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弃哥布林 - xp1024.com
《神弃哥布林》


第1章 太阳也会照耀蝼蚁

太阳神驾驶着战车从地平线东方越出,生灵因为它的存在而得以生存,哪怕是蝼蚁也能得到仁慈的光辉照耀。

阳光洒落大地,万物生机盎然。

袅袅炊烟飘荡,被轻风渐渐吹散。

野蔷薇领,地处鲜花王国西南边陲,领主是得到王国正式册封的男爵。

除男爵城堡所在的蔷薇镇外还有六处村庄,领民约八百户,约三千人。

之所以叫野蔷薇领,那是因为王国还有一处真蔷薇领,那可是实打实拥有万户领民的侯爵领。

野蔷薇领的土地相对王国腹地的肥沃平原贫瘠不少,但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凭借勤劳的双手以及蜿蜒流淌通过领地的一条支流,还是在这片并不怎么安全的土地上牢牢扎根生活了下来。

除去夏秋两季必须缴纳的赋税外,忙活一年的领民还是有过冬粮可以熬过寒冷的冬季。

不会落得卖身为奴的悲惨地步。

“感谢仁慈的乔治老爷!

今年的秋税还是十税四!”

从早上到正午,野蔷薇领辖下的六个村庄,都因为男爵领所派遣使者张贴的告示而接连热闹起来。

有懂得王国通用文字的领民率先看完告示继而松了一口气,而后在口口相传之下所有人都知道秋税还是和去年一样,没有像隔壁的荆棘领那样十税五。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哪怕大家都知道王国的税收其实是十税三。

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既然选择成为领主老爷的领民,那被捏扁搓圆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不然还能怎么办?

拿着锄头粪叉和骑在高头大马上,身着锁甲手持长枪的骑士争斗?

据说四五年北方的某处领地有人这么做过,下场是几百号人被罚为奴隶,也有几十人上了绞刑架。

孩童们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也感受到了比平时更轻松的气氛,相互呼唤着一股脑的跑远。

看到这一幕的大人们最多也只是笑骂几声,不管怎么样,孩童总是代表未来。

“已经这么远了哎,要不然咱们回去吧。”

野蔷薇领最南方的银杏村,三名年龄都没超过十岁的孩童追逐打闹着越走越远。

当走在最后的男童回望村庄隐约只能看到一个小点的时候,内心不由得升起慌乱。

回头再看四周,生长着杂乱野草的旷野更远处,能够看到像一条线一般浓密的丛林。

银杏村的村民习惯称呼村南这片绵延不绝的丛林为大河丛林,因为流淌过村落的一条小河就是大河的细小支流,真正的主干则是在遥远处深入丛林通向未知的区域。

对于九成九一辈子没出过领地的普通平民而言,这个世界除了自家那一亩三分地,其他地方都是危险的。

“听石头说再往里走,森林边上能采到蘑菇,前两天不是下过雨么,咱们现在去肯定能采到蘑菇,回头就能喝到蘑菇汤了。”

没等第二人说话,走在最前的男童蛊惑小伙伴继续前行。

另外两人闻言互看了一眼不由得心动,如果能带回去几朵蘑菇的话,是不是回去就不会挨骂了?

“可是,森林里有绿皮的小矮子,叫什么来着?”

“哥泥蛋?”

“是哥布林啦笨蛋,怕什么,不往丛林里走,在外面是遇不到哥布林小矮子的,它们长大后还不如咱们三个高呢,真遇到咱们拿石头就能砸跑它们。”

又前行了一段距离,分歧再次出现。

不过最终还是没能敌得过鲜美蘑菇汤的诱惑,三名男童各捡了几块石头继续前进。

……

夕阳西下,忙碌了一天的大人们都是回到了村子里。

对于只有百户居民的银杏村而言,真心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所以有三名孩童中午离开村子到现在都还没回来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这可怎么办啊,天马上就要黑了。”

三名平日里对自家小子动辄拧耳朵打屁股都不会心慈手软的农妇此刻眼眶发红,站在村口眺望远处可以说是望眼欲穿。

夜晚若是到来,哪怕是大人离开有实木栅栏围住的村子都有可能遇到危险,甚至有骑士老爷赶夜路被魔物杀死的先例。

夜晚,不属于人类。

一群半大的孩童被聚集起来询问,不出意外失踪的三名孩童的去向很快就打探清楚,就是村子南方,也是最危险的方向。

要知道离开村子向南走两三里,就能接触到大河丛林边缘。

向北反而安全很多,因为领主城堡所在的蔷薇镇就在北方。

约十分钟后,在太阳神的战车尚未完全消失在地平线下的时候,银杏村临时组织的搜索队伍从村子南门出发,向着平日里不怎么轻易靠近的大河丛林迫近。

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但大河丛林不一样,或者说鲜花王国乃至这个世界都不大一样。

原因就在魔物身上。

在人类的活动范围外,这个世界超过半数区域还是尚未被探索过的险地。

而这些地方就是魔物们的乐园。

不是人类但拥有智慧的其他种族,除了与人类有过建交接触的高智慧种族如矮人、精灵这几种类人形种族外,很多都被人类冠以魔物的称呼。

森林里有牛头怪、哥布林、猫妖。

山岭间有地精、石头怪、蛇人。

高寒地区有半野蛮半文明的蛮族、雪魈乃至冰精灵等。

就连河流、湖泊也有种类繁杂的鱼人这种魔物存在。

海洋更不用提,没有人真正清楚除人类外,这个世界到底还有多少发展出来语言文字同时拥有武力的种族存在。

就像是昆虫被人类以害虫与益虫区分开来一样,所谓魔物,更多的也只是人类冠以的称呼。

在人类世界偶尔也能看到魔物种族的身影,大多数都是以奴隶的身份出现,少数则是通过某些奇遇混入到人类世界之中,能够被少部分人类接受过着和人类相似的生活。

活跃于人类聚集地周边丛林的哥布林、喜欢挖洞的地精以及在水域河岸周围神出鬼没的鱼人被人类共称三大最坏魔物,在很多人心中比老鼠还要可恶很多。

老鼠虽然很能生但体型太小也不敢与人类正面接触,最多偷吃点粮食。

哥布林这三种魔物不同,不仅和老鼠一样能生,体型也只比人类小那么两圈。

正面交锋,普通的成年男子被三五名哥布林这种低级魔物缠住有很大的可能丧命,如果在河流区域被鱼人盯上一对一都难是对手。

鱼人是纯粹的肉食主义者,幸好它们不能长时间离开水,最多在岸边不远处活动,对人类的威胁是三者中最小的。

地精喜欢挖洞,甚至有过挖穿一座山的壮举,讨伐地精有可能在地精洞穴深处遇到矿脉。

哥布林呢?

对人类而言它称得上是三恶之首。

鲜花王国常年悬赏哥布林,拿哥布林的尸体可以换取铜币乃至银币,很多佣兵就是靠哥布林换来烤肉面包与麦酒的。

哥布林和人类一样是杂食性的食谱,食谱广泛远超人类,昆虫、水果、肉、谷类、蘑菇等等等等,除了本族同类不吃,其他什么都吃。

哥布林不事生产,但在人类王国初建的时候就已经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了,人类文明兴盛之后活的更是有滋有味。

原因很简单,因为有人类这个勤劳的好邻居。

劫掠可以说早已经深入到哥布林的血脉最深处近乎本能,会随着基因传承下去,这一点在哥布林各部落的幼童身上就能体现。

力气大的抢走同龄者的食物、工具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没有谁会出来主持正义。

哥布林内部有着非常明显的阶级,普通的哥布林所生的哥布林不出意外一辈子都是首领的财产,而哥布林首领的后代当然也是哥布林贵族。

偶尔普通哥布林中的身强力壮者能够改变这一现状,大多数时候普通哥布林一生都在为填饱自己和领主的肚子而努力。

第2章 人类之魂哥布林之身

孟庆表面上淡定如老狗,内心则是慌得一比。

任谁一睁眼从繁华都市来到阳光都难洒下恩泽的密林深处都是懵逼的。

更可怕的是他发现如今的自己和那些活动在身旁的非人存在极有可能一模一样。

木棍一样纤细的四肢。

草木般碧绿的肤色。

不符合身体比例的大脑袋、招风耳,以及那不同于人类的一口尖牙。

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孟庆才算接受自己穿成哥布林小矮子的事实。

这可是哥布林啊!

弱逼到在无论哪个时空、哪份文献记载中,都是被初出茅庐的勇士练手的存在。

战斗力说有五都往高说了,最多只有两点五那么多。

穿越的福利不多,通晓语言算是一个,孟庆可以听得懂其他哥布林绿皮小矮子在说什么,虽然这样称呼也把自己骂了。

第二个福利相当重要,那就是孟庆不是普通的哥布林,而是这个数量不足一百的小哥布林部落首领的孩子。

他这具身体的老爹不在部落,如今的首领是他名义上的叔叔也是原首领的弟弟。

对方有五个孩子,而孟庆他穿来的身体居然是少见的独生子,这在哥布林里比五胞胎还要少见。

第三个福利没有假借他人,孟庆自己就获得了信息。

之所以确定自己现在的身体是哥布林而不是什么地精、丛林妖精之类,福利三表明一切。

福利三是穿越小说中经常会出现的属性模板,或者说是一个名为侦测技能的二级面板。

姓名:晨星·大棒/未命名·晨星/孟庆

称号:无

种族:哥布林(混血)

血脉:49%哥布林/25%人类/25%精灵/1%未知

……

混血哥布林孟庆来到异界的第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期间他大着胆子离开自身拥有的单独简陋木屋在营地内逛了一圈,普通哥布林对于孟庆表现的很是恭敬,甚至可以说有点狂热。

这个疑问在下午的时候得到解惑。

下午时便宜叔叔的孩子来他木屋玩耍,交谈间孟庆从虽然成年但依旧还和二傻子一样的堂兄口中问出真相。

那就是血脉压制与血脉崇拜。

哥布林的血脉无疑是低等的,根本比不上人类。

混杂有人类血脉的哥布林通常都能在成年后长到三尺半高乃至四尺高的样子,但纯种哥布林长到三尺就会停止发育。

大棒营地有10%以上人类血脉的哥布林数量不超过十个,其中就有便宜叔叔和他的几个孩子。

这点孟庆用侦测技能看的一清二楚,也弄懂了一些真相。

哥布林不事生产,主食中的肉类部分是昆虫,另一部分是比哥布林还要弱鸡的鸟兽,哥布林们活动的方圆数百米内是很难看到鸟窝的,不然没等鸟蛋孵化肯定会被掏空。

除了鸟兽提供的肉食外,带甜味的水果、植物根茎、浆果、带淀粉的植物种子种种在森林内能找到的东西哥布林来者不拒,最喜欢的可能就是喜欢长在枯死树干背阴处的蘑菇。

在实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哥布林们会冒险劫掠包括同族在内的任何族群以维持群体生存,其中自然也有人类。

通常情况下损失一些老弱病残之后能够劫掠到维持不短时间的粮食以及诸多工具。

会有运气爆发劫掠到人类平民的情况,男性的下场自然是当场杀死,女性虽然不会很快死去,但更为悲惨一些。

孟庆猜测自己这具哥布林身体的爷爷应该就是哥布林中的成功人士,所以后代都带有人类血统。

不过这种血脉越往后越稀少,没有例外三五代之后九成以上的血脉还会变成普通的哥布林。

同理孟庆也能猜到这具身体上的精灵血脉是从哪里来的。

如果说便宜爷爷是成功人士的话,那这具身体的老爹算是真正的龙傲天般的主角。

因为除了他之外,他没在大棒营地看到第二个拥有精灵血脉的哥布林,这就非常明了了。

“原来便宜老爹是去找逃脱营地的便宜半精灵老妈了,真是个悲剧,希望别那么容易狗带才好,虽然我连面都还没见过。”

夕阳西下,孟庆弄清楚来龙去脉之后抚额长叹。

再怎么不情愿他变成哥布林已经是事实,不会轻易改变。

那么接下来必须要做一番规划了,先在这处未知的世界活下去才能再谈更多。

哪怕变成哥布林,孟庆心中还有不少曾经身为人类的自豪感,拥有着远超哥布林的智慧以及身为人类时掌握的知识。

在夜幕降临后他结合今天一个白天的观察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整个大棒哥布林部落所有的哥布林智商加在一起最多也就顶七八个人。

他孟庆不用等到变成胡子眉毛一大把的年迈哥布林才能变成哥布林群中的智者。

现在的他就是当之无愧的哥布林智者,只不过尚不为人所知。

哥布林的智商一般情况下是和年龄挂等号的,在人类国度附近偶尔接触人类的哥布林表现的更为明显。

这些都是孟庆不经意打探出来的消息,包括大棒营地如今的领主萝卜·大棒都没怀疑分毫。

对方是一个纯粹的享受主义者,他那远超普通哥布林的身躯在大棒营地可以说鹤立鸡群,毕竟拥有近半的人类血统,纯粹的力量与身高碾压,三五个哥布林一起上都不够也不敢与他交锋。

语言方面孟庆如今掌握了哥布林的语言。

至于文字,大棒营地拥有的文字类似象形文字,数量不超过二十个。

甚至同一个文字两个哥布林一起写出来的都不一样。

人类尚未得到接触,孟庆不确定自己是否也能听懂这个世界人类的话语,能否掌握他们的文字。

真的和普通哥布林那样一辈子在森林中混吃等死,那孟庆也太失败了。

他在傍晚吃完由普通哥布林费尽心思收集的食物填饱肚子后,就返回自己的木屋开始准备更为详细的计划。

大棒营地距离人类活动的城镇距离比较近,萝卜大棒在晚饭期间自豪的表示他的钉锤下有三个人类的亡魂。

对于不同种族而且还有很大仇恨的双方而言,这种情况并不邪恶甚至还有很高的荣誉,从其他哥布林羡慕敬畏的目光中就能看出。

“大棒营地坐落在有一条大河流淌过的丛林边缘,丛林很大,每个哥布林都这么表示。

往北一直走能够走出丛林靠近人类的村庄。

不过人类村庄有民兵弓箭手还有坚实的实木栅栏以及陷阱之流,不出动三五十哥布林去有百户人类的村庄就是去送死。

大棒营地最近两年都没进行过对人类的劫掠,不是不想而是不能,没了那位便宜老爹,大棒营地如今一直在走下坡路。

人类世界有骑着战马身着护甲的骑士,这点和我想的差不多。

个人武力在封建奴隶社会就代表权力,想来人类国度比哥布林强大的多,虽然哥布林整体数量可能远超人类。

如果我想更好的活下去,尽可能的和人类接触是首选,退避是下策。

森林深处有着远比哥布林强大的存在,萝卜·大棒说有能在树上跳来跳去的猫妖以及有两三个哥布林那么高的牛头怪,甚至还有诡异的可以捕食活物的植物,更深处定然还有更为危险的存在。

我可以很快展露出卓绝的智慧,在大棒营地掌握一定的话语权,有现在的身份想来应该并不困难,哪怕是哥布林世界也是崇拜智者的。

只不过,想和人类建立相对良好的关系,可能要比我预料的还要困难许多。

人类国度居然在悬赏哥布林,这可难办了,开局就是死结啊,难道只能往森林内部攻略?”

一直到月光洒落大地,孟庆也没拿出满意的计划来,他白天休息了不短的时间,所以现在还不算太困。

想着他就走出了木屋来到了屋外,哥布林的生活比人类还要简单很多,他们有足够多的时间用来睡眠,也很能睡,这一点和野兽有点相似。

吹拂了一阵凉风后孟庆的心也恢复了宁静,计划的再好也没用,还得实施下去才知道是否管用,不管怎么样,先从在大棒营地得到话语权开始努力吧。

对于能否拿到话语权孟庆丝毫不怀疑,区别在于办法有难有易,成功之后结果有好有坏。

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大棒营地开拓出更多的领土,找出更多适合哥布林吃的食物。

只需要做到这两件事,以他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仅次于萝卜·大棒的营地二号人物。

如果他再大胆点,打探清楚附近人类村庄的情报,组织一次对人类村庄的劫掠。

一旦成功他甚至有可能取代萝卜·大棒成为营地新的首领。

只不过这个念头最终还是被孟庆按下去了,他还是很想和人类建立良好关系的,有曾经身为人类的原因,也有人类确实比哥布林混的好的原因。

不事生产可以说是哥布林最坏的毛病。

但凡他们能移植照顾些类似板栗这种一年一季能结出大量果实的植物,再兼顾种植一些生长周期短的蔬菜,平日里打打猎采采浆果,日子绝对过的美滋滋。

哪会像现在这样过的人不人兽不兽,连人类远古刀耕火种的时代都比不上。

想让饿了才知道去找食物,吃饱就躺下呼呼大睡的哥布林变得勤快,大约相当于哥布林可以飞那么困难。

这无疑是融入到骨子里的懒惰,不知道怎样的办法才能改变这一现状。

第3章 贵族、狡吏

大河丛林北部边缘,大量的火把驱散夜幕。

不少人的嗓子都喊哑了,也没能找到那三名失踪的孩童。

“哎,回去吧,明天一早把这件事报告给领主大人,由他来决定吧。”

年长的村长无奈的叹息。

还是发现的太晚了,天黑已经一个小时了,大伙都是忙了一整天连饭都来不及吃,又饿又累又困。

已经把能做的都做了还没找到人,真的尽力了。

“我的孩子……”

嗓子都哭哑的农妇绝望的瘫倒在地,其他人站在丛林边缘望着与漆黑夜幕融为一体的大河丛林也是无奈叹息。

哪怕全村成年人都出动也只敢在丛林边缘找寻呼唤,连深入丛林两百米都不敢。

天已经这么黑了,再来这么多人进入丛林也犹如一粒沙子投入大河瞬间就会被吞没。

“肯定是该死的哥布林干的!”

返程的路上,不知是谁率先开口,其他人也是异口同声声讨着与人类接触相对最频繁的哥布林,哪怕他们没有任何证据。

仿佛这样说就能发泄出来内心的愤怒一样。

“那些该死的小矮子,如果被我看到,肯定拿镰刀砍断他们的脖子!”

“不知道能不能请领主老爷派骑士大人出面,人可能找不回来了,但教训一下那些绿皮矮子一顿多少也是好的。”

“难,难啊。”

……

乔治·野蔷薇,野蔷薇男爵领的领主。

世袭男爵。

隶属鲜花王国。

今年四十有六,在这个普通人六十岁就算长寿的世界已然算是长者。

得益于他祖先打破人类极限的骑士血脉,四十多岁的他依然身强力壮,而不像普通平民那样某方面已经力不从心。

天色大亮,从肌肤雪白的小妾肚皮上爬起来,乔治打开窗户,站在整个蔷薇镇最高的城堡顶层眺望归属于自己的城堡。

看到城堡内忙碌的仆人,及城堡远处街道上往来不绝的领民不由得志得意满,有一种身为人生赢家的骄傲。

普通平民都已经下地忙碌了两三个小时,乔治才开始吃早饭。

松软香甜的白面包抹上黄油,裹上切成薄片的火腿。

温热的鲜牛奶里添了昂贵的蔗糖,喝起来甜滋滋的几乎没有腥味。

煎成七分熟的多汁肋条肉撒上香料,溢出嘴角的肉汁用普通人不敢奢望的绸布擦拭干净,就连饭后甜点都是洗干净剥好皮的葡萄,甘甜多汁。

乔治没开动,餐桌上的其他人都不敢动餐刀。

而他放下餐刀的时候,其他人也是不约而同的用餐布擦拭嘴角,不管有没有吃饱,哪怕能够入座的只有乔治的妻子和孩子。

“书记官在大厅等着您。”

在乔治吃完甜点站起身的时候,乔治的夫人适时开口。

“嗯。”

对已经人老珠黄的原配夫人,乔治几乎不怎么感兴趣了。

不过对方也算是贤内助,能够帮助他打理好城堡和领地的不少事物。

加上王国确实有贵族不得休掉糟糠之妻的律法,否则他早就换不知多少任年轻夫人了。

书记官一般都是领主的亲信,掌握着普通人乃至贵族都没有的技能比如人口统计、计算、书写告示等等。

这个职位相当抢手,虽然比不上个人实力强大的骑士,但即使是骑士看到书记官也会礼让三分。

乔治是在三十五岁的时候从他父亲那里接过男爵之位的,在那之前他对领主的位子极其看重。

奈何老不死的家伙身为骑士六十岁之前都身体倍棒。

要不是死于十几年前那场突如其来的魔物暴动,指不定到现在乔治才刚能成为野蔷薇领的领主。

刚上任最初几年乔治对领地内的诸多事物极其上心,但事实证明光有想法是不够的。

没有超出常人的长远目光与谋划,想的再多落到实际上总会南辕北辙。

想法胡乱折腾之后皆没有成功,乔治最终失望不已。

埋怨平民太过愚笨,连最简单的指令都无法执行下去。

埋怨野蔷薇领土壤太过贫瘠,唯一的特产只有不那么贵重的蔷薇花能够制作植物香料。

关键领地也没有生产出蔷薇花精油的能力,白白便宜了别的领主。

年过四十之后乔治开始乐于享受。

曾经还算魁梧的身躯变得臃肿,少年时不离身的盔甲武器也变成了华丽的长袍和装饰的权杖。

至于对身体的锤炼?

可能好几个月都没有进行过一次了。

在领主城堡等待了近两个小时,野蔷薇领地的书记官伊文才见到自家领主。

表面上他并没有显露出任何不适合的表情,能稳坐书记官的位置超过五年,没两把刷子早就被人换下去了。

用最简洁的语言尽可能的在最短的时间里汇报近一周内领地发生的大小事宜,包括昨日张贴布告后各村庄对乔治老爷的赞美之词。

这些阿谀奉承的话语绝对不是平民们说的。

但谁在乎真相呢?

只要乔治老爷听了开心就好。

“呵呵,隔壁荆棘领那个二傻子,最近三年他领地人口迁移周围几个领地超过一百户都没当回事。

看吧,再等几年连个骑士都培养不出不来,到时候……”

乔治自言自语着,肥肉堆积的面孔上,狭长的眼睛流露出难言的残忍。

十税四和十税五的差别到底有多大乔治一清二楚,虽然多收一成税收可能就能多十几谷仓的粮食,但换来的是领民的不满以及诸多隐患。

比如来年同样十税五的粮食必然会比上一年少。

比如领民吃不饱会让新生儿出生率变低人口增长减慢。

还会让最能吃的半大小子因为饥饿丢掉有可能成为骑士的希望。

在这个魔物遍布的世界,只有拥有足够多的骑士才能真正的守护好领地,才能有更为光明的未来。

骑士枪所指,皆是良民。

“还有一件事需要大人您知悉,银杏村昨天走失了三个不到十岁的孩童,傍晚的时候全村人都去找了也没找到,天刚亮银杏村的人就来蔷薇镇报信了。”

汇报完了工作后,站在一旁等乔治男爵低语完毕,书记官伊文再次开口。

这个消息对他对领地而言并不重要,可有可无。

如果乔治男爵心情不好,伊文有可能不会讲出来让男爵的心情变得更糟糕。

“银杏村,就是靠近大河丛林的那里,是不是跑到大河丛林里去了?

一夜过去了,即使之前还活着,现在也基本活不下来了。”

对领地辖下的村庄乔治倒是一清二楚,他甚至在刚成为男爵领主的时候亲自去了每个村庄实地考察居住了不短的时间。

这在贵族领主里也不常见,领民们称呼乔治男爵为仁慈的领主,未尝没有真心实意。

乔治男爵眉头微皱。

对野蔷薇领而言,大河丛林是绕不过去的难题。

他的雄心壮志过半都是消磨在了大河丛林才会变成如今这样。

幽暗的丛林、诡异的植物、无处不在的魔物以及更多的危险,让看似美丽的丛林实则步步杀机。

哪怕是骑士小队深入丛林,能不能活着出来都是两说。

“据说是这样。”

伊文小心的观察了乔治男爵的表情后组织了语言回答道。

“他们的意思是什么?”

“自然是恳求仁慈的领主大人能够看在银杏村每次缴纳赋税都是最积极的份上,派遣一位骑士去实地查看一下,为此他们愿意承担骑士往返的伙食费用以及三十枚银币。”

伊文撒了个小谎,实际上银杏村愿意提供的银币是三十五枚。

他不担心乔治男爵会亲自询问银杏村的村民揭破他的谎言。

至于多出来的五枚银币么,他可以落到手一半,另一半自然是收买骑士。

一枚银币可以买三十磅左右的粗粮或者十五磅左右的黑面包,相当于普通平民一个月勤劳努力的收入。

三十五枚银币肯定是银杏村全村人凑出来的,为的也是让强大的骑士能够消除潜藏在银杏村边缘的隐患,不让悲剧再次发生。

第4章 人中之杰:骑士

“拿八枚,不,十枚银币,去训练场找萨克骑士,至于派谁去让他看着办,维护蔷薇镇秩序的日常事宜别耽搁就好。”

相比领地边缘发生的小事,蔷薇镇的秩序维护才是乔治男爵更看重的,因为商品交易的税收归领地也是他个人所有,而不是像每年两季的粮食那样要折算金币上缴王国。

用十枚银币正常情况下是难能请得动一位强大的骑士鞍前马后乃至进入危险的丛林出力的。

但服务于领主的骑士就不一样了,他们有着天然为领主尽职尽责的职责。

更何况这不还是有钱拿的么,人马粮食都有人分担,就相当于公费出差一趟,对蔷薇领包括统领在内的十来位骑士而言都还算轻松。

骑士可不仅仅是骑在战马上的士兵那么简单,如果这样就算骑士的话,那野蔷薇领大概有五十人算是骑士,实际上真的有五十名骑士的话,乔治的爵位最次也得是子爵。

百里挑一是骑士筛选最初的条件,就像野蔷薇领三千人左右的领民,适龄男女近半也就是出了不到十五名骑士,其中女骑士只有两名,剩下的全是男骑士。

真正可以被平民称呼为骑士大人的骑士必须必备三个条件,全套装备、战马、斗气三者缺一不可。

骑士大剑或骑士枪以及一套全身甲最次也要三个金币左右,相当于普通平民不吃不喝忙活三十年的收入。

一匹能够承载武器护甲分量加上一名骑士体重的战马甚至要比全套装备还要昂贵,可以说有价无市。

野蔷薇领倒是约莫有五十匹马,但真正的战马不足三分之一,剩下的更多是驽马也就是不能上战场负重不够的劣等马,只能用来平日骑乘或者拉车。

与拿钱能买到的前二者相比,斗气就是真正的关键所在。

人类通过萃取食物、草木以及天地、星辰间游离的、肉眼难以看到的细微元素,借助秘法淬炼肉身,杰出者可以获得名为斗气的力量。

骑士能在危险来到的时候用斗气护住要害,相当于多了一条、两条乃至更多条命,而不会像普通士兵那样被人随随便便一枪捅死。

两名骑士对拼,眼看骑士枪都捅穿对方护甲但捅不穿对方斗气的情况不要太常见。

斗气强大者自然斗气更有力,对上低阶骑士一挑几轻而易举。

骑士的阶层非常明显,初阶骑士只能让斗气附于身体上在被攻击的时候获得强大的防护力以及提升身体体质、力量。

这个阶层算不上真正的无敌存在,区别在于斗气的多寡以及抗打击度,如果真的遇到投石车这种攻城武器还是能把骑士砸死的,被乱箭也能射死,被普通士兵围攻而死的普通骑士并不罕见。

突破这一层次的中阶骑士可以让斗气离体附加于武器拳头上,杀伤力更强,而防护能力比起初阶骑士也更强。

中阶骑士攻无不克,赤手空拳以一敌十绝非虚言,即使面前是一块巨石也能以手中的武器蛮力切开。

这一阶层强者可以让斗气短暂化作实质激发出去出其不意给对手造成杀伤,属于骑士中的绝对中坚力量,即使是小贵族在他们面前也不敢有什么优越感。

更高层次的骑士哪怕是整个鲜花王国都少见。

高阶骑士可以让斗气化作实质护甲与武器,明枪暗箭对他们而言已经不再是多大的威胁,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并非不可能。

他们的威慑力极强,即使陷入包围之中也不是真正的死路一条,可以短暂维持的斗气之翼激发,跨过山脉或许有点困难,但飞跃河流轻而易举。

只要没过力量的黄金期,在那之前骑士的力量都在持续提升中。

“原来是伊文书记官,有事情派人打个招呼就好,怎么亲自来一趟?”

野蔷薇领城堡外围不远处的校场,留守的初阶高位骑士统领萨克看到被士兵带入校场的伊文顿时显露出笑容。

和阶级比他高的乔治男爵相比,他更喜欢和伊文打交道,因为对方是个聪明人。

“下面的村子发生了一点小事,男爵大人知晓后很是关注,命我带来指示。

萨克统领,请你尽快派遣一名骑士带上扈从前往一趟银杏村,调查清楚让银杏村三名男童失踪的原因,如果有徘徊在大河丛林边缘的魔物,请务必杀之而后快,这是男爵大人命我带来的赏赐十枚银币。”

伊文没有先进行寒暄,而是率先说出来意才露出笑容。

摊开手,一个黑布的小钱袋就是落入萨克骑士手中。

萨克骑士捏了捏后笑容更甚,他捏两下就捏出钱袋里有不止十枚银币,其中十枚自然是男爵大人的,另外两枚么……

“身为骑士,对胆敢伤害领民的魔物当然要杀之而后快,伊文书记官请回复男爵大人,萨克必然会派遣最精锐的骑士出发,三日内圆满完成任务。”

“那我就放心了,哈哈,不烦劳萨克统领了,回见。”

“回见。”

十几名骑士聚在一起拥有着比一加一更强横的力量,这已经足以组织起骑士小队进行斗气冲锋,在冲锋时队伍凝聚起来的斗气有一部分将会聚集到最前方的先锋身上,让其实力足以提升数倍不止,哪怕是一块巨石都无法阻拦十名以上的骑士冲锋,只会被刺爆四散开来,而冲锋的骑士消耗的不过是所有人的部分斗气。

身为领主的乔治男爵并不担心这些骑士忽然脑袋一热,生出贵族本无种吾可取而代之的念头。

任何服务于贵族的骑士都会签订一份有正式约束力的契约,一般来讲违约的一方如果是领主贵族无伤大雅,如果是骑士,辛苦修炼的斗气上限大幅度降低甚至有可能再也无法提升实力。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骑士和真正的贵族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骑士成为贵族的条件不多,拥有战功是最便捷也是最容易的,只不过人类国度最近很长时间风平浪静。

鲜花王国的女王十九岁登基,距今已有十一载,褪去少女的青涩之后更是魅力惊人,借助王国特产植物香精打出去的市场遍布人类王国各处。

没有扩张想法只求维稳的态度再加上鲜花女王那堪称空前绝后的外交手段,周边人类国度都与鲜花王国交好,不知多少贵族豪掷千金想要见一面鲜花女王而不可得。

可以预料,任何势力想打鲜花王国的主意,下场会十分凄惨,未来很长时间没有谁会也没有谁敢鲜花王国的主意,除非出现意外。

第5章 猫妖夜袭

“有个任务,去一趟银杏村,那里失踪了三个男童。

任务目标是调查失踪男童下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如果有魔物活跃在大河丛林边缘最好能杀几个让人安心。

任务报酬是十银币,期限是三天,从今天开始到大后天中午,届时必须返回否则视为任务失败。

谁要接?”

将本就在校场内外巡逻训练的骑士们召集起来,萨克传递了来自领主大人的任务,他对面与普通人相比精气神明显不同的男女骑士们表情各异,有的兴致勃勃跃跃欲试,有的无精打采兴致缺缺。

“好没想好么?那我指派了啊。”

等了半分钟还没有人主动请缨,萨克只能咳嗽了一声提醒众人,不管怎么样,任务涉及大河丛林这处险地,还是可能有危险性的,这不比其他,谨慎些是好的。

“我去!”

队伍中的一人挺身而出,他的年龄在骑士中显得很年轻,事实上也是如此,站出来的胡德·野蔷薇是男爵领主的侄子,成为骑士不满三年。

不过乔治男爵有两个儿子,怎么也排不上胡德来继承男爵领主之位,所以成为骑士尽可能的在有生之年获得足够亮眼的战功,哪怕不能成为贵族,统领一个村庄还是没问题的。

“咳咳,这次任务并不轻松,还是中位骑士去比较稳妥,胡德你就别争了,还是我去吧。”

接到萨克的隐蔽的眼神示意,队伍中的年长骑士柯蒂斯站了出来,他的年龄已经过了骑士的黄金期,不出意外这辈子是不可能成为初阶高位骑士了,但在男爵领的日子混的还是很不错的,他当年也为乔治男爵的父亲效命过。

“那就柯蒂斯骑士吧,就这么说定了。”

萨克舒了一口气,胡德虽然不是乔治男爵的后代,但也算有比较浓厚的血缘关系,如果胡德不慎在这次任务中出现什么意外,萨克知道男爵大人肯定会把怒火撒在他的身上。

胡德很年轻,所以心里的想法都在脸上,他丝毫不掩饰失望之意,巡视蔷薇镇哪有骑上战马击败魔物,顺便享受平民高呼来的爽快,指不定还能和姿色尚佳的村姑来一次销魂之夜呢。

“带上武器护甲和扈从,干粮带一顿的即可,到了银杏村会有他们来提供。

最后,万事三思而行,你家莉莉还没嫁出去呢。”

其他人散去后,萨克与柯蒂斯并肩行走在校场内,在接受普通士兵仰慕的注视同时,萨克也在做最后的交待。

萨克并不是野蔷薇领土生土长的骑士,而是七八年前从其他地方游历到野蔷薇领的。

在这个危险的世界,也只有骑士才有远行的能耐,那个时候的萨克就已经即将突破成为初阶高位骑士,旅途中虽然遇到不少麻烦但对他而言并不算多大的难题。

不过对手如果是魔物的话,哪怕再有胜算也不能掉以轻心,即使是中阶骑士也不敢说能进入魔物活跃的领域毫发无损的全身而退。

萨克自付自己没那个能耐,侥幸成为中阶骑士也不敢说打穿大河丛林,森林深处太危险了,甚至有什么都尚未调查清楚。

“呸呸呸,你这个乌鸦嘴能不能说点好听的,近五年大河丛林我去过没十次也有八次了,最多就是一个小哥布林部落闹出来的问题,费点时间绝对能带回来二十个哥布林首级。”

虽然实力不比萨克,但柯蒂斯对自己的实力还是蛮有信心的。

他是野蔷薇领土生土长的骑士,对领地的每一个村庄都无比的熟悉,包括村庄周围的地形,所有骑士中,他确实是最适合执行这次任务的骑士。

“哈哈,那就祝你阵斩魔物,为我人族争光,我期待看到你骑着挂满哥布林首级的战马得胜归来的那一幕,到时候埃德矮人酒馆喝酒,我请!”

萨克豪爽大笑,柯蒂斯也是大笑,骑士,实力在身当然有自信。

约一刻钟后,柯蒂斯骑上自己骑士生涯中的第四匹战马,驱动战马缓缓迈出校场,他已经在扈从的帮助下着甲,沉重的骑士枪也是挂在了战马侧方。

两名扈从骑着驽马背着柯蒂斯的备用武器护甲紧随其后,骑士扈从这个职业其实很有潜力,很多高阶骑士最初都是从骑士扈从做起,一次次战斗打拼出来的。

只有执行战斗任务的骑士才会着甲,平常情况下没有谁会穿戴沉的要命的钢铁护具只为炫耀。

一行三骑离开校场策马奔驰在蔷薇镇街道上的时候,着实引来路旁商贩和行人的注目,大家对柯蒂斯骑士十分熟悉,纷纷讨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在这个信息落后的世界,谁家生孩子谁家杀了一只羊都是饭前饭后的话题,骑士这种高级力量每一次执行任务都会被普通人津津乐道。

“我知道,早上我看到银杏村的村民了,听说是他们村有三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被魔物掳走了,天杀的魔物。”

“嘶,太可惜了,还不到十岁啊,还好咱们在镇上住,乡下还是太危险了。”

“是啊是啊,不管怎么样,该死的魔物是绝对不敢接近蔷薇镇的,不然等着脑袋被挂到木桩上去吧。”

“希望柯蒂斯大人能够多杀几个魔物解气。”

……

月上梢头,疲倦席卷全身,孟庆在越发寂静的夜晚思考了良久终于挡不住疲倦回到木屋睡下。

不过没有睡多久他就被急促的呼唤惊醒,被惊醒的他目光先是迷茫,但很快就在越发急促的哥布林呼唤声中清醒过来。

“猫妖夜袭?”

孟庆听了几声后面色变得很难看。

在萝卜大棒的口中他已经知道了猫妖的大致模样,这是一种单体实力比哥布林强大很多的存在,偏偏还不和普通猫科动物那样独来独往而是群居生活。

这有点像是丛林里生活的狼群,对于无肉不欢的猫妖而言,哪怕是同类都有可能是它们的食物。

拎起床边的粗木棒孟庆推开门,哥布林的夜视能力不俗,即使已经是深夜,只有月光从树冠缝隙洒落大地,孟庆依然有很好的视野。

他第一时间见到了营地边缘在巨树上跳来跳去的矫健身影,也听到了哥布林此起彼伏的怪叫与惨呼。

“萝卜呢?”

孟庆自付自己不是哪怕一只落单猫妖的对手,不管是穿越前还是现在,所以在看到不止一道猫妖活动的身影时,他第一反应就是尽可能的靠近大棒营地武力最高的萝卜·大棒,只有在他身边才是最安全的。

乱糟糟的营地中,孟庆很快找到了萝卜·大棒,看到站在空地中拎着钉锤威慑猫妖不敢轻易靠近的萝卜·大棒,孟庆脸上一喜。

不过看到一旁躺在地上已经肚烂肠穿的躯体时他脸上的笑容不见了,那道躯体在傍晚的时候还活蹦乱跳的,还和他说过话,是他的便宜堂弟,如今已然变成了一具尸体。

萝卜·大棒后方与侧方有十几名身强力壮的哥布林聚集,至于其他哥布林不是各自为战就是瑟瑟发抖的躲在破烂茅草屋里等待最终结果。

哥布林全民皆兵,但只有有武器的才算战士,大棒营地能凑出来的战士不过三十个的样子,剩下的都算老弱病残。

在孟庆汇入哥布林群体中的时候他算是相对安全了,这个时候才有时间仔细观察夜袭对手的真实模样。

和他预料的有些出入,猫妖和真正的猫差别很大。

旺盛的头部鬃毛让其初一看很像狮子,不过体型与哥布林差不多,蹲伏在地上的时候能够抬起前爪扑击看起来更像是猴子,长长的尾巴让其可以在跳跃时保持身体的灵活性,哪怕两米宽的树木间距也拦不住猫妖,这一点哥布林真的比不过。

“一二三四,算上刚刚看到的应该有七八只不会超过十只猫妖的样子,看起来不多,但如果大棒营地实力不够的话,被这几只猫妖打的团灭也不是没有可能。”

观察了战况之后孟庆心情很不好,毕竟小命掌握在他人手中是很难受的事情。

幸好萝卜·大棒比孟庆预料的还要给力,短时间内他就用大棒挡住了猫妖们此起彼伏的数次居高临下的扑击,只有腿部挂了彩整体战斗力并没有下降。

而猫妖方面已经有两只猫妖挨了一钉锤受了伤,不敢再冲击这边的哥布林队伍只敢欺负更弱小的普通哥布林。

猫妖的主力都在对付战斗力明显最强的萝卜大棒,因为猫妖也清楚只要搞定哥布林部落的首领就可以宣告突袭获胜,没了首领的哥布林小部落绝对会各自为战再也组织不起来像样的反抗。

稀拉拉的箭矢射出,没有一根能命中敏捷的猫妖,看的孟庆不忍直视。

哥布林的短弓完全就是最简陋的那种木弓,带韧性的木条折弯系上动物的大筋,没有任何多余的改造,杀伤力最多只在二十步之内。

“给我!”

一把夺过拿着一张短弓瞄准半天差点射中萝卜·大棒的那名哥布林手里的短弓,同时也把对方背后箭壶里为数不多的几根箭抽了出来。

对方先是怒火中烧,待看清是孟庆之后畏缩且不甘的拎起孟庆丢下的粗木棍,这种情况基本上就代表他的东西被孟庆抢走了,偏偏他还没办法反抗。

孟庆的射术其实并不怎么样,但身为人类的时候多少也玩过一阵子的弓箭,搭上一根箭拉动了几下弓弦他就试探出了这把木弓大致的抛射力度,而后没有犹豫立刻瞄准了已经从树身上跳下来的一只猫妖。

第6章 初露峥嵘(合约已邮寄)

之前看了一会他已经摸出来猫妖的套路了,在孟庆眼里猫妖也就欺负一下更弱小的哥布林,实际上笨的可以,只比野兽强那么一点。

木箭的箭头是不知名野兽的牙齿,已经被打磨的很锋利,并不比钢铁箭头威力逊色到哪里去。

孟庆初射的那根箭矢并没有立功,但成功的阻拦了猫妖的扑击让其不得不在半空中调整身形,根本不敢再和萝卜大棒交锋就扭身窜回后方树身上。

“嗖~”

“喵呜~”

一根擦着萝卜·大棒脑袋经过的箭矢成功命中了刚刚跳下来的猫妖,猫妖惨呼一声。

萝卜大棒脸上刚升起的怒气消失不见,而后残忍的挥舞起带有生锈铁钉的钉锤,将沉重摔倒在面前的猫妖几下砸的脑袋开花。

“箭来!”

第三根箭成功立功的孟庆信心大增,不过这时候箭已经只剩一根了,他弯弓搭箭头也不回的喊出这句话,再次射出手里的箭,这次擦着猫妖的腹部飞向幽暗的丛林深处消失不见。

受伤的猫妖身体一抖落在地上,只不过没等萝卜大棒靠近就是忍着疼痛快速后退,这次连树都不敢上了直接退出众哥布林的视线进入森林深处。

哥布林一方低落的气势因为空气中溢散的猫妖血液成功变得高昂,哥布林就是这么神奇的生物,单体战斗力只有两点五,但一旦扎堆能够翻上数倍。

在看到之前畏缩的哥布林挥舞着手里的木棒钉锤大喊着朝己方冲来,甚至试图爬树战斗的举动,剩余的三五只猫妖望了一眼地上还在抽搐的同伴尸体,不甘心的哀嚎了几声窜入树冠层,随着沙沙的树叶摩擦声很快身形不见了踪影。

“哦哦哦~”

‘辛苦’打败了邪恶猫妖的哥布林们欢呼着庆贺胜利,孟庆瞥了瞥嘴没有加入庆祝的行列。

几十个哥布林对上不到十只猫妖还被打的这么狼狈,不是被萝卜大棒砸伤砸死几只猫妖,指不定还得打上多久。

一旦萝卜大棒体力不济被猫妖连续抓伤咬伤,剩下的哥布林百分之百树倒猢狲散,他孟庆也危险了。

萝卜大棒并没有展现出体力不济的情况,不过呼吸的时候还是很粗重。

他丢下染血的钉锤来到其他哥布林无从想起的那具哥布林尸体前,检查了对方确认真的已经死透了之后闭上了眼睛。

死去一个儿子并没能让萝卜大棒失落太长时间,这点孟庆也不好越俎代庖提什么死者为大尽早入土为安,上前和萝卜大棒对话。

萝卜大棒得知猫妖是被孟庆接连射伤的时候十分高兴,大力拍打着孟庆的肩膀表示很满意,还嘀咕着什么精灵血脉就是厉害。

“要是精灵真的知道有我这个混血哥布林后裔,指不定立马就杀过来清理门户,要知道不管在哪里,精灵可都是真正的神射手啊,我这半吊子射术根本不值一提。”

孟庆嘴角抽了抽,他都忘了自己有精灵血脉的事情了。

不过回想之前的经历他若有所思,之前他弯弓的时候对短弓觉得很顺手,正常情况下很难出现这种情况,也许精灵血脉真的在刚刚起了一点作用吧,比如弓箭掌握什么的被动技能。

打扫战场之后所有哥布林都被召集了过来,孟庆查看了所有幸存者的情况后松了一口气。

真正被猫妖杀死的哥布林不到五个,剩下的大多只是被咬掉一块肉或者半个耳朵。

对粗野长大的哥布林而言并不是真正的残疾。

被比哥布林强很多的猫妖夜袭一次只有这样的损失,已经比孟庆预料的要好很多,他本来以为多少也得死十几个哥布林的,也许是经常不洗澡的哥布林皮比较厚的原因?

“猫妖为什么会夜袭我们部落?”

经历了一场共同作战之后,孟庆再称呼部落为我们已经没有了任何抵触。

现在的他就是实打实的哥布林,哪怕曾经身为人类也是如此。

他仍然保留着有身为人类的那份骄傲与自豪,但也算开始真正融入到哥布林身份当中。

“快要满月了。”

萝卜大棒抬头看向头顶。

孟庆同样看去,透过树冠缝隙,他看到了一轮稍有瑕疵的圆月。

如果按照地球时间来计算的话,现在应该是阴历十二、十三号的样子。

“猫妖在满月的时候都会袭击我们么?”

孟庆想到了狼人传说不由得摇了摇头,猫科和犬科怎么也搭不上边吧。

“准确来说是在月光皎洁的时候月光猫妖可以吸收转化月光之力治疗受伤的猫妖,所以月光皎洁时候的猫妖是最好斗也是最危险的。

在满月之前的几天,猫妖都会大幅度的往外扩展地盘,即使受了伤只要还有一口气,满月那晚都能救治回来。”

萝卜大棒说出孟庆尚未知晓的密辛,也让孟庆的心颤了一下。

月光之力?

听起来怎么和魔法一样。

这个世界有魔法么?

继续交谈了几句孟庆喜悦参半。

猫妖中的月光猫妖并不常见,相当于哥布林部落中的智者一样稀有。

肉食的猫妖也不会像哥布林那样成百成千的生活,猫妖的实力不允许它们发展出如此大规模的团体,要知道这可是丛林,危险莫测的丛林。

“要怎样才能吸收月光的力量呢?

如果猫妖可以吸收月光的力量,那能否吸收太阳的力量呢?

毕竟月亮的光芒也是反射太阳光来的啊。”

孟庆之后的问题问出,就见萝卜大棒像是看傻子一样看他:“月女神和太阳神根本不是同一个神明,怎么会一样?”

“呃,我就问问,我想知道我们能不能吸收月光的力量呢?”

孟庆挠了挠光秃秃的脑袋,知道自己孤陋寡闻了,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有神明这样的存在,连哥布林都知道。

哥布林都是秃子,头发也是犹如汗毛一样的绒毛不作数,活跃在丛林中的哥布林根本不用像人类那样长出头发抵抗太阳光里的辐射,这是科学可以解释的进化差别。

哎,年纪轻轻的,咋就秃了呢!

“这个么,也许月光猫妖知道答案,你今天的问题好像有点多哎,难道你觉醒了血脉里的力量?”

萝卜大棒摇头,忽然极有兴致的打量孟庆,看得孟庆打了个哆嗦。

“不对不对,可能人类血脉提前发挥作用了,快了,你快成年了,到时候希望能有真正的觉醒出现。”

没等孟庆开口萝卜大棒就是摇头。

孟庆闭口不语,他从这些话中知道了不少东西,也发现萝卜大棒并不似普通哥布林那样愚笨。

也许是人类的血脉带来的改变,也许是其他原因。

总之不是坏事。

现在的他还需要依托萝卜大棒的庇护。

被夜袭了一次的哥布林部落居然还没长记性,还是在孟庆的提点下萝卜大棒才反应过来要派哥布林守夜了。

不然再来一次夜袭大家也别想睡觉了,如此来几天不用猫妖再夜袭哥布林自己就扛不住要迁徙躲避猫妖,想在丛林里换一个新地盘很难很难,要用命来拼。

被拎出来守夜的几名哥布林心有不满但不敢说出来,其他哥布林打了一场艰难的对战之后身心俱疲,没事人一般各回各家倒头就睡,至于死者先放在那里再说,明天再埋也不迟。

“这是异界,危险无处不在的异界。

差一点我来到异界没过一天就要挂掉,必须杜绝这种事情继续发生了。

天大地大,小命最大。”

躺在床上的孟庆因为这次猫妖夜袭辗转反侧良久都没能睡下。

猫妖的夜袭给他敲响了警钟,让他知道如今身处的地方再也不是和平的都市,遇到危险没有报警电话可以打。

不生,则死!

第7章 生当作人杰

最终孟庆还是没能敌得过睡意闭上了眼睛,来到异界的第一个夜晚在波折中就此渡过。

清晨,孟庆睁开眼睛后只觉胳膊略显酸痛,昨夜危险逼近他忘却其他,看似弯弓射箭很轻松,但后遗症还是残留了下来,他现在的哥布林身躯还是太弱小了,可能力量都不如十岁的人类孩童。

“新的一天,来到异界的第二天,是时候尽可能的改变能改变的一切了,先从昨天用过的弓开始吧,想走出丛林,必须先有顺手的防身武器才是。”

起床后坐在床沿思考了片刻孟庆就打定主意,他一向有想法就会着手实施,理想再丰满不付诸于实际行动也是枉然。

推开简陋透风的木门,孟庆嗅了嗅笼罩在晨光中的营地空气,隐约嗅到了尚未散去的血腥味,他在营地里绕了一圈,收获了比往常更多的敬仰目光,也了解了如今营地的确切哥布林数量。

八十七哥布林,这是算上还在吃奶的幼年哥布林以及牙齿都已经脱落已经没多久可以活的年迈哥布林,不过大棒营地的这两位年迈哥布林并不是哥布林智者,他们的智商确实比普通哥布林高不少,但完全不入孟庆的眼。

哥布林内部也分为小家庭一样的团体,一般都是成年夫妇带着少则三两个多则五六个孩子,哥布林的寿命比人类短很多,但生育能力很强,孕期三个月,一胎一般都是两到三个,千百年来一直困扰人类的难产问题对哥布林而言并没有,因为初生的哥布林小的可怜,和没睁眼的小奶狗差不多大。

哥布林成年之前的死亡率很高,这是孟庆在和年迈哥布林对话后得到的消息,哥布林六岁成年,约有三成哥布林会死在成年之前,能够活到二十五岁的哥布林就算长寿,比如大棒营地的这两位年迈哥布林一个是二十四岁,一个是二十八岁。

“所以原来我才五岁半啊。

坑爹呢!!!

不过哥布林的寿命原来只有二三十岁么?

真的太短太短了……”

忽然知道自己可能只有二十年可以活,孟庆感到了难言的恐惧,那是任何有智慧乃至无智慧野兽都畏惧但绝对逃不脱的结局。

死亡。



从生到死,是一条没有办法回头的不归路。

沧海桑田,哪怕是神灵也会犹如过眼云烟消失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之中,即使是天上的日月星辰最终也会迎来死亡的归宿。

生灵活着可以感受到自身,感受到周围的一切,听到万事万物的声音,品尝能够给身体带来活力的食物,触碰到恋人的脸庞。

生灵死亡后失去意识,无法看到、听到、嗅到、触碰到任何存在,他已经走完了短暂的人生路,他的名字会短暂的存留在世间,直至被最后一个所知者遗忘,到那个时候,他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的最后一丝痕迹也被抹去,与蚍蜉蝼蚁的生死无异。

以身合道是孟庆穿越前无数人杰选择的道路,这条道路充满了太多的艰难险阻,穷尽人杰一生或许也只能留下一道微不足道的痕迹,不过真正的人杰就是人杰,哪怕死去千年、万年,人族不灭,他们的名字依旧还会存在,这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不死不灭。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孟庆用哥布林无法明白的语言低声呢喃着,他终于真正理解了这句话的意义,一时间陷入了深思之中。

不久之后孟庆会说奇异语言的事情就传遍了放个屁都能被半个营地知晓的大棒营地,孟庆拥有精灵血脉的事情根本不是秘密所有大棒营地的哥布林都知道,加上昨天目睹过孟庆‘神射’举动的哥布林大嗓门的宣扬,一时间孟庆之前筹备扬名掌权的计划还没开始实施就已经完成了九成九,只待他高声一呼其实就可以圆满了。

“人杰看样子是当不成了,但哥布林之杰呢?丛林之杰呢?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强者的哥布林不是好哥布林。

我孟庆上辈子活的浑浑噩噩荒废大好光阴二十多载,也该醒了。

哥布林又怎么了?

钉锤照样能锤烂你的蛋蛋!”

从沉思中清醒过来的孟庆只觉整个哥布林都不一样了,也许这就是拥有希望看到方向的体验吧,连空气都是那么清新……

卧槽,怎么这么浓的臭脚丫子味?

睁开眼的孟庆深呼吸半口气立刻屏住呼吸,环视四周才发现一大堆哥布林将他团团围住,以哥布林只有下雨天才会沾水的尿性,凑在一起那味道无法用语言表达。

“都给老子散开点,还想不想吃猫妖肉了?”

见孟庆脸色难看的要命,人群中萝卜大棒高举钉锤,哥布林一哄而散只留下寥寥数个,孟庆深呼吸着,哥布林的嗅觉很灵敏,某些情况下也不是好事。

昨夜死于萝卜大棒钉锤下的猫妖已经被剥皮剔骨,切成大块丢到了营地正中央唯一的一口铁锅之中。

这口铁锅孟庆昨天就见到了,当时还惊为天人,以为哥布林部落已经掌握了冶铁的技术,当知道铁锅是从人类村庄抢来的后久久无语。

铁锅不小,炖一只猫妖绰绰有余。

散开的哥布林们三五成群的离开营地在营地周边找寻任何可以吃的东西,这锅肉得等很久才能吃,真分下来其实每个哥布林也没多少,不过至少不管老幼都能有一口肉汤喝,对普通哥布林来讲,十天半月能见一次荤腥就是幸福的。

昨夜死去的哥布林,孟庆醒来的时候已经见不到了,自然不是被哥布林们吃了,而是被埋到了哥布林统一的集体墓园中,为此孟庆还颇有庆幸,吃同类这种事情他真的做不出来。

“我本来还说得等你成年之后才会觉醒精灵血脉,没想到一夜过去你就开窍了,怎么样,有没有感觉变聪明了很多?”

驱散围观的普通哥布林后,萝卜大棒丢下钉锤坐在孟庆对面的石块上,面带期冀。

“脑袋里确实多了些东西。”

孟庆环顾四周,看到除了包括萝卜大棒在内的哥布林对自己投来的那毫不掩饰的羡慕目光之后,再听到其他哥布林低语的内容后,到了嘴边的话顿时改变了。

和原本的哥布林相比,现在的晨星·大棒确实变聪明了,因为多了一道来自异世界的人类灵魂。

“太好了!”

自家几个孩子是什么样子,萝卜大棒一清二楚,可以说没一个成气候的。

本来大棒营地的首领就是孟庆的父亲,萝卜大棒当了首领之后就知道首领比最初想象的难当太多太多,他知道兄长多半没有可能再回这片丛林了,那么未来的大棒营地的首领,唯有‘觉醒’了精灵血脉的孟庆最适合。

萝卜大棒没有什么舍不得的,哥布林不过百的大棒营地日子如今过的非常苦,距离普通哥布林逃离营地也只有一线之隔。

他知道自己作为领主当得很失败,没有办法让更多的哥布林填饱肚子,但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能够让部落变得更好。

如今的大棒营地太需要聪明的哥布林来领导了。

第8章 风羽箭

“叔叔,你对我们部落的处境以及未来的发展有什么想法么?”

屏退所有哥布林后,孟庆和萝卜大棒坐在足有十哥布林才能怀抱过来的巨树下对话。

这在普通哥布林看来是属于绝密的对话,没有谁会不要命的试图偷听,距离最近的哥布林也在三十步之外,还是萝卜大棒的亲卫和子女。

“哎,哪有什么想法,当初你老爹走的时候只交待我看好你,说迟早你会展露出远超普通哥布林的智慧,替代他让大棒营地崛起。

终于,我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萝卜大棒说到这里看向远方,莫名的显得很是忧郁,看的孟庆也为之莞尔。

也怨不得萝卜大棒无措。

穷则变,变则通。

长久不变的话,哪怕再领先的优势也会最终变成劣势,更别提大棒营地本身就不是什么大型部落,只是勉强在丛林边缘混一口吃的小型哥布林部落而已。

“既然如此,我有几个想法,说来让叔叔你参考一下。

虽然知道的东西变多了,但我的实力其实还没有什么提升,依旧需要你的保护,当下最适合部落的首领还是叔叔你,要不然怕是有愚笨的子民趁夜逃离。”

“他们敢?

打断腿!”

萝卜大棒霍然站起身来,面色凶狠。

“或许不会,但有备无患,叔叔还是先听一下我的提议再说吧。”

孟庆无奈,萝卜大棒虽然很能打,但大多数时候智商最多和人类的熊孩子一样,只有偶尔才会展现出不凡的智慧。

萝卜大棒从善如流,老实的坐下竖起耳朵认真聆听,思考对他而言是一件费力的事情,但听别人提主意他做选择不要太轻松。

“昨夜猫妖夜袭的经历让我感受到了危机,或许这就是我突然觉醒的原因。

这种事情很有可能再次发生,如果下次袭击营地的不是七八只猫妖而是七八十只呢?

对,正常情况下不会有这么多猫妖扎堆,但即使是二三十只猫妖,也能很容易覆灭大棒营地吧,叔叔你能一对五挡住猫妖,能挡住十个、二十个猫妖么?”

“当然不能,哪怕七八个一起上我也得落荒而逃,事实上那种情况下最终结果也是死路一条。”

萝卜大棒连连摇头,落单的猫妖,三五个哥布林就能搞定,但一旦数量提升上来可以轮流攻击,哥布林万万不是对手,他也不能例外。

“所以,尽快提升大家的战斗力就是当下最关键的事情,没有之一。

昨天我用了短弓感觉还不错,但和我现在所掌握的弓箭技术相比就太落后了,数量也太少了。

我们或许力量速度都不突出,但一旦凑出成建制的弓箭手,即使来袭的猫妖数量再多也有一战之力吧。”

孟庆说出当下大棒营地最要紧的事情,萝卜大棒想了想后连连点头。

弓箭说实话很适合力量不强的哥布林,不就是弯弓搭箭射出去么,只要能拉开弓谁都能耍耍,杀伤力偏偏还不低,这一点百兵之王长枪都比不过弓箭。

孟庆说能改善短弓,萝卜大棒深信不疑。

哪怕深处丛林中,精灵善射都有所耳闻。

更何况他可是亲眼见过半精灵的,对方的箭术就已经让他惊为天人。

想到这里他就是打了个哆嗦,似乎回忆起了当初被闪耀的不似哥布林的兄长压迫的悲惨岁月。

比雌豹还凶残的半精灵,也只有兄长能够降服。

孟庆并没有一次性提出太多意见,因为哥布林的记性真的不怎么样,一定时间内能接受的信息只有一个。

哪怕是萝卜大棒听了孟庆第三个提议后都是变得碎嘴,不时掰着手指重复孟庆之前说过的话,明显有些开始遗忘的势头。

身处丛林,没有矿石,没有冶炼矿石的技术,木弓仍然是大棒部落的首选。

但木弓与木弓的差别大了去了。

精良的木材制成的强弓有百步杀伤力,力道之强甚至可以射穿大腿粗的树木。

最次的当然就是大棒营地现在用的木弓,直射树干箭头都可能扎不到树皮下面去。

今天部落的氛围让普通哥布林感到很奇怪,很多哥布林都接到了不同于往日收集食物的命令,他们需要尽可能的找寻笔直且有韧性的木条,就是那种头尾对折过来都不会折断的。

孟庆对大棒营地周围的环境并不了解,但不妨碍他坐营地落检验哥布林蚂蚁搬家般带回营地的诸多木料,筛选其中最适合制作木弓的主材与箭矢。

优异的弓臂制作需要很长时间,但大棒营地如今最缺的就是时间,自然不可能玩什么三年制一弓。

真制出那样的弓,估计连弦都上不上去,萝卜大棒这个大棒营地力气最大的哥布林也拉不开。

筛选了几十种木料之后孟庆选择了其中的两种木料当做弓臂主材。

这是参考了木料的生长范围以及多寡,其中类似竹子但生长周期非常长的蓝竹比较少,硬度颇高,制成的弓需要不小的力量才能拉开,所以只能由部落里的力量比较高的哥布林使用。

而另一种分部范围广泛韧性较强的木材适合普通哥布林使用。

孟庆一声令下,不到一个小时足够制作一百把弓臂的木料就已经被哥布林带回营地,森林里什么不多,就是木材非常多。

孟庆观察到了普通哥布林大多数都还在用石斧,少数用的是骨质斧头,带回来的木头首尾都像是狗啃的一般参差不齐,不过这对孟庆而言并不算难题,用火可以完美的解决这件事。

哥布林不怕火这点孟庆昨天就见识了,这也是智慧种族共有的共通之处。

昨夜营地也有哥布林用火焰对抗猫妖的例子,相比哥布林,猫妖对火焰的畏惧非常严重,似乎是因为长久生活在丛林中,基因中都带着惧怕火焰,因为丛林中的大火那可是真正毁天灭地的。

取一段藤条截出合适的长度,然后在每一根适合制作弓臂的木料上面用碳画出痕迹。

孟庆做这件事的时候,很多围观的哥布林满是好奇,以他们少的可怜的智慧难以理解孟庆到底在做什么,本能的感觉到了敬畏。

画出痕迹之后的事情就交由萝卜大棒带领普通哥布林来做,火焰可以灼烧木料多余的部分,碳化的木料可以轻而易举的变成接近一样的长度,反正木料有很多,即使有些损失也无伤大雅。

弓臂对一把木弓而言,获取难度是最低的,其后便是箭矢。

森林里带羽的鸟类很多,但鸟羽很难长期保存,加上鸟儿一般都在树冠层活动,孟庆一开始就放弃了制作带尾羽的箭矢的打算,而是决定制作风羽箭。

这种箭无需难寻的鸟羽,只需要将箭矢尾端开出合适的镂空,利用向内凹陷的空槽产生涡流阻力使箭保持飞行稳定,精准度比不加尾羽的木箭要高出不知多少,关键掌握技巧后量产完全可行。

一把弓最难的莫过于弓弦。

弓弦的韧性、弹性事关弓的杀伤力。

一个细一个弹,两个字就足以筛选掉九成九的材料。

但孟庆询问萝卜大棒的时候反而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回答,不禁喜出望外。

原来大棒营地里就有孟庆想要的制作弓弦的材料,而且数量非常多。

绿蚕,一种真正素食主义者,它和蜘蛛一样会吐丝但不织网,因为无需织网来狩猎。

它们的丝更多时候都是用来悬挂身体,让其可以迅速的转移位置躲避各种猎手追击,毕竟圆滚滚胖乎乎的绿蚕只有一张能吃树叶嫩芽的口器,实在是没什么杀伤力。

绿蚕的丝很细但韧性颇佳,也不会像蛛丝那样沾染了灰尘就失去弹性。

在看到萝卜大棒炫耀般的抱出来一大捆足有腰身粗细,长度均超过三米的绿蚕丝后,孟庆瞠目结舌。

得知绿蚕丝是很久之前便宜老爹就开始收集的时候,孟庆不由得感慨,这简直就是天然的弓弦材料啊,便宜老爹收集这么多绿蚕丝,说没有征战四方的想法孟庆完全不信,。

有这些绿蚕丝,困扰孟庆的难题迎刃而解。

第9章 乱斗器械之三:甩网

使劲拽动一根绿蚕丝后孟庆满意无比。

绿蚕体重有五六磅,能悬挂住如此分量的蚕丝可想而知坚韧程度。

十厘米的蚕丝被拉伸到十五厘米都没有断掉的迹象,一直拉伸到原本的一倍才真正被拉扯断。

并成四股之后,哪怕是萝卜大棒都得咬牙切齿才能勉强拉断,足以填补制作一把弓最欠缺的弓弦空缺。

正午时分猫妖肉汤终于煮好了,所有哥布林都是满足无比的用木碗喝下碗里的肉汤。

肉汤里有少许肉块,还有的就是蘑菇、野菜以及各种植物根茎,反正就是一锅大杂烩。

不用担心有食物中毒的情况,哥布林能在森林里活下去这么多年,什么东西能吃或许还没分清楚,但什么东西不能吃非常清楚。

“顺便收集一些毒蘑菇什么的吧,普通的箭即使命中也很难让敌人立马失去战斗力,毒箭就不同了。

最好有那种见血就让人麻痹或者血流不止的毒物,植物动物毒素都行,这点我就不参合了,相信叔叔你能做好的。”

猫妖肉早已经被大火炖烂,大棒营地中央区域是踩得平整的实地,只有少许顽强的野草还十分矮小,不用担心引起火灾。

事实上哪怕是秋末也很难真正用普通火焰点燃森林,真正的森林大火一般都是由天灾引起的,或者是有大风的特殊天气。

“嘿嘿,不愧是大棒营地的崽。”

萝卜大棒闻言没有觉得丝毫不好意思,反而笑的十分开心。

大棒营地在这里扎根这么多年,哪里有毒物非常清楚,什么毒最有杀伤力也很清楚。

这些都是宝贵的生存经验,是前人用生命做教训得来的。

全部落都吃了一顿饱饭后干劲十足,今天没有一个哥布林能够在吃饱饭后立刻躺下呼呼大睡,都是在监工的藤条威慑下埋头苦干。

弓臂的制作需要时间,成年的哥布林只要没断手断脚都被拎出来干活,哪怕是幼年哥布林也是得到了收集灌木中的一种适合制作箭矢木条的任务。

这种木条森林里非常常见,营地几百米外就有一大丛,石斧挥舞很快能砍出一捆。

勤劳的双手可以改变世界,孟庆当下需要的不是改变世界,只是制作几十上百把比普通木弓优异一些的弓箭。

所以即使只能指挥本性就有懒惰因素的哥布林,到了黄昏的时候,弓箭的制作也已经到了尾声。

箭矢已经削出来几千根,一端绑上六根并在一起绿蚕丝弓弦的弓身也有六七十把,其中有几把已经真正成型,正在由孟庆、萝卜大棒进行试射做最后的调整。

原本很多哥布林对于这种加班加点的任务是拒绝的,但眼看最终的成品已经快要出现也是感觉到了名为集体荣誉感的感觉。

这是平日里部落里极难感受到的氛围,在这种氛围下,哪怕真没了监工,平日里懒散的哥布林也不敢在其他哥布林都忙碌的时候独自去休息。

这样会被人看不起的,哥布林也是要自尊的好么。

韧性极佳的木料在被放置到木条捆成的模具里放置一下午后,已经变形成为明显的波浪形。

再用火焰炙烤水分流失之后很快定型。

这种情况下的弓臂短时间很难变成原本的一根直木,不过拉拽几百次后还是会慢慢失去弹性,需要不断的进行校正改变。

那些就是日后需要做的事情,孟庆需要的是天黑之前,大棒营地无论老幼人手一把木弓和最少三十根箭。

“呜~~~”

尾端开出凹槽的风羽箭离弦,发出莫名的呼啸声。

大棒营地的哥布林对这种声音早已经熟悉,甚至如今听到都感觉莫名的带劲,也有一种想要弯弓搭箭的冲动。

顶端削尖没有安装箭头的木箭平稳的飞出,准确的插在用炭笔画在粗大树干上的靶心。

待孟庆放下木弓后,周围响彻的是哥布林的怪叫声。

不过昨天听来还觉得刺耳的怪叫此刻让孟庆很是开心,因为弓身的校正终于完成了,接下来只要按照模板将其余尚未上弦的弓臂挨个上弦即可。

箭矢的校正最开始就已经完成,有简陋短弓在足以在几百次的射击中找到最适合的凹槽开启位置与深度。

这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在孟庆穿越前的世界,早在唐宋时期,风羽箭就已经是成建制的装备,要是真的太难,箭矢这种消耗品怎么能动辄几万几十万根。

太阳神的战车消失在西方的地平线上,眨眼间丛林就变得幽暗。

幸好哥布林都是夜视小能手,忙碌了几乎一天的哥布林们揉着酸痛的胳膊和腰部,七嘴八舌的在晚饭进行时与晚饭后讨论今天的所见所闻。

夜被猫妖夜袭的悲痛早已经消散一空,讲真不少哥布林还期盼今天再来几只不长眼的猫妖呢,因为如今的大棒营地,能够有三十步以上杀伤射程的木弓超过七十把!

萝卜大棒在吃晚饭的时候很开心,不是因为食物,也不是因为营地里一天就多出来的几十把弓箭,而是欣喜孟庆的忽然觉醒。

真的太开心了,有了孟庆的出现,他觉得自己很快就可以真正卸任首领这份看似荣耀实则辛苦的工作。

每天一睁眼几十上百号哥布林都眼巴巴的望着你,各种琐事哪怕是放个屁的事情都要摆到萝卜大棒面前,长此以往任谁也都会头大如斗。

木弓:可激发箭矢射击,品质普通。

木箭:可被木弓激发射出,品质普通。

这两条其他哥布林无法看到的属性就是孟庆用侦测技能观察制作完成的木弓所得的的信息,有侦测技能在,哪把弓有问题一眼就看出来,相当方便。

天黑之后孟庆并没有满足,草草吃了点浆果填饱肚子后继续开始和十几个哥布林一起忙碌,他在制作的是普通哥布林绝对没见过的新鲜玩意:甩网。

绿蚕丝和蛛丝一样惧火,但可以很好的浸泡在水里而不会失去弹性或溶解。

孟庆在看到萝卜大棒拿出如此多绿蚕丝的时候,脑袋里第一想法就是制作几张网,就是像他小时候在乡下见过那种一个人就能拎起撒入河中捕鱼的甩网。

大棒营地附近并没有适合捕鱼的深水区,有的只是两条不过哥布林腰部的浅溪,捕鱼什么的可以以后再说,网的作用可不仅仅限于捕鱼,使用得当的话,它是相当可靠的群攻大杀器。

猫妖行动敏捷,但如果被绿蚕丝为材质的网当头罩住,只需要几个哥布林攒射,在其挣脱撕咬开网之前就能轻而易举的射死它。

怕是人类这样体型的生物也不是能轻易挣脱复合绿蚕丝甩网的,孟庆对逐渐成型的甩网相当有信心。

夜幕降临一个多小时后三张甩网先后成型,完全展开的甩网约有十步宽,没有孟庆的指点,普通哥布林是绝对编不出来缝隙只有拳头大小的网的,他们连怎么打活扣都无从所知。

甩网的一端被藤条系着,尾端则坠着石子等材料,收拢到一起的时候重量在哥布林可以拎起甩出的范围内。

带藤条绳索,甩网的攻击范围在十步到二十步之间,更远的话无法网到,太近的话很难有足够的时间把网张开。

十到二十步的距离,也正是弓箭威力最大的范围。

孟庆尝试进行抛网,当看到甩网的效果后,参与制作甩网的哥布林们怪叫着极其兴奋,就算不聪明,哥布林们也能看出甩网的巨大作用。

有甩网笼罩住敌人,不管是近战还是远程攻击都是甩网外的哥布林说了算,被罩住的敌人短时间挣脱不开就等死吧。

第10章 骑士柯蒂斯

“终于做好了,今夜猫妖要是再敢来的话,哪怕数量比昨夜多一倍也绝对让它们惨败而归。”

忙碌了一天的孟庆心神俱疲,但对今天一天的成果相当满意。

他庆幸哥布林都有一双还算灵巧的双手,如果是石头人这样的怪物完全不可能制作出来这样精细的工具。

“留一些值夜的,其他人抓紧睡,保持警惕,猫妖很有可能再来。”

见萝卜大棒拎着钉锤表情振奋,望着丛林深处跃跃欲试,孟庆不得不提醒他。

夜晚对哥布林还是有很大影响的,哥布林不是猫妖这样的夜行生物,真要是离开营地在密林里和猫妖撞上绝对是个悲剧。

“如果今夜猫妖不来的话,明天我们就打过去怎么样?”

萝卜大棒如今信心十足,甚至有反攻猫妖活动区域的打算。

今天一天大棒营地的战斗力提升了何止一倍,之前大棒营地是无法对外拓展地盘,如今有了弓有了网,也是时候尝试往外发展了。

要在哪里才能找到猫妖很明显,昨夜猫妖往那里撤退的就往哪个方向,这一点连哥布林都知道,往一个方向走,迟早能与猫妖遭遇。

“可以试一试,但要过了今夜再说。”

对于这个提议孟庆并没有拒绝,但也没有直接赞成。

他明白,大棒营地绝对不能一直龟缩在丛林边缘,不向外发展与人类接触的话,就必须要逐步向丛林内部拓展领域,而猫妖就是必须要面对的存在。

“你觉得可以那就太好了,早就想痛揍那些猫妖了,睡觉睡觉!”

萝卜大棒表情振奋,有孟庆点头他满心欢喜,他期待明天的到来。

……

临近正午时,哒哒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响起。

整个村子都没有一匹马只有少数几头耕牛的银杏村,村民闻声表情不由得振奋起来,他们不约而同的向村口的方向聚集,最终在村口看到了从村北泥土道路上行来的一行三骑。

“到了,下马吧。”

坐在高头大马上的柯蒂斯在看到从银杏村木质围墙的时候就是放缓了战马的速度,在距离村口还有五十米远的时候,战马已经从奔驰变成了缓步慢行。

骑士的目光很敏锐,柯蒂斯能够看到村口附近聚集的村民面上的期待以及掩饰不住的忧色,他坐在马上眺望正南方,隐约看到了银杏村南更远处一条墨线般的丛林边界。

微微发力撑起身体,着甲的柯蒂斯轻而易举的下马落地。

当双脚踩在坚实的土地上的时候,柯蒂斯整个人的气势甚至要比在战马上的时候还要强上不少。

因为他修炼的斗气乃是防御力最强,与大地最密切的土属性斗气。

哪怕只是初阶中位骑士,不骑马作战,即使是初阶高位的萨克也不能说很轻易击败他,必须要进行非常艰苦的斗气攻防战,以超出柯蒂斯的斗气量才能胜出。

骑马是肯定没办法进入密林的,即使进入也不能深入太远,柯蒂斯要是没有马下作战的强大能力,怎么会有信心越众而出要接下这次任务呢?

“是柯蒂斯骑士大人,太好了!”

“我真怕领主大人派来的是胡德那个不靠谱的家伙。”

“慎言。”

“咳咳,骑士大人终于来了,我仿佛已经看到魔物脑袋开花的样子了。”

围在村口的平民注视着下马的骑士与匆匆赶到的村长交谈,在他们交谈间低声议论着。

两名骑士扈从抬头挺胸接受着平民投来的注视,虽然他们穿戴的只是皮甲,手里的武器也是木质枪身的长枪,但在平民中,骑士扈从也是非常强大的存在。

没能激发斗气的骑士扈从,身体素质远超普通民兵,更别提连长枪都不会拿的普通平民。

“见到柯蒂斯大人,老夫我就放心了。”

银杏村的村长年过五十,确实可以称得上一声老夫。

他的年龄只比柯蒂斯大不到五岁,但任谁都能看出,头发半白的村长要比柯蒂斯衰老太多。

四十有八的柯蒂斯看起来甚至最多四十岁的样子,满脸的络腮胡让其增添了几分魅力,毕竟胡须可是男人的证明。

“哈,赛尔德你这个老伙计还活着呢,很好。”

柯蒂斯对野蔷薇领辖下的各个村庄都十分熟悉,自然认识银杏村的村长以及很多面熟的领民,可以叫得出来他们的名字。

这一点是胡德绝对做不到的,对方即使来过银杏村,最多也只能记住村长一人的名字甚至会转脸就忘。

这也是为什么银杏村的村民担心男爵会派胡德过来的原因,嘴上没毛办事不牢么。

“哎,还有几年可活全看神灵的恩泽了,来的正好,老夫已经略备薄酒,柯蒂斯大人还有两位远道而来,其他的事情先放着,吃饱再说。”

能担任一村之长,赛尔德没有两把刷子是不可能的。

他很会察言观色,看到骑士扈从脸上的倦色以及揉了揉肚子的举动就很适时的提议,柯蒂斯自无不可,牵着战马的缰绳带着两名扈从缓步进入银杏村。

“说说看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酒足饭饱后,柯蒂斯略带醉意,喝了一口浓茶消食后砸吧着嘴。

下到村庄来执行任务不必担心会比在蔷薇镇的时候吃的差,可以说顿顿有肉是必须的,在蔷薇镇也不能说顿顿都吃上肉。

他对任务的了解度很低,只知道银杏村有三名孩童失踪,大体和大河丛林有关。

至于原因尚无从所知,进入丛林之前了解清楚情况是必然的。

谈及此事,村长脸上的笑容消退挂上了愁容。

在等待骑士到来的上午,村子里又派了十几个年轻人组队进入大河丛林边缘,但和昨夜一样还是没能搜寻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哪怕是一片麻布片都没找到,只找到了几个疑似走失孩童的脚印,最终也被枯枝落叶影响无法找寻到更多东西。

时间到了这个点,三个孩童还活着的可能近乎于零。

这是在场的四人都知晓的,但问题还没有解决,骑士一旦出面,必然要进行杀戮威慑才能从根源解决银杏村的麻烦。

丛林里的诡异之处多了去了,总不能进入丛林横冲直撞见什么灭什么吧,柯蒂斯自然没这个能耐。

对话了几分钟,柯蒂斯了然的点头。

事情在他看来相当简单,三名孩童的失踪让银杏村不少人心生担忧,孩童更是被牢牢约束在村落中不允许离开村落半步,哪怕是下田劳作的时候也不敢全身心的都沉浸在劳作中,唯恐有魔物悄悄走出森林摸到身后。

眼看已经进入秋天,距离秋收的重要时节不到一个月了。

最后对庄稼的照料很重要,事关能否过一个安稳的冬天。

往年秋收之后银杏村老少会组队进入大河丛林边缘搜寻能吃的果子种子等储存起来当做过冬粮,发生这种事情不解决问题当然不行,这才是银杏村全体凑出三十多枚银币的主要原因。

“我知道了,事不宜迟,我现在就进一次大河丛林,看能否找到失踪孩子的线索。”

骑士的观察能力远超普通人,或许还有什么线索尚未被银杏村的人发现、

距离天黑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柯蒂斯下来是执行任务的而非享受的,不完成任务他回去脸上也无光。

没有人出言阻拦柯蒂斯,如果身为骑士的柯蒂斯都不敢尝试进入大河丛林的话,那就没有谁敢进去了,丛林虽然危险那也是指深处,外围区域遇到魔物的可能性非常小,倒是野兽还算常见。

两名扈从紧跟柯蒂斯,身为扈从不仅要为骑士背负替换武器战甲,必要的时候还要辅助骑士战斗,两人跟随柯蒂斯都有五年以上了,对柯蒂斯的实力相当知根知底。

在满村男女老少的护送下,柯蒂斯三人步行走出银杏村南门走向更远处的大河丛林边缘。

当一条墨线般的大河丛林变成近在眼前连阳光都很难照射到地面上的密林时,两名骑士扈从对望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慎重,丛林可不是那么好进的,说一去不回也不是没有可能。

“喝!”

柯蒂斯的一声轻喝,让两人精神一振重新恢复了信心。

此刻的柯蒂斯已经在步行时调整好了状态,之前微微的醉意消失不见,缓缓运转的斗气变得活跃可以随时被调动。

他已经真正进入了战斗状态,气势强到尾随在后方的银杏村领民都不敢直视。

“这就是骑士大人啊,真的好羡慕。”

“让我家小子多做训练和吐息法,说什么也不愿意,真的好气啊。”

“如果我也能成为骑士那该多好啊,可惜,可惜。”

“咱们这些泥腿子就别想了,祈祷柯蒂斯大人平安归来吧。”

第11章 蛛魔作祟

三人先后进入丛林,眨眼间就是消失在银杏村村民的注视之中。

这个位置是银杏村多次找寻后确定失踪孩童进入丛林的方位,剩下的就只能靠柯蒂斯自己判断了。

进入丛林后,投射在头顶的阳光被树冠遮挡,但温度并没有因此下降,反而因为密林中树木太多风都难以吹拂进来的原因显得更加闷热。

走入丛林不过几十米,两名扈从额头上就开始有细细的汗珠渗出,为了有不错的防护,两人可是穿着几乎没有裸露在外皮肤的整套皮甲。

身着铁甲的柯蒂斯倒是显得很轻松,前进速度和最开始一样不变,额头也没有汗珠渗出。

成为骑士就是一场进化般的提升,护体的斗气已经可以让骑士承受常人难以承受的严寒或酷热。

“就是这里了,脚印到这里消失了,再往前走,就是连银杏村村民都少有涉足的区域,我嗅到了属于野兽的腥味,小心一点。”

停步观察四周,柯蒂斯表情相当淡定,这个距离往后看还能隐约看到亮光,再往里走的话灌木丛变多,可不是想退出来就能退出来的。

“看,这里有碎布片,不出意外应该是麻布片,搜索的村民还没搜索到这里,以我的判断,这是被利物划破留下来的,很可能是利爪,也不排除铁器。”

继续前进约五十米,柯蒂斯有了发现,他在一颗树干旁找到了一小块褐色的麻布片,这是紧随他的骑士扈从刚刚都没发觉的。

“大人,你觉得到底是什么东西在昨天袭击了那三个孩子?”

柯蒂斯的扈从观察四周没有发现后低声询问,他有自己的想法但不敢确定,还需要柯蒂斯来决定下一步的打算。

“猫妖、哥布林、鱼人或者任何有利爪的魔物都有可能,之所以不是野兽的原因很简单,不到十岁的孩子如果遇到野兽,附近绝对会有带血的骸骨和浓郁的血腥味,一夜时间哪怕被处理的再干净也没办法不留一点痕迹,然而附近没有,只有可能是魔物,失踪的孩子是被掠到别的地方了。”

绕着树干在四周观察了一会,柯蒂斯表情慎重,如今已经可以确认是魔物在作祟,和他设想的相差无几。

如果是野兽的话,有很大可能会有一个孩子逃出来,。

野兽击毙目标后一般不会继续狩猎以免受伤,魔物就不同了,被称之为魔物的存在最次也都有比普通野兽高得多的智慧,虽然比不过人类,但进行思考还是没问题的。

魔物,不管哪一种都是让人类头疼的存在,尤其是在魔物的主场区域作战更是能让人类闻之色变。

哥布林活动的丛林,地精活动的洞穴以及鱼人活动的水域,这三种地形对人类而言都是险地,也就魔物们这么些年来相互争斗很少有团结起来对抗人类的情况,否则人类如今能否还拥有大片富饶的土壤可以耕作真的是两说。

“继续前进吧,顺着这个方向。”

柯蒂斯凭借多年战斗的经验,在观察了附近之后选择了最有可能是魔物撤离的方位,他通过前进时通过观察得到的各种线索,很快判断出了掠走失踪孩童最有可能的目标。

“是蛛魔!”

当看到树干间一团密集丝线时,柯蒂斯脸色终于变了,之前的疑惑在这个时候也是得到了解答,为什么地面上会没有一丁点线索,原来人是被带离了地面,而非是在地上前进。

蛛魔是一种体型类似蜘蛛但拥有与人类极其相似面孔的魔物,体重或许没超过人类,但六肢着地时看起来比人类高大不少,在丛林区域活动的敏捷远超人类,倒是在地面上前进的速度很慢。

蛛魔的单体战斗力比人类强,即使骑士扈从也不能完胜蛛魔,好在蛛魔是各自为战的独居魔物,这东西要是群居的话太可怕了。

“谨慎点,蛛魔一般不在巢穴一千步之外活动,也就是说我们已经进入了蛛魔的捕猎范围,小心头顶,一定要小心头顶,它们最擅长伏击,从树冠跳下来扑倒猎物,用蛛丝糊住猎物的眼睛。”

柯蒂斯曾经杀过蛛魔所以对蛛魔的战斗方式非常熟悉,两名骑士扈从也是紧了紧手里的长枪。

随着三人继续深入,很快一股臭味就是扑鼻而来,不同于森林中到处都有的腐烂枝叶的味道,这种臭味明显是腐肉的气息。

“这边。”

柯蒂斯一往无前,甚至速度还略有提升。

骑士擅长冲锋作战,只有将速度提起来之后才能发挥出最大攻击力,土属性斗气擅长防御不假,但也不是没有攻击性,脚踩大地的柯蒂斯可以说攻防兼备最擅长打攻坚战、持久战。

从一颗巨大到有十几人腰身粗细的巨树后绕出来,柯蒂斯三人远远的看到了林间空地莫名多出来的散落石块,以及一处一人多高黑漆漆的洞口。

洞口附近有非常多的骸骨,正是它们散发出来的腐臭气息,有的骸骨上面还有各种蚊虫在环绕,让人看了恶心作呕。

“蛛魔的巢穴。”

柯蒂斯表情不变,他不是第一次见到蛛魔巢穴了。

蛛魔的智力在魔物里相当低下,但单体战斗力不弱,不管野兽还是魔物乃至同类都是它们的狩猎目标,只不过蛛魔一般活跃于丛林内部,外围倒是很少见到蛛魔巢穴。

“蛛魔这会应该在巢穴里,我能通过大地感受到它的存在。

你们准备一下,我把蛛魔引出来,记住,不要让蛛魔上树,不然就前功尽弃了。”

柯蒂斯嘱咐两名扈从,两人从善如流连连点头。

一番布置后,柯蒂斯已然来到蛛魔巢穴口几步外,而两名扈从则是绕到了洞穴后方的空地处等待,截断了蛛魔从那个方位撤退的道路。

深吸一口气,柯蒂斯抬起右腿,肉眼可见他的右腿迅速变粗甚至颜色都变了。

蓄力数秒之后柯蒂斯狠狠的将右腿砸在地上。

一股震荡波瞬间以落脚点为圆心朝四面八方扩散,大部分的力量都被引导至地面之下,而地面之上仅仅有一圈圈翻离出地面的新鲜土壤形成的土环,一环接一环无比的醒目。

双脚落地之后柯蒂斯就是举起了手中的骑士枪等候。

不到十秒钟,半倒塌的蛛魔巢穴洞口,一只浑身乌黑的魔物迅速的从洞口窜出来。

身形未至,一大团缠绕在一起的蛛丝就被甩出,迎风就变得充满粘性与韧性,连蛛魔都感应到对手的可怕。

长枪如龙,一道魁梧的的身影暴起,枪头微抖就将蛛丝挑飞到一旁。

在蛛魔仓皇逃窜没有十步的时候,柯蒂斯就已经追赶上了蛛魔。

不过他与蛛魔保持一定的距离,下一秒发生的事情就解释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感觉到危险降临的蛛魔屁股一甩,又是接连数团褐色液体甩出,迎风就迅速扩散成一团团粗细不一的蛛丝团。

当逃窜的蛛魔被骑士扈从阻拦住的时候,不消说被围攻的蛛魔必然只有死路一条的下场。

三把长枪先后突破蛛魔的皮肤深深的扎入它的血肉之中。

一下,两下,三下。

蛛魔的反击仅仅让一名骑士扈从被一团粘性蛛网缠住,除此之外此战没有一人受伤。

一枪扎入垂死挣扎的蛛魔头颅,连头颅都是乌黑色的蛛魔剧烈抖动片刻后不再动弹,头部是绝大多数生物包括魔物的绝对要害。

抽出长枪抖动一下,望着已经没了生息的蛛魔,柯蒂斯吐出了一口气,身形都是矮了几公分。

对这次战斗他还是比较满意的,速度方面这个短板他非常清楚,所以才会让扈从拦住蛛魔的退路。

两名骑士扈从的喘息有些粗重,战斗时间很短但挡住垂死挣扎的蛛魔也绝非易事,要是没有柯蒂斯作为主力,来三名骑士扈从说什么也不能在短时间强杀蛛魔。

第12章 不甘的骑士

“居然是蛛魔,没想到,我还以为是哥布林或者猫妖这些魔物呢。”

“是啊,蛛魔这东西一般很少会出现在森林外围的,这只的狩猎范围都快达到大河丛林边缘了,对银杏村村民的威胁很大,杀了总归是好事。”

击杀了蛛魔之后,两名骑士扈从在休息恢复体力的时候进行对话。

进入大河丛林的时候大家都没想到目标居然是蛛魔这种少见的魔物,本来他们都做好了面对弱小但总喜欢成群结队的哥布林亦或者在树上跳来跳去不会轻易落到地面上的猫妖。

柯蒂斯的体力消耗不多,检查了蛛魔的尸体确定蛛魔已经死透之后,吩咐两名骑士扈从尽快收集蛛魔身上有用的材料,他自己则是持着长枪朝蛛魔钻出来的黑漆漆洞口行去。

蛛魔已死,蛛魔的巢穴看起来虽然可怖但已经没有什么危险,不过气味还是和最开始那样难闻。

久经战斗的柯蒂斯前进的时候表情不变,他可是参与过人类对抗魔物暴动的战争的,战场上要比现在面对的情况还要糟糕,那都扛过来了还怕这点小小的骸骨堆?

修行土属性斗气的柯蒂斯有底气进入半倒塌的蛛魔巢穴,换成另外一人就不好说了。

他在进入甬道之后手里多出了一枚闪耀着莹白光芒的石头,这是价值不菲的荧光石,属于自然形成宝石的一种,只有骑士才能激发内部能量使其亮起来。

补充荧光石内能量的办法很简单,放在太阳下晒一段时间就能补满,相当好用。

蛛魔的巢**部,柯蒂斯叹息。

他在骸骨中找到了三件已经被腐蚀的破破烂烂的麻布衣,麻布衣看起来很小,是谁的不言而喻,这下失踪孩童的下落可以说彻底弄透彻了。

蛛魔进食的时候会往猎物体内注入能让血肉变成液体的特殊液体,进食完之后留下的只有骸骨和兽皮,至于人类的话自然是衣物。

将那几件小小的衣服卷起来握在手里,柯蒂斯的面孔很难看。

年龄到了柯蒂斯这个岁数,他见过太多的死亡,但在蛛魔巢穴里找到已经死去人类孩童的骸骨时依旧感觉到了悲呛。

没有力量,人类面对魔物的下场,就和蛛魔巢穴里的骸骨无异。

“我们走吧。”

走出蛛魔巢穴后,柯蒂斯对着站在甬道出口等待的两名扈从吩咐道。

两人点头,前行了几步后感受到后方土地的震颤,回头看了一眼顿时了然,柯蒂斯骑士已经将蛛魔巢穴彻底震榻,不然以这个巢穴为根基,还会有魔物会在此扎根。

快要走出丛林的时候,柯蒂斯回头看去,身后是茂盛到几十米远都看不真切的密林,这是阻隔住人类千百年的天然屏障。

是魔物的乐园。

人类的禁地。

“今天早点休息,明天随我再进一次大河丛林。”

远远的看到丛林边缘的亮光时,柯蒂斯平静的道出自己的打算。

是的,任务虽然已经完成,但他不打算就此回去。

不管是因为离开蔷薇镇和萨克的约定,还是之前在蛛魔巢**的所见,亦或者只是骑士的那一颗不甘沉寂的心,总之柯蒂斯必须要在大河丛林把这口气撒出来才会返程。

“喏!”

本来因看到丛林边缘亮光,以为任务完成明天就能提前返回蔷薇领的两名骑士扈从愣了一下后连忙应下。

他们走在柯蒂斯身后,能够感受到柯蒂斯压抑的怒火,明白柯蒂斯是打算明日去大河丛林多杀一些魔物解气,或许会有危险,但身为扈从,他们唯有听从柯蒂斯的命令,别无他选。

等候在大河丛林外围的银杏村村民只有少数返回了村庄,剩余的过半还在外围等候。

在看到先后从丛林中走出且并没有什么明显伤势的柯蒂斯一行三人,不少人都是松了一口气,柯蒂斯大人没有遇到危险就好。

“这是……”

银杏村的村长赛尔德快步迎了上去,还没来得及开口询问,就见柯蒂斯递过来一团卷在一起的东西,隐约还有腥臭味飘散出来。

赛尔德的眼睛立刻就是泛红,颤抖的伸出手接过这团东西,将其展开之后看清楚是几件有些印象的小号麻布衣时眼睛不由得闭上,拳头也是死死的握住。

其他走近的村民见此情况也是面带怒色,虽然早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当真的看到失踪孩子的衣服时,他们的心还是被狠狠的揪动了一下,很疼。

“是谁干的?”

赛尔德的声音比之前显得更加苍老了。

他还记得三名孩童的乳名,还记得三人喊他村长爷爷的呼唤,但现在这一切再也没有办法重现了,尚未长成的孩童已经先他这个老家伙一步而去,三条无辜的生命就这样说没就没了。

“哇……”

早就等的焦虑的三个孩子的母亲跪倒在地失声痛哭,她们多么期盼柯蒂斯能够带着那熟悉的身影从丛林里走出来,听到孩子那熟悉的呼喊声,告诉大家他们三个只是迷路了。

“蛛魔。”

饶是柯蒂斯上过战场见过太多的生离死别,此刻的眼眶也是微微泛红。

每个骑士都有愿意用性命坚守的准则,大多数骑士虽然对待平民野蛮粗暴,但若是遭遇外敌比如魔物的时候,还是会愿意浴血奋战,守护人类一方的平民与土地,哪怕为此付出生命。

“连蛛魔都跑到丛林边缘了么?”

赛尔德怔了一下,这个答案出乎意料,可以说事前没有一人能猜到真相。

“蛛魔已经被我和扈从联手杀了,短时间内银杏村的安全会重新得到保障,明年春季领主大人会照例派遣我等执行绞杀魔物的任务,在这之前银杏村应该是安全的,老伙计你就放心吧。”

距离冬季已经不算太久了,冬季的时候不会有多少魔物走出丛林活动的,因为它们很多都和动物一样进行冬眠。

更何况冬季的时候绝大部分人也不会离开有坚实栅栏围住的村子,哪怕有少数魔物骚扰,仅凭民兵就能将其剿灭。

柯蒂斯拍了拍赛尔德的肩膀,他能感觉到老伙计身上的暮气,对此他也是无能为力。

骑士虽然可以比普通人活的更久,但也只是凡人一枚,最终也会和其他人一样迎来死亡的归宿。

除非能拥有同样生活在森林,但有着比人类更为久远传承的精灵血脉,才有可能超脱世俗,见证历史的变迁与王国的兴衰。

第13章 猫妖再临

……

夜幕降临,月光再次洒落大地,皎洁,但不刺眼。

今夜的月亮要比昨夜更圆一些,习惯夜间行动的各种生物,在太阳落山之后从沉睡中醒来,开始为填饱饥肠辘辘的肚子而努力。

距离大棒营地约五千米的一片茂盛的树林中,万物俱静,哪怕连甲虫都极少发出摩擦翅膀的声音。

而在地面之上的树冠层中,一道道的黑影在夜幕的掩护下快速跳跃前进,当其中一道黑影停下来的时候,才能看清楚身影的真实面目。

正是猫妖。

猫妖的食谱相当广泛,所以猫妖的狩猎范围很大。

只有三十多只猫妖的猫妖群体,狩猎范围比百十名哥布林的大棒部落大上不知多少倍,反正大棒部落的哥布林极少有走出部落五千米远的。

猫妖们走走停停,期间还捕猎了一只倒霉的没选好栖息地的飞鸟。

只见一阵树枝树叶的剧烈震颤之后,接下来就是漫天飞舞的绒羽伴随着血液落到地上,偶尔还会响起猫妖抢食的呜咽吼声。

预料之中的猫妖夜袭如期而来,而且今夜到来的猫妖比预料中的要多得多。

猫妖是一种非常记仇的魔物,昨夜突袭大棒营地结果失败而归,让嗜血的猫妖就此打消主意是不可能的事情,像今夜这种带了更多援兵来袭的情况才是常态。

在猫妖们看来,大棒营地也就那样,和被猫妖们灭过的那些哥布林小营地没什么区别。

之所以昨夜会失败是因为袭击的时间太晚,在那之前猫妖只是在侦查新的狩猎区域,并没有做好与一个数量不少的哥布林营地浴血死战的心态。

距离大棒营地还有几百米,领头的猫妖就是发出低沉的吼声,紧随其后的猫妖们放缓速度停顿在了茂盛的树冠层上。

不得不说猫妖比哥布林的优势强的太多,力量不逊色多少,敏捷远超哥布林,随时可以上树居高临下偷袭,也能在打不过的时候上树快速撤退。

猫妖们也都是深谙游击之术的好手,没有哪个猫妖会傻乎乎的直冲有所防备的狩猎目标,暗中突袭才是王道。

猫妖们很快就换了一个方位继续前进,如果从空中看去的话,就可以看出猫妖选择的是哥布林部落的下风口位置。

这是肉食性狩猎者都懂得的道理,如果从上风口进攻的话,极有可能在靠近之前就被猎物发现。

如果没有出现意外情况,大棒营地大约会在今夜就此从世间消失,少数幸运的哥布林会逃入丛林各处,最终与其他哥布林部落融为一体。

或者化作丛林的一部分,成为肥沃土壤的养料,一如哥布林一生都在从自然中摄取能量。

准备袭击之前的猫妖们也是这样想的,虽然哥布林的肉质很差劲,但架不住数量多啊,哥布林中的老弱病残足以让猫妖们大快朵颐数日,再长时间就不行了,丛林湿气太重,肉质腐败的速度很快。

“猫妖来啦!”

破锣般的哥布林大喊声响彻大棒营地,早有准备的哥布林们相互大喊着起身,动作迅速并不见慌乱。

猫妖们想狩猎哥布林大快朵颐,哥布林何尝不想要品尝猫妖肉的味道呢?白天吃下的猫妖肉可是还没消化完呢。

大棒营地有守夜哥布林的情况出乎了猫妖的预料,猫妖认知中哥布林的智商不高,根本不懂得守夜。

眼见偷袭不成,猫妖们炸起毛发体型瞬间变大不少,在首领的指挥下两翼的猫妖快速在树干上移动位置,试图在有哥布林逃跑之前对大棒营地完成合围。

剩余的猫妖则是聚在首领不远处,准备跟随对方强袭哥布林中战斗力最高的少数存在。

猫妖们知道,只要击杀哥布林中最强大的少数存在,剩余的哥布林就会无心恋战只会撅着屁股逃跑,在丛林间这就是最蠢笨的猎物,追击咬断目标喉咙轻而易举。

“别慌,都朝我这边聚拢!!”

早有等待的萝卜大棒被吵醒之后拎起钉锤就冲了出来,他的出现立刻就稳定了局势,以他为中心,很快哥布林们就是抱成一团,最中央是没有战斗力的老弱病残。

孟庆自然也被惊醒了,猫妖再次来袭的可能比就此罢休的可能高出很多,所以他睡得很浅。

敌袭的声音还没落下就已经抓住弓臂呈现湛蓝色的木弓快步走到屋外,迅速锁定了被猫妖戏弄般追逐中狼狈跑回营地里的守夜哥布林,也在之后看到了不断在树冠中快速腾挪的黑影。

“真把大棒营地当软柿子捏了是吧,来的正好!”

孟庆露出一个足以成为人类孩童噩梦的残忍笑容。

在他和哥布林老者的对话中他知道哥布林与猫妖积怨已久,猫妖没吃的就以哥布林为猎物,哥布林也不会束手就擒,没少抓住猫妖剥皮剔骨,这一战是没有一丝回旋余地的。

哥布林迅速抱成一团的异常情况,让来袭猫妖中的猫妖首领表情变幻了几下。

和哥布林一样,猫妖也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所拥有的智商随之增长。

不过猫妖中的年迈者是非常凄惨的,真正能无疾而终的少之又少。

哥布林部落好歹还会给没办法动弹的年迈者一口吃的,散发出死气的年迈猫妖一般都会在走不动之前默默离开生活的群体找一个僻静的地方等待死亡。

至于死后是否会成为同类的食物那就无从所知,至少不用在临死前承受尖牙利爪临身的痛苦。

命令已经发出去,哪怕是猫妖首领也不能随便让猫妖们撤离到自己身边来,敢这么做它的首领也当到头了,普通猫妖只有吃饱才会尊重它这个首领。

所以虽然对哥布林的异常行为有些疑惑,但猫妖首领还是按照约定在开始进攻时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尖叫声。

叫声落下后,大棒营地各处树冠抖动,都有猫妖的身影出现,猫妖意图一波打垮哥布林的打算不言而喻。

“箭上弦!”

月光下的丛林中,孟庆沉稳的声音传出很远。

第14章 诱饵

猫妖那边在调动,大棒营地里的哥布林也没闲着。

背着箭壶拎着弓箭的哥布林在孟庆的指挥下很快就位,萝卜大棒高大的体型也给了普通哥布林极大的信心。

当然,之所以数量众多的夜袭猫妖没能在这个时候让哥布林们失去战意,人手一把的木弓自然是最关键的。

“箭上弦!”

孟庆目光一直锁定猫妖数量最多的方位,在听到猫妖尖叫声的时候沉声开口。

他的心情也是多少有些忐忑,哥布林们能否挡住数量不下二十猫妖的袭击,第一波射击是最关键的,而这一情况最迟十秒钟后就会发生。

哥布林虽然愚笨,但事关生死的时候,在有首领并肩作战的时候还是很懂事的,在孟庆的命令下达之后,很快能够拉开弓箭的所有哥布林都是面朝丛林方位稍稍拉开了弓弦,蓄势待发!

哥布林们聚集到了营地最中央的空地区域,猫妖最终还是不得不从树上落下,弓起脊背呈包围姿态缓缓朝聚在一起的哥布林们靠近。

不少猫妖跳上了哥布林们简陋的木屋或者杂草树枝搭建的窝棚,居高临下的俯视在它们看来只是食物的哥布林。

“射!”

当猫妖进入木弓射程且开始加快速度奔行前进的时候,孟庆一声令下立刻射出手里的箭矢。

而后右臂低垂,从腰间的箭壶里拔出一根木箭再次弯弓搭箭,如果视线足够好的话,可以看到木箭的箭头部位颜色更深,明显被某种液体浸泡过的样子。

“呜~

呜呜~

呜呜呜呜~”

风羽箭离弦后获得巨大的动能,空气从尾端的凹槽通过发出呜呜的声响,同时调整着离弦之箭让其保持离开弓弦时的姿势。

不少风羽箭甚至进入了旋转状态偏偏方位还没有偏离,这是箭矢上的螺旋纹发挥了作用。

突如其来的怪鸣声吓了不少猫妖一跳,奔袭的速度大大降低,猫妖多虑的本性发挥了作用,但面对从天而降的箭矢时,可不是多虑就能应对的。

孟庆在傍晚的时候就教导过哥布林一段时间,抛射无疑是最不容易被敏捷的猫妖躲避的一种射术,而且抛射的话根本不用瞄准难以锁定的猫妖,只需要瞄一眼目标前方的土地,弯弓搭箭射出去箭矢就行。

哥布林聚集到空地的原因就是为了让抛射能够发挥出来,否则在有茂盛树冠的地方,抛射出去的箭矢极有可能射中头顶的树叶无法坠落杀敌。

最先射出箭矢的是孟庆,而后是反应速度快或者下意识松开弓弦的少数哥布林,最后才是哥布林的主力。

在猫妖被风羽箭飞行的呼啸声惊扰的时候,已经熟悉了风羽箭声音的哥布林反而精神大振,无需孟庆再次提醒,一旦弓弦松开,哥布林会自发的抽出箭壶里的箭矢再次弯弓,而绝大多数哥布林箭壶里的箭矢都超过三十根!

第一波射出的箭矢不消说绝大多数都落空了,但还是有少数一两根箭矢命中了倒霉的猫妖,有的是因为猫妖被风羽箭的声音惊扰到闪躲不及时,有的完全就是倒霉,快速前进时被从天而降的木箭直接扎在身上。

此起彼伏的猫妖尖叫声响起,哪怕没有被射中的猫妖也是毛发炸开离地跳起,猫妖们累积的气势大幅度减弱,而哥布林一方气势比刚开始的时候更为高涨,猫妖叫的越惨他们越开心。

在之后漫天箭矢不停降落的时候,猫妖只有少数不到五只冲到了哥布林的队伍面前,剩余的不是畏惧箭矢畏缩不前就是被箭矢射中一瘸一拐的退出弓箭的射程,这和猫妖最初的打算完全不一样。

仅有的四只猫妖靠近,才来得及抓伤咬伤几只倒霉的哥布林,就被所在方位附近哥布林们怒火中烧的攒射射成了刺猬。

远程攻击,没有比弓箭更合适的了,当然投石车这种攻城武器例外。

丢下了六七道尸体后,大受打击的猫妖全部退出了哥布林的射程,有哥布林拎着弓箭试图追击都被孟庆和萝卜大棒唤回来了,落单的哥布林哪怕有弓箭一对一也绝对不是猫妖的对手,谁让哥布林没有猫妖的尖牙利爪呢。

“一号二号十夫长跟我来,剩余的原地待命。”

没有给猫妖缓过来的时间,在稳定了己方之后,孟庆带着两名今天才被命名为十夫长官职的哥布林离开了队伍,昂然无惧的前进并朝远处聚在一起目光中带着仇恨与嗜血的猫妖大声辱骂,声音不堪入耳。

辱骂是哥布林的拿手本领,能耐超乎孟庆的预料。

这两天他只见过哥布林吵架,本以为吵架时的辱骂就是很难听的了,没想到真正开骂的时候才涨了见识,真是句句不离对方祖宗以及无论性别的生殖器官。

“很好,很强大!”

见猫妖们快收起来的毛发因为哥布林的辱骂再次竖起的时候,孟庆暗暗给身旁两名十夫长点了个赞,他已经收起了木弓,手里拎着猫妖无法理解的甩网。

没错,他不打算就让猫妖这么简单离开,现在的他就是在以自己和十夫长为诱饵,诱惑猫妖攻击他们这三个离开群体胆大妄为的哥布林。

眼见三个哥布林胆敢脱离大部队朝这边靠近还发出不堪入耳的怪叫,略微能听懂哥布林语言的猫妖们气愤难耐,哪怕是猫妖首领都没能忍住,在孟庆等三个哥布林远离哥布林大队伍四十多步的时候,一声尖叫和还有战斗力的猫妖急速狂奔。

在猫妖看来,这三个胆大妄为的哥布林死定了,哪怕手里有能射出木棍的东西也不足为虑,自己一方还有近十个有战斗力的,哥布林只有三个而已,杀了这三个该死的哥布林泄愤再说。

“快来护驾!”

见猫妖们瞪大赤红色的眼睛朝己方狂奔,孟庆转头大喊。

在后方哥布林大部队朝这边赶来的时候,他和已经商量过战术的十夫长们对视了一眼。

三名哥布林分散拉开了距离,这在猫妖看来无疑是自寻死路的行为,如果转身就跑或许还能活下来一个。

第15章 大获全胜!

在猫妖们一股脑的冲来进入二十步内的时候,孟庆大喝一声,三张甩网就此甩出。

被任命为十夫长的哥布林脑子比较好使,孟庆好歹是教会了他们使用甩网,这才有现在诱骗猫妖发起进攻的举动。

先后展开的三张甩网飞出,当头罩住了大片的区域,冲过来的猫妖最前方的六七只一个不落都是被甩网罩住,只有在甩网临身的时候,猫妖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为时已晚。

甩出甩网的孟庆头也不回的往侧方跑去,另外两名十夫长也是同样的举动,跑的比兔子还快,没有站在原地射击活靶子猫妖的打算,因为这里马上就会变得非常危险。

在孟庆跑出二十多步离开危险区域时停下脚步,转身看去时正好看到在萝卜大棒一声令下哥布林们万箭齐发的一幕。

说万箭齐发有点夸张,但几十根从天而降的箭矢还是有的,不到三秒钟之后箭矢再临,只是三五拨箭矢落下,被甩网罩住还没脱困的七只猫妖已经只剩下躺在地上蹬腿的力气了。

眼看首领被网而后被密集的箭雨轻而易举的射死,之前没有参与进攻的猫妖们眼睛瞪得滚圆。

不等招呼同伴,还能行动的都是迅速隐入漆黑的夜幕之中。

在哥布林们冲到甩网前的时候,除了已经无法动弹的猫妖,就只有哥布林还能站在这片土地上。

“干得好!”

对待不怎么聪明的哥布林,孟庆早就发现赞美是相当管用的奖励办法。

在孟庆返回的时候,散开围绕住甩网的哥布林们大声的呼唤孟庆的名字,声音传出很远,已经跑开的猫妖们都能听到哥布林们响亮的呼喊声,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

该死,伤口怎么又麻又痒?

这次应对猫妖的夜袭防御战无疑是非常成功的,整个大棒营地没有一个哥布林死去,受伤的也不到十个。

其中四五个是被猫妖抓伤了,另外几个就比较倒霉了,是被箭矢误伤的。

这种情况在全员装备弓箭并且执行力不够的情况下难以避免,好在孟庆没有让普通哥布林的箭矢也淬毒,不然都打赢了猫妖己方再死几个那就不划算了。

真正箭矢淬毒了的只有孟庆、萝卜大棒以及五个十夫长,整个大棒营地算上能拉开弓箭的哥布林只有五十多,正好一个十夫长带领十个哥布林组成小队。

太多事实证明,只有让命令很好的传递到最底层的士兵耳中,才能让群体作战的实力完全发挥出来。

分开哥布林来到死不瞑目的猫妖首领前,在看到插满箭矢的猫妖尸体,观察了甩网发挥的效果后孟庆非常满意。

能不满意么,三张甩网就让七只猫妖没能发挥出一丁点战力就被射成刺猬,对大棒营地而言比弓箭还重要。

“我们赢了!”

孟庆站在猫妖首领大普通猫妖一圈的尸体上,高举手中湛蓝色的木弓,在看到四周皆是期待注视着他的哥布林,难掩激动的大声喊道。

“我们赢了!”

哥布林们有学有样,同样高举木弓,这一刻他们再一次感受到了集体荣誉感,比一起努力制作出木弓时的感触更强烈。

可以说,这一战绝对会让在场的所有哥布林铭记,铭记一生。

“杀猫妖,吃肉!”

“吃肉!”

这一波的呼喊比上一波更加整齐,更加响亮。

已经跑到几百米远外,脚步虚浮视线中的物体都带着重影的一只猫妖迷茫的停下无意义的逃跑回望身后,而后重重的栽倒在地,再也没能站起来。

战斗来得快结束的也快,前后不过十分钟的样子,但战后的打扫战场花费的时间更长。

在得到明天一早起来就有肉吃的承诺之后,拉弓拉的胳膊酸痛的哥布林们,打扫完战场收回猫妖尸体和箭矢后,满意的抱着已经变成心爱之物的木弓各回各家。

“呼,暂时结束了,被猫妖夜袭破营的情况短时间是不会发生了。”

孟庆没有和普通哥布林那样回去睡觉,有很多事情需要他来安排,哪怕是萝卜大棒都还在眼巴巴的站在一旁望着他,另几名十夫长也在。

在这次战斗结束后,孟庆的威望已经不逊色萝卜大棒这个普通的哥布林首领,而萝卜大棒本人对孟庆更是推崇至极,孟庆一句话他能立刻让出首领之位。

“找几个精力好的小伙子守夜,顺便弄两只猫妖剥皮剔骨,说好的明天一早让大家都有肉吃绝对不能食言,经此一战大家的信心都打出来了,怎么也得奖励一下。”

“这是自然,我马上就喊人去做。”

“明天一早去营地周围检查,看是否有猫妖的尸体,我记得射中了两只猫妖,咱们几个的箭可是淬了毒的,受伤的猫妖绝对跑不远就得倒下。”

哥布林部落周围几百米还属于哥布林的活动范围,在这个范围少有野兽出没,光是哥布林的气味就能惊扰很多野兽不敢靠近,再弱的哥布林,欺负欺负没脑子的小型野兽还是没问题的。

“好,用的是箭毒木的毒,肉还能吃,这下好了,十几只猫妖尸体,足够咱们吃好几天的了。”

萝卜大棒根本没想到这里,闻言大喜,哪怕多出来一只猫妖尸体也是好的。

“不,明天就让人开始用植物汁液浸泡猫妖肉准备将多余的晾成肉干多保存一段时间,还要组织起来人将部分鲜肉煮熟带着当做午饭,咱们要反攻猫妖你忘记了么?”

“可是咱们不已经打赢了么?我猜剩下的猫妖大多数都是老幼了,不然来的不会只有这么多,这个猫妖群体的数量也就三十多的样子,剩下的绝对不会再来夜袭咱们,这点我有经验。”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孟庆表情不变,冷酷的吐出这句话。

“要杀就要杀干净是吧,我懂了。”

理解了孟庆意思的萝卜大棒露出残忍的表情,哥布林可不是什么善茬,有仇能报当然要报回去,要知道,昨天夜里萝卜大棒的亲儿子可是被猫妖咬死的。

第16章 赞歌

“我打算在之后对营地进行一番调整,可能会激起不少反对。

比如不养闲人,日常进行射击训练等,这点你们提前知道一下,到时候也好以身作则起个带头作用。”

“你的意思是?”

包括十夫长在内的其他几名哥布林闻言都是表情一变,孟庆的话很有意思,这有点练兵的样子啊。

“困守一处绝非长久之策,想要壮大必然要往外扩展。

咱们北边是人类,人类很可怕,大家都知道,那么短时间咱们只能往丛林里面扩展,只有将弓箭这个优势发展到极致才有可能扩充出足够多的地盘,清扫他族,收拢同族。

到时候,十夫长也能成为百夫长,哪怕是首领或许都能有三五位,咱们大棒营地子民数量过千也不是没有可能。”

孟庆的声音很平静,但落入萝卜大棒和十夫长耳中,却让六人都是鼻息粗重,不管是百夫长的承诺还是营地子民过千的展望都是他们不敢想象的,真要是那样的话,岂不是代表他们都能多生十几个后代出来?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孟庆没有说出来。

在知道猫妖群体里有月光猫妖这种非凡存在的时候,孟庆就已经打定主意,说什么也要弄到猫妖能汲取月光之力对受伤猫妖进行治愈的办法。

哪怕代价再大也在所不惜!

这极有可能是传闻中的魔法,即使有诸多限制。

一场交心的谈话让孟庆并不高大的体型在萝卜大棒六人眼中变得十分伟岸。

理解了孟庆计划的哥布林兴奋的散去,恐怕今夜难能真正睡好了,说不定会在梦里提前感受一下那计划一旦成功必然会成功的幸福生活。

清晨,很多哥布林睁开眼睛后第一反应不是揉眼睛而是嗅鼻子,因为他们都闻到了飘散在空气中的浓郁肉香。

不少哥布林在看到抱在怀里甚至在身上勒出红印的弓箭时醒悟过来,原来昨夜大家一起合力杀了十几只猫妖!

一大早大棒营地就是变得无比热闹。

哥布林的怪叫声让飞过丛林的鸟儿都振翅快速飞过这片危险的区域。

在哥布林们兴高采烈大快朵颐猫妖肉的时候,大河丛林另一边的猫妖栖息地则是一片愁云惨雾。

一次针对并不强大哥布林部落的夜袭居然会败的如此凄惨,连首领都折了进去,出去超过二十各猫妖,回来的不过六七个,还有过半带伤。

天已经亮了,等待一夜都没得到一丁点食物的猫妖幼崽不停的哀鸣,但已经没有哪个成年猫妖会有心思管这些。

猫妖栖息地中央,一颗巨大到树冠足以遮蔽出上千平米土地的大树最顶部,一只毛发不同于普通猫妖的灰色、橘色而为白色的壮年猫妖,在太阳神的战车出现的时候,发出整个栖息地都能听到的哀鸣,满是绝望。

月光猫妖,相当于哥布林中的智者,不同的是月光猫妖出生的那一刻起就与众不同,会被同族同类好好的保护住。

每一次月圆之夜都是月光猫妖成长的关键期,随着时间的流逝最终月光猫妖会获得汲取月光治疗同类的能力。

但也有少数月光猫妖哪怕到死亡都没能放出一记治疗术,猫妖之外的任何种族发现月光猫妖后都会尽全力将其掳走或者杀之而后快。

魔物袭杀人类,不少都是沾染过人类的血液,但人类也不是被欺凌不会还手的弱小存在。

在人类世界,被探明的魔物都有不同的价值,皮毛、血液、骨骼都能卖出钱来,哪怕是哥布林。

传言生吃哥布林智者的脑子可以让人更加聪明……

视线上升,大河丛林变成了一片无法辨别出区别的浓郁绿色,越过丛林边缘往北看去,人类村庄上空升起袅袅炊烟,新的一天开始了。

平民绝大多数还是和往常一样,吃了点粗粮饼后拎着锄头镰刀就下了地,准备伺候成熟后能收获填饱肚子的作物。

土地与作物对平民而言就和生命一样重要,敢糊弄一天,不久后就会饿一天肚子。

银杏村的村长所在的小院外,不少平民拿着饼子扛着锄头,在准备下地的时候都会路过这里。

大家都知道昨天已经圆满完成任务的柯蒂斯骑士并没有在今天一早离开村子,而是继续选择留在这里,并且马上就要启程再次进入大河丛林,击杀魔物为那三个无辜的孩子复仇!

“嘶,已经吃了八个肉饼了,太能吃了,一顿顶我三天的饭量!”

好事的平民在院外窃窃私语,而院内的柯蒂斯骑士目光平静,在骑士扈从都已经吃饱的时候依旧不紧不慢的在进食,饶是村长有所准备,弄出来的十人份早饭还是被柯蒂斯吃光了。

“饱了,收拾一下,准备出发。”

吃完最后一张肉饼的柯蒂斯站起身来,他魁梧的身形在金灿灿的阳光照耀下异常的醒目,和周围身着麻布衣身形大多佝偻的平民相比可以说鹤立鸡群,这就是骑士!

着甲!

持枪!

迈步!

骑士柯蒂斯的一举一动都被诸多平民所关注,在他率先走出院子的时候,围观的平民没有一人胆敢拦在他面前。

沉重的盔甲与长枪并没有让柯蒂斯的步伐变缓,两名骑士扈从紧随其后,在接受平民注视的时候也感觉到了名为荣誉的存在。

这就是他们渴望成为骑士的原因所在,他们期待有一天,自己也能像柯蒂斯大人那样走到哪里都被所有人所敬仰。

不知是谁唱起了在鲜花王国流传非常广的赞歌,最初声音很低,但很快变得响亮,从者众多,到了最后连柯蒂斯也是启声高歌,气势昂扬。

‘好儿郎,一生要驰骋四方~

所向无前,热血洒开土扩疆~

行军路,一路坎坷尘土飞扬~

盼故人归,我在望楼祈福永昌~

……”

虽然有传言这首歌最初是某位精灵吟游诗人从魔物口中得到的歌词,但没有谁会相信这个传闻。

这怎么可能呢?吃饱就睡的魔物哪里懂得这么高昂的赞歌。

第17章 出征!

……

大河丛林内,吃饱的哥布林们并没有倒头就睡,而是在皮鞭与大肉块的奖惩区别待遇之下,肉眼可见的快速进步着。

当穿透树梢洒落在身上的阳光变得微烫的时候,孟庆终于喊停,列队分拨射击终于勉强有个雏形了,他可算是看到这一幕了。

三段射哪怕是在火药枪支出现之后都没有被淘汰,只有到了和平年代才算真正的退出孟庆穿越前的历史舞台。

这种看似简单的分拨轮流射击的战术其实非常有智慧,哪怕人数不多的情况下也能长时间维持远程打击不中断,不管是冲锋战还是防守战,都比胡乱攻击要有效得多。

“一队二队出列,其余人解散!”

在普通哥布林又敬又畏的注视下,孟庆起身从督战台上下来走到队列前方,。

狗肉上不了席面的普通哥布林们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感慨总算是得到了解脱,而矮子里面挑将军挑出来的这二十名哥布林,算是大棒营地除了十夫长外勉强拿得出手的真正精锐。

两名十夫长,二十名手握弓箭目光也算清澈的哥布林列队向前,步伐已经有一丝一致的样子,操练哥布林的过程不提也罢,孟庆一丁点都不想回忆,真的太笨了。

“多余的话我就不说了,猫妖的栖息地已经打探清楚了,用你们手中的箭,杀猫妖,吃肉!”

“风!”

“风!”

“风!”

连续三波整齐一致的回应声响起,普通的哥布林还没高兴多久,闻声就是露出艳羡的表情。

他们也想和这些同伴一样,在这个时候享受别的哥布林投来的目光,指不定就能很快脱单了呢。

风就是进攻的意思,哥布林的智商不够,说什么冲锋突进太扯,反而一个字的风最好用。

这一点孟庆非常清楚,而风羽箭的呜呜声也和风声一样,哪怕真的还不懂听到‘风’就攻击,听到风羽箭的声音也能反应过来。

孟庆并没有一大早就急不可耐的带着吃饱的哥布林们,去毫无目标的找寻猫妖的栖息地复仇,而是先派出了精锐哥布林组队进入丛林分成三个队伍抱团探索。

而他则是坐镇营地在操练整个营地勉强称得上战士的哥布林,养精蓄锐。

直至三波外出的队伍一同返回,道出找到目标的消息才改变策略,挑选出还能看的二十名哥布林并入一队和二队中又操练了一会才打算离营。

这里面涉及很多事关战争天平倾斜角度的东西,他知晓就行,没必要和普通哥布林讲解的太清楚。

不用说准备出征的哥布林的午餐让普通哥布林看的分外眼红。

一队二队每个哥布林都有拳头大小的猫妖肉,吃了一块还不算,还能带一块在路上吃,并且孟庆承诺,这一仗打赢了之后,出征的哥布林每人最少五磅肉可以分,如果不知道五磅肉有多少的话,比划一下哥布林的脑袋就知道了。

这个时候普通哥布林哪怕再想加入一队二队也被拒绝了,得到的回答是上午的训练不过关没有被孟庆接受。

孟庆这奇峰突起的年轻哥布林‘智者’的威望已经足以让大棒营地不分男女老幼全员敬仰,失望的他们也只能期盼下一次的训练,咬牙决定下一次绝对不偷懒。

被选中出征的哥布林吃肉的时候原形毕露,不过看到并没有谁来抢他们手里的肉时也方向了,不少哥布林吃东西的时候也紧握长弓满心欢喜。

虽然要面对可怕的猫妖,但是大家并肩子一起上怕什么,有智慧的晨星大人在我们一定能胜利的,就像昨夜的大胜一样。

一个上午时间,大棒营地又多了两张网,这次出征孟庆让哥布林带上了四张网,当然代价也是不小的。

大棒营地剩余的绿蚕丝已经不多了,最多再编制两张网或者几百根弓弦,如果考虑到甩网破损需要修补的话会更少。

吃饱的哥布林再次列队,在大棒营地全员老幼的注目下大步走出营地向着丛林深处前进,很快最后一道身形也是被树干阻隔住消失不见。

留守营地的萝卜大棒面带期盼之色,看了眼树冠缝隙间的太阳又看向丛林,心情怎么也不能平静下来。

这可是时隔两年多之后,大棒营地第一次派出出征的哥布林队伍,他仿佛回到了当年跟随兄长征战四方的岁月,一时间满是追忆。

……

进入丛林不久,柯蒂斯与两名扈从就是重新来到昨日踏足过的蛛魔巢穴,垮塌的蛛魔巢穴附近的骸骨哪怕是野兽都不会再光顾的,因为没有了一丝营养,连骨头都是干枯的。

确认蛛魔巢穴真的算是废弃,不会成为其他野兽魔物的栖息地后,柯蒂斯带着两名面色不佳的扈从绕过废弃的蛛魔巢穴继续前进,这里的气味实在是太难闻了。

不断前进的柯蒂斯不时抬头看向太阳,有确定时间的原因,也在凭借记忆判断己方的位置。

迷失在丛林中的可怕不用多言,哪怕没有被魔物包围,夜晚来临就会陷入十面埋伏之中,白天少见的东西夜晚都会一股脑的跑出来狩猎,骑士的力量再强大也难能坚守一夜不休息。

“休息一下吃点东西喝点水。”

轻而易举用长枪捅死几只不长眼的怪异野兽,死去的小型野兽流淌出碧绿的粘稠血液,一看就属于不能吃的那种存在。

很多人都相信,丛林里的不少野兽都带着魔物的血脉。

至于原因么,都是寂寞犯的错……

吃了点东西喝了水,并用带来的水洗了洗脸,包括柯蒂斯在内的三人都是精神振奋了不少,不管进入丛林前的气势有多高昂,进入丛林后,高昂的气势也难以保持长久。

“两只猫妖,一颗树精,倒是没有遇到森林里最常见的哥布林,奇怪。”

休息的时候柯蒂斯回望一眼被扈从带在身上已经草草处理过的战利品。

猫妖的指甲、牙齿都很有用,毛皮虽然还不错但这个天气要是给猫妖剥皮的话,那就等着被一大群蚊虫不断的骚扰吧,即使是骑士也会不胜其扰。

第18章 狭路相逢

树精不是成精到会走路的那种存在,那是树魔。

被柯蒂斯称之为树精的存在是少数产生异变的树木。

它们看起来和丛林中普通的树木一模一样。

但是有活物靠近的时候就会出其不意的用树根和树枝困住猎物。

没有逃脱的猎物最终都会被树根拖入地下变成养料,属于中型以下野兽天敌般的存在。

即使是普通人类不小心也能毙命,要知道很多树精都带着尖刺荆棘,被刺中很快就会感觉身体酸软无力乃至麻痹的不能动弹。

“快正午了。”

柯蒂斯能够知晓此刻的大致时间,休息了一阵后他率先起身,扈从也是紧随其后。

接下来还有很长的时间留有他们探索大河丛林,黄昏之前他们必须返程退出丛林,在这之前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停!”

时间过去许久,前进的柯蒂斯忽然止步,两名骑士扈从打起精神。

“一只猫妖的尸体。”

柯蒂斯停顿片刻感应了周围后,锁定一个方位快速前进。

前行不到一百米后,他再次停下,紧随其后的扈从呼吸急促,也是看到了灌木丛中的那只毛发偏黄的猫妖,不过已经死去不短时间,蚊虫飞舞,靠近了能够闻到淡淡的臭味。

“尸体上有箭!”

当一名扈从用长枪将猫妖尸体挑起的时候,离开灌木丛的猫妖尸体上那明显的箭矢异常醒目。

柯蒂斯目光一顿落在箭矢尾端,他没在那里看到羽毛的黏连痕迹,所以刚刚也没看清猫妖身上的箭矢,还以为是普通的枯枝呢。

“做工粗糙,没有箭头,看起来应该是某种生活在丛林中的魔物射出的,猫妖的血乌黑明显是中了毒,这是一只和某种会射箭的魔物战斗过后,负伤最终在这里死去的猫妖。”

柯蒂斯很快得出判断,扈从也是连连点头表示赞成。

不过他们很疑惑,为什么猫妖身上的箭没有尾羽呢?

要知道没有尾羽的箭一旦离弦之后根本飞不出太远就会改变位置失去精准度,只有孩童手里的玩具才会如此简陋。

骑士就没几个不会两手弓箭的,一把强弓不比一把精钢长枪大剑便宜,保养起来也更加麻烦。

真正以弓箭作为主武器的骑士少之又少,一般都是当做辅助武器,柯蒂斯的扈从携带的物品中就有一把做工普通的弓箭和一壶二十只箭,即使如此也要十枚银币。

“嘶~这根箭,很不一般啊。”

柯蒂斯的眼光自然很独特,拎起箭杆看清尾端人为痕迹后久久没有离开视线。

他有一种感觉,比捡到黄金还震惊,这次大河丛林之行或许要比想象中的收获还要巨大。

骑士的力量很强,柯蒂斯徒手掷出的木箭以极快的速度飞出命中一旁的树干,速度快的肉眼都难以看清,伴随着箭矢飞出的同时,一道低沉的呜声突然作响,吓得扈从的汗毛都差点竖起。

“居然是以风的力量作为箭矢的平衡,天才之作!”

柯蒂斯双眼放光,盯着穿透树皮扎入树干中的那根木箭久久没有移开视线。

之前的猜想彻底成了现实,野蔷薇领就有修习风属性斗气的骑士,柯蒂斯很清楚风的力量有多么不可思议。

中阶的风属性斗气的骑士很多都有短暂离地浮空的能力,这是修炼另外三种属性斗气的骑士羡慕不来的。

箭矢作为远程武器,在人类中广为流传,是普通士兵们标配但无法真正像长枪一样普及的武器。

原因有很多,弓弦弓臂箭矢都有,其中需要尾羽的箭矢一直都难量产是限制士兵拥有弓箭的关键因素。

如果有一种箭不需要尾羽就能大批量制作出来,会因此产生多么大的影响柯蒂斯难以想象。

他的眼界还是仅仅局限于野蔷薇领以及周边,换成是鲜花王国的高阶骑士或者将军的话,哪怕为此付出万金也会甘愿。

“快,不前进了,现在就退出丛林!”

思考了不短的时间柯蒂斯忽然想到更深处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下意识环顾四周,只觉四周的阴影中仿佛都有莫名的存在在窥视这里。

他不敢多做停留,深知事大的他决定立刻返程,立刻回到领地汇报这一发现。

在大河丛林发现不需要尾羽的箭矢,想到更深处的柯蒂斯身体都有些颤抖,这不是激动而是恐惧,居然有什么东西比人类想的还要超前还更具有创造力。

只能是魔物!

这对人类而言绝对不能算是好消息,他只希望发现的应该不会太晚,还有补救的时间。

“丢掉,全都丢掉,只带上我们带来的东西,快!”

有些失神的柯蒂斯前行了一段距离被呼唤声喊醒,回头发现扈从被战利品拖延了速度落在身后不由得大喊道,声音带着难掩的急促。

这让扈从不知如何是好,这可是战利品啊,柯蒂斯大人进入丛林不就是为了这些而来的么?之前还觉得战利品不够多,怎么现在又要全都丢掉?

“喵呜~”

柯蒂斯喘息了一下还待再说什么,忽然抬头看向不远处的树梢。

下一秒此起彼伏的低吼声就从各处响起。

柯蒂斯这才发现,在他之前失神的时候,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走错路了,闯入到了属于猫妖的活动范围,还倒霉的被一群大白天不睡觉出来狩猎的猫妖发觉!

“大,大人,月光猫妖!”

扈从惊喜交加的声音落入耳中,柯蒂斯的表情也不由得连变。

他环视四周,看到了扈从所言的月光猫妖。

旺盛到遮蔽住烈日骄阳的树冠一处,一只毛发银白,目光中带有超出普通猫妖智慧的月光猫妖,居高临下的正在俯视他们一行三人。

“呼,还好,数量不超过二十只。”

大致确定了猫妖的数量后柯蒂斯松了一口气。

如果猫妖的数量再多一倍的话,即使是他也会觉得棘手。

因为他需要顾全扈从的安全会被限制住,而且他的土属性斗气不擅长快速奔跑,很难在密林间跑得过能够在树冠上跳来跳去的猫妖。

现在的话只需要打怕猫妖让其退去就可以摆脱现在的局面。

第19章 鹬蚌相争

“向我靠拢!”

柯蒂斯的呼唤惊醒了扈从,两人闻言快步向柯蒂斯奔来。

两人一动猫妖也随之而动,一时间三人感觉四面八方都有声响与身影,注意力难免被分散,这也是猫妖制造出动静所希望看到的。

好在柯蒂斯回身赶了过来,赶在猫妖扑击分开他们三人之前汇聚到了一起。

三人一边警惕猫妖随时可能发起的进攻一边移动位置,立在原地等待猫妖进攻是不可取的,唯有选择一片足够宽阔的空地才行。

只可惜哪怕是柯蒂斯的目力也没能在附近发现太大的空地,最终还是在几颗巨树中央还算宽敞的地方停下脚步迎接战斗。

骑士的长枪很长需要足够的空间才能施展开来,三人背对背架起长枪。

猫妖们习惯性的使用试探性扑击战术,就是作势欲扑半路折返,吸引猎物注意力耗费对方力量让其白白发力,猫妖的狩猎通常都会持续很长时间,而非像大型捕食者那样一击毙命。

如果此刻的战场是空地的话,柯蒂斯一人足矣横扫在场的所有猫妖还有余力。

只可惜战场选择的不太好,小颗的树木很多且容易扰乱视线,猫妖更是能以此借力跳来跳去。

加上猫妖那渗人的尖叫声不断响起,除了柯蒂斯,两名骑士扈从很快额头上就有汗珠,几次出枪刺出都没刺中狡猾的猫妖白白耗费力气。

柯蒂斯试图用骑士的气势压垮猫妖让其惊惧逃离,气势放出来之后虽然引起了猫妖群的混乱,但没等猫妖转身逃窜,居高临下一直没动的月光猫妖一嗓子就让其他猫妖再次鼓起勇气。

“该死的月光猫妖,给我弓箭!”

在没有办法与对手近身战斗的时候,远程武器当然是首选。

接过扈从递来的弓箭,柯蒂斯弯弓搭箭抬手就是朝树冠上的月光猫妖射出势大力沉的一箭,只不过月光猫妖早有防备,身形一闪就是躲入到树干后面,柯蒂斯射出来的这一箭深深的插入到树干上没入小半截。

射空了!

柯蒂斯并不以箭术见长,所以对此情况也是无可奈何。

在他放下长枪拿起弓箭的时候,伴随着猫妖尖利一个声调的渗人叫声,所有猫妖都是炸了毛,仿佛看到了杀父仇人一般发出悲鸣,柯蒂斯甚至隐隐感受到声讨的意味。

猫妖极其讨厌弓箭!

不是所有猫妖,而是当下这一群猫妖。

“他们被弓箭射怕过!”

柯蒂斯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这一想法,而后视线就是落在别在腰间的断箭尾端上面,那是他之前捡的,他甚至可以想象到制作出这一木箭的某种魔物以漫天箭雨杀伤猫妖的场面。

战斗依旧在继续,有柯蒂斯在,猫妖们的袭击极难奏效,持续五分钟的对峙期间,一名扈从不慎被抓伤了左臂,而猫妖也是丢下了三具尸体,唯有月光猫妖那冷漠的注视一成不变。

柯蒂斯的注意力一直都在月光猫妖身上,他知道只要成功击杀月光猫妖,整个猫妖群就会逃窜开来。

但这只月光猫妖的胆子太小了,绝对不下地不离开树冠,哪怕柯蒂斯的力量再大,射不中对手也无济于事。

“箭。”

又一次射出一箭将凌空跳下的胆大猫妖一箭射死,柯蒂斯习惯性的伸出左手接箭,但换来的是扈从呐呐的低声:“已经没了,刚刚告诉过大人你,那已经是最后一根了。”

“已经没了么,该死,带的箭太少了!”

柯蒂斯反应过来,刚刚扈从确实给他说那是最后一根箭了,但他转头就忘了,战场瞬息多变,注意力分散太多,根本没能记住。

“不能守了,随我来!”

深知久守必失的柯蒂斯丢掉弓箭,在骑士扈从震惊的注视下又丢掉扈从背后的背包,那里面是他们的干粮和替换的备用武器护甲,价值不菲。

轻装上阵之后骑士扈从速度得到提升,能够追的上柯蒂斯的速度。

三人边走边战,猫妖不肯让杀了己方不少族人的三名人类就此逃离,跳上树冠紧随其后,找寻合适的机会能发起攻击就不会放过。

“晨星大人,我们有大发现!”

探路的两名哨兵居然一起返回了,这属于孟庆交代过绝对要避免的情况,但顾不得斥责,孟庆连忙询问原因:“发现猫妖了?”

“不止,还有人类,三个人在被猫妖追赶!”

哨兵气喘吁吁的汇报情况,丛林前进当然不可能一窝蜂的往前走,探子探路还是有必要的,否则一头扎入到某个强大存在的巢穴那就危险了。

这次出征孟庆带上了三名上午去搜寻猫妖踪迹的哥布林,他们作为哨兵为队伍带路,也能提前观察到队伍前方的情况,让孟庆有反应时间来做准备。

“三个人!”

孟庆先是一惊,随后露出思索的表情。

他并没有他乡遇故知的欣喜,只是升起片刻这种想法就是将其遗忘。

因为现在的孟庆不再是人类之姿,而是真实的不能再真实的哥布林。

在丛林里,人类遇到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杀死他!

“猫妖有多少?”

孟庆继续询问,猫妖的数量很重要,数量太多的话,孟庆要考虑是否掺一脚了,至于三名人类,也许是人类的猎户之类的吧。

“十几个样子,还有,我们看到了一抹白色,可能是月光猫妖,极有可能就是我们找寻的那群猫妖在狩猎,正常猫妖不会在白天捕猎的。”

哨兵的话让孟庆醒悟。

是啊,猫妖可是夜行动物,如今正值中午,能在丛林间看到猫妖捕猎可是非常罕见的。

倒是青壮死了大半的那群猫妖有可能为了填饱饥饿的肚子在白天捕猎,而且如今离开营地也有三公里多了,碰到那群猫妖的可能性不小。

“巧了,全都凑齐了,我还没见过人类的模样呢,前去带路,所有人都准备,战斗马上就来!”

“是!”

孟庆的话音落下,已经有些行令禁止意思的二十名哥布林朗声回应。

队伍继续出发,不断调整方位。

孟庆打算绕到追逐的双方之前做好准备,不管怎么样,这场战斗定然会在丛林中开始,也会在丛林中结束。

第20章 渔翁得利

“迷路了!”

柯蒂斯的心情极其糟糕。

为了能够尽快摆脱猫妖的追击他试图抄近路向大河丛林边缘靠近,但很快他就发现周围的一切非常陌生,不在他的记忆之中。

没有足够醒目的特征性事物当做参照,很多人觉得自己在走直线,其实也许在走曲线。

几次试图找到记忆中的道路都失败了,柯蒂斯的额头也难免有细细的汗珠渗出。

天公不作美,不知何时太阳神的战车也被云朵所阻隔,不然柯蒂斯背着太阳走还是能找准方位的。

“大人!”

扈从终于发现柯蒂斯选择道路时的犹豫,内心升起不好的预感。

在丛林里迷路的可怕性不言而喻,想到这里两人心中甚至有绝望产生。

强打起精神,柯蒂斯回身一枪刺死一只胆大的猫妖,一对一的情况下没有猫妖是初阶中位骑士的对手,哪怕陷入被追杀的境地,柯蒂斯的战斗力也没有打多少折扣。

“准备战斗吧,这一战躲不过去了。”

回望丛林还能看到不下十道猫妖的身影,柯蒂斯长叹一声,被魔物追杀的情况他遇到过很多次,每一次都是凭借自身的实力成功脱险,他相信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事实上追到这里猫妖们已经杀红眼了,人类骑士的个人实力确实强大,强大到没有一只猫妖能够接住他的一枪。

此刻紧追不舍的猫妖更多的是凭借心中的那团火在追击,有一种哪怕付出再大代价也要将目标留在丛林中的惨烈。

月光猫妖在族群猫妖不断死伤之后终于忍不住出手了,它人立而起,前肢并在一起,几秒钟后受伤的猫妖身上洒落下一团月光般皎洁的荧光。

沐浴在荧光中的猫妖伤势快速愈合,眨眼间两只还剩一口气的猫妖就重新活蹦乱跳。

“这就是治疗术么!”

因为月光猫妖的手段,柯蒂斯与远在战场外眺望此处战场的孟庆皆是升起难言的情绪,柯蒂斯是咬牙切齿,孟庆则是带着毫不掩饰的渴望。

这群猫妖是打不过人类的,孟庆在看清战场局势后很快就得出如此判断。

三名人类不是孟庆之前猜测的什么猎户,看为首那人其身着铁甲手持铁枪气势不凡的模样,孟庆哪里还会不知道这就是萝卜大棒与哥布林长者口中谈及的人类骑士。

“好可怕!”

同样和孟庆远远窥视战场的哥布林们,看到大展雄威接连挑飞刺死猫妖的人类骑士时,不由得全部打了一个寒颤。

理智催促他们尽快远离这样危险的存在,但孟庆没有下令,哥布林哪怕手脚都在打哆嗦也没有一个敢转身逃跑的。

孟庆是哥布林中唯一身体与心理都平静的,这名人类骑士虽强也没让他生出不可战胜的绝望,曾经身为人类连核平场面的记录都看过,哪里会被一个人轻易击垮坚韧的心灵。

“杀吧杀吧,最好杀的两败俱伤才好。”

孟庆呢喃着,目光中有着难掩的火热,他已经想定,这一脚他还非插不可。

曾经数量多到可以轻易剿灭猎物族群的族人,此刻只剩下小猫三两只,即使还活着的也是个个带伤。

月光猫妖积攒的能量已经耗尽无法再释放出哪怕一个治疗术出来,它在柯蒂斯的注视下人立良久,与柯蒂斯对视了很长时间后,绝望的发出一声悲鸣。

还能动弹的猫妖踉跄着在地面上跟随月光猫妖远去的身影而去,面对强大的人类骑士,死伤惨重可以说近乎被灭营的猫妖终于被打怕了,撤退了。

只要月光猫妖还没死,它们的族群好歹还保留了最后一点希望,月光猫妖深知即使它跳下树冠也无法敌得过那三人,蝼蚁尚且贪生,何况有智慧的猫妖呢?

“呼~”

直到最后一只猫妖的身形消失在密林间不见,包括柯蒂斯在内的三人都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两名胳膊大腿乃至脸部都有伤痕的骑士扈从甚至喜极而泣。

不容易啊,太不容易了,没有柯蒂斯一直护着他们,他们此刻可能已经躺到地上变成了一具尸体。

“此地不宜久留,抓紧包扎一下比较严重的伤口,快随我离开丛林!”

调息了片刻恢复了部分力量,柯蒂斯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他环视四周,那种被窥视的感觉依旧没有消散。

这让打退了猫妖进攻的他依旧不敢放松警惕,天知道丛林里还有什么东西盯上了他们。

三人的周围地面上都是倒地毙命的猫妖尸体,身处战场的三人手上身上都有血液,有自己的也有猫妖的。

哪怕是柯蒂斯都没能在猫妖一次又一次的突袭下不受一点伤势,好在有斗气护体,等闲小伤还不会让柯蒂斯皱一下眉头。

他的斗气还有近半可用,若是轻视他的话,死亡就是最好的归宿。

“大人,要不然歇息一会吧。”

骑士扈从一边忍痛用绷带包扎伤口一边提议,换来的是柯蒂斯强硬的拒绝:“不能等,必须马上走!”

“那好吧。”

两名扈从的心也随之沉了下去,他们不明白柯蒂斯到底在担心什么,打退了猫妖之后他们应该有充裕的时间找寻正确道路,为什么需要这么急着走呢?

几分钟后,三人重新上路,柯蒂斯锁定了一个方位闷头前进,留守在原地是最不可取的,不试图找寻一下怎么能知道能不能尽快找到正确的方位呢?

“风!”

没有前行多远,一道低沉的声音忽然在密林间响起。

声音刚落下,一道道尖利的呼啸声就从后方两侧响起,一连近二十根箭矢飞出,走在柯蒂斯后方的两名骑士扈从都没能反应过来,后背、大腿上皆是被箭射中。

少数被皮甲弹开,但还是有箭头刺穿皮甲伤到了脆弱的肉身。

“风!”

“卑鄙!”

呼啸的风声还没完全消散,在柯蒂斯的怒吼声中,孟庆目光平静的再次射出箭矢。

其他哥布林不用吩咐,在目标没有失去抵抗力的时候是不会停下射击的。

第21章 骑士之死

长枪抡圆将所有飞向自己的箭矢挑飞,柯蒂斯不愧于善于防守的骑士之名,连续三波箭雨都没能有一根伤到他。

只不过在抽空低头,发现跟随他的两名扈从身上插满箭矢嘴角溢出血液的时候,还是生出了悲痛的情绪。

一把抓起落在脚边的木箭,看清木箭的尾端光秃秃的没有尾羽只有两道凹痕的时候,柯蒂斯斗气全部激发维持防御姿态,丢下木箭内心剧烈的挣扎。

扈从还是没能护住,他若是现在转身离去还是有可能逃出生天的。

但骑士的荣耀以及发现了比某方面比人类还走在前面的魔物现身,他瞬间做出了决定,长枪架起,身形一矮持着长枪就是直冲灌木遮挡住的一侧丛林。

柯蒂斯选择冲击的方位正是孟庆所在的方位,这是因为他判断出这面的箭矢数量更多认为这里是对方的主力,事实上也是如此。

只不过灌木丛边缘的孟庆并没有被这一现象吓到,丢下木弓拿起甩网,口中含住许久的木哨吹响。

尖利的哨声在呜呜呜的风羽箭飞行中非常的特殊,听到这一声响后,另一侧的哥布林们钻出灌木丛,朝背对己方露出破绽的骑士,奋力射出手里的箭矢。

箭如雨下,柯蒂斯不断舞动长枪护住头部与四肢,斗气也是多数聚集在这里,剩余射向躯干的木箭都是不躲不避。

他对自己身着的护甲非常放心,这可是出自矮人铁匠的精良之作,即使是单手剑都难以将其刺穿,更何况这种无力的木箭。

等闲三十步的距离柯蒂斯在开始提速冲锋的时候,只花了不过五六秒的时间,这个时间很短暂,只够哥布林们射出两拨箭矢。

在柯蒂斯冲到灌木丛外十五步速度提升到最快的时候,他有一种久违的感受,如果这一战能够获胜的话,阻碍他许多年的瓶颈或许会有松动,这可是拿着金币都绝对买不来的大好机会!

“果然真正感觉到危险的战斗才能激发斗气的力量,怪不得久经战场还活下来的骑士最容易突破。”

在已经隐约能够看到灌木间不断移动的绿色低矮身影的时候,柯蒂斯还有闲心思考这些东西。

他已经认清灌木丛里是什么东西,居然是魔物中弱的可怜的哥布林。

至于哥布林为什么忽然会有如此胆气袭击一名骑士还能拥有不需要尾羽的箭矢,那是战斗胜利后才需要考虑的。

柯蒂斯如今只需要进攻进攻再进攻,一次性打垮胆大包天的哥布林!

一大团东西忽然飞出灌木丛,和纤细的木箭比起来很是醒目。

柯蒂斯的目光迅速锁定那团在半空中舒展开的东西,当迎头撞上来不及挑飞的时候,被甩网罩住的柯蒂斯才想清楚这是什么东西。

一张网!

渔网在内陆并不常见,因为制作它的材料很难得。

柯蒂斯有见过用网捕猎的猎手,当初的他对此不屑一顾,认为只是歪门邪道。

骑士只有锻打自身才是真正的王道。

当被坚韧到奋力都难挣断的网罩住之后,柯蒂斯内心生出懊悔的情绪。

哪怕他不断摆动身躯甩动长枪,也没能从中脱困,反而因为枪头被缠住甩网将他捆的更紧。

第二第三以及姗姗来迟的第四张网落下,被四张网罩住的柯蒂斯整个身形都已经看不真切,但从网孔中反射出的光亮还能看出,里面的人还没有放弃挣扎。

孟庆射了几箭觉得目标应该伤的差不多要死了,但下意识丢了一个侦测技能后他立刻吹响木哨重新拿起木弓。

其他欲靠近用钉锤敲打被网罩住目标的哥布林闻声一愣,反应迅速的快步后退,反应慢的立刻就知道为什么晨星大人吹响警示的哨子。

一道剧烈的波动以被网罩住的人类骑士为中心朝四面八方扩散,澎湃的力量让泥土翻飞草木根系尽断。

没能躲开这一波动的哥布林被震荡波甩飞出去,在半空中就是大口的吐出绿色的血液,最终撞到树上或者摔倒在枯枝落叶中艰难的想要爬起。

哪怕相隔十几步的孟庆也是在波动袭来的时候身形不稳差点摔倒,一直没停的箭雨终于被干扰停下,还有两只倒霉的哥布林被同伴的木箭射中屁股。

稳住身形后孟庆颇有些敬畏的拿起弓箭继续射击。

那名骑士发出如此强大的波动后依旧没能挣脱整整四张甩网,要知道甩网都是用六根绿蚕丝编在一起的,绝对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哪怕被网住的骑士挣开一张两张乃至挣开第三张网部分,但还是没能真正脱困。

风羽箭离弦的呼啸声响起,许多爬起来的哥布林下意识的捡起弓箭对着目标就是射击。

箭矢离手之后才回过神来。

愤怒与后怕充斥所有哥布林的内心,他们越射越快,直到箭壶里的最后一根箭用完才不得不丢开木弓,用酸痛乃至被弓弦割破的手掌揉搓快要抬不起来的胳膊。

哥布林围成的圆形包围圈内,密密麻麻的木箭扎在地上和已经不动弹的人类骑士身上,远远望去像是一只巨大的豪猪一般吓人。

如此近的距离,过半的箭矢都是命中了目标,少说目标身上也插了一两百根箭,哪怕是一只牛头怪此刻也绝对死的不能再死了。

但孟庆依旧没有放松警惕,用侦测技能观察了一眼后目光瞪大,还没死!

是的,在侦测技能的观察中,那名足足承受了长达近一分钟箭矢射击的人类骑士此刻还活着。

只不过状态栏一行中有【濒死】【出血】【中毒】【虚弱】等多种负面状态,如此情况让孟庆倒抽一口凉气,人类等闲一名骑士都这么叼么?

还打个屁啊!

柯蒂斯此刻状况非常糟糕,他在爆发了最强大的冲击依旧没能挣脱甩网的时候就明白,自己真的要命丧大河丛林了。

这一天他早就想到会到来,只不过没想到会是今天,会是如此憋屈的死法,对手会是魔物里堪称最弱小的哥布林。

即使身着铁甲,斗气衰弱的柯蒂斯也没能挡住所有袭来的箭矢。

其中一根扎入到他耳中的箭矢是真正的致命伤,其他伤口处也在中箭后很快有麻痒感出现。

哥布林的箭淬毒了,柯蒂斯跪倒在地目光中满是痛苦,他的力量与斗气都已经衰竭,真的已经油尽灯枯了。

如果没有之前被猫妖不断骚扰被迫迎战的情况,他的爆发绝对能够摆脱束缚逃出生天。

可惜……

可悲……

感受到临身的箭矢变得稀疏,柯蒂斯也没觉得自己还有活命的机会,当头部不断传来重击敲打的感觉后,柯蒂斯的眼睛很快闭上。

人类中也算精锐的初阶中位骑士,就此命丧大河丛林。

传扬出去的话,更是能让大河丛林的危险性提升一个等级,哥布林之名能够止小儿夜啼。

第22章 血债血偿

“停!”

侦测技能确认目标已死亡后,孟庆这才喊停。

事实上他最初是不打算杀死这名不凡的人类骑士的,有曾经身为人类的原因,也有对方确实非常能打的原因。

但考虑到人类骑士拥有的那份让哥布林胆颤心惊的力量时,最终孟庆还是闭上眼睛。

俘虏对方太冒险了,大棒营地也没有谁掌握治疗能力,哪怕现在放这名人类骑士一条命,抬回营地的时候也在颠簸中失血过多而死了,孟庆相信自己淬毒的毒箭绝对不止一根射中了那名骑士。

换句话说,人类骑士死定了,除非神灵下凡不然谁也救不活了。

在箭矢全部射完之后,孟庆让一队二队的哥布林拎着木棍钉锤去近身敲打不会反击的那名骑士。

喊停之后孟庆闭上的眼睛终于睁开,他的目光中少了一份名为怜悯的存在。

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鹿有谁怜?

他怜悯人类,谁怜悯哥布林?

“不好了,不好了,有一个人跑掉了!”

战斗结束了自然是打扫战场,插满地面的箭矢被捡起,还能用的会被放回箭壶里。

很快就有另一个坏消息传来,之前倒地误以为已经被射死的另外两名人类有一人不见了,孟庆在其他哥布林跃跃欲试的注视下最终摇了摇头。

还是算了吧。

这一仗打的非常辛苦,没有甩网立功,哥布林指不定死伤多少呢,被全灭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里已经远离了大棒营地,没有谁熟悉地形,孟庆敢带人离开营地,一是有探过路的前锋,二是一路上都在醒目的树干上做方向标记,他最清楚在丛林里迷路的代价了。

“太阳,充满希望的太阳终于出现了!”

云朵被风吹动,被阻隔许久的阳光终于洒落大地,踉跄捂着伤口但依然有血液不停从各处流出的骑士扈从见状,在绝望中看到了希望,一如阳光这么光明。

背对阳光,骑士扈从大步奔跑。

他是真正的丢盔弃甲,长枪丢了,手里只剩一把开路的短剑。

护甲也只剩胸口部位,脚下的鞋子也丢了一只。

在密林中前行,他的脸上身上手臂上很快就被划出血痕,脚掌也是不知被什么东西刺破。

当这名骑士扈从终于在视野尽头看到大片光亮的时候,疲惫到极致的身体不知从哪里生出来力气。

他忘却了疼痛,丢掉了手里的所有东西,以冲锋的架势向着光亮最明显的方位冲去。

“救,救命!”

冲出丛林的骑士扈从依旧在旷野上大步狂奔,当终于看到人类同族身影的时候,他只来得及用干涩到极致的喉咙发出最大力气的呼救就此倒地。

庆幸的是身体还在起伏没有就此一倒不起。

田间,听到声响的农夫拎起锄头警惕的望向后方,当远远的看到一道不停狂奔的身影时,他警惕的心总算放下来了,还好不是魔物。

“救命~”

远远的有声音飘来,农夫就见那道身影直勾勾的倒下,不由得面色大变。

慌乱了好一会之后,才想起要去上前看看,即使如此他也紧握锄头没有将其放下,一把锄头可值半个银币呢!

约半小时后,银杏村内,所有听闻到消息的村民都是聚集到了村长的院落。

望着躺在床上面如纸色皮穿肉烂浑身上下没一块好肉,哪怕用力拍打或是灌水都没能唤醒的那名眼熟的骑士扈从,围在床边的众人沉默了。

名为恐惧的情绪环绕现场,没有人敢在这样的气氛下率先开口说话。

“派人通知男爵大人了么?”

许久之后,才有一道干涩的声音响起,终于打破了诡异的气氛。

“已经去了一会了。”

长长的舒气声响起,不少人憋了一口气好一会了。

实在是他们都被吓到了!

骑士扈从还好,进入大河丛林受了如此严重的伤势但活着逃出来了,这可以被大家接受。

但如果进入丛林的有两名扈从一名骑士,出来的只有一名骑士扈从的话,那就太难以让人接受了。

柯蒂斯大人呢?

他们遇到了什么样的危险,才会落到如此凄惨的地步?

丛林里有什么?

太多的疑惑充斥在众人心头,沉甸甸的,与其他人对视,所有人都看到旁人脸上难掩的忧虑以及名为恐惧的存在。

……

“晨星大人,还去猫妖栖息地么?”

在银杏村村民被逃出丛林的骑士扈从传递出来的意义所震撼恐慌的时候,人类平民眼中变得更加可怖的大河丛林,绝大多数地方其实是非常宁静的,没有传闻中遍地魔物那么可怕。

“去,怎么不去,血债定要血偿!”

午后的丛林内其实是很安静的,这个时候的丛林温度很高,稍微活动一下就会让汗水渗出,而凉爽的夜晚才是丛林真正热闹的时刻。

“血债血偿!”

哥布林们学着孟庆的话语大声回应,休息了一阵吃了东西喝了水之后,先天记性不好的哥布林们很快就忘却了被人类骑士支配的恐惧。

几名哥布林中的力量最高者背负着沉重的铁甲抬上长枪跟在了队伍后面,这可全都是钢铁啊,哪怕是哥布林也知道钢铁的珍贵,它比石头骨头好用太多了!

猫妖胆敢接连两次袭击大棒营地,从带人走出营地那一刻起,孟庆就没打算空手回去。

哪怕路上平添意外,哥布林负伤了好几个,但此行的目标猫妖们死伤更加惨重,估计能打的不会超过五个猫妖,不趁这个大好机会一举彻底击垮死敌猫妖更待何时?

放虎归山,终成大患!

要知道月光猫妖汲取月光之力的秘密孟庆可还没解开呢。

休息的空当甩网也被修补的差不多了,其中两张完全断裂的被拆解了一部分修补破损的第三张,只有第四张完好无损。

即使如此孟庆也是对之后会遇到的局面充满信心,连人类骑士都被哥布林打败了,还有谁?

猫妖栖息地,时运不济的这群猫妖,在月光猫妖亲自带队外出狩猎结果又一次溃不成军归来时,士气已经降到了冰点。

雄性几乎全灭,有战斗力的雌性也死的七七八八,约十只幼崽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一丁点东西了,可以预见哪怕不来外敌,仅是吃这一个问题就能击垮已经虚弱到极致的猫妖们。

在月光猫妖冷漠的注视返回营地后重伤倒地的族人良久后,一道道凄厉的尖叫声响起。

毛发翻飞,养养伤极有可能活下来的的那只带伤猫妖很快被咬断了喉咙,被曾经的同伴分做食物,血腥味飘散到很远之外。

第23章 迁居的想法

率先吃饱的是月光猫妖,它独自攀爬到了只有它能攀登的巨树。

剩余猫妖们哪怕刚断奶的小猫崽都是在饥饿的驱动下朝着已经分辨不出形状的血肉走去,舔舐成年猫妖争抢洒落在地上的碎肉和渗入到泥土中的血液。

“喵呜~”

月光猫妖的精力消耗巨大,所以回到树梢上的窝巢中很快就是沉沉睡去。

它本来打算等到月亮升起再醒,借助月光之力补充消耗巨大的身体,没曾想还没睡多久,它就被一声接一声急促的猫妖呼唤声唤醒,甚至连巨树巢穴都有猫妖胆敢接近了。

月光猫妖怒气升腾,冲出窝巢后刚看清下方的情况就是愣住了。

之前还有一定数量的族人此刻还能站起来的只有攀登上它所在巨树的三两只,剩余的无论老幼身上都或多或少的插了不少熟悉的木棍。

而木棍曾经的主人,那些可恶的绿皮哥布林,正举着手里的武器将这颗孤零零立在丛林中的巨树根部围住,不停的发出不堪入耳的辱骂。

视线在哥布林中扫视,月光猫妖的视线最终锁定比周围哥布林明显气质不同的孟庆。

拥有人类与精灵血脉的孟庆,在哥布林中就是那么的鲜明那么的醒目,甚至画风都有点不一样。

孟庆来到这方世界后还没照过镜子也没能见到任何像是镜子的东西。

他能看到的都是普通哥布林,而哥布林的样子是什么样的呢?有好事人类曾经编过一首打油诗,非常形象的形容了哥布林的型与貌。

体似半身高三寸,身如矮人瘦五分。阔面凸鼻琥珀目,尖耳豁牙垂膝拳。

比半个人类略高,身体宽度约等于二分之一矮人,大脑袋大鼻子大脸,绿油油的眼睛还有一对招风耳,手臂因为长期劳作甚至和腿差不多长。

这就是哥布林!

可以想象的到,创世神创造哥布林这种生物的时候,一定是用脚捏出来的。

相比之下精灵简直就是创世神的亲儿子亲女儿,长得那叫一个俊啊,俊到人类、矮人乃至魔物、动物都羞的恨不能以手捂面。

拥有四分之一精灵血脉的孟庆,浑然不知自己在他人眼中的模样是什么样的。

他只以为和普通哥布林相似。

毕竟有人类血脉的萝卜大棒也只是哥布林放大了一点几倍的样子。

孟庆之所以这么多年都被哥布林们照顾的好好的吃穿不愁,身份固然很重要,更多的还是那份远超哥布林的相貌与气质。

闲话说的有点多,言归正传。

看清孟庆之后,月光猫妖的眼睛蓦然瞪大,一脸见鬼的表情。

大棒营地已经很久没有往外围扩展了,孟庆这个混血哥布林存在的事情,除了大棒营地没有他人知晓。

唔,或许还有一个,孟庆的便宜半精灵老妈。

“给我上!”

瞅了几眼发现了月光猫妖的踪迹,孟庆大手一挥就命令哥布林拎着武器开始爬树。

对于爬树这种事情哥布林虽然不如猫妖擅长,但要是说不会那就太扯了,丛林里长大的,哪怕是一只兔子也都是会上树的。

斗智斗勇许久之后,实力不如全盛一半的月光猫妖最终还是被迫从树冠上跳了下来,而后两张甩网甩出,生擒月光猫妖的计划终于圆满达成。

亲自爬上这颗不同寻常的巨树,孟庆站在树冠上眺望,可以获得更加良好的视野。

他终于第一次离开地面看清丛林树冠上方的样子,虽然除了树枝就是树叶,完全看不到边际所在,但他还是很满意的。

只可惜这棵树太大了,要是大棒营地周围有这么一棵树就好了,在黄昏的时候坐在树梢上看夕阳,那一定是非常唯美的画面。

等下?

树不能移,哥布林还不能移么?

刚想下树的孟庆忽然一拍大腿,差点把自己从树上拍下去,看的树下的哥布林们心惊胆战,唯恐全营地的希望忽然坠树而亡。

“唔,这里是猫妖之前的栖息地,周围一定也有溪流活水,大棒营地周围几百米许多树都枯死了,被哥布林往日破坏的很糟糕,也许真的该换一个环境生活了。

还有,猫妖不吃素,天知道这附近到底有多少果子一直到成熟都烂在树下!”

低声呢喃着,孟庆的眼睛越来越亮,他越想越觉得这个想法非常不错。

大棒营地周围几百米想找一棵挂满果实的果树?

做梦去吧,许多果子还没长成就被饥饿的哥布林找到囫囵吞下,连鸟都不往大棒营地拉屎……

“换,这两天就换,事不宜迟,不然指不定哪里就会窜出来一群家伙将这里占据了,能被眼高于顶的猫妖看重,一定有原因的。”

思考了没一会孟庆就打定主意,他相信回去和萝卜大棒解释了后对方会赞成的。

至于普通哥布林会反对?

哥布林完全没有什么金窝银窝不如自家草窝的想法,有吃的才是王道。

大棒营地在一个地方栖息这么久,也该动动了。

……

“哐当~”

暴怒的乔治男爵在气愤之下一脚踢倒往日会让仆人每天都精心擦拭的一人高瓷瓶,这一个绘有贵族出行图的瓶子就能买一套骑士全身甲!

好在有柔软的地毯,倒地的瓷瓶并没有碎裂开来,发泄出怒气的乔治男爵连忙上前扶起瓷瓶,要上来帮忙的仆人也被他踹了出去。

“可恶!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重新坐回座椅上的乔治男爵脸上依旧带着难以置信之色。

一名初阶中位骑士,修习的还是最擅长马下作战的土属性斗气,外带两名有不低战斗力的扈从,一起进入大河丛林半天,最后走出大河丛林的居然只有一个浑身浴血半死不活的扈从!

太扯了吧,难道闯入到了牛头怪的乐园被牛头怪狠狠蹂躏了?

没理由啊,牛头怪只会出现在丛林深处,大河丛林外围什么时候也能让一名初阶中位骑士生死不明了?

一旁等待的书记官伊文没有出声惊扰自家领主,他知道这个时候最好不要插话,让领主大人自己先想的差不多了,想明白才行。

第24章 来自野蔷薇领的救援

乔治男爵自言自语许久,瞥到伊文后想起报信的人肯定还在焦躁的等待回复,不由得叹息一声呼唤伊文:“书记官,你认为这是真的么?”

“小人相信报信的银杏村村民是没有这个胆子说谎的,小赛尔德是老赛尔德的儿子,我认识很久了,很可信。”

“那就是真的了,所以,我就这样没了一名骑士?”

“或许柯蒂斯骑士并没有死,只是被某种力量限制住了,才会让扈从先离开丛林,至于扈从为什么会这么惨,也许返程的时候遇到了点麻烦,毕竟扈从也只是扈从而非骑士。

我相信以柯蒂斯骑士的实力,哪怕遇到数量超过一百的哥布林营地也能从容而退,但可以知道的是,柯蒂斯骑士肯定遇到了不小的麻烦,而且如今需要领主大人派出救援。”

伊文早就思考出了该回答的内容,所以话说的很迅速。

他说完之后,觉得很有道理的乔治男爵点了点头,没有犹豫立刻给出命令:“让萨克骑士带上一名骑士帮手,一起去银杏村,务必要将柯蒂斯安全带出大河丛林,他曾经救过我的命!”

“你踹瓶子的时候就该说这句话,早干嘛去了?”

伊文暗自腹诽不过没有说出来,领了命令退出会客厅后舒了一口气,看了眼天色后没敢停留快步向城堡外小跑而去。

他最初接到银杏村的求援后也是难以置信的,但他看到小赛尔德做不得伪的慌张之色,看到小赛尔德胯下的那匹马是骑士扈从的顿时相信了大半。

这种情况并不是没有可能的,大河丛林危机四伏,一名骑士在里面遭遇危险不算离奇。

迟于乔治男爵得知消息的萨克骑士听闻消息面色数变,拉着跟随伊文来到校场的小赛尔德询问了数句后脸色更加难看。

骑士才懂骑士,伊文和小赛尔德都不明白逃出大河丛林的扈从最后说出的那句救命的意思。

但萨克懂得。

扈从最后喊出的是救命而不是求援,柯蒂斯遇害的可能已经在这个时候超过了陷入危机的可能。

自付马下作战实力仅比柯蒂斯强两分的萨克,对于男爵的命令并没有拒绝但也没觉得此行轻而易举,哪怕还能带上一名骑士帮手也是如此。

如果丛林里的危险能让柯蒂斯都无法逃脱,那他和另外一名骑士进去,折进去的可能性也很大。

“萨克统领,你怎么了?”

伊文表情疑惑,萨克的样子明显表明,事情比他猜测的还要棘手,不然不会让一名初阶高位骑士都露出如此忧虑的表情。

“忽然听到这种消息,心里很不好受。”

萨克摇了摇头,他和柯蒂斯认识很久,当初他初来野蔷薇领的时候,马下作战可以说和柯蒂斯不分上下,对方是良师益友般的存在,如今陷入危机生死不知,萨克自然颇为担心。

“吉人自有天相,我相信柯蒂斯骑士定然能转危为安的。”

“嗯,事不宜迟,我这就带人去银杏村。”

萨克勉强点了点头,心情还是很沉重,他晓得事态紧急不容耽搁,没有花太多的时间悲伤或回忆过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不亲眼见到柯蒂斯,萨克就不会放弃救援的打算。

身为初阶高位骑士,萨克的名字在野蔷薇领极其响亮,甚至要比野蔷薇领辖下的几名村长名声大得多。

在魔物存在的世界,能够挺身而出击杀魔物保护土地与平民的骑士,自然无论到哪里都会得到平民敬重的对待,实力越强越是如此。

柯蒂斯有三名扈从,其中一名距离生出斗气成为骑士只差最后一步。

成为骑士是一次进化般的跃升,没有超乎想象的努力和必不可少的天赋,很多人终其一生也无法跨过这道门槛野鸡飞上枝头。

与柯蒂斯同行的初阶中位骑士居然是少见的女骑士,在萨克将其他骑士聚集过来道出柯蒂斯深陷大河丛林生死不知的时候,兰雅挺身而出。

原因很简单,她能成为骑士,多亏了当年柯蒂斯的救命之恩以及常年的指导训练。

兰雅的扈从自然是两名身形矫健的女扈从,女子成为骑士的先例很多,最广为人知的当然是鲜花王国现任女王,高阶初位骑士的实力足以让九成九男子汗颜。

现任女王陛下登基的时候还只是普通的中阶中位骑士,但有整个王国做后盾,加上骑士天赋还算优秀,自然在这十多年间成为了整个人类王国都少见的高阶初位骑士。

她是鲜花王国众多女骑士的信仰,人们对她的崇拜也远超历代任何一任国王,直追鲜花王国初代先王。

两名骑士五名扈从策马奔腾的动静可不小,有人在看到五人的方向也是蔷薇镇南方时不禁疑惑,昨天柯蒂斯骑士不是也往蔷薇镇南方前进么?

发生了什么事?

不同于昨日,柯蒂斯深陷丛林的消息并没有被蔷薇镇的镇民所知晓,但不妨碍他们猜测,绝大多数人依旧抱着乐观态度。

自从上次以大河丛林为源头席卷数个王国的的魔物暴动过去,这么些年蔷薇领几乎没有多少波澜升起,大多数人已经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平静生活。

……

太阳西斜,距离日落还有不到一个小时,在营地苦等良久的萝卜大棒在接到哨兵的汇报,得知孟庆带领的出征队伍得胜而归时大口的松了一口气。

他真怕孟庆会在路上或目的地遇到危险,但他无法在孟庆启程的时候出面阻拦。

猫妖们三番两次的袭击大棒营地已经让大棒营地不胜其烦,趁其虚弱的时候将其打垮是最好的机会,要不是他需要坐镇营地以防意外,他真的想带队亲自出征。

“只能说果然不愧是兄长的崽,血脉真的是太重要了!”

在快步离营准备迎接得胜而归的勇士时,萝卜大棒也不禁感慨,甚至生出了名为后悔的情绪。

如果早知道血脉如此重要,他当年说什么也要努力拼搏,让后代先天实力就远超其他哥布林,哪里会像现在这样只会凭借身份欺压普通哥布林,实力完全和其他哥布林没有多大差别。

他现存的四个子女都是普通雌性哥布林生出来的,能掳到人类适龄女性的可能太小了,即使真的掳到也很难保全其性命长达近一年。

只要还有一丁点勇气的人类女性都不会心甘情愿的为哥布林生产后代,想尽办法寻死才是常态。

第25章 满载而归

大棒营地外,望着比猫妖栖息地贫瘠许多的树林,孟庆心中的想法更加坚定。

在返程之前他带着哥布林们在那颗巨树周边走了一圈,方圆几百米内就找到几十颗硕果累累的果树。

有些已经成熟被直接摘下,有些距离成熟的时间也不算太久。

孟庆甚至看到了类似栗子核桃这样的果实,更远处不用想肯定还有不少。

常年以树冠为家的猫妖,栖息地是连飞鸟都不愿意靠近的,正常情况下丛林里成熟的果实很多都是会被猿猴摘取或被飞鸟啄烂,果皮保存完整的情况下,水果的保质期也很长。

在知晓大河丛林也有冬季的时候,孟庆就生出危机感。

连松鼠都知道为过冬储备干粮,他真不知道懒散的哥布林这千百年间到底是怎么活下来的。

“我回来了!”

远远的看到大步奔行的萝卜大棒,虽然没有真正生死关头走一遭,但见识了非人力量的人类骑士,孟庆说不后怕是不可能的。

如今得胜而归见到这具身体为数不多的血亲,孟庆脸上也是浮现出了轻松的笑容。

“你没事就太好了!”

萝卜大棒没有第一时间关注出征归来的哥布林们的战利品,在他眼中孟庆比再多的战利品都重要。

孟庆觉醒后,昨天夜里萝卜大棒甚至幻想如果孟庆是自己的孩子那该多好啊,他估计做梦都会笑醒的。

感受到拍打在肩膀上手掌传递的关切之意,孟庆的心头也是暖暖的。

哥布林大多数比较愚笨,亲情什么的少的可怜,孤身一人来到这个人不生地不熟的异界,还能有一个可以依靠的存在,孟庆很庆幸。

“叔叔,来看看我们此行的战利品,绝对会让你大开眼界的!”

哪怕心里年龄在人类中都算成年的孟庆,此刻居然有点像想要和大人炫耀的孩子般的心态。

萝卜大棒最开始面带笑意点头,看到众多被哥布林肩抗手提的猫妖尸体时满意极了,有这么多猫妖肉,省着点吃过冬之前是不要担心食物了。

“咚~”

当视线落在队伍最后方的几名满头大汗的哥布林身上时,萝卜大棒的眼睛蓦的瞪大,拎在手里的钉锤也是无意识的掉下,差点把在其一旁馋的快要流口水的孟庆便宜堂妹砸断脚。

“兄长在上!

我看到了什么?

一整套人类骑士全身甲!!!”

惊呆的萝卜大棒发出呻吟般的声音,一旁的孟庆见此情况终于畅快的笑了起来,他就等着这一刻呢,他知道把一套人类骑士战甲外加武器搬回营地,绝对能让小有见识的萝卜大棒震惊。

十几秒钟后,萝卜大棒兔子般的原地跳起老高,半空中就下意识的胯步狠狠的摔了一跤。

没等孟庆将其扶起他就是手脚并用爬行了几步,而后飞奔来到了队伍最后方,珍而又珍的伸出手,抚摸那套即使没有被阳光照耀也亮的耀眼的铁甲。

这种由铁矿石混合其他矿石锻造出来的铁甲是不会生锈的,人类世界美名其曰银光甲。

从钢筋混凝土充斥的都市来到遍地树木的丛林,孟庆虽然知道铁很有用但并不了解在这个世界,真正提炼出来的钢铁价值。

他穿越前的世界钢铁廉价到随处可见,路灯、电线、汽车、建筑乃至道路桥梁都蕴含大量钢铁,废铁随便收几吨轻而易举,得益于工业革命的进行,那个世界对冶炼钢铁的技术早已达到鼎盛。

这个世界呢?

一把沾了水就很快会生锈的锄头镰刀都能被平民离开家门就不会离手的世界,钢铁就是货币,部分人类王国甚至用铁币充当货币而且流通还十分广泛。

从这点就能知道,一口铁锅的价值有多大了。

大棒营地当初抢到一口铁锅,可是全营地上下高兴了半个月之久。

那么一整套人类骑士也会重视的全身甲呢?

答案是能买四五千磅的粮食,足够一家四口人敞开肚皮吃上七八年!

望着不断用手触摸银光甲满眼放光的萝卜大棒,孟庆甚至觉得对方会突然来一句‘myprecious’……

喜闻乐见的画面并没有出现,足足欣赏抚摸了几分钟银光甲,萝卜大棒终于回过神来,重新跳回孟庆身边,双眼放光:“这是怎么回事?”

“这个么,说来话久长了,来,咱们坐下慢慢说,大家也都累了,把东西放下再说吧。”

孟庆笑了笑,萝卜大棒醒悟,这种荣耀的事情当然要当着所有哥布林的面讲述才行。

他没有再追问,哪怕心痒难耐,也耐着好奇与渴望招呼留守的哥布林前来帮忙。

黄昏时,大棒营地上空炊烟飘荡,有锅就能煮汤做饭,有火就能吃上炖烂的熟食减少牙齿的磨损,哥布林的小日子比还在茹毛饮血的猫妖们过得有滋味的多。

被藤条捆住四肢挣扎都不能的月光猫妖在被木棒敲晕昏迷了一路后,被肉香刺激的从昏迷中清醒过来。

看到四周都是抱着一块肉哼哧哼哧啃得不亦乐乎的哥布林,再看到不远处树干上悬挂的各色猫妖毛皮,一时间各种情绪翻飞。

只可惜哪怕嘴里都被塞了一大块实木,月光猫妖连尖叫都无法发出,只能发出呜呜呜的悲鸣。

这只月光猫妖是大棒营地近些年来第一个俘虏,也是除去某个倒霉的半精灵外最了不得的俘虏。

发现月光猫妖醒了后,吃了一半的哥布林们都是凑过来看新鲜,有孟庆叮嘱倒不会发生吐口水乃至朝月光猫妖撒尿的恶劣事情,但当着对方的面嘻嘻哈哈大口吃着猫妖肉还是可以的。

“月光猫妖醒了么?我去看看。”

营地正中也在吃晚饭的孟庆接到消息后站起身来。

他吃东西都不同于其他哥布林,哪怕手里的是木碗木筷以及和其他哥布林无异的猫妖肉块,依旧像是在吃山珍海味般细细咀嚼良久才咽下。

许多哥布林试图学习但根本学不到一成,画虎不成反类犬罢了。

已经从孟庆的讲述中知晓前因后果的萝卜大棒也是站起身跟上孟庆。

他对月光猫妖的态度很复杂,很想杀了但又想先养着它看能否驯服。

如果能的话那就厉害了,要知道当年兄长都试图驯服月光猫妖但都没有成功,也有月光猫妖太稀罕的缘故。

孟庆呢?

打心眼里他就没打算驯服月光猫妖。

曾经生活的世界有过一句话他对此很是赞同。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第26章 确定迁徙

换成哥布林被猫妖俘虏,如果还能活下去的话或许会忍辱负重以俘虏的身份活一天算一天。

猫妖就不同,野性未退的它们被驯化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被同族强者打败成为手下倒是很有可能。

他只想从月光猫妖这里得到月光猫妖能汲取月光力量的办法,不管是什么办法管用就好,哪怕真的没有得到答案,月光猫妖也不会有太久的时间可以活。

现在的大棒营地,完全达不到拥有外族俘虏的实力,兼并几个哥布林营地后或许能够跨出这一步。

“呜呜呜~”

看到孟庆出现在视野中,一直怒视其他挑衅作死哥布林的月光猫妖不断挣扎,嘴里也是发出呜呜呜的悲鸣,表现的十分激动。

围绕月光猫妖的普通哥布林们见状散开几步,猫妖积威已久,不少哥布林心中还残留着对猫妖的惧怕,哪怕此刻的月光猫妖只是不能动弹的俘虏。

“晨星大人来了。”

此起彼伏的问候声响起,众多哥布林回头后望顿时让出一条路,满是敬仰的望着孟庆。

能够享受如此注视的哥布林,大棒营地这么些年一共也只出了两个,一个是孟庆,一个是孟庆没能见过只能从传闻中听到不凡事迹的便宜老爹。

觉醒精灵血脉、改良弓箭、创造甩网、带领族人击败猫妖夜袭、反攻猫妖栖息地成功俘虏对方首领月光猫妖、反攻期间半路上都能强杀一名人类骑士外加一名人类随从还得到了珍惜到极致的骑士战甲和武器。

种种不凡作为让孟庆的名字在大棒营地越来越响亮,在今天就已经超过了不作为的萝卜大棒许多,而做出这一切所花费的时间也仅有三天两夜而已。

如果哥布林中有智者存在的话,那么定然会说出两句话:

‘有的哥布林天生就是来创造奇迹的。’

‘哥布林当如是也。’

“你有话要说?”

面对不断挣扎表现激动的月光猫妖,孟庆表情很是平静,他并没有太过急切的想要从月光猫妖这里得到问题的答案,熬鹰的故事孟庆听说过,孟庆相信只要不出意外,他迟早能从月光猫妖口中掏出所有秘密。

一起在丛林里生活了这么多年,哥布林也是勉强能理解猫妖叫声意思的,换成人类就不同了,既听不懂哥布林的语言也听不懂猫妖的叫声。

这也是人类敌视绝大多数魔物的原因所在,连沟通都做不到又怎么能坐下来好好说呢?

“呜呜呜呜~”

月光猫妖换了一个声调,显得很是急切,甚至有点头的举动。

“我不听我不听,嘿嘿嘿嘿,谁也不许放开它嘴里的木头,看好它别让它咬断自己的舌头。”

面对猫妖急切的请求,孟庆的回答跌破围观哥布林的眼球,萝卜大棒先是一愣而后大笑不止,笑的肚子都疼了还没停下来。

月光猫妖还没死就好,看到这里孟庆就放心了。

一个白天都没闲着的孟庆此刻已经很疲倦了,吃饱了之后他急需休息补充精神。

不过在睡前他并没有忘记和萝卜大棒这个大棒营地名义上的首领商量迁移营地的事情,这很重要。

“你说猫妖的栖息地附近也有一条溪流?

遍地都是挂满果实的果树?

还见到了胡桃树?”

听完孟庆的讲述,萝卜大棒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个消息堪比他之前见到孟庆带回来银光甲的冲击,让萝卜大棒整个人都晕乎乎的。

在孟庆的描述中,几千米外的那片丛林简直就是世外桃源,比萝卜大棒现在所在丛林丰饶十倍几十倍!

“搬,明天就搬家!”

萝卜大棒的回答干脆的超乎孟庆想象,他仿佛一丁点都没有对故土的留恋,这让孟庆也有些诧异。

“哈哈,你年龄小不知道,当年大棒营地也不是一开始就在这里长居的,你出生之前营地就迁移过好几次。

印象中你堂兄就是在一次迁徙途中出生的,一眨眼都七八年过去了,真快啊。”

萝卜大棒看到孟庆脸上的诧异笑着开口解释原因,很快孟庆就了然,原来在丛林里,迁徙居住地真的是常态。

不光哥布林,任何能够长期生存下去的族群都不会在一个地方居住太久。

太过安定会失去进取心哪怕危险临头都不知,更多的时候还是丛林其实也是流动的,会随着季节的更替出现某处食物多到烂在地上某处食物匮乏的情况。

很多生物其实一辈子都在迁徙之中,尤其以吃素的最为常见。

食物就是绝大多数生物一辈子努力追寻的存在,没有任何生灵能够例外!

得知有一个已经探明的区域比当前居住地好上十倍有余,萝卜大棒恨不能现在就告诉全营地这个好消息。

他已经可以想象得到,大棒营地储存足够多食物、全营老少今年不必在风雪停下后费力找寻食物乃至被寒风冻死的幸福冬天。

孟庆也在这个时候问出疑惑并得到解答,原来丛林中的秋季真的是丰收的季节,哪怕是平日里懒惰的哥布林多花点时间走远一点也能收集到足够多的果实储存起来准备迎接冬天。

这里的冬季比较短,一般两场雪过去后气温就会转暖,寒冷前后持续的时间不会超过三个月,水会结冰的时间更短。

从这里孟庆大概能推断出这片丛林所在的区域应该是温暖带与亚热带交汇区域,有冬天但并不长久,夏天也不会闷热到热死人的地步,可以说算是比较适合生物栖息的地方。

也就候鸟才会在冬天来临之前迁徙,更多生灵足够勤奋的话,还是能够在这片土地上扎根下来一代又一代生存下去的。

“果然只能说我太想当然了,还在用以前的思维思考,这是不行的,这个世界很多东西都不能用以前的思维来思考了,还好发现的及时,不然迟早会狠狠的栽一个跟头才明白。”

与萝卜大棒道了晚安,一切安排妥当后孟庆终于可以休息。

他回到自己的小屋后发现房间被重新装饰了一遍变得十分整洁,比起之前好出太多,不知道是萝卜大棒的吩咐还是其他哥布林自发做出来的。

躺在犹如稻草般挺拔细长草茎铺就的床铺上,孟庆的心情在连续数日的担忧之后总算能够勉强心安了。

大棒营地当下面临的危机几乎没有,他孟庆也不用担心睡觉的时候会忽然被什么危险袭击,有整个营地的哥布林作为后盾,他终于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

“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

大不大?

真想去看看啊……”

睡着之前,孟庆的脑海里不断的闪动这些念头,有二十多年人类的记忆,他的想法不会和哥布林一样仅仅局限偏安一隅。

见过人类骑士、俘虏神异的月光猫妖,孟庆的野心也在成长,未来的模样还十分模糊,会走到哪一步孟庆也猜不到。

但正是因为未知,未来才会有惊喜。

第27章 敌人是哥布林!(三更求票)

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这一次马蹄声一直到村里才消失,萨克现身银杏村立刻传遍了整个村子。

因为受伤骑士扈从的原因,绝大部分银杏村的村民都是不得不返回村庄。

平日里经常走的田间道路一转眼仿佛也变得危险起来,至于大河丛林此刻在村民眼中更是可怕。

沉着脸下了马,和同样身着战甲的女骑士兰雅大步向前。

背负着一把骑士大剑的萨克名声在外,哪怕只是第一次见到他的银杏村村民,也能从其超出柯蒂斯不少的摄人气势中感受到不可战胜的感觉,由心生畏。

“人在哪里?”

大迈步进入不入眼的简陋小院,萨克声音洪亮,离得近的胆大村民只觉耳朵嗡嗡作响,片刻后面带敬畏退到更远处。

“在屋里,还没醒。”

银杏村的村长赛尔德一脸的苦意,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情,他再怎么不甘心也不会贸然上报失踪孩童的消息,原本只是一只蛛魔作祟,如今可就不一定了。

魁梧的身形几乎要顶穿低矮的木屋屋顶,身高六尺的萨克比起普通人高出一两头,哪怕是同为骑士的兰雅站在对方身旁娇小的都像是一个未成年的女童。

木屋内,气质完全不是普通民妇能比拟的女骑士兰雅抿着嘴一言不发,视线锁定躺在床上,即使昏迷中都不时皱起眉头的那名骑士扈从。

她认识这名扈从,因为她与柯蒂斯太熟悉了,几乎每周都会到柯蒂斯家里坐一坐吃一顿饭。

骑士扈从某种意义上和贵族的仆人差不多,大多数时候日常起居都是和骑士一起,这也算骑士超越平民的一种体现,怎么说也不用什么事情都必须自己来做了。

今年三十过三岁的兰雅英姿飒爽体态丰满,不是像贵妇那样的肥肉而是真正拥有爆发力量的肌肉,她徒手力量能够轻而易举打死任何一个比她健壮的普通人,即使是魔物、野兽也没少命丧她的拳头之下。

和萨克一样,兰雅也不是野蔷薇领土生土长的人,她是作为童养媳被卖到野蔷薇领来的,具体出生地不明,兰雅也放弃了漫无目的的找寻,这在当下太难太难了。

兰雅能踏上骑士之路乃至成为现在的初阶中位骑士,柯蒂斯之功牢不可破,有些事情太过久远,岁数不够的人根本不知道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有人说兰雅是陪柯蒂斯睡了,但这句话绝对不敢当着外人的面讲不然肯定躺床上几个月下不了床。

也有人说柯蒂斯一直视兰雅为亲妹妹,他的妹妹当年被饿死了,救下也快要被饿死的兰雅后就没撒手,发掘出兰雅的骑士潜力一直作为哥哥、榜样教导到今日。

没有和野蔷薇领另外一名女骑士那样被乔治男爵费尽心思搞上床,兰雅的态度很关键,有柯蒂斯保护更加关键。

当年是乔治没成为男爵,后来兰雅成为初级中位骑士后哪怕乔治成为男爵,兰雅不愿意他就不敢强迫,那样会让骑士毅然反目的,即使撕毁契约骑士也不会心甘情愿的承受凌辱,如果这样软弱的话那也不会成为强大的骑士了。

内心深处,兰雅坚信柯蒂斯哪怕真的遇到危险现在一定还活着。

她太清楚柯蒂斯脚踩大地时的战力了,那对她而言就是像一座山峰一般坚不可摧,是她成长中遮风挡雨的苍天巨树,一旦扎根就不会轻易被撼动。

“醒来!”

整个银杏村村民都没能唤醒的骑士扈从,在被萨克以骑士之音入耳后忽然打了一个机灵,睁开了赤红色的眼睛。

“萨克,萨克大人!救救柯蒂斯大人吧,他快不行了!”

这名骑士扈从醒来的第一句话就让在场所有人心神巨颤。

骑士扈从意识不清楚,蓦然看到萨克还以为自己还在丛林里。

他逃离前最后看到的是柯蒂斯被大群哥布林用网罩住攒射的画面,他深知拼上一条命也没办法在如此众多的哥布林弓箭手中帮助到柯蒂斯,第一反应就是去找寻援兵。

“天哪!”

银杏村村庄赛尔德一瞬间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能让这么扈从说出这句话,柯蒂斯之前绝对已经陷入生死危机之中了!

“哥哥!”

女骑士兰雅再也保持不住仪态,面带难掩的惊惧之色,还有不可置信。

“敌人是谁?”

唯有久经战斗的萨克才知道询问真相,他知道这名扈从被从昏迷中唤醒,醒不来多久还会沉睡,甚至精神都会受到冲击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

但事态紧急的时候,骑士扈从的伤势哪有一名骑士重要。

“哥布林!!!”

骑士扈从嘴里吐出这个让三人都意想不到的名字。

眼见骑士扈从眼睛有些失神,萨克不敢怠慢,紧赶慢赶还是在其再次昏迷之前问出了柯蒂斯进入丛林后的大致前进方位。

至于更加具体的不是不想知道,而是骑士扈从的精神枯竭已经没办法保持清醒了,任凭萨克声音再大也无济于事。

“天杀的哥布林!我兰雅与你们不共戴天!”

女骑士的诅咒声传出很远很远,飘荡在银杏村上空久久不散。

“事情不对劲,很不对劲,柯蒂斯的实力你我都知道,哪怕一两百只哥布林将其团团围住,他也绝对能杀出一条血路出来,而且这名扈从都能逃出来,没有理由柯蒂斯没出来。”

眼见兰雅就要转身直奔大河丛林而去,萨克不得不上前用魁梧的身形拦住她的去路,要是让兰雅就这么去了,估计冒失之下还得再折进去一个。

至于柯蒂斯?

萨克暗中摇头,被哥布林这种魔物团团围住陷入危机,没能逃掉的话下场只有一个,如果换成是兰雅的话或许现在还能活着,但是否精神还没崩溃也得两说。

太迟了!

从事情发生到骑士扈从不知花费多少时间冲出丛林再到银杏村报信人赶去蔷薇镇,萨克等人匆匆赶来距离天黑也没有多久了。

出发前心中就有不好预感的萨克哪里敢连夜深入大河丛林,这无疑是自寻死路。

第28章 大河的传闻

“你给我让开!”

萨克之名在其他人那里好使在兰雅这里不好使,原因有很多。

当年萨克自付实力不错对兰雅表现出好感,兰雅也尝试和对方相处了一段时间。

但多年走南闯北的萨克性格浪荡暗地里还有不少情妇,比较保守的兰雅很快就与他切断了关系甚至形同陌路。

在那之后萨克多少也觉得对不住兰雅一般情况下都不会招惹她,也不会以势压人。

“你现在去大河丛林就是在给柯蒂斯陪葬!”

不慎之下萨克说出了心里话,这让兰雅怒目而视,要不是打不过萨克恨不能现在就拔剑砍死这个人。

“我兄长要是死了,我发誓一定要挑战你!不死不休!”

多年的积怨在这一刻终于爆发,兰雅彻底和说错话的萨克撕破脸,柯蒂斯生死未知,这边萨克就诅咒柯蒂斯已经死了,谁能受得了?

“不死不休我也得拦住你,要不然你就没命挑战我了。”

萨克头大如斗,女骑士什么的最难缠了。

有女王陛下做表率,鲜花王国的女骑士那脾气一个比一个大。

关键鲜花王国律法还偏向女骑士,任何胆敢杀害女骑士的人,无论是谁,哪怕是另一个王国的君王,鲜花王国也不会善罢甘休。

或许不会穷兵黩武举国皆兵去复仇,但以雄厚的财力加上众多的盟友,绝对会让对方吃不了兜着走。

兰雅怒气升腾,即使着甲都显得饱满的胸脯来回起伏,但也确实收回了几分理智,没真正被愤怒冲昏头脑。

萨克看勉强拦住兰雅后松了一口气,他一口气道出内心的想法,说完之后连声叹息:“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也许要不了多久,十几年前出现的魔物暴动,也许会再次席卷这片土地!”

“不要!”

深知魔物暴动可怕的兰雅下意识的喊出声,不由得倒退几步撞在墙上,右肘都深陷在墙壁里少许,足以见得她强横的力量。

“你别嫌我说话难听,连哥布林都胆大到围攻一名擅长马下作战的初阶中位骑士还有不小可能已经成功了,可以想象,丛林更深处会是怎样的光景。

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魔物们一定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对进步缓慢的我们而言绝对不是好事。

大河丛林会去的,明天天一亮我就和你一起去,这次轻装上阵扈从也不带,以免遇到危险束手束脚。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不找到柯蒂斯,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毕竟他也是我的良师益友。”

兰雅沉默了,她能听得出萨克语气中的担忧,她也明白萨克的话是非常有道理的,一时间百感交集,担忧柯蒂斯的兰雅无助之下清泪溢出眼眶,让人看了莫名生怜。

“女人真是麻烦!”

萨克叹息一声,清楚兰雅脾气的他没敢上前冲老好人,不然绝对少不了挨几拳头,别看兰雅现在显得很是柔弱,他敢靠近兰雅第一反应就是揍他。

……

清晨的丛林是一天中最祥和最美丽的时刻,夜行生物已经归巢,白昼活动的生物还没多少醒来,只有早起的鸟儿在树梢间跳来跳去,奏响悦耳的歌声。

初升的阳光穿过树梢,点点斑驳洒落在地面上,很快就可以看到水雾升腾的景象,丛林中的湿气很大,等到太阳升高了,这一幕也会随之消失。

虽说孟庆和萝卜大棒都打算在今天将营地搬离到更富饶的区域,但必要的准备工作还是要做的。

普通哥布林在听到营地要搬迁的消息后少有见到不舍的,更多的是欣喜,这和萝卜大棒的描述一模一样。

今天要搬家,孟庆没有一大早就操练哥布林们,比起人类搬离居住地面临的诸多麻烦,哥布林搬迁无疑要简单很多。

在等待大锅煮出肉汤的时间,哥布林们就是拆卸掉了自己的破烂木屋乃至茅草屋,将木棍、茅草、树叶等物品分类捆缚起来,没有这些现场收集会非常麻烦,三五天内都只能露天睡觉。

孟庆没有和普通哥布林那样忙着拆解自己的屋子,这种事情有普通哥布林效劳。

他起了床后在营地周围活动了一圈,算是临别时最后再看一次营地周边。

孟庆相信,迟早有一天,大棒营地的活动范围会重新扩展到这里,那个时候这里经过修养的丛林定然会变得比现在富饶许多。

“大河到底在什么位置?”

当他来到营地每天取水必须抵达的那条小溪边时,用清澈的溪水洗漱了一番,甩了甩手上的水珠,孟庆侧头看向一旁跟随的萝卜大棒。

这条小溪如之前孟庆所知,很浅,偶尔能看到不足一指长的小鱼小虾,费力抓取实在是不值得,和孟庆需要的那种宽大河流差的太多。

丛林中有一条大河的事情孟庆是知道的,但具体在何处又是什么样子的孟庆无从所知。

他清楚的明白,一条流动的河流的价值所在。

纵观他穿越前的世界,文明最先开始的区域都是河流两岸,有水的地方才有更多的机会。

“很远,往那个方位一直走的话,可能要走三天。”

萝卜大棒看了眼太阳,环顾四周最终指了一个方向。

他没去过大河,但他那非凡的兄长确实去过,归来后和他描述过大河的位置和模样,说实话,萝卜大棒内心非常想要去大河附近见识一下,哪怕只能远观一眼也好。

“大河很危险吧。”

孟庆点点头,三天的路程,以哥布林在丛林间的行进速度判断的话,大概距离应该在五十公里以上。

对其他哥布林而言确实很远,可能一生都无法去往远离营地的这么远位置,但孟庆有曾经为人的体验,几十公里路程他还是能接受的。

“嗯,那是鱼人的领域,除了鱼人外还有一些能上岸的硬甲蜥,水下更是危险,哪怕是鱼人都能一口吞下的大鱼也不是没有。”

萝卜大棒点了点头,丛林中每一片区域都有主人,没有足够的实力贸然进入他族领域无疑相当于挑起战争。

“鳄鱼么?也是,这种古老的爬行动物出现的时间应该要比陆地动物早的多,至于鱼人,确实是比较棘手的家伙啊,毕竟水陆两栖就是比地上的生灵有更大的优势。”

又询问了萝卜大棒一会,孟庆对大河的了解更多了。

他已经做出大棒营地日后的发展方向,那就是向着大河推进,他有信心在冬季结束之前亲自抵达大河旁,见证那条养育了大片丛林以及诸多生灵的母亲河。

以河流两岸为发展根基,而后壮大族群,走向更远乃至走出丛林。

这是孟庆来到异界的第一天晚上就做出的打算。

困守丛林绝非孟庆想要看到的,丛林可以是哥布林的家,但肯定不是唯一的家。

世界那么大,那么精彩,不去看看怎么行?

第29章 不安的孟庆

日上三竿,大棒营地的迁徙开始了。

近百号哥布林背着大包小包带上全部家当,在离开这片居住许久的丛林前,只是稍带不舍的回望了一眼,就是毅然决然的甩了甩背后的包裹,跟上了前方迁徙的队伍。

如此大规模的迁徙,前进的速度自然不能太快。

孟庆分出超过营地战力的一半作为先锋和两翼的护卫,他自己则是落在队伍最后方,也会帮助落队的哥布林一把,更是赢来了许多好感。

哥布林的幼生期很短,但亚成熟期很长。

哥布林大概在六个月的时候就能满地跑或者在树上爬上爬下了,这个时候的哥布林已经可以尝试自己找寻吃的,比起人类幼童漫长的成长期不要太狂野。

大棒营地的人口统计在今天已经完成了,这份由孟庆亲自出面制成的统计表也只有他自己能看懂。

承载文字的是几片揉的松软平整的兽皮内衬,笔则是炭笔,文字的话只可能是孟庆的母语汉字。

整个大棒营地八十七号哥布林,六岁以上的成年雄性有三十八,雌性有二十五。

剩下的的二十四号都没成年,孟庆也算在其中。

不过有战斗力的超过十个,能走路的也有一多半,只有五六个出生不到半年的幼年哥布林需要照看。

成年中年龄超过二十岁的哥布林不多,这个年龄换成人类寿命已经相当于六十岁,体质力量都大幅度下降。

即使如此他们对继续活下去的念头也没有一丁点改变,他们非常努力的在干活,唯有体现出自己的价值才能在营地里得到一口饭吃。

反观青壮哥布林就比较懒散了,能偷懒一会绝对不会放过。

走在队伍最后方的孟庆在得出想要的观察后内心了然,之前对哥布林操练的还是轻了,连老迈的哥布林都还有如此求生欲望,看来之后对整个营地青壮的操练可以翻倍了。

行走在林间的众多哥布林忽然集体打了一个哆嗦,挠了挠头后只当是被风吹到了。

哥布林的衣服一般都只有一条兜裆遮羞布,有些干脆就是藤条系着草叶,甚至未成年的哥布林尤其是雄性什么都不穿,也不怕树枝戳到蛋。

孟庆看到了这一情况但并没有做出表示,他知道想要改变哥布林的生活习惯绝非一朝一夕的事。

仓廪足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人类如此,哥布林也是如此。

等到哥布林懂得在任何场合都开始重视自己的仪表时,那孟庆的计划也接近达成了。

那需要非常长远的时间,孟庆正在努力缩短这个时间,他相信只要去做,就必然能够看到这一幕的出现。

大棒营地的迁徙不是一路都顺风顺水的,一路上队伍遇到过不下三波智慧生物搜索队伍的窥视,更是遇到了不少没脑子的野兽攻击。

智慧生物的话偷偷跟了一会就自觉的远去,丛林里迁徙的哥布林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野兽的话只伤了两名哥布林就全部被射死乃至生擒,不一次性杀死所有猎物可以将食物保存更久,这在丛林里尤其关键,哪怕是哥布林也知道。

如今大棒营地开始晾晒的肉干有很多,也是这些肉干的味道将嗅觉敏锐的野兽吸引过来的。

时间过了正午,出发近两小时的迁徙队伍已经走了大半路程,可以预料的到,傍晚之前大家都可以在新的营地安家落户,吃上第一顿在新家的晚饭。

不知为何,孟庆在今天醒来后总有不好的预感,到了这个时候预感更加强烈。

走在队伍最后方的他保持着比其他哥布林更大的警惕,也在思考这种像是预警的危机感的源头到底从何而来。

“会是月光猫妖,还是那名死在丛林里的人类骑士?”

视线多次落在口水都快流干的月光猫妖身上,每次孟庆看过去,月光猫妖眼中的凶残都会减少一些。

被捆了这么久月光猫妖嘴里的木条一刻都没被放下,一天一夜了它连一口水都没喝到,已经非常非常的虚弱。

不过有孟庆在还是不会担心月光猫妖会真的会突然挂掉,侦测技能可以非常清晰的显示出月光猫妖此刻的状态。

在大棒营地全体老少修整了一会继续踏上迁徙时,几公里外的丛林,两名人类正用矫健的身形快速在林间穿梭。

偶有不长眼的毒蛇窜出来还没靠近就被一把挥舞间仿佛有波动出现的细剑斩断。

细剑的主人收起武器,露出姣好的相貌,只不过脸上的杀意让人一见就犹如面对寒冬一般冰冷。

修习水属性斗气的兰雅身为女子,体质力量都比不过修习其他三属性的男性骑士,但她也有自己的优势,那就是持续作战能力强大的可怕。

水属性斗气的绵延不绝,在有水的地方恢复斗气的速度远比其他属性斗气要快。

哪怕是空气中也都是有水分的,这也是兰雅之前狂言要挑战萨克的自信心所在,真比缠斗,萨克可能会和兰雅打一个平手。

当然,萨克可以以雷霆般的速度快速结束战斗,他通常情况下面对敌人都是这么做的。

掌握风属性斗气的萨克哪怕身形魁梧,但行走在林间,脚踩枯枝落叶留下的脚印要比兰雅还轻。

当下萨克距离成为中阶风骑士,激发出风的力量伤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让速度更快身形更敏捷还是非常轻松的。

萨克的出招速度以及身体的反应速度是当之无愧的野蔷薇领之最,初成骑士的胡德曾经尝试和萨克切磋,只是不到一个呼吸就是落败,换成在战场上胡德已经死了。

“该死!”

又前行了几百米,萨克的速度放缓,咬牙紧随其后的兰雅呼吸有些急促。

她想追的上速度远超自己的萨克还是有些勉强,好在萨克赶一段路都会停下休息片刻,也算是照顾兰雅这个女骑士了。

密林间到处都是粗细不一的树木,哪怕是这片土地上土生土长的生灵在其中都可能迷路,更别提常年在平坦旷野区域生活的人类。

流动的丛林这句话绝对不是随便说说而已,丛林间的树木也是有寿命的,丛林的样子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发生改变。

没有人敢说真正的了解丛林,除非是丛林中的精灵,传闻中拥有智慧,是自然之神宠儿的丛林之子。

丛林之子是否真实存在没有人可以说的清楚,精灵或许真的知道但对此讳莫如深。

第30章 迁徙完成(三更求票)

“迷路了么?”

兰雅喘息了几下后呼吸逐渐变得平稳,常人看不到的领域,她消耗的斗气正在缓缓恢复之中,同时恢复的还有消耗的体力。

“事实上我根本对大河丛林的地形一无所知。”

萨克很干脆的坦白,他曾经多次进入过大河丛林,至少每年一次,但每次进入都会感觉仿佛是第一次进入一般陌生,对于人类,丛林太冷淡太排斥了。

很多游荡骑士获取金钱的办法就是不停的赶路,在旷野赶路,用绘制出来的地图向各方领主换取金钱,而贵族领主们也很乐意用钱买到领地外的地形图,哪怕非常简陋也比两眼摸黑要好得多。

哪里有山川,哪里有河流,哪里适合作物生长,哪里又有能打造武器盔甲的矿脉。

这些是任何一个统治者都渴望获得的信息,尤其是有关魔物活动的领域更是如此。

大河丛林地处鲜花王国西南,丛林另一边就是另外一个人类国度,不过据说过的不怎么好,那边的魔物活动的比较频繁,人类村庄根本不敢坐落在丛林边缘十公里内。

兰雅很失望,她少有进入大河丛林,此刻内心也多少有些忐忑。

大河丛林的传言,她知道的很多都是从柯蒂斯口中得到的,柯蒂斯每年都会进入大河丛林,银杏村全村人都认识柯蒂斯,他的威望在村里很高,比萨克还要高。

两名骑士真正遇到的棘手问题不在于袭击的魔物或野兽,事实上到现在两人杀掉的魔物也不过十个,还是没办法离开原地的树精居多。

树精这种东西丛林中到处都有可能出现,毕竟是真正的伪装大师。

真正的问题在于对丛林的不熟悉,进入茂盛的丛林就相当于进入了某个庞然大物的口中,未知永远都是最可怕的。

从清晨到正午再到傍晚,从开始的气势蓬勃到气势衰退再到士气低垂到连话都不想说。

眼看太阳神的战车即将落入地平线之下,整整一个白天都没能找到想要寻找的柯蒂斯踪迹或者哥布林营地的萨克无奈的摇头。

他总算明白为什么乔治男爵当年会放弃对丛林的开拓而选择防御,再来丛林二十名骑士,下场可能与他们两人一样还是会迷路在丛林之中。

萨克也进入过不少丛林,但从没见过像大河丛林这样变化极大的丛林。

银杏村的村民说,大河丛林这么些年一直在往外推进,距离十年前推进了约四五十步,这是从当年竖立在丛林边缘的一排木桩推断出来的,如今木桩在丛林边缘不仔细看已经无法辨认了。

在夜幕真正降临之前,有野外生存经验的萨克准备好了两人休息的地方,也架起篝火开始准备晚饭。

一整天时间都在吃干粮喝水,晚上再不吃点热食补充一下,明天白天精神会很糟糕的。

用树枝拨弄着面前的一团篝火,兰雅怔怔的望着翻腾的火焰出神,这一天的所见让兰雅的心情极其矛盾,她甚至短暂的生出就此离开丛林的想法,虽然下一刻就将其按下。

烤肉的香味很快在傍晚的丛林中吸引到了肉食的动物,但萨克动都没动,只是扯着嗓子喊了几声,声音传出很远依旧如雷霆般响亮,吓得野兽仓皇逃窜。

“吃点吧,你好像睡不着,那上半夜你守,下半夜我来替你。”

萨克知道兰雅此刻就像是一个火药桶般情绪不稳定,所以尽可能的简短讲述了自己的意思。

他烤好了肉后递给兰雅见其没有接,用才摘下的树叶将其包起放在一旁,几下窜到四五米高的树杈间,躺在藤条编制的简易吊床上,在夜幕降临后很快就此睡去。

兰雅确实很难在这个时候睡下,等到烤肉都变凉了后,她捡起之前收集的干枯木材添加到篝火中翻动了几下篝火。

火星溅射发出噼啪的声响,有那么一瞬间,兰雅真的想一把火把这片丛林烧个精光,没了丛林,魔物也就没了威胁人类的能力。

“要是我修习的是火属性斗气就好了,等到成为中阶骑士,一定能将这片丛林一点点的点燃。”

丢了几片入夜不一会就有细微水珠附着的树叶到篝火从中,望着被灼烧片刻就有水泡冒出,久久没能真正燃烧起来的树叶,兰雅默不作声。

大河丛林中的植物很难烧,许多树木都进化出抗火的能力,除非是天然的引火源才能将丛林点燃。

但丛林间的溪流有很多,是天然的隔火带,哪怕树枝树叶被烧得光秃秃的,来年春天还是会长出新芽,真正被火烧死的树木千百年来少之又少。

一直到夜幕已深兰雅才感觉到精神不济,她站起身,再次给篝火填了火柴后,拎起细剑就是冲入丛林,很快有惨叫声响起。

借着夜色躲在暗中的猎手变成了猎物,不一会儿兰雅拎着带血的细剑归来,胸口中的那团气也发泄出去了不少。

“夜深了,去睡吧。”

萨克不知什么时候醒来,轻松从四五米高的树杈上跳下,快要落地的时候身形一翻在半空中翻了一个身,轻盈的落地宛如灵猫一般敏捷腿弯都不动一下。

他这一手可是吸引怀春少女与浪荡贵妇眼球的特殊本事,不过如今兰雅真的没心情看他,只能说萨克白白炫技了。

“嗯。”

入夜之后第一次开口的兰雅点了点头,也没假意推辞,她确实需要休息了,明天还需要继续在能绕死人的丛林中赶路,不休息的话哪怕是骑士也扛不住。

嗅着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坐在篝火旁的萨克望着篝火也是很快失神,明天到底要往哪里走呢?

他很是犹豫……

……

“呼,终于到地方了。”

尽管萦绕在心头的危机感一直没散去,但迁徙的大棒营地诸人在午后不久还是安全抵达了目的地,离得老远孟庆就是看到了丛林间那颗醒目的巨树。

很多第一次见到如此挺拔伟岸巨树的哥布林兴奋不已,有的甚至快步上前,丢下行囊后几下窜到树上,猴子般灵活的快速攀爬,最终抵达树冠区域,可以将头探出树冠,真正的居高临下观察这片生活了许久的丛林。

三十八哥布林合抱!

这是在大家放下行囊,孟庆提议所有哥布林欣然接受后测量出的准确巨树周长。

换算一下的话,这颗巨树直径近十米,哪怕在大树遍地的丛林中也是绝对罕见的存在,至于高度的话,仅靠目测孟庆只能说最少八十米高,高度的测量比周长要难许多。

第31章 暗中观察

没让孟庆多吩咐,休息够了的所有哥布林就是自发的开始搭建房屋。

这一次孟庆干预了一下,茅草屋彻底被放弃,包括未成年的哥布林在内都是以巨树为圆心向四周开始活动,收集笔直的木条和已经成熟的各种野果。

孟庆严格做出限制,没成熟的果实一律不许乱摘,发现就要接受鞭打三下的惩罚。

已经不太担心会被饿到的大棒营地哥布林们对于藤条制成的鞭子很了解,鞭打三下不轻不重,但绝对不好受,对于孟庆的话也是多次重复努力记住。

到了傍晚时分,新的大棒营地中央巨树下已经堆积出了不下于上千磅的成熟果实。

如此丰饶的收获让所有哥布林们开心不已,这还是只捡熟透了比较好摘的果实摘取的收获,孟庆之前粗略走一圈的观察确实没错,巨树周边这片区域生长的果树足以让大棒营地幸福的渡过今年冬天。

黄昏之前由树枝、树叶、藤条搭建的新式哥布林木屋成型,孟庆有远超哥布林的眼界,哪怕是木屋也能玩出新花样。

最大的变化就是木屋都是搭建在离地的树杈上的。

这片土地曾经是猫妖的地盘,地面上可是有大量野草和不少虫子的,不像之前的营地那样火烧脚踩许久,土地已经踩的野草都难生长。

胆敢在今夜睡在地上的话,被虫叮咬出来几个包没跑。

哥布林们对于搭建在树杈上的木屋喜欢的不行,巨树周边百米外有一圈低矮的树木,树杈离地也就三五米高,几下就能窜上树。

有树身作为地基,只要藤条捆的足够结实,根本不用担心像以前睡觉的窝棚那样能随时垮塌。

萝卜大棒自从来了新地方后,一整个下午笑的嘴都合不拢,多次念叨兄长保佑的话语,孟庆听了也对素未谋面的老爹更加好奇了,拉着萝卜大棒听对方讲了好大一会关于便宜老爹的事迹。

“该不是他也是穿越过来的?这么巧的么?”

听完部分关于便宜老爹的事迹,孟庆露出强烈的怀疑表情。

便宜老爹的血脉可是和萝卜大棒无二的,理论上来讲哪怕觉醒的血脉中人类比较多,也只能说智慧接近人类而已,除非有宿慧才能做出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事迹,他孟庆做出来的东西虽然也不少,但和对方相比就差远了。

孟庆的便宜老爹做出的事迹很多,带领大棒营地从二三十哥布林的小部落最高扩充到近三百哥布林战士。

多次带领族人离开丛林入侵人类活动的平原,一对一硬撼过人类骑士不落下风。

最不可思议的事迹也是孟庆现如今拥有的身体能出现在这个世界的原因:俘虏一名半精灵并成功生下名为晨星·大棒的混血哥布林。

这一混血可了不得,孟庆如今身体内的四分之一精灵血脉就是这么来的。

从侦测技能对他自身释放后得出的数据来看,孟庆可以知道便宜老妈应该是出自一个叫晨星的半精灵族群。

半精灵不同于精灵,传闻是由精灵与人类交合产生的特殊族群,但精灵对此强烈表示反对,不认可半精灵是精灵。

人类倒是对半精灵渴望已久也愿意与半精灵交好,因为半精灵也是非常长寿的存在,如果能够侥幸觉醒了精灵血脉,不说和精灵一样长寿,活到死敌的曾孙子都挂掉还是没问题的。

只可惜半精灵非常不喜欢人类,原因有很多,有人类明里暗里把半精灵当做某种奴隶的原因,也有半精灵真的想要努力融入到精灵社会中的原因,当然,也不乏人类与半精灵真正相互被吸引的存在,只不过少之又少。

把人类换成是哥布林的话,这种事情只会出现在流通与某些贵妇床头或者某个书店店主珍藏书籍之中。

人类擅长想象,胆大妄为者会不顾人类与魔物的敌对关系,幻想出一些情色文学出来,里面满是心与心的交合以及肉与肉的对撞,绝对能让最大胆的男女都看的面红耳赤。

“晨星,晨星,会在哪里呢?”

孟庆高坐在巨树树冠上,出神的望着沐浴在夕阳下无比瑰丽的丛林,之前的想法得到了实现,他终于可以日后每天都坐在这里看夕阳了。

唔,只可惜身旁的不是娇柔的妹子而是哥布林大汉。

大煞风景。

可惜,可惜,哥布林的长相太奇特,哪怕再是哥布林中的美人孟庆也看不中的。

他的审美观当然还是人类,就是不知道能否超越便宜老爹做出来的壮举,能否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

皎洁的月色再次洒落到丛林间,比起孟庆初穿越来的那晚,今夜的月亮甚是明亮。

暗中观察月光猫妖的孟庆精神很好,哪怕月上梢头也没有睡下的意思。

他迟迟没有和月光猫妖对话的原因有很多,他想要亲眼观察一下月光猫妖是如何吸纳月光之力的,看能否自行找到秘密所在。

被五花大绑的月光猫妖心情甚是复杂,它看到了熟悉的巨树以及曾经生活的丛林,但生活在这片丛林中的存在已经由猫妖变成了哥布林。

想破脑袋月光猫妖也想不通,一直以来对上猫妖败多胜少的哥布林,为什么会出现这么一群异类。

哥布林会使用弓箭,智力不比哥布林低的月光猫妖当然明白弓箭的原理,奈何猫妖们擅长攀爬和跳跃,对尖牙利爪的信任远超任何外物,即使给猫妖们一堆武器,它们也没办法拿起来使用。

这一点哥布林就占据了上风,因为他们好歹保持了接近人类的外形,拥有不弱于人类的灵巧双手。

同样拥有灵巧双手的还有地精、鱼人两族,即使单体力量很弱小,但聚成群的这三族在各自的地盘都是生活的有滋有味。

入夜之前月光猫妖终于被松开了嘴里的木头,被粗鲁的灌了一碗水很快嘴巴就被堵上,尚未生出死意的月光猫妖自然是能活绝不会死,那碗水可以说是月光猫妖这辈子喝过的最甘甜的。

一直被哥布林们晾着,月光猫妖内心多少还有几分庆幸,以及只敢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对自由的渴望。

月光升起来之后,被晾在巨树根部的月光猫妖看起来像是睡着了。

一直到细碎的月光穿过浓密的树冠投射到月光猫妖身上,月光猫妖一直紧闭的眼睛才睁开。

“来了!”

在这一刻,月光猫妖与孟庆心中都是一颤。

第32章 知微

此刻大棒营地早已安静下来,偶有哥布林的鼾声响起,月光猫妖是万万没想到,会有孟庆这个异类不睡觉专门在盯着他。

侦测能力启动,孟庆立刻掌握了月光猫妖此刻的状态,丢出侦测后只要孟庆不移开视线,哪怕眨眼也不会影响孟庆的观察。

这些天孟庆不知多少次的使用侦测,已经对这个能力熟悉到了骨子里。

他万分庆幸能够在穿越到异世的第一时间发觉到这一能力,虽然能力不能提升他半点武力,但孟庆觉得远比赐予他一具魁梧的身躯更加有用。

再魁梧的身躯那也是哥布林,除非体型真的超出正常体型太多才有可能带来质变,否则对于哥布林而言,聪明点反而更好。

月亮也在缓缓移动之中,所以月光猫妖十分珍惜身体沐浴在月光下的时机,第一时间就是激活了源自血脉中的能力,进入了常人无法观察到的领域。

有那么一瞬间,孟庆感觉洒落在月光猫妖身上的月光变得更暗了,仿佛光亮被吸收掉了一部分。

而侦测技能锁定的月光猫妖,各种数据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化,包括体力、饥饿度这些绝对不可能被正常生灵细致感受到的数据,但孟庆就是能看到。

侦查能力似乎没有极限,最开始孟庆还只能看到诸如姓名、年龄、身高体重以及血脉这些。

但到了后面随着孟庆的尝试,他发现能看到的东西越来越多,不管目标是死物还是活物都是如此。

对知微这一点,孟庆有信心即使是传闻中的神明可能也不能将一个事物看的如此详细。

他能在一秒钟的观察时间内,得出一个活物身上的毛发数量,能随手抓起一把土,得出这把土的具体重量精确到毫克。

似乎侦测技能的极限和孟庆的想象与认知能力有关,而且不会显示出任何与现实违背的东西,就像是某种规则让孟庆可以不用浪费时间,片刻间就能得出本就存在的那些东西。

在孟庆心中的想法倾向于月光的力量后,月光猫妖的状态栏有所变化,哪怕连月光猫妖都无从知晓只当做是血脉天赋的能力,在孟庆的观察下纤毫毕现,被其一览无遗。

众所周知,能量存在于万世万物之间,而且无时无刻都在流动且碰撞消散,能量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风、水、土、火四大基础元素。

强如太阳可以让万千生灵生灭在一瞬间,弱如蝼蚁朝生暮死,寂寂无闻。

再精密的仪器,也无法真正的从源头来观察能量的流动,但现在的孟庆却办到了这件事,掌握了或许只属于神明的能力。

在孟庆的观察中,月光中蕴含的一种肉眼绝对观察不到,哪怕用地球上最精密仪器也无从观察的能量正以月光为通道,缓缓的被月光猫妖所吸收。

当然在月光洒落到月光猫妖身上之前,更多的能量还是一离开月光的范围就瞬间消散。

这些能量像是透过玻璃杯观察到的热水中的热量,形态在不停的变幻,根本没有具体的形状可言。

这些变幻的速度和光的速度一样快,换成普通生灵来看,月光还是那样的月光,与之前看到的没有任何不同。

一瞬间看到月光猫妖的身体最深处,将其毛皮血肉剔除后,孟庆的视野中,月光猫妖吸收月光的行为更加醒目了。

他观察良久,在月光很快移开位置月光猫妖也睁开眼睛的时候,悄无声息的后撤离开了原地。

“原来是这样!”

走远后孟庆几步从巨树另一侧快速窜上了树冠,和当初的月光猫妖一样,如今这颗足以让全大棒营地栖息的巨树归属孟庆一个人所有,这是一种绝对称得上重视的行为,孟庆也将其记在心里。

树冠层上,孟庆沐浴在月光之中,这个高度能够接受到十足的月光。

夜幕下的丛林幽深寂静,偶尔远处会有不知名的兽吼声响起,生灵的死亡伴随着厮杀不断在发生,一如千万年来每个夜晚,没有什么不同。

看透了月光猫妖汲取月光力量的方式,孟庆也打算自己进行尝试一下。

不得不说在这其中,猫妖的血脉发挥了至关重要的决定。

月光猫妖就像是某个磁场一般,天然可以吸附到月光中的能量为己用。

而其他生灵则是对月光的照射一无所知,能量穿体而过再穿体而出,只有能量碰撞的磨损。

在地球上,月亮光只不过是反射的太阳光,但在这个萝卜大棒信誓旦旦表明有神明的世界就不一定了。

孟庆到现在都还无法确认昼夜间悬挂在头顶的日月是否是某种天体,那太远了,远超侦测的能力范围。

开始之前孟庆先做必要的准备,他在月光猫妖体内发现了不同于普通猫妖的地方,那就是髓。

任何有骨骼、脊椎、脑组织的生灵都有髓,髓是无比重要的身体组成部分,代表生灵的真正生机。

髓弱,生灵弱,髓强,生灵强。

在观察月光猫妖汲取月光之力之前,孟庆可没有这样的发现,毕竟他的认知在影响侦测能力给出的结果。

但一旦有了这样的发现,孟庆轻松超越月光猫妖对能量的理解,这源于他有一道来自异世界的灵魂。

在地球上的时候孟庆有一段时间对人类发展千百年间总结出来的医学记载来了兴致,着实恶补了一番有关人体运作的知识,虽然达不到可以开方救人的程度,但凭借表象判断出病人生出病患的大致原因还是可以的。

人体五行论这点,诸多医书都体现出了深信不疑的态度,至于信不信那就看个人了,反正孟庆是信的。

髓有先天后天之分,孕育出幼儿的胚胎内,就有髓的存在。

后天的髓绝大部分都是由五谷精华转化而成的,寄托在坚固到堪比钢铁的骨骼之中,髓海就是脑,而不管是髓还是脑都是无比脆弱的存在,生灵的进化清楚的表明这点,

发现月光猫妖不同于普通猫妖的髓,孟庆已经能猜到,月光猫妖那非科学能够讲明白的治疗术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

科学或许还无法真正讲明白,但孟庆已经能接受这样的情况,而非像之前那样打心眼里纳闷。

髓能生血,血能生髓。

至于怎样把月光力量储存在髓内,又怎么激发出来用在自己之外的目标上。

猫妖的血脉可以轻松搞定这些问题,孟庆就需要自行慢慢探索了。

第33章 你幸福吗?(三更求票)

一整个夜晚孟庆都在思考而非贸然尝试。

来到异界他发现自己的思维能力要比曾经为人的时候好很多。

也许是体内潜在的血脉力量在发挥作用吧。

想到这里他对传闻中的精灵更加好奇以及敬畏了。

真难以想象那样完美的生物会真的存在于这方天地间。

还没睡两小时的孟庆一大早就被萝卜大棒的破锣嗓子喊醒。

他睁开惺忪的双眼,睡的太晚了,眼看东方天际都要亮起,月光黯淡的时候他才睡下。

休息不好的代价就是孟庆挂着两个明显的眼袋,不过在看到很多大棒营地的哥布林都是一脸昨夜精神太活跃没休息好的疲态,孟庆的心情忽然就好了。

新家总有新气象,孟庆想要的新气象,不仅仅局限于普通哥布林想到的除草打扫改善生活环境那些,他要练兵。

朝阳洒落大地,林间一颗挺拔粗壮到不可思议的巨树下方,大棒营地所有适龄且手脚齐全的哥布林都在醒来不久后被孟庆召集起来开始列队。

一旁就是由老弱病残在照看的锅灶。

大铁锅内,沸水翻腾,大块的骨肉很快散发出浓郁的香味,刺激的列队的哥布林们不时偷偷看一眼,努力嗅鼻子。

孟庆自己也没例外,他以普通哥布林难以长时间保持马步姿势站在队伍前。

既然知道这个世界交通不便,孟庆一开始就准备为日后的骑乘做准备,而马步正是前人总结出来,在骑马之前可以快速熟悉马上战斗的基本功。

没有飞机火车汽车的世界,类似马匹般的动物充当载具才是常见的。

已经知道人类有骑兵这种力量的孟庆,不可能不思考未来真的面对人类军队时的应对方式,丛林中或许没有人类那样高大威武的战马,但肯定有其他适合哥布林骑乘的动物。

哥布林的身形放在这里,真给哥布林一匹马还不知道谁骑谁呢。

扎马步这种事情并不适合初学的哥布林,哪怕是人类也需要很长的时间来适应,而孟庆或者说所有哥布林们欠缺的都是时间。

哥布林的寿命只相当于人类的一半不到,适合人类的训练有很多不适合哥布林,真和人类比寿命那哥布林也太失智了。

孟庆当下想要看到的就是大棒营地哥布林们可以行令禁止,然后掌握在各种环境下作战的方式。

第一批训练出的哥布林是最关键的,因为日后营地壮大,他可能不会再像现在这样事事亲力亲为了。

一直到所有哥布林都意识到不闭上嘴巴保持安静目光正视前方,今天这顿饭极有可能吃不到的时候,整个大棒营地忽然就安静了下来,有的只是林间飞过的鸟鸣声,除此之外连呼吸声都被放到最低。

“第一课要教大家的东西,看来大家已经学到了。

行令禁止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个人可以很轻松的做到,十个人需要一点默契,一百人的话就需要名为纪律的存在,那么一千人,一万人呢?

我无法直接告诉你们答案,因为我知道的可能也是错的。

但只要我在一天,我就会尽可能的带着大家一起找到答案,只有亲自经历的才是最刻骨铭心最正确的,任何道听途说都是扯淡,

解散前我问一个问题,希望大家能够深刻的思考一下,你们有谁想过,你们为什么而活么?

饭后列队我要知道大家的答案,解散吃饭!”

一直到林间寂静到风吹过树梢的声音都清晰可闻的时候,闭上眼睛扎马步扎到腿脚发软额头有汗珠不停渗出的孟庆才睁开眼睛。

他的目光平静,但蕴含着名为智慧的存在。

任何看到孟庆眼睛的哥布林,内心积累的不满一刹那就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们在这一刻清楚的知道,听智慧的晨星大人的话,没错。

孟庆解散前的问题成为大棒营地哥布林们饭间讨论最多的话题。

愚笨一些的看到锅灶里大块的肉但碗里小块的肉时就想到了答案。

心思灵活点的,视线不时落在孟庆和那颗巨大到坐在树下看不清树冠边缘的巨树上,琢磨最适合的答案,争取能在孟庆那里博到肯定的表扬。

之所以问明显得不到确切答案的哲学问题,孟庆并没有太多的想法,只不过是想例行做另一份统计而已。

不同的世界不同的种族,世界观与价值观肯定不同。

他孟庆不是神,不问当然不知道其他哥布林平时都在想什么,侦测能力再厉害也看不到他人的心声。

饭后,休息了片刻在林间开始显得有些热度的时候,解散的队伍第二次开始列队。

这次列队的速度以及安静下来的速度远超第一次,这等进步足以表现出孟庆现如今的威望。

“吃饱,顿顿有肉,娶三个老婆,生八个孩子,准备好这些答案的举手。”

列队完毕后,没等哥布林们主动提出,孟庆就是率先道出九成九哥布林的心声。

众多哥布林一愣,你看我我看你,挠了挠光秃秃的头一个接一个的举起手来,有的是右手,有的是左手,还有的高举双手像是要投降。

有侦测能力在,孟庆扫了一眼就是点头示意大家可以放下手臂了。

片刻之后他越过队伍来到少数几个没举手的哥布林面前,开始逐一询问这几名哥布林的答案。

孟庆一语中的道出众多哥布林心声,这一行为不用说又一次让普通哥布林感觉晨星大人真是太聪明了,听晨星大人的话绝对没错。

不过他们也都很好奇,之前没举手的少数同伴准备的答案到底是什么。

孟庆走到哪里,哪里的哥布林就会分出一条路供他前进。

最先发现孟庆朝自己走来的那名和孟庆同样未成年但已经拥有战斗力的哥布林,在发现自己已经成为营地焦点的时候,脸庞不由得涨红。

“别担心,大家只是想听听你的答案,我也很想知道,除了我说的那些,你还想为什么而活着?”

孟庆此刻的表现像是带着油米面下乡慰问孤寡老人的领导般和颜悦色,也像是在问对方幸不幸福。

第34章 哥布林永不为奴!

“我,我想要为了晨星大人而活,想成为像晨星大人般智慧,不不不,只要有晨星大人这么多智慧就够了。”

少年哥布林的第一句话就让许多哥布林暗暗懊恼,怎么自己没想到这么好的答案呢。

看到孟庆脸上浮现出的笑容,他们更加懊恼了。

哥布林的智力不高,十分之一百分之一什么的是绝对不懂的。

望着手捏小指甲展示的少年哥布林,孟庆笑了笑,伸出手按在对方光秃秃的脑袋上:

“既然如此,我愿意赐予你智慧。

还有,你现在需要为你自己而活,而非为我而活。

等有一天你达到了能够为我而活的地步,你将会有全新的发现。”

难以想象的嫉妒充斥在围观哥布林的心头,对于孟庆儿戏般的行为,没有任何一个哥布林会认为这是儿戏的,是虚假的。

而被孟庆‘赐予’智慧的那名少年哥布林则是陷入狂喜之中,顿时感觉整个哥布林生都变得一片光明。

嗯,他此刻正被林间投射下来的一道阳光照在脸上。

发现了一名信徒般狂热的崇拜者,孟庆说不开心是不可能的,他的心情也因此变得颇好。

哥布林又怎么啦,不也是智慧生物么。

虽然底子薄了一点,缺点多了一点,但也不是没有优点的么。

至少有听话、能生、忘事快这三个优点。

旁观的萝卜大棒内心有点酸酸的,他成为大棒营地首领这么久,也没听一个哥布林说过崇拜自己的话语。

日常见到自己点个头就算比较恭敬的了,更多的时候走到他身边放一个屁才常见。

但瞧见孟庆那张无论以人类还是哥布林审美观都显得相貌不凡的脸,萝卜大棒也无话可说。

都怪这个看脸的世界啊。

少年哥布林没有姓,是哥布林平民,单字一个蝉。

但哥布林的文字里没有这个字,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只不过因为他出生的时候正值盛夏,蝉声不绝于耳。

他的名字被孟庆暗暗记住,孟庆准备日后多多提携他一下。

孟庆现在虽然威望很高但能用的心腹一个都没有,这个年龄和他差不多大的哥布林还是很有希望培养成可信赖心腹的。

有蝉珠玉在前,之后几名哥布林的回答都有些让孟庆失望,但到了最后一名同样是未成年但勉强能称得上是哥布林少女的哥布林面前后,初听其回答孟庆也是小小惊喜了一下。

“我不想成为晨星大人这样的哥布林。”

哥布林少女的第一句话就引来众多哥布林的怒目而视,孟庆只要一声令下,哪怕是未成年的哥布林也要狠狠被揍一顿。

“哦?为何?”

孟庆来了兴致,他很高兴,一味的崇拜很容易产生畸形的环境。

他孟庆有几斤几两自己一清二楚,被哥布林崇拜虽然很爽,但如果把恭维当做真实存在的东西那就离死不远了。

“我族千百年来一直都在遭受无穷的苦难,期间不乏有晨星大人这样的智者出现而且远不止一个。

但结果呢?千百年来一直没有多少变化。

智慧只能短时间影响小范围的区域,甚至会给我族带来更严重的灾难,无法从根源上改变我族的处境。

晨星大人的问题,我一直思考到现在都没有真正的答案,因为我无法真正的找到满意的答案。

如果真要我说的话,我想说,我愿为我族永不为奴而活。”

没有人知道,一个尚未成年的哥布林少女,是从哪里知道这些东西的。

孟庆抬起头环顾四周,很快就是看到了一名面上带着急切以及惶恐表情的成年哥布林。

“晨星大人,请不要责罚我的孩子。”

见孟庆发现了自己,深知哥布林智者绝对不容欺骗的那名哥布林挤开前方的同伴来到孟庆身前,单膝跪地行了一个大礼。

哥布林不跪天不跪地,也只有长辈去世的时候才会弓下身行礼表示敬意,哥布林内部大多数都有先祖崇拜,当然也崇拜智者与力量强大的存在,就像萝卜大棒崇拜孟庆的便宜老爹一样。

“你叫什么名字?

去过人类世界?”

以孟庆的思维速度,只是片刻间他就从这名会行人类礼节的哥布林动作中猜到真相。

而答案也和他猜的一样,这名年龄近二十岁相当于人类近六十岁的哥布林,确实有非比寻常的经历。

“回晨星大人的话,我叫泥巴·雁羽,平日里大家都叫我老泥巴。

是的,我曾在人类世界为奴六年!”

这名拥有着别的姓氏但一直没有讲出来,哪怕萝卜大棒都不了解的哥布林道出让孟庆都为之惊讶的话语,其他哥布林更不用说,满脸的见到神迹的表情。

以哥布林之躯成为人类奴隶六年还没死,这么大了还能有一个未成年的女儿,真是难以置信!!!

“父亲,你不是说过,这辈子都不会再跪任何人的么?”

一脸信仰垮塌的哥布林少女失神的惊呼,她的世界观人生观因为有不凡经历的父亲所以与普通哥布林截然不同。

只不过在这之前连孟庆都没发现父女两的不同,这确实是他的疏忽,他将其牢牢铭记,势必要让这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

“我确实说过不跪任何人类,但晨星大人不同,他真的不同,比我当年在雁羽部落见过的智者要更加不凡。

我相信,晨星大人会完成你我那个不敢奢望的想法的,相信我!”

“咳咳,起来吧,咱们不兴人类那一套。”

孟庆让开身形示意一旁的哥布林将泥巴雁羽扶起来,内心颇为感慨,望向泥巴雁羽的表情像是淘金客在小溪间发现了一大块狗头金一般。

他正愁不知道从哪里了解这个世界的人类呢,有泥巴雁羽冒出来,他就不用在当下冒险离开丛林以身试险了。

发生了这种事情,孟庆当然没心思再操练短时间没办法训练好的哥布林,拉着体力不济爬不上巨树的泥巴雁羽就是去了对方的住处。

萝卜大棒接过了继续操练哥布林的任务,还没走远孟庆就听到自家叔叔的咆哮不禁摇头笑了起来。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残酷啊,哥布林精锐短时间是别想看到了。

第35章 外面的世界并不美好

环绕巨树周边有一圈生长的十分低矮的树木,当然低矮也是相对巨树而言,十几米高的树木如果是果树的话也够长出许多果子的了。

这些因为被巨树影响常年得不到太多阳光雨水与养分,导致有些营养不良的树木,如今成了新迁徙过来的哥布林们的住所。

依托树杈间修建的各种离地木屋错落有致,虽然不能说精美,但别有一番丛林间才有的风情,哪怕是走出过丛林进入过人类世界的泥巴雁羽,对于自己如今拥有的这处树屋也是十分满意的。

艾草·雁羽颇有些忐忑的跟在孟庆和泥巴雁羽身后,她从记事开始就从自家父亲那里知道了太多普通哥布林无从知晓的东西。

到了现在,艾草这名在大棒营地土生土长的哥布林少女拥有着远超普通哥布林的远见。

只可惜孱弱的身躯限制了她的任何想法,没办法走出营地的她拥有的智慧毫无用武之地。

“这些秘密埋藏在心中,忍的很辛苦吧。”

孟庆并没有露出不快的表情,这让泥巴雁羽多少松了一口气,他之前担忧艾草会触怒孟庆发生不好的情况,现在内心很是忐忑,也就孟庆开口他才能放心。

“确实。”

和聪明哥布林说话就是省事,听闻孟庆开口道出这句话,泥巴雁羽满脸的感慨。

将秘密一直隐瞒只能和自家女儿谈及,这么些年泥巴雁羽无数次的在噩梦中惊醒,也是时候真正的将其倾诉出来了。

孟庆充当一个合格的听客,在泥巴雁羽讲述期间只插了几句话询问了几个疑惑的点便没有多言。

他原本就是人类,哪怕来到异世界也有自己的见解,泥巴雁羽的描述他更多只是参考而非将其视若真理。

一名哥布林奴隶在人类社会能接触到多少领域?骑士与贵族的领域是绝对难以经常见到的,而这些才是孟庆真正想要的知道的东西。

“怪不得艾草会忍不住说出哥布林永不为奴的话,原来在人类世界,哥布林过的这么惨,比我想象的还要惨啊。”

在泥巴雁羽说了一大半,休息喝水的空当,孟庆叹息着,心情很复杂。

他能从泥巴大棒的讲述中想象的到一名刚成年就被人类虏获,心惊胆战在遍地都是人类世界艰难生存的哥布林生活的画面。

哥布林永不为奴,没听说或见识到那些东西,真的很难明白这句话中浓郁到化不开的悲哀。

这可不是管吃管住就能将其无视的,从泥巴艾草讲述中不时露出的挣扎、畏惧以及仇恨等诸多表情中可以知道,人类对待哥布林到底是如何的冷漠以及残忍。

十多年前的泥巴雁羽,享受着比孟庆现如今还要幸福的生活,身为雁羽哥布林部落首领之子,泥巴雁羽成年之前享受着普通哥布林努力一生都无法享受到的待遇。

成年之后,雁羽哥布林部落被人类骑士剿灭,大部分哥布林被杀,少数还算听话的被充作奴隶。

之后的六年,从云端跌落的泥巴雁羽饱经沧桑吃尽了苦头,成年前有过多少享受,成年后就是品尝了双倍的苦难。

六年时间对于哥布林而言相当于生命中的四分之一,泥巴雁羽生命中最好的六年就是消耗在了人类世界,曾经的同族死的死残的残,最后他在世间已经没有了任何熟悉的人,举目无亲。

一次雷暴雨矿场垮塌,压死了矿场过半的哥布林以及其他非人种族奴隶。

泥巴雁羽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逃出来的,当他穿过对于落单哥布林而言危机四伏的人类土地看到丛林的边缘时,内心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回家。

丛林对哥布林而言就是家,雁羽营地早已消散不知踪迹,几经辗转泥巴雁羽在大棒营地落脚,过上了年少时根本没想过、成为奴隶后无比奢望的普通哥布林生活。

过往的那些经历犹如斧凿锥刻般一直牢牢铭刻在泥巴雁羽记忆深处,直至今日。

聆听完了泥巴雁羽的讲述,木屋内的气氛有些沉闷。

孟庆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来安慰面前的这名有着不凡经历的哥布林,对方也不需要他的安慰,能将一直埋藏在内心的秘密倾诉出来,泥巴雁羽有一颗坚韧的心毋庸置疑。

“晨星大人,你现在知道人类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了么?

说真的,当前天知道你带着族人在丛林中成功伏击了一名人类骑士时,我的第一反应不是兴奋而是恐惧,甚至生出带着女儿就此逃离营地的想法。”

“那你现在的想法是什么?”

孟庆笑了,如果泥巴雁羽真的要逃的话早就逃之夭夭了,哪里还会坐在这里和他面对面的交谈。

“我相信我没看错你,但我有一句忠告,在我们力量还很弱小的时候,最好不要和人类这样可怕的存在对上,我族历史无一不表明,对上人类最终的下场只有死路一条。”

泥巴雁羽的心情有些复杂,对于孟庆这名尚未成年就显露出超凡智慧的同族,泥巴雁羽说不高兴是不可能的。

每出现一名哥布林智者都是值得庆贺的事情,而在哥布林内部斗争时,如果一方有哥布林智者而另一方没有,战斗力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没有智者的哥布林部落可能全员并入另一方。

“我会牢记你的提醒。”

孟庆没有明确的做出回应。

听完泥巴雁羽的讲述,他对这个世界或者说所在丛林附近的人类世界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而不是像以往那样只能靠猜测来做出判断。

在泥巴雁羽的讲述中,丛林外的人类世界并不美好。

在有贵族存在的世界,平民大多数都只是贵族的财产。

从生到死都在为活着而活着的平民,思想僵化少有开拓进取的心态。

佼佼者或许能够脱颖而出步入更上层的领域,但最终不可避免的成为另一种贵族,同样以另一种方式压迫本就可悲的平民。

高昂的税收让平民每天睁开眼的时候都不敢放松下来,每日面朝黄土背朝天让身躯日益佝偻。

少数有眼界的会咬牙缩衣节食培养自己的孩子,如果能认识更多的字或者拥有一具强健的体魄,或许就能摆脱千百年来一成不变的命运,过上不再看天吃饭的生活。

泥巴雁羽没有过多描述人类的高层势力及力量,他的层次还无法接触到这样的领域,最多是远远的看到过贵族的背影。

至于骑士的力量更难见得,真看到的时候,恐怕也是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

第36章 屠杀!

落后的世界,武力征服与文化同化都是非常有效的征服手段。

孟庆很快做出决定,他会暂时接受泥巴雁羽的提醒避免在力量弱小的时候和人类世界接触。

但等到他所掌握的力量达到足以自保可以向外开拓的时候,斗争在所难免。

哪怕他不主动扩张,人类也会发现丛林中的这股势力并作出反应。

孟庆并没有急着离开,他来到这个世界没多久但积攒了很多的疑惑,在泥巴雁羽这里许多的疑惑都可以得到解答,有些哪怕萝卜大棒也不知道的事情都能得到回答。

在午后孟庆迈着沉重的脚步离开了泥巴雁羽的木屋,而后很快大棒营地的哥布林就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孟庆允许泥巴雁羽保留姓氏。

这一决定掀起了不小的哗然,也代表了大棒营地迈出了兼并整合同族的第一步。

之所以离开的孟庆脚步会很沉重,皆是因为他从年长有丰富经历的泥巴雁羽那里知晓了一个非常坏的消息。

约每隔十年,他脚下的这片丛林会陷入一种难言的古怪之中。

四季消失只剩两季。

雨季暴雨倾盆平地数米深的洪水,旱季漫长滴雨不下,植物大批干枯死亡。

食物链底端的断裂产生一系列的坏影响,包括哥布林在内所有生活在丛林中的生灵都会陷入青黄不接的时期。

丛林深处生活的各种存在为了活命只能往外拓展地盘,而生活在丛林外围的就是无奈的被赶出丛林,被迫进入人类世界寻找食物。

在那个时候,各方争斗不可避免的会发生。

在生命陷入危机的时候,为了活下去产生的争斗是十分残酷的,胜者生败者死,没有第二个可能。

这一时间段人类对于魔物的警惕也是最高的,因为历史证明,魔物们总会在这个时间段不顾一切的冲出栖息地进入人类的领土。

史称,魔物暴动。

上一次的魔物暴动已经是十一年前的事情了,可以想象最多一年多少则几个月,等到来年春天,可能那种古怪的影响就会展现出自己的力量。

这种科学都难以解释的了原因的现象,孟庆除了将其和传闻中的神明相联系就不知道怎么才能解释的清楚。

类似的情况地球上也有厄尔尼诺现象,但绝对不会让四季变成两季那么严重。

危机尚未出现,孟庆已然有了危机感,有备无患这个道理在哪里都适应,准备的越充分底蕴越足,对抗危机的底牌越多。

……

清晨的丛林,露珠坠在树叶末端久久不落。

在这个时候穿行在丛林间,要不了多大会就会让全身都湿透,生活在丛林间的生灵们都知道这点,所以清晨的时候,算是丛林中相对比较安静的时刻。

一夜过去了,两名骑士轮流守夜,哪怕深入丛林也没有多么狼狈,倒是以篝火为圆心,周围数十米内有不少野兽与魔物的尸体。

更远处还有饥肠辘辘的猎手在窥探这里,但已经没有谁胆敢靠近。

“我有一个想法。”

一大早女骑士兰雅醒来就是直接和萨克道出思考了一夜得出的办法。

她觉得不必再像昨天那样漫无目的的在丛林间找寻细微的线索,只需要追击发现的任何一种魔物,运气够好的话,很快就能从有不低智慧的魔物那里得到强大到胆敢围攻一名初阶中位骑士的哥布林营地所在。

萨克并没有反对,他也没有比这个更好的想法。

匆匆吃了点东西后两人在清晨就开始赶路,在不久之后两人就是有了足够振奋的发现,他们发现了一处哥布林营地!

哥布林在饥饿的时候会丢掉平日的懒散变得十分勤快。

一大早离开营地外出找寻食物的哥布林倒霉透了,被两名骑士杀掉了大半同类后落荒而逃,两名骑士也不急着全部杀死,缀在后面最终寻觅到了这群哥布林的老巢。

离得老远女骑士兰雅就是眉头皱起,哥布林生活的区域空气很是污浊,哪怕有林间的风吹过都难以吹散那些味道。

激发了斗气力量的萨克在远远的看到哥布林的营地轮廓后就是大开杀戒,女骑士兰雅也是不甘落后。

两人只是花费了不到十分钟时间就彻底击溃了一个有五十多口的哥布林营地,逃掉的寥寥无几,还活着的更是一只手都可以数的过来。

有斗气护身,两人都没有挂彩只是斗气或多或少消耗了一些。

力量层次的碾压就是这么的不讲理,残余的几名哥布林看起来都是这个哥布林营地之前的统治阶层,这点从体型上可以清楚的判断出来。

“锵~”

一剑挥出斩断了一名丑陋的哥布林脑袋,其他哥布林背对背瘫坐在地上,怎么也想不到,为什么和往常一样平常的今天,会有两名可怕的人类杀到丛林中的这里来。

厌恶的抖了抖细剑,女骑士兰雅将剑锋递出搭在看起来应该是这个哥布林小营地统治者的脖子上。

曾经做梦都不敢奢望能与人类女骑士如此接近的那名哥布林都快吓尿了,身体瑟瑟发抖就差跪下来了。

“说,你们附近最强大的部落在哪里?

这几日有没有见到我们之外的人类出现?

有没有看到什么比较奇怪的事情发生?”

忍着一剑杀掉这只哥布林的冲动,兰雅厉声询问面前的哥布林。

对方畏缩的抬头看了一眼又低下头,不断的摇头却是什么也没说。

“这样是不行的,他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只有哥布林智者才能理解这么多东西。”

一旁拎着巨剑不见半点吃力的萨克摇了摇头,他和魔物打过太多交道了,很清楚要怎么样才能从魔物口中问出有用的东西。

骑士之音灌耳,几声不似人类的低吼声响过,兰雅没能询问出的答案,萨克轻而易举的获得。

“杀了吧,已经没用了。”

知道兰雅憋了一肚子火气,萨克并没有和她争哥布林的人头,对初阶高位骑士实力的萨克而言,杀实力连普通人都不如的哥布林真的没有什么成就感。

唰唰几剑后,哥布林死不瞑目的脑袋掉落在地上,其中有些显得很小,但也是脑袋和脖子分离。

在此刻的兰雅眼中,只要是哥布林都该死,哪里会因为哥布林还是幼年就会手下留情。

“它们说,附近有一个上百哥布林的营地,在那个方位,对这群哥布林比较重要的事情就是前两天有猫妖夜袭过,被杀了不少哥布林,这很常见。

萨克在兰雅拎着剑抬起头的时候及时的道出询问的答案。

他之前用的是魔物的语言,有点类似通用语。

这种语言由一个又一个词语拆散组成,只要是有智慧的魔物基本都能理解。

不得不说为了应对魔物,人类在不断的改变与学习之中。

“那还等什么?”

兰雅率先离开了原地,萨克也是摇了摇头快步跟上。

两人就此离去,留下的是一个尸首遍地的哥布林部落。

不久之后林间就有野兽的踪迹出现,丛林里容不得浪费,哪怕是骸骨在被落叶堆积后也会被掩埋在地下,化作滋养丛林的肥料。

第37章 无功而返(求收藏)

“没了?”

前行了约两公里期间风平浪静,待远远的看到曾经有智慧生物存在,但此刻已经没有一只魔物活动迹象的林间空地,两名好不容易找到目的地的骑士都是露出难掩的失望以及惊讶。

“哥布林呢?”

兰雅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询问萨克。

“不知道,这种事情我也没怎么遇到过。

看这个营地的规模,容纳一百多哥布林应该没问题。

中央的土地已经被踩踏的十分平整,可以判断有哥布林在这片丛林间生活最少一两年时间。”

萨克皱起眉头,哥布林这种魔物他接触的太多了,但还没见过轻易舍弃栖息地的哥布林。

除非是找到更好的居住地全族搬迁了,但真的有这么凑巧么?

“看,那是什么!”

两人在空荡荡的营地中搜寻,没多久兰雅就是有了发现。

她唤来萨克,指着头顶树冠位置,萨克定睛看去,身形一动脚踩树干快速拔升高度,最终来到了七八米的树干部位,从上面拔下一根不寻常的木棍。

“是箭么?”

“看起来应该是的。”

“但没有尾羽,尾端有凹槽,这是什么箭?”

“我也是第一次见。”

如果不是兰雅看的仔细发现了这种木箭,哪怕匆匆瞥过也会把这种没有箭羽的木箭当做树枝。

对话了几句,萨克向着一旁树冠掷出手里的箭,两人都能看清木箭的飞行轨迹,待木箭深深的插入到树干中没入大半后,对视的两人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惊讶。

“你不要告诉我,这是哥布林制作出来的箭。”

兰雅的声音有些颤抖,骑士的眼界就是不同寻常,哪怕兰雅极少使用弓箭,也很清楚这看似简陋无比的木箭代表的意义。

“营地间和附近到处都是哥布林的脚印,不过还有一些猫妖留下的痕迹,可以判断这里应该是哥布林的栖息地,是哥布林制作的木箭的可能性极大。

至于猫妖的话,它们还没进化出这么灵巧的双手可以使用工具。”

和柯蒂斯一样,萨克也在看清木箭尾端的凹槽后想到了更深处的东西。

这个时候柯蒂斯的失踪已经不是那么的让萨克牵挂了,这种他第一次见的木箭,价值绝对难以估计。

“风的力量原来还能这样用。”

抬手拔出短剑,切了几根木棍,在其尾端刻了几下,再和插在树干上的木箭尾端做比较。

不到五分钟,萨克就是仿造出了木箭尾端的凹槽刻痕,掷出新刻出来的木箭时,之前响起过的那种呜呜的风声再次出现。

“怎么办?”

兰雅颇为痛苦。

理智提醒她,发现了这种木箭后,他们应该第一时间离开丛林。

但柯蒂斯还没找到,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就这样虎头蛇尾的离去,她实在不甘心。

“再找找吧,到傍晚前离开丛林就行了,再耽搁下去外面的人会更加着急的,男爵大人还在等我们的回复。”

萨克也是有些痛苦的闭上眼睛,发现了怪异的木箭,他之前的一些猜想已经可以得到证实,那就是柯蒂斯真的已经死了,他失去了人生中重要的一位良师益友。

哥布林会造不需要尾羽的木箭,这个发现不可谓不重要。

联想到魔物暴动即将到来的情况,萨克内心很担忧,这一次野蔷薇领要面对的魔物暴动,可能要比以往的更加难以应对。

如果是在平原区域,几公里范围对于骑士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但这是在丛林,超过五十米都看不真切的丛林。

无头苍蝇般以人去楼空的废弃哥布林营地为原点在周围搜索了半天,绝望的两人终于不得不放弃。

在丛林中耽搁的时间太久了,再不离开丛林,外面的人一定会着急的。

在太阳神的战车尚在的时候,两名骑士迈着沉重的脚步踏上返程的道路。

在发现废弃的蛛魔巢穴后,两人都是凭借这片区域残留的痕迹判断出柯蒂斯曾经在附近出没过,只可惜哪怕穷尽目力看向四周,也无从分辨对方消失的方位。

“谢天谢地,萨克大人你们终于回来了,领主大人已经派人三次询问消息了。”

夕阳西下,守在丛林边缘的银杏村村民,在看到萨克和兰雅安然无恙从丛林间走出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他们真怕萨克也会在丛林间遇到好歹,如果真发生这样的事情,银杏村肯定不能呆了,必然要撤离到更远处,远离这片可怖的丛林。

和平民没有什么好说的,萨克默不作声,跟在他身后的兰雅则显得很是憔悴,甚至有些失神,和往日英姿飒爽的样子判若两人。

没能在丛林中找到柯蒂斯,结果代表什么不言而喻。

待两人返回银杏村后,得知消息的村民们的哀叹声此起彼伏的响起,虽然大家都做好了心理准备,但真的发生了这种事情,还是太难以让人接受。

“跟我回去吧。”

夜幕降临后,萨克找到了默不作声离开银杏村来到丛林边缘的兰雅,早在之前两人就该离开的,但兰雅说什么都不愿意跟随男爵的使者一起返程,只言明日一早必然会回到蔷薇镇。

皎洁的月光洒落,幽暗的丛林边伫立的男女看起来像是幽会的情人。

但看到抬起头的兰雅脸上的泪痕就能明白,这哪里是什么幽会,是生者在为逝者而哭泣。

一直到月上中天,兰雅才最后不甘的望了一眼给她给蔷薇镇都带来巨大悲痛的丛林。

曾经的她内心还会有对未来的迷茫,但现在的她内心只有复仇二字。

想要有纵横丛林的力量,不弱于萨克的实力是必须的,如果现在能有中阶骑士力量,兰雅胆敢孤身真正深入丛林不达成目的誓不罢休。

从未有过的懊悔充斥在背对丛林迈步的兰雅心中。

如果知道现在会有这种事情发生,早在踏上骑士之路的那天,她就不会对训练放松半点,更不会和那些贵族子女一样学什么礼仪参加什么宴会。

对于真正的骑士而言,那些都只是虚妄,而唯有实力才是真正属于自己,任何人都无法夺去的东西。

离丛林越远,兰雅的内心就越清明。

等看到银杏村村口的火把时,兰雅深吸一口气,脸上的悲戚已经看不到了,目光深沉,给人的感觉犹如一潭幽深的湖水。

一旁跟随的萨克感受到了发生在兰雅身上的变化,内心暗暗吃惊,也有些为兰雅能够想通而欣慰。

看穿生死之后,兰雅说不定很快就能更进一步,成为和他比肩的初阶高位骑士,这对蔷薇领而言绝对是一件大好事。

第38章 敬畏之心(三更求票求收藏)

在次日黎明之前,外出的两名骑士和扈从返回了蔷薇镇,等到天光大亮后,男爵领主的随从走出城堡,在蔷薇镇各街道公告牌上张贴上了最新的公告。

此起彼伏的惊呼声在公告张贴后响起,越来越多闻讯而来的镇民聚在一起,面带悲痛与气愤的讨论公告上的内容。

“真没想到,柯蒂斯大人居然会……”

“是啊,真没想到,他离开镇子的前一天,我还和他说过话呢,这么好的人,怎么说没就没了?”

“会不会弄错了,就像石头村的那个老头子一样,都失踪大半年居然又回来了,说是被魔物俘虏了,柯蒂斯大人说不定还活着呢,毕竟没有尸体不是么?”

“哎,但愿吧。”

公告上并没有直言柯蒂斯死在了大河丛林,但其失踪的事实是毋庸置疑的,昨晚乔治男爵就被这个消息烦的一夜都没睡好,平日最喜爱的年轻侍妾也被他赶出房间。

说实话,乔治男爵听闻消息的时候,真有一把火将大河丛林烧掉的想法。

这一想法当年他就产生过,但他并不是没有见到过被点燃的丛林。

哪怕是深秋,火借风势最多也只能烧掉丛林边缘的枯枝落叶,再往内连火焰都无法深入其中,诡异非常。

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一大早乔治男爵就是早早的醒来。

侍者惊讶的发现乔治男爵居然穿上了还算合身的皮甲,丢掉了权杖拿起了长期当做装饰物的骑士细剑,在后花园里吃力的练习骑士都熟悉的基础剑法。

乔治男爵是初阶中位骑士,曾经是。

现在的话,哪怕刚成为骑士的毛头小子都有极大的可能战胜他,有年龄到了岁数体力下降的原因,也有乔治久未训练早已将曾经本领忘掉七八成的原因。

突如其来的危机感让乔治不敢将希望寄托在任何一名外人身上,加上也知道这一次的魔物暴动就快要来了。

被柯蒂斯失踪在大河丛林的事情所刺激,乔治男爵终于暂时放弃了享受,打算重拾一下当年的勇武。

只不过,这一势头能保持多久,尚是一个未知数。

……

摒弃杂念,在又一次明月高悬的夜晚,孟庆盘膝坐在被清理出来的树冠顶部,皎洁的月光洒落在他身上,明晃晃的但不刺眼。

丛林仿佛生灵一般会生气会出现异常,这一消息让孟庆不得不对将来产生更大的危机感,而能够坦然面对挑战的最好办法,无疑是拥有比挑战更强大的力量。

月光猫妖汲取月光力量为己用,并且可以治愈自己和其他生灵的治疗术,是当下孟庆唯一发现的非凡力量。

在他的身体尚未成年,体内血脉尚未觉醒无法发挥出人类一半力量的时候,没有比琢磨清楚自身如何掌握汲取月光之力的办法更好的了。

哥布林从来都不以力量闻名,他们大多数时候都是一拥而上,对待力量相差无几的敌人会很能打,对上太强大的就会一败涂地,孟庆对这点非常清楚。

最开始沐浴在月光下的时候,孟庆并没有任何异常的体验,要是换做普通哥布林早就在长时间没有收获的时候放弃尝试了,但孟庆却很沉得住气。

一天、两天、三天。

每天入夜后孟庆都会爬到树梢上,高坐在近百米的树冠接受月光的洗礼。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圆月由满月一点点的变小时,窥得月光猫妖汲取月光力量的第五个夜晚,孟庆终于在无数次的失败后,找到了能让月光中的力量在身体内短暂停留的办法。

他从一开始就能感受到月光中的那份力量,不然也不会连续无果后依旧不死心。

换成是普通哥布林,没有掌握侦测技能没有孟庆的体验,即使在树冠上枯坐十年化作白骨也没有一丁点可能吸纳到月光中的那份难以发觉的力量。

月光的力量汇聚在身体内的一瞬间,孟庆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寒颤,仿佛有一股凉气从头顶沿着脊椎进入到身躯内。

他能感觉到自己浑身上下的毛孔都自发的张开,真有一种身体与天地相融的感觉。

因为心情波动太大,一瞬间的体验后孟庆就是失去了那种感受。

但他睁开眼的时候脸上不见半点气馁,屏住呼吸吃力的调动短暂停留在骨髓中的那丝力量,最终汇聚到了右手食指上。

几秒钟后,仿佛有萤火虫飞过孟庆手指一般,一道微弱的光芒出现瞬间消失不见,如果不是孟庆聚精会神的在观察,真的会以为自己眼花了出现幻觉。

“终于,终于成了!”

说喜极而泣有点太夸张了,但孟庆仍然忍不住激动站起身仰天长啸一声,声音在寂静的夜晚飘散到很远处。

和孟庆观察到的一样,以哥布林的身躯吸纳月光中的神秘力量,那份力量也是会沉淀在髓中。

不是孟庆不想一开始就做到这点,他虽然能通过侦测清楚的感受到自身的内外,但没有刚刚那一下全身毛孔张开的情况,他再枯坐也是无济于事。

同时孟庆的猜想也得到了证实,那就是月光猫妖的天赋并不是独一无二的,他孟庆身为哥布林也掌握汲取月光力量的办法,这表明日后再遇到非凡生灵,孟庆依旧有可能学到其本领。

“如果月光之力可以吸收,那么太阳之力呢?”

遥望头顶的明月,孟庆从未有现在这般期盼太阳的出现。

次日一早,在阳光刚刚洒落到地平线上的时候,整个大棒营地都听闻到了一声惨叫。

萝卜大棒反应及时迅速冲出住所,环视四周在树冠层下方充当保护装置的吊网上发现了还在不停打滚的孟庆。

贸然尝试吸纳太阳之力,孟庆伤的不轻,浑身上下像是被热水烫到了一般遍是水泡。

被萝卜大棒费力从吊网上拖出来,孟庆笑的很难看。

敬畏的抬头看了眼赤红色的朝阳不禁低下头,果然没有传承想要自己摸索研究出非凡之力还是太想当然了。

第39章 开拓(一更求票求收藏)

和柔和的月光之力相比,蕴含在阳光中的力量是那么的狂暴,只是一瞬间就让孟庆受了伤。

萝卜大棒焦急的望着孟庆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而下方被孟庆操练几日已经小有成果的哥布林们散开,将巨树下方团团围住,手握木弓瞪大眼睛找寻可能存在的敌人。

“没有敌人,别找了。”

喉咙内似乎都起了水泡,孟庆说起话来都很艰难。

在没有吊瓶可打的异世界,换成普通哥布林有如此伤势怕不是只能等死,但孟庆内心多少还算安定,别看伤的这么重,有月光的情况下他几日时间就能变得活蹦乱跳。

整个大棒营地因为孟庆的受伤而显得焦虑不安,昂扬的气势也比以往低落了很多。

这就是哥布林们的局限所在,他们需要一个足够强大的人来统领,来引导他们做事。

在已经习惯了孟庆每日监督指挥训练的情况下,猛然没有孟庆在一旁看着,操练的哥布林们都心不在焉。

一天只勉强喝了半碗肉汤的孟庆十分虚弱,不过好歹是等到了太阳消失在地平线尽头,月亮从天边升起。

唤来萝卜大棒,在几名身手敏捷的哥布林的帮助下,孟庆再一次的回到了树冠上的打坐位置。

当莹白的月光洒落大地后,他很快就进入到了汲取月光之力的状态中。

而在之后,孟庆调动积蓄的月光之力开始治疗自身的伤势,没过多久他身体内部的伤势就已经愈合,这个时候吃东西说话终于不会觉得困难了。

孟庆如此奇特的行为已经持续了好几天,不过萝卜大棒一直忍着好奇没有询问,普通哥布林更没有谁胆敢当面询问孟庆在做什么,暗地里都在猜测可能。

“月光猫妖还活着么?”

清了清嗓子,孟庆睁开眼睛,他的声音已经不再沙哑,这让萝卜大棒几名哥布林都是颇为欣喜。

“还活着,不过很虚弱。”

萝卜大棒回答道。

“嗯,杀了吧,用骨头熬一碗汤出来,我有用。”

只言片语间,孟庆就决定了月光猫妖的命运。

而对于这一决定没有任何哥布林会反对。

得知月光猫妖的骨头能加快孟庆伤势的愈合,下了巨树的萝卜大棒拿起石斧就是在月光猫妖连来人都没看清的时候砍掉了它的脑袋。

穿越到异界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言语间决定一名有智慧的生灵生死,孟庆做得没有丝毫愧疚感,弱肉强食一直都是至理,无论在什么地方。

当然,杀人者人恒杀之,孟庆对于死亡也早就做好了准备,如今能多活的每一天都是得之不易的恩赐。

足足煮了半夜,真正汇聚了月光猫妖骨髓精华的那碗汤才煮好。

没有哥布林会反对孟庆独享这碗汤,真要是能让孟庆迅速好起来,别说一碗汤,一碗血指不定大棒营地的哥布林都会抢着放。

有孟庆的提醒,骨骼中的骨髓已经被想尽办法的剔出来。

在那碗汤端到面前的时候,孟庆凝视几眼后点了点头,和他想的一样,月光猫妖的骨髓中蕴含着不弱的月光之力。

喝下这碗汤,足以比得上他打坐一整夜的收获还要多。

次日一早孟庆就是在众多哥布林欣喜的注视下可以下树了,只不过动作没有往常那么敏捷,也没能在队列面前扎起来马步。

因为月光猫妖贡献的那碗汤,孟庆如今的伤势痊愈了大半,距离完全养好也就这几日的时间。

“太阳之力一定有别的办法可以吸收,还好我发现不对就立刻断开了与能量的链接,不然自焚而死都不是没有可能的事。”

下了地活动了一会,孟庆抬头再看树冠缝隙中显露的太阳,面上依旧带着难掩的敬畏。

早知道太阳之力会被月光之力狂暴那么多,打死孟庆他都不会贸然汲取太阳之力。

真的,他那一刹那真的有要死掉的感觉,仿佛是放大镜下的蚂蚁一般,就差焦点对准了。

收回视线孟庆看向前方排列的相对整齐,而且已经懂得名为纪律存在的众多哥布林。

在大棒营地迁移过来之后,第三第四队的哥布林战士也被孟庆筛选出来了。

不过到了这里就快要达到大棒营地的极限了,毕竟不过百名哥布林的营地,筛选出四十多名的哥布林战士,相当于两民一兵,说穷兵黩武也不为过。

如今这四十名哥布林加上十夫长以及孟庆等哥布林,五十号哥布林都是除了训练不做任何事的,是真正脱离生产那种意义上的兵,而非人类中放下长枪就拿起锄头下地的民兵。

有丰饶的果树作为食物来源,大棒营地如今的日子过得比在原本的丛林好的太多。

全员都能吃饱的目标早已经达成,这才是整个营地都能为孟庆所掌控的根本所在。

换成在以前的丛林,他孟庆哪怕再有威望,大家都吃不饱,谁会听他的?

秋季的丛林食物资源丰富,但孟庆也是开始为冬季做准备,练兵不光只是耍耍把式,孟庆可是真的带着队伍离开营地,以新营地中央的巨树为圆心,往四面八方丛林深入的。

全员集合操练了约半小时,在饱餐过后已经可以称之为哥布林战士的精锐带上武器与干粮,在临出发的时候和亲友挥手告别。

没有依依不舍,也没有伤心的泪水落下,反倒是留守的哥布林们兴高采烈,在队伍离开营地的时候,大声讨论这次外出的士兵会带回来多少战利品。

照例四队哥布林留守营地一队,其余三队跟随孟庆向远离营地的丛林深入。

在孟庆受伤之前,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三天了。

第一天大家都是颇为紧张只在平日收集食物的区域来回走动,但第二天有了前一天的经验,哥布林们胆气十足,带回来的战利品十分丰厚,胆敢窥探袭击如此数量哥布林的野兽魔物纷纷化作箭下亡魂。

留守了三天后,被选入到四队的艾草雁羽,身着皮甲手持弓箭,和其他哥布林一样在探索丛林开拓地盘的队伍中。

第一次跟着队伍外出的艾草雁羽本来心情很忐忑,但在看到周围遍是哥布林同伴的时候,胆气不由得也足了。

当她和同伴一起发起攻击,轻而易举射杀一头单体实力强大的云豹后,艾草雁羽的信心已经被打出来了。

第40章 发现同族(二更求票求收藏)

云豹和猫妖一样常年活跃在树上少有下地的时候。

它遍是斑点的毛发非常善于在秋季的丛林间隐藏。

只可惜对上有侦测能力的孟庆到了大霉,自以为藏的很好的云豹,在哥布林狩猎队进入视线的时候都不动一下,下场可想而知。

云豹不是魔物只是野兽,但对上普通魔物还是具有极大优势的,除非是牛头怪、树魔那种生活在丛林深处的大家伙。

一张完好的云豹毛皮在人类世界价值在十银币以上,但被乱箭射死的云豹,毛皮只是用来制作哥布林防身的皮甲。

一队的哥布林已经全员装备了各种兽皮制作的皮甲,不消说这种区别让其他哥布林羡慕不已,这种区别就是哥布林们的动力所在。

身体还没痊愈的孟庆并没有呆在营地养伤,他之所以要每次都带队的原因有不少,侦测能力可以在战斗开始之前就发现隐藏极好的目标,他也需要亲自探索新营地四周的地形,绘制出来大致的草图,留以后用。

正午时分,在大棒营地狩猎队保持着警惕吃午饭的时候,远在数十米外放哨的哨兵迅速赶来,道出一个孟庆期待已久的发现。

“晨星大人,发现了其他族群的哥布林!”

“好!”

孟庆的心情瞬间就好了起来。

大棒营地的哥布林还是太少了,处于非常尴尬的数量,强大的存在非常有可能通过强袭灭掉已经展现出崛起之势的大棒营地,即使有孟庆在也是如此,一旦族人溃败,孟庆也无回天之力。

同为哥布林,比对方强大的实力,这是孟庆有信心整合新营地四周哥布林族群的原因。

除了哥布林,大棒营地如今不适合也没有能力吸收任何外族人员,不杀掉的话还需要人手看管,累赘无疑。

到了正午还在林间找寻食物的哥布林数量不多,孟庆跟着哨兵来到了对方发现哥布林的方向,远远的看去看到了约十来个哥布林的身影。

对于这种情况孟庆十分的了解,这代表周边一公里内一定有一个哥布林营地,数量的话要比大棒营地人口少不少,最多五六十哥布林的样子。

孟庆对击败这个哥布林营地的信心十足,有三十多号哥布林都是筛选出来的精锐青壮的缘故,也有大杀器甩网在手的缘故。

七八百米外,一个比曾经的大棒营地规模要小一圈的哥布林营地。

多数哥布林在外出觅食归来后,将该上缴的收获上缴了,带着为数不多的食物回到了家将其分给配偶和子女。

吃饱了哥布林一般都是百无聊赖的呆坐,原因是真的睡不着,不然早就躺下呼呼大睡了。

统治这一哥布林营地的首领年富力强,对抗哥布林的战斗经验十足。

他的首领之位来之不易,足足打败了五个兄弟姐妹才在前任首领死亡后夺到新的首领之位。

而他成为首领的当晚就是拉着以前不敢乱来的雌性哥布林胡天胡地,之后夜夜如此,只不过短短大半年,就已经有四个后代先后出生。

就在名为大力·骨锤的壮年哥布林吃饱后惬意的躺在树荫下睡觉的今天,与平常不同的事情发生了。

外出觅食的哥布林忽然一股脑的回来,手里空空荡荡,没等他被惊醒后生气的斥责这些偷懒的哥布林,这些哥布林惊慌失措的用手指着后方,大声的喊叫。

听了几声大力骨锤才明白发生了什么。

当看到林间不属于自己营地的外族哥布林显露出身形时,大力骨锤怒火中烧。

他拎起重量比普通哥布林还要沉重的骨锤大步流星上前,准备给胆大妄为的这群哥布林一个当头棒喝,但没走十几步,他的步子就慢了下来,到了后面更是停在了原地。

一个、两个,越来越多的哥布林的身形从林间出现,最后出现在大力骨锤视线中的哥布林数量有三十个之多。

如此数量的哥布林并不能直接击垮大力骨锤的信心。

但望着那群与想象中乱糟糟一拥而上同族不同,从出现到现在一声未发的入侵者,看清那些哥布林眼中名为自信的表情,再感受到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势。

一时间大力骨锤居然感觉到了害怕,这种情绪也只有当初他老子挂掉的时候才短暂的升起过。

“?”

眼睛一转,大力骨锤没有第一时间冲出去,待闻讯赶来的青壮族人都到来后,大力骨锤的信心又回来了,开始了哥布林同族对抗中十分常见的行为:对骂!

面对接连不断的污言秽语,孟庆的心情倒是十分平静,但他也没忍多久,看到身旁哥布林脸上的挣扎表情,便是抬手一挥,大喝一声:“风!”

“风!”

呼啸的风声突兀的在林间出现,余音不绝,短短十几秒,三波箭雨过去,对面本就混乱的队形彻底垮掉。

除了为首被乱箭射到在地还在挣扎的大力骨锤,其余哥布林早就丢下手里的东西跑的比兔子还快。

“呼~呼~”

队伍中的艾草雁羽在一旁的十夫长大声呵斥的时候这才松开即将拉开的弓弦。

她太激动了,只不过短短半分钟不到,她的心情就是数次变化,到了现在哪怕轻松取胜,心还是在剧烈的跳动,仿佛要跳出胸膛一般。

“这就赢了?”

难以置信的感觉充斥在心头,拎起近战武器的艾草雁羽一直晕乎乎的,直到和同伴一起来到之前射出箭矢落地的地方,她才回过神来。

大力骨锤还没死,不过生死只在一瞬间。

他躺在地上身上插了少说也有十几根箭,脸部着地嘴巴里还有一团泥这是因为被射中膝盖摔倒在地,幸亏他身上还披着一件兽皮衣和树枝为骨乱七八糟东西拼凑的头盔,不然现在极有可能已经死了。

“运气不错,还没死。”

一道声音在身旁响起,闻声大力骨锤终于抬起头来,而后就是呆呆的望着进入视线的那张脸,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我,晨星·大棒,大棒营地未来的首领,现要兼并你的营地,你有意见么?”

第41章 兼并(三更求票求收藏)

钉锤平举,孟庆的声音平静听不出任何威胁的感觉。

但落到大力骨锤耳中,却让他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寒颤。

眼睛余光看到站在一旁用看死人目光看着他的其他哥布林,嘴里都是土的大力骨锤死命的摇头,就差磕头如捣蒜了。

“哗~”

哗然声响起,被聚集起来的骨锤营地的其他哥布林,面上带着难掩的失望,还心怀希望的哥布林试图转身逃跑,但被早有防备的十夫长带着队员拦住,乱棍几下打趴下。

“那么,我将为你治疗。”

在近百哥布林的注视下,孟庆手掌中凝聚出一团荧光,将手放置大力骨锤后颈处,那团荧光就此融入到大力骨锤体内消失不见。

一瞬间,之前还乱糟糟的场面就安静了下去,包括大棒营地的哥布林在内,所有在场的哥布林都难以置信的望着孟庆,一脸见到神明的表情。

“呜呜呜,我没死,我还活着。”

荧光入体,大力骨锤只感觉一股热流从脊椎涌入到身躯各处,因中箭流血而出现的虚弱消散,他居然能够挂着十几根箭就这么站起来,脸色不见之前的苍白。

当发现孟庆这位新的首领掌握治疗术还是如此英俊不凡的模样,骨锤营地哥布林反水速度快的超乎想象。

不再需要武器与言语的威慑,十几分钟乱糟糟的收拾后,大群哥布林扶老携幼背上行囊,就准备跟随孟庆一行离开这个并不能给他们带来安全的居住地。

归程路上,大棒营地原有精锐展现出来的力量更让已经名存实亡的骨锤营地众多哥布林们羡慕不已。

老弱还好,青壮望着那些木弓都是满脸的期待,期待自己也能拿起武器的那一天。

人手一把弓,顿顿能吃饱,狩猎时都有一大块肉当做干粮,首领拥有着传说中精灵的血脉年级轻轻就智慧超凡,偏偏还生的如此英俊,更是做出了种种不可思议的事情。

前往大棒营地居住地的路上,逐渐了解了大棒营地以及孟庆的故事,骨锤营地没有一个哥布林试图逃跑,即使有很多机会。

被拔下身上箭矢用藤条随便捆了一下的大力骨锤表情很复杂,不时抬头望向孟庆的背影。

有过统治哥布林的经历,投降之后大力骨锤就后悔了。

但如今的事态已经不在他掌控之中,普通的哥布林可以欢天喜地的换新的营地,他担心自己倒了地方还会被杀掉,换成是他也会这么做。

“北风吹,秋风凉,按照当下气候推断,人类世界如今快要秋收了吧。

新营地周围三公里都被扫荡干净,也快是时候看看丛林外面的邻居了。

邻有难,我帮忙。

比如劳心费神的秋收什么的完全可以代劳。”

一片落叶被风吹来从孟庆一旁飘过,孟庆的视线被吸引,叶子黄了,距离冬天已经不远了。

迁来新营地这几天,孟庆白天一直都没闲着。

除了摸清了新营地四周的地势地貌,也将丛林中常见的食物做出了一份统计,并与营地里年长的哥布林多次对话,一同挑选出了最适合人工培育的几种蔬果。

有一年生类似圣女果的浆果,也有类似山药芋头般根茎肥大的薯芋类植物。

千百年来哥布林都不事生产,全赖丛林自然生长成熟的蔬果以及狩猎到的猎物过活。

真活不下去就去抢掠任何外族,超乎寻常的生育能力让哥布林牢牢扎根在丛林中一直没有出现被灭绝的危机。

孟庆不管他穿越来之前哥布林在做什么,他既然来了,就不会再坐视大棒营地的哥布林们懒散下去,万事开头难,只需要开了一个头,剩下的就不需要孟庆再亲力亲为过问了。

当大棒营地中央那颗巨树远远映入眼帘的时候,离开营地的大棒营地精锐们欢呼起来。

随行的骨锤营地哥布林也都知道目的地已经到了,这群哥布林都累的不轻,仅有的一些个人财产哪怕是一块满是牙印坚固到能敲碎石头的兽骨都不愿意丢下。

孟庆也没反对,他太清楚普通哥布林对于个人财产的重视有多强,某种意义上讲,这些东西就是普通哥布林生命的一部分,当然无法舍弃。

看到数量远超狩猎队的哥布林队伍归来,留守的哥布林们先是一惊,继而都是兴奋不已,呼唤更多的族人前来围观这群新来的哥布林。

哥布林很少像人类那样对同族进行奴役,大多数哥布林部落不缺少劳动力,也没有需要奴隶的工作。

换成普通哥布林营地,击败了另一个哥布林营地,最多只会选出其中还能生育的雌性哥布林以及幼年哥布林,剩下的就会驱散到丛林中任其自生自灭。

因为他们无力养活这么多吃白食的哥布林。

这一点哥布林与尚在刀耕火种时代的人类有相似之处,不同的是哥布林不吃同族,这种情况也发生在地精鱼人等直立行走族群生活的魔物身上。

倒是如今真正站起来成为这片土地霸主般存在的人类,历史黑暗的不忍直视。

这就是大力骨锤一直担心的原因所在,不过在被带入到巨树下的空地间,还分到了一碗有荤腥的肉汤后,大力骨锤内心的不安消散了很多,内心多少还有些忐忑,但对待肉汤可是来者不拒。

他在看到大棒营地内那口显眼的铁锅后,就像当初看到银光甲的萝卜大棒一样,久久移不开视线,就差钻到锅底下瞧个仔细了。

消失了没多久的孟庆再次出现在众多哥布林面前,他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寂静无声。

很快整个大棒营地过百的哥布林,视线全都投落在身着缩小版银光甲的孟庆身上,目光中带着惊叹、敬畏等多种意味。

耗费了众多石斧骨针以及绿蚕丝,孟庆需要的防具才算是被勉强缝制出来。

从银光甲上切开缝合起来的这件小正常许多的银光甲也就是今天刚刚完工,穿上它,孟庆对吸纳这群外来的哥布林尽快成为大棒营地新成员的信心更足了。

事实也如孟庆所预料,别说见识不够的骨锤营地哥布林,就连被孟庆带高了许多眼界的大棒营地的哥布林此刻眼睛都快要看直了。

“安静!”

蝉侍立在孟庆身边,脸上还有尚未消散的些许紧张。

但在孟庆的目光鼓励下,还是鼓起勇气用高出其他哥布林的声音压下了哥布林们此起彼伏的惊呼及赞叹。

第42章 宣言与传承

率先安静下来的是大棒营地原有成员,骨锤营地那边的哥布林依旧乱糟糟的。

一直到发现大家都在看着这边脸上带着不满时,议论声才逐渐降低直至无哥布林再敢发声。

“今天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原因有很多,我先说最重要的一件事。

自古以来,我族都是各自分散,艰难的守着自家营地周边那小片丛林过活,因为力量弱小总是被各种各样生活在丛林中以及丛林外的家伙们欺凌。

有猫妖,有云豹,有鱼人,也有人类。

为什么呢?

为什么大家都来欺负我族呢?

因为我们弱小!

弱小就是原罪!

而今天,大棒营地与骨锤营地将在这里,头顶天,脚踏地,所有哥布林亲历,森林见证下完成融合。

我,晨星大棒在此起誓!

终有一天,我族将在这片丛林中,建立起属于我族的王国!!!

哥布林永不为奴!!!”

“呦呼~”

刺耳的尖叫声冲破树冠在丛林中回荡,回应孟庆那嘹亮的誓言,余音不绝。

所有在场的哥布林,哪怕是再愚笨的,此刻也觉得热血沸腾,有一种见证了传说诞生的感觉。

原本内心还有最后一丝顾虑的骨锤营地哥布林们,此刻再也没有了任何怀疑,他们此刻为成为大棒营地的成员而骄傲,为能有孟庆这样的首领而自豪。

“兄长,你能看到么,我好高兴啊。”

一直都以严肃示人的萝卜大棒捂着脸居然哭了,年龄大的哥布林瞥到他的样子,恍惚中回忆起过往。

当年萝卜大棒可是有爱哭鬼的绰号,被其他哥布林欺负哭的时候他就会去找少年时就已经展现出不凡的亲哥哥,而对方肯定会给他打抱不平。

一晃都十来年过去了,想到这里的年长哥布林们擦了擦眼眶,内心既是感慨又是激动,望向身着银光甲仪表不凡气度更加不凡的孟庆,目光更为热切。

有这样足以被哥布林铭记一生的共同经历,骨锤营地与大棒营地的融合没有遇到一丁点波折,以巨树为圆心可供哥布林搭建木屋居住的树木非常多,再来百十号哥布林也能轻松容纳下。

当晚一见面就看中眼的两族单身哥布林就厮混到了一起,这点孟庆发现了但没有过问。

指望哥布林能像人类那样举行完婚礼再结婚就是扯淡,觉得对了眼当晚同床三五个月后孩子呱呱堕地,这才是哥布林中常见的情况。

与外族哥布林融合有非常多的好处,比如避免哥布林知晓但并不清楚原因的近亲繁殖带来的隐患。

比如更好的激发原有成员的动力,让其为了守住现有待遇而加倍努力显露出自己的存在。

虽然如今孟庆还没从萝卜大棒手里接过代表大棒营地首领之位的传承大棒,但大家已经将其默认成为新营地的真正首领。

夜色降临,孟庆刚吃完饭,蝉带着面上依旧带着畏缩表情的大力骨锤就是凑了过来。

天公不作美,今夜是一个多云天,看不到月光,孟庆打坐吸纳月光之力的想法破灭了,脱下了沉重的银光甲,孟庆远远的看起来和普通哥布林无二,但只有凑近了才能发觉其不凡之处。

一整个下午大力骨锤都在进行往日极其讨厌的思考,思考对哥布林而言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但大力骨锤不得不这么做。

在确认自己不会被斩首或者流放之后,大力骨锤内心的不安总算是消散了,但在见识了大棒营地现有种种后,大力骨锤甘愿就此与普通哥布林一样老实生活是不可能的。

就像孟庆知晓的那句话一样,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经历过首领那饭来张口妻妾成群的日子,大力骨锤真的难以接受连食物都要自己爬上爬下费力找寻的生活。

靠近的大力骨锤手里拎着一把小巧但精致的骨锤,只有哥布林的巴掌大小。

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孟庆就知道大力骨锤到来所为何事,因为类似这把小巧精致骨锤的东西孟庆在萝卜大棒那里见过,不过模样是钉锤的样子。

“晨星首领,之前一直没有机会和你单独说话,现在总算是有机会了,既然两家营地已经融合到了一起,那我希望你能将这把骨锤收下,我也能安心。”

大力骨锤言不由衷,递出小巧骨锤的时候脸上带着复杂的表情,有犹豫,有不舍,也有一丝决然。

“传承啊,真是一件好东西。”

孟庆表情平静,接过大力骨锤递来的小巧骨锤,放在手里认真把玩凑近细细查看。

见此情况大力骨锤长舒了一口气,也感觉失去了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东西,心里空荡荡的,很难受。

所谓传承,这东西最开始孟庆是不相信的,但在看到大棒营地那把蕴含着不弱精神寄托的小巧钉锤,他不得不信。

在这个有神明有骑士有超凡力量存在的世界,各种先祖崇拜层出不穷,而代表一个群体精神寄托的传承物品,有着非常特殊的地位与力量。

萝卜大棒并没有隐瞒孟庆什么,在孟庆看到那把小巧精致的传承物品时就将其来历告知了孟庆。

这种由哥布林智者死亡后取手骨制作的物品,在经历岁月洗礼后会生出一丝超凡力量,这有点相当于月光猫妖这样特殊的猫妖。

传承物品的作用有几点,一是拥有者有姓氏,属于哥布林中的贵族,也是当之无愧的部落首领,二是让携带者也就是首领可以思维敏锐比普通哥布林智力更高,更容易统治普通哥布林。

最后一点孟庆听说但还没见识过,那就是一次性激发出传承物品中的力量汇入到身躯内,短时间获得全方位的提升甚至涉及血脉力量。

传承物品只有在面临生死危机的关头才能使用,一旦使用,传承物品破损,即使侥幸获胜,营地精神寄托没了,距离散伙也不远了。

接受各族精神供养的传承物品年代越久远蕴含的力量越强,一百年是一个坎,百年以上的传承物品被使用据说不会破碎,只会大幅度减少其中的力量,能存在百年以上,也代表不凡。

大棒营地现有的传承大棒,萝卜大棒说有五十多年了,但孟庆用侦测技能看过只有四十六年,其中产生的差距,不用说就是被某代首领夸大或记错了年限,真正原因无从考据。

大力骨锤拿出来的这把小巧精致的传承骨锤年代更少,只有不过二十载也就是普通哥布林大半生的样子。

可以猜测道也就大力骨锤祖父那一代获得的,其中蕴含的力量远远逊于大棒营地的传承大棒。

第43章 心悦诚服的大力

“东西是好,但给我就不用了。”

就在大力骨锤黯然转身准备就此离去的时候,听闻到孟庆的声音,大力骨锤不可置信的转过身来,面上带着难掩的震惊以及狂喜。

“我以大棒之姓存于天地,除非有一天不打算用这个姓氏了,不然是不会轻易更换传承的。

这把代表你姓氏以及祖先的传承物品,还是由你好好保存吧。

不用担心,你以后依旧可以使用你的姓氏,这在大棒营地并不是没有先例只为你破例的特殊情况,这一点你问一下蝉,他可以告诉你是真是假。”

孟庆递出传承骨锤,大力骨锤忙不迭的接过将其贴身收好,他感觉内心又被信念充满,迷糊糊的脑子也好使了,心情更是复杂。

“我,我可以证明,泥巴雁羽大叔就住在那边,不信的话我可以带你去找他问问真假。”

蝉有些结巴的回答,一朝从普通的哥布林成为孟庆的侍从,蝉到现在还没完全适应,但大家看待蝉的目光已经发生了变化,对话也少了些往常的随意,多了一些尊敬。

蝉深知这些都是孟庆给予的,对此无比的感激,也会牢牢的珍惜这得之不易的机会。

“!!”

大力骨锤内心更是震惊了,连姓氏都可以保存么?一个营地拥有两种哥布林的姓氏,这种先例他还从没听说过呢。

但回想起下午时孟庆的豪言壮举,见识到大棒营地众多稀罕存在,再看到立在面前哪怕尚未成年依旧展露出超越普通哥布林太多智慧与气度的孟庆,大力骨锤百感交集。

千言万语最终汇成一句话,他弯下魁梧的身躯,让头低于孟庆的身高,躬身呼唤孟庆:“晨星大人!”

“加油,好好训练。

蝉你陪大力在营地里转转,顺便和他讲解一下明日营地的安排,也别忘了转告新加入营地的那些族人,明天需要日出时早起。”

微微一笑,孟庆轻轻拍了拍胳膊有自己大腿粗的大力骨锤的肩膀。

终于从身心将这名比萝卜大棒还要魁梧的哥布林折服,他很是满意。

这样体型的哥布林一看就非常能打,对于大棒营地对于孟庆而言都是一件好事。

蝉恭敬的点头,带着心情极其复杂的大力骨锤远去。

两人走远后,大力骨锤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他并没有因为拜孟庆为尊而感觉不好意思,哥布林崇拜智者与强者。

孟庆或许不是强者,但绝对称得上智者。

有这样的首领是一件大好事,大力骨锤没有什么看不开的,也不会像人类那样两面三刀,哥布林不会轻易撒谎,因为他们相信那样会在死后遭到报应。

“你叫蝉是吧,真的要谢谢你了。”

有孟庆珠玉在前,大力骨锤努力想要在普通哥布林面前也保持温雅的样子,不过他和众多试图学习孟庆言行举止的哥布林一样,一咧嘴笑就原形毕露。

“应该的。”

在曾经是一族首领的大力骨锤面前,蝉的心态端的很正,没有卑躬屈膝,也没有觉得有孟庆撑腰可以肆意妄为。

哥布林虽然不聪明但绝对不是傻子,真是傻子也不能在丛林里顽强的活这么多年依旧族群鼎盛。

在蝉的带领下,大力骨锤见到了大棒营地第三个姓氏的拥有者:泥巴雁羽。

经历有些相似的大力骨锤和泥巴雁羽一见如故,而气质不凡的艾草雁羽在狩猎队归来解散后也是回到了泥巴雁羽身旁,继续和往常一样接受对方私下里的教导。

如果还在骨锤营地,像艾草雁羽这么有气质的雌性哥布林,大力骨锤是绝对会将其牢牢看在身边等其成年就纳为妻妾的。

只不过现在的他连升起这样的想法都不敢,多看了艾草雁羽两眼就是将注意力放在了看起来同样不凡的泥巴雁羽身上。

泥巴雁羽曾经身为人类奴隶六载未死的情况一经提及,立刻就让大力骨锤肃然起敬。

这已经成了泥巴雁羽的名片,他并不将其当做荣誉不代表普通哥布林也会这么认为。

他们只会觉得泥巴雁羽非常的厉害,非常擅长活命,而这对哥布林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加上泥巴雁羽有姓氏,如今的泥巴雁羽日子过得很是舒心。

艾草雁羽在大力骨锤谈及今日见闻的时候忍不住插了几句话,让大力骨锤颇有些窘迫。

他记起了艾草雁羽,当时的她手持木弓表情还有些紧张一看就是第一次战斗,但此刻她已经可以和曾经身为首领的大力骨锤谈笑风生。

世事无常,不过如此。

蝉立在一旁面带笑容聆听,今天轮到他所在的队伍留下来守护营地,他没能跟随孟庆外出,到这个时候才从艾草雁羽的讲述中知晓今日外出队伍的所遇。

对没能参与上很是有些失望,但下午孟庆的豪言壮语依旧在他心中回荡。

蝉相信自己迟早有一天会追随孟庆征战四方,将一个又一个类似骨锤营地的哥布林族群与大棒营地融合到一起,真正在这片丛林中建立起属于哥布林的王国。

换成听客是人类的话,一定会笑话孟庆不自量力坐井观天的。

等闲人类高阶骑士都不敢妄言称王,区区哥布林也敢说这样的大话,真不怕大风闪了舌头。

但此刻大棒营地十成十的哥布林都对此深信不疑。

孟庆已经从各种已经证实自己实力的举动表明,他是可以带领大棒营地走的更远的智者。

哥布林或许不聪明,但心思远比人类要单纯许多,没那么多弯弯道道,这一点是人类都比不过的。

“时候不早了,早点睡吧,明天一早还要训练,你今天受了伤,还是早点睡吧。”

泥巴艾草估算了一下时间,终止了和大力骨锤的对话,大力骨锤也是回过神来,记起了与孟庆分别时对方所言,颇为诧异的道:“训练?”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蝉与艾草雁羽异口同声喊出这句话,说完两人对望一眼,都是微微一笑。

这句话当然是孟庆说的,普通哥布林是绝对不会想出来这样蕴含至理的话语,他们只当是孟庆通过传承带来的智慧,完全不会怀疑其他。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么?”

大力骨锤默念着这句话离开了雁羽父女二人所在的住所。

被夜风吹拂过后,大力骨锤回忆起了白日所见。

那行令禁止的队伍,那一声‘风’后万箭齐发的场面让大力骨锤深深的为之折服,多少也懂得到底为何而训练了。

换成是他,他是绝对没有信心带着同样数量的哥布林打败曾经的骨锤营地的。

不顾时间已晚,大力骨锤和蝉一起造访了曾经骨锤部落的所有哥布林做事先提醒。

期间难免遇到一些比较尴尬的事情,投入到往我的哥布林们似愉悦似痛苦的叫声不绝于耳,让尚未成年的蝉一直面红耳赤。

呸,这群不要脸的家伙,叫这么大声干什么!

第44章 鲜花女王

太阳神的战车尚未从地平线上越出,宽敞到足以让千名士兵完成列队的寝宫里,鲜花女王睁开了眼睛。

英武的脸上,眼中的迷茫很快消失变成了警惕,看清头顶高悬绘有壁画的穹顶后警惕也是消退,目光变得柔和起来。

她所处的位置是大陆西南大片土地的中心—鲜花王国的国都郁金香城,更具体点则是王都后殿鲜花女王专属寝宫。

鲜花王国以鲜花名分尊卑,历来郁金香这一姓氏都是王族专属。

鲜花王国东方是边境紧贴大海的潮汐王国,北方是拥有大量草原与牛羊牲畜的雄狮王国,西方则是传闻中的神陨之地落火荒漠,南方是一望无际的南方丛林。

王国境内多是平原丘陵,没有太多起伏的山脉,河流与湖泊众多,水草丰美,野兽资源丰富,地处温带区域不受夏季海上风暴影响太多,冬季也不会寒冷刺骨暴雪侵袭。

广袤的国境有太多适合种植的土地,直至今日都没有完全开垦出来,那些尚未开垦的土地,就是未来贵族的领地。

如此地形使得鲜花王国只需要交好雄狮王国与潮汐王国,内忧外患便会少之又少。

事实上鲜花女王也是这么做的,鲜花王国的专属特产鲜花魔药畅销人类各国度,需要的牲畜牛羊以及食盐等必需品也能从周边国度获得,鲜花王国立国三百载,至今没有贵族内乱出现,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陛下,您醒了。”

鲜花女王的贴身女官紫罗兰侯爵立在床榻边犹如挺拔的立柱,听闻动静转过身来,她的身份相当特殊,在鲜花女王沉睡时,她便是女王最后的防护,自打鲜花女王登基以来,每夜都是如此守护在女王的床榻边。

“朵洛西,辛苦你了。”

看向紫罗兰女侯爵,黛娜·郁金香脸上的严肃不见了,有的只是温柔。

“请我为您着衣。”

女侯爵表情恭谨,在十几年前黛娜尚未登基时,她是王国继承人之一黛娜公主的唯一玩伴,不过那个时候黛娜的继承人身份排在十几位之后,同样朵洛西也是某位侯爵的庶女,没有继承权,地位卑微。

但因为从小与黛娜一起长大,在黛娜登基成为鲜花女王后,朵洛西的身份自然水涨船高,最终力排其他继承人接任新的侯爵之位。

这一神奇的故事,甚至有好事者编成故事印刷成书,里面就是紫罗兰女侯爵的前半生,那是许多贵族女眷最喜欢看的书籍,她们只会羡慕朵洛西的现有荣誉与地位,渴望自己也有如此神奇的经历。

朵洛西很清楚现有的一切到底是怎么来的,她放弃了领地统治权,将其转交给兄长打理,选择继续贴身服侍鲜花女王,当然在名义上,那大片侯爵领,依旧属于朵洛西·紫罗兰所有。

“天亮了啊,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呢。”

望着窗外的光亮,鲜花女王的语气颇显沉重,众多贵族与平民渴望的国王身份,对黛娜而言已经成了一个累赘,每日无休止的处理王国大小事宜,若不是有最贴心的女侯爵陪伴,黛娜可能早就扛不住了。

“光明总会洒落大地,这片土地上,需要它的王者。”

女侯爵饱读诗书,且武道昌隆,年仅三十岁就已经是中阶高位骑士,骑士天赋相当了得,这么些年不知多少次救鲜花女王于危难之间,说与鲜花女王同生共死也不为过。

“你说得对,我的子民们需要我。”

和朵洛西说话总是会让黛娜心情愉快,她掀开柔软华丽绣有郁金香图案的绒毯,赤脚落在同样绣有郁金香图案的柔软地毯上,傲人的身躯挺立,却只有同为女性的紫罗兰女侯爵可以旁观。

鲜花女王是鲜花王国历任国王中第三位高阶骑士,实力卓绝,正是因为她超凡的骑士天赋,才能力排其他继承人在上一任国王病逝后接过鲜花王冠,成为统治国境内几百万民众的鲜花女王。

民间对鲜花女王的评价相当高,仅次于开国的君主,而她也是鲜花王国所有女骑士的信仰,高阶骑士这样的力量,整个鲜花王国也不过两只手,黛娜是唯一的女性。

为黛娜着衣后,朵洛西替其整理衣服抚平上面的褶皱,细致到不容有一处遗漏。

将悬挂在衣架上的贴身战甲为黛娜披挂,又将绣有黑色郁金香图案的大氅拿起为黛娜披上,系好领口与腰间的系带后,珍而又珍的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鲜花王冠,戴在昂首目视前方的黛娜头上。

当身着修身皮甲腰佩骑士细剑,英姿飒爽气度非凡的紫罗兰女侯爵打开寝宫正门,守在门外两侧的女侍从们跪地行礼,高声呼唤。

“见过女王陛下!”

朵洛西率先走出,目光锐利的扫过侍从,确认没有任何一个生面孔后侧身让出位置。

之后众人熟悉的鲜花女王这才身披大氅头戴王冠昂首阔步走出,之前的轻佻早已经看不见分毫,任何见过以及未见过黛娜·郁金香的人来到这里,都会被其身上散发的王者之气所折服,心甘情愿的跪地行礼。

“有奏速传!”

充当鲜花女王女官及贴身护卫的紫罗兰女侯爵,陪同黛娜·郁金香步入金碧辉煌的郁金香大厅。

众多拥有高级贵族头衔但必须定时前往王都参加郁金香大厅会议的贵族们侍立在通道两侧,低头以示对鲜花女王的尊重。

一直到鲜花女王就坐,紫罗兰女侯爵侍立在其身边后才抬起头来转过身,恢复面朝王座的队列。

朵洛西的身份很复杂,既是贵族又是鲜花女王的亲信,历史上像她这样年龄不大就拥有封地的女侯爵少之又少,能得到国王如此信任的更是只有她一个。

没有谁会小觑朵洛西,无论是她的身份还是她中阶高位的骑士实力,哪怕是贵族爵位比她高的大公,平日里面对朵洛西的时候也都是和颜悦色,在郁金香大厅的时候更是恭敬。

朵洛西话音落下,众多贵族都是呈上贵重的圣痕丝绸为材的奏章,而后立在王座下方的侍者们将其接过摊开,确认没有夹带以及魔法陷阱后将其呈给女侯爵。

在朵洛西检查过后,才会真正的呈到黛娜·郁金香的王座前。

第45章 女王的烦心事(前一章屏蔽待解)

如此慎重不是没有原因的,很久之前各国对待奏章的态度还很松懈,奏章的材质五花八门,也可以直接上前交给国王。

当有心怀不轨的贵族借着上呈地图的名头发起行刺,图穷匕见且成功后,各人类王国引以为戒。

君王防备贵族行刺的办法越来越多,哪怕贵族再不乐意也不得不从,除非真的心怀鬼胎。

能立在郁金香大厅的贵族最次也是王国子爵,男爵这一层次是没有面见鲜花女王的权力的,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治理好名下领土,然后定时将领土内的信息整理汇报给更高一层的子爵。

子爵才是王国真正的统治阶层,因为他们掌握着广阔的领土以及名下的男爵领。

奏章的内容五花八门,地图完善、领地纷争、天灾人祸、骑士晋级等等讯息都包含其中。

能让一名子爵喜笑颜开的大喜事,到了鲜花女王的面前就会变得非常简洁,三言两语就能讲述清楚。

鲜花女王最先看的自然是边境方位的奏章,鲜花王国与周边三个人类国度都交好,但也不得不防,如果不是鲜花王国常年屯兵边境的那几个军团,其他人类王国是否还会如此和善未可知。

之后鲜花女王关注的就是王国经济命脉:鲜花香料、魔药的销售往来以及各贵族领已有产品与新产品。

对于鲜花的衍生品整个鲜花王国的贵族都不陌生,正是这些从鲜花中萃取出的精华,才有鲜花王国的今日,才有那些金灿灿的金币以及骑士手里身上的武器战甲。

就像是人类雄狮王国以畜牧为根基、潮汐王国临海以盐、海产为特产一样,鲜花王国产出的鲜花香料名传人类各国度。

普通的鲜花香料、熏香、精油就足以让富民和贵妇人抢购,而能让骑士也追捧的各类型以植物或鲜花为主材的魔药存在,才是鲜花王国能与八方势力交好的最重要原因。

魔药用途广泛,除了可以加快骑士对各属性斗气吸纳速度外,还有诸多能提升骑士战斗力的效果。

拥有诸多传承的鲜花王国,对于如何以植物、鲜花为主材,制作出价值不菲的香料与魔药早已娴熟。

培育栽植各类型的鲜花也是王国不传之秘,鲜花王国各贵族更是以鲜花为姓氏,整个人类世界只此一国。

有条不紊的在奏章上做出批奏,鲜花女王的表情也随奏章中的内容而变化,时喜时忧。

相当重要的秋收马上要开始了,但鲜花王国名下的子爵领,有数个都遭受了天灾人祸的侵袭,收成会比往常大幅度减少。

这种情况下,惩责贵族无济于事,还是要尽快的与暗探的精确情报进行对照,确认消息真假后作出应对。

鲜花王国立国近三百载,至今到黛娜·黑色郁金香已经是第十六代君王。

历任鲜花王国的君王男多女少,国民对于以女子之身成为国王的黛娜并不抵触反而十分尊崇,皆因为她是少有的高阶骑士。

整个郁金香大殿,一对一能打过鲜花女王的一个都没有,如此强大的个人实力加上那张王座代表的含义,无怪鲜花女王在贵族与民间都享有盛名。

即使如此,鲜花女王也会被各种事情所困扰。

初登基的时候还好,待鲜花女王年过二十五依旧没有结婚没有子嗣之后,越来越多的人为之心忧。

胆敢当面催促鲜花女王成亲或者试图撮合的人如今都不在郁金香大厅,他们这辈子恐怕也没办法进入郁金香大厅了。

在君主立宪制的国情下,鲜花女王的话就是根源律法,没有任何人可以改变她的决定。

日上三竿,郁金香大厅的贵族数量越来越少,最后剩下的只有代表王国最坚实基层贵族势力的子爵们。

子爵们呈上的奏章在鲜花女王处理时就显得轻松很多,大多数情况下,贵族都是报喜不报忧,除非真的是无法掩盖住的大难题,不然是绝对不会上呈到郁金香大厅的。

“最近南方丛林可有什么异动?”

鲜花女王忽然从王座上起身,她在查看奏章的时候想起了一件事,如果没记错的话,南方丛林近段时间应该就有魔物暴动的危机要发生。

这对鲜花王国而言绝不是小事,鲜花王国南方,有近半边界都紧贴南方丛林。

“回禀女王,一切如常。”

绝大多数边境靠近南方丛林的子爵们都是异口同声的回答,但还是有不同的声音响起。

“回禀女王,山茶领有异动。”

道出不同声音的那名子爵出列,他的奏章中已经完整的汇报了发生在领地里的异动,不过鲜花女王还没有看到,听其询问,此刻也只能越众而出。

“哦?速速道来。”

黛娜·黑色郁金香目光一凝,山茶领就坐落在王国最西南方,地处边界也没常驻军团,不过不用担心会被其他人类国度忽然袭击,因为它的旁边就是占地庞大比鲜花王国也不逊色的南方丛林。

“本来事情只是一件魔物走出丛林袭击平民的小事,而且那男爵领的领主也派骑士去消灭了魔物,没曾想后面发生的事情接踵而来。

一名初阶中位擅长马下作战的骑士失踪在了丛林边缘,随后进入找寻他的两名骑士找了两天也没找到。

他们走出丛林后,带出来了一种不需要尾羽的木箭,怀疑是丛林中的智慧魔物所创,发现地点则是一处哥布林的废弃营地。”

山茶领子爵娓娓道来,而郁金香女王也从奏章中翻找到了山茶领的奏章,目光扫过,就是看完了奏章上的内容,和子爵讲述的无二,细节方面更加完善一些。

“就是这种箭么?”

奏章上绘有那种不需要尾羽的木箭的详细图样,郁金香女王何等见识,只是思考了片刻就面露惊诧之色。

在她看来,这种借助风的力量保持平衡的木箭,确实非常适合大规模量产,而制作代价以及制作时间都比如今王国士兵配备的燕翎箭少很多。

第46章 矮人大匠师(三更求票求收藏)

“真的是哥布林么?”

郁金香女王的声音拔高了许多,这种木箭的出现很有价值,但她更关注的还是山茶领子爵之前话语中谈及的那个称呼。

哥布林,在人类的眼中,这就是一群和豺狗差不多只不过能直立行走的魔物。

它们的智慧低的和野兽一样,偏偏非常能生,一直以来都喜欢在靠近人类世界的森林中生活。

哪怕是王国内陆的森林中也能瞧见它们的身影,怎么杀也杀不干净,就像是蚊蝇一般可恶。

发明创造这种东西与哥布林联系上,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这个,我也不能真的确定,不过一名初阶高位的骑士在曾经有哥布林居住过的丛林中找到的木箭,这是毋庸置疑的。”

“所以说消息的正确性并不能得到真正的确认,也许有可能是其他会使用弓箭的魔物,也有可能是人类流浪骑士的不传之秘。

丛林,箭矢……

要知道,可是有一族最擅长弓箭,也以丛林为家的。”

说到最后,黛娜的语气中带着一股特别的情绪。

即使是鲜花女王,谈及精灵也不是能心平气和的,哪怕她身为一方王国的国王又是高阶骑士,但在精灵那里也只能得到表面的尊重,而非真正的友谊。

你会和只有你十分之一寿命的生灵建立友谊么?

或许有,但更多的还是像宠物那样的友谊。

在长寿的精灵看来,人类发展出来的文明不过沙滩上建立的城堡,浪头打来就会倾倒。

精灵的一生足以见证太多太多的事情,也就他们没有像人类那样喜欢征服与开拓,否则这片大陆,真正的主人定然是精灵。

“查,趁冬季还没到来查个清楚,我需要确切的答案!”

鲜花女王的声音变得冷漠,她确实很想要得到真正的答案。

“遵命,女王陛下!”

山茶领子爵内心也是有些忐忑,但依旧昂首应下。

他无法在鲜花女王面前说出半个不字,好在山茶领还有中阶骑士作为王牌能拿得出手。

中阶骑士在鲜花王国算得上中坚力量,普通的子爵领一般都只有一名到两名中阶骑士,他们也只能供得起一两名中阶骑士,数量再多,光是每个月必须消耗的魔药就足以让一个子爵领吃不消。

骑士在初阶的时候,对各种外物的需求虽然也很旺盛但并不是必须的,不乏有从未借助过外物自己独立突破成为中阶骑士的。

但想要在成为中阶骑士之后再有进步,那魔药必不可少,不然仅靠日常食物滋养转化的斗气,哪怕到白发苍苍没能成为中阶中位骑士都有可能。

魔药这种以植物精华为主材的昂贵消耗品价值不菲,一名中阶骑士每个月用掉的魔药价值不等,几十银币到几个金币都有可能,日积月累下来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

“会是精灵么?”

接近正午,郁金香大厅的贵族全都离去,端坐在王座上的鲜花女王终于可以暂时休息片刻,摘下那沉重的王冠。

“我也不清楚,即使真的是,估计也是路过的精灵,失踪的初阶中位骑士以及那废弃的哥布林营地可能都与对方有关系。

在一名真正拥有精灵血脉的精灵眼中,即使是骑士,估计也和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无异。

神灵啊,既然有了精灵,为什么还要有人类呢?”

对于朵洛西的询问,黛娜并没有给出确切的答复,反而自言自语起来,她的话让朵洛西也是眉头微蹙,她亲眼见过精灵,自然也明白黛娜到底在感慨什么。

无论人类实力有多么强大,最多不过百年后就会肉身衰老而死,这点对女性而言更加残忍一些。

眼看着紧致的皮肤变得松弛,眼角的皱纹变多,头发变得花白,身上布满斑纹,估计有很多女性对年迈的恐惧胜过对死亡的恐惧吧。

在场的两人都是女性,此刻心情也都很不好。

好在两人皆为人杰,意志力足够强大,并没有自哀自怨,在有生之年活出精彩,活出自我,足以。

下午,鲜花女王来到了在宫殿群落一侧的锻造工坊,身材虽然低矮但颇为壮实的矮人大匠依旧自顾自的锻打面前的那把精钢大剑,即使看到了鲜花女王也是远远的点了点头,并没有像其他人类工匠那样丢下手里的工具上前行礼。

人类的世界,矮人的踪迹比精灵要常见许多,大多数的矮人在人类世界都过的有滋有味,人类与矮人也是世代交好,无论哪个人类王国都是如此。

原因有很多,关键的有两点,一是矮人王国对于缺少矿脉的平原区域兴趣不大,他们更喜欢生活在群山之中,世代都传承人类难以领悟精髓的锻造之术。

可以说每一个成年的矮人都是锻造的好手,能够媲美人类杰出的锻造师。

第二个么就是矮人嗜酒贪财,贪财并不是缺点,这反而更容易让人族信任矮人。

如果矮人也像精灵那样无欲无求,即使一座金山放在面前也不会眨一下眼睛,人类与矮人的关系绝对无法像现在那么和睦。

进入人类王国的矮人,要么开一座锻造坊,要么开一家酒馆,二者是九成矮人的首选,在鲜花王国有些不一样,不少矮人喜欢上了种花,因为他们发现了世间还有比喝酒更加美好的事情。

曼陀罗花,又称彼岸花,最初只是生长在人类国度各处的野花,没有人理会,更因为它最喜欢生长在有生灵残骸的地方,所以很多人都视其为亡者之花,是祭奠亡者的首选。

当一名进入人类王国脑洞大开的矮人尝试用晒干的曼陀罗花与叶子当做烟草的替代品后,流传开来事态一发不可收拾,除了矮人,喜欢新鲜事物的贵族们也纷纷尝试继而被其吸引。

有传言抽曼陀罗花,能够隐约看到逝者的一生,当然这是讹传,这只不过因为曼陀罗花有轻微的致幻作用。

除了鲜花王国,其他人类王国对于种植曼陀罗花态度都是非常强硬的,一旦发现立即铲除,种植者如果是贵族会进行金钱上的惩罚,如果是非贵族的话下场就很难看了,充军乃至充为奴隶都有可能。

鲜花王国明面上也和其他人类王国保持一致的态度,但谁都知道,鲜花王国的经济支柱就有曼陀罗花。

当然鲜花王国虽然大规模的培育种植曼陀罗花,依旧在国内禁止贵族与骑士吸食,一旦真的上瘾后,骑士一身本领荒废,贵族沉迷享受不可自拔,领民当然苦不堪言。

人类王国有一句话,当矮人叼起烟斗的时候,最好离他远点,因为你无法知道他烟袋里到底是烟草还是曼陀罗花。

第47章 乱斗器械之二:爪钩

矮人虽然身高比不过人类,但体质方面比人类高的多。

能让人类骑士都上瘾的曼陀罗花每天抽几次依旧身体倍棒,大多数成年矮人的体重都有人类的一点五倍。

浓缩才是精华,这句话在矮人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鲜花女王没事当然不会来锻造坊,她是为了上午在奏章中看到的那种无羽箭而来的。

任何有眼光的人都能看出无羽箭重要的军事作用,一旦不需要稀少且难以长期保存的雁羽,弓箭手的箭矢自然能变得更多。

和任何武器一样,熟能生巧,弓箭这种武器,掌握技巧后,数量会十分重要。

没用矮人大匠出面,锻造坊的人类锻造师就足以用一张图仿制出实物。

这些能在王宫担任锻造师的人类,最次也是初阶骑士,不乏有中阶骑士在其中,其中的风骑士,能够轻而易举的发现无羽箭的精髓所在。

拎起轻飘飘的木箭,鲜花女王伸手拿起一旁的长弓,轻易拉开铁胎弓后抬手射出木箭。

伴随着风的呜呜声,那支镶有精钢箭头的木箭电射而出,深深的扎入到百步外的箭靶靶心,大半没入其中。

一旁的朵洛西带头鼓掌,有为鲜花女王这一手无需瞄准的箭术鼓掌,也有为无羽箭的精准性而鼓掌。

能离弦百步不偏不倚的正中百步外的箭靶靶心,锻造坊仿制无羽箭可以说相当成功,剩下的就是如何尽可能高效率将其量产了,多摸索一下自然能找到最合适的方法。

叮叮当当的铁锤声停了下来,无羽箭离弦的声音让矮人大匠放下了手头的事情,哪怕只要一刻钟那把精钢大剑就算完全锻造好了,只需要进行打磨开刃即可。

这一停,相当于之前半天的努力白费。

“轻,太轻了,如果用铁的话……”

挤开人群来到人群中央,一直没有关注其他人类锻造师在忙什么的矮人大匠阿比盖尔拿起放在有他胸口高的平台上的木箭,拎了拎后很是失望。

而后不顾其他人的注视回到锻造台前,叮叮当当不到一分钟,就把一块捶打好的熟铁敲打成了一根同样尾端拥有凹槽的无羽箭。

黛娜·黑色郁金香并没有因为矮人的无理而生气,她见过太多矮人了,知道矮人的脾气都是这样,一旦有心事不忙完是不会有闲心讲话的。

对于矮人那娴熟的锻造技术她也是颇为欣赏,这是矮人的天赋能力,人类可望而不可即。

早有助手在阿比盖尔捶打铁质无羽箭的时候替其选好了弓,那是一把力量达到中阶骑士才能拉得开的两百磅强弓。

能拉开这把弓的概念相当于拎起一个人将其拽成两半,在场的人也就寥寥数人才能拉弓射击之后脸不红心不跳。

单手拿起需要骑士级助手双手才能拿稳的铁胎强弓,阿比盖尔用很搞笑的手脚并用姿势拉开了弓。

他的左脚撑着弓臂,双手捏着铁箭拉开弓弦,围观的人群早已散去,包括鲜花女王也是后撤了数步,这一箭射出去,哪怕是一头牛也是会被当场射穿,不由得不当心。

“呜~”

一道犹如最凌冽的雪山寒风吹拂过的呼啸声响过,百步外完好的箭靶刹那间四分五裂,包括承托箭靶的粗大实木都肉眼可见的抖动了一下,至于离弦的铁箭,连尾端都已经深深的扎入到实木竖梁中。

如此威力巨大的箭已经不亚于沉重到无法移动,只能放置在城墙高处的大型守城弩。

但在场有眼光的人都是暗暗摇头,当箭矢重量太重的时候,无羽箭尾端凹槽的作用已经微乎其微,这根射出去的铁箭,精准度相当不可靠。

“失败之作。”

放下铁胎强弓,矮人大匠阿比盖尔连连摇头,对此很是失望。

矮人虽然不擅长弓弩,但也懂得打造弓弩,说不会箭术那就是扯淡。

“盖尔大匠你觉得这是精灵制作出来的箭矢么?”

听闻矮人如此评价,黛娜指着从奏章上拓印下来的图案,问出心中的疑问。

“精灵?那群高傲的家伙怎么会用这样简陋的箭矢?

他们的箭华丽的超乎你们的想象,没有山铜为干精金为锋,没有镂刻整个箭杆整体的铭文,他们连看都不看一眼的。”

阿比盖尔闻言嗤笑一声,矮人对于武器的看法是足够有用就是最好的,对于精美程度并不看重,当然如果雇主有需要的话,也可以打造的美轮美奂,就看给的金币能否让矮人心动了。

精灵呢?

那种无论外族还是本族都认为是世间除了神灵外最完美存在的种族,对于华丽、精美这些外族看来无关紧要存在的执念让外族难以置信。

听说过精灵因为出行前发现衣服鞋子某个针脚不对,不惜耽误行程只为重新制作一件衣服或鞋子的么?

“……”

黛娜·黑色郁金香的眉头微蹙,如果不是精灵的话,那么到底是谁创造出这种木箭的呢?

难道真的如那名拾到箭矢的骑士猜测的,出自蠢笨的哥布林之手?

……

“以后谁要再说哥布林蠢,一爪钩抓他脸上,让他尝尝猫妖骨爪的滋味。”

望着手持绿蚕丝为绳猫妖骨爪为首的爪钩,在树梢上穿行敏捷到堪比猿猴的哥布林,孟庆感慨良多。

他只是提出了一个想法,没想到最终达成的情况比他想象的还要好,对于能离地在树上快速移动的新方式,哥布林的接受速度快的惊人。

在付出了不断从树冠上摔落到安全网绳上的代价后,接触过爪钩的哥布林,近半都在三天内化身林间穿行的小能手。

当没有了粗细不一藤条以及灌木树枝阻隔后,在丛林中行进已经无法阻止哥布林了。

修养了几天,在月光已经黯淡到无法带来多少月光之力后,孟庆的身体已经彻底痊愈。

当哥布林因为林间行进速度被丛林中无处不在的树枝灌木以及藤蔓阻隔,迟迟无法在白天往返更远距离后,孟庆思考寻找办法,抓钩就是他想出来的办法之一,目前来看是最有效的方式。

连续对外开拓领土十几日,大棒营地如今的地盘比刚搬迁来的时候大了何止一倍。

向北一直拓展到丛林边缘,其他三个方向也有超过五公里,曾经的大棒营地废弃部落,孟庆带着哥布林们重新见到的时候十分感慨。

当然没有谁会再那里驻足不前,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营地当然也是新的更好。

第48章 走出丛林的决定

事实上修路也是极好的。

但考虑到丛林环境的变化速度,孟庆就放弃了这个劳神劳力还无法维持长久的办法。

最多两三年,十米宽阔的林间道路就会被各种植物覆盖,最终恢复到原本无间隙的模样。

“可惜啊……”

没有坐在高高的树冠上,孟庆背倚近望像是一堵墙般粗大的巨树,手中把玩着一把小巧精致的弯刀,目光深沉,犹如一汪古井,长久眼睛也不眨动。

大棒营地的地盘扩大到现如今的地步,孟庆想遇到的哥布林部落,除了曾经的骨锤营地外,确实又遇到一个。

只可惜孟庆带着队伍抵达的时候,看到的只有满地哥布林的骸骨与头颅。

骸骨上的肉早已经被不知名的动物吃的精光,偶尔还有没完全被吃干净的头颅也是蚊虫遍布,一副被强大存在屠杀过的惨状,当时包括孟庆在内都怒火中烧。

在其中一具骸骨怀里,蝉找到了孟庆手里的这把传承弯刀,能让有传承的哥布林连传承器物都没能激发就被全族屠戮一空,袭击者的强大可想而知。

首级与骸骨的断裂处平整到甚至有些光滑的程度,可以猜测到袭击那处哥布林部落的的存在定然持有非常锋锐的武器。

从这里就可以判断出,擅长使用钢铁武器的人类嫌疑最大,而后才是丛林中会使用工具的其他魔物族群。

那处哥布林营地距离大棒营地现居地点直线距离不过六千米的样子,孟庆很难想象,当初如果遇到袭击的是大棒营地,那他是不是现在也会变成丛林中的一具骸骨?

越来越强烈的冲动使得孟庆坚定了心中的那个想法,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哥布林的邻居人类既然多次深入丛林,屠戮丛林中的各族,那孟庆也不会视若无睹。

为了自己的小命,为了大棒营地的安危,他必然要走出丛林,确认丛林外那群人类的虚实。

如果最初孟庆还只是想找机会看能否顺便抢一下人类的粮食,现在的孟庆就不仅仅止于此了。

他要发挥出哥布林该有的优势,要让大棒营地可以长久的立在这片丛林中不会被任何一方势力所覆灭。

在发现有同族营地被覆灭后,孟庆就是着手为走出丛林做准备。

而大棒营地见到过那副惨状的哥布林回来后也是将这个消息传遍了营地,大家都很清楚孟庆为什么自那以后都兴致不高,内心也都积攒着一团火气,就等爆发的那一刻。

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哪怕大棒营地如今可战之士不过百余,必要的准备工作还是要做的。

有了时间,孟庆可以将木弓与风羽箭改造的更加适合哥布林的力量与体型。

领地扩大后,孟庆一直希望收集到的绿蚕丝也在源源不断的收集之中。

尤其是爪勾现世后,树冠上的绿蚕丝更容易被发现了。

不仅如此,之前哥布林难以轻易到达的高处如今也可以抵达,食物的收集速度比之前快了不止一点。

一些能够长时间保存的坚果、薯芋类食物被晾晒之后开始进行窖藏。

对于孟庆的决定,大棒营地如今的哥布林已经无条件的信任服从,哪怕有哥布林再馋,也不会在路上偷吃掉一个坚果,他们心中的信念也不允许他们这么做。

扩大营地狩猎范围后,每日大棒营地能狩猎到的猎物自然更多,多到全体哥布林敞开肚皮吃都吃不完,近半都得涂抹了防虫的草木汁液后切薄晾晒成肉干。

守着地窖的哥布林无疑是最幸福的,每天就是统计入窖的各种食物分量。

望着越来越多被窖藏起来能够长时间保存的食物,这些哥布林如在梦中,营地能有如此多的食物储备,这是他们以往做梦都不敢奢望的。

“吩咐下去,明天离营,是时候拜访一下我们的人类邻居了。”

距离天黑还有很久,孟庆就是做出吩咐。

最近夜晚月光越来越黯淡,夜晚对于人类而言是危险的,但对有夜视能力的哥布林而言几乎没有影响,如此时机,正是走出丛林的机会。

孟庆的吩咐很快传达到了大棒营地每一个角落,短暂的欢呼过后就是长久的沉默。

这是距离大棒营地上次造访人类两年多后第一次尝试,人类是可怕的,身高力量武器装备都要比哥布林强大。

没有哪个哥布林会觉得此行胜算十足,也就是说这一行不同于狩猎,是真的会死哥布林的。

傍晚时萝卜大棒就是来找孟庆,他不是来阻止孟庆的,只是来和孟庆谈谈。

最近一段时间萝卜大棒在大棒营地的威严已经没有以往好使了,一队二队十夫长的威望都快要追上他了,这也很正常。

哥布林的记性不好,没有每天重复记忆的话,时间久了一件事就会很快遗忘,要是再过一段时间,可能都会有哥布林忘记萝卜大棒曾经是他们首领的这件事。

“你来啦叔叔。”

孟庆对待萝卜大棒的态度一如最初,在便宜老爹不在的当下,萝卜大棒就是孟庆这具身体血缘关系最亲的哥布林。

萝卜大棒本想照例问一句吃了没,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随即忍不住笑了起来。

如今大棒营地哪怕是衰老到不能走出营地的年迈哥布林都有浓香的肉汤喝到饱,孟庆自然不会担心食物的事情。

人一多,大棒营地现有的一口锅眼看已经不够用了,而且盐、铁这两种东西也是捉襟见肘。

铁对哥布林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材料,钉锤这种哥布林最喜欢的武器,顶端多是铁钉为材料的锋锐尖刺,因为没有多少保养概念,钉锤的损坏频率很高。

盐对人类,对哥布林都是非常关键的一种消耗品,虽然说吃多了盐会让肉体加快衰老,但不吃盐却会让活着的生灵无力。

各族都有各族的应对办法,大部分生灵的血液与内脏里都有盐分的存在,这也是陆地肉食者补充盐分的最重要途径。

指望什么精致食用盐在这个世界就是扯淡,包括人类吃的也只是从盐井、海水中粗制的粗盐,贵族或许会有洁白的精盐,但价值高昂,平民绝对无力承担。

哥布林的盐分补充很粗暴,猎物血液、带盐分的石头或泥潭边缘带咸味的土都行,千百年来一直如此。

孟庆一直都有尝试制盐的想法,只可惜没有足够的原材料让他尝试,离开丛林,他也想要看看丛林外的世界能否有新的发现。

第49章 出征前

“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向你描述过外面世界的模样,本来还打算等你成年后再告诉你的,现在看来,是我太想当然了,你成长的比我比兄长预料的还要快。”

沉吟片刻,萝卜大棒慎重的从兽皮外兜里掏出一张叠的整整齐齐的兽皮。

兜袋是孟庆的小发明,不要小看它,衣兜相当重要,如今的世界,哪怕人类世界都还没有想到这点。

孟庆的眼睛在看到展开的兽皮时变亮。

他怎么也没想到,萝卜大棒手里居然还有从林外的地形图,虽然很简陋,但已经在其上用大致比例标注出了人类村庄、道路、水源还有边缘的丛林,这本是孟庆打算自己动手制作的。

“别看我,这是兄长的交待,图也是当年他亲手绘制的,除了这张丛林外的地图,我那里还有几件小东西,不过需要等你成年后才能转交给你。”

怕孟庆不悦,萝卜大棒出言解释着。

孟庆展颜一笑,语气轻松:“我只会高兴,哪里会埋怨叔叔,有这张图,对走出丛林的大家帮助巨大,至少不再一头雾水,连往哪里走都分不清楚。”

抚摸着用不知名动物柔软腹部皮毛制成的地图,孟庆的心情也为之变得更好。

当年他便宜老爹既然可以绘制出这幅远离丛林最远达到十公里左右的地图,那么他孟庆也不会比这要逊色,以此为根基,他定然可以绘制出更多更详细的地图出来。

在萝卜大棒之后的讲述中,孟庆对丛林外的人类世界不再一知半解,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其中一些秘闻是连泥巴雁羽都不知晓的。

从林外距离最近的人类聚集地是一名贵族男爵的领土,领民不过几千,领土却有方圆几十里。

领地里主要产出的除了各种蔬果粮食作物外,还有一座微型的矿场、一汪占地面积颇大的鱼塘以及领地的核心产出:野蔷薇花。

这种花是制作精油香料的原材料,萝卜大棒曾经跟着孟庆的便宜兄长抢走过一些原材料,只不过对其兴致缺缺,还没粮食有用。

哥布林对美好事物一向是没有天赋的,哪怕是孟庆的便宜老爹亦是如此。

“最多地球上一个乡村的人口,居然能占据半个县城的土地,看来人类世界很是地广人稀啊,这么多的土地,哪怕是粗暴的刀耕火种,也足以让人衣食无忧了吧。”

孟庆忍不住自言自语起来,萝卜大棒对孟庆时长道出的那种听不懂的话语已然习惯。

在他认知中,这就是孟庆从血脉中传承到的精灵语,根本没想到孟庆如今体内的血脉没有丁点能力显露。

“还好还好,比我设想的要好得多,也是,真有旅游景点那样的人口密度,人类的足迹定然上九天下九洋了,不然内部战争与饥饿也能摧垮他们。”

得知人类的数量并没有一开始预料的那么多,孟庆多少松了一口气,但也没能完全放松。

人少归人少,这个世界永远不能用人数来判断人类的实力,人类中的超凡力量骑士才是关键。

“你比我聪明,我相信你既然做出决定,肯定想好了会面临的各种情况。

没有什么好叮嘱你的,只有一句话,是我在血与火的厮杀中得到的。

哥布林和人类,世仇久远,极难和睦,怜悯不应该出现在弱者身上。

切记!”

“弱者么?”

萝卜大棒很快走了,只留孟庆一个人高坐在能够俯瞰整个大棒营地的巨树树冠上,望着天边的残月,孟庆的声音低不可闻,良久之后,他的身形都一动不动。

天光放亮,艾草雁羽忽的一个机灵睁开眼满脸的惊恐,她下意识拿起贴身放置的武器,看清周围的模样后这才放下。

她做噩梦了,这一晚做了不止一个噩梦,一直以来多次聆听泥巴雁羽的讲述,艾草雁羽心中,对于人类世界是既痛恨又好奇的,这种情绪很复杂,她也无法真的的道明白。

今天是跟随智慧且英俊的晨星大人走出丛林,也是整个大棒营地时隔数年后第一次‘拜访’哥布林强大的老邻居人类的时日。

对于这一天,艾草雁羽渴望了很久。

但这一天真的到来了,她反而满是迷茫,甚至不止一次的生出退缩的想法。

但想到自己队伍十夫长那严厉的目光,想到多次窥视到父亲独自望月长叹的模样,艾草雁羽咬牙又生出了勇气。

父亲已经年迈,无力再拿起武器去向人类报回曾经的仇恨,但她艾草雁羽可以替父亲完成这一心愿,哪怕血洒大地也在所不惜。

推开窗,清晨林间的风吹来让艾草雁羽精神为之振奋。

而视野中走动的哥布林也让艾草雁羽心中那最后的不安消散一空。

有这么多同伴在呢,艾草雁羽嘴角终于翘起,流露出了她这个年龄该有的活力笑容。

走出自己的房间,艾草雁羽就在客厅看到了早已经起床的泥巴雁羽。

父女两人对望片刻,见艾草雁羽眼中那毫不掩饰的渴望,泥巴雁羽叹息一声最终到了嘴边的话没能说出来。

哪个父亲不担心自己的孩子,泥巴雁羽当然担心此行自家女儿的安危。

但要让他开口斩断艾草雁羽的期盼又是一件极其残忍的事情。

拒绝跟随晨星大人出征就代表是懦夫。

他敢这么做,怕不是要让艾草雁羽一辈子都在大棒营地抬不起头来。

“当当当~”

就在父女两人还打算再说点什么的时候,一阵急促的锣声响起。

这是十夫长们召集队伍成员的信号,听到声音,三十个呼吸间没有集合,必然要接受责罚。

最开始还没这个规矩,但随着大棒营地战士数量增至十个队伍后,如何快速召集成员已经非常重要。

“父亲,我会平安归来的。”

“我相信你。”

临别时的对话十分简短,而后艾草雁羽毅然的推开木门,几下轻松从绳梯上跳下来,紧了紧背后的木弓,和其他哥布林战士一样向着营地正中醒目的巨树行去。

一百一十一哥布林,这是连同孟庆在内,要走出丛林的哥布林总数。

孟庆既是大棒营地近年来唯一一名百夫长也是此行的指挥,而后是十名十夫长以及数量整百的哥布林战士。

一百多名哥布林聚在一起但没有发出一道多余的声音。

排列整齐的队伍外围是旁观的众多普通哥布林。

他们的亲人都在队伍中,曾经算是外来者的骨锤营地哥布林,没用几天就完全融入到了大棒营地之中再也无法分辨出彼此。

只要食物充裕,哥布林族群融合的速度快的超乎想象。

第50章 丛林边缘

报数结束后,队伍就此解散但并没有真正散开,而是进行每日都会让普通哥布林羡慕不已的早餐时间。

普通哥布林每日两餐,哥布林战士三餐。

仅此一点就足以表现出区别所在。

两餐足以让无需重体力活动的哥布林不饿肚子,这就足够了。

没有了对普通哥布林的剥削,如今大棒营地普通哥布林的生活要比其他同族幸福的多。

活动频繁耗力训练的战士吃得多是自然的,哪怕是艾草雁羽的饭量也都颇大。

拳头大小的新鲜肉块煮好切成片,沾上盐分充足的果酱,再点缀一些新鲜的虫子,用可以生吃的蔬菜叶子裹住吃下。

这等享受,远比当初只能啃硬如石头的肉干好出太多,要知道吃风干的肉干,对任何年龄阶段的哥布林而言都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

“出发!”

没有战前动员,也没有誓师大会,更无须冠冕堂皇的缴文,孟庆的这句话对哥布林们而言,就是最好的鼓舞。

此行每名哥布林都带上了足够吃上三天的干粮以及饮水,这些负重并不能影响他们在林间的行进速度。

有可以紧紧扣住的衣兜和皮质挂包,吃饱了的哥布林们在林间行进了没一会就是遇到合适的地形,几下窜上树冠,开始了猿猴般敏捷的林间穿梭。

初搬来营地还能在林间看到的各种猿猴动物,如今能被发现的频率低了很多。

生活在附近的各生灵都知道,搬到这里来的哥布林们非常可怕,遇到的时候尽可能的逃跑才是首选。

哪怕是其中的肉食者如今也不敢再哥布林狩猎队伍面前晃荡,大棒营地那一排排木架上悬挂晾晒的毛皮就是最好的证明。

孟庆并没有一次性的将大棒营地附近的所有生灵屠戮一空,没有这个能力是一说,更重要的是他不想竭泽而渔。

曾经的大棒营地附近就是最好的证明。

今年就算了,过了冬天他定然要开始着手让哥布林们学习如何种植,如何照顾作物让其更多的产出更稳定的收获。

离开新的大棒营地一直向南走上八公里左右便会抵达丛林边缘,这是孟庆之前亲自到达丛林边缘大致测量出的数据。

在这片丛林中还生活着众多的生灵,但没有了能够威胁到大棒营地的魔物族群,这也是孟庆敢带着营地八成战斗力走出营地的自信。

连续对外开拓地盘,命丧甩网、钉锤与风羽箭下的各种魔物与野兽不要太多。

包括蛛魔、猫妖、树精、鱼人以及不知从哪搬迁过来生活在丛林中的一群地精。

都是小个子,但哥布林与地精不同,智慧与语言也有很大差距,二者根本就不是同一个族群,虽然人类经常把二者混淆。

地精喜欢挖洞,不喜阳光。

地下挖掘到的虫子、生长在阴暗处的菌类是他们的主食,孟庆遇到的这一伙文明程度要比哥布林还逊色不少,日常使用的工具大多由挖掘到的坚硬石块和矿石打磨而成。

扫荡那群地精没有花费孟庆太多时间,对于被杀一部分就躲入地下不现身的地精,孟庆甚至懒得进入复杂的地下甬道找寻它们,一把冒着浓烟的火就将其全都熏了出来。

虽然大部分地精都吃素,但不要以为它们就是无害的,这只不过因为它们的实力只能吃素而已,一旦能杀死猎物,它们会变得和野兽无异,茹毛饮血。

地精单体实力要比哥布林还弱小,也没有掌握火焰,仍然对火焰畏惧。

之所以到现在还活得好好的,经常挖洞算是最关键的。

生活在地下的地精们有洞穴保护见势不对就躲起来,加上比哥布林还能生经常一胎三五个,无怪它们会被人类视为三大最可恶的魔物之一。

这群地精和孟庆想象中掌握科技力量,能够制造出精密机械、火药乃至火枪与飞艇的地精差远了。

他对此既失望又庆幸,失望的是可能地精真的没有掌握他知晓的那种能力。

庆幸的也是地精没有掌握远超这个世界平均太多的文明,不然地精也会成为这方世界的霸主存在。

未来的路到底在何方,孟庆无法做出真正的判断。

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还是太短了,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也是少之又少。

哪怕是距离不过几十里的近邻人类世界都还没能目睹过。

好在他终于踏出了第一步,开始尝试离开丛林用眼去看用耳去听,以自身的所见所闻加快对这个世界的了解。

时间到了正午,距离丛林边缘已经非常接近了。

在一个小水塘边孟庆下令队伍停止前进,所有哥布林都是卸下行囊开始休息进食或喝水,连续的林间行进对体力的消耗是巨大的,哥布林从来不以耐力见长。

“最多再走一公里就要走出丛林了,是这么大摇大摆的走出去呢,还是等到夜幕降临,趁着夜色悄然前进呢?”

孟庆背倚一颗大树休息,他的体力消耗也不小,但在开始纳月光之力入体后,他的身体已经进入了改造之中。

月光之力存储在髓中,带来的改变是一系列的,孟庆可以察觉到,他的气血正变得越来越旺盛,尤其是沐浴在月光下的时候。

不仅如此,髓的壮大也让孟庆每时每刻都感觉皮肤紧绷绷的,一觉醒来这种感觉最强烈。

就如同当初还是人类青少年时快速成长期一般,一个学期能窜半头高,现如今的他就处于这种状态。

哥布林之身、人类之魂、精灵之貌、猫妖之髓的混血哥布林,第一次走出丛林进入人类世界到底会发生怎样的故事呢?恐怕只有命运女神才能知晓。

“决定了,休息够了就走,既然选择走出丛林就没有必要退缩,此行不为劫掠也不为杀戮,但若是谁觉得哥布林可欺,那也别怪风羽箭无情!

此行,目标是为报同部落族被屠杀一仇!”

只是犹豫片刻,孟庆就做出决定。

他唤来十夫长,道出接下来的安排,正在休息的哥布林也是在之后得知了孟庆的吩咐,议论声此起彼伏的响起,哥布林们表现不一,有的兴奋,有的忐忑。

此行能从孟庆带出来的一百一十名哥布林中,筛选出真正的精锐,这些精锐也将是孟庆日后的班底。

第51章 骑士的切磋

呼喝声在宽敞的校场上回荡,声音洪亮,心智稍弱者只是听闻到就会心生畏惧,战意皆无。

校场内,两道身影正打的难解难分。

一道身影高大壮硕,比普通平民怕不是要高出一尺有余,偏偏还生的十分魁梧,可想而知其身躯内蕴含的力量有多强。

不仅如此,这道身形的速度更是敏捷,各种不可思议的动作能轻易的做出,堪比身体柔软的舞者。

但他手里的不是乐器,而是有一人高重量更是达到十几磅重的精钢大剑,乃是真正的大杀器。

另一道身影相对要娇小许多,手里的武器也是细小许多的细剑。

和贵族们习惯佩挂在身上装饰的礼仪剑很相似,但武器的威力也要因人而异。

这把细剑在娇小身影的手中仿佛变成了一条柔软但极有任性的丝带,挥舞间光芒不停的闪动极大的影响对手的视线,即使不懂剑术的人一眼看去也会被惊艳到。

两把武器一直在两道身影间碰撞又分离开,两道身影的位置也在不停的移动之中。

势均力敌的局面没有持续多久就宣告结束,随着高大身影的一声雷霆怒喝,肉眼可见的淡青色荧光浮现在他身上。

而后又是一声刺耳的尖锐爆鸣,高大身影顶着一道宛如弧形盾牌模样的淡青色荧光发起了势不可挡的冲锋,将面前的对手直接冲撞飞十几米。

空中几个翻转,兰雅艰难的调整好身体踉跄落地,就差没有直接摔倒在地。

英武的脸上是一脸的不甘以及尚未退去的震惊,初级高位骑士萨克的实力比兰雅想象的还要强。

她以初级中位骑士看似能在之前和对方打得难解难分,皆因为对方没有用全力,待她体力与斗气消耗巨大后萨克只需雷霆一击就可分出胜负。

期间她的攻击皆是无功而返,哪怕连萨克的衣角都没碰到一次。

围观的人送出惊叹的欢呼与掌声,方才的对战虽然短但十分精彩,在场每个人都能从战斗中收获到部分战斗经验。

这就是有势力的好处,换成单身的流浪骑士,怕不是只能用命来战斗,从一次次结果未知的战斗中汲取宝贵的经验成长。

“你太心急了,一开始就想着怎么打败我,招招直奔我的要害,殊不知在你看到我要害的时候,你的要害也早已不知不觉的露了出来。

兰雅,若是你不能从这次切磋中发现问题,那你的将来将会有很大的局限,这临门一脚可能需要非常漫长的时间来跨过。”

呼吸有些急促的初阶高位骑士萨克完成了冲锋撞飞对手,没有追加跳斩在半空中完成斩杀连招,死于他这一连招下的魔物不在少数,哪怕是身形魁梧的牛头怪也不能硬抗住初阶高位骑士一次冲锋不为所动。

大河丛林一行归来后,兰雅的变化很大,她的脸上少见笑容,人也沉默了许多,即使是往常熟悉她的人也会觉得陌生。

没有人会对此觉得奇怪,兰雅与柯蒂斯的感情很深厚,义兄义妹之情是否纯粹无人知晓,可以知道两人都把对方当做生命中的重要一部分,堪比血亲。

野蔷薇领的普通民众都知道柯蒂斯失踪在了大河丛林,虽然有所疑惑但大部分还是接受了这一事实。

不过对于了解内情的人而言,这不过是一个好听的借口罢了,什么失踪,无非就是死不见尸的另外意思。

从银杏村归来的兰雅没有再提之前怒言要与萨克不死不休的事情,两人没有不死不休的仇恨。

兰雅的心中皆被柯蒂斯失踪带来的悲痛占满,她需要活下去才能有朝一日为柯蒂斯报仇,而非将怒火撒在同为人类的萨克身上,即使真的要不死不休,对手也得是可恶的魔物。

但萨克也没就此真正的轻松下来,几乎每天兰雅都要挑战他,从一开始的几招落败到如今萨克不使用骑士技都无法拿下,兰雅的成长有目共睹,实力也是一日千里的精进。

除了不敌萨克外,对上野蔷薇领的其他骑士已经不会再落于下风,要知道在几天前,兰雅的实力在几名初级中位骑士里只能算下等。

“我知道了。”

兰雅的语气很是低落,她在银杏村心境提升之后,可以说成为初阶高位骑士已经板上钉钉了。

只需要日积月累的提升斗气上限即可,这一时间短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对骑士而言绝对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不见多少触碰到瓶颈的骑士终其一生都没能突破瓶颈最终郁郁而终么。

若是换成以前,能三五年突破成为初阶高位骑士,兰雅会喜出望外。

但现在的她却觉得太慢太慢,不惜每日苦练以求斗气更加活跃能提升更多的斗气上限。

对骑士与斗气民间有一种很形象的形容,骑士的斗气就如同气球,气球的大小代表骑士的实力。

气球不会破,但想要变得更大,因为材质所需要的吹气力量不一样。

有的气球到了一定大小,哪怕再吹也不会增大一丁点。

有的气球却很容易被吹大,有人一口气能吹大好多,有人只有一丝丝。

斗气如果长时间处于活跃状态,就像是人体长时间处于劳作状态一样。

长时间处于劳作状态的人,体质会因为劳作强度而得到提升,力量更大,耐力更强。

对斗气而言也是如此,骑士的斗气越活跃,骑士的实力提升速度也越快。

有精神限制着骑士无法短时间太多的提升斗气上限,是生灵都会疲惫,都需要休息,如何在有限的生命当中更快更有效的提升斗气上限增强实力就成了千百年来人类不变的话题。

最被人所熟知的莫过于上战场或生死厮杀,危险有时候也会伴随着机遇,佼佼者可以在危险的局面下快速提升实力战胜原本无法战胜的敌人。

当然,这也是极其危险的,绝大多数人除非被逼到绝境是不会走这条路的。

除去生死厮杀外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借助外物快速突破,各属性宝石、魔药都对骑士大有裨益,但这条路也很难走,想从初阶初位骑士成为中阶骑士,足以耗尽一处男爵领三代积蓄。

成为骑士后,骑士们的目标已经不再限于平民奢望一日三餐有酒有肉的生活。

只要体验过拥有骑士力量的那种超凡感受,就不会有人愿意止步不前,就此沉迷享受。

因为提升实力不仅能让自身在这个并不安全的世界活的更好,更可以跨越平民与贵族那宛如天錾的鸿沟。

第52章 矮人酒馆

日暮,劳作一日的野蔷薇领领民纷纷收工。

有中年男人止步于面包店外,良久咬咬牙推门进入其中,掏出铜币买下一块松软的全麦面包,也有人嗅着街道上飘荡的面包香味,捂着干瘪的钱袋连连摇头。

无论在哪个时空哪个世界,人类与酒的牵连总是扯不断。

孟庆曾经为人的时候,所在世界有‘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的绝句。

而这个世界,人们对酒的追求也没有丝毫减弱。

一些单身汉不必担心家里老小还在饿肚子,收了工就会急不可支的钻入后街的小酒馆,洒出铜币端来一杯劣质麦酒,再来一碟盐煮豆,直到喝的醉眼迷离才会摇摇晃晃的在宵禁之前赶回冷清的家中呼呼大睡。

稍阔绰的则会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小酌几杯同时也解决了晚饭问题,当然有家室的难免会在归家后和妻子吵上两句,最终不了了之。

不大的蔷薇镇,有好事者统计过,大大小小的酒馆不下于十家,甚至有些临街居住的镇民都会偷偷贩酒,自以为做的神不知鬼不觉。

要问蔷薇镇哪家酒馆最有名,所有在蔷薇镇讨生活的人都会异口同声的回答这个问题:“当然是矮人埃德酒馆啊。”

矮人嗜酒,更好烈酒,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说的很正确:‘如果想和矮人交朋友,首先要请他喝酒。’

埃德的全名很长,粗略描述一下就能明白想叫出一个矮人的全名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矮人一般以氏族名为姓氏,父亲名字在后,祖父名随之,当然十几代之前的祖先就不必怀念了,但出身矮人氏族的矮人,全名少说也都是由七八个名字组成的。

不仅如此,矮人还喜欢在高兴的时候给自己的名字中添加上额外的词语,一般都是最得意的成就或者最能体现出不凡的那种。

俗点的有什么铁锤、铜锤、钢板之类,有文化的会加上山川、河流、得意锻造作品乃至崇拜者的名字放到自己的姓名之中。

如果问什么是矮人的心病,那么所有矮人都会回答你:“我想长高!”

‘天哪,你好高!’

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一名矮人,他和你这么打招呼的时候,不要以为他真的在夸赞你。

这句话都快成矮人们的口头语了,他们只不过随便说说而已。

当真的人类不乏少数,一般都是被能开酒馆的精明矮人灌的酩酊大醉,酒醒后不得不掏出比进入酒馆前预料要多得多的酒钱。

矮人寿命没有创世神的宠儿精灵那么长,但也有人类的两倍左右。

大多数矮人从成年到死亡的时候看起来都差不多。

他们的体质堪称非人,极少有矮人重病卧床下不来地的情况,甚至有矮人还在拎着铁锤敲打铁毡或者背着石头修建房屋的时候忽然死亡。

这并不是意外,真的是他们寿命到了尽头,无疾而终。

除了体质好、嗜酒这些特点外,矮人出了名的力气大,最喜欢的就是和人类中号称大力士的人掰手腕,一般情况下都会打赌,赌注也不高,一大杯麦酒而已。

夜晚到来,几十年前就被称呼老埃德的山地矮人高坐长酒台后的高椅上面,树皮般干皱的脸上挂满了笑容。

习惯了人类生活的矮人都过的美滋滋的,他们也相当大方,一般都是赚到钱第二天就花掉。

敢进埃德酒馆兜里不带够酒钱的人不多,胆敢不带钱就进来的更是少之又少,不要想着能够赖掉一名矮人的酒钱,他们花钱慷慨,但对属于自己的金钱看得非常重,即使是一枚铜板也不能少。

有过流浪骑士被埃德赤手空拳揍趴下的事迹,早就没有谁敢来埃德酒馆混酒喝。

矮人酒馆的酒也是出了名的好,喝过的人都忘不了,尤其是真正由矮人酿造的烈酒,一小杯就价值半枚银币,这可以喝上五大杯满是泡沫的优质麦酒了。

“叮铃铃~”

纯粹由钢铁制成,没点力气真推不开的酒馆大门被推开,拨动门后的铃铛发出声响,伴随来者进入酒馆的还有秋日夜晚的凉风。

看清来人后,没有任何一人胆敢多言,有几人原本还在高谈阔论,此刻也是将声音放至最低。

更是有原本就坐在门旁角落的身影,试图在来人走入酒馆后,放下酒钱沿着墙壁想要溜出去。

庆幸的是今日没有听到那声不屑的冷哼,逃出酒馆的几名混迹于蔷薇镇灰色领域的人出了酒馆都是大口的松了一口气,继而对还留在桌上剩大半杯的麦酒而心疼。

“一瓶暖冬,挂账。”

魁梧的萨克面带淡漠的进入酒馆,对周围的一切视若无睹。

实力达到萨克这一境界,虽然还算人类,但大多数情况下,哪怕是同族人类也会将其视若非人,自然而然的会在他面前觉得不自在,犹如小兽遇到天敌。

埃德在萨克进门的时候脸色的笑容就不见了,看清萨克表情之后脸色更是垮了下来。

如果说野蔷薇领还有谁能让埃德低下那比钢铁还坚固的头颅,领主算一个,萨克也算一个。

亲自跳下高椅,身高只有四尺左右与人类孩童相似高度的山地矮人埃德,端着托盘与一瓶矮人烈酒暖冬走出吧台,走向径直坐在酒馆最中央座位上的萨克。

托盘中还有两个钢制酒杯,能让老埃德亲自出面端酒倒酒,享受过如此待遇的人极少。

“老朋友,有些时日没见你了,甚是想念。”

矮人一般都是以粗犷所著称,嗓门一个比一个大。

偶尔也有例外,比如在人类世界混迹数十年的山地矮人埃德。

他很会察言观色,也知道为什么萨克此刻脸色会不佳,自傍晚开始来客络绎不绝的酒馆内,能够打探出包括野蔷薇在内以及周边领地的大多数消息。

“嗯。”

萨克低声只回应了一下,待倒满酒的酒杯端来后,径自端起一口饮紧,只有火辣的酒液入喉后带来的那种冲击,才打破萨克心中的枷锁,让其脸色缓缓变得红润起来。

“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来,一起喝。”

等萨克接连灌了三杯酒,放下酒杯良久没有将酒杯递出后,感觉气氛还需要活跃的山地矮人埃德先是给自己倒了一杯暖冬,而后将还剩半瓶的钢制酒瓶推到萨克手臂旁。

“你这老矮人,就是会占便宜,喝我的酒说的跟你要请客一样。”

萨克勉强的笑了,酒馆内尚存的那股紧张情绪也随之消散,旁边客人们的声音又接连响了起来,一如之前。

第53章 矮人的算盘

“想让埃德请客也不是不可以,给埃德讲一个故事就行了。”

精明的山地矮人捋了捋浓郁的大胡子笑道。

请客?

哪怕是乔治男爵过来喝酒,也是不可能让埃德请客的,除非他真的高兴了,别说请客,免了今晚所有人的酒钱都没问题。

“算了吧,讲了一个你就会说听过了,要我讲一个新的,你这套路诈别人还行,诈不到我了。”

萨克拿起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放下酒瓶后摇了摇头,似乎想到了很久以前发生过的不愉快事情。

“呵呵,当初你不也是相信了么?”

埃德也笑了,笑的很开心,胡子也随之颤动,远远的看去像是在扫地的扫把一样。

自萨克进入酒馆,他就自然而然的成为酒馆的中心。

初阶高位骑士啊,即使到了王都也能不愁吃喝,更别提王国边疆的这种男爵领。

在聆听到萨克与埃德的笑谈,有消息灵通的酒客低声和同伴讲述出曾经的故事,其他人这才知道,当年萨克骑士初来野蔷薇领的时候,可是因为想要矮人埃德请客喝酒,绞尽脑汁给埃德讲了十几个故事,矮人埃德的回答都是一致的:已经听过了。

当忍无可忍的萨克怒而站起喝问埃德什么时候听说过这些故事的时候,矮人埃德笑捋胡须道:“刚刚。”

想要用故事打动矮人让其请客,这种事情尚未在野蔷薇领发生过。

甚至有酒客戏言,这辈子是没有谁能让埃德请客了,对此山地矮人只会斜视对方:“那只是你的故事不精彩而已。”

“再来一瓶。”

不知不觉一瓶能灌倒两名成年酒客的暖冬就被萨克与埃德喝完了,两人一是酒量惊人从未在人前喝醉过的山地矮人,一是实力超群以一敌十轻而易举的初阶高位骑士,一瓶酒而已,刚能暖暖胃罢了。

几枚银灿灿的银币被萨克丢出来,刚在桌面上旋转了一圈就落入到山地矮人之手,萨克虽然喝酒一直挂账,但从未有过喝酒不给钱的情况,几枚银币而已,要是说骑士拿不出手那就太扯了。

“今年从同族那里拿到的暖冬不多,你再来三次就没了。”

回到酒柜拿回一瓶装满酒液的酒瓶,埃德用委婉的意思提醒萨克。

“莫不是冬天过了你要跑路?”

萨克原本接过酒瓶打开就要倒酒,闻言手臂顿住了,一直到酒液即将溢出酒杯的时候才惊醒收回酒瓶,酒杯中的酒液满满当当,怕是一滴都容不下了,换成另外一人这会绝对会倒撒。

“怎么会呢?”

埃德的表情有些扭捏,这种表情出现在十八岁与八十岁相差不大的矮人脸上很有意思,矮人一般都不会说谎,除非逼不得已。

“看来连你都做好准备了,是啊,连鸟儿都知道在冬天到来前飞向温暖的南方越冬,松鼠知道在秋天时储存更多的松果当做冬季的食物,矮人怎么会嗅不到弥漫在蔷薇镇上方的不安情绪呢?

冬天,很快就要来了……”

不知是无心还是有意,萨克的话也让人觉得话里有话,一时间山地矮人也不知如何接下去,沉默使得原本还算活络的氛围又降至冰点。

十几年前上一次魔物暴动时,萨克还在以初阶中位骑士的身份在某个侯爵领讨生活,魔物暴动并不是发生在所有人类国度,而是只有鲜花王国与周边几个国度,因为它们皆靠近南方丛林。

南方丛林是广义上的称呼,它不仅仅用于形容某一片丛林,而是形容横跨大陆东西,坐落在北方大陆南方那绵延不绝的森林总称。

上次魔物暴动从开始一直到近两年后丛林中的异动退散,魔物们离开人类领土退回丛林才算人类真正获得胜利。

生活在丛林中的魔物太多太多了,多到许多人类第一次见到那漫山遍野的魔物潮时都难以置信,不明白为什么丛林中居然能够同时容纳这么多种类的魔物生存。

至于被魔物赶得更靠近人类的野兽们,不过是双方的食物罢了。

最近一次的魔物暴动随时可能来到,或许是明天,或许是明年,但肯定不会是后年。

也就是说,一年半载内,野蔷薇领这处靠近南方丛林的边缘男爵领,将会变得非常危险,甚至可以说岌岌可危的地步。

在那之前唯有努力壮大己方,储备好粮食与物资,才能有机会在魔物暴动到来时,像是一块屹立在沙滩的顽石一般,不被大浪一次就打趴下。

山地矮人说暖冬不多了的意思萨克听出来了,往年暖冬这种矮人喜欢人类也喜欢的酒虽然价值不低但从没有过说拿着钱买不到的时候。

也只有即将席卷的魔物暴动才会让一向自认力量超凡的矮人都做好了撤离准备。

“知道么,我之前都和柯蒂斯约好了一起来你这里用哥布林的耳朵下酒,可惜啊……”

矮人不说话,萨克自顾自的满饮数杯酒,放下酒杯后,说话已经带有一丝醉意。

如果骑士不想喝醉的话是很难被灌醉的,会出现这种情况,也只有萨克真心想要喝醉的原因。

“也许没那么糟糕呢,我当年也在丛林中迷路过大半个月才走出来,不是么?”

埃德勉强笑了笑,没能见到柯蒂斯的尸体,大概是少部分人内心最后的希望。

“啪~”

萨克大手拍在桌上,手掌摊开后,一根细木棍静静的横在那里。

“这是什么?”

有些摸不着头脑的埃德打量了一下那根木棍后摇摇头,脸上满是不解。

“这是一根断箭,看看吧,知道是在哪里找到的么?放在之前打死我我都不相信,是在一个废弃的哥布林营地找到的。

如果真的是哥布林制作出来的这种箭,即使是我可能如今也会身葬丛林了无音讯。”

没有尾羽只有尾端镂空的风羽箭,这等技术即使是山地矮人在看明白原理后都为之惊叹,有那么一瞬间,山地矮人真有想要回到后院拎起自己那许久未用的铁锤的冲动。

“等下,哥布林?你说是哥布林?”

回过神来的山地矮人满脸的愕然,这种消息太难让他接受了,这简直就和平民一拳打死一名骑士一样让人难以置信。

“十有八九,我非常确信,大河丛林里有一群已经走在人类甚至矮人之前的哥布林,而其中定然有一个智慧绝伦的哥布林智者,那种存在每一次出现都会让距离最近的人类族群不堪其扰,甚至要退避三舍。”

走南闯北见识不凡的萨克非常相信自己的判断,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会忧心忡忡。

丛林太大了,哪怕知道有这么一波哥布林此刻可能正在壮大,他也没有信心能在其壮大之前寻找到踪迹。

骑士强大之处不在于单打独斗,组成群体后的冲锋陷阵才是真正擅长的领域。

第54章 丛林外

长长吐出一口气,山地矮人的眉头紧紧的皱在一起。

他对哥布林的了解不多,但能从矮人活动的区域进入到人类国度,没杀过几个哥布林那就怪了。

哥布林智者这种存在埃德当然知道,每出现一名哥布林智者,总代表哥布林中又会出现一个有传承的小部落,这种存在相当于骑士在人类世界的地位,甚至更高一些,堪比贵族。

“你之前不是去看了么?没有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么?”

“没有,再来五个人进去,把握都不大。”

“也是,南方丛林太大了,大河丛林只不过是其微小的一部分而已,如此辽阔的世界,有太多我们所不知晓的事情了。

真想有一天能够放眼望见整片大陆的模样,恐怕也只有神灵才能做到如此壮举。”

“要走就走吧,当然能留下来更好不过,这个冬天可能会很冷,没有暖冬会很难熬的。”

拎着半瓶酒,骑士萨克晃悠悠的站起身来。

他真的喝醉了,少有的喝醉,上一次这种情况大概出现在四五年前他刚成为初阶高位骑士的时候。

“再见了,我的老朋友。”

望着魁梧的人类骑士离去的背影,埃德摇了摇头。

非常懂得明哲保身道理的矮人最终还是坚定了开春离开野蔷薇领的打算,他原本就感觉到不安,与萨克一番对话让其更加难以承受这份压力。

没有见过魔物暴动到来时那天空乌压压大地全是魔物的情况,就不会理解为什么一向自认为伟力无双的矮人都会心生畏惧。

那简直比乌云盖顶还要让人窒息,这种场面矮人见过远不止一次,而每一次都可以说生灵涂炭。

不止是平民,即使是骑士在这样的危机中也是难以保全自身,随时可能会丢掉性命。

……

秋季午后的阳光还是很刺眼,回了家填饱了肚子,村民们扛着锄头又一次走出家门,遇到相熟的人也会打个招呼,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平常,一如往日。

玛丽心不在焉的跟在丈夫身后,旁人看到两夫妻后都会勉强安慰他们两人几句,却不知两人需要的不是那句安慰,哪怕什么都不说也好过现在这样。

“秋收后我们搬家吧,搬到领地最北方,哪怕当个雇农,我也不想在这个伤心的地方再待更久了。”

走出村口后,望见四周无人,玛丽鼓起勇气道出这句话,她昨天见到了自己的兄长,也是在其劝阻下才坚定了这个念头。

已经不是第一次有银杏村的孩童因大河丛林而失踪了,连成年人也有被无边际的丛林吞噬的前例。

出生于不那么靠近丛林的野蔷薇领北方村落的玛丽自打嫁到银杏村,每一次看见地平线尽头的大河丛林边缘就会心生恐惧,因为她的父亲就命丧当年的那场魔物暴动,而那些魔物就是从这片丛林中涌出来的。

如果不是年龄到了必须要嫁人,玛丽是不会来银杏村这么靠近丛林的地方安家的,也有她确实和如今的丈夫看对了眼的原因。

但现在孩子没了,她残余的勇气也消散一空,如今的她只想远离这片伤心地,越远越好。

“你在说什么!”

本身就一肚子气的男人闻言满腔怒火,手臂抬起一半后,咬咬牙又将其放下,平民娶个妻子不易,如今孩子没了,人也在之前打过了,再打真怕是会一觉醒来对方跑回老家去。

“离开银杏村,哪里再去种田养活你我还有未来的孩子?”

男人的话又让玛丽心中升起希望而后瞬间破灭,她抬起头,望着已经没有当年英俊的丈夫,无言良久捂住嘴巴失声痛哭。

贵族律法规定,流浪民成为领民三年后可以成为正式领民成为雇农,为领主耕作只有少的可怜的收获能落到自己手中勉强能不饿死,定居十年后可以向领主请求租赁土地耕种,真正的算是能过上有余粮的日子。

一旦离开定居点土地会被立即回收,哪怕是从领地一处迁移到另一处也是如此,换句话说,离开了银杏村,两人就会成为天地难容的流浪民,不再是银杏村村民,也不再是野蔷薇领领民。

有钱的话当然可以摆脱这种梦魇,可以直接花钱买身份买土地,但平民又有几个手里有闲钱呢?不都是你借我三银币我借你五银币,饥一年饱一年勉强渡过一年又一年的么。

相比较之下蔷薇镇的镇民日子过得不要太舒服,有镇民身份的人家找妻子完全不愁,有的是适龄女孩让他们挑选,能住在有领主府与满是商贩的镇上,可以说是绝大多数野蔷薇领少女的心愿。

“如果未来我们的孩子还是被丛林吞噬了,你会不会后悔今天的决定?”

内心沉重的两人叹息良久,又走出几百米,眼见来到了地头,玛丽忽然开口说出这句话,这让已经放下心中担忧的男子心中一颤。

他抬起头,从这个位置已经可以隐约看到大河丛林的边缘,那道墨绿色的线,就如同一根夺命绳一般,让男人的喉咙一时间喘不过气来。

“那,那就搬吧!”

握着锄头的粗糙手掌几次攥紧又松开,一番艰难的抉择后,望着满脸泪痕的妻子,男人终于咬牙说出这句话,两人悲喜交加相互依偎,内心既有如释重负也有对未来的迷茫。

没了土地,以后可怎么过啊!

……

大片的阳光洒落在哥布林与丛林同色的皮肤上,绝大多数第一次走出丛林的哥布林,感觉到照射在身上那稍微有些灼热的阳光,都不禁用手在身上挠来挠去,颇为不适应的模样。

孟庆也能感受到阳光带来的那股不适,但他没有和其他哥布林那样抓耳挠腮,反而用手遮着眼,穷尽目力看向头顶的那颗火红色的圆球体。

散发着无尽光亮与灼热的球体,给这片大地带来生机,也孕育出了众多的生灵,没有它,世间万物会即刻凋亡殆尽,最终只剩一片死寂。

“看起来像是太阳,很远很远,具体是不是那就两说了。”

观察良久后孟庆低下头来,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对着太阳张望了,上一次探路走出丛林的时候,他就这样对着太阳看了许久。

丛林外的景色与丛林中完全不同,没有了浓郁到可以遮蔽阳光的树冠,没有了随时随地可以攀爬上去的粗大树干,也没有此起彼伏的鸟鸣声。

很多哥布林望向身前平坦到长满野草的土地后,再回头看向身后的那片丛林,打心眼里觉得还是丛林里更适合哥布林。

但孟庆不发话,在场的一百多名哥布林不会有谁率先提出返程的提议。

少许的骚乱过后,每日操练的成果显现出来,即使没有孟庆吩咐,队伍里的多余声音也是很快听不到了。

第55章 哥布林的‘拜访’

“看,我们面前,这是一片平坦肥沃的土地。

如今它们长满野草,但未来可能长满果树,长满蔬菜,可以牛羊遍地,也可以把主人从人类换成我族。

看,我们身后,这是一片茂盛到无边际的丛林。

它是我族千百年来赖以生存的家园,但从来都不只是我族的家园,它不属于任何种族。

人类可以征服我们脚下站立的这片土地,用勤劳的双手从土地上产出想要的所有东西,我相信,我族如果想的话,也可以征服入眼的所有土地,包括丛林,包括平原。

这一次走出丛林,我等不为劫掠,也不为征服,我要带你们去见识一下,人类世界的模样,见识一下,人类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存在。

只有亲眼见到,我们才能看出和他们的差距所在,才能明白,我族千百年来一直过得如此悲惨的原因到底在哪里。

有谁愿意与我同行?”

“我愿意!”

整齐一致的高呼响起,随风飘散到很远之外,孟庆这名与众不同的哥布林是他们如今的信仰,虽然没达到为其献出生命的地步,但追随其冒险在人类世界走一遭的勇气还是有的。

这么多哥布林呢,怕什么。

这就是神奇的哥布林聚成群后战斗力暴增的神奇原因所在。

“出发!”

与在场的每一名哥布林对视,孟庆的表情很是满意,民心可用啊,也就哥布林才会这么听话,换成人类没见到好处谁会信服你啊。

自离开丛林那一刻起,孟庆知道他和其他哥布林就不在处于安全之中,危险随时可能会出现,甚至要比野兽与魔物众多的丛林更加危险。

从林外没有众多种族,有的只是人类这一族,但这一族却能千百年来牢牢占据丛林外的土地。

原因有很多,曾经身为人类的孟庆也很理解。

绝大多数人类或许并不强大,但都有一双勤劳的双手,人类相信用双手可以从这个世界上获取到绝大多数想要获取到的东西,他们也做到了这点。

行进的队伍不再整齐一致而是保持一个十字形的大体形状,走在最前的是一名十夫长带领的先锋,其后数十米是包括孟庆在内的中军与两翼。

中军携带最多的物资行进速度也是相对较慢,最后则是殿后的队伍。

一旦事态不对需要撤离,后队变前队,前队变后队,远比一股脑聚在一起好指挥的多。

此行离开丛林,孟庆的想法和他之前说起的差不多,确实为见识人类世界的模样而来。

他虽然和人类骑士在丛林中接触过战斗过,但说到底也没到不共戴天的地步,如今的大棒营地也不需要人类为奴,粮食虽然也需要但还没到必须冒险抢夺人类的地步,至于人类女性,孟庆打算看机会再说。

已经成为哥布林,孟庆需要以哥布林的角度来看待一切,而且这也不是什么不好意思说出口的东西。

无性路断人稀,没有后代诞生,百年后世间所有生灵就会全部灭亡,对任何种族而言都是如此。

人类这一种族非常神奇,据孟庆多方打探得到的消息可以知晓,这个世界的人类和许多种族都没有生殖隔离,而且不分男女,不分种族的那种全方位的无生殖隔离。

这就导致许多混血种族的诞生,最鼎鼎大名的莫过于半精灵这一地位尴尬的存在。

想融入精灵社会精灵不接受,但又看不起人类以精灵后裔自居。

很多半精灵混的要比人类还要凄惨经常四处流浪居无定所,不少人类世界的书籍中,都有过人类与半精灵春风一度的艳事记载。

向着正南方向没走多远,孟庆就远远的看到了人类的踪迹。

侦测能力发动,他终于看到了除了人类骑士外,生活在这个世界底层的普通人类的全方位介绍。

“力量比哥布林高得多,体质也是如此,倒是敏捷相差无几,果然血脉很重要啊,人类的力量比不过很多种族,但一对一吊打哥布林还是没问题的。”

关掉侦测得出的那一男一女两名人类的数据化模板介绍,孟庆长舒了一口气,这个世界的人类和他预料中的差不多,无论是文明程度、身高、体重都是如此。

“看起来应该是耕作的平民,唔,那个方位有建筑群的轮廓,看来那里就是距离丛林最近的人类村庄了,可算是看到了。

走,随我出发,我们去拜访一下人类。”

成为哥布林,孟庆很满意哥布林的视力,他觉得看的比曾经为人类的时候远得多也清晰的多,不知是这个世界空气中灰尘太少还是他确实目力变强的缘故。

一阵风吹来,正躬身除草的玛丽忽然嗅到了空气中与原本不同的味道。

她疑惑的抬头,只是换了一个角度,她忽然就愣住了,拿在手里的锄头也是掉到了地上,差点砸到自己的脚面。

片刻过后,一声尖锐且凄厉的悲鸣声响起,浑身汗毛都竖起的玛丽在逃跑之前不忘拉上还没发现危险的丈夫,连锄头都顾不得拔腿就往村子方向跑去。

“天哪!”

侥幸捡起地面上那把锄头的男人,在被玛丽拉起奔跑后第一时间转过头,也是看到了远远出现在视野中的那群庞大到不容忽视的绿皮哥布林的存在。

虽然那群哥布林没有像传闻中那样怪叫着一股脑的冲过来,但两人没有一丁点庆幸的想法,恨不能多长出两条腿来,能像马儿跑的那么快。

“哥布林!

哥布林来了!”

跑掉一只鞋的玛丽从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可以跑这么快。

她感觉一眨眼就从地头跑回到村口,一边跑还一边用平生仅有的高音提醒周围的所有人。

在她身后,同样也是一脸惊恐的银杏村村民,大家一边跑一边回望,隐约还能看到那群哥布林的存在,而那群哥布林前进的方位正是银杏村!

“当当当~~~当当当~”

急促的锣声响彻银杏村上空,丢下锄头的村民穿上皮甲拿起弓箭木枪摇身一变就成了民兵,正在壮年的民兵队长的指挥下匆忙列队。

不少人一边整理身上的皮甲,一边探头朝村口南门望去,此刻南门还没封闭,正有一群人在门内满脸不安的大声讨论着这次危机的主角:哥布林。

“亏了我跑得快,不然肯定会被哥布林抓住砍掉脑袋。”

“天哪,这还没到冬天呢,怎么这么大群的哥布林就跑出丛林了?”

“怕不是得有上百只吧,你们谁看清楚数量了?”

“我感觉很多很多,可能有好几百。”

“求援了么?咱们能守住么?”

恐慌的情绪影响了所有人,孩童的哭声也此起彼伏的响起。

哪怕平日里再宝贝的孩子此刻也顾不得了,大人们紧张的要命,哪里还会管孩子哭不哭。

第56章 思考

长居百户的银杏村,处于壮年的男女不过一半,可战之士更少了。

并不是每个村民都会选择成为民兵的,一个村落,武器护甲也不够武装上百号人的。

整个银杏村能称之为民兵的也不过三十人的样子。

民兵每隔一段时间会组织操练一下,围观的人远比民兵要多。

在哥布林距离银杏村南门还有五百米左右的时候,村南白天一直敞开的那两扇木门少有的在太阳未落山之前被关闭上了。

门旁两侧原木围墙内侧的平台上很快出现了民兵的身影,不少胆大的村民也是拎着锄头站了上来,当然他们可以随时下去,但民兵就不行了。

“高墙壁垒,就知道会是这一套。”

孟庆的视线足以在五百米外看清人类的举动,对这个人类村落的反应也在预料之中。

要是人类看到如此数量的哥布林不警惕起来那就怪了,人类与哥布林从来不是友善的。

一直逼近到村外百米孟庆才下令停下,这个距离普通弓箭是绝对够不着的。

孟庆也没在村落围墙上看到床弩乃至投石车这种大杀器,要是等闲一个村庄都有这样的配备,孟庆绝对带哥布林们立刻返回丛林,不将大棒营地可战之兵扩大五倍不会再出来寻死。

“看,高墙壁垒,这就是单体实力并不强大的人类能牢牢占据从林外大片沃野千百年的原因,这仅仅只是一个人类村庄,换成城市,围墙就不是木头而是石头堆砌。

谁能告诉我?怎样才能更容易的打破面前的防御?”

不管村落里的人类是多么的紧张与惶恐,村外的旷野上,孟庆的表情依旧淡定如初,。

立即进攻不代表不能假想进攻,这次走出丛林,孟庆有练兵的打算。

在丛林里虽然能够经常与野兽或魔物发生冲突,但那种规模的战斗并不能让孟庆满意。

普通哥布林也无法从中学到什么有用的东西,也只有处于现在这样的场合,哥布林才会想着转动脑筋来思考。

思考对绝大多数哥布林而言都是一件费力的事情。

但事实证明,哪怕再愚笨的生灵,多思考多从日常中获取到生存的经验,最终也会变得聪明起来。

他们会将这份智慧铭刻到基因之中,遗传给子孙后代,这一方面,人类是当之无愧的佼佼者。

孟庆话音没落下几秒,就有哥布林高举右手示意,却是此行为数不多的有姓氏的哥布林,也是孟庆的堂兄。

“我觉得可以一把火将这堵木墙烧掉,没了木墙,大家就可以轻松的进入人类村庄中。”

哥布林的名字都很简单粗暴,石头骨头木头之类的多不胜数,他们也不怕叫错,最多区分一下大石头或者小石头。

“石头说的确实是一个办法,木头怕火,火可以烧掉木头将其变成一堆灰烬。”

出人意料的是,大家公认最聪明的孟庆居然没有反驳石头的提议,这让石头·大棒满脸喜色,也让周围欲言又止的哥布林们纷纷举手发言。

之后哥布林们的提议五花八门,有挖地洞的,也有直接爬上去的,更有将墙上的人全都射死的。

面对这么多提议,孟庆都是颔首点头表示认可,视线扫过其他哥布林,大家都是战意高涨,恨不能现在就去按照各自的办法,在孟庆的目光激励下杀入到人类村庄之中立功。

“我觉得,并不一定要强攻有所防备的人类村庄,如果能让他们自己出来,平原上,双方数量相差不多,箭在手,一定能把这群人类射的狼狈而逃。”

发现孟庆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蝉咬牙开口说出自己的想法。

他的想法一经提出立刻得到了很多哥布林的赞同,已经使用了这么久的弓箭。

如今哥布林们对手里的家伙信心十足,三段射的威力也早已见识过,可以说数量对等的情况下,普通人类很难在箭雨下讨得了好。

“嗯,很好,正所谓天时不如地利,那个时候人类失去地利优势,确实会实力大减,可是要怎么把躲在高墙后的人类逼迫出来呢?”

孟庆此刻没有表现出往常睿智的模样,反而问出了让普通哥布林都觉得可以应付的问题。

众哥布林议论了几句,都表示将村外的作物无论是否成熟全都收割了,把粮食看的和性命一样重要的人类一定会忍不住的。

“如果这个时候,人类的村庄里有几个我们的人,可以直接杀掉指挥者顺势打开门放我等进去,那时人类自乱阵脚,必败无疑。”

幽幽的声音传出,却是艾草雁羽终于忍不住开口说出自己的想法。

她虽然也是第一次走出丛林,但在有卓绝见识的父亲那里得到了太多宝贵的知识,最坚固的堡垒总是容易从内部攻克,这个道理哪怕是很多人类对此都不知晓。

“好!”

孟庆终于做出发自内心的夸赞。

被孟庆欢喜的看着,艾草雁羽的心都要醉了。

平日里孟庆哪有这么认真的瞧过她,可以说整个大棒营地没有谁能抗拒的了孟庆的颜值。

精灵之貌可不只是说着玩的,也就是众多哥布林把孟庆从小看到大基本适应了,换成外人初见孟庆一定会被震惊到。

“艾草的意见大家都听到了吧,这是我觉得最好的办法,甚至可以不费我等吹灰之力,不伤一兵一卒就能拿下面前的村庄。

只可惜,我们在人类那里并没有后援。

但,现在没有,不代表以后也没有,有的时候,隐藏在暗中的内应,要比一百一千精兵还要管用。

人类也从来不是牢不可破的整体,只要有足够的利益,比如肉块、毛皮、金银、珠玉,就是人类骑士人类贵族也不是没有可能为我等所用。

记住一句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人类终其一生都在追求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财富,这是他们最大的弱点之一。”

孟庆的声音变得高昂,表情也是变得严肃,众多原本还觉得不以为然的哥布林都是收敛起来,用力点头表示真的听进了孟庆的话。

‘以利诱敌’这个思想,自此牢牢扎根在场哥布林们的内心,成为能被传承下去的智慧。

第57章 教哥布林兵法(求票啦)

“奇怪,怎么这群哥布林,看起来有点不一样啊。”

孟庆那边在假想进攻,银杏村这边,村民却是真的在准备用命守护赖以生存的家园。

只是时间久了一直不见百米外的哥布林们上前一步,反而立在原地似乎在讨论什么,如此与众人记忆中不同的状况让躲在木墙围栏后的村民议论纷纷。

“我好像看到了很多哥布林都挂着一张弓,嘶,太多了吧,好像每只哥布林都有!”

百米距离并不是太远,视力好点的村民都能看清那群绿皮哥布林挂在身上的木弓与背后的箭壶。

比对己方加一起最多只有十张弓的状况,知晓弓箭厉害的村民都是忍不住缩了缩脖子,生怕马上就有箭矢绵延不绝的被射来。

“那边的哥布林好像有首领,那只背对着咱们的哥布林应该就是,谁来射死他?”

“太远了,要是有骑士与强弓还差不多,这都两百多步远,一百步外的木箭就没多少力道了。”

有人看到了孟庆与众不同的身份,但稀拉拉的几根木箭射出去后,都是只达到近半路程就箭头下垂扎在泥土中,距离孟庆等哥布林还有老远呢。

“可恶!这群该死的哥布林到底在等什么?”

有人等的心燥不已,恨不能跳下围墙趁机大肆砍杀这群古怪的哥布林,也有民兵提议在这个时候打开大门冲出去杀哥布林一个措手不及,但都被民兵队长与村长一齐制止。

遇到魔物时,杀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己方能少死多少。

也只有热血上头的年轻人才会在这样的场合下嚷着和哥布林拼了,上了年纪的银杏村村长哪里会让村里的小伙子白白去送死。

哥布林不来进攻村庄他求之不得,因为他已经第一时间派出了自己儿子带人前去蔷薇镇报信。

对抗魔物,骑士是最好的战斗力,骑士的单体力量极强,也只有他们可以离开安全的村落与魔物对抗与旷野之上,不会像普通人那样被射中几箭就只能躺着等死。

也是因为人类有骑士,千百年来无数的村落与领地才能牢牢的扎根在大片的平原之上。

“知道他们在等什么么?”

孟庆侧身看向不远处的人类村庄,他能看到立在木墙后的众多人类,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的面带气愤,有的面带惊恐,众生百态不过如此。

“在等援兵,人类之所以能超越其他族群占据我们现在站立的这片土地,一是智慧,二是勤劳,三是力量,但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一点,同族认同感,或者说尊严。

人类的尊严不允许被我们长时间包围一个人类村庄,除非我们的力量远远的超越他们。

那个时候的情况就会是这样的。

只要还有地方可以退,人类绝对会且战且退,能避战一天就会避战一天,直至退无可退的时候才会奋力反击,爆发出不可思议的战斗力。

险中求生这种例子不止一次的发生在人类这一族群中。

在这里我要告诫大家一句话,也请大家一定要牢记。

凡事不要做尽,若是做尽,缘分必将早尽。

有的时候,放敌人一条活路,只是为了让其不立刻拼死反击而已。

当然,如果可以将敌人灭杀于当下,一定不要给他们任何机会,放虎归山终成大患!”

孟庆连续在战况一触即发的时候给众多哥布林们上课。

哥布林们此刻心情都很复杂,他们可以清楚的看到远处木墙后的人类,却因为己方实力不足以轻松攻破人类防御而无法发起进攻。

孟庆的话就成了他们急需的智慧,也只有这样的场合下,孟庆的话才能真正被在场哥布林牢牢铭记住。

“那到底是要斩尽杀绝,还是要给敌人留一条生路呢?”

石头·大棒挠着头满脸疑惑,他的理解能力无法理清楚到底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思考中需要做判断的状况更是哥布林们讨厌遇到的。

“当然要看你的实力了,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意思就是你知道你的实力,也知道对方的实力,那么就不会轻易再遇到失败,必然能够经常获得胜利。”

“哦,我懂了,就像丛林里的飞鸟,追不上了还拼死去追,那就实在不应该。”

石头大棒恍然大悟,他的话也点醒了许多还没想明白的哥布林,众多哥布林都是连连点头,一脸受教的表情。

“继续之前的话题,这个人类村庄现在之所以不来进攻我们,极有可能在等待援兵,下面我要教大家另外一个道理。

有的时候围住一个地方,并不代表你需要立刻攻破它,因为极有可能攻到一半时,对方的援军到来了,那时候进退不得,必然会大败而归。

但如果守在援军的必经之路上埋伏起来,杀对手一个出其不意,或许能够产生奇效,一旦能打败援军,被围的地方定然士气低落战意皆无,可以被轻松战胜。

这就是围点打援的道理,也是兵法中的上策之一。”

跟哥布林讲孟庆自己都没掌握精髓的兵法,孟庆完全没有觉得不好意思。

在这个世界,他是哥布林,他说的话哥布林会听,那对哥布林有益的东西,哪怕是抄袭前人的经验,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智慧本身不就是用来传承的么?

为什么要有种族限制呢?

谁敢说,哥布林没有灿烂的明天?

“好办法!”

艾草雁羽一边鼓掌一边用仰慕的表情望着孟庆,她对孟庆的崇拜不可谓不高。

在这之前她最崇拜的自然是自己的父亲,但如今孟庆已经取代了泥巴雁羽成为她最崇拜者,没有之一,原因有很多,绝伦的智慧是一个,颜值更是关键。

“什么是兵法?”

石头大棒傻乎乎的询问孟庆,其他哥布林也是竖起耳朵,如果自己也知道这什么兵法那该多好啊。

“兵法,当然只有能领兵的哥布林才能知晓,这是行军作战打胜仗的秘诀,我发誓,除我之外,谁率先成为百夫长,谁就能从我这里得到兵法的全部奥秘。”

孟庆颇有些期待的看向在场的所有哥布林,而哥布林们的反应也是鼻息粗重满脸向往。

十夫长的待遇大家都看到了,每一个哥布林战士都想成为十夫长,而十夫长也会日夜勤加锻炼不让手下的兵把自己超越了。

那百夫长呢?

即使不能达到晨星大人现在的威望,一呼百应还是绝对没问题的,那岂不是相当于萝卜大棒首领?普通的哥布林也能成为哥布林贵族?

“如果我能成为百夫长,是不是距离晨星大人会更近了?”

艾草雁羽从未有现在这样渴望实力,名为野望的东西在心头扎根生长,没有人会知道这颗种子会结出什么样的果实。

“如果我能成为百夫长,阿姆一定会以我为荣,我也能完成曾经发下的誓言,能真正的为晨星大人而活了吧,那个时候谁敢对晨星大人不敬,除非踩在蝉的尸体上!”

少年哥布林蝉也是激动的脸色涨红,其他哥布林亦是如此。

不管是为了吃的更好妻子更多还是别的,百夫长都将成为悬在他们头顶的巨大诱惑,吸引他们以此为目标加倍努力。

第58章 冲动的村民(求票求收藏)

太阳神战车一点点的西移,这群胆大妄为的哥布林们已经出现近一个小时了还没有所行动。

被迫躲入村子围墙后面的人类一方,越来越多的人忍不住了,冲动迫使他们想尽办法的把内心的火气发泄出来。

“村长,让我们出去吧!”

“是啊,这么等下去不行啊,骑士老爷天黑之前应该是赶不到了,不在天黑之前震慑一下这群哥布林,谁知道到了夜晚哥布林们会不会胆子又大起来?

难道你要让大家全都不睡觉守在这里么?”

“哎,是啊,这群哥布林不会在打这个主意,在等天黑吧,这可怎么办?”

“要我说,一股脑杀出去,咱们怎么也有一两百号人,一对一肯定能将这群可恶的绿皮小矮子砍怕,我拿着镰刀都能砍死三个,真不知道村长你到底在怕什么?”

越来越多的人将年迈的老赛尔德围住,望着周遭熟悉的那些面孔,老赛尔德抬头看了眼天色,又看向民兵队长,发现其也是焦虑到坐立不安四下走动的模样,最终还是没能拒绝多数人的意思。

“太好了!总算能亲手杀这群绿皮小矮子了!”

村长愿意让人出战的消息一经传出,立刻让原本低落的士气为之高昂,焦躁的情绪也一扫而空。

青壮们手持镰刀、斧头、粪叉等农具,在民兵队长的大声呵斥下开始列队,不过怎么看队伍都是歪歪斜斜的完全站不整齐。

“安娜,你看好了,看我怎么给咱们的孩子报仇!”

“母亲,孩儿去了!”

“一个哥布林脑袋可是值半枚银币的,能杀两个,这个月都吃穿不愁了!”

列队时,各种各样的声音接连响起,哪怕是民兵队长再怎么呵斥也呵斥不绝。

都是乡里乡亲的,少有的能与魔物作战的机会出现了,还算有点胆气的人都不会拒绝这样的机会,更多的还是想到了有关哥布林身上挂着的那份悬赏,被银币所诱惑。

“一百人,够了!”

完成了人数清点后,民兵队长杰瑞与老赛尔德低声对话着。

说实话如果能坚守到骑士到来谁,也不愿意离开安全的围墙去和该死的哥布林打生打死。

只怪这群怪异的哥布林死活不靠近围墙,不然战斗开始后大家哪里还会像现在这样焦虑,只会想着怎么守好自己的家园。

以围墙为防护,老赛尔德与杰瑞都有信心守到骑士援兵到来。

对面不是狂暴的牛头怪,只是数量过百但绝对没有两百的矮小哥布林而已。

确实哥布林的弓箭很多,但如此近的距离,只需要几个呼吸时间就能完成冲锋,胜利必将属于人类一方。

只不过一旦村外打起来,死伤是难免的事情,只要死人事情就小不了,老赛尔德可以说看着村里的小伙子们长大的,谁死了他都会难过很久。

“多带盾牌,不行的话门板木片都好,哥布林的弓肯定很小,力量也小,木板就能防御住,记住,一旦开始冲锋就绝对不能后退,一退就完了!”

曾经参与过不止一次对抗魔物暴动的老赛尔德叮嘱作为指挥的民兵队长,杰瑞曾经当过骑士扈从,后来因为天赋太差此生没有成为骑士的希望这才作罢,即使如此他的实力也是银杏村顶尖的,是三两个壮汉难以降服的存在。

“放心吧村长,我将带头冲锋,只要我还站着,一定不让大家后退的。”

深知溃兵比敌人更可怕的杰瑞用力点头,他的自信心来自于身上的那件钉皮甲,这种皮甲胸口部位有铁片防护,哪怕是长枪刺中也无法一次击穿,防御一下哥布林的箭矢还是没问题的。

带上头盔后再次出现在队伍面前的民兵队长杰瑞气势已经提升了起来,乱糟糟的队伍终于勉强安静下来了。

站在队伍最前列的是三十名民兵,他们的气魄比普通村民更强,不少都是见过魔物血的,银杏村离大河丛林这么近,每年可以说都会宰那么几只不长眼的魔物泄愤的。

“打开门,走出去,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了,谁要退出,现在还来得及。”

杰瑞第一句话就让内心不怎么坚定的村民心虚了起来,有几人很快捂着脸羞愧的退出队列,其他人有的沉默不语,有的高声表示自己的决心,不杀光这群哥布林誓不罢休。

“那好,开门!”

见队伍里不安定的那几人已经退出,杰瑞的心稍稍安定下来,他抬起头看向村南方向,其他人也是调整位置转了方向。

在木门打开后,一群人排成队,用还算整齐的队列开始前进,只不过走出村口的时候,队伍已经乱成一团了。

村外,孟庆已经带着哥布林们撤离到了三百米外。

之前人类村庄里又是大吼又是大叫的,他不可能听不到。

只是仔细聆听了片刻,孟庆就知道这群人类要反击的事情。

对此他并不惊慌,甚至可以说这一切完全在预料之中,没走出丛林的时候就做好了应对办法。

“该死,这群哥布林居然撤的这么快!”

“让开点,我看不到了,怎么了?”

“哥布林们撤到五六百步之外了,这个距离恐怕不是跑几步能跑过去的。”

一大群人站在村口七嘴八舌的说着话,前面的人阻挡了后面人的视野,后面人踮起脚尖都难看清楚前面的情况,只能往旁边挤,所以很快队伍就变成了防御薄弱的长排。

“哎,没训练过的村民就是这样啊,太难指挥了。”

发现哥布林撤离了一段距离,民兵队长没有第一时间发出冲锋的命令,开玩笑,这个距离敢让人冲锋,跑到地方人也累的没力气了,谁杀谁可就说不定了。

“一排就一排吧,这样也好,至少能活动的开。”

勉强用声音压下其他人的杂乱声音,没办法立刻让人列好队的杰瑞做出了让他很快就为之后悔,甚至后悔一生的决定。

“排好队,跟我走!给这群小矮子一个厉害瞧瞧!”

“好!”

震天的回应声很是响亮,留守在村里的人,越来越多的上到围墙后的平台上,给自家亲人加油助威。

第59章 不堪一击(求推荐)

“不堪一击。”

三百米外,孟庆冷眼望着人类一方的动作不为所动。

他的身后,哥布林们心跳加快目光死死的望着远处的村口,已经做好了即将开战的准备。

深知人类秉性的孟庆知道,没有多少人是大公无私舍生忘己的。

上过战场的老兵死伤三成就会溃败,更别提连队伍都列不齐、武器只不过是农具的平民。

人数对等的情况下,孟庆有超过三种办法让人类没办法接近哥布林就能溃败。

他不打算带着哥布林强攻有所防备的人类村庄,不代表人类反击的时候他不会还手。

要知道,在丛林中发现一个疑似被人类骑士屠戮的哥布林营地这件事孟庆可还没忘记呢,那满地尸骸的景象多次出现在孟庆的梦里,让其辗转反侧,整夜难眠。

“一二三队打头,一个呼吸后四五六队随后,最后是剩余全部,三段射我已经教导过很多次了,谁还能射错,不要回营地挨鞭子,对面的人类就能用镰刀砍掉你们的脑袋!

都听到了么?”

面对孟庆的厉喝,所有哥布林不禁打了一个寒颤,用尽力气发出怒吼:“听到了!”

“中队放陷阱,前队变左右翼,后队转身后撤五十步!”

任凭人类直接冲过来,那不是孟庆的选择。

早在走出丛林前,孟庆就已经让人准备好了各种陷阱,其中最多的就是荆棘卷在一起的荆棘团,将其几个聚在一起就是让猛兽都能退缩的荆棘屏障,人类更不敢对着荆棘冲。

木条与藤条制成的简易兽夹也是有很多,携带最多物资的中队开始有条不紊的在百米宽的地面上放置各种陷阱、阻拦屏障。

当那群走出村口的人类完成整队与振奋士气后,孟庆已经带着哥布林撤离到了陷阱后方五十步的位置养精蓄锐,只待人类送死。

“该死的,这群哥布林什么时候挖出来的一条沟!”

离开村庄百米远,望着地面上那条颇深能够折断腿的长沟,走在最前的民兵队长杰瑞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内心升起不安。

在他的印象中,哥布林都是只会凭借数量优势一股脑冲上来近战的野蛮存在,如今这群却懂得围而不攻还会挖沟做防护,这还是以愚笨著称的哥布林么?

“狗屎!我踩到哥布林的屎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要笑死了~”

“真臭!”

越过这条沟后,有人踩到了哥布林这一个小时内才留下的‘地雷’,不由得脸色都变绿了,队伍的士气也是不经意间又减弱了很多。

说实话到了现在,很多人都没有做好真正与哥布林厮杀的准备。

他们的心态还很好,因为大家都知道一对一哥布林绝对打不过人类,对面百十哥布林,己方也有一百人,怕什么?

“冲啊!”

眼看距离那群立在原地一动不动的哥布林只有百余米了,不知是谁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当走在最前的杰瑞下意识的开始了奔跑后,再反应过来准备喊停已经晚了。

排成近五十米宽的队伍哪是一个人能够拦住的,他只来得及拦住大半的民兵,望着已经冲出十几米远的其他村民,一跺脚还是带着民兵们大步向前奔跑。

孟庆选择的这片地方很有意思,秋天的野草在土地上尚未完全枯死干净,地面上都是一团团不知名的野草,这种野草的枝干很结实,是很多村民平日里生火做饭的燃料选择。

在哥布林们已经近在眼前只剩下几十米就能到达的时候,冲在最前方的村民这才看清草丛间的一团团荆棘团,这种荆棘尖刺非常长,枝条还非常柔软,可以说除了枝条就是刺,连叶子都没有。

最前面的人可以轻而易举的越过地面上荆棘,但后面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

只是不过几秒钟后,就有人脚掌被荆棘刺穿摔倒在地上抱着脚痛呼,许多村民的鞋子也都是草鞋,荆棘这种能扎穿野兽毛皮的植物名声在外,手掌厚的草鞋扎穿不要太容易。

“别跑了,别跑了!”

杰瑞不停的发出呼喊,确实喊停了一群人,但还是有热血上头的一些村民无视任何提醒与陷阱,眼中只有越来越近的哥布林。

有的因为血仇,有的则完全被上涌的血液冲昏了理智,也有的为了银灿灿的银币,更多的完全没看到后面越来越少的同伴。

“不行!他们太少了,直接冲过去肯定会没命的!”

民兵也是银杏村的村民,很多人相互都认识,眼见亲朋冲在前面,哪怕是杰瑞呵斥,也不能打消他们内心的纠结。

“冲吧队长,已经到这了。”

各种声音此起彼伏的落在耳中,杰瑞一时之间陷入两难,这是连优秀的战场指挥都很难快速做出决断的情况,是放弃一少部分还是让更多人陷入险境?

“等我命令,别急,别急。”

哪怕距离最近的人类已经冲到三十米内,即将进入弓箭射程,孟庆手里的弓都还没抬起,原因很简单,太少了。

冲过来的一群人不过二十多个,眼睛血红倒是挺有气势,但气势要是能作为战斗力的话,只需要对拼气势就行了,还需要武器盔甲做什么?

“临战内乱,对面这指挥不行啊,事先都没做好安排,死也活该。”

哪怕大敌当前,孟庆都不忘吐槽。

见另一群人类速度减缓了没十秒又提起了速度,孟庆的眼睛不禁眯起,还是冲来了么?

很好!

“预备!”

孟庆终于抬起了手里的弓,他后撤一步躲开了人类掷来的锄头,锄头就落在他的脚下,被他踩住,这无疑代表战斗真的要开始了。

“风!”

“风!!!”

当对面有稀疏的木箭射来时,孟庆大喝一声,而后三十三名哥布林皆是大喝一声,同时松开弓弦射出了手里的风羽箭。

一个呼吸后,当第一波射出的木箭还没落地时,一二三队蹲下上弦,四五六队再次大喝一声‘风’射出箭矢,紧随其后是剩余的哥布林。

‘呜呜呜’的凄厉呼啸声盖过了人类一方的喊杀声,所有第一次与风羽箭打交道的人类都是不由自主的被飞行在空中发出声音的箭矢所吸引,哪怕只是抬起头看了一眼。

这属于人类进化中没能改掉的陋习,属于对声音的敏感性,大多数生灵都有这种习惯,听到声音会下意识去看。

有些动物被声音吸引的时候,它们的注意力会忽视周围的许多东西,甚至有人走到身后都发觉不了。

“噗呲~噗呲~”

风声掩盖了箭矢入肉的声音,也掩盖了许多惨呼声。

绵延不绝的箭雨落下,本以为只有一波箭雨的人类可算倒了大霉。

当为首的十多人一个没跑的被射到在地后,后面进入射程也开始有死伤的村民眼看往日那么多熟悉的人倒在地上,第一反应就是拔腿后撤。

第60章 杀戮非我意(求票求收藏)

胜利到来的比预料中还要快,丢下了还在哀鸣求援的同伴,溃败的村民裹挟着尚未进入战场的其他村民蜂拥逃向村口。

其中不少人狠狠的摔倒在地鼻血嘴巴都摔出血来也是爬起来继续跑。

孟庆带着哥布林绕过地面上没死透但基本失去战斗力的那些人类紧追不舍。

接连放到了十几人后,在距离村庄木墙还有五十米远的地方停下。

这个距离已经足够木墙上的人射出的箭命中了,不值得继续前进冒险了。

哥布林那能让月亮都羞的躲入云层中的叫骂声伴随着溃败的村民一起进入银杏村。

不少溃败的村民逃入村庄后立刻瘫倒在地,有些人背后都插着箭但一直没敢停下来拔掉,此刻跑回来才满脸痛苦的呻吟。

“怎么,怎么会这样!”

离开村庄不过五分钟就逃回来,出去一百人回来不过六十来号人,如此惨败留在村里的人绝对难以接受,眼看没能在人群中找到自己之前还能见到的亲人,哭泣声很快变得不绝于耳。

“关门!关门!快点!

所有人,离围墙远一点!”

侥幸逃回村子的民兵队长背后挂着三根箭,他冲的太靠前了,算是少数挨了几箭还能跑回来的,多亏了他身上的钉皮甲。

哥布林的射速以及箭矢威力都远超他的预料,如此大败让其回到村子后就难以抬起头来,但他仍然知道当下什么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若是哥布林趁机强袭,村子很有可能就要沦陷了,那远比死伤三十来号人要严重的多!

木门终于关上了,但挡住了村民的视线,挡不住外面不绝于耳的哥布林叫骂声。

哪怕大家都听不懂哥布林在说什么,也不妨碍他们从哥布林的声音中听出挑衅、嘲讽的意味。

“我认出来了!这种箭,这种箭上次萨克骑士回来时,手里就拿着这种箭,没有尾羽的箭,我绝对没记错!”

当民兵帮助他将背后有钉皮甲保护没有扎入到肉里多少的木箭取下后,忍着疼痛杰瑞看向地面上的那几根箭,认真看去后他的脸色不由得为之色变。

之前他作为银杏村的民兵队长在大河丛林边缘外等待进入丛林的骑士归来,在萨克走出丛林的时候,他清楚的看到萨克手里拎着的木条。

当初确实以为只是萨克随手折的一根木条,但现在再看哪里是木条,分明就是和现在这种没有尾羽的木箭一模一样的东西。

“难道说当初连萨克骑士都没能奈何的了外面的这群哥布林?”

一个让杰瑞为之颤抖的想法在心头升起,他的手脚不禁冰凉,脊背也惊出冷汗,随之他也想通了另外一件事,知道到底是什么让柯蒂斯骑士折在丛林中生死不知。

如果没猜错的话,这群掌握着制作无羽箭、行令禁止秩序简直比得上骑士的哥布林是最大嫌疑目标!

“天哪!”

老赛尔德痛苦的捂住脸,虽然已经做好了可能失败的打算,但他怎么也没想到,银杏村可战之力对上数量相差无几的哥布林会在这么短的时间败的这么惨。

对面哥布林可能死的不到一只手,己方却是死伤三分之一!

如此战果让老赛尔德对以围墙为防御守住银杏村的想法都不那么坚定了。

但事情有时候总是会超出预料,哪怕把人类杀的这么惨,外面的那群哥布林仍然没有要进攻银杏村的意思,只是大骂了一阵后就不再叫嚷了。

“人类!”

一道与众不同的声音忽然从村外传来,很洪亮,也很让人觉得悦耳,哪怕是伤员听闻声音都是忍不住抬起头,想要越过高高的围墙看到发出声音的主人是谁。

“我是你们眼中的哥布林。”

声音再次响起,此起彼伏的惊呼声回荡。

越来越多还能站起身的银杏村村民都是涌上围墙后的平台,瞪大眼满脸见鬼的表情望向村外,望向那站在哥布林队列前,那么醒目那么出众的一名哥布林。

“不要奇怪我为什么会说人类的语言,人类从来就不是这片土地上唯一的智慧种族,也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存在。

杀戮非我意,但我要说,谁对哥布林起了杀心,就别怪哥布林箭下无情,就别为你们死去的亲人而哭泣。

此行为报人类骑士擅入丛林屠戮我哥布林一族而来,结果你们也都看到了。

若是再有人类骑士胆敢视我哥布林一族为无物随意屠戮,屠村屠城的下场不知你们能否承受?

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

自视为天之骄子的人类啊,珍惜现有的时光吧,因为过不了多久,走出丛林的就不再是我哥布林一族了,也不会有他族会和你们人类讲道理。

撤!”

装比就跑的感觉很不错,聆听人类那边不绝于耳的惊呼声,孟庆的心情很好,出奇的好,是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好的一份心情。

“好爽好爽,你没看那群人类被晨星大人的话吓得脸都变形的样子,真的太好笑了!”

孟庆要离开没有哥布林会反对,人类也见识了,该反击的也反击了,那一口恶气可算发泄出去了。

虽然没能抢到什么东西但绝对不虚此行,走出丛林的一百多号哥布林都这么认为,哪怕尚未成年的哥布林,此刻也有普通哥布林没有的见识在心中,这将是他们宝贵的财富。

“原来人类也就这样,被杀也会死也会怕,我还以为都和那名骑士那么可怕呢。”

这是见识过当初人类骑士奋力反击的哥布林说出来的话,可以说这一战让哥布林们打出了勇气打出了信心,之前人类骑士留下的那份阴影因此消失不见。

人类么,也就比猫妖难杀一些,被十几根箭射中不照样变成刺猬么,血流干了照样死,死的还很惨。

“真走了!”

一直注视着大群哥布林径直远离防守虚弱的村庄,围墙后的平台上,村民们你看我我看你,少有人觉得庆幸,反而更多人心头重新蒙上了阴影。

出现了一名可以说人类语言的哥布林,如此见闻不是哪一个人的道听途说,而是三百多号人的亲眼所见亲耳所闻。

哥布林话语表达的意思也被人类这边所理解,正是因为如此才让银杏村村民更加不安。

那名自称晨星大棒的哥布林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异类?

他们真的只是为了复仇而来,而非想象中的劫掠?

这怎么可能呢?

第61章 伏击无果

黄昏时分,哒哒哒的急促马蹄声在少有路人的泥土道路上响起。

一行六人满脸都是严肃,落在最后的小赛尔德顾不得怜惜那匹价值不菲的战马,不断的拍打马背片刻都不敢放缓速度。

援兵喊来了,而且还是多达五名骑士,小赛尔德此刻只想快一点跟着骑士大人们回到银杏村,他非常非常担心留在村里的亲人们。

带着头盔的五名骑士分不出男女,众人皆是默不作声,胸中都有压抑的怒火急需发泄。

胆大妄为的哥布林居然敢在这个时候离开丛林劫掠人类村庄,身为野蔷薇领的骑士,没有谁可以置身事外,他们只想更快的赶到地方,让骑士枪饱饮魔物之血。

“吁~”

眼看再赶一刻钟就能到地方了,奔驰在队伍最前方的一名骑士忽然拉紧缰绳,战马人立而起,前蹄悬空良久又狠狠砸落在地面上,砸的泥土地面四分五裂。

紧随其后训练有素的骑士也是在片刻间让胯下战马放缓速度,倒是之前落在队伍最后方的小赛尔德措手不及,来不及拉紧缰绳就是驾着战马直勾勾的冲着前面的骑士撞去。

幸亏战马知道自行避让,才没让发生两骑相撞的情况。

小赛尔德经过队伍最前方的骑士身边时,那名骑士轻舒猿臂一把抓住缰绳,战马嘶鸣间,小赛尔德摔落马背,好歹奔马也终于被限制住速度停了下来。

“有陷阱!”

放开缰绳跳下马背,最前方的魁梧骑士上前几步目光注视着前方看似平整的地面,而后道出急停的原因。

其他人恍然,而后就是怒不可遏,居然有人胆敢在他们前进的道路上布置陷阱,莫不是不打算见到明天的太阳了?

“轰!”

一把投矛甩出,落在人马前方十几米远的地面上,前一刻还平坦的地面被一根投矛就是刺塌。

草皮泥土翻飞,露出地面上一个被细树枝覆盖,长宽都在五步、半人深的大坑,若是没有之前骑士急停的情况,眼下六人指不定一半都得摔下马、摔出个好歹来。

“泥土还是潮湿的,明显刚挖出来不久,看来就是为我们准备的,有谁会在这个时候给我们设陷阱?”

其他骑士也是纷纷下马上前,有弓箭随身的骑士当即拉开弓弦搭上箭矢,头盔下的锐利眼睛扫视四周,找寻可能存在的敌人。

为首的骑士却是不顾可能潜在的敌人摘掉头盔,露出一张不怒自威的脸,正是野蔷薇领最高战斗力,初阶高位骑士萨克。

“统领,你怎么发现这里有陷阱的?”

其他人检查周围没有发现有敌人的踪迹后也都松了一口气,若是对方在这里伏击他们,而他们也真的摔落马下,指不定还没救援到银杏村,他们就要先折损在这里一两人。

“风的声音提醒了我。”

萨克语气带着庆幸,他确实是因为风声的不同才发现地面上这处陷阱的,如今心中既有庆幸也有后怕,当然更多的还是怒气。

本来得知有哥布林突然来劫掠银杏村就让他怒不可遏,如今道路被人设伏,不管对手是山贼还是流寇,哪怕是临近领地的骑士他都发誓要给对方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

“没发现,上马!”

道路两旁皆是草地,哪怕一个脚印也没有发现,搜索了周边百米没有收获的骑士们不敢多留,还有危机尚在的银杏村等待他们的救援呢。

百十号哥布林足以撼动的了银杏村,他们只期待到达的时候,银杏村死的人不要太多。

“会不会是哥布林?”

上马后队伍继续前进,不过速度明显放缓了许多,要是躲过一个陷阱却栽倒在另一个陷阱那就英明尽失了。

继续赶路的骑士们不再沉默而是各自讨论着这一少见的情况,跟在队伍后的小赛尔德忽然开口插了一句,气氛陡然沉默,片刻后笑声接连响起,都有骑士驾着战马冲出道路,拐了一个弧线才绕回来。

“你说哥布林?那群小矮子可没这么聪明。”

“不得不佩服你的想象力,你不说,我还真没想到这点。”

“哥布林要是知道设伏的话,我都能成为萨克统领那样的高位骑士了。”

为首的萨克默不作声,躬身伏在马背上埋头赶路,他的爆发速度要比奔马还要快,但绝对没有办法保持爆发速度从蔷薇镇赶到银杏村,哪怕是中阶骑士的斗气储备都办不到这种事。

他胯下的战马颇为雄壮,支撑着萨克魁梧的身躯连带身上的骑士甲以及骑士大剑,速度都没有被影响多少,依旧是遥遥领先其他战马。

人类能以三六九等区分,战马当然也可以,它们也有自己的小圈子,萨克的战马可是他当年从侯爵领带来的那匹战马的后代,血脉就比普通战马要好得多。

“六骑,最少四名人类骑士,不可在空旷地带轻易交战,否则我方定然会死伤惨重。”

银杏村东,在旷野一片果园中静坐的孟庆等来了望风的哥布林带来的消息,有六人骑着马匹刚刚从村北的道路上经过。

孟庆后方的果园里,哥布林们都是早已经填饱了肚子在养精蓄锐,孟庆带着哥布林离开银杏村向南没走多远就开始绕路,在那个时候众多原本以为可以返程的哥布林才知道孟庆原来还有别的打算。

他们又惊又喜,也会牢牢紧跟孟庆,亲眼见证并创造出属于哥布林的不凡事迹。

只看到一个人类村庄与不堪一击的村民,哪里能让孟庆就此满意打道返回丛林。

他还没能见到人类骑士这样非凡的战斗力呢,当初在丛林里遇到那名人类骑士时,他对侦测技能的理解还不够深,也没时间来细细观察那名骑士的力量运作方式。

人类能以骑士力量称雄,孟庆当然为之心动。

“看来费力挖的陷阱没能伤到他们,不过也不要紧,他们到银杏村后应该马上就要天黑了,再大的怒气也不会在夜幕降临后进入丛林,否则就是在找死。

大家听好了,今夜是我们的时机,明天太阳升起之前,我们必须在丛林中设好伏击圈,以丛林为屏障伏击人类,我希望大家能以今天的所学各展所长,给人类骑士一个狠狠的教训!”

“是!”

“可惜时间不充裕,哥布林的脚力也不足以在一夜之间前进太远,不然真想去见识一下这群人类的贵族领地的模样,看是否有想象中的那么繁华。”

静待天黑的孟庆闭上眼睛小憩,其他哥布林也是开始休息养精蓄锐,天黑后他们要趁夜色绕过人类村庄回到丛林里,还要忙碌很久布置各种陷阱,必须要好好休息了。

第62章 心悸的消息

……

“咦?”

预料中的喊杀声并没有传入到耳中,已经距离银杏村北门极近的骑士们都是诧异不已。

天还没完全黑下来,他们能在围墙后看到村民往来的身影,也能从这点知道银杏村大体状况还好,并没有最坏的那种被哥布林攻破的糟糕状况。

“骑士大人来了!”

“援兵终于来了!”

“太好了,太好了!”

离得老远,紧闭的木门就是被打开,闻讯而来的村民聚在村北门口,越聚越多。

到了萨克抵达村口的时候都不得不放缓战马速度让其慢步缓缓移动,前方已经被村民堵得水泄不通了。

“都聚在这里干什么?哥布林呢?”

乱糟糟的声音让本身就一肚子火气的骑士们语气颇显暴躁,骑士的声音盖过了村民们乱糟糟的谈话声。

片刻的安静之后,此起彼伏的哭喊声与诉苦声让萨克在内的骑士都不知所措。

“天杀的哥布林啊!三十一号人啊,就这么没了!”

“他们,哥布林会说话!”

“求骑士老爷给我们做主啊!”

“闭嘴!”

萨克咆哮一声,再次压过所有噪音。

他瞥到了居然需要被人搀扶才能站稳的老赛尔德,几日不见,这位长者看起来更加苍老了,甚至萨克都从其身上感受到了一丝死亡即将来临的不详气息。

“父亲!发生什么事了?”

哥布林来袭的消息一传来,小赛尔德就被老赛尔德喊着去蔷薇镇报信,所以并不知道离开后发生的事情,看到原本精神还算不错的父亲一别后就变得老态龙钟,小赛尔德极为吃惊。

“是我对不起大家啊,对不起,对不起。”

浑浊的泪水溢出眼眶,在场没有多少人比他要大的老赛尔德就在众目睽睽下哭了出来。

他艰难的对着村民们鞠躬行礼,久久没有抬起身来。

直到小赛尔德连番追问,其他心情极为复杂的村民们才有人道出前因后果。

哥布林离开后,死去的村民尸体都被收殓了回来,失去亲人的村民将无处发泄的怒火转到同族人身上。

民兵队长已经被百夫所指将自己关在房里不敢出来,老村长赛尔德也是被人连番戳脊梁骨,只觉老脸尽失没脸面对大家。

确实是因为他点头,大家才会走出村庄和哥布林决战,才会有后面三十一号村民惨死的下场。

“你们可知道欺骗骑士的下场么?

会说人类语言的哥布林?

行令禁止的哥布林?

扬言只为复仇不为劫掠的哥布林?

能说出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的哥布林?

真的有种事?”

聆听完了村民的讲述,摘下头盔的萨克脸色铁青,其他摘下头盔的骑士也是满脸的惊愕乃至惊恐。

第一次跟随骑士们执行如此任务的胡德·野蔷薇原本脸上还挂着懒洋洋的笑容不以为意,此刻却有一种转身就返程的冲动,这样的敌人怎么让人听起来就那么的可怕!

“杀了我们我们也没胆子欺骗骑士大人!”

骑士的尊严不容亵渎,见骑士真的怒了,感受到萨克溢散出的那能让人浑身汗毛倒竖的可怕威压,不少银杏村村民都是吓得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哭泣的孩童都是自己捂着嘴不敢发出声音。

“所以,大河丛林里诞生了一群具有超高智慧的哥布林,为首者已经掌握了我们的语言,甚至训练出了行令禁止的哥布林队伍,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发生在一朝一夕之间。

我知道了,绝对是他们!

绝对是他们!”

深吸一口气收敛了威压,萨克先是自言自语,忽然一个机灵,他霎时间想通了很多东西,一直压在心头的那些谜团也迎刃而解。

“是他们!”

队伍中的女骑士兰雅也是怒发冲冠满脸都是杀意。

她也想通了,这群哥布林不用说就是之前在丛林里伏击了柯蒂斯的那群,也幸亏有骑士扈从侥幸逃出来才把这一消息传了出来。

只可惜当初他们没能知道这么多,否则再在丛林中耽搁几日也势必要把那群不同凡响的哥布林找出来。

旧恨未消,新仇又起,进入银杏村看到村子中央广场上那一排排躺在草席上身上盖着麻布死不瞑目的村民尸体,骑士们只觉凉气从后脑灌入到脊椎,整个人都手脚冰凉。

太惨了,怎么是一个惨字可以形容现在的所见。

除了萨克,在场的所有骑士都没有如此近距离目睹如此多人类尸体的经历,落在队伍最后的胡德看了几眼就脸上青一片白一片,连番干呕就差没当场吐出来。

“都,都是银杏村的好汉么?”

萨克的声音也是颇为低落,看到如此多同族的尸体,他很难受,很难受,想要发泄出来却没有可以发泄的途径,整个人可以说都不好了。

“都怪我,都怪我啊,如果当时我能坚定的拒绝,哪里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都怪我,都怪我!”

老赛尔德连番遭到打击,精神已经有点不对头了,萨克眉头皱起,对胡德示意,对方巴不得能离开这里,带上小赛尔德拉着老赛尔德就是远去。

“失智!”

老赛尔德被架走后,听完胆大的民兵讲述,萨克对银杏村一下子死伤这么多人的原因有了了解,继而拍打大腿满脸不争的呵斥,民兵唯唯诺诺不敢抬头。

“民兵队长呢?我记得银杏村的民兵队长当初是骑士扈从吧,发生这么大的事,人呢?”

“队长被村民们骂的不敢出门了。”

“让他滚过来见我!”

“是,是~”

领命的民兵头也不回的快步跑开,去找没脸见人的杰瑞去了。

“全是箭伤,很多很多,哥布林里有很多弓箭手?”

有骑士上前掀开麻布,查看了几人的伤势后又将麻布盖上,死者为大,哪怕是骑士也没理由乱动死者的尸体。

“应该说全是弓箭手。”

有侯在一旁的民兵连带惧色的回答,早知道哥布林的弓箭这么厉害,打死他们也不敢离开村子去寻死啊,好在他们当时不在队伍最前面,如今躺在地上的三十一号人里,就有七八个民兵。

“这么夸张!”

骑士们对望一眼都是满脸的愕然,一百多号哥布林全部都是弓箭手?怪不得没有预料到这点的村民会被一次击溃。

但,那群哥布林拿什么来防近身的敌人?

要知道弓箭手可是最怕被对手切到近处的,骑士就擅长突进与近身厮杀,当时要是有骑士的话,场面绝对不会如此糟糕。

“也只有弓箭最适合他们了。”

萨克的声音很低沉,他不断的握紧拳头又松开。

换成他是哥布林,有无羽箭可以毫无限制的量产,也会大肆组建射程与杀伤力远超枪兵的弓箭手队伍的。

第63章 小赛尔德的心思

“箭呢?有发现么?”

知晓无羽箭不凡的兰雅追问,民兵挠着头,交谈了几句有人在墙边找到了那一大摞染血的木箭。

无羽箭再一次被人所见到,普通村民不觉得有什么,除了萨克和兰雅,其他三名骑士都是满脸诧异。

“没有箭羽,也能算箭么?”

“算,而且不比带尾羽的箭威力要弱多少,近距离甚至要比有尾羽的箭杀伤力还要大一点。”

回答骑士的是萨克,他在上一次从银杏村返回蔷薇镇后,除了日常训练时间,其他时间都用来琢磨看似简陋的无羽箭。

越是研究他越是觉得心惊,虽然看破无羽箭秘密之后会觉得很简单,但率先看透并制造出无羽箭的人才是需要敬畏的,现在看来真的是哥布林无疑。

有骑士不信邪,弯弓搭箭射出后才被震住。

确实如萨克所言,无羽箭离弦之后并没有歪歪的飞出,而是笔直的按照瞄准方向前进,速度甚至要比有尾羽的箭矢还要快一丝,这一丝带来的就是更大的杀伤力。

更重要的是,无羽箭箭身上看似简陋的几条回旋刻痕居然让箭矢离弦后旋转了起来,让其破甲能力更强,这是雕漆带尾羽的箭矢所没有的能力。

“天黑了。”

本身来到银杏村天色已经暗下来了,这么耽搁一会,天色已经彻底变暗。

有村民将火把燃起,照亮了村子中央,可以想象今夜银杏村火把彻夜通明的模样了,也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整夜失眠。

远远的看到村落中央那几道魁梧的身躯,银杏村民兵队长杰瑞的脚步变得更加沉重,头也是低的更厉害,他已经可以想象得到自己会面临的下场。

“畏畏缩缩,像什么样子!”

本就一肚子火气的骑士见到杰瑞如此模样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有这样的人带领银杏村的村民战斗,无怪会死伤那么惨重,人类对上哥布林什么时候死伤达到十比一这么屈辱的比例过?

不管是阶级还是实力都无法让杰瑞做出任何反抗,他很快被曾经的手下,银杏村的民兵捆到了木桩上,而后手指粗的皮鞭就是死命的落在他身上。

围观的村民最开始还觉得很解气,眼看杰瑞被抽的身体蜷缩成一团连惨呼都快发不出来的时候,面上终是露出不忍的表情,再看向那些魁梧的骑士老爷,目光中的畏惧更多了。

一直将杰瑞抽的只有一口气,挥舞鞭子的胡德这才在萨克的呵斥下将鞭子放下,照他的意思就该直接把这个民兵队长打死的,反正也没有谁敢多说什么。

“大家白天都很劳碌,又连续赶路,吃了饭就早点休息吧,明日一早随我一同进入大河丛林。”

萨克的声音有着难掩的疲倦,这个秋天可真是一个多事之秋啊,加之魔物暴动也快要到来,萨克对野蔷薇领的未来真的不看好。

“啊,哥布林已经走了不是么?”

胡德闻言脸色变得很难看,他原以为到了这里哥布林已经撤退了,就能在明天返回蔷薇镇。

发生这种事情,他曾经念挂的猎艳心思也没了,恐怕就是想,现在银杏村也没有谁有这个心情,除非他不要脸面用强。

“你觉得事情现在就算结束了?”

兰雅嗤笑一声,面上带着毫不掩饰的嘲讽。

其他骑士也是无语的望着胡德,银杏村一下子死了三十多号人,要是不追根究底将罪魁祸首斩于剑下,谁知道哪一天那群不按常理出牌的哥布林会去而复返?

“该死的。”

胡德低下头,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指望他真的会反省那就想多了。

在萨克等骑士动身向村长的院落行去准备落脚歇息的时候,走在队伍最后方的胡德目光死死的盯着兰雅那即使着甲都姣好的身躯,目光中既有贪婪又有敬畏。

连既是领主又是初阶中位骑士的乔治男爵都没能降服女骑士兰雅,胡德哪怕再怎么想要将兰雅弄到手也只敢想想,每天在训练场偷看完了兰雅,总会回到住所将欲望发泄到身材相貌都颇为平庸但家境还算优渥的妻子身上。

老赛尔德的精神状态不佳,已经被小赛尔德关在屋里了,经此事件,老赛尔德基本上与银杏村村长的身份无缘了,即使领主不追究,他也没脸面再当这个村长了,必然要引咎辞职。

这让失去了庇护的小赛尔德很是无措,而在野蔷薇领说话颇为管用的萨克骑士正好在村里,小赛尔德安顿好了老父亲,就是尽全力收拾了一桌极其丰盛的晚餐出来,招待包括萨克在内的众位骑士。

“嗬,乡下的小地方,晚饭居然这么丰盛。”

进了院进了屋,瞥到近乎摆满整个方木桌的丰盛饭食,胡德阴阳怪气的说了一句,其他骑士也是对望了一眼笑了笑。

至少他们一行包括萨克,平日里的饭食都不会这么丰盛,可能也只有乔治男爵才能餐餐大鱼大肉不心疼银币吧。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哪怕这个世界没有这样言简意赅的俗语,但相似的道理还是有的。

本来只打算随便吃点东西就休息的骑士们懒散的表情消失不见,变得矜持了起来。

任凭小赛尔德招呼,骑士们都是不看他,而是在相互帮忙卸甲。

来得匆忙根本没带战斗力不够的骑士扈从出来,好在能成为骑士的人都是意志强大之辈,成为骑士前那些艰苦都承受住了,还怕这点琐事么。

胡德见兰雅皱眉几次都没解开腰后的绳索,恬着脸就要凑过去帮忙,被兰雅瞪了一眼讪讪的不敢再上前,却是唤来小赛尔德帮自己卸甲,几句话把比他大不少的小赛尔德训得跟孙子一样,贵族子弟傲慢的本性显露无疑。

“给我解开。”

兰雅几步来到站在窗前远望夜幕的萨克旁边,将凹凸有致的身躯背对萨克。

“哟,统领就是统领啊,咱们野蔷薇领之花谁都不求只求统领,真心比不过。”

有骑士见此情况打趣道,其他几人也是笑了起来,兰雅曾经和萨克走近过一段时间,虽然后面没能成,但谁敢言还各自单身的两人会真的此生都走不到一起?

第64章 耻辱的要求

收回视线的萨克看向背对自己的兰雅,其他骑士的调笑声让他也是颇为无语。

骑士也是人,也会有八卦心思,其他人都结了婚成了家,日常难免会打趣单身的他和兰雅两句,即使两人都深知真的无法走到一起去。

解开系在战甲外纽扣上的铁链,在兰雅解开身上束缚之后,望见兰雅那贴身薄线衣下玲珑的身躯,萨克也是不禁喉咙发干。

落在人后的胡德贪婪的望着身上只着薄线衣的兰雅,这样的情况他少有见到,真有一种化身为狼,将兰雅按在胯下狠狠蹂躏的冲动。

其他骑士也是眼前一亮,不得不说兰雅的颜值就是比普通的民妇高得多,气质更是天差地别,各自骑士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个能有兰雅一半气质的,哪怕是野蔷薇领另外一名女骑士。

谈起另外一名女骑士,那就不得不谈及人类世界泛滥到让野蛮种族都瞠目结舌的荒淫,尤其是贵族阶层更是如此。

服侍贵族的适龄女性基本都相当于贵族的禁糜,平民家如果真的养不起孩子尤其是女孩,就会流着泪把孩子送到贵族老爷那里去,不管怎么说,总归是能有一口饭吃能活下去的。

据说某些偏远贵族领地,至今仍施行初夜权。

除了疯狂的对平民进行无休止的所求,贵族与贵族之间也经常举行无遮大会,当然只限于相熟的贵族之间。

一般那种场合都会从深夜一直持续到凌晨,清晨进来收拾的侍者侍女都会见到平日里高傲到不可侵凌的贵族贵妇赤身裸体犹如光猪的丑陋模样,甚至偶尔还有幸运的男侍者能与贵妇一度春风的机会,有的会成为佳话,有的则是悲剧。

兰雅当然能发现他人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但她并不以为意,解开捆住栗色披肩长发的扎绳,让长发垂落下来,一举一动都别有风情。

骑士们卸甲后,小赛尔德去往门口,从妻子那里接过刚从村里富户家换来的好酒。

这一餐的花费说实话让小赛尔德非常心疼,但如果能够接替老赛尔德成为银杏村的新村长,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众骑士挨个落座,多少还记得小赛尔德,给对方留了一个座位,没有真的客大欺主,不过吃饭间对小赛尔德的话都是左耳进右耳出,没有几个真心记在心里。

“省省吧小赛尔德。”

饭后包括萨克在内的骑士都是径直离去走到院外小憩,倒是胡德留在屋里,让快要绝望的小赛尔德又看到了关乎未来的救命草。

“胡德公子,胡德大人,还请一定要在男爵大人面前替我美言两句啊,银杏村发生这种事,罪不在我呀。”

没有多少魄力的小赛尔德就差跪倒在地了,一番付出没有得到想要的回报让他既是心疼又是绝望,早知道这样他真的不会摆这一桌。

“我还想下到村里成为村长呢,就你,别做梦了。”

胡德酒足饭饱,用木签剔着牙,闻言嗤笑了一声,脸上满是嘲讽。

“不过么,你找我是找对了,除了我,哪怕是萨克统领也不敢说能真的帮你在男爵那里说上话,我胡德·野蔷薇之名可不是白来的。”

“是是是,胡德公子年轻有为,未来定然能功成名就,成为男爵大人那样的领主统领一方。”

到了这种地步,小赛尔德也顾不得什么脸面了,连番吹捧没有做出过什么成就的胡德,也不觉得这些话违心。

“哈哈哈,那就借你吉言了,不过,仅仅靠一顿饭就想让骑士们替你说话,小赛尔德,你是觉得骑士大人太蠢,还是觉得你的脸够大?”

胡德的目光眯了起来,露出狡黠的笑容,千辛万苦成为骑士为了什么,不就是功名利禄、好酒好肉么,胡德太懂得这些了,眼下的机会可不会白白错过。

“是,是我太痴心妄想了。”

小赛尔德低下头,神情颇为落寂。

胡德在吊着他一直不做承诺,小赛尔德也发现了,内心很是挣扎,已经失败了一次,还要继续失败么?

如果是萨克的承诺,他说什么也会拼尽全力去达成对方的要求,但是胡德的话,他不敢深信。

“来的匆忙,扈从也没带,这小地方,连个洗澡的地方指不定都没有,这可怎么好啊。”

胡德沉吟片刻,伸了个懒腰做出困倦之色,小赛尔德抬起头,咬牙道:“胡德公子请稍等,我这就去喊人准备。”

“还有,我不喜欢男人给我搓背,没成家的姑娘被人看到也会招惹是非,赛尔德兄弟,你懂得我的意思吧。”

在小赛尔德已经走到门口的时候,胡德微不可查的声音又传来,让小赛尔德的脚步立刻顿在了原地。

他回过头,望向胡德的目光极其复杂,怒意被其强行压制下去:“胡德公子的话我没听明白。”

“那什么,如果你能找来侍女最好不过,不行的话,让嫂夫人帮个忙也不是不可以的。”

胡德并不畏惧小赛尔德话语中压抑的怒气,现在是小赛尔德有求于他,他当然要尽可能的为自己争取利益了。

刚刚瞥到小赛尔德的妻子尚有三分姿色,满脑子都是兰雅那姣好身材的胡德内心很是蠢蠢欲动。

小赛尔德死死的望着胡德,与其对视了十几秒后终于转过头不敢再直视目光越发锐利的胡德。

胡德再怎么实力不济也是一名骑士,同时也是男爵的子侄,即使他成了银杏村的村长也不敢拿胡德怎么样,更何况现在呢。

“我,要考虑一下。”

小赛尔德只留下这句话就匆匆离开了饭厅,留下脸上挂满淫邪笑容的胡德在屋里。

“居然让我去陪那胡德!你疯了吗?”

偏房里,小赛尔德的妻子满脸的愕然,指着小赛尔德几乎说不出话来。

听听,小赛尔德说的那些话是人听的么,什么忍忍就好了,什么平日里不总埋怨不够力么,这种话,是男人能说出来的么?

“我也没办法啊,如今只有这一个机会了,等明天一早,再想求人也晚了,饭间我已经听到萨克骑士的安排了,明天一早他们就会命人去蔷薇镇报信,爹的情况你也看到了,眼看就要熬不过去这个冬天了。

我不求人,等你没了吃穿要和其他泥腿子一样下地耕田的时候,可不要说我薄待你!”

小赛尔德越说声音越大,还是他妻子捂住小赛尔的嘴巴,才没让这个快要爆发的男人咆哮出声。

第65章 请君入瓮

“如果是萨克大人的话,你说怎样就怎样吧。

胡德,胡德这个人你又不是没听说过那些消息,说提了裤子不认人一点没错,你就不怕我被他白睡了?”

女人也豁出去了,梗着脖子与小赛尔德争论,如果真陪萨克这样的骑士睡一晚,女人甚至可以说求之不得。

这又不是什么不好意思的,不知多少女人想从萨克骑士大人那里求来种呢。

“哎,都怪我没出息啊,当初没好好修炼,没能成为骑士,我,我对不起老爹,对不起你啊。”

小赛尔德低下头,许久后忽然嚎啕大哭。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村长的身份虽然在贵族眼中不算什么,但比起平民还是高出一等的。

身为村长的儿子,小赛尔德从小到大都没下过几次地,如果老赛尔德真的不行了,他真不知道要怎么熬过这个冬天,也不知道如何面对村里那些失去了丈夫儿子的村民们。

“早干嘛去了,早干嘛去了啊,现在知道后悔了,晚了!”

女人也是不停的抹泪,感叹自己可悲的命运。

身不由己说的就是他们,同时也代表人类世界万千没有力量的平民的现状。

“你去烧水。”

哭干了眼泪,女人的一句话让小赛尔德又敢抬起头来,他神色复杂的望着自己的妻子,羞愧的再次低下头,几次握紧拳头又松开,最终还是低着头出了门。

小赛尔德烧了水备好了浴桶,但胡德并没有能够率先享用,反而是女骑士兰雅毫不客气的用掉大量热水。

白天骑士都训练了很久,到现在都没来得及洗漱,在兰雅之后其他骑士也草草洗了个热水澡,对小赛尔德也和颜悦色了不少,随后各自去了小赛尔德安排好的客房休息。

“该死的,这群完全不知道客气为何物的莽夫!”

以贵族骑士自居的胡德,在其他骑士都洗完之后才轮到他。

他男爵子侄的身份在初阶中位实力的骑士那里并不好使,更别提在萨克那里。

平日里在校场训练,胡德和其他初阶初位骑士没少给中位高位骑士打杂。

这很正常,就像许多贵族会亲自去更高阶层的贵族的府邸侍奉,这在整个人类国度都很常见。

“夜深了,赛尔德兄弟也早点睡吧。”

眼看到赛尔德夫妻二人都出现了,而且女人还盘了发换了一身衣服,等的心焦的胡德终于舒心了,咳嗽了一声就看向小赛尔德。

小赛尔德低头应下,不敢去看妻子的脸,他带着羞愧走远,怎么回到住所的都不知道,坐在窗边的他痴痴的望着夜幕,良久都没眨眼。

胡德对着女人笑了笑,率先走入洗浴的木房,已经侍奉过女骑士兰雅的女人环顾四周,叹息一声也是跟在胡德身后,最后将房门关上。

只不过几分钟后,伴随着哗啦啦的水声就有男人粗重的喘息声与女人压抑的泣声。

……

“可算准备好了。”

天色微明,与其他哥布林一同忙活了一夜的孟庆,累的躺在树旁不想动弹。

其他哥布林更是不堪,爬上爬下的他们身体强度还不如孟庆,早就快要累瘫了。

休息片刻站起身放眼看向前方的丛林,孟庆的眼睛不禁眯起。

他前方一直到三公里外的丛林边缘,这片区域被哥布林们连夜布置了难以计数的各类陷阱。

孟庆几乎把能想到能具现的陷阱全都在一夜之间弄出来了,包括但不限于地洞、绊索、撞木、钉板、捕兽夹、简易固定弩箭、猎网等等。

更是把周围能够活捉的任何毒虫毒物都一股脑的丢到了这片丛林中。

孟庆敢说,哪怕是一群牛从丛林边缘冲到这里,也得死伤过半。

没有唤醒倒头就睡的哥布林,大家都需要休息补充精神,孟庆虽然很疲倦倒还是能坚持住。

想要获得成功不付出努力怎么可行,只是困倦而已要忍不住的话,孟庆也就不会胆敢走出丛林挑衅丛林旁的人类领地。

孟庆知道,丛林旁的人类领地一定不会对昨日的事情视若无睹的,一定会在今天有人类骑士进入丛林试图将他们一群哥布林搜寻出来。

目前尚且没有与人类硬碰硬实力的孟庆只有一次性将丛林外的这个人类领地打怕到,打到不敢进入丛林才敢放心的在丛林中发展大棒营地,否则不定哪天就会有人类骑士雷霆出击,将大棒营地屠戮一空,一如当初的雁羽部落,一如之前见到过尸骸遍地的不知名哥布林营地。

以攻代守就是孟庆的办法,是否可行他也无法完全确定,但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更何况他也需要尽可能的对人类骑士进行观察,他有侦测技能在,能够做出超乎想象的事情,能从最细微出发现真相。

他想要找到人类骑士的超凡之处,就像当初暗中观察月光猫妖一样,只不过这次更加冒险,连自己都赌进去了。

闭眼小憩的孟庆并不担心会有人类骑士在他睡着的时候忽然杀出,午夜的时候他就分出哥布林哨兵轮番休息,如今尚有一个十夫长带领的队伍才醒来不久,完全可以担任哨兵的观察任务,有发现会第一时间回来通知他的。

……

嘹亮的鸡鸣声让女人惊醒,她睁开眼就感觉浑身酸痛无力,当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熟悉的床榻上后,内心的担忧总算是放下来了。

骑士的力量与耐力远超女人的想象,被搞到半夜才被放出来的女人刚动了动腿就觉得全身疼痛难忍,胡德对待她可没有那么温柔,可以说非常粗鲁,完全把她当成发泄的工具看待。

一旁的丈夫还在呼呼大睡,鼾声震天,女人的眼泪默默的流淌下来,打湿了枕巾,难言的遭遇与昏暗的未来甚至让她有一种悔生为人的悲哀。

聆听到外面的动静变多,女人摇晃醒了还在沉睡的丈夫。

小赛尔德睁开眼看到妻子,先是搂住对方想要亲热,而后手臂忽然僵住了,片刻后将手臂收回,气氛变得很是沉默。

“骑士们已经起了,你也赶快起吧。”

女人没有转身,默默的说出这句话。

小赛尔德叹了口气,闭上眼睛又睁开,起身穿衣后下了床,想了想后还是弓下身擦拭掉妻子脸上的泪痕,让女人的心终于从冰窟中脱离。

走出房间的小赛尔德脸上已经挂上了笑容,只不过眼袋很明显,一看就是没睡好的样子,骑士们的精神倒是极好,除了同样眼袋明显的胡德。

小赛尔德根本不敢去看胡德,怕见到对方脸上得意的笑容后会忍不住,替骑士们准备好了还算丰盛的早饭后,小赛尔德一直和村民们将五人送出南门这才松了一口气。

第66章 恼火的骑士

立在村口南门的不仅有小赛尔德还有更多的村民。

与上一次全村相送的情况不同,如今已经没有几人胆敢走出村子了。

骑士们不归来,哥布林带来的影响就一日难以消除。

哪怕是平日里重视的田地与庄稼,如今也不再是最重要的。

要知道,还有逝者尚未安葬的。

不久后,银杏村上空就被哀声笼罩。

生者除了用哀声与眼泪缅怀逝者,还能怎么做呢?

步行离开银杏村的五名骑士表现各异。

萨克精神抖擞战斗力十足,其他人多少都有受到昨日所见影响精神不是太好。

状态最差的莫过于胡德,纵欲的他睡得很晚又被一早喊醒,到现在还在不停地打着哈欠。

萨克发现了胡德的不对劲但没有多言,倒是有另外的骑士凑过来和胡德低声交谈,不一会就是发出男人都懂的嘿嘿笑声。

兰雅厌恶的瞥了一眼快步跟上走在最前方的萨克。

骑士中的败类这就是兰雅对胡德的评价,她把所有对贵族的厌恶几乎都转移到了胡德身上,这辈子是不可能对其露出笑容的。

不久后,五人脚踩上挂有晨露的野草来到大河丛林边缘。

再往前走就要进入丛林了。

清晨,阳光笼罩下的丛林,树叶末端坠着的晨露反射着柔和的阳光,悦耳的鸟鸣声在丛林中回荡,完全就是一副祥和的景象。

但五人都知道,丛林远没有看起来那么美好。

丛林的真正模样会在进入丛林后展露无疑,相信丛林是无害的,无疑相当于自寻死路。

“不管之前在想什么,到了这里已经没有办法后悔了。

不久前我和兰雅骑士刚从大河丛林里走出来,现在我只有一句话可以说:保持警惕!

柯蒂斯骑士有极大可能就是被那群拥有超高智慧的哥布林在丛林中伏击的,若是还把那群会伏击会复仇掌握不逊于人类智慧的哥布林当成普通哥布林看待,以为可以轻松屠戮,趁早打消这个想法吧。

哪怕是我,对此行都没有十成把握,即使是葬身丛林也不奇怪。”

回过身来,柯蒂斯看向四名骑士。

目光扫过四人,最终落在精神萎靡的胡德脸上。

胡德昂头挺胸表明态度,内心却是有些忐忑,好在此行不是他一人,这是他勇气尚在的根本原因。

“跟上吧。”

留下这句话,没有多言的萨克就是放下头盔握紧骑士大剑,其他骑士也是如此,纷纷带上头盔以防不测,拎着各自的武器跟在萨克身后。

骑士们接连进入哪怕秋季到来依旧郁郁葱葱的丛林,只是片刻,走在最后的骑士身影就被粗细不一的树干阻隔,无法再从丛林边缘看到了。

一行五人仿佛就此消失在丛林之中,被一张巨大的嘴巴吞没。

……

“来了!”

分散出去望风的哥布林先后归来,带来了人类骑士结伴进入丛林的发现。

包括孟庆在内的哥布林们都被唤醒。

对于人类骑士,哥布林们一直以来都是畏惧的。

也只有孟庆在身边的时候他们才有勇气伏击有数名骑士的队伍,不然早就狼狈而逃了。

说不担心是瞎话,人类骑士的实力,哪怕仅仅见识过一次孟庆也是记忆犹新。

但也正因为如此孟庆才会冒这个险,时间不允许他和大棒营地安心的在丛林中发展壮大,一日不解决丛林外人类邻居的威胁,就不能说大棒营地是安全的,他孟庆自己是安全的。

如今孟庆只恨能弄来的材料不多,如果能搞出火药的话,什么骑士什么超凡,他都有信心将其炸飞上天,只不过除了木炭可以轻松搞到手,其他材料尤其是硝石孟庆完全不知道要去哪里找寻。

“成败在此一举了,出发!”

待所有哥布林都被唤醒打起精神后,孟庆做完安排吹响木哨。

众多哥布林都是轻装上阵背着弓箭拎着爪钩就开始了攀爬,很快地面上再也看不到哥布林的身影了,伴随着风吹过树梢的沙沙声响起,众多哥布林开始了隐秘的林间前进。

……

“该死,这些爬虫太多了吧!”

一剑砍死一条胆大到试图偷袭自己的毒蛇,进入丛林中的骑士脸色颇为难看。

野蔷薇领南方靠近有魔物时常出没的丛林,所以野蔷薇领的骑士都是或多或少的进入过这片丛林,但从没有今天的遭遇。

毒蛇、蝎子、蜘蛛这些带毒的东西在这片丛林中随处可见。

头顶、脚下、落叶中、树梢上随处都有可能遇到,极大的限制了骑士们的前进速度。

哪怕真的不慎被毒物咬到骑士也不会担心的,有斗气护体的情况下毒物是很难伤到骑士身体的,但总归让人觉得难受,就如同一大团苍蝇总是嗡嗡嗡的在身边乱转一样。

带路的萨克骑士几次带人更换位置前行,遇到的情况是一样的,哪怕离开进入丛林的方位几百米远亦是如此。

这种怪异的情况让人无法猜明白,这一切到底是人为的还是丛林突然的异变。

如果是前者的话还好,如果是后者的话,此行或许危险性会比想象中的还要大。

“小心!”

走在萨克左侧不远处的骑士忽然一脚踩空,着甲的沉重身躯就要坠落到枯枝落叶纷飞间显露出来的一个土坑陷阱中。

幸亏后面的骑士眼尖一手抓住了其后颈,险险的将其从陷阱边缘拉回来。

“坑里面都是削尖的木刺!”

突然的情况让其他人都是围了过来,望着硕大到足以将骑士整个埋进去的土坑以及土坑底部横七竖八毫无规律可言尖刺朝上的木刺,大家的脸色都很不好。

本身就已经非常难受的丛林里如果再出现陷阱的话,那再前进的话岂不是每走一步都要提心吊胆?

“是那群哥布林,他们在伏击我们!”

萨克跳下陷阱,斗气护住了他的双腿,他落地的时候就将陷阱内的木刺全部扫倒失去威胁,检查了一下土坑的边缘后萨克抬起头,脸色很不好看。

如果真的如他所料,哥布林在前方丛林中伏击骑士们,那么这次大河丛林之行会比设想的更危险。

“啊?”

胡德吃惊不已,听闻与亲眼所见是两回事,即使已经有心里准备,亲眼见到哥布林设伏的陷阱,还是让胡德很难接受,什么时候只以数量取胜的魔物也会这么聪明了?

“小心点,哥布林们绝对不会只做一个陷阱,之前咱们遇到的那些毒物不用说也都是哥布林们放进来的。

不过这样也好,说明丛林的异变尚未发生,还有就表明我们已经距离目标很接近了,打起精神来,这是好事!”

萨克的话让其他人的精神又振奋了起来。

是啊,他们进入丛林的目的不就是剿灭那群特立独行的哥布林么。

既然哥布林想要在丛林里伏击他们,说明一定不会离得太远。

刚进入丛林不久就能完成目标,怎么也比在丛林里七拐八拐绕大半天一无所获要好吧。

第67章 陷阱遍布

连番遭遇了数个陷阱,甚至有骑士躲闪不及小腿被套索系住,整个人跟着突兀反弹上去的树干上了天。

没有谁再敢轻视那群尚未谋面的哥布林,萨克挥剑砍断手臂粗的树干,倒挂在树干顶部不断挣扎的那名骑士落地之前被萨克起身托了一下这才狼狈落地,没有直接从五六米的半空中摔下来。

这种足以让大型野兽乃至魔物都无可奈何的陷阱,对有同伴有锋锐武器的人类骑士而言只能算是惊吓。

狼狈落地的骑士头盔都摔歪了,费了老大力气才把头盔扶正,头盔下的双眼中自然满是怒火,但找不到布置陷阱的阴险哥布林,只能把怒气撒在一旁倒霉的树木上。

“连树木都能成为陷阱了,那群哥布林的首领智力比我之前想象的还要高。”

细细观察被制成陷阱的那颗小树,萨克抬起头来后表情凝重。

丛林中什么都不多就是藤蔓与树木多,这种只需要树木与藤蔓就能制成的陷阱天知道接下来还会遇到多少,离开蔷薇镇时的自信早就在进入大河丛林后一点点的被消磨掉了。

落在队伍最后的胡德欲言又止,最开始他得知柯蒂斯失踪于大河丛林是抱着看戏态度的。

他这些年没少被柯蒂斯训斥乃至胖揍,在校场那里哪怕真的挨了揍,就算乔治男爵站在一旁也不会理会的。

所以胡德心中对柯蒂斯一丁点好感都没有。

他本来还觉得柯蒂斯会在大河丛林外围失踪是因为对方太倒霉或者太大意,如今自己也进入丛林,见识了那群聪明程度丝毫不逊色于人类的哥布林手段,胡德只觉脊背发寒。

魔物都是这么可怕的么,他身为骑士都没有多少安全感,平民呢?

“嗖嗖嗖~”

还没走出多远,当一名骑士的长枪不慎挑起一条横在前进道路上的藤蔓时,忽的大量箭矢从四面八方射来,包括头顶。

如此威势立刻让所有保持警惕的骑士都尽全力加强自身的防护,就差没把自己蜷缩成一团规避无处不在的箭雨。

箭雨来得快去的也快,不过一个呼吸就没有一根箭再落下。

伴随着萨克的咆哮,身上多少都插着几根箭的骑士们顾不得查看伤势,分散开来在周围找寻射出箭矢的敌人。

但一分钟过去了,重新在萨克召集下汇聚到一起的骑士们脸色都很难看,他们只找到了一些简陋到发射一次箭矢就濒临散架的固定木弩,预料中的敌人哥布林一个都没看见。

前进的队伍被迫停下,因为两名骑士中箭了。

中箭的部位都是骑士甲防御薄弱的腿弯与臂弯处。

初阶骑士的斗气并不能像一个罩子那样完整的保护骑士,护甲对他们而言更加重要,除非是成了中阶骑士才敢说自身强过铁甲。

有护甲防护,其他中箭的骑士最多身上疼了几下倒没有见血,但在给同伴拔掉箭矢包扎完伤口的时候,各自的脸都黑的和碳一样,很是难看。

“还能走么?”

“问题不大,这群该死的哥布林,让我抓到肯定扒皮剔骨,拿它们的头盖骨当尿壶!”

“我还行吧。”

对于萨克等三名同伴的询问,受伤的两名骑士都勉强点头。

手臂受伤的骑士还好,左臂本身就很少发力,倒是有右腿弯中箭的骑士,在继续出发前进的时候走路会一瘸一拐的。

骑士的斗气对伤势的愈合可没有多大帮助,敷了对箭伤刀伤治疗效果比较好的草药粉末最多能让伤口不再流血,以及加快伤势愈合而已。

继续上路的骑士们更加警惕了,前进速度也是一慢再慢,不探查清楚前方的潜藏危险绝对不贸然前进,以至于一行人进入丛林近一个小时,还没能真正的深入丛林太多。

临近正午,此刻的五名骑士状态更差了,除了萨克之外,哪怕是女骑士兰雅都是挂了彩。

一根系着藤蔓的巨大横木在她踩中兽夹被限制住移动速度的时候从树冠上摆动而下命中了她,将她狠狠击飞十几米。

虽然表面上护甲没有破损,但爬起来的兰雅当场就吐血了,幸亏没真正伤到内脏,不然现在只能躺着让人抬着走了。

萨克不是没有遇到危险,只不过他的反应速度超快,针对他的陷阱皆是无功而返,毕竟陷阱从启动到发挥出作用也有部分时间,尤其是那些固定的陷阱。

胡德无疑是五人中最倒霉的,他不止一次被毒物咬到,又踩到过不下三次兽夹,如今两个腿的腿脖都是肿起来的,行动非常吃力。

其他两名骑士此刻已经不再像最开始那样骂骂咧咧了,他们的表情已经看不到任何的轻视。

这一趟丛林之行的困难程度超乎他们的想象,也亏了斗气充裕加上有同伴策应到现在还能站着,不然五人中任何一人落单,如今可能已经被陷阱伏击到无法行动了。

包括萨克在内的五人,斗气此刻都消耗了超过三成,实力最弱的胡德已经消耗了大半,想要完全恢复,不停下休息三五个小时是不可能的。

骑士的斗气就像是人的力气那样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缓慢恢复,但恢复速度远比力气要慢得多。

“不行了,休息一下吧。”

走动哪怕一步都会眉头皱起的胡德,瓮声瓮气的声音从头盔中传出。

他之前觉得闷热的时候还摘掉过头盔,但自打被一条垂在树梢上的毒蛇差点咬中脖子后就不敢再摘下头盔了,以至于现在已经被闷的满头大汗。

“感觉遇到陷阱的频率已经很低了,咱们应该已经走出那片鬼地方了吧!”

一名和萨克一样有着络腮胡的中年男骑士出言附和胡德。

他的腿也肿的厉害,本来伤势不重结果顶着伤赶路,伤口一直到现在都没能真正止住血,汗水渗透伤口,每走一步都会有一阵阵的火辣疼痛。

萨克默不作声,只是用武器清扫了一颗粗壮的树木根部,将落叶清扫干净后就坐下闭眼小憩。

相比身体的疲惫,萨克的精神更加疲惫,之前这么久他都是一直不敢放松一丁点警惕,精神的消耗比平日里多得多。

兰雅也想坐下让疲惫的双腿休息一下,只不过刚弯下腰眉头就是皱起。

她捂着腹部就是背靠树干勉强站立,几次看向萨克对方都没回应。

这种情况下,萨克已经没有多少怜香惜玉的想法了,他自己都还自顾不暇呢。

第68章 谁是猎物(求推荐票)

“又来了!”

听到沙沙的轻微动静,五名骑士都是定睛望去,瞥到了一抹绿色在视线尽头的树木间晃悠一下就是消失不见。

但已经没有骑士会奋起追赶,因为之前他们不止一次的尝试追赶,只会不断的被陷阱所困,哪怕是身手极其敏捷的萨克也是追赶不上。

那与哥布林体型类似的绿色存在,只要一往树后躲去,就会再也无法察觉。

在这个遍地都是树木藤蔓的丛林,试图追上如此怪异的存在,真的是痴心妄想。

重复的几次探头探脑,在发现萨克五人没有回应后,那道身影终于第一次完整的出现在人类骑士的视线中。

与单薄身躯不成比例的大脑袋,铜铃大的眼睛,又尖又长的耳朵,满是大黄牙的嘴巴还有那纤细的四肢,不是骑士所知晓的哥布林还会是什么?

哥布林的所在位置在骑士的侧方而非前方,五名骑士不用想都知道,他们和哥布林之间定然有不止一个陷阱存在。

这都是之前的经历留下来的惨痛教训,哥布林选择的距离很让骑士难受,哪怕是箭矢射出去对方只需要一躲就能立刻从骑士的视野中消失,天知道这些哥布林怎么能在丛林间窜这么快。

没等骑士们与哥布林大眼瞪小眼,又是沙沙的树叶被撩动的声音,骑士休息的另一边也出现了一只探头探脑的哥布林。

哥布林背上背着箭袋,手里拿着一把简陋的木弓,在发现骑士看来时惊慌失措居然摔倒在地,几次都没能爬起来。

“给我站住!”

见兰雅起身就要追击,萨克厉声喊出。

已经跑出几步的兰雅不甘心的望着那爬起身手脚并用逃出视线的哥布林,恨恨的砍断一旁的小树,也不回头,就那么梗在原地。

第三只,第四只……

当骑士们已经放弃追赶以自身为诱饵吸引他们进入陷阱的哥布林时,不知是否是哥布林也发现了这点。

短短的几分钟时间,就有超过十只哥布林在骑士的视线中出现又消失。

这种试探就如同狼群在狩猎无法单独狩猎成功的大型野牛一般,猥琐且防不胜防。

“呵,我们居然被哥布林当成了猎物!”

成为骑士前,为了活命当过猎手的一名骑士,背靠树干直勾勾的望着前方的丛林。

那群哥布林小矮子虽然实力相当不堪一击,但现在聪明的就如同全体都开了窍一样,简直比最狡猾的狐狸还要狡诈,已经开始施展各种有水准的演技了。

“不够,不够,太少了!”

一直忍着冲动并且压制着其他人冲动的萨克,冷眼观察着四周的丛林,但他想要看到的大群哥布林现身的情况并没出现。

虽然哥布林的位置在不断变换,一直有哥布林探头走出又消失,但他知道,这群哥布林的总数肯定不止这么十来个,十倍这么多还差不多。

烈日当空,骑士与哥布林特别的对峙已经持续了超过一个小时,期间哥布林们几次佯攻,但下场都是贪功冒进的哥布林命丧当场,完全没能让任何一名骑士与其他同伴分割开来。

萨克充当救火队员坐镇最中央,战斗力不强的胡德与兰雅一组,另外两名初阶中位骑士一组,只要有哥布林胆敢进入他们的攻击范围就会在片刻后丧命。

胡德终于能和兰雅长时间近距离接触了,但两人都没有杀死哥布林之外的其他想法,也就是尚未完成进入丛林的目标才没有悻悻的折返,不然这样的气氛下,哪怕是骑士长时间下来也会失去战斗欲望的。

萨克并不是一直带着同伴原地不动,他几次带着其他人继续前进,但前进的道路上只会遇到陷阱,死活见不到哥布林的真正大部队。

而且他最想看到的哥布林的指挥也是隐藏的极好一直不现身,偶有哨声在远处响起,但赶到地方的时候,看到的是一片空荡荡的树林。

“他们在树冠上移动!”

终于观察到不同之处的骑士们恍然,随后就是吃惊。

哥布林已经掌握了猫妖这种敏捷的生物才掌握的能力,这对人类而言绝不是什么好事。

本来人类就不擅长攀爬,五名骑士里也就萨克能有实力爬上动辄二三十米高的树冠,其他人除非卸下护甲丢下武器才有可能。

“统,统领,要不然我们先回去,补给一下再来吧。”

拿起水壶结果发现水已经喝完了,胡德的心像是被揪住立刻慌了起来。

丛林中的正午还是很闷热的,又潮又闷,加上几人都是着甲不停的移动,不补充水分谁也扛不住。

本身没打算在丛林过夜的萨克皱起眉头,回头望着胡德一言不发。

胡德带着头盔,看不清他脸上有什么表情,但只看胡德没有低下头的姿势就能明白,胡德这是真的不打算顾忌萨克,只求尽快离开丛林。

“你们也这样想么?”

萨克看了胡德几秒钟移开视线,落在其他三人身上,兰雅一声不吭不做表态,另外两名骑士打开水壶倒了倒眉头都是皱了起来,他们的水壶里也没多少水了。

“那就走吧,趁我们还有返回的实力。

不过,修养一下再来什么的就不要想了,这一次离开,已经相当于我们失败了,已经对丛林中这群精明的哥布林无可奈何了。

除非这片丛林被夷为平地,哥布林的栖身地消失才能将这群哥布林剿灭,否则再来十次,我们只会被他们勾引的越来越深入丛林,直至再也没有办法走出丛林”

萨克闷声说出一大段话,其他骑士闻言都是皱眉,但最终也都是长叹一声没有反驳。

自柯蒂斯失踪后就发誓要屠尽哥布林的兰雅也是不语,与这群精明的哥布林斗智斗勇半天,她如今的信心快要被消磨殆尽了。

五名骑士居然一个上午才杀掉不到五只哥布林,这样的战果说出去谁敢信?

谁会信?

这还是白天呢,等到了夜晚,丛林变成哥布林的主场,会发生什么事情还真的两说呢。

那个时候再想退出丛林,可能已经为时已晚,没了视野在各种陷阱层出不穷的丛林中赶夜路无异于自寻死路。

第69章 毒蜂巢(新的一周求推荐票支持!)

“要撤了?

把丛林当成超市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四五六队加入战斗,去!

把他们赶到毒蜂巢那里!”

一直坐镇安全区域发号施令的孟庆,听闻一个接一个的哥布林观察兵带来的消息,眉头不禁没有舒展开来反而皱的更紧了。

他站起身,立在高耸的树冠上眺望人类骑士所在位置,虽然看不清那几人的身影,但他知道那群骑士如今就在那个方位。

毒蜂巢还是孟庆昨日发现的,他观察到了外出捕食猎物的毒蜂,从而追踪其找到了毒蜂的巢穴。

这种有地球上蚂蚱这么大的毒蜂,拥有着一个高悬树冠上,大小超过一辆汽车的蜂巢。

如此可怕的存在,孟庆是绝对不敢让哥布林靠近的,只是牢牢记住其位置就是带哥布林远去,侦测能力可是清晰的显示,这种毒蜂的毒性七八只就能蛰死哥布林。

“哥布林变多了!”

人类骑士在地面上前进,哥布林在远离人类的高高树冠上前进。

双方的距离很远,但彼此都能察觉到对方的存在。

发现哥布林的数量变多,包括萨克在内的骑士不惊反喜,这真是好的不能再好的局面,谁能想到开始撤退了还能有这样的局势变化。

“超过三十只了,如果想的话,大概可以留下十只。”

兰雅迅速的抬头观察四周,经历了上次丛林之行,她这次出门前带上了弓箭,她有信心和其他骑士在短暂时间将这群越来越大胆的哥布林们杀掉一部分,其他的定然会落荒而逃。

“不行,继续走,速度放慢点,我倒要看看他们到底想怎么样。”

萨克摇头,已经深知这群哥布林狡猾的萨克明白,没有这群哥布林的指挥,哪怕再多哥布林也不足为虑。

只有见到发号施令的哥布林指挥,那绝对是哥布林智者的存在才是真正动手的时机,其他哥布林可以无视,那名哥布林智者一定要拼死杀掉。

“嘘~~”

嘹亮的哨声在距离极近的地方响起,闻声所有骑士都是停下脚步看去,对望后立刻就是快速改变方位向哨声传来的位置奔去。

哥布林们似乎也感受到了危险,同样在树冠上向着同一个方位前进,如此反应更是坚定了人类骑士的信心。

他们发现了靠近的哥布林指挥!

“它在逃跑!追!”

当哨声变得更加急促后,萨克脸上终于露出振奋的表情。

终于等到这个机会了,凭借哨声的距离他已经可以判断出目标的大致方位,只要他能瞧见其身影,哪怕那只哥布林再怎么能跑再怎么能打,萨克都发誓定要在丛林中将其斩杀。

远远的看到一只与其他哥布林截然不同银白肤色的哥布林在树冠上迅速穿梭时,包括萨克在内的骑士都是长啸一声斗气勃发,将所有斗气全都调动起来,以最快的速度向着目标所在位置逼近。

“他跑不了了!”

已经锁定了那只哥布林气息的萨克满脸都是狰狞,太气人了,这么久积攒的火气终于可以在今天发泄出来了,只需要追上那只银白肤色的哥布林将其斩杀,这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稀拉拉的箭矢从树冠上落下,萨克不躲不闪,斗气护住了他头部与四肢,至于射向躯干部位的箭矢皆无法击穿他身着的护甲。

他的速度越来越快,脚下甚至像是有风出现,几次落地只是脚踩树叶,脚底根本没有沾到泥土就是再次大迈步前进。

“你们顾好自己,我去了!”

回头看到同伴都被自己拉在身后,萨克不再犹豫,拎着武器就是直奔粗大的树干而去。

每一次在树干上落脚都会留下深深的脚印,坚硬的树干在其脚下简直犹如泥土般柔软,萨克也能借此不断的往上窜动身形,几个起落间就是上了树梢,向已经不足五十米远的那只哥布林奋力狂追。

魁梧的身躯并没有压断细小的树枝,萨克上了树,灵活性更显超凡,甚至要比身体瘦弱的哥布林速度还要快几分。

这种情况也只会出现在修习风属性斗气的骑士身上,萨克对风的领悟,也是因为在树冠上快步奔行时有所精进。

呼啸的风吹过耳畔,他的脸上满是急切,他与目标的距离越来越近了,斩杀时间就在片刻之后。

“啪!啪!啪!”

突如其来的投掷攻击让还留在地面上的另外四名骑士都是避之不及,因为投掷来的并不是石块而是被树叶包裹住的某种液体。

这种投掷物当然无法被拦下,所以下一刻四名骑士身上都遍是粘稠的黄色液体沿着盔甲身躯往地面流淌。

“蜂蜜!!!”

本以为投掷来的会是让人恶心到呕吐的排泄物,当嗅到脸上身上以及空气中那甜的腻人的甜味飘荡,被袭击后散开的四名骑士在长舒一口气后都是满脸的错愕。

蜂蜜这种东西对于人类而言绝对是宝贝,哪怕是贵族都一直在追求这种比蔗糖还要甜美的食物。

对哥布林而言定然极为重要,发现后只会视为珍馐不会轻易乱吃。

为什么哥布林会将如此宝贵的食物当做投掷物投来?

不远处浓烟飘荡,还没来得及诧异多久,当嗡嗡的翅膀震动声由远及近响起逐渐变得急促后,意识到情况不对的兰雅第一反应就是想要将盔甲脱掉。

当发现无法迅速脱掉时,细剑切开大块泥土,几下就在地上挖出一个洞,在越来越多浑身黑黄线条遍布的毒蜂飞来时,兰雅已经顾不得开始不断尖叫与怒吼的同伴,整个人裹挟着地面上大片的枯枝落叶与泥土,一同坠到挖出来的坑洞之中,将自己完全埋到地面之下。

“啊啊啊,该死!该死!”

胡德盔甲已经脱掉,武器也已经丢掉,正不顾双脚脚脖的伤势在丛林中狂奔。

他身后是一大团浓郁到聚在一起足以形成黑雾的蜂群。

在蜂巢被浓烟熏过蜂群以蜂拥姿态真正蜂拥而出后,空气中飘荡着的蜂蜜味道让毒蜂中过半都是被吸引到这边来,其他部分才是追赶罪魁祸首,那群胆大妄为到胆敢靠近蜂巢的哥布林。

另外一个方位,一名人类骑士反应不及,准备逃离的时候就被蜂群快速包围住。

片刻后他整个头部都已经被密密麻麻的毒蜂盖住,虽不断的用手往自己的头上脸上拍打,或者在地上蜷缩打滚,但蜂群依旧没有变少,反而数量越来越多。

当蜂群的密度足以将其包裹成一团的时候。

只不过几个呼吸间,原本还活蹦乱跳的骑士就不再挣扎,蜷缩在地面上像是一个虾米般,身体僵的犹如石头。

第70章 骑士的反击(二更求推荐票)

毒蜂的杀伤力远超在场的哥布林与人类骑士的想象。

冒着生命危险在毒蜂巢下方点燃火堆的哥布林,也不比人类骑士的下场好多少。

幸好他们身上散发的刺鼻植物汁液气味让追赶的蜂群数量越来越少,即使如此也有几个哥布林,被愤怒的毒蜂在瞬息之间不顾一切的蛰成一团胖到看不出具体种族的怪物。

几百米外,带着更多哥布林的孟庆已经下了树冠到了地面。

很快他就看到了亡命狂奔的哥布林进入视线,看清哥布林们后方在逼近的一团团蜂群后,孟庆也是脸色连遍。

怒吼声中,一团团枯枝落叶被点燃,浓郁的烟雾开始飘荡,越升越高,越散越大。

“纳命来!”

就在孟庆带着哥布林们用火焰与浓烟逼退蜂群,刚转危为安的哥布林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的时候。

一声雷霆怒吼过后,左前方的丛林中窜出一名头戴头盔正在被蜂群袭击的魁梧人类骑士,他的斗气勃发,将头部以及裸露在外的皮肤牢牢护住。

人还没到,咆哮声伴随着让哥布林压抑不已的气势就已经抵达。

“风!”

来不及思考,孟庆只喊出这个代表进攻的命令就是立刻弯弓搭箭。

箭如雨下,魁梧的人类骑士则顶着箭雨带着一大群毒蜂不躲不闪的向着哥布林最多的方位袭来,速度比云豹从树上跃下袭击猎物的速度还要快。

“甩网!”

甩网也被甩出,但对速度极快的人类骑士作用极小,一张被其轻松躲开,另一张刚展开就被其一剑从中央斩成两半,反倒是冒死阻拦的哥布林被其横冲直撞的撞飞。

“呔!”

一声怒吼震慑住那名相当年轻但身着银白色毛皮的哥布林,萨克发起了冲锋,速度更是快到后面的蜂群都追赶不及。

当他携着冲锋之势真正将那只哥布林纳入斩杀距离后,挥下武器的瞬间萨克也看清了那只哥布林的模样,脑海中不禁升起一个念头:“这么年轻的哥布林居然是哥布林智者!杀的太值得了!”

剑落!

首级起!

一把抓住还在半空中,血液还在不停从首级断处涌出的哥布林头颅,骑士萨克不再去管在场众多的哥布林,向着早就看准的方位快速奔行。

为了躲避紧追不舍的蜂群,他甚至冲入到哥布林们点燃起的一团团枯枝落叶中,真正火烧火燎的就此远去。

早在人类骑士开启冲锋时,孟庆就是目眦欲裂,手中的弓也是越拉越快,但他还是无法影响到人类骑士冲锋的势头。

斗气激发到极致的初阶高位骑士已经可以短暂的让斗气形成斗气罩般强大的防护,即使是强弓射出带着钢铁箭头的箭矢也难让其躲避,更无论木弓射出的木箭了。

到了最后孟庆一把拽折木弓都没能改变骑士斩杀己方哥布林的那一幕,无尽的懊悔与哀伤充斥心头。

望着离体飞起的首级,望着骑士如风的身影,望着那失去首级后,伸出双手不断往旁边抓,试图抓住东西的无头哥布林身躯,这一幕,在这一刻牢牢烙印在孟庆心中。

蝉,这个之前视他孟庆为信仰,愿意为他孟庆而活的年轻哥布林,在前一刻真的为他孟庆而死了。

人类骑士不顾危险也要找来,目标是谁孟庆非常清楚,正是他孟庆本人。

但身披月光猫妖的毛皮,充当诱饵的蝉成了人类骑士的首选。

紧急之中骑士哪里能注意到孟庆不同寻常的面貌,可以说他的大部分注意力都落在身披月光猫妖毛皮最特殊的蝉身上。

追赶不上人类骑士的哥布林们射出的箭矢也是逐渐变少直至不见,他们将孟庆团团围住,甚至用手抱起还在燃烧中的树枝,只为驱散想要袭击孟庆的那些毒蜂。

当身体不断被晃动后,孟庆终于从痛苦中回过神来。

他望向身旁,四周皆是面带急色的哥布林,他们的视线也都对着孟庆,没有例外。

“晨星大人,蝉,死了。”

“是啊,蝉死了。”

“人类骑士跑远了,已经追不上了,他好快。”

“别追了。”

“晨星大人,我们胜利了么?”

“我们,胜利了。”

望着周围哥布林们眼睛中的期待,孟庆咬牙说出这五个字,而后豆大的泪珠就是溢出眼眶。

思乡思亲都没能让孟庆流泪,但他现在却是哭了,为逝者而哭,为哥布林悲哀的境遇而哭,为自身的弱小而哭。

谁言男儿无泪,只因未到伤心。

不久之后,林间走失的哥布林们都找到了队伍,清点人数后发现总数已经不过百后,哪怕都知道此行已经胜利,但大家没有庆祝多久就因为发现孟庆情绪太低落而没有再继续欢呼。

蝉死了,被人类骑士当做首领而斩杀,真的为晨星大人而死。

这个消息很快传到了在场所有哥布林耳中,他们也知道孟庆因为什么而落泪,但内心深处,哥布林们少有恐惧,有的只是对蝉的敬意。

“随我打扫战场。”

深吸一口气,知道不能再耽搁下去的孟庆,视线从蝉那无头尸体上收了回来,他默默起誓,定然要将蝉的首级从人类那里拿回来。

如果真的拿不回来,就拿那名人类骑士的首级来补偿吧。

蜂群已经被浓烟火焰驱散,蜂巢那边亦是如此。

趁这个机会哥布林们将不幸被蜂群蛰死的族人尸体收了回来,望着那肿胀的犹如充气的尸体,哥布林们的情绪都是很低落,虽然早就料到死亡会发生在自己这边,但还是觉得难受。

被蜂群蛰死的哥布林有五个,先后死于人类骑士之手的也有近十个。

还有一个哥布林失踪了,没有找到尸体也没有归队。

孟庆带着哥布林们在四周找寻了好一会无奈放弃了,也许对方逃了,也许死在了隐蔽角落,不管怎么样都是值得悲伤的结果。

死者里有一名十夫长,他也是大棒营地十夫长任职期最短的哥布林,他曾经带领的那那些哥布林们围在他的尸体旁久久不语,在收回视线的时候目光都是充斥着名为悲伤的东西,这一行,真的让很多哥布林刻骨铭心。

人类骑士的尸体孟庆看到了,而且不止一具。

毒蜂群袭击的不仅只有哥布林,浑身都淋上蜂蜜的那几名骑士相当倒霉,哪怕对手换成是体型庞大的牛头怪都不可能落得这么凄惨的下场。

毒蜂,这种哪怕哥布林都能一脚踩死的虫子,一旦成百上千的聚成一团,其杀伤力要让骑士也狼狈而逃。

第71章 第一名俘虏(三更求推荐票支持)

“一具、两具、三具,被毒蜂叮死三个骑士么?”

确定被哥布林从林间各处拖来的人类骑士已经死透了,孟庆这才在其他哥布林的拥护下靠近。

经历了之前蝉被人类骑士强袭斩杀的那一幕,对孟庆的保护再多,大棒营地的哥布林也不会觉得多。

围在孟庆身旁的哥布林们,甚至已经有为孟庆而死的准备。

三名骑士的头盔都是被艰难的摘下,原因是三名骑士的头与脸都肿的像是南瓜。

这种死法也出现在哥布林的尸体上,毒蜂的毒性颇大,尾刺蛰一下就会留下一个拳头大小的水泡。

人类骑士已经看不清具体面貌,但还是能看出其中一名骑士相当年轻,没有蓄多少胡须,皮肤也要比另外两名骑士白上不少。

三人此刻都是躺在枯枝落叶之中用无神的眼睛望天,他们的眼睛根本闭不上,是真正的死不瞑目。

“经此一战,人类短时间必然不会卷土重来,但我们仍然不能放松警惕,人类骑士的实力在这场战斗力没有发挥出多少就毙命,还跑了两个,不然我们现在还能站着的可能不到一半。

毒蜂群的威力我相信大家都见识了也绝对印象深刻,小小的毒蜂抱成团尚能拥有如此可怕的力量,那换成是我族呢?

我盼望有一天,我族所到之处,无论野兽、魔物还是人类都会退避三舍,大家,找到未来的目标了么?”

“找到了!”

回应孟庆的是哥布林们一致的高呼,声音在丛林间传出很远,一次次的回荡。

带上死去的同族尸体以及从人类骑士身上剥下来的护甲武器,孟庆一行并没有立刻返程,反而是重新向着丛林外走去。

离开这片丛林的时候,孟庆的目光落在丛林中一处地面上,片刻后移开视线。

在哥布林们离开约十几分钟后,大片枯枝落叶忽然被掀起,一个浑身沾满落叶泥土看不清相貌的人类猛地从地面下钻出来,第一件事就是大口的呼吸,仿佛再不呼吸肺都要被憋炸了。

灰头灰脸的兰雅并没有在回过气后整理仪容,她用恐惧的目光望向四周,确认蜂群以及哥布林都不见了之后长舒了一口气,但当看到不远处地面上被剥成光猪的三具尸体后,兰雅的心不禁被狠狠的揪住,撕心裂肺的疼。

踉跄奔行到尸体旁,一番观察后兰雅多少松了一口气,她没看到萨克的尸体,这里是包括胡德在内的其他三名同伴,看尸体上的水肿可以知晓三人的死因,都是死于毒蜂尾刺之下。

兰雅少年时被类似的毒蜂蛰到一次,高烧了近十天奇迹般的活下来了,自那以后她就是多方打探过应对毒蜂尤其是毒蜂群的方法,也幸亏如此她才反应最快躲到地下,才能逃得一命。

“萨克呢?”

环顾四周,兰雅心中的恐惧还没能消散,这片丛林太陌生了,之前到底来到哪里她真的不知晓,好在头顶树冠上还能看到太阳,估摸了一下时间,兰雅就是向着背对太阳的方位,深一脚浅一脚的拖着沉重的身躯前进。

不知走了多久,脚上都满是水泡后,兰雅这才隐约看到丛林边缘的亮光,她喜极而泣,开始大步奔跑,而后一头扎进伪装极好的陷阱坑之中。

“快!上甩网,晨星大人有令,捉活的!”

兰雅掉入陷阱中后片刻,上方树冠中就是出现了众多哥布林的身影。

他们的表情极为振奋,更是相互吆喝着快速从树冠上往下前进,待兰雅摔的七荤八素勉强从陷阱坑中爬起来站起身时,她的视野中已经被无处不在的哥布林占据。

一张又一张网迎头罩来,斗气几近枯竭的女骑士兰雅只抬剑砍断半张网就是被后面的网所束缚,而后一大群哥布林就是满脸狞笑的靠近。

本以为即将逃出生天却在片刻间坠入地狱,不得不说人生大起大落实在是太快了。

挣扎了片刻后,女骑士终于因精神波动太大就此昏厥过去。

“我就知道能守到。”

哥布林们将被网困住的女骑士牢牢绑住,就差将其捆成一个粽子了,如此结实的捆绑,哪怕是利剑都难以一次砍断,即使女骑士苏醒也是万万挣脱不开的。

围住女骑士看稀罕的哥布林们散开,孟庆从外围走来,在其他哥布林们敬服的目光下,孟庆摇了摇手中树叶制成的扇子,脸上露出了然的笑容。

“不愧是晨星大人啊,连有一名骑士还没逃掉都能提前知道。”

“咕嘟~这就是人类女性么,好香好香啊,真想舔一下。”

“滚蛋,你闻到的是蜂蜜味,晨星大人要的人你也敢打主意?”

“嘿嘿,看看,看看总没事吧。”

围观的哥布林们低语着,落到孟庆耳中后让其哭笑不得,他之前的吩咐只是生擒对方,而且这名女骑士满脸污泥根本看不清相貌,就算真的貌美如花他孟庆也不敢将其当做禁糜的,再弱这也是骑士哎,他在有十足面对对方的把握之前,是不会有任何歪心思的。

“小的们,回家咯!”

回望背着众多收获的哥布林们,孟庆大手一挥,道出众哥布林期待已久的话,哥布林的怪叫声立刻接连响起,就差没传到并不遥远的临近人类村庄了。

之前去而复返的孟庆一行哥布林重新出现在银杏村外,可没把银杏村的村民吓死。

萨克骑士一行人都没在,银杏村村民本以为要拿命来守护自己的家园还很有可能守不住,却不曾想这群特殊的哥布林居然只要了几口铁锅、一袋盐巴以及一些粮食就真的如承诺所言立刻撤退,在看到哥布林们离去后,银杏村内不知多少侥幸逃得一难的村民抱头痛哭。

收了一波‘保护费’后孟庆也很干脆的真正带着哥布林们折返,而且还幸运的俘获了一名刚从丛林中走出来的人类女骑士,换成是普通的哥布林,哥布林生可以说真的圆满了。

夕阳西下,孟庆的心情因归家而变好了许多。

不管在外面遇到了多少危险与苦难,家都是真正的避风港,如今孟庆的家就是大棒营地,这也是他唯一的家。

第72章 逝者无名(求推荐票)

“回来了!回来了!晨星大人回来了!”

孟庆一行哥布林离营地还有老远,撒出去的哨兵就看到了在林间前进的一众哥布林,而后飞奔回到营地将这个好消息告知其他哥布林。

孟庆带着众多哥布林一出门就是两个白天一个夜晚,大棒营地留守的哥布林们真的都担心的要命。

他们怕啊,怕孟庆遇到危险就此一去不返,担心自己的亲人会不慎丢了性命。

得知孟庆已经回来了,哪怕有再要紧的事,哥布林也都是丢下拔腿向着同一个方位跑去,前去迎接得胜而归的战士们。

当越来越多的哥布林前来迎接,孟庆在大棒营地外的丛林中就是不得不停下来。

不绝于耳的欢呼声响彻,见到了孟庆,不管之前再怎么担心的哥布林,内心也都是安定了下来。

“好,好,太好了!”

在看到被呈到队伍前方的众多战利品,萝卜大棒欣喜不已。

那几口还带着厚厚碳灰的铁锅成了哥布林们围观摸索的对象,有了这几口铁锅,可以想象这个冬天大棒营地能喝到更多的热汤了。

“骨头呢?”

“我家小树枝呢?”

焦虑的在战士群中找了一个遍也没找到自家亲人,少数哥布林脸上的笑容看不见了。

他们都是一致的望向孟庆,目光中带着恳求之色,希望孟庆能告诉他们,其他没出现的哥布林只是还没回来。

热闹的气氛很快就因为接连不断的啜泣声而低落下来,战士们抬举者逝者的遗体,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向队伍前方,落入到在场众多哥布林眼中。

十四名哥布林没能在离开营地后在看到亲人的脸庞,听到亲人的呼唤,他们已经变成了不会说话的冰冷尸体,带给亲人的不是荣誉而是悲伤。

泣声不断,没有哥布林出面制止,谁能没有亲人呢,谁能没有感情呢,眼下这个时间,该留给那些逝者的亲人。

夜幕降临之前,所有逝去的哥布林的遗体都被安葬到了大棒营地的新墓园之中,这片墓园多出了十几个并不显眼的土丘,仅代表埋葬于此的哥布林曾经来过这个世界。

到了夜幕降临后,旺盛的篝火升起,大棒营地内已经少见悲伤,逝者已矣,活着的哥布林还是要活着的。

“别自责了,遇到这种事情,怪谁也没用,只能怪我们太弱小了。”

萝卜大棒爬上营地中央高大的不知名巨树上,在树冠上找到了静坐沉思的孟庆,同行的还有几名十夫长,以及第一次上到这颗代表地位巨树上的雁羽父女。

“我不是在自责,懊悔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无济于事,不用担心我会被过去所影响,我好得很。”

孟庆回过头来,表情并不显太颓废,但他到底是怎么想的无人知晓。

落在哥布林们最后方的艾草雁羽心情颇为复杂,她因为和其他两名哥布林一起生擒人类女骑士,所以如今已经成为十夫长的备选之一。

另外所有跟随孟庆出征的战士们也各有赏赐,多是肉食,还有一部分谷物、盐巴以及由最初获得的银光甲上的甲片制成的徽章,部分背后有孟庆亲手刻下的祝福。

能够获得这份荣誉的哥布林不多,哪怕十夫长也不是人手一枚。

获得徽章的哥布林都是在此行真正出了不小力量或者负了伤的,不用说他们也会将徽章一直佩戴在胸口上作为个人荣誉将其展示出来,上面可是有晨星大人的祝福呢。

“你能看开就好。”

泥巴雁羽松了一口气,而后就是带着艾草雁羽一起下了树,其他十夫长看到孟庆确实无恙也纷纷告辞,只留萝卜大棒自己还在。

“当初我跟随兄长战斗的时候,第一次作战就因为同伴的死亡而胆怯不安,畏战的想法怎么也无法磨灭。

很庆幸你没有和我一样胆怯。

击败由五名人类骑士组成的队伍,生擒一人击杀三人,这份战绩哪怕是兄长都没能达成的辉煌战绩。

晨星,我为你骄傲,真的,我相信兄长如果在这里的话,也一定会为你而骄傲的。”

萝卜大棒拍了拍孟庆的肩膀,毫不吝啬对孟庆的赞扬。

孟庆微笑着点头,很是受用,但他的目标不会至于此的,他不是纯粹的哥布林,目标远大到没有哥布林猜得到。

“来回奔波两日,大家伙都累了,明日的训练就取消吧,好好休息一晚补足精神,当然必要的守夜与巡逻不能忘,居安思危。”

和自家叔叔说了好一会的话,孟庆瞥了一眼下方的营地。

庆祝的哥布林们此刻已经基本散去,吃好喝好对哥布林们就足够了,哥布林的文化本身就没有载歌载舞这些,换成是无遮大趴又太过,他孟庆不适合出现在下面的场合,只会让其他哥布林束手束脚放不开。

“那你好好休息,还有我会让人好好看守那名女骑士俘虏的。

晨星,你的眼光很不错呀,嘿嘿。”

萝卜大棒临走前,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眼已经有成年哥布林体型的孟庆,嘿嘿笑了两声后就是自顾自的下了树。

孟庆摇了摇头没有多言,不知是换了一个世界还是换了一具身体,现在的孟庆对男女那方面的想法很淡很淡,也许成年后会有所改观。

临睡觉之前孟庆用侦测能力居高临下的扫视整个营地,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拦侦测的观察,无论是木头还是石头。

这真的是偷窥神器一般的能力,不小心看到不该看的孟庆砸吧砸吧舌头移开视线,最终落在尚在昏迷之中的女骑士俘虏身上。

“明天就该想办法从这名女骑士身上挖掘到骑士修炼方法了,如果能哥布林也能成为骑士的话,人类会不会吓得跳起来?”

连续两日都没休息好的孟庆,在回到营地后整个人就是放松了下来,能够扛到现在已经是极限了,他确定那名俘虏短时间不会醒来,回了树冠下的木屋就是倒头大睡。

第73章 力量的来源(求推荐票)

……

同样夜幕降临,人类骑士萨克却辗转反侧久久难以入睡。

他在丛林中无头苍蝇般乱逃很久才逃脱毒蜂们的追击,花了好久才从林间走出。

但当他回到银杏村后,得到的消息让他呆立在原地,哥布林们居然去而复返?那名会说人类语言的哥布林居然还活着?

那他顶着箭雨忍着毒蜂蛰刺杀死的那只哥布林又是谁?

当时在斩杀过那只哥布林后,萨克的斗气已经近乎消耗殆尽。

不管他的爆发力有多强,都不能改变他只是一名初阶骑士的事实,先是各种陷阱后又与哥布林们斗智斗勇,最后更是防御蜂群的蛰刺更爆发出最强的实力突袭斩杀,萨克还能活着从丛林中走出来已经是极限了。

兰雅等四人的下场萨克甚至不敢想,他到了现在都没敢让银杏村的村民去蔷薇镇报信。

当时场面实在是太乱了,离开同伴太远的萨克当时脑子里只有斩杀哥布林首领的念头,完全无法顾及到其他人。

他不确定兰雅四人现在是否还活着,但也不敢一个人重回丛林,因为那只真正与众不同的哥布林现在还活着。

五名骑士进入丛林只有他萨克一个人拖着沉重的身体走出丛林,换成他一个人下场真的难以预料,已经知道哥布林们可以在林间树冠上高来高去,再费力搜寻哥布林的踪迹简直失智。

萨克如今甚至不敢回蔷薇镇,其他骑士生死不明,大概率会死一半乃至更多。

其中有他一直都没能放下的兰雅,还有男爵的子侄,刚成为骑士不久,未来道路光明的胡德·野蔷薇。

他如果现在回去,这些人的亲人会给他带来多大的麻烦,萨克只需要想象一下就能想得到。

叛逃也是一个办法,但萨克决不能接受就此实力止步不前的情况,他还年轻,未来未必不能成为王国的中坚力量:中阶骑士。

若是因为叛逃导致单方面违背与男爵签署过的契约,他的未来可能就一片昏暗。

一脚将原本珍视的哥布林头颅从院子里踢飞,远处很快传来鸡鸣犬吠声,还有几声惊呼但很快就都听不到了。

整个银杏村现在谁不知道连萨克骑士都失败了,五名骑士就只有他一个人走了出来。

越来越多的村民已经趁夜收拾好了行囊,准备明日找机会先离开银杏村。

没办法,实在是太危险了,到秋收还有一段时间,先躲一躲再说吧。

“除非有中阶骑士,不然再进入丛林就是自寻死路。

但如果不遏制那群哥布林的话,可以想象很快他们就会将大片丛林都化作自己的领地,越发的壮大族群。

有哥布林智者带领的哥布林部落绝不是一盘散沙的普通哥布林部落,实力壮大到一定程度后,他们再袭击的可就不仅仅是一个银杏村了,未必没有可能在有一天来到蔷薇镇外。”

发泄了一番,萨克冷静下来思考,他对当前的局势有自己的判断,也正因为如此才觉得非常棘手,这种情况他三十多年来都没遭遇过,也没有经验处理这样的麻烦。

“神啊,我该怎么做?”

站在院中望着头顶因月光黯淡而灿烂的漫天星辰,旁人眼中实力强大绝对不会有烦恼的骑士萨克,此刻正被天大的烦恼所困扰,彻夜难眠。

……

兰雅醒来就觉得浑身酸痛难忍,有一种当年逃婚被抓后被打个半死的感觉。

那个时候多亏遇到从蔷薇镇下到村里的柯蒂斯,才侥幸活下来,但曾经的体验兰雅永世难忘。

眼睛睁开视野却依旧一片黑暗,尝试抬起手的兰雅,心立刻就沉了下来,片刻后刚苏醒的迷茫消散一空,内心不可抑制的升起恐惧与绝望。

她能感觉到全身上下都被结实的绳索捆绑住,眼睛也被蒙住,嘴巴甚至也被塞了一根结实的木条,凭借身体与身下接触的触感她可以判断出应该躺在一堆干草上,四周有微风吹来,飘荡着兰雅最深恶痛绝的气味:哥布林!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兰雅能感觉到骑士甲还在身上,衣裙也是完好的没有被脱下。

她真的不敢想象一觉醒来后已经被哥布林侵犯会是何等的绝望与痛苦。

但她不敢庆幸太多,现在的她定然已经深陷哥布林的老巢,落在智力低下偏偏十分淫邪的哥布林手里,真的生不如死。

晶莹的泪珠从眼眶中滑落,很快打湿了罩在眼上的布条,兰雅在为自己悲惨的命运而落泪,她不觉得在这种遭遇下,还有什么比找到机会自绝更好的结果。

深吸一口气兰雅闭上了眼睛,进入了只有骑士才能进行的内视之中,只要情况还没到最糟糕的局面,兰雅就不会放弃对生的努力,她身为骑士,自身拥有的力量才是唯一值得信任的东西。

感受到恢复近半的斗气女骑士松了一口气,却不知几十米高的树冠上,正有一双眼睛聚精会神的透过房顶微不可查的缝隙在观察着她。

骑士为什么能掌握远超普通人的力量呢?

这对普通人而言是一个绝对的秘密,没有谁能解答,真要他们回答的话,大概会唯唯诺诺的说这是神明的恩赐,是普通人无法奢望的东西。

事实上骑士的力量真的是神明的恩赐么?

是,也不是。

如果说这个世界是由创世神创造的话,那万事万物的出现都是神明的恩赐,有神创世才有万族生机盎然的现在,骑士当然也不能例外。

但如果从别的角度看待的话,骑士的力量来源于个人以及天地间无处不在的能量,这种力量更多归功于人类本身的天赋与努力,跟神明没有半个铜币的关系。

成为骑士的人类与月光猫妖有某种相似之处,都是变成对特定能量有吸引力的能量磁场,月光猫妖吸纳的是月光中的能量,骑士吸纳的是天地间的四大基本元素:地、水、风、火。

与月光猫妖将能量储存在髓中,可以通过秘法将月光之力转化成治愈的能力不同。

骑士的斗气是有质无形的,哪怕是骑士自身都无法真正的将斗气实质化,存在于骑士体内的那些能量,与风的力量、火的热量其实并无区别,区别在于它们可以被骑士像是调动肉体力量一般调动。

中阶骑士能将斗气离体,高阶骑士能将斗气具现成武器盔甲以及其他东西,但这些东西依旧是能量构成而非真正的实质存在,是没有了骑士斗气源源不断的提供就会立刻消散在天地间仿佛从来不存在一般。

骑士对斗气的掌握,更多的还是用于对自身的防护以及对特定某些事物的掌控力提升。

比如修习风属性的骑士,在有风的地方调动斗气,身体会变得异常的敏捷灵巧。

土属性的骑士脚踩大地的时候防御力颇强,达到一定程度更是能借助斗气调动大地的力量作战,攻守兼备。

第74章 俘虏的待遇(求推荐收藏)

此刻在孟庆的侦测下,女骑士整个人变成了一个对水系能量有强大吸引力的能量磁场。

在其勉强进入修炼状态下后,很快孟庆就观察到对方周围的空气湿度变高,更是有细微的露珠凝结到女骑士身躯四周的草叶上。

水并不以力量与狂暴著称,它的力量柔软如清水,但水有时候也可以变得狂暴,比如怒河、瀑布,有时候也可以变得坚不可摧,比如冰墙、冰盾。

更多时候,修习水属性斗气的骑士,都是很难在身躯上留下难看疤痕的,也是绝大多数女骑士们最渴望拥有的斗气,没有之一。

“能量已经与肉体整个融为一体了么?这可难办了。”

用侦测能力观察了好几分钟,孟庆的眉头皱起。

他没能从这几分钟观察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只知道那名女骑士正在修炼,正在吸收天地间无处不在的水系能量让自己的力量缓缓恢复。

速度虽然缓慢,但这种恢复一旦开始就不会停止下来。

人类骑士没有和月光猫妖的髓一样特殊的器官,如此发现让孟庆多少有些失望。

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最开始他也是对吸收月光之力无从下手,最终不也是成功掌握了这种能力么。

“啪嗒~啪嗒”

逐渐接近脚步声让兰雅被迫从修炼中退出,被遮住眼睛满脸依旧泥污的兰雅身体颤抖起来。

眼睛无法提供帮助的情况下,耳朵的作用被放大,她能从脚步声中听到不同于人类的目标正在接近之中,除了哥布林她想不到会有其他东西。

换成之前若是有人打扰兰雅修炼,不管对方是谁兰雅都会很生气,但现在她即使再生气也无济于事。

浑身被捆了不知几十几百道绳索的兰雅已经偷偷用尽全力挣扎过了,但哪怕一点束缚都没能挣脱。

“吱呀~”

木门被推开,一股清晨林间才有的凉风吹拂进来,与之而来的还有兰雅可以嗅到,哥布林们早已经嗅不到的怪味,那是常年不洗澡的哥布林身上的体味,九成九哥布林身上都有。

“&*%……&&**”

听不懂的声音来回响了几声,被遮住眼睛的兰雅再怎么竖起耳朵聆听也听不明白。

她现在只恨自己没能掌握萨克掌握的那种与魔物沟通的能力,不然临死前也要痛骂面前的这群可恶的哥布林。

孟庆站在队列中,目视着眼睛被遮住,脸上带着难掩痛苦与厌恶的女骑士,静静站着也不说话。

其他哥布林们早就被孟庆操练的小有成果,最开始还会低声交谈几句,到了后面也不再说半个字。

突如其来的寂静让兰雅很难接受,她有那么一瞬间甚至以为自己死了才会听不到声音,直到远处有鸟鸣声落入耳中,兰雅才吐出一口气,她还活着。

“我知道,你们这群哥布林里有智者,会说人类的语言,不要试图玩什么攻心的把戏,这对我没有用,带把的话,就放开我和我打一场,生死由天,可敢?”

回想起在银杏村得到的消息,兰雅勉强抬起头呜咽出声,她太渴望获得自由了,哪怕自由过后就会迎来死亡也在所不惜。

“怎么,哥布林都是不带把的孬种么?”

静候片刻没有得到回应,女骑士继续忍着嘴中被塞着木条的不适挣扎说出话来,有的话连她自己都知道哥布林肯定听不明白,但仍然无法阻止她继续说下去,这是她唯一能排解内心情绪的办法。

“阶下之囚,你有什么值得我族勇士与你搏命的东西?”

就在女骑士的舌头都快被木条磨破的时候,温雅到让兰雅难以接受的标准人类王国通用语在近处响起,看不到东西的兰雅满脸的震惊,她甚至怀疑说话的到底是人类还是哥布林。

“呜呜呜呜呜~”

急促的兰雅想要说什么,但说出的话这次连孟庆都听不懂了,他笑了笑,启声继续道:“争强好胜的人类,胜利从来不只看力量的强弱,还有智慧的比拼。

很幸运,这次胜利的是我族而非你们人类,五名人类骑士,三死一逃一俘,这样的结果,还不能让你放下自以为是的不凡,低下高傲的头颅么?”

孟庆没有被限制,所以说出来的话清晰无比,一字不差的落入到兰雅耳中,换来的是她更为激烈的呜呜声与身体的挣扎。

“好好反思吧。”

孟庆并没有放开女骑士的咬木,他知道现在放开对方,得到的大概率是对方咬舌自尽的结果。

虽然他还能调用一些月光之力,但对舌头咬断这种伤势还是无可奈何的,没打算现在就让人类骑士死去的孟庆可不会如此失智。

“去,撤掉周围的干草,在屋里升一个火炉出来,禁止给她喂一滴水,等我吩咐。”

不再去管女骑士的反应,孟庆换回哥布林们的语言吩咐道,侍在一旁的艾草雁羽以及另外两名脑子反应灵活的年轻哥布林少年领命退下。

在蝉死去后,今日艾草雁羽与另外两名年轻哥布林少年就是成为了孟庆的近侍。

本来孟庆没打算让艾草雁羽这个哥布林少女侍奉在旁边,这总归影响不好,但这是艾草雁羽的请求,也是艾草雁羽与泥巴雁羽讨论了很久做出的决定。

蝉死的太可惜了,这是其他哥布林们的想法,可以预料,谁能替代蝉成为孟庆的近侍,前途定然一片光明。

围观孟庆审问人类女骑士的哥布林们,意犹未尽的在孟庆走出关押俘虏的木屋后一起走出。

虽然没能听懂孟庆和女骑士的对话,但多少还能感受到之前的气氛,无非就是孟庆在表明己方与对方的差别,这种强过人类的体验让哥布林们舒心不已。

今日大棒营地很安静,战士们不需要训练,普通哥布林也不需要外出搜寻食物。

他们更多的都在有条不紊的制作各种工具,修补甩网、制作风羽箭、石斧、骨斧、骨针等等。

一部分在拆解改造人类骑士的护甲,毕竟那体型实在是太大了一点,不适合哥布林们使用。

第75章 死亡面前,众生平等

石块搭成的火炉很快在关押俘虏的木屋内升起,这座木屋周围是不允许普通哥布林靠近的,守在一旁的哥布林战士如今只听命于孟庆,连萝卜大棒的话都不那么好使了。

灼热的空气让兰雅一刻都没能抵挡住汗水的渗出,这不仅仅是汗水的流失,还有实力的下降,兰雅在想明白哥布林升起火堆的原因时,内心的震惊已经多过了恐慌。

她不明白为什么哥布林能想到这种对抗她恢复实力的办法,火焰灼烧将附近的水汽都是灼烧干净。

兰雅只是勉强尝试修炼片刻就是不得不退出,火系元素太活跃了,驱散了绝大部分的其他三系元素。

哥布林已经知晓了元素难以相互共存的秘密么?

这对人类而言绝对不是一件好事,对她兰雅更不是一个好消息,如今虽然没有被哥布林侵犯或者杀掉,兰雅却没有多少庆幸的想法,反而更为绝望,等待死亡到来才是最痛苦的。

正午时分,一直很平静不挣扎的女骑士忽然剧烈的挣扎起来,比起刚苏醒的时候,她现在的状态更糟糕。

头发被热度炙烤的干枯断裂,嘴唇也是裂出渗人的伤痕,偏偏非常尴尬的是她已经无法忍受住身体自发的新陈代谢,哪怕此刻身体已经无比的缺水。

“哼哼,什么味道?”

“尿味呗。”

“感觉有点不一样。”

“不会是里面人类骑士吧,哈哈哈,如果真的是她尿裤子了,那可太好笑了。”

值守的两名哥布林们用好笑的目光望向身后木屋,恶意的猜想此刻人类女骑士的状况。

难以言表的体验过后,兰雅羞愤欲绝,之前二十多年哪怕日子过得再苦,她也没有现在这样失禁的体验,偏偏还是在哥布林的老巢。

“神啊,求求你,赐我一死吧。”

一直对神明缺乏敬畏的兰雅,此刻却无比的想要成为神明的信徒,希望能够尽快的摆脱这种梦魇般的折磨。

傍晚时分,温度明显下降,多数哥布林们已经裹上了兽皮制作的外套。

哥布林上了年纪之后都会有手脚无力的情况,多数因为长时间生活在丛林中,离心脏距离较远的手脚得不到太多的血液供应出现老寒腿等问题。

被关押在木屋中的兰雅并没有感觉到寒冷,但是感受到了越来越近的死亡。

她的嘴唇已经干瘪的毫无光泽,满是泥土的脸上也多出了两道明显的泪痕,现在的她就凭着心中的那口气在忍着,只要再忍忍,等到死亡来临这些困难都不会再给她带来半点困扰。

“吱呀~”

一个白天都没有被推开的木门忽的被推开,昏昏欲睡的兰雅立刻被惊醒。

她的身体蜷缩着,力量却在缓缓的积蓄之中。

如果有哥布林认为现在的她衰弱的没有一丝反抗能力那就离死不远了,只需要恢复一点行动能力,兰雅都相信能在眨眼间将哥布林击杀在面前。

“嘘,别紧张。”

颇有些怪异的人类声音在近处响起,听声音还是一道女声,因为眼睛被蒙上所以精神变得已经非常敏锐的兰雅能够确信,在来人进入房间并关上门后,屋里只有她与对方两人。

“我是艾草,是你眼中的哥布林,现在我要帮你松开嘴里的咬木,让你喝一碗水。

你,可以不杀我么?”

语气显得颇为紧张的声音再次响起,还带着语病,但兰雅还是听懂了,她低垂着头默不作声。

“知道么,其实我非常恨人类,从记事到现在都在痛恨人类,原因我可以告诉你,因为我的父亲曾经被人类俘虏过去,足足以奴隶的身份在人类世界生存了六年。”

艾草在距离兰雅四五步的地方坐下,端在手里的木碗也是放在一旁,里面有大半碗清水,非常平常,但对她面前的女骑士而言,就是活命的珍贵存在。

默不作声的兰雅内心一颤,终于缓缓的抬起头,虽然眼睛看不到,但她能够锁定发出声音的艾草具体位置。

“所以呢,你是来羞辱我的么?还是说打算替你那可怜虫父亲报仇?

哈哈哈哈,来吧,我正求死不得呢,收起你那让人作呕的怜悯吧,哥布林就是一群废物,一群不配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废物!”

任凭艾草将嘴里的咬木取出,兰雅努力了好一会才开口说出话来,她的嗓音已经干哑的犹如老妇,喉咙早已经因为缺水肿胀了起来。

“如果我族是废物的话,你又是什么?”

在兰雅努力吞咽了唾沫说完话就准备咬舌自尽时,艾草那直指心灵的质问让兰雅哑口无言。

“不管是哥布林还是人类,亦或者是其他种族,能在这个世界生存,必然有他的道理。

没有谁是天生高贵的。

很久之前,人类还赤身赤脚,茹毛饮血在这片大地上艰难生存的时候,他们高贵么?”

“你到底是谁?”

艾草的话让兰雅心中剧颤,等闲哥布林居然会知道人类的古老历史,会说出如此有道理的话,这怎么可能?

“我只是曾经身为人类奴隶的一名哥布林的子女,会说一些人类的语言,我的父亲告诉过我,只要能活着,就不要想着寻死,一死万事皆休。

当然,我不是在劝你活着,我甚至巴不得现在就让你去死。

你之所以现在还活着,也就是因为晨星大人不愿意对人类多做杀戮的原因,庆幸吧,只要你不寻死,你是不会被杀死的。”

“晨星,就是你们族群里的那只哥布林智者么?

可笑,晨星的意思你真的明白了么?

太阳神的战车一旦出现,所有星辰都将失去光泽,人类就是太阳神的战车,而你们的晨星大人也会犹如真正的晨星一样,发不了多久的光就会犹如流星般坠地。

哥布林那可笑的寿命放在这里,即使出现哥布林智者又如何?

不过三五载最多十几载,他就会垂垂老去最终化作一抹枯骨,哥布林还是愚笨的哥布林,不会有任何改变。”

因为理念上的争执,兰雅忘记之前想要第一时间寻死的打算,她的注意力已经被面前的哥布林少女所吸引。

“那如果我告诉你,晨星大人身负精灵血脉并且已经觉醒了呢?

我族寿命虽然短暂,但也经历了完整的一生,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了活过的痕迹,哪怕你们人类再怎么唾弃我族,我们依旧活的好好的。

人类的夜晚已经到来,晨星大人将会犹如真正高悬在夜空的星辰,展现出属于哥布林的光辉,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是不是听了这个消息觉得就此死去极其不甘心?

可悲的人类,即使你比我高大、强壮,我也要说,你活的真不如我一个哥布林呢。”

第76章 绝望的心(求推荐票)

“不可能!”

女骑士难以置信的反驳艾草的话语,哥布林与精灵这两种八竿子也扯不上关系的种族居然会产生后代还活到现在?

精灵们知道这件事真的不会羞愧欲绝然后暴怒到不顾一切找到这个污染了精灵血脉的怪胎斩杀掉么?

“事实已经发生,即使你再怎么不相信也无济于事,可怜我族寿命不如你们人类?省省吧,百年之后晨星大人依旧光芒闪耀,你我都不过是一堆白骨,彼此没有任何区别。

请问,你比我高贵在哪里?”

艾草的话句句诛心,她是没有办法说出来这么多话的,当然是有孟庆的暗中帮助,艾草耳朵旁就挂着一个孟庆制出来并实验证明成果的短距离传话装置,就是地球上的土电话。

土电话这种只需要两个圆形杯子与一根细绳的简陋装置,制作出来不要太简单。

棉绳虽然没有,但麻绳也能替代,初见如此神奇装置的哥布林们都是高呼不可思议,毕竟谁能想到,仅凭一根绳,也能将低微的声音传到很远外的他人耳旁呢。

所以让兰雅震惊且羞愧的话,艾草都是在转述孟庆的话,她白天着实恶补了一番人类语言,有曾经的底子在,她还是能勉强传递孟庆说出来的人类语言的,换其他哥布林万万难以做到。

“你到底想说什么?”

沉默良久之后,兰雅死死的望着看不到存在的艾草,即使隔着皮质眼罩,艾草也是感觉如芒在背,多亏了她知道孟庆就在不远处,这才拥有与人类骑士面对面对话的勇气。

“喝了这碗水,不要再想着自寻死路,如果你可以这么做的话,火炉会被撤去,甚至让你恢复自由行动的能力也不是没有可能。”

艾草沉默片刻转述孟庆的话。

“不怕我恢复力量杀光你们全族么?”

兰雅冷笑着。

“不怕,因为我看得出来,你还有未完成的心愿,你不怕死,但又不敢死,你还想要完成未完成的心愿。”

“居然连哥布林都能看透我的想法么?真是悲哀啊。”

兰雅露出难看的笑容,笑声无比的凄凉,正如艾草转述的话所言,她兰雅不怕死,但也不敢死,她曾经当着柯蒂斯遗孀的面发过誓,此生必然要为柯蒂斯报仇,正因为这个誓言,她才没有咬木被放开的第一瞬间就咬舌自尽。

“喝了吧,火堆很快就会撤去,咬木也不会再强塞给你。”

艾草举起木碗,小心的靠近了躺在地上的兰雅,当碗沿沾到兰雅那干裂渗血的嘴唇时,只是抗拒了片刻,兰雅就难以忍受,张开嘴贪婪的喝着碗里的水,她发誓,这碗水真的真的非常甘甜。

“还有么?”

在艾草收回木碗退到安全距离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兰雅清了清嗓子,只觉更加口渴了,忍着内心的羞愧,她第一次开口向哥布林讨要。

“有,不过你可想好了,我不会帮你解开绳索的。”

艾草的话带着莫名的意味,兰雅低下头,也就脸上占满泥污才看不到她的表情,此刻木屋里的味道很不好闻,双方都能闻得到。

“我要喝。”

沉默片刻,在艾草摇了摇头准备走出木屋时,兰雅干涩的声音传来,她太渴了,一碗水根本满足不了,口干舌燥过的人都明白这种体验,不喝还好,喝一点水会更渴的。

“等着吧。”

艾草顿在原地片刻后留下这句话就开门离开了木屋,她确实没有将咬木再塞回到兰雅口中,兰雅也没有像之前打算的那样就此自尽,不得不说和艾草的一番对话对兰雅的心触动极大。

几名哥布林先后进入了木屋,兰雅没有警惕戒备多久,就感觉木屋里一直散发着热量的火炉被移开,在感受到久违的清凉后,她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这一天的体验真的犹如梦魇般刻骨铭心,她真的没想过,仅仅是一团火也会让她如此痛苦。

在哥布林散去后,艾草又回来了,这次带着一小木桶的水,兰雅非常干脆的破罐子破摔了,哥布林怎么看她她已经不去想了,她现在只想喝水。

“知道么,刚刚我可以杀掉你的。”

在艾草拎着空荡荡的小木桶准备离开木屋的时候,兰雅忽的来了这么一句话,让艾草脊背发寒的同时也是升起庆幸。

她转过身,就见兰雅咽下含在口中的那口水,普通的水,兰雅甚至可以让其像箭一般射出去,不过距离非常短,杀伤力也不强,但在近距离下刺穿哥布林的喉部皮肤与血管还是没问题的。

“谢谢你的水,仅此而已。”

兰雅闭上了眼睛,她很困很困了,必须要休息了,没有了火炉的炙烤,她总算能真正睡下。

“不用谢。”

艾草干巴巴的声音传出,而后就是木门被关上的声音,兰雅只警惕了几分钟时间就再也扛不住涌来的睡意,几次惊醒发觉没有异常后,真正的进入到了梦乡。

沉睡中兰雅做了好多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梦到了落水差点被淹死的情况,等她苏醒后感受到身下冰凉的触觉后,心中还是极其羞愧,好在没有哥布林看到现在。

还没歇息多久,难以忍受的饥饿让兰雅使劲的吞咽唾沫,她想起来上一次吃东西还是在前天早晨,期间只喝了好几碗水,空气中有淡淡的香气在飘荡,越是嗅到兰雅越发难以忍受饥饿的感觉。

她不敢出声,甚至有些畏惧吃东西。

但当她再次生出自绝的想法时,昨夜那年轻哥布林的话不禁在兰雅的脑海中回荡,一想到连哥布林都能咬牙以俘虏的身份活这么久,她又将自尽的想法抛却。

哥布林会骗她么?或许会,但骗她有什么意义呢,她真的要死谁也拦不住,哥布林留她一命有什么意义呢?

“不会是……”

思考了良久,兰雅忽然打了一个机灵,她想到了一个可怕的答案,身体都不禁颤抖起来。

她知道哥布林淫邪的传闻,也听闻过不少哥布林俘虏人类女子然后生下有人类血脉的哥布林的故事,那个时候的她对这种故事的反应只有暴怒,但如果这种经历发生在她身上,她绝对无法忍受。

“柯蒂斯兄长,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请恕义妹我违背诺言之罪,哪怕是死,我也不愿承受这般侮辱的。

你且别走太急,我可能很快就来。”

默默的做出决定,兰雅闭上眼睛,不久之后进入了修炼之中。

她的斗气此刻还没回复,昨日的经历对她身体的摧残太大了,短时间她都别想让实力恢复到当初的圆满状态,但被限制住的她,除了修炼还有别的选择么?

第77章 山茶子爵与中阶骑士(继续求推荐票支持!)

……

叮叮当当的铃铛声在坑洼不平的泥土路面上回荡。

四匹雄壮毛发油光水滑的骏马,拖拽着外饰华丽精美的马车正以缓慢的速度在这条道路上前进。

铃铛声正是由挂在骏马脖子上的铃铛发出来的。

“这破路该修修了。”

即使马车内铺着厚厚的地毯以及坐垫,坐在车厢内的人还是觉得不舒服。

马车的窗帘被掀开,露出一张富态的面孔,那满脸的油光是绝对难以在平民脸上看到的。

肩负着重要任务的山茶领子爵,花费了一周时间才马不停蹄日夜兼程的从王都赶回领地,都不敢多歇一天,带上领地的一名中阶骑士与五名初阶骑士就是直奔野蔷薇领而来。

正常情况下,山茶领子爵赛文·山茶是不愿意接受这种苦差事的,但如果发生在他领地的麻烦和传闻中的精灵有关,即使路途再遥远他也要亲自跑一趟。

“没有回报,谁会这么做呢?”

能和赛文·山茶平等对话的人,队伍里只有一个,在赛文将头从马车里探出来的时候,骑在高头大马上的一名壮年男性骑士如此回应到。

他有着一头直直立起的红色头发,没有带头盔,胯下的战马也是赤红色的,远远望去像是一团火,烈日当空,其他骑士与战马都颇觉烦躁时,一人一马却是极其惬意。

“要致富先修路,这个道理我十岁的时候就明白了。”

赛文山茶嘴角带着些许嘲讽,他掌握着名下六个男爵领都没有掌握的技术,那就是提炼魔药。

制作魔药的大部分原材料是名下的男爵领提供,少部分从王国购买,当然他本人的领地上也大量种植。

由价格相对低廉的鲜花植物提炼出来的魔药,价格会比原材料翻上数倍,不管是卖给王国还是名下的男爵领都行,一来一去赛文山茶从中赚到的金币不在少数。

赛文子爵父亲那一代修通了山茶领通往周边几个子爵领的道路,花费不菲,到了赛文子爵这里只需要享受父辈带来的红利即可,平整宽敞的道路带来的是源源不断的行商与贸易,光是从中收取过路费与交易税就不是一笔小数目。

只可惜这一点,目光短浅的男爵们是很难明白的,他们即使咬牙修建道路也是常年亏损的,毕竟男爵领人口太少了,不值得大商人经常往来。

“莱特骑士,你见过精灵么?”

队伍又前进了一段距离,马车上的赛文子爵再次掀开窗帘,问向片刻不离马车的那名中阶男性骑士。

“见过半精灵,不过没有打过交道。”

莱特摇了摇头,精灵这一种族的光芒太闪耀了,平凡人没有几个能有幸见到的,哪怕是一国之王的鲜花女王,谈及精灵语气都会很复杂。

王国下面的贵族与骑士,对精灵的认知大部分都来自于传闻或者传记书籍里,他们描述中的精灵可信度相当低。

“但,我有一个故友说他见过,真假难辨。”

就在赛文子爵失望的叹气时,莱特欲言又止片刻,还是道出了这句话。

“哦?说来看看!”

赛文子爵打起了精神,其他骑士也竖起耳朵,这种事情可是第一次听莱特骑士讲述啊。

“那得是近二十年前的事情了,他说他在雄狮王国游历时,见过骑乘巨鹰的精灵从天而降,落在他和同伴栖息地不远处的湖泊边。

自那以后他仿佛变了一个人,醉心于精灵的文献记载,几年后和同样想法的骑士探的消息试图找寻精灵生活的丛林,但自此一去不返,再无音讯。”

“这么些年一直没有消息么?”

“没有,也许死了,也许在某个地方还活的好好的,大概这辈子没希望再见面了。”

莱特摊开手,脸上满是无奈,当年那名故友的实力要比他高不少,真要是活到现在,肯定不比他现在中阶初位骑士的实力要弱,放在王国也是不弱的战力。

“他是怎么描述精灵的?”

赛文子爵又问。

“这个我记得很清楚,他说:

‘看到她那一瞬间,只感觉前半生瞬间都黯淡无光,从巨鹰上走下来的她,衣着华丽体态轻盈,举手投足间都像是在奏一首之音,让我以为是神明降世。

我和同伴都怔怔的站在原地,就连战马都忘记了咀嚼草料,前膝跪地。

约十几个呼吸后,我的同伴高呼精灵就要上前,但巨鹰扇动了一下翅膀,隔着上百步就是掀起一阵狂风,当狂风散去后,精灵与巨鹰已然不见了……’

是不是觉得和书里的记载一样不可思议?”

莱特驾着战马不紧不慢的前进,缓缓道出一段故事,让周围的人听完后都是低声惊叹。

他们很难想象精灵到底会有多么神奇,才能让自命不凡的人类骑士见一面就被折服。

“对的,举手投足都像是在歌唱,这一点很对,看来当初你的故友看到的真的是精灵。”

赛文子爵连连点头,他也从别的贵族口中听过这一传闻,据说靠近精灵后,哪怕对方没有说话,周围的人都会觉得有歌声在响起。

这一特性使得精灵极好辨认,也让精灵在人类世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低,但正因为如此,精灵的传闻才会越来越多,毕竟物以稀为贵,要是天天能见到精灵,也没谁觉得稀罕了。

“子爵大人,我们进入荆棘领了。”

开路的骑士折返归来,带来一个不错的好消息,荆棘领位于山茶领南方,再往南就是野蔷薇领,今天到荆棘领,代表明天就能到目的地野蔷薇领了。

“趁天色还早,尽快赶路吧,还有十几里的路要赶。”

闻言赛文男爵吐出一口气,出发已经一天半了,出发不久后他就有点后悔乘坐马车,但要让他再骑乘快马赶路又太难受了,马车可是贵族的身份证明,这次出行他不光肩负着任务,同时也有视察领地的意思,算是一举两得。

“报!”

午后的荆棘领,从镇外疾驰而来的奔马打破了午后的宁静。

仅仅是奔马从主街过去不到一刻钟,由男爵城堡下达的命令就传至荆棘镇各处。

“山茶子爵马上要来视察,快,所有人无论之前在做什么,立刻放下手里的工作,打扫主干道,这是命令!”

第78章 爬树的猴子

荆棘领的书记官带着骑士扈从以及男爵城堡的士兵匆匆走出城堡,沿街将这一消息传递下去。

因为这一消息荆棘镇很快就变得鸡飞狗跳,哪怕是幼童都拿着一把枯草捆扎成的扫把在清扫门旁的落叶。

更多的成年人一边匆匆把摆放在门口的东西往屋里收拾一边对话,表情少见笑容。

“你们说,是不是子爵大人听说了税收的事情,才会亲自来视察?”

“希望是吧,就怕知道了也不打算问,管好自己的嘴,要是瞎说话,等子爵大人走了,说漏嘴的人有罪受了。”

“哎,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种田没多少余粮,做个小买卖还得交各种各样的赋税,真逼急了,我带着一家老小迁到别的领地算了。”

“还没到那一步,忍忍看吧。”

临街的住户,在男爵城堡巡视的士兵走过后低语着。

连续数年高达十税五的税收让整个荆棘领上下的领民都苦不堪言,与民争利的新荆棘领男爵,在如今已经成了人人厌恶的存在。

荆棘镇正中央,偌大的男爵城堡也人头攒动,男仆女仆们紧张的来回奔波,花圃需要清理,草坪需要修剪,就连少有人用的凉亭都要用湿布擦拭干净,哪怕有三十多号仆人,这也是一个不小的工作量。

“哎哎哎,地毯别急着铺,等子爵大人的车队进了镇再铺也不迟,不然踩的都是脚印。”

“抬头自己看看,那边阁楼上的鸟粪怎么还没人清理?站在这里我都看的一清二楚!”

“枯枝落叶千万别烧,谁烧我把他也丢到火堆里面烧了。”

男爵城堡前院,成为男爵尚不到五年的唐纳德额头上很快因为焦急渗出汗珠,连连斥责愚笨的仆人,被呵斥的仆人也不敢抬头,低着头领了任务就去忙碌。

这是唐纳德男爵上任后第一次迎来山茶子爵的视察,所以他极其重视,现如今他只恨时间太仓促,不然一定把荆棘镇主干道上都摆满花盆,如今能把主干道与城堡打扫干净就不错了。

好不容易在一番忙碌后把男爵城堡上下打扫的整洁,没坐下歇息多大会,就有士兵急匆匆的驾着奔马进入城堡报信,山茶子爵的队伍即将到达。

“快,跟我一起前去迎接!”

用绢布擦拭掉额头的汗珠,唐纳德男爵唤来妻儿,又带上男爵领为数不多的骑士,一行数十人直奔镇北正门,侍立在门口眺望。

“终于到了!”

远远的看到砖石砌成的镇子外墙,包括莱特骑士在内的一行人都是松了一口气。

自打山茶子爵离开领地那一刻起,肩负起安全事宜的骑士们就没有一刻放松警惕,如今到了领地下的男爵领,总算可以让紧绷的精神休息一下了。

“到了么?”

听闻动静,赛文子爵也从窗户探头看向前方,比子爵领低矮不少的围墙映入眼帘,见此情况他微微一笑,队伍又前进了一段距离,在看到镇门口一大群人侍立在那里等候时,子爵脸上的笑容更甚。

远远的马车前进的铃铛声就传入耳中,闻声所有人都打起精神。

爵位的高低带来的是天差地别的身份,若是换成侯爵的队伍来到,怕不是唐纳德男爵得离镇十里迎接,普通人认为都是贵族老爷的贵族,对阶级的差别看的更清楚。

“好华丽的马车!”

离得老远,那由四匹同色骏马拖拽的马车就成了人们讨论的对象,在男爵一行人的外围,有更多荆棘领的平民在围观。

子爵哎,很多人哪怕一辈子都没见过这种贵族老爷,那可是要让男爵大人走出城堡亲自前来迎接的大人物。

“恭迎子爵大人!”

在马车停稳、车门打开赛文子爵从马车内走出后,侍立在镇门口的一群人包括唐纳德男爵都是躬身施礼。

高立在马车前方平台上的赛文子爵入眼只有乌压压低下去的脑袋,这让他很是满意。

“荆棘男爵有心了。”

在随从放下木梯后赛文子爵从马车上走下,守护他的莱特骑士一行也已下马步行。

几人的靠近,让荆棘领的那几名骑士心惊胆战。

平民还不觉得怎么样,他们几人能够清楚的感觉到对面骑士那澎湃的实力,这让几名骑士的头垂的更低了。

“有句话说的很好,人类贵族就是一群爬树的猴子,往上看都是屁股,往下看都是笑脸。”

在双方贵族汇成一体,不紧不慢的在向男爵城堡前进时,主干道一侧的木质三层小楼中,有两人并不像平民那样探头围观,而是悠哉的喝着酒吃着菜。

“本来人类和猴子就没什么区别,有的时候还不如猴子,尤其是脱下衣服的时候,看吧,今夜贵族的城堡肯定又是一个狂欢夜。”

靠近了才能发现,两人都是女子,拥有着极其不凡的相貌以及相同的一头黑色卷发,她们的耳朵都被头发盖住看不真切,谈及人类贵族时脸上只有嘲讽没有丁点敬畏。

“希望新来的这波贵族和骑士能在明天滚蛋,不然就有的麻烦了,我感受到了中阶骑士的气息,很棘手。”

“确实是中阶骑士,还是火骑士,一对一我们两人都不是对手,加上那五名初阶高位骑士,要打起来跑路的肯定是我们俩。”

“那就再忍忍吧,我那可怜的族人,又得多受一天苦了。”

“苦难让我族成长。”

……

黄昏刚至,偌大的男爵府各处都有灯火亮起,主堡上部的琉璃瓦反射出绚丽的光芒,离几百米都看的一清二楚。

相比灯火通明的男爵府,荆棘镇上除了几条主干道,其他地方只有昏暗的油灯光芒亮起,有的则是火炉带来的光亮。

平民是没有几个能用无需燃料的珍贵宝石当做照明工具的,哪怕是平民中的富户也不敢僭越,荧光石这种能驱散夜幕的珍惜宝石是不配让平民拥有,被人发现会带来诸多麻烦。

和荆棘镇的领民猜测的一样,这个时候的男爵城堡正在举行晚宴。

宴会的主角自然是远道而来的山茶子爵,而后才是主人唐纳德男爵。

男仆女仆在席间穿行,放下一碟又一碟食物,贵族的晚宴花费相当不菲,就是今夜这一晚宴,没有三五枚金币是拿不下的。

见得山茶子爵入席以来表情都相当愉悦,没有表现出不满,唐纳德男爵庆幸之余也难免有些心疼。

他从消息灵通的书记官那里打听到山茶子爵的爱好,投其所好的情况下,自然没有犯不该犯的忌讳。

第79章 深陷囫囵的半精灵少女

“来,畅饮。”

杯中之物算是山茶子爵的爱好之一,更多的贵族有的爱酒有的则对此深恶痛绝,只能说各人有各人的爱好。

酒过三巡后,唐纳德男爵试探性的询问,从山茶子爵那里问到了此行的原因,山茶子爵此行不是来惩治他的,而是为了更南方的野蔷薇领而来。

精灵可能出没的消息,山茶子爵自然不会乱说,这可是女王陛下交待的大事,除非他喝糊涂了才会告诉唐纳德男爵。

“最近荆棘领可有异动?”

酒足饭饱后,山茶子爵品尝着人类王国流行的茶水,眼睛微微抬起看向唐纳德男爵。

“一切都好。”

荆棘男爵心中一颤,低头应道。

“真的么?”

山茶子爵陡然坐正。

事实上他不知道荆棘男爵是否有隐瞒,只不过照例在诈一下对方,这一手包括书记官与骑士等非平民阶层都或多或少的掌握。

而唐纳德男爵也犹如被骑士威压压迫的平民一般惶恐,不由得道出隐瞒的事情。

“有,有一些。”

话说出口后,唐纳德男爵只想给自己一耳光,还是太畏惧山茶子爵的身份了,事先他可打算好了,宴会上无论山茶子爵怎么问他都不会说漏嘴的。

“说来听听。”

包括在一旁坐席的莱特骑士都是来了兴致,有发现啊,什么事情能让一个男爵都有所隐瞒呢?

“实不相瞒,本来是打算要给子爵大人一个惊喜的,没想到被您问出来了。

前些天,有一个路过的马戏团经过,留下了一个半精灵少女,据说来历不明,马戏团没敢带上路,就留在了荆棘镇。”

连连擦拭额头的汗珠,在越来越难忍的目光压力下,唐纳德男爵还是道出了隐瞒。

“什么马戏团,不会是你从捕奴队那里买来的吧。”

如此劲爆的消息,让山茶子爵都为之愕然,想到深处,山茶子爵只觉牙花子都疼了。

半精灵,这一种族虽然不如精灵拥有那么多传闻,但这也是一个传承久远的种族。

他们拥有着远超人类的容貌与寿命,半精灵与半精灵的后代通常都是半精灵,没有能生出纯血精灵的先例,倒是有生出人类的例子。

半精灵据说拥有许多小型部落而没有王国建立,一直以来在这片土地上的地位都颇为尴尬。

精灵强硬的拒绝这群血脉不纯的半精灵,人类多是对半精灵渴望且贪婪,真正与半精灵建立友谊的情况少之又少。

长此以往,半精灵对待人类的态度也极其恶劣,就差没见面就分个你死我活了。

即使如此,各王国的律法也强硬表示,任何伤害半精灵的人,无论平民还是贵族,都要接受下到鞭罚上到绞刑的惩罚。

各人类王国都想吸纳半精灵融入到自己的国度中来,不管是血脉提升还是纯粹的私人欲望,这都让半精灵多少还能过下去。

一个半精灵少女的出现,让山茶子爵感觉颇为棘手,此行本来是为了找寻可能存在的精灵而来,精灵没见到,先遇到了一个半精灵,这算什么事啊。

“岂敢,真的是马戏团留下来的,当时还昏迷不醒,就这两天才刚刚苏醒,我一直没敢冒犯她分毫,子爵大人来的恰到好处。”

男爵举手指天发誓,模样看起来倒是极其诚恳,山茶子爵注视对方良久后点点头,算是揭过了对方隐瞒不报的罪过。

“带来看看。”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山茶子爵没有离席,而是让男爵带来那名半精灵。

之所以如此慎重对待的原因有很多,曾经有不止一个人类贵族领因为私藏半精灵被发现遭到王国的责罚,还有被半精灵报复的先例。

寿命悠久的半精灵单体实力强大,可以说全员都是骑士一样的存在,随便出动十几个,敌暗我明覆灭一个小贵族领轻而易举。

“是~”

叹息一声,唐纳德男爵起身离席,别人出面他都不相信,他得亲自把人带来才行。

昏暗的男爵城堡地牢,连油灯都没有亮起,一名头发垂到腰部、少女模样的半精灵目光中带着难言的悲伤。

黑暗并没有影响到她的视野,已经在这里呆了近一周的半精灵少女,不止一次的猜想过未来可能遭遇的情况,但她还没做好以死相搏的打算。

“吱呀~”

地牢忽的被打开,动静惊动了半精灵少女,她的身形陡然跳起,而后蜷缩到了远离牢门的最远角落。

“人还好吧。”

“您放心吧男爵大人,好得很,中午送过水和食物。”

“哼哼,做的不错。”

“这是小人的本分。”

先是人类的对话声响过,而后进入半精灵少女视线的就是多达四五名人类,其中一男一女两人让半精灵少女一见就露出绝望之色。

虽然第一次进入人类世界,但人类骑士之名她也有所听闻,立在那体型魁梧疑似贵族身侧的两人,绝对是人类骑士无疑。

半精灵少女距离成年还有很久,悠长的寿命带来的是难以想象的成熟期。

据说精灵一百五十岁成年,半精灵即使减半再减半也得三四十岁才算成年,眼下半精灵少女从出生到现在也不过十年。

成年的半精灵实力觉醒血脉天赋后就比人类初阶骑士要强上不少,这就是血脉带来的优势。

但在成年之前,半精灵其实和人类孩童的实力相差无几,更多的只是敏捷一些。

他们那不凡的容貌在这个时候更多的是罪过而非优势,这会让他们很容易就陷入到危险之中。

“你好啊,小乖乖。

在这之前我可一直没怎么样你啊,等下千万别说我坏话。

来人,把们打开,把我们的客人带出来。

小心点,别跑了。”

荧光石的光芒亮起,唐纳德男爵看到了蜷缩在地牢角落里的半精灵,但没有能看到其真正的相貌。

好在他知道现在要做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先是用自认为和善的语气和半精灵少女对话,而后吩咐身旁的骑士去上前开门,普通人在这个时候他不信任,也只有骑士能降服尚未成年的半精灵。

“请吧。”

一名初阶中位的女骑士打开地牢门,让开身形,用相对警惕的目光望着依旧蜷缩在角落中的那道身影。

她也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看到半精灵,内心无喜无悲。

她只不过是听命行事的一名骑士而已,更多的没有实力也没有责任去做。

第80章 一只尖耳(求推荐票)

良久后,蜷缩在角落的身影终于抬起头来,长发遮蔽了她的脸庞,让人看不真切她的容貌,难以理解的语言从半精灵少女口中发出,在场的人一个都没听懂。

“半精灵语言么?我不会说啊,你们谁会?”

半精灵少女的声音并不是多么特别,和想象中的之音有很大的差距,这让在场的人多少有些失望。

“抱歉,我们都不会半精灵的语言,不过姿势与笑容是最好的语言,大人如果信得过我的话,我来做吧。”

两名骑士对视一眼皆是摇头,至于其他士兵更不用多言,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听到半精灵开口说话呢。

一番牛头不对马嘴的对话过后,半精灵少女总算肯离开墙角了,她蜷缩着身体,低着头,一只手被女骑士牵着,一步步的跟在对方身后走出地牢。

宴客厅内,等待良久的山茶子爵才看到荆棘男爵一行人的归来,他站起身,视线锁定队伍中央低垂着头的矮小身影,眼睛一眨不眨。

“莱特骑士,你去和她交流吧。”

“没问题大人,我可以和她对话。”

因为不懂半精灵语言,所以山茶子爵没有离席,在一旁案几后入座的莱特骑士闻言起身,他上前来到被带至大厅中央因为光亮不停揉眼的半精灵少女旁,只是一句话就让一直没抬头的半精灵少女抬起头来。

“你好啊,迷路的小家伙。”

“你,会说我们的语言?”

“当然,我曾经和一名半精灵做过半年多的朋友,那么,你从哪里来?”

“这是哪里?我怎么在这里?”

“这里是鲜花王国山茶子爵领名下的荆棘男爵领,你被这里的男爵收留了几日,又遇到了下来视察的山茶子爵和我,真是幸运的小家伙,换成别人可没谁听得懂你的话。”

莱特骑士蹲下身,即使如此也要比站立的半精灵少女高许多。

他轻轻撩起半精灵少女的头发,怔了一下后又将头发放下,起身看向山茶子爵,道:“没有尖耳,人类血脉太多,看样子应该是被遗弃的。”

“呼~”

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山茶领子爵提着的心总算放下来了,被半精灵遗弃的少女,这种存在他可以轻而易举的决定其生死。

“额,之前见到时,她有尖耳的哎。”

唐纳德男爵难以置信,莱特骑士怔了怔,撩起半精灵少女另一侧的头发,果然在其下看到了属于半精灵的标志,那与传闻中精灵相似的尖耳。

“难以置信!”

见多识广的莱特骑士瞠目结舌,他见过的半精灵少说也有一只手了,但还是第一次看到两只耳朵不一样的半精灵,这简直比见到精灵还稀罕。

“哗~”

围观的人也是一片哗然,如此声响让本就不知所措的半精灵少女双手紧紧捂着耳朵,半蹲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应该真的是被遗弃的,半精灵眼高于顶,这种血脉不纯粹的后裔,指不定很早之前就被遗弃了,如何决定要看大人您的意思了。”

最终莱特骑士起身来到山茶子爵身旁,山茶子爵也是颇为犹豫,这种血脉不纯的半精灵,指不定就是有什么先天疾病,但难得遇到这么稀罕的半精灵,他又舍不得放其离开。

“带着吧,愿意跟着就跟着,不愿意跟着,回头送人吧。”

只言片语间,山茶子爵决定了半精灵少女的命运,没有人会觉得有什么不对,在场山茶子爵的爵位最高,他的话就是毋容置疑的。

“哦,忘记问了,唐纳德男爵,你没意见吧。”

眼见得连名字都没问出来的半精灵少女在莱特骑士的带领下入座而后狼吞虎咽的吃东西,山茶子爵似乎才反应过来,征询主人荆棘男爵的意见。

“没,没意见,能被子爵大人看重,是她的福气。”

唐纳德男爵低下头,表情稍显庆幸,本身这个半精灵他就没花一个铜币,只不过喂了几天的水和食物,虽然内心深处多少有那么点阴暗的念头,但在这个时候他可不敢多言。

他只求尽可能的满足山茶子爵的喜好,然后让其尽快离开这里。

“那就好,不管怎么样,也多谢你这几日照顾她了,这个,就当做补偿吧。”

伸手唤来一名骑士,山茶子爵对其低语,骑士很快去而复返,带来了一个包装精美的木盒。

“多谢子爵大人的魔药!”

只是打开木盒看了一眼,唐纳德男爵就是激动起来,这么一大盒里面装了十份魔药,能量相当充裕,没个五金币绝对拿不来,魔药的香味仅仅泄露了一丝,就让周围的人都为之迷醉,只觉呼吸都顺畅了许多。

“喜欢就好。”

本身领地拥有着魔药的制作技术,所以山茶子爵对魔药的看法很明确,魔药就是用来买卖的东西,拿来做人情也不错。

魔药的香味让离得老远的半精灵都感受到了,她怔怔的望着唐纳德男爵手里的木盒,眼中有着难掩的渴望。

半精灵无需成为骑士,本身就有办法能吸收魔药里那特殊的能量,这是半精灵的天赋,即使没有制成魔药的草药,也是他们渴望的存在,这让半精灵一直以来都生活在植物繁茂的区域,或丛林,或湖畔。

“一只尖耳的半精灵,有意思。”

山茶子爵用一句话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也为这次晚宴道了结束语。

参观了男爵城堡的部分设施后,山茶子爵很快在收拾好的客房休息下了,对荆棘男爵而言整体有惊无险的晚宴也宣告真正结束。

第一次用上柔软舒适的棉质被褥,半精灵少女显得很是欣喜,她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是太少了,少到只相当于人类十岁左右的孩童,某些方面甚至都不如。

“晚上就在这里睡吧,不要乱跑,明天一早我们会叫上你一起出发的,你愿意跟我们一起走么?”

莱特骑士在临睡前来到安置半精灵少女的住处查看,她和山茶子爵带来的一名女骑士住在同一个房间,算是有监督的意思,毕竟半精灵不比其他,算是极其少见的存在。

“我,不知道。”

实话实说的半精灵少女表情懵懂,她真不知道要去哪里,她甚至已经忘了自己从哪来了。

这在之前莱特骑士细细询问的时候就已经知晓了,她只记得苏醒时就已经在丛林边缘,只记得在那之后艰难求生的经历。

“那就一起吧,毕竟你也不知道要去哪里,等你展现出自己的作用时,也许你可以自己找寻到自己的来历。”

莱特骑士揉了揉半精灵的小脑袋,勉强安慰了她一句就此离去,留守的另一名女骑士紧闭的眼睛睁开,片刻后又闭上。

她在修炼,临睡觉之前是最好的修炼时间,白天还需要继续赶路呢。

……

第81章 觉醒!天翻地覆的进化!(求收藏)

……

“人类,放风时间到。”

正午时分,紧闭的木门被从外推开。

哥布林那破锣嗓子喊出来一句女骑士兰雅都已经可以听明白的话,让兰雅被迫从修炼中退出。

“放风时间,呵!”

自嘲了一句,兰雅却没有立在原地不动,而是一跃而起。

她高出普通哥布林太多的身形出入木屋十分困难,但还是艰难的从木屋里走了出来。

午后的阳光洒落在脸上身上,立在木屋门口的兰雅闭上眼睛贪婪的享受阳光洒落在身上的温暖感觉。

“看,人类女骑士!”

“天天见,还是什么稀罕事么?”

“稀罕啊,她可真高!”

偌大的大棒营地,在女骑士被四名哥布林看压着在营地中走动时,围观的哥布林依旧有不少跟在后面看稀罕。

被哥布林俘虏已经有一周了,女骑士兰雅在确定自己不作死短时间不会死后,很是明智的开始以俘虏的身份渡过每一天。

她此刻手脚都有坚韧到难以挣断的绿蚕丝捆缚,只能用很小的步伐前进。

好在蒙在眼上的眼罩被放下,嘴里也没有再被塞上屈辱的咬木,兰雅可以在放风的时候,一次又一次的观察如今身处的环境。

兰雅不是没有尝试逃跑,第一次被允许走出木屋的时候她就试图爆发逃离,但没跑出一百米就是被重新捉住,而后遭受了这辈子承受过的最难以忍受的刑罚:当着过百哥布林的面挨鞭子!

兰雅还值得庆幸的是她当时没有伤到多少哥布林,只有离她最近的两名哥布林被她一脚踹飞,即使如此也挨了超过上百鞭的惩罚。

长达半天漫长的惩罚,换来的是刻骨铭心的记忆,没有十足的把握之前,兰雅是不会再尝试逃离了。

木弓、网、毛皮、肉、工具,各种各样的东西一一映入兰雅眼帘,给她带来一次又一次的冲击。

眼下的这个哥布林部落,过着和人类极其相似的生活,处于丛林中的他们更是有人类没有的诸多优势,那一天天被收集到营地中来的各类干果与水果,让兰雅内心甚至都生出羡慕。

这群哥布林的首领拥有着比人类更为不凡的智慧,这是兰雅可以确认的事实,但让她疑惑的是,自打初次醒来和对方对话过之后,这么久的时间里,她都没有见过对方哪怕一次面。

放风时间很短,不过上百个呼吸,很快兰雅就是被迫返回,她没有反抗,默默的忍受成为俘虏必然会承受的诸多屈辱。

但她仍然还有希望充斥内心,只要还活着,一切都还有希望。

“晨星大人,今日的放风结束了,那名女骑士很老实,没有妄动。”

在女骑士被重新关回木屋后,有哥布林上到营地中央的巨树上,隔着木屋屋门向门内的孟庆汇报。

“我知道了,辛苦了。”

木门紧闭,孟庆的声音幽幽传出,闻声报信的哥布林不敢久留,四肢并用迅速从树上下来,重新回到俘虏所在的木屋旁守候。

木屋内,已经数日没有见天日的孟庆双眼紧闭,片刻的打扰过后,他又一次沉浸在了对自身的研究之中。

傍晚,整个大棒营地都能听到孟庆那畅快的声音:“哈哈哈,藏得再深,还不是被我看穿了!”

木屋外很快聚集了一大群哥布林,但最早抵达这里的萝卜大棒手持传承手骨严厉的禁止任何哥布林靠近。

所有立在树上与树下的哥布林都默不作声,但他们都能感受到,木屋里此刻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从沉睡中苏醒过来。

如此体验对他们而言真的是生命中的第一次。

木屋内,孟庆整个人正处于天翻地覆的变化之中。

他的身形一会拔高一会收缩,面容也是不停的变化,甚至有那么一瞬间,他的头顶都长出了乌黑的头发,而后像是被火焰灼烧了一般,头发在片刻后枯萎变成飞灰飘散。

隐藏在身体最深处的血脉终于被孟庆窥得,而血脉一经调动,连带孟庆的基因都是因此开始改变。

“晨星一族,传承久远,所传承有七,一曰木灵体,二曰望星瞳,此为天赋传承,觉醒其一为佳,觉醒二者为最,二者皆未觉醒,无缘血脉复兴大计。

术法传承有二,一曰催生草木,二曰操纵草木。

技法传承有二,一曰精准射击,二曰超远射击。

另有顶级传承一,曰束缚箭,唯有觉醒两种天赋传承者方可领悟。”

在孟庆的意识与体内的精灵血脉接触后,一大段像是文字又像是声音的东西涌入脑海,孟庆第一时间就确定,这才是萝卜大棒之前念叨的所谓传承。

在精灵血脉觉醒开始后,孟庆血脉中的人类血脉也开始发挥了作用,不过人类血脉完全没有给孟庆带来多少帮助,有的只是一段无声的画面,显示了他血脉中的先祖实力最强时的姿态。

“噗噗噗~”

一连吐出七八口血,孟庆在短暂的一瞬间就已经做出决定,他将血脉中的人类血脉与哥布林血脉都剔除一部分,换来的空间留给了不断壮大的精灵血脉。

如若不然,他只能剔除掉更大部分自身的哥布林血脉才能完成这次觉醒。

觉醒对孟庆而言感觉极其漫长,但实际上很短暂,在孟庆的身形停止变化后,觉醒已然完成,他也从紧闭双眼的状态中睁开了眼睛。

睁开眼的一刹那,这个世界给孟庆的感受截然不同。

天地间莫名的能量被身躯吸引开始往身体里汇聚,那是不同于地、水、风、火四大基本元素之外的另一种能量:木能量。

没有调动侦测能力,孟庆此刻视野中的一切都有所改变。

他的瞳孔变成了宛如星辰般的光点,肉眼直接看穿了木质木屋,看穿了木屋外哥布林的整个身躯,甚至能够在几十米高的树屋上,看到土壤下方在流淌的地下河!

站起身,渐渐适应了天地间木能量无时无刻都在往身躯内汇聚的体验,孟庆推开木门。

门外是一大群等候良久的哥布林,更下方的地面则是哥布林们乌压压的脑袋。

整个大棒营地还能动的哥布林在这个时候都已经汇聚到此处,仰望此刻与先前相比判若两人的孟庆。

第82章 血脉力量(求收藏)

孟庆变高了。

此刻大概有身为人类十五岁时的身高,约五尺。

接近萝卜大棒的身高,和之前三尺出头的体格相比,怕不是长高了半米多。

他脸上身上没有一丁点疤痕,原本残存的胎记也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面孔也是有了不少调整,和原本的相貌相比更加精致。

耳朵依旧还是尖长的,但大小却缩小了很多,整个人也不像之前显得脑袋大身体小那么怪异,变得更加顺眼。

更为突出的是他的眼睛,任何看到孟庆眼睛的人,都感觉看到了天上的星辰,让人迷醉。

如果说之前的孟庆混在哥布林里,没有谁看到其相貌就难以将其从哥布林中辨认出来。

那么现在的孟庆,不管是立在哥布林群中还是出现在人群中,都是绝对的特例,是那么的出众,那么的鲜明。

“这,这,这……”

哪怕见识再多的哥布林,在这一刻也失声不知该说什么好。

萝卜大棒死死的攥住手里的传承手骨,如果不是孟庆推门从这里走出,换成在别的地方,打死他都不敢相信这是孟庆。

“叔叔,我觉醒了,真正觉醒了!”

孟庆开口后,众多哥布林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内心虽然依旧有太多不解,但现如今面前这个精致的不似哥布林的存在还是孟庆就好,还是他们认知中的晨星大人就好。

“那你之前……”

萝卜大棒欲言又止,如果现在的孟庆才算觉醒的话,之前表现出的超凡智慧又是从哪里而来?

“那要多谢猫妖们的一臂之力,危险让我提前觉醒了部分智慧,也是在今日才完全觉醒所有能力。”

必要的谎言还是要有的,至少比说实话更好用。

看到包括萝卜大棒在内的哥布林都放松下来,孟庆暗道一声罪过,穿越是他需要隐瞒一辈子的秘密,没有第二个人可以得知。

黄昏已至,兰雅多次皱眉被迫从修炼中醒来,今天这群哥布林像是发了疯一般一直在不停的大喊大叫,燃烧起的篝火光亮让本该昏暗的木屋里都显得很是亮堂。

“这群该死的哥布林!”

恨恨的暗骂一声,兰雅站起身来,敲动木屋屋门,好一会才把守卫叫来。

“什么事?”

守卫俘虏的哥布林如今都掌握或多或少几句人类语言,自打多了一个人类俘虏后,大棒营地就是兴起了学习人类语言的热潮,大家都以会说几句人类语为傲,这可是晨星大人点头决定的事。

“太吵了,你们在做什么?”

“你等一下,换人和你说。”

兰雅的追问换来的是哥布林含糊不清的话语,能和人类正面对话的哥布林,如今大棒营地少之又少,除了孟庆之外,一般都是由艾草出面与女骑士交流。

多日未下树,重新脚踏实地行走在营地中,承受着诸多哥布林狂热的欢呼,孟庆表情淡定,犹如被狂热追星粉追捧的明星一般视察整个营地。

觉醒之后的孟庆,给哥布林们带来的视觉冲击又不一样了,愣神是必须的,狂热也是理所当然的。

哪怕是哥布林也懂得什么是美与丑,如今的孟庆,比所有哥布林想象中的那种美还要超出,仅仅是颜值就足以折服所有大棒营地的哥布林。

视察完了营地,重新回到营地中央的巨树下,孟庆对自己的新能力有了一个初步了解。

他从血脉中获得的传承是非常完整的,包括两种天赋、两种术法、两种技法以及将术法与技法融合起来的特殊技能。

不知是否是因为他提前用侦测能力看透了血脉的所有传承能力才有这样的收获,总之这次觉醒对孟庆的帮助是非常巨大的。

在多次观察人类骑士修炼发现并不能效仿时,孟庆猜想问题出在自己身上,开始真正由外至内的观察自身。

多日闭关后他总算有了新发现,成功调动本身就存在于身躯内的血脉力量,这种调动可以说是人为的觉醒,但要比自然的觉醒更好。

觉醒之后的孟庆总算不用再担心没有办法变强。

虽然无法像人类骑士那样通过吸纳天地间的四系基础能量,但半精灵也有其他变强的办法,可能要早于人类成为骑士之前。

木系能量在丛林的密度多的超乎想象,仅是觉醒不到一会,孟庆都能感受到能量的积聚,远比曾经一夜吸纳月光之力吸收的能量要多得多。

“可惜,这种力量来源于血脉,还是没办法在普通哥布林中推广开来,还得想办法让大家一起变强才是,看样子出路依旧在那名人类骑士身上。”

轻抚树干宛如墙壁般厚重的巨树,感受着其中蕴含的那多的难以想象的木系能量,孟庆若有所思。

他抬头看向营地一角,在天赋能力望星瞳与侦查能力的帮助下,孟庆已经可以直观的来观察天地间散落的各系能量,这是一种哪怕半精灵都没能掌握的强大视角。

人类女骑士在孟庆的视野中此刻变成了一团水蓝色的轮廓,而普通的哥布林大部分都是白色,少部分有其他的颜色。

这些颜色其实就是能量的汇聚,代表他们对某系或多系能量有天然的吸引力。

“木与水系亲和是最多的,看来哥布林也只适合修炼这两系。”

得到答案孟庆收回视线,继而迈步向关押人类女骑士的木屋行去。

是时候面对面的和对方谈一谈了。

在这之前孟庆限于没有自保之力所以一直没有和对方真正接触,如今的孟庆已然有自信,在实力方面不逊色人类女骑士太多。

迟迟没有哥布林来接触,呆在木屋里的女骑士兰雅焦虑不已,外面的哥布林在狂欢,这对兰雅而言可不是什么好事。

哥布林痛快了,指不定就会有哪里的人不痛快。

由远及近的脚步声响起,数量很多,让兰雅终于打起精神来。

木门很快推开,预料中的那名哥布林少女艾草走了进来,此刻的艾草给兰雅的感觉很奇怪,对方脸上有着隐藏不住的喜悦,进屋没多大会,三五次的往后看去,模样小心谨慎。

“你找我是么?”

深吸一口气,艾草总算还知道要招呼兰雅,如今的她对兰雅的畏惧已经很少了,至少敢和对方面对面入座交谈了,这也有女骑士的气势着实被压迫住的原因所在。

“今天怎么这么吵?”

兰雅狐疑的望向屋外,没有能看到什么特别的地方,木屋是立在树杈上的,高出地面不少。

“今天,是一个大喜的日子,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当然要庆祝狂欢了。”

艾草笑的很开心,像是偷到了鸡的狐狸一般,笑的眼睛都眯起来了。

“什么喜事,能给我说说么?”

兰雅更加好奇了,哥布林们能遇到什么大喜事?

“你该知道的时候,自然会知道的。”

对此艾草摇头不言,没有孟庆的交待,她是不会主动暴露己方的秘密的。

第83章 无惧,直面骑士(二更求收藏求推荐票)

女骑士几次握紧拳头又松开,这种一头雾水的感觉很难受。

想到自己身为俘虏后她只能忍住不满继续道:“话说,你们一直关着我,到底准备怎么样,给个话吧。”

“唔,这个么,你该知道的时候,自然会知道的。”

艾草连连摇头,这不是她在保守秘密,她也不知道晨星大人关着这名人类女骑士到底要做什么。

已经这么久了,要杀早该杀了,难道真的如其他哥布林笑谈的那样,晨星大人准备让这个人类女骑士生小哥布林?

“啊啊啊啊啊~”

已经快要忍耐不住的兰雅,听得外面又一波吵闹的哥布林叫喊声,感觉浑身毛发都要竖起来了,憋了一肚子火的她,急需找一个发泄口。

“愤怒,只是无力的一种表现,人类,你在怕什么?”

就在面对兰雅的艾草忽然感觉到久违的畏惧有些退缩时,屋外传来动静,继而一道清澈的声音传入屋内,让屋里的一人一哥布林都是惊讶的站起身来。

“晨星大人!”

“晨星!”

前者是艾草惊喜的呼唤,后者是兰雅咬牙切齿的称呼,兰雅知道俘虏她的这群哥布林的首领名为晨星,但一直没能亲眼所见。

难道等下就能满足一直以来的愿望了么?

能亲眼看到那多次听闻并见证过不凡存在的哥布林真身了么?

“艾草,你出来。”

孟庆的声音从木屋门口传来,近在咫尺。

“是,晨星大人。”

艾草雁羽点头应是,看都不看之前还忽然生出惧怕情绪的人类女骑士,背对对方就是迈步走向木屋门口。

可以轻而易举决定艾草生死的女骑士兰雅并没有妄动,但她的身体此刻都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了起来,如果有把握的话,等下她必然会暴起。

木屋屋门推开,艾草惊喜的看向门口的孟庆,其他跟随孟庆的哥布林早已经无法进入艾草的视线。

孟庆的觉醒对艾草这样与孟庆年龄相符的哥布林的冲击是最大的,尤其是尚未成家的雌性哥布林,本身就仰慕孟庆的艾草,立在高出她许多的孟庆面前,真的有站不稳的表现。

“我和她谈谈,你先退下吧,其他人也退下吧。”

“晨星大人,那您……”

“不用担心,我敢直面她,必然有直面她的把握,放心。”

“遵命!”

包括艾草雁羽在内的哥布林都不好多言,但他们下了树并没有走远,而是立在树下不远处将木屋包围起来,任何异动发出他们都会第一时间上树保护孟庆。

半掩的木门缓缓被推开,立在木屋中的女骑士兰雅屏住呼吸,眼睛一眨不眨的看向木屋门口处,静待那期待已久的身影进入视线。

“久违了,人类。”

没有故作姿态,孟庆像是推开自家门那样轻轻推开木门进入屋内,篝火的光亮在木门推开时也照进木屋,在这些光亮的帮助下,兰雅第一次真正的看到了期待已久的晨星的真容。

“!”

难以置信的冲击让兰雅在看清孟庆时整个人很快晕乎乎的,她眼睛瞪得老大,嘴巴也是不顾仪态的张大,仿佛这样就能缓解内心的震惊一般。

人类少年的身躯、精致到犹如传闻中精灵的面孔、灿若星辰的眼睛以及那微微翘起的嘴角,面前的这名哥布林,除了那与人类不同的绿色皮肤外,其他的非常符合兰雅的审美,属于兰雅生命中仅见的俊俏。

“你就是晨星?”

兰雅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开口说出这句话的,她可以确信,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一定是颤抖的。

“晨星大棒,正是我。”

孟庆内心很是畅快,从面前人类的惊诧表情中他就能知晓,觉醒后的自己的相貌在人类世界处于什么地位,或许还比不上传闻中的精灵,但绝对不弱于人类中的顶尖者。

上辈子生在一个看脸的世界结果只有一张大众脸的孟庆,总算体验了一把出门只需要刷脸的感受,兰雅在观察他的同时,他也在观察对方。

一米七五甚至更高一点的身高,栗发蓝瞳,前凸后翘,非常符合孟庆曾为人类时的审美观。

换成在地球上踩上高跟鞋,仅是身高让多数男性都要羞愧的低下头。

不仅如此,她暴露在外的小臂给人一种紧绷的感受,仅凭视线都能判断出这双手臂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孱弱,而是拥有巨大的爆发力。

知微的侦测能力让孟庆能够看到兰雅细致到每一个毛孔,对方身着的衣物并不能阻挡他的视线,不过这并没有让他有别样的感受。

能够看到血肉深处的孟庆,还没精虫上脑到那个地步,即使半精灵血脉觉醒了,孟庆如今的哥布林身躯还没有完全成年呢。

“你的身体在积蓄力量,水系能量开始往双臂汇聚,准备暴起么?抱歉,我已经看穿你的全部了。”

在长久的沉默过后,还是孟庆开口打破了沉默,面对表情从震撼转为平静的人类女骑士,孟庆动也没动,依旧立在与对方相隔三米多的距离。

“看你脚下。”

眼见对方似乎还有暴起的打算,孟庆努努嘴。

兰雅保持警惕低头观察了一下,这才发现不知何时,从脚底到大腿部位,已经有两团相互缠绕的树枝,灵蛇一般的将她的双腿包裹住,就差紧紧捆缚的最后一步了。

“这是你的能力!”

兰雅连续紧握几次拳头,不得不在之后气馁的松开。

在这之后她得以看到一段神奇的画面:

缠绕但没有紧紧勒住她双腿的树枝,拟人般的分散开来,向着孟庆弯了弯身躯,而后神奇的逆生长,最终收缩回木地板下的树干内。

而之前被刺穿的木地板,也在之后神奇的开始合拢,木屑似乎都带上了生命,各自回到了各自之前待的地方,片刻后破碎的木板就合拢成原本的一整块。

“这方天地,本身就是由能量构建,只要能量充裕,即使是天也能开一个口子,即使是地也能翻转过来,即使是河流也能升到天空,你说是不是?”

孟庆没有直接回答对方的问题,而是用另一种方式给出答案,他平静的开口,说出的话语中让人一听就觉得蕴含莫名的道理。

兰雅听懂了孟庆话里的意思,对此深深的感觉到了震撼。

她不知道,眼前的这名哥布林,到底获得了怎样的奇遇,才能在实力与见识方面都表现的如此不凡。

第84章 俘虏养成计划【一】(三千五大章新一周求推荐!)

“在丛林里,看样子你是没办法拿我怎么样的了。”

微微蓄力,孟庆伸手重新构建了两把由树枝制成的椅子,原本木屋里空荡荡的只有稻草铺成的床铺,如今第一次有家具出现。

“我承认,你表现出的能力与智慧都让我为之惊叹,但想让我就此改变想法是不可能的。

你是哥布林,我是人类,我们先天就有大仇,如今更是仇深似海,没有回旋的余地。

我问你,在半个多月之前,你是否在这片丛林中,击杀过一名人类骑士与扈从?”

没有接受孟庆的好意入座,女骑士兰雅立在原地,目光复杂的望着悠然入座的孟庆。

如今的她已经没有了暴起的想法,在孟庆露过这一手后,她能突袭孟庆成功的可能性已经无限趋于零。

“果然,我就知道得有后续,是的,是我杀的,一名中年人类男性骑士,着甲,持枪,有一脸络腮胡,掌握着土系力量。”

孟庆叹了口气,之前的事情还是来了后续,听面前女骑士的口气,似乎和那名被杀的人类骑士有关系,这让孟庆知道,与对方缓和的可能无限趋于零了。

“我杀了你!”

兰雅无法忍受内心的悲痛,不顾手脚的捆缚就准备大步越出,对此孟庆的反应是一动不动。

果然女骑士没能跨出那一步就是被绿蚕丝困住的脚腕影响直接摔倒在地,即使如此对方也没有放弃,以爬行的姿势向孟庆靠近。

“何苦呢?”

孟庆叹息一声,站起身来,之前坐着的椅子快速变化,张牙舞爪的向着女骑士迫近,短暂的数秒钟时间,就将其整个捆的只剩下一个脑袋还露在外面。

“他是你什么人?丈夫?”

孟庆看到女骑士眼眶不断流淌下的泪水后,怔了怔后询问道。

“我杀了你,杀了你~”

对于这一询问,兰雅只是无力的用声音回应,她整个人被树枝捆缚住半举在空中没有一丁点借力的地方,如果冷静下来她还可以有其他的杀招,奈何她现在整个人的精神都已经混乱了。

“我认为,你是还没看清楚局势吧,俘虏!”

对于这样的回应,孟庆眼睛闭上再睁开,目光已经变得冷冽,他抬起手,一条长长的树枝就是从地板下钻出直接进入到孟庆手中,继而从地板处断裂开来,一根短鞭就此成型。

熟悉的鞭打体验,让兰雅终于从浑浑噩噩中苏醒,她咬紧牙关一声不吭,任凭树枝制成的皮鞭落在身上,只是偶尔抬起头来,看向孟庆的目光冰冷不带一丝感情。

“看来打是打不怕你了,唔,也许该换个办法,让你清醒清醒。”

发现鞭罚已经没有多大效果后孟庆也没继续浪费时间,丢掉鞭子后他思考着,如此姿态让身为俘虏的兰雅内心生出不好的感觉,下一刻猜想变成了现实。

本身被卸甲的兰雅感觉身体被树枝带着移动,从水平对着地面变成头下脚上,可以看到她的腿部在不停的挣扎,但无法挣脱灵蛇一般不停移动的树枝。

“我曾经听说过一种可怕的刑罚,对于女性尤其有效,据传闻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没有首尾只有触手的魔物,它抓到人类女性后,就会用触手塞满对方。

人类,你想试一试被树枝塞满的体验么?”

表情温雅足以成为幻想中完美伴侣的孟庆,用温和的语言,描述着让人不寒而栗的残酷惩罚,话音刚落就是让兰雅整个人剧烈的颤抖起来,甚至发出了自己都没想到的话:“不要!求求你!”

树下,哥布林们站立不安,木屋内的动静不小,还有声响传出,但没有孟庆发话,没有哪个哥布林胆敢上树。

在艾草听到部分对话后整个人都傻眼了,立在原地不知所措,最后在确定孟庆没有危险后捂着脸就是跑远,留下一群更是不知所措的哥布林。

手指勾动,让女骑士完成了一百八十度的调整,孟庆上前来到女骑士面前。

如此近距离,他可以嗅到对方身上因为长时间没有清洗带来的汗味,完全没有什么所谓的女人味。

同样兰雅也能闻到孟庆身上散发的清香,犹如林间最香甜的花香,如此差别,让兰雅不由自主的因为羞愧低下头。

“你是俘虏,我的俘虏,听我的话,记住了么?”

抬手勾起对方的下巴,孟庆以一个非常经典的反派姿势对着女骑士发出宣告。

目视着面容犹如精灵但内心堪比恶魔的孟庆,女骑士兰雅内心的防线被攻破了一层,她想要低下头却做不到,情急之下她做出了小孩子才会做的举动:唾了孟庆一脸。

“呵,弄的我真的像是一个大反派了。”

咳嗽了两声,虽然没有观众,但孟庆还是觉得非常非常尴尬,没办法啊,人家都唾你一脸了,你还能怎么办,唾回去么?

“从骨龄可以判断出你的年龄还不到三十岁,如此年龄,拥有着比普通成年男性强大许多的实力,肯定不会轻易被我一个哥布林俘虏,是这样的吧。

唔,你居然还是完璧之身,稀罕稀罕,估计有后台吧,不是说人类世界都是淫乱不堪的么,你这样的女骑士,不该是贵族的禁糜么?

成为骑士并不简单吧,想来你应该有助力才能成为骑士,那么之前你问的那人的身份也可以猜测的到,应该是你比较亲密的人,或者是兄长,或者是老师。

哎,他死的其实挺惨的,被几十号哥布林用钉锤活生生的砸死,之后掀开头盔,脑袋都开花了。

不过我让哥布林挖了个坑把他埋了,算是给他留了一个最后的尊严。

知道为什么么?

因为我懂得人类,如果不是逼不得已的话,我是真心不打算与人类为敌的。

大家和和气气的各过各的,不好么?”

在孟庆展开了话语攻势后,兰雅表情数变,几次想要说话最终还是忍住了。

当孟庆变得越来越话痨的时候,兰雅终于无法忍受爆发了,先是积蓄的水系能量化作一只箭吐出,被孟庆轻而易举闪避过后就是一连串孟庆都没听真切的喝骂。

“你这个卑鄙的、该上绞刑架的恶魔!为什么你会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突袭无功后,兰雅有些崩溃了,自顾自的说着话,都没用孟庆套话就是把部分消息暴露了出来。

“原来是你兄长啊,还不是亲生的,确实可怜。

不过,你知道么,在他造访这片丛林之前,我的一个兄长也死在了丛林里。

他是我叔叔的孩子,算是血缘关系比较亲近了吧。

他死在猫妖的夜袭之下,打退猫妖之后,我近距离的看了,整个脖子都被猫妖划开了,血都快流干了,死的不能再死了。

知道我怎么做的么?

我带上营地里的战士,找到了那群猫妖的老巢,一个接一个的将它们扒皮剔骨,大卸八块,放到锅里煮熟,包括它们的首领,它们的精神信仰,一只月光猫妖。

我猜测,现在的你若是有能力的话,估计也会把我扒皮剔骨大卸八块放到锅里煮了吧。”

孟庆用手轻轻的在兰雅脸上拂过,兰雅几次欲咬都没咬到,只能恨恨的闭上眼。

孟庆讲完后,兰雅睁开眼睛,目光带着仇视望着孟庆:“我恨不能喝你的血,吃你的肉!”

“那就来吧,我知道,仇恨终归要发泄,堵不如疏。”

对此孟庆的反应超乎兰雅预料,他伸出手,就那么放在兰雅嘴边,目光平静,即使兰雅死命咬下去的时候,依旧眉头都不眨一下。

“咔吧~”

活生生咬掉孟庆一根小指连带骨节之后,兰雅真的咬牙将血肉咽下肚,而后咧开嘴,脸上带着仇恨得报的痛快笑容。

“为什么?”

兰雅没有笑多久,脸上的笑容就是顿住了。

她望向孟庆,表情极其复杂,那只本来完美的手被咬掉一根手指后,变成了带有残缺的美,甚至兰雅都生出一种破坏了这份美的罪恶感。

她不明白,孟庆为什么会纵任她这么做,这没理由,完全没理由。

“满意了么?不满意你继续。”

孟庆脸上依旧带着笑容,手臂也没缩回。

“你不疼么?”

兰雅的心终于被搅动了,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疼痛都能视若无睹的存在,孟庆这个特别的哥布林接二连三给她的冲击,让兰雅真的快要不知所措了。

“人已经杀了,以命抵命我做不到,你要喝我血吃我肉这倒是能做到。

疼,但远不如我族千百年来一直承受的疼痛。

还是那句话,我视人类一直都不是生死仇敌,如果可以的话,我很希望和人类建立良好的友谊,不过从你身上我没有看到太大的希望。

不过不要紧,我有的是时间,正好也有你这个俘虏,我打算尝试看看,要怎么样的行为,才足以改变人类根深蒂固的思维,让人类对我哥布林一族产生改观。”

收回手臂,用为数不多的月光之力治疗伤口,孟庆并不后悔之前的行为,断一根手指的伤势,当下对他没有影响,日后更加没有影响,他连血脉的力量都提前觉醒了,还治不了一个断指么?

“你在做梦!”

兰雅的心颤动了一下,她在与孟庆对视之后低下头,情绪复杂,只是不断的重复这句话。

“是不是做梦,试了就知道了。”

孟庆笑道,主动松开了捆缚女骑士的树枝,对方摔落在地上,甚至没有爬起来。

她现在都不知道要做什么才好,空有一身斗气,却无法真正奈何孟庆怎么样,真正伤到孟庆的办法还是孟庆把手递到她嘴边让她咬。

“聊一聊吧,就聊聊修炼,或者你的过去,有一句话说的好,既然无法改变,就要学会享受,你这个俘虏应该会当很久,你要学会适应。”

孟庆重新坐下,他的时间非常充裕,有足够多的时间在这里和对方耗下去,事关更多哥布林的实力提升,他必须要从人类骑士嘴里得到更多的东西。

“我是不会和你说半个字的。”

“女人啊,口不对心。”

“嗬,你知道个屁。”

“我看你想被树枝塞满了。”

“卑鄙的哥布林!”

“你也好不到哪去,我问你,之前丛林里一群哥布林是被谁杀的?”

“你算是问对了,我杀的,来杀了我吧,来报仇啊,给你那些族人报仇啊!”

“杀那些小的还不如你膝盖高的哥布林,很有成就感是吧,你杀我一个看看,让你来杀。”

“能杀,你早就变成八块了。”

“说我卑鄙,你也彼此彼此啊。”

……

第85章 俘虏养成计划【二】(第二更求收藏求推荐)

清晨,对话仍然没有结束,从开始的拘束到后面的狂放,放飞自我的女骑士多次语出惊人。

她是觉得复仇无望自暴自弃了,对面前的哥布林也没有丁点优势,只要还能喘气,她不吝啬和对方在语言上分出胜负。

“我要放风!”

忍了许久后,女骑士终于无法忍受了,主动打断孟庆的话。

“你直说要撒尿不就行了么,这么大的人了,连小孩子都不如。”

孟庆撇嘴,之所以两人的话如此放得开,要归功于半夜时两人对人类与哥布林的身体区别进行的讨论,孟庆嘲笑女骑士这么大了还没被男人看中,兰雅反讽孟庆知道个屁。

“是是是,我要撒尿,让我出去。”

兰雅如今在孟庆面前完全不知道羞涩为何物了,如果不是种族的差别,两人已经熟的堪比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

“就地解决呗,你不是这么做很多次了么?”

孟庆脸上带着洋洋得意的笑容,他等了一晚,未必没有等待女骑士出糗的现在。

“你这个……”

“卑鄙的哥布林,不用你提醒,我知道。”

孟庆的抢答呛的兰雅不知说什么好,她站起身,几次来回踱步,最终恨恨的望着孟庆,咬牙闭上眼睛,全当孟庆不存在。

淅沥沥的水声伴随的是孟庆悠哉的口哨声,女骑士羞愧欲绝,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渡过这短暂的时间的。

“很白很大,看起来好生养。”

等难以言表的体验过后,兰雅睁开眼睛就迎来孟庆这么一句话,差点没缓过气来晕过去。

“怎么,觉得亏了,没事,我让你看过来就是。”

“滚远点,你这个卑鄙的哥布林!”

“继续继续,话说,你在被俘虏之前,打算过什么时候要孩子么?”

目标尚未达成,孟庆没有放弃,他真的打算从内心深处攻破兰雅的抵抗,这是一次尝试,一次需要非常漫长时间与精力的尝试,远比实力上的征服更加困难。

“你怎么这么多话要说?”

兰雅侧头眼睛微微闭起,不愿搭理孟庆。

“闲着也是闲着,无聊啊。”

“我觉得,以你的身份,早该妻妾成群子孙遍地才是,哥布林不也是总喜欢将希望寄托到后代身上么?”

“如果你自己都无力完成的重任,交由后代来完成,觉得残忍么?太想当然了吧。

在没有绝对稳定的生存环境之前,要孩子就是在害他。

还有,我叫你老女人不是没原因的,我才五岁半呢。”

孟庆说到最后,露出一个足以成为经典的羞涩笑容,哪怕兰雅依旧在敌视对方,都不得不表示,这一笑真的勾魂。

“一点都不像,哪怕人类活了五十岁的人,我也不知道有谁有你这么狡猾。”

怔了片刻后兰雅移开视线,内心很是惊讶孟庆的真实年龄,才五岁半的哥布林就如此不凡,她不敢想象未来几十年孟庆会做出何种惊天动地的事情。

孟庆拥有精灵(半精灵)血脉的事情已经毋庸置疑,不管是体型相貌还是普通哥布林绝对没有办法掌握的植物催动能力都是如此。

“接上之前的话题,你为什么不要孩子,是眼高于顶没有中意的男人,还是不打算要后代?”

孟庆对这样的话全当是夸赞。

“不想要就是不想要,哪里有这么多问题。”

兰雅有些暴躁的回答,她的精力有些不济,很想休息,但孟庆在,她是没办法休息的了的。

“唔,我想到了,在这之前,你们一群人里有一个人类男性骑士很强,他是你什么人?

他那里还有一份仇没报呢,迟早我要连本带利收回来。”

想到蝉的死,孟庆眼睛不由得闭起,蝉的死是他难以忘却的遗憾,远比没有多少交流的表兄死去更加让孟庆惋惜。

“你?算了吧,你对上他,最多撑半分钟,要么跑要么死。”

兰雅侧着头望着孟庆,脸上带着毫不掩饰的嘲讽,她能判断出孟庆的大致实力,克制她,但克制不了敏捷的萨克。

“哟,你相好啊,这么向着他。”

孟庆嘴里就没有几句好听的话,句句都让兰雅很难受。

“相好怎么了,关你屁事啊。”

兰雅闭上眼睛,萨克留给她的已经没有值得回忆的甜蜜,有的只是普通再普通不过的日常。

“相信么,迟早有一天,短则三五月,长则一两年,我要把他的脑袋砍下来,放到你面前,希望那时候你还能这么嘴硬。”

孟庆带着笑容说出残忍的话语,兰雅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睁开眼望着孟庆,目光复杂。

“你该杀了我的。”

兰雅旧事重提。

“你可是我第一个俘虏,杀了干嘛,我打算让你亲眼看着,我族是怎么一步步崛起的,回头再把你放回去,让你写一本哥布林的成长史,畅销人类国度,岂不美哉?”

“你的野心还真是大的可以啊,但你要知道,你遇到的不过是王国边陲的一个男爵领,迟早会有更多更强的骑士来讨伐你的,你活不了多久了,哥布林。”

“我知道,所以我会尽快的变强的,强到不管敌人是什么实力,我都能坦然面对,你要相信一个有精灵血脉的哥布林能做出多么神奇的事情。”

“我倦了,要睡了,你自己幻想吧。”

兰雅低着头开始打瞌睡,她真的忍不住了,被孟庆拉着说了一晚上的话都没睡,是谁都扛不住。

“你敢睡我就睡你。”

流氓孟庆语出惊人。

“你才五岁半,睡我你够么?反正我是有机会就会杀掉你的,不信你试试。”

“试就试么,也许咱们会成为一段奇闻的主角,你猜咱们的遗体被抬到人类世界参观,人们会说什么?

哇,这名女骑士好伟大,趁被哥布林睡的时机和哥布林同归于尽了,咱们给她立个雕像吧。

亦或者是,这个女骑士好白,被哥布林睡了,真可惜啊。”

“知道么,你的心里住着一个恶魔,它迟早会杀死你,一定会!”

兰雅睁开血红的眼睛,死死的望着孟庆,而后一言不发倒头就睡,孟庆再说什么她也不打算问了,她的内心防线已经不知道被孟庆攻破多少层了,还能扛到哪一会也是一个未知。

“恶魔么?变成哥布林的那会,我已经不再是纯粹的人类了,恶魔又如何?”

孟庆无声的低语着,见女骑士真的就此睡下,嘴角翘起,整个人也是凑了过去。

“你做什么?”

兰雅保持的警惕让孟庆靠近时不得不睁开眼睛。

“睡觉啊,你要知道你的身份,连你都是我的,更别提这个木屋了。”

“你这是在作死,我会咬断你的脖子的。”

“试试啊,看你先睡着还是我先睡着。”

……

第86章 俘虏养成计划【三】(第三更求收藏推荐支持)

凌晨,女骑士蓦的从噩梦中惊醒。

她做了一个非常坏的噩梦,等到被惊醒后才发现,梦里那些噩梦般的体验,有一些是现实因素带来的影响。

头都不回她就能感受到孟庆流氓般的贴在她身后,一只手还不老实的放在她大腿上,另一只手环绕着她的脖颈。

这样的近距离接触已经无法再让兰雅感觉到如何羞愤了。

她在这之前反抗过斗争过都是被孟庆压制了下去,为了不落得赤身露体的下场,兰雅只能忍住冲动。

在成为俘虏之前,兰雅在蔷薇镇见过男爵的俘虏,那是一名体型魁梧如牛的牛头怪。

只不过如今那名牛头怪早已经死了,死在日以继夜无休止的劳碌之中。

累死的牛头怪真的是皮包骨般消瘦,粗大的骨节即使隔着皮肤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即使是廉价到不值几个铜板的野草,那名牛头怪俘虏都没有能够每日饱餐,而在它死后,它的骨肉成为了众多男爵仆人的美餐,连兰雅都还记得萨克带来一条类似牛的后腿的肉块,那是男爵给骑士们的赏赐。

下意识的抿嘴,嘴里依旧还有残留的血腥味,哥布林的血也是红色的,只是红的没有人类那么纯粹。

孟庆的右手就垂落在兰雅下巴附近,只要想的话,兰雅可以再从孟庆手上咬下一块肉来。

但她没有这么做,复杂的内心让她已经无法做出这样的事情。

她微微侧头,看清了双目紧闭俊俏的不似人类的孟庆,那是哥布林完全无法奢望的颜值。

之前的二十多年,兰雅从未想过会有一日她会与传闻中淫邪卑劣的哥布林同床共枕,但命运就是如此可笑,现如今的她真的处于这么一个境地。

即使没有进入修炼状态中,仅凭肢体的接触,兰雅都能感受到孟庆身躯对天地间某种能量的吸纳,这一速度远超她对水系能量的吸纳。

对方未来必然会成为人类以及其他种族的大敌!

兰雅此刻清楚的知晓这一点。

如果可以的话,兰雅非常想要在这个时候杀掉孟庆,但她几次犹豫后,手臂还是没有伸出去。

她已经被孟庆多次惩罚过了,孟庆在一次次的容忍她的肆意妄为她也发现了。

这种事情发生在人类与哥布林两个完全不同的种族身上是十分神奇的事情,换成孟庆是俘虏,哪怕对方有再高的价值,兰雅估计也只有杀之后快一个想法。

有那么一瞬间,兰雅差点把孟庆当成了人类的少年,当成会一直陪伴走下去的伴侣,这是孟庆的颜值给她带来的错觉,在之后她深深的为这一念头而羞愧。

兰雅可以发现,每多被哥布林俘虏一天,她对过往的记忆就遗忘一丝,未来的路在哪里兰雅依旧没有找到,有的只是无尽的迷茫。

清晨,饥饿让兰雅从睡梦中惊醒,她第一反应是检查身上单薄的衬衣,发现完好无损后松了一口气,这是兰雅如今的底线所在,没有被哥布林触及底线时,她的忍受能力在一点点的被提升。

那名叫晨星的哥布林已经不在身旁了,感受着清晨的凉风吹过后背,兰雅不禁蜷缩起来抱住胳膊,早晚的天是越来越凉了。

起身来到木屋旁,尝试推了推木门,发现木门没有上锁后,兰雅心中一惊,轻轻推开木门后,映照在晨光下的哥布林营地就此进入眼帘。

壮硕的哥布林列成整齐一致的队伍正在操练,老幼哥布林正绕着几口铁锅在忙碌,哥布林孩童大口的嗅着空气中的肉香垂涎不已,同时也有不少哥布林坐在树杈上,远望正在训练的哥布林,这是年迈亦或者有残疾、无法被选中成为战士的哥布林。

训练的队伍前方,那名特别的哥布林也在以奇怪的姿势站在那里,仅是瞧了几眼,兰雅就为之震惊,对方居然在进行骑士扈从必须修习的站桩法,是为日后骑乘在做准备。

在兰雅的视线落到孟庆身上时,孟庆也感受到了落在身上的视线,他不动声色的转头看去,看清是兰雅后,他展颜一笑,笑的颇为灿烂。

兰雅很快发现,今天她所享受的待遇明显得到了提升,所谓的放风时间已经取消,即使她从木屋内走出也没有被限制行动,第一次可以坦然行走在满是哥布林的营地中,对兰雅也是一个极其新奇的体验。

不知道是否是那名特殊的哥布林交代了什么,普通哥布林在看到兰雅的时候已经没有之前的畏惧,当然保持必要的距离还是应该的。

怀着忐忑的心,兰雅行走在丛林间属于哥布林的这处营地,她可以清楚的看到营地中央那颗雄伟的巨树,如此大的巨树,第一次见就让兰雅惊叹不已。

没走多远,兰雅手里就被一群哥布林塞满了各式各样的水果,有的不过是林间随处可见的浆果,有的则是在丛林外的人类世界都价值不菲。

像是一名被邀请而来的客人一般,真实身份是俘虏的兰雅对此很不适应,但饥饿的肚子让她没有拒绝这些水果。

找了一处视野开阔的地方,兰雅高坐在树杈上,吃着水果,静静的注视着林间空地操练的那群哥布林,视线多次落在孟庆身上,久久没有移开。

“开饭了!”

打破训练气氛的是哥布林的破锣嗓子,兰雅心中一惊,望见哥布林们一哄而散围到锅灶边时也明白,这是哥布林的吃饭时间。

“吃点么?”

不知何时孟庆已经来到了树下,立在那里对着树杈上高坐的兰雅询问道。

“已经饱了。”

丢掉手里的果核,兰雅从树杈上一跃而下,和一大群哥布林争食这种事情她还做不出来,即使再饥饿也不会这么做。

“感觉怎么样?”

孟庆也没有勉强,立在兰雅一侧。

两人不紧不慢的在树冠依旧浓密的巨树下绕行,虽说已经到了秋天,但这颗不知名的巨树似乎没有落叶的意思,但也没有果实结出,到底是什么品种孟庆可弄不明白。

“你指什么?”

兰雅一脚踢飞脚下的树枝,呼吸着林间清新的空气,心情多少好了不少。

“我的士兵。”

“抱歉,我没看到什么士兵,只看到一群乌合之众。”

兰雅有话说话,很是干脆的呛了孟庆一句。

孟庆笑笑不以为意,顺着这个话题继续聊下去。

“你认为,怎样才不是乌合之众,才能称之为士兵?”

“行令禁止,如臂使指,大约能算是吧。”

兰雅想都没想就回答道,这是骑士也需要学习的统兵之法,虽然从未带领过士兵作战,但兰雅也有所耳闻。

“嘘~”

嘹亮的木哨声由极近处响起,兰雅错愕的转过头,就见孟庆嘴里多了一枚木哨,正在用力的吹动。

第87章 打个赌(求收藏求推荐票)

感觉到视野中有异动,兰雅转过身,继而忍不住屏住呼吸。

在她的视野中,原本乱七八糟乌压压一大团凑在锅灶旁的哥布林,在哨声落下后,不管手上是什么东西立刻放下,拔腿就往巨树下的空地奔跑而去。

短短的十几个呼吸时间,上百哥布林就已经列好十排,林间除了呼吸声外,已经没有了任何多余的声响。

“如何?想法改变了么?”

孟庆放下木哨,嘴角带笑注视着依旧处于震惊状态的女骑士。

“你,他们……”

这真的惊到兰雅了,她没料到,之前看似不堪一击的哥布林,居然会有如此行令禁止的一面,别说十几个呼吸,就是一百个呼吸之间,换成民兵都难以在进餐的时间完成列队。

“行,你赢了,行令禁止这方面比我想象的还要完美,但这又怎么样,哥布林太弱小了,弱小到这么一群,三五名骑士带上十几米扈从就能轻而易举的屠杀干净。

行令禁止,能提升哥布林那弱小的实力么?”

兰雅侧头看向孟庆,语气很是激烈,这群哥布林让兰雅感觉到了畏惧,尤其是在哥布林们投来统一的视线时。

“实力,还是可以提升的,弱小也有弱小的好处,那就是提升空间巨大。

做个交易怎么样?”

孟庆此刻背着阳光,在兰雅看去,此刻的孟庆却像是传闻中最喜欢引诱生灵做交易的魔鬼一般可怕,甚至都没询问是什么交易,兰雅就强硬的拒绝。

“休想!”

“你都不问问什么交易就拒绝么?”

“没可能的,我不会和你做任何交易的。”

“如果,交易的内容是你的自由呢?”

孟庆的话犹如利剑直插兰雅内心,她面色复杂的望着孟庆,久久不言。

“三年,三年后我给你自由,天地之大无处不可去,但在这之前,你需要按照我的意思完成各种任务。”

“我信不过你,你反悔了我又能怎么样,这不公平。”

“你,有的选么?”

孟庆的话让兰雅哑口无言,是啊,她有的选么?

一方面是缥缈到捉摸不到的自由,一方面是铁一般真实的俘虏身份,兰雅发现自己还真的没得选,似乎只有按照哥布林的意思来做这次交易。

“你想要什么?”

许久之后,见得那群哥布林依旧立在远处一动不动,兰雅只觉被盯得很难受,甚至没有勇气去与那么多的哥布林对视。

“很简单,教我怎么成为骑士,仅此一个条件。”

“这不可能!

你一个哥布林也想成为骑士?

即使我想教你,你也没有希望,这乃是神灵赐予人类的天赋,唯一的天赋!”

“那换个条件,教她成为骑士,甚至无需成为骑士,让她知道怎么才能更加接近骑士就可以。”

见兰雅语气激烈,孟庆也没继续坚持,他唤来早已经守候在一旁等待命令的艾草,艾草面带恭敬的来到孟庆身边,躬下身,让孟庆的手掌落在她的后脑上。

兰雅沉默了,视线从孟庆身上移到艾草身上,艾草也是抬起头看向她,目光中有着掩饰不住的渴望,宛如当初她兰雅望向骑士柯蒂斯时对实力的渴望。

“你若愿意,今日起我就让艾草侍立在你左右,任你差遣。

不仅如此,除了离开营地这一要求不能应允外,哪怕你想要天上的星辰,我未必没有办法帮你取来。

你口口声声说骑士是神灵唯一赐予人类的天赋,真的是这样的么?

你没有教过哥布林,怎么知道哥布林无法成为骑士呢?

神眷人类,难道神弃哥布林么?

打个赌吧。”

孟庆的话犹如大鼓,一次次的敲打在兰雅心头上,让她的坚持一再松动。

怕不是过去了有半个小时,沉思的女骑士这才抬起头来,视线从艾草身上移开,落在沐浴在晨光下的孟庆,咬牙道:“你输定了!”

“输也比不试要好啊,不试的话,怎么知道没有希望呢?”

对艾草使了个眼色,望着乖巧的侍立在女骑士兰雅身侧的艾草,孟庆自言自语道,他回头看向天空,透过树梢能够看到天际那火红的太阳。

如果太阳也会照耀蝼蚁,神是否会眷顾哥布林呢?

……

“可恶!人被那群骑士带走了!”

荆棘领,本来打算在山茶子爵一行人离开后行动的两名半精灵,混在人群中目视着离开男爵城堡的队伍脸色铁青。

两名半精灵好不容易打探到这里有半精灵同族的踪迹,还没来得及动手,山茶子爵就带人来了,走的时候还把那名半精灵同族带走了。

如果是普通的贵族队伍,两名半精灵咬咬牙也就拼了,偏偏跟随贵族同行的有中阶骑士,这样的战斗力即使是半精灵也不敢轻易招惹。

“走,弄清楚他们的去向。”

商量片刻,两名半精灵打定主意,不能就这么放弃。

在酒馆花了几杯酒钱,两名半精灵打探到匆匆到来又匆匆离去的贵族来历,还是一名子爵,至于去向原本大家都不知晓,但看其离开时前进的方向,肯定可以确认是荆棘领更南方的野蔷薇领。

“一名子爵,没重要的事情,是肯定不会不辞辛劳赶这么远的路去到最偏远的男爵领的,里面一定有问题。”

“好像,这里再往南就是南方丛林了,不会是魔物暴动提前了吧。”

“没这么快,咱们跟上去吧,看个究竟,找机会把人抢回来。”

远远的缀在贵族的队伍后面,两名半精灵一直奔行了一整个白天,累的筋疲力尽才在夜幕降临之前混入到野蔷薇领的男爵城堡所在城镇。

即使是半精灵远超人类的身躯也疲惫的不行,两条腿的追四条腿的就是这么费劲。

“有点不对劲啊,这里的人,怎么感觉都忧心忡忡的。”

没有走正门进入镇子,两名半精灵凭借天赋能力潜入到人类城镇中。

她们很快发现蔷薇镇不同于荆棘镇的地方,哪怕荆棘镇并没有野蔷薇镇繁华,但夜幕降临后还是很热闹的,哪像这里,天一黑路上连几个人影都看不到。

酒馆是最适合打探消息的地方,费了一番功夫,两名半精灵才在镇上找到了唯一开业的酒馆。

第88章 墨菲、墨玉(求推荐票)

矮人埃德酒馆,钢铁正门被推开,两名头戴兜帽身着布衣的身影推门进来,腰间挎着弓,一副远行归来的游侠打扮。

酒馆里的客人不少,远比外面看起来更加热闹一些,或许也有其他酒馆都未营业的原因。

推门进来的两人并没有让原本的酒客过多的注视,但酒馆的主人,山地矮人埃德还是注意到了来者的不寻常之处。

在两人坐上酒柜前高椅的时候,山地矮人埃德用低不可闻的声音先行询问道:“什么风把半精灵吹到这么偏僻的小镇上来了?”

“矮人,你能来,我们就不能来么?没想到这么偏远的人类贵族领也能见到矮人,你们可真是无处不在。”

半精灵对待矮人的态度比人类好很多,两族的关系通常情况下都是友善的,矮人也没有垂涎半精灵什么,通常情况下无争的矮人和各方友善势力的关系都不错。

“别这么呛,今时不同往日,有人类子爵造访,莫不是你们冲他而来?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建议你们出了镇子再动手,可好?”

给两名半精灵倒了一杯果酒,矮人试探着询问,半精灵一般不会经常出没人类世界,但一旦出现就可能会有人类倒霉,尤其是贵族。

如果有人类贵族在蔷薇镇被杀的话,矮人埃德虽然不会有多大麻烦,但还是会觉得棘手的,酒馆的生意肯定也会受到影响。

如今的蔷薇镇已经够糟心的了,老矮人不想在临走时还被各种烦心事影响到。

“你管不着。”

半精灵撇撇嘴,虽然在和矮人对话,但兜帽下的尖耳早已经竖起,在从杂乱的对话中找寻有用的消息。

“哎,越来越乱了,这小地方看来真待不下去了。”

感慨最近一段时间比之前几年遇到的糟心事都要多的山地矮人叹息一声,没有继续多言。

他的话看起来在这两名女性半精灵那里不好用,换成是男性半精灵的话,或许看在美酒的份上还会给他一个薄面。

“你们领地最近死了很多骑士?”

从酒客的对话中听到不寻常之处,半精灵放下酒杯看向山地矮人。

“打听消息要收钱的,一个问题一枚银币。”

埃德眼睛都没眨一下,他确实兼职消息贩卖,酒馆么,本身在消息不流通的当下就是最适合收集消息的地方。

“钱钱钱,人类是这样,矮人也这样,这些破金属,有什么用?”

恨恨的掏出为数不多的银币递给山地矮人,那名半精灵自言自语道,语气很冲。

“有用啊,你第一次出门闯荡么。”

埃德看到银币表情好了许多,给钱就是客,管他什么客呢,反正都呆不久。

“呃~”

半精灵被呛到了,她还真是第一次出门闯荡。

“抱歉,我同伴有点上火,还是我来问吧,野蔷薇领最近发生的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和骑士有关的。”

另一名半精灵开口了,她的声音更加婉转一些,可以判断年龄比最先的那名半精灵要大不少,或许是她的长辈。

“这种事,其实问谁都能得到答案的,但肯定没有老矮人我这里得到的消息全面、靠谱。

确实,最近野蔷薇领死了好几名骑士,之前失踪了一个,后面确认已经死了,确认消息的是野蔷薇领实力最强的骑士,初阶高位实力,他和四名骑士进入南方的丛林,走出丛林的只有他一人。”

“其他人呢?”

另一名半精灵忍不住插话。

“死了呗,还能怎么样?”

老矮人撇撇嘴,他不是人类,就是和人类交情不错,也仅限于其中的少数,更多的人类死在多也不会影响到他的心情。

“不是吧,五名骑士的队伍,被什么东西伤成这样?魔物暴动了?”

半精灵难以置信,五名人类骑士哎,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换成两人直面五名骑士,还是有初阶高位实力带队,是万万难以达成如此战果的。

“这就是我说为什么你们问对人了的原因,换成其他人,他们肯定回答不上来,但我可以确切的告诉你们对方是谁。

哥布林。

没想到吧。

说实话,我也没想到。

但,这就是事实。”

老矮人埃德咂咂嘴,语气很是惋惜,惋惜那没能回来的那几名人类骑士,小兰雅他还记得呢,很不错的一个人类姑娘,说没就没了,可惜了。

“!”

两名半精灵对望一眼,皆是看到对方眼中的震惊,哥布林什么时候有这么强大的战力了,这还是以弱小著称的哥布林么?

“发生什么事了?能仔细讲讲么?”

“抱歉,三枚银币已经用完了,继续回答要加钱的。”

老矮人埃德又恢复了原本懒洋洋的姿态,惹的其中一名半精灵无名之火飙升。

“我们才问两个问题吧,怎么就收三枚银币了?”

“这个问题免费回答你们,你加问了一句其他人呢,这也算一个问题,还有疑问么?”

“死要钱的矮人!小心有一天被钱砸死。”

“哟,那可真是求之不得,我老埃德的梦想就是有一天死在钱堆里。”

“算了,我们不问了。”

不打算追根究底的另一名半精灵摇了摇头。

她们没钱了,有钱也不打算继续问下去了,比拼狡猾她们是比不过在人类世界不知混了多久的矮人,再说下去她真怕同伴和老矮人打起来,让酒馆里的其他人类知道她们半精灵的身份。

“这个死矮人,变得和人类一样,完全没有矮人的丁点慷慨好客。”

两名半精灵端着酒杯换了一个地方继续说话,其中一名半精灵还没解气,很是不满意被矮人如此对待。

“早就跟你说了,到了人类世界,没钱寸步难行,你算见识了吧。”

“人类真是奇怪,毫无能量的矿石也能当做货币,还不如钢铁有用呢。”

“但他们是人类啊,不能以半精灵的思维来判断,人类传承久远,一直都是以货币来交易的,这是他们的长处,也是软肋,如果你有足够的财富的话,可以轻而易举的从人类那里获得诸多帮助,不是么?”

“说的我也想弄钱了,怎么弄钱比较快?我听说人类贵族都很有钱,金库里不是黄金就是宝石,要不然咱们顺便抢一票吧。”

年轻的半精灵突发奇想。

“墨玉!你想死了是吧!”

用半精灵语呵斥对方,年龄相对大一些的半精灵语气极其严肃。

这种想法不可取,这么想的很多半精灵最后都折进去了,不是被杀就是被俘。

他们完全想不到人类对财富有多么看重,任何贵族的金库都是机关重重危机四伏的,那可以算得上是贵族最后的防护所在,是灾难来临时最后的庇护所。

许多贵族上任第一件事就是修缮金库,越是传承久远的贵族,金库的防护就越强,当然财富也越多。

“墨菲阿姨,我错了,您别生气。”

年轻的半精灵闻声哆嗦了一下,她已经很久没有听到对方语气如此严肃了,也明白之前的戏言其实是多么危险的行为。

“呼,当初,你的一个表兄就是这么命丧人类世界的,你要谨记,人类之所以能传承这么久,不是没有道理的,人类贵族不可轻易招惹,我希望你能记住今日的教诲,日后行走人类世界不要再妄动。”

“我一定谨记。”

气氛稍显沉默,但没有沉默多久,两名半精灵就是接上之前的话题开始了讨论。

当下身处的贵族领死了这么多骑士,还是因为看似不可能有多强实力的哥布林,这让两名半精灵很难接受,但矮人没有必要骗她们,所以说这极有可能是真的。

如果是真的话,那就有意思了,南方丛林里的哥布林,什么时候成长到如此实力了?

这和即将到来的魔物暴动,是否又有什么牵扯呢?

人类子爵造访这里,是否也因为这件事而来呢?

第89章 墨竹弓(腊月廿一)

男爵城堡,气氛更是沉默。

位于座首的山茶子爵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说话了,他不说话,其他人更不会率先开口。

野蔷薇领男爵乔治不停的偷偷擦拭额头的汗珠,山茶子爵突然造访打乱了他的计划,也让原本打算隐瞒的真相完全暴露了出来。

身为贵族,辖下发生这么大的事情隐瞒不报,乔治男爵知道自己麻烦了,肯定会让山茶子爵对他产生极坏的印象。

“行啊,你真行啊野蔷薇男爵,如果不是我突然到来,是不是这个秋天过完,冬天过完,等到来年春天你都不打算向我汇报这一消息?”

一盏茶品了快一刻钟,山茶子爵终于开口说话了,话锋直指乔治男爵。

别看乔治男爵在男爵府在镇子上威风无二,但在爵位比他更高的子爵面前,完全不敢有什么威风可言。

“岂敢,岂敢,这不是因为事情太大,怕真相没有调查清楚,匆匆上报了错误的消息,这才一直没有向您汇报,您要理解我的苦衷啊。”

乔治男爵忍不住站了起来,他真的坐不住了,这些天他都不知道怎么渡过的,哪怕当年老父离世都没能让乔治男爵这么紧张,他怕啊。

“还没调查清楚?还要怎么调查清楚?

五名骑士,走出来的只有最强者,对方信誓旦旦表明,南方丛林中有一群正在崛起的哥布林,你还要怎么调查?

亲自进入丛林,亲眼看到那群会说我们人类语言的哥布林,才敢确认调查清楚?

你这是在质疑一个骑士坚守的信念!”

山茶子爵无疑是非常会做人的,这个时候都没忘记要给骑士压阵,他的话也着实让在场的骑士表情缓和,包括一直垂头丧气的萨克骑士。

“不怨男爵大人,说实话,没有亲眼所见,就连我也不会敢相信,哥布林里会有这么一群异类诞生。

子爵大人,莱特火骑士,请听我一言,那群哥布林,留不得,现在不除,迟早会为成为野蔷薇领乃至山茶领的大患。

我愿充当先锋,重入丛林,将那群哥布林杀的一个不剩!”

“这才是骑士,胜不骄败不馁,就该如此。

莱特骑士,你听到了吧,萨克骑士不怕失败愿意再临丛林,为我山茶领解决未来的大患,你的意思呢?”

“从成为骑士的那一天起,我莱特眼中就容不下任何魔物为祸,定要在丛林中将那群哥布林一网打尽,一个不留!”

“野蔷薇男爵,你听到了吧,骑士们的战役高涨,别苦着脸了,快去准备物资吧,修整一日,明天下午可以出发,届时我也会前去的,我倒要看看,那名会说人类语言的哥布林是怎样的不凡。”

“是,子爵大人,我这就去命人准备一切物资!”

……

午后的丛林,鸟语声此起彼伏的响起。

葱翠的树冠遮蔽住了绝大多数的阳光,只有少数能够穿透树冠投到潮湿阴暗的地面。

爬虫在堆积的树叶上下穿行,对它们而言,树叶下的世界就是全部。

落叶不息,秋天到来的迹象一日日变得明显,丛林中的所有生灵都感受到了,也会抓紧这冬日到来前最后的时机补充能量与食物,为越冬做好准备。

一群哥布林的出现,惊扰了树杈上歇息的鸟儿,伴随着扑棱翅膀的声响,鸟儿展翅高飞,越飞越高,直至穿过树冠飞到丛林上方辽阔的天空。

自打拜访过人类邻居后,大棒营地又回归了原本的生活,扩张是必然的,向北是人类的领域,那么其他三个方向就是哥布林需要踏足的区域。

扩张带来的变化是大棒营地的地盘日益增加,每日哥布林穿行的丛林更远,遇到其他生灵的几率变大,有的是毫无文明可言的野兽,有的则是有些许文明迹象的魔物。

因为无需为了食物与其他魔物打生打死,所以孟庆并没有带着哥布林们与遇到的每一个魔物族群血战,都是稍稍试探后立刻改变方向,同时他一直在测绘的地图上也会多出一个明显的标记,代表这片区域有其他魔物生活。

觉醒几日后,孟庆对自身掌握的能力有了清楚的认知。

晨星一族半精灵的天赋有二,一是木灵体,觉醒这一天赋后,对木系能量的吸引力会大幅度提升,即使没有什么秘法与口诀,孟庆也能感受到被身躯吸收而后容纳在身躯各处的木系能量,它们在缓慢而坚定的增加。

拥有木灵体对两种术法的帮助是巨大的,催生草木是指孟庆可以让有木系能量蕴含的植物快速生长,也可以让还是种子的植物快速生根发芽成长,这需要消耗孟庆积攒的木系能量。

同理操纵草木则是让植物按照孟庆的想法进行一系列的形变,操纵的草木越多,需要消耗的木系能量越多,当下孟庆操纵一颗十米高的树不成问题,如果仅是枝条藤蔓的话更不是问题。

这两种术法让孟庆华丽一变成为可与骑士比拟的强大存在,尤其是在丛林间遍地草木的环境下,如果需要,孟庆连手脚都不需要动,遍地的植物就能伸出枝条牵引他在丛林间前进。

另一种天赋望星瞳,对射击一技的帮助巨大,精准射击可以让孟庆指哪打哪,拥有堪比精灵的射击能力,而超远射击则是一种颇为不科学的技法,它能让孟庆的箭,穿过弓力无法企及的距离命中目标,孟庆尝试过,他已经可以将箭射到数百步之外,威力不减。

觉醒同时改变的还有孟庆的身躯,他的体质提升,力量提升,敏捷方面提升的更加显著,哪怕并没有数据化的实际属性,孟庆也能清楚的感知到实力的提升。

力量提升让孟庆的武器也随之改变,曾经用蓝竹制作的木弓已经无法满足他的臂力,现如今被他持在手里的武器是一把弓臂漆黑的墨竹弓,这种百年蓝竹进化成的墨竹在丛林间数量极其稀少,硬度堪比钢铁,弹性更是钢铁无法比拟的。

弓弦依旧是绿蚕丝,不过比普通哥布林手里的木弓弓弦更粗,如今的孟庆已经不太需要弓弦的弹性来射出箭矢杀敌,他更多的依靠弓臂的回弹带来的强大弹力,箭矢也是特制的长箭,因为孟庆如今的身躯和人类无二,普通哥布林的短弓已经无法满足他的需求。

“快有三十里了,看来今天是回不去了。”

参考地图,凭借那不凡的记忆力,孟庆即使远离营地如此遥远,依旧清楚的记得返回的道路,越是在丛林间前进,他的这一能力提升的越快。

第90章 心灵的枷锁(距离新年还有十天)

“今天不回去了,准备找一个地方扎营过夜。

又一次在营地外的地方过夜,这是一次尝试,迟早我们要迈出这一步,那就从今天开始吧。”

孟庆的话让跟随的众多哥布林仅是忐忑片刻就重新拾回信心,孟庆作为大棒营地如今的主心骨,只要他在,就不会有哪个哥布林会被吓到。

另一边,随着天色逐渐暗下来,大棒营地众多哥布林议论纷纷,孟庆没有带队在黄昏时归来,虽然早上就知道可能会有这么一个可能,但留守的哥布林还是觉得有点忐忑。

“晨星呢?”

在晚餐被艾草端进来时,女骑士兰雅的表情有了细微的变化。

她如今已经不住在之前作为俘虏待的那处木屋了,她拥有了自己专属的木屋,更宽大,更明亮,甚至有桌椅床铺等摆设,云豹毛皮制成的毯子柔软舒适,躺在上面整夜都不会觉得寒冷。

“晨星大人没有归来,在营地外过夜了。”

艾草的语气不变,早上的时候孟庆就交待过她和其他留守的哥布林十夫长了,只要拥有可战之力的士兵不哗变,其他普通哥布林无需担心。

“哦?”

兰雅表情再变,这一消息她才知道,之前孟庆虽然整日不在营地,但傍晚总会归来。

今夜他不回来,这是一个机会?

还是一个试探?

食物全部放好,兰雅的注意力落在晚餐上,表情复杂。

她的一日三餐自从答应教授艾草时就和原本截然不同,她不和普通哥布林一起吃大锅饭,而是和孟庆、萝卜大棒一样有自己的小灶,有专门的哥布林为她准备一日三餐。

混合蜂蜜炙烤的松软多汁的烤肉、新鲜水果去皮后拼凑的果盘、蘑菇汤、果汁,晚餐种类不多,但分量绝对充裕,那三盘烤肉,即使是兰雅也足以吃撑。

“请用餐。”

艾草时刻谨记自己的身份,如今的她就是为女骑士兰雅服务的仆人,该有的服务一丁点都不能欠缺。

一日三餐来回折返安排不说,还要为兰雅洗浴、捶背等,乖巧的让兰雅都不忍对其说一句重话。

“他就不怕我趁机跑掉么?”

和艾草一起吃着晚餐,兰雅忽然冒出来这么一句话。

“您要离开了么?但约定还没达成,我还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更加接近骑士呢。”

艾草完全没有惊恐的意思,反而一脸不解,表情不见做伪。

“你,太天真了。”

兰雅语气复杂,约定是她和孟庆的口头约定,是否遵守完全就看她的想法,好多次夜晚从沉睡中惊醒,兰雅都会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晨星大人说,您不会离开的,我相信晨星大人,所以我相信您是不会不告而别的。”

艾草复述了孟庆的交待,兰雅心中一颤,她不会离开么?她内心深处真的不愿意返回人类世界么?

这个问题困扰兰雅许久,她现在得不到确切的答案,大棒营地以及孟庆已经在她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曾经的过往值得兰雅铭记的越来越少,在这个只有她一名人类的哥布林营地中,兰雅居然找到了一份曾经在人类世界都没找到的安宁。

每天看日出日落,看到身旁陪伴的小哥布林,她都会恍惚,无法辨认这是真实还是梦境。

“您要洗漱么?”

小哥布林艾草的声音惊醒了沉思的兰雅,餐桌已经被收拾干净了,她也吃饱了,距离休息还有很长时间,这段时间她是非常自由的。

“准备一下吧。”

兰雅点点头,她每天都会洗澡,仿佛这样就能洗掉身上曾经难言的味道,热水对哥布林而言是非常奢侈的东西,即使如此每次兰雅的要求也都能达成,就如同孟庆当初所言一般。

坐在远离地面数米高的木屋门口,兰雅望着夜幕降临后在营地间走动的哥布林,曾经觉得极其可恶的哥布林的姿容如今也不是那么的难以忍受。

很多哥布林经过兰雅所在木屋时都会看过来而后行礼,但不会靠近,诠释了什么叫做敬而远之。

手脚上的束缚早已经被取下,如果想,兰雅现在就可以拔腿逃离这个营地,夜晚虽然危险,但兰雅有信心能够渡过一个夜晚,在清晨走出丛林。

但每次想要迈开脚步的时候,莫名的压力就会充斥兰雅内心,有孟庆的原因,也有返回人类世界可能带来的一系列后果传递的压力。

孟庆的话不由自主的在兰雅耳畔回荡:“你回不去了,每迟一天回去,你返回人类世界后要承受的压力就会大一分,在现在已经足以压垮你。

所有人都会猜测,你失踪的这些时间去了哪里,为什么其他人死掉了而你还活着。

这是哪怕贵族与长枪都无法压制住的猜测,属于民众那内心深处最阴暗的想法。

还有,走出丛林的那位骑士应该将你死于丛林的消息传递了出去,其他人也都知道我的事迹。

他们会在你回去后,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讨论你在成为哥布林俘虏后的遭遇。

你回去不如不回去,不回去,他们只会以为你战死了。

实际上你过的很好。

怎么选择,你自己决定吧。”

不得不说,孟庆那看透人心的话语让兰雅想清楚后为之颤栗,她当初有勇气逃婚,如今却没有勇气跨出离开营地的那一步。

她仅凭想象都能知道自己真的返回后,会给整个蔷薇镇带来多少说不完的话题。

有的时候,语言要比最尖利的刺还能伤人,尤其伤心。

“恶魔~”

孟庆那带着笑容的面孔被兰雅记起,她却咬牙吐出一个字眼。

看似外表不凡的孟庆,对兰雅而言就犹如恶魔,哪怕孟庆什么都不做只是注视着她,兰雅都会情不自禁的低下头,这种情况不止一次的发生了。

遥远的丛林中,已经睡下的孟庆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喷嚏,他看向头顶的夜空,在月初月光没有踪影的时候,夜空只有各种璀璨的星辰。

“帅到有人说我坏话了,一定是这样。”

自言自语后,孟庆动用望星瞳观察,确定临时营地周边没有危险潜伏,便是重新用毛毯裹住自己,在树梢上继续休息。

第91章 捉活的

哗啦啦的水声回荡,小哥布林艾草雁羽努力的清洗躺在木桶中的兰雅脊背。

转到正面时,望着兰雅伟岸的起伏,艾草情不自禁的转过头去,脸色羞红,哪怕是哥布林中最能生养的雌性,她也没见到谁有如此显眼的胸脯。

“水凉了,添水。”

兰雅闭着眼睛,整个人都被氤氲的水汽包围,每天洗热水澡对兰雅而言是绝对的享受,只有在这个时候的她才能完全放开身心,无需思考那些烦心事。

“兰雅大人,您,您结婚了吗?”

艾草雁羽翻身离开木桶,一边加水一边小心翼翼的询问兰雅的过往。

“你怎么想起来问这个的?”

兰雅眉头蹙起,艾草的话让她很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问一下,还有,你对晨星大人怎么看?”

艾草诺诺的声音许久后才响起,现在的她也很忧虑,孟庆让她无时无刻都陪着兰雅,她照做了。

但短短几日时间,根本没有能从兰雅这里学到什么东西,她怕自己没能达到孟庆的期望。

“晨星,你不会喜欢他吧?”

侧头看到低垂着脑袋的艾草,兰雅嘴角微微翘起,促狭的准备捉弄已经非常熟悉的艾草。

“怎么,怎么会,晨星大人是那么的耀眼,也只有传闻中的精灵才能配得上他吧,我,万万不敢奢望的。”

艾草像是被惊到的兔子一般差点跳起来,连连解释着,只不过没有看到兰雅脸上越发灿烂的笑容。

“你见过精灵么,就晨星也配精灵?遇到精灵能跑掉就算他命大了。”

“没,没见过,但我知道,我是肯定配不上晨星大人的,能每天见到他,能说上几句话,我就非常满足了。”

艾草的头垂的更低了,整个大棒营地也没有一个能配得上晨星大人的雌性哥布林,她艾草能从晨星大人眼中看到这些。

“还说你不喜欢,也是啊,这么高大,这么俊朗的哥布林,你一个小丫头当然会被吸引了,真是难以想象啊,哥布林中也有这样的异类出现。”

兰雅摇着头笑道,她非常理解艾草的想法,别说哥布林了,孟庆身为哥布林的身份如果不为人所知,即使人类也会被其吸引到不可自拔的。

“您呢,您喜欢晨星大人么?”

艾草大着胆子抬起头,目视着各方面都远超哥布林的兰雅,对方此刻的美,让艾草都为之神迷。

“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和他,只有恨,没有别的东西。”

兰雅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她曾经发誓屠尽所有看到的哥布林,如今没有照做已经是最大的忍耐了,喜欢上仇敌哥布林?

她做不到!

“但,那天晚上,晨星大人和您睡一起了啊。”

艾草又道,差点没让兰雅一口气没喘过来。

“睡一起就是喜欢了?他把我绑起来你没看到,他就是个流氓你知道么?”

兰雅反应过来后语气激愤,时至今日她仍然没有忘记被孟庆羞辱的那晚。

“我还是觉得,兰雅大人和晨星大人还是很般配的,您的身材太好了,肯定很好生养。”

“艾草!你胆子大了是吧!”

“对不起兰雅大人,我错了。”

“罚你今夜不许睡,扎马步。”

“不要啊……”

……

“这里就是南方丛林的边缘了么?还真是壮观啊!”

山茶子爵不是第一次来到丛林边缘,十几年前魔物暴动的时候,他曾经带领山茶领的骑士与士兵在这片区域作战,那时他还身强力壮,如今却早没有当初的勇武。

银杏村当时已经没有村民居住了,现如今居住的都是后面重新迁回来的,魔物暴动时,平民唯有远远逃离才能留得一命。

抵达银杏村的时候已经是黄昏,蔷薇镇距离银杏村也有不短的路程,出发前山茶子爵就打算好在这里逗留一夜等天亮再进入丛林,实际上也和他设想的一样。

夜幕降临后的银杏村又一次灯火通明,连乔治男爵都少有见到的银杏村村民,没有几人敢像上次骑士造访时那样围观,更无论来者中还有更高爵位的子爵老爷。

上次残留的无羽箭还在,不过已经被风干扭曲变形,即使如此,山茶子爵也能确认一些事实,当初哥布林肯定造访过这里。

莱特骑士仔细的询问银杏村的村民,包括民兵与平民,可以说挨家挨户问了个遍,知己知彼是最好的,在这些询问中,莱特骑士也知道了一些比较有用的东西。

那群生活在丛林中的哥布林会说人类语言,但仅限于其中一只,对方的体型与普通哥布林无二,没有展现出弓箭攻击外的别样能力。

伏击了萨克骑士一行后,那群哥布林去而复返,索要了部分物资包括粮食、铁锅,可以判断出那群哥布林的首领拥有着卓越的远见,生活在丛林中的哥布林应该过着部落群居的生活。

很快此行的目标的大致信息就已经完成归拢,并被呈到山茶子爵案头上,上面有莱特骑士询问、萨克骑士补充后共同得出的各项数据。

“目标是成年哥布林,力量不强,体质偏弱,优势是有不弱于人类的智慧,劣势是近战能力一般,一对一哪怕是初阶骑士也能将其斩杀。

此行困扰我等的不是哥布林的整体实力,而是漫长的丛林之行。

丛林是危险的,虫蛇鼠蚁遍地,更有野兽与魔物出没,萨克骑士一行当初就是在丛林中被哥布林伏击,最后不慎被一群毒蜂袭击才酿成失败的后果。

另外,哥布林们非常擅长弓箭攻击,所以我方弓箭也必须人手一副,另外还需准备盾牌防护。

最棘手的大概就是那群哥布林能在林间高来高去了,所以在大部队抵达之前,先锋必须先行找到对方的老巢所在。

别的可以无视,那名哥布林,我要活的!”

高坐案首,赛文山茶环视在场的所有人,战前肯定要开个会,让大家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山茶子爵经历过魔物暴动的危机并活得好好的,他有非常丰富的与魔物作战的经验。

之所以抓活的,原因很简单。

能说人类语言的哥布林,这么些年没听哪里有出现过。

这可是不次于发现精灵的大发现!

如果能成功活捉,山茶子爵有信心凭借这一战果获得王国的赏赐,不求进爵,能让女王陛下另眼相看就足够了。

骑士们点头,内心则是腹诽。

捉活的这可比格杀难得多,但他们也都知道,山茶子爵亲自出马肯定想要活的。

生死不论的话,此行超过十名骑士,更有中阶初位火骑士带队,哪怕是一群牛头怪也能全部格杀,更无论哥布林了。

第92章 有的人活的像狗

“活捉比较有难度,但我相信只要找到对方的老巢所在,它绝对插翅难逃!”

莱特骑士眉头微皱很快舒展开来,对他而言,击杀活捉难度都差不多,活捉也不代表不能全力出手,斩掉手足也算还活着。

萨克欲言又止,他很想说一定要杀死对方,但此刻哪有他说话的份。

光是山茶子爵带来的骑士,最弱的都和他实力相符,他已经不是此行的队长了,不过是普通的一名队员。

野蔷薇领的骑士没有一人可以逃避此战,包括领地中另外一名女骑士,她在人前的时候表现的没有什么异常,但在会议结束后就像是换了个人,几乎每个人看到她,都感觉对方在抛媚眼。

如此艳光四射的女骑士,即使是山茶子爵都无法轻视。

山茶子爵此行没带女眷,正是心急如火的时候,很是轻松的就和女骑士勾搭上了。

而本该温香软玉在怀的乔治男爵对此没有任何表示,其他骑士包括莱特骑士都没有表示任何不满,贵族的私生活,他们管不来。

小赛尔德浑浑噩噩的坐在自家门口,贵族与骑士老爷开会根本没喊他,自打银杏村被哥布林袭击过后,小赛尔德的日子就像坐过山车一样,只不过是从高峰直坠而下。

钱也花了,该付出的不该付出的都付出了,银杏村到现在村长之名虽然还挂在老赛尔德头上,但老赛尔德已经瘫痪到不能下床了,需要人服侍才能吃点流食。

“我想好了。”

忽的小赛尔德站起身来,抬头看向趁夜色没完全暗下来在窗口缝纫的妻子。

对方默然抬头,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萨克骑士仓皇撤出丛林的那一刻,女人的信念就已经被粉碎,如今到底什么在支撑她活下去,她自己都说不清楚。

“我要加入子爵老爷的讨伐队伍,只有将这群哥布林斩杀在丛林中,才能洗刷掉不该由我们背负的那份屈辱,才能为我父亲正名!”

“咱们家,现在就剩锅和锄头还算铁器,莫不是你想背着锅扛着锄头去和那群杀人不眨眼的哥布林拼命?”

女人沉默良久后,凄凄的笑着,却像是在哭。

“不对不对,老头子当初弄到过一套半身甲,后来骗我说卖掉了,其实我知道他舍不得卖,打算传下去给孙子。

哎,这么些年,你的肚子一直没动静,孙子在哪呢。

不行,我得找找,得找找。”

小赛尔德此刻已经听不进任何人的劝阻了,女人也没劝他,她已经心灰意冷了,甚至对此次贵族老爷的讨伐都不看好。

不管是贵族还是哥布林,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哈哈哈,我找到了,老头子居然藏在褥子下面躺着,真让人想不到啊。”

不知过了多久,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小赛尔德惊喜的声音传出很远,没有人回应他的惊呼,整个银杏村,除了噼啪作响的火把,剩下的只有寂静的夜色。

清晨,穿着半身甲,手持从民兵队长杰瑞那里借来的长枪,小赛尔德只觉整个人都不一样了,杰瑞上次被胡德抽鞭子抽的,到现在还没完全痊愈,即使痊愈,也不能再用大力,民兵队长也早当到头了。

“记住,那只哥布林和别的哥布林长得不一样,上次我看的非常清楚,他的相貌更加像人类,兄弟,替我多杀两个哥布林,为银杏村惨死的乡亲报仇!”

拄着拐,杰瑞艰难的将小赛尔德送到家门口。

他和小赛尔德多少算是同病相怜,小赛尔德为什么不顾丛林里的危险要跟上去他也一清二楚、

这真的是小赛尔德最后的机会了,再不抓住的话,这辈子估计就再也没有翻身的可能了。

“你好好养伤,等我立了功,说什么也不会亏待你的。”

小赛尔德很是诚恳的向杰瑞致谢,两人就此别过,而小赛尔德也是整理了一下身着的半身甲,单手持着一人多高的长枪大步向骑士们的歇息点走去。

“何事喧哗啊?”

被声响惊醒,赛文山茶睁开眼只觉骨头都要散架了,女骑士可不是那么好相与的,赛文山茶年龄还是大了,年轻十岁的话现在肯定不会输得这么惨。

“子爵大人,有银杏村的村民想要为之前被哥布林杀掉的乡亲报仇,想要加入到讨伐队中,莱特骑士看其实力太差没有接纳,对方就跪在那里大哭,说什么也不愿意走。”

赛文山茶话音刚落,立刻就有守在门口的骑士汇报消息,贵族休息时,一般都是有骑士守护的,这是贵族的专属权利。

“唔,多大点事啊,愿意跟着就让他跟着吧,背个水袋什么的也行啊,毕竟人家也是好意。”

“喏,我这就告知莱特骑士。”

“还有,准备早餐,让莱特骑士监督后勤的准备情况,很快就要出发了。”

“喏!”

守卫的骑士匆匆走开,向外院的莱特骑士告知赛文子爵的吩咐,莱特眉头微皱,不再去看年龄不小了哭的像是个孩子的小赛尔德。

“子爵大人仁慈,念你是为乡亲报仇的份上,允许你加入进来,机灵点吧,看哪里需要帮忙,别杵在这里了。”

“多谢子爵大人!多谢骑士大人!”

本以为已经再无希望的小赛尔德眼中重新泛起光亮,很是激动的磕了几个头。

要与魔物拼命都得先让贵族怜悯才能被允许。

可悲。

可笑。

“有的人,活的就像一条狗。

有的人,活的还不如一条狗。”

远远观望到这一幕的两名半精灵,年龄大一些的墨菲忽然感慨一声,让一旁的墨玉惊叹不已。

太贴切了啊,她完全没想到自家姨妈居然能说出如此蕴含哲理的话。

“咳咳,当初听一个吟游诗人讲的,当时没明白,今天看到这一幕,总算明白了这两句话的意思。”

见墨玉用仰慕的表情望着自己,墨菲咳嗽一声解释着,这种事情没必要撒谎。

“哦哦,我还从来没见过吟游诗人呢,听说吟游诗人都是风流倜傥,学富五车的存在,是不是这样?”

墨玉回忆着不知从那本传记小说中看到的东西,很是好奇的询问。

“那你就想多了,遇到对方时他刚被一群狗头人抢劫过,九死一生逃得性命。

皮肤被暴晒的像是树皮,嘴唇满是干裂的血痕,跟风流倜傥完全沾不上边,是一个快七十岁的人类骑士,哭着喊着问我们要水喝。

至于学识么,吟游诗人学的东西很多都是唬人的,能让你心甘情愿掏钱出来的吟游诗人才是好吟游诗人。

醒醒吧,别做梦了,哪有那么多家境优渥的富家子,放下家业领地不要,风餐露宿去当劳什子吟游诗人。”

墨菲毫不留情的打击着墨玉那幼稚的幻想。

宛如玻璃破碎的声音响起,墨玉的脸垮了下来。

她发誓,再也不相信书里面写的东西了,故事里果然都是骗人的。

措不及防的上架感言

下班回到家快八点了,中午饭没吃,流星这里下了一天的雪,屋外天寒地冻,恰如流星此刻的心情。

打开后台,通知界面亮起了红点。

本以为来了推荐,流星内心窃喜,但一看时间是周四,内心就是陡然一惊。

不会要上架了吧!

要知道流星可是计划好二月初一年初八这个好日子上架的,免费章节多了也能有更多的书友看过《哥布林》,上架后不至于首订只有两位数。

奈何站短已来,说什么也无用了。

大佬上架都是月初一,扑街呢则是随便找个周五,不用杀鸡祭天也不用看黄道吉日,就是一个字,上!

是的,《哥布林》要上架了,就在明天也就是本周五中午十二点之后上架。

在写这章感言的时候流星看了下后台数据,收藏1100,满嘴都是苦涩的味道。

坐在与室外温度温差不超过十度的小房间电脑前,望着即使手套不离手也生出冻疮的双手,流星打下这一行字的时候,手指都在颤抖。

回想过往,流星提笔怕是有六七年了,期间零零散散写出的文也有五百万字了。

但至今也就上上一本的阿拉德有所小成,均订近一千高订三千,收藏在完本的时候维持在一万五。

《哥布林》无疑要扑了,但写出一个完整的故事、百万字以上完本流星还是可以保证的。

别的都不求,要上架了,觉得《哥布林》能入您的眼,上架前给个100币的打赏支持可否?好让流星知道到底有多少书友愿意陪伴《哥布林》,陪伴孤零零一个人穿越异界的孟庆走下去。

腊月二十三,小年,正午。

《哥布林》上架,望知悉。

——梦想是以写作为主职的流星,留于20201162134

第93章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第一更)

“看来他们真的要进丛林讨伐那群哥布林了,我们怎么办?是守在外面等他们出来,还是跟在后面找机会?”

“你这话,不是已经打定主意了么。”

“嘿嘿,进了丛林,可就是咱们的主场了,一定要把人抢回来。”

“还是小心为上,人类骑士有十多个呢。”

……

一觉醒来,望着昏暗的天空,孟庆兴致来了,吟了一首改的乱七八糟的诗。

听到这首诗的哥布林都是努力的想要记住。

管他什么意思呢,只要是晨星大人说的,肯定是非常有道理的话。

这次外出准备的干粮饮水不够,孟庆也没打算就此直奔传闻中的大河而去,这需要多次探索最适合前进的道路才能真正决定下来。

反正距离冬日还有很长的时间,孟庆打算树叶基本落光天气转寒之后再进行这一壮举。

萝卜大棒曾说需要两三天的路程,但孟庆觉得在那之前,他的便宜老爹肯定探查清楚的正确的道路。

如今换了一个新营地,道路还需要重新开拓,不管怎么样,在真正开始探索大河之前,沿途的所有危险都要被排除干净。

换了一个方向横向开始前进,孟庆不打算推进了,准备搜寻一下周围的丛林,给地图补充一些绘图就此返程,他有些惦记营地里的那个人类俘虏,不知道对方有没有不顾一切的跑掉。

“树,树精!”

不知是否闯到了树精的聚集地,一个上午孟庆一行居然遇到了多达十几颗的树精,而这些树精的下场是一致的,都是树干里最中央的一块深绿色木头被挖出,剩余的被抛弃。

把玩着一块有小臂大小粗细的木条,孟庆很是满意。

这块木头在孟庆看来蕴含着非常多的木系能量,如果孟庆是一个发光的手电筒话,这些木头堪比电池。

不管是直接吸收,还是用木系能量引导让其成为催生草木这一术法的原材料都相当不错。

有木灵体在身的孟庆,加上侦测能力在,树精的隐匿能力就是个屁。

而提前被发现不能动弹的树精,连一只兔子都捉不到,加了动物油脂燃料的火把投出去,很快就将树精的枝条树叶烧的枯黄,孟庆只需动动手就能搞定半死的树精。

归程时,跟着孟庆的哥布林们都是大包小包挂在身上,哥布林经过的区域,只要孟庆下令要收集的,哪怕是哥布林看来毫无用处的野草都是被连根拔起一扫而空。

“又是草药,果然丛林就是一个宝地啊,外面的人类估计做梦都想进入丛林里来采集这些蕴含能量的草药吧,即使是魔物也不是谁都明白这些东西的价值的。”

侦测能力发现不同于其他的存在,孟庆率先上前查看,继而从倒下的树干背阴处采集到了两株还在开花的植物。

将其连根带泥挖出来后,孟庆给其注入了一股木系能量就交给了有背篓的哥布林,很多哥布林都肩负着将这些东西带回营地的任务。

前文有提,侦测能力给出的东西不会超出孟庆的认知,就像是这些蕴含能量的石头、草木,孟庆只知道里面蕴含着各系能量,具体用途就无从所知了。

只有他了解清楚这东西叫什么名字,具体用于何处才能有新的发现,所以侦测能力一直在进化之中,进化的关键就在孟庆自己。

午后不久,回归营地的孟庆和其他哥布林迎来了留守哥布林的热情欢迎,虽然这次外出带回来的食物远没有杂七杂八的草木石头多,但所有哥布林重新看到孟庆都是非常开心。

在孟庆看到远远站在树屋门口远望这边的人类女骑士时,他也笑的非常开心,对方没跑,这让孟庆很是自得,之前的那些话看起来生效了呢。

“晨星大人回来了!”

侍立在兰雅身旁的艾草见状就要下树去迎接,换来的是女骑士的不满。

“停下,你现在听我的,他只能排第二。”

“可是,艾草需要先听晨星大人的话,才能听兰雅大人的话。”

可怜的艾草不知所措顿在原地,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听我的!”

兰雅重复了一句,艾草眼巴巴的望着那些围在孟庆身旁的哥布林,她也想过去凑热闹。

“一别两日不见,有没有想我啊?”

招呼完了其他哥布林,又和萝卜大棒交待妥善照管那些还带着根系的草木,孟庆才得以抽身来兰雅这边。

不交代清楚的话,估计晚上的锅里能找到孟庆两天费力找寻才找到的这些草木。

那些汤,怕不是能把哥布林喝出好歹来,毕竟都是蕴含能量的非凡草木。

“马不嫌脸长,谁会想你?”

“啊啊啊,晨星大人,艾草很想你啊。”

孟庆一句话换来两道回应,继而名为尴尬的气氛充斥,孟庆砸吧着嘴一脸坏笑,兰雅则是羞愤不已,艾草低垂着脑袋不敢抬头。

“昨夜休息的还好么?”

孟庆这次说话后,迟迟没有得到回应,一直到他笑着招呼艾草后,艾草才抬起头犹豫道:“不太好,兰雅大人罚艾草站了半个晚上的马步。”

“原因呢?”

孟庆没有生气,反而很是好奇的询问,想要追根究底。

“没有原因,我乐意!”

兰雅强硬的打断艾草想说的话,孟庆摇了摇头,而后又问了艾草几句,便是让对方退下了。

“一周多了,艾草只学会了扎马步,丁点靠谱的东西都没学到。

你把我晨星当傻瓜,还是你自己是傻瓜?”

门一关,孟庆脸上的笑容就不见了,莫名的恐惧包围着兰雅,即使现在的她依旧要比孟庆高不少,但她还是没有直面孟庆的勇气。

“基础不打好还想成为骑士?才一周多而已没提升就忍不住了,你以为骑士是大白菜,想吃就去摘啊。”

即使如此,兰雅也梗着脖子和孟庆顶撞,输人不输阵么。

“别扯这些理由,你直说你是不是在偷懒?是或不是?”

被顶的也有火气的孟庆沉着脸,缓步走向女骑士,对方不自在的一步步后撤,直至后背贴着木墙无路可退。

“干嘛,又要恐吓我是吧,你有能耐就杀了我,我求之不得,反正我不怕!”

兰雅咬着牙,忍着孟庆快要凑到自己脸上的动作,她真想给孟庆一耳光解气。

“女人啊,你的名字叫健忘!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伴随着俚语响起的是女骑士的尖叫声,声音传出很远,听闻到声音的哥布林都是坏笑着彼此张望,没有一个会过去打扰。

第94章 弦断了(第二更)

“还偷不偷懒?”

又一次用灵蛇般的树枝将女骑士倒吊起来,孟庆把玩着一根枝条,语气平缓。

他本来就是打算从身心把俘虏折服,手段卑鄙不卑鄙已经无所谓了,他不怕被人看到,也不怕被人指点。

“放我下来!晨星,你就是个混账!”

女骑士挣扎着,还试图挥舞带着斗气的拳头砸开树枝的缠绕,只可惜灵蛇般的树枝也有木系能量加持,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脆弱。

“给你好的环境,好的待遇,不是让你在这里当贵妇人的,我都闲不起,你觉得,你真的闲的起么?

不过是你打心底抗拒传授哥布林有关成为骑士的秘法与真谛,我猜的对不对?”

孟庆像是最无良的老板在欺压可怜的劳工,一边说着话,手里的树枝鞭条还在手心里敲得啪啪作响。

“是,怎么样,我就不准备真心教你们,我就是偷懒,怎么样?

来杀了我呀。”

闲了几日,兰雅不知哪来的胆气,此刻还在和孟庆硬顶。

“我不杀你。”

孟庆笑了,而后没等兰雅继续再说话,他又道:“不过我也不会就此揭过,既然你偷懒耍滑,没有按照承诺做该做的事情,那承受该承受的惩罚,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你有本事放开我!”

兰雅剧烈的挣扎着,她感受到了即将到来的暴风雨。

“刺啦~刺啦~”

一声接一声的布条撕裂声响过,伴随兰雅不绝于耳的尖叫与喝骂,孟庆还是调动灵蛇般的树枝,从女骑士本就单薄的衬衣上撕下一缕缕的布条。

伴随着布条落在地上的还有兰雅晶莹的泪水,她心如死灰,这么久了,果然哥布林还是暴露出最淫邪残暴的一面了么。

果然之前的一切表象都是虚假的,哥布林一句话都不可信。

衬衣下没有内衣,片刻后女骑士赤裸的身体就此暴露在孟庆眼中,不得不说这是孟庆来到异界后第一次真正看到如此景色,很是觉得有些口干。

“啪~”

枝条抽打皮肉的声音响过,声音响过,女骑士惊呼,也是剧烈的颤抖着。

“知道为什么打你么?”

“知道什么叫做俘虏么?你有见过人类的俘虏么?”

“知道什么叫做俘虏无人权么?你现有的一切,我随时都可以收走,如果你再继续和我作对的话。”

“我忍你,让你,但请你不要进寸得尺好么?

如果你还想回到人类世界的话。”

几次抽打后,孟庆的话也说完了,他没有继续再挂着对方,而是松开枝条让其落在地上。

兰雅蜷缩着身体躺在地上,眼角带泪。

听到孟庆最后一句话后,她抬起头,面色凄惨望着孟庆:“已经回不去了,你自己说的,不记得了么?”

“停下!”

敏锐的感知到不对,孟庆调动全部木系能量,一巴掌拍在兰雅脸上,连牙都差点拍掉,但成功的让准备咬舌自尽的兰雅无法再有力气咬下。

“你是我的奴隶!

我没有允许你死!

你休想死!”

孟庆的咆哮声响彻整个营地,刹那间还热闹的营地变得寂静无声,众多哥布林皆是望向木屋方向,面带忧虑。

最后一丝保命的月光之力灌入到兰雅面部,孟庆连连摇头。

逼迫的太紧了么?

也不是这样,只不过女骑士一直紧绷的那根弦断了,这才生出死意,出现了孟庆一直以来避免出现的状况。

“求求你,让我死吧,让我清白的就这么死了吧。”

满脸都是泪水的兰雅不停的挣扎想要摆脱孟庆的钳制,孟庆沉着脸捏着对方下巴和上颚让其无法咬下来。

“我要上你,你被俘的第一天就已经保不住你那可笑的清白了。”

孟庆持续发力,现在的状况很危险,他不知道能坚持多久,看来必须想个办法了。

“艾草进来帮忙,其他都守在外面!”

感知到靠近的哥布林,孟庆不得不转头吩咐,差点就让兰雅咬了下去。

颤巍巍进来的艾草看清楚屋里的情况极其吃惊,不知情的话还以为孟庆在和兰雅做什么呢,但见孟庆咬牙切齿的模样,明显又不像是在做坏事。

“找块东西,快点,什么都行。”

“多,多大的东西。”

“塞住她的嘴巴就行,让我腾出来一只手。”

“我,我来。”

艾草紧张的环顾四周没能迅速找到东西的情况下,一把将手伸进兰雅嘴巴中,而没反应过来的孟庆右手一松,下一刻就是艾草压抑的悲呼声。

“起!”

调动木系能量快速完成一个牢笼,包括兰雅绝对不想体验的触手与口球,腾出一只手的孟庆终于有办法压制女骑士了,等他把艾草的手从兰雅口中艰难取出时,那只小手已经血肉模糊的不能直视了。

“看你做了什么!”

孟庆怒气升腾,一拳擂在兰雅腰眼上,疼痛让其从疯狂状态中清醒了过来。

看清周围后,兰雅的泪水又是不可抑制的流淌下来。

她极其自责的望着艾草血肉模糊的左手,即使她已经想死了,也没打算托艾草这个哥布林陪葬,几日的陪伴,艾草已经成功的打入兰雅的内心。

“兰雅大人,艾草求求你,不要死,不要死好么?”

艾草也满脸泪水,不知道是疼的还是悲伤的。

“呜呜呜~”

嘴里被塞了木质镂空口球的兰雅呜咽着想说什么但说不出话来,孟庆拒绝了艾草取下兰雅口球的举动:“让她冷静冷静吧,你快点随我来,我帮你治疗。”

没有月光之力的情况下,孟庆只能将办法寄托于今日带回来的那些带有能量的草木身上,而且他不敢直接用于受伤的艾草身上,只能先自己以身试险。

没有谁知道孟庆拿着花瓣草叶往嘴里塞的举动有多危险。

仅是试了四五种植物,孟庆的脸色就是一变吐出一团咀嚼过的草叶,木系能量环绕他的嘴巴,强力驱散想要进入其他地方的毒素。

短短几分钟孟庆就是成功找到适合治疗伤势的草木,配合术法草木催生,那颗根系完好开着淡黄色花朵的草药肉眼可见的快速变大,能量变多,之后被孟庆一口塞进嘴里咀嚼。

嚼烂的草叶花朵成了一团难以分辨的糊糊,被一股脑的拍在艾草受伤的左手上。

在孟庆紧张忙碌的时候,一旁握着手腕的艾草虽然疼痛难忍,但她脸上却挂着笑。

她就那样注视着孟庆的背影,久久没有移开视线。

第95章 呵,女人

“晨星大人。”

在草药汁液被敷到伤口上的时候,艾草脸上的犹豫不见了,她非常努力的开口喊出孟庆的名字。

“嗯,疼么?忍忍就好了,很快就好了。”

孟庆不知所以。

“艾草喜欢你。”

艾草下一句话让孟庆差点不知所措,望着说完话就低下头像是鸵鸟般的哥布林少女,孟庆长长的吐出一口气,道:“谢谢你,我接受你的喜欢。”

“那,我能永远陪在晨星大人身边么?”

“如果你想的话,完全可以。”

“艾草不是在做梦吧。”

“当然不是,好了,绷带裹好了,不要乱动,草药的药力很强的,你忍住疼痛,过夜明天应该伤口就不那么疼了。

也真是的,你干嘛拿手去塞疯女人的嘴啊,她当时都疯了你知道么?”

“能帮助到晨星大人,哪怕献出生命,艾草也不会后悔的。”

艾草瞪大眼睛认真的望着孟庆,有句话她没敢说,怕伤到孟庆的心。

她想说她也能像蝉那样真的为孟庆而死,艾草清楚的记得孟庆几次在听到其他哥布林提起蝉的名字时情绪忽然变的低落,蝉的名字真的已经被孟庆记在了心中。

“我知道啦,木啊,赏你的。”

孟庆不得已上前亲吻了一下艾草的额头,让哥布林少女立刻晕乎乎的比麻药还管用,怎么被带回自家树屋的都不记得。

驱散了围观的哥布林,孟庆站在木屋下,叹了口气还是没有上去,他吩咐看守的哥布林加倍,并不允许任何哥布林上去,还是先让兰雅冷静冷静吧。

入夜,冰凉的夜风透过木墙缝隙钻入到木屋中,毫无遮蔽的兰雅蜷缩一团偶尔颤抖一下,一个下午她的心情都颇为复杂,名为懊悔的情绪充斥内心,久久没有被驱散。

“吱呀~”

木门被推开,兰雅默然的抬起头,看到孟庆的身影后眼睛闭起,她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孟庆,孟庆不仅没杀她还努力救她的命,兰雅清楚的知道。

“艾草,她还好么?”

良久之后,在孟庆松开兰雅身上嘴里的束缚后,兰雅抱着膝盖坐在地面上,声音颇为嘶哑。

“我从找到的植物里找到了治疗的草药,手骨断不了,但肯定会留下疤痕。

不过,对哥布林而言,伤疤就是荣誉,没有谁会觉得难看。

谈谈吧,我们认真谈一谈。”

孟庆坐在兰雅一侧,从他这个角度能够看到身无寸缕的兰雅脊背那诱人的弧度,只可惜现在的他完全没有别的念头。

“怎么说还不是你一句话的事,我反对又能怎么样?鞭子下来不还得认么?”

兰雅嗤笑一声,话语有些含糊,孟庆一巴掌可把她的脸抽的不轻,现在还肿着呢。

“我承认我之前的行为对你是一种侮辱,对此我表示歉意。

现在给你两个选择。

第一,走!

现在就走。

我带你离开丛林。

然后,这辈子不要再进入丛林中。

第二,留下。

以客人的身份而非俘虏的身份,我解除你的俘虏身份,真正的给你自由,继续教导艾草怎样成为骑士。

选一个吧。”

“你终于肯放我走了?”

兰雅的头抬起更高,孟庆的视线不由得被别的东西吸引。

“好看么?”

“还行吧,顶得住。”

“我其实很早之前就想像雄狮王国的女骑士那样砍掉的。

但我的兄长制止了我,他说我迟早要有孩子,需要给孩子哺乳。

但对骑士而言,想要变得更强,这两团,真的只是累赘。”

“你的心,有点大啊。”

“谁不想成为更强的骑士呢?

就是你不也想变得更强么?

我可以给出选择了,丛林不是我该待的地方,留在这里,我的实力没办法提升,因为哥布林不会制作魔药。”

“魔药?”

孟庆顾不得其他追问道。

“人类世界的战略物资,魔药,尤以鲜花王国的魔药最为出名,它对骑士的帮助巨大,能够缩短漫长的斗气积攒时间,让进阶变得不再那么困难。”

“怎么制作的?原材料是什么?”

“原材料很普遍,比如鲜花王国,每一个贵族领,都有制作魔药的原材料,它的名字就是以魔药的名字命名的,同样贵族的姓氏也是那种魔药的名字。”

“譬如?”

“譬如野蔷薇,就是丛林外的贵族领地,你去过的村庄叫银杏村,是野蔷薇领名下的六个村庄之一。”

“原来如此。”

“所以,请送我离开吧,我会牢记你的话,这辈子不再进入丛林。”

“还回野蔷薇领么?”

“不回怎么办?我的家在那里,兄长的遗孀也在,我曾经答应过她要为兄长报仇也就是杀了你,只可惜我现在还做不到。”

“你这当我面说要杀我好么?”

“我说了又怎么样?你反悔了么?”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当然不会,我是要提醒你,回野蔷薇领会遇到很多烦心事,也许你可以去别的贵族领。”

“没有可能的,我和野蔷薇领的贵族签订了一份契约,时限是七十年。

除非契约解除,否则无法效命其他贵族。

还有就是选择成为没有势力支持的流浪骑士。

但如果成为流浪骑士的话,和留在你这里有什么区别呢?”

“哇哦,七十年的契约,卖身契啊!”

“可不就是卖身契么,贵族,都是一群贪婪的吸血虫!”

“就这样了,你还巴巴的回去给他们卖命?”

“不然呢?给你卖命,你给我魔药帮助修炼么?”

“我给!”

孟庆极其肯定的给出回应。

兰雅怔了怔,笑了。

她捋了捋遮住视线的栗色长发,风情万种。

“小哥布林,你去抢魔药给我修炼么?”

“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去抢,只要你留下,留下教导艾草。

还有,我虽然小,但获得过传承,那份传承可能比你年长几千岁。”

“如果因为我,导致更多的人类同族受伤死亡的话,我还是死在你手里吧,别再给我希望了,好么?”

兰雅第一次伸手抚摸孟庆那精致的面孔,她的心在叹息,如果孟庆不是哥布林的话,那该多好啊。

孟庆眼睛微微闭起,一动不动。

人生七苦。

生、老、病、死。

憎怨会。

爱别离。

以及…

求不得。

没想到成了哥布林,还要承受人类的苦难。

没用多久进行思考,孟庆就是睁开眼睛,他和兰雅对望着,目光灿如星辰:“只要有样本的话,我能成功仿制出魔药,任何魔药!”

“不可能,魔药是贵族的不传之秘,男爵这一层次是绝对接触不到的,只有子爵才能有所了解,你从哪里能学到魔药的制作?”

兰雅连连摇头,她不舍的抚摸着孟庆光洁的脸庞,真的,忽视孟庆绿色的皮肤与醒目的尖耳,把孟庆当成人类一点都没问题。

“天赋!”

孟庆轻轻转着头,目光一直没有移开兰雅的眼睛,他能感觉到兰雅手掌的冰凉触觉,这种体验很陌生。

“我,真的不想回去,但,怎么才能让我相信你呢?”

兰雅痛苦的闭上眼睛,她确实惧怕返回野蔷薇领,如今的恐惧已经膨胀到仅是想象就会后怕的地步。

“十天,最多十天,十天后我要是没有拿来成批的魔药,没有当着你的面制作出来魔药,天地之大,你无处不可去。”

“你总在我满怀希望的时候让我绝望!

又在我绝望的时候给我一个无法触摸的希望!

我恨你!”

兰雅忽然嚎啕大哭,哭的非常伤心,完全没有顾忌任何外界因素,仿佛要把被俘起来所承受的所有委屈都哭出来。

“莫名其妙啊。”

孟庆不明所以,被当做发泄的对象狠狠的被捶了几拳,女骑士的拳头可不好受,孟庆都差点没抗住。

本来要安慰对方一会,没曾想之前还能放开的兰雅,在孟庆手掌落在她肩膀上的时候像是受惊的小鹿差点跳起来,一脚把孟庆踹到了门口。

“出去!”

“嘿,翻脸比翻书还快啊,我出去啦。”

“滚滚滚。”

“呵,女人。”

第96章 异界版‘绿茶婊’(第四更)

没有在之后看到兰雅走出木屋,孟庆多少松了一口气,找来之前为女骑士准备的衣物塞进木屋,孟庆立在门外,注视着漆黑的夜幕多少有些迷茫。

连骑士都觉得非常珍贵的魔药,他真的能在十天内搞定么?

“说什么这个那个,你孟庆就是舍不得人走吧。”

高坐在专属巨树顶部,孟庆自言自语着。

“是啊,大洋马啊,还是骑士啊,换成你你舍得让她走?”

“呵,男人,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下半身思考怎么啦,你没有么?”

“我,去你大爷!”

“我也去你大爷!”

昏暗的夜幕下,孟庆的呢喃要是让其他人听到肯定会哭笑不得,细思后就会毛骨悚然。

谁会真的自己和自己对话呢?

……

“进了丛林就像回家一样,我超喜欢这里的!”

“说人话!”

“终于回到丛林了,好开心!”

大河丛林边缘,眼见得人类骑士鱼贯而入进入丛林,直至最后一名骑士的身影被浓郁的树木遮蔽,两名半精灵不再犹豫,也是迈步走入到丛林中。

“影化!”

“影化!”

两声半精灵的轻喝声响过,能让人瞳孔急剧收缩的画面出现了,两名半精灵片刻间就是变成烟雾般的黑影,而后纵身一跃和枯枝落叶上的树干影子融为一体,再也无法分辨出区别。

另一边,无知无觉的人类骑士散开,保护着队伍中央的贵族与物资。

此行进入丛林的人员众多。

有多少呢?

骑士十一人、贵族两人、骑士扈从二十人、士兵三十有六,半精灵一名。

七十人的队伍,即使进入丛林也显得极为醒目,只要前面的人不消失,后面的人根本不会走丢。

这还是因为要进入丛林所以大规模削减了士兵的数量,否则乔治男爵指不定会把城堡的八十精锐士兵带过来。

那可都是有着全套武器装备的强大战斗力,即使是骑士被围攻也是会觉得非常棘手,不能轻易拿下。

换成山茶子爵的话,平地上他能轻松组织起来一波三百人的骑兵,如果给他充裕时间的话,召集名下的男爵领士兵,士兵总数扩充到千都没问题。

永远不要小觑贵族的底牌。

山茶子爵把那名半精灵带入了丛林,这也是另外两名半精灵会尾随进入丛林的原因,如果半精灵留在外面的话,防御如此薄弱,两人肯定抢了就跑,哪还会费力追踪。

即使只有一只半精灵标志尖耳,但那名半精灵少女有半精灵血脉还是毋庸置疑的。

相当多的半精灵对丛林区域都不陌生,因为源自精灵血脉的那一部分让他们算得上是半个丛林的宠儿,哪怕是第一次进入的丛林,也能很快如鱼得水。

如此数量的人类在丛林间行进,带来的动静是无法掩饰的,很快就有倒霉的小兽被杀,血腥的气味一直飘荡在前进的队伍上方,久久不散。

人一多,队伍前进的速度不可能太快,更无论队伍里还有养尊处优的贵族。

所以到了正午,判断出前进的距离后,带路的萨克骑士眉头深深皱起,太慢了,一个上午前进的直线距离不过三四千米,距离找到那群哥布林不知得多久。

“丛林也没传言的那么可怕啊。”

第一次进入丛林的那名妖艳的女骑士擦拭着额头的汗珠,娇滴滴的依偎在山茶子爵怀中,两人一路上都是这么个姿势,也不嫌腻歪。

“是啊,很安静,物资也很丰饶,是块好地方。”

山茶子爵的见识很多,一路上看到不止一颗挂满果实的果树,还发现了不少的珍惜魔药,有些只生长在丛林中,丛林外极难见到其踪迹。

“但,魔物呢?怎么到现在遇到的只有几棵不会动弹的树精?”

女骑士又问,是装出来的还是真的无知没有谁清楚。

被询问的山茶子爵倒是很受用,他道:“丛林外围生活的魔物不多,丛林哪有传闻中遍地魔物那般可怖,再说了这片丛林也没能力养活那么多的魔物。”

“大人真是博学。”

女骑士笑嘻嘻的夸赞着,一旁的骑士闻声都是直翻白眼,尤其是山茶领的骑士。

“哪里,不过是虚长你几岁,看的书多了一些罢了。”

呆在年轻的女骑士身边,山茶子爵觉得自己也年轻了很多,组织语言都轻松异常。

这是女骑士的身份坐在作怪,整个鲜花王国,女骑士都是宝贝一样的存在,即使是贵族也不能说轻松享用女骑士的。

“真想一直跟随在大人身边呢,那样人家肯定能一直学到很多东西吧,野蔷薇领的书太少太少了,我早就看完了。”

女骑士有意无意的说着话,让山茶子爵脸上的笑容更甚。

“如果想的话,回头得胜而归,你可以来山茶领做客啊,骑士又不受禁足令限制,想去哪还不是你一句话的事。”

“就怕那时候大人已经忘记人家是谁了,要是我连门都进不去被赶出去,那该多尴尬啊。”

女骑士故作可怜。

哪怕实力达到骑士这一层次,也要面临许多的竞争。

呆在男爵领这么久,女骑士早就想换个靠山傍了,如今抓住机会哪里还会放弃,一言一行都在为自己争取更好的待遇。

况且,男爵与子爵真的是天差地别。

男爵只不过是最低级的贵族,连骑士使用的魔药都抠门的拿不出来多少。

换成是子爵的话,掌握魔药制作工艺的他们肯定更加大方。

女骑士的天赋一般,成为初阶初位骑士就已经非常勉强了,一直在靠魔药才能有提升。

她做梦都想成为当初兰雅那样的初阶中位女骑士,只有实力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其他诸如名誉、地位都是过眼云烟。

“哈哈,你可真会开玩笑,这枚印章你拿着,到了山茶领,没有谁会不认识它,这样你能放心了吧。”

山茶子爵大笑几声,取下贴身携带的一枚印章,上面有山茶领的标志。

这是贵族的私人印章,代表山茶子爵的身份,一般不会轻易赠人。

“大人你真的太好了,莉莉真的好开心。”

女骑士惊喜不已,她不指望能真的登堂入室成为山茶子爵的什么人,能享受比在野蔷薇领更多更好的待遇就足够了。

柯蒂斯与一众骑士命丧大河丛林的事情也刺激到了她。

野蔷薇领太危险了,传闻中的魔物暴动很快就要到来,她必须要为自己找寻退路了,更远更安全的山茶领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感受着女骑士有意无意往身上贴的举动,山茶子爵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女骑士真的不是别的女人可以比拟的,那弹性极佳的身躯,那烈焰般炽热的红唇,山茶子爵食髓知味,。

第97章 坐山观虎斗(第五更)

“扎营,修整。”

发号施令的山茶子爵终于道出这一安排,所有人包括骑士都松了一口气。

贵族老爷可以无需担心其他还有心情和女骑士打情骂俏,他们没有一人胆敢放松,毕竟这里是丛林,随时可能有魔物出没的丛林。

乔治男爵无疑是颇为苦逼的,一直视为禁糜的女骑士转眼之间就傍上了山茶子爵,他对此颇为气愤但无可奈何。

望着亲密无间的两人只能暗骂几声女人真是善变,前天晚上还娇声娇气的说要如何如何,转眼间就看都不看他一眼。

率先被搭建起来的是贵族休息的帐篷,多达十几名士兵携带的物资都是可拆卸的帐篷零部件,迟于帐篷被搭起来的是餐桌与一系列的午餐,也是山茶子爵的,乔治男爵只能排在第三位。

“野蔷薇男爵,要来喝两杯么?”

帐篷门口,山茶子爵笑呵呵的招呼乔治男爵,他身旁是巧笑嫣然的女骑士,对方看都不看乔治男爵,似乎从来都不属于野蔷薇领。

“不必了赛文大人,我要带骑士们检查一下附近。”

乔治男爵平静的回应,他身为一名初阶中位骑士,在有更高贵族在场的时候,也要奉行骑士之道,为山茶子爵效命,虽然他也可以呆在安全的临时营地中央修整,但他还是选择和领地的骑士一起查看周围状况。

山茶子爵没有勉强,带着女骑士就是进入到帐篷之中。

帐篷一关,没一会女骑士银铃般的笑声就接连不断的传出帐篷,守护的骑士连连皱眉,深入丛林之后还当野餐郊游,山茶子爵的心还真的大。

“大人,去哪个方位查看?”

莱特骑士还是很尊重乔治男爵的,一路上没有以中阶初位骑士实力倨傲,这一实力的骑士基本可以和男爵平起平坐了,如果他能立上战功,未尝没有在有生之年给子孙后代换来世袭爵位。

“萨克骑士,你对附近熟悉么?”

乔治男爵摇了摇头,他对周围一无所知,和其他人没有区别,反正他就是不想呆在临时营地里,太憋屈了。

“认不出来了,当初也差不多是深入到这个距离遇到的埋伏,可以猜测的是,那群哥布林曾经出没过这里,也许在附近能找到细微的蛛丝马迹。”

萨克努力回忆曾经,最终摇头,他不记得现在一群人所处的环境,没有一点可当做参照物的。

“那就随便走走吧,莱特骑士,麻烦你开路。”

“这是我的职责所在。”

莱特火骑士点头,留下一半的骑士守护临时营地,就是带上萨克和乔治男爵一同进入了丛林中,准备提前查看一下接下来要前进方向的状况。

“他们停下来了。”

人类这边在修整,另一边两名半精灵也是从影化状态中退出。

维持影化需要消耗半精灵积攒的暗系能量,只有在夜晚太阳落山后才能对其进行回复。

影化能力是墨影一族的天赋,她们全族有过半都掌握影化的能力,另一天赋就比较骇人了,乃是传闻中的暗杀术。

暗杀术,顾名思义,为暗杀而生。

被墨影一族杀手盯上的目标,哪怕被当面暗杀,都无法在临死前看清楚杀人者的相貌。

可以想象一团影子轻飘飘的进入防备森严的贵族城堡,得手后又轻飘飘离去的一幕,尤其是在黑夜的帮助下,没有防备的贵族真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当然,墨影一族真正算是杀手的少之又少,这么些年他们大部分都居住在部落的栖息地,只有少部分才会走出栖息地前往人类世界。

杀人者人恒杀之,半精灵坚信这一点,哪怕能力再强,他们依旧怀揣着对生命的敬畏。

“骑士分散了,大概是去探路了,探也白探,附近一两公里内半个哥布林都看不到。”

墨玉嗤笑一声。

骑士们不知道的是,两名半精灵一直走在他们前面,距离最近的时候距离边缘的骑士不过三五米,即使如此也没有谁发现影化后的半精灵,谁能想象随处可见阴影里会藏着一个半精灵呢?

“绕的我都快晕了,这群人居然在丛林里绕了这么大一圈路,再走下去指不定真能一脚走出丛林,或者完全迷失在丛林里。”

墨菲也是苦笑不已,她高估人类对丛林的认知了。

如果现在能找来人类前进的地图话,就能清楚的看到人类在走一个弯曲的弧线,偏偏人类不自知,在没有显著参照物的情况下,这种情况确实非常难以避免。

“看来他们铁了心要在这片丛林里找到那群哥布林了,我们怎么办?”

墨玉试探着询问,不管是人类还是哥布林,墨玉都一视同仁,两不相帮。

不过她对那群有能力在丛林里弄死人类骑士的哥布林还是很好奇的,这就像某天你听到有谁被一只鸡啄死了,你也会好奇那只鸡的模样。

“你觉得我们该怎么办?”

墨菲面带笑意,此次游历人类世界,她是奈何不了墨玉的请求才带其出来。

对方刚成年不久,对人类世界的认知大多都是从传闻或书籍中得知的,必须要亲历人类世界才能明白真实的状况。

在这片土地上,人类是所有种族都绕不开的一大势力。

有可耕作土地的地方就有可能有人类的踪迹。

人类这一单体势力弱小的种族,凭借那不凡的生育能力以及人中之杰骑士,顽强的屹立在这片土地上已经不知几千年之久,更是有越来越壮大的趋势。

半精灵数量稀少,也没有和人类争抢土地的想法。

人类无法涉足的那些区域才是他们的生活范围。

只要不被人类打扰,半精灵一般不会拿人类怎么样的,人类太多了,总不能全部杀掉吧。

“我觉得吧,还是提前找到那群哥布林,然后坐山观虎斗即可,一旦骑士力量被用于对战哥布林,我们就有机会带走那个可怜的孩子。”

“你能确认,她真的愿意跟我们走么?之前的观察中我已经发现了,她的血脉不纯,似乎是被某个半精灵部落遗弃的,也许她不想再回到半精灵的世界呢。”

墨菲不置可否继续说道,墨玉面露难以置信之色,怎么会有人喜欢呆在人类世界呢?

半精灵的世界多好啊,所需要的东西全都能轻松获取,也没有人类世界那些贵族压迫,更不会过着奴隶一般的生活。

“所以,你也没办法确认她的真正想法,我曾经听说过一句话,你记住了。

不要轻易决定他人的生死,这是连智者都无法做出的安排。”

“命运之神,真的存在么?”

“没有人知道,神明已经几千年没有现身世间,也许只有精灵才知道真相。”

之后两名半精灵沉默了许久,墨菲在修养对消耗的能量进行补充,墨玉完全就是不知该如何是好,她的年龄虽然对比人类已经三四十岁了,但对半精灵而言才刚刚成年,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是太少太少。

……

第98章 料敌机先(第六更)

……

“嗯?”

因为和女骑士的约定,所以孟庆没有在次日继续带着哥布林探索更远的丛林。

他需要让哥布林修整两日,然后他将带上哥布林,想办法走出丛林,从实力强横的骑士或者贵族那里找到传闻中的魔药。

当感知到布置在营地北方三公里外,由草木催生生长成的树精被斩杀时,孟庆的脸色很是难看。

使用树精最核心的木心为原材料催生的树精,和原生态的树精实力相符,一般战斗力根本无法快速将其摧毁。

所以需他人提示,孟庆自己就判断出有强大存在在从营地北方在靠近。

“哨兵!迅速探查营地北方的动静,注意安全,可能有危险。

所有人注意!有强敌入侵,全员准备作战!”

孟庆的声音响彻整个营地,片刻后尖利的木哨声此起彼伏的响起。

平日的训练在这一刻终于得到检验,虽然因为孟庆的话而紧张,但敌人尚未出现的情况下,他们是不会被吓到的。

女骑士兰雅听闻动静再走出木屋后,孟庆已经完成了对哥布林战士的集合。

如今的大棒营地可战士兵依旧还是上次归来的那近百名,不过战斗力比之之前又有所提升。

每天吃饱喝足加上训练,大棒营地哥布林的战斗力,远超普通的哥布林,其中的佼佼者十夫长更是敌得过人类。

“哪个不长眼的敢闯入我们的地盘,找死!”

大力骨锤骂骂咧咧的,他现在的身份是十夫长而非当初的营地首领,带领的哥布林是打乱过的哥布林士兵。

他渴望成为孟庆那样的百夫长,而获得战功无疑是最好的办法,他真的渴望来一场战斗展示自己的实力,当初没有展现出实力就被俘了,这么久的休养生息,他的实力绝对在巅峰状态。

“哨兵已经去探查敌人了,至于是什么尚不知晓,但可以知道他们有在几个呼吸间击杀树精的实力,所以不容小觑。

不管敌人是谁,战场肯定不能选在营地。

大家,保卫家园的时候到了,我们每天都在喊口号,做训练,谁能说一下我们的口号是什么?”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回应孟庆的是统一嘹亮的声音。

“没错,检验一直以来训练效果的机会来了,口号是否真的管用,看到敌人交手后,大家都会知道。

我不管之前大家是否真正的在训练,但此次有敌人入侵我们的地盘,我们都要全力以赴,把他们打怕,把他们消灭在丛林之中。

所有人,收拾物资与干粮,一百呼吸之后,出发!”

非士兵的哥布林已经在孟庆训话的时候按照一直以来的安排准备好了大量物资,包括众多的箭矢、甩网、投矛以及干粮。

投矛这种武器和弓箭一样也非常适合哥布林,近距离杀伤力比木箭更强,但更强大的是孟庆自己。

他在觉醒后还是第一次真正的要出手战斗,他的全部实力即使连自己都不完全了解,是时候真正检验一下了。

一百呼吸转瞬即逝。

最后望了一眼陪伴在女骑士身旁还在养伤的艾草,孟庆不再犹豫,对着女骑士点点头,便是带上了营地的九成可战士兵,只留下一个十夫长带队守护营地。

他不担心兰雅会趁这个机会逃离,已经说开了,他孟庆只要不死,兰雅当下是不会不告而别的,孟庆很确定这一点。

全员哥布林都是在离开营地后快速的攀爬到了树冠位置,在树冠上赶路已经成了常态,所有的士兵都已掌握这一技巧,这也是大棒营地独门的天赋所在,会一直传承下去的。

前进了约一千米孟庆带队停下。

从这个位置,哪怕是在树冠上也不是那么能轻易看到巨树的轮廓。

这片丛林对其他哥布林而言或许陌生,但对孟庆而言就是后花园,他闭着眼都能溜达到营地外五公里然后原路返回。

等候没多久,探查的哨兵就是全部返回,充当哨兵的是爪钩使用的最灵活的一队哥布林,虽然整体实力不是最强的,但一直充当哨兵的他们,才是孟庆一直培养的重点对象。

“发现目标,非常多非常多的人类!”

哨兵的队长,一名哥布林十夫长带着难掩的惊惧,低声向孟庆告知这一发现,他没敢太大声,唯恐这一消息打乱孟庆的部署,让己方士气下降。

“非常多?有多少?”

孟庆脸色连变最终长舒了一口气,还是之前未了结的仇怨么?

已经这么久了人类还能找来,孟庆对人类的记仇能力有了一个认知。

“可能,可能和咱们数量差不多。”

那名十夫长犹豫一下后给出一个数字,他们根本没敢靠近在地面上前进的人类大部队,只是远远的观望到大批人类的踪迹就是立刻返程,甚至没敢原路返回而是绕了一个方向,唯恐直接把敌人带回营地。

“嘶!这么多人!”

孟庆也是被惊到了,这么多人类,里面不可能只有一两名骑士。

但按照兰雅所言,外面的那个名叫野蔷薇领的男爵领,是没办法组织起来这么大规模的队伍进入丛林搜索的,除非他们将可战之力全部调动,不惜孤注一掷。

“没关系,敌人数量再多,这里也是我们的主场,不要担心,我有办法了。”

出言安慰了惊惧的一群哨兵,孟庆面带自信的笑容,成功安抚了哨兵们的心灵。

哪怕敌人再多再强,他们也相信孟庆一定有办法应对,这是长久以来对孟庆的敬仰养成的习惯。

“远道而来的客人,现身吧。”

忽然转了一个方向,孟庆看向毫无人影的一个方位。

就在刚刚他还在思考应对办法时,肉眼就是发现了两道模糊的身影在树冠上以灵巧的身形在靠近,当侦测能力发动后,孟庆笑了,对人类的畏惧也减弱了许多。

“他是在说我们么?”

几十米外的树冠上,墨玉面带惊异。

如果不是看到孟庆和周围的哥布林相处无事而且皮肤也是类似哥布林的绿色,她真的会把孟庆当成自己的同族。

“被发现了,他的眼睛好厉害,别藏着了,咱们现身吧,别让人小看了咱们。”

墨菲在与孟庆对视的时候就知道已经被孟庆发现了,她和墨玉提前走在人类队伍前面,所以非常轻松的发现了那几名高来高去的哥布林,也是尾随他们才找到这里。

第99章 无法退避(第七更)

“什么?我们被追踪了?”

聆听到孟庆的解释,几名哨兵羞愧欲绝,差点没直接从树上跳下去,他们万万没想到,都绕了一个方向,居然还能把敌人带到这里来。

伴随着树梢颤动的沙沙声,在其他哥布林都是闻声但没看到目标露出警惕之色时,离哥布林所在树冠临近的那棵树的树冠,两道身影神奇的从一团烟雾变化成实体。

“好神异的哥布林!”

“居然是精灵!”

这两句话前者是墨菲所言,后者则是哥布林掩饰不住的惊叹,虽然不知道精灵的真正容貌,但有孟庆做参考,看到与孟庆体型相似颜值相似的这两名访客,哥布林们还是给出判断。

“抱歉,我们是半精灵。”

墨玉忍不住从墨菲身后探出头解释了一句,让本就不怎么紧张的气氛更加缓和。

“墨影·菲和墨影·玉是吧,你们好,我是晨星,晨星大棒,混血哥布林。”

孟庆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成功震慑到了两名半精灵,两名半精灵都是面带难以置信,用同样的话询问孟庆:“你知道我们的名字?”

“我无所不知。”

孟庆带着自信的笑容,笑的宛如一个神棍。

“不可能,除了传闻中的神明,没有人无所不知。”

墨玉忍不住质疑孟庆的话,墨菲本想阻止,但手都伸出去了还是没能按住墨玉。

“第一次相见我就能喊出你们的名字,这还不够么?唔,或许带上你们的身高、体重乃至血脉浓度才算无所不知么?”

孟庆确实在扯淡,不过效果也是显著的,两名半精灵看他的表情更加敬畏了。

“你的眼睛,我想起来了,如果没看错的话,你应该有半精灵一族的望星瞳天赋,对不对?”

墨菲仔细观察孟庆良久后给出自己的判断,望星瞳这一天赋并不是哪个半精灵独有的,并且和传闻中的精灵有关,据说很多半精灵都传承这一天赋,根源在精灵那里。

“没错,我有半精灵血脉,虽然不比两位多,但也相差无几,所以,你们喊我一声族人也无妨。”

孟庆可以清楚的用侦测能力看到两人体内的半精灵血脉浓度,相比他两人的半精灵血脉都过半,但孟庆的也不少。

剔除了大半人类血脉之后,半精灵血脉已经提升到了近四成的样子,这才是他外表如此不凡的主要原因、

“但,你是哥布林,不是么?”

墨玉望着孟庆后方那数量众多的哥布林,难掩内心的不快,什么时候哥布林也能和半精灵搭上关系了?

“对,我是哥布林,两位冒昧造访大棒营地,所为何事?”

孟庆没有继续坚持,表情也从原本的面带笑意变成了严肃。

既然对方都不打算认他这个同族,他也不会舔着脸继续让别人相认。

没有什么比实力更有效的力量了,他相信自己的实力顶峰绝对不止现在。

到那时候,他会让半精灵在自己面前再也没有高傲的机会。

“真的是一个奇迹,抱歉,我没有看低你的意思,但这确实是一个奇迹,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半精灵血脉的哥布林,还是已经觉醒过血脉的那种。

我们来,是想看看那群能杀掉人类不止一名骑士的哥布林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没想到会是你带领的族人,那就非常容易解释了。

不过这次你好像没办法再轻松应对了,人类太多了,多到我们都不敢轻易靠近。

逃吧,赶快带着他们逃吧,逃到丛林深处,人类自己就会离开的。”

墨菲依旧用惊叹的目光望着孟庆,在孟庆语气变化后,墨菲并不以为意。

她的年龄比墨玉长许多,也见识过许多不凡的存在,对孟庆的存在虽然疑惑但很容易可以接受。

孟庆血脉中的半精灵血脉做不得假,虽然还有哥布林的肤色,但外形与相貌加分许多,真的配得上一声族人称呼。

“看在族人的份上,快点逃吧。”

到了最后墨菲又加了一句,她的话让墨玉脸色变的有点难看,也让孟庆的脸色重新舒缓下来。

“多谢您的提醒,小子谢过,但再往后不远就是我的族人居住地,我没有办法逃离,也不能逃离,人类虽多,我族也不是毫无反击能力的蝼蚁。”

孟庆笑着摇头,表情不见做伪,这让两名半精灵都诧异不已。

都这样了,孟庆还不打算带着哥布林逃跑?

“你们,总不能在进入丛林前就知道我吧,所以你们真正的目的是什么?”

孟庆深呼吸安抚了身后的哥布林几句,回头继续与半精灵对话,时间不多了,留给他孟庆与哥布林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人类队伍里有一名半精灵孩子,我们想要把她带走。”

墨玉插了一句话。

“看,你都知道要拯救族人,我怎么能就此放弃呢?”

孟庆看向墨玉,表情严肃。

“这不一样,我们救了她就会离开的,没打算和人类拼命。”

“你们脚下的土地,那群人类脚下的土地,都属于我族的领地。

这片领地,我带着营地上下过百号哥布林一点点打出来的,现在因为人类到来我们就要放下之前的打拼逃命,抱歉,我做不到,我相信大家也都不愿意逃跑。”

“但你们不跑的话,肯定会被人类杀光的,他们有十几名骑士,还有中阶骑士!”

墨玉焦急的把人类那边的实力都透露了出来,墨菲听到了但没制止,她也非常想让孟庆就此带着哥布林先离开,既然遇到孟庆,她不想孟庆白白送死。

“哦,原来是向别的地方求援了,果然是人类的作风,打不过就喊人。

是啊,哥布林从来都没后台,也没谁撑腰,遇到危险除了逃命只能硬着脖子上。

可笑不可笑?”

墨玉透露的消息让孟庆得出判断,他并不太过紧张,十几名骑士的话,有没有中阶骑士都无妨了,毕竟还有与哥布林数量相差无几的人类士兵。正面打哥布林肯定打不过。

“你还在坚持什么?”

“我也不知道啊,也许是之前被人类屠杀过的那个哥布林营地遍地尸骸,也许是我那尚未成年就被人类斩首的族人。

我真的不能退,一退,就真的没有希望了。”

第 100章 靠谁都不如靠自己(8/8已毕,小年快乐)

孟庆抬起头,声音都有些颤抖。

他现在是大棒营地上下的信仰,不战而逃的后果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威望大幅度下降。

但拼命就行了么?

这么多的人类还有骑士助阵,哪怕有居高临下的地形,最终溃败的肯定还是哥布林。

人类士兵最少也都有皮甲与精良的武器,哥布林只有毛皮防护与木弓、甩网等。

换成更容易理解的就是,攻击力、防御、血量都差别人太多,打个屁啊!

实力根本不对等!

人类上次溃败后还敢再进来,对大棒营地现如今的实力肯定有所判断,为了应对木弓肯定会准备许多的弓箭作为远程攻击手段。

对射的话哥布林优势不大,除了孟庆自己与甩网还能增加一些帮助。

孟庆自己的实力无疑是王牌,但有比初阶骑士强大不知多少的中阶骑士坐镇,他这次只要露面基本就别想跑了。

一对一或许还能打得过普通骑士,对上中阶骑士,估计也和普通的哥布林没有差别。

“敌人很强大,她们劝我们逃跑,回去带上族人逃跑,你们,愿意逃跑么?”

回过头,注视着树冠上停留的哥布林,孟庆换回哥布林语询问大家。

“能逃跑么?”

“但我们逃到哪里去呢?”

“人类要是一直进来,我们就一直逃么?”

“是啊,往那里逃呢,这片地方,是我们一起打下的地盘啊,营地里还有辛苦收集的太多物资啊,逃了,就全没了!”

“逃了,这个冬天,会死很多哥布林的。”

哥布林们议论纷纷。

最开始还有哥布林信念动摇想要逃跑,但后面在大家的话语声中重新生出动力。

是啊,要是像当初了无牵挂那样,跑也就跑了,但营地里那么多物资,跑了估计就全没了。

“墨菲阿姨,你会帮助他们么?”

在哥布林们讨论的时候,墨玉也在询问墨菲。

“不会,这是他们自己的事情,我们没办法代劳,除非他们放弃这片地方选择迁移,或许我会帮忙牵扯一下人类。”

“他们好惨啊,打也打不过,逃也不愿意,哎,人类果然好可怕。”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人类入侵我们一族的地盘,我们要怎么办?”

墨菲严肃的望着墨玉,她还是很欣赏孟庆不愿逃跑的举动的。

如果孟庆真的在之前选择带哥布林逃离的话,她嘴上不会说什么,心里肯定会看低孟庆的,或许会想果然不愧是哥布林。

“啊?我们,和他们拼了啊!”

墨玉咬牙切齿道,她真的很难想象一直生活的家园被人类入侵,族人被人类屠杀的一幕,如果真的出现那种情况,她一定要报仇雪恨。

“打不过呢?”

“肯定先逃……

好吧,我知道哥布林为什么不愿意逃跑了,那片土地,我们已经住了太久太久了,许多族人肯定不愿离开,愿意用该性命守护。

好痛苦,不知道该怎么选。”

“还是看看他们的行为吧,墨玉,这是一个绝佳的学习机会,看看咱们面前这个同样带有半精灵血脉的哥布林,到底会怎样决断吧,这对他而言也是一次选择,一次命运的选择。”

“是,我会认真学习的。”

墨玉肃然起敬,墨菲说得对,这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学习机会,她要抓住。

“直接逃跑是肯定不行的,但将希望寄托于打败敌人又十分困难,所以,不能将希望完全寄托与任何一个可能上,必须做双重准备。

打也要打,逃也要逃,不同的是,我们打,让老弱逃。

营地没了,还能重建。

物资没了,还能收集。

哥布林没了,那是真的没了。

但,我们要给那群人类一个惨痛的教训,要让他们明白,哪怕他们再强大,在丛林里,他们说了不算!”

孟庆在深思过后做出决断。

不管怎么样,先让留守在营地里的其他哥布林往丛林里撤离,大棒营地往南十公里都是探索过的区域,有孟庆绘制的地图,哥布林不会担心一头扎到魔物堆里去。

他呢,当然要带着哥布林可战之力尽可能的在丛林里与人类打游击战,没打直接投降不是孟庆的风格。

没打,怎么知道打不过呢?

同时让老幼提前撤离,也能让留下来战斗的哥布林再无后顾之忧。

时间足够的话物资也能保全一部分。

不管怎么样,孟庆都不会真的带着营地可战之力去送死的,实在不行他就带队撤,总归能保全绝大部分的。

道出安排后,哥布林们再无异议。

当下没有比这个办法更好的提议了,他们也都能接受这一决定。

气势受到影响是难免的事情,敌人太强了,数量又如此众多。

能提起勇气作战,孟庆之前的训练已经发挥了作用。

两名十夫长带着部下原路返程,他们要帮助留守的哥布林携带物资撤离,孟庆则带着七十多名哥布林留下来与人类在丛林中较量。

“你让他们先回去,是准备通知其他哥布林撤离么?”

旁观的墨菲在那两队哥布林离开后,忍不住出言询问。

“是的,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有备无患么。”

“你的话很有意思,也是传承得到的么?”

“不,这是我个人的见解,我还知道非常多的东西,有兴趣旁观这场较量么?”

“当然,必要的时候,我会和同伴一起扰乱人类队伍的,但仅限短暂的时间,因为我们救了人之后就会离开,不会逗留太久,也不会真的帮你杀人。”

“足够了。”

孟庆笑着点头,有半精灵这一承诺,他的把握又多了一些。

半精灵的话里有话,她想说的是,只有哥布林这边占据优势,半精灵才会出手帮助,否则的话她们仍然选择按兵不动。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

指望任何人,都不如指望自己,孟庆非常确信这点。

“全员准备!让人类尝一尝我们的厉害,让他们感受到绝望的滋味吧!”

孟庆的话,宣告了战端的开始,人类与哥布林的较量,即将开始于这片葱郁的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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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烟火冲天

“还是没发现么?”

哥布林提前发现了人类的动静还做出准备,人类这边依旧无知无觉还在毫无头绪的前进。

越是深入丛林,包括骑士在内的人越是烦躁。

不管是蚊虫还是蛇鼠,这些小东西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已经有不止一名士兵被蛇咬到挂了彩,就连骑士都有一人不慎中了鬼知道谁布置的陷阱,着实把一群人惊到了,疑神疑鬼半天没找到敌人所在。

“好烦哦,蚊虫太多了。”

女骑士莉莉不满的挥舞着扇子。

人出汗的时候是非常容易招惹蚊子这种无处不在的可恶家伙,哪怕是骑士也不是能无时无刻都用斗气护住全身的。

所以现在的女骑士,手臂上腿弯上都有蚊虫叮咬的痕迹,又红又痒,很是难受。

“没办法,丛林里潮气大,就这些东西多。”

山茶子爵倒是还好受一些,他颇有些不舍的取出一罐植物香精给女骑士擦了擦,这东西的价值堪比金币,一小罐就是价值好几枚金币,连他也不舍得多用。

“好厉害,一下子就没蚊虫烦了呢。”

女骑士颇为惊喜的道,继而向山茶子爵撒娇,抱怨对方不早拿出来这么好用的东西。

“本来就只带了一点,给你用了,返程的时候就不够用了,省着点用吧。”

山茶子爵连连摇头,女骑士也不敢多言,她总不能和山茶子爵平起平坐吧,尊卑之别还是要有的。

“回禀大人,尚无哥布林等魔物的踪迹发现。”

听得山茶子爵询问,探路的骑士很快返回告知现况。

“该死的,这片地方原本可没有这么寂静,还是有不少魔物活动的,如今只剩下树精这一无法移动的魔物了,都跑哪去了?”

山茶子爵自言自语着,他万万想不到这些地方早就被孟庆带哥布林扫荡过不止一次,不光是魔物,野兽出没的次数都变少了,现在这片丛林外围,谁不知道躲着哥布林走。

“不知道今天能否有发现。”

注视着已经西斜的太阳神战车,莱特骑士颇有些无奈的道。

距离天黑还有很长的时间,但更为漫长的是丛林间的搜寻。

越是深入丛林,他们需要搜索的范围越大,在这么一大片丛林里找一处哥布林的营地,非常非常的不容易。

“如果我们制造动静,是有可能把他们吸引来的,比如烟火。”

萨克骑士沉思良久后,在莱特骑士开口说话时忍不住回应。

他有过与哥布林接触的经历,知道那群哥布林不怕火,而且有很高的智慧。

如果那群哥布林真在附近的话,大规模的烟雾升腾,肯定能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他们还会伏击么?毕竟我们这么多人,换成任何魔物,估计看到就会吓跑吧。”

有骑士质疑,如此数量的人类进入丛林,没有魔物胆敢接触,就连野兽也没有谁会敢靠近,除非活腻歪了。

“有可能,总比现在毫无头绪把握大一点。”

“那就做,让士兵收集引火材料,我来点火!”

莱特骑士顿时来了精神,没有什么比点火更能让他感兴趣的了,在成为中阶骑士后,莱特对火焰的吸引力十分强烈,火焰对他就是完美的存在。

稍作休整后,引火材料堆积,干草与枯枝在如今的丛林非常容易找寻,为了防止火焰扩散伤到己方,必要的防火准备还是需要的,比如把地面上不需要的落叶清除到别的区域,留出土壤充当防火墙。

深吸一口气,莱特骑士双掌平推,让其他骑士羡慕不已的情况出现了,两团火舌直接从莱特骑士掌心涌出,长长的火舌带来的是灼热的温度,迅速点燃了干草与枯枝。

在火焰开始升腾不久,带着新鲜树叶的树枝搭到火堆上,很快就让青烟飘荡,在风属性骑士的引导下,烟雾开始往天空直直的上升而没有扩散开来。

莱特骑士注视着燃烧的火焰,目光带着难掩的兴奋。

火骑士的耐心都是极差的,通常情况下莱特的脾气都会很好,但一旦点燃火焰后,就会有一种压制不住的狂暴,脾气也会变得非常差,有一种不发泄不痛快的冲动。

“哥布林呢?赶紧出现吧,让我杀个痛快!”

莱特骑士的眼睛似乎都变成了火焰的颜色,站在火堆旁的他完全无惧火焰的灼热,反而兴奋的来回走动。

其他属性的骑士望见这一幕都是无可奈何。

有火属性的骑士则是渴望中带着忧虑,火属性的骑士一旦晋升成为中阶骑士,杀伤力依旧属于四属性骑士之首,但后遗症也随之变强,就会像莱特骑士这样经常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通常情况下,火属性骑士都会携带一些能快速让人冷静下来的护身符等物品,比如能遇热不化的玄冰、特殊的寒铁等。

“怎么点这么大堆的火?”

“好像是要吸引哥布林的注意力。”

士兵们也是好奇的围在一旁,能不能吸引来哥布林对他们而言真没那么重要,反正能休息一会总是没错的。

“能越到树冠上观察就好了,可惜莱特骑士不是中阶风骑士,不然能短暂悬空一会,从空中观察,得到的视野肯定非常好。”

“谁说不是呢?”

点燃火堆一会,确定火焰不会蔓延后队伍绕过火堆继续前进,肯定不能一直守在这里,该前进的还是得前进。

接下来人类队伍就变成了丛林中的纵火犯,每走百十米就会放一堆火。

火焰与烟雾哥布林能看到么?

当然可以看到。

早在人类第一堆火焰点燃时,孟庆就远远的从树冠上看到了,他也是确定了己方与人类的距离所在,可以精准到米。

观察四周环境,远离营地两公里多的孟庆从记忆中调出这片丛林的详细地图。

他的记忆力加上侦测能力的加成,可以说真的拥有一个堪比卫星地图的细致地图可以看,具体到树木的粗细都能在当下回忆的一清二楚。

常言道,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人数与战斗力方面比不过人类,孟庆当然要发挥地利优势,他如今可以依靠的也是这点,他相信自己对这片丛林的熟悉度,远超人类一方。

第102章 伏杀!

“这个方位,准备布置陷阱,以套索为主,记住,这次不比狩猎,我们不要活的,只要死的,给我往死里弄他们!”

“明白!”

哥布林们皆是残忍的笑了,孟庆的意思就是他们的意思。

他们也没想放过接二连三进入丛林威胁哥布林的这群人类,能杀两个绝对不会只杀一个。

孟庆现在遗憾的就是没能在丛林中找到硫磺与硝石,没能有炸弹那样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上次的毒蜂巢可遇不可求,附近可没有那样的天然杀伤性武器可以借用。

但孟庆也有别的办法。

草木催生与草木操纵让孟庆可以把丛林中无处不在的藤蔓与树木变成天然陷阱。

这些陷阱是非常隐蔽无法被察觉的,因为它完全与丛林融为一体,是最擅长布置陷阱的大师都难以比拟的。

“居然是植物操纵天赋!

难以置信!他觉醒了两种半精灵的天赋!”

远观孟庆行动的半精灵发现孟庆的行为后惊叹不已,能觉醒两种半精灵天赋,这即使是纯粹的半精灵都是非常难得的一件事。

半精灵的传承有多有少,但一般不会超过三种,再多那也不现实。

“这可有意思了,擅长操纵植物的哥布林遇上擅长放火的骑士,还真难说谁能赢,可以想象很快就有好戏看了。”

墨玉无不恶意的笑着,那些哥布林在布置各样的陷阱她也看到了,有的让她都为之惊叹。

不得不说常年生活在丛林中,哥布林对各种植物的了解也是非常多,不同的植物与藤蔓,总是能布置出不一样的陷阱出来。

“天快黑了,看样子今天是找不到那群哥布林了。”

眼见得天色变暗,大多数的人类士兵在失望之余都有些庆幸,对他们而言,这就是一次艰苦的行程,夜晚到来,终于可以好好休息吃个饱饭让疲惫的双腿缓解一下。

“天要黑了,主场优势终于来了!”

孟庆也在渴望着夜晚的到来,当下正是月初,夜晚只有狭长的斜月,人类的视线会极大的受到影响,这无疑相当于孟庆借来了天时之利。

在确定人类一方选好一块林间空地开始扎营后,孟庆吹响了木哨,声音没有传出多远,至少远处的人类是聆听不到的。

沙沙的树叶声响在树冠上接连响起,哥布林们开始移动方位了,这一动,就是宣告战端的开始。

人类的临时营地,士兵们卸下物资后就是砍伐起周围的小树,一方面是扩充活动范围,一方面也能为搭建简陋帐篷做准备,除了贵族老爷有帐篷可以住,士兵们包括骑士都得自己弄住所。

莱特骑士此刻瞳孔中的火焰已经看不到了,他的身上有火烧火燎的烟火味,整个人背靠树干坐在那里歇息,气势不怎么高。

没能在进入丛林第一个白天找到那群哥布林,这让所有骑士都有些失望,他们可是激发了一整天的斗气随时准备作战,如今每一名骑士都急需修整,需要对消耗的斗气进行补充。

即便如此,该进行的巡视还得有人进行,在莱特骑士不出面的情况下,其他骑士商议了片刻,分成三组巡视临时营地前方和左右三个方位,每个队伍都是三名骑士。

一整个白天都没出力的女骑士莉莉也被喊来协助,虽然她极不情愿,但这是她的职责所在,山茶领骑士唤她的时候,她没办法拒绝。

走出临时营地向着营地左侧幽暗的丛林进发,女骑士颇为不满,随行的两名骑士一男一女,都是从山茶领跟随山茶子爵来的,她再不满也不敢多言什么,两人的实力都远超她许多,是阶位上的完全压制。

“差不多了吧,这都走出有两三百米了。”

以之字形的搜索方式走出了几百米,女骑士莉莉忍不住开口想要返程。

走在最前方的男性骑士闻言转头看了她一眼,眺望前方确定没有什么异常后,换了一个方位准备就此返程。

“等等,你们听到了没有?有动静!”

队伍中另外一名女骑士本也欲转身返程,耳朵忽然竖起认真聆听片刻,出言喊停了其他两人。

“没有啊。”

女骑士莉莉巴不得现在就马上回到临时营地,那里会聚精会神的观察四周,完全就是来充数的。

“唔,没听到,芹你听到了什么?”

“风声里有些异常的动静,有什么东西在对话,就在我们前方,而非后方。”

女骑士芹回复道,她面带跃跃欲试的表情,和同伴对望一眼确定想法后,就是向着远离临时营地的方向继续前进。

另一名女骑士莉莉被落在原地,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两人完全就忽视了她。

眼见得两名同伴走出十几米远,身形都快被树木遮蔽住了,女骑士跺跺脚还是持剑跟了上去。

“啊哈,原来是一朵喇叭花,你们太大惊小怪了。”

跟上同伴后,没走多远,看清林间传出动静的那事物的模样,三名骑士都松了一口气。

女骑士莉莉忍不住笑道。

还没等她脸上的笑容消散,三名骑士都是警惕起来。

喇叭花这种只有在春天才会开花的植物,什么时候秋天也会开出如此艳丽的花朵?

“不对劲,撤,先回营地!”

敏锐的感知到危险的气息,带队的男骑士低喝一声,斗气升腾,已经进入了战斗准备。

“来了,就别走了。”

上方的树冠,伴随着一阵树叶颤抖的沙沙声响,超过三十只哥布林的身影就此显露,在一张又一张甩网从天而降之时,孟庆那冷酷的声音也随之响起。

“风!”

在甩网与毒蛇般藤蔓的双重束缚下,眼见得成功制住这三名骑士,孟庆没敢犹豫片刻,立刻就是下达击杀命令。

一波波的箭雨当头落下,仅是片刻后就让被束缚住无法挣脱的骑士发出惨叫。

不是骑士实力太差劲,而是孟庆那操纵草木的能力太神奇。

骑士根本没反应过来,周遭无处不在的藤蔓就犹如活物一般自行缠绕住他们的手脚与身躯,牢牢的将他们压制在地面上无法反抗。

足足半分钟的箭雨落下,侦测确定三名骑士都已经毙命,孟庆射出早已准备好的火箭。

箭落甩网上后,甩网开始燃烧,继而点燃了木箭、衣物,只是片刻,火焰就开始升腾变得旺盛。

三名骑士着实倒霉,他们也爆发了,但相对于不下十张甩网与藤蔓的双重束缚,挣扎虽然有效但依旧无济于事,一身实力连十分之一都没能发挥出来就此命丧大河丛林。

第103章 调虎离山再创人类(新的一周求几张推荐票)

“撤!”

背上墨竹强弓,孟庆取出爪钩,其他哥布林亦是行令禁止收回弓箭。

仅仅几个呼吸过后,这片丛林再也看不到哥布林那能与丛林融为一体的身影。

“三名骑士,就这么死了?”

远观到这一幕的两名半精灵,对望一眼都感觉脊背发凉。

哥布林的甩网让半精灵都为之畏惧,如果不慎,影化的她们也会中招。

当然她们能通过影化的能力从网孔中逃离,但还是深深的感慨,有这样杀招的哥布林,人类一方有苦头吃了。

“嗯?有火焰在燃烧!”

闭目修养的莱特骑士忽然一跃而起,他感受到了火焰的存在,之前那里还没有火焰的动静,不大可能是继续为吸引哥布林而点燃的。

持着武器莱特骑士快速奔行在丛林间,他的举动也让留守的士兵们紧张起来,连带两名贵族都提高警惕环顾四周。

莱特骑士只花费了不到三十个呼吸的时间就是找到了林间还在剧烈燃烧的火焰。

看清火焰下的燃烧物后,莱特骑士目眦欲裂。

之前还活蹦乱跳的同伴,此刻已经横尸此处,衣物在火舌的舔舐下不断的在燃烧。

等莱特骑士扑灭火焰后,闻讯而来的其他人也已赶到。

青烟弥漫的丛林间,望着横尸与地面的那三具已经看不清具体相貌的尸体,所有人都感觉脊背发寒,原本还觉得十分安全的丛林,已然遍布杀机。

确定三人完全没有救了,莱特骑士怒火中烧,一拳擂在一旁的树干上,留下一个漆黑的拳印,隐约都能看到火星在溅射。

他悔啊,早知道分散同伴会有人惨死,他一定不会在之前让大家分散开。

“怎么了怎么了?天哪,这是谁干的?”

姗姗来迟的山茶子爵终于赶到,分开人群看清还横尸地面上的那三道身影,发现其中就有一个白天都依偎在他身旁的那名女骑士,山茶子爵怒不可遏。

“只能是哥布林。”

萨克骑士上前检查了没有被火焰点燃的箭矢,满脸都是悲哀,还是无羽箭,除了那群哥布林,没有谁会使用这样的箭矢。

三名骑士的死因很快被检查出来,每人都是因为木箭刺穿喉咙、眼睛或耳朵这些致命点,这算是骑士为数不多的防御薄弱点,那几根箭相当精准,精准程度让骑士都为之敬畏。

“只不过是削尖的木箭,居然有如此力度,可以判断射出这几根箭的弓,弓力极强。

诸位,引以为戒吧,哥布林进化了,他们中最少有一名能够击穿骑士斗气的神射手,哪怕是我被这样的箭偷袭也会受伤。

敌人,比我们事先想象的还要强大!”

望着三具尸体喉咙上插着的那些近乎刺穿脖颈的木箭,莱特骑士满脸悲痛的抬起头来。

这样的箭,只有强弓才能射出来。

也就是说,哥布林中有一名实力不弱于骑士的神射手,能够给己方骑士造成威胁。

“当当当!!!”

就在一群人还没从悲痛中解脱出来时,远处的临时营地忽然响起了刺耳的铜锣声。

众人闻声色变。

骑士率先向临时营地赶去,而贵族与士兵则是呈一个圆形战阵完成列队,带上死去骑士的尸体向临时营地返回。

几百米外的临时营地,火焰在各处燃烧。

从天而降的火箭点燃了贵族的帐篷,点燃了堆积的物资。

有人类士兵看到了树梢上高高在上的哥布林,试图反击但极其无力。

哥布林也没有下来与人类交战的意思,放了没多久的火箭就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待骑士返回后,火势还在可掌控范围内,至少物资都没能真正被点燃,但贵族的那顶华丽帐篷还是被烧掉了一半多,剩下的制成两个睡袋都勉强。

“哥布林往那里撤退的?”

大声询问留守的士兵,士兵们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有人说往左,有人说往右,这让骑士们更是气愤,偏偏有前车之鉴,骑士们已经不能再分散开来了。

“保护子爵和男爵大人归营。”

无可奈何的望天,莱特骑士也终于体验到萨克骑士多次讲述的那种无力。

那群哥布林好生狡猾,根本不与他们真正的硬碰硬,能高来高去的它们极难追踪,看不到踪迹后再想追为时已晚。

乱糟糟的局面在近半小时后才安定下来。

天色彻底暗了下来,入夜前的不到一个小时就发生了这么多事,原本以为可以好好休息的人类士兵内心都忐忑不安,骑士也是面带忧虑,再无之前轻松的模样。

“可恶!可恶!被我抓到,我要活剥了它们的皮!”

帐篷被烧,山茶子爵如今也只能和其他骑士一样呆在树枝树叶搭建的帐篷里。

他无疑是怒火最难平息的,毕竟身为子爵,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如此被触怒的情况了。

“大人,听我一言,这个夜晚,哥布林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提前做好防御准备吧。”

萨克骑士体验过哥布林那犹如狼群的耐力,知道那群有指挥的哥布林,行事方面完全不能用普通哥布林的思维来判断,把它们当成同样的人类看待没错。

“莱特骑士,哥布林再临,你能追踪到它们么?”

“不好说,或许能追踪到小股的哥布林,但对大局帮助不大,除非看到哥布林的那名指挥。

萨克骑士,我要向你道歉,之前你多次劝说我小心哥布林的袭击我都没放在心上,三名骑士的死,我要负首要责任。

我对不起大家,对不起他们。”

莱特骑士的声音有些哽咽。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朝夕相处的同伴忽然就有两人折损在了丛林里,变成了冰凉的尸首,哪怕现在莱特都难以接受这一事实。

“哎,谁都没能想到,哥布林居然有如此突然且强力的袭击,我也有错,莱特骑士,大家都还需要你,请不要太过自责了。”

山茶子爵终于消气了,置气无济于事,事情已经发生了,还是想办法怎么弥补吧。

乔治男爵沉默以对,没有说一句话。

那名女骑士莉莉死了,死的很惨,两只眼都被木箭射穿,头发也被火焰灼烧的只剩丁点。

搬回营地后他凑近看了,完全无法从沾染着黑灰的尸体上,看到过往那名艳丽的女骑士模样。

哥布林突然的袭击,给予气势昂扬的人类一方沉重打击,让人类一方的气势大幅度降低。

三名骑士的死,也让人类一方的战斗力大幅度下降,胜利的天平,往哥布林一方开始倾斜。

第104章 攻城为下,攻心为上

“胆大包天!”

夜幕降临后,两名半精灵讨论的话题还是之前哥布林胆大包天的行为。

孟庆的胆气超乎了半精灵的想象,一边袭杀了人类的骑士后,还敢让另一小股战斗力微弱的哥布林去人类的临时营地放火,换成两人是绝对没这个勇气的。

“哎,刚刚我们该抓住机会,把那个孩子带走的。”

墨玉无不惋惜的道,之前人类的临时营地有极大空虚,连一群十几只的哥布林都能轻松来去自如,换成是她们肯定能轻松潜入再离开。

“带走不带走,好像现在已经不是那么关键了,这群哥布林或者说那名叫晨星的哥布林,所传承的智慧超乎了我的预料。

真的难以想象,他眼中的世界是否是我们看到的模样。”

墨菲坐在树梢上望着漆黑的夜幕感慨道。

之前她还觉得哥布林毫无胜算,如今呢,如今她已经开始忧虑人类一方能否扛得住哥布林入夜后的骚扰进攻。

她可以确信,孟庆在入夜后肯定会有所行动,换成谁都会这么做。

“他们肯定会以为我们会夜袭,我们确实会夜袭,但上半夜不去,下半夜再去,所有人,准备休息。”

“明白!”

更远处的林间,一颗大树的树冠上,众多哥布林完成汇合,没有哥布林走失,这算是一件好事。

孟庆面带自信的表情做出安排,其他哥布林也都是抓紧时间吃饭喝水,准备在树冠上就此休息。

“呵,让他们提防去吧,怕不是会被吓成惊弓之鸟。

兵者,攻城为下,攻心为上,这一攻心计,人类不吃也得吃。”

将武器放好,孟庆也开始吃饭。

此次孟庆和哥布林带的干粮不多,最多能撑一天。

所以明日正午之前,一行人必须返回营地做物资补充,那个时候营地留守的哥布林应该也都完成迁徙了,丛林之大,孟庆有足够的空间与人类交锋。

因为要防备哥布林入夜后袭击,人类的临时营地篝火众多,甚至有几颗树直接被莱特骑士点燃当做火把照明。

普通的火焰确实很难点燃蕴含众多水分的树干,但莱特骑士可以,他的火属性斗气,简直就是最好的助燃剂。

颇有些坐立不安的吃完晚饭,没有预料中的夜袭,填饱了肚子的士兵们都松了一口气,骑士们聚在一起,彼此间本该有许多话要说,但现在谁也没有那个心情谈话。

三名骑士的尸首可还放在那里呢,直接埋在丛林中肯定不行,山茶领的骑士要带回山茶领安葬,野蔷薇领的骑士也得带回蔷薇镇。

山茶子爵都有些后悔之前贸然的举动。

骑士不是普通的士兵,即使是子爵这一层次的贵族,损失了两名初阶高位骑士也心疼的要死。

那代表以往进行的海量投资都打了水漂,不仅如此还要按照契约给予骑士家人一笔不菲的战死补偿。

这笔钱,山茶子爵必须要掏,哪怕再不情愿。

“这些该死的哥布林!”

言谈间,山茶子爵依然在咒骂那群狡猾的哥布林。

他可算长见识了,哪怕魔物暴动时,他也没见过如此狡猾的魔物,先偷袭后放火,这还是魔物么?

“大人,请休息吧,大家都耗着也不是个事,需要轮番休息轮流守夜,谁也不知道哥布林的夜袭会什么时候来。”

莱特骑士用沙哑的嗓音劝说山茶子爵,他注视着临时营地外漆黑的夜幕,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南方丛林着实给他一个刻骨铭心的下马威。

丛林更深处,一场连夜的迁徙开始了。

敌人太强,大棒营地的老弱哥布林要暂避锋芒,迁移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都不想离开已经习惯的这片新营地,但这是孟庆的命令,大家只能照做。

迁移的新地址也选好了,距离现有营地约五公里远的一处废弃营地,那曾经是某种魔物的营地,后来被废弃了。

孟庆之前带队抵达过那里,稍作休整,后面就把那里当做临时休息场地,如今被当成了避难的地方。

大部分哥布林已经在夜幕开始后迁移出了营地,但还有一部分尚未离开,孟庆还没回来,营地还得有人守护。

“兰雅大人,你不走么?”

“你说呢。”

离地数米高的树屋内,艾草在和人类女骑士兰雅对话,。

兰雅没有接受哥布林的劝说,依旧选择留在营地里,说实话没有选择在这个时候从大棒营地撤离,这是兰雅非常艰难决定后才做出的选择。

她没办法跟随哥布林们撤离,她是人类,命运没办法绑在哥布林的战车上,她只能留在这里,等待命运的抉择,是生是死,全看孟庆的成败。

野蔷薇领还能组织起来人手进入丛林,但兰雅不太相信这批造访丛林,能让孟庆都避其锋芒的会全是野蔷薇领的人马。

她很清楚乔治男爵的魄力,除非没得选择孤注一掷,否则他是不会这么做的。

“晨星,晨星,我是该祈祷你胜利,还是祈祷你失败呢。”

仰望头顶的夜空,兰雅的心情极其复杂。

……

噼啪的火星爆炸声,就是寂静的夜幕下唯一的动静。

已经夜深了,人类的临时营地,过半的人员都已经入睡,剩余守夜的人还能勉强提起精神守夜。

但随着夜色逐渐变深也是越来越不安。

哥布林迟迟不来,他们一边怀疑哥布林不会来了,一边又担心哥布林随时可能出现。

如此情况让人一刻都不敢放松警惕。

“呦呼~”

林间哗啦啦的一阵树梢抖动声响过,伴随而来的是此起彼伏的怪叫。

如此突如其来的动静立刻让原本安静的临时营地炸开了锅,和衣而睡的士兵紧张的起身离开帐篷,手持长弓背对背注视着临时营地四周的幽暗丛林。

动静来得快去的也快。

几个呼吸间,在人类一方还没组织起来有效的防御圈时,怪叫声已然消失,剩下的只有人类一方急促的呼唤。

“怎么了怎么了,哥布林夜袭了么?”

已经睡下一会的山茶子爵被唤醒。

没能休息好的他肚子里满是火气,拎着装饰精美的骑士细剑就是走出帐篷。

但看到的只有乱糟糟的临时营地与犹如惊弓之鸟的士兵。

没有看到半个敌人。

第105章 莱特骑士的对策

“莱特骑士带队去追了,跟随的是两名初阶高位的风骑士,他让您按兵不动,不要紧张,他很快就回来。”

有留守的骑士道出莱特的安排,山茶子爵环顾整个营地,无奈的丢下手里的骑士细剑。

连敌人的模样都没看到,那群哥布林在搞什么鬼?

只是等待了不到十分钟,莱特骑士就是去而复返,他手里空荡荡,没有敌人的尸体,看起来似乎追丢了。

事实上也是如此,夜幕对人类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哪怕是骑士,在夜晚视野也会受到影响,夜幕笼罩下的丛林遍地都是黑影,仿佛每一处都有哥布林藏匿。

只是追出营地百十米,莱特骑士就追丢了敌人的踪迹。

他不甘心的带着两名骑士保持阵型搜寻了四周,还是没能搜寻到任何有用的东西,才无奈的原路返回。

“他们不想让我们好好休息,我知道哥布林在想什么。”

回到营地后,莱特骑士绷着脸给出自己的看法。

这种骚扰战术,通常情况下在两军交战的时候才能看得到。

而通常施行这样战术的一方,主力部队肯定在养精蓄锐,在另一方被不胜其烦筋疲力尽时给予雷霆打击,通常情况下都会大胜。

“你是说,那群哥布林懂得行军打仗的战术?”

山茶子爵难以置信,哥布林也懂战术么?这是连贵族都没能完全吃透的东西,普通的骑士更是只知道些许皮毛。

“看起来应该是这样,我很好奇,这么一群哥布林,总不能凭空冒出来吧。

野蔷薇男爵,我想请问,在之前的几年里,是否有哥布林作乱的情况发生?”

莱特的目光投向一直没有说话的乔治男爵。

对方皱眉,片刻后像是想起了什么,眼睛瞪大:“当年好像是有那么一群哥布林作祟,胆子也很大,有几次都将银杏村差点打下,但后面它们自己销声匿迹了,也许是首领死了的缘故。”

“有多久了?”

“差不多得有七八年了吧,时间太久了,所以我给忘记了。”

“这种事情,怎么能忘记!”

山茶子爵气不打一处来,这么重要的事情,他要是早知道的话,肯定会更加重视那群哥布林。

乔治男爵的这些话表明,丛林间的那群哥布林曾经就有过与人类交手的丰富经验。

这一经验应该是被传承了下去,那群哥布林死灰复燃重新展露头角,这就可以解释的了,为什么那群哥布林如此聪慧了。

“他们肯定还会回来的,会继续制造骚乱。

我建议,由我潜伏在营地外,暗中追踪他们的踪迹。

只要找到那群哥布林的指挥者,将其斩杀就可解当下的局面。”

莱特骑士主动请缨,他相信自己的判断,不出意外等己方人员都睡下后,那群哥布林还会去而复返,继续实行骚扰战术。

“有把握么?”

“总比眼下被动应敌要有用。”

“那就辛苦你了莱特骑士,我相信你的判断,也相信你的实力。”

山茶子爵总算能松一口气了,莱特骑士是他好不容易招揽并培养出的中阶骑士,他非常相信莱特的实力,就算哥布林里的佼佼者实力再强,在莱特面前也难是敌手。

“那我去了,子爵大人,请保重!”

莱特骑士雷厉风行,决定了就没有再犹豫,披挂整齐后,和其他骑士交待了自己的安排就是大步离开营地,进入到了漆黑的夜幕之中。

“骚扰三五波,大概就能到午夜了,那时候人类一方肯定都没能养足精神,就是我出手的时机。”

眼睛睁开判断了当下的时间,孟庆思考着,他脑袋里有一座钟,早已经完成了校正,随时可以调用,这是他的天赋所在。

就在第一波骚扰的哥布林返回约大半小时后,孟庆在准备派出第二波骚扰的队伍时,那两名半精灵不知从哪钻出来,显现在孟庆几米外的树杈上。

“还要去骚扰人类?”

墨玉面带奇异的笑容望着孟庆,孟庆看到其脸上的笑容就知道事情有什么地方超出了他的判断。

“你有消息要告诉我么?”

孟庆没有回答墨玉的话,反而询问了想问的问题。

“你这人,怎么不按常理来,不该先回答我的问题么?”

“本来要去的,但听你一说,我就知道情况有变,说说看吧。”

孟庆的心里年龄比真实年龄大的太多,哪里会和看起来就没多少经历的半精灵斗嘴。

“那名中阶骑士离营了,我们亲眼所见,估计已经候在临时营地外的某个地方等待着你们的到来,这次再去,能回来两三个就已经算走运了,还有可能把那名中阶骑士直接带到这里来。”

墨玉不满的开口告知了人类那边的举动,这让孟庆知晓,人类那边并没有之前想象的那么愚笨。

人类能在这片土地上立足这么久,没两把刷子早被其他族群弄死了。

“谢谢你的提醒,我欠你一个人情。”

思考了片刻,孟庆颇为感激的向墨玉致谢,没有半精灵提醒的话,己方就要白白牺牲不少哥布林了。

如今每一名大棒营地的哥布林性命,孟庆都是珍视的,谁死去他都会悲伤。

“还是算了吧,又不打算真的和你有多久的接触,你这个人情,看起来我是用不上了。”

墨玉摇了摇头不以为意,她没把这个承诺当回事,孟庆也不多做解释,他确实将这一帮助牢牢铭记住,只要有机会,他一定加倍回报过去。

“人类没你想的那么愚蠢,多加小心吧。”

墨菲留下了一句话,就是带上墨玉远去,身形很快融入到了漆黑的夜幕中再也无法瞧见。

两名半精灵帮助哥布林这一次,是否会帮第二次也难说。

“中阶骑士,中阶骑士,能吃下么?”

回望大半都在休息的族人,孟庆犹豫着。

他尚未见过中阶骑士的实力,但通过和兰雅的对话,他知道当初那位身形如电的男性骑士不过是初阶高位的骑士。

中阶骑士肯定会比他更强,普通哥布林在其面前就跟毫无还手之力的鸡仔没什么区别。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没有思考太久,孟庆脸上就挂上了怪异的笑容,他决定要试探一下这名中阶骑士的实力,一名哥布林都不带,孤身一人前去试探。

第106章 斗智斗勇(上)

“晨星大人,三思啊,这太冒险了!”

知道了孟庆接下来的安排,本该去执行骚扰战术的哥布林十夫长面带焦急。

他顾不得庆幸自己和队员没有落入人类骑士魔爪之下,孟庆的安危,才是整个大棒营地最重视的。

他们宁愿自己死,也都不愿孟庆受到伤害。

“我已超凡,敌不过,平安撤退还是没问题的。

你们继续休息,等我归来。”

孟庆做出的决定,一般情况下很难被外界因素影响到,他知道哥布林的劝说是好意,但他也相信如今自身的实力。

紧了紧背负的墨竹弓,检查了箭壶里的木箭,孟庆甚至连爪钩都没动用,操纵草木术法开始发威。

他孟庆在林间树冠上就此高来高去,即使柔软到鸟儿都难落脚的柔嫩树枝,依旧能承托他孟庆的重量,他就像是丛林间的精灵一般,在哥布林的注视下快速远去。

“难道想多了?之前那群不是哥布林,只是猿猴一般的野兽路过?”

在临时营地外围转了好几圈,眼看时间一直在流逝,中阶骑士莱特也多少有些焦虑。

收敛了斗气波动的他,此刻和普通的人类士兵没有任何区别,就隐藏在粗大的树干背后,哪怕是林间的蚊虫都敢往他身边凑,虽然还没碰到他的皮肤就被一股炙热的热气直接烤死。

“嗯?终于有动静了!”

敏锐的聆听到细微的声响,莱特骑士打起了精神。

他犹如灵蛇般在树干掩护下快速前进,没有发出丁点声响。

对于隐匿身形,莱特骑士略有心得,当年他也是众多游历四方的骑士之一,也是后来才选择在山茶领定居的。

“唔,原来是捕猎到一只兔子的树精。”

靠近后莱特骑士发现了动静的来源,一棵张牙舞爪舞动枝条的树精,正用树根与树枝绞杀那只可怜的野兔。

血腥的气味没能传出太远。

只是几十个呼吸间,那只野兔留在世间的痕迹就全部被土壤掩盖,它的所有血肉与尸骸都被树精掩埋到了根部,当做了自身成长的养料。

莱特可以很轻松的将树精绞杀,但为了避免惊扰到随时可能会出现的哥布林,他还是没有出手,只是记下了这个位置,打算明日一早前来清除树精。

绕过树精后,莱特骑士继续在营地周围几百米的距离来回走动,但走了一圈后,眼见得还没等到哥布林的行踪,莱特骑士咬牙切齿,脚步不停直奔之前记住的方位,他要拿那棵树精泄气。

在莱特骑士靠近后,树精似乎感受到了危机,原本舒展开的枝条都收缩了回去,根部的泥土也抖动了一下。

如果树精一直进化的话,就能进化成可以把根从泥土里拔出来,用树根在林间行走的树魔,那样的存在,即使是初阶骑士不慎遇到,也有可能命丧树魔疯狂的进攻之下。

擎起手中与其他骑士不同的武器,莱特挥舞着由钢铁锻造成的钢锏,双腿爆发出澎湃的力量,飞跃起直接砸向树精最薄弱的一处树干位置。

就在莱特骑士离地的那一刹那,树精身上绿色的光华陡然升起,之前一直收缩的枝条也全部舒展开来张牙舞爪的向莱特缠绕过去。

不仅如此,树精附近贴地的藤蔓也犹如毒蛇般探起头来,从下方直攻莱特骑士防御薄弱的下半身。

如此突变是莱特没有预料到的,但他不愧是久经战斗的中阶骑士,人在半空中无处借力时,他依旧可以爆发骑士斗气,在冲势尚未用尽时,一个千斤坠重新落回地面。

火焰的光芒凭空爆发了一下,将树精的部分枝叶炙烤的变了色,在落地后他就是激发了海量的斗气充斥整个身躯,远远的望去,整个人都变成了着火一般的火人。

不管是树精的枝条缠绕还是毒蛇般贴地前进的藤蔓,还没能靠近莱特就是水分蒸发变形扭曲,仅仅是贴到他身躯上就是化作飞灰洋洋洒洒飞舞,没有一丁点力道可以施加于莱特骑士身上。

“什么东西在捣鬼?给我出来!”

搞定了突如其来杀机,莱特骑士气不打一处来,刚刚差点他就被阴了,还好火属性斗气最克制植物类,换成是其他三属性,都没可能这么轻松摆脱杀招。

“找到我再说吧。”

四面八方皆有声音响起,莱特脸色骤变。

夜幕下的丛林骤然变成了伏击圈,他脚下头顶四面八方的植物都在朝他逼近,真的有将他缠绕挤压到死的架势。

“给我开!”

不敢怠慢,莱特骑士手持燃烧着火焰的双锏,挥舞间不停的将周围的植物打碎点燃,只是片刻他的四周就变成了一片火海,地面上的植物是最倒霉的,全都被炙烤的脱水继而化作飞灰。

但还是有东西不怕火焰的,树精的枝干不停的延伸变形,它的枝条上飘荡着淡绿色的荧光,即使在火焰中也能保持原状,依旧还在疯狂的朝莱特骑士缠绕过来。

“是树魔么?不对,树魔也是没办法说话的,肯定有什么东西躲在附近,该死,感应不到他,他藏得好深!”

应对树精进攻时,莱特骑士还能分心思考。

现在的局面他占据着优势,别看树精张牙舞爪的显得很可怕,但无法打破他的斗气防护就没有一点威胁,至于那些普通的藤蔓杂草,更是管都不用管。

接近两分钟的纠缠过后,树精整体都被莱特骑士砸成碳灰,哪怕是树根都在燃烧之中。

但树精被杀死了,斗气消耗不少的莱特并没有露出笑容,隐藏在附近的那个存在还没找到,在树精不动弹的时候,似乎就已经远去。

“可恶!到底是什么东西在捣鬼!”

又咆哮了几声,没有换来回应,莱特骑士怒不可遏,身为中阶骑士,他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亏,先被哥布林伏击了同伴,如今自己又被不知什么东西给伏击了。

挥舞起钢锏,将周遭大片的树木横腰打断,断裂处都有火焰附着,但没能燃烧多久,在斗气残留消散后,火焰也随之消散。

第107章 斗智斗勇(下)【第二更】

“人类,如此破坏丛林,你会遭报应的。”

之前那道声音又一次响起,这句话让莱特骑士停下了对周遭的破坏。

他收起双锏环视四周,深呼吸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你到底是谁?”

“我是谁,重要么?”

声音缥缈,难寻踪迹。

“是人的话,我可以放你一马,是其他东西的话,速速现身受死!”

莱特骑士来回在丛林间行走,但他走到哪里,都能聆听到那一声音,对方仿佛无处不在。

“狂妄,连能量之躯都没有拥有也敢如此肆意妄为,莫不是你以为我的本体在与你战斗?

我的本体远在万里之外,你遇到的,不过是我留在这片丛林中,借助草木化形的一具分身罢了。

你问我是谁?

好。

我这就告诉你。

你确定要知道么?”

那道声音的气势越来越高,声音也越来越洪亮,到了后面已经不似生物可以发出的声音,回音不绝于耳。

“我,确定!”

饶是莱特骑士心性坚韧,此刻也犹豫了一下,但骑士的信念让他坚持了下去,连敌人的名字都不敢询问,他也不配成为人中之杰骑士。

对方话中的一个词让莱特极为重视,能量之躯,这一称呼是他第一次听到,若是他还是初阶骑士,他或许无法联想到什么,但现在的他,却能从这一称呼中,隐约看到未来的道路。

“我有很多名字,有人称呼我为丛林守护者,有人称呼我为德鲁伊,也有人叫我自然之灵、丛林之子、森林女神。

我是这片丛林所有生灵信念的聚合体,人类,你现在知道我是什么东西了么?”

“森林女神!”

莱特被吓得连连后退,背靠到树木后像是被毒蛇咬到连滚带爬远离了那棵树,继而就看到那棵树上出现了拟人的绿色面孔,在夜幕之下散发着幽幽的绿色光芒,男女难辨。

抬头看向前方,莱特也知道自己刚刚做的太出格了,偌大的丛林被他直接横扫出来一大片空地,几十上百颗树无论大小都是被拦腰截断,还有火焰炙烤树叶的噼啪声作响。

“你刚刚说能量之躯,骑士的终点就是将自身能量化么?”

没敢质疑对方的身份,莱特骑士鼓起勇气问出这一疑惑,他无法判断对方话语中的真假,还是保持必要的敬畏比较好。

“不然,尔等干嘛要不断吸纳能量改造自身,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么?

不管是人还是万物,诞生于天地,最终目标也是以自身合天地。

凡人的肉身寿命不过百年,即使精灵也不过千载,没有谁能永生,但能量可以。

你不该知道这些的,对你而言为时太早了,反而有害无益。”

“多谢您的指点,有益无益,我都不后悔聆听,我为我之前的行为深深的表示歉意,请您息怒。”

聆听到那道声音的讲述,犹如一双大手拨开迷雾,刹那间莱特骑士只觉前路一片光明。

他再也不敢质疑对方的身份,如此见解远超他一个中阶骑士的想象,原来,骑士之路的最终是这个样子。

“丛林不欢迎你,你们人类总是不断的砍伐树木,毁坏丛林,没有丛林提供的能量,天地间的能量最少要减少七成,这是所有生灵都会面临的浩劫。

谨记吧人类,不要再破坏丛林了,哪怕一草一木。”

那道声音越来越低,最终微不可闻。

躬身施礼的莱特骑士在确定对方真的离去后,拔腿就往己方的临时营地跑去。

什么哥布林什么仇恨现在他都顾不得了,没有什么东西比之前的所得更重要的。

“哈哈哈哈哈哈,成了,真好忽悠啊。”

在莱特骑士远去后,这片林间一颗树的树梢上,孟庆的身形显露出来。

他的脸色苍白,还有豆大的汗珠不停的渗出,但即使如此他依旧狂笑不已。

没办法,他实在忍不住想笑。

之前的声音哪里是什么丛林守护者亦或者森林女神,完全就是他孟庆借助一种可以发出声音的花朵说出来的。

因为到处都种下了那种花,所以莱特骑士才会觉得声音无处不在。

至于那些话孟庆怎么会知道,猜的呗。

他有曾为人类的见解,就算没吃过猪肉,好歹也见过猪跑吧。

不管是文学作品还是电影电视中,修行之路的最后不都是能量化身躯么。

仙也好魔也罢,摆脱肉身的束缚才能长久存于世间,少有例外。

“呼,忽悠成功,总算不要拼命了。

中阶骑士果然难以力敌,也有我觉醒时间太短的原因,对能量的积累太少了,打一场能量就耗得七七八丝都不剩了。”

枯竭的能量缓缓回复中,孟庆瘫坐在树梢上。

之前远程操纵树精与对方作战,孟庆的木系能量几分钟时间就告急了,还是在灵机一动的情况下想出来这个办法的,不然人类肯定不肯轻易离去。

“现在只能希望对方能把其他人吓到,能一起离开丛林。

给我族留一些壮大的时间吧,过了这个冬天,还有可能要到来的魔物暴动等待,这个世界,活下去真不容易。”

如果能不打,孟庆肯定不想打。

打是很难打得过的,他孟庆亲身尝试过了,火属性骑士对他的克制太强了。

没了他孟庆这一主力,哥布林们很难再有之前偷袭成功的机会。

再耗下去,虽然也有可能把人类耗出丛林的一天,但其间肯定会有哥布林丧命,而且不止三五个,会很多很多。

“妄议神明,我算是见识了,真的见识了。”

两名半精灵像是幽灵般的现身,离孟庆远远的就不再靠近,唯恐沾染到了孟庆的霉气。

“神是什么?

如果全知全能才是神,那么他肯定知道我说谎的原因,也会原谅我的冒犯。

如果不知道我在背后赞美它还是妄议它,那它这个神明也不称职。

不是么?”

孟庆头也没抬,神明不神明,除非亲眼见识,感知到对方的伟力,不然孟庆是坚定的无神论者。

别人信仰谁他不管也管不着。

“从没见过你这么大胆子的哥布林。”

墨玉也是由衷的感叹,她算是见识到什么叫做柔软的舌头可以打败坚硬的骨头,虽然孟庆取巧了,但不得不说,孟庆之前的行为,有太多她需要学习。

第108章 强力助攻(第一更)

“那些话,都是你自己想到的么?

能量化身躯,我可是第一次听说,舍弃肉身还能存于世间么?”

即使是见识不凡的墨菲,对孟庆之前的话也十分好奇。

她可没听说过哪个半精灵走过这条路,听起来确实不错,但只要想想就知道有多困难。

自身能量化,又不是真正的能量生物,血肉如何转变成能量这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门槛。

“没人走的路,有的时候不代表是错的,只不过尚未被人发现,也许这条没人走的路才是最正确的呢,不是么?”

面对半精灵,孟庆又来了兴致,准备劝说两人,这条路他是打算走的,多个伴也不错。

“别,修身一道就够我们走一辈子的了,你自己选的路,还是你先走吧。

要是真可以,也算给哥布林找到一种变强的办法。

哎,真不知道你身为哥布林,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你们现在准备怎么办?”

孟庆艰难的起身,他还是太疲惫了。

“还能怎么办,继续盯着那群人类呗,他们总不能时时刻刻守着那个孩子,总有松懈的时候,我们什么都不多,就是时间多,完全跟他们耗得起。”

“也是,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虽然知道你这话说的很有道理,但怎么觉得这么难听呢?”

“哈哈哈,我也需要观察一下人类的反应,他们是否返程也说不定呢,毕竟还有贵族在其中,不知道那番话能否让贵族信服。”

达成一致后,孟庆和两名半精灵就此向人类的临时营地赶去,在确定人类真的走出丛林之前,孟庆是不会放松警惕的。

“回来了,莱特骑士回来了!”

已经午夜,返回的莱特骑士让临时营地又一次热闹起来。

之前休息下的骑士与士兵勉强休息够了,值守的骑士也准备睡下,当下营地大多数人都是醒着的,对莱特骑士的归来也是欣喜中带着期待。

“怎么样?”

“一定小有收获吧,哥布林在那之后都没来夜袭,莱特骑士肯定拦下了那群夜袭的哥布林。”

“估计没有找到他们的老巢吧,不然莱特骑士不会回来这么快的。”

骑士们都是围到莱特骑士附近询问对方离去的收获,莱特骑士表情平静,和其他人他没有什么好说的,他只需要和山茶子爵通气对话就够了。

“子爵大人,请移步,我有话要说。”

看到山茶子爵后,莱特分开众人上前。

山茶子爵好奇,见此情况带着莱特骑士去了单独的帐篷谈话,没有谁可以跟随,哪怕是守卫都被限制远离到三十步之外。

“之前离开营地在外巡视,然后我有一个非常大的发现,我无法真正做出决定,只能回来让大人您决定。”

莱特的表情凝重,让山茶子爵也不敢大意,连忙询问发生了什么。

听完莱特骑士的复述,山茶子爵嘴巴张大,他和之前的莱特骑士一样,也不敢确定那所谓的森林女神是真是假。

但山茶子爵身为贵族,多少还是知道一些传言的,在沉思一会后,山茶子爵的脸色变了:“其他称呼还好,德鲁伊和丛林之子这两个称呼,我好像真听说过。”

“据传闻,丛林中有能变化成任何生灵的德鲁伊,可以是熊,可以是豹也可以是鹰乃至草木,有人说他们是精灵族的一个分支,没有精灵族出面证明。

至于丛林之子的传闻更少也更离奇。

传闻中丛林之子是神明的后代,它们世代生活在丛林中,喜怒哀乐都影响着丛林的变化,哭泣就会引发雷电暴雨,开心就会风调雨顺。

它们的歌声比最悦耳的鸟鸣还动听,即使是精灵也会被其吸引。

还有一种说法是,丛林间有一种浑身纯白的巨鹿,它是自然之灵的化身,又或者是森林女神的坐骑,没有谁可以确认真相,毕竟一切都来源于传闻。”

俗话说得好,人吓人吓死人。

自己吓自己其实才是最可怕的,而未知就会带来恐惧,在山茶子爵也无法确认真相的时候,他的话无疑能让莱特骑士更加确信自己的猜测。

不得不说山茶子爵给哥布林来了一记强力的助攻。

“它说,丛林不欢迎人类,所以,它的意思是要赶我们离开丛林,大人,我们该怎么办?”

“丛林确实不欢迎人类,从古至今都是如此,我们也一直在破坏丛林,引起某些强大存在的注视极有可能。

莱特骑士,你怎么看?”

“我觉得,此地不宜久留,不管是真是假,这片丛林都比预料的更加诡异,再待下去,伤亡难以避免。”

莱特沉思过后给出自己的看法,在有己方骑士死亡时,他就后悔了,当时只想给逝者报仇,但现在这些想法淡了,他只想离开这片丛林,尽快离开。

“我也觉得这片丛林太过诡异。

也行,女王的任务其实进入丛林前就已经完成了,剿灭哥布林不过是我们自作主张的举动。

既然引来强大存在的驱离,那我们就顺应对方的意思离开吧。

那群哥布林,最迟明年,我们肯定会在丛林外见到它们的,到时候,再报今日之仇。”

山茶子爵认为,能让莱特骑士都觉得棘手的存在,即使不是传闻中的神明,也肯定是非常不凡的存在。

不管是哪一种,都不是好招惹的。

如果哥布林再横插一脚,就像莱特骑士所说的那样,伤亡在所难免。

已经死人了,山茶子爵不想再死哪怕一名士兵了,因为这些真的没有必要。

“哎,可惜了。”

确定了明日一早撤离丛林,莱特骑士放松之余也难免叹息,叹息那三名命丧丛林的骑士。

骑士的命运就是如此,谁也不知道哪一天就会突然死去。

有的时候,骑士要比普通人的命运更加难测。

成为骑士,就要肩负起骑士该承担的重任,反而不像普通人那样可以平安的过一辈子。

山茶子爵不语,他很困很困,让莱特骑士转告决定后便是继续休息了。

他真的很想进入丛林后遇到的事情都只是一场梦,梦醒了一切都变回原本的样子。

梦醒了,一切都没有改变。

清晨的林间,成群结队的人类垂头丧气的原路返程,这一决定是子爵做出来的,没有谁可以反对。

大家伙都不清楚莱特骑士昨日和山茶子爵说了什么,但可以肯定是莱特骑士昨夜在丛林中有大发现,以至于连山茶子爵都不敢再继续呆在这片丛林中了。

第109章 潜入男爵城堡(第二更,除夕快乐)

孟庆在午夜时观察了人类营地一会就返回了大部队所在区域。

在人类开始返程后,他远远缀在人类的返程队伍后方。

他已经交待己方队伍返回大棒营地等待消息,也没让迁移的人员返程。

只有确认人类真的走出这片丛林后,孟庆才能放心。

没有袭击骚扰人类的返程队伍,好不容易把人类骗出丛林,孟庆不想再招惹这群非常不好惹的人类。

从清晨到正午再到午后,撤离的人类速度比前进时要快得多,在距离天黑还有小半天的时候就已经来到了丛林外围。

所有走出丛林的人类,感受到投射到身上那温暖的阳光后都是大口的松了一口气。

林间的阴暗闷热自此消退,他们重新回到了熟悉的土地上,回到了属于人类的这片土地上。

返程的人类队伍没有再遇到什么烦心事,哪怕一只魔物都没有遇到,也没有见到那群哥布林紧追不舍的身影。

回望身后的丛林,山茶子爵默然不语,一旁的莱特骑士也是低垂下头。

此次丛林之行,远远没有完成进入丛林时的计划,这就是一场非常失败的讨伐。

乔治男爵也在注视着丛林,这片丛林很久之前就消磨掉了他的雄心壮志,这次讨伐失利,他觉得这辈子都不想再与丛林沾上关系了。

哪怕银杏村搬迁到其他地方也好过一次次的遭受丛林中的存在袭击。

银杏村要搬迁,这是在贵族老爷临走前给出的命令。

秋收过后,银杏村将要向北搬迁数公里远,这片耕作过的土地也不会荒废,但会被当做缓冲带应对丛林中走出的家伙们,需要搬迁的是银杏村整个村庄与所有村民。

不消说这一决定让银杏村全体村民哗然,有人高兴,有人担忧。

这次搬迁大家都需要出一笔不少的资金才行,除非不打算在新银杏村居住。

冬日到来前,搬迁很有可能无法完成,但不搬也不行,贵族的命令在地方领地就是律法。

没有在银杏村这个靠近丛林的村庄多做久留,两名贵族带着骑士与士兵顾不得修整直接向着男爵城堡所在的蔷薇镇进发,也在夜幕降临不久后返回了蔷薇镇。

回到安全的城镇,所有人总算可以放下防备好好的休息一晚了。

山茶子爵甚至没有参加晚宴就是自顾自的去休息了,这次旅程让他身心俱疲,再也没有返程之外的任何想法。

偌大的男爵城堡,午夜后寂静非常。

丛林中返回的骑士与士兵都是早已进入了梦乡,每个人都睡的很熟,他们不觉得到了这里还会遭受袭击,之前在丛林中消耗的精力与体力通过沉睡总算可以补回来了。

两道肉眼难以察觉的阴影在夜幕中前进,轻松混入男爵城堡的两名半精灵,目标就是被人类看管的那名半精灵少女。

“他怎么也跟来了?”

“你能来,他当然也能来,不过我们确实不得不佩服他的胆气,孤身一人没有影化能力也敢进入人类贵族城堡,只要不中途夭折,他未来的成就定然不凡。”

发现孟庆同样潜入了男爵城堡,两名半精灵躲在角落低声交谈。

孟庆确实是跟着人类的队伍一路来到蔷薇镇的,夜幕是最好的掩护色,蔷薇镇不完全是砖石砌成的城墙,那是一笔天文数字,绝大多数地方还是实木的围墙,孟庆轻而易举的混入到镇子里。

不是孟庆胆大包天,他非常想要在这个时候了解一下他的好邻居人类,百闻不如一见,只有亲眼所见的东西,他才会真正相信。

没有和半精灵碰面,孟庆就在夜色的掩护下在男爵城堡偏僻处闲逛。

贵族的审美从建筑与装修方面可以体现出来。

相比平民,贵族要求的更多,男爵城堡也是整个蔷薇镇最高的建筑。

外墙由石条堆砌,防御力可挡投石车的打击,对于安全,没有哪个贵族会掉以轻心。

主堡防守森严孟庆没有去靠近,但主堡外的其他建筑他还是可以参观参观的。

有胆气和半精灵一样潜入到人类贵族的领地,孟庆的信心来源是觉醒的望星瞳。

这一天赋可以让他轻松提前发现人类的踪迹,哪怕隔着建筑也是如此。

事实证明,这处男爵城堡的防护漏洞百出,换成孟庆最少可以完善二三十个地方,所需要的人员也不会增加多少。

在这个没有电力没有探照灯与监控的世界,仅靠人力与光亮警戒,怕不是在自欺欺人。

夜幕可以掩盖住许多的罪恶,比如都午夜了还在厨房偷情的仆人,比如某个建筑中寂寞到无法沉睡在自渎的妇人,男爵城堡里有许多的发现让孟庆大开眼界。

“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摇摇头,孟庆嘴角含笑远去,他要去看那两名半精灵现在在做什么,回头还得趁夜参观一下人类的城镇,他可不是来郊游访客的,天亮之前必须离开这个城镇。

客房位于主堡侧方,门口有坐在木屋中瞌睡连天的守夜士兵,还有一盏油灯照明,两名半精灵没有惊动守夜士兵就混入到了客房区。

她们判断那名半精灵少女应该是在这里,但具体在哪就无从所知了,只能小心的去找寻。

“那里面是两名骑士,小心点。”

就在两名半精灵准备推开一扇紧闭的客房木门时,幽幽的声音从后方响起,让影化中的两人差点没从影化中退出来。

“你知道她在哪?”

解除影化的两名半精灵现身,听懂孟庆话里的意思,墨菲眼睛一亮。

“当然,我的眼睛可不是摆设,你们要找的人在那间房,唔,还没睡下,辗转反侧,直接敲门就行了。”

孟庆站在庭院中的树下,整个人都被夜幕笼罩。

他并不担心会被人类发觉,此刻客房区的人无论是骑士还是士兵都睡下了,唯一还清醒的只有那名被两名半精灵找寻良久的半精灵少女。

“咚咚咚~”

轻微的敲门声让那名辗转反侧的半精灵少女警惕起来。

她的见识不多,但对人类的警惕性已经很强,不止一次她从人类的眼中看到让人反感的目光,那些目光贪婪的像是某种野兽湿滑的舌头,不停的舔舐着她的全身。

没有说话,和衣而睡的半精灵少女就此起身。

她手中多了一把短剑,这是她在森林里趁临时营地混乱捡来的,一直贴身放着,所以人类觉得无害的半精灵少女,其实戒心相当强。

第110章 没有谁生来完美,神明之下皆是蝼蚁(新年快乐)

“我的族人,请不要紧张。”

门外传来让半精灵少女怔住的话语,声音是那么的熟悉,她过去这些年一直在聆听,只有半精灵才能说出这么纯正的半精灵语言。

“你们是谁?”

推开门,望着门外三道身影,半精灵少女的戒备消退了大半。

但她也不知该如何应对,三道身影仅凭相貌看都能知道不是人类。

“上门是客,不请我们进去么?”

孟庆插了一句话,半精灵少女这才反应过来,她现在身处的环境是人类贵族城堡,眼下面前的三名存在肯定是潜入进来的。

打开门放孟庆三人进屋,警惕的注视夜色确认没有问题,半精灵少女将房门关上,回过头来的她眼睛非常明亮,还带着掩饰不住的喜悦。

“我们是半精灵,纯粹的半精灵,他么,既是半精灵也是哥布林,不过也算你的族人。”

墨菲年长墨玉,所以先墨玉开口,墨玉老实的站在一旁聆听,她在观察这名久违的半精灵少女的一切。

“哦?”

墨菲两人并没有让半精灵少女注视太久,她的视线落在孟庆身上后就久久没有移开。

相当长时间没有看到半精灵族人,恍惚间她还以为自己回到了家乡,周围都是半精灵的身影。

孟庆也在观察半精灵少女,望星瞳能够看到最细微的地方,而侦测能力才是真正的杀手锏。

一经动用后,孟庆就明白面前的半精灵少女到底是什么样的状态,多少也知道对方为什么会沦落到当下的情况。

这名在侦测能力下名字显示为伊迪丝·茉莉的半精灵少女,姓氏居然来源于人类而非半精灵,这就非常有意思了,她也是和孟庆一样血脉不纯,人类的血脉多过半精灵血脉。

没有人知道伊迪丝的过往经历了什么,能知道的是现在的她已经被族人抛弃了,她的外貌有半精灵的特征但并不多,连最显著的尖耳都只有一只。

“跟我们走吧,我们带你回家。”

墨菲伸手抚摸着伊迪丝的小脑袋,对方低下头望着地面,几次抬头想要答应,但都是欲言又止。

“你在犹豫什么?难道不舍人类世界的美好生活么?”

墨玉的话就不是那么好听了,她望着伊迪丝语气不快。

“对不起,我只是还没想好。”

伊迪丝再次深深的低下头,在血脉纯粹的族人面前,惊喜过后伊迪丝有的只有紧张与羞愧。

她多次偷望孟庆,她能感知到孟庆那与自身相符合的气息,她没有应下的原因,是在等孟庆说话。

“墨玉,不要乱说话!”

墨菲脸色变的严肃,墨玉不以为然,眼下这名半精灵少女似乎并不怎么领情,枉她们一路追踪找寻耗费了如此长久的时间。

“我们是墨影一族的半精灵,族人里也有其他族的半精灵久居,跟我们走吧,到了那里没有人会伤害到你的,你可以一直平安无事的等到成年,再决定是否真的加入我墨影一族。”

墨菲又一次的抚摸伊迪丝的小脑袋,流落人类世界的半精灵少女,如果没有得到保护的话会面临多么悲惨的命运,历史早已经证明过。

“你在担心什么?”

发现伊迪丝还是忐忑不已,墨菲真的有些诧异了,她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对方本该喜出望外才是。

“他,他也是你们墨影一族的族人么?”

抬起头,快速看了一眼孟庆,伊迪丝又低下头。

她再想,如果墨影一族可以容得下孟庆,那就跟墨菲走。

毕竟她清楚自己的血脉不纯,以往因为这个不知遭受多少白眼,有个伴,好过孤零零一人。

“就不该让你跟来的。”

墨玉回望孟庆,忍不住埋怨道,没有孟庆出现,哪里会有眼下的局面。

“血脉是父母的赐予,不完美没关系,没有谁是生来就完美的。

如果我们生来就是完美的,那来这个世界走一遭的意义何在?

向不完美的生灵炫耀我们的完美么?

我们活着的目的,就是尽可能的让自己更加完美。

没有谁可以例外。

也没有谁比谁高贵。

神明之下,皆是蝼蚁。”

孟庆平静的吐出这么一段话,让墨菲两人有些摸不着头脑,也让伊迪丝的眼睛越发明亮。

“你,你是这么认为的么?”

伊迪丝已经有勇气抬起头直视孟庆了,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没有谁和她说过这样的话,但这些话,成功的给了她伊迪丝勇气与信心。

“当然,我一直都这么认为。”

孟庆嘴角含笑,对着伊迪丝点头。

“他不是墨影一族的族人,之前有跟你提及,他是半精灵,也是哥布林。”

墨菲在伊迪丝鼓起勇气撩起耳畔的头发时,终于明白为什么伊迪丝之前的举动会这么奇怪了。

墨玉捂住嘴巴差点惊呼出来,她也是第一次瞧见只有一只尖耳的半精灵。

怎么说呢,虽然不会反感,但对伊迪丝的好感也在片刻间减少了许多。

“我,想跟他走。”

伸出手,伊迪丝将手举向孟庆的方向。

“你放心,没有谁会瞧不起你的,你依旧是我半精灵一族的族人,不是么?”

墨菲不肯放弃的在做最后的努力。

“不必了,我不想再看到族人们的怜悯,不想再听到族人们的嘲笑。

他说的对,我确实不完美,但依旧在这个世界上活的好好的。

未来我也会活的好好的。

谢谢你们的到来,让我知道,族人并没有真正抛弃我。

但我不打算再回族人众多的地方了,如果你们没有到来,我也许就这么一直在人类世界,像是根须被剪断、插在花瓶里的花一般活下去吧。”

伊迪丝说着说着,脸上已经挂满泪珠。

她没有勇气跟墨菲走,因为她怕,因为她过去承受过那些不愿承受也不该承受的目光与话语,她不想未来也生活在那种环境下。

一刻都不想。

“晨星,晨星大棒,这是我的名字。”

孟庆没想到跟过来居然还会有这样的惊喜,他打心眼里没有瞧不起伊迪丝的意思,连哥布林都能认作同族,孟庆完全不会觉得自己有半精灵血脉就比谁高贵分毫。

“我叫伊迪丝,对不起,我不知道我的姓氏。

我已经被逐出了我的氏族,他们不允许我以氏族名为姓氏,也不允许我在人前提及氏族的名字。”

伊迪丝望向孟庆的时候,完全没有任何压力,不像在和墨菲对话时会低下头。

第111章 意外之喜(新年快乐第二更)

“我来告诉你,你的姓氏是茉莉,鲜花王国以鲜花名为贵族姓,你的身份其实我已经知道了。

眼下我不能给你任何承诺,但未来如果你想找寻你的身世来历,我定然不会束手旁观。”

“茉莉花的清香,是我最喜欢的味道,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

我的姓是茉莉么?你怎么知道的?”

伊迪丝惊喜自己重新有姓氏的同时也满是好奇。

“这是我的天赋。

你真的决定,决定跟我走么?

要知道,我可是哥布林,族人都是外貌协会门朝哪都不知道的傻瓜,它们可和我长得不一样,嗯,差距很大。”

“我知道,我遇到过哥布林。

怎么说呢,我相信你,被人嘲笑过后,我再嘲笑不如我的存在,岂不是和他们没有什么区别?”

“没错,就是这样,活出自我就够了,世人毁誉、世人冷眼,都不过是虚妄。”

孟庆终于放心了,他和伊迪丝自顾自的对话,完全把墨菲两名半精灵晾在了一旁。

“算了,我们走吧。”

墨菲失落不已,她没想到伊迪丝愿意跟孟庆走都不愿意跟她走。

但想到深处后她明白了原因所在,从小到大伊迪丝肯定受到过太多不该承受的东西,以至于年龄不大的她,早已经有了同龄半精灵没有的眼界与遭遇,看待这个世界的角度也已然不同。

“姨妈,他不说欠我们一个人情么,要不然……”

墨玉想到了什么,怂恿墨菲。

“人情不是这么用的,强扭的瓜不甜,这种事情上,决定权在伊迪丝手里,而非晨星手里,你这样说,会让人笑话的。”

“啊啊啊啊啊,好生气啊,不管了,我不想留在这里了。”

墨玉的脾气来了,没能带走伊迪丝,她的情绪也很复杂,这样的存在,到底算不算是真正的族人呢?

影化的半精灵就此离去,孟庆与伊迪丝手牵手注视着空荡荡的门口,待确认半精灵真的远去后,两人对望一眼,都是觉得欣喜不已。

伊迪丝庆幸遇到了孟庆,能够不继续在人类世界生活,孟庆庆幸这次真的没白来,果然危机总是伴随着机遇。

“走吧,我带你离开这里。”

孟庆紧了紧伊迪丝的手掌,对方太小了,和当初的他体型相似。

这样小的半精灵流落人类世界,真的是一场磨难。

“嗯。”

伊迪丝从善如流,她是一刻都不想在这里呆了,或许人类贵族并没有把她怎么样,但她知道,那些人类也从来没有把她当做同族,只不过当成一件稀奇的物品。

防守松懈的男爵城堡没能拦住半精灵的离去,也没能拦住孟庆和伊迪丝的离去。

孟庆本来还计划趁夜在镇上观察一下,遇到这种事唯有尽快离去,好在他知道了具体的地方,以后随时可以再来。

光明驱散黑暗,天亮了,在山茶子爵起床并享用丰盛的早餐时,一个消息就让他好不容易才有的好心情消失的无影无踪。

“什么?人没了?”

“没有找到,整个城堡都找遍了,都没有发现。”

“可恶,野蔷薇男爵,你的城堡怕不是年久失修了吧,一个大活人就这么不见了,你居然一点消息都不知道?”

气的头发都快竖起的山茶子爵焦急的来回踱步,那名半精灵少女他还是很重视的。

之前讨伐哥布林就失利了,本以为还有那名半精灵,这次不算白来,没想到到头来两头空,啥都没了。

迟于山茶子爵知道消息的乔治男爵如遭雷击,昨夜的男爵城堡防守确实很松懈,但往常也不是没有过这种情况,怎么昨夜就出乱子了呢?

“现在问题是,她到底是自己离开的,还是被人带走的,是被强迫的,还是自愿的?”

莱特骑士抓到了问题的重点,他的话让山茶子爵也陷入思索。

这名半精灵是他从荆棘领带来的,只在乔治男爵的城堡呆了两个夜晚,理论上来讲对方是没办法自己跑出去的,那名半精灵的实力相当弱,实力都不如一个成年人类。

“去查,一定要查出究竟!”

本来打算今天上午就返程的山茶子爵咆哮不止,他气啊,早知道会有这种事,他才不会把那名半精灵放客房呢,肯定让其住在骑士们可以顾及到的地方。

之前半精灵就是一直跟着山茶领的那名女骑士的,但对方死在了丛林中,回了男爵城堡后没有谁来安排半精灵的住处,男骑士又得避嫌,所以最后半精灵被安置到了单独的一间客房。

孟庆要不是之前冒险突袭落单的人类骑士,山茶领的女骑士就不会死。

山茶领的女骑士不死,回到蔷薇镇后伊迪丝依旧会和对方住一起。

对方和伊迪丝住一起,半精灵想要带走同伴的想法就会落空。

那个时候,哪里会有孟庆白捡一名半精灵的好事。

世间万事万物,都是有因才有果啊。

黎明之时,孟庆才带着半精灵少女赶到丛林边缘,两条腿走路还是太慢了,走了一遭人类世界,孟庆对找寻坐骑的想法更坚定了,就是不知道丛林深处,是否有适合哥布林骑乘的坐骑。

“走,我们回家!”

进入丛林后,稍作休整,孟庆和伊迪丝的情绪都振奋了起来,两道身影片刻后再也看不到踪迹。

……

“老埃德,这几天有没有看到半精灵,比如昨天晚上?”

“半精灵啊,怎么想起来问这个?”

矮人埃德酒馆,面对萨克骑士的询问,山地矮人埃德暗道不妙。

萨克不是自己一个人来的,他身边还有更为不凡的骑士存在,仅是观察矮人埃德都能感知到对方澎湃的斗气。

“这是山茶领的莱特骑士,他是来追查半精灵去向的。

老埃德,你要是知道的话,最好说实话,如果你没参与其中,是肯定不会有事的,我保证。”

萨克头都大了,山茶子爵下了命令要在一天内知道那名半精灵的去向,如果还在镇子上就是挖地三尺也得找出来,哪怕真的找不到也得知道到底怎么丢的。

想知道镇子上的最新消息,酒馆无疑是首选。

这几日萨克都没来酒馆,所以在领了命令后他就是直奔这里来。

如果从老矮人这里都得不到什么有用的消息,那继续找下去也无异于大海捞针。

第112章生儿与取名(第一更)

“好吧,我直说。

不管发生了什么,我埃德只卖酒绝对没有参与任何事件之中,我以泰坦之神起誓,埃德没有说谎。”

“嗯,我相信你不会说谎的,继续。”

莱特骑士点了点头,矮人都发誓了,他也相信对方是不会在这个时候还嘴硬的。

“三天前吧,就是那位山茶子爵刚来的晚上,老埃德的酒馆来了两名半精灵女子,年龄都不算大,不过已经成年了。

她们找我打探了几个蔷薇镇人尽皆知的问题,喝了两杯酒,后面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的,具体就是这样。”

矮人埃德也头疼了,谁能想到那两名半精灵真捅出来篓子了,把子爵的骑士队长都给招惹来了,这样的强大存在,埃德是绝对不敢触怒的。

“她们怎么来的?”

莱特骑士来了精神,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有半精灵出现了么,他可不知道这件事,还是两名半精灵,看来事情的真相似乎已经能猜到了。

“她们没有坐骑,看风尘仆仆的样子,应该是赶了相当漫长的路。”

“我知道了!应该是在荆棘领的时候就被她们盯上了。”

莱特骑士脑补能力很强,也着实猜到了部分真相。

“她们问了你什么问题?”

萨克追问了一句。

“我想想啊,最初看到她们的时候我很意外,因为傍晚时才有子爵的人马到来。

我询问她们是不是为了贵族而来,还劝告她们不要在蔷薇镇惹是生非,只可惜她们并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说我管不着。

后面呢,她们听到了这段时间野蔷薇领发生的事情片段,花了三枚银币问了三个问题,就是之前柯蒂斯骑士他们的遭遇,期间浪费了一个询问的机会。

我告知了他们柯蒂斯骑士的遭遇,以及敌人是哥布林这件事,除此之外就没有透露更多。”

埃德望着萨克多少有些不好意思,萨克默然不语,埃德的行为并不算出格,他知道对方一直都在做消息贩子的营当,当下他不就是来找对方打探消息么。

“没有其他了么?”

“没有,我保证。”

“在那之后也没再看到她们了么?”

“没有,我很确定。”

“好的,谢谢你的告知。”

莱特骑士长舒了一口气,总算是有点眉目了,不至于空手而归。

如果是半精灵在暗中行事,那就非常容易解释,为什么一个大活人就那么从男爵城堡失踪了。

换成莱特骑士出马,他也能非常轻松的把一个活人从防守一般的男爵城堡里带出来。

“走吧,再去别的地方打探打探。”

两名骑士并没有久留,喝完杯里的酒放下酒钱就是离去。

在两名骑士离开酒馆后,老矮人埃德叹息不止,上前将酒馆大门紧闭,白天酒馆可不营业,那是他的睡眠时间。

在其他酒馆包括私人酒馆都没打探到消息,两名骑士在正午之前返回男爵城堡,向山茶子爵告知了从老矮人那里打探到的消息。

“两名半精灵女性!从荆棘领一直跟到这里来!莱特骑士,你确定么?”

山茶子爵惊诧不已,要不是莱特说,他万万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不仅如此,我猜她们甚至有可能跟着我们一起进入过丛林,只不过没有找到机会把那名半精灵少女带走,一直到我们返回身心俱疲的时候这才动手把人带走。

子爵大人,事情的前因后果,大概就是这么一回事。”

莱特骑士给出自己的看法,萨克也默默点头,除了这一解释,就没有更合理的可能了。

“狡猾的半精灵!我想,应该是荆棘男爵得到半精灵的消息传扬了出去,那两名半精灵当初应该选择在荆棘领就会出手,只不过我们的到来打乱了她们的计划。

哎,精灵没找到,半精灵接二连三出现,还有一名同样狡猾的哥布林还呆在南方丛林里,这世道,越来越难过了。”

感慨良久,山茶子爵站起身来,他的表情已经重新平静了下来,贵族的威严使得周围的人聆听的都更加认真:“传我命令,即刻启程,返回山茶领!”

“遵命!”

……

“哇~~~哇~~~哇~~~”

淅沥沥的雨夜,荧光石的光亮驱散夜幕。

众多哥布林连觉都不睡,也不顾穿过树冠坠落到头顶身上的雨珠,聚在有荧光石照亮的木屋外围。

当响亮的婴儿哭泣声接连响起后,久候的哥布林们都是欢呼起来。

在大棒营地迁移至新营地一个多月后,第一名新生儿诞生了。

准确来讲,诞生的新生儿一共有三名,一男两女,都是血脉相当纯粹的哥布林。

“晨星大人,请晨星大人为孩子赐名。”

刚清洗干净给新生儿包裹好,孩子的父亲,隶属于大棒营地战士营第六小队十夫长大力骨锤就是忙不迭的来到在屋外等候的孟庆面前。

三名新生儿小小的,此刻都躺在襁褓中,脸蛋也皱巴巴的,初来这个世界,或许还不习惯一直在哭个不停。

孟庆的手掌上亮起莹白的光芒,落入到三名新生儿头顶上时汇入其中。

让其他哥布林惊叹的是,那三名新生儿立马就安静了,蜷缩成小小的一团,砸吧着嘴就此沉沉睡去,月光之力能够滋养它们弱小的髓力,比任何东西都有用。

“孩子的名字应该由你这个当父亲的来取才是。”

大力骨锤再次提及要让孟庆给孩子取名的事情,孟庆无奈的笑道。

“可是,你是智者啊,让智者给孩子取名,一直都是我族的习俗,智者不在的时候,才会轮到当父母的取名。”

大力骨锤焦急的解释道,这是孟庆也不知晓的事情,毕竟来到这个世界一个多月了,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哥布林的新生儿诞生。

“是啊晨星,你就别推辞了,这是大家都期望的事。”

萝卜大棒也凑了过来,孟庆抬头,果然看到其他围观的哥布林连连点头。

他们确实也打算在以后让孟庆给孩子取名,他们也希望自家孩子,能成为智者那样的不凡存在,取名全当是一个寄托。

“我懂了,那就由我来取名吧。”

弄明白原因,孟庆不再推辞,扮演一名哥布林智者,就该担负智者应该承担的责任。

“男孩的话,就叫平安,为纪念大棒营地得之不易的平安,也希望孩子未来都平平安安。

女孩的话,就以现在的时节与气候命名吧,大的叫秋夜,小的叫秋雨。

怎么样,还满意么?”

第113章 开心果伊迪丝(第二更)

“满意,实在是太满意了!”

大力骨锤感动的都快给孟庆鞠躬了。

从他的名字就能知道哥布林到底对取名多么无能,九成九都是取名时看到什么叫什么,带有寄托的名字就算少见的用心了。

“平安,小平安,你知道么,咱们大家的平安,得之不易啊。”

逗了逗襁褓里的孩童,大力骨锤自言自语着,其他看热闹的哥布林也是欢呼过后散去。

天已经很晚了,要不是新生儿诞生的动静惊动了孟庆,大约到明天早晨大家才会知道有新生儿诞生的事。

“是啊,得之不易的平安。”

返回已经被命名为晨星树的树上木屋,孟庆坐在窗口,聆听着雨珠敲打树叶的声响,他享受着雨夜的这份因新生儿诞生而出现的喜悦。

“晨星,晨星我上来啦。”

一大早,孟庆就是被声音吵醒,伴随着伊迪丝那轻快的声音响起的是值守哥布林无奈的劝阻。

“走开啦,我来找晨星不是找你的。”

拦住伊迪丝不让其上树的哥布林,仅是阻拦了对方片刻就被伊迪丝成功抓住机会爬上了高大的晨星树,树下的哥布林对望一眼都是无可奈何。

“啦啦啦啦啦~晨星,太阳都要晒屁股了你还没起床么?”

人还没到,伊迪丝的声音就是远远的飘进树屋里。

得到孟庆纵容与众多哥布林喜爱的伊迪丝无疑是幸福的,也是整日都将笑容挂在脸上,连孟庆都不知道她为什么能一直这么开心,即使是抓到一只飞过林间的蝴蝶都能高兴上三五天。

“什么事这么开心啊,开心果。”

“我看到哥布林的小宝宝了,一二三足足有三个呢。

好小好小啊,只有这么大,你快去看看吧。”

在孟庆推开门后,伊迪丝跟回了自己家一样自在,拿起放在桌上的水果大口的咬了一口,边吃边和孟庆说话,仿佛她才是第一个知道有新生儿诞生的人。

“昨天孩子刚出生的时候,我就见到了,他们三个的名字还是我给取的。”

心理年龄远超身体年龄的孟庆,是万万没办法像伊迪丝那样整日活蹦乱跳的。

对方精力相当充沛,最开始到大棒营地时还会拘谨,但没过几天压抑的天性就是被解放,很快就成了营地里小哥布林的大姐头,经常带着一大群小小的哥布林,模仿孟庆操练哥布林战士的样子操练那群小哥布林。

开心果是孟庆给伊迪丝起的绰号,得到了大家一致的赞同。

谁和伊迪丝多接触都会被其带动不由自主的开心起来,在这个没有恶意的环境中,伊迪丝那是相当自在,完全可以放飞自我。

哥布林是肯定不会嘲笑伊迪丝血脉不纯的,他们只会被伊迪丝的到来震撼到。

这可是半精灵哎,年长的哥布林还记得当年被半精灵的气势压迫的岁月。

年轻的哥布林有的只有好奇与对美好事物的向往,所以年轻的哥布林是最先和伊迪丝打成一团的。

“啊?原来我才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件事的,我不管啦,你比我知道的晚,你输啦。

快点,快点跟我一起下去看小宝宝。”

香甜的水果也堵不住伊迪丝的嘴,她相当话痨,这一点孟庆最开始就注意到了,但并在乎,有伊迪丝的出现,大棒营地的活力都被调动起来了呢。

“好吧好吧,一起去看看。

或者你可以去喊艾草,她昨天晚上没起来,也许现在还不知道呢。”

孟庆含笑跟在伊迪丝后面一起下了树,并给了一个提示。

“艾草那小家伙起的比我还早,她还要侍奉兰雅骑士呢,真羡慕兰雅,我也想有个人贴身伺候我。”

伊迪丝撅起嘴巴,言语间一股老气横秋的架势。

不过她的真正年龄确实比孟庆还有艾草都要大,虽然心理年龄完全还是幼稚的可以。

“人家兰雅在教导艾草怎样成为骑士,你能教别人什么呀?”

孟庆跟在蹦蹦跳跳前进的伊迪丝后面,闻言故意询问。

“我,我可以教她分辨花草呀,我是发现了,除了晨星你之外,大家都分不出来花草的区别,连名字都不知道。”

伊迪丝诉说自己的擅长,自打孟庆带伊迪丝回来,对方就是很快得到一份相当重要的工作,那就是辨认哥布林每日从外面带回来的各种花草植物,以及最正确的栽培方式。

这件事本来该孟庆做的,但有伊迪丝可以效劳,孟庆也没必要事必躬亲。

伊迪丝对花草这方面的天赋相当强,甚至要超越孟庆。

那些不知名的花草叫什么名字、有什么用途、具体的使用办法都能讲的头头是道,也多亏了对方,孟庆才能在后面完成对魔药的仿制这一不凡壮举。

“早上好晨星大人!

早上好茉莉小姐!”

在孟庆与伊迪丝行走在营地间的时候,周围的哥布林都是点头施礼。

每到这个时候,伊迪丝都会变得乖巧很多,不知从哪学得将手背在身后,一副大人的模样十分有意思。

“你的天赋就像是你身体的一部分,这些东西其他人可没那么容易学习过来,不过你有时间的话可以整理出来一份详细的植物介绍,包括咱们见过和没见过的。

上面呢,绘有花草的模样,写有花草的名字与具体介绍。

那个时候你能教的人岂止艾草,连我都要跟你学习呢。”

“哇,我觉得行!”

伊迪丝像是发现了新世界,她越想越觉得开心,脸上的笑容更甚。

陪精力充沛的伊迪丝逛完营地,每日例行的晨训就开始了。

经历了差点被人类打到老巢的危机后,大棒营地全体哥布林都理解了孟庆。

比如上次迁移就被命名为演习,这样的演习孟庆打算隔一段时间就来一次,只限于战士和哥布林少年。

毕竟,学习还是要从娃娃抓起的。

晨训时的大棒营地泾渭分明,围观的老幼一个团体,训练的战士一个团体,伊迪丝为首的小孩子一个团体,还有的就是最特殊的二人团,女骑士兰雅和她的哥布林扈从艾草雁羽。

与兰雅的约定,孟庆在定下约定第九天达成。

能在丛林中也获得相当充裕的魔药,兰雅不纠结了。

这个世界上并不只有一个贵族领,魔药也不是只能从贵族那里获得。

在丛林里虽然遭受了一系列的苦难,但兰雅还是觉得留在丛林里更加适合她。

现在的她觉得每一天过得都还算愉快,还有扈从可以教,虽然笨了点,但很是好学,还值得继续教下去。

第114章 地精俘虏(第一更)

所谓的魔药,乃是各类蕴含微量能量的普通材料加上蕴含某系能量的主材,使用水、火进行相当复杂的蒸煮、萃取后得到的精华。

可以是液体膏状,也可以是固体或粉末,要看原材料以及内部蕴含的能量种类与多寡。

孟庆研究过后就非常明白魔药到底为什么对骑士这么重要。

事实上魔药能帮助的不只有人类骑士,在达成与女骑士兰雅的约定后,孟庆就开始着手研究适合自身的魔药,也成功的在之后制作出来适合自己使用的魔药。

那种以树精核心木心为原材料的魔药,服用后魔药里的能量会很容易的被身体吸收,更是会在一定时间内提升使用者对某系能量的吸引,使其吸收能量的速度与转化速度更快。

这就像是吃了经验胶囊和挂机药水,孟庆觉得这样的称呼很适合魔药。

对能量的追求,永无休止,这一点,任何生灵都没有例外。

丛林中找寻到的那些植物草木,供给孟庆与兰雅两人的魔药绰绰有余,偌大的丛林什么都不多就是草木多,这还只是天然生长的,要是进行批量种植后,孟庆每天把魔药当成点心吃都没问题。

……

一场秋雨淅沥沥的下了好些天,丛林里是这样,丛林外也是这样。

这场秋雨相当关键,给干渴的大地与植物带来了珍贵的水分,至少野蔷薇领与周边很大一片区域,今年的秋收有保障了。

秋雨过后,大棒营地一直以来都在建设的地下储藏室全部建好,这耗费了近一月的时间。

地下储藏室上方是用于防雨的排状木屋,里面放置的是大棒营地日常经常用得到的物资。

地下比地上的空间更大,光是挖掘出来的土就围绕大棒营地堆砌成了一圈约三米高半米厚的土质围墙。

不仅如此,地下的储藏间还兼顾避难的作用。

在又遇到一群林间地精后,孟庆成功俘虏了一部分约二十多名地精。

这些地精除了吃饭睡觉,剩余的时间全在打洞,地下已打出四条数百米长足以让哥布林轻松穿行的地下通道,如今通道仍在拓展之中。

士兵们暂停了对外拓展,因为大棒营地现有地盘完全足以让所有哥布林都过上一个美好的冬季,而且地盘再拓展,当下的大棒营地也没足够的人手每日巡逻。

要知道大棒营地的最南方边缘已经到了近三十里外,在那里孟庆种下了一排催生的树精当做地界,非常醒目。

最近一段时间孟庆一直在做研究,不是魔药而是各类矿石。

蕴含能量的草木有各自的作用,那么蕴含能量的矿石自然也有自己的价值,孟庆需要做的就是将其价值开发出来并应用到实际中。

最先被利用上的是一种荧光石,这是一种天然宝石,吸收一个白日的阳光之后,能够照明数天之久,堪称永续手电筒。

丛林间并不是只有植物,偶尔也能发现石块众多的小型丘陵,至于这些矿石,有的是在丘陵间发现的,有的则是在河道附近发现的,孟庆怀疑是被河水从上游冲刷下来的。

石料的作用挺多,但开采与运输太过困难,即使发现了有石料孟庆也没有大力开采,对哥布林而言,使用一些石料制作石斧和石刀就够了,他们用不上石头做建筑。

“晨星,你还在研究那些石头啊。”

已经在大棒营地生活一月之久的伊迪丝,早已适应了如今的生活。

她每天可供支配的自由时间相当充裕,换句话说就是有些无所事事,几乎每天都要找孟庆三五次,看孟庆到底在做什么,有没有时间陪她玩。

“这可不是普通的石头,运用的好了,这些东西的价值比得上成百上千的士兵。”

小心翼翼的把从能量石中调取出来的能量引回能量石中,孟庆轻舒了一口气。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是营地边缘单独搭建的一处木屋,这处木屋短短一个月时间就被炸毁重建了四次,都是因为孟庆的研究失误而造成的。

最初还炸伤了孟庆和几名守卫,到了后面除了孟庆自己,其他哥布林已经不允许在孟庆做研究的时候靠近。

天地间自然存在的能量矿石或者说宝石,其内蕴含的能量远不止地水风火这四类,就像荧光石就无法用这四种属性来区分,其他也有蕴含诸如雷电、毒素以及辐射能量的奇异能量石。

这些蕴含天然能量的宝石,孟庆的想法是能将其内的能量通过稳定的方式释放出来。

他已经成功了不止一次,比如将蕴含雷电能量的能量石镶嵌在墨竹弓的弓臂上,每一次弯弓射箭,刻有凹槽的箭杆就会将部分雷电能量引导至命中的目标身上。

哪怕是强如野猪这样大体型的野兽,挨了两箭也会浑身哆嗦无力反抗。

“晨星,我们什么时候去人类世界玩啊?”

伊迪丝扭捏好一会,才道出自己真正的来意。

“最近几天,不会太久的。”

自打孟庆带上兰雅去过一次人类世界采购了一些物资归来后,能和孟庆一起去人类世界逛一逛,就成了很多哥布林包括伊迪丝这个混血半精灵的心愿。

孟庆没有带兰雅去野蔷薇镇,而是去了更远的荆棘镇,前后花费了四五天的时间,但这是值得的,孟庆成功绘制了远比便宜老爹留下的地图更大更详细的新地图,对人类世界的了解也更加深入。

既然丛林边缘就是哥布林的好邻居人类,那孟庆必然要加深对人类的了解,原因有很多。

随时可能到来的魔物暴动是无法忽视的重要因素,如果真的有大批魔物从丛林深处涌出,孟庆最少要给哥布林们在人类地盘找一处合适的栖息地才行。

“要记得带伊迪丝去哦。”

混血半精灵满脸期冀,也不是说她没得玩,而是当下大棒营地每个人都很忙,在不往外拓展地盘的情况下,伊迪丝很少有机会能离开营地。

“一定。”

孟庆伸手揉了揉只到自己腰部身高的伊迪丝,他知道自己最近确实有些忽视对方,将其带入丛林,他必然要肩负起伊迪丝的成长教育。

第115章 藏私(第二更)

营地外远处传来的动静让孟庆提起了精神,喊上伊迪丝,两人就是离开营地边缘的木屋,穿过有哥布林把守的围墙开口,直奔传来动静的丛林内。

前行几百米,孟庆的脚步停了下来,他的眼睛变成了星辰状,轻而易举的看到地下数米处,身处地下甬道中的地精。

“怎么了怎么了?”

伊迪丝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很纳闷孟庆到底在做什么。

“下面那群地精挖到了东西,正在讨论是藏起来还是献给我,别急,看他们到底准备怎么做。”

有望星瞳天赋,泥土并不能够遮挡孟庆的视线。

他也借助这一能力,在大棒营地边缘,让地精凭借手里的工具硬生生挖出来两口水井。

他无需担心找不到地下河的位置,两口井都是一次就挖了出来,让营地日常用水无需前往更远的小溪边。

地精的争执并没有持续多久,一名体型最壮硕的地精小心翼翼的将那枚看不出具体模样的东西揣入怀中,明显打算私藏。

或许地精不知道从土里挖到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但他们也能确定是好东西。

“行了,走吧,回头直接去地精们的住处那里找就行了。”

隔着地面看穿了地精们的小心思,孟庆并没有生气。

换成他是俘虏,挖到好东西他也大概会自己藏起来而不是交给压迫他的其他族生灵,这是隐藏在所有智慧非智慧生物内心深处的贪婪。

正午,即使不知道具体时间,但地下辛苦挖掘通道的地精们还是沿着挖出来的通道返回了大棒营地。

他们不是没有尝试过挖掘地道逃跑,前后跑了三次都没能跑成功反而全体都挨了鞭子,在那之后地精们就老实了,知道俘虏他们的哥布林里,有能隔很远看到他们动静的存在。

一群背着竹篮浑身都是泥土显得脏兮兮的地精,穿过有哥布林把守的通道出口,将竹篮里的新鲜泥土倒在通道附近的土堆旁,放下各自的锄头和竹篮,在同样有哥布林把守的水井旁清洗掉身上的泥土,便是排成队,向营地中央的食堂走去。

基建方面如今的大棒营地已经完善了很多,每晚睡觉的房屋自然不用说,最开始建设的就是它们。

后面没有了人类的威胁后,各种由木料与石料搭建的建筑接连成型。

比如只有哥布林战士能进入的训练场,提供所有哥布林伙食的食堂,还有就是孟庆管辖伊迪丝日常负责的药剂房、存放物资的地上地下仓库、水井等等。

如今的大棒营地,人员分工很到位,每名还能活动的哥布林都分到了自己的任务。

战士们不事生产,提供采集人员的安全保障或维护营地秩序,老幼们要么外出采集蔬果食物要么在营地里加工各类物品,比如缝合冬季每名哥布林都必备的兽皮外套、手套、耳套、鞋子等。

每到正午,食堂无疑都是最热闹的地方。

现在的大棒营地所有哥布林吃的都是大锅饭,这方面大棒营地远远的走在了其他哥布林营地前面。

统一供应伙食的好处有很多,避免食物浪费与变质很关键,一些不容易存放的食材,头一天采集来,下午或者第二天就成了大家伙的食物,能够长时间保存的肯定是储藏起来留以后用。

孟庆知道吃大锅饭的坏处,但他并不担心哥布林们会因为顿顿能吃饱而偷懒,这种情况会出现在吃大锅饭的人类身上,但不会出现在大棒营地,他对自己的统治能力相当有信心。

从人类世界掠来买来的铁锅架在泥土砖石砌成的灶台上,孟庆制作的这些带有鼓风风箱的土灶很好用,极大的方便了做饭的哥布林,花在做饭上的时间也因此减少,这样可以腾出人手去做别的事。

进一步拓展地盘后,普通哥布林也想一日三餐的愿望终于达成。

虽然伙食方面还是比不过战士,但没能成为战士的哥布林不会有怨言。

他们在排队用手里的木碗盛了午饭后,按小家庭或者与相熟的哥布林坐在简陋的长条木桌旁,吃饭间也在讨论着营地近日的新鲜事,在物质上的满足基本达成后,精神上的需求已经显露出来了。

排成队的地精在看守食堂的哥布林士兵带领下,畏畏缩缩的沿着食堂边缘通道前进,这个时候的地精就是食堂里众多哥布林围观的对象,哥布林声音稍微大一点,都会让这群的地精打一个哆嗦。

这群连氏族名字都忘记的林间地精,在成为俘虏之前做梦也没想过会有如今稳定的一日三餐可以吃。

对的,他们也是一日三餐,不过吃的东西肯定和普通哥布林都不一样,分量更少,油水也更少,但不至于只有清汤寡水。

“啊,赞美晨星大人!”

地精学习哥布林的语言很快,不知是有这方面的天赋还是有其他原因,总之在孟庆尝试教导过后,这群地精俘虏都会说几句哥布林的语言,而每次吃饭之前赞美孟庆,就是地精俘虏必须进行的任务。

不管是真心还是实意,地精们都不会因为赞美才能吃上饭而感到不满。

说实话,成为俘虏后的生活,是很多普通地精做梦都没想过的好日子,虽然每天都在昏暗的地下甬道挖掘,辛苦是辛苦了点,但到时间就有饭吃就能睡觉,只要不逃跑就不会有生命危险。

许多地精们觉得,成为俘虏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地精们皮衣后背上都绣有各自的数字,这代表他们的序号,他们在大棒营地只有序号而没有名字,也没谁需要地精俘虏有名字,毕竟他们也只是俘虏罢了。

午饭过后,不管是哥布林还是地精都有休息时间,这份时间对哥布林和地精都是相当难得的放松时间。

地精们的大通铺里,一群填饱了肚子的地精呼呼大睡。

下午还得继续挖地道,他们不知道为什么孟庆一直让他们挖地道,但习惯了地下生活的地精,对挖掘这一技能相当纯熟,挖就挖呗,以前不也是这样过的么。

唯一没睡的地精,不断的将手摊入怀里,确定那挖到的宝贝还在才敢放心,如果不是外面有众多哥布林存在,地精的心情会相当好。

第116章 秋收开始(第一更)

只不过地精的好心情没有维持多久,午后的休息一过,两名体格雄壮的哥布林十夫长带着各自的十名队员进入到了哥布林的休息区,二话没说挥舞着皮鞭就是让地精们列队。

在皮鞭与弓箭的威慑下,惶恐的地精们连滚带爬的列队,地精们吓坏了,低头耷耳的站成一排等待命运的抉择。

“中午吃饭的时候,有人给我报告,你们中的某一个家伙,私藏了不该拿的东西。

是谁我现在已经知道了,是自己站出来还是其他人把他揪出来,亦或者全体挨三十鞭,你们自己看着办。”

萝卜大棒姗姗来迟,名义上他还是大棒营地的首领,虽然绝大多数哥布林都已经视孟庆为新的首领,这也不影响他出面发号施令。

地精们闻言打了个哆嗦,或许他们还不怎么会说哥布林的话,但听还是能听懂一些的,就像猫妖同样能听懂哥布林的话一样。

倒戈比想象中的更快,私藏东西的地精被其他地精扑倒在地,蛮横的将那块已经擦拭干净外观呈现湛蓝色的球型宝石从其怀里夺来,而后满脸恭敬的上交给萝卜大棒。

“干得不错,你们几个,晚上都有肉吃,足以吃到饱。

你,就是你,私藏不属于你的东西,念在晨星大人仁慈不愿取你们贱命,鞭刑一百以示教训!”

一赏一罚,让本就四分五裂的地精们彻底变成了一团散沙。

地精们或喜或忧的同时,也对其他地精升起警惕,他们不知道到底是谁向哥布林告密的,还有其他想法的地精,如今只敢低下头看着地面。

没过多久,萝卜大棒手里的那块湛蓝色球型宝石就到了孟庆手里。

初一接触,孟庆就为这块球型宝石里蕴含的能量而震撼。

如果说指甲大的荧光石里的能量相当于一节五号电池,那么这块乒乓球大小的圆形宝石,里面的能量大概相当于一块供给电动车动力的电瓶。

“天哪,这么大的水系宝石!”

这是兰雅看到这块宝石后的惊呼声。

修习水系斗气的兰雅,对这块宝石是那么的喜欢,仅是靠近,她就能感觉到斗气变得活跃,比全身浸泡在水里更舒适。

“喜欢就送你了。”

孟庆毫不犹豫的将这块宝石递给兰雅,哪怕兰雅已经很适应如今的生活,但长久的犹豫之后她还是艰难的摇头拒绝了:“太贵重了,你知道它的价值么?”

“按照你说的荧光石都值几十枚银币换算,这块卖到人类世界估计得几十枚金币吧。”

孟庆表情淡定,现在的他对金钱看的很淡很淡,这里是异界,他需要什么吩咐一声该有的应有尽有,没有的神也变不出来,一块宝石,他还不放在眼里。

“最少一百金币!”

兰雅深呼吸努力冷静下来,她虽然没有离开过野蔷薇领,但从萨克那里得知过不少外面的事情。

像这种规格的天然宝石,可以说有价无市,不是拿钱就能随便买到的。

这种东西,完全可以快速催生出一名骑士,那些后代没有骑士天赋的贵族,不知多少都渴望这样的一枚宝石而不得。

“原来还能催生出骑士,那对艾草有用么?”

孟庆也没想到宝石还有这样的功效,不由得联想到。

“如果让艾草长时间携带的话,无需太久,几个月的时间后,她就会非常容易感受到水系能量的存在。

还是给艾草吧,我会日常监督她让她加紧对骑士技法与修炼法的训练。

看来,哥布林女骑士未必没有可能出现,还是出自我兰雅的训练。”

兰雅面带微笑,显得很开心,有这枚宝石,虽然不属于她,但艾草日常一直跟着她,她也会受益颇多,能够加快斗气的提升。

“这么大块的宝石,自然环境下很难出现吧。”

将宝石递给侯在一旁还晕乎乎的艾草,决定了宝石的归属,孟庆询问兰雅,他对这方面的了解还是太少了。

“理论上来讲,这种规格的宝石只有可能出现在海域或者大湖深处,你从哪发现的这块宝石?”

“就在营地几百米远的地下,是地精挖出来的,我还没认真查看那里。”

“应该是谁遗落到这里的,地下一般不会有这样的宝石出现。”

兰雅摇了摇头,事情也正如她所预料,孟庆抽时间去检查了一下附近,那片区域地下只有泥土砂石再也没有第二块宝石,看来真的是不知道谁遗落到这片丛林中的。

……

艳阳高照,鲜花王国一年中相当重要的秋收开始了,大部分领地的贵族都是亲自监督此次秋收重任,走出城堡,前往镇外乃至各个乡村实地查看秋收状况。

哪怕再富裕的贵族,对土地中产出的粮食都是相当重视的,这些关乎一整个冬季直到明年夏季夏收前,领地的粮食供给。

平日多聚集在城镇的骑士们也是各自带着扈从离开城镇去往各个村落,他们要保障每个村落的秋收不受魔物的影响,每年这个时候都需要骑士们忙碌起来,一直持续到秋收结束,粮食堆放到谷仓里才行。

野蔷薇领的乔治男爵,无精打采的骑在马上,草率的沿着镇外泥土道路检视了一下作物的成熟状况,而后就下令开始收割。

等候许久的领民欢呼起来,挥舞着镰刀,驱赶着牛马,开始了对他们而言事关性命的秋收大任。

地处王国西南边陲,野蔷薇领种植的作物不多,冬小麦在夏季已经完成了收割,之后种下的多是成熟期短产出也少的谷类与豆类,夹杂一些蔬菜,倒是水果才堪堪长成,果农期待一年才盼来这一刻。

割下作物还不算完,必须要将其带回村落内的平整地面上晾晒打扬。

家境富裕的有驽马或牛可以拉车,普通平民只能靠手提肩扛,任何带轮子的车都是价值不菲的,平民忙活一年可能都买不起一个车轮。

银杏村今年的作物长势还算可以,只不过大家伙收获作物的时候都是提心吊胆的,唯恐一个疏忽,被魔物摸到背后都不知。

如今的野蔷薇领,骑士数量大减,派来银杏村守卫的骑士往年可是三名,今年只有两名。

原因么,没有谁不知道,光是今年野蔷薇领就死了五名骑士,这可是几十年来都没遇见过的糟糕情况。

第117章 多谢好邻居(第二更)

银杏村村民紧张,岂不知派来的骑士们更紧张。

亲身走入过丛林,经历那失败的讨伐,加上之前有多名同伴死在丛林中,如今的大河丛林,危险程度比去年提升了最少两个层次,属于骑士进去都有去无回的那种级别。

有一种说法是,如果某个可能有几率发生,那么它迟早会发生,区别在于或早或晚。

眼看秋收开始了近一周,大部分村民都将田地里的作物收割完成,本以为这次守卫任务有惊无险就能完成,地平线尽头出现的那群全副武装的哥布林告诉银杏村的骑士和村民,事情没这么简单。

“来的刚刚好啊,看样子都不用我们收割了。”

走在作物已经完成收割只剩根茬的田野中,孟庆语气轻松,又一次带上营地士兵造访好邻居人类,这次孟庆不打算空手而归。

“什么?要三千磅的粮食!你怎么不去抢!”

哥布林兵临村口,如临大敌的银杏村村民鼓起勇气站上围墙内侧平台,但和上次一样,哥布林没有一股脑的冲过来,而是远远的提出要求。

“抢多难听啊,我们要的是保护费,我们在丛林最外面,保障了你们村落不受野兽与魔物的危害,你们敢说,最近有野兽或其他魔物来骚扰过你们?”

身披遮住全身的兜帽,站在哥布林队伍最前方的孟庆,让人类一方无法看清他真正的相貌,现在的孟庆可不敢随便在人类面前露出样子,这会惹来很大麻烦的。

“怎么办?”

“打?”

“万万使不得!上次就死了三十多人,打不过打不过,真的打不过!”

“那还有的说么,要么向男爵大人求援,要么照做,就这两个选择,你们商量商量吧。”

两名骑士在众多村民的注视下给出建议,不出所料银杏村村民上次被哥布林打怕了,一步不敢离开围墙,跟那群全员装备弓箭还十分狡猾的哥布林打,怕不是还没活够。

“一百户,一户三十磅的粮食,这就一个月的粮食没有了!

给了,开春更难熬了!

怎么办,怎么办啊!”

啜泣声很快响起,本来缴纳过秋赋后,落到村民手里的粮食就不多,哥布林再来要,怕不是等到明年开春,大家伙吃草度日?

“万一它们拿了回头再来呢?”

有人担忧不已,这一想法是绝大多数村民的想法,他们给得起么?给得起,甚至如果能打发走这群要命的哥布林,他们真的也愿意给这些粮食,但就是担心哥布林说话不算话。

“我晨星承诺,对着太阳神羲和与月神望舒起誓,拿到粮食我立刻带队离去,今年绝对不再来第二次。”

远远的哥布林的声音又来了,这次直接以普通人最熟悉也最常见的神明起誓,许多平民还是第一次听说神明的名字,胆小的甚至跪了下去唯恐被神责罚。

“他说的是日神与月神之名么?为何与我听闻的名字不一样?”

“也许是哥布林的叫法吧,不过好像这种叫法很有威严,神灵之名,谁知道哪个才是真的呢?”

“也是,对方以神明起誓了,你们觉得呢?”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两名负责保护银杏村的骑士,巴不得这群数量上百的哥布林赶紧走。

这群哥布林可和普通的那些哥布林不一样,他们全部穿着皮甲带着皮帽,手里有弓背上有箭,部分还拿着不明的武器看不真切,和那些连裤子都没有的杂牌哥布林有着天壤之别,让骑士都难以升起多少战意。

“骑士大人,我们苦啊,还请一定告知男爵大人,稍加减免银杏村的赋税啊。”

村民们商议良久后给出答复,给,但还希望负责统计的骑士们能在乔治男爵那里给说句话,多少免除一点赋税。

“我们,尽量吧。”

骑士不置可否,这种事情肯定要说,瞒是没办法瞒住的,就看男爵大人怎么说了。

在哥布林们都等的有些焦急时,紧闭的银杏村南门大开,众多村民小心翼翼的背着麻布袋在门口张望,见此情况孟庆下令让哥布林撤退,一直撤退到两百步之外。

在离村百步之外的空地上放下珍贵的粮食,不舍的最后望了一眼堆积起来的粮袋,内心悲伤的银杏村村民不敢久留,转身就往村里跑去。

“多谢好邻居!”

“多谢好邻居!”

哥布林一致的欢呼声远远的传来,闻声银杏村的村民都是面露畏惧,魔物不可怕,可怕的是聪明的魔物。

这群哥布林,真的没辙了。

次日上午,野蔷薇领名下的另一个村庄,相同的情况出现了,一大群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哥布林将村落南门堵住,索要珍贵的粮食。

或许是没被哥布林打怕过,这个村庄的村民战意高昂,高喊着誓死保护粮食的口号,但在两名骑士发起冲锋都被打的狼狈而归后,这处村落村民的战意已经跌到低谷。

孟庆没想杀人,所以没有真的将骑士的命留下,此刻的他,手持弓箭对骑士的威胁是巨大的,仅是一招束缚箭就足以让任何实力不强的骑士束手待毙。

束缚箭是晨星一族半精灵的绝对天赋,孟庆这个混血哥布林能掌握实属意外。

束缚箭射出后,不管目标是什么,哪怕是一颗大树也会被蕴含木系能量的箭矢捆缚住。

至于人类,即使是骑士中了一箭也需要长达五秒以上的时间才能挣脱身上脚下的捆缚,平民的话中了一箭基本等死了。

“该死!该死!”

待这个村的民兵火急火燎的骑上快马将这一消息传递到蔷薇镇后,乔治男爵真的怒了,拔剑砍断了面前的案几。

要不是书记官见情况不妙急忙劝住男爵,对方指不定喊上人马就直接去救援。

如今的蔷薇镇留守的骑上寥寥无几,士兵虽然有不少,但调动数量众多的士兵出征不是一件小事。

可以想象那群哥布林必然不会与己方士兵在平原区域交手,所以有极大可能白跑一趟,进入丛林情况还会落得之前讨伐势利的下场。

“冷静,大人冷静,根据银杏村的村民汇报的情况可以知道,那群哥布林只求粮不害命,等闲几千磅粮食,真能打发走的话,给就给了。

而且,我们可以如此这般……”

第118章 毒粮(第一更)

书记官昨天下午就知道银杏村又被哥布林勒索的消息,当时男爵就气的要命,没想到今天哥布林故技重施勒索了另外一个村庄,这是要把野蔷薇辖下的村庄全勒索一遍的架势啊。

“能行么?那群哥布林可是很聪明的。”

饶是乔治男爵,也被书记官的提议惊倒了,给哥布林的粮食里下毒,这能行么?

“不全部下毒,只在部分粮袋里下毒,真被发现了,也可以推到其他人头上。

大人,魔物暴动随时可能到来,当下与这群狡猾的哥布林斗智斗勇实属劳心费力,当然如果它们真的去而复返太过分了,我坚决赞同派兵守在丛林边缘将他们一举消灭。”

书记官坑领民的时候完全没有一点愧疚感,只要他能在男爵这里得到好的印象,他的职位就是稳固的,远比平民的看法更加重要。

“那,就试试吧。

好不甘心呐!”

乔治男爵弃剑长叹,深深的为他人眼中风光的贵族身份而烦恼,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换到其他贵族领,只当一个富家翁就行,就不会被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烦到。

求不得、舍不能、得不惜,这大概是所有时空人类的通病吧。

“最后通牒,天黑之前没有看到粮食,别怪我们发起夜袭了,那个时候会有多少损失,谁也说不定了。”

对峙了长达一个下午,见人类一方迟迟不给回应,饶是孟庆也等的焦心。

“别等了,你们的领主不会派兵来救你们的,如果愿意救的话,昨天就去救银杏村了。

他们已经被打怕了,不敢来了!

不信,等着看!”

攻心计就是哥布林不停的绕着村子来回大喊,可以想象的是,如今这处人类村庄的士气有多么低落,现在让他们还在坚持的唯有领主大人的援军,不管援军是否出现,对峙都会结束。

疾驰的马蹄声打破了僵局,在村民们满脸期待变成绝望的时候,孤零零一个人回来的民兵狼狈下马,羞愧的不敢去看其他村民的眼睛:

“领主大人说,调兵需要时间,如果我们能守住三日的话,他就会派兵前来讨伐哥布林,如果守不住,先给粮食保命吧。”

“三天?今天晚上都不知道要怎么守呢,大家耗了一整个白天又饿又困,谁来守夜,谁来与那群弓箭多的吓人的哥布林对战?”

“天哪!领主大人放弃我们了么?”

“可恶!枉我们年年交税,遇到危险的时候居然不派兵前来,太气人了!”

“哥布林说的居然是真的,领主大人都被打怕了!”

民兵道出求援的结果后,哗然声回荡,所有人都感觉心里最后那根线也断掉了。

如果连男爵大人都不愿意和这群哥布林战斗,他们怎么还能鼓起勇气战斗呢?

“书记官大人偷偷告诉我,可以在给哥布林的粮食里下毒,毒药我都带来了,我们,要不要这么做?”

从马背上取下一个包裹,民兵抬头望着村民们,隐约看到最后一丝希望的村民们没有谁会拒绝这一提议,在天黑之前各家各户提供了粮食,轻松凑齐了哥布林索要的三千磅粮食,并在其中三个粮袋里倒入了毒药。

“哈哈哈,你们的援兵呢?在哪呢?我怎么没看到?”

眼见人类一方打开木门,露出背着粮袋的村民身影,哥布林一方的大笑与嘲讽远远的传来,让许多人闻声羞愧的低下头。

“粮食我们凑齐了。”

和这群哥布林,村民们真的没有一句多余的话要说。

“迟了,现在我要五千磅,不够!”

就在村民们认为事情就能这样轻松过去时,哥布林的新条件让许多村民破口大骂起来。

“答不答应是你们的事,最好抓紧时间,三刻钟后就要天黑了,那个时候拿走多少粮食,你们说了不算,我说了才算!”

面对人类无力的语言声讨,哥布林一方的回应是逼近放了几波箭雨,倒霉的村民伤了七八个,幸亏箭上没带毒,饶是如此也把村民们吓得不行,敢留在村口的人少之又少。

“给么村长?”

“不给,能行么?”

“恐怕不行。”

“那,就不要问我了,尽快再凑两千磅粮食吧,天杀的哥布林,真想把它们扒皮剔骨!”

紧张的气氛笼罩了不大的人类村庄,天黑之前,更多的粮食终于被凑齐。

许多村民们望着堆积在村口百步外的那些粮袋,又是心疼又是期待,如果那些毒药发挥作用的话,不知道能毒死多少哥布林呢?

指挥士兵上前搬运粮袋堆放到独轮车上,孟庆的表情终于放松下来了,今天大半天没白等,又从人类这里索要到众多的粮食,不管是来年耕作还是留着大棒营地的哥布林吃都完全足够。

独轮车也是孟庆带着哥布林走出丛林前的杰作,由原木直接切割制成的独轮车相当简陋,连辐条都没有,但圆形车轮就是圆形车轮,再简陋也不必哥布林肩扛手提,真要丢弃一把火烧掉也不心疼。

眼见粮袋快要全搬到独轮车上,孟庆无聊的对粮袋放了一个侦测,最开始满意的点点头,粮袋里都是谷物或豆类,而不是泥土石块充数。

但看到一半多,孟庆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大步上前,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划开了那架独轮车上的粮袋,附近的哥布林看的清楚,洒落一车一地的粮食里,小半颜色都是黑色的。

“他们给粮食里下毒了!

好毒的计,要不是我提前看了,被堆放到储物间里后,指不定来年全部的哥布林都会中招!”

冷汗从孟庆额头滑落,他万分庆幸在最开始肉眼检查过后又用侦测能力重新看了一遍,谁能想到众多的粮袋里居然有几袋混合了毒药,想都能想到这种毒定然十分厉害,肯定不是毒的哥布林拉肚子那么简单。

三袋有问题的粮食很快全都被弃于地上,没有哥布林会心疼地上的那些粮食,这里面可是被人类下毒了,即使有些没变色的粮食也没谁敢吃。

“其他的没问题,呼,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粮食到手了,我们先撤,撤回丛林,回头再来给他们一个教训!”

喊住了怒气勃发的哥布林士兵,孟庆并没有就此发作,粮食到手了还是尽快运回森林,人类跑的了人跑不了庙,孟庆不信他们会举村搬迁。

第119章 报仇要趁早(第二更)

天黑了,哥布林也撤了,紧张了一个白天的村民们放松之余也心疼不已,哥布林带走的可是他们辛苦忙碌才收获的粮食啊,就这么被勒索走了,谁都不会甘心。

“吃,吃死它们才好!”

睡下前,许多人都在期待哥布林被毒药毒死的那一幕发生,这也是他们唯一能安慰自己的想法了。

独轮车速度不快,但没有太过起伏的平原地面,黎明之前孟庆还是成功带着哥布林与粮食返回了丛林。

兴高采烈的哥布林们根本没有谁提议休息,只求更早的回到营地。

孟庆可是说了,这些粮食里有一半都会记在大家头上,随时可以取用,而且明年春天后会统一耕耘土地耕种,那个时候不必再像以前那样费力找寻食物,只需要在安全的农场里照顾好作物等待成熟即可。

对食物的追求一直以来都是所有生灵共同的愿望,吃不饱的时候想吃饱,能吃饱的时候想吃好,只有填饱肚子才有心思去想其他的东西,任何文明的发展都不会例外。

不用说,带着众多堆满了粮袋独轮车返回的哥布林得到了留守哥布林们热烈的欢迎。

有眼尖的哥布林对比了一下就能发现这次带回来的粮食比上一次更多,前天带回来的就已经让大家兴高采烈了,如今得到更多的粮食,许多哥布林开心的都跳了起来。

“统计数量,按种类区分储藏,伊迪丝,辛苦你了。”

植物方面伊迪丝是专家,所以对粮食分类规划也是她的任务,对此伊迪丝并没有不满反而十分开心,有事情做她就不会烦恼,只能说太年轻。

“我说晨星,差不多就行了,小心你的打算被看穿,在平原上被领主的士兵伏击。”

在哥布林忙的热火朝天的时候,闻讯而来的女骑士兰雅旁观良久,还是没忍住找到孟庆劝说他。

如此多的粮食,连兰雅都没能统计清楚,但估算也得好几千磅。

这相当于一百多号人好几个月的口粮,对孟庆开始从人类那里勒索粮食的行为,兰雅十分紧张,甚至有些恐惧,因为她不知道孟庆的真实想法,对方也没带着她行动。

“我心里有数,也多谢你的提醒。”

孟庆语气平静,并没有真的听进去兰雅的话,粮食当然是多多益善,已经成功了两次,指望孟庆就此满足收手是不可能的。

要知道,丛林中的异动可能快来了,到时候怕不是举目皆敌,没有足够多的粮食储备,孟庆哪能安心。

“求求你了好不好!”

见孟庆表情没有变化,兰雅几次咬牙欲言又止,最后用极少有过的温柔语气恳求起孟庆。

“拜托了。”

见孟庆转过头看来,兰雅双手并在一起再次恳求。

见此情况孟庆笑了,笑的很灿烂,但他越是笑,兰雅的心越发沉重。

“你就拿两句话求我么?

如果魔物暴动来了,上百号哥布林没有办法找寻食物,饿的饥肠辘辘还要防备无处不在的敌人进攻,你来提供吃的给他们?

如果你能给出我一个好的办法,我答应你,什么都答应你。

你能么?”

轻轻揉了揉兰雅低下来的头,孟庆用温和的声音说出这段话。

“我,不能。”

兰雅的头低的更厉害了,艰难的才说出这句话。

“那便是了,兰雅,我们现在是朋友,请不要让我们的关系变得更糟糕,好么?”

“我知道了。”

女骑士的声音有些哽咽,她身为人类,实在是没办法眼睁睁的看着孟庆施为无动于衷,她很清楚平民的生活,被孟庆索要走了这么多粮食,很多人接下来的日子会很难熬很难熬。

“她怎么哭着走了,你又欺负她了?”

跟幽灵一样的伊迪丝不知道什么时候摸到孟庆身后,在兰雅捂着脸离开后探头探脑的观望。

“怎么会呢,原则上我是十分尊重她的,欺负人这种事情多没意思啊。”

“我觉得你这句话,一个字都不能信。”

伊迪丝满脸怀疑的看着孟庆,与孟庆接触久了伊迪丝也能发现孟庆不同于任何人的地方,经常性的把人卖了别人都不知道。

“哈哈哈哈,我就当你夸我了。”

孟庆抬头望天,笑的很开心。

……

“又是一年秋收季啊,真好。”

午后的阳光明媚,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野蔷薇镇这天正午迎来了一波特别的旅人。

常年行走人类世界各领地间巡回演出的马戏团,在当下的人类世界,是许多平民与贵族少有的期盼,听说有马戏团到了,无论大人小孩都是走出家门,围观那群停留在男爵城堡门口的队伍。

“这群马戏班子挺会找时间的啊,我正愁没乐子呢,来得好!”

躺在阳台躺椅上晒太阳的乔治男爵听闻消息后不由得笑颜逐开。

找麻烦的哥布林在几天前已经销声匿迹了,足足勒索了野蔷薇领南方的三个村落,要不是北方的三个村落离得太远,估计也得被他们找到勒索。

至于蔷薇镇的安危乔治男爵是不担心的,当年魔物暴动时蔷薇镇被上千魔物包围也守住了,有众多骑士与镇民在,那群胆大妄为的哥布林是不敢造次的。

事关重大的秋收也结束了,虽然比去年收来的秋赋要少,但只要不再遇到糟心事,乔治男爵是不在乎的,赋税少就少了吧,全当今年遭了天灾,那三个村落减免掉的一成赋税上报给子爵大人,相信是能被对方理解的。

这个时候到来的马戏团相当让乔治男爵与家眷开心,蔷薇镇的镇民自然也是欢喜。

没办法,娱乐方式匮乏,在哪个领地都是如此,走南闯北的马戏团哪怕什么都不表演,只出来一名吟游诗人唱歌也能让他们惊喜半天。

“咦,今天的人类镇子,挺热闹啊。”

又一次胆大妄为走出丛林来到人类聚集地,仅是靠近蔷薇镇,孟庆都能发现镇上的热闹,这是上次到来所没见到的。

孟庆身边是小心谨慎的伊迪丝·茉莉这一半精灵,还有艾草·雁羽这个听话的随从,至于为什么要冒险来人类聚集地,孟庆当然是带着任务来的。

人类不是给哥布林的粮食里下毒么?

那好,孟庆也给人类下毒,专毒人类贵族。

因为孟庆已经从下毒的那两个村落里打听出来毒是谁提供的,正是这处贵族领的书记官,也是贵族的属下之一。

第120章 马戏团(第一更)

欺负平民已经欺负过了,再毒人家孟庆也下不去手。

冤有头债有主,孟庆这次来就是带着一大包裹伊迪丝·茉莉配置的毒药来的。

他不光要给人类下毒,还要给贵族城堡的牲畜下毒,让他们见识见识丛林中的毒素厉害。

见血封喉的箭毒木、服之必死的毒蘑菇,还有诸多毒蛇、毒蛙、毒蝎以及草木毒素,饶是孟庆有所准备,见到伊迪丝·茉莉准备好的这堆连解药都没有的毒药都叹为观止。

伊迪丝·茉莉无疑是最兴奋的那个,她对人类的感官大概和丛林间的树木差不多,完全没有好感恶感区别,孟庆要来毒人类贵族,她第一个举手赞成。

至于艾草完全就是来凑数的,她还是第一次跟着孟庆来人类世界,跟着孟庆来就是来壮胆的。

“这边,跟我走,跟紧点。”

认真观察了一会,孟庆选择了一处远离建筑物的围墙。

厚重的实木围墙挡住其他人还行,对孟庆而言就跟自家后花园一样,催生草木与操纵草木能力调用,实木围墙自己就打开了一扇门供三人出入。

“我说呢,原来是来马戏团了,走,咱们先去看戏,看看好玩不好玩。”

孟庆的耳力与眼力都相当强,所以第一个知晓了这处镇子为什么天都黑了还这么热闹,原来是有马戏团到来在出演。

“咦,是当初那个马戏团么?”

伊迪丝的眼睛亮了起来,当初她可是被马戏团带着走了好远的路才被放下,就是不知道这个马戏团是不是她所知道的那一个。

黑暗中的艾草也是眼睛亮晶晶的,她还从来没见过哥布林之外的娱乐方式呢。

哥布林的娱乐方式也很少,在有爪勾后,闲的没事的哥布林都是在树上荡来荡去全当娱乐,大家的闲暇时间也不多,看来这次真的不虚此行。

夜幕笼罩下的蔷薇镇比起以往显得热闹很多,灯笼、火把与荧光石等光源驱散了镇中央男爵城堡前的广场夜幕。

踩着高跷的小丑不断往人群中丢撒花生等带壳且不怎么贵重的小零食,吸引来了孩子们的追捧,偶尔出糗的模样也看的大人们欢快不已。

广场外围的热闹远不及广场中央,抵达蔷薇镇的当天,欢乐马戏团全员上阵就把舞台搭建了七七八八,常年在各贵族领地间往返,对于怎么快速搭建舞台,马戏团的成员颇有心得。

此刻舞台上正在进行山羊走钢丝这一看点十足的表演。

马戏团成员众多,但更多的还是花费诸多时间与心血训练出来的各种动物,有常见的,也有不常见的,有小巧玲珑的,也有魁梧壮硕的,大不相同。

只见一匹毛发油光水滑的山羊,用人类难以匹敌的平衡能力,以及那能分叉且合拢的四蹄,一步步缓慢的在只有小指粗细的钢绳上前进。

长达二三十米的钢绳两端捆绑在立柱上,各自还有上下的木质阶梯,中间空空荡荡。

钢绳以及钢绳上的山羊离地一人多高,偶尔山羊带着钢绳颤抖一下,围观的平民比马戏团的成员还要紧张,惊呼声不绝于耳。

即使缓慢,训练有素的山羊最终还是走完了长长的钢绳。

它纵身跃下木梯,人立而起向着观众鞠躬示意,伴随着欢呼声响起的还有少数不满埋怨,似乎是没看到山羊出丑掉下来而感到失望。

稀拉拉的铜币在驯兽师带着山羊走过人群前排时被丢了过来,手持托盘的驯兽师手脚敏捷异常,哪怕光线暗淡,同样暗淡的铜币他就能一个不落的全部接住。

山羊退场没有片刻,大人小孩都喜闻乐见的骑术表演开始了。

这种节目相当提升观众们的热情,敢在人类各处领地行走的马戏团,没有几名骑士坐镇怎么可能,能让骑士老爷出面表演,观众们当然看的很开心。

一男一女两名骑士骑着训练有素的马儿,控制马儿以礼仪场合的小碎步缓缓前进,接下来就是一系列让真正骑士都为之汗颜的骑术表演。

人马合一当真不是随便说说的,两匹马没有马鞍也没有缰绳,但上面来回转移位置的骑士就跟黏在马上一样怎么都不会掉下来。

在节目最后,让观众们更是欢呼起来的是骑着不同动物的一群猴子骑士,最惊险的莫过于骑在一只狗熊头上的猴子。

它相当捣蛋,在围观平民欢呼的时候人立而起向着观众招手,脚下就是狗熊那硕大的脑袋,只要想,狗熊一用力再抬头就能把猴子拦腰咬成两半。

看的热闹,观众们自然也更愿意掏腰包,尤其是在女骑士经过的时候更是如此,平民中手头阔绰的甚至有丢出银币吸引女骑士驻足的,也成功的换来了女骑士的眉目传情。

孟庆带着两个小家伙借着夜幕掩护接近男爵城堡的时候就看到这一幕,对于看到的场面孟庆并不陌生,当初还在地球上的时候,他没少见过马戏团等舞台表演,也相当佩服那些投身这一行业的人。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可不是随便说说的,这一行业比起演戏或许并没有那么高大上,但需要付出的并不比演戏少。

高雅也好,低俗也罢,能用自己的能力换来观众们的欢呼与支持,能把欢乐带给观众就够了。

“哇,好好玩!”

伊迪丝看的目不转睛。

在之后登场的是动物钻火圈表演,看似笨拙的狗熊在需要钻过有烈火燃烧的火圈时相当敏捷,这都是用伤痛换来的教训。

小巧点的动物比如猴子、狗就轻松一些,压轴的一只毛发棕黄的狮子,在钻过火圈的时候成功换来了观众们热烈的欢呼。

“好残忍。”

艾草却是看的有些不忍,她很清楚场上那些动物看似轻松的背后到底有多么不容易。

有些东西是她那在人类世界为奴六年的父亲告诉他的,这些被马戏团训练饲养的动物,实际上与奴隶无二,努力换来的只不过是果腹的食物。

孟庆没有多言,只是揉了揉艾草的头发。

他不支持这种借助动物换取吆喝的行为,反对的话也没有什么立场好站,他只不过是一名混血哥布林罢了,哪里管的来这么多。

火圈与动物被撤下后,再次出现的是一名身披黑袍的男子。

对方的头藏在兜帽里让人看不真切,仅是装束就让人觉得阴森森的,不少胆小的孩童都是惊呼的同时在大人身后探出头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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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再次潜入(第二更)

一场没有台词的魔术表演,饶是孟庆也看的有些惊奇,更别提见识少得可怜的平民。

男爵城堡里,同样在围观的乔治男爵陪着家眷居高临下的观看表演,对于这一魔术表演也惊得要站起来。

“清水快速结冰,这应该是硝石的作用吧。

一挥手就有火焰,白磷?还是红磷?”

不得不说这人扮演的魔法师挺有意思。

要不是孟庆能用侦测能力看到对方身上并无太过浓郁的能量环绕,估计也会和其他人一样惊呼魔法了。

魔法在人类世界当下一直都是传说,即使是贵族都没办法触及那一领域,是真的存在还是只是讹传没有多少人清楚,能够表演出类似魔法的魔术,不得不说这一节目相当成功。

“走,我们先去做事,回头再来。”

看了一会节目,孟庆还没忘记正事,他喊上伊迪丝两人,借着有马戏团吸引守卫注意的机会,轻而易举的带着两人混入了男爵城堡内。

整个男爵城堡最苦逼的地方有几个,洗衣房、厨房以及马厩应该都算得上。

厨房表面上看似不错,但那仅限于能够接触到贵族的上等仆人,比如管事,比如做饭的厨师或者仅端菜的餐厅仆人。

那些烧火劈柴的下等仆人日子过得相当苦,吃的是剩饭,睡的是大通铺,为贵族仆,就别想太多东西了。

在镇民都能看马戏的当下,男爵城堡真正能自由看马戏表演的仆人少之又少。

马厩一侧紧挨马厩的棚屋里,负责看马养马的几名仆人,侧耳聆听着远处的动静,彼此猜测可能正在上演的节目、

他们没办法离开马厩去看戏,他们的任务就是日以继夜的看护好马儿,那些马儿比起他们的命还要珍贵。

养在男爵城堡的马都不是战马,战马有各自贵族的扈从照看,养在这里的马多是给男爵或男爵夫人拉车使用的驽马,或者是蔷薇镇士兵与男爵城堡守卫的坐骑,少部分还外租给镇民。

平民没有多少能养得起马的,一匹马的胃口相当于两三个成年人,平民即使侥幸获得一匹马也养不起,这比孟庆曾经所在时空的车要难伺候的多,因为马是活的。

“马又叫了,好像是大黄,谁去看看。”

跟马在一起待久了,仆人连马的叫声都能大致分辨出来,短时间听到好几次马儿的叫声,躲避屋外秋寒的仆人头目指使着其他仆人。

最年轻的看似还没成年的下等仆人被指使出门查看,再怎么不甘心,少年仆人还是裹上一件带洞的麻布衣推门走出。

他早已经后悔进男爵城堡干活,已经好几个月了一点起色都没有,还是最下等的仆人,远没有最开始想象的那么好,更别提偷看骑士训练了,那是骑士扈从才能享受的福利。

拎着散发着昏黄光线的灯笼,仆人沿着马厩挨个走过,确认马厩里的马儿没问题才能去下一个马厩。

三十匹马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全部看一遍怎么也得好一会,确定那匹一直叫唤的黄皮母马没有什么问题,少年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望着周围漆黑的夜幕打了个哆嗦,加快脚步返回住处。

“挺警惕的。”

在光线消失后,躲在马厩边缘的孟庆现身出现,他后面是伊迪丝与艾草,两人都有些犹豫,因为孟庆要做的事情比较残忍。

“真要毒这些马么?它们没做错什么呀。”

伊迪丝在孟庆欲动的时候拉住了他的手臂,孟庆回头看去的时候,伊迪丝咬牙说道。

“骑兵的威力,在我们走出丛林后是一个极大的威胁,迟早,迟早我们会和这一贵族领发生真正的冲突。

现在不找机会,以后机会只会越来越少。”

孟庆何尝不知道这些马儿是无辜的呢,他甚至能感受到几匹母马有孕在身,杀死那些尚未出生的无辜生灵,孟庆是好不容易才劝说动自己的。

“好可惜啊。”

艾草没有多言什么,但还是叹息了一声,这些马在艾草看来就是一堆堆大肉,随便一匹都够整个营地吃几天的,孟庆是杀是毒她没有意见,只是可惜那些肉运不回丛林。

“对不起,是我没想这么多。”

在孟庆解释后,伊迪丝有些悲伤的低下头,她对草木辨识很有天赋,也因此对很多生灵都有天然的好感,她背过身,以行动表示不愿去参与这件事之中。

“艾草跟我来吧。”

孟庆也没勉强伊迪丝,他唤上艾草。

两人借着夜幕,将分类好的毒药挨个掺到马厩的马槽里,都是一些没有刺鼻味道的天然毒药,哪怕是人也没办法分辨出来,马儿更没有能力分辨马草里有没有毒。

“走吧,全部生效得一段时间,去找那位书记官吧,我倒要看看他面对我的时候还有没有给哥布林下毒的胆!”

花费了一部分时间下完毒,孟庆和艾草返回伊迪丝所在位置,伊迪丝闻言叹息一声,跟在孟庆身后继续出发。

书记官在男爵城堡里有住所,不过他在镇上的才是家,大部分时候他都需要在男爵城堡过夜,因为偌大的野蔷薇领,有很多事情需要经书记官的手来处理的。

其他人可以在这个时候跟着乔治男爵看马戏表演,伊文书记官不行,他不会在男爵面前偷懒半刻,宁愿呆在有火炉温暖的男爵书房。

看书是伊文的最大爱好,他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看书,也能从书里得到很多智慧,家境普通的伊文能成为男爵的书记官,这些年付出的辛苦是外人难以想象的,哪怕已经稳坐当前位置,伊文也没有怠慢过一天,依旧在看书学习之中。

荧光石的光芒很耀眼,但还是不如白昼的日光,视力已经有些下降的伊文不敢看太久的书,看几页就要闭眼休息休息。

他听闻有一种能帮助人看的更清楚的眼镜,只有大贵族那里才有的卖,价值据说高达近一个金币,因为那用的是透明如冰的宝石制作。

窗外传来细微动静,像是野猫,又像是风吹过树梢的动静。

伊文没有在意,身处男爵城堡,他的安全从来都不用担心,外面再怎么乱,他在这里都是绝对安全的,没有选择走骑士之路而是选择以头脑寻出路,最开始伊文就对打打杀杀不感兴趣。

第122章 哥…哥…哥(第一更)

一直到窗户被敲响,伊文才警惕起来。

他站起身来,来到被敲响的窗前,没有打开窗户而是先询问了一声:“谁在外面?”

没有回应,仿佛刚刚的声音只是幻听,但伊文相信自己还没老到出现幻听,刚刚窗户确实被人敲响了。

“这该死的下人!”

暗骂了一声,伊文转身走向书桌,他只当是路过的仆人恶意敲打窗户,这种事情曾经发生过,总有被伊文训斥过的仆人心怀不满,找机会恶心他。

在伊文还没坐下来的时候,木质窗户忽然被推开,一阵秋后的夜风吹入屋里,让伊文感觉后背发凉。

伊文恼怒的转过头来,大开的窗户后面并没有人影,外面黑漆漆的,他知道包括守卫们都去和男爵大人看马戏表演去了,如今的城堡除了下人就没有谁会路过这里。

“让我找到你,就等着挨鞭子吧。”

拿起放在书桌旁的装饰性拐杖,伊文大步走向门口,他的步伐很快,他猜测窗户下面还躲着人,如果他足够快的话,是有机会抓到那胆大妄为的仆人的。

门被打开,走出门外看向窗户处,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影,伊文气愤不已,看来人已经跑了。

还没转过身,一个尖锐的东西就顶住了他的后腰,在伊文浑身僵硬的时候,身后传来很年轻的男人声音:“伊文书记官?”

“有话好好说,我哪里做得不对还请你千万别记恨,都是给男爵大人办事的,我也身不由己啊,晚上吃了么,我书房里还有点糕点。”

仅是靠背后那尖锐的触觉,伊文就知道这绝对不是一个玩笑,他被人用刀剑指着后腰,只穿一件毛衣与薄外套的他很明白,对方只要一用力,他的小命大概就没了。

“看来没找错地方,我不要吃的。”

那声音再次响了起来,似乎有点开心。

“要钱是么,我书房里还有几枚银币,你等我拿给你,行不行?”

“我也不要钱。”

年轻的男人声音中带着戏谑,伊文努力回忆,也没猜到这道声音的主人是哪个仆人,他又回忆近日的行为,猜测到底是哪里得罪人了,居然被人刀剑相向。

“你还年轻,还有大好的时间,应该还有家人吧,何必跟我这个半截身子都入土的老家伙计较呢。

太阳总会升起,过去的已经过去了,仇恨只会蒙蔽你的眼睛,你给我一个补偿的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好不好?”

绞尽脑汁伊文说出来一大段自认为有效的话。

他可以判断出身后的人很年轻,也许是哪个年轻的仆人吧。

这样的仆人男爵城堡里有不少,他根本都没有印象,被这样的泥腿子一刀扎了,他死也不甘心。

“补偿,怎么补偿呢?”

对方不紧不慢的说道,尖锐的事物贴着伊文的后腰来回移动着,让伊文口唇发干。

“一枚金币!你放了我,我给你一枚金币,那可是一百枚银币啊,到哪里也都能买一个自由民的身份外加租赁几十亩土地了,我求求你了,我家里还有三个孩子,最小的才七岁。”

“哦,你书记官的职位,一个月的俸禄多少?”

年轻的声音听不出感情,反而开始问看似无用的东西,看起来并没有被一枚金币打动。

“两,两银币,外加一些粮食。”

“那一金币,可得不吃不喝攒四五年啊。”

“是啊是啊,我现在能拿出来的最多只有一金币,还是瞒着家里人的私房钱,全给你了行么?”

“有家有小的,说实话你要是没惹到我,我不会来找你的,只怪你自己太不小心了,干嘛要惹我呢。

活着不好么?

来,转过来吧,让你死个明白。”

年轻男人最后的话让伊文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他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迟迟没敢转身。

“打算当一个糊涂鬼就这么走么?”

“我跟你拼了!”

生死关头伊文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他双脚猛然发力往前一跃,认为这样对方就刺不到自己,他相信凭借手里的拐杖,还是有机会反击一下的,只要对方不是骑士实力就好。

跃是跃起来了,但只跃起来一点伊文就摔倒在地,倒地的他艰难的翻转身体才发现,本来拿在手里的木质拐杖,下端已经变成了蛇一般的藤蔓捆缚住了他的双腿。

颤抖的抬起头,伊文不可置信的望着从阴影中走入到光线可以照耀到门口区域的孟庆:“哥…哥…哥…”

“受不住,我可没有你这么老的弟弟。”

手持短刃的孟庆面带微笑,指着自己醒目的尖耳:“已经认出来了么,那你也知道为什么会死了吧,想通了那就去吧,别当个糊涂鬼。”

“哥布林!”

这是伊文临死前发出的最后一声呼喊,下一刻木质拐杖延伸成的藤蔓就是将他的脖颈牢牢勒紧,让他半个字都再也发不出来。

“哦,对了,忘记下毒了,来,张嘴。”

藤条蛮横的撑开伊文的嘴巴,孟庆将树叶包裹的一小包粉末丢入到伊文口中,仅是片刻,还有一口气的伊文就是脸色发青口吐白沫,嘴巴里被藤条戳出伤口的他,遇到见血封喉的毒药,下场唯有一死。

“走,进去看看。”

确定对方已死,孟庆却不着急离去,他的视线落在有荧光石照亮的房间,眼睛很快亮了起来,他在里面看到了非常非常多的书。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车马多如簇。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终于能亲眼看到人类世界的书籍,孟庆相当开心。

所以抛却了书房里一些无用的笔记,剩下能拿走的书孟庆全部打包带走。

来的时候空空荡荡,走的时候三人背后都背着硕大的背袋,远远的看去像是传闻中的哥布林商人一般,只不过背后的袋子里不是宝贝全部都是书。

当马戏团表演终于结束后,在乔治男爵意犹未尽的笑声中,大胆前来看马戏的城堡守卫与上等仆人们都是纷纷散去各回各处,天色已经很晚了,大家都该休息了。

第123章 心寒的男爵(第二更)

“天哪!”

书房这么醒目的位置,很快就有仆人经过,当发现横尸书房门口的伊文书记官时,很快整个男爵城堡就乱成一锅粥。

“该死的!到底是谁干的!”

书房中,乔治男爵怒气勃发,此刻的书房相当空荡,任何进来的人都知道遭了贼,被偷走的不是别的,正是书房里那些珍贵程度不一的各类书籍。

书房里的书,很多都是乔治男爵父辈乃至祖父辈遗留下来的珍贵书籍。

或许并没有记录多么有价值的东西,但对贵族而言,那些书比起衣甲光鲜的士兵还要重要一点,士兵可以慢慢训练出来,书这东西可不是拿钱就能买来的。

“丢了大概三百多本,除了记录城堡日常事宜的笔记还在,其他的几乎全都丢了。”

负责检查的书记官副手浑身直冒冷汗,他今夜没有陪着伊文,伊文晚上喜欢安静看书,他大着胆子去看马戏了。

现在的他万分庆幸之前的决定,如果留在书房,现在的下场和伊文肯定没有区别。

“三百多本书,得有一两人重吧,这么多书,一个人肯定带不走,给我搜!全部搜个遍我也要找到那群贼人!”

乔治男爵坐立难安,只要看到空荡荡的书架他就怒火中烧,甚至羞愧难耐,那些书,当初可是他父亲临终前交代他一定要看管好的,这么些年一直好生照顾晾晒驱虫,没想到一日遭了贼全没了。

不用男爵吩咐,早在骑士发现伊文书记官横死的时候,男爵城堡就已经戒严了,只许进不许出。

成群结队的士兵举着火把检查城堡围墙各处,确定没有损坏或者显眼的痕迹,骑士们驾着马在城堡围墙各处警戒,警惕随时可能钻出来的贼人。

杀了人还盗走了男爵这么多的书,这件事没有办法轻易揭过去。

死的是仆人还好,是书记官事情就大了,因为能杀了书记官,相当于男爵的安全也不能被保障,这让骑士们都有些急怒,很是想要立刻找到可能还没离去的贼人。

确定建筑外围没有发现后,仆人们居住的地方就成了重点排查的对象,不管是柴房还是马厩都没放过。

不查还好,一查更是有了让人吐血不止的发现。

城堡西南侧的马厩,大群士兵与仆人低着头不敢去看乔治男爵的脸,内心更是忐忑不已。

太吓人了,马厩里的三十匹马,如今还能站着的已经不到一半了,倒下的那些不是口鼻血流不止就是满嘴白沫已经没了声息。

“被下毒了,很厉害的毒,不止一种。

如果没看错的话,应该是有人在马草里下了毒,时间大概在两小时之前,最早死去的马距离现在不到两小时。”

对马很有研究的萨克骑士心神俱疲,只是检查了死去的马儿和马槽里的草料就是判断出真相。

侥幸还没出现状况的不到十匹马被紧急拉出马厩让人看管着,剩下的那些即使抢救灌水也仅仅只救活了两匹,剩下的都变成温度逐渐褪去的马尸。

“不要告诉我,在这之前,你们什么都不知道。”

乔治男爵望着负责看管马厩的那五名仆人,目光阴冷到了极致,他怎么也想不通,有人在,怎么这么多马都能被人下了毒。

“之前,之前有马连续叫唤,我们出来检查,却没检查出不对,天色太暗,吃了有毒草料的马趴在马厩里也没发现,求老爷饶命啊,我们,我们也不知道是谁下的毒!”

“我养你们不是让你们偷懒的,平时偷懒也就罢了,现在马死了,要你们还有何用?

拖下去,全部打死!”

一句话,乔治男爵就决定了五名仆人的生死,在惨叫声中,那五名仆人被身强力壮的士兵拖走了,下场可想而知。

“书记官的死,看起来应该和毒马的是一伙人,先毒马,回头又去毒杀书记官,都因中毒而死,大家有什么要说的么?”

马厩气味很难闻,事情已经发生了,哪怕心里再怎么滴血,那死去的二十多匹马也没得救了。

带着骑士离开马厩,走在以往觉得安全无比的城堡里,乔治男爵却觉得浑身发寒。

太可怕了,他今夜都不知道要在哪里睡了,贼人到底是走了还是躲藏在城堡某处尚未知晓,他怕是要彻夜难眠了。

“有好几种可能,一是书记官惹了厉害的人物,至于给马下毒应该是顺手为之,纯粹泄愤。

二是马是被一拨人毒杀的,目的不明,书记官是被另一波人毒杀的,或仇杀,或纯粹为了盗书。

为什么会选择在今夜,那就要说这伙马戏团了,他们的到来让镇子很混乱,城堡的守卫力量又下降了很多,让贼人成功找到漏洞潜入了进来。

这是我们的失职,请大人责罚!”

萨克男爵很干脆的出面背锅,不背不行,他不背,这个锅也得落在他头上,身为骑士统领、男爵城堡守卫队长,他难逃其责。

“所有骑士,罚俸一月,萨克骑士,罚俸三月,以儆效尤,从今夜开始,排查城堡所有守卫薄弱之处,最多一周,我要看到成果!”

乔治男爵恨恨的说道,骑士们默然不语。

罚俸应该么,应该的,他们确实失职了,但要说真的失职,大概整个城堡所有人都失职了,光靠罚是没用的,几个银币能换来损失么?怕不是百分之一都不到。

“贼人还是没找到,整个城堡包括地牢全都找遍了,剩下的只有老爷夫人与少爷小姐的房间没查了。”

已经夜深了,男爵城堡还没消停,无论谁都远离建筑呆在空地上等待吩咐,骑士们与士兵挨个建筑排查,哪怕一个衣柜都没放过,床下也是掀了个遍,但还是没有发现。

“去搜,我让你们去!”

乔治男爵不敢放松,给出命令后骑士们领命,这次士兵没有能进入房间,只是围在房间外面,乔治男爵的夫人孩子们也不敢多说什么,他们也害怕自己屋里有贼人藏匿,事情消停了夜里又钻出来取走他们的命。

“回禀老爷,一无所获。”

“那就是说,人已经带着一大堆书走掉了?”

“怕是如此。”

“围墙那里有什么发现么?从哪走的?”

“完全没有发现,天色太晚了,有几棵树靠近围墙,可能是对方离去的方位。”

“全部砍了,连夜给我砍掉!”

“遵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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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夜访马戏团(第一更)

“晨星,我们不走么?”

夜深了,孟庆三人还没离开蔷薇镇,伊迪丝担心道。

他们现在躲在蔷薇镇远离建筑靠近围墙的一颗树上,有孟庆在树木就是最好的躲藏地方,哪怕背着一堆书,垂下的树枝能将她和艾草轻松托举到树冠上。

“你们先看着这些书,我还有事要做,最多一个小时我就会回来,到时候一起走。”

孟庆站在高高的树冠上,望着灯火光亮醒目的男爵城堡,闻言给出安排,他确实还有事情要做,之前在马戏团的表演里,他有大发现,必须亲自走一趟才行。

“小心点。”

“当心人类。”

伊迪丝与艾草两人担忧的与孟庆分别,孟庆轻松被垂落的树枝带下树,不得不说操纵草木的能力在有树木的地方就是好用,这一天赋孟庆越用越喜欢。

夜深了,欢乐马戏团的成员们将登台表演的动物全部驱赶回笼子里,点清楚数量正确后才敢松一口气,忙到这会许多人才匆匆吃饭,不过是热了一下的菜饼,少见荤腥。

欢乐马戏团成立时间有很长了,从事这一行业的人不多,四处漂泊是一个原因,相对其他职业,马戏团总是没那么光鲜。

“今天的收入还行吧,男爵老爷给了三十枚银币的打赏,平民的门票与打赏也有三五十枚银币,依旧是老规矩,临走前给大家开支。

明天上午多逛逛镇子,打听镇子上的近况,要买什么东西也做好计划,咱们在这里呆五天,五天后去下一个地方。”

马戏团团长,一名看起来就显得一脸沧桑的骑士在临睡前做出安排。

除了他之外,马戏团里还有三名骑士,两名是相对年轻的夫妻,最后一名则是他辛苦培养的接班人,虽然不是亲生儿子,但胜似亲生儿子。

几名骑士的实力最多都只有初阶中位,没有魔药这种精贵的东西辅助修炼,仅靠骑士日常吃饭与打坐,对斗气的壮大很缓慢,大多数骑士的天赋都非常一般,一辈子都是初阶初位的骑士有很多很多。

四名骑士足以保障马戏团的车队走南闯北,当然也没少遇到危险,最危险的时候他们甚至放弃过珍贵的车马家当逃命,那几乎相当于丢掉他们半条命一样,但只要还活着,一切都还有希望。

“这个镇子的气氛不太好,来的时候我就发现了,好像是闹什么魔物。”

中年男性骑士闻言露出思索之色,他的妻子比他年轻很多,能走到一起非常不容易。

对方曾经在某个贵族领为贵族服务,后面贵族的后人继任没有留她,就把她驱离了领地,连带契约也给解除了。

男骑士这么些年赚到的钱,几乎全给对方花销了,到现在也没一个后代诞生,说不清楚到底是谁的问题。

“不光如此,骑士的数量也少,偌大的男爵领才有十名骑士,只能说不愧是边疆小镇,太贫瘠了。”

“再贫瘠也有土地啊,有土地就有庄稼可以种,咱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

其他马戏团的成员们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马戏团的氛围很好,都是把马戏团当家的人,即使是团长对大家也都很和气,没有其他地方骑士与平民那么明显的阶层感。

“给贵族耕作,还是算了吧,除非自己划一块地,这样的机会很难得,得王国高层点头才行,近些年从骑士成为贵族的少之又少。”

年轻的男骑士连连摇头,从未下地耕作过的他,对土地的追求并不强烈,他只对更强大的实力感兴趣,造访每一个领地,他都会尽可能的去请教当地的骑士,或切磋或求指点,愿意付出的话总是能有回报的。

“团长,外面有个人,看起来不一般,您要不要看看?”

正说话间,值守的团员匆匆跑来,此刻马戏团外围已经拉上了麻绳充当临时防护,帐篷也都已经搭建好,距离几百米远就是之前表演的舞台,舞台还不能拆,接下来的几日还要继续表演。

“什么人?”

年长的团长闻言诧异道,普通平民劝离就是了,难不成是骑士或贵族?

“他说有东西要卖给咱们,说咱们一定需要,他带着兜帽,看不真切具体相貌,听声音感觉很年轻,是不是骑士不好判断。”

“我去看看。”

年轻的骑士来了兴致,已经这么晚了,还有人要来卖东西?

难道他不知道抬头看看天,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么?

“一起去看看吧。”

另外两名骑士也没事,跟上团长一起向着临时营地门口行去,至于普通团员,有的跟上去了,有的则毫无兴致依旧留在原地。

片刻后一行人就是来到了营地门口,果然如守卫所言,门口十几米外的树下,一名身披黑色外袍的人静立在那里,看起来应该是男性,身高也很一般,体型并不显得魁梧。

“你好朋友,我是欢乐马戏团的团长雷蒙,这么晚了,你有什么事情?”

雷蒙就是年长的男骑士,他的骑士实力已经很久没有精进了,能维持不下降就算不容易。

再过几年他也保持不了现在的状态,那个时候大概只能卸任团长干干后勤了。

一般情况下,雷蒙对待所有人包括平民都很和气,年长带来的就是活着的智慧,不轻易树敌是四处行走的马戏团必须牢记的宗旨。

“你好,我这里有几份魔药,水、土、风三系都有,你们需要么?”

来人当然是孟庆,除了他也没谁会在这个时候以如此神秘的身份造访马戏团。

至于魔药只不过是他打开局面的工具,如今的孟庆,即使出门身上也会带几份魔药以防万一的,当下不就是用到了吗。

“什么?”

四名骑士闻言都是一惊。

但喜悦没有在脸上挂多久就消失了,众人的脸色都有些难看。

魔药只有大贵族才能制作,流通到市场上的价值不菲,如果需要的话几人肯定早买了给自己用。

之所以不用那是因为价格太高了,高到一个马戏团的收入供给一名骑士的日常魔药花费都捉襟见肘。

能不断使用魔药的骑士唯有贵族,这使得贵族的地位高于普通骑士太多,骑士为贵族服务的大部分原因也是魔药被贵族掌控在手里。

第125章 硝石(第二更)

“价格呢,如果和市面上的差不多就算了,如果太低也算了,我们真的不敢买来历不明的魔药。”

雷蒙深呼吸而后询问道。

他有点怀疑对方是不是没事找事的家伙,或者本地某个势力在试探马戏团的势力。

这种事情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进入了贵族的地盘并不是绝对安全的,民间也有不少流浪骑士组建的势力。

“我需要一些东西,需要亲眼看到才能确定,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用那些材料来交换魔药,具体可以商量。”

“你需要的东西我们有?是什么?”

雷蒙不明所以,马戏团里面除了人就是各种动物,也没什么稀罕的,剩下的都是表演用的死物,更不值钱了。

“之前那场魔术表演的一些道具,比如能让水快速结冰的石头,稍微遇热就会猛烈燃烧的粉末,诸如此类,这些,你们应该还有不少吧。”

孟庆说的就是硝石与磷粉,他找硝石找了不是一天两天,已经把硫磺都找到了还没找到硝石。

从遇到猫妖夜袭那天开始孟庆就对火药念念不忘,他太渴望配制出火药了,因为他清楚火药的威力。

“没想到还是内行人。”

孟庆一说能让水快速结冰的石头,雷蒙就知道孟庆到底想要什么了。

那种石头并不常见,欢乐马戏团也是偶然发现这种神奇的可以让水结冰的石头,一直以来都没谁知道魔术的原理,却不曾想在这个偏远的地方遇到了内行。

“有是有,但并不多,你想怎么换?”

“一份魔药,换十磅,如何?”

孟庆思考了一下做出最大的让步,他所仿制出来的普通魔药蕴含的能量不多,能让骑士三五日时间提升斗气的转化速度。

根据兰雅所言从男爵那里购买如此品质的魔药价值在十银币左右,孟庆则完全没有花一分钱,毕竟材料都是林间搜集到的。

“五磅,只能给你换两份,更多的不行了,我们还需要为下一次演出留一部分。”

雷蒙坐地起价,这种石头是他从某个矿场那里买的,不过花费了几枚银币就买了上百磅,如今还有的只剩二三十磅了,不知道孟庆具体底细,雷蒙不敢全出手。

“那你们什么时候还会再来这里?或者你给我一个能得到这种石头的办法,我这四份魔药都可以给你们。”

孟庆并没有和对方砍价,四份魔药也好,四十份也罢,只要能完成孟庆的打算,他都舍得。

“真的是魔药,制作出来的时间很短,能量很充裕。”

接过孟庆递来的一份魔药,雷蒙打开检查了一下就是将木盒并拢,魔药一旦制作出来,能量一直都在缓缓的减少之中,能长期保存魔药的盒子以及能长期保存的魔药都价值不菲。

“你要它做什么?”

“我家老爷很早之前就想在夏天做冰纳凉,之前也弄到一些不过很快用完了,今天看到你们演出发现你们有,所以派我过来接触,怎么样,我这里还有三份可以都给你们。”

孟庆摊开手,手套上有三个和雷蒙手里一样的木盒,都很简陋,也没有标志。

“你不是乔治老爷的仆人吧。”

雷蒙上下打量着孟庆,对孟庆的身份有些拿不准。

“不是,但就在野蔷薇领隔壁,凑巧我来这边办事,不然早一天离开也遇不到你们。”

孟庆撒谎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他早在来的路上给自己设定好了身份。

“下次我们肯定要春天之后才能来,不知道你能不能等,至于来路说了估计你也找不到,毕竟离得太远了。”

雷蒙思考过后,又和其他骑士低语了几句做出打算。

既然孟庆愿意用价值不菲且难以轻松获得的魔药换只能制冰的石头,他没理由不换,不过来路他肯定不能告诉孟庆,只要还想有下次交易的话。

“我预定一千磅,越早送来越好,当然要看到东西才给魔药,给金币也没问题,带我去看看东西吧,我得确定一下是不是我想要的那种。”

孟庆上前两步,提出的交易让雷蒙的呼吸都差点屏住。

一千磅!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他仅是计算了一下就知道里面到底有多少利润。

三十枚银币他就能买来一千磅这种石头,却能从孟庆这里换到两百份市场价值十几银币的魔药,一来一去翻了百倍!

百倍的利润足以让所有人都原形毕露,不管是平民、骑士还是贵族,雷蒙大笑着招呼孟庆进入营地里,态度大为改变,比之前看到乔治男爵更为热情。

“真的么?有这么高的利润!”

落后几步听到雷蒙讲述,其他三名骑士都差点疯了。

百倍利润啊,这恐怕连魔鬼都会动心吧,几十枚银币一趟就能变几十枚金币,天底下还有这样容易赚钱的法子么?

“制冰能要这么多么?一千磅啊,要知道这东西可是能重复利用的。”

“管他呢,如果是真的,咱们还开什么马戏团,雇佣两个高手,只需要做好这份交易,那还不是财源滚滚?”

“其他贵族也会有这样的想法么?”

“天哪,如果是真的,咱们真要发大财了!”

几人嘀咕着觉得走在前方的孟庆听不到,却不知道孟庆听得一清二楚。

他嘴角翘起,财帛动人心,只要引对方上钩,他不怕对方会跑掉,看样子,第一枚棋子很快就能安插下来了呢。

马戏团的仓库里,孟庆看到了想要的东西,硝石。

硝石有多种,成分大部分是硝酸钾或硝酸钠,但这是在地球上,在异界其化学元素是否还是这样还有待确认,不过不管是硝酸钾还是硝酸钠对孟庆都有用。

取来一碗水放入一小块硝石,溶解的硝石吸收了水里的热量,原本还算有温度的水很快变得冰凉刺骨,若是放块头大点的硝石,肯定能让清水快速结冰。

“没错,就是我想要的东西,这是魔药,两份是这次交易,另外两份就当交个朋友了,至于更多的硝石,我需要见到东西才能给钱,请恕我没办法提前支付订金。”

孟庆强忍着激动开口道,雷蒙欲言又止,最终点头应下。

孟庆不提前支付订金也是情有可原的,换成是他也不会愿意把钱给刚认识的陌生人,好在有孟庆多给的两份魔药做保障,对于下次交易,雷蒙还是有信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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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黑火药(第三更,新的一月求保底月票)

雷蒙收拾了硝石,给孟庆带走了十几磅,多的那些也没有谁会计较。

目送全身裹在黑色外袍中的孟庆远去,雷蒙那颗苍老的心都活跃起来了,他喊上其他三名骑士,聊到非常晚才结束对话。

遇到孟庆,让一群从事马戏团行业许久的几人,都看到了更为光明的赚钱门路。

“总算到手了,看来没有必要费力从人类世界买硝土制火药了。”

离开马戏团的营地很远,孟庆的心情颇好,硝石到手了,那么黑火药看起来应该是可以配置成功的。

如果能够配制出来杀伤力惊人的黑火药,他就能更容易的达成目标。

在这之前孟庆尝试找寻硝石,但只找到了类似硝土的东西。

那是在人类世界的毛皮店见到的。

和在地球上一样,毛皮商人收集墙角厕所附近白色的粉末,经过熬制弄出可以让毛皮变得更加松软的硝土。

硝土的价值相当高,毛皮商人根本不理会孟庆的购买请求。

“走吧,我们回家。”

回到原处带上伊迪丝两人与诸多沉重的书籍孟庆返程了,这次劳碌的返程让他更加坚定找寻坐骑的想法。

靠两条腿走路还是太慢了,独轮车虽好但只适合短距离运输,什么时候解放了双腿能有代步工具,什么时候大棒营地才算跨出发展的一大步。

一直到午后孟庆才带着疲惫不堪的伊迪丝与艾草回到丛林中的营地,两人快被累趴下了,虽然大部分的书都是由孟庆背负着,但剩余的一小半也有伊迪丝那么重,走二三十里路就是空着手也够累的,更别提负重了。

孟庆带回来的书籍全被他放到了有防水功能的巨树顶端木屋里,放在其他地方他也不放心,对于孟庆的此行收获,普通哥布林不明所以,但少部分人还是知道价值的。

来不及查看那些书籍里的记录,孟庆唤来哥布林,取来早就准备好的硫磺与木炭,进入了营地最角落的那处充当实验室的木屋。

硝石杂质很多,需要溶解重新提炼才行,对于有侦测能力的孟庆而言,这并不算费力,借助草木灰与简陋的装置,他在次日正午还是弄出了不到十磅的高纯度硝酸钾。

硝酸钾是非常好的助燃剂,充分燃烧释放出大量氧气,助燃黑火药中的木炭与硫磺,释放大量气体,气体在有限的空间里急速膨胀就会产生爆炸,这是地球上的黑火药制作爆炸物的原理,孟庆对此非常清楚。

木炭是最好找的原材料,木头不充分燃烧就可以制作出来,如今的大棒营地至少进行了三次以上的木炭烧制,储藏室里存放了大概一千磅的木炭与炭粉。

硫磺这东西是孟庆在林间一处石滩找到的,数量不多,那地方也没硫磺矿可以开采,但让孟庆配制出一部分的火药还是没问题的。

孟庆曾经所在时空,对配置黑火药有一句谚语,叫‘一硝二黄三木炭’,不过并不是一比二比三那么简单,而是古制重量‘一斤’与‘二两’和‘三两’的比例。

古制一斤等于十六两,换算一下和现代黑火药的配比75:10:15相差无几。

提纯的硝不多,容不得孟庆浪费太多,他在材料就绪后屏退普通哥布林,开始了异界的化学实验。

仅把三种材料的粉末掺到一起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加水再使其凝固,最后制成小颗粒模样的黑火药才行。

为了以防意外孟庆第一次只配置了不到一磅的黑火药,他不确定在异界是否还遵照地球上的配比,这个时空的氧气含量好像要比地球上的高一点,或许木炭和硫磺的比例可以提升一些。

事实上也和孟庆猜测的差不多,黑火药颗粒在傍晚晒制完成,点燃是点燃了,也释放了大量的光和热,但燃烧完成之后,留下的固体残渣相当多,第一次配置黑火药宣告失败。

黑火药燃烧的气味让孟庆久久没有动作,当硝烟气味飘散到营地里后,哥布林们窃窃私语着,对孟庆正在进行的实验相当好奇,这种有些刺鼻但习惯了还觉得很好闻的气味,到底是什么东西?

残留的那些配置完成的黑火药成了孟庆的实验材料。

几乎全部燃烧殆尽后,最适合当下时空的黑火药配方被孟庆找到。

新配置出来的黑火药,光亮效果比第一次燃烧更加明显,燃烧残留的固体残渣相当少,这说明黑火药燃烧的相当充分,制成爆炸物后当然威力也更大。

行走在充斥着过年气氛的哥布林营地里,孟庆心情大好,剩余的硝酸钾全部被他配置成最新配方的黑火药了,如今加水凝固了,只待水分蒸发完成就宣布大功告成。

十几磅黑火药,足够孟庆进行下一次实验。

“什么味道?”

这是伊迪丝再见孟庆后,捂着鼻子远离孟庆说出的话,她相当不适应硝烟的味道,很刺鼻。

“这是火药的味道,你很快就会习惯的。”

孟庆面带微笑,他相信那家马戏团的人在思考过后会尽可能快的把他需要的硝石带来的,换成谁也都会这么做,孟庆相信硝石的交易对方至少要赚十几倍,这比马戏团来钱快得多。

也如孟庆猜测的一样,欢乐马戏团自从被孟庆拜访过后,其他几天的表演都显得有些心不在焉,普通成员都知道团长找到新的财路,远比表演马戏更好的来钱财路,他们也相当开心,留在马戏团里的人都是老人,团长赚到钱了,也不会少了他们的那一份。

“马戏团要离开了。”

几日后,欢乐马戏团的表演结束,在蔷薇镇全体老少依依不舍的送别中,驾着简陋的马车带上家当离开了蔷薇镇。

当晚遇到孟庆拜访后,第二天一早欢乐马戏团就迎来了男爵骑士的排查。

不明所以的马戏团团长雷蒙还以为交易暴露差点没吓死,即使他一对一有自信自保,但可没丁点把握带着全员及家当在众多骑士与士兵眼皮下离开。

好在骑士排查的不是什么硝石交易而是不知名的贼人。

得知男爵城堡遭了贼,雷蒙颇为心惊,在骑士询问是否见过陌生人的时候连连摇头。

他可不会把孟庆供出来,因为打心眼里他也没把孟庆当做夜闯男爵城堡杀人劫财的贼人,孟庆设定的身份可是临近领地的贵族手下。

骑士们也没在欢乐马戏团找到藏匿的贼人与丢失的书籍只能作罢,即使暗中盯着马戏团也没找到什么异常,在马戏团离开时无奈的放其离去。

他们没办法拦下这家马戏团,除非男爵开口才行。

乔治男爵自打城堡遭了贼后整个人都变了一个样,真正的重新拾起荒废的骑士修炼,每日早起晚睡跟随萨克骑士一起在校场训练。

在危险到来时,唯有自身的实力才是最有利的武器,他不想落得伊文书记官那样的惨死下场,不知亡羊补牢为时是否已晚。

最终男爵城堡遭贼一事还是流传了出去,或许是仆人不小心说漏嘴,或许是有心人故意透露的消息。

一直以来镇民熟悉的伊文书记官自那以后再也没人见过,镇民在消息外泄的时候终于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竟然是被在男爵城堡里杀害。

对于这件事,男爵城堡最终也没给确定的说法,只说有一伙外来贼人入了镇,着实让镇民们心惊胆颤好几天。

在知道伊文书记官是被毒杀之后,联想到伊文书记官给哥布林下毒一事,有大胆的镇民猜测,这件事是那群胆大妄为的哥布林做的。

但乔治男爵直言否定这一猜测,如果哥布林真的进了镇,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但这一传言一直都在蔷薇镇流传,经久不散。

有时候,流言可能才是最接近真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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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乱斗器械之首:生石灰(第一更)

秋风萧瑟,秋收后不久,天就开始一天天的转凉。

两场秋雨过后,早晚的天都让人感觉到了冬天的到来。

收割了作物种下来年的小麦,大多数的农户在清点了粮食后或喜或忧,粮食多的庆幸可以过一个还算圆满的冬天,粮食少的忧心忡忡,寻思来年春天到底该怎么过。

银杏村的村民相当纠结,往年这个时候他们都几次进入大河丛林收集野果野菜充当粮食越冬,但今年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后,已经没有人敢进入大河丛林了。

偶尔有大胆的在丛林边缘走一圈就是极限,最多采集到一些零星的野果或野菜,寥寥无几。

丛林中的哥布林营地完全就是另外一番模样。

每日哥布林战士都带上采集队离开营地,在正午与傍晚带回来众多成熟的果实蔬菜,秋天马上过去,能收获的果实蔬菜必须都得收获了,不然冬天一到全都会坏在树上地上。

即使是松鼠这种小动物也都在这个时候整日整夜的忙碌收集越冬的粮食,林间更多的生灵亦是如此,不过不包括带翅膀可以飞行的鸟儿。

又一次看到成群结队从天空中飞过的鸟群,端坐在晨星树树冠上的孟庆眨了眨眼。

这是今天第三波鸟群了,这些鸟儿无一例外全都从北而来往南飞行,鸟儿的迁移已经开始了。

鸟儿飞的很高,孟庆的弓都够不到那些大鸟,举起弓箭比划了一下孟庆又无奈的放下弓箭。

自打孟庆前几天打了几只像大雁的大鸟后,整个哥布林营地都对射鸟这件事相当有兴趣,着实也打下来一部分倒霉的候鸟,看那些哥布林们踢着用羽毛制成的毽子就知道。

毽子这种孟庆记忆中的玩具成了如今哥布林营地的新欢,不管老幼都喜欢这一玩耍方式,用爪勾在林间荡来荡去还是太累了,踢毽子就轻松太多。

“晨星,狩猎队回来了,带来了大家伙!”

黄昏时,孟庆从伊迪丝那里得到了一个相当重要的消息,他以普通哥布林羡慕不来的坐电梯方式下了树,调动束缚住他肩膀腰部的藤条孟庆双脚落在地面上,让一旁的伊迪丝也羡慕不已。

“什么大家伙?”

孟庆边走边问。

成功把士兵训练出来后,孟庆已经很少跟随狩猎队外出狩猎了,现有的地盘已经探测明白,狩猎就在这片区域里进行。

可以说每天丛林都在变化,总有新的猎物不知内情进入哥布林的地盘,倒霉的就成了哥布林的猎物。

“一只巨狼!”

伊迪丝用手比划着,孟庆心中又惊又喜,惊的是林间居然也有这么大的野兽,喜的是他一直以来渴望遇到的坐骑可能要出现了。

来到营地一侧的仓库,果然在那里看到了伊迪丝描述的那只已经死去的巨狼。

毛皮棕灰色掺杂少部分白色的巨狼,不算尾巴横躺地面时大概有一米五长,四肢到脊背高度也有一米,脊背宽度倒是与人类无二,这么大的一只狼,孟庆一眼就看出其所有数据,重达近一百磅!

“没人受伤吧。”

看向一旁已经排好队伍敬礼的狩猎队,孟庆示意他们稍息,唤来带队的三名十夫长孟庆仔细的询问起来。

“没有,这狼是落单的,遇到的时候倒是差点扑倒我队里的士兵。

不过有甩网在,它狂不起来,两张甩网过去就没有办法伤人了,带着网左冲右突,足足跑了几十米远才被树枝挂住动弹不得,为了狩猎这个大家伙,两张甩网都报废了。”

“东西报废没事,人没事就好,传我命令,你们三队狩猎队,士兵奖励五磅肉,十夫长奖励十磅肉。”

“多谢晨星首领赏赐!”

十夫长惊喜不已,很快士兵们也都喜悦的欢呼起来。

如今的大棒营地,虽然大家还在吃大锅饭,但各家各户还都有小家庭的,除了大锅饭之外按照工作岗位还有每周不一样的劳动奖励,多是食物少部分是哥布林制作出来的成品,诸如为越冬准备的毛衣等。

吃大锅饭的坏处就是不到饭点没饭吃,想要什么东西也都得提前告知管理仓库的哥布林,在每周发放劳动奖励的时候才能得到。

孟庆已经发现了营地里私人交易的眉头,但不仅没有制止反而极为鼓励。

如今的营地里,除去他和萝卜大棒之外,财富最多的哥布林手里已经有上百磅肉、几十张毛皮了,这些都属于他个人所有,是得到孟庆点头的。

哥布林的交易就是以物易物,越来越多劳动奖励发放给原本一无所有的哥布林后,互通有无的交易自发的就开始了。

这是文明发展必须要经历的,有先见之明的孟庆只需要引导即可,他相信终有一天,哥布林里也会有类似人类的文明诞生。

“记住这只狼的出现位置了么?”

“当然,照您吩咐,每发现新事物的时候都会在地图上进行标记,这是我标记的地图,上面有巨狼出现的方位。”

“做得好,传我命令,一二三四五队明日跟我外出,目标:巨狼!”

“遵命!”

搞定明日出行后,孟庆用手触摸那只已经死去的巨狼,他非常喜欢这样的动物,即使死去后依旧威风不减,充当哥布林的坐骑是完全足够了,他本人也可以骑乘,这么大的狼,供人骑乘都行。

巨狼的棕灰色毛发很粗,毛皮剥下来后孟庆检查了也相当满意,虽然不及熊类野兽那么厚,但比起普通狼皮豹皮要厚实的多,普通不带箭头的木箭,十步内射出去十支有八只射不穿狼皮掉落到地上,要不是甩网立功三队哥布林可能真奈何不了这只巨狼。

制作毛皮衣物有专门的哥布林进行,所用的是烧制出来的石灰制成的石灰水。

石灰这种东西相当好弄,找到适合的白色石头大火烧制就能成功,不仅如此,石灰还是相当重要的战略物资,成了哥布林战士必备的物品。

树叶包裹的细碎生石灰粉用细藤条捆绑,需要的时候将其掷出,近距离能对丛林中所知的任何体型生物造成巨大的影响。

碎裂开的树叶让石灰粉纷飞,不管是触及伤口还是眼睛嘴巴都火烧火燎的,更是能影响视觉杀伤力大减。

这是自甩网、爪勾之后大棒营地第三种乱斗器械,属于管制品。

第128章 巨狼(第二更)

“听说你明天要带队出征?”

傍晚吃饭的时候女骑士兰雅不知从谁那里得知消息过来找孟庆。

她虽然如今没有被限制离开营地,但真心被孟庆俘虏后没有远离过营地几次。

今天知道孟庆又一次要带队外出后,她相当心动,很想跟着熟悉丛林的哥布林亲眼见识一下让人类多次受阻的丛林。

“你也想去?”

孟庆只看兰雅的表情就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他的询问也得到了确定的回答。

兰雅确实想跟着队伍外出,理由也很简单,要带着艾草进行实战训练。

“没问题,我答应你。”

每周都供应兰雅两份魔药的孟庆,不担心对会不告而别。

如今的兰雅的生活相当有规律而且充实,不是服用魔药训练提升斗气就是指导艾草。

艾草的进步也相当明显,即使体型还是普通哥布林,但一对一近战,持有同样武器的情况下,哪怕是哥布林十夫长也不是她的对手。

在技法方面孟庆没办法教导艾草,女骑士兰雅就不同了,骑士训练技法很多,她自己也掌握两三种,本身她就是不以力量擅长的女骑士,训练法很适合力量不强敏捷不错的哥布林。

“那就说定了。”

兰雅的心情大好,还留下来吃了专门供应孟庆的小灶晚饭,共进晚餐后,已经很久没有对话过的两人,关系重新更进一步。

哥布林的领地西南方向,距离大棒营地约十公里的丛林间,有一处树木稀少的灌木从。

这片灌木丛占地巨大,是部分体型娇小的动物诸如野鼠、丛林兔最喜欢的地方。

它们可以将巢穴搭建在灌木丛里,以此躲避猛禽或其他天敌的追捕,四通八达的地下通道错综复杂,都是这些小动物挖掘出来的。

狼群首领战死或更替后,经常会有部分狼离开,或三五只或孤零零一只在远离领地的地方生存,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寻找食物与新的狼群,从生到死都鲜有人知晓。

丛林狼一般体型娇小,但偶有例外。

南方丛林中就有一种体型庞大的巨狼生活,游离到哥布林领地边缘的这些巨狼正是如此。

它们曾经栖息的地方在丛林更深处,丛林间狼群行动时,所有生物包括魔物都有可能是它们的猎物。

比起草原狼,丛林狼更擅长将猎物包围偷袭乃至强攻,而非草原狼那样一直将猎物追赶到筋疲力尽。

孟庆带队靠近这片灌木丛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在丛林间前进和兰雅想象的一样困难,但比起她之前和骑士同伴一起前进却轻松许多。

因为带路的哥布林很清楚目标方位,也不会在丛林里七绕八绕走错路。

天知道哥布林怎么能从看似都一样的丛林里分辨出具体位置的。

全员哥布林带着两天分量的食物与水,这次外出肯定要在外面过夜,孟庆已经做好了准备。

进入灌木丛区域后,视野骤然开阔起来,没有遍地粗细不一的树木与藤蔓遮挡视线,阳光可以轻而易举的照射在灌木丛区的大地上。

找寻巨狼比起想象中的更加轻松,不知道是否是因为这些巨狼已经把初临的这片丛林间少有的灌木丛当成了自己的领地。

当几十数量的哥布林在这片区域前进不久后,巨狼若隐若现的身影就出现在了远处。

“记住我的命令,我要活的,全体放弃使用弓箭,以甩网与近战武器作为武器,它们将会是我们未来的坐骑,加油!”

“是!”

众多哥布林士气高昂,孟庆要给他们抓坐骑,哥布林相当开心,尤其是十夫长们。

他们的地位高,大概率是率先能得到坐骑的。

昨日那头巨狼大家都见识了,能有如此威武的坐骑,是很多哥布林做梦都不敢想的。

“小心点,注意保护好自己。”

对伊迪丝与艾草吩咐了一声,得到两人的确认后,孟庆不再犹豫,带上五队装备齐全的哥布林战士就是直奔远处也在向哥布林靠近的巨狼。

几分钟后,三只巨狼与几十名哥布林在灌木丛间形成了对峙,此起彼伏的狼啸声不绝于耳。

对于这群突如其来出现在自己领地上的哥布林,巨狼是相当的不欢迎,如果不是哥布林有所防备,巨狼大概已经开始狩猎哥布林了。

在巨狼庞大的体型面前,哥布林同样也是巨狼的猎物,哪怕是人类这样体型的存在,对体重近百磅的巨狼而言,也就三五下扑击撕咬就能解决。

成群的巨狼连丛林巨蟒、水牛乃至猛虎都敢狩猎,它们的傲气相当高。

“吼!”

突兀的狼吼声出现在哥布林群里,要不是有孟庆提前吩咐,哥布林们肯定会吓一跳。

用狼吼声回应对面的巨狼咆哮,对孟庆而言轻而易举,他怎么学会说哥布林语言与人类语言的,就是怎么学会和巨狼对话的,有侦测能力在,通晓语言就是他的本能。

“小矮子们,你们闯入了大爷的地盘,快给我们滚远点,不然吃了你们!”

“臭烘烘的哥布林,别觉得你们数量多,我一嗓子就能喊来十几个同伴吃了你们。”

“嗷呜~”

这是对面三头巨狼咆哮声中传递的意思,而孟庆的回应也相当干脆:“你们进入的是我们的领地,要么战,要么滚!”

孟庆如此干脆的回应让对面三头巨狼毛皮炸开,体型更显庞大。

不过经历了与人类骑士交战之后,哥布林们的胆气也锻炼出来了,换成在以前肯定会有哥布林手脚发软想要逃跑,但现在都是立在孟庆身后用行为威慑巨狼。

“就凭你?”

三只巨狼体型最大的那头,用残忍的眼睛打量着孟庆。

孟庆的体型相当于普通哥布林确实大不少,但在巨狼眼里依旧弱的可怜,它连丛林中体型最大的野象都狩猎过,也曾与牛头怪群争锋,岂会怕等闲哥布林的威胁。

“就凭我,不服单挑啊,就是一个对一个,谁也不许犯规。”

孟庆的语气相当不客气,每一句都在挑衅三只巨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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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我乃丛林之主(第三更)

“吼,大哥你上不上,不上我上了,我要咬死他!”

另一头巨狼忍不住了,低头死死盯着孟庆跃跃欲试。

“输了就给我们当食物吧,你倒是没那些哥布林那么臭,看起来很好吃。”

“想吃我可要看你们的牙够不够尖利了,你们输了来给我当坐骑怎么样?”

“做梦!”

“那就扒皮剔骨,毛皮做成大衣,骨头做成武器,肉成为干粮,下场你们可接受的了?”

孟庆低吼着,不看外形完全与狼无二,他的话让对面三头狼都来回踱步,明显紧张了起来。

“我来会会你!”

三只狼里体型最壮硕的巨狼上前几步,在距离孟庆十米远的地方站住,琥珀色的狼眼里满是凶残,见过血吃肉的野兽就是这么可怖,远不是吃素的能比拟的。

瞥了一眼另外两只来回踱步的巨狼,孟庆微微一笑,对着身旁的哥布林吩咐了一句就越众走出,这在巨狼看来更是找死,尤其是另外两只巨狼已经做好偷袭准备的情况下。

一对一孟庆完全不怕巨狼,一对三就有些棘手了,庞大的体型带来的是更锋利的牙齿与尖爪以及更强的冲击力。

狼一直都以敏捷著称,体质与耐力更是远超哥布林与人类,这样的生物,如果不是生理因素限制,本该高居于人类之上的,在野兽之中,它们是相当完美的存在。

孟庆手持骑士枪改成的狼牙棒,比他的身高还要高,钢铁材质的狼牙棒在阳光照耀下反射出微光,巨狼的眼睛一直落在孟庆手里的武器上面,在它看来只要让孟庆丢下武器,这一战就能轻松取胜。

孟庆身后围观的哥布林们很担心孟庆的安全,但也有哥布林对孟庆相当放心,见识了孟庆一次次不凡的壮举,不少哥布林已经把孟庆认作无所不能的存在,巨狼又如何,依旧能轻易取胜。

对峙没有持续多久,在绕着孟庆走了一圈后,巨狼就发起了扑击,不过扑击到一半巨狼就越到一旁躲过了挥舞过来的狼牙棒,双方的力气都有消耗,说不上谁更多。

巨狼很狡诈,不断的多次尝试扑击引诱孟庆消耗力气,如果真的在这里被三只巨狼围攻,孟庆有可能会真的危险,不过他尚有五队五十多名同伴,谁更危险显而易见。

一棒砸中从身侧扑来的巨狼,孟庆呼吸急促,这不是装的,和巨狼对峙五分钟时间,双方都累的不行,孟庆的体质明显不如巨狼,很快就显露出疲态,这也是巨狼所期望看到的。

“危险!”

发现远比立在远处的两只巨狼忽然跃起,一左一右的从孟庆身后朝其发起攻击,哥布林们惊呼起来,各自持着武器就要上前。

但在巨狼看来为时已晚,它们有信心在片刻后将孟庆咬死,让这群哥布林失去首领方寸大乱。

“等你们很久了。”

孟庆之所以没有最开始就展露天赋,就是怕另外两头狼见势不对拔腿就跑,他可没信心在视野开阔的地方跑过巨狼,只有引诱他们靠近自己才能出其不意的将三只巨狼全部擒下。

早已准备好的手段使出,成功的将三只距离自己不过五米的巨狼四肢都捆缚住。

孟庆快速转移位置,两秒钟后哥布林们投掷而来的甩网到来,先后将巨狼裹住,待巨狼挣脱灌木延伸出的藤的捆缚后也为时已晚,绿蚕丝制成的甩网,除了惧火完全不虚巨狼的力气。

大群哥布林将三头巨狼包围住,手持武器发出威吓,让三只巨狼裹着沉重的甩网来回奔波,最终也没有意外的被灌木缠绕到动弹不得。

“卑鄙,就知道以多欺少,有种放开我!”

在孟庆靠近后,被甩网裹住的巨狼张嘴撕咬着甩网对孟庆咆哮,它们也能咬断甩网,但仅仅咬开嘴巴边的一点并不能让它们脱困,甩网的孔隙不过鸡蛋大小,巨狼想钻出来没那么容易。

“你们不先偷袭我,我又岂会让同伴上来?说我卑鄙,你们不也是彼此彼此么,只不过实力不如我们罢了。

怎么样,服了没有?”

孟庆手持巨大的狼牙棒,目光中带着冰冷注视着巨狼,三头巨狼不断的咆哮,就是没有服气的意思,指望嗜血的巨狼会对哥布林投降那是痴心妄想。

“现在呢?”

扯掉脸上的遮挡,孟庆显露出真正的容貌,成功的让巨狼的咆哮声减弱。

“你是……”

巨狼的声音有些变化,甚至有些恐惧的意味,或许它们并没见过精灵,但对美好事物的认知还是有的,孟庆的相貌对巨狼而言也有不小的冲击力。

“你们可知道我是谁?”

孟庆扯淡的时间又来了,他双手展开,数以百计的树枝藤蔓将他托起,化作王座在他身下,如此神奇的一幕,让巨狼中的两只都发出呜咽声,头颅也快低垂到地面上去。

“我乃精灵后裔,哥布林之王,未来的丛林之主,这方时空的霸主。

你们并不是屈服于哥布林,而是愿意为了更美好的未来加入到我的势力中。

想要更广袤的领地,想要更多的配偶与后代,想要你们的后代能够享受到你们的荣光么?

想要无需冒着生命危险去狩猎,任何时候想吃肉就有肉吃么?

加入我晨星的势力吧,这些,都将成为可能。

服从,或者死。

选择吧。”

孟庆双手托举着,阳光在他背后照来,望着他的巨狼目光复杂,虽想应下,却因对自由的不舍而迟迟没能开口。

“这样吧,跟我去我的领地参观一下,愿不愿意再说可好,不管行不行,我都会让你们吃饱的。”

发现巨狼的犹豫,孟庆思考了一下也猜到了愿意。

巨狼怕他孟庆在忽悠他们,任何生物对吃饱与更多的食物都是渴望的,他相信巨狼看到大棒营地的储藏室会改变心意的。

“吼~”

对于这一提议,巨狼没有拒绝,身在网下身不由己,它们渴望自由,但也渴望食物,二者取其一,必须需要时间来思考。

第130章 欢迎加入我的领地(新的一周求推荐票)

入了夜,哥布林们与三只巨狼在一处宽敞的草地上扎营。

三头巨狼终于能享受到食物充裕想吃多少吃多少的待遇了,每只都吃的肚子滚圆。

熟肉的味道有咸味,虽然和生肉的滋味不一样,但对巨狼而言并没有区别,只要是肉就行。

“你们从哪里来?”

给巨狼喂食的孟庆,也在从巨狼嘴里套话,这种事情只能由他来做。

“那里,丛林更深处。”

为首的巨狼吃下一大块肉,心满意足的舔了舔嘴巴,咸味就是那么的让人满足,狼也是如此。

它喝着水,闻言抬头看向一个方位,它们是从哪里走出来的一清二楚,对地形方面的辨别,巨狼远超哥布林。

“发生了什么?”

孟庆继续询问,另外两只巨狼是这只巨狼的小弟,他孟庆知道只要说服这一只巨狼就不用担心另外两只。

幸亏他有侦测能力可以通晓语言,不然只能从野兽幼崽开始慢慢培养适合哥布林的坐骑。

“首领死了,大家伙都散了,我们一群走了很远才来到这里,数量已经很少了,其他都在路上选好了新的地盘。”

狼的语言并不容易理解,但孟庆还是能听明白它啸声中的意思。

孟庆拍了拍巨狼的前腿没有多说什么,巨狼看孟庆的目光中也没有残忍了,表情相当复杂。

能和它们对话的哥布林,巨狼还是第一次见。

能交流就会免去很多的麻烦,对于孟庆的话,巨狼是半信半疑的。

但他可以确认的是孟庆身份绝对不一般,不是那些普通哥布林能够比拟的。

如果,如果真的能在丛林中找到更好的生活方式,巨狼不确定自己能否接受那样的生活。

给哥布林当坐骑么?

还真新鲜。

“附近还有你们的同伴吧,能呼唤过来么。

放心,我们不取它们性命,既然你愿意跟我一起去我的领地看看,不如带上更多的同伴一起去如何?”

孟庆喂完了肉,提出一个巨狼无法反驳的提议。

“你是我从没见过的狡猾家伙。”

“不聪明一点,怎么带领大家崛起呢。

放心吧,我们领地的食物储备,绝对足够更多的狼度过这个冬天的,不会亏待你们的。”

不久之后,悠长的狼嚎声在夜幕笼罩下远远的往外飘散,整个夜晚孟庆都没休息,一直保持警惕,然后就是接待那些闻声而来戒备心相当强的游荡巨狼。

清晨,大家伙醒来后发现营地里的巨狼已经从三只变成了七只,所有的巨狼看向哥布林的目光都没有了之前的残忍冷漠,而是一种复杂的表情。

新来的四只巨狼在孟庆的劝说与同伴的前车之鉴下,勉强答应跟孟庆去有更多肉可以吃的地方看一看。

它们包括最初三只狼都没有束缚,可以说相当自由,在孟庆一行哥布林动身之后,由为首的那头巨狼带领,不紧不慢的跟在哥布林后方,向着大棒营地的所在位置靠近。

丛林、小溪、丘陵,越发陌生的丛林却让巨狼们很愉快,它们相当适应丛林中的生活,也能从一路上感受到这片丛林的活力,如果不是有哥布林的话就更好了。

“晨星,你可要小心这些狼,它们很狡猾的。”

路上兰雅几次给孟庆提醒,但孟庆并不担心。

伊迪丝倒是对这几头狼很感兴趣,但是没有孟庆陪伴不敢靠近,她是没办法和狼交流的,这就限制了她对巨狼的了解。

眼看快要到营地了,孟庆喊来一名十夫长做出安排,对方带着成员快速离去。

他们要先回营地给大家通知,还要做好准备工作,比如收起来营地里的狼皮,将储藏室的那些肉类列出来展示身家,这些都有可能提升巨狼服从的概率。

“好高大的树!”

远远的看到晨星树那不凡的模样,巨狼中的领头狼抬起头立在原地,目光中有着类人的复杂表情。

“那是我的住所,名为晨星树。”

孟庆站在巨狼旁边,这个距离很危险,他一路上都在和巨狼们对话,要不然巨狼们可没那么多的耐心一路跟随哥布林走这么远的路。

“很不错的地方,我嗅到了肉的气味。”

其他狼也此起彼伏的嚎了起来,普通巨狼的智商也很高,不过也有孟庆无法交流的巨狼,那些巨狼的智商可能和普通狼差不多,野性未退。

带着十足的警惕,巨狼们跟在孟庆身后进入建筑众多的大棒营地。

巨狼们的眼睛很快不够看了,营地中央的案板上,一条条一块块的肉就那么有条有序的放着,数量多到最聪明的狼也数不过来。

可以确认的是,让它们全部吃饱几百几千次也没问题。

“别急,想吃,什么时候都能吃,吃没问题,答应我的要求,选择成为我们的坐骑,随时都可以吃肉。”

快走两步拦在巨狼面前,无视几只巨狼呲牙的威胁,孟庆含笑望着为首的领头狼。

对方不停的嗅着鼻子,明显也被肉香吸引,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狼,对肉的渴望远超哥布林以及人类,它们相当能吃,一顿可以吃好几十磅,当然吃饱之后也可以好几天不吃一点东西。

“吼,你们觉得呢?”

领头狼忍住进食的冲动看向身旁巨狼,那些狼满眼都是急切,也不管孟庆说的什么连连点头。

见此情况领头狼转过身来,犹豫了一下将前腿抬起一只,孟庆伸出手与其握了握:“欢迎加入我的领地。”

事实证明,哪怕巨狼再能吃,在几千磅肉的伺候下,巨狼也会吃撑到走不动路。

旁观巨狼饕餮般的进食,孟庆并没有制止,反而劝说那些不舍的普通哥布林。

有舍才有得,必须先给巨狼一个留下来的信心,才能说以后训练的事情。

这一波巨狼只是引子,就像孟庆训练出来的第一波士兵一样,只有先搞定它们,后面才能搞定更多的巨狼。

巨狼以后生下来的崽子,才会是哥布林骑兵的真正好坐骑,好战友。

花了相当长的时间,孟庆才把哥布林不等于食物这个概念贯彻给七只巨狼,也幸亏孟庆能和巨狼交流,换成别人,哪怕是人类高阶骑士也没可能如此轻易的让巨狼认同哥布林。

连续几天都能随意从哥布林这里得到想要的食物,巨狼们对待哥布林的态度大为改观。

从最开始呲牙咧嘴冷漠注视再到后面整日在营地里像大狗一样疯闹,普通哥布林经过的时候虽然依旧胆战心惊,但巨狼吃饱之后不会伤害哪怕最弱小的哥布林。

第131章 入冬(第二更)

“来,全部站好,排成一排。

既然接受了我的邀请,那也做好为我服务的准备了吧。

不用你们为了食物打打杀杀,但闲着总归不成,从听从命令开始训练吧。”

数日后的上午,孟庆唤来七只吃饱了疯玩的巨狼。

巨狼的心性和人类孩童差不多,不是吃就是玩。

好在它们现在还不会和看似弱小的哥布林玩耍,不然最壮硕的哥布林也不够巨狼疯的。

巨狼们勉强排成一排,不时有巨狼四下张望。

围观的哥布林有不少,都是哥布林战士,巨狼不好驯化,大家都看出来了。

他们想要看看孟庆到底怎么才能让这些野性未退的巨狼变得听话。

“得给你们取个名字,话说你们有自己的名字么?”

仅是列队就花了好几分钟,孟庆立在巨狼面前,在训练之前询问几只狼。

“没有。”

“名字是什么?”

“我只知道吃。”

回应孟庆的是巨狼一声声的叫声,在不狩猎的时候,巨狼的叫声和犬类差不多,偶尔巨狼也会打架,一般都是由领头狼加入劝架结束。

“那我给你们取吧,狼大狼二一直到狼七你们觉得怎么样?”

孟庆嘴角带笑,总有一种给幼儿园小朋友上课的感觉。

“感觉不怎么样。”

这是领头狼的回应,它的智商不弱于哥布林,见识更是不凡,很清楚数字代表什么意思。

“那就按毛发颜色,加上霸气的后缀名如何,毛发是白色的以白为姓,灰色的以灰为姓。”

巨狼的毛发一般只有白色与灰色两种,当下这七只都是如此。

对于孟庆新的提议,领头狼不置可否。

很快七只狼都有了自己的名字,白雪灰影之类的孟庆拈手就来,领头狼则是叫灰星,以代表这是晨星的坐骑。

七只狼有六只公狼只有一只母狼,一般情况下母狼很少离开族群游荡,母狼也是最容易加入新的族群的。

狼群更多情况下都是母狼当家,由两只狼结成伴侣,收容游荡的狼加入,逐渐壮大。

有了自己的名字,巨狼记得很快,在下午的时候孟庆呼唤,就不会有巨狼乱叫,都是喊到谁谁叫一声。

在孟庆换成哥布林语言开始与巨狼对话后,巨狼对哥布林语言开始学习起来。

成年狼很难驯服,孟庆最初就有心里准备。

它们成长于自然环境下,成长于狼群中。

别看每天被哥布林喂食,但它们依旧没有从心底对哥布林屈服,如果孟庆哪里做的让巨狼不满了,领头狼喊一嗓子,大概率会有一半巨狼选择离去。

又过了几日,孟庆开始尝试骑乘灰星,足足做出了诸多保证后,孟庆才得以跨到灰星的脊背上。

望着骑乘巨狼奔驰在营地中的孟庆,围观的哥布林皆是惊奇中带着羡慕。

他们没想到孟庆真的骑上了巨狼,前后已经这么久了,大家都做好了驯化失败的准备。

劲风吹拂脸庞,跨在巨狼脊背上的孟庆心情极佳,不得不说解放了双腿就是舒服。

丛林中长大的巨狼对丛林环境相当熟悉,在孟庆一声令下让灰星离开营地后,灰星的速度加快,载着孟庆就是进入了营地外的密林中,速度极少放缓。

有的时候甚至跃起后肢蹬树改变方位,狼的敏捷展现的淋漓尽致。

一眨眼的功夫孟庆就离营数百米,这个距离紧靠步行最少要花费孟庆三五倍的时间。

望星瞳看到远处林间快速逃跑的野兔时,孟庆立刻出言示意灰星向那个方位前进,背着的弓箭也取下,他准备适应狼背上狩猎的感觉。

长时间练习的马步让孟庆可以在起伏不定的巨狼背后稳稳的保持弓箭的稳定。

巨狼没有着鞍,孟庆也不需要配上什么马鞍、马镫、缰绳、蹄铁这些。

对孟庆而言,巨狼现在只是代步工具,什么时候彼此真的成了生死不离的伙伴,才能考虑为巨狼准备护甲与护具的事情。

狩猎进行的很顺利,孟庆的箭刚射中野兔,灰星就是目露凶光的扑了过去,几下将中箭蹬腿的野兔咬死。

孟庆没有制止灰星吃活食的举动,他知道自己劝不了野性颇高的成年巨狼,等什么时候大棒营地开始饲养狼崽的时候,才会进行一系列的限制。

“以后,你就跟我混了,记住了么?”

揉了揉狼背粗糙的长毛,孟庆和灰星对话,灰星回应的是一声呜咽,野兔这种体型的小兽,在巨狼面前没撑过一分钟就变成了破烂毛皮与嘴角沾染的血迹。

“走,回营地。”

拍了一下已经进食完的灰星脊背,灰星调转身形原路返回。

它相当满意这次狩猎,满意孟庆给它狩猎的食物,现在的它,已经开始逐渐适应有哥布林伙伴的生活,相信以后会对成为哥布林坐骑一事抵触越来越小的。

……

当北地冰原吹来的寒风席卷北方大片土地使得冬季降临时,更南方的土地上,严寒尚未到来,野草虽然大部分都枯萎了,但还是能在草地间看到绿色存在。

连绵不绝的落叶,仅仅几天时间就让丛林变了一个样,落光树叶的那些粗大乔木枝干光秃秃的,当然也有适应了季节变化的植物诸如松柏依旧青翠。

落叶堆积在树丛下方,被秋雨打湿再被太阳照射,很快水分就被蒸发干净,颜色也由黄变黑,由柔软变得焦脆。

待到来年,这些树叶腐烂成的泥土,将会滋养树木发出新芽,开始树叶的又一次轮回。

一场秋雨一场寒,连下了几场雨,林间的温度也大幅度下降,早晚的天,即使穿着厚实毛皮制成的外套,冷风吹来都会感觉到皮肤发木。

南方的冬天不像北方那样干冷,这种冷是深入骨髓的湿冷,哪怕穿再厚重的衣物都难以阻隔这种冷的侵蚀,除非是躲在避风的屋子里点上火盆,才能驱散湿冷的空气。

在收集了完全足够越冬的食物后,大棒营地进入了越冬期。

这个时候狩猎队再外出也没有多少收获了,丛林间少有野兽出没,有些已经开始了冬季漫长的冬眠,有的则转移到更南方的丛林抓紧时间在冬季到来前吃的膘肥体壮。

相比哥布林,七只已经适应哥布林营地生活有一段时间的巨狼对寒冷相当适应。

它们那厚实的毛皮能把冷风完全阻挡在皮肤之外,要知道狼的很多分支可是能在极北严寒地区生存的,对于寒冷,狼完全不惧。

第132章 寻找大河(第三更)

开始越冬的大棒营地,成员们也没能全部闲下来,无需外出狩猎采集,进行一系列的建造就成了打发时间最好的方式。

勤恳的地精长时间挖掘地道挖出了相当多的土壤,这些土壤就是建造建筑的最佳原材料。

孟庆也去地下通道看过了,那些地道完全不用加固,因为有林间密集的树根作为支撑,行走在地下通道里,感觉像是行走在满是立柱的建筑之中。

地精如今已经打消了逃跑的念头,冬天要来了他们没有一点食物储备,被大棒营地撵出去可能就会死在丛林里,现在让他们逃跑估计都没有谁会离开食物充裕的大棒营地。

营地里自从多出七只狼后,地精对哥布林更加畏惧了。

而巨狼最开始对地精的态度与哥布林一视同仁,后面发现只有哥布林会给它们肉吃而地精不会,便是经常性的恐吓地精,让那群胆小的地精更加不敢靠近巨狼。

营地里有大片空地,可以建造的建筑众多,孟庆需要在水井上方建造建筑,可以将水井围起来,也可以在建筑里积蓄用水以防万一。

一整个秋天,哥布林们从林间收集了大量枯枝落叶,这些也需要堆积起来留以后用。

孟庆甚至建造了两个足以让全员哥布林都容纳进去的澡堂,天冷的时候烧水洗个热水澡可是莫大的享受。

有些不喜欢住在树屋上的哥布林,已经很多次向孟庆提出要拥有在地面上的房子了,最初来到营地时,因为地面上都是野草没有清理所以才全员选择树屋。

到了现在营地里少见野草的踪迹,早就被哥布林们脚踩火烧清理了干净,在地面上建造屋子,不必再担心会有毒虫叮咬。

供给哥布林在地面上住的屋子不是无偿提供的,它的所有权在营地也就是孟庆那里。

只有哥布林战士才能申请,战士们以往执行的任务立下的功劳就成了先后获得屋子的顺序,没有人会嫌弃新住所的,每当新的住所搭建完成,就会有哥布林兴高采烈全家一起入住进去。

新的住所不光是用木头,还用了大量夯实的泥土,这点有点像是孟庆曾经生活过时空农村很常见的土墙屋。

这种屋子防风性能远超木屋,见识到新的屋子,很多哥布林都选择搬出原有的树屋住进新屋子。

光是给半数哥布林建造新屋子就花费了不短的时间,营地里整天都是热火朝天的忙碌景象,就连七只狼也有各自的单独住所。

它们对自己单独拥有的宽敞土屋很满意,再见辛苦夯实泥土的地精也不会总吓唬它们了。

地精是最后获得新住处的,它们原有的那些木板制成的大通铺已经在建成新住所之后被拆掉了,原因是与现有风格不符。

地精们搬进新住处后就完全遗忘了以往不舍的木屋,新屋子不仅更大,还有通风的窗户、夯实泥土铺上木板干草的土床。

关上门之后屋里根本不会被冷风吹进来,和地下通道一样,但却比地下通道更暖和更干燥。

不知不觉间冬季就来了,当第一朵雪花在丛林间飘落下的时候,原本郁郁葱葱的丛林早已变了模样,从天空看去,树木与土地的颜色都是灰不溜秋的,相当难看。

丛林是留不住积雪的,有雪太小的原因,也有下过雪很快就融化的原因。

化雪那几天相当寒冷,孟庆觉得温度接近零度,但雪停了不久温度就提升上来了,早晚温度都不能够让水结冰,只是寒风更加刺骨。

天气寒冷后,哥布林的劳动奖励中多了木头。

最初大家还不以为意,但当孟庆用石头制出来简易手提火炉后,每家每户一个乃至两三个火炉成了必备品。

当然点燃火炉的时候房间里必须有通风口,这是孟庆多次强调,外加两户哥布林不慎吸入毒烟差点过去的教训。

火炉有三个开口,一个添加燃料,一个通风口,一个联通着土床。

土床里面有挖好的通气通道,火炉点燃不久,土床就温热起来。

在这个寒冷的天,没有什么比热量更加珍贵的东西了,不过普通哥布林也就睡觉前才能享受一会这样的待遇,在不允许离营的时候,木头可都是财富。

大棒营地如今的私人交易更兴旺了,连伊迪丝都陷入到了和哥布林做交易之中。

哥布林中的佼佼者当然是泥巴雁羽这一在人类世界呆过六年的长者,他那六年可不是白待的,见识与思维能力远超普通哥布林,很容易就积攒了大笔家当,属于营地里的私人狗大户,光是肉干就有数百磅寄存在孟庆这里,毛皮也有几十张。

孟庆开始还考虑是否要弄出货币,后面想了想还是没费这事。

当下大棒营地的哥布林还是太少了,以物易物完全还能行得通,只有数量真的达到一个层次,地盘也大到一定程度,货币这种取代实物更加便捷的交易替代品才能出现。

不过不现在弄货币,不代表孟庆没有想办法找寻矿产。

大棒营地现有领地他都用双脚走了个遍,很惋惜的是没有能发现矿产的踪迹,连望星瞳都没能找到地下矿脉,也许是这片丛林就没有生出矿石。

钢铁、盐这两种东西营地很缺,孟庆已经不止一次的去临近人类领地购买盐巴,也着实能够买到。

至于金钱来源还是当初从人类贵族书记官那里得到的一枚金币,嗯,那天他确实从对方那里搜刮到了上百枚银币。

房屋全部盖好,闲暇了十几日,孟庆的冬日计划开始执行。

穿上厚实的毛皮外套,带上毛皮帽子,脚下也有裹得严严实实的皮靴,再带上手套与耳套,这群跟随孟庆外出,找寻传闻中大河的哥布林士兵,一个个的像是一头头在林间横冲直撞的野猪一般壮硕。

七只巨狼在队伍一侧,只有孟庆与伊迪丝两人可以骑乘巨狼,其他哥布林尚未得到巨狼的认可,哪怕是孟庆也不能强硬命令巨狼让哥布林骑乘。

不过其他没载人的巨狼背后也带着不少物资,多是简易帐篷或御寒的毛皮,还有一些巨狼的食物。

虽然说外出后有可能在林间找到猎物,但还是要给胃口巨大的巨狼准备好口粮,以防万一。

第133章 蜥蜴人(第一更)

这次外出孟庆并没有将营地的可战之力全部带出来,留守营地的士兵约占一半。

他临走的时候也做好安排,会有哨兵日夜在丛林北方边缘盯着以防人类再进入丛林。

如果真的在孟庆离开后有人类骑士进入丛林,营地里的地下通道就是躲避外敌的最佳选择,那四通八达的地下通道,除了地精也就孟庆知道通道的所有出口。

对于传闻中的大河,孟庆神往已久。

之前各种事情缠身,总是没办法抽出时间带上足够人手去找寻大河。

如今到了冬天,丛林视野更加开阔,营地里也无大事,他总算可以按照当初的设想,找到传闻中的大河,然后搜寻大河附近的资源。

骑在灰星背后的孟庆轻松无比,紧跟巨狼的哥布林们不得不加快脚步才能跟上巨狼不紧不慢的前进速度。

四条腿走路就是比两条腿快,已经被限制在营地不许外出很久的巨狼们,对此次外出相当兴奋,一路上此起彼伏的狼嚎声,让离开营地十几里的一行人都没能遇到一只像样的猎物。

“休息,吃饭。”

急行军无疑是很累的,当然效果也是显著的。

一个上午的急行军,队伍前进了最少十几里,这在丛林里可不是多短的距离。

换成人类在丛林夏季时前进,可能一小时只能前进两三里,复杂的地形、湿滑的土地、无处不在的藤蔓、毒虫都是限制速度的因素。

背上两口锅的队伍中午有肉汤喝了,别的时候只吃肉干还行,现在天气这么冷,还是有汤水的肉汤最好。

大家伙虽然带着水袋,但这个天气,水袋里的水凉的吓人,必须烧热了才能喝。

早上起来的时候,孟庆哈气都能看到白雾,到了中午温度提升了不少,穿过林间树干照射在身上的太阳很是温暖,早中晚的气温变化相当大。

哥布林做饭的时候,巨狼们也在等待。

它们没办法提前在哥布林吃饭之前吃东西,最开始巨狼是饿了就有吃的,到后面就是和哥布林一样一日三餐,运动多的时候才会加餐。

习惯无疑是非常可怕的,它会潜移默化的改变任何生灵。

切成薄片的肉干,在沸腾的汤锅里滚两圈就能捞上来了,很快包括巨狼和哥布林的午餐都做好了,热气腾腾的雾气飘荡,肉香味传到很远。

队伍此刻所在位置还是大棒营地的领地内,所以并没有遇到其他魔物的踪迹。

如今的大棒营地,早就不是能被几只猫妖夜袭的模样了,哥布林们现在是丛林间的强大掠食者,眼下跟随队伍出行的七只巨狼,对上五名十夫长带领的队伍,都占不了多大便宜。

第一天的找寻在波澜不惊的平静赶路中渡过,冬季的丛林相当安静,野兽的踪迹也少有见到。

可以确认的是,任何进入队伍视线的活物都会成为猎物,天黑时扎营,哥布林们就吃上了新鲜的肉,是一只倒霉的丛林野猪。

第二天上午,一行人真正离开了大棒营地的领地,进入了尚未踏足过的丛林区域。

进入这片区域后,大家都警惕了起来,包括孟庆也是如此,陌生的丛林,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危机潜伏。

萝卜大棒提供的情报说,大河的方位在营地南方,是一条由西北向东南方向流淌的河流,这可以表明河流的上游地势较高,东南较低,这点常识孟庆还是有的。

没到正午,队伍就遭遇了这片新丛林的主人,一群有鳞有爪的丛林蜥蜴人。

说是蜥蜴人都算称赞这群野性相当高的魔物了,只有少部分蜥蜴人才有人形,更多的和野生蜥蜴相似,用四肢走路。

蜥蜴人生活的区域水洼很多,有些地方还有大片沼泽,见识到这样奇特的魔物,饶是孟庆也有些心惊,心道这个世界还真是怪异,这是蜥蜴成精了么?

蜥蜴人的语言相当难以理解,也相当野蛮,数量方面蜥蜴人更多,但它们也没有第一时间攻击孟庆带领的哥布林,那七只呲牙咧嘴做出警戒的巨狼让蜥蜴人警惕不已。

“哥布林?”

对峙没有多久,蜥蜴人的队伍分开,三名更壮硕的蜥蜴人来到队伍前方,看到孟庆与其身后警戒的哥布林,为首的蜥蜴人吐了吐分叉的舌头,用琥珀色的竖瞳望着孟庆,表情显得很是惊异。

“我是晨星大棒,哥布林的首领,此次前来找寻大河的所在,无意与你族发生冲突。”

衡量了双方的战斗力差距,孟庆摇了摇头。

蜥蜴人全身遍布鳞甲,防护力相当强,是普通哥布林的木弓无法击穿的,对上这样皮糙肉厚还群体活动的魔物,能不打最好不打。

“怎么证明你们的来意呢?”

这群蜥蜴人不知道在这片湿地丛林生活了多久,也没有离开湿地探索其他区域的想法,它们中产生的文明相当野蛮落后,这是孟庆仔细观察后得出的判断。

命人取了才狩猎到的一只野鹿,赠给了蜥蜴人,孟庆的举动得到了蜥蜴人的好感。

要知道蜥蜴人可是纯粹的肉食者,平日狩猎的都是不小心进入这片区域的各种野兽,食物相当匮乏,不过和近亲有点相似的是,蜥蜴人也是冷血的,也极其耐饿。

“你们要找那条大河吧,在那个方位,不过那里并不安全,路上也会路过其他家伙的地盘,你还要去找寻大河么?”

蜥蜴人的回礼是几节干枯的木头,其他哥布林没看出神奇,孟庆倒是惊喜不已。

这几节看似枯死的木头,里面蕴含着相当多的木系能量,远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无用。

“这是树魔的核心,随身携带可以驱逐蚊虫,对我族相当有用,不过既然遇到了你们,送给你们几块也无妨。”

见孟庆把玩那几节木头,蜥蜴人的头领解释道。

“树魔么,我知道了,也谢谢你的指路,我们会绕过你族领地的,那里不适合我们行走。”

蜥蜴人的地盘多是水洼或沼泽,这样的地形孟庆可不敢进入,指不定一脚踩空就陷入到沼泽里,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第134章 鱼人、鳄鱼(第二更)

绕开有众多蜥蜴人生活的这片湿地丛林,哥布林继续前进,之后便是接连遇到了其他生活在丛林中、被人类统称为魔物的各种族。

猫妖、蜥蜴人、地精都遇到了,新遇到的魔物有牛头怪、蛇人、鳄人以及只在河流区域生活的鱼人。

牛头怪如传闻中的那样体型庞大,真的像是一头牛立起来那么可怕。

这样的大家伙脾气相当暴躁且难以沟通,孟庆一行距离牛头怪的栖息地还有老远,就被十几只牛头怪驱逐不许靠近。

远远的将牛头怪的各种数据记录,孟庆也没和这群犟牛硬碰硬,带着跃跃欲试的巨狼和稍显畏惧的哥布林远去。

从这点就能看出,哥布林混的这么惨不是没原因的,遇敌没打自己就先怂。

蛇人与鳄人这两种魔物,与孟庆最开始遇到的蜥蜴人相似,身上都带着大小不一的鳞片,也是未成年都是兽型,成年后才能有可能进化成类人形态。

蛇人嗜杀残暴,发现孟庆一行哥布林后就意图攻击,孟庆也没惯着它们,箭雨着实弄死了几只胆大包天的蛇人,剩下的扭动蜿蜒的身躯远去,似乎是一股狩猎队的它们一旦不敌立刻远去。

鳄人却相当好客,好客的超乎孟庆的预料,它们和临近的蛇人部落抗争了很久,发现哥布林带着蛇人的尸体在林间赶路,对孟庆一行人发出留宿的邀请。

如果不看尾巴和嘴巴,鳄人看起来并不太奇怪,像是穿着鳞甲的人类,不过看到它们那鳄鱼头与尖长的尾巴就能知道,它们与人类的差距大了去。

胆大的孟庆有勇气留宿鳄人的简陋部落,普通哥布林望着那些大块头的鳄人一直都胆战心惊,还好有孟庆带头才没失去勇气。

这群跟随孟庆外出的哥布林,都是第一次见识到猫妖、地精之外的其他魔物。

鳄人是卵生的,这一点和蛇人、蜥蜴人一样。

幼年鳄人与鳄鱼很是相似,不过体型成长的很快,声音也有区别。

它们虽然血脉里有鳄鱼,但也有纯粹的鳄人血脉,只有激活了鳄人血脉的鳄人才能进化成人形,没能激活血脉的,一辈子都将会是兽型。

孟庆所知的进化论,在这个异界相当不靠谱,不过他的接受能力很强,从人变成哥布林都能接受,再遇到神奇的魔物也没什么。

鳄人的食物很杂,有鱼有昆虫也有一种植物的块茎,它们很喜欢吃鱼,从为哥布林提供的晚餐里多半都是鱼就能看出来。

之所以鳄人这么客气,与孟庆那不凡的容貌以及能交流有莫大联系,换成是一群普通的哥布林,不是被鳄人抓住当成食物就是被吓跑。

一晚上留宿鳄人营地的哥布林都没能睡好,唯恐夜里被鳄人围攻,被填进血盆大口里吃掉,但这种担心并没有发生,鳄人相当守信,夜里完全没有将哥布林杀掉当做食物的想法。

第二天上午,辞别了鳄人,向着鳄人指点的大河方位继续前进,在正午时分,孟庆终于远远的聆听到了河流奔腾的动静。

一行哥布林也是兴奋不已,离家这么远,见识了这么多其他种类的魔物,传闻中的大河终于可以见到了。

还没穿过丛林见到大河,孟庆一行哥布林首先遇到的是与哥布林体型相似、手持骨矛在河岸附近狩猎的鱼人。

双方一见面气氛就剑拔弩张,鱼人很惊异这群胆大的哥布林会跑到这里,哥布林对鱼人的态度也不怎么样,越是体型差不多越有可能发生冲突。

似乎是顾忌哥布林数量众多,加上跟随哥布林队伍出现的几只巨狼,那一群鱼人并没有对哥布林发起攻击,而是远远的看着哥布林,之后逐渐远去。

“跟上,我们要到地方了。”

回头看向队伍里的哥布林,孟庆发出指令。

一行哥布林换了一个方位,斜着向越来越近的大河靠近,也在不久后,真正的到达了传闻中的大河河岸边。

从天空看去,一条宽达上千米的大河,从丛林西北方向一路奔腾而过,穿过河水冲击形成的河道一去不回的向东南流淌。

大河与丛林几乎没有边界区分,河道就像是利刃在丛林间切割出来的。

河岸边露天的土地不多,大部分地方都被树木占据,有些树根都被河水冲刷出来裸露着,还有许多树干下方几米都有淤泥残留,可以想象的是,春季河水泛滥时,河流要比现在更加宽阔。

“这就是大河!”

孟庆望着视野开阔的河面,内心相当满足。

这次抵达大河,满足了他一直以来的一个愿望,算是走出了哥布林壮大的又一步,毕竟连大棒营地那一亩三分地外面有什么都不清楚,还谈什么发展壮大呢?

“鱼!好大的鱼!”

有哥布林惊呼起来,孟庆定睛看去,果然看到了起伏在水面附近,一条最少有两米多长的大鱼。

那条鱼的鳞片相当大,和孟庆的拳头大小差不多,分不出鱼的种类,但可以知道这么大的鱼,即使是吃素的在水里也不是好惹的。

伊迪丝望着奔腾的河水出神,她回忆起自己的过去,记忆中她也曾经站在相似的河水边,但具体是在哪里她已经记不清了,也许是这条河,也许是其他的河。

“走,我们找找看,有没有办法渡过这条河。”

找到大河,孟庆很满足,但他也没有打算就此返程,先摸清河岸这边的魔物与资源分布,他还想越到河对面看看。

这么宽的河,游泳过去不现实,河岸对面有什么,才是孟庆期待的。

河流附近野兽出没的几率大增,这就给在河边生活的魔物诸如鱼人提供了众多狩猎的机会。

河水里的野兽比如硬甲蜥就是鳄鱼也经常潜伏在河岸边的水里,有的像是一块枯木,最警惕的野兽可能都无法分辨它与枯木的区别。

它们与鱼人的关系很恶劣,孟庆带着哥布林没走多远,就是看到了一出鱼人与鳄鱼群争斗的场面。

争斗发生在水里而非岸上,在岸上鱼人动作还算敏捷,鳄鱼的话就稍显笨拙,但是在水里,这两种生物都相当灵活。

第135章 大河所见(第三更)

有侦测能力与望星瞳在,即使隔着河水,孟庆也能看到浑浊河水里的场面。

目前孟庆所看到的这段大河平均水深在三十米的样子,部分区域超过五十米。

生活在河水里的不仅仅有各种鱼类,还有一些水生蟒蛇、类似水獭的小兽,它们与鳄鱼以及鱼人的食物,都是河里数不尽的鱼类。

看了一会孟庆看出来点眉目,鳄鱼与鱼人争斗的地方,上游是鱼人的地盘,下游是鳄鱼的地盘。

数量不下于百只的鳄鱼,是一个很庞大很危险的群体,饶是鱼人可以借助投矛、分水叉等工具,一对一也远不是鳄鱼的对手。

被鳄鱼咬到的鱼人相当凄惨,被两只以上鳄鱼咬到十死无生。

和地球上的鳄鱼一样,这片水域的鳄鱼掌握着死亡翻滚的绝招,别说鱼人这种小体型的魔物,就是一头牛被咬中腿,也得筋断骨折。

“这群鱼人居然打不过那些硬甲蜥。”

伊迪丝看了一会也看出双方的高下,很是吃惊。

在她印象中,鱼人可是很可怕的东西,生活在水边的各种族群,都是畏惧鱼人的残暴。

“双方根本不是一个等级的对手,可能在岸上鱼人会占据一点优势,在水里能治得了这群硬甲蜥的不多。”

孟庆摇摇头,他对这群河水里的鳄鱼也相当无力,河岸这么宽,即使乘船对付这群鳄鱼也没有办法对其造成多大杀伤,鳄鱼只要往水里一潜,什么招数都没用。

就在孟庆刚说完的时候,异变陡生。

鱼人与鳄鱼双方斗争的中心忽然有一团团漩涡出现,鱼人敏捷的躲过漩涡的吸附,倒是有十几只鳄鱼被水流卷了进去。

只是片刻之后,让人惊异的情况出现了,皮糙肉厚的鳄鱼在漩涡里像是柔软无骨的虫子,浑身血肉飞溅,眨眼睛就受到了巨大的伤害。

“鱼人的天赋么?这可厉害了。”

望星瞳开启,孟庆的眼睛变得深邃,他能从更细微处观察此刻的战场。

在他看来,那些水流漩涡里,水系能量充裕,远超周围的河水,这样的情况只有可能是,漩涡是人为制造出来的。

接下来的场面也确定了孟庆的想法,几只与普通鱼人青灰色颜色不同的浅蓝色鱼人,上半身探出水面,手里持着即使白日也散发着耀眼蓝光的宝石。

它们的眼睛看到哪里,漩涡就移动到哪里。

很快,鳄鱼们放弃与普通鱼人斗争,尾巴左右摆动,带动庞大的身躯快速下潜远离逐渐靠近的漩涡。

“好厉害!”

有哥布林忍不住惊叹,这样的能力,在水里近乎无敌,连水都能成为武器,这群鱼人掌握的力量相当强大。

“原来是借用蕴含大量水系能量的宝石,而非自身的天赋,没了辅助物品,恐怕释放的漩涡也只能让限制猎物短时间没办法动弹。

这样的能力,我或许也可以掌握。”

孟庆的眼睛很亮,目不转睛的望着水里的那几只特别的鱼人。

在成功驱散鳄鱼之后,鱼人们重新聚集到一起,猎物就是鳄鱼的尸体,战果则是它们的地盘往下游推进了一段距离,代表日后能够在水里捕捉到更多的鱼类当做食物。

鱼人在捕捉了一些鱼,群体往上游赶的时候,为首的几只鱼人目光落在丛林中探出头张望的哥布林。

与孟庆对视后,鱼人面露惊色,几只鱼人对话着,孟庆听的清楚,它们在谈论自己到底是什么种族的生物。

“走吧,它们走远了,看来不找到合适的地形,是没办法乘船渡过这条河的。”

鱼人停顿了片刻没有接近哥布林,或许它们并不在乎孟庆到底是什么生物,只是诧异孟庆会在这里出现。

发现了鱼人与鳄鱼群的踪迹,这片水域不适合哥布林渡河,孟庆此行也没带适合造船的工具,仅靠浮木是没办法载上这么多哥布林安全渡河的。

说实话,走出营地,一路所见确实给孟庆造成了不小的冲击,让他知道哥布林营地距离强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放在大河北岸也只能排中间往后。

大河北岸一直到丛林边缘人类栖息地,这里生活的族群,最强大的无疑是陆上牛头怪与水里鱼人这两种,其次就是鳄鱼群、巨狼、蜥蜴人之类。

大棒营地人数方面逊色不少,群体实力相差不多,最底层的才是那些普通野兽、普通哥布林、地精之流。

“晨星首领,我们去哪?”

普通哥布林这会已经没有多少主见了,很多都有返程的想法。

外面的世界好危险,离家之后大家才发现这点,还是自家那一亩三分地最好,宁静,安全。

“先往上游看看,我要绘制一下这片河流区域的地图。

大家也别太过担心,等我们与更多族人合并之后,我族并不弱于牛头怪、鱼人多少。

我们有灵巧的双手,可以制造工具、武器、护甲,人类能成为这个世界的一方霸主,我族也定然可以,或许要用很长的时间付出很大的努力,但有希望就是好的。

咱们现在看到的,只不过是丛林的零星一角,我相信,这片丛林里,定然还有许多我族同类的栖息地存在。”

“没错,只要有更多的族人,我们会强大起来的。”

哥布林对数量相当重视,数量越多单体哥布林的战斗力越强,这是其他族群有但并没如此神奇的情况,人类或许能比拟,但还是有些差距。

孟庆的话鼓舞了因看到太多外界强大族群而心怀畏惧的哥布林,士气提升了很多。

曾几何时,大棒营地不过是连营地周边三五公里都没探清的普通哥布林部落,如今已经有能力远离营地数十公里远,造访各种在林间生活的族群,哥布林一直都在成长之中。

继续前进,孟庆开始绘制大河附近详细的地图,包括植物种类、密度、沿途发现的标志性地形等,这次外出孟庆不打算短时间就返程,怎么也得认清大河北岸的这片丛林才行。

生活在大河北岸的鱼人部落众多,各鱼人部落也有往来。

孟庆甚至见到一处修建在河岸高处的鱼人部落,里面挂满了晾晒的鱼干,还看到了类似渔网的简陋网鱼装置。

第136章的发现(第一更)

如此发现让他大开眼界,当然鱼人对孟庆这群冒昧造访的哥布林态度很差。

但双方一经交手,鱼人就被箭雨射的狼狈躲回连围墙都没有的部落里,当下除了没敢交锋的牛头怪,孟庆真的不怵林间任何族群。

一直在河岸上游附近游荡了三天,孟庆才带着队伍向着下游前进,距离他抵达的河岸上游十公里内,他已经带着哥布林走遍了。

选择在冬季前往大河不是没有原因的,冬季的时候气温低,平时众多的蛇虫鼠蚁几乎见不到,这就避免了不必要的伤亡,换成是夏季,孟庆可没把握带着全员安全返程。

河岸上游附近除了丛林,孟庆还发现了一处石料资源丰富的小山丘,望星瞳能看到山石内隐藏的矿石,甚至还看到了蕴含能量的小块宝石,只可惜没办法轻易开采出来。

不知是否因为附近的鱼人以及蛇人等部落较多,孟庆一直没有发现哥布林部落的踪迹,这使得他颇为不甘心,离家这么远,他很想找到更多哥布林族群,以此壮大大棒营地。

花了大半天时间回到最初抵达的河岸附近,孟庆选择向下游前进,这次前进,让孟庆有了大发现。

最开始河岸下游和上游相差无几,水里除了鱼人就是鳄鱼,岸上除了泥土就是树木。

但花了两天时间远行了几十里后,令孟庆与所有哥布林都振奋的发现出现了。

大河在下游出现了一处分岔,如果按照方向来说的话,那就是西北流淌过来的大河,在这个方位遇到了山石开始转向,一条流向东方,一条流向南方,导致大河都为之改变流淌方向的乃是一座由西至东绵延不知几百里的山脉。

到了大河分岔处,树木的密度也为之减少,视野骤然开阔了起来。

向西流通的支流,北岸附近大片河水冲击形成的平原,上面长满了因冬季到来干枯的野草,放眼望去这片草原几乎看不到尽头。

草原上游荡觅食的兽类相当多,即使草木干枯依旧蕴含营养,只是前进了几公里,孟庆就遇到不止三群数量超过百只的绵羊、野马以及外观似牛又似马的牛羚。

“晨星,晨星,你快看,那些鸟好大!”

伊迪丝忽然抬手惊呼,孟庆侧头看去,眼睛不由得眯起,远处出现了一群似鸵鸟又似火鸡的大型禽类,翅膀小的可怜,但双腿与脖颈壮实,明细已经退化到不能飞行只能用双腿走路。

“那群鸟有麻烦了。”

孟庆的视线看向更远处,落在那些大鸟不远处的草地,嘴角微微翘起,有哥布林高度的草地,非常适合捕猎者藏匿,孟庆觉得马上就能看到猎食者狩猎猎物的场面了。

狩猎这群不会飞大鸟的是一群分工明显的野犬,数量多达三十多只,它们在草地间前进,脊背弓起,除非从更高处看去,否则距离十几米都难以看清它们与草地颜色极其相似的毛皮。

随着野犬首领吠叫加快速度开始奔跑,被惊扰的大鸟四散而逃。

很快一只慌不择路的落单大鸟就被野犬追上包围,被咬住腿的那只大鸟在被扑倒后很快就被咬断了喉咙,而后血腥的进食就开始了,血液尚还滚烫,那只鸟不大会时间就被吃的只剩散落带血的羽毛,连骨头都被吃光。

“灰星,上吧。”

巨狼在看到野犬时就毛发竖起但被孟庆限制没有进攻,得到进攻命令的灰星一声长啸,从趴在地上变成站起,另六只巨狼紧跟灰星大步奔跑起来,目标正是那群刚刚狩猎进食过的野犬。

孟庆端坐在灰星背后,自打离开营地,他与灰星的配合狩猎越来越娴熟。

他射箭击伤猎物,灰星靠近撕咬,猎物数量多的时候孟庆便会调用操控植物能力限制猎物反击伤害灰星,灰星也相当喜欢载着孟庆狩猎的时候,远比它自己狩猎成功率大得多,几乎每次都能成功。

突如其来的巨狼与紧随其后的哥布林打乱了野犬们继续狩猎的计划,巨狼体型魁梧速度飞快,在灰星的带领下犹如离弦之箭直插野犬群中,伴随着巨狼与野犬截然不同的吼声,战斗就此打响。

野犬不愧是从小吃生肉长大的野兽,野性相当强,即使巨狼体型大它们太多,野犬依然没有打算退缩,而是在野犬首领一声声急促的叫唤声中,三五成群的结队对上巨狼。

如果仅有巨狼的话,对上数量众多的野犬恐怕真得受伤乃至重伤一两只才能打怕这群野犬,但紧随其后的哥布林出马就不一样了。

跟随哥布林这么久,已经知道不挡在哥布林前方的巨狼同样结伴开始对抗野犬,而快速赶来的哥布林,进入野犬进攻距离后也是有野犬发起了攻击。

进攻命令不用孟庆下达,士兵们当然知道在什么时候才是最佳的射击机会。

几波箭雨过后,甩网甩出,侥幸躲过箭雨的三两只野犬,片刻后被木箭刺穿毛皮钉在地上动弹不得,至于被箭雨覆盖的那片区域,横七竖八的野犬直接躺尸。

灰星载着孟庆,心情很好,跟着孟庆混它发现只要听孟庆的吩咐就没有狩猎不来的猎物。

它直冲野犬里体格最大的那只,对方也呲牙咧嘴的带着心腹向着灰星奔行,但还没能靠近,早已经习惯的草地忽然变得极其陌生,不停有野犬后腿被草绳卷住摔倒在地。

等灰星对上野犬头领时,对方的小弟已经被落在后面十几米了。

“束缚箭。”

微微拉弓射出一记轻飘飘的箭矢,野犬头领灵活的躲开这只箭,却不曾想木箭落地就变成毒蛇一般张牙舞爪的藤条,将落地点周遭好大一片区域的所有东西全部束缚起来,包括本以为躲开的野犬头领。

“哈~”

跃起扑倒失去平衡倒地的野犬头领,血盆大口张开,灰星一口咬住野犬头领的脑后脊椎,一口气哈出,伴随着骨骼断裂的爆响,倒霉的野犬头领瞬间毙命。

巨狼的认知中可没有卑鄙一说,趁它病要他命才是最正确的,孟庆的配合对灰星来讲非常受用,能不受伤就轻松完成狩猎,这是所有猎手都渴望的。

第137章 成员过千(第二更)

在灰星撕开野犬头领喉咙的时候,孟庆侧头看向其他方位。

在哥布林入场后,战局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仅有两只巨狼受了点微伤,但野犬的下场是已经有过半被咬死或射死。

野犬逃了,逃得相当干脆。

在头领被灰星咬死的时候就呜咽哀叫夹着尾巴四散逃离。

巨狼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哥布林,没有野犬能靠近装备齐全的哥布林队伍,连最后一道防线石灰包都没用上。

“打扫战场,收拾一下木箭,清理出来一块草坪,咱们先吃饭。”

追击了片刻,唤回来意犹未尽的巨狼,看了眼时间已经是正午,孟庆拍了拍灰星的脊背从狼背上下来。

他杀掉这群野犬不是没有原因的,吃素的可以留在这片草原,吃肉的不行,在看到这片草原的第一时间,孟庆已经把这片草原当做自己的地盘,是要在未来纳入领地的。

午饭相当丰盛,野犬光是腿肉都够哥布林们大快朵颐的,孟庆还抓了几只奔跑速度相当快的那种不会飞的鸟,煮好后吃了几口孟庆连连点头。

经常运动的这种鸟,腿肉相当美味,如果可以卤进味的话,定然会更加美味。

饭后孟庆开始测绘这片广袤的草原边际,饶是有巨狼代步,也花了他近半月的时间。

而在这期间,他终于在离营许久后,找到了哥布林同族的踪迹。

不是一处,而是一大片有哥布林生活的丛林,就坐落在草原一侧边际,丛林与草原接壤处。

“从这里返回营地,不需要再原路折返,只需要向西北方向一直前进大概三天就能回去,绕了一圈,咱们绕到营地以东这么远的地方来了啊。”

检查了一直在绘制的地图,在收拢同族之前,孟庆先查看了地形图。

确定了返回的道路后,接下来就是哥布林的同族内战。

有孟庆打头,这些数量少则三五十多则一两百的哥布林部落,一个接一个的臣服在孟庆面前。

搞定这片区域的哥布林同族后,还有最后一件重要的事情需要孟庆去做,那就是打通大棒营地与现在所处区域的通道。

这中间到底会有什么连孟庆也不清楚,可能一路平安无事,也可能有强敌拦路。

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整合数量多达近千的六个哥布林部落,换成别人或许非常困难,但对孟庆而言,有觉醒的晨星一族天赋在,只要是和孟庆对话过的哥布林首领,都会在很短的时间被孟庆折服。

更何况孟庆没有将他们一撸到底,而是组建了一个由首领们组成的会议,相当于原先分散的哥布林部落,现在聚到一起生活。

“这里来年春天将成为我们新的家园,我临走之前交给大家一项重要的任务,在林间砍伐出大片空地出来,需要靠近溪流,,而砍伐出来的树木,则可以按照这份设计图制作大型营地。

伊迪丝,这个重任由你来负责,有信心么?”

孟庆必须要返回,出来一趟已经快一月了,他知道留在营地里的大家伙肯定很担心自己一行,再不回去,这个冬天就要过去了。

“放心吧晨星,有白雪陪着我,我无所畏惧。”

拍了拍身下的巨狼,伊迪丝满脸的严肃,其他由原本哥布林贵族组成的高层也自无不可,短时间相信不会有太大的矛盾出现。

这片靠近草原,距离大河也不算遥远的丛林地理位置相当好,孟庆已经打算在日后潜心发展这片新的领地,大河以北的这片丛林,迟早会成为哥布林的王国。

安排好了哥布林接下来的任务,孟庆带上新老一百多名哥布林士兵开始返程,其中老兵只有四分之一,剩余的都是才训练出来稍有效果的新兵。

而另一部分老兵则和伊迪丝一样留在这片新开拓出来的丛林中,继续训练新兵,建设新家园。

归程的孟庆心情相当好,这次走出来让他见识到了很多的新鲜事物,更是圆满达成了收拢同族的心愿。

只要两个营地合并,千名哥布林里,足以凑出三四百名精锐哥布林士兵,这样的战斗力,在这片丛林中已经少有对手。

有晨星树的那处老营地,已经不太适合孟庆的发展策略了。

周边都已经被哥布林探索完毕,虽然资源丰富,但发展上限有限。

而新的这处尚未建设起来的营地,地理位置相当完美,食物资源丰富,更是靠近大河,未来定然能将大河两岸都纳入到领地之中。

回归的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孟庆发现了不止一群猫妖的踪迹,甚至遇到了一群牛头怪不得不绕路前进。

能绕的他会绕开,实在绕不开的也只能用手里的弓箭说话,饶是有孟庆跟随,返回大棒营地旧址时,队伍也有伤亡出现。

“天呐,晨星大人回来了!他们回来了!”

午后的大棒营地,原本静悄悄的气氛忽然热闹起来。

远行归来的孟庆,得到了全营地老少的迎接。

许多哥布林不管是离家许久的士兵还是留守的哥布林都是喜极而泣,在这么一个危险的世界,离开安全的家园如此漫长,有的时候可能就是天人永别。

“晨星大人,你终于回来了!艾草好想你!”

营地里气氛极其热烈,跟随队伍抵达大棒营地的那些新士兵,望着早已颇具规模的营地内心惊喜不已,晨星大人真的没骗他们,晨星大人自己的部落,果然发展的如此强大。

“我也很想念大家,让大家担心了。”

一走近月的孟庆当然清楚大家伙的担心,此刻也有远行游子归乡的感受,这里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家,其意义相当重要。

“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呢,看来这片丛林,并没有能够让你棘手的存在。”

兰雅立在艾草一旁,望着孟庆嘴角带笑,许久不见孟庆她也很欢喜孟庆的归来,正是有孟庆,她才能一直有留在丛林中的信念,不然早就离开这片丛林了。

“棘手的家伙确实不少,但想阻拦我回家那是痴心妄想,等着看吧,等训练完新兵,那些家伙一个都跑不了。”

谈及归程孟庆也有火气,不光是猫妖不停的袭扰哥布林,其他林间的各族对哥布林也少有善意,孟庆可不会惯着它们,迟早会让它们见识一下,智慧带给哥布林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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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薪火传承,真正的领袖(第三更)

“晨星,你找到新的族人了?”

萝卜大棒与孟庆寒暄了一会,目光落在跟随孟庆来到的那些士兵,里面的大多数哥布林他看着都觉得陌生,而且孟庆离开时带着不过几十名哥布林,此刻队伍壮大到百名以上。

“对哦,伊迪丝也不见了呢。”

艾草追问了一句,她和伊迪丝的关系相当好。

“确实遇到了新的族人,而且不止一个营地,你能相信,我在丛林那边,已经收拢了近千名新的族人么?”

“千名!”

萝卜大棒激动的浑身颤抖,几次想要说什么,嘴角哆嗦着都说不出话来,这是多么庞大的一个数量啊,即使当初大棒营地最兴盛的时候也没有如此人数。

“千名!”

女骑士兰雅也为之心惊,如今的大棒营地不过两百号哥布林,就有与一个男爵领争锋的势头,当数量扩充到千人以上,怕不是真的要在这片丛林中称王了。

“事不宜迟,准备全员搬迁吧,那处新的营地,地理位置相当好,靠近一处广袤的草原,更远处就是大河,不管是农耕还是狩猎都足以养活更多的哥布林。

咱们这里,虽然已经经营的相当不错,但地理位置还是太尴尬了,除了与人类争锋,就没有太理想的发展空间。

放心,我们迟早会回来的,就像当初搬离旧址的时候,迟早有一天,这里还会是我们大棒一族的地盘。”

孟庆分身乏术,没办法同时经营相隔如此遥远的两个营地,少数服从多数的情况下,搬迁到新营地是最好的选择。

“又要搬家了么?好可惜啊,这里建设的这么好,再过两年,可能城镇都会建设起来。”

萝卜大棒怔了怔,面露惋惜之色。

他很喜欢这里,喜欢晨星树,喜欢那些由大家伙一起建造的房屋,如果不是因为孟庆带来收拢上千新成员的消息,他是万万不想离开这里的。

“每一次放弃,都代表我们做出了更好更适合的选择,想要让哥布林站起来,必然要承受这种放弃的疼痛。”

孟庆看的很开,有人的地方才有家,人在哪里,家才在哪里,这片无主的土地,迟早还是属于哥布林的。

营地又要搬迁的消息一经散播就让整个营地再次沸腾起来,多半哥布林都是不舍得搬离营地的,之前是周遭环境太恶劣不适合继续住下去,现有的营地相当完美,他们不觉得新营地会比已经建设近半年的这里好多少。

但在萝卜大棒郑重的将传承手骨正式交给孟庆的时候,接任萝卜大棒成为大棒营地新首领的孟庆,成为了当之无愧的晨星首领,他的话,没有哥布林可以反对。

虽然一直以首领继承人的身份行事这么久,但从萝卜大棒手里接过传承手骨的时候,孟庆还是颇为紧张。

他接下手骨,就代表只要活着,就必须要为大棒营地越来越多的成员负责,就必须让他们过上越来越好的日子。

“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虽然你尚未成年,但我很放心能把传承交到你手里,晨星,希望你不要辜负传承代表的意义,那么即使我离世,也会有脸去见故去的先祖的。”

放弃首领身份的萝卜大棒,只觉肩上的担子一下子轻了很多很多。

本来两百号哥布林他都管辖不来,孟庆又收拢了上千新成员,萝卜大棒知道,唯有将首领之位在这个时候转交给孟庆,才是最好的选择。

那些新成员,肯定不会认同他这个原有首领的。

“叔叔,你放心,你会亲眼看到大棒营地壮大乃至建国那一刻的。”

孟庆手握传承手骨起誓,让萝卜大棒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

偌大的营地,资源众多,想一次性搬迁那就得动动脑子了。

独轮车这种载货量强大的载具又一次被大规模的制作出来,而整个营地也都被调动起来,开始收拢物资为迁移做准备。

在冬季的末尾,温度还没真正上升起来时,归来不到一周的孟庆,带领已经准备就绪的全体成员,开始了一次性将营地人员物资搬迁到新营地的重要任务。

老幼身上都没有负重,这是为了方便队伍赶路。

孟庆返回时已经制定好了最佳的迁移路线,即使如此也得有哨兵开路,剩下的哥布林青壮才是推车的首选。

一架独轮车可以载上十名哥布林咬牙背负的物资,只需要两名哥布林就能轻松推动拖拽前进。

缓慢的迁移前后持续了十天之久,还是到后面孟庆让先锋队伍去新营地通讯,让更多的青壮前来搬运物资,才在这个冬季刚刚过完时,真正的完成了新老成员的汇合。

曾经是与广袤草原接壤的丛林,在上千哥布林劳作半月后变成了大片的平地。

夯实到平整结实的空地上,数量超过千名的哥布林聚成一团。

实木搭建的平台上,此刻有孟庆等一行哥布林高层站立。

这是族人汇合后联合营地第一次全体会议,露天才是最好的,当下新营地没有能够容纳如此数量的建筑修建完成。

平台上有名有姓的哥布林数量有二十几位,都是下方哥布林们熟悉的对象,要么是各自小部落的首领与士兵统领,要么是孟庆与原有的多名十夫长。

会议的主持人是双方都熟悉的半精灵伊迪丝,对方很喜欢被哥布林瞩目的感觉,也很能放得开,言谈举止都有半精灵的优雅,是哥布林学不来的。

“全体肃静!”

挥手示意,悠长的狼嚎压过了众多哥布林的交谈,七只巨狼立在平台一侧表情也很兴奋,这处新营地更加符合巨狼的喜好,临近就是广袤的草原,猎物众多随时都可以狩猎。

“下面有请哥布林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的智者、光芒足以照亮夜空、威震大河北岸的晨星首领发表讲话。”

伊迪丝手持一枚荧光剔透的宝石,这是能将声音扩散的天然珍惜宝石,数量极少,当成麦克风是极佳的选择。

对着孟庆眨了眨眼,伊迪丝表情严肃的退下,孟庆接过传音宝石,走上台前,承受台下过千哥布林的注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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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春天种下希望(第一更)

“有族人曾经和我说过一句话,到现在我依然牢记心中,不敢忘记。

那句话是‘哥布林永不为奴!’

我的长辈,雁羽氏族的泥巴,曾经被迫成为人类的奴隶六年之久,原因是曾经的雁羽氏族太过弱小,无法在人类刀锋之下抗争。

这次迁移途中,不止一次队伍遇到危险,猫妖、蛇人、牛头怪都想把我族当成猎物,扒皮剔骨吞下去,但是在迁移队伍与更多的士兵汇合时,头也不回的灰溜溜离开了。

这两件事,无疑表明,团结就是力量!

团结就是力量!

多么美的一句话啊,无需其他,只需要我族团结到一起,就会爆发出足以惊天动地的力量。

现在,我们是由多达九个哥布林营地组成的全新部落,由觉醒了半精灵血脉的我暂为头领。

在此,我晨星发誓,从今往后,不管是人类、猫妖、蛇人、牛头怪还是更大更多更强的存在,都无法再撼动我哥布林一族的崛起。

大河北岸,一颗新星冉冉升起,它将在夜幕来临时,照亮这片夜空。

这便是我晨星!

我将带领你们,组建属于我哥布林一族的王国!

在那之时,我将为王!

而哥布林,将会是这片土地上唯一的主宰!”

孟庆语气激昂,给众多懵懂的哥布林描述美好的前景,着实激发了哥布林们对美好未来的渴望。

难以压制的欢呼声震天响,数量过千的哥布林,是一股强大的力量,连之前懒洋洋的巨狼都为之胆颤,夹起尾巴趴在地上呜咽。

“说的多好啊。”

萝卜大棒眼角含泪,泥巴雁羽更是哭的需要艾草搀扶才能站稳。

太多曾经饱受其他族群压迫的哥布林也都满脸激动的鼓掌,它们早就渴望孟庆这样的领导者站出来了,渴望有这样的存在带领他们一起壮大。

在孟庆之后,八名原本都是各自部落的首领跟随孟庆一起立誓,泥巴雁羽虽然只有自己和女儿两名族人,但依旧拥有自己的姓氏算是新成立的哥布林联盟管理者之一,是仅次于孟庆的八名高层之一。

在确定管理者之后,接着被确定的就是哥布林百夫长与十夫长这两种领兵的重要职位。

原本统领过士兵隶属大棒营地的五名表现优异的十夫长暂代五位百夫长之职位,更多的十夫长被选举出来,都是各族单体实力强大的族人,以一敌三不在话下。

名义上孟庆是唯一的千夫长,他也是哥布林军团的首领,同时也是联盟的领袖,身兼数职的他,个人实力同样是整个营地最强大的,是在所有哥布林见证下得到确认的。

整合一个由八个不同姓氏组成、数量超过千名的哥布林部落着实劳心费力。

在天气开始转暖之后,孟庆的春耕计划提上了案头,却不曾想没能得到众位哥布林头领的支持。

“晨星头领,我们何必要和人类一样,苦哈哈的从土里刨食呢,这片丛林与草原,完全足够供给我们营地成员食物所需,耗费时间与力气耕作,是否多此一举了呢?”

长期养尊处优的哥布林贵族,对孟庆近段时间来的折腾颇为不适应。

他们想不通孟庆哪来的那么多计划要执行,从营地合并到现在也有一个月了,全体哥布林几乎就没有一天歇息的空当,总有诸多的事情要做,砍伐出来的原木数都数不清,光是石斧每天都得用坏上千把。

“诸位也是这么想的么?”

修建在新营地中央的议事大厅里,孟庆高坐座首,提出计划后闻言眼睛不由得眯起。

从最开始孟庆就没打算搞一言堂,集思广益才是最好的,但必要的时候,孟庆也得站出来指明最正确的方向。

“还好吧,只是因为这段时间大家都太忙了,忙的除了吃饭睡觉剩下的时间都在监督或干活。

晨星首领既然去年秋天能从人类领地那里抢到如此多的粮食,干嘛要丢到土里呢,今年再去抢更多不是更好?”

此次春耕计划,粮食种子大部分都是孟庆提供的,来源是当初从人类村庄索要来的粮食,还有一整个秋天在旧营地附近搜寻的各类蔬果种子。

光是这些就够几百哥布林吃好几个月的了,孟庆要将它们一次性全都种下,很多短视的哥布林都有些惋惜。

当然支持孟庆的哥布林也有不少,有的真心愿意遵从孟庆,以孟庆的意见为最高指令。

反对的声音不多,但孟庆不得不重视,本来他就在提防随着时间流逝逐渐显露的各类隐患,看来得整治一波了。

“有没有人想过,我们秋天采集的果实、蔬菜,甚至包括狩猎的野兽,都是从哪里来的?”

孟庆接下来的话就让在场的哥布林陷入思索,有人恍然,有人依旧不解。

“很久很久之前,这片丛林可能只是一片荒原,远处飞来的鸟儿带来了植物的种子,种子落在土壤里变成树苗,最终成长为苍天大树。

树木开花结果再次长出果实,果实坠地发芽成长。

如此经历了漫长的岁月,我们见到的丛林才真正成型。

无需置疑的是,我们脚下整日踩来踩去的大地,才是诞生丛林以及丛林间万物的母亲。

土壤也是有活性的,如今我们砍伐了这么多的树木,空出来的土地不能一直空着,必须用各种植物补足上才行。

否则,终有一天,丛林被林间的生灵砍伐殆尽,丛林消失了,人类的骑兵可以长驱直入,那个时候,这片土地上还有我们的立足之地么?

无论什么时候,从土里刨食都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万物因大地而生,也会在死后葬于大地。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人类已经用千百年的时间证明耕作是一件非常有远见有回报的行为,我族想要壮大,再多的粮食也不会嫌多。

换成你们,如果之前听说有哪处同族的领地吃穿不愁福利极佳,是否会有学习乃至合并的念头呢?

现在换位思考也是一样的。

耕作然后收获更多的粮食,不管是自己吃也好,招募更多还在被饥饿困扰的族人也好,甚至与人类交易也不是不可以,肯定是多多益善。

还有谁对春耕计划有意见的么?”

第140章 赏千金、封万户侯!(第二更)

孟庆讲完话,议事大厅里寂静无声。

不管是之前赞同还是反对的哥布林,都用敬仰的目光望着孟庆。

反对的声音当然听不到了,孟庆的话蕴含着无法反对的真理,他们听了后觉得这就是最正确的选择。

自此春耕计划再无异议,在大雁归来之时,热火朝天的春耕计划正式启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想要一次性耕作哥布林开拓出来的大片空地,适合耕作的工具必须要有还得要多。

孟庆计算过了,这次春耕要耕作的土地面积不下于一百公顷就是一平方公里,平均下来一千名哥布林一人得开垦一千平方米。

这可不是一件小工程,如果没有合适工具的话半个月天也刨不出来,而且实际上不可能全员哥布林什么都不做全都投入到春耕之中。

时至今日新的营地建筑尚未修建完成,很多哥布林还在等着新屋子住呢,一直都住在简陋的木条搭建的窝棚里。

关于耕作一事,哥布林有合适的取经对象,那就是好邻居人类。

人类领地几乎都是以农耕为主,为此孟庆在确定春耕计划定然会执行时,带上少数哥布林便开始向北前进,找寻这片丛林北方的人类领地踪迹。

……

“那么说,无羽箭并不是精灵的武器,真的是哥布林制作出来的!”

时间往前推移一点,赛文山茶子爵在大河丛林受阻后,不得不带上战死的骑士与剩余的骑士返回领地,期间的辛苦不足为外人道也。

千辛万苦的赶回领地安葬了不幸战死的骑士,头疼骑士家属的赔偿同时,赛文山茶也头疼怎么与女王陛下交代任务的完成状况。

在时隔三月的又一次郁金香会议召开时,赛文山茶按时抵达王都郁金香城,上次郁金香会议讨论的多是关于秋收的内容,这次会议讨论的就是春耕计划。

对于农耕为主、以鲜花魔药作为主力交易品的鲜花王国而言,每年的春耕都是极其关键的,只有在春天按时按量种下各种作物,精心打理下秋天才能收获更多。

通常情况下制作魔药的原材料都是没办法越冬的一年生草本植物,粮食与制作魔药的鲜花植物,这两种都是鲜花王国重视的,也都是必须要种植到土地里生根发芽才能长成。

鲜花女王和上次出现在郁金香大厅时相比仪态更加威严。

冬季时王国北疆一个伯爵领和相邻的雄狮王国发生了一些小冲突,雄狮王国地势偏北,冬季更加严寒,有牲畜群被驱赶越过了边境进入鲜花王国的土地上寻觅食物,被骑士与士兵斩杀了一些,纠纷就此产生。

山茶子爵虽然想好了答复女王的对话,但是在轮到他向女王汇报时,内心还是颇为紧张。

“确实如此,山茶领南方的那片丛林中,有一群智慧相当高的哥布林诞生,它们曾走出丛林,包围男爵领辖下的村落,勒索粮食、食盐等物资。

除了无羽箭,它们更是掌握了制作网的能力,用其战斗、捕猎,更是在我带领骑士与士兵进入丛林搜寻时,伏击我方骑士造成一系列伤亡。”

“偌大的一个子爵领,居然奈何不了一群哥布林么?”

鲜花女王的表情相当不好看,赛文山茶的回答让她很不满意。

“本来我等已经深入丛林,但遇到了相当难以理解的存在驱逐,不得已的情况下被被迫离开丛林。

非战之罪,请女王恕罪。”

唯一能算借口的就是莱特骑士描述的那位神奇存在,这是山茶子爵最后的筹码,如果连这也不能让女王满意,那么必然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丛林守护者、德鲁伊、自然之灵、丛林之子、森林女神?

真有这样的存在,山茶子爵,你觉得你还有办法站在这里和我对话么?”

骑士忠诚于女王,除了自己外极少信仰其他东西。

据传闻落火荒漠以西的其他人类王国有举国信仰神明的,但在东方这片土地上,神明只不过是挂在口头上的存在,没有谁会全身心的信仰、敬畏神明。

山茶子爵无奈复述了莱特骑士当初的描述,当时的情况很复杂,是什么东西在驱逐他们山茶子爵到现在都还不敢确认,能相信的就是莱特骑士没有撒谎,驱逐他们的存在很强大很棘手。

“我大概猜到了,操控草木的能力,这是不少半精灵一族的天赋,你在这之前不是找到一名半精灵么,后面又被带走了,大概是半精灵的能力,你被骗了这么久还不自知,我很失望。”

“请女王责罚!”

赛文山茶很干脆的请罚,硬犟是没用的,女王都说他错了,那他即使没错也是肯定错了,与其梗着脖子不认,不如早点承认错误还有挽救的余地。

“今年,南方丛林魔物暴动的可能很大,其他领地接壤南方丛林的贵族都要做好应对的准备,虽然魔物愚笨极少远离丛林边缘,但每一次魔物暴动都不得不防,以防被魔物穿过阻拦进入王国腹地。

山茶子爵,既然你之前没有能斩杀那群特别的哥布林,今年定要做好准备,如果哥布林走出丛林,我要你定斩不饶。

明白了么?”

“遵命,殿下!”

山茶子爵长舒了一口气,只是口头惩罚完全能接受。

即使女王不讲,他也会关注南方丛林的异动,只要魔物胆敢走出丛林,管他是哥布林还是其他什么鬼东西,只需骑士冲锋都能搞定。

之后鲜花女王也安排了其他领地靠近南方丛林的子爵,子爵这一阶层是应对魔物暴动的中坚首选,他们可以集结起名下男爵领的力量,组织骑士与士兵对抗魔物袭扰。

“我在怀疑,南方丛林中每隔十多年出现的异动,或许并不是自然灾害那么简单。

我查阅了王国文献记载,王国刚建成的那数十年间,南方丛林没有发生过魔物暴动的事情,那个时候这片土地还极其荒芜,近两百多年才开垦出来如此多的沃土。

如果能有谁能找到丛林里异动的源头,彻底消除每隔十几年都会出现的魔物暴动。

赏千金。

封万户侯!”

第141章 哥布林狼骑兵(第三更)

郁金香大厅女王的悬赏,在大厅会议结束后就流传的沸沸扬扬。

女王并没限制完成悬赏的人是谁,不管是贵族还是骑士,能完成任务,都有可能获得女王的赏赐。

千金就是一笔极高的财富,但相比万户侯就完全没得比了。

如今王国已经开垦出来适合封侯的空余土地极少,女王即使想划拨一块新领地出来,也得从王国所属的土地中往外划。

这相当于削减王族利益换取一劳永逸解决魔物暴动的办法,说不上哪一种更划算。

之所以在这次魔物暴动将要来临时发出如此悬赏不是没有原因的。

鲜花女王登基时,上一次发生在南方丛林的魔物暴动刚刚结束。

那个时候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刚上任的鲜花女王处理,所以她一直以来都没有对发生在南方丛林的魔物暴动有什么表示。

但她并不是没有关注这件事,王都内的各种文献记载几乎都被鲜花女王在这些年看了个遍。

这是一项及其繁重的工作,一般只有编篡记录史料的史官才会这么做。

鲜花女王兼顾骑士训练的同时也饱读经典,她的近侍紫罗兰女侯爵都因此成为王国有名的博学之人,可想而知鲜花女王到底掌握了多少被掩埋在历史中的真相。

王都每一次召开郁金香会议都会解决王国现有问题、影响以后,会有很多没有办法进入会议的人关注。

此悬赏一经流传开,立刻成为了民间无数骑士的渴望,不想成为贵族的骑士不是好骑士,这句话流传已久,也是骑士们一直在追寻的真理。

接下来的半个月,以王都为中心这一消息传播到了王国各个边境领地,甚至都传到临近的其他三个王国内。

众多流浪骑士自北向南就此南下,目标只有一个,探查清楚发生在南方丛林中的魔物暴动的真相,得到女王陛下那赏千金、封万户侯的赏赐。

“其实我早该这么做的。”

郁金香大厅会议结束后,劳碌的一天也就过去了,走下王座的鲜花女王面露疲态,好在她身边只有紫罗兰侯爵在,倒不会担心会被谁看到。

“您是说南方丛林有规律异动的事情么?”

自己就是侯爵的紫罗兰女侯爵对千金与万户侯的封赏不感兴趣,但她对解决黛娜困扰很感兴趣。

如果能够在解决女王困扰的同时得到更多的土地与领民,这是连王国高层的王室近亲,那些伯爵侯爵乃至公爵们都会心动的。

“没错,还记得当初我们一起看过的那些记载么。

郁金香57年,天降流星,落于王国南方丛林,高阶骑士探查无果,疑为天外陨石坠地。

郁金香61年,第一次魔物暴动出现。

这期间仅相隔三四年时间,自那以后,每隔十至十二年,必然会有魔物暴动再临。

我不管之前历代先祖到底在做什么,但在我登基后,魔物就不能接二连三的屡屡伤害我的子民。”

“但,赏千金、封万户侯的赏赐,未免也太过了点,真有人完成任务又该如何?”

“自然是一诺千金了,即使分割出去众多土地,这些土地依旧还属于王国,王国内可以开垦的土地还有很多很多,最多十年新的土地就能开垦出来。

魔物,不可饶恕!”

鲜花女王满脸英武的发出宣告,人类对待魔物,从始至终都不能仁慈,也不会仁慈。

……

“差点忘记,在野蔷薇镇还有一项交易没来得及完成。”

准备出行前,孟庆忽然想起了一件快要被遗忘的事情。

之前在旧营地的时候,他曾经和名为欢乐马戏团的人类做过一份交易,后面又约定来年春天进行更多的硝石交易。

一个冬天的忙碌,孟庆差点把这件事忘到脑后,还好临行前记起来了。

“把营地积累的魔药全都送来,我有用处。”

丛林里能找到适合炼制魔药的材料很多,孟庆也花时间炼制了一些。

说是一些其实有数百份,大多是水系与木系属性的魔药,供给他、兰雅、伊迪丝与已经初步掌握斗气的艾草使用。

长时间佩戴大块水系宝石的艾草,对水系元素的感知越来越强,也如兰雅所言的那样,能够在进行骑士呼吸法的时候纳能量为几用。

虽然到现在距离成为初阶骑士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总算已经踏出了那临门一脚,剩下的就是水磨功夫。

兰雅直言艾草的骑士天赋相当差,没有魔药与那块水系宝石做后盾,很难在有生之年成为真正的初阶骑士。

哥布林的寿命短暂,使得哥布林即使能成为骑士,最多也是初阶初位骑士这一层次,更多的不敢奢望。

想在质量上胜过早已对骑士之法钻研数千年的人类无疑是妄想,唯有可能以量取胜。

伊迪丝和孟庆一样对木系元素的感应最强,不过她和孟庆以及女骑士兰雅变强的办法都不一样,更多的魔药被其使用后,她对植物的辨别能力越来越强,但本身的战斗力依旧弱的可怜。

“晨星首领,魔药都在这里了。”

“整理装箱,放到巨狼背上的背带里。”

“是。”

七只巨狼这次出行孟庆只能带走六只,剩余的那一只已经有明显的身孕,狼的孕期只有两个多月,具体狼崽的父亲是谁孟庆也不清楚,那匹母狼和其他公狼玩的都挺好。

六只巨狼,承载的自然只有六人,除了孟庆外,跟随孟庆前往北方的人员有半精灵伊迪丝、人类女骑士兰雅、新晋哥布林骑士艾草、两名营地合并后最先获得巨狼认可的哥布林骑兵。

高傲的巨狼,最终还是在哥布林的驯服下低下头颅,愿意以坐骑的身份为哥布林一族效命。

两名狼骑兵在见到孟庆时都是坐在狼背上低头行礼,连巨狼也是呜咽一声低下头,所有巨狼都已经认可孟庆,也认可孟庆的坐骑灰星为领头狼。

两名狼骑兵曾经的身份天差地别,一名是哥布林高层之子,身份尊贵。

一名只不过是只有一个单名的普通哥布林,但他就是能轻易的获得巨狼认可。

如此天赋使得他的地位拔升至可与哥布林百夫长媲美的狼骑兵。

名为野的那名哥布林,如今已经成了许多哥布林少年的信仰之一,他们也渴望像野一样出人头地,成为驾驭巨狼作战的狼骑兵。

第142章 世界那么大,我要去看看(第一更)

银光甲配合厚实毛皮制成的防护,穿戴在巨狼身上并不臃肿,反而让巨狼更显凶恶,防护力更强。

六只巨狼排成一排立在已经修建完成的新营地北门。

如今的联合营地占地巨大,四周的围墙都快要修建完成。

那些围墙都是由腰身粗细的实木排列成的,比起生长在地面上的树木坚韧程度也不逞多让,因为在孟庆的努力下,这些充当围墙的树木全都是活着的,在春天到来时已经发出了新的枝芽。

超过三百名哥布林的建筑队依旧在日夜不停的为所有哥布林建造新的屋子。

因为人员众多,这次修建的房屋相对简陋,但占地更多每名哥布林可拥有的空间更宽敞,这一次孟庆像是建造小区一样,修建的房屋全都是一模一样的。

抛却了无用的雅致,如今的哥布林房屋横向连成一排,纵向连成一列,大体外观和地球上建筑工地那种两层板房很像,二楼每户都有木质楼梯通往楼层,远观过去整整齐齐,有一种规律对称的美感。

“此行有巨狼代步花费时间不会太久,营地诸事还由大家一同商议决策,为了更加美好的明天,加油。”

“加油。”

立于巨狼一侧送行的哥布林皆是严肃回应。

孟庆此行为了探查清楚丛林北方的人类势力,找寻能帮助春耕的工具,他们也不能干坐着,在孟庆回来之前要做好春耕的所有准备,管理好人员越发增加的联合营地。

在联合营地成立不久后,更远距离的地方也被探查清楚,先后有两个哥布林营地加入到联合营地之中,哥布林总体数量又提升了近两百,如今距离一千五百名这一规模只有几十号的差距。

充足的食物让适龄的女性哥布林都是在这个冬天怀了身孕,可以想象的是,只要营地能够长久的维持下去。

短短几年时间后,即使没有外来哥布林的加入,联合营地的成员数量也会快速增加至两千号以上,这种增长速度,是人类望尘莫及的。

跨上巨狼灰星脊背,孟庆最后回望已经小有规模的联合营地,转身驱动巨狼出发。

随行五名成员也是分别驱动巨狼跟上孟庆,六骑很快远去,距离联合营地北门越来越远,最终进入到尚未被砍伐到的丛林区域,彻底没入丛林不见踪迹。

有巨狼代步的感觉很好,习惯了丛林间生活的巨狼,无需驱使就能自发的避过不好走的地形,巨狼的腰脊柔软,坐在其背上虽然上下起伏,却不会显得颠簸。

联合营地所处位置在旧营地东南数十公里处,可以知晓的是丛林北方的人类贵族领,应该不是旧领地相邻的那处野蔷薇领。

跟随孟庆一同出发的女骑士兰雅心情相当愉快,她并没有因为同行的都是哥布林而觉得自己格格不入。

现在的兰雅换了新的角度看待这个世界,只要实力可以提升,呆在丛林或是为贵族效命其实差距并不大。

或许物资方面哥布林还有短缺,但在那里更加自由放松,完全无需像曾经一样整日精神紧绷。

现在的兰雅只想把艾草这个哥布林骑士教导出来,后面是继续留下还是走出去闯荡都行,孟庆曾经说过的话一直被兰雅牢记。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呢喃着那句话,望着快速倒退的丛林树木,兰雅嘴角翘起。

她的视线落在最前方骑乘毛皮灰亮巨狼的孟庆,相当庆幸能遇到孟庆。

虽然这份相遇里有许多痛苦与悲伤,但也有喜悦与幸福。

巨狼的速度远超哥布林步行,确定一直向北前进就行,巨狼花费了不过半天时间,就走完了哥布林最少要要疾行两三日的路程。

走出丛林的六骑,其背上的骑士视野骤然开阔。

映入孟庆眼帘的是大片平坦的旷野。

上面长满了经历风吹日晒雨淋一整个冬季的野草。

野草已经由枯黄变的漆黑干脆,微风吹拂都能被吹动。

若是再来降雨,怕不是要彻底与泥土融为一体,化作滋养新生长野草的养分。

初春旷野上少见绿色,不过偶尔也能看到顽强熬过冬季的野草出现。

走出丛林的六骑都打起了警惕,这里已经不是哥布林的栖息地,是人类的地盘,随时可能遭遇人类。

探查清楚丛林北方的人类贵族实力、地盘面积,了解这个世界人类春耕的作物种类,找寻帮助春耕的各种工具,最后向西抵达野蔷薇领。

那是孟庆冬季前与人达成的约定,不管怎么样孟庆都得去一趟。

“这大片旷野,只需要深耕除草,就是极其优良的土地。

看那边,有池塘存在,灌溉方面大约也不愁,千百年来,人类一直依赖这片土地,我们学习他们这点,是非常正确的。”

前进间孟庆也在和同行的伙伴对话,对于孟庆的话大家都是点头应是,能跟着孟庆走出丛林的没有愚笨的。

哥布林平民耕作,最后得益的还是整个群体,身为高层的他们肯定会有更多的收益,对于粮食,没有谁会嫌多。

巨狼速度很快,耐力也相当强,上午出发到午后走出丛林都没有多少停歇,不过孟庆还是在走出丛林不久后,选定了一处地势较高的小山丘停下歇息,给巨狼也给自己准备午饭。

人类世界尤其是丛林边缘的这里地广人稀,孟庆早已有所知。

野蔷薇领偌大的地域相当于地球上的半个县城,所生活的人类不过寥寥数千,只有更为繁华的地方,土地利用率才会更高,人类活动的频率才更频繁。

六骑行走在人类的土地上并不担心会被发现或者遭遇什么危险。

初春的旷野上少见猎食者,偶有游荡的落单野犬或野狼,远远的看到巨狼的身影拔腿就跑,在巨狼硕大的体型面前,这些猎食者同样也是猎物。

一直到傍晚十分孟庆一行都没有发现人类村落的踪迹,这很正常。

偌大的土地上,不确定人类聚集地盲目的寻找,定然不是那么容易找到。

但孟庆相信这片土地上一定有和野蔷薇领相似的贵族领,因为在傍晚之前,他已经看到人造建筑出现。

第143章 骑士领(第二更)

在不知是谁修建的、立于旷野中的一处废弃木屋旁,孟庆一行下了狼背准备休息。

这处木屋看起来修建有些年头了,顶棚的茅草都有缺失,门窗也破破烂烂的,但好过在空地上过夜。

晚餐是赶路时狩猎到的几只野兔,巨狼的食物更加容易,它们在得到孟庆允许后就是集体外出,在孟庆一行吃饭的时候就回来了,估计已经狩猎到食物吃过了。

次日上午,再次出发的孟庆终于在视野尽头发现了人类活动的踪迹,而且比起他预料的人类村落更大一些,他居然直接穿过了人烟稀少的旷野,直接靠近了一处贵族领的贵族主堡所在城镇。

“那是一处城镇吧,看规模不像是村庄。”

远远的看到人烟,孟庆一行让巨狼放缓速度最终停在远离人类聚集地的平原上。

“应该是城镇,某个男爵领或者子爵辖下的骑士领,普通村落不会这么大。”

身为人类的兰雅定睛看去,很快给出判断,她之前没有离开过野蔷薇领,只知道野蔷薇领属于山茶子爵领,更多的一无所知,这也是坚定兰雅走出去的原因所在。

“骑士领?”

孟庆不明所以。

“为贵族效命、实力强大的骑士,可以从贵族那里获得一处领地作为代统治的地盘,一般只有中阶骑士才能有机会获得骑士领。

它是骑士中的佼佼者才能获得的特殊待遇,相当于不世袭的男爵,后代能否继任,就要看他的造化了。”

“原来如此。”

孟庆恍然,这就像股份公司一样,董事长任命经理管理分公司,利益的大头还是属于总公司,同样分公司也能招收员工经营业务,这和贵族与骑士的关系相当对称。

“如果是骑士领的话,那领主应该就是一名中阶骑士了,这样的战斗力对我们的威胁很大,所以,能进入城镇的只有我、兰雅与伊迪丝,艾草你们三人骑着巨狼找一处合适的地方休整,等我们归来。”

孟庆下了灰星的脊背,巨狼外观太显眼,人类骑士少有骑乘巨狼这种异兽出没的,他敢骑着巨狼进入这处城镇,要不了多久领主的卫兵就能找上门来。

对于孟庆的提议艾草没有意见,另外两名哥布林虽然很想跟随孟庆去人类地盘见识一下,但他们知道自己是很难混入到人类地盘中的。

即使乔装打扮,哥布林的体型相貌也是致命伤,很容易就会露馅。

而孟庆体型与外貌都与人类极其相似,稍微装扮一下以人类混入到城镇里轻而易举。

因为早就料到要进入人类聚集地,所以孟庆有所准备,兜帽、围巾、衣物、鞋子这些都应有尽有,只要进了城,孟庆不担心自己会多么醒目,他的外貌完全可以用兜帽掩盖住。

兰雅是最不担心的那一位,她是百分之百的人类,出入自由,伊迪丝的话也很好办,带上帽子就没有几人能分辨出来她是半精灵。

“话说,咱们三人,充当一家三口好像也行啊。”

装扮过后孟庆三人向着视野中的那处人类城镇走去,赶路间孟庆忽然说出一句话,让伊迪丝捂嘴偷笑起来。

“充当单身母亲带着两个孩子也行啊。”

兰雅瞥了孟庆一眼,嘴角翘起含笑道。

“我去,你赢了。”

平白矮一辈的孟庆不敢再调戏女骑士了,对方可不是小鸟依人可以随便调戏的,她是见过血与火,肉体与精神都得到磨砺过的骑士,仅靠几句话是很难影响到她。

随着三人越来越靠近城镇,城镇的具体模样也在孟庆脑海中出现轮廓。

这是一处占地相当大的城镇,纵横都在一公里以上,围墙大部分由实木排成,围墙后的建筑多是木质部分石质。

还没靠近,各种吆喝声与讨价还价声就是传来,里面似乎在进行集会一样的交易。

“我知道这是哪里了!我们居然跑到铁山领来了!”

远远的看到城镇南门的标志,兰雅面露恍然之色,即使她没有走出过野蔷薇镇,但也对野蔷薇领毗邻的这处铁山领有所耳闻。

如她之前所猜测的一样,这是一处骑士领,领主是一名为伯爵效命的中阶骑士,不过已经从为领主服务变成了统治管辖一个骑士领。

铁山领出名之处在于它位于王国西南方的交通要道上,从这里往北、往东都有平坦的大陆可以走,是山茶领这样偏远边疆的领地前往王国内陆的必经之路。

另一个出名点就是铁山领名下有铁矿,同时也进行铁制品锻造行业,是周边多个人类贵族领武器、护甲、农具等铁器的来源地。

这是得到王国认同的锻造,换句话说就是半个国企,有王国的人员定时巡查监督铁器的流通往来。

“铁山矿?那就是说,这里有很多铁制品咯?”

孟庆的眼睛变亮,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消息么,他正打算找寻一些适合春耕的工具就找到了这里,他设想中的那些耕地犁具、收割的镰刀岂不是能够轻易打造出来。

“确实找对地方了。”

兰雅点头,换成其他一个哪怕是子爵领,都没有现在遇到的铁山领更加适合完成此行目的。

伊迪丝一直紧跟在兰雅身边,她的年龄太小了,体型也娇小,适合扮演的只有兰雅的孩子,除了脸庞相对比较精致外,伊迪丝并不太过醒目。

孟庆就不行了,远远的看到所有从入口出入的人员都下马脱帽,他不禁皱眉,这个铁山领对外来人员的检查还是蛮仔细的,看来他只能自己混进去了。

“你带着伊迪丝先去,进去了找个地方等我,我随便都能混进去。”

目光落在铁山领的围墙上,孟庆笑了,只要有木头,就没有他进不去的高墙。

“那你小心,我带着伊迪丝先进去了。”

兰雅点头,牵着伊迪丝的手,走在镇外田野中的结实泥土道路上,向着南门不急不慢的走去。

“止步,请出示出入证,夫人。”

立在门口的四名壮硕的卫兵早就看到兰雅牵着伊迪丝走来的一幕了,这些天铁山领正值春季产品热销的时节,往来人员复杂,所以铁山领的安全防护也比往日更强。

铁山镇南门少有人员出没,东门与北门是人流量比较大的,那里的守卫更多,都有骑士站岗,这里守卫的四人不过都是平民士兵,实力一般。

第144章 唯美人与美食不可辜负(第三更)

“远道而来,需要办理什么样的出入证?”

兰雅摘下兜帽,露出宜喜宜嗔的面孔。

四名士兵眼睛都看直了,直到瞥见兰雅腰间挎着的那把细剑才反应过来,面前的这位身着绸衣的并不是哪家夫人,看起来好像也是一名骑士。

“流浪骑士柯蒂雅,无效命领地,自王都而来,听闻南方丛林景色不错,特来游历一番,不过我好像来早了一点。”

兰雅早就编好了自己的来历,至于骑士身份,在她手握剑柄斗气勃发的时候,士兵就已经确认了其身份。

“您确实来早了,夏季的南方丛林才是最美的,不过也是危险的,欢迎你来到铁山领,柯蒂雅骑士,需要我为您引路么?”

骑士身份尊贵,流浪骑士还是女骑士这样的珍惜资源,是每一个贵族领都渴望的。

值守的士兵早就得到过交代,如果有流浪骑士一定要好生善待,让其感受到铁山领的诚意。

“不用了,铁山领果然如传闻般很热闹,是我游历这么久见过最热闹的骑士领,我打算自己逛逛,对了,这是我的孩子,受了风寒,不适合见风。”

兰雅摆了摆手,在简陋的出入证上签了字后,掀起伊迪丝的帽子,不过只掀起来一半,耳朵没能显露出来。

“孩子总是不适合长期赶路的,您快带她进去吧,铁山领有名声在外的医师,也是和您一样的骑士。”

瞥了一眼伊迪丝确认没有问题,守卫就是连忙回应,就这样兰雅轻松带着伊迪丝进入到了铁山领,在走入门内后兰雅回望,身后的空地上已经看不到孟庆身影了。

“哇,这里好热闹啊。”

在人类的地盘上兰雅当然说人类语言,她现在完全掌握三种语言,半精灵语、哥布林语与人类语,连狼都能进行对话并聆听明白意思。

“当然了,这处铁山领,常住居民就有三千多人,快比得上一个男爵领的所有人口,加上辖下的村落与矿场以及外来人员出入,即使与子爵领相比也相差无几。”

铁山领有矿脉,所以从事矿工的人员众多,不过这些人都在远离铁山领的矿山村那里。

铁山领也有农耕不过比起其他贵族领对农耕并不是完全在意,光是铁矿石与铁器交易就让铁山领领主赚的盆满钵满,是周边少有的阔绰存在。

孟庆一行之所以昨天赶了这么远的路都没看到村落的存在也很简单,铁山领南方没有村落存在,矿场在东北,耕地只不过绕着铁山领与矿山村周边开垦了一些,对土地的利用率相当低。

重新带上兜帽,行走在铁山领石条铺就的宽敞街道上的兰雅并不显眼。

刚进入铁山领内就能看到众多往来于街道上的路人,很多都是骑士打扮,腰间背上都携带武器,这些大多数都是外来人员,呆不了多久就会离开。

道路两旁的建筑,大多数样式都和别的领地不一样,正门口就是火热朝天的锻造台与冒着黑烟的锻造炉。

除了铁山领领主手里的那批锻造师外,在铁山领从事锻造行业的人也很多,有些是外来者,有些是本地人,有铁山矿充裕的矿石做后盾,靠山吃山这一点非常贴切。

当当当的锻造锤敲打声不绝于耳,却不让人听着烦躁,那些锻造锤捶打的声音很有规律,聆听久了甚至觉得像是在演奏。

初春的气温还是比较冷的,但呆在锻造炉旁的人多是光着膀子浑身油汗。

拉着风箱的学徒一边努力拉风箱一边偷瞧捶打中的铁匠,有些是家庭作业,有些则是小工坊营生,少有见到十人以上的规模。

锻造是一门艺术,这是矮人锻造师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锻造一术流落到人类手里后就和艺术的关系不大了,这一行业很苦很累,没点力气真的能累趴下,每天几百几千磅的矿石铁料搬运就是一般人比不了的,当然能坚持下去的,都会有一身健壮的体格。

“晨星呢,他在哪呢?”

走出一条街了还没发现孟庆,伊迪丝好奇的四处看去,周围都很陌生,没有人带着她自己是很难有勇气在满是人类的地盘走动的。

“担心他做什么,他肯定能进来,这样的围墙还是挡不住他的,连男爵城堡结实的石条围墙都拦不住他。”

兰雅撇了撇嘴,拉着伊迪丝就是继续往前走,她相信孟庆会跟上来找到她们的。

“打听清楚了,铁山领的领主去矿山村了,不在领地里。”

不多久后,孟庆成功在距离南门不远的饭馆找到兰雅两人,有望星瞳在建筑的遮挡就是个玩笑,他在这之前已经花费时间打听清楚了一些消息才过来。

“恩恩,晨星你也来吃,这里的铁板烤肉滋味很不错哟。”

已经被美食吸引的伊迪丝头也不抬,铁山领的食物都相当有意思,和别的领地大不相同,铁板烤肉就是一大特色,同时还有铁板烤鱼、铁板烤饼这些易携带能保存的熟食,食物也是铁山领吸引外来者的原因之一。

“行,那就坐下来吃点吧。”

第一次在人类地盘上吃饭,孟庆多少也有些紧张,带着兜帽的他观察周边,这处街边小饭馆声音还行,不过食客没有骑士这一阶层,都是平民。

“果然,唯美人与美食不可辜负。”

尝了几口铁板烤肉,孟庆满意的咽下嘴里的肉片,道出一句经典。

兰雅的眼睛一亮,欲言又止还是没问出来这句话是谁说的,孟庆已经多次说出兰雅第一次听到的经典话语。

火炉上的铁板,刷上动物油脂,油脂溶化后放上切成薄片的肉片,几个呼吸后肉片就变色,然后撒上盐巴翻一个面,再等一下撒上调料就可以夹起来吃了。

这是平民非常喜欢的食物,属于模仿贵族的一种,至于贵族一般都是煎的汁水四溢的肉排,很少吃这种平民食物。

肉片是按片算钱的,十片二十个铜板,价值高低要看对谁而言,十片足以让一个成年人差不多吃饱,如果觉得吃肉不好还有薄饼、鱼片可以烤,价格也都差不多。

三个人吃到饱,也不过吃了一枚银币,饶是如此对普通平民而言也算一次不经常能有的消费。

第145章 萍聚(第一更)

“走吧,吃饱了去找找合适的锻造工坊,把我想要的工具加工出来,这里既然找到了以后可以常来。”

起身孟庆做出下一步的安排,兰雅也伸了个懒腰站起,眼睛眨了眨看向孟庆:“吃完了,付钱吧。”

“咦?你没带钱?”

孟庆也眨了眨眼。

“我当初身上只有一件单衣,哪来的钱?”

兰雅说起过往没有一点不好意思。

“唔,那我付钱,没问题。”

在人类世界游走,钱是万万不能少的东西,好在孟庆身上还有点积蓄能用。

在孟庆起身去柜台付钱时,兰雅嘴角翘起露出狡黠的笑容,拉着伊迪丝就往外面走。

“付账,多少钱?那一桌。”

“客人,您的同伴取肉的时候已经付过了,我们店都是拿多少付多少,吃完可以随时走。”

店家的话让孟庆傻眼了,回头再看,店里已经看不到兰雅的身影了,对方早就拉着伊迪丝走出店门了。

“好玩么?”

跟上两人,孟庆板着个脸,又被耍了,刚刚店里其他食客的笑声他可听到了,很尴尬。

“好玩。”

兰雅嘴角翘起,有些得意,伊迪丝也是捂嘴强忍着笑,她和兰雅点餐的时候就已经付钱了,没想到兰雅在吃完的时候还耍了孟庆一次。

“开心就好。”

孟庆也笑了,生气只不过是装出来的,自打进入铁山领,他发现兰雅脸上的笑容就是变多了,在联合营地那里的时候经常一整天都看不到笑容。

“看来人类还是合群的,她,迟早还是会走的。”

内心孟庆叹息了一声,族群生活的种族比如人类与哥布林,都渴望与更多的族人生活在一起,兰雅嘴上不说,心里估计还是这么想的。

“别管以后将,如何结束,至少我们曾经拥有过~

不必费心的,彼此约束,更不需要言语的承诺~

只要我们,曾经拥有过,对你我来讲已经足够~

人的一生有,许多回忆,只愿你的追忆有个我。”

在孟庆开始用前世母语哼歌的时候,嬉笑的兰雅两人表情都是逐渐平静了下来。

虽然听不懂孟庆到底在哼唱什么,但有一句话说的很对,音乐是没有国界的,哪怕是在异界,朗朗上口的歌,依旧有它的魅力。

“哇哦,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在孟庆哼唱完,伊迪丝忍不住拍手称快。

兰雅表情复杂,她虽然没能听懂孟庆在唱什么,但是能够听出这是一首和离别有关带着祝福的歌曲,抬头望着前方人来人往的街道,兰雅视线逐渐变得模糊。

花了两个小时,孟庆三人大致逛完了街道周边的大小锻造工坊。

领主名下的锻造工坊无疑是最大人员最多的,光是骑士级别的锻造师就有七八位,这种级别的人物怎么也不可能接农具的打造。

名字就是铁山工坊如此简单称谓的锻造工坊,除了各类武器护甲外,确实有诸多耕作收割的农具,诸如锄头、铁锹、搂耙、镰刀等等。

孟庆想要见到的犁头也有,但看完了那些犁头外形,怎么也不能让孟庆满意。

无他,犁头都是为耕牛等牲畜准备的那种大型犁,有铁犁头有木犁锁还有铁链吊杆,一套加起来一个人扛起来都相当勉强,更别提哥布林的体型,怎么是一个傻大粗可以形容。

在孟庆询问是否有适合单人犁地的犁头时,得到了善意的笑声回应。

“客人,你可能没下过田吧,一个人,再能犁地,怎么比得上牛马牲口。

你看我们的犁头,又大又长。

一头牛两个人,一天犁三五亩地很轻松。

单人犁头,怕不是一天都犁不了半亩地,还累的要死,谁会造那样的东西呢?”

“可是我觉得,两个人犁地,不是可以省出来一头牛么,牛少地多,这样春天不就能开垦出来更多的荒地么?”

孟庆眼睛眯起,他当然下过田,踢开牛自己下手犁十亩地这种事情都干过。

“什么时候地愁过不够种,光是能犁出来的都种不完。”

那些平民铁匠笑呵呵的与孟庆对话着,他们把孟庆当成初出家门的小年轻。

“四海无闲田才行啊。”

孟庆笑了笑摇头离去,看样子这里的人是不会给他打造更适合哥布林的犁头了,他已经打定主意,找一个私人作坊自己做,估计还能省不少银币。

“你的梦想是四海无闲田么?”

兰雅跟在孟庆身后,眼睛很亮。

“四海无闲田又如何,如果农夫还是会饿死的话,再多的田,也只会饿死更多的人。”

孟庆走在前面头也不回。

“好可怜。”

对此伊迪丝表示心痛,田地多得要命还会饿死,怎么是一个凄惨能形容。

“那怎样才不会饿死呢?”

兰雅停在原地想了想,快步又追上孟庆的步伐。

“很简单啊,开荒减税,包产到户,要让他们知道种地是为自己种而不是给领主给贵族种,自然动力就会被激发出来,睡在田间地头都没问题。”

“可是,开荒这种事情,一直都在做啊,减租是不可能减租的,粮税是最重要的赋税,不收粮税怎么维持这个国家的秩序呢?”

“与民争利实为不智,农夫穷的穿不上裤子了,贵族的钱都生锈在仓库里,怎么能让财富进行流通,财富不进行流通,繁荣从哪里来?”

孟庆凭借上辈子的经验把兰雅怼的无话可说。

这方面她可说不过孟庆,毕竟曾经孟庆所在时空,千百年的封建社会,上层都在剥削最底层的农户,但事实证明这是错误的方向,而后面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后才焕发出真正的生机。

“就这里吧。”

停在一处偏僻的巷道中,望见巷道一侧院中锻造炉冒出的黑烟,孟庆点了点头,只要有锻造炉,他就能让人造出来想要的犁头。

“我还是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跟着孟庆进入了这处少有人造访的偏僻锻造坊院中,兰雅还在思考孟庆之前的话。

第146章 技艺精湛的老铁匠(第二更)

“这样给你形容吧。

我欠你十枚银币,跟贩子走南闯北攒够了钱把钱还给了你。

你拿着钱去买了十银币的肉。

肉贩拿十银币还了养猪户的十银币欠款。

养猪户还了贩子的十银币猪仔钱。

贩子最后又把十银币给帮工发了报酬。

来来回回,十银币还是十银币,但它创造的价值远远不止十银币,对不对?

财富一旦进行流通,它的价值就远超它本身的价值,额外附加的那些价值才是最重要的。

比如铁山领,现有三千居民,每人每三个月平均消费一银币,领主能从中收取到半成的交易税,这就是十五金币。

如果他想办法把这十五金币让居民赚去,长此以往,领主每三个月可以收取到的交易税就是二十、三十金币。

但现在呢,领主们更多的是把银币金币藏在自家宝库里终年不见天日,想方设法的从平民手里刮取更多的利益。

长期以往,平民手里的钱越来越少,可支配的财富越来越少,税收也越来越少。

为了能得到更多的税收,领主必然会加税,最终爆发不可挽回的灾难,或天灾人祸、或起义或战争。

更严重的情况下,王朝更替,不过一念之间。

这你懂了么?”

孟庆花了几分钟给兰雅讲了一个很长的故事。

听完故事的兰雅浑身都是冷汗,她不觉得孟庆在骇人听闻,这简直就是微缩版的王朝衰亡史,部分情节她可是真的听说过的。

“民富国强,国泰民安,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学着点吧。”

说到最后,孟庆瞥了一眼痴痴呆立在原地的兰雅,笑了笑内心相当满意。

“晨星你说的好有道理呢。”

伊迪丝连忙跟上孟庆,跟在后面满脸敬仰。

“那是,你晨星哥哥可是要成为王的男人。”

“王的男人?”

“是成为王的男人。”

“这不是一个意思么?”

“去去去,小孩子一边玩去。”

“嗤,你也不是没成年么。”

笑谈过后,该做的正事还得做。

这家锻造坊生意相当冷,以至于孟庆在外院都没能喊到一个人,不得已他只能推开内院的院门,才发现正在锻造台前努力敲打的铁匠,敲打声很响亮,让对方没能听到外面的呼喊。

“你们是什么人?”

铁匠沉浸在锻造面前的武器之中,拉风箱的青年注意到了孟庆的出现,扯着嗓子喊道。

“客人。”

孟庆的注意力落在锻造台上的武器时眼睛一亮,此刻眼下这名铁匠锻造的武器居然不是普通的刀剑长枪,而是一把铁胎弓的铁胎。

只有技艺相当精湛的铁匠才有把握打造弓类武器,那比刀剑长枪费事的多,稍有不慎打造就会失败,几天的辛苦白费只能重头再来。

铁匠抽空看了眼孟庆三人,对着他点点头便是不再理会,孟庆也没生气,饶有兴致的站在一旁,见证铁胎弓的成型。

“不打了?有几个地方的纹理还没敲正确呢。”

在铁匠放下锻造锤,脱下手套擦拭着额头豆大的汗珠时,孟庆忍不住提醒对方,望星瞳在身,孟庆可以轻松看到铁胎的内部纹理。

“他给的价,只配用这样的弓。”

谁曾想铁匠并没在意,反而深深的看了一眼孟庆,回复孟庆没想到的话。

“好吧,需要歇息一会么,我这里有些东西想打造,数量不多,价格肯定包你满意。”

孟庆耸耸肩,对方居然知道铁胎弓没锻造完成,这让孟庆不由得刮目相看。

他的望星瞳是天赋,对方不过是普通的人类,连骑士都不是,但也能凭借经验判断出铁胎弓的内部纹理。

“说说看吧,你要什么东西,能看出这把弓的不对,你也算是内行人,能打造的我肯定会帮你打造。”

接过学徒递来的茶水,铁匠咕咚咕咚灌了大半杯,放下杯子后表情惬意,疲惫与燥热也缓解了许多。

“我画出来你看看吧。”

孟庆上前几步,目光扫视锻造台,而后拿起一把尖利的锥子,一旁的学徒想要制止孟庆但被铁匠拦住了,赤着上身显露出精壮身躯的铁匠看起来年龄不小了,但体魄能让九成九年轻人惭愧。

在铁板上画出来适合双人耕地的犁具,孟庆放下锥子,一旁旁观的铁匠细细看完,望着孟庆的表情变得极其危险:“这么小的犁具,你是给谁用的?童工?”

“这你也需要知道么?”

孟庆平静的注视对方。

“当然,我老巴克手里从不打造奴隶用的器械,如果是给童工用的,尽早离开别让我发怒。”

“我要说不是童工你信么?”

“我信。”

注视孟庆良久,老巴克点点头,与孟庆对视的他内心惊异,这样的眼睛,他真的极少见到,仅是从兜帽口罩显露出的眼睛中,他都能看出来对方的不凡。

“不是给奴隶用的,这样的回答可以吧。”

“可以,这样的犁具构造与正常大小不同,所以价格也会相对低一些,材料方面用熟铁即可吧,不用特殊材料,五银币一套,你要多少?”

“熟铁就行,二十套吧,多久可以打造出来?”

考虑了巨狼的负重以及之后可能还要携带的物资,孟庆给出一个数字,如果加上那一千磅可能已经被人带来的硝石,七只巨狼想带走这么多东西,怕只能用特殊的办法了。

“后天上午可以交货,如果愿意打造的话,先交二十银币材料费。”

“希望你可以遵守承诺,我到时候想要看到二十套这样的犁具。”

取出为数不多的银币孟庆付了帐,尾款现在他还不够,不过他随身还携带了不少魔药与宝石,找地方出售掉一些还是付得起尾款的。

全程沉默的兰雅,一直充当背景一样的存在,但她骑士的气息无法掩盖,即使如此也没让老铁匠皱眉,骑士在铁山镇并不稀罕,经常能够见到。

“我们现在要做什么?在这里等到后天上午么?”

在三人走出锻造坊的时候,伊迪丝征询孟庆的意见,外面还有三名哥布林等着呢,要不要知会他们一声?

“先找一个临时住所,找好后你们可以休息一下或随便逛逛,我买些食物出镇带给艾草他们,顺便安排一下时间,距离天黑还有很久,或许我们可以好好逛一逛这里,买点喜欢的东西。”

“好耶。”

伊迪丝对卖东西完全没有抵抗力,闻言欢呼起来,兰雅也嘴角翘起露出微笑,虽然没有什么渴望的,但多逛一逛热闹的铁山领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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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粗大事了!(第三更)

铁山领的热闹,是其他男爵领难以匹敌的,光是往来于街道上的骑士出现频率就能看出一二。

几条街看过去,孟庆见到不下于五名骑士,在领地里骑士都不得骑乘,饶是如此那些龙行虎步的骑士也让平民只敢远观不敢上前打扰。

铁山领已经有孟庆记忆中地球上乡村小镇的风格,临街的多是商户,除了锻造工坊外还有诸多店铺如美食摊、铁器店、珍宝行等。

孟庆甚至见到了与银行功能颇为相似,提供货币兑换、财货典当的地方。

最让孟庆感觉有趣的是,铁山领居然有青楼类型的地方,而且就在领地最繁华的十字路口,出入往来的多是男人,而传闻中吆喝招揽客人的风尘女倒是一个没见到。

“呸。”

发现孟庆目光一直没从那处外观漆成红色的建筑上移开,一旁的兰雅啐了一口,见红楼她就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风尘女与浪荡子最多的红楼。

“见识见识,果然非同凡响。”

见识了异界的青楼,孟庆表情还算淡定,这种地方算是比较文雅的了,客人即使急的恨不能生吞活剥那些衣衫单薄的风尘女,也会附庸风雅做一下姿态,倒不是市井间真正的皮肉交易。

“咦~”

看了半天才发现不对的伊迪丝,满脸都是嫌恶的扭过头,纯净的心都被影响到了。

“这里不错,清净,不知道价格怎么样。”

逛了一圈三人来到了进入领地的南门附近,在一条种有长青松的干净巷道中发现了住宿的地方,不仅如此这里还提供三餐与酒品,就像是异世界的酒店。

询问了一下价格孟庆还算可以接受,三人两间房,住到后天早上不过一个银币多点,还有免费的早餐可以吃。

店家的态度也很和气,并没有因为兰雅是骑士而显得多惶恐,看来是见过风浪的。

“我先走了,中午回来,晚上再聚没问题吧?”

“没问题。”

兰雅语气平静,伊迪丝对着孟庆做鬼脸,孟庆微微一笑,信步走出了租住的旅馆。

安排妥当艾草三名哥布林,孟庆原本打算绕着铁山领外围转一圈,不曾想转到领地北门附近,发现了这里人头攒动,冒险靠近才知道,铁山领的领主,巡视铁山矿几日后回来了。

“连战马都这么有灵气,真是位人物啊。”

敏锐的发现骑在战马身上,那名散发着强烈威压的男人身下的那匹马也非同寻常,孟庆不由得咂舌。

这样的马,等闲十几个壮汉,踢死都跟玩一样,根本没办法近身,再加上背上的骑士,这样的战斗力,远不是当初步行进入丛林的那名中阶骑士可以媲美的。

“中阶中位么?这样的实力,怕不是已经可以突破骑士与贵族的界限成为真正的贵族了吧,人类的天赋还真是让人羡慕呢。”

围观了铁山领领主带着大队随从进入领地的一幕,孟庆感慨良多,还顺手从一名防备松懈围观的肥胖男人衣兜里摸走一个钱袋。

在孟庆离开好大一会后,丢了钱袋男人杀猪般的叫喊声才响起:“我的钱袋呢?”

“顺手牵羊啊,果然来钱快。”

笑纳了那名大意富户的几十枚银币,再次混入铁山领的孟庆嘴角翘起笑的很开心。

对方身上的脂粉味太重了,让孟庆远远的就嗅到,怕不是才从红楼里出来不一会,这样的肥羊不顺手牵羊孟庆过意不去。

至于丢人,拜托,孟庆不觉得他丢人,谁让他现在不是人类呢。

“对了,看看有没有真正的渔网卖,很快就要开拓大河流域的领域了,绿蚕丝的网弹性随好适合狩猎,捕鱼还是有点欠缺,弹性太好鱼儿都溜走了。”

闲逛的孟庆忽然想到一点,记起之前路过的地方好像有卖渔具的,便是绕道找寻。

铁山领附近有一条还算宽大的河流,下游甚至有一个湖就在铁山矿附近,鱼类资源相当丰富,铁山领里店家售卖的烤鱼也由此而来。

想找寻坚韧渔网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大河可不是普通河流,鱼人与鳄鱼这两种存在都相当厉害,没点结实的渔网下了河,怕不是被几下就折腾烂了。

铁山领卖渔具的不多,卖渔网的就更不多了,渔网需要的材料很少见,麻线虽然可行但沾了水很快麻绳就会烂掉,只有少数几种植物的纤维制成的纤细绳索才适合充当渔网。

找了几家孟庆得到消息,珍宝阁有相当不错的渔网售卖,那种人多眼杂的地方孟庆本来不打算去的,不料绕到珍宝阁附近,看到的一幕让他不得不站出来。

“兰雅!!!你怎么在这里!”

时间推移到十分钟之前,当兰雅带着伊迪丝游逛到珍宝阁附近时,好巧不巧的遇到了野蔷薇领的骑士之一。

虽然兰雅有所遮挡,但光是体型身高与发色对方都能轻而易举的把兰雅认出来,她的气质暴露了她的身份,女骑士虽多,像兰雅这般的不多。

怀特惊呆了,手里之前还珍视的东西都摔落在地上,木盒被摔开,魔药散落一地,路人见此情况惊叹几声,围观的人便出现了。

顾不上心疼那份价值不菲的魔药,怀特上前就是要扯开兰雅刚刚掀起来的兜帽,却被兰雅扯下腰间的骑士剑,用剑鞘挡住了。

“没错,这是你的剑,我认得!”

怀特的目光落在骑士剑的剑鞘上满脸都是震惊与欣喜。

他暗恋兰雅不知有多久了,因为实力一直都没有精进所以也没勇气在兰雅面前提及,后面萨克骑士来到野蔷薇领,这样的人物更是怀特无法招惹的。

即使大家都认为兰雅死在了大和丛林里,怀特依旧没有忘记兰雅,不愿相信对方真的死了。

“喂,大叔,你认错人了。”

伊迪丝见兰雅背着身,身体颤抖着,忍不住掀起兜帽给兰雅助威。

“你是,你是那名丢失的半精灵?”

怀特眼尖,一眼就认出伊迪丝的身份,当初山茶子爵带着伊迪丝从荆棘领来,虽然伊迪丝没有露面几次,但怀特还是见过伊迪丝模样的,当时也因伊迪丝只有一只尖耳而惊奇。

“哪呢?半精灵在哪呢?”

“别挡着我,让我见识见识半精灵!”

“什么也看不到啊。”

“真的有半精灵么?我要去看看。”

怀特一嗓子把周围的大半人都给喊来了,围观的人群眨眼间往这边开始聚拢,再过几分钟,怕是挤都挤不出去了。

第148章 无双,给我开!(第一更)

“没错,我还活着,说完了么?说完了我该走了。”

本来打算否定的兰雅,沉默良久后启声回应身后的怀特,连头都没有转回。

她心中的悲痛大过故人相见的喜悦,心情相当复杂。

伊迪丝已经被周围饿狼一样的目光吓得躲在兰雅怀里不敢抬头。

她万万没想到,已经能和哥布林打成一团的她,会被这么‘隆重’的接受人类的围观,至此后悔也为时已晚。

“你,到底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不回来,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那名被子爵大人带来的半精灵,为什么会跟着你?”

怀特难以置信的望着兰雅的背影,他印象中的兰雅可不是现在的模样,对方完美,完美的符合怀特所有的审美。

“我,有必要回答你的问题么?你是我的什么人?”

兰雅的声音已经变得平静,她想通了,不打算多逗留了。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再晚就走不掉了。

“我是怀特啊,你怎么可以忘了我!!!”

怀特只觉心都要碎了,没有比兰雅的话更能伤心的了,他感觉自己的那颗心,砰的一声裂开了七八条缝。

“我得走了。”

眼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快要堵住了所有位置,兰雅拉上伊迪丝的手疾步欲走。

“别走,给我说个明白!”

从未有过的胆气充斥怀特心头,兰雅越是退缩,怀特的底气越大。

他虽然不知道兰雅遭遇了什么,但知道他似乎可以在这个时候,占据比兰雅要高的位置。

快步上前从防备不当的兰雅手里拽出来落后一步的伊迪丝,怀特用复杂的目光望着终于转过身的兰雅。

兰雅依旧和他记忆中的面容一样,但相比曾经显得疲惫、无助许多,尤其是在看到兰雅用祈求的目光望着他的时候,他落在伊迪丝脖颈上的大手更是紧了紧。

兰雅转过身,片刻再回望背后,被这么一耽搁,眼看人群就要合拢,她如果现在就走可能还能走掉。

看到被怀特擒住的伊迪丝双眼中的无助,犹豫的想法只不过在脑海里已经出现就被改变。

她坚定了唯一的想法,闭上眼睛再睁开,整个人的气质都改变了,‘呛’的一声将骑士剑迅速拔出,直指怀特。

“放开她,否则,死!”

重新散发出让怀特熟悉气势的兰雅,逼迫的怀特连退好几步,手里擒住的伊迪丝也是不由自主的放开了。

趁此机会伊迪丝快步跑到兰雅身后躲起来,双眼环顾四周,都是陌生的、眼睛中带着赤裸欲望的可怕人类,她想要见到的孟庆却不见踪迹。

对峙进行中,围观的人群则是越来越多,更是有机灵的人上到旁边店铺的二楼,探出头居高临下的围观这一突发情况,放眼望去,四周两排店铺上都是乌压压的人头。

“别怕,有我在。”

左手轻抚伊迪丝还在颤抖的身体,兰雅心中稍稍放松了一下,但环顾四周之后,她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

周围已经被堵死了,人群怕不是有四五层之多,更不乏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骑士,她只要敢将剑锋对着人群,那些骑士肯定不会坐视不理,一对多,她兰雅再能打也不是对手。

“呜呜呜,晨星哥哥,晨星哥哥你在哪,伊迪丝好害怕啊,快来救我~”

伊迪丝并没有因为兰雅的安慰而放松,她依旧颤抖个不停,呜咽着低语。

兰雅叹了口气,恐怕在此刻的伊迪丝心中,只有晨星算是唯一信任的存在吧。

“请让让,谢谢。

请让让,谢谢。”

转过身低头,牵着伊迪丝的手不停的恳求围观的人群。

但绕了半圈,肯让出位置给兰雅的寥寥无几,围观的人或许大多数都只是平民,但在数量上去后,也敢用戏谑的目光望着平日高大威严到不可侵凌的女骑士。

“请让让,谢谢。”

兰雅唯有不停的重复这句话,除了这么做,她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在前路被阻次数多的数不清之后,孟庆曾经说过的一段话不由自主的出现在兰雅脑海中:平民是麻木的,落单的时候弱小的不如一只羊,羊急了还会顶人呢,但麻木的人只会伸长脖子等待死亡降临。

但在有时候,麻木的人也会变成择人而噬的猛兽,尤其是觉得自己站在道德制高点、周围还有许多同样支持者的时候。”

兰雅还记得那时候自己的回答:“羊就是羊,永远不会变成狼的。”

孟庆的回复是这样的:“你觉得平民会有一天把你这个骑士围成一团,甚至喊打喊杀么。”

“绝无可能。”

兰雅的回复很坚定。

现在呢?

兰雅嘴角抿着,晶莹的泪水沿着面庞滑落,一直认为和绵羊一样温顺的平民,此刻变成了比饿狼还要可怕的猛兽。

被围在中央的她,空有一身斗气,却不知道该怎么做,也无法将剑锋指向同族。

“你变了,变得我都快认不出来了,你能往哪走呢?

走出鲜花王国?

躲到深山老林里去?

回来吧,不管发生了什么,回去给男爵大人认个错,还有挽救的余地,不是么?”

勉强打起勇气后,怀特望着不停受阻的兰雅,嘴角的微笑却是越来越明显。

能看到兰雅如此落魄的一面,他内心有一种病态的快感。

“晨星哥哥来了!”

就在兰雅想要开口说些什么的时候,伊迪丝忽然惊喜的抬起头,忽略了那些围得严严实实的人群,踮起脚尖想要看到人群后的孟庆。

兰雅也放弃恳求那些从麻木到变态的围观人群,她眺望伊迪丝眺望的方向。

在兰雅视线中,人群外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有一名全身都裹在兜帽里,面容看不真切的身影从远处走来。

他的气势并不高,但前进的步伐很坚定。

和周围准备来看热闹的路人完全不同,他越走越快,越走越快,到后面更是变成了奔跑。

即使面前是重重叠叠的人群,速度也似乎没有丝毫减缓的意思。

“嗷呜~”

远在铁山镇外,被艾草精心梳理毛发的灰星,不知感受到了什么忽然起身长啸起来。

继而六只巨狼都是不顾一切的向着铁山镇的方向大步奔跑,任凭艾草喊破嗓子也没能喊住哪怕一只巨狼。

“给我开!”

当能量波动强烈到人群不得不转过身时,看到的就是裹挟着刺眼绿光的孟庆,势不可挡冲锋的一幕。

第149章 巨狼入侵(第二更)

持着刚顺过来的一根铁棍,孟庆完全没有任何顾忌。

木系能量护身的他,带着冲锋的加速度毅然决然的冲入人群,立刻就撞破三层人群,让六七人连惨叫都没发出就被铁棍蛮横的打向两旁。

像是被夏风压倒的麦浪,短短两个呼吸间,孟庆就是冲破了挡在兰雅面前层层叠叠的人群,

见兰雅与伊迪丝都是张大嘴巴满脸震惊,背后背景是横七竖地人类的孟庆,抬手掷出手里的铁棍掷向已经反应过来、斗气逸散全身准备靠近的一名骑士,声嘶力竭的道:“快跑!”

以一敌百是不可能的,全是平民都孟庆都要掂量掂量,更何况人群里最少得有三五名骑士,等人群反应过来,他除非能上天不然再无回天之力。

兰雅再无犹豫,右臂夹住伊迪丝拔腿跟在孟庆身后,孟庆则大发雄威,双持两个倒霉鬼的脚腕,风车一样转动前进。

如此吓人的一幕,反应过来的平民即使满腔怒火也没几个胆敢靠近,即使是骑士都为之咂舌,追击的速度也慢了几拍。

片刻冲出人群,孟庆回身将不知道挂没挂的倒霉鬼掷向后方已经排成一排准备追击的行人,砸的人群鬼哭狼嚎同时头也不回的跟上兰雅不忘护住兰雅的后背。

两旁的建筑上已经有人在弯弓搭箭了,孟庆短短片刻时间怕不是弄出二三十人的伤亡,有点实力的人都不会坐视不理。

听到孟庆的闷哼声兰雅紧急中回过头,发现孟庆背上插着长长的箭杆差点没摔倒在地,还是孟庆拉着她的衣领才扶住她。

“笨女人跑快点,往这边,灰星来接我了。”

恼火的孟庆一巴掌拍在兰雅臀上。

顾不得羞愤兰雅转过头继续奔跑,后方二三十米处则是箭头一样蜂拥的人群,各种喊打喊杀呵斥站住的声音不绝于耳。

孟庆理会才怪,还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扯过路旁的东西丢在街道中央阻拦追兵。

沉默不语的伊迪丝忽然感觉脸上有凉意,她艰难的抬起头看向天空。

“下雨了么?”

雨是没下,兰雅哭了,哭的跟个泪人一样,眼泪怎么也止不住。

她用尽全身力气奔跑,远离身后的人群,内心也在远离人类的世界。

哪怕她不管怎么样都无法改变自己是人类的事实。

铁山领南门,四名守卫因为没有出入的行人正坐在板凳上偷懒。

初春的时节还是不怎么暖和的,一人进屋去倒了一杯茶,走出屋子时就发现三名同伴都是浑身僵硬的站在原地动也不动,像是三根木桩子一样。

“怎么……”

还没说完话,他就感觉自己被一股恶风扑倒在地,万幸的是扑击的存在没有理会他,扑倒便是就此远去。

狼狈的爬起来,守卫满是惊惧的望向身后。

六只逐渐远去的巨狼威风凛凛的就那么直接冲过他们的防线进入到了铁山领内,只不过在门后的街道上露个头就是带来了接连不断的惊呼求救声。

“当当当~~~”

急促的钟声,由南门处响彻,瞬息间传遍半个领地。

刚抵达领地中央领主府的铁山领领主眉头皱起,这个时候会有外敌入侵的钟声响起?

要知道他刚回来啊,哪来的不张眼家伙敢在这个时候入侵铁山领?

或者哪边的守卫吃了豹子胆准备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不好了不好了,领主大人,有蛮子骑士在领地里大开杀戒,怕不是已经杀了三四十号人了,现在正在往南门方向逃窜,他还有两个同伴,在之前被围了起来好像有一个女骑士与一个半精灵。”

奔跑到脚步踉跄的士兵,连滚带爬的进入到领主府,顾不得通报就是闯入,带来了耸人听闻的消息。

“好胆!”

铁山怒不可遏,骑士也要遵守骑士的法则,即使要处置平民也不能当街杀人,否则必然要承受杀人必须承受的刑罚。

不知哪里冒出来的蛮子骑士居然敢杀几十号人,这样的凶人不管是谁都得上绞刑架。

一个口哨唤来心爱的战马红云,铁山跨上没有缰绳马鞍蹬具的战马,无需催促战马骤然发力,带着铁山犹如一道红线一般疾驰远去,留下一群追在后面眨眼间连马屁股都看不到的随从与士兵。

“我的妈呀!狼!”

“狼来了!快跑啊!”

“别吃我,我的肉是臭的!”

“别丢下我呀孩子他爸!”

众生百态,在六只巨狼横行街道的时候就此显露无疑,之前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在巨狼出现时像是受惊的游鱼一般,眨眼间全部散开让出道路。

六只威风凛凛、体型庞大到仅是外形就足以把人吓趴下的巨狼得以在空荡荡的街道上前进,在闯入到铁山领几分钟后,六只巨狼终于和狼狈逃窜的孟庆汇合。

而孟庆身后,只有少数才追击的平民,剩余的七八人都是骑士!

两名修习风属性斗气的骑士追的最近,万幸只是初阶初位、中位实力,如果是初阶高位实力,此刻孟庆早被拦下了。

饶是如此孟庆也不得不在逃跑的时候不断回头,紧急调动街旁树木变形阻敌,不然根本来不到这里和巨狼汇合。

“快上狼背!”

招呼一声孟庆离的老远就是跃起,奔行过来的巨狼灰星懂人性的减速转身,成功的接住了孟庆。

兰雅稍微慢了一点,但还是在骑士追击上之前伏到狼背上面,六只巨狼在片刻后甩掉追兵,沿着路旁满是惊恐颤抖行人的道路就此远去。

当六只巨狼或载着或护卫着孟庆一行三人来到铁山领南门时,孟庆终于放松了,门口虽然有四名士兵还在,但看双腿颤巍巍,长枪都拿不稳的样子,威胁力近似于无。

“嗷呜~”

孟庆只是拍了一下灰星的脊背,灰星就是懂事的提前嚎了一嗓子。

接二连三的狼嚎声也纷纷响起,只见挡在南门前已经关上门的四名士兵,三人屁滚尿流的让开,一人眼睛一翻就此晕了过去。

第150章 追兵强横(第三更)

“从围墙跳过去!”

南门太高太厚,不过也有别的办法。

孟庆对巨狼的跳跃能力很放心,两米多高的围墙能挡住人类,但挡不住巨狼。

不要小看狼的跳跃力,等闲不如人类大腿高的狼都能跳到人头高的马背上,巨狼的体型这么大又不是普通狼,跳跃力相当不凡。

六只巨狼先后跳过围墙,载着兰雅的巨狼落地时腰脊快要弓到地上了,悲鸣一声就有别的巨狼靠近让兰雅得以换骑。

那只腰脊受伤的巨狼艰难的跟上同伴,孟庆回望一眼松了一口气,虽然受了伤但还有得救,只要远离铁山领,他积攒的月光之力还能救回来巨狼。

远离了铁山领约七八百米,孟庆彻底放松下来。

就在他下了灰星的背,用月光之力救治完受伤的巨狼时,灰星忽然对着远处的铁山领南门长啸起来。

孟庆内心一惊,抬头就见惊人的一幕,他没敢让巨狼硬碰的铁山领南门,突兀的被蛮横撞开,一朵红色的云从中飘出来,以超越巨狼的速度直奔己方所在位置。

“快跑!”

瞬息间看清楚肉眼难以看清的那朵‘红云’,孟庆心惊胆颤,怎么忘记这茬了,铁山领的领主可是回来了,还有一匹雄壮的健马,二者合一,是孟庆无法硬憾的存在。

逃虽然逃了,但没逃出多远,那朵‘红云’就追上来了。

电光石火间,落在最后的巨狼就是被突兀的挑起到空中,一瞬间刺出三枪的铁山领领主,持枪最后竖挑过去,将身上带着六个窟窿嘴角溢血眼睛满是无助的巨狼砸向最前方的孟庆。

“砰!”

巨狼被砸落在孟庆前的地面上,溅起大片灰尘。

灰星停下来了,孟庆也没有制止,灰星不停,他也会让灰星停下来。

相伴了一个冬天的那只巨狼已经被刺穿皮肉内脏,眼看是活不成了。

孟庆下了狼背,冷漠的注视着高坐在马背上,单手持枪威风凛凛立在十几米外的那人,继而快步跑向落地的巨狼身边,努力用月光之力挽救对方。

铁山也不着急,他饶有兴致的持着枪,绕着五只巨狼围成的圈子。

眼前这样的队伍他还是第一次见,人、狼、半精灵再加上一个到现在都看不出是什么存在的家伙,相当有意思。

铁山身下的那匹雄壮的战马,并不像普通马儿或平民那样惧怕巨狼,而是恶狠狠的用眼睛望着巨狼,不断的喷着响鼻,前蹄刨的土壤翻飞,明显跃跃欲试,想要与巨狼分出高下。

“呼,还好留住了一口气。”

差不多两个月积攒的月光之力都用掉,孟庆松了一口气,那只之前还血肉模糊的巨狼,内伤总算恢复的差不多了,虽然外伤还没能完全治愈,但已经摆脱了死亡的威胁。

“喂,摘下你的帽子,让我看看你是个什么东西。”

铁山回望身后,抬枪指着孟庆,他还想尽快返回领地里看看伤者怎么样了,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也难逃其责,只能最大可能惩治犯错的人,补偿伤者与逝者的亲属。

“摘了又怎么样?”

已经把巨狼看成自家人的孟庆转过身来,血红的眼睛望着铁山,他摘下了兜帽,露出淡绿色的皮肤,那光洁的头顶与尖耳,让铁山一见到就想到一种存在:“哥布林?”

“不对,不像哥布林,倒像是半精灵,有意思,有意思。”

目光落在恶狠狠望着自己的伊迪丝身上,铁山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想说什么?有四分之一矮人血脉人类骑士,杂种么?”

孟庆的下一句话让铁山再也笑不出来了。

铁山用极其复杂的表情望着孟庆,他有矮人血脉的事情从未对外透露过,因为有这份血脉,他在斗气上的造诣相当卓越,更是掌握着普通骑士没有的天赋:矮人一族的锻造术。

在发现了铁山矿之后,铁山就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他也成功的抓住了机会。

不过十几年时间,就将原本不过是偏远边疆的一个伯爵名下的小铁矿矿产,发展成了如今的铁山领规模。

如果不是孟庆说到矮人,铁山真的快要忘记自己还有矮人血脉这件事,他一直都觉得这是自己努力的成果,血脉只不过是推动之一。

“不管你是个什么东西,今天你都走不了了,杀了我领地里的人还想走,这样的人还没出现过!”

抬枪直指孟庆,铁山不打算再和孟庆废话,管他什么东西,他都相信自己手里的骑士枪。

“你们离远点。”

孟庆感受到了强大的威压,刺激的皮肤都为之生疼,他在动手前不忘让兰雅带着伊迪丝离远点,等下对上强大的骑士时,他很可能兼顾不到别的地方。

还有可能误伤。

没错,就是误伤,面前的人类骑士固然强大,但还没让孟庆丧胆,他的秘密武器已经制作出来许久了,看来今日就是向世人宣告存在的机会。

兰雅复杂的望着孟庆,拉着挣扎不停的伊迪丝,带上巨狼前进了几十米才停下,伊迪丝说什么也不愿意从孟庆身边离开,更不愿意看到孟庆与那名强大到不可战胜的人类骑士对战。

“来吧,让我见识见识你的实力。”

即使面前的孟庆是敌人,铁山依旧遵照骑士对战的礼仪,并没有在孟庆转头的时候偷袭,当然,指望他手下留情是不可能的。

生死战,既分高下,也分生死。

“你拿着那么长的一条枪,我赤手空拳,怕不是不合理吧。”

面对着强大的骑士,孟庆还有心情开玩笑,他的话换来铁山的冷笑:“连把趁手的武器都没有,注定你要死在今日。”

“谁生谁死,可还不一定呢,小心大话说多了闪到舌头。”

孟庆不忘顶回去对方的话,再次换来铁山的冷笑。

不过铁山最终还是没有上马作战,骑士冲锋的时候势不可挡,但转向就没那么容易了。

他对自己的心爱伙伴红云虽然有信心,但也不愿让红云受到伤害,即使脚踏地面,他对这一战也有十足的信心。

对峙只持续了短暂的片刻,见孟庆已经做好了准备,铁山不再犹豫疾步上前,骑士枪虚晃,让人无法确定到底打算怎么进攻。

换成没有多少战斗经验的人,提前做好防御依旧会被灵蛇般的枪头捅个透心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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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爆炸的艺术(第一更)

“撒豆成兵。”

即使有秘密武器,孟庆也有在动用秘密武器前和铁山对上几招的把握。

骑士的力量来源从何而来他早就熟络,有侦测能力在,他很清楚对方到底准备如何进攻。

孟庆撒出去的并不是豆子,而是精纯的树精核心。

这种鸽卵大小的木头,被孟庆丢出去后就是变成了一条条择人而噬的毒蛇,旋转着绕开骑士枪直奔骑士正脸。

“雕虫小技!”

斗气稍微喷涌就是震飞了那些后继无力的藤条,对孟庆的进攻手段铁山也是相当摸不着头脑,随后的遭遇更是让他十分烦躁。

孟庆滑溜的像是泥塘里的泥鳅,看似能捉到但总被其躲开,同时他也在时刻不停的承受孟庆各种诡异手段的骚扰。

从地面快速生长起来的野草、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荆棘,喷吐出恶臭气息的魔芋花。

战场相当诡异,没有正常情况下两名骑士武器对撞的火花,有的只是不停进攻的骑士以及不停躲闪的孟庆,外加一大波被孟庆催生出来操纵的植物。

丛林间什么不多就是花草多,这些花草的种子孟庆有很多都一直随身携带着,如今总算派上了用场。

望着被魔芋花喷的满身都是黏糊恶臭液体的骑士,孟庆离的老远猖狂大笑:“有人掉茅坑里了么?需不需要我用木棍把他救出来?”

修习土属性斗气的铁山,速度并不是优势,相反比起普通骑士还要慢一点。

不过脚踩大地的他,防御力与续航战斗能力都相当强,想指望打持久战打垮他无异于痴心妄想。

眼见一直追不上孟庆狡猾的身形,不再顾忌其他,一个呼哨唤来一旁等待良久的伙伴红云,期间还遭遇了各种各样的骚扰,但总归人马合一,铁山骑上了坐骑。

有红云代步铁山的速度陡然变快,只是几下就追上了孟庆。

这下变成孟庆险象环生了,要不是他有侦测能力与望星瞳在,能够提前发现骑士的发力方式与角度,怕不是三两下就会被骑士枪戳个透心凉。

“差不多了。”

孟庆忽然来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躲过健马的一记飞踹,再次躲过锋利的骑士枪。

他不再犹豫,从怀里就取出了早已准备好的事物,同时手中一直攥着的火折子也被打开,片刻后嗤嗤的引线燃烧声就是变得急促。

丢下已经被点燃的炸药包,孟庆头也不回的拔腿就跑。

只留了相当短引线的孟庆,早就料到自己会有用得上炸药包的这一天。

这一招可谓杀敌一千自损五百,还要看反应与脚步够不够快,不够快的话能把自己和敌人一起炸到。

不明所以的铁山只见到孟庆丢下一个冒烟的东西就是拔腿逃窜,没有犹豫驱动坐骑就是飞奔过去。

但下一秒,他后悔也为时已晚。

强烈的爆炸声响彻,一股远超铁山最大爆发的冲击从地面升起,骑在战马上的铁山只感觉身下的战马猛地跳了起来。

在爆炸声与满天烟尘还没散去时,被爆炸的力量掀起离地的战马,摔落到地面后就是无力的瘫软下去。

顾不得追击孟庆,铁山着甲的沉重身躯落地,落在横躺在地上的红云身边,看清红云身上的伤势后,铁山目呲欲裂。

之前神骏健硕的红云,此刻腹部被开了一个拳头大的伤口,伤口处皮开肉绽鲜血淋淋,伤口附近也是有横七竖八的伤痕,仿佛一瞬间被速度极快的床弩射中,又挨了几十刀补刀。

“忍着点伙计。”

发现红云一直努力想要站起来,铁山按住了它的脑袋,右手伸出摊入到红云的伤口里。

红云剧烈的抖动,片刻后铁山从伤口中掏出了一枚还滚热的铁疙瘩,铁疙瘩上面横七竖八的都是尖刺,像是一个小刺猬一样。

异物被取出,红云悲鸣几声,呼吸也逐渐变得平缓,但想要再载上铁山奔驰那简直就是妄想。

腹部是绝大多数生灵防御最薄弱的地方,里面满是血管内脏,挨了这么一下,红云不死已经是万幸了。

愤怒的抬起头,铁山看到的是周身被巨狼围住已经跨上巨狼后背的孟庆。

孟庆也在望着这边,见到铁山忘来,猖狂大笑后,催动巨狼带上同伴就此远去。

远远的飘来一句话:“大恩不言谢,今日之情,我晨星来日必有厚报。”

铁山哪里听不出孟庆这是反话,怒急攻心的铁山差一点就忍不住追了上去,但见巨狼矫健的步伐,低头再看到满是痛苦的红云,最终还是没能迈出脚步,还是先救治红云重要。

“晨星哥哥,刚才那像是霹雳一般的东西是什么?”

已经远离了危险无比的骑士,伊迪丝依然震惊好奇无比。

她当时离得远,没能看清孟庆的动作,只知道孟庆一下子就把强大的骑士连人带马炸伤,让其无力追击己方。

兰雅也是非常震惊的望着孟庆,仿佛第一天见到孟庆一样。

刚刚的动静可不小,到现在那片空地上的烟尘尚未完全散去,就像是是平地惊雷,不同的是雷霆是从地面上爆发出来的。

“秘密武器,说出来就不灵了。”

孟庆语气带着庆幸,没有那份炸药包的话,今天他可真的要危险了,命丧当场也不是没有可能,只能说外面的世界太危险了,还是麻溜的尽早回到丛林里吧。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什么旅社犁具都不要指望了,不过只要人还在就没有什么舍不得的。

最后回望已经快要看不到的铁山领,孟庆内心冷笑:“等着吧,迟早要把你们重视的矿山炸垮,说到做到!”

伊迪丝无奈,不过内心对孟庆依旧是相当崇拜的。

孟庆犹如天神降临般救她与兰雅在危难之间,那一幕已经牢牢铭刻在伊迪丝心中无法抹去。

当时情况那么危险孟庆也愿意站出来,足以证明孟庆真的非常非常重视她伊迪丝。

伊迪丝当然也会发自内心的感激孟庆,在这个时候她真的已经将孟庆认作仅有的亲人。

第152章 来龙去脉(第二来更)

“坏了,艾草她们还没接呢!”

跑出好远后,孟庆忽然喝停巨狼。

兰雅与伊迪丝对望都是满脸尴尬,刚刚情况太紧急,她们只顾得上骑上巨狼逃跑了,真的忘记还有三名哥布林还在铁山领南门附近。

万幸的是有艾草在,另外两名哥布林并没有因为巨狼提前离开的情况而就此慌了神。

艾草虽然心里也慌得要命但没有见到孟庆,还是牢牢按照孟庆之前的吩咐留在原地,留在南门外的一处小树林里。

终于在苦等之后看到巨狼以及伴随巨狼出现的孟庆一行三人,艾草啜泣着靠近,满脸都是难过:“你们去哪了呀,为什么不带上艾草,不要丢下艾草好不好。”

“别哭啦,哭花脸就不好看了,我保证,保证以后带着你的时候,一定不会让你离开的。”

满是失而复得喜悦的孟庆,拍了拍艾草的小脑袋,兰雅也是满脸心疼,这样的艾草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她总有一种看到自己幼年时的感受。

“刚刚轰的一声,天晴的好好地就是炸了雷,我们都吓坏了。”

重新骑上巨狼,名为野的那名哥布林满脸惊疑不定,他猜孟庆他们之前肯定遇到了什么麻烦事,就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嘿,那可是晨星哥哥弄出来的动静。”

虽然身体年龄可能要大孟庆,但现在伊迪丝喊孟庆哥哥已经没有心里压力了,心里年龄她还是太小了,只相当于人类七八岁的样子。

“没错,是我弄的,被这个骑士领的领主发现了,我们不得不逃出来,和他打了一架好不容易摆脱掉,咱们走吧,这里是没办法呆了。”

见艾草三名哥布林都是用敬畏的目光望着自己,孟庆咳嗽了一声解释道,虽然没有讲述更多但已经足够了,知道孟庆居然能‘唤雷’,三名哥布林都是极其崇拜。

……

“天哪,红云这是怎么了?”

铁山领的骑士们姗姗来迟,在战斗结束后才赶到南门外的战场废墟,见到的只有躺在地上的战马红云与坐在一旁地面上满脸悲愤的领主。

一旁的地面上被不知名的力量炸出不小的坑洼,草根地皮被掀起,新鲜的泥土撒的到处都是。

“别说了,快,带红云回去救治。”

不愿在骑士面前露出软弱姿态的铁山站起身来,众人所熟悉的领主大人又出现了,骑士们虽然依旧有很多的话想问,但在个时候唯有咽到肚子里。

“组织一下人员,向领地南方探查,我要知道,那群胆大包天的东西是从哪里出现的。”

孟庆是哥布林的事情,回到领地的铁山并没有告知手下的骑士,毕竟能和他战斗还占据上风,说是哥布林没人会信。

“大人,我们在救助完伤员后发现了一名落单的骑士,他说有重要情报要面见您才会汇报,是和那群人里的女骑士与半精灵有关。”

就在铁山发号施令时,有士兵匆匆进厅汇报消息。

“带来。”

铁山紧皱的眉头骤然舒展开来,有情报就好,他正愁怎么找寻那名哥布林同伴从哪里来呢,半精灵与女骑士这样的不寻常存在,总不可能无中生有,一定有来路。

怀特带着紧张的心情被带上了铁山领领主府的议事厅,一路上的所见让见识不多的怀特惊叹不已。

他连做梦都没敢梦想过自己能有一天拥有这样的领地,他曾经最大的心愿就是成为萨克那样的初阶高位骑士,然后能赢取到兰雅的芳心。

“见过领主大人!”

铁山的身份既是中阶骑士又是一方领主,远不是怀特能比拟的,所以见到铁山时,怀特行的是相当高规格的礼仪。

“免礼,你叫什么名字?”

上下打量了一下怀特,铁山眉头微皱。

面前的怀特在他看来不过是非常平凡的一名骑士,骑士天赋相当差劲,没有奇遇的话,这辈子最多也就初阶中位骑士顶天了,这样的人,他手下有十几位。

“回铁山领主,我来自野蔷薇领,是野蔷薇领的守护骑士。”

怀特小心谨慎的介绍自己的来历,铁山在听到守护骑士一词后嘴角微微翘起。

地方的小男爵领就是事多,还守护骑士呢,那可是高阶骑士才能有的正式称谓,所守护的乃是一个王国。

“野蔷薇领啊,我知道,那么你详细描述一下,你离开野蔷薇领到遇到那名女骑士之前发生的事情吧。”

为了搞明白来龙去脉,铁山宁愿多花一点时间,现在的他恨不能把孟庆扒皮剔骨,连带孟庆的同伙也都是相当仇视。

花了一会功夫怀特讲清楚了来龙去脉,无非就是受男爵之命在春耕将至时,来铁矿众多的铁山领打探一下情报与市场,好为春耕做准备。

另外野蔷薇领去年秋收后被孟庆毒死了相当多的马匹,马匹可是春耕的重要主力,即使要大出血,乔治男爵也不得不咬牙准备购买十匹以上的驽马。

指望仅存的那些马繁衍生息,最少得三五年以上才能有起色。

“我当时正逛到珍宝阁,忽然在前面的人群中看到熟悉的背影。

当时我还不敢认,以为自己认错了,但走近之后听到她和半精灵对话的声音,便是真正确定了对方的身份。

她曾经也是野蔷薇领的守护骑士之一,不过在这之前,所有人都以为她死在了大河丛林里。”

怀特讲述的相当细致,细致到铁山多次坐立不安想要站起来走走缓解烦躁的心,但他还是忍住了,为了情报这些都可以忍。

“什么时候的事情,因为什么原因你们都认为她死了?”

终于听到想要的情报铁山来了兴致。

怀特闻言便是将当初山茶子爵带队进入丛林的那一情况大致讲述了一边,花费的时间让周围聆听的骑士都为之皱眉。

“恩,这么说来,当初五名骑士进入丛林只有一名骑士走出,所以没有走出丛林的那名为兰雅的女骑士,就被你们认定已经死亡。

但她其实并没有死,还和逃离的半精灵成了同伴,更是可能在丛林里找到了新的生活方式,是这样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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