何尚如此想着,开始减少自己的灵力输出。

灵力,是何尚吞噬灵根之后才具有的事物。开始时,何尚还带有几分激动心理,但后来就平淡下来。

很简单,灵力也是“气”,仙人的气。

先前时分,何尚吞噬多人,自经脉中蕴出真气,也就是凡夫俗子中武林高手的“气”。

现在时候,何尚吞噬灵根,也弄出灵力,一种仙人的“气”。

凡人的气叫做真气,仙人的气叫做灵力,同样都是流淌于经脉之中,也基本没啥两样。

不过末绝却给出了何尚答案。凡夫俗子不能吸收灵气,便只能从血肉经脉中提取,叫做真气。而修仙者却能吸收灵气,吞噬以灵气而化之,叫做灵力。

灵力和真气有和不同?

刚刚开始时,何尚很烦躁,因为他感觉自己有种被欺骗的感觉。按照他从小听闻到大的各种故事说法,修仙者体内蕴含的仙人真气,有凝神静气、除躁安胎、延年益寿、包治百病、早生贵子、美容养颜等诸多神效,简直就是把灵力当无所不能之物来赞美夸赏。

但是以上功能,何尚通通没感觉到。

怀揣着这种可笑想法的何尚被末绝狠狠嘲笑了,听脑海中的尖锐笑声,何尚甚至怀疑那只妖瞳会因笑而死。

两者有何差别?当时的何尚是这么询问妖瞳末绝。

然后末绝狠狠地嘲讽一波何尚的修仙知识贫瘠,再给何尚打了一个很接地气的比喻。

真气是铜板子,灵力是银块子。前者和后者都是钱,但却是两种不同的事物。铜板主要流通于社会下层,灵力主要流通于社会上层。

(真气始终都只是凡夫俗子的手段,前途有限。而灵力却是修仙者的力量,前景更好。真气的尽头也就是一个凡夫俗子,而灵力的尽头却是仙。至于你脑子里的对灵力的错误认知……我只能说一句,灵力也就是更高档、更有前途的真气罢了。什么美容养颜、安胎之类的奇怪效果都是凡人脑补出来的。)

末绝这样的回答着何尚,然后这只妖瞳又一次狠狠地嘲笑何尚。

再一次微微叹口气,何尚把视线放回手中的球体上。

手掌中的火球发散着热量,使得何尚的掌心有些炽热发烫。

灵力也就是高级一些的真气?何尚觉得自己对世界的认知都遭到了冲击。

又深深的叹一口气,何尚手中的火球开始变化。由鹌鹑蛋大小慢慢缩小,最后变成黄豆大小的模样。

黄豆火球轰击木柴,没有点燃。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终于在第六次的时候点燃了木柴。

还没一根火折子好用。这是何尚对灵力的评价。

不知何时,他认知中的仙家变模样了。仙人只是具有强大力量的人,灵力也就是高档一些的真气。

他的世界观正在被颠覆,某只妖瞳对这种变化喜闻乐见。

火点燃了,温暖了何尚的身体。

然后火又熄灭了,因为丑时的末尾时刻到了。

剑未出鞘,但是已经有股鲜血的意味。吃人的野兽把火熄灭,走出它的巢穴,准备杀戮猎物。

怎么说来着?今夜注定流血。

第六十二章 杀戮开始时

夜微凉,甚是昏暗。月被云遮掩,无那碍事的灯火通明。

不过仔细想想也是,这里是贫穷的贫民窟窿。这里的每一个铜板都很珍贵,而灯油是需要美妙的孔方兄来买购。

丑时末,寅时初,云遮月,真是杀人的好时候。

空气微凉,夜色昏暗,何尚持未出鞘的利剑,立于一地杂草之上,抬头观夜色。

他说:“真是个好时候。”

一手持剑,一手空闲。而何尚把未持剑的那手伸进怀中,掏出一抓熟悉的布带。

(你现在已经是修士了,不能这么土鳖。)

何尚把剑插回腰间,说:“那你说要怎么样?”

(呵呵。)手背上皮肉一阵蠕动,细密的血管撕开皮肤,暗红色的肉芽带着粘液扯开筋肉,一颗妖瞳带着琥珀色的光辉出现于此。

(小子,你不能继续土鳖下去了。嗯,连我都看不下去了。)

妖瞳末绝带着略微愉悦的目光出现,它知道剩下的时间段会发生什么样的快乐故事。

“我觉得挺好的。”何尚说着,然后就要动手把布带绑到自己脸上。

布带沾染有淡黄色的痕迹,洗不掉的。说起来这个布带也跟随他有过一段时间,何尚记得他第一次狩猎就是绑上这条绷带。

(呐呐呐,你难道就不想再体验一次那种血管暴走的感觉?那种血管化为刀剑的能力?)

何尚绑系绷带的举动停顿下来,稍微停顿后,对着琥珀色的妖瞳说到:“你是说那次吗?”

和修仙者唐玉的那一战,何尚至今想起都觉得十分不可思议。

血肉再生,手中生剑,断肢重接……这才像何尚心目中的仙人形象。

可是而后的时光里,何尚想再次催动血管化做刀剑却总是以失败告终。

末绝闪烁着琥珀色的光辉,那颗妖瞳大声笑着。

(任何能力都是需要训练才能掌握的。嗯,就先用你身体里的那些小可爱们给你化个妆。哈哈,很美很帅气的装束。)

末绝在何尚的脑海里狞笑着,然后它开始了行动。

脸痒,很痒。何尚感觉到自己的脸部很痒,就如同无数条虫子在皮肤下面蠕动,胡乱的扭曲狠钻。若是何尚有镜子,或是身处能反照容貌的水源旁边,他就能看到自己现在的模样了。

一条接着一条的细长血管自脸部皮肤下面钻出,鲜血流出又被血管吸食。如水蛭,如蚯蚓,钻出体表,伸展身姿,而后又从另一处刺入皮肤。

血流出,但是没有滴落。因贪婪的血管不会放过这种美味。

片刻以后,何尚能够感觉到面部的异样停下了。

他伸手抚摸,摸到密密麻麻的小指甲大小的异物。不规则,随意分布,好像血痂一样的触感,很粗糙的感觉。

鱼鳞片一样,手掌小指甲壳大小,密密麻麻的一大片异物。何尚觉得他好像变了模样。

何尚很想再询问末绝,但时间却不等人。

丑时末,寅时初,人睡最熟时,最是好杀人。

时间是等不起的,何尚不能再等下去,他必须马上行动。

此次行动,纯属泄愤行为。但何尚却偏偏想亲手杀死这些家伙,杀死这些袖手旁观的家伙。

他比那些家伙强,所以他有让他们去死的权利。

绷带也随意的缠绕上两圈,即使他现在已经变了模样,他也想缠绕几圈绷带。其原因很简单,图个安心错感。

否则,何尚其实可以一开始就通过易容能力变化自己的容貌,而不是缠绕上几圈绷带。

风吹云动,那月也不再被遮盖。夜月也添上月华,徒增几分明堂。

银色的凄冷月光照耀下,腰间携剑的怪人走向了沉睡中的居民区。

何尚趁着这便利的夜色,绕过几块乱石杂物,走到一家偏僻的人家门口。

此家人有三口,两大一小,一个男的,一个女的,一个尚黄发的鼻涕男娃子。

好像那个女的还有身孕来着?何尚回忆起曾经的记忆。

空气凉,且又寒得打紧。何尚晃了晃脑袋,把多余的念头从脑子里赶出去。

孕妇又如何?一剑下去也不过徒增一条未出生的小命罢了。

何尚可不打算搞什么仁义。心慈手软?那也要给他一个理由啊!

打通了心中的念头,何尚看着他面前的木门。一扇看起来很厚重结实的大木门,但其实抵不住何尚猛踢的一脚。

又是沉寂片刻,何尚对着大门思索着。一脚猛踢是下策,最容易打草惊蛇。所以还得用其他办法。

吃人野兽看着这扇大门,厚厚的质地,沉重的木质脉络,颜色灰黑,看起来用了挺久的日子。

何尚思索一会,得出一个很有意思的想法。然后他就随之而付诸行动。

咚!咚咚!手指和厚重木门相互撞击的声音。

一声,两声,三声,终于里头又了个急冲冲的男人声音。

“谁?哪甚个家伙?”

“快开门!那头出事了!头子让你快来。”

何尚曾经在此处区域生活过一段时间,自然知晓一些关于此地住户的听闻。

比如这家男人明着是一个挑担工,但暗地里却和一些不干不净的玩意儿混在一起。

里头传来男人的声音,然后又有女人声音,接着男人和女人粗略的说几句。大致意思就是丈夫安慰妻子,别担心之类的云云。

何尚也不急,只是继续的拍打着门。

“打甚?这就来了。”

里面的男人有这样说着,他看起来担忧吵醒家里娃子的睡眠。

何尚由此也不继续拍打了,安心的静静等待。

脚步声进了,随即又出现哐当哐当的踢撑门柱子声音。

不急等着。何尚站在门口等待着,等待着大门从里面被打开。

撑门柱子被踢开了,大门敞开,急匆匆的男人把两扇门敞开。他看起来很匆忙,衣服都不整齐,裤带子都没系上。

他骂骂咧咧,粗狂的脸上有怒气。然后他就看到了何尚,顿时脸色一变。

正要开口喝喊,来询问这个可疑至极的绷带脸到底弄什么鬼名堂时,一只手掐住了他的喉咙。

咔嚓!他听到了自己的脖子被扭断的声音。脸上似乎还带上几分惊恐和怒意,身体瘫软下来。

何尚把这具尸体放到一边,从腰间抽出剑来,径直走进房屋内部。

大门进来是厅堂,还摆着泥塑的神仙像和香火灰。

何尚不理会这个,直接走进了卧室。

他看见了那个大肚子的女人,那个女人也看见了他。她似乎想叫喊什么,但没来得及。

直刺,猛得冲进去。看到那个女人就是挥剑直斩,一颗头颅就掉落于地。

不理会还在抽搐的那具尸体,何尚一剑直直刺出,把一个从睡梦中惊醒的男娃子给钉杀在了木床上。

剑从喉部刺入,钉在床木板上。刚开始那个男孩还扭动几下,后来就不动了。

何尚把剑抽出,一横挥动,一颗小头颅被斩下。

“不够爽快。”

何尚看着这副惨状,如此评价。

他此次行动的目标就是发泄。那么既然是发泄,就必须要爽快。

用木床上的被子擦擦剑上的鲜血后,何尚弃下这个被屠戮一空的家庭,走向另外的地方。

时间还很长,可以慢慢来。

某只妖瞳看着它的宿主,然后笑了。

三颗肉眼无法察觉的光球被末绝捕捉,纳入进何尚的身体。

血肉精华已经落伍了,需要另外的营养补充。这就如同人的婴儿时期是喝奶,而长大后却要吃饭。

杀杀杀!然后吃个饱!

请假

明天有重要的事情,今天不更新了。嗯,先欠吧。加上以前的那更,再加上今天的这更。

。。一共两更。啧,看来不能继续咸鱼下去了。

《吞魔行》请假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六十三章 捏碎头颅

不尽兴!不尽兴!何尚觉得很不尽兴。

谨慎的杀人不能让他觉得开心,他好像觉得有一个笼子关押着他。

脸上的血管再一次蠕动,好似呼吸。绷带下的脸颊上的黑色血痂分解开,数不清的血丝挥舞,然后又凝固成血痂。

他抬起头,望着那轮月,月华照耀到他的脸上。照亮他的绷带脸,照亮他脸上的黑色血痂,也照亮了他的那双眼睛,那双可怖的食人野兽瞳孔。

血丝侵入眼白,眼白融入了许些血红色。血丝如同大地上的河脉,明显的显露它的痕迹。

不尽兴!不尽兴!何尚只觉得不尽兴!

手臂裸露出的皮肤上凸显起一些小凸起,然后皮肤裂开,一大片血管钻出,而后凝固成黑色血痂。

(啧,灵根过度期间的暴走而已。)

“这会怎么样?”

(会让你的模样更吓人,除此之外……还能吓哭小孩子。)

好吧,看来不是每一次血管暴走都会增强自己的状态。

何尚抬头仰望那月,估摸出自己剩下的时间。

杀掉那一家三口,外加挑选目标,耗费了约莫十分之一左右的时间。

丑时已过,寅时到。

根据何尚的计划,他必须要在寅时这个时间段完成泄愤杀戮。

最迟,再拖延也要在卯时来临前撤走。

现在进行杀戮的唯一意义就是泄愤。

那么为什么不尽量尽兴一些呢?

何尚笑了,把剑插回剑鞘,然后向着房屋最密集处走去。

脚上的黑布靴和沙砾碎石头接触,摩擦着,发出点微响。路上还有几棵车前,在月色下还依旧绿。

这里是曾经被风水先生说“富贵之地”、“青云之土”等等什么什么的,所以这里的土价贵。

住户也多,贫民窟窿里比较富有的家伙都喜欢立家于此地。

何尚现在走向这块富贵土,持着剑,咧着嘴,露出着白色的牙齿。

卑贱者发达后,总是会回过头来向着当年的权贵们显摆或者报仇。所谓亡国公主、亡国贵妃之所以如此受欢迎的缘故大概如此,且临幸她们的大多数都是曾经的臣子。

即使无冤无仇,甚至从未谋面,但这就是人的阴暗。

曾经仰视的,在我的威风下瑟瑟发抖,多么令人爽快的感觉。

何尚现在要做的就是这种事情。

月光是他的帮凶,让他能清楚的看到面前的东西。占地大,高围墙,一看就可知不是贫穷人家。

此家主人姓曾,是个役吏。

役吏者,掌管服役的官吏。修河道,建路面,立城墙,掘池沼等诸多苦力,都由役吏掌管处理。

何尚打量一下那高墙,然后随意找个地方翻了过去。

落去院落中,何尚略带好奇的打量一眼,发现院落中全部种着金富贵。

金富贵是一种树,其叶圆又金黄,如金铜钱,据说是财神钟爱的落脚处。

何尚也就是打量一眼,然后就走上了条鹅卵石路,践踏着月色而行。

他在找,在找一个叫做曾富的家伙。

柳城王法按20岁为服役起点,但暗地里都是按18岁的土规矩来做。而这个曾富却不按规矩,把未满十八的何尚给批去做苦力。

当时挖河道,何尚因此差点死掉。

老天哟~你开眼啊。

不求你收那高台坐的王侯种~就求求你整些那小官吏咯。

你可知道草头官吏最害人,凶比恶鬼,恶比虎伥咯……

…………

这是何尚服役期间听到的一首谣。不成诗,不成歌,不成赋,不咏那梅竹傲雪,不颂那王侯将相,就是一首谣。

唱者也不是什么名士,而是一个快要死的老头。

老头的确快要死了,唱完这首谣的翌日就死了。据说他儿子得罪了那边的役吏,所以把老头送来修河道。

何尚不知道老头的名字,但却把这首谣给记下来了。

贱民是无法和官吏斗的,因为官自古就是吃贱民的。生杀夺予,任官挑选。

然而吃人的野兽却不怕官吏,因为野兽是要吃人的。

何尚用剑砍破木窗户,钻进去。进到房间里,他想找到那个役官曾富。

进屋,他没有找到曾富,但却找到了另一个人。何尚看着睡死的这个人,他以前在这片地方过日子,自然知道这是曾富的儿子。

面色较白,且微胖,明显没做过什么重活,从未历经过风吹日晒,这在贫民窟窿里是很少见的。不过想起他老子是谁,也就可以得出合理的解释。

何尚打量一眼这个家伙,目光四处张望一下,从那旁边的地方找到了一身胡乱堆起来的衣物。

他走上前,仔细端详。衣服是青色的,很柔顺,穿起来肯定很舒服。

柳城老百姓崇尚青色,因为青色代表青云,代表仕途,代表荣华富贵。

贵,这是何尚的第一反应。

来路不正,这是何尚的第二个反应。

联系一下他老子的身份,再想想面前这身不符合贫民区域的青色衣服,基本的脉络已经出来了。

肯定是他老子做了事,给别人开了后门,弄了条谋取富贵的路子。别人感谢曾富,所以送上一匹青布。

何尚的推测就是如此,不排除其他的可能性。

但潦草的推论又如何呢?何尚又不打算充当一回正义之士。

手里拿着衣服,何尚冷冷一笑,向着躺在床上的曾富之子走上去。

捏碎这个“大少爷”的头颅,他很早以前就想做了。

何尚有这个力气,又遇上了良好的时机,而且还有足够的理由。

尽兴!何尚想尽兴。那么有什么能够比得上捏死一只大少爷更尽兴的事情呢?

底层贱民心中一直有一颗虐杀大人物的心。

捏碎头颅的步骤有两个很重要。第一,找到一个头颅。第二,事先准备好一层阻挡物,避免头颅中的物什爆裂开来,弄得满手都是不干净。

何尚找到了那个头颅,曾富之子还在打着呼噜,睡的死死的。

青色的衣服包裹在手上,何尚把手放到对方的头颅上空,缓缓下降,然后猛的一抓。

手头里的脸颊肉的触感,还有一些湿润的液体,不知道是不是鼻血之类的东西。

对方明显醒了,拼命挣扎。他想呐喊,但嘴巴却被蒙住,不能喊。于是他只能死力挣扎,木床也因此而吱嘎吱嘎的响。

手脚乱舞,他的手抓住何尚捏住他脑袋的手,他的脚拼命乱踹。

对面拼命挣扎,何尚用尽全部力气,狠狠地想捏碎这个头颅。

尽兴,尽兴,捏碎一个大少爷的头颅肯定会很尽兴。

他这样想着,然后他悲催的发现自己的力气还不够。只手捏碎头颅,需要的力气很大,因为人的头骨很硬。

何尚顿时有些失落,但他很快就想出了别的办法。

一只手抓住那个头颅,另外一只空闲的手握成拳,向着那个脑袋挥舞而去。

一拳,两拳,三拳,何尚的拳头很重,所以那个家伙也很快不动了。

不知道是晕过去,还是死了,死活不知。但这对何尚有意义吗?

剑被拔出,只用一剑就把那个脑袋砍成两半。

上一半,下一半,中间还流出很多粘稠之物。

第六十四章 腰斩

我要死了吗?

曾富颤抖着,略微肥硕的抖动着。

身体的下半部分已经没了直觉。呵,因为是被砍断了吗?

腰斩这种东西,曾富是见过的。他记得自己年轻时,在闹市里头见过这种酷刑。

腰部被斩断,犯人剩下半截爬动。

十八层地狱一样的场景,却不想今天轮到了自己。

身体没有了直觉,本以为腰斩是很痛苦,却不想是没有痛苦的。

痛到没有知觉。

曾富觉得自己很轻,大概是因为没了一半身体的缘故。

眼前逐渐模糊,鼻腔里头是烟味。

但是痛觉却逐渐回到了自己的身体上,因为……不想死啊。

“我不想死!!救救我!!仙人!!!仙人啊!!!”

地面好粗糙,如果有机会,曾富想给自己房间里换一下地板。

手爬动着,痛苦!!真的好痛苦!

不想死!自己还不想死!

荣华富贵!还没有享受够!我很快就要升职了!我不想死!

算命先生说过,我可以活满两个甲子!我的阳寿还没有尽!我不想死!

我每个月都会去庙里拜拜,很虔诚的!仙人请救我!我不想死!

不想死!不想死!我还不想死!我还不能死!

仙人请救我!救我!救我!我有很多钱!很多很多的钱!

…………

恶鬼是什么样?何尚没有见过。

但他觉得,此时此刻自己面前就有一个恶鬼。

抽搐的双手,尽力的爬动着。身体下面是鲜血湖泊,浸透了他的身体。下半截已经没了,只余下上半截。

十指抓着地面,爬动着,拖下半截暴露出来的肠子。

那个名为曾富的家伙说:“我不想死!不想死!”

声音很不好听,很尖锐,很嘶哑,很尽全力,也活生生的像极了只恶鬼。

“仙人救我!救我!我有钱!很有钱!救救我!”

救你?明明是我把你腰斩,明明是我要杀死你,你为何还不清醒的想“仙人救你”?

何尚如此想着,手中的火球逐渐变小,消散为零碎火星子。

不知为何,这一刻的何尚竟然想起了以前的时候,以前的曾富。

腰缠锦缎带,身着黑丝衣,配上一块碧色玉,脸颊微胖眼含笑意。那时候的他带有几分书卷气,似个妙书生。

以前的他喜怒不形于色,眼底藏孤傲。现在的他……活生生的个厉鬼。

披散的头发沾染血,随着拖动而画血迹。半截肠子拖在地上,像条残喘的狗尾巴。

曾富说:“我不想死!仙人救我!”

然后他向着何尚爬过来。不顾何尚是腰斩他的人,不顾卑贱至极的姿态,曾富趴在地上,拖动着血迹爬过来。

仙人啊!你这是对我的考验对不对?哈哈哈,你就是对我的考验。

真是九死一生的考验啊!这是要收徒弟吗?曾经有人说过我有仙缘。

考验是不是爬到您老人家的脚底下?没错!肯定是这样!

我爬到您的脚底下后,您肯定会拿出神药来救治我的!接好我的下半截,然后收我为徒。

对不对?这是一场收徒的考验的!对不对?肯定是的。一定是的!

在何尚讶异的目光下,曾富笑了。

“这是你的一场考验对不对?”

他爬动着,鲜血带着生命的温度继续无情的离开他的身体。

肠子和地面摩擦,拖出一截长长的东西。

“仙人啊!我意欲长生!收我为徒好不好?”

叫做肾脏的东西掉出来了,像块笨重的石头一样被丢在地面上。

他继续爬行着,不顾后面落下的东西。

并且他还笑着,笑的很灿烂,很真实,很美丽。

曾富觉得自己身体逐渐变轻了,是那种羽化飞仙般的轻。

轻,不得了的轻!这就是神仙的感觉吗?

长生的仙路就在自己面前!多好的一个机会啊!

他这样的想着,觉得自己很幸运,尽力爬行着。手指扣住地面,给残破的身体以前行的动力。

胃掉落出来了,这个半月型的器官蠕动着,蘸上鲜血。

曾富笑着,眼睛弯成灿烂的模样,嘴巴露出牙齿,笑的极为灿烂。

“这是考验对不对?”

他说,他不动,他死了。

额头和地面碰撞的声音,尸体无力的搭拢在地面上。

死了吗?何尚这样的想着。然后看上了那张灿烂的笑颜。

“对,这是一场考验。”

何尚对着这个死者说到,而后拔出剑来。剑尖对准尸体的头颅,双手紧握剑柄。

一剑,刺入头颅。

紧接着又是一脚,踩在头颅上。

拔出,带着粘稠的液体。

何尚再一次体会到了手中这把利剑的锋利,刺穿头骨不用太费功夫。

本来就是一把利剑,后来还让末绝用那把战利品的废铁剑作为原料,用特殊方法强化过。

剑愈加的锋利了,但却距离传说中的宝剑还差的远。

何尚把剑拿到眼前,看着剑刃上沾染的脑瓜子浆糊,不由摇摇头。

传闻中的宝剑可以做到杀人时滴血不沾,而这把剑还差的远。

又是一剑挥出,把地面上尸体的头颅砍下。

避过那些喷涌而出的鲜血,何尚一脚把这个头颅踢得老远。

再一次体会到切割骨头的手感,何尚还是点点头,看向手中的这把剑。

虽然比不上传闻中的宝剑,但劈砍骨头还是不用费力的。这一点自经末绝强化后,就更加明显了。

头颅滚进那头的角落里,何尚也不捡回来。

鼻腔闻着烟雾味道,再加上那隐约的火光。何尚已经确定火势已成,难以熄灭。

起码会把这里烧个干净。

何尚随意的把剑擦了擦,擦干净剑身上沾染的污秽物。

曾家父子,几个佣人,还有几个姨娘。

自己也算是把役吏曾家杀了个干净。

心里盘算完,何尚一脚踢烂木质窗户,爬出窗外。

役吏一家杀干净了,趁着还有许些时间能继续杀上几家。

何尚如此打着算盘,然后一道剑芒向着他挥舞而来。

“恶徒看剑!”

第六十五章 猎犬之死

夏青云是一位巡街刀子,而且还是一位不寻常的巡街刀子。

对于普通的巡街刀子,一般会称为院犬。但对于一些特殊的巡街刀子,则会被称之为猎犬。

前者只能用来看家护院,吓一吓路人,对付毛贼。而后者却是猎犬,专门对付一些狡猾的猎物。

夏青云是一条猎犬,柳城的特殊物种。

猎犬是特殊的,是有门槛的。比如,猎犬必须要有灵根。

是的,这种猎犬就是一种低级修仙者,效忠于柳城的特殊力量。

七岁测出灵根,进忠犬的狗窝里面训练,习得一身好武艺。又十岁开始正式修仙,吞灵气,炼灵力。严寒酷暑又十二年,终于成为一名修仙者,一条合格的猎犬。

成为一条合格的猎犬后,夏青云愈加凶狠,屡次捕获一些越界的家伙。

且为人处世又比同行圆滑,懂得上头心意,为此而得到了上头的关注提拔。

可最近的他感到很苦恼,因为又有一些不平常的现象出现了。

在黑墙之外的贫民窟窿那头,出现几起事情,还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那种。

本来这也没什么,几个贱民而已,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但碍于时间不对,上头不久前才敲打过那些阴沟里的老鼠。谁能料到又有家伙捅出篓子?

于是,夏青云就被派出来了。

银月当空照,月光那是洒落在世间。夏青云看着一片安宁寂静的地方,不由悠悠叹出一口气。

多事之秋啊!

柳城近几年来不知为何竟出现大量修士,修士之间的战斗都已经十余起了。每一次使得柳城损失惨重。

近来柳城的内城里头也不太平,上头的争斗都已经打过好几场了。比如不久前的元宝赌坊时间,明面上是传言青皮无赖打斗,但暗地里的真相嘛……只能笑笑。

上头的神仙打架,下面的狗腿子们可就遭殃咯。

比如最近实在瞒不住的失踪案子,不就是几个底层贱民吗?却被一些居心叵测之徒拿出来当做武器,攻击他们的敌人。

只至于现在,夏青云的出现。

又是幽幽的一叹,夏青云略带无奈。本来按照他的猎犬身份,是绝对不会来调查几个贱民的死活。但如今却来了,且还要在规定时间内弄出名堂。

怎么搞?夏青云这样问自己,却也只能得出无奈的结果。

无线索,案件发生事件已有一段不短的时间,案发现场都被一些吃猪食的猪猡给糟蹋了。

怎么办?夏青云也很绝望啊!

上头规定时间要等结果,而这边又没线索。

唉!

烦躁的夏青云得不出任何结果,只能趁着夜色出来走走。

说不定自己能碰到那个许久不作案的家伙呢!

每个人都有侥幸心理,夏青云也一样。

月色明亮,夏青云的眼神也不差,可以清楚的看到地面上的细碎之物。开始时夏青云只是打着出来走走的心态,后来他就后悔了。

银色的月光下,夏青云的脸色已经彻底黑了。不知是躲过的第几堆粪便,反正数量绝对不少于一手之数。

夏青云发誓,如果有机会的话,他要把这些畜生的腚眼给挖下来。

心态彻底崩了,夏青云溜达很久,觉得自己还不如回家去睡觉。

然后他看到了不远处的火光。

瞳孔瞬时凝聚,手不知何时摸上了腰间的剑柄。夏青云脚上一用力,向着那处奔跑而去。

紧接着,他有看到了一个人影。

不凡的视力让夏青云看清楚了,那个人影的模样。脸上绑着绷带,腰间携带着剑,再联系他后面燃烧着的房屋……夏青云顿时闻到了功绩的味道。

“恶徒看剑!”

…………

手中的利剑迎上那道剑芒,成功的击碎这道攻击,让其化为无伤害的冲击,略微使得何尚的衣物凌乱。

又是一声金铁相交的声音。

手中的剑迎上了另外一把剑,何尚也对上了一个男人。

对面身手不凡,力量不弱,且……灵力的存在说明他是一个修仙者!

短短的刹那时间内,剑和剑之间就已经发生过几次不友好的接触。

金铁之声不绝,体味着手中传来的感觉,何尚知道这是一个强敌。

仙人就是仙人,要拿出绝对的谨慎来对付。

对面明显剑术精湛,堪比剑术大师。有好几次,何尚手中的剑都差点被挑飞。

刺、撩、砍……剑剑致命,这个家伙的剑法底子厚实得可怕。

但何尚感觉压力很大,对面的夏青云也不好受。

一力降十会!这句话夏青云总算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敌方的剑术底子不行,仅仅也就是初学者那种程度。夏青云屡次通过精妙的剑术压制对方,甚至还差点把敌人的武器给挑飞出去。不过也架不住那恐怖的力气啊!

又是一次硬碰,剑刃之间甚至出现曼妙的火花。

虎口发麻,差点把手中的剑给震出去,夏青云暗地里叫苦。

何尚不明白夏青云心头的想法,但他也明白自己弱项。

剑术太弱,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基础。

这也怪不得何尚,因为他月把时间前还是一个底层蝼蚁,连剑都没碰过的贫民。

如今能拿起剑和夏青云对碰,也算超水平发挥。

战况焦灼,何尚奈何不得夏青云,对面也同样奈何不得他。

咬咬牙,何尚穷力狠狠一挥,利剑横扫,逼退面前的敌人。

空闲的左手一凝,一颗鸡蛋大小的赤红色球体出现在手掌心。

火球被投掷出去,迎接上了一轮残月般的剑芒。

轰隆一声!火球的火星逃散,剑芒也化为无害的冲击波。灵力的波动逸散,激烈的声响回荡。

战况陷入僵局,又是一轮的交战。

何尚手中的剑与另一把剑相碰撞,左手轰击出的火球又落空。随即又挥剑一横扫,破掉一轮剑芒。

僵局,不利的僵局。

何尚如此想着,他努力的分析着面前的战况。

对面明显是身手不弱,且很可能是柳城的官方人士。自己正面暂时还看不到战胜对面的希望。

且此刻打斗区域明显不对,这对自己很不利。

如此激烈的打斗,那些附近的住户早就醒过来了,不过暂时还在观望之中。

那些住户是不可能帮助自己的,而且还很可能会帮助敌人。关于这一点,何尚清楚得很。

天色也不早了,越拖下去越对自己不利。

天时地利人和,自己都处于劣势。

何尚咬咬牙,手中的剑一挥舞,逼退敌人。

怎么办?何尚这样的问着自己。

然后……他的脑子里出现一个冒险但可行的计划。

夏青云不知道敌人的脑子里的想法,他此刻还忙于厮杀。

卖一个破绽,然后骗得对方的攻击,趁机对敌人进行攻击。

这是夏青云惯用的伎俩,不新奇,但却很实用。何尚此刻身上的数条伤痕就是由此而来。

此时此刻,他又打算重复一遍这种小伎俩。

接着他成功了。

剑,刺入了敌人的肩膀处,一刺而入。精良锋利的利剑刺穿血肉之躯,简直是不要太简单。

他成功的给予对手重创,但夏青云的脸色却顿时惊变。

剑刺入敌人身躯,由此却被敌人趁机突进。

一只手抓住了夏青云的肩膀,然后一拉。

白渗渗的牙齿带着几丝唾液丝线,张大着弧度,咬上了夏青云的脖颈。

撕拉。脖子上的一大块肉被撕扯下来。

双手捂着脖子,夏青云惊恐呆滞的看着对方。

血捂不住,不听话的流出。

身体无力,膝盖跪下,接着身躯彻底倒下。

第六十六章 烂摊子

何尚庆幸自己的绑布条方式很敷衍。由于脸上有血管化为的黑色血痂,何尚也只是随便的绑上两圈。

所以布条并没有阻碍嘴部的效果。

所以,夏青云死了。

口腔里是浓厚的血腥味道,一块皮肉还被何尚咬在嘴巴里,然后被他随意吐掉。

吃人的何尚可没有养成吃人肉的习惯。

肩膀上的剑被拔出,带出许些鲜血。紧接着何尚肩膀的伤口处开始异变,无数的肉芽和血管纠缠蠕动,很快就止住了鲜血。

一声金石相撞的声音。

夏青云的剑被何尚随意丢下,砸中一块馒头大小的石头。

脸上是火光的痕迹,口鼻中也闻到火灾的味道。

役吏的住宅已经彻底燃烧起来了,火光和烟雾化为一道有时间限制的风景。

何尚不回头看那栋屋子,他只是静静地看着面前那个不知名的家伙。

无缘无故的窜出一个身手不弱的仙人,这样让何尚很有危机感。他觉得自己踏入了一个陷阱。

对面这个家伙身穿官服,看起来就是很贵,很充满威严的那种。

巡街刀子!何尚看着倒下的身影,得出这个结论。

自己是不是计划出现了漏洞?对面是不是给自己设下陷阱?这个家伙还有没有援军?对面还有几个人?还有多久就会到达这里?

何尚的脑海中不自觉的冒出如此的想法。

然后……他把视线落在了面前倒下的夏青云身上。

这个人快死了,基本上没救了。脖子上被自己咬下一大块肉,整个脖子都缺了一小半。

仙人也是人,受到致命伤害也会死。

这是何尚如今对修仙者的认知。

动手擦一擦脸上的鲜血,咬碎脖子的那一刻喷出的鲜血有点多,以至于现在的何尚如用鲜血洗了一次脸。

何尚走上前,手里拿着剑,走到了那个巡街刀子的面前。

他倒在地上,脸朝下,姿势十分不雅。

但何尚可不是来欣赏对手的失败姿势,他是来收割性命的。没有任何废话,十分干脆利落的比划一下,剑自那处咬痕处挥动,砍下了这个人的头颅。

而后抓住这个人的头发,提着头颅向着远方奔去。

…………

柳河边,一颗柳树下,一个人影坐在树下。

(喂,你不打算继续杀人吗?)

“发泄罢了,根本没实际意义。反正……蜈蚣的毒性会杀死他们。”

何尚摆弄着头颅,回答着右手背上的妖瞳。

这次杀戮举动不得不说是一次很失败的行为。因为何尚根本没有尽到兴致。

按照他原本的目标,他起码会杀死二十人。而今夜的实际杀人数量却低于目标。

曾富和他儿子,几个奴仆下人和数个妇人,再加上刚刚开始的一家三口……真心不满二十人。就算把那个不知名的巡街刀子算上,也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

失败的举动呢!何尚如此的评价此次行动。

不由心底有些失落,何尚微微叹出一口气。

不过今夜也不是没有收获。比如自己拿到了一个修仙者的头颅。

手上提着修仙者的头颅,头颅的皮肤上沾染着鲜血。脖颈处的断裂口已经不再流出鲜血了。头颅的嘴唇处有些血迹,闭着双眼,没有死不瞑目。

他的手触碰头颅,发觉皮肤微凉。怎么说呢?很凉爽。

何尚就如此的看着头颅,然后皮肤下面的血管开始不安的窜动,何尚打算重复一次吞噬灵根的行为。

(你认为自己能够无限吞噬灵根吗?谁给你的自信?啧,自寻死路。)

某只妖瞳制止何尚的无知行为,给他泼上一盆冷水。

“不行?”何尚把手中的头颅放下,将其按在杂草地上。

(你可以试试,也许你除了脑袋以外的地方还能算完整!)

言下之意就是脑袋瓜子会炸掉,何尚很明白妖瞳说的话。

不能吞噬灵根,那么自己拿来这个头颅有什么用处?白费力气!

何尚又是幽幽叹出一口气,悠长的叹气声。也不管那个头颅了,直接丢到身旁的草地上。

人安静下来了,妖瞳也不说话了。只有免费不要钱的月光,柳河里头的河水声,还有那不知名的虫儿鸣叫声显示着存在感。

或许远处的那一点火红光很嘈杂热闹,但由于距离太远,根本听不到。

(小子,你不开心?)

“嗯。”

正如末绝所言,何尚很不开心。

他费进心思,不惜几近暴露身份,付出被柳城追杀的代价,就是为了今夜的尽兴。

今夜的举动一定会惊动柳城肉食者的。在柳城那恐怖的力量面前,何尚迟早会被揪出来。

付出大代价,是为了今夜的尽兴。可谁知道被一个不知哪个杂碎角落跑出来的巡街刀子给打搅了。

妖瞳有些沉默,它看着何尚,许久才开口继续说话。

(……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何尚抬头看了看天空,心里估量出时辰。

“逃,逃出柳城范围,逃出追杀。”

说实话末绝觉得何尚这次举动很差劲。好处没捞着,纯粹坏处。

(那……陈不凡这个修仙者怎么办?)

“想办法在说吧。只能等以后了。”

人是一种不纯粹理性的生物。何尚还在“人”的囊括范围之内,自然就会做出一些蠢事。

比如今夜的这种无意义的杀戮。

末绝感到很无奈,因为它当初没有制止这种行为,反而还助长此举动。

又是一叹,不过这次的叹气对象变成了妖瞳。

末绝知道,它不能在袖手旁观下去了。

如果它还继续看戏,那么接下来它的宿主就会进入不利时期。

柳城高层的追杀,足以让何尚狼狈不堪,几年之内没好日子过。

追杀是一种锻炼人的好方式,但末绝不打算用这种方法来锻炼何尚。

(啧,害得我给你擦屁股。)

它的宿主还很无知稚嫩,那么末绝也亲自下台收拾烂摊子。

右手背处钻出一条血管,然后猛的刺入旁边的那颗头颅。

在何尚不解的目光中,一只长着翅翼的虫子钻出头颅。

于月光的照耀下,飞向远方。

咕咕咕

今天不会更新了,别等了。

唉,我也知道我文的代入感不高,这是文笔和写法的缘故啊!

因为代入感不高通常只有两个原因:1,主角的性格和行事风格让读者抵制;2,文笔和写法的原因。

自认为何尚的性格和做事方法应该说得过去,所以就是文笔的锅啊!

今天实验了一次新写法,试图增加代入感,结果麽……失败了。

鸽了,鸽了,今天不可能更新了。

也别等了,修仙码字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会修仙码字的!

嗯,碎觉碎觉,修个蛋的仙!

咕咕咕,咕咕咕(一大群鸽子飞过。。。)。。。

《吞魔行》咕咕咕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找回了自己的初心呢!

作者今天找回了自己的初心!

哈哈哈!自娱自乐模式开启ing!

签约?不存在的!

回顾了一下自己的状态,发现明显不对。嗯,自从这本吞魔获得了签约资格后,我的状态就出现了问题。

我发现我想赚钱,而且还总是做大红大紫的梦。

嗯,于是本书偏离了原本设定的轨迹。

哈哈哈,今天我回顾了一下《朱(和谐)颜血》,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初心。

朱(和谐)颜血这本书告诉我,做人就是要开心啊!

嗯,我记得自己刚刚开始写网文的时候,写得很开心。

我的第一本书是网游流,当时我的码字速度不算太快。但是……我一天到晚就是在码字中度过。

当时的我,觉得码字是多么的快乐!码字是多么的愉快!

好像世界上没有什么比码字更让我幸福的事情了!

多么美好的时候啊!纯粹为了快乐,为了开心而写书!

好了好了,不说废话了。

首先,我准备不签约了。

第二,我准备让吞魔行的开始版本回来。也就是说,我准备重写。

哈哈哈,做人就是要开心!

反正我也不准备签约了,也就是说这本吞魔无法给我带来经济收益。

呐呐呐,反正都不准备赚钱,何不选择一个让自己快乐的方法?

哈哈哈,我的阵营是偏向于混乱。

自古混乱出逗比!

吞魔准备重写了,嗯,这次不签约。

你们可以骂我,但你们不能阻挡一个混乱阵营的逗比追求快乐的脚步!

做人就是要快乐啊!

哈哈哈,吞魔行的最初版本要回来了。

你们可以骂我,但也别骂的太狠了。恕我直言,除了那位枭在红包区域发过红包,我这本书也没消耗别人的钱了。

诸位都是看黑暗流的,我想问问你们……免费的东西质量会好吗?

嗯,对不起一直陪伴我的道友们了呢。

但我真的很想追寻那份快乐,那份只因码字的快乐。

哈哈哈,从此走上作死的道路ing!

第六十七章 好戏

(小子,你已经是……仙人了。嗯,修仙者。)

(也就是说,你从此就具有让凡人去死的权利。嗯嗯,你要学会转变观念。)

一大早,天还未彻底光亮。妖瞳就睁开了眼睛,絮絮叨叨的念叨着一大堆话。

黑瘦的男子睁开眼睛,从破落废弃房屋的角落里伸展肢体。

易容是个好能力,可以用来做很多事情。

望着右手背上的妖瞳,何尚眯了眯眼睛,说到:“所以呢?你到底想说什么?”

(所以待会你不要受到冲击。懂?)

冲击么?何尚起身,挥手整理好身上的衣物。身上是一套全新的衣服,身上本来的衣物已经被销毁。

整理衣物,再拿好剑,将其插回腰间。

房屋内的环境潮湿,有一股子怪味。何尚知道,这里是没人住的,因为原先的住户已经于一年多前死光了。

地面有几个水坑,这是昨夜的细雨投过房屋漏洞而留下的痕迹。

手摸摸剑柄,何尚走出落魄的房屋。走出大门,略微抬头看看,便是一大片寂寥无人的区域。

无人烟,无人声,只因这里曾感染过瘟疫。

瘟疫,就是恶鬼,直接杀灭一片区域,夺取掉所有居民的性命。

何尚走在这一片区域,除了虫鸣之外没有任何声响,挺寂寥落寞的。

怎么说呢?第三天了吧。

自己并没有被追杀,因为有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认下了所有的罪行。

一个魔修,一个从未谋面过的魔修,替何尚招认了所有罪行。这是昨天的告示贴出来的内容,或许是因为柳城上头急于找一个交代,所以这次的审判特别迅速。

何尚不清楚这件事情的细节,但联系几天前那只诡异的虫子,这八成是那只妖瞳干的好事。

虫子,虫子,那只虫子到底有什么作用呢?变成美女蛊惑人心?好吧,何尚觉得自己的臆想有点过度了。

反正自己已经算是安全了。末绝从来都没有让何尚失望过,这次也一样。

空气略微潮湿,路边的杂草甚至还带有水珠。路上没有第二个行人,因为这里是不幸的区域,人们相信这里的土地会给他们带来瘟疫和霉运。

微微叹口气,不知为何最近越来越喜欢叹气。

携着剑,何尚准备走向了远方的那片区域。

他要去看戏,看一场很有意思的戏。

………………

一个孩子急匆匆的跑过,脸上带着鼻涕和泪水,惊慌的神色还残留于脸颊上。

一只箭,沾染着疾影,从弓弩上离开,由经过专业训练的弓弩手射击而出。

啪嗒!活人摔倒在地,背上插着一只弩箭。

血晕染了衣服,给衣服带来湿润。本来是红色的液体,却又因为衣服是土褐色的,而不能把红色染上这件衣服。

何尚看到,这个孩子很想活下去。

但是他必须得死。

他的脸上已经染上了紫黑色的斑痕,裸露的皮肤下面也透露出一条条黑紫色的血管。甚至连那双对生命充满留恋的瞳孔中,眼白也被紫黑色的血丝而侵占。

紫斑蜈蚣之毒,名副其实。

何尚走在这片悲哀的土地上,有着,看着。

他的面前就是那个倒下来的孩子,那个孩子甚至还伸出手向他求助。他不想死,他想活着。

一剑,背部被刺穿了,心脏也被刺穿了。手无力的搭下,身体也只余下略微的抽搐。

一颗白色的球体被吸收,但在场的人却毫无反应,因为他们的肉眼看不到这类景象。

“除瘟办事,闲杂人等退后。”

一个浑身上下被黑布厚厚包裹着的人手里提着滴血的利剑,对着何尚恶狠狠的说到。

除瘟兵。何尚打量着这个人,心里思索有关的信息。

柳城的特殊人,用于除瘟疫之用。他们浑身包裹着黑布,装备精良,被柳城百姓视为黄泉鬼兵。

这种该死的东西一般出场,都只会做两件事情——杀和烧。

杀光瘟疫区域的所有人,烧掉所有的尸体。

这就是除瘟兵,黑布包裹的恶鬼。

除瘟兵的出现是在何尚的意料之中,所以他早就准备好了对策。

一张遍布文字图案的东西被掏出,然后塞到了那位除瘟兵的手里。

“主子吩咐的,也是迫不得已。这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钱,是个好东西。所以何尚成功的踏入了这片区域。

他不能去这里的很多地方,活动范围有限,但也是足够了。

他此次前来,就是来看戏的。

走到一颗树下,何尚冷眼的看着这一出好戏。

女人,死了,被除瘟兵给一剑捅死,脑袋被砍下,尸体给拖走了。

男人,死了,也是被一剑捅死,尸体被拖走。

小孩子,死了,被一剑捅死,尸体被拖走。

老人也死了,和前面的人一样,尸体被拖走了。

婴儿没有死,但也是暂时。

何尚看到所有襁褓里的婴儿被聚集起来,放在一片额外的土地上,哭声不停。

尸体被聚集到一个大坑里,按照年龄排布,最底下面是老人,然后是中年人,后来是小孩子,最后婴儿摆在了最上面。

一些油被拖出,据说这是经过道法开光的。

把油向着坑里淋上,把还在哭着的婴儿淋上,淋个彻底。

然后,烧。

黑烟滚滚。

(呵呵,很有趣的场面。)

末绝如此评价。

(你后悔了吗?)

“不后悔。”

(够冷血,我喜欢。)

…………

孙拜仙很苦恼,因为上面来了命令。

据说是一个内门的管姓师叔提出了一个计策,一个废物利用的计策。

所有的放养在凡间的狗都要被聚集过来,成为宗门的白工。

唉!悠悠一叹。感叹那位管姓师叔真会玩。

孙拜仙还是动身,他的任务是把这条命令告诉所有同门。

第六十八章 怪物

(这里是哪里?)

最大头颅上的第三张嘴巴裂开,充满粘液的猩红舌头探出,舔舐外界的环境。

(原来是一片荒原么。)

一大片眼珠子睁开,花花绿绿的各类瞳孔都充满血丝,很恶心,但却具有眼部的基础作用——视觉。

现在的情景很特殊,基本上就和荒诞故事里的情节一样。

诸仙降魔。

脑袋上的眼睛,手臂上的眼睛,腿部上的眼睛,前方的眼睛,后背上的眼睛……身体各处的眼睛都忠诚的反馈它们的所见之物。

眼睛分泌出粘稠的液体,好像是泪液,血色的泪液。但这些眼睛都不是瞎的,都是可以看东西的。

它通过身体各处的眼睛看到仙人,那些数不清的仙人。

高高在上的仙人,踩着剑的仙人,踩在地上的仙人,穿着白衣的仙人……反正就是很多很多的仙人,各种各样的仙人。

双方之间的战斗早就已经打响,诸多仙人后面的那些起增益效果的战鼓号角响彻天地。

飞剑横空,金光闪耀,仙音浩荡,道法诸多神妙。诸多仙人于官员中围攻这只怪物,正如同……一堆可悲的蝼蚁一样。

它可以自己操控自己的身体,身体里的那颗外来的意识只是一个纯粹的看客罢了。

百丈身材如山,具有基本的人型,有着四个最强壮的肢体,作为它的手臂腿脚。一个巨大的人型脑袋,脖子和头颅上都还长着很多的伴生头颅。

最大的脑袋上面五官残缺,有三张大嘴和一些小嘴,还有一大堆滴着粘液的各色眼珠子,没有鼻子耳朵。

最大脑袋上的有着最大的一张嘴,横跨整个面部,纤长的弧度。嘴张开,露出一大片密密麻麻的黑色尖刺。

一口酸雾吐出,怪物深深的吐出一口血色的雾气。

然后它笑了,纤长的嘴巴大幅度的张开,血色雾气和黑色尖刺暴露于空气。

这是讥讽和嘲笑,成功的激怒的仙人,令得那战鼓和号角都频繁开来。

一道道各色光芒被轰击出,轰击进怪物的血肉,撕开它的血肉,打爆它的眼珠子,令血黑色的血液流淌到地面。

嘶的一声,地面出现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坑洞。

被击伤了?

怪物的确被击伤了,血肉被撕扯开,皮肉下面的蠕动血管都暴露于外界。

被击伤了,怪物发现自己被击伤了。

于是它又狰狞的笑了笑,胸腹一阵鼓动,一口红色鲜血从最大的嘴里被喷出。

鲜血飞溅,滴落到地上就腐蚀出一个个坑洞,击打到仙人身上就腐蚀掉那个仙人的身躯。

这东西的打击面很广,几乎覆盖了怪物的整个前方。

成功扰乱了仙人的布阵呢。

怪物没有放过机会,两只手向前挥去,向着那些虫子大小的仙人抓去。

手很快,于是便捕获得了猎物。

一个倒霉的仙人被抓住,强大的力量令他被抓握住的下半部身体变成肉泥,但他还没有死。

仙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他也一样。但他还是逃不过死亡的结果。

怪物有百丈高,所以它的手也很大。对比一下仙人,就如同人类的手捉住一只细小的虫儿。

怪物没有用它脑袋上的嘴吃掉这只肉少的猎物,所以仙人被其他的嘴而吃掉。

一根大肉条生长在手部,遍布眼珠子,还长着一张大大的嘴巴。

众多眼珠子眨了眨眼睛,看着这只肉很少的猎物,然后裂开了嘴巴。似蛇一般的舌头探出,白渗渗的参差牙齿也露出,扭动一下,比划一下姿势。

粘液从嘴巴上部滴落,就像蛇一样,嘴巴囫囵吃下整个脑袋。

吃不下整个人,所以嘴巴只能吃下这个脑袋。牙齿切断脖颈,把整个脑袋含到嘴巴里。

头骨清脆的碎裂声音,很好听。鲜血很快就流出肉条的嘴巴,看起来它很不注意吃相。

不过它吃的速度很快,脑袋吃完了,就把剩下的那些尸体也吃掉。

很有代表性的一幕,但肉条的其他兄弟就没有它这么幸运。

很多肉条附近没有被抓获的猎物,所以它们很不满。

所以它们脱离了怪物本体,成为各种各种的扭曲东西,拖着胡乱拼凑起来的身躯,扑向猎物。

怪物没有在意这些可爱的离家出走的小家伙,它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比如脚部用力,强大的力量撕裂大地,然后跳起,猛然落到仙人的后方。

嘴部的舌头探出,口腔中的粘液也分泌。

仙人的大后方,也就是智囊团,也就是一些战斗力底下的肉块。

怪物很开心。

…………

瞳孔睁开,睡梦结束。

(你做梦了?)

“……”

(啊哈哈,我可不能直接参考推测你脑袋瓜子里想的东西。你心跳得很厉害,我从这个推测来的。)

“……”

何尚抬头看着客栈房的顶部,呼吸略微凌乱。

怪物很可能就是自己。何尚可以得出这个结论。

梦境里面的怪物受伤时,皮肉下面的血黑色血管让何尚觉得很熟悉。

怪物,这个怪物可不像前头幻境里的那只黑壳怪物。没有获得灵根而反噬的黑甲怪物明显比不上今天的这只怪物。

它更危险,更可怕。何尚的心思一下子就乱了,他呆呆的看着客房的顶部。

(喂,你做噩梦了?)

“睡觉。”

何尚不像和别人讨论这个梦境,就算是妖瞳也一样。有一些事情可以选择不告诉别人,可以选择单独保守秘密。

(嘁嘁嘁,不告诉我就算了。)

妖瞳也很无奈,它摊上这样的一个家伙也真是够了。

关于作者的版本更新通知

阿九今天找到了一些网文教材。嗯,很有意思。请个假吧,我去看看那些东西。

毕竟我身为一个未成年人,能写出这样的文就已经很勉强了。我的功底还不够。

所以需要去升级升级。嗯,今天就不更新了。(这句话才不是重点。)另外,我在书评区说了一下【主角以及本文是一本圣母文】,你们看看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哈哈,我先去咀嚼那些教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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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灵根和报仇

黑暗,死寂的黑暗,一片死寂到极点的黑色区域。宛如天地未开,清浊不分的地方。恶毒的诡异风暴起于微末,随即又立刻摇身一变扩大无数倍。

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安身于此,只有永恒的死寂才是唯一的旋律。

这才是此处的原来面貌,但直到这个地方来了一只妖瞳……

无形的壁垒阻挡住诡异风暴,肃清那死寂的空间,牢不可破的模样撑起一片不大不小的区域。开辟出的区域内,无穷的斑斓蓝色光点升起,如黑夜里的萤火虫群。

沙土,本来不存在于这片诡异之地的物质,而如今却出现在黑色空间里头。只不过那土壤颜色有点奇怪,太白了,白得似那死者骨灰。

一只妖瞳立在虚空中,琥珀色的瞳孔盯着它面前的场景。

脸盆大小的土坑出现于黑色的地面上,那骨灰色的土壤装在土坑里头。一颗血黑色的怪异之物栽种于坑里,在白色土壤里面扎根。

怎么形容那株怪异的植物呢?咋一看那露出地面部分的根茎像萝卜,但却又没叶子,离奇的开上一朵花。

一朵大大的葵花,血色花瓣,黑色细密的葵花籽。

细密的……如同密密麻麻的眼睛一样的“葵花籽”。

(吃饭了,多吃点。)

葵花面对着一大堆光球,拳头大小的那种。

这棵诡异植物的身姿摇动,好像很开心。然后……碗口大小的葵花裂开了。

一个“十”字的痕迹,很均匀的把整个花盘分为四分。花盘裂为四块,显露出里面的狰狞牙齿。一条类似蛇类的猩红舌头探出花盘,舔了舔那些光球。涎水流露出来,透明的恶心液体,一点点的流下来。

蛇类吃猎物是整个吞下,而具有蛇类舌头的诡异葵花也有这个习惯。

四片葵花籽区域尽最大努力张开,细密的尖牙数不清,存货众多的口水也不要钱的流出来。

花盘向前伸出,这个可怕口器终于露出了它的内部。

整个花盘内部,有无数的牙齿胡乱分布于其中,乱麻一样的分布情况让人头皮发麻。

然而现在却没有人头皮发麻,因为这里只有一只妖瞳和葵花本身。而妖瞳又没有头皮,所以也不会头皮发麻。哈哈,说起来很好笑的样子。

末绝看着这株诡异的萝卜葵花,它知道这个可爱的小家伙还很缺乏营养。

正确的来说,应该是出于营养不良状态。

(唉。)

妖瞳叹气,它最近也有点苦恼。因为自己摊上了一个不靠谱的宿主,还弄出了一颗营养不良的“萝卜葵花”。

身为萝卜葵花的种植者,末绝是知道这个家伙的真身的。所谓葵花,也不过是何尚的灵根罢了。

后天灵根,逆天而成的东西。

因为是后天形成的,所以就变成了现在这副营养不良的面貌。

葵花找上了一颗最近的光球,张开嘴巴,把整个光球吃下去。这光球看起来很有嚼头,葵花吃得左摇右摆,看起来开心极了。

末绝看着这个正在进食的小家伙,又不禁有种叹气的冲动。

这个小家伙目前还不能单独生存,也就是它还无法通过转换灵气来满足自身生存需要。

弱小的小家伙,所以只能多吃点,补充补充营养。那些光球就是它的养料,足以让这个家伙吃饱。

但……光球的存货不足。

光球就是魂魄,生命的“第二尸体”。也是这棵葵花灵根的养料。至于光球是如何来的?当然是吸收死者的魂魄。

何尚杀死了一家三口,也还宰杀了役吏一家,更是间接屠杀掉了一片区域,肃清了几百条人命。

人死,魂魄自然飞散。末绝就趁此机会,截个胡。于是便有了现在的光球堆。

现在有两个消息,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坏消息是光球总量不够用。

好消息是短时间内不用担心光球存量。

琥珀色的妖瞳看向那堆光球堆,又一次清点光球存量。

光球还有一些,几个小光球也就是两三顿的事情,毕竟只有拳头大小。真正的重头戏在光球堆的最中间,那颗西瓜大小的光球上面。

几百号人的死亡,几百个魂魄的消散。末绝当然不可能明目张胆的截取几百条魂魄,因为这样做会惹来一些小麻烦。

而小麻烦可能会变成更大的麻烦,滚雪球一样的效应。

末绝顾及某个家伙的安危,大致走安稳路线,不准备到处惹麻烦。

几百条魂魄的消散,虽然不能动大头,但刮刮油水还是可以做到的。

于是,一颗西瓜大小的光球就出现了。

然而这个西瓜大小的光球也有被吃干净的一天,所以末绝现在很苦恼,苦恼食物存货的不够。

外界的诡异风暴掀起,敲打着无形的壁垒,有点吵闹。末绝思索良久,还是没有得出应对如今局面的策略。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这!)

回过神的末绝发现了很神奇的一幕,它顿时觉得这个世界还是有一些东西是自己猜不透的。

比如一株瘦弱的葵花灵根是到底如何把西瓜大小的魂魄光球压到它自己身上的。

在妖瞳惊讶的目光下,那棵被压在下面的葵花灵根不安的扭动着,挣扎着,但就是挣脱不开来。

这一刻,末绝觉得自己发现了后天灵根的一个缺点——貌似智商有点问题。

………………

何尚抚摸着手中的令牌,这块篆刻着“天阳山弟子凡间行走辰丁三”的金属令牌。

就是这块东西,引领自己走出了柳城,前往一个叫做金沙镇的地方。

手中的令牌微凉,坚硬的金属质地,但何尚的思绪却不在这里。

陈不凡,那个高高在上的仙人。

我应该去不去找他复仇呢?该去不去找那个强大的仙人复仇呢?何尚这一刻动摇了。

按照世俗情理来讲,他不是自己的仇人,自己根本没有足够嗯理由去找他报仇。

仙人,仙人,高高在上的仙人。

何尚的心思一下子就乱了下来,他不禁想起了当初那个可怕的身影。

那个如山海般巍峨的身影,仿佛随手就能取自己性命的可怕仙人。

心很乱,何尚摸着手里的这块令牌。

如果报仇是不符合情理的,而对方也不是随随便便能杀死的阿猫阿狗。那个陈不凡是仙人,可怕的仙人。

该不该报仇?何尚又一次的问到自己。

该不该报仇?该还是不该?

良久,得不到答案。

又是很久,何尚终于笑了,笑的很开心,很彻底。

该不该报仇?该!

“我不报仇还能做什么?”他这样向自己问到。

无题

告诉你们两个(划重点)消息。。。。1.作者打算女装了。2.愚人节快乐。

请无视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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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路途上

书,纸质的书,写满黑色墨汁字的书。

书皮是蓝色的,针线缝制,用比较好的粗桑纸制作而成。黑色的字迹看来还很新,仔细一嗅可以闻到一股新鲜的墨汁味道。

《大恩大德成仙策》,一本记载了很多故事的书。故事有很多,但故事的内容却很雷同。

凡人身份开头,主人公是身怀忠勇智信等等美好品质,又经历一下厄难,历经艰辛,最终成功被仙人看中,收做门下弟子的故事。

主人公或是布衣,或是王族,或是将相世家,最终却永远都会拜入仙门。这样的故事,巧合得就像编演好的一样。

故事始终是故事,这种弱智故事也只能骗骗那些没什么见识的土鳖。反正何尚是不会相信的,除非他脑子里进白菜羹。

别人看这种书,是为了臆想代入,幻想自己拜入仙门的情景。而何尚看这种书,纯粹是为了识字。

没错,就是识字。

“这是什么。”

手指有一小段指甲,指甲划于书页上,停留在两个不认识的黑色毛笔字下面。

(这是燕雀的,也就是燕子和麻雀。)

“……这又是什么。”

(侯,王侯将相的侯。)

书的故事翻动,何尚阅读着这里头的故事,寻找着一个个不认识的字词。

何尚是上过学堂的。父母未死之前,他去过学堂。父母死后,他阿姐教他认字。

因此,何尚虽不至于沦为睁眼瞎,但也有阅读障碍。

布衣百姓也是有梦想的,比如何尚就曾经幻想过自己考上状元,过上大富大贵的日子。

但幻想也仅仅是幻想,他连基本的字词都没认全,否则何尚哪里沦落到和妖瞳学字的地步?

一天之计在于晨。何尚曾经也是学过,自然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

清晨时分,一个面容普通无比的少年郎就坐在客栈的门口,津津有味的看着手中的书。

他正在等人,时间又没到,也就看书打发时间,顺便还能把字给认全来。

(这是富,富贵的富,大富大贵的富。)

妖瞳现在的心思很苦逼,说实话它很不想教何尚认字。

太浪费时间,随便吃掉一个读书秀才就可以解决了。

方法末绝有,吞人获得利益的秘法也不是没有。但比起这种邪术,末绝还是更赞同老老实实读书认字这种土方法。

吞人获得记忆,容易迷失本身。

末绝可不想为了认字这种小事而去冒风险,所以也干脆乖乖充当何尚的认字老师。

又回复何尚一个不认识的字,末绝看何尚要等的那个人还没来,干脆也就想找点有趣的话题。

(你……真的想去坐那趟牛车?自己买一匹马不就行了吗?干嘛要去坐那种拥挤的牛车。我记得你身上应该有一百五十多两银子啊!)

“贵,不舍得买。”

好吧,这个理由让末绝无言以对。它终于记起了这个家伙是底层平民,是那种平日里能省就省的性子。

清晨的时间没有让何尚等太久,他等待的那个人终于来了。

此人是一个老头,也是何尚准备乘坐的那些牛车的赶车人。老头一开始示意要二百六十文,结果被何尚硬生生的砍到两百文。

老头带着略微憋屈的神色离去,何尚回头进客栈,点了份十五文钱的早点。

待到早饭食用完毕,何尚继续拿起那本书重启他的认字事业。又在认字的过程中,何尚听到了阵阵铃铛响。

收拾好,何尚跨门出去,目遇上了一队载负人员物资的牛车队伍。

铃铛是有年头的黄铜大铃铛,沾染铜锈和各种黑褐的污秽物。这个物件挂在牛脑袋的下面,叮当作响。

何尚看上这个队伍,也不拖拉,直接上去就是两百文的几串铜钱扔到带队老头身上,寻上个载着干草和几个同行人的牛车钻上去。

车上空间小,也所幸车上人员少。何尚数了数,加上自己也才六人,空间算个空余评价。

不愿说话,何尚一个外乡人,也没什么话题能和这些陌生人聊天的。

人生地不熟,且又是别地方言。何尚不是个话痨,就乖乖的寻上个角落坐上,听着那些人的交谈。

车上其他人明显是这块地界人物,说话的口音很相近,且那明显交谈甚欢的模样说不定互相之间还是熟人。

何尚不插话,躲在角落里掏出《大恩大德成仙策》继续识字。

外面的说话声音能听得懂,但鉴于这里距离柳城也有段距离。何尚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柳城人,只能大概听出他们交谈的意思。

没办法,方言这个东西就是如此。

聊天就是家长里短,那边村头里生了头牛,那边巷子里娶了媳妇……各种各样的无用信息。

何尚听着听着也没兴致听了,所幸把注意力集中在手中的书上头。

然而,金沙镇三个字成功的吸引了他的注意力。金沙镇,何尚要去的目的地,怀里令牌告知的地点。

默默地关上书籍,何尚抬头看向不远处的那个黑瘦老汉,刚刚好像是他提起的“金沙镇”三个字。

先谋而后动,这是何尚的习惯。

金沙镇的情况,何尚现在都还是一抹黑。现今好似有人主动送上情报,没有理由不听上一听。

金沙镇的名字,不仅吸引了何尚的目光,也成功得把车上其他人的视线也吸引过来。

这个镇子的名字如今也算响彻,当今这片区域内都还流传着各种版本。什么仙人收徒啊,什么仙人招募手下啊,什么龟卜预言,各种类型都有。

目光全都看向说话老汉,这一刻顿时让这位老汉感到很有面子。只见他扬起头颅,屁股挪动几下,那些屁股下面的干草沙沙作响。

得意满满的公鸡,说话老汉现在真的很像这样的一只公鸡。

他得意的藐视众人一眼,然后特意清清嗓子,说到:“此次众多豪杰那个云集啊!是为了天阳山那些仙人。我有一个朋友的二舅子的邻舍在山上做杂役。听说这次仙人们是要准备大动作了……”

消息来源不可靠,但何尚还是听得很认真。手指磨砂手里头的书籍,神色是思索的。

直到那个老汉涛涛的话语都说罢了,何尚脸上还是一副思索的面容。

豪杰云集啊……

第七十一章 残缺章节

赶路的时间很快,快到何尚还没反应就已经出现在了青石砖路面上。

几天前的牛粪味道仿佛还残留,何尚还有点恍惚。

怎么说呢?作为一个从来没有出过远门的家伙,如今一下子就离开柳城,来到了另外的地方……何尚有点适应不过来。

路上车水马龙,即使是处于人流量较少的下午时分,街头的货车行人都还不少。

车轮轱辘运转,街头路边叫卖,皆是他乡音。多么令人心中隐痛景象,若是伤春悲秋之辈大概还会吟诗唱歌来体现离乡之痛。

但吃人的野兽注定和吟诗作对无缘。

剑已经从怀中的青色布袋子中拿出,现如今插携于腰间。毕竟这里是金沙镇,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注定不太平的地界。鬼知道会遇上什么突发情况。

天色尚早,何尚还没吃喝过填肚饭菜。又碰上自己刚刚来金沙地界,不好冒失行事。

街头寻上一家路边摊主,耗费很大力气,连着用手势和不断重复的话语,才隐约问出附近食肆的方位。

食肆的大致方位近东,何尚也就朝着那里走。一路上,他谨慎的打量着所见事物。

人明显多,运载货物的牲畜车也很多。但不寻常的景色就是杂色太多。

普通老百姓平日里都是身穿褐色的衣服,鲜有青色、白色等颜色出现。但今日之所见……

何尚暗地里用双眼一扫,只能道那青白不少。

手持刀剑等锋利兵刃,身强体壮或是气息悠长,身旁还多半牵着一匹马。脸上神色凝重,看向周身的目光也是带着谨慎之色。

游侠儿,也可以说是前来投机的游侠豪杰。

当真是豪杰云集,谣传的仙缘动人心!何尚不由又叹气一声。

收回那探视的目光,何尚怕生出事端,加快身下的脚步。

远处的那一块四方褐色大木盘高高挂,上头一个“食”字可从老远看见。不是夜傍吃食时分,却冒着炊烟白气,这不是食肆又哪里还能是食肆呢?

加急走,抬头望那木牌,再确定自己没有走错之后,何尚跨进散发着食物味道的食铺里。

食肆不是酒楼,就如同窑子不是青楼。一般来说,食肆都是家里有资本有人脉的平民老百姓弄出来的。也许传承几代后,后辈人就可以将其升级为酒楼。

腹中馋虫鸣叫,怪得这店家的手艺煞好闻。何尚本就因加急赶路到金沙,今天可算是只吃过几口水来。若不仗着远超常人的体质,早就饿得身无力。

店内光洁明亮,无油污腻垢,可见这店家很注重打扫。何尚向那头一看,几个桌子人满,推杯换盏,聊地谈天说得不亦乐乎。

这店家生意一定很红火,但现如今碰上时分不对,也算座有虚席,有上一两桌子没蹲人。

何尚摸摸腰间的钱袋子,心头里念叨着这么好的店家一定更贵,脸上流露过一丝吝啬之情。

但何尚很快就克服掉这一丝不舍,走向那空闲的位置。

第七十一章 食肆和谋划

赶路的时间很快,快到何尚还没反应就已经出现在了青石砖路面上。

几天前的牛粪味道仿佛还残留,何尚还有点恍惚。

怎么说呢?作为一个从来没有出过远门的家伙,如今一下子就离开柳城,来到了另外的地方……何尚有点适应不过来。

路上车水马龙,即使是处于人流量较少的下午时分,街头的货车行人都还不少。

车轮轱辘运转,街头路边叫卖,皆是他乡音。多么令人心中隐痛景象,若是伤春悲秋之辈大概还会吟诗唱歌来体现离乡之痛。

但吃人的野兽注定和吟诗作对无缘。

剑已经从怀中的青色布袋子中拿出,现如今插携于腰间。毕竟这里是金沙镇,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注定不太平的地界。鬼知道会遇上什么突发情况。

天色尚早,何尚还没吃喝过填肚饭菜。又碰上自己刚刚来金沙地界,不好冒失行事。

街头寻上一家路边摊主,耗费很大力气,连着用手势和不断重复的话语,才隐约问出附近食肆的方位。

食肆的大致方位近东,何尚也就朝着那里走。一路上,他谨慎的打量着所见事物。

人明显多,运载货物的牲畜车也很多。但不寻常的景色就是杂色太多。

普通老百姓平日里都是身穿褐色的衣服,鲜有青色、白色等颜色出现。但今日之所见……

何尚暗地里用双眼一扫,只能道那青白不少。

手持刀剑等锋利兵刃,身强体壮或是气息悠长,身旁还多半牵着一匹马。脸上神色凝重,看向周身的目光也是带着谨慎之色。

游侠儿,也可以说是前来投机的游侠豪杰。

当真是豪杰云集,谣传的仙缘动人心!何尚不由又叹气一声。

收回那探视的目光,何尚怕生出事端,加快身下的脚步。

远处的那一块四方褐色大木盘高高挂,上头一个“食”字可从老远看见。不是夜傍吃食时分,却冒着炊烟白气,这不是食肆又哪里还能是食肆呢?

加急走,抬头望那木牌,再确定自己没有走错之后,何尚跨进散发着食物味道的食铺里。

食肆不是酒楼,就如同窑子不是青楼。一般来说,食肆都是家里有资本有人脉的平民老百姓弄出来的。也许传承几代后,后辈人就可以将其升级为酒楼。

腹中馋虫鸣叫,怪得这店家的手艺煞好闻。何尚本就因加急赶路到金沙,今天可算是只吃过几口水来。若不仗着远超常人的体质,早就饿得身无力。

店内光洁明亮,无油污腻垢,可见这店家很注重打扫。何尚向那头一看,几个桌子人满,推杯换盏,聊地谈天说得不亦乐乎。

这店家生意一定很红火,但现如今碰上时分不对,也算座有虚席,有上一两桌子没蹲人。

何尚摸摸腰间的钱袋子,心头里念叨着这么好的店家一定更贵,脸上流露过一丝吝啬之情。

但何尚很快就克服掉这一丝不舍,走向那空闲的位置。

剩下的事情也没什么好交代的,何尚对着手拿抹布的杂役说了一下饭菜要求,然后坐下静等。

耳边是旁边桌座上的吵闹声音,何尚静静的等待着。鼻腔中是辣椒的辣气味,很刺激鼻子。

(小子,现在的事情你怎么看?)

“走一步看一步吧,静等机会。”何尚从手旁的筷篓里拿出一双竹筷,神色有些默然。

(哦?你不打算趁着这个好机会拉起一帮人马?从此走上吃香的喝辣的好日子吗?你不渴望……女人吗?)

“……我现在只想吃饭。”

妖瞳几近无声的叹气,它真的有一句“燕雀不知鸿鹄之志”送给这个家伙。

明明这么好的机会,金沙动乱不安,局势不稳。这可是个拉起人马建立势力的好时机。

可这个家伙明显没有这么大的志向……好吧,看来这货一辈子也就只能独自走在吃人的道路上了。

吃人,吃人,明显拉起一大帮人一起吃人更有效率。这个傻小子怎么不明白呢?

最近叹气的次数多了,末绝又有一种叹气的冲动了。

(算了算了,你可能这辈子也只能光棍得过咯!独自吃人的野兽,啧。怎么有种草原狼王落幕的感觉?)

“……说实话吧,末绝你是不是觉得很无聊?”

(你怎么看出来的?嘿嘿嘿。)

听着脑海里妖瞳的笑声,何尚突然眼前出现那只妖瞳戏谑的神色。

他停顿一下,把手中的竹筷齐整一下,而后对着妖瞳说到:“我,用吃人提升实力。但……”

“其他人会接受吗?”

(哈哈哈!!啧啧啧,你竟然没被我骗到。唉,真是有点失望呢。)

脑海里,某只妖瞳的笑声又轰炸了何尚的脑海。

(我最近是有点无聊啦~。唉,没死人,让我有点无聊。无聊,无聊,无聊,无聊啊!!我们去做些有意思的事情好不好?比如向着这个小镇的水源里丢点好东西。)

这只妖瞳从来就不是安分的家伙,何尚很清楚这一点。

收拢人心?何尚一个底层屁民,没经历过也从来没被教导过收拢人心拉拢人脉方面的训练。恐怕直接上去拉人还会惹上一身骚。

要人没人,要钱没钱,人生地不熟的何尚拿什么去收拢人心?真当自己是龙子皇孙,身上王朝气运附体,虎躯一震各路人马都要跪舔?

不存在的!

何尚很清楚自己面对的是些什么角色。各路游侠,全是出来混的老油条,不见兔子不撒鹰才是他们的本色。

更何况何尚自身也有问题。吃人提升实力的方法可不能见光,得躲在暗地里活动。

“我打算先加入一个势力。嗯,先躲起来看看吹风的风向。”

(啧,真是地沟里的老鼠货色。看来你这一辈子也无法当上势力的当家。)

何尚不说话了,因为他点的菜肴被端到自己身前。

先吃饭再说。何尚把自己手中的竹筷在桌面上整齐整齐,端起碗就去那头角落里打上一碗满满的粟米饭。

他低头静心吃饭,没注意到自己周身处的环境。

另一头的那桌,六七个汉子脸色酒醉的红,嘴中唾沫横飞。

那激动的模样,像极了要动手干架。

然后……“问汝娘亲!”

一声巨大的吼声后,随即便是桌掀碗破的杂声,几根带着油水的青菜飞到了何尚的桌上。

作者今天赚早饭了。。

作者今天赚钱了。嗯,给同桌兼室友借了一下手机和半卷卫生纸。然后这位理科成绩极好的同学拿去做实验了,嗯,研究机械能转化为内能的实验。

明天的早饭解决了耶!哈哈,今天的更新没了。室友开始要手机了。今天欠一更吧。

明天我能回家,然后再休假一天。算一算,我好像欠了五更呢。哈哈,休假的时候还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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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有休假。。

明天回家,后天休假。欠更五章,会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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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扭打和信息

叮叮当当个响,木筷跌落到地上的声音,残缺陶碗晃动的声音,各种各类的声音。

当然,其中还混杂着“问汝娘亲”、“彼可幼孤”之类的骂人话语。

何尚手中端着半碗粟米饭,米饭上还搭拢着几块腌萝卜。不得不说,这家食肆的手艺真不错,腌萝卜这玩意真心爽脆!

围观是一种美德,大大的美德。

所以何尚现在躲在一旁角落里围观,手里还端着一个饭碗,时不时向着嘴里扒两口。

事不关己就要高高挂起!这是何尚从自己十几年的短暂人生中总结出的人生经验。

反正都没有牵连到自己,何必拍案而起参合进去?没足够的利益,没有必要,自己为何要参合进这种闲事里面?

何尚自认为他自己可不是那种正气冲天的义士,所以他乐得看这场好戏。

不过,自己好像并没有完全置身于事外。

何尚瞄了一眼自己左手袖子,盯着那几个油污斑点,脸色顿时就垮下来了。

这可是新买了没几天的新衣服啊!新的!崭新的衣服!要了八百二十五文钱的新衣服啊!

不用多说,罪魁祸首就是当初的那几片青菜叶子。

几点油,就弄脏了自己的新衣服啊!

何尚脸色顿时增添上三分不善,咬了咬牙齿,总算把心中的不快给压抑下去。

端着饭碗,吃着腌萝卜,蹲在角落里头,躲在围观人群大队伍中间,何尚静静的看着那场争斗闹剧。

为什么只能吃腌萝卜?还不是因为自己的座位距离争斗地点太近,此时已经成为了交战现场的一部分了。

哐当!连续几个哐当。碗筷桌子被掀翻在地,饭菜倒了一地的声音。

好吧,何尚的眼神越来越危险了。

吃饭的那桌子菜要三百二十文钱,因为这是自己的接风宴,何尚甚至还奢侈的给自己点了一条鱼。

衣服要八百二十五文,菜三百二十文,总共一千一百四十五文钱!一两银子都还有多!

嘴里的饭菜都没有那么好吃美味,何尚的心越来越不自觉的滴血了。

他不缺钱,但不代表他是个大手大脚的花钱人。恰恰相反,因自幼的艰苦条件导致养成了何尚很节省的性格。

何尚真的很想冲上前去,把那几个货色给砍成几截,但他还是压抑住了自己的怒火。

没办法,如今金沙镇风起云涌,自己可不能胡乱捅娄子。因此虽心里很想杀人,但自己也只能忍着。

衣服已经弄脏,饭菜也已经被掀翻。不可追之物就不要总去惦记回忆,这个道理何尚懂。但他还是很别扭,很不痛快。

深深的呼吸一口气,何尚把心中的不痛快给活生生的镇压下去。

目光看向那争斗的吵闹中心,希望从其中得到点什么有用的东西,他想从中得到一些金沙镇的消息。

据他所知,一般打斗都会有叫骂阶段,而叫骂时候就会暴露很多信息。

在何尚的希冀的目光中,几个人扭打在了一起。直接省略叫骂阶段,无视店家弱势的劝架阻拦,扭打成一团。

啪嗒一声,脸上突然有种火辣辣的感觉,何尚心中想拔出剑来大杀一通的想法更加剧烈了。

“那个牛二角最近弄出了挺多事情啊!前几天打砸了七石头巷子,今天有弄了这里。唉,也不知道牛二角最近是发了劳什子失心疯。”

一个黑黄皮肤的瘦汉子看着这场闹剧,嘀嘀咕咕的对着他身边的同伴说到。这声音很小,可能是担忧那正打架的几个人听到,几乎是附耳之语。

但何尚的五感经历过强化,早就远超常人水平,又由于何尚距离这两个人的比较近,能清晰的听到他们之间的谈话。

竹筷把碗中的最后一粒米饭扒拉进嘴里,何尚不动声色的挪近距离。

“嘿,可不是嘛。听说啊……”黑汉子的同伴咧嘴一笑,先是谨慎的环视一周近身环境,看到没什么人靠近他们俩的周身,“那个牛二角搞砸了他大哥给他的事儿,遭到了贬低呢!听那边那个刘二厨子说,牛二角这个家伙的队伍都被撸了一半多。”

“不会吧,牛二角不是最先跟随王方道的人马吗?怎么弄得?”

“不知道,这些大人物的事情我们怎么能搞清楚。要知道啊!王方道可是咱们这里土生土长的地头蛇啊!而且因此被上头赐予了一个区域御官的职务名头呢。”

…………

滴滴叨叨的一大堆,其间他们两人很谨慎的扫视周身环境,以免他们之间的谈话被别人偷听。

他们很庆幸自己谈话没有被别人听到,何尚也很庆幸他们以为两人之间的谈话没有被别人听到。

所以,何尚听了一个爽快。

叮当一声,碗筷被放置到角落里,碗中的场面简直比狗舔过还干净。

舔了舔嘴唇,把嘴唇上的油水也给舔干净。何尚望着那几个扭打在一起的人,低语道:“牛二角?王方道?”

这就是现在金沙镇中的一个势力吗?

区域御官?听起来是很大的官。

回头企图去偷听更多的情报信息,但那两个家伙已经是没有兴趣在讲了,而是把话题转移到女人的肚皮上。

无声的叹气一口,何尚蹲在偏僻的角落里,思索起自己接下来的谋划发展。

拉人马建立势力是不可能的,因为自己不懂权术,而且也没钱没势。

所以自己应该要选择加入一个强大的势力,并且从中而获得足够多的好处。

也就是说,加入势力,偷摸好处,暗地里吃人,发展实力。

起身,何尚回头看一眼那几个仍然还扭打在一起的人影,眼神中划过一丝不快。

自己的衣服,自己的饭菜就是因为这几个货色而被弄成一团糟。

牛二角是吧?何尚把目光放在扭打团体中一个身高马大的粗狂汉子身上。

一块不知哪里来的陶碗碎片被捡起,然后寻了个隐蔽的角落奋力一投。

接下来无视后面骚动,何尚默默地走出了食肆。

(你的投掷手法越来越精湛了呢。)

“嗯,小时候经常打鸟窝。”

(话说……你的饭钱付了吗?)

“……”

何尚没有回头,反而脚底生风。

第七十三章 选择

夜深如黑墨,夜风凉,云掩埋那轮明月,只剩下残余的一点点月亮渣子。

窗户开启,月色入窗。又是一间客栈,又是一间客房,又是一头吃人的野兽在盘算。

何尚身处于客栈的客房之中,脸上遍是思索的神情。

客房的构造很简单,大物件就是木床和木桌,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零碎的东西。

普通客房就是普通客房,便宜但简陋。不过这种环境对于何尚而言就足够了,他可没什么挑剔的。

灯火是不明亮的黄昏颜色,可能由于这些灯油是客栈的赠送品,品质劣质得很,而且还有一股怪味。

或许别的客人会骂客栈老板黑心,但何尚不会抱怨。因为他现在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纸张摊开,好几张黄土颜色的纸张直直的摊开,连着放在略带油污的木桌上。何尚蹲坐在老旧的木凳子上,双手正研磨着略带臭味的墨汁。

纸张和砚台等道具是向客栈额外借的的,花了何尚三十二文钱。

黄昏颜色的灯光下,何尚认真的研磨着墨汁。研磨着,研磨着,右手的背部便出现一阵蠕动。

血丝和肉芽扭曲蠕动,一只琥珀色的妖瞳浮现于何尚的手背。

(分析情报么。这几天里各路打听消息,现在终于要准备找落脚的地点了么?)

何尚不理会这只妖瞳,一心一意研磨着墨汁。不理会末绝,这只妖瞳却不在意,反而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个场景。

墨汁很快研磨好了,何尚从木桌的另头拿来一只有些掉毛的毛笔。

沾取墨汁一点点,然后思索片刻,用极为不正规的手法写出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字。

眉头微皱,何尚有些不满意,但也只能继续写下去。

因为他又不是写书法作品,谁管他写得好坏正斜,自己看得懂就行。

毛笔被调整一下姿势,何尚继续用笔写下两个字,然后静静地放下毛笔。

周七田,三个歪歪扭扭的丑陋毛笔字。

“最大的头子。”何尚这样说着,然后继续拿起毛笔。

重新沾了沾墨汁,又把多余的墨汁给揩干净。

“王方道。”何尚又书写出三个歪斜的毛笔字,皱了皱眉头,不禁想起了那个牛二角,眉头皱得更深,“第二大的头子。”

想起那场打斗,何尚皱了皱眉头,然后又把这些多余的念头给消散掉,继续他的写字大业。

“斐铜。”

第三个名字被写出,何尚停下了笔墨。伸出手来,把另一旁的纸张拿过来,继续写上毛笔黑字。

“刘大海,方三青,胡强仁,黄合群……”一大帮杂乱的名字被写出。

随即叮咚一声,毛笔和木桌接触的声音,何尚把毛笔给放下。

(这就是你几天之内的结果啊!看起来要好好筛选一下呢。)

何尚趁着暗淡的灯光,一双冷静的眼睛看着这些纸张,开口说到:“的确要好好选选。”

(诸多人马并起,真是混乱的局面。你准备把自己的赌注压在谁个势力身上?)

(呐呐呐,新鲜出炉的猎场,众多的野兽,争斗一触即发。你准备怎么做呢?想把自己绑定在哪辆战车上面?)

“绑在能赢的,对我有利的。”

何尚如此说着,然后开口向着盯着这些名字,脑海里分析那些打听而来的信息。

周七田,最大的头子,也是身怀“区域御官”的职位身份。本来是金沙镇的一个地头蛇头子,后来碰上这个大机缘时期,招募众多游侠手下,趁机一举崛起。

王方道,目前金沙镇第二大的头子,也是一个区域御官。本身也是金沙镇的地头蛇,曾经和周七田并列,但如今却被压制。

斐铜,第三大头子,没有区域御官身份,本是外来的游侠,趁机拉去一大片人马,成为第三大实力。

剩下的还有刘大河、方三青等诸多小势力,也十分活跃,看起来也想趁机崛起。

如果按照那些权势心机深厚者的路子,应该加入小势力,因为这样比较容易进去权势中心。然后无论是架空上层,还是反叛原主就看那时的情况而论。

选择的余地也很充分,诸多小势力的数目很大,可以有很多选择目标。

不过嘛……何尚低头思索片刻,而后就把那张写满小势力名字的纸张给拿来。

何尚不想选择这些小势力。原因无他,何尚不是冲着权势而去的。

不想选择小势力,那就只能在金沙三大势力中抉择出一个落脚点咯。

周七田,王方道,斐铜,真是三选一的抉择问题。

(呵呵,你看来不想选择那些小势力。那么,就选择那个最大的势力吧。当家的周七田带着你们称霸金沙哟!)

“不,再想想。”

何尚的目光放在这张纸张上,目光深邃,神情思索。

而后,他拿起毛笔,把第三大势力的斐铜给划掉。

(啧,排除抉择的逆推法么?不错的选择,那个斐铜毕竟不是本地人,跟脚不稳,没有一些能打底子的忠心手下。总之一句话,崛起太快,没有根基。)

末绝说出了部分原因,只是部分原因。

何尚拿起毛笔划掉斐铜的原因不仅如此,除此之外还有很重要的原因——斐铜不是区域御官。

区域御官和非区域御官,其间的差距就是官方机构和民方机构之间的差距。

何尚不是那种能带动整个势力崛起的人才,他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没有那种才能。若想带动一个势力崛起,谋划手段和实力缺一不可。

并且何尚加入势力的原因是想找一个安宁的落脚地点。

大树底下好乘凉,何尚只想乘凉不想栽树!

于是斐铜被何尚给第一个排除掉了。

只剩下两个势力了呢。何尚拿起毛笔,毛笔间晃动着。

周七田和王方道,第一大势力和第二大势力,在两个势力之间抉择,选择一个安身的落脚点。

沉思,何尚陷入沉思。

这种事情必须要慎重考虑,若抉择不好就会陷入麻烦。

闭眼沉思,片刻以后,黑色的瞳孔睁开,毛笔挥舞而下。

王方道。

画上一个大圈,把这个名字包裹于其中。

第七十四章 何尚的行动

(呵呵,昨天想了一夜。自己还是要去亲自看看吗?来来来,起来冲啊!向着那个王方道的地盘进军,说不定还可以碰到那个被你弄成独眼龙的牛二角。说不定那个家伙会直接冲上来弄你哟!!)

“总得看到本人再评价。另外,我的手法很隐蔽,当时应该无人察觉。”

(嘁嘁嘁!)

茶摊上,何尚提着一个黑陶罐茶壶,给自己满满的倒上一大碗茶水。

浓厚颜色的茶水,碗中悬浮着的满满茶叶,可见这个茶摊老板应该没有偷工减料。

何尚很喜欢喝茶,真的很喜欢。

茶水颜色深,水中茶叶更是细碎淋漓,到处乱窜。何尚看着这碗略带冰凉的茶水,而后仰口一饮而尽。

连着茶叶被吞入口中,咀嚼几下,有点苦涩的味道。

(喂,你接下来是准备去看看王方道这个人值不值得追随,而后做出下一步的举动对吧。啧,周七田人家哪里不好?怎么就成备用选择了呢!)

人多眼杂,茶摊上可不止何尚一个客人。所以末绝也没有出现在何尚的手背上,但这只妖瞳的声音轰炸着何尚的脑海。

“周七田的势力太乱了。”

(哦?)

“别装傻。据我打听到的消息,他不怎么挑选就直接把人加入到己方势力。这样的家伙,我得好好考虑考虑。”

(切,你不就是怕竞争激烈吗?人家可是第一大势力,肯定想加入的人海了去了。)

“这也是一个方面的原因。”

何尚回答着末绝,提起那把茶壶,给自己又倒下一碗茶水。

一饮而尽,连带着茶叶也一起吃下去。何尚开始思索他接下来的行动策略了。

求见王方道,具体看看他到底是否值得自己加入到他的势力。若是不行,则去试试周七田。

反正何尚本身就有足够的本钱,他可是具有凡间行走身份的人。

现今的金沙镇,有两类人——凡间行走和非凡间行走。

凡间行走是被令牌给指引过来的人,也就是这次“宴会”的合法客人,受到了邀请的那种。而非凡间行走,大多是那些前来碰运气的游侠,可以说是不请自来的“恶客”。

本身就具有合法身份,再加上何尚本身的实力不弱。别忘记了,现在的何尚可是一名修仙者,一名进去练气阶段的仙人。

虽然不能暴露自己真正实力,但何尚自信自己的拳脚功夫还是足够应付绝大多数挑战。进入练气阶段后,何尚的身体素质已经大为增强,远超常人。

所以吧,自己还是有挑挑捡捡的本钱的!

何尚给自己再倒上一碗茶水,把茶壶中的茶水给倒干净。

一饮而尽,何尚舔舔自己的白牙,看向那片不寻常的区域。而后起身,摸了摸腰间的剑柄走向那个方向。

对了,这次他记得付钱了。

…………

王方道很苦恼,真的很苦恼。近来的屁事特别多,真心多!

这段时间里,他就没睡好什么觉,浓厚的黑眼圈出现在他的脸上,增添几分憔悴。

他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又动手擦了擦自己的眼睛,悠悠叹出一口气。

多事之时就是形容现在的局面!

身为金沙镇现今第二大势力的当家,王方道有太多太多的事情需要自己处理。

比如来自周七田势力的打压,比如来自后面小势力们的小动作,又比如一些混蛋家伙给自己惹下的屁事!!

念及这里,王方道的呼吸顿时急促起来。他实在是想不清楚自己的手下为什么会如此愚蠢!!

在树枝丫子那边的食肆打架,损毁桌子碗筷,影响人家正常开业。我的乖乖,这些没长眼睛蠢货是不是不清楚那里的背景?人家上头可是有人啊!

更何况还是自家人和自家人打架,手底下的两个小头子发生口角,结果两边就干起来了。

呵呵,自家人打自家人就这么强悍。为什么面对周七田那头人的时候就没这么有胆气?

更何况牛二角有一只眼睛莫名奇妙的给瞎了!!被一块飞溅而来的碎瓷片给击瞎了!真是够荒唐!

王方道呼吸略微急促,心头的火气直冒出来。但他有很快忍耐下来,强行压制住这股火气。

不知道最近是不是屁事太多,导致自己火气不得了的乱冒出来。

压制住自己的这股火气,王方道继续的干起他的事情。

作为一个势力的当家,可不能天天聊天打屁玩女人。王方道自认为自己是一个还算合格的领导者,所以他每天处理大量的事务。

墨汁被沾染,揩掉毛笔上多余的墨汁。王方道动手处理事务,只因为他是势力的首脑。

也幸好他家里头原本是一个落魄的官宦人家,王方道从小就熟读经典。并且还学习武艺,能耍的一手好剑法,也算文武双全之辈。

不用片刻,一张白纸上密密麻麻的写好毛笔黑字。

放另外一旁,晾干。

“贤能,何以来兮?吾必待以尊位,必将之视为无垢玉!贤兮,贤兮,何以来兮?”

不知为何王方道竟吟唱起来,唱得还是古代王朝君王招募贤士的典故。

长长一叹,王方道觉得自己忽然明白那些古代君王们的想法了。

自己手底下没几个能独当一面的人才,几近全是一些有勇无谋者。

叹气,紧接着又是一口叹息,王方道心中顿时惆怅开来。

门开,自己的贴身心腹进来,给他的主子带来了一个好消息——又来了一个凡间行走,想求见他。

“好了,知道了。”王方道惆怅着,脸上有一丝化不来的沉闷。若换成其他时候,他肯定会为这个消息而感到兴奋,但他现在却高兴不起来。

但他还是准备去见见那个新来的凡间行走。整理好衣服,把那些书写完的白纸整理好。

推开门向着那个新来的凡间行走而去。

十分抱歉

昨天晚上考试复习太累了,做题目做到脑袋痛。更新更新着就睡着了。

。。醒来就是第二天了。好吧,还有一千字。今天会还上的。

《吞魔行》十分抱歉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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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试探

一处布置文雅的房间,字画和熏香并行。如此的一个房间恐怕是房屋主人精心布置,用来派上大用场的。

何尚就坐在这个房间之内,单独的端坐在这个文雅的房间。

茶水不错,有那么一大壶,量很足。

但何尚还是没有动手去给自己倒上一杯茶水,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喝茶方法有问题。

文人雅士是小口小口茗茶,而何尚却是大口强灌,连茶渣都不放过。试问,如此粗鲁无礼的喝茶方式又怎么不会给人以低俗的第一印象?

何尚可不想因小失大,所以他只得连一口茶水也不喝,干等着那位第二势力头子王方道的前来。

(嘿嘿,你打算真的加入这个势力吗?)

“确定。”

(理由。)

“利益。我需要足够多的利益。”

何尚已经到达金沙镇数天了,由此也打听到很多虚虚实实的消息。

比如这次金沙聚会是仙门天阳山为了构造一个“理凡司”而造成的盛况。

凡间行走们聚集一起,组成编制,听从门派指挥,执行门派任务,门派会付以任务点数来奖赏,点数可以兑换各类强大的修仙道法。敬请诸位为仙凡交流而做出卓越贡献,为了天阳山……真是做的一笔好买卖!!

偷偷的向待客间的门口处望一眼,而后何尚终于给自己倒上一杯茶水。这次却不敢倒满茶杯,只得倒了个七分。

茶水冒着热气,温热,口感很不错。不知道这个茶叶是多少文一斤的货色?

(仙人们把自己的家犬充公,建立公用犬窝,用一些极为廉价的饲料换取狗狗们的拼死效力。哟哟,让我看看有什么好东西?是不是几本可以大批量抄写的功法?是那种严禁私下传授复制的秘籍呢?还是那些廉价成本的丹药?)

(大甩卖咯!武林真气秘籍和低价丹药咯!保证练不死人,吃不死人!反正大多数人也没有灵根,只能练练武功秘籍。来来来,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看来最近某只蠢妖瞳的话痨病又复发了,天天轰炸自己的脑袋。

何尚学着自己曾经看到过的那些文人书生那般,微微的茗茶,茶水微热且又温和。

又茗上一口,何尚开口说到:“点数可以换钱,换银子。”

(……)这回轮到末绝不说话了。

好吧,看来某个家伙的观念还没有充分扭转过来。

(金银对于修仙者无用,嗯,起码对你没有什么用场。你有不是那些修炼庚金剑气之类法门的家伙。要金银有个什么用?)

“吃喝拉撒睡行,柴米油盐,都要金子和银子。嗯,我最近准备给自己买上一套银丝软甲,那边黑市上就有。”

末绝又不说话了,因为它觉得何尚说的还算有几分道理。金子和银子作为凡人的流通等价物的确可以给予现在的何尚一定帮助。

不过它还是打算扭转何尚的一些错误观念,比如灵石才是真正的财富,金银是低级凡人蝼蚁之间才会流通的货币。

但它还未开口时,待客房就出现一阵异动。

门开了,走进来了一个身着蓝色锦缎衣服的中年男人。何尚的视力不弱,自然可以看见这个男人脸上略显凌乱的胡须和那两只眼睛附近的黑眼圈。

此人气息有些凌乱,气喘的模样看样子像是历经过一次奔跑。

何尚打量着这个男人,而这个男人也打量着何尚。

不过这个男人只用片刻时间打量一下何尚,而后就大声说到:“看来这位就是下人们提起的壮士。鄙陋之地,突兀间有些失礼。”

说罢就抱拳,一副很不好意思的面容。

气息不稳?何尚隐约的打量一下这位名为王方道的汉子,心底一凝,暗骂一句心机。

文武双全王方道,名头大得很,怕不是欺负何尚刚刚到达金沙地?看来八成是做戏给自己看,那些史书上头的君王狼狈迎接贤士的故事真当他何尚没看过啊!

心里暗骂一声,可手上却不敢托大。何尚直直伸出一只手,脸上表达出一副友好的面容。

这让王方道一愣,不过随即就转念想通凡间行走们都来自很多地方。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

下人们通报,这位凡间行走自称“柳城人士”。至于柳城的礼仪习俗,他王方道还是懂一点点的。

王方道念想通了后,伸出手来握住何尚的手。

而后他脸色突变,神色一凝。

好深厚的真气,这位凡间行走的功力不弱,恐怕应该打破了凡人的枷锁,成为了最顶尖的一类武者。

手腕处作为桥梁,双方汹涌的武者真气作为参战双方争斗起来。

且更让王方道感觉到惊恐的是,这个来自不明的家伙反而在自己的手腕处隐隐压制住了自己。

恐怖之辈,万一这个人是周七田派来的刺客……

下一刻,何尚就放开了他的手,外来的真气也离开了王方道的身体。

“这只是试探试探王大当家的实力。冒昧,请见谅。”

“哈哈,不打紧。王某人不至于如此小心眼。”

接下来又是一通毫无营养的话语,王方道分配了一间看起来很高档文雅的院落给何尚。

这次的交流看起来很主宾尽欢。嗯,很主宾尽欢。

(你意欲何为?接下来应该会被谨慎防备吧。这样以后,想进入权利中心就会被这个姓王的防备死。)

“我又想争权夺利,只是想引起足够的重视罢了。”

(哦?所以你就这样抽人家的脸吗?)

“是的。”

(……你真是恶趣味啊!)

…………

夜很黑,墨汁般的黑。

不知为何,王方道越来越讨厌黑夜了。

他喝完一碗老母鸡人参汤,勉强提了提精神。

看向窗外,看向那个今天新来的凡间行走的院落方向。

略带犹豫,而后他提起毛笔。

一把锋利的刀剑总得试试,试试看能否作为自己所用。

于是,一张白纸开始写上许些黑字。

第七十六章 无耻之徒

阴天,无晴。

何尚看向外面的院落,看着外面那个宽敞的院落,那些种着奇异花草的院落。

心思有些恍惚,但他很快又收回自己的视线。注意力收回,放在了自己面前的这个陶罐上。

这个黑色的陶罐之中,黑褐色的药汁翻滚,难闻的味道弥漫整个房间。

愈骨草、牛筋、黑滴果……很多药材熬炼出的黑褐色药汁,翻滚,弥漫出白气。

剧烈的大火灼烧着罐底部,明黄的火舌舔舐着,散发着热量。

房间内也因此很热,但何尚没有流出汗水,因为他已经不是常人体质。

翻滚的药汁因为蒸发,而只余下半罐子。何尚闻着这股难闻的气味,低头查看一眼那些已经墨黑色的药汁,知晓时候已经到了。

提起,放在另一旁的地面上。很快的,一个黄铜色皮肤的男子就走进药味弥漫的房间。

他向何尚表露出一种尊敬卑微的神情,而后谨慎的端上药罐,向着外头的另外一间房间里走去。

他的兄弟正濒死的躺在那头,等待着救命的药物。致命的伤势被很多医师大夫都拒绝医治,但这位新来的凡间行走大人却敢于医治。

另一头的何尚找了块抹布,擦了擦手。开始盘算起自己这几天的收获。

出售伤药,虽然没什么人买,但架不住药价昂贵,总得说也算赚了五六两银子。

救治濒死伤患,只接到两例,全部救治成功。治疗价钱死贵,但也不算太过分,也就逼迫到卖售土地的地步,没有到那种悲惨的卖儿售女的惨状局面。

总的起来么……也就净赚六十多两银子,真是暴利行业。

当时末绝给予的药物记忆,其中可不仅仅只蕴含着迷魂烟等之类的药物,还有一些救治伤患的法子。

于是乎,何家医馆就正式开业,客人目标仅限于王方道势力。

掂量掂量腰间钱袋里面的银子,再感知身上的那套银丝软甲。何尚真心觉得自己可以不用去接那些大坑特坑的门派任务,一心一意当个黑心医师就能获得足够多的利益。

反正何尚不修炼那些武功秘籍,也看不上那些壮阳丹、美颜丹、壮骨丹之类的劣质丹药。也就是说,那些所谓的任务点数对自己没有什么用处。

再掂量一下那些沉甸甸的银子,何尚觉得自己来到金沙镇是个不错的选择。

当个黑心医师,每天熬药救人收钱,无生命危险,美滋滋的生活。

“何大人,何大人。大当家的有事托你。”

所谓乐极生悲,就是如此。

…………

“你是说王当家的要我去执行任务。”何尚的脸有些黑,很难看,他看着自己面前的这个竹竿般的高瘦男子,停顿一下,探出手来,“信,给我。”

此人名为高竹,认识的都不叫他的名字,而是直接称呼他为“高竹子”。

听见何尚的回答,高竹子迟疑一下,但最后还是把手中的信给递给何尚。

纸是好纸,滑而薄。纸上的黑墨字迹端正大方,且又有一股清香味。

何尚接过这张纸,认真仔细的看着手里头的这个东西。

字迹很端正,且美观,由此看来何尚那手歪歪扭扭的字体根本拿不出手。

但现在可不是计较字迹端正与否的时候,何尚定睛看着手里的这张纸。

字迹不少,但有用的信息就那一点点。

你来了已经有一段时间,作为一名凡间行走,要执行任务的。请你伴随我的两个手下一起去执行任务,任务大致意思高竹竿会告诉你的。督促诸位凡间行走,是我作为区域御官的本职。

除去那些华丽的词藻,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何尚看着这张白纸,低头思索一下,说到:“这里距离任务地点有多长路程?”

“回答大人,约莫四天左右的路程。”

“怎么去?”

“角麒麟,我们乘坐这个。”

一问一答,何尚和这位高竹竿交谈的还算和睦。

四五天时间,而且还是坐着角麒麟,不可不谓之远。

试探么?何尚低头沉思,分析着这类情况的局面。

说实话他很不想去,因为比起辛辛苦苦做任务,还是当医馆大夫更能赚取利益。

不想去,但不得不去,如此就是凡间行走的职责。

悠悠叹出一口气,何尚努力使得自己的心思平静下来。

他对着这个高竹子说:“什么时候走?”

“现在就准备好了,可以立即出发。”

有备而来么?何尚低头看向这个高竹子,脸色有些怪异。

不过,即使如此何尚也没有多说出一句话。而是走入一间房间,许久的时间后,何尚拿出了一个小箱子。

“我们走吧。”他对着高竹子说到。

信上说,有两个手下。所以真的有两个手下。

头有短角,比普通的马还要更加高大。这种生物是角麒麟,一种奇特的马匹,力气很大,耐力也很足,通常用于拉车。不过这种东西的饲养成本比普通马匹要高出很多。

如今,一对角麒麟拉着一辆车,等候着命令。

何尚就在角麒麟的拉车上面看见了第二个手下——独眼的牛二角。

一些白色布带捆绑着脸的一角,使得这张原本凶恶残忍的脸上多了一丝怪异。布带遮掩住左眼,粗野的面庞如今是老实的神色。

“这位老弟的眼睛是……”何尚眼底划过一丝明显的惊讶,面容神色都带上惊讶好奇的神色。

“唉,往事不堪回首……”牛二角一声巨大的叹息,当场就把自己的怪异遭遇竹筒倒豆子般的说出来。

沉思片刻,何尚猛然抬头说到:“我今日已经加入王大当家麾下,他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如果将来有办法,哪怕一丝的可能,我也应当尽力让你去掉这个布条。”

说罢,心思浮浅的牛二角竟然被何尚的这番话说到呆滞。

他狠狠一抱拳,何尚甚至看到了他独剩的那只眼睛里面的泪光。

接下来无话,神色略带奇异的高竹子充当马夫,向着远方行驶而去。

脑海中的一只妖瞳恐怕快要笑死,停不下来的笑声轰炸何尚的脑袋。

(够无耻,哈哈哈……我喜欢。)

末绝笑着,然后三人向着远方行驶而去。

第七十七章 到达

这是第几天了?好像是第三天了。

何尚伫立在黑褐色的土地上,望着头顶的那片天空。心底里数着如今是出任务的第几天。

第三天了,真是感觉漫长的日子。

天阴沉沉的,看起来铅灰色。何尚仰头看着天色,再看看他同行的两个人。

心思粗狂的牛二角正一屁股坐在那边的地上,手里吃着他提前带出来的面饼。

这个家伙真是脑袋里一片浆糊,很好糊弄。

何尚想起这几天的相处,不由有些怪异的想笑。几天里面,牛二角本身的大嘴巴擅谈,啥事情都和何尚说。比如那家窑子里的女人屁股大,那家谁的媳妇很好勾引……一路上无聊,他基本上什么事情都说给何尚听。

几天短暂的功夫下来,牛二角已经称呼何尚为“何兄”。

他虽然粗俗没脑子,但也知道何尚的凡间行走身份。起码没有看来何尚比他年纪小的分头上,称呼何尚为“何老弟”。

几天下来,“何兄、何老哥”的叫唤,让何尚都泛起一丝不好意思。毕竟牛二角的那只眼睛是他弄瞎的。

“何老哥,高竹竿子说休息够了。启辰了,趁着还没下雨,咱们快点到那个盛河镇子。”

那头的大声叫唤,让何尚从思绪解脱出来。

向着那边点点头,何尚又瞄了一眼天空,看那铅云密布,心头不由一沉。

怕是老大的一场雨,真煞是个雨师发狂。

又瞧瞧三人的马车,一对角麒麟是不畏惧大雨的,马车厢棚结构上也还严密精巧,相信就是大雨可以撑过去。

但怕就是不好过活。

暗地里叹气一声老天阻我,何尚走向马车,利索的三两下就钻进车厢。

牛二角做在车厢中,继续吃着他的面饼干粮,时不时还喝上一口水。

高竹子在外头,手持缰绳和马鞭,驱使着那两只角麒麟。

“何兄你来了。哈哈,我那个老远就看见你在那头。抬头看着黑脸起来的老天爷,莫非你还是个奇门先生?能看天的那种?我说啊,我记得我们那边……”

牛二角的那张嘴巴说起来就是没得停,叽叽咕咕的一大堆话,光是这张嘴巴就恐怕可以喷死牛。

但何尚没有流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反而还表露出倾听的表情。

这更让牛二角心生好感,那张本就停不下来的嘴巴更嚣张了。

何尚本来就是脸上保持微笑,心里却想其他事情的状态。可牛二角的那张大嘴巴里就喷出何尚需要的情报。

“盛河镇的陈老爷子是个好人啊!我记得那是一年多前,我去那边送了个买卖的信息。然后在那边过了一夜,然后老哥你猜猜接下来怎么了。”说到这里牛二角脸上流露出一些男人都懂的表情,“两个女娃子啊!就这么趁夜钻进我的被窝里!那种底下面毛都还没长齐的女娃子!虽然屁股和大胸都没肉,但那个特有滋味啊!爽死老牛我了!”

陈老爷子?何尚抓住这个词,顿时心中一打紧。

何尚的手指扣了扣地面的木板,开口很有兴趣的问到:“陈老爷子是那个镇子里的有钱家子?这次我们会不会碰到他?”

“哈哈!会的!其实吧,我们这次就是去陈老爷子那里买点货物。”牛二角大大一笑,咬上一口面饼。

何尚心底思索,这次的任务他已经知道了。简单的来说就是要购买一些奴仆回去,还要买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陈老爷子是镇子里最有钱的几个人,这还是几年前。听说最近他又弄死了一个竞争对手,更加有钱了。”

“哦?有钱?”

“盛河镇子里面的奴仆交易,陈老爷子每年要分红七成。当然有钱。嗯,也很有女人!哈哈,我这次要明说,弄四个小姑娘到我房里去。”

看来这个陈老爷子是盛河镇子里的有钱人啊!

何尚无视牛二角脸上的色鬼笑容,直接开口说到:“也就是说,我们的任务就是和陈老爷子交易吗?”

“不,我们这次的任务还有吃喝玩乐!耍个痛快!哈哈哈!我们可以停好几天,任务期限还有呢。”

何尚轻轻摇头,看来这个牛二角之所以被王方道疏远是有原因的,无脑冲动而且又贪图享乐。

不想和牛二角再多讨论,何尚拿出一本崭新的书籍开始看起来。

书里面的知识不重要,甚至很多都是胡乱编造的神鬼故事,但何尚看得津津有味。

脑海里的妖瞳又被何尚拿来充当认字蒙师。

《珍川经注》,一本讲述珍川国的解释书籍,也可以被认为是珍川的自我介绍。

珍川国,也就是何尚现在处于的位置。事实上说起来何尚还是个珍川人,因为柳城就是珍川的一个城市。

但认真说起来,何尚又不是珍川人,因为他是柳城人。

本书开头就是讲述珍川国的起源历史,地理位置,以及“珍川开国,天道认可”什么之类的屁话。

何尚扫视一遍,然后就认完所有不认识的生僻字就径直翻过去。

他看书的速度很快,事实上也可以被称之为翻书,因为他对于书的内容根本不怎么在意。

直到何尚看到了某个熟悉的字眼——柳!

心中顿时一凝,何尚的手指放在书页上,一行一行的认真读过去。

柳,是于五百年前归属珍川国的一个城市……其间有大量的赞美话语,以及各种拍珍川国朝廷的马屁。

柳城保存着不受珍川约束的军队,且权利阶层一般都是世袭的贵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柳城不是珍川国的一份子,只有每年那些轻微的供奉钱财和明面上名头可以勉强说柳城的珍川身份。

柳城是一种奇怪的存在,奇怪存在之中的一份子。

伴城,柳城是一座伴城。伴,通“叛”,意思是人家可以随时随地起来造反,脱离珍川的约束。

何尚的指甲划过书页,字里行间有很多骂人的话语。比如书的作者拐弯抹角的骂“其城中民大多只知城中肉食贵族,不知珍川”、“非人臣哉”。

直到这里,何尚才解开心中的疑惑。为何自己前面活了那么多年,都不清楚柳城竟然是珍川的一份子。

不过这种事情也无所谓了。自己是柳城人还是珍川人很重要吗?

何尚侧了侧肩膀,把这本书扔进自己随身的小箱子里。

“何大人,盛河到了。”

外头,高竹竿子的沙哑声音传来。

。。

吃坏了肚子,身体不舒服。再也不吃辣条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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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成仙散

不出意外的话,高竹应该是王方道派来“看”自己的眼睛。嗯,或许还兼职此次任务的带头者。

“何老兄,你看看这个盛河镇子,真奶奶的热闹。”

牛二角的声音又打断何尚的思绪,何尚抬起头来看一眼周身的热闹景色。

路边摊子叫卖之声不绝,行人悠闲乱逛,大人带着自家的顽皮孩子。孩子的哭闹声和街道上的车马、路边上的叫卖声杂糅于一起,真是……热闹。

何尚很喜欢这种热闹的景象,或许是因为他曾经做过乞讨儿的原因。

目光撇上一眼那些路边的摊子,何尚把目光定在那些来来往往的车马上,略微点头回应道:“的确是很不错,很热闹。”

来往不绝的行人,连绵的车马买卖队伍,有加上旁边的那一条名为盛河的河流。这样的镇子不出意外,必定繁荣。

“高竹竿子那家伙跑去联络了。”牛二角擦擦手,一股匪徒痞子气就流出来,他扬了扬下巴,“要不要去那边试试?盛河的斗凤凰最有名儿了。”

何尚咋一听还不知道斗凤凰是什么意思,但转念一想,顿时想通。直向着牛二角问到:“这里的斗鸡很出名?”

“百里之内谁不知道啊!出了名儿的好!”

得到牛二角这回复,何尚已经知道他接下来要带着自己去干什么了。

果然不愧是混混出身,离不开那些斗鸡斗狗之类的事情。看来这几天的赶路功夫让牛二角很手痒,迫不及待的想杀痒。

看着这个家伙磨砂拳掌的模样,何尚停顿了一下,然后向着牛二角点点头。

得到何尚的允许,牛二角剩下那只眼睛里浮现出一片兴奋,向着何尚招呼一下,带着他就窜向那头的杂乱巷子里。

巷子很杂乱,路线密密麻麻的让人感到迷茫,但牛二角带着何尚的速度却不慢。由此看来,他肯定经常到盛河这头窜。

何尚看着这头的巷道,杂物和污秽满地。路边角落里头还顽强的搭拢着几棵绿草。

不知东南西北,只能跟着前头的牛二角走。

走了一段时间,何尚隐约听见前头那块地方有些杂音,好像是……打斗之类的。

又停顿一下,何尚凝神倾力聆听,又发觉其中还混杂着很多胡乱八糟的声响。

甩甩头,何尚也不再听这个声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才是做人处世的准则。

何尚把心思收好,准备去见识一下牛二角口中的“百里出名的斗凤凰”。但继续向着前头跑了一段时间后,牛二角却停下了脚步,他好像也听到了那处声响。

…………

“打啊,打死那个狗娘养的。呜哈,打啊!向着死里打!”

该来的总会来的。何尚现在很充分的认识到了这个道理。

看了一眼身旁大力吆喝着的牛二角,何尚又扫视周围的人群一眼。老老少少,男的女的,都有。真是弄得好像没事情做一般。

人群围绕成人墙,把里面的那些主要角色们抱拢起来。

何尚的手悄无声息的放在腰间的剑柄上,他很不喜欢身处于热闹的人群里面,这会让他有种呼吸不畅的感觉。

何尚很不喜欢这种感觉,真的很不喜欢。

(呵呵,很有意思。)

“什么?”

(你先看看这两个打架的家伙。)

打架的家伙么?何尚的目光看着人墙围绕中心的地方,那里就是一切热闹的起源地。

可观察许久,何尚都没有看出异样。不就是两个男子当街打架吗?这两个人既不是拳脚高手,又不是什么衣着华丽之辈,能有什么稀奇的。

(呵呵,你看看他们的身材。)

“他们很瘦,瘦得像几根骨头一样。”

何尚顿时一惊,察觉出了这里头的异样。

又仔细一看,那两个家伙的确很瘦,恐怕也就是皮包骨头那种程度。身上的衣服也很破旧,看样子能和柳城破窟窿里的贫民能有一拼。

但身上只剩下那几两骨头的模样,怕是连柳城贫民也比不上他们那般瘦骨嶙峋。

这代表什么?邪魔修士吸收了精血?还是该地有百年邪魂为祸?何尚越想越心惊起来。

人群里,正当何尚思索之时,里头的打斗出了结果。

两个打斗者里面,有一个家伙阴狠一拳打倒他的对手,再向着倒地敌人的命根子处踢上一脚。

顿时分出胜负。

赢家欢呼着,然后从败者的怀里掏出一个褐色的纸包。当着全大街人的面,打开纸包,露出里面的白色粉末。

“嘿嘿,果然是成仙散。”何尚听见身旁的牛二角嘿嘿一笑,由此何尚更是不解起来了。

不过这不阻挡他继续看下去的举动。

纸包中只有一层薄薄的白色粉末,这是什么东西?成仙散?丹药?

何尚很疑惑,然后他看见那个胜利者的面容不正常的红润起来,甚至连端着纸包的手都颤抖起来。

吸,深深的吸,用尽全部力气的吸。

颤抖,剧烈的颤抖,想犯了病一样的颤抖。

最终那个人的面容红润,简直可以用容光焕发来形容。

“这是什么?”何尚推了推身旁的牛二角。

“嘿嘿,陈老爷家的产品,成仙散!据说吸了以后能像仙人那样快活,腾云驾雾一样的快活。”牛二角看着那个家伙,笑了笑。

“可惜大当家的不让我们吸。”牛二角叹了口气,又继续说下去,“上一个暗地里买这东西的孙龟蛋被打个半死,逐出了当家的堂口。”

成仙散,何尚嘀咕着这个名字,然后一些记忆猛然爆发。

《威德随游山典》里面出现过这个名字。

成仙散,白色粉末状,吸食如腾云驾雾之仙人快活,但久食之可削骨精髓,不可久吸。

本以为只是书记载者的胡言乱语,谁却知今日成真。

(很震撼是么?这个东西的威力还不止如此哟!你可以继续看看。哈哈哈,送人成神仙!)

末绝很推崇何尚继续看下去,但有一个人却找上来。

“何大人,处理好一切了。陈老爷子请大人去陈家府上一叙。”

高竹的沙哑声音自后面响起。

调整了一下

抱歉了,最近的码字状态不行,而且在大纲方面又是老旧版本的。

目前正在调整码字状态,而且把大纲也重塑整理一遍。

昨天更新的那章已经被删除掉了。嗯,我看了一遍昨天的更新,质量很差。所以干脆也就删除掉吧。

接下来的大纲已经被基本梳理完成,码字状态也通过看那些网文写作教材加了buff。

抱歉了,今天的更新可能会很晚。因为作者把今天码出来的字数给删除掉了。

虽然更新晚,但今天的更新会有的。

嗯,昨天的那章已经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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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客栈

大雨,很大的雨。

何尚坐在木凳上,回过头去看那满窗风雨。风吹雨,雨纱掀起,击打窗。

算得上倾盆大雨吧!何尚望一眼这雨幕,又回头过去。

咚!咚咚!

何尚的手指敲打着黑褐色的木桌,略显得他的不耐烦心情。

大雨阻拦了他们的计划行程,真是天公不作美。

角麒麟的速度方面比普通马匹要强悍得多,四天的路程只用三天就跑完。

但老天爷好像注定必须要四天。于是第三天的傍晚便是大雨倾盆,阻隔了三人队伍的前进道路。

大雨不要钱的落下,三人的前行路线被打断。另外加上天色以晚,三个人所幸也就找了家客栈歇息起来。

“这店家煞是无用,点上的饭菜咋还不端上他爷爷们的桌子上来。”

身旁传来一句骂骂咧咧的话语,何尚不用抬头去望都知晓是粗鲁行事的牛二角。

微微叹口气,何尚的指头继续击打木桌的黑褐色桌面。他心里知道了许些谋划,那个王方道的谋划。

高竹,应该是王方道的眼睛,还兼职本次任务实际上的带头人。

没错,此次任务行动名义上的带头人是何尚,但实际上的带头人应该是那个沉默寡言的高竹。

据大嘴巴的牛二角说,高竹已经完成多次的盛河任务。

因此,何尚心底里头估量着,那个不声不响的高竹竿子应该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

何尚特意观察过高竹的手掌处,有奇奇怪怪的老茧,看那模样可不想做杂活事弄出来的。

高竹不简单,起码是个心思不浅、手脚功夫不弱的货色。同样的,高竹也很好……用。

何尚抬起头来,向着外头的某个方向看去。

那是客栈马棚的方位,高竹去安抚那一对拉车的角麒麟。

一个很好用的下属,会自动处理好一切杂事。

想想这一路上,高竹都是沉默寡言,不声不息的处理好一切。

此人应该是王方道的心腹。

何尚猜想如此,就算高竹不是王方道的心腹,也是比较亲密的下属。

由此来说,此次任务是试探么?

何尚用指甲在木桌上留下一道痕迹,眼神流露出思索的目光。

“奶奶的,你爷爷快饿死了。”身旁牛二角的声音传来,明显在训斥店小二。

何尚抬起头来,果不其然是客栈店家给他们上菜了。

没有随着牛二角一起骂骂咧咧,何尚只是沉默着等待。

“何老哥,快吃。嘿嘿,这是盛河镇出了名儿的大鲤鱼,盛河大鲤鱼。”

“等等,等高竹回来一起吃。”

好吧,牛二角顿时又郁闷了,剩下的一只眼睛露出不快的神色。但他还是没有念叨些什么,因为他只是莽撞又不是脑残。

直面硬抗带头的凡间行走,牛二角还做不出这种弱智行为。

牛二角流露出的神色被何尚察觉,但何尚也没有表示什么,只是在心底里念叨一句不堪重用的评价给牛二角。

怪不得牛二角作为王方道的原配人马,却被踢出势力中心。真是要评价一句万事皆有缘由。

等待的时间过得很快,高竹很快从马棚回来了。

他看着这个局面,只是静静对着何尚一抱拳。

三人齐聚,坐下,沉默开吃。

…………

雨继续再下,变本加厉的下。

雷电也窜个场子,猛的凄厉一亮,而后随之响来一声巨响。

何尚很讨厌雷电,因为神话故事里面的情节就是雷电轰击妖魔鬼怪。他自认为自己算得上妖魔,因此就讨厌上了雷电。

但讨厌归讨厌,何尚还是要从自己的房间里起身,去上另外那头的茅厕。粗略的穿上衣服,思量一下,又把剑给插携到腰间。

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遇上些不安全的事情。

穿戴好,何尚漫步走出房间,反手关上房门。

雨声,雷声,风声。何尚走在客栈的走道里头,手不禁握住腰间的剑柄。

不说笑,何尚其实有些害怕鬼神妖魔,但这种害怕的程度也很有限。

灯笼晃动,昏瞎的环境怪渗人的。

周围有些安静,何尚只能听到风雨雷鸣的声响。

走,继续走。

路过一个客房时,何尚突然听到一阵声响。

“救命,强暴……”

接下来又是一阵杂七杂八的声响,男女皆有,不过大多是呜呜声。

强暴吗?何尚横上一眼,然后漫步继续向前走。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为人处世的好警句。

保持着无视态度的何尚抵达了茅房,小解片刻。

扭头返回,继续走上那条走道,意图返回自己的客房。

走,向着来时的方向走。

何尚走着,然后驻足下来了。

因为他看见了一个人影蹲坐在紧闭门户的客房门口。

碰巧,这个房间就是刚刚疑似出现强暴的客房。

…………

凭什么你就可以玩女人,而我就要守门口?问候汝娘亲!

那个寡妇是我们一起拖进来的,凭什么就你一个人吃肉?

唉,想这么多也没用。

烦恼!烦恼!苦啊!苦啊!

突然间,吞下一口唾沫。

手如同鬼附身一样的摸到了怀里。

掏出来!掏出来!

成仙散!成仙散!宝贝!能让我快活的宝贝哈!

就吸一口!一口!

一口……啊!!吸!!

多么快活!快活!嘿嘿嘿!好像看见了几百个不穿衣服的仙子儿!

吸!吸!!

快活!神仙!!哈哈哈!我就是神仙!!!

吸!!吸!!吸!!哇!快活极了!!

我就是仙人!!嘿嘿,仙人!无所不能的仙人!!

…………

何尚的手松开这个莫名袭击自己的家伙,这个家伙顿时倒下。

抓住这家伙的头发往墙上撞击数次,应该已经是失去了意识。

他为什么要袭击自己?杀手?还是怕自己听到里面的声响而想灭自己的口?

不对!何尚还是想不通这个家伙究竟是弄什么鬼。

“你这是干什么?!!”

“嘿嘿,你们客栈出现意图杀人的杀手。我可是天阳山的凡间行走。”

客栈管事很苦逼,他觉得自己摊上大事了。看着自己面前的这块金属令牌,他的腿有些酸软。

何尚不知道他面前的这个客栈管事是做什么,但他觉得自己应该去喊牛二角和高竹过来。

毕竟现在面前的事情很诡异。他只是路过而已,这个倒在地上的家伙就要扑过来袭击自己。另外自己制服这个莫名其妙的家伙时,一个客栈管事就碰巧的出现。

一切事情发生,让何尚有种阴谋的错感。

“这是误会啊!!”客栈管事直接跪下来,一把扑在地上。

管事抓住一张沾染着白色粉末的褐纸,大声说到:“这是误会。此物是成仙散……”

接着,便对着何尚说了一大堆解释。

听罢,何尚瞄了一眼那个昏迷在地的家伙,寻思片刻,决定还是先去找牛二角和高竹。

滴答!滴答!这是何尚走远的声音。

客栈管事看着那个走远的身影,扭头对着一旁的房间,眼神流露出阴毒的怨恨。

不管客房木门损坏与否,管事直接一脚踢开。

看着房间里面两具扭动的肉体,管事脸色顿时扭曲。

都怪你们,都是你们的错!

男人是一个混混,平日里也是胆大妄为之辈。也不难推测出这个破事就是他做的。

如今客房外头出现这种情况,可他却是没事一样。管事看男人那痴狂呆滞的面庞,再听到男人嘴巴里念叨“仙女儿”等之类的话语。

又是一个嗑成仙散的货色。

管事直接冲上去,一把拖过男人,直接就是几拳送上脸去。

男人昏迷,也算解决了一个。

管事又把视线看向女人,刚刚被侵犯,泪痕还未干。白皙的皮肤上充斥着挣扎的痕迹,匆忙遮掩自己的身体,还在抽泣。

这是一个寡妇,他们客栈里头的杂役。

都是你的错!果然是寡妇门口是非多!

“你这个月的工钱别想了!”

心头里充斥着怒火,管事直接对着这个不幸的女人扇上几个巴掌。

。。

更新还有五百个字。。眼睛好痛,实在撑不住了。等我睡醒了,就立马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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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入陈府

昨夜的小插曲,也就是小插曲。不是杀手谋划,也不是客栈谋财害命,就是一个意外。

一个纯粹的意外罢了。

清晨的空气总是很美好,清凉。何尚面朝客房木窗,体味着清早微风的清凉。大雨过后,洗刷尽空气尘埃的清风,真是令人舒坦的事情。

微风吹拂脸庞,这种清凉使得何尚微微一笑。

他今天的心情很好,特别好。不仅仅只是为了这么舒服的清晨,还是为了那几张银票。

三张十两银子的银票,总共三十两的钱财总是让何尚很开心。

特别是一大清早起来,客栈掌柜就一脸陪笑的候在门口,给自己塞上三十两的银票。

美景佩美事,何尚的心情顿时愉悦起来。

手中端着白瓷碗,碗中盛着洁白的白粥,温热得正好。何尚立在窗前,望着远方。

雨过清爽,屋檐还滴漏着水滴。几丝缕炊烟缓缓升起,不知名的鸟鸣混杂着早点的叫卖声。

何尚很开心,想到那三十两银子就莫名的开心。所以他几口喝进白米粥,又扭过头去吃那些剩下的早点。

半桶小白米粥,几碟花样的伴粥菜,还有一大只不符合时辰的油腻大烧鸡。

这些菜是赠品,也就是说是客栈免费送给何尚的早点。免费的早饭,再加上三十两银票,何尚开心的哼出了小调子。

胃口大开的他把这些东西吃了个干净,或许是因为已经迈入练气阶段的原因,何尚的吃饭胃口很大。

吃完东西,何尚擦了擦嘴,不顾一片狼藉的早饭残局,直接迈出房门。

他们已经谋划好今天一早就拜访陈家,开始谈购买奴仆和物资的生意。

迈出门,无视那个俯首低头的客栈管事,何尚找到了那两个等待已久的身影。

角麒麟的马车上,牛二角和高竹正在分食一只烧鸡,吃得不亦乐乎,满手滴油。

何尚走近前,拒绝一块递过来的鸡肉,说到:“不必了,我吃过了。”

说完直直走上马车,钻入车厢之内。

咚!咚咚!

何尚敲打着车厢内的木板,等待着牛二角和高竹吃完烧鸡。

片刻后,车厢内钻进了满嘴遍油的牛二角。高竹是车夫,要待在车厢外头驾驭车马。

牛二角有些高兴,因为他吃到了客栈赠送的免费烧鸡,还有暗地里塞给他的五两银子。剩余的一只眼睛充斥着得意和高兴,手不自然的摸了摸身上隐藏的五两银子。

何尚把这一切看在眼里,不过他什么都没说。

只是静静地等待着,听着马车轱辘的声音,还有马车外头的喧闹声音。

开始时候,外头的喧闹声只是隐隐约约,后来就修炼变大了,越来越喧哗。

到后头,何尚感觉到马车的速度变缓慢了。

马车的速度缓慢了,随之而来的还有外头高竹的沙哑声音:“大人,到了。”

马车停于一闹街,何尚下车,牛二角随后。

果真不得平凡,此处街道之繁华,人烟之阜盛,热闹不同平常地。下车,直面看见的就是一栋气派极了的府邸。

朱色金铜门户立于开头,显眼又气派。两只大石狮子蹲坐在门头两旁,模样如生,想必是花了大价钱请大雕刻匠。门口又还立着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手持黑色看家棍,面容粗狂。

大门头上还挂着一个大牌匾,牌匾上头是金色漆料,龙飞凤舞的两个大字——陈府!

高竹安抚两匹角麒麟,径直走向两个护门人,念叨上几句。两个守门人对着高竹微微侧腰,其中一个迈入门内,想必是通知自家主子去了。

何尚手中把玩着腰间插携的剑柄,见高竹返身回来,向着自己说明剩下的一切。

“何大人请恕罪。暂时要先离身一段时间,把那两只拉车的畜生安顿好。”高竹沙哑的声音响起,脸上露出一丝的抱歉神色,“大人先进去,牛二角也是来过陈家的。相信他可以为大人引路。”

何尚听罢,直接挥手示意高竹离开,心底里更是对高竹感到满意,同时也对王方道的势力而感到稍微惊奇。

这样的下属不知王方道还有几个?知进退,又身手不弱的下属,当真是稀缺。

高竹离去,何尚也不干愣着。他率先跨入陈府大门的门槛,身后还跟着一个牛二角。

“你带路。”

何尚打一进门,看见面前那复杂的府中路径,不由脑袋疼。怪不得高竹先前提醒牛二角引路,原来这陈府的规模竟如此之大。

绿树成荫,建筑高雄。时不时有一两仆人出现,或洒水扫地,或漫步路过。又可听见鸟鸣和虫鸣,真是不得不感叹陈府之大。

路途上牛二角说陈家有钱,原来真的有钱到如此地步。

由于怕迷路,这次换成牛二角在前,何尚随之在后。

边走边看,何尚的心思才日益被震撼起来。

陈家宅子大,当真大,何尚寻思着,怕是柳城一些富商宅子也及不上陈家府邸。

继续向前走,何尚和牛二角碰上了个中年黑壮男子。

“李头。”

“牛哥。”

此人身穿黑布衣,上头秀着银丝。腰间带着一柄插在刀鞘中的刀,肢体强健,皮肤黝黑,且气息悠长有力,可见是以武艺吃饭的家伙。

明显此人和牛二角相识,牛二角走上前寒暄几句。又给何尚和对方介绍了一下,何尚才知道这个黑瘦男人是陈府的看家护卫头子李盛田。

牛二角又说上几句,而后抱拳告辞。

陈家不简单,何尚偷瞄着那离开的李盛田。自他的感知里,这个看家头子虽没有达到凡人最后的那块领域,但也相差不远。

一个有钱有人的陈家,不简单。

思量起那一句陈家老爷子要分红七成盛河奴仆利润,便不觉得这是突兀情况了。

毕竟树大招风,有钱人家自然会雇佣一些武功不弱之人来守卫家邸。

离辞李盛田后,牛二角继续带着何尚走进陈家深处。

何尚发觉,路途上的建筑物更加高大起来,便知晓这是陈家府邸较深处。

牛二角带路,却又路遇几个小厮。

带头的那个说:“老爷子让仙使久候,深感不安。特意让下人来迎接仙使。”

第八十章 陈家父子

“我陈家虽与仙道无缘,祖宗先辈中都没有出现一位仙人,但求道之心可谓是如铁金铸成,绝不动摇。唉,可叹我老陈家只有一根独苗,不然真的想把自家儿子送到仙门去做牛做马,以示求仙道之心也!”

“仙使自远方来,自然是神困体乏。穷困之家,无以相报此大恩德,就只能备上薄菜浊酒来迎接仙使……”

就是如此,何尚三人就留下来,被好酒好菜给伺候一番。

中午吃上一顿龙肝凤髓模样的饭菜,据说是前任盛仙楼主厨亲自动刀。

吃完饭后就是叫上戏剧班子唱戏,这好像又是什么盛川戏剧班子。

时光飞逝,一通饭菜戏剧玩耍过后,已经是日渐西斜的时刻。

何尚坐在一处上好的上房里头,身坐在一紫色大木椅上,高竹立在身旁。此地只有三人中的两人,牛二角去了那头寻李盛田。

所坐的木椅子旁边有一个小木桌子,上面侯着一白瓷茶壶和数个茶杯。茶壶嘴处飘转着白色雾气,缭绕如香炉白烟。

一近何尚的地界上放置着白瓷茶杯,此时茶杯已经洒倒上了茶水,茶水微热散发微微热气,携着幽幽茶香。

面对着这大好茶水,可何尚却不敢喝,只得活生生的静候煎熬。

原因便是出于何尚现在对面的那位白发老者。

只用一眼便可看出这位老头儿的不凡,他身穿青色银丝衣,上头秀着仙鹤衔仙桃的图案。手里又握着一根乌黑的拐杖,拐杖上端刻着一大丛仙桃,每个桃子都纹上形态不一的寿字。

鹤发苍苍,但又面色红润,手指饱满,不同于普通人家的糟老头子。

不用多说,这便是鼎鼎大名的陈家老爷子。

面对着陈家老爷子,何尚哪里敢喝茶?就凭他那副牛马喝水般粗俗的吃茶姿态么。

“陈群寿唯恐招待不周。若有怠慢仙使的地方,请仙使恕罪,多加包涵。”

“哪里哪里,是小子突兀了。让年纪长我一甲子又余的长辈多加操劳,是我的罪过啊!不过看在老爷子身体这么硬朗,肯定能长命百岁的模样上看,心中的罪恶感稍加减轻许些。更别提敢心生埋怨的事情了。”

“哈哈,承吉言,承吉言。”

…………

一轮又一轮的言语交锋,何尚脸色真挚的看着这位陈家老爷子,好似真是一个尊敬老者的后辈人。

但心中的心思却不可知。

言语交锋罢了,时间也过得很快。

不久便跑来一位十七八岁模样的小厮,前来请何尚、高竹以及陈家老爷子去食用晚饭。

于是,三人便转向另外一头的大厅堂处。

陈家老爷子率头,何尚随后,高竹打尾。随着老爷子的硬朗脚步,出了门。走一段后,两边是游廊,当中是穿堂。又转折几下,到了一处庭院那头,何尚看到庭院那头有几间上房,皆是雕梁画栋。又继续走上几步,寻上了浓郁的饭菜香味。

继续走,露出一大厅堂。厅堂正中间就是摆着一张大雕花黑木桌,看那规模围拢二十多人吃饭都能宽松。木桌上摆着各类饭菜,花花绿绿的一大片。何尚一瞅,有山珍,有海味,粗略一数,大致有近四十碗菜色。

何尚和陈家老爷子一来,厅堂里头原本叽叽喳喳的声音都静了下来。

花花绿绿的一大片,都是女人家。穿上的鲜艳罗裙衣裳也各类色都有,五颜六色的晒昏人眼。

何尚经过中午的那顿饭菜,自然知晓这些女人家的身份。由于现在的陈家公子没娶妻纳妾,所以这些女人家都是陈家老爷子的枕头边上人。

细细数,总共有十九房女人家。也真是难为陈家老爷子,命硬没死在她们肚皮上。

饭局没有开,因为还少两个人物没来。

何尚可以等待,可陈群寿老爷子却不开心了,直直招手来一个丫鬟,吩咐几声。丫鬟点头几下,飞快跑下去。

不一会儿,尚缺的两个人物就来了一个。

白衣蓝线衣袍着在身上,腰间踹着一把名贵扇子。鬓若刀裁,两眉如黑墨画,面如桃瓣,神色含笑。乍一看好一个风流才子人物,可凝视久了,却又有一丝阴冷笑面虎的感觉。

陈家老爷子老来得子,且陈家唯有一根独苗。不用多说,这便是陈家公子陈贤道。

这位公子哥来,含笑道了一声抱歉。又走上来同何尚随口说上两句,就侍立到陈家老爷子的身旁。

接下来,迟来的牛二角也赶了过来。

晚间饭食的宴会,宾主尽欢。

…………

明亮的灯盏燃烧着,透露出一股清香味道。

何尚手持一块白布,于灯光下擦拭手中的利剑。

灯光照寒芒,自当是寒霜四射。

正当此时,何尚听见客房门开的声音。定睛一看,是进门的是四位女子。

两大两小,倒也匀称得很。

年纪大的女子,看模样应是二五年龄。年纪小的女子,应该才十五年岁。

可不管年纪如何,她们都有一相同点——穿的少。

进来的四位女子中,其中一位二五年龄的女子走上前来,低身对着何尚行了个礼。

何尚可见,那曼妙的身材暴露无余。胸口本就只有块轻薄的布片拦着,如此一低身,更是把胸口两座峰峦给凸起出来。

“大人,老爷说让我们四个贱奴给您暖暖床席……”

“不需要,退下。”

“大人……”

“老爷子的好意,心领了。但我没兴致。说了,退下。”

话语中透露着寒意,让四位女人也不敢多说什么。只得灰溜溜的走出去,啪嗒一声闭上房门。

(喂,你就这样活着吗?像个太监一样的……)

咚!何尚猛的从木凳上倒下,单膝跪地,支撑着自己的身躯。

“饿!”何尚的瞳孔猛的睁大,那一对眼睛里充斥着鲜红的血丝,使得何尚的眼神更加可怖,脸庞微微抽搐扭曲,“饿了!好饿!”

(怎么会?)

妖瞳惊呼一声,而后它迅速来到一个黑暗的世界。

黑色的世界中,黑色的罡风捶打着无形壁垒,略带喧闹。

然后妖瞳看见了事情的元凶……

原先的光球已经被吃了个干净,剩下的只有一株葵花。

一株正在吃土的葵花。嗯,看它那吃土的模样,好像被噎着了。

。。。

天天熬夜码字,眼睛里好多血丝。请个假,今天就不熬夜了。。

《吞魔行》。。。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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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饥饿和吃人

饿!好饿!仿佛五脏六腑都被饥饿消融掉的这种痛苦。

吃人!吃人!吃人!何尚能够感知到这种感觉,这种令自己快要发疯的感觉。

身体如同疟疾发作一般的抽搐,吃人的野兽临近发疯。

何尚疾行于夜晚世界,躲避来回巡逻的家丁队伍,强行忍住内心的冲动。

那些巡逻的家丁,那些肉……心中有一个冲动,想冲上前去直接吃个痛快。

但他又不能冲上去,因此只有躲避来回巡逻的队伍,向着陈家地界以外的地方窜去。

银色的月光照耀夜色世界,同时也给这个夜行的疾影洒落上几分光亮。

手脚并用,一脚踩在大树上,沉重的力度使得大树沙沙作响,一手抓住高墙边缘,又由此用力一晃而上,身影直接窜上了高墙。挣脱凡人枷锁的何尚如同灵猫般的灵敏,窜上陈府边界高墙可谓是毫不费力。

他回首向身后看去,墙内是陈府,有巡逻队伍,有很多的人……但是不能吃。

于是吃人野兽只得把目光放向了高墙之外的世界,那一片充满人烟,充满食物的狩猎场。

嘶哈!

重重的吐出一口气,何尚蹲坐在高墙上,强迫自己凝聚意志。

银色的月光照亮着蹲坐于高墙上的身影,同时也照亮了食人之兽的瞳孔。

那一双血丝充斥的可怖瞳孔,充满着食人的饥饿欲望。

他很饿,真的很饿。

一种突兀而来的强烈饥饿感,猝不及防。何尚不知道这种饥饿感的来源,但他只知道自己快要被这种感觉逼迫的疯掉。

吃人!吃人!吃人!自己就是无时无刻的不想在吃人!

饥饿感,很强烈的饥饿感,碾碎了何尚的理性,快把他变成一只可怕的无理智怪物。

他抬起头,看到自己的面前是一片通明的灯火。那里有很多人,很多的肉块。

很想冲过去吃人,但他又不能冲上去吃人。

不是不可以吃人,而是付出的代价有点沉重。

正如同所谓的王法,犯罪不困难,但是躲避而后的代价就不容易了。杀人也是如此,真正的杀人只需要一两刀,但杀人的代价却太过沉重。

这里是陈家的附近地界,何尚很清楚。如果自己扫尾巴做得不干净,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会闹大。

何尚想吃人,但是不想惹麻烦。

所以,只能……何尚的目光看向的远头的那片区域。

凄冷的月光下,一只食人野兽承受着体内疯狂的饥饿感,迈着略带踉跄的步子走向了那头的远方。

…………

还是失手了么?

何尚看着这个狼狈不堪的男人,心里感叹着自己的身手还不算高超。

不过不算高超技巧也让自己不再饥饿了。

透过脸上布带的缝隙,何尚打量着自己面前的这个男人,一个很黑的男人,看来经历过很多风吹日晒的场面。

再捕食这一家子前,何尚已经成功光顾了六户人家,总共又吃了二十五条人命。

但是这还不够,还不足以让自己心满意足。

还是有微微的饥饿感,还是没有吃饱!

没有吃饱,就继续吃。食人野兽的狩猎准则就是如此。

前面已经吃了二十五条人命,这是第二十六个,还有他的妻儿是剩下的几个。

何尚打量着这个黑褐男子,觉得这个男人的体内应该有比较多的血肉精华。

是一块不小的肉,一个不错的猎物。何尚如此评价着这个男人。

何尚打量着这个男人,使得后者不禁心惊胆战。

男人手里的短剑死死的握紧了,但他的牙齿却不经意的略微颤抖着。

这个布带怪物是来杀自己的,男人能从这个布带男人身上感受到那种极度危险的气息。

很可怕的感觉,男人也是见识过很多不小的场面。但从未经历过这种可怕的情况。

睡着睡着,就突然从梦中惊醒。然后看见了一个布带怪人,还有一把挥舞向自己的沾血剑刃。

他是谁?邪恶功法的修炼者?还是敌方帮派雇的杀手?

男人并没有猜到何尚的身份,但是男人已经感知到今天自己的性命可能要交代到这里的事实。

深深的吐一口气,男人硬生生的扭过头,冲着自己背后正害怕发抖的婆娘吼道:“跑!带着孩子跑!去孙老大那里!”

“那……你怎么办?”

短剑迎上一把利剑,敌人的兵刃在上头留下一个缺口。由此延伸而来的强大力度让男人不由咬紧牙关,用尽全部力气勉强接下这一剑。

“跑啊!”

男人脸上的青筋剧烈鼓起,好似条条青蛇。

“跑不了。”

何尚说道,然后一剑斩飞短剑,又一剑把男人的头颅割下来。鲜血喷涌,脸上还带着惊恐表情的头颅掉下,咕噜噜的滚动模样像极了树上掉下一个柚子。

鲜血喷涌,几滴鲜血飞溅,徒增何尚脸部布带的肮脏。何尚看着这个男人,心中估量着一些事情。

这就是自己现在的实力么?杀普通的凡人不用费太大力气,几招之内可以解决。

心里如此思量着,然后又一剑挥出。

把女人的脖颈砍成两截,打断她喉咙中酝酿的那一声尖叫。

附近的人已经被何尚杀光,这里是最后一家。但是不远处的地方还有活人,女人的尖锐尖叫可能会惊动那些沉睡中的家伙。

不理会脚下还在略微抽搐的两具尸体,何尚直接迈步跨过。

这家里除了两个大人,还有孩子。也是需要解决的,不能留下后患。

何尚提着剑,走出大人的卧室,然后成功的找到了孩子的房间。

一男一女,看样子是一对姐弟。年纪也不大,女孩大概有十岁左右,脑海大概是八九岁。

他们都醒了,被刚刚的嘈杂给吵醒了。

何尚猜测他们正在犹豫要不要动身去看看父母的现状,但他们不需要做出困难的选择了。

何尚替他们做出了选择。

一剑削掉男孩的大半个头颅,又飞快的一剑把女孩的脑袋给砍下来。

呼,一家子团圆。

何尚的手臂一阵蠕动,几条血管钻出体表。

很快,这一家子就同他们的街坊邻居一样变成干扁的模样。

何尚也满足了饥饿感,开始扫尾工作。

怎么说呢?今夜有几间房子失火,因为火灾发生的时间是深夜,然后接近三十多口人就全都死了。

虽然扫尾计划有点粗糙,但何尚还是觉得挺不错的。

他体内的灵力消耗,一颗火球浮现于手中。

火灾就开始于这间房子吧。

残缺章节

远处的火光晕染橙黄,隐约可听见那救火的喧闹声。何尚望了一眼自己的杰作,转身离开。

凶猛的火势会毁灭掉一切痕迹,怕是连骨头都剩不下半块完整的。

所以,这真是一次优秀的狩猎,很优秀。

烧毁脸上的布条,整理略显凌乱的衣物,连剑刃上的血迹都被擦干净。何尚处理好一切痕迹,就如同一个没事人样的走在盛河镇的偏僻区域。

看看那天色,何尚觉得此时应该是子时左右。

趁着现在赶紧回到陈府客房吧。免得节外生枝,让陈家人察觉自己曾经离开过那间客房。

只要自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回到那间客房,此次狩猎就画上一个完美的结局符号。

舟车劳顿的凡间行走大人拒绝四位暖床的美女,然后一觉睡到大天亮。这一夜,盛河发生火灾,受难者近三十人。

嗯,谁能联想到何尚会和这场大火灾有联系?何尚想着想着,不由得意的笑了笑。

长叹一口气,何尚有点累了。不是身体上的疲惫,而是心灵上的疲惫。

一次性杀上三十口人,这让何尚有点适应不过来。但这又能如何?这就是吃人野兽的生活方式。

饿了,就要吃人。

心头有点担忧的情绪,担忧下一次的强烈饥饿不知会何时前来。

甩甩脑袋,又决定不想了。

尽人事,听天命。下一次饥饿感来临就继续杀人添腹,难不成还要饿死自己?

疏通掉心头的念头,何尚的脚步有些加快,他想要尽快赶回陈家客房去。

这里应该是偏僻的贫民区域吧?

何尚打量了一眼周身的这些低矮破旧建筑,不由想起了柳城的贫民窟窿。一样的破烂,一样的偏僻,一样的令人恶心。

凭借超人的视力,何尚躲过地面上的一摊黑褐色排泄物,心头有些恶心。

贫民窟窿就是如此,排泄物到处都是。

小心的注意地面,灵敏的绕过地面上所有不明之物。何尚心头出现一种熟悉感,仿佛回到了柳城的那个贫民区域。

晃晃脑袋,把脑袋里的杂念排除掉。何尚觉得自己还是认认真真躲避脚下的不明之物,赶紧溜回陈家客房。

小心的躲避,转过几个角落,路过几个巷子口,何尚竟然看到了火光。

贫民窟窿的夜间火光?油灯的光芒,这可是稀奇啊。贫民窟窿的油灯光,稀奇物件。

虽然心中有些好奇,不过何尚还是选择饶了一段较远的距离,没有靠近那个巷子口。

他不想节外生枝,弄其他的破事出来,所以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咯。

何尚耸耸肩,还是小心翼翼的躲避着前进路线上的不明物体。

“嘿嘿,这只母狗的感觉真好。好舒服啊!快活真君万岁!”

“没错,真奶奶的紧。真君万岁!”

“喂,前头的快点,好了没有?”

“急什么?现在那只母狗是真君在上头玩。”

…………

远超常人的五感注定可以捕捉更多的消息,比如何尚能够听到很远的声音。

母狗?爽?紧?

不会是……这帮人抓了一头母狗,趁着夜色聚在一起上母狗?还是轮流的那种?!

七八个大男人轮流上一头母狗……何尚顿时觉得自己遇上不得了的事情了。

一直低头注意地面不明物体的眼睛抬起,看向那个点着油灯的巷子口里头。

七八个男人聚拢到一起,全身没穿衣服,不知做些什么事情。其中的一个边缘处的男人拿着一个褐色的纸包,放在自己的鼻腔处,脸色陶醉。

然后何尚肯定了内心的想法。

因为他看见了一样熟悉的东西——成仙散。

成仙散,珍川部分区域的风靡之物,吸之有飘飘然之腾云驾雾之感,真可谓成仙耶!

这是何尚从《八方山河大游记》里头看到的记载。

成仙散这个东西,何尚是比较了解的,吸了可以产生幻觉,吸食者做出什么荒唐事情也不必惊讶。

因此,这种事情也是可以理解的。

嗯嗯,即使是七八个成年男子抓了一只母狗,趁着夜色无人的环境,来上一次刺激无比的轮番上阵也是……可以理解的嘛!

虽然如此,何尚心头的恶心感觉还是更盛开来。这种恶心的感觉,简直就是比踩到一坨人畜粪便都还要令人恶心。

很想扭头就走,离开这块空气都散发着恶臭的地方。

但猛然间,何尚的身体一僵。他的余光扫到了一个东西,一张女孩的脸。

一张面无表情的脸,一张呆滞的脸,一张比死人还像死人的脸,就像三流的劣质雕刻工匠雕出来的呆死木像,没有任何生机的那种呆死。

(有趣。哈哈哈!哈哈哈!有趣极了。你……会怎么做呢?)

第八十二章 无用的举动

远处的火光晕染橙黄,隐约可听见那救火的喧闹声。何尚望了一眼自己的杰作,转身离开。

凶猛的火势会毁灭掉一切痕迹,怕是连骨头都剩不下半块完整的。

所以,这真是一次优秀的狩猎,很优秀。

烧毁脸上的布条,整理略显凌乱的衣物,连剑刃上的血迹都被擦干净。何尚处理好一切痕迹,就如同一个没事人样的走在盛河镇的偏僻区域。

看看那天色,何尚觉得此时应该是子时左右。

趁着现在赶紧回到陈府客房吧。免得节外生枝,让陈家人察觉自己曾经离开过那间客房。

只要自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回到那间客房,此次狩猎就画上一个完美的结局符号。

舟车劳顿的凡间行走大人拒绝四位暖床的美女,然后一觉睡到大天亮。这一夜,盛河发生火灾,受难者近三十人。

嗯,谁能联想到何尚会和这场大火灾有联系?何尚想着想着,不由得意的笑了笑。

长叹一口气,何尚有点累了。不是身体上的疲惫,而是心灵上的疲惫。

一次性杀上三十口人,这让何尚有点适应不过来。但这又能如何?这就是吃人野兽的生活方式。

饿了,就要吃人。

心头有点担忧的情绪,担忧下一次的强烈饥饿不知会何时前来。

甩甩脑袋,又决定不想了。

尽人事,听天命。下一次饥饿感来临就继续杀人添腹,难不成还要饿死自己?

疏通掉心头的念头,何尚的脚步有些加快,他想要尽快赶回陈家客房去。

这里应该是偏僻的贫民区域吧?

何尚打量了一眼周身的这些低矮破旧建筑,不由想起了柳城的贫民窟窿。一样的破烂,一样的偏僻,一样的令人恶心。

凭借超人的视力,何尚躲过地面上的一摊黑褐色排泄物,心头有些恶心。

贫民窟窿就是如此,排泄物到处都是。

小心的注意地面,灵敏的绕过地面上所有不明之物。何尚心头出现一种熟悉感,仿佛回到了柳城的那个贫民区域。

晃晃脑袋,把脑袋里的杂念排除掉。何尚觉得自己还是认认真真躲避脚下的不明之物,赶紧溜回陈家客房。

小心的躲避,转过几个角落,路过几个巷子口,何尚竟然看到了火光。

贫民窟窿的夜间火光?油灯的光芒,这可是稀奇啊。贫民窟窿的油灯光,稀奇物件。

虽然心中有些好奇,不过何尚还是选择饶了一段较远的距离,没有靠近那个巷子口。

他不想节外生枝,弄其他的破事出来,所以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咯。

何尚耸耸肩,还是小心翼翼的躲避着前进路线上的不明物体。

“嘿嘿,这只母狗的感觉真好。好舒服啊!快活真君万岁!”

“没错,真奶奶的紧。真君万岁!”

“喂,前头的快点,好了没有?”

“急什么?现在那只母狗是真君在上头玩。”

…………

远超常人的五感注定可以捕捉更多的消息,比如何尚能够听到很远的声音。

母狗?爽?紧?

不会是……这帮人抓了一头母狗,趁着夜色聚在一起上母狗?还是轮流的那种?!

七八个大男人轮流上一头母狗……何尚顿时觉得自己遇上不得了的事情了。

一直低头注意地面不明物体的眼睛抬起,看向那个点着油灯的巷子口里头。

七八个男人聚拢到一起,全身没穿衣服,不知做些什么事情。其中的一个边缘处的男人拿着一个褐色的纸包,放在自己的鼻腔处,脸色陶醉。

然后何尚肯定了内心的想法。

因为他看见了一样熟悉的东西——成仙散。

成仙散,珍川部分区域的风靡之物,吸之有飘飘然之腾云驾雾之感,真可谓成仙耶!

这是何尚从《八方山河大游记》里头看到的记载。

成仙散这个东西,何尚是比较了解的,吸了可以产生幻觉,吸食者做出什么荒唐事情也不必惊讶。

因此,这种事情也是可以理解的。

嗯嗯,即使是七八个成年男子抓了一只母狗,趁着夜色无人的环境,来上一次刺激无比的轮番上阵也是……可以理解的嘛!

虽然如此,何尚心头的恶心感觉还是更盛开来。这种恶心的感觉,简直就是比踩到一坨人畜粪便都还要令人恶心。

很想扭头就走,离开这块空气都散发着恶臭的地方。

但猛然间,何尚的身体一僵。他的余光扫到了一个东西,一张女孩的脸。

一张面无表情的脸,一张呆滞的脸,一张比死人还像死人的脸,就像三流的劣质雕刻工匠雕出来的呆死木像,没有任何生机的那种呆死。

(有趣。哈哈哈!哈哈哈!有趣极了。你……会怎么做呢?)

…………

快活真君赵大德,快活门的兼职开山老祖。

他家里也算是个中人之家,有田有屋有存量,但这已经化作“曾经”二字。

屋子和田地,卖了,买成仙散。

妻儿散了,继续吸成仙散。

成仙散就是快活!快活!很快活!世界上没有比成仙散还要更美妙的东西了!

呼!

深深的洗上一口白色粉末,美妙的快活!好快活!

赵大德神色陶醉,他睁开眼睛,看到了神宫仙阙,看到了无数不穿衣服的仙子儿!

这一刻,他就是无上的仙帝!

快活仙帝赵大德!无所不能的神仙!强大的快活真人!

吸!努力的吸!又是努力的吸!

好美!美!我就是仙帝!无所不能的,至高无上的神仙!我就是神仙!

啊!吸!快活!好快活!

几百个不穿衣服的仙子啊!来啊!让本仙帝来宠幸你们!嘿嘿,你们都是本仙帝的爱妃!

吸!快活!吸!快活!吸!好快活!真他娘的快活!

“我!快活真君!我是快活仙帝!”

赵大德大喊着,奇异晕红的神色,脸上暴露着痴迷。

“快活真君!真君万岁!”

“真君!真君!真君万岁!”

哈哈哈!我就是仙帝!

一股很快乐的感受充斥体内,好快乐好快乐的那种!

“快活!”

赵大德大喝一声,一巴掌打在身下的这条母狗身上。

这个女人是他从窑子里买来的,好像得了病,快死了。也就打着废物利用的心理,赵大德和他的小弟们来上一次快活大会。

一巴掌打在这条母狗的屁股上,插入她体内的棒子就被夹紧。

这才对嘛,即使是条母狗,也要让自己爽得尽兴。

笑一声,赵大德抓住这个女人的屁股,做为用力的支撑点。

抽动,用力的抽动!

再动不动就打这条母狗的屁股,真是爽!

抽动,抽动,用力的动!

像头公野猪一样,赵大德趴在这个女人的身上,用力的反复抽动。

“快活真君!威武!威武!”

“威武!威武!真君威武!”

小弟的助气,让赵大德更有兴致了。

用力的撞击,用力的抽动!时不时还吸上一口成仙散!哇!神仙日子!不对,我就是神仙!

抽动,撞击,用力的撞击!爽!哈哈哈!爽!

昏暗的油灯光芒照在这个女人身上,也同时照在这些男人的身上。如同公猪一样,趴在女人的身体上不停地抽动。周围的那些男人还发出尖锐的笑声,如同豺狗一般的尖笑。

女人不动,或许她早就已经是一具尸体,一具只剩下身体本能的尸体,一具还活着的尸体。

光继续照射在这片肮脏的区域,为什么会如此的恶心肮脏?难道不是如同书籍上说的那样,光芒之下是没有黑暗和肮脏的吗?

雨落在义人身上,亦落在不义人身上。

光就是一个死物罢了,黑暗和光明都只是人为的主观认知罢了。

光明不分肮脏和不肮脏,正如同灯光照在女人身上,也照在这些男人身上。

同样的都是死物,没有任何情感的死物。

剑,没有出鞘,一只手悄无声息的接近。

风吹动,夜风微凉,让巷子口里的油灯火焰都晃荡起来。

手靠近,抓住一个人的脖子。

咔嚓,人就死了。

接住那一具瘫下来的尸体,继续向着那些活着的人靠近。

一点又一点的靠近。

死了,很多人都死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身旁的助气声都消停微弱下来。

但赵大德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只是继续像一头公猪般的耸动。

好爽!

当他射出自己的分泌物,意识稍微注意周身时,已经太晚了。

身边都是没穿衣服的小弟尸体,看样子还没死太久。

一个激灵都还没颤出来,他的身体就被动向后飞去。自己被一只手掐住脖子,向后飞去,撞击到了冰冷的墙壁上。

你是谁?我可是快活真君!你怎么敢冒犯神仙!

喉咙被掐住,说不出话来,但赵大德的眼睛可以流露出那种愤怒的情绪。

掐住赵大德脖子的人没有回答,而是把另一只手化作手刀,直直的刺向赵大德光裸着的胸膛。

你是谁?我可是神仙!

手刺入,刺破表皮,流出血来。

你到底是谁!我是仙帝!快活仙帝!

手继续刺入,流出更多的血来。

啊!!!痛!卑微的凡人放开……

嗤!手彻底的刺穿他的胸膛,然后……

一朵美丽的血黑色大花朵就盛开了,如同秋天菊蕊般的盛开花朵。它是由无数的血黑色血管组成,一朵活着的花,一朵还在吞食赵大德血肉的花。

手抽出,大量的血管钻回体内,尸体失去支撑的倒下,血液从胸膛的破口出流出,

血流了一地,不过何尚没有介意。

他挥了挥手,把手臂上的鲜血随意的甩掉。

走上前,何尚走到巷子口唯二的活人面前。

他看着这个不幸的女人,不……大概可以用“女孩”来称呼她。因为这个不幸者看起来只有十三岁左右,面无血色,瘦骨嶙峋。麻布的脸上没有血色,甚至至今都还没有什么神色变化。

肋骨暴露的身躯上,遍布伤痕,鞭子的伤痕。身体的下面也惨不忍睹,还流下一些鲜血。

何尚看着这具活尸,看着这具还活着的尸体,沉默许久他说到:“你有什么遗言吗?”

何尚不可能放她走,因为这很可能会留下一系列的大麻烦。

他不是大慈大悲的圣人,他只是头吃人的野兽。

等待,等待,剩下来就是很久很久的等待。

等待很久,何尚看到她嘴唇蠕动,吐出了几个残缺的词语。

“杀,死。让……我,死。”

“好。”

何尚点头,腰间的剑被抽出,然后挥出一剑。

血喷出,

(你又做了一件多余的事情。)

手背上的妖瞳看着地面上的那具断头尸体,眼神略带无趣。

“无所谓。”

(嘁嘁嘁,人性未泯的家伙。)

关于昨天的更新。。

昨天没更新。。我知道。

没办法,文风调整不过来。最近看西幻文和女频文太多了,,,文风变得好怪。

目前正在刷红楼梦,试试调整文风。

另外昨天也讨论了一下奴隶价值。

一两银子是950文到1050文。

一件最普通的衣服200文。

设定一个正常的奴隶是6两半银子好不好?

昨天我问了一个历史流大佬,调整了本来设定的奴隶价值。。

本来设定的是一个奴隶一两半银子。。。悲剧ing。。

没办法,本身就是没成年,见识短。

昨天没更新,抱歉了。

《吞魔行》关于昨天的更新。。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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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到达

中午的太阳晒得身心暖,煞是让人感到舒坦极了。

偌大的庭院内,几个身穿奴仆下人装束的丫鬟聚拢在一起。

一个丫鬟把院子里的八哥儿喂食好,妥当的关上笼子,又恰逢庭院里头还有几位姊妹,便不知不觉中偷懒讨论起来。

讨论东边女人偷汉子,又讨论西边街坊哪位风流才子,再聊了聊那边那个什么的俊小伙。

突然间,一个丫鬟低头下来,一副神秘兮兮的模样对着身旁的伙伴说到:“你们几个知道昨天夜里的事情吗?”

“那边李家媳妇生下三个大胖小子,这个事情……”

“切,你们真是的,难道没听说过吗?那边莫家滩出火灾了!!”

说到这里,那个率先说话的丫鬟声音都不由增大几分,并且脸上还鼓出认真极了的神色。

她仿佛是亲眼所见一眼,双手不由晃荡起来:“那火势!有那么长!有那么大!简直就是天火降世一样!”

嘴巴里说着,手上比划着,脸上还是做出一些夸张的手势。

“喂,八舌头。你是不是随口乱说的?不信。”

“嘿,不信拉倒!你们还不知道吧?那时候的火势有那么大!官府都贴出告示,告知乡亲们小心火烛。”被称之为八舌头的丫鬟得意笑着,她此刻觉得自己就是小故事里那些“百晓生”一类的人。

其他丫鬟看着八舌头这副样子,不由摇摇脑袋。紧接着又讨论起帅俊小伙,几个女人聚在一起,叽叽喳喳的声音几乎要响彻整个院落。

然后不知是怎么的,猛的一顿。

“何仙使!”

不知是谁喊出这个名字,然后整个丫鬟小团体瞬间冷寂下来。

不远处,一个身穿白衣,腰间佩剑的青年路过走廊,接下来便是走远。

看着何尚走远,几个丫鬟对视一眼,又继续讨论起街头趣事。

在她们眼里,何尚也就是偶尔路过,意外的事件罢了。

其实她们不知道,何尚可不仅仅只是意外路过,而是躲在庭院的不远处,聆听她们的话语。

火灾么?这倒也符合官府本性。

走在路上的何尚思量着,心中不由对昨夜的狩猎扫尾很满意。虽然时间紧迫突兀,但结尾工作还是做的很好。

戳中官府的“不主动找事”的特点,一把大火烧了个干净。

昨夜的火灾突兀吗?有诸多疑点吗?当然。

但是这些疑点,这些事情在官府的惰性面前,完全是视而不见的。

死了人又如何?死了很多人又如何?贱民罢了。

只要不牵连官老爷的老虎屁股,死上几个贱民完全就是正常现象嘛。

念及这次,何尚轻蔑一笑,走向了陈府的某个方向。

在那里,有几个人已经等待已久了。

转角,疾行过走道,踏过几片树林,又横穿数个建筑区域。路上偶遇几对巡逻家丁,不理睬,直接走向陈府的西边角落。

路上遇见很多巡路家丁,但他们见到何尚后都纷纷停下示礼。看来陈家已经特别吩咐过,这些家丁都是认得何尚这个仙使的样貌。

不理会路边的那些家丁,何尚径直走向西方角落。

走了一段时候,遇上的巡逻家丁越来越多,装备越来越精良时,何尚碰到了他的目标。

两个人,一个是高竹,一个是另外的中年男子。原本应是三个人,只不过因为牛二角不愿来,就只余下两人。

“小人李大群,是这陈家西圈的头头,见过仙使。”

“不必多礼。”

何尚迎上去,接着便是几句客套话。

近距离看这个李大群,察觉呼吸悠长,臂膀上头筋肉结实,可见必然有一定的身手底子。

几句客套话语过后,李大群笑嘻嘻的带着何尚和高竹二人走向一处大门前。

门口站着几个腰穿刀剑的守门人,皆是身强体壮之辈,何尚能感知到这几个人血气旺盛,不难猜到这几个家伙肯定不是寻常街头游侠,必定是身手了得之辈。

不过也管他呢?何尚又不打算暴起吃人,他是正儿八经的通过正当手段进入,这些守卫不会给他造成麻烦。

收回视线,跟着李大群,直接走进面前阴森森的建筑里头。

西圈,人们都这样称呼它。

何尚走进这里,只见十分阴暗,大白天的正午时分都很阴暗冰凉。

何尚感觉就如同进了传闻中的冰窖一般,凉丝丝的气流吹拂面庞。

宛如神话怪物口腔般的地方。

何尚扫视一眼,如此评价这个西圈。

“大人,请。”

李大群脸上挂着谄媚笑容,做了一个卑微的手势,好似那些官场里头的下属面对上层,请何尚走在前头。

何尚再次打量这个李大群,眼神有些微妙。

这个李大群看来不像外头长得那样老实,懂得巴结自己这个“仙使”。

不过何尚并没有承李大群的意,而是微微的摇了摇脑袋。如此的行为让李大群碰了一鼻子灰,但他也不敢表现什么。

形势比人强。何尚这个仙使就是比他要强,他不敢触怒何尚。只得老老实实在前头带路,为何尚和后头的高竹来路。

何尚摸了摸腰间的利剑,这动作没什么深意,只不过是他的下意识行为罢了。

随在李大群后头,后面又吊着个临时下属高竹。何尚走在三人队伍的中间,感受着空气中的丝丝凉意。

这里让他感觉到很不舒服,很冰冷的地方,很让何尚感觉到不舒服的地方。

(人死多了,或多或少影响了这片地方。)

西圈很大,是几栋建筑物连起来的产物。何尚有过走进西圈的内头,此时的光线已是昏暗无比。妖瞳尖锐狰狞的声音遇上这种环境,效果拔群。

“有……鬼?”

(有……才怪。)

妖瞳的声音恶趣味的拖长,然后它停顿一下,絮絮叨叨的念叨开来。

(鬼是不可能的。或许按照这个样子下去再等四十年左右,这里就会出现凶残亡魂之类的小可爱。嗯,我很期待。)

也就是说没有鬼吗?不知为何竟有失落之感产生于何尚心头。

“大人,到地方了。我们陈府的绝大多数货色都在这里。”

第八十四章 奴隶的购买

昏暗的庞大建筑里,莫名的凉意逼人。只余下三人的脚步声,细微而又清晰的脚步声。

顺着李大群的这声话语,何尚开始打量起自己面前的这片地界。

一个大门,一个庞大的大门。

厚重漆黑的斑驳大木柱子作为门框架,几根铁柱子着未知名的凶残神兽,大门的两侧还涂画两个巨大的丑陋面孔。

那些神兽不认识,但门两边的那两张大脸何尚认得。

青面獠牙,血红色的双眼,头戴着黑色高冠,咧着紫色的大嘴,露出两根长长的白色尖牙。

这是黄泉地的阎王。

仰头看一眼,心底里嘀咕一声陈家真是把这里当做牢狱。

因为只有牢狱才会阎王来镇压邪恶。

李大群走上前,对着大门左右侧的侍卫嘀咕几句,然后几位侍卫就跑到另一头。

又等待一会,只听见大门处一阵机关滚动声音,而后吱嘎一声的开了。

门开,三人入。

豁然开朗之景,此时何尚叹服陈家的财力。

西圈,西圈,名副其实,真是名副其实的“圈”。

圈,需要篱笆围成的。所以陈家建造了一大圈的庞大建筑物作为西圈的篱笆。

有钱,果真有钱。

来自于底层阶层的何尚第一次认识有钱的概念。

呼出一口气,扭过头避开耀眼的阳光,何尚开始打量起自己面前的景物。

身为圈,怎么能没有圈养之物呢?

何尚定睛一看,见眼前便是大片热闹景象。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约莫数得两百余人。皆是身穿破烂补丁短衣者,衣不蔽体者占据大多数。

视力比绝大多数人都强,何尚自然可见这些人的细微之处,比如面有菜色,手脚露出处的鞭痕等等诸多特征。

早就知晓此次的来意,不用多做说明都能知道,这些人就是货物,何尚他们此次前来购买的货物。

“他们在做些什么?就是那些豆荚子样的东西,是什么。”

二百来人都在忙碌的工作,剥类似于豆荚一般的东西,这让何尚感到很好奇。

“这是成仙豆,大人你肯定早就知晓我们盛河的名产了吧!没错,这就是我们这儿大名鼎鼎的成仙散的原料。”

李大群抢答般急切的说着,好似生怕有人抢夺一样。

成仙散的原料麽。

何尚伸手挡了挡刺眼的阳光,脸上有思索的神色。

来路时候的守卫森严之貌让他还觉得诧异,因为按照道理来说一帮奴隶根本用不着如此严加看守。更别提特意建造一座庞大的建筑物来关押这些奴隶。

在这里,就解释的通顺了。如果是成仙散那种东西,完全值得如此重视。

看来西圈不仅只是一个关押奴隶的地方,同时还扮演成仙散制作地点的角色。

关于成仙散这种东西,何尚很讨厌,但也仅仅是讨厌罢了。

吸食成瘾,令百姓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关何尚屁事!难不成让何尚拔剑砍杀陈府,站在整个盛河的对面?成仙散这么美味的大饼,若是背后没有盛河官僚的影子,何尚就把脑袋拧下来当球踢。

为了不想干的家伙而让自己陷于不利的死地?除非何尚的脑子进白菜羹。

收回看向那头的目光,何尚直接对着面前的李大群说到:“直接点吧。让我们过来看看货色。”

此次前来盛河,何尚等三人是为了购买奴仆,而非过来吃喝玩乐。

王方道给他们下达的任务是谈论好五十个奴仆的价钱单子。也就是说,何尚他们几个要购买五十个奴隶。

五十个奴隶中,必须有精壮男人十人,五个二十岁左右的女人,另外剩下的都是不论男女老少的无要求货物。

何尚开口,很明显的不耐烦语气,李大群自然不敢拖延下去。他便是直接招手,向着那头叫来一个看守的侍卫。

不久,前头那个守卫带着十多个身穿破烂衣服的男人过来。

何尚扫视一眼,可见这些人都不是残缺佝偻的货色。同时示意他后头的高竹一眼,后者领会何尚的意思。

高竹跨上前,冷冷的对着十多个男人开口到:“下蹲十次,脱地跳十次。”

男人们相窥一眼,然后开始下蹲蹦跳。不知为何,此时此刻的何尚看到这种情况,竟然莫名的想起了那些路边戏团子里的猴子。

晃晃脑袋,把杂念驱逐掉。何尚继续保持冷漠面孔,看着高竹的举动。

片刻后,男人们蹦跳下蹲完毕。高竹走上前,动手触碰这些货色。

驱逐掉瘦的,丢掉矮的,高竹像挑选路边大白菜般的挑选着,不久就挑选完毕。

十个男人,不多也不少。高竹挑选完毕,另一边的李大群做个眼色,那头站着的侍卫就跑上来,把这十个人带了下去。

瘦瘦高高的高竹擦了擦手,对着李大群冷冷道:“剩下的就女人了。”

“当然,当然,必定是何仙使和高兄弟满意。”

又是如同刚刚那般,二十多个女人被带上来了,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纪。

她们忐忑不安,然而高竹只是冷冷的扫了一眼,说到:“脱衣服。”

“还愣着干嘛!耳朵掉粪坑了吗?全狗娘的给脱了。”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比如何尚。他能杀人吃人,但面临如今的场面时候,他竟然有种不忍的情绪。

侧过头,耳旁传来窸窸窣窣的脱衣服声音。但何尚又转念一想,怕被人给看轻,又回过头去。

“把腿张开,这次你们是作为众妓,我不希望让我的弟兄上得了怪病的母狗。”

“这个不行。”

“这个可以。”

“这个可以。”

“这个可以。”

…………

何尚看着高竹冷漠的神色,顿时想起了那些畜生买卖市场地界里头的看畜人,这是一种专门看畜生得病与否的角色。

高竹也算另类的看畜人。

只用片刻,五个姿色还行,且又没有得病的女人被挑选出来,让侍卫带了下去。

“剩下的就是那些东西了。”高竹横了一眼那些人,又微微仰向某个方向,“天阳仙门里的灵兽们饿了。”

“你自己做主吧。不要得病的。我们也算见过多次的朋友了,你知道规矩的。”

“不会让神仙的贵宠吃坏肚子的,我用我家祖坟发誓。正好我们这里老不死的家伙有些多。”

“另外……”这时何尚竟然看到那个李大群的脸上出现一丝得意的笑容。

“大人你听过阴刹女吗?”这是李大群略带得意的声音。

“阴刹女!!”这是高竹不禁发出的惊异声音。

阴刹女,好像在哪里听闻过。

何尚沉思片刻,而后猛的想起了。

阴刹女,天阳山特贡品!

…………

“准备好了吗?下头的几个都弄好了吗?”

“好了老爷。一切都万事俱备了。”

陈老爷子杵着拐杖,面对着自己身前的管家,一脸凝重的开口道:“这关系到我陈家的安危啊!那几个乱贼,那个该死的武正!”

咚咚咚!这是拐杖敲打地面的声音。

“该死的韩家,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留下个武正!”

“想报仇?替韩家那死鬼一门报仇?哼哼!等我雇来的人马一到,姓武的还不是死路一条!”

“但必须争取到时间。得找个能拦住武正的家伙,能拦住处于凡人巅峰实力的武正……的人!”

陈老爷子的目光看向了西方,那是太阳落山的方向,也同样是西圈的方向。

我想问问你们

人活于世是不是就要有钱?是不是就要有势?

是不是有权有势之后就要踩人来获得快感?

身为一个掌握学生生杀大权的老师是不是就可以肆意踩踏学生的人格?

在外人面前彬彬有礼,可到学生面前就是一口一个“狗眼”“狗胆”“畜生”的骂人,。。。这就是生存的道理吗?

本来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了,但是为什么又要在我们面前耀武扬威?为了体会那种快感吗?

那么,有权有势者用让自己感到快乐的方式来剥夺弱小者的尊严人格是不是就是合理的?是不是就是符合规则的?

请回答一个即将成年的未成年人的问题。

求求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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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脑袋一团浆糊,删改几次都没码字出来。加上要考试了,复习到脑子疼。

星期四放假回家,。。只能希望不用再欠债了。毕竟已经欠更十八章了。

。。

《吞魔行》。。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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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何尚的药

阴刹***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的女子,并且还要成功的活到七岁。

前者的要求不难满足,因为百万蝼蚁凡人中总是会有符合要求的。但后者的要求却成功的把十之九九的人数给刷了下去。

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的女婴,通常都是身体极为虚弱,绝大多数都会当场夭折。若侥幸阎罗王不收,活下来也是个破烂药罐子货色。

女婴,身体虚弱至极……两点足以杀死九成九的女婴。

要知道,民间的溺婴之风尚存。身为女婴且又身体虚弱至极,需要耗费众多钱财才能吊命……那些亲生父母会怎么选择?

“这……就是阴刹女?”

伫立着几位腰间执刀剑者的走道上,何尚透过窗纸上的一个小孔,看了一眼,然后回过头向着屁股后面的李大群和高竹询问到。

“是的。大人,这就是阴刹女!千真万确的货色!我们家老爷子亲口吩咐多次,一定好加看管!”

“何大人,若真是阴刹女……我等几个都是大功一件!”

两人的话语中蕴有明显的激动,李大群恨不得指天发誓,一贯沉稳的高竹也罕见的激动。

闭上眼睛片刻,因昨夜的夜行吃人,何尚的眼睛有些疲惫。体味着双眼处的酸累感觉,何尚再一次依靠在窗纸洞口处看那房间里头的情况。

一处很文雅的房间,很符合女子闺房的标准。其间诸多杂物汇集,有黑木镶金绘山水屏风,有墨白两色的几尺画卷,有大蓝料描仙人仙鹤瓷瓶……简直就是一个文雅至极的女性闺房。

不过这个文雅至极的房间却有一处很突兀——门窗被厚厚的铁杆给封死。

看来是不让房中人逃走,所以封死门窗么。

何尚微微调整目光方向,透过微小的纸洞看到了躺在那黑木粉纱床上的目标。

一个七八岁左右的小女孩,头上梳着两个头发包子,一身粉色衣裳,还依瘫在木床,睡着的脸上那对双眼是通红的。

七八岁左右,也就是不满十岁……不过想来也对,虚报阴刹女可是大罪,足以抄家灭族的大罪!

天阳山对于阴刹女的重视可不一般。据何尚所知,曾经就有过收养大批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的女婴的举动。只不过因为未知原因而停止。

寻找到一名阴刹女,赏金一百两!

这一刻,何尚才明白什么叫做凌然于凡尘之上的仙人。

一百两黄金,就算需要分予给旁人几成,何尚也可以分上一二十两!

黄金!一两黄金足以当十两银子!

何尚顿时觉得,自己的呼吸和心跳都不禁加速。

“何时才能把这名女童交予我等?”

“我家老爷子说了,天阳山的仙人是尊贵无比的。何仙使自远方来,自然身随仙威……”

何尚很急,而那个李大群却打起了太极。一通拖延的话语喷涌而出,就像外头那条盛河一般的绵延不绝。

阴刹女当然要交给仙人们啦!但是一定要挑选一个好时候,老爷子让觅时者探了个好时分,可见几天之后的那天正好是吉星高耀……反正就是各种拖延。

一帮功夫过后,何尚和高竹对视一眼,发现对方的脸上都闪过一丝阴翳。

打了几个回合的拖延后,李大群笑着脸提议先离开此处免得打扰阴刹女的休息。

无奈之下,何尚和高竹二人只得暂时退去。

回头反顾那座严加看守的大房,何尚心头闪过一丝不善的心思。但他还是压住这念头,因为当今轻易和陈府撕破脸皮可不是明智之举。

后头跟着高竹和一脸谄笑的李大群,何尚不自觉的摸了摸剑柄,脸上流露出一丝思索的神色。

陈家……“不好了!大人!出事了!”

一位突兀匆忙的家丁窜到三人的面前。

…………

空气中弥漫微微的血腥味道,血味道又杂糅一声声微弱的痛吟声。

大堂上,何尚看着那头倒在地上的十五名血沾衣襟的家丁,眼神一扫。

对着站在旁边的小厮说到:“提我房里的那个药箱来。”

等片刻,何尚接过小厮递过来的药箱子。打开箱子,掏出几个瓷瓶来。

金疮之药,何尚也是熬炼得出来的。

剑抽出,把其中一个家丁身上的简易包扎给割掉。看了那处伤势后,何尚打开一个瓷瓶,取出药物给家丁进行包扎。

(你怎么看?)

“坐等一出好戏。”

(哦?)

刺激性的药物接触伤口时总是疼痛万分,听着家丁忍不住的刺痛声音,何尚面无表情的上了一个简易包扎。

“我不信你看不出来。”

(哈,我真看不出来哟!请你解释解释,给我这只愚蠢的妖瞳解释解释啊!拜托了哟!)

解决完一名家丁,何尚走到另外的一名家丁身前,同样开启了医治。

“这些家丁都是有意的。或者说,现在的这一幕都是有人刻意导演。”

(啧,你是说这些人的伤势都是自己弄出来博取你的同情心吗?)

“你还要装傻到什么时候?我不信你看不出这种粗劣的陷阱。”

(哈哈哈,请开始解释给我这只愚蠢的妖瞳听。)

何尚看了一眼这些家丁身上的包扎痕迹,然后默不作声。

“他们的伤势都经过处理。”

(是啊,很简单很粗略的处理。)

“也就是说,他们都看过医者!”

(啧,事情顿时变得有趣起来了。)

鼻腔中都是刺激性的药味道,何尚冷冷的扫上一眼这些家丁,默默的低下头继续给一位家丁治疗伤势。

“看过医者却不直接进行有效的治疗,反而只是弄了粗略的包扎。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医者的医技不高,只能做到这种地步。”

“但为什么要来找我呢?”

何尚低头摆弄了一下药箱子里的瓶瓶罐罐,抬起头来寻觅四周一阵,好似在寻找某些东西。

“我是一个医者,但这个事情应该没有人尽皆知。此处盛河知晓此事的应该只有牛二角和高竹,若是牛二角一时嘴漏也不出奇怪,但……几个家丁怎么知道的?”

“几个家丁受了刀剑伤,经过了医治,然后不去找盛河本土出名的医师,却找上了我这个外地来的凡间行走……”

“此后面,真是值得让人寻味啊!”

低头弄好一名家丁的伤势,然后何尚把一个用尽了的药瓶子给塞进药箱子。

“你们是怎么受的伤?”

何尚对着一位衣着出于众人的,极为可能是众多家丁的头头的男子问到。

“大人啊!我们无辜啊!此事是如此的……”

一通顺利的话语,一通包涵泪水的话语,一通像极了早就被捏造好的话语。

图穷匕首见。

何尚心头里念叨着这五个字,嘴巴咧出一丝微不可查的弧度。

我何某人今天到要看看,你们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

抱歉了,事情多

更新到礼拜五吧,今天心事有点重。不过也想清楚了一下。嗯,想清楚了一些事情。

星期五和星期六两天休假。关于星期三和星期四的更新,我不找原因。

纯粹是因为我心里很烦躁,不想更新。当然,星期三那天晚上的确是手机没电了(占据一小部分原因),外加我心事重根本就没有更新的动力(主要原因)。

星期五和星期六就还一下债务吧,毕竟也不能对不起你们的支持。

《吞魔行》抱歉了,事情多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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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点心里话吧

要高考了。家里要收掉我的手机。

还有40天的高考,催命符。

高考近了,我也不想更新了,也不可能更新了。

本来打算这两天趁着有休假,爆更来着。但我还是不想更新。嗯,想放纵的浪一波。

自制力不够,所以几天都没更新。

高考对我很重要,因为我家里的情况有点特殊。

虽然是小康生活,基本也能天天吃肉,家里也有电脑。但各位读者都不是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货色,知道所谓的【小康生活】到底有多么的贫穷。

不说别的,去年我爸腰间盘突出,人都差点没了,但家里又没多少余钱,医院一天住宿1500。。。家都差点没了。幸好我们那边有一个专门治疗腰间盘突出的老中医,我大伯也跟那边的人很熟络。

所谓小康生活,就是只要不生大病,就能幸福的活下去的生活水平。但是吧,如果添上什么大病之类的……呵呵哒。

作者家住农村,没钱,只能希望依靠高考来让自己考一个好一点的学校,学点技术。只想赚了钱,给家里父母尽孝,给至今才五岁的妹妹弄点嫁妆。

家里弄新家,欠外婆家一万五多。又还有一个五岁的妹妹,需要读书。

另外作者这边也担子很重,毕竟我爷爷这脉好像就我顶点用处了。我爷爷有三个儿子,我爸排名老三。我大伯生了女儿(迟早嫁人),我二伯生了儿子(初中都没毕业,天天不弄正事,发的工资还不够自己生活到月底),我爸生了我还有我妹……因此来说吧,我爷爷这脉的孙辈就两个男丁,一个我哥(近几年来好像心收回来了,开始老老实实做事工作),一个就是我。

家族这个东西吧,真操蛋。天天听我家里人说,那边那个谁谁谁考上了xx重点大学,那边那个谁谁谁当了xx集团公司的经理,那边那个谁谁谁又是哪里哪里的书记。

感觉自家亲戚一个比一个牛逼,一个比一个吊炸天。感觉所谓的家族就是一个【流着部分相同遗传物质的、互相攀比】的东西,除此之外好像没啥好处。

我担子很重,真的很重。家里有压力,家族还有攀比的压力。毕竟我作为孙辈,也不能让我爷爷脸上无光,能争取一点就算一点。

高考对我很重要,所以这本书暂时太监掉吧。

梦想很丰满,但是现实吧真骨感的要死。快要到十八岁的我才彻底明白【人生就是一场炼狱】这句话的含义。

高考了,不更新了。

另外我在这里需要@书评区里那些天天喊我女装的家伙,我需要给他们看个东西。。。









连衣裙:400~600

男用仿真义乳:1200+

文胸:100~200

内裤:20~40

假发:70+

丝袜:平均6+

高跟鞋:300~1200

杂物:

洗面奶,防晒霜,隔离乳,粉底液,散粉,遮暇膏,腮红,修容高亮棒,眼线笔,睫毛膏,眼影,眉粉,睫毛夹,双眼皮贴,亮片眼影

假睫毛,棉签,化妆蛋,各种化妆刷,卸妆巾,各种各样的口红和润唇膏,香水,,,,合起来大概也要1500

因此,,,,这个上面的数据告诉你们——

女装是不可能的!

不提我自己根本就不想女装,就光说女装需要硬性的经济条件。。。

因此,虽然作者不打算更新,但女装也是不可能的。

我崇拜写《吞噬世界之龙》的风染大佬,所以说吧……我也要向大佬学习,女装是不可能女装的。

女装是不可能女装的,你们就死了那条心吧。即使我完不成108章的约定,我还是不会女装的。

不说了,今天要返校,要去收拾收拾了。

写于2018年4月28日。

冒个泡,解释一下

今天把作家助手下载回来了。。

看到还有一些朋友支持,哈,有点小感动呢。

但也看到有人骂我,特别是QQ客户端,而起点客户端却没有什么(这个或许和我总是水起点客户端有关。)

我在这里说一下原因,好好的说一下吧。

以下是送分题↓

一个江西人,每天晚上九点五十五下晚自习,然后回寝准备还要时间。

他室友的素质也不是很高,总是吵闹。

一章更新是2000+,状态好的话仅仅需要一个小时又二十分钟,通常是一个半小时到一个小时又四十分钟完成更新。

那么问一下,这个人是几点钟睡觉?

那么问一下,早上六点三十五就要起床。他的睡眠时间又是多少??

问我为什么太监??很简单,上课总是打瞌睡,每天顶着两个黑眼圈,还要努力学习迎战高考。

问我为什么太监?因为我不可能放弃高考。

老夫回来了!

高考完了。

废话不多说,说点有用的。

1.这书没太监,我又回来了!(才不是出宫呢!(ノ`⊿′)ノ)

2.昨夜想了很多事情,关于本书的后面啦,作者暑假工期间写书啦,什么什么的反正很多很多。也彻底相通了一些事情。

这书是要写下去的,然后也一定要签约(我又不是毅力帝,写百万字一毛钱收入都没有,这种事情我坚持不下来。)

然后说一下,作者需要把这本书重写。嗯,就是重写,不是续写。

为啥重写?一切为了签约,还有提升作品质量。

我在太监那段时间,问了一个前辈(肯定不是py交易啦!想歪的货色都拖出去枪毙!!(σ;*Д*)σ死刑!)……

经过一番交谈,那个前辈对我的状态表示惊讶,然后说了很多很多我有点听不懂的话。

具体是啥我快忘了,反正就是本书现在的状态签约很难。

所以就需要重写。。。

老实说我也想过开新书,但……我怕被你们打死(′?ж?`)。。。

(小声bb,其实看见太监这段时间大家对我的加油,也不好厚颜无耻的太监开新书。)

好吧好吧,因为不想被打死,又想签约……只能重写。

重写就重写,不多说。这次重写不是从开头的柳城,而是从第二个场景【盛河镇】开局。

乌拉乌拉,反正老夫回来了,而且也已经在6月8日(没错!就是在高考的考场上。)满了十八岁。。悲剧ing。

满了十八岁,终于可以自己做主签约(偷偷瞒着父母写书)。

不管了不管了,反正我回来了。

今天不能更新,抱歉

抱歉了呢。今天阿九要去打暑假工,晚上六点的车一直到明天九点。去无锡,一个月三千五。

准备做两个月,然后用来读大学的学费。本来打算今天更新的。哈,恐怕得明天了。

我晕车,恐怕车上不能用手机码字。不说了,这里要开始准备了。

《吞魔行》今天不能更新,抱歉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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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到的人

(我明天就开始删除以前的章节,准备开始真正的重写,毕竟我也要签约。)

雨在下,傍晚时分的雨。很是不安分,很喧嚣。

客栈是盛河镇子的老家伙了。历史过老,长着青苔和许些不知名的低矮草本植物。

雨打在客栈的屋头瓦片上,流落下来,带着许些杂乱无张的情绪,又滑下来,撞击于屋檐下的小凹洞里头,粉身碎骨。

客栈里头的杂役躲在那头的角落里面,只手拨撩着一只骰子。观那张黄瘦脸略带兴奋的神色,也许他在那里幻想着自己立在赌桌旁大杀四方的身影。

算不上太过骤然的暴雨让行人聚集起来,集到这间有年头的客栈里头来避避雨神的脾气。

这些人不是过来照顾生意的,自然也就没有杂役要去触这个头。

轰隆一声的声响,可见客栈外头的景色被猛然画上一层短暂至极的亮光。

雷神发威,雷声震天。

哆嗦一下,这位玩耍着骰子的店杂役窥一眼自己周身。

还好自己的掌柜没有过来。

黄瘦的店杂役有点心虚的看了一眼客栈内头的模样,没有发现自家掌柜的身影。

又看看那边吃饭的一堆桌子,发现还是那几个进来避雨的货色。

这个时候会有谁来进店?还是安心摸骰子得了了。

寻思这下,他又把低下头去,开始臆想自己财星高照于赌桌上大杀四方的场面……

哐当!!门被一脚蹦贴到墙,手中骰子也猛的被吓落在地。

“店家操抹布的,你们莫不是被聋瞎鬼偷了耳子?啥莫个东西,你爹爹我在外头叫唤了半天,也不见出来给我们哥俩上把伞!”

耳边是粗狂的骂人声,杂役连忙扑下身去拾起骰子,急得蹲身抬起头连忙陪个不是。

那个大汉哪愿这般善罢甘休,一嗓子问汝娘亲问汝先人的泼洒到这个杂役身上,像是要把自己因这场暴雨而受的脾气全部发出来。

可怜的杂役只得陪脸笑着,等待这个大汉的脾气发泄完。

可这位爷的脾气就似外头那边雨势一般,绵延不绝。

直到……

“够了。”一个低沉的声音传来,而后又对于杂役是天籁之音的一句,“去端上几盘菜食过来,我们外头还有一个去马房的,要三人的。就给我……豚肉上一大盘,青菜来一碟……”

酒菜名字一个个的报出来,说完后杂役如遇大赦的连忙直起身来,带着几分踉跄跑向伙房。

他偷摸的回头一眼,看向刚刚那处。

只见是一个灰衣男子正和粗狂大汉正交谈着,他们的身上都或多或少的带上来自骤雨的湿意。

男子,很普通,普通的身材,普通的五官。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个男子,看上去约摸十八九岁。他身上带着挂着一个方正的人头大小的箱子,一身灰衣的腰间还携着把长剑。

太过于普通了,说不上丑也谈不上俊,只能得一个绝对中间的评分。

杂役的眼里流露出一丝失望。他觉得这个时候自己应该遇上一个英俊不凡的、如同仙人下凡一样的男子。

身怀仙资的店家打杂的遇上修仙门派的仙人,然后经历仙人的考验指点,走上了一条长生不朽的仙道……说书人的故事里面都是这样说的。

叹息一口,摇晃掉自己的杂念头,朝着那边的伙食房子走去。

转来这头,一身灰衣的何尚瞧了瞧外头的雨势,心里度量着这雨是今夜停不了的架势。

何尚他心头思量片刻,对着身旁的大汉开口到:“二角啊,你度思着高竹要什么时候才可回来?”

“他莫不是刚刚说了吗?何哥你我去客栈点上桌酒菜,等他从衣裳店头购上几件干净衣服就回来…….约莫着得个把时辰。”牛二角给出了他的回答。

何尚摸了摸长剑的剑柄,向着外头的聒噪雨势看去,一张平凡至极的脸上平静的令人看不出他心思琢磨什么。

“那就找上张桌子吧。”何尚端了端自己身上的箱子,明显这东西的分量不轻,又抓了抓身上那些被雨打湿的衣裳,“高竹不知可不可找到没歇息的衣店。”

说罢的何尚又看向外头的大雨,心里不知寻思着怎样的心思。

但带头者既然发话,那么牛二角也要做出表示。更何况他对于何尚也是比较敬重的,没人会不尊重一位医术高超的医者。

他看一眼那些吃饭的桌位,发现靠窗的那边是会被雨丝飘湿的。

于是他将视线看向了最中间那张有主的木桌。这张桌子不错,适合吃饭。他心里如此的想着。

至于桌子上头的那几个人……牛二角只看上一眼,发现就是几个青皮混混后就没放在眼里。

他牛二角是给仙人做事的,官府平日里都不怎么放在眼里,几个混混算个屁。

牛二角大步走上前,脸上挂起的笑容中带上一丝高傲的笑意。

…………

这次的任务怕是不简单。不可能就是一次简简单单的采购任务,是考验……

何尚寻思着他心里的东西,然后听到了许些打断他思索的杂音。

“老子今天就不让了怎么地?也不撒尿看看你是谁?睁大你的狗眼看看……”

脸上略带不悦,然后何尚一扫那边地界。

雨丝被风吹拂的胡乱漂,临近窗户边上的地方是一片湿。牛二角正和几个男的互骂,看那几人的神色大是有马上掏放血家伙的趋势。

这幅模样,不出意外应该是牛二角开的头。

何尚经历这段时间对牛二角的相处,自然直到这位是个胆大妄为的主。

敲诈桌子这种事情自然他是可以做出来的。

但他的对象明显麻烦了些,何尚端详了一下,是当地的几个青皮无赖。

当地人?看这模样还是游侠打扮,很是麻烦。

游侠是什么?亡命之徒,偷鸡摸狗之徒,是一大帮成群结队的兄弟。

一言不合就当街打斗,义气为重,视面子比性命都重要。

有时候为了一个眼神,一句话语,轻则拔剑互斗,重则演变成两方人马的生死斗。

这就是游侠,一种很麻烦的东西。

如今,外地人欺负了当地游侠……曾经何尚见过一只外来商队因为某些原因,得罪了一个游侠,然后整个商队都被当地游侠群体给围攻了。

何尚不想明天一早就被一大帮青皮无赖给持剑围攻,更不想一进这块盛河地界就弄出这样大的名堂。

只得向着那头走去,出来料理这件破事。

他的心头已经想好了方法,有七成可能性可以解决掉这件麻烦的破事。

“天阳山的采购,初到这地方略有冲突,愿以和为贵……”

一块鸡蛋大小的银子自何尚手中飞出,然后掉落到木质桌面上叮咚咚的作响。

“这块银子就当是买桌子钱吧。毕竟我们好歹也是仙人座下的采购,希望诸位能够给个方便。”

昨天作死了一次。。

昨天做了一次死,一次性删除二十多章。。。悲剧。书被封掉,一下子吓到了我。

《吞魔行》昨天作死了一次。。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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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客栈等待

此人不堪大用。

何尚看着自己面前的牛二角,如此评价到。

肆意妄为,爱惹麻烦,脑子没啥斤两……好像除了身手好些以外,没有什么能让人瞩目的地方。

“何哥,若不是你拦着……”

“不说了,我们到这个地方不是来踢场子的。”

牛二角脸上还残留着未褪去的彤红,他眼神还带着怒意,拳头按在桌子底下暗握。

他还是不甘心,不甘心身为仙门仆役的自己竟然需要向几个青皮流氓低头。

仙门仆役是九世修来的福分,是沾染了仙气的存在,是被仙人们护佑的!他们注定不是凡人,他们受仙气晕染,他们的血脉里面注定是结有仙缘的。也许某一天,他们的后代里面就会出现身怀灵根者。

身为仙门仆役竟然遭到这种耻辱!

牛二角握着拳头,斜着眼睛狠毒的盯着那几个青皮混混。

他发誓,如果有机会,自己肯定要亲自扭断这几只畜生的脖子!

牛二角狠狠地瞪着那旁的几个流氓。即使他们几个人拿上银子就马上让出了座位,但牛二角还是感觉到深深的耻辱。

周边,一身灰衣的何尚把牛二角的小动作都收入眼底。但他脸上什么都没表示,只不过心里又给牛二角本身不高的评价再下降一个档次。

手抬上木桌面,抓住店杂役刚刚端上来的热姜汤。倒上一大碗冒白气的,吹拂一口,一饮而尽。

汤水许些从嘴边漏出来,用手粗鲁的擦拭去。那双深洞的眼睛看向那边的一桌,看向刚刚那伙青皮流氓。

五六个流氓聚拢在一起,好似没事一样,又说又笑。说论这边李家女人的大屁股,又谈谈那巷子里谁家俏寡妇。

何尚淡淡的扫一眼,放下碗,扭过头去。他装作没发觉这些混混笑声中的勉强意味,也装作没发觉这帮人给时不时偷窥这里的视线。

不过……何尚暗地里瞧上一眼牛二角,不由微微摇摇头。

嘁,真是连流氓都不如的莽夫啊!

何尚又喝上一口姜汤,视线从牛二角身上转移到了外面的雨势。

大雨,并没有体现力竭。雷蛇嘶吼,大雨倾盆,看又是一个雨神发怒的大雨天。

雨真是个好东西,地里的庄稼全靠老天爷的这点恩赐。

但雨同时也是个坏东西,洪涝决堤之类的大多是它的功劳。

天有道,不因人而喜恶而异。

何尚不知怎么想起了这句话,可猛然琢磨,却又想不起是最近看的哪本书上面的内容。

摇晃几下脑袋,把身上挎着的箱子给放在桌边角上。又看拭去这个木箱子上的残留雨水,很小心的检查一遍木头箱子有没有异样。

一通观察后,大大的松开一口气,所幸没事。

“哈,何哥你看这个箱子真紧。怪不得你的医术这么高超。”

牛二角放下姜汤碗,看何尚的动作,不由出来体现一下自己的存在感。

何尚扭过头去,看他已恢复平日里那般大咧的模样,不禁感叹一下果然莽夫的心很宽大。

刚刚还像自家女人被人轮一遍的苦大仇深样子,现在过了不到百息时间就恢复原样。

不过这也不是坏事,起码何尚不用担心牛二角一时脑子进水,直接掏起屁股下面的板凳冲上去弄出一个大名堂。

摸掉箱子表面上的最后一点雨水,何尚又沉思一下道:“这里头有金疮,也有许些比较珍贵的好药。出门在外的,莫名冒个毛病出来,我可以动手治治。”

何尚不动声色的直接打开箱子,清脆的啪嗒一声,露出里面的瓶瓶罐罐。

箱子内有固定用的隔板,按照道理来说,何尚应该是不用担心里头瓶罐的侧翻散乱。

但何尚行事谨慎,又加上箱子里头有一些比较麻烦的东西。所以何尚如今打开来,好好检测一番。

箱子的固定隔板起了大功劳,何尚一通检查下来,发现也就只有一两瓶醒神药打翻。

箱子里头并没有出现什么大乱子,至于何尚心头比较挂念的……何尚看着箱子右上角那些被隔板死死固定住的陶瓷瓶,不由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药箱无事,真是令人放心。

何尚全心的扑在药箱上,一旁的牛二角就耐不住寂寞了。

牛二角有一个外号叫做牛大舌头,虽然这只是别人暗地里对他的称呼,但也可见他是个嘴巴停不下的货色。

牛二角看见箱子里头这么多药,不由赞叹一下何尚出门在外的准备之完全,这嘴巴就张开念叨起来。

“我说这何哥啊,你的医术那是没得说。我听闻我几个朋友念叨着,陈家老爷子身体不太好,留下了肺病,老咳嗽。你要是出手,肯定能治好。到时候……”牛二角说着,声音不禁低下去,“陈府的丫鬟,那是没的说。”

牛二角声音里面是传递男人都懂的意思,但也听得懂。但何尚的心思不在那些女人身上,而是只听到陈家老爷子这几个字。

陈家,是这次他们采购的接头者。而陈家老爷子,何尚通过牛二角的那张大嘴巴早就知晓,陈家老爷子就是陈家现在的掌权者。

“陈家的丫鬟能有多好看?能当上青楼里头那些银镶边的姐娘们不?”

声音带上一丝轻佻,何尚此时仿佛被激发了男人的下边思考。

“好看!这是当然!我老牛啥时候骗过何哥你!”

“不信。”何尚嘴角留着一丝轻佻的笑意,脸上的表情就是直露露的怀疑牛二角的话语,“陈家最多就是一个土财主,里头的丫鬟肯定就是干农活的农妇罢了。你……”

“还是别吹牛了。”

哐当!一只手拍打了桌子,猛的响,吸引了客栈里头所有人的目光。

但他们大多只是看一眼就扭头开,因为现在拍桌子的这位爷的脾气好像不太好。

“我……不骗你!”声音开始很响,但接下来就压抑下来。

他牛二角是没脑子,但不是个傻帽。他知道何尚是他不能惹的,另外牛二角也觉得自己要好好的说服何尚,让何尚知道知道他从来不吹牛。

“陈家是盛河最有钱的,人家有钱。真的很有钱,仓库里头的银子都放不下。何哥你去问问,你随便拉一个盛河大街上头的人,问问他陈家仓库里头有多少钱!”

“陈家是盛河这的财主。你不知道啊!陈家占了盛河这里奴仆市的全部,而且他们还做着神仙散、窑场子、卖酒……”

一通话下来,何尚得到了很多有用的消息。他最终脸上嘿嘿一笑,对着牛二角告了个错,以安抚牛二角。

然后他看向门的那边,对着回来的那个人说到:“高竹回来了啊。辛苦,辛苦。”

又看从伙食房那头端菜过来的杂役,说到:“正好,我们可以换上干衣服,来吃顿热乎的饭菜。”

牛二角叫嚣道:“瘦竹子,你不知道啊!刚刚何哥不信我的话,你又不在身边作证。哎!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啊!”

第三章 一只名为末绝的妖瞳

(这个地方呐,打开窗户就是一阵吹过来的风。)

(嗯!带着新鲜的银子,人血,还有男女之间的那种发泄味道……哈,真是美丽的一座村镇。)

(这猛得让我有点莫名兴奋……)

“你每次都这样说。经过每一座城池都是如此。”何尚冷淡的看着盛河夜雨,然后眼睛冷冷的看着他的右手手背处。

一只琥珀色的眼睛正开启于他的手背处,琥珀色的眼睛,线性的、类蛇的瞳孔。

妖瞳不意外他宿主的反驳,也不在意宿主对它反驳。这只琥珀色妖瞳只是闲得无聊,故意感叹一把来引发话题。

鲜血和金钱的混杂味道,人和人之间的肮脏气味,每一座城池都会沾染。

只不过其中深浅浓厚的程度不同罢了。

人,只是一种高等牲畜。那么身为牲畜,牲口圈里就自然的不可能干净。

子杀父,臣杀主,骨肉相残……

为钱,为权,为女人……

人其实不算畜生的一种,因为人有时候比畜生更像畜生。

不过……这一切都因为何尚没有接话而显得有点尴尬。

寂静,又是寂静,直至一只飞蛾扑进了燃烧的油灯里面。

何尚的目光被这只飞蛾吸引,他一直看着飞蛾的挣扎。

开始是活的,会动。后边就不动,死了。

视线收回,何尚站在客房窗前继续感受着雨后的凉风。他感知不到这只妖瞳所述的味道,但这可不会阻碍何尚的听觉。

“好夫君,好……深……”

说实话何尚对客栈的房间隔板很厌烦。这破玩意根本阻挡不了一些男男女女的声音。

或许是客栈有意所为,这是何尚思索得出的结论。

客栈本身就不太干净,屁股后边是一大片的肮脏。根据牛二角那个大嘴巴子所说,此客栈的主要作用可不是住宿和提供伙食,而是放贷!

在今天食用完饭菜后,牛二角就贱笑着对何尚倒出了这间客栈的某些功能。

其实就算牛二角不说,何尚也是可以猜出来的。

因为普通的客栈里头可不会弥漫着一股浓厚的女人脂粉味道。

放贷,逼良为娼。明面客栈,暗地里却是窑子。这屁股后头肯定是通根系密集的事情,说不定还要牵连到某些盛河镇大人物的屁股。

然而……这又关何尚什么屁事?

何尚听着临近房间里头传来的声音,脸上有些厌烦的神色。似乎隔壁传来的不是男女之间的偷腥事情,而是蛇虫杂碎的聒噪。

所幸,这声音没有持续太久。

何尚估摸这也就两寸香的功夫,隔壁的声响就消停下来。

揉了揉自己的头部穴位,何尚感觉自己的脑袋瓜子有些疼痛。

本身就舟车劳顿,再加上隔壁杂碎的搅扰,何尚顿时有许些抽剑杀人的念头。

压下心中轻微的暴躁念头,何尚依靠在窗户处。他吹着雨后的夜晚凉风,神色有些思索意味。

他在想一些事情,一些对他很重要的事情。所以他需要安静的环境,能让他好好的把思绪理清楚。

然而……

(小子,你要不要去叫一个?呐,也就学学隔壁老兄的优良作风!!)

某只妖瞳睁大琥珀色的瞳孔,眼睛里边是毫无掩饰的兴奋。

(我知晓你有钱,不缺银子。哈,要不要试试叫上十数个卖笑姑娘来替你放松放松?)

(啧,当然你也可以试试小女孩。那个牛二角不是向你说过么?这客栈里头是有未长开的小姑娘的!小姑娘啊!水灵灵的,小小的,脱掉衣服……)

“末绝。”何尚呼喊出妖瞳的名字,声音很深沉,毫不留情的打断妖瞳的发言。

(啧,叫我啥事?莫非你还打算一下点两个??啊,我对这个事情毫无意外。因为你就是一只披着人皮的吃人野兽……)

“你很烦,安静点。”

(哦。)

末绝琥珀色瞳孔里头的兴奋之色顿时消逝,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充斥狰狞色彩的戏谑。

何尚冷冷的扫上一眼,对此反应很冷淡。

(小子,要不要我们做点大事?)末绝的琥珀色瞳孔充斥着笑意,一种淡淡的笑意。

何尚看着末绝,然后用含有肯定成分的语气说到:“杀人。”

(对对对!看来你我相处这么久,终是有点配合了!你的箱子里头不是有一些小宝贝吗?随便选一个,然后……嘿嘿,就对这个客栈里头丢那么一点点,只要一点点……)

妖瞳充满笑意,仿佛诉说着一个很搞笑的笑话。

(一点点,那么明天的官差们就有的忙了。要知道那东西可不是凡人之体能够抵挡住的……)

“我拒绝。”何尚毫不留情的打断妖瞳的话语,然后继续说道,“没好处,对我没任何好处。”

(可以杀人啊!想想那些美妙的尸体!被毒害者扭曲的死相,七窍流血的美妙场面……想想!好好想想!)

妖瞳用兴奋的语气吵闹着何尚的脑海,它狰狞的声音嘶吼着,无理取闹着。

对此何尚只是以冷淡的面目相对,并且对这只妖瞳持有无视态度。

这种事情何尚也是见多了。这只妖瞳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抽风的时候,不断怂恿轰炸何尚,企图令何尚成为它希望的那样。

用它的话说,就是一路杀过去,血染青天,弄死所有敢挡在前进路上的货色。

然而何尚对此保留无视态度,视为是妖瞳的习惯抽风。

无视脑子里头一阵阵的妖瞳声音,何尚开始动了。他把窗户关上,然后走到客房内的木桌前。

伸出手,倒上一杯几乎凉透的茶水,一饮而尽。

连同茶叶也一起倒进那张嘴里,雪白的牙齿咀嚼几下茶叶,吞下。

呼!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何尚的神色似乎有些享受。

(你想好了?)

“嗯。”

(哦?那么你觉得那个王方道脑瓜子里头想着啥?他派你来这个盛河的用意是为何?那两个同行的手下背后到底是何种有趣的用意呢?说来听听,说来听听……喂,你打算去哪里?)

妖瞳看着何尚,后者正走向客房的房门。

“上茅房,撒尿,接下回来睡觉。”何尚简短的回答一句,打开房门走到客房的外头去。

【啧,许久没更新。功力弱了不少,文风怪异,别介意。】

第一章 诡异章雨夜

雷鸣电闪,大雨倾盆。

客栈,房内里却是一阵寂静。

死的寂静。

淅淅沥沥,雨声作响,配上这夜幕增添几分可怖。窸窸窣窣的声音,是雨点打击在地面、建筑物上的声音。而这声音,很像奇异故事里头鬼怪的低语。

此时,或是午夜,或是比午夜还要深的夜色。总之,管他呢。反正就是很深很深的夜。

夜色深,深到人声寂寥。若是有人仔细听来,怕是连虫鸣声和蛙鸣声都没有。

天地之间,仅有一片雨声。

电闪,刹那间便是撑开夜幕的黑色,给这世界蒙上一层惨白。

瞬时间,客栈被照亮。照亮了外表的那层黑色瓦片,也照亮了客栈里头。

一间客房没有关上窗户,所以亮光顺着敞开的窗户进入。

照亮了房间里的事物,也照亮了房间里的血迹。

更照亮了某些诡异可怖的扭曲之物。

若是有一些飞盗之久待在窗户外,便可听到一种细微至极的声音。

一种沙沙的声音,频繁急促,就像无数只白蚕啃食桑叶的声音。

诡秘之声混杂着雨声。在这漆黑夜里倒是也很可怖,令人无端起毛骨悚然之感。血腥的味道在夜里弥漫,可更增添几分意味。

雨愈下愈大,其声势更是壮大几分。但是血的味道注定不会被雨水冲刷。因为血就是血,使人亢奋的液体。

电芒总是比雷声快。在一刹那的时光中,世界由黑变为亮,又堕入黑夜。

这是什么都没改变吗?是的,什么都没有改变。

电闪雷鸣之夜,凄厉的雷蛇于夜幕上画出它的痕迹。据说妖怪成形的时候,老天会降下雷电谴它。

是的,说故事的人都这样说。

那么,今夜的雷电为谁而鸣?不知道。

客房里,一抹琥珀色的光芒张开。这琥珀色光芒,很温和,只是纯粹的亮着。

但就是这样的光,却比外界的雷电光芒还要更使人恐惧,从心底里发出一股寒意。

光芒亮着,亮着,然后眨一下。

好像一只会发光的眼睛。

若是有人仔细一看,却是惊恐的发现……

(太慢了,看来是受伤太重的缘故吗?怨须现在才差不多控制这个身体。)

(嘁嘁嘁,真是一个莽夫。一昧莽过去,被人弄到这种田地,到头来还要我来擦屁股。)

(唉。算啦算啦,还是乖乖等这个家伙复生吧。应该会有一段时间的魂魄虚弱,活该!)

不知所云的话语,没有人能够用任何手段“听”到。当然,地上的那个东西是例外。

因为那东西不是人。

当然,这个房间是没有活人的。或者应该说,一个时辰前,房间里的活人就变成了死人。

因此,才招来了一些不干净的东西。

时间流逝,约摸过了半柱香时间。房间里的怪异声音更加急促频繁,很急促,好像有暗地里那些春蚕们的数量顿时暴增。

突然间,天空中划过一道雷蛇,雷电的光芒照亮了房间里的一切。

一只浮空的琥珀色妖瞳,一具青年男子的尸体。

妖瞳是琥珀色的,而男子的尸体却是惨不忍睹的。一个很深的血洞存在于他的脖子上,而房间里的浓重血腥味便是来自于此。

妖瞳不是杀人凶手,它只是偶然遇见了一具需要的尸体素材。

所以,这具尸体被废物利用了。

电光过,房间又坠入漆黑。但那频繁急切的可怖沙沙声却没有断绝,反而愈加强烈。

直到又一阵雷芒闪过,那具尸体睁开了眼睛。

…………

“很狠的手法,专门的抹脖子武器,怕是个专业的杀手。啧,用怨须修整了好久都还是这样一副鬼样子。”

黑色的类似血管蠕动在脖颈的血洞处,男子沙哑粗糙的声音响在寂静的房间。

(如果你下次还像个莽夫,不看清形势就直接硬冲。我就让你去黄泉报道。)

(原本的肉身被剁成几块,还被火化成灰。迫不得已给你找这具身体,另外你很幸运,能使用自己原先的名字。)

漂浮在半空中的妖瞳不见了,随即而来的是生长于男子手背上的一颗琥珀色眼睛。

“哦?这具身体的名字也是何尚?”

(临镇的何家人士,是何家三郎的独子。母亲生产时去了,父亲半年前死了。自幼学习武功,也是凡人中的好手。但因为家产问题……死了。)

何尚摇摇头,真是一个麻烦事情啊!

这代表他要杀死凶手之外,还要杀死很多人。而这些人,本来是没有和他产生利益冲突的。

他不会去继承所谓的何家产业,也不会选择回到前身的那个家。

他就是他,前身的仇管他何事?但某些事情注定不会按照他所愿来发展。

死后复活,脖子都被打了一个大洞,却莫名其妙活的好好的。

因此,杀吧。如果他不想面对幺蛾子事情,就趁早把所有人都杀干净。

“凶手在隔壁吗。”疑问的句式,却是陈述的语气。

被何尚称之为末绝的妖瞳没有回答,因为它知道这种回答是多余的。

何尚扫一眼自己身上被血污弄脏的衣物,直接跳出窗户,动作比猿猴都还要迅捷几分。

几乎没有耗费什么时间,何尚就悄无声息的打开了窗户,然后进入了隔壁房间。

他看着床铺上那个毫无知觉的杀手,径直走了过去。

脚步悄无声息,走到床铺边,伸出手瞬间用力。

轻微的清脆一声,接着便是悄无声息。

“这具身体需要修复和强化,所以需要许些血肉精华。而复生又给我带来魂魄虚弱,因此我还需要大量的魂魄来恢复自己。”

何尚低语着,右手松开尸体,手掌缓缓摊开。

手心处,一柱似蜡烛火焰的蓝火出现。

何尚欣赏片刻,而后手掌合拢,握碎了这点蓝色火光。

“还是不够。不过幸好还有一些动手的目标。”

何尚通过原先身体主人的记忆,得知了原主家族的人数。

应该可以让自己恢复一部分实力,何尚如此评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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