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与我干杯 - xp1024.com
《谁来与我干杯》


正文 总代序

厌倦江湖,自甘寂寞;

夜深人静,举杯邀饮。

“谁来跟我干杯?”

那时候总是有一个人会说:

“我。”



有一个人从小就不是一个好孩子,不念书,不学好,爱打架,又爱惹是生非,后来竟然就跑进了是非最多的电影圈。挨了饿,吃了苦,受了气之后,忽然有一点发愤图强的意思,后来果然出头了,可是毛病又复犯,而且还有了一种新毛病:

——不爱做事,只爱花钱。

所以只要是见到他的人,人人都头大如斗。

这个人却是我的朋友。

这个人不但是我的朋友,而且是一个我非常喜欢的朋友。

因为我了解他!

他不念书,他真的没有念过什么书。

——如果你生长在一个他那样艰苦辛酸的家庭,你就知道他为什么不念书了。

他不学好,不去练钢琴,不去学声乐,不去学画,反而去打杂工,他是不是个混蛋?他是不是疯了?

——有一年天下大旱,百姓都快饿死了,一个很学好又会念书的皇帝问他的子民:“你们没饭吃,为什么不吃肉?”

——这不是笑话,这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只有一个满身创伤满心创伤的人才能接受的教训。

在经过艰辛百战之后,你也许会明白这个道理了,可是你仍然无法接受这么样一个人。

因为你已老了,他还年少。

你们之间,还是有一条沟,这条沟之所以不能被填平,只因你不愿意。

一个人如果不能了解另一个人,最大的原因,只因为他根本不愿去了解。

——这个世界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根本就不愿去接受别人的意想?根本就不愿去了解别人?

——在人类所有的弱点中,有什么比这一点更能阻碍人类的进步?更值得悲哀的?

我的这个朋友和我一样,身世飘零,满怀悲愤,可是在是非最多机运也最多的电影圈,他终于凭他的智慧和努力蹿出来了。

那时侯他仍年少。

一个年轻人,身上千疮百孔,心上也有千结难解,有一次甚至被活活烧死。

然后,他忽然有了机会,而且能把握这个机会,能够达到一种可以做一些他自己喜欢做的事的地步。

你说他会不会去做那些事呢?

——一个精力旺盛的独身大男孩,喜欢去做一些什么事?在这种情况下,他会不会做得比较狂一点?

如果我去问大多数人,大多数的回答都是“不会的”,因为这个世界上君子太多了。

幸好我不是君子。

所以别人怕他,我不怕。

别人怕他喝酒争气惹事闯祸花钱坑人扔石头,我不怕。

因为我多多少少有一点了解他。

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了解到他最重要的一点——他的聪明。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种人。可是我常常把这无数种人分成两类。

分类的方法却又有很多种了,第一种最尖锐的分类法,当然是最尖锐的:

——死人和活人。

不管你从哪一个观点来看,这两种人都是完全不同的,一种有思想有情感有悲伤有欢乐有感情,另一种什么都没有了。

他可以留下流芳千古的名声,可以留下造福万世的财富,甚至可以留下一个王国,可是对一个死人来说,他还能拥有什么?

宗教是不是因此而产生的?

男人与女人,老人与少年,好人与坏人,小人与君子,弱者与强者,英雄与懦夫,国王与乞者,淑女与娼妓,输家与赢家,浪子与住家人,老板与伙计,无盐与西施,智者与笨蛋。

这个世界永远是这样子,永远有两种不同的人,有的是男,有的是女,有的老人,有的年轻,有的成功,有的失败,有的愚蠢,有的聪明。

我说的这个朋友,是个聪明人。

我不要告诉你们有关他的一些不能让人了解的事,因为他是我的朋友。

朋友。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其它两个字能代替这两个字?



我这个朋友,身世孤苦飘零,性格孤独复杂,有时候真不好玩,有时候又好玩极了。

喜欢他的人,都说他是个天才,不喜欢他的人,根本就不认为他是个人。

对于人的分类法,还有一种——一种是“是人的人”,一种是“不是人的人”。

只不过最重要的一点通常都被人忽略了。

——这个世界上常常会有一些人把另外一些人看成“不是人的人”,其实真正“不是人的人”,却是他们自己。

我这个朋友,他坏,他骗,只因在他生存的那个环境里,如果他不坏不骗,他就没法子生存下去了。

他没有念过很多书,可是最近他却写了一本书,写了最少有十一二遍,写了又改,抄了再写再改,有一天我甚至问他:

“你那部写好了没有?”

想起来,这好像有一点讽刺,其实这其中最多也只不过有一点冷淡而已!

一种“厌倦”的冷战。

我们甚至可以把那种“冷淡”说成是一种“忌妒”。

因为我已经没有那种创作的热诚了,连那种创作的精神和勇气都没有了。惟一剩下的,只不过是一点热爱。

对创作的热爱,对朋友的热爱!

——对生命呢?

生有何欢?死有何惧?生死一弹指,现在我已活过,我已爱过,死?

——对于这个“死”字,我又有很多看法了,只不过其中只有最重要的一种:

死了算了,死又何妨。

我这个朋友,在真理基本观念上,和我是非常相同的。

有人甚至说他像是我的弟弟。

正文 第一节 不是幸福



有一个人,年轻、健康、乐观、明朗,有一个美好的家庭,有一份很稳定的收入,有一个很明理的妻子,还有几个很够朋友的朋友。

他很认真地工作,很悠闲地生活,偶尔和朋友们聊聊天、喝喝酒甚至打打小牌,回到家里,温柔的妻子,可爱的孩子,舒服的旧拖鞋,软软的床铺,安静的阅读。

每个人都觉得他幸福极了,他自己却觉得烦得要命。

每天上班、下班、吃饭、阅读,一个人的生活为什么要如此单调?为什么一点刺激都没有?



忽然间刺激来了,他的生命在忽然间因为某种机缘而有了全面变动,红灯、绿酒,青丝般的柔发,白玉雕成一样的足踝,黑夜、黄昏、花花绿绿的世界,和一个什么颜色都已经没有了的破碎的家。

每个人看到他过的那种多姿多彩的日子,都觉得他已经找到了他的幸福。

可是他自己的呢?



幸福,什么是幸福?

我不能回答,可是我听过一个真正聪明人说过的一句话:——一个人心中真正的幸福,通常都是他还没有得到的或者他久已失去。

正文 第二节 不是离别



写《离别钩》的时候,曾经写过一句话:

“离别是为了相聚。”

——为了长久的相聚,不惜短暂的离别,甚至不惜去和别人的决死——多么浪漫多么深情。

只可惜这种感情并不是常常都可以遇得到的,有些人甚至连想都想象不到,所以有多人笑我:“离别是为了相聚?是不是为了和别人相聚?”

我笑不出,因为我知道一个很不可笑的事实:——离别确实是常常为了和别人相聚。



有时候你忽然和一个人分手了,你们本来不想分手的,可是忽然就分手了,好像根本没有什么事,可是大家心里都已经明白到了分手的时候。

你是否不愿意分手呢?有时候连说一声“再见”的机会都不给对方。

——何必呢?何必说再见。

这种分手不是离别,而是一种“死”。

正文 第三节 不是东西



以前年轻的时候,写的小说里常常会有这样的对白。

——你简直不是个东西。

——我根本就不是东西,我是个人。

写出来了,自己还觉得很得意,觉得对白妙透。

现在我已经不再年轻了,忽然发现做一个“东西”有时比做一个人好玩得多。

这种感觉其实并不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清末的大诗人大名士就曾为当时风魔京城的名伶刘喜奎写过一首打油诗,其中甚至有名句如是焉:

“我愿化做洗手纸,但愿喜奎常染指,我愿化做三角……”

名士风流,如今不在,如果我也写出这样的名句,你说那怎么得了。



可是我写过一个人,叫柳长街,是个名捕,人家问他为什么要叫“长街”,他说,能做一条长街多好玩。

长街上有各式各样的人,有大姑娘、中姑娘、小姑娘、老太太、小孩子,还有卖唱的、闲逛的、变把戏的、卖糖的、丈夫追赶着打老婆的、调戏良家妇女的、勾引良家少男的,等等等等。

如果你是一条长街,看看这么多人在你身上折腾,你说好不好玩?



所以现在有人对我说:

——你真是个好人。

我立刻就会否认。

——你错了,我不是人,我是东西。

正文 第四节 不是音乐



常到我家的人都觉得很奇怪,该有的东西,我这里差不多全有了,就是没有音乐甚至连一个最破烂的录音机都没有。

没有音响,当然就没有音乐。“你为什么不喜欢音乐?”大家都认为,不喜欢音乐的人,通常都是没有文化的人,甚至是个聋子。

我是古龙,不是古聋,说到文化,我多少总还有一点的,可是我不能接受音乐,因为对我来说,音乐并不是音乐,而是一种痛苦!



——身上的创伤,可能有有千百处,心上的创痕,却只有一处。

这是我写的,因为我深深了解!

我身上的刀伤无数,刀刀都砍在不同的地方,没有人会把刀砍在你原来的伤痕上。

可是心上的刀伤就不同了,刀刀都会砍在同一处,那一刀也不是故意砍在那个地方,他那一刀砍在那里,只不过因为那里正好是你最容易被砍的地方,他不想砍中那里都不行。

因为那个地方就是你心灵上最脆弱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地方,就算你的创口已复,只要一回想,它立刻复发。

我怕音乐,它总是会让我想起一些不该想的事。

它总是会让创口复发!

正文 第五节 不是珍贵

有一天一个朋友问我:“世上有两种最珍贵的液体,一种是酒,另一种是什么?”

我答:“是水。”朋友赞美:“对,我问过数人,只有你答对了。”

其实我大错。

水是必需要的,是不可缺少的,没有水,人就死,但却不能用“珍贵”来形容水,就正如有人如此问:“世上有两种最珍贵的物质,一种是钻石,另外一种事实什么?”我绝不可能回答:“是米”。

我也不能告诉他:“最珍贵的不是钻石,而是铀。”

因为我们是人,普通的人,普通的观念,普通的情感,在我们心目中,“珍贵和”必需“是完全不同的,甚至于”价值都不同。

所以我说,我答错了这个问题并不是我错,而是因为朋友问错了。

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珍贵的液体,这种液体就是酒。

因为只有酒才能使人忘记一些不该去想的事,而人最大的悲哀,就是去想一些他们不该去想的事。

除了“死”之外,只有酒才能让人忘记这些事。

——死,多么珍贵,只有一次,绝无二次。

正文 第六节 不是爱情



爱情是什麽?

爱得你死我活,爱得神魂颠倒,爱得神智无知,爱得没有你我就要死了,除了你之外,我什麽都不要,汽车不要,洋房不要,名誉不要,事业不要,朋友不要,甚至连父母兄弟都不要!甚至连生命都可以不要。

这算不算是爱情呢?当然要算的,如果连这 情感都不能算是爱情,还有什麽情感能算是爱情?

──可是这种爱情能维持多久呢?



你一人,你走在一条很偏僻的黄昏路上,你看见两个老人,一个穿着很土的老先生,一个是涂着口红的老太太。两个人,没有手牵着手,也没有很亲热的样子,有时候甚至是一个走在前面,一个跟在身后,甚至是跟在三四十公尺后,好像连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样子。

可是你如果也有一份身经百战历经沧桑连死都经历过的人,你就知道那是种什麽样子了。

──那就是一样人世间最可爱最舒服最让人羡慕的样子。那当然已经不是爱情了,而是人类所有最伟大的爱情的混合。

正文 第七节 不是忘记



为了想一个问题,彻夜失眠,醒醒睡睡,只有真正失眠过的人,才能明白这种痛苦远比完全睡不着更痛苦得多。

真正睡不着,迟早还有睡着时。辗转反侧,也不知是睡是醒,在床上挣扎了十多个小时,起来是比没睡是还累,那才是真正的失眠。

最要命的是,你为了一个问题失眠了无数夜之后,问题还没有解决。

然后你发誓再也不想那个问题了。

你还是去做那些平时你常常在做的事,你去赚钱,去花钱,去喝酒吃饭,胡天胡地,偶尔还回去看看书,偶尔还喝得酩酊大醉,一躺下去就睡得像死猪一样。

你好象已经把那个曾经让你失眠无数也的问题忘得干干净净,因为你已经对你自己发过誓,既然想不通,还想什么?

再想,你就是猪。



你真得将那个问题忘了吗?

你没有。

你不再去想那个问题,只因为你早已经知道那个问题的答案了,只不过你拒绝承认而已。

因为那个答案正好触及了你心里最脆弱痛苦的一处。

正文 第八节 不是刀锋



有一天,天气阴寒如刀锋,下午就跟几个朋友开始喝酒,几杯下肚,几个人心里都有点抑郁,所以忽然谈起人生来了,这一类的话题,总是会让人多喝几杯酒的,所以我忽然诗兴大发,就以《风光》为题,作了一首诗:

王孙公子裘马轻,马后仆从众如云。

鞍前一壶雕花酒,行前轿中是美人!

我说:“这是何等风光的事,风光又何等绮丽。”大家都同意。

只可惜风光并不一定是快乐。

别人看他风光快活,也许他心里正有心结千千,闷得想上吊。

别人看他轿中的美人冰肌玉骨,风华绝代,也许他心里牵肠挂肚的,却是另外一个平凡的女孩。



这就是感情。

人类多感情,是绝对没有一定的规律的,也没有任何人能控制,尤其是自己更不能控制。

你要你自己不要这么想,但是“它”偏要这么想,你要你自己不要再去想那个人,可能你的脑子里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会出现那个人的一个影子,这种感觉虽然不是刀锋,却令人心如刀割!

正文 第九节 不是不幸



有很多人都认为,上天不该将李后主生为帝王的,明朝的陈眉公论其人:“天何不使后主现文士身,而必予以天子位?”

大家读过之后,都会在惋惜中有许多感慨,都觉得他生为帝王,是他的大不幸。



一个艺术家的创作,非但和他的性格才智学养有关,和他的身世境遇心情感怀关系更密切,尤其是文人,把心中之感受,形诸于文字,如果你没有那种感受,你怎么能写出那种意境。

李白才高八斗,意气风发,不但是饮者,也是侠客,所以他写出来的诗,如天马行空,如黄河之水,酒香四溢,淋漓尽致。

杜甫就比较拘谨了得多了,他虽然也是饮者,他的诗境却总像是停留在发醉微醺时,两人之间的这一点不同,当然跟他们的出身和境遇也有相当大的关系。



后主在帝家,内苑后宫,莺声凤舞,未成年前的欢娱,恐怕已有“不足为外人道”者。

可是还未到中年时,已经国破家亡,已经要“垂泪对宫娥”了,这种遭遇,这种变化,这种心情,这个世上有几个人能体会得到?

如果他没有“天子位”,而只有“文士身”,他怎么能写得出“梦里不知身是客,一饷贪欢”,怎么能写得出“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正文 第十节 不是不说



久病,病酒,闲中病酒,本来是件很风雅的事,可是病酒入肝,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病中无聊,常看电视,对于电视本来有种“外国月亮比较圆”的心理,近来才发现,国内自制的,也有不少可取处有的制作严谨,有的极为热闹,有的主持人明朗豪爽,妙语联珠,有的演员演技生动自然,非常生活化,都已经摆脱了以前那种矫揉做作的形态,令人耳目一新,所以今年的“金钟奖”,才会令人觉得有些感慨。

只将节目主持人奖发给陈月卿,不是不该,她的节目制作得极严谨,她自己得奖后,也曾再三强调她制作的这个节目所经历的困难和辛苦,我们也看得出问题就在这里,她得到并不是制作奖,而是主持人奖,论节目之制作,她得奖的确是名至实归,论主持节目时的机智和风采,她是不是能胜过赵树梅?

凌锋为什麽不角逐最佳娱乐节目主持人奖,而得奖于最佳歌星?

有些歌星为什麽会因为专辑的制作不够好而落选?

有些主持人为什麽会因为节目太热闹而未能获胜?

办单位倒不如把所有的奖都列为“最佳节目制作”又何必再分门别类?



有人怪我,到了此时此刻,又何必再提这些,我以标准古龙式的对话作回答。

“现在再说这种话,你真不该。”

“我不是不该。”

“不是不该是什么?”

“是不识相。”

正文 第十一节 不是张彻



我所认识的张彻,是个性格很刚强,也很倔强的人。他摔倒的时候,从来不要人去扶他起来,有一次我跟他一起去吃饭,他一不小心踏空了一级楼阶,我伸手去扶他,很快就被他推开了。

个性倔强的人,总难免有点刚愎。做导演做惯了,习惯于发号施令,对于别人的建议,也就很难接纳,所以一旦走错了路,就很难回头。

这种个性,本来就是人性最大的悲哀之一。



每个人都要老的,年华老去,有很多并发症就会随之而来,眼花、重听、关节酸痛、血压失常、心脏衰弱,都是常见的病例,但是最可怕的一种,还是“老”的本身。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老年人当然也不应该失去他的雄心壮志和好胜心,问题是,他是不是还有驰骋千里的力量和选择方向的判断力?

如果他还有,再加上他多年累积的经验和智慧,他还是位伟人,如果他已经失去了这种力量和判断力。还要明知故犯,勉强自己去做自己做不到的事,那就是个悲剧了。

“老”,被来就是人类最的的悲哀之一。

也许就因为如此,张彻才会做出那些原本不像是张彻才做出来的事。

正文 第十二节 不是感慨



常常看报纸杂志的人,一定回常常看到“作者因病断稿,暂停一天”这十个字,看过了也就算了,因为他们老不会知道编辑先生们排出这十个字时的痛苦和气恼。

报章杂志上连载的作品绝不能“开天窗”,作者们都常常“因病断稿”,他们的病,却又通常不是真的病,而是穷病,酒病,懒病,可是我总认为,最重要的还是心病。

心病有很多种情绪低落,失恋,心情沮丧,都是心病。

在编“武侠与历史”的时候,有一次一位朋友问我:

“你为什么要断稿?”

“因为我心情不好”。我说。

“为什么心情不好?”

“因为我时常断稿。”

这不是笑话,一个每天都要爬稿子的动物就回知道这绝不是笑话。

有时候你硬是写不出稿子,就算把刀架在你脖子上,把枪塞进你喉咙里,你还是写不出,就算你拼命用头去撞墙,撞得头破血流,也还是写不出。

因为你有病,你宁可“应病断稿”,也不愿随便乱写,更不愿请人捉刀。

这是种悲剧,文人的悲剧,无可奈何的悲剧。

幸好不管怎么样的悲剧,都有过去的时候。



刀剑是利器,枪炮是利器,拳头有时候也是利器,能伤人的都是利器,不知道慎用利器的人一定回有烦恼灾祸。

江湖人士往往会乘一时之快,乘一时的血气之勇,而妄用利器,使亲者痛,仇者快。

可是我知道,“舆论”也是种利器,还比刀剑枪炮拳头更能伤人,而“舆论”往往是报纸所造成的,至少报纸的力量可以左右舆论,已是不争的事实。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似乎一个有名的人做错了事,绝不能因为他是名人而逃避惩罚,舆论也绝不能因为他是名人而将他做的事加以渲染,在他还没有受到法律公正审判之前,已经先加了他的罪。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可是一字之贬,有时已可毁了一个人的一生。

作为一种可以左右舆论的力量,在他运用这种利器时,是不是应该特别谨慎。

正文 第十三节 不是派头

台北有几家很特别的小馆,馆子虽小,可是布置得很干净雅致,墙挂名家字画,门悬五色彩灯,再加上确实有几样拿手好菜,虽然每天座无虚席,生意特好,价钱特贵,老板的派头特大。

开的虽然只不过是小馆一间,派头看来好象开着好几十家希尔顿一样。

多年前坐三轮车,有一次坐上新车一部,车子擦得漆黑闪亮,白铁车身闪闪发光,前后上下还饰以灯彩。

车位先生脸戴“雷邦”墨镜,正式告诉我:“我这部车,保证天下第一。”说话的神情,比开着一部“劳斯莱斯”好要神气十倍。

当时我听了的确深受感动,我忽然发现我们这个世界上,就需要他们这种人,把小馆当作希尔顿经营,把三轮车当做陆上行宫。

这不是派头,而是一种敬业的精神,你看不惯他们的样子,你活该,你不去照顾他们的生意,损失的也是你,不是他们,这个世界上大多数行业生意的好坏,本来就不是靠你们这种人的。

正文 第十四节 不是推荐

——谈舞台人生与人生舞台。

甄珍第一部做女主角的电影《凤阳花鼓》,男主角是谁?《蓝与黑》中的表少爷,《四千金》中叶枫和穆虹共同争夺的新闻记者又是谁?胡金铨的《迎春阁风波》的编剧是谁?《天涯怪客》、《黄金劫》、《股票股票》的导演又是谁?

台北最忠实的戏迷是谁?电影圈朋友口中“最没是非的好人“又是谁?

这许多”谁“会是一个人吗?

会的。这许多”谁“就是一个人,这个人就是王冲。

他是北平人,佳丽开北平最有名的西餐厅”雅叙园“,大学念”辅仁“,一九八四年到香港,进了电影圈,和李翰祥、胡金铨、蒋光超等英雄好汉一起打烂仗,终于各自全都打出了个名堂。

二十多年来,王冲自演而编而导,在电影世界可算是一名长将,这些年转战台湾香港星马日韩各地,在人生的舞台上,也可谓经验丰富。

他的人缘好,是非少,朋友多,所见所闻。趣事成箩,由他来写舞台上的人生,和人生舞台上的悲欢离合,如果还不好看,那么谁能写得更好呢?

最要紧的是,他写的是趣事,是看了后能让人觉得心里温馨快乐的事损人骂人那一类的事,他说不干,他也不写。

谢谢老天!幸好他不写。

正文 第十五节 不是围城



有位聪明人曾经说:结婚就像围城,城外的人拼命像攻进去,城里的人拼命想冲出来。

听过这句话的人一定不少,真正能了解过其中滋味的人一定不多。

我曾经在城里住过,现在又到了城外。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生在此山中”。住在城里时,只觉得有时欢乐,有时痛苦,有时爱得天昏地黑,有时恨不得爱个 你死我活,其实究竟是什么滋味,我自己也不太清楚。

现在又到了城外,偶尔坐到高树上,看看城里的风光,倒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是什么滋味?或许也不过是一种不是滋味的滋味。



高树是什么树?

通常都是棵枯树,也许根还没有死,可是枝叶都已凋零,坐在树上的人,随时都可能掉下来,掉到无底的深渊中去。

因为他们没有根,没有可以依赖的。

住在城里的人,远远地看见一个人高高地坐在城外的高树上,一定会觉得这个人又风凉,又愉快。

可是等到他们坐在这棵树上去的时候,也许他们就宁可躺在阴沟里。

我说这些废话,并不一定是要劝各位都搬到城里去住。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树高千丈,落叶归根”,“人生总得要有个归宿”。

这些话,我也并不一定十分赞成。

可是每当我看到黄昏日落,林荫树下,一对白发苍苍的老夫妻,手挽着手,互相依偎着轻轻低语时,我就希望自己能有一种权力——让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正文 第十六节 不是玫瑰



一个孤独的人,一个没有根的浪子,身世飘零,无亲无故,他能有什么?

朋友!

一个人在寂寞失意时,在他所爱的女人欺骗背叛了他时,在他的事业遭受到挫败时,在他恨不得买块豆腐来一头撞死的时候,他能去找谁?

朋友!

有人说:世间唯一无刺的玫瑰,就是朋友。

我并不十分赞成这句话。

朋友就是朋友,绝没有任何事能代替,绝没有任何话能形容——就是世上所有的玫瑰,再加上世上所有的花朵,也不能比友情的芬芳和美丽。

绝不能。



白马非马。

女朋友不是朋友。

女朋友的意思,通常就是情人,情人之间只有爱情,没有友情。

爱情和友情不同。

爱情是真挚的,是浓烈的,是不顾一切的,不顾死活的,是可以让人耳朵变聋,眼睛变瞎的。也可惜爱情通常都是短暂的。

可是这并不可悲。

因为爱情到了“情到浓时情转薄”的时候,虽然回变成无情,到了“此情可待成追忆”的时候,通常回变成忘情。

但是真正的爱情得到细心良好的灌溉时,一定回开放出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友情的花朵。爱情和友情不同,可是基本上,却一定是互相沟通的。

因为那都是人类最真纯、最原始的、也最现代的感情,就因为人类有这种情感,所以人类常存。



多年的朋友,患难与共,到后来一定会有爱——绝不是同性连那种爱,而是一种互相了解,永恒不渝的爱。

多年的情人,结成夫妻,到后来一定回有友情——一种互相信任,互相依赖,至死不离的友情。

在百花竞放的春天,在寒冷寂寞的冬天,在你大醉初醒,在你从温柔甜蜜的梦中醒来时,你哦可以看见睡在你枕畔的就是你多年以来患难与共,始终厮守的妻子。

那是种多么伟大的幸福?那时你能不能分得清你有你妻子之间的感情,是友情?还是爱情?

正文 第十七节 不是平估



人生是什么?

“不如意事常八九。”

人生中的确有很多不如意的事——明明已达到成功边缘的挫败。多年的幸福只因为一件小事而离散的婚姻,长久的奋斗只因为一点疏忽而造成的消沉。

这些事情都常常会令人恨不得一头撞死,因为这些事情都是无可奈何的。

“无可奈何”,岂非就正是人生中最悲伤中的悲伤。

就算你有八百匹五花马、七千件千金裘,都拿去换了美酒,这种无可奈何的悲伤,还是无法消得去的。

可是人生中无疑还是有很多值得珍惜的事,朋友间的一夕长谈,内心深处的一点点共鸣,风尘中偶然逢得的知己,在“世人皆曰杀”的情况中,偶然有一两人能“吾意独怜才”。

这些都是能使人从内心深处感觉到温暖的事,只要有一点点这种温暖的回忆,已足以令人度过老年寂寞的冬天。



宝剑有双锋。

人生中有很多事都一样。

刺猬只有刺,没有皮毛,在寒冷时只有互相依偎取暖,也经常会刺痛对方。

“我们靠在一起,虽然不冷了,可是却会刺痛,不靠在一起,虽然不痛,却会冷。”这是一种说法。

“我们靠在一起,虽然有点痛,却不冷了,不靠在一起,虽然有点冷,却不痛了。”这又是另外一种说法。

人也像刺猬一样,有的悲观,有的乐观,有的只想到痛苦的一面,却忘了人生中毕竟还有欢乐。

我看电影,总喜欢有快乐的结局,我看小说,总喜欢有欢乐的结束。

我自己写也一样。

我总觉得,人生中不如意、不快乐的事已够多,已不需要我们再去增加。

喜剧所表达的,也许永远不如悲剧那么深刻,欢乐的意境,也许永远没有悲伤那么高远。

可是我宁愿上别人觉得我俗一点,我也宁可去歌颂欢乐,不愿去描叙悲伤。

不管怎么样,阳光普照的大地,总比“灯火阑珊处”好。

正文 第十八节 不是不能

有人说,快乐是不能分享的,因为让你快乐的事,别人并不一定会觉得快乐,有时甚至反而会觉得嫉妒、愤怒、生气。

事实是不是这个样的?不是,至少我觉得,快乐并不是不能分享,因为你所让人分享到的,并不是那件令你快乐的事,而是一种快乐的气氛。

有一句已经快老掉牙的新名词说:“快乐与香水,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愉快。”在这句话也像是别的“老词”一样,有它一定的道理。

如果你心里快乐,显得生气勃勃,充沛活力,别人自然也会跟着受到你的鼓舞而振奋起来,如果你一定要学英国的顽固绅士和我们的魏晋的士大夫一样,一定要认为喜怒不形于色才算君子风度,那些别人当然也不能一口把你咬死。

最可怕的是,有些人非但不愿意让别人分享他的快乐,甚至不愿意让自己快乐起来,日日月月,每一天他好象都能找出一点能让他自己不快乐的理由来。

春天他总是要伤春短,秋白他总是难免悲秋,失意时垂头丧气,怨天尤人,得意时又怕半空中一跤从青云里跌出去,整天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哪里能笑得出来。

遇见这种人,最好的法子就是是赶快溜之大吉。

正文 第十九节 不是自由



一位朋友说:“这个世界上,只有想是最自由的。”因为每个人都可以随便去想。

他还说:“如果一个人放弃了去想,这个人就放弃了他快乐的权利。”

这位欧阳是我的挚友,有时候他放个屁,我都认为是香的,他说的每一句话,我都同意。

如果他说有一种两根鹿花角的能跑快速的动物是猪,我也同意。

可是我就不同意他有关“想”的那一种说法。

——因为只有“想”,才是最不自由的。



你可以去想你高兴去想的每一件事。

每个人都可以去想他高兴去想的任何一件事。

你可以去想你是孙悟空,你可以去想你是秦始皇,你甚至可以去想你是玉皇大帝,为所欲为,随心所欲。

可惜这不是“想”,而是“幻想”。



那么,“想”是什么呢?

你做错了一件事,你一心“想”不去“想”它,你爱过一个人,那个人抛弃了你,你发誓再也不去没“想”这个人这件事了。

可是每当你人单影只,辗转不能成眠时,你要不去想的事,忽然间在一刹那间就涌到你的心头了。

——人类为什么总是要想一些他不该去想的事呢?这是不是人类最大悲哀之一?

正文 第二十节 不是不是



人生,并不是很有意思的,幸好也不是完全没有意思的。

人生最大的自由就是“想”,只有想才可以完全自由,你爱去想,就去想,爱想什么,就想什么,多自由,多快乐。

哈哈。



这个世界上,这个人生,再也没有比想更不快乐的事情了,从古到今,从今到外,从死到活,都没有。

因为你想的事,通常都是你绝对做不到的。

你日日夜夜地去想,想得要死要活,想得死去活来,想得满地乱爬,想得快要痴了,你能想得到吗?

哈哈。

我想崔苔菁想得要死,我能想得到吗?

哈哈。



可是一个人遇见要想的,要想很多事,甚至要想一些你永远不能做到的事,甚至要想一些别人都觉得你是个疯子的事。

去想,哈哈。

不想。

死。



人生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

正文 第二十一节 不是朋友



我有一位朋友,大家都知道他是我的好朋友,而且是我的好兄弟,他们都错了。

他根本不是我的朋友,也不是我的兄弟。

他只不过是我这一生中最亲近最亲密而且对我最好的一个人而已。

对我来说,他甚至不是一个人。

因为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他这种人,杀头也没有。

——可以为了朋友牺牲自己的人也许还有,可以为了朋友抑低自己的人,这种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吗?



我有一个小女孩,很小,很笨,只有一点很奇怪,她居然很了解我和那位朋友的友情!

她没念过很多书,可是她知道一句话----人生得一知己,死而无憾!

然后她告诉我:“你这一生,有这么一个朋友,已经可以死了!”



问题是,她是不是真的想我去死呢?

答案是:是的。

——因为只有死人才不会去交别的女朋友。



原因是,女人宁愿她的男朋友去死,也不愿意他去交别的女孩!

正文 台北的小吃



看梁实秋先生和唐鲁孙先生写信,总会看得馋虫大起,半夜三更跑到厨房去翻箱倒屉找东西解馋,只可惜这个世界上像梁唐二先生文中所写的那种能解馋的东西好像已愈来愈少了,我当然更同有那样的口福。

可是自从渡海来台念书以来,在台北也断续耽了三十年月,其间“穿过大街,走过小巷”,对台北的小吃,倒不陌生。

一个好吃的人在这方面多少总有些心得的,现在陆续写出来,诸公同好。



写的虽然是台北的小吃,可是天下的小吃,道理大多是一样的,都是以“好吃、经济、实惠”为主要条件,其中“好吃”一项,自然要列为第一优先。

除此之外,当然还要写一点风情和风味——去吃这些小吃时能感受到的的风情和风味,我相信不在台北的人,一样也能感受得到。

因为照片往往比真景更美,纸上谈兵,也往往比真刀真枪更动人遐思,扑克到纸上的台此小吃,说不定会比真的吃到嘴边能解馋,是耶非耶?也只有待到看过之后才知道了。

正文 有关牛肉面的种种

除了唐矮子之外,台北还有几家有名的牛肉面,不可不记。

台北的牛肉面虽然以标榜川味正宗为首,“清香”次之,可见台湾口味的牛肉面,也有它的独特之秘,口味比较清淡的人,对它反而特别有份偏爱。

一.王胖子

唐矮子的伙计中,资格最老的一位,颀长瘦削,目光炯炯,长得极似当年的神射手王毅军,陈祖烈遂为他取名为王毅军,大家也照喊不误,可是唐矮子去国后,传他衣钵的,却是王胖子。

王胖子人高马大,腰粗十围,长得和唐矮子大异其趣,他卖的面却是唐门真传,烫、辣、麻,川味正宗,如假包换,本来店铺开在新生南路和信义路十字路口桥头,后来也去了美国。

二.桃源街

在台北各家牛肉面中,名头最响、买卖做得最大最久、赚钱也最多的,还是桃源街的老王记。他们的牛肉面味道并不有什么特色,可是真材料,上面快速,而且首创免费附赠酸菜,所以生意一直不错,近年来已经面圆圆做富家翁了。

老王记的老板娘,至今还高坐柜台收账,一碗面一碗钱,点滴不漏,平时喜浓妆,与友辈与店计话家常,说的无非是在美国赚屋若干,装修费用若干,听得花数十元来吃碗牛肉的小市民们,一个个目定口呆,佩服得差点就要当场跪下去。

三.一品风味

位于昆明街的一品牛肉面,历史颇久,狭长的门面,好像是在一个小胡同里搭起来的,煮面的炉子摆在当门处,里面七八张木桌子,已经洗得发白,后面的门户,就是主人的居处,也打扫得一尘不染,迎风一块木块“闲人免进,非请莫入”。

店里至今未装冷气,穿堂风却吹得甚凉,价钱却是“一品”的,店里的陈设虽简陋,而且时常休假,生意却仍很好,有人往往跋涉长途,冒着碰壁的危险去吃他一碗牛肉面,区区在下就是其中之一。

除了牛肉汤牛肉面外,那里什么都不卖,可是他们卖的汤和面,的确是黄牛肉用文火炖出来的,味道清纯隽永,作料辣椒酱也是自制的精品,非但在台北别无分号,在别的地方,恐怕也很难吃得到这种独特的风味。

这种风味和风格维持了近三十年,一成未变,改变的只是房东夫妇的孩子们都长大了,老板娘在用竹筷挟牛肉到面碗里去的时候,也得先戴上副老花眼镜,看她选挟牛肉时的专注与慎重,简直就好像老派的商人在选择钻石一样,令人不禁觉得过且这碗面的价值分外不同。<kbd>p://ww</kbd>

正文 老董与小而大

台北还有两面家很有名的牛肉面,真正有名却不是牛肉面,真正好吃的也不是牛肉面。

一.小而大

“小而大”是家湖南面的馆的名字,不但名字起得绝,另外还有个很绝的地方。

这家面馆好像永远都跟着《新生报》在跑,《新生报》在中山堂旁边时,它的店就开在报馆后面的转达角处,《新生报》搬在国事活动中心后面,它的店也跟着搬了过去。

这家店卖的面和湖南米粉都很不错,可是最精彩的,还是一味心肺汤,汤熬成乳白色,心肺切得飞薄,作料是香茶胡椒,热腾腾的一碗端上来,台北找不出第二家。

后来店搬了,搬到东区,《新生报》却没有搬,这家店脱离《新生报》后,居然也渐渐消失,你说是不是怪事一件!

二.老董

老董志的其实并不是牛肉面,而是咖喱牛肉油豆腐细粉,本来只不过是成都路屋檐下的一个小摊子,那时候“国宾”大戏院还叫做“美都丽”。专映国片。

老董身材不高,宽厚而精壮,一头鬈发,每天天没亮就反摊子摆起来了,咖喱细粉做得也很入味,几年下来,很攒了几个钱,惟一的嗜好只不不过是喜欢赌两手。

一个人有了一点钱的时候,只要有这么样一个嗜好也就已足够了,足够把钱送走。

正文 关于牛肉

台北的牛肉面,其实还有很多家都不错,“永康街小公园”的、“仁爱路名人巷”的、“老张”和“老邓”,清真馆的牛肉泡馍,都是台北的“名小吃”,只不过他们的面味道虽佳,却没有什么特色,有很多甚至只不过是步人后尘而已,做得再好,总还是缺少了一点开拓者的气势。

另还有一家,虽然不以牛肉面闻名,可是牛身上的东西,他们都卖,多年前就号称牛肉大王,而且是真有一点大王的样子。

一.欣福牛肉大王

欣福在公园后的怀宁街,门口两个炉子,一个炉子卖壳黄,一个炉子卖生煎馒头,大炉有另一炉,炉上吊一瓦钵,里面滚滚的一锅汤,美得冒泡,就是这家店里最叫座的牛鞭汤,汤醇而浓,可以挂朽,只不过价钱有点辣手,所以老吃客常常只喝汤不吃鞭,堂倌也不会给你臭脸看。

这家店的堂倌,大多都是二十年以上的老伙计了,也都是店东的老伙伴,人来自天南地北,说的话南腔北调,不是老客人,很难听得懂。

这家店的老板,也是个绝人,很绝。

二.欣福与幸福

今日之欣福,即昔日之幸福,老姓陈,兄弟两人,怀宁街与衡阳路转达角处那几家店面,大概是他们的祖产,分家后兄弟各得一份,哥哥开家幸福牛肉大王,弟弟却开了家幸福理发店。

说起这家理发店,倒真是大大有名,雇用女子理发师为男士理发,它无疑是台北第一家,陈老板很会做生意,而且噱头不止一眼呢,居然想到将他的女子理发师组成一支篮球队,组团劳军,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使得“幸福理发”也随时之声名大噪,生意愈做愈大,到后来竟用原有地皮翻建成今日的“太阳大饭店”。陈老板当然也成了台北商界的闻人。

用牛肉大王的哥哥,做人做事做生意都和弟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除了十几年前将原有的木板屋改建成现在砖屋外,他的店几乎完全没有变动,卖的各种牛肉小吃也一直体持着二十年前风味,老主雇们闭着眼睛都能吃得出来。

那里的牛肉面、生煎包、蟹壳黄,倒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精彩的牛鞭牛尾汤和他们的独门小炒,火爆牛心、麻辣牛筋、炒牛百叶,都很不错,尤其是一样回锅牛肉,更是独沽一味,百吃不厌。

据我所知,这二十年多年来,他们除了在去年增加了样小火锅和一样雪里红炒牛肉丝外,其它的几乎完全一成未变,这位陈老板做生意的保守,也就可想而知了。

正文 关于排骨面

台北最大众化的面食品,除了牛肉面外,当然要数排骨面,走到马路上放眼望去,“排骨大王”也跟“牛肉大王”一样满街都是,可是真正能把一碗排骨面做好的有几家呢?

做排骨里看来虽简单,其实学问却很大,首先是一碗面汤,一定要做得清而鲜腴,油而不腻,那至少要用肉骨头文火吊出来的高汤才行,下面当然也有考究,面要下得清清爽爽,漂漂亮亮,一根根排起来,绝不能有纠缠不清的现象,上面如果再加一点开胃的酸菜,这碗面大致就可以算合格了。

可是排骨面最后最要的一部分,发然还是那一块排骨,肉要选得好,火候要恰到好处,一定要把厚厚的一块排骨炸得丰富而多汁,味道也要够浓,才能配得上清爽而不腻的那一碗面。

如果偷工减料,排骨切得不够厚,一炸起来,肉就干了,一口咬下去,就好像咬到了一块外面裹着面粉油炸甘蔗板,那就惨绝人寰了。

遗憾的是,近年来这种惨绝人寰的事,台北市好像还真不少,一个人如果能在台北市吃到一碗像样的排骨面,我劝他一吃完就应该赶快去买张奖券。

为了免得伤感情,台北的排骨面,还是少说为妙。

少说并不是不说,台北还是有几家排骨面是可以吃得过的,较平民化的是“金园”,较贵族化的是“淞园”。

一.正宗老牌金园排骨本店

在某一方面来说,金园做生意倒是很企业化的,居然把它的招牌出售,造成了很多分店,可是大概因为是心理作用,我还是认为真正老牌本店的味道最道地。

金园的面和汤都做得不错,汤鲜面爽,上面还有一点口味相当好的酸菜,排骨虽然有时会炸得略焦,大多数时候都能保持丰厚多汁的品味,泡排骨做的香料据说是家传秘方,老板娘脸上终年不见笑容,也有点像是蜀中唐门专管毒药暗器独门配方的姑奶奶。

二.“淞园”食府

淞园在仁爱路大安路,店面装潢布置都很雅致,主人翁与老板娘都是见过世面的,风采甚可喜,面点小菜也颇有风味,我们这里只说排骨面。

那里的排骨面汤更清,面更爽,排骨炸得更肥嫩,口味虽然清淡了一点,却很适合现在的卫生标准,只不过一个人要想进去只吃一碗排骨面就出来,恐怕就连走进去都有点不好意思走进去了。

还有几家的排骨面,是以清炖排骨汤一盅,配阳春在一碗,那又是排骨面另外一宗,不在此说了。

正文 再说牛肉面

台北卖牛肉面的实在太多,五花八门,尤其是几家特别的,更不可不说,故再说之。

有名的无名店。

常到圆环一带去的人,都知道天水路那头有两家“名小吃”,一家是延平路口的卤肉饭,一家是比较靠近圆环的牛肉大王。

这家店在一个楼梯口下,店是横的,宽而不深,店门前有个大锅,一锅清汤 ,几百牛肉,杂以牛鞭牛筋,炉火常年不熄,汤清几乎见底,味鲜而纯,要吃牛肉汤的,堂倌取巨勺一勺,取解腕刀割牛肉成片,配以姜丝,佐以辣椒酱酒,好吃。

牛无蛋,若有,则与人之蛋是一样的蛋了,吃蛋补蛋,牛蛋据说也是男人的大补物,而且很不难吃。不吃辛辣的,可以舍沙茶用蕃茄炒,味道也不错,只可惜店里没冷气,吃完之后,如洗蒸气浴,刚添加的新鲜荷尔蒙,十分中也要被蒸掉三分。

若问这家店叫什么名字,大家都傻了眼,一起呒牵羊,“无名”者往往反而很有名,也可以算是件很绝的事。

正文 唐矮子牛肉面

牛肉面,可以说是台北市最大众化的一样小吃了,各式各样的卖牛肉面的店铺摊贩,遍布台北的大街小巷,风味迥异,各擅胜长,有的还自称有“独门秘方”,吃起来滋味也确实与众有点不同。

在百花纷陈的牛肉面中,首先说唐矮子。

到了台北后,最早吃到的牛肉面,就是唐矮子。

那时候正是三军球场的全盛期,七虎斗大鹏后,克难、国光、铁路、警光、虎风、大道,甲组的篮球队固然是精英辈出,就连乙组的追风、力力、球技也有足观处。

那时候我们有几个朋友,每当三军球场有好戏登场时,就拉着当时的篮球王子陈祖烈带我们去看“赠球”,看完球就去吃唐矮子。

那时候东门宝宫戏院对面的一块空地上,摊贩林立,紧靠着面临信义路一栋灰暗色的大楼,大楼下有走廊颇长,宽也有一两丈,唐矮子的面摊,就摆在走廊里,除了牛肉面外,还卖蒸饺、小菜、担担面、素椒炸酱,每一样都很入味,牛肉面更辣得过瘾。

陈祖烈嗜辣,每次吃唐矮子,都辣得满头大汗,好像刚赛过一场球一样,非到宝宫对面去喝碗冰凉的绿豆汤不可。

唐矮子短小精悍,每天练石担石锁,练出了一身好肉,人又豪爽,格老子的硬是条汉子,虽然卖牛肉面,却交了不少朋友,后来陈祖烈老朋友帮他去美国开店,不知道是不是美国牛肉面的第一家?

正文 排骨大王

位于六勇战名的画点铺“明星”隔壁的排骨大王,也是多年老店,二十年前,“路透社”的蔡文智兄带我去过,已经是一楼一底的局面,卖的东西只比现在少了原盅汤、福州鱼丸、酸辣汤、卤菜而已,味道则二十年未变。

那里店铺门口,总是摆着一锅炸排骨鸡腿鱼排的老油,黑黝黝的,在大家还不懂老油可以致癌的时候,这锅油反而代表他们的字号老,味道浓。

就算现在,只要味道直的好吃,一点点可能会致癌的消息,还是吓不走老吃客的。

可是谁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原因,这家老字号的排骨大王竟然做了一件令人百思不解的事,居然“冒险”将他们卖的排骨变少了,也变薄了。

肉不够厚,炸起来就干了,排骨一干,吃起来就不再有那种丰富多汁解谗的感觉,于是“排骨大王”这四个字,其中至少有两个字已经可以存疑。

也许这位“大王”的老板其志已不在“排骨”,否则还是不要存侥幸之心的好,要知道吃客的嘴是谁也骗不过的。

正文 鸭肉扁



老牌的鸭肉扁,在武昌街和中华路的转角处,十几年以来,生意天天都好得造反。

那里的陈设简陋,又没有冷气,炎夏被日,一碗热汤喝下去,如蒸三温暖,可是吃客仍然照旧排队去吃,毫无怨言。

这没有别的原因,只不过他们的价钱虽贵一点,可是东西拿出来,绝对货真价实,绝不偷工减料,用来下面的汤,其味浓郁,风味独特,不但要以吃,而且可以享。

沿着中华路往新世界那个方向走,还有一家鸭肉扁,叫十字轩,据说和武昌那一家也颇有渊源,只不过两家店的招待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味道却是路口那一家浓得多。

我跟几个朋友有一点深具同感——要想享受一点伙计的笑容,就千万不要到生意特别好吃的小吃店。

可是生意不好的小吃店伙计,有时候也一样面色如土,就令人想不通了。



剑潭著名的米粉汤附近,有一家卖鸭肉扁的小店叫“有良心的黑店”,店面甚噱,并此一记。

“鸭肉扁”者,鹅肉是也。

正文 武昌街上

近年来,武昌街上电影院林立,比台北其它任何一条街上的电影院都多,大家遂名之为“电影街”,却不知武昌街上的小吃店也不少,而且有四家是好吃的人早已耳熟能详的。

现在我们从街头字号民最老的一家说过来。

味增汤与咖喱饭。

味增汤和咖喱饭几乎已经成了日常人最喜爱的便餐,在台湾,也是种极普遍的食物,只可惜做得好的并不多。

现在我说的味增汤,是非常平民化的,汤里只看得见葱花和豆腐,饭是用一个大盘子装一碗子白饭,上面再浇上浓浓的一勺咖喱汁汁里有肉类、红萝卜、马铃薯和洋葱,其简陋当然不可和大饭店里的咖喱餐相提并论,可是做得好的话,也别有风味,而且非常解馋。

武昌街口近沅陵院街处有一处木板店,做的汤和饭都极好,另外还卖炸肉、煎鱼、白切猪豚、糖醋排骨、炒白菜和炒鸡蛋等有限几样菜,是多年的老字号了,虽然也没有明确的招牌,可是一到中午饭口上,附近的“上班族”全都争先而来,真的时常有排队的事发生。

老板薄利多销,二三十年来也赚了不秒,有时候也会上白碧华殿和舞厅散步一番,遇见熟人,故作神秘状地偷偷一笑,意示彼此守秘,大家心就心照不宣,反正再去的时候,老板也不会在饭上多浇一勺咖喱的。

正文 淞园食府



在台北的小吃店中,以“食府”为名的,在我的记忆中印象比较深刻的,一共有三家,除了淞园外,较早的一家是“红豆”,较晚的一家是“东林”。

红豆食府在白宁南路,大概就是现在一家皮鞋店的旧址,字号甚老,是我学生时代常去光顾的地方,不但价廉物美,一味“葡国鸡饭”,用小洋铁盆装上来,利用微火局好,颜色金黄,焦香四溢,器皿虽不美,滋味之美,至今犹令人垂涎三尺。



红豆结业已久,淞园是我早年光顾之处,店设大安街,门面装潢甚佳,小菜的风味亦佳。

他们卖的盆菜、面点、黄鱼、狮子头、小砂锅,也都是道地的的江浙家庭口味,但却不像“秀兰”、“东林”,并此不以为号召。

他们的口味以清淡独家见称,盐加得不多,不加味道,非常适于现代医学卫生。我的朋友爱吃味精,每去必定另外要小碟,他们又照办不误,店主人陈老板夫妇将大生意改做小生意,一样的和气生财。

他们的黄豆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剥肉出如粟子,新鲜结实,一碗排骨面汤清面爽,排骨嫩而厚,绝不在台北任何一家排骨大王之下,只可惜他们并不想做“大众化”的生意,连客人好像都要经过精挑细选的。

正文 秀兰与东林



东林食府在永康街,巷子前端有著名的永康街生煎包子,行端距离新进崛起的秀兰小吃也仅有一箭之远,一家新开的店铺能够在这两家名店中中生存已经不是件容易事了,何况他们卖的东西又几乎完全跟秀兰差不多,样子反而好像少了些。

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生意还能够越做越好,当然是有原因的。

鱼虾新鲜,小菜时新,口味地道,这当然是原因之一,可是严格说来,也并没有太大的特色,比起秀兰,淞园来,也没有太特别的地方,我想那里几位老板娘迎人的笑脸,是可以增进人们食欲的最好作料。

到一些有名的小吃店去,本来多少总难免会受点气的。在那些地方,能够给你个座位,给你点东西吃,已经是很给你面子了,如果你还有脸东挑西捡的,嫌少嫌慢,就未免太不识相了。

可是现在你居然能在一家好吃的小吃店里看到笑脸,你会不会以为你走错了地方?



秀兰小吃,近年声名甚著,里面的小菜五花八门,时常变化更新,家腌的白肉和几样拿手名菜,各具特色,风味确实极佳,只要能够得到嘴,就算罚站半小时,也是值得的。

正文 人在江湖



看到那些曾经把快乐带给别人,自己也能想法子让自己快乐的女孩,就正如看到我的某一些朋友一样,总是会让我有乾一杯的冲动。

那些朋友中大多数也跟我一样,少小离家、一知半解之间,只凭着一时血气之勇,也不知做过了多少似对似非的事,只求得一个问心无愧,倒也无所怨尤。

这些人之中,有一些在壮年时就已故去了,有些固然是因为恩怨难了,行走於暗巷之中,溅血於五步之内,可是多数还是因酒而死。

这是因为他们多专逞一时之意气,做匹夫之狂态?还是因为他们胸中都有些解不开的结,要借他人之杯酒,来浇自己胸中的块磊?

不管怎样,我死去的朋友们,我但愿你们都能安息。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相信自古以来,就有很多人有这种感触,只不过由我先把他从思想变为黑字,印在白纸上而已。

人在江湖,固然是身难由己,其实人不在江湖,又何尝能够由得自己呢?如果一时觉得气闷,就放歌纵酒,唯有令亲者痛,仇者快。

我也曾是酒徒,我也曾在生死间来去,我又何尝没有一些尖锥般的感触刺在心里?如今虽然自甘寂寞,远避山上,但却依然时常会有些身不由己的悲哀。

可是最近我已经懂了,人生本来就是这样子的。

正文 酒界转生



我本来也是个喝酒的人,而且喝得很多,跟很多酒界中的名人大将都喝过酒,而且拼过酒。

喝酒有名的人,未必真的能喝,有的以酒龄胜,有的以慢酒胜,还有的只不过徒有虚名而已。

千金易得,一将难求,喝酒的人虽多,真正能称为大将的,却没有几个。

在影剧团里,王羽是真的能喝,非但能连尽十余杯面不改色,而且能长期抗战,再加上他的出手灵敏、反应快、猜拳也是顶尖高手,酒不胜拳胜,就是拚不醉你,还是一样可以把你放倒。

徐少强也是高手,喝酒又快又稳又狠,只要一看准机会,有时甚至会一连敬你几大杯,而且喝的都是既不加冰也不加水的纯白兰地,一直要喝到躺下为止。

要他躺,可真不容易。

其余的人之中,张冲喝酒极稳,很少醉,曾志伟是个很好玩的朋友,喝酒也痛快,有一次在统一,曾经被我骗了一次,连尽三大杯精纯白兰地,此后逢人叫苦,说我不够意思。

在女孩中,杨丽花素有酒名,大家都知道她能喝,陈丽丽也不错,罗维的夫人也是大将,只不过罗大导只赌不喝,罗夫人的酒也就不多喝了。

其实女星中真正能喝的是李菁,一两瓶XO下去,当它没事,恬妮喝伏特加如喝开水,都是女中豪杰,可敬可佩。

可是我最佩服的还是陈定山和卜少夫两位。



我第一次陪定公喝酒的时候,定公已经八十六岁了,仍然健饮健谈,谈笑风生,喝掉大半瓶白兰地后仍可提笔作画,一笔字更是写得清丽娟秀,妩媚入骨。

他的夫人十云女士,自己虽然滴酒不喝,对定公喝酒却只有照顾,而无罗索,中国女性所有的美丽,我几乎都在她身上看到了。

被大家公称为“二哥”的卜少夫先生,如今已七十有七,可是一套白西服穿得笔挺时,风采依然不输少年。

二哥喝起酒来更厉害,从中午喝到午夜,从午夜喝到天亮,要是有谁想溜走,被他一把抓住,只有乖乖的自罚一杯。

数十年来,港台两地,喝酒被他放倒的英雄好汉,也不知有多少了,二哥的腰杆却仍然笔挺如故,信乃人中之杰,也令人不得不佩服。



我常常认为,一个人如果还能吃得下、喝得下,就是个有福气的人。

现在我已经连一滴酒都不能喝了,我不喝酒,倒不是因为怕死,而是因为一喝下去之后,那样子实在可怕。

我第四次因为不听医生的又住进医院时,护士小姐们听说我“又来了”,大家集体来看我,而且说准备要送一个“最佳勇气奖”。

这个奖我却实在不敢要了。

不喝酒之后,别的倒也没什么,只不过觉得日子变得长了些,朋友也好像变得少了些。

平时常常到家里来的朋友,如今都说:“那小子不喝酒了,去了也没意思,又不能两个人面对面的坐着干瞪眼。

我还有一个做电脑的朋友说得更妙:“以前一看见古龙能喝酒就害怕,更怕被他灌醉,简直不敢找他吃饭,现在他不喝了,找他吃饭好像也变得没意思了。”

现在我也懂了,人生中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一个人只要还活着,就要学会懂得这些。他活得才会比较快乐一点。

正文 转变与成型

开始花钱,就得赚钱。

那时候我写的武侠小说,从开始,接着的是:

、、、、、、。

然后是:

、、、、、。

一直到,我的写作方式才渐渐有了些转变,渐渐脱离了别人的窠臼,然后就开始写自己的小说了。

、小李飞刀的、楚留香的《铁血传奇》和《侠名留香》、、《七种武器》、、、。

然后在别人口中总是带着三分谐笑味道的所谓“古龙式小说”、古龙式文、“古龙式对白”,才渐渐成型。

正文 繁华一梦



那时候的华侨俱乐部,总理人是蔡文锦,八面玲珑,酒量极高,比起喝黑松汽水来,更是无人能敌,有一次,他喝汽水我喝酒,就曾被他灌得七荤八素,连自己是怎么回去的都不知道。

那是我平生第一次大醉,却不幸不是最后一次。

现在还在舞国流连的名大班依菲和老宗,那时候已经在华侨了,繁华一梦,转眼二三十年,眼看着风流换尽,物是人非,他们心里不知道是不是也有很多感慨。

继华侨之后,万国联谊社、华都、国际、夜巴黎、仙乐斯、维纳斯、第一、米高梅、各舞厅次第兴起,也曾各领一时风骚,当年的名女艳姬,有些至今居然还能遇见,居然还是好朋友,喝过两杯后,想起当年,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那时候上班的女孩,和现在多少有些不同,因为去舞厅的客人也不同了,就连那一点虚假而脆弱的情趣,都被抛在脑后。

唯一让人觉得有一点开心的是,那时候上班的女孩中,有很多人的归宿都不错,而且林下风标,依旧可人,甚至连那一点豪气和义气都不减当年。

看到她们,我总是会觉得很高兴,很快乐。

正文 多少往事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人,有的人喜欢追忆往事,有的人喜欢憧憬未来,但是也有些人认为,老时光不一定就是好时光,未来的事也不是任何人所能预料的,只有“现在”最真实,所以一定要好好把握。

这种人并不是没有事值得回忆,只不过通常都不太愿意去想它而已。

往事如烟,旧梦难寻,失去的已经失去了,做错的已经做错了,一个人已经应该在其中得到教训,又何必再去想?再想又有什么用?

可是每当良朋快聚,在盈樽的美酒渐渐从瓶子里消失,少年的豪情渐渐从肚子里升起来的时候,他们也难免会提起一些往事,一些快乐的往事。

让人伤心失望痛苦悔恨的事,他们是绝不会去想的。他们总是希望自己能为自己制造一点欢愉,也希望别人同样快乐。

所以我写稿多年,什么都写,就是不写别人的私事。

不写别人,当然更不写自己。

我一向认为每个人都有保留他自己隐私的权力。

可是每个人一生中多少总是有些有趣的事是希望别人共享的。如果一个人总是能让别人来分享他的快乐,这个世界岂非也会快乐得多。

所以现在我写这篇稿子,写我的思念和快乐日,其中当然也有些事,在当时看来虽然微不足道,后来却影响了我的一生,甚至改变了我的一生。

正文 开始武侠

没有写武侠小说之前,我也和其他一些武侠作者一样,也是个武侠小说迷,而且也是从小人书看起的。

“小人书”就是连环图画,大小约和现在的卡式录音带相同,一本大约有百余页,一套大约有二三十本,内容包罗万象,应有尽有,其中有几位作家如赵宏本、赵三岛、陈光镒、钱笑佛、只到现在我想起来印象还是很鲜明。

陈光镒喜欢画滑稽故事,从一只飞出笼子的鸟开始,画到鸡飞,蛋打,狗叫,人跳,碗破,汤泼,看得我们这些小孩几乎笑破肚子。

钱笑佛专画警世说部,说因果报应,劝人向善。赵宏本和赵三岛的就是正宗武侠了,中展昭和欧阳春,郑证因创作的鹰爪王和飞刀谈五,到了他们笔下,好象都变成活生生的人。

那时候的小学生书包里,如果没有几本这样的小人书,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可是不知不觉小学生已经长大了,小人书已经不能再满足我们了,我们崇拜的偶像就从赵宏本转移到郑证因、朱贞木、白羽、王度庐和还珠楼主,在当时武侠作者中,最受一般人喜欢的大概就这五位。

然后就是金庸。

金庸小说的结构精密,文字简练,从的文字和西洋文学中溶化脱变成另一种的形式,新的风格。如果我手边有十八本金庸的小说,只看十七本半我是绝对睡不着觉的。

于是我开始写了。

引起我写武侠小说最原始的动机并没有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而是为了赚钱吃饭。

那时我才十八九岁,写的第一本小说叫。

那是本破书,内容支离破碎,写得残缺不全,因为那时候我并没有把这件事当成一件正事。

如果连写作的人自己都不重视自己的作品,还有谁会重视它?

写了十年之后,我才渐渐开始对武侠小说有了一些新的观念,新的认识,因为直到那时候,我才接触到它内涵的精神。

一种“有所必为”的男子汉精神,一种永不屈服的意志和斗志,一种百折不回的决心。

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战斗精神。

这些精神只有让人振作向上,让人发奋图强,绝不会让人颓废消沉,让人看了之后想去自杀。

于是我也开始变了,开始正视我写的这一类小说的形态,也希望别人对它有正确的看法。

武侠小说也是小说的一种,它能够存在至今,当然也有它存在的价值。

最近几年来,海外的学者已经渐渐开始承认它的存在,渐渐开始对它的文字结构思想和那种人性的冲突,有了一种比较公正客观的批评。

近两年来,台湾的读者对它的看法也渐渐改变了,这当然是武侠小说作者们共同努力的结果。

可是武侠小说之遭人非议,也不是完全没有原因的,其中有些太荒缪的情节,太沉旧老套的故事,太神话的人物,太散慢的结构,太轻率的文笔,都是我们应该改进之处。

要让武侠小说得到它应有的地位,还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

正文 黄昏时的小夜曲

多么美丽的复兴岗,多么美丽的黄昏。

复兴岗当然也绝不是只有在黄昏时才美丽。早上、晚上、上午、中午、下午,每天每一个时候都一样美。

早上起来,把军毯折成一块整整齐齐的豆腐干,吃两个减肥节食的人连碰都不能碰的白面大馒头,就开始升旗,早操,上课。

中午吃饭,吃得比平时在家里最少多两倍。

下午排戏,每个人都很认真,每一天每一个时候都过得认真愉快。

可是我最忘不了的还是黄昏,复兴岗的黄昏。

“黄昏时,你言词优美,化作歌曲。”

有一个年纪比我大一点的女孩子,有一对小小的眼睛,一个小小的鼻子,一张小小的嘴,在黄昏的时候,总是喜欢唱这支歌。

她唱,我听。

刚下了课,刚洗完澡,刚把一身臭汗洗掉,暑日的酷热刚刚过去,绚丽的晚霞刚刚从远山那边吹过来,风中还带着木叶的芬芳。

我陪她走上复兴岗的小路上,我听她唱,轻轻地唱。

她唱的不是一支歌,她唱的是一个使人永远也忘不了的梦。

现在想起来,那好像已经是七八个世纪以前的事情,却有好像是昨天的事。

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那时候我对她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我只知道那时候我们都很快乐,我们在一起既没有目的,也没有要求,我们什么事都没有做,有时甚至连话都不说。

可是我们彼此都知道对方心里很快乐。

话剧演了三天,最后一天落幕后,台下的人都散了,台上的人也要散了。

我们来自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地方,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五个星期,现在戏已散了,我们一排躺在舞台上,面对着台下一排排空座位。

就在片刻前,这里还是个多么热闹的地方,可是忽然间就已曲终人散,我们大家也要各分西东。

——那天晚上跟我一起躺在舞台上的朋友们,那时你们心里是什么感觉?

那时候连我们自己也许都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感觉,可是自从那天晚上离别后,每个人都好像忽然长大了许多。

正文 人生如戏

我居然也演过戏。

我演的当然不是电影而是话剧,演过三次,在学生时候学生剧团里演的那种话剧,当然没有什么了不得。

可是那三次话剧的三位导演,却都是有点了不得了.。

第一次演戏是在附中,那时候我是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初中部第三十六班的学生,李行先生是我们的训育组长还在和他现在的夫人谈恋爱,爱的水深火热,我们早就知道他们是会白首偕老、永结连理的。

那一次我演的角色叫“金娃”,是个白痴,演过之後,大家都认为我确实很像是个白痴。

直到现在他们还有这种感觉。

我自己也有。

第二次演戏我演的那个角色也不比第一次好多少,那次我演的是个小太保,一个被父母宠坏了的心太保。

那时候我在念“成功”,到复兴岗去受训,第一次接受暑期战斗文化训练。我们的指挥老师就是丁衣先生。

现在我还是时常见到丁衣先生。他脸上有两样东西是我永远都忘不了的。

一副深度近视眼镜和一脸温和的笑。

第三次演戏是在“成功”,我们的训育组长是赵刚先生,演戏的导演却是从校外请来的,就是现在的“齐公子”小白。

白景瑞先生不但导过我的戏,还教过我图画,画的是一个小花瓶和一只大苹果,花瓶最后的下落不明,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苹果绝没有被人吃进肚子,因为那是腊做的,吃不得。

直到现在,我还是称白先生为“老师”,可见我们之间并没有代沟。

我写第一本武侠小说的时候,他在自立晚报做记者,住在李敬洪先生家里,时常因为迟归而归不得,那时我住在他后面一栋危楼的一间斗室里,我第一本武侠小说刚写了两、三万字时,他忽然深夜来访,于是就顺理成章的做了我第一位读者。

前两年他忽然又看起我的书来,前後距离达十八年之久,对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来说,这样的读者只要有一个就已经应该觉得很愉快了。

正文 浪子情怀总是酒

喝酒无疑是件很愉快的事,可是喝醉酒就完全是另一件事了。

你大醉之後,第二天醒来时,通常都不在杨柳岸,也没有晓风残月。

你大醉之後醒来时,通常都只会觉得你的脑袋比平常大了五、六倍,而且痛得要命,尤其是在第一次喝醉的时候更要命。

我有过这种经验。

那时候我在念淡江(校名),在淡水,几个同学忽然提议要喝酒,於是大家就想法子去“找”了几瓶酒回来。

大概有五、六个人,找来了七、八瓶酒,中国酒、外国酒、红露酒、乌梅酒、老米酒,杂七杂八的一大堆酒,买了一点鸭头、鸡脚、花生米、豆腐乾,先在一个住在淡水的同学用一百二十块钱一个月租来的一间小破屋子里喝,喝到差不多了,阵地就转移到淡水海边的防波堤上去。不是杨柳岸,是防波堤。

那天也没有月,只有星——繁星。

大家提著酒瓶,躺在凉冰冰的水泥堤上,躺在亮晶晶的星光下,听海风吹动波浪,听海涛轻拍堤岸,你把酒瓶传给他,他喝一口,他把酒瓶递给我,我喝一口,又喝了一轮之後,大家就开始比赛放屁,谁放不出就要罚一大口。

随时都能够把屁放出来绝不是件容易的事,身怀这种“绝技”的只有一个人,他说放就放,绝对没有一点拖泥带水的情况发生。

所以他拼命放屁,我们只有拼命喝酒。

那天大家真是喝得痛快得要命,所以第二天就难受得要命。

可是现在想起来,难受的感觉已经连一点都没有了,那种欢乐和友情,那一夜的海浪和繁星,却好像已经被小李的飞刀刻在心里,刻得好深好深。

正文 红灯绿酒



开始写武侠,就开始赚钱了,一个人如果能只赚钱而不花钱,当然是令人想不佩服都不行的,不幸的是,这种人并不多,所以这个世界上大年多数人还能活得很快乐。

那时侯武侠小说还是薄薄的一本,笔快的人,三四天就可以写一本,每一本的稿费从五百元到三千元不等,我爬到三千元的时候,还是一九六零年的夏天,赚钱真是赚得愉快极了。

赚得愉快,花得当然也要愉快。

那时侯台北市灯红酒绿的地方虽然远不及现在普及,但却已足够一个初入花花世界的年轻人痛痛快快地把钱花得精光了。



一九六一年左右,台北市的酒家虽然已有不少,年轻人去的却不多。

上酒家一定要呼朋唤友,成群结党,喝得才痛快,上舞厅就方便多了。

最早的时候,台北的舞厅就只有一家&quot;华侨俱乐部&quot;,北投的&quot;众乐园&quot;,基隆的&quot;国际联谊社&quot;虽然都流行过一阵子,路途毕竟太遥远,所以每天晚上&quot;华侨&quot;门口的私家三轮车都排成长龙,等着恩客带小姐出去兜风之后再去吃宵夜。

其实那些三轮车大多数都不是&quot;私家&quot;的,只不过装潢得漂亮一点,充当一些死要面子的&quot;大亨&quot;们故作有车状而已。就算&quot;大亨&quot;做不成,做做&quot;大头&quot;也有趣得很。

要出去玩,本来就是要时常当当大头的。

那时侯我居然也俨然大头,登堂入室了。

正文 却让幽兰枯萎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一件可怕的事,又可怕、又可悲、又可怜。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这一生中竟然从来没有循规蹈矩地依照正统方式去交过一个女朋友。

这绝不是因为害怕----怕责任、怕结婚、怕失去自由、怕被人抛弃、怕受到伤害。

老实说,那时候我还不太懂“害怕”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直到最近,还有读者来信,说我老是在书里把女性写成“那个样子”,一定是因为我曾经被女孩抛弃,受到过伤害,甚至连心理都有点不正常了。

我敢保证,那也不是我没有交女朋友的理由,那时候我找寻过不知道“受到伤害”是怎么回事,更不知道一个大男人为什么要为女人伤心。

我之所以没有交过正常的女朋友,大概只因为我过的生活一直的不太正常,别人还正常(背着书包上学去)的时候,我已经“落拓江湖载酒行”了。

风尘中的女孩,在红灯绿酒的互相竞映下,总是显得特别美的,脾气当然也不会像大小姐那么大,对男人总比较温顺些,明明是少女们不可以随便答应男人的事,有时候她们也不得不答应。

从某种角度看,这也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剧。

所以风尘中的女孩心里往往会有一种不可对人诉说的悲怆,行动间也往往会流露出一种对生命的的轻蔑,变得对什么事都不太在乎,做事的时候,往往就会带着种浪子般的侠气!

对于一个本身血液中就流着浪子血液的男孩来说,这种情怀,正是他们所追寻的,所以一跌入十里洋场,就很难爬出来了。



有时候我也会想,在我那一阵终日忙着去灌溉野生的薔薇时,是不是也曾有幽兰为我枯萎。

想到这一点,一个男人心里总难免会有些自我陶醉,有时候说不定还会觉得有点安慰。

这种心情,说来是不是又可怜、又可悲?!

正文 牛哥的三奇

——&quot;台北奇侠传&quot;,&quot;通天教主&quot;李费蒙

说起李费蒙这名字,也许还有人不知道,如果说起&quot;牛哥&quot;,那就是谁人不知,那个不晓了。

牛哥,牛哥的哥哥李凌翰,最近和&quot;制片王&quot;王龙合作的制作人张仁道,是我认得的朋友中,除了马芳之外,最驻颜有术、天赋异禀的三个人。

牛哥的漫画是一绝,签名式也是一绝,他的人更是一绝。

他当年画的&quot;老油条&quot;、&quot;牛伯伯&quot;、&quot;四眼田鸡&quot;、&quot;牛小妹&quot;,滑稽突梯,讽刺入骨,现在他的漫画锋芒虽已稍减,可是线条之美,仍不作第二人想。

他当年写的小说&quot;赌国仇城&quot;、&quot;职业凶手&quot;、&quot;情报贩子&quot;全都风行一时。

他编过剧,做过导演,而且还亲自上银幕当过小生,和吴惊鸿演过对手戏。

他喝酒喝了三十多年,到现在还是酒到杯干,喝上个三两瓶绍兴,依然面不改色。

他交的朋友,上至达官贵人、明星名导,下至贩夫走卒、流氓太保,不认得他的人实在不多,他认得的人实在不少。

今年他虽然已经过了&quot;知天命&quot;的年纪,可是如果你在台北的&quot;知名之地&quot;,看见一个锐眼如鹰,谈笑风生,而且时常语惊四座的人,如果你好奇,悄悄的去问:&quot;那个人是谁?&quot;你得到的回答通常都会是:&quot;他就是牛哥。&quot;

可是牛哥的奇,并不在这些方面。

牛哥的三奇

牛哥不但奇,而且有三奇。

只要认得牛哥的人,都知道他最喜欢的一件事,既不是喝酒,也不是吃肉,他甚至不能算好色。

他最喜欢&quot;臭人&quot;── 是&quot;臭人&quot;,不是骂人。

被他&quot;臭&quot;的人,通常都是他的朋友,而且通常都不会生他的气,我从童子军时代就被他&quot;臭&quot;,&quot;臭&quot;了十七八年,也没有生过气。

他不但喜欢&quot;臭人&quot;,而且很会&quot;臭人&quot;,一件明明是&quot;无中生有&quot;的事,只要被他沾到一点边,经过他加油添酱之后,好像就变成&quot;确有其事&quot;了,不但别人相信,连&quot;当事人&quot;都几乎有点非相信不可的样子。

可是他&quot;臭人&quot;有点好处。

他只&quot;臭人&quot;,从不伤人,而且他&quot;臭&quot;起人来,绝对一视同仁,六亲不认;只要他高兴,什么人他都&quot;臭&quot;,连他的老婆都不能幸免,别人又怎么能生气?

这是一奇。

在别人心目中,他一直是个&quot;大&quot;人,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大来大去,大模大样,甚至还有人认为他是个冤大头。

其实他一点都不大,做什么事他都很小心,他从来不欠别人一个小钱,别人没注意的小地方,他都照顾得很周到。

在外面玩,有时候他虽然也会大而化之,可是一回到家里,他照样抱孩子,下厨房;切一点绿的葱,黄的姜,红的辣椒,摆在一条鱼上,做成一道漫画一样的清蒸鱼,端给正在打麻将的老婆大人吃。

他的第三奇,就是他有个奇妻。

大家都知道张作霖是东北王,都以为他天不怕,地不怕,其实他也有害怕的时候。

至少他有点怕他的兄弟冯麟阁。

他抢先一步,抢到了奉天督军的宝座,冯麟阁就在他的督军府对面,也照样造了座督军府,而且还在院子里摆上十来架大炮,炮口正对着他的督军府,张大帅也只有低声下气的去求和。

大家都知道张学良是东北的四公子之一,却不知道东北气派最大的一位公子并不是张少帅,而是&quot;冯庸大学&quot;的创办人冯庸。

冯庸就是冯麟阁的大少爷,也就是冯娜妮的父亲,牛哥的岳父。

将门虎女,这位牛大嫂实在可以算是条&quot;虎&quot;──虽然不是那种人人见了都要退避三舍、头大如斗的母老虎,可是多少总有点虎威。

她心直口快,只要看见一个人有一点不顺眼的事,她就会指着那个人的鼻子,骂得&quot;那小子&quot;抬不起头来。

她常常喜欢自称&quot;老娘&quot;,喝起酒来也不饶人,据说有很多&quot;知名之士&quot;都被她灌得跪地求饶──这虽然是她自己说的,可是无风不起浪,被她灌得跪下来的人多少总有一两个。

如果你认为她真是个&quot;老娘&quot;,你又大错而特错了。

我跟她是中学同学,大学同学,她一直是我们的校花,现在虽然已经过&quot;二十,二十&quot;了,可是扎起小辫子,穿起牛仔裤来,依然还是个&quot;牛小妹&quot;,走到马路上,照样还是有人吹口哨。

他跟牛哥,不但是经过患难、见过真情的夫妻,而且实在是天生的一对。

他们夫唱妇随,妇唱夫随,夫妻两个人一吹一唱,一搭一档,公不离婆,秤不离铊,别人&quot;双拳难敌四手&quot;,所以,他们&quot;臭人&quot;的时候,别人只有乖乖的听着,傻傻的作苦笑状,然后还得敬他们一杯酒。

郑证因的&quot;边城侠侣&quot;、金庸的&quot;神鵰侠侣&quot;,都是我看过很多遍的武侠小说,我佩服这两位作家,更羡慕这两对侠侣。

牛哥牛嫂这一对无疑也是一对侠侣,我希望他们也像杨过和小龙女一样,能够永远青春不老,笑傲江湖。

正文 看《小李飞刀》第一集

一.电视、朋友、酒

在两年以前,我就已经是个单身汉了,可是重新过单身汉的生活之后,我家里的朋友反而多更多了。

尤其是在十二月十一日这一天。

因为这一天的晚上,是《小李飞刀》第一次在华视频道出现的日子。

——这么多宣传,这么多剧照,再加上“对抗”,对抗的又是港剧,又是女将,真好玩。

我只不过是个写“武侠小说”的,可是我朋友的职业、学历、身份、地位都比我受人尊敬得多。

他们都很好玩。

——“好玩”的意思,有时候就是有趣。

所以他们也喜欢有趣的人,有趣的事,有趣的电视节目他们也不愿意错过。

所以他们才会在十二月十一日这个晚上,到我家来看《小李飞刀》,而且事先声明,绝不喝酒。

喝了酒,不但会影响判断力,也会影响到欣赏力,所以大家声名:

“十一点之前,大家都不喝酒,谁喝,谁是乌龟。”

到了十点零三分的时候,每个人都变成了乌龟。

——严格来说,到了九点五十分左右,都已经在开怀畅饮。

电视机呢?哇,好象已经远在天边,《小李飞刀》呢?谁还记得谁才是乌龟。

——你说这种情况好不好玩?

当然不好玩。

在我家里,坐我的椅子,吃我的饭,喝我的酒,居然不看《小李飞刀》,哎呀,真气死我也。

到了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了,终于找到一个脾气比较好的“总”字头朋友,一把揪住他,凶恨无比地问:“你为什么要关掉电视机,为什么不看《小李飞刀》?”

我的朋友吓了一跳,用一种非常吃惊,而且非常抱歉的眼光看着我:

“你在说什么?”他的声音好象刚被狗咬了一口,“难道你敢说刚才我们看的那档子戏是《小李飞刀》?”

我没有回答他的话,就算他是十八个大学的博士,我也不管了。

因为我已经被他气死。

二.小李与飞刀

赵钱孙李

张王李赵

百家姓据说是宋朝人写的,宋朝的皇帝姓赵。赵字当先,理所应当。

张王李赵四姓,走遍全国,到处碰到。

不管老新兵,姓“李”的人大概总要比姓氏的多一点,甚至多很多。

可是“小李”只有一个。

——我的意思当然是说:“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那个小李。

刀有很多种,大刀小刀长刀短刀宽刀窄刀单刀双刀虎头刀鬼头刀雁翎刀砍山刀斩马刀,以及戒刀腰刀解腰刀鸳鸯刀鱼鳞刀紫金刀青龙偃 月刀五凤朝阳刀,甚至连菜刀屠刀剃头刀都叫刀,都是刀。

每种刀都是刀,每种刀被投出去之后,都是致命的武器。

如果你用一柄剃头刀用力投出,刀飞、刀割,割断一个人的咽喉,不管是碰巧也好,不是碰巧也好,只有一点总是不争的事实——

这把刀总是从一个人的手里飞出去,杀死了另一个人。

不管这把刀是一种什么样的刀都一样。

可是“飞刀”只有一种。

——我的意思当然是说:“小李飞到,例无虚发”的那种飞刀。

三.一点感觉,还未写出

小李人人都可以演,人人都可以把一柄飞刀投出去伤人。

可是这个“小李飞刀”却是不一样的,尤其对我来说,更不一样。

所以我总难免对这个“小李飞刀”有一点感想,甚至还有一点偏爱。

有了偏爱,就难免会有偏见,就难免有得罪别人的地方。

可是即使如此,我还是要把这一点感觉写出来,因为一个像我这样的人,有感觉的时候已经不多了。

正文 谈我看过的武侠小说

——即“关于武侠”

听说我的朋友准备写《中国武侠小说史》,对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说来,这实在是件非常值得欢喜兴奋的事。

武侠小说之由来已久,武侠小说之不被子重视,也由来已久,现在终于有人挺身而出,为这种小说作一个有系统的记录,使它日后也能在小说的历史中占一席地,这件工作的本身,已无疑是武侠小说历史中的一大盛事;只要是写武侠小说的人,都应该来共襄盛举。

所以我也不免见猎心喜,只可惜我既没有倪匡兄那么大的魄力,也没有那么大的本事,我只不过像是个献曝的野人,想把我对武侠小说的一点点心得和感想写出来,既不能算正式的记录,更不能算严肃的评论。

假如它还能引起读者诸君一点点兴趣,为倪匡兄的工作,作一点铺路的工作,我就已心满意足了。



关于武侠小说的源起,一向有很多种不同的说法——自太史公的《游侠列传》开始,中国就有了武侠小说——这当然是其中最堂皇的一种,但接受这种说的人并不多。

因为武侠小说是传奇的,如果一定将它和太史公那种严肃的传记相提并论,就未免有点自欺欺人了。

在唐人的小说记事中,才有些故事和武侠小说比较接近。

《唐人说荟》卷五,张骞的《耳目记》中,就有段故事是非常“武侠”的。

“隋末,深州诸葛昂,性豪爽,渤海高瓒闻而造之,为设鸡肫而已。瓒小其用,明日大设,屈昂数十人,烹猪羊等长八尺,薄饼阔丈余,裹馅粗如庭柱,盘作酒碗行巡,自作金刚舞以送之。(“屈”即邀请之意。)昂至后日,屈瓒所屈客数百人,大设,车行酒,马行炙,挫碓斩脍,硙砾蒜齑,唱夜叉歌狮子舞。瓒明日,复烹一双子十余岁,呈其头颅手足,座客皆喉而吐之。昂后日报设,先令美妾行酒,妾无故笑,昂叱下,须臾蒸此妾坐银盘,仍饰以脂粉,衣以锦绣,遂擘腿肉以啖,瓒诸人皆掩目,昂于奶户间撮肥肉食之,尽饱而止。瓒羞之,夜遁而去。”

这段故事描写诸昂和高瓒的豪野残酷,已令人不可思议,这种描写的手法,也已经和现代武侠小说中比较残酷的描写接近。

但这故事却是片断的,它的形式和小说还是有段很大的距离。

当时,民间的小说、传奇、评话、银字儿中,也有很多故事,是非常“武侠”的,譬如说:盗盒的红线、昆仑奴、妙手空空儿、虬髯客,这些人物,就几乎已经和现代武侠小说中的人物互无分别。

武侠小说中,最主要的武器是剑,关于剑术的描写,从唐时开始,就有很多比现代武侠小说的描写更神奇。

红线和大李将军的剑术,已被渲染得几近神话,但有关公孙大娘的传说,却无疑是有根据的,绝非空中楼阁。

杜甫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其中对公孙大娘和她弟子李十二娘剑术的描写,就是非常生动而传神的。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这之久低昂。(火+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杜甫是个诗人,诗人的描写,虽不免近于夸张,可是以杜甫的性格和他的写作习惯看来,他纵然夸张也不会太离谱。

何况,号称“草圣”的唐代大书法家张旭,也曾自言:“始吾闻公主与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

由此可见,公孙大娘不但实有其人,她的剑术,也必定是非常可观的——剑器虽然不是剑,是舞,但是舞剑也必然可以算是剑术的一种,只可惜后人看不到而已。

那么,以此类推,武侠小说中有关武功的描写,也并非全无根据,至少它并不像一些“文世界的卫道者”所说的那么荒谬。

这些古老的传说和记载,点点滴滴,都是武侠小说的起源,再经过民间的评话、弹词和说书的改变,才渐渐演成现在的这种形式。

《彭公案》、《施公案》、、和《三侠剑》等,就都是根据“说书”而收写成的已可算是我们这一代人所能接触到的最早的一批武侠小说。

本来并没有七侠而是《四侠五义》,后来经过一代文学大师俞曲园(樾)先生的增订修改,加上黑妖狐智化、小诸葛沈仲元、小侠艾虎,才变为现在这种版本,而风行至今。

所以,严格说来,俞曲园也是我们这些“写武侠小说的”的前辈。

张杰鑫的《三侠剑》是比较后期的作品,所以它的型式和现在的武侠小说最接近。

这本小说中最主要的一个人物,本来应该是“金镖胜英”,他的“迎门三不过”、“甩头一只”、“鱼鳞紫金刀”,都是“天下扬名”的武器,但他却并不是个可以令人热血沸腾的英雄人物。

他太谨慎,太怕事,而且有点老奸巨滑,他掌门弟子黄三太的性格也一样,比起来,伤在黄三太镖下的山东窦尔墩,就比他们有豪气得多,但窦尔墩后来却偏偏又被黄三太的儿子黄天霸击败了。

胜英、黄三太、黄天霸,本是一脉相承的英雄,但却又偏偏都不是真正的典型英雄人物。

胜英是“剑客”艾莲迟的第四个徒弟,但武功比起他的师兄弟来,却差得很多,非但比不上他的大师兄“镇三山,辖五岳,赶浪无丝鬼见愁,大头鬼王”夏侯商元,就算跟他的五师弟“飞天玉虎”蒋伯芳、六师弟“海底捞月”叶潜龙比起来,也望尘莫及。

所以我以前一直想不通,张杰鑫为什么要将他书中的英雄写成这么样一个人,直到现在我才了解,他当时这么样写,是有他的苦衷的。

在清末那种社会环境里,根本就不鼓励人们做英雄,老成持重的君子,才是一般人认为应该受到表扬的。

武侠小说也和别的小说一样,要受到社会习惯的影响,所以从一本武侠小说中,也不难看出作者当时的时代背景。

张杰鑫的这本《三侠剑》,非但结构散漫,人物也太多,并不能算是本成功的小说,因为这本小说,本来就不是有计划的写出来的,而是别人根据人的“说书”笔录的,叫座的说书,应听众和书场老板的要求,欲罢不能,只有漫无限制的延长下去,到后来当然难免会变得尾大不掉,甚至无法收场。

我特别提出这本书来,就因为后来所有的武侠小说,几乎全都犯了这种通病,人物和故事的发展,常常都会脱离主线很远,最显著的两个例子,就是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和还珠楼主的。

平江不肖生和还珠楼主都是才气纵横、博闻强记的天才作家,他们的作品都是海阔天空,任意所之,雄奇瑰丽,变化莫测的。

平江不肖生向恺然,和三湘奇侠柳森严是同一时代的人物,他的《江湖奇侠传》据说就是根据柳森严的传说再加以渲染写成的,书中的主角----“金罗汉”吕宣良的弟子柳迟,就是柳森严的化身。

但后来故事的发展,已完全脱离了这条主线,前面写的绝顶高手,到后来竟变成了不堪一击的人物,很多人看这本书,都是看了一半兴趣就降低了,正如有些人看“红楼”只看前八十回;看“三国”看到死诸葛吓走活司马后就罢手一样。

因为后面的一段,看了实在有点叫人泄气,但前面的一段,却是非常精彩的,甚至可以说百看不厌,所以《江湖奇侠传》不但在当时可以轰动,而且在武侠小说中,也可算是本不朽的名著。

这种只有一半精彩的名著,例子并不少,和也是这样的----最妙的是,这两本书本身也有很多相像的地方,前面一的半,都是假借一些幻想中的王国,来讽刺当时社会中的病态,和人性中可悲可笑的一面。

中,有大人国和小人国,中,也有君子国和女儿国,这种奇妙的偶合,实在是非常有趣的,由此可见,东方人和西方人的哲学思想,在基本上并没有太大的分歧,只可惜后世的读者,往往只接受书中趣味的吸引,而忽略了其中的寓意。

的结构虽然也很散漫,趣味却是一致的,每一个人物的性格,都绝对能前后呼应,每一个人的来历和武功,都交待得非常清楚,而且层次分明,若单以武侠小说而论,这本书无疑是要比《江湖奇侠传》成功。

除了写人物生动突出外,书中写景,也是一绝,写古代的居室之美,服用器皿之精,饮食之讲究,更没有任何一本武侠小说能比得上。看这本书的时候,无异同时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食谱和游记。

我一向认为武侠小说的趣味,本该是多方面的,多方面的趣味,只有在武侠小说中,才能同时并存。

----侦探推理小说中没有武侠,武侠小说中却能有侦探推理;言情文艺小中没有武侠,武侠小说中却能有文艺言情。

这正是武侠小说一种非常奇怪的特性,像的写法,正好能将这种特性完全发挥。

所以这种写作的方式,一直在武侠小说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还珠楼主李寿民也因此而成为承先启后、开宗立派的一代大师。

除了“蜀山”之外,还珠楼主的著作有、、、、、、、、、以及等……其中大多数都和“蜀山”有很密切的关系。

这些书,几乎没有一部是真正完整结束的,因为他定的局面实在太大,所以很难收拾残局,直到现在为止,还是有很多武侠小说会犯同样的毛病。

但是和还珠楼主同一时代的作者中,却有一个人从未受到他的影响,这人就是王度卢。

王度卢的作品,不但风格清新,自成一派,而且写情细腻,结构严密,每一部书都非常完整。

他的名著《鹤惊昆仑》、《宝剑金钗》、《剑气珠光》、《卧龙藏龙》、《铁骑银瓶》,虽然是同一系统的故事,但每一个故事都是独立的,都结束得非常巧妙。

他也是第一个将写文艺小说的笔法,带到武侠小说中来的人。

和他同时的名家,还有郑证因、朱贞木、白羽,除了这几人外,写《胜字旗》的还素楼主,写《碧血鸳鸯》的徐春羽,虽然也拥有很多读者,但比起他们来,就未免稍逊一筹了。

郑证因是我最早崇拜的一位武侠小说作家,他的文字简洁,写侠林中事令人如身历其境,写技击更是专家,几乎能将每一招、每一式都写得极生支逼真,所以有很多人都认为他本身也必定精于技击。

他是位多产作家,写的书通常都很短,所以显得很干净利落,其中最长的一部是,最有名的一部也是,他的写作路线,仿效的人虽不多,但是他书中的技击招式和帮会规模,却至今还被人在采用,所以他无疑也具有一派宗主的身份。

如果将当时的武侠小说分为五大门派,还珠楼主、王度卢、郑证因、朱贞木、白羽,就是五大门派的掌门人。

朱贞木的《七杀碑》、《罗刹夫人》、《艳魔岛》、《龙冈恩仇记》……

白羽的、《毒砂掌》、《狮林三鸟》……

每一本都是曾经轰动一时的名著,都曾经令我废寝忘食,一看就是一个通宵。

除此之外,不定期有部书虽然不太为人所知,却是我最偏爱的。

那就是白羽和于芳合著的《神弹乾坤手》和《四剑震江湖》。

我一直不知道于芳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只写了这样短短的两部书,就不再有作品问世了。

事实上,这些名家的作品都不太多,而且在二十年前,就已几乎不再有新作问世,所以在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之间的一段时候,可以算是武侠小说最消沉的一段时候。

在这段时期中,只出了一位抄袭的“名家”,将还珠楼主书中的“黑摩勒”和“女侠夜明珠”,抄成了一部很畅销的武侠小说。

直到五十所代开始后,才有个人出来“复兴”了武侠小说,为武侠小说开创了一个新局面,使很武侠小说又蓬勃发展了二十年。

在这二十所中名家辈出,作品之丰富和写作技巧的变化,都已到达一个新的高峰,比起还珠楼主他们的时代,尤有过之。

开创这个局面的人,就是金庸。



我本不愿讨论当代的武侠小说作者,但金庸却可以例外。

因为他对这一代武侠小说的影响力,是没有人能比得上的,近十八年来的武侠小说,无论谁的作品,多多少少都难免受到他的影响。

他融合了各家各派之长,其中不公是武侠小说,还融会了中国古典文学和现代西洋文学,才形成了他自已的独特风格,简结、干净、生动!

他的小说结构严密,局面虽大,但却能首尾呼应,其中的人物更跃跃如生,呼之欲出。

尤其是杨过。

杨过无疑是所有武侠小说中最可爱的几个人中之一。

杨过、小龙女、黄蓉间的感情,也无疑可以算是武侠小说中最动人的爱情故事之一。

最重要的是他创造了这一代武侠小说的风格,几乎很少有人能突破。

可是在他初期作品中,还是有别人的影子。

在中,描写“奔雷手”文泰来逃到大侠周仲英的家,藏在枯进里,被周仲英无知的幼子,为了一架望远镜出卖,周仲英知道这件事后,竟忍痛杀了他的独生子。

这故事几乎就是法国文豪梅里美最著名的一篇小说的化身,只不过将金表改成了望远镜而已。

但这绝不影响金庸先生的创造力,因为他已将这故事完全各他自已的创造联成一体,看起来是一气呵成的,看到中的这一段故事,几乎比看梅里美《尼尔的美神》故事集中的原著,更能令人感动。

看到中,写张无忌的父母和金毛狮王在极边冰岛上的故事,我也看到了另一位伟大作家的影子——杰克·伦敦的影子。

金毛狮王的性格,几乎就是“海狼”。

但是这种模仿却是无可非议的。

因为他已将“海狼”完全吸引溶化,已令人只能看见金毛狮王,看出见海狼。

武侠小说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包罗万象,兼收并蓄——你可以在武侠小说中写“爱情文艺”,却不能在“文艺”小说中写武侠。

每个人在写作时,都难免会受到别人影响的,“天下文章一大抄”,这句话虽然说得有点过火,却也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一个作家的创造力固然可贵,但联想力、模仿力,也同样重要。

我自己在开始武侠小说时,就几乎是在拼合模仿金庸先生,写了十年后,在写、时,还是在模仿金庸先生。

我相信武侠小说作家中,和我同样情况的人并不少。

这一点金庸先生也无疑是值得骄傲的。

金庸先生所创造的武侠小说风格虽然至今还是足以吸引千千万万的读者,但武侠小说还是已到了要求新、求变的时候。

因为武侠小说已写得太多,读者们也已看很太多。

有很多读者看了一部书的前两本,就已经可以预测到结局。

最妙的是,越奇诡的故事,读者越能猜到结局。

因为同样“奇诡”的故事已被写过无数次了,易容、毒药、诈死、最善良的女人就是女魔头——这些圈套,都已很难令读者上钩。

所以情节的诡奇变化,已不能再算是武侠小说中最大的吸引力。

人性的冲突才是永远有吸引力的。

武侠小说中已不该再写神,写魔头,已应该有人的缺点,更应该有人的感情。

写的大文豪福楼拜尔曾经夸下一句海口。

他说:

“十九世纪后将再无小说。”

因为他觉得所有的故事情节,所有的情感变化,都已被十九世纪的那些伟大作家们写尽了。

可是他错了。

他忽略了一点。

纵然是同样的故事情节,如果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写出来的小说就是完全不同的。

人类的观念和看法,本来说在永远不停的改变,随着时代改变。

武侠小说写的虽然是古代的事,也未尝不可注入作家自己新的观念。

因为小说本来就是虚构的。

写小说不是写历史传记,写小说最大的目的,就是要吸引读者,感动读者。

武侠小说的情节若已无法再变化,为什么不能改变一下,写写人类的情感,人性的冲突,由情感的冲突中,制造高潮和动作。



武侠小说中当然不能没有动作,但描写动作的方式,是不是也应该改变了呢?

——这道人一剑削出,但见剑光点点,剑花错落,眨眼间就已击出七招,正是武当“两仪剑法”中的精华,变化之奇幻曼妙,简直无法形容。

…………………………………………

这大汉怒喝一声,跨出半步,出手如电,一把就将对方的长剑夺过,轻轻一拗,一柄百炼精钢制成的长剑,竟被他生生拗为两段。

…………………………………………

这少女剑走轻灵,身随剑走,剑随身游,眨眼之间,对方只觉得四面八方都是她的剑影,也不知哪一剑是实?哪一剑是虚。

………………………………………

这书生曼声长吟:“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掌中剑随着朗吟声斜斜削出,诗句中那种高远清妙、凄凉萧疏之意,竟已完全溶入这一剑中。

……………………………………………

郑证因派的正技击描写:“平沙落雁”、“玄鸟划沙”、“黑虎偷心”、“拔草寻蛇”,还珠楼主派的奇秘魔力、裸裎魔女……

这些,固然已经有些落伍,可是我前面所写的那结“动作”读者们不是也已看过多少遍了么?

应该怎么样来写动作,的确也是武侠小说的一大难题。

我总认为“动作”并不一定就是“打”。

小说中的动作和电影不同,电影书面的动作,可以给人一种鲜明生猛的刺激,但小说中描写的动作没有这种力量了。

小说中动作的描写,应该先制造冲突,情感的冲突,事件的冲突,让各种冲突堆积成一个高潮。

然后再制造气氛,肃杀的气氛。

武侠小说毕竟不是国术指导。

武侠小说也是教你如何去打人、杀人的。

血和暴力,虽然永远有它的吸引力,但是太多的血和暴力,就会令人反胃了。

几乎所有的小说中,都免不了要有爱情故事。

爱情本来就是人类情感中最基本的一种,也是最早的一种,远比仇恨还要早。

我们甚至可以说,没有爱情,就没有人类。

几乎所有伟大的爱情故事中都充满了波折、误会、困难和危机,令读者为故事中相爱的人焦急流泪。

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抱着桥柱而死的尾生……

他们的困难虽能解决,但最后还是因为“误会”而死。

席格尔中的男女主角,他们的爱情几乎可以说是完全顺利的,任何困难都没能阻扰他们的爱情。

最后的结局却还是悲剧。

好像有很多人都认为爱情故事一定要是悲剧,才更能感人。

在武侠小说中,王度卢的小说正是这一类故事的典型。

尤其是《宝剑金钗》中的李慕白和俞秀莲,他们虽然彼此相爱很深,但却永远未能结合,有很多次他们眼见已将结合了,到最后却又分手。

因为李慕白心里总认为俞秀莲的未婚夫“小孟”是为他而死的,他若娶了俞秀莲,就不够义气,就对不起朋友。

这就是他们唯一不能结合的原因。

我却认为这愿因太牵强了。



不但我认为如此,就连故事中的江南鹤、史胖子、德啸峰,连俞秀莲的师兄杨铁枪,也都认为这理由根本就不能成为理由。

可惜李慕白是个非常固执的人,无论别人怎么劝他,无论俞秀莲怎么样对他表示爱慕之意,到了最后关头,他还是用慧剑斩断了情丝。

有很多人也许会因此认为李慕白是条有血性、够义气的硬汉。

我却认为这是李慕白性格中最不可爱的一点。

我认为他提不起、放不下,不但辜负了俞秀莲的深情,也辜负了朋友的们的好意。

他甚至边“小孟”都对不起,因为小孟临死时,是要他好好照顾俞秀莲的,因为小孟知道俞秀莲对李慕白的感情。

可是他却让俞秀莲痛苦了一生。

以现代心理学的观点看来,李慕白简直可以说是个有心理变态的人。

因为他的家庭不幸,从小父母双亡,他的叔父对他也不好,他从小就没有得到过爱,所以他畏惧爱,畏惧负起家庭的责任。

所以只要有女孩子爱他,他总是要逃避,总是不敢挺起胸膛来接受。

他对俞秀莲如此,对那可怜的风尘女子织娘她一样。

如果说得偏激些,他简直是个不折不扣的自怜狂。

这故事虽然无疑是成功的,不但能感动读者,而且能深入人心,我却不喜欢这故事。

我总认为人世间悲惨不幸的事已够多,我们为什么不能让读者多笑一笑?,为什么还要他们流泪?

杨过和小龙女就不同了,他们的爱情虽然经过了无数波的和考验,但他们的爱心始终不变。

杨过爱小龙女是不顾一切、没有条件的,既不管小龙女的出身和年纪,也不管她是否被人玷污,他爱她,就是爱她,从不退缩,从不逃避。

我觉行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

假如小龙女因为自觉身子已被人玷污,又觉得自已年纪比杨过大,所以配不上杨过,因此而将杨过让给了郭襄,而且对他们说:“你们才是真正相配的,你们在一起才能得到幸福。”

假如这故事真是这样的结局,我一定会气得吐血。

有些人也许会认为这故事的传奇性太浓,太不实际,但我却认为爱情故事本来就应该是充满幻想和“罗曼蒂克”的。

就因为我自已从小说不喜欢结局悲惨的故事,所以我写的故事,大多数都有很圆满的结局。

有从说:悲惨的情操比喜剧高。

我一向反过这种说法,我总希望能为别人制造些快乐,总希望能提高别人对生命的信心和爱心。

假如每个人都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这世界岂非会变得更美丽得多?

有一次去花莲,有从介绍了一位朋友给我,他居然是我的读者。

他是个很诚实、很老实的人,这种人通常都吃过虽别人的亏,上过别人的当,他也不例外。

一夜在微醺之后,他告诉我,有一阵他也曾很消沉,甚至想死,但看了我的小说后,他忽又发现生命还是值得珍惜的。

我听了他的话,心里的愉快真像得到了最荣誉的勋章一样。

在我早期的小说里,我曾写过一个很荒唐的故事。

一个男孩子和一个女孩子,在他们去捉蝴蝶的时候,他们的家忽然被毁灭,等他们带着美丽的蝴蝶回去时,他们的父母亲人都已惨死,他们的家已变成一片废墟。

他们的年纪还小,但世界上却已没有他们可以依靠的人。

他们只有靠自己。

从此那男孩子就用尽一切力量,来照顾那女孩子,他吃尽了各种苦,受尽了饥寒的折磨,有了吃的和穿的,他总是先让给他的小情人。

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发育当然不能健全。

到后他们终于遇到了救星,有两位世外高人分别收容了他们。

男孩子跟着一个住在塔上的孤独老人走了,收容那女孩子的,却是位声名很显赫的女侠。

他们虽然暂时分别,但他们知道迟早总有再相聚的一天。

所以他们拼命努力,都练成了一身很高深的武功。

男孩子练的武功属于阴柔一类的,而且大部份时候都待在那孤塔上,再加上他发育时所受到的折磨,他长大了后,当然是个很矮小的人。

那女孩子练的功夫却是健康的,发育也非常健全。

等他们历尽千辛万苦,重新相聚的时候,他们的满怀热望忽然像冰一样被冻住了。

那男孩子站在女孩子面前,简直就像是个侏儒。

这种结局本来充满对人生的讽刺,本来应该是个很尖酸的悲剧。

但是我不肯。

我还是让他们两人结合了,而且是江湖中最受有羡慕、最受人尊敬的一对恩爱夫妻。

因为他们的爱情并没有因任何事改京戏,所以值得受人尊敬。

这悲剧竟变成了喜剧。

邱吉尔是个伟人,也是个很乐观的人,他说过一句发人深省的话:

“这幸的遭遇,常能使人逃避更大的不幸。”

只要你能抱着这种看法,生命中就没有什么事能打击你了。

失败虽然不好,但成功却往往是从失败中得来的。



但人生中的确有很多悲剧存在,所以任何作者都不能避免要写悲剧。

就是个悲剧。

一对武林中最受人尊敬夫妻,妻子竟然爱上了个声名狼藉的大盗。

在当时的社会中,这无疑是个悲剧。

有很多写作的朋友在谈论这故事时,都说萧十一朗最后应该为沈璧君而死的,这样才能读者留下一个虽辛酸,却美丽的回忆,这样的格调才高。

我还是不愿意。

在最后,我还是为这对恋人留下了一条路,还是为他们留下了希望。

“阿飞的故事”也是悲剧。

他爱上了个最不值很他爱的女人,而她根本不爱他。

在这种情况下,悲剧的结局是无法避免的。

但阿飞却并没有因此而倒下去,他反而因此而领悟了真正的人生和爱情。

他并没有被悲哀击倒,反而从悲哀中得到了力量。

这就是和《铁胆大侠魂》的真正主题。

但是这概念并不是多创造的,我是从毛姆的《人性枷锁》中偷来的。

模仿绝不是抄袭。

我相信无论任何人在写作时,都免不了受到别人的影响。

《米兰夫人》虽然是在德芬·杜·莫里哀的阴影下写成的,但谁也不能否认它还是一部伟大的杰作。

在某一个时期的琼瑶作品中,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和《咆哮山庄》。

《蓝与黑》这名字,也绝不是抄袭的,因为他有他自己的思想和意念。

你若被一个人的作品所吸引所感动,在你写作时往往就会不由自主的模仿他。

我写时,受到的影响最大。

这部书已被马龙白澜度拍成一部非常轰动的电影,中的老伯,就是这个人的影子。

他是“黑手党”的首领,顽强得像是块石头,却又狡猾如狐狸。

他虽然作恶,却又慷慨好义,正直无私。

他从不怨天尤人,因为他热爱生命,对他的家人和朋友都充满爱心。

我看到这么样一个人物时,写作进就无论如何也丢不开他的影子。

但我却不承认这是抄袭。

假如我能将在别人杰作中看到那些伟大人物全都介绍到武侠小说中来,就算被人辱骂讥笑,我也是是心甘情愿的。

武侠小说中,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一些伟大的人,可爱的人,绝不是那些不近人情的神。

无论写那种小说,都要写得有血有肉,但却绝不是那种被剑刺也来的血,被刀割下来的肉,更不是那种“血肉横飞”、“血肉模糊”的血肉。

我说的血肉,是活生生的,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

我说的血,是热血,就算要流出来,也要流得有价值。

铁中棠、李寻欢、郭大路……都不是喜欢流血的人。

但是他们宁可自己流血,也不愿别人为他们流泪。

他们的满腔热血,随时都可以为别人流出来,只要他们认为他们做的事有价值。

他们随时可以为了他们真心所爱的人而牺牲自己。

他们的心里只有爱,没有仇恨。

这是我写过的人物中,我自己最喜欢的三个人。

但他们是人,不是神。

因为他们也有人的缺点,有时也受不了打击,他们也会痛苦、悲哀、恐惧。

他们都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但他们的性格却是完全不同的。

铁中棠沉默寡言,忍辱负重,就算受了别人的冤屈和委曲,也从无怨言,他为别人所作的牺牲,那个人从来不会知道。



这种人的眼泪是往肚子里流的,这种人就算被人打落牙齿,也会和着血吞下肚子里去。

但郭大路却不同了。

郭大路是个大叫大跳、大哭大笑的人。

他要哭的时候就大哭,要笑的时候就大笑,朋友对不起他时,他会指着这个人的鼻子大骂,但一分钟之后,他又会当掉裤子请这个人喝酒。

他喜欢夸张,喜欢享爱,喜欢花钱,他从不想死,但若要他出卖朋友,他宁可割下自己的脑袋来也绝不答应。

他有点轻佻,有点好色,但若真正爱上一个女人时,无论什么事都不能令他改变。

李寻欢的性格比较接近铁中棠,却比铁中棠更成熟,更能了解人生。

因为他经历的苦难太多,心里的痛苦也隐藏得太久。

他看来仿佛很消极,很厌倦,其实他对人类还是充满了热爱。

对全人类都充满了热爱,并不仅是对他的情人、他的朋友。

所以他才能活下去。

他平生唯一折磨过的人,就是他自己。

李寻欢和铁中棠、郭大路还有几点不同的地方。

他并不是健康的人,用现代伯医药名词来说,他有肺结核,常常会不停的咳嗽,有时甚至会咳出血来。

在所有武侠小说主角中,他也许是身体最不健康的人。

但他的心理却是绝对健康的,他的意志坚强如钢铁、控制力也秀少有人能比得上。

他避世,逃名,无论做了什么事,都不愿让别人知道。

可是在他活着时,就已成为个传奇人物。

见过他的人并不多,没有听过他名字的人却很少,尤其是他的刀。

小李飞刀。

他的刀从不随便出手,但只要一出手,就绝不会落空。

我一向很少写太神奇的武功,小李飞刀却绝对神奇的。

我从未描写这种刀的形状和长短,也从未描写过它是如何出手,如保练成的。

我只写过他常常以雕刻来使自己的手稳定,别的事我都留给读者去想像。

武侠小说中的武功,本来就是全部凭想像创造出来的。

事实上,他的刀也只能想像,无论都无法描写出来。

因为他的刀本来就是个象征,象征着光明和正义的力量。

所以上官金虹的武功虽然比他好,最后还是死在他的飞刀下。

因为下义必将战胜邪恶。

黑暗的时候无论多么长,光明总是迟早会来的。

所以他的刀既不是兵器,也不是暗器,而是一种可以令人心振奋的力量。

人们只要看到小李飞刀的出现,就知道强权必将被消灭,正义必将伸张。

这就是我写“小李飞刀”的真正用意。

武侠小说中,出现过各式各样奇妙的武器。

刀枪剑戟、斧铖钩叉、鞭锏锤抓、练子枪、流星锤、方便铲、跨虎篮、盘龙棍、弧形剑、三节棍、降魔刀、判官笔、分水镢、峨嵋刺、大白蜡竿子……

刀之中又有单刀、双刀、鬼头刀、九环刀、戒刀、金背砍山刀……

这些武器的种类已够多,但作者们有时还是喜欢为他书中的主角创造出一种独门的奇特武器,有的甚至可以作七八种不同的武器使用,甚至还可以在危急时射出暗器和迷药来。

但武器是死的,人却是活的。

一件武器是否能令读者觉得神奇刺激,主要还是得的使用它的是什么人。

在我的记忆中,印象最深的有几种。

张杰鑫的《三侠剑》中,“飞天玉虎”蒋伯芳用的亮银盘龙棍。

这条棍的本身,并没有什么奇特的地方,绝对比不上“金镖”胜英用的鱼鳞紫金刀,更比不上“海底捞月”叶潜龙用的削铁如泥的宝剑,也比不上“混海金鳌”孟金龙用的降魔杵。

就因为使用它的人是“飞天玉虎”蒋伯芳,所以才让我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



二十年前我年这本小说时,只要一看到蒋伯芳亮出他的盘龙棍,我的心就会跳。

“鹰爪王”的手是种武器。

但是武侠小说中最常见的武器,还是刀和剑。

尤其是剑。

正派的大侠们,用的好像大多数是剑。

一尘道长的剑,李慕白的剑,黑摩勒的剑,上官瑾的剑,展昭的剑,金蛇郎君的剑,红花会中无尘道长的剑,“蜀山”中三英二云的剑……

这些都是令人难忘的。

但武功到了极峰时,就不必再用任何武器了,因为他“飞花摘叶,已可伤人”,任何东西到了他手里都可以变成武器。

因为他的剑已由有形变为无形。

所以武侠小说中的绝顶高手,通常都是宽袍大袖,身无寸铁的。

这也是种很我有趣的现象。

好像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一个人的血肉之躯,是不是能比得上杀人的利器。

暗器也是杀人的利器。

有很多人都认为,暗器是雕虫小技,既不够光明正大,也算不了什么本事,所以真正的英雄好汉,是不该用暗器的。

其实暗器也是武器的一种。

你若仔细想一想,就会发现现代的武器其实就是暗器,手枪和袖箭又有什么分别?机关枪岂非就是古时的连珠弩箭?

练暗器也跟练刀练剑一样,也是要花苦功夫的,练暗器有时甚至比练别的武器还要困难些。

苦练暗器的人,不但要有一双锐利的眼睛,还要有一双稳定的手。

如果你不在背后用暗器伤人,暗器就是完全无可非议的。

武侠小说中令人难忘的暗器也很多。

俞三绝的“十二金钱镖”、“弹指神通”的毒砂、柳家父女的铁莲子……

这些虽不是白羽所创造的暗器,但是他的确描写得很好。

王度卢的小说中,描写的玉娇龙的小弩箭,也跟她的人一样,骄纵、泼辣,绝不给人留余地。

他已将玉娇龙的性格和她的暗器溶为一体,这种描写无疑是非常成功的。

中的“千手如来”赵半山,是武侠小说中武器最犀利、心肠却最慈最软的人。

中的“白眉毛”徐良也一样,他的全身上下都是暗器,无论在任何情况、任何角度下,都可以发出暗器来。

“金镖”胜英的甩头一只、迎门三不过,孟金龙的飞抓,上官瑾的铁胆,郑证因写的子母金梭,出手双绝……这些都是描写得很成功的暗器。

但在武侠小说中被写得最多的,还是;四川“唐门”的毒药暗器。

四川是不是真的有“唐门”这一家人,谁也不能确定。

但我相信有很多人都跟我自己一样,几乎都已相信他的存在。

因为这一家人和他们的毒药暗器,几乎在每一个武侠小说作家的作品中都出现过,几乎已和少林、武当这些门派同样真实。

假如它只不过是凭空创造出来的,那么这创造实在太成功了。

只可惜现在谁也记不得究竟是那一位作者先写出这一家人来的。

在中,我曾将这一家人制造暗器的方法加以现代化,就好像现在的间谍小说中制造秘密武器一样。

我写的时候自己觉得很愉快,很得意,因为我认为唐家既能以他的暗器在武林中独树一帜,那么这种暗器当然是与众不同的,制造它的方法当然应该要保密。

但现在我的观念已改变了。

唐家暗器的可怕,也许并不在于暗器的本身,而在于他们使用暗器的手法。

暗器也是死的,人才是活的。

一张平凡的弓,一支平凡的箭,致了养由基手里,就变成神奇了。

所以现在我已将写作的重点,完全放在“人”的身上。

各式各样的人,男人,女人。

无论谁都不能否认,这世界上绝不能没有女人。

“永恒的女性,引导人类上升。”

所以武侠小说中也不能没有女人。

女人也跟男人一样,有好的,有坏的,有可爱的,也有可恨的。

俞秀莲是个典型的北方大姑娘,豪爽、坦白、明朗,但她也是个典型的旧式女性。

所以她虽然深爱着李慕白,却从不敢采取主动来争取自己的幸福。

她虽然很刚强,但心里有了委曲和痛苦时,也只有默默的忍受。

若是我写这故事,结局也许就完全不同了。

我一定会写她跟定了李慕白,李慕白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因为她爱他,爱得很深。

这种写法当然不如王度卢的写法感人,我自己也知道。

但我还是会这么样写的。

因为我实在不忍让这么一个可爱的女人,痛苦孤独一生。

王度卢写玉娇龙,虽然骄纵、任性,但始终还是不敢、也不愿意光明正大的嫁给罗小虎。

因为她总觉得自己是个千金小姐,罗小虎是个强盗,总认为罗小虎配不上她,世俗的礼教和看法,已在她心里生了根。

俞秀莲不能嫁李慕白,是被动的,玉娇龙不能嫁罗小虎,却是她自己主动的。

所以我不喜欢玉娇龙。

所以我写沈璧君,她虽然温柔、顺从,但到了最后关头,她还是宁愿牺牲一切,去跟着萧十一郎。

我总认为女人也有争取自己幸福的权利。

这种观念在那种时代当然是离经判道,当然是不行不通的。

但又有谁能否认,当时那种时代里,没有这种女人?

《铁胆大侠魂》中的孙小红,中的苏樱,中的田思思……就都是在这种观念下写成的。

她们敢爱,也敢恨,敢去争取自己的幸福,但她们的本性,并没有失去女性的温柔和妩媚,她们仍然还是个女人。

女人就应该是个女人。

这一点年法我和张彻先生完全相同,我的小说中是完全以男人为中心的。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不喜欢看那种将女人写得比男人还要历害的武侠小说。

我不喜欢《罗刹夫人》,就因为朱贞木将罗刹夫人写得太历害了,沐天澜在她面前,简直就像是个只会吮手指的孩子。

这并不是因为我看不起——我从来也是敢看不起女人,英雄如楚之霸王项羽,在虞姬面前也服帖得很。

但虞姬若也像项羽一样,叱咤风云,跃马横枪于千军万马之中,那么她就是不是个可爱的女人了。

女人可以令男人降服的,应该是她的智慧、体贴和温柔,绝不该是她的刀剑。

我尊敬聪明温柔的女人,就和我尊敬正直侠义的男人一样。

“侠”和“义”本来是分不开的,只可惜有些人将“武”写得太多,“侠义”却写得太少。

男人间那种肝胆相照、生死与共的义气,有时甚至比爱情更伟大,更感人!

王度卢写李慕白和俞秀莲之间的感情固然写得好,写李慕白和德啸峰之间的义气写得更好。

德啸峰对李慕白的友情,是完全没有条件的,他将李慕白当做自己的兄弟手足,他为李慕白做事,从不希望报答。

他犯罪后被发放离家时,还高高兴兴的拍着李慕白的肩膀,说自己早就想到外面走动走动了,还再三要李慕白不要为他难受。

他被人欺负时,还生怕李慕白为了替他出气而杀人犯罪,竟不敢让李慕的知道。

这种友情是何等崇高,何等纯洁,何等伟大!

李寻欢对阿飞也是一样的,他对阿飞只有付出,从不想收回什么。

爱情是美丽的,美丽如玫瑰,但却有刺。

“世上唯一无刺的玫瑰就是友情!”

爱情虽然比友情强烈,但友情却更持久,更不计条件,不问代价。

勇气也应该是持久的。

在一瞬间凭血气之勇去拼命,无论是杀了人,还是被杀,都不能算是真正的勇气。

苏轼在他的《留候论》中曾经说过:“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猝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这段文章对勇气已解释得非常透彻。

勇气是知耻,也是忍耐。

一个人被侮辱、被冤枉时,还能够咬紧牙关,继续去做他认为应该做的事,这才是真正的勇气。

所以杨过是个有勇气的人,铁中棠也是,他们绝不会因为任何外来的影响,而改变自己的意志。

敢承认自己的错误,也是种了不起的勇气。

武侠小说中若能多描写一些这种勇气,那么武侠小说的作者一定比现在更受人尊敬了。

正文 另外一个世界

——还是有关武侠



我有很多好朋友都跟我一样,都是靠一支笔活了许多年的人,所以他们都觉得这种生涯实在痛苦极了,只要一提起笔,就会觉得头大如斗。

只有我是例外,我的感觉不一样。

提笔有时候也高兴得很。

酒酣耳热,好女在坐,忽然有巨额帐单送来,人人俱将失色,某提笔一划,就已了事,众家朋友呼啸而去,付帐至少已在今夜后,岂能不高兴乎?

至于签字赚钱,签合约签收据,一签之下,支票就来,不需吹灰之力,在这种情况下,就算你想不高兴,都困难得很。

可是若见到稿子摊开在你面前时,就算你想高兴也高兴不起来了。

稿子当前,你只有写。尤其是写长篇连载,少写一天都不行,就算别人不说你,你自己心里也好象犯了罪一样,时时刻刻都恨不得一头撞死。有一次潘垒告诉我,有一次报馆摧稿,他写不出,这位纵横港台影艺文坛的名作家名导演,居然忍不住号啕大哭起来。

——这是多么可爱的态度,这个人有一颗多么可爱的赤子之心。

有一阵子我写稿如乌龟,每天急着满地爬都没用,倪匡问我:

“你最近为什么写不出稿?”

“因为我心情不好。”我说

“你为什么心情不好?”

“因为我写不出稿。”

这个笑话绝不是笑话,只有以写作为生写了三十年的人,才明白其中的痛苦。



可是写杂文就不同了。

对我来说,写杂文就像另外一个世界,一个文雅而悠闲的世界,充满丰富的人生体验和趣味。

其实我根本没资格写杂文的,前几天,有幸跟唐鲁孙与夏元瑜两先生同席,见到他们那种平和温雅的长者风采,听到了他们那种充满了机智幽默而又多闻强记的谈吐,我更了解杂文的不易为。

如果没有那种丰富的学识和经历,如果没有那种广阔的胸襟和精辟的见解,如果没有那种悲天悯人的幽默感,而一点要去写杂文,就是婢学夫人,自讨没趣了。

不幸的是,我又偏偏喜欢写。

写杂文至少不像写长篇连载,时时刻刻都感觉到好象有根鞭子在后面抽着你。

幸好我还有一点点自知之明,所以我写的大多都是我比较了解的事。

我敢写友情,因为少小离家,无亲无故,已经能多少了解到一点友情的可贵。

我敢写“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因为我深深了解到一个江湖人的辛酸和那种无可奈何的痛苦。

我敢写吃,因为我好吃。

我敢写喝酒,因为我虽然还没有到达“醉乡路稳宜频至,他处不堪行”的那种意境,却已经常常有“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那种豪气了。

有时候,我当然也会写一点有关武侠小说这一方面的事,写了这么多年的武侠小说,心里多多少少总难免会有一点感触。

这种感觉,在我最先写这一类杂文的两篇小稿里,感触最深。

那已经是多年前写的了。

那时候武侠小说根本还没被承认是一种小说,那时候的武侠小说还只不过是薄薄的一小本,印刷粗劣,纸质粗糙,编校粗忽,内容也被大多数人认为是“极为粗俗”。那已经是十余年以前的事了,那时候我还是个少不更事的、还很有余勇可鼓的青年敢死队,胸中还不时有血气上涌,随时都敢去冲锋。

现在,我就把那篇不成气候也不成器的短文,再写一遍出来,让大家比较比较,现在武侠小说的地位,是不是已经比当时有了一种比较公平的评价。



十六年前,第一次拍成电影时(有徐增宏导演,邢慧等主演),我曾有如下感想:

写剧本和写小说,在基本的原则上是相同的,但在技巧上却不一样,小说可以用文字来表达思想,剧本的表达却只能限于言语、动作和画面,一定会受到很多限制。

一个有相当水准的剧本,也应具有相当的“可读性”,所以萧伯纳、易卜生、莎士比亚等,这些名家的剧本,不但是名剧,也是名著。

但在通常的情况下,都是先有“小说”,然后再有“剧本”,由小说改编成的电影很多,由而有,是个成功的例子,除此之外,还有、、《基度山恩仇记》、、《愚人船》,以及《云泥》、《铁手无情》、等。

却是一个很特殊的例子,是先有剧本,在电影开拍之后,才有小说的,但却又明明是由“小说”改编成的剧本,因为这故事在我心里已酝酿了很久,我要写的本来是“小说”,不是“剧本”。小说和剧本并不完全相同,但意念却是相同的。

写武侠小说最大的通病就是:废话太多,枝节太多,人物太多,情节也太多。在这种情况下,将武侠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就变成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谁都无法将改成“一部”电影,谁也无法将《独臂刀王》写成“一部”很成功的小说。

就因为先有了剧本,所以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多多少少总难免要受些影响,所以这本小说我相信并不会有太多的枝节,太多的废话,但因此是否回减少“武侠小说”的趣味呢?我不敢否定,也不敢预测。

我只愿作一个尝试。

我不敢盼望这尝试能成功,但无论如何,“成功”总是因“尝试”而产生的。



有一天我在台湾电视公司看排戏,排戏的大都是我的朋友,我的朋友们大多都是很优秀的演员。

其中有一个不但是个优秀的演员,也是个优秀的剧作者、优秀的导演,曾经执导过一部出色而不落俗套的影片,在很多影展中获得喝彩声。

怎么样一个人,当然很有智慧,很有文学修养,他忽然对我说:“我从没看过武侠小说,几时送一套你认为最得意的给我,让我看看武侠小说里写的究竟是些什么?”

我笑笑。

我只能笑笑,因为我懂他的意思。

他认为武侠小说并不值得看,现在所以要看,只不过因为我是他的朋友,而有一点好奇。

他认为武侠小说的读者绝不会是他那一阶层的人,绝不会是思想新颖的高级知识分子。

他嘴里说要看看,其实心里却早已否定了武侠小说的价值。

而他根本就没看过武侠小说,根本就不知道武侠小说写的究竟是什么。

我不怪他,并非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所以才不怪他,而是因为武侠小说的确给予别人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使人认为就算不看也知道它的内容。

有这种观念的人并不止他一个人,有很多人都对我说过同样的话。说话时的态度和心理也几乎相同。

因为武侠小说的确已落入了固定的形式。

武侠小说的形式大致可分为几种:

一个有志气而“天赋异稟”的少年,如何去辛苦学武,学成后如何去扬眉吐气,出人头地。

这段历程中当然包括了无数次神话般的巧合与奇遇,当然,也包括了一段仇恨,一段爱情,最后是报仇雪恨,有情人终成眷属。

一个正直的侠客,如何运用他的智慧和武功,破了江湖中一个为非作歹、规模庞大的恶势力,这位侠客不但“少年英俊,文武双全”,而且运气特别好,有时他甚至能以“易容术”化装成各式各样的人,连这些人的至亲好友、父母妻子都辨不出真伪。

所以这种故事不一定离奇曲折,紧张刺激,而且还很香艳。

这种形式并不坏,只可惜写得太多了些,已成了俗套,成了公式,假如有人将故事写得更奇秘些,就会被认为是“新”,故事的变化多些,就会被认为是“变”,其实却根本没突破这种形式。

“新”与“变”并不是这意思。

写的是一个少年如何引诱别人妻子的心理过程。《国际机场》写的是一个人如何在极度危险中如何重新认清自我。《小妇人》写的是青春与欢乐。写的是勇气和价值,以及生命的可贵。《人鼠之间》写的是人性的骄傲和卑贱……

这些伟大的作家们,因为他们敏锐的观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有力地刻画出人性,表达了他们的主题,使读者在为他们书中的人物悲欢感动之余,还能对这世上的人与事,看得更深些,更远些。

他们表现的方式往往叫人拍案叫绝。

这么样的故事,这么样的写法,武侠小说也一样可以用,为什么偏偏没有人写过?

谁规定武侠小说一定要怎么样写,才能算正宗的武侠小说?

武侠小说也和别的小说一样,只要你能吸引读者,使读者被你的人物故事所感动,你就算成功。

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我很喜欢的女孩子,他读的书并不多,但却不笨。

当她知道我是个“作家”时,她眼里立刻发出了光,立刻问我:“你写的是什么小说?”

我说谎,却从不这在我喜欢的人面前说谎,因为世上绝没有一个人的记忆力能好得始终记得住自己的谎言,我若喜欢她,就难免要时常和她相处,若时常相处,谎言就一定会被拆穿。

所以我说:“我写的是武侠小说。”

她听了之后,眼睛里那种兴奋而关顾的光辉立刻消失。

我甚至不敢去看她,因为我早已猜出了她会有什么样的表情。

过了很久,她才带着几分谦意告诉我:“我从不看武侠小说。”

直到和她很熟之后,我才敢问她:“为什么不看?”

她的回答使我很意外。

她说:“我看不懂。”

武侠小说本来是通俗的,为什么会使人看不懂?

我想了很久,才想通。

她看不懂的是武侠小说中那种“自成一格”的对话,那种繁复艰涩的招式名称,也看不懂那种四个字一句,很有“古风”的描写字句。

她很奇怪,武下小说为什么不能将文字写得简单明了些?为什么不将对话写得比较生活化些,比较有人情味。

我只能解释:“因为我们写的是古时的事,古代的人物。”

她立刻追问:“你怎么知道古时的人说话是什么样子的?你听过他们说话吗?”

我怔住,我不能回答!

她又说:“你们难道以为像评剧和古代小说中那种对话,就是古代人说话的方式?就算真的是,你们也不必那样写呀,因为你们写小说的最大目的,就是要人看,别人若看不懂,就不看,别人不看,你们写什么?”

她说话的技巧并不高明,却很直接。

她说的道理也许并不完全对,但至少有点道理。

写小说,当然是写给别人看的,看的人越多越好。

武侠小说当然有人看,但武侠小说的读者,几乎和武侠小说本身一样,范围太窄,不看武侠小说的人,比看的人多得多。

我们若要争取更多的读者,就要想法子要不看武侠小说的人也来看武侠小说,想法子要他们对武侠小说的观念改变。

所以我们就要新,就要变!

要新,要变,就要尝试,就要吸收。

有很多人都认为当今小说最蓬勃兴旺的地方,不在欧美,而在日本,。

因为日本的小说不但能保持它自己的悠久传统,还能吸收。

它吸收了中国的古典文学,也吸收了很多西方思想。

日本作者先能将外来文学作品的精华融会贯通,创造出一种新的民族风格文学,武侠小说的作者为什么不能。

有人说:“从太史公的《游侠列传》开始,中国就有了武侠小说。”

武侠小说既然也有自己悠久的传统,若能再尽量吸收其他文学作品的精华,总有一天,我们也能将武侠小说创造出一种新的风格,独立的风格,让武侠小说也能在文学的领域中占一席之地,让别人不能否认它的价值。

让不看武侠小说的人也来看武侠小说。

这就是我们最大的愿望。

现在我们的力量虽然还不够,但我们至少应该向这条路上去走,挣脱一切束缚往这条路上去走。

现在我们才起步虽已迟了点,却还不太迟。



现在我的希望还是和以前一样,我只希望大家都能认同,小说只有两种,——一种好的,一种坏的,好的小说好看,坏的小说看不下去。

正文 杂文与武侠



对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来说,杂文虽然是另外一个世界,可是两者之间,至少也有一点相同的地方。

在大多数人心目中,都把小说分为很多种,推理侦探,可以增进思虑;青春爱情,充满飞跃的活力;悲欢离合,当然是文艺;写一个好小子或者好女孩从黑暗中冲向光明,就是写实;把这些故事的背景都写到乡下去,就是乡土了。

至于武侠小说呢,哈哈,这种小说怎么能算做一种小说?就算你能够把这些素材全都写进去,也没有人会承认你写的是一种小说。

写杂文的情况,差不多也是这个样子的。

散文的意境深远,文字优美,总是能深入人心,专栏的见解精辟,总是有独到之处,方块当然更权威,定期定时,文化尖兵,你想要它不权威都不行,连它自己想要它不权威都不行。

至于杂文呢?最多也只不过是消遣解愁而已,就算有一点散文的意境,专栏的独到和方块的见解,也只不过是碰巧而已。



幸好写杂文和写武侠还是有一点愉快的地方,不但能让看的人愉快,也能让写的人愉快。

因为它们通常都是有趣的。

写武侠,可以什么都写,推理侦探悲欢离合青春爱情和那些从暴力和泥土中挣脱向上的好小子好女孩,都可以写进去。

不管你承不承认它是小说,它总有人看。

有些人甚至还承认,小说并不分种类,最多只能分为两种。

—— 一种好的,一种坏的,一种有人看,一种没有。

杂文的情况差不多也是这样的。



写杂文的时候,你可以什么都写,既不必考虑到它是不是有意境,也不必想到它是不是能影响到别人的思想,更不必谈什么大道理。

你们所要想到的,只问它是不是有趣,是不是能让你动手写,是不是有人看。

在这种心情下写的杂文,就比较愉快了。

正文 不身不由己

——《枪手·手枪》代序



有很多署名“古龙”的小说,都不是古龙写的,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一类的事我相信大家也都知道,我当然也知道。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约,为了朋友、为了环境、为了钱、为了各式各样不同的理由,有谁能完全拒纯去做一些他不想去做的事呢?



从另一方面去看,我常说:——

一个人就因为常常会去做些他不想做的事,他的生命才有价值。

可是也有些书明明是我写的,大家却否认。

我从十几岁开始写稿,先写新诗、再写文艺、再写武侠,其中的悲酸欢苦,也只能比做如鱼饮水了。

在我这三十年写作生涯中,可以分作好几个时期,、,并不是第一个时期。

更早,我还写很文艺的《从北国到南国》(注:可惜原书已失)和这本“手枪”——那时候我过得很充满“生命”,所以我敢说,这本书也是很“生命”的。

虽然我写的是距离现在很远的一个时代,又很远、又不很远,比“武侠的时代”更难捉摸的时代,比起现代的暴力又温和优雅刺激,但是我相信,这个故事还是会让你在读过之后觉得很关心,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开心更好的?

备注:1.本篇不在《谁来跟我干杯》中,收录作为补遗;2.另外,本书中原小说已附带序言之类不再收录。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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