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 - xp1024.com
《盛唐余烬》


第一章 谜团

“五郎,可是痛得狠了?”

听到声音,刘稷从呆滞中回过神来,嘴角微微一扯,现出一个有些勉强的笑容。

“不妨事,还行得。”

两人用的都是官话,也就是所谓的河洛音,以他两世为人的经历,这种发音方式,既不同于后世的普通话,也毫无半点陕、豫等省方言的影子,可它却是通行了千年的华夏之语。

看着脚下弯弯曲曲的山路,刘稷将身上的羊皮袍子紧了紧,用力抓住手上的撑木,踏着前方同伴的脚印,亦步亦随地跟着,因为边上不远处就是一条深邃的河谷,若是从怪石嶙峋的山坡上滚下去,不用落到底,身体只怕就会变得血糊一片,神仙都救不得。

只有在抬起头的一刹那,他才会有片刻的失神,眼神复杂地掠过不远处那成片的冰川,远方高耸入云的皑皑雪峰,看上去与千年之后分别不大,一眼就能认得出,最高的那一座,就是后世被称为“K2”的乔戈里峰。

海拔8611米的世界第二高峰!

这一切倒底是怎么了,仅仅三天前,他还是一名身负特殊使命的共和国军人,明面上以国内某军工企业代表团成员的身份,实际上是去友好邻邦巴国担任军事观察员,在乘坐直升机前往巴印两国的冲突前线,位于巴控克什米尔地区巴尔蒂省冈切县的哈伯罗,离着双方边境不到一公里的地方时,遇到了意外。

任务与印国不寻常的表现有关,在华夏的新丝路政策颁布实施之后,南亚那个自称大国的便坐不住了,不但在印度洋上频频挑起事端,威胁共和国的海上运输线,在陆地上也是调动频繁,坠机之前,他从卫星电话接到的,竟然是印国军人悍然越过边境线的消息。

不是巴印在克什米尔冲突地区的实际控制线,而是我国位于不丹地区的国境线!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一枚苏制萨姆-6直接击中了直升机,破壳而入的巨大弹头是他头脑中留下的最后记忆,此时想起来,坠机点应该位于实际控制线的边缘地带,印方所使用的这种地空导弹,只有师属一级才会配备,那也就意味着在控制线的另一端,印方集结的兵力是以师为单位的。

他们居然会在两条战线上同时挑衅两个有核国家!华夏又该如何应对?一想到那个年份,华夏实行的新丝路政策,不知道是不是触动了某大国的神经,周边一系列的宵小争相跳出来,棒子的萨德、猴子、菲人的南海争端,直到这一次,印人悍然的入侵,然而......

刘稷自嘲地笑了笑,这些政情军情现在跟他没有一点关系了!

昏迷了整整三天,睁开眼发现自己居然还在克什米尔的巴方控制区,离着巴尔蒂省首府斯卡拉大约两百多公里,这些用不着同伴告诉,他随便看一眼就能知道。

毕竟,做为全球除了南北极之外最大的陆地冰川区,是很难做得了假的,更何况,平均海拔四千米,五千米以上的山峰上百座,七千米以上高峰十多座,拥有世界第二高峰,被喜马拉雅山脉、喀刺昆仑山脉和兴都库什山脉包围的这片地区,已经延续了近七十年的冲突。

他从入伍伊始就驻守在华夏西南方的边境线上,曾多次参与中巴双方的军事交流,几乎认识这一带的一草一木,比帝都的街道都要熟,又怎么可能不认得呢?

帝都。

想到这个字眼,刘稷的心里一痛,那里还有一个等待他的女孩,只可惜,怕是永远也回不去了。

跨越千年的爱恋,就是天堂和人间的距离么?

痛楚再一次袭来,让他头部就像被人用斧子劈开般,刘稷忍不住“哼”了一声,抱着头蹲下去,走在前面的同伴听到动静,吃了一惊,赶紧跑过来将他扶住。

“还是歇歇脚吧,不过一两日的路程,总是赶得到的。”同伴见他额头上冒出豆大的汗珠,犹豫了一下:“某去取些水来。”

“志烈。”刘稷出人意料地将他拉住:“你催得这般急,是否约了人在前头?”

名为志烈的男子一愣,缓缓点头:“原是约的昨日,已经迟了一天,再要耽误些时辰,某怕那个吉桑央措会另作他想。”

刘稷不动声色地将这个名字记下来,他在一点点地打探,尽量显得自然,不希望被这个名唤作志烈的同伴看出异样。

一个情报人员的本能告诉他,在无法确定是否真正安全时,必须要谨慎地隐藏好自己。

因为,这具身体已经不再是原来的那个了,他没有接受原主人的记忆,只是看到那张熟悉的脸时,才会下意识地脱口而出,连人家叫王志烈还是张志烈都不清楚。

除此之外,他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是怎么受的伤,接下来要做什么,甚至......

不知道自己是谁!

同伴称他为五郎,自己会是家中排行第五的男孩么?他不敢问得太过明显,只能小心翼翼地旁敲侧击。

“正事要紧,你先行一步,同他们接触上,我随后就到。”刘稷故作无意地问了一句:“地方没变吧?”

“这......”同伴犹豫了片刻,有些担心地看着他:“离着贺菩劳城还有百余里,至少有两日要宿在野处,你这身子骨,如何着得住,左右也晚了,索性就慢慢走,等不到咱们,他们未必会离开,就算这一回错过了,日后还有机会,空手而回也好过出什么岔子。”

“我意已决。”刘稷缓缓摇头。

他眼里流露出的是不容置疑的神色,同伴显得有些无奈:“既如此,那就以三日......五日为期,某同他们在城中粟特人开的那家脚马老店等你,到了柜上,只推说是老杨订下的便是,会有人接引。”

“记住,你是粟特行商,唤作康采恩,是来此地市入宝石的。”补充一句之后,同伴朝他一拱手,延着山路大步向前,很快便消失在尽头。

而直到对方离去,刘稷都站在原地,保持着一个表情,同伴的这番话,信息量太大了,他必须要好好消化一番。

第二章 天宝

姓康,家中行五,还是一个粟特人?

刘稷顺着斜坡滑下去,小心地踩着卵石,河水冰冷刺骨,浇在脸上浑身都是一个激灵,现在的他,需要这样的刺激。

洗了两把,刘稷深深地凝视着倒映在水里的那张脸,既陌生又熟悉,尽管心有所感,然而直到亲眼所见,他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不是那个24岁风华正茂的少校情报参谋了。

黝黑泛红的肤色,也就是后世俗称的“古铜色”,和后世区别不大,从眉眼看这具身体的年龄不会很大,只是多日不修边幅,细而短的胡茬遍布整个下颌,倒是显出了几分成熟。

头发被一根布条条层层裹起来,有一块渗出的颜色很深,这就是他昏迷的原因,或许在自己占据这具身体之前,原来的主人就已经神魂俱灭了,他才没能继承原有的意识,刘稷站起身,让自己的整个身躯在水面上显现出来。

看得出来,这具身体的发育很不错,高度大约在一米七五左右,比起后世的他也只差了五厘米,小腿粗壮,大腿微屈,双臂有力,动一动就能感受到鼓起的肌肉,至少说明蛋白质的补充还是很充足的。

穷文富武,要么原主人的家庭比较富裕,要么就是本人身份比较贵重,不管是哪种,对他而言都是个好消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无论在哪个年代,都是至理。

脚下放着一个包裹,刘稷弯腰将它拿起来,手臂上微微一沉,他赶紧用另一只手抱住。

包裹不大,外面是一层油布,应该是用作防水的,中间是多层粗麻布,目测比海军用的帆布纤维还要长,最里层则是锦缎,光滑细腻,打开后露出来一截圆柱状的手柄。

这个圆圆的手柄差不多40厘米长,整体有大概5度的弯曲,表面雕刻着阴文的图饰,非常简洁明快,刘稷用大姆指的指肚延着图饰一点点地移动,直到一个细缝处,手上一用力,手柄便延着细缝被顶开了,露出一截金属的细白光泽。

果然不出他所料,这是一柄短刀,没有护手,刀柄与刀身连成一体,入鞘之后就变成了一个手柄,样式有点像是后世的‘藏刀’,他没有拔出来,一反手将它插进了腰间的系带里,或许这就是唯一的防身之器。

下面压着一堆圆形金属片,短刀被拿开之后,发出轻微的碰撞声,黄灿灿闪着光的是金币,白色的是银币,青色发黑的则是方孔铜钱,也是他唯一认得的货币,围着孔面的是繁写的“开元通宝”四个字。

扒开这些钱币,露出来的是一撂纸和衣物,刘稷拿起最上面的一张,将它慢慢展开,是一封手写的文件,纸质很粗糙,还有隐隐可见的毛边,不过吸墨性非常好。

不出所料,上面的文字不仅是竖排的,就连标点符号都没有,再加上全是繁体和异体字,艰难读下来,连猜带蒙,大概认出文书是过关用的,因为上面盖着许多官印,从都督府、都护府到州、郡、县、关之类的,以及各处官吏的签押。

很快,他在文书上找到了自己的名字,这是一个单行,同时包括了来历和年齿。

“交河郡百姓宣节副尉康采恩年拾六”

没想到,这具身体的主人居然是个16岁的小鲜肉,惋惜之余,刘稷一个字一个字地看下去,好不容易到了文书的末尾处,他的目光一下子停留在上面,久久没有移开。

“天宝十一载四月初三”

从上到下一共九个字,除了宝字的繁体有些难认,其余都是一目了然,这就是刘稷执意要摆脱那个同伴的用意所在,他想要从这些东西里,找出有用的线索,如今已经渐渐清晰了。

自己是一个来自于交河郡的粟特百姓,以行商为名来到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有限的历史知识告诉他,脚下的这片土地不管是在哪个朝代,都不曾成为华夏的一部分,然而只有一个时期,距离最近。

唐朝。

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正是唐朝最为鼎盛的时期,同后世相距一千二百多年!

猜想终于被证实,他的心中一片空白,呆呆地站在那里,骤然响起的马蹄声,让他猛然惊醒过来,身体几乎是下意识地做出了一个躲避的动作,手里紧紧抱着那个包裹。

山林上的那条路他和同伴走了大半天,既没有碰上同路者,也没有遇到过路人,人迹如此罕至,说明非常隐蔽,因此这突如其来的声音,便显得那样不寻常。

蹄声渐近,转眼就到了头顶上,刘稷的身体紧靠着山坡,摒住了呼吸,传来的声音杂乱无章,偶尔会出现一个尖刺的摩擦声,应该是镶铁的马掌与坚硬的石块接触时所发出的。

从马匹的喘息声,能听出它的负载很重,在这个年代,以这么快的速度跑动的重载马,只有可能是来自军队的骑兵!

刘稷一动不动地等到蹄声远去直至消失,才慢慢站起身,将包裹绑在背后,拿起靠在一旁的棍子,想了想他将原本插在腰间的那把短刀挪到了后腰上,就像在后世执行任务时,手枪的插法一样,这只是一种习惯。

无论这里是不是自己的地盘,他都得小心再三,因为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面对的究竟会是什么?

在刘稷的心里,这个时代并不属于他。

手脚并用地爬上山坡,那条窄窄的山路上袅无人踪,泥地上的马蹄印密密麻麻,至少跑过去了三匹马。

他们是不是冲着同伴去的?刘稷有些担心,这种感觉似乎出自身体的本能,倒底是什么人在对付他们,又是出于什么目地,要去贺菩劳城?

贺菩劳城?刘稷喃喃地念了两遍,心里突然一动。

巴控克什米尔的巴尔蒂地区冈切县的首府叫哈伯罗,可它并不在前方一百里,那里应该是斯噶尔河附近,做为印度河的一条支流,因为邻近冰川区,他曾经徒步考察过。

如果同伴要去的是斯噶尔河谷,正是这条山路的终点,无论发生了什么,他都必须要去看一看。

动了这个念头,他的脚步快了许多,没有人在身边,也用不着再装什么伤病,刘稷提着棍子,大步流星地走向前方,可是才走了不到五十步就停了下来,脸上现出一丝凝重。

大概两百米远的山路上,三个黑影一动不动地矗立在那里,当前的一匹黑色战马低着头在地上刨着什么,马上的骑士全身包裹在一件皂色连体札甲当中,半圆锥状的铁盔下,甲叶围住了大半个面部,只露出一双闪着精光的眼睛,像盯着一个猎物般地看着他。

刘稷立刻拔脚后退,那些骑兵没有丝毫动作,只有为首的骑士眼里露出一个戏谑的笑意,使他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

紧接着,身后便传来清晰的蹄声,不必回头,他也能听得出,两匹战马正疾驰而来......至少。

上当了。

第三章 搏命

一个情报人员的字典里,永远都没有“安全”两个字。

这句格言,是他在接受特训时,教官反复灌输的一个道理,直到这时候,刘稷才深刻地理解了它的含义,永远,包含了地点还有时空。

无论在哪里,无论是什么时候,哪怕是千年之前。

刘稷垂下双臂,脸上作出一幅惊惶失措的表情,脑子里却在急速地转动着。

很明显,自己站在河边发呆时,忽略了对周边环境的观察,这个至少五人的骑兵队,远远地就发现了他,于是前面的三骑装作路过,骗得他自己爬上去,然后便被堵住了后路。

当然,他可以再一次跑下河谷,如今是四月,河水刚刚解冻,温度远远低于体温,自己很可能游不到对岸,就会因失温而昏迷。

另一个方向是密密的丛林,如果是后世,他会毫不犹豫地跑上去,凭着自己的野外生存能力和对地形的熟悉,活下去摆脱追兵,还是有把握的。

然而,这是一千二百多年前,虎、豹等猛兽还远远不到濒危的地步,就凭手中这把40厘米长的短刀,危险性可想而知。

怎么办?

刘稷侧过身体,背向山林,保持左右两个方向都在视野中,左边,出现在视线里的只有两个骑兵,一前一后,他的身体一动不动,仿佛吓呆了,直到两骑驰近,近得能看清马上骑士的表情,都没有再出现其他的人。

好消息就是,一共只有五个骑兵,两个速度较快的已经到了跟前。

而坏消息,另外的三个正不紧不慢地靠近,很快就将合围。

到目前为止,这些人都一言未发,表现出来的是明显的敌意,自己的打扮不过是个行商,有什么必要如临大敌,以多欺少不算,还要耍些小聪明。

马蹄声由远及近,由快到慢,他垂手低头,做出一付恭顺的样子,看着路上的黑影慢慢停在自己的面前,马嘴发出的气息几乎打到脸上,发出难闻的味道。

“什么人?抬起头来。”

刘稷的心里一惊,他居然听懂了这句话,从发音来看,有点像是后世西羌自治区的古语,又有几分巴尔蒂语的影子,结合之前的发现,这些骑兵应该就是这个时代统治着从西羌到青海的广大区域,成为唐朝西部边陲最强敌手的。

吐蕃人。

他一脸惊恐地抬起头,一个骑在马上足足高过他半个身体的骑士,正单手握着一把标枪状的武器,目光警惕地打量着他,同前路那个带头的骑士一样,此人也穿着全身札甲,只是双手的手臂没有覆上,除了拿枪的那只手,另一只手上绑着一块皮盾一样的东西。

刘稷故作听不懂地又是摇头又是摊手,那人朝身后一呶嘴,一个身着羌式长袍,只在腰间挂了一把佩刀的男子从马上跳下来,狞笑着走向他。

“我是正当商人,我是正当商人。”见此情景,刘稷扔下棍子,摇着手连连叫喊。

“唐人?”

马上的骑士嘀咕了一声,却没有停手的意思,只是将注意力从他的身上移开了,瞧向对面而来的另外三骑。

那个下马的男子一把抢过刘稷身上的包裹,因为口子被扯开,里面的东西一下子掉了出来,“咕噜咕噜”滚得到处都是。

“胡饼,金胡饼!”

男子看着那些闪着各色光泽的钱币,眼睛都直了,跳着脚大声喊叫,这时,挡在前路的三骑已经来到了近前,为首的那个骑士眉头一皱,目光从刘稷的身上扫过。

“动作快些,还要赶路呢。”

这句话同样是用吐蕃语说的,刘稷心知不秒,只见后路为首的骑士点点头,露在外头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残忍,慢慢将手上的细长标枪举过了头顶。

与此同时,前面的三骑已经开始掉转马头,为首的骑士没有多看一眼,刘稷注意到,跟在他身后的两人和下马男子一样,都是只穿了长袍,不曾披甲。

他们的同伴正弯下腰,兴奋地去捡地上的钱币,至于那个一脸惊惶的唐人行商,结果已经注定了。

今天的天气不错,太阳从河谷的另一边升起,照亮了这片山林,刘稷的视线被高他很多的马上骑士给挡住了,只能看到一块巨大黑影,黑影的顶部是一个突起的尖端,

马上骑士的眼中笑容越来越盛,这种杀人方式是他最擅长的,手中的长矛,曾经取下过无数敌人的性命,唐人、突厥人、粟特人等等,将近两步长的铁尖,刺穿敌人身体的时候,将他们钉在地上,那种挣扎无门慢慢嚎叫着死去的一刻,很快就会上演了。

“嗯。”

骑士在面甲里闷闷地一哼,手上的速度陡然加快,由上至下狠狠地挥出,正中目标的一刻,他眼前一花,年轻的唐人行商突然间失去了踪影。

“噗”地一声,骑士感到手上由紧到松,这是矛尖刺穿身体的反馈,对于他来说再熟悉不过,可是他的眼中却没有一丝兴奋,因为被钉在泥地上,不停惨叫的,根本就不是自己的目标,而是下马去捡金币的那个男子。

骑士顿时感到了不秒,他的反应不可谓不快,毫不犹豫地放开手上的长矛,试图去拔腰间的佩刀,手指将将挨上刀柄,就听得胯下的马儿一声悲鸣,整个身体突然一下子失去平衡,连人带马朝一侧倾倒过去。

“轰!”地一声,大片大片的尘土四下飞散,弥漫了整条山路。

人马加上一身重甲和装备,全重超过六百斤的庞大躯体,恰恰压在了被刺穿身体的男子身上,一下子打断了他的惨嚎。

毫无准备的骑士被摔得七荤八素,眼前金星直冒,好不容易睁开眼,却发现自己的一条腿被马身死死地压住,根本就站不起来,那匹跟了自己多年的战马,发出一声接一声的长嘶,他这才看清楚,战马扬起的右前蹄,竟然从膝盖的位置被切掉了,只剩了血淋淋的小半截。

骑士奋力地想要拔出腿,眼前的光线被一片黑影给挡住了,那个年轻的唐人行商,正以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自己,与不久前自己看着他的那个眼神一模一样。

一个无处可逃的猎物。

刘稷用一只手掀开他的面甲,反握着短刀的另一只手上,还带着血渍的刀尖飞快地划过裸露的颈部,手指顺便做了一个下按的动作,这是为了防止大动脉破裂时,大量鲜血溅到自己身上。

然后毫不停留地飞身一跃,像一只灵猫般窜向上方的山林,等到前路的三人听到动静回过头来,只看到那个骑士徒劳地捂住自己的脖子,眼球凸起,想叫又叫不出声的惨状。

鲜血从他的指缝间飙了出来,就像圣山上的流泉一般,绚烂无比。

第四章 丛林

“射死他!”

一声低吼从面甲下发出,在几层铁片和牛皮之间撞来撞去,显得有些沉闷,露在外头的那双眼睛里,红得就像是喷出火来,显是愤怒已极。

后面的两个长袍男子立刻从马身后抽出木弓,两只羽箭几乎同时射出,无一例外都打在了山间的树身上,他们的目标已经飞速地消失在林间。

“格桑留下,贡多松布,你跟我追上去,一定要找出来。”

达囊乞是这一小队吐蕃骑兵的头儿,官名为“祖本”,有点像唐人的伍长,手下的这四个人,死掉的那个是他的副手“俄本”,这种名为‘组’的五人队是吐蕃军队中最小的单位,以两名披甲重骑为首,三名轻骑为辅,可马战也能步战。

听到他的命令,除了被留下来的一名长袍男子外,另一个手持弓箭的男子随着他下了马,循着目标消失的方向追了上去,山林里长矛施展不开,他只带了一面圆形的藤牌,以及腰间的长刀,而将所有的马匹和其他装备都留在了原地。

这是一片坡度接近40度的山林,生长的大部分都是本地雪杉,由于地处高寒带,很少能长到五米以上,再加之树冠直径普遍不算大,林间的分布也比较稀疏,因此,在阳光的照射下,山林里并没有显得多么黑暗。

刘稷弯着腰一阵疾跑,在躲过箭矢的射程之后,马上改成了匀速,要知道这里的平均海拔超过了四千米,越往上走空气越稀薄,任何呼吸道疾病都可能引发肺水肿,不同于后世的有针对性的锻炼,对于高原反应,他的这具新身体,还不怎么适应。

呼吸着草木特有的清新味道,感受着体内越来越充沛的活力,同时对于新身体的掌控也在逐步增强,好像刚才亲手杀了人都没有影响到心境。

后世的华夏是个提倡和平的国家,自从七十年代末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战争,但并不表示华夏的军人没有杀过人,就以他们所在的边境防务来说,贩毒者、偷盗者、越境者比比皆是,他开过枪也打死过人,后来转到情报战线,反而没有电影中那么刺激了。

刚才的生死只是一瞬间的事,但凡有一点心慈手软,也许已经穿越到别的时代了,并不是对这个时代抱有什么念想,才来了三天,任是谁都会有好奇之心,他也不会例外。

况且,对于任何一个华夏人来说,汉唐都是值得骄傲的年代,他想亲眼看一看那些传说中的城市和历史人物。

前提就是,得活下来。

刘稷越跑越慢,到最后停在了一棵树边,一边坐下来,一边小口地喘着气,以求尽快地恢复体力,才有可能应付未知的局势。

除了休息,还有一个问题始终在他脑海里萦绕,这些吐蕃人的行为非常可疑,从装扮上看他们不像是山贼,就算是山贼也没有无缘无故上来就杀人的道理,那些金币或许是下手的理由,可刘稷总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没有什么道理但他就是这么想的。

这些人出现的时机太巧了,如果不是自己坚持要留下来,他们此时应该还一直跟在后头,刘稷感觉到,他的行为很可能改变了什么。

会是什么呢?

显然,敌人不会留给他多少思考的时间,没等他喘完气,山林里就传来了一阵唏簌的声音,刘稷的听力还没有能恢复到重生以前,只能大概地认为有人追过来了。

高寒山地,树叶的枯萎和腐化都会变得很慢,林子里铺了一层厚厚的落叶,人的脚一踩上去就会发出那种声音,他仔细听了听,判断出来人不会超过两个,才稍微放心。

五个敌人,已经解决了两个,余下的三个对付起来不会比之前更困难,何况在山林里,马匹没有了作用,重甲影响行动,他的劣势已经被缩小了不少。

当然了劣势还是存在的,因为时间太紧,他来不及去拿那两个死者的武器,因此手上只有一把短刀,这种处境让他想起了曾经经历的野外求生训练。

这一回,他的敌人除了大自然,还有活生生的人。

刘稷迅速站起身,用短刀在树身上剥下一条长长的树皮,来不及将树皮捻成索,只能就这么捆在两棵树干上面,离地大约五厘米的样子,紧接着在隔了三、四个树身的位置,又做了一道绊索,当敌人的身影出现时,他已经完成了三道这样的绊索,然后伏在一棵树身后面,向远处张望。

贡多松布是族里打猎的好手,最擅长的就是追踪,这也是达囊乞敢于带着他一个人就追上来的原因,两人一前一后,全付重装的达囊乞在前,靠着稍后一点的贡多松布的指点,一点点地接近了刘稷的位置。

他们的速度不算快,每过一会儿,都会停下来,直到贡多松布确认无疑,时间隔得不久,落下的痕迹来不及消除,就连达囊乞都看出了点端倪,他们离目标越来越近了。

“那个唐人就在前头。”蹲在地上的贡多松布拿起一片叶子,在鼻子上嗅了嗅,很肯定地说道。

眼看他们就要接近第一道绊索了,如果再让他们这么一路查过去,过于粗糙的布置根本就瞒不了行家,刘稷‘呼’地一下站起来,从树身后头现出形迹,就像是慌慌张张地乱跑一通,没头没脑地窜向山林深处。

“是他,你绕过去。”

达囊乞举起手里的长刀一指,示意贡多松布走另一个方向,以便包抄,而他自己不等手下走远,就已经加快了速度。

敌人就在前头,离着约摸百多步的样子,他穿着全套重甲,跑起来竟然一点也不慢,眼睛紧紧盯着前方的背影,双腿交错的频率越来越快,唐人果然不经事,在这么高的地区,才跑了一会儿就要歇息,他哪里会放过。

距离在渐渐接近,达囊乞已经嗅到了一丝血腥的味道,他甚至想好了,要将这个唐人的喉咙割开,就像他对自己的副手做的那样。

突然,脚上那双熟牛皮靴子,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绊了一下,庞大的身躯一下子失去了平衡,飞了出去。

第五章 猎手

山林里很安静,就连寻常的鸟叫声都听不到,因此,那个声音显得十分刺耳,让刘稷有些始料不及,一定是正面的绊索起作用了,而他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跟在身后的巨大黑影一下子没了踪迹,刘稷迅速改变方向,从绊索区的边缘绕了回去,由于坡度的原因,他现在处于一个比较高的位置,能够居高临下地俯瞰整个周边环境。

效果比他想像得还要好,绊索让他暂时摆脱了重甲武士的威胁,而擅于追踪的那个长袍男子被分隔在了另一个方向,他毫不犹豫地脱掉身上的羊皮袄子,使得身体更加轻盈,朝着目标潜过去。

贡多松布的动作很快,他将一只羽箭搭在弓弦上,就像狩猎一样,屈着身体,借着树木的掩护,迅速地在从林间行进,只要组本能缠住那个唐人,他就能提供精确的远程打击。

就在快要走到一半左右的时候,一声巨响突兀地出现在耳中,像是一头猛兽扑倒在地上,他的心里一惊,步子顿时慢了下来。

难道是组本遇袭了?

贡多松布有些犹豫,如果组本出了事,按照军律他们这些人都会被处死,可是他无法相信,达囊乞那样的勇士会连声音都发不出,就被人给干掉,是退回去同组本汇合,还是继续前进,争取截住那个唐人?

性命攸关,他选择了前者。

转身的一刻,贡多松布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在迅速接近,声音不大,很像是某种小动物,他疑惑地停下动作,打算回头看一眼,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和熙的阳光透过树丛照下来,在树林间打出一道五颜六色的光晕,一个黑影从树身后闪出,飞快地扑过来,短刀的刀身被阳光照射,划出一条彩虹,当头而至。

贡多松布被晃得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只是出于本能举起了手上的木弓,彩虹沿着坚韧的弓身上滑落,呈半圆形的弧线,在这条弧线上,有一小截突起,当他反应过来时,须叟不曾离身的木弓已经脱手而去。

眼睁睁地看着木弓落地,一阵锥心的痛感涌入脑海,原本完好的手指,被齐根削断,顿时只剩了四个血洞,贡多松布扔掉羽箭,用完好的左手按住伤口,嘴里发出一声尖利的惨叫,这不光是本能,同时也是示警。

刘稷去势不减,身体撞在对方的肩上才停下来,他没有用短刀去补一下,而是弯腰捡起地上的木弓和羽箭,用短刀将依然附在弓把上的断指掀掉,然后握着羽箭的箭杆,将箭尖的一头对准贡多松布的大腿,狠狠地扎了进去。

“莫要拔,拔出来就没命了。”临走之前,他好心地提醒了对方一句,用的是不太流利的吐蕃话。

手下的惨叫声响起的时候,达囊乞刚刚从地下爬起来,因为跑得太快,脚下被猛地一绊,直接仆倒在地上,好在做为一个老兵,多年的战场经验发挥了作用,狼狈之余,裹着重甲的身体就地打了个滚,手上的刀和盾都举到了眼前,形成防御之姿。

料想中的突袭并没有到来,他抬起头看了一眼脚部,牛皮靴子被两根树皮缠住了,如果这不是自然界的结果,也就意味着。

那个唐人并不是想要逃跑,而是故意示弱,只为引诱自己追上去,这个判断让他的身上起了一阵寒意。

达囊乞赶紧坐起身,挥刀斩向腿上的树皮,等到双脚被解放,便听到了那个叫声。

他没有犹豫,马上跑向手下的方向,一边跑一边低头观察脚下,很快就看到了一脸惨状的贡多松布,抱着手靠坐在一棵树下。

停下脚步,用警惕的目光打量四周,当视线掠过地上的几根断指时,眼神不自觉得跳了一下,一个没了手指的人,无论腿上的那支箭插得深不深,都和废物没什么分别,不值得他分心。

对方明明可以杀死他,为什么没有那么做?

带着这种疑惑,他开口问道:“那个唐人呢?”

“朝那头去了。”贡多松布虚弱地一指,脸色因为失血而变得苍白。

达囊乞先是一怔,紧接着心里的怒火一下子冒了上来,对方留下这个活口,竟然是为了给自己指路,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他凭什么?无边的怒意在胸口郁积,腾腾地直似要冒出来。

他一言不发地拔脚便走,连句交待都没有,贡多松布嘴巴张了张,倒底没发出声来,本来还打算提醒一句,那个唐人小子,会说吐蕃话。

其实达囊乞的思量倒也不完全是这样,手下的所指出的方向,并不是山林的深处,而是相反的方向,这让他产生了一丝警觉,山林外头,只有一个人在看着,难道对方是想先翦除所有的帮手,再来对付自己?

更有可能的是,抢马!

因此,他不得不追,可尽管心里有些焦急,脚下的步子反而越发沉稳,左手的藤盾护住大部分身体,右手的长刀在身前拨划着,以便消除可能的障碍。

果然,走出去没多久,脚下就出现了异常,刀锋似乎被什么东西给挡住了,他低下头一看,一根藤蔓隐藏在草丛间,并不是自然向上生长,而是像之前的树皮一样,横亘在脚下,又是这一套?达囊乞冷哼一声,刀尖上挑,“啪”地一下绷得笔直的藤蔓如蛇一般地窜了回去。

没想到,正要继续迈步向前,一个长条状的黑影带着呼呼的风声横扫过来,速度快得不可思议,只来得及用左手的藤盾挡在胸前,巨大的力量便将整个身体打得飞起,重重地摔在地上。

眼前一片混沌,长刀脱手而出,头盔不知去向,胸口如遭雷击,那面坚固的藤盾被打得变了形,身体感觉不到四肢的存在,达囊乞甚至有个错觉,似乎击中自己的,是投石机投出的巨大石块,可心里却知道,一定是那个唐人做的手脚。

这样居然都没死?

刘稷眼中的惊异之色,并不比躺在地上的达囊乞要少多少,一棵将近三米高的杉树,被他强行拖着弯成了弓形,用粗大的藤蔓捆在一块石头上,至少有上千斤的弹力正面击中对方,结果连口血都没喷出来。

他有些庆幸,当初在选择目标的时候,没有先试图去解决绊倒在地的重甲武士。

事情还没有结束,趁着对方没有恢复过来,必须要先下手,他收起了轻视之心,从隐藏处站起来,飞快地跑过去。

对于一个猎手来说,最危险的时刻,就是猛兽受伤却没有毙命的那一刻。

第六章 竖琴

达囊乞仰面躺在地上,能感觉到的,不是椎心的疼痛,而是麻痹和身体不受支配,脑子嗡嗡作响,视线模糊不清,于是他调动起唯一还能动弹的锷部肌肉,带动上面的牙齿,狠狠地咬了下去。

一股鲜血从舌尖渗出,痛感顿时让他清醒了不少,睁开眼,还没来得及适应,一片黑影遮住了光线,眼睛里浮现出了,那个年轻唐人平静的面容。

和之前的那个骑士一样,刘稷面对的是一具全身披甲的身体,目测接近一米九,足足高出自己一个半头。

尽管没有了铁盔,对方的头部依然包裹在厚厚的甲叶当中,他不得不像刚才那样,掀开面甲,然后朝着颈部捅下去。

只听得“噗。”地一声,短刀捅在了一个厚实的物体上,任他怎么用力也按不下去,那是一个只剩了半边的藤盾,粗砺的藤条死死缠住了刀刃,既捅不下去又拔不出来。

“啊!”

地上的人放声大叫,刘稷只感觉执刀的手被一股大力拉扯着,竟然有些握不住,没想到这个武士的力气之大,远远出乎他的意料,要是没有那一击,他根本不敢想像后果,难怪对方只带着一个人就追进了山林。

此刻,两人四目相对,对方那张狰狞的脸离他不到半米的距离,铜铃般的眼睛闪着凶光,白森森的牙齿上渗着血,咬得“嘎嘎”直响,拿着藤盾的手奋力夹住他的短刀,一点一点地朝外扯动。

这具身体太年轻了,无论是力量还是技巧都还达不到后世的标准,时间拖得越久,对方回复的体力就会越多,不能这么僵持下去了,情急之下,刘稷马上想到了办法。

他先是发力回拉,在对方加力的那一瞬间,猛地放开手,夹着短刀的藤盾被达囊乞自己的力量扯脱,飞到了远处的草丛中。

一腾出手来,他马上抱住了对方的头部,用膝盖压住对方的胸膛,身体微微前倾,用手肘夹住颈项,另一只手按住头,形成了一个标准的绞杀手势。

接下来,只要双手逆向用力一拧,就能无声无息地结束对方的性命,然而不管他怎么用力,手上都是纹丝不动,定晴一看,胳膊被一双铁钳般的手抓住,慢慢地从脖子上掰离。

达囊乞的头部获得了自由,居然顶着刘稷压在胸前的那条腿,硬生生地地坐了起来,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咧开嘴。

“想杀我?就凭你。”生硬地汉话一个字一个字地从他嘴里蹦出,带着腥臭的口气打在刘稷的脸上,令人作呕。

看上去,敌人不光恢复了大部分力气,而且试出了双方实力上的差距,刘稷当机立断,马上松开压住对方胸膛的腿,站起身闪到达囊乞的身后。

达囊乞以为他准备从后面勒住自己的脖子,双手依然用力去扯胸前的那只胳膊,刘稷却用空着的另一只手,取下挂在肩上的木弓,将弓弦穿过达囊乞的头颈,单手拉住弓身的中部,奋力向后一拉。

这是一把硬木长弓,弓身60公分左右,两端镶着牛角柄,坚韧的弓弦绷得笔直,立刻将达囊乞脖子连同面甲一块儿勒住,整个头部也随之后仰。

因为覆着面甲,达囊乞的视线并不好,只看到了一根黑线从头顶落下来,停在脖子的位置,不过凭着经验,立时明白了对方想要干什么,他的反应很快,放开胸前的手臂,双手后伸扯住脖子上的弓弦,同时上身向后倾倒。

这是非常正常的反应,他的力气大过对手,只要拉出一个空隙,就能让头部解脱出来,可是身体非但没能倒下去,反而被一个坚硬的物体给挡住了。

挡住他的后背的是刘稷的右腿膝盖,同时左腿借力后蹬,双手分别握住弓柄的两头,顺时针交错转动,弓弦被他迅速地收紧,在脑后交错形成一个结,随着他不断地用力,慢慢地,这个结越来越长,也越来越紧!

不得不说,达囊乞的反应正中刘稷的下怀,这种杀人的方法,在西方有个很优雅的名称,叫做‘阿芙洛狄忒的竖琴’。

而在这个时代,有个更霸气的名字......秦王绞,玄武门之变,李世民就是用这一招杀死了自己的兄长,为的是不见血。

弓弦的韧性之强,使得达囊乞能掰开的幅度一次比一次小,渐渐地连手指都被绞了进去,镶在牛皮上的铁片紧紧地贴在脖子上,他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不得不从嘴里发出“嗬嗬”的叫喊,双腿用力地在地上蹭来蹭去,眼珠子鼓得越来越大,表情只剩了惊恐。

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任人宰割的猎物,而且还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唐人,这么死去,太窝囊了他不甘心。

为了便于用力,达囊乞好不容易才将手掌挤进去,锋利的弦边割开他的皮肉,血糊糊地耷拉下来,他哪里还能觉出痛,窒息的感觉让他如同被抽离水中的鱼儿,只求能将脖子上的绞索拉开那么一点儿,让自己透口气。

此时的刘稷一点都不轻松,绞得越紧,反作用力就越大,他使出了全身的劲,转动的速度却越来越慢,好在敌人挣扎的程度已经减弱了许多,只有勒在脖子上的双手还在挣扎,哪怕弓弦深深地陷进了肉里,露出鲜红的皮肉。

“额......”的用力声从口中呼出,他闭上眼睛,准备完成最后一击,彻底解决这个难缠的对手时,一阵细细簌簌的脚步声突然出现在耳中,从声音来看,这个偷袭者已经相当接近了。

刘稷心里一惊,赶紧收起膝盖,猛地朝边上一转,只听得“呼”地一声,刀光在眼中闪过,肩膀上一凉,鲜血从割开的口子渗出,顺着胳膊流下来。

好险哪,只要晚上那么一下,这一刀就会砍在脖子上!

不到一米的距离,贡多松布弯着腰,右手手掌被撕下的布条包裹着,左手拿着一把长刀,插在大腿上的那支羽箭,只余了小半截箭杆在外头,因失血过多而变得苍白的脸,看着就像死人一样,令人齿寒。

“放开他,不然我就杀了你。”贡多松布牙关打着战,发出野兽般得嘶吼,刀尖颤微微地指向刘稷,鲜血一滴滴地落到了地上。

这是一句吐蕃语,他知道那个年轻的唐人听得懂。

第七章 猎物





你!

刘稷回以同样的吐蕃话,那些生疏的单词,一个字一个字地从他嘴里蹦出来,然后一脚蹬在达囊乞的背上,怒吼出声。

“啊!”

双手猛力一转,已经达到极限的弓弦再度收紧,伴随着“吱吱”的轻响,贡多松布眼前出现了恐怖的一幕,只见组本那双可以徒手抓住奔牛的手,竟然从掌心处断开,连着白森森的骨头“啪”地掉在地上。

大力之下,弓弦将上好的冷锻铁片勒得变了形,深深地凹进去,原本就粗短的脖子挤成了一团,达囊乞鼓着血红的眼睛,想要喊出“救我”,却怎么也无法发出声音,只能绝望地伸出一只断掌,血淋淋地够向他,如同一只地狱爬出来的恶鬼。

一声轻脆的“咔嚓”之后,原本昂起的头一下子耷拉下去,刘稷松开手,颈骨折断的达囊乞如同一堆烂肉,连同绞成一团的木弓瘫落到地下。

恐惧布满了贡多松布的全身,无论如何也迈不出步子,他感觉全身的力气似乎都被抽光,就连向后逃跑都做不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

刘稷行若无事地走过去,从那只颤抖不已的左手上轻轻接过长刀,然后一把握着大腿上的箭杆,“噗哧”一声拔了出来,一股血泉激射而出。

“早就提醒过你,一动就会没命的。”

随手扔下箭头,再也没有去看上一眼,同样的错误,他不会再犯第二次,之所以一开始没有直接杀掉,是因为他想要留着此人,成为重甲武士的累赘,让其在救治的过程中露出破绽,没曾想人家根本就不在乎。

事情还没完呢,路上干掉两个,山林里干掉两个,也就是说,还有个敌人留在外面,刘稷割开身上的衣物,将胳膊上那道口子牢牢缠住,眼神变得冷酷起来。

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倚仗,微小的疏忽都足以致命,就算自己不在乎这条生命,也不意味着随便就能让人拿去。

一股强烈的战斗意志,从心里涌出,想要自己的命,就得付出足够的代价,无论是谁!

格桑倚在一匹战马后头,心神不定地听着远处传来的叫喊声,那是他的同伴贡多松布发出的,从听到的第一下开始,他就赶紧下了马,躲在马身后,将箭头瞄准了山林的方向。

达囊乞是他们的组本,也是部落里有名的勇士,贡多松布则是有名的猎手,他根本不相信那个唐人逃得掉,就算逃走了,也不可能再度杀害这其中的任何一人,然而,不远处,那张死不瞑目的脸告诉他,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俄本其实刚刚才死透,他亲眼看到了喉咙被人割开后,那种无助到绝望直到死亡的全过程,在他的记忆里,唐人很少会用这样的法子杀人,他们更喜欢一刀下去,人首分离。

山林间传来的叫喊声渐渐低沉下去,格桑的心却提到了嗓子眼里,当发现山林出现动静之后,紧张不已的他立刻射出了手里的箭支,准头并不好,贴着黑影飞了出去。

“达囊乞组本,天神保佑。”他没有再射出第二箭,因为从山林里现身的,是一个全身披甲,只露出眼睛的大汉。

黑影现身的一瞬间,他长长地松了口气,穿着一身铁甲的,只有可能是达囊乞,而他却朝着对方射了一箭,心里顿时有些忐忑不安,根本没有注意到贡多松布没有跟在后头。

这种不安,在看到对方一言不发地大步走来时,达到了顶点,组本的脾气可不怎么好,他忙不迭地迎上去,嘴里说着解释的话。

“格桑的眼睛瞎了,以为是那个唐人,请相信,我的无意冒犯......”还没说完,话就被一柄架在脖子上的长刀给打断了,格桑的身体不由自主地趴到地上,连头也不敢抬。

“说,为什么要杀我?”

“格桑不敢。”他下意识地辩解了一句,突然觉出了不对,这个声音根本就不是达囊乞的。

格桑惊诧地抬起头,露在面甲外的那双眼睛,显得十分年轻,眼神凌厉得就像是草原上的狼,寒意从心底升起,他想要从地上爬起来,拿着弓的那只手突然间一痛。

刘稷的表情不变,长刀将格桑的手钉在地上,疼得他身体蜷缩起来,嘴里惨叫连连。

叫声让他的眉头一皱,这里是吐蕃人的地盘,既然能来五个人,后面可能会来更多,山路,显然不是一个逼供的好地方,刘稷拔出长刀,押着这个唯一的活口走向山林,很快就到了刚才战斗的地方。

尽管很痛,格桑已经叫不出声了,因为他看到了组本达囊乞被剥光的尸体,身上连伤痕都没有,而在不远的地方,自己的同伴贡多松布倒在血泊里,鲜血从他的大腿冒出来,流了一地,身体一耸耸地,还没有死透。

“最后一遍,不说就和他们一样。”那个听着就让人不寒而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格桑惊恐地转过头,身体抖得像筛糠一样。

“为什么......要杀我。”

两个时辰之后,一队骑兵出现在山路上,当发现前方的异状时,为首的立刻打出了缓行的手势,同时发出了警戒的命令,他的两个手下脱队而出,沿着山路跑过去,停在了一堆尸体前面。

“出了什么事?”骑兵首领正在等着手下的探报,突然听到有人问话,赶紧转过马头。

“东本,前面出事了。”

这是句废话,说明他也不清楚,息东赞没有再问下去,只是骑着马儿拨开人群,缓缓地前行,那人眼见拦不住,赶紧命人上前护住左右,以防不测。

山路上躺着两人一马,一个是被压死的,另一个割断了喉咙,战马被人斩断了前蹄,又在脖子上补了一刀,息东赞甚至能想像得出,杀人者有多么从容不迫。

山林间搜索的结果也出来了,组本达囊乞连同两个庸奴,都被杀死在附近,身上被剥得精光,连根布条都没留下。

如果是这样也就算了,可作为苏毗部有名的勇士,竟然是被一根弓弦给勒死得!

谁会有这么大的力气?谁会做得这么彻底?更关键的在于,这个变故,对于计划来说,影响有多大?

息东赞望着高低起伏的山林,脸上有些晦暗不明,冰冷的山风让他紧了紧身上的虎皮披肩,却依然挡不住透骨的寒意。

“东本,东本?”手下连续叫了好几声,他才回过神来。

“留下一个组收拾,其他人,继续走。”

息东赞快步走出山林,跨上自己的战马,毫不犹豫地发出指令,在他的身后,三个东岱的吐蕃骑兵,如同一股黑色的潮水,滚滚而过。

第八章 贵客

贺菩劳城,实际上是一处位于斯噶尔河谷的聚集地,在大约三十年前,还是大勃律国的都城,吐蕃人攻占这里之后,为了便于统治,将原来的城墙给拆了,反而使得商贸更加繁荣。

斯噶尔河,则是流入印度河的一条支流,沿着河流的方向,一条不怎么平整的道路伸向远方,翻过山林之后,行人便多了起来,这些人穿着各种服色,身份各异,不过大部分都是行商,他们牵着驼马,将货物送往远方。

这条路,其实就是丝绸之路的一部分,勾通西域、天竺、吐蕃,当然还有大唐。

石崇志便是商路上的一员,与其他粟特商人不同的是,他家除了贩卖货物赚差价,还经营着一些不动产,比如说城中的一家脚马店。

脚马店,顾名思义,供人歇马的地方,其实是一间集餐饮、住宿、娱乐、租赁、质押、仓储、甚至是信贷等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型......客栈,自三十多年前开设以来,已经历了两代人,在城中有口皆碑。

换而言之,这是一家有年头的老店,它恰好位于城区的入口处,无论是去往天竺还是吐蕃方向,都少不得要经过,顾客盈门自不必提,客房也是一间难求。

像这样的店,一天十二个时辰都不带歇的,守了一夜的掌柜被早早起床的石崇志替了去,他刚刚拿出一把算盘打算合一下昨日的帐,就看到一个人影从楼上匆匆下来。

“二郎,出去么?”

杨预的样子有些焦急,本来只想点点头打个招呼,看到是石郎君亲自坐镇,心里一动。

“昨日夜里有消息么?”走到柜台前,他压低了声音,用粟特语问道。

“昨日么,消息倒是有些,但不知你想打听什么?”石崇志也换成了粟特语。

杨预一怔,见他不像是开玩笑,不由得催促道:“快些说,莫卖关子。”

这个时候,店里已经有些早起的人来往了,石崇志做出一个拨打算盘的样子,低着头,看都没看他一眼,用两个人才听得清的声调说道。

“昨日山林那一头出事了,听说死了人,被吐蕃人封了山,过往的客商加强了盘查,却不知道是在查什么人。”说完,他抬起眼,有意无意地看了看杨预,又低下头去。

杨预乍一听闻,脸色一下子就变了,他毫不怀疑消息的真假,这个时代,消息的来源最集中的地方,就是酒肆、客栈以及青楼,作为一家开了三十多年的老店,他嘴里说出来的话,只怕比官府的公文还要可靠。

“有没有......”无论如何事情得搞清楚,他有些艰难地开了口。

“唐人?”石崇志摇摇头:“没人知道死得是什么人,也没人知道吐蕃人在找什么人。”

不等对方舒口气,他又接着说道:“二郎,你想做什么,某管不着,只是如今比不得往日,还是要小心些才好。”

这话说得有些含糊,杨预却听出了几分言外之意:“怎么说?”

“吐蕃人换了个官长,也是昨日到的,这贺菩劳城,怕是不会太平了。”石崇志坦然相告。

这就是杨预选择在此落脚的原因,经营了三十多年,可谓地头蛇,有什么风吹草动,都能得到些消息,如果不是老关系,又在别处有求于他,人家根本就不会透露半个字。

“老石,多谢的话,我就不说了,有机会一定报答。”

见他依然要出去,石崇志隔着柜台拉住了他的胳膊:“你倒底在等什么人,不如说与某,让某帮你去寻如何?你这面相,一看就知道是唐人,哪有本地人方便。”

情急之下,他居然用上了汉话,杨预苦笑着摆脱了他的拉扯,一拱手:“你是胡商,有家有业,有些事情就不必掺合了,总之杨某足感盛情便是。”

这么一说,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石崇志没有再劝,只是看着远去的背影,无声地叹了口气。

私下里,他也有些好奇,能让河西杨家的嫡次子舍命相救的,会是一个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

说起来,石家的脚马店在城中之所以有名,除了经营日久,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位置极佳,店址位于城区的出口处,不远处还有构成城墙地基的夯土层遗迹,吐蕃人拆掉城墙后,原本的城门就变成了一条宽阔的大道,空出来的地方则变成了集市,驼马、牛羊、器物、甚至是人口的交易都集中在了这一带,对此吐蕃人也是乐见其成的,因为便于收税。

因此,作为扼守城区出入口的要害之地,石家老店成为了一个十分显眼的所在,任何出城或是进城的人流,都绕不过去。

随着正午的临近,店里的客流量渐渐在增大,石崇志不得不打起精神应付,胖脸上的肥肉笑得一耸耸地,直到一个黑影走进来,顿时将光线挡去了半边。

“店家,老杨订下的客房,烦请带路。”话音刚落,一张毛边长卷递到了眼前。

“啪”地一声,石崇志手里的墨笔一下子掉到了柜台上,阴影中,他只能看到一具全身包裹在铁甲里的身体,甲胄的样式一看就是吐蕃的精锐重骑所有,在人家的地盘出现个把军士,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么?

可是如果这个人,操着一口流利的粟特话,拿着唐人颁发的过所,说出了约定好的暗语,还会简单么?

石崇志不敢去看对方的眼睛,他感到双腿在发抖,有种逃掉的冲动。

难怪杨预不告诉他实情,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啊,自己只是个商人,犯不着去趟这种浑水。

石崇志深吸一口气,收敛心神,强迫自己露出一个笑容:“既是贵客到,我自引你去。”

说罢也不去接那张纸,低头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将那人领到楼上的一间客房前,亲自为他推开门。

“便是这里了,贵客请看一下,有什么不满意的,我即刻叫人换过。”

“不必了,照顾好我的马,再叫人送些吃食......”那人迈步进房,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还有针线上来。”

不等他回答,房门一下子就被人关上了,石崇志呆了片刻,转身快步下楼,对于这种古怪的客人,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插上房门,刘稷一把脱下那个沉重的铁盔,卸去头上的面甲,露出一个如释重负的表情,如果旁人在的话,能清楚地看到,他的额头、面颊、脖子上,全都是汗水。

除了累,更多的是难以忍受的痛楚!

第九章 代价

隔着几条街,位于城区中心位置的一处建筑,占地极广,高度也仅次于庙宇佛塔,拱门、廊柱带着几分天竺和波斯的样式,绘着天神故事的彩画装饰着四壁,手工织就的羊毛地毯让屋子里添了些暖意,厚重的铜盆里,干裂的松木块发出噼啪的声响,熊熊的火光不仅是为了取暖,还能照亮。

息东赞穿回了长袍,没有戴冠也没有包头,只是将头发梳成一左一右的两个髻子垂在耳边,不到三十岁的脸上已经长出了浓密的胡须,油亮的额头渗出细密的汗水,他却摆摆手制止了侍女的擦拭。

“快两天了,一点有用的都找不到吗?”

他的声音不大,跪伏在火盆外的两个男子却将身体又伏低了几分,好像生怕会触及到他的视线。

这两个人是本地的官吏,上任东本留下来的,一个主管民事一个主管税务,在没有人可以替换之前,算是他的属吏。

吐蕃人的制度有点像是后世女真人的猛安谋克,勃律做为一个新近征服的地区,吐蕃人在此设立了一个东岱,也就是千户,既管军又管民,息东赞就是新近被任命的勃律东本,来到这里还不足两天。

岱之上有茹,全吐蕃一共才五个茹,不到三十岁的他,想要掌握万人以上的实力,就必须拿出足以令人信服的东西,这个东西便是战绩。

当然,此刻离着建功立业还有些远,他的当务之急是,弄清楚路上那件事的真相。

搜索的结果表明,杀人者不仅仅要了他们的命,而且拿走了所有的战利品,武器、马匹、给养、甚至是衣甲,谁会这么做?

会是那些不甘心臣服的勃律人,想要给自己的一个下马威么?看上去还真像。

想到这里,他用余光撇了一眼低眉顺眼侍立一旁的那个勃律少女,据说还是出自本地的某个大族,地上的两个男子许久没有听到声音,暗自抬头一看,立刻交换了一个眼神。

“东本,这两天城外的关卡,每一个进出的人都经过了盘查,没有发现可疑人物,小仆们以为,他们也许已经逃了。”一个男子轻声说道,

“也许?”息东赞回过头,面带讥讽。

“要不,全城挨家挨户地搜?”男子讨好地建议了一句,换来的却是不宵。

一群废物,能做早就做了,还用等到现在,息东赞连骂人的心情都提不起,只是摆摆手让他们退下去。

这间屋子很大,三十年前,曾是勃律王的宫廷,如今则是吐蕃人的官邸,那些人退出之后,屋子里就剩了他和侍立的那个勃律少女,少女有些不安地等待着自己的命运,可是过了好一会儿,都没有任何动静。

息东赞凝视着跳跃的火苗,火光将他的脸映得通红,不知道过了多久,一双手按在了他的肩头,也许是过于专注了,竟然没有发现有人接近。

不过很快,他就松驰下来,闭上眼睛任凭那双手在肩头轻轻地来回抚动。

“来了?”

按了一会儿,他抓住那双手,将一个丰腴的身子拖到自己的怀里,

“你的眼睛充满了忧郁,你的心里写着迷茫,告诉我,是什么让我的勇士如此烦恼,连他的央措都无法排遣。”

息东赞有些痴迷地看着怀里的妇人,听着她如歌咏一般的声音,轻轻地笑了,妇人同样抱以微笑,只是洁白的额头上,露出几道微小的细纹。

虽然穿着一身吐蕃服饰,这个妇人完全不像高原上的女人一样肤色黑里透红,白晰得如同冰川上的雪,由于保养得当,娇嫩的如同少女一般,再加之眉眼间流露的风情,那种成熟的韵味,远不是青涩少女所能比的。

“美丽的央措啊,你像那雪山上初升的太阳,天池里清澈的泉水,只要和你在一起,无论什么样的烦恼都进不了东赞的心。”

息东赞的手在她身上游走着,慢慢地挑起心中的欲火,两人完全不顾还有外人在场,就这么互相撕掳着滚落在厚厚的地毯上。

......

许久之后,两具黑白分明的躯体停下了动作,息东赞意犹未尽地咂咂嘴,惹得妇人掩嘴轻笑,一下子让他又动了情,正想再进一步的时候,手被妇人给按住了。

“东赞,你的央措老了。”

“不,你还是和以前一样令人着迷。”息东赞停下动作,眼睛里依然闪耀着欲火。

以前?妇人叹了口气,拿起地上的衣物,先给他披上,再给自己穿上。

“如果不是殿下的孩子还没有长成,我早就随她去了。”

妇人的话浇灭了息东赞心里最后那点欲望,眼神渐渐冷峻下来。

“赞蒙不喜欢吐蕃,连她的侍女也是一样,三十年了,还是一心想着要回长安,回到你们唐人的地方。”

听他说到长安,妇人的手顿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黯然,只一瞬间便恢复了正常。

“你说得不错,殿下不喜欢吐蕃,她时刻想回到大唐,回到亲人的身边,可这是为什么?三十年了,她得到过几次宠爱?她是怎么死的,你不清楚吗,赞普不喜欢她,连她生下的孩子都不受宠,你们当她是什么?一个用来和大唐讨价还价的工具,当你们处于下风的时候,才会想起她,那样的活着,有什么意思。”

息东赞无言以对,他将妇人的身体扳正,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

“你放心,赞蒙的孩子,一定会是吐蕃的赞普。”

“可是,因为流着唐人的血脉,当今的赞普并不喜爱他。”

息东赞将她抱入怀中,抚摸着柔顺的发丝,眼神在墙上的壁画处停住,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不像是自己嘴里发出的。

“他不需要赞普的喜爱,只需要天神的庇佑。”妇人的眼中闪过一丝迷惘,只听到耳边的男子继续说道:“一个流着唐人血脉的王子,才应该是这片土地上最尊贵的主人。”

妇人点点头,双臂环抱住他的脖子,在他耳边轻轻说道:“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央措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代价。”息东赞吸了口气,将结果告诉她:“达囊乞和他的人,都死了。”

“什么?”

妇人惊呼一声,面上露出一个不可思议的表情,疑惑地问道:“是谁?唐人吗。”

息东赞放开她,将搜索的结果和自己的猜测一一说出,同时仔细地观察着妇人的表情,他发现,妇人的惊诧不像是装出来的。

“怎么会这样?难怪......”妇人喃喃自语。

“央措,我需要一个答案。”

“我去找来。”

妇人手脚麻利地穿好衣服,一身吐蕃的传统服饰套在她的身上,显得婀娜多姿,他的目光就连一刻都不舍得离开。

直到那个身影消失在门外,息东赞才将视线转过来,盯着墙角那里,把自己缩成一团的勃律少女。

“你都听到了?”

“贵......贵人,我什么都没听到。”少女趴在地上,身子不停地颤抖着,就像风浪里的一条小船。

披着一件长袍,里面空无一物的息东赞走过去,抓着少女的头发,将一张苍白得失去血色的脸拉到眼前,那对俏丽的眼睛里写满了惊恐,水汪汪地就快要漫出来。

“原来你会说我们的话,那就是什么都听到了。”息东赞一脸的惋惜,不顾少女的辩解,自顾自地说下去:“你知道吗,如果一个女人到死都没有被男人碰过,天神可能会罚她下辈子做个牲畜。”

“你不会想做牲畜的,对吗?”

第十章 有约

贺菩劳城沿着斯噶尔河而建,在狭长的河谷地带,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方块形建筑,这些用泥土、石块、和粗木堆积起来的屋子,就是到了后世,在一些不发达国家也是屡见不鲜。

正午时分,阳光变得有些灼热,干燥的街道上,扬尘被行人的脚步带起,让穿过河谷的山风一吹,顿时弥漫了整个街区。

杨预从风尘中走出来,眯着眼睛,隐隐看到了石家老店的招牌,赶紧一溜跑过去,进了门连连跺脚,从嗓子眼里干咳了两声。

“吃沙子了吧,都同你说过了,这等天气,你就是去了也未必等得到。”

石崇志朝他招招手,杨预诧异地走过去,前者压低了声音,在他耳边轻轻说了一句。

“人到了,在楼上。”

“什么?”

见他一脸的不敢置信,石崇志赶紧将事情述说了一遍。

“来人约摸六尺高,说得一口粟特话,暗语没错,过所也对,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他穿着吐蕃重甲,一人四马,某有些吃不准。”

石崇志期期艾艾地说道,杨预一听之下也陷入了沉思。

吐蕃人养马极多,一人多马不是什么稀罕事,重骑相当于赞普的禁卫军,就更加不同寻常了,可他怎么会知道这里?两人突然间都想到了一个可能性,杨预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马在哪里?”

“后槽上。”石崇志抬起手,指了指后院的方向。

杨预更不答话,拔脚就走,这个脚马店占地颇大,除了前面一层的大厅和二楼的客房,后院还有一部分房间,是供伙计们住的,此外,还有一间院子,用来放置客商们的驼马及货物,院子的外围便是马槽。

马槽这处已经挤了上百头驼马,他找人一问,便被一个伙计带到了边上,拿手一指。

不大的食槽里,四匹颜色各异的马儿正在吃草料,只看其长相就知道,这些都是上好的战马,肩高腿长、胸健背阔,其中的一匹黑马犹为雄壮,杨预心念一动,绕到马的身后,一把撩开长长的马尾。

“小心!”喂马的伙计见到他的动作,惊呼了一声。

杨预早有准备,不等马蹄踢过来,一闪身便避开了,只是这么一瞥,就清楚地看到,黑马的屁股上,烫着一个鲜明的印记。

一丛跳动的火焰!

他如法炮制,果不其然,其余的三匹也是一样,结果昭然若揭了,这些马不但是吐蕃人的战马,而且全都来自于苏毗部落。

回到大堂,石崇志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无声地点点头,两人的面色都有些凝重,事情难道到了最坏的那一步?

如果五郎落到了吐蕃人的手中,将一应秘密和盘托出,那岂不是说,他们也危险了?

“你走吧,到时就推说受人所托,只要他们找不到正主,应该不会为难某这间小店的。”无奈之下,石崇志不得不提醒他。

杨预却摇摇头:“是死是活,总要有个准信,来人可点了什么事物?”

“吃食、水、还有针线。”石崇志略略一想,猜出了他的用意:“你打算扮做伙计,去见见那人?这倒是个妥善的法子。”

这个时候正是吃饭的点,店里的客人很多,食材加工起来就没那么快,因此杨预回来的时候,东西还没来得及送上去,等到一切都准备好,他扮作了店家的伙计,提着那些东西,敲响了客房的门。

“进来。”

听到声音,杨预一下子愣住了,这分明就是五郎本人啊!

石家老店的外街,一行五人在接近店门口的时候停下了,为首蒙面女子看到店里已经坐满了人,朝着自己的随从示意了一下,那人点点头,离开了他们,余下的在女子的带领下,转入了斜对面的一间食肆。

这是一间本地人开的食肆,生意不太好,这个时辰,里面稀稀拉拉地只坐了不到三分之一的客人,他们四人找了个靠角落的位置,为首的女子在坐下之前,拿出一条缎面手巾,擦了擦看着乌黑油亮的胡凳。

“一壶油茶,一盘羊肉,三分馕饼,有酒吗?”四人当中两男两女,全都身着吐蕃服饰,一个男子叫来店家,用吐蕃语吩咐道。

“只有去年陈酿的青稞。”店家是个中年本地人,吐蕃话说得有些生硬。

“打一壶来。”

店家朝他们屈身行了个礼,倒着退了下去,这些人的衣着不凡,保不齐就是城中贵眷,他们这种小店哪里得罪得起。

都是熟食,切好装盘即可,很快,桌子上就摆满了食物,足有木盆大小的馕饼烤得十分酥脆,为首的女子掰下一块塞到嘴里,一言不发地细细咀嚼,她的从人自然无人敢说话,直到一个人影匆匆跑进来。

“娘子,打听清楚了,人就在店中。”来人直接跑到女子的身前,附着她的耳朵轻声说道。

“当真?”女子眼中一亮,同样用汉话答道。

“不会错,后槽上喂了四匹马,小的亲自去验过,每一匹都有苏毗人的印记。”

女子惊得眼睛都圆了,杀了人越了货,不想着赶紧逃窜,居然大摇大摆地进了城,还住在客栈里,是生怕人家认不出么?

“要不?小的先去探探路。”

女子迟疑了一会,摇摇头:“他们不会见你的,这一趟,我须得亲自去。”

“娘子......”所有的随从全都站了起来。

“你们就在这里等,若是一个时辰之后我还没出来,便照之前说得去做。”

女子的眼中有着不容置疑的神色,说完,她转身出了食肆,朝着对面那家脚马店走去。

石崇志有些心不在焉,自从杨预上去之后,每隔一会儿,都会不自觉得看一眼楼梯口,因此,当一个女子的声音传到耳中时,他的视线还没有转过来,面上显出几分不耐。

“对不住,上下都客满了,尊驾若是不愿等,不如让小店的伙计,为你另寻一处下榻,离得不远,保证清净。”几十年的历练下来,嘴里还是滴水不漏。

“不必了,我同贵店一位客人有约,烦请店家引个路。”女子的汉话说得轻轻柔柔,煞是好听。

石崇志微微一愣:“喔?但不知是哪位客官。”

“西州来的康郎君。”

第十一章 疗伤

“你......当真杀了达囊乞?”

杨预怔怔地看着刘稷,后者没有出声,随手抓起一个皮囊扔过去,被他一把抓住,袋子里发出了“叮叮咚咚”的声音。

拉开口子,杨预朝里面看了一眼,将袋子倒翻在桌子上,里面的东西咕噜滚了一地,其中有几块形状各异的金属块,他拿起一块动物毛皮,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露出一个不敢置信的表情,

“虎皮纹章,铁文字告身,一个组本,一个俄本,三个庸奴,不会错了,不会错了。”

刘稷没有理会他的神神叨叨,手中端着一个小盘子,专心致志地在油灯上烤着,盘子里盛满了水,很快就被烧得“咕咕”作响。

他将手里的一枚细针连同穿好的丝线,搅成一团扔进去,滚开的水里顿时冒出细小的泡泡,刘稷闭上眼睛,默默数着数,到了大约20分钟左右的时候,将那个盘子从火上拿开,然后拿出短刀,将刀身在火焰中反复烧烤,准备下一步。

杨预看着那张熟悉的面孔,却感到了一种陌生,似乎皮囊下的那具躯体,已经不再是原来的主人,这个想法把他自己吓了一跳。

可若不是这样,怎么解释眼前所看到的一切?

以一敌百的勇将并不是没有,史书上还有许多更加夸张的记载,可是只有身在军中的人才明白,那些大都是在特殊的环境下发生的,比如追击。

正面相抗,以一敌五,全灭对手,毫发无损......当然不会这么夸张,因为他已经看到,刘稷脱下罩衣,露出了胳膊上的伤口。

久在军中,一眼就能看出,这是吐蕃人的战刀造成的,一寸多长的伤口翻着浅谈的肉红,解下来的扎带变成了黑褐色,被他随手扔到了地上。

就在同伴的注视下,刘稷用客店提供的蘸巾,沾了刚刚烧开的水,将周围那些已经凝固成黑色的血块,一点点地清理掉,看着都让人觉得牙酸。

这还不算,紧接着,他拿起那把灼烧过的短刀,贴着边缘去削已经变白的死肉,时不时地还会挑开伤口,将掉进去的肉渣挑出来,杨预不自觉得咬紧了牙关,似乎那些刀子,割在自己的身上。

做完这些之后,刘稷轻轻地呼了口气,伤口没有发生感染,这是一个不错的消息,看着同伴紧张的样子,他咧嘴一笑,真正痛苦的时候还没到呢。

接下来的一幕,杨预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军中处理这样的伤口,一般是涂上金创药之后用布包上,过一、两个月就会长好了,没想到,会有人在上头绣花。

在动手之前,刘稷将那块蘸巾折成一团咬在嘴里,然后拿起消过毒的铁针,刺进伤口的边缘,再从另一端穿出来,将两边的皮下脂肪紧紧地缝在一起,每缝上几针,就会稍稍停一下,为的是让身体适应这种疼痛,因为他的感官还停留在后世。

特战训练中,会有专门针对刑讯的一部分,从拷打、电击到水淹,为的就是适应那种痛感,虽然他的记忆里有,可是这具身体却不曾经历过,所以,对于疼痛的忍耐程度会不一样,如果不是嘴里咬着蘸巾,他可能已经忍不住会叫出来了。

好不容易将伤口缝合完毕,刘稷取出几乎被他咬烂的蘸巾,一边擦汗一边大口地呼着气,整个人就像从水里捞出来,浑身被汗水浸湿了。

比起洗澡的念头,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刚才所做的这一切,其实都是表演给对方看的,从同伴的反应来看,效果不错。

“志烈。”疼痛稍稍减轻一点,刘稷便看着他的眼睛,不紧不慢地开了口:“我昏迷之后,发生了什么?旁的人呢。”

杨预还沉浸在刚才的一幕当中,突然听到他的问话,不禁愕然相向,此刻的刘稷,给予他那种陌生的感觉更加强烈了,在对方的眼神,他甚至看到了毫不掩饰的......怀疑。

问题本身并没有什么,杨预定了定神,从出事的那天开始说起,听着他的讲述,刘稷眼神变得越来越古怪,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

原来,他们一行人本该有九人,其中七人是随从,四个是杨预的手下,三个是他的部属,目地是位于大小勃律交界处的一条河流。

所谓的大小勃律,在三十多年前还是一体,吐蕃人入侵之后,原来的勃律王室逃到了小勃律,也就是后世的巴控克什米尔地区的吉尔吉特省。

天宝六载,唐人发动了一系列攻势,分别从安西和陇右两个方向对吐蕃实施打击,安西的这一路由著名的高仙芝所带领,一举灭掉了依附于吐蕃的小勃律国,俘其王及其妻吐蕃公主,献俘于朝。

同时,另一路由时领河西、陇右、朔方、河东四镇节度使的名将王忠嗣越过积石山,攻入青海湖一带,那一仗,让另一位名将登上了历史舞台,他叫哥舒翰。

小勃律被唐人攻占的时候,吐蕃人的援军刚刚到达了大勃律,也就是他们现在所在的贺菩劳城,由于唐人砍掉了连接两地的一座桥梁,使得吐蕃人只能望河兴叹,眼睁睁地看着唐人推进到了自己的眼皮子底下。

说起来也是郁闷,天宝年间,特别是最近这几年,大唐的国力达到鼎盛,当朝的那位天子又喜好边功,再加上名将辈出,吐蕃人的日子,一下子变得艰难了许多。

河西、陇右方面好不容易走了王忠嗣,却来了个更狠更不要命的哥舒翰,安西方面的高仙芝更不用说,小勃律被占据五年多,吐蕃人硬是没敢下手,还得天天防着,不知道唐人哪一天就会打过来。

这就是他们二人来到此地的目地,那座连接大小勃律的桥梁,是吐蕃人的生命线,修好之后便派了重兵把守,他们在刺探的过程中,不小心被发现了,刘稷被打伤后昏迷,杨预带着众人拼死相救,最后只余了他们两个。

“......那达囊乞何等勇猛,我等皆非他一合之敌,某的四个部属,有三个命丧他手,若非你的那位忠仆,舍命挡下,你我焉能逃脱?”

刘稷摸了摸自己的头,有些不确定:“伤我那人,就是达什么乞?”

“可不是?说实话,某近日连连噩梦,都是拜这厮所赐,五郎,你当日旧伤未愈,如何能这般.......”

“神勇无匹么。”看来那一战给同伴留下了很深的阴影,刘稷帮他说出了后面的话,眉毛轻轻地一扬:“那......他为何要杀我?”

这个问题问得似乎有些莫名其妙,可杨预仔细一想,心里一惊,就在这时,房门被人敲响了。

当他起身去开门的时候,无意中瞥见,刘稷将那把短刀握在了手中。

第十二章 答案

打开的房门很快被关上,一阵暖暖的香风袭来,刘稷不禁皱了皱眉头,女人?

他抬起头,一个曲线玲珑的身姿,迈着细细的碎步,款款而至。

绣花附禣、及地长裙,元宝状的花冠将秀发高高束起,横插的步摇上,两颗落珠随着脚步轻轻摇曳,虽然面部被薄纱遮住了,可是交叉在腹部的一双小手,细腻白净,绝不是普通人家能生出来的。

离着约一步远,来人停下步子,动作自然地抬起手臂,露出一截凝雪般的皓腕,纤纤秀指抻开面纱,艳红的唇瓣轻轻嚅动,一阵细语如薄雾般飘来,渺杳无踪。

“便是你杀了达囊乞?”

后世的女友同他一样是个军人,平素偶尔会化个淡妆,但绝不可能如眼前之人一样,充满了媚惑,当那张面纱被揭下时,他竟然出现了片刻的失神,连对方的问话都忘了回答。

原来这世上美丽的女人,不需要千篇一律的网红脸,甚至不需要青春,女子面若银盆,眼如弯月,柳眉入梢,眼角已经有了细密的皱纹,但依然无损于她的美丽,还有......高贵。

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也许世上真的会有人天生具有某种气质吧,刘稷收敛心神,还没来得及说出什么,那个声音又响起来。

“是奴唐突了,我就是你们要找的吉桑央措。”

刘稷猛地反应过来,这个身着吐蕃服饰,名字奇怪的女子,说得竟然是一口流利无比的大唐官话!

他没有吱声,只是眼神冷了下来,场面显得有些尴尬,好在屋里还有一人,杨预不知道是不是同样震惊,这个时候才站在了应有的位置上。

“某家河西杨预,这位是......”他伸手指指刘稷,发现对方的眼神有异,就没有再说下去,而是转向女子:“娘子不似吐蕃人。”

“自然,奴姓曾,族中行九,陇右人氏,吉桑央措是奴的吐蕃名,原因么,便如这位康郎君一般,你说是么?”女子毫无意外,坦然答道。

刘稷面上的疑惑更甚了,可内心却是无比震惊,刚刚他终于听到了同伴的名字,这个名字很少见于史书,可是对于曾经精研过丝绸之路历史的他来说,如雷贯耳。

杨预,字志烈,出自甘州杨氏,如果历史不出现意外,十年之后,他将成为河西节度使,以及整个西域的最高行政长官,河已西副元帅,当时,西域三镇安西、北庭、河西与朝廷的联系已经被吐蕃人切断了,他们实际是在孤军奋战。

刘稷忍不住看了他一眼,此时的杨预,不知道有没有三十岁,按照记载,他应该还是安西大都护府辖下的一个小军官。

“郎君不信,那奴便自己说罢。”女子见他依然不加理会,有些无奈地挪动脚步:“可否容奴坐下说。”

也不等对方答话,便坐在了方才杨预的那个位子,眉头轻怵,不经意间流露出一股成熟的风韵。

“你是否在疑惑,达囊乞为何会杀你?”

刘稷出人意料地摇摇头:“我不解的是,达囊乞当初为何会放过我们。”

此言一出,就连杨预都惊住了,经过刘稷这么一提醒,才好像反应过来,赶紧走到他身边。

“原来你猜到了,那奴就从头说起吧。”女子拿起桌上的一块虎皮,在手中把玩。

“天宝六载,高开府伐小勃律,为了断绝吐蕃人的增援,毁了婆夷川上的藤桥,唐人撤兵之后,只留下了三千戍军,吐蕃人无时不刻想着收复失地,奈何内忧外患,一时顾不上这里,于是才有了五年的平静。”

女子说得很仔细,刘稷听得很认真,这些细节正是他目前最需要的。

“去岁,高开府败于大食人之手,调离了安西,吐蕃人便起了心思,那座藤桥,被他们用了七个月修好,消息是奴遣人送出去的,这才有了你二人之行。”

“事情原本很顺利,可是在返程的时候,你们被守军发现了,他们封锁了河岸,你们只能往回逃,为了消除吐蕃人的疑心,我只能出此下策,命人杀了你们的随从。”

女子迎着二人的目光,苦笑着摇摇头:“不错,达囊乞和他的那个组,都是我的人。”

“难怪,难怪。”杨预恍然大悟:“某背负了一个伤者,居然还能摆脱追兵,还自以为得计,真是可笑。”

“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如果让别的组来做,无论如何也保不住你们。”

女子的解释并没有放在刘稷的心上,因为那些发生在他来到这个世上之前,而现在,最关心还是另外一个问题。

“这么说,杀我不是你的主意?”

“不是奴吩咐的,却同奴有关。”女子点点头又摇摇头,步摇上的两颗珠子发出清脆的响声,就像风铃一样悦耳:“这个原因,奴知道事情的经过之后,有了一个推断。”

“达囊乞想用你的首级,激起大唐,特别是安西诸将的怒火,引得两国兵锋相向。”

刘稷万万没想到会是这种理由,下意识地问道:“为何?”

不能怪他吃惊,如果按女子所说,要做到这一点,杨预明显是个更好的人选,不仅因为家世和身份,他的父亲,目前是安西镇的高级将领,怎么看,都比一个粟特商人要紧。

女子仿佛被他的话惊了一下,睁大眼睛打量了一番,见他不似开玩笑,嘴角线渐渐拉开,秋水般的眸子渗出盈盈的笑意,手臂微抬,很自然地做出了一个掩嘴的动作。

“奴待郎君以心腹,郎君便是如此敷衍奴的么?”说着,她轻启朱唇吟道:“白虓噉,曜无双,杨鹄子......枭五郎”

最后三个字被她故意拖了个长音,眼睛像是粘在了刘稷的身上,看得他浑身不自在。

“安西四俊,奴何其有幸,一日便见了两位,先是预郎君,接着就是你。”女子两条细长的柳眉一挑:“京兆刘家,状元公的嫡子,安西大都护府最年轻的郎将。”

“五郎,还要奴说下去么?”

第十三章 来历

京兆刘家,状元嫡子!

刘稷在心里默念了好几遍,努力抑制脸上的表情,自己苦苦追求的信息,就在不经意间送到了跟前。

京兆府就是长安,相当于后世的帝都,能够在这等地界扎下根来的,都是有钱的主儿,房价怎么也得往十万上头走吧,每平。

老爹是状元,自己是什么郎将,就是赢在了起跑线上啊,更重要的是,姓刘,而不是什么粟特商人康采恩。

还有什么‘安西四俊’,但凡能够为世人所知的名声,无论是好还是不好,至少说明家中殷实,否则哪有本钱刷声望。

事情变得越来越有趣了。

刘稷松了一口气,看着那双诱人的红唇,差点就脱口而出:“你丫倒是继续啊,光姓刘还不够,哥们儿叫什么啊?”

不过临到嘴边,却变成了另外一番说辞:“既然娘子都知道了,那还有什么可说的,不错,达囊乞和他的四个人,都是我杀的。”

屋子里的气氛再度尴尬起来,杨预暗自挪了一步,以防出现什么不测,曾九娘毫不动容地看着刘稷,笑魇依旧:“枭五郎,果真名不虚传。”

“他们几个生了歹意,又技不如人,死便死了,怨得谁去?奴在此还要向郎君告罪。”

看这个女子的神情,是真没把五条性命放在心上,刘稷心中的戒备又多了一重,面色淡淡地说道:“此事先揭过,你究竟是何来历,为何会有吐蕃人做为手下?”

女子的笑容凝结在脸上,神色慢慢地黯淡下来,声音更是无比低落,整个人陷入了回忆当中。

“那是景龙四年,奴年方五岁,被挑中为殿下的侍女,三月里,公主奉诏远嫁吐蕃,陛下带着百官一直送到了始平县,临席作酒足足停了三日,方才涕泣而别,那一年殿下不过九岁,虽然送嫁的是她的爹爹,可心里想的,却是宫里那段日子,陛下待她有如亲女,这份亲情从此再也没有了。”

这些话在刘稷的心里掀起了巨大的波澜,忍不住开口打断她:“你说的殿下,可是金城公主?”

此言一出,就连杨预都看了过来,曾九娘怵着眉头,轻轻一点:“除了这个苦命的女子,还会有谁?”

原来是这样,进入总参二部成为情报参谋之前,刘稷所在的部队,曾经长期驻扎在青藏高原地区,对于西羌自治区的历史自然不陌生,后世的华夏人大概只知道文成公主,孰不知金城公主在那里足足呆了三十年,死的时候还不到四十岁。

正因为这样,她在羌地有着无数的传说,什么度母的化身,什么二妃抢子,如今居然有个活生生的见证者,让他不由得产生了兴趣,要知道,到目前为止,金城公主已经逝去将近十三年了。

屋子里,曾九娘的声音还在继续着,此刻听起来,竟然有几分神秘感。

“当年她的夫婿,也就是如今的吐蕃赞普尺带珠丹只有七岁,两个孩子除了一个仪式,便各自有各自的居所,不知怎的,这个赞普对她非常冷淡,哪怕在成人之后,都很少会同她住在一起,如此一过就是三十年。”

曾九娘叹了口气:“这三十年里,大唐同吐蕃时战时和,每一次吐蕃人吃了亏,就会以殿下的名义上书朝廷,以求缓兵之计,过后稍有机会,便会刀兵相向,后来更以她的名义,向大唐要来了九曲之地,说是什么汤沐之邑,如此一来,从大唐到吐蕃,没有人再会关心这个女子。”

“当今陛下即位之后,原本的一点香火情也全都断了,殿下曾经数次写信,求人辗转送到长安,想要结束这种痛苦,哪怕回去做个女居士也好,可是全都没有音讯,慢慢地,便断了念想,每日里除了诵读佛经,便是等待着生命结束的那一刻。”

她的眼睛里泛起了泪花,那种凄凉老死的情景,让两个男子都心有戚戚,故事的结局不出所料,十三年前,公主郁郁地在自己的居城闭上了眼睛,消息传回长安后,当今的天子辍朝三日,却连一个吊丧使者都没有派出。

“殿下走后,我们这些侍者,老得老,死得死,也没有剩下多少人了,我在这里呆了四十年,已经无家可归,反而结识了一些有势力的部族,他们想要利用我唐人的身份,我何尝不想利用他们。”

曾九娘拿出一块锦帕擦了擦眼角,面上恢复了平静:“达囊乞不是吐蕃人,他和他的手下全都是苏毗人。”

在这个知情女子的介绍下,刘稷二人对于吐蕃才算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与历史上很多的割据政治一样,吐蕃也是由大大小小的很多部落组成的,所谓的五茹就是这么划分的。

苏毗部被征服以后,划为了吐蕃的第五个茹,也就是苏毗茹,后世的资料里,有时候会译成孙波茹,他们其实具有相当的独立性,为了笼拢这个部族,吐蕃人给予了他们的首领很高的地位,比如现在的苏毗部首邻末凌替,就担任着“尚”这个职位,除他以外,还有许多重臣都是苏毗部的权贵。

尽管如此,苏毗人并不像表面上那么恭顺,暗地里小动作不断,特别是在这些年,大唐的国力处于鼎盛,对吐蕃渐渐形成包围之势,从多个方向不断地进行蚕食,更加剧了他们的离心。

“你的意思是,苏毗人有异心?”很久没有出声的杨预开口问道。

“嗯,如果大唐能持续地加以攻击,最好是打几个胜仗,就能将吐蕃赞普的亲军调离逻些城,也许会促成苏毗人起事。”

对于她的判断,刘稷不置可否,吐蕃这个国家从建立之初就内乱不断,唐初赫赫有名的噶尔家族,甚至被连根拔起,侥幸活下来的不得不投了大唐,这个苏毗部会不会叛乱,他并不怎么关心,反正吐蕃王国在历史上一直活到了大唐统治的末期,二者几乎同时灭亡。

“你是想,让我们将吐蕃人架好桥的消息传回安西?”

“光是这样,不值得我走上一趟。”曾九娘摇摇头:“吐蕃人换了主官,来人带来了三个东岱的军队,是他们年轻一辈中最杰出的将领,名叫息东赞,你们万万不可轻敌。”

听到她的话,杨预也就罢了,刘稷的脸色微微一沉,嘴里不住地念着这个吐蕃人的名字。

“息东赞,息东赞。”突然间他眼睛一亮:“尚息东赞!”

曾九娘有些茫然:“他现在只是个东本,不过此人志向远大,终有一天会成为吐蕃的大尚。”

刘稷颇有同感地点点头,“三尚一论”,这四个人给大唐带来的灾难,甚至超过了安史,同他们相比,所谓‘安西四俊’不过是个笑话罢了。

第十四章 相信

后世,刘稷是在军校学习的时候,被总参情报部门挑中的,当时的他,并不是部队中军事技能最好的一个,却有一项常人难以企及的优势,或者说是天赋。

语言。

他是晋陵人,入伍之后就来到了西羌,不到两年的时间,竟然学会了晦涩难懂的羌语,同时对当地的民俗、历史、文化、宗教都有所了解,这才引起了部队领导的注意,选拔他进了军校。

有意思的是,当时部队有个传言,这个小伙子之所以会拼命地学习羌语,是因为看上了当地的一个羌族姑娘。

转入情报部门之后,这项特长被发挥到了极至,在华夏新丝路政策的影响下,情报人员成为开拓中亚地区的主力和先锋,他每到一国,都能迅速地学会当地的语言,短短的几年下来,他的脑子里已经塞进去了七、八种小语种,就连仅流行于小半个克什米尔地区的巴尔蒂语都能说上几句。

现在,他就身处巴尔蒂地区的中心位置。

看着那张保养极好的面容,刘稷莫名地想起了那个传言,或许人真的需要一些动力,才会突破自己的极限。

那么问题来了,假如说自己是为了追求女孩才获得了天赋,那么眼前这个女子,又是出于什么动机,来做这一切呢?

在两个男子的注视下,曾九娘显得从容不迫,甚至有些享受那种灼热地逼视,事情谈完,该离开了,她将手里把玩了许久的虎皮纹章放下,缓缓地站起身。

“预郎君、五郎,兹事体大,你等返程之行还须做些安排,奴就此别过了。”说完盈盈便是一福,竟然行了个唐礼,配合那一身紧致的胡服,别有一番优雅。

“我等之事,叫九娘子费心了,杨某在此......”杨预忙不迭地作揖回礼,话还没有说完,一个黑影飞快地从他身边掠过,然后便是一声惊呼。

“啊!”

只一瞬间,刘稷已经将女子扑倒在桌子上,曾九娘的腰身被压成了弓形,更显得峰峦突起,粉颈被铁钳也似的手指掐着,头部被迫后仰,精致的面颊现出一丝痛苦,一双美眸里尽是不解。

“咯咯”

出人意料的是,不过片刻功夫,曾九娘迎着刘稷凶狠的目光,竟然止不住地笑了起来,美好的曲线随着她的动作不住地起伏,看得一旁的杨预口干舌燥,却又不明所以。

许是见对方不为所动,娇笑声停了下来,她伸出一根手指,缓缓在刘稷的手臂上划过,美眸中秋波流动,声音更是舒媚入骨。

“五郎如此急色,连咫尺之间的床铺都顾不得了么?不如,让奴服侍你可好?”

刘稷不是雏儿,后世的女友虽然称不上绝色,也什么都见识过了,可是对着身下的这个女子,竟然有些招架不住,他感到手上好像捏着一个细长的玻璃瓶,又腻又滑,眼前的娇魇媚态丛生,令人心潮涌动,更要命的是,对方的那双腿,在不住地撩拨着他的敏感部位。

他只能一狠心,手上加力,顿时让女子感到了呼吸急促,憋不过气,将所有的动作都停下来。

他要杀自己?曾九娘终于感到了一丝惊惧,这份手力只需再持续一会儿,自己便会气绝身亡,喉咙已经说不出话了,她不得不用手拉住对方,眼睛里露出一丝企求。

这个人看似年轻的男子,可是连杀了达囊乞等五名苏毗部勇士的枭五郎!

果然是个聪明的女人,刘稷停止加力,另一只手上执着那把短刀,雪亮的刀尖慢慢挨向那对漂亮的眼睛,直到女子闭上为止。

“我问,你答,错一句,挖一只眼,错上三句,你就永远都不用开口了,听清楚了就眨眨眼,我,不会再说第二遍。”

曾九娘连连眨眼,顾不得刀光的闪烁,马上她就感到脖子上的手放松了一点,不像之前那么憋闷。

“第一,你如何得知达囊乞之死的?”刘稷的声音有种压迫感,加上那把刀,让曾九娘没有一点思考的时间。

“是从吐蕃人那里打探出来的,他们在山林找到了......”她还想继续说下去,被刘稷打断了。

“第二,杨预等在这里两天,为何你不先找他?”

“我要等达囊乞的消息,才能确知你们的行踪。”知道对方不会让她拖延,曾九娘很干脆地回答道。

“第三,你与苏毗部之间,是个什么章程?”

“这......”女子现出了片刻的犹豫,突然发现刀尖在接近,赶紧说道:“苏毗部首领末凌赞欲求大论之位,现下的大论没庐.穷桑并无大错,又得赞普信任,因此,他需要一个口实。”

见刘稷没有阻止,她继续说下去:“这个口实就是,我想法子引唐军攻占勃律,他便可以使人在赞普那里进言。”

“也就是说,所谓的苏毗部想要做乱,纯属是你编造的?”

曾九娘摇摇头,伸手捋了捋散乱的发丝,这个不经意的动作,看得刘稷又是一动。

“我连你下面的问题一块儿答了吧,苏毗人利用我与唐人交通消息已非一日,他们如今在吐蕃人那里如鱼得水,可是并不心安,在此之前,多少比他们更得宠、更有功劳的大族都被诛灭了,苏毗人有异心绝非薏测,只是需要一些推动。”

“说下去。”

“苏毗人在勃律没有多少军力,就连达囊乞这个组都是最近才抽调过来的,虽然名义上听从于我,可实际上,他肯定会有自己的心思,这才会出现擅自截杀你的一幕。”

“你一定会问,我在苏毗人那里能得到什么?”

曾九娘的眼睛里闪着亮晶晶的光,没有了之前的怯意,因为她看到刘稷的眼中的凶狠在消退,刀尖也离得远了些,只有颈上的那只手,还钳制着不能动弹。

“在这里,我没有亲人,没有儿女,就连效忠的人儿都走了。现在,我只想亲眼看到这个国家分崩离析,那些高高在上的人,被铁蹄踩进泥里,发出苦苦的哀嚎。”

刘稷的表情一滞,他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答案,女人的语气平平淡淡,恨意却是挡也挡不住,他收起手,将刀子插回腰后,把女子扶起来。

“最后一个问题,你当真四十有七?”

曾九娘显然还没从方才的一幕里回过神来,听完竟然有些不知所措,她整整衣冠,戴上帷帽,走到房门前,突然停下脚步,回头用一只手撩起面纱,丰润的红唇轻轻吐出一句话。

“五郎若是想知道,何不试试?”

第十五章 试探

“你在试探她?”

伊人渺杳,杨预依然将震惊写在脸上。

“人只有在生死关头,才不容易说谎话,只可惜这个女子不一般。”

刘稷的话让他一愣:“你的意思是说,她方才在诓骗我等?”

“有真有假吧,谎言的最高境界就是真真假假,这位九娘子已深得精髓,或许在她长成之后,就不曾说过多少真话了。”刘稷似有所感地叹了一句:“杨鹄子,她说达囊乞想要杀我是自作主张,你以为呢?”

“你是说,这是她授意的?”

“虽不中亦不远矣,她只知道我杀了达囊乞,却不知道,杀人之前,我还得到了一个活口。”

刘稷说这话的时候,目光灼灼地看着他,杨预的心中五味杂陈,他就是再迟钝也知道是个什么意思了。

这件事,对方竟然一直瞒到了现在,方才的一幕,根本就不是什么试探,而是发出一个信号,这个信号,不光是给女子的,也是给自己的。

自以为相知十多年,可以托心腹、交生死的五郎,竟然连他都怀疑上了。

“怪道,平日里,你从来不会叫某的字,杨某居然如此之蠢。”杨预自嘲地一笑:“此事绝无某的首尾,若是知道你会遇险,那日说什么,某也不会离去。”

“我知道。”刘稷只说了一句话,就将他的心结解开:“你若是有问题,我连醒来的机会都没有。”

“之所以未曾向你和盘托出,是因为我的心中有一个疑问,这个疑问必须要那个女子才能解开,若是提前和你说了,会有不测之祸。”

“什么疑问?”

“此女答了我三个问题,真假估且不论,你不觉得,她同吐蕃人的勾连,有些不寻常么?”见杨预一付若有所思的样子,刘稷继续说下去:“我在想,吐蕃人如此处心积虑,究竟意欲何为?”

“你怀疑,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圈套?”

“极有可能,达囊乞在藤桥一战时有意放过我二人,然后名为追踪,实则催促,为的就是让我们与九娘子相见,可九娘子并不想见到我,她只想见你一人,所以才会有山林的截杀。”

“可是,若你我没有分开,他们岂不是落了空?”不得不说,杨预的反应很快,回答直指要害。

“我相信,不分开,他们也有不分开的做法,留下的那个活口告诉我,在达囊乞一行的后头,吐蕃人的大军只隔了两个时辰,若是所料不错,这应该就是息东赞所领的那三个东岱。”

“藤桥建成,吐蕃人换帅增兵,为什么?”

答案呼之欲出,杨预呆呆地看着刘稷,再一次刷新了心中的认知,这个原本只知道拼命的枭五郎,已经完全变得不认识了。

“她不光是想让某带回消息,也想籍着苏毗人的手除掉你,同时引得我军来攻,藤桥一行本就出自你的提议,他们之所以会动手,是因为害怕我等打探出什么端倪。”

杨预的思路越来越顺畅,忍不住一边挥手,一边在屋子里来回走动:“没了你,她就能轻易地诓某入毂,真正想杀你的人,就是她!”

“而吐蕃人则是想诱我军来攻,尽歼于婆夷川之侧。”

刘稷赞许地点点头,他是个情报工作者,天生的怀疑论者,可是同伴是个什么性子,他一无所知,因此,只能这么一步步地来推测,实际上,在听到杨预的名字时,他就已经打消了对对方的怀疑。

事实证明,能在历史上留下一笔的,没有省油的灯。

“那你方才何不径直杀了她?”

“此女的身上有诸多秘密,杀了她,岂不就断了线,若她真是受吐蕃人所遣,至少现在还不能死。”

对于他的探究,刘稷淡淡地一笑,显得有些高深莫测。

城中的那所官邸内,息东赞也在问同样的问题,只是这个名叫吉桑央措的汉家女子,似乎让他感觉到一丝陌生。

“你说,杀死达囊乞的是个黄毛小儿?”

按在他肩头的那双手,温柔依旧,说出来的话也是一般:“你不信?在见到人之前,我也不敢信,他的手上,有达囊乞的甲胄、兵器、虎皮纹章和铁文字。”

“此人年方十六,在唐人那里颇有名声,原本以为会是个好色之徒,没想到他却对我毫不动心。”曾九娘停下动作,手指轻轻摸了摸脖子,在她看不见的地方,被掐过的红印清晰无比,那种窒息的感觉更是难以忘怀。

“对我的央措视而不见,这人是个瞎子么?”息东赞反手抓住她,妇人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不知道,他的目光像毒蛇一样,令人可怖,绝不是轻易可以骗过的。”曾九娘任他捉着手,眼神淡了下来:“达囊乞,是受了你的指令,才会起意杀人的,对吗?”

息东赞毫不惊异,甚至露出了一个微笑:“这有什么不好吗?你念着他们是唐人,下不得手,我便帮你做主,传信的人,一个就够了。”

曾九娘证实了心里的猜想,不由得波澜起伏,一时间呆在了那里。

“你没有同他们透露我的消息吧?”

“自然,我只说收买了城中官吏,为他们安排返程的事宜。”曾九娘不动声色地回了一句。

息东赞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拍拍她的手:“那就好,你要记得,无论是唐人,还是苏毗人,都不会把你放在心上,在吐蕃,只有你的东赞才是能够依靠的。”

妇人低着头,几不可查地“嗯”了一声,身子便被拖了过去。

缠绵中的男女都没有想到,就在这间屋子的外头,两个黑影一动不动地伏听了半天,直到屋子里的动静渐渐变小,一阵细碎的穿衣声过去。

杨预同刘稷一样,浑身裹在黑布当中,只露出了一双眼睛,听到的消息让他惊讶万分,一切竟然都在刘稷的预料当中。

见屋里再没什么动静,刘稷轻轻拍了他一下,做出一个离开的手势。

两人慢慢站起身,贴着墙角打算溜出去,就在这时,突然从屋里又传出了声音,那个年轻的男子似乎叫来了一个手下。

“东本,有什么要做的,请吩咐。”

“带上你的人,围住街口那家粟特人开的客栈,拿下里面所有的唐人。”见手下有些犹豫,男子继续说道:“下半晌再去,如遇抵抗,格杀当场,死活不论。”

刘稷同杨预对视了一眼,面色都有些凝重。

第十六章 逃离

按照唐人的计时法,寅时初四更刚过,贺菩劳城石家老店的周围被火把照得透亮,无数吐蕃军士将这片街区团团围住,只在店前留出了一条路。

息东赞披着一件吐蕃人的长袍,散着头发,在几个侍卫的簇拥下,不紧不慢地走过来,看了一眼被绑在路边的几个人,面上有些阴晴不定。

“人是什么时候走的?”

“听店主说,十五刻之前。”他的手下答道。

吐蕃人的计时法,一天分为六十刻,同唐人相比,也就是每五刻一个时辰,这么算来,他们竟然走了三个时辰?

而那个时候,正是自己吩咐人做事,为了掩人耳目,减小伤亡,特地选了下半晌,谁知道,竟然扑了个空。

消息是怎么泄露的?他有点不敢去想,此刻也不是追查的时候。

“在街上巡查的,就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问过了,没有唐人离开。”事情没做好,手下连头都不敢抬。

“没有?”息东赞冷冷地说道:“唐人会蠢到扮作唐人离开?”

突然灵光一现:“他们,应该是穿着吐蕃重甲,骑着我们的战马,会朝哪里走呢?”

望着黑沉沉的夜空,他的语气陡然加快:“马上集结人,只要轻骑,跟我去追。”

“走了这么久,还追得上吗?”

“追不上,送一程也是好的,我倒想亲眼看一看,那个什么五郎,究竟如何了得。”息东赞转身便走,竟然连甲也不准备披。

“那这些人呢?”

手下在后头喊道,他脚步不停,只甩下一句话。

“让他们写保书,交释金,然后放了。”

骑在马上,迎着扑面而来的山风,杨预感到了一丝后怕,如果不是刘稷带着他潜入吐蕃人的官邸刺探了一番,这会子,只怕已经成了刀下鬼。

谁能想到,那个什么息东赞,连心爱的女人都能骗,根本就没打算让二人活着离去,也许从一开始,他们打的主意就是诱使二人来到这里,什么藤桥,什么增兵,哪有两颗血淋淋的人头来得刺激?

他甚至能想像得出,老爹听到自己的死讯,暴跳如雷的样子!大唐未必会为某一个人兴兵,可是绝不会放任二个郎将皆死于敌境而无动于衷,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兴兵借口,那些想边功想疯了的安西将校,会怎么做?还用说吗。

想到这里,他不禁看了一眼正前方,那个在马背起伏颠簸的高大身影,与进城时一样,刘稷此刻穿着全套重甲,而他则是一身庸奴的打扮,四匹马正好一人双马,足以让他们昼夜不歇。

杨预不禁长叹了一口气,好个五郎,竟然在山林杀人的时候,就想到了这一天,达囊乞和手下的那些衣甲,如今成了他们逃亡的最好掩护。

贺菩劳城是有夜禁的,天黑之后,街道上到处都是一队队的吐蕃巡兵,如果不是穿成这样,根本不可能逃得掉,而就在几个时辰之前,他们大摇大摆地骑马上街,丝毫不让地迎着那些巡兵,后者,甚至还会停下来,朝他们致礼!

这是何等的胆略,又是何等的算计。

太难受了,刘稷根本看不到后面那束崇拜的目光,他感觉身上就像吊着一堆铅球,面甲将口鼻全都遮住,连呼口气都隔着层层阻障,真不知道原先的主人是怎么适应的。

可是不穿不行,他的相貌,人家一看就知道不对,反倒是杨预用不着遮面,因为吐蕃人的庸奴里面,原本就有大量的唐人,全都是历次战争时,被掳掠的人口。

夜色如水,风里杂夹着一丝冰凉的味道,沿着潺潺的河流,倒也不用担心会迷失方向,从贺菩劳城所在的斯噶尔河谷,经过印度河谷,到达百里之外的婆夷川时,已经过去了四个多时辰,天色渐渐地亮了。

“歇歇吧。”当先的刘稷扔掉手中的火把,慢慢将马儿勒停。

四个时辰里,两人每隔一个时辰左右就会换一次马,饶是如此,八个小时这么拼命跑下来,人和马都已经累得够呛,杨预跳下马,主动上前牵过两人的坐骑,去河边喂食。

刘稷解下铁盔,取下面甲,贪婪地吸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石头上,只觉得两条腿已经快要不是自己的了。

“想不到那个婆娘,如此心狠手黑。”

不知道什么时候,杨预来到他的身边,将一兜水递给他,刘稷接过来喝了一口,冰凉中带着一丝甘甜。

“她未必有那个能耐,那个吐蕃男子同她只是相互利用,各取所需罢了。”他不怎么想谈论那个女子,将话头偏过:“咱们一走,石郎君会不会有麻烦?”

杨预显然也在担心,目光不自觉得看着过来的方向:“老石不是雏儿,该如何应付他心里有数,吐蕃人不会随意杀戮客商,最多破些财罢了。”

事到如今,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两个人一时间都没有说话,看着远处,那一片雪白晶莹的冰川,其分布比后世还要广,他突然想到了什么。

“此去婆夷川,还有多远?”

杨预伸手搭了个凉棚,向那个方向张望,粗略地一估算:“不到三十里了。”

婆夷川的位置,在后世的历史研究中不乏争议,但是怎么也脱不出印度河的某条支流,作为大小勃律的界河,如今成了唐蕃在西域的分界线,不问可知,那里一定驻守着不少的兵力。

“水深如何,马能泅过去吗?”

“宽一箭,深浅不知,可它在山谷下头,人可以攀下去,马如何下得?”

听他这么说,刘稷立刻明白了,那是一条夹谷河,两岸都是峭壁,这样的河流肯定很急,就算游过去了,要攀上山岩,也不是一件的容易事,徒手攀岩?在没有任何工具的情况下,危险性不小。

其实,在后世,从巴尔蒂斯坦到吉尔吉特,远不止一条路,他相信,在千年之前,也会是一样,然而有些路,毕竟要趟过才知道,眼下没有这个时间。

那就只剩下一个法子。

刘稷拍拍手站起来,走向自己的坐骑:“走吧,咱们回家。”

第十七章 藤桥(一)

天色大亮,路上的行人开始多了起来,来来往往的大都是客商,百姓谁没事会起这么早啊。

斯噶尔河谷,刘稷在后世走过许多次,除了脚下的这条路,变成水泥路面,电驴子变成了真驴子,拖拉机大卡变成了驼马牛羊,实际上区别不大,这些来自于西域、天竺等地的行商,说得话五花八门,让他倍感亲切。

两人四马,占据了路中的位置,那些行商纵然有所不满,一看他们的装束,都自觉地让开,出门在外的无人不知,散兵游勇,不吝于盗匪山贼,躲还不及,谁敢招惹。

就这样,他们很顺利地到达婆夷川的一侧,远远就能看到,大批吐蕃军士挡住了路口,将来往的行商分开一一检查,作为通往西域的第一道关口,又是两国的边境线,紧张的气氛油然而生。

“此处所驻之兵,皆是勃律人,某去同他们分说。”杨预低低地丢下一句,越过他的马头,向桥口的方向驰去。

刘稷放慢了马步,缓缓靠近河岸,果然如杨预所说,这条名为“婆夷”的河流夹在一片高地和峡谷之间,最窄之处不到百余步,上面架着一座斜拉的吊桥,样式同后世几乎没有差别。

悬空的桥面同河水有着十多步的高度差,湍急的水流当中,密布礁石,仓促之下很难找到一条安全的通道,他抬起头,那座吊桥犹如巨蟒般横亘眼前,极具冲击力。

因为,构成整个结构的,不是钢筋混凝土,而是已经变成了灰白色的天然藤条!

难怪,吐蕃人视其为生命线,要在这样的条件下构筑一座如此规模的桥梁,花费的不光是人力物力,还有运气,从山里找到合适的材料,编造、晾晒、架设都不是短时间能完成的,他们用了整整七个月,这已经算得上很快了。

简单来说,唐人如果处于防御之势,只需要砍断这条藤桥,就能阻止吐蕃人对于小勃律的侵袭,而吐蕃人想要保持压力,则须驻守婆夷川的两岸,增援和补给全靠这座桥的输送,这就是安史之后,他们依然无法在这个方向对安西唐军取得优势的原因。

“达囊乞组本,达囊乞组本?”

被人叫了好几声,刘稷才反应过来是自己,他故做傲慢地转过头,看了对方一眼,露出一个不耐烦的神情。

一个身穿皮甲,佩着腰刀的吐蕃军士恭敬地站在马前,杨预牵马跟在后头,微不可查地摇了摇头,示意事情不顺遂。

“达囊乞组本,小的是此地的驻军百夫长,那一日追剿唐人探子,就是小的带人同组本一块,死得七个唐人尸体也是小的带人收敛。”

吐蕃百夫长的话,让刘稷的情绪起了波动,这股情绪来得很突然,似乎不受他控制,对方的话还在继续。

“城中新到的贵人,前些天传来指令,要求我们严查往来行人,不得放可疑的人过桥。”

“你的意思,老子是可疑的人?”一句吐蕃话自刘稷的嘴里脱口而出。

“小的怎么敢,只是没有指令,组本至少要告诉小的,你们去对面做什么吧。”

刘稷朝那人勾勾手指,等他走到马前,弯下腰,在他耳边轻轻说了一句:“想知道?你还不配。”

名为吐蕃百夫长,实为勃律人的男子一怔,随即面上堆笑地牵过刘稷的马,神色恭顺地在前引路。

“组本说得是,小得不过随口问问,以免上头查起的时候,也能有个交待,当日,跟着组本围剿那些唐人,你的英勇让士卒们景仰,你的身姿让女人们念念不忘......”

这个勃律男子十分絮叨,跟在后头的杨预有些烦躁,心里隐隐感觉有些不妥,直到刘稷暗暗同他使了个眼色,才警觉起来,这家伙的前倔后恭,做得也太过明显了。

“来来,大伙儿都过来,见识一下盛名远播的勇士,苏毗部落的骄傲......”在百夫长的大声招呼下,原本在桥边警戒的吐蕃军士都围了上来,他松开缰绳,慢慢朝后退,手搭上了刀柄,语调突然间就变了。

“抓住他们,这两人是唐人细作!”

声音又细又尖,用得还是勃律话,这种话与后世的巴尔蒂语已经相去甚远,就算听不懂,看也看出来了,原来这个家伙一早就认出了他们,要么是自己的声音不对,要么就是杨预的那张脸被记住了。

无论是什么,都没关系,他看着从惊疑不定到慢慢围上来的吐蕃人,从面甲里发出一声大呼。

“鹄子,动手!”说着一反身,将原本挂在鞍后的藤牌握到了手中。

“唰”得一声,杨预拔出腰刀,一刀砍在刘稷身后的那匹备马身上,吃痛之下,那马长嘶一声,扬起四蹄,迎着吐蕃人的队伍而去。

“冲!”刘稷单手举起细长战矛猛力后戳,矛柄打中战马的屁股,失去钳制的马儿奋力跟上,只一瞬间,就到了那个百夫人的面前。

百夫长眼睁睁地看着一个高大的黑影冲过来,脚下不由自主地连连后退,手上的腰刀刚刚举起,就被一股大力挑飞,紧接着,风声乍起,胸前的皮甲如纸屑般裂开,一截细长的矛尖透胸而过,棱形的刃端从他身体的另一侧冒出头来,滴滴鲜血渗下来,滚落到泥地里,

一股强烈的痛觉从意识里升起,正待呼出声,身体突然腾空而起,脑子里一片眩晕,直到“轰”得一声落入人群中,砸倒了一片。

藤桥的一侧顿时乱作一团,为什么吐蕃人会自相残杀起来,等在一边的行商不明所以,眼见着那两人已经冲出包围,来到了桥边。

“放箭,拦住他们!”

另一个吐蕃百夫长接过指挥,大喊喝骂着手下围过来,几个军士解下弓箭,半蹲着瞄向了他们。

“鹄子,你先走,我断后。”

刘稷拨转马头,将杨预挡在身后,两人一前一后,成犄角之势,慢慢退向桥头的方向。

第十八章 藤桥(二)

桥头阻挡的吐蕃守兵被惊马一冲,立刻出现了一个缺口,延着这个缺口,首先冲上桥的是杨预。

他没有着甲,身形轻便得多,甫一上桥,就从马背上跳下来,放开缰绳的同时,一把解下马背后的箭囊,顺手用刀背一拍,将自己的坐骑连同后面的备马,赶过桥面。

即将面临吐蕃人的追击,没有马,根本逃不掉。

紧接着,身形一转,手上的佩刀咬在口中,动作迅速地取弓在手、搭箭上弦,指向迎面而来的敌人,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手臂均匀用力,弓弦缓缓被拉开,形成了一个满月。

杨鹄子,不仅是指他脚头好跑得快,还有一手准头极佳的快箭。

“簌簌”两声轻响,风声擦着耳边过去,刘稷左手藤牌右手细矛,一扫一荡,将几个敌人步卒逼退,只听得“啊啊”地大叫,离着几十步远的两个弓箭手捂着胸口翻倒。

“下马!”

用不着同伴提醒,他趁着这个空当,赶紧伏身落鞍,风声不停地响过,每一次都会带走一个生命,同伴在用弓箭为自己作掩护。

落地之后,尽管有些舍不得,刘稷还是朝着战马的屁股戳下去,吃痛之下的马儿撒蹄便跑,冲向围过来的吐蕃步卒,引起一阵混乱。

这个空隙不会很长,两人很有默契地转身上桥,一身重甲的他踏上桥板,犹如从坚实的地面踩进了棉花里,顿时感到了一阵摇晃。

然而此时哪里管得了那么多,刘稷奋力跨步前行,“蹬蹬”地跟在后头。

一箭百步,就是这座藤桥的长度,在训练场上,这个距离,哪怕全副武装,他也用不到20秒,差不多就是20个呼吸的样子。

从没想过,20秒会是这么漫长。

好不容易桥头在望,身前的杨预突然停下了脚步,收步不及的他差点就撞了上去,与此同时,前方传来了一声长长的悲鸣,跑在前面的两匹马儿中,当先的一匹猛然倒下,将藤桥撞得晃动不已。

刘稷略一抬头就明白发生了什么,前方的桥头黑压压地一片,为数至少过百的敌人挡住了去路。

难怪桥头被轻易地冲开,敌人打的就是聚歼于桥上的主意!

身后的喧嚣声越来越大,眼见又面临着同样的困局,这一回,没有山林可以供他周旋了,绝境之下,胆气横生,刘稷深吸一口气,大步向前,沉重的脚步踩得桥身“嘎吱”作响。

“我来。”

他毫不犹豫地挤过去,将杨预和余下的那匹马护在身后。

迎着“嗖嗖”飞过的羽箭,刘稷奋力向前,几个起落就冲进了敌人阵中,左手的藤牌上已经插上了好几支箭,右手的细矛被他舞成一个圈,劈进一个吐蕃弓箭手的身体。

籍着冲势,矛尖将那个倒霉的弓箭手捅了个对穿,然后顺势推着冲向了下一个,敌人前排那些只穿了轻甲的弓箭手,失去了距离的优势,一下子被他冲开。

等到手上的长矛再无发力的余地,他立刻脱手放开,一低头躲过几只长兵的刺击,“唰”得将腰间的战刀拔了出来。

这种硬碰硬的冷兵器群殴,没有多少花样可言,他的身体里仿佛有一个桀骜的灵魂悄然苏醒,肾上腺激素陡增,热血沸腾不已,一声声大叫狂吼而出。

“受死!”

“呼呼”的风声伴着刀光四射,在他的周围绽放开,以寡击众,战意凛然,刘稷从没这么痛快地杀过人,战刀在他的手中大开大阖,当者无不披靡。

而在杨预的眼中,那种挥舞毫无章法,只是仗着一身重甲和蛮力,根本无法持久,只是效果不错,眼见人群已经被冲开了一个口子。

时机稍纵即逝,在他们的身后,那些守军已经解决了惊马,正蜂拥而至,杨预一眼瞅见身前的马儿背上,系着几个皮囊,里头有些是装食物的,有些是装水的,还有一个,则是他们此行的盘缠。

他心念一动,解下那个袋子,看也不看,就这么反手朝后面扔出去。

袋子“砰”然落在桥面上,大量的钱币从口子里滚出来,在阳光下反射出刺眼的光芒,冲在最头里的吐蕃军士纷纷停下脚,等到发现那不是什么暗器,而是财物时,个个眼里都露出了贪婪之色。

抓住这难得的机会,杨预将木弓套在身上,翻身跃上自己的坐骑,踩着颤颤巍巍的藤桥,将速度一点点地加起来。

“五郎,捉住某的手。”离着几步远,他大声喊道,同时伏在马背上,朝外伸出手去。

杀得性起的刘稷扔掉手上的藤牌,一把握住同伴的手,双脚猛地用力一蹬,飞身上了马背,右手上的战刀挥出一个半圆形的光圈,将几个冲近的吐蕃人逼退。

“驾!”

杨预嘴里一声吆喝,战马驮着两个沉重的身体,奋力向前,从那个口子里摇摇摆摆地冲了出去。

藤桥上,追在他们后头的那部分吐蕃守军将将赶到,无奈只能和前者一样,用稀疏的弓箭为二人送行。

大约一个时辰之后,当息东赞带着一千多轻骑到达婆夷川河岸时,就连两人的影子都看不到了,摆在地上的十多具尸体引起了他的兴趣,蹲在地上一一看过去,就连三匹死马都没放过。

几个百夫长忐忑不安地跟在他身后,都在等待着雷霆震怒。

几百人守住的桥头,居然被两个唐人冲了过去,搞不好他们就会像地下的死者一样,等到息东赞站起身,脸上居然露出一个笑容,情形更是诡异地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几天你们巡视对岸时,有没有发现唐人的踪迹?”

几个人一听之下不由得面面相觑,任是谁都没想到他居然会问这个。

为首的一个男子被推了出来,斟酌着字眼答道:“息东赞贵人,除了那天发现唐人的探子,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唐人出现了。”

“他们是两人一马?确定吗,走了多久。”

“尊贵的东本,我们不敢欺骗你,他们原本有四匹马,被我们斩杀了三匹,两人骑上了同一匹马,走了不到五刻。”

五刻,也就是唐人的一个时辰,息东赞心里有了数,也顾不得再同这些人计较,对他而言,这两个人逃与不逃,结果都是一样。

“上马,过桥。”

息东赞跨上自己的备马,身后的一千多轻骑同他一样,将已经疲累不堪的坐骑留下,以一个单列的纵队,缓缓经过藤桥,朝着对面的唐人控制区,也就是五年之前,被占领的小勃律之地而去。

从四个时辰的差距追到一个时辰,息东赞相信,无论如何,目标也不可能不眠不休地赶路,哪怕将马儿累死。

他未必没有机会。

第十九章 祖国

从婆夷川到小勃律,也就是后世巴控克什米尔地区的吉尔吉特市,直线距离约为两百里,实际上,因为是沿着印度河谷,免不了有弯曲萦绕之处,这么走下来,就没个准数了。

两人一匹马,哪怕为了减少负重,丢弃了多余的兵器、甲胄,一路狂奔,也是苦不堪言。

谁能想到,吐蕃人竟然会穷追不舍,要知道,这里已经是大唐的辖境,理论上来说。

“狗日的蕃虏,老子又没抢他的婆娘,如此苦苦相逼为甚?”杨预嘴里咬着一支草棍,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山下。

“你看上那个九娘了?忒得好牙口,人家芳龄四十七,比起你家老娘也不遑多让吧。”刘稷饱含深意地看了他一眼,打趣道。

他是刚从半山腰爬上来的,为了迷惑追兵,足足跑了三里多的路,布置出各种痕迹,造成一个他们仍在前方潜逃的假像,此时好不容易返回,累得跟个狗一样,躺在同伴的边上,呼呼地直喘气。

这么多天以来,终于能躺在自家的土地上了,哪怕此刻还没有脱险,也想不管不顾就这么睡上一觉,要知道这些天,两人犹如丧家之犬,连个囫囵觉都没睡过。

“我娘才没她那么老。”杨预嘿嘿一笑:“老实说,你小子当初压在她身上,就没有起什么心思?”

不等刘稷答话,他自已接了下去:“不是她自己说起,凭谁能想到,那身段,那模样,那姿容,说是双十年华,某都信。”

刘稷默然,心知同伴说得是事实,这不是什么恋长,而是真正属于熟女的诱惑,就像一颗生透的果实,香气溢人,令人垂涎。

每每想到那一抹艳红的唇彩,他都会忍不住心生悸动,更何况是同伴,这种感觉与经历无关,完全出自本能。

最吸引小鲜肉的,永远都是熟女。

“来了。”

杨预轻声说了一句,刘稷扭头一看,山下的那片河谷,刚才还空无一人的,突然被大片黑影占据了,人喊马嘶不绝于耳,他还在心里估算大致数目,一旁的声音已经给出了答案。

“不下一千骑,乖乖,这是不死不休之势啊,吐蕃人也太看得起你我了。”

说到这里,杨预心里一动,吐出嘴里的草棍,偏过头去,正好刘稷的目光也转过来,两人几乎同时想到了一点。

这么大的阵势,绝不可能只是为了追捕两个敌方探子,那就只剩下一种解释,对方一定怀着某种战略目地。

或许是为了探路,同时试探唐人的反应?

息东赞骑在一匹栗色的羌马上,身上只披了一领轻甲,这种马因为要适应高寒地带,有着长长的鬃毛,这也让它们看起来更像是某种猛兽。

他的手在柔顺的肩毛间抚动,仿佛摸着心爱女子的身体,眼睛却在四下打量着,从两旁的山岭、湍急的河流、密密的林木,一一扫过,当前面的侦骑前来回报时,他的目光都不曾离开。

就是那样的山林,夺去了达囊乞这等勇士的性命,死状更是让人印象深刻。

“......我们追到三里外,就再也找不到任何痕迹了,组本带着人还在寻找,命小的前来回报,请东本的示下。”

“嗯,什么?”息东赞恍若未觉地应了一声,突然想到:“痕迹是在三里之后消失的?”

“正是,蹄印、篝火、秽物都一一勘验过了,应该就是那两个唐人。”

“应该?”息东赞无声地笑了:“若是有应该,他们原本都出不了贺菩劳城,若是有应该,达囊乞,那个蠢货......”

他稍稍顿了顿,低下头,几乎贴着那个军士的耳朵,怒吼出声。

“你是不是想,比他死得还要惨?”

在他的怒火中,那个军士连滚带爬地跑掉了,甚至不及等到他的指令,只一瞬间,息东赞的脸上就恢复了平静,又回到了之前的那些视野上。

他带着这么多人,深入到这么远,唐人居然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不光如此,一条连接大小勃律的商路,没几个行人来往,特别是这片河谷,竟然人迹全无,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前路失去了踪迹,那些探子想要隐藏什么?为什么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进了这个河谷,才来这么一手?

随着脑子里的疑问,他的思维越来越清晰,那些郁郁葱葱的山林,让他想起了唐人的一句话。

草木皆兵。

“传令,收拢各队。”息东赞扬起下巴,慢慢地拔转马头,脸上露出一个惋惜的表情。

“回军。”

他们的行动,没能逃过刘稷等人的注视,两人疑惑地看着追兵循原路退走,对视了一眼,谁也没有答案。

眼见吐蕃人的身影消失在河谷的尽头,杨预从草地上爬起来,蹑手蹑脚地打算窜出去,没想到被一股大力给拖住了。

“急什么,吐蕃人惯于故弄玄虚,搞不好就是为了诱使我等现身。”之前的险境让刘稷依然心有余悸,如果不是对方大意轻敌,自己早已经成了林子里的一具伏尸。

杨预的脚下一滞,返身一把拖住他的手,将人从地上拉了起来,就在对方不解的神情中,伸手指向远方。

“吐蕃人不是玩花样,因为。”杨预的话里充满了傲气:“咱们的人来了。”

刘稷被他一拉,并肩站到了一块儿,目光跟随他的手望向河谷的出口处。

灰白色相间的大地上,一大片阴影顺着河岸蔓延过来,渐渐铺满了整个河谷,在一面又一面招展的红旗下,无数身披甲胄、手执长兵的骑士齐声高喝,整齐划一的蹄声震天动地。

红旗、红袍、红缨,这个民族的颜色,以一种令人猝不及防的方式突兀地出现在眼前,如同一头猛兽扎进了心里。

这一切让他想起了一句话,后世的华夏人想要写到护照上的那一句。

无论你身处何方,都不要忘了,在你的背后,站着一个强大的祖国。

“祖国。”刘稷嘴里喃喃地念着,心头一松,眼前阵阵发黑,不由自主地栽倒下去。

第二十章 封二

烈火,到处都是烈火,熊熊的火光中,一个青涩的少年,奋力地奔逃着。

在他前面的大队人流,每个人都空着双手,丢弃了身上所有的东西,面色惊惶失措。

少年听着身后传来的马蹄声,越来越近,他的脚下被什么绊了一下,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上,手撑到一个硬梆梆的事物,那是一具已经变凉的尸体,与他一样,都是唐人面孔。

“去死吧!”

波斯语?少年愕然回头,一匹黑色的阿拉伯马在他的身前扬起双蹄,马身上那个铁塔般的武士全身笼罩在黑暗中,碗口大的铁蹄重重落下,雪亮的刀光闪得他眼睛睁都睁不开,只能从嘴里发出凄厉的尖叫。

刘稷挣扎着坐起身,精赤的上身布满了汗水,眼神茫然地失去了焦点,那种临死前的窒息感,如同亲身经历一般,活生生地摆在眼前。

“五郎,五郎!”

随着一个男子的声音,他的手被人一把握住,刘稷惊恐地转过头,对上了一个关心的眼神。

这是一个年纪有些大的男子,身穿一袭圆领襕衫,头上戴着襥巾,颌下一缕清须无风自动,清瘦的面颊上长着一双细小的眼睛,其中一只略微有点斜,这样的面相难说讨喜,无论是威严还是慈祥都挨不上边,从他的头脑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形容词竟然是。

獐头鼠目。

可不知怎么的,一看到男子,刘稷就不由自主地生出一种亲近感,他的眼里,甚至流出了泪水,毫不掩饰地将软弱展现出来。

刘稷心里很清楚,此时的他,犹如一个旁观者,无论是刚才的梦境,还是此刻的心情,都不属于自己,而应该是这具身体之前的主人。

“又发梦了?”男子将他拥入怀中,像个孩子般地拍着他的背。

“这也难怪,那一战,你才不过十五岁,整整两万余人,回来的还不到三成,尔等归来的那一天,安西四镇,没有一处不闻哭声,高中丞,多么骄傲的一个人,如同被人抽去了魂魄,须发白了一半。”

男子的声音低沉无比,神色黯然,陷入了回忆当中,刘稷却慢慢地平复下来,被他的故事带到了一年之前。

怛逻斯,这个被后世无数人扼腕叹息的名字,出现在他被复苏的记忆里。

天宝十载五月,被称为“华夏山岭之王”的高仙芝,开始了他最重要的一次行军,带着两万安西戍军,一万拔汗那和葛逻禄客军,长途跋涉七百余里,抵达怛逻斯城下。

在完全没有后援和粮道的情况下,唐军不得不速战速决,先是围城不下,后来又遇上大食与河中诸国的优势联军,相持五日之后,客军之一的葛逻禄叛变,腹背受敌的唐军阵型崩溃了,余下的人在敌人的追杀下亡命逃窜,就如同他在梦里看到的情形。

这是他的初阵,差一点就变成了最后一阵。

“......那天,某同你的父亲,还有大都护府幕下所有的判官、参军、掌书记、文吏,差不多有一百余人,写啊,写啊,整整写了一夜,一万六千多封讣告,每一张的后头,都是一个破碎的家。”

男子的眼中闪着泪花,说出来的话却将刘稷脱口而出的“爹爹”两个字,生生咽了回去。

对方也许只是父亲的同僚,不过就刚才的反应来看,绝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刘稷的伤势恰到好处地掩饰了他的无知,男子不住地出口安慰,直到被人叫住。

“禀司马,诸将已在营中聚齐,只待你前去议事。”

进来的是他的侍从,男子露出一个诧异的神色:“龟兹的消息到了?”

“嗯。”来人显然知道两人的关系,毫不避讳地答道:“王中丞,怕是不好了。”

“什么!”

男子吃了一惊,放开刘稷,站了起来,朝外走了几步又停下来,转头吩咐了一句。

“若是有暇,不妨去段虞侯处,把令缴了,其他的事情,待某回来再说。”

说罢,便急匆匆地带着侍从出门而去,看着他的背影,刘稷愣了半晌,男子走路的时候,明显有些不适,像是一条腿长一条腿短那种,让他一下子就想到了史书上的记载。

难道这个男子就是以傔人入仕,从最低层干起,最后一路升到了两镇节度使,却因为一场败仗,被皇帝直接下令斩杀的传奇人物。

封常清?

此刻,他的官职正是四镇支度营田副使、安西行军司马、知留后事!

一念及此,他猛地从床上跳下来,就这么光着脚,衣也不披地推开门,一股凛冽的冷空气扑面而来,令人浑身一战。

脚下,已经是小勃律了,也就是后世巴控克什米尔的吉尔吉特地区,因为空气里的味道,与后世几乎一模一样。

几百里之外的贺菩劳城,三天前的鸡飞狗跳已经没了踪迹,被捉拿的无论是唐人也好,粟特人也好,在上缴了一笔赎金之后,全都给放了,就连出事的石家老店,也重新开业迎客,一切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

位于城中的那座官邸,曾九娘站在廊下,面无表情地看着几个勃律仆役,将一席裹在毯子里的尸体抬了出去,她知道,那里面是一个很年轻的勃律少女,死前不仅破了身,还满是淤痕。

同样身为女子,她能感受到少女死时的痛苦,尸体放在府里已经三天了,没想到,息东赞连一刻都没有耽误,她的面上犹如凝上了一层霜,寒气逼人。

“娘子,办妥了。”前来回报的随从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表情,一低头回道。

“那些人没有闹?”

“他们哪里敢,就算心有不甘,面上也是不敢露出来的。”

又是一个被家族抛弃的可怜人,也许从她的家人做出决定开始,少女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曾九娘面色不变地点点头,头也不回地吩咐道。

“把咱们的行装收拾一下,过了晌午就走,你同小五去租几匹驮马,能带上的都带上。”

这是不打算回了?名唤作小四的随从一愣:“这么急,不等那人了么?”

那人,曾九娘看了一眼出城的方向,淡淡地说道。

“等他有命返来再说吧。”

第二十一章 何去

位于龟兹内城核心位置的安西大都护府,曾经几废又几置,直到武周长寿元年,王孝杰收复四镇,请以三万汉兵戍守,至此才确定了大唐在西域的格局,直到百年之后。

眼下正是唐王朝最鼎盛的时期,身兼安西、北庭两镇节度使的王正见,所管辖的区域大致上相当于后世的疆省、吉尔吉思斯坦、塔吉克斯坦大部、以及阿富汗、巴国的一部,单以有效统治面积而言,在大唐设立的九节度一经略使当中,排在首位。

可谓是名付其实的西域王!

实际上。

安西副大都护、摄御史中丞、四镇节度、持节北庭都护、兼伊西北庭节度使王正见已经时日无多了。

天宝十载,高仙芝败于怛逻斯,曾经威名赫赫的安西戍军精锐尽丧,他本人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反而升上了开府仪同三司、河西节度使的高职,那可是管兵七万余,仅次于范阳节度使的全大唐第二节镇!

之所以会是这样的结果,原因很简单,安西大都护这个名衔,挂在权倾朝野近二十年的权相李林甫头上。

与之相反的另一个结果就是,时任北庭节度使的王正见,有幸继王忠嗣、安禄山之后,成为大唐第三个身兼多镇的节度使,比大名鼎鼎的哥舒翰还要早上一年。

现实就是这么令人无语,害得王正见病体支离,即将不久于人世的,正是这份殊荣!

自从去年九月接掌安西以来,他奔波于两镇之间,行程数千里,只为了一件事,帮高仙芝或者说是李林甫擦屁股。

想想看,管兵二万四千人的安西四镇,一下子没了八成的军力,拿什么震慑诸胡?补充兵员成为了重中之重,这只是其一。

一场惨败,伤者要救治、战死的要抚恤、失踪的要安置、有功的还要嘉勉,钱粮绢帛,一厘一毫都要从安西、北庭自己的府库中出,而交与朝廷的赋税,一文都不能少,这也是为什么,李林甫会将两镇全都交给他的原因。

因为这场败仗,根本就不见于朝堂!

其三,仗打完了,外交上的扯皮才刚刚开始,大食人挟新胜之势,会不会越过葱岭、七河流域悍然东进?

葛逻禄人会不会趁机扩大势力?突骑施、石国、昭武九姓诸国会不会趁势而起?拔汗那等大唐的友邦,会不会因此离心?等等一切,都要解决。

就这样,差不多半年的时间,王正见呆在龟兹城的日子屈指可数,最近病得不行了,才不得不躺在了后衙,经过从河西等地延请的名医诊治,得到的都是一个磨棱两可的判断。

“但求天命,尽人事而已。”

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该吃吃,该喝喝,等着哪天两腿一蹬闭上眼。

他还闭不上眼,多番努力之下,仅仅半年的时间,安西的戍军又恢复到了战前的数目,虽然其中以新募居多,表面上依然不可轻侮。

大唐的国力,在这一刻,发挥了无与伦比的威力,在这种威慑下,以石国为首的战前反唐联盟,争先恐后地向他输诚,将一场决战定位成了遭遇战,一万多人的损失,对大唐这个庞然大物而言,显得那样微不足道。

让他无法安心的则是大食人的态度,如果这一趟不能达成盟约,就意味着整兵备战,集结在小勃律的那支兵马,须得立即回师,朝廷好不容易竖立以吐蕃人为主攻方向的策略,也会因此而少了一只脚,一旦有不顺遂的情况发生。

他的族兄,那位被陛下养在宫中,曾经视如已出的名将,就是他的下场。

“蹬蹬”的脚步声,在寂静的后堂,显得异常清晰,原本紧闭双眼躺在榻上的王正见,赫然睁开了眼,直到脚步声越来越近,他竟然撑着双手,自行坐了起来,动作之快,让周围的那些个仆役全都反应不及。

看到他的样子,来人的脚下一滞,没想到已经奄奄一息,随时都可能醒不过来的老人,正炯炯有神地盯着他,嘴里更是发出一迭声地催问。

“人是不是回来了?”

来人是他的心腹老仆,闻言心头一酸,放低身段,快步走到他的身边,在耳边轻声说道:“方才进的城,由白都督他们迎下的,已经传了消息过去,马上就会到府,阿郎,不如躺下等着,也是一样。”

王正见深吸一口气,脸色平静地打断了他的话:“开中门,叫人来侍候更衣,老夫要亲迎。”

开玩笑,怎么可能会是一样?

小勃律,在天宝六载被大唐征服之后,便在此地设置了归仁军,仍然治孽多城,也就是后世的吉尔吉特市。

与大勃律不一样,本地的平均海拔只有一千五百米,而且地形开阔,印度河、吉尔吉特河、罕萨河在此交汇,形成了附近少有的冲积三角洲,再加之雨水充足、光照时间长,非常适宜农耕。

自从二十多年前吐蕃人的势力进入这一带,勃律人便从斯噶尔河谷迁移到了这里,五年前随着唐人的到来,中原先进的农耕种植技术得以传入,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农田水利,在里面辛勤劳作的,既有束发短偈的唐人、也有胡人服饰的勃律人。

唐人的驻军大营,便是沿着河岸而设,全都是不利于耕种的沙石地面,重重营垒像一个个的小山包,布满了整个河谷的空隙。

刘稷还是头一次亲眼目睹古人的行军布阵和结寨扎营,营寨的周围,被高过一人的栅栏围了起来,每隔上一定的距离,就会竖起一座大约三、四米高的哨楼,上面除了两名哨卫,还有提供警讯的金鼓之器,营门口,更是被一排拒马拦着,守门的军士执枪肃立,一动不动地样子,和后世也没什么区别。

带着自己的告身,他被引到了一处独立的营帐外头,尽管之前已经验过了,守在这里的军士依然将他挡下。

“都虞侯帐下,来者何人?”一名中军将校神色严肃地喝道。

“刘五,特来向段虞侯缴令。”

刘稷学着军中的礼节,双手抱拳,身体微屈,目光平视前方,恭身答道。

幸好这个时代通行姓氏加排列的组合法,否则,他连这一关都过不去。

听他报上,这名中军显然知道情况,示意他在原地待命,自己转身走到帐前,朗声唱名。

“归德郎将、右领军卫京兆府善信府左果毅都尉员外置同正员、乾坑戍主、上骑都尉刘稷,帐外侯见。”

少倾,就听到帐子里传来一个低沉而有力的声音:“可。”

中军转身做了一个手势:“请。”

却只见这位年轻的郎将目光呆呆地站在那里,就像没有听到一般。

第二十二章 何从

军中虞侯,掌纲纪、法度、刺探,非刚正坚毅之士不能任。

现年三十三岁的段秀实,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从他在史书上出现伊使,就不是以武勇见长。

他的帐中,正前方的大案上,堆着几撂数尺高的文碟,左右四个小几,同样堆着高高的文书,几个军中书吏正在埋头书写着什么,见到有人进来,也毫无动作。

倒是他自己,缓缓停下手中的笔,从文案中抬起头来,打量了一番,站在帐中的年青人。

这一瞧之下,顿时就发现了某种不寻常,只不过出去了一趟,前后十来天的功夫,那个飞扬跳脱、眼角恨不得翘上天去的刘五郎,怎么看着竟像变了个人似的,沉稳了许多?

段秀实一下子就来了兴趣。

此时的刘稷还没有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他总算知道了自己的名字,和后世一般无二,感觉就像绝境中抓住一根稻草,本以为失去了一切,没想到命运还给他留下了一点念想。

哪怕为了这个名字,他也无法轻易舍弃性命,因为,这是后世的家人唯一留给自己的东西了。

“属下见过虞侯,此次奉命前出敌境,已探得吐蕃人虚实,情况可能同咱们料想的不太一样,他们......”

刘稷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他摆摆手给打断了:“闲话休提,你当真杀了达囊乞?”

又是这个问题,刘稷感觉到头开始疼了,自从穿越到现在,他一共就见过四个人,其中三个都问出了同样的问题,余下的那一个很可能是来不及问,就被人给拖走了。

这个什么乞很有名么?他真想问一句,不过话到嘴边,只是点点头:“是。”

“照理说,有告身为凭,杨预的话为证,这份功劳,就应当是你的,斩首五级,还含了一个有名的勇士,以上阵之法,哪怕就是取中获之数,策勋三转加官一级都是寻常,可那毕竟是在敌后,你二人一路逃亡,兵器、马匹、甲胄皆失,连个旁的佐证都没有,某真得如此报上去,难保军中有人不服,你可知晓?”

说完这句话,段秀实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脸,仿佛那上头有一朵花。

他是在等,等刘稷的抗辩,甚至已经做好了,此子会暴怒喝骂的心理准备。

可让人失望的是,那张年轻的脸上平静依旧,眼神里也没有一丝波澜:“九人出去,只余得两人返来,不用他人说,我自己就心生愧疚,那什么劳什子功勋,不如转为厚赠死者的抚恤,倘真能如此,属下足感盛情。”

段秀实的惊异更甚,面上却没有显露出来,仍是沉声说道:“藤桥一战,你奋勇先登,力破数百人之阵,这等跳荡之功,也不要了?”

“人临死境,自当求生,侥幸逃得一条性命罢了,何敢居功?”

咄咄怪事,段秀实再也难掩心中的惊诧,谁不知道在这安西之地,无论是上一代节度使高开府,还是这一代节度留后封常清,都对此子爱护有加,没功还能蹭上点儿,实打实的功绩,谁敢抹杀?

去岁那场大败,因为朝中李相国的掩盖,逃回来的所有人俱有加赏,这个毛都没长齐的十五岁小子,一跃之下连升三级,成为大都护府最年轻的郎将,不知道羡煞多少人的眼。

想到这里,他突然记起来,正是这番经历,此子就像变了一个人,行事乖张、放荡不羁,成为府中一害!

难道说,再度经历生死,又把性子给转过来了?

这个认知,竟然让他感到了一阵不适应,正想温言安抚几句,一个极大的声音,连同一个黑影,突兀地冲了进来。

“段老四,五郎在你这处么?”

动静太大了,就连刘稷都忍不住想要回头看一眼,两旁的书吏却是视若无睹,显然已经是见怪不怪。

是谁,能在这等森严的所在,毫无顾忌地横冲直撞,就连素以刚正闻名的段秀实都只是苦笑而已?

龟兹镇,位于天山南麓,图伦碛北部边缘,也就是后世的塔里木盆地。

南有于阗、西有疏勒、东有焉耆,三镇加上天山山脉,将其严严地遮护起来,因此才会成为安西大都护府的府治所在。

龟兹城便是原来的龟兹王城,城分内、外两阙,内城多官署,权贵之家,是其统治的核心。

通往内城的官道上,两列仪仗缓缓而行,马上骑士一边高举着涂金铜盘的龙虎双旌旗,另一边举起的则是一条长长的旄尾,黄白相间的豹纹如灵蛇般舞动。

其后依次是两支麾枪,两面门旗,全都执在身披明光铠、腰挎横刀的节度使牙兵手中,在这些仪仗后面,两骑并排而行,靠左的是一个身高七尺的大汉,跨下的突厥俊马,犹如一头大狗般,他做出一个凝神倾听的表情,眼睛却一直盯着前方。

“程将军此次出使,一去数月,奔波万里,想必很辛苦吧?”说话的是个中年男子,曲发深目,却做唐人打扮,身上穿着紫色暗纹圆领朝服,戴着三梁远游冠,一派富贵气像。

“略尽绵力而已,不值什么。”

大汉欠了欠身,状似恭敬地答道,这个答案太过中规中矩,令老者有些皱眉。

“将军谦逊了,劳苦功高,征尘未洗,小王于府中备下了薄酒,不如先随我去略进些,”

“中丞还在等着在下,不敢稍歇,等得了闲,定当上门叨扰一二,请都督莫要怪罪。”

这个程疯子!居然推得一干二净,男子没能得到想要的答案,也不着恼,眼见着内城门在望,放低了马速。

“那就说好了,到时候,再与你接风。”

“多承都督盛义。”

大汉抱拳朝他致了一礼,速度丝毫未减地跟上了前头的仪仗,在他的身后,近千牙兵组成的骑队隆隆驰过,如同一条张牙舞爪的巨龙。

直到整个队伍消失在门内,男子和他带来的那些人才慢慢转了方向,他们要去的是位于外城中心位置的龟兹都督府,那里原本是城中的刺史府。

之所以要说原本,是因为这位男子才是城中士族领袖,一方首领。

唐人所封的世袭龟兹都督、龟兹国王白孝节!

“大王,程疯子的嘴如此严实,事情倒底是成了?还是没成?”督府长史,也是同为王族成员的另一男子不解地开了口。

白孝节不紧不慢地拽着笼头,意有所指地说道:“本王方才试探于他,他不加思索地就拒绝了,连个磕都没打,结果不是很明显么。”

“那就是,成了?”

“成了,未必是好事,不成,也未必就是坏事。”白孝节摇摇头,一脸的忧色:“王中丞没有几日了,不到一年的功夫,安西又要换个主人,是好是坏,只有天知道,你等最好约束下人,不要妄生事端。”

叮嘱了一句之后,他突然想到了什么:“老七呢?”

众人有些茫然,还是方才那人答了一声:“昨日便领兵出了城,像是往东方去了。”

他和他的从人都是默然不语,如今的大唐皇帝喜好边功,换一任边帅,也就意味着战事要起,去年的大败,府内精兵一扫而空,而这位王中丞,上任伊使就在聚集兵马,这钱粮可都是从他们身上出的。

对于他们这些本地士族来说,什么建功立业都是妄言,只有脚下的土地才是实实在在的,毕竟这里已经被唐人统治了五十多年,他们连私底下的交谈都用上了官话。

山雨欲来风满楼啊,白孝节看着天边的乌云,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第二十三章 搭档

安西大都护府,以及天宝初所设的四镇节度使衙署,都在内城的中心位置,位于整个城区的中轴线上,坐西朝东,正对着长安城的方向。

取‘代天牧民、封疆万里’之意。

唐制,节度使赐双旌双节。旌以专赏,节以专杀。行则建节,府树六纛。

此时的大都护府上空,就飘扬着六面赤色的大旗,每一面都是由宫里的绣女,用上好的贡绸制成,方面牙边,烈烈生风。

从洞开的府门进去,左武卫大将军、安西副都护程千里一眼就看到了站在节堂之下的老人,须发皆白、削瘦的面颊上现出异常的红色,只有一双眼睛,依然透着猛虎般的威势。

安西、北庭万里之地的主人,竟然在此亲迎!

“王公,老中丞。”程千里大步上前,想要扶持一把,却被老人用眼神制止住了。

“事情有结果了?”老人的声音低沉而沙哑,令他担忧不已,却不敢造次,规规矩矩地后退几步,从随从的手上接过一卷文书,双手呈上。

“属下奉中丞敕令,持节出使大食,前后数月,终是不辱使命,今和议已成,特此奉上约书,请中丞亲视。”

在听到不辱使命四个字之后,王正见松了一口气,脚下一阵虚浮,他摆摆手,让属吏接过文书,随手翻了翻,上面汉文、大食文字各占一半,印鉴、签押一个不缺,这才面露喜色。

“好好,进去说。”

一边说,一边带着他,转身进了节堂,才站了不过一刻,已经快要支持不住了。。

坐在象征四镇最高权力的大堂,程千里莫名地有些拘谨,哪怕此时堂上只剩了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属下是正月十七抵达飒秣建的,与那里的官长齐雅德初步接触之后,他对属下一行的到来未作刁难,某就感觉事情可能会成,在他的引见下,属下跟着去到了木鹿,此城据飒秣建,西去三百里,是大食人位于呼罗珊的总督府,与他们的主官达成了这份和约。”在后者的注视下,他将此行的过程一一说出,因为顾及老人的身体,只是略述一遍。

“这个齐雅德,是否就是去岁致高开府所败的那人?”王正见静静地听完他的讲述,开口问道。

“正是。”程千里点点头。

“此人观感如何?”

“身量还不如属下高,看着不似勇武之辈,应当是个智将吧。”

听到回答,王正见就知道这家伙没有理会自己的用意,不过他也没有苛责,而是继续自己的疑问。

“此议,你以为,做得数否?”

“这......”程千里心里一惊,顿时明白过来,他仔细地回想了一下,谨慎地开口。

“以属下看来,大食人应当意在巩固,至少目前没有进犯之意,此议当有八成可信。”

八成?王正见有些意外,以目示对方,想要知道,他会说出一个什么道道来。

“属下非是妄测,大食人止步于河中之地,就连昭武诸国都不曾留难,显是力有未逮。据吾观之,大食在飒秣建驻兵不过万余,属下让人打探过了,他们对于河中各城,并没有催发之意。若是真有大举,兵力可以隐藏,意图可以隐藏,征用民夫、调集粮秣,这等明面上的功夫,怎么也不可能做得滴水不漏吧。”

的确是这个理,王正见赞许地点点头:“这个结果,遣你出使之前,老夫就料到了,若是他们有意,最好的机会就是去岁九月里,老夫刚刚接掌安西之时。”

对此,程千里也是佩服不已,要知道,那时候,安西各镇可是人心惶惶,都以为大食人会趁势进军,一举端掉大唐五十多年的统治。

主帅高仙芝意志消沉,连带着整个四镇都没了生气,只有这个老人,接到诏命,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驻地,同时带来了近一半的北庭戍兵,并马上以此为基础,重新组建安西防御体系,这才一举稳定了府内形势。

“其实此行,还另有所获。”

程千里的话让王正见有些意外,这倒是无心栽柳了。

小勃律,也就是大唐的归仁军,驻军大营的一个角落里,飘出了一股带着烟火味道的肉香。

刘稷提着一条处理过的羊腿,用短刀一点一点地剔去毛皮,然后穿在一根削尖的硬木棍子上,棍子的另一头,做成了一个之字形的摇把,有点像是后世农村水井上用的那种。

火堆已经生好,将羊腿连同棍子架在两个木杈上,调整好合适的高度,就成了一个简易的旋转烧烤装置,他匀速地转动木棍,另一只手,抓起一把碾过的粗盐,慢慢地撒上去,很快那种炙烧的香味就飘散出来。

看似专心致志的同时,耳中不时听到的声音,才是他关注的重点。

“今日军议怎么说的,打还是不打?”

“王老儿情形堪忧,怕是撑不了多久,打不打的,由不得咱们,封司马遣了人回府,怕是人还没到,那边已经......把讣告发来了。”

接话的是一个身材极高的大汉,目测至少也有一米八五,和段秀实一样都坐在胡凳上,样子有点像后世的小板凳,不过他足足高了后者大半个头。

“慎言,一府中丞,两镇节度,老儿老儿,也是你能叫的?”段秀实打了他一下,压低了声音:“你个牯蛮子,嘴上能不能有个忌讳,叫人听到,又是一桩错处,你是嫌这镇守使当得太过容易么?”

“都是自己人,怕甚。”

大汉‘嘿嘿’咧嘴一笑,目光有意无意地在刘稷身上扫过,继续说下去:“谁不知道那王......中丞的打算,想要拿咱们弟兄们的性命,去捧程疯子那厮,我呸,他也配?”

刘稷不动声色地做着自己的事,心里却是波澜起伏,用不着介绍,他也猜到了这个被段秀实称做‘牯蛮子’的大汉是谁。

封常清的传奇经历,是因为高仙芝的器重,两人的组合,完美地诠释了‘搭档’这个词。

每当高仙芝出征时,就会任命封常清为节度留后,负责一应后勤事务,两人默契的配合,才造就了前者不败的神话,当然那是在怛逻斯之前,

而在安西,还有一对类似的组合,如果说,段秀实干的是封常清的活,那他便会是那个摧城拔寨的主将。

他的确当得起,因为此人就是以一把陌刀打遍西域,令胡人闻之胆寒,号为“神通”,时任右威卫将军、疏勒镇守使的猛人。

李嗣业!

第二十四章 浅见

当然,此时他们还都是别人的属下,可在刘稷看来,两人的情谊已经根深蒂固了,说话之间完全没有顾忌,甚至......

外表粗豪的李嗣业,心思只怕也不那么单纯,如果这番说辞只是无意的话,他倒是有些佩服对方的情商了,因为这些看似不敬的言辞,用得实在是恰到好处。

得罪一个就快要死的上司,会有多大的风险?却在无意中拉近了两者的关系,只要段秀实没有举告的心思,就必然要倾向于他。

刘稷自失地一笑,是不是情报人员的职业惯性,总会把人性想得复杂一些?

他无意中的这个动作,被段秀实看到了,却是另外一番理解。

“五郎不以为然否?”

这一声,背对着他的李嗣业也转过头来,在两人灼灼的目光下,刘稷从一个漆盘里抓起一小撮胡香,同时手上还在转动,这些后世叫做‘孜然’的撸串神器,被均匀地撒在上面,在烧滚的油脂作用下,发出‘滋滋’的声响。

异香一时间弥漫开来,三人的神情都是一振。

“某怎么瞧得,五郎好似变了个人,往日里,他怎肯干这种事?”李嗣业终于看出不对了。

段秀实恰到好处地补了一刀:“还干得如此细致。”

吃人还不嘴短,真不愧是好拍档,刘稷腹诽了一句,用短刀一刀刀地将表面已经烧得焦黄的那一层割下来,盛在漆盘里,递给两个吃货。

两人早已经喉咙发紧、唾液横生,接过盘子,也顾不得烫,就这么上手,抓起肉片往嘴里塞,一边吸气一边啧啧称赞。

“嗯,好炙!痛快!”

炙是古时对烧烤的说法,两人的胃口都不错,很快,堆得满满的一盘子肉片就见了底,放下盘子,李嗣业毫不在意地用手背擦擦嘴角,随手在袍角上蹭蹭,眼神一下子盯住了刘稷的那把短刀。

“端得是好刀,你就是用此物,宰了达囊乞那厮的?”

又来了,刘稷发现,如果不将事情交待一遍,只怕是个人都会来问上一回了,他一边转动棍子,一边开口说道:“若是你,可能凭此刀,杀了他?”

李嗣业一怔,认真地想了想,摇摇头:“除非一刀直中要害,否则就是砍断他的手脚,这厮也能咬住你不放,而以此刀直取要害,相隔不会多于半步,他都不须用刀,只凭一双手,就能结果了你,某,做不到。”

“使君所言甚是。”想到那天的战斗过程,刘稷心有戚戚:“那厮的臂力之强,世所罕见,某能成功,实属侥幸。”

看似谦逊之后,他的话风一转:“正面相抗,我在他手下只怕走不得三合,可要是生死相搏,却有法子让他毫无还手之力。”

在两人好奇的注视中,刘稷将山林搏杀的过程叙述了一遍,过程之惊险,听得两人冷汗直冒,那种临敌机变,真是让人防不胜防,李嗣业心里很清楚,就算不轻敌,在同样的情况下,他也很难做到不失手,而只要一次疏忽,就是致命的。

于是,两人看向他的目光,又有了一些不同,勇猛无匹的人,在军中比比皆是,可以说毫不出奇,可这些人,有哪个敢说必杀达囊乞那样的勇士,还是以一敌五!

此时的刘稷,透出一股强大的自信,陌生得让人觉得可怕。

没有人不信,因为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了。

故事讲完,他的第二盘烧肉也新鲜出炉,那条羊腿已经所剩无几,他将余下的腿骨扔进一个陶罐,准备留着做汤,端起堆成尖的肉片,同他们坐到了一块儿。

“适才虞侯所问,其实我确是有些浅见。”他手脚不停地将肉片分给二人,主动回到了之前的问题。

“两位都是行家,你们以为,一场战事,最重的应该是何物?”

此言一出,正捏着一块肉片,准备往嘴里扔的段秀实,一下子停下了动作,现出一个若有所思的表情,紧接着,他的下一句话,让二人都变了颜色,神情也显得肃穆起来。

“去岁,高开府,缘何会有一败?”

龟兹城中的大都护府,摒退了侍者的节堂上,只余了两个人,王正见并未坐在大案之后,而是坐在程千里的上首,只有这么近的距离,听起来才不会那么费神。

“属下回程时,路过葛逻禄人的营地,他们不但未加阻拦,还呈上了不少奉仪,其首领谋落嚅嚅,不住口地告罪,似有归附之意。”

“葛部?”王正见有些意外:“你在哪里遇上他们的。”

“碎叶城以北十余里。”

王正见拈着颌下的白须,思索着其中的利害,碎叶城早在四年前就被他亲自带兵攻破,那时还是突骑施的牙帐所在,为了根除隐患,他直接下令将城池毁去,葛逻禄人竟然如此深入了么?

“反复无常的鼠窃之辈,得一时侥幸,便以为前事可以不计了么?”王正见恨恨地说道,脸上充满了激动。

程千里默然不语,也不知道如何接话,对于中丞的愤怒,他心知肚明,都是缘于去年的那场大败。

大食人止步河中,昭武诸国在其羽翼下瑟瑟发抖,大唐损兵折将,退出了葱岭以西,而只有葛逻禄,这个临阵叛变的部落,得到了最大的利益,将他们的游牧之所,从金山南麓扩展到了七河流域,也就是后世的伊犁河、巴尔喀什湖一带。

现在,眼见大唐与大食结束了敌对,竟然又想投靠过来,那倒亡在怛逻斯城下的一万六千多唐军将士,又该怎么算?

“昔日诸葛武侯论战,有言‘曹操之众,远来疲弊,闻追豫州,轻骑一日一夜行三百馀里,此所谓‘强驽之末,势不能穿鲁缟’者也。故兵法忌之,曰‘必蹶上将军’。’,以中原尚且如此,何况化外之地。”

一说到这场战事,王正见就无法忍受心里的郁闷:“可他倒好,一不等赶赴安西的天威健儿,二不知会近在咫尺的伊西北庭,以区区三万之众,长途奔袭足足八百余里,其中还有一万客军!”

“除了他高仙芝,谁敢如此行径?不败,才是没了天理。”

王正见再也难掩激动,连连咳嗽不止,程千里慌忙起身上前,为他轻拍后背,没想到,老人一口气没压住,吐了出来。

地上那团鲜红的血渍,令人触目惊心。

第二十五章 安排

“某去寻郎中来。”

程千里拔脚就欲走,却被一个虚弱的声音给叫住了。

“回来。”

王正见拿出一块锦帕,擦了擦嘴角,毫不在意地挥挥手,示意他坐下。

“想我太原王氏,光是本朝就出了两个皇后,名臣将相,不胜枚举,当年族兄体恤部下,不愿以数万将士,换区区石堡,哪怕为此失了圣宠。老夫亦不需拿将士的血肉,来换晋身之资,是故驻节北庭十余年,既无大胜,也无大败,治下百姓安居,四夷宾服,这便是最大的功绩。”

“你不一样,他们叫你‘疯子’,与那李嗣业同为碛西募人出身,同样勇武无匹,可是多年前,夫蒙中丞时,你就做到了安西副都护,眼见着高仙芝一步步上来,你还是副都护,如今他走了,老夫当政,你依然是个副都护,就连封二这个傔人,都快到你前头去了,你有没有想过,这是为什么?”

程千里的脸色发白,嘴里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老人的话正中他的心坎,这么多年的委曲,让他同谁去说?

“有些话你说不出口,老夫替你说吧,陛下重边功,本是你辈男儿最好的时机,可李相国当政,为绝边将入相之道,重蕃将而轻汉将,九边之内,几乎全是蕃人,唯一的汉将,只余了老夫与族兄。”

“而不幸的是,你却正是汉将。”

大唐九节度一经略,除开剑南、岭南之外,北方三边范阳、平卢、河东节度使集于安禄山一手,他出身粟特杂胡,朔方节度大使由李林甫遥领,实际掌事的节度副使是铁勒人同罗部的阿布思。

西北方向,河西节度使安思顺是粟特人,陇右节度使哥舒翰是突骑施人,安西四镇节度使原本是高仙芝,他是高丽人,只有一个北庭节度使王正见是个汉将,可他的节镇,是九边当中最弱的一个,管兵才二万而已。

老中丞说得很清楚了,你程千里一不是蕃人,二不是出自名门高族,想要出头,何其难也。

这个道理,他不是想不到,而是不愿意去想,今天被人这么直白地戳开,全是血淋淋的痛。

程千里羞愤不已,忍不住双手握成拳,面色潮红,强自压抑着心中的激荡。

看他的样子,王正见叹了一口气,循着自己的思路继续说下去。

“你当老夫为何要急着与大食人议和,去岁那一仗,本就不应该打,大唐如今最大的敌人,是吐蕃,这一点陛下心知肚明,因此,才会容忍了李相国的欺瞒,将高开府调往河西。”

见程千里有些不解,他解释了一句:“安思顺与哥舒翰不睦。”

程千里马上反应过来了,河西、陇右两镇,是对付吐蕃人的最前沿,两个节度使不和,会影响到随后的作战,为了达到战略目地,只能调开一个。

“若是老夫还有时间,你有了和议之功,代老夫出任行军总管,拿下勃律之地,接任安西就是顺理成章之事,如今,却是不成了。”

为什么如今不成?用不着老人解释,他也一清二楚,目前聚集在小勃律的那支唐军,从行军司马封常清到领军的几个将校李嗣业、段秀实、杨和、梁宰、田珍,全都是高仙芝的旧部,没有王正见这个主帅压着,谁会服他?

王正见轻轻地摇摇头:“时也命也,强求不得,这个四镇节度使的继任者,老夫会上疏朝廷,请以留后封常清接任,奏章在你回来之前,就由押衙毕思琛送往了京城,他不会再回来了,而你......”

程千里突然出声,打断了他的话:“中丞,封二亦是汉人!”

无论心里怎么想,还是无法做到服气啊,王正见没有怪罪他的鲁莽,耐心地解释道:“他是高仙芝的傔人。”

程千里突然间很想大笑,自己居然连个出身傔人的跛子都比不过,原来给胡人当仆役,不仅不是耻辱,反而成了晋身之阶,这究竟是什么世道?

“听听老夫对你的安排。”王正见轻轻地拍了拍他:“安西不要呆了,去北庭吧,那里大都是老夫的旧部,你会有用武之地。”

“中丞的意思是?”

王正见点点头:“在奏书里,除了封常清接掌安西,还有你出任北庭大都护、兼伊西北庭节度使。”

幸福来得太突然,让程千里一下子没做出反应,虽然奏书还要等待朝廷的批复,一般来说,对于死于任上的官员遗折,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朝廷大都会照准。

他成为北庭节度使的可能性,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

程千里坐不住了,站起身一个大礼揖到底:“中丞知遇之恩,属下没齿难忘。”

“算不得什么。”王正见受了他一礼,摆摆手说道:“如果此事成了,你往后无论如何,也不要同封二起冲突,特别是在他对付吐蕃的时候,安西北庭本就是一体,明白么?”

“属下定当铭记于心。”

这一次,程千里才是发自内心的敬服,这个老人临死时惦记的,还是脚下的这片土地,让他钦佩之余,更加担忧对方的身体。

“好了,你一路奔波,去歇着吧,老夫累了。”

被老人不由分说地赶出府,程千里的心里已经没了波澜,北庭虽然是九边中最弱的一个,那也是自己作主的地盘,未必不能做出一番事业。

只是可惜,老人也许看不到了,他抬头看了一眼那几面迎风招展的大纛,转身走向自己的坐骑,

位于外城的龟兹都督府内,一群服色各异的人围坐在大堂上,都在小声地交谈着,直到从门外跑进来一个人,气喘不已地进到堂上。

听到动静,龟兹都督、龟兹国王白孝节转过身,看着自己的心腹随从。

“大......大王,事情......成了。”

等他说出最后两个字,堂上所有的人,包括白孝节在内,都松了一口气,虽然一早就预料到了,可是只有被证实,才能真正做得数。

“说说。”

“大都护府出了敕令,大唐与大食议和,约为盟邦,既往之事不究,河中诸国亦然。”

白孝节脸上露出了笑容,那也就是说,从安西经河中到大食的商路,又通了。

那可是一条淌着金银的财富之路,多耽搁一天,就得少多少收入,最关键的在于,比起府内其他地方,他们是最早得到消息的,这同样价值不菲。

“好了,既然事情成了,咱们按照之前的章程,你们赶紧回去准备,一应文碟要尽快做好,最好今日就办妥。”

见众人有些不明白,他摇摇头叹了一口气。

“咱们那位王大都护,只怕过不了今晚了。”

第二十六章 师父

龟兹城中的这番变故,离着数百里的小勃律哪能得闻,所有人都在有条不紊地做着战前准备。

驻军大营的那个角落里,三个人慢里条斯地吃着香喷喷的烤肉,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都在思考着刘稷所提出的问题。

在后世,他上军校的时候,正是华夏新一代领导人,提出新丝路政策的关键实施点,因此,他曾经系统地研究过整个西域的历史,并在此基础上,创作出多篇论文,正是这些成果,最终引起了情报部门的注意,从而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丝路,又怎么绕得过唐朝去?

如今,不但自己成为了那场战役的参与者,身边的这两位,更是其中的关键人物,所以他才会引出那个问题,当然,也是一个不那么愉快的回忆。

砍自本地的松木,烧起来有一股特别的香味,伴随着火烧过的轻响,犹如在场所有人的心跳。

“有什么可说的,败了就是败了,你们知道,当初我等原本是打算在碎叶城集兵一处的,可到了那里才发现,城池早已经被王中丞捣毁了,城中无片瓦可遮身,更无粮草补给。咱们赶得急,无论是北庭兵马还是天威援军都迟迟未到,三万多人要吃嚼,能指望从龟兹运来么?”

李嗣业的声音有些急,表情也不那么自然,这是刘稷听到的第一手资料,不知不觉就有些入神,倒是段秀实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后来,从过路的客商那里得知,怛逻斯城守备不严,便想着拿下它,取得一个立足之地,当时的情况,容不得咱们挑三拣四,便想着,哪怕事实有出入,凭着咱们三万之众,怎么也没有输的道理。”

说到这里,他没有再继续下去,后来的情况在座的都十分清楚,怛逻斯城中的守兵的确不算多,可却是严阵以待,唐军长途奔袭,人马疲惫不说,攻城器械却是半点也无,等到军中工匠一一打造好,时间也耽搁了,敌人的援军也到了。

那里是粟特人的地盘,守卫城池的却是大食人,这只能说明,消息是敌人故意放出来的,为的就是吸引唐军来攻。

段秀实点点头:“那里的地形就像一个盆子,翻过白石岭,怛逻斯城被大山、荒漠、河流围在当中,大食人的骑兵披坚执锐,勇猛异常,粟特人人数众多,集结了十多万,咱们与他们相持五日之后,军中的粮草断了,不得已只能杀马充饥,然后......”

然后便是葛逻禄人的背叛,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他们的讲述,同刘稷所了解的历史差不多,只是补充了许多细节,当然,他并不打算去剖析战败的原因,因为那样做,不仅得不到什么赞誉,还有可能会适得其反。

没有多少人,愿意摆出自己的伤口,让人家指指点点,哪怕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如此说来,二位都认同一点,此战的关键之处是敌情,对么?”等到二人点点头,他继续说道:“孙子云,知已知彼,百战不殆,大食人处心积虑布下种种圈套,何也?”

刘稷稍稍停了一下,目光从二人脸上扫过:“他们畏惧大唐,或者说畏惧高开府的赫赫威名。”

这个结论毫不出奇,恒逻斯之前,高仙芝是常胜将军,将西域的对手几乎打了个遍,大食人在决定开战时,一定会从河中粟特人的口里,得知他的事迹,事实上,在后世的史书中,他们将高仙芝称为“华夏山岭之王”。

对比双方在情报方面的手段,其差距就太过明显了,要知道那个时候,由于之前石国的征伐,整个河中粟特诸国都站在大唐的对立面,穿行于丝路上的粟特行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还用得着说吗?

说不定,那个提供消息的行商,根本就是大食人的阴谋。

“如今呢?咱们变成了惊弓之鸟,对于一个勃律之地,数千吐蕃人,都如临大敌,要派出探子深入敌境,九死一生地取得消息,这个消息还未必可靠。”

二人顿时面露惊异之色,刘稷摇摇头:“如今的吐蕃,就像去年的大食人,他们畏惧唐师,不得不用阴谋诡计来试图误导我们,无论是所谓的内线,还是想要杀死我二人,都只有一个目地。”

“让咱们的人,不顾一切地攻过去。”

这番说辞,原本应该是在缴令时说的,可当时段秀实已经听过了杨预的报告,以为他会重复一遍,可没曾想,刘稷有自己的判断。

“你的意思是说,吐蕃人在贺菩劳城,所驻的军马,不只三千人?”

一个声音突然从外头传进来,正在讨论中的三人都是一惊,同时抬起头来。

“本官就知道,他们啊,一准在这处,好家伙,这香气,隔着几里都闻得到。”

封常清不是一个人来的,身后跟着一群人,大部分都是随从,只有前面的几个,一看就知道身份不同,这其中,竟然还有杨预在,他同一个年青的将校走在最后面,趁人不备,暗地里给了刘稷一个眼色。

几天的生死相依,两人有了些默契,刘稷一看就明白,这群人十有八九是冲着自己来的,麻烦的是,他几乎都不认识。

“见过司马。”

“属下见过司马。”

“封司马。”

三人站起身,分别用了三种不同的口气,向封常清见礼,后者随意地摆摆手,指着刘稷说道。

“他方才醒来,脑子里还不清醒。”然后转过头:“五郎,你师父,可是挂念得紧,听到你醒了,直嚷着要来见,先去了你的居处,不曾想你却躲在这里。”

刘稷微微一怔,自己还有个师父?可封常清又没有指明是哪一个,事到临头了,无论如何也要赌一把,万一错了,就推在脑子受伤,眼神不好使上头吧,反正人家已经帮他找好借口了。

拿定主意,他不慌不忙地整整衣袖,面上现出一个恭敬的表情。

第二十七章 访客

在古时候,师徒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关系,往往不下于父子。

情况不明之下,刘稷选择了一个讨巧的方式,他没有用眼神去一一搜索,那样实在太过明显了,而是一低头,完全不给对方观察的机会。

然后,身体微微转动,使正面尽量照顾到前方的每一个人,双手一揖,拜了下去。

“徒儿不孝,请师父见谅。”

果然,马上就听到了一个粗声粗气的声音,接过了他的话:“罢了,你历险归来,又带着伤,应该是为师去看你。”

他赶紧起身,正好看到了对方开口的样子,这是一个十分粗壮的汉子,没有李嗣业那么高,脸上尽是横肉,方方的脑壳下连脖子都看不到,卖相十分粗鄙,就如同一尊凶神。

“得了吧,田麻子,摆什么师父架子,当初如果不是老子相让,你能收到五郎做徒儿?”

“你这个牯蛮,休要胡说八道,当初是如何一回事,咱们哥俩掰扯掰扯?”那人毫不示弱,一口就顶了回去。

刘稷和其他人一样,笑着看他们在那儿斗嘴,显然是见怪不怪了。

此时的他,恨不得抱着李嗣业亲上一口,还真是打个瞌睡就有人送上枕头,从他的嘴里,毫不废力地猜到了此人到底是谁。

天宝六载,高仙芝的成名之战,就是发生在这里......小勃律,而最为关键的一仗,则是吐蕃人重兵把守的连云堡,堡垒建筑在山顶上,三面都是峭壁,易守难攻。

为了尽快拿下这块骨头,高仙芝下了死命令,作为先锋的除了李嗣业,还有一位叫做田珍的军校,两人分别为左右陌刀将,李嗣业让后者主攻正面吸引敌人注意,他则带着奇兵攀援而上,出奇不意地翻上了山顶。

战后,李嗣业升上了守捉使,而田珍,则奉命驻守此地,成为大唐新设的归仁军使,难怪,这一回的刺探,会派出他前往,而对于地形和语言的熟悉,没有一个人惊讶,这原本就是他自己的地盘。

这俩老哥看似嘴上不饶人,实则关系极好,封常清也不去管他们,直接带上其他的人走到他们二人面前。

“这位段虞侯,这就是方才说过的刘五郎。”然后他转向另一边,将身后的人介绍给他们:“拨换城梁守捉,于阗杨镇守使,葱岭镇将荔非元礼,叠州戍主马璘,郎将杨预,大伙都是同僚,平日里难得一见,不妨亲近亲近。”

“刘稷见过诸位。”

“段秀实,有礼了。”

“梁宰。”

“老夫杨和。”

......

一圈揖礼下来,几个人都知道了对方的身份,不得不说,这些名字,对于刘稷而言,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几乎每一个都是历史上的名人,而他则是第一次,将人物和相貌对上了号。

拨换守捉使梁宰,一个中等身材、面目很普通的男子,将会继封常清之后任四镇节度使,主持了安西兵马援助朝廷的行动,是封常清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之人。

于阗镇守使杨和,杨预的老子,一个看着笑咪咪,人畜无害的老头,一年之后会积功升任右金吾卫大将军、四镇节度副使,可惜两年后就因病去世了,否则极有可能成为封常清的继任者,是安西镇的老资格将领,掌握着于阗镇军,以及于阗一国。

如今不过是个镇将的荔非元礼,在安史之乱时,会成为李嗣业的副手,在他牺牲后,接掌安西、北庭援军,成为两镇行营节度使,是个眼窝有些深,毛发卷曲的胡人。

至于马璘,将会是这批人当中最牛B的一个,封王入相,名垂青史,此时不过三十岁,正是风华正茂、意气纷发之时。

这些人,再加斗嘴的李嗣业、田珍,整个安西四镇的实力几乎都在这里了,他们即将面对的,就是几百里之外的吐蕃人。

结合历史,刘稷一下子明白了,他们集结于此,准备发动的这场战役,就是大唐版图中最后的扩张,封常清的成名之战。

攻取大勃律。

如果不是自己的穿越,原本这具身体的主人,将会成为唐军的第一个牺牲者,他来与不来,战事的结果都已经是注定的了。

那么自己存在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恍惚间,刘稷听到了一个声音,似乎在叫自己。

“五郎,把你方才的话,再说得透彻些。”

封常清的声音不算高,两个正在斗嘴,眼看就要拳脚相加的大汉,一下子就收了声,而其他交谈的人,也停止了动作,全都看向这个其貌不扬的小老头。

难怪此人能以并不耀眼的战绩,一跃成为西域之主,站在这里的所有人,就是他的班底啊。

就在刘稷苏醒过来的那一天,息东赞领着他的一千轻骑回到了贺菩劳城,对于曾九娘的离去,他并没有表示出太多的情绪,甚至都没有打听一句,她去哪儿了。

辛苦跑了几天,最终无功而返,他的脸上也不见有多气馁,回到自己的官邸,将马儿扔给下人,一路走一路脱下身上的长袍,随手扔到地上,进到内室时,身上已无寸缕。

“不要怕,过来。”

果然,一个新的勃律少女,跪坐在垫子上,低着头一动不动,他叫了两声,少女才抬起头,眼睛里充满了惊恐。

“你长得真像她,你们是姐妹吗?”少女没有说话,他也不以为意,径直走过去,蹲下身,用手指抬起她的下巴。

少女的眼中充满了茫然,不知所措地看着他,学聪明了,选了一个不懂吐蕃话的来?

息东赞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一把将她推倒在地毯上,和身扑了上去。

......

几刻钟之后,他翻身坐了起来,朝着洞开的大门说了一句。

“怎么样,看够了吗?”

“说实话吗?”一个男子的声音连同他的人一块飘了进来:“你们族里最勇猛的武士,难道只有这么一点体力?”

息东赞毫不避讳,就这么赤条条地仰头大笑。

“如果你有所怀疑,我们可以来斗上一场,你拿刀,我空手。”

“这才像个吐蕃人。”男子同样报以微笑:“如果你还有体力,我们可以接着谈谈,让你的新宠物,先出去好吗?美妙的身体,总是能让男人分心的。”

“她听不懂吐蕃话。”息东赞看都没看被他折磨过,还在瑟瑟发抖的胴体:“就算听得懂,我想,她也绝不会说出去的。”

“那么,尊贵的那囊.尚结赞拉囊,你想要谈什么?”

第二十八章 忽悠

一场已经注定的战争,自己的加入会产生出什么变数?刘稷不是先知,不过他相信,会变得更好。

做为这群人中年龄最小的一个,他在别人的眼睛里,看到了各种表情,大都只是因为封常清的原因,表示出了客气,没人指望一个以蛮力著称的家伙,真能说出什么道道来。

唯一例外的,可能就是杨预了。

说话之前,刘稷让他们站成了一个大圈子,他自己则站在圈子中间,当然,并不是为了要玩什么后世的游戏。

他拿着那根一头尖,烤过羊腿的棍子,在泥地上划了一个圆形的符号。

“假如这里是吐蕃人的都城,逻些。”用尖头在边上标注了一个地名,然后画出一个碗形的圈:“吐蕃人的领地,大约是这样一个模样。”

公元八世纪五十年代的吐蕃王国,统治的区域大致上包括了后世的西羌自治区、川、滇省的边缘、以及青省的大半部分,逻些,便是后世西羌的首府日光之城。

当发现他在画一幅舆图时,所有人都有些面面相觑,就连封常清本人都没有料到,更为吃惊的是,刘稷所绘出来的图形,根本不像他们所看到的那种形制,而是更注重比例。

“这里是大、小勃律,下面是天竺,上面是葱岭,同吐蕃本土之间,被大山阻隔,绕过这些山岭,可以到达羊同、泥婆罗等地,离着他们的都城就不远了。”

“再看这里,昆仑山,绵延五千多里,将咱们的安西与吐蕃分隔开来,他们偶尔会从山岭间道出击,袭扰于阗周边,播仙、且末等地俱是如此,看着是不是离得更近,威胁更大?”

在他的描述下,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特别是于阗镇守使杨和父子,听得犹为仔细,因为那里就是他的辖地。

“一是地形所限,翻越这些山岭并不容易,吐蕃人无法集结大军,而小规模的袭扰,又容易被击破,因此他们才会以煽动当地人为主。”

事实也是如此,播仙镇,就曾经多次被吐蕃人说动,一直是一个极不稳定的地区。

“二是,吐蕃人自幼便生于高寒之地,不习惯炎热的气候,在那等地方,若是脱掉长袍,他们连路都走不得了。”

刘稷的话激起了一阵哄笑,就连封常清都心中一动,因为他看到,刘稷已经画到了另一个方向上。

“于阗东去,便是瓜、沙、肃、甘、凉等州,为我朝河西节度使所辖,再过去,是陇右节度使所辖的鄯、兰、河、岷诸州,南下,则是剑南川西节度所领,这些地方,全都与吐蕃相邻,无一不是对敌前沿。”

“那么问题来了,当我安西军马聚集于此的时候,其余各镇节度,他们在做什么?”

刘稷拍拍手站起来,看着自己所画出来的图样,虽然严格来说,只能算是一个示意图,不过足以震憾这些连字都不怎么认得的家伙。

封常清脸色平静地看着这付粗糙的地图,心里却是震惊不已,他无法想像,这个小子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因为,整个安西镇,除了有限的几人,无人了解事情的真相。

而在座的众人当中,只有他一人才清楚,刘稷又是如何得知的?封常清有些不相信,会是他自己猜出来的,更不相信,是去大勃律刺探的时候,吐蕃人透露了什么。

眼下不是探究之时,他叫着段秀实的字,吩咐道:“成公,让你的人,将此图拓下,今日,咱们只是来看五郎的,旁的事,过后再说。”

段秀实恭身应下,出去的时候,同李嗣业交换了个眼神,事情有些不简单,只怕与龟兹城中那位大都护有关。

贺菩劳城中的官邸内,息东赞换上了衣物,同来访的尚结赞相对而坐,两人虽不是同一家族的,可都属于上层人物,相交并不算浅。

“达扎路恭来不了了,他让我和你说一声,要小心,唐人没有那么好对付。”

“什么?”

尚结赞坐下来后,说的第一句话,就让他差点儿失态。

“是错温波那边?”

“嗯。”尚结赞用余光瞥了一眼,在屋子里忙碌的勃律少女,压低了声音:“唐人的动作很大,哥舒翰已经拔掉了我们三个堡寨,牧场失去了一半,余下的也难以持久,看样子,他们还会进兵。”

动作这么大?息东赞默默无语地端起一杯酥油茶,熟悉的味道让他稍稍抑制住心里不安,开始分析这其中的利弊。

错温波是羌语,汉语就是‘青海’的意思,后世的华夏,这一带被单独划成了青省,而青海,因为环境保护得力,成为了一个风景优美的旅游胜地,每年吸引大量的游客前往观光。

此时的青海周边地区,是水草丰盛的上好牧场,唐人这么步步紧逼,一旦整个湖区丢了,不仅会失去一个牧场,更重要的是,盐产地。

青海,是个咸水湖。

很明显,那边的形势,要严峻得多,重要性更是不可同日而语,每一次唐人的攻势,都是十万以上的军力,而吐蕃也不得不以倾国之兵相迎,哪怕曾经取得过多次大胜。

“南诏传来消息,唐人的剑南节度使,也在不停地征兵,只怕不久就会进犯。”

“他们还敢来?去年,不是才损失了十多万人吗?”

听到他的话,尚结赞用看白痴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不紧不慢地说道:“都说你是个聪明人,怎么会说出这么愚蠢的话。”

“唐国,就像是天上的星星,有一万万人,我们所有的人,加上牛、羊、马,都比不上他们的一个零头,这么多年以来,他们损失过多少个十万?哪一次退缩过。”

这个道理,息东赞当然明白,只是有些不甘心,国力上的巨大差距,意味着,唐人的胜利才是胜利,而他们失利一次,就会元气大伤,这也是为什么,每一次受挫,都要以金城公主的名义请求停战,划定盟约的原因。

可是,公主已经逝去十三年,如今就连这个借口都用不上了。

“没有达扎路恭的禁卫军,光凭你和我,没有办法战胜他们。”

对此,尚结赞也表示同意:“所以我才来告诉你一声,是不是改变计划,就算他们占了勃律,也影响不到大局,唐人是不会长久停留在这里的。”

“不一定。”息东赞摇摇头:“如果,我们就这么走了,唐人会放过下一个地方吗?退到哪里,象雄还是羌塘?”

他的眼神中多了几分坚定:“吐蕃人的土地,都是我们的勇士,用鲜血换来的,就算要失去,唐人,也必须拿命来换。”

尚结赞心知无法说服他了,一时间失去了说话的兴致,眼神有些闪烁,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第二十九章 锋芒

吉尔吉特河谷,在刘稷的印象里,早已被新兴的城区建设所覆盖,特别是联接两国的华巴公路通车之后,带动了这一片的经济发展,反而现在看着,就像一个与世隔绝,未经任何开发的小山村。

片片田野散落其间,翠绿色的秧苗给人以无穷的希望,身着各种民族服饰的农夫们走在田垄之间,走走停停、说说笑笑,用得是双方仅能听懂的几个词语,但并不妨碍他们的交流。

不过是大唐五年统治的成果,如果给他们五十年呢?华夏的语言、生活习惯、社会制度将成为唯一于世的标准,就如同安西四镇的现状一样。

这便是汉文明的影响力,几千年来,一点点地浸入土地、人心,将华夏带上了一个又一个颠峰。

带着这种感触,不知不觉间,他已经走到了一片滩涂上,脚下踩的是光滑的鹅卵石,清彻的河水潺潺流淌,风中带着一丝来自于雪山的冰凉,令人心旷神怡。

“五郎,现在没有旁人在,你可否说说,在吐蕃人那里,你还打探到了什么?”一个声音募得响起,他从河水中收起脚。

被带到这里来,又不使人跟着,刘稷就知道,封常清想要问什么,而这正是他在那个帐子里大言不惭的原因。

如今是天宝十一载,离着那场变乱只有三年了,如果只是收敛锋芒,自保当然不难,可是做为一个熟知历史的后来者,怎么能甘心。

转过身,看着对方探究的眼神,他慢慢走过去,用平静的语调说道:“消息正如杨鹄子所言,并无出奇之处。”

“那就是杨二同你说了什么?”

杨预,他会知道什么内情?刘稷不认为,在当时那种条件下,对方还能有所隐瞒。

“公无须出言试探,我只是想通了一些事情,至于旁的,不过见微知著、管中窥豹罢了。”他首先回答了对方心里最大的疑问。

“地图之法,得自于胡人,据他们所言,是从极西之地传来的,大食、拂林,俱有此画技,小子不才,只学到了些许皮毛,若是假以时日,还能更加精进。”

封常清不禁默然,让他不解的,不光是语言的激进和某些奇怪的举动,此时站在他面前的刘稷,有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完全说不清原因。

“公以为,王中丞薨逝,谁可代之?”

他被刘稷接下来的问题惊到了,一时间竟然有些措手不及:“你怎知......”

“公忘了么,方才屋中,是你的亲随亲口所言。”

“那也不能公然宣之于口,须知军中自有法度,这件事你既然知道了,就当烂在肚子里吧。”虽然这么说,封常清却没有制止他的问题,在如此敏感的时期,放眼军中,也只有这个小子,能同他谈起了。

“王公历事不到一年,又身兼两镇,正值新败之际,收拢人心、安抚四夷,都费尽了心神,换做旁人,也难有他做得好,只可惜天不假年啊。”

王正见是怎么死的,史书中没有记载,就连他的事迹,都只能从别的史料中探出一麟半爪,不过此时看封常清的语气,似乎颇为心服,刘稷相信,他不需要在自己面前装模作样,于是认真地听他继续说下去。

“以某为行军司马,聚拨换城、疏勒镇、于阗镇之兵于此,是今年年初李相国亲自命中使送来的敕令。”

李相国?刘稷明白了,时任右相的李林甫,身兼安西大都护一职,他才是四镇的真正主人。

“王中丞接到敕令时,正遣了程副都护持节前往大食,因此,这个行军司马,就落到了某的身上,兵聚三月方齐,引而不发者,盖因程副都护未归,在王中丞的心目中,只怕他才是大营总管的不二人选。”

封常清看似在说不相干的事,刘稷却听出了言外之意,王正见选定的后继之人,就是这位程副都护,这个人并不难猜,时任安西副都护的程姓将军,只有一人。

就是被李嗣业戏称为‘程疯子’的程千里。

两人都是身高臂长,以勇武见称的猛将,程千里早早就升上了副都护,资历比离任的高仙芝还要老,却因为不是蕃将,一直被压制了下来,直到王正见主政,想到这里,他会心地一笑,神棍的嘴脸暴露无疑。

“王中丞做何想,我不知道,但是这位程副都护,绝不可能成为安西之主,除非朝廷有意输了这场战事。”

封常清被他言之灼灼的话语惊到了,仔细一想,方才明白过来,忍不住又多看了他一眼,心里更是好奇,倒底是什么原因,使得此子的思维已经敏捷到,自己都跟不上的地步了?

如果事情真如他所言,那么先前的问题就变得有意思了,排除掉程千里,王正见一旦故去,能接掌安西四镇,带领这里的大军,又不致于产生什么乱子的唯一人选,便只剩下了一个。

没等他继续开口相询,两骑从大营的方向疾驰而来,一直到河岸处,方才停下,当先的正是营中都虞侯段秀实,后头则是一名背上插着靠旗的哨探。

“成公,出了何事?”等到他们走近,封常清正色问道。

“巡骑来报,婆夷川右岸的吐蕃人退回了对面,他们直趋河岸边,都不曾遇到阻截。”段秀实从那个哨探的手里接过一个纸卷,递到他的手上。

跟在后头的刘稷看到封常清皱着眉头的样子,不禁感叹,虽然史书上高封并列,可是若是单论带兵作战,后者差得太远了,如此明显的事实,他还要思索良久,难怪唯一载于史册的那场战事,都是记在段秀实的名下。

封常清,终归只是个后勤人才,却被硬推上了第一线,可叹本人还不自知,不得不说,这同他之后的悲惨遭遇,不无关系,性格决定命运,就是他身上最好的写照。

“成公,你以为呢?”更让刘稷大跌眼镜的是,看过之后,封常清依然不明所以,他忍不住在边上插了一句。

“吐蕃人只怕要毁掉藤桥。”

这一下,不光是封常清,就连段秀实都看了过来。

那眼神仿佛在说,丫能不抢戏么?

第三十章 权相

公元八世纪,地球上的三大政治中心,分别为阿拉伯人的巴格达、东罗马人的君士坦丁堡以及大唐的长安城。

长安,坐拥关中膏腴之地,汇聚天下财富,更令士族趋之若骛,既得财名又得才气,说不出的风流气象,故而当今天子改元天宝,取“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意,正应了盛世之兆。

城中布局严谨,六条大街将皇城大内以及外廓110个坊市分割得整整齐齐,犹如“星罗棋布”,只有城北突出于龙首原的大明宫,为这种方正增添了一丝俏皮,如此规整大气的格局,正是蒸蒸日上的大唐国力象征,如诗中所言。

“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不外如是也。

天宝十一载的政治中心,既不在大内太极宫、龙首原上的大明宫,也不在当今最喜欢游兴的外廓,号为‘南内’的兴庆宫。

而是离此不远的一个坊市......

早春四月,正是繁花似景的时节,素有‘斗花’之俗的长安百姓,不分男女,都脱下了厚重的冬服,换上精致的春装,或是踏春,或是游嬉,到处争奇斗艳,犹以这平康坊为甚。

此坊,位于城东第三街第五处,与兴庆宫只隔了一个东市,它的热闹之处在于,坊内倡伶妓者云集,是京城侠少争相逗留的风流去处,正所谓:“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

对于心急如焚的将作监李岫而言,无论是街上的热闹还是倚门相招的红倌人,都无法进入他的视线,胯下的马儿被他连连加鞭,竟然在不甚宽阔的路上疾驰如飞,加上前呼后拥的锦衣豪奴,一时间鸡飞狗跳,总有躲闪不及被溅了一身尘土的,往往叫骂声还未出口,就被知情的同伴给掩住了。

“噤声,你不想活了么,那是李相国府上的家奴。”

一骑数人来到坊内的一所大宅前,早有眼尖的仆役上前解过马匹,李岫不及下马,便急急地问了一句:“可在?”

下人点点头,他方才舒了一口气,这一路找来,若是还找不到,就只能去城外的别业了。

这所看着并不起眼的宅子,就是特进兼右相、行尚书左仆射加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领安西大都护、朔方节度使、单于副大都护、晋国公李林甫的别邸。

这样的宅子,光是在长安城中,就有十余处,城外另有连片庄园,以及华山脚下的避署山庄。

李岫走入书房的时候,府中老人已经为他掀起了门帘,而书房里传来了一个男子的声音,仔细一听,是妹婿张博济在说话,他提起袍角,脚步轻轻地走进去,果然,自家爹爹站在书案后头,提笔写着什么。

“......那使者名为悉野多赞,受他们大论的派遣,前来交涉公主汤沐邑为边将侵占计,并以陵寝失修,血脉尚幼,肯请族中亲厚长者看顾一二,如能赐下些许旧物,更显母国爱重之心。”

鸿胪寺少卿张博济说完后不见回应,谨手恭立,直到衣袖被人拉了一下,他回过头一看,原来是大舅哥,此时不便交谈,两人只是无声地交换了一个眼神,就在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响了起来。

“汤沐邑?这吐蕃人还真是毫无廉耻之心,看来哥舒翰又得胜了,兵部有捷报传来吗?”

已经年界七十的李林甫思维依然十分敏捷,一下子就想到关键之处,他的声音老而弥坚,充满了讽刺意味。

“不曾听闻。”

李林甫的话一出口,就意识到了不妥,这个长婿不过是个少卿,怎么会了解军情,如果真有大捷,肯定一早就送到自己这里了,既然没有,那就说明,不过是些小胜,不值得写上一封奏书。

这也是近几年边境上捷报频传,一般性的胜利已经无法让天子看在眼中,边将们无不是使出浑身解数,以求竞全功,当然其中失败者也是不少,可并没有遏制这股风气,因为如今的大唐,根本就不在乎失败。

“此事,不知老大人有何示下?”

“安排他们在驿馆住下便是,不可亏了礼数,陛下如今最不想看到的,就是吐蕃人,既然找到了你头上,必然有所暗示,你可知他们倒底意欲何为?”李林甫头都没抬,笔下更是行云流水一般,丝毫没有受到干扰。

“小婿这点心思,瞒不过丈人的眼,他们的确送了些阿堵物到府上,不过小婿身为少卿,正是当管,总不好推辞,听那使者的意思,是有意请陛下赐下一位公主......”

“痴人说梦!”李林甫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国朝不是贞观,更不是景龙,如今北境安靖,西出无望,就指着这个吐蕃练练手,就是陛下肯,那些急红了眼的边将肯么?”

“金城公主逝去有十多年了吧?她的孩子成人了么。”这么简单的道理,吐蕃人不可能不知道啊,知道还送上门来,只怕没那么简单,李林甫一边问一边去想这当中的关窍。

“十三年,据闻王子亦是十三岁。”

“那岂不是遗腹子?”李林甫若有所思地停了一下,继续说道:“此人莫非是来我朝寻求奥援的?邠王薨逝亦有十年了,他还能找谁,二十五郎?”

张博济一愣,心说老岳丈是不是糊涂了,邠王李守礼虽然是公主的生父,可一早就被过给了中宗皇帝,后来先帝嗣位,又亲自认为义女,与邠王一系已经没有瓜葛了。

“怕是另有深意。”

他当然不敢直言,只能委婉地提醒了一下,果然,李林甫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严格来说,金城公主应该算是当今天子的妹妹,他们所谓的长辈,就是指的天家,这伙人是想要面圣啊。

“就照之前所议,先晾着他们,等到西边的捷报到来,他们自然会明白,要是还装糊涂,便把捷报扔在他们脸上。”

他心里很清楚,那位义女公主,其实根本没放在天子的心上,吐蕃人屡次利用她来求得利益,陛下只怕早已经烦透了,因此,当得知公主死讯后,连个吊唁的中使都没派出去。

如今还想再求娶一位,不是做梦是什么?

“小婿这就去办。”张博济自然不会为那些异族人去争,朝他深施了一礼,恭身退了出去。

做为相府的嫡长子,李岫却没有他那么拘谨,自家爹爹虽然被世人称为“口蜜腹剑”的一代奸相,可对于家中儿女,是十分宽容的,甚至可以说纵容,只从一点就可以证明。

方才走出去的这位乘龙快婿,并不是李林甫定下的“父母之命”,而是女儿自行看中后,他才出面结的亲!

儿子的脚步声当然瞒不过他,将案上那幅字写完,李林甫抬头打量了一下。

“跑得这般急,那王鉷可是处置了?”

第三十一章 谋逆

如果说李林甫自开元二十二年以礼部尚书,加同中书门下三品,正式步入宰相的行列,权倾朝野垂二十年的话,在他辉煌的职业生涯最后这些日子里,与之不相上下,甚至还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者,另有一人。

不是日后为祸天下的杨国忠,而是王鉷!

时任户部侍郎、银青光禄大夫、御史大夫兼京兆尹殿中监闲廄使、陇右群牧监使及天下戶口色役和市、和籴坊作园苑、長春宮栽接並京畿及关內采访等使,除开列出来的,这个等的后头,竟然高达二十余项,一人身兼如此多的实职差遣,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为此,皇帝特地于其居处设置了一个集中的办公地点,名为‘使院’,这个待遇,就连李林甫都不曾享受过。

之所以能得到天子宠信,原因很简单,他能在正常的国库之外,为宫里带来额外的收入,称之为‘内库’,满足天子那颗日益骄奢纵逸的心。

皇帝的钱袋子,谁敢动?除非他自己找死。

任是谁也没有想到,威权日盛,就连李林甫这等权相,杨国忠那样的幸进,都不敢攫其缨的王鉷,竟然卷入了一场谋逆当中。

事情是从四月初的一封告密信开始的,被告发的并不是王鉷,而是一个叫邢縡的人,与他同谋的是王鉷的弟弟户部郎中王銲,李林甫还清楚地记得,当时在御前,天子的反应。

“陛下温言和色,以密信示鉷,命其亲理此案,王鉷遂命长安尉贾季邻,揖捕邢縡于金城坊宅中,那邢縡果然心怀不轨,与党羽数十人夺门而出,幸得高内侍率飞龙禁军四百骑赶至,方才将一干人犯就地正法,事毕,杨中丞指斥鉷参与逆谋,为父虽然抗辩,陛下亦不信,然终究事出有因,令王鉷谢罪于廷,其岂肯乎?”

“今日已下诏,王鉷赐自尽,其弟王銲杖毙,籍其家,余者流放岭南。”李岫将刚刚得到的消息和盘托出,他之所以心急火燎的原因,并不是怕自家牵涉进去。

这个结果,李林甫已经料到了,当初天子未必没有放他一马的意思,可是在惊惧之下,王鉷根本不敢承认参与了逆谋,这是人的自然反应,杨国忠恰恰利用了这一点,将一招闲子变成了杀着。

无奈之下,皇帝只能命杨国忠会同左相陈希烈审理,这样一来,就将之前的许多事情都翻了出来,韦会、任海川被杀等等更是铁证昭昭,在这种情况下,依然只赐了个自尽,可见其之前有多得宠。

事情完了吗?当然没有,李林甫看到儿子满面春风的模样,哪里不明白他的心思,在王鉷最得意的时候,他的儿子王准成为了长安城中一霸,就连李岫这个权相衙内,都受到过欺凌,李林甫甚至不敢去御前申辩,因为当时的王鉷,是绝不会因这种小事而受到责难的,得罪他的下场很可能就是鱼死网破,犯不上。

他可以泰然处之,深受其辱的李岫如何能忍,如今报应来了,还不弹冠相庆一番。

可儿子并不明白,自己忍而不发,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那就是,一旦两人起了冲突,得益之人只能是杨国忠,后者盯着王鉷的那些位子,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你可知,就在你得信回府的时候,杨国忠在哪里?”

“儿实不知,请父亲赐教。”爹爹的神情,让李岫顿时反应过来。

“他在御前,同陈希烈一起,参你爹爹亦曾与闻,或许就是王鉷的同党!”

李岫大惊失色,再也不复之前的得意,嘴里喃喃地说道:“陛下必不会信的。”

“陛下如今的心思,很难琢磨,这是今日他写的一首诗作,你来读读看,是个什么意思?”

李林甫将位子让给了他,自己走到书房当中,李岫上前一看,原来方才父亲所书的,就是这首诗。

“鲁卫情先重,亲贤爱转多。冕旒丰暇日,乘景暂经过。戚里申高宴,平台奏雅歌。复寻为善乐,方验保山河。”

读完,他有些不解地看着父亲的身影,分明是一首旧作啊。

“这是开元二十五载,陛下幸宁王府,当场所赋的御制诗。”李林甫悠悠叹了口气:“到如今,宁王薨逝已经整整十载了。”

“陛下今日在兴庆宫,登花萼相辉楼,无丝竹唱吟之声,唯孤寂落寞之意,再看到如此的逆案,会做何想?”

李岫再是蠢,也听出了味道,搞不好,王鉷的下场,就是李府的明天。

“那要如何是好?”他的脸色变得煞白。

“无凭无据,想要栽到老夫身上,他杨国忠还没这个本事,等等吧,应该就快来了。”李林甫的话听着阴气森森,让他想到了过往的那些岁月。

没等想明白自家爹爹在等什么,书房外响起了家中老仆的声音。

“禀阿郎,武部韦尚书遣了人来,说是有要事告之。”

天宝十一载,兵部改称‘武部’,以韦见素任侍郎,掌尚书事,李林甫应了一声,转向儿子的方向。

“你去南衙,寻高仙芝,同他去兴庆宫外候着,老夫去会一会这位新贵,看看这个市井小儿倒底编出了一个什么了不得的罪名。”

李林甫好整以暇地走出书房,只留了李岫,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好一会儿才回过味来。

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右羽林大将军高仙芝并没有在衙,今日他休沐,回了其在城中崇仁坊的府邸,离着宫城不远,还没进府,却被告知有旧友来访,约在了一街之隔的平康坊,匆匆忙忙赶去的时候,正好碰上前来寻他的李岫。

“开府欲寻家父?方才进宫去了。”

李岫还以为他是来府上造访,等高仙芝将事情说出来,他马上拖着人往回走。

“如今天大的事也顾不得,与某去候阙,以备天子垂询。”

高仙芝被他拖着,连问上一句的功夫都没有,这个时辰,皇帝找自己会有什么事?

第三十二章 构陷

花萼相辉楼,是长安城东的一景,也就是后世俗称的地标性建筑。

楼高一百二十余尺,共分三层,下殿上阁,同时具有议事和休闲娱乐的功效,是当今天子最喜欢逗留的去处之一。

楼顶的同乐阁,面积堪比普通的殿宇,站在相当于后世十层居民楼的高度,整个长安的街景尽收眼底,恢宏整齐的布局,给人以极度的视觉冲击,仿佛天下子民,尽在脚下,仰头注视,这位史上最强帝国的掌舵者、万民之父、被四夷尊为‘天可汗’的盛世之君。

年逾古稀的李隆基已经御极四十年之久了!

不知道是不是爱情的缘故,身着一袭暗红色团花云龙常服、头戴黑色乌纱的他,肌肤依然红润而富有光泽,除了几粒老人斑浅浅的浮现其中,精心修饰过的清须没有一丝白色,眼神更是明亮透彻,哪怕此时里头含着一股哀伤。

手中一柄短小的玉笛被他紧紧握着,却没有放到嘴边吹响的意思,目光透过两扇推开的窗户,在不远处的几处院落上徘徊,耳边传来一个富有节奏感的声音。

“......罪臣鉷自供状称,他与某某相交十数载,多赖其人居间扶持,每逢佳节、诞辰都会莅临探问,寒署不休,事发前一个月,罪臣曾数次出入其府,均有密谈不下一个时辰,虽其言称尽是公务,然并无旁人可以佐证。是故,臣以为,可召有司相询,然其位高于朝,为示公允,不如......”

说话之人身材高大,相貌堂堂,乍一看还有几分正气凛然,只是那双闪烁不定的眼睛,暴露出了心中的欲望,他说到这里,有意停顿了一下,以期引起上头的注意,谁知道等了良久,都没有任何动静,不禁诧异地抬头看了看。

“不如怎样?”李隆基视线都没动一下,却仿佛知道他心中所想。

如此简单粗暴的构陷,也只有这个出身市井的家伙才想得出,可如今王鉷已经完了,放眼朝堂之上,还有哪一个能制衡李林甫?想到这里,他转头打量了一下,此子虽然没什么学识,可卖相还是很不错的,怎么也让人生不出厌恶之心,更重要的是,他姓杨。

“不如请天子垂问,方显朝廷无私。”

御史中丞、剑南节度使杨国忠手持朝笏,一拱手说道。

“陈卿,你以为呢?”

李隆基未置可否,而是转向了同来的另一个人,左相陈希烈,这个传说中一切唯李林甫是瞻的摆设相公,就像一具陶俑般立在那里,猛然听到天子的话,一下子仿佛才醒过来。

“臣觉得杨中丞所言不无道理,李相国柄国二十年,所任之人不枚胜数,罪臣王鉷虽因他所荐,骤位御史大夫,然倒底是出于公心,为国举贤,还是有所私谊,只有请相国亲至,方能解答,不过臣相信,李相国,不是党附之人。”

李隆基的目光骤然缩了一下,没想到这个木头般的摆设,竟然会有如此凌厉的手段,比之杨国忠,高明到哪去了。

其实,李林甫是否会参与谋反,根本就不是问题,就连王鉷本人,他也是不相信的,可罪状审出了许多不法之事,为了给朝廷一个交待,只能断然处置,赐其自尽,已经说明了问题。

王鉷尚且如此,更何况根本就毫无瓜葛的李林甫,不是动不动的问题,而是真要把事情凿实了,牵涉的人会将大半个朝廷都扫进去,别的不说,你杨国忠当初不也是依附他才上的位吗?

陈希烈很聪明,避而不谈问题的本身,只是隐晦地提出了一个事实,结党!

宰相结党,不是营私,就是分权,分天子的权,这种事情才是一个君王最为忌惮的,哪怕李隆基明知道他的用意,依然忍不住在想,这种可能性的存在。

要知道,几乎所有的边将,都是出自他的提拔,人家要是谋逆,才是天下大动,国之将亡啊。

就在李隆基想着要如何回答的时候,一个内侍装束的男子匆匆走进来,也不行礼,径直这么来到他的身边,附耳轻轻说了一句。

“喔?”李隆基不自觉地嘴角一扬,还真是说什么来什么啊。

“去将人迎上来,你亲自去。”然后转向楼中的二人:“就依你们所言,他已经到了,你们是留下来听一听呢,还是......”

这么快?杨国忠眼皮子一跳,用余光同陈希烈瞥了一眼,两人整肃衣冠,同时拜伏。

“臣等岂敢窥天子之事。”

“那便退下吧,王鉷既已伏诛,他那摊子事,就由你挑起来,杨大,好生去做,莫要让朕失望。”

杨国忠骤一听闻,不由得喜出望外,毫不犹豫地一叩首:“臣敢不尽心竭力,以报天恩。”

一直到退出门外,他那颗心都仿佛不安于位,“嘣嘣”地似乎要跳出来,王鉷身前可是担着户部侍郎、御史大夫、京兆尹,每个都是令人羡慕的好位子,更别说那二十多个兼职,这份恩宠,曾经令妒忌得发狂,如今天子的一句话,就全是自己的了?感觉是那样的不真实。

“恭喜了,杨中丞,看老夫这记性,现在应该称一声,杨大夫了。”

听到祝福的声音,杨国忠下意识地就以为是陈希烈,他忙不迭地拱手作答:“不敢当,若非相国,钊安有今日。”

说完之后,才猛然感到了不对头,这个声音明显要苍老许多,他抬起头一看,随着一阵“蹬蹬”地脚步声,一个熟悉的身影被人接引着,从楼下走上来,那满面堆笑,仿佛邻家老翁般的和熙面容,却让杨国忠,仿佛感到有一把剑,直直地从腰腹间刺进去。

来人就是刚刚被他摆了一道,正等着听结果的李林甫!

看着对方一步步走近,他竟然不自觉得后退了两步,为对方让开了路,哪里还有一丝方才御前侃侃而谈的从容?

“杨大夫客气了,你能有今天,全是自身勤勉、天子恩宠,老夫何敢居功?”

李林甫笑容不减,脚步丝毫未停地走过他的身边,至于一旁的陈希烈,更是连正眼都没瞧上一下。

第三十三章 亲情

这个地方,李林甫来过不知道多少次了,就连这幢楼,都曾经经他亲手修缮过。

然而这一次却有些不一样,一脸轻松地走过二人身边,他的笑容便立刻消失了,有些急切地想知道,两人在里头,倒底说了些什么,又同自己有多大的关系。

在他身前半步引路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内侍,一张圆圆的胖脸上,似乎永远带着人蓄无害的笑意,可有谁知道,对方的权势,才是真得不可小觑。

如果说李林甫为相二十载,可称稀罕的话,那这位伴随陛下始终,到如今已经四十年,被人尊为‘内相’的男子,才是天子真正的心腹。

他就是知内侍省、骠骑大将军、渤海郡公高力士。

眼见到了门口,李林甫不由得有些着急,很想让对方提点一二,可又不敢直言,高力士将他引至门口,轻声嘱咐了一句。

“陛下有旨,李相国可不赞名而入。”等他的目光看过来,又补充了一句:“门槛有些高,相国要小心。”

李林甫顿时明白了,他朝对方微微一颌首,整了整衣冠,迈着坚实而稳定的步子,走入楼中,等到了大约三分之一的距离,立刻将大腿并拢,只靠着两条小腿,交错而进,步子变得小而碎,身体微微前屈,双手交于小腹。

这种走法谓之为‘趋’,是臣子觐见君主的正式礼仪。

看着一步一步走向自己的李林甫,李隆基的眼中闪过一种复杂的情绪。

在他看来,李林甫为相的二十年,正是大唐走向盛世顶峰的二十年,也是他过得最舒适,最安逸的二十年,其实从心底讲,是不愿意有什么改变的。

“尚书左仆射兼右相臣李林甫参见陛下。”头戴五梁冠,身穿绛紫色朝服的李林甫,在大约三步左右站定,正色行礼,做得一丝不苟,只是整套动作却因为年纪的关系,看着慢上了许多。

“平身吧。”李隆基摆手将他叫起,又冲着一个内侍吩咐道:“去拿个墩子,扶老相国坐下。”

“臣何敢克当?”李林甫连连摆手。

“七十岁的老臣了,不敬贤也要敬老,你当得起。”李隆基却是不由分说,还开了句玩笑:“坐好了,思索起来才不费神。”

“臣谢过陛下。”

李林甫仿佛没有听出话里的骨头,本来也不自认为“贤臣”,这种看似讽刺的玩笑话,让他放心地坐到了墩子上。

“有人说你与王鉷同谋,你怎么说?”

没想到,屁股还没坐稳,李林甫就被接下来的话惊到了,一下子又站了起来,撩起袍角,打算拜伏下去。

“说了,坐着回话。”

“事涉谋逆大罪,臣还是站着说吧。”这一次他不再坚持了,朝着上方一拱手:“臣与那王鉷确实交好,他得任御史大夫,也是出自臣的举荐,可那是因为,此人善于理财,能为陛下分忧,为国荐贤是宰相之责,臣不能尸位素餐,以欺瞒陛下。”

多次见识过李林甫的功力了,李隆基依然为他的话所倾倒,能把一番私心说得如此大义凛然地,放眼朝野,也只有这个老家伙。

“然臣没有想到,他竟然如此丧心病狂,勾结不法图谋不轨,圣上仁慈,仅仅赐其自尽,臣亦负有失察之过,请陛下酌情降罪,以明典刑。”

“是谁的过错就是谁的,若是每个宰相推荐的人,犯了错都要追究其责,那还有谁敢荐贤举能,有人提出来,朕就要过问,你无须自责,坐下吧。”

李隆基叹了口气:“王鉷横行不法是有的,他的儿子,连朕的爱女、附马都敢欺凌,还有你那长子李岫,要不是出了这档子事,你们准备都瞒着朕?”

“此事,老臣也是刚刚听大郎说起,不过以为小儿辈胡闹,当不得真,但若确有欺凌公主一事,其子当交三司查处,皇家威仪,岂容亵渎。”李林甫答得一板一眼,不见任何起伏,李隆基倒是有几分意外。

“算了,流放岭南,已是惩戒,念在其父这么多年兢兢业业,不无微劳,就此作罢吧。”

李林甫点头称是,事涉皇家脸面,确实不好大动干戈,这也是当初他选择隐忍的原因,王鉷越是招摇,死得就越快,自然有人看不下去,完全用不着自己出手。

可是没想到,最后全都便宜了杨国忠,那才是个不好对付的。

皇帝的一句作罢,不仅意味着这件案子的终结,也相当于今日这一关,自己算是过了?李林甫的心下有些忐忑,他本来是打算领受一番雷霆之怒的,这么轻描淡写下来,反而不托底,皇帝的心思,真是一点也看不透了。

不行,不能再这么被动,他目光微抬,视线在天子垂下的那只手上落定。

“陛下所持的这只小管,看着有些眼熟。”

话题的突然转换,让李隆基不由得一怔,将那只玉笛拿起来。

“这穗儿,臣记得在哪里见过,莫非是惠陵旧物?”

李隆基的眼神愈加落寞,转头看了一眼窗外,悠悠说道:“大哥,走了十年了。”

宁王李宪,旧名李成器,后避天子生母讳,改名宪,薨于开元二十九载,距今正好十年。

都说天家无骨肉,陛下的五个兄弟,都是从严酷之极的武周朝过来的,在那位有着铁腕手段、六亲不认的祖母手中,经历过无数难以想像的磨难,等到李唐终于复国,又有诸韦、太平等动荡不安的因素,反而使得这份兄弟之情,愈加坚固可靠。

这一切,在先帝登基后达到了高潮,谁也没想到,铁板钉钉一般的太子位,居然出现了令人无法形容的一幕。

先帝长子,曾经在六岁时,先帝第一次登基就被立为皇太子的李成器,拒绝了再一次成为了太子,反而力荐由其三弟,平王李隆基来做!

咄咄怪事,要知道,李唐开国以来,太子这个位子,就属于高危职业,有血染宫门的,比如玄武门,有先立后黜的,比如贞观年间的太子李承乾,有无故被废的,比如高宗朝的连续四任太子。

皇位只有一个,一步之遥,便是天子和臣民的区别,哪有人放着君不当,甘愿做个臣的?

最终的结果让所有人都没料到,排行第三,有着拥立之功的李隆基,真地越过两位兄长成为了大唐第五任皇帝。

这种家谕户晓的东西,李林甫当然一清二楚,有意提起,是因为他很明白,此刻皇帝的心情。

天子所怀念的,并不是一个逝去十年的兄长,而是那份难得的骨肉亲情!

陛下老了。

第三十四章 化解

人一旦老了就容易念旧,他自己年逾七十,明显感到不如以前心狠手辣,否则又怎么会让杨国忠这等市井小儿爬上来?

勾起一个老人的怀旧之念头,又不致于让人产生反感,那等无才之辈,能学到一分么?李林甫嗤之以鼻。

眼见火候到了,他不慌不忙地开口说道:“上个月,王大夫,老臣口误,罪臣王鉷亲临臣的宅邸,与臣商量,从江淮盐税中,拨出一笔财计,用于修缮惠陵之用,老臣当时便以为不可,陛下宅心仁厚,必不肯动公器而为私用,翌日,他又诣臣府,请以回纥市马结余,为修陵之用,臣思虑良久,恐边将上下其手,依然没有点头,又五日,他再度......”

“你是说,王鉷数次与你密议,是为了修缮惠陵一事?”李隆基越听越不对,忍不住出口打断了他的话。

“啊?”李林甫做出一个意外的表情,从袖笼中拿出一撂纸:“这是每一次登门,王鉷所呈上的奏表,为恐朝野议论,他想与臣商议一个妥善的法子,既不伤了陛下孝悌之心,也不增加朝廷的负担,故此才会有几次来往,可密议什么的,恕老臣不敢承受,还请陛下明鉴。”

李隆基接过那几张纸,心里百味丛生,这些字一看就不是刚刚书就的,而杨国忠从告发到离开此楼还不到一刻钟,李林甫就是个神仙,也断断无法造出这样的假,对方没有说错。

自己的兄长逝去十年,他的陵寝也有十年不曾修缮了,难怪今天总觉得心头闷闷,原来竟是这个原因。

“这王鉷,倒也不妄了朕的信任。”

听到这句话,李林甫才算真正放下了心,附和道:“他的心还是向着陛下的,只是行事张狂了些,触动国法,罪责难逃。”

李隆基不想再同他说这个人,将那些纸递给内侍,又从一旁的书案上拿起一张纸:“此事就劳动相国去办,若是不够,从内库出些吧,完工之时,将此物在陵前焚化。”

李林甫接过来一看,正是他之前在自家书房里写的那首诗!

“臣领旨,无须动用国库资财,亦不须内库镶助,臣有法子安排妥当。”

“计将安出?”

“取敌国之用尔。”李林甫抖抖衣袖站起身,又从袖笼拿出一封文书,双手递上去:“昨日接到安西大都护府书函,节度使王正见病重不能理事,请以留后封常清代之。”

王正见?李隆基还记得这个人,在北庭任上干了十多年,兢兢业业,没有什么大功,也没有什么大过,去年下半年才接任的安西,怎么就不行了?

“王正见,与那王鉷?”

“陛下圣明,二人同出太原王氏,正是罪臣的族叔。”

李隆基不再说话,拿着那份奏书看了看,这哪是什么病重不能理事,根本就是遗折啊,只怕这会子,人已经薨逝了。

想到刚刚被赐自尽的王鉷,上个月还在尽心尽力地为他筹划,这个万里之外的边将,又行将不久于人世,他的心情更是黯淡无比。

“若是药石无功,准备一份恩旨,荫其一子五品,余者就如他书中所说,一应照准。”李隆基念着上面那个名字,有些吃不准:“只是这个封常清,能当大任否?”

“这便是臣求见的因由。”李林甫不紧不慢地说道:“安西诸镇已经聚集,只待一声令下,王正见无法视事,只能另择他人,封常清此人,原为右羽林大将军高仙芝所荐,他能否得用,臣请召高仙芝入宫,一问便知。”

倒是一个妥善的法子,李隆基微微一颌首,心领神会的高力士,立刻下去安排。

花锷相辉楼,座落于兴庆宫的西南角,从这里走到兴庆门,大约有五百步远,平常不需要一刻钟的时间,可今天,杨国忠足足走了快两刻了,依然没看到宫门的影子。

“你担心他会说动陛下?”陈希烈看他一付心神不定的样子,有些好笑。

“陈相不担心么?”

“担心有何用?”陈希烈面露讥讽之色:“若是这般就能让他失势,那便不是李哥奴了。”

“你的意思是说,我等这些事都白做了?”

“这世上本就没有白做的事,陛下不会凭着片言只语就拿下一位为相二十载的相国,可也不会听信一面之词就熟视无睹,有些事物,一旦在心里扎下了,想要拔出来,便不是容易的。”

杨国忠愕然相望,只觉得这个看着一脸和气,诸事不理的“唯唯”宰相,居然有些陌生。

陈希烈却不管他做何想,诧异地看着另一边。

“那不是高仙芝么,他缘何会来此?”

杨国忠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转头一看,两个身影已经远去,看方向,正是他们出来的那座高楼。

“高仙芝?”

“就是他,你应该还记得,去岁十一月,他由安西奉诏调任河西节度使,就是李相国的安排。后来,原节度使安思顺上奏,说是本镇诸胡及蕃将割面去发,以求挽留于他,高仙芝到了武威郡,竟不得接任,只能辗转来到京城,接下来的事,你应该知晓的。”

这么一说,杨国忠明白了,那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过了几个月才平息,最后,居然是以朝廷的退让为结果,让他印象十分深刻。

“那个高丽奴么?”

“正是。”陈希烈略略一想,有了一些头绪:“李相国此时带他入觐,只怕是西边的战事要重开了,果真是好算计啊。”

见杨国忠依然面带疑惑,他失去了再多作解释的兴趣,一个人蠢不要紧,蠢到自己都不知,还能身居高位,就算真弄下了李林甫,于朝廷又有何益。

“走吧。”

说完,也不再等他,径直走向宫门的方向,他们不比李林甫,后者的抬舆可以直入宫门,一直到花锷楼下,他们的,都留在了宫墙之外。

杨国忠站在原地,看着那个背影,冷冷地一哼。

他平生最讨厌的,就是比自己聪明的人,更讨厌的是,这个人的位置比自己还要高。

第三十五章 举荐

高仙芝,史称“美姿容”,类似的描述,史书有不少,最有名的,莫过于三国时东吴的那位大都督......周瑜了。

跟在内侍的身后,他的脑子里一直在思考着,是不是去岁那场惨败,被陛下知道了?

不能怪他多想,从怛逻斯逃回来,面对几万军属的哭泣声,任是谁也无法安睡,等到朝廷的旨意下来,他不但没有贬谪,反而高升去了河西,对于心高气傲的他来说,简直要比论罪问斩还要让人难受。

于是,一夜之间,头发便白了一半,看着倒是多了几分异族风范。

“右羽林大将军高仙芝见驾。”随着一声尖利的嗓音,高仙芝定了定神,在内侍的指引下,步入楼中。

与之前的面无表情不同,在高仙芝进来的时候,李隆基始终面带微笑,对于这个曾经两次献俘于阙、带来无尚荣耀的边将,他的感觉很好,自然就不会那么严苛。

“右羽林大将军臣高仙芝参见陛下。”

“起。”发声的是侍立一旁的高力士,高仙芝的级别,还不足以让天子开口。

“谢陛下。”

高仙芝站直了身体,目光平视前方,双手肃立,因为是军人,腰挺得笔直,全无一般文臣小心谨慎的模样,更是让李隆基赞叹不已。

“高卿到京城有数月了吧,还过得惯吗?”

听到这么和颜悦色的声音,高仙芝稍稍放下了心,左右李相国就在这里,有什么事总能帮着遮掩一二,他清了清嗓子,开口答道。

“天壤之别,臣每每回到宅中,都要呆上一时半刻,怕是身处梦境之中。”

“哈哈。”李隆基展颜失笑,指着他的头发:“那如何白了头?”

“得见圣颜,足慰平生,能随侍左右,夫复何求,臣这是欢喜过了。”

李林甫忍不住转头看了一眼,心恃,以前怎么没发现,这个高丽奴还有如此好口彩,竟然能让天子一乐。

李隆基畅快地笑了一会儿,明知是奉承,在这些胡人的嘴里说出来,总能让他感到愉悦,比如远在范阳的著名胖子,说什么都是直言无妨,要官要得都是理直气壮,哪像那些汉臣,一个个肚子里不知道要绕上多少道弯,心累之极。

“叫你来,是有一事相询。”

“陛下请问,臣定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高仙芝心中一个激灵,对于接下来的问题,有些紧张。

“安西节度王正见有些不好,你是从那里出来的,朕想知道,你以为,谁可代之?”

此言一出,不光高仙芝毫无准备,就连熟知内情的李林甫都有些愕然,陛下这不是只是征询,还含着考较在里头,他不由得看着前者,希望他不至于犯什么糊涂。

好在很快,高仙芝就反应过来,斟酌着说道:“若是遍指朝中,臣不敢妄言,安西诸将的话,臣有一人可荐于陛下。”

“谁?”

“四镇度支营田副使、节度留后封常清!”

高仙芝没有半点打磕,口齿清晰地朗声答道。

李林甫松了一口气,恰好这时候,李隆基的视线转过来,同他交换了一个会心的眼神。

“喔?说说看。”

“不瞒陛下,他是臣一手提拔的,出身不高,行事果断,有一回,臣出征在外,委他以留后之任,臣的乳母有一子名唤德诠,平时对其多有不服,仗着臣的威势,骄纵不法,城中人莫不敢言,而他却假托臣之名,将德诠请至署中,然后紧闭大门,臣妻得知,带人去救,却扑了个空,等到臣回来,一听到此事,便知道不好了。”

“他是如何行事的?”李隆基兴致盎然,连连追问。

“他说‘常清起自细微,预中丞兵马使傔,中丞再不纳,郎将岂不知乎?今中丞过听,以常清为留后使,郎将何得无礼,对中使相凌!须暂死以肃军容’便使人杖其六十,拖坠而出。”

“打死了?”李隆基显然没有料到,诧异地说道:“如此还能得你看重。”

“臣取他的就是这份刚直,军中没有法度,便没了战力,封常清以德诠作法,虽臣亦不能救,众将便知其凛然而不可犯,故臣荐他代节度之职。”

原来如此,李隆基心中有了定计,还想再问问他。

“既是你的人,是否有失偏颇?”

“臣是为国举才,自然要知人胜任,若是其不堪,请陛下治臣妄言之罪。”高仙芝毫不犹豫地拱手答道。

李隆基同李林甫再次交换了个眼神,后者微微一颌首,一个方面之任就此定下。

对于始终未发一言的李林甫来说,这只是一个引子,高仙芝来与不来,封常清的继任都是板上钉钉的事,难不成再去找个人赴安西?时间上来不及先不说,战事如果失利,谁能承担后果?

等到这番奏对结束,他从袖笼中又抽出一封文书,却没有急着交给内侍。

“老臣有一个提议,是看到高将军,才想到的,陛下可愿一听?”

数十年的君臣相得,李隆基太了解他了,一听就知道,幺蛾子来了,不过此刻心情不错,也就姑且容他罢。

“相国有言,只管奏来。”

“那臣就斗胆了,此次,我朝以五镇节度,不下二十万大军,对吐蕃形成决战之势,倘能一举功成,将会彻底消除此腹心之患,安西已定,陇右自不必说,唯有河西一镇,节度使安思顺素来不与哥舒翰相得,两镇为决战之主力,主帅不睦,战事堪忧,故臣提议,仍依前议,以高仙芝接掌河西节度使,统率河西七万之众,与哥舒翰一左一右,合击吐蕃于青海之侧。”

李隆基万万没想到,他会提起这件事,而且是当着高仙芝的面,一时间有些不明白他的意图,事情已经了结了,现在又翻出来,安思顺那里如何交待?

因为此事,朝廷已经丢了一回脸,万一搞不好,激起了军变,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李隆基看了看肃立一旁的高仙芝,后者脸上的惊愕,不像是装出来的,而且以李林甫的手段,根本没有必要玩这么拙劣的把戏,他倒底是为什么?

几个人各怀心思,楼间里一时间安静了下来,落针可闻。

第三十六章 请罪

李林甫所说的事情还是一个机密,知道详情的,朝中寥寥无几,各大边镇,也只有直接参与的几个节度使知晓。

这就是他提到的五大节镇。

安西四镇、伊西北庭将会从北面和西面,河西和陇右主攻东面,剑南节度使负责南面,如果划成示意图,就是从四个方向分别进军。

五节度中,河西和陇右兵力最盛,合计近十五万人,再加上安西北庭的四万四千,剑南的两万,总共就是二十余万。

这还只是纸面上的,实际上,光是剑南一镇,去岁同吐蕃的附庸南诏作战,就出动了近十万人马,因此,五镇合围,将会是大唐有史以来规模最巨,计划最为宏大的一次作战,无一例外都指向了一个目标。

吐蕃,这个李林甫嘴里的腹心之患。

其实,从天宝初开始,大唐的战略方向就逐步地转到了吐蕃,其中固然有北方强敌消失,西方走入和平等因素,还有一个更直接的原因,它离着长安城太近了。

从地图上看,只要攻破了陇右,关中腹地立刻暴露在敌人的铁蹄之下,这个道理并非无人知晓,可是如果劳师远征,就要跨上平均海拔三到五千米的青羌高原,高寒、缺氧,恶劣的自然气候,对大唐军队来说,是一道跨不过去的坎。

两次大非川的失利,成为历史上永远的痛,如今,大唐的国力达到了鼎盛,而吐蕃人则在走下坡路,朝廷上下看到了这一点,才会制订出如此庞大的计划。

李隆基已经步入了暮年,对于他而言,文治达到了顶峰,爱情接近完美,只有武功,成为了唯一的追求。

皇帝重边功,想要以此获得晋身之资,自然知道该怎么做,就连坐镇京城,遥领剑南节度使的杨国忠都不例外。

李林甫如此积极地推动,恐怕也有自己的心思在里头,李隆基不动声色地看着他,想要知道,从那张能把死人说活的口中,流出来的,倒底是蜜水,还是毒药。

“臣有罪,自行免冠,以待有司。”

李林甫的行为再一次出乎意料,他双手解开颌下的绑绳,将头上那顶五梁冠取下,单手捧在手中,然后一撩袍脚,跪伏于地。

这一次,李隆基没有早早地让人去扶,因为还不清楚,倒底出了什么事,自然也就不方便过早地表露态度,此时,高力士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他上前一步,弯下腰在李林甫的耳边说道。

“相国有什么话,不妨明说,天子出来有些久了,滴酒不沾,粒米未进,倘使有个好歹,其忍可乎?”

“臣惭愧,未能察知奸邪,致使边关动荡,烽火燎原,特此向陛下请罪。”

李隆基略一沉吟,很快就猜到了:“朔方出事了?”

“天子圣明,朔方节度留后张玮来报,节度副使、奉信王李献忠率所部大掠府库,寻机北窜,已逃亡漠北,不知去向。”

李林甫将手中的那封文书递给了高力士,后者不敢怠慢,赶紧交到李隆基的手中,却发现,他的手指微微颤抖着,显是气愤已极。

“朕待他不薄,缘何会如此?哥奴,你说。”

“臣不敢妄言,文书中皆有说辞,请陛下御览。”

李隆基‘唰’地一下抖开手上的文书,越看越是心惊,脸上怒气勃发,胡子一颤一颤地,看完后,直接将文书掷到地上,人也从胡床上站了起来,背着手走到李林甫的面前,声音又急又狠。

“有什么委屈,可以同朕讲嘛,说走就走,朕是那么不讲理的么?安禄山也是不晓事,还有你,这么大的事,三月份就出了,你也敢压到现在,究竟是何居心?”

“全是臣的过错,接到消息,臣想着内里或许有什么误会,便命人携书信去寻李献忠,盼着能挽回其心......”李林甫连头都不敢抬,只是一味地请罪。

“还挽回个什么?他李献忠不要前程,同罗部数万之众,也跟着走上不归路,招安只有一次,是他们自己不珍视,朕不光有仁慈,也有雷霆,否则何敢称‘天可汗’,拟旨。”李隆基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面向高力士,手在空中一挥。

高力士赶紧唤来随侍的待诏学士,就在一旁的书案上铺开纸笔。

“李献忠妄辜圣恩,罪在不赦,命延边诸镇,特别是安禄山所部,会同进剿,务必要将其逐出漠北,另,着人联络回纥可汗,请他们派兵助剿,事成后当有厚赐。”

这是不给活路了啊,突如其来的雷霆怒火,不仅李林甫战战兢兢,就连事不关已的高仙芝都感同身受,又无法逃避,一时间手足无措,站立不安。

“至于你。”李隆基看了看李林甫:“虽然只是遥领,倒底是你的首尾,朔方节度使一职,交卸吧。”

“臣正有此意,陛下恕罪,有句话,臣还是要说。”迎着天子的怒火,李林甫抗声道:“李献忠心怀怨怼,盖因与西平郡王不和,当前最紧要的,是这个节度使的人选,不可再蹈覆辙。”

“说下去。”李隆基的面色稍霁,脸上依然紧绷着,他的心情本来就不好,接连两件烦心事,正好给了一个发作的由头,倒不完全是针对对方。

“为了安郡王之心,臣请以安思顺转任朔方节度使,一则他曾任此职,省却多少功夫,二则其是郡王族兄,有他坐镇,边将当不会再生嫌隙。”

道理的确是这么个道理,李隆基的怒火已经撒出,心情渐渐平复下来,循着这个思路,一个简单的逻辑就形成了。

安思顺的确是调任朔方节度使的不二人选,而他一走,河西节度使的位子就会空出来,顺理成章的,去年没有完成的那个提议,也就是高仙芝接任河西,便可以继续下去。

问题是,会是这么简单?

四十年的帝王生涯,早就养成了凡事不能看表面的习惯,联想到今天李林甫之后的表现,他心里募得生出一丝警觉。

这个老狐狸,玩了一招“瞒天过海”啊!

第三十七章 将计

在李隆基的眼中,肃立一旁的高仙芝犹如一根柱子,笔直而有型。

凭心而论,对此人,他还是很欣赏的,否则不会在接掌河西不成之后,给予了右羽林大将军的实职。

这可不是什么卫府大将军的虚衔,天子六军,左右羽林军是排在最头里的,南衙禁军中右羽林,直接负责宫墙防御,著名的玄武门,就是他的职责范围。

可以说,这是一个皇帝能给予的极大信任。

与安胖子一身肥肉不同,这位高丽将领,生得相貌堂堂,容颜俊美,虽然因此会让明皇产生几分忌妒之心,不过只要不去招惹他的禁娈,这同样是一项非常大的优势。

高颜值,通杀时间和空间。

“高卿,你以为呢?李相国的提议,可行否。”李隆基没有急于表态,只是给高力士使了个眼色,让他将李林甫扶起来。

“事涉臣,本当回避,恩擢皆出自上,没有臣挑拣的余地,可陛下的话不能不答,臣斗胆。”高仙芝没有办法,这不是事先设计好的剧情,全得靠现场发挥,

“直言无妨。”

“现在接任河西节度使,臣去不合适。”

正在高力士的帮助下,将梁冠重新戴好的李林甫一愣,动作慢了下来,李隆基更是看着他,露出一个玩味的表情。

“卿舍不得京师的繁华么?”

“臣舍不得陛下的信重。”高仙芝拱手曲身,语带诚挚地说道:“没有去年的事情,臣去了河西,可以慢慢施为,收拢诸将之心,为陛下驱驰,虽死不悔。”

“如今,诸将剡面之心犹在,臣二度返来,即便示之坦荡,奈他人何?战事将起,臣没有时间一一收心,只能杀人立威,倘使众将面和而心远之,青海之侧,恐又是一大非川,到时,臣将百死莫恕。”

这才是谋国之言啊,李隆基喟然长叹,李林甫虽然诸多私心,又容不得人,眼光还是不错的,高仙芝的话,全都说到了他的心里。

“是臣妄言了,高仙芝确实不适合再返河西。”李林甫系好绑带,扶着高力士的手,吃力地站起身:“那便只有一个法子了。”

李隆基知道他的心思,两人非常默契地想到了一块儿。

“再拟一旨,着哥舒翰兼武威太守、河西节度使,持节诸郡兵马。”

随着他的话语,本朝第四位身兼两镇节度使的边将,就此诞生。

“如今各镇均有所属,大军云集调动,很难瞒过吐蕃人的探子,依臣所见,各路不妨次第进军,然兹事体大,为求破敌,主帅须得亲自督阵,临敌机变,以策万全。”

“就依相国所言。”

李隆基不假思索地答应下来,在他看来这本就是应有之义,只有一旁的高力士,暗自皱了皱眉,可天子的话已经出了口,他只能打消提醒一声的念头。

等到李林甫和高仙芝二人结束奏对退出去,李隆基慢慢地回过味来,李林甫今天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辅垫最后这一句。

“砰!”得一声。

一只越州贡瓷盅子,被他掷在地上,摔得粉碎。

“圣人莫要气坏了身子。”高力士慌忙上前,一把扶住,拿手在背后轻轻摩梭。

“朕是不是老了?”

“圣人春秋正盛,怎会言老。”

李隆基一把将他推开,将手中的玉笛拿到眼前:“那就是某人欺朕老了,哼,总有一天,朕会让他们知道,何谓欺天。”

高力士不敢接话,等他稍稍平静了一些,轻言细语地说道:“晚膳了,仆去唤妃子前来,可好?”

李隆基没有什么胃口,可还是点点头,哪怕自己不吃,看着也不错。

对此茫然不知的高仙芝,随着李林甫退出了兴庆宫,后者没有上那座抬舆,开始还以为是有什么话要对自己说,可是直到宫门口了,他都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下官就此别过,相国先请。”

李林甫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似乎毫无所觉,正诧异间,突然听到一声叹息。

“唉,两败俱伤之局,不死不休之局,破了局,却输了圣心,终归还是一个输。”李林甫语气中充满了萧索:“今日,你做得很好,只是日后,不要再来找老夫了,同李府断得越干净越好。”

说完,拍了拍他的胳膊,头也不回地上了抬舆。

李林甫的仪仗闻名于京城,光是在前头开路的金吾卫士就有数百骑,浩浩荡荡地队伍,占满了整条大街,可在高仙芝看来,就像李林甫之前的那番话一样。

直似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可惜高潮过后,余韵不在。

一次突如其来的陛见,耽误了他不少的时间,等到匆匆赶至平康坊,天色已经渐暗,而沿街各家铺子的灯一盏接一盏地亮起来,宛如银河沙数般地点亮了长安城的夜空。

这个时代最璀璨的文明,没有之一。

走进坊中的一间酒楼,上层的隔间被几扇屏风隔开,猜枚划拳、斗花劝酒之声,不绝于耳,身穿窄袖紧衣的伙计脚步匆匆地穿行其间,不时会同某个熟面孔打声招呼。

“二十七郎的席位,引某家去。”

楼中接引的堂倌带他上了楼,推开一个隔间,只见他的客人已经酒酣耳热,被几个楼中的伎人簇拥着,举着一个酒盅子,正在摇头晃脑。

“朱唇一点......桃花殷,呃,宿妆娇羞偏髻鬟。”

高仙芝摇摇头,扭头吩咐道:“将这些都撤了,再去整一桌,烫两壶酒,留两个伎人在此侍候,旁的,叫了再上来。”

瞥到客人的醉态,又补上了一句:“有醒酒的汤饮,打一角来。”

他身上穿着武弁常服,一看就是有身份之人,堂倌极有眼色地一一记下,招呼几个伙计进来收拾,留下两个机灵的伎人,带着那些盘盏出门而去。

“二十七郎,二十七郎,醒来。”

他的客人此时已经醉眼惺松,被他推了几下,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一张口满嘴酒气。

“细看只似阳台女,醉著莫许归巫山。”

高仙芝顿时感到哭笑不得。

第三十八章 就计

花锷相辉楼,同乐阁中又是一番景像,明晃晃的烛台照得如同白昼一般,一张香木长几摆在当中,一群宫女穿花蝴蝶般地送上菜肴,将不满意又或是空了的盘子换下去。

李隆基此时就像一个和蔼的老者,带着爱怜的眼光,将一片产自蜀地的瓜菜夹到碟子里。

“玉环,尝尝这个,今日刚送到的,上面还带着露水呢。”

杨玉环看着面前堆成堆的菜碟,一下子失去了胃口,不禁苦着脸娇声道:“三郎,妾再吃下去,就成小彘了。”

“那多好,我是黑面三郎,与你可谓天作之合。”

杨玉环被他的比喻逗得“吃吃”直乐,她的笑魇有如娇花照水,让李隆基的心,又软了几分。

“我的玉环,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这世上所有的珍馐,哪有玉环可口,阿瞒只需看着你进食,已经如餐秀色,不膳而足矣。”

“三郎的情话,是天底下最动听的声音。”

她放下银著,秋水般的眸子里亮晶晶地,慢慢地挨到李隆基的怀里。

高力士何等眼色,头都不需抬就知道发生了什么,暗暗做了个手势,那些宫女内侍脚步轻盈地缓缓退了出去,将诺大的同乐阁留给了这对伊人。

月色铺满了阁间,如水银泄地一般,两个修长的影子,被烛火照着,倒映在地面上,渐渐地融合在了一块儿。

......

片刻之后,李隆基坐起身,将长袍披在身上,想要站起来,突然感觉腿上发抖,一时间竟有些乏力。

“三郎,不要走。”

他顺势躺下,将一个温玉般的身子抱进怀里,手指在那一头瀑布般的秀发间打着转,闭上眼,体会着方才的激情一刻。

“三郎今日好生威猛,直似要吃了奴一般。”杨玉环咬着下唇,娇嗔不已。

李隆基没有动作,嘴角却泛起一个笑意,他当然知道这只是奉承之语,可是听着就是让人舒服,好一朵解语花,仿佛只要看到她,所有的烦恼就都没了。

可烦恼就是烦恼,不会因为一时的心情,便不翼而飞,过了良久,他感觉自己休息得够了,直起上身,将她的头枕在自己的大腿上,这样能舒服一些。

“阿瞒老了。”

“三郎......”

“听我说完。”李隆基在她凝脂般的玉背上轻轻拍了拍,制止了她的说话:“如今天下大治,朕的心愿已了,只求能伴着我的玉环,一生一世再无牵绊。”

“天下,便交与太子他们去罢。”

杨玉环万万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想要挣扎着爬起来,却被按住了身子,只能仰起头,雪白的面颊依然带着醉人的红晕。

“陛下!何出此言。”

“莫急,这不是一时半刻的事,你是朕最亲近的人,先同你说一说。”见她珠泪欲泫,忍不住安慰道:“说着说着怎么还哭了,弄花了妆,多可惜。”

“妾本蒲柳之姿,妆不妆得打甚紧,三郎,这便厌了么?”

李隆基叹了一口气,这个女子有着孩童般的纯真,正是这种性子,才吸引住了他,可有些话,不得不说透。

“你那族兄,不是个省事的,一心想着李林甫的位子,也不想想那个位子,是好坐的么?”

听到自己家族的事,杨玉环止住了哭泣,这种事情,皇帝平时很少会说起,今天一定是出了什么变故,她不由得凝神细听。

“杨国忠想同陈希烈,陷李林甫进逆案,没曾想,哥奴早有打算,一个反手连消带打,不光没有了嫌疑,还让杨国忠,不得不出京。”

“这等算计,你那族兄,拍马也赶不上,今日同你说这些,就是想让你劝劝他,不要那么着急,李林甫七十了,他迟早会得到那个位子。”

“出京会不会有危险?”

“李林甫真敢这么做,就是陪上一府的性命,他还不至于这么蠢。倒是你那族兄,若是想要安稳,少打太子的主意,朕,护不得他一辈子。”

李隆基的安慰,没能完全打消杨玉环的担心,但是她也没什么更好的主意,皇帝都说到这份上了,肯定是不会收回成命,天子,也是要讲脸面的。

在长安城中,杨国忠的府邸虽然没有李林甫那么多,可规模之大,却有过之而无不及,足足占据了半个坊市。

今日有些奇怪,原本郎君回府时,面带喜色,不但给府中仆役们加了餐,还另行封赏,一直到晚饭时,都洋溢着喜庆的气氛,而这一切,在宫中来人之后,全都变了。

一间装饰奢华的书房里,几个人影倒映在窗棂上,外面侍候的仆役人人侧目,连大气都不敢出一下,只听得一声清脆的声响,然后,自家郎君那标志性的怒吼声响了起来。

“气煞我也!”杨国忠摔了一个杯子,犹自不解恨,满屋子找可摔的事物。

“陛下这是何意?”

屋子里坐着他的几个亲信,年已过五十许的鲜于向是刚刚从蜀地回来的,去岁的那场惨败,他带着剑南节度府戍兵加上各羁靡州的客军,再加上各地征发的民壮,足足十万余人,一仗尽墨,他仅以身免。

事后,杨国忠将败绩隐下,与安西高仙芝一样,奉调回京,暂时居于杨国忠的府上。

“仲通,这不是天子的意思,定是李哥奴那个老贼的首尾!”

杨国忠虽然无才,小聪明还是有的,刚刚告了人家一状,马上就来了反击,要说与李林甫无关,他根本不信。

“事到如今,恐怕已成定局,要不,再进宫去求求娘子?”

“没有用,这分明就是陛下借娘子之口说与大夫的,天子都没有法子,进宫又有何用?不如去寻虢国夫人、韩国夫人、秦国夫人,她们的话,或许陛下还能听进去。”

中书舍人窦华摇摇头,他久在御前侍候,对此看得一清二楚。

“没到那个时候。”鲜于向虽然不常在京城,可正所谓旁观者清,有些事情要想得更深些:“陛下的用意很明显了,这一趟怎么也得走,但是走之前,大夫最好进宫一趟。”

“都要离京了,还进宫去做什么?”

刚刚找到一个青瓷花瓶的杨国忠,听着一愣。

“去哭,哭得越惨越好,这样,才能让李相国心生顾忌,不要忘了,他为相二十年,天下有哪个州郡不是出自他的手,只要他不敢下黑手,回到京城,就是指日可待的。”

“这一哭,就是为了提醒陛下,不要忘了对大夫的承诺。”

鲜于向从他手里接过那个花瓶,放到几上。

“高。”

“确实是高!”

窦华与几个亲信抚手而呼,这才是万无一失的做法,让皇帝承一个情,今后得到的,还会少么?

杨国忠尽管还有些不甘心,面上的表情却慢慢放松下来。

“老贼欺我太甚。”

“大夫若是还气不过,老夫这里还有个点子,就算弄不倒他,也能恶心恶心。”

“喔,计将安出?仲通可有教我。”

杨国忠一下子来了兴趣,鲜于向与他足有二十年的交情,比之几个族姊妹还要好,对他向来是言听计从的。

“消息上说,朔方节度副使李献忠叛出了漠北,这其中未必没有文章可做?”

“你是说......”

“大夫不要忘了,他李林甫,才是正牌子节度使。”

杨国忠不动声色地想了想,突然一拍大腿:“妙啊,老贼与那李献忠,必定会有交通。”

“就算没有,也可以做一通嘛。”

窦华压低了声音,阴测测地说道。

众人相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放声大笑,让外头那些仆役听了,俱是摸不着头脑。

这又是怎么了?

第三十九章 出塞

岑参清醒过来的时候,只看到一个挺拔的身影。

诗坛,即使是天才辈出的中唐,拥有李白、杜甫、王维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岑参也能占有一席之地。

而其艺术成就最高的时期,就是佐幕安西、北庭的那些年,去岁的那场大败,高仙芝另调他处,大都护府的这些僚属们,离去的离去,别投的别投,他则跟着高仙芝,先是转到河西不成,又来到了长安。

京城的日子,对他来说,度日如年。

南衙不比大都护府,后者犹如独立王国,可以自行招募幕僚,在安西时,他是节度判官,负责甲仗、度支等等琐事,实际是在留后封常清的手下,与其结下了不小的情谊。

高仙芝给他的印象,则是一个严峻刻板、不苟于言笑的主帅,到现在都没弄明白,为何会点上自己同他一道转任河西?

而此时,这个印象已经完全颠覆了。

只见一个身披红绡的女伎,被他紧紧地搂着腰肢,抿了一口酒,带着一脸媚笑,挨上他的唇边,被他紧紧啜住,狠狠一口吸了过去,末了还啧啧而赞。

“好酒,再来,某有赏。”

这分明是五陵侠少狎妓游!

不忍卒视,岑参并不是什么方正夫子,偎红倚翠、眠花宿柳之类的风流韵事没少干过,只是前后反差太大,他有点受不了,侧过头去,一个俏丽的面容,脸上不知道是胭脂擦多了,还是情浓,红红地煞是动人。

“郎君,可还要进些汤饮?”

没等他答话,一个声音放肆地大笑:“喂他,若是不成,学学你的姊妹,也让他尝尝‘肉椟’之戏。”

“郎君?”身边的女子媚眼如波,似乎下一刻就真地会将那对诱人的红唇贴上来。

岑参连连摆手:“某自己来,不劳娘子。”

“哈哈,岑夫子,方才万花丛中,从容赋诗的雅趣,都到哪儿去了?”

惭愧,岑参此时连自己是否吟过诗都记不得了,脑子里一片混沌,就着女伎的手喝下几口汤饮,一股子苦涩让他稍稍缓了过来。

“你二人,一执牙板,一人吟唱,就唱岑郎君那首佳作。”

说着,高仙芝推开怀里的佳人,起身挪到了他的身边,盘着腿坐下,这种坐法传自于西域胡人,如今倒成了长安城中流行的坐派。

“开府今日,是否有心事?”

等到两个女伎都离席而去,岑参放下那盅汤饮,不紧不慢地开了口,事出反常即为妖,他又不是蠢人,给人做幕僚,眼色是很关键的。

“天威难测,诚不我欺。”高仙芝只说了八个字,其中透露的东西,让岑参一下子住了口。

面圣归来,倒底是贬是褒,从对方的表情上,看不出任何端倪,自然也给不出合适的劝慰之语,高仙芝显然没打算同他倾诉,自顾自地酌了一杯,看着他说道。

“老岑,当年你前赴安西,有五年了吧?”

“六年,某是天宝五载初,自长安城动身,走了近两个月。”

岑参有些意外,如果不是熟识的人,高仙芝绝不会用如此熟络的称呼,可二人的交情没到这份上啊,如果是封常清还勉强够得上。

“天宝五载,某时任都知兵马使,正欲去征讨达奚部,眼里只有刀兵,你的文才,在某看来毫无用处,就是做个刀笔吏,也是多余。”

这算是交浅言深?岑参有些吃惊,倒不是在意对方的评价,而是思索这其中的用意,高仙芝的视线已经离开了他,手里的酒盅被他不停地转动着,目光瞥向不远处的两个身影。

心太累了,那番时间不长的奏对,处处都要斟酌再三,因为你不知道哪里就有陷阱在等着,文人也许无用,可他们杀人是不用刀的。

“吱吱呀呀”的牙板声响了起来,清亮的音符充满了整个隔间。

“朱唇一点桃花殷,宿妆娇羞偏髻鬟。”

岑参听着也许是自己所作的诗,一时间入了神,直到一个声音传入耳中。

“京城不是你呆的地方,去碛西吧,那里才是英雄地,风云汇聚,男儿当纵马行边,方才不负此生。”

岑参一惊,猛地转过头去,高仙芝似乎陶醉在女伎的歌声里,眼神红得吓人,嘴里嚅嚅地哼唱着。

“心怀忠义的七尺男儿唷,驰驱万里远别家乡,遥遥的边塞夏日来迟,西北的异乡草木初长,疾驰的马儿唷快过飞鸟,奔向天边落下的夕阳。”

诗是他的诗,话却不是汉话,甚至不是通行西域的突厥语或是粟特语,而是极为少见的高句丽话。

已经灭国七十载的亡国之语!

明明是祝捷的歌,岑参却听出了大漠苍茫、英雄末路,那头花白的头发,更是让他想起了去岁的那场大败,这首诗就是作于出征之前。

“都护新出师,五月发军装,甲兵二百万,错落黄金光。”不知不觉他用汉话接了下去。

高仙芝转过头,两人相视一笑,一齐用汉话唱了下去。

“扬旗拂昆仑,伐鼓震蒲昌,太白引官军,天威临大荒,西望云似蛇,戎夷知丧亡,浑驱大宛马,系取楼兰王......”

两个女伎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看着两个男子用玉著敲打着怀盏,唱得声嘶力竭泪流满面,那种悲凉大气就连女子都能感受得到。

等到曲终人散,外头已经禁夜了,高仙芝带来的随从扶着二人朝坊外走去,这一带从宫城到兴城宫外,都是羽林军的巡查范围,他们当然可以通行无阻。

“老岑,今日就在寒舍委屈一夜。”进了自己的府邸,没等他开口,高仙芝就不由分说地安排下去。

被夜风这么一吹,岑参清醒过来,看着这所奢华的大宅子,心里头有些不托底,到现在他也没明白,高仙芝之前那番话的意思,是不是对方又要奉调出京?按理说不应该啊。

“实话同你说吧,让你跟着某,是封二的主意,他也是为你好,想着能有个前程,可是没曾想后来出了变故,才让你蹉跎京师,如今有一个好消息。”

“封二将会接任四镇节度使,跟着他比呆在这里做个小官强,你是否愿意。”高仙芝稍稍一顿,迎着他的目光继续说下去。

“再度出塞?”

第四十章 隐情

塞外的五月,寒冬已过,春色正浓,源自雪山的几条河流,水量有了明显的增大,河水带着一股雪峰的冷冽,喝上一口,甘甜无比。

“我的人,在营地里,全都不准喝生水,到了野外,尽量过滤了才能喝,这是老子的命令,做不到的、受不了的,都给老子滚蛋,爱他娘的哪去哪去。”

刘稷的声音,虽然没有杨国忠那么嚣张,可是那种不容置疑的意味,却是一般无二。

在他的指挥下,几个军士抬着木桶,去河边打了水,拉到营地里,倒进足有一人高的大釜,釜底已经架好了柴火,不是为了洗澡,而是饮用。

这个时代,没有那么多抗生素可用,喝生水,极容易得寄生虫病,他还不想年纪轻轻地就挂掉。

“奶奶的,管天管地,还有管着不让喝水的。”

“倒底是大户之家出来的,就是讲究。”

“摊上这么个戍主,能有什么法子,不照做,就被发遣还乡,连份禄米都拿不到,这么些年,舍命出来,不就白做了?”

“他还能扣着咱们的禄米不给?”

“嘘,小声些,你没听过他的名头么?龟兹城里都横着走的主,还是少惹为妙,不就担几担水,能费多少事。”

这些乱七八糟的议论,隐隐传入他的耳中,听着与后世的军营没什么区别,就花样而言,远不如那些娇生惯养的城市兵丰富,对此,刘稷毫不在意,能让他在意的,只有远处的那片高山,以及山后头的东西。

他的那串头衔里,无论是郎将还是上骑都尉,都不过是虚职,代表的是级别待遇,真正的差遣,则是“乾坑戍主”这四个字。

唐制,边关分别设立了军、镇、守捉、城、关、戍、烽、铺等等单位,戍为倒数第二层,处于军、守捉之下,可以说是最基层那一种,五十人以上为上戍、三十为中戍、不及者为下戍,就以他这个乾坑戍为例,管兵不过一百人,却已经是两倍于上戍的特殊单位了。

一百人,也就是后世一个连的编制,对于刘稷来说,别的倒也没什么,要是有个指导员来帮着他管后勤就好了。

既然是双倍,他的这个戍,便有了两个戍副,一个是西州人张无价,另一人是瓜州人许光景,前者是个四十五岁的中年人,看着老实巴交,比较木讷,许光景的嘴要活泛许多,年纪也有三十七了。

大唐开国初期承隋制,实行的府兵制,天下共分为六百余个折冲府,分别以折冲都尉和果毅都尉分领。

中唐特别是武氏当政的那一段时间,由于均田制被破坏,百姓纷纷逃避兵役,不得已,只能以募兵来代替,好在这个时代,武人的地位不低,到了本朝,皇帝喜好边功,国力又强,从军成了一个比较容易出头的选择。

这一点,从一个例子就可以看得出,目前这支军队的统帅,以节度留后、行军司马执掌军权的封常清,就是以傔人入军中,一步步由戍主,升到镇将、守捉、留后的,哪怕他之前很少随军出征。

傔人并不是奴隶,而是一种雇佣关系,只要有钱,任何一名正式军士,都可以去雇佣百姓出傔,有点类似于辅兵的性质,如果比照西方的采邑制,一个骑士只能算一名战力,可他往往会雇佣两到三名侍从,这就相当于傔人。

封常清,就是先成为高仙芝的随从,然后凭着自己的努力,完成了奇迹般的跳跃,他当初,是以一种极为不光彩的方式做到这一点的,简单来说,就是赖上高仙芝了,让对方无可奈何。

这种奇迹,在这个时代的大唐军中,并不算罕见,程千里和李嗣业、田珍,都是募人出身,也就是从一个普通士卒,积功升上了方面大将。

这是一个尚武的时代,热血男儿投身军营,建功立业,为时人所崇拜,不分出身,不分种族,甚至不分男女,最好的时代!

军中只重一样,那就是实力,当刘稷发现,两个副手一个冷淡,一个敷衍时,还以为是自己太过年轻,被这些老兵油子看不起。

不能怪他这么想,就拿张无价来说,这个四十五岁的老军,军中资历接近三十年,参与了几乎整个开元和天宝朝的战事,光是安西大都护,就历经了七任!

代表军功的勋功,刘稷本人只不过是从五品的上骑都尉,而他,早在五年前就升上了二品的上柱国,已经升无可升了。

刘稷在自己的部下当中做了一个统计,结果惊奇地发现,一百军士当中,勋职比他低的只有不到十人,拿到顶勋上柱国的就有二十三人,其中十七人只是普通军士,不是他们没有资格当军官,而是没有位子。

很显然,这是一支虎狼之师,而他这个虎头,并没有被他们认可。

某人压力很大。

在决定怎么做之前,刘稷担起了一个指导员的职责,只管队伍的后勤,对于训练没有插手,他在借此机会观察,当然还有学习。

唐军重阵形,阵的基本单位是队,一队五十人,他的两个副手正好分别担任两队的队正,每天的训练,阵型操练要占到一半以上,有时候是单独成列,有时候会与其他的队合练,每隔十天左右,还会有一次数千人级别的大合练,有点像是检验各营训练的成果。

整整十天,他都是一个人蹲在田垠上,看着手下那些人列成整齐的队伍,在各自队正的带领下,完成一些诸如转向、前进、后退等等动作,手下们从一开始的不明所以,到后来,就慢慢习惯了,左右戍主只看,从不发表意见。

他的这一奇怪举动,引起了大营中众将的纷纷猜测,大多数人都归之于他身上有伤,还不能过于动弹,只有深知底细的杨预不相信。

杨预是一队游奕的队正,所谓‘‘游奕’’,就是轻骑兵,人马皆不着重甲,以骑射及长矛为主。

这一日,他的队伍从校场边上路过,一眼就看到了蹲在田垠上,如同一个农夫般的刘稷。

“你带人先回营,某随后就到。”将队伍交与队副,自己策马沿着田间小路,很快来到刘稷的身边,后者茫然不觉得盯着前方,杨预用马鞭子打了他一下。

“这种操练有甚可看的,盯得这般紧,莫非又有什么主意了?”

哪有什么主意,军心都没收拾呢,两个手下一定要收入手中,可方法呢?他还没有想到,哪有心思搭理杨鹄子。

杨预见他不说话,干脆蹲下来,并排一块朝那边张望,瞧见一个中年男子的身影,不禁说笑了一句。

“老张没趁你睡着下黑刀子?”

“他干嘛要下黑手?我又没抢他娘子。”

“你是没抢他娘子,你抢了人家女郎。”见他一脸的痴呆样,杨预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诶,不是不记得了吧,也难怪,抢了那许多小娘子,忘却一个两个也是自然。”

不是吧,哥们还有这么彪悍的事迹?

等等,那种欺男霸女的恶人,怎么可能被称为‘四俊’呢,这里头莫非另有隐情。

自诩奉公守法良好市民的刘稷,凌乱了。

第四十一章 发难

刘稷拔脚就跑,倒是唬了杨预一跳,看那背影,直接朝着校场而去,这又是要闹哪样?他赶紧站起身,追了上去。

“脚撑开,趾抓地,下盘才会稳,手抖个什么劲?某又不是那蕃虏,没见过血吧,上得几次阵就好了,可要是想活下来,就得多练练,莫要怕,越是怕,越是死得快,敌人的箭矢,专盯胆小的。”

五十人的阵,列阵之时,一共分为八列,队正一人居前,第二列三人为执旗手,第三列到第七列为战兵,每列从七人开始,依次递增,第四列八人,第五列九人,第六列十人,第七列十一人。

这七列一共为49人,最后一列只站一人,队副,手执陌刀,执行军法。

此时,队正张无价就是在训练站于第七列的那十一人,其中有一大半都是新募,也是这支队伍中最弱的一环,他不得不多倾注一点心血。

否则这些人,万一临敌怯阵,不是造成阵型崩坏,而是会先死于队副的陌刀之下。

他的声音不算高,却自带着一种威势,那是三十余年从军,见阵无数所铸成,铁血之气!

“咱们是战锋队,左右俱是同袍,后头是中军大营,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踏破敌阵,踩着他们的尸骨,提着他们的首级,活下来。”

张无价眼睛的余光瞥到一个身影,心中有些腻味,一边说一边背着手,走向相反的方向。

“张折冲,张戍副。”刘稷见他装作听不见,打算走远,又大喊了一声:“张无价!”

张无价的官职全称是:游击将军、守左威卫同谷郡夏集府折冲都尉员外置同正员、乾坑戍副、上柱国赐紫金鱼袋!

对方停下脚步,慢慢地转过身来,眼神冷漠地看着他。

就在一百人的战阵之前,刘稷步履平稳地走到他的身边,看都没看那双眼睛,侧过身在他耳边轻声说道。

“老子是不是抢了你婆娘?这般不受待见,军中没有教你吗,见了上官该当如何?”

张无价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怒火不可自抑地升起来,双手不自觉地握紧,还不曾有所动作,身后被人拉了一下。

“戍主恕罪,他耳背,没听清楚。”许光景拉着他后退一步,小声提醒道:“犯什么混,激得他动了军法,死也白死。”

张无价强压下火气,圆睁着双眼,冲着刘稷一抱拳:“见过戍主,请吩咐。”

刘稷斜着眼睛,嘴里一声冷哼:“也没什么事,就想问问你,你家小娘子,可还好?”

此话一出,许光景不禁张口结舌,手上一松,一个身影猛地向前窜出,快如闪电。

“欺人太甚,某杀了你!”

声到人到,就连早有准备的刘稷都面色一变,拳风几乎擦着脸过去,刮得面上生疼。

人家动真火了!

“老张!莫要动手。”

反应慢了一步的许光景,不顾一切地扑了上去,合身将张无价的腰一把抱住,后者犹自狂怒不已,张牙舞爪,嘴里骂骂咧咧。

事情麻烦了,杨预说的竟然是真的,自己居然干出了强抢民女的勾当,真是操蛋。

动静闹得这么大,不光他手下这一百多人都看了过来,就连别的队、营,也发现了这边的情形,杨预赶到的时候,一直在后悔,怎么就多了句嘴,这小子不还是以前那个枭五郎吗?

“五郎,军中禁私斗,有什么事,私下里再说,闹大了,段虞侯那里须不好交待,就是封司马,也会难做。”

刘稷毫无所动地盯着那个身影,直到这一片被赶来瞧热闹的军士围住,事情已经闹大了。

“这几日,我看你们操练,颇有章法,上阵靠得的上下一心,既为一队,便有同袍之义,致胜之法,阵型是其一,刀枪拳脚是其二,我想要看看,你们的技艺,有几分胜算,故此才欲同张戍副切磋一二,他是队头,技艺当是全队之冠,对不对?”

他的话,让周围的人一怔,就连张无价也停止了挣扎,许光景脑子活泛,提醒了他一句。

“就此下个台阶吧,省得最后讨不了好,他毕竟是主官。”

张无价挣开他的环抱,一抱拳:“戍主想要如何切磋,划下道来。”

“这才像条汉子。”刘稷先赞了一声,朗声答道:“拳怕少壮,我不占你的便宜,刀枪,你自己选。”

“打过我这双手再说吧。”

张无价却不吃这一套,大步上前,呼呼的拳风当胸而至。

中军大营建于河岸的高处,节度使不在,封常清这个留后的旗帜就只有一面,孤零零的显得有气无力。

大帐里的气氛有些压抑,十多天前派往龟兹的使者还不曾回来,从大都护府过来的信使反而先到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来使不光带来了最新的消息,还有一颗大印。

“四镇节度”之印。

“......王公弥留之际,再三嘱咐下官,一定要将话带到,大军不可一日无主,他已上奏朝廷,请以留后封公摄节度事,料想不久,诏令便会到,在此之前,这四镇三军九十余州,百万生民,便都......拜托诸位了。”

“封某何德何能,断断不敢窃居高位,也万万不敢生受此印。”再怎么笃定,没有水落石出之前,封常清都是提着心的,眼见愿望成真,不仅不能露出什么欣喜,还要做出一番推辞的做派,这是官场惯例。

“司马此言差矣,王公生前唯有这一事放不下,你怎可以一已之私,置三军将士于不顾,置陛下和相国的筹谋于不顾?”

“判官说得在理,咱们都是王公的下属,他看准的人,不会有错,请封司马即摄节度事。”梁宰首先附和道。

“说得对,请封司马摄节度事。”李嗣业、杨和等人也马上响应。

“请司马摄节度事。”其余的将校纷纷表态。

......

经过三请三辞这样的老套路,封常清才不情不愿地接过那枚大印,成为大营中名正言顺的主帅,而他发布的第一道命令就是。

“全军披白,为王公服丧!”

这也是应有之义,大战在即,主帅亡故,可说是一个不详之兆,可如果操作得好,未尝不能化为动力。

哀兵必胜。

让人没有想到,下一步怎么做还没有议出个章程,大营里倒先出了事,刘稷和人打起来了。

“不议了,看看去。”

封常清仿佛见怪不怪,一推大案,起身说道。

第四十二章 交手

“嗬。”

张无价吐气开声,去势已老的右拳骤然回缩,身形一错,原地一个半转身,左手上蓄势已久的那一拳,横扫而出。

退步不及,刘稷只能竖起手肘,硬挡下这一击。

“嘭”

两手相交,他只感觉手臂犹如被烧红的火钳烙了一下,借力下蹲,一个撑脚,蹬在对方的小腿上。

张无价连连后退,右脚蹬上地面,止住退势,眼里的怒火更盛,心情却渐渐平复下来,这个年轻的戍主并非浪得虚名,自己必须要小心应付。

孰不知,刘稷的惊讶更甚,刚才那一脚,他有把握踢对方一个趔趄,只要重心稍有不稳,就绝计逃不过他的后招,可没想到,人家只是退了两步,便扎实地站在那里。

“好!”

不过三两招,双方有如鹰起鹞落,令人眼花暸乱,外行的看热闹,内行的也瞧出了些道道,齐齐大声喊叫,并不限于任何一方。

“痛快,再来。”

这一回,刘稷先动了,他也不摆什么起手势,双腿交错前行,就在对方盯着他的脚下时,以左腿为支撑,腰上发力,身体侧仰,右腿划出一个半椭圆状的弧线,直奔对方的胸前。

张无价本想直接用手肘挡下,可是那股气势,让他有些吃不准,再要后退,已经来不及了,只能上半身后仰,躲过来脚。

没想到,刘稷的这一踢,本就是变招,脚背堪堪到达对方的胸前,猛得上扬,然后如刀刃一般劈下来。

此时,张无价已经失去了重心,上半身悬空,就在对方的脚面及胸的那一刻,双手合力,竟然在刻不容缓之际,抓住了他的脚踝,身体在压力之下继续后倒,两条小腿却如铁柱一般绷得笔直,双膝持续发力,缓缓地接住了下落之势。

铁板桥!

两世为人,刘稷还是头一次看到,有人用这种方法挡下了他这一腿,至少周围看热闹的吃瓜群众,已经惊骇得连喝彩都叫不出来了。

“起!”

“去!”

张无价再吐一口气,双手猛地一翻,想要将刘稷掀出去,自己的身体也好站起来。

刘稷正等着他这么做,身体凌空侧翻,右腿落地的同时,左腿如长鞭一般甩出,一个高鞭腿,刚好踢在站起身来的张无价背上。

“唔!”

张无价只觉得胸口气血翻腾,差点就想要吐出来,他的双腿连连后退,借势将那口气血压了下去,看着对方收起脚,没有追上来,眼中有些晦暗不明。

一番交手不到十招,对方的力气不如自己,可是各种招数层出不穷,全是见所未见之势,很明显,对方已经意识了这种差距,不会同自己拼气力。

能说这不公平么?战场之上,只有生或死,没有公平不公平,这一点,在他十五岁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三十多年,大小百余仗,什么样的敌人没见过,什么样的凶险没经历过,这算得什么?

张无价眼中的怒火不见了,他缓缓地解开腰上的弊腰,连同束带一块儿扔到地上,然后一把扯掉战袍,露出一身精赤的上身,刘稷和周围所有的人一样,看到他的样子,全都是目瞪口呆。

当然不是他有什么龙阳之好,也不是因为张无价的身材,很符合后世的健美标准,双臂如藕节一般节节分明,胸肌并不算大,可是块块犹如铁块般鼓起,小腹平坦,腹肌像是田野一样整齐排列,呼吸之间,若隐若现。

而是因为,在对方的身体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痕,长的从肩膀一直到小腹边,看着就像是狰狞的长虫爬在上面,短的横七竖八,有如蛛网,至于那种已经发黑变浅的小洞,一看就知道是箭伤。

这是一个安西老卒,垂三十年浴血沙场,留下的疤痕,也是一个男子,最为夸耀于世的,便是这样的勋章。

在这一瞬间,刘稷的心里充满了敬意,同他一样,也脱掉上衣,露出的身体显得稚嫩了不少,伤痕就差得更远了。

“张折冲,请。”

他左手掌,右手拳,做了一个手势。

“得罪了。”

张无价,毫无花哨地直直冲过来,当胸便是一拳,依然是拳风坚锐,大开大阖,正合军中破阵之势。

这一回,刘稷没打算靠取巧来对付,他的左手掌势内蓄,迎上对方的拳锋,从受力到卸力,如同一块巨大的石头压下来,不得不借助腰力和脚力,才能勉强接住。

单以力量而言,对方与达囊乞相比,虽然还有些差距,已经相去不远了,

一拳被挡,张无价并没有再用左手,而是欺身上前,双脚一前一后,腰身下扭,左臂弯曲,转眼之间就到了面前。

靠山肘!

刘稷明白了对方的意图,是要玩近身搏斗,以减少他躲闪挪腾的空间,逼着他来拼力气。

他用一个下蹲躲过肘击,空着的右手顺势抓住对方的裤头,左腿后摆,然后奋力前屈,一个膝撞顶在对方的大腿上,虽然因为离得太近,没有办法用上全力,这一撞还是让张无价的下盘起了松动。

刘稷立刻放开握着对方拳头的左手,从下面抱住他的腰,全身发力,猛地后翻,一个原地抱摔,将张无价重重地摔过身后。

“好!”

等到他拍拍手站直了身体,震天价的呼喊声才次第响起来。

张无价慢慢爬起来,这一摔并不算重,可是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输赢已经一目了然,这一次对方是正面相抗,基本上没用上什么花招,摔角之术,同样是军中技艺,自己输得不冤。

战场上,别说已经倒在了地上,就是腿脚稍有不稳,也是身死人亡的下场。

“某输了。”

“承让。”刘稷毫无得色,抱拳回礼道:“折冲若是还想斗兵刃,去挑一样。”

张无价摇摇头,走过去捡起自己的衣物:“戍主是田使君的弟子,刀枪都非某所能敌,又何必自取其辱。”

惭愧,刘稷还真不记得,自己从田珍这个师父那里,学到了什么兵器功夫,眼下当然不会说破。

“某这就去段虞侯处,让他革职、除名、返乡。”

张无价扔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地推开众人,挤出了人群,只留下刘稷呆呆地站在那里,他没打算把人赶走啊。

第四十三章 恩怨

聚集在吉尔吉特河谷的唐军一共一万人,其中疏勒镇戍军三千人,拨换守捉军二千人,于阗镇戍军二千人,这是从外面调来的,本地的戍军,也就是归仁军三千人。

整个军营沿着河谷排列,各军分别有自己的操练之地,刘稷这两个队,是与一千本地戍军驻扎在一块的,他们的主将就是归仁军使田珍。

当封常清等人闻讯赶到的时候,刚好看到了最后那一幕,跟在他身后的李嗣业与田珍对视了一眼,后者有些疑惑地摇了摇头,这些技艺,根本就不是他教的。

当时听刘稷讲述杀死达囊乞的时候,还只是觉得匪夷所思,此刻亲眼所见,此子虽然力量上还有所欠缺,实际上已经具备了与高手对阵的实力。

人太多了,被挤在人群当中的刘稷没有看到他们的到来,对他来说,现在的当务之急,不是追上张无价,而是趁热打铁,在自己人的面前树立起绝对的权威,这才是他拿张无价开刀的目地。

军中最重的还是实力。

此刻,那些望向自己的普通军士,眼中已经有了敬畏,而以许光景为首的几个队正和队副,则眼神复杂,他们了解内情。

“方才同张戍副的切磋,大伙都看到了,战场上没有侥幸,输就是死,想要不死,怎么办?”

等到所有人的目光都看过来,他恶狠狠地一挥手。

“宰了他!”

效果不错,虽然没有人欢呼,可是那些军士的眼中,都射出了热切的光芒,用‘宰’字,要比‘杀’字更合适,因为那表示你是个强者,没有人愿意成为弱者。

“蕃虏凶狠残暴,有着精湛的技艺,有着优良的兵器甲胄,又是自家地盘,上一回刺探,九个人去,只得两个人回,为什么?”

“学艺不精,怎么才能算精?练到我这样,或是张戍副那样,可乎?”

“远远不够!”

刘稷一指河谷的方向:“这里是什么地形?狭长,不平,到处是高山、河谷,没有地方让咱们从容摆阵,那就注定了,战斗会以小规模的形式进行,除了单打独斗,两到三人的合击都会是训练的重点,明日会有新的操练章程,想要立功,想要活下去,就给老子豁出命去练,我不想把你们任何一个人的名字,报上阵亡名录。”

说完,他目视着许光景等人,后者马上明白过来,这是等他们表态啊。

“属下等遵命。”

这种形式下,他们连个思考的时间都没有,许光景带着几个人上前恭身答道。

“把人都带回去,让伙头去买只羊来,所需几何从我那里扣,今日让大伙吃顿好的,但不许饮酒。”

他的话音刚落,耳朵尖的立刻发出了欢呼,有什么比得上吃顿好的实在?

封常清暗暗称许了一下,懂得恩威并重,就算是深谙带兵之道了,难怪此子舍文学武,简直是天生的将才。

“都散了吧。”

没热闹瞧了,田珍挥挥手,将那些看热闹的全都赶走,听到他的声音,刘稷这才发现了他们一行,赶紧上前见礼。

“你呀,不生出些事来,就不是五郎了,伤好透了?”封常清的话与其说是训斥,倒更像宠溺多一些。

“嘿嘿,早好了,手一痒,就没顾上其他,这帮贼厮鸟,个个眼高于顶,不打上一顿,如何服众。”

“你适才说,这里不会有大战,是个什么意思?”既然不是私斗,封常清就放心了。

“很简单,从这里一直到大勃律,全是山间林地,没有大军施展的空间,别说一万人了,就是五千人都嫌多,朝廷如今兴师动众,只怕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又让这小子猜到了,封常清不知道是该说他头脑敏捷,还是异想天开,实际上五路合攻,安西的这一路最为偏远,能起到的作用也最有限,摆一万人在这里,就是希望能吸引吐蕃人来援,可是吐蕃人的反应,看样子是准备放弃了,否则不会做出退回婆夷川对岸的举动。

“或许打不起来,吐蕃人只要砍了藤桥,咱们就只能徒呼奈何。”田珍在一旁接了一句,他是想把话头扯开,免得这些人算后帐。

对此,刘稷是不信的,史书上已经写得很清楚了,这一仗打下来,才是封常清主掌安西的开始,既然结果是注定的,他相信,过程不会差到哪里去。

况且,他还有别的心思。

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对自己好,既然都有个靠山了,刘稷当然希望这个靠山能长久些。

历史上,封常清的下场非常凄惨,他现在管不到朝廷大事,只能从小事着手,去试着影响历史,如果这一仗,封常清能取得比历史上更好的战果呢?无论如何也值得一试,因为再坏,还能比史书上的更坏么。

他想到一个问题:“吐蕃人已经砍断藤桥了么?”

“巡骑来报,还不曾。”

那就怪了,如果下决心放弃了,直接把桥砍了不就完了?想到息东赞在历史上的评价,他心里突然一动,这个家伙或许动了什么别的心思。

“你莫非又有什么主意了?”李嗣业有些奇怪,一个小小的戍主,关心敌情干什么。

“有个不成熟的想法,暂时还不便说。”

他倒不是怕泄密,而是太过匪夷所思,早早说出来没有任何益处。

见他不肯说,封常清也不想逼他,难得一心能想到正路上,他高兴还来不及,离去之前,想了想还是叮嘱了刘稷一句。

“那张无价,家境不丰,在军中颇有威名,就算你不欲同他在一队,想个法子调开也就罢了,没必要搞出生死。”

“属下记住了。”

答应得这么爽快?封常清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打消了继续劝说的念头,说多了不一定会有效果,没准还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作为戍副,张无价的营帐同许光景在一块儿,全戍只有刘稷一人是独立营账,除了他是主官,还有受伤的因素在里头。

帐门被人掀开的时候,张无价还以为是许光景进来了,没想到,却是心里头最为痛恨的那个人。

“当真要走?”

“你以为某是说笑?只管放心,男儿一言既出,便不会反悔,某已同段虞侯说了,一言不合引致私斗,都是某一人的首尾,牵连不到你身上。”

张无价以为他是来催促的,嘴里哪有什么好话。

“谁说让你走了,我是来同你商量的,你家小娘子,我让人送回府上,能不能消了这恩怨?”

“你?”没想到张无价怒目圆睁,气得手脚发抖,如果不是刚刚打了一场,这会子只怕已经扑上来了。

“再赔偿些财物,如何?”

张无价再也忍不住了,跳起来冲到他的面前:“某家,你打也打了,罚也罚了,还要害某女儿,倒底是何道理?”

“谁说我要害你女儿?”

“清清白白的身子,让你糟践了,你说不要就不要,她除了一死,只能去寺里当姑子,不是害她是什么?倒底张某如何得罪了,只管找上某便是,何苦要害我女儿。”

刘稷仰天无语,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他是以后世的观点来处理这件事的,想着还人赔钱就能解决,了不起多费点钱财,可在这个时代,坏了人家贞洁,再送回娘家,和杀人有什么区别。

该怎么办?他完全没有头绪,留下来他敌视,送回去他要拼命,刘稷把心一横,左右这个恶棍也当了,索性当到底。

“莫吵了。”既然如此,他也不再废话:“想要你家小娘子好过,你须得留下来。”

“什么?”张无价一时没明白。

“你最好记着,我要是有个什么头疼脑热,或是战场上缺根头发,就把你家小娘子卖与粟特人。”

说完,看也不看对方,直接摔门而去。

这都什么破事啊!

第四十四章 纨绔

张无价最后还是留下来了,两人尽管不对付,表面上依然进入了共事的状态。

“走都走了,做甚还要留下他,真不怕夜里下黑刀子?”

“你懂个屁,老子现在缺人,这等货色,是上上之选,放眼大营里,你数得出几个?放走了他,才是真蠢。”

刘稷白了杨预一眼,手上不住地揉着小臂,昨日那一挡,当时并不觉得,到了夜里,整条小臂全都红了,疼得火辣火辣地,狗日的,打得这么狠。

“那就有趣了,你难道真要纳了人家女郎?”

“纳个屁,那日喝醉了,连她的眉眼都没看清,你见过人吧,长得如何?”

杨预一脸好奇地在他脸上左看右看,做纨绔做成这样的,龟兹城里可算是头一份,占了人家的身子,连面相都不记得,那当初抢人的时候,倒底看上哪一点了?难道是身材婀娜有致。

“别,那日某听闻时,人已经被你抢进府了,第二日,你便丢开了,又去同姓白的争花魁,闹得沸沸扬扬,连封留后都压不住,只得远远地从了军,想来不是什么绝色吧。”

听着一番话,刘稷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这货也太混蛋了,完全颠覆了他的三观,难怪史上连个名字都没留,倒霉催的,怎么就顶了这么个皮囊,一时间让他想起那个著名的反面角色。

高衙内。

杨预看着他的眼神,带着几分崇拜,虽然二人并列,可要说到这等轰轰烈烈的事迹,他是拍马也赶不上的,谁让自己有个严厉之极的老爹呢。

“你小子真不知道是哪修来的福,出了这等事,上头没个长辈教训不说,就连泰山老丈人都不以为忤,还帮着遮掩,未过门的娘子没有只言片语,这等贤淑的娘子,某怎么就碰不着,你小子,倒底是怎么让人家看上了,论模样,某也不比你差上一星半点啊。”

刘稷已经瞪着眼睛说不出话来了,等等,他还有个未过门的娘子?干了这么丧尽天良的事,老丈人都没打上门来?自己的才华得有多逆天啊。

那么问题来了,如此贴心贴肺的老丈人,倒底会是谁呢?

刘稷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走路有些不利落的形象,一想到那对不太对称的小眼睛,心中陡然一寒,这位贤淑的小娘子,怕不是继承了老爹的基因吧,要是那样的话,事情就说得通了。

“封老头......”

这下轮到杨预闪了舌头,心虚地四下看了一眼,心有余悸地打断他的话:“就算你是他的东床快婿,这等称呼也不要再冒出来,他昨日才接了知节度事,你不怕,某家还要在他手下讨生活呢。”

刘稷扶额无语,没想到一试就试出来了,想想也知道,能在龟兹城中闹出那么大的动静,不是封常清这个一人之下,多少人之上的节度留后,谁能摆得平?

难怪,他总感觉对方的行事做派不太正常,再怎么关系好,也不至于爱护到这种程度啊,原来竟然是这样。

压力山大啊,熟知封常清结局的他,一时间愣在了那里。

等到回过神来,杨预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他每日也要带着自己的手下训练,要不是昨天闹出那么大事,哪有心来同他扯闲篇。

刘稷心神不宁地站起身,校场那边的阵型操练已经结束了,如果是平时,这些军士会有一段休息,然后在各自队头的带领下练技艺,主要是弓弩和刀枪。

他观察了这么多天,就是想要看看,其中的效果,总得来说,这一百多人的训练量,比起后世的来说,大概只能相当于新兵营的一半。

原因并不是古人不知道要苦练,而是营养跟不上,昨天他下令去买来的一只羊,不过三十来斤的样子,除去骨头内脏等等,净肉也就十多斤,平均分给一百人,每人不过一两六钱,也就是两指宽的那么一块。

可就是这么一小块肉,他们在这里训练了十多天,还是头一回吃到!

平时里吃的都是什么呢,以馕饼为主,有点像是后世疆省的那种烤大饼,再加上一碗清汤,上头飘着几片菜叶子。

连点油星儿都没有,如何能大量补充体能,只有在开战之前,才会大肆宰杀牛羊,让这些即将赴死的汉子们,饱餐一顿,听着就像是断头饭一般。

军费里头,可没有肉类和蛋白质这等东西。

而要让一百多人顿顿能吃上肉,是一个极为艰难的过程,本地的那种克什米尔高山角羊,一斤两到三文,一只大概合唐钱三十文,不可谓不便宜,但是按一百人一天两只来算,一万人就要两百只,那就是六千文,再加上粮草消耗,就凭着四镇府库的那点存货,封常清根本供不起。

要知道,除了一万正兵,五千左右的傔人,还有近三万多匹马,每天的吃嚼草料,同样是个极大的数字。

因此,对于这一百号人,刘稷只能从自己的俸禄里出,一个从五品下的郎将,一年的禄米足有180石、30000钱、40倾职田,还有60瑉的仆役钱,看似不少吧,可那只是纸面上的。

本朝之后,均田制被破坏殆尽,就连正籍户都没有足够的田亩可授,至于功勋田,便是能折就折,余下的,也都是偏远地区的薄田,因此,唐朝对南方的开拓,多少也有点缓解田亩不足的原因在里头。

天宝十一载的人口,已经接近五千五百万了,这还是在籍之数。

张无价,一个顶勋的上柱国,按制就应该有五十倾的永业田,折冲都尉又有五倾的职田,可实际上,他穷得连下葬的钱都没有,生命中的最后几年,只能栖身于佛寺,求得一份粥饭。

钱从哪里来?除了正常的军俸,只有战胜之后的赏赐,这才是他最终留下来的原因。

这股子求财之心,最后便化成了开拓疆土、血火中挣出一份卖命钱的昂昂军心!

“全队听了,列队,全付具装,随我走。”

刘稷与他的手下一样,穿上了全套的甲胄,腰挎横刀、手执长枪,身背弓弩、箭囊、有的是一块硬木镶铁的盾牌,全重超过了五十斤,比之后世还要严苛得多。

“嗬!”

一百多人齐齐应合,声震河谷。

第四十五章 拉练

从吉尔吉特河、罕萨河、印度河交汇三角洲一带,到印度河谷的第一个弯道处,差不多有三十里,河谷里那些耕种的农夫、放牧的游民、洗涤衣物的妇人,看着在这条路上奔跑的唐军小队,无不是诧异万分。

要说出兵,一百来人顶什么用,如果是巡查,干嘛要跑得气喘吁吁?谁不知道唐军,即使是步卒,都拥有不只一头乘马,大部分人还会买上一两只驮马,或是毛驴,穿着全套装备,又不乘马,却是为了哪般?

不要说百姓们不解,跑在队伍后头的许光景,也是面带疑色,他有意放慢了脚步,挨到张无价的身边。

“这又怎么了,你得罪他了?”

在他想来,这一切全都是在昨天那场事情之后发生的,作为当事人,张无价多半会知道些什么。

“不曾。”后者仍与平时一般,答得又简单又干脆。

“事情了了?”

“没有。”

许光景有些无语,还能不能愉快地聊天了,要不是十几年的交情,谁会乐意热脸去贴冷屁股。

“那他为何要闹这一出?”

“新官上任吧。”张无价好歹多说了几个字。

“可这么不停歇地奔下来,儿郎们哪还有气力,技艺练不练了。”

说到正事,张无价总算没在敷衍,认真地回答他:“某看,他是想要练咱们的体魄,战事一开,拼的就是持久,这样子跑一趟,比扛滚木举石锁,更见功效。”

“某不是说不好,如此一来,与疾行无异,人马皆累不说,回复体力,不是一时半刻的事,只怕脚上这靴子,都要废掉几双,这钱他出?”

张无价没有说话,他哪知道,那个混小子是怎么想的,如果说是找事,找自己一人就罢了,没必要拉上全队一起,这心思是真猜不透。

动兵就是烧钱啊!

许光景也住了嘴,他们两个身负的东西,并不比任何一个军士要轻,除了那些普通的装备,每个人的身后,负着一柄高过一人的奇特兵器,光是这事物,就重达二十斤了。

对于他们的疑惑,刘稷听不到,他跑在最头里,到中途的时候,状态慢慢上来了,跑着游刃有余,不时地,还会向身边的军士,传授一些心得,他们自然会传往后队。

“调整好呼吸,不可过急,也不可过缓,身体保持平衡,双臂摆动有力,步子要均匀,这样才会费力少,持续得久。”

他深知,要降伏这些老兵油子,就得身体力行,拿出能真正折服他们的东西,昨天的拳脚功夫,已经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今天,在所有人的面前,他要证明的是,力气与体力,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这具年轻的身体,他一直在进行着调校,从感觉上来说,后世的自己,在16岁的同龄时期,远远没有如此之好的基础,于是,在此基础上,适当得进行巩固性训练,不需要任何器械,也能达到不错的结果。

今天,就是检验这十多天训练成果的时候。

对于这些军士来说,上官们说什么便是什么,左右不是上阵拼命,跑一跑又能怎么样,再说了就连戍主都跑在头里,他们连怪话都说不出。

谁不知道,这位年轻的主将,不过16岁,要是连个乳臭小儿都跑不过,他们有什么脸自称老卒,对方可是连张戍副的面子都折了。

气氛很沉闷,总是让刘稷觉得缺了点什么,转念一想就明白了。

“谁会唱歌?唱个大伙儿都知道的。”

跟在他身边的执旗一愣,这歌还真有。

“戍主要听弟兄们唱歌,康老四,你嗓门儿大,起一个。”

“起一个,起一个。”听到的军士无不架秧子起哄。

刘稷一边跑一边笑吟吟地看着那个被叫做康老四的军士,其人身材与他差不多高,膀大腰园,碧眼曲发,应该是个粟特人。

“好,既然大伙儿推崇,俺就献丑来一个。”

他也不扭捏,张开嗓子吼了起来:“黑姓蕃王貂鼠裘,哎!葡萄宫锦醉缠头。”

对于唐诗不怎么通晓的他,也只听了个大概,正寻思着这么文纠纠的词,不像是军营里的歌啊,就听得身后的军士纷纷开口,一百多人一齐唱出了下一句,声音在平静的河谷里回荡着,竟然有几分苍凉大气。

“关西老将能苦战,七十行兵仍未休。”

让他一下子打消了,吼几句‘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的念头,无论是文采还是喻意,都和人家没法比啊。

就这样,一路跑,一路唱,三十里路下来,人人都累得够呛,不少人径直倒在草地上,哪还有之前的一分从容。

刘稷知道,并不是他们的体力不行,而是第一次这么练,呼吸节奏没有跟得上,对于后世的特种兵来说,负五十斤,武装越野二十公里,只是开胃菜,跑完了还得列队,哪能像现在这样,横七竖八地倒满了一地。

事情得一步一步来。

他站在草地上,打量了一番四下,这一带没有什么田地,就连人烟也不多见,只有一些牧羊的游民部落,散居其间,他一招手,将那个执旗叫了过来。

“戍......戍主,有何吩咐。”连跑带唱,他的话已经不连惯了,不过人还站得住。

“去寻那个牧民,买两只羊,领人杀了,咱们就在这里吃一顿。”

执旗大喜,接过他递来的一串铜钱,叫了几个还能站稳的军士,忙不迭地跑去同百姓交涉。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

此刻,还能站在那里,腰不弯气不喘的,不到二十人,张无价与许光景一看这情形,就知道这个年轻人,又胜了一筹。

如果说,拳脚多少还能取取巧,这样实打实的负重行军,就是见真功夫的一刻了,对方身穿着一身重甲,本就比一般军士的要重上许多,别的武器装具,同样不少,他们心里如何没有数?

等到两只肥肥的角羊被赶过来,那些倒在地上的军士,无不挣扎着爬了起来,大清早就应了卯,又是阵形又是操练,一刻都不曾歇,便全付装具跑了这么远,肚子里,昨天的那点子油水,早就化成了汗水,没想到,今天居然还有,而且一来就是两只。

“全都杀了,切成块,垒上火堆,咱们烤着吃。”

有气无力的欢呼声次第响了起来,强烈的饿意全都转化成了动力,不用他吩咐,他们以各自的队、伙为单位,去找石块,寻柴枝,不一会儿,几堆媾火便升起来,伴着浓浓的烤肉香,充斥了整片河谷。

一个时辰之后,连休息带吃食,一百多人逐步恢复了体力,当许光景拿手指剔着牙缝,一路走到他面前,指示下一步,是直接跑回去,还是歇息一阵再跑回去时,刘稷忘着不远处的大山,露出一个无害的笑意。

“把余下的大骨头都包上,回了营还能做汤吃,大伙儿,都休息好了吧。”

“好了。”军士们纷纷响应。

“既然吃好了,就得动一动,列队!”

随着他一声令下,坐在地上的军士们都爬起来,排成整齐的队列。

“随我上山。”

刘稷一挥手,转身朝着大山的方向跑过去,他的手下很是呆了一会儿,才乱哄哄地跟上去。

第四十六章 出格

“草鞋?”

封常清一愣,手里的这个事物,的确像是个鞋子,草编的底子,用几根带子绑在脚上,露出了大部分的脚面和脚趾。

“刘果毅就是这么同属下说的。”将这个鞋子拿来的是负责营中将作的参军,见封常清面露疑惑,向他解释道。

“此物用草绳编成,这些草绳是他自后营马厩,弄的草料搓成,管事的军校报到属下这里,属下这才知晓,去营中寻了果毅,一问才知,他是打算用作鞋履,据他营中军士所言,这些天,他们每日都要行军近百里,所废鞋履不计其数,营中工匠早已苦不堪言,因此,他们才会想出了这么个法子,不需要皮料也无需缝制,简单易学,军士们一学就会。”

封常清听着他的陈述,有些哭笑不得,刘稷和他手下的那一百来人,几乎天天都有新鲜事传出,先是每日里都会去买上一只羊,后来变成了两只,这倒也罢了,左右都是他自己的俸禄里出,旁人纵然有些议论,也摆不上台面来,军法可没说,不准私自与军士加餐。

为什么要吃羊,封常清也知晓一二,他们的运动量,逐日在增加,从每天的来回六十里行军,中途还要攀越一座不低的山峰,一上一下加在一块儿,可不就是百里左右?

这么跑,不废鞋子才怪,一直没有等到他来找自己,封常清还有些奇怪,没想到,竟然是这么个法子。

“那你来寻本官,所为何事?“

“属下试了试这种草鞋,虽然看着粗陋,走在地上却是不错,轻便不伤脚,比革靴还舒适。”

“喔?”

封常清来了兴趣,他将自己的靴子脱下,踩进那只草鞋里,只觉得脚底一软,将固定用的系带拉到脚踝上,犹如绑在脚上,试着走了几步,马上就明白了参军那番话的意思。

如今已经是五月了,眼见就要进入夏季,穿上这种鞋子,除了防护力低点,又舒适又透气,更主要的是,便宜啊。

“穿着这鞋,属下从后营一路走到中军,一点都不累。”

封常清这才看清楚,参军脚上就踏着这么一双草鞋。

“若是不费事,这事你酌情办了吧,说说吧,还有什么?”

他就是从后勤起的家,对其中的猫腻一清二楚,如果只是这么点子事,根本不值得跑上一趟,真当一军主帅这么闲?

“中丞英明。”参军先拍了一记马屁,没想到拍到了马尾巴上。

“暂摄而已,称不得中丞,有事就直言。”

“是,属下这就说了,还是刘果毅的事,他们营中每日都要宰杀两只以上的羊,除去骨肉,所有的羊皮都被他送到了后营,说是请营中工匠硝制,他要制皮袍。”

“皮袍?”封常清一怔,要说草鞋还算是正经的军事用途,这皮袍子又是为了哪般?

虽然临近冰川,实际上这一带的气候并不低,到了夏天还有些炎热,现在准备皮袍子,根本没有意义,难道,他准备搞反季销售,去卖给行商?以补这些天的俸禄亏空。

“不是普通的皮袍,内里还要夹白叠。”

“什么?”

封常清再也忍不住心中的诧异,这一带盛产高山角羊,毛皮本就厚实,用这样的皮子做出来袍子,御寒能力可想而知,平日里军中只会取上一块,镶进铁甲中,或是肩领,或是帽盔,刘稷用来做整件长袍,这本来就是非常奢侈的行为了,他居然还嫌不够,要在里面加上衬里,以白叠填充。

白叠就是后世俗称的‘棉花’,在这个时代,还属于稀罕事物,由于其中颇多草籽,脱粒全靠手工,得之非常不易,因此,虽然白叠本身不难得,可要是纺成布,一匹要比大练还贵上几成。

大练就是绸缎,在这个时代,是直接可以拿来当硬通货的,所谓的租庸调里的‘调’,就是这个东东。

“他可说了,用作什么?”

“不曾,由于一次要几十件,下官不得不调集了十多个人手,日夜赶工,事情不小,不得不先行上报,迄日有人问起,下官也能说得清。”

要这么多,还赶得急,封常清不禁思索起来,这不像是商业行为,倒像是某种不可告人的行动,想到此子身上最近一连串的反常,他心里一动,似乎有了些头绪。

“还有什么?”

“还有就是一种木芨,说是与皮袍子相配的,每一件袍子配一上一双。”

“这又是何用。”想不到,封常清干脆也懒得去动那个脑筋,左右一问便知。

“下官说错了,不是寻常的那种木芨,而是木底靴子,以硬木为底,皮质靴身,足有这么长。”

他比划了一下,长度几乎包住了整条小腿,这么长的靴子?封常清更是笃定了自己的猜想。

“那木底子也是奇怪,要在整个底面刻出一道道的深痕,像是雕花一样,岂不怪哉?”

“无论他还想要做什么,你尽量满足,有什么做不了主的,报到本官这里来,一应开销,若是他手头短了些,从帐上先支取,本官会签字。”

“下官遵命。”

参军毫无惊异之色,这满大营里谁不知道,那位年轻的果毅都尉,是这位新晋节度使的乘龙快婿,慢说这么点子事,就算是再出格,又有谁会嚼舌头?不想混了么。

等来人走后,封常清在大帐中处理了几桩公事,感觉到身体越来越坐不住了,那小子倒底是个什么打算,是不是与自己的猜想不谋而合,他打算要亲自去看上一看,不弄个清楚,这心里就像是猫爪子在挠,痒得不行。

说干就干,他推开书案,从胡床上站起来,还没挪动步子,突然帐外响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牙兵掀开帐门,走了进来。

“禀司马,营中出事了。”

他目前只是以行军司马摄节度事,还没有朝廷正式的诏书,不想让人过早地称为“中丞”或是‘节帅’。

“出了什么事?”

封常清并没有惊慌,这里所有的驻军,都可以说是他的嫡系,除非是吐蕃人来攻,不应该有什么大乱子。

“刘果毅的人与荔非镇将的人打起来了。”

“他二人可亲自上了手?”

封常清并没有问缘由,因为来报之人多半还不知晓。

“正是。”

听到这里,他不禁头大,又来事了,还让不让人消停。

第四十七章 生事

其实这一回,还真不是刘稷惹的事。

野外拉练,已经进行了好些天,废鞋子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他们平时所穿的那种革靴,是用硬皮缝制的,底子在没有橡胶等化工产品的情况下,只能用同样的皮子做底,一旦磨损,就得送回工匠那里重新换上,这可不是踩一脚缝纫机就完成的事,得一针一线地弄上几个时辰。

于是,他首先想到的就是,红军时期的那种行军利器,不需要现代材料,喂马的干草料就正好,当然,最先开始,全队只有他一人会编,可这东西本就十分容易上手,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在全队推广开了。

这还是在后世,特种训练时,领导专门请了老红军来教的,为的是野外生存时,一旦没有物资,可以就地取材,不至于光着脚丫子。

队里的这些老兵,个个比猴儿还精,鞋子一上脚,就知道了它的好处,以前的那种硬制革靴,跑上三十里路,脚又酸又痛不说,脚底还尽是水泡,挑一夜第二天依然生疼。

自从换上了这草鞋,腰不酸了,腿不痛了,一口气上五楼......喔不,是跑上几十里,不费劲。

最大的好处当然就是,烂了就扔,材料多得是,每个人在训练前,都会在背囊里放上几把搓好的草绳子,一边跑一边编,编好了挂在腰间,也不占什么重量,慢慢的,就连最初不以为然的几个人,比如张无价,都爱上了这个简单的事物。

比起硬梆梆的革靴,它实在是太舒服了。

“你那队今日又有十余人掉队,去告诉他们,明日再跟不上,就不要跟了,日后所有的操练,他们都不必参加,自然也不能享受特殊补助,老子的肉,是给有用的人吃的,不养废物。”

张无价没有吭声,只是在心里记下了他的吩咐,这些天,他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对方也从不针对他,一切都像公事公办,这样处下来,竟然也习惯了。

“还有你那队也是一般,不要打量着立过大多的功勋,在老子这里,只有合不合用,不合用的,滚蛋。”

“戍主容禀,你那操练的章程,一日比一日高,别说他们,就是我等也有些勉强,若是能多饶些时间,他们一定会赶上来,俺老许可以与你打保票。”

许光景苦着脸,还想着求求情,对于一个男儿来说,被人瞧不上赶走,比杀了他还受不了,这里的一百多人,已经是营中难得的好兵了,这位戍主居然还看不上。

“时间,现在我等缺的就是时间,若不是为了省时,老子何至于自掏腰包买肉吃?你当这钱,是大风刮来的。”

不能怪他太着急,离着那场大乱只有三年不到,这个时代的效率,动不动就是数以月计,他哪里耗得起。

“实话同你们讲,我不需要这么多人,有些人去了也是送死,让他们留下来,是为了他们好。”

事到如今,刘稷开始将自己的计划一点点地透露给这些军官,在他的计划里,只有达到一定的体能标准才可能入选,因为这是一条从来没有人走过的路,他虽然曾经走过无数次,可那是在一千二百多年前。

环境的变化,在这片地区看上去影响并不大,那是由于印巴两国常年对峙,没有哪个政府敢于在一片随时可以爆发冲突的地区,进行大规模建设。

然而,千年以上的地质变化,依然会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他所带领的这些人,将面临难以预料的困难,无论是体能还是应变能力,都只能高标准严要求。

为此,一系列的新装备正在打造中,在做好尽量充份的准备之前,他不得不狠下心来,将体能训练一再推高,淘汰率自然就低不了。

三十里来回的武装越野只不过是开胃菜,徒步翻越一座高山也不过是为了适应,即将到来的高海拔地区,大勃律的平均海拔可是有四千多米。

真正的考验,可就不是吃不吃得上羊肉的问题,而是生与死,刘稷望着远处的那条白线,深深地皱起了眉头。

营中的沉默被突如其来的声音打破了,几个军士跌跌撞撞地跑进来,为首的,他认得是那个执旗,被派去找百姓们买羊。

“戍主,二位戍副,咱们的羊让人给抢了,弟兄们也被打了。”

“谁干的?”刘稷一听就火了。

“李镇守......”李嗣业?

执旗喘了一口气,继续说道:“营中的荔非镇将。”

你倒是一次说完啊,刘稷瞪了他一眼,这种情况下,哪怕就真是李嗣业抢的,也没门!

“召集弟兄们,跟我走。”

“是。”

被打的几个人兴奋地赶紧跑出去,张无价同许光景交换了一个眼神,两人都熄了劝说的心思,左右有他在前头顶着,怕什么。

荔非元礼没把这事看得有多大,他不是为了手下买羊来吃,而是自己想吃了,派去的亲随平素就眼高于顶,哪里会将一个小小的戍主放在眼中,虽然这个家伙有靠山,可他们也不是没依仗。

自家镇将可是蕃人。

谁不知道,自从李相国当政,朝廷就开始重蕃将,本朝第一个封王的安禄山,已经兼任了三镇节度使,最近更是恃宠而骄,向天子奏明,想要把任下的三十多名汉将,通通换成蕃将,天子竟然一口就应下了,这说明什么?

部下的想法,他表面上不以为然,心中还是有几分自得的,就拿聚在这里的一万多人马中,从主帅封常清到几个镇守使、守捉使全都是汉将,他是唯一的蕃将,将来报上功去,朝廷只怕会破格提拔也不一定。

不就是两只羊吗?又不是没处买。

当刘稷领着人气势汹汹地冲进来,他正在大帐中置酒高卧,除了没有女人服侍,简直如同宴饮一般。

“刘果毅,来得正好,抬张几案来,你我一同痛饮几杯。”

虽然对方看着不善,荔非元礼还是自认为已经释放了善意,如果对方借坡下驴,一场误会也就过去了。

可是没想到,刘稷走到他的案前,拿起一根棒子骨,冷冷地说道:“羊是你杀的?”

不领情,荔非元礼也沉下了脸:“是又怎样,赔你几个羊钱?”

“那倒不必了。”刘稷笑了笑:“老子打你一顿,再赔几个钱,可好?”

说完,将那根棒子骨扔过去,就在对方手忙脚乱的当儿,一脚踢在几案上,上面的杯盏连同盆子里的羊肉汤水,一齐淋向荔非元礼的身上。

“动手!”

他大喝一声,飞身扑了过去。

第四十八章 打斗

葱岭守捉归疏勒镇管辖,荔非元礼几乎是板上钉钉的守捉使人选,他能脱颖而出,当然不光是蕃人的缘故,手底下还是有真功夫的。

问题是,刘稷就没打算同他公平决斗,一上来先用菜肴碗碟打乱了他的视线,紧接着又冲上来饱以老拳,等他回过神来,身上不知道中了几下,只觉得浑身都在疼,怒火一下子就冒了出来。

“敢来老子的营地闹事,给我打,打完了再说,死伤,老子来赔。”

其实用不着他喊话,从营地到他的帐子,已经打成了一团,张无价和许光景带着几个队副,将帐中其他的人挡下,他们带来的一百人围着大帐,将闻讯赶来的荔非元礼部下拦住,一时间双方打得不可开交。

“说完了?说完了就受死吧,啖狗屎的胡儿,老子的羊也敢抢。”

“竖子,拿命来。”

或许是汉化太深,荔非元礼骂人的花样还不如刘稷多,骂不过就开打,谁知对方远比他要灵活,一眨眼,人就到了眼前。

刘稷右手勾拳打在他的小腹上,左手一个冲天擂,重重地击在胸膛,荔非元礼身形晃动了一下,竟然一步都没有退,伸手捉住他的手踝,向两边一分,同时右腿上曲,铁一般的膝盖直直顶向他的下颌,这一下如果撞实了,只怕牙齿都要碎上一半。

这个胡人的扛打击能力,如此之强!

刘稷不退反进,手掌同对方的手抓在一起,借势而起,躲过那一撞的同时,身体猛然弹起,一个凌空翻,一下子过了荔非元礼的头顶,下落的当儿,他的双膝已经夹住了对方的头颈,腰上发力,朝着边上一扭。

如果是一般人,这么大力的绞杀,很可能颈骨都会被折断,刘稷并不是想要杀人,因为他已经试出来,这个家伙极为壮实,能把他扭翻在地就不错了。

16岁的身体,在没有着甲的情况下,也就一百来斤重,被他用全身的重量压在头颈上,荔非元礼顿时感觉到呼吸不畅,一股无可抗拒的大力,拉得他身体侧倒,重重地摔到了地上。

此刻,如果刘稷想要杀他,只需要再翻身过去就行了,可是他不是来杀人的,同这个家伙也没有那么大的仇,于是放开手,一拳打在对方头上,这一击,终于让荔非元礼眼冒金星,痛不堪言。

“狗日的,叫你抢老子的羊,吃了多少都给老子吐出来。”

他一拳拳地不停击出,雨点般地落到对方的小腹、背上,都是伤痛而不致命的地方,等到张无价等人看到不对,纷纷上前将他拉开时,荔非元礼已经蜷缩在地上,不住地呕吐,可怜他根本就没吃上几口肉,却连黄胆水都吐出来了。

“护住镇将!”

两边的人都拥了上来,各自站在一边,荔非元礼被他的手下扶起来,一手按着胸腹,一只手颤抖地想要伸出去。

“你......”

他的话没能说出口,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了进来,他的营地周边被全身披甲的骑兵团团围住,其中一队手执长枪,直接冲进了营中。

“司马有令,不得生事,违令者斩!”

“司马有令,不得生事,违令者斩!”

......

一声声叫喊压过了喧嚣,正在打斗的两边军士全都停了手,全都抱头蹲在了地上,谁不知道,这个时候再有什么动作,就是长枪贯身的下场。

那可是节度使的牙兵!

营啸,是所有的主帅最为忌惮的一件事,无论事实如何,首先要做的就是毫不留情地弹压,分对错,那是以后的事情了。

全身戎装,一脸肃穆的封常清,在都虞侯段秀实、镇守使李嗣业等人的簇拥下,不急不缓地走了进来,沿途所见的情形,全都是抱着头,蹲在地上的军士,一个个鼻清脸肿,衣衫撕裂,可见当初的战况有多么激烈,唯一让他欣慰的就是。

没有动刀枪。

一旦动了兵器,死伤就不是能控制的了,那样的话,小事变成了大事,他这个摄节度事,也未必能压下来。

走入荔非元礼的帐中,看着两边泾渭分明的人群,封常清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

“都长本事了?公然在军营斗殴,是欺本官之刀不利,斩不得你二人的头颅否?”

此言一出,别人倒还罢了,段秀实的眉头不经意地一皱,这话看似公允,实则偏心已极,事情发生在荔非元礼的营中,明显就是刘稷带人前来闹事的,他可倒好,直接先定了性,这让后头的人怎么说?

果然,荔非元礼先忍不住了,推开手下,跌跌撞撞地走上前,连军礼都没敬,不是他不想,而是疼痛难忍,做不出来了。

“司马,是那刘稷挑衅在先,属下们不得已才还得手。”

封常清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嘴里一言不发,段秀实眼见不对,暗地里拉了一下身边的李嗣业,这里说倒底也是他的军营。

“刘稷,你怎么说?”李嗣业面上有些阴沉,不是因为事情出在他的地盘,而是看结果,明显是刘稷的一方占了上风。

刘稷只是个戍主,手下不过一百人,荔非元礼以镇将实际当着守捉使,手下足有五百人之多,可是很明显,他的人倒在地上的,比对方要多得多,在自己家里被揍上了门,一点便宜占不到,他哪里会有好脸色。

这个废物!

“有什么可说的,这厮抢了我的羊,还打了我的人,他既然开了头,就不能怪人家来收尾,事情是我带人做的,可谁让他先惹得我。”刘稷毫不隐瞒,大大咧咧地说道。

“抢你一只羊,就要打上门,你疯了么?”荔非元礼都没想到他会这么实诚。

“你他娘的才疯了,抢老子的事物,打老子的人,老子就要打回去,乾坑戍,就是这样的规矩,你不服,咱们再来打一场,打不服你,老子就不叫‘枭五郎’。”

“打就打,方才不是你使诈,某会着你的道?”

“来来来......”

两人都是掳衣扒袖,跃跃欲试,就连面无表情的封常清,都忍不住嘴角一抽,眼见他们又要撞到一块儿,他不紧不慢地开了口。

“够了,看看你们,像个什么样子?”

然后侧过头,朝段秀实问了一句。

“成公,你掌着军纪,此事,该如何收拾?”

第四十九章 受刑

段秀实沉吟了片刻,封常清的意思很明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赶紧收拾后事,尽快了结。

可若是照着对方的意思办,军中只怕以后就会有样学样,像这种你拿了我一只羊,我抢了你一匹马的破事,营中几乎天天发生,谁都这么不管不顾地打上一顿架,军纪就成了笑话,他还怎么去管?

可如果照军法来办,肇事的人是刘稷,这一点,他自己亲口承认了,不管荔非元礼之前先做了什么,也断断没有打上门的道理,事情难办啊。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封常清有心化解,李嗣业再是欣赏刘稷,自己的人吃了亏,他最多不说话,当着这么多的军士,段秀实思忖再三,还是面朝着刘稷,沉声说道。

“刘稷,你可知,军中斗殴,已经干犯了军纪?”

此话一出,刘稷还没什么表示,荔非元礼的眼睛一下子睁得溜圆,封常清有意压下,段秀实虽然没有做得那么明显,却把罪名给降到了最低,明明是上营挑衅,怎么就成了普通斗殴?

他打算申辩一句,却被自己的上官,镇守使李嗣业的眼色打消了。

“属下知错。”刘谡的反应也不慢。

“一营之兵,公然于军中斗殴,若是毫无所查,军中纲纪何在,人是你们带来的,普通军士也就罢了,几个为首的军校,须得严惩。”封常清回过味来,就坡下驴,认可了段秀实的做法。

“谨遵司马之命。”段秀实心里有了底,更不多话,直接宣布了处理结果:“戍主刘谡、戍副张无价、许光景、队副等六人,各杖五下,以儆效由。”

这已经是最轻的责罚了,他说完便一招手,自己带来的军法材官各执军棍,上前就准备拉人。

“且慢。”刘稷叫了一声,封常清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心说,五下板子,这些人肯定不会下重手,还要计较?

“你有何话说。”段秀实也以为他是不满。

“人是我带来的,他们都是我的部属,上官有命不得不遵,虞侯要行军法,属下无话可说,可罪不及他人,有什么责罚,我一人担着就是。”

说完,他昂然走到营地的一边,双手分别抓住两根栅栏,两腿分开。

“就照他说的,行刑吧。”

段秀实一呶嘴,两个材官走过去,一左一右,举起军棍,对准下身,“啪啪”地开始打起来。

“一”

“二”

“三”

......

事情到了这一步,封常清等人怎么会看不出,刘稷的真正用意,不得不说,这一手实在是太漂亮了,军士最敬重的,就是有担当的上官,今天打了一场痛快的架,他又一个人担下所有的责罚,看看周围那些军士的表情,已经恨不得替他去死!

正好段秀实的视线转了过来,两人相视一笑,都是摇摇头,又让这小子得逞了。

六个人的份量,一人五下,也就是三十下,开始还不觉得,等到了十多下之后,身体渐渐变得麻木了,刘稷的头上满是大汗,精赤的上身如同被水浇过,湿淋淋地一片,还不能喊出来,不一会儿,牙齿就被他咬得“嘎嘎”直响。

这逼装得,太他娘痛了。

其实人家已经是手下留情了,否则不需要十棍就能将一个人活生生打死,不过,再怎么掌握好轻重,三十下也是寻常难以忍受的,到了差不多二十下的样子,张无价等人互相看了看,都是一齐单膝跪地,抱拳执礼。

“属下等愿替戍主受刑,请上官开恩。”

“小的们皆愿受刑,请上官开恩。”

整个乾坑戍一百多号人,就这么跪倒,黑压压的一片。

两个材官立刻停了手,等待封常清等人的意思,现在还站着的,除了那些牙兵,就剩下了荔非元礼的人,李嗣业见他毫无动作,不得不恨恨地一连盯了好几眼。

荔非元礼总算明白过来了,他朝着众人一抱拳:“刘果毅已经受刑,属下同部属,皆愿请司马、虞侯开恩,念在他旧伤方愈,免去他余下的责罚。”

“说得不错,都是同僚,将来上了战场,还要守望相助,些许冲突,不可放在心上,此事就到此为止吧,抬上你们的戍主,回营去。”这才像话,封常清赶紧接过了话头。

他的话音刚落,张无价等人就赶紧起身,带着一众军士,七手八脚地将刘稷抬了起来,哪里像是受了军法,就像是打了胜仗一般。

“且慢。”痛得直抽气的刘稷突然出声,众人心里都是一凛,生怕他又要出什么夭蛾子,抬着他的军士也停下了脚步。

“那厮......还欠咱们......两只羊呢。”

封常清再也繃不住了,低下头拼命忍住笑,不停地挥手:“快抬走,快抬走。”

李嗣业恨恨地踢了荔非元礼一脚,打输了不说,还输得这么丢脸,这事之后,田麻子那厮又多了一综说嘴的事,太他娘丢人了。

“你是蠢的吗?为了两只羊去惹他,真犯起浑来,某家也保不住你,一会儿去买两只羊,不,十只,送去他们营中。”

“属下这就去。”

荔非元礼虽然是个胡人,又不是蠢人,今天只打了刘稷,放过了他们,就是提醒他们不要记什么仇,否则还有后帐算,他哪里敢再怠慢。

不过几只羊而已,能值几个钱,得罪了枭五郎,才是大事情,今天他才知道,对方是真的什么都不怕。

被手下抬回营中,刘稷享受到了英雄般的待遇,为了达到这个目地,付出一点代价,也是值得的。

“直娘贼,下手这么重,早知道如此,就该多打那厮几下,亏了,太亏了。”

打在屁股上,只能这么趴着,早有军中大夫为他敷药,那药凉丝丝地,稍稍缓解了一点疼痛。

“戍主何必要撑着,让咱们分担一点,怎么着也会好得快些。”许光景的话,代表了大部分的心思,只有他才敢当面说出来。

“你懂个屁,把你们几个都打了,明日谁带着他们去操练?老子就偷懒,歇上几日,你同张折冲,多担戴些吧。”

原来如此,几个人面面相觑,感情戍主主动受刑,不是全为了收拢军心啊。

想了想,他又对张无价说道:“你记得,明日去后营看看,咱们做的那些事物,是不是妥当了。”

“属下知道了。”

张无价点头应下,面上的冷漠,不知不觉疏解了许多。

第五十章 别路

出了这档子事,等到封常清抽出空子,已经到了夜里,他带着随从走进刘稷的营地,只见这些军士的脸上无不带着傲气,看来,刘稷这一架,把这些老卒的精气神给打出来了。

这是了不得的事,见惯了生死,他们和新募的那些士卒相比,多了几分沉稳,却少了些激情,沉稳意味着他们不容易崩溃,但是也很难得到令人称奇的胜利。

显然,刘稷不喜欢他们的这种状态,在想方设法加以调整。

“你们戍主呢?”前来迎接他的是张无价,封常清一边走一边问道。

“已经敷了药,这会子当是睡下了吧。”

封常清知道他是个不苟言笑的性子,也不以为意,他故意这么问,只是想看看对方的反应,张无价的反应很自然,这说明两人的关系,已经趋于正常化了。

没想到这个小子,收拾起人心来,还真有一套。

来到刘稷的帐门口,还没掀开帘子,里头传来一阵对话。

“你今天可威风了,某还在外头,就听说了,乖乖,连李使君的人都敢打,还是以寡敌众,说实话,荔非元礼那厮,性子残暴,动则打骂军士,多少人恨不能教训一顿,没曾想,你小子真干了。”

杨预意犹未尽地啧啧嘴:“这才是枭五郎嘛,可惜,老子没看着。”

许是他动作过大,刘稷骂了一句:“可惜归可惜,你不要动手啊,老子还伤着呢。”

“嘿嘿,下回再有这事,可不能少了某......”

杨预的话只说了一半,就咽了下去,因为他看到帐门被人掀开了,一个不高的身影走进来,凌厉的眼神让他赶紧站起身,恭身致了一礼。

“属下见过司马。”

“杨鹄子,你还想有下次?”封常清没理他,径直走到刘稷的榻前。

二十板子,将整个后背一直到屁股,全都打得血肉模糊,看着触目惊心,其实全都是皮肉伤,没有伤及内脏。

“莫动。”

他制止了刘稷的动作,仔细看了看伤势,的确不怎么严重,才真正松了一口气,动刑这种事,下手哪有个轻重,他就怕这小子自己憋着,年纪轻轻地伤了内胕,那就是一辈子的事。

“你是如何进来的?”转过头,他向杨预问道。

方才张无价明明说帐子里无人,他相信对方不会说谎,因为这也太容易戳穿了。

“许光景去后营拿那劳什子皮袍,属下有几分好奇,就想着跟来瞧瞧,当然,主要还是记挂着五郎的伤势。”

原来如此,这小子一准是混进了许光景的人中,张无价就没怎么查。

“看完了?”他沉着脸,杨预一时间没反应过来,顺嘴答了一句。

“完了。”

“完了还不滚?”封常清对这个活宝有些无语,直接给了他一脚。

除了看望,其实杨预还想要问他,弄那么些怪事物做什么,可是今天肯定是不行了,他不得不磨磨蹭蹭地退出去,眼神中充满了哀怨。

不得不说,封常清同他的想法是一样的,既然伤势无碍了,他便看了看堆在帐子里的那堆皮袍子,由于是刚制不久,还散发着一股子臊味,刘稷动弹不得,他只得自己拿起一件,这一拿,便是一惊。

无他,太重了,几乎像是一件铁甲,要双手用力才能提得起来,可见做得有多厚。

“你弄这皮袍子,是否在打雪山的主意?”

不得不说,封常清的眼光还是非常敏锐的,一眼就看出了刘稷的用意,反正这件事是不可能瞒着他的,刘稷趴在榻上,点了点头。

“我在贺菩劳城,向当地人氏打听过,曾经有人走过那一边,心里便有了一个主意。”

“这个消息,某也曾听闻过,可是找不到曾经走过的人,传闻终归是传闻,就算能走,也不可能拿大军去冒险,让你寻到了,又有什么用?”

“无须过大军,只需几十人足矣。”

刘稷言之灼灼,让封常清不得不重视起来,几十个人过去,能干什么?他的心里突然间一动。

“藤桥?”

“藤桥。”

刘稷肯定了他的猜测,封常清默默不语,他在权衡这其中的利害,吐蕃人明显有了准备,他们迟迟没有毁掉藤桥,或许就是打着什么主意,如果藤桥在自己的手上,战略上可回旋的余地就太大了,这的确是一个有价值的目标。

可如果,要拿刘稷的生命去冒险?他有些不敢想,上回去刺探,并不是他下令的,也不是段秀实的主意,而是这个小子自作主张,当时他以为对方立功心切,想要做出一番功绩,洗刷之前的那些劣迹,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左右人还算机灵,活命的机会不小。

可这一次,是同老天作对,那种冰天雪地的世界,想一想就觉得可怕,这是赌命啊。

“也许不必如此。”

“司马,朝廷此时五路进兵,势在必得,若司马只想着无过就是有功,只怕大错特错,一旦别路不顺,他们便有了一个现成的理由,司马应该记得,当初王太尉,是如何得罪的。”

王忠嗣!

封常清如何不记得,天宝六年,那是王忠嗣最风光的时候,一身兼了河东、河西、朔方、陇右足足四镇节度使,天下之兵半出其手,他若是有反意,哪有某胖子什么事。

可就是因为一件小事,严格来说同他都没有关系,便被一撸到底,去南边蛮荒之地做了一个小小的郡守,不到两年便暴病而亡。

当时,明面上的罪名便是,策应友军不利!

天下人人知道他冤枉,就连天子也知道他冤枉,可还是断然处置了,其中有什么秘辛,是不是传说中,被那位权相陷害?他们不得而知,但是所有的边将都明白了一个道理,谁要是阻挡皇帝开边的决心,这位曾经宠信无边的名将就是下场。

刘稷的话,简直像一柄重锤敲在他的心上,眼下朝廷的诏令还没到,他只是个摄节度事,要想把名义变成实职,这一仗打不打,根本由不得他。

既然要打,那就必须取胜,封常清只一瞬间就下定了决心。

第五十一章 工作

既然有了决定,对于这件事,封常清便有了新的理解,俗话说“出奇制胜”,如今双方隔着六十里外的那条婆夷川,隐隐对峙着,几乎都知道对方的打算,可谁会先出第一招?或许就要着落在这个小子身上。

如果能出奇不意拿下藤桥,战局就活了,没有了这道天险,吐蕃人并不比唐人好过,因为严格算来,他们所要行军的距离,并不比安西唐军要近多少。

也正是这个原因,一旦四面受压,大勃律这块形似飞地的突出部,首先就会被放弃掉,刘稷那天所绘出的舆图,给了他很大的启发。

也许,这一战,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那么前提就是,刘稷的策略可行。

封常清仔细端详着那件袍子,长度一直盖到了小腿,而小腿以下,由一双同样厚重的靴子来包裹,正如参军所言,靴子的底部,是由一整块硬木削成的,靴面上,布满了一道一道的印子,他只用手这么一摸,就明白了这其中的用意。

防滑。

“还有一顶皮帽子,倘是狗皮最佳,可惜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先将就用着吧,司马若是有暇,不妨命人去收购些羊皮来,一定要带毛的那种,越完整越好。”

毛闪了大了更加御寒,这个道理不必刘稷说,封常清也一清二楚,头、身子、脚都照顾到了,就一定高枕无忧了吗?他是后勤出身,想得总是要多一些,放下那件皮袍子,坐到了刘稷的榻边。

“既然你决心已下,某就不拦着了,不过你这伤势,万万不可行险,跋涉之事,让下属去做吧,他们今日已为你收心,必不会推辞。”

“我今日所为,不是为了推他们去死。”

刘稷摇摇头,全无白日时的锋芒,可是那种执拗,如何听不出来,能用军法加以约束么?封常清了解他的性子,决心一下,不让他去,也会偷偷溜走,就像上回去贺菩劳刺探。

这种性子,正是封常清欣赏他的地方,想做什么,就一定要成,很像多年前的自己,如果不是这股子执拗,他又怎么能成为高开府的傔人,赢得一个艰难的起步?

刘稷天生就要高出一筹,如果只是个循规蹈矩的文人士子,哪怕学富五车,同他爹一样名列科举榜首,最终也不过成为一个幕府参军罢了。

谁又能料到,那等簪缨世家出来的人,竟然不好诗书,一心想要在马上取功名,他焉得不喜爱?哪怕有些狂傲纨绔之气,又算得什么?十六岁的年纪,不就是应该飞扬跋扈,纵横肆意吗?

此时的封常清,眼里满满地全是欣赏,那种欣赏,像极了一个看到子辈事业有成的父亲,刘稷只感到背上凉嗖嗖得,不寒而栗。

难道三番五次违抗军令,又是打架又是闹事,都影响不了人家的观感?天哪,您那闺女,倒底长得有多不招人待见。

哥真是出来打酱油的啊。

哀叹中,未来老丈人的话又响了起来:“雪山之上,变数太多,你如果真要去,就需得多些思量,保暖防滑只是其一,医药吃食、兵器甲仗、被服营帐,几十人如何能拿得动,如何能爬得了山,翻得过岭?一旦前路凶险而行,是否能当机立断,得返原路?路上的标识,可要做好,再者,为求稳妥计,最好还是寻到一个熟识的本地人,让他带着,总比你蒙头瞎脑地去闯强。”

说倒底还是不放心,用上了缓兵之计,对此,刘稷并不感到烦躁,一人计短,他其实也并不托底,多一些人参谋,他求之不得。

“公所言甚是,事情要做好,事先就得计划,有不足者,请公多多提点,小子替所有部属,先行谢过了。”

这小子,封常清哑然失笑,一番看似谦逊的话,实则是将计就计,把事实给凿实了,生怕自己会横加阻拦么?

他站起身,哈哈一笑:“好生养伤,明日某再来看你。”

走出刘稷的营地,上马之前,他看着天边的一际白线,那是皑皑白雪在月亮下反射出的光芒,悠悠叹了口气:“去同后营的参军说一声,乾坑戍再要做什么事物,让军中最好的工匠腾出手,先帮他们做。”

第二天,刘稷就能自己爬起来了,虽然背上还火辣辣地疼,不过他把这个当成对于新身体的磨炼,真的是有许久,不曾适应过这种伤痛了。

起来的时候,营中除做饭的伙头,牵马的傔人,治伤的郎中,照料马匹家畜的牧夫,以及执勤的军士,其他的人全都被各自的队官带去操练,这个时辰应该是在练阵型吧。

如果是平时,他会按照自己制定的锻炼表进行体能和恢复性训练,慢慢找到后世的那种感觉,在这个时代,没有一技之长,是无法立足的,以他的年纪,现在去读书考功名,已经迟了,只能在军伍上想想法子。

好在后世的那些知识,至少能在这方面,帮得了忙,他披着件中衣,在几个傔人的扶持下,慢慢在营中走着,方向却不是朝着中军,而是后营。

唐人的军中,金铁、皮料、木器、制陶、甚至造纸的作坊,应有应有,各种老工匠更是手艺精湛,简直就像一个联合加工厂,见到他的到来,一早就有人报了进去,不多时,一个文士打扮男子迎了出来。

“刘果毅,缘何至此,先来个信儿,下官也好去接啊。”司曹参军宇文晟顾不得收拾一下,就这么执手作了一礼。

唐制,上折冲府果毅都尉,从五品下阶,而大都护府司曹参军,则是正七品下阶,可这并不是宇文晟折节的主要理由,新晋节帅的乘龙快婿,又是这般年轻,前途自是不可限量,就算不想攀附,结个善缘也是好的。

更何况,与他的父亲,还有一份同僚之谊在呢?

如今是个什么世道,虽然边将因为那位李相国的缘由,绝了入朝拜相的仕途,可有个立下边功的儿子,看起来,远在京兆府的状元公,未来的前程也是光明一片哪。

第五十二章 工具

来到这个时代有些日子了,对于一个陌生人突如其来的热情,刘稷已经有了足够的定力,他根本搞不清楚,这是因为自己的老丈人呢,还是老爹。

不管是哪一种,都是甘之如饴的,二代,无论在哪一个时代,都意味着赢在了起跑线上,如果这个二代还有理想,有拼劲,肯吃苦,那得牛成什么样啊?

刘稷感觉自己,就走在这样一条光辉大道上,而前提在于,某个死胖子,不要那么丧心病狂地起兵做乱,那他的穿越生涯,该有多么完美。

历史惯性,不是人的意志所能转移的,可如果,这个人的意志足够强大呢?

他在宇文晟的带领下,挨个挨个作坊看过去,那里面,原始之极的工具,挥汗如雨的环境,赤膊汗巾的工匠,都在提醒着他,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什么时代。

“这便是金作处,铁器、铜器、金银器具,你看需要什么,都可以讲与他们听,不是下官夸口,若是这里都做不来的事物,那就只有长安城的将作监,里头的大匠,都是各地的优中选优,那自然不是这里能比的。”

在刘稷看来,这里也就是个大点的打铁铺子,不过好在他的要求也没那么高,东西本身并不复杂,可要让是能让老工匠看得懂,得画出三视图来。

他找不到合适的工具,也就是硬笔,对于毛笔,又没有任何适应的能力,最终只能用刀来解决。

“我需要这样一样事物,有点像是锤子,锤身狭长,前端锋利,下部带齿,锤柄可用硬木,但锤身须得用精钢,坚韧不易折,还要耐得酷寒,一镐子下去,撑得住一个人的体重,这不是说笑的,也许会关系一条性命。”

他在泥地上画出了图样,其实更像是鹤嘴锄,一头尖,一头沉,看着并不复杂,只是材料的要求很高,这个时代,钢材的产量不高,大部分都是用来做兵器的,比如赫赫有名的乌兹钢,哪有人拿来做成锄头的,那不是暴殓天物么。

见老工匠有些犹豫,宇文晟忍不住催促了一句:“行不行?做不做得出,都要实话。”

“照这样式,或许要费些工时,倒也罢了,只是这精钢,咱们也不多,但不知上官需要多少把?”

“五十把,最好多打几把,以便替换。”

此言一出,不光是老工匠有些做难,就连宇文晟也是暗暗抽了一口气,那事物并不算大,一把的用量大概相当于刀子的一半,加上他要求的余量,大概也就三十把的样子,想到封常清特意遣人来的叮嘱。

宇文晟一狠心拍板:“就照果毅说的数目,先打一把出来,送去果毅营中,让你过了目,再造其他的,如何?”

“如此甚好,有劳诸位了。”

刘稷只会提出自己的要求,怎么做他不管,实际上对于冶金这一块儿,他并不比这些老工匠强,甚至具体的工续还根本说不出,哪好意思大言不惭。

这把小工具,是后世登山,特别是冰川地区必备的冰镐,在许多时候,是拿来救命的,因此他才不得不亲自走上一趟。

而这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件,接下来,他还需要一些其他的工具,比如雪撬。

五十个人的用具,不可能全靠人来背,万一有人受了伤,也没办法抬着,这就需要用到雪撬了,造起来毫不废事,也就是几根木头架子罢了,不过强度要求要高一点。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除此之外,还有绳索,攀援、救助、野营都用得上,等到把这一切都定下来,宇文晟将他送出营,拱手做别的时候,刘稷开口问了一句。

“尊驾与前隋的宇文工部,可有渊源?”

“不敢,正是下官先祖。”

原来如此,刘稷也是心血来潮,随口这么一问,宇文恺是隋朝的工部尚书,主持修建了大兴城,也就是如今的长安城,他还有一项非常有名的设计,浮动式舟桥。

“难怪,原来是家学渊源,久仰久仰。”

借着这个由头,结识一个掌管工艺的参军,刘稷当然有着自己的目地,他不是工匠,如果想要自己打造一些特殊的装备,只能找人来做,当然,太过复杂的不可能,材料也无法达标,一般能用的就可以了。

回到营地,张无价和许光景已经带着人返回来,现在开始的每一趟野外拉练,都会采取末位淘汰制,将体力最差的一些人剔出来,他目前还养不起一百名精兵,只能采用这个法子来精简。

从这一百人里面,选出状态最好的五十人,组成一个队,再加以特殊训练,在行动之前,把细节做到最好,现在多准备得充分一点,将来的成功率就会高一分,刘稷不敢有丝毫怠慢,因为这是拿命在搏。

三天之后,按照这个标准挑选出来的五十人,单独列队站在了他的面前,已经好得差不多的刘稷,将做好的装备全都发了下去。

每个人包括一身皮袍,一顶皮帽,一个遮风的口罩,一双长筒雪地靴,一把硬质冰镐,一捆绳索,这些东西加在一块儿,就差不多三、四十斤重了,他们还要带上武器,一把横刀,一壶羽箭或是弩箭,一把弓或是弩,为此牺牲了防护,没有甲胄,没有盾牌。

“今日,咱们不跑河谷,也不上山了,跟着我走。”

没有动员,也没有多余的话,全身裹在袍子里的刘稷一挥手,就像带着他们跑步、打架一样,一马当先走在最前头。

没有人发出异议,这么多天相处下来,他们已经习惯了跟从,每一次,这个年轻的戍主都会冲在最前面,他们还有什么理由退缩呢?

就在余下的五十人满含羡慕的注视中,这些装扮奇特的军士们,每两个人拉着一个更加奇特的硬木架子,排成双人纵列,朝着远处的雪山走去。

离着归仁军,也就是后世的吉尔吉特市约一百里的世界第九高峰南迦帕尔巴特。

它的海拔是8125米!

第五十三章 派遣

“击鼓。”

随着封常清的一声令下,位于吉尔吉特河谷的唐人军营顿时沸腾起来,在隆隆的鼓声中,一匹匹奔马径相朝着设在河谷高处的中军大帐而去。

无一例外,他们都在中军营门外被全付甲胄的节度使牙兵给拦了下来,封常清的押衙,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汉子瓮声瓮气地声音,透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慑。

“来者下马,通名,解下兵器。”

“四镇节度判官、斥侯府果毅都尉、充军中都虞侯段秀实。”距离最近的段秀实解下佩刀,连同马匹交与自己的随从,唱名而入。

“疏勒镇守使李嗣业。”

李嗣业来得也不慢,进去之后,同段秀实使了个眼色,后者微不可查地摇摇头,示意自己也不知道,等他们进入中军大帐,才发现自己还不是最早到的。

“田麻子,你这无利不起早的狗杀才,是不是听到了什么风声?”

让人奇怪的是,平时从不吃亏,一定会反唇相讥的田珍,连茬都没接,只是冷眼打量了一下,就偏过头去,一付高深莫测的模样,惹得李嗣业心痒难当,却又无法发作,因为随着一声唱名,各营的主将正纷纷而入。

“出什么事了?”

几乎所有人都是一样的问题,然而却没有谁有答案,等到人到得差不多,整个大帐已经被顶盔贯甲的武夫们挤满,看上去黑压压的一片。

“聚将已毕,有请安西副大都护、摄御史中丞、持节充安西四镇节度、经略、支度、营田副大使、知节度事封公。”

等到一身戎装的封常清领着一个面白无须、身穿圆领襕衫、戴着交领襥头的男子走出来,帐中立时变得鸦雀无声,方才中军的唱名,表明了一个现实,封常清已经正式接到了诏命,成为了安西四镇之主!

很明显,这位身材矮胖,面带微笑的男子,就是前来传旨的中使,同时也是本路监军。

封常清当先走到大案前,目光在众将面上一一扫过,待到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到自己的身上,清了清嗓子。

“本官自即日起,接掌安西四镇诸般事宜,这是其一,其二,中使此行,带来了朝廷的诏令,请宣制。”说完封常清退到一边,把位子让与了他。

那位中使当仁不让地站到了当中,展开一付卷轴,用一种鸭公般的嗓子,缓慢而又抒情地念道。

“制曰:昏迷反道,天地所以制罚,戎狄乱华,帝王所以耀武。吐蕃小鬼,频年犯塞,坏我城镇,虏我边人,言念征夫,良深愤惋。今北军羽骑,万弩齐发;山西飞将,百道争先。扫荡之期,在於晷刻,然赏罚必信,惩劝在焉。号令不明,忠勇何望?若回避纵敌,则咎国刑;如克隽擒凶,须悬军格。其河西、陇右、安西、剑南等州,节度将士以下,有能斩获吐蕃赞普者,封异姓王;斩获大将军者,授大将军;获次以下者,节级授将军中郎将。不限白身官资,一例酬赏;速令布告,咸使闻知。”

众将恭身听完,无不是面带喜色,看来这一回,一场战事是跑不了了,而朝廷为了此战颁下的赏格,竟然如此丰厚,连王爵都开出来了。

“诸位都听到了,朝廷养众,天子恩赐,都在今日,我等唯有奋勇杀敌,誓死以报,为自己也是为子孙,挣下一份光耀门楣的功业,尔等以为然否。”封常清等他们消化了一会,对天拱拱手说道。

“但凭中丞调遣。”

众将异口同声地答道,帐子里响起了一片铁叶子撞击的“嚓嚓”声,封常清与那位中使对视了一眼,都露出一个满意的表情。

士气可用啊。

中使走开,封常清重新据于大案之后,开始分派各路任务。

“此次,五路合围,我安西四镇虽说最为偏远,然,也不可居于人后,吐蕃人就在百里之外,据探子回报,兵不过数千,纵有良将,亦难挡我大军,兵贵神速,本官军令如下。”

“梁宰。”第一个就点到了他的亲信。

“末将听令。”

“你的人,为大军中路,粮草、辎重、匠人、医者,还有中使的安危,俱在你的肩上,不得有失,明白么?”

梁宰一愣,这不是保姆的活吗?封常清却不容他多想,一迭声地追问,语气也严厉了许多:“怎么?做不了。”

“末将领命。”梁宰赶紧应下,封常清冲着军中掌书记示意了一下,后者将这第一条记上。

“归仁军使田珍可在?”

田珍面色一整,抱拳出列:“末将在。”

“你的人在本地颇有些时日,可为大军前部,最迟明日午时,要进抵婆夷川左近,但不可靠近藤桥,亦不可让守桥的敌军发现踪迹,听清楚了么?”

“末将明白了,定当不负所托。”

“于阗镇守使杨和,你所部为大军右翼,一定要保证山林间,大军之侧,不受吐蕃人的威胁。”

“下官遵命。”

杨和不紧不慢地一抱拳,恭身应下,他只有两千人,这个活正合适。

正如刘稷所言,这一带河谷纵横,大山环绕,根本没有大军展开的余地,李嗣业眼看着前路、中军、右翼都已经有了,自己难道只能殿后?

果然,接下来的命令让他连礼貌上的敷衍都做不出来。

“疏勒镇守使李嗣业,你所部为大军后路,须得小心提防,吐蕃人狡诈多端,未必没有奇兵四伏。”封常清一边说,一边冲他连连眨眼。

伏个鸟!他差点就喊了出来,这种地形,一边是河流,一边是高山密林,吐蕃人除非插上翅膀飞过去,否则哪来的伏兵。

可没等他开口,突然感受到了封常清的暗示,令他赶紧将到嘴的话又给咽了回去,面带疑惑地拱拱手。

“属下领命。”

那种不情不愿的勉强味道,帐子里是个人都看得出来,就连初次到这里的中使,都好奇地看了两眼,这位明显是个猛将,封常清何以会弃之不用呢?

难道,其中还有别的什么因素,所有人第一时间想起的,就是几天前的那场斗殴,这个时候,熟知内情的杨预才猛然发觉。

刘稷,这个始作俑者,根本就没有到场!

第五十四章 战狼(一)

在后世,从吉尔吉特到巴尔蒂地区,有一条捷径,那就是被巴国旅游部门开发出来的一条徒步路线,因为大部分地区都位于冰川带,被称为“冰湖徒步路线”。

这条路,从罕萨河向东南而行,溯纳加尔河一直走,到达南迦帕尔巴特峰脚下时,便能看到成片的冰川,连绵不绝,仿佛整个天地都变成了白色。

它,就是希斯帕冰川带,华巴喀刺昆仑山公路的一段要从此经过,一旦碰上恶劣天气,经常会发生灾害,因此,刘稷曾经不只一次走过,到了后来他甚至可以为别人当向导,而不再借助其他工具。

眼下,带着五十人的他,就跋涉在这条冰川带上。

五月的吉尔吉特河谷,已经有了一丝夏日的炎热,可是仅一百多里之隔的希斯帕冰川区,狂风呼啸,大雪漫天,就像是另一个世界。

绕过南迦帕尔巴特峰脚的那一刻,刘稷就明白了一点,困难只怕比他想像的最恶劣情况,还要多。

因为同他印象中的冰川区相比,眼前所看到的,面积不知道大了多少,四下里都是白茫茫地一片,在没有GPS的情况下,他只能依靠感觉、经验、太阳和手里一个不知道准不准的罗盘。

和沙漠一样,在这里一旦迷了路,下场就是变成天然的木乃伊,或许会被后世的登山爱好者找到,成为博物馆里的珍藏。

五十个人,排成一个单列,每个人的腰间都捆着一圈绳索,绳索的另一头,则绑在前方同伴的腰上,如此一个串一个,一步步踩着前方留下来的脚窝子,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

张无价走在最后一个,他的身后,拖着一架雪撬,上面是各种吃食和营帐,同样的雪撬,他们这五十人,一共拖了二十五部,两人一部,每人拖上一个时辰,而他的这一部,已经拖了快两个时辰了,自己都茫然不知。

几十斤的重量,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真正忧心的,还是对于前头方向的恐惧,这条路,没有人走过,就连这种天气和环境,他和这五十多人,只进行过两天的适应。

简直就是拿命在赌!不是一条命,而是五十条,哪不敢有丝毫地大意。

正当他打算踏出步子的时候,身前的绳子突然间晃动了两下,他赶紧停下脚,努力睁开眼睛,果然,前方的军士打出一个暂停前进的手势。

他收脚回去,双腿慢慢蹲下,手从皮袍子里伸进去,握住了横刀的刀把,准备应付可能的危险。

队伍最前头的刘稷,几乎同张无价的动作一模一样,半蹲于地,双脚一前一后呈八字形,硬木靴底在冰面上“吱吱”作响,他微微张开眼睛,透过风雪,盯着远处的一个身影,丝毫不让。

那是一头身高一米五,体长近两米的动物,全身雪白,只有一双眼睛像黑漆漆的珠子般转动,细长的嘴角不时张开,露出尖利的獠牙!

喜马拉雅雪狼!

多年在西羌边境上执勤的他,对于这种有着漂亮毛发的动物,又怎么不记得,那时候,没有谁会害怕,因为它的数量已经大大减少了,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对于拥有现代武器装备的特种兵来说,根本够不成威胁,他们有时候还会在雪狼活动的区域,投掷一些吃的东西,以期望能挽救这种珍稀物种。

可如今是八世纪!

此时的他,早已没了拍上一张发朋友圈,和女友炫耀一番的心情,心里想的是,千万不要来一大群,千万不要来一大群。

“嗷唔!”

那头雪狼和他对视了一会儿,眼神中充满了好奇,似乎在估量着他们的意图,过了一会儿,突然仰头发出一声长长的嘶鸣。

坏了。

就在刘稷心里嘣出这个字眼时,身后的绳索猛地动弹起来,一个低沉的声音被风声吹入他的耳中,急促而有力。

“敌袭,收拢,列阵!”

他的身后,不是毫无见识的徒步客,而是浴血数十年的百战老兵!

五十人的队伍在张无价的指挥下迅速靠拢,25部雪撬,分成八份,每个方向上摆出三列,不是为了阻挡,而是减少雪狼的攻击路线。

“变阵,战锋在前,跳荡于后,奇兵居中,弓弩准备......”张无价说完,才发现自己已经同刘稷站在了一块儿,于是语气稍稍一滞:“戍主,这么行事,可使得?”

“你来指挥。”

刘稷毫不迟疑地下令,一边说一边同手下一样做出战斗准备。

他的皮袍子下,除了一把标配的横刀,手上是一杆用于支撑的长枪,背上则备着一把唐军制式弩,他将长枪交与一个军士,把横刀连鞘拿出来,插进皮袍外的革带,拿起那具弩,倒着夹在双脚上,手上用力,随着“嘎吱”的声响,藏于机匣里的机簧被缓缓拉动,将青铜筑成的板机顶起。

刘稷从一架雪撬上取下一捆弩箭,这种无羽弩箭有点像是枪头,棱形的箭头刻上了深深地血槽,半米长的箭身扣进弩机里,只余了一截闪着精光的箭头在外面。

大唐第一远程杀器,可射至三百步远的伏远弩,被他像一个玩具般地拿在手上,手指挨上被人摸得光滑溜丢的花梨木弩身,刘稷甚至找到了一丝,狙击手的感觉。

这种弩上头,带有一种名为“望山”的简易瞄准装置,有点像是栓动式步枪的觇门,可以进行三点一线式的弹道校准。

这可是一千二百年前!

张无价忙不迭地指挥着手下列阵,他自己,只是简单地从背上解下一柄长兵,这是一柄长达两米的重器,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这两米的长度中,有一米五左右都是刀身。

它的整体形状,有点像拿着数码相机从剑头去拍一把宝剑,三棱状的刃尖,富有立体感,斜长而直的刃身,闪着亮白的寒光,近半米长的手柄,被一圈圈麻绳紧紧箍住,将近四十斤的重量,被身高超过一米八的张无价一只手这么提着,简单往那里一站,立刻给人以极具冲击力的感觉。

陌刀,大唐第一近战杀器,这个“杀”,可是实指!

在那一刹那,看到他解刀挺立的身姿,刘稷突然明白了,为什么雪狼会成为濒危动物。

第五十五章 战狼(二)

“原来戍主除了拳脚功夫,刀枪兵刃,就连弓弩,也是精湛无比,可笑,当时某还有几分痴望。”

张无价看了他一眼,自嘲地摇摇头:“若是,此次有什么不测,伏乞戍主看在曾为一军同袍的份上,好歹给某那女儿,一条活路。”

没等刘稷反应过来,他朝着几个手下挥挥手:“老吴,老石,康老四,陈金,随某走。”

被他叫到的,无一例外都是身高体壮,傍大腰圆,手持陌刀的大汉,见他们打算走出防御圈,刘稷吃了一惊,赶紧上前拉住。

“你疯了,去送死么?”

张无价摇摇头,指着远处不断集结的狼群:“这些畜生十分精醒,不会白日来攻,咱们闯入了它们的地盘,便是不死不休之势,它们可以不眠不休与咱们对峙上几天几夜,咱们能行么?唯有主动出击,只要能杀掉一两头,这些畜生就会不顾一切来攻。”

刘稷明白了,他在后世也曾听说过,这种雪狼是夜行动物,白天一般不会出来,现在能碰上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它们没了食物来源。

张无价说得没错,这是一群守着领地的饿狼,双方除了死战,没有第二条路可走,可如果被它们拖入夜里,他都不敢想像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谁都不许去,这是军令!”

刘稷厉声喝止道,自己却一把脱下皮靴,用一根布条将穿了麻布袜子的脚,一道道地缠起来,他的行为看在众人眼中,都是不解,这种天气下,不穿靴子脚一会就会麻木,然后直接被冻掉。

戍主这是打算做什么?

等双脚都包好,他又做出了一个更令人吃惊的举动,将身上的长长皮袍给脱下来了,一把塞到张无价的手中。

“做好接应的准备。”

说罢,也不等他们答话,就提着那把伏远弩,一溜烟地窜了出去,没有法子,穿着皮袍长靴,根本跑不快。

等到张无价反应过来,人已经消失在了风雪中,他狠狠地一跺脚,将刘稷的长袍扔到雪撬上,举起陌刀,一声高呼。

“全队准备,接敌!”

真他妈冷啊,刘稷感到身体里的热量在迅速地消失,他只有一次机会,一旦被狼群缠上,只怕就是穿越的下场,万一又回去了,见到女友怎么说?

“哥们儿去唐朝打了个转,然后给狼吃了?”丢不丢人。

不得不说,他的乐观精神使得身体似乎都不那么僵硬了,在向前跑了大概一百米左右后,他的视野中终于出现了一群白色的影子,如果不是凑近看,根本很难把它们同背景给分辨出来。

雪狼的确非常狡猾,距离他们刚好在弓弩的射程边缘,如果盲目地发射,只怕命中不了多少,还能消耗敌人的箭矢,这种水平的战术,已经不亚于一场真正的战争了。

他不敢有丝毫轻视,赶紧举起弩机,屏住呼吸,将远处一个高大的身影,套进机身前方的“望山”中,在脑海里简单地考虑了一下空气阻力、风偏角的因素,便毫不犹豫地用力扣下扳机。

扣下扳机的一瞬间,刘稷只感觉一股大力推了他一个趔趄,紧绷的弓弦猛地收紧,经过机簧里的青铜制件传动,转化为推力,将那支乌沉沉的精钢弩箭射出,在风雪中化成一道黑影,发出“簌簌”的轻响。

“嗷!”得一声高叫,在风雪中清晰无比,刘稷将弩机挂在肩头,转过身就往回跑,一百来米,也就是十多秒,他只知道拼命地双腿发力,根本没想到,这不是平时的跑步。

身后,一声紧过一声的狼嚎,似乎就在耳边,“噗噗”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而前方依然是白茫茫的一片,有那么一刻,他甚至以为自己跑错了方向。

好不容易看到了一片黑影,他紧紧伏低身体,顾不得脚上已经失去了知觉,只是凭着一种本能,死命向前。

根本不敢回头,那种沉重而富有节奏的喘息声,有如死神的凝视,如影随行。

“噗”得一声,刘稷感到肩膀上一股大力袭来,将他从后面扑倒在冰面上,双手想要撑着爬起来,却被什么东西按着,动弹不得,他侧着头,眼睛的余光里,一个巨大的狼头,正慢慢地接近,在那张透着咸腥的嘴里,涎液顺着鲜血的舌头流下来,就滴在他的眼前。

只差了一步啊,他倒底还是高估了这具身体的承受能力,刺骨的寒冷,不仅使他的反应慢了许多,就连意志力都给麻痹了,刘稷的心里涌过一阵失望,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畜生敢尔!”

张无价的声音被风一刮,有些颤颤地,此刻听在他的耳中,如伦天音。

声到人到,他的眼前一晃,一个高大的阴影遮住了视线,比声音还要快的是刀光,凌厉的刀光斜劈而下,中途有个轻微的“咔嚓”声,那是头骨断裂的声音,刘稷的心中不禁一寒,只觉得身上一松,一个庞然大物“砰”得倒在冰面上,炽热的狼血一流出来,就结成了冰。

“康老四、陈金救人,老吴、老石,随某断后!”

他厉声断喝,两个军士一左一右持刀而立,将正面冲来的几只雪狼拦下,而另外两人一人抓住刘稷的一只胳膊,用力将他提起来,也不放手,就这么提溜着往阵中跑。

“嗷......唔!”

长长的狼嚎声,一声接着一声,此起彼伏,仿佛战斗的号角,在风雪中呼啸,无数个高大的身影现身出来,从四面八方,将这一小队唐军团团围住。

一头特别巨大,足足长过同类半个身体的雪狼,庞大的身躯上,黑色的弩箭,只露出一小截在外头,疼痛让它显得十分不耐烦,尖利的狼爪不停地在冰面上扒拉着,瞪着一双灰绿色的眼睛,死死盯着那几个人类,还有他们手中的刀。

刚刚死去的同伴,将它们的血气激发出来,对于这些突然闯入的陌生生物,只有一个下场。

“嗷!”

受伤的头狼仰头长啸,无论是阵外的张无价,还是阵中的唐军军士都知道。

战斗开始了。

第五十六章 战狼(三)

“它们的头骨很硬,砍中也会嵌住,尽量往腿上招呼。”

张无价没有马上后退,因为一旦立足不稳,这些畜生就会趁势扑上来,很可能回不去,在退之前,他们必须杀出气势。

三人呈一个斜三角,作为队头的张无价,手中的陌刀由单手提着,变成了双手持握,雪亮的刀锋上,一丝血迹隐隐可现,不远处的那头雪狼,已经冻成了硬梆梆的一块儿,它的同伴正踏着它的尸体,一步步逼上来。

群狼显然更重视这个杀死了同伴的家伙,三头大狼睁着他,发出了低低的咆哮,张无价双腿交错,一前一后,站成一个倒八字,上身微曲,稳住身形的同时,让高大身躯稍稍矮了一点。

“呼。”地一阵劲风,三头雪狼犹如一体,几乎同时扑了上来,身边的两个手下也被另外的雪狼缠住,张无价呼出一口白气,眼睛收缩,手上却没有动作。

他在等。

当偏左的那一头腾空而起的时候,一支羽箭几乎擦着他的耳边飞过,准确地钉入雪狼的眼中,狼身在空中扑腾了几下,哀嚎着翻倒在地上。

“好准头!”

张无价甚至还能冒出一句赞语,陌刀自下而上挥出,稳稳地劈中当中那条雪狼的下软鄂处,飞溅的鲜血还不曾落地,他的双手反向一拧,已经到了头顶的刀锋划出一道弧线,从正面劈开右边那头雪狼的嘴,看上去就像是那只狼自己扑向他的刀口,双股合力将整个狼头几乎劈成了两半。

“啪啪”,两个庞大的身躯哼都没哼地栽倒在他的脚下,鲜血溅满了他的全身,整个人如同在血水里泡过,煞是吓人!

“额!”

张无价一声暴喝,满是血渍的脸上一片狰狞,嘴角大张露出泛黄的牙齿,如同一只暴怒的猛兽,向群狼宣示它的威仪。

那种猛虎般的威势,竟然让狼群为之一滞。

“退!”

老吴和老石闻声后退,三人方向不变,挺着带血的陌刀,一点一点地向已方阵地移动,老吴所面对的那一只雪狼,被他一刀砍断了左前腿,那狼不得不用三条腿支撑着沉重的身体,发出悲切的哀鸣。

攻向老石的那一头也侧倒在冰面上,一个深深的切口在下鄂部,雪白的皮毛染成了红色,身体一耸一耸地,几具尸体挡住了后头狼群的去路,趁着这个空当,三人从雪撬挡出了通道,退入了阵中。

“陌刀手,守住通道,长枪从旁协助,打起精神,它们要上来了。”

张无价驻刀于地,大声吩咐下去,几个陌刀手立刻被分到各个通道上,同他一样,直面群狼的补击。

两世为人,刘稷从来没有觉得这么冷过,身上腿上全都失去知觉,脸上冻得连肌肉动作都作不出,似乎连血液都不再流动,这是很明显的失温坏死前兆,他一边努力呼吸,一边用颤抖的手,将皮袍子和皮帽子紧紧地裹住。

他现在最需要的,是一桶热水,如果没有,哪怕是一杯也好,让五脏六肺喘上一口气,血液重新流动起来。

可现在没有人能帮他,狼嚎声又一次响起,群狼沿着雪撬分隔开的通道,一头接一头地冲了过来。

“宰了这帮畜生,今晚打牙祭!”

“嗬!”

做为久经战阵的老兵,张无价非常懂得如何调节手下的心理,猛兽与人不一样,它们不会被恐惧打败,指望伤亡过大就会逃窜,根本不现实,随着他的大喝,首先响起的是连绵不绝的弓弩声,当第一头雪狼冲到他的面前时,身上已经插了不只一支箭。

受伤的雪狼张着血盘大口,两只前爪撑开,不闪不避地直直扑来,张无价只需要简单地一刀劈下就能让它死透,可他并没有这样做。

现在不是立威,而是持续不断的战斗,纵然能一刀劈开它那坚硬的头骨,所花费的气力也是惊人的,刚才的那一下,双臂如今还隐隐发麻,他一个侧身闪过狼头,挥刀横劈,砍在狼身上,将它从空中击落。

不待他吩咐,身后的手下已经手执长枪,将落地的雪狼狠狠捅穿,一阵哀嚎之后,这头两米多长的成年雪狼才渐渐挣扎,不甘心地闭上了眼睛。

而张无价,已经摆好了姿式,准备迎接下一只雪狼的袭击。

这就是唐军孜孜以求的阵型,训练的并不是面子上的好看,而是每个军士之间相互的配合、补位与合击,让所有人的体力消耗,都维持在一个平均的水平,最终形成持久而且有效的战斗力。

不大的阵地上,到处都响起了喊杀声,其中既有人的吼叫,也有狼的悲鸣,对于大自然生存权的争夺,并不比人类自身的残杀更来得温存,而不时响起的惨叫声,也喻示了这场战斗,还没有达到一边倒的地步。

要知道,他们所面对的是这一片冰川的拥有者,至少也在百头以上。

生死存亡的一刻,刘稷怎么可能坐视,事情本来就是他提出来的,只考虑到了地理环境和气候的恶劣,却把大自然这个因素给忘了,这个年代的猛兽,还远远没有到供人观赏的地步,它们是要吃人的。

“拖过来,把它拖过来。”

一个手执长枪的军士听到了他的喊声,不明所以地转过头,只见他们的戍主,红着眼睛,拼命用手指着地上。

那里是一头刚刚断气的雪狼!

“你二人将它拖到戍主那里,快。”

张无价隐隐猜到了他的用意,头也不回地大声吩咐,手上的陌刀丝毫未停地斩落,将一只近前的雪狼从肩部一直到胸腹划开,现出一道长长的血口子。

两个执枪军士立刻拖着狼尸,把它靠在刘稷的身边,怕它没死透,两人一人一枪捅在狼颈处,抽出枪头时,带出了两道激射的血泉。

就在这时,刘稷突然动了,他用力扑倒在狼尸身上,竟然张开口去接狼血!

刚刚倒毙的尸体还有温度,热血冲进他的嗓子里,腥膻味让人作呕,刘稷强压下心中的不适,大口大口地吞咽着狼血,慢慢地,身体感觉到了一点热量,麻木的下肢渐渐有了些感觉。

动物的血算什么,特种训练的时候,他连自己尿都喝过,人在生死存亡的关头,所爆发的潜力,是常人根本无法想像的。

现在的他,只有一个念头,尽快动弹起来,他的战友们在等着。

第五十七章 战狼(四)

“啊!”

一声惨叫传入张无价的耳中,他知道那是一个来自陇右的老卒,这一下只怕受创不轻。

这是第三还是第四个了?

群狼的攻击似乎无休无止,他的脚下,分别踩着两具雪狼的尸体,身前,被雪撬隔出来的通道,已经倒下了不下五、六头狼身,硬是将通道给铺成了平路,身后同样倒卧着三、四只,身上被长枪戳得尽是洞眼。

八个方向,八条通道,以这样的攻击频率来算,狼群已经减员近百只了,可后头的身影,依然连绵不绝。

张无价粗粗估算了一下,他们碰上了近两百只雪狼的大狼群,这么大数量的狼群,很可能是这片冰川左近唯一的存在,或许还不只,因为只有足够大的领地,才能养活这么多肉食动物。

哪也就意味着,只要拼过这群狼,前面就不会再有大的猛兽威胁了。

他双手柱着陌刀,一口粗气呼出来时,已经变成了白雾,趁着这个难得的空子,将气息平息了一下,至于肩膀上那道抓痕,就连看上一眼的功夫都没有,雪狼的身影便再一次出现在视线中。

“簌簌”的箭矢破空之声从耳边划过,比起战斗之初,无论是频率还是准头都差了许多,任是百战老卒,这么一刻不停地拉弓放箭,也难保证始终如一,他哪有心情去苛责。

“唔~”

一只雪狼被箭矢射中,没有伤到要害,哀叫着踏着那些同伴的尸体,动作迅捷地踩上了雪撬,以一条近乎之字形的路线,闪过了大部分箭矢,出奇不意地扑向张无价。

战争,总会使人进步,无论是人还是动物。

“来吧,畜生。”

张无价盯着它的眼睛,缓缓举起了陌刀,沉重的刀身让他的身形一滞,持久的战斗已经消耗了他大部分的体力,再也不复之前的举重若轻。

“嗷!”

雪狼闪电般地疾扑而至,硕大的前爪竟然在刻不容发之际,钳住了他的刀身,感觉挥动不便的张无价立刻撤手后退,没等陌刀落地,“唰”得一声抽出了腰间的横刀。

右前爪被刀锋劈开,雪狼显得有些站立不稳,它踩着陌刀,强健有力的后腿猛力一蹬,长长的大嘴张开,钢齿般的獠牙带着一股强烈的腥臭,瞬间就到了眼前。

“锵”

张无价闪身避开它的噬咬,用空手抓住它的另一只前爪,那股巨力险些使他跌倒,不得不下意识地用横刀撑了一下,就在这时,雪狼猛地一个转身,一条长尾如同钢鞭一般,带着呼呼的风声,打在他的背上。

“嗯!”

他闷哼一声,身形如断了线的风筝一样跌出,横刀脱手飞起,口中喷出一股鲜血。

一击得手,雪狼迅速扑了上去,张嘴咬向他的头部,张无价闭上眼睛,等待着最后时刻的降临。

“啊!”

只听得一声大叫,张无价诧异地睁开眼,一柄长枪从狼嘴里插了进去,将整个狼头高高挑起,隔着这么远,他都能感受到雪狼的痉挛,可见这一枪的力道之大。

“啊”刘稷再度发出大喊,手臂上一拧,全身用力前冲,双目圆睁,满嘴都是血渍,脸上狰狞一片。

此刻的他,似乎比雪狼更像野兽。

身长两米,重三百多斤的巨大身躯,竟然被他生生挑起,硬木制成的枪杆渐渐弯成了弓形,直到吃力不住,“啪”得一下折断。

“还站得起来吗,老家伙。”

刘稷朝他递出半截枪杆,张无价咧嘴一笑,拉着枪杆站起来,扭头走进阵内,就在被拖到阵后的那头雪狼尸体上,一屁股坐下来。

“一人一次,我们扯平了。”

刘稷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上前将那把陌刀捡了起来,沉重的刀体让他轻轻呼了一口气,狼血加上运动,回复了不少的体力,他感觉到血液慢慢地在沸腾,一股战斗的气息流转全身,

“乾坑戍,战锋之选,健儿们,这是上天送来的美味珍馐,唯勇士方能食之,吾等岂可错失!”

他一只手举起重达三十余斤的陌刀,振臂大呼:“宰了这帮畜牲!”

“宰了它们!”

“宰了它们!”

......

因为长时间持久作战产生的疲劳和士气低落,被他在一瞬间鼓了起来,就连张无价都仰天大叫,一时间气势如潮,盖过了风雪,也盖过了雪狼的嘶吼。

将为军之胆!

他重拾活力,整个队伍一下子沸腾起来,犹如重新被注入了战意。

“嗷......唔!”

雪狼们的身后,同样响起了一声长长的嘶鸣,它们将人类的行为看做了挑衅,毫不示弱地加以回应,随着头狼的叫声,剩下的雪狼们纷纷响应,吼声一下下地响起,久久不停。

更为惨烈的撕杀,就要开始了。

孽多城下,一队队唐军士卒正沿着河岸开拔,每个人不光骑着马,后头还拴着一头驮马或是长耳朵驴,驮着那些离不了,又上不了阵战的事物。

被服、草料、干粮、甚至还有柴火和锅灶。

“老封......中丞。”

李嗣业高琚马上,胯下的突厥俊马,被他骑着,和一头大狗差不多,足足高出一旁的封常清半个身子。

一句老称呼刚刚出口,他就意识到了不妥,赶紧改了过来,这一改,原本没什么反应的封常清转过头,看了他一眼。

“怎么?还没想明白。”

“是不是上回那事?”李嗣业低下头,放低声音。

“上回?”封常清一时没想起来,沉吟了片刻。

李嗣业以为自己猜中了,赶紧解释:“都是那个胡儿不晓事,某已经罚过他了,你要不解气,某再去给他几棍子,亲手抽。”

听到原来是这么个事,封常清哑然失笑,忍不住拿着马鞭子,当头就是一下。

“说你蠢吧,你还挺机灵,学谁不好要学段老四,这种事情,他一想就明白了,就你,还能越想越歪,都快没边了。”

当然,这不是封常清的原话,没这么糙,也没这么溜,但大至意思差不多。

“某不信,若非如此,这前路,怎么轮得到田麻子?”

“你这老小子,不跟你说明白,你怕是,怎么也不肯走了。”封常清无奈地摇摇头,在他偏过来的脑袋边上,轻声说道:“五郎临走时,说过,从这里到贺菩劳城,不只一条道,他自己选了最凶险的那一路,而你,将会走最远的一条,这条路,只有你牯蛮子能行,如果你做不到,本官让梁宰去,你来做中军,策应田军使,如何?”

李嗣业一听就跳了,差点撞到封常清的头。

“让某与田麻子做策应,做梦吧他,远有什么可怕的,你说吧,该怎么走。”

怎么走?封常清转过头,那是印度河的方向,顺着河谷一直走,就是当年玄奘法师西行的路线。

天竺!

第五十八章 战狼(五)

真他娘的重啊,在一旁看着不觉得,等自己上了手,刘稷才明白,张无价的真正实力。

两米长,几乎全由精铁打造成的陌刀,握在手中,就像挥舞一条长长的铁轨,也只有这样的重器,才能对三百多斤重的雪狼,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后世,刘稷接受过的格斗训练,很少会有这么重的刀具,最多也就是倭刀那种,传说是由他腰间的横刀发展而来的,而横刀,除非刺中要害,否则只激起雪狼的凶性。

“唔。”

一只成年公狼像之前的那只一样,动作迅捷,身形灵活,不住地左右变线,以躲避射来的箭矢,很快就到了他的身前。

他双手持刀,侧身对敌,刀尖点着冰面,一方面是为了蓄势,另一方面则是节省力气。

因为弓箭的威胁,雪狼没有停留,也没有凌空扑起,反而塌身下伏,四肢趴地,就像一只螃蟹爬行在地上,速度却一点都不慢。

刘稷动了,速度比雪狼还要快,双脚一错,身体就像前进了一大步,然后以左脚为支撑,整个人原地一个侧旋,刀随人动,自下而上反撩,斜斜地劈向狼头。

那狼反应很快,身体在冰面上一滚,躲过了他这一撩,身后观战的张无价一看就知道,畜牲中计了。

果然,刘稷的陌刀虽然落了空,却已经被他举过了头顶,刀势将尽未尽之时,双脚大步前跨,口中呼喝一声,刀锋带着骇人的气势疾劈而下,正砍在翻滚过来的雪狼腹部。

狼是“铜头铁骨豆腐腰,扫帚尾”,只有下腹部是软塌塌的,此时被他的全力一斩,破开了一个大口子,又被雪狼自己的一滚,口子拉开,等它四肢站直,血淋淋的脏器全都落了下来,表面看着完好的雪狼不甘心地发出一声哀鸣,倒在了冰面上。

整个过程,让张无价想起了那次比斗,从刘稷的起手势,以及运刀方法来说,与他平时所习的陌刀刀法大相径庭,不仅没有一丝大开大阖、一往无前的气势,反而显得十分猥琐,可他也不得不承认,这一次斩杀,十分完美,自身没有受一点伤,所费的气力更是非常之小。

孰不知,刘稷根本不像他看到的这么轻松,相当于举着一个三十多斤的大锤子抡了一圈,还没有回过气,另一只雪狼已经扑了过来,锋利的前爪扇出一道冷风,刮得他的面颊生疼。

刘稷不及后退,矮身躲过另一只狼爪的扑抓,陌刀已经被他压在了身下,失去了施展的空间,这只狼扑得太近了,根本不容许他挥刀,正当他打算弃刀后翻时,一声断喝在身后响起。

“顶!”

刘稷的脑海中如醍醐灌顶,双手倒提着刀柄,奋力上顶,同样是精铁锻成的刀锷打在雪狼的嘴上,疼得那畜牲退了几步。

“翻!”

刘稷双脚踏地,长身而起,陌刀在手中弹起,划出一道美妙的弧线,自后而前,朝着狼身疾劈而去。

“断!“

“拍!”

没等身后的声音传来,他就自然而然地使出了下一招,躲开那一劈的雪狼刚要有所动作,陌刀一个下斩,逼得它一低头,紧接着,刀势一沉,不及变势的刀身就像一根棍子一样扫出,狠狠地砸在雪狼头部。

原来自己真的学过这种杀器,张无价的提醒,让刘稷的记忆渐渐复苏,手上的陌刀不再沉重,反而随着他的刀势越来越合乎节奏,呼吸、身法、脚步全都跟了上来,心中涌起一种奇特的感觉。

太痛快了。

重击之后,还处于懵逼当中的雪狼,被他一个欺身近前,雪亮的刀锋直直而下,破开背部坚实的肌肉,然后猛得后拉,巨痛中的狼头不由自主地昂起,发出尖利得嚎叫。

刀锋离身之后,刘稷没有丝毫停留,更没有时间庆祝,下一头雪狼已经冲进了阵中。

这一次,他不再躲闪,驻刀于地,冷峻的眼神直直地盯着对方,等待着对方扑上来的那一刻。

果然是田使君的亲传弟子,张无价虽然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之前他有一些不对劲,不过后来发生的一切,打消了他所有的怀疑,技艺是作不得假的,这几招一气呵成,无论是用力还是时机都把握得十分完美,自己在这个年纪,可做不到如此谙熟。

随着唐军士气的大振,雪狼的数量在迅速地减少,刘稷这一条通道的压力更是大减,原本配属给他的长枪和弓弩手,全都失去了作用,正好可以支援那些吃紧的方向,就连张无价自己,也在休息了一刻钟之后,接手了另一个方向上的陌刀手,让他能稍稍回复一下体力。

整个五十人的队伍,陌刀手一共不过十人,要守住八条通道,就意味着总有两个方向上无人可换,陌刀虽利,却是非常费劲的,要不是之前突击训练了十多天的体能,他们一早可能就支持不住了。

饶是如此,几位陌刀手的力气都达到了极限,伤亡更是难以避免,在无数狼嚎当中,他能清晰地听到一些人声,手下的伤亡无法统计,现在已经到了最危险的关头,就看哪一方撑得下去了。

好在还有长枪弓弩,刘稷一边对敌,一边用吼叫鼓舞士气,此时他的身前身后全是雪狼的尸体,几乎堆出了一座小山,而站在山顶的那个人就是他。

站得高看得远,原本密密麻麻地身影,已经变得稀稀疏疏,终于,当他又一次将一头雪狼砍翻,嚎叫着滚下去后,前方的通道一片寂静,过了良久,都没有雪狼再冲上来。

阵地,出现了片刻的宁静,连续出刀,几乎没有停过的刘稷,累得气喘不止,却奋力举起陌刀,一声大喝冲天而出。

“啊!”

这既是示威,也是挑战。

远处那头特别高大的雪狼,不甘示弱地发出回应,可这一次,周围的雪狼没有再随之上前,反而有些不安地窜来窜去。

它们怕了,已经减员大半的狼群,在如此惨重的伤亡面前,害怕了。

“嗬!”

他的手下忘情高呼,声震冰原。

第五十九章 战狼(完)

呼声慢慢停下来,那些雪狼既没有退却,也没有冲上来的意思,只有头狼,在不住地低吼、咆哮,似乎还想振奋起士气。

站在尸山上的刘稷粗粗估算了一下,剩下的雪狼大概还有二、三十头,对于一个两百只左右的种群来说,已经与灭亡相去不远了,就算他们能侥幸躲过人类,也躲不过觊觎这片领地的同类。

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就是这么残酷。

可眼下,这么对峙,对于人数并不战优的唐军来说,依然是个巨大的威胁,也许到了晚上,这些原本就擅长夜间出没的野兽,会发动致命的攻击。

刘稷,没打算把结果留到夜晚。

他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步一步地从尸山上走下来,沉重的陌刀被他扛在肩上,踏着那些已经被冻得硬梆梆的狼尸,以一种不紧不慢的步子,向着阵外走过去。

“戍主这是做什么?”

“疯了么。”

对于手下的议论,张无价并未在意,他相信刘稷绝不会做出无谓的牺牲,也不会去做没有意义的事,这么一想,就大致上猜到了他的打算。

“赶紧救助伤者,还能走得动的,随某来。”

他提着一把陌刀,带着几名长枪、弓弩手,跟在了刘稷的后头。

从唐军阵中走出来的几个人,让余下的雪狼发出了轻微的骚动,头狼眼神警惕地看着他们越来越近,为首的那一个,就是射中自己的人类时,顿时感到了某种威胁,双爪不停地在雪地上刨着,带起一蓬蓬的冰屑。

离着大概几十步远,刘稷停下脚步,用手势制止了身后的同伴,张无价和他带来的人,一字排开,站成一个散散的单列,人数比群狼要少得多,可气势却丝毫不弱。

“啊!”

刘稷张开嘴,发出一声狮虎般的吼叫,群狼被他的威势所摄,竟然不敢上前,也不敢后退,那只头狼瞪着一双灰绿色的眼睛,注视良久,才慢慢走出来。

它明白了刘稷的意思,一个后来者对于原有主人的挑战,就像它曾经对前任所做过的那样,这种挑战是不能拒绝的,特别是在这种情况下。

刘稷之前的那一箭,射在它的腹部,此时只留下了一个不大的黑痕,如果不是那一身雪白的皮毛,就连这个痕迹都无法看得清。

这是一头比普通雪狼要大得多的身体,在它面前,刘稷显得那么弱小,就连他肩头上的那把刀,都比他来得雄壮。

可是那头巨狼,却显得异常谨慎,钢牙般的利爪,每走上一步,都会在冰面上发出“嘎嘎”的裂声。

它在一点点地聚集气势,刘稷突然间展颜一笑,笑容甚至让对手的动作一滞,似乎那比狂怒还要令人可怕。

“来吧,畜牲。”

他举起陌刀,双手握持,气随心动,心随意起,手腕灵活地一翻,挽出一个漂亮的刀花,渊停岳峙般地直面这只凶猛的野兽。

“嗷!”

巨狼感觉无法与之相持,低吼一声,庞大的身形产生了与之不相适应的速度,快如闪电,他只来得及横刀去挡。

“啪”得一声脆响,刘稷感到手上如遭电击,一股大力震得双臂把持不住,陌刀脱手而出,飞了好一会儿才掉下来。

他的心里更是大骇,好一头狡猾的畜牲,竟然用上了示敌以弱的欺骗之术,这个念头一闪即势,他的身形下挫,原地一个侧翻,避过了狼爪的横扫,同时“唰”得将腰间的横刀拔了出来。

“小心!”

张无价暗叫不好,这么远的距离,却是怎么也来不及了。

刘稷方才蹲身站定,一条白影带着呼呼的风声迎面而至,他在刻不容缓之际,双手力拍冰面,借助这股力量,双脚再一蹬,身体腾空而起,堪堪躲过了狼尾的袭击。

好一个畜牲,形势逆转之下,他的斗志反而更加旺盛,这个时空果然有意思,就连一只野兽都如此聪明。

那就来吧。

没有了沉重的陌刀,刘稷只觉得浑身都松了,穿着皮袍的身形越来越灵活起来,不等巨狼回头,他猛地扑了上去,一刀砍在它的后腿上,厚厚的皮毛下,是硬如石头般的肌肉,这一刀,连轻创都算不上。

一不做二不休,刘稷紧紧追着它,飞身扑了过去,横刀被他双手执持,就像一把匕首般地插下去,正中巨狼的背部,人也顺势趴了上去。

吃痛之下,巨狼想要回头去咬,用前爪反身去抓,无奈怎么也够不着,它不得不原地一个打滚,试图将背上的人甩下来,或是直接压死。

刘稷等的就是它这个动作,在狼身侧翻的一刻,弃刀往外一跳,同那狼一样,一个侧滚翻,蹲在了冰面上,同时朝着张无价他们做出了一个不必上前解救的动作。

因为他在跳下来之前,就已经看准了方向,落地时,那把掉落的陌刀,正静静地躺在他的身边,等候着主人的召唤。

“唔唔。”

巨狼就没有这么好运气了,它的翻身一滚,虽然将人甩了下来,却把那把横刀,深深地插了进去,这一下痛入心痱,忍不住连连叫唤。

这样居然都还没死?

不光是刘稷,就连张无价等人都震惊了,三尺长的刀锋,几乎贯穿了巨狼的整个躯体,它在嗷叫了数声之后,便转过头来,铜铃般的眼睛深深鼓起,凶焰如烈火般地喷出。

垂死的猛兽最危险!

刘稷不敢再有丝毫大意,捡起陌刀,大步上前,双脚稳稳地站成一个弓形,腰腹间力量勃发,双臂曲张,青筋暴起,刀锋以一个15度的倾角,带起一股呜咽之声,劈向巨狼庞大的身体。

斩马!

张无价暗暗称许,这一刀,堪称陌刀的完美表现,看似平平无奇,却有一往无前,开山裂石之势。

巨狼显然看懂了这一刀势的厉害,四肢全力后退,由于受伤退势稍稍一滞,凌厉的刀锋从眼颊间划下,破开眉骨,一直拉到了嘴唇,看着血肉翻起,恐怖无比。

实际上,这依然只是轻创而已,未等刘稷的刀势用老,巨狼的反击就到来了,比普通人腰身还要粗上许多的后肢猛地蹬地,前爪伸出,想要如之前一样,拍掉他的陌刀。

刘稷夷然不惧,大喝一声,刀势到尽头猛地挑起,旋风般地舞出,迎向那只钢铁似的重锤。

“砰!”

两者相交,发出了金石之声,刘稷感到虎口一阵巨震,差点就握不住刀柄,腰腹间猛然发力,双腿如铁柱一般绷直,硬木底子制成的鞋根挤压在冰面上,发出涩人的“吱吱”声。

好一只畜牲,在它面前,什么达囊乞、张无价,都只能算是无力者。

遇强越强,刘稷热血上涌,全力一绞,包钢刀锋与厚重的狼爪相错,竟然火光四射。

吃痛之下,巨狼不得不松开爪子,四肢伏地,瞪着双眼,嘴里发出“唔唔”地低吼,再也不复之前的凶狠气焰。

第六十章 救治

狼群的威胁虽然没了,他们的麻烦才刚刚开始,回到阵中的刘稷等人,首先要面对的,是无处不在的伤病以及......死亡。

“戍主,戍副,老吴他,不行了。”

刚刚走进阵中,被称为康老四,大名康怀顺的粟特男子,向他们报告了一个不好的消息。

张无价一听之下,也顾不得说话,赶紧随他走过去,慢了一步的刘稷跟在后头,将陌刀随手交与一名军士,很快来到了一个雪撬旁。

老吴是个敦实的河西汉子,身高与张无价差不多,刚才的战斗中,独守一条通道,斩杀雪狼十余条,不幸被咬中多处,其中最为致命的一处在胸前,那不是牙齿印,而是五道锋利的爪印!

刘稷只看了一眼,就明白,哪怕是有直升机能往后方医院送,老吴也抢救不回来了,他的整个胸膛几乎被抓烂,鲜血流得堵都堵不住。

“老张......我,我那......小子。”

许是憋着最后一口气,在看到张无价之后,他断断续续的说了一句,便拉着后者的手,鼓着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他。

“都在张某的身上!”

张无价怕他听不清,大吼了一句,那双眼睛一动不动,只是里面的光芒渐渐掩去,人已经去了。

张无价怔怔地看了一会儿,将对方的眼皮抹上,面无表情地站了起来。

“伤亡如何?”

康老四摇摇头:“陌刀手没了四个,长枪死了五个,还有个倒霉的弓箭手,被狼咬断了脖子。”

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运气好没挂彩的只有十一人,伤势轻点无碍行动的十四人,需要包扎的十五人,这里头,有两个断了手,一个断了腿。”

也就是说,伤亡接近五分之四,阵亡了五分之一,还有四分之一的伤势不明。

刘稷的心情一下子跌入了谷底,再也不复之前的胜利喜悦,看着眼前的惨状,听着不时传来的叫声,他的面上充满了黯然。

当发现张无价、康老四等人都在看着他,刘稷定定神,语气中有些不确定。

“咱们只赶了一天的路,此时返回应当......”

话还没说完,就被张无价给打断了:“康老四,带人去帮忙。”

将其他的人赶开,他放低了声音:“跟着你走上这条路,就没想过安稳,被狼咬死,冻死、饿死和战死有什么两样?此时回去,他们岂不是白死了?”

“可那些伤者?”刘稷不是不明白,只是一时下不了狠心,后世,他所接受的军营文化,是不抛弃不放弃,这些伤者,很多人可能还有救。

“听天由命罢,该死的,送回去也是个死,不该死的,自己就能活下来,你知道老吴为何闭不上眼么,他需要这份军功,需要赏赐,才能养活家中的妻小。带着咱们,立下头功,才是你应该考虑的。”

刘稷不再多说,也不想再他争辩,对方有一点没说错,胜利完成任务,才是他最该考虑的。

“把走不了的都抬上雪撬,若是某所料不错,前方有一处洞穴,可以让咱们歇上一晚。”

“余下能动弹的,都去剥皮,能装多少装多少,夜里,就指着这些皮子取暖了,尽量割些完整的,肉也要砍一些,多弄些腿肉。”

这个判断,他是基于相对位置,在后世,虽然有着先进的定位和导航方向,可是在气候恶劣的地方,仪器很容易失灵,因此,一些看似过时的经验,往往会起到关键的作用,此时,他用来定位的,就是远处的几座高峰,通过计算偏斜角,能得出一个大概的方向和位置,虽然误差肯定小不了,但这个时代,能够精确到半天,已经算高精度了。

在他的指挥下,一些不重要的辎重被卸下,将行动不便的十来个军士放了上去,每一辆雪撬都由一个没有挂彩的人拖着,刘稷自然也不会例外。

走了大概大半个时辰之后,他们接近了一处高山,刘稷放下雪撬,亲自前去打探了一番,确认就是他要寻找的那处山岭,果不其然,山脚有一处天然洞穴,和后世相差无几。

“快,拖进来。”

他赶紧跑回去,带着余下的雪撬来到洞口,确定里面没有危险之后,将伤者一个个抬了进去。

“康老四,你带个人守住洞口,若是有野兽来袭,放响箭。”将人安顿好,他背上空的雪撬,又准备往回走,康老四慌乱拉住。

“戍主,你去哪?”

“接人,还要将老吴他们拉过来,寻个地方埋了,放在野处,会被雪狼吃掉的。”

康老四放开手,目送他们的身影远去,一把解下背上的陌刀,如同一尊门神一样,挺立在洞口。

哪怕死在异乡,也没有人不希望,能入土为安。

这一等,就等到了天黑,当他焦急不已,连连发出几声响箭后,终于看到远处出现了一片黑影。

“谁?”尽管知道野兽不会回答他,康老四依然大喝一声。

“咱们回了。”

张无价的声音,让这个六尺高的汉子,差点掉下泪来。

二十五部雪撬,每一部都被压得几乎变了形,上面是大块大块的狼皮、以及狼肉,就连铁釜中,都盛满了狼血,当然还有阵亡的那十个弟兄。

张无价带着人去刨坑,余下的人,上山去砍柴火,山洞很大,一下子塞进去几十个人和一堆雪撬,都不觉得有多挤。

事情交给手下,刘稷一个一个地检查伤重无法动弹的弟兄,结果让他的心里一沉,虽然不是学医的,可是战场上哪个不懂点创伤医理,这十多人,严重地已经出现了感染,没有抗菌类药物,能不能抗过去,只能靠天意,他们带的金创药,在刘稷看来,只有简单的止血效果。

“莫动,会很痛,忍一忍,或许能保得一命。”刘稷将一团麻布塞在伤者的嘴里,准备自己动手。

没办法,他总不能见死不救,拿出那把短刀,就像那天在石家客栈一样,刘稷打算用高温杀菌的方法,看看能不能救下一些。

在出发之前,他就准备好了会有这么一天,因此,针线都带上了不少,将针钱扔进烧开的热水中,将刀子在火堆上滚过,刘稷首先找到一个伤势较重的陌刀手,他的伤在背部和腿上,几道血淋的大口子,深可见骨。

“啊!”

本来已经忍住的伤口,被灼热的刀子挑开,伤者立刻发出了杀猪般地惨嚎,站在一旁按住他手脚的张无价眉头一皱。

“陈金,你这杀才,杀狼不见你叫唤,受伤不见你叫唤,刀子烫一烫,叫得跟死了娘似的,给谁听哪?”

“我娘本就死了。”名叫陈金的汉子咬着麻布嘀咕了一句,不过再也没有叫出声来。

对于他们的打岔,刘稷视而不见,他的额头上冒着细汗,好像这些刀子,针线都刺在自己的身上,好不容易处理完一个,陈金已经倒在临时铺就的席地上,只余了哼哼地劲儿。

“先不要睡,把煮好的肉汤倒一碗与他,血块也吃上一些,出身汗明日若是没有发烧,就算保住命了。”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走向下一个,等到将十来个重伤员处理完,夜已经深了,可他不仅不能休息,还得把那些轻伤的叫起来。

“狼齿有毒,也许会致命,都忍一忍,就像方才某所做的那样子,一对一,互相缝补,刀子一定要拿火烧热,不要怕痛,弄一弄,哪怕没中毒,伤口也会好得快些。”

他的话就是军令,又是为了自己好,被叫醒来的轻伤员毫无怨言,在他的指导下,一个对一个,互相为对方治伤,本来也不难懂,没过多久,余下的十多个轻伤者,也都缝合好,他已经累得眼皮都抬不起来了。

“去歇着吧,某方才睡了一会儿,值夜的事,让某来。”

听到张无价的声音,刘稷心安理得地哼了一声,便摇摇晃晃地钻进一个角落,把自己裹进一堆狼皮里。

第六十一章 反应

没有鸡叫,没有号角声,当刘稷醒来时,洞口已经天光了。

风雪停了?

他从毛绒绒的狼皮里爬起来,一股刺鼻的腥气,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太难闻了,如果昨天不是累得不行,死也不会钻这里头去。

山洞里躺着十来个人,就是昨天他亲手处理的那些重伤员,刘稷翻身坐起来,一个一个地揭开毛子,去摸他们的额头,摸到第三个就发现了一个烫得利害,再一检查伤口,已经溃烂了。

“老石,老石,醒醒!”他还记得这个陌刀手。

一时没有醒,刘稷只能握着他的手,那双挥动陌刀如无物的大手,此刻软软地一点力气都没有,或许是听到他的声音,老石睁开眼,咧嘴一笑。

“老子......方才做了个梦,在长安城最大的馆子里,抱着最美的红倌人,好不......风流......快活!”

“那有何难,等这一战打完了,咱们上京城献俘去。”

“等......不到......那一天了。”老石费力地摇摇头:“方才已经操过了,值。”

刘稷的心里很难过,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有什么要交托的,说与我听。”

“老石......孤魂野鬼一个,没.......什么可交待的,老张,是个......良善人,给他女郞......一条活路。”

“你放心。”

只来得及说这么一句,老石就在他的眼前阖上了眼,看着竟然真的没什么遗憾。

刘稷的心里,犹如一千头神兽跑过,郁闷地直想要骂人,老天是在耍人玩么?让老子附在这么个杀千刀的纨绔身上。

一番检查下来,十五个伤势较重的军士,当场就死了六个,还有两个一直高烧不退,眼看着也没了活路,相对于他的难受,张无价却想得很开。

“活下来七个,也是你的功德,这等情况下,已经是侥幸了,那样的伤势,就算真回了大营,也未必活得下来,你不必自责。”

挣扎了半天,那两人最终没有出现奇迹,死去的十八人被埋在了山洞附近,每一个人的坟墓上面都长着一棵树,他们的名字就刻在树身上,以便将来有机会,能移走或是拜祭。

再如何伤感,该做的事情还得要做,余下的人,在拜别同伴之后,重新打包行李,拉着雪撬,和暂时还不能走动的伤者,再一次踏上了茫茫冰川。

希斯帕冰川与比亚福冰川相连,全长一共两百多里,是全球除了南北极以外,最长的陆地冰川带,眼下,刘稷就带着他的残军,走在这上面。

两天以后,他们来到了一座覆盖着冰层的高岭前,刘稷轻轻舒了一口气,方向没有错,判断也没有错,这里就是希斯帕山口,翻过去,就是比亚福冰川,大勃律地区的边缘。

在这些天里,他们吃光了大部分贮存的狼肉,以及出发前所携带的粮草,抢救过来的重伤员伤势已经见好,只有为数不多的还需要雪撬拉着,轻伤的更是大部都已经痊愈,此刻正是翻越山口的最佳时机。

“好生歇上一天,明日咱们过山。”

尽管如此,刘稷还是决定再多保存些体力,把意外降到最低,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天气有些阴,他怕会起大风雪。

乾坑戍的一百军士当中,被戍主刘稷选中的只占一半,另外一半,则在戍副许光景的带领下,依然担任前部的战锋队,用了大约三天的时候,来到了战前所预计的地点。

离着婆夷川大约几里外的一处河谷。

五十多人的队伍,足有一百二十多匹乘马,五十多头驮马、三十余头驴子,还有三十多个傔人,看着,气势一点都不弱。

“就是这儿了,把那些事物都卸下来,选个高处扎营,没有命令,谁也不许朝前头跑,惊动了吐蕃人,休要怪老子事先没提醒。”

许光景的脸色很差,心情更差,刘稷选人的标准是最强的五十人,可他身为戍副之一,与张无价注定有一人得留下来,结果还没等想好怎么选,后者就径直接下了差使,把他给撂在了这儿。

老子居然不是五十强?

虽然手下无人敢说嘴,可他看那些眼光,怎么看怎么不舒服,又无处说去,这股子郁闷,变成了一出气,见谁都不顺眼,队头不顺,手下哪个还敢去招惹他。

“许大马棒。”

听到有人居然敢叫自己的诨号,许光景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头还没回,骂声已经先出了口。

“哪个不开眼的,敢叫你......”

还好脏字没出得来,他已经看到,自家使君那张越来越黑的脸。

“乾坑戍,是不是要飞天?连老子都管不了了,别忘了,你家戍主,是老子的徒儿,老子打徒儿的手下,天经地义吧,要不要也跟那胡儿似的,顶上一架?”

田珍骑着一匹白色骏马,偏生他生得跟个黑炭似的,犹如后世经典的黑白配,再配合他那方方的脑壳,有种别样的喜感。

许光景一点都觉不出喜,他忙不迭地跑过去,殷勤地帮田珍扯住笼头,嘴里不住地告罪。

“小的哪知道是你来了,都是给那帮杂碎给气的,使君你大人大量,哪能跟小的们一般见识呢,不看咱们,戍主可还在山里头呢。”

听他说到刘稷,田珍的那点儿火气顿时没了。

就着他的手,田珍跳下坐骑,他只带了一队亲兵,大队人马还在后头,在许光景的带领下,顺着山谷四下里看了看,虽然这队人气性大,有些不太驯服,可做起事来没得说。

短短的半天时间,一个初具规模的防御和警戒体系已经形成,为了防止骑兵的冲击,就连拒马都摆出了几列,一派如临大敌的模样。

这份谨慎,更是让田珍暗自称许,嘴上却是不显:“前头派了人去么?”

“嗯,最多半个时辰就会返来。”

许光景点点头,仿佛为了印证他的话,不过一刻钟,两匹奔马就顺着河谷飞驰而来。

“吐蕃人没有动作,只是......”

田珍不等许光景开口,急急地问道:“只是什么?”

“他们抽掉了藤桥上的踏板。”

田珍闻言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吐蕃人,这是不甘心哪。

第六十二章 遇险

第二日,天气果然放晴了,从东方升起的太阳,越过喀喇昆仑山脉的层层雪峰,照射在山口下的大片冰川上,反射出阵阵金光。

“都把眼睛闭起来,一个跟着一个,不要去看冰面,更不要盯着不放。”

长长的雪撬队已经准备妥当,刘稷站在队伍前,一个个地检查他们的行装,看到某个睁大眼睛的好奇者,亲手将一块麻布将他的头脸包上。

雪地行军,除了寒冷,雪盲也是会致命的因素,没有墨镜可用,他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用那种粗麻布,做为遮眼布,从一格格的空隙,能大概看清方向。

希斯帕山口,是一座由冰层覆盖的山岭,海拔从两千米左右,逐渐上升到四千米以上,坡度并不算上很陡,只是冰雪路滑,又拉着雪撬,一不小心就会滑下去,下场并不会比雪狼好上太多。

与刚出发时一样,刘稷拄着一杆长枪,用做支撑,另一只手上,拿着那把冰镐,走在了队伍的最前面,肩上的套绳拉着一架雪撬,上面堆着一堆毛皮,毛皮里还躺着一个无法行走的伤员。

他们这一队人,从出发时的五十个人,已经减员到了三十二,雪撬也随之减少到了十六架,依然是两个人拖着一架,为了减少重量,除了必要的东西,他们丢弃了多余的事物,比如烧火做饭用的铁釜等等。

“锵!”

刘稷一镐子敲在冰面上,锐利的尖端深深嵌了进去,后头的钢齿将咬合力放大,籍着这股力量,他奋力前行,带着刻纹的木底靴子踩出一个浅浅的雪坑,雪撬在冰面上划出两道痕迹,被他一点点地拖了上去。

跟在后头的执旗,此刻没有举旗,两手堆着雪撬的后部,帮着他多少能省些力气,两人由绳索相连,然后再连到后面的军士身上。

“后头的看清了,莫要踩偏,一个一个慢慢来,倘有借不上力者,不要勉强,发一声喊。”

这些话被人一个个往后传,当传到张无价的耳中时,他下意识地一回头,已经没有人了。

这一回,他没有逞强,做为压阵之人,走在最后头,前面的军士拉着雪撬,而他在后头推,脚底下的冰窝子,已经被前面的三十多人踩平,他必须要稍稍用些脚力,才能踩实不至于滑下去。

爬得越高,可借力之处就越少,这个时候,手上的精钢冰镐便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按照刘稷的要求,必须要悬挂一人而不坠,对于材料而言,已经是这个时代最高了,在经过验证之后,勉强能达到标准,可是能用上多久,只有天知道。

钢铁也是有疲劳度的。

千米以上的落差,又是从低海拔到高海拔,不适应的人,很容易导致心闷、呼吸不畅等症状,刘稷带着他们,在高山密林训练,除了体能,高原反应也是其中之一。

“呀呀!”

空中传来一种奇特的叫声,不必抬头,刘稷也能听出那是一种高山秃鹫在盘旋,学名为“印度鹫”,专食中小型动物,还有腐肉,一定是那些野狼的尸体引起了它们的注意,此时他还顾不上去分析这些高空猎手对于这只小队的威胁,身上的绳索突然间一紧。

“啪”得一声轻响,位于小队中间位置的一根绳索不知道怎么断了,正在后面推着一辆雪撬的军士猝不及防,一下子跌落下来,手上的冰镐没有拿住,飞了出去。在他身后的同伴正奋力拉着雪撬,被他的身体这么一撞,顿时就站不住了,这么一来,他身后的雪撬一下子压在了后面的伙伴肩上,眼看就要变成连锁反应。

“弃车,弃了那车!”

张无价的声音和刘稷的同时响起来,眼下最为失控的就是两部雪撬,只要摆脱了,人总能拉上一把。

断绳的那个军士首先反应过来,一把解开肩膀上的绳套,想要单手将雪撬荡开一个角度,以避开下面的同伴,没想到角度太小,雪撬下落的时候,还是砸到了首先失足的军士,这一下,整个队伍的下半部分就乱了。

一架满载的雪撬连同一个人的身体,在带着坡度的冰面上滑落,与一块巨石也没什么分别,眼见不好,失足的军士奋力朝边上一扑,将雪撬扑开的同时,自己也离开了队伍,带着半截断绳滚落。

危险并没有解除,他的滑落,使得身后的同伴被大力拽了一下,眼看整队就要被带着滚下高坡。

危急关头,他再次表现出了一个百战老兵的战场反应,反手拔出横刀,毫不犹豫地砍断了绳索,失去钳制的身体顿时如自由落体般地掉了下来。

“接住他!”

队伍最后头的张无价放声疾呼,无奈队里的人本就负担较重,要是贸然伸手去拉,很可能变成之前那个样子,他一见不好,当机立断,解开了腰间的绳索。

“拉着车子,拉不住就放手。”

说罢,放开雪撬,伸手将插在腰间的两只冰镐拿到了手上,除了自己的那一只,还有一只是老吴的。

看准那个掉落的身形,张无价深吸一口气,双脚下沉,高筒皮靴的木底子骤然压紧冰面,将原本浅浅的冰窝子一下子踩出一个深坑,整个脚面都陷了进去。

就在这时,军士已经滑落到他的身边,张无价“啊”得大喝一声,右手迅捷挥出,精钢打造的冰镐前端利刃,准确的砍中军士身上的皮袍,同时破开冰层,一下就止住了身体的落势。

与此同时,左手上的冰镐也砸在了头顶的冰面上,籍着手上和脚底的两股力,总算将两人都稳定在一起,可人虽然稳定了,却谁也不能动弹。

“捉住某的手,拿着镐子。”

那个老卒依言,一手接过冰镐,一手与他的手掌握紧,被张无价一点点地提了上来,等到脚下踩中之前的冰窝子,才算能靠着自己的力量站稳。

一时间,两人的背上全都被汗水给浸透了。

“砰!”

山脚下传来一声巨响,那架早已滚落的雪撬直到这时,才刚刚落地,砸得粉碎。

第六十三章 病变

“咱们先上去。”

这一幕,看得刘稷心惊胆战,同样的情况下,他是不敢这么做的,那可是近二百斤的重量,一旦不成功,就是两个人一块儿掉落的下场。

断绳将队伍分成了两部分,他带着前面的那一部分加快了动作,没有多久就攀上了山顶,然后赶紧放下备索,接余下的那一半队伍给拉上来,至于损失的两部雪撬,怎么也不可能救回来。

登上希斯帕山口,前面就是一马平川的比亚福冰川带,实际上,这里已经是大勃律的地界了。

劫后余生,成功登顶,一千二百年前的军汉,比后世的登山客,也差不了多少,人人相拥而泣,康老四的一声吼,更是将这一切推上了高潮。

“君不见,雪山颠,寒风凛凛直入天,婆夷川头飞鸟尽,莽莽万里无人烟......”

不管听不得得懂,不管会不会唱,在这一刻,刘稷都感到了由衷的高兴,前路虽然还有不少,可最大的难关算是过去了,没有死人就是最大的胜利。

只是这些欢呼的人群中,似乎少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他在人群中四下里一找,发现身材高大的张无价,蹲在一架雪撬边上,眉头深深地皱成了一团,汗水顺着脸颊流下来,刘稷赶紧分开人群,上前一把扶住。

“怎么了?”

张无价抬起头,摆摆手:“不妨事,许是一口气没上得来,顺一顺就好了。”

“躺上去。”

刘稷打算将他扶到雪撬上,可没等站起来,张无价突然间滑落在他身上,头软软地搭在他肩上,双目紧闭,竟然没了知觉!

“张无价,张无价!快,来人,帮忙。”

听到他的呼喊,人群这才反应过来,几个军士赶紧帮他一块儿,将张无价抬到了雪撬上,摊开厚厚的雪狼皮,把他的身体平着躺在上头,刘稷二话不说,解开他的皮袍子,在心脏的位置听了一下,还有心跳。

还没死,刘稷心里有了底,开始检查各个部位,他就怕这个愣人有了伤不说,自己强忍着,结果从前面检查到后面,除了那些旧伤痕,只有背后的一道痕迹,又青又紫,这是雪狼的尾巴那一击留下的。

这是内伤啊。

刘稷的心一沉,以现在的医疗手段,根本无法确诊,更何况在这冰天雪地里,连个会号脉的郎中都找不着。

“咳咳。”

许是被他这么一折腾,张无价发出了几声咳嗽,咳音有些混浊,他伏下身去,在右胸口的位置仔细倾听,果然听出了不一样的感觉,肺叶的律动十分缓慢,似乎每一次都要非常用力才行。

坏了,这是明显的高原反应,而且已经出现了肺部积液的情况,如果是后世,只需要好好休息,补充好氧气,以张无价的体格,回复起来是很迅速的,可如今该怎么办?

“拉上车子,咱们走。”

目前最要紧的是,先离开这个山口,他亲自拉上张无价,简单辨别了一下方向,便领头走向茫茫冰原。

从后世所掌握的地理信息来看,翻过希斯帕山口,跨越比亚福冰川,最远可以直接到达斯嘎尔河谷,也就是大勃律的都城贺菩劳,不过以他们这三十来人,去到那里,最多也就起到骚扰的作用。

刘稷的目标,是婆夷川上的那座藤桥,选择这条冰湖徒步路线,是最近也是最为隐蔽的。

很快,他们一行人就发现了,在茫茫白雪中,一条黑色的影子渐渐变成清晰起来,这是走出冰原,即将来到山边的征兆,这个发现,让所有的人都加快了步伐。

“康老四,带上几个人,去摸一摸,看看前头有没有吐蕃人。”

康老四点头应下,带了两个军士,离开队伍,大步跑向前方,不到半个时辰,刘稷他们接近冰川的边缘时,这几个人就返了回来。

“前头一里远,有个小村子,里头不过十来户人家,某与弟兄们四下打探过了,没有吐蕃人在左近,他们全都是勃律人。”

“给你二十人,控制全村,把所有人集中到一处,不要露出行藏,特别是不准说一句唐语,可做得到?”

刘稷没有丝毫犹豫,一迭声地发出指令,康老四摩拳擦掌,显然是兴奋已极。

“戍主,你就看着吧。”

等他带上人走后,刘稷转头叫了另一个人:“陈金,动不动得?”

“小的早就等着了。”经过三天的休息,陈金的伤势已经好了不少,他动了动手腕,一付跃跃欲试的模样。

“带上五个人,去村子外头,守住通往婆夷川的路口,一旦有人从村子里逃出来,尽量抓活的,但是不得放任何一个过去,明白么?”

“小的明白。”

陈金带着五个军士走向了另一个方向,身处敌境,又是这么个状况,刘稷不得不多想一层,他另可去做无用功,也不想让这些弟兄们遇到危险。

剩下的,连他本人在内,一共五个人,其中还有两个躺在雪撬上,刘稷等三个还能动弹的,就这么慢慢拉着雪撬,朝着小村子的方向走过去。

没过多久,前方就响起了一阵喧嚣,声音来得很快,消失得也很快,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位于冰原边缘处山脚下的那个小村子,又恢复了安静。

刘稷拖着雪撬,在离着村子只有几十步远的时候停下来,耐心地等了一会儿,直到康老四,从村子里跑出来。

“拿下了,一共十二户人家,二十一口人,被锁到了一处,弟兄们在看着。”

“这么少?”刘稷本能地感到了疑惑。

“大都是老弱妇孺,成年男子都被吐蕃人征了去,听说,是守在桥头。”

原来如此,刘稷诧异地看了一眼,这个时不时就能高歌一曲的家伙,看样子,还是个多面手,至少会说勃律话。

“进村。”

他一声令下,康老四赶紧上前接过雪撬,刘稷也乐得轻松一点,只是雪撬上张无价那有如金纸般的脸,让人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第六十四章 口供

这个村子不算大,一共只有十几座土屋,全都是用山石和树枝垒起来的,看情形,村里连个稍微富有一点的人都没有。

康老四为他们找的屋子,已经清理过一遍,两人将张无价抬上土炕,早有军士在屋子里点起了火盆,刘稷却出人意料地将屋子里唯一的窗子给推开了,比起寒冷,没有新鲜的空气才是致命的。

张无价依然紧闭着双眼,胸膛起伏之间,发出沉重的喘息,从嗓子眼里出来的声音,有着明显的“咕噜”声,就像空气中全是气泡泡,一串串地升上来。

高寒、缺氧,再加上极大的运动量,会导致一种特有的病症,刘稷想到之前上山时的那一幕,哪里还不明白,张无价,是透支了体力,全凭意志在支撑,又带着伤,这才倒下了。

怎么办?

要缓解这种症状,可以通过吸氧,来补充空气的摄取量,可他没有这个条件,那就只剩下一个办法了。

“去河边寻一寻,看看有没有芦苇,有的话,取细一些的杆子,越是坚韧越好。”

康老四心知不妙,也不言语,转头便冲了出去,他们几个与张无价是十多年的同袍了,论感情,远比刘稷要深厚得多。

片刻之后,康老四还没回来,守在村外的陈金先进了屋。

“戍......”一个称呼没叫完,刘稷就冲他打了个手势,陈金看到炕上的情形,立时住了嘴,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屋子。

“抓到了人?”

“戍主神机妙算,果然有人逃出来,已被小的们拿下,小的让他们继续守着,先行将人押回来。”

刘稷点点头,陈金朝身后示意了一下,一个军士拖着一个不大的身体,嘴上被塞了什么东西,一头的乱发,身上也是脏兮兮的。

他上前一把扯住头发,将对方的脸扬起,那人愤怒地盯着他,脚下不停地踢打着,似乎还想要挣扎着逃出去。

一个孩子?

只看眉眼,刘稷就能判断出这个人不会超过十五岁,当然,他自己也不过十六岁,只是此时,样貌凶狠了些,让人很难看得出来。

“你去找什么人?”他用勃律话,缓缓地说道,顺手解开了对方嘴里的麻布。

“你们......不是好人。”

对方一开口,刘稷再度愕然,这人不仅是个孩子,还是一个女孩!

“既然知道我们不是好人,你的行为,可能会给你的家人,带来灾祸,知道吗?”

女孩惊恐万分,也不再挣扎:“不要伤害我的弟弟。”

有牵挂就好,刘稷松了一口气,他虽然不怕逼供,但是对于个孩子,一时还真生不出加害之心,说不得最后只能交给手下,那就不是自己能控制的了。

战争,伤害最大的,始终都是这些弱者。

“去把她的弟弟吊起来,如果她说谎,就打他一百鞭子。”

此刻刘稷的嘴脸,绝对是这付身体的本色表演,毫无一分虚假,难道自已的潜意识中,真有一颗纨绔的心?

“不要打我弟弟,他还太小。”

被他一吓,女孩终于繃不住了,哇得哭了出来。

“那就老实回答我的问题。”刘稷狠狠心,加重了语气:“你是不是去找吐蕃人。”

“我去找我阿爸,他在河边当兵,他们的上官,好像是个吐蕃人。”

这个女孩可能是山区的牧民,肤色黝黑,长着一付典型的南亚脸孔,与贺菩劳城的勃律人不太一样。

刘稷一边问,一边盯着她的眼睛,没有发现闪躲的迹像,继续说道:“你阿爸的营里,有多少人?”

“很多,比巴依老爹家的羊群还多,我们村子里,所有的阿哥都在那里,有......有这么多。”

女孩显然不识数,伸出了所有的手指还不够,急得只能连连比划,刘稷略略一算,这村里一共十二户人家,成年男子最多也就二十人,可能还不到。

想了想他又问道:“从这里到你阿爸的军营,有多远?”

“要走......”女孩不知道该怎么描述,指天上的太阳:“日头落到那一边,就到了。”

按她的说法,大概是五十里的样子,也就是说,他们离着那座桥,不过两个多时辰的路了,刘稷心里有了底,这个女孩的身上没有什么秘密,再问她多半也不会知道,没必要再继续下去了。

该怎么处置呢?一刀杀了也不废事,可这里头还有没有文章可做,刘稷的念头转了又转,还是决定先押起来,有了之前的铺垫,她要是再想有什么小动作,也会惦量一二。

陈金收到他的暗示,抓着衣襟,一把将女孩给提溜了起来,女孩以为要杀自己,吓得连连哭叫。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弟弟。”

刘稷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远去,他要为自己的这些弟兄负责,目前所有的陌生人,都是敌人,容不得丝毫怜悯,如果今天这个女孩逃出去了,他们还不知情,那很可能就意味着,数以千计的吐蕃人会在他们熟睡的时候,包围这个村子。

慈不掌兵啊!

陈金走后,他没有下令撤除那些守在村外的人,而是将人分成了几班,由明转暗,将这个村子,通往婆夷川藤桥方向的所有道通,一一看死。

事情布置完了,还没等他感慨完,康老四的大嗓门突兀地响了起来。

“戍主,找到了,找到了。”

他赶紧收敛心神,转过身,康老四已经跑到了近前,身上湿淋淋地,手里拿着一大把长短,粗细不一的芦苇杆子。

刘稷接过那些杆子,首先将太粗的剔除,然后是那些太软的,这么一挑拣,手上已经所剩无几了。

一旁的康老四忧心不已:“老张,是不是没救了?”

在他看来,这些东西和医术根本就挨不上边,戍主想做什么,更是难以猜测,说不定就是死马当活马医,尽一尽人事罢了。

“吉人自有天相,有些事情,老天也没有办法,只有看他有没有那个福报了。”

刘稷似答非答,头也不回地走向那个屋子。

第六十五章 积液

此时的张无价,看着比之前还要不好,脸色隐隐发青,这是血液供氧不畅的表现,刘稷一进到屋子,就加快了动作。

芦苇中空,硬度却有些不够,此时没有办法,只能将就着用,刘稷拿着选好的杆子,在屋中的火盆上烧灼,除了消毒,还能让其变得硬一些。

“蘸上水,为他擦一擦胸膛。”

两个军士分别扶住张无价的肩膀,康老四亲自上前,拿着蘸了开水的细麻布,将他的胸前擦了又擦。

“好了,放平,按住他的手脚。”

刘稷等芦苇杆子烧得差不多了,拿起短刀斜斜地一削,一截杆子就露出了一个尖尖的头儿。

准备好工具,他上前,在张无价的胸口位置一点点的探过去,时不时地就能碰上一方硬块,那是身体的自然反应,这种硬如铁块的肌肉,将成为阻挡伤害的最后一道屏障,

此刻却是治伤的阻碍,他在寻找一条通道,能将手中的芦苇杆子插进胸腔的通道,必须要避开肌肉、胸骨以及肺叶,在没有仪器的情况下,刘稷只能凭借经验,也就是赌。

正面全是胸骨包裹着,左右两边都是一般,只有在上沿的边缘,接近肩胛骨的位置,才稍稍能按得下去,刘稷用手指按了又按,眉头不由得深深皱了起来。

后世的战地救护,曾经有过临时搭建一条输液通道,以抒解胸中积液的办法,可他只是看过,从来没有亲自做过,成不成的,心里头没有底,眼下的条件也容不得过多的犹豫。

刘稷深深吸了一口气,手指在确定好的位置上,慢慢地抚摩,右手握着那根已经烧硬的芦苇杆子,排除掉心中的杂念,运气于心,心随意动,突然间移开手指,右手闪电般地疾刺而出。

“噗”

按着手脚的几个军士,包括康老四在内,都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动作,可是当他们反应过来时,那只细长的杆子,只余短短的一截在外头,竟然是透体而入!

按住的这具身体,只微微动了一下,便又如之前一样。

刘稷全心全意地感受着手上传来的反馈,只觉得手上的杆子似乎进入了一个装满了稀粥的碗里,一股沉滞感微不可查地荡漾开去。

这可是穿透了皮肤、下脂肪、腹膜,他已经尽量避开血管了,可是体内的组织何其复杂,不到结果揭晓,又怎么能确定无恙?

感觉到位置差不多,他缓缓将堵在口子上的大姆指拿开,一股淡黄色的液体流了出来,其中隐隐有血丝。

“拿个碗来。”

听到他的吩咐,康老四放开手,从屋子里寻了个碗来,在刚刚烧好的滚水里烫了一下,又拿麻布擦了擦,递到他的手上。

刘稷斜端着那个碗,任杆子里的液体慢慢流进去,那股液体由淡黄变成了微白,由稀薄变得粘稠,他一边接,一边用手按压着胸膛,同时在观察着炕的身体反应。

张无价闭着眼睛,呼吸变得忽快忽慢,脸色腊黄腊黄地,看着都惊心,他的这种情况,刘稷也无法断定,倒底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只能在心里安慰自己,不管怎么说,还是有变化的。

过了一会儿,积液装了大半个碗之后,流体又变得稀薄起来,他赶紧收了手,将碗放下,一把拔出了杆子。

伤口很小,不一会儿,就停止了出液,刘稷仔细看了看,有些疲惫地摆摆手。

“去将外头的雪撬拉进来,然后分班轮休吧。”

接下来,该怎么做?他也没有主意,一切只能看张无价自己的抵抗力了,这是看天吃饭的时代,生死有时候真得是命。

一夜无事,既没有变好,也没有变得更糟,刘稷走出屋子,不大的村子里,到处都是他的手下,以康老四等人为首,都在打听着屋里的情形。

“还没醒来,你们要看,不要一次进太多的人。”

刘稷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扔下一句话,朝村外走去,刚走到村口,就发现了陈金的身影。

“外面有没有什么动静?”

陈金摇摇头:“没有人逃出去,也没有人往这边来。”

诡异,一切都透着诡异,刘稷看着藤桥的方向,默然不语,这个村子隔着五十余里,一旦那边的人发现,没有村民再去军营,会不会生疑?还是应该当机立断,马上进军,可敌情不明之下,又蕴含了多少风险在里头?

那可是吐蕃人,不是没有组织和训练的雪狼。

“要不,小的带人,再前出一些?”

不得不说,陈金这种老卒,眼光还是很准的,一下子就看出了他的忧虑。

“不是长久之计,此地也不可久留,得想个法子啊,你说,村子里的男子,如果听到他们的家人在我们手上,会不会还死心塌地,为吐蕃人卖命?”

陈金一愣:“若是小的家人被抓,怕是做不到。”

做不到什么,他没有说,刘稷却听明白了,方法有些卑劣,可却是非常可行的,而显然,陈金这种老卒并不在意敌人的家属有什么待遇,兵过如匪,匪徒能做出什么事?还用得着说吗。

“那是不是,让人去传个消息?”陈金心领神会。

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刘稷相信,有了人质在手,至少他们不会马上翻脸,否则最多也就是逃往冰原而已,在那种环境,吐蕃人即使人再多,又有什么用?况且,如果真地能把守桥的吐蕃人引开,对于唐军来说,就已经达到了目地。

“让昨日那个女孩去,你带人暗地里跟着。”

既然如此,那就干吧,只一瞬间,他就有了决定。

陈金当然明白干系有多大,没有露出多少兴奋之色,只是点点头便离开了,事情一定,后续的准备就要马上开展,刘稷也转过身,准备回到村子里,去集结手下,就在这时,一个身影匆匆地跑了过来,嘴里大声喊着。

“戍主,不好了,张戍副,他要不成了。”

康老四的话,让刘稷面色一沉,难道这贼老天,真的不给人活路?

第六十六章 心结

“让开!”

刘稷大喊着冲进屋子,分开那些军士,大步来到炕前,让他吃惊的是,张无价的面膛由青变白,出气进气都变得十分微弱,伏下仔细一听,呼吸中的混浊却已经没了。

再听心跳,几乎没有反应,他毫不犹豫,赶紧取出枕头,把头放平,手臂撑开,使胸膛尽量廓开,然后双手交叠,按在脊柱骨下的第七对肋骨处,用力向下前方推压,作用是将肺内的空气压出,再慢慢放松回身,使外界空气进入肺内,形成吸气。

如此进行了半个时辰之后,再换成垂直下压,频率加快,改为心肺复苏,在脑海中慢慢数着数,大概保持一分钟10到12次的样子,两种方法交替进行,直到有效为止。

康老四等人面面相觑,既不知道这是在做什么,也不明白他们能帮得上什么,眼见着自家戍主满头都是汗,而炕上之人依然没有什么动静。

“张无价!”连续两轮之后,刘稷有些急了,忍不住大声喊道:“你不应当死在这里,快醒来,快给老子醒来!”

没有反应,康老四等人都忍不住背过脸去,六、七尺高的汉子,偷偷地拿袖子拭着眼角,被他在山岭上救下的那个军士,更是无声地掩住嘴,啜泣起来。

“张无价,那么多狼都没咬死你,现在装个什么劲,赶紧给老子醒来,别他娘的装睡。”

“张无价,前头就是吐蕃人,多少军功,多少赏赐在等咱们,你都不要了么?”

......

“狗日的,累死老子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刘稷抬起手臂,双臂酸涨无比,感觉比打了一仗还要累,他的面上充满了失望,人也不由自主地坐到了炕边,看着那具高大的身体,摇了摇头。

“娘的,再不醒来,老子把你那小娘子,卖与粟特人,等他们转卖到大食、波斯,到时候你想寻也寻不到......”

原本不过是想到了两人的恩怨,脱口而出的话,没料到,手腕被人一把捉住,惊得话也没能说得完整。

“你......敢!”

张无价睁开眼,吐出一口浊气,定定地看着他,刘稷很是愣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不由得哈哈大笑。

“醒了,戍副醒了。”

康老四等人惊喜交加,只觉得有如神迹一般,一个眼见着没气的人,被自家那位戍主按一按,压一压,竟然真得醒来了。

一时间,看着他的眼神,都多了一些不同,那是除开同生共死的战友情谊之外的东西。

敬畏。

其实刘稷心里明白,这一切,多半还是得益于他自身的强壮,以及求生意志的坚定,无论是什么原因,能醒来就是好事,等到晚上,张无价已经能喝下一整碗肉汤,没有出现呼吸不畅的情况,所有人都知道,这条命算是真的救回来了。

由于陈金没有回来,刘稷亲自去村外守哨,这里离着后世他堕机的地点不算太远,坐在一块山石边上,看着满天的星辰,愣愣地有些出神。

这里的海拔,已经超过了四千米,天空显得异常得低,感觉那些星星,伸手就能摘到,偶尔有一颗流星划过,更是让他注视良久,好长时间,没有这么惬意地仰望星空了。

“明日定是一个好天色。”

刘稷转头,轻声一笑:“能下地了?还是要多歇息。”

“一条贱命,活过来便死不了,哪有那般金贵。”

张无价披着袍子,走到他的身边,一屁股坐到石头上,看他稳健的步子,刘稷就不由得感叹,这恢复能力,简直自带回血BUFF,哪还有半点之前要死不活的样子。

印象中,认识此人有大半个月了,还是头一回,主动来找他。

“贵驾既是姓张,又出自西州,不知道与张怀寂、张雄祖上,可有渊源?”两人没什么交情,也只有这一趟,算是结了些善缘,刘稷左想右想,只能从家世上头找话题,否则以对方的慢性子,只怕一个时辰都讲不到一句话,那样也太过尴尬了。

“他等是高昌大族,我等却是汉人,家祖是沙州人氏,在那边倒是薄有些家产,不过某自幼充了碛西募人,早已断了来往,后来在西州娶了亲,就算是落了根,不过是个普通的百姓罢了。”

张无价说得轻松,刘稷却是听得明白,对方说得很清楚了,他不是高昌张氏出身,想来如果有这么高的谱籍,又怎么会穷困潦倒到没有饭吃,没有土地下葬。

西州,如今已改称了交河郡,沙州,则是敦煌郡,不过平日里,都是约定成俗地以旧称,谁知道长安城中的那位天子,脑袋一热,又会兴起什么别的幺蛾子?

可沙州张氏?

刘稷心中突然间一动,这也是一个了不起的家族,再过不到百年,将会有一个十分有名的人物横空出世,将被吐蕃人占据了许久的河西诸州,重新献于大唐治下。

这个人叫张义潮。

眼下,估计连他父辈都还是个受精卵,看了一眼张无价,刘稷笑着摇了摇头。

“世家大族,也是前辈们一刀一枪拼出来的,出将入相,显赫几代,一个世家也就成了形,你又怎知,我辈中人,就不能在这英雄之地,打出一片天地?打出一份传之子孙的基业。”

张无价的眼中一亮,随即又黯淡下来:“你这岁数,有此志向,理所当然,某等早已熄了那心思,如今只盼着再立些功勋,挣些养活家人的钱财,于愿足矣。”

也是一个心中有火花的人物啊,许是在刘稷的身上,看到了十五、六岁时的自己,话虽然说得萧索,心思其实已经透出来了。

“老张,旁的不说了,你信不信我?”

此刻的刘稷,给张无价的感觉十分复杂,如果没有女儿的那档子事,他会为自己碰上这样的上官而欣喜不已,而眼下,他压下的心中的那些起伏,郑重地点点头。

“这条命,都是你救下的,有什么吩咐,你说吧。”

梁子结得太深了,指望人家纳头就拜,还是不现实啊,刘稷也不强求,至少两人的关系在朝好的方向走,他很知足。

只不过,没等他讲出什么,一个黑影从远处道路尽头现出,在星光的照耀下,走得有些急促,他马上站起身,手搭到了横刀的刀柄上。

第六十七章 黑暗

“是陈金。”

张无价在身后沉声说道,刘稷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没有丝毫放松。

他的眼力并不差,也看出来那人是陈金,可他关心的是,陈金身后,会不会有吐蕃人的追兵,照理说,事情一旦有变,即使来不及回报,也有时间发出响箭,没有听到响箭,就应该是顺利的。

可道理归道理,事情往往不一定会跟从着道理。

很快,陈金就经过了第一道暗哨,那个军士从草丛中伸出手来,朝着他们的方向,打出了一个无事的手势,刘稷的手,才慢慢从刀柄上松开。

“戍......主,戍副。”陈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刘稷怕他再来一个高原反应,赶紧上前扶了一把,

“什么事这么急,要如此奔命?稍口气,坐下说话。”

陈金坐到那块石头上,大口喘了一会儿,这才慢慢平复下来。

“那个孩子,进了营没多久,就传了话出来,说是他阿爸,有意要同咱们见面,属下怕赶不及,就跑得快了些。”

刘稷同张无价对视了一眼,这个结果不出所料,无论对方是虚与委蛇,还是真心实意,这一步都是肯定要做的。

“什么时候,什么地方?”

“明日午时,离此二十里的一处山岗,属下留了两个弟兄在那边看着,万一有个风吹草动,他们会发出消息。”

刘稷算了算,二十里,差不多就在两地当中,这个地点,两边都不吃亏,很显然,对方已经考虑到了,是想以此打消他们的顾虑。

“时辰还早,咱们都来议一议,看看这些人倒底会是一个什么章程。”

一人计短,刘稷将队中的几个头目都找了来,就明日的会面一事进行商议,如何安排警戒、防止意外,这些老兵油子显然比他要有经验,把事情想得复杂一些,总比事后后悔来得好。

月明星稠,天高地远,婆夷川的一侧,点点亮光在黑暗中,有如星辰一般闪烁着,而它的另一侧,则陷入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境地当中,只有偶尔起伏的几个黑影,有如狸猫一般,忽隐忽现。

此刻,架设在河上的藤桥,只余了一个不甚清晰的影子,要离得极近,才看得稍稍真切一点。

“直娘贼,这些蕃虏当真抽去了踏板,如此高深,怎生是好?”

“小声些,你怕他们听不到么?”许光景打了手下一下,制止了他的说话,只是心里头同他想的并无不同,黑暗中,耳边响起的除了风声,只有下面潺潺的流水,

他自己试着摸到桥边,那些粗如小儿臂一般的藤条,就这么一截一截地连成粗索,伸向黝黑无边的对岸,而原本系于桥上的踏板,却被全数抽掉了,走在上头,摇摇晃晃不说,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而婆夷川不仅水流湍急,还是一项奇特的自然景观。

那就是传说中,鹅毛飘落水面,都无法浮起来的“弱水”。

这么掉下去,便只有一个下场,吐蕃人的这一手,真的很毒啊,他们既不想砍了辛苦造成的藤桥,又不想让唐军加以利用,便来了一招釜底抽薪,让人望桥兴叹。

看着对面的点点星光,许光景不禁有些失神,如果这道桥不能过人,也就意味着,两岸之间的联系被截断了,那么戍主即使翻越了雪山,凭着不过一队五十人,又能起到什么作用?

“戍副,蕃虏有动静了。”

许光景一惊,抬起头朝对面看去,藤桥的另一头,一条火光停在了桥头,火光下,似乎是吐蕃人的骑兵,为首的一人,年纪应该不大,颌下无须,只有唇边留着淡淡的茸毛。

难道被发现了?

他隔着黑暗同那个年青吐蕃将领对了一眼,对方的眼神让他很不舒服,反正今天也不可能会有什么收获了,他很干脆地打出一个手势。

“走,咱们回营。”

“那戍主他们?”一个手下不无忧心地问道。

“趁着他们还没行动,咱们要做好接应的准备,回了营把所有的弟兄们都叫起来,去砍树。”

砍树做什么?没有人再发问,左右戍副不会让大伙做些无用的事,他们一行伏低了身体,慢慢地朝后退却,没有多久,就消失在夜幕当中。

隔着一百多步,又是在夜里,息东赞没有那么逆天的眼神,压根就不知道对面发生了什么,不过此时的他,也不在乎。

唐人的动作那么大,根本瞒不过他们的探子,早在藤桥被抽掉踏板之前,他们就打探到了唐军的动向,照理来说,唐军怎么也该在对面集结了,可为什么连一个人影都看不到?

没有了踏板,并不意味着人就不能过去,可凭着几根藤条,想要攀过去,首先要过的就是守军这一关,他不相信,会有人这样子冲破防守,唐军如果有意,会怎么做呢?

“息东赞,你是准备守在这里,等他们粮尽了,自已退兵?”

“要么退兵,要么打过来,尊贵的尚结赞,难道你不想看看,他们会想出什么办法?”

尚结赞没有兴趣知道唐人的打算,更没有兴趣知道他的打算,一脸忧色地看着对岸的黑暗,那里就像伏着一只猛兽,随时都会张开盘盆大口,吞噬着所有的一切。

大唐,便是那只猛兽。

“他们过不了桥,不会另寻他路?如果把你拖在这里,唐人却从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你还有心情看风景吗?”

“从哪里?冰原上过不了大军,最多小股人马,绕道天竺,那些小邦会不会让他们过路,都是问题,就算能过,我的人一定会收到消息,你要是担心,可以退回象雄去,我倒要看看,他们的胃口有多大?”

尚结赞不禁摇摇头,如果唐人只想要勃律,对于他们来说,也许还是好事,可如果不是呢?

象雄?就一定安全了吗,没有人能给他答案。

看着息东赞那自信满满的神情,他的心却越来越不托底,只觉得无论是哪个方向,都隐藏着危险。

这一刻,只想要离得远远得,越远越好。

第六十八章 犹豫

咄骨利犹豫再三之后,才决定暂时先不将事情,告知营中的吐蕃上官,因为还不清楚,来的究竟是什么人,他们的目地又是什么?

当然,家人在人家手中,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将时间定在午时,并不是他走得慢,而是军营中没有那么自由,想要不引起注意地离开,需要一个充分的理由,家中有事,女儿找来,这便是现成的理由,但他还是完成了早上的操练才向上官开了口。

他是一个百人队的头儿,手下全是勃律本地人,其中本村的就占了两成,其余的也都来自附近各村落,因为是猎户出身,有一手好箭法,才被吐蕃人看中,提拔成为了百夫长。

出营之后,咄骨利谁也没带,只同女儿一块儿,大步流星地往回赶,很快就到了约定的地点。

那是一处草岗,小山坡被青郁郁的牧草覆盖着,经过几个月的生长,已经长过了小腿,里面有许多没有长成的野兔、鼠之类的小动物,在他的驱赶之下,四散逃窜,籍着这些动物造出来的动静,咄骨利凝神于耳,双脚站定,突然发出一声呼喊。

“远方的朋友,既然已经到了,请现身吧。”

刘稷知道行藏暴露了,也不慌忙,从草丛中站起身,既然对方都敢于一个人来,他有什么可怕的。

咄骨利看着这个一步步朝自己走过来的男子,不由得心生戒备,一把将女儿拖到了身后。

“阿爸,就是他,捉了全村的人。”那女孩躲在他身后,眼神畏惧地小声说道。

离着大约五步远,刘稷停下脚步,用勃律话问道:“你找我?”

“你们想要什么?”

咄骨利一不问他们的来历,二不问他们去哪里,直接了当,开门见山,就冲这份稳当,刘稷便明白,这是一个领头人。

“先告诉我,守桥的人,有多少?”

听了刘稷的问题,咄骨利面色一沉,脚上不动声色地挪了一步,将身后的女儿遮得严严实实。

“你们是......唐人?”

刘稷点点头,算是肯定了他的猜测,这么问,就是看看对方的反应,山贼是不会关心藤桥有多少守军的,也只有唐人才是真正的威胁。

咄骨利在他的身上打量了一会儿,语气中有了一些惊异:“这是雪狼的毛皮,你们是从冰原过来的,那可是一只大狼群,难道全都被你们杀了?”

刘稷一怔,低头看了看,他身上披的,的确是雪狼皮,因为皮袍子穿了太久,又尽是血污,不得已换上的。

“没杀光,还有二、三十只吧。”

咄骨利不由得吸了一口气,女儿告诉过他,村子里来的外人不会超过五十,居然能干掉近两百只的大狼群,这份强悍,让他一下子迟疑了。

他相信,对方不会欺骗,因为那个狼群,一直就是冰原上无敌的所在,任何人要从那边过来,就一定逃不掉,如果不是因为狼群的阻碍,他们无法打到足够的猎物,又怎么会出来为吐蕃人卖命。

可是如果,唐人比吐蕃人还要强大,他们岂不是成为了最先牺牲的那一批?

很明显,这个年轻的唐人在等待着他的选择,比起这些从军的士兵,村子里的妇孺,只怕死得更快,身为猎户,早就见惯了大自然的残酷,这么简单的道理,又怎么可能不懂?

“这些天,吐蕃人一直在征兵,附近的村子,成年男子都给拉了去,不去的,课重税,想要不破家,就只能去守桥,我那一营有一千人,前后还有两营人,都是本地人,领兵的官长是吐蕃人。”

这就是三千人了,刘稷脸色不变,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咄骨利见他表现得十分平静,也不迟疑:“听说,吐蕃人从贺菩劳城调来了不少兵马,具体有多少不知道,全都是骑兵,领头的是个大官,就连我们营的官长,都要毕恭毕敬地。”

“领头的那个人,你见过吗?”

“远远地看过一眼,没长胡子,应该很年青,眼角不太理人,吐蕃人扎在另一头,离我们有一里远。”

没错了,这个人肯定是息东赞,他的骑兵应该在三千人左右,可刘稷的心里并不托底,如果息东赞全军都在这里,那么隔着百里左右的贺菩劳城,岂不是空了?

这是极不寻常的,刘稷沉吟了片刻,他在想那个曾九娘的话,如果息东赞有心欺骗,那么就不会给她确实的消息,吐蕃人未必没有后招,而他们这支前出的小分队,除了打藤桥的主意,还得弄清楚,吐蕃人的真实意图。

见他良久没有说话,咄骨利不得不忍耐再三,有好几次他都想要动手,拿下这个年轻的唐人,用来逼迫他们交人,可每次看到对方身上的雪狼皮,就没有丝毫把握。

煎熬中,他还是忍不住开了口:“你们倒底想要什么?”

“藤桥的守备,是不是你们轮流负责的?”

刘稷的话让他吃了一惊,自己明明已经告诉他们,守备桥头的足有几千人,他们还要打藤桥的主意,这不是找死么。

“你们占了桥头也没有用,桥上的踏板都被抽掉了,现在就是几条藤索,架在河上。”

“喔?”刘稷并没有表现出太多惊讶,要是藤桥还好端端地,那才是怪事。

“桥头的支架上,吐蕃人命人倒上了火油,一旦有什么不对,我们就会放火烧桥,这藤桥,根本就是一个陷阱,你们还是不要去打它的主意了。”

怎么能不打它的主意呢,吐蕃人如果想毁桥,哪用得着这么麻烦,打什么主意不要紧,只要对方还心存侥幸,那就一定会有空子可钻,刘稷也不说破,面上浮现一个淡淡的笑意。

“你们的村子,我还要住上几天,这些天,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回来看一看,但是如果吐蕃人知道了,我们不会保证村里那些妇人和孩子的安全,这个意思你能听懂吧。”

咄骨利没有任何动作,他如何不知道这里头的意思,唐人安则亲人安,离去之前,他似乎有一个很模糊的疑问,不吐不快。

“你的样子很面熟,是不是......”刘稷那个胸有成竹般的微笑,让他脑子里灵光一现:“那一日,两个唐人探子冲过桥头,是不是有你?”

“对,像我这样的唐人,来了足足有一万人,吐蕃人的失败,是注定的,你们勃律人,有没有必要陪上性命,回去了,不妨好生想一想。”

看来那一天,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刘稷毫不讳言地认了下来,他的话里,没有多少威胁之意,却给了对方一个沉重的压力。

一直到离开,咄骨利都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女儿被他留了下来,反正一个是质,一家也是质,没有什么区别,等他走远,刘稷打出一个手势,被留下来的小女孩惊奇地发现,从草丛中钻出了不下十个人,刚好围成一个圈子。

“康老四,去过贺菩劳城吗?”刘稷将他叫到一边,问道。

康老四摇摇头:“没去过,但属下能找得到。”

“即刻走一趟,城里有个石家脚马店,你找到石郎君,打探些消息,就说是某让你去的。”

康老四应声而去,他的样子,扮个粟特行商没有问题,又懂勃律话,正是此行的最佳人选。

第六十九章 打算

至少在婆夷川的对岸,唐军没有刘稷所说的一万人那么多,只不过也足够将一大片的河谷给塞满了。

在田珍的前部到达之后的三天,杨和的于阗镇军也赶到了,他的人里头,有近一千的轻骑,便担负起了巡骑的作用,对侧翼的山林以及周边进行巡查。

其实谁都知道,吐蕃人破坏了藤桥,也相当于截断了他们自己的消息渠道,可是军营有军营的规矩,战事一开,警戒就是重中之重,越是临近战场,越是不可轻忽。

杨预带着他的队最先到达许光景的驻地,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番景象。

营帐早在数天之前就已经搭好了,濠垒哨楼、栅栏木障一应不少,可那些士卒既没有在营中操练,也没有整兵布防,全都跑进了山林里,将一棵棵参天大树给砍倒了,拖拽着拉入营中。

“你们许戍副呢。”

杨预看着那些只剩了个树桩子露在外头的荒山坡子,叫着一个军士,那人正忙着抬木头,脚步不停头也没抬,只是伸手一指。

顺着他指的方向,杨预一眼就看到了许光景,这厮浑身脱得只剩了个袴子,一个人扛了根两丈长的原木,脸不红气不喘地大步走着。

“吁。”

杨预跳下马,随手将缰绳一扔,自有后头的手下接着,他跟在许光景后面,一路走进他们的营中,居然连个巡营的都没。

除开那些砍树运送的,其他的人都在这里了,几个明显是后营工匠的老人,正在指导那些个军士,将运下来的原木做初步的处理,用刀斧砍去多余的枝桠,然后堆到一边。

另一头,几个木匠将那些处理过的原木进一步加工,在军士们的帮助下,将一根根原木拖到木工台子上,用双人一把的手锯,全都锯成了一片片的长形木板,只要看看他们边上堆起来的木板,就知道,活儿已经干了不少天。

这是要闹哪样?攻城用不上,莫非是搭桥。

许光景放下刚砍下来的树身,让手下接过去做处理,一转身,就看到了跟在后头的杨预。

“预郎君,这是刚到?”

“可不是,尽是山林谷地,连条平整些的路都没有,名为骑兵,走得比步卒还慢,不到百里的路,倒有一多半的时候,是咱们侍候它,吃得还精细,哪里快得起来。”

杨预发了一把子牢骚,半真半假的,主要还是为了找个话题,对于刘稷手下这帮老油子兵,他摆不出什么衙内架子,人家也不会吃这套,倒不如直来直去,还能赢得些好感。

“看郎君说得,这前敌巡哨、遮蔽阻塞的活儿,咱们这些步卒可干不了,你们这一来,能省多少事。”

“都说你是许大马棒,连嘴上的亏也不肯吃啊。”

杨预笑骂了一句,许光景嘿嘿一笑,不接这一茬,都不傻,知道对方过来肯定不是闲得没事做,再说了,就算杨预很闲,他可没闲功夫。

“是不是五郎有消息了?”

杨预的话让他一愣,茫然地摇摇头。

“休要瞒某,不是五郎的话,你们这是做甚?”

原来是说这个,许光景也不瞒他,左右前面的情形,看一看就明白了,杨预肯定会去藤桥,瞒是瞒不过去的。

“你说这事啊,吐蕃人抽掉了桥板,却没有斫了桥身,咱们要想过河,不能指望他们再给搭上吧,这不,只能自己想办法,老许脑子笨,就只想到了这一条。”

这么一说,杨预哪里不明白,刘稷还没有消息,这么多天了,死活不知,只怕也是凶多吉少,没有了奇兵,只怕就要来硬的。

许光景,一点也不笨啊。

可真要来硬的,杨预自己就走过那座桥,别看两个人就冲了过去,那是吐蕃人没准备,又加上以本地人为主的守军,根本不想拼命,而且他们想要捉活的,却没料到,横的怕不要命的。

如今可不一样,人家严阵以待,就算一次能冲过去,那点人手,还不够人家填牙缝的。

看着营地里热火朝天的景象,杨预熄了再问下去的心思,转身欲走的时候,又停下来,正好此时许光景也瞅了过来,两人想到了一块儿。

“不会的,五郎,命大,当日那般情形都逃得掉,还杀尽了吐蕃人,区区雪山冰原,又岂能夺去他的性命。”

这话,既是说给对方,也是说与自己听的,许光景更是用力地一点头,仿佛不这样,不足以表明心里的信念。

隔着一条婆夷川,不到百里远的小山村,刘稷望着不远处的冰原出神,就连被人走近了,都不曾发觉。

“人都放了?”

“放了,有咱们的人看着,他们翻不出什么水花。”

现在与他相处,张无价已经越来越自然,除开那件双方都不愿意提的事情,两人的合作逐渐默契起来,有了他的帮助,刘稷也乐得轻闲,将主要的精力从军中琐事,转向更重要的方向来。

这也是张无价前来寻他的目地。

“戍主,下一步,你有何打算。”

不怪张无价疑惑,此时的刘稷也不敢说,带着三十个人,还能轻松夺下藤桥,接应大军过河。

在这里休整几天,一是养伤,让那些伤员们有个舒适的环境,二是等待,康老四去贺菩劳城,会打探出什么样的消息,谁都不知道。

任何的决断,只能基于确实的情报,因此,对于张无价的疑问,也是手下们的疑问,他也没有明确的答案。

“咱们的命,是历经了九死一生才活下来的,绝不会轻易地舍弃,就算你们肯,我也是不肯的。”

刘稷目光灼灼,让他又想起了过往的那些经历,这个小子,似乎总能给人以信心。

“眼下的当务之急,是想法子,同对面咱们的人联系上,那个勃律人可不可信,还要再看看,看不准,或许就是身死队灭的下场,不得不慎哪。”

张无价听明白了,无论这一趟,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思,能够把手下的性命放在心上,这等主官,便值得效命。

第七十章 谣言

贺菩劳城的石家老店,看着依然热闹非凡,门口人流如炽,店里头也是推杯换盏、呦五喝六之声,不绝于耳。

石崇志有些心不在焉,他倚在柜台上,打量着这些客商,若是之前,每一个都是金灿灿的拂林金胡饼,可如今呢,谁知道这里头,有没有吐蕃胡狗子在?

胡狗子,是他们这些胡商,对于吐蕃人所发行的那种银钱的蔑称,明明杂质极多,做工也差,偏偏要与西域传来的金银币等值,人家不认,就靠着手中的刀子强行推行,这不是胡狗子是什么。

腹诽归腹诽,真得看到吐蕃人,还是得弯下腰,在人家的地盘上,腰杆子又如何硬得起来,没人会同生意过不去,更没人,会同自家性命过不去。

“掌柜的,一间上房,有没有。”

正在胡思乱想间,一个极大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只见店里头,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了一个身量极高的大汉,跟在他身后的两个护卫,也是膀大腰圆,眼神警惕,一看就是练家子。

石崇志没有说话,也没有盯着人家看,自有掌柜的招呼,他只听对方的口音,就知道这是来自于北边的客商,说着一口不怎么纯熟的勃律话,或许粟特话才是母语。

“客官好气运,恰恰还余了一间,是方才有客人退了的,你们是长住啊,还是打个尖?”掌柜的也不疑有它,客气地问道。

“打个尖,住上几天就走。”

康老四将一张文书递了过去,脸上笑意不减,一看就是走南闯北惯了的胡商做派。

“原来是西州来的康郎君,房间在上头,上楼右手第二间,乙字号房。”掌柜的一边说,一边将一块牌子挂到后边的柜子里,同时将上面的一付告示翻了过来,上面写着“客满”两个字。

正当他打算叫一个伙计,带这几个客商上楼去的时候,一旁的石崇志突然站了起来。

“不必叫人了,我自引他们去。”

说罢,接过那张文书,略略看了一眼,便不动声色地递还给了康老四。

这一眼,已经证实了他心中的猜想,因为这张文书,他在数天之前就看到过,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都与文书上这位西州来的康郎君有关!

二楼,是按着天干地支来排列的,乙字号房,就是上楼后的第二间,石崇志亲自为他们推开门,热情而周到地介绍着,眼睛却在门外转了一圈。

没有人跟上来。

康老四使了个眼色,两个扮成仆役的军士会意地把住了门口,将耳朵贴在门楣上,仔细地听着外头的动静。

他则转过身,似笑非笑地打量着石崇志,这么一来,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敢问尊驾是。”石崇志还没开口,他先问了一句。

“某姓石,是本店的东家。”

人对上了,康老四这才放下防备:“我等奉五郎之命,前来寻石郎君,有些事情,可能要你襄助。”

果然如此,石崇志面带难色,对方带着那张过所,又报出了五郎的字号,他就明白,不是什么好事情。

“不瞒诸位,上一次,五郎与预二郎,在这城中闹得太大,我等均被吐蕃人盯上了,想要做什么,怕不是容易的。”

“容易的,也不会来找石郎君了,实不相瞒,此次,我等不过是打个前站,后头还有大队。”

石崇志心里一惊:“大唐,出兵了?”

“安西四镇之兵,就在百里之外。”康老四点点头,将实情告诉他,才能安这些人之心,否则人家凭什么,冒着生命危险,去为他们做事。

石崇志的脸上不见喜色,战事一起,倒霉的还是他们这些生意人,无论是吐蕃人,还是唐人,他们都得罪不起,可是到了这个地步,是他能拒绝的么。

“有什么吩咐,不妨示下,在下能做的,定不推辞。”他一咬牙说道,左右也得罪了吐蕃人,总不好再连唐人也开罪,说到底,控制着西域之地的唐人,才是掌握着他们这些粟特人的命脉,了不起,吐蕃这条线,舍弃了便是。

康老四心里松了一口气,他们初来乍到,又只有三个人,想要做什么,都力有不及,也只有靠石郎君这种本地人,才能闹出些动静来。

城中吐蕃人的官邸中,尚结赞一脸阴沉地坐在正中的垫子上,眼都不眨地盯着跪伏在地上的勃律少女,吃人一般的眼神,让她浑身不住地颤抖着,一直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回过神来。

少女明显是误会了,以为他会做什么,其实此刻哪有心情,更不用说,这等身子都没长成的少女,根本没放在他的眼中。

“你,去叫人进来。”

听到他的声音,少女惊恐地抬起头,眼里透着茫然。

一急之下忘了,对方不懂吐蕃话,尚结赞放低了语气,改成勃律话说道:“去叫那些官吏进来,就说我有请。”

少女听得真切,赶紧应下来,慌慌张张地跑了出去,片刻之后,几个勃律男子随着她走了进来。

“不知道,贵人召见我们,有什么吩咐。”

为首的男子先是看了一眼,然后低下头来,同后头的几个人一样,弯腰行了一礼。

“城里的谣言,你们都听到了?”尚结赞的语气十分低沉,听得众人一怔。

“不知贵人说的,是哪一个?”

尚结赞突然抬起头,在他们的脸上一一扫过:“装糊涂,是哪一个,你们会不知道。”

几个男子交换了一个眼神,顿时明白了他的用意,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城里突然谣言纷传,有的说唐人的大军已经抵的,有的说唐人占领了婆夷河,桥头守军连同息东赞的骑军全都被歼灭,这些消息传有鼻子有眼,他们当然听到了,可这会子,只能装糊涂。

“是不是,关于唐人的?”为首的男子抖抖索索地问了一句。

尚结赞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你们要赶紧将散布谣言之人捉起来,当众处斩,以警众人。”

“这......”几个人都有些为难,还是为首的大着胆子提醒道:“城里的兵,都被东本带走了,我们的人,也都去了婆夷河边,城里现在只有几百人,维持都不容易,哪有空闲的兵马去捉拿,这些谣言,都不知道从哪里传出来的,就凭我们几个,哪里查得到?”

“嗯?你们不肯。”尚结赞沉下脸,眼神透着不善。

“肯,肯,我们都肯,可是贵人,是不是给东本去个信,让他拨点兵马回来,城里有了军队,那些人才不会轻信谣言。”

尚结赞有些意外地看了看为首的男子,居然敢和他玩心眼了,这说明什么,谣言已经影响到了这些勃律上层人物的心理,他们不太相信吐蕃人对于这里的统治。

如果手中有兵,他会毫不犹豫地拿下这些人,再派兵控制他们的家人,可现在,只能以安抚为主,至少要撑到息东赞回兵。

尚结赞有了主意,放缓了面上的表情:“有藤桥在手,唐人打不过来,你们的东本,很快就会回城,这些天,你们辛苦一点,不要让城中谣言四起,只要稳定了局势,将来都会论功行赏。”

“多谢贵人的体恤,我们一定不负使命。”

几个男子恭恭敬敬地行礼退下,在那个勃律少女将他们送出去的时候,为首的男子,有意无意地朝她使了个眼神,少女微不可查地点点头,却不敢说出一个字。

“怎么办,真要听他的话,去严查城中百姓?”

“样子总要做的。”为首的男子语带不屑地说道:“吐蕃人怕成这样,那些谣言多半是真的,唐人一旦攻过来,我们还要为他们陪葬?”

等到离开官邸有一段距离了,为首的男子一声冷哼,转头看了看官邸的方向:“默多吉多家的女子,也是他们随意宰杀的么。”

第七十一章 巡夜

这几天,咄骨利心事重重,唐人的威胁是实实在在的,而吐蕃人却是压在头顶上的一座山。

自从三十多年前,大勃律被吐蕃纳入治下,勃律王逃往了百里之外的小勃律,这里就被当成了吐蕃人的本地来治理,无论是赋税还是抽丁,都比照着内地来,使得原本就不富庶的本地人,一下子陷入了贫困。

五年前,唐军拿下小勃律,直接与吐蕃人对峙之后,这里的统治更趋严苛,就连山边上的小村庄都不放过,咄骨利他们不是没想过逃,可吐蕃人就连藤桥都给撤掉了,他们要么翻越冰原,要么,只能往后头跑,又怎么跑得过吐蕃人的骑兵?

怎么办?唐人已经控制了他们的村子,要避免亲人受到伤害,又不至于惊动吐蕃人,就得想个两全的法子。

这份心思,偏生还不能同手下的说,谁也不知他们会有什么反应,除了几个可靠的本家亲戚,可是,就连这仅有的几个知情者,都没办法统一意见。

有说告发的,没准吐蕃人还有赏赐,可接下来,必定是大军进剿,那就是赔上全村老小性命的下场。

有说投了唐人的,眼见着这些年,唐人势力越来越大,早投过去,没准就有个官可做,可吐蕃人的威胁就在眼前,同样是玉石俱焚的结果。

若是什么也不做?咄骨利一想到那个年青唐人,连吐蕃有名的勇士都杀了,两个人就能冲过数百人的阻截,人家会轻易放过他们?

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就连中间立场都走不通,咄骨利每日都是煎熬无比,甚至连村子都不敢回,心里竟然存了几分得过几日是几日的侥幸,直到女儿的再次到来。

卓玛却没有阿爸的诸多心思,唐人虽然之前凶神恶煞一般,可自从草岗一晤,便将村子的人全都放了,大伙儿该做什么做什么,就连外出放羊都不曾阻拦,要吃什么了,厚重的方孔唐钱给得足足地,比吐蕃人每次来强征赋税时公平多了。

就冲着他们没有伤害家人,卓玛也不希望出什么事,至于这片土地最后谁说了算,还远远不曾在这个年仅九岁的小女孩心上。

“你带个口信给他们,就说我知道了。”

听完女儿的复述,咄骨利没有太多表情,唐人一定在等着他的回音,不能像往常那样留宿,只能找个借口打发回去,好在这条路是走惯的,危险性并不大,况且,他相信这一路都会在唐人的监视之下,顺便还能保证女儿的安全。

将卓玛送出军营,咄骨利将几个知情的人叫到一块儿,借着巡视的由头,排成一个单列,以平时的速度慢慢沿着河岸,向藤桥的方向走去。

息东赞今天没有骑马,而是步行,他的身后,除了自己的亲卫,还有本地守军中的几个吐蕃人官长,走在队伍中间的他,并没有在意前头引路的那个吐蕃人,眼睛始终在婆夷川的对岸打着转。

实在太诡异了,整个对岸的是一片河谷的开岔处,难得的平原地带,却没有一点人烟,唐人想做什么,他们在做什么,都是息东赞很想知道的,可惜,踏板被抽掉的同时,也断了自家的消息来源,派人攀着藤条过去,只怕就是有去无回的下场,一旦被唐人俘获,这边的情形就会被他们查知,得不偿失。

难道是唐人还没有到?息东赞不相信,之所以下令抽去踏板,就是因为打探到了唐人进军的消息,同样的,唐人也不可能不知道藤桥的变化,他们会怎么做?就此偃旗息鼓么,真要这样,那就正中下怀了,可息东赞更不相信,当年三千多步高度差的坦驹岭都挡不住,区区一箭之宽,百余步的婆夷川会让他们束手无策?

如果不是,他们会怎么做,一直走到了藤桥边上,息东赞都没有半点头续,引路的吐蕃人,还在唾沫横飞地向他介绍着。

“......尊贵的东本,属下们的人,昼夜不停地守护着桥头,一旦对面有什么风吹草动,绝对逃不过我们的眼睛。”

夜里!息东赞猛然惊醒,要说整个防务最薄弱的一环,就是夜里了,无论安排得有多妥当,黑夜都会让人放松警惕,而唐人如果有所图谋,肯定不会放这么好的机会。

“巡夜的人手,是不是只有一半?”

“这......”那人迟疑了一会儿,偷眼看了看他的表情,不像是兴师问罪。

“是的,另一半人在营中歇息,以便保持战力。”

息东赞的确不是为了挑剔,这本就是自古以来的规矩,看着毫无人烟的对岸,他沉吟了一会儿。

“明天开始,白天休息,夜里如常,夜里出巡的,必须是眼神好,警醒的士卒,我听说你们征召了不少附近山林的猎户,是不是?”

那人恭恭敬敬地弯下腰,用谄媚的语气说道:“什么都瞒着不过东本,我的营里,就有许多来自于山边的猎户。”

他站起来四下里看了看,一下子就看到了正走向这个方向的一行人。

“咄骨利,咄骨利。”

咄骨利的眼神很好,老远就发现了他们一行,原本打算要转个弯回去的,没想到听到了自己的名字,顿时有些紧张。

因为他看到了,在那群人当中,那个眼光同样锐利的吐蕃年青人。

可现在跑不掉了,咄骨利没有办法,只能快步跑过来,弯腰行了一礼。

“不知道上官唤小人,有什么吩咐。”

那人叫了他来,却没有看向他,而是对着息东赞说道:“他就是附近的猎户,眼神不错,箭也射得准,征来的那些猎户,都在他的队里。”

对着这个眼神有些闪躲的勃律人,息东赞不疑有他,要真得敢同他对视,那才是不正常。

“不要怕,叫你来,是想让你看一看对面,有没有什么异常?”

对方和蔼的语气,让咄骨利提着的心落了下来,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咄骨利看着每天都要瞧上许多遍的对岸,只是比平时更加仔细。

“有人、马的足印,印迹不浅,靠近河岸,应该是唐人近日所留下的。”

息东赞吃了一惊,同样的距离,他睁圆了眼睛,也看不清对面的变化,谁料这个貌不惊人的本地人,一口就说了出来,给了他不小的惊喜。

“你的人,像你这样好的眼神,还有多少?”

“不瞒贵人,我们村的猎户,都有这样的眼神,别的村子,总有三、四十个吧。”

“好,将他的人分到每一队巡夜的队伍里,缺的给他补齐,如果做得好,你们村子,今年不用再交税,还有别的赏赐。”

息东赞当机立断,咄骨利还没有反应,那个吐蕃人赶紧踢了他一脚,这是得到了东本的赏识,前途不可限量啊。

“谢贵人。”

等到咄骨利退下去,息东赞又仔细看了看桥头的布置,按照他的意思,靠近桥头的藤条和支架上,全都淋上了火油,边上还摆着几罐备用的,一旦唐人企图强行攻过来,这就是最后的手段。

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内,手下的执行也非常得力,看上去没什么可担心的,可他总感觉有什么不塌实。

就在心绪不定的时候,从远处来了一个骑兵,隔着老远,息东赞都能感觉到他的焦急,而更让人不安的是。

这个人分明是尚结赞的亲兵,难道,贺菩劳城出事了?

第七十二章 智者

不得不说,息东赞的第六感很准,贺菩劳城的确出事了。

五月下旬,虽然还没有达到烈日炎炎的地步,已经有了些夏天的味道,风干物燥,一旦走了火,就是不可收拾。

大火是从位于城区边缘的市易区烧起来的,发生在头一天的夜里,那些大部分是用木头、布匹、皮子等易燃物搭起来的棚子,一下子被人点燃,立刻就烧作了一团,再被河谷的风一吹,几乎在一瞬间便蔓延开去。

“着火啦,着火啦。”

离着火区很近的石家老店,自然是首当其冲,只不过,火才刚刚点着,石崇志就让伙计们敲响了各种器物,“乒乒乓乓”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十分刺耳,马上就将店里入睡的客人全都吵了起来。

“快,带他们离开。”

性命关头,旁的也顾不得了,所有人都只拿上了不多的金银细软,在店中伙计的指引下,纷纷从后门离开。

“人都走光了?”

石崇志站在店门口,看着不远处的火光,眼神有些晦暗不明。

“回东家,某亲自一间屋子一间屋子查过了,没有人漏下。”

“没有就好。”开店讲的就是客缘,客人来住,就是以性命相托,他不希望在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中,有什么死伤发生在店中。

“咱们的人,都可靠么?”

“都是自阿郎过来时就跟着的老人,家小俱在本家,断断没有二心。”

掌柜的声音很小,语气里透着一丝颤音,毕竟是掉脑袋的干系,谁又能做到真正面不改色。

别说下面的人了,石崇志自己何尝不是腿脚发软,谁也没有料到,那位传话的粟特大汉,一开口,就是要命的勾当。

城中的兵马,大部分都去了婆夷川,这番调动动静极大,怎么也瞒不过做为地头蛇的他们眼线,目前维持秩序的,全都是本地几个豪族的兵马,也就几百人,可就算是数百人,也不是他们这区区几十人可以对付的。

那位康郎君,居然想在这城中制造混乱,不是以卵击石又是什么。

到来的当天,就广派人手,制造出各种流言,方法很简单,他们本就开着客栈,在酒桌上神神秘秘地透上几句,自然就有人帮他们传下去,任是谁也查不到源头,这还不算,现在干脆放了一把火,连自家的店面都给烧了,咱家这位石郎君的狠劲,也是不遑多让啊。

孰不知,石崇志的心里也是有苦说不出,事情在前一次就已经闹大了,如果这回唐人不能得胜,他也打算结束了铺子,另投他处去,吐蕃人,可没那么讲道理,罚点钱倒也罢了,被他们捉到了把柄,就是无休无止的烦恼。

左右也就这样了,还不如干上一回,哪怕不在这里做生意,回到安西,自然有着说不完的好处,商人逐利,更懂投资,这一次,石崇志就是把宝押在了唐人这一边。

既然决心下了,就容不得半点犹豫,石崇志眼神狠厉地一挥手,将得用的伙计都撒了下去。

“跟着某干上一场,生老死葬,全是石家的,每个人良田百亩,我石崇志说出的话,就是契约,比白纸黑字加了印还管用,对不对?”

“全凭郎君吩咐。”

都到这个份上了,信不信的还有什么用,在这种人地两生的地界,就是出首告发,吐蕃人那里能落下好?谁也不敢赌啊,还不如舍出一命,至少能给家人留份基业不是。

“去将后槽上的牲口都放了,有尾巴的点上一把火,没毛的戳上一刀,全都朝吐蕃人的官邸赶。”

“其余的人,带上火油罐子,去各处放火,不拘是什么人家,只管往里头丢便是,丢完了,去城外的河谷集结,只要保住性命,就是富贵一场。”

伙计们在他的分派中,分头而去,余下的连掌柜在内,不过十人,其余的都是店中的护院,身手兵刃都是有的,只是人数太少了。

“随某走。”

他更不二话,带着人朝城中的位置退去,他们刚刚离开,石家老店就被大火给吞噬了,空气中到处都是焦糊的味道。

尚结赞是被手下叫醒的,只来得及披上一件长袍,赤着脚走出屋子,远处冲天的红色,就让他的脸色苍白一片。

失火没什么,做为大自然的恩物,火给人们带来的,并不仅仅是便利,还有灾害,可这场火,来得未免也太过蹊跷了些吧。

昨日才发生流言四起的不明事件,还没等查出个名堂,又发生了这样的事,他就算再蠢,也不可能想不到其中的关联。

何况,那囊.尚结赞拉囊是以智慧出名的。

自诩智者的尚结赞立刻发出了指令。

“赶紧让人去息东赞那里,告诉他唐人的奸细已经混进来了,看样子,为数还不少。”

“集合我们的人,先不要贸然去救火,派人去将那几个勃律人找来,他们不乱,贺菩劳城就乱不了。”

不得不说,他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关窍,城中他的卫队只有一百人,而勃律人的守兵足有五百,他们的导向,才是形势变化的决定性因素。

吩咐完这一切,尚结赞走进屋子里,在等待结果的同时,还要准备换上自己的甲胄,屋子里,被惊醒的那个勃律少女,一脸惊恐地低头侍立,从她的脸上,尚结赞就没看到过别的表情,哪怕是被男人夺去第一次的时候。

“你的家人,会不会和你一样,看上去顺服,心里却有别的心思呢?”

尚结赞的话让她浑身一抖,抬起头的时候,对方已经走开了,看着那个吐蕃人男子毫不避讳地脱下长袍,露出精赤的身体,少女似乎想起了那个曾经侵犯自己的人。

身后的动静很小,尚结赞并不是什么勇士,临敌经验和反应都要慢上许多,然而让他起疑的,是之前自己的那句话。

他是用吐蕃话说出来的,息东赞不是说,这个勃律少女,根本就听不懂么,那她为什么会有反应?

尚结赞猛然一惊,拿着还没来得及戴上的头盔转过身,就在这时,一个纤细的身影扑了上来,猛地撞上了他的身体,微微的刺痛感慢慢传来。

“我要为阿姐报仇!”

少女的吐蕃话,吐字清晰,眼里却闪着仇恨的光芒,被她双手握着的,是一柄小小的短刀,而刀身已经扎进了尚结赞毫无遮掩的身体里。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第七十三章 混水

却吉坚赞.默多吉多的反应,比尚结赞还要快上许多,他的宅院离吐蕃人的官邸和失火区差不多远,因为街上巡逻的全都是本地士卒,收到消息的速度自然更早一些。

然而早归早,大火蔓延的速度比所有人的预料都要快,随着风势,很快,小半个城区就给陷了进去,除了将所有的巡兵都派过去,还要组织人们自救,希望能将火势遏制住。

至于起火的原因,根本没有办法去探查了。

与他一样,城中其余的几个勃律头人,也都做出了相同的选择,等他们聚拢到一块儿,人人的脸色都不太好。

这火来得太过蹊跷了些,让他们不得不多想一层。

可以肯定的是,唐人的奸细一定在这城中,他们先是制造了流言,使得城中人心惶惶,接着就制造了混乱,两者联系起来,多半唐人的大军已经接近了,否则这一切根本没有意义。

怎么办?几个人没有说话,眼神却在无声地交流着,吐蕃人也不过占领了三十几年,唐人势大,再占去几十年又有什么奇怪的,至于几十年以后,谁又能想得到那么远。

能活着过了今晚,再说。

正当他们心思乱转时,一个黑衣黑甲的吐蕃骑兵,居高临下地对着他们,用傲慢的语气说道。

“我家贵人有令,命你们速速前往召见。”

“我们这就去。”

尽管有了别的心思,此刻他们还没打算公然同吐蕃人翻脸,一是唐人的动向不明,贸然出手未必能得到最大的利益,二是积威三十年,已经习惯了唯吐蕃人的马首是瞻。

跟在那个骑兵的后面,几个勃律头人,各自只带了三、四个护卫,走在最前面的却吉坚赞,看着前面那幢黑黝黝的建筑,不知道为什么,心神有些不宁。

这种不宁,在他们走进院子里,大门突然被人关上,便达到了顶峰。

火光在一瞬间被点亮,所有人的眼睛都不由自主地闪了一下,等看清楚前面的情形,却吉坚赞的眼珠子差点没迸出来。

正房的台阶上,尚结赞被人扶着走了出来,他的一只手搭在随从的肩膀上,另一只手则拖着一个人,一个被捆住了手脚、塞住了嘴巴、满脸惊恐的女子。

他的女儿。

“贵人不满意,仆等再挑好的送来,这是做什么。”却吉坚赞以为女儿得罪了这个吐蕃人,上前弯腰说道。

“哼!”尚结赞一出声,就感到了伤口的疼痛,不得不加快了语速。

“再送来,是嫌她下手不够狠,没有杀得死我么?”

却吉坚赞陡然一惊,抬头看去,果然,尚结赞的腰间,被一圈白布包了起来,他眼神复杂地看了看女儿,心知今天的事情无法善了了。

“你们这些下贱的勃律人,竟然敢勾结唐人奸细,刺杀主人,今天还在城中放火。”

尚结赞忍着痛冷笑连连,突然放开女子的头发,一把将随从的佩刀拔出来,阴森森地大声叫道。

“所有人,全都要死!”

说完,一刀斩下,女子的头颅连同那一头秀发,“咕噜咕噜”滚下了台阶,就停在却吉坚赞的眼前。

“啊!”

虽然送出两个女儿的时候,没觉得有多心疼,甚至第一个女儿被杀,也只是在心里埋怨了几句,可当另一个活生生地在他面前,睁着一双死不瞑目的眼睛,那种切齿的痛楚,一瞬间就充满了脑海。

他大吼一声,拔出佩刀,状若疯虎般地扑上台阶。

“上!”

尚结赞并不惊异,没等他开口,早有左右卫士冲上前,将他护在了身后,紧接着,上百名亲兵从房里冲出来,将这二十多个勃律人团团围住。

勃律人虽然少,可生死攸关,都是拼命抵抗,再加上院子里本就不大,人再多也施展不开,一时间竟然打成了僵持。

却吉坚赞一人冲杀在前,他的三个护卫分别在后面跟随,不需要考虑身后,眼里便只有台阶上的那个身影。

“铛”

两刀相交,迸出一串火花,却吉坚赞看都没看同时劈过来的另一把刀,全力一拉,将一个吐蕃卫士甩出去,然后刀锋一转,直直地插向右前方,几乎与对方劈中自己肩头一起。

抽刀转身,一股鲜血喷溅而出,他踏过对方的尸体,又向前多冲了一步,肩头的那一劈被甲片挡下,伤得并不重。

尚结赞看着那个大步冲过来的身影,终于生出了一丝恐惧,对方根本是以命换命的打法,他的人虽多,未必能挡得住。

“杀死他的勇士,授虎皮披肩,赏奴隶五人,牛羊一百口。”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尚结赞很清楚,此时应该用什么办法,果然,他的话,激起了吐蕃人的战意,越来越多的人挡在了前面。

只差了几步远,却吉坚赞明显感到了力不从心,他虽然颇有些勇武,可比起这些军中武士还是差一些的,凭着一口气,能坚持到现在,已经了不起了。

身后传来了一声又一声的惨叫,勃律人的数目在飞快地减少着,绝境之下,剩下的都不惜与围攻者同归于尽,这种结果,是尚结赞没有料到的,他原来想的是,借机将这些头人一网打尽,把他们的死归于唐人奸细的身上,从而彻底控制勃律人,让他们与唐人结成死仇。

可这些人的战力,已经超出了他的想像,时间已经拖得有点久了,如果再不速战速决,只怕后果不会如他所愿。

在他不住地催促下,吐蕃人越攻越猛,却吉坚赞一不小心,身上又中了几下,腿上已经带了血,摇摇晃晃地更加吃力。

难道就这么死了?看着不远处那张狞笑的脸,却吉坚赞心有不甘,当身边又一个护卫大叫着倒下之后,他明白,最后的时刻到来了。

拼掉一个是一个吧,他把心一横,准备再度出手,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整齐的叫喊,声音一阵接着一阵,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外头。

“吐蕃人被打败了,他们要屠城,杀光所有的勃律人!”

第七十四章 摸鱼

“轰”地一声巨响,官邸外的两扇大门,猛然被推倒,几个躲闪不及的吐蕃人,一下子被压在了下头。

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让院子里所有的人,都出现了片刻的惊愕。

“他们放火烧城,要杀光所有人。”

从各个地方都发出了类似的呼叫,谣言在这等情形下,已经变成了实情,就连尚结赞这个智者,一时间都不知道该做何种反应。

石崇志被自家护卫围着,前面是一群本地士卒,他们是从火区退回来的,人人身上都被烟火熏得黑乎乎地,除了一对明亮的眼珠子,看上去就像一群野兽。

“杀吐蕃人!”

院子里残余的几个头人放声大喊,那些士卒原本就是他们的手下,亲眼看到自家长官被吐蕃人屠戮,原本还有几分将信将疑,这一下全都证实了。

“杀吐蕃人,救头人。”

本地士卒队伍中的几个官长马上发令,大队人马顺着打开的院门冲了进去,形势在一瞬间逆转,吐蕃人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打了一个措手不及,等到几个头人被人救起,更多的人冲了进来,将院子挤得水泄不通。

要说一对一,尚结赞的这些护卫,一个不说打十个,打上三个问题不大,可这种人挨人的情况下,什么技艺都不好使,吐蕃人士气受挫,勃律人死里求生,却是人人发狠,又兼之人数占优,此消彼长之下,吐蕃人渐渐就有些支持不住了。

“大尚,你先走吧,小的挡住他们。”

原以为结果他们很容易,一直没有出手的护卫队长,眼见情形不好,一把拔出佩刀,也不等主人答话,径直扑向最近的那个勃律人。

却吉坚赞终于等到了自己人来援,正奋起余勇,打算反攻回去,可是一道白光当头而下,凛冽的刀风又急又快,他下意识地横刀一档。

“铛”地一声,只觉得手臂一震,麻麻得就像不是自己的,刀子也脱手而出,不知去向。

“去死!”

吐蕃人队长大喝一声,大步上前,佩刀再次举起,却吉坚赞不得已连连后退,怎么也逃不过对方的追杀,眼见着刀光又至,他伸手挡去,这一回飞出去的是一条血淋淋的小臂。

“啊!”

他疼得倒在地上,抱着断臂不住打滚,吐蕃人一声狞笑,带着血色的佩刀急斩而下。

“放箭,救人。”

站在后头的石崇志看得真切,一迭声急急催促,原本被却吉坚赞自己的身体挡住的那个吐蕃大汉,已经无比清晰地出现在眼前。

“簌簌”几声轻响。

放箭的既有他的护卫,也有勃律弓箭手,箭矢比刀光来得还要快,吐蕃人不得已回刀去挡,身上一下子中了几箭,只是他穿着重甲,看样子没多大影响。

趁着这个空当,几个勃律士卒拼命冲上去,将他逼得连连后退,眼见着那个倒在地上的勃律人,已经被人抢了回去。

“杀光他们,我有重赏!”

断了一条小臂的却吉坚赞,忍着痛入骨髓的巨创,牙齿咬得“噶噶”直响,恨意如火一般地冒出来。

现在已经不是选择的问题了,而是生死攸关,一旦让这些吐蕃人逃出去,没准回来的就是一只大军,无论出于什么样的考虑,他都不绝不可能再放过。

做为城中威信卓著的本地领袖,他的话有着巨大的号召力,无数勃律士卒从他的身边冲过去,比他们还要快的,是飞蝗一般的箭矢,勃律人在吐蕃人的军中,主要就是轻步兵和弓箭手的干活。

情势急转直下,吐蕃队长不用点数,也明白自己的手下还剩下不到三十人,正好是之前勃律人的数目,而围攻他们的,足有四、五百,更要命的是,那无处不在的箭矢,哪怕他们穿着重甲,也经不得这种攒射。

“挡下,挡下,大尚会给我们报仇!”

他一边大喝,一边挥动佩刀,将一个欺近的勃律士卒砍倒,不等歇上一口气,又有更多的敌人扑了上来。

不拼命也不行了,勃律人红了眼,落到他们手里,只怕比死还难受,就算能逃回去,这种行为,将给族人带来无边的耻辱,自家的门前,将永远挂着一条狐狸尾巴,队长说得对,只要大尚能逃出去,一定会为他们报仇,杀光这些下贱的勃律人。

无论他们如何英勇,战斗还是很快就结束了,吐蕃队长还有一口气,他的四肢被几把刀砍断,身上也到处都是伤口。

在自家士卒的护卫下,简单包扎了一下的却吉坚赞一步一步走上台阶,整个台阶上全都是死尸,即有吐蕃人的,还有不少的勃律人。

“呸,贱奴。”

倒在地上的吐蕃队长露出一个不屑的表情,只可惜力气不够,一口血丝只吐到了脚边。

却吉坚赞一言不发地看着,这个曾经自己要曲膝讨好的吐蕃人,用完好的那只手向后一伸,一把佩刀递到了手上。

“你们这些无耻的吐蕃人,死后必为野狗所噬,永远不再是天神的子民。”

却吉坚赞发出了最为恶毒的咒语,佩刀狠狠斩下,将对方粗大的颈项硬生生斩断,他弯下腰,抓住发辫提起来,高高举起,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喊出口。

“追,一个不留!”

正主儿还在逃呢。

尚结赞身边只剩了三个护卫,他们并没有马上逃向后门,而是去了马厩,勃律人明显不会放过他们,没有马,就逃不远。

解开马,每个人都多牵了一匹,四个人八匹马,从官邸的后门悄悄出去,还好,勃律人的人数不足以围住这么大的一片院子,也许是他们没有意识到,不管怎么样,几个人都松了口气。

在护卫的帮助上跨上马,尚结赞忍不住嘴角一抽,少女的那一刀并不致命,因为刀身实在太短了,只是伤痛依然不可避免,他恨恨地看了一眼身后的庭院,一鞭子抽在马身上。

大火还没有波及到这一带,虽然动静很大,习惯了禁夜的勃律百姓不敢涌上街头,通往象雄方向的那条街,静悄悄地,只有越来越清晰的马蹄声。

只要出了城,他就能召集人手,将这些该死的叛逆一网打尽,尚结赞恨恨地想着,突然,跑在前面的一个护卫大叫了一声,猛地栽了下来。

“有敌人!”

另一个护卫发出警告,与此同时,他胯下的马儿长嘶一声,痛苦地仆倒在地,尚结赞收缰不及,差点儿就踩了上去,他不得不猛地一拉绳头,堪堪避过倒在地上的护卫。

“簌”

一声破空的轻响,高高扬起前蹄的马身一震,这一回就连尚结赞也看到了,一截短短的铁杆从马颈射进去,让它连叫声都没发出来。

不是勃律人的箭矢,明明是唐人的弩箭!

尚结赞随着马儿滚落在地,在脑子还清醒的时候,想到的就是这么一句话。

仿佛为了印证他的判断,一阵嘹亮的歌声,在静夜中响起,听着格外有劲。

“挽弓当挽强,唷,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诶,擒贼先擒王。”

倒在地上动弹不得,努力睁大眼睛的尚结赞,看着那个随着歌声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的高大身影,发出了不可抑制地颤抖。

这是再也正宗不过的汉话。

第七十五章 说服

“什么,吐蕃人退了?”

听到手下报回来的消息,刘稷有些不敢相信,露出一个思索的表情。

“的确是退了,属下亲自去打探过,原本驻军的营地全都拆掉了,看马蹄印子的方向,是朝着贺菩劳城的方向去的。”

陈金一头汗水,话说得又急又快,怕他不相信,将所见所知又复述了一遍,就差赌咒发誓了。

见他还要辩陈,张无价暗暗拉了他一下,他看出来,刘稷并不是不相信他的话,而是在思考着这其中的利弊。

这些天,除了休整,他们一直在等待着贺菩劳城的消息,照理来说,消息应该到了,现在那边消息不明,这里又出了变故,息东赞为什么会突然带着吐蕃人回去?

一定是贺菩劳城出事了!

这个判断不难得出,因为就是他向康老四叮嘱的,如果有可能在城中制造一些混乱,让吐蕃人顾此失彼最好,不能,也不损失什么,没想到会有这么好的效果。

息东赞全军而回,就意味着那边闹得动静很大,而一旦他们回军,这条通往贺菩劳城的路,就会被阻塞,纵然那边有消息,也不一定传得过来。

不能再等了,只一瞬间,刘稷就有了决定。

“村子里,咱们有多少能用的?”

“三十人,有两个虽然没有性命之忧,一时间还没法上阵。”

张无价没有提到自己,那就意味着他已经做好了准备,刘稷看看他,再看看表面生龙活虎,实则身上带伤的陈金,心知此刻不是保留的时候,多一个人就多一份成功的希望。

“叫上所有人,去寻那个勃律人,离开之前,将村子里的人全都集中到一处,反锁门,四面堆上柴禾,让留下的两个弟兄,一听到连续三下响箭,就放火烧屋。”

这不是共和国教给他的,而是无数次在境外的勤务中得到的教训,敌境之中皆是敌人,除非这里换了一个主人,否则他就是拿弟兄们的性命在当儿戏。

很显然,张无价等人比他更了解这么做的意义,就算吐蕃人的骑兵退回了贺菩劳城,他们这区区三十个人,依然比不上以卵击石的那个“卵”。

实际上,咄骨利没有他们想像的那么心思复杂,自从按照息东赞的吩咐,将他们这些猎户出身的士卒分到了各个队中,恰好给了他一个行事的机会。

那就是,与贺菩劳城中的石家伙计一样,散布谣言,当然,军营之中,不会像城里那么明显,只是隐隐地将唐人大举进犯的事情,夸大了一些罢了,这本就是他们集结于此的目地,就算传吐蕃人的耳中,也不过是以为他们怯战而已。

勃律人怕死,不是很正常的么?

息东赞带着骑兵离开,他们得到的时间,要比刘稷早上两个时辰,吐蕃人的这一举动,更是加剧了谣言的效果,也坚定了咄骨利的心。

无论骑兵离开的原因是什么,都说明了情况在朝着对唐人有利的方向发展。

因此,他犹豫再三之后的结果,就是将之前一直不敢付诸实施的行为,迅速地执行下去。

那是一封书信,不需要他爬过藤桥,只用一把弓,射到对面的土地上就可以了,唐人每天都会来河边巡查,这是一个大伙儿都心知肚明的秘密。

做完了这一切,他的心里更加不安,很明显,现在是一个绝佳的机会,吐蕃人的骑兵逃了,这里的守军又人心惶惶,那些唐人如果不利用,才是怪事。

“什么,军营外头?”

再怎么也没想到,唐人的反应会如此迅速,消息肯定不是他传回去的,而是一直盯着军营动静的唐人探子,这一点,对方从来没有瞒过他,这也是他始终不敢有所异动的原因。

咄骨利没有犹豫,带着女儿出了营,村子里的情形,女儿已经同他说了,唐人做得这么明显,无异于一个警告,那也就说明,他们的行动在即。

离着一里外的小山坡,身穿皮袍的唐人四下散开,目光警惕地监视着四周,咄骨利一眼就看到了之前见过面的那个年青唐人,目光平静,让他莫名地想起了那个吐蕃贵人。

“你们人太少了,就算占据了桥头,也支撑不了多久。”

他是猎户出身,目光十分锐利,尽管唐人躲在四处,他依然知道,对方不会超出五十人,而守军足有三千多。

“所以,我才需要你的帮助。”对此,刘稷毫不讳言。

“就凭我?还有村子里的二十几个人,我们可以为了家人去死,但是如果你们没有成功,吐蕃人,同样不会放过我们的村子,那样的话,和现在将他们杀了,又有什么区别。”

事情到了现在,双方已经不需要再试探或是隐藏些什么了,咄骨利的话十分直白,同样也十分尖利。

刘稷淡淡地一笑:“区别就是,我们不会失败,你们的家人,将会活得很好,我能答应你的,是比现在更好,而如果你还想要更多,就做出让我们不得不回报的功绩来。”

他的笑容,有着强大的自信,总是能让咄骨利,想起那天两个人冲破阻拦的情形,也许在这些唐人的心目中,无论敌人有多少,都不在话下。

“你不想打仗,所有的勃律人都不想打仗,是吐蕃人,强征你们从军的,大唐从来没有欺压过你们,既没有抢你们的羊,也没有糟蹋你们的女人,要记住这一点,我们不是你们的仇人,在大唐的治下,你们只会生活得更好。”

这是实话,由不得咄骨利不信,一个鲜明的对比就是,隔着一百来里的小勃律,那里的人有时候,也会到河对岸来放牧,他们的表情,一看就知道有多放松。

这也是五年以来,吐蕃人严防死守,而唐人却毫不在意的主要原因。

“也许,凌晨是个机会,吐蕃人睡意正盛,守兵将醒未醒。”

咄骨利的话没有多少信心,不过已经足够了,见他终于松了口,刘稷的表情更是轻松,这一回,绝不是装出来的。

第七十六章 夺桥(一)

玛尔达乞出自于吐蕃一个不算太大的部落,哪怕在族里,他也算不上什么勇士,因此,在本族的军队里很难出头,还不如来这个附庸之地碰碰运气。

可事情就是那么不巧,好不容易和上一任东本混熟了,再进一步,就能捞个轻闲又有油水的差使,比如税吏之类的活,没想到,才过了几个月,又来了一个新的主官,让他所有的图谋都落了空。

这倒也罢了,左右不过费些财物,只要有前途,怎么也能赚回来,谁知道,这个新来的东本,看着年轻,却是厉害之极,财物照收,事情照旧,反而将他从贺菩城中,发配到了婆夷川一侧,还美其名曰,给他一个出头的机会。

这可真偷鸡不成蚀把米,玛尔达乞恨恨地想起唐人的一个俗语,用来形容他此时的心情,那是再也准确不过了。

唐人,他只要一想到这个字眼,心里就是一跳,营中最近流言四起,都说唐人来了几万大军,就驻扎在一河之隔的对面。

是不是真有这么多,谁也不知道,但他心里很清楚,唐人一定是来了,否则东本不会这么如临大敌,不但广招本地人从军,还亲率骑兵压在了河岸,这么做,倒底是防着唐人渡河,还是监视本地守军?只有本人才知道。

就在营里气氛一日紧似一日的时候,后方又出事了,息东赞领兵拔营而去,仅仅交待了让他们仔细守桥,却没有说出了什么事,可他在这里呆了那么久,有什么猜不到的,一准是贺菩劳城起了什么变故。

两个营地之间隔着不过百十来步,吐蕃人的动静闹得那么大,想要遮掩都不成,这样一来,营中的气氛更是怪异,他每次去巡营,都能感觉到那些勃律士卒,似乎不再像以前那么驯服。

吐蕃人占据这片土地,也不过三十来年,稍稍年长一点的人,都还记得当初的一切,反乱镇压过多起,人也杀过不少,再加上重税,高压之下还是起到了效果,至少表面上,他们已经服服贴贴,很久没有闹出什么事了。

可心里头究竟是怎么想的,只有天神知道。

玛尔达乞明白,现在能帮他的不是天神,而是他自己,至少在东本回师时,要保住桥头不失,营里不出乱子,就是极限了。

因此,他不得不拿出比往常更大的干劲,督促着营中的几个吐蕃官长,时时巡视,以图用这样的方式,稳定军心。

贺菩劳城离此不过百余里,骑兵半天就能到,只要撑过两天,或许都用不着两天,东本就能回师,在巡视的时候,玛尔达乞总是这样为自己打气。

夜凉如水,只有他们这边点着一排排的火把,从军营一直照到桥头,亮如白昼。

其实对于防守方来说,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因为对岸如果伏着唐军,他们将很容易看清楚这边的动静,而自己却看不到他们。

这是没法子的事,夜里本就危险,没有光亮,更易出事,两害相权只能取其轻了。

玛尔达乞带着人直奔桥头,那里才是他们守备的重点,宽达四十步的桥面,在踏板完好的时候,可以同时并排过八匹马,也只有这样的通过率,才能撑起两地庞大的商队来往。

桥头上没有点燃火把,那是因为周围撒上了火油,一个不慎就是烧毁的下场,黑暗中,几个身影在那里忙碌着,还有一些人影,不停地从远处跑过来。

难道有敌情?

玛尔达乞心中一凛,黑夜是行军和作战的大忌,在光线不好的环境中,很多百姓甚至连眼睛都睁不开,那是一种在后世被称为“夜盲”的病症,原因是饮食中缺乏维生素A或因某些消化系统疾病影响维生素A的吸收,致使视网膜杆状细胞没有合成视紫红质的原料而造成的。

可是唐人,特别是唐军并没有这种缺憾,他们甚至能做到在草原和荒漠里昼夜奔袭,从而达到出奇不意的目地。

“今日是哪一队值守?”一边走他一边问自己的手下。

“怒弗利村的咄骨利。”

一听到是他,玛尔达乞没有再问下去,脚步却加快了许多,那是一个眼神不错的猎户,他想要知道,对方究竟发现了什么。

几里之外的山谷,唐人的营地一片沸腾,火把却被严格限制了,虽然这个距离,敌人未必看得清,可天空映出来的光亮,是无法遮掩的。

整个前部都在动,就连处于平行状态的右军杨和所部也不例外,那些骑兵全都下了马,将含了衔枚、裹了蹄子的马儿牵在手中,排成单列,几乎贴着山边向前行进着。

而由封常清亲领的中军,所有的乘马和驮马都被用于拉车,大车上是各种木料和绳索,还有用于铆合的木榫结构,沉重的大车压得路面深深地凹了进去,在前头牵引的军士,不得不连连鞭打,可速度怎么也快不起来。

“这么走不成,他们支持不了多久,让你的人全都去推车。”见此情形,封常清有些忧心,将梁宰打发出去之后,一眼看到了自己的押衙。

“你也带人去,这里不会有危险。”

押衙无奈领人而去,他的身边就只剩了几个参军、判官之类的文职,看着一车车的材料被连拉带推地送往前方,他的心中还是有些不托底。

“宇文参军。”

“下官在。”宇文晟低低地应道。

“你说这些都是五郎要求做的?”

“正是,下官看了他画出的图样,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他稍稍停了一下,继续说道:“匪夷所思。”

封常清明白他的感受,在看到实物之后,他的心里何尝不是涌起了这个感觉。

有那么一刻,他甚至都怀疑,这个五郎以前的种种劣迹,都是为了掩饰这份天才,否则要怎么去解释,眼前所发生的一切。

他抬头看着前方,高高低低的人影在山谷间起伏着,黑夜将这一切都掩盖了,却无法隐去心里的担忧,前路究竟如何?

成败在此一举。

第七十七章 夺桥(二)

“咱们的人来了。”

刘稷当然没有夜盲症,得益于后世的特种训练,他的视力也许并不比咄骨利高出多少,可观察力却丝毫不逊色。

隔着黑夜,远处那一片高低起伏、不断动弹的黑影,如果不是野兽,就只可能是唐军在行动,他相信在那么多军人驻扎的地方,绝不会出现大群的野兽。

“不好,吐蕃人来巡视了。”

没等他高兴多久,咄骨利那略带乡音的勃律话就在耳边响起,刘稷不动声色地回头一瞥,眼睛的余光里,一队人正朝着这边走来,由于他们是从火光的那一头过来的,一眼就能看清为首者的嘴脸。

的确是个吐蕃人。

见鬼了,他不禁在心里暗骂了一句,要知道现在是寅时中,也就是后世的凌晨四点左右,正是一个人睡得最熟的时候,这些家伙不好好在帐子里等着被宰,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他是这个千人队的头儿,后头的全是他的亲信,往常这个时候,他们应该在熟睡中,可那个吐蕃贵人走之前,命令我们昼伏夜出,今夜,他已经巡视过一次,我本以为不会再来,没想到还会再走一趟,这是对我们起了疑么?”

咄骨利的话让他有些无语,息东赞这家伙,走都走得不让人省心,眼见着那些人越来越近,他暗地里打出一个手势,让自己的手下暂时停下动作。

“上前去,拦住他。”刘稷低声说道,对象自然是边上的咄骨利。

事到临头,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他们在这里搬运的,是一块块的踏板,被吐蕃人拆掉的踏板,只要被这些人看到,再蠢也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踏板,这座桥就只剩下了藤条,要拉着这些晃荡不已的藤条过河,几个人几十个人没有问题,可几千上万人,怎么行?

咄骨利明白,没有别的选择了,他深吸了一口气,朝着自己的那些可靠手下使了个眼色,几十个手下互相之间暗暗传递着消息,很快就跟了上来。

“小的们见过上官。”

离着几步远,咄骨利和他的人将玛尔达乞等人挡住,双方的人数差不多,他的人都会意地一个看着一个,这里离着军营很近,一旦动手,很难不惊动守军。

要知道,玛达尔乞的千人队,只是三千守军中的一部,他们离着桥头最近而已。

“有什么动静吗?”

对于勃律人的热情,玛达尔乞不以为意,一边拨开他的身体,一边带着人朝前走。

“没有什么动静,开始有些黑影,小的带人守了半天,似乎是岩羊跑过......”咄骨利的解释显然没被他放在心上,只能跟在后头,又是着急又有些无奈。

玛尔达乞并不认识营中的每一个人,这些临时征召起来的勃律人,不过是顶在前头的炮灰而已,如果不是上回息东赞来视查,记得了这个猎户,他才懒得理睬对方是个什么模样。

可不认识归不认识,在桥头忙碌的几个身影,以及他们正在搬运的事物,引起了他的一丝警觉,就在这时,一个身影又挡在了他的前面。

“贵人,不好了。”

他的心顿时提了起来,一时间连对方的勃律话,似乎不那么流畅之类的小细节,都没有太过注意。

而细节往往会决定成败。

“出了什么事,是不是对面......”

他的话没能说得下去,因为一只有力的大手扶住了他的肩膀,同时,腰间传来一阵刺痛感,耳边更是响起了一句熟悉的突厥话。

“你说得没错,唐人,已经攻过来了。”

刘稷一边说一边加力,那把40厘米长的短刀几乎被他整个捅了进去,先是遇上了一重阻力,突破之后,便是无比熟悉的尖刃破开器官的滑畅感,随着他的拔出,鲜血在一瞬间就充满了整个腹腔,而巨痛这才慢慢地传到了脑部神经。

“动手!”

这句话,他用得是汉话,处于呆愣中的,除了跟在玛尔达乞身后的那些吐蕃人,还有茫然不知的咄骨利等人,他们虽然有了与吐蕃人决裂的觉悟,却是谁也没想到,事情会来得这么快。

自然,动手的重任就落在了刘稷带来的那些人,已经暗暗带着几个人绕到这些人后头的张无价首先动了,雪亮的横刀连同他的身形疾扑而至,从后头将一个吐蕃人捅穿。

“啊!”

“有奸细!”

“唐人攻来了!”

......

玛达尔乞带着差不多有三十个人,哪里是一下子能杀得尽的,首先响起的是死亡的惨叫,紧接着,几个反应过来的吐蕃人纷纷拔刀,一个位于他们中间的男子,迅速取下背上的弓箭,抬手就将一支箭矢射上了空中。

“咻......嘣!”

不好,是响箭,咄骨利脸都白了,到了这个时候,还有什么可选择的,左右唐人马上就能过河,他狠狠心一拔刀,口中大叫着杀了进去。

“杀了他们,一个都不能活。”

咄骨利等人的加入,战斗再无任何悬念,很快就将这三十来人尽数砍翻,可问题是,这么大的动静,已经惊动了后面的军营,刘稷顾不得统计自身的伤亡,心神电转,考虑着应对之策。

他们方才所搬运的木板,才铺了很小一部分,要将整个藤桥铺满,必须要争取到时间,这个时候,就要看他们能将这个时间拖多久了。

“你赶紧派人回去报信,不要去找吐蕃人,而是分布在营中的那些同村人,告诉他们,唐人已经攻过来了,营中长官被杀,不想死的,就赶紧跑,让他们往另外两个营中跑,一定要把这个消息传出去。”

咄骨利一听就明白了他的打算,黑夜最怕的就是营啸,一旦产生混乱,没有一支强力的队伍来镇压,混乱就会越来越大,之前他们早已经散布了谣言,现在就是将这股谣言落实的时候。

在他的示意下,几个同村的军士分别跑进了营中,很快,大营里就有了动静,无数的身影在火光的照耀下跑来跑去,却没有一点章法,显见是他们的人起到了作用。

刘稷站在桥头,面沉如水,只希望自己的人动作快一点,再快上一点。

第七十八章 夺桥(三)

“不好!”

许光景听到天空中那一声响,就是一个激灵,桥头那边一定是出事了,这种响箭一听就是吐蕃人的制式,那也就意味着,戍主他们的行动,很可能暴露了。

“快,再快些!”

既然如此,他们也不用再隐藏什么形迹,他大喝一声,站直了身形,腿下更是加快了频率,肩膀上扛着的几块木板,对于他的动作来说,形若无物。

很快,他的这一队五十人,再加上几十个傔人,就将几百块长木板扛到了婆夷河边。

“架桥!”

听到对面传来的喧嚣声,许光景毫不犹豫地下达了指令,一排军士马上站在了桥边,后面的人将一块块木板依次递过去,他们再一块块地铺在藤桥的桥面上。

由于对面的桥头没有点火把,隔着一百多步,许光景再怎么睁圆了眼珠子,也看不清那边究竟是个什么情形,正急切间,一只手拍在了他的肩膀上。

“是五郎他们?”

许光景没有回头,只是点了点头,马上就意识到了黑夜里这么做的不妥。

“约好了就是今夜,他们一定被识破了,要是接应不及,可怎生是好?”

田珍的声音耳边显得异常粗犷,却很是合他的胃口:“他们定能撑得住,一会儿你的人先过桥。”

田珍不是一个人来的,他的所部同样杠着许多木板,这是一座宽四十余步、长一百余步的桥,所需要的木板足足几千块,在他的身后,纷乱无章的马蹄声响彻了夜空,杨和的游奕已经在他们的两侧展开。

随着这些轻骑兵而来的,是两千只松明火把,几乎在一瞬间,就将黑沉沉的婆夷川一侧点亮。

“嗬!”

对面发出一阵响亮的呼喊声,那是刘稷他们看到这一切时的反应,他们一支五十人的孤军,在冰天雪地和敌境提心吊胆地过了这么多天,突然间看到了自己的大军,就连刘稷自己,也是激动不已。

而唐人大军现身的一刻,也稳定了咄骨利等人的心,很明显,这只军队的规模不小,光是骑军,就有数千了,他们在刘稷的指挥下,趁着敌人还处于混乱当中,赶紧将原先的木板一块块铺上去,这样一来,就成了双向施工,不到一个时辰,双方就在藤桥的中间碰到了一块儿。

直到看到许光景高大的身影出现在桥面上,刘稷才真正松了一口气,太险了,他都不知道,历史上封常清是如何突破这一天险的,因为史书上对于这场战役,一共就几句话,现如今自己亲历,简直是在钢丝上行走,好在有惊无险,只要顺利拿下藤桥,唐人大军一过河,吐蕃人就再也无力回天。

按后世的计时法,现在大概是凌晨五点半左右,正是黎明前,最为黑暗的一段时间,藤桥已经铺就,许光景正带着他那个队跨河而来,这是他的乾坑戍余下的军士,而征伐吐蕃人的第一功,眼看就在手中了。

刘稷看了看他们,又转头看了看这一头混乱的吐蕃人军营,混乱还在继续,营中的人四散而逃,呼叫声、喝骂声、马的嘶叫声不绝于耳,这是他们正当面的一个千人队,同样的千人队,左右各自还有一个,不多时也被波及,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唔......唔唔!”

突然,一阵刺耳的号角声,压过了所有的喧嚣声,悠长的声音足足响了半刻,刘稷本能地感到了一丝不妙,而站在他身边的咄骨利,则已经两腿战战,脸色更是苍白无比。

“这是吐蕃人的召兵号,闻号不得乱动,违者不论官职,皆斩。”

张无价显然知道发生了什么,脸色凝重地向他解释道。

“想不到,在这等情况下,他们还有如此人物。”

对于他的感叹,刘稷毫无所觉,眼神一眨不眨地盯着远处,嘴里喃喃地说道。

“好一个息东赞,玩了一出‘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啊。”

张无价等人不禁愕然,息东赞是什么人,他们自然不知,但一听就知道是个吐蕃人,难道戍主连他们的主帅都见过?

等到他们发现不对,顺着刘稷的视线看过去,顿时明白了他为什么会这么说。

只见在吐蕃人的军营之后,无数火光如同星星一般冒了出来,这些火光在黑夜中跳动着,显然那是某种事物快速移动的痕迹,联系到之前的消息,张无价猛然一惊。

“那是......吐蕃人的。”

“不错,那是吐蕃人的骑兵。”

刘稷肯定了他的猜测,转过身一迭声发出指令:“叫他们动作快些,全队戒备,准备迎敌!”

见咄骨利还有些抖抖索索,拍拍他的肩膀,语气平静地说道。

“只要守住桥,吐蕃人来了也没有用,你的人都是好射手,去我们的阵后列阵,该怎么做知道吧,我答应你的,决不会食言,战后,你和你的村子会得到更多。”

事到如今,怕也没用了,咄骨利狠狠地一咬牙,朝天嗫出一个响亮的哨音,听到的无不以相同的哨音回应,很快,就有四、五十人被他集中到一起,人人都是身背弓箭,腰挎箭囊,只是装束上,依然是裘帽皮甲的吐蕃轻步卒服饰,眼下哪还顾得了那么多。

“列阵!列阵!”

张无价的声音在四下里响起来,除了从冰原过来的三十人,许光景和他的那个队,几乎是跑着过了桥,没有任何准备地就依平日里所练的阵型,在桥头的最前方展开,比起刘稷等人,他们才是一个完整的单位,每人都是一套明光甲,身背硬弓、强弩或是铁木牌子,手执长枪、腰挎横刀。

还穿着吐蕃人衣甲的刘稷,咬牙盯着远处的动静,现在正是关键的时候,他们怎么也得挡住敌人一刻,只要后面唐人大队过了河,就还有希望。

可不知怎么的,总觉出有一丝不对。

在他的视线里,远处的火光正快速地朝这里移动,不仅越来越近,而且越来越高,就在刘稷眼睁睁地看着那些火光从高空中落下时,心里头涌起了一个很不好的感觉。

火箭!

第七十九章 夺桥(四)

息东赞确实没有走远,并不是他有什么先知先觉,而是贺菩劳城的这场骚乱,实在来得太过蹊跷了,就算一个智力平平的人,也会将它与唐人的行动联系到一块儿,何况他自认为智力不寻常。

移兵拔营之后,到了快入夜的时分,他便命大军调了头,心里盘算的是,如果桥头没有情况发生,过上一天两天再去救援也不迟,最多就是去得晚了,收拾一下残局,左右大勃律都有丢弃的准备了,区区一个贺菩劳城又算得了什么?

没想到,唐人连一个晚上都没等,此刻他的心里不知道是得计还是担忧,或许是兼而有之吧,唐人的大军就在对面,点着火把,没有任何隐藏,数量要比他多得多,至于有多少过了河,他没办法查清,只能先稳住自身,让这里的几千勃律士卒不至于马上崩溃,这也是他唯一没有料到的情形。

只靠手下这三千骑兵?息东赞的确有些狂傲,但在战场上并不会自大,更不会小觑唐人的战力。

吹响召兵号,是提醒营中的吐蕃人长官,他已经到了,这样纵然有些混乱,也不至于全军崩溃。

果然,长长的号角声过后,位于左右的两个千人队稳定下来,他们各自的主官已经带队弹压了少数人的冲击,毕竟吐蕃人的统治超过了三十余年,积威不是一天两天、几个谣言就能破掉的。

至于中间的这个军营,息东赞一看就明白,玛尔达乞那个蠢货,多半已经让人给吹掉了脑袋。

“你带人去接管军营,能收拢多少人,就集结多少人,那些跑掉的,暂且不要去管。”他扭过头,对身后的一个亲信吩咐道。

“是,东本。”

亲信领命而去,自己则带着骑军在正面展开,形成一个扇形阵面,一旦中间军营收拢不力,他会毫不犹豫地挥军杀入,宁可将人赶散,也绝不会便宜了唐人。

号角加上骑兵的压阵,总算让乱轰轰的军营为之一整,他的亲信奉命接管的中间军营,此时已经跑得没了多少人,这些人全都被息东赞押着,一步步逼向桥头。

离着大约八十步远,将近三百名勃律军士张弓搭箭,瞄向了远处的唐人,让人奇怪的是,息东赞却让他们全都换成了火箭,而且使用抛射的方式。

虽然有些纳闷,军令就是军令,这些勃律弓箭手从营中取出火把插在地里,将浸了火油的布条缠在箭头上,在火把上点燃之后,斜斜地指向天空,随着为首队官的一声令下,以一个近似45度的倾角,射向了天空。

他们使用的这种木弓,如果是直射,有效距离大概在三到五十步左右,现在用抛射的形式发出,射程可达八到一百步,基本上覆盖了唐人在桥头组织起来的那个小小阵形。

问题是这有什么用?

夜空中,燃烧着的箭头如同星星点点,一下子点亮了黑夜,就是刘稷他们眼中所看到的那个画面。

“快,护住桥面!”

刘稷在火箭上天的一瞬间,就猜到了息东赞的意图,吐蕃人想要毁桥,之前他听咄骨利说过,吐蕃人一早就在桥头洒上了火油,只要有一点火星,就能燃起来,虽然知道,可时间太紧了,他还没有来得及处理,敌人就杀到了眼前。

“张无价,你为队头。”

他扔下一句话,掉头就往回跑。

此时,宽大的桥头正面被两队人遮护得严严实实,一个又一个的唐人步卒正从桥面上过来,他们全都是田珍所部,只是属份别的队。

经过许光景的身边时,他一边跑一边下达指令:“盾牌跟我走。”

虽然不明所以,那些军士已经习惯了服从,既然是戍主发了话,二十多人立刻从阵型中出来,跟在了他身后,许光景的队一下子少了一半人,已经无法成型,不得已,只能同张无价那三十人会合,勉强凑成一个完整的队。

来到桥头,刘稷立刻吩咐下去:“举牌,挡住箭矢。”

二十多块木牌立刻举了起来,可是桥宽足有四十多步,他们纵然站得稀稀疏疏,怎么也无法遮护完全,而火箭很快就要落下来了。

“快回去!都回去!”

眼见无法避免,刘稷不得不冲到桥上,拦住桥头,大声朝桥上喊,他的声音,让正打算踏上桥板的田珍一愣。

“咻!”

这时候,无数只火箭从天而降,落到了这片小小的范围,没有盾牌遮护的军士,只能自行躲避,好在空间足够,他们又有所准备,伤亡倒是不大。

几乎在同时,一丛明亮的火焰升腾而起,霎时间就飞洒开去,不仅挡在桥头的那些盾牌手被波及,就连还没来得及上岸的桥上军士都陷入了火中!

吐蕃人竟然将整个桥头,从地面到架梁甚至是每一根藤条,全都洒上了火油,难怪他们从不在桥头点上火把。

好在火势刚起,这些军士只需要简单地扑打,就能扑灭身上的火烬,已经接近桥头的军士不退反进,一个个加快了速度,从火焰中跳了过来。

看到这样的情景,田珍的脸色顿时煞白,刘稷的意思很明白,马上放弃过河,可这么一来,岂不是要隔着河,眼睁睁地看着那些已经过河的手下,被优势百倍的吐蕃人屠戮殆尽?

不退也不行了,藤桥一旦被烧着,根本就扑不灭,如果不能在桥架子烧塌之前退回去,他们的结果和留在对面没有任何区别。

桥下可是连鹅毛都浮不起来的“弱水”,而这些全身甲胄的军士,挣扎一下的机会都不会有。

“退!全都退回来!”

田珍几乎是咬着牙关发出指令,桥面上还没走过一半的唐人士卒赶紧后退,当最后一名军士返回时,那座飞龙一般凌驾于河床上的藤桥,已经烧成了一条火龙。

在“噼噼啪啪”的灼烧中,“轰”得一下子,从对面的那一头断开去,掉入了黑沉沉的河水中。

百步之外,已如天堑。

第八十章 夺桥(五)

后路被断了?

此时,对面的所有人心里就是这么一个想法,而刘稷却毫无一丝意外之色,也没有后悔错失了补救的机会,因为吐蕃人的火油几乎浸透了每一根藤条,只要有一支火箭射中,就是不可避免的结果,除非他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将这些藤条,以及桥头所有的土地全都包起来。

“你们品级最高者是何人?”

过河来的除了许光景一队,还有差不多一队人,而经刘稷这么一问,对方最高的也没有超过他的果毅校尉,区区一个队正,连张无价、许光景都不如,他便毫不客气地接过了指挥权。

“过河之前,使君就有吩咐,一切唯果毅之命为遵。”

果然,那一队人毫无抗拒之心,这不光因为田珍事先有言,更主要的是,目前濒临绝境,他们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这个嚣张大胆的家伙身上。

“那好,你等在此列阵,左翼就交与你们了。”

刘稷没时间客气,甚至都没时间问一下他们叫什么,便干脆地布置下去。

目前,他的手中有三个完整的队,也就是一百五十多正兵,四十多个勃律弓箭手,三个队被他分成三个方向,将那些勃律人挡在身后,这个小小的阵型,挡住了大概七、八十步宽的正面,而身后,是已经消失的藤桥,以及隔着一条婆夷川,无法给予他们增援的唐人大队人马。

“怎么办?”

这个问题可能在所有人的心头萦绕,却只有一个勃律人小声地问出来,咄骨利的脸色有些发青,短短的一个时辰,他经历了从惊险到惊喜,从失望到希望到绝望的整个转换,心脏已经跳了又跳,就快要承受不住了。

“听他号令,拼了!”

最终,他还是狠狠一咬牙,将背上的皮制箭囊解下来,放在脚边,高度正好能让他一伸手就能将一支羽箭拿出来。

不拼还能怎么样?就算阵前倒戈,都未必打得过这一百五十名武装到牙齿的唐人,更何况,家人还在人家手中呢。

死吧,好歹这个年青的唐人答应过自己了,会善待村子里的人,只要有人就还有希望。

“披甲。”

随着刘稷的一声号令,因为要翻越雪山,并没有披甲的那三十人,接过了许光景等人为他们带来的甲胄,一个个沉默而熟练地将整套明光甲一样一样地往身上穿戴,他们每一个与勃律人的心思并无二致,既然要死,就在同僚们的注视下,轰轰烈烈地打上一场罢,也不枉了安西儿郎这个名号!

做完这一切,远处的火箭已经停了,为了保证效果,那些勃律弓箭手足足射出了九轮,直烧得唐人阵型背后,烈火熊熊腾起,就像是一面迎风飘扬的大唐国旗般!

“全军准备,接敌!”

全身披挂整齐、手执陌刀的刘稷一声大喝,当先走上正面的阵头,在他的身后,执旗将一面三角牙边的队旗展开,用力一插,带着尖端的旗杆深深地进入泥地中,然后拿起靠在脚边的虎头方盾,一把拔出腰间的横刀,做出遮护的动作。

旗倒人亡,就是他和身边两个护旗的责任。

“东本,东本!”

一个亲信手下连续叫了几下,息东赞才仿佛从睡梦中醒过来,此刻他已经推进到了离着唐人那个小小的阵型,不过百来步的距离,因为那一面火墙,唐人的一切行动都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心里除了感叹,还有一丝震惊。

濒临绝境,人数又是如此之少,他们还能排出严整的阵型,妄图放手一搏?

既然如此,就成全他们吧。

“换成箭矢,片甲不留!”

息东赞没打算与这些唐人拼命,能用箭矢解决,就让他们在自己人的眼前死去吧,他一把跳下坐骑,从马背后的革囊时摸出一把炒熟的胡豆,掺在青稞面里,一点点地喂给马儿吃,所有的骑兵同他一样做法,这么做,并不是轻敌,而是一旦有什么变故,他们能以最佳的状态投入战斗,马儿也是需要体力的。

他的心里期待着,或许,那个杀了达囊乞的唐人就在这群人里头,没准还能给他一个惊喜呢。

“盾牌!”

三声叫喊几乎同时出声,三个方向上的唐军盾兵立刻将手中的方牌首尾相连,用二十多面盾牌,挡住了五十人的所有空隙,至于勃律人,他们同样有专供步卒使有的圆盾,用不着发令,也知道半蹲于地,减小受力面积的同时,挡住从天而降的箭雨。

“咻咻”

之声连绵不绝,很快就覆盖了这一片不大的区域,那些落到盾面上的箭矢,发出“铛铛”的撞击声,让矮身躲在下面的刘稷,有了一次新奇的体验。

原来,这就是古代的战争。

飞蝗一般的箭雨持续了近半个时辰,等到停下来时,刘稷只觉得四周的泥地里倒处都是箭杆子,很像是麦田里面没有收割完全的麦杆,这么多箭矢射下来,总会碰到几个倒霉鬼,只是他从惨叫声听出来,不会超过十人,看来敌人也知道这么射的效果不好,弓箭手也是需要休息的,不可能无止尽地一轮又一轮齐射。

过了良久,再也没有听到箭矢的破空之声,他从执旗的方牌下钻出来,将陌刀插在地上,张开双手,对着正面的敌人,就像当初面对群狼一样,大喊出声。

“啊!”

“嗬!”

身后的唐人军士都齐声和应,他们高举刀枪,拍打着盾牌,仿佛自己才是围着对方的那一边,紧接着,就连一河之隔的唐人大军也纷纷响应,用尽自己的力气,为陷入绝境中的同僚,送上一份喝彩。

绝境,如同这沉沉的黑夜般,罩在每个人的心头,只有身临其中的汉子,才能感受到这群百战老兵的呐喊,仿佛倔强地要将这黑幕撕开一条口子,让一丝光亮照进来。

无论身处河岸的那一侧,所有人都是头一次觉得,五郎的嚣张,是如此地天经地义。

跟着这样的长官去死,也值了罢。

第八十一章 夺桥(六)

巨大的呼喊声,在婆夷川两岸回荡着,甚至连吐蕃人的马匹,都感受到了这股力量,不住地用马蹄子刨着地面。

站在高处的息东赞轻轻地抚摸着爱马的鬃毛,试图让它平静下来,唐人的叫喊声令他的眉头一皱,没想到,这一小队人比他想像得还要顽强,看来光靠箭矢是难以快速解决的,他有些担心,这其中是不是有他不知道的隐情,尽管以自己的聪明,怎么也想不到唐人会怎么做,可那是一个庞大无比的帝国,就像天空的黑幕,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天就快要亮了,而唐人身后的火墙正在减小,很快就会熄灭,不能再僵持下去了,否则就算歼灭这队人,也会让其他的唐人士气更甚,息东赞一瞬间就有了决定。

“命左右两营,各出五百人,冲上去,将他们尽数歼灭。”皱着眉头,看着不到百步远,那个嚣张的唐人身影,一时间不能确定是不是就是自己要找的人,只是一迭声地传下令去。

当然了,他还是不打算动用自己的麾下,吐蕃人的性命太宝贵了,要留到最有用的一刻。

至于已经打算要放弃的勃律之地,地都没了,人又有何用?就让他们为伟大的天神之子,尽最后一次力吧。

很快,号角声次第响了起来,唐人的呐喊渐渐消散,从桥头的两侧,无数支火把被人高举着,冲向被他们围在当中的那一小队人,很快这片火光就将淹没那片小小的黑影。

息东赞看着他们乱轰轰的模样,没有多少惊异之色,八、九倍的兵力,累也能累死这帮唐人吧。

来到这个时代有段日子了,对于这种白刃搏杀,刘稷已经经历了不只一回,可当那些举着火把,手执刀枪的吐蕃步卒,一通乱七八糟地呐喊着,冲上来时,依然忍不住血脉喷张,肾上腺素激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似乎在这具年仅16岁的身体里,从来就没有害怕这两个字。

当然,这只是虚假的表像,那个曾经将他惊醒的噩梦,就是活生生的事实。

如今的刘稷,是真的一点都不惧怕死亡,他的眼中甚至泛起了一丝笑意,心里升起嗜血般的快感,已经无法分清,究竟属于原来的主人,还是真实的自己,或许,已经融而为一了吧。

此时的他,头戴一顶五斤十一两重,镔铁打造的全包护头盔,而不是普通士卒的兜鍪,身上的甲胄由一千七百五十二片铁片子组成,每一片严格地两寸一分长、七分宽,每一片都要经过几十名工匠精心锻造,每一片都再由牛皮索子紧紧绑在整块熟牛皮上,从面颊、双耳、后颈、脖子一直到躯体、上臂、下腹、大腿、膝盖直到小腿,遮护得严严实实,这还不算,胸前一面约五十公分宽的铜镜,磨得能照出人影来,更是为重要部位,又加上了一层保障,同样的护镜,背后还有一块,这便是大唐军士最普遍的装备。

明光铠!

全付具装、武装到牙齿的刘稷,无端端地想起了后世一部很著名的漫画电影《钢铁侠》,在他的身后,还有一百五十名同样装束的钢铁侠,而隔着一条婆夷川,还有上万名同样装束的钢铁侠,在吐蕃人统治区的四周,还有二十余万同样装束的钢铁侠,在大唐的万里疆土上,还有七十余万同样装束的钢铁侠,这就是大唐国力最直接的体现。

这便是长安城中的那位天子开边四十年,始终不遗余力的底气。

这便是高仙芝敢于带着两万健儿直趋八百里,独自面对一大堆异族军队的底气。

也是他敢于站在这里,直面数千吐蕃人的底气!

披坚执锐者,当临阵前。

“受死!”

直到这些吐蕃轻步卒已经近前,能看得清面上的表情了,刘稷一把抓住陌刀的刀柄,轻轻一提,两米长的刀身带出一蓬泥土,被他举过了头顶,带着一股劲风和着泥土的土腥味,直直地劈了过去。

没有任何花哨,速度也算不上快,可对方就是闪避不了,因为他的左右身后全是人,唯一能动的空间,只能是身前,那个中年勃律步卒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扔掉火把,然后用空手抓住刀身,试图挡下他这一劈。

公元八世纪,全球铁产量还比不上后世一家乡镇钢铁冶炼厂,更不用说质量了,这些勃律步卒,大部分人都是拿着削尖的木头杆子,就连箭矢的头部那一点铁都没有,这个中年人能有一把铁刀,已经是个如咄骨利一般的百人长了,可这种铁刀,也就是一块铁片子而已。

“铛!”

三十斤重的陌刀刀身如同一柄重锤,压得他连人带刀直接跪了下去,直到避无可避,锋利的刀锋便破开头顶的毡帽、头骨、血浆迸发,没等刀锋到底,刘稷逆势一拧,身体一侧,躲开一把木枪的同时,双腿贯力,稳住了下盘,腰腹之力骤发,双手顺势一拖,长长的刀身由身前一下子到了身后,转了一个圈子,又到了身前。

横扫千军!

长达一米五的刀身,比勃律人的木枪还要长上一截,猛然间这么横扫,顿时形成一个以他的身体为圆心的同心圆,凡是在这个圆圈范围内的生物,都只有一个结果。

死亡。

“啊!”

许多收势不及的勃律步卒,直到上半身离开下半身的那一刻,才惨叫出声。

“放箭!”

咄骨利站在唐人阵型的中心位置,四下里的战况全都了然于胸,之所以一直没有出手,一是对方同他们一样,全是被吐蕃人强征来的本地人氏,二是唐人并没有下令,或者说下了令,可用得是唐语,他们根本就听不懂。

三个方向,唐人都是一样的阵型,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就像是三只对准敌人的箭簇,而位于箭头的,无一例外都是唐人军中官职最高的那一个,比如眼前的年青唐人。

更让他暗自吃惊的是,身前的每一个唐人步卒,全都穿着精良的全身甲,这是了不得的事,哪怕就是吐蕃贵人所亲领的骑兵,披甲率也不足五成,他们当中既有人马全付具装的重骑,也有只穿轻甲的庸奴,而唐人,无论是这里的一百来人,还是身后河对面的那上万人,无一不是如此,这让他心里的天平,又稍稍向着唐人倾斜了一点,毕竟谁都希望自己所依附的是个强者。

于是,一直沉默中的唐人这一小部分弓箭手,终于发出了自己的声音,随着他的一声令下,四十多支箭矢飞向离着不到三十步的同僚。

惨烈的搏杀开始了,唐人这个小小的阵型,如同汪洋中的一叶小舟,被汹涌的波涛湮灭,又顽强地探出头来。

第八十二章 夺桥(七)

“伏远弩、擘张弩、角弓弩、不拘是什么,但凡能及远的,全都给老子上来!”

婆夷川的一侧,田珍急吼吼地叫声在每个唐军士卒的耳朵里炸响,被他叫出来的都是军中的弓弩手,这样的重器,就算是以兵精甲坚著称的唐师里,也并不多见,一是兵器打造不易,二是射手培养不易,更何况,还是在黑夜里。

只是军纪纲常早已刻在脑子里,军令一下,这些射手立刻依照他的吩咐,沿着河岸排开,在他们的身后,自有军士抱着成捆的弩箭,以便补充。

此时,除了被刘稷所部遮挡的那八十来步范围,两边尽是打着火把,被驱赶而上的吐蕃轻卒,他们手中的火把,就成为了黑夜当中最明亮的靶子,比白日里光线通明时还要醒目。

不同于弓弦松开时会发出的颤音,弩机在放开之后,将弩箭推出的弦丝会被两头的臂杆急速地拉紧,出现一个类似于“嘣”的声音。

而射向远处的无羽铁箭,无论是扁平的直弩,还是三棱破甲锥,都会由于空气在那一道道金属表面的刻痕流过时,形成不绝于耳的破空之声。

犹如死神的低语,奏响在河川的两岸。

以唐制的标准,伏远弩的射力不会小于八石,而普通的强弓,能达到两石就已经是军中翘楚了,四倍于强弓的力道,将重为六两七钱的均铁箭杆,推向一百步以外的目标,实际上,还没有达到它的有效射程。

于是,当一枚破甲锥轻而易举地撕开一个吐蕃轻步卒身上的皮甲时,其实与射入肉身没有太大区别,它带着强大的动能,毫无阻滞地从这个勃律男子的另一侧穿出来时,就连鲜血都不曾溅起太多,而实际上,此人体内的大部分器官,已经被搅成了碎片。

紧接着,它便带着一丝残留的血渍,飞入另一个身体,吐蕃人密密麻麻的阵型,又是毫无防备的侧翼,立刻响起了一阵又一阵的惊呼,还有惨嚎。

如此密集的阵型,基本上不需要太过瞄准,只需要让你的箭矢,不要过于高或是太低就行了。

活儿轻省,又能给过河的弟兄加以支援,有谁会不愿意呢?

“散开,快散开!”

首先觉出不对的,是位于阵后的吐蕃官长,他们清楚地看到了战局的变化,位于河岸边上的已方阵型正在变得散乱,许多人在冲锋的路上就倒下了,哪里还不明白,是对面的唐人在作祟。

黑夜之中,哪里可能令行禁止,等到这些吐蕃轻卒反应过来,纷纷向中间靠拢,一下子就使得刘稷阵中的两翼压力大减,同时他自己的中路压力陡增,这倒是始料未及的。

“痛快,真痛快,再来!”

此时的刘稷已经完全进入了嗜血模式,全身如同泡在血泊当中,面上更是污渍一片,至于哪些是敌人的,哪些是自己的,根本就分不清了。

手上的陌刀越来越沉重,再也没有之前那么灵便,脚下被泥地里浸透的血液一滑,就是一个跄趄,差点便要摔倒,不得已只能用刀子一柱,可这样一来,几柄直刺而来的木枪就怎么也闪不过了。

就在他打算凭着身上精良的铠甲硬受下时,一股风声呼呼腾起,那几支木枪的枪头还没有挨上他的边儿,就从空中断开,紧接着一个高大的身影冲了过来,拉住了他的胳膊。

“你去队后歇歇。”

“歇不成了,你我并力挡住吧。”

张无价一看周围密密麻的身影,就知道他所言非虚,当下也不答话,手中的陌刀旋风般施展开去,将刚刚涌上来的勃律人,逼得生生往后退去。

如果说整个阵型以背靠背的二人为刀锋,那么后头的战兵或是远程,或是长枪,或是刀盾,如同这柄长刀上的尖刺,有条不紊地收割着敌人的性命,可问题是血肉相搏,死伤总是无法避免的,而这其中又犹其以中路的这一队人为甚。

好在两翼的压力减轻,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些补充,随着战事的进行,首先扛不住的,是伤亡远过了唐人的吐蕃轻步卒。

他们在吐蕃人的逼迫下,不得已三面攻打,两边加一块儿一千人的队伍,先是被隔岸的唐人劲弩打击,又碰上了刺猬一般的唐人阵型,伤亡很快就超过了三成。

在冷兵器时代,一只伤亡超过三成还能不崩的队伍,已经属于可战之兵了,可息东赞并不满意。

“命弓箭手押阵,后退者射杀,逃跑者斩!”

他的话冷得就像雪山上的风,在吐蕃骑兵之前列阵的那三百多弓箭手,不得不将箭矢,对准了自己的同伴。

倒也不是说,他完全拿这些勃律人的命不当一回事,而是想要借此让他们与唐人之间,生出血海深仇,只要死得人多了,唐人就算最后拿下了这里,也未必能统治得遂心。

当然,借此削弱这一小队唐人的体力,等到了合适的时机,再出动大队骑军,当着对面那些唐人大军的面,将他们逐一杀死当场,或是直接赶下河去,都不失为一个漂亮的结果。

左右在他的心目中,这些唐人的性命已经是注定的了,再多顽抗一时,又有什么用?

慢慢地,在息东赞的脸上,浮现出一个残忍的笑容,他终于找到了一丝戏谑猎物的快感,只要能达到这个目地,就算贺菩劳城真的出了什么事,又值得什么?

“差不多了,吹号角,让他们退回来,命令另一个千人队准备,这一回,要一举歼敌,杀死一个唐人,赏十亩田地,杀死一个唐人勇士,赏虎皮披肩,铁文字告身,十个奴隶,一百亩田地。”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呜呜”的号角声被吹响,前方正在努力搏杀的吐蕃步卒立刻潮水般地往后跑,累得满头大汗,连站都快站不直的刘稷以刀驻地,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皱着眉头看向那些跑得飞快的影子,心知他们并不是崩不住要溃败,而是另有所图。

“敌人的生力军,马上就要上来了。”

张无价没有他那么累,直着腰身不无担忧地说道。

刘稷奋力站起身,转头看向身后,漆黑的天幕,边缘处闪出了一丝鱼肚白,点点金光正慢慢地渗进来,如同刀子一般撕开了一条口子。

破晓时分。

第八十三章 夺桥(八)

“天杀的,蕃虏要拼命了,可怎生是好?”不知道什么时候,杨预站在了田珍的身边,瞪着眼睛,满脸都是不甘心。

对面的情势,都在田珍他们的眼中,可现在除了远程的支援,根本给不出别的支援,任是谁都看得出来,他们这一小队人,能撑下这一次攻击,已经是极限了,再来一个千人队,只怕就是撑不住的下场。

更别说,还有整整三千吐蕃骑兵在后头虎视耽耽!

绝境,这是毫无出路的绝境,不光是杨预这么想,也不光田珍这么想,就连于阗镇守使杨和,都没了教训儿子的心,一言不发地盯着对面。

一箭不过百步远,就只能这么硬生生地看着同袍被敌人斫杀当场?任是谁也心中不是滋味,可他们又做些什么呢。

田珍听着那摧命一般的号角声,眼中直似要冒出火来,那里的每一个唐人士卒,都是他的手足,更不必说,还有一个能干的徒儿。

他在痛悔,为什么,自己没有先过河,就算战死了,也是同他们在一块儿,也好过在这边煎熬,长长的号角声,突然提醒了他,咱们可以输了性命,却不能输了气势。

“力士呢,都他娘的死绝了么?”

随着他的咆哮声,军中力士忙不迭地将鼓架子拉了上来,足有一人高的双层牛皮蒙面大鼓,每一面都被三、四个身材高大、胳膊比寻常小儿的腰身还要粗的巨汉护持着,这些人的腰间,别着一柄斗大的木槌,几个人七手八脚地将鼓架子搬下来,然后一齐发喊,将大鼓抬了上去,安置在木槽当中。

这样的大鼓,在前部军中,一共有八面。

婆夷川对面的唐军小队,已经没有办法摆出完整的三个队型了,只能合在一起,组成一个百人左右加强型的防骑兵阵型,因为对他们来说,千人左右的轻步卒,远没有后头那三千吐蕃骑兵威胁更大。

咄骨利指挥着自己这一小队人,收缩起来,方才的攻击,他们被隔离在唐人的阵型之后,伤亡不算太大,但也倒下了十多人,对方同样有弓箭手,在抵近攻击的时候,没有谁能完全避免矢石。

现在唐人的阵型收缩了,所能遮护的范围也变得小了一些,他们这些阵后的弓箭手,当然也跟着变阵,目前的情形下,伤者只能摆在后头,做一下简单的包扎,能忍得住不哼哼就可称“悍勇”了。

可比起前头的唐人来,又算得了什么。

在他们这个小小的阵型四周,到处都是倒毙的吐蕃步卒人尸体,咄骨利甚至还能认出几个曾经一块儿巡过夜,或是喝过酒的同僚,仅仅一夜之间,就成了生死大敌。

或许自己也会和他们一样,成为河岸边上的一具尸体吧,他排除掉杂念,大声地招呼着手下人。

“动作快些,多收集些箭矢,他们就要上来了。”

这也是没法子的事,事情发生得本就仓促,他们在巡夜之时,身上只背了一个箭囊,连回营去取的功夫都没有,吐蕃人便杀到了眼前,一个箭囊只有三十只箭,能起到的作用实在有限。

好在对方用的,与他们是同一种箭矢,纵然矢锋折了一些,也总比没得用强,为此,他们甚至连插在尸体上的的都拔了出来,将还带着血迹的羽箭插进囊中,等待着敌人再度扑上来。

就在他们收集箭矢的当儿,唐人的阵型已经布置完毕,这种情况下,在最后布置一个队副已经没有了意义,因为他们根本无处可逃,几个队头和队副全都安排在了前面,配合身后的长枪、刀盾,形成一个更为尖锐的锋头。

这个锋头的尖端,站着全队技艺最好的老卒张无价,刘稷之前已经坚持了很长时间,现在不适合继续担任队头,他自己也知道,并没有坚持下去。

不过他也没有休息,只是将陌刀插在阵后,围着这个不大的阵型,一边走,一边神情轻松地说着话。

“许棒子,你他娘的还好意思说,老子为什么看不上你,才杀了几个蕃虏,就喘得跟个狗似的,你瞧瞧跟咱们过来的弟兄,人家翻雪山过草地,前有围追后有堵截,现在腰板儿还挺得直直地,你也能比得?”

许光景被骂得狗血淋头,面上却是笑嘻嘻地,嘴里小声地嘀咕着:“谁是怂货,手底下见真章便是,分明是你自己不要,却来说些便宜话......”

他的声音不高不低,刚好能被刘稷听见,还没有说完,腿上就着了一下,将后头的话咽进了肚子里。

“说什么呢?”

“回戍主的话,某不叫许棒子,谁叫谁是棒槌,俺才不当哩。”

一语既出,哄堂大笑,就连素来不易动容的张无价,都有些忍俊不住,他当然知道两人是在演戏,为的就是让弟兄们紧绷的那根弦,稍稍松一下,因为接下来,将是更为残酷的战斗,也许就是最后一战了。

这个道理,做为老兵的他们,都非常清楚,可清楚归清楚,任是谁真正面临绝境时,说不在意都是假的,求生才是人的本能,可他们的生路又在哪里?

而此刻年轻的戍主脸上,那毫不掩饰的嚣张表情,给了他们一种错觉,自己只是一队尖兵,还有大队人马在后头。

这话原本也没错,如果中间没有隔着一条婆夷川的话。

很快,他们的笑声,在一片急促的号角声中,戛然而止,刘稷依然是那付神情,毫不在意地拍了拍一个手下的肩甲。

“蕃虏很是善解人意啊,又来送人头了,这一仗打下来,咱们这渡河第一功,便是铁板钉钉,任是谁也抢不走了。”

说着,他加大了音量,让自己的声音传入每个手下的耳中。

“如此大功当前,谁都不许急着死,弟兄们,给咱们的朝廷,省点恤赏钱吧,咱们要钱,也要从吐蕃人那里要来,打垮了他们,勃律之地,就任我等予取予求,吐蕃人经营了三十年,那是多大的一笔财物,咱们一定要活下来。”

财帛动人心,哪怕死到临头,也没人不想有个念头,恰恰在此时,身后传来了激昂的鼓点声,一下子就压过了吐蕃人的号角。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节奏越来越快,越来越急,最后连成了一片,这种声音,所有的唐人军士无比熟悉,闻鼓则进,有死无生,自家的同袍,是在用这样的方式,在为他们送行呢。

强军,闻鼓而生战意,这一刻,所有的唐军战士,不分老兵新卒,都昂起了头,握紧了手中的刀枪,等待着抛却头颅,血染大地的一刻。

而在他们的面前,无数的吐蕃步卒,高举着火把,呐喊着从黑暗中冲出来,宛如一片红红的火林。

这是一支生力军,大有一举把唐人赶下河川的气势,不死不休。

第八十四章 夺桥(九)

咄骨利的眼力不错,当全球大部分贫民还无法在夜里视物时,他因为饮食习惯和职业特性,越是这种时候,眼神越是锐利,虽然还谈不上穿透黑暗,却能早早地就分辨出人的轮廓。

到了这个地步,也就没什么可怕的了,左右唐人顶在最头里,要死也是他们先死,他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排除杂念,将一支羽箭倒在手中,用粗砺的舌头舔舔有些散乱的箭羽,然后搭在弦上,腰腹间微微一沉,长而直的硬木弓身,顿时被拉开,指向了远处火把照映下的黑色身影。

这时,耳边传来的鼓点声,已经变成了富有节奏感的连贯敲击:“咚、咚、咚、咚、咚......”

“放!”

几个短促有力的话语同时发出,唐人军阵中响起了数下“嘶嘶”声,有点像是上好的绢帛被撕裂时的那种声响,而咄骨利知道,这是唐人的弩箭,平常远及一、两百步远的利器,如今放到这么近才发,一是黑暗中无法瞄准,二是他们的箭矢也不够了,每一发都必须造成敌人最大的伤亡。

很快,远处传来了凄厉的叫喊声,咄骨利没有时间为自己的同胞难过,因为他的目标已经清晰地出现在了眼前。

三十步。

二十步。

十五步。

怒弗利村最好的猎手,足足等到对方冲到十五步以内,连脸上的表情都看得清清楚楚时,才放开了弓弦,不等看上一眼战果,便又从脚下拿出一支,迅速地对准了另一个敌人的头脸。

“噗!”

那个冲在最头里的吐蕃步卒,就这么带着一股惯性,连人和火把一块,直挺挺地摔倒在张无价的面前,一支羽箭钉在他的颈项处,连声音都没能发得出来。

“杀!”

张无价战意勃发,一声暴喝,踏着那具还没死透的尸体上前一步,恰恰留出一个挥舞的空间,两米长、近三十斤重的陌刀变成了一道闪耀的白光,划出一道又一道的弧线,每一道弧线,都会被红色再渲染一遍,在黑空中交错而过。

百人战阵,他的身后同样是陌刀手,组成一个小小的三角形,互为犄角之势,也能让为首者有个轮休的机会,不至于一下子透支了体力,原本这样的阵型,是用于攻击的,可敌人数量太多,加大了正面宽度,反而有利于敌人而不利于我,因此,最终他们还是选择了此阵。

这便是贞观朝的开国名将,被称为“战神”的李卫公,亲创的六花阵。

阵头的陌刀,压住了敌人的攻势,后头的刀盾、长枪、弓弩,则是短兵相接时的尖刺,两股力量在黑暗中迎头相撞,仿佛就连空气都为之一滞,然后便是各种声音的混杂响起,金铁、血肉,每一个声响,都意味着一个生命的削弱或是消失,面对十倍于已的敌人,纵然是武装到牙齿的唐军,依然从一开始就陷入了苦战。

对上雪狼,看似惊险,其实多少还有一点喘息之机,而这一战,敌人源源不断地从黑暗中现身,从四面八方压过来,仿佛潮水一般无休无止,稍稍弱一点,都会被这种压力压得噬息,哪怕如张无价一般的老卒,从军三十载,见阵无数,仍然感到了呼吸不畅。

这种不畅,反应到动作上,就是一股毫无由来的阻滞感,连续挥刀上百下,不适感越来越明显,就连身形都有跟不上了,老伙伴许光景对他何等熟悉,都不用回头,就觉出了不妥,只是他这一边的压力也非常大,一时间很难顾及。

“老张,换位!”

终于觑得一个空子,他将身前的敌人逼得无法上前,赶紧一声吼,若是平日里,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体会,现在他不得不用上了喊叫,接下来便是背靠背,做一个九十度的转向,便能相互换过位子,他来接过阵头,多少减轻一点张无价的压力,可没曾想,对方却没有动作,只需要听听身后传来的呼吸声,许光景就明白,老伙伴被缠住了,根本动弹不得。

没奈何,他只得谨守本位,连上去支援一把的功夫都没有,因为很快,自己就面临了同样的问题。

吐蕃步卒不要命一般的抢攻,已经影响到了阵型的转换,而这种转换一旦不灵便,就意味着某一个方向上来不及补充,伤亡和减员接踵而来。

“嗬。”

刘稷奋力格开几把木枪,身形向前抢了一步,他没有再去追斩,而是不停地这么向前,陌刀以小幅的动作不离身前,不是为了杀人,而是杀出空隙,做为阵中唯一的机动力量,一开始,他还能在阵中自由移动,看到哪里吃紧,便上去帮一把,慢慢地活动空间越来越小,在被完全隔离之前,他决定冲上最前面,那里的压力最大。

就这么一步步地挪动,终于接近了阵头,刘稷闪身入内,站到了执旗的位置上,那名执旗已经混身浴血,只是勉力支撑,两名护旗也是个个带伤,拼命举着木牌,试图挡住无孔不入的刀枪箭矢,就连他的那面小小的戍主旗,都变得千疮百孔,摇摇晃晃,这里的战斗之所以激烈,就是敌人不但想杀死他们,还要砍断这面旗帜。

旗乃军之魂!

刘稷扶了执旗一把,一手举起旗子,狠狠地一用力,将带着铁钎子的那一头,深深地插进了泥地里。

“坚持住!”

将执旗的手放到旗杆上,让他能借着杆子靠上一靠,便提着陌刀,冲了上去。

张无价快不行了,他身上不知道已经着了多少下,四面八方冲过来的敌人,在眼中变得影影绰绰,平时行若无事的陌刀,就像有千钧重,每一次挥举,都要用尽全力。

凭着本能挡下一下攒刺之后,腿上再一次被刺中,虽然木枪头没有能穿透铁叶子,可那重重的一击,让他的身形一下子屈倒,眼见几支枪头直奔面门而来,要想闪过,只能弃刀后滚,可那样一来,阵头就失守了。

就在他打算偏头躲过,拼着挨上一下也誓不后退时,身后的革带被人猛的一拉,整个人倒翻过去,手上的刀子倒是没有脱落,可人却无法再站起来了,当然,那些枪头也刺了个空。

张无价就这么仰面倒在地上,前后左右全都被自己的战友遮护着,他连爬起来的念头都没有,因为眼前那个矫健的身影,真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

“护旗!”

刘稷头也不回地一声大喝,手上的陌刀再无保留,大开大阖,凌厉的刀光四射而出,当者无不披糜,硬生生地让敌人的攻势为之一滞!

第八十五章 夺桥(十)

“鼓声,再紧些,忒得无力,都没吃食么!”

田珍完全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捺着拳头直勾勾地看着那一头,随着天色越来越亮,对面的情形也一览无余,很明显,那支小小的队伍,已经不足百人,而围攻他们的吐蕃人,依然是黑压压的一片,难道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死伤殆尽?

杨预骑在马上,看得更为清楚,这一回,恐怕真无幸理了,他很想大喊一声,贼老天,为什么,当初那么惊险都过来了,如今大军就在百步之外,反而束手无策了,五郎,你怎能死于此?

儿子的心思,杨和哪能不知,可事到如今,又有什么法子,他神情黯然地拍拍杨预的手臂,却发现儿子已经泪流满面。

纵然鼓声如雷,纵然波涛如聚,依然不过是勇士最后的呐喊。

就在这种混乱当中,他们的耳中突然听到了一种杂音,是那种连续不断的“轰隆”声,像是大地被什么东西碾过,其中隐隐还有人喊马嘶,它是如此地明显,以至于就连震天价的金鼓之声,都无法将其掩盖住。

更让人奇怪的是,这种声音居然是从身后传来的,杨和同儿子一块儿转过头,不由得张口结舌地呆在了那里,久久无法回过神来。

河川的对面,吐蕃人阵后,息东赞神色肃穆地一扬手:“全军上马,所有的组本、俄本集结一处,准备对唐人......”

对唐人做什么?话只到这里就停下了,负责传令的亲信没有听到下文,不得不抬头看了他一眼,只见息东赞琚于马上,一脸呆滞地看着远方,眼中尽是不敢置信。

是什么样的情形,会让素来冷静的东本如此失态?

那个方向是唐人攻来的地方,黑夜似乎被地上发生的惨烈厮杀,赶入了云层中,只隐隐透出一条边际,冲天的霞光铺满了整个河岸。

天亮了!

“加把劲,再快些!”

破晓时分,由封常清亲领的中路,终于到达了婆夷川之侧,他们由梁宰的拨焕城镇戍军两千人为主,辅以五千多傔人,以及数百名军中工匠。

当然,这并不是迟到的原因,不过几里的距离,就是爬,也早该爬来了。

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他们中间,是由数千匹驮马、上千乘大车所运载的事物,为了将这些事物拉到河岸,所有人不得不用最原始的办法,又拉又推,而为了隐藏用途,又在离着河岸数百步的地方卸下来,一一装好之后,才最终出现在战场上,这样一来,耽误功夫就是不可避免的事。

毕竟,谁也没有料到,一切开始得如此突然,吐蕃人又做得那么绝。

由于唐人的战鼓掩盖了大部分动静,就边田珍他们,都没有第一时间发现自己人的到来,而当觉出不对时,那些庞然大物已经到了身后。

倒不是他们没有警觉性,要知道,就连封常清的节度使仪仗,都没来得及打出,他们哪里知道是谁到了。

“田麻子,叫你的人都来帮忙。”

见那厮目瞪口呆、一脸傻样,封常清忍不住直接唤了他的诨名,这一唤,才让他清醒过来。

“这是......”

不能怪人家大惊小怪,任是谁,身后突然出现一座高达十步、宽两步,下宽上窄,中间以木梯相连的木制高楼,都不会淡定,更何况,这玩艺还会移动!它们的下头,是四具木轴串成的圆滚子,被前面的驮马拉着,一路滚过并不平整的河岸谷地,泥地上无数道深深的车辙印,表明了它们的吃重,如果不是接近八千人手的努力,光是这数百步的距离,都难以跨越。

对,这便是唐人用于攻城时,压制城头弓箭手,为攻城大军提供远程支援的利器......望楼。

更让他吃惊的是,这样的大型望楼,沿着河岸,每隔上十来步左右就是一架,一眼望去根本就望不到头,怕不有数百架之多?

问题是,现在并非攻城,婆夷川宽一百多步,就算把它放倒,也无法充当架桥用啊,就在田珍疑惑不已的时候,离他最近的这架望楼已经停了下来。

“就是这处了,快,四下一并用力,卸掉木轮。”

宇文晟却不管他们做何想,急急地跑上前来,指挥推车的军士,先将前面的驮马牵走,然后用绳索套住四个巨大的木轮,每根绳子由几十个军士拉着,等到准备停当,他发一声喊,四边一起用力,只听得“噗”得一声响,十步高的木楼抖了一下,坐到了泥地上,震起一大股烟尘。

“上,上,快上。”

紧接着,几个军士钻了进去,等他们从顶上冒出头,将一卷绳索扔下来,下面的人立刻将一架巨大的弩机绑在上面,一边吆喝一边拉了上去。

原来如此,田珍自以为看懂了,因为这种巨弩一般是架在城头的,光是操作它就得两三个人,以它的射程和威力,不到两百步的距离,足以为对面的唐军提供支持,而且是正面的支持。

等到几支铁枪般的弩箭被同样的法子送上去,更是增强了他的判断,田珍忙不迭地一脚踢在手下身上,嘴里骂骂咧咧。

“没听到中丞的吩咐么,还不赶紧去帮忙!”

他连踢带骂,将手下全都赶过去,替下那些因为推车,已经累得气喘吁吁的中军,就连杨和的骑军,都赶紧下了马,杨预本人不待吩咐,便手脚并用地爬上了一架望楼,从顶层的木栏外探出身来。

高了十余步,对面的情形一览无余,等到放下绳子,将一具双弓床子弩拉上来,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五郎他们陷入了重重围困,需要自己的帮助。

等到几只长长的铁箭送上来,几个人立刻将床弩架好,杨预拿起一支铁箭就打算装上去,没想到,手上一沉,这只弩箭竟然是全铁打造,怕不有数斤重!

没等将铁箭捺进凹槽,一个军士伸手制止了他的行为:“预郎君,不是这般用的。”

然后,便递过来一卷绳索,这种绳索比一般的攀城绳子要精细得多,外面还裹着一层光溜溜的皮子,杨预有些不解地看了看对方,那个军士朝着铁箭一指。

杨预低下头仔细一看,终于看出了一些不一样的地方。

第八十六章 夺桥(完)

“东本,东本?”

息东赞一直保持着举手的模样,直到被手下提醒了好几声,才回过神来。

“他们想做什么?”

亲信自然答不出,这种只有攻城时才会出现的巨大器械,突然间出现在婆夷川的对面,难怪让人无法理解。

宽达百余步的河面,就算首尾相接,也需要十多架车子垒在一块儿,除非是神仙,否则谁能做得到?如果不是,唐人这么兴师动众,又是为什么。

为过河的小队人马提供远程支援么?要说也说得通,毕竟,唐人的弩箭,能轻松射出一百多步,在居高临下的情况下,对于进攻者会是一个巨大的威胁,可是这也无法解决过河的问题,就算前面的勃律人崩溃了,他只要带着这三千多骑,远远地监视,唐人的这点子人,难道还能插上翅膀飞了?

息东赞绝不相信,唐人会做出这么没有意义的举动,那么问题来了,他们会怎么做,这么一迟疑,命令便没有传下去。

“所有的组本、俄本上马。”犹豫了一会儿,他将原本的命令缩减了一半。

以五人之中两名披甲重骑来算,他这三千骑里头,足有一千二百名重骑,对付区区不到百人的唐人小队,自然是大材小用。

实际上,以吐蕃的国力,要养一只为数过万的纯披甲重骑也是很吃力的,铁产量只是一个因素,还有更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马匹,羌马的主产区在青海一带,特别是水草丰盛的九曲之地,可两国交战最激烈的地区,恰恰也在那里。

可以说,每一个披甲重骑都是各个部落的勇士,他们久经战阵、战技出众、具装完备,作用就是完成战场上决定性的一击。因此,息东赞的这三千骑,哪怕折损过半,只要重骑的损伤不大,依然是可以交待的。

就在吐蕃人做好了出阵的准备时,前方的战场又出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状况。

最先矗立在婆夷川对岸的那座望楼上,几个军士操纵着一架双弓床弩,很快就射出了第一箭,奇怪的是,这只长达半米的铁枪,对准的并不是汹涌而来的吐蕃轻步卒,而是唐人阵后的河岸!

离得最近的自然是咄骨利等人,只见一只巨大的铁枪长蛇般地窜过来,一下子钉进了泥土里,只留了小半截在外头,铁枪的尾部是一个铁环,铁环上绑着粗大的绳索,绳索的另一头,竟然连在百多步以外的望楼上!

就在咄骨利他们惊疑不定的时候,绳索上有了动静,一个小小的事物滑到了铁枪的尾部,那是一柄木锤,咄骨利马上就明白了,自己应该做做什么。

他赶紧跑过去,拾起木锤,“铛铛“几下,将铁枪露在外头的那小半截敲进了泥土中,很快,系在尾部的绳索就被拉紧,在空中虚晃了几下,一下子繃得笔直。

“准备,过人!”

望楼上,一名队正挥挥手,立刻跑上来一名全付具装的唐人军士,只见他将武器背在身后,空着的双手上握着一条皮带,皮带被打磨得十分光滑,他将皮带搭在绳索上,深吸一口气,然后双腿一个助跑,就这么从绳索上滑了下去。

河岸这边,上到一镇节度封常清、下至普通一卒,所有的唐军都仰起了头,目不转睛地盯着空中的那个身影。

望楼高度在十步左右,河岸的宽度在一百步左右,这条斜斜的绳索,相当于在空中架起了一条倾角为20度左右的绳梯,一个全付具装的唐人军士,重量约为两百五到三百斤,靠着重力的作用,滑到对岸,只需要20秒,他们担心的,是能否平安抵达,这其中,又以负责打造的宇文晟为最,他屏住呼吸,双拳紧握,心被紧紧地提着,眼都不敢眨上一下。

此时,战场上出现了十分诡异的一幕,不但咄骨利等人公然转过身,就连被围攻的唐人人,也有许多人转过头,看着空中快速移动的那个身影,因为他们身前不远处的敌人,与他们的表情是一样的。

“嗖!”

那名军士带着一股呼啸声落了下来,因为速度太快,咄骨利等人还上前帮了一把,这才没有直接跌落,他有些惊魂未定地吐了口气,扶着对方的手站起来,朝着河对岸,拼命挥动双手。

“成了!”

“成了!”

封常清与田珍等人互相看了看,露出一个如释重负的表情,他们的周围的军士已经忍不住欢呼出声,一旁宇文晟,更是激动万分,这简直是拿生命在赌啊。

“快,快,传令下去,依次行事!”

封常清将身边所有的亲兵全都派了出去,现在还不是高兴的时候,吐蕃人依然占据着优势,要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送人过河,风险不小。

很快,河岸这边沸腾如水,数百座望楼被一齐推到岸边,每一台楼车上,都如同刚才那样射出了巨大的铁枪,一条条的绳桥就这么架在了空中,一个个唐人军士飞一般地降落在婆夷川的对岸,然后集结在一块,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迅速增加着。

“东本!”

被手下叫着的息东赞,看得手脚冰凉,那是一种明知对方想做什么,却无力阻止的挫败感,唐人的心思算不得有多巧,吐蕃人攻城时,就会使用一种飞抓,原理与他们所做的差不多。

可是,数百座高楼就在眼皮子底下架起来,成千上万的唐军飞一般地滑过来,那种震撼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唐人的国力之强,远远超过了他的想像,他们竟然用攻城的方法,来对付一条小小的婆夷川!

周围的亲信将校都有些急了,眼见着唐人过河的军士越来越多,再不出击,敌人就会站稳脚跟,要知道,仅仅一百多人,就已经抵抗了他们那么长时间,如今每过一刻,就会有好几个百人队集结起来,东本迟迟不做决定,岂不是坐视战机流失?

没有机会了,息东赞在心里哀叹了一声,唐人看似人数不多,又是分散在一条河岸上,可他们已经得到了身后望楼上弓弩手的支援,排出骑兵去攻击?别开玩笑了,连人带马这么大的目标,是嫌死得不够快吗?

拿宝贵的重骑去同敌人拼消耗,不是智者所为啊。

前面的厮杀声已经停了下来,唐人的行动,首先打掉的是那些轻步卒的战意,眼见着就连吐蕃人都失去了斗志,他们还傻傻地冲在前头,没看到唐人得到了天神的庇佑,直接飞过河了么?

“跑啊!”

随着一些人的动作,溃退就像瘟疫一般传播开去,这些步卒唯恐跑得慢了,独自面对唐人的大军,就连在后头押阵的那些弓箭手,都垂下了手中的弓箭,难道真的向自己人发射么?

“上马,咱们也走。”

既然无力回天,息东赞当机立断,婆夷川失守是意料之中的结果,只是这个过程让人有些始料未及,骑上马,他的目光没有在那些溃退的步卒身上停留片刻,后面那支被他们围攻的唐人小队,依然保持着一个完整的队型,以他的目力,根本看不清站在最头里的那一个,长得什么样子。

却能感觉到对方的那股精气,和嚣张。

刘稷没有追击的打算,他们全都是步卒,又刚刚血拼了一场,体力和速度上都不占优势,而吐蕃人还有一支完整的生力军,一旦离开河岸,可能正中敌人的下怀。

对着敌人的背影,他奋起最后的一点力气,将沉重的陌刀举过头顶,怒吼出声。

“乾坑戍!”

“战锋队!”

从必死到余生,身后的弟兄们全都忘了伤痛和疲累,只想尽情喧泄着心里的这份激动,他们将手里能举的东西都举了起来,用力呼叫着,就连不懂唐语的咄骨利等人,也不例外。

“乾坑戍!”

“万胜!”

两岸的唐军一齐呼应,声震四野。

第八十七章 架桥

死里逃生,无论是对于活下来的刘稷这一小队人,还是源源不断,过河而来的唐军大队人马,士气上都是巨大的鼓舞,表现在行动上,就是人人争先。

只有深知内情的寥寥数人,才明白这里头的凶险。

刘稷是参谋出身,最善长的并不是特种作战,而是计划,在一个参谋的字典里,没有成功和失败的分别,只有对于各种不同后果的应对措施,因此,打从一开始,他就没有将完整地夺下藤桥,做为唯一的选择。

夺桥不成该怎么办?这就是他同宇文晟所想出来的办法,绳降,一百来步的距离,人为地造成一个高度差,利用重力的作用,快速地下落,在他的小队进行雪山高原环境适应性训练时,梁宰的中军就一直在进行这种训练,否则,怎么会达到良好的效果。

被弩机发射出去的,并不是一支普通的弩枪,它的前端,呈五爪倒勾型,为的就是加大抓地力,类似的弩枪,一共打造了上千支,更难的在于合适的绳索,为了加大下滑速度,上面还包了皮子,这也造成了另一个麻烦,落地时速度太快,不过此时谁还在意这些。

数百架楼车,一次就能降下数百人,只需要一、两个时辰,大部分的步卒都能过去,这支生力军将控制住婆夷川的两岸,为下一步行动提供保障。

毕竟,马匹、辎重,甚至是像封常清之类的高级将领,不可能用这样的方式过河,要知道,并不是每一根绳索都是安全的,万一中途断了,神仙都救不得。

于是,刘稷想到的是另一个办法,在这条河上,架一道半永久性的桥梁,用料则有些另人咋舌。

铁索。

这个创意来自于后世的一部电影,那道至今还架设在蜀省大渡河上的悬索桥,无论是地形,还是宽度都与这里有着极大的相似之处,当然,如今他们没有那么大的财力,只能一切从简,这就是刘稷所谓的半永久性。

组成这些悬索的,是八条粗大的铁链子,每条链子都由两千个椭圆形的铁环连成,一个铁环就有半斤重,一条铁链子便是一千多斤,这么重的链子,哪怕就是床子弩也是无法射出去的。

当然,最好的办法是泅渡过河,再想办法固定,可是脚下的婆夷川,是没有多少浮力的‘弱水’,为此,宇文晟绞尽脑汗才想到了一个办法,做一架巨大的......投石机。

刘稷对于机械方面没有什么研究,也不太了解古代投石机的运作原理,只知道它符合杠杆原理,要将这么重的铁链子一端扔过去,所需要的力量同样巨大,于是这架投石机的周围,便被上千名军士给团团包围起来。

看到这个大玩艺被一点点组装起来,封常清等人也是眩晕不已,十多步长的主投臂,是由一整根大树的树干刨制而成的,上面还残留着树皮的余屑,而做为传动装置的木梢子,则多达十四根,这几乎是人力投石机的极限了。

与配重式投石机不同,这种投石机的好处在于,你只要有足够多的人力,理论就能产生足够大的投力,它可以把成千上万的人,集中在一个点上,从而产生巨大的作用力。

当然,坏处就是,不实用,这么多人,就只是为了操作一台投石机,是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然而放在特定的地方,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眼前。

“梁守捉,下官的人已经准备妥当,还请贵属下令。”

宇文晟亲自带着人爬上爬下,弄了好一会儿,才将这个巨大的家伙安装完成,一条铁链子已经挂在了投臂的顶端,为了不至于散架,他又多加上了一倍的支撑木,这才一咬牙,去寻梁宰。

梁宰没有马上答应,而是转头看着封常清,后者点点头,他大步上前,朝着自己的部属一挥手。

“弟兄们,就照咱们之前练的那样来,听某号令。”

在他的指挥下,数百人一齐喊着号子,缓缓拉动系在木梢子上的绳索,接近最高点的时候,所有人猛地一用力,那根长长的投臂划出一个四分之一的圆形,将挂在顶端的铁链头甩上了半空。

两岸所有人的目光,全都看着在空中飞舞的那条铁链,被大力扔出的链头,随着高度的上升,慢慢地带起后面的链子,像一条飞舞的长蛇,缓缓地朝着对岸而去。

刘稷也在看着,同时在心里计算着它的大致落点,果然,这架投石机产生的推力非同小可,铁链子飞过他的头顶,足足超过了十几步远,才带着一股呼啸声落下来,好在速度不算快,周围的唐军纷纷避开,眼看它落在了泥地上。

“不好!”

刘稷一下子就觉出了不妥,铁链落到泥地上之后,很快就朝着对岸缩去,那是因为架在河岸上的那一段悬空,所产生的作用。

另一头还好说,被早有准备的宇文晟命人固定在地面上,可河岸的这一头,缩动的速度越来越快,由于它的重量太大,就算有人想扑上去拉住,也是不成的。

刘稷随手从一个军士手里抢过一支长枪,没等他动手,一个黑影飞快地冲过去,手上的长枪“嗖”地下刺,准确地穿过一个铁环,钉进了泥地里。

“拉住它!”

刘稷大喊一声,用同样的方法,一枪刺在铁环的空隙处,制止了铁链子的滑动之势,被他叫到的军士纷纷上前,七手八脚地扯住,几十上百人一齐用力,才终于将链子拉紧。

剩下的事情就容易了,固定的办法也很简单,几根粗大的木头桩子,被军士们用木槌锤进了泥地里,将铁链子的一端在上头缠紧,再用铁钎子加以固定,就形成了一道紧繃在河面上的铁索。

用同样的法子,八根铁链被一一投过来,以六根为底,两根为栏,一条悬索桥的雏形便成了形,再将准备好的木板一一捆上去,这条两步宽、百多步长的简易飞桥变戏法般地出现在众人的眼前,唐人倒还镇定如初,咄骨利等人已经不知道用语言来形容了。

要知道,吐蕃人用了整整七个多月,才架好了一座藤桥,人家从头到尾就没超过两个时辰,这是何等的力量?

咄骨利非常庆幸自己的选择,是和这些得到天神庇佑的唐人站在一起的。

没有任何机会了,息东赞再次哀叹了一声,直到唐人的骑军牵着马匹从那座桥上过了河,他才算是真正死心。

原以为,唐人没有办法架桥,马匹辎重过不来,自己领着骑军,可以伺机下手,毕竟以骑对步,纵然硬拼不划算,也可以加以骚扰,可谁能想到?

他们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生生架起了一座铁桥!

那可是铁啊,吐蕃人要用宝贵的马匹,才换得来的粗铁,居然被他们随随便便地用来架桥,这比在战场上打了败仗还要让人气馁,因为打败了,大不了下一次赢回来,国力上的巨大差距,拿什么去赢?

息东赞头一回生出了恐惧之心,大唐,如同远处的高山一样,不可战胜、无法攀援,他们付出了如此多的人力物力,真的是自己能够阻止的吗?

比起这股力量,杀掉一两个勇士,又算得了什么?

“走,回贺菩劳城。”

息东赞沉着脸,调转了马头,再也没有看上一眼。

第八十八章 进军

“五郎!”

正在看着自己人清理战场的刘稷,冷不防被人一把给抱住了,如此热烈的礼节,在这个时代并不多见,严格意义上来说,它属于胡礼。

不过,此时谁会在乎这个呢,用不着回头,他也知道那是谁,不由得心中一暖,嘴里更是毫不客气。

“忒大力,老子没战死,也得让你弄死。”

杨预哈哈一笑,却没有马上放开,而是紧紧一拥,然后扳着他的肩甲,将身体面对面。

“都说你小子命大死不了,这样的法子,定是你生出来的,害得某白白担心一场。”

“人算不如天算,能活下来,实属侥幸。”

刘稷表情淡淡地拍拍他的手,这么正面一看,杨预心里便是一惊,他身上那件明光铠,是封常清特意命人按使君一级的用料打造的,要比一般人厚实得多,防护力自然也更强,可是眼下呢。

被他扶住的肩甲,一边已经被砍断,只连了短短地一小截,若不是有系带捆着,早就断落了,身上更是触目惊心,原本整齐密集的铁叶子,变得七零八落,胸口处的那面护镜,竟然深深地凹了进去,这倒也罢了,左右盔甲就是用来遮护的,伤在盔甲上,总好过伤在身体上。

只见他的身上,插着好几处不显眼的黑点,仔细一看,全都是被撅断的箭杆,有的地方已经渗出了深色,杨预赶紧放开手。

“挂彩了?要不要紧。”

“死不了。”

刘稷仍是那付表情,自己事情自己知,这些箭矢,全都射在甲叶脱落之处,穿透了里层的牛皮,好在力量不算很大,入肉不深,此时的感觉,微痛中带着麻痒,出血量应该已经控制住了。

这只是看得见的伤痕,那么密集的战斗,他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做到毫发无损?

以他如此坚固的防护,尚且不能避免,手下的情形可想而知,杨预同他站在一块儿,默默地看着早已被清理出来的唐军遗体。

过河的唐军一共不过一百五十来人,加上咄骨利的那三十多个,如今还能站着的,已经不足八十人,几乎个个身上都带着伤,就在杨预过来的一刻,他刚刚为身后的那名执旗,一个敦实的河东汉子,合上双眼。

背水一战,濒临绝境,这些人非但没有崩溃,反而爆发出了无比伦比的战斗意志,牢牢地控制了河岸,更是用精彩的表现,击垮了吐蕃人一次又一次的进攻,否则,就凭几架楼车、几道飞索,怎么可能逼退他们?

在这个小小的阵地周围,吐蕃步卒的尸体堆积了一层又一层,他们同样舍生忘死,踏着自家弟兄的身体,不要命地抢攻,面对武装到牙齿的唐人,很多时候就是以命换伤,面对这样的惨烈,谁敢说过河必胜?

也只有在这一刻,才让杨预突然觉得,五郎的行径,并不是毫无道理,能打的人,自然有嚣张的本钱。

战果的统计由军中虞侯负责,事情发生在眼皮子底下,没有任何争议之处,所有的尸体当中,除了隔河被射倒的一小部分,全部归属过河的这一部唐军所有,咄骨利他们不算编制,自然也没有统计进去。

点算的结果,共计毙敌七百余名,占了敌军步卒总数的四成之多,跳荡之功跑不掉,上阵上获也是板上钉钉,无人不是心服口服,这个消息一宣布,正在包扎的张无价、许光景等老卒都是松了一口气,没有人希望,一番卖命下来,功劳还让人给抢了。

这就是跟着刘稷的好处了,他们的顶头上司是自家戍主的师父,营中主帅更是准岳丈,实打实的战功,哪个敢伸手?

而刘稷自己,除了首级,还有建言之功,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相信上疏朝廷的捷报里,会写得天花乱坠,不过,眼下还没有到庆功的时候,因为吐蕃人的主力,并未折损。

同手下们一样,等到军中郎中过了河,刘稷在他们的帮助下脱掉盔甲,将那些嵌入肉中的箭头拔出来,真是中的时候不觉得,这会子才感到了疼痛。

“如今一刻也停不得,需得马上追击,嘶。”

抽了口冷气,他的语调依然是毫不妥协,封常清有些犹豫,看了看段秀实,后者掌着刺探,他需要一个准确的情报。

段秀实合上手中的功绩册子,随手递给自己的一个手下,目视刘稷问道:“理由呢?”

“息东赞本就没有死守婆夷川之心,他这么做就是为了诱惑我等追上去。”刘稷忍痛咬着牙,耐心地同他们分析,可是这话一出,几个将帅顿时糊涂了。

封常清更是面沉如水,他担心的就是这个,穷寇莫追,何况人家还没穷,始终保持着一只为数三千左右的生力军,焉知不是在等自己追上去,半途伏击?

“他在算计咱们,咱们也在算计他,凭着区区三千人,他不可能对咱们下手,因此,从这里到贺菩劳城,当是无逾的,咱们的追击,并不是为了追上他,那是不可能的,而是将他赶走,巩固勃律人的效忠之心。”

“你的意思是说,吐蕃人还有别的军力,在某个地方藏着?”封常清慢慢听出了味。

“那是一定的,属下与杨鹄子的那趟刺探,触动了他们的神经,故此才会痛下杀手,他们想要隐瞒什么,除了军力,不可能是别的。”

刘稷稍稍停顿了一下,忍过一阵疼痛,继续说道:“咱们的动作越快,越能让他以为得计,追兵需得大张旗鼓,让他们能一眼看到,但是要以贺菩劳城为界,一过了那里,就要停下。”

他的建议已经说完,听不听得就是人家的事,不过经过这一战,对于他的话,封常清也好,段秀实、田珍、杨和等宿将也好,都更加重视,在嘱咐了他好生将养之后,几个人就离开了。

等到包扎妥当,刘稷左右一看,杨预那个小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了,他一招手,将站在远处的咄骨利叫到跟前。

看着对方小心卑微的模样,刘稷也不同他废话,直入主题:“你做到了,那我便说话算数,两个选择,你看哪一个合适。”

咄骨利低着头,生怕错过了一个字。

“一是留在本地,答应你的,全都给你,村子免税三年,免征兵役三年,这个主我还是做得的。”

就在他眼睛一亮的时候,后头的话让他一下子又迟疑了。

“二是迁到小勃律去,一样的条件,原因么,你们今天杀了这么多人,或许就有附近村落的,难保他们不会记恨。”

说完,刘稷拍拍他的肩膀,一瘸一拐地走向自己的手下,唐人的金创药,太他娘的疼了,比吐蕃人的箭矢还要疼。

第八十九章 诱敌

河谷地面多以沙石构成,因为水流的冲涮,较为平整,算是天然形成的通道,在这样的地面上行军,因为临近水源,从来就是首选,吐蕃人是如此,在后面追击的唐人亦是如此。

杨预的身体随着马蹄的落下微微起伏,他的屁股没有完全坐在鞍上,而是留出了大约两指宽的一个空隙,全凭套在蹬子里的双足,控制着身体的平衡,只不过,每过上一会儿,便会坐实了,让身体稍稍放松一下。

骑兵,也是需要体力的,否则光是马背上的颠簸,就能让人苦不堪言。

做为追兵中的前锋,他和身后的这五十多骑,全都是一人双马的配备,身后的备马也不是完全空着的,驮着他的兵器、补给、用具等等,重骑陷阵、轻骑追击,靠的都是马力,如果没有轮换,一匹马儿只要几个时辰就能跑废,以大唐的国力也是消耗不起的。

就这样,五十骑一百多匹马,在河谷的沙石地面上以匀速奔跑着,为首的杨预眼睛牢牢盯着前方,循着吐蕃人留下的足印,一路追赶,一边在心里估摸着,离敌人还有多远。

最终的军议结果,还是听从了刘稷的建言,为了保险起见,封常清将军中所有的轻骑都派了出去。

这其中,以杨和的于阗军为主力,约两千人,梁宰的拨焕城守军中还有近五百轻骑,甚至他的节度使牙兵,如果不是段秀实等人极力阻止,也准备一股脑地派出去。

那怎么可能,万一真的出了事,这就是护卫他们逃出生天的唯一依仗,要知道,在恒逻斯,就是靠着这些牙兵,才最终没有让高仙芝等人落入大食人之手。

至于这个主将,由于杨和的年纪太大,只能落在了梁宰的肩上,田珍部做为前锋,已经有了渡河之功,自然也不会去同他抢,而这个先锋的人选,没有人比杨预更合适了。

这条路,他原本就走过一趟,吐蕃人纵然想要玩什么花样,都逃不过几个关键的点,这便是他同刘稷舍了命得来的情报。

因此,看似全力追赶,其实他是留着力的,马速一直控制在不算太快,又能及时刹住的水平,他这个队头的速度,自然也就是全队的平均速度。

“吁!”

眼见着又接近了一个伏击点,他嘴中作声,手上轻轻一收缰绳,带动马儿慢下来,同时打出缓行的手势,整队骑兵立刻以他为中心,散开成为一个半圆形的防御阵形,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敌情。

“前方三十步,去看看有没有埋伏。”

杨预指着前方吩咐道,两名骑兵应声出列,一前一后,相隔五步远的样子,这是标准的侦察队形,若是前面的骑兵一旦遇袭,后面的会被他的身体挡住,从而赢得一个逃离的机会。

那是一处山凹,这一带的山势较为陡峭,能够埋伏下大队人马的地方不多,杨预在回程的时候,就已经一一记在了心里,此时他的目光并没有跟随那两名骑兵,而是在地面上打着转。

河谷的沙石地面,很容易留下印迹,一个优秀的探子,能根据印痕的深浅、泥土的新鲜程度,判断出敌军大概的过路时间,他虽然谈不上精通,只是粗粗这么一看,就知道吐蕃人过去不会太久。

这是极不寻常的,吐蕃人退兵的时候,他们的铁索桥还没有架成,架好桥就花去了两个时辰左右,再加上这么多人和马,挤在一条宽不过两步的桥面上,速度怎么也快不起来,这就又是一个多时辰,三个时辰差距,就是大半个白天,怎么现在看来,吐蕃人竟然还没有走远?

除非他们是在诱敌!

杨预开始明白了刘稷之前的判断,对方压根就没想过死守婆夷川,或者说,在那里发生的战斗,只是为了给唐人一个错觉,以为他们要死守。

他的心里有些不安,转头朝一个手下问道:“后队离着有多远?”

“原说是五里。”

“你去告诉马老二,相隔不得超过三里,后军也是,缓急之时没个照应,便让他来充这个选锋好了。”

手下毫不迟疑地拨转马头,他们这队人前出太过,后面的友军足足隔了五里地,由中军的将校,叠州戍主、右金吾卫郎将马璘率领,本就不是一个系统,杨预有这样的担心,毫不稀奇。

很快,前方的搜索就有了结果,没有伏兵。

杨预听完他们的回报,再次打出前行的手势,五十名骑兵并没有一拥而上,而是拉出了一个长长的队列,密集而紧促的马蹄声,一阵阵地在河谷山林间回荡着,惊得飞鸟四散。

实际上,息东赞就在他们前面,离着不过半个时辰的路程,而在吐蕃骑军的前面,则是乱哄哄的一群溃军,原本为数三千人,以当地人为主的轻步卒,在河岸一战丢下了七百多具尸体,余下的还有一千五六百左右,此时都在没命般地奔逃着,杨预在河谷里看到的印痕,倒有一大部分全都是他们所留。

息东赞没有马上收拢他们,就是为了给唐军一个错觉,让他们以为有一个便宜可捡,毕竟,追杀败退之敌,是成本最小,战果却最大的,唐人没有理由放弃。

结果呢,唐人的确没有放弃,追兵几乎在他们过桥后就尾随而来,从他带着人开始后撤时的一个多时辰,追到了不足半个时辰,眼见着就要从印度河谷转入斯嘎尔河谷了,他却没有多少得逞的感觉。

原因很简单,这些唐人太过小心了,几乎没有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藏兵点,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对于地形毫不陌生,让息东赞不由得想到了逃出贺菩劳城的那两个探子。

真是一着失误,迨祸无穷啊。

五十人的小队,前后拉开数百步,就算受到伏击也留不下几个人,唐人倒底是习惯这么做,还是觉察出了什么?息东赞看着两条河流的交汇之处,那是一片三角形的开阔地,心里有些举棋不定。

他很想打一仗,提升一下有些低落的士气,让手下明白,这些唐人和几十年前在大非川、积石山、青海边上没什么区别,可这么做的前提是,必须一个不剩地留下他们,让敌人判断不出他的意图,而不是打草惊蛇。

这些唐人还真是出了一个难题,眼下他们连这五十人后头,跟着多少人,离着有多远都不知道,敌人会不会同样是诱饵?

思虑再三,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这一带的地形就是一片直直的通道,左右一边是河流一边是山壁,没有包抄的空间,倒是个打阻击的好地方,可那又不过是拼消耗,为智者所不取啊。

那便只剩了一个地方,贺菩劳城。

第九十章 追亡

数天前接到消息时,息东赞打心眼里,没认为有多严重,在他想来,有尚结赞坐镇,又有为数不少的本地守军,除非唐人大队人马来攻,否则怎么也不可能出事。

唐人如果有大队人马出现在贺菩劳城,何必还在婆夷川和他死磕?

以他的了解,尚结赞是个谨慎的人,之所以派人前来送信,多半是想让自己知道发生了什么,而信使到来的时候,城中才刚刚发生火灾,因此,回不回师,何时回师,并没有硬性规定,事实也证明了他的判断,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接到新的消息。

这样一来,息东赞当然会认为,事情不大,尚结赞已经控制住了局面。

可是,当他们的全军转入斯噶尔河谷,进入这片小小的平原地区时,一下子就被眼前看看到地一片惊呆了。

说是平原,其实这一带还是有着一定的坡度的,原本大大小小的屋子,都是沿河而建,形成一片错落有致的建筑群,围绕在中心位置的就是原本的勃律王宫,他的新官邸。

可现在,那座圆顶尖塔形的屋子,已经消失了,一股股浓烟,从无数灰暗的断壁残垣中冒出来,远处清澈的河水根本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天上的云彩就像一团团的黑炭,空中到处都飘浮着一种柳絮般的细小微粒,呼吸时还能闻到焦灼的味道。

是什么样的大火,将一座城市烧成了废墟?又有谁能从这样的大火中逃生?难道他们没有送出消息,是因为全都葬身火海了?息东赞感到头脑中阵阵悬眩,不得不努力平衡身体,以防从马背上栽下来。

“啊!”

随着一个凄厉的叫喊声,四下里响起了阵阵哀声,那些从婆夷川没命般奔逃回来的本地步卒,突然看到自己的家已经荡然无存,亲人很可能葬身火海,哪里还支持得住,哭声很快蔓延开去,一下子就传遍了全军。

这一刻,就连素来看不起这些勃律人的息东赞也心下恻然,毕竟,从道理上来说,这些都是他治下的子民。

怎么办?一个两难的选择摆在他的眼前,要弄清楚事情的真相,特别是找到尚结赞的下落,都需要时间,可唐人就紧紧跟随在后面,早知道是这么个结果,他肯定不会在婆夷川耽搁了那么长时间。

做为一个吐蕃勇士,最要不得的情感就是后悔,息东赞压下心里那点小小的波动,毫不犹豫地转头吩咐。

“派人去同他们说,大火是唐人放的,唐人不光烧死了他们的亲人,还要杀光他们,占领他们的土地,抢去他们的财物,想要报仇,就留下来与唐人拼命,就算死了,天神也保佑他们,去吧。”

吐蕃人的鼓动很有效,没有人亲眼看到这一切,还能无动于衷,这些亡命逃了一天一夜的步卒们,立刻红着眼睛聚在了一起,就连一路丢掉了武器的,也顺手捡起一块石头,做出一付拼死的架式。

而息东赞却不声不响地带着他的人继续前行,贺菩劳城已经毁了,他也没有必要呆在这里,至于这些勃律人能不能挡住唐人的脚步?都无所谓,本地人死得越多,和唐人的仇恨就结得越深,有那么一刻,他甚至有些感激那个放火的家伙,达成了他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

隔着大约一刻的路程,杨预所部愈加谨慎,因为他知道,离着贺菩劳城,已经不远了,这一片不同于之前的河谷,有着足够的空间迂回,于是,他将队伍从一个拉长的直列,慢慢变成了一个散开的横行,尽量照顾到更大的范围。

“前方遇敌,换马。”

很快,那些奔逃的敌人步卒,就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杨预毫不迟疑地打出了换马的手势,同时勒住坐骑,从那匹汗湿了毛发的马儿背上跳下来。

迅速解开连接两马的绳索,他一翻身踩着皮蹬子跳上马背,这个时代,铁制三角蹬还没传入,不过这种软蹬,对于轻骑来说,已经足够了。

身下是一匹三岁的刚成年公马,还没有做骟制,性子有些暴烈,对于有人骑上来,似乎不太满意地哼了一声,发出重重的鼻息,四蹄不安份地踢了几下,正要撒开就跑,脖子上一紧,勒得它昂首长嘶,一下子定在了那里。

杨预解下背上的硬弓,放开疆绳,朝着身后一伸手,准确地将两支羽箭执在了手中,同时双腿一夹马肚子,好不容易安静下来的马儿,立刻撒欢似地挥动四蹄,“蹬蹬”地溅起无数泥点。

只一瞬间,他的这个队就完成了换马和接敌的准备,大部分人同他一样,准备以骑弓先给予敌人第一轮打击,这个时代的汉人,以勇武著称者,往往都会加上一个“善骑射”的评价,而再过一两百年,这个‘骑射’的意思就要分开来,变成骑马和射箭了。

至少在天宝十一载,马上开弓,并不是草原汉子的专利,甚至不是他们的长处!

两百步不到,对于快马来说,也就是三、五息之功,而在两息之后,杨预已经瞄准了自己的第一个猎物,他在颠簸的马背上调整着呼吸,只待下一个起伏的到来。

“咻!”

大概八十步的距离上,他射出了第一箭,羽箭准确地插进一个步卒的背上,将身体带得仆倒在地。

射中第二个目标的时候,他的马儿刚好跨过那具倒在地上的躯体,这一次的距离只有三十步,几乎是顶在对方的背上。

也只有这种追击的情况下,才能容他们射出两箭,杨预射完之后马上将硬弓套在身上,同时一伸脚,将挂在铁钩上的一柄大枪勾到了手上。

此时,他的马身已经成为了全队最突出的一个,身后紧跟着的,是他的执旗,五十名手下,如同一双翅膀般向两翼展开,而整个阵型,就像一头扑向猎物的猛禽,驱赶着漫山遍野的溃兵,冲向贺菩劳城的方向。

杀戮不是目地,制造恐慌,让他们保持溃逃的状态,才是能够持续追杀的关窍。

第九十一章 取城

杨预一扬手,被他夹在腋下的那只大枪,募得挥出,击在一个跑错了方向的溃卒身上,带起一蓬血花。

准确来说,这种长兵器有一个特定的名字......“马槊“,步卒所用的那种才叫枪,硬木削尖,可以安装铁头,也可以不安,而马槊,长达一丈八尺,就是为了马战而生的。

它的前端很像一把缩小的宝剑,剑身呈柱状棱形,开双刃,既可以刺击,也可以劈砍,甚至还能当鞭用,尖端的三角锐边齿,则是为了破甲之用,而其最大的不同,在于后面的槊杆。

硬木为杆,遇上大力往往就会斩断,对于步卒来说是一次性的消耗品,因为他们可以再换,骑兵则不一样,没有了长兵器,就只能用横刀,遇上对方的长矛,劣势极大。

因此,马槊的槊杆,根本不像普通枪、矛所用的是木杆,而是取上等韧木的主干,剥成粗细均匀的蔑,胶合而成。其中又以做弓用的柘木为最,次以桑、柞、藤,最差也得用竹子。把细蔑用油反复浸泡。泡得不再变形了,不再开裂,方才完成了第一步。而这个过程耗时将近一年,一年之后,将蔑条取出,荫凉处风干数月。后用上等的胶漆胶合为一把丈八长,外层再缠绕麻绳。待麻绳干透,涂以生漆,裹以葛布。

葛布上生漆,干一层裹一层,直到用刀砍上去,槊杆发出金属之声,却不断不裂,如此才算合格。然后去其首尾,截短到丈六左右。前装精钢槊首,后安红铜槊纂。不断调整,合格的标准是用一根麻绳吊在槊尾二尺处,整个丈八马槊可以在半空中如秤杆般两端不落不坠。这样,武将骑在马上,才能保持槊尖向前而不费丝毫力气。

如此制造出来的槊,轻、韧、结实。武将可直握了借马力冲锋,也可挥舞起来近战格斗。只是整支槊要耗时三年,并且成功率仅仅有四成,因此造价高得惊人。所以汉唐以来,马槊一直是世家出身将领的标志。

以河西杨家的财力,杨和这个戍边近三十年的宿将,才能撑得起自家子弟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将,因为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不知道要消耗多少支这样的昂贵之物,穷文富武,不外如是。

这一回,杨预的坐骑没有能避得开,径直从那人的身上踏了过去,惨叫声淹没在了隆隆的蹄声当中,战场上,生命比蝼蚁还要脆弱,这便是战争的法则。

所有的游奕都同他一样,在溃兵身后不紧不慢地驱赶着,速度反而比接触之前要慢上许多,奇怪的是,杨预一直担心的吐蕃人大队,迟迟没有出现,眼见着贺菩劳城就在眼前了。

就在这时,前面的溃兵有了动静,他们的奔逃之势似乎被什么挡了一下,整个队伍为之一滞,如果不是控制得好,又始终保持着一份警惕之心,杨预的小队肯定就一头撞了进去。

做为队头,他的速度也是全队速度的标准参照,前面一定发生了什么,或许就是吐蕃人严阵以待,杨预知道自己必需迅速做出决定,要么赶着这些溃兵冲过去,迎头撞上吐蕃人,要么就停下来,趁着还有一定的距离。

可他迟迟没有打出手势,原因很简单,前方出现的并不是什么吐蕃人的骑兵,而是一群乱哄哄的步卒,他们嘴里高喊着勃律话,手上拿着各种各样的不能称之为兵器的东西,脚步散乱目标坚定。

这些人就像潮水中的一块礁石,硬生生地将水流分开,而那些溃逃的步卒,不断地有人停下来,听了他们的话之后,加入其中。

“唐人烧了咱们的家,杀了咱们的亲人,跟他们拼了!”

“拼了!”

仇恨散播得很快,那些原本背对着他们的逃卒,慢慢地转过身来,恐惧从他们眼中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怒火,这些曾经在婆夷川前拼死冲阵的勃律人,再一次爆发出无与伦比的勇气,竟然赤手空拳地扑向奔腾的战马!

五郎,你倒底干了什么?

杨预的心在突然间变得坚硬无比,敌人就是敌人,无论是勇猛的敌人还是怯弱的敌人,要是一支骑兵被眼前这种队伍击退,他还有何脸面立足安西?

长达一丈八尺的马槊被一只有力的手臂擎起,左右随着他的动作,一个接一个地举起手中的大槊,每个人都在等着,槊尖倒下朝前的那一刻,也就是他们突击之时。

猛禽在一瞬间伸出了利爪,只等扑向眼前的猎物!

纵然只有五十骑,纵然敌人的生力军就在后头,他也夷然不惧,五郎在婆夷川边能做到的,杨鹄子也一样能做到。

不用朝左右看,杨预便知道手下们都收到了指令,手肘微微下沉,便准备将大槊放平,同时双腿加力,狠狠地夹在马肚子上。

击溃他们,凿穿他们,踏着他们的尸骨,让敌人在梦里颤抖,迎着呼呼的风声,杨预的身体微微前倾,形成了冲击之势。

就在这时,一阵叫喊声,从四下里响了起来,让他的前冲之势不由得一滞,手上的大槊停在了斜四十五度角的位置,差一点点没有放得下来。

因为这些声音里头,不光有当地的勃律话,还有一些汉话!

“停下!快停下!”

“咱们的家是吐蕃人烧得,你们的亲人没有死,唐人是咱们的救星!”

“前方可是预郎君?我家戍主已经取了贺菩劳城,还请手下容情!”

......

首先做出反应的是那些本地的步卒,亡命逃窜了一天一夜,又饿又累,乍一看到家园被毁,亲人不知下落,被吐蕃人一鼓动,自然就绝了生机,左右也是个死,还如同唐人拼了。

可没想到,从两边的丛林里,跑出来无数的本地人,这里头,最显眼的莫过于那些个头人了,紧接着,一些步卒就认出了自己的家人,哪里还有一丝斗心。

这么一来,战场上便乱成了一团,照理说在这种情况下,不论发生了什么,既然已经要接战了,都要等打完了再说,可杨预还是及时做出了调整,因为在他眼里,出现了一面火红色的战旗,正是刘稷的乾坑戍认旗!

吐蕃人就算使诈,也绝不可能想到这上头去,于是杨预手上一拧,大槊被他单手转出一个圆圈,这是回军的意思。

此时他的战马已经将将冲入了步卒的人群中,因为速度过快,不得已用那只空着的手勒紧疆绳,猛地朝后一拽,正在冲刺的战马冷不防一个紧停,前蹄高高地扬起,嘴里发出一声长嘶,恰好避过了一个吓呆了的步卒。

五十人如一骑,所有人同他一样在刻不容缓之间,完成了一个原地的转向,杨预带着队伍同这些勃律人拉开了大约三十步的距离,依然保持着警惕。

“预郎君,果真是你。”

康老四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手上举着一根长长的木杆,杆子上挑着的正是那面三角牙边戍主旗,刘稷让他带着就是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没想到在这里用上了。

“五郎命你等来的?”杨预的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到手的战功,竟然也能飞掉?

康老四也不瞒他,将事情的前因后果一一道出,杨预这才有机会眺望远处,那座散布在河谷平原上的城池,果然已经化为了灰烬,真个是好手段啊,他一招手叫过自己的手下。

“传个消息给后军,我军已顺利拿下贺菩劳城,蕃虏闻风遁逃,让他们动作快些。”

然后跳下马,将大槊顺手插在泥地上,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你家戍主,连口汤都不给兄弟留啊。”

“康老四,吐蕃人的去向,你可知晓?”

第九十二章 取信

轻取贺菩劳城,当然是意外之喜,这个结果,就连始作甬者刘稷本人也没有想到。

一开始,他只是想着在城中制造一些混乱,从而将息东赞的兵马调动起来,没想到,康老四带给他的,是一份大礼。

眼下可不是二十一世纪,在这片土地上,像贺菩劳城这样的聚居地,是整个大勃律地区最为集中的,其余的地方,最多也就是个小村落,人口决定一切,拿下贺菩劳城,就等于拿下了大勃律,这如何不是大礼?

当然,一把火将城区烧成了白地,让过万百姓无家可归,这就不是刘稷能控制的了,毕竟这是战争,而在战争中,受到伤害最大的,始终都是普通百姓。

却吉坚赞当然明白,那把火不可能是吐蕃人放的,可他们想要对自己下手,却是真真切切的,此时一只断臂被布帛裹着,伤口还在隐隐作痛,这一切都在提醒着他,吐蕃人曾经做过些什么。

“你便是这城中的首领?”

封常清端坐大帐中,神色肃穆地看着他,让却吉坚赞的心中一凛,不由自主地弯下腰,用仅有的那只好手抚胸作礼。

“尊贵的大唐上官,小仆愿意听从你的吩咐。”他的汉话磕磕巴巴,只能听出个大概意思。

封常清点点头:“心慕天朝,就还有救,你们之前帮着吐蕃人,阻我大军,如今幡然醒悟,本官定会如实上奏朝廷,请求不再追究你们的罪责。”

“感谢上官的仁慈,仆等今后定然追随到底,誓死效命。”却吉坚赞更加谦恭,与他同来的几个头人都顾不得脚下就是泥土,几乎将整个身躯都匍匐在地上。

封常清从心里冷哼了一声,这些墙头草,哪方势大就靠向哪方,如果有一天,吐蕃人重临,他们只怕连词都不会改,不过面上显得更加和蔼了。

“不是本官的仁慈,是天子的恩典。”

“是,是,天可汗就像那雪山上的太阳,照亮了每一个勃律人的心。”却吉坚赞抬起头,扬起那只完好的手臂,像歌咏一般地抒发着内心的仰慕。

大帐中,封常清和几个将校看着这些人的表演,面上还要做出一付欣慰的表情,心里头再腻歪,也得走完这个过场,谁让他的头衔里,有着安抚四夷的名头在里面呢。

大唐的各个边镇,无一不带有御史中丞的加衔,更有甚者,还会有御史大夫这等高衔,当然不是让他们直言相谏,而是拥有自主处理外交事务的权力,简单来说就是战与和,或是调停两个邦国之间的纷争,自当今天子即位之后,这项原本是不轻授的加衔,已经成为了常例,原因就是为了鼓励开边。

好不容易等到他们歌功颂德完,封常清的耐心也似乎快要用尽了,比起安抚这些土著,他还有无数的事情等着处理呢。

“却吉坚赞,你们现在收容了多少人?”

却吉坚赞回过头与几个头人简单合计了一下,返身说道:“我们的军队被大唐打败,逃到这里的还有一千多人,其他的都散在了乡里村落里,我们已经派了人去召集,数目应该不会太多,大概在一千四、五上下吧。”

“城中的百姓呢?”

“尚有一万八千多人,他们现在无家可归,有些人连粮食都没抢出来,还望上官拖以援手,给他们一条活路。”见对方没有马上答话,却吉坚赞又补充了一句:“我和我的人都可以供上官差遣。”

封常清并没有马上答应下来,他手上虽然有些积粮,可那是供应军中的,这里已经烧成了白地,肯定无法就粮于敌,百姓越多就意味着负担越重,但是放任不管,就失去了进军的意义,而且这里发生的一切,都逃不过监军的眼,他不得谨慎考虑。

却吉坚赞和他的那千把人,对于唐人的大军来说可有可无,最多就是多了一批熟悉地理环境的带路党,为此担上近两万张嘴?封堂清没有说话,只是看了段秀实一眼,后者一直在纸上写着什么,过了一会儿才抬起头。

“我军自孽多城出发时,只随身携带了七日之粮,到了婆夷川扎营,便全都由长行坊维持,若是加上这里的百姓,每日所需之数至少要多出七成,光靠咱们的人撑不起。”

他的话让封常清皱起了眉头,这个结果不出所料,本就是后勤出身的封常清,只需略略一想就能得出,现在成为了主帅,身份不同了,有些话就不能由自己说出口。

“那依你所见呢?”

段秀实站起身,先朝他拱了拱手,然后转过头,面朝帐中的勃律人,那些人显然听懂了他的话,都是一脸的忧色。

“如今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依属下看,百姓们没了家,缺衣少粮,光靠从后头运粮,费时费力不说,也不是长久之计,与其如此,倒不如让他们去归仁军,愿意在那边落脚的,由官府做出安排,不愿意的,等这边战事结束了,再返来就是。”

实际上,段秀实一开口,封常清就明白了他想说什么,两人的想法可以说不谋而合,也是目前唯一的选择。

封常清依然不置可否,问那些勃律人道:“却吉坚赞,你们觉得这个法子,可不可行?”

几个头人低声商议了几句,还是由却吉坚赞欠身答道:“大唐的仁慈,是勃律子民的福气,我们愿意照办,马上就安排他们上路。”

“好,好。”封常清双手扶着大案站起身,露出一个赞赏的微笑:“难得你们深明大义,就让我们一块儿,将吐蕃人赶出这片土地,永远都不敢再回来。”

帐子里,顿时响起一片阿谀奉承之声,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只有段秀实等人心里清楚,这么做,实际上是将那些勃律人当作了人质,否则怎么敢放心地去用他们,当然也顺手救了百姓一把。

信任的建立,从来都不是一厢情愿的事,要付出的也并非仅仅是时间,还有鲜血和生命。

当然最快捷的催化剂只有一样,从古至今都没有改变过,那就是。

利益。

第九十三章 探究

与大帐中的气氛不一样的是,刘稷所在的这个帐子,味道一点也不好闻,本来天气就有些热,当中还摆了一个火盆子,里面的木炭烧得通红,盆子周围搁着一些铁钳子,鞭子之类的刑具,靠后的一个木架子上,绑着一个人。

“就是他?”刘稷捂着鼻子,慢慢走进来,看着那个人,身上穿着吐蕃人的长袍,披散着头发,挡住了头脸。

“正是,此人是从城中吐蕃人的官邸逃出来的,被小的在出城的口子上拦下,手底下都是硬茬子,濒死了还要拼命护着他,除了这老小子,一个活口都没留。”

康老四将当夜的情形细细说了一遍,刘稷一边听,一边仔细观察着那人的样子,虽然看不到脸,可是当他们说话时,这个人似乎动了一下,如果不是注意力一直在他身上,是很难发现的。

“城中的勃律人怎么说的?”

“小的也问过了,他不是本地的长官,不过似乎认识那个劳什子东本,那人离开后,他一直掌管着城中的一切,身份定然不低,小的不敢贸然行事,便没有动刑,只等戍主到来。”

“做得好。”刘稷拍拍他的肩膀,这个身高臂长的粟特汉子,立时便笑成了一朵花。

因为身高的原因,康老四低下头,在他耳边轻轻问道:“咱们的人在那官邸里搜到了些财物,还有那些头人的供奉,小的不敢擅专,请戍主的示下。”

刘稷毫不意外,连眼皮都没抬地回问:“此事都有谁知道?”

让他的人首先进城,就是为了捞取最大的利益,这种事情让一个精于商业的粟特人来干,最是合适不过,如果没有多少人知道,昧下也就昧下了,如果已经被人发觉,也不过上交一半,这可是军制。

“除了那些勃律人,只有石郎君的人知道,财物全都放在他那里。”

“喔。”刘稷点点头,心知能被他这么郑重其事地说起,数目一准少不了,不过此时他的心思并在这上头,只是淡然地说了一句:“此事是石郎君的首尾,与咱们无干,你不知道,也没有同我说,明白么?”

康老四闻言先是一怔,随即一下子反应过来,喜不自胜地连连点头。

戍主这是准备独吞啊,俺喜欢。

刘稷没有理会他的那些弯弯绕,上前一把抓起那人的一头散发,将对方的脸扬起来。

“给你十息的时间,说服我不要杀你,提醒一句,机会只有一次,十息一过,你就是吐蕃的赞普,老子也照杀不误,听清楚了么?”

尚结赞猛然间听到熟悉的吐蕃话,一下子睁开了眼,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年轻的唐人,纵然生出了些胡须,也无法掩饰那份青涩,可那双眼睛,凌厉得像刀子一般,似乎能割开人的心。

“十。”

“九。”

没等他反应过来,略显怪异的吐蕃话又耳边响起,那张年青的脸上毫无表情,从嘴里吐出来的每一个字,都带着杀意,尚结赞不得不强迫自己清醒一点,对方会不会真的杀了自己?这的确是有可能的,他只有让对方知道自己的身份,才有可能活下来。

“六。”

“五。”

“我说,我是吐蕃的大尚。”尚结赞报了个自以为很高的官名,没想到对方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嘴里依然没有停下。

“四。”

“三。”

“二。”

没等那个“一”字出口,尚结赞立刻大叫:“我是那囊.尚结赞拉囊,是赞普的亲信,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这一刻,他是真的相信,对方会毫不犹豫地杀了他,因为那双眼睛里,没有一丝温度,就像盯着一只待宰的羔羊,尚结赞一边企求,一边扭动身体,这是身体的本能,一股液体顺着腿脚流下,发出了刺鼻的气味。

刘稷没有说出最后那个字,也没有放开手,听到那个拗口的名字,有着一刹那间的恍惚,没想到,康老四这个家伙,居然运气这么好,捉到唯一的一个活口,就是条大鱼。

“三尚一论”,这个家伙排在第一个,息东赞在他面前,都不过是个小角色,在后代赞普长久的统治时期,他一个人就当了近二十年的大论!

对,相当于吐蕃人的首相,这么说来,他所想的官职,还是谦虚了。

祸害大唐二十多年的吐蕃大相,就是这么个货?刘稷看着他那张就快要哭出来的脸,摇摇头,人才果然都是锻炼出来的。

他的动作,看在尚结赞的眼里,就成了拒绝的意思,这一下是真的哭出来了。

“贵......上,我说得,都是实话,都是实话啊。”

见他情急之下,连称呼都乱来,刘稷放开手,后退了一步,隔得太近,闻着那股臊味,真的很难受。

“实话,你的嘴里一句实话都没有。”不等他分辨,刘稷歪着头,冷哼了一声:“你是大尚,那末凌替是个什么东西?”

尚结赞一愣,赶紧解释:“在我们吐蕃没有大小尚之分,他是尚,我也是,只不过,我的头衔是继承来的。”

“你不是赞普的亲信,你是赞蒙的亲信,对吗?”

这一下,尚结赞张口结舌,再也说不出话来了,没想到一个看似年青的唐人军官,竟然一口就叫出了他的来历,要知道,就是在吐蕃本地,也不是人人都知道这个姓氏的来历的。

那囊氏,就是当今吐蕃赞普的正妻,她同金城公主争夺了三十年,最后终于胜出,尚结赞便是吐蕃的后族,也是当然的尚官之选。

证实了这一点,刘稷突然对他产生了一点兴趣,有些东西,后世因为缺乏证据,一直都在争论不休,眼下有个活生生的亲历者,他便起了探究之心。

“既然你说你是尚结赞,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

“我就是尚结赞,你不信,尽管发问。”

既然人家连来历都清楚,他还有什么可瞒的,尚结赞已经下定了决心,就算将事情合盘托出,也顾不得了,有什么比活下来更要紧。

“挲悉笼腊赞明明是你们那囊家的孩子,为什么,你们要套到已经死去十多年的金城公主头上?”

“啊!”

饶是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尚结赞依然被他的问题惊呆了,比起自己的身份来历,对方嘴里的这个问题,才是真会要命的!

第九十四章 惯性

挲悉笼腊赞,是吐蕃话的汉音译法,成为吐蕃人的赞普之后,被人加上了尊号,也就是后世史学家所熟悉的那个名字。

赤松德赞。

这个人,被誉为吐蕃历史上最有成就的赞普,在他在位的四十四年期间,吐蕃人的扩张达到了顶峰,从唐人的手中抢下了陇右、河西,占据了整个西域,甚至数次与阿位伯人争夺中亚的控制权,而其中最风光的,莫过于攻入大唐的都城......长安。

异族人的英雄,往往就意味着本族人的灾难,吐蕃人的势力每扩大一分,就有无数的汉人受到灭顶之灾,因为他们是一个农奴制的社会,最擅长的就是把占领地的百姓变成自己的奴隶,而在吐蕃人的社会结构中,那是比牲口还要低贱的一个物种。

眼下,这个吐蕃英雄还不过是个年仅十来岁的孩子,而他未来的四条媭狗,就有一条拴在刘稷的眼前,那张因为惊恐而变了色的脸,青了又红,嘴唇动了动,却始终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回答不出来?那就没什么用了。”刘稷的话冷得像冰,让尚结赞忍不住身上一颤。

“我说,我说。”他垂下头,声音也小了许多:“金城公主去世后,你们这些年大兵压境,逼得我们节节后退,眼见着连青海都保不住,我们派出去的使节,无一例外都被拒之门外,再想以公主的名义求天可汗停战,也不可能了,无奈之下,我们就想到了这个办法,让挲悉笼腊赞冒称是公主的孩子,看在血脉的份上,或许能让你们暂时停手。”

竟然是这个原因!刘稷虽然面色没什么变化,心里却波澜起伏,难怪会有那么多不靠谱的猜测,明明这个孩子的出生的时候,公主都已经去世好几年了,还有人编出那些个故事,源头居然在这里。

看来,大唐这些年,给了他们足够大的压力,已经大到可以不顾一切的地步,这同样解释了一点,为什么仅仅三年之后,就会发生一场政变,吐蕃人舍弃自己的赞普,而将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孩子推上了王位,这就是拉下脸要和大唐攀亲戚啊。

最可笑的是,哪怕危机过去,大唐在那场动乱之后衰落下来,他们则步步紧逼,甚至一度攻入了长安城,依然立了玢王的后人为傀儡皇帝,感情这位赞普,还真把自己当成汉人的血脉了。

可惜,假的就是假的,这个不甚高明的谎言,眼下就有一个亲历者站在自己的面前。

“让我猜猜看,金城公主的孩子,被你们害死了,对吗?”

尚结赞浑身颤抖了一下,苦着脸哀求道:“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那时候,我连个东本都不是,还在青海同你们交战呢。”

刘稷看得起,这一回他没有撒谎,但要说完全不了解内情,也不尽然,不过事情已经过去了,当事人早就去世,现在他不过是好奇,就诈了一下,结果不出所料。

对于吐蕃人的内幕,他没兴趣了解太多,眼下要如何处置这个人,就成了一个难题,这间帐子里并不是自己的人,因为当时接掌的是杨预所部,等到封常清的大军到来,又被段秀实的人接手了,他们方才虽然用的全都是吐蕃话,可是负责记录的军中书记,又怎么可能不懂这门敌国语言?

最关键的在于,刘稷没有想到,这条大鱼不是一般的大,大到他想不顾一切宰掉,而不是任由封常清他们来处置。

眼下吐蕃人看上去奄奄一息,就算抓到他们的大论,很可能也是押回京城去摆谱,这个人虽然不是大论,却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潜在对手,既然有了解决的机会,他怎么可能轻易放过。

历史也许不会因为某个人而改变,但在关键的时间点,总会有偏差,对于一个注定坏得不能再坏的结果,只要是偏差,再坏又能坏到哪里去,主意一定,刘稷再不犹豫,左右自己立的功不小,还不至于为此丢了性命。

“不知道,那就没法子了。”

这句话,刘稷是用汉话说的,他不能确定那位书记是不是真能听得懂吐蕃话,说完,就在对方惊恐的眼神中,上前一步,一只手按住了尚结赞的嘴,一只手习惯性地伸向后腰,却摸了个空!

该死,那把短刀,在治伤的时候,被郎中取下来了。

既然没有刀,刘稷立刻改变了策略,要解决他,一双手就足够了,没等他双手到位,从身后传来一个声音,紧接着是凌乱的脚步声。

“五郎不可!”

来不及了,发出声音的是封常清,跑过来拉住他手臂的,则是自己的师父兼顶头上司田珍,在那双挥动陌刀如无物的大手面前,他的力气只是一个笑话。

“救我,求求你们救我,我是吐蕃贵人,把我送到长安,你们会立下大功。”

尚结赞如蒙大赦,以他的眼光,自然一眼就能看出这些人的官职高低,在生死之间打了个转,他哪里还有一丝矜持,就连这句求人的话,都是用汉话说出来的。

“我见他发型乱了,想帮着梳理梳理。”

刘稷自然不会在他们面前乱来,有些事情,看来真是注定的,他用另一只手装模作样的摸了摸尚结赞的乱发,毫不在意地笑了笑。

封常清没有笑,方才的一瞬间,他分明看到五郎的眼中,杀机陡现,其中究竟有什么内情,眼下当然不便追问,他朝田珍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放开手,揽着刘稷的肩头,将他朝外面带。

“你疯了,在这里杀人,中使可还在营中,出了事,中丞也护不得。”

田珍一边走一边在他耳边轻轻说道。

看得出,这个师父,是真得在关心着自己,刘稷的心头一暖,给了他一个放心的眼神:“几个弟兄死在他手里,有些不忿,一时间没能压得住火,以后不会了。”

田珍很理解地点点头:“他的身份越尊贵,咱们就越不能动,送上京师去,自有天子处置,你要气不过,等捉到了吐蕃人,任你宰了祭在坟头便是。”

刘稷默认了他的说法,出去之前,回头看了一眼,段秀实自始自终都没有参与进来,一进去就站在那个书记的身前,将录好的卷子拿在手中,脸上的表情已经是凝重无比。

原来,军中懂得吐蕃话的,比比皆是,历史终究有他自己的惯性,他也无法拿下所有的功劳,段秀实,依然站在了史书上的那个位子上,这或许才是历史的本来面目。

第九十五章 利益

熟悉历史的刘稷知道,大唐的盛世在达到顶峰后,瞬间滑落,而吐蕃则刚好相反,在已经接近断气的时候,迎来了复苏的机会。

他知道,却无力改变,就算穿成了那位天子,在未来的几年里,也只有一次机会,就是两年后,安胖子进京那一次,可真的宰了安胖子,已经箭在弦上的范阳,只怕就会换上一个能力更强的家伙来主事,这个人叫史思明。

眼下不过是安西镇一个小军官,手上管着不到一百人的刘稷,又能做些什么呢?

坐在海拔三千多接近四千米的斯嘎尔河岸边,刘稷将双脚浸在冰冷的水里,双手撑地仰望着天空,看着那些闪耀的星光,想起了后世在巴国执勤时,一个巴国军官曾经对他说过的话。

他说这片土地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在战争的威胁下,就连放羊都可能踩上地雷,可他们依然要守在这里,因为如果不这么做,自己的家人孩子,就无法在伊堡、拉合尔享受到和平,真羡慕你们华夏人,可以肆无忌惮地挥霍着一切,甚至把战争当成一种冒险的体验。

当时的刘稷,听在耳中,却没放在心上,此时在亲身经历了战争之后,才体会到这话的含义,勃律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却不得不看着两个国家杀来杀去,远隔万里的长安城里,那些酒肉放臭的高门大户,如果知道他们的安逸日子只有几年,又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人类几千年的历史,比起天上的这些星星,只是沧海一粟,而一个人的一生,放在历史的长河中,又何尝不是如此,他出现在这里,难道真的是,奈何桥边,少饮了一口孟婆汤吗?

自己这棵粟,真得一点儿水花都掀不起么?

身后响起的脚步声,打断了他的思绪,刘稷坐直身体,回头一看,被手下引上前来的正是那位石郎君。

“五郎......戍主。”石崇志一开口,就意识到了不妥,赶紧换了个称呼。

“你又不是我的儿郎,还是旧称吧。”刘稷摆摆手,示意他靠近一些,不然听得太累。

石崇志倒没怎么客气,商人本就是八面玲珑的做派,莫说对着一个小小的戍主,就是封常清那样的主官,也是有些面子的,毕竟这条商路,是大唐在西域能扎下根,最为有力的保障,要知道,安西不比北庭,实行的可是半羁靡的制度。

那也就意味着,本地的税收,全都掌握在当地的各国国王手中,他们能收到的,除了一些捐献,就只有各个关卡的商税。

“是。”虽然这样,石崇志并没有托大,还是应了一声,在他边上的一块石头上坐下来。

这个举动,顿时赢得了刘稷的好感,要知道为了来见他,对方换上了一身缎面长衫,能够毫不介意地坐在这上头,纵然有刻意交结的心思在里头,也是他自身平日里修炼的结果,否则哪有这般自然。

“你是不是想问,那笔财物,该如何处置?”对于他,刘稷没有半点客气,能打动商人的,只有利益,别的都是浪费时间,他现在哪有时间可以浪费。

“但请五郎示下。”石崇志的官话非常标准,只是听着有些怪,就像是刻意训练过一样。

“大唐与大食已经修好,你们石家,对那条商路,不陌生吧?”

石崇志微微一怔,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他一时间还没能反应过来。

“不瞒五郎,我家在那边,确实有些干系。”

“那就交与你,这些财物,当做我乾坑戍与你们石家合作的股金,如果你们家想主导,就拿出比它更多的数目来,怎么做你作主,我们负责打通关节。”

竟然是这样,石崇志的心里立刻盘算开了,从吐蕃人的官邸中搜出来的,全都是当地人进献给新任东本息东赞的财物,再加上为了投靠唐人,却吉坚赞等人送上的呈奉,算是一笔不小的财货,可在石崇志的眼中,这还只是其次。

五郎是个什么背景,纵然以前不清楚,这几天等唐人的大军到来,以他的手段,从杨预那里也好,从别处也好,都能轻易地套出话来。

别的不说,光是一个,现任四镇节度使的乘龙快婿,就已经足够了。

要知道,在四镇百姓当中,这是比长安城中那位天子还要实际的存在,基本上就是这安西之地的王,没看到么,那些什么小国的国王,在他面前,一样要低声下气。

而且,这位封中丞,是刚刚才接任的,又立下了如此大功,地位只会更加稳固,以往常的经验来看,除了王正见因为健康原因,只呆了一年不到,其余的节度使,最少也有五年的光景,五年,已经足够石家投资了。

如此的身份,难怪值得杨家嫡次子舍命相救。

不就是一条命么,杨预都舍得,他有什么舍不得的,石崇志一咬牙,拿出了那一晚破釜沉舟的气势,沉声说道。

“某家是某家,石某是石某,若是某愿拿出身家,与五郎合股,不知道,能否有这个机会?”

刘稷有些意外,转过头,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后者苦着脸接着说道:“不瞒五郎,在石家,某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人物,否则如何会被发到这种偏远之地,前因后果,不提也罢,若是得蒙五郎看重,定然继之以死。”

有野心?家族越大,事情就越复杂,刘稷并不在乎他们家的那点破事,他唯一在乎的,是能力是不是能达到他的要求,要知道,那条路上,有着无数的变数,稍有不慎就是身死族灭,没有一个强大的人脉,是走不动的。

对于他的沉默,石崇志似有所感,继续解释道:“从西州到飒秣建,某在十六岁时就曾经跟随家父走过,后来家中的商队,也曾跟过几回,该在何处歇脚,如何打点,都不陌生,这些年虽然不曾走了,但只要给某机会,定然不负你的所托。”

飒秣建,又称撒麻儿罕,是后世乌兹别克的第二大城市,位于河中地区的西北端,也是当地著名的商贸中心。

“四成,同样的条件,某只要四成就行。”石崇志见他依然没有表示,不得不自已压价。

“三成,你不是石家,不值那两成,这三成里头,你在贺菩劳城的相助,才是我点头的原由。”

刘稷权衡了一下,还是决定给他一个机会,因为将来要做的事情,需要一个能豁出去的人,石家虽然可能人脉上更广,可牵涉的利益纠葛也会更多,未必会为他火中取栗,眼前这个人么,倒是有些潜质。

潜质就是潜质,在没有变成实质之前,只能低估,这就是商业行为,容不得半点情愫在里头。

石崇志一咬牙,点点头:“三成就三成,总有一天,某会让五郎看到,某值得那两成。”

有志气的孩子值得鼓励,刘稷笑了笑,伸出一只手,石崇志先是不解,随即反应过来,也学着他的样子,伸出手,两人的手掌在空中相握。

“成交。”

刘稷说完便放开了手,既然达成了协议,有些事情就可以同他说了。

“此战再过几个月就会结束,你马上赶回去,组织货源、招募人手,需要什么,只管遣人来找我,万一有事找不到,杨鹄子也是一样。”

“某这就回去安排,五郎有什么要带与家中的,只管吩咐便是。”石崇志马上就进入了角色。

刘稷不防他会这么说,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说得是龟兹城。

“不,你们直接从庭州出发,货物可以在西州置办,龟兹太远了。”

这一下子,轮到了石崇志不解,他只能小心地提醒对方:“北庭节度,只怕不好相与。”

封常清并没有加两镇节度,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就凭一个安西副大都护,如何能管到那边去,这位莫不是糊涂了?不过对方有一点没有说错,西州才是商贾云集之地,因为它的另一头连接着河西走廊,大唐的腹心之地。

没想到,刘稷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盯得石崇志毛骨悚然,又不知道自己的话哪里错了。

“此战过后,我会升做守捉使,多半就会是耶勒,自家的地盘,你怕什么?”

石崇志恍然大悟,乾坑戍本就是北庭大都护的序列,只是王正见为了这场战事,临时调过来,战后肯定会归建。

耶勒守捉,做为乾坑戍的上级,就在那条商道的当口处!

所谓现官不如现管,就算是正牌子伊西北庭节度使,也不如这个守捉使好使,有了他的关照,从庭州一直到碎叶川左近,全都是刘稷嘴里所说的,自家地盘,石崇志突然间感觉到,自已虽然只占了三成,其实是占了一个大便宜。

能在两镇都吃得开的,不就是手眼通天的人物,更何况,这位还如此年青,前途根本就是无可限量的。

听闻他素有好色之心,不知道自家那位小女,能不能入了对方的眼,一时间他视线不知不觉变得复杂了许多,心里头那股子久违的斗志,一下子升腾起来,就好像年轻了十岁一般。

离开的时候,脚步都显得虚浮无比,差点就给绊了一跤,被有心人看在眼中,自然就有了别的解释。

人才都是锻炼出来的啊。

第九十六章 妄想

“你许了多少与他,这般手足无措?”

封常清虽然是用开玩笑的口吻说出来,却是隐隐地提到了一个事实,他已经知道了。

刘稷并不怕他知道,毕竟这件事看到的人不多,况且这里全都是封系人马,纵然有些流言,也能压得下来,只要没有人正儿八经地提出来,最后只会是不了了之。

谁让他们立下了如此大功呢,从渡河到夺城,几乎全凭一已之力,妒忌都妒忌不来。

“三成,让他出面去做点生意,为战死的弟兄们,谋一份养家之用。”刘稷坦然说道。

这话一说,封常清便叹了一口气,他当然知道,朝廷能给出什么样的怃恤,如今随着战事的扩大,取之于敌已经成了明规则,收缴上交军中一半,甚至写在军制里,但私下里,那些劫掠了的私财,又会有谁真得去从军士的口袋里掏出来?不想混了么。

“太多了,你占据着大头,还有官面身份,这种人给个两成就顶了天,就是一分不给,他们的生意也巴不得你参与进去。”

“我知道,这只是开始,就当千金市马骨吧。”

封常清的提点表明了他自己就在从事着同样的勾当,当然,肯定是在安西四镇之地,别的不说,军需后勤一项他就执掌了好些年,这里头几乎全是利益,根本用不着给出一点好处,自然会有大把的人求上门来。

眼下刘稷还没有多少根基,北庭的局势也远不如安西这么明朗,他之所以选择从那里开始,有着自己的考虑,这个考虑也正是封常清前来找他的目地。

有些事情倒底摆不上台面,两人都是心知肚明,点到即止,封常清走到他的跟前,制止了他的起身,也没有如石崇志一样坐在石头上。

“那个吐蕃人召供了,他不是独自来的,带了五千兵马,就埋伏在前头,原本是想以息东赞的骑兵,诱使咱们一头撞上去,不曾想被你识破了,军议的结果,是将计就计,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稍稍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你和你的人伤亡过甚,这一仗就不要参与了,此战过后你有什么打算?”

果然,戏肉来了,刘稷没急着回答,想先听听他会怎么说。

“新任的伊西北庭节度使,可是程千里?”

“你猜到了?确是,王公在遗折中推举某接任四镇节度使,举荐他转任北庭,敕书应当一同发出,怕是比咱们接到的还要早些。”封常清毫不隐瞒,将自己知道的全都说了出来。

刘稷点点头,本就是史实,有什么可猜的,他这么问不过是想引起下一个话题。

“既然他接任更早,此时只怕已经率军跨越昆仑山了,这条路,我军从来就不曾走过,吐蕃人未必能想得到,就算料到了,要对付他们,得分去多少兵马?”

程千里是个什么性子,史书上写得明明白白,那真是个疯子,这一仗他是怎么打的,没有任何记载,但是不妨碍刘稷加以推测,无论北庭兵马会不会深入昆仑山,只要他出现在于阗边界上,就会给吐蕃人极大的压力,毕竟从那里入羌,对于吐蕃人本土的威胁,可是近得多,也有威胁得多。

而且,在这一场战事中,他或许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胜绩,但也没有大败,更没有战死,基于这个结果,刘稷的心思便是呼之欲出的。

封常清越来越适应他的说话艺术了,有时候他都搞不明白,明明是个莽夫,怎么去了一趟敌境,变得头脑清醒,分析起来头头是道,就连几个老军伍都自叹不如,甚至很多时候,他的眼光,已经跳出了安西一镇,这是非常不寻常的。

从道理上来说,这一次的作战,并没有一个统一的领导,如唐初那般,设立某个行军总管之类的,一是规模太大,没有办法做到,二是各镇互不统属还好说,一但混在了一块儿,谁听谁都是个难题,最后导致内乱,功败垂成,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比如显庆元年的那次葱山道行军。

既然如此,那就有讲究了,哪一路打什么样子,各凭本事,可实际上也是环环相扣的,安西兵压大勃律,调动了尚结赞的五千兵马,就意味着别处少了五千,同样,程千里的行动,哪怕没有动作,也能牵制为数不少的吐蕃人,这就带来了机会。

至于眼前这一战,史书上已经写得明明白白,封常清比他更有信心,因为敌人的布署,都写在纸上了,要是这样还能战败,不如一把抹了自己脖子痛快。

“你觉得,咱们应该做到哪一步?”

“那就要看公,有多大的心了,属下记得制书上说的是,擒获吐蕃赞普者,封异姓王。”

“咳咳!”

封常清的淡定被他的话一下子给打破了,这小子真敢想啊,突然间觉得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一点都跟不上趟。

“属下没有说笑,若是我料得不差,尚结赞所带的兵马,当是来自于象雄,吐蕃人在那里最多有一万戍兵,除去这五千,就只余了五千,没有了统帅的五千人,拿下来不费什么事吧,过了象雄之地,吐蕃人的腹地就在眼前了,轻兵直捣逻些城,会有多难?”

封常清看着他的眼睛,黑暗中,刘稷的目光亮如晶石,透出来的自信仿佛浑然天成,偏生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有着依据,让人想不信都难。

“你如何能笃定,从象雄到吐蕃人的都城,没有重兵把守?”

“哪会没有重兵?就算没有,等咱们打进去了,他们也会全兵皆兵,吐蕃人本就是这样的军制,可这样的乌合之众,咱们怕吗?”

刘稷的确有这种自信,象雄地区就是后世印控克什米尔的拉达克,与华夏的阿克赛钦地区隔着喀喇昆仑山的余脉相邻,一直都是两国的边防要地,后世,从日光城到阿克赛钦的高速公路修建,他曾经参与勘测和保护,地理环境一点都不陌生。

当然,要说服封常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封王什么的,都还是没影的事,要进一步建立他的信心,只有用确实的情报才能打动。

有些事情,需要水到渠成,刘稷现在夸大一点,只是预先给他一个心理准备,并不是想要一蹰而就。

“所以,你的打算是......”

话说到这个份上,封常清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刘稷无言地点点头。

现在还不清楚自己能影响到哪一步,只能用这样法子,去试试看。

历史,始终是人创造的,他未必就不能是那一个。

第九十七章 疯子

胡弩镇,位于于阗国都以南六百里,昆仑山北麓,扼守着山口要道,历来都是两国防御和争夺的要点。

唐时的镇,用的是它的表面意思,镇守、镇压之意,大致在城之下,戍之上,它并不是一座孤城,而是由一系列的关隘、军堡、铺戍组成,要说严密也算得严密了,可每一次面临吐蕃人的入侵,从来没有守住过。

原因很简单,这一带位于塔里木盆地的边缘,地形较低,吐蕃人则是从青羌高原上下来,地利在彼而不在已,驻军也是打着能拖一时是一时的主意,最关键的一点,是预警,点燃烽火,让安西各镇知道,敌人来了。

不过,天宝十一载的五月,这种局面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位于于阗最南端的这个军镇,被突然涌入的兵马挤得满满当当,不大的城中自然是驻不下了,就连周边的空地,都被尽数征用,可后头却还有源源不断的人马,在开过来。

镇将王滔不过三十余岁,正当壮年,看着却像是个四、五十岁的年暮之辈,他是前前任大都护夫蒙灵察的牙兵出身,后升上了行官,高仙芝时代,被打发出来从戍主好不容易升上了镇将,没想到却成了这胡弩镇的主官。

出头什么的是没有希望了,他不过等着哪一天,吐蕃人打过来,或死或逃,如果能多守上一天,也算是赚了,谁知道,几年的功夫,吐蕃人纵然偶尔出现,也不过是小股兵马,连城都没挨得上,显然只是打探军情而已。

形势倒底还是变了,这一点,他们这些顶在最前沿的戍兵感触最深,大唐由守转攻,由攻变为压倒之势,什么时候想打,打多大,都由边将一言决之,成功了固然可喜,失败了也无所谓,左右还能用钱赎罪,只要不死,总有一天会被重新启用,到时候再打回来便是。

在这种风气下,边境上人人争先,大部分时候,变成了唐人主动出击,不断地压缩着吐蕃人的活动空间,当然,河陇那种地方才是主战场,他们这些边边角角的,总是有劲也使不上,只能干看着,毕竟,一座昆仑山,如同天堑横在眼前,谁知道那后头,等待着的是什么?

王滔并不气馁,这年头,能活下来就已经不错了,他这种靠边站,又没了依存的人,就算真立下什么功劳,保不齐就便宜了别人,怀着无过便是有功的心思,这日子也能过得,那还争个什么劲?

谁知道呢,这种偏到没边的地界,有一天居然会这么热闹!

过来的兵马并不算出奇,最先到达的,全都是于阗人,步骑皆有,粗粗一数,竟然有四、五千人,而领军之人更是不得了,王滔看到那面绣着金色莲花的王旗,差点没从城头栽下来。

于阗国王、都督尉迟胜竟然亲至!

“大王!”

王滔心里震惊无比,小国无故出兵,形同谋反,他们来到自己这个小小的军镇,是打算要同吐蕃人联成一线了么?他不敢再想下去,更不敢听之任之,出城之前,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那扇并不高大的城门,在他身后关闭了,也断绝了最后的生机。

若真是猜想的那样,自己除了以身许国,没有别的路可走,迎着对方的马头,他远远地站定,抱拳行礼,做得一丝不苟。

“本王认得你,咱们在龟兹见过面。”

“是,大王好记性,六年前,夫蒙中丞调各国兵马,共击贺鲁余部,大王的行辕就是在下负责,只是说过几句话,没想到还能记起。”

“不只,你到于阗,在镇守使司入职时,杨使君点了你的镇将,本王看到过你的名字。”

尉迟胜和他的年纪相仿,不过显得要年轻许多,唇上一撇精致的曲胡,正是西域人最通常的装扮,他从一匹神骏的突厥马上跳下来,一把摘下铁盔,交与随从,提着马鞭,走过来。

王滔知道他说的事,自己升上镇将时,曾去过于阗镇,那也有三年了,这位大王的记性还真不是一般地好,他相信,以自己一个小小的行官,又没什么靠山,不会让人专门惦记。

“你这如临大敌的,是以为本王要谋反?”尉迟胜抬头看了一眼城头,那上面的守军显然得到了军令,一个个把自己缩在垛堞后头,只怕手里已经拿上了弓弩。

“没有行文,下官职责所在,不得不如此,还请大王见谅。”王滔坦然承认,这种事情只有一个结果,没必要多兜圈子。

“怪你什么?有如此尽责的人守着边境,本王在城中才能安枕。”他先是赞叹了一句,紧接着奇怪地问道:“莫非你没有接到制令?”

王滔讪笑着答道:“下官这种地界,哪会有人送来制令,出什么事了么?”

尉迟胜看着他不像是撒谎,摇摇头:“那就难怪了,可制书也不在本王身上啊。”

眼见口说无凭,对方又是一付油盐不进的模样,他毫无风度地挠挠头,一脸的为难:“他们此番怕是撑不得几日了,这个时候去投吐蕃人,除非昏了头,本王看着像是那等蠢人么。”

正没主意间,突然后头又到了不少兵马,一看打头的旗帜,两人都是吃了一惊。

“白老七好快的脚程,竟然不比本王晚上一时半刻,他都到了,正主儿也该出现了,罢罢,今日不进城了,先去接人吧。”

其实,在看到龟兹兵马时,王滔就已经相信了对方,于阗也许真与吐蕃人有什么勾搭,毕竟他们相隔就这么点距离,可要说龟兹也叛了,那等于整个安西镇全都沦陷了,这么大的变故,他身为镇将没有接到任何消息,王滔如何肯信。

既然不是,那就意味着,朝廷有了大动作,兵马集结在自己这块小小的地盘,不用说,针对的肯定是山后边的吐蕃人。

心里有了底,王滔的脚步都快了许多,等到接下龟兹兵马,他这才发现,新到来的还不只这一支。

红缨如血、红旗似火,那些两人一列,迈着整齐步子行进的兵马,一看就是大唐边军,面上的那种战意,还有骄傲,是装不出来的,唯一令人不解的是,所有人都在衣甲外头,罩上了一件白布衫,旗帜上也挂着白幡。

竟然是一支哀兵!

等到中军的大旗渐近,王滔看着上面的旗号,一下子呆在了那里,久久没有动作。

北庭大都护、摄御史中丞、伊西北庭节度使......程。

大旗之下,被一众牙兵簇拥着的,不就是原来的安西副都护,有着“疯子”之誉的程千里么?

北庭兵马、两国本军,一个领头的疯子,王滔只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

朝廷这是要做什么?

第九十八章 说客

“做什么?”

论诚信那张保养得当的脸上,露出一个讽刺的笑容,嘴里吐出来的吐蕃话已经显得有些生疏了,不得不放低了语速,才能让意思表达得完整。

“我想做什么,你末凌替会不知道?苏毗部的大首领,吐蕃的大尚,高原的智者,什么时候开始,学得言不由衷了。”

重新来到这里,他却感到了浑身不自在,就连身上的吐蕃式长袍,都令人无比别扭,在他的记忆里,自从开始记事起,就一直以汉人的生活方式长大,吐蕃?根本就没有存在过。

对于他的感受,末凌替心知肚明,对于他的来意,也能猜到一二,换成五年前,根本连人都不会见,直接在帐外砍了,把首级交上去,就是大功一件。

可如今么?

末凌替满脸堆笑,如同见到了失散多年的老朋友,不但亲自将他迎进来,就连对方缺失的礼节都只当是没看到,形势比人强啊。

两人在帐中的榻上相对而坐,一个用的是吐蕃式的盘腿坐法,另一个则用的是汉人的跪坐,他们的中间摆着一张小小的几案,一个侍女为他们倒上烧好的酥油茶和马奶酒,末凌替挥挥手,将所有的人都赶了出去。

“噶尔.旧久,我的老朋友,你出生的那一年,我只有三岁,我的父亲带着我去你们的部落恭贺,当时,你的家族,还是吐蕃最尊贵的姓氏,你的祖父,是人人称颂的大英雄,苏毗部的族长,只能匍匐在他的脚面下,都很难得到他正眼一看。”

末凌替的话,在他的心里激起了波澜,那已经是五十多年前的事了,噶尔.钦陵,伟大的禄东赞之子,吐蕃人心目中的无敌战神,唐人眼中的恶魔,也是他的祖父。

噶尔家族,在他的手中达到了顶峰,几个兄弟先后成为吐蕃的大论,掌握着全国的内政和大部分兵马,可正是因为这样,引起了赞普的猜忌,这种猜忌被唐人加以利用,演变成了兵变,一个君主对于臣子的兵变!

最后的结果就是,钦陵和几个兄弟被杀,他的儿子和另一个兄弟带着数千族人逃亡大唐,为曾经的死敌效力,已经过去五十多年。

“这世上再也没有噶尔家族了,我姓论,我的父亲姓论,我的祖父,在家族的祠堂里,也姓论。”

论诚信没有去碰那杯马奶酒,只是端起酥油茶,放在嘴边轻轻地吸了一口气。

“茶叶,是我的曾祖父,从大唐引进了你们吐蕃,它让你们克服了水土不服,可以从高原上冲下来,肆意杀戮和掠夺汉人的一切,就连这青稞和酿酒之法,都是大唐传过去的,你们不光忘了它们的来源,也忘了将它们传进来的人。”

他将茶杯放到几上,冷冷地说道:“这一趟,我根本就不想来,因为谁都知道,能让你们感到恐惧的,只有刀剑和死亡,仁慈,会被看成怯懦,恩典,会被当成愚蠢,野蛮人,只有当成牛和羊一样杀掉,才不会对人类构成威胁。”

末凌替暗暗叹了口气,这些看似负气之语,其实说得很正确,强者对上弱者,当然有支配的权力,当年他们强势时,就是这么对付唐人的,如今换过来,又怪得谁去。

“我的老朋友,苏毗人不是吐蕃人,我们之间没有太多的仇恨。”

“如果不是这样,我根本就不会坐在这里。”

论诚信语气没有多少改变,对于他嘴里的老朋友,也没有什么认同感:“吐谷浑已经被彻底翦除,羌人的地方还剩下多少,你比我更清楚,下一步,就轮到你们苏毗人了,吐蕃人,永远只会躲在后面,祈祷天神的庇佑,这一次,不知道天神能不能听到,他们的呼声,那么你们苏毗人的选择呢,末凌替大首领?”

末凌替的嘴角有些苦涩,说出来的话也是艰难无比:“这是哥舒翰想对我说的话?”

“这是哥舒大夫让我对你说的话。”论诚信不闪不避,直愣愣地盯着他的眼睛。

末凌替看着这个熟悉的陌生人,高原上特有的腮红,已经被白净的脸庞取化,除了骨架子还有几分吐蕃的样子,再过上几代,这位伟大家族的直系后裔,只怕就彻底成为了汉人,他的眼光冷冰冰地,心也是冷冰冰地,语气里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就像在宣读最后的判决。

怪得着人家么?如果五十年前,那位赞普不是那么愚蠢,噶尔家族会继续成为唐人的噩梦,无论他们来多少人,都只会成为一堆尸骨,和英雄记功的石碑。

有那么一刻,他真想拔刀砍过去,拼着前途性命不要,也不想被人这么威胁和羞辱,可是他得忍,为了上万的族人,忍。

末凌替强迫自己堆出一个笑容,弯下腰借着为对方添茶的机会,避过这种尴尬,哪怕论诚信面前的那碗茶,连一滴都没有少。

“你应该比我清楚,苏毗人从来没有想和大唐为敌,可我们依附在吐蕃人的羽翼之下,被他们控制了一切,多少勇士被他们征调,剩下的不是放牧就是耕种,就连脚下的土地,名义我是茹本,可真正能调动的人,只有几千,就算我拉着这几千人去投了大唐,除了给族人带来灾祸,不会有多大作用。”

见他服了软,论诚信的表情总算松动了几分:“哥舒大夫没有让你马上投过去。”

“那......”

“不妨跟你透个底,这一次,天可汗是下了决心的,四面进剿,不惜代价,他之所以派我来说这些废话,是因为加授了两镇节度使,正在整合兵马,河西加上陇右,一共有多少人,你们的探子应该打听得比我更清楚吧,你如果不相信,可以再多派些人,看一看我说得是不是事实。”

末凌替不由得吸了一口气,这个消息他的确不知道,因为才刚刚从长安城里发出来,论诚信也不会用这么拙劣的谎言来欺骗他,如果一切都是真的,哥舒翰的麾下,就将集结超过十五万大军,这可是全都是战兵,不是吐蕃人的那种奴隶充数!

怎么会这样?一直以来,哥舒翰都采取稳打稳扎战术,从不与吐蕃人决战,而啃下一个城堡,就巩固一个,从天宝六载算起,整个青海几乎被他蚕食殆尽,以前是吐蕃人经常去打唐人的草谷,如今倒过来,唐人的骑兵依托城堡,不时地出击,将吐蕃人的牛、马、羊以及人口掠去,一步步地压缩着空间,眼着就快要与自己的领地接壤了。

他如何能不惊?

之前的小打小闹,还有一个原因,哥舒翰与时任河西节度使的安思顺不和,后者虽然也是个狠角色,可同他一比,简直就是活菩萨,只要钱财打点得够,那个杂胡什么都敢做。

哥舒翰,却是压在吐蕃人头上的一片乌云,油盐不进、软硬通吃,收了礼照打的主,偏生还极得天子的信任,这样的一个狠人,仿佛天生就是来与吐蕃人作对的。

十五万武装到牙齿的唐军!

一想到这里,末凌替的牙齿酸得直打战,如今的吐蕃,到哪里再寻一个噶尔.钦陵那样不世出的英雄?到哪里再去集结一支十万人以上的大军?

可笑的是,如今就连大非川,这个唐人曾经的噩梦之地,都已经落入了哥舒翰的手中!

难道,天神已经弃吐蕃而去了么?

“大夫的意思是......”末凌替压低声音,弓着腰,凑近了用汉话问道。

论诚信没有说话,只是从衣袖中,掏出一卷纸,纸这种精贵的事物,在吐蕃可是不多见,他随随便便地就拿出来,放到几上。

“你慢慢看,我累了,去歇一歇。”

竟然就这么起身而去。

哥舒翰的书信?末凌替顿时有些紧张,说说话没什么,就算给人听到,也大可以狡辩,可如果留下了字迹,就是铁一般的证据,一旦被人拿住,他的下场,只怕比噶尔家还要惨!

可要是不看,岂不是白瞎了今天的一席话,末凌替还是忍不过好奇心,一把将纸卷拿在手中,展开一看,顿时傻了眼,上头全都是汉文,他能说一点,可并不识字。

“悉诺逻。”

一个年青人应声而入,叫了他一声:“阿爸。”

“你识得汉文,来看看,这上头都写得些什么?”悉诺逻是他的长子,也是苏毗部的继承人,这种大事自然不会瞒他,就连大帐周边的警戒,交到他手上才放心。

悉诺逻接过来一看,皱起了眉头,这上头的每一个字他都识得,可连在一块儿,就有些懵了,好在后头有些字句还是很明白的。

“......其河西、陇右、安西、剑南等州,节度将士以下,有能斩获吐蕃赞普者,封异姓王;斩获大将军者,授大将军;获次以下者,节级授将军中郎将......”

“够了。”

末凌替低喝了一声,这哪是什么书信,分明就是檄文。

哥舒翰,竟然是想要封王!

第九十九章 得失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揪揪。”

这首《兵车行》是诗圣杜甫的名作,描述的是天宝八载的一场战事,在这战事中,代替王忠嗣出任陇右节度使的哥舒翰,迎来了他的成名之作,当然,是美名还是恶名,时人众说纷纭,至少杜甫是不以为然的。

从战果来看,为了拿下一个小小的石堡城,唐军出动了近十万兵马,除了陇右的七万之众,还有奉命随攻的突厥同罗部骑兵,带领他们的就是后来被封为奉信王,赐以国姓的李献忠,当时他叫做阿布思。

过程有多惨烈,从事后的统计就可见一斑,唐军光是战死的,就达数万人,这个数万的概念,有说五、六万的,也有说八、九万的,就算只计五万人,也是全军的半数了,五万具尸体是什么概念,可以将石堡城前的壕沟全部填平,再堆出与城墙一样高的斜坡。

也就是说,唐军最后是踏着由自家兄弟的尸骨垒起的高坡,呐喊着冲入城中的,而城中的守军有多少呢?

不到一千人!

这个结果,王忠嗣早在两年前就已经预料到了,城堡越小,防守的成本就越合算,为了拼掉这一千守军,唐人是以五十人换一个才打下来的,战后,陇右之地家家带丧,这就是杜甫诗中所描述的那个情景。

一将功成,何止万骨?

这样的仗,王忠嗣另可丢官丧命也不愿去打,最后史书上对他的评价极高,谓之为一代良将,相反的,哥舒翰就成了反面教材,的确,从战果上看算,说是虽胜犹败都是轻的,简直就是拿将士们的血肉在换乌纱,换了后世的宋明等朝,就等着被前赴后继的御史们喷死吧。

哥舒翰不但没有被弹劾,反而一路加官晋爵,成为了继安胖子之后,天子最信重的边将。

这是否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李隆基已经老迈昏聩?

在说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看一看天宝八载前后的大唐西北边陲形势,实际上,在天宝六载,由安西和河陇两地联合的军事行动中,吐蕃人就被打得疲于奔命,既没有守住小勃律,也没制止王忠嗣对青海一侧的袭击,此后,由于河中地区及大食人的牵制,安西唐军的目标被吸引过去,双方得以在积石山一带展开拉锯,经常你今天骚扰我一下,我明天打你的草谷,大唐时常还能占些便宜,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天宝八载拔掉石堡城这个钉子之后,整个青海全都暴露在唐军的铁蹄之下,吐蕃人不得不在其后修筑一系列的堡寨,却再也找不出一处如石堡城这般的险地,唐军则越战越勇,吐蕃人一路修,唐军一路拔,仅仅是天宝十年,陇右就新增了三个军,全都是取之于吐蕃人之手。

这便是战略形势的彻底逆转,吐蕃人失去了一个牢固的前出基地,唐人则得到了一个稳定的战术支撑,此战过后,哥舒翰一改之前的战法,再也没有同吐蕃人大规模作战,而是逐步蚕食,步步进逼,将双方的战线,由河湟导入到青海一带,从而彻底解决了本国百姓的战乱之苦。

此役之后,陇右年年出击,非但没有变穷,就连朝廷的负担也减轻了许多,甚至还有余力反哺,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这么记载:是时(唐天宝十二年,癸巳,公元753年)中国盛强,自安远门西尽唐境凡万二千里,闾阎相望,桑麻翳野,天下称,富庶者无如陇右。翰每遣使入奏,常乘白橐驼,日驰五百里。

这个结果,充分地说明了一点,安居乐业不能靠敌人的慈悲,只能靠战士的铁血,唐人从来不修长城,因为他们有百万边军,这便是他们的长城。

五万战士的尸骨,换来两国攻守易势,换来河陇百姓的安居乐业,换来一个强邻步步走向灭亡,值得么?后世,在辽沈战役的关键时刻,林帅有一句很著名的话,可以为此做一个注脚。

我不要伤亡数字,我只要塔山!

这就是哥舒翰能得天子信重的原因,在北边一片安宁,西部毫无寸进,南边尽是败绩时,只有他,隔三岔五就会送一份捷报入长安城,每年天子的生辰,都会有一队队成串的吐蕃人俘虏走过朱雀大道,以供天子一乐,如此贴心贴肺,李隆基安得不喜?

大唐以安史为界,大致上分为两个时期,前期强得不可思议,四夷宾服,这可不是朝贡上占占便宜的那种服,而是打服的,后期则烂得令人扼腕,天子尽皆操于宦官之手,从废立到生死!

然而即使烂到这个程度,北边统一了大草原的回纥,都没有动过入主中原的脑筋,基本上做到了与大唐相始终。这与隋末时,群雄争相向突厥人称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原因就是大唐前期的一百多年,给周边各民族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

李隆基一个人就包揽了其中的四十多年!

放诸历史上,像他这样不遗余力,矢志开边的帝王,持续时间又这么久,几乎是独一无二的。

因此,在几乎满朝文武皆说安胖子要反,就连其族兄都不例外时,依然固执地相信自己的眼光。

同样的信任,他也给了哥舒翰,当然,某胖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这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份固执最终葬送了大唐的盛世,更为关键的是,从此以后,中央王朝再也没有如此信任过边臣,反而生生逼出了一个又一个叛乱,催生出一个又一个藩镇。

至少,在天宝十一载,他还是创造盛世的明君,四夷眼中,凛然不可犯的天可汗!

在这一年,由他亲自起草的《讨吐蕃制》在安西、北庭、河西、陇右、剑南等各个节镇,向着即将出征的数十万大唐将士宣读。

积石山下,大非川边,青海之侧,陇右、河西两镇十五万之众,连营数千里,旌旗弊日,只为了等待一个人的到来。

就是那位即将成为第四位身兼两镇节度使、传说中恶名能止婴儿啼哭的凶人。

他们的统帅。

哥舒翰。

第一百章 立威

哥舒翰已经五十余岁了,一双眼睛因为饮酒的缘故,似乎总像是惺松未醒的模样,再加上那张迵异于汉人的面容,如果不是甲胄及身,任是谁,都会以为是个落魄潦倒的突厥牧民。

可此时,高琚在一匹枣红色的羌地骏马之上的男子,似乎变了个人,一身精良的鸟锤甲,每片甲叶都是金光闪闪,项甲外围着一领虎皮坎肩,有识得的,都知道那是天宝八年,石堡城之战,从杀死的吐蕃勇士铁刃悉诺罗身上夺取的。

跟在后头的一个大汉,肩头上扛着一杆长槊,永远离着两步左右的距离,战则在前,退则断后,眼里只有自家阿郎,除此之外,任何人都不会放在眼中。

两人的身后,才是天子亲授的节度仪仗,这些执在牙兵手中的礼器,看着精美无比,图具威势,却没有一点铁血之气。

看到他的身影,所有的陇右儿郎皆肃目而立,眼都不眨地看向自家的统帅,也只有此时,他才成为了那个吐蕃人口中的恶魔,顾盼自雄的两镇节度。

年过五十的他,依然能够自如地控制马儿,闲庭信步一般地掠过层层军阵,无论是裘帽毡衣的吐谷浑人、羌人、党项人骑兵,还是汉军步卒,无不抱以热烈的欢呼,而他也会高举双臂,让这股欢呼声更加持久,数万人的声响让整片河川仿佛沸腾了一般,惊得草丛中的黄羊、野兔纷纷逃窜。

良久,他在另一边军阵之前停下,几乎同样的装束,也是蕃汉将士相杂而成,却远远没有之前陇右士卒那般激动,为首的一群将校,在一个男子的带领下,不疾不徐地迎上前,一丝不苟地抱拳作礼。

“属下河西节度副使李光弼以下,五州、八军、三守捉、四十一镇,七万三千五百将士,恭迎大夫。”

欢呼声渐渐消去,只余了高原朔风,吹得战旗烈烈,哥舒翰从马上一一看过去,面沉如水,再也没有一丝激动之色。

过了一会儿,没有听到动静,李光弼不由得抬头看了一眼,哥舒翰正在斜眼打量着他,嘴里轻轻地吐出一句。

“你们方才说什么?”

这是要立威?李光弼和身后的河西诸将心里一个激灵,他不得不再次俯首下去。

“我等恭迎大夫。”

“李副使真是惜字如金啊。”哥舒翰朝身后打了个手势:“拿给他们看。”

跟在后头的大汉也不言语,翻身跳下马来,从背上解下一个包裹,将里面的一卷书轴拿出来,递到了李光弼的手上。

李光弼展开一看,却是一封绢文册书,天子亲授、相国附署,长长的官名几乎囊括了大唐所有的高官,便是眼前这位的告身。

他已经是河西、陇右两镇之主了。

可......这本就是天下皆知的事实,李光弼依然不明所以,对方倒底在挑什么理呢?

哥舒翰轻哼了一声:“唱名唱全,你们第一天从军么?”

众将这才如梦初醒,再次依次站好,在李光弼的带领下,抱拳屈身,顿时响起了一片“咔擦”的铁叶子碰撞之声。

“属下河西节度副使李光弼以下河西诸将,奉命在此,恭迎特进、开府仪同三司、摄御史大夫、陇右、河西节度使、西平、武威郡太守、持节诸州军事、凉国公哥舒大帅。”

“吓,都识字嘛,老子还以为,你们会在脸上割一刀,当天子的诏令如无物呢。”

李光弼等人总算明白了,这是在替朝廷找后帐呢,此时他们哪里还敢呛声,都是口称“不敢。”

“你们不敢?”哥舒翰的声音陡然放大,被风一吹,四散开去。

“你们他娘的有什么不敢!瞧瞧你们那鸟样,跟了安胡子几年,就他娘的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他理也没理那群将校,策马缓缓前行,沿着河西士卒的军阵走过去。

“河西!是大唐的河西,不是他安胡子的河西。”

“不服,你哥舒老子就站在这里,是条汉子就上来,看老子干不死你?只知道搞些小人手段,算什么鸟?丢尽了你们王帅的脸,老子都替你们臊得慌!”

听到他提到了王忠嗣,纵然还有一些不服气的,都低下了头,他们这些人,连带着上任节度使安思顺在内,全都是王忠嗣的老部下,事情都已经做了,就怪不得人家骂。

“挺长本事的啊,不敢同吐蕃人斗,只会算计自家人,在我陇右,这样的鸟人,一早就被打杀了,不服?不服就去同吐蕃人拼命,想要老子拿正眼瞧你们,就他娘的去。”

“看看你们的前面,那是石堡城,是我陇右儿郎,用五万尸骨铺出来的石堡城,看看你们的后头,是大非川,是埋葬了我大唐数十万将士的大非川,你们有什么资格站在这里,有什么资格,做我哥舒翰的部下?”

“都说河西出悍卒,老子只看到了一群怂包,被人欺负到脸上都不敢回嘴的怂包。”

哥舒翰越骂越起劲,全然不顾身前站着整整七万之众,那些深知内情的将校也就罢了,普通的士卒,何尝受到这样的辱骂,只听到阵里发出一阵暴喝。

“俺们不是怂包,陇右做得到,俺们河西儿郎也一样成。”

“俺们大斗军,可是你带出来的,哪一回在吐蕃人面前怂过了?”

“忒鸹噪,你说打哪吧,儿郎们若是退后一步,便不是爹生娘养的!”

哥舒翰执着马鞭,一指声音最大的那一个:“兀那汉子,叫什么?”

“朱亭镇将,李晟。”

“从今天开始,你就是大斗军副使了,带着老子当年起家的人,去把吐蕃人的洪济城、大漠门夺下来,将他们赶出九曲之地,敢不敢?”

李晟毫不迟疑地抱拳应下:“有何不敢?”

说罢,一口唾沫吐在地下,狠狠地一跺脚,大叫一声。

“大斗军不怕死的跟老子走!”

很快,乱轰轰地一群人就跟在了他的后头,余下的里头,大都是戍主以上的军官,他们莫名地被剥夺了兵权,此时哪里还敢多说半个字,这位哥舒大夫,摆明了就想拿他们立威。

李光弼等人,无不是同情地看着身边两个气愤已极的男子,他们分别是大斗军的正副军使,哥舒翰的一句话,就成了出头鸟,这个冤找谁去诉?

不得不说,这一手玩得漂亮,至少那些低层的士卒们,已经不知不觉将这个满嘴粗口的统帅记在了心里。

要知道,他可不是单人匹马只带一道诏令就来上任的高仙芝,而是坐拥七万之众的陇右节帅!

第一百零一章 醉意

再次见到哥舒翰,李光弼依然心怀忐忑,鬼知道这个家伙又会做出什么不讲理的事情来。

在自己的大帐里,哥舒翰手脚不停地摘下厚重的头盔,解下面甲,撑开双手双脚站在那里,等着自己的侍从上前来,将身上的铁甲一一卸下,直到只余了一领衬里。

“怎么,吓到了?”他毫不在意地扯掉这件绸布织成的短衣,露出毛绒绒的身体,擦擦头上的汗珠,随手扔在地上,骂人也是很费力气的,年纪倒底还是大了。

李光弼有些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曾经的同僚,两人都是由王忠嗣帐下发的迹,只是后来哥舒翰去了陇右,又凭着自己的本事一步步走上来,已经将他甩在了后头。

“某知道你同安帅有些不对付,也犯不着将河西诸人都骂得狗血淋头,他们也是要脸面的,初来乍到,总不好就恶了所有人。”

哥舒翰看着他摇摇头:“你呀,还是以前那个性子,想得太多,面面俱到,我没那个功夫,也没那个必要,安胡子滚蛋了,难保朝廷不找你们的后帐,被某家收拾一顿,识相的,自有中使看在眼里,不知好歹的,那便谁也救不得。”

就在李光弼惊异的目光中,他扳着指头一一说道:“姓安的都不是什么好鸟,一个拥兵自重不知收敛,一个狂妄自大毫无节制,这样的人,老子跑去与他们交好,就算天子不疑,百官能放心么?”

“自从安胡子接掌了河西,你们打过几仗?破过吐蕃人几个城,自己不想打,又不让外人进来,你们想做什么,天子看在姓安的份上一再容忍,总有一天忍不下去,你们岂不是跟他一块儿倒霉?”

李光弼听得目瞪口呆,很难相信这番话是从他的嘴里说出来的,原以为对方的官运亨通是走了狗屎运,现在看看,还真不是侥幸。

说起来,两人的缘份有些奇妙,早在天宝六年,李光弼就在王忠嗣的麾下做到了河西都知兵马使、赤水军使,而此时的哥舒翰才不过是个大斗军副使。

如今对方已经贵为两镇节度,他才不过升到节度副使,反而变成了下属,而这一切,都缘于将他们联系到一块儿的那个人。

这时候,哥舒翰已经结束了梳洗,重新换上了舒适的常服,他的大帐布置十分奢华,脚下是精美的手工编织细羊毛毯子,双层牛皮帐面阻隔了高原上的朔风,那些侍从正源源不断地将各种菜肴、美酒端上来,很快就摆满了整张几案。

“来,陪我饮一杯。”

此时的李光弼哪有闲心喝酒,可对方的话里根本就没有推辞的余地,两人都是蕃人,自然也都是草原上的做派,也不讲究什么分食制,就着几案的两头各自盘腿坐下。

没想到,这一喝,就是三巡过去了,对方几乎一个人在自饮自酌,斗大的酒壶不要钱似地往嘴里倒,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还未恭贺,你成为两镇之主。”想了想,李光弼端起杯子。

“四镇之主又如何?”哥舒翰哈着粗粗的酒气,唬了李光弼一跳,左右一看,大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空无一人。

“他们不敢听某的壁角,左车守着呢。”

哥舒翰的样子醉意掬然,可眼睛却透着一丝清明,让人分辨不出,他是真的喝多了,还是借此撒疯。

李光弼赶紧起身上前,想要扶着他去躺一下,却被一只有力的手臂给擎住了。

五十岁的老人依然有着开山裂石般的气力。

“某没醉。”哥舒翰一把将他拉到地毯上,摆摆手说道:“咱们最后一次见面,有五年了吧。”

“差不离,你上京接任陇右,后来便再也没有回过河西。”

李光弼如何不记得,那一回,哥舒翰上京,除了述职,转任,还有一个重要的使命,就是搭救被天子下令关在狱中的王忠嗣,当时几乎人人以为他必死,李光弼也是做如此想的。

“说实话,河西某不想来,你们的那些破事,某也不想管,吐蕃人已经左支右绌,难以为继,集结大军,就是给他们一次大非川的机会,若是按某的想法,根本不应该给他们这种机会。”

李光弼心里一惊,这话说轻点是将在外,说重些就是质疑朝廷的决定,后果是什么?没有人比他们两个更清楚。

“慎言。”

“出得某口,入得你耳,若是你想要这两镇节帅,让了又如何?王公当年尚不失一郡守,某再差又能差到哪里去。”

哥舒翰毫不在意地‘呵呵’一笑,李光弼也只能笑着摇摇头,他若是这种人,用得着如今还只是个节度副使吗?

“某没有同你说笑,倘若此次进军,安胡子按兵不动,我陇右兵马也不会轻出,仍是同之前一样,沿着吐蕃人的防线一路拔过去,逼得他们不得不挨个打回去,我军可攻可守,灵活机动,逐步蚕食,再辅以分化之策,令其内部生变,而不是如当下,大军压境,逼得他们联合一处,拼个鱼死网破,你是知兵之人,这个道理不会不明白。”

李光弼当然明白,指挥五千人,和指挥十五万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军力越庞大,目标就越明显,敌人会采取什么样的法子?无非是避其锋芒,断其粮道,首尾不能相顾,然后一举击溃,这是噶尔.钦陵在大非川所用的策略。

明白归明白,已经写上了制书的事情,他们只能遵照执行,这便是哥舒翰今日邀他于此的原因,李光弼默默地拿起一个大碗,将里头鲜红的液体“咕噜咕噜”喝下去,甜味和酒精几乎涌上头,令他精神一振。

“指挥如此数量的兵马,你和我都不如王公。”

哥舒翰坐直了身体,腰板挺拔如山,嘴里说出来的,更是令人心惊,谁不知道,这个名字是当今天子心里的一根刺。

“以薛仁贵之能,尚有大非川之败,某从不认为吐蕃人有什么了不起,但在战场上,也从不轻视他们,这里毕竟是他们的地盘,咱们的人越多,内里就越是纠缠不清,僻如河西与陇右,两军分隔已经多年,如何指挥如一?你可有教我。”

“若是王公还在,以他的威望,就是安胡子也只能俯首听命,两镇十五万之众,定能携手并进,合击吐蕃人,让他们尝到从未有过的教训。”

哥舒翰顿了顿,眼里透出一种悲哀:“人人皆曰,是某上京求于天子,才救下了王公,可天子如果真要下手,哪里容得某进长安城?”

李光弼惊得酒都醒了,这等秘辛,竟然如此轻易就说出了口。

他倒底想做什么?

第一百零二章 秘辛

王忠嗣,自幼被养于宫廷,太子的玩伴,天子视如子侄,身兼四镇节度使时,还不到四十岁。

他的身份让李林甫忌惮,他的功绩让李林甫忌惮,他的年龄更是让李林甫忌惮。

人人都知道,李林甫为了自家的权势,想要绝边将入相之路,而实际上,他想要断绝的,就是王忠嗣的路。

以当时天子的信重,根本就没有机会,哪怕皇甫惟明、韦庄,甚至是太子妃韦氏,都在他的诬告下,被毫不留情地处理了,却动摇不了后者纷毫。

可谁知道,这份信重,被后者自己打破了,带来的不仅是罢官去职,还有杀身之祸。

“那是某第一次见到天子,他坐在一张胡床上,双目无神,像是直直地看着你,又像是看着远处,某被内侍叫起,只敢说一些奉承话,他依然没有表示,直到某说到石堡城,他一下就看了过来,那种威势,某此生都不会忘。”

李光弼相信,哥舒翰从来没有向旁人提起过这次觐见,有些东西压在心里,只怕会像山一样重,此刻,对方就像一个絮絮叨叨的老人,在回忆自己的过去,他静静地听着,哪怕内容再是惊人。

“石堡城,算得了什么,它阻挡的不是大唐的兵马,而是天子的决心!王公不懂么?你当时就在他身边,肯定知道,他懂,却不会那样去做,他想打出一次信安王那样的突袭,可吐蕃人众志成城,不会再给大唐机会。”

“天子之怒,伏尸百万啊。”

“皇甫惟明打不下来,董延光打不下来,若是某再打不下来,朝廷会如何做?”哥舒翰在笑,眼里却闪烁着痛苦:“还会有无数的将士被送上去,带领他们的,是连某都不如的庸将,死上十万人,百万人,大唐都会拔去这根刺,扎在天子心头的这根刺!”

他大笑着一拳捶到了几案上,那些精美的器皿,发出重重地碰撞声,李光弼耳中听到的,却是狼一般的嘶吼。

“王公,他没有担当!他没有担当!”

一连叫了数声,哥舒翰才稍稍平静下来:“明知天子之心不可挡,明知皇甫惟明、董延光皆是庸碌之辈,明知某这种蠢人,只会罔顾将士性命,他却没有站出来,担起这一切,这便是你所说的,有古人之风?”

“数万将士啊,若是他在,哪怕能少死一千人,都会让陇右多出一千个完整的家,这他娘的才是古人之风!”

臣子不言君之过,事情的是非曲直,随着当事人的故去,已经无从提起了,李光弼默然不语地听着他的咆哮,感受着他的那份心痛,毕竟两镇相隔不远,当年的战事,也有不少河西儿郎参加,那种满眼望去,处处白幡的凄惨景象,怎会不令人记忆犹新?

“一个老者,最不希望的就是儿女的忤逆,最怕看到的就是纷争不休,他可以容许别人翦除太子的羽翼,却绝不会动太子本身,因为这些年来,太子的仁孝,既为朝野所知,也为天子所知,这么做,又何尝不是为了保全太子。”

哥舒翰叹了一口气:“寿王,实际上在娘子入宫之时,就绝了东宫之路,其余的诸子,又有哪一个比得过太子。”

李光弼听得触目惊心,甚至有一走了之的冲动,这种事情,边将一旦掺和进去,皇甫惟明就是下场,传说中,王忠嗣也是因此才得罪的,他的小身板哪里担得起?

可对方却不管做何想,自顾自地说下去:“你知道吗?那一日,天子便如某今天一般,心痛不已,什么太子,什么权相,王公得挂四镇节度实职而不疑,在天子的心目中,早已超过了自家的子侄。”

“天子心痛的是,他的违逆。”

李光弼明白了,对于王忠嗣的情感,就连皇帝也未必真正弄懂,那是不同于子侄,却又超出子侄的,简单地来说,他当对方是自已的人,是如同高力士一般的心腹,可没想到,对方不光拒绝了他的调遣,还阴奉阳违,这才是最后的取死之道。

要知道,对方可是曾经一日杀死过三位亲子的强悍天子,在他心目中,或许最为痛恨的就是这种不忠。

然而,他最终还是放过了,这绝不是出自哥舒翰的苦苦哀求,而是心里的那份恻隐之心,正如哥舒翰说的。

天子老了。

“光弼。”哥舒翰抓住他的手臂,恳切地说道:“告诉你这些,就是想让你明白,不要去做违逆之事,这一回天子决心已下,五路围攻,犹以我河陇两镇为最,没有一个拿得出手的战绩,你我都会成为那位权相的卒子。”

“大夫放心,某不是王公,但凭调遣便是。”

“你又何必自谦,王公曾有言‘异日代他者,必是你’,便是今日了,河西兵马,拿下九曲之地不难,难得是随后吐蕃人的反扑。”

李光弼的心里一动:“你是打算......”

哥舒翰点点头:“今日之事,多半瞒不过吐蕃人的探子,某这番做作,在他们眼中,会是什么样的解读?河西兵马,一定要牢牢地钉在河湟,哪怕他们倾国来攻,倘若战事不利,你就是某的替罪羔羊,光弼,莫怪。”

长这么大,李光弼还从来没有听到如此直白的威胁之语,而且还是出自曾经的同僚,他相信,对方绝不会是虚言侗吓,这一仗,哪怕打光了河西兵马,也一定要达到目地。

一如当年的石堡城。

“只望哥舒公封王之际,不要忘了河西儿郎。”事到如今,他还有得选择么?

“封王?”哥舒翰仰天大笑:“那日入觐,天子给某看过一份制书,写于天宝五载,可知封得是谁么?”

本朝第一个王位封在天宝九载,在这之前,最有可能的人选自然就是王忠嗣了,天宝五载正是天子向他垂询石堡城攻略之时,哥舒翰的意思很清楚,只要他当时答应并打下来,就会是第一个自边将封王之人。

“某是一个用自家将士的尸骨,筑起青云阶的浑人,阿布思已经反了,河西若是有谁不满的,大可以反了去,哥舒老子,怕过谁来?”

在他的笑声中,李光弼走出了大帐,无论那些话是真是假,这一战都是箭在弦上,李晟的大斗军已经出发,他们将直抵九曲之地,掀起这场大战的序幕。

随后,便是一支接一支的河西兵马,在陇右将士们高亢激昂的歌声中,迈向远方的战场。

“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至今窥牧马,不敢过临洮。”

第一百零三章 冲撞

大唐的宫廷三内之中,太极宫始终是以正朔“大内”著称,本朝由于天子喜驾“南内”,只会在极少数情况下莅临,比如重大的节庆、祭祀、献俘礼时,毕竟那里的广场面积要大得多。

传统上,位于太极宫东侧的一片建筑群,有着极为特殊的地位,曾经做为太宗皇帝李世民、高宗李治继位前的居所,它的历史甚至能追溯到前隋时的大兴天子杨广。

这便是专供太子居住和成长、理事的“东宫”。

当然,在这三位著名的皇帝之前,还有一些著名的人物,比如前隋的废太子杨勇、武德朝的李建成、贞观朝的李承乾、高宗朝的李弘、李贤、李显,以及当今天子的父亲李旦。

或许对于李隆基来说,父亲在东宫的那段日子,并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因此,在他自己成为这个高危职业的继承者之后,便一反常态没有住进去,而是选择了位于兴庆坊的藩邸,并在继位后将它进一步扩建成了兴庆宫。

自然,他这一朝的太子,也只能随之换了过去,不但在居所上有所变化,而且一改前朝的制度,极大地削弱了太子的属官。

要知道,在这之前,太子拥有不下于朝廷的一整套官署,就连军队,都拥有左右卫率府、左右司御率府、左右清道率府、左右监门率府、左右内率府,从之前的“六率”,增为了“十率”。

这样的太子,如何不召君王之忌?

天宝十一载的五月,对于从未入驻过东宫的太子李亨来说,是形势坏到无可再坏,终于出现一丝曙光的一刻。

他的大哥,法理上最有威胁的皇长子李琮病逝了。

因为当今天子唯一的皇后无所出,又在开元十二载被废之后,便再也没有立过皇后,所以天子的三十位皇子,不再有嫡庶之分,论长幼,排行第三的李亨前面还有两位兄长,由于当时皇二子李瑛的母亲赵丽妃正得宠,再加上皇长子因为围猎受了伤,便成了太子的第一人选。

这一当,就当了整整二十三年!

事实证明,成为一个长寿皇帝的太子,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僻如前汉那位卫太子,从君主相疑到自己相疑,总会把人逼疯。

更何况,还是在大唐这样一个朝代,李瑛最终也没能逃过首任皇太子必无幸理这一宿命,先被馋、再被贬、最后被杀。

对于那位大自己五岁的兄长,李亨的感情是复杂的,身为皇子,没有人不愿意更进一步,何况大家谁也不比谁的身份低上多少,凭什么今后你为君我就得为臣,可是宫禁的血雨腥风,让这条路变得荆蕀丛生。

当太子之位突然降临到自己的头上时,他已经忘记了当初是否有过惊喜,因为紧接着便享受到了不吝于兄长的煎熬,这一熬就是十五年!

“礼毕,起!”

宫人尖利的嗓音,将他从恍惚中惊醒,眼前是满目的白幡,刚刚薨逝、被追封为“靖德太子”的李琮,安静地躺在棺木里,以太子的全付仪仗被安葬于渭水一侧,传说中周亚夫的驻军之地。

细柳原。

他的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哀伤,既不过份自矜,又不显得虚假,代天奉仪、百官相送,可谓是倍极哀荣了,他这位主祭的太子殿下,表现在群臣眼中的形象,是谦和的,仁孝的,甚至有些卑微。

才四十余岁的年纪,背脊已经显得有些佝偻,这是长期威压之下不得不将之变成一种本能的结果,同时也将他的心锻炼得坚韧而又敏感,在不长的时间里,很快就发现了。

今天到来的大臣当中,没有那位权倾朝野的国相。

莫名地,他的心里为之一松,这十五年来,李林甫这个名字,就像是一片乌云,始终笼罩在头顶上,不用与他同处一地,李亨只觉得连空气都清新了许多。

这是极不寻常的,谁不知道,这位权相把持着朝中的一切,一个这么好的机会,他是绝不可能放过的,那么问题来了,五月的渭水河边,并没有凛冽的寒风,却正是长安百姓出游的时节,他为什么会错过?

“传闻,李相国有恙,近七日,已经召唤过两次太医,高公,曾经亲临其府,天子赠药屡日不绝,甚至有人说已经快起不得身了。”在他耳边小声提醒的是一名内侍,名叫程元振,很早就投入了宫庭,在李亨成为太子前便被拨到了府上。

李亨的面上保持那个悲伤的表情,这样的消息不足为奇,毕竟那个老家伙已经快七十了,可每一次,当大家都以为他再也爬不起来的时候,总会失望地看到,他依然活跃在朝堂上,给对手以致命一击。

等到最后一个官员向他致礼、离去,周围只余了自己的亲信,李亨依然是那个表情,一个人,演戏演上几十年,假的也会变成真的,因为它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主人的心智。

看着那些簇新的石人石马,他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哀悼,兄长这一生,至少无灾无难,几乎享受了大唐最长时间的盛世,却没有任何的压力,可自己呢?这条路仿佛没有尽头,也不知道还要走多久。

“走吧。”他带着随侍的宫人和护卫准备乘舆离去,一队意外的来人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负责警卫的右羽林一个郎将十分紧张,几乎就要兵戎相见。

因为这些人不光全都是异族打扮,而且全都是吐蕃人!

谁不知道两国正在交兵,这个时候,哪怕就是使团,也没有随意行动的道理,谁知道他们倒底会打什么主意,万一在这京城之中,弄出什么大乱子,比如让身后的太子受了惊,他有几个脑袋够砍的?

好在这一队吐蕃人的人数不算多,一共才二十来骑,唐人的骑军足有一千多,饶是如此,谁也不敢怠慢,因为他们并不是久经战阵的边军。

“大胆,竟敢冲撞太子鸾驾,还不速速下马。”郎将的手按上刀柄,身后的骑军迅速展开,挡在了车驾的前面,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

“不要动手,我们是吐蕃使者!”

为首的吐蕃人已经到了近前,他放低马速,高举双手,表示自己没有武器,在他的带领下,后面的吐蕃人也都是一样的动作,这些人迎着唐军的阵形纯以双脚控马,毫不示弱地逼上前。

“去看看。”李亨吩咐了一句,程元振点头应下穿过唐军的军阵走到那个郎将的身边。

“怎么回事?”

“他们自称是吐蕃使者。”郎将摇摇头,神情紧张地盯着为首的那人。

“我们的确是吐蕃使者,有国书为凭,就住在你们的驿馆中。”为首的吐蕃人跳下马,看着程元振一身宫人的打扮,朝他行了一个礼。

程元振看了一眼那张所谓的国书,虽然的确有礼部的印记,可并没有更高级别的辖印,比如几位相国,说明他们还没有得到朝廷的正式接见,更不曾面圣!

那么这些人的打算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第一百零四章 低调

位于大明宫以南的永福坊和兴宁坊,是一个成片的建筑群,开元初年,这里被僻为成年皇子的开府之所,称为“十王府”,后来随着成年人数的增多,规模越来越大,又被称为“十六王府”。

其实,无论是十王府还是十六王府,都不足以概括它的规模,因为到开元末年,李隆基一共生下了三十七个儿子和二十九个女儿,除去七个早夭的,活到成年的足有三十个,这个比例在华夏数千年的帝王史中也是很罕见的。

到了天宝十一载,这个数目不光没有减少,还有渐渐扩大之势,因为此时的他已经有上百个皇孙,就连曾孙都接近了三十,假如没有那场变乱,他对大唐生育率的贡献,无人可出其右。

这一带,对于25岁的李俶来说并不陌生,在他的父亲被立为太子之前,曾在这里住过十年,恰好是其长子李适目前的年纪。

他们要去的地方是庆王府,也就是原来的郯王府,位于永福坊的最头里,因为它是皇长子李琮的赐邸,做为诸子中第一个开府之人,占地也是不小。

作为子侄辈,吊唁自然是少不了的,在这个比较特殊的时期,一切都要以低调为主,这是自家父亲和祖父经常挂在嘴边的话,他们也自当遵从。

因此,才会特意选了这个时间,棂梓已经入葬,过府与几个同辈的堂兄弟凭吊一番,把礼数补上,任是谁也说不出什么来,只不过,当李俶看到被飞龙禁军团团围住的庆王府时,顿时感觉到,他们选的这个时间,还真是特殊。

天子来了。

李隆基与他们一样,也是选了棂梓出府后才过来的,坐在空荡荡的灵堂里,他还能记起自己第一个儿子出生时的场景,那是一段难熬的日子,父亲顶着皇太子的虚名,战战兢兢地活在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母亲眼下,而他们这些孙儿,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尽管有时候,祖母会表现出一些慈爱,甚至是欣赏,但这并不妨碍她面无表情地处死了孙儿的亲生母亲,从他记事开始,权力就在心里牢牢地扎下了根,长安城里的腥风血雨,有如家常便饭,虽然令人恐惧,却也让人成长。

历史有时候很无奈,在他之后的连续几代帝王都是长子接位,却再也没有出过一个强悍的继承者,甚至让宦官爬到了头上,皇室的幸运也许正是国家的不幸。

李隆基的这个长子,很幸运地躲过了所有的风波,平安地渡过了他的一生,实际上年过五十才去世,也算不得白发人送黑发人,只是很多时候,对于一个父亲而言,第一个总是有点特别的,也是记忆最深的那一个。

当李俶和李适被高力士带进来的时候,李隆基原本就不多的哀伤一下子茫然无存,看到这个年轻的孙儿,顿时就让他想到了长子成年的情景。

恍惚间,他似乎看到了长子分府时,前来谢恩时的那一幕,也是这般英气逼人,直到一个声音响起。

“孙儿偕长男,与大父见礼,大耶耶安。”

李隆基的嘴角微微翘起,经历过开元后期那场宫变,所有的儿子无不是谨小慎微,其中犹以被封为太子的三子李亨为最,不到四十岁的年纪,看着竟然比自己还要老,背也佝了,须发也白了,说话连个大声都不敢出。

这样一来,宫闱倒是平静了,却变得好生无趣,如果不是有了一朵解语花,四十年的帝王生涯,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可奇的是,看着闷葫芦似的一个人,却生了个伶俐的孙子,在过百的皇孙中,能让李隆基记住名字的廖廖无几,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眼前这一位,难怪宫内外时有传言,太子之位历经风雨而不倒,实是因为有这位皇孙。

至少现在,能让李隆基从老年丧子的哀痛中缓过来,这传言还是有几分可信的,他的目光在孙儿身上停留了一会儿,又转到了边上的小儿身上。

“好了,都过来吧,这是适哥儿?这般大了。”

十岁的李适不是头一次见这位曾祖了,反而没有他的父亲放得开,被李俶牵着手走到李隆基的面前,规规矩矩地垂手而立,全无一般孩童的灵动。

“大耶耶好记性,正是改元那一年出生的,你一高兴,就赐了一个‘适’字,孙儿都没这般福气呢。”李俶笑嘻嘻地答道,一付承欢膝下的小儿孙的做派。

“十岁了啊。”李隆基点点头,指指正当中的牌位:“好孩子,去给你们大伯致个礼。”

十岁是个比较尴尬的年纪,抱着不合适,有心逗几句,又一付小大人的对答,李隆基顿时熄了考校的心思,这一类的子孙多不胜数,有什么特别的。

等两人一丝不苟地完成了祭礼,便顺势留下来陪着李隆基说话,因为情况特殊,笑话是不好讲的,李俶捡了些城中的逸闻,家中的琐事,既不显得平淡,又不过份失礼。

“......那王十三郎素有些才名,又是永叔出面相邀,孙儿便走了一遭,只饮了两杯素酒,看了几支歌舞,禁夜前就回了府,阿耶非说我声乐自娱,禁足了一个月呢,连初七那日和回鹘人的马球赛都没能瞧上。”

“平康坊又是什么好去处,值得你叫撞天屈?”李隆基不轻不重地拍拍他的冠带,等着他说出下文。

“孙儿哪里知道嘛。”李俶露出一个委屈的表情,摸着头说道:“他们都在说,那曲儿极是难得,是楼中东家花了重金从大食请来的,只演三晚便罢,一听之下自然来了兴致。”

“什么了不得的歌舞?如今咱们与大食已经有了盟约,哪里就请不到了,那是诳你呢。”说到歌舞,李隆基有着强烈的自信,有些不以为然地摆摆手。

“既是花了重金,怎么只演三晚,莫非是奇货可居,待价而沽。”

李俶摇摇头:“此事孙儿也着人打听过,听闻是坊中下了禁令,近日不得喧闹,不独是他们这一处。”

李隆基的表情一滞,眼神也不知不觉凌厉起来,李俶毫不在意地与他对视,目光坦然,就像是一个拿着功课与长辈邀功的孩童,让他无论如何也狠不起来。

就这么盯着看了一会儿,李隆基终是无奈地摇摇头:“你这只精猴儿。”

帝王的心理很矛盾,一方面他需要臣子俯首贴耳,包括自己的子孙,另一方面,又希望儿子能干,在自己百年之后,能担得起江山社稷,当这种矛盾无法调和时,就会不自觉地将希望放到下一代,儿子不行还有孙子嘛。

“孙儿顽劣,常常惹得阿耶生气,这性子怕是改不了了,因此,才会时时教导大郎,莫要学他爹爹。”

李隆基被他说得一笑,拉过李适的手:“怪道,这孩子,竟然与他耶耶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难为你还知道错,便罚你去做一件事。”

“请大耶耶吩咐。”

“高力士。”李隆基叫了一声,不知道躲在哪里的心腹内侍立刻现身出来。

“老奴在。“

“去寻一只上好的玉如意,着广平王拿去赠与持盈法师。”

高力士轻声应下,亲自上前将两人引出府去,踏出府门的那一刻,李俶只觉得背上一凉,原来后衫已经湿透了,被风这么一吹,顿时觉出了冷意。

方才这番试探,没有任何铺垫,甚至没有一个台阶或是退路,实是险到了极处,因为李俶并不知道天子今日驾临庆王府,完全是临时起意,好在意图虽然被看穿,却没有引起猜忌,还得到了一个意外的收获,冒些险也是值得的。

这便是本朝与女帝朝的区别,同样的情况下,同是孙儿的李隆基,是断断不敢在祖母面前耍这种小心眼的,窥探天子心意,是臣子的大忌,爷孙也不会例外。

为此,他赌上了二十五年的宠信以及。

整个太子府的全部人口。

第一百零五章 宽容

高力士看着一大一小的背影消失在街角,脸上的笑意慢慢收了起来,方才所有的对话,都在他的耳中,对此天子也是心知肚明,所谓心腹便是房事也是不避的。

从古至今,在位四十年的天子,屈指可数,到了这个年纪,总会有些牛鬼蛇神跳出来,开始谋划什么身后之事,只有他知道,当今天子身体之好,御得数女、打得马球,虽信道并不迷,从不碰那些虚玄的丸药,寿数只怕要让那些有心人失望了。

同样,他自己也到了寿数,根本不需要考虑下一代的问题,这份忠诚,只会牢牢在一人身上,旁人尽皆是敌,没有什么区别。

带着这股执念,他转身打算进府去,今天出来的时间已经够久,需要提醒一声,该回宫了。

突听得身后传来一个浑厚的声音:“高公,高公。”

高力士回头看着来人,他已经不矮了,对方比他还要高出大半个头,再加上一身精良的甲胄,有如一尊门神。

“大将军,出了何事?”

龙武大将军陈玄礼叉手向他行了一礼,急急地说道:“不好了,吐蕃人的使团,冲撞了太子鸾驾。”

“走,随我见驾。”

高力士心忖这事还真是不小,顾不得打扰天子的清静,赶紧带着他进了内堂,李隆基沉着脸听完他的讲述,神色一下子冷峻起来。

“他们有没有说为什么?”

“说是代他们王子为大兄奉祭。”陈玄礼的语气**地,就像石子被砸进泥地里。

李隆基像是听到了一个好笑的笑话,吐蕃人的使团隔三岔五就会上长安城来,最近这些年犹甚,要求无非就是那几样,重订盟约什么的,自己不行了,就想用文字保住疆土,等到危机过去了,又当成废纸撕掉,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对于那位名义上的义妹,他连面都不曾见过几回,后者自幼就被伯父中宗皇帝养在宫中,小小年纪奉诏出嫁,后来自已的父亲登了位,同样认为了义女,因为那时候正处于混乱期,朝廷需要一个安稳的外部环境,包括自己初掌朝政时,也是如此。

可谁都知道,那只是政治上的暂时妥协,吐蕃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侵袭,只有在失利时,才会以公主的名义请求朝廷休战,越到后头,言辞上越是谦卑,终于在十三年前,公主死在了居所,大唐的国力又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双方便撕掉了最后那一层面纱,呈不死不休之势。

这便撑不住了么?李隆基冷笑一声,问道:“太子是如何做的?”

高力士有些紧张看着陈玄礼,这个问题不好答,虽然现在太子的位置看着很牢固,可天子的心意,又岂是旁人能猜透的,万一被勾起什么不好的心思,哪怕只是逆反心理,都足以致命。

“据前来报信的羽林军使所言,太子一面命人传信,一面让吐蕃使者诣礼部、鸿胪寺,只是今日各部主官均奉旨出了城,只怕他们会无功而返。”

陈玄礼老老实实答道,李隆基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却没有要动弹的意思。

“杨国忠还没出城么?”

高力士似乎很适应他那天马行空的思维,轻声细语地答道:“昨日、前日都在宅中大摆筵席,说是送别,今日只怕还有一场。”

“你呢?没接到帖子么。”

“老奴正说要这事呢,服侍大家进过晚膳,容老奴去露一面,可好?”

李隆基露出一个不情不愿的表情:“你都应了,还问我做甚。”

“就一个时辰。”高力士涎着脸,凑近了说道。

“什么宴,要吃一个时辰?”

“半个时辰。”高力士苦着拉下脸:“禁夜不能驰马,老奴脚程再快,一个来回也得费些功夫,总不好真就露一面吧。”

“行了,别装了,给你两个时辰,用不着赶得太急。”

李隆基做了一个拂袖的动作,像是赶走一只讨厌的苍蝇。

高力士如蒙大赦,很是配合地松了一口气:“老奴就知道陛下宽容,因此才先应了杨大夫,也是怕他再来宫里叨扰咱们。”

“不就是哭嘛,也不知道是听了哪个蠢物的话,也亏得他气性好,一哭就是一个多时辰,都不带歇的,你说说看,一个人哪来的这么多眼泪?”李隆基是真不懂。

“不过是些小伎俩,大家要想看,老奴也能哭上这么久,就是事后眼睛辣得疼。”

李隆基先是一愣,很快就反应过来,不禁摇摇头:“他不走,李哥奴这病也不见好,朝廷上下多少事呢,没一个省心的。”

这话高力士就没法答了,同陈玄礼一样,低着头站在那里,后者一直在等着皇帝的答复,谁知道两个人却像聊家常一般,他万般无奈,却又没有法子。

李隆基看了他一眼,最终还是叹了一口气:“都被你夸成宽容了,想不理也不成,罢了,原本还想着,试试他的性子,你呀,就是心太软。”

“韬光养晦,韬光养晦,一番韬晦下来,连个正经主意都不敢拿,这样的性子,叫朕以后如何把这江山交与他?”

“太子仁孝,又未曾参与军机,不好说话也是有的。”高力士这下才算真得松了一口气。

皇帝希望儿子类已,做出一个储君应有的担当,可十五年的太子生涯,早就让李亨磨得没了脾气,哪还来的担当?

再说了,涉及两国交战这么复杂的关系,他敢担当么,高力士很清楚,这是一个僵局,只有皇帝开口才能解除的僵局。

李隆基神色凛然地做出了最后决定:“传诏,太子乃是代天送祭,冲撞太子车驾,等同谋刺,吐蕃人自副使以下皆斩,正使递送出京,不得稍有逗留。”

顿了顿,他又补充道:“护卫太子车驾的郎将罢职,降为军卒,这件事你们都不要去了,右羽林不是高仙芝在带着么,让他去,边将出身的有杀气,他在,就断断不会有这种事情。”

这是连着禁军都稍带着打了,高力士唯唯应下,赶紧出去叫人,以免再出现什么了不得的变故。

第一百零六章 女冠

玉真观地处辅兴坊西南隅,与金仙观遥遥相对,是长安城中一处极为特殊的去处。

说特殊是因为它是一处道观,而且还是一座女观。

李唐自栩传自李耳,真假估且不论,历朝历代对于道家还是很推崇的,犹其是本朝,从李隆基这个天子,到他的兄弟姊妹,再到民间百姓,纷纷以弘扬道法为时尚。

这两处道观,就是他的两个胞妹,玉真公主和金仙公主的入道之所,自然是极尽奢华,比起一般的王府也不差,当初建造时,曾经引起了朝野的议论。

玉真公主入道之后,受赐道号“上清玄都大洞三景师”,又于天宝年间加了“持盈”的尊号,故而一般被称为“持盈上师”。

玉真观不仅是个清修之所,还是一个热闹的去处,经常会有一些有才名之士受邀入内,以诗词相唱和,这样自然就不会少了酒宴,哪怕全都是素席,也是精致无比。

李俶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对这位名义上的姑婆,与城里其他的人一样,都是耳闻其事,不过到如今,对方已经年逾六十了,自然不会再有多少花边消息。

事实上,就连这其中最引人注意的另一位主人公,有着诗佛之称的王十三郎,也已经离京而去。

王维,一个不朽的名字,远远超过了帝王、将相、或是其他的什么人。

随他前来的除了太子府的护卫,还有宫里的几个内侍,天子御赐的那柄玉如意就放在一个托盘里,被一个内侍捧在手中,一行人来到观前的台阶下,其中一个内侍向他请示之后,上前去敲门。

没想到,开门的女冠告诉他们,持盈上师也就是玉真公主,早在一年前就外出游历去了,至于多久回来,没有人知道。

消息传回来,李俶看着那柄造型精致的玉如意,一时有些拿不定主意,公主虽然已经上疏自请去除了封号和食邑,可依然还是天子的胞妹和臣子,她去了哪里,什么时候走的,不可能不通禀,那么问题来了,仅仅是为了让自己送样东西,表达天子的友悌之情?还是有什么别的意思。

直接放下东西,让观里的人代为转交自然是个稳妥的法子,李俶下了马,亲手端过那个托盘,那是他的亲姑婆,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宫人报到天子耳中,礼数多不怕,就怕不敬。

“在下不敢叨扰上师清修,只是天子亲口赐下的事物,不可轻忽,烦请观中有德之士,恭奉上师座下。”

“既如此,请施主稍待,贫道去延请上师弟子,前来领旨。”

很快,三重朱漆大门就被打开了,他将护卫留下,只带了几个宫人入内,就在供奉三清的主殿外站定,等着接引女冠所说的那位弟子。

站在高逾六阶的殿前,李俶这才发现,这里的高度,比起自家太子府还要高,放眼整个长安城,也许只比几处皇宫主殿矮吧,观内设施也是应有尽有,山水奇石、亭台廊桥、花团锦簇,观之美不胜收,难怪当年营造时,会引起朝野上下的一致反对。

这哪是什么修道之所,分明是高门后院。

“方外之人,有劳天使久候,恕罪。”

正感概间,一个极为悦耳的女声,在身后响起,李俶回头一看,眼神立刻像凝固了一般,手上的托盘一抖,差点没落到地上。

走过来的是一个年青女冠,身着一袭青色道袍,手持一柄八宝拂尘,脚下穿着很普通的布鞋,高挑的身材隐在宽大的衣袍下,依然挡不住玲珑的曲线,这倒也罢了,以李俶的见识还不至于为一个女子动容,哪怕是个绝色。

在一头瀑布般的青丝下,是一张见之难忘的娇魇,有着说不出的味道,那是一种迵异于汉家女子的模样,肤白胜雪自不必说,凝脂般的小瑶鼻又直又挺,使得整个面部曲线极具立体感,更奇特的是,细长入梢的黛眉下,竟然是一双琥珀色的眸子!

长安城中异族女子不算少,金发碧眼的胡姬也是寻常,可这里是什么地方?专供皇室和贵族女子修道的道观,里面光是本朝有封号的公主,就有四个之多,岂是寻常女子能进出之所?更何况还是天子胞妹的弟子。

“这位便是上师座下亲传弟子,施主的来意,请对她直言无妨。”那个接引的女冠打破了这种沉静。

李俶突然想起宫中的一个传闻,没想到竟然有一天看到了真容,他暗自吸了一口气,定定神,低下头神色恭敬地说道。

“侄儿见过小姑。”

“既入道,便再无尘缘,施主有什么旨意,便请宣读吧。”

“是。”李俶也不勉强,将托盘平举向前,仍是不敢抬头:“至尊口谕,着广平王俶,亲赐此物于持盈上师。”

“弟子代上师领受至尊之赐,天子万安。”

女冠将拂尘交与一旁的弟子,上前双手接住,没想到那盘子竟然丝毫不动,她不得不稍稍用力,如此这般两三次,对方才放了手。

“既已宣完,施主便请回吧。“她的脸上不由得有些愠色,也不等对方答话,便转身而去。

当李俶抬起头来时,只余了一个隐在众人当中的背影,他暗骂了自己一句,居然会在这里失了态,虽然对方只是一个没有封号的皇女,可皇女就是皇女,她的父亲可是天子。

对于一个成年男子看到自己的反应,虫娘已经见怪不怪,那位自称侄儿的男子,比自己这个小姑还要大上许多,有些惊异是很正常的,要说什么非份之想?

她看着水里那张迵异于姐妹们的脸,自嘲地笑了笑,难怪父亲讨厌,连见都不想见,自己每次看到,也恨不能跳下去一了百了。

李唐有多少胡人血统,后世争议很大,但像这样一个完全就是异族女子模样的公主,只会成为上流人士口中的笑柄,也许一辈子就在这里了此残生?

虫娘拿着那柄玉如意,一时有些痴了。

世间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如意的?

第一百零七章 奇人

“如意?”

“是的,只有一柄如意,至尊特意命高郡公寻出来,再让小王送至玉真观。”

回到府中,李俶连衣冠都没有换,就径直去了父亲的居处,没想到,人竟然还没有回来,他只能先在书房等着,顺便将一个当值的东宫属官叫来参详参详。

“先生以为,这其中有什么深意么?”

“天子睿智,绝不会做无意之举,某倒是觉得,这里头别有曲径,怕是未必如大王所想。”

哪怕对方是个年轻男子,他依然口称先生而不名,而对方也是坦然应下,毫不拘泥。

因为此人就是七岁时便以才思敏捷著称于世、号为“神童”的李泌。

七岁的神童,在拥有五千五百万人口的大唐来说,算不得什么奇事,了不得就是识书知礼、出口成颂罢了,可如果他能与当朝宰相氐足而谈,还能得到一句衷心的夸赞,便当得起“奇人”这一称号了。

李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天宝十一载,他还没有后世那般知名,只不过是个侍读的待诏,为太子及诸王子孙讲解《老子》,并以此充任东宫属官,原是当个文学之士,哪知心中竟然有沟壑,远非一个侍讲之才。

太子倒还罢了,做为太子长子的李俶,顿时如获至宝,常常倚为心腹,而后者也不遗余力,便如今日这般。

“还请先生直言。”李俶目光灼灼,丝毫没有掩饰心里的**。

“让某揣测一下,大王是否以为,这其中有如愿之意?”李泌袖手垂坐,好整以暇地问道。

“难道不是?”

“估且算是,那大王入宝山而空手回,又做何解?”

这正是李俶心中的疑惑所在,天子不可能不知道自家胞妹离京,却让自己巴巴地跑上一趟,是警告还是讽刺?抑或是兼而有之。

见他思索良久,李泌摇摇头,揭开谜底:“没有那么复杂,陛下若是真有什么想法,就不会如此使动你了。”

“大王今日应对极佳,以家礼见天子,首先就打消了朝政一局,又兼之避开众人去吊唁,这份诚心看在天子的眼里,可能是故意,可看在一个祖父的眼里,就成了至孝,故此,纵然有些试探之语,他也不会放在心上,因为你的父亲不可能命你这样做。”

“大王,你是皇长孙,太子须得谨慎,是为了防止朝敌,你却不必,就算莽撞了些,那也是为了一个‘孝’字,有了这个字,做得再出格些,了不得就是今日这般,空跑上一趟。”

李泌的话犹如醍醐灌顶,让他豁然开朗,这个道理的确不复杂,只是身在局中,看得不清楚而已,有些事情,李俶只是凭着本能在做,前因后果,哪有对方看得这般清楚。

见他一付终于轻松下来的神情,李泌便知道他听明白了,这位皇孙虽然天资不算上佳,可至少听得进意见,有些礼贤下士的作风,就要比一般人强上许多了。

李泌又开口说道:“当今天子,才识决断、睿智天成,乃是万中无一之选,李相国自以为得计,能蒙蔽视听,那不过是陛下看到天下大治,不欲多生事端罢了,如今他已及风烛残年,还想保着家族不坠,以灭国之功为傍,又岂是那般容易的?”

李俶听出来他的言外之意,含着对于天子隐隐的批评,不过这几乎是所有人的共识,特别是在这太子府中。

“再来说回天子今日的本意,大王所想没错,这里头确有遂心之意。”

李俶听得一惊,不知不觉就连呼吸都急促了些:“先生是说......”

李泌点点头:“李相国这一回,只怕不是传闻,也非是以退为进,而是真的病了。”

见他心存疑惑,解释道:“要判断这一点不难,只看太医局为首的几位掌事出入李府的次数就可以得窥一二。”

李俶明白了,李林甫是真病还是假病,瞒谁也不可能瞒过天子,如果是真的,那么以他的身份,肯定会得到最好的救治,派出宫中最好的太医就是应有之义,如果只是装装样子,就不可能让这样的名家圣手长期留在李府,因为他们的主要职责,还是负责宫里的人。

万一天子有恙呢?

没等他松一口气,李泌的话语又响了起来:“虽然如此,但太子的形势,依然不会有什么变化,这便是第二层意思。”

“先生是说那杨......”

“杨某人呆在京师恋栈不去,也是知晓了这番变故。”

李泌的话让他沉默下来,李林甫一旦故去,接替他的很有可能就是杨国忠,这在朝野简直就是个公开的秘密,就连本人也毫不讳言,坊间曾经有这么一个笑话,有位炽手可热的族妹在宫中,天下又是承平日久,就是放条狗在相位上,也能做得好。

可这位不学无术的国舅,同样与太子不对付,为了自己的权势,只怕比之前的李林甫还要疯狂,相当于走了一头猛虎,又来一条饿狼,他哪里还轻松得起来?

“修身养性、顺其自然。”李泌的声音就像从天边传来,总能让他在混沌中感到一丝清明。

“此乃天子的第三层意思。”

原来如此,李俶懂了,这里头还有一番保全之意,前提就是不要轻举妄动。

没等他起身致谢,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让气氛变得紧张起来,太子鸾驾,竟然在奉祭回城的途中,被一伙自称是吐蕃人的使团给冲撞了。

李俶有些焦急,对于自家的那位太子父亲,他了如指掌,决不会有什么处断,那也就意味着,目前处于僵持,事情一旦传到了天子耳中,会生出什么样的后果,实在难以预料。

“不要着急,关口是弄清楚,陛下是否已经听闻。”

李泌向来人细细打听了一番,当他听说已有军使前往报信时,露出了一个思索的表情。

“先生,俶当如何做,要不要进宫去见驾?”

“大王若是依从本心,此刻最想做的是什么?”没想到,李泌反问了一句,依然含着考校之意。

“点齐护卫,杀到城外,去救父亲。”李俶在他面前不必装样子,根本不经思考地答道。

“着啊。”李泌抚掌大笑,带着欣赏的眼神说道:“父亲出了事,儿子当戮力向前,而不是思前想后,这便是一个‘孝’字。”

“太子仁孝,大王愚孝,方能得天子之心。”

“若是天子不闻,你这样做,就是将‘孝’字做给他看,也是给天下人看,哪怕为此受些惩戒,都是值得的,可天子已经与闻,你就不要去了,在府中静候便是,等太子回了府,再去迎接罢。”

这番话,让李俶彻底服了气,说实话这种行为他只是想想,根本不敢实施,在长安城中动兵,与谋反已经无异,哪怕他是皇孙,也给了政敌一个极好的攻击借口。

而李泌的意思很清楚了,就是给他们一个借口,让天子彻底放心,这样的谋算,不是奇人又是什么?

置之死地而后生。

第一百零八章 处断

仆固砀紧紧地盯着对方,按着刀柄的手上已经撰出了汗,却不敢拔出来,不仅是害怕将事情闹大了不好收拾,也是由于对方没有再过份逼近,只是站在原地恳求不已。

身后迟迟没有传来命令,他就知道,那位太子不会拿主意了,算算时辰,这会子自己派出去的军使应该将事情报与了宫里,天子又会怎么做呢?

此时,他所领的一千羽林骑军同他一样,只是展开挡在太子的鸾驾之前,以防这些吐蕃人有什么异动,顺便也挡住了对方想要去到陵寝的意图,毕竟,这里的道路虽然宽阔,一千多全付具装的骑兵横展开来,就是数里之长。

尽管如此,他依然不敢有丝毫轻忽,这些骑军,看着威武雄壮,其实大都是良家子,许多将校还是高门弟子,就如他一般,连战阵都很少见,哪像这些吐蕃人,就算没有披甲,没有执兵,眼神所透露出来的,仍是狼一般的凶光!

除了为首的这个胖子。

悉野多赞已经嚷嚷了快大半个时辰,嘴里早已经干燥无比,面前这些唐人军将恍若未闻也就罢了,后头那位庞大帝国的继承者,竟然也是装聋作哑,连上前来喝斥一句都不曾,他是真没折了。

皇长子出殡,本就是公告天下之举,他们只要稍稍打听就能知道,这样贸然前来,无非就是想要一个机会,最好的就是被押到天可汗的面前,能有一个说话的机会,如果不能,至少太子不会避而不见吧,谁知道,人家还真就是如此。

可如果不来,就连一个渺茫的机会都没有,吐蕃就快撑不住了。

尽管两国交兵,其实并没有隔断往来,旁的不说,那些神通广大的商人,总有办法在两国之间穿来穿去,将双方需要的事物运到指定的地方,哪怕是铁器这类禁忌之物,也拦不住一颗发财的心。

他们也是一样,尽管身处敌国的心脏,并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这些日子以来,所拜访的高官权贵何只百家,无一例外都是一个结果,那就是没有结果,这里所有的一切,能做出最终决定的,只有那位天可汗,而能影响到天可汗的,不乏其人,比如那位柄国二十年的权相,可这条路,就算花了大价钱,也没能走得通。

无奈之下,只能铤而走险,他们又何尝不知道,那位太子恨不能把自己藏起来,哪里还会理会这种事情。

身后使团护卫,都是各个部族的勇士,带他们来,就是想要做万一之用的,悉野多赞相信,就是让他们赤手空拳往唐人的刀枪上撞,也不会皱一皱眉头,要不要真的把事情闹大?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已经越来越倾向于这种做法了。

当然,哪怕真的劫了太子,也不过是让天可汗震怒,将雷霆降临到吐蕃人的头上,可不这么做,他们不也在干吗。

“我们没有恶意,只是想......”他还想做最后一次努力,没想到,话还没说完,就淹没在了隆隆的蹄声当中。

悉野多赞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他都不用伏地去听,就知道前来的兵马远远超过了身前这些骑兵。

仆固砀看到旗号的一刻,长出了一口气,因为来者是自己的上官,右羽林大将军高仙芝。

高仙芝没有任何的轻松之色,离着还有二十步远的样子,就打出了包围的手势,三千精骑立刻以鹤翼之阵展开,连同之前那一千骑都给包了进去。

“拿下,反抗者,格杀当场。”

冰冷的话语有如死神的呓语,听得熟知汉话的悉野多赞浑身一凛,倒底还是来了。

当手下们纷纷看向自己时,他将目光从不断逼近的唐人骑兵上收回来,双手在胸前交叉,目光坚定而虔诚。

“为天神之子尽忠,是每一个吐蕃子民的光荣。”

在他的带领下,每一个吐蕃护卫都做出了同样的姿势,嘴里念念有词,却没有动弹,而是任由唐人将他们一一缚住。

“带某去见太子。”高仙芝看都没看被缚了一地的吐蕃人,策马穿过自家军阵,朝着呆愣的仆固砀吩咐道。

这就完了?仆固砀有些没有回过神来,早知道,自己也能将他们全数成擒,又何必再调这么多同僚来,他本能地感到了一丝不妙。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太子的车驾前,见事情已经被控制住,程元振将一直呆在车驾中的李亨扶了出来。

“右羽林大将军高仙芝参见太子,甲胄在身,不能全礼,还请恕罪。”高仙芝在马上一抱拳,朗声说道。

“事有从权,高将军奉诏来的么?”

看到眼前的阵势,李亨也有些愣神,甚至莫名地有些害怕。

“是,陛下有诏,吐蕃人心怀不轨,竟敢公然冲撞太子鸾驾,除正使以外,全数斩首示众,由下官护卫太子返宫。”

从这些杀气腾腾的话语当中,李亨听出了父亲的不满,不过他还是欣慰地点点头。

“那就有劳了。”

车驾重新启程,护卫的却换了一批人,直到这时,仆固砀才知道了对自己的处置,这简直是无枉之灾。

“亏你还是边将出身,天子脚下,无论他们想做什么,都要首先制住了,不然真出了事,你有几个脑袋够砍的?”

高仙芝毫不客气地用马鞭子戳了一下他的头盔:“一千人,被二十几个手无寸铁的吐蕃人逼住,你丢得起这个脸,某家却丢不起,羽林是天子亲军,这般畏首畏尾,日后有什么事,如何能指望得?”

“属下,知错了。”仆固砀垂头丧气地说道。

“天子正在怒中,等得了闲,某会为你会说合,那些吐蕃人交与你了,知道如何做么?”

“大将军放心吧。”

仆固砀一听,不禁摩拳擦掌,今天的倒霉事全由这帮子吐蕃人引起,落到了自己的手上,自然要好生发作一番。

这种事情是上不得台面的,诏令里说得很清楚,就是要马上处置,造成既成事实,以绝后患。

他带着军中的亲信,一人提溜着一个,就在细柳原上,把人拖到渭水河边,磨得光亮无比的横刀对准了吐蕃人的后颈,一刀下去,便是一片红渍。

“莫要动手,我是吐蕃正使,不能杀的啊。”

轮到他时,刚刚将刀子举起来,身前这个胖乎乎的吐蕃人就给他一个闷棍。

难道今天出门没有拜神?好不容易有个出气的机会,也能溜了。

仆固砀气得七窍生烟,狠狠地一刀斩下,水花四溅。

第一百零九章 作死

“真他娘的晦气!”

杨国忠恨恨得看了一眼,将盅子里的液体一饮而尽。

他逗留京师已经半个多月了,借着陛辞的机会数次进宫,在天子面前“泣下”,在娘子面前“泣下”,没人见他的时候,也独自“泣下”。

于是人人都知道了他的忠心,不是不愿意离去,而是舍不得。

这话原也没错,都说京师繁华,可是“扬一益二”,关中比起上述两地,还是有差距的,蜀中既然不是偏远险地,他也就谈不上畏难不行。

要说害怕征战,倒是无法反驳,可做为一镇统帅,哪怕再是凶险,也不至于在阵前丧了命,终归有个逃回的余地。

再说了,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对于剑南来说,关中就是兵员地,去岁的那场大败,打光了府内的精兵,总得有一个收拾的过程,于是,他便理直气壮地呆了下来,除了进宫去“泣别”,便时不时地去各部衙门打打秋风。

至于内心真实的想法,就只有天知道了。

最近这些日子,总算是拖不过去了,才拿出了一个走的姿势,既然要走,少不得送别,这宴饮便是隔三岔五地安排一次,谁让咱朋友多呢?

可谁能料想,好死不死地,看着活得挺自在,上个月还亲自下场打过马球的皇长子,庆王李琮突然间没了,要是个普通的皇子,没了也没了,左右天子不缺子孙,可这是他的第一个孩子,当然就不一样了。

追封太子、百官送祭,可谓倍极哀荣,虽然没有停朝举丧,谁不知道,宫里已经禁了曲乐,天子的态度便是禁令,哪个不开眼的,这个时候撞上去,就等御史弹劾吧。

于是,身为御史大夫,名义上的言官之首,杨国忠也必须要身体力行,这送别宴自然就成了清汤寡水,没了女伎献艺倒也罢了,就连声音都得控制一下,以免喧闹太过,同样会引起麻烦。

那还有个鸟的滋味,今日,如果不是说好了,要请高力士来走上一遭,他指定都要罢了宴,改个日子正经。

高力士倒也没有食言,来得还挺早,陪坐了一会儿,也算给足了他面子,只是话里话外,似乎都透出了些意思,让他那颗简单粗暴的心,参详不透。

偏生这个时候,倚为智囊的鲜于向又去接待什么重要宾客,顿时让他的兴致全无,寻思着,是不是就此结束,去后宅抱着新收的小娘子,找找乐子?还是去坊间玩玩新到的红倌人?

没等想好,鲜于向那个熟悉的身影就出现在了视野当中。

“仲通,这席都快散了,你这是打哪儿来啊?”

鲜于向笑着朝他一拱手:“大夫莫怪,一时没念着,就误了些时辰,高公走了么?”

“走了有半个时辰了,老阉货,仗着天子宠信,连个笑脸都不肯多给,话里话外都只想着让某赶紧离京,说他做什么,来先陪某喝一杯。”

鲜于向拿过一个盅子,先帮他倒满了,然后给自己倒了一杯,劝了一句:“能得天子宠信就是最大的倚仗,这样的人,纵然不想交好,也没有必要得罪,大夫莫忘了,那李太白的遭遇。”

“一个口舌之徒,也能与本大夫相比?不过仲通你说得有理,宁得罪君子,莫开罪小人,以后让着他些就是。”

杨国忠说得心神满满,鲜于向却知道,他没有说大话,在宫里,有了娘子这个最大的倚仗,对于高力士这种权宦,还真没必要太当回事。

“他的话,必然是天子的意思,这一回恐怕真得要走上一趟了。”

“谁说不是呢,一想到要让李哥奴那条老狗得逞,某就气不打一处来,你说上回那一计,能不能奏效?”

鲜于向坐到他的身边,放低了音量,轻声说道:“还得看安胡儿那一头,只要能捉到几个同罗部的头人,就能把事情做实,不过要想动摇他的地位,份量还不够。”

杨国忠也明白,这不是一蹰而就的事,恨恨地抿了一口酒:“真盼着他这一病再也起不得身,就此一命呜呼,那才叫天遂人愿。”

对他的话,鲜于向淡淡地一笑:“这一回,怕是没有那么容易。”

“怎么说?”

“方才同一个宾客说得就是这事,他有个亲族在太医局当差,听说了一些内幕,这一回只怕病得不轻,倒底是七十的人了,哪还真能行若无事,宫里赐下的不是寻常的补药,而是真正治病之用,怕是有个七、八分准。”

杨国忠听得真切,忍不住站起身走来走去,兴奋得摩拳擦掌:“原来如此,倘若是真的,也不妄某辛苦一遭。”

鲜于向摇摇头:“大夫莫急,还有一个好消息呢。”

杨国忠立刻停下了动作,做出一付倾听的样子。

“今日还有一人求见大夫,某见干系太大,就擅自做主将他引到了别处,大夫可知这人是谁?”鲜于向神神秘秘地样子,勾起了他的好奇。

“莫要吊胃口,快说。”

“也无甚出奇,他是个吐蕃人。”鲜于向揭开谜底,顿时唬了杨国忠一跳。

“你作死么?招惹吐蕃人,今日,就在渭水边上,天子下令处斩了二十余个吐蕃使者,如今全城的吐蕃人都避之唯恐不及,只怕如过街老鼠一般,他们敢找上门只管打出去便是,你去见做甚?”

不能怪杨国忠吃惊,今天发生的事情太过匪夷所思,两国相争不斩来使,几乎就是常例,可今天却破了例,除了一个正使逃得性命,余下的连同驿馆里的都没得跑,杀得渭水都变红了。

天子,已经表明了他的决心,两国之间再也不会有转寰,那么再去交结敌国之人,会是一个什么下场?还用得着说吗。

“此事某焉得不知,故此才会引他去别处,以免给大夫招惹事端。”鲜于向毫不在意地说道:“此人不过是个小角色,不过说得事情某倒是觉得有几分道理。”

“一个吐蕃人,能说出什么道理?”

“他问某,如今这情势,吐蕃为大唐所灭,于大夫有何益处?”

杨国忠一愣,面色慢慢地凝重起来。

第一百一十章 垂死

吐蕃人在长安城中为数不多,除了那支数十人的使团,还有一些就是行商,当然这其中是不是负有某种使命,就不得而知了。

琛.尚结息许丁便是其中之一,他是跟着使团到来的,却没有亮出自己的身份,而是扮作了一个普通的商人,当然,如果他想出面,那也是正使之选,轮不到悉野多赞,从这一点来说,算是救了后者一命。

如今,使团全灭,只有悉野多赞被递送出境,只容他回驿馆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一路都由羽林军军士押送着,连个消息都没法子递出去。

在出城的时候,悉野多赞从人群中,找到了他的身影,两人隔空做了一个无声的交流,很快,尚结息就消失在了人群中,他还有自己的使命。

这回,就是一次试探,试探唐人对于他们的真实态度,结果比想像中还要绝望,不过是拦了一下太子的车驾,连肢体接触都没有发生,却被毫不留情地全数斩杀,留下一个正使,只是唐人想借他的口,将这份决心转达到吐蕃人那里去。

只一眼,两人就都知道了对方的心意,那些护卫和使团中人,用生命试探出了天可汗的态度,他们未能完成的使命,就落到了尚结息的头上。

好在唐人只是驱逐了使团,并没有对行商下手,这也是意料中的事,吐蕃灭亡在即,那里的人马上就将成为天可汗的子民,没有必要斩尽杀绝,更没有必要造成紧张的局面,有渭水河边的那些人头,已经足够警告世人了。

到了夜里,又一个好消息传来,奉命前往杨府的传信使者全身而退,没有被当场拿下,还与府中某人进行了深入交流,据闻此人是朝中新贵杨国忠的心腹亲信。

尚结息下榻的地方,是城中一处有名的蕃邸,其中居住着各种蕃人,奇装异服满目皆是,用来做为藏身之所再好也不过了。

他的脚下是一个独立的院落,按汉人的规制分为三进,除了前后院还有一个推卸货物的仓房和马厩。

“你说他会来吗?”尚结息站在打开的窗子前,一眼就能看到街上的情景,正值午时,街上的人流不算太多,经过的行人也是脚步匆匆,赶着回家食饭。

“汉人的心思很难猜透,接待我的那个人,就是去年领着大军攻入南沼的唐人统帅剑南节度使,结果他丢下军队,大败逃回,如果在我们吐蕃,人头早就挂在了柱子上,家人世代以他为耻辱。可是在汉人这里,他不但活得好好地,听说还要升官。”

身后的随从将打听来的消息一一说出,尚结息静静地听着,对于汉人的做法,他一早就有耳闻,算不得什么稀罕事,假如人人都是奉公守法毫不通融之人,那他们就真的没有指望了。

眼前是一座庞大的都市,无论是规模还是人口都远远出乎他的想像,类似的城市,唐人还有无数座,尽管可能会小上一些,那也是一个难以想像的数字了,和这样的帝国为敌,只要他们采取正确的方式,吐蕃人根本没有任何胜利的希望。

如果不是之前的几代帝王,要表示出天朝上国的风度,主动将先进的农耕技术、政治制度、作物种子、各种书籍、甚至是女人送到吐蕃,他们根本就不会有妄想,哪怕这个帝国不那么稳定,时不时地就会来上一场政变,可一旦稳定下来,如眼前这位执政四十年的天子,一切就显得那样虚幻。

有时候,他都在怀疑,第一位被称为天可汗的大唐皇帝李世民,是不是挖了一个很大的坑,诱使吐蕃人往里头跳,否则,又怎么来解释这一切呢?

要知道,文成公主入羌时,才16岁,而她的丈夫松赞干布,已经快七十了,更重要的是,唐人当时占据着上风,并不需要一场和亲来获得些什么。

从这里到陇右很近,相应地,离着两国交战之地也不算远,尚结息所得到的消息,只怕比逻些城还要早上许多,哥舒翰,那个噩梦般的男子,已经发动了他的致命一击,九曲之地最后的两座城堡,洪济城只守了三天就被潮水般的唐人大军淹没,而大漠门?尚结息来的时候就是从那里过的,只怕也是岌岌可危。

九曲完了,青海丢了,下一个,就是紧邻着的苏毗人,那是吐蕃的粮草、马匹、战士来源,为了笼络他们,赞普提拔了不少部落中的人,他们的首领末凌替,毫不掩饰对于大论的野心,在这样的情况下,又能抱以多大的指望?

长安的天空很晴朗,阳光普照大地,尚结息的心里,却是乌沉沉地一片,哪怕看到一驾马车,悄然驶到附近,也没能好上一些。

如今所有的努力,用汉人的话来说,不过就是死马当活马医而已。

马车是空的,用意是来接他们,尚结息毫不犹豫地坐了进去,只当自己是个死人,这个机会,是数十个吐蕃人,用生命换来的,哪怕就是地狱,他也必须要去。

很快,马车就驶入了相邻的另一个坊市,经过几个曲折,径直从一个洞开的后门驶进去,尚结息被人扶下来的时候,门立刻就关上了。

他装作不经意地四下里打量了一下,像是一个后花园,几个作仆役打扮的唐人将他们引到一个水亭里,便离开了,尚结息自顾自地在石桌前坐下,反而那个随从有些紧张。

“他们要动手,用不着费这些事,不过是为了羞辱我们而已,连死都不怕的吐蕃勇士,还怕这些吗。”

尚结息并没有料对,杨国忠此时哪有闲心去消遣他,见上一面,不过是想听听昨夜的惊人之语,倒底是什么意思,因此他选择了自家族姐虢国夫人的一间别院,而非自家居所。

等到杨国忠带着鲜于向赶到,他们已经等了差不多半个时辰,与随从的不耐相比,尚结息显得轻松许多,至少表面上如此。

“这位便是杨大夫,尊驾究竟是何许人,现在可以说了么?”鲜于向知道杨国忠不想与吐蕃人太过纠缠,一上来就开门见山。

“我家主人,是赞普座前最信任的仆人、吐蕃的大尚、羌塘万里之地的首领琛.尚结息许丁。”他的随从同样向对方介绍。

“那就是说,你能在吐蕃赞普的面前说上话?”

鲜于向无视那些乱七八糟的头衔,盯着尚结息说道。

在他们走过来时,尚结息早已经站起身,闻言向杨国忠行了一个吐蕃式的礼,抬起头,用娴熟的汉话说道。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能给杨大夫带来什么,你说是吗?”

杨国忠面无表情,做出了一个我正在听着的样子。

“据我所知,杨大夫是贵国的剑南节度使,与我们吐蕃相邻的除了险峻的高山、急湍的河流,就是沼泽和雪峰,因此,在这次攻势中,你的目标只是一个南诏,我们吐蕃的属国,对吗?”

“说下去。”鲜于向知道他不会开口,接了一句。

“按照最坏的结果,我们被其他的军队牵制住,无法救援南沼,杨大夫达到了目地,又能得到什么?天可汗的诏书里,可没有这一条,而哥舒翰或许会封王,主持整个计划的李相国,将获得无上的荣耀,哪怕就是死了,也能恩泽子孙,任何接替者都不可能再超过他,杨大夫,是不是这样?”

尚结息的话在杨国忠的心里,激起了巨大的波澜,对方说得一点都没错,这一切都是老狗一手策划,所用的也大都是他提拔起来的人,自己的剑南还要配合他去完成,成就太宗皇帝、高宗皇帝都没能达成的伟业,放眼天下,这几乎成为大唐唯一的征途,等到自己哪一天坐上那个位子,拿什么去超越?

干掉大食吗?

可知道归知道,这不光是李林甫的策划,也是天子的意图,他凭什么去阻止,就连拖延都被高力士直言警告,杨国忠没有再让鲜于向代言,沉声说道。

“你又能给某带来什么?”

“一切,原本属于李相国的一切。”

尚结息摊开双手,笑容满面。

第一百一十一章 挣扎

李亨被程元振扶下车驾的时候,又恢复了谦恭和顺的模样,似乎并没有受到之前那一幕的影响。

为了几十个手无寸铁的吐蕃人,天子悍然派来了数千兵马,闹得满城皆知,杀得人头滚滚,这里头是不是有什么不满?已经无从去猜测了。

“殿下,末将奉命护送到这里,还要回宫去缴令,就此别过罢。”高仙芝下了马,在阶下肃立,神色恭敬地一抱拳。

“有劳大将军相送。”

李亨点点头,对于这个传说中,李林甫一手提拔的爱将,给了一个感激的眼神。

这是他唯一能做出的反应了,要说太子最招君王忌惮的是什么,莫过于染指兵权,李隆基自己就是靠着这一手发动的两次政变,又怎么会容忍别人这么做,哪怕是自己的亲子。

一直以来,直接负责宫廷护卫的飞龙禁军由心腹内侍高力士掌管着,他的忠诚无庸质疑,而驻跸的地点无论在什么“内”,都由龙武大将军陈玄礼负责外围,他同样只忠诚于天子一人。

李亨带着自己的随从走进府里,受到了儿子、孙子以及所有府内的那些服侍下人的热烈迎接,看着黑压压地一大片,可这些人加在一块儿,都挡不住外头那一队羽林骑的冲击。

这就是他在细柳原一言不发的原因,不是不明白该怎么做,而是怎么做都不对,羽林军听他的话,会受到猜忌,不听,自己的威信茫然无存,还不如什么都不做。

李亨的目光在长子的身上停了一会儿,他都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坚持到继位的那一天,因为看上去,68岁的父亲,比自己显得还要年轻些,也许,这个孙儿,才是庞大帝国最佳的继承者吧,哪怕为了他,自己都必须再坚持一下,也许下一刻就会出现真正的曙光?

他不知道,只是心里,在这么想。

“阿爷,受惊了。”在这个看似懦弱的父亲面前,李俶反而没有在祖父跟前那样活络,上前接过内侍的搀扶,小心地说道。

“没有什么,让他们都散了吧。”

李亨有些疲惫地摆摆手,聚集起来的那些人顿时做了鸟兽散,偌大的庭院一下子变得空空荡荡,正当李俶想扶着他往后堂去,他却停在了院中的一棵大槐树下。

“这是开府那年,为父亲手种下的,一晃快四十年了。”

李俶默然不语,那时候他还没有出生,自然不清楚前因后果,当年的父亲还不是太子,这里也只是一个王府,后来他出生,成长,对这个院子也不会陌生,在淘气的时候,也曾经爬树掏鸟,只是没想到,会是父亲亲手种下的。

“大郎,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自古而然,至尊今日,只怕对我这个太子,又看低了几分,这样也好,纵然有什么出格的,旁人也只会说为父无能,等到有一天,你长成这参天大树,府里的这些人,就要交到你的肩上了。”

“父亲何出此言?”李俶大惊失色,这话听着像是心灰意冷更多一些。

“不要乱想,有感而发罢了,你今日去过庆王府了么?”

“去过了,恰逢至尊也在,呆了半个时辰,虽然没有所得,却意外地听到一个消息,或许阿爷听过之后,会高兴一些。”

李俶将事情一一说出来,事无巨细包括在玉真观的见闻,当然,李泌的事后分析也没有漏下,在他看来,李泌所说的三重理由里,至少有两重都有利于自家,没有必要杞人忧天。

“那位女居士,的确是你最小的姑姑,生于开元二十六载,今年刚满十四岁,她的生母位分卑微,又是出自粟特人种,为至尊所不喜,自幼就入了道,有你姑婆的看顾,比在宫里过得还自在些。”

李亨的语气里含着一丝羡慕,父亲不喜欢这个长样异常的小女是真,为她考虑煞费苦心地安排一切也是真,毕竟有一份血脉亲情在,可这种亲情,他却没有感到过分毫,也许在父亲的眼中,自己连个怪胎都不如。

紧接着他又说道:“李泌说得没错,李林甫已近风烛残年,随时可能故去,而他一旦不在了,接任的多半会是杨国忠,他在时,两人相争,咱们这些年倒也无惊无险,他一旦故去,朝堂上还有谁能抗衡那位新贵?”

“‘福兮祸所倚’啊,日后,不要再做今日之举了,不要再去刺探任何事情,一切自有天意,你明白么?”

“儿记下了。”李俶如何不明白,迎着父亲的眼神,郑重地点点头。

所谓天意,便是天子的心意,除此之外,别的都是水中月、镜中花而已。

李亨虽然没有他的父亲那样出色的政治智慧,又因为缺乏锻炼的结果,可身在这种环境里,耳濡目染,有些东西看也看会了,杨李相争,他们就能置身事外,李林甫现在倒下,不是什么好事情。

连他都懂的道理,杨国忠自然不会不明白,对于此时的他来说,李林甫依然像一座只能仰视高山般,不亲眼看着它倒下,如何能安心?

猛虎不如病虎,病虎不如伤虎,伤虎不如垂死的虎,李林甫现在就处于最后这一级。

灭国之功,以大唐百年的赫赫之功,又有几人能得?强如战神般的双李,人们首先想到的,一是灭突厥,执其可汗,二是平高丽,一举消灭这个两朝三代帝王都没能拿下的顽强之邦。

其余的那种小国,像侯君集拔高昌、吐谷浑,苏定方平百济之类的,都算不上什么事,如今放眼四下,能称得上大敌的只余了吐蕃一个,远不是南诏那种巴掌大的地方可比的。

这样的大功,谁不想据为已有?

杨国忠是真的动心了,只是越是动心,对于吐蕃人的心思就越是提防,他又不蠢。

“大军已经发动,哪一路敢敷衍拖沓,就是李林甫的泄愤之物,就连某家也不得不离京别去,最多也就拖上几日,于你们而言,又能济得甚事?”

尚结息仿佛早料到他会这么说,毫不吃惊地点点头:“确实如此,大夫若是早些抵达剑南,我吐蕃还有大礼奉上。”

“什么大礼?”

“南诏的降表,算不算得大礼?”尚结息盯着他的眼睛,不慌不忙地说出了答案。

杨国忠顿时呼吸急促起来,南诏是他的主要目标,去岁一仗尽墨,故然有吐蕃人支援的因素在里头,却也由于当地气候不适,民风强悍,山地又多,并不是一个容易摘的软柿子。

吐蕃人的意思很明确,会劝服南诏人主动降服,或许还会交出被占领的一些地方,对天子对朝廷就有了交待,无论最后结果如何,他在这场战事中已经占据了有利位置。

因为这样的方式,可以做的文章很多,操作得当,功劳最后只会归结到自己的头上,吐蕃人的确戳到了他的痒处。

可天下没有白吃的宴席,对方拿出这么大的礼,所要求的必然也不菲,他抑制住内心的激荡,什么也没说,只是看了一眼鲜于向,后者马上会意。

“没有了你们的支持,南诏降服只是个时间问题,我等自会取之,谈何大礼?”鲜于仲通摆出一个无所谓的态度。

“或许如你言,可你们现在缺的正是时间,大夫还想在蜀中呆上多久?”早已了解前因后果的尚结息当然知道他们是在故作姿态。

“你们想得到什么,停手是不可能的,这是天子明发诏令,公告天下之举,没有一个拿得出手的结果,谁也交待不过去。”

“南诏、九曲、青海、勃律之地尽皆归于大唐,可交待否?”

不等他们二人思虑明白,尚结息又加上了一个重重的砝码:“待大夫荣登相位,我吐蕃全地奉上降表,并将以王子为质,以示永不再叛之心,这样的大礼,可要得否?”

杨国忠的眼睛都亮了,看看鲜于向,后者也是激动莫名,这根本就是无法拒绝的,正是目前李林甫孜孜以求的一切,能从老贼手中夺下这一切,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你想让某家怎么做?”

“当然不是求天可汗罢战,据我等所闻,哥舒翰,他与大夫有些交情吧。”揭开谜底,尚结息自己反而有些紧张。

杨国忠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哥舒翰与安氏不睦,就是他天然的盟友,两人之间的确有来往,只是还没有多少人得知。

事情到了这一步,吐蕃人的打算还用得说吗,哥舒翰所部的十五万大军,才是吐蕃人最大的威胁,他哪怕缓行一刻,都能让吐蕃多活上一刻,至于那些许出去的地方,要么已经丢了,要么根本不在乎,许了也就许了。

最关键的一点,哥舒翰对于这样的大动作,其实在内心里并不感冒,不知不觉,杨国忠已经在心里想着,要怎么去说服他了。

当然,吐蕃人也许是迫不得已,才会虚与委蛇,可那也算不得什么,自己一旦掌握了大权,再发起一次全面围攻,尽灭吐蕃不也是同样的下场?

一只随时都能踩死的蚂蚁,且容它们活上一时半刻,又有什么打紧的。

想明白了,杨国忠同尚结息一样,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笑容,像极了两只自以为得逞的狐狸。

第一百一十二章 敌后

发生在长安城里的鬼域伎俩,对于万里之遥的西域没有任何影响,更不在沿着印度河一路上溯的刘稷一行心中。

他们离开贺菩劳城已经有七、八天了,从斯嘎尔河谷转入印度河谷,又沿着印度河谷一路东行,穿越气候干燥的拉达克地区,一路上尽是人烟稀少的坡地,总算是有惊无险。

战事还在继续,他们当然不敢走大路,哪怕就是这种山林、河谷间的小道,也得小心再三,一怕猛兽,二怕溃兵,或许还会有山贼土匪之类的。

这一带,已经属于古象雄王国的边缘,这是一个历史远远超过吐蕃的古老国家,曾经是青羌高原上最强大的,虽然后来被吐蕃征服,并一直想要将它变为第六个茹,可却一直没有如愿。

原因很简单,它实在太大了,北边隔着昆仑山与于阗镇相望,西与天竺、南与尼婆罗、东边是吐蕃、苏毗邻接,史书上称地极数千里、胜兵八、九万,是个名付其实的大国。

这样大的疆域,人口却不算太多,而且与其他地区一样,大部分都聚集在几个大大小小的城池中,剩下的,就像勃律人一样,游牧、打猎,靠着大自然的恩赐,延续几千年的生存方式。

至少在天宝十一年,这种方式有可能被打破,因为来自于一山之隔的大唐,渐渐露出了它的獠牙。

此时的刘稷,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勃律猎户,一身短小的皮袍,罩布包头,粗布蒙面,只露出一双眼睛,脚下是一双新编的草鞋,裤腿被一根根的带子紧紧绑在小腿上,显得精干而简洁。

“想不到你这等身份,也是走惯山地的。”

听见后头的声音,刘稷放下搭在眼帘上的手,一脸惬意地叉着腰,做了个指点江山的模样。

脚下,是印控克什米尔的核心地区,巴国做梦都想打进来的地方,不知道在沙盘上做过多少次推演,不知道要牺牲多少人力才能接近,此刻就在他的脚下。

可惜,离着变成自家土地,还有一段距离。

发话的是咄骨利,他对这一带的了解还不如刘稷,可天生的好猎手,用在这上面是非常合适的,因为他们对于这样的环境,有着天生的敏感,绝不是训练出来的人可比。

除了他之外,还有康老四,扮作一个粟特行商,石家老店的几个伙计,扮作了他的服从,刘稷的几个手下扮作护卫,一行十余人,再加上二十多头驮马,便成为了一支典型穿行于西域、天竺、吐蕃这些地界的商队。

在这行人里头,除了刘稷自己,全都是异族人,无论是张无价还是许光景都不曾带上,因为他们所要去到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任何的汉人都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不是非得他不可,刘稷本身也是不应该来的。

象雄,是吐蕃人视为腹心的所在,一如大唐的陇右。

咄骨利与他同样的打扮,背上背着一把木弓,一个黑黑瘦瘦的小孩坐在他的肩头,晃着小脚一摇一摇地,正是他的女儿卓玛,此时看着就像个牧羊的小儿。

这个小女孩,不但胆子大,而且很机灵,并不需要过份地保护,带上她,更显得真实,成为刘稷最后点头的原因。

康老四坐在马上,与他的身材相比,这种专门用于山地的马儿,显得有些滑稽,几乎直起脚就能撑到地上,他却没有刘稷那般悠闲,紧张地四下里打量,好像生怕哪里会跳出一队吐蕃人。

这可是深入敌后了啊。

贺菩劳城至少还有一个石家老店算是接应,这一路走了足足七、八天,全都宿在野处,见村子都不敢进,遇上城池全靠躲,眼见着越走越没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更重要的是,进到这么深,都不知道戍主,倒底是个什么打算,心里没底啊。

很快,刘稷就回答了他的疑惑,整队人被叫到一块儿,指着远处的一个山头说道:“过了那座山,就是吐蕃人的巴扎多城,在这一片算是大的了,里面肯定会有粟特商人,我们需要派人去打听一下。”

“不进城么?”康老四问了一句。

“能避则避,咱们要找的不在那里。”刘稷摇摇头:“两个消息。”

“一是战事结果如何,吐蕃人是否已经败了,二是寻找一个去处,应该就在这附近。”

前面的意思好理解,也是一行所有人都关心的问题,除了刘稷和他的手下,无论是咄骨利还是石家伙计,都希望大唐获胜,给他们一个坚实的依靠。

“究竟是什么样的去处?”

“金城公主的居所,一个城堡或是镇子。”

他的话,让所有的人都面面相觑,并不是因为这个地方有多么神秘,而是他是如何知道,公主的居城会在这里的?

要知道,那是一个去世十三年的人,这位戍主的年纪,也才二十不到。

为什么要去那里,并不是出于猎奇,而是刘稷心里有一个疑问,或许只有亲眼看上一看,才能解得开。

离着几十里外的一处土山,整个山体既没有植被,也没有形状,就像是人为地用刀子劈开一般,整个一面都被挖空了,做成了一个个的佛洞。

仍是一身吐蕃女子装束的曾九娘双手合什,跪坐在一个蒲团上,嘴里念念有词。

“......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一个侍女等了一会儿,在她念完了一篇的间歇,上前弯下腰,附着耳边轻声说道:“娘子,小四返来了。”

曾九娘合首再拜,愣愣地抬起头,看着刻在山壁上的石像,那是一个截着金冠的佛陀,面白无须,一脸的笑意,过了好一会儿,才在侍女的搀扶下站起身。

洞外,名为小四的随从已经等在了那里,看到她们的身影,上前见礼。

“娘子,城中传来消息,吐蕃人败了。”

曾九娘毫无惊异之色,皱着眉头问道:“唐人呢,到哪里了。”

“刚刚越过大勃律,正朝腹地进发。”

“那个人呢?”

“还没有确切消息,小五留在城中,有什么动静都会传回来。”

曾九娘没有再说话,静静地看了一眼远处的河谷,转身走向相反的方向。

第一百一十三章 代理

息东赞没有想到,自己会败得这么惨,差点儿就要用上“仅以身免”这样的汉人词汇了。

如今也相去不远,五千山林间的伏兵没跑出多少,自己的三千骑也损伤过半,特别是由于速度的原因,一千二百多重骑只余了五百不到,一番点算下来,心疼得他直哆嗦。

这一切是如何发生,息东赞直到跑出许久了,都没有反应过来,仿佛倾刻之间,唐人就如神兵天降,每一击都朝着致命之处而去。

位于勃律边缘处的主战场,是两人之前精心选定的,唐人如果没有进军之心,也只当是个防备,毕竟他们不可能长期将万人左右的大军,驻扎在已经付之一炬的贺菩劳城,如果唐人还有别的心思,就将落入他们的算计,取得一场胜利,同样能收复勃律。

可惜的是,理想在一瞬间就破灭了,当唐人进入预定的伏击圈,当他带着骑军准备迎头痛击,以配合两边的进攻时,才发现这只不过是诱使他现身的一步棋子,无数的唐军从山林里穿过,攻向每一处藏有伏兵的山谷,将猝不及防的吐蕃人堵得无处可逃,精准地令人难以置信。

很快,当他发现战局不利,就连自己这一部都陷入危险时,果断地下令后撤,好不容易才冲破唐人骑兵的围追堵截,整个战事顿时就崩溃了。

等到惊魂稍定,再思前想后,他有了一个可怕的推断,尚结赞也许落到了唐人的手中,否则,对方不会如此有针对性,那根本就是照着自己的布置而来,不是尚结赞透露的,怎么可能。

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再多想也是无益,等到惊魂稍定,摆脱了唐人的追兵,一边收拾溃兵,一边四处打探消息,除了唐人的,还有身后的自己人。

这里不属于他的管区,自然也就命令不到当地的驻军,之前战斗中,故然有着这样那样的原因,还有一点就是指挥上的不灵便,所有的伏兵都是尚结赞的人,他没有办法调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崩溃。

如今,只余了这几百骑,不能退回去的话,还有什么路可以走?息东赞看着远处起伏的山峦,也许逻些城还有些远,可是吐蕃的大门,就要洞开了,他可以被击退,但不能成为罪人。

“东本,唐人快上来了。”手下有些焦急提醒了一句,息东赞看了他一眼,语气已经恢复了平静。

“前面是哪里?”

“离着巴扎多还有两天的路,这是最近的城池了。”

巴扎多是这一带的中心地区,与贺菩劳城在勃律的位置相当,大致上位于拉达克河谷,在印度河的上源头,地形要较别处开阔许多,里面的驻兵为数肯定不会少,唯一的问题就是他们的官长已经回不去了。

息东赞一指身后,吩咐道:“我带人先行,你随后跟来,但凡是溃兵,一律挡下,不能让他们跑到前头去。”

说罢,便带着数百人当先而去,手下愣愣地看着那一长串烟尘,无奈地跺跺脚,领着余下的人去拦截,这么点人手,要照顾的范围让人绝望,更何况还有唐人。

叠州戍主马璘带着一百骑兵成为了追击的主力,也是全军第一个跨过大勃律的,脚下的土地从来就没有被汉人征服过,兴奋之情自不必说,哪怕再苦再累些都无所谓了。

之前的战斗,骑军只在最后的击溃战中发挥了作用,吐蕃人的溃卒逃得满山遍野,骑军失去了用处,只能跟在吐蕃人的骑兵后头,让他们无法停下来休整或是反击,让最后的胜利成果更加巩固。

自然,这个活就落到了马璘头上,轮不到他挑拣,一路冲进这象雄之地,顾不得去理睬零散的溃兵,只管追着最显目的那面大旗。

哪怕在人生地不熟的异乡,他也夷然不惧,因为身后,有着源源不断的友军,正一拨一拨地跟上来。

巴扎多城的位置,与后世印克什米尔的首府列城相近,吐蕃人征服了象雄之后,在各个城镇设立了许多官吏,尚结赞就担任着“岸本”一职,有点像是后世的殖民地“总督”,具有极大的权力。

他离开时,带走了五千多驻军,而整个象雄地区,吐蕃人一共也只有万余人,还要分散到各个城镇中,巴扎多城作为前沿要地,有着两千多人的驻军,为首的是尚结赞的一个亲信手下,职位同息东赞一样,也是个“东本”。

因为地理的原因,位于从西边通往吐蕃的商道上,虽然因为战事的原因,商队少了许多,不过总归有那么一两支,会自交战的地区而来,同时也带来了最新的战况。

过万人的战事,动静能小到哪里去,在吐蕃人败势已定,溃兵四下里逃窜时,结果已经不言而喻了。

而这些商人,最懂得趋利避害,跑得比兔子还快,几天几夜都不带歇的,稍稍慢一点,别说货了,就连人都会赔进去,这个道理,做为在危险地区行走多年的人,怎么可能不懂。

于是,巴扎多城中,很快就得到了消息,一开始还能将信将疑,等到好些个人从那边过来,异口同声地说起,信不信也没什么打紧了,左右过上两天,能逃回来的肯定就会到达。

佐丹顿珠并没有冠上那囊这个尊敬的姓氏,不过也算是旁支,否则是不可能担负东本这个职务的,在看到息东赞的旗号时,他赶紧下令打开了城门,这两天,什么消息都有,实在是有些担心。

“尚结赞贵人呢?”这些兵马一看就是败退回来的,人人衣甲不整,就连马儿都喘着粗气,似乎随时会倒下,吐蕃人什么时候这么不惜马力了?

“走散了,兴许在后头。”

息东赞跳下马,一把揽过他的肩头,朝着城门边上的一排房子走去,那是专门供守军休憩用的,而得到消息的一些将校也赶到了这里,想要听一听真实的消息。

很快,不大的屋子里就挤满了人,息东赞扫了一眼里面的人,开口说道:“我们打败了。”

“怎么会这样?”

“唐人来了多少?有没有打进来。”

“我们怎么办。”

......

这些人一听就炸了窝,也难怪,提心吊胆了好些天,最后还是听到了坏消息,哪里还坐得住。

“都住口!”佐丹顿珠很不耐烦地喝骂了一句,让这些人安静下来。

“息东赞,我们的主官倒底有没有危险,为什么,你跑回来了,他却没有?”

面对质问,息东赞露出一个沉痛的表情,摇摇头说道:“尚结赞只怕跑不掉了,唐人一直追在后面,当时一片混乱,我根本就找不到他,只能先退回来。”

“那......”

没等佐丹顿珠继续说出口,他就打断了对方的话:“现在不是担心这个问题的时候,如果他落到了唐人的手中,也许会和我们谈赎回的事情,现在最要紧的,是守住这里,你们又做了什么?”

“城门不能再开,也不能让人随意进出,要马上派人去后头,请求援兵,要让赞普知道,这里发生的一切......”

佐丹顿珠同样打断了他的话:“息东赞,你不是这里的人,只有尚结赞贵人,才能决定一切。”

“所以,如果他在唐人的逼迫下,要求你们投降,你们也会放下武器,打开城门,是吗?”息东赞盯着他的脸,一字一句地说道。

“那不是你该管的事。”佐丹顿珠毫不示弱地同他对视。

“可是战前,尚结赞已经嘱咐我,一旦有什么变故,我就是他的代理者,我的话,也就是他的命令,佐丹顿珠。”

“哼!”佐丹顿珠冷笑了一声,推开他朝外走去:“就凭你?谁能证......”

话还没说完,突然感到身上一定,被人给拉了一下,然后就是痛感慢慢升起,力气在片刻间流逝,连说话都困难无比。

“你......”

“背弃官长,背弃吐蕃,背弃天神者,不再是赞普的子民,只会得到这样的下场。”

息东赞从他的背后拔出刀,放开手任那具身体慢慢瘫倒在脚下,眼光扫过屋子里惊惧无比的一众将校,语气变得冷冰冰。

“你们是不是想,和他一样?”

第一百一十四章 打探

“卓玛不会出事吧。”

刘稷趴在草丛里,看着不远处的那座城池,用勃律话说道。

目测距离超过了一千五百米,人会变成蚂蚁大小,就连穿着都看不清,要是有一具望远镜就好了。

“不会的,最多就是羊让吐蕃人抢了去,还不至于动手杀人。”身为父亲的咄骨利比他还要淡定,很显然这样的情形,不是第一次发生。

刘稷恍然,他是在用后世的思想衡量这个时空的孩子,不到十岁应该是上小学的年纪,怎么也不可能和战争扯上关系,可是在这里,不过是家常便饭而已。

让一个孩子去冒险,原本不在他考虑的范围,可别人不这么看,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牧羊的小童才是最安全的,因为将她带出来的目地,就不是游玩,这一点连女孩自己都知道。

于是,最后商量的结果,就是卓玛赶着一群从山民那里买来的角羊,摇摇晃晃地进了巴扎多城,这一晃就一个多时辰过去了。

其实最主要的还是语言问题,这不是后世,十里不同音,百里不相闻,勃律话都不太好使,象雄地区的历史很悠久,有着自己的风俗和语言,它早已经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没有多少资料可追寻,反而咄骨利这些邻近的勃律人,语言中还有几分相通之处。

一个赶着羊群的勃律小女孩,简直再正常不过了,谁知道是城中哪一家财主的佣仆?

他们一群人躲在一个山谷里,将驮马集中一处,所有的人都分散开,丝毫不敢大意地警惕着四周,转了一圈之后。

康老四挨到他的身边,轻声说道:“没有动静,路上几乎无人走动,看来是被截断了。”

听到声音,刘稷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家伙眼睛盯着城池的方向,显然也有些担心,不光是战局,还有小女孩。

结果写在史书上,照理来说,刘稷没什么可担心的,不过身在局中,总会受到影响,装神弄鬼并不是他擅长的事,再说了,自己的到来,已经改变了历史,会不会产生别的影响,谁也难以断定。

“没有动静就是好事,或许吐蕃人跑不到这么远,或许咱们没有追得那么急,一切总会有个结果的,你瞧,那不是来了么。”

他的反应慢了一拍,眼神最好的咄骨利已经抬起了头,不过人没有站起来,只是紧紧地盯着下面的情形,背上的木弓不知道什么时候解下来,放到了手边。

卓玛的怀里抱着一只小羊羔,似乎是刚生下来的,小得就像一只老鼠,身前的那一堆角羊,服服贴贴地围成一团,仿佛家养的一般,只是刘稷一眼就看出,这里面少了一只。

“缺了只成年公羊,多半被城门的守兵索了去。”咄骨利比他的观察还要仔细,不过很显然他俩都没把那只小羊羔当成其中的一份子。

人们总是对眼前的事物视而不见,并会因此产生思维上的盲点。

羊群慢悠悠地爬上山坡,自己跑去吃草,卓玛依然抱着那只小羊羔,来到他们的藏身之处,身后没有任何人跟来。

“我进城的时候,很多人在传,吐蕃人被打败了,唐人正向这边过来,后来又听说,他们的人进了城,就去城门口打探,花了一只羊,有个本地的人告诉我,他们到这里比咱们还早,有好几百人,全都是骑兵。”

小女孩伸出了五根指头,又有些犹豫地弯下一根,刘稷知道她的意思,四百人左右,无论是多少,吐蕃人失败已经是定局,结果总算没有出现太大的偏差。

“领头的那个人,你见过吗?”

卓玛摇摇头:“我坐在城角那里等了好久,他们一直缩在一间屋子里,后来那个收了羊的人告诉我,城门马上就要关了,我只好先出来。”

这就是小孩的优势了,哪怕明目张胆地打探,也不没有人会当一回事,相信她会是唐人的探子。

结合她打听到的消息,刘稷有了一个基本的判断,吐蕃人逃回来的人最终都会回到这个城,唐军一定追得很紧,才会让他们如临大敌,可这样一来,就给自己造成了麻烦,城门肯定不容易进了,哪怕就是牧童,只要有心至少能认出,她不是本地人,这样的危险不值得去冒。

“另外那件事,有没有打听出什么?”

卓玛依然摇摇头:“那个本地人已经很老了,他都没有听说过,附近有什么公主,我想他应该不会骗我。”

“也许不在这一带,你做得很好。”刘稷摸摸她的脑袋,赞赏了一句,女孩立刻就笑了。

没有结果,他也毫不气馁,本来就是一个模糊的信息,找到找不到都是正常的,人的运气不会总那么好,偶尔一次没有站在自己这边,才符合概率学。

“那咱们要等在这里吗?”城池进不去,人又找不到,康老四的疑问并不出奇。

“不,咱们继续走,绕过他。”刘稷指着远处的山峦,开口说道:“穿过象雄,有一个名为泥婆罗的国家,咱们去那里转一转。”

康老四等人自然不会有什么疑义,这里已经没有机会了,戍主的意图又不是太明显,反正哪里看着都是差不多,去到哪里有什么区别。

接来下,他们一行依然是缘着印度河上溯,同时也是平行于喜玛拉雅山脉的走向,这个方向比地图还要好使,确保他们不会迷路,大概用了五天左右,他们终于走出了印度河谷,来到了一片平坦的高地,那是青羌高原的南底部,也是后世华夏的边境线。

当一座高高的山峰突兀出现在眼前,在阳光下闪着白色的光芒,犹如白塔般耸立时,刘稷一眼就将它认了出来。

后世羌人眼里的“神峰”,冈底斯山脉海拔最高的主峰,冈仁波齐峰。

越过这一片山脉,就进入了泥婆罗人的地界,和后世那个名字差不多的小国相比,现在的这个,要宽上许多,依然是以喜马拉牙雅山形成的天然边界,与吐蕃相接。

长长得就像是一片膏药,另一头是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南亚次大陆。

第一百一十五章 猎杀

泥婆罗是个很奇特的国家,从地理位置到国家环境,几千年下来似乎都没什么改变,在下头那片大陆从混乱中统一后,变成了夹缝里求生存,而吐蕃人强势时,自然也要依附过去,却总能保持某种独立性。

天宝十一载,这个国家正处于吐蕃人的钳制当中,当刘稷一行到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付场景。

几乎所有的关卡,都由尼婆罗人与吐蕃人各半,不过看样子,收到的商税,未必是一家一半,至少他们到达尼婆罗的都城时,那个羊群只余了被卓玛抱在怀里的一只,当然这一只最后也是保不住的,因为它太小,要么被人做成菜,要么扔到羊圈里去吃奶。

康老四穿上了锦袍,还真有些颐指气使的西域豪商做派,在这一片地方,并不算多见,因为泥婆罗的位置,起到的是连接天竺和吐蕃,从西域过来,无论是南下天竺,还是东去吐蕃,都不需要经过。

当他很是大方地甩出一块金胡饼,也就是拂林金币后,便在这里租下了一大片地方,包括了几间单层的土屋以及喂养驮马的院落,足够他们十几个人的住宿。

打发走当地人,刘稷将所有人召集到一块儿,开始分派任务:“两件事,一是打听这里的风土人情、政治动向、军力结构、各地布防,简而言之就是所有的一切,用最短的时候,熟悉它,了解它,其中又以吐蕃人的情形为优先。”

“其二,联系一些天竺来的商人,向他们了解一下,那边的情况,这件事,老康你亲自去办,花点银钱也无所谓,最要紧的是不要露了行藏。”

“戍主......”康老四正待应下,猛然看到刘稷的眼神,马上换了个称呼:“我这就去。”

很快大部分人就领命而去,连歇一下的功夫都没有,刘稷也是不得已,时间花在路上,一下子就是十余天,这个时空的效率让他感到无比蛋疼,只能尽力了。

历史上大勃律之战打到这里就算是结束了,封常清因为这个功劳,坐稳了四镇节度使的位子,并在一年之后兼任北庭大都护,并在余下的两年任期,全力巩固大唐在西域的统治基础,正是由于这关键的两年,才让那场大乱之后,整个西域特别是安西又多坚持了五十年之久。

要知道,那可是后援断绝,消息不继的五十年!

刘稷相信,他现在所走的每一步,都是在创造历史,脚下这个小小的国家就是起点。

泥婆罗,最早进入华夏的历史,是由于一个偶然的历史事件,发生在贞观十七年,也就是大唐的第一次盛世结尾之时,当时由于文成公主刚刚入羌,唐蕃两国的关系还算得上融洽,吐蕃的雄主松赞干布刚刚完成了对尼婆罗的威胁,让两国的关系逐渐向着附庸上发展。

就在这一年,一个叫做王玄策的人跟随大唐的使团,经由西域,也就是大小勃律去到天竺,当时的天竺已经分裂成一堆大小国家,唐人以上、中、下来区分,也是因为那些乱七八糟的名字太过麻烦。

后来的事情尽人皆知,一次发生在别国的叛乱,离着大唐几万里,他单枪匹马凭着一个副使的身份,跑到了尼婆罗的都城,以大唐使者的名义,让尼婆尔和其宗主国吐蕃联合出兵,一举灭掉了叛乱的那个小国,创造了外交史上绝无仅有的奇迹。

这个奇迹的发生地,就在这里,它的名字叫做“康提普尔”,在贞观十七年的时候,还不叫这个名字,也没有这么繁华。

它的位置,大致上与后世的尼国首都加德满都相近,都位于气候宜人的加德满都河谷地带,这里是喜马拉雅山脉的南麓,高大的山脉挡住了青羌高原的凛凛寒风,印度洋的暖湿气流带来了充沛的降雨,算得上是非常不错的居住地。

走在这个奇迹之城的街道上,刘稷的信心满满,他未必就不能创造奇迹。

放眼望去,同后世的加德满都相比,千年之前的康提普尔,似乎不大,还是满目地灰暗,没有多少高楼大厦,就连高大的佛塔都很少见,因为还没有迎来它最昌盛的时期。

满是灰土的街道缘着山路蜿蜒而上,他的身前,卓玛蹦蹦跳跳地左看右看,异地他乡各种迥异的风情,对于小孩子来说,有着别样的吸引力。

咄骨利背着木弓走在后头,肩上扛着几张猎来的兽皮,刘稷同他一样打扮,手里提着一些熏制过的肉类,他们走过的这片街区,看着十分破落,路上的行人,大多数人身不弊体,几乎没有一个穿鞋之人。

三个人越走越远,几乎到了城市的边缘,眼看着再往上去,就是密林了,刘稷突然停了下来,只见对面的来路上,两个吐蕃人拦住了几个山民打扮的男子,他赶紧拉住卓玛,然后给咄骨利使了个眼色,带着他们躲进一旁的树后头,只露出头看着那边。

吐蕃人与几个山民拉扯了一阵子,抢去了他们的山货,无非也就是些狍子、野鹿之类的,听着隐隐传来的话语,吐蕃人是在强行征收他们山寨的赋税,一个年纪大些,留着花白胡须的山民苦苦哀求,却没有什么效果。

没有多久,东西还是被抢走了,两个吐蕃人扛着山货,骂骂咧咧地走过去,那些山民气愤之极,却在老年男子的劝说下,不得不调头回去,听他们的口气,还指着这些猎物,换回寨中的口粮和别的必须品。

等山民们走远了,刘稷眉头一皱,生出一个念头,他将小女孩拉过来,轻声吩咐了一句:“跟上那些人,如果碰到和你差不多大的小孩,告诉他们,吐蕃人死了,可能会来寨子里报复,说完消息马上走,路还记得吗。”

卓玛点点头,什么也没有问,跑向那些山民消失的方向。

“你是想,干掉那两个吐蕃人?”咄骨利一眼就瞧出了他的意图,刘稷点点头。

“猎人要想杀人,还不能让人家看出来,不能用刀也不能用弓箭,那样动静太大,最好不要发出声响,你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杀掉两个毫无防备的人,刘稷自信空手也能做到,可那样就没法进行下一步了,咄骨利也是山民,他肯定会有别的办法。

果然,咄骨利解下腰间的一圈带子,刘稷这才看清楚,那不是普通的腰带,而是套索:“用这个,套小一点猎物,比弓箭好使。”

或许是由于吐蕃人的名声太坏,一路上都没有再出现什么行人,两人悄无声息地摸上前,几乎同时窜到吐蕃人的身后,在行动之前,刘稷还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正在大摇大摆走路的吐蕃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有人在这里动手,咄骨利的套索首先从后面套住了一个男子的颈项,同时,刘稷也用腰带箍住目标的头,然后迅速地拧紧。

“唔!”

猝不及防的吐蕃人只来得及吐出一个音,就断在了喉咙里,两人将已经瘫软的身体慢慢放到树旁,背起他们抢来的山货,动作迅速地跑向相反的方向。

第一百一十六章 颠覆(一)

杀掉两个素不相识的吐蕃人,并不是刘稷有什么民族情节,也不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只是想简单地挑起一场事端,目地是测试当地吐蕃人的反应速度和实力。

当然还有一个更深的目地。

公元八世纪的尼婆罗,正处于社会结构的转型期,与百年前相比,如今的统治者换成了天竺过来的印欧人种,将本地那些黝黑的南亚人种挤到了城市的边缘,虽然天竺人的种姓制度,还没有全面推开,已经隐隐有了一些趋势。

再加上骑在他们头上的吐蕃人,这其中当然会有文章可做,至少对于他们这些外来人而言,谁来统治者还是有分别的,刘稷希望让这种区别更加直观。

卓玛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就连一向淡定的咄骨利都有些坐立不安,好在这个孩子的机灵劲还在他们的想象之上,总算没有让他们冒险出去接应。

“打起来了,打起来了。”卓玛连比带划,手舞足蹈地说了半天,才将事情说清楚。

原来她一直跟到了那些山民的聚居地,离着城区有些远,吐蕃人的反应又慢,这么一来一回地就晚了,因为做得隐蔽,吐蕃人并不知道是哪一部分的山民所为,在那一带展开了大搜捕,自然而然地就会同当地的山民发生冲突。

接下来的几天,一行人依然在各处打探消息,刘稷则负责将所有的消息进行汇总,从中筛选出有用的情报。

康老四通过与城中富商交结,大致上弄清楚了这个国家的政治面貌,这一代的王朝入主不过百来年,奉行的还是交好吐蕃的政策,包括现任的国王和大部分臣子都是持这种观点,他们所代表的权贵、富人阶层自然也是同样的倾向。

其他人得到的消息有些混乱,吐蕃人在这个国家的驻军并不算多,都城总共也就一千余人,基本上都是刘稷那天所看到的做派,作威作福、压榨百姓,除开这些税吏,能战之兵恐怕连一半都没有。

至于普通百姓,也分好几种,城中秩序较好,居民的怨气还不算大,城外的农夫、牧民、山民处于最底层,他们的数量又是最为庞大的,征兵抽庸不说,平时还要受到盘剥欺负,只是太过分散,很难形成合力。

与预料的相差不大,可以说放到任何一地,都会得出相似的结果,刘稷选择尼婆罗,有着自己的考虑,这里是西域、天竺、吐蕃三地的邻接之处,距离吐蕃人的统治核心很近,一旦有个什么变故,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情报有了,相应的计划便可以制定,康老四等人,就在那间不大的土屋里,看着刘稷凭空弄出了一份厚厚的文书,那上头一条条的细则,看得人头皮直发麻,封面上写着一行奇怪的汉文。

《曙光计划实施草案》

刘稷无视他们诧异的目光,似乎对这个粗陋的计划有所不满,主要还是时间太紧,没办法去扣细节。

“老康,明日,你想法子打通关节,去寻天竺行商,让他们引见国中的不满人士,身份越是贵重越好,无须多说,只将大唐的征战之举隐晦透出,最好让天竺人开口,你来附合。”

“咄骨利,你同卓玛去联络山民,等老康那里有了确切的消息,让他们去城中聚集,一定要让他们以为,会有有势力的权贵支持。”

在后世,颠覆一个主权国家,无非也就是那几样,刘稷一直最为遗憾的就没有亲手实施过,如今有了这个机会,岂能放过。

最重要的就是寻找一个合适的切入点,在他看来,这个国家的矛盾还不够尖锐,因此他首先要做的就是推波助澜。

任何一个政权,他的上层都不可能是铁板一块,有得意者就会有失意之人,诃帝失谒婆就是其中一个,他是国王的第八个儿子,前头有七个哥哥,怎么看也轮不到自己,而且联姻的又不过是个富商,属于一没权二没势,只剩下一个身份的空头王子。

正因为如此,才被康老四挑中。

“一个粟特商人?”看在那些礼物的份上,诃帝失谒婆并没有犹豫,就在自己的府中接见了他。

与他同时到来的是一个天竺行商,他们对于西域过来的同行,都抱有好意,因为谁不知道,那里才是财富的聚集之地,说不准某一天就用得上,现在不过帮着引见一下,就能交结,何乐而不为?

“尊贵的王子,你的朋友带来的远方的问候。”康老四行了一个通行的平胸礼。

“苍鹰飞不过雪山,我的朋友,是什么样的风,带来了你的问候?”

诃帝失谒婆没有摆什么架子,无论是将来有所图,还是认命做个太平王子,都需要商人的支持,人家不可能无缘无故地上门,就只是为了送上一份礼物。

康老四后退一步,将说话的机会让给了那个天竺行商:“消息来自我们共同的朋友,老康只是仰慕王子的风采,借了一个光而已。”

他的谦逊立刻赢得了对方的好感,只是在天竺人说出事情的经过时,露在脸上礼节性的笑容,一下子就不翼而飞。

“你说什么?唐人想要借道南方诸国?”

难怪他会失色,唐蕃两国相争已经百年,双方打来打去,离着尼婆罗最近的战场也在千里之外,而且唐人不习惯高原地带,吐蕃人信誓旦旦地表示,他们就算打进来也站不住。

这些年以来,的确如此,可是,如果能借道天竺诸邦,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不用通过象雄之地,可以想见,当大唐的军队突然出现在尼婆罗的腹地时,会产生多大的影响?

“王子殿下,当我启程时,这还只是一个传闻,你应该知道,他们从不希望过多地界入两国纷争,除非......”

除非什么,天竺人没有说,诃帝失谒婆却想到了,人都是追随胜利者的,哪边势大就倒向哪边,正是这些小国的生存之道,任是谁也说不出什么。

尼婆罗也是一个小国。

“唐人得胜了么?”他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

“这就要问我们的新朋友了。”天竺人恰到好处地点出了康老四。

康老四做出一个为难的表情,在对方急切地注视下,有些无奈地开口说道。

“本来我不想说这种扫兴的话,可你是主人,我们是从勃律过来的,那里已经成了战场,我们离开的时候,听说唐人渡过了婆夷川,那是半个月前的事,现在他们到哪里了,请恕我不能做出毫无根据的猜测。”

“我的朋友,感谢你带来了如此重要的消息,请就在舍下住上一晚,千万不要拒绝一个好客之人的真心。”

“这是我们的荣幸。”

两人都很清楚,对方这是要软禁的意思,果然,诃帝失谒婆连吃饭的时候都没有露面,要么就是找人去求证,要么就是找人去商量,无论是什么,都达到了刘稷的目地。

在这个平静的国度,搅起一丝波澜。

康老四拿起一个银器打造的杯子,与那个天竺商人轻轻一碰,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在大势之下,随波逐流的不光是城里的统治者,走南闯北的商人才是最为敏感的。

第一百二十七章 颠覆(二)

“好!”

乱哄哄的喝彩声响了起来,无一例外都是晦涩难懂的山地土话。

刘稷高举双手,以胜利者的姿态,挑衅般地看着四周的山民,那些原本跃跃欲试的年青山民,在他连续摔倒三个寨中好手之后,都失去了信心,毕竟,人家的年纪也不大,却有一身实打实的本领。

如果说同政客说话要讲求利益,与这些仆实的山民打交道,刘稷就直接用上了最有效的法子,喝酒、打架。

“哼,要是提莫在这里,一定能将他击倒。”

围观的山民有男有女,一个年轻女子气鼓鼓地说了一句,立刻引起了周围众人的附合。

看来这个提莫应该是寨中的第一好手,刘稷笑着走过去,先朝着当中的一个老者弯腰行了一礼。

“大头人,感谢你的招待。”

“对于朋友,我们喀人从来不吝惜。”那个老者点头致意。

刘稷笑嘻嘻地抬起头,打量了一下发话的年轻女子,被对方毫不客气地瞪了回去。

“可惜你的提莫不在,不然可以好好打上一场,他什么时候回来?”

“被吐蕃人捉走了,哪里还回得来。”

听他说到自己的心上人,女子悻悻地冒了一句。

“辛迪加,不要失礼。”

老人在边上喝骂道,女子只能住了口,脸上依然是不服气。

刘稷毫不在意:“辛迪加,是你的名字?意思是高山上的云,不错不错。”

“要你管!”女子白了他一眼,转身跑开。

“唉,这是我最小的女儿,没有礼貌,请你们不要放在心上。”老人歉意地解释了一句。

他是山寨中的头人,一眼就看出来的这几个人,可能不那么普通,眼前的这个人,长相既不像吐蕃人,也不像他们的同伴勃律人,更不像城里的天竺人,也不知道来自于哪里。

这样一个人,竟然能用喀语与他们对话,虽然发音很奇怪,可大致上的交流没有问题,要知道,就是城中的当地人,也不一定能听说,这才是他产生好奇的原因,很明显,与他同来的那对勃律父女,都只会一些简单的吐蕃话。

好奇之余,他还想知道,对方这么贸然地找来,倒底是为什么,难道就是为了喝酒打上一架?鬼才信。

“请原谅一个外来朋友的好奇,提莫为什么会被捉了?”

听他提到这个名字,老人叹了一口气:“吐蕃人死了两个税吏,要我们寨子交出十个人,提莫自己承认是他做的,就被他们捉去了,听说再过几天会杀了他,把人头挂在城门上。”

刘稷作出一个糊涂的表情:“不是他杀的?”

“当然不是,那两个税吏抢了我们寨子里的猎物,当时提莫他们不服,也不过想要去理论一番,被我劝回了寨子里,杀人,怎么敢?”

“没有地方申冤吗?城里的官吏、王都不管吗?”

“我们这种人,命比狗还贱,谁会管?吐蕃人才是这里的王。”

老人的话得到了众人的认同,在他们的脸上,刘稷只看到了不甘,连愤怒都很少,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

“实不相瞒,我的主人来自于西边,是当地有名的大豪商,他这一次来到这里,是想要收购一些皮货,最好是比较特别一些的,比如白虎之类。”刘稷道出自己的来意,这个理由很自然,老人的表情已经没有了戒备。

他们本来就是靠这个为生,只不过时间上有些不巧。

“唉,要是你们早来一天就好了,如今寨子里的存货大都被抢走,剩下的都是些普通货色,未必能看得上眼。”

“没关系,能认识朋友就不算白跑一趟,如果头人方便的话,可以介绍一些相熟的寨子,我们也想多走走。”

对此,老人答应得很爽快,这样一来,仅有的那点疑虑也不翼而飞,人家根本就是来收山货的,一个有势力的大商人,同样值得他们结交。

于是,在他的带领下,刘稷和咄骨利父女三人走遍了附近的山寨,这一带的人种比较单一,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廊尔喀人,此时他们被叫做喀人,只比城中的统治者晚来几十年,当然还没有达到后世的高度,不过隐隐有了些雏形。

比如那种弯刀,最早的时候其实是割草用的,形状上有点像汉人的镰刀,后者是弯月形,前者是半曲形,原理都是一样,省力。

眼下,在这些山民的腰间,刘稷就看到了那种被称为“狗腿”的弯刀,天竺人的冶炼技术还是不错的,大名鼎鼎的大马士革钢最早就出自那里,因为用的是乌兹当地所产的铁矿,又被称为“乌兹钢”。

当然,这种钢的产量并不高,哪怕在这个时空,都属于极为珍贵的原料,还没有奢侈到可以拿来打造农具的程度。

联络上这些山寨,刘稷将交易的地点放到了城里,时间则在三天后,以便让他们准备货物,这本就是惯常的交易方式,因此没有人提出异议,更没有会想到别的地方去。

回到最开始的那个寨子时,已经过去了两天,果不其然,从城里传来了不好的消息,吐蕃人将在康普提尔的中心广场上公开处决提莫,以惩戒他的行为,时间就在明天。

消息传来,寨中的人都陷入了悲伤当中,而年轻一辈的山民,还有些愤愤不平。

“他是为了我们所有的人才丢掉的性命,如果你们再冲动行事,提莫就白死了。”老人苦口婆心地劝告,威胁,好不容易,才制止了人心的浮动。

可这并不是刘稷所希望的,在他们几个离开的时候,看到了树林里似乎有人影,他的心里一动,走过去一看,还真是认识的,就是之前斗嘴的那个年轻女子。

“你们想进城去救人?”不用想也知道这些人打算做什么,刘稷不理会他们警惕的目光,开门见山地问道。

“是又怎么样,你不准去告诉阿爷。”女子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刘稷有些哭笑不得,也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不是真有第六感,否则怎么会老看自己不顺眼?

“就凭你们几个,去送死还差不多。”

“送死就送死,为了提莫,我们不怕。”女子的话引起了一些年轻人的共鸣,其中有两个正是之前同他交过手的,算是寨子里的好手。

“既然你们死都不怕,那就好说了,想不想把他救出来?”

刘稷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

第一百一十八章 颠覆(三)

诃帝失谒婆回来的时候,一付心事重重的样子,一进门就看到康老四抱着一个陪酒的女子上下其手,连眼睛都是红的,当兵三年,连只母耗子都少见,那可能是夸张了,不过他们自年初集结于小勃律,就没找过什么乐子,大半年的时间,哪还忍得住。

“这样的普通的货色,哪能入得了二位朋友的眼,如果你们喜欢,一会儿还有更好的送上。”

听到他的话,康老四恋恋不舍地放开手,在女子起身离开时,出其不意地捏了一把,惹得她尖叫不已。

诃帝失谒婆就像没有看到他的动作,等到两个陪酒女子都退出去,屋子里只剩了他们三人,康老四才不慌不忙地拿起酒壶,帮他倒了一杯。

“这一趟,王子可有所得?”

“我去找了几个熟人,可以肯定的是,唐人的确打胜了,他们占据了勃律,只是不知道有没有进入象雄,吐蕃人只推说不知道,却没有否认,这就说明事情多半比我们了解的还要麻烦。”

诃帝失谒婆有些不安地喝了一口,见他的样子,康老四笑着摇摇头。

“王子认为这是麻烦?”

“难道不是吗?”他一时没反应过来。

“要说麻烦,也是他们的麻烦。”

康老四轻轻地点了一句,如果听不懂,那就说明这个人没有什么悟性,也不值得他相交,反正国王的儿子很多,再换一个就是了。

说完,康老四就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与那个天竺商人推杯换盏,使得席上的气氛不那么沉闷,也给对方一点时间。

他们?诃帝失谒婆愣愣地看着对方,不过一个刚刚才认识的粟特商人,一会功夫不见,就像是变了一个人,让他有些捉摸不透。

当然,这么明显的暗示,是个人都听得出来,对于唐人的到来,紧张的应该是国中的统治者,国王、有志于王位的王子、权贵、当然还有吐蕃人,这些人就是康老四嘴里的他们。

让他困惑的是,对方又怎么会判断出,自己就不是那个他们中的一员。

顺着这个思路,两个商人的贸然登门,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两位到尼婆罗来,恐怕不是行商走货那么简单吧。”他的开口,让两人停下了交谈。

康老四微微一笑:“作为商人,总是希望他的朋友能更进一步,那才符合双方的利益,王子你觉得,是不是这样的道理?”

诃帝失谒婆端起杯子,一言不发地同他们轻轻碰了碰,然后一饮而尽。

进退总是难以抉择的,尼婆罗的废材王子产生了**,是因为某个或是几个来自于远方的商人,而对于封常清来说,就更加困难,因为前路充满了未知,那是唐人或者说是汉人从来没有踏足过的土地。

他不是穿越者,对于创造历史的兴趣不大,保住已经到手的东西,才是最有诱惑力的。

进度远比想像得要快,战事才刚开始了大半个月,他已经完成了战前最好的预测,拿下了大勃律,将安西的辖地向着天竺的方向推进了一大步,这样的功绩,足以保证战后顺利成为安西之主,达到做梦都难以企及的一个高度。

要知道,仅仅几年前,他还是个连事情都找不到做的残疾人,如今却站在了大唐最偏远的领土上,并觊觎着另一片更为偏远的土地。

象雄,汉人称之为“羊同”,从前汉开拓西域伊使,就知道的一个古国,经过了上千年,到了唐人这一代,在领土上逐渐接近,慢慢地变成了邻邦。

吐蕃人对于象雄的征服,已经进行了一百年,依然没有完全吞下去,如今的他们有点像是唐人在安西实施的那种半羁靡制度,驻军、控制当地的外交,放开行政权、商业收益一家一半,这是一种成本最高的方法,当然代价就是不够稳定。

吐蕃人这么做是由于人口上不占优势,唐人这么做是由于太远了,没有人愿意迁徙过去,安西都是如此的情形,更何况比它还要远的勃律?

封常清很明白,最多到大勃律,再建立一个归仁军那样的军镇,放上两到三千戍人,就是极限了。这些人会由河陇、关中应募而来,以为两到三年就会回去,可那是府兵制以前,如今,不到头发花白,是不可能被放归的!

看着脚下的土地,他想起了曾经的好友,岑参的一首诗。

“万里奉王事,一身无所求。也知边塞苦,岂为妻子谋。”

没有人是真正无所求的,特别是这些万里奉王事边塞儿郎,他叹了一口气,转过身来,身后这片战场已经被打扫一空,一群群的秃鹫不时地飞翔盘旋,试图寻找一具没有被找到的尸体,他们身上的腐肉是这些猛禽的最爱。

唐人没有给它们机会,为了防止瘟疫的产生和扩散,所有的尸体,包括吐蕃人的全都被付之一炬,自家人的装在罐子里,由负责后勤和粮草的长行坊送往后方,吐蕃人的则就地掩埋。

一场伏击与反伏击,战死的人数,双方加在一起接近了五千,吐蕃人被击溃,所有的游奕和骑兵都被遣了出去,追击溃兵和打探消息兼而有之。

战果统计出来的当天,捷奏就由中使派人送了出去,然后所有的人都在等着他做决定,是就此收手,还是继续前进?

“咱家就知道,中丞会在这里。”一个略显得有些尖利的嗓音,打断了他的暇思。

封常清看着来人走近,露出一个礼貌性的微笑。

“天使欲寻某,所谓何事?”

“咱家有一事不明,特来寻中丞解惑。”

李静忠在他身前一步半左右的距离停下,这个距离既不显得生疏,又不致于过份逼近,让人心生厌烦,因为他的长相不太讨喜。

这是天宝十一载,再过两年他会改为另一个名字,李辅国。

“有什么话,不妨直言。”封常清看着那张丑陋的面容,并没有感到厌烦,因为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

“恭喜中丞取得如此大捷,但不知道为什么,这里的人少了一个,是不是有什么是咱家不知道的?”

封常清不得不佩服这些阉人的敏感程度,他毫不意外地解释了一句:“刘果毅的人受创过重,某安排他们不必参与此战,故此天使未曾看到,也是应有之义。”

“喔,原来如此。”李静忠会意地点点头:“刘果毅之勇,令咱家大开眼界,难得如此年轻,可谓前途无量,此时过后,安西又多了一员上将,是中丞之福啊。”

“他不过有些莽力,当不得天使夸赞。”封常清摸不准他的用意,不得谨慎应付。

李静忠像是没有听到他的话,自顾自地说下去:“听闻中丞是因为前任高开府的推荐才得任,而高开府又是李相国一手提拔之人,你们先后立下大功,想必他日进了京,更为李相国倚为心腹吧。”

封常清听着这些没头没脑的话,似乎意有所指,此人绝不可能是随口说出来的,那么他的背后会是谁呢?

照理来说,监军出自宫里,应该都是天子的人,可天子为什么要来暗示一个边将?说不通啊。

那么就有点意思了。

“某与李相国,素无往来,高开府如何,实是不知。”

“中丞是个聪明人,那咱家也就不多话了,李相国已近暮年,中丞若是不想和他纠葛过多,此次就应当适可而止,须知过犹不及,对么?”

李静忠一言既出,转身便欲离去,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咱家说的少一个人,并不是刘果毅。”

封常清一时间愣在了那里,对方的提示来自于李相国的对头?放眼朝中,为李林甫对立面而又能差遣中使的,并不算多。

他只觉得头大无比。

第一百一十九章 颠覆(四)

尼婆罗都城康提普尔的城区中心有一块开阔地,是用作贸易之用的,往常每到一定的时间,都会商贾云集,热闹非凡。

今日也不例外,只是原本搭成一片的帐篷,被勒令拆除,将整个广场全都空了出来,随即就被闻讯赶来的城中民众挤满了,瞧热闹是人的天性,无论是哪一个国家或是民族。

除了本地人,还有大量来自于周边的山民,他们成群结队,挑着各种动物的毛皮,像是赶集一般,对此并没有谁加以阻止,因为来自于某个上层人物命令,是越多人看到越好。

只是靠近广场的时候,守卫力量陡然间加强了,全付武装的吐蕃人把持了街道的两旁和四周,更多的尼婆罗士兵占据了外围,让这些山民本能地感到了一些不妙。

谁也没有想到,不过一次皮货交易,竟然遇上了公开处决人犯,最令人不解的是,这个犯人还是与他们一样的来历。

不知不觉中,进城的山民全都猬集在了一块儿,与当地百姓形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这同样来自于人的自然反应,他们这种无意识的集结,造成了周边士兵们的紧张情绪,谁也不知道,一会儿真得开始行刑,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怎么回事,是你们寨子的人吗?”

这样一来,所有的山民更是不知所措,纷纷暗自相互打探消息,问来问去,总算知道了事情来龙去脉,毕竟那天吐蕃人的动静极大,总会有一些知情的人。

怎么办?取消交易先退出城,避免发生什么不必要的纠纷,是为首的一些头人最先冒出来的念头,能成为山寨的头人,除了武勇,头脑冷静也是很必要的因素,退让一步才能消除目前的紧张气氛,他们当然懂这个道理。

只是进来容易出去难,吐蕃人发现他们的动静,立刻作出了反应,大量士兵涌到了这一边,将数百个山民团团围住,眼里是毫不掩饰的敌意。

这些人里头,大部分是寨子里的头人,以及他们的亲信部民,只有他们才有资格参与类似的交易,几乎都是赤手空拳而来,哪里会想到目前的局面。

一番申诉无果之后,这些人不得不放弃了出城的打算,吐蕃人想要杀人立威,就随他们去好了,反正不过是羞辱加上警告一番,在他们统治的这些年里,又不是没有出现过。

山民被约束之后,广场上又恢复了平静,所有人都在等待着开始的一刻,很快就有了动静,首先出来的是负责国中行政事务的本地官长,紧随其后的是吐蕃人驻当地的军事首脑,而当一个山民装束的年轻男子被押上来时,人群中再度引起了一些骚动。

“是提莫!”

名为辛迪加的女子低低地惊呼了一声,随即赶紧掩住了自己的嘴巴。

“放心吧,他们听不到。”

刘稷等人没有挤进广场,而是找到了一处高点,离着百步左右的样子,可以清楚地看到那边发生的一切。

“我们要下去救他。”看到心上人的出现,女子心急如焚。

“眼瞎了么,那么多人守着,现在下去,没等靠近就会被杀,我敢保证你会比他死得还要快。”

刘稷毫不客气地刺了她一句,女子被噎得一愣,知道他说得是对的,没有马上反唇相讥。

“你说过,有办法救下他的。”想到来之前他说的话,女子放低了姿态,恳求道。

“我说过,就一定有办法,但不是这里,想要救下他,只有拿一个有份量的人来交换,现在告诉我,在这城里,有什么是吐蕃人和你们的王都不得不屈服的人选?”

辛迪加被他的话惊到了,她虽然不怎么聪明,可也不是笨蛋,对方所说的那种人,不是没有,但是一来肯定处于守卫森严的地方,二来动了他们,事情就闹大了,搞不好会将山寨中所有的人全都牵连进去。

她的确不怕死,能和心上人死在一块儿,辛迪加不会后悔,可如果连累了那么多族人,她就算是死了也不会安心,一时间有些犹豫。

“我劝你去广场上,等他们杀了提莫,你陪着他一块儿死去,就一了百了。”

刘稷的话让她浑身一震,看着心爱的人死在自己的面前,比杀了她还让人难受。

辛迪加狠狠一咬下唇:“跟我来。”

尼婆罗人的王宫离着广场不算太远,是一栋方正的圆拱形建筑,顶上是一座尖塔,占地很大,整个建筑被好几层台阶托起,显得威严而大气,不过只是相对于城中其他的房屋而言。

诃帝失谒婆带着几个侍从走上台阶,从头顶上飘过来几道不屑的视线,他不用抬头也知道那是几个哥哥的人,其中还伴随着几声议论。

“他怎么来了。”

“谁知道,或许是缺女人了,来找他父亲讨要一个。”

“哈哈。”

......

如果是往常,类似的嘲讽之语完全不会放在他的心上,可今天,让那些人没有想到的是,诃帝失谒婆直接走到他们的面前,对着那个说话大声的男子笑了笑。

“斯科揭里迷,我哥哥的好亲戚,听说你把自己的妹妹送到了他的床上,非常得宠,我想你不只一个妹妹吧,对,我是缺女人了,如果没有妹妹,你的老婆或是女儿也行。”

“你......”男子似乎没想到他居然敢这么说,下意识地将手放到了刀柄上。

“唰!”得一声,所有人的眼前刀光一闪,男子的话还没说完,胸口就被一刀划开,鲜血过了一会儿才渗出了衣服,他低头看了一眼,露出一个不敢置信的眼神,然后失神地倒在了地上。

康老四收刀入鞘,没有理睬其他人震惊的眼光,仍然站回到诃帝失谒婆的身后。

“可怜的人,我的哥哥一定会伤心不已。”

诃帝失谒婆掩着鼻子,从那具还在颤抖的身体跨过去,走向宫门的方向。

守卫在门口的卫士对此视而不见,直到他进了门,才将康老四等人挡下来,然后把地上的死人抬走,只一瞬间,地上的血迹就被清理干净,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之前还在调笑不已的那些人,一个个禁若寒蝉,就连对方投射过来的眼神,都不敢回看一眼。

康老四四下看了看,没有凑过去,而是与同伴分别挪向了守卫在宫门前的卫士。

沉重的大门在诃帝失谒婆身后关上,发出“咚”得一声响。

第一百二十章 颠覆(五)

“瞧啊,这是谁来了。”

“诃帝失谒婆,你的宿醉还没醒吧。”

“就是,如果醒了,怎么走错地方呢?”

......

随着这些人的议论,宽敞的大厅里响起了阵阵轰笑声,诃帝失谒婆没有任何不好意思地走过他们的身边,眼里充满了怜悯,对于要死的人,他根本提不起说话的兴趣。

尼婆罗虽然是个小国,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聚集在这里的,都是国内的最上层,包括了国王、几个有势力的王子、以及支持他们的权贵,唯一没有他的人。

当然,身份上他也是王子,那些兄弟们虽然出言讥讽,却没有人想要赶他出去,反正这个人的存在感不高,很少会出席这种会议,来或不来有什么区别呢。

就连坐在正当中的老国王也是这样的想法,他看着这个儿子一步步走过来,有些不耐烦地挥挥手说道:“诃帝失谒婆,你有什么事吗?”

“当然,我的陛下。”诃帝失谒婆双手抚胸,弯腰行了一礼。

“好吧,我听着呢。”老国王显然不怎么相信,谁不知道这个小儿子的德性,娶了个商人的女儿,一点帮助都没有,他嘴里说出来的,会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我的朋友告诉我,唐人就快打过来了,不知道你们有什么办法,来拯救这个可怜的国家?”

“什么!”

诃帝失谒婆站直身体,四下里打量了一下,把他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唐人就要来了,你们想好了,怎么去跪舔他们的脚背么?”

大厅上一下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听到了他说的话,并不是因为内容有多么惊人,而是说话的人,似乎给了他们一个大为不同的印象,似乎没有人相信,这样的一番话,会是从他的嘴里说出来。

“你倒底是怎么了?谁说的唐人就要打来了,他们在哪里,吐蕃人......”老国王又惊又怒,忍不住叱责道。

诃帝失谒婆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吐蕃人是不是告诉你,他们还守着象雄?”

“是又怎么样,唐人能插着翅膀飞过来吗?”

“事实上。”诃帝失谒婆摊开双手笑了笑:“他们的确是飞过来的,当然,插没插翅膀,等你们看到了,就会知道,不过我想,你们可能没有这个机会了。”

“你说什么?”

他的态度激起了几个兄长的恼怒,那些权贵更是议论纷纷,无一例外都是不相信,一个商人的女儿,能有什么了不得的朋友,连吐蕃人都不知道的消息,凭什么他说得言之凿凿?

大厅里顿时变得喧闹起来,而一手挑起事端的诃帝失谒婆处于风暴的中心,夷然不惧地站在那里,反驳每一个人,就连老国王也不例外。

终于,他的态度激起了众怒,老国王顺水推舟,指向宫门的方向,打算将他赶出去。

“诃帝失谒婆,我不管你喝了多少酒,这里是议政的地方,你给我出去,滚回你的屋子,马上!”

“如你所愿,我的陛下。”

诃帝失谒婆看起来恢复了理智,出去之前,已经换上了笑容,仿佛刚才那个挑衅者,根本就不存在,只是当他走到大门前,准备推开那扇门的时候,外面传来的一些不一样的声响。

这些声响让大厅里慢慢变得安静下来,由于刚才的吵闹和大门的阻隔,遮掩了声音的传播,现在突然安静下来,一下子就显得突出了许多。

难道唐人真的打来了?

想到刚才他的惊人言论,所有人都冒出了一个不好的想法。

“欢迎来到地狱。”

诃帝失谒婆深吸了一口气,毅然决然地地推开大门。

不出所料,辛迪加所选取的目标,就是王宫,因为只有这里,才能找到足够份量的人质。

由于广场的缘故,守卫王宫的护卫没有平时那么多,宫门的正面,稀稀拉拉地站着不到十个人,附近的街道上甚至连行人都没有,他们全都被发生在广场上的事情所吸引,简直是个天赐良机。

“现在就看你们的本事了。”

辛迪加带着二十多个寨子里的年轻人,刘稷和他的手下也差不多是这个数目,离着百步左右的距离,他指着宫门的方向,开始分派任务。

“看到没有,守卫不多,你们要以快打快,只要攻进去,就能胁持住一两个有势力的人,到时候,哪怕他们来再多的士兵,也没有用了。”

见她有些迟疑,刘稷提醒了一声:“你最好快一点,吐蕃人可不会给提莫多少时间。”

辛迪加拔出挂在腰间的弯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猫下腰贴着王宫的外墙摸过去,寨子里的年轻人紧紧跟上,几个猎手拿出木弓,他们的动作很快,已经接近了台阶。

刘稷等人更快,他们个个都蒙着脸,换上了山民的装束,所不同的是,手中拿着的是直刀,吐蕃人的制式武器,到了台阶下,刘稷当先一跃而上,咄骨利跟在他后头,手中的木弓张开,一支羽箭已经搭在了上头。

“什么人?”

大白天的,自然无法隐藏行迹,很快台阶上的人就发现了他们的行动,咄骨利毫不犹豫地射出了第一箭,发话的人被打了个跟头,哀嚎着跌落下来。

辛迪加那队人也发出了羽箭,将站在宫门外的人打了个措手不及,几个守门的卫士见势不妙,纷纷上前阻截,其中一个转身跑向别的方向,康老四追上去,一刀从背后将他捅穿。

“杀了他们,一个都不要放过。”刘稷说着话,手中的直刀格开一个卫士的长枪,顺势插进他的身体,然后推着他倒入人群中,身后的人很快冲上来,将这些人团团围住。

或许是第一次杀人,辛迪加的手有些软,直到亲手杀死一个,才像是猛然觉醒一般,怒吼着追向下一个,手上的弯刀划出一道道的死亡弧线,在人群当中挥舞。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感到眼前一松时,已经冲出了人群,收势不及的她跌出去,被一只有力手臂捉住,才没有一头撞到墙壁上。

“站稳了。”刘稷放开她,看着那两扇紧闭的大门。

辛迪加明白他的顾虑,大门又厚又重,还是内开的,如果没有工具,一时间很难撞得开,而他们缺的就是时间。

“怎么办?”下意识地,她已经将对方当成了主心骨。

“再等等。”刘稷没有回头,就在辛迪加想问上一句‘等什么’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了惊人的一幕。

大门被缓缓打开了,紧接着,一个男子高举双手走出来,看到他们,露出一个无辜的表情。

“不要动手,是我。”

第一百二十一章 颠覆(六)

“你要的人就在大门里,我能帮到的只有这么多,剩下的就要靠你们自己了,还是那句话,要快。”

“谢谢你。”

萍水相逢,辛迪加知道人家帮忙帮得够多了,不可能牵涉太深,毕竟这是要命的勾当,而人家只是一群商人。

刘稷带着人离开了王宫,当然也带走了诃帝失谒婆,没有他的配合,计划很难实施,他们的人太少,王宫可不只一个门,而眼下,里面的人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辛迪加有很大的机会,在他们做出反应之前,控制住大厅。

回到自己的府第,诃帝失谒婆发现那些蒙面人全都已经散去,只留下了康老四一个。

“康,我该怎么谢你?”

“你已经谢过我了。”康老四半真半假地说道:“等你成为这个国家的王,我们再谈这件事好吗。”

诃帝失谒婆明白他的所指,一切还在未知,现在说起为时尚早,此刻,在他的府第,已经集中了他所能召集到的人手,除了自己的卫士,还有通过岳家的关系,招募的商队护卫,以及花钱临时雇佣来的人,将整个院落挤得满满当当。

“外头这些人,可信吗?”康老四不无担忧地问道。

“时间太紧,只有这么多人手,管不了那么多,只要事情能成,他们就没用了。”

真正临到头,诃帝失谒婆才觉出了可怕,如今的形势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在下人的服侍下换上了一身铁甲,大步走出门,向着院子里的人招招手,将他们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山民作乱,攻进了王宫,我们的国王,被他们挟持,正等着我们去营救,我要你们不惜一切攻进去,杀掉所有的叛民,事后,人人都有重赏。”

随着他的话音,两个侍从抬着一个大筐子,“哐铛”一声放到他的面前,里面全都是各种钱币,闪得众人眼睛一亮。

“这些,就是我的奖赏,你们可以拿人头来换,越多越好。”

说完,将手一挥,带着这群人乱哄哄地出了门,康老四看着眼前的乱象,不禁摇摇头,戍主说得还真对,这家伙如果不是自己帮了一把,是怎么扶也扶不起来的。

只是希望,好不容易生来的狠劲,能做到计划中的那些事,不要留下什么后患。

大厅里有些混乱,辛迪加带来的人数太少,之前的战斗又损失了一些,因此最后进来的时候,只剩了十来个,而里面集中了这个国家所有有势力的人,并没有因为他们这点人而被吓倒。

于是,一场屠杀便不可避免,这也是刘稷会先退走的原因,好在一方人数虽多,战斗力却不行,另一方舍命来攻,此消彼长之下,最终还是控制住了局势。

“你们是哪个寨子的,想要什么?”

老国王倒底有些眼色,看出这些人都是山民,联系到广场上的行动,大概猜出了她们的用意。

“你是王?”此刻,年轻的女子看着十分狰狞,浑身上下如同被鲜血浸泡一般,淋淋地直往下滳,头发也被粘稠的液体弄成了一块块,哪还顾得上,她用手中的弯刀指向对方,尽量使自己看起来气势十足,毕竟这是传说中的国王,他们哪怕再去投胎都很难见上一面。

“我就是你的国王,只要你停手,一切都好商量。”老国王也尽量使自己看上去和颜悦色,只是没注意到他的声音有些颤抖。

围绕在面前的,只剩下他的那群儿子,看着满大厅的尸体,这些王子们早已经吓得瑟瑟发抖,哪里还有一分上位者的尊严,就连他自己也是一样,谁能想到,王宫这种地方,居然被一群山民攻了进来。

无论如何,当务之急就是拖延,城中的军力就在广场附近,离着并不算远,只要那边得到消息,马上就会有人来救,当然前提是不能刺激这些人,他最怕的是对方不顾一切只是为了杀人。

“我要我的提莫,交出我的提莫,你们就可以活。”辛迪加有些着急,她不知道时间上还来不来得及。

“提莫?”老国王有些疑惑,这是一个陌生的名字,而他的儿子们也是一样,一个山民哪里会放到他们的心上。

“就是你们要处死的人!”辛迪加一声怒吼,总算让这些人明白过来。

“没有问题,没有问题。”老国王马上表态:“你可以放一个人出去报信,他们一定会听的。”

辛迪加松了一口气,毫不迟疑地随便指了一个人:“你去告诉他们,带上提莫来换人,警告那些人,如果他有什么闪失,这里的人全都会为他陪葬。”

也许是被她杀气腾腾的话所惊到,被她指着的那个人半晌才回过神来,当知道自己被派出去送信时,赶紧站起身,连滚带爬地跑向宫门的方向,这里就像是地狱,他一刻都不想再呆。

老国王看着他的背景,无声地叹了口气,自始自终,这个儿子都没有哪怕看他一眼,只顾着自己逃命,这样的人,还能有什么指望?

倒底是第一次做,年纪又轻,辛迪加没有一丝计划得逞的喜悦,就算将提莫换回来,他们又能怎么办?莫名地,她想起了那个年轻的外乡人,如果他还在,一定能给自己指出一条路。

她很害怕,一起出来的二十多个年青人,如今剩下的还不到十个,许多熟悉的面孔,已经永远说不出话了,无论之前表现得有多么不在乎,当死亡真正呈现在眼前,听着朋友临终前的哀嚎,谁又能无动于衷。

更何况,这一趟,是她带着这些人出来的,此时的她,只剩下了一个念头,与提莫见上一面,一定要撑到他来。

辛迪加恶狠狠地一咬下唇,用力握紧手中的弯刀,努力抑制住手臂的颤抖,想要在这些大人物面前,表现出一丝镇定,更让她像是一个随时都控制不住的恶魔,令人胆寒。

被她挑中的幸运儿,跌跌撞撞地跑出宫门,几次险些被地上的尸体拌倒,当身后的大门被重新合上时,他一眼就看到了正冲上台阶的诃帝失谒婆。

“有人造反,诃帝失谒婆,他们挟持了父亲。”

“我亲爱的哥哥,出了什么事,让你如此狼狈?”诃帝失谒婆上前一把将他抱住,安慰道:“好了,没事了,只有你一个人逃出来吗?”

“是的,他们让我出去报信,父亲还在里面......”

他的话没能继续下去,因为身上传来阵阵巨痛,嘴里被一股粘稠的液体堵住了,怎么说不出来。

“我可怜的哥哥,被那些叛民杀害了,他挣扎到现在,才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你放心,我一定会为你报仇的。”

诃帝失谒婆慢慢地将他放到地上,看着对方死不瞑目的眼睛,低下头去,在耳边轻声说道:“你的那些女人,我会好好照顾的,每一个。”

站起身,诃帝失谒婆一把拔出插在他心脏位置的刀子,高举过头,大声喝道。

“杀进去,鸡犬不留。”

很显然,诃帝失谒婆更熟悉王宫的地形,一到那里就下令堵住了所有的出口,直到这时,才向那些心腹之人下达了真正的命令。

攻入王宫,杀掉里面的每一个人。

第一百二十二章 颠覆(七)

离着不远的广场依然人潮涌动,所有看热闹的人,无论是城中的居民还是外来的山民,都希望事情快些过去。

那个名叫提莫的年轻山民被人押着跪在地上,一个刽子手提着斧头站在他身后,没过多久,一个吐蕃装束的男子走上前,一脸傲慢地宣布。

“伤害我们的官员,就是反对赞普,反对天神之子,就是对天神不敬,亵渎天神的人,就是你们所看到的这个人,只有一个下场。”

随着他的话语,刽子手举起了手中的斧子,一个尼婆罗士兵站在提莫的身前,拉紧他的头发,使他露出了脖子,在他身后,同样有一个尼婆罗士兵,防止他的身体乱动。

包括提莫自己在内,三个人都闭上了眼睛,等着斧头落下的那一刻,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从台下传来,让台上的人停下了动作。

“不好了,山民打进来了。”

“什么?”吐蕃人身后的尼婆罗行政官大惊失色,也顾不得礼节,抢先发问:“有多少人?”

“很多,到处都是,城门没有多少守军,被他们一冲,就冲散了,现在正朝着这边过来。”

“一定是为了解救这个人。”

吐蕃人打断了他们的述话,不由分说地下令:“来人,将台下所有的山民全都捉起来。”

听到他的指令,数百吐蕃士兵马上冲进广场,将之前就围起来的那些山民打倒在地,稍有反抗的立刻刀枪相加,很快,这些赤手空拳的山民就被尽数捉拿,他们虽然满脸愤慨,却没有办法发作,吐蕃人显然将他们当成了一伙。

所有被捉的人都在思考着一个问题,事情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那些进城的山民,倒底是哪个寨子里的?为什么会做出如此冲动的举动,这不是拿鸡蛋往石头上碰么。

要知道,光是这数百个吐蕃士兵,就足够对付他们了,何况还有那么多的本地士兵,没等他们想明白,台子上的吐蕃人又下达了第二个指令。

“叛逆是不可饶恕的,既然你们要送他一程,那我就成全你们,先亲眼看一看,等一下就会轮到你们自己。”

说完,他朝下一挥手,那个刽子手再次举起斧头,一阵风声从空中落下,碰到人的身体后,微微阻滞了一下,狠狠地砸进泥土里,发出“锵”地一声音。

前面那个抓着头发的士兵,手上猛地一松,一个后仰坐倒在地上,紧接着一股血泉从无头的颈腔中喷出,淋得他满身都是。

吐蕃人上前抓起那个首级,高高地举起:“让我们去消灭叛逆,无论他们有多少人!”

台下,被捆起来的那些山民首领,面色惨淡地看着那张死不瞑目的脸,心知他们今天,凶多吉少了。

吐蕃人已经表露出了绝不妥协的态度,剩下的,只能看那些山民,能撑上多久?

那些暴动的山民并不仅限于提莫的寨子,消息是卓玛送过去的,当得知辛迪加带着人进了城,老寨主就知道事情已经无可挽回了,不管他们能不能成功,事后整个寨子都将成为吐蕃人报复的对象。

要么就连夜逃走,可这么多人,仓促间又能逃到哪里去,于是,他又收到了第二个消息,那天与西域商人去拜访的附近山寨,寨中的头人全都进了城,并且很可能被困在了城中。

这样一来,老寨主当然知道应该怎么做,联合所有的寨子,或许还能和吐蕃人拼上一拼,当然,这种联络是需要时间的,一来二去的,等他们下山时,已经晚了不少时间。

康普提尔城是有城墙的,虽然不算高,在没有器械的情况下,也不是一跃就能过去,可是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城中的守军大都集中在了广场,又没有禁严,城门照常开启,这就为他们夺取城门创造了条件。

被他联系到的附近十几个寨子,加起来就是数千人,尼婆罗王国的军队一共也就四、五千,不算分散到各地的,都城平时的驻军在两千左右,他们在数量上至少不吃亏。

这数千人在熟悉地形的先导者带领下,分别从几个城门发动攻击,一举拿下城门,并迅速向着城中的广场方向推进,他们的动作很快,出奇不意之下,几乎碰到什么阻碍,直到广场的附近。

既然都到了这一步,烧杀抢掠的自然不会少,而广场附近聚集的大量民众,一时间也没有地方可逃,这样一来就更为混乱不塂,直接影响到了守军的平叛行动。

在当地行政官的指挥下,本地守军被集结起来,分别冲向各个街口,试图阻止山民的推进,只是他们的行动受到了极大的阻碍,到处都是人,一时间很难分清楚,哪些是进城的山民,哪些又是城里的百姓,毕竟很多穷人在穿着上选择的余地并不大。

“押上他们,我们走。”

吐蕃人发现一时无法控制局势,马上想到了那些头人的用处,趁着本地守军与山民们纠缠在一起的机会,他们带着那些头人退向了王宫的方向,在他想来,只要控制住王室,召集各地的军队,平乱也就是费些功夫的事,还不至于无可收拾。

在他们到达时,王宫的战斗也接近了尾声,人数占优又熟悉地形的诃帝失谒婆将残余的人逼到了墙角,一路上全都他那些哥哥的尸体,与他们倒在一起的,就是挟持者。

“诃帝失谒婆,你连你的父亲也不放过吗?”老国王的背后顶着一把刀,他的身体有些臃肿,将身后的女子挡得严严实实。

事情了这一步,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只是没想到,平时看着很没用的一个废材,竟然敢策划如此惊人的行动。

诃帝失谒婆阴沉着脸,脚上却没有移动分毫,杀死那些兄弟他没什么感觉,毕竟平时受到的欺压和讥讽足够他找到心理依据,可亲生父亲就在眼前,却怎么也下不了手。

见他迟疑不决,康老四忍不住提醒了一句:“现在收手,已经晚了。”

“真是我的好儿子,竟然勾结山民,你想得到什么,国王?杀了这么多人,你还能坐上那个位子吗?”老国王的话让他更是难以下手,就在康老四打算干脆好人做到底的时候,从外面传来一句吐蕃话。

“只要有我们吐蕃人的支持,他就是这里的国王。”

那个吐蕃官员走上前,皱着眉头看了看四下,拍拍他的肩头:“你是他最后一个儿子?那还等什么,山民已经进城了,想在这里陪葬吗?”

“提莫,你杀了我的提莫!”突然,一个尖利的女声响了起来,辛迪加从老国王的身后,看到了那个吐蕃人手中提着的首级,愤怒与绝望一下子充斥了她的心,手上的刀子被用力捅进国王的后背,从胸前露出一截带血的刀尖。

谁也没想到,她会动手,就在众人发愣的当口,女子狠狠一脚蹬在国王的背上,顺势将刀子拔出来,同时将他踢出去,倒向诃帝失谒婆的身前。

“我要杀了你!”

辛迪加跟着冲向前,和身朝着吐蕃人扑去,还未近身,身上就中了好几箭,吐蕃人扔掉首级,想用刀将她拦下,谁知道对方不理不睬,任由刀子捅进了身体,同时,她手中的刀也将吐蕃人的身体捅穿,两个人几乎连在了一起。

等到周围的人反应过来,将两人分开,眼见着都快要不行了,女子就倒在那颗首级的面前,她想要挣扎着去够,却已经没有了力气。

只能看着心上人那熟悉的眼睛,慢慢地停止了呼吸。

第一百二十三章 颠覆(完)

刘稷站在城外的高处,看着下面发生的一切,从山民们夺下城门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计划成功了一半,同时,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已经结束了,余下的,只能看天意。

由于时间太过仓促,从他们到达这里,到收集信息才过去了十天,能将事情进展到这个程度,本就属于意外,谁让他们缺乏通信手段,又没有后援呢。

挑起山民与守军之间的矛盾,挑起废材王子的权力欲,都只是整个计划中的一环,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今,山民暴乱,城中又失去了大部分的首脑人物,处于一片混乱当中,正是一个不错的机会,可是光凭他们这二十多个人,怎么可能收拾得了?

为了避免伤亡,他的人全都已经撤出来,几乎在同时,山民便赶到了城外,留在城里的只有康老四一个人,他的身份是行商,危险性并不大,只是为了确认一切都朝着既定目标在发展。

此刻,他能做的只有等待,等待城里的结果,等待另一个方向上的可能性,这个可能会不会发生,刘稷没有多少把握,因为他们失去联系已经快一个月了,消息不能及时传递,是他对于这个时空最大的怨念。

很多时候,只能等待,好在时间不长,第一个结果便到来了。

康老四跑得很狼狈,身上穿着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衣服,破烂不堪,像极了那些无处可去的流民,被手下带过来,连口气都没喘匀,就向他报告了城里的消息。

“成......成了。”

“不要急,慢慢说。”刘稷扶着他坐下,将一个水囊递到他的手上。

康老四歇了口气,又喝了几口水,指着城区的方向说道:“他们拿下了王宫,里面的人一个都没跑,所有的人全死光了。”

“全死了?”

“恩,那帮有身份的尼婆罗人,好像还是他们的什么王,山民这边也是一样,男的女的都死了。”

康老四把他看到的说了一遍,刘稷点点头,这个结果在他们决定袭击吐蕃税吏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如果那个叫提莫的男子不出首,也会有别的后招在等着他们,结果可能是整个寨子全都陪进去。

当然,眼下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一个不算意外的事件,把附近所有的山民都牵扯了进去,也使得这个小国彻底分裂,给他们的界入创造了机会。

战争之下没有人是无辜的,对于那些山民而言,无论是吐蕃人还是唐人,都是外来者,都是为了统治这片土地而来,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也许只有自身强大了,才能避免成为别人的棋子,刘稷知道,类似的事件只是第一回,但绝不会是最后一次,他的心将会在一次次地行动中,变得坚硬无比。

山下的康提普尔已经在燃烧了,血债面前,愤怒的山民和同样愤怒的本地守军已经没有了转寰的余地,最后只能是不死不休之局,从各个城门出口,不断地有人逃出来,将城中发生的一切,散播到四面八方。

这种乱象持续了三天,依然没有平息下来的迹象,刘稷和他的人等在城外,只是派了人向几个方向打探,队伍中,只有寥寥无几的人才知道他在等什么,康老四就是其中之一。

看着戍主表面上行若无事的样子,他反而有些坐立难安,在乾坑戍,康老四属于一个另类,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这一趟,刘稷谁也没带,就带了他一个来。

“要不,某带人去接应吧,总比在这里干等着强。”

“这么多方向,你上哪去接应?”刘稷摇摇头,解释了一句:“急也无用,该来的总会来,如果真得赶不急,咱们又不损失什么。”

这么一说,康老四还觉得有几分道理,摸着脑袋嘿嘿一笑:“是某太急了,险些误了你的事。”

“哪里就谈得上误事了。”

对于这个粟特人,刘稷有几分好感,因为这个大汉并不粗疏,反而有着极强的执行力,交待的几件事情,办得漂亮不说,还时常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这份热切,让他想起了急于立功讨赏的张无价等人。

“老康,你这般心急,是不是手头拮据?欠了赌债还是有什么打算,能不能同我说说?”

康老四听着一怔,这话的意思,就是当作亲信在看了?看着又不太像,他不由得露出一个尴尬的表情。

“戍主莫要消遣老康罢,好歹咱也跟着你出生入死,命都舍过几回了,还能有什么旁的打算?”

“这话却是怎么说得?”刘稷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队里谁个不知,康某是被前任高中丞发下来的,只是不合做了他的对头,这么些年下来,便不死不活地,侥幸逃得一条命而已。你是封中丞的东床,原以为这回过不去了,哪曾想,还能有这番经历,戍主既然问起,康某并没有什么打算,若是你瞧着不对眼了,让某走,走便是。”

“你是夫蒙灵察的行官?”

康老四点点头:“既然知道,又何必再问,那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刘稷怎么也没想到,这里头还有一番曲折,难怪康老四做事不比他人,根本不像一个普通的戍卒。

夫蒙灵察是高仙芝的上一任大都护,正是他的提拔,才让后者逐渐崭露头角,因为锋芒太盛,总会有人看不过眼,以副都护程千里为首,包括了押衙毕思琛,行官王滔、陈奉忠,以及眼前的这位康怀顺。

结果,高仙芝因为攻取小勃律一战,为天子所喜,直接取代了夫蒙灵察的位子,这些人立刻就慌了神,虽然为了收买人心,高仙芝并没有大肆报复,可他们的位子不可能再保得住,毕竟节度使的押衙,掌握着他的起居行止,非心腹之人不得任,这是常例。

于是,除了程千里以外,余下的几个全都被下放到了远地,混得最好的是毕思琛,他从安西转到了北庭,又被王正见送入了京师,另有一番际遇,余下的人里头,王滔已经做到了镇将,虽然地处偏远,倒也还算自在。

只有他,好死不死地分到了刘稷的手下,凭着节度牙兵的一身好武艺,成为队中的陌刀手,又因为一身的胆识,得到了戍主的信任,可以说从头活了一遍,他当然不想再因为过去的那些事,生出什么芥蒂。

问题是,这位年青的郎将,心胸倒底如何?康老四只能赌一把,张无价那样的过节都能饶过,自己毕竟与他没有过直接冲突,总有一个机会吧。

康老四没有想到,如果不是他主动提起,刘稷根本就不知道,既然现在知道了,也绝不会因为封常清的关系,影响自己的判断。

“难怪你有一身好本领,我的运气不错,老康,你的运气也不错。”对于这样一个得用的多面手,他并不吝惜多解释几句,明眼人一看就会知道,跟着自己这样的潜力股,值得。

聪明人用不着说太多,只这一句,康老四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前事不计,前程还有奔头。

刘稷没有理睬他的惊喜之情,长身从山石上站起来,因为一个身影正迅速地朝这头移动,很快就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咄骨利倒底是走惯了山路,一路飞奔着跑上来,依然是脸不红气不喘。

“来了!”

他指了指来路,用最简洁的话语说道。

刘稷长出了一口气,虽然有些晚,但到了总比不到的好。

他所指的,就是通往天竺的方向。

第一百二十四章 冤家

唐军出现的那一刻,刘稷无法形容心里的感受,郁郁葱葱中带着灰色的加德满都河谷,在一瞬间就被红潮淹没,满山遍野的红,如同秋后的枫叶,开遍了天际。

两世为人,始终还是同一个颜色,无论这个国家改过多少回名字,骨子里依然流着同样的血液,耀眼夺目。

这就是他甘愿为之奉献一切的色彩。

哪怕领军的,是一个不怎么对付的家伙,都没能影响到,他此刻的心境。

荔非元礼在离着三步左右的距离上勒住了马,再靠近一点,就显得有些咄咄逼人了,他毫不怀疑对方会一拳揍上来,自己的马儿吃不吃得起是一回事,真要动上了手,丢面子事小,还没接战就挂了彩,不是晦气到极点么。

枭五郎的那个“枭”字又岂是白叫的?那就是个疯子,荔非元礼决定不和疯子一般计较,于是跳下马,摇晃着走上前。

“怎么哪都有你?”

“没我,就凭你,能到这里?”刘稷眉毛一挑,丝毫不让地回击,就像他孤身一人挡在马前,对方只能下来,而不是径直踏过去。

“不过一群乌合之众,也能挡得住老子?”

荔非元礼走过他的身边,从高处看下去,嘴里充满了不屑。

“没有老子,你根本没机会见到这些乌合之众。”对此,刘稷嗤之以鼻:“知道你们迟了多少天吗,何不再晚些,打扫战场搬运尸体的活儿,正适合你这块头,他娘的,早知道就是找一群猪,也比你们快些。”

“你当老子愿意呢?”一说起这个,荔非元礼就气不打一处来:“说得那般轻巧,你在纸上随便划了一道,就让老子们走了足足一个多月,明明没有路的地方,全靠儿郎们披荆斩棘,生生开出一条路来,嫌慢是吧,换个人,这会子都不一定能到,或许你要的真是一群搬死尸的货色。”

刘稷相信他的话,因为有些假是作不出的,眼前的唐人军马,无一不是充满了风霜之色,满身的尘土,也挡不住骨子里的骄傲,他们绕道上千里,终于踏上了敌国的都城,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好的奖励?

“说吧,咱们该怎么打?”

荔元非礼的态度让他一怔,原以为还要掰扯一会儿,说不定打一架才能分出个主次呢,刘稷奇怪地看了对方一眼,荔非元礼的心里有些不舒服,无奈地解释了一句。

“临行前,李使君嘱咐过,到了这里,要征询你的意见。”

“只是征询?”

“好吧,听你的。”荔非元礼情知瞒不过他,只得合盘托出:“李使君的意思,你对此地熟悉,咱们初来乍到,该如何做,以你为主,某只管配合就是。”

“哈哈!”

刘稷知道他有些言不由衷,想来李嗣业也说不出那么文绉绉的话,抛开那些美化过后的修辞,至少在形势稳定下来之前,这个家伙是听自己指挥的。

无论真实情况是什么,能让这家伙吃个憋,他都很开心,开心得放声大笑。

“笑够了没有,急急地盼咱们来,来了又只管奚落,惹急了老子......”

见他有些恼羞成怒了,刘稷依然笑个不停,嘴里还在打趣:“惹急了你又怎样,再打上一架?你行吗。”

“惹急了老子冲进城去,杀光所有的人,看谁还敢不服?”荔非元礼的面上带了些狠厉,刘稷相信他做得出来,屠城在这个时代,还是一种奖赏军功的方式。

“那你就等着遍地都是烽火,做梦都要睁只眼,因为不知道哪里飞来的箭支,也许会取了你的性命。”

不等他再反驳,便收住了笑容,再逗下去,只怕真要打上一架了,倒不是怕,这个时候不合适。

“急什么,已经在安排了,你这会子冲进去,所有的人都是敌人,到最后只会一地的尸体,等等吧,歇口气,好干活。”

“你......”

荔非元礼被他噎了一口气,出也出不得,极是难受,干脆扔下一句话,扭头就走,再同他呆下去,保不准就会出事。

“那好,某去歇一下,有什么要做的,遣人来说,旁的事,千万莫要来,特别是你。”

在对方掩饰不住的笑意中,荔非元礼落荒而逃,他都走得消失不见了,刘稷的笑容还是灿烂无比,因为形势又回到了掌控之中,这个事情的经过告诉他,没有一支可靠的力量,再周密的计划,也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而已。

说到底,让这里陷入混乱,是自己一手造成的,心里不可能一点触动都没有,现在到了该结束的时候。

派出去联络的人,带来了混乱制造者的另一方,那个山寨的老头人,他的身上不只一道伤口,走路的脚一瘸一拐,手臂上、胸口上全都渗出了血,脸上的神情更是阴沉如水。

“提莫死了,我的辛迪加也死了,还有寨子里那么多年轻人,他们被吹下了头,下辈子都做不了完整的人,这就是你想要的吗?我们喀人,祖祖辈辈靠着打猎、放牧,从来没有与人结过怨,你们一来,就带来了这么大的灾难,天神在上,不会眼睁睁地看着。”

能混到头领的位置,果然都是有智商的,如果之前看不清,现在这么一联想,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些人本就是拿他们当刀子使,来对付城里的守军和吐蕃人。

见刘稷没有说话,老头人惨淡地一笑:“你如愿了,想要怎么处置我们?”

“你说得没错,辛迪加他们,是听了我的话才进的城,她们根本不可能救出提莫,只是为了制造一场混乱,让你们不得不举事。”

刘稷坦然承认了一切,老头人的脸色更是难看,而对方接下来的话,让他的心顿时沉到了谷底。

“同时,我也跟城里的人联系了,在这里,我只需要一个合作者,你们或者他们,对我而言没有区别。”

“那你叫我过来,是想做什么?”

“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刘稷指着唐军的身影说道:“看到了吧,如果我之前告诉你,你的面前,是一个唐人,你会怎么做?”

“捉起来,交给城里的吐蕃人。”老头人不加思索地答道。

“所以,我不能那么做,只有当你们没有退路的时候,才能和你谈这些,也只有这个时候,你才能听得进去。”

老头人叹了一口气,眼神里充满了悲伤。

“辛迪加是我最小的女儿,她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会嫁给提莫,因为那是寨子里,最好的猎手,也是我的继承者,我对他的喜爱,超过了自己的儿子,知道为什么吗?”

“他可以毫不犹豫地为寨子去死!”

老子怒吼出声,唾沫星子溅得到处都是:“现在他们都死了,你却在这里,和我说什么合作,与害死他们的人合作,你觉得我软弱,所以连脊梁都断了吗?”

刘稷任他在那里咆哮,过了一会儿,稍稍停下来,才开口说道:“如果你是个软骨头,根本就不在我的考虑之内。”

“你觉得他们是我害死,我不讳言,的确有一些责任,但下手的始终是吐蕃人,欺压你们的也是他们,如果我没有做这一切,大唐的军队到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形,让我来告诉你吧。”

“你和你的寨子,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被吐蕃人征去守城,死在我军的刀下,要么,拒绝吐蕃人,被他们清剿,是一样的下场,除此之外,你还能想到别的路么?”

“提莫是条汉子,我没有办法救下他,只能让他的死更有意义,辛迪加虽然是出于我的鼓动,可我不说,她难道就不会去了?到时候,白白送死而已,现在她们虽然牺牲了,却取得了最大的效果,我相信,如果你们的天神有知,一定会保佑他们在天上团聚的。”

老头人默然不语,这样结果,他何尝想不到,只是没有人会直白地说出来,刘稷继续说下去。

“想让他们的死有价值,就放下你的那些成见,这就是我给你的选择,是继续带着这种情绪,与城里的守军或者大唐的军队死拼到最后一人?还是......”

刘稷顿了顿,说出了最后的答案。

“让喀人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

第一百二十五章 一步

选择和喀人合作,刘稷有自己的道理,他们处于社会的底层,天生处于弱势,要想巩固自己的统治,只能选择与强势的外来者合作,既然恶了吐蕃人,便只剩了唐人这一个选择。

更何况,基于后世的赫赫威名,他需要这样一支得用的队伍,平白无故地,又有谁会跟着他呢?

当然了,如果这条路走不通,他也还有另一个选择,一个干掉了所有兄弟和父亲的废材王子,同样需要大唐的鼎力支持。

到了这个地步,诃帝失谒婆不会自认是废材,眼下大半个康提普尔都在手中,山民的攻势被遏制住了,毕竟他们没有受过正规的训练,凭得只是一腔热血,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混乱之后,守军逐渐集中在他的旗帜下,王国唯一的继承人。

即将成为国王的男人,正是踌躇满志,意气纷发之时,有了吐蕃人的支持,他相信,自己会像前辈的那些国王一样,登上王位,或许还能娶个吐蕃公主,生下一大堆儿子,看着他们长大后自相残杀,就这么一直循环下去。

康提普尔的大街主要有两条,大致上呈一个十字形,广场就位于十字的中心,其余的部分被无数幢房子分割开,形成一条条的小巷,这样的战场,对于攻守双方来说都是个麻烦,因为攻守之势,随时都会因为力量的对比而发生变化。

山民之前是进攻者,当他们处于下风时,就成了防守者,依靠这些屋子,用简陋的弓箭、刀枪和从守军那里抢来的武器,抵挡着敌人的攻击,每一处巷子口,都是战斗最为激烈的地方,往往几易其手,双方都杀红了眼,因为谁都知道,失败的下场是什么。

渐渐地守军有了统一的指挥,从混乱中恢复过来,城中的居民要么逃出去,要么躲藏在家中,街道不再拥挤,敌我更加分明,这对于守军来说是有利的。

再加上吐蕃人的帮助,他们慢慢压过了对方,又兼知熟悉地形,分割穿插,不断地压缩山民们的活动空间,将其包围歼灭,随着攻势的进展,山民原本控制的大部分城区,一步步地被逼向城外,很快就要接近城门的范围了。

一旦城门入手,凭借着城防的优势,诃帝失谒婆有信心,守住城池,哪怕唐人真得来了。

“动作再快些,把他们赶出去,杀死一个叛贼,我有重赏。”

诃帝失谒婆不要钱一般地许出承诺,在没有正式成为国王之前,国库在他的心目中,关系不大,现在最要紧的,就是尽快平息城中的叛乱,也只有这样,才能挟立下大功的机会,顺顺当当地登上王位。

他既想成为国王,也想成为国人心目中的英雄,那才是做梦也不敢想的结果,离着只有一步之遥了。

他不允许有任何人挡在这一步之内,除非是死人。

在他的催促下,守军的攻势进一步加强,山民们站不住脚,只能步步后退,眼看就要呈崩溃之势。

就在这时,异变陡生,诃帝失谒婆可能一生不会忘记眼前所看到的情景,挡在城门附近的山民发一声喊,撒开了脚朝后跑,攻势正盛的守军前面突然一下子空了。

紧接着,从洞开的城门,扬起一面血红的旗帜,无数的红缨从旗帜后涌出来,在一瞬间就填满了空隙,一种迥异于吐蕃话、本地话的语言,响彻了头顶上的天空。

“儿郎们,随某杀贼!”

铁甲下罩着一领貂裘的荔非元礼,像一头嗜血的猛兽,狞笑着一声爆喝,手上的长刀连同庞大的身躯一块儿,狠狠地撞进了尼婆人的队伍当中。

“杀贼!”

身后的唐军将士汇成一股铁甲洪流,高喊着跟在自家镇将后头,如林的长枪将这片不大的范围变成了死亡地带,循着将主避出的通道,不断地扩大,硬生生地阻断了守军的攻势,如同一只巨大的箭头楔入人的身体,将血肉刺穿。

攻守之势再次逆转,占据了城墙的山民抓住这个时机,用雨点般的箭矢为他们提供远程支持,遭此打击的守军一下子陷入了混乱,在狭窄的街道上进退不得。

阵后的诃帝失谒婆手脚冰凉,没想到唐人真的来了,更没想到他们会来得这么及时,只差一步啊。

“唐人不多,把他们赶出去。”

身旁的一个吐蕃人没有他那么多想法,一眼就看出了敌人的虚实,只要挡住这数百人的队伍,他们还有机会。

“王子,召集所有的人手,唐人交给我们。”

他一把拔出直刀,高高举起:“吐蕃勇士们,天神在上,为了赞普,冲啊!”

“为了赞普!”

数百名吐蕃人和他一样拔出刀子,呼叫着冲向前方,很快就与穿透敌阵的唐人迎头相撞,黑红色的两股洪流就像他们身上的衣甲,交织出铁和血的画面。

看样子,吐蕃人的生力军挡住了唐人的攻势,可诃帝失谒婆并不相信,唐人就只有这么数百人,在他们的旗帜出现的那一刻,他的信心已经荡然无存。

是时候考虑退路了,他一边不断地将退下来的尼婆罗守军集结起来,将他们重新往前赶,一边悄然带着自己的亲信后退,尼婆罗并不只有这一个城池,在全国各地,王室的影响力还有很大。

来不及收拾了,甚至连家人都只能舍弃,诃帝失谒婆和他的人仓皇逃向相反的方向,从那里出城,通往吐蕃人的本土,虽然隔着高山峻岭。

与另一头的生死相拼不同,康提普尔的这片城区,安静得像是在沉睡,街道上到处都是劫掠过的痕迹,城门大开着,只要逃出去,又是一番光景。

只可惜,又在即将逃出生天的这一步之间,他看到了更大的一面旗帜,依然红得像是天边的火烧云。

隆隆的蹄声,震醒了沉睡中的街道,他在呆滞中抬起头,眼睁睁地看着那面大旗越来越近,上面是汉人的文字,旗帜下,一个铁塔般的汉子骑在一匹神骏的高头大马上,几乎与城墙一样高

巨大的刀刃划过他的眼帘,划过他的身体,整个人像风筝一样分成两半,在他逐渐消失的意识中,看到了自己的另一半,被无数的铁蹄踏过,永远地留在了这片土地上。

“杀!”

铁盔下发出一个浑厚的男声,无数的铁流在身后滚滚而过。

神通大将李嗣业所领的唐军主力,适时地赶到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 好处

无论是后世还是这个时空,加德满都河谷都是尼国的精华所在,适宜的气候造就了丰盛的物产,北麓的喜马拉雅山脉,既挡住了寒流,也挡住了吐蕃人的野心。

因此,虽然康提普尔建城不到三十年,却聚集了大量的人口,除了城中的居民,四周座落着无数村落,山间分布着大量的山寨,拿下了它,相当于扼住了尼国的命脉,与灭国已然相去不远了。

这样的大功,让奔波一个多月,绕道天竺数国,几千里路跑下来的李嗣业,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与此相比,一路上那些心照不宣的怨念、跋涉的辛苦,早已飞得无影无踪。

足以彪炳史册的功劳啊,只不过多走了些路,打了不到一个时辰,伤亡更是可以忽略不计,在他近三十年的军旅生涯中,何曾有过如此痛快的行径?

唯一有点遗憾的,陌刀出鞘,只饮血少许,让这种痛快略略短了些,想到这里,李嗣业自失地一笑,难道过程太过顺利,反而不习惯了?

“五郎呢?怎的还不见人。”

“在城中理事呢,忙得不可开交。”他的亲兵接口回报。

“喔?”李嗣业有些意外,这个五郎的行事,是越来越看不懂了。

“这种乱象,有什么可理的?”

他站在正门的城墙上,虽然不算高,也能大致看清城里的情形,尼婆罗人的守军和吐蕃人已经溃散,追杀的活交给了荔非元礼,地方太大,他的全军也不过三千人,想要全歼是不可能的,如果不是事先鼓动了喀人山民相助,想要拿下这么大的城池,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战事接近尾声了,麻烦才刚刚开始,逐出吐蕃人,又消灭了尼婆罗原来的王室,怎么控制全城,他是一点头绪都没有的,没想到,刘稷连这种事都料到了,竟然亲力亲为,难怪他会诧异。

“听说是在当地的官署,接收了他们的户籍民册,想必是要上呈朝廷用的。”

“走,瞧瞧去。”

李嗣业来了兴致,一个多月没见了,方才只顾着厮杀,也没见到本人,确实想同对方聊一聊,接下来该怎么办?

毕竟,他是个十分纯粹的武人,不擅长战争以外的事情。

康提普尔城的官署离着城门不远,是一排很大的建筑群,包含了林林总总的各种功用,一路上到处都是倒毙的尸体,一些屋子还有燃烧过的痕迹,可见战况的激烈。

李嗣业带着亲兵走到大门附近,发现这里挤满了人,有尼婆罗装束的本地人,也有山民,还有许多唐人军士,只是分得很开,看着不像是起了冲突。

看到他的身影,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山民都下意识地低下头,主动让开路,只有麾下的军士,昂首挺胸,目光紧紧追随着自家将主。

谁不知道,守军和吐蕃人的崩溃,全是因为这个杀神般的男子,恶名总比美名流传得要快。

李嗣业大步走上台阶,从屋子里传来的声音,让他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

“......杀戮不是目地,你们要报仇,就要找对人,哪些人才是欺压过你们的,权贵、官吏、富户、士兵,至于那些普通民众,家里本来就没有什么余财,平时也是被欺压的对象,去抢他们,有什么意思?”

“那谁知道,哪家是有钱的,哪家是穷户?”

“这个简单,让当地人带路,全城按区分成片,你们每个寨子负责一片,不准越界,更不准争抢,谁要坏了规矩,不要怪我事先没有说清楚。”

“最后强调一点,王宫、官署都是大唐的,包括里面的人,谁也不准去碰,约束好你们的人,听候命令吧。”

这些声音,无一例外全都是蕃语,他听不懂,不过自有人为他翻译,一听之下,便是心惊不已,因为他们所讨论的,已经超过了自己的职权范围。

李嗣业没有贸然上前,刘稷和他走得不是一条路,时间上也要早上许多天,这里头,是不是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或者说对方是不是怀有密令,至少不能当前质疑。

实际上,对于新收之地的管辖权,在他们出军前,已经达成了某种默契,在战术上,李嗣业肯定不会受任何人指挥,就是封常清亲至,也只会尊重他的意见,这就是资历。

因此,封常清之所以将他所部调至天竺一线,多少出于这种考虑,两人之间,严格来说,属于比较亲密的同盟关系,当然,这种关系会随着双方地位的变化而改变,但在封常清坐稳四镇节度使的位置之前,就是这样。

这也是李嗣业所希望的,能不受辖制地独领一军,就连目标都有着极大的自主权,他没有任何理由推辞,现在结果已经证明了,这个选择有多么正确。

话又说回来,对于他所不擅长的领域,李嗣业的态度也是很明确的,如果段秀实在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会扔给他,现在人不在,有个替代的人选,也是不错的,可这个人会是刘稷?

很快,屋子里的讨论就结束了,看样子,刘稷说服了所有的人,从里面走出来的全是各个山寨的头人,经过他的面前时,都敬畏地俯首作礼,李嗣业毫无所动,这些人在他眼里如同蝼蚁一般,根本不值得一个表情上的变化。

“使君,来得正好,属下正要去寻你呢。”刘稷的出现,总算让他那张刻板的脸上,有了一些柔和的线条。

“你小子,颇有些模样啊。”

李嗣业呵呵一笑,同他一块儿进了屋。

这里面没有唐人的官署那般大,更像是一间书房,如果不点灯,肯定是黑漆漆地,当中的一张方桌上,推满了各种质感的册页,有皮的,也有纸的,不过很少。

“这是尼婆罗人的文字?”他随手拿起一张,看着干硬干硬地,像是羊皮,上面尽是弯弯曲曲的符号。

“不,是天竺人的梵文。”

李嗣业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你连这个都会?”

“那怎么可能,请了几个法师翻译,条件是保护他的庙宇不被抢掠。”

刘稷指了指另一个房门,里面是一排佛教徒,他们负责将梵文翻译过来,要说这个国家识字率最高的人群,莫过于寺庙了。

李嗣业对此不感兴趣,随口问一声便丢开了,屋子里有些气闷,他解开颌下的系带,将沉重的铁盔摘下来,“咣”地一声扔在桌子上。

“那些山民,你应了他们什么?”

“事先就答应过的一些好处,没有好处,他们凭什么给咱们卖命?”

要在这城中行事,当然瞒不过这位统兵大将的眼,刘稷毫不隐瞒地说出了一切,李嗣业眼中的惊异更甚,没想到,事情竟然比自己想像的还要出格。

“你可知这是什么行径?”

“自然,所以咱们的人不会参与,烦请使君约束部下,特别是荔非镇将,属下怕他犯浑,到时候不好收拾。”

刘稷不躲不闪,目光坦然地说道。

第一百二十七章 盅惑

“为什么?”

李嗣业的语气**地,其中所包含的意思不只一重。

同为军人,刘稷能理解他的思维,简单直接,靠实力说话,强者才有资格怜悯,前提是支配一切。

康提普尔是唐人打下来的,理应分到最大的利益,眼下,刘稷却将山民摆到了前头,他所担心的,除了日后可能的纠纷,还有自家的军心。

荔非元礼就是一个不稳定的因素,他的所部在战争中的损失最大,如果刘稷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只靠职位压服,并不可取,因为他们实际上是一支孤军,最近的主力大军,还隔着一个象雄。

刘稷很清楚他的担忧,处置不当,一场胜利,有可能最后会变成悲剧,他拿起一个银制的杯子,从一个细长的瓶子里倒出一种紫色的液体,递到李嗣业的手上。

“这是尼婆罗人的酒酿,用山里的野果制成,生津解渴,还有些酒味,使君不妨尝一尝。”

李嗣业接过来看也没看,一口就饮了下去,的确如他所说,酸酸甜甜地,酒味不重,不怎么合他的胃口。

“喝不惯吧,这里离着勃律,足有上千里,离着安西就更远了,咱们虽然拿下了它,可能长期驻军?”刘稷给自己也倒了一杯,小口小口地抿着。

“那是自然,安西不可能扯到这么远,太难维持了。”

“那么问题来了,咱们这么辛苦,就是为了跑来劫掠一番,然后将能抢到的事物,打包运回去?等咱们离开了,一切恢复如常,吐蕃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能重建他们的统治,说不定,还会感激咱们,替他们换了一茬,可以随心所欲地选一个听话的傀儡。”

李嗣业沉默了,政治本就不是他所长,刘稷考虑的简直和他不在一个思路上,但基本的道理还是懂的。

“你意欲如何?”

刘稷等的就是他这句话,不紧不慢地说道:“贞观年间,李卫公以三千人大破突厥王帐,奔袭数千里,击其众俘其汗,一举瓦解了我大唐北边最大的强邻,画像麟阁、名垂青史,何等荣耀?”

他的话,让李嗣业的心里波澜起伏,手上的杯子轻轻一颤,那是一个武人最为向往的功绩,如何不晓?

“如今,使君,以三千之众,跨越十余国,奔袭数千里,一举拿下吐蕃人最重要的属国,从国王到王子、大相、高官,上百个首级堆积在那里,从王后、嫔妃、公主,数千家属尽数落网,土地名册、山川形胜,这样的功绩,后世的史书,又该如何尽述?”

“难道,你眼中,只有那些财物?”

此时的刘稷,像极了一个盅惑人心的巫婆,却让李嗣业生不出厌恶之心,因为对方的每句话,都说到了他的心坎上。

“运不走的,咱们人太少,没有长行坊的支持,只靠驮马,走不了这么远的路。”他是行家,何尝不知道,长途行军,意外处处,最要紧的不是财物,而是军需粮袜。

“这便是问题所在,最终退回去,每个军士撑死了带上一包,和山贼盗匪有何区别?”

刘稷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勃律已经为我军拿下,若是封帅止步象雄边界,你我,便没了后援,就此退回去,使君甘心么?”

“不甘心又能怎样,区区三千人,攻城不易守城无望,难不成困死在这里?”

李嗣业能想像封常清的选择,大功已经在手,求稳才是一个节帅最理智的思路,象雄之地,是吐蕃人的腹心,贸然进兵,很可能遇挫,要知道所谓主力大军也不足万人,这样的规模,是支撑不了长久的战事的。

更何况,战线拉得越长,后勤的压力就越大,对于安西唐军来说,勃律之地,已经是远征的极限了。

两人都清楚,打从一开始,封常清对于李部这路偏师,就没做太大的指望,在他想来,他们能起到的最大作用,不过是在吐蕃人的后方,造成一些混乱罢了。

可刘稷不这么想。

史书上写得很明白,封常清没有进入象雄,倒底是什么原因,已经无从猜测了,但只要李嗣业所部还没有消息,他们就不可能马上退回去,这就是刘稷的打算。

让一场已经注定无果的战事,进入他的影响中,小小的蝴蝶翅膀能掀起多大的浪,就要看如今能做到哪一步。

至少,李嗣业已经动心了。

“使君,我安西大部驻于象雄之侧,吐蕃人纵然还有些余力,也会将注意力放到那一头,尼婆罗至少在短期内,不会有太大的危险,你我的机会就在于此。”

“计将安出?”不知不觉,李嗣业已经进入了他的思维模式。

“方才使君说,咱们只有三千人,某不这么认为,使君可知,康提普尔城内外,有多少人口?”

李嗣业摇摇头,他只知道很多,但具体多少,哪会了解。

“城里有八万居民,附近山谷,不下三十万。”刘稷拍拍那张桌子上的册子,这只是已经翻译过来的数目,尼婆罗整个国家,只怕最少也有五十万人。

“那又如何,咱们可是他们的敌人。”

“那就要看如何说了。”刘稷一付胸有成竹的表情:“叛乱的是山民,镇压他们的是吐蕃人,咱们只是适逢其会,大唐与尼婆罗人没有宿怨,反而有不错的交情。”

“在咱们到来之前,吐蕃人在这城中驻军不到五百,全国各处也不会超过千人,使君手中足有三千之众,依属下看,不光不少,还多了呢。”

李嗣业听得眼睛都睁圆了,他虽然性子直,又不蠢,刘稷把话说到了这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所谓的交情,指的是当年的王玄策,孤身一人,只凭着一根节杖,一块印信,就从这里借出了五千兵马,一举平定天竺的叛乱,比起这位传奇人物,他手里的资源不要好太多。

只是做为一个纯粹的武人,这样的谋略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脑洞,看着这个熟悉的陌生人,他的眼神不知不觉变得有些复杂。

五郎,这么处心积虑,倒底想做什么?

第一百二十八章 清洗

“如今的康提普尔,城防在手,山民在侧,王室高官连同吐蕃人被一扫而空,当地人无不是战战兢兢,他们纵然有什么别样的心思,也缺乏领导者,我让山民去做的事情,就是将潜在的领导者连根拔起,我们唐人才能在其中游刃有余。”

刘稷毫不在意他的眼光,自顾自地说下去。

“用鲜血和财富填补山民,用秩序和安全满足百姓,当鲜血流得永远都无法再弥合双方的裂痕时,咱们就成了所有人的依靠,而使君则是最高的仲裁者。”

“因此,与山民的暴乱相比,咱们必须表现得像一支威武之师,文明之师,军纪严明,秋毫无犯,才能这些当地人的眼中,成为拯救者,天神般的存在。”

“一旦到了那样的地步,这片土地,将成为大唐牢不可破的藩属,就算以此为中心,再建一个新的都护府,也不是不可能,使君将是它的开创者,永载史册,这样的情形可行否?”

李嗣业已经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了,脑子里嗡嗡一片,到最后只剩了一个念头。

“疯了,真是疯了。”在他眼里,和闻名遐尔的程疯子相比,此子才是最大胆的那一个,人家所说的,他连想像都想像不到。

“人不疯狂枉少年。”刘稷自失地一笑,将杯中的液体一饮而尽。

时间不允许他按部就班,只能一次次地冒险,这是一个天才辈出的年代,些许疯狂根本算不得什么。

“某只是个守捉使,没有处置的权力。”过了良久,李嗣业终是摇摇头。

“在出战之前,封帅可有嘱咐,不得如此行事?”

“那倒没有。”

“这不就结了,岂不闻,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何况,又没有辖制,就算报上朝廷,天子也只有欢喜的,当年的高开府,使君应当比我清楚。”

这话倒是不错,如今他们与主力大军隔着一个象雄,就算遣人回去请示,一来一回也是近月的功夫,哪里耽搁得起。

刘稷举出高仙芝的例子,他岂能不知,当初讨伐小勃律,得胜之后,高仙芝没有知会夫蒙灵察,径直上奏了朝廷,惹得后者大怒,指着鼻子破口大骂,留下一段史上少有的记载。

正如对方所言,只要事情顺利,就算封常清有所不满,最多也就是骂上一顿,两人之间的交情还不至于让他有性命之忧,他之所以迟疑,是因为对方明明是封常清的准女婿,为何处处都在为自己打算,难道是看上自家那个未及笄的小女了?

一时间,他的目光变得有些晦暗不明。

这种眼光,跟封常清的小眼睛太过相似了,偏偏是从一双铜铃般的大眼里射出来,让刘稷感到了阵阵寒意。

最终,李嗣业也没有应下,不过从那天开始,唐军的行动被严格限制了,除了城墙、城门等必要的地方,就连日常的巡逻都交与了山民,真正做到了秋毫无犯。

这样一来,就为山民的行动提供了便利,一队队被组织起来的山民,在城中贫苦人家的带领下,挨家挨户地找出那些大户,抓走了所有的人,抢走了所有的东西,很快,这股风潮就蔓延到了全城,就连当地人也参与了进来。

打砸抢杀,每天都在上演着,受害者无一例外都是有钱人家,位于中心广场的台子下,在提莫被杀的地方,密密麻麻摆满了头颅,全都是高过一个木桩的男子。

恐怖在一瞬间传播开去,所有居民人人自危,生怕哪一天,就有人闯进家门,将他们杀死当场,终于有一天,这些人的家门被敲开了,当他们战战兢兢打开门,站在门外的,并不是一脸杀气的山民,而是本地人,只不过他们每个人的袖子上都绑着一根红带子。

“据查,你们家中不富,也没有什么血债,为了安全起见,每个人出门的时候,都要绑上一根红带子,有了这个标志,外面的人就不会动你们,在家门口插上一面红旗,他们就不会闯进来,千万记清楚了,小孩子也不要错过。”

居民们接过送来的红带子和一面小红旗,像他们一样绑到手臂上,再将旗子插到门口的墙上,果然,即使有山民队从门前经过,也没有片刻停留,而他们大着胆子上街,发现城里到处都是同样装扮的人,只要绑着红带子的人,都可以自由出入,连平时的盘问都省了。

这种变化,让居民们既好奇,又吃惊,直到有一天,他们偶尔经过城门附近,看到竖立在城头上的那面硕大的红旗,才心有所悟。

原来保护他们的,不是一个小小的标志,而是那个叫做大唐的国家。

这种心态,在细微中影响着他们,每个人都不知不觉,从心里靠近了那个国家,毕竟城里发生的一切,与这支纪律严明的军队关系不大,他们几乎从来没有骚扰过百姓。

这一点就连当初的吐蕃人都不曾做到。

一场遍及全城的杀戮,变成了百姓的狂欢,山民针对的,只是从前的大户和官吏,这些人,其实也为底层百姓所厌恶,事不关已,还能得到一些好处,参与的人越来越多,被揪出来的人也越来越多,广场上垒出了一个巨大的头颅堆,为此唐人有一个专门的名词来形容。

京观。

很快,这种行为就扩散到了城外,同样在本地人的带领下,那些拥有很多土地的当地豪强,一个接一个地被清洗,灭门,整个加德满都河谷,到处都是烽烟,宛如地狱一般。

富人的地狱。

刘稷每天都在统计着结果,顺便处理一些过火的事件,人性的丑陋,在这场狂欢中暴露无遗,做为始作俑者,他只能尽力去控制,保持一个基本的稳定,不至于太过失控。

总得来说,还是不错的,有了唐人的军队在一旁监视,山民们并没有太多出格,偶尔发生的行为也被及时处理,随着事情的进展,城里慢慢开始恢复秩序,他也有了更多的休息时间。

这天,处理完事务之后,回到居所的他,突然发现房里多了一些不样的东西。

准确的说,是一群女人。

第一百二十九章 姓氏

作为一个穿越者,最大的愿望就是实现以前的梦想,良田大宅,美女如云,都应该是标配。

只有他,从醒来的那一天开始,就没有停止过战斗,唯一碰上的女人,还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妈,当然,人家保养得当,浑身充满了诱惑,还算得上养眼。

这具身体只有16岁,哪一天满17,他不知道,后世,也不过是个24岁的年青人,又经历过一段感情,对于异性,特别是美丽的异性,当然会保持兴趣。

可如果这些女人的脸上都是同一个表情,惊恐,那是再高的颜值也撑不起的,刘稷回头叫了一声:“卓玛。”

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嗖”得窜出一个小小的身影,像只灵猫一样,突然出现在眼前。

“这些女人,是谁送来的。”

卓玛用双手攀着门框,伸着小脑袋朝里头望了一眼,又飞快地缩了回去。

“是你们的人,有这么高,这么宽。”

她拿小手比划了一下,刘稷现在已经能看懂了,一定是个唐人军士,比自己还要高,还要壮,这样的人在唐人军队中为数不少,李嗣业的亲兵大都是,会是他送来的?

刘稷甩甩头转了话题:“你阿爸上路了没有?”

“昨天夜里就走了。”

“嗯,去找那个山民老伯,帮我打听一件事。”

卓玛飞快地消失了,就像她刚出现时的一样,刘稷现在的人手太少,可以信任更是寥寥无几,亲手掌握这么大一座城市,才会明白行政事务有多么繁琐,秩序恢复以后,无数的麻烦接踵而至。

由于旧政权被一扫而空,行政事务陷于瘫痪,他一天到晚忙得分身乏术,却不知道找谁来帮忙,只有亲力亲为的人才会明白,后世那些写得有多么可笑,城市不会自己运转,它由无数的人来管理,也就是后世的公务员。

打倒一个旧政权很容易,建设一个新政权却是难于登天,特别是在没有做好准备的情况下,后世,我们的党储备了那么多的干部,最后依靠的还是大多数的旧人员,改造他们以为已用,逐渐摸索出一套成熟的方式,可惜在这里行不通。

每一天回到这里,都累得像条狗,或许因为这样,李嗣业才会弄了些女人来伺候自己?

这么一想,他就明白了,这些女子全都是城中那些大户人家的眷属,他的命令只准山民杀死成年男子,妇女儿童会另行处置,怎么处置,就有讲究了,这是一个失败者失去一切的时空,没有人权可言。

比起那些被分到军营的女人,她们可能还会庆幸自己的遭遇,对于自己范围以外的事情,刘稷不会强出头,就算要当圣母,也应该在掌握了绝对的权力之后,天真,在他从军之后就从思想里被剔除了,生存才是一个战士头脑中最该紧绷的那根弦。

刘稷走进房中,走近那些女人,她们脸上的惊恐之色更甚,没有一个人敢抬起头来,从裸露的肤色,可以看出,这些人是被精心挑选的,在这个时空里,也只有大户人家才能孕育出肤白、干净的女孩子。

“不要害怕,都抬起头来。”

后世的尼国主要语言尼语属印欧语系,他试着用印语说了一句,这些女子毫无反应,想了想又换成吐蕃话,果然,有几个人抬起了头。

看来,吐蕃人作为他们的宗主国,有着很大的影响,这些出身大户的女子,多少都学了一些,以便将来伺候那些吐蕃贵人。

让刘稷奇怪的是,位于最后的一个女子始终低着头趴在地上,一头长发挡住了她的身体,当其他的女子都依言抬起头时,她只是浑身颤抖了一下,却没有任何动作。

“到了这里,你就安全了,让我看看,你的样子。”

刘稷尽量让自己的语气不那么咄咄逼人,从外形上看,这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女子,听到他的声音,慢慢抬起头来,长长的发丝从她的脸颊分开,露出一张稚嫩的面容。

让他惊讶的,不是这个女孩的年轻,也不是那张有着明显印欧特色的漂亮脸庞,而是从一双褐色的眼睛里,流出的泪水。

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绝望。

刘稷知道这些女子都是家破人亡,劫后余生,可在别人的脸上,有着认命般的顺从,只有这个女孩,表现出了真实的情感,从天堂到地狱。

“你的家人,不是我杀的,你没有必要记恨我。”

他的话没有任何效果,反而从眼神中,闪过了一丝仇恨,太年轻的人不会懂得掩饰。

其他女子害怕触怒他,一边上前劝解,一边连连告罪。

“对不起,主人,她只是太害怕,并没有冒犯你的意思。”

女人们的劝说对刘稷毫无作用,因为他并没有生气,相信在送到这里之前,已经有了妥善的安排,她们的家人,母亲或是孩子就是人质,因此这些女子如果想要加害他,会有所顾忌,可如果真得放一个不甘心的人在身边,始终会有隐患,不行就送回去好了,他还不至于强迫一个女人。

可是很奇怪,当他将这个想法说出来,这些女子表现出来的,是更大的恐惧,纷纷上前求情,年轻女孩更是害怕得浑身颤抖,嘴唇抖抖索索地就是说不出话来。

放了也不行?

刘稷本能地感到了其中的问题,那些女子似乎很在意这个年轻女孩,就连劝说都是轻言细语,她的地位应该不低。

“告诉我你的名字。”刘稷在问话的同时,警告了其他的女子:“让她自己说,你们不要开口。”

女孩愣了一会儿,才轻声答道:“艾尔......艾尔西蕾娅。”

“艾尔西蕾娅。”刘稷用吐蕃话重复了一遍,又换成汉话自言自语地说道:“这是个印度色彩的名字,意思是雪莲花?”

“美丽的艾尔西蕾娅,像你这样的出身,一定带着家族的痕迹,对吗?那么,请告诉我你的姓氏,。”

“维查。”

刘稷一下子站起身,目光变得凌厉起来。

“送你们过来的人,是不是方脸、曲发、长着满脸的胡子?”

女人们纷纷点头,刘稷明白了,这不是李嗣业着人送来的,而是荔非元礼做的手脚。

狗日的,贼心不死啊。

第一百三十章 隐情

维查是个古老的姓氏,出自于天竺,在一个种姓还没有完确立的地方,那些有势力的大家族才会有姓氏一说,普通的民众有一个名就不错了。

而在尼婆罗,能冠上这个姓氏的,只有王室!

换而言之,这个年轻女孩的身体里,流着这个国家最高贵的血脉,难怪她对自己充满了仇视,那不是私怨,而是国仇。

荔非元礼将这么一个人送到自己的屋里,绝不可能是为了慰藉自己的空虚,如果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的话,或许是借刀杀人?刘稷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

“谁能告诉我她的真实身份?”

几个女人互相看了一眼,一个稍为年长开了口:“她是国王的小女儿,王后最宠爱的明珠。”

原来在这里等着,刘稷明白了荔非元礼的用心,当年侯君集灭高昌,只因为睡了两个妃子,就被御史弹劾,事情一直被纠到身死族灭之时。

一个未出嫁的王女,能处置的只有天子,他就是想让自己破了她的身,然后借此得罪,或许还不光如此,想不到一个胡儿,居然也敢跟自己玩心眼了,刘稷阴测测地一笑,看得众女心惊胆战,她们不自觉得将年轻女孩护在了身后。

“我需要侍女,你们愿意做的就留下来,不愿意的,我派人送回去。”

面对选择,这些女人一下子没了心气,不管王女的结果是什么,她们这些本来就是宫里的侍女,最好的去处也就是送到某个军官那里,最坏的,只怕就是营妓,比起这里,不吝于天壤之别,至少这位年轻的主人,并没有表现得太过不堪。

“主人,你会把她送走吗?”年长些的侍女怯怯地问道。

“暂时先呆在这里,去留,等我回来再说。”刘稷坐到自己的床上,朝她们招招手:“有会拿捏的吗?来帮我按按,累死了。”

听到他的召唤,几个侍女马上站起身,七手八脚地在他身上按来按去,效果如何不知道,最后倒是真的倒头睡了过去。

这一睡,就到了半夜里,醒来的时候,刘稷发现自己的身边躺着一个女子,和衣而眠睡得很香,他感到有点口渴,就没有将她叫醒,自己翻身下去,屋子里黑漆漆地,他摸索着挨到靠窗的桌子边,划着火镰将一盏油灯点亮。

黄色的灯光照亮了屋子,他倒了杯水一边喝,一边回头看,屋子里只有那个躺在身边的女子,别的都不见了踪影,兴许是去别屋睡了。

“啊。”

一个声音突然响起来,刘稷开始还以为是床上的女子被吵醒了,可没想到,声音来自于墙角,在灯光无法照到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黑影。

“你不愿服侍我,又不想离开,是因为看到我是唐人,在这城中无人敢惹,就像之前的吐蕃人,可以保护你对吗?”他走过去,蹲下身,

女孩抬起头,阴影中的脸上满是泪痕。

“吐蕃人现在自顾不瑕,已经保护不了你们了,就算他们肯,也不会是无偿的,像你这样的女子,就是代价中的一部分,让我猜猜看,你已经被许给了某个吐蕃权贵,对么?”

女孩虽然没有说话,脸上的表情却证实了刘稷的推论,他点点头自顾自地说下去。

“那就对了,如果有一天,你们需要大唐的保护,也同样要付出代价,或许,你就是定金?只不过,如今你的份量已经打了折扣,他们才会将你送到这里来。你不甘心,却又想借着大唐的手,恢复你们的统治,既然是这样,何不干脆痛快点,献出你唯一有价值的东西,而不是在这里自怨自怜,连个笑容都装不出来。”

被人一口揭破,女孩浑身抖得像是筛子,嘴里好不容易才吐出一句完整的话。

“我......我愿意。”

“我不愿意。”

刘稷站起身,头也不回地撂下一句,便走向自己的床榻,还有半夜呢,他得抓紧时间休息,说了这么多废话,只是为了确定,这间屋子是安全的,用不着睡觉也得睁上一只眼。

天亮之后,再次醒来的他,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待遇,四、五个侍女打水的打水、穿衣的穿衣,将他服侍得无微不至,难怪人家总说,温柔乡是英雄冢,太腐蚀意志了。

一直到穿戴整齐,都没再看到那个女孩的身影,多半在是哪个屋子里补觉吧,他也不在意,带着两个手下出了门,刘稷没有直奔官署,而是朝着城门的方向走去。

李嗣业很早就起了,这是多年军旅生涯养成的习惯,帐中的锦被曲线起伏,瀑布般的青丝洒落在被面上,一弯雪白的酷腕露在外头,想起昨夜的**,他下意识地咂咂嘴,有些意犹未尽。

还好这里是城楼,将女人带入军营,是军中的大忌,素来就治军严谨的他,自然不会带头违反,不过男人嘛,总有点正常的需求,这种送上门来的尤物,他也是把持不住的,左右不过是个破了家的可怜妇人,想要托庇一条性命,有什么打紧的,跟着自己,总比让手下祸祸了好,他可是知道那些粗汉们的本事,对于一个异族女子,哪会有半分怜香惜玉。

等到刘稷赶到的时候,他已经举了两轮石锁,陌刀舞到了第十招,凌厉的刀光如同闪电般裂空而出,杀气笼罩了周身三丈开外,那种无可匹敌的威势,让看的人都只觉得两股战战,只想着逃得越远越好。

“五郎,这般早?”

一个收势停下动作,李嗣业随手将陌刀递给亲兵,接过一方布巾,擦拭着精赤的上身,朝刘稷笑着打了个招呼。

只看那人吃力的模样,刘稷就知道这把陌刀只怕也是量身打造的,比一般的还要重。

“不是这般早,哪能一睹使君之威。”

“少拍马屁,当初你死活不愿跟某,偏生去叫那田麻子师父,这会子又来说嘴,某却不信。”

这段官司刘稷不是第一次听到了,可他哪知道内里是怎么回事,只能嘿嘿一笑,把话题岔开。

“年少无知嘛,是人都会有的。”

“可惜了,田麻子哪有资格做你的师父。”李嗣业也不想再提,擦完上身,披上一件衣袍,气息已经如常。

“无事你是不会上这里来的,说吧,出了什么事?”

“确有一事殊为不解,想来请教使君,这里说话不方便,不如进去谈?”

刘稷之所以没有象上次那样,直接闯进荔非元礼的营中,不是因为没带上人手而胆怯,相信就算孤身前往,对方也不敢把他怎么样,可事情不能这么办,那样就太不给李嗣业这个主将面子了,关系再好,平时更要注意维护,否则也是经不得催折的。

原以为李嗣业肯定会顺势应下,然后去他的屋子里告黑状,可谁知道,方才练了半天功夫都脸不红气不喘的神勇大将,竟然一时间没有接话,刘稷更是诧异地看到,他那张岩石般刻板的面上,居然有些扭捏之情,险些就以为是自己眼花了。

能让李嗣业这种人不好意思的,绝不可能是一般的事情,想到自己即将要说的话,刘稷突然想到了什么。

不会吧!

第一百三十一章 问题

卓玛现在成了刘稷的专职传信者,城里的人谁不知道,这个身材瘦小、机灵之极的勃律小女孩,就代表了那位不怎么好说话的大唐使者。

她的装束也同别人不一样,穿着合体的束身小衫,脚下是一双鹿皮小靴,脖子上系着一根红色领带,只是头发有些短,还无法扎成髻子或是梳成小辫,只能像当地的男孩一样,用带子束在额头上。

“玛力乞大叔,玛力乞大叔。”

听到熟悉的喊声,玛力乞转过头,不由得露出一个笑容,这些天如同噩梦一般,他的女儿、看好的女婿、还有那么多寨子里的年青人都死了,哪怕砍下数百颗城中权贵富人的头颅,也无法消减这种伤痛,只有这个小女孩,能让他心里稍稍一松,就像女儿幼年的样子,一样那么机灵,惹人喜爱。

当然,其中还有一个原因,对方不是唐人,只是一个勃律人,与这里的人有着几乎相同的境遇,再加上当初就是她来报信,才让各个寨子的山民集结起来,有了一个报仇的机会,因此,每当看到她,玛力乞都不会阴沉着脸。

“卓玛,你从城里来?”见她点头,老头人吃了一惊:“那不是跑了一夜,只有你一个人?”

“没有那么久,我在树上睡了一会儿,醒了才过来的。”卓玛笑嘻嘻答了一句,找了一个木头墩子坐下,小口小口地喘着气。

“那也很危险,这一路上谁知道有没有逃散的吐蕃人,你以后还是多带上几个人。”

玛力乞解下挂在腰间的皮囊,递给她。

“他们还没我跑得快呢,就算遇到吐蕃人,也捉不住我,哇,这是酒啊。”卓玛尝了一口,兴奋地叫道。

“少喝些不醉人,寨子里自己酿的,辛迪加最喜欢。”他忍不住伸手按了按女孩的头,卓玛没有闪躲,慢慢地抿着那种酸酸甜甜的液体,只觉得身上的疲乏在一点点地消失。

过了一会儿,怕她忍不住喝多了,玛力乞抢下皮囊,看她意犹未尽地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不由得心里一酸,差点落下泪来,这个小动作,几乎与女儿小时候一模一样。

玛力乞借着放东西的动作,背过身去,问道:“跑了一夜,肯定是很重要的事,说吧,你的那位贵人想要我们山民做什么?”

卓玛没注意他的表情变化,用脚踢着地上的石子,想着刘稷的吩咐,开口说道。

“他让我来问大叔一声,山民需不需要一位国王?”

还没有回过头来的玛力乞一怔,慢慢地转过身去,看着远处,那是一个不大的寨子,也是他们的下一个目标,如果一切顺利,只要一会儿功夫,就能攻破,里面的成年男子会被当场处死,女人和孩子会被集中起来带往别处,洗劫的财物里有一半是自己这个寨子的,还有一半属于唐人。

这样的事情,他们已经做得十分顺手,随着事情的进展,现在他们离着康提普尔差不多有大半天的路程,沿途洗劫了多少豪强、杀了多少人、抢了多少财物,已经无法统计清楚,可事情总有结束的一天,刘稷的问题,就是要让他们想一想,之后该怎么办?

“我知道了,你休息一下,我让人去找其他头人,一块商量一下,再同你回去,好不好?”

“嗯。”

卓玛应了一声,不知道是连夜跑路累的,还是刚才喝的东西真有点醉人,她现在只想睡上一觉。

康提普尔城中,既然出现了比较尴尬的问题,刘稷马上决定暂时先不告黑状,当然也没有要求进到屋子里去。

两人走到城墙上,从这个方向看下去,满眼都是绿色,高山密林、田野纵横,气象与大唐有很大的不同,毕竟关中精华之地已经开拓了千年之久,早已是人烟稠密。

尼婆罗虽然是化外之地,自然环境却是不错,如果能有汉人前来,以他们与生俱来的种田天赋,只会更加如鱼得水。

可惜,离得太远了。

刘稷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道:“这里上接吐蕃下连天竺,经营得好,会是一个要害之处。”

“没有依托,终是无根之萍,朝廷不会答应的。”李嗣业看得很清楚。

“所以只能靠他们自己,使君军到的那一天,我已经遣了人回报封帅,脚程快的话,这会子应该走了一半。”

李嗣业明白他的打算,把动静弄大些,或许会让封常清有了进兵的念头,就算没有,也能得到一个明确的指令,毕竟他们是有组织的,哪能真得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只怕吐蕃人不会给咱们太多时间。”

“所以还需要更多的外援。”

李嗣业以为他指的是那些山民和普通民众,有些不以为然。

“就算把武器发给他们,也是一帮乌合之众,不可能挡得住吐蕃人。”

刘稷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唐军是不为了他们,在这里拼光的。

“他们自然是不成的,人数虽然不少,要想成军,还要很久,不过事情可以先做起来,那些人熟悉地理,至少能给吐蕃人造成不小的麻烦。”

“那你的意思是?”

“吐蕃人在勃律等地的扩张,得罪的又不是我大唐一家,以前他们强势,别人自然不好做什么,眼下么,已呈颓势,又有大唐在前面顶着,就不好说了,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落井下石之人。”

李嗣业摸着土制的墙体,现出一个思索的表情。

“不瞒使君,早在你们到来之前,我的人已经同城中的天竺人接上了关系,能走这条路,他们的后头一定有人支持,方才这番意思,传到他们的国中,会不会让人意动?”

“所以,你想让某出面,再推上一把?”

“然也。”

刘稷点点头,谁说直性子的人就不会变通?人家只是不屑,他的意思说白了,只是要借助李嗣业的身份,毕竟名声官职摆在那里,平白无故的,谁知道他刘稷是哪根葱?

没有人是傻子,如果是开战之前,大唐以文书相邀,这些不大不小的国家多半会持观望态度,不到结果分明的一刻,谁敢贸然入场?一旦赌输了,就是倾国之失。

现在不一样了,勃律之战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再迟钝的都应该收到了消息,如果此时,他们从尼婆罗派出使者,会是什么效果?

要知道,李嗣业所领的这一部,就是穿越了好些个天竺小国,一路招摇过市来的,他来做这件事,可信度才能达到最理想的状态。

环环相扣啊,李嗣业顿时感到了其中的妙处,不得不说,成功的可能性是极大的,因为当初他们在允许大唐军马过境的一刻,其实就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如今,跟在后头呐喊还能分些好处,为什么不干?

这种心态,与城里那些底层百姓并无二致,五郎的脑子,究竟是如何长的,简直近似妖孽了。

没等他答话,一个异样的女声在身后响起:“尊贵的大唐来客。”

李嗣业面露尴尬之色,刘稷好奇地回过头,一下子呆在了那里。

从他的屋子里走出来的是个美妇人,勾人的眼神里充满了诱惑,难怪能让李嗣业把持不住,可是那张脸,竟然与他屋里的小女孩有个七八分相似。

问题大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计较

“谁让你出来的,回去。”

李嗣业这句话当然用的是唐语,那妇人居然也能听懂,闻言乖乖地转身打算进去。

不料,刘稷突然开口,用吐蕃话说道:“王后,请留步。”

听到这个称呼,李嗣业那双莽牛一般的眼睛顿时鼓成了球,吐蕃话,是安西镇唐人多少都要学一点的用语,自然也包括了这种简单的字句,用不着人来翻译。

身份被人揭破,妇人挺起了背脊,当她转过身来时,已经与昨夜判若两人,全无一丝曲意逢迎的模样,哪怕只披了一件薄纱,依然透着一种说不出的气质。

刘稷用眼睛的余光扫了一下,身边的李嗣业脸色变了,双拳紧握,气息逐渐加大,眼里冒着火花,已经到了发作的边缘。

老司机被人摆了一道,大概就是他的这种反应。

“请王后进去稍等。”

刘稷赶紧拉住他,同时朝那个妇人说道,妇人轻轻一笑,转身走进了屋子。

李嗣业被他拉到了城墙边上,依然有些不甘心,刘稷盯着他一言不发,事情有些蹊跷,与他事先预料的不一样,不得不谨慎再三,人心是最难捉莫的,谁知道这个表面粗豪的家伙,是不是在演戏给自己看?

“某不知道她的身份,送来时,她自承是城中高官的眷属,家中男子尽被杀死,想要以已之身,托庇于咱们唐人,以换得家人平安,某一时脑热,便......谁知道竟然会是......”李嗣业懊悔不已的样子,让刘稷更为疑惑,他莫非当真不知情?

“等等,你是说,此女是自己送上门的?不是咱们的人押来的么。”

“怎么可能不是,城里乱成这样,她一个妇人,又颇有些颜色,只怕出了门就会被掳了去,领她前来的是军中一个队正,否则某家如何能轻易入毂?”

“那个队正,可是守卫王宫之选?”

李嗣业惊诧地看着他:“你如何知道的?”

原来是这样,刘稷恍然大悟,这件事情既不关李嗣业,也同荔非元礼没有干系,因为她们的身份,全都住在王宫,唐人只是派了人在周围巡视,一则保护二则也是监视,没有刘稷的命令,无论是山民还是唐人军士都进不去。

也包括了荔非元礼,当然,约束不到李嗣业这个主将,但如果他想做什么,没有必要搞这么一出,直接进王宫去,谁敢拒绝?还不会泄露消息。

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还有一个原因,方才妇人的表现太奇怪了,哪像一个被强迫的样子,分明就是极度诱惑,想想她的身份,刘稷自己碰到了,都未必扛得住。

“事已至此,为之奈何?”李嗣业的眼里陡然间现出了杀气,虽然是在问刘稷,后者心里很清楚,他已经起灭口之心,

“此女如此算计,必有所恃,这一路前来,涉及的人太多了,使君打算全都处置了?”

“管她如何,算计老子,便是有天大的靠山,也须得某的刀子答应才成。”

李嗣业的脸色铁青,说话又急又快,那股怒意明明白白地写在脸上,刘谡毫不怀疑,如果有必要,他会杀掉所有知情的人,也包括自己麾下的将士。

或许这里头还包括了自己?

“使君勿忧,事情究竟如何,还未见分晓,依属下看,不妨先听听那个妇人的说法。”

“哼,敢欺瞒老子,若是说不出个道道来,那宫里剩下的,也用不着再活了。”

李嗣业背着手当先过去,刘稷赶紧跟上,生怕他一言不合,取了妇人的性命。

屋子里没有什么陈设,除了一张大床,就是箱笼,里头装的是什么,两人都是心知肚明,李嗣业阴沉着脸,一言不发地盯着坐在床边的女子,女子的脸上没有多少惧意,一开口竟然是不甚标准的汉话。

“我的唐话说得不好,请两位见谅。”

“除了你,你的女儿,还送了什么人,去哪里?”刘稷抢在李嗣业之前问道。

“还有两个人,去了一位将军的帐中。”妇人坦然答道。

“那个人是不是方面、曲发、一脸的胡子?”

妇人点点头,刘稷明白了,人是先送到荔非元礼的帐中,再由他送到了自己的官署,虽然不是出自他的本意,但移祸之心还是有的,这个家伙也不简单,只怕看出了什么,想要将自己一块儿拖下水。

眼下不是追究的时候,刘稷继续问道:“她们的身份是什么?”

“国王的宠妃。”

“为什么要这么做?”

妇人脸上露出一个悲哀的神情,声音也低了许多:“我的丈夫、儿子都死了,如果不是你们来了,那些暴民会容我们活到现在吗?现在的王宫里,只剩了一群女人,我把最好的送给你们,求得你们的保护,除了这样,还能做什么呢?”

“你明明知道,不这么做,我们一样会保护你们,所以请说实话,否则,后果会非常严重。”

妇人抬起头,昨夜那个威猛的男子,此时变得陌生之极,眼里没有任何**,只有满腔的怒火,看来唐人的威胁不是说说而已,她站起身,将长发分开拨至身后,身形款款地向前走了两步。

“我没有说谎,你们能在这里呆上多久?一个月还是一年,等你们走了,我们该怎么办?。”

“这你可以放心,我们就算离开,也一定会带上你们。”刘稷并不相信她的说辞,也不认为她会想不到,战争的法则在这个时空有其共通性,男子被杀,女人为奴,她们根本没有性命之忧。

“那这就算是我们的回报吧,难道两位贵人不满意吗?艾尔西蕾娅,是尼婆罗最美丽的女子,从来没有被男人碰过。”

李嗣业转头看着他,刘稷不得不“咳”了数声,赶紧将话题转过。

“难道宫里没有男孩?”

“我的丈夫从十年前开始,就再也没有让女人怀上孩子,我的儿子们都住在外面,他们的家被暴民抢光了,人也杀光了,我不知道还没有人幸存下来。”

妇人答得滴水不漏,正是因为这样,才更让刘稷怀疑,明明知道唐人代替了他们的统治,身边的这位,甚至杀了王室最后一个继承人,她真的会如此淡定?

“你为什么会我们的话,据我所知,尼婆罗没有多少汉人前来,学它根本没有用处。”

“我是个佛教徒,在我还没有进宫前,居住在王国的西方,我的家族在当地有很大的影响,有一天,一位来自于西域的法师从家族的领地经过,逗留了三天,他讲的经既有梵文也有汉文,就是那时候起,我对汉话产生了兴趣,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和家去拜见吐蕃赞蒙,那是一位汉人的公主,举止优雅,气度不凡,而且通晓佛经,我们很投缘,在她的城堡,我住了一个月,那是一段令人难忘的日子。”

看得出,妇人的感叹发自内心,让刘稷震惊的是,她竟然见过金城公主,而且知道对方的居所,只是当着李嗣业的面,有些话不好问,他不得不忍下心里的好奇,点点头算是认可了她的话。

“既然你这么坦白,我们也必须直言相告,大唐的敌人是吐蕃,与尼婆罗没有过节,为了打击吐蕃人,进城之时,我们与他们进行了战斗,战斗造成了一些死伤,其中也包括一位王子,他是你的儿子吗?”

“诃帝失谒婆?不是我的儿子,一个来自南部乡村的贱妇所生,如果他有一天登上王位,我们的日子都不会好过,所以,他的死我不在乎。”

刘稷盯着她的眼睛,不放过任何一点情绪变化,妇人的表情没有波动,说得多半是真的,那么问题来了,她这么做的目地倒底是什么?

该问的都问过了,刘稷出去前,拉了李嗣业一把,后者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一句话,离开时也没有好脸色。

“怎么办?”

刘稷同他一块儿走到城墙边上,估摸着听不到了,叹了一口气说道。

“这个女人不简单,不能留,但也不能死在这里。”

“计将安出?”李嗣业见他说得严重,急急地追问。

“有个办法,让山民来做,把王宫内外的人全都杀了,再放一把火,神不知鬼不觉。”

李嗣业下意识地吸了一口气,对方的意思,是要将守卫的唐人那个队也包含进去,那可是自己的亲信,如何轻易舍得。

可不这么做,又能怎么办?

没等他开口,刘稷接着说道:“王宫只是其一,这里的人,荔非镇将那边的人,为数只怕不少,为了这么个破事,全都赔了去,不值当。”

“你还有法子?”不知不觉,李嗣业已经有了种依赖性,似乎天大的事,在他这里都能解决。

“是有个想法,还不成熟,需要多方打探一番,只是现下,人须得立刻带走,白天不成,人多眼杂,晚上吧,找个车子送出来,还有荔非镇将那里的两个,就让这里的人去办,不要再扩散了。”

“行,都依你,送到哪里去?”

“我自有计较。”

刘稷毫不犹豫地应下,这场危机,可大可小,他其实并不怎么在乎,不过能因此与李嗣业的关系进一步加强,也是一个收获。

人生三大铁,不还有一起嫖过娼,经过这么一次,也算是有共同的经历了。

挺好的。

第一百三十三章 儆猴

“老子还没爽够呢,什么了不得的人,一刻都不能留。”

荔非元礼骂骂咧咧地爬起来,往光溜溜的身上的套了件罩衣,言语间颇不客气。

可是当他出门,见到了李嗣业的亲兵,那股不满顿时就不翼而飞了,为了两个异族女人触怒上司,他没那么蠢,虽然那是难得的尤物。

“镇将,得罪了,人须得立刻送走,这是使君的亲令。”

“送走便送走吧,只不知她们倒底出了何事?”荔非元礼隐隐猜到了些端倪,却不知道详情,两个女人只会当地的话,和她们没法交流,自然也问不出什么。

“莫问,某也不知,想知道,去寻使君说罢。”

亲兵扳着脸,毫无通融的余地,也没有平日里言笑不忌的做派,开玩笑,使君发令时,怒火差点烧了屋子,他们又能好到哪儿去?再打听,不是自己找死么。

很快,两个女子就被人推搡上了蓬车,布帘子将四面挡得风雨不透,这种阵势,难道是要灭口,荔非元礼一琢磨,就嚼出了些味来。

“也罢,我同你们去见使君。”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亲兵连这么个小小的要求都一口拒绝了,毫不留情地伸手一拦。

“镇将欲见使君,自去便是,小的们还有差遣,就不侍候了,告辞。”

黑夜中,马车被他们赶向了另一个方向,更加证实了荔非元礼心中的推断,一定是找个偏僻处了结,这种事情当然越少人知道越好,想到昨夜里二女的好处,心中不禁有些可惜。

“将主,要不,小的再去营中寻几个婆娘?”见他的表情,一个手下谄笑地建议。

马屁显然拍到了马腿上,荔非元礼不耐烦地摆摆手:“这是什么时候,少来鸹臊,约束下头的儿郎们,都给老子安份些,就在营中,不要出去生事。”

安顿了手下,他马上赶到了城门李嗣业的住处,使君这些日子以来,一直都呆在上头,就是为了盯着城中的动静,缓急之时能迅速作出反应。

“人送走了?”见到他,李嗣业劈头就问。

荔非元礼不敢怠慢,赶紧抱拳屈身答道:“是,谨遵将令,交与了他们,没有人看见。”

李嗣业白了他一眼:“没有人看见,是他们的福气,剩下的都是刘五郎的首尾,你也是,有些事情不知道的好,把心思多花在操练上,这是敌国,不能有任何懈怠,否则咱们都可能回不去。”

“属下知道了。”荔非元礼在他面前没有一点脾气,恭恭敬敬地应下。

本以为事情到此就了结了,没等说出告辞的话,一个人影被人押上了城楼,等到走近了,他一眼就认出,正是那个送来妇人的唐人队正,此刻甲胄不整,五花大绑,嘴里还塞着布条。

荔非元礼的心提了起来,这人可是李嗣业的亲信部下,也是亲兵出身最近才被提拔上来的。

李嗣业看着那个队正一步步走近,“扑通”一声跪倒在他的脚下。

“不要怪某,实在是干系太大了,留下你的性命,往后说不得就要动你的家人,不如干脆些,报个战亡吧,他们日后还能活得自在些。”

李嗣业用双手将他扶起,扯去了嘴里的布条。

“使君,俺没有想要害你呀,只是想着有个女人能侍候你,并不知道她居然是......”

“这便是你的取死之道,身为王宫守卫,连里面有些什么人都不清楚,一个下贱的宫女就将你打发了?还连累了这么多弟兄,你说说看,某还要杀多少人,才能压下这件事?”

那个队正身高比李嗣业也只矮了半个头,七尺高的男子,哭成了泪人,嘴里不停地说着:“小的错了,小的错了,只求不要连累弟兄们,他们不知情。”

李嗣业转过身去,叹了口气:“你是跟着某,从恒逻斯杀回来的人,当年在连云堡,那么凶险的战事,都不曾丢了性命,也是怪某,不当用你去看守王宫,去吧,你的家人,都在某的身上。”

“小的谢过使君恩典,若有来世,定当做牛做马,以图再报。”

等他站起身,两个亲兵一前一后挟住他的身体,前面的那人将布条重新塞回到他的嘴里,轻轻地说了一句。

“老八,得罪了,你莫要挣扎,很快就成。”

说完,一柄解腕尖刀从肋下飞快地捅了进去,被按住身体的队正直着脖子,眼睛突起,嘴里嗬嗬作声,双腿不受控制地打着摆子,鲜红的血渍浸透了布条,慢慢地从嘴边渗出来,随着动手亲兵的动作,眼神越来越黯淡,直到最后消失。

过了一会儿,等到身体完全停止了摆动,两人将他放到地下,前面的亲兵伸出手指在鼻下试了试,起身回报。

“使君,他走了。”

“嗯。”过了好一会儿,李嗣业才像是回过神来:“把人化了,去营中同书记说一声,那日斩杀尼婆罗王子,算在他的头上。”

两个亲兵抬着尸体走了,荔非元礼还没有从眼前的这一幕里走出来,一个跟着他出生入死那么多年的亲信部下,说杀就杀了,接下来,是不是就轮到了自己?背上寒意丛生,冷嗖嗖地直往身上窜。

他连昨日里那两个女子什么身份都不知道啊,李嗣业又是为了什么大动肝火,竟然如此果决?

太冤了!

李嗣业似乎根本就没有在意他做何想,眼睛盯着远处,黑夜下,连绵起伏的群山像一片巨大的阴影,溶入了暮色中。

这一下又过去了好一会儿,一个声音再度响起。

“你也去吧,五郎行事,若是要你襄助,不必再来请示某了,明白么?”

荔非元礼对着那个铁塔般的身影,深深地弯下腰去:“属下定当遵从。”

走下城楼,被山风一吹,只觉得身上已经凉透了,就连走路,都有些不稳当,踩着蹬子上马,竟然也能两次踩空,这里头的儆告意味实在太过明显。

而自己就是那只猴?

第一百三十四章 惊闻

尼婆罗,地形呈东西走向,沿着喜马拉雅山脉,南边深入到了天竺境内,往西去与象雄接壤,隔着象雄就是唐军刚刚夺下的大勃律。

这个时空的边界大都是以自然景观来划分,比如喜马拉雅山脉就是尼婆罗与吐蕃的界山,而冈底斯山脉就是它与象雄的分界线,至于象雄与大勃律,共享一条印度河,界线就不那么明显了,只有一个大致上的范围。

对于前出的杨预所部来说,这条不怎么确定的界线,根本就没当一回事,只是军令在约束着,他们也不可能孤军深入过远,始终保持在一日之内。

印度河在这一带属出刚出山的上游,河面不宽,但水流湍急,一旦遇上天气不好,大雨滂沱,就会形成山洪,因此,他们的宿营地,往往要找一些地形较高,地势较为平坦的野外,离着水源还不能太远。

眼见着木桩子打下去,不大的营帐竖起来,杨预将余下的事情扔给了手下,牵着马儿去河边刷洗,这个活儿没人敢同他抢,谁不知道,自家郎君心里不顺,需要发泄一下。

自大勃律内的战事结束,已经过去大半个月,步卒就没有再移动过,他们这些游奕,虽然每天都会进去逛上一圈,可满眼的荒凉,连个人烟都看不到,要说不憋屈,怎么可能?

吐蕃人的溃卒跑得到处都是,刚开始的时候,每天都能捉回一长串的俘虏,最多的一天,他的人捆回了一百三十多个,比自家人数足足多出一倍半。

后来,慢慢地变得少了,最近这十多天,一个俘虏都没有捉到,他们不是跑光了,就是被吐蕃人收容了,杨预所部彻底变成了一支巡骑,每天的任务,就是打探象雄地区,吐蕃人的动向。

一个败军之将,一只丧家之犬,能有什么动静,一日的功夫,只够他们单程跑到巴扎多城的附近,那里每天都是一样,城门紧闭,如临大敌,吐蕃人在等着唐人打过去,可他们不紧不慢地缩在大勃律,既不退走也不进军,似乎一点也不急。

杨预着急啊。

这一回的征战,老子杨和难得地夸赞了几回,可自家事自家知,除了那回出来刺探,就没捞到什么仗打,好不容易在大勃律击破了吐蕃人,又变成了追击战,要说战果也不算少了,可正经的作战过程,几近于无,他如何能甘心。

眼见着,五郎又不知所终,他的乾坑戍却尽数留下,就连张无价、许光景两个老兵也不知道去向,这份急切就愈加明显,杨预耐着性子,从河水里舀起一瓢,洒在马身上,再拿着毛刷子,一点点地刷过去,不给自己找点事做,他怕是要疯了。

“郎君,郎君。”一个声音远远地传过来,他转头一看,自己的手下,带来了一个山民装束的男子,看到来人的一瞬间,他就扔下了马儿,连刷子也不要了。

因为这个男子,曾经在贺菩劳城有过一面之缘,是跟着刘稷的。

“我认得你,你是那个什么......”他的勃律话比刘稷要标准得多,咄骨利一个大步迎上前,从怀里掏出一封书信,递给他。

“我叫咄骨利,这是上官让我带回来的,你看完了要还给我,贵人说过,必须由营中最大的官才能拆开。”

杨预只看了上头的封印,就还给了他,的确是刘稷的印鉴,既然有这种吩咐,他当然不会为难人家。

“我这就派人送你去大营。”杨预走了两步又回过头,牵起自己的马儿:“算了,我亲自送你过去,那些牙兵可不会同你客气,你这脾气,都未必能进得去。”

唐人大军驻扎在印度河谷,封常清的大帐处在最中心的位置,被田珍的兵马和梁宰的部下拱卫着,如果不是杨预亲自领路,咄骨利在第一道寨门前就会被拦下,层层上达上去,的确有可能见不到本人。

他的面子,还是有点用处的,作为前部巡骑将主,他有直接面见主帅的权力,因此,一路畅通无阻地来到了节帅大帐前。

这里的守卫更为严格,就连杨预本人也不能幸免,经过一连串繁琐的唱名、通报、搜捡,两人最终进到了帐中,同时,包括他老子杨和在内的几个高级将校,全都闻讯赶来,想听一听这第一手消息。

饶是有了心理准备,在看完了刘稷的书信之后,封常清依然被其中的内容惊呆了,他将书信递与了中使李静忠,看着杨预和他身边的勃律男子,沉声说道。

“你们看过这信么?”

杨预抱拳答道:“人是由属下的人在象雄境内发现的,直接由属下送到营中,中途没有人经手,信上写了什么,属下并不知道。”

封常清点点头,传令下去:“本帅帐前三十步,不得有人逗留、经过,无论何人来见,都等着,闲杂人等一律驱出,两个时辰之内,不得送水、吃食,没有某的吩咐,任何人不得接近,违者立斩!”

他的话,立刻被执行下去,原先守在帐外的牙兵,纷纷前出三十步,并将所有不相干的人,包括马夫、伙兵全都驱逐出去,以防有人偷听。

帐子里,只剩下了他们几个将帅和杨预、咄骨利两人,后者是当事人,早就知道内情,没有必要防备,再说了,还需要从他的口中,问出更详细的消息。

“这......这怎么可能?”

李静忠那张丑脸,露出一个不敢置信的表情,更显得怪异无比。

“前些时候,中使不是说本帅的帐下,少了一人么,当时某还以为说得是刘果毅,原来意在李镇守使,他的行动,从两个月前就开始了,借道天竺,跨越十余国,几千里路走下来,本帅也没有任何把握啊,如今,总算有了消息。”

与李静忠解释了一句,封常清面向杨和、田珍、梁宰等人,揭晓了答案。

“戍主刘稷来报,他们与当地民众在疏勒李镇守使的帮助下,已经顺利夺取尼婆罗都城康提普尔,全歼城中守军近千人,吐蕃人数百,杀死尼婆罗王、大相以下官吏四百余人,俘获无算。”

“啊!”

帐里所有的人,包括杨预在内,全都惊呼失声,只有最先看到的李静忠阴沉着脸,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第一百三十五章 跟进

不能怪这些宿将沉不住气,实在是因为消息太过惊人。

要知道,为了对付一个大勃律,近万唐军主力准备了好几个月,又是奇兵,又是埋伏,这才好不容易取得了一场胜利,将吐蕃人赶出去,歼敌与杀伤也就两千上下。

李嗣业所部兵马不过三千,在完全没有后援的情况下,绕道天竺诸小国,行程数千里,竟然能攻取敌国的都城,一举消灭了城中绝大部分的首脑,这是什么样的战绩?

所有人心里都想到了同样姓李的两个名字!那是唐人的骄傲。

书信在几人的手中快速传递着,刘稷写得很详细,挑动山民作乱,是袭击成功的关键因素,可那也掩盖不了一场奇功的事实。

“你叫什么?”对于封常清的问话,咄骨利茫然以对。

封常清发现送信之人不懂唐语,也不识汉字,不得不佩服刘稷的心细,竟然连这样的小细节也想到了。

于是,帐中精通勃律话的杨预就成了通译,在他的帮助下,咄骨利将事情的经过,又用自己的见解述说了一遍,其中很多东西正好与刘稷的书信互为补充,比如路遇吐蕃税吏,临时起意杀人,正是这样一个偶然的事件,让双方的矛盾变得无法调和。

再利用山民的特点,将他们的头人约进城中,成功地将矛盾激化,可谓一环扣一环,直听得封常清等人面面相觑,此子的谋划,竟然恐怖如斯!

“......贵人让小的带一句话给上官,尼婆罗夹在象雄、吐蕃、天竺三地之间,位置极佳,经营得好,将是吐蕃人背上的一根毒刺,让他们睡觉都不敢闭上双眼,如今,他们没有了王,大唐可以依归仁军旧例,率土而治,则王化之期,不远矣。”

后面的那一段,是杨预自行发挥,加以修饰的结果,封常清不由得同杨和互视了一眼,梁宰与田珍可能不太明白其中的用意,这分明就是自请镇守啊。

安西镇实行的是半羁靡制,军这个单位设置得并不常见,小勃律可谓是个特例,将来的大勃律,如果不出意外,也会是如此,再加上一个尼婆罗,就有点意思了。

因为两地之间,还隔着一个象雄呢,刘稷的书信里看似只陈述了事实,却无一例外都在提醒他们,尽快进军!

否则,他们便是坐视胜利果实流失,谁能承担这样的后果,特别是如今的形势下。

封常清看着李静忠,很客气地问道:“不知中使有何指教?”

李静忠用一种毫无起伏的语气说道:“军国要务,自有中丞作主,咱家哪有什么指教,今日之事,当如实上奏天子,有了这等灭国之功,中丞怕是又拔了头彩。”

恭喜的话在他的嘴里说出来,味同嚼腊一般,封常清也不在意,形势使然,对方纵使有些不满,也得等到打完了再说。

刘稷,用他自己的方式,给出了一个不得不进军的理由,那就是,为了新收的尼婆罗,他们必须攻下象雄或是其中的一部分,将两地边成一片,才能达成完胜。

对于吐蕃人而言,无论是象雄还是尼婆罗,都属于不能轻弃的,哪怕这次围攻最终的结果与史书上一样,有了这样的结果,吐蕃人都不可能再有游刃有余地一天,至少也要将精力放到这个方向上,这便是刘稷所想出来的法子。

他相信,如果这么好的机会,封常清都抓不住,那身处的,肯定是个顶着唐朝名字的假时代。

李静忠的话倒底是警告还是恭贺,封常清此时已经无从去揣测,因为时间不允许再拖延了,他当机立断,首先目视杨预。

“你同他说,乾坑戍,今日就同他一起走,你的人作先导,务必要在五日内赶到,尼婆罗的事情,由李镇守使会同刘稷相机处置,明白了么?”

杨预一愣:“中丞是要让属下去尼婆罗?”

“怎么,你不愿意?他们人太少,派得多了,不好管束,原想着你是五郎的好友,配合起来不会有问题,既然不愿,就算了吧,让马璘去也成。”

毕竟是在敌境内,封常清不想勉强他,一旁的杨和看不过去了,暗暗地踢了儿子一脚,他是老成精的人,焉能看不出这里头的好处,跟着五郎有肉吃啊,这里人太多,最多也就分口汤,怎么想不过来呢。

李嗣业那种粗人,绝不可能想出这样的计谋,明显就是沾了某人的光,再不答应就是真蠢了。

“属下愿往,中丞还有何吩咐?”杨预马上反应过来,赶紧应下。

“没什么可说的了,要再有什么出格的事,你同李镇守使多劝着些,我等已经老迈不堪,步子太快了跟不上。”封常清开玩笑似地嘱咐了一句,杨预却不敢当成玩笑。

“属下记住了,这就整装出发。”

他的人加上乾坑戍的那些人,补充之后不过一百五十余,再加上咄骨利村子里的二、三十个,连两百人都不到,可这些人是刘稷的基本盘,封常清已经给予了最大的信任,原因就是这小子太能折腾了。

打发走了杨预和咄骨利,封常清背着手,在帐中走了两步,决心虽然下了,具体如何做,还要计议一番,大军的行动不是说走就能走的。

段秀实没有赶上这次军议,因为他根本就不在营中,大军停在边界上的这些日子,除了巡骑,他的人也在不停地渗透,全都是为了进军做准备,毕竟前路太过陌生,没有一个基本的概念,行军就是为将的大忌。

除了情报,后勤更是重中之重,长行坊每天都会将粮草辎重送上来,同时将伤病者送下去,大半个月的功夫,已经积穳下了足够支撑数月的粮草,军械辎重,特别是攻城器具,也已经准备停当。

也只有这一切条件都具备了,封常清才能最终做出决策,两日之后,唐人的先锋就越过了边界,沿着标记好的行军路线,主力大军逐次跟进,速度虽然快不起来,但每前进一步,就代表着国土线朝着远方移动了一步。

坚实地朝着象雄,这片从未踏足过的土地,伸展。

第一百三十六章 智慧

尼婆罗西部,冈底斯山脉与喜马拉雅山脉的毗邻地带,从图上看,这是一片棱形的区域,孔雀河由南北走向流过,河谷被山峰收紧,形成了一个狭窄的出口,刘稷一行在过来的时候,已经熟知了当地的环境。

此刻,他们从康提普尔走了一个相反的方向,和大多数地区一样,没有一条像样的路,大部分时候都是天然形成的,也就意味着,像唐人的那种大车,很难通过。

好在天气不错的话,地面还算结实,被太阳晒得梆硬,马蹄打在上头,发出有节奏的声音,在河谷间,形成连续而清晰的回响。

如果是行军,这么做会让有准备的敌人,在很远的距离就能探知,刘稷不是不知道,他没有时间。

“吁!”

到了一个拐弯处,刘稷勒住马,跟在后头的人全都收紧了缰绳,停在他的身旁。

“下马休息,你们二人去前头看看。”

“是。”两个军士越众而出,很快就消失在山壁后面。

按照他的估计,此刻离着目的地不远了,这是孔雀河出山后的最后一个弯道,而尼婆婆罗人聚居的孔雀河谷,就在弯道的前头。

他们一行总共二十人,就是刘稷过来时带的那批,唯一多出来是个女人,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么高强度的赶路,女人竟然没有掉队或是体力不支。

“王后,你不用下来歇歇,吃点东西吗?”

“这里没有王后了,你可以叫我沙拉斯瓦蒂。“

换了一身紧身胡服的女人笑吟吟地跳下马,挨到刘稷的身边,抬起脚,轻轻按着大腿内侧,做出一个吃痛的表情。

“不是你提醒,都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这样子骑马了,看看,都磨红了呢。”

不得不说,这身装束将她的身材衬得曲线玲珑,再加上一丝若有若无的撩拨,紧紧跟在一旁的康老四,顿时呼吸急促,眼睛像是黏在了女人的身上。

刘稷伸出手指捏住她的下巴,定定地看着她,眼神中毫无所动:“沙拉斯瓦蒂,如果想要你的命,我们没有必要走这么远,所以,收起你的那一套,真要是惹火了我的手下,谁也不知道他们会干出什么,到时候,你别后悔。”

女人眼中的秋波一闪即逝,转眼间就恢复了端庄的模样,这份变脸功夫,实在是让某人自叹不如,女人果然都是天生的好演员。

“我什么也没做,你太多心了,我尊贵的客人。”

“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得不多想一层,我们之间,没有互信的基础。”刘稷放开手,没有再看她一眼,方才的动作,他同样是强忍出来的,有些诱惑的确会让人心动,特别是在这具身体正处于青春期时。

“放心吧,我的艾尔西蕾娅在你手中,她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所以,你不用担心我会做出什么不利的事情。”

女人宛尔一笑:“前面就是我的家乡,算一算,差不多十年没有回来过,现在当权的应该是我的堂兄,他和我的叔叔一样,都是个老顽固,也许只有我才能劝服他们投向你们大唐。”

“说实话,他们投不投过来,并不是重点,我只关心一点,那里会有多少人在等着我们。”

就在他们说话的当儿,前面的军士已经返来,远远地朝他们打出了一个无事的手势。

队伍重新上马出发,转过这道弯,整个河谷便呈现在眼前,两旁是大片大片的田野,当中散布着一些村落,远处矗立着一座城池,沿河而建,人口密度和康提普尔当然无法比,不过在尼婆罗西部,算是屈指可数的城市了。

“看,这就是我的迦毘耶罗城,有八万多人口,如果我把它当作礼物送给你们,可以得到什么?”

“你想得到什么?”刘稷反问了一句。

“靠那些暴民,能治理国家么?如果我能说服他们,你们很快就能得到整个尼婆罗。”

“条件是支持你的堂兄成为国王?”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你是我见过最聪明的唐人,难得是还这么年轻。”女子恭维了一句,继续说道:“无论如何,尼婆罗也需要一个国王,维查家的人都死光了,我年龄太大,生不出孩子,艾尔西蕾娅又太小,或许可以折衷一下,先让我的堂兄摄政,等她有了孩子,就是天然的国王人选。”

刘稷知道,女子的想法,是这个时空通行的做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如果有一天,百姓们发现朝堂上空了,那也就意味着,战乱的到来。

女子是在用另一种方式诱惑自己,艾尔西蕾娅的孩子,不就是自己的么?一个女人能算计到这个份上,也算是一号人物了。

“那就要看,你的堂兄,会不会答应我们的条件。”

“让我去同他说,一定没有问题。”

刘稷深深看着她,就在女子以为无望的时候,突然开口说道:“好,我们就在这里等消息。”

两个军士陪着女子离开了,康老四不无忧虑地提醒他。

“属下要不要带人跟上?”

刘稷摇摇头:“她不会那么蠢,人太少了没有用,还是等着吧。”

康老四马上开始布置警戒,他们所选的位置有些高,河谷里会发生什么,一目了然,对于他的做法,刘稷没说什么,只是心里并没有当回事。

在康提普尔城,就已经见识过了那个女人的手段,能够毫不犹豫地将自己连同女儿一块儿当成礼物,事发之后还能冷静应对,就只是为了保住一条命?

这份狠辣,果决,他两世为人都没见过几个,放到后世就是妥妥的女强范,顺着这个思路,再看看眼前的河谷,这如画的风景下面,隐藏的东西,就有些意思了。

沙拉斯瓦蒂,在当地的语言里,是智慧和美丽的意思,他倒真想看看,在这样的局势下,这位美貌与智慧的化身,还有什么手段?

没想到,这么小的一个国家,史书上都没记载几笔,也不缺乏人物。

还真是一个令人期待的时代啊。

第一百三十七章 糖果

与康提普尔这种都城不一样,迦毘耶罗城作为尼婆罗的西部重镇,堡垒的作用更显得突出一些。

即使成为了吐蕃人的附庸,一山之隔的象雄又是同样的地位,尼婆罗依然有着自己的威胁,那就是来自于南边的天竺。

幸好,自戒日王朝瓦解之后,天竺就分裂成为数十个大大小小的国家,其中的任何一个,都无法威胁到尼婆罗的安全,这里的防御压力大大减轻,但不失一重镇。

边境上的城池,一般都不会很大,防御面积小,需要的人手就少,依山傍水毗险而建,靠着地形上的优势,往往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就像石堡城。

迦毘耶罗城当然没有那么险峻,它一面临着孔雀河,一面是险峻的峭壁,正好处在一个关隘的当口,就连城墙都修得比都城高。

“沙拉斯瓦蒂,谢天谢地,你没死。”

被一个身材不高的中年男子紧紧抱住,女子本能地感到了厌烦,她不得不忍住推开他的意图,提醒了一句。

“邦尼加,我们的时间不多,可以进去说吗。”

“当然了,我的王后殿下。”

男子放开她,当先在前面引路,城门在身后缓缓关上,城墙上的弓箭手如临大敌般地警惕着四下,狭窄的街道两旁,到处都是难民,他们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惊恐。

“是王后!”

“王后殿下。”

“殿下。”

......

很快,就有人将她认出来,沙拉斯瓦蒂受到了夹道欢迎,熟悉的称呼让她忍不住热泪盈眶,习惯性地挺起身,露出骄傲的表情,向那些热情的人群不停地挥手,仿佛又回到了当年。

“他们都是从康提普尔逃过来的,可怜失去了一切,土地、亲人、财富,接到消息的时候,我悲痛欲绝,还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我亲爱的妹妹。”邦尼加在一旁解释,同时伸出手,想握住她。

借着回应,沙拉斯瓦蒂不动声色地避开他的手,依然保持着优雅的笑容,这股欢呼声一直伴随着他们从城门到城中的官邸,邦尼加跳下马,想要帮她下来,沙拉斯瓦蒂却没有搭理,自己从马上跳了下来。

上了台阶,再三同跟随的人群致意之后,她在与邦尼加并肩走进去,进门后是长长的甬道,两边各站着一个尼婆罗士兵。

与她同来的两个唐人军士,打扮得就像是她的随从,他们没有进去,等在府门外,无聊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很明显,这里的戒备比想像的还要森严,里面的人已经有了准备,不可能再像康提普尔那样,打一个出其不意,而如果正面强攻,无论是毫无组织的山民,还是三千唐军,都将付出惨重的伤亡,或许这就是戍主需要那个女人的原因吧。

“邦尼加,你能召集多少......人?”进了屋子,女人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人从身后抱住了,一股热气从耳后传来,令她又羞又怒。

“啪”地一声,她挣脱对方的手,就是一巴掌,打得邦尼加一个咧咀。

“别忘了,我是你的王后。”

“国王都没有了,听说王子们也死光了,哪还有什么王后,你只是我的妹妹,从十四岁那年,就被我记在心里的妹妹,你知道吗,当那些老东西,决定把你送给那个更老的东西时,我快疯了,每天都在想你,哪怕身下压着别的女人,只要一想到,那个老东西......”

邦尼加摸着半边脸颊,喋喋不休地诉说着,丝毫没有一点怒意。

沙拉斯瓦蒂的怒意在慢慢悄去,脸上只剩了羞怯,她伸出手,抚过邦尼加的脸。

“还疼吗?”

“别说轻轻碰了一下,你就算杀了我,也不会有任何问题,我亲爱的沙拉斯瓦蒂。”邦尼加痴痴地说道。

女人任他抓住自己的手,露出一个笑意。

“我亲爱的哥哥,原谅我的举动,要知道,从一个地狱般的地方过来,总会让人失去理智。”

“沙拉斯瓦蒂,永远不要对你的邦尼加说出,原谅这个词,这里,就是你的家,我们就是你的家人,你可以为所欲为,或许有一天,你能重新登上王后的位子。”

女人的笑意更盛了,她不露痕迹地抽回自己的手,在房间走动了几步。

“那么,让我们来规划一下,我们的未来。”

“现在可以告诉我,在迦毘耶罗城,你能召集到多少人?”

邦尼加有些失望地盯着她的身影,那种看得到吃不着的感觉,让人心痒难耐。

“你应该知道,城中原来的守军只有一千人,出事的消息传来之后,我马上召集了人手,如今已经有两千多可用的人手,这个数字还在扩大,每天都有从那边逃过来的人,有些是得到了消息提前跑了,有些是被人抄了家,才好不容易跑出来的,那么,亲爱的妹妹,你属于哪一种?”

“哪一种都不算,是唐人送我回来的,他们想和你谈一谈这座城市的未来。”

“唐人?他们不是暴民的支持者吗。”邦尼加疑惑地说道。

“对,他们在背后支持暴民,可是也需要别的支持,暴乱不会一直持续下去,你难道不想,和他们谈谈?”

“你想我和他们谈吗?”

“当然,知道吗,你心爱的外甥女,就在他们的手上。”沙拉斯瓦蒂露出一个哀伤的表情。

“喔,可怜的艾尔西蕾娅,那些暴民会把她撕碎的。”邦尼加夸张地哀嚎不已:“好吧,如你所愿,沙拉斯瓦蒂,邦尼加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不是为我,是为了我们。”沙拉斯瓦蒂把手放在他的掌心里,轻轻地一按。

然后,就在对方色魂与授的模样中抽手离开,转身飘然而去。

“赶了好几天的路,我必须要洗一洗,然后好好地睡上一觉,我带来的人,会带你去见他们,希望睡醒的时候,能听到好消息。”

邦尼加呆呆地看着她的背影,像一个恋恋不舍的孩子,看着心爱的粮果。

第一百三十八章 条件

“邦尼加城主,我们尊贵的王后,依然美丽迷人。”

“不过是个被人玩剩下的贱货,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安排,息东赞贵人。”

邦尼加淡淡地一笑,脸上已经恢复了自然,他走过去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端起杯子说道。

“我还是喜欢酥油茶,喝不惯你们天竺这边的东西。”息东赞呵呵一笑,仍然将手里的杯子倒进了嘴里。

“怎么办,她说的和你预料的一样,唐人打算和我谈,也许会有让人心动的条件。”

“谈,为什么不谈,唐人现在正得势,他们支持的暴民,已经染红了康提普尔的河谷,每一个富人都被砍下头,挂在了城墙上,那些贱民,在他们的家中狂欢,搂着他们的女人,肆意糟蹋,你的王后,不知道经过了多少人的手,对了,还有那个漂亮外甥女,我记得她已经有了婚约,是我们的一个很有势力的家族,赞普最忠诚的仆人,可惜了。”

嘴里说着可惜的话,息东赞的表情却没有多少变化,尼婆罗人的地位,并没有比勃律人高上多少,如果不是地理环境优越,征服起来需要花费太大的代价,一早就不存在了。

唐人能弄出这么大的动静,才是他感兴趣的地方,因为,尼婆罗位于遥远的腹地,中间还隔着一个象雄,可谁能想到,事情偏偏就发生了,康普提尔已经乱成了一团,唐人似乎毫不在意,任由暴民席卷了整个加德满都河谷。

这不是天朝的作风啊!

息东赞接到消息,立刻生出了好奇心,当然,更重要的一点,他得要看看,唐人有没有能力控制尼婆罗,虽然是个小国,倒底有着几十万人口,拉出个万把人来,还是绰绰有余的。

如今的吐蕃,已经在崩溃的边缘,安西的唐军虽然止步大勃律,却没有退兵的打算,这就是一种无形的压力,他不得不在巴扎多城日夜警戒,可是,尼婆罗出事,就相当于后院起了火,不弄清楚前因后果,如何能在象雄呆着?

干脆便走上一趟,左右两地离得不远,只要翻过几个山口,有什么变故,赶回去也来得及。

吐蕃人在这个城中的驻军不多,基本上也就是象征性的,起到一个监视的作用,唐人会不会打来,会以何种方式打来,迦毘耶罗城会不会坚持,能坚持多久,都是他急需要了解的。

唐人果然来了,还带来了一个极有影响力的人物,尼婆罗的王后,她的出身就在这里,那些从康提普尔逃来的大户人家,也多半见过,人是真的,可她的意图呢?

一个失去了一切的女人,投靠了唐人,并不是什么令人难以理解的事,唐人能给出什么,息东赞多少能猜出一些,将原来的权贵人物一网打尽,再扶植一个听话的傀儡,将整个国家变成唐人的附庸,从而在吐蕃的背部,扎上一根刺,毒啊!

而脚下的迦毘耶罗城,或许就是女人给出的回报,只不过,这样的如意算盘,未必打得响,唐人一天不放弃支持暴民,这里的人就一天不得安生,就算女人肯,那些好不容易逃过一劫的大户人家,也肯吗?

邦尼加,会舍弃目前拥有的一切,不顾一切地投入唐人的怀抱?只为了一亲芳泽。

要是真这么蠢,哪值得他走上一趟?不知不觉,息东赞的那个杯子,已经见了底。

约定的地方是一处山岗,邦尼加没有带多少人,不过看得出来,都是精心挑选的护卫,当他带人上去的时候,迎面而来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粟特人。

“我是邦尼加,迦毘耶罗城的城主,尼婆罗西境的守护者,你们是什么人。”

对方用的是吐蕃话,康老四没有马上答话,而是看了一眼跟着女人进城的两个军士,他们点点头,证实了对方的身份。

“我是大唐使者,康怀顺,代表我军的最高主帅,对于任何事情都可以做主,我们的诚意,你已经看到了,不知道这样做够不够。”康怀顺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两人并肩走到了一块儿,各自带来的护卫,同样并肩排在后头,与刘稷走在一块儿的,是个同样身材不俗的尼婆罗人,光着脚,腰里别着一把猎刀,眼睛凶狠地盯着他。

让康老四出面,刘稷有着自己的考虑,事情的前景并不明朗,他的年纪让人很难信服,这是无法掩饰的硬伤,站在幕后反而更容易控制一切。

“感谢你们放回了我的妹妹,没有伤害她,我想这是我们见面的基础。”

“当然,大唐没有伤害尼婆罗人,一切都是那些山民干的。”康老四顺水推舟,邦尼加看了他一眼,笑了笑。

“既然如此,那你们能把她的女儿也一并放回来吗?”

“放?我想你弄错了,艾尔西蕾娅王女,是由王后,也就是你的妹妹亲手送给了我们,她不可能再像之前一样,嫁给吐蕃人了,或许,一个唐人才是可靠的依仗,你也算是她的家人,这样的安排,怎么样?”

邦尼加摇摇头:“那可是尼婆罗最美丽的女人,不知道哪个唐人这么幸运。”

“尼婆罗最美丽的女人,不是已经进了你的城堡吗?”

康老四的话让他一怔,两个男子露出一个老司机的眼神,心照不宣地结束了这个话题。

“恕我直言,唐人能不能在尼婆罗立住脚,我看不出来,可是,如果哪一天暴民出现在孔雀河谷,我们之间就没有什么可谈的。”话说到这个份上,邦尼加也不再讳言。

康老四点点头:“我想如果谈得好,一切都能如愿的,对吗,邦尼加城主。”

“那我就直说了,首先,你们不能再支持暴民的行为,发生在康提普尔的事情,要彻底清算,他们抢去的财物、女人,都要发还回来,没有这一条,我无法去说服别的家族。”

“还有呢。”康老四不置可否地说道。

“还有就是,你们需要很多人,才能管理整个国家,这些事情我可以帮忙,维查家族如果有遗孤,找到他们,如果没有,就需要再推举一个出来,这个人选,你们有数吗?”

“据我所知,那一天山民的行动,所有的继承人都没有跑掉,就连襁褓中的婴儿都不曾放过,你们的国王,应该没有男系后裔了,至于接下来会是谁,维查家族也不过百十来年,换一个,有什么区别?”

“我能把这看成是某种承诺吗?”邦尼加的眼睛里闪着光。

“算是一种默契吧,你的条件我们了解了,现在说说我们的条件。”康老四的话毫无波澜,听不出什么实质性的东西。

“请说吧。”

“很简单,把城里的吐蕃人全都捉起来,交给我们处置。”

的确很简单,就是一句话,可这句话,却让邦尼加陷入了沉默。

良久的沉默。

第一百三十九章 约定

这次谈话,刘稷没有做任何指望,只是想要接触一下,看看沙拉斯瓦蒂嘴里的这位堂兄,是个什么角色。

可最终的结果,让他们都没有想到,名叫做邦尼加的尼婆罗城主,一口就答应了他们的条件,也就是,将城里的吐蕃人全都捉起来,送到他们这里,就连总数都没有隐瞒。

一百多人。

“戍主,属下总觉得这件事情有古怪。”

目送邦尼加一行离去,康老四马上冒出一句,一直没有开过口的刘稷笑笑说道:“怎么个古怪法。”

“说不好,就是感觉他答应得太快了。”

“问题就出在这里,一百多个吐蕃人,他连个嗑都没打,换了你,你会这么相信唐人?怎么也得比较一下双方的报价吧,毕竟咱们还没有兵临城下,没到迫在眉睫的地步。”

刘稷很欣赏他的一点,就是思考,不要小看了这一点,思考意味着层次比普通的军士要高上一筹,会动脑筋的人,通常都有一颗上进的心,当然,也许是不安份。

“那咱们该怎么办?”

刘稷看着他,起了考较的心思:“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当然是赶紧跑。”康老四不加思索地回答,末了又有些不托底:“属下是不是想得差了?”

“哈哈。”刘稷大笑着拍拍他:“你说得没错,明知道人家心怀不轨,还在这里等死,那才是蠢货,死了也活该。”

“咱们走,换个地方,他们也该到了。”

刘稷一声招呼,将手下都叫到一块儿,只留了两个军士在暗处盯着,其余的人退向了来时的方向,那是孔雀河谷的出口,也就是他们过来时的拐弯处。

这里是一个比较狭窄的口子,两边都是高山峭壁,上山的路无法查探到,就算有,也无法通过大队人马,这样就避免了被人埋伏,刘稷和他的手下虽然只有二十人,在这一带进行阻断和遮蔽还是勉强够用的。

在过来之前,他就看中了这个谷口,现在河谷那一头已如惊弓之鸟,迦毘耶罗城更是如临大敌,给他们带来了最大的便利,这么重要的地方,居然连个防守都没有。

也许敌人考虑的是,放少了没有用,放多了一旦失利,城池的守卫就不够了。

而他,从来就没有把希望放到沙拉斯瓦蒂这样的女人身上,很快,从他们过来的方向上,出现了人影。

玛力乞和四、五个山民打扮的年青人,大步流星地走在泥地上,数百步的距离,他们几个起落就来到了面前,老头人的背上,还背着一个小女孩,甜甜地正睡得香。

“你们来得好快。”

“这点子路,算不得什么,就是太平了,没有山路顺当。”

老头人特意压低了声音,小心地将背上的卓玛放下来,刘稷使了个眼色,康老四上前接过的时候,老头人还有些不舍。

刘稷带着他们走向河边,几个年青山民毫不拘束地踩里水里,捧起河水就往嘴里倒,看样子也是累得不行,只有老头人时不时地回头看看康老四怀里的女孩,似乎那才是他最关心的。

刘稷叹了一口气,走到他的身边:“卓玛第一次碰到我们的时候,正准备跑去找吐蕃人告密,被我的人捉住,差点就死了。”

“所以,她很幸运。”

玛力乞转过头,看着那在河边洗脚喝水的年青人:“他们不是我的族人,都是其他山寨的勇士,他们的头人,被你约到城里,死在了吐蕃人的刀下,你当时那样做的时候,已经算到了对吗?”

刘稷没有说话,也没有为自己辩解,这种情况下说什么都是错,事情已经做下了,结果不是自己能预料到的,凭心而论,他没有想害死任何人,是谁下的手,就是谁的责任,这才是正常的思维逻辑。

如果每件事都要追根溯源,后世的倭国人,就是用这样的逻辑来推托责任的,难道华夏被杀害的国民,都是因为抵抗?难怪那些神剧,拼命地挖掘侵略者的良知,试图为凶手找出人性,来印证西方人的普世价值,却没有一个人想过,死在战争中的三千多万华夏人,他们的冤魂始终未灭!

“所以喀人有了自己的决定?”

玛力乞点点头,没有再纠缠刚才的话题。

“你们是准备接受一个新的国王,还是推举一个自己的国王,玛力乞,是你自己吗?”

“我老了。”玛力乞摇摇头:“哪怕能年轻十岁,都不会放弃这个机会,因为这是我最爱的女儿和孩子用生命换来的,换成其他任何人,我都不服。”

“那是他们当中的一个?”刘稷倒是没有想到他会这么说:“这些人太年青了吧,能服众吗。”

“当然不能了,就算我能帮着压服,等死了之后,这些人一定会自相残杀,谁也不可能服谁,一旦你们离开了,这片土地很快就会回到吐蕃人的手上,他们会把喀人斩尽杀绝,一个都不会放过。”

老头人很清醒,没有为美好的前景冲错了头脑,现在看似红火,其实他们没有多少基础,不错,原来的权贵被连根拔起,参与者还有许多是底层的百姓,可要说他们有多少信服喀人的统治,就连喀人自己都不相信。

吐蕃人有着过百年的征服史,在这些百姓的心里可谓根深蒂固,根本就没有多少人看好唐人,毕竟他们隔得实在太远了。

“你们没有人选,也不可能再支持一个前任的余孽,对吗?”

“不错,我们喀人商量的结果,不需要一个从天而降的国王,无论他现在说得有多好听,都无法保证日后不清算,这样的教训,我们喀人已经经历过不只一回,全都是血泪。”

玛力乞看着他,表情严肃地说道:“虽然你用了一些手段,但是唐人还是站在了我们这一边,你们需要一把刀,替你们铲除那些杂草,我们喀人愿意做这把刀,愿意和你们合作,共同统治这片土地。”

“很好,这就是我选择你们的原因,吐蕃人,是我们共同的敌人,至少在这块土地上,唐人永远不可能和他们共处,我们的合作就有了基础。”

“你们不要国王,我们也不要国王,那就让我们一起努力,铲除那些想当国王的人吧。”

刘稷伸出手,玛力乞懂他的意思,却摇摇头。

“我们喀人,对于盟誓有着无比的意义,只有经过了天神的见证,才能成为我们双方的约定,你愿意按照我们的方式,完成这个过程吗?”

“你不觉得,和我做这个盟誓,有些不够份量吗,要不,我去同我们的主帅说一说?”

玛力乞再次摇头:“这不是官大官小的问题,我们喀人,只相信你,因为你让我们看到了,你的能力,这样的人,不可能只是一个小角色,我们愿意等。”

刘稷笑了笑,再次伸出手,两人紧紧握在了一块儿。

第一百四十章 冷灶

喀人很聪明,懂得烧冷灶,在后世有个时髦的词,“风险投资”,他们便是把宝押在了年轻的唐人身上。

息东赞也是一个聪明人,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因此,当邦尼加把消息带回来时,他没有多少惊诧,甚至在听完了唐人的条件之后,依然如此。

“如果想把我绑起来,你一个人可不够。”

邦尼加没有理会他的说笑,独自一人进了屋。

“唐人让我交出所有的吐蕃人,你还是趁早离开吧,我不想把你交给他们。”

“他们会支持你成为国王?”

“那是下一步,用城里的吐蕃人去和他们谈,才有可能实现,息东赞贵人,你是聪明人,如今唐人势大,又有暴民的支持,而你们呢,自顾不暇,我们为了自保,也只能暂时向他们低头,你我都知道,唐人不会呆上太久,到时候,一切都不会改变的。”

对方说得很直白,全都是实话,息东赞岂能不知,近在咫尺的象雄,都无法给出支持的承诺,与其撒一个很容易就被拆穿的谎,还不如直言相告,以图日后。

“看来你已经有了决定,城里我们的人,已经被你拿下了吧,准备什么时候交给唐人啊?”

“那就要看你什么时候离开了。”邦尼加没有否认,话语里却有了催促的意思。

“看来我影响你的计划,既然这样,好吧,不过临走之前,能不能满足我一个小小的愿望。”

邦尼加警惕地看着他,息东赞笑着摇摇头:“别这么紧张我的朋友,你刚才说,将来我们可能还是一家人,记得你说过,可以安排我去见一见,那位美丽的王后殿下,这也许是我最后的机会了,不是吗?”

“她也许还没有醒。”

“我可以等。”

息东赞的笑容让他无法拒绝,这一等就到了夜里,趁夜出城所引起的动静最小,邦尼加不想同他撕破脸,因为这个人的地位使然,一旦交出去,往后同吐蕃就没有了转寰余地,反正也就一个晚上,只要小心一些,不会出什么岔子,毕竟是自己的地盘,他还是答应了。

这么多天以来,这是沙拉斯瓦蒂睡得最塌实的一觉,因为这间屋子,就是她出嫁之前所居住的,到处都充满了家乡的味道。

离开二十多年了,她从来没有想过会以这样的方式回来,虽然屋子的陈设还依稀如旧,可是一切都已经不一样了,当房门被敲响的时候,她正呆呆地坐在窗前,看着外面的景象。

“亲爱的妹妹,你睡得还好吗?”

“邦尼加,希望你带来了好消息。”沙拉斯瓦蒂转过头,又恢复了冰冷的神情,只是看到邦尼加身后的男子,眼中闪过一丝惊诧,那是一个吐蕃人。

“一切都很顺利,先不谈这个,介绍一位朋友给你认识,来自象雄的息东赞贵人。”邦尼加往边上让了一步,露出了他的身体。

息东赞上前弯下腰,行了一个吐蕃式的礼节。

“叫我息东赞就可以了,尊贵的王后。”

“来自象雄的息东赞,见我是有什么事吗?”沙拉斯瓦蒂不动声色地点头致意,能被自家堂兄这么郑重其事地介绍,此人的地位肯定不低,只是在这个敏感的节点,有些弄不清对方的来意。

虽然只是个王后,对于国家的情形,她还是很清楚的,更何况,迦毘耶罗城离着象雄这么近,如果对方是当地的长官,也就是说,双方有着唇齿相依的关系,难怪会得到堂兄的重视,那可是个现实的家伙,没有任何帮助的人,连多看一眼都不会。

“尊贵的王后,做为你的仰慕者,听到你的到来,如果不能亲眼目睹你的美丽,将是我一生的遗憾。”

对于男人看自己的眼神,沙拉斯瓦蒂不知道有多熟悉了,可这么毫不掩饰的**,还是让她心生不忿,感觉从一国王后,一下子沦为了人人可以窥视的娼妇般,唐人如此,吐蕃人也是一样,就连自己的堂兄,都只会趁人之危。

她努力出一个笑容,冷冷地说道:“你已经看到了,还算满意吗?”

息东赞淡淡地一笑:“比我想像的还要美丽,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如果能陪这么美丽的女人说说话,我会更加感激的,你说是吗,邦尼加城主?”

“或许,我的妹妹需要一些陪伴,如果有需要,我的人就在门外,祝你们愉快。”

邦尼加不由分说地退了出去,反手将门带上,人却站在门外,听着里面的动静。

在房门关上的一刻,息东赞已经迈步向前,沙拉斯瓦蒂惊讶地看着他步步逼近,一下子抱住了自己。

“你......”她的话还没有出口,就被息东赞的手给堵住了。

“对不起,我们的时间不多,等我说完,你再决定是不是要叫人?”

耳边传来男子的声音,沙拉斯瓦蒂停止了挣扎,任则他搂住自己,两人贴着脸,只是为了说话不那么大声。

“邦尼加打算投靠唐人,还拿城中的吐蕃人做见面礼,听说唐人打算支持他登上王位,或许你还能成为王后,你的家族将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沙拉斯瓦蒂,这是你盼望的结果吗?”

息东赞说完了,过了一会儿没回应,才发现自己还堵着人家的嘴,赶紧放开手。

沙拉斯瓦蒂恼怒地瞪了他一眼:“我的男人、儿子都死了,唯一的女儿还在唐人手里,孤身一人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让他答应唐人的条件,除此之外,还能做什么?”

“我在看到你的第一眼,就从眼神中看出了你的心思,你不甘心。”

“甘心不甘心地,又能怎么样,你不是也说了,他已经答应了唐人,连吐蕃人都打算捉起来送给他们。”沙拉斯瓦蒂没有否认。

“所以我来了,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带你离开这里,今天夜里就能走。”

“去哪里?象雄么,唐人就在边界上,说不定已经打过来了,你们自己都没有地方跑,我去那里做什么。”

息东赞一听就知道她动心了,继续说道:“你要的是脱离别人的控制,唐人也好,你的堂兄也好,都是一样,在他们眼里,你只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吐蕃人会有什么不一样?刚才你不还在这么说吗。”

“当然不一样,也许尼婆罗,应该由一个女王来统治。”息东赞放开她的腰,面对面地看着她的脸。

沙拉斯瓦蒂听得一怔,就在这时候,房门发出了轻微的响动,紧接着,她的嘴唇被一个粗重的气息给堵住了,只来得及闭上双眼,让身体落入男人的手中。

邦尼加轻轻地带上门,面色阴沉如水,在心里暗骂了一句,转身离开了屋子。

第一百四十一章 夜长

入夜时分,迦毘耶罗城陷入了沉寂,那些无处可居的难民全都蜷缩着身体,躲在别人家的屋檐下,还要承受当地人的白眼,哪怕他们曾经有头有脸,此刻也不过是丧家之犬罢了。

王后的到来,让他们失出了一丝希望,就算康提普尔暂时回不去,或许还能从别处找到一个栖身之地,只要能离开那些暴民远一些,一想到那些可怕的日子,无数红着眼睛的暴民冲进家里,就让人不寒而栗。

打破这份沉寂的是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身为城主的邦尼加贵人,竟然要与暴民们妥协,妥协的代价就是交出城中的所谓敌对份子,从吐蕃人、当地的权贵到他们这些九死一生的逃难者。

家毁了,人亡了,妻女都在别人手中,逃出来本就不易,现在又面临着被出卖,这些没有了退路的难民,立刻就被鼓动起来,纷纷朝着城中的官署集结,而那一带的士兵,如临大敌的样子,又从侧面证实了这个消息。

面对人群的步步紧逼,土生土长的士兵不停地后退着,因为这里面,并不仅仅只有难民,还有为数不少的本地人,他们已经见识过别人的灾难,没有人想让这种灾难,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这股风潮立刻席卷了全城,无论是大户人家,还是贫苦百姓,都希望有人能告诉他们,这一切是不是真的,他们的城主,还有没有能力保护他们?

被人叫醒的时候,邦尼加还以为是吐蕃人出了乱子,可来到窗前,看到火把下那些密密麻麻的身影,心中顿时生出了一股凉意,这么隐秘的事情,他连下属都没有通报过,这些人怎么就知道了?

“息东赞!”

邦尼加紧咬着牙关迸出这个名字,事情他只对一个人说过,要说与此人没有关系,怎么也不可能。

“城主,怎么办?要不要我去调城防军。”他的卫队长是个忠心的家仆,看着那些越来越逼的人群,忧心仲仲地说道。

由于局势的紧张,大部分的兵力都被安排在了城墙的附近,守卫这里的只有他的卫队,人数不过一两百,而下面的人群,一眼望去数都数不清,万一激起了民变,就是天大的祸事。

他相信,卫队长一定有办法联系到防军,可那也不过两千人,再说了,城防一空,万一被敌人知道了,同样会是一场灾难,唐人会任由他们离开,而不派出眼线盯着?这种常识,他还是知道的。

“那个吐蕃人离开了没有?”邦尼加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对方既然这么做,肯定有什么谋划,事到临头了,就算与他们妥协,也只能先顾着这边,稳定了局势,再想办法与唐人解释吧。

卫队长摇摇头,意思很明白,那个人呆在王后的屋子里,说不定就在干些不堪入目的勾当,没有城主明确的指令,他们哪敢冲进去。

“贱人!”

邦尼加恨恨地骂了一句,不知道是指的吐蕃人,还是另有所指,就在这里,窗外传来了更大的喧哗声,同时房门被人打开了。

“邦尼加城主,你的心情似乎不太好,是谁惹恼了他,你们吗?”

息东赞在他阴暗的眼神中,毫不在意地走进来,笑着指向了卫队长,没等对方发作,跟在他身后进来的,正是那位仪态万千的王后。

屋子里的人,除了邦尼加本人之外,没有人敢于无礼,就连卫队长,也屈身弯下腰去,因为人家不仅是这个国家的王后,还是这个家族的一员,在他们的心目中,尊贵无比。

“邦尼加,看来你的作法激起了众怒,你抛弃了你的城民,抛弃了我们的国家,为了自己的利益,居然与杀害了国王的暴民合作,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沙拉斯瓦蒂的话让他目瞪口呆,忍不住指着她大喊道:“你......明明是你带了唐人来,你这个恶毒的女人,竟然敢害我,你们还愣着做什么,将他们通通捉起来!”

卫队长本能地直起身,手搭到了刀把上,沙拉斯瓦蒂看都没看围上来的护卫,冷笑着说道。

“我认得你,你的父亲曾经是我父亲的卫队长,你们家世世代代效忠于我的家族,今天,你打算向你的王后拔刀?向你发誓效忠的人拔刀?”

卫队长有些无奈地看了邦尼加一眼:“我发过誓要向城主效忠。”

沙拉斯瓦蒂接上一句:“他出卖了我们的迦毘耶罗,我以尼婆罗最高统治者的名义,解除他的城主职务,命令即时生效,你现在还想向他效忠吗?”

卫队长犹豫了,手慢慢地从刀柄上放开,他的行为影响到了手下的人,那些护卫面面相觑地退开几步,只剩下邦尼加一个人,气得浑身发抖。

“你这个蠢女人,他倒底给你灌输了什么,是想让所有人陪着你一块儿去死吗,不要忘了,你的女儿还在他们的手里。”

“正是为了艾尔西蕾娅,我才不能让你这么轻易地答应唐人,息东赞说得不错,命运不能掌握在别人的手中,邦尼加,一切都是你自己选的,怨不得别人。”

“你疯了,你们都疯了。”邦尼加绝望地看到,自己的护卫,已经没有同自己对视的勇气,屋子外面的喧哗声越来越大,他们同样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息东赞贵人,求求你,我可以马上释放所有的吐蕃人,拒绝唐人的要求,只要你能放过我。”

事到如今,还有什么看不出来的,邦尼加放下所有的矜持,扑倒在息东赞的脚下,他知道,这个吐蕃人,才是一切问题的根源。

“太晚了,邦尼加,你现在对我们唯一的用处,就是平息外面那些人的怒火,当然,只要好好配合,他们不会伤害你的家人。”

息东赞突然伸手拔出卫队长腰间的配刀,抓着邦尼加的头发,一刀割在他的脖子上,鲜血止不住地飙出来,染红了脚下的地毯。

屋子里的人惊呆了,谁也没有想到,他竟然说杀就杀,当沙拉斯瓦蒂被他拉到了窗前,堂兄那颗血淋淋的人头,就在眼前晃悠,睁着一双死不瞑目的眼睛。

“迦毘耶罗城的子民们,你们的王后,倾听了你们的呼声,邦尼加这个背叛者,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没有人再会出卖你们,吐蕃人将是你们最坚实的后盾,任何敢于来犯的,无论是暴民还是唐人,都将碰得粉碎。”

“王后!”

“是王后!”

......

息东赞的话,再度点燃了民众们的热情,每个人都朝着她的方向顶礼膜拜,沙拉斯瓦蒂的心,从方才的一幕中回过神来,慢慢地变得激动不已,她知道自己已经掌握了脚下的城市,有了与唐人谈条件的资格。

“看到没有,他们能接受一位女城主,将来也能接受一位女王。”

“你做好准备了吗,尊贵的沙拉斯瓦蒂陛下。”

第一百四十二章 梦多

艾尔西蕾娅跪坐在刘稷的身边,长可及腰的青丝被拨到了耳边,露出一段雪白的颈项,和精致的锁骨。

她的手中拿着一把银制的细嘴高腰酒壶,壶里的液体被倒在几个杯子里,她用纤细的小手捧起一个杯子,放到刘稷的跟前,然后站起身,端起一个托盘,将余下的杯子都放进去,慢慢地走过去。

与这些父兄嘴里的贱民坐在一起,她从一开始的极度抗拒,到后来渐渐变得麻木,这一路上,山民们对她不冷不热,也没有动手动脚,女孩知道,全都是那位唐人的功劳。

她们赶到这里,比起刘稷等人,整整晚了一天多,不光没有马骑,还得和山民一样不停地步行,一路上跌跌撞撞,何尝受过这样的苦,可是她们不敢有什么怨言,沿途所见,那些挂在高处的人头,倒毙在地上的尸体,都是一种无声的警告。

这些山民,是不会有任何怜悯的,自己的身份,只会成为激起他们更大的**,就这么战战兢兢地,直到看到了那个年轻的唐人,艾尔西蕾娅居然由衷地松了口气,她知道自己真正安全了。

真是奇特的感觉,原来恨之入骨的仇人,竟然成为自己的保护者,看着那些山民头人,在他面前俯首贴耳,真的不知道,一个如此年轻的唐人,是怎么做到的。

要知道,即使在暴乱之前,这些山民都是以桀骜不驯而闻名的。

“她是国王的女儿。”玛力乞看了她一眼,接过那杯酒。

“嗯,国王最后的血脉,她的母亲,把她送给了我,现在是我的侍女。”

刘稷明白他的感受,这些曾经高高在上的人,如今被踩在了脚下,让人有一种暴虐的快感,只是因为王宫被严禁进入,这些女人才能逃过一劫。

“你想让她成为你的代言人?”

玛力乞的疑惑也是这里所有山民头人的疑惑,刘稷特意安排一个前朝的余孽来侍酒,肯定不是为了羞辱一个女孩。

“也许是她,也许是她的孩子。”

刘稷用的是喀语,女孩正将最后一杯酒送到一个山民头人的手中,闻言一怔,杯子晃了晃,溅出了几滴液体,好在那个头人正在专心听着他的话,并没有在意。

“不要弄了,坐到我的身边来,艾尔西蕾娅。”

他拍拍身边的位置,同样用喀语说道,女孩顺从地走过来,仍然像之前那样,跪坐在他的身边,很明显她听懂了自己的话。

“我不会永远呆在这里,但我向你们保证,你们将永远得到我的支持,无论大唐在或是不在,我都会这样做。”

刘稷的手很自然地绕过去抱住了她的腰,让女孩靠向了自己。

“请放心,答应你们的,不会改变,无论是她,还是她的孩子,都不会成为国王,你们只需要保证我的利益,就可以按照你们的意愿,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任何与你们为难的人,都将是我们共同的敌人,他们将会受到大唐的怒火,我敢保证,比天神的惩罚,还要猛烈得多。”

“因为大唐的皇帝,是吐蕃人心中的天可汗,天神也不过是他的子民!”

玛力乞和几个头人交换了一个眼神,一齐举起杯子,算是认可了他的决定。

刘稷和他们一样,举起杯子,在嘴唇上抿了一口。

“现在我们让来谈一下,这个国家的未来。”

艾尔西蕾娅抬起头,雪白的脸颊因为有外人在场而透着红晕,漂亮的眼睛里充满了惊异,没想到一个国家的命运,被这些人三言两语就给决定了,看样子,那些残暴的山民一脸的理所当然。

刘稷的声音不疾不徐,由于不太标准,反而有着别样的味道:“康提普尔和整个河谷,都是做为你们忠诚的奖励,别的地方,将是雇佣你们的费用,从孔雀河谷开始。”

“雇佣?”玛力乞有些意外地问道。

“对,就是雇佣,我们花钱,你们出人,去同大唐的敌人作战,死伤都和我们的标准一致,这样的方式,你们觉得能接受吗?”

在这里搞了这么多事,刘稷的目地就在于此,喀人有着良好的素质,他们忠诚、无畏、并不在乎敌人是谁,再过个几百年,就会名扬天下,他相信,这个时空里,也不会差上太多。

最关键的一点,也有这样的方式,才能突破他自身的局限,否则就算是这场战争结束了,他能述功升上守捉使,所领的人数也不会超过一千,这个数目实在是太少了。

少也就罢了,初来乍到,光是理清这一千来人的内部关系,就得花费多少精力,他怎么等得起?

当然,如果一切如愿,大唐在这里新设一个军,由他来担任军使,一切就都迎刃而解了,可那只是愿望,不能当成唯一的结果。

这就是一个参谋的思维。

事情太大了,又来得比较突然,玛力乞等人不得不要商议一番,刘稷当然不会去催促,抱着小美人,贴上她的耳边,戏谑一般地吹了口热气,于是,便看到,那颗美玉般的耳垂,慢慢地变得通红。

少女与熟妇的区别就在于此,真是青涩的美好啊。

“艾尔西蕾娅,你听懂了我的话么?”

“嗯。”女孩低下头,蚊呐般地应了一声。

“那么,我们一起去解决你的舅舅,还有母亲,拿下整个孔雀河谷,好不好?”

艾尔西蕾娅愣住了,那是她唯一的亲人,无论是答应还是不答应,都是难以想像的,好在山民商量出了结果,让她避免了这种尴尬。

玛力乞代表他们站起身,用上了商量的口吻。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是谁想要雇佣?”

“当然是我了。”刘稷坦然地承认下来:“他们与大唐的军队一块儿,为我而战,作为你们的同盟,难道不是再正常不过的结果么?”

玛力乞点点头:“所以我们需要确认一下,那么,你需要多少人,多长时间?”

“不少于五千人,哪个寨子出得多,将会得到更多的报酬,为期五年,报酬是孔雀河谷的一半,作战的地点两个,要么就是这里,要么就是西域,五年之后,如果双方都比较满意,我们可以再续约。”

山民们再度陷入了沉默,刘稷的意思很清楚,他们的报酬,是河谷里的那座城,只有打下它,才能得到其中的一半,而这一回不同于以往,不再是两家各一半。

雇佣关系,将从孔雀河谷一战开始,余下的都是细枝末节。

这个关系的主角,将是刘稷。

第一百四十三章 破瓜

六月的孔雀河谷,夜色如水,风中透着一丝清凉。

刘稷依然有着后世的习惯,在河里洗了个冷水浴,裹上侍女递来的披巾,进了自己的帐子。

这种帐子有点像是后世的野营,不算太大,里面能摆一床被榻,当然是垫在泥地里,用布匹和稻草分隔。

榻边跪坐着一个人,长长的青丝披在脑后,低垂着头在摆弄那些简单的卧具。

刘稷弯着腰走过去,伸进她的发丝里,抚摸着纤细的身躯,少女的身体顿时就是一僵,一下子变得紧繃繃地。

“艾尔西蕾娅,你在想什么?”

“我......我在想,怎么伺候好你,我的主人。”

“看来,你确实听懂了。”刘稷坐到床榻上,笑着说道:“那么,艾尔西蕾娅,你想好了,怎么伺候你的主人吗?”

少女轻轻点点头,长长的睫毛忽闪着,慢慢地凑近,就在嘴唇即将挨上的一刻,刘稷的身体后仰,倒在了床榻上,已经鼓足勇气的少女扑了个空,愣愣地停在那里,眼睛里似乎蒙上了一层水雾般,煞是动人。

刘稷朝她眨眨眼,少女会意地再度凑上前,娇艳的樱唇吐出令人心动的气息,生涩的动作更是激起了他身体中最原始的欲望,没过多久,他就忍不住一把抱住了对方,两个身体渐渐融合在一块儿......

帐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空了,只余下令人心跳不已的喘息声,若有若无地传出来。

瓜熟蒂落、嫩草初红,半个时辰的功夫,少女完成了人生中最为重要的一步,刘稷也心满意足地躺在枕头上,回味着方才的一刻。

这具身体只有十六岁,在后世正是属于青春萌动,渴望探究的时期,真正接触异性的身体,已经是二十多岁的事情了,此刻都无法分清楚,刚才的老司机,是后世遗存的记忆,还是身体的本能,他也说不清楚,只是那种久违的感觉,实在太好了。

怀中的少女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却因为疼痛而发出了叫声,刘稷将她按住,无论是不是情愿,此刻她已经是自己的女人了。

“第一次难免会有不适,你的人没有对你说过吗?”

“说过,只是没想到会这么痛。”初识云雨的少女微微怵着眉头,小声地说道。

“痛就不要动,让她们进来收拾。”

“我不要紧。”艾尔西蕾娅急急地分辨,生怕他有什么不快:“我还可以侍候你,我的主人。”

“那就听我的话,不要乱动,一个孩子嘛,你会如愿的。”

刘稷揭破了她的心思,少女愣住了,却停止了挣扎,任他将自己的身体扳过去,四目相对。

“艾尔西蕾娅,你是个美丽的女人,也是个聪明的女人,领悟得很快,用不着害怕,这正是我所需要的,一个太蠢的女人,是无法在这片土地上立足的,哪怕她再美。”

“主人,我......”

“我和他们说过,总有一天会离开,到时候,你就是我的代言人,但是,能做到哪一步,只能靠你自己,哪怕有一天,你大发神威,将那些害死你父亲、兄弟的山民全都杀了,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都只会让我刮目相看,不过我要提醒你,结果也可能适得其反,你会像那些女人一样,被你嘴里的贱民蹂躏至死,这个可能性似乎更大一些。”

艾尔西蕾娅的脸上本来是红通通地,听到他的一番话,一瞬间变得惨白,刘稷的手指轻轻在她脸上抚过,细腻而娇嫩的肌肤,欧化的面孔,可谓造物主的恩宠,难怪会被称做尼婆罗最美的女人。

“害怕了?这就是你的母亲对你的期望吧,利用自己的身体,达到复仇的目地,艾尔西蕾娅,说实话,我其实有些佩服那个女人,她不光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这样的人,如果身为男子,会成就一番事业,做为一个女子,如果策划得当,更能事倍功半,可这样的人,是无法成为我的朋友的,因为我不想睡觉的时候,还要睁上一只眼。”

少女的身体在不停的抖动,脑子里一片空白,就连破身的疼痛也感觉不到了。

“你听懂了,却没有理解我说的话,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不是你的仇人,如果想不通这个道理,你的小聪明,最终只会害死你,艾尔西蕾娅,你要用心去体会,只有这样,才能成为我刘稷的女人,而不是一个女奴。”

艾尔西蕾娅再也无法承受这种压力,身体不受控制地发出颤抖,“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哪怕是方才最痛的时候,都不曾如此软弱过。

“哭吧,有些东西积压在心里,最后只会成为毒药,让你变得面目全非,在这个世道,要想成为自己的主人,只有掌握足够的力量,否则,永远都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对于刘稷来说,无论是夺取一个女孩的第一次,还是征服她的身心,都不是目地,这片土地,不能让山民一家独大,而唯一有号召力,又能为他所控制的,只有这个前国王的遗孤,已经结成了死仇,他不用担心双方会联起手来,比起散乱无章的山民,很明显,这个还不怎么谙熟世事的女孩,更容易为已所用,只要扭转她心底的那点小心思即可。

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刚刚经历从天堂到地狱的转折,时时朝不保夕,头脑里的那根弦始终都繃着,何曾有过如此宣泄的时候,借着一场大哭,艾尔西蕾娅倒是将心情彻底洗涮了一遍,刘稷所说的那些话,也渐渐变得清晰起来。

比起母亲所灌输的仇恨,这个夺去自己第一次的男子,给出了另一样东西,那就是希望,这样东西,是她从来不敢去想的,出事之前,她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未来,被送给吐蕃某个有势力的家族做为联姻的工具,据说那个人已经有了许多妻子,年龄只比父亲小一点,这样的结果,有什么可期待的吗?

如今,唐人来了,鼓动山民杀掉了那些决定她命运的人,却没有冲进王宫,让她屈辱地死去,如果不是母亲的谋划,此时她还会呆在那里,忐忑不安地等待着自己的命运,或许会被唐人送到很远的地方,成为君王的战利品,这样的结果,又能差到哪里去?

阴差阳错,她成为了这个唐人的人,也有了不一样的未来,尽管还不太清晰,可那种曾经无法企及的希望,似乎就摆在眼前。

艾尔西蕾娅明白了他话中的意思,渐渐收起了哭声,紧咬着下唇说了一句:“我想成为你的女人。”

“好。”

刘稷只说了一个字,就将她压在了身下,很快,帐中又响起了令人血脉喷张的声音,没有丝毫压抑。

第一百四十四章 队伍

春梦总是让人沉醉,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怀里的少女还在沉沉地睡着,脸上尽是泪痕,想到昨天夜里的疯狂,刘稷依然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现在他可以确定一点,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的确是个精力过剩的纨绔。

他自失地一笑,既然继承了人家的身体,当然也要担负那些不好的东西,慢慢将少女的身体挪开,掀开被子站起来,顺手帮她盖好,听到动静的侍女马上进来,为他准备好了梳洗的用具。

“让她多睡一会儿。”出去之前,他嘱咐了一句。

这里是山民们的营地,占据了整片河谷,一眼望不到头,后头还有源源不断,从别处赶来的山寨,玛力乞等头人则负责接待和安置,同时向他们传达,最新达成的协议。

拿着简陋的用具,他来到河边,先捧起河水浇在脸上,将那点残留的**冲去,然后双手叉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经过睡眠的身体,已经恢复了体力,年轻真好啊。

“戍主,戍主!”刚刚吐出一口水,康老四那个标志性的大嗓门就在身后响起。

“城里有动静了?”

刘稷转过身,粟特人已经跑到了河边,对着他连连点头。

“他们打开了城门,前头押着的似乎是吐蕃人。”

这么快?刘稷有些疑惑,吐蕃人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任人宰割了?

“来了多少人?”

“不少于五百,吐蕃人一百多。”

也就是说,五百守军加上一百多个吐蕃人,看上去很合理,刘稷沉着脸想了想,转身上了河岸。

“走,去寻玛力乞头人。”

康老四跟在他身后,小声地提醒了一声:“他们的条件是山民不能进孔雀河谷。”

“你答应他们的条件了?”

刘稷头也不回地说道,康老四顿时没了言语,开玩笑,他怎么可能做那种事,戍主的意思再也明显不过了,无论对方是不是捉了吐蕃人来,孔雀河谷的结果都是注定的。

找到老头人的时候,玛力乞正在接待几个刚刚赶到的山民头人,刘稷顾不得同他们寒喧,劈头就问。

“我要的人,准备得怎么样了,有多少可用的?”

他的话,立刻在帐中引起了骚动,因为这就意味着,行动已经开始了,几个后到的头人抢在老头人的前面,开了口。

“我有三百人,全都是棒小伙。”

“我的寨子能出两百人,每一个都是好手。”

“我能出.......”

......

很快,先到的寨子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玛力乞的脸色有些不太好,这不等于把主动权,交到了对方的手中么?

当然,也不能怪人家太主动,一共就五千个名额,人家多一个,自家就会少一个,少一个名额,就少了一份财富,哪个头人也不会算不来,这么简单的帐。

刘稷当然乐见其成,一面回应他们,一面让康老四记下。

“要,都要,现在就要,你们把人送到他那里,听候安排。”

然后转过头,问道:“玛力乞,你们寨子呢?”

事到如今,玛力乞也没有办法,只能一点头:“我带了五百人来,全都交给你。”

刘稷得了准信,在心里默默算了一下,一共差不多就有三千多人了,只是这些人还称不上军队,只是一群乌合之众罢了。

“你打算攻城?”玛力乞不无担忧地问道。

迦罗城虽然不大,可是修得十分险峻,称得上一处要塞,又据有地形之利,贸然强攻,他们这点人,只怕还不够守军塞牙缝。

“如果有必要,会的。”

刘稷没打算敷衍他,打仗哪有不死人的,如果连伤亡都承受不住,还不如趁早散伙,他有意直言相告,就是想要看看这些头人的反应。

果然,帐子里一下子安静下来,一群头人用眼色交换着看法,过了一会儿,一个后到的头人开口问道。

“你答应咱们的人,与大唐的军士一同待遇,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大唐的军士,死伤之后是什么样的抚恤,他们就是什么。”

刘稷毫不犹豫地应道,他认得此人就是最先报出数字的头人,想必已经有了答案。

果然,那人狠狠地一口吐到地上:“留下这个城,也会来找咱们,不如打进去干净,没说的,我的人愿意同他们拼了。”

“拼了!”

很快,余下的头人也纷纷响应,毕竟他们的身后还有大唐的军队,把人交给他们指挥,总比自已乱哄哄地一拥而上好,这个道理,就连玛力乞也想到了。

老头人一挥手:“这是一场硬仗,咱们要打得漂亮一点,让所有人看看,喀人,有的是不怕死的勇士。“

解决了人手的问题,刘稷并没有感觉到轻松,因为接下来,是数不清的麻烦,这些从各个寨子里临时拼凑到一块儿的队伍,可能比之前还要混乱,几千人谁也不会服谁,要不是有各自的头人在一旁看着,只怕当场就能打起来。

说他们是乌合之众,还是夸大了,人家至少懂得朝一个方向跑。

可眼下没有整顿的时间,不得已之下,他只能暂时放弃之间的想法,先不打乱来源,仍然按照各自的寨子,编成十多个部分,由他们自己推举出来的人带领。

战事在即,他和自己的手下全都换上了甲胄,这些甲胄并不是他们带来的,而是李嗣业所部的存货,衣甲上身,顿时有了几分精锐的气象。

刘稷披好甲,将长长的陌刀挂在背后,朝着山民队伍一挥手。

“这是咱们的第一仗,敌人一共有六百人,其中有一百吐蕃人,我会和你们一起作战,目标是击溃他们,为此,玛力乞寨中的五百人跟我出击正面,其他的人,拿出你们打猎的本事,让我们把他们打得屁滚尿流,闻心丧胆,再也不敢出来!”

简单地分派完,玛力乞的那些人便跟在了他的身后,选择他们,他有着自己的考虑,这些人是暴乱的主力,经过了长时间的厮杀,有一定对付官军的经验,再经过几场硬仗,一定能成长起来。

带着这些人转过一个弯,孔雀河谷的谷口就出现在眼前。

第一百四十五章 一刀

出城的尼婆罗人一行走得不算快,声势却弄得很足,隔着老远就能看到。

与唐人约好的地方,是离着河谷出口不远的一处山岗,很快,那个地方就出现在视野中。

一百多个吐蕃人,被绳子牵成一长串,两边是看押他们的当地守军,邦尼加的卫队长,一个壮实的尼婆罗汉子,骑着马走在最前面。

从岗顶看下去,是一道不高的斜坡,刘稷和康老四伏在草丛中,盯着下面的动静,眼见着他们步步走近,就快要上来了。

“人数没错,吐蕃人一百二十个,尼婆罗人五百多,骑马的人咱们都见过,是那个什么城主的亲信。”

“可那个城主并没有来,你看他们的手,全都按在刀柄上,如临大敌可以理解,眼睛四处张望,也可以理解,为什么那些吐蕃人,身上干干净净也就罢了,脸上没有一点被人出卖的不甘、害怕?”

“戍主是说,他们有诈?”康老四一时没想那么细,此时再看,只觉得哪里都是破绽。

“有没有诈,一试便知,你不要动,我去会会他们,让咱们的人做好准备,听我的号令。”

刘稷不由分说地站起身,昂首走上山岗,原本人迹全无的高处,突然间出现一个高大的身影,正在接近的队伍一下子骚动起来,为首的卫队长勒住马,上下打量了一番。

“你不是唐人的首领。”

“你也不是邦尼加城主。”刘稷傲然答道:“按照约定,把吐蕃人交给我们,让他们一个个走上来。”

卫队长犹豫地回过头,看了一眼队伍当中,希望能得到一些的指示,是直接杀过去呢,还是敷衍一下,再杀过去,毕竟对方就一个人,这不符合常理。

息东赞背着双手,走在队伍的中间,他的身前身后全都是吐蕃人,其中有二十个,是他的护卫,其余的,都是迦毘耶罗城的管理者。

这一路,他的目光一直在两旁树林里转悠,奇怪的是,这么好的藏身地点,没有人影,唐人又不露踪迹,是看出了什么破绽,以至于不敢现身么?

这次行动,是息东赞策划的,动用了五百守军,加上一百多吐蕃人,他想要看一看唐人有什么后招,至于那些山民,还真没放在眼里。

沙拉斯瓦蒂最终能同意他的做法,是因为息东赞希望捉到几个唐人,来交换她的女儿,这可能是唯一的办法了。

没想到,这一眼,便让他有些不知所措,因为那位亲手宰杀了前任城主的吐蕃贵人,根本就没有理会他的示意,目光呆呆地盯着前头,那个全身披甲,一脸傲气的年青唐人身上。

婆夷川前,离着大概两百步左右的距离,很难看清一个人的长相,可是息东赞的脑海中,却深深地记住了一个影子,站在唐人的军阵最顶端,向他挥舞手中的长刀,与眼前的这个身影,简直一模一样!

他认得那身唐人制式明光铠,认得那柄斜挂在身后,比人还要长的大刀,甚至依稀能看出,两人脸上的神情都是同样的琚傲,就连发出来的声音,都透着一种嚣张气!

“你等,倒底意欲如何?”

一声断喝将他惊醒,尼婆罗卫队长焦急的神情更是不断地在催促,他在一瞬间恢复了沉稳,冲卫队长暗暗地示意了一下。

答应对方的要求。

“让他们上去。”

卫队长一声令下,两边看押的尼婆罗士兵马上放开手,中间被串成一串的吐蕃人一个挨一个向前走去,眼见着就到了唐人的身前,而对方还是神情琚傲地站在那里,像是盯着一群待宰的羔羊。

或许是那个表情刺痛了他,息东赞见自己的人已经挨近,只需一个简单的动作就能扑倒,突然发出一声吐蕃话,同时甩掉了拽在手里的绳子,从长袍下拔出直刀。

“杀了他!”

那条长长的绳子,并没有捆住他们的双手,听到他的指令,冲在最前头那些护卫,已经做出了动作,一个个脚下加速,就这么飞身扑了上来,想要让他来不及出刀,毕竟婆夷川前的那一战,给他们留下了太深的印象。

刘稷的嘴角泛起一个笑意,腰身突然间一拧,左右腿交互支撑,原地打了一个转,然后右腿扬起一个不高的角度,扫向扑过来的吐蕃人。

因为居高临下的原因,他的脚用不着抬太高,就能直击对方的头部,重甲革靴,带着呼呼的风声,将冲在最前头的一个吐蕃人踢得在空中横翻过来,整个脸颊都变了形,重重地撞上了边上的人。

吐蕃人的冲势为之一滞,就是这么一眨眼的功夫,刘稷已经扯掉了身上的系带,一块红带从背上落下来,那柄比他还要高上许多的陌刀,直直地插进了泥土中。

“受死!”

已经站直身体的刘稷,反手握住刀柄,大喝一声,巨大的刀身破土而出,划出一道旋风,横着劈进敌人的身体,正好迎向了吐蕃人的冲击。

拦腰斩!

蓄势之下的全力一击,让冲在最前头的这些吐蕃勇士没有了躲避的空间,甚至连拔出直刀挡上一下的动作都做不出,两股大力交错让他们在身首分离的同时,整个躯体依然带着前冲的惯性,直到越过唐人,才“咕咕噜噜”地滚落下去。

直到落地,才从嘴里发出久违的哀嚎。

这样的威势,一下子阻断了吐蕃人的前冲,就连息东赞自己,都感到握刀的手在颤抖不停,婆夷川前近两千人拿不下唐人的百人军阵,这里的五、六百人,竟然在一个人的面前退缩,他的脑子里,突然回想起吉桑央措的一句话。

“此人年方十六,在唐人那里颇有些名声。”

一个黄毛小儿,一个杀死了达囊乞的黄毛小儿,一个看破他的计策,生生从贺菩劳城逃回去的黄毛小儿,一个偷渡雪山,出奇不意夺取藤桥的黄毛小儿,与眼前的人影渐渐合二为一,让他不寒而栗。

“杀了他,我有重赏!”

息东赞再无保留,冲着身后的尼婆罗人一声吼,骑在马上的卫队长,拔出腰间的弯刀,双腿狠狠地一夹马腹,冲上了斜坡。

在他的身后,几十个骑兵、五百步卒,发出了齐齐地呐喊,跟在他们的官长后头,朝着那个小小的山岗,潮水般扑过去。

他们的眼中,只有一人,一刀。

第一百四十六章 裂马

陌刀这等重器,最少也有二十斤,力大者更是接近三十斤,取得就是刀锋的锐利,加上钝器的力度,因此,在招式上,便不会有太多的变化。

简单的招式,却有着无可匹敌的威势,当然对于施展者的体力要求之高,就是以大唐的富庶,在整个安西镇二万四千名戍兵当中,这等人也不会超过五千。

甲胄在身,杀器在手,刘稷仿佛化身为杀神,丝毫不惧地面对那些扑上来的敌人。

当先的那一队吐蕃人,在丢下了十多具尸体之后,失去了勇气,没见着以勇武著称的那些护卫们,都不是人家一合之敌,周遭五步以内,全被白练般的刀光笼罩着,一碰上非死即伤,就连尸体都是七零八落,只怕死都不得安生,如此这般下来,再是英勇的,心里也不免戚然。

他们的脚步停下来,立刻被尼婆罗人的骑兵超了过去,本就不长的斜坡,又是仰攻,快马冲起来都难以达到高速,饶是如此,隆隆的蹄声,依然让人生出几分信心。

很快,跑在最前头的卫队长,一手擎着缰绳,一手挥动弯刀,只待错身的那一刻,哪怕拼着死掉坐骑,他也有信心,一刀劈下对方的首级。

“哒哒”的蹄声,如同鼓点般敲打在心头,随着距离的接近,马身渐渐变高,露出了骑在马背上的汉子,正是第一次谈判时,与他并肩而行的那个人。

刘稷直面奔马,近两米长的陌刀被他单手举过了头顶,另一只手也同样举着,嘴里发出挑衅般的呐喊。

“嗬!”

他的不闪不避,使马上的汉子怒容更盛,没有人可以面对骑兵的冲击,就算对方拿长刀当长矛用,他也有应对的法子。

汉子冷哼了一声,同时身体下俯,手中的弯刀被放平,双股再度夹上马肚,他打定主意,这个唐人一定会闪开,无论他朝哪边闪,都逃不过自己的弯刀。

眼见着就要撞上了,刘稷渊渟岳峙一般站在原地,双脚分开呈一个八字,双手合一,紧紧地握在了刀柄上,长长的刀身斜向上方,就像一面迎风招展的旗帜。

身后的康老四等人,无不是屏住了呼吸,因为同为陌刀手的他,已经猜出了戍主的用意,那可是传说中的无敌战神才能使出的大招,紧张得他们眼睛都不敢眨上一下。

“呼。”

几乎就是马头撞向刘稷身体的一瞬间,一道白光闪电般地劈下,锋锐的刀身在他手中反馈出一股阻滞感,然后便如破竹般畅通而下,飞速奔驰的马匹在一刹那间从马头分成了两片,大量的鲜血淋满了他的头脸,鼻间尽是难闻的腥味。

此刻的他,就像高速运转的机床上的车刀,而奔马则是不断送上前来的加工件,马上的尼婆罗卫队长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一动不动地任由刀光划过自己的身体,在空中断成了两半,一直飞到了坡后埋伏的山民当中,才连同手里紧握的弯刀一块儿落下。

裂马!

陌刀十式中最难的一招,需要对速度和力量把握到极点,更要紧的是无畏!不是每个人都有直面奔马的勇气。

完成了这一击的刘稷,没有多少装逼后的快感,只觉得浑身都被那种又腥又稠的液体沾满了,湿淋淋的从铁盔的外沿往下滴,就连眼睛都被糊得难以睁开,只能仰天大叫一声。

“杀!”

叫喊声就是号令,康老四等人一齐从草丛中爬起来,他们的动作又带动了后面的山民,刘稷的勇猛给了他们极大的信心,有了这样的英雄在前面,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比他们动作还要快的,是一阵急泼而至的箭雨,那些刚刚冲上山岗的骑兵,成为了最为显眼的靶子,一个挥舞着弯刀的尼婆罗士兵,大叫着一头从马上栽下来,更是引得阵阵欢呼。

因为对于他们的雇佣合约来说,除了许出去的半个孔雀河谷,还有战功奖赏,而前者是整个寨子所有,只有后者才是他们这些雇佣兵自己所得,而眼前的敌人,就是这些奖赏的来源。

拿人头换奖赏,是每个雇佣兵的不二法则,在信仰还没有确立之前,也只有这样的推动力,才能鼓起他们战意。

眼见着连后头的弓箭手都来抢人头了,被刘稷选中的五百人手,哪里还摁得住,一个个光着脚大步向前,跑得比兔子还快,山地丘陵,正是他们最喜欢的战场。

山民们攻击毫无章法,有些人竟然迎着奔马而上,在即将撞上的一刻闪过,然后一把将马上的士兵拉下来,更多的人则扑向了步兵大队,每个人的眼睛都是红通通地,如同发现了可口的猎物。

康老四等人,只能无奈地猬集到刘稷的身边,因为下边已经没地方可站了。

“随他们去,请来就是为了战斗的,不要同人家抢嘛,奖赏是他们的,战功可是咱们的。”

刘稷拿着一块不知道哪里弄来的一块布,擦了擦眼睛,好歹能看清事物了,现在的他,只想去河里洗个澡,而不是站在这里。

很快,越来越多的山民冲下了山坡,其余的人,也想方设法从边上的树林绕过去,接近三千人的队伍,无孔不入地渗向敌人的后方,看得息东赞心惊不已。

那个魔神般的年青唐人,给了他极大的震撼,如果没有此人的存在,就算眼前有数千山民,他也有信心战而胜之,可为数不过二十的唐人,显然成为了他们的主心骨,让这些山民迸发出了无与伦比的战斗力。

人数上的优势在渐渐凸现,每一个尼婆罗士兵,往往要面对好几个山民,还要防备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箭矢,那些都是寨子里的好猎手,射出来的箭又狠又刁,再加上,自家的主将连一个照面都没打,就被人切成了两片,想想那些虎视眈眈的唐人,哪里还有多少斗志?

“不成了,走吧,贵人。”他的护卫还剩了两人,见此情景,赶紧劝说道。

息东赞何尝不知道回天乏术,只是又一次在此子面前逃走,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手下见劝不动,干脆直接上了手,一个护卫从还活着的骑兵那里抢了几匹马,不由分说地将他推了上去。

“咱们走。”

不走也不成了,眼见着山民们就要合围,再不走,只怕就会被人撕成碎片,他也顾不得还有近百吐蕃人,调转马头就朝着迦毘耶罗城而去,回头时的那一眼,正好同山岗上的那个年青唐人对上。

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冷笑,让他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

第一百四十七章 乌合

主将战死,吐蕃人逃离,山民眼见着就要合围,余下的尼婆罗士兵立刻失去了斗志,纷纷向后逃窜,整个队伍一下子就崩溃了。

这样的情形下,用不着刘稷发话,杀红了眼的山民们拔脚便追了上去,很快,溃退就变成了逃命,那些士兵们丢弃了手上的武器,和一切能妨碍他们行动的东西,不要命一般地跑向迦毘耶罗城的方向。

而此时,息东赞和他的两个手下,已经接近城门,只要再加把劲,从洞开的城门进去,就能将唐人和山民甩在身后。

可是他无端端地想到了临别前的那个眼神,心里顿时就是一个激灵,手上也慢了下来。

那个唐人看着自己,就像盯着一个死人,他们明明能提前埋伏在树林里,然后出其不意地包围并全歼自己,为什么没有那么做?

是怕自己看出破绽,还是根本就没有识破?息东赞的心乱了,眼前的城门,如同一个黑洞,似乎想要吞噬一切。

“不进城了,跟我来。”

他突然调转了马头,从城边绕去了另一个方向,那里是孔雀河,也是通往象雄的方向。

溯河而上,翻过冈底斯山脉,就是他前来的巴扎多城,此刻的他,只想着离开那个眼神越远越好,似乎只要看到此人,就会有恶运降临。

从谷口到迦毘耶罗城到处都是逃命的尼婆罗士兵,跟在后头的山民也是跑得漫山遍野,只是原本居住在河谷中的百姓,一早就进了城,他们无法象别处那样,打家劫舍,最终全都汇集到了城门的方向。

沙拉斯瓦蒂站在城墙后面,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吐蕃贵人、自己的靠山绕城别走,竟然连城门都没进,她还没来得及去思考其中的用意,大队的溃兵就蜂拥而至,跑得最快的依然是吐蕃人,他们已经接近了城门。

想到息东赞的不辞而别,她那颗敏感的心顿时变得七上八下,就在第一吐蕃人打算进城的一刻,她头也不回地吩咐了一句。

“关上城门。”

“什么?”身边的人似乎没有听清她的话,诧异地问了一句。

“赶紧关上城门,不能放任何人进来,所有的弓箭手做好准备。”沙拉斯瓦蒂尖利大喊一声:“快!”

因为她已经看到了,在后头紧紧追赶的山民,那些人穿着各种各样的衣衫,有些一看就是从守军的身上扒下来的,手中拿着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可每个人,都有着一样的表情。

噬血。

一旦让这些人冲进城来,她根本不敢想像会发生什么,在康提普尔的时候,她和那些女人,一直都呆在王宫,并没有看到暴民进城的画面,后来收买了唐人的队长,也不过是坐在车子里,根本没有机会看上一眼。

可并不妨碍她的想像,落到这些山民的手里,会比死还要可怕。

在她的命令下,原本洞开的城门很快被关上了,巨大的门栓加上撑木,让那些最先到达城下的吐蕃人,全都挤在了城门外头,一边推着紧闭的城门,一边苦苦哀求着守军。

紧接着,那些本地的士兵也被赶到了城下,城门口乱成了一团,山民在后头步步紧逼,就在守军的眼皮子底下,一个个地收割他们的生命。

不知道是生气还是害怕,沙拉斯瓦蒂的手止不住地颤抖着,长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亲眼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是如何被杀死,再一刀割下头颅的全过程。

头皮发凉,背上冷气直冒,仿佛那些刀子,全都割在自己的身上,更要命的是,这样行为,已经影响到了城墙上的守军,要知道下面的人,不久之前还是他们的兄弟,现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被人杀死,士气在一点点地低落,哪怕她不懂也猜出来。

山民们越聚越多,他们根本不理近在咫尺的守军,不顾一切地冲进已经失去斗志的溃兵队伍,轻易地取走他们的性命,每杀死一个,割下他们的头颅,都会示威般地举起给城墙上的守军看,宛如狂欢一般。

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沙拉斯瓦蒂嘴里发出颤抖的声音,让左右的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放箭,杀了他们。”

“杀谁?”离得最近的那人傻傻地问道。

“所有的人!”

沙拉斯瓦蒂的声音不像她自己发出来的,那种贵妇般的优雅茫然无存,城上的守军只得举起手中的弓箭,看都不看地朝城下射去,没有办法,下面人贴着人,根本无法做出瞄准。

突如其来的箭雨立刻打断了山民的行为,中箭的赶紧后退,别的人见势不妙,也一股脑儿往后跑,赏金固然重要,命可是自己的。

场面一下子变得乱轰轰,如果城里冲出来一队人马,这些山民马上就会像之前他们追杀的溃兵一样。

“真是一群乌合之众。”

刘稷骑在一匹马上,很不满意地摇摇头,他的身旁,艾尔西蕾娅骑上另一匹马上,马儿被康老四牵在手中,速度很慢。

刚才她和玛力乞等山民头人就在不远的地方,战斗的过程全都看在了眼中,那种一夫当关、万人莫敌的风采,深深地印在了少女的脑海中,哪怕他此刻身上充满了浓浓的血腥味,都挡不住一颗崇敬之心,刘稷的一刀,折服的不仅仅是数千山民。

敌人的鲜血,就是英雄的味道。

两人就这么骑着马,闲庭信步一般地朝着城堡的方向而去,那些跑回来的山民,纷纷在他们的周围停下,渐渐地越来越多,很快就聚集成了一大群,他们围着两人,一个个高举着手中的人头,发出整齐而有力的呐喊声。

“玛目努尔!”

“玛目努尔!”

......

刘稷装作不解地偏过头去,握住艾尔西蕾娅的手。

“他们在喊什么?我的小美人。”

少女的眼睛里满是小星星,就连手上有些滑滑地也不曾注意到。

“他们在说,天神之子,我的主人。”

“天神之子?”

“天神之子。”

第一百四十八章 条件

迦毘耶罗城下,此起彼伏的呼喊声,盖过了溃兵们的哀嚎,那些走投无路的士兵们,不得不四处逃窜,有的甚至直接跳入了孔雀河,只求能逃出生天。

无论结果如何,射杀自己人的行为,都给守军的士气蒙上了一层阴影,那些还未死透的伤者,更是用一声接一声的惨叫,让他们不由自主地低下了手中的弓箭。

刘稷携着少女走上前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付景象。

尼婆罗人自己制造出来的地狱。

此刻的他,满身血渍,脸上好像涂了油采,显得十分狰狞,偏偏挽着一个出水芙蓉般的明媚少女,便构成了一付极为诡异的画面。

杀神、战场、满地的死尸、虎视眈眈的守军、大队的山民、清纯的少女,很有一种后现代主义的感觉。

沙拉斯瓦蒂的嘴唇嚅动了半天,都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她认出了那个全身甲胄,一脸污垢的年青唐人,更不会不认得自己的女儿,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

唐人不怕她有什么动作,一旦射死了他,女儿将会面临什么?数千个噬血的山民,会当着她的面,把她撕得粉碎!

“沙拉斯瓦蒂,不认识我了吗?”刘稷毫无惧色地走到城下,一边朝她打了个招呼,一边在心里估算着,城墙的高度。

他的身高约为一米75,从这个女子的露出的上半身来算,正面的城墙,大约有两个他这么高,也就是三米五左右,不要说同长安那种都城相比,就连中原一个普通的城池都远远不如。

这样的高度,原地起跳摸高可能还差一点,不过与战友配合,助力加上攀跃,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更何况,中原以外的城池,普遍都没有护城河,更不要提羊马墙什么的,而这里,甚至连一道濠沟都没挖,显然是承平日久,早已经忘记了战争是个什么样子。

心里有了底,他的心情也轻松了许多,不知不觉,再看看这位实际上已经成为自己丈母娘的女子,就有了些调笑的味道。

“艾尔西蕾娅,不想和亲爱的母亲打个招呼吗?”

少女被他一提醒,仿佛才醒悟过来,抬起头,朝着城头上的女子,行了个礼:“母亲。”

沙拉斯瓦蒂根本就没有想到这样的场面,一时间竟然有些不知所措,更要命的是,下面时不时地还传来一两声伤者的哀嚎,就像自己最狼狈的一面,现给了最不想看到的人。

“艾尔西蕾娅,你还好吗。”往日的机敏不翼而飞,伶牙俐齿变成了结结巴巴,千言万语最终变成了最简单的一句话。

当她看到,女儿先是羞涩地看了一眼身边的唐人,然后再向自己点点头时,便明白了一切。

尼婆罗最美丽的一朵花,已经成为了别人的禁娈,有些东西是做不出假的,同为女人,女儿脸上的表情一看就是经过了滋润,从身到心都已经被征服。

得到了这个结果,沙拉斯瓦蒂感觉出的除了悲哀,更多的竟然是解脱。

她不需要再担心,女儿的未来了。

刘稷拍拍少女的手,对她说道:“那么,你没有想对我说的吗?”

“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可说的,你想让我打开城门,让那些暴民冲进来,杀死所有的人,夺走他们的一切?对不起,无论是以前的王后,现在的迦毘耶罗城城主,都无法做到。”

“看样子,你有了新的头衔,邦尼加城主,被你们杀害了吧。”

“他背弃了他的子民,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刘稷转过头,用安慰的语气对少女说道:“可怜的艾尔西蕾娅,你又少了一个亲人。”

不过很显然,少女对于素未谋面的舅舅,并没有多少亲情,她既没有说话,也不敢抬头去看自己的母亲,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最好的办法就是沉默。

“请不要为难我的女儿,我们可以重新谈判。”沙拉斯瓦蒂再度开口。

“交出迦毘耶罗城,你可以活命,参与谋害的人,无论是吐蕃人,还是尼婆罗人,都必须得到应有的下场,这是我的条件,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同意还是拒绝,你只能选一个。”

这番话,刘稷是笑着说出来的,沙拉斯瓦蒂一下子就听出其中的含意,他们将和康提普尔的做法一样,将所有的大户一网打尽,只是换了一种委婉的说法。

“我需要一点时间......”

“沙拉斯瓦蒂。”刘稷毫不客气地打断了她的话:“我还能给出这样的条件,已经是看在艾尔西蕾娅的份上,不想让她失去母亲,如果你还指望吐蕃人,对不起,那就没有机会了,太阳落山之前,没有答复的话,我就视为你拒绝我的提议。”

说完,他搂着少女转身就走,越过满地的尸体,丝毫没有停顿,万一人家想不开,连女儿都不要了,他可不敢太过高估一个女人的疯狂。

邦尼加可是她的堂兄。

好在离开了弓箭的射程,回到了自己的队伍中,都没有发生异常,刘稷安排康老四等人,去分派山民们的宿营地,自己带着几个侍女到了河边,将全身脱得赤条条,一猛子扎进了水里。

清凉的河水洗去了身上的污垢,也让他从战场氛围中解脱出来,杀戮的快意渐渐消失,理智慢慢回到了身体中。

无论女子的选择是什么,这里的结果都是注定的,无非就是多了一些曲折而已,让山民们见见血,对于以后的事情更有帮助,当然,目前他们最需要的,是纪律。

至于那座看似险峻的城堡,不过是他前进路上的小石子而已,现在要考虑的是,下一步该怎么办?

看着他将整个身体全都潜入了水中,过了好长时间都没有出现,艾尔西蕾娅有些焦急,忍不住提着裙角踩进了水里,几个侍女也是不知所措,正当她们打算去喊人的时候,一个身影突然冲出了水面,一下子将少女扑倒。

“啊!”

猝不及防的少女发出一声尖叫,一下子倒进了水里,等她睁开眼,一个似笑非笑的面孔出现在眼前。

“艾尔西蕾娅,你在担心我吗?”

少女点点头,眼睛里蒙着一层雾汽。

刘稷搂着她浮在水面上,天边的夕阳渐渐落下,金色的霞光洒满河谷,迦毘耶罗城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阴影,模糊不清。

“艾尔西蕾娅,你知道你的母亲不会答应我的条件,你害怕我会杀了她对吗?”

少女抿着嘴唇,缩进了他的怀里,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你会杀了她吗?”

“我已经给过她机会,所以这一次,对不起,我不能答应你,不过,既然你开了口,可以让她选择一个体面的死法,这是最后的底线。”

少女的眼睛湿润了,她没有再求情,只是轻声说了一句:“谢谢。”

“这不是什么好事情,你不必勉强自己。”刘稷伸出手指,擦去那些涌出眼眶的泪水。

“不,我不是为了母亲,谢谢你,没有用我来威胁她。”

刘稷怔了一下,缓慢而深沉地说道:“玛目努尔,是不会用女儿来威胁她的母亲的。”

开什么玩笑,把那个女人逼疯,是想玩一出生死时速么?

第一百四十九章 吃肉

在只有星光和月亮的夜晚赶路,对于这个时空的人们来说,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凭着对地形的熟悉,息东赞,却不得不如此,因为他的心,始终都提着,这是一种难以说清楚的感觉,有点像是后世说的女人第六感。

急匆匆地逃出来,自然什么也没有带,就连战马,都是从当地守军那里抢来的,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水囊、粮袋、火石等等必要的东西,都没有。

眼下已经顾不得了,从早到晚地跑了许久,直到马儿开始喘着粗气,步履不再如之前那么顺滑,三个人才停下来,歇上一口气。

离开了孔雀河,就进入了山区,只要翻过山口,便是象雄地区,离着他的巴扎多城,只有一天多的路程,当然那是不惜马力,全力奔跑的情况。

眼下就是这种情况,息东赞下了马,靠在一棵大树上,大口地喘着气,眼睛盯着前路,他的手下都有些不解,已经离着孔雀河谷这么远了,会有什么危险?就算要警惕,也应该是后路,怕唐人追上来才对吧,虽然这种可能性不大。

“贵人,不如歇一晚,明早再赶路吧?”一个手下试探着开了口。

息东赞就像被人施了定身咒,一动不动地看着远处,黑暗中,只有呼呼的风声,从山顶吹过来,就在手下们疑惑不已的时候,他突然动了。

就在两人惊讶的目光中,他一下子伏到了地上,侧着头,耳朵几乎贴上了泥地,这种事情,一般是侦骑所为,从来没有见他做过。

“马蹄声,不少于三十骑。”

息东赞听了一会儿,站起身,拉着自己的马儿躲入了林中,为了防止弄出动静,他撕下身上的衣物,将马嘴绑住,不住地抚摸着马身上的鬃毛,让它慢慢安静下来。

他们几个刚刚躲好,从山的那边传来了动静,首先出现在视野中的,是一列明亮的火把,几个人都是怔住了,从象雄方向过来的骑兵,照理来说应该是自己人,难道巴扎多城出事了,他们才会连夜前来报信?息东赞的心跳个不停,身体探出去望了一眼,来骑的速度很快,可明亮的火光下,出现的,并不是他的手下。

息东赞赶紧缩回头,靠在大树背后,听着连绵不断的马蹄声,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异常清晰,每一下都好像打在他的心上。

“......47、48、49、50、51。”

蹄声渐远,后面再也听不到了,他稍稍等了一会儿,又探出身去,刚好看到了那队骑兵的尾巴,这一回再也没有任何疑问。

唐人的骑兵!

居然出现在象雄到尼婆罗的路上,这个发现让他不寒而栗,更让他心急如焚,可以肯定的是,唐人一定越过边界进入了象雄,不能肯定的是,他们是不是已经拿下了巴扎多城?

现在这种情况,当然不能过夜了,三个人重新上路,不再有什么保留,结果在接近山口的时候,又碰上了唐人,这一次来的全都是骑马的步卒,全都是一人双马甚至是三马,总数虽然只有一百,可身上的精气神,让他不由得想到了心中的那个阴影。

如果说小股骑军还有可能是探路,这些步卒的出现,已经不存在任何的侥幸,唐人对于象雄地区的攻势已经展开,甚至扩展到了尼婆罗,很明显,两地已经联成了一片,他该拿什么来阻止这一切?

息东赞终于明白了,逃走之前,年青唐人那个冷笑背后的含义,是在讽刺他既守不住大勃律,接着又要丢掉尼婆罗,现在就连象雄也保不住了。

唐人的脚步,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他们的终点会在哪里?息东赞感受到了彻骨的凉意,难道天神真的抛弃了吐蕃。

这个夜里,刘稷睡得很香,不仅是有美相伴而眠,也是由于尼婆罗人被彻底打掉了士气,连出城反击的心思都没有了,而他们一心指望的吐蕃人,此刻已经自顾不暇,

只是这份好心情,到了天亮的时候,被人一下子给搅没了,首先被惊醒的,是他怀里的少女,艾尔西蕾娅睁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看着这个闯进来的不速之客,愣了好一会儿,才发出一声尖叫。

刺耳的叫声将刘稷吵醒,他揉了揉眼睛,很不耐烦地一把将少女的脑袋按进怀里,以免泄露了春光,嘴里毫不客气骂骂咧咧。

“杨鹄子,你他娘的要不要脸,什么地方都敢闯?外头的人呢,都死光了么。”

杨预还处在空白期,他根本没有想到,刘稷的帐子里,会是这样的情形,要知道,在军中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被他这么一骂,杨预悻悻地回了一句:“别叫了,他们哪里拦得住某,娘的,老子赶了一夜的路,你他娘的抱着小娘睡了一夜,人比人气死人哪。”

“看够了?还不滚蛋。”

将这个猥琐的家伙赶出去,刘稷一把跳了起来,安慰了少女几句,扯了件衣衫披上,掀开帐子,一队骑兵正在河里洗马,守在外头的康老四却不知去向,多半是前去接引了,难怪能让杨鹄子畅通无阻地闯进来。

杨预倒是一直等在外头,见他钻出来,跑上来就是一拳,满脸都是羡慕之色。

“好标致的小娘,看这模样,当是大户人家出身,哪里抢来的?”

“她娘送给我的,你羡慕也羡慕不来,谁让咱长得招人疼呢。”刘稷半真半假地打趣了一句,把话题给岔了过去。

“中丞遣你来的?”

“自然,咄骨利带的路,后头还有你的人,他们最多还有三个时辰就到,中丞的意思,这里的行动,由你会同李镇守使一块儿决定,兄弟跟着你,是来吃肉的,你可不能厚此薄彼。”杨预一脸的谄笑,看得刘稷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他白了这厮一眼:“其他的人呢,是不是进军象雄了?”

“嗯,我老子把某打发到你这里,大军隔了两日出发,这会子,应该拿下巴扎多城了。”

“太好了,咱们也要加把劲,看到前头的那个城堡了吗,那就是咱们的目标,瞧见没有,你要的肉,应有尽有。”

杨预顺着他指的方向一看,不由得吸了一口气,他是行家,城堡越小越难打,就算是堆人头,也得有人才行。

“这些人,济得甚事,指望他们攻城,怕是难以如愿。”

刘稷知道他指的是营中的这些山民,也不点破,顺着他的话头接下去:“谁说不是呢,所以才把你们给盼来了,莫要心急,肉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杨预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既来之则安之,靠着一群山民都能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他相信,这一趟绝不会白来。

还是自家老爷子看得准啊。

第一百五十章 塌实

“盖将军,真丈夫。

行年三十执金吾,

身长七尺颇有须。

玉门关城迥且孤,

黄沙万里白草枯。

南邻犬戎北接胡,

将军到来备不虞。

五千甲兵胆力粗,

......”

两个时辰之后,张无价、许光景所带领的乾坑戍两个队的步卒赶到了迦毘耶罗城,他们沿着孔雀河,就在守军的眼皮子底下,排成了整齐的两列纵队,举着那面小小的戍主旗,昂首高歌而过。

雄壮的歌声响彻孔雀河两岸,无论是城上的守军,还是城下的山民,都被吸引过来,如果说杨预的骑军到来得悄无声息,这支骑马步卒的军容,就代表了大唐势力越过象雄,深入尼婆罗境内的现实。

“久不闻汉语,不知心之孤也。”

刘稷感慨不已,出来一个多月了,除了在康提普尔,与李嗣业所部汇合时的那几天,其余的日子里,全都说得各种各样的异语,如今再听到这如诗一般的歌谣,不由得倍感亲切。

“属下张无价、许光景,与乾坑戍将士一百零二人,见过戍主。”当先的两个大汉一齐抱拳向他致礼,刘稷含笑点点头。

“走了多久?”

“回戍主,两天三夜,只歇了四回,无人掉队。”许光景大声答道。

“好,没有丢老子的脸,都是好样的。”刘稷一拳擂在了他的胸膛上,后者咧嘴一笑,脚下晃都不曾晃一下。

他同张无价用眼神打了招呼,便走向队伍后头,一百来人,近三百匹马,比杨预的骑兵配置还要高,全安西戍军也只有他的人能达到这个标准。

看着这些熟悉或是不熟的面孔,刘稷一挥手说道:“两天三夜,只歇了不到四个时辰,如今还能站得直,站得正,还能看清楚我是谁,这就是我乾坑戍的人,是我刘稷的兵!”

“你们来了,我的心就塌实了,睡觉也能闭上眼睛,不用担心城里的人冲出来,将咱们的营给端了。”

他的话,引起了阵阵笑声,孰不知,刘稷说的大半是真话,这两天,他所做的倒有一大半是给身后的山民看的,这样的队伍,根本经不得一次正经的冲击,如果城中的守将有经验,在他们无差别射杀所有人的同时,开门杀出来,山民们当时就会崩溃,那时候,纵然他有无边的神勇,也会回天乏术。

当然,这种程度的失败,并不足以致命,他还是经受得起的,谁知道,城中起了变故,原来的城主被取代,守军经过了之前的挫败,哪里还有一点出击的心气。

否则,他何必要让女人进营里,让这些山民看到自己的镇定,才不至于被一点风吹草动,就崩了营。

自己的人终于到了,他也能睡个塌实觉了,眼前的这一百来余人里头,只有不到一半的人,是最初的那一批,补充进来的,同样是各部抽调的老兵,这种待遇,在安西镇,同样是头一份。

老兵才能打硬仗,封常清已经在逐渐了解他,也在逐渐信任他,刘稷言笑不忌地同每个人都打了个招呼,让自己的形象,深入人心,这是最简单的也是最有效的办法。

“看到没有,你们的目标,就在那里。”招呼打完,他朝着迦毘耶罗城的方向一指,大声说道:“站得住,立得直,可敢跟着我,摧城拔寨么?”

“有何不敢!”张无价、许光景带头答道。

“有心气,那就听我号令。”刘稷回身侧立,让开前路:“留下马匹,全体跑步入营。”

“解甲,睡觉!五个时辰后,随我攻城。”

“属下等遵令,全体跑步,走。”

张、许二人大声应下,一百多人跟在他们的后头,仍以两列纵队,穿过夹道相迎的山民大队,进入早已经准备好的营地中,他们中的大部分,特别是后来补充进来的那些,根本来不及脱下衣甲,就一头扑倒在铺好的床榻上,呼呼地进入了梦乡。

疲乏,可以被暂时压制,但积聚起来,总会爆发的。

沙拉斯瓦蒂一夜都没有合眼,到了天亮的时候,那双漂亮的眼睛,已经布满了血丝,深深的眼袋和黑眼圈,让她看起来,失去了往日的优雅,如同一只困于笼中的母兽。

她的不安,也感染了下面的人,那些城中的大户,包括她的家族中人,无不是眼巴巴地看着她,唐人的条件,实在太过苛刻,摆明了就是不留余地,现在,还有什么出路可言?

如今,唐人骑兵的到来,将最后一丝逃离城中的希望也掐灭了,山民也许是一群乌合之众,可那些武装到了牙齿的唐人,让他们感受到了真正的恐惧。

脚下的所谓坚城,真得能经得起那样的士兵攻击吗?

沙拉斯瓦蒂也想知道这个答案,守军的士气在一点一点地低落,他们大多数人不是什么大户,并不在山民的抢掠范围之中,一旦压力过大,如何能指望他们会为了那些高高在上的人拼命。

“唐人,只来了一百多人,我们有两千多人,又有这座城堡在手中,他们想要攻进来,杀死你们的家人,抢走你们的一切,只要坚持,我们就能等来援军,就算吐蕃人不来,也能让唐人知难而退,或者与他们谈判,他们承受不了太大的伤亡,到时候,一定会答应我们的条件。”

虽然不懂军事,沙拉斯瓦蒂还是有些脑子的,知道自己唯一的出路,就是逼得对方不得不谈,前提是能守得住,唐人为数不多,经不得大量的伤亡。

为此,她也使出了全力,让那些大户拿出钱财,招募人手,许下重赏,好歹让守军的士气能多少涨上那么一点。

她的话,有多大作用,谁也不知道,不过这些守军亲眼看到了山民的残暴,谁又能说得准,一旦他们打进城来,会不会不分彼此,玉石俱焚,为了自己的家人,也得等到唐人松口,有个切实的保障,才能放心。

于是,至少在表面上,城墙上的守军加强了巡逻,也开始做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布置,将大量的守具搬上来,让整个城堡,生出了几分威武的气象。

只有,沙拉斯瓦蒂依然忧心仲仲地等待着,自己的命运。

第一百五十一章 布置

唐人能休息,休养了两天的山民却开始了忙碌,虽然纪律不行,可跋山涉水、攀援登高却是他们与生俱来的能力,这些人是极好的山地战苗子。

眼下就是发挥他们长处的时候,几千人被组织起来,去山上砍树,要求只有一个,选那些高过四米左右的树木,不太粗,可以直接砍断,两到三个人就能抬下来。

他们所使用的,是由后到的步卒带来的唐人制式工具,锋利的刀斧,宽阔的双人拉锯,让这些山民们如虎添翼,一棵小儿臂般粗细的树木连同上面的枝叶,被一一放到,再由几个人扛着送到营地里。

这样的过程,也是一个训练的过程,合作、组织、令行禁止,将那些令行令例一点点地融入他们的心里,在不知不觉中沉淀下去。

营地里,到处都是山民的身影,康老四的大嗓门,在他们的周围撞来撞去,没一句好言辞。

“是不是都没吃饭?还是卵子被娘们儿夹软了,动作都快些,别等到咱们的人睡醒了,活儿还没干完,真当那钱是好拿的,抬抬手就能捡起来,咱们唐人,也是拿命去拼,拿血去换的。”

“不够,不够,再去砍,砍光了林子,也要弄到规定的数目,军法无情,到时候不够数,上头砍我的脑袋,我先砍了你们的头。”

......

从不知纪律为何物的山民们,更习惯这种毫无修饰的大白话,非但不以为忤,就连干活都更加来劲,因为谁都知道,砍这些树是为了做什么。

攻城拔寨,没有器械是不行的,唐人的军队里,后勤那一块,有很大的一部分,就是为了打造各种器械,他们这点人,当然享受不到这样的待遇,一切都只能自己来。

刘稷没有这个时空的攻城经验,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来,云梯是来不及做了,好在周边都是山林,各种各样的树木应有尽有,按照城墙的高度,加上必要的倾斜度,最少也需要四米以上的高度才能搭得上城头。

具体的事情他不会去管,只是带着一帮山民头人在营里转悠,玛力乞等人一看就知道他的打算。

“什么时候动手?”

“等我的人醒来。”刘稷毫不隐瞒。

“这么快?”所有的头人都没有想到,唐人到来还不到一天,给他们的准备时间也只有一天不到,眼见着城池的守备愈加森严,他们的心里也越来越没底。

唐人来了不到两百,要拿下一座这么险峻的城池,可不是打豪强的寨子,伤亡如果太大了,对于双方的合作,有着不小的影响,毕竟每个寨子一下子要出数百人,也是个沉重的负担。

只是箭在弦上,发不发的,由不得他们了,所以尽管有些担忧,却没有真正地提出来,刘稷带他们转了一圈,一切都在进行中,就算有些不安份的,在各自头人的镇压下,都是老老实实地干活,对付这样的刺头,后世有的是招,他还巴不得有一两个能跳出来,当个反面典型。

事情得慢慢来,如果一上来就是严苛的军纪,这里头会有一大半的人逃不掉,那就违背了初衷,与山民良好的关系也会蒙上阴影。

目前来说,这是一个两难的局面,战争容不得一点宽肴,否则将是生命和鲜血的代价,他只能用笨办法,用一场又一场的胜利,建立一个无敌的形象,再借着自己的威望,一步步地将军纪军法推行下去。

所以他才决定要打一场攻城战,而不是用计谋或是其他的东西。

所有来援的人当中,咄骨利是醒得最早的一个,当然,卓玛在一旁闹腾得不得安生,也是一个主要因素,他从出发送信到随军返回,睡的时间比所有人都要少,精神头却相当不错,倒底是猎户出身,野地里呆惯了。

起来之后,第一道指令马上发到了他的头上,由他带着几个挑选出来的山民,去了迦毘耶罗城边上的那座高山,等他回来时,已经过了一个多时辰,张无价、许光景等几个军头,全都被召集到了一块儿,就在营中的一块空地,开始了战前的军议。

刘稷的想法很简单,仗要打到明处,让每一个参与的军官,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怎么才能做好,有不足和困难,提出来解决它,最终达成自己的目标。

“来来,咄骨利,你来得正好。”看到他,刘稷招呼了一声,将他拉进圈子里,指着地上的一付示意图。

“这就是迦毘耶罗城,城池最高处不过两人,最低处在这一段,只有三米......两步上下,我军的攻击重点就放在这里,据观察所得,守军每日换防三次,清晨的这一次,会在寅时末卯时初,这就是咱们发动攻击的时间。”

图是这几天,根据侦察的结果画出来的,这样的平面图简单易懂,不需要文字的描述,谁都看得懂,张无价二人听得明白,都是会意地点点头。

将自家人的计划用汉话说完,他换成了勃律话,对咄骨利说道:“你们探查的结果如何?”

“没有路,不过我能上去。”

刘稷了解他的性子,话不多,既然能这么说,肯定就是有把握:“你的人到位之后,看到营中指示,就以火箭射入城中,作为我军发动总攻的信号。”

“嗯。”咄骨利仍是干脆地应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

说完这一头,他又换成了喀语,向山民布置任务。

“康老四,你负责指挥他们的行动,那些事物,准备妥当了么。”

康老四也同样用喀语答道:“妥了,一千棵,属下亲自点的数,错不了。”

“好,你们的人,从正面吸引守军的注意力,让他们无暇他顾,我不需要山民攻占城墙,但一定要造成破城的气势,明白吗?”

“属下明白,一定不负所望。”

事情分派完,他拍拍双手站起身,环顾四周。

“尼婆罗人的战斗力,咱们已经知晓了,但是绝境之下,也不可小觑他们死守的决心,做好打一场硬仗的准备,两个时辰。”

他伸出两根手指,放大了音量:“两个时辰,我要我的旗帜插在迦毘耶罗城的城头,不要其他结果。”

他的脸上有着无与伦比的自信,感染了在场的所有人。

第一百五十二章 夺城(一)

咄骨利第一个出发,跟在他后头的是挑选出来的山民,精于山林和攀爬,他们的目标,是爬上那座高山,人数当然不会太多。

目送他们走远,刘稷按着卓玛的小脑袋,将她交给了玛力乞,这个老头人,毫不掩饰对女孩的喜爱,怕她不放心,不住口的安慰。

“你阿爸只是策应,没有多少危险,一定会回来的。”

“嗯。”小女孩很懂事,没有哭也没有闹,就像是送阿爸去打猎。

安顿好了她,刘稷回到自己的帐子里,这里也有一个担惊受怕的女孩。

“艾尔西蕾娅,我就要出征了,你不打算送一送你的主人吗?”

正在低头发呆的少女一下子跳起来,去拿挂在架子上的部件,想要帮他穿上甲胄,刘稷按住了她的手,将她的身体扳过去,背对着自己。

“我要去和亲爱的母亲作战,需要一些鼓励。”刘稷贴上她的耳边,轻声说道,双手已经在她的肌肤上地游走。

少女被他从身后抱住,一股温热的气息就在耳边吹拂着,身心都是痒痒的,好几处敏感的部位,随着对方的动作,越来越无力,不得不死命地撑在架子上,咬紧牙关,以免发出令人羞耻的声音。

良久之后,全身瘫软的少女被抱到了榻上,男人突如其来的索取,让她浑身火热,脸上红通通地,这是一种既刺激又新奇的体验,要知道,仅仅隔着一道帘子,就是人喊马嘶、沸腾不已的营地。

“好好睡一觉,什么也不要想,两个时辰之后,我就会回来。”

刘稷自己穿戴整齐,将一个水晶沙漏倒扣在榻边,转身走了出去。

艾尔西蕾娅怔怔地睁开眼,琥珀色的眸子里充满了迷离之色,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个透明的漏斗,看着里面的细沙不停地落下,她心里很清楚,上半部分落尽的那一刻,就是结果揭晓的一刻。

她的亲人和男人,将注定有一个回不来。

晶莹的泪水,从美丽的大眼睛中流出,一滴滴落到褥子上。

破晓时分,是一个人的生物钟归零后重新计数的时候,从沉睡中醒来,开始一天的生活。

迦毘耶罗城墙上的守军,总算熬到了换防的一刻,可以回去好好地睡上一觉,走下梯子的时候,眼睛里满是倦意,脚步都是虚浮无比。

这里的城墙,既没有中土地区那么高,也没有那么宽,只有一层土墙,后头是粗木搭成的架子,做支撑之用,同时也可以供守军站在上头,居高临下地攻击来犯之敌。

居高临下的沙拉斯瓦蒂只有用手扶着木栏,才能让身体站直,同那些守备了一夜的士兵相比,同样呆了一晚上的她,没有人可以更换。

而前来替换他们的守军,睁着惺松的双眼,嘴里打着哈欠,有的人连衣衫都没穿好,就这么耷拉着挂在肩膀上,动作缓慢者,前头的已经到了城下,后头的还没有出营房。

沙拉斯瓦蒂冷眼看着这一幕,压抑着自己的火气,这个时候发作,效果只能是适得其反,就算不懂军事,也能看得懂人心。

好在只需要一会儿,就能完成换防,只要这批休息足够的守军站上城墙,心理多少也能安定一点,可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感觉不塌实,眼皮子跳得厉害。

换防的顺序是先下后上,要等原来的守军全部离开,才能空出地方让给新来的人,就在城墙上为之一空的时候,突然响起了一道号角声。

沙拉斯瓦蒂下意识地转过身,就在这时,一股大力狠狠撞在了她的肩上,将猝不及防的女人撞飞,滚到了木阶上。

“小心!”随即,响起了大声的呼叫。

就在她惊诧地目光中,许多道明亮的火光从天而降,那个将她推开的护卫,胸前插上了一支火箭,就倒在脚边不远的地方。

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她脑子里一片空白,也让所有的守军失去了判断,因为这些火箭,分明是从高山的那一侧射下来的。

唐人竟然爬上了绝壁!

比起这个发现,更让她心惊的是,此时,正是城墙的守备最为松懈的一刻。

明亮的火迹,成为了营地里最好的指示,按照事前的布置,数千山民首先冲出去,他们以三到四人为一组,每个人的肩上都扛着一株刚砍下来的树木,上面的枝叶都没有剔除。

黑压压的队伍,从几个方向快速接近城墙,刘稷站在后面,一直在注意城头的动静,眼看山民们冲过一半的距离了,城头上还是没有什么人影,不得不说,咄骨利选择的攻击时机,非常理想。

很快,第一株树木就架上了城墙,过程的顺利,比刘稷战前预料的还要好,很多时候,伤亡最为惨重的时候,就是在接近城下的那一段,空旷而毫无遮拦的开阔地,是守军最佳的打击目标,现在已经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了。

从架起的树木上,几个山民嘴里叼着刀子,手脚迅速沿着树身向上爬去,就像在山林里一样,只是这种程度的攀爬,难度要小上许多。

把一场攻城战,变成山林里的角逐,让这些汉子,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长处,看着几个汉子越来越接近城头,刘稷的心不由自主地提了起来,如果一群山民就能拿下城墙,那就再好不过了。

就在他的注视中,最先爬上去的一个汉子已经越过了城头,没等他松一口气,只见那人的身体摇晃了一下,突然一头栽了下来,紧接着,守兵的身影出现在城墙上,他们呐喊着射出了手中的箭矢,将一些躲避不及的山民射倒。

看来守军已经从混乱中恢复过来,几段城墙都发生了近距离的搏斗,双方在不长的距离上,用弓箭互相招呼,形势正朝着僵持的方向发展。

“轮到咱们了。”

观察了一会儿,刘稷跨上战马,带着自己的手下,绕过正面,驰向选定好的突破地点。

第一百五十三章 夺城(二)

沙拉斯瓦蒂奋力从木阶上爬起来,马上被几个护卫挡在了身后,她顾不得从天而降的火箭,努力用那种尖利的叫喊声,让守军们赶紧回到位置上。

“快上来,挡住他们,快!”

或许是一个王后,或许是一个女人的缘故,她的努力到了成效,正处于换防中的守军结束了乱哄哄的状态,在各自军官的带领下回到了城墙上,正好迎上山民们的攻击波。

天还没有大亮,此时守军除了一个高度和城墙的掩护,别的因素都很不利,插在城头上的火把,暴露了他们的身影,让那些黑暗中的山民看得清清楚楚,而从山壁上射出来的火箭,更是加大了这一趋势,它们不光对准了人体,还有那些站人的粗木架子。

好在都知道面临生死关头,又没有地方可逃,守军在自家王后的亲临指挥下,迸发出了极大的战斗力,顿时给山民造成了一些伤亡。

黑暗和树枝的阻挡,让守军射出来的箭支大都失去了准头,但是在爬上树身的那些人,总有躲闪不及者,中箭落下的哀嚎声,同样会影响进攻者的心志。

一个离得近的年青山民,眼睁睁地看着同伴掉下来,那种痛苦的惨状,心神巨震,也顾不得扶住树干,突然间转身掉头就跑。

没等他跑出多远,身前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他呆呆地停下脚步,只见一个高大的高影疾冲而至,长槊舞起的一抹白光,就像天边皎洁的月亮,霎时照亮了他的眼。

“不可!”

随着一个声音响起,他被人和身扑倒,白光掠过他的头,停在了刚才的位置上。

康老四动作迅速地站起身抱拳致礼:“预郎君,我家戍主有吩咐,此战不执行军法。”

杨预的战马慢慢停下,长槊被他倒提在手中,雪亮的槊身在黑暗里熠熠生辉,看不清神情的那张脸上,吐出来的是冰一般的冷言。

“为何?”

“事先未曾教导,刑不及无知。”

康老四的手里捏着汗,生怕对方一言不合就下手,毕竟双方并没有明确的节制关系,平时看着笑嘻嘻的一个人,在战场上就像变了个模样,下起手来竟然毫无征兆,让他不由得冷汗迭出。

“好,某知晓了。”杨预简单地答了一句,便调转马头发出指令:“将跑散的全都赶过来,除非遇上抵抗,否则不得伤人。”

指令被一个接一个传下去,五十名游奕立刻分散开,沿着城池的外围,拦截那些逃跑的山民,然后将他们驱赶过来,很快,就聚集了上百人。

康老四见他们十分配合,心里松了一口气,一转脸,神情已经变得肃穆无比。

“让他们都蹲在这里,去寻各部的头人来,让他们亲眼看一看,勇士与懦夫,都是什么样子。”他故意用喀语说道,顿时引起了一阵骚动。

被赶成一团的山民们一听要受到如此羞辱,都是心有不甘,可周围那些如狼似虎般的唐人骑兵,给了他们极大的震慑。

对于这些人的处置,也同样激励了正在攻城的山民大队,没有多少人愿意在族人的面前,露出自身的怯懦,左右死伤都会按唐人的标准来补,就算战死在场下也值了。

康老四带着人起的就是督战的作用,这种烈度不高的实战,正是锻炼队伍最好的方式,将组织性、纪律性、战斗方法,最直观地表现出来,让鲜血和尸体来做参考,他们就能最短的时间明白,唐人所强调的那些东西,为什么会成为一支无敌雄师。

山民的攻击在有条不紊地展开,双方的弓箭手隔着城墙对射,再加上时不时从山壁上射出来的明亮火迹,绘成了一幅美妙的画卷。

只有端坐马上的杨预,会时不时地看一眼城池的方向,驱赶逃离山民不是他的主活,分派任务的时候,他的骑军被留在了最后,攻城拔寨,自然是轮不上的,一切都只能等,等待城门被打开的那一刻。

刘稷带着他的人赶到事先勘察好的那一段城墙下,这里对着的是孔雀河,做为城中主要的水源,有一条支流通过城墙进入,或许是这个原因,附近的这段墙体,要比别处矮上一点,大概是三米高的样子。

山民们的攻城,刻意避开了这一段,随着正面压力的大增,这里的守军又不能无所事事,相当一部分,便被调去增援,其他的人,也在努力朝山民的方向射击。

一个不谙军事的女人,已经做到了最好。

“下马,列队。”

刘稷停下马儿,朝着它的屁股拍了一下,将战马赶向孔雀河,身后的手下们也纷纷照作,很快,一支骑马的队伍,全数变成了步卒,在他的身前站定。

没有火把,各人的样子只能瞧个大概,刘稷没打算搞什么战术动员,只是简单提了几个要点。

“看到没有,不到两人高,弓弩手射出一轮之后,我先上,记住,在我乾坑戍的队伍里,穿着最好的盔甲,就要冲在最前头,否则不如脱下来,让与别的弟兄。”

说完,他一招手:“行动。”

队伍中的弓弩手,立刻解下背在身上的步弓或是强弩,毫无畏惧地冲上前,在离着十步左右的距离上,纷纷张弓搭箭,瞄准了城头上,那些在火光下明显突出的身影。

而比他们更快的是刘稷自己,他的身后,张无价和许光景也丝毫不慢,几十个人迅速来到城墙下,两人手搭着手,互相组成了一个空心井字,然后身体半蹲,蓄力于腿,做好了搭梯子的准备。

刘稷则留出了大概七、八步的助跑空间,就在弓弩手们放开弦机的那一刻,全力加速往前跑,张、许二人盯着他的脚步,堪堪快要撞上城墙之前,垫住他的右脚,一齐发力,猛地往上一抬,全身甲胄的刘稷顿时腾空而起,就这么突兀地出现在守军的眼前。

一个见势不对、刚刚奔过来的尼婆罗士兵,还没等身体探出城墙去,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身影,那明亮的盔甲、鲜红的缨络,仿佛从天而降,一下子让他呆在了那里。

两个资深陌刀手的全力一垫,再加上他自己的加速度,让刘稷的身体飞过了城头,在火把的照映下,的确有点像是从天上掉下来。

这完全是无心之失,人家是第一次这么干,力度掌握不到位也是很正常的,眼下,他哪里还能计较,好在这样一来,就省去了攀垣而上的这一步。

刘稷在空中的时候,就将腰间的横刀拔了出来,为了减轻重量,他背上没有携上自己的陌刀,短暂的滞空之后,整个身体带着一股呼呼的风声,猛地落到了城墙上。

同时,手上顺势一挥,将那个呆滞中的尼婆罗士兵,砍得身首分离,“咕噜咕噜”掉下了木梯。

“咚!”地一声。

他的双脚踩在木阶上,发出了重重的声响。

“玛目努尔!”

“玛目努尔!”

......

这一幕,让周围的山民们振奋不已,纷纷发出震天价也似的喝采声,响彻了夜空。

第一百五十四章 夺城(三)

俗话说,装逼犯死得快,像他这种在黑夜里闪闪发光的男子,自然就成了集火的目标。

短暂的慌乱过后,迎面而来的是一阵密集的箭雨,刘稷没有带上盾牌,只能避开没有遮挡的脸部,手中的横刀急挥,将一些箭矢劈落,身上虽然中了几下,并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毕竟,唐人的制甲术,在这个时空还是首屈一指的,精良的杞甲,对于一般攻击的防御,在婆夷川前就已经得到了验证,否则他是不会做这样的事。

紧接着,从好几个方向冲上来的尼婆罗士兵,让他陷入了腹背受敌的境地当中,好在自已的手下,能提供较为精准的远程支援,让他省了不少心。

戍主吸引了敌人的火力,张无价等老兵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他们办法更简单,两步高的城墙,还不到两人的身高,许光景蹲下身体,他径直踩在老伙计的肩膀上,后者慢慢站起身,张无价立刻攀着城垣爬了上去。

然后许光景再叫过另一个手下,自己踩着爬上去,其他的人有样学样,两人一组,按照官职的高低,你背我扛,个个争先,戍主都冲在第一个,他们哪里敢落后,不怕被弟兄骂成狗?

随着登上城墙的人数增多,唐人渐渐站住了脚跟,他们的突破,将守军中所有的后备力量全都吸引了过去,敌人没有余力再四处增援,使得正面城墙的压力陡增。

“戍主,接刀。”张无价将一把陌刀倒着递过去。

得到增援,正杀得性起的刘稷后退一步,反手接过自己的陌刀,将手中的横刀就这么插在木阶上,转身一个侧扫,将几个逼上前来的尼婆罗人打下了木阶。

“老张、老许,敢不敢随我杀过去。”熟悉的兵器在手,刘稷顿觉豪气丛生,驻刀于地,回身说道。

张无价和许光景顺着他的眼光,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打算,城墙上的争夺一时间还分不出胜负,尼婆罗人正源源不断地压过来,试图将他们赶下去,自家戍主根本不打算守在这里,而是想要主动出击,攻其要害。

两人对视了一个眼神,许光景咧嘴一笑:“你说吧,怎么打。”

刘稷哈哈一笑,就在二人的注视中,纵身一跳,竟然从差不多两米的木阶上一跃而下,落入了尼婆罗人的大队人马中。

许光景刚打算跟着跳下去,不防被人一把捉住了手臂,他诧异地回头:“不去了?”

“莫急,你看看下边。”

张无价指着下头,许光景放眼看去,不由得吸了一口冷气。

黑黝黝的人群中,只有一道白光在纵横交错,每一下,都会带起一丛血花,惨叫之声,与断臂残肢在人群中不断地习舞,许光景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手臂,还在。

刘稷最喜欢的就是这种酣畅淋漓的过程,利器在手、杀心顿起,一个军人之魂在身体里复苏,让他肆意挥洒着心中的一切。

横劈、竖砍、沉重的杀器,以一种符合力学与美学的曲线,最大限度地释放着自然的能量,破开每一个血肉之躯,让他步步向前,把所有挡住去路的障碍,都化为刀下亡魂。

这一刻,他就是杀神的化身,山民眼中的玛目努尔!

“我们上。”

等到下面被戍主冲开了一个空隙,张无价拉了许光景一把,不由分说地跳了下去,三人成角,三把陌刀组成了一个不断旋转的死亡之轮,辗过密密麻麻的人群,留下一路哀嚎。

朝着正面城门的方向,坚定而缓慢地推进着。

“拦住他们!”

眼前看到的这一切,让沙拉斯瓦蒂害怕得浑身颤抖,经过这么久,她的嗓子已经变得沙哑,喊出来的话,变得有些歇斯底里,像是母兽在嘶吼。

其实不用她说,守军也明白对方想做什么,城门一开,城池就算是失守了,他们这些人只有一个下场,被愤怒的山民或许还有唐人撕得粉碎。

生死关头,这些尼婆罗人也是舍生忘死,拼了命地上前阻挡,三人的压力大增,只觉得眼前的人影一层叠着一层,怎么也打不完。

陌刀虽强,却不长久,力竭之时,就是他们覆灭之时。

三个人的小小阵形,吸引了大部分敌人,让唐人突破得更为轻松,乾坑戍的其他战士,终于完成了占领,那面小小的三角旗,被新任的执旗一把插到城头上,再次引起了欢呼。

见到三个队头全都处于敌阵,已经升做队副的陈金接过了指挥权,他一面使人接应城外的人进来,一面分出人手,策应自家戍主的行动。

很快,一个五十人的完整小队被组织起来,沿着三人开辟的通道,杀向敌人的外围。

这支生力军的加入,终于击破了尼婆罗人紧存的那点勇气,随着他们行动的继续,山民们的攻击也在不断地奏效,几乎每一段城墙,都在进行着激烈的搏斗,守军们失去了城墙的掩护和高度,更是失去了守住的信心。

从零星的溃败开始,尼婆罗人的阵形开始崩溃,特别是刘稷他们三人的正面,突然之间一下子就空了,目标城门出现在眼前。

“开门,放人。”刘稷当机立断,也不去追杀敌人。

张无价二话不说,陌刀直劈而下,碗口粗细的门栓应声而断,沉重的大门被他和许光景一左一右,“咣铛”一声拉开。

“响箭,让骑军进城。”

刘稷与他们二人依然呈三角阵形,牢牢地守在城门口,却无人再敢上来挑战。

尖利的啸声,击碎了沙拉斯瓦蒂的心防,城门被打开,唐人的骑军就要进城,她还有什么办法,可以一解这危局?

“走吧,王后,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身边的护卫架着已经快瘫倒的她,不由分说地离开城墙,趁着唐人和山民还没有进城,他们还有机会离城,外头的人数根本无法包围整个城池,通往象雄方向的城门还在他们的手中。

沙拉斯瓦蒂已经没有了主意,只能随他们架着上了马,即将离开的那一刻,身后传来巨大的喧闹声,用的是她并不熟练的汉话。

“万胜!”

第一百五十五章 夺城(完)

孔雀河谷的清晨,太阳从冈底斯山脉的一侧升起,照亮了整个迦毘耶罗城。

杨预的骑军虽然只有五十人,却起到了一锤定音的效果,那些有组织的抵抗,在这样的攻势下,顿时土崩瓦解。

山民们爬过城墙,如同潮水一般席卷而下,而首先突破城垣的唐人步卒,却没有像他们一样冲入城中,而是聚集到了自家戍主的周围。

“追击交给杨鹄子,总要让人家喝口汤嘛,脏活让山民去做,咱们,是威武之师、文明之师。”

好话说完,见他们一脸羡慕的表情,忍不住笑骂了一句:“一百年没见过女人似的,等会儿莫要挑花了眼。”

“老张,按照战功统计一下,功劳越大,排得越前,咱们的规矩就是,打仗最狠的,才能睡最美的女人,没俅卵子的,只能在一边干看着,啥也捞不着。”

没等张无价答应,陈金等几个队副便欢呼起来,消息被传开,所有的步卒都喜形于色,婆夷川下打得那么狠,伤亡那么大,结果只是记上一笔,哪有这里自在,仗还没打完呢,赏赐就实实在在地摆在了眼前。

于是,这些精力过盛的家伙,把没有发泄完的欲望通通收起,兴高采烈地去寻各自的队头,眼下战场还不曾打扫,统计起来更为明确,毕竟没有人想排在后头,挑不到女人还是其次,丢不起那人。

将手下打发走,刘稷收起了笑容,同二人正色说道:“这座城池是咱们的了,山民的行动会被严格限制,你们负责监督,有什么纠纷,不要先行事,去外头找那些头人,把人交与他们便是。”

张、许二人见他说得认真,当然不敢怠慢,同时一抱拳:“属下知晓了。”

这其中的利害,刘稷相信他们体会得到,也不再细说,拍拍两人的肩甲:“辛苦你们和弟兄们,就守在这城门左近,你二人不要同他们争了,我已经准备好,一会就让人送过来。”

张无价也就罢了,许光景一听,眼睛瞪得溜圆,戍主的小娘子,他们是看到过的,就在城外的营地里,本人自不必说,就连侍候的侍女,也是千娇百媚,心里头不禁痒痒。

难道会是其中之一?

“杨鹄子回来,去营里找我。”刘稷扔下一句,转身朝城外走去,打仗是挺痛快的,就是打完了浑身不舒服,他才没功夫在这里呆着呢。

没走上几步,一个身影跟在了一旁,贴着耳边说道:“咱们的小娘子,美吗?”

刘稷白了他一眼:“尼婆罗王的宠妃,你说呢?”

许光景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噎到,愣愣地站在那里,目送一个拉风的身影飘然而去,打最狠的仗,睡最美的女人,戍主拔了这个国家的头筹,谁敢不服?

可他们两个老粗,祖上积了什么德,那可是国王的妃子啊!

心思从来就不粗的许大棒子,一时间百感交集,被张无价诧异拉了一把,依然没有回过神来。

“你这厮傻了?”

“老张,你帮着盯一下,某去去就来。”

许光景拔脚就跑,拉都拉不住,张无价只能在后头喊了一声:“做什么?可要快些。”

“某去洗个身子,这就回,这就回。”

这一回,轮到张无价愕然以对了,印象中,老伙计从来没有这样失态过,不禁失笑着摇摇头,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处理呢,这不全都压自己身上了。

一山之隔的象雄高原,高伏低出好不容易潜回自家领地的息东赞,被眼前看到的景像惊呆了。

过来的时候,还一片荒芜,没有多少人烟的大地上,到处都是一队队的人流,从远处看,这些人并没有着甲,他们拉着的也很像是粮草辎重,大车的车轮辗过茂盛的草地,留下深深的辙印。

如果说这是唐人的后队,那也就意味着,他们的主力大军,已经接近甚至到达了巴扎多城下,没有自己这个主将在,城池会是一个什么情形?息东赞已经不敢多想。

可是,前路虽然平坦,却更加难走,因为在这些辎重大队的周边,到处分布着唐人的骑兵,粗粗看上去,已经过了千人。

越往前,巡骑的密度就越大,他们不得绕得更远,唐人竟然遮蔽了周边近三十里的范围,毫无疑问是全军倾巢而出了,如果他手头上有一支机动兵马,此时会毫不犹豫地插向敌军的后路,截断他们与勃律之间的联系。

可惜,自己的三千骑,已经损失殆尽,余下的,全都在巴扎多城中,早知道会有这样的机会,他何必要在大勃律,去与唐人争长短?

后悔也是无用,息东赞收敛心神,带着两个手下绕向远处,好在这一带的地形已经烂熟于胸,还不至于迷了路。

经过几次穿插,险些就与唐人的巡骑撞上,凭着对地形的熟悉,最终,他们还是到达了离着城池不远的一座山丘附近。

息东赞从丘顶望去,不远处的巴扎多城已经能看得清清楚楚,巨大的烟柱在城池的上空升起,硝烟下,唐人的楼车围着城墙排开,与他在婆夷川前看到的一模一样。

呐喊声在渐渐隐去,唐人的旗帜已经飘扬在城头,息东赞的心里就像被一盘冷头当头淋下,凉到了骨子里。

巴扎多城完了,半个象雄也完了,他已经变成了真正的丧家之犬。

跑回去让那些人耻笑?让整个家族和部落蒙羞?在息东赞看来,那是比死更难接受的事实。

不知不觉,他的手搭上了刀柄,脸上现出狠厉之色,盯着山丘下不时走过的巡骑,与其被人羞辱,不如就在这里战死了罢。

“贵人,不可,唐人不足万人,未必能围得严实,咱们也许还有机会收拢人手,再说了,这里的消息,需要咱们传回去,让后面的人,有个准备。”

手下的劝说,渐渐打消了他的求死之心,想到那对讽刺的眼神,息东赞就无法甘心,回到自己的土地上,未必没有机会。

活着才有希望。

第一百五十六章 麻烦

“噗!”

杨预将长槊拔出,穿在上头的人体掉落在地上,手脚不断地挣扎,徒劳地向前爬去。

这是最后一个护卫,解决了他,就只剩了最后一人,看着身量不高,全身裹在一领连帽长袍当中,手里握着一柄短刀,却没有动弹。

十多个好手,不顾一切地护着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人物?

杨预产生了一丝兴趣,他将长槊倒着插进泥地里,“嗖”地一声拔出腰间的横刀,一步步逼上前去。

他的动作,使得那人的身体颤抖个不停,眼见不保,突然将刀子倒过来,朝着脖子抹去,杨预眼疾手快,用空着的那只手,上前一探,准确地抓住了那人的手腕,刀子停在他的颈项处,不得寸进。

触手处的柔软和细腻,再加上这么小的力气,杨预不由得一愣,难道是个女人?

既然连死都不怕,威胁自然没什么用处,他还刀入鞘,双手用力一拧,将对方的刀子夺了下来,随手扔在一旁。

“抬起头来,让我看看。”

他用吐蕃话试着说了一句,那人的身子一抖,却没有如他所言,杨预毫不客气地抓住她的头,掀开帽子,扯着一头秀发,将对方的脸扬起来。

果然是个女人,还是一个颇有姿色的女子,虽然面容有些憔悴,眼睛里满是惊恐之色,反倒多了一种楚楚可怜的风情。

只是,怎么瞧着有些面熟?

本就是异族的女子,杨预略略一想,就反应过来,这张面孔,和他刚到孔雀河谷,闯入某人的帐中,看到的那张脸,竟然有七八分相似,甚至就连那种惊吓之后的神色,都是一模一样,我见忧怜哪。

事情变得有趣了。

杨预蹲下来,放开她的头发,轻声问道:“告诉我,你是什么人?”

沙拉斯瓦蒂一愣,眼珠子转了转:“我是城主的妻子,我的丈夫被你们杀死了,他们护着我逃出来。”

“你在这里,还没有别的亲人?”杨预露出一个同情的表情。

“全都死光了。”女子摇摇头。

杨预站起身,眼睛的余光在地上的那把短刀上掠过,笑了笑:“我们不会杀你,跟着我们回去吧。”

女子顺从地点点头,杨预朝手下一招手:“不用打扫了,给她一匹马,咱们走。”

他的人追出城外足足二十余里,才在一个开阔地追上他们,再过去一点,就将进入山区,那是通往象雄的方向,杨预等人本就是从那里过来的,自然一清二楚。

一行人调转方向朝回走,女子骑着马跟在队伍中间,也许是她十分听话,又是手无寸铁,因此连绳子都没有用上,眼见走了十多里,迦罗城已经远远在望,杨预让手下们下马,稍稍歇息一下。

他的人全都跑去河边汲水,杨预也下了马,朝着孔雀河走过去,只留下一个人看着依然骑在马上的女子。

“小哥。”

那个骑兵很年青,突然听到一个有些沙哑的女音,用的还是汉话,好奇地回头一看。

只见一张极为妖媚的笑容,就在自己的眼前,娇艳的红唇吐着香甜的气息,只觉得浑身发软,头脑都是晕晕的。

“你,你有什么事?”

“他们都下河了,你为何不去,不如......让我送一程吧。”

女子笑吟吟地说道,手上用力,将他腰间的横刀拔了出来,就在对方色魂与授的神情中,咬着牙,一刀砍下。

年青骑兵吓得魂飞魄散,却没有想像中的血肉横飞,只觉得身体猛地向前一窜,胯下的马儿,撒开四蹄,猛地朝河边冲过去。

原来女子自知力气不够,这一刀砍在了马背上,就连刀子都嵌在肉里,她见周围没有人,赶紧拨转马头,用尽全身的力气夹在马肚子上,希望能用最快的速度逃离这里。

听到动静,走在最后头的杨预猛地转过身,几个起落便跑到自己的马前,他并没有甩蹬上马,而是从挂在背后的箭囊里,抽出两支羽箭,然后一把摘下身上的骑弓。

不过片刻的功夫,从加速到逃离,女子的马已经奔出去几十步,杨预眯起眼,将两支箭搭在弓背上,缓缓地拉开弓弦,已经完成了瞄准的过程。

“簌簌”两声轻响,两支羽箭先后离弦而去,前一只在离着马身只差一点的距离上坠下,另一只经过修正,不偏不倚地插入后腿,正在疾驰中的奔马陡然间吃痛,一下子失去了平衡,横着翻倒过去。

一击得手,杨预不慌不忙地将骑弓挂到身上,还有余瑕教训自己的手下。

“瞧瞧你们那熊样,让一个女人得了手,说出去都丢老子的脸。”

一边骂,一边朝前面走去,离着不到百步的地面上,女子被摔得七荤八素,却没有昏过去,而是努力地想要爬起来,当她发现下肢巨痛,无法站立时,便用双手支撑着身体,朝孔雀河的方向爬过去。

杨预朝身后一伸手,制止了手下们上前,他自己不紧不慢跟在后头,就这么看着女人爬在地上:“都说了不会杀你,还要如此寻死,你倒底是什么人?”

女子咬着牙一言不发,只是徒劳地在地上爬着。

杨预走到她的前面,蹲下身,放低了声音:“我在营中见过一个人,长得和你很像。”

女子闻言停下了动作,抬起头,一脸的泪痕,被杀、被摔下马都忍得住的人,一听到他的话就成了这个样子,杨预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她是你的女儿?你是什么身份。”

“我是尼婆罗王后,不要伤害我的艾尔西蕾娅,杀了我,求求你杀了我。”

杨预的表情一下子凝固了,没想到,自己的好奇,会得到如此惊人的消息,五郎没有食言,这的确是一块肥肉,只是一不小心,就可能会被撑死。

他一把将女子抱起来,用她身上的长袍,将头脸全部遮住,小声地提醒了一句。

“我没有权力处置你,只能带你回去,有什么话,到时候再说,不要再让人看到,否则,就不是死那么简单了。”

也不知道是摔狠了,还是被杨预威胁,女子再也没有挣扎,任他抱着打横放到自己的马上,一行人重新上路,一直到回城,再也没有停下。

第一百五十七章 英雄

刘稷没想到,杨鹄子会自做聪明,将这么个大麻烦带了回来。

事情到了这一步,结果就是很明显的,刘稷知道、艾尔西蕾娅知道、女子自己也知道,暗地里处置是最好的办法,到时候对上对下都有个交待。

从沙拉斯瓦蒂走出王宫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她必须死,只有她的死才能将影响降到最低,才能让其他的女人活下去,包括了她的女儿。

尼婆罗王后心怀异志,寻机逃脱,起兵于西境,为刘稷等人扑灭,其人与同谋者于破城之时,自焚于城中,从者还有其女及左右数人。

这就是刘稷为整个事件设计的解决办法,如果没有之前的那一出,她老老实实交出迦毘耶罗城,或许还能得到一个以假乱真、金蝉脱壳的机会,可是现在,所有人都知道城中的领导者是尼婆罗王后,她就只有死路一条。

这个杨鹄子,真是多管闲事,刘稷有些无奈,所以说人算不如天算,计划没有变化快,古人诚不我欺啊。

现在怎么办?当着女儿的面杀死她的母亲,是个人都不会释怀的,刘稷还没有做过那么无耻的事,不知不觉中,面色就沉了下来。

“这件事,你的人知道多少?”

杨预对他何等熟悉,一听就明白有麻烦了,不由得有些着慌:“她吐露身份时,只有某一人听到,旁人都不知情。”

“不知情就是他们的福气。”刘稷松了一口气,他是真不想牵连太广,没见着李嗣业为了灭口,连自家亲信都做掉了。

“那,某去亲手结果了她?”

“你只知道她的身份,并不知道她做了什么,不宜再牵扯过深,也怪我,事先没有说清楚,出了这个帐子,就烂在肚子里吧。”刘稷摆摆手:“你和弟兄们都辛苦了,去歇息一下,一切会有安排”。

杨预没有再打听什么,知道得越多,麻烦就越多,他并不是一个不知轻重的人,出去之前,扫了一眼边上的少女,越看就觉得越像,特别是此刻的表情,眼神里充满了绝望。

可惜了,如此的绝色。

既然杨鹄子摘出去了,事情就只能自己来做,以免夜长梦多,刘稷不再犹豫,站起身,恰恰在这时候,艾尔西蕾娅抬起头,露出那张楚楚可怜的小脸。

刚才的对话,两人都没有避她,虽然汉话她听得不甚明白,可关于什么内容还是知道的,少女在他开口之前,拉住了他的手。

“我去。”

正打算安慰两句的刘稷没听清楚,问道:“什么?”

“我去劝母亲,让她自己了断。”

少女口齿清晰地说道,刘稷叹了一口气,果然有其母必有其女,聪明也是会遗传的,如果太蠢了,在他走后,如何担得起这么大的摊子?纵然有些什么小心思,都不足为虑,因为大唐至少还有几年的风光。

“好,我们一块儿去。”刘稷拖起她的手,就这么施施然地走出营帐。

营地里没有多少人,山民们全都进了城,显得静悄悄地,杨预和他的人自然不会再出现,而他的猎物,就在不远处。

“阿妈。”听到熟悉的叫声,沙拉斯瓦蒂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神里无比茫然。

进来的只有少女一个人,刘稷背身站在帐外,以防出现什么意外。

“艾尔西蕾娅,让我好好看看你。”女子想要站起来,却发现手脚都被捆着。

少女为她解开绳子,她从来没有看到过,一向高贵优雅的母亲,如此地狼狈模样,忍不住鼻子一酸。

“他让你来看我?你们是不是已经......”女儿羞涩地点点头,证实了她的猜想。

“那他对你?”

“很好。”艾尔西蕾娅郑重地答道,让她欣慰不已。

“那就好,阿妈虽然走错了路,可是能把你送到他身边,也算是错有错着,否则被唐人捉了去,就不知道是什么下场了。”

艾尔西蕾娅相信她的说辞,将自己送到一个相对年青的唐人那里,可能就是做为母亲的一点小心思,无论本意如何,结果至少是不错的。

“阿妈,你放心,他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对我很好,我们会有自己的孩子,我们的孩子,会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而我将在他成年前,作为代言人,监管一切。”

“当然了,他当然很好。”沙拉斯瓦蒂轻轻拍着她的手,慈爱地说道:“我的迦毘耶罗城,差不多是他一个人摧毁的。”

“也只有玛目努尔,才配得上我的艾尔西蕾娅。”

“他是我的英雄。”少女的眼里充满了骄傲,显得神采飞扬,沙拉斯瓦蒂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儿,美得不可思议,青春无敌。

这一刻的女儿,甚至让她有些妒忌,因为在自己这么多年的岁月里,何尝有过如此被人宠爱的甜蜜,而自己呢,在她的年纪,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命运,成为一个年纪与父亲相仿的男子身边的女人,哪怕是这个国家最尊贵的女人。

可最尊贵的,却不是最幸福的,女儿的眼睛里,没有一丝被强迫的痕迹,满心都是那个年青唐人的影子,她轻轻地抚摸着女儿的秀发,缓慢而沉稳地说道。

“你的英雄,会怎么处置你的母亲呢,艾尔西蕾娅?”

怀里的女儿一下子从幸福中回过神来,不可抑制地颤抖了一下,她连头都不敢抬,声音细得像是蚊蚋。

“对不起,阿妈。”

沙拉斯瓦蒂的手,停在了发丝里,以她的聪明,自然听出了女儿的言外之意。

“说吧,什么时候?”

艾尔西蕾娅抬起头,露出一个哀伤的表情:“阿妈,我救不了你,他答应了,让你走得有尊严,什么方式,你可以自己选。”

“他要杀我,我还得感激他,这就是你的英雄,艾尔西蕾娅。”

“阿妈!”

沙拉斯瓦蒂见她有些着急,笑着拍拍她的手:“我明白,我明白,不用死在那些贱民手里,让他们糟蹋,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我的孩子,希望你永远记得今天,一个人的聪明,不在于他能想出多么精妙的计策,而是懂得运用自己的优势,始终站在强者的背后。”

“好了,既然我有选择,能不能请你的英雄进来,让我在临死前,和他说几句话?”

第一百五十八章 处置

刘稷没有拒绝她的提议,因为有些事情,他也想问问清楚。

“艾尔西蕾娅,与你的母亲告个别,然后去帐子里,乖乖地等着我回来。”

少女听了他的话,什么也没说,走上前去同沙拉斯瓦蒂紧紧相拥,最后还是后者放开了手,少女才低着头转身跑了出去。

“她是我最小的孩子,继承了我身上所有的优点,将来一定会比我更出色。”沙拉斯瓦蒂看着她的背影,叹了一口气。

“她现在就比你出色。”刘稷顿了顿,补上一句:“得多。”

沙拉斯瓦蒂展颜一笑,身形款款地走近他的身边:“原来你喜欢年轻的女孩,难怪对我不屑一顾。”

对于她的角色转换之快,刘稷这种老司机都有些猝不及防,很难相信,方才那个亲情满满的母亲,会在下一刻,突然变成了,风情绰约的美妇人。

他按住对方即将要抚上自己脸部的那双柔荑,语气已经变得有些不太自然。

“沙拉斯瓦蒂,无论你做什么,都无法改变今天的结果。”

他那种微微的囧态,让女子的笑容更加灿烂,既然手动不了,她凑上前,红唇几乎贴上了耳边。

“我没有想过改变结果,你答应过,我可以自己选择一个死法,对吗?”

“是的,我答应了艾尔西蕾娅,只不过,如果你提出什么过份的要求,这个承诺就会作废,明白吗。”

沙拉斯瓦蒂丝毫没有在意他的威胁之语,身体像蛇一样地贴上来,带着温度的异味充满了他的感官,理智上想要推开,直觉却想要抱紧。

“我的选择不会让你觉得过份。”女人的声音就像从天际传来,在脑海里炸响:“让我在最高涨的欢娱中死去,让我带着人世间最美好的感觉死去,没有痛苦,只有满足。”

刘稷闭上眼睛,在抵抗与接受之间作着激烈的斗争,脑子里的那一丝清明,在渐渐隐去,说出来的话连他自己都感到吃惊。

“我刚刚离开艾尔西蕾娅的身体,不,不能这样......”

他的话没能继续下去,便被一个柔软的触感给堵住了,那种带着一丝禁忌的特殊体验,让他再也无法把持得住,只觉得身体被欲望完全支配,有一股火在心头燃烧,迫切地想要冲出来。

突然,刘稷粗鲁地将她推倒在草地上,女子毫不惊异地朝他招招手,媚眼如丝地吐出一句。

“来吧,我的玛目努尔,使出你所有的本事,征服一个即将离世的女人,让她不用带着遗憾闭上眼睛。”

刘稷的双眼通红,带着沉重的喘息扑上去,将女子压在身下,两个火热的身体紧紧滚作了一团,在草地上相互撕掳着,渐渐地融在了一块儿。

......

不得不说,在这种事情上,熟妇的诱惑远远大于少女,每每都能挑起他心底最原始的那种情欲,两人几乎同时攀上颠峰,女子抱住他的头,喘着长长的气息。

“动手吧,杀死我。”

刘稷的手不由自主地掐上了她的脖子,女子闭上眼睛,一脸的满足,身体朝后仰去,就像一只优美的天鹅。

可是等来的,并不是毙命前的窒息感,而是一个火热的躯体离她而去。

“我下不了手,如果真做了,再用它去碰艾尔西蕾娅,会觉得很恶心。”

刘稷的心情很复杂,方才的疯狂,似乎不受他的控制,就像是这具身体的本能,这样的感觉并不陌生,那些痛快淋漓的杀戮,多多少少也有一些影子。

自己会精神分裂吗?

已经发生的事,他不会去后悔,刘稷捡起自己的衣衫,一一穿好,犹豫了一下,又将女子的衣服放到她的身边。

“你没有必要这样做,为什么?”

女子呆呆地看着这个刚刚与自己有过一夕之欢的男子,忍不住伸出手去,却被刘稷给避开了。

她捂住脸,痛哭失声:“我害怕。”

刘稷一把将她抱进怀里,尽管对方身无寸缕,他的心里已经没有了冲动,只是有些可怜。

女子哭得更加厉害了,上气不接下气地抽曳着:“我怕死,只要不死,随便你怎么样,好不好?”

刘稷也不管她看不看得见,摇摇头:“沙拉斯瓦蒂,知道吗,我也害怕。”

“因为你不仅怕死,而且不甘心,这种不甘心,最终害死了你,如果你今天不死,将来,就会害死你的女儿。”

女子一下子收了声,惊异地看着他,刘稷继续说道:“艾尔西蕾娅,现在是我的女人,我不允许任何人,威胁到她的生命,哪怕是她的母亲。”

“所以,你可以在毒药、绳子、或是别的什么中选一样,如果下不了手,我去找别人来。”

刘稷已经想到了人选,艾尔西蕾娅的那几个侍女,她们虽然是王后派来的,可命运已经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上,会站在哪一边当然不用考虑,让女人来解决她,至少不会那么羞辱。

沙拉斯瓦蒂凄然一笑,她已经使出了最后的手段,却没有任何作用,是该考虑怎么结束了。

“我怕疼,毒药、绳子、刀子都不敢用,如果你同意,我想要一幢大房子,想要好看的衣服,想在死之前,化上最美的妆容,然后给我一壶酒,喝得不醒人事了,再把房子给点了,在无声无息中,化成灰,化成烟,永远留在孔雀河边。”

刘稷放开她,为她擦去泪痕:“我答应你,迦毘耶罗城的官署,是城中最大的房子,也是你的家族世世代代拥有的,相信它会让你如愿。”

“谢谢。”

“如果你真想谢我,可不可以也答应我一件事?”

女子点点头。

“我想知道,你曾经去过的一个城堡,那个汉人的公主所居住的地方,离这里有多远,应该怎么走?”

沙拉斯瓦蒂没有想到,他说的是这么一件事,回忆似乎又把她带回到了许多年前,那时候,她的年龄正好与女儿一样大。

最终,这个尼婆罗曾经最美的女人,化做了城中一场熊熊的大火。

刘稷带着艾尔西蕾娅,一直站到火光消失,少女没有流泪,只是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生怕一放开,就再也看不到了。

第一百五十九章 忘却

山民们的清洗行动持续了整整三天之后,迦毘耶罗城的硝烟渐渐散去,在当地贫苦百姓的指认下,城中所有的大户人家被洗劫一空,类似的行为对于他们已经驾轻就熟,什么事可以做,什么被禁止,全都记得清清楚楚,因为记不住的,全都被打发回去,再也不能参与这些事,还要受到族人的耻笑,比杀了他们还要难受。

没见着,攻城时逃跑的两百多个汉子,就是这样的下场,日后在寨子里,只怕连头都抬不起,想要讨个婆娘,都被人看不起,真不如一刀抹了脖子干净,活生生的例子摆在眼前,哪个还敢怠慢?

一车车的财物从城里运出来,就倒在城外的营地里,那些头人们,笑得眼睛都合不拢,这可是整个西境最大的一座城池,王后的家族所在地,经营了上百年,堆成了一座比城墙还要高的小山。

分赃的过程总是令人愉快的,一家一半是事先就说好的,把所有的事物按类别集中,然后划拉成两个看着差不多的部分,纵然是你多一块我少一根,谁也不会多说什么,一付皆大欢喜、其乐融融的模样。

狂欢进行了三天,无论是唐人还是山民都发了财,一场大战下来,死伤自然不可避免,可是能分到可观的财物,还能搂着细皮嫩肉的大户人家出身的女人睡上一觉,这仗就打得值,不能怪人家觉悟低,抢钱抢粮抢娘们,就是在二十一世纪,也是足以煽动宅男冲动一回的绝佳口号。

到第四天,秩序慢慢开始恢复,唐人的军营响起了整时整点的号角声,闻号而动,操练是每日必行的,而刘稷又给他们加了量,于是,在山民们好奇的围观下,这些外来者,时而全副武装摆出齐整的阵形,进退有据,时而脱得赤条条,爬山涉水,登高伏低,每一项训练内容,无不是针对本地的地形,让人一看就能明白。

康老四有些羡慕自己的同僚,并不是他们战后能按功劳大小去分女人,自己帐中那个小娘,不会比一般的人差,而是戍主似乎忘了他属于乾坑戍,一直让他带领那些山民,没办法,懂喀语能说上几句的人才实在是凤毛麟角,当初自己怎么就要去逞这个能呢?

如今后悔也是无用,一批专门抽出来的人,交到他的手上,简单的喀语指令,听不懂就背下来,背下来做什么?

训练这帮乌合之众。

刘稷与山民达成的协议,如今还是个秘密,知道内情的廖廖无几,整个戍中,连张无价、许光景两个戍副都不得与闻,他正是其中之一,这是拿心腹在待自己啊,因此,羡慕归羡慕,康老四却是知道轻重的,戍主对自己寄予厚望,对这支乌合之众怀着期待。

于是,看过了唐人训练的山民们,马上被组织起来,开始了枯燥无味的队列训练,成军从站队开始,站队从分清左右开始,营地里,顿时响起了他那标志性的大嗓门,声震四野。

“左转,何谓左?旗帜在哪里,就朝哪里转,左右不知道,旗帜总认得吧,这也能错?”

训练一帮又不识字又不通汉话的人,刘稷没有插手,就是想看看他们有没有好办法,结果人家不需要搞什么一半鞋子一半光脚,每队最边上的一人执旗,旗子的位置就是左,简单明了。

队形训练,其实就是加强纪律性,康老四当然不会管什么体罚不体罚,动作不到位,手上的棒子就会挥上去,错上三次,拉出来就打,嘴里更是骂得体无完肤,让人感觉生无可恋,完全不理睬人家的心理承受能力,太军阀了。

刘稷有时候都看不下去,可最终他什么也没说,政委这种大杀器,连自己的队伍都没配置呢,哪轮得到一支雇佣军。

当然,这种做法,非但当事的山民们不以为忤,就连那些头人都表情自然,没见人家唐人练得更狠,不也坚持下来了,要想成为强军,挨上几棒子算得鸟事,又不是要命,全靠同行衬托啊。

如此这般练了几天,总算有了些队伍的模样,本时空的标准,战而成列,令行禁止,就有了强军的影子,再强化些日子,可以进行野外拉练,锻炼体能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组织和合作,让条令条例深入人心,这是后世新兵营的标准过程,其科学性当然无须置疑。

对于这种转变感受最深的,莫过于当地的尼婆罗人了,眼见着一支虎狼之师,破城之后气势汹汹,人人都以为会屠城,可没想到,只是洗劫了一些大户,便很干脆地退出城去,就连城门都没让进。

秩序就在这种战战兢兢的氛围中逐渐恢复,直到有一天,一行奇怪的队伍进入城中,之所以说奇怪,是因为这里头大部分都是女人,她们在唐人的护卫下,接管了城中的一切,许多表现积极的百姓被直接任命为各种管事,一条条政令从新的官署发出,总算让百姓们放下心来,看样子,城里换了一个主人,日子还得过下去。

当然,最让他们高兴的是,由于那些大户人家被一网打尽,他们之前所积欠的债务,也被一笔勾销,新的城主,在城中的广场,以公开销毁的形式宣布了这个好消息,顿时让百姓们自战事开始以来,第一次发出由衷的欢呼声。

这种欢呼,也宣告了与旧统治阶级的决裂,艾尔西蕾娅第一次聆听到普通百姓的心声,也是头一回感觉,这些以前根本看都不会看上一眼的贱民,也不是那么难以相处。

刘稷交给她的,是一座劫后余生的城池,这里离象雄更近,又是她母亲家族的地盘,上层被一扫而空,正好为那些人补上一个效忠的对象,再加上唐人的支持,她很快就成了城中最高权力执掌者。

同时,由于那张极肖王后的面容,一些小道消息也不可避免地到处传播者。

国王最后的血脉、某个强力唐人的新宠、玛目努尔的女人......

为这一切,增添了些许神秘色彩。

艾尔西蕾娅很快就忘却了母亲离世的伤痛,全身心地投入了新的角色中,如今她成为了迦罗城的城主,西境守护者,一切都来自于某人的馈赠,要说还有什么不满足,就只剩下了一点。

什么时候,才能为自己的英雄,怀上一个孩子?

第一百六十章 摔角

艾尔西蕾娅的愿望,让刘稷在军营中多了一些乐趣,当然,一切走上正轨,营中不再允许有女人停留,他这个主将自然也不例外,每天训练之后,只能去城中歇息,要是某一天太过疯狂,起得晚了,迎接自己的,便是手下们异样的眼神。

谁让他拔了这朵尼婆罗最美的花儿呢。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少女最近的主动性大大加强了,有时似乎比他还要着急,刘稷心里明白,她是在担心自己的离开,于是,对于她的主动,只能抱以更大的热情,直到两人都累得不想动弹。

一转眼,就到了第十天,这一天,刘稷起得比任何一天都要晚,想到那些家伙们暧昧不明的眼神,和背后不知道会传成什么样的闲话,他就气得牙痒痒,下定决心,今天还要增加强度,让他们没有闲功夫嚼舌根。

没想到,刚出城门,还没到营地呢,就得到了一个意外的消息。

李嗣业来了。

算算日子,从拿下城池分别向两边报信,到他来到这里,十天的功夫,几乎是接到消息就上了路,看样子,耐不住的远不只自己一人啊。

也难怪,拿下康提普尔有大半个月了,一直就没什么仗打,让李嗣业这种天生的战争贩子如何坐得住,能忍到接到消息才动身,已经是顾全大局的表现了。

“人呢?什么时候到的,如何不去叫我。”刘稷一边发问,一边朝营里走去。

“到了有一个时辰了,咱们说去叫你,使君只是不让,这不,在同戍副他们摔角呢。”

迎出门来的是队副陈金,刘稷听完,心里有了数,李嗣业故做轻松,一是想知道结果,二是想商量下一步的动向,既然如此,自己也不能表现得太过急灼。

进了营地没走上几步,就听到震天价的喝采声,大营当中的一片空地,被唐人军士围成一个大圈,就连杨预手下的骑军,也挤在里头。

刘稷走到他的身后,出其不意地拍了一下,杨预回过头来,一脸的兴奋。

“快快,就等你了。”

“等我做什么?”

“上场啊。”杨预一指场子的中间,气恼不已地说道:“老张只撑了三个回合,老许看着也是不成,害得某输了好几扑,全指着你翻本呢,可一定要争口气。”

刘稷无语地从他身边挤进去,一眼就看到了场上的两人,全都精赤着上身,呼哧呼哧的盯着对方。

一个是他的副手许光景,另一个,自然就是李嗣业了。

前者也就罢了,他还是头一次看到李嗣业与人斗技,近两米的身高,须发根根竖起,如同雄狮一般,极具压迫性,虬枝般的一双铁臂,鼓起块块肌肉,换了一般人,光是看这威势,都未必撑得住,就在这时,许光景动了,他也同样没撑住。

刘稷一看他的身形就知道坏了,许光景的身高近一米九,比对方也就差小半个头,体重身高都不如对手,只能拼技巧,或是让对方露出破绽,他这一招,就是虚招。

可是李嗣业的动作比他还要快,一眨眼就到了眼前,让他的动作一下子失去了根基,反而由于下盘不稳露出了破绽,结果被力量占优的对手一下子掀翻,摔得灰头土脸。

“唉!”周围顿时响起一片哀嚎之声,看来他们都是押的自己人。

“许大棒子,你他娘的太不中用了,好歹再支撑一轮,让某回些本啊。”

杨预表情夸张地叫了一声,许光景从地下爬起来,蔫头蔫脸地没有反驳,只是冲着李嗣业一拱手:“某输了。”

“呵呵,你也不错了,还有谁?”李嗣业双手叉腰四下顾盼,得意之色溢于言表。

“五郎,你上。”杨预出其不意地推了他一把,刘稷一下子站到了圈子里。

自家戍主的出现,再一次点燃了军士们的热情,众人纷纷挥手高呼。

“戍主!”

“戍主!”

李嗣业也看向他,笑着说道:“如何?让某瞧瞧,田麻子教了些什么与你。”

事到如今,也由不得刘稷不应,这分明就是不公平竞技嘛,对手身高近两米,足足高出他一个头还有多,身板更是没法比,看着差不多有两个自己。

可输人不输阵,在自家的地盘,被人打上门来,退避从来就不是他的风格。

“什么盘子?”

“五个回合,能在某手下撑得住,就算你赢。”李嗣业显然不认为他能做到。

不料,刘稷摇摇头:“太多了,一个回合,定输赢,使君可敢?”

此言一出,不光他的手下大哗,李嗣业也是气得笑了,放眼安西四镇,能说出这种话的,怕是只有程疯子那厮,刘五郎?还不够格。

“当真?”

“自然。”

刘稷一把扯掉身上的衣衫,随手扔在一旁,活动了一下手腕、腰身、腿脚,然后面朝对方站定。

“好!”杨预首先大叫一声,输赢估且不论,这股气势,至少已经挽回了不少形象,顿时引起了围观者的喝彩。

就在轰天价的喝彩声中,李嗣业双腿下蹲,一双蒲扇般的大手按在膝上,眼睛鼓鼓地看着那个年青而嚣张的身影。

刘稷已经成功地激起了他的怒气。

此时的对手,就象是一座山,没有任何破绽的话,他的下场不会比张无价、许光景强上多少,如果只拼力气,就连达囊乞,也绝不可能撑得过五个回合。

因此,他干脆只定了一个回合,逼得李嗣业主动进攻,因为丢不起人的,是对方。

果然,李嗣业的身形动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么高的个子,行动起来竟然一点不慢,刘稷只来得及避开他的一条腿,手腕上一紧,已经被一把抓住。

刘稷不退反进,将另一只手也交给了他,李嗣业毫不犹豫地抓住他的双手,用力一拧,想要将他翻倒,刘稷顺势而起,避开他的膝撞的同时,一下子翻到了他的头上,双腿弯曲,夹住了他的头部。

李嗣业没想到他会这么灵活,一时间只能放开手,用力去扳他的双腿,刘稷直直地朝后倒去,用双手倒抱住他的腰,整个人就像是倒着挂在他的背上。

他在等,等李嗣业后仰,以便将自己压在身下,那样的话,他的机会就会到来。

可惜,对方显然猜到了他的意图,双腿下坠,稳住下盘,然后突然发力,一个獅子甩头,一股大力将他甩向前方。

无奈之下,刘稷只得一个前空翻,离开了他的身体,在空中翻了一个转,稳稳地落到地上。

“好!”

周围的军士们看得目不暇接,直到两人都停下来,才爆发出剧烈的喝彩声。

“你赢了。”李嗣业眼里的那点怒气已经消去,只余了满满的欣赏。

“侥幸而已,多承相让,算是个平手吧。”

刘稷当然知道,对方没有下死手,他赌的就是这个,否则,双手很可能已经废掉了。

第一百六十一章 动心

李嗣业当然不会去同他计较,说好了一个回合,自己没能摔倒对方,输就是输,哪有什么借口。

他还不至于,在一个16岁的年青人面前,拿什么大。

对于结果,刘稷同样不在乎,能与这样的顶级高手过招,就是弥足珍贵的经验,最高兴的,莫过于那帮压了自己的手下,当然还有杨预这厮。

两个穿好衣衫,李嗣业同他一样没有披甲,只穿了一身圆领武弁服,不过刘稷相信他的装备,一定是被手下带着。

不知道为什么,李嗣业似乎对于营地里的喀人产生了兴趣,背着手站在那里一看就是好久,久到刘稷都以为他不会说话,突然听到一句。

“你只带了二十人,连同援军也不到两百,竟然就能夺下这么大的城,还是一场硬仗,某不如你。”

“使君何出此言,你的人马到此,一样会功成。”

李嗣业倒没有否认,点了点头,又摇摇头:“但绝不会如此轻松。”

“使君谬赞了,此城比起连云堡,不吝天渊之别。”

“是,但你的人比起安西主力,又何止天渊之别?”

饶是某人脸皮如墙,也觉得这样的赞誉有些过了,让他更不解的在于,这哥们跑来和自己打了一场,就是为了事后相互吹棒?不科学啊。

想来想去,刘稷只有一件事需要向他交待,此时,两人的周围没有人靠近,正是说话的好时机。

“那件事已经办妥了,她于城中自焚而亡,不会再有什么首尾。”

李嗣业连表情都没有发生变化,语气淡淡地说道:“交与你,某很放心。”

“你走后,天竺那边传来了消息,一共有十七国响应我朝的召唤,来的人数多者两千余,最少的也有五百,还有十余头战象,如今,康提普尔聚集了近万人马,某这次来,就是想知道,下一步,咱们该怎么做?”

“这么多人?”

刘稷吃了一惊,大唐的号召力的确不是盖的,实际上,在历史上,有许多次,一些小国主动上书长安,请唐军牵头,对抗日益强大的吐蕃和大食两个强敌。

由于距离和制度的原因,安西唐军实际上支撑不起一场大规模的战事,所以,最终聚集在小勃律的总人数,才不过万人,比之当年的怛逻斯都差着一倍呢。

因此,他们之前的目标,只定在了一个大勃律,应该说,这种规模的战事,万人左右的兵力是合适的,谁让某人的介入,让这一切变了味呢?

如今,战场的范围已经扩展了数倍还不只,相应的兵力要求,也就不一样了,如果什么都靠安西自己来出,一早就打不下去了,因此刘稷才会想出联合其他国家,特别是天竺诸国,共同出兵这个办法。

对此,李嗣业毫不吃惊,也不觉得这是多么了不起一件事,反而觉得有些麻烦,因为组成的国家太多,事情千头万绪,而他最不擅长的就是理清这些关系。

“近万人的吃嚼,靠着城里的缴获,还能撑上一段日子,可如果时间太久了,某怕军心会散,那些小国也会见风使舵,就会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的时机。”

“的确不是长久之计,不瞒使君,我军主力已经进入象雄,也许已经夺下巴扎多城,相信消息不日就会传来,一旦证实了,咱们就可以继续行动。”

连李嗣业这样的老粗都看出了是个好时机,可见这个时机是真好啊,只有刘稷心里清楚,现在已经是七月中旬快到七月底了,马上就会发生大事,而这件事,将会关系到整个战役的成败。

那就是,李林甫行将病重,再过几个月就会离世!

他的倒下,将会让由他主导的这场战役,大唐最大规模的行动,也是吐蕃人最大的危机,随之烟消云散。

如果按时间来推算,此时,他很可能已经病重不能理事了,刘稷想要打的就是一个时间差,毕竟,从安西到长安足有万里之遥,从安西到象雄,又是几千里路,他们实质上处于一个消息封闭的境地。

这个境地,会持续多久,就要看自己能将这一步推行多久。

李嗣业毫不掩饰的建功之心,是他可以利用的第一步。

自己的份量也许不够,这个久已成名的大将,三千兵马,总能让封常清不得不继续吧。

“使君,我的人带来的中丞敕令,是尼婆罗的事务,你为主,我辅助,如今尼婆罗境内,都城及中心地带自不必说,迦毘耶罗城一下,西境便已收入囊中,北边大都是山区,不足为虑,只有南边,天竺的方向,当可传檄而定。”

“这件事,可由他们来完成。”刘稷指着那些山民说道:“咱们的人,还有天竺诸国兵马,应当趁此良机,向东去,沿喜马拉雅山脉,横扫周边的帕罗、迦没路、贡布等国,他们都是吐蕃人的蕃属,可以依照尼婆罗的做法,彻底消除那些亲吐蕃的上层势力,发动民众,把田地、财物分给他们,从而变为我大唐最忠实的拥众。”

怕他一时间不明白,刘稷蹲下身,拔出短刀,在泥地上画了一个示意图。

“使君来看,这里是咱们所处的尼婆罗国,它的上头是一道大山,当地人称为‘喜马拉雅山’,纵横万里,沿着山脉,分别着许多大大小小的国家,扫平他们,就是斩断吐蕃人的触角和藩蓠,而最关键的一点在于。”

刘稷在后世的锡、不两国的位置,上去一点划了一个小圆圈:“这里就是吐蕃人的都城,逻些所在,使君请看,你的行军路线,将是离它最近的一处。”

李嗣业的表情虽然没有太大变化,眼神已经凝重了许多,敌国的都城,必然是重兵云集,他的这点人马,还真不够人家喝上一壶的。

吐蕃人的都城啊,为几代大唐君主心心念念,绝不是尼婆罗这等小国能比的,更是他们这些边将,无法抵挡的诱惑。

这一刻,李嗣业的心,是真的动了。

第一百六十二章 较劲

迦毘耶罗城中的街道,已经被打扫过,除了某些地方的颜色还有些深,看不出多少战斗过的痕迹。

沿着最主要的一条街道,刘稷骑着马儿慢慢走着,街道两旁的百姓,无不用敬畏的目光偷偷地看上一眼,然后便低下头,生怕触怒这尊凶神,看起来,自己留给人家的印象,并不怎么友好。

由于城中的官署被大火烧毁,艾尔西蕾娅选择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宅院,做为新的官邸,位置离着母亲葬身的地方不远,一抬头就能看得到,当然她这么做不是为了仇恨,而是提醒自己,自作聪明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今天又送回来二十多个女人,听她们说,是唐人让她们自己选择的,现在这些女人没了家,也没了亲人,只能来找你。”

听着侍女的讲述,艾尔西蕾娅的眉头微微皱起,这不是第一次了,自从她掌管了城池,就不断地有女人从城外回来,她们被山民掠去,又送给了唐人,唐人的规矩很严,军营里不许有女人,三天的洗劫之后,一切就成了自愿。

现在城中已经没有了她们的容身之地,而且,这些女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有一个或是几个未成年的孩子,或许是她们家中唯一活下来的男性。

可她心里明白,自己没有那么大的权力,就算有,也不会让这些女人如愿。

政事是一个复杂而繁琐的过程,她从一张白纸,开始慢慢接触,到现在还不足十天,只能说有所了解,具体该怎么做,都是通过那些幸存下来的低级小吏,和一些有学识的百姓,甚至是僧侣,来维持着。

一座几万人的城市,关系到民众的,全都是些琐碎的小事,以前她何尝去关心过,如今到了自己的手里,这些事情变得具体而生动,衣、食、住、行,无所不包,仿佛在她的眼前,打开另外一个世界。

原来人是要吃饭的,没有饭吃,他们除了饿死,只能铤而走险,原来她所吃的每一样东西,都是来自于贱民之手,没有他们的辛劳,城里的人就没有饭吃。

而她的这个位置,不仅仅是决定哪些人能吃上饭,哪些人能吃得好,也能决定,这城中所有的人,倒底应该吃谁的饭,她的每一个决定,都会影响到很多人。

多看多想少说,就是他的男人,在进城之前,对她的嘱咐。

“还是和之前一样,让她们......”艾尔西蕾娅的话没有说完,她的侍女已经看到了步入屋中的男子身影,能不经通报,就闯进来的,只有一个可能,她赶紧屈身行了一个礼。

刘稷用嘴型,朝她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侍女会意地点点头,任他轻手轻脚地走到了少女的背后。

“......住到一起,要让人保护好......啊。”

正在说话的少女,突然间身体落入了某人的掌握,不由得惊呼失声。

今天的她,穿着一身紧致的长袍,在颈部开叉,露出修长而优美的脖子,及腰的长发被一根丝带系着,瀑布般地垂在脑后,因为要看东西,她背身低下了头,现出一段雪白的弧线。

刘稷紧紧贴着她的后背,嘴唇在细腻、滑润的肌肤上轻轻蹭过,感受着少女身上独特的味道,那是一种天然的草本植物液,与肌肤的结合,所分泌出来的,清新香甜。

随着他的动作,少女的雪肤很快敷上了一层粉色,一旁的侍女适时地退出了屋子,听着里头传来若有若无奈的喘息,把门轻轻地带上。

......

艾尔西蕾娅已经渐渐适应了他的各种恶趣味,不再将两人所做的这种事情,仅仅局限于床上,比如此刻身下的这张桌子。

只是无论在哪里,她都能体会到那种浓烈的爱意,这个男人给予她的,不仅仅是一个美好的希望,还有一份她曾经幻想过,但最终幻灭,认命地屈从于父母所安排的婚姻。

每一个人都会有少年时的艾慕,虽然这个男子夺取她的第一次时,用的是半强制的手段,可至少,是个年轻并且还有些英俊的唐人,来自于传说中最强大的帝国。

当然,最终能赢得她的芳心,是那些战斗中的英勇,或许还有被无数人口口相传的天神之子。

激情过后,两人依然紧紧地贴在一起,就在艾尔西蕾娅等着他的再次进入时,刘稷却抱着她坐了起来,将扯下的长袍搭在她的身上。

“艾尔西蕾娅,知道吗?离开你的身体,需要多么大的毅力。”

“会比离开她的身体,还要困难吗?”少女的眼睛里,闪着促狭的光,说出来的话,让刘稷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

“你都知道了。”他捧起少女的脸,看着那张有着七八分相似的面容,经过了方才的滋润,感觉上已经接近了九成,缺少的只是一份成熟的韵味,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只不过是迟早的事。

少女的眼睛眨了两下,从她那对清澈的眸子里,流露出无比的眷恋,还有依赖。

“那是出于她的要求,我......”

刘稷的嘴被一只柔软的小手堵住,少女的声音像清泉一样好听。

“我知道,感谢你,让她在最后的时刻,选择了自己的方式离开。”

少女用双臂抱住他的腰,主动将红唇一点点地贴近,直到两人再度融为一体。

这一次,持续的时间之久,连刘稷自己都感到吃惊,少女主动的背后,似乎含着某种较劲的念头,让那心里的那点小阴影,不翼而飞。

两个人懒洋洋的都不想动,刘稷用手指绕着她的发丝,顺手拿起桌上的一张纸,意外地发现,上面写得全都是汉字。

“你在学汉文?”

“嗯,我请了一个僧人,他曾师从汉地来的法师,我记得母亲以前还想教我,可惜当时不懂事,怎么也不肯学。”少女慵懒地答道。

“城里的事情,觉得为难吗?”

少女摇摇头,把刚才的那件事说了出来,里面关系到了唐人,她也想听一听男人的意见。

“她们已经付出了代价,没有必要再追究下去,唐人对于她们的去留,是任其自愿,你可以把她们收留在城里,但是以后,不可避免会受到一些责难,至于那些孩子,包括这些女人可能生出来的,都将成为你最忠实的仆人。”

刘稷将自己的计划告诉她,艾尔西蕾娅越听越是心惊,没想到,这后头,竟然会牵连到那么广。

所有未成年的孩子,不分男女都被集中起来,进行洗脑式教育,将来他们长大了,会怀着对山民的仇恨,而唯一可以效忠的对象,就只有这位前国王的血脉,成为她手底下最可靠的班底。

这些人,背景相似,可塑性高,有了他们的帮助,艾尔西蕾娅才能和山民势力相抗衡,真正在这个国家立住脚。

“现在你要做的,就是尽快掌握这座城市,它是你的母亲留给你的遗产,利用它学到必要的知识,为将来掌管更大的地方,打好基础。”

目前,他们所占据的,只有都城和北境这两大部分,南边靠近天竺一带的势力,还没有触及到,暂时来说,刘稷还不准备让山民过去,不是打不打得下来的问题,而是防止他们的势力扩展太快,失去了平衡。

只有等艾尔西蕾娅成长起来,才能共同去瓜分剩余的领土,目前这些地方的领主,都在处于观望当中,只要吐蕃人的势力没有重临,他还有时间。

少女懂事的点点头:“我记住了,你今天,是不是来同我告别的?”

刘稷笑着按了按她的小脑袋:“你真是聪明,对,我要离开几天,去象雄商议一些军务,如果有什么事,你可以去找杨预,就是那天闯进来,吓了你一跳的唐人。”

少女把自己的脸,贴在他的胸膛上,听着强劲的心跳声,感到无比塌实,似乎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离不开这个男人了。

“我等你。”

刘稷把她紧紧抱进怀里,笑着说道:“你的问题,我有答案了。”

少女不解地扬起头,只见男子的嘴角扬起一道弧线,深深地看着她。

“是的。”

第一百六十三章 主意

巴扎多城是象雄地区的边陲重镇,人口不算多,军民加一块儿不过三、五万,那是相对于中土而言,在这附近,已经算得上有数的大城了。

唐军破城之后,吐蕃守军除去被歼灭的,逃出城去的不过数百人,骑军的追击又将这个数字减去了一半多,余下的不过零散溃卒,不值得大动干戈。

夺其城、掠其口,是吐蕃人盛时,经常对唐人做的,现在反过来,唐人却不会那么做,因为自己并不缺少人口,户籍田亩,只是为了将来献俘阙下时,给天子的脸上添光彩。

这样的事情,自有军中书记处置,还轮不到封常清这个主帅来操心,等到出了结果,再送到他的案头过过目,大致上差不离了,夹在捷报里送出去,这份功劳就算坐实了。

当然点验军功,军中虞侯过一遍,随军的中使再复核一遍,都是应有之义。

只是,李静忠前来寻他,却不是为了这件事。

他的身份特殊,长得又极有特点,节度牙兵无法像军中人一样阻拦,只能先行通报,毕竟,对方代表的是天子。

就连封常清本人,也不得不放下手中的事务,亲自迎出来。

“中使到此,不知有何见教。”客气归客气,他却没有时间同对方绕弯子,开门见山地问道。

“中丞。”李静忠倒也没有托大,先是一拱手,叫着他的官称。

这是很自然的反应,对方现在立下了实打实的功绩,日后的前程无可限量,此时不结个善缘,更待何时。

“此城一下,前路就是通途,中丞以一路偏师,直插吐蕃人的腹地,所向披靡,无往不胜,可喜可贺。”

封常清在那张丑脸上,看不出太多的意思,明明是讽刺的话,他却说得郑重其事,这又是为什么?

“某家兵力微薄,一路过来,多有损伤,如今离着本镇太远,后援、粮草都是难既,怕是未能如中使所言,再往前去。”

“中丞又何必自谦,这几仗有多少死伤,咱家又不是不清楚,还谈不上伤筋动骨,至于粮草,你在进军象雄之时,难道不是打着就粮于敌的主意?否则,为何一进城,就着人封了库房,所获之资,不在少数吧。”

原来在这里等着,封常清自以为懂了他的心思,不由得压低了声音。

“还在点算,中使放心,你的那一份,绝不会少。”

没想到,李静忠连连摆手:“咱家虽然自幼家贫,不得已净身入宫,见识还是有一些的,该怎么打点,你作主,绝无二话。”

“那中使的意思是?”

“前路已不可测,越是接近吐蕃人的都城,咱们就越危险,中丞不会以为咱家是危言耸听,动摇军心吧。”

封常清捻着颌下清须,一时间沉吟不语,这话不太好答,他怕后头跟着什么陷阱。

这些阉人,天生的脑回路就与众不同,又能直达天听,今天说的话,很可能,明天就会摆到天子的案头,怎么可能轻易开口。

“中使有什么话,不妨直言。”

对于他的顾虑,李静忠也不在意,仍是那付让人摸不清的表情:“如今,是时候考虑,如何收场了,吐蕃人潺弱如此,未必不是暗中集结兵马,只待我等深入,出其不意地加以歼灭。”

封常清越听越是怪异,如果说话的人是手下的将校,还算是正常,毕竟这是军务,可从一个阉人的嘴里说出来,总透着一股诡异。

话又不能不答,他试探着问道:“那依中使看呢?”

“此城在手,听闻尼婆罗已经大乱,这就是天赐良机,不可放过啊。”

话说到这个份上,还有什么看不清的,对方当然不是催促他继续进军,而是趁此与吐蕃人谈判!

要说人家说得不对?

封常清并不这么认为,仗打到这个份上,实际情况已经摆在明面上了,一万不到的战兵,五千左右的傔人,还有三万多匹马,人吃马嚼,每天都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这么大的数目,这么远的距离,靠着长行坊,一路从龟兹送过来?

他自己就是后勤出身,当然明白,那是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

那就只能就粮于敌,实际上,之所以要打下巴扎多城,多多少少也是迫于后勤压力,大勃律几乎烧成了白地,从那些散居的村寨中,征不到多少粮食,因此,吐蕃人的这座城池,就成了一个诱人的香饽饽。

好在结果不错,吐蕃人为了战事,在这里积蓄了大量的粮草,才让他多少松了一口气。

也只是松一口气,因为再多的粮草总有吃完的一天,到时候,不是退回去,就是继续前进,希望能弄到更多。

对方至少有一点说得不错,前路不可测啊!

用谈判的形式,将胜利的果实巩固下来,不是没有考虑过,这个主,他也是做得的,节帅节帅,就含有一层意义在里头,可怎么谈,谈到什么结果算是好?他没有主意。

“中使可有教我?”既然自己没有主意,对方又主动找上门来,不妨姑且一听,封常清做出了一个洗耳恭听的姿态。

“谈不上见教,只是有些浅见,想同中丞一晤。”

李静忠压低了声音,鸭公般的嗓子听得他暗暗皱眉,不过怎么也比不上,话里的内容。

“咱家听闻,在勃律一战,咱们捉住了一个吐蕃人的高官,是同他们赞普说得上话的,但不知,是也不是?”

原来如此,尚结赞的身份,只有几个人知道,但以李静忠的地位,要想在这军中打探点什么,有谁敢不从?随军也好,监军也罢,都含着一个意思,替天子看着。

天子的耳目,能瞒着么?

“中使是想通过他,去与吐蕃人谈条件?”

“然也,此人既然为赞普所重,他说的话,必有一定份量,若是中丞不弃,此事就在咱家的身上,一定办得妥妥当当。”

封常清本来并不想答应,可转念一想,先让此人去接触一下也好,左右自己没有出面,就不算成事,于是微微一点头,算是认可了他的主意。

第一百六十四章 嚣张

三天之后,刘稷与李嗣业赶到了巴扎多城下,一别就是数月,众人相见,自有一番寒喧不提。

安西镇所有的军头聚齐,自然都知道时间宝贵,什么设宴接风之类的都没有准备,先在封常清的大营里召开了军议,以便决定接下来的行动。

尼婆罗境内发生的一切,一早就有军报呈送,此时,这些老军头再看刘稷的眼神,都有了些不同。

特别是封常清本人,几乎就把‘这是某家女婿,别想打他主意’几个字贴在脑门上,恨不能满世界去嚷嚷。

这也难怪他们,做为一出道就在安西的刘稷,虽然不是土生土长,可父亲的经历在前,儿子的成就在后,全都离不开本镇,一个有出息的自家人,又是这般年青,别人家的孩子,不夸白不夸。

刘稷也在慢慢习惯这种眼神,后世,他连大学都没考上,高中一毕业就参了军,后来在军中表现优异,这才得到了上军校的机会,并由此认识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女人......之一。

可在父母的眼里,自己并不是一个优秀的儿子,为他们带来骄傲的,永远都是考上了帝都某大学的哥哥,二十一世纪初的军人,已经不是华夏人心目中最可爱的人了。

想不到,隔世的遗憾,在这个时空,得到了补偿,一个人的价值,能得到别人的认可,他还没有矫情到去装作若无其事的地步,站在这些老军头的面前,听着他们的夸赞,刘稷的面上充满了骄傲。

“好了,再夸他就要上天了。”最后,还是老岳丈出声,一句话结束了他的自得。

此话一出,也表明了军议的正式开始,宽敞的大帐中,顿时安静下来。

这一回的军议,只限于安西四镇的高层,防备上更为森严,没有记录的参军文吏,一切都只限于口头上,因为他们探讨的,是战事的走向。

首先开口的,是负责军中刺探的段秀实,他的人,永远都会比大军快上一步,在主力驻扎于巴扎多城的时候,探子们,已经深入到了下象雄,也就是后世的羌区。

“我的人跟着溃兵,前出近两百里,用了三天才打探清楚,那里是象雄人的都城,名为‘穹隆银城’,意思是银色的大鹏,整个城池建于一座红色的高山上,随着山体绵延伸展,有如大鹏展翅,易守难攻,非是他处可比。”

“驻军呢,有多少人?”

“他们不敢靠近,从一个牧民的嘴里听说,连同吐蕃人不下万人。”原话当然不是这样,识字和数数都是高级知识,一个普通的牧民不可能得到精确的数目,只能通过大致上的推断,这个万人之数,究竟有多少水份,此刻也不会有人计较,原本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做这种侦察的工作,一看就知道不是本地人,对于他的手下来说,已经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了。

封常清显然认同了他的说法:“不下万人,也就是至少过万之数,一个都城,人口不会在少数,象雄是个大国,如果周边的百姓都进入城中,就会有数十万人,从中征兵,怎么也能得到几万人,这便是我们面对的阻碍。”

“的确如此,象雄是吐蕃人不可放弃之地,也许会有大军驰援,我等要做好直面十万以上人马的准备。”

刘稷的话,就像是火上浇油,引得众人纷纷侧目,就连封常清都没有想到,他会这么说,如此一来,岂不是毫无胜算了。

这其中又以李嗣业的反应为最,这与之前商量好的完全不一样啊,不过他没有马上说话,而是想看看,这个小子是不是又有什么主意了。

刘稷出人意料地蹲下身,拔出了身后的短刀,众人一看就知道他想做什么,自觉地为他让开了一块地方,老将杨和,甚至从案上拿起两根烛台,将其中的一根递与了段秀实。

帐子里一下子亮了起来,两人一左一右,将地上的那一块照得分明。

正如他们所料,刘稷在地上划出来的,依然是吐蕃的地形图,他们即将进军的那一带,是后世的羌区阿里地区,象雄人的故地,那座雄伟的大鹏之城,已经成为了难以寻找的遗迹,就连其确切的位置都存在着不小的争议,但此时却是十分明确的。

没有什么,会比这样的图形更为直观,这一次,他绘制得更为精细,特别是象雄一带。

“象雄之境,横亘数千里,人口却不算多,在他们的都城及周边,集中了全境的五成以上,大约有五到七十万,吐蕃人的驻军在整个象雄地区也不过万人,被那个俘获的尚结赞带去了五千,巴扎多城下又没了两千,余下的,就算收拢了败兵,也就是三四千左右,对于一个丁口百万余,都城近七十万的大国来说,已经没有多少威慑之势了。”

刘稷站起身,轻轻地呼了一口气。

“诸位,在谈到这个问题之前,我想说得是另一件事。”

“一个月前,我带着二十多个手下,来到尼婆罗人的都城,一个人都不认识,没有内应,没有情报,甚至几乎听不懂他们说的话!而当时,李使君的大军,还在天竺的境内,不知道哪一天才会出现,换了你们,会怎么做?”

“一个月后,整个尼婆罗,都成为了大唐的领地,他们的人民,视我等为救世主,是保护者,是给他们带来和平和安宁的天选之子,何也?”

刘稷的脸上有着无比的傲气,像极了他们印象中那个嚣张、不可一世的五郎,可是这一次,看着竟然是那样的顺眼,并不会让人感到厌恶。

因为,对方所成就的,不是一般的功勋,而是他们难以想象的伟绩,堪称传奇!

军中重实绩,一个传奇般的人物,当然有骄傲的本钱。

他稍稍停顿了一下,留给众人一个思考的时间,帐子里的光线有些暗,在烛光的照耀下,将他们的身影拉得长长得,倒映在四周。

一时间落针可闻。

封常清与段秀实交换了一个眼神,两人都猜到了他接下来要说的话。

第一百六十五章 阉人

“这是在做什么?都没人知会咱家一声。”

打破这份静谧的是一个显有些尖利的嗓音,帐子里突然间一亮,一个身影钻了进来。

哪里都会有规则之外的特权人士,在这支大军中,也不例外,刘稷还是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阉人,不禁好奇地多看了两眼。

“李使君到了,几个熟人聚聚,不是正式的宴饮,就没有去劳动中使。”封常清当仁不让地上前将他迎进来。

李静忠笑着与众人一一打过招呼,表现得十分平易近人,当他看到刘稷时,更是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让后者忍不住浑身一个激灵。

“这位想必就是刘果毅吧,果然少年英雄,出类拔萃。”

刘稷“嘿嘿”一声没有答话,更没有上前见礼,此人的声音让人听着不舒服,就算是夸奖,都有一股子阴测测的味道。

果然,对方这种行为,在李静忠看来,就是一种极不礼貌,脸色不由得一沉,被一旁的封常清看在眼中,赶紧拿话岔开。

“中使请,这位就是李镇守使,刚刚从尼婆罗国赶来。”一边说,一边趁人不备,朝着刘稷使了个眼色。

李嗣业当然不会同他一样,这些阉人都是天子的耳目,得罪他们没有必要,两人一番客套,几个老军头再起起哄,又将气氛推向了热烈,不露痕迹地掩盖了方才的一点小尴尬。

刘稷冷眼看着这一幕,虽然还不确定,这个阉人是不是就是日后导致二人身死的边令诚,但内心本能地有些排斥,毕竟唐朝的宦官,特别是中唐之后,几乎没一个善类,后世大名鼎鼎的九千岁,也比不上人家一根指头。

连皇帝的生死都能一手掌控,放眼史书,那是怎么估计都不为过的。

当然,眼下他们还没有那么牛,但是各镇的监军,已经有了几分跋扈的影子。

封常清刚才的眼色,不是提醒他要注意言辞,而是另有深意,刘稷用脚在地上转了几圈,将自己刚才画的地形图,给擦去了,看来今天没有办法继续下去,他打算先离开,等抽个空子,先说服封常清,只要他点了头,事情就算是成了。

想到就做,刘稷趁他们都围在阉人的身边,轻手轻脚地想要溜出大帐,还没挨上门边呢,耳中又响起了那个令人不舒服的声音,让他一下子停住了脚步。

“正好,趁着你们都在,咱家也有一个好消息要要宣布。”李静忠并没有看到他的行为,得意地说道:“那个吐蕃人已经被说服,据他说,吐蕃赞普很有可能答应咱们的条件,封中丞,你可是拿到了大唐第一功。”

他的话,听得刘稷的心里“咯噔”一下,回头看了看封常清,发现后者一脸的无措,好像也是不知情。

“什么条件?”封常清完全没想到,这才几天的功夫,就有了结果,而且这个结果,事先都没有同自己商量。

“降表,吐蕃人将向我安西镇,送上由他们赞普亲书的降表。”

李静忠看着这些将领一个个目瞪口呆的样子,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惬意,却没想到,一个声音冷冷地打断了他的得意。

“作为交换,我们是不是就要休兵罢战,退出目前占领的这些地方?”

“那是自然......”李静忠下意识地答了一句,突然觉出了不妥,转头一下子就看到那个让他不舒服的年青人。

看着一步步走过来的年青人,李静忠的那张丑脸,阴得仿佛能滴得下水来。

帐中众将不约而同地冷眼旁观,他们不是不知道轻重,难得有个愣小子出头,说出来的又都是心里话,显然也想听一听这倒底是怎么一回事。

封常清无奈地上前一步,堵住了刘稷的前路,看着就像是把他护在了身后,李静忠更是不痛快,声音都尖利了许多。

“这都是怎么了,咱家不是为了咱们安西镇?吐蕃人已经势穷,逼得急了,大不了鱼死网破,就凭这里的万把人,还能打下几个城?万一有个闪失,就是兵败身死的下场,趁此机会,与他们谈谈,主动降服不好吗?就是闹到天子那儿,也是正理不是?”

他说得声情并茂,乍一听还确有几分道理,可对于刘稷来说,就是胡说八道。

刘稷没有强行越过封常清,而是问了一句:“你叫什么?”

此话一出,离他最近的封常清脸都绿了,这是要翻脸的节奏啊,赶紧呵斥了一声。

“放肆!”他压低声音,赶在对方发火之前说道:“这是中使李静忠,还不赶紧赔个罪。”

“李......静......忠。”刘稷咀嚼着这个略显得有些陌生的名字,看着那张因为气愤显得有些变形的丑脸,突然间恍然大悟。

安史乱后的三大权宦,鱼朝恩、程元振和眼前的这位李静忠,当然他会换个名字,李辅国,似乎还是太子即位后赐的。

不是边令诚,让他还有些许失望,不过此人的破坏力,比边令诚要大得多,他换上一个笑容,从封常清的身边走过去,后者还以为他是听了自己的话,打算服个软。

“李中使,不知你打算何时去同吐蕃人定约呢?”

或许是见他变了脸,说话之间客气了许多,李静忠不疑有他,冷冷地说道:“咱家已经与那个尚结赞谈妥了,他同咱家的人一起回去,咱们只需要在此等候便是。”

“已经走了?”

“嗯,事不宜迟,当然越快越好......”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刘稷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把将他抓住,狠狠地按着脖子压到地上,他的动作实太快了,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等到事情发生,那个阉人已经睁着眼睛,连话都说不出来。

“走了几天?”刘稷一手掐着他的脖子,一手高高举起,准备吓唬吓唬他。

没想到,这个阉人满眼都是惊恐,害怕得浑身直哆嗦,说出来的话都是断断续续地。

“三......三天。”

众将听得分明,封常清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没想到,此人如此大胆,竟然没有同自己招呼一声,就把这么重要的一个战俘给放了。

可眼下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因为刘稷举起的那只手上,紧紧握着一把短刀!

第一百六十六章 祸事

殴打中使和谋刺中使哪个罪更重些?他还真不知道,因为有唐百余年,这种事情几乎听都没听过,而现在却发生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

封常清的脑子在急速地转动着,要把这件事情揭过去,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自己可以利用的关系有多少?他这个主帅没有动作,看在其他人的眼中,就有另一番意思了。

对于这个中使,几个人都没有好感,但还不至于摆到脸上,梁宰是他的心腹,自然是唯命是从,田珍、李嗣业两个老粗,只会觉得大快人心,而老成一些的杨和,和心思稹密的段秀实,都是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等到反应过来了,事情已经发生了。

几个人的心思想到了一块儿,要如何善后?

李静忠的行为,不难理解,仗着自己的特殊身份,先斩后奏,就是为了避免他们的反对,而刘稷的行为更容易想通,一个辛苦抓到的吐蕃高官,象雄地区的主事者,居然这么轻易就给放了,三天,只怕人已经到了穹窿银城,到哪里追去?

“莫杀我,莫杀我。”李静忠感觉到了这片刻的诡异,一边挣扎一边求救:“中丞,封帅,救救咱家啊。”

没等封常清答话,刘稷自己先反应过来,他本来只是想用拳头吓吓人的,没想到方才画图的时候,拿出了自己的短刀,被他这么一喊,顿时反应过来。

事情闹大了。

就此放手?这个阉人一定会报复,还不如一不做二不休,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狠厉,手上的刀子飞快地落下,直奔对方的心脏位置而去。

“不可!”帐中一下子响起了好几声惊呼,动作最快的是他的师父田珍,直接伸手从他的腋下穿过去,挡在他的手腕上,那把短刀离着李静忠的胸前仅有一张纸的距离,吓得他双眼翻白,一下子晕了过去。

李嗣业的动作也不慢,一把从他手中抢过短刀,同时拉了他一把,放开了掐着对方的那只手。

“你疯了!”慢了一步的封常清骂了一句,伏下身去,段秀实拿手指在阉人的鼻间探了探,摇摇头。

“还有气息。”

“来人。”封常清叫了一声,两个亲兵闻声进来,他指着地下的人说道:“李中使身体不适,你们把他抬到帐中,好生看着,如若醒来,速速来报。”

两个亲兵应了一声,一前一后将人抬了出去,封常清目送他们出去,然后转过身,一言不发地盯着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家伙。

他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倒底是个什么心情,仅仅一刻钟之前,还是心目中的骄傲,转眼之间,就成了祸事精,这一回闯的祸,可不是他的能力能摆平的。

“为何?”

刘稷当然知道自己闯祸了,不过他考虑的并不是自己,凭着打下来的良好基础,就算被逐出来,也有地方栖身,可是给这些爱护自己的人带来的麻烦,却是意料之外的。

“我没有想要杀他,手举起来,才发现拿着刀子。”刘稷老老实实地答道,让众人都是哭笑不得。

主帅的大帐,进来之前是要上缴兵器的,可他们谁也没有将一柄小小的短刀当作一回事,也习惯了他时不时地拿出来,在地上画图,可谁能知道,就是这么一把小刀,闯下了大祸。

对方是个什么性子,谁也不知道,但是如果把希望全放在人家会网开一面上?这些老成精的家伙,又怎么可能活到现在。

无论是不是误会,事情都已经出了,封常清没有再说话,其他的人也都沉默了下来,气氛变得十分压抑,让刘稷感到难受。

前程什么的,无论是后世还是这个时空,都还不曾放在一个年青人的心里,大唐虽然强大,天下更大,哪里去不得?可这种话,如何说得出口。

“事到如今,没有旁的法子了。”

过了良久,封常清悠悠地说了一句,听得刘稷莫名其妙,可是看看其他人的眼神,似乎都听懂了。

梁宰的眼中闪着精光,田珍、李嗣业喘着粗气,像是仇敌似地相互对视着,杨和面色平静地不知道在想什么,段秀实似乎有话想说,又不好直言。

“成公,你心思重,说说看。”封常清直接点了他的名字。

“不能在营里动手,要让所有人看到他离去。”

段秀实的话,让刘稷吃了一惊,他就是再蠢,也听出意思了,这些人竟然打算灭口!

离着两百里之外的穹窿银城,建于山体上,远远望去,犹如一只张开双翅的大鸟,做为象雄古国的国都,已经有四百年的历史。

看到那片红色的山体,尚结赞的心才算是安到了肚子里,这三天跑下来,累得筋疲力尽自不必说,时刻处于唐人的巡骑范围之内,哪敢有丝毫放松。

当那个长得很有特色的唐人与他谈到结束战事的时候,尚结赞还以为唐人是闲得无聊,来消遣他这个俘虏,谁知道,自己答应了那些乱七八糟的条件,竟然真得被放了。

与他同行的是两个同样打扮的唐人,据说少了某样事物,声音有些怪异,听着不男不女,不过此时还能顾得上这些,先保命要紧。

他是象雄地区的“岸本”,有点象是西方人的殖民地总督,一来到城下,就被守军给认了出来,终于回到自家地盘,尚结赞还有些后怕地回头看了一眼,似乎害怕唐人是在施展什么诡计,想要利用自己骗开城门。

自然,身后什么也没有,城门刚刚关上,他就发出了指令。

“拿下他们,先关起来。”

于是,两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黄门立刻被吐蕃人从马上扯下来,用绳子捆做了一团。

“息东赞东本回来没有?”

“没有,巴扎多城陷落之后,他就失去了踪迹,唐人的巡骑离得很近,或许他在别处吧。”

尚结赞“嗯”了一声表示知道了,一边朝城中走,一边急急地说道:“马上派出人,往逻些报信,唐人打到了穹窿银城,他们人数不多,但是不可小看,这些人的做法,不像之前的那些唐人。”

“或许,他们才是我们的心腹之患。”

尚结赞心有余悸地说道,打马朝着王宫的方向而去。

第一百六十七章 不归

还活着?

李静忠醒过来的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他摸摸自己的脖子,似乎隐隐有些淤痕。

那个年青唐人凶狠的眼神,一直在他的眼前晃动,那一刻,毫地疑问,对方是真得起了杀心,为什么没有伤痛?他浑身上下看了看,就连一点血迹都没有。

只是想要吓唬一下?

他不信,而当时帐子里其他人的动作,更是让他疑惑,自己的身份,是明摆着的,还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地公然杀害一位中使,那可是自寻死路。

最后是个什么情形,他已经不知道了,左右不过是被人救下,可这样就安全了么?那可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他在来到安西镇之后,就听过对方的名声,“枭”,可不是什么好听的字眼。

今天,算是真正见识过了,怎么办?李静忠首先想到的不是报复,而是自保,只有活命才能报仇,这个年青人敢在主帅的大帐里动手,也就表示,整座军营,都没有安全可言了,想到这里,他顿时感到不寒而栗。

离开就安全了么?这里是象雄,离着龟兹城有几千里,一路上要经过什么地方,他早就体验过,又能好到哪里去,当封常清进来时,看到的就是他呆呆地坐在榻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样子。

“中使可好些了?”

李静忠的身体不自觉得朝里一缩,眼睛在他的身后看了又看,似乎在判断他的来意,会不会下一刻,就有一个人跳出来,要了自己的命。

“勿忧,只有某。”封常清摊摊手,以示自己连武器都没带。

李静忠盯着他的身影,一言不发,似乎也不打算开口。

“孩童心性,什么都摆在面上,一听人被放走了,情急之下,行事便有些乖张,某已经狠狠教训过了,中使若是不忿,再做计较便是,切莫气坏了身子。”

封常清的话,让他半信半疑,这种情况下,还想要轻轻带过,什么叫行事乖张?都拿刀子行刺天使了,可最终,李静忠挤出了一个有些勉强的笑容,摆摆手。

“算了,孩子么,还没一个顽皮的时候,只是这种事情,太过吓人了,咱家有些不敢相信。”

“都是平日里骄纵了些,才惯得他无法无天,难得中使心宽,换了某,是绝不肯善罢干休的。”

封常清笑着附和道,心里却是冷了下去,对方是真的不肯放过,一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了。

两人各怀心思,都是不咸不淡地说了几句,大有将事情化解,不再提起的架势。

“要不要,某现在就去将他叫来,当面向中使赔罪?”

“不用了不用了,咱家看到他还有些发怵,算了吧。”开玩笑,焉知不是再来一刀?李静忠才不会那么傻。

“还是中使宽仁,既如此,想必你也不想再看到他,某就罚他回去运粮,以作惩戒,这样可好?”封常清诚恳地请求。

“也罢,小惩大诫,年青人么,吃个教训也好。”

李静忠再一次表明了不追究的态度,让封常清彻底断了侥幸。

这次会面,在营里没有引起任何动静,第二日,李静忠战战兢兢地出了帐子,果然没有再发现刘稷的身影,找人一打听,一早就押着粮车出了营。

看来,对方是真的想要和解,毕竟,杀害中使这样的罪名,一个节度使是压不下来的,他的性命暂时是保住了。

可军营里那些将士的目光,让他总感到不舒服,倒底是自己的心理问题,还是确有其事,李静忠也弄不清楚,可只要一想到那天,刀子就插在胸口,便觉得后背阴冷阴冷地。

这里已经不安全了,凡是心里有鬼的,总会把别人往同样的心思上去想,第一次产生了离开的打算。

五天过去了,一切风平浪静,他的心也慢慢放下来,大营里的将领们,从封常清以下,依然保持着尊敬,而那个让他心惊的年青男子,再也没有看到过。

令人高兴的是,从吐蕃人那里传来了消息,消息是由他的一个亲信带来的,一个来自宫廷的小黄门,战战兢兢地向他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那个名叫尚结赞的吐蕃人,的确有着巨大的能量,他甚至能轻易地驱使象雄人的王,自由地出入他们的宫廷,就像是当地人的太上皇。

而更重要的一点,他没有背弃自己的承诺,经过一番交涉,吐蕃人答应了唐人的条件,双方可以正式订立盟约,就像以前的那些一样,为此,需要一个全权的使者,他将由吐蕃人护送,直接去逻些城。

这个消息令人振奋,吐蕃人从来没有在他们的都城,与人签下这样的盟约,看上去,他们的确撑不住,想要快一点结束战争。

封常清听完来人的述说,不置可否地环顾四下,被他看到的无不低下头,一个人有了秘密,就会心虚,更何况是如此大的秘密。

“为何,不见李镇守使?”李静忠诧异地问道。

“他在这里耽误得太久,尼婆罗需要他坐镇,前日便赶回去了。”

封常清的话,让他将信将疑,还记得那件事发生的时候,正是为了这位大将的到来,此时,两个人都不在,本能地就产生了一丝不安,似乎嗅到了某种阴谋的味道。

李静忠越来越想要离开这里,而眼下就是一个最好的机会,跟着吐蕃人去,从他们的腹地穿过,直接回到大唐,不必再绕行安西,也许这样才是最为安全的。

他既然要出头,自然接过了一切,做为中使,本就有一定的自主权,军务无法干涉,缔结盟约这样的外交事务,又是其本人一手促成,是再好不过的人选了。

李静忠似乎比任何人都要着急,第二天就匆匆地出了营地,除了带来的几个黄门,没有让大营派出护卫,仅仅让人送过巡骑控制的范围,便全都由吐蕃人接管了。

将人送走,封常清仿佛自言自语般地说了一句:“这一回,咱们算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总比绝路要强。”

段秀实轻声说道,几个人都没有作声,只是心思都是一样地。

沉重。

第一百六十八章 布施

离着巴扎多城五十里外的一座大山,属于冈底斯山的余脉,因为山体大致上由富含某种微量元素的石材组成,整体呈藏青色,被当地人称作玛庞山,意思是“仙女的居所”。

山上有一座不大的城堡,它的中心建筑,像是一幢寺庙般,庄严肃穆,而正殿的位置,也的确供奉着一尊宝相庄严的佛像,只是却没有任何招洒的居士。

息东赞似乎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仰头看着佛像,心里又有不同的解读,因为他不是佛教徒,以前根本没有多少感触,如今经历的一切,让心头有了一种翻天覆地的变化,所谓因果,从来没有如此清晰过。

“贵人,对不起,我家主人去布施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过了一会儿,一个侍从装束的男子,来到他的身后,恭身说道。

息东赞恍若未闻地站在那里,让说话的男子有些不知所措,就在疑惑当中,对方突然一下子转过身,目光如炬地盯着自己。

“你叫什么?”

“小四。”男子不明所以地答道。

“汉人?”

“嗯。”

息东赞盯了他一会儿,突然扬起手,“啪”地一下打在脸上,将他打了一个趔趄,人还没站稳,一把钢刀架在了脖子上,阴冷的话语一直凉到了后脑。

“你家主人见了我,也得乖乖地趴在地上,你算是个什么东西,一个低贱的庸奴,以为有了主人就不是狗了?”

名为小四的男子一声不吭地听着他的谩骂,这种情形还是头一次发生,以往对方虽然傲气,眼角从来不看人,但也范不着亲自动手,看来是真的急了,他的脸上不知不觉现出一个讽刺的表情。

或许是对方没有任何反应,让他无痛快地发泄,骂了一会儿,息东赞收住声,冷冷地问道:“她倒底在哪里?”

“小的已经说过,主人真的离开了。”小四平静地说道:“如果贵人不信,去到处搜一搜,还不解气的话,就动手吧。”

“别以为我不敢杀你,一条狗而已,我是不想让肮脏的血,玷污了佛像。”

息东赞还刀入鞘,转身走了出去,比起女人,他更在乎的是别的东西,出了门,招呼了一声,被他收拢起来的几百残兵卷起一股旋风,在山上山下无数百姓的视线中,呼啸而过。

小四慢吞吞地从地上爬起来,用手指蹭了蹭嘴角的血渍,冷笑着随手擦在衣襟上,一个同样装束的男子从屋子里闪出来,吃了一惊。

“那人走了?”

“走了,得赶紧去告知娘子,让她有个准备。”他刚想要动弹,被男子一把摁住。

“还是我去吧,你也别闲着,今天又有不少人逃来,靠着咱们积攒的那点粮食,撑不了多久,得让娘子拿个主意,不能老是这样施舍。”

“又是从巴扎多城逃来的?唐人都破城多久了,怎么还没进兵。”

小五斜了他一眼,摇摇头:“别忘了自己的身份,吐蕃人眼里,咱们是低贱的庸奴,唐人眼里,咱们是吐蕃人的狗,他们就算来了,又能好到哪里去?”

“说得也是,如果不是娘子,你我早就被折磨死了,我盼着他们来,不是为了重新成为唐人,而是杀光这些蕃虏,让他们也尝尝被人当成猪狗,踩在地下的滋味。”

小五深有同感地点点头,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谁是这片土地上的主人,已经无关紧要了,唯一在意的只有自家娘子。

穹隆银城离着这里大约有一百多里的距离,象雄人经营了几百年,怎么也有了一番气象,外廓看着就威猛,内里自然也差不到哪儿去,虽然因为时代的原因,没有那么整齐和清洁,到处都是低矮的小木屋,和堆满垃圾的街道,散发出令人皱眉的味道。

刘稷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个时空的味道,那种有着良好排水、排污设施,有着大量管理人员,有城管有清洁员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他们一行是从巴扎多城过来的,除了咄骨利,还有陈金这个汉人,不过此时,他们几个都是典型的象雄牧民打扮,脸膛晒得黑里透红地,再经过精心地装扮,一时间很难看出什么破绽。

双方现在处于一个很微妙的局势,唐人的巡骑没有之前那么严密了,吐蕃人也老老实实地呆在城池的附近,隔着一两百里的高原,隐隐地对峙着。

这一回他只带了四个人来,因为语言有些不通,人多容易出事,象雄人的语言与吐蕃人有着不小的区别,他连那口撇脚的吐蕃话都不太敢轻易亮出来,好在咄骨利粗通一点,一般性的问题都能由他对付过去。

这里,所有的人都是第一次来,没有什么参照物,好在城里到处都是他们这样子的逃难百姓,一时间倒也不虞被人发现,

“戍主,咱们怎么办?”几个人寻了个僻静处,陈金小声地问道。

刘稷也有些摸不着头脑,这一带在后世就是一片遗迹,他来是来过,可是对这座早已经不存在的城市,自然谈不上有多熟悉,想了想,有了。

“大白天的太碍眼,等天黑再说,咱们去象雄人的王宫附近探探。”

象雄人的王宫建在城中的最高处,十分显眼,整个建筑非常简朴,就像一个大锅盖倒扣下来,四周是一圈防卫墙,一些士兵在上面来回巡视。

王宫的主要建筑都在墙后,与城里的那些屋子相比,要大上许多,却没有太过奢华,做为这个时代的王者,自然不会只有一个女人,而这些女人,也有着自己的屋子。

其中最大的一间,住着这个城里最尊贵的女人,象雄人的王后,看着已经老迈不堪,实际上她的年龄,大不了对方几岁。

“吉桑央措,佛也好,神也好,对世人都是遥不可及,哪一天倒下了,就算化成佛龛,被人天天供着,也没办法保证下辈子转世成什么样的人,你又何必这么执着呢。”

坐在她对面的,赫然便是息东赞遍寻不至的曾九娘,依然是一付吐蕃贵妇人的打扮,说话的老妇人,穿着象雄妇人的传统装束,头戴花围,一脸的和气。

“佛在心里,才能安宁,在这片土地上一住就是几十年,就象自己的家一样,那些百姓淳朴、善良,为他们做一点事情,我愿意。”

老妇人拍拍她的手,感激地说道:“我知道,你是个心善的人,这么多年一直在帮助那些穷苦人,如今出了乱子,他们另可跑到你的城堡,也不愿意来这城里,全都是你的善缘。”

曾九娘摇摇头:“尊贵的王后,你才是这个国家最善良的人,我做的那些事,微不足道,也救不下几个人,而你的一句话,却可以活人无数,无论是天神还是佛祖,都会为你的善举,赐下最深的福份。”

老妇人的神情有些无奈,语气也变得低沉了许多:“吐蕃人才是这里的王,无论是我的丈夫还是我,都不过是个傀儡,他们控制了一切,决定着所有人的命运,我们只能坐在家里祈祷,或是等着哪一天,灾难降临。”

“听说,吐蕃人有意与唐人谈和?”

老妇人奇怪地看了她一眼,说道:“那你,是希望他们和谈,还是战争呢?”

曾九娘眼神清澈地笑了笑。

“我希望,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好的结果。”

第一百六十九章 调笑

天一黑,整个城市就陷入了黑暗中,没有路灯的街道上,一下子陷入了沉寂,只有那些萎缩在街边的逃难百姓,偶尔发出各种各样的声响。

这种情况下,巡夜的人手便增加了许多,毕竟,谁也不知道,会不会闹出什么乱子,夜里总会让人感觉到危险。

刘稷等人慢慢接近了王宫的附近,这一带的戒备比别处更要森严,一队队的巡兵来回走动,到处都点着火把,咄骨利和陈金二人分别潜向左右两边,过了好一会儿才回来复命。

“没有空子。”咄骨利一张嘴就是言简意骸。

陈金的话要多一些,不过意思是一样的:“一支巡兵,分为三队,中间间隔极短,以王宫的高度,只能互助攀跃,咱们的时间不够。”

这个结果,刘稷也想到了,城中如临大敌,王宫的守卫肯定是重中之重,说不定吐蕃人就住在里头,他想要知道的就是这一点,可如今没有机会,为了这么点去冒险,不值当。

“要不,小的去绑个守军,问一问?”他不急,陈金有点着急,好不容易轮到自己了,谁也不想无功而返。

“不行,少了一个人,他们肯定会全城搜索,那样不就露馅了吗。”

刘稷毫不犹豫地否决了他的提议,倒不是这个主意不行,真的没有别的办法,捉个人来问是最直接有效的,可现在还太早,不需要。

就这样,他们几个缩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分成几拨,盯着王宫的动静,一直到第二天凌晨时分,都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情况,更没有几个吐蕃人的身影。

难道自己想错了?

眼见着天已经大亮,刘稷将轮休的几个手下叫醒:“你们各自去城中打探一下,吐蕃人的驻地在哪里,他们有多少人,如果有那个尚结赞的下落,就更好了。”

几个人领命而去,他的身边只剩了咄骨利一人,后者见他没有提到自己,也不在意,王宫这一头也是需要人的,他无意识地看了一眼,突然一愣。

“有个吐蕃女人出来了。”

刘稷闻言一看,也是一愣,这个吐蕃女人,怎么那么熟悉?

曾九娘带着两个侍女从王宫出来,一辆篷车已经等在了台阶下面,赶车的是她的手下小五,因为连夜赶来,显得有些疲惫。

“娘子......”

曾九娘用眼神制止了他的话,神色自然地走向车后。

小五跳上车前座,等她们都上了车,吆喝了一声,赶着车子朝前驶去。

她们并没有出城,而是停在了离着王宫不远处的一处宅院,院门很宽,车子直接开了进去,然后很快就关上了。

“说吧,出了什么事?”曾九娘在侍女的搀扶下下了车,小五已经在外头等着。

“那人到了咱们的地方,找不着你,也许会到这里来。”

曾九娘神色淡淡地“哦”了一声,一边朝里走,一边问道:“他带了多少人?”

“四百不到,全都是溃卒,成不了什么气候。”

“我知道了,你去歇息一下,让人去城外盯着,一有那人的消息,马上来报。”

曾九娘吩咐下去,侍女们都是恭身应下,她自己走进正中的居室,里头的布置很简陋,没有什么奢华之物,只在靠墙的桌子边上,摆着一尊小小的佛像,与山体上那个洞的雕塑一模一样。

她在一个锦垫上跪倒,双手合什,嘴里喃喃地念着经文,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求得一份内心的平静。

屋子里没有点灯,显得有些阴暗,过了一会儿,当她睁开眼睛时,眼前被一大片阴影给挡住了,恍惚像一个人形,这个感觉吓了她一跳。

“九娘子,又见面了。”

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乍一听到汉话,她还有些不适应,等到缓过神来,猛然间感到这个声音,怎么听着有点耳熟呢。

“是你?你怎么会在这儿。”

“想你了,到处找不着,没想到在这儿碰上了。”刘稷的话让她一愣,随即“咯咯”地笑了起来。

“当真?”

“想你是真,到处找不着也是真,在这儿碰上也是真。”对方是他在这个时空里碰到的第一个女人,印象还是相当深的。

曾九娘被他逗得前仰后合,头上的钗珠碰得“咔嚓”作响,心里不知道为什么,明知道对方是在调笑,依然畅快无比,甚至都忘了,他是潜入自己的屋子,或许有什么不轨的企图。

这种感觉相当怪异,似乎从来就没有防备的意思,哪怕曾经相距那么近。

笑了一会儿,她仿佛注意到了自己的失态,有些不好意思地站起身,转过头,阴影中的年青人,只能看到眉眼之间,依稀如旧。

“你年满16了么?是哪个月的。”

“怎么,看上我了,要合八字,姐姐,吐蕃人没有这风俗吧,咱们不如一切从简吧。”

曾九娘毫不在意他的轻佻,出人意料地说了一句:“我的儿子若是还活着,也该有16了。”

轻轻地一句话,让刘稷顿时哑口无言,这姐们还真是个话题杀手。

“你有过儿子?那夫君呢。”

曾九娘似乎不想与他聊这个话题,摆摆手说道:“你混进城来,是想刺探什么?我可以帮你。”

“可我不知道,应不应该相信你。”

刘稷的话让她一愣。

“贺菩劳城发生的事情,我并不知情,是息东赞,是那个人自做主张,他想要你们的命,不是我。”

“有什么区别?难道你不是他的女人吗,如果,我们没有逃出来,你会为此愧疚吗?”

“原来你都知道了,也对,既然你能潜进这里,别处也是一样。”曾九娘露出一个苦笑的表情:“那么,你今天是来杀我的吗?”

“下不了手,长这么大,我还不曾,亲手杀死过女人。”刘稷摇摇头,直白地说道。

话音刚落,就看到,一个婀娜的身姿走到身边,散发着迷人的香气,紧接着一只嫩滑的手抚上了他的脸颊。

又来了。

第一百七十章 正事

刘稷清楚感觉到,身体里似乎有一个灵魂在蠢蠢欲动,不断地在试图脱离自己的控制,他有些恼怒地推开对方。

“不想杀我,却又恼我,五郎,你究竟是个什么心思。”曾九娘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光。

“我说了,不是不想杀你,只是下不了手,你最好离我远点,否则......”

“否则怎样?成为你第一个亲手杀死的女人,也没什么不好的。”

她一点都不在意对方的威胁之语,不过身体却没有再靠近,站在原地,含笑打量他,似乎很享受,年青人那种微微的无措。

“你的名声在外,很容易打听得到,原以为是个浪荡子,见了面也是出言轻佻,没想到不过是占占口舌便宜,当真有所动作了吧,却只会往回缩,五郎,莫非,你只是个银样蜡枪头?”

她的话,一下子又激起了刘稷潜欲,他一把将女子抱起,扔到屋里的大床上,就在曾九娘闭上眼睛,等着他的进一步动作时,却什么也没有发生。

“我还是下不了手,你的年纪太大了。”

曾九娘气得笑了,笑得有些抑制不住,甚至呛出了眼泪。

“若是你喜欢年幼的,我的侍女正合适。”

对于她的执着,刘稷有些无可奈何:“姐姐,这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咱们能谈点正事么。”

“我不是怕你下手杀我吗?”曾九娘妩媚地一笑,看得他心中又是一荡。

她坐起身,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衫,刘稷很自然坐在她的身边,这种床榻是一体式的,有点像是北方人的那种火炕。

“这便是我不敢相信你的原因,话里不知道哪句真,哪句假,这样的人,刘某只能敬而远之。”

“你说得没错,我都不记得,上一回说真话,是什么时候的事,在一个满是敌人,四面仇视的国家里,要想生存下来,一个弱女子,又能怎么样?”

离得这么近,两人倒有了些相敬如宾的意思,也没有人感到尴尬,刘稷发现,这个女子在郑重其事的时候,反而别有一番魅力,比如一个小小撩发动作,都看得充满了优雅。

被他盯着,曾九娘没有丝毫局促,语气淡淡地说道:“不管你信不信,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害你们。”

“你的来历太过出奇,恕我无法轻易说出信或是不信。”

“我知道,但你能这么说,至少还是信了几成,不管是几成,都足敢盛情。”曾九娘接着说道:“现在,可以告诉我,来找我的目地了么。”

“你说你曾经是金城公主的侍女,那一定会知道,她的居所在哪里,对么?”

曾九娘的表情一滞,神色一下子严肃起来:“她都死了十多年,为何你要问起?”

“因为我想去瞻仰一下,这个奇女子的葬身之地。”

曾九娘怔怔地看着他,在那张玩世不恭的脸上,看不出一点说笑的表情。

“奇女子?她不过是个和亲的事物,既不为吐蕃人所喜,也让唐人厌恶,丈夫不爱,父兄不要,义父义兄视若无睹,无国无家的可怜人,哪里称得上奇了?”

刘稷听着,一脸的怪异:“你这语气,不像她的侍女。”

“那像什么?”

“倒像是抱打不平的闺蜜。”

“什么?”

刘稷意识到,自己无意中说出了一个现代用语,不得不多解释了一句:“就是‘闺中密友’之意。”

曾九娘不疑有它,点点头:“公主的确待我等如姊妹一般。”

“那,你是答应了?”

“一个墓地,有什么可看的,你想去就去吧,若是赶得急,我一时不得闲,着人引你前去也是一样。”

“不急,什么时候都成。”刘稷只是想两相印证一下,见她爽快地答应下来,心里便有了底。

之所以没有透露自己的真实目地,还是因为不敢相信,这个女子给他的感觉太过出奇,又是事关好些人的性命,他哪里敢托大,自己可没有不死之身。

离开女子的住所,他在周围转悠了一圈,没有发现被人跟踪,或是通风报信的痕迹,这让他心中的疑问有增无减,因为到目前都不清楚,对方这么做的目地究竟是什么,很难得到一个另人信服的解释。

到了夜里,他和手下们根据事先留下的记号,聚在了一起,经过努力,他们总算得到了一些线索。

好消息就是,吐蕃人的人数不算多,连两千人都不到,而坏消息则是,就在他们进城的前一天,这个数目又减少了一半,而带领这些吐蕃人离开的,就是他们要追踪的尚结赞,整个象雄地区最有权势的人。

“他为什么离开,去哪儿了?”

“有些传言,说是与咱们达成了盟约,他是去逻些城,向赞普报告的。”咄骨利将打探来的消息说出来,刘稷摇摇头。

“或许是为了求援,他知道咱们的底细,这个盟约根本不可能达成,吐蕃人从来就没当成一回事。”

他的分析是基于真实的历史,吐蕃人连平凉劫盟这种事都做得出来,还有什么不敢的,这是一个真正毫无信义的民族,只有把他们打得快要灭族,才会感到痛。

如今,就接近了事实的边缘。

第一个目标就这么失去了,刘稷并没有感到气馁,因为即使最后将他押上长安城,被处斩的可能性也不大,如今的大唐,有着无比的自信,天宝八年的那次征伐,连同勃律王、吐蕃公主、竭师王、突骑施可汗在内的一大票俘虏,都在世界上最繁华的都市里,享受着贵族般的待遇,除了人身不太自由,可能比他们被俘前过得还要好。

天朝上国啊。

当然,一个人的死活,在大势下,起不到什么作用,如果吐蕃都没有了,所谓的“三尚一论”也不过是丧家之犬而已。

刘稷现在最关心的,是脚下的城池,以及这片广大的土地。

而最为急需的,是一个合适的切入点,这片土地,与尼婆罗有着截然不同的国情,至少目前还找不出,如喀人那般可供利用的族群。

“或许有个人,可以试试。”

刘稷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女人的身影。

第一百七十一章 笑话

身在一群吐蕃人当中,李静忠莫名地感到安心,甚至连他们偶尔的失礼,都当作视而不见,就算是惹急了,也不过在心里骂上一句:蛮夷就是蛮夷,哪知天朝之礼。

从巴扎多城一路赶来,两百里的路,几乎没怎么歇息,那份急灼,让护送他的吐蕃人都感到不解,唐人对于和谈的渴望,有这么强烈么?

终于来到了穹隆银城下,住进对方安排好的馆驿,他才算将那颗悬了好些天的心,给放下来,就连屋子不那么整洁这种缺陷,都能忍受,和丢掉性命相比,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让他无奈的是,自己还不能马上启程,前往吐蕃人的都城,因为被他放走的那个吐蕃高官,提前几天离开了,什么返回,谁也不知道,因此他只能等。

好在对方的招待还算热情,甚至会邀请他出席王宫的宴饮,总算让他体会到那种久违的被人重视,让等待变得不那么无趣。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另一个吐蕃人的到来,看上去,这个人要年青得多,说话之间也颇为不客气,莫名地让他想到了某个唐人的身影。

“你就是唐人的使者?”息东赞一眼就看出了他的身份,心里颇有些不屑。

虽说身处敌境,李静忠好歹还明白自己的身份,并没有答话,而是由他的亲信接口说道:“这是我们的中使,你又是什么人?”

在穹隆银城,息东赞并不敢太过拿大,象雄人可以听尚结赞的,是因为他是名正言顺的“岸本”,而他不过是个丢弃了领地的败军之将,象雄人敬的是他身后的家族。

“不要误会,我是尚结赞贵人的心腹之人,受他的吩咐,负责保护你们的安全,因此,我需要了解,所保护的使者,究竟是谁。”

听他这么一解释,李静忠也没有再做作矜持,这一路上,可能还要靠人家来保护,不好就此得罪。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启程?”

“很快,我需要做一些必要的安排,确保这一路上不会出什么事。”息东赞并不着急,而是很耐心地同他套话。

对于已经达成的盟约,李静忠自然不会隐瞒什么,将所知道一切都和盘托出,就连尼婆罗的行动也没有隐瞒,或许在他想来,那不过是个化外之地,唐人不可能去占领,最后还是会回到吐蕃人的手中。

息东赞表面上无所谓,心里却着实吃了一惊,唐人的动作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更是朝着不可预知的一面滑落。

突然间,他明白了为什么尚结赞,会不顾一切地离去,因为最大的危机,或许并不是来自于青海一侧,而是意想不到的地方。

这个结果,让他浑身直冒冷汗,看似鸡肋一般的大勃律,竟然牵动了国家的存亡,他的罪责,已经远不只丢失了一块飞地那么大。

离此不远的一个街角,刘稷和他的手下也在交换着各自收集来的消息,经过几天的探查,他们对于这座城池,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吐蕃人一直想将这片土地纳入囊中,一百多年以来,从未间断过对它的镇压,就控制力而言,要远远超过了尼婆罗这样的属国,比起勃律那样的新收之地,力度也大上许多,然而效果却并不很理想。

原因很简单,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古老王国,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很难屈从于一个新兴的势力,历史上,要到十多年后,吐蕃有史以来最为英明的君主,赤松德赞成年之后,才最终让他们彻底屈服,那时候的大唐,已经自顾不暇了。

从这个结果反推,或许,正是因为大唐的强盛,才让吐蕃人,没有办法大干一场,提前将这片广袤的土地和众多的人口,加以消化,增强他们的国力。

这是一个鼓舞人心的结果,意味着他们这一趟,或许不会无功而返。

比起巴扎多城,筑于山体之上的穹隆银城,几乎没有空子可钻,城墙的高度,被山体拔高了许多,而上山的路,就像是石堡城一样险峻,硬攻的代价,是安西一镇承受不起的。

更关键的一点,进军会引起整个象雄地区的反抗,绝不会像在尼婆罗那样,左右逢源,或许在进军的途中,就会遭受意想不到的袭击。

有了这个认识,对于即将到来的会面,刘稷就愈加重视起来,他必须要找到打开这把锁的钥匙,或许就在某个女人的身上。

对于他的突然造访,曾九娘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对方之前所说的原因,根本不可能让她相信,除非他是神仙,否则怎么会知道,自己恰好就在这里?

如果这个相逢不是偶遇,就说明他们负有更重要的使命,如同贺菩劳城一样的使命。

“我需要你的帮助。”刘稷开门见山地说道。

“在说出你的要求之前,我想知道的是,你凭什么认为,我会答应?”

刘稷摊开双手:“不知道,所以我才会来试试。”

曾九娘不知道是该生气还是发笑,语气显得有些无奈:“我还记得你说过,不会信任我。”

“我现在也无法信任你,但是在这里,只有你能出入象雄人的王宫,而我只认得你一人。”刘稷理直气壮地说道,再一次将她逗乐了。

“如果你想说服象雄人投靠大唐,不会有任何结果,他们说不定会将你捉起来,送与吐蕃人。”

“我像是自投罗网的人吗?”刘稷笑笑说道:“我只想说服你。”

曾九娘用看白痴般的眼神看着他:“你想让我去说服他们?凭什么。”

“不知道啊,所以才会来试试。”

他摊摊手说道,这个姿势和他说话的语气,成功地让对方笑了起来,她的样子,让刘稷明白了一个词,什么叫做“花枝乱颤”。

他其实说得是真话,并没有信心说服对方,过来只是想看看,这个女子会不会给出什么建议。

那纯属是一种直觉。

让他失望的是,曾九娘似乎沉浸在这个不好笑的笑话中,一直到面红耳赤、气喘不止。

也许该离开了,他站起身,打算告辞离去时,一个声音在脑后响起。

“对不起,我好久没有笑得这般畅快了。”女子站起来,走到他的身后,手指在他的背上滑过。

“或许,我会考虑,一个合适的条件,来促成我们的合作。”

第一百七十二章 栽赃

息东赞拿着一方锦帕看了又看,又放到眼前嗅了嗅,打量了一番来人,不紧不慢地开口问道。

“你家主人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回贵人的话,是守城的象雄人,告诉我们主人的。”小五弯下腰,恭恭敬敬地答道。

“她还住在那里吗?”

“是的,主人说,贵人什么时候方便,都可以过去。”

息东赞笑了笑,将锦帕收入怀中,走上前去,双手按住小五的肩膀。

“回去告诉你家主人,今天夜里,我就去。”

入夜后,息东赞带着几十个随从出了门,那些当地的巡兵,在检验过他的腰牌后,都是自觉地放行,虽然不是本地的主官,吐蕃贵人的身份,依然有着相当的震慑力。

一行人骑着马来到王宫不远处的街区,黑黝黝的街道上空无一人,两旁的屋子里也是漆黑一片,只有前方的某个庭院下,点着不堪明亮的火把,在风中摇曳不已。

息东赞本能地感到了一丝凉意。

“贵人,咱们进去吗?”

“你带人去敲门,看看人在不在?”

手下带着人进了巷子,他放慢了马步,隔着两个马身的距离,吊在他们的后边,这种感觉纯属一种战场上的本能,并没有什么道理,从心底里,他不相信那个女子,会对自己有什么不利,毕竟一直以来,自己还是颇为看顾的。

很快,他的人就来到院门口,那个手下下马敲响院门,开门的正是小五,他看了看来人和后面的马队,问了一句:“贵人呢?”

“后头。”

手下从他的身后,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屋檐下的吐蕃女子,转头朝着后边的人示意了一下,一切如常。

息东赞跳下马,交给手下,一边暗笑自己是不是杯弓蛇影了,一边朝着大门的方向走去。

“是他吗?”咄骨利点点头,他的视力不错,隔着一个屋顶,在对方刚刚走到门口时,就认出了自己的目标。

“你射出第一箭,做为攻击的讯号。”

刘稷吩咐了一句,用黑布罩住自己的脸,只露出一双眼睛,反手将那把短刀执在了手中,刀身已经经过了处理,不会在夜里发光。

做完这一切,他猫着腰,几乎贴着屋顶,慢慢地向前挨着,一点一点地从屋顶的边缘探出头去,下面就是吐蕃人的身影,一共来了二十多人,全都骑马。

而被这些吐蕃人围在当中的,是一个年青的吐蕃人,说年轻,当然是与其他人相比,他知道,那个人就是好几次擦身而过,从来没有见过面的息东赞。

这就是曾九娘的条件,让刘稷很意外,更让他不解。

太像是一个圈套了,可最终他还是决定接受,并为此做了预案,动手的只有他们两人,陈金和其他两人在外围接应,以防不测,两个人都有各自的逃跑路线,并不会依赖于女子。

一击即走,无论中还是不中。

从洞开的院门,息东赞看到了熟悉的女人,依旧是那样迷人的笑容,他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看着他步步走近,曾九娘的笑容越来越盛,这种突如其来的热情,却让他觉出了一丝陌生,以往这个女子对自己总有些若即若离,从未如此主动过。

疑惑让他的脚步慢了下来,那种莫名的警醒由然而生,就在这时,一个极轻微的声响,在耳中划过,很像是布帛被撕裂时的那种声音。

息东赞的反应很快,立刻做出了一个后仰的动作,只听得“噗”得一声,一支羽箭插进了他的肩头,如果没有这个动作,原本应该射入的,就是心脏的位置。

刘稷自房顶疾扑而下,手上的短刀透体而入,就像一只黑色的蝙蝠,从击中到拔刀,在众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已经攀着院墙翻上去,转眼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敌袭!”他的手下一声大喝,同时飞身上前,一下子扑到了息东赞的身上。

同时,其余的手下纷纷拔出刀,护在他们的周围,息东赞扶着手下站起身,怒视屋檐下的女子。

女子的笑容没有丝毫变化,更没有慌乱或是无措,身前只有那个名为“小五”的男子挡着,

“想要我的命?来呀,来呀!”女子的态度让他感到比身上的伤痛还要难受,息东赞嘶吼着发出指令:“抓住她,杀掉这里所有的人。”

就在他的手下冲进屋子之前,女子转身退了进去,就连小五也没有做任何阻挡,息东赞再次感到了一丝不妥。

“贵人,你的伤?”手下仍然紧紧地挡在他的面前,将之前箭矢射来的角度封死。

“我没有关系。”

息东赞一把拔出羽箭,发出了一阵涩耳的摩擦声,原来他的长袍下,覆着双层铁甲,箭头只刺穿了第一层,在另一层上被夹住,而背上的那一刀,也同样入肉不深,就连血都没怎么渗出。

就在他的人踏入屋子的那一刻,突然从里面冲出来一队队的士兵,这些装备精良的象雄士兵,并不是普通守军,而是王宫卫士!

紧接着,马蹄声踏破了黑夜的寂静,屋子的周围被一队队火光迅速接近,听着纷至沓来的蹄声,息东赞的不安达到了顶点。

因为那是吐蕃人骑兵,自己似乎落入了一个圈套中。

冲进屋子里的手下又一步步退了出来,被这些象雄士兵围在身后的,是两个女人,其一个自然就是邀请他前来的当事者,而另一个穿着本地传统服饰,看着不过是个老妇人,却让他的心沉了下去。

老妇人一直在不停地安慰着那个女子,方才一直微笑不语,神情优雅的女子,此刻依偎在妇人的身边,嘴角发白,神情惊恐,任是谁看了都会以为受了极大的惊吓,就连息东赞自己,此刻最想做的,不是辩白或是逃跑,而是冲上前去,将她搂在怀里,好好地安慰一番。

“息东赞,你想杀光这里所有的人,我没有听错吧。”

老妇人的音调不高,语气也是平平淡淡,却有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势。

第一百七十三章 不满

实际上,刘稷没有离开太远,象雄人的动作之快,反应之迅捷,全都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那也就意味着,这里面有一个巨大的阴谋。

从表面上来看,曾九娘让他们刺杀息东赞,是因为自己的人手不足,而他也有这方面的要求。

一个息东赞的死活,或许算不得什么,就像是尚结赞被人放跑,他在气恼之余,还得说服自己,一切要向前看。

利用他的死,在这座城中打入一个楔子,将这潭死水搅活,让象雄人与吐蕃人之间相互生疑,再从中寻找可乘之机,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这就是他的权衡。

然而,在刀子刺下去的那一刻,他就明白了,当场杀死对方已经不可能,就算他不逃走,拼尽全力干掉此人,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被那个女人当成替罪羊抛出去。

他的图谋,与曾九娘的图谋,绝不可能是一样的,那么问题来了。

这个女人处心积虑,杀死自己的情郎,又是为了什么呢?

刘稷想到了两人第一次见面,在石崇志的那家客栈,她说的每一个字,此时回想起来,似乎都有某种深意,刘稷伏在屋顶上,看着不远处的那个院落,周围住着的一些人被动静吵醒,下面聚集了一些人,向那些骑兵们指指点点。

吐蕃人的骑兵啊!

事情变得十分诡异,让他更加有兴趣知道,这里头的内幕。

当然,确保自己的手下安全撤离,也是其中之一,按照他的计划,咄骨利只射出了一箭,对方早就有了防备,他的刀子没有可能杀得死,羽箭自然也不会例外,受到刺杀的息东赞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远处的那个院子已经被骑兵团团围住,长长的火把将周边照得透亮,让他轻易地看清发生一切。

很快,一行人被押了出来,当中的一人,正是他们要刺杀的目标,而从屋子里涌出来的,全都是当地守军,这是怎么回事?

刘稷被今天夜里的事情完全搞懵了,息东赞让人刺杀,自己反而被缚,围住他们的,不仅有象雄人还有吐蕃人,这些来得时机之巧,说是事先没有准备,他根本不信,就是后世的110巡警,反应也不可能这么快啊。

他现在越来越觉得,那个名为曾九娘的女子,不但有着自己的目地,还有不同寻常的能量。

等到所有的士兵离开,那些看热闹的百姓,用一种他听不懂的语言议论纷纷,这一带居住的应该是富有的人家,对于突如其来的变故,并没有太多的惊慌。

刘稷耐心地等着他们一一散云,周围又恢复了之前的宁静,才从藏身之地溜出来,贴着墙壁,摸向女子的居所。

“吉桑央措,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他的身份,会让我们很为难。”

屋子里点着油灯,火光将两个女人的身影倒映在地上,曾九娘的面上已经恢复了自然,她看着对方,感激地说道:“我知道,谢谢你今天所做的一切,尊贵的王后。”

“老实说,我一直以为你们之间的关系......很亲密,如果你不愿意,为什么要同他走得那么近?”

“或许是一开始,他并不那么让人厌烦吧。”曾九娘叹了一口气:“我的身份,总要找个人依附,不是他也会是别人。”

老妇人问道:“现在你打算怎么办?”

“无论你怎么处置他,都没有问题,可如今有个机会,就看你们怎么想了。”

老妇人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意思,名义上的“岸本”尚结赞离开了,他什么时候回来,还会不会回来,都不得而知,眼下在这穹隆银城中,只有一千多吐蕃人,这些人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那就是听从他们的命令。

象雄人的机会就在于此,是不是借此摆脱吐蕃人的控制?与来自大唐的军队合作。

看上去,吐蕃人已经势穷力蹙,他们不得不与唐人谋和,据说对方的使者,就在城里,连和谈的条件都已经商定,只等着逻些城里有了确切的消息。

在这样的情况下,象雄人如果投向大唐,会比之前在吐蕃人的羽翼下更好一些么?老妇人思虑良久,仍是摇摇头。

“我们的历史,比吐蕃人还要长久,这片土地,换过不只一个主人,无论是哪一个,看上去都无比强大,可最终呢,他们都消失了,曾经的汉人,就是如此。”

“高原上的人,要有着无比坚韧的身体,才能活下去,唐人的强大,能维持多久,谁也不知道,我们象雄人最容易做出的决定,就是两边都不得罪,那样的话,无论将来谁获得了胜利,都能生存下去。”

她拍拍对方的手,用和蔼的语气说道:“息东赞和他带来的人,明天就会被驱逐,我们只能做到这一步,吉桑央措,在这里,没有人能伤害你,不用再害怕。”

“我没有害怕,只是有些可惜。”

老妇人知道她有自己的主意,不再多劝,嘱咐了一句便带着侍从离开了,曾九娘将她送出去,伸手招过那个名叫小五的男子。

“明日他们出城,跟在后头,看看走哪条道。”

男子点头应下,她走进屋子,反手把门关上,一转身发现一个人影坐在榻上,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

“你从来不走正门的么?”

“正门太凶险,入室要谨慎,这是我娘从小就教给我的道理。”刘稷嘴里说笑着,脸色丝毫未动。

曾九娘没有理会他的玩笑,走过去说道:“你在怪我?”

“你想害我,我不应该怪你么?”

“我没有想过害你,只是想利用你,就算最后被捉住,也不会有性命之忧。”女子诚恳地放低了语气。

对她的话,刘稷嗤之以鼻:“我从来不会将自己的性命,放到别人的手上,之前你隐瞒了许多,我不得不怀疑,你的用意。”

“不管怎么样,我完成了你的嘱托,现在象雄人已经打算驱逐他们,明天就会离开这里,如果你打算与他们谈谈,我也可以安排。”

“你是说息东赞?”

“就是他,与他同行的还有你们的使者,这个消息,能不能抵消你对我的不满?”

息东赞并不是他的目标,让刘稷动心的是后者,他知道李静忠在这个城中,可是住在象雄人的馆驿中,被保护得很严密,没有下手的机会,如果他跟着息东赞上路,倒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我需要人数、路线。”

曾九娘吃了一惊:“你想在路上动手?他们可有数百人。”

“那是我的事,你只需要告诉我这些,或许能抵消我对你的不满。”

女子站在他的面前,伸出手轻轻按在肩膀上,在他的耳边说道:“除了消息,我还可以给你别的,来补偿你心中的不满,今天晚上,就留在这里,好么?”

刘稷正视她的眼睛,慢慢地掰开她的双手,站起身,将她按到床榻上。

“这个屋子太危险,我怕自己无福消受,姐姐,你睡个好觉,明天记得给我消息。”

女子看他一付蠢蠢欲动的模样,忍不住“咯咯”直乐,刘稷对她实在是无语,只得落荒而逃。

不过这回,倒是没忘记从正门出去。

第一百七十四章 追踪

高原的天空总让人觉得特别低,蓝天白云仿佛触手可及,刘稷有些贪婪地呼吸着熟悉的空气,就连那股子稀薄味,都和后世没有多大区别。

他们一行只剩下了四个人,咄骨利和另一个手下被他打发出去,一个回巴扎多城,另一个将会翻越冈底斯山,前往尼婆罗的西境。

留下来的,是陈金和一个手下,最后一人,则是曾九娘那个被叫做“小五”的男子。

“你们这位上官,是不是来过象雄?”小五放低了马速,与陈金并排走在一块儿。

“你问某啊?”陈金看了他一眼,摇摇头:“不知道。”

不能怪小五这么好奇,原本他是做为向导为这几个人指路的,谁知道,这位年青的唐人就像是识途老马,对这一带的地形丝毫也不陌生,哪处有山峦哪处有水源,竟然说得头头是道,纵然有些偏差,也只是不大的问题,要说他从没来过,怎么可能?

这年头可没有GPS和谷歌地图。

刘稷何止来过,他在这里一呆就是三年,做为祖国的边陲,这一带有着数量众多的边防哨卡,身为边防卫士,每一天都要走遍附近的山山水水,早就已经烂熟于胸,又怎么可能不认识呢。

后世的羌区,保护和开发有着严格的限制,许多地方都保持了原本的模样,更不必说边疆地区,几乎处于未开发的原始状态,看上去就和现在的一样。

从穹隆银城出发,沿着冈底斯山脉的走向,他们一直在追踪着前行,目标是一支数百人的队伍,留下的痕迹太过明显,根本用不着特殊的本领,一眼就能看出来。

当然,目标走得不算快,也是他们能轻易追踪的原因,大部分时候,双方相隔得很近,一眼就能看到,如果不是怕被发现,他们还能更接近一些。

跟了几天,对于目标的行为模式,刘稷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判断,他们的警惕性不算低,对于前路和两旁的搜索,一直都没有放松过,就是后路,只派出了象征性的人手,范围也很小。

地理只是一方面,风俗人情就完全不得而知了,好在还有一个向导,经过小五的介绍,他们了解到这一带属于象雄地区的边缘,与吐蕃本土并没有明确的界线,这也是本时空的一大特色,国与国之家的边界,都是模糊不清地,全都要看各自的控制力。

“你叫小五?是汉人么。”刘稷随口问道,这个男子既没有束发,穿得也是吐蕃人的长袍,只是能说一口汉话,让他有些奇怪。

“嗯。”男子似乎并不愿意多说,眼睛紧紧盯着前方。

那是一个不大的部落,他们的目标看来歇在了里头,一些牧民赶着牛羊在附近放牧,从装束上看,已经与象雄人有所不同。

看样子,这一带正是双方控制线的交界处,既没有象雄人驻守,也没有吐蕃人的巡兵。

“怎么办,再过去就是贡塘,吐蕃人在那里至少有三千驻军,很难再有下手的机会了。”小五看了一会儿,忧心仲仲地说道。

“下手?谁说我们要下手。”刘稷却没有表现得很着急。

“不下手,那咱们跟在后头,为什么?”

“跟着看看,或许会有什么意外的发现呢。”刘稷的语气太过于随意,让男子不由得看了他一眼。

“娘子让小的为几位作向导,看这情形,你们也不需要小的指路,既然几位不欲有什么动作,那小的不如离去,就不耽误你们的事了。”

刘稷依然毫不在意地点点头:“你家娘子的好意,我们心领了,既然你有事,只管去吧,有劳了。”

小五向他弯腰行了一个礼,牵着自己的马朝着原路返回,陈金有些不解地挨到他身边,两人看着男子骑马离去。

“戍主,咱们真的不动手么?”

“从这个部落到他说的贡塘,差不多有五天的路程,一路上不乏这样的小部落,他们自以为进入自家的地盘,会不顾一切地赶路吗?”

刘稷说得云山雾罩,陈金听得似懂非懂,越是接近吐蕃人的腹地,就越是困难,就凭他们这三人,想要成事几乎是不可能的。

那么问题来了,戍主在等什么呢。

“你去跟着他,不要太靠近,远远地吊着就成。”紧接着刘稷给了他一个出人意料的指令。

“你是怀疑......”

“比起吐蕃人,我更有兴趣知道,那个女人有什么打算。”刘稷点点头。

陈金骑上马,循着小五离开的方向绝尘而去。

位于他们前方的那个小部落,总共不过十余帐,人口加起来不足一百,突然来了一支数百人的队伍,一下子挤得满满当当,对于息东赞这样的贵人,部落的头人自然是竭力巴结,不敢稍有怠慢。

一时间,杀牛宰羊,大块大块的肉肴流水一般地端上来,就在营地里升起篝火,男女老少载歌载舞,不时爆发出阵阵轰笑。

息东赞坐在最上头的位置,手里咬着一根棒子骨,看着下首低头不语的唐人使者,不由得有些好笑。

“这样粗陋的食物,吃不惯吧,尊贵的大唐使者。”

李静忠勉强扯出一个笑意,心不在焉地说道:“咱们还要赶多久的路?”

“十多天吧,放心,这里已经是吐蕃的国境了,我保证,再也不会有人来打扰你的食欲。”

李静忠苦笑着拿起一个盘子,自然有亲信将切好的肉块为他摆好,蛮夷之地的食物,能果腹就不错了,还计较那么多做什么,他狠狠心,在里头挑了又挑,才找出一小块稍微顺眼的,没有著可用,只能用一把小刀戳了,小心翼翼地往嘴里送。

没等食物送入嘴中,一个吐蕃士兵从狂欢的人群中挤进来,嘴里大喊大叫着他听不懂的语言。

“贵人,不好了,有大队人马接近,应该是冲着咱们来的。”

息东赞吃了一惊,扔下手里的食物,长身而起,手已经握上了刀柄,他的头脑中在紧张地转动着。

来的人会是谁?

唐人?还是自己人。

第一百七十五章 庸奴

刘稷怎么也没想到,他们的动作是如此之快,天刚入夜,就已经完成了从集结到攻击的准备。

来的是象雄人!

除了小五,还有一个名为“小四”的男子领头,这些象雄人并不是穹隆银城中的守军,更像是普通百姓,穿着各异,手里拿着的也都是五花八门,从刀斧到棍棒,什么样的都有。

最让他感到吃惊的是人数,一眼都望不到头,密密麻麻地全都是人影,自己倒底还是低估了女人。

“上官,我家娘子已经决心留下那个人,若是能得到你的襄助,我等将感激不尽。”

小五的意思很清楚了,无论他们参不参与,这些象雄人都会发动攻击,虽然看着没有什么章法,可人数上的优势,再加上黑夜,刘稷在一瞬间就想通了,事已至此,与他们一起行动,找到自己的目标,更容易争得主动,否则大乱之下,人会跑到哪里去,就不好说了。

“你们想怎么打?”

“他的手下大约有四百余人,加上部落的部民,不会超过六百,咱们分成几股,一齐冲进去,打他个措手不及,定能一举奏效。”

以快打慢,出其不意,倒也是个法子,刘稷点点头算是认可了他们的计划,小五同小四低声商量了几句,两人分别领了一部分人,向营地的周边绕过去。

包围?

刘稷感到这不是一个好办法,兵法有云:围三阙一,就是为了让守军有一份生还的希望,降低他们的战斗意志,没有活路的情况下,他们往往会迸发出极大的战斗力,要知道,那是四百多吐蕃人,领头还是号称天才将领的息东赞。

可最终他什么也没说,人家听不听是一回事,他一个客军,指手划脚地也不合适,攻击行动很快就开始了,黑压压的人群一股脑儿涌向营地,刘稷与陈金等人只能跟在后面。

“是她!”

息东赞咬牙切齿地挤出两个字,在象雄人的身影出现在火光下时,他就明白了事情的始末,这个狠心的女人,竟然连这么远的距离都不放过,他的心里涌出一股被人背弃的失望感,“唰”地一声拔出刀子。

“上马,随我杀出去。”

没想到,还没等骑上去,就被人从身后一把给抱住了。

那个唐人使者脸都吓白了,说话声打着哆嗦,死命地不肯放手:“救救我,带我走。”

息东赞很想一刀捅过去,可理智告诉他,这是自己回到逻些城,唯一的护身符,至少现在还不能死。

“来人,扶住他,跟在我后头,一块儿杀出去。”

象雄人的攻势很猛,他们连火把都没打,一个跟着一个,就这么冲了进来,进到营地里,更是逢人便杀,为数不多的吐蕃人被他们打了一个措手不及,纷纷陷入了各战的境地。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甚至来不及骑上马,就被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箭矢或是器物击中,那些象雄人,就像是从地底冒出来,张牙舞爪地扑了上来。

息东赞的这只队伍,全都是他收拢的溃兵,本就是从巴扎多城逃出来的,有些资格老的,甚至经历了勃律的败阵,败仗打多了,有些事情就成了本能,很多人在营地到处乱窜,试图找出一条逃跑的路。

等到息东赞发现,再次收拢这些人变得十分困难时,干脆放弃了这种努力,带着已经组织起来的这些亲信部下,向着一个方向反冲。

他的全身罩在一件皂色连体札甲当中,厚实的甲叶一直包裹到了大腿的位置,左手的手臂上绑着一个椭圆形的皮盾,头甲垂到颈项处,将脆弱的后脑和脖子遮护起来。

头上那顶半圆锥形的铁盔,挡住了大部分脸颊,只露出一双眼睛,他的右手上执着一柄铁枪,看起来和一个普通的重甲武士没有什么区别。

好久没有这么正儿八经地直面战斗了,息东赞将满腔的愤怒全都发泄到铁枪上,他要让这些胆敢袭击自己的贱民们,尝一尝来自于吐蕃勇士的怒火。

这支百余人的队伍,几乎全都由重甲骑兵组成,仓促之间他也只能完成这种规模的集结,他们选择的突围方向,正是朝着吐蕃本土。

“天神在上!”

息东赞大喝一声,一马当先地冲在最前头,手上的铁枪挥舞出阵阵旋风,劈向蜂拥而至的象雄人群。

这个方向也是象雄人最主要的拦截面,小四带着三分之一的人守着这一面,黑夜能将恐惧放大,也能壮胆,许多人直到吐蕃骑兵冲到身前了,才发现凭着血肉之躯根本就挡不住。

而那个冲在头里的,给他带来了极大的恐惧,眼见着此人横冲直撞、当者披靡,他一狠心就想要合身扑上去,被人猛地一把给拉住了。

“放开我,我要同他拼了。”

“冲上去只是送死,谈不上拼命,想报仇,有的是机会。”刘稷拉着他朝边上一拽,让开了吐蕃人的正面冲锋。

在没有合适办法的情况下,他也不敢直面其锋,那是找死。

很快,这只队伍就从象雄人的包围中冲开了一条血路,小四朝着他们逃跑的方向恨恨地吐了一口,只能将仇恨发泄到那些逃不掉的吐蕃人身上。

一场狂欢变成了杀戮,刘稷没举趣参与,只是沉默地看着他们逃走的方向。

“就这么让他们跑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营地里的声音渐渐消隐下去,小四和小五来到了他的身边。

“你们在里面,有没有发现装束不一样的人,比如唐人?”

“庸奴?有几个,在那边。”

刘稷本以为是跟着李静忠的小黄门,没想到不是,只看着几个穿着破烂衣衫的男女,像狗一样趴在地上,见到他们过来,连头也不敢抬。

来到这个时空有日子了,他知道所谓的庸奴,是吐蕃人从各处抢掠的百姓,并不单指唐人,不过这几个人,在他们惊恐的面容下,的确一看就是汉人的模样。

“你们是哪里的百姓?”刘稷用汉话问道,尽量让语气显得平和。

可是这些人,眼里除了惊恐,就是茫然,似乎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别问了,他们不懂汉话。”小四在一旁看了会儿,说道。

“你怎么知道?”刘稷诧异地问道。

小四没有答话,一旁的小五接上一句:“他们是汉人的子嗣,随父母被掠来的。”

“我们也是一样。”

第一百七十六章 夜奔

实际上,在华夏的历史上,大部分时候,当中原王朝有着足够的权威时,周边的游牧民族,最主要的侵略手段,就是抢掠。

财物、人口,才是他们最主要的目地,至于土地,还是其次,因为很多时候,汉人仅凭一州一郡之地,也能爆发出强大的战斗力,让他们根本无法立足。

当然,没有牧场的农田,对于他们是毫无用处的。

吐蕃人有些不一样,他们在大唐这个强邻的边上,离着关中腹心之地又是如此之近,对于汉地的富庶,往往会垂涎不已,做梦都想占据。

在梦想与现实有着距离的时候,才会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劫掠人口壮大自己的族群,就是当然的手段,哪怕在双方和亲的短暂蜜月期间,那些历次战争中被掠去的百姓,从来都没有归还过,而大唐也似乎忘记了这些可怜的子民,无论哪一次盟约,只会关心疆土的划分,而不是百姓的死活。

一百多年以来,有多少百姓被掠去,已经无法统计,这些人从牧马到作战,他们被迫改变自己的习俗,放弃自己的姓氏,甚至是语言,最后彻底地变成吐蕃人最底层的奴隶,成为吐蕃人对抗大唐的一份子。

要知道,一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这片土地上所实行的,都是落后的农奴制!

刘稷突然间感到了一阵寒意,比高原上的朔风还要冷。

也让他明白了,名为小四的男子,为什么会对吐蕃人有着那么大的恨意,营地的战斗很快就结束了,除了一些已经不会说汉话的庸奴,这个部落连同数百个吐蕃人被屠戮殆尽,象雄人同样对欺压在他们头上的吐蕃人,有着切齿的仇恨。

只有被欺压到一定程度,才会爆发如此彻底的反抗,连掳去做奴隶都不屑,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真是至理啊。

可让刘稷疑惑的也正是这一点,他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家娘子,为何要不遗余力地推动象雄人与吐蕃人之间结仇?”

没想到,人家拽了一句极有哲理的话。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没有能拿下那个人,小四显得有些沮丧,因为越往前,就越接近吐蕃人的腹地,经过这次的事情,他们肯定会异常警惕,再也不可能会有这么好的机会了。

被组织起来的象雄人超过了三千,听到这个数目,刘稷都不知道应该是佩服还是震惊,他在尼婆罗拼死拼活搞了那么久,也就弄出这么多,还是花了大价钱的,可人家,轻轻松松就办到了。

别看只是一群百姓,要在接近黑夜行军加上攻击,这可不是一般的组织性能做到的,这些人至少要克服对于吐蕃武士的恐惧,就是一件极为了不起的事。

很快他就明白了,这是一群佛教徒,而且不忌酒肉和杀生,他们一边念着古怪的梵语,一边坐在浸透鲜血的营地里,用那些吐蕃人留下的食物,填饱自己的肚子,丝毫不顾敌人可能的反扑。

“这么着可不成,吐蕃人一个冲锋就能将他们打得溃散而逃。”陈金看着这些象雄人,不无担忧地说道。

“你说得不错,可是吐蕃人好不容易冲出去了,为什么还要跑回来?把他们击溃?黑夜里,这些象雄人逃得到处都是,他们难道还能去追?息东赞要是这么蠢,也不会活到现在了。”

陈金的担忧出自于军中的习惯,夜里扎营,各种防御措施要做足,明暗哨分布都不能少,可他们不是军士,百姓遇袭之后的反应,就是不要命一般地奔逃,区区一百来个吐蕃骑兵,又能追杀多少?

说不定,他们还巴不得吐蕃人来这么一手呢,谁也不知道,这三千人,会不会是个诱饵。

“那咱们要不要跟上去?”

“他们现在如惊弓之鸟,只会拼命地跑路,黑夜是极好的掩护,没有备马,一个晚上下来,就是把马跑死了,又能走出多远?放心吧,他们的前面只有一个目标,既然咱们都知道他们会去哪里,没必要跟自己过不去,好好睡上一觉,养足了精神,明天追上他们的屁股,狠狠地踢上一脚,说不定,他们还没醒呢。”

七月底的高原地区,昼夜温差有些大,在这种情况下连夜赶路,极易生病,刘稷才不会去干这种傻事,实际上,在没有光亮的夜里,以这个时空的道路水平,想要不跌下马,速度根本快不起来,这个时候重甲就变成了他们的累赘,他并不担心。

息东赞就处于这样的境地,靠着一时之勇杀出重围,马上就开始了连夜奔逃,他们遇袭的地点正好处于象雄与吐蕃交界的模糊位置,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未界定边界,谁也说不清楚,后面还会有多少人来。

不知道跑出多远之后,他感到了马力的衰竭,不得不慢下来,马是不能死的,否则他们就真的无处可逃了,要知道这里离着最近的城堡,还有四天多的路程。

想到那个女子的狠辣,息东赞就觉得后背发凉,哪怕在勃律与唐人作战,在尼婆罗被打得绕城别走,都不曾如此发凉过。

她是真的打算要自己的命啊。

“贵人,贵人!”

“又怎么了?”被人一叫,息东赞恨恨地问道,几乎是用吼的。

“马,马撅了。”他的手下一惊,话还没说完,整个人就矮了下去,连人带马轰然倒地。

不能再跑了,息东赞赶紧停下马,让所有人下来,将坐骑牵在手里,一个挨一个地朝前走,借助着月亮和星光,艰难地向前跋涉。

在没有确定脱离险境之前,他不敢停下来。

长这么大,李静忠从来没有吃过这种苦,除了入宫时的那一次受刑,疼了他足足三个月,现在先是马不停蹄地跑出了好长一截路,磨得大腿生疼,感觉就快要失去知觉,紧接着又不让骑马了,要靠着双腿走路,这一下再次带动了腿上的伤势,每一步都是如此艰难,可还是不得不咬着牙忍着。

他知道发脾气也没用,这些野蛮人不会将一个使者放在眼里,哪怕他贵为这世上最强帝国的使者,惹恼了他们,只会是自己吃亏,等到了吐蕃人的都城,自然会有他们好看,李静忠恨恨地抬起头,眼前一片漆黑,不知道从哪里吹来的风,浑身都散发着寒意。

这鬼天气,这鬼地方,只要能活着回去,说什么也不再出来监军了。

就这么跌跌撞撞地走在队伍里头,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风声中突然传来了潺潺的流水声,让李静忠恍惚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到了,轮流去洗马,稍稍歇息一下,天亮后,继续赶路。”

息东赞的命令被一个一个朝后传递,虽然他听不懂,也能猜得出大概的意思,整个人一下子瘫在了地上,只想这么不管不顾地睡上一觉,哪怕永远不再醒来。

第一百七十七章 目标

臧河,后世被叫做“雅鲁藏布江”,它的主源发源于羌区西南部喜马拉雅山北麓的杰马央宗冰川,是世界上水利资源最为丰富的流域之一。

其位于冈底斯山脉的一支源头被称为“马容藏布”,在吐蕃语中,藏布的意思就是“河”,与同出一源的孔雀河流向呈一个近似九十度的直角,也是从尼婆罗西境通往象雄或是吐蕃地区的一条天然的商路。

杨预对于这样的地形,已经不再陌生,那种硬质的夯土路,没有一定的国力是无论也建不起来的,因为筑路只是开始,养护才是极为耗费人力物力的行为,以大唐的富有,关陇各处还在用着千年之前的秦驰道,而关中之所以能为帝王之基,也在于其便捷的交通。

这样的路,在安西四镇都不多见,更何况是化外之地,自从踏上勃律,就再也没有碰到过了,一般的行军,无一不是在平原、河谷、山地中进行,驮马都以本地产的为佳,虽然体形不大,可跋山涉水,如履平地,不像他的坐骑,总感觉一不小心就会崴了脚似的。

骑兵在这样的环境里,还真不如步卒走得轻快,他抬起头看了一眼,在前头健步如飞的咄骨利,无奈地拉了一把笼头,将马儿拉回到狭窄的山路上,马蹄子掀起的土块,从高处滚落,过了很久才发出轻微的回响。

五十二个人,一百零七匹马,等翻过了山口,就只剩了这么多,足有十七匹马儿失足掉下了悬崖,如果不是有个咄骨利这种走惯了山路的人领着,或许连人都要少上许多。

他的人是在孔雀河的上游遇到咄骨利的,当时已经来不及做准备了,就这么一个通知一个,慢慢地在路上集结起来,等到翻过了山口,全队已经一个不拉地都在这里了。

杨预为自己拥有这样的手下,而感到自豪,他想要让所有人看看,就算在这样的山路上行军,轻骑也比步卒要快。

咄骨利只通知了他们,再由他的人去通知乾坑戍的人,双方就连照面都没打,张、许二人会如何做?他不得而知,也不想知道,只知道必须要快,只有快,才能达到刘稷的要求。

前路是陌生的,敌人是未知的,他却毫无畏惧,这种信心来自于不断的胜利,攻城拔寨,骑兵的用处不大,追亡逐北,又缺乏成就感,他早就盼着这一天了。

山路险峻,海拔又高,与孔雀河谷的气候已经截然不同,他们就像从炎夏进入了寒冬,不得不将睡觉的铺盖绑在衣甲外头,试图挡住那些无孔不入的高原季风。

他们在短短的几天时间里,将平均海拔提高了整整一千米,即将踏上的,是全球海拔最高的地区,青羌高原。

“应该就是这里了。”走在最前面的咄骨利停下来,用手掌搭了一个凉棚,向远处眺望着。

杨预上前几步,同他站在一块儿,眼前所见让他不禁一愣,只觉得心胸一下子提了起来,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从他们所站的山口往下看去,是一片略略倾斜的绿色大地,远处一条白色的带子蜿蜒曲折,那些牛羊被牧人赶着在这片水草丰盛的高原上,享受着无拘无束的大自然。

“是你们上官所说的那条河吗?”杨预竟然一时间有些不忍去破坏这一美景。

“方向不错,目标就不会错,他告诉我这只是大河的源头,水深可以涉过,只是如果遇到暴雨会引发山洪,那就不可能预料了,沿着这条河一直走,会有许多的分岔,其中一条直通吐蕃人的都城,逻些。”

咄骨利的话让他吃惊不小,从西境出发时,他只知道自己的目标在吐蕃人的境内,具体在哪并没有太大的概念,因为这一带对于唐人来说,从来就没有涉足过。

可听咄骨利的语气,连他都不清楚这里的实情,竟然全都是从五郎那里听来的,可五郎又是如何知道的?要知道,他在安西的这十多年,几乎从来没有失去过行踪。

“前方有一座城池,是吐蕃人在边境上的一座重镇,名为贡塘,那是一座山城,也是咱们的目标,将要前往的地方。”

“攻城?”

“当然不是,咱们的目地,是迟滞目标的行动,为后头的人创造战机。”咄骨利的话让他一愣。

“你说的目标,有多少人?”

“在我离开穹隆银城时,他们有四百多人,全都是吐蕃人。”咄骨利坦然说道:“我只负责领路,怎么做,由你来定。”

杨预转过身,在他们的身后,是一个个牵着马儿,行走在山路间的大唐军士,他们脚步蹒跚,身心疲惫,只有一双眼睛,依旧精神。

他的手下,一个接一个地翻上山口,在他的周围聚集,人和马站满了整个山口,每个人的眼睛都盯在自家将主的身上。

“前路,不可测,我等既到了这里,便有进,无退。”

面对所有人的目光,他拔刀出鞘,跨上自己的战马:“取功名于敌境,扬国威于异邦,正此时也,儿郎们,上马,随某......”

“杀贼!”

“杀贼!”

五十把亮闪闪的横刀齐指向天,五十名游奕一一整装完毕,杨预已经一马当先疾驰而去,此时已经没有空间排列阵形,他们只能从山坡上蜂拥而下,犹如平地里卷起一股旋风。

敌境之内皆为敌,为了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他们没有再做任何停留,必须要同时间赛跑,于是,沿途那些大大小小的部落,就这么目瞪口呆地看着一支盔甲鲜明,旗帜殷红的队伍呼啸而过。

这支队伍,既没有抢掠,也没有杀害,只是在他们试图阻挡或是去报信时,才会发动攻击,然后便义无返顾地直插臧河之滨,从浅滩涉水过河,很快就接近了他们的目的地。

横亘于臧河之侧,与穹隆银城同样筑于山体之上,吐蕃西部的边陲重镇。

贡塘。

第一百七十八章 半渡

吐蕃人喜欢将城池筑于山体之上,就连他们的都城逻些也不例外,以贡塘的地理位置,要同时对付象雄与尼婆罗两方面的威胁,自然会将防御做为重中之重。

然而那是百年之前,随着吐蕃的兴起,逐渐成为高原上唯一的强邦,原来的那些威胁,慢慢消去,这些重镇的功能,也有了截然不同的改变。

拱卫都城、维持商路以及守护臧河谷地的游牧部落,就成了它新的职责,常年驻军数千人,城主同时也是这一片部落的召集人,是个四十余岁的男子,名为“吉隆宗嘎”。

“息东赞?他不是逃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男子看着前来报信的人,面色有些不善。

“大头领,我们东本力战不敌退回了象雄,并不是逃亡。”

来者是息东赞的一个亲信,跟着他到过尼婆罗,此时当然不会说实话,只是将唐人势大难敌,他们不得已才且战且退,一路败回来的情况说了一遍。

吉隆宗嘎的脸上阴晴不定,息东赞算不了什么,他后头的家族却是有势力的,在赞普的跟前说得上话,得罪他并不合算。

“你是说象雄人袭击了你们?为什么我没有得到消息。”

“事情来得太突然,我们也毫无准备,可是消息是千真万确的,现在他们尾随而来,贡塘就是首当其冲,大头领,不为别的,只为咱们带来的唐人使者,也是不容有失的。”亲信苦苦哀求道。

“你说什么?”吉隆宗嘎吃了一惊:“尚结赞不是说,唐人的使者会在穹隆银城等候吗?”

“原来是在那里,可象雄人态度不明,为了吐蕃的利益,我们东本只能带着他逃出来,这样的理由足够吗?”

吉隆宗嘎无法淡定了,息东赞也就罢了,如果唐人的使者在他的辖地出了事,为了平息唐人的怒火,赞普只能将他的人头送过去,对方说得没错,现在不是接不接应的问题,而是如何保证他们顺利地通过。

“你要知道,这个城中原来有三千驻军,因为要应付唐人的攻势,被抽调了一半,我现在能召集的部民,最多也只有五百,他们中的大多数,同样去了前方,而照你所说,象雄人来了五千以上,我的贡塘怎么办?”

“我们东本说,如果失去唐人使者,不但贡塘,就连整个吐蕃都将不保,大头领,请快一点做决定。”

亲信的劝说起到了作用,吉隆宗嘎首先派出了信使,前往都城报信,现在受到威胁的,并不是遥远的青海,而是近在咫尺的大后方,如果贡塘都无法保证安全,就意味着象雄人有可能与唐人联成一线,如果那样的话?

吉隆宗嘎的背上升出一股寒意,如同大山上的雪,难以消散。

为了让亲信能单骑去报信,息东赞从队伍匀出了一匹马,而他们却不能做同样的打算,除非丢弃所有的装备,再放弃一半的手下,可那是一个吐蕃武士无法接受的。

在他们的身后,数不清的象雄人就像蝗虫一样扫荡了臧河沿岸,他们袭击了每一个来不及逃走的部落,杀掉里面所有的人,吃光了他们的牛羊,就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彻夜狂欢,息东赞不得不尽力压制部下们的怒火,以防他们独自去偷营,也许那些贱民,就等着他们这么做。

不能怪他多想,象雄人的行动,已经完全无法用逻辑来解释,明知道前方不远就是贡塘,那里有着数千吐蕃守军,就凭这些毫无组织性的百姓,怎么可能冲得过去?

那么他们的行为又是为了什么,只是想羞辱自己么?

如果不是队伍中还有唐人的使者,息东赞并不怕与他们一战,哪怕就凭着手下的一百来人,他也夷然不惧,当初能毫无准备地冲出重围,如今一样能直面其缨,他还真不信,这些人能挡得住自己的全力冲击。

最稳妥的方法,是派人去联系城中,让他们出兵接应,而自己则带着这些象雄人溯河而下,为他们寻找一个合适的安葬地点。

只要来一千人,他敢保证这些象雄人一个也回不去,对于拥有三千守军的贡塘来说,出动三分之一的兵力,保护唐人的使者,是怎么也没有理由推托的。

象雄人的行为,成功地激起了息东赞的怒火,这里已经是吐蕃人的辖境,臧河流域,如果任由他们侵入,杀害自己的部民,吐蕃人不仅将失去这一祖传之地,还将引起那些大大小小的被征服者,群起而叛,或许那才是足以致命的。

如果他们连一支普通百姓组成的队伍都挡不住的话。

然而,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两天之后,在离着贡塘还有一半左右的路程,他们等来的,并不是自己的人,而是一面鲜红的旗帜!

息东赞无法形容自己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快要溺水的人,突然抓到了一根树枝,没等浮上来,那根树枝一下子就断了。

他分明听到了手下们急促地呼吸声,那是这几个月以来,无法排遣的噩梦。

唐人,怎么可能突然出现在臧河之滨!

看到吐蕃人的那一刻,杨预的眼睛都红了,他甚至做出了一个非标准的战术动作,这样的动作在战场上是被严格禁止的,那就是,阵前换马。

杨预用手中的横刀反手切断备马的系索,失去辖制的备马马上加快了速度,等它与自己并肩时,他一翻身,从马背上跃过去,干净利落地实现了换马的动作,同时一抄手,将原来马儿身上的箭支擎在了手中。

还刀入鞘,抽弓在手,杨预在刻不容缓之际,双腿挟在马肚上,胯下的战马长嘶一声,咆哮着抬起双蹄,冲入了河滩当中。

后头的轻骑们有样学样,纷纷换马迎敌,他们丝毫没有顾及敌人的数量倍于已方,更没有在意,双方隔着一道河流,就这么一齐踏入水中,以敌人难以想像的方式,毫不犹豫地冲了过去,每个人的嘴里都在高喊着。

“杀贼!”

第一百七十九章 而击

“那是......”

“那是大唐的战士!”

杨预队旗出现的那一刻,吊在后头不远处的刘稷一眼就看到了,因为在蓝天白云、绿水草地之间,突然出现一片鲜红,任是谁也不可能孰视无睹。

咄骨利是他一早就派出去的,可是什么时候能赶到,根本没有任何把握,这就是通信技术的不足,带来的信息不对等,让事先的计划,全都变成了惊喜,又或是渺无音讯。

他们一直跟在吐蕃人的身后,而从尼婆罗西境有一条直通的道路,翻过大山,就是臧河的上源,再沿河而下,很快就能赶到贡塘,从道理上应该比他们要快,目前看来,情况与预料的相差不远,双方几乎处于同一条线上。

或许是唐人的到来,鼓舞起了象雄人的斗志,他们不约而同地加快了脚步,嘴里发出各种各样怪异的叫喊声,像极了下山觅食的群狼。

怎么办?

息东赞在一瞬间就有了决定,唐人来的是轻骑,人人都有备马,拼速度,他们就算舍弃所有的一切,也逃不过对方的追击,那就只剩下了一条路,他举起手里的铁枪,向着手下们发出呐喊。

“这是吐蕃人的土地,祖祖辈辈,生生不息,如今,敌人就在眼前,我们已经没有了退路,保护我们的子民,是每一个吐蕃男子的责任,勇士们,拿起你们的刀枪,冲上去,杀死他们,就算战死,也将得到天神的祝福,我们无所畏惧!”

“天神在上!”

“天神在上!”

所有的吐蕃人一齐高呼,纷纷策马迎上去,息东赞却转头叫过自己的亲信,一指瑟瑟发抖的李静忠:“护着他,去贡塘城,一定,要用你们的性命保护他。”

说罢,他用力地一下打在马身上,催动战马,挥动铁枪,冲向疾驰而来的唐人。

两百步左右的宽度,水深很浅,水流也不急,唐军的速度很快,无数马蹄踏着四溅的水花,眨眼之间就冲过了一半,当先而行的杨预,已经接近了对岸。

离着大根百步不到的距离,他拉开了骑弓,弓弦在身体下落的一刻“簌”地一声被放开,灰白色的箭羽在空气中颤抖着,以一条微微弯曲的弧线,奔向它的目标。

那是一个全身黝黑的吐蕃重骑,巨大的身影显得异常醒目,因为闪躲,羽箭错过了胸前,毫无阻滞地射入他的肩头,这种程度的伤害没有让他落马,而是发出了一声低吼。

杨预在羽箭离弦的那一刻,已经丢弃了骑弓,将挂在马身上的长槊挟在了手中,马蹄堪堪踏上对岸的滩涂,他便将长槊举起,由单手倒提变成了双手力擎,全身的力量集于腰部,纯以双腿控马,身体微微前曲,形成冲击之势。

双马在飞速地接近着,杨预没有提前出招,哪怕他的兵器有着长度的优势。

“额!”中了一箭的吐蕃骑兵举起了手中的直刀,眼睛死死盯着他的槊尖,另一手上执着缰绳,就在双马交错的一瞬间,猛然立起身,直刀斜向下劈,带着一股呜咽之声,直取敌人的头部,身体已经做好避开刺击的准备。

扭身,侧躲,杨预全力向右倾斜,在刻不容缓之际,避过了近在眼前的刀锋,就在马身交错的一刻,长槊猛地刺出,直直地从对方的背后捅进去。

回马枪!

一击落空的吐蕃骑兵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胸前突然冒出的血尖,又飞快地消失了,鲜血从胸口、后背和嘴里喷涌而出,带着一股巨大的惯性,一头从马背上栽下来,落入了冰凉的河水中。

杨预借着马的冲力抽回长槊,来不及回转槊头,下一个敌人已经到了,他顺势用槊杆格开对方的铁枪,猛地一个横拉,长槊如鞭子一样扫过去,狠狠地抽在吐蕃人的脸上,连同铁盔的护鼻一块儿打得凹了进去,那人双目无神地仰面躺倒,抱着自己的脸连哀嚎的声音都发不出来。

正面击倒两名重骑,他的信心大增,手上的长槊如灵蛇一般舞动着,迎着重重叠叠的敌影,当头冲过去。

在他的身后,五十名唐人轻骑迎着过百名吐蕃人重骑,跟着他们的将主,与敌人狠狠地撞在了一起,河滨上下响起了“乒乒乓乓”的撞击声,兵器相交、战马嘶吼、受伤落马,连成了一片。

以少击多,又是以轻敌重,对于唐军来说是不利的,可结果却是,吐蕃人的队伍,被这支小小的轻骑给凿穿了,虽说双方对冲互有死伤,就连数目上都相差不远,可对于心高气傲的息东赞来说,没有遏制敌人的冲势,让他们冲过去,本身就是一种挫败。

如今,攻守之势逆转,唐人来到另一侧,而他们占据了河岸的滩涂,息东赞不得不勒住马,将马头拔转过来,而此时,因为轻骑的缘故,他的敌人已经完成了这一步骤。

此刻,杨预的手下不足三十人,他带着剩下的弟兄,在冲过敌人队伍的同时,就做出了一个半圆形的回转,很快就完成了整个队伍的转向,灵活机动本就是轻骑的特点,他等的就是这一刻。

杨预的长槊斜向前指,胯下的马儿感应到了主人的战意,奋蹄狂奔,身后的二十余骑,组成了一个小小的楔形阵,一头凿入还未形成阵形的吐蕃人当中。

“斩死这帮狗娘养的蕃虏!”

“杀!”

长槊如林,杀声震天,刀锋般的阵形切开了吐蕃人的软腹部,没有速度的重骑显得笨而无当,在唐军水银泄地般地打击下渐成崩溃之势。

杨预的冲势正盛,长槊被他当成了横刀,从一个吐蕃人的肋间滑过,铁甲与铁尖的摩擦,爆出一长串的火花,那个吐蕃人不得不徒劳地按住腰部,直到鲜血喷涌而出,整个人失去神智。

息东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能失败?

他疯了一般地打着自己的马儿,不顾一切地试图冲上去,眼睛瞄准了那个冲在最前头的唐人,只要击败他,就能挽回颓势。

与此同时,杨预也发现了正冲向自己的吐蕃人,看装束像是一个领头的,令他更加兴奋,两人就像争夺领地的猛兽,眼里除了对方,再无其他。

第一百八十章 对冲

咄骨利没有在这些轻骑的队伍当中,他不是骑兵,就连骑射也不会,找到了敌人的踪迹,他的向导任务就算完成了,接下来应该归队。

既然吐蕃人在前头,那自家的上官肯定在后面,沿着臧河,他很快就找到了大队的象雄人,此行,不光是为了从尼婆罗调来人手,还给刘稷带来了他的装具和兵器。

一匹备马、两匹驮马,装着几付甲胄,几把横刀和陌刀,除了他的,陈金和另外一个手下也得到了各自的装备,刘稷一面将那些复杂的部件往身上绑,一面向他嘱咐。

“过后给你也配上甲胄,充作战兵之用,就在我乾坑戍作个斥侯吧。”

“你说怎样就怎样吧,给谁出力都成,只是这盔甲就算了,披上跑得慢不说,平时还要天天擦拭,倒比侍候一匹马儿还要费事,我这样的粗人用不上。”

刘稷也不勉强,唐人的盔甲穿戴起来的确麻烦,等到好不容易一一弄整齐了,那些象雄人已经跑到了前头去,乱哄哄地到处都是。

这种乱象,让他摇头不止,无论之前的勃律人,之后的尼婆罗人,喀人还是这里的象雄人,都是这般景象,全无半点强兵气象,要想达到这个时空的平均水平,都有一段不小的距离,更不必说同后世相比。

“走,去会会这个息东赞,看看这一回,他还能逃出生天否。”

刘稷跨上马,将陌刀背在身后,大声招呼了一句,四人穿过象雄人大队,他们的形象,立刻引起了象雄人的欢呼,一个强大到令吐蕃人胆寒的庞大帝国,才是他们有胆子冲入吐蕃故地的底气所在。

陡遇强手,息东赞已经忘记了胆气为何物,两军对冲,以众敌寡,以重对轻,竟然还占不到优势,让他情何以堪?

胯下的健马喘着沉重的鼻息,由于没有更换,又经历了一轮冲阵,已经有些不堪重负,此时的他哪里还能顾及,跑死与战死,还不如选择后者,息东赞毫不怜惜地用铁枪的枪柄棒打马身,全力压榨着它的剩余价值。

两骑如飞一般地迅速接近,彼此已经能看清对方的眼神,杨预盯着被包裹在铁甲中的高大身躯,手中的长槊平平地端起,一丈八尺长的槊身由于重力的作用,在高速运动中发出轻微地颤抖,短剑一般的槊刃不住地绘着微小的同心圆,宛如一朵盛开的花朵。

“着!”十步之外,他就已经递出了长槊,双方的加速度使得这个距离在瞬间就被缩离,他有把握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捅穿敌人的铁甲,哪怕是双层。

可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高速旋转的长槊被一股大力格开,他用尽全力也只能偏转少许,精钢的刃头从对方的身侧滑过,几乎同时,眼前闪过一道黑影,劲风擦过面颊,就像被人扇了一下。

在电光火石之间,双方的攻击一齐落空,似乎谁也没有占到便宜,杨预的心里生出一股寒气,此人的战技还在自己之上。

遇强则强,他不但没有退缩,反而起了跃跃欲试之心,这样的勇士,一定非常有名,五郎能斩获达囊乞,他为何不能?

错马而过的两人分别冲过了对方的军阵,因为速度的优势,唐人这一次占据了上风,被击落马下的吐蕃人不绝于耳,等到息东赞再度集结手下,一百多人的队伍还余下不到一半。

双方的位置再一次调换过来,唐人冲入了河中,调头不可能像之前那么容易,而吐蕃人的马力接近衰竭,已经无法再承受一次高速对冲了。

息东赞毫不犹豫地跳下马,手下们纷纷效仿,步战,同样是重甲武士的所长,他们一手持枪,一手持刀,结成一个横列,只等着唐人轻骑冲上来的那一刻。

连续两次的全力冲阵,纵然他的马儿是新换上的,依然有些气喘,杨预踏着水花,缓缓拔转马头,借着这一个短暂的时间,用目光点算了一下剩余的手下。

还有十九人,连自己在内!

他们已经干掉了超过自身数量的敌人,看着河岸上,列成一排的吐蕃甲士,杨预狞笑着举起滴血的长槊,冲天一声大吼。

“冲过去,斩死他们!”

“杀!”

十九匹战马在水中缓缓起步,以骑对骑都不怕,何况是步卒,此时的他们,脸上带着无与伦比的勇气,早已不知生死是何物。

水花飞溅,蹄声如雷,马蹄踏上河岸的一刻,长槊被骑兵们一一放平,借着冲力,它们将毫不费力地刺穿面前的一切,无论是人体还是别的什么。

息东赞的眼睛几乎鼓出了眼眶,他还是头一次直面奔腾的战马,一眼就能判断出,哪怕就是穿上铁甲,也无法挡住唐人的冲击,铁枪的长度不够,在捅进战马的身体之前,自己的身体只怕会先被长槊挑开,于是他本能地选择了避开。

“轰!”地一声,仿佛为了印证他的判断,一个重甲武士先是被长槊刺穿,紧接着又被奔马撞飞,唐人的骑兵丝毫不减地冲进了步卒的队伍,他们只需要策马狂奔,保持槊尖朝前,就能简单地冲破单薄的防线,短短的一瞬间,唐人已经破阵而去,他的人又倒下了十多个,余下的也是瑟瑟发抖,眼见着敌人正在回转,即将变成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他的心中一片冰凉,胜利再一次离去,恐怕还要搭上自己的性命,临阵卸甲亡命而逃?息东赞为自己的胆怯而羞愧不已。

那就只剩下一条路,光荣地战死吧!

“他们的战马快要脱力了,冲上去,不要让他们跑起来!”

息东赞准确地判断出了唐军的形势,的确,连续完成了三轮高速冲刺,战马的体力已经达到了极限,杨预明显感到了它的吃力,就连转身都慢了许多。

怎么办?余下的吐蕃人至少还有三十个,一旦被他们缠上,无法动弹的战马反而变成了靶子,就在他不顾一切地拼命转向时,一阵极大的喧嚣声从臧河的下游传过来。

那是再也清楚不过的吐蕃话!

第一百八十一章 狂热

从贡塘一路赶过来,吉隆宗嘎几乎没有停留,在中途接到唐人的使者之后,他的作法与息东赞一样,先是派人送他们回城,紧接着又上了路。

他想亲眼看一看,象雄人倒底来了多少,会不会对自己的城堡构成威胁。

城中的守军被抽调之后,只剩了一千五百人,这次出来,他带了五百,又在沿路的部落中召集了同样的数目,一千人,他相信可以应付象雄人的袭扰,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最先出现在视野里的,是一面小小的旗帜。

鲜红夺目。

吉隆宗嘎疑惑了,如果说刚刚送走的唐人使者是真的,那么出现在臧河之侧的这一小队人马,又该做何解释?

最关键的一点,他们和唐人的关系,倒底是个什么情况,眼见着唐人的骑兵与自家的武士在拼命厮杀,上前相帮呢,还是按兵不动?

就在片刻的迟疑中,传说中的象雄人终于出现在他的眼前,溯河而下,就像一片灰色的洪水,一眼看不到边,唯一的好消息就是,那些人穿得五花八门,不像是经制之师。

当然,他的队伍也有为数不少的部民,吉隆宗嘎当机立断,先接应上自己的人再说。

息东赞在看到接应队伍的那一刻,就失去了死战的心思,这也难怪,原本没有别的路可走,突然多了一个选择,他并不想把命丢在这里。

于是,两只拼得差不多的小队,没有再行接触,而是缓缓分离,杨预再猛,也不可能带着十几个人,往敌人的大队人马里冲,那不是勇敢,而是愚蠢。

人疲马乏,死伤过半,他依然有着足够的骄傲,因为目地已经达到,将吐蕃人迟滞在此,等到了五郎的到来。

一进一退,双方离着百步以上的距离对峙着,杨预和他的弟兄缓缓从阵前掠过,停在象雄人大队的中间位置,看着他,刘稷露出了一个笑脸。

“杨鹄子,还有力气冲阵吗?”

杨预仰头大笑,回头扫过自家弟兄:“儿郎们,他问咱们还敢不敢冲阵?”

“有何不敢!”

十几个脸上身上满是血渍的汉子,一齐举起长槊,朗声答道。

“好。”刘稷转头对着小四等人说道:“把你们的马,让给他们。”

方才的战斗过程全在他们的眼中,无论是象雄人,还是他们这些汉人都心生敬意,虽然大队中绝大部分是步行者,可要找二十匹马来,还是没有问题的。

小四和小五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出了不忿,那种被人瞧不起的不忿。

他们谁也没有下马,而是用象雄话大声喊道:“难道唐人敢死,象雄人就不敢?度母的慈悲,让我们免受吐蕃人的欺凌,今天,到了回报的时候,冲过去,杀死他们!”

“杀死他们!”

数千象雄人发出声调不一,次序混乱的吼叫,从他们的脸上,刘稷看到了徇道者一般的狂热,他当即催动马匹,举手高呼。

“冲过去。”

杨预不得不着急地拉了他一下:“那我等呢?”

“下马,歇息,还有力气的话,为我欢呼吧。”

刘稷挣开他的拉扯,与陈金等几人一马当先冲了出去,身后的象雄人潮水般地涌过他的身边,如同一场狂欢的盛宴。

杨预没有再坚持,对方是好意,总不能真把人给拼光了,随着他的一声令下,剩余的骑兵全都跳下马,站在原地,目送着大队人马远去。

“马,给我马。”

息东赞回到自已人的队伍中,迫不及待地喊道,吉隆宗嘎带来的人以骑兵为主,虽然不全是重骑,可马匹是不缺的,在他的吩咐下,很快就匀出了几十匹马,让这些人一一骑上。

重新跨上战马,息东赞来不及同吉隆宗嘎打个招呼,就听到了震耳欲聋的叫喊声,象雄人竟然主动发起了进攻!

这让他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耻辱感,什么时候,这些卑贱的人敢于公然挑战吐蕃人的权威了?

“吉隆宗嘎,你还在犹豫什么,难道,你想让他们一路追着,直到贡塘城下,让所有人的人都看到你的怯懦?”

“闭嘴,息东赞,我的行为,轮不到你来评判,不要忘了,是谁一路丢弃了勃律,象雄,跑到这里来的。”

吉隆宗嘎刺了他一句,沉着脸盯着远处的人群,看上去,他们杂乱无章,与普通百姓没什么差别,可那种不顾一切的势头,让人有些忌惮,自己的手中只有五百士兵,这五百人已经很久没有打过真正的仗,更不用说那些临时征召的部民。

可是息东赞的话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如果就此退却,这些象雄人会一路尾随,直到贡塘城下,难道真的让他们烧杀抢掠,自己只能凭着城防来守住?

这不是勇敢和怯懦的问题,而是职责所在,他不仅仅是贡塘的城主,也是这一带所有部落的召集人,他必须要表现出一个保护者的样子,才能维持住自己的权威,否则,说出去话,就不会再有人听。

也许,先将他们的势头打退,再返回去是个稳妥的办法?

就在吉隆宗嘎打定主意的时候,越冲越近的身影让他一下子愣住了,在无数奔跑的象雄人身前,是十多个骑马的男子,而其中的三个人,穿着整齐的甲胄,上了漆的甲叶闪着精光,铁盔顶端的红缨像火焰一般地跳跃着,马上的武士面对上千人毫无惧色,甚至带着一种诡异的笑容。

唐人!

难怪他们敢如此深入,原来有唐人在后头撑腰,这些卑鄙的唐人一面派出使者和谈,一面鼓动象雄人侵入吐蕃辖地,这里头会不会有什么阴谋在等着。

如果朝着最坏的方向,那也许之前一切,都只是一个圈套?太像了。

吉隆宗嘎不敢再深想下去,他狠狠地瞪了息东赞一眼,然后举手高呼:“勇士们,让敌人看到你们的英勇,天神在上!”

“天神在上!”

上千吐蕃人一齐高呼,在他们的首领带领下,迎向扑面而来的象雄大军。

第一百八十二章 杀神

刘稷骑马的功夫一半得益于后世,高原山地,国境线上的哨卡,很多时候都不通公路,驮马要比汽车好使。

至于另一半,就是这具身体的本能了,白刃战已经经历了多回,可大都是防御为主,像这样的临敌冲阵,还是头一次,心里只有兴奋,身上只有热血,随着距离的接近,一点点的沸腾起来。

莫非在自己的潜意识里,就是一个嗜血如命的狂徒?

刘稷不知道,也不想去探究,意外的穿越经历,让他有了许多以前根本不敢去想像的,对于死亡,有了全新的认识,或许,那只是又一段人生的开始,有什么可怕的?

胯下的战马,并不是利于短途冲刺的高大型,而是擅长山地的矮种马,这样的马耐力强,负重高,速度却不是很快,不过在一、两百步的距离内,还是足够了。

象雄人的大队人马中,骑马的也就几十人,刘稷带头冲锋,顿时鼓舞了这些人的士气,他这么做的目地只有一个,缩小战场空间,让敌人的骑兵失去冲刺的距离。

敌人的犹豫造成了良好的态势,他们这些骑马的,已经接近了敌阵,冲在最前头的刘稷朝着敌人中间最厚实的那一块,一头扎了进去。

他并不擅长马战,不过马与汽车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具有自主性,两马相向都会有意识地避开,刘稷稳住身形,看准时机,一把扯开背上的带子,在陌刀下落之前握住了刀柄。

陌刀在手,他便想像之前一样持刀横扫,越是密集的阵形,重器的杀伤力就越大,他做为全军的箭头,必须要打出一个令敌人胆寒的气势出来。

可是这一次,全力之下整个身体突然间往下一沉,刘稷心知不好,马儿失蹄了,他来不及收紧缰绳,只能猛地发力,狠狠地踩住镫子,在战马前仆的一瞬间,纵身往上一跳。

“噗!”

高速奔驰中的战马一下子仆倒在地,带着一股巨大的惯性撞上了迎面而来的敌骑,将猝不及防的敌人战马撞得失去了平衡,一下子翻倒在地上。

在他们的身前,一个高大的身影落到了地上,前冲之势让他没有来得及站直身体,密密庥麻的马蹄子已经到了头顶上。

“踩死他!”各种各样的吐蕃话响了起来,全都朝着他的方向疾驰而来。

“戍主落马了!”

“救人。”身后是自己的弟兄,惊呼不已的声音。

不必抬头,刘稷也明白自己的处境,这个时候再站起来,要么被踩死,要么就是被撞死,他将心一横,单膝跪地,做为支撑,另一条腿猛然发力,蓄劲于腰,长长的陌刀腾空而起,完成了方才在马上想做,而没有做出来的动作。

旋风斩。

随着他的动作,整个身体原地转了一圈,就像是平地刮起了一阵旋风,那些前前后后冲过来的吐蕃人骑兵,在一瞬间就遇到了与他同样的遭遇,奔马失蹄。

不是普通的撅折子,而整个前蹄都离开了身体,几匹战马哀嚎着倒了下去,将背上的骑士重重地摔了下来,正好倒在他的周围。

刘稷在这片小小的圈子里站起身,一脚踩在最近的一个吐蕃人头上,将他的脸踩得变了形,深深地埋进了土里,叫喊声都发不出来。

至于其他的人,连看都没有看上一眼,他们的下场只有一个,被自己的弟兄踩在马蹄下,就和他们想对自己的做法一样。

“杀!”

刘稷大步向前,踩着敌人的身体腾空而起,长长的陌刀举过了头顶,双手合一,带着惊人的气势直劈而下,直取一个吐蕃重骑的头顶,那人只来得及举起手中的铁枪横着一档。

“咔嚓”一声,铁枪从中间断开,那人眼睁睁地看着一道白光在眼前闪过,巨大的刀锋破开铁盔,从眉骨滑落,冰凉的感觉直入骨髓,很快就失去了知觉。

长虹贯日。

一击得手,他已经拖刀而去,息东赞的双眼通红,他已经认出了这个有过数面之缘的杀神。

不能让他再得逞了,否则这里的一千人也会马上崩溃,他扔掉手中的铁枪,从马背后摘下一柄六尺长的铁骨朵,样子有点像金瓜锤,前端呈莲花状,是羌人和党项人最喜欢用的兵器。

对付重器,只能用同样的重器。

就在这时,刘稷已经劈倒了另一个重骑,将对方连人带马横翻在自己的脚下,跨过去,那些重重叠叠的人影,慢慢变得清晰起来,在他们的脸上,充满了畏惧,似乎面前站着的,就是传说中的死神。

而他的目光,直直地盯上了其中最为醒目的一个,息东赞,他此行的最大目标。

刘稷的英勇,将吐蕃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为后头的大队人马开辟了空间,陈金与另一名唐人军士,紧紧地守护在自家戍主的身后,为他挡下那些正面以外的攻势。

趁此良机,小四和小五分别带着象雄人冲了上去,与那些还没有来得及加上速度的吐蕃骑兵纠缠在了一起。

数千人在臧河之滨打成了混战,吉隆宗嘎终于明白了息东赞的恐惧,源自何处。

这些他们口中的贱民,是真的不要命啊,一个个高喊着怪异的口号,朝着奔马就扑了上来,哪怕被踩死,被砍死,都死抓着不放,还不曾摆脱,紧接着下一个人又来了。

那些临时召集来的牧民哪见过这种阵势,跟在自家军队的后头打打顺风仗,他们还算可以,真到了拼命的时候,那股子心气一下子就矮了下去。

军与民的区别就在于此。

吐蕃人虽然实行的是全民皆兵,也会分得出精兵与菜鸟,这些菜鸟们上阵的第一战,就遇到了如此难缠的对手,是吉隆宗嘎万万没有想到的。

可此时的他,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向前,否则,将会一溃千里。

他不得不带着自己的人,冲上前去,以求遏制住象雄人的攻势。

放手一搏。

第一百八十三章 对决

宿命般的一战,终归不可避免。

息东赞知道,自己不能再逃了,再逃这一生都会抬不起头来,哪怕在梦里,都会鄙视自己。

此刻,两人的身前再无余子,横在这个距离上的,不是死人就是死马,他的对手,踩着他最忠心的部属,正在等着他冲过去。

“啊!”

息东赞狂怒不已,战马被他死命地催动,以求在短距离内奔跑起来,借着冲力,很快就到了近前,反观对手,那柄长长的唐制大刀被举过了头顶,只等着他的到来。

蹄声雷动,全身铁甲的吐蕃武士在战马上现出身形,如同一片乌云,黑压压地从天而降。

刘稷矗立如山,眼都不眨地盯着来骑,在刻不容缓之机,手起,刀落。

这一刀并不是直劈而下,那样的话爽是很爽,可自己却十分难受,而且会在短时间影响视力,身处敌阵之中,这是十分要命的行为,于是他选择了斜击,身体绕过奔马,一刀砍向马身。

距离太近,闪避已无可能,息东赞早有准备,在战马中刀的一刻,离鞍而起,手中的铁骨朵募得挥出,直奔对方的头部而去。

刘稷已经来不及回刀格档,只能偏头闪过,息东赞不等身体落地,另一手上抽出佩刀,追斩急至。

刘稷不得不后退一步,打了这么久,还是首次被人逼退,出名之人果然有真本事,他不敢托大,回身拖刀,避开对手一击,同时将陌刀归到起手时的位置。

息东赞一手执刀,一手擎着铁骨朵,迈着沉重的脚步,步步紧逼,他深知对方的兵器特点,长而重,只有近前才有机会。

敌欲动我先动,刘稷挑刀入怀,平平地刺出,将刀当成剑用,息东赞挥动铁骨朵,准确地击在刀头上,两者相交迸出一阵火花,简单的一招,便止住了他的进逼之势。

一招得手,刘稷再无保留,不等刀势变老,双手一拧,长长的刀身如麻花一般翻了个转,在空中急转而下,划出一道美妙的弧线,逼得敌人去挡。

“铛!”

金铁相交之声再起,火花四射中,他放开双手,失去掌握的刀柄被反作用力弹起,又被他一把抓住,刀起再落,这一次的力量更大,息东赞的单手已经无法支撑,只得弃刀用双手持住铁骨朵。

沉重的刀身加上大力的挥击,让他的虎口一下子迸开,手臂也开始发麻。

“好,再吃我一刀!”

这句话,刘稷是用吐蕃语说出来的,巨大的刀身从头顶上滑过去,被他砍出一道旋风,呼啸着落下。

息东赞肝胆俱裂,心知这一刀,无论如何也是挡不下的,可是方才那一下,他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回过神来,双腿有如灌了铅一般动弹不得,只能是一咬牙,聚力于腿,双臂猛地上撑,将手中的铁骨朵迎向皓月一般的刀锋。

“砰!”

巨大的撞击声有如地动山摇,息东赞感觉整个人都好像矮了下去,虎口鲜血长流,全身酸麻难当,既无力动弹,也无力逃脱,精铁打制而成的铁骨朵,竟然从当中弯了下去,可见这一击的力道之大。

刘稷同样双手发麻,不过他知道对方的情形决计好不了,提着陌刀,他信步走到息东赞的身边,一脚将他手中的铁骨朵踢飞,然后蹬着他的身体,将他踩在地上。

重甲革靴,压得息东赞几乎喘不过气来,只能本能地用双手试图推开,可是那只脚,就像山一样重,根本无法撼动分毫,其实是因为他方才连续挡了三下,早已经脱了力。

“你就是那什么息东赞吧,也不过如此。”刘稷扯掉他的铁盔,拉开面甲,露出一张还算年青的脸。

“要杀就杀,不用废话。”息东赞看着这个比自己还要年青得多的唐人,不禁心如死灰。

“不服?”

“当然不服,没有那把刀,你未必是我的对手。”息东赞毫不退让。

“没有这把刀,你只会死得更惨,达囊乞可没你这么多话。”刘稷讥讽地一笑,他问这些话,只是为了确定此人的身份,如今问清楚了,也不需要再多说什么。

刘稷站起身,眼神在四下里扫过,方才这一战,打出了骇人的威势,无论是息东赞幸存的那些手下,还是吉隆宗嘎所带的吐蕃守军,都气为之夺,因为息东赞是有名的勇士,却几乎没有还手之力。

“怎么,你们的息东赞贵人就在这里,都不敢上前来救吗?”他的声音配合那只踏在身上的脚,让息东赞恨不能马上挖个地洞钻进去。

只听得年青的唐人又发出一声大喊,声音在每个人的耳中回荡着,就像一个惊雷炸响。

“吐蕃男人都死绝了?”

这句话,让敌阵中顿时沸腾起来,那些原本有些投鼠忌器的吐蕃人,纷纷摧动马匹逼上前去,哪怕救不出人,也不能让他这么侮辱。

刘稷成功地将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到了自己的身上,他毫不畏惧地直面敌人的攻势,微笑着举起手中的陌刀,一只脚仍然死死地将息东赞踩在地上。

“护住戍主。”陈金和另一个手下冲上前来,三个人背靠着背,准备迎接潮水一般的冲击。

这一切,让阵后的杨预等人看在眼中,心中不知道该羡慕还是敬佩,那个吐蕃人与他交过手,对方的技艺不俗,是个硬茬子,自己的手下丢了三十多条性命,差点就全军覆灭,可是五郎的手下,连五个回合都没撑到,竟然给活擒了。

什么时候,差距变得这么大了?

不甘心归不甘心,眼睁睁地看着别人杀得性起,他实在是歇不下去了,当即跨上坐骑,提起手边的长槊,朝着仅有的十九个手下招呼道。

“有谁跟某去吃肉。”

“同去同去。”弟兄们一齐上马,笑嘻嘻地跟在他的后头。

这支小小的队伍,却指向了最大的目标,吉隆宗嘎那杆醒目的大旗。

如风卷残云一般地,冲过去。

第一百八十四章 喧嚣

吉隆宗嘎没有看到息东赞倒下的那一幕,他已经自顾不暇了,象雄人就像吃了什么灵丹一般,不要命似地往上扑,连眼睛都是红的。

这些确实都是普通百姓,他们没有披甲,手上拿的也很少有铁器,唯一的一些,都是从吐蕃人的手中夺来的,他一看就知道。

可是这样的一群人,竟然生生挡住了他的骑兵,贡塘城很久没有打过仗是真的,可他自认并不曾疏于训练,原以为一个冲锋,就能将这些难民般的人潮打散,可没曾想,被潮水般的人潮淹没的,是自己。

他的钢刀一刀砍在扑上来的象雄人身上,那人痛得惨嚎不已,连手上的刀子都扔了,却依然死死地抱住了他的腿,连连砍在背上都不松开。

那种情形,让他胆寒不已,就像是后世里,末日片里的丧尸一般,前赴后继,永无止境。

他真的害怕了。

因为这是一种他从来没有见识过的力量,哪怕当年征服象雄王国时,最难打的那种仗,都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形,人如果没有了恐惧,就是无敌的存在。

他的手下一个一个地被扑倒,被拉下马,被踩成肉泥,被撕成碎片,身边的人越来越少,而象雄人似乎越来越多,怎么也杀不完。

“城主,城主。”

“什么?”

“不成了,走吧,唐人上来了。”他的手下拼命挤过来,吉隆宗嘎收刀看去,一支小小的队伍,在象雄人的大队中浮现,如同浪花里的一团血渍。

他放眼四顾,不足千人的吐蕃人骑兵被完全遏制在一个不大范围里,源源不断的象雄人正试图将他们彻底围困,如果唐人此时再缠上来,他们可能回不了贡塘城,那个小队分明就是朝着自己的方向而来。

手下说得没错,再不走,就走不了了。

吉隆宗嘎举刀大声招呼着自己的人,同时拉着缰绳将马头慢慢往后转。

“回军,回军,撤回贡塘!”

为了逃跑,他们不得不疯狂地用刀去挥砍着眼前的一切,将那些攀附在马身上,人身上的手砍下去,在狭窄的空间里最大限度地杀出一条道来,至于最后会有多少人逃出去,就不是他能控制得了了。

贡塘城,还需要他去坐镇。

吐蕃人的崩溃扩散得很快,位于阵中心处的刘稷等人一下子就感受到了,压力突然间减轻,围在身边的轻重骑兵,突然间退了下去,他们留出来的空隙,马上就被无孔不入的象雄人给挤满了,让他们想动弹都没办法。

几个人都是同样的动作,驻刀于地,呼呼哈着粗气,享受着那些象雄人敬畏的目光,如果不是为了追击敌人,他们很可能就此停下,围在他的边上大唱颂歌。

刘稷浑身浴血,其中有多少是敌人,多少是自己的,已经无从探究,这样的仗,很快就透支了他的体力,远比满足某种生理要求更吃力。

可是如果不挺身而出,这里的象雄人,是挡不住吐蕃人冲击的,哪怕他们真的不怕死。

他的周围,倒毙着许多死人和死马,就像是一座屠宰场,味道让人反胃,这样浓郁的气味,熏得平常养尊处优的息东赞晕了过去,胸膛上的那只脚,依然紧紧地踩着,不曾移动分毫。

而此刻的刘稷,只想要洗个澡,脱下这身沉重的甲胄。

“感谢几位贵人援手之恩。”不知道什么时候,名为小五的男子策马来到了他的身边,跳下马无意中看了一眼被他踩在脚下的吐蕃人,露出一个不敢置信的表情。

“息东赞,他是息东赞!”他上前仔细瞧了瞧面相,才显得高兴起来:“你们斩获了息东赞。”

他的激动,刘稷似乎才反应过来,赶紧抬起脚,看着地上那人一动不动的样子,疑惑地蹲下身,用手指试了试鼻息。

“不是斩获,他还活着。”

“生擒?”小五吃了一惊,随即大笑着高呼起来:“咱们捉住了息东赞!”

看样子这个名字给了他们很大的压力,许多人都围拢过来,听到消息的小四更是无比激动,“唰”得一下举起刀。

两个手臂同时拉住了他,小五和陈金一齐开口:“不可!”

小四也意识到了不妥,人不是他们捉到的,处置权自然也不归他们,刘稷倒是无所谓,活着也好,死了也罢,都只有一个结果。

他不会让尚结赞的事情,再一次发生,拿下他只是为了威慑敌人,没有作用,也就没了生路,但至少目前还不能死。

“驳了他的衣甲,捆上,带走。”刘稷一声令下,陈金等二人立刻上前,将晕过去的息东赞捆成了一团。

“他娘的,想吃口肉,怎么就这么难呢?”

晚到一步的杨预,刚好看到了这一幕,他恨恨地说了一句,将手中的长槊倒着插在地上,刘稷不由得哈哈一笑,表情无比自在。

李静忠和几个亲信被人挟持着脱离了吐蕃人的队伍,在离开之前,他分明看到了大唐的旗帜,可是吐蕃人的第一反应,不是让他去制止,而是带着自己离去,这说明了什么?

自己成为了对方的人质。

这个认知,让他明智地选择了闭嘴,直到两天后进入了吐蕃人的贡塘城,这里的气象与穹隆银城完全不同,里面全都是一水的吐蕃人装束,总算让他悬着的心,稍稍放了下来。

城中的主官出战,只剩了一个副手,和一千多守军,到了天黑时分,突然喧嚣声四起,将好不容易安睡的他们给吵了起来。

“出去瞧瞧,又怎么了?”

在别人的地盘,他不得不收敛起脾气,让自己的亲信出去打探消息,很快,消息就被他们传了回来。

“大铛,外头,外头来了好多人。”

“什么人,来了什么人?”李静忠一听就急了,连连追问。

可这些亲信连吐蕃话都听不懂,只是看到了城中的人到处乱跑,李静忠听着不济事,只能自己出门去看。

只见到处都是乱哄哄的,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更不知道,来了什么人,有多少。

他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就像这筑在高原之上的城池,寒风刺骨。

第一百八十五章 偷袭

吉隆宗嘎的副手是他的同族人,在自家城主带人去迎接唐人使者的时候,就感觉到有些不妥,因为那是两三天的路程,没这么干的。

可命令就是命令,他不得不服从,好在很快就接到了唐人的使者,听同行的吐蕃人说法,他们一行在臧河上源遇上了袭击,大队的象雄人正尾随而来。

象雄人是个什么德性,别人也许不知,可做为镇守贡塘的主要将领,他是一清二楚的,无论来了多少人,都不可能敌得过城主所带的人马。

因此,并没有出城接应的打算,牢牢守在此地,保护好城中的唐人使者,等待来自逻些的信息,就是他的职责。

可是没想到,唐人使者进城的当天夜里,城外就出现了异常,而当他带着人赶到城墙上时,外头已经乱成了一团,城里也是一片混乱。

可他连城外是什么人,有多少都不知道!

贡塘是一座山城,城门只向两边开,扼守着过山的道路,正面是一道山崖,形成天然的屏障,当他赶到的时候,城头上已经亮起了火把,守兵纷纷在往下看,他不由得连声催促。

“哪里来的人?”

“不知道,到处都是。”一个吐蕃守军拿着火把往下一照,顿时让他看得呆在了那里。

只见近乎直线的山壁上,到处都爬满了人,密密麻麻地整面都是,而后头的黑暗中,还有着数不清的影子,在快速地移动着,就像一群觅食而上的蚂蚁。

“咚”得一声,张无价用力将冰镐的尖端敲入山壁的土层中,抬起腿,借着这股力慢慢地踩到钉好的木楔子上,这种木楔子是专门打造的,前部是一个尖端,用于打入土层中,后半部是一个带着凹槽的支撑面,可以手抓也能脚踩。

等到身体站稳了,他再取下挂在腰间的一只木楔子,用力将它敲进去,就这么一步一步地,木楔子在他的身后形成了一道简易的阶梯,朝着山壁的上方延伸。

在他的身旁是老伙计许光景,两人几乎处于平行,速度一点也不慢,同样的情形,在整面山崖上都是一样,在前头开路的,全是乾坑戍那批训练过的军士,而跟他们身后的,则是擅长山林攀爬跳跃的喀人。

他们是紧紧跟在杨预后头出的山,在杨预直插臧河源头的时候,他们则沿着喜马拉雅山脉一路向东,绕过那些大大小小的部族,出其不意地进至贡塘城脚下。

在稍作休息之后,天刚刚黑下来,他们便开始了攻击,没有从山路上去,而是选择了最直接也是让人无法想像的一个方向。

百步左右高度的山崖,加上四步高的城墙,就是他们选择的目标。

这么做的好处,是避开了守军惯有的防御体系,狭窄的山路和城门,以及严阵以待的守军,当他们发现城外的异常时,敌人已经爬完了百步多高的山壁,如果不是一个喀人失足掉了下去,守军的反应时间还要更短。

没有什么计划是完美的,意外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张无价毫不惊惶,依然做着自己的事,继续朝着城墙爬上去。

“快,来人,我们受到攻击!”短暂的失神之后,吐蕃人的守军马上反应过来,纷纷朝着山崖的方向集结,同时一些原本安置在正面城门上的守具,被守军们抬着往这边送过来。

领头的唐军不得不加快速度,还有四步左右的距离,守军已经开始朝下面射出了箭矢,在这种情况下,这些箭矢自然没有什么准头,只是下面的人群实在过于密集,总碰上一些倒霉的家伙。

最后的几步,张无价走得极为小心,当他直起身来时,一只羽箭砸在包铁的头盔上,发出刺耳的撞击声。

踩着两根木楔子,他猛然从城墙外现出身体,在吐蕃守军们惊异的目光当中,双手攀着城垣,一跃而上,甫一站稳,便解下背上的陌刀,扫出一道横线,首先击落的,是插在城头上的几支火把。

周围一下子陷入了黑暗中,他立刻跳下城墙,沉重的陌刀在守军中挥舞开去,打在那些毫无遮挡的弓箭手身上,顿时掀起无数的惨叫与血肉横飞,这一下,所有的守军都看清楚了一个事实,首先攻上来的,是唐人!

副手一下子懵了,唐人的使者就在城中,他们的军队却无声无息地兵临城下,那么城主带兵去接应的行为,是不是中了对方的计策?

从结果来看,这基本就是板上钉钉,羞恼之下,他不断地催促守军,希望能将唐人的攻势压下去,因为随着张无价的行动,越来越多的唐人攀上了城墙,而紧跟在他们后头是,是连皮甲都不曾穿戴的喀人。

守军终于明白他们所看到的那一大片黑影究竟是什么,少部分的唐人,和无数的尼婆罗人。

这个结果让守军感到了失望,装备精良、技艺出众的唐人牢牢地占据了城墙,在他们的打击下,守军开始步步后退,而后面的喀人潮水一般地攀上来,渐渐地超过了守军的数量。

“挡住,挡住他们,城主很快就会返回!”

副手仍在竭尽所能试图挽回,可是当越来越多的敌人从城墙上攻下来,将他们逼得无法立足,城池的失守,就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事到如今,还有什么指望?城主的队伍就算回得来,人数上也远远不如,无奈之下,他突然想到了,在这座城中,还有一个大人物,来自于唐人的使者。

无论结果如何,这个被寄予厚望的使者,都必须为此付出代价,副手一咬牙,带着一群手下,直奔他们的住处。

贡塘的城头上,张无价和许光景对视了一眼,看着无数喀人从身旁冲过去,将吐蕃人赶得四散而逃,再也难以组织起有效的防御。

“这是咱们拿下的第三座城池。”许光景眼里放着光,跟着戍主,就是痛快。

“你记错了,明明是第五座。”

张无价淡淡地纠正了一句。

第一百八十六章 灭口

吐蕃人冲进来的时候,屋子里一个人都没有。

守在门外的卫兵满脸的诧异,他们分明看到这些唐人躲进了屋子里,吉隆宗嘎的副手阴沉着脸,在屋子里看了看,指着屋子当中的那张大床。

“把它拖开。”

没等他的手下动手,一个声音从床底下传出来:“不要杀我。”

他听不懂汉话,但是知道这是唐人发出来的声音,很快,李静忠自己爬了出来,后面还跟着两个亲信。

“押上,走。”

吐蕃人不由分说,上前就将几个人反绑起来,李静忠吓得战战兢兢,又搞不清他们的用意,领头的分明就是迎接他们入城时的那个首领,难道这里又行将不保,他们要把自己送往逻些?

等到被押着出门,来到城中的街道上,他们这才发现,城里已经沸腾如水,不知道有多少敌人攻进来,人人都举着火把,嘴里叫喊着一种谁也听不懂的语言,脸上涂着怪异的油彩,光着一双大脚,身上只穿了单薄的麻衣,挥舞着短刀,涌向四面八方。

没等上马,一个方向上传来一阵高过一阵的欢呼声,在黑夜里显得特别刺耳,副手看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拉着缰绳的那只手,不知不觉用上了力。

“城门被他们占据了。”一个吐蕃人惊恐地说道,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他们的首领,那个城门是下山的方向,不用说,另一座城门只怕也是不保。

“喀人!”副手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一翻身跳上马背,他的手上押着几个唐人的使者,跟在了后头。

康老四志得意满地站在城门前,守军的尸体横七竖八的堆在脚边,里头还有一些是山民的,最艰难的活都让自家的弟兄们干了,要是还拿不下城池,他哪有脸去见戍主。

好在这帮山民打起顺风仗来越来越得心应手,些许的伤亡已经不在话下,只会激起他们更大的凶性,城门处的战斗已近尾声,负隅顽抗的上百名吐蕃人守军尽皆被杀,城头上下尽是他的人。

“大头人,接下来,我们是不是就能......”一个山民靠近他,笑嘻嘻地说道。

“什么大头人,要叫上官。”这个称呼让康老四浑身不自在,仿佛自己一下子成了化外的野人,只是纠正了多少次,这些脑子里缺根弦的山民既听不懂,又不愿意改变,他也没法子。

“不急,扎住口子,吐蕃人就没处可逃了,到时候你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康老四的话让山民们大喜过望,看来这一回,会与其他的地方一样,把洗劫的事情交给他们去做,那可是最让人兴奋的一刻,特别是现在,传说中高高在上的吐蕃人,现在已经与尼婆罗国中的那些大户人家,没有任何区别了,冲进他们的屋子,杀死成年男子,抢走妇孺、财宝,然后就是彻夜的狂欢。

当然了,这种事情是只能做不能说的,他们都知道规矩,被这个不近情面的家伙训练了好些日子,别的没学会,至少有一点错不了,听他的话,否则就是一顿好打,打完了还有无穷无尽的羞辱。

“有人过来了!”高处的山民一阵大喊,康老四毫不犹豫地举起手,做出一个戒备的手势。

这些山民或许听不懂汉话,可是一些简单的手势,被一再地加强印象,一看就明白了,占据城头的山民马上张弓搭箭,城门前的人也神情紧张地握住了手中的弯刀,听着急促的马蹄声渐渐接近。

“吁!”奔在最前头的一个吐蕃骑兵收势不住,差点就撞了上来,他在马上连连摆手,以表示自己没有拿武器。

“我们,我们要求谈判。”

康老四沉着脸走上前,一把将他拖下马,小声地问道:“你们有什么资格和老子谈?”

吐蕃人也跟着放低了声音:“你们的使者就在后头,如果不让我们过去,大家一起死。”

康老四按着他的肩头,看着那队吐蕃人越来越近,当先的几个人举着火把,火光后头,是几张迥异于吐蕃人的面容,其中的一张,与戍主书信中所描述的一模一样。

正主儿已经到了,他们的辛苦没有白费,不知不觉,康老四的脸上露出一个笑意。

许是见对方没有回应,副手推着驮着李静忠的那匹马,让他来到了队伍的最前面,眼前的景象,让每个吐蕃人都心神俱震。

只见城门附近,到处都是同样打扮的尼婆罗人,无数支箭头对准了自己,两旁不断地出现他们的影子,似乎一言不合就会扑上来,将自己撕成碎片。

副手在马上拍了李静忠一下,后者回过神来,扯开鸭公般的嗓子,也不管前头是什么人,大声叫唤着。

“不,不要动手,我,我是大......”他的话刚一出口,就看到了令人胆寒的一幕。

康老四不等他说完,高举双手,用喀语下达了指令:“杀光他们!”

城头上,等候已久的山民马上放开了弓弦,一阵急促的破空之声不绝于耳,霎时就笼罩了整片街口。

与此同时,无数山民拔刀而上,从四面八方扑了过去,康老四一脚蹬在身前的吐蕃人身上,将他踢倒在地,未及起身,一把长刀直直地从后背贯入,将整个身体钉在了地上。

李静忠感到身上就像被人用大锤子狠狠地砸了一下,猛地向后倒去,他胯下的那匹马,身上不知道中了多少箭,连叫声都不曾发出来,就仆倒在地下。

那个副手没想到对方说动手就动手,连一丝顾忌都没有,本能地闪过一支箭矢,想要催动战马,整个人突然矮了下去,连人带马滚落到地上。

不用动弹,他便被几只手拖住,那些面目狰狞的喀人笑嘻嘻地看着自己,就像一道美味的大餐,一道刀光在眼前闪过,死亡前的恐惧让他想喊,又喊不出,直到身首分离,他脑子都在想着一个问题。

为什么这些人,连唐人也不放过?

很快,就再也没有站立的人或者是马,康老四拔出自己的横刀,一步步走过去,在人堆里挨个挨个地查看,没死透的,都被他补上了一下,直到一具身着唐人衣衫的男子面前。

康老四没有急于下刀,而是在他身上搜捡着,浑身摸了个遍,将一个硬硬的事物握在手中,暗暗感觉了一会儿,不动声色地揣入怀中。

就在他打算补刀的时候,地上的身体突然动了,他的手臂被人抓住,那人露出一个乞求的眼神,嘴里冒着血沫,咕噜咕噜地作响。

“戍主让我带句话给你。”康老四伏下身,用两人才听得清的语调说道:“身为大唐中使,不要这么猥琐,让人瞧不起,下辈子抬胎,做个完整的男人吧。”

说完,掰开对方的手指,双手握着横刀,狠狠地戳了下去。

第一百八十七章 寒意

一天之后,吉隆宗嘎逃回了贡塘城,远远地看到城头上人影攒动,自家的旗帜依然飘扬如故,总算松了一口气。

这一番奔逃下来,身后陆陆续续跟上来不少人,他也来不及去点数,一天不曾入城,始终有些惊魂未定,顺着山路,他带着残兵,很快就接近了城门。

正值清晨时分,城墙上的守军显得有气无力,大部分人都背靠在那里,等待着接替的人到来,而城门却被人打开了,看来他们已经发现了自己的旗号,也省却了一番口舌。

唯一奇怪的是,没有人出来迎接,吉隆宗嘎倒是不甚在意,自己的那个副手,多半此时还没有醒来,城门在望,他不由得有些心急,马速也越来越快。

从城门进去,狭窄的街道上空无一人,两旁的商户民居尽皆紧闭,让他觉出一丝蹊跷,吉隆宗嘎在马身上猛然回头,城墙上的守军的情形,顿时进入了眼中。

人还是那些人,这上头的每一个,他未必都能叫得出名字,但大致上会有印象,可是紧繃的身体一动不动,脸上表情十分怪异,最要紧的是,每个人的眼珠都是惨白惨白的,内中竟然没有一丝焦点!

吉隆宗嘎只觉得一阵寒意从脚底升,腾腾地越过背脊,直达大脑中,这些守军,分明就是死人!

他的瞳孔在一瞬间放大,一声叫喊到了嗓子眼上,却被空中飞来的一人事物给打断了。

那是一个圆圆的球状物,吉隆宗嘎本能地一偏头,圆球从身边飞过去,掉在了他的身旁,“咕咕噜噜”地滚了好一会儿,才停下来。

看到事物的一瞬间,他只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手脚一片冰凉,脑海里晕晕沉沉地,差点一头栽下去。

那是一颗人头,自己的副手,正睁着一双眼睛看着他,死不瞑目!

吉隆宗嘎吓得魂飞魄散,下意识地打算要拨转马头,就在这时,空无一人的街道上,突然冒出无数人影,城墙上那些被木头撑着的死人后头,也涌出一个个的山民,将一排排闪着精光的箭头对准了他们。

“关门,放狗。”康老四施施然地从城外走进来,身后的山民纷纷上前,将那两扇沉重的木门推上,也关闭了吉隆宗嘎等人的活路。

刘稷只比他们晚了半天,太阳还没下山,大队的象雄人出现在贡塘城下,为首的几个骑着马,一齐看着那座宏伟的山城。

城头上飘扬着一面鲜红的旗帜,在土黄色的山体、城墙和灰白色的天地之间,显得异常醒目,那是一个强大帝国的颜色,令所有的人神往。

他身边这些人,杨预的头恨不能昂到天上去,陈金等唐人军士都是盛气凌人,小四和小五两个不知道该是何身份的人,眼中闪着复杂的神色,而那些象雄头人们,则是一脸的敬畏。

刘稷的心里五味杂陈,脚下的土地,在后世是他最熟悉的地方,可是本时空,却是第一次,踏上自己的国土,千年的沧桑,宛若一瞬间,让人一时间都不知道是现实还是梦境中。

“属下等,乾坑戍战士共计八十三人,见过戍主。”

“客军总管康怀顺,携各部头人,四千七百余众,恭迎贵驾。”

他的神思没有持续多久,被一拨又一拨的接引者给打断了,张无价、许光景和自己的手下在一边,康老四带着山民在道路的另一边,夹道相迎。

刘稷没有下马,只是用眼神与他们打了个招呼,看到康老四的时候,后者微微一颌首,他就知道事情已经办妥了。

迎着众人的目光,刘稷带着人蜿蜒而上,耳边响起一阵又一阵的欢呼声,胜利能带来威望,这是最为直接有效的办法,收服这些军士的心,没有别的路可走。

至于那些异族人,他的形象更是深入人心,就连身后的象雄人,都激动不已,如果不是得到了天神的庇佑,如何能够能在这么年青的身体中,爆发出巨大的能量?

这里发生的一切,很快就传回了象雄故地,穹隆银城到处都流传着这样那样的传言,唐人和尼婆罗人已经打进了吐蕃人的腹地,而他们的选择又是什么?

在城中那个不大的院子里,上了年纪的王后看着跪坐在自己对面的吉桑央措,仿佛不认识一般。

她依然穿着一身吐蕃人的服饰,动作优雅地摆弄着茶具,这些事物,源自于那个强大的帝国,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吐蕃人的上层人士中流行起来,又传到了这里。

银器来自于天竺的工匠,样式十分繁琐,上面刻着复杂的纹饰,是关于佛陀的故事,佛教在象雄并不是主流,他们这里与吐蕃人一样,流行源于本土的另一种教义。

传说中,起源于尼婆罗的佛教,在天竺有一定的基础,但是眼前的这个女人,却不是从那里学来的,而是她的母国。

“请。”曾九娘完成了一整套的煮茶,这种手法既不同于汉地的做法,也不像高原流行的那样,而是渗杂了一些她自创的东西。

老妇人端起盅子,闻着那股沁人的香气,赞叹了一句:“茶真是个好东西。”

“王后喜欢就好。”曾九娘自己端起一盅,放到唇边,却没有饮上一口。

老妇人放下盅子,看了她一眼:“你为什么那么恨他?”

“你知道原因,又何必再问?”

“现在他完了,你如愿了吗?”

“还有很多人活着。”曾九娘的语气十分平淡。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你会把我们都毁了。”

老妇人的神色有些焦急,曾九娘依然不紧不慢地说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毁灭,也是其中的一种。”

老妇人怔怔地看了她一会儿,摇摇头:“你让我很为难。”

“让他们进来吧,我不怪你。”曾九娘将盅子里的液体一口口地抿下去。

“你明知道,我不是来捉你的,但是这城中,也不能再留下,你还是回到你那里去吧。”

老妇人说完,站起身,至于那盅茶,一滴都没有动过。

第一百八十八章 投名

贡塘靠近喜马拉雅山的北麓,地势又高,哪怕到了八月,气候都不高,昼夜温差极大,对此早有准备的刘稷一声令下,远道而来的唐人全都住进了城里,那些原来大户的屋子。

其中最大的一间,自然留给了他,屋子里还有两个年轻的吐蕃女子,出自于城中某个大户之家,做为服侍以及暖床之用。

刘稷在慢慢地适应这种生活,这样的经历时刻在提醒他,一旦败亡,那些女子,就会成为胜者的玩物,一个强者恒强、弱者失去一世的时代,他只能变得更强才能生存下去。

贡塘是一座边塞重镇,大量的人口以部落的形式散居在臧河流域,能住在城里的,都是各部落的上层人物,因此全城几乎被一网打尽,数千颗人头挂满了整面城墙。

这种差事,自然是交给了山民们来做,刘稷等人要考虑的,是一些重大的原则性问题,比如,某个被误杀的阉人。

情况应该是这样子的,大唐的友好属国尼婆罗,为了策应对共同的敌人吐蕃的攻势,派出奇兵,自偏路越过臧河,出其不意地抵达贡塘城下,趁夜发起攻击,在付出了十分惨重的代价之后,终于攻破了吐蕃人的防守。

城中守将恼羞成怒,妄图以我大唐天使为质,逼令其国退兵,天使凛然不从,由于双方语言不通,在随后的拯救过程中,使者不幸为吐蕃人所伤,多番救治无效,最终壮烈殉国,临终前留下遗言。

“封侯非吾意,但愿吐蕃平。”

听者无不动容,我大唐将士闻此噩耗,自主帅封常清以下,群情振奋、声泪俱下,皆泣血盟誓,新仇旧恨,就在今朝,杀使辱国,不平此贼,誓不还师......

屋子里点着地火龙,几个人围坐一圈,一边烤着羊肉,一边喝酒议事,除了两个服侍的吐蕃女子,没有其他下人。

在座的几个人,张无价、许光景自不必说,杨预虽然不是他的属下,也算得上知心好友,康老四坐在最下首,听着自家戍主一本正经地在那里胡说八道,脸上露出些许古怪。

事情的始末,只有他一人知道,细节上,连张、许都不清楚,但是结果却必须要同他们告知,因为当时看到的人不少,与其胡乱猜测,不如直言相告。

张无价眼都不眨地看着地龙里的火苗,仿佛那上头有一朵花,他们两人是第一批攻入城中的,拿下城防之后,就没有再进去,将追杀的活全都交与了康老四指挥的山民,后来发生了什么,哪会知道,可是听到刘稷的话,就算是许光景这样的老粗,也明白内里的情形不那么简单。

因为所谓重伤不治云云,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事。

连他们都觉出了异常,杨预哪里想不到,这里头全都是乾坑戍的人,就自己例外,这番话,多半就是说与自己听的,以便将来做个见证。

毕竟,那是一名天使,有唐以来,监军自军中被杀,还是闻所未闻之事,朝廷说不得就会派员下来查问,到时候他们这些亲历者,自然都要被征询,现在就是统一口径的时候了。

“李中使,缘何会在贡塘城中?”杨预一开口就问到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刘谡不得不佩服他的默契:“他自请与吐蕃人议和,营中诸将多翻劝说,皆无所动,偏偏此事又不为尼婆罗友邦所知,故此才造成了令人遗憾的结果。”

“原来如此,那就难怪了,吐蕃人肯定会以为议和之事乃是诡计,才会下手害了中使,可惜啊。”

“可惜了。”

见他都干脆地认下,张、许等人赶紧附和,几个人心照不宣地达成了协议,就按照刘稷的说辞报上去,左右这城中的吐蕃人都杀得差不多了,想找到反例难于登天,就算真有人来查,又怕什么。

有了杨预的佐证,这件事情就算是凿实了,毕竟当初私自议和,是军中许多人都看到的,很容易找到指证的人。

“那好,此事就算了了,一会儿我写成文书,你们都署个名,让咄骨利连夜送回去,顺利将战事告知军中,咱们这点子人,能到这里已经是极限了,再往前,是吐蕃人的腹心之地,还不够人家喝一壶的。”

刘稷的分析与他们的想法不谋而合,拿下贡塘城的伤亡不算大,乾坑戍少了不到二十人,杨预的骑兵多一些,只剩了不到二十人,两者加一块儿正好百来人。

以这么点人数,加上数千象雄人和不到五千的山民,只怕连逻些城的影子都看不到,就会消灭殆尽,他虽然狂妄,还不至蠢得没有自知之明。

只有安西的大军跟上来,再加上李嗣业的偏师,算算日子,他应该回到了康提普尔,带着天竺诸国的联军向东,扫荡后世的锡、不等国,从另一个侧面,朝着吐蕃人的腹地逼近。

如果配合得当,两路大军会在逻些城下会师,那将是有史以来,首支打到这么远的汉人军队,不折不扣地创造了历史。

当然,这其中肯定不会一帆风顺,吐蕃人面临生死关头,会爆发出可怕的战斗力,问题是,他们只是整个大唐军队中的一小部分,吐蕃人又能应付得了多少?

“虽然要等待消息,咱们也不能闲着,象雄人在四处抢掠,山民也可以有目地出击,战果不重要,只要放出一个信号,让吐蕃人认为,尼婆罗和象雄全都倒向了大唐,就成了。”

他转头看着杨预说道:“鹄子,你手下没多少人了,可还得用起来,用不着太突前,只要保证周边三十里的消息畅通,让这里有个预警的时机,可能做到?”

杨预毫不在乎地一点头:“有马就成,只是有一点不爽利。”

“什么?”刘稷问道。

“这城里的婆娘少也就罢了,连个看得过眼的都没有,哪像迦毘耶罗城中,尽是可口的小娘子,若是能从那边送几个过来,儿郎们就算辛苦些,也值了。”

刘稷有些无语,这家伙倒是直白,不过话虽然糙了些,说得倒没有错,送到他这里的两个吐蕃女子,已经是城中最好看的了,可他连下手的欲望都没有,又不是没见过女人的雏儿,是个母的都会心动。

当然了,两地隔着重重山岭,往来一趟就是大半个月,他才不会为了这种事情去专门派人,事情议定,几个人各自回去,走在最后头的康老四却留了下来,将一个小布包递给他。

“这是?”

刘稷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个小小的印鉴,还有一封书信。

“从那个人身上搜到的,有了此物,就能证实其人的身份。”

刘稷点点头,用不着这个印鉴,他一眼也能认出,因为对方的那张脸,长得太有特点了,拿起下头的书信一看,却是自己写给康老四的命令。

两样东西加一块儿,事情就很明显了,对方在向自己表明态度,坚决彻底地绑在他的船上,这就算是投名状了吧。

刘稷将东西收起来,拍拍他的肩膀:“做得不错,我看好你。”

对于忠诚,他不吝夸奖,这样才能充份地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

第一百八十九章 奇怪

自杨预调往了尼婆罗一线,驻扎在巴扎多城一线的唐军,就由马璘担任了军中的前哨巡骑,年不过三十的他,正处于立功心切的地步,每日里都恨不能直插敌境,打出令人瞩目的战绩。

同为戍主,刘五郎立下的功劳,已经让人麻木,孤身刺探、力战婆夷川、夺取贺菩劳城、袭占尼婆罗,无一不是充满了传奇色采,令人津津乐道。

可他呢,连个像样点的斩获都没有,这让一向心高气傲的他如何受得,扶风马氏,那也是历史悠久,数得上号的名门。

更何况,叠州戍,出自中军,是封常清的嫡系,并不比所谓的东床逊色多少。

每天的巡奕犹如例行公事,这一带的人逃亡的干干净净,沿途连个游牧的部落都没有,放眼望去,尽是荒无人烟的高原,苍茫的大地上似乎只有一种颜色,直到那座耸立于山体之上的雄伟城池。

“轮番下马,歇息一刻。”远远地看到城池在望,马璘沉声下令,身后的游骑有一半人跳下马,去不远处的一个水塘里取水,余下的同他一样,四下里警戒着。

这是本日必做的事,再是警觉的人,做得多了,心理上都会不知不觉地放松,此时的马璘就处于这样的心态,疆绳被放开,马儿自行在地上觅食,身体从骑行的状态坐到了鞍上,原本紧繃的腿部得以放松,算是另一种方式下的歇息。

八月的高原,牧草长得没过了小腿,正是牛羊养膘待冬的好时节,许久没有战事,无论是胯下的战马还是身后的备马,都多了不少赘肉,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啊。

一刻钟很快就过去了,听到身后传来整齐划一的蹄声,他便知道队中轮休的弟兄们已经返回,当下也不二话,与余下的另一半骑兵一样,跳下坐骑,牵着两匹马儿走向水塘的方向。

牧场周边,像这样的水塘不只一处,寻常时分,是牛羊们取水的地方,越是水草丰盛的牧场,越能养出优质的牧群,对于这些部落来说,牧群的数量的多少,象征着财富的多寡,决定着实力的强弱,实力大了才能占据更多,更好的牧场,豢养更多的牧群,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最终成为某个强大的所在。

马璘解开头盔下的牛皮系带,让约束了一天的头部稍稍松一松,伏下身去,水面倒映出一张满是须髯的脸,岁月蹉跎啊,他捧起一掬清水,浇在脸上,细细地嚼味着异国他乡的冰凉。

就在这时,一个清脆的哨音在身后响起,他猛地站起身,回头一看,自己的戍副正在召集人手,阵型由松散变得慢慢靠拢,所有人都将背上的骑弓执在了手中,但是并没有解开备马,意思就是威胁离得还比较远。

“换马,备敌!”

马璘赶紧牵过自己的备马,将原先的坐骑留在水塘边,马背上装着他的武具,策马前行的同时,已经完成了执弓在手的动作。

与此同时,另一半骑兵已经集结完毕,这是一个斜长的雁行阵,便于发挥骑弓的打击威力,马璘绕过阵头,来到了他的副手身边。

“有何异动?”

“不知道,很是奇怪。”戍副的话让他更是奇怪,因为这本不应该是一名巡骑该说的,当他顺着前者的目光看向远方时,不由得怔住了。

副手没有说错,的确很奇怪。

在他们的视线尽头,呈现出一种深深的暗色,那是泛红的山体,与同样颜色的城墙所造成的,离着他们大约在两、三里远,象雄人的都城,只能这么远远地看着,不能过份逼近,以免引起争端,是每一天出营之前,主官反复叮嘱过的。

而戍副所说的动静来自于另一个方向,大约不到一里的距离,无数的身影仿佛从地底下钻出来,就这么突兀得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这个距离上,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也只能看出个大概,能做为巡哨,眼力是一等一得重要,马璘一眼就能看出,这些人没有披甲也没有拿着兵器,然而奇怪之处并不在于此。

若是牧民,怎么也得赶上一群牛羊,他们不光什么也没有,就连成份也是形形色色,从耆耋老人到冲龄幼童,甚至还有怀抱婴儿的妇人,只有穿着上比较一致,是那种最底层的象雄百姓。

这些百姓前行的目标,是他们目力所不能及的远处,穹隆银城。

照理说,既然不是朝着巴扎多城而来,与唐人就没什么关系,可是马璘本能地感觉到事情没那么简单,因为这一带实在太平静了,突然出现的大队人群就会显得很不正常。

他没有贸然遣人回营禀告,也没有打算近前打探,只是站在原地,估算着百姓的人数,重重叠叠的身影,一直到日头将落都没有尽头,这怕不是有数万之多?

两人吓了一跳,数万象雄人集结于其都城,这是要做什么?

“回营。”

马璘一声令下,带着他的人调转马头,事情有些不寻常,看来今天要趁夜赶路了,整队轻骑点燃了自带的火把,在广袤的高原上

巴扎多城外的唐军大营里,封常清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四镇节度判官李栖筠。

“贞一?”人是被段秀实亲自接进大营的,听到亲兵的唱名,他不由得惊喜交加。

“属下见过中丞。”

来者是个四十余岁的中年人,身形俊逸,气度不凡,着一袭长衫,虽然长途跋涉,风尘仆仆,却是精神焕发,毫无倦色。

“安西出事了?”来人是他留在镇所的亲信部属,这么着急得亲自赶过来,不能不多想一层。

李栖筠先是摇摇头,接着又一点头,从怀里珍而重之地掏出一封文书,交到他的手上。

封常清只看了看封皮,神色就凝重起来,因为这是一封敕令,出自于安西大都护府,只有看到这样的文书,才会让人明白,在安西四镇,他只是个副大都护,摄节度事。

真正的主人是那位远在长安城的权相。

文书的封口点着火漆,上面加盖了主人的私章,为的是防止偷看,验看之后火漆完整无缺,他回到大案前,拿起一把小刀,挑开封口,将里面的文书拿出来。

展开文书,上头的字体十分熟悉,做为常年的节度留后,与朝廷方面打得交道多了,一看就知道是谁的来信,这一回的文书,居然是李相公的亲笔。

内容倒是不复杂,他们攻占大勃律之后,就发出了捷报,如今两个月过去了,朝廷收到捷报并作出反应,是很正常的事,文书中也多有嘉勉之意,然而让他感到吃惊的并不是这些。

敕令的最后,竟然是让他休兵,罢战,整军退回安西的指令。

这就令人殊不可解了!

第一百九十章 敕令

殊不知,李栖筠心中的困惑犹胜于他,帐中没有几个人,这并不奇怪,因为诸将有自己的事要做,不可能时时呆在这里以供调遣。

可是大军监军、天子中使,是有权监督一切军务的,拿到大都护府敕令的同时,难道不是马上去将人请来么?

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身旁的都虞侯段秀实,后者微不可查地摇摇头,这其中另有隐情?他明智地收回视线,恰在此时,封常清已经结束了阅读,目光看了过来。

“贞一,来人还说了什么?”

李栖筠朝他一拱手,却没有即时开口,而是左右看了看,封常清明白了,马上使了个眼色,让帐中的亲兵和书吏退下,只留下了段秀实。

等到帐中只余了三人,李栖筠从怀里又掏出一封书信,封常清接过来一看,是一封普通的书信,封面上一片空白,里面的书信写得密密麻麻,并不是李相国的字,他没看先看内容,而是直接看到最后头,只见上面的署名是:陇右末学岫。

他的心里一惊,再读一读书信上的文字,就什么都明白了,两样应该是同一天书就的,敕令在前,书信在后,原因很简单,执笔之人,已经没有体力完成书写,因此才会由其长子代劳的。

书信解答了他心中的疑问,李相国病重难愈,即将撒手人寰,为此,希望赶在离世之前,得享殊荣,从接信之时班师回去,再转道长安,需要两个月左右的功夫,这就是为什么,书信之后会附有敕令的原因。

这不是商量,而是命令,主人自知撑不过三个月了!

安西镇虽然也隶属节度使镇,可有着自己的特殊性,那就是它首先是大都护府,这个制度决定了,其自主性要比别处更高,甚至有一定的外交权,实际上首个御史中丞的加衔,就是诞生在这里。

因此,做为实任的安西大都护,李林甫的亲笔敕令比朝廷的诏书还要好使,因为它不必经由政事堂,更无需天子点头,但效果是一样的。

抗令是个什么下场,很难有先例可循,可他的前任高仙芝曾经因为违逆了前前任中丞夫蒙灵察,被骂得狗血喷头,是众所周知的一件事,夫蒙灵察当时还只是个副大都护,而高仙芝只是个都知兵马使,如果不是中使边令诚看不过去,用自己的渠道得达天听,事情最后会怎么样,还真不好说。

都知兵马使扛不住副大都护的怒火,他一个副大都护,同样扛不住正牌子大都护的严令,何况对方还是一代权相,哪怕真的时日无多,就更需要谨慎,濒死的猛兽最可怕,因为它已经毫无顾忌了。

想通了这一点,封常清只觉得浑身冷汗直冒,一旦回师,天使失踪之事就不可避免了,而眼下还没有消息,这同样是一件要命的勾当。

“贞一,你是单独前来的么?”

李栖筠微微一怔:“属下是与来人一块儿来的,他停在归仁军,当时以为大军还在大勃律,来回不过几日,谁料想,属下到了贺菩劳城,才知道大军已经进入了象雄之地,不得已又匆匆赶来。”

这么急?封常清顿时感觉事情不妙了,来人一定是李府的得用之人,这般催促,就是一种态度,不看到他们回师,是不会罢休的。

怎么办,他的脑子里急速转动着,如今拔营而回倒是容易,可李嗣业怎么办?刘稷所部怎么办?新打下来的这些土地怎么办?

段秀实是个细致的人,两人的对话虽然很短,但是从表情的变化能觉出,事情有些不对头,很明显,一定是安西那边出了什么事,他不动声色地挨了过去。

“出了何事?”

封常清没有说话,只是将两封文书都递与了他,这些动作,看在李栖筠的眼中,便是十分的不正常,一件简单的事情而已,哪用得着这般思前想后?

“中丞,既取了象雄,便是锦上添花之举,缘何如此为难?”他同样是封常清的心腹之人,说话之间无须太多顾忌。

“一言难尽啊,你只看到了这小半个象雄,还有没看到的,翻过那座雪山,有名为尼婆罗的国家,你可有所耳闻。”事到如今,封常清也不会瞒他。

“可是前朝玄奘法师西行所经过的那个佛国么?”

“正是,它原为吐蕃属国,两国之间素有通婚,如今,已是我大唐治下。”

李栖筠闻言,眼睛都睁大了不少,这可是灭国之功啊!可是让他没想到的还不仅于此。

“如今,李嗣业所部兵马,联同天竺诸国二十余,大举西进,扫荡吐蕃周边,此刻他们到了哪里,本帅亦是毫不知情,你让某到哪里去唤回?”

封常清叹了一口气:“我部驻于此地,只待前方消息,一旦有变,即刻就会进军,若是一切顺利,将与李部相会于吐蕃人的都城之下。”

“贞一啊,你说我为何如此为难?”

李栖筠再也难掩惊讶之色,他万万没有想到,人数不过一万的安西戍军,竟然已经走得这么远,取得的战果如此之大,这简单超出了他的想像,战前最乐观的估计,也不过是取得大勃律一地而已。

可听对方的语气,就连整个象雄,也行将归附,那可是连前汉都不曾做到的伟业!

会师逻些城,当年浩浩荡荡的征伐,大唐进行过不只一次,而唯一一次冠以“逻些道行军”的那一次,最后的结果,是令人扼腕的大非川之败。

谁能想像,倾数十万之兵做不到的事情,安西唐军区区一万之数,竟然已经有板有眼,有计划有决心,甚至是......有希望。

“此行进军,名为‘曙光’,眼下,吐蕃人的主力被吸引在青海一侧,他们纵使全民皆兵,也不过乌合之众,而我军众志成诚,就算全数战死,也誓要将吐蕃打死打残,这是大唐最好的机会,也许会是唯一的机会。”

封常清的脑海里,想起了刘稷临行时的话语,打动他的不是慷慨激昂的口号,而是这么久以来,对方所做的点点滴滴,如果说当时还看不清楚,眼下已经昭然若揭。

此子,就是想以安西唐军主力,拼掉吐蕃人的都城,毁掉他们的根基,让这个以各部落组成的农奴制国家,提前百年分崩离析,陷入混乱当中,从而一举解除大唐的腹心之患。

封常清没有说话,得知实情的李栖筠也沉默了下来,段秀实很快看完了书信,也明白了这些文字后头的意思。

而他的一句话,更是让两人陷入了沉思,久久难以平静。

“中丞,若是我安西都收到了敕令,河西、陇右、北庭这些近得多的节镇,会收不到吗?”

第一百九十一章 袭扰

“象雄人离去了?”

贡塘城中,听到杨预的回报,刘稷一愣。

“恩,全都走了,城下的营地里空无一人,多半是连夜走掉的。”

杨预不以为意地说道,象雄人也好,山民也好,在他的心目中,都不过是一些可以利用的棋子罢了。

“能确定,他们是往回走的么?”

“能,他们没有掩饰行藏,据昨夜值日的军士说,从城头就能看到遍地的火光,早起,某亲自去看过,脚印子的方向,就是朝着返回的路线。”

这就有些意思了,如果他们是独自向前,扫荡那些弱小的吐蕃部落,刘稷不会觉得奇怪,因为每天都会发生,如今的贡塘周边,已经没有了牧民的存在,那些得到风声的,一早就逃离了,他们的斩获越来越少,因此才会突然返回?

事情不可能如此简单,身处他的位置,也不可能会毫不怀疑,这其中一定发生了什么变故,不知不觉中,他的脑海浮现出一个女人的身影。

这个时代的女人啊,还是真让人无法小看,要知道华夏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可就诞生在本朝。

“杨鹄子,我听说,你的营帐中收了一个女人?”

杨预一听就炸了:“耳报神啊,昨日的事,哪个多嘴多舌的捅到你这里来了。”

“怪了,那天不知道是谁说的,这里的女子一个都看不上眼,怎么转眼就变了,如此饥不择食。”刘稷笑着打量他。

没想到,杨预正色说道:“因为她不是吐蕃女子。”

“怎么回事?”

“昨日巡查,在城外二十里的一个河谷,康老四带着山民围住了一伙牧民,其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幼,他们杀死了成年的吐蕃男子,正待将其余的人带回来,这个女人突然暴起,将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摔在了石头上。”

“什么?”刘稷长身而起,不自觉得握紧了拳头。

“那是她自己的孩子,出生不足三个月,当时就丧了命,这还不算,她发了疯一般地拿着一把小刀,先是刺死了一个三岁的女孩,然后又一刀杀死了一个七岁的男孩,全都是她的亲子。”

想到那天的惨状,杨预也不禁恻然:“若不是周围的山民反应过来,将她拉住,下一刀就会刺在自己的胸口上,不过某赶到的时候,那一刀不过偏了少许,血流了一地,只余了小半条命。”

“是个汉家女子?”

杨预点点头:“她家是陇右廓州人氏,开元二十八载被吐蕃人掳获,辗转了好些个部落,最后卖到这里,丈夫被杀,儿子被吐蕃人养大,变成了庸奴,连汉话都不会说,她则......”

“被她杀掉的那几个全都是和吐蕃人生的,如果不是吐蕃人用她儿子威胁,一早就自尽了,她本以为是山民袭扰,如今看到咱们的身影,知道是故国的人到来,便没了活下去的勇气。”

杨预的话在他的脑子里嗡嗡作响,几乎就要站不稳,能让一个母亲亲手杀死三个孩子,这是多大的仇恨?如果他们没有到来,这种仇恨也许会压在心里,直到整个人麻木地死去。

仇恨,缘于敌人的残暴,可后世的所谓专家,却要受害者去原谅,那时候他就想不通,这究竟是什么道理?

穿越以来,他曾经迷茫过,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所在,因此做事凭的都是本能,也只有到了今天,看到那些被国家抛弃,被敌人奴役的汉家百姓,才突然明白,对于吐蕃这个早已经消失的国家,为什么会有恨意?

这样例子,还有许多,周边的游牧不只吐蕃一个,被掳掠的百姓也不仅仅是陇右一地,一个国家最大的职能,就是保护他的子民不受侵害,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而他们这些军人,就是保卫国家的一把刀,铲平那些大大小小的威胁,让百姓安居乐业,不再流离失所,家破人亡,避免那样的惨剧发生,要比任何的功绩都更有成就感。

刘稷沉着脸,一字一句地说道:“让康老四的人,加大出击范围,必要时,可让张无价他们相助,杀人之前,甄别所有的人,我不想再看到活着的,吐蕃人。”

杨预被他那杀气腾腾的话语惊到了,连语气中多了些嘱咐的味道,都没有听出来。

在这里,他的话就是最高指示,康老四所带领近五千山民,在杨预骑军的配合下,大规模向着臧河的下游方向扫荡,所截获的牛羊马群不计其数,他们的行动迅速而隐蔽,又有了足够的马匹,已经从一支步卒,变成了大规模的游牧之兵,所能控制的范围也越来越大。

甚至连几处把守不严的城池,都被一举端掉,大量被解救出来的人口,先是送到了贡塘城中,然后绝大部分不愿归乡的,都被送往了大山的另一端,尼婆罗。

整个行动像是滚雪球一般地扩大了数倍,波及了整个臧河的上源,对于人口数本就不多的吐蕃人来说,这才是最为致命的打击。

很快这里的消息就被传到了吐蕃人的都城逻些,当尚结息从青海的方向赶回来时,看到的就是一付人心惶惶的局面。

“你说什么,唐人从臧河的上游打来了!”

迎接他的是只比他早到十多天的尚结赞,闻言有些无奈地说道:“不瞒你说,我是从勃律被他们放回来的,唐人打进了象雄,我本来想回这里求救兵,可是你看看,那些部落的头人,一个个吓得浑身发抖,让他们出人去打唐人,谁也不肯”。

“尚结息,希望你能带来好消息,我已经很久没有听过好消息了。”

“我的朋友,我的消息,虽然不错,可是太远了,而且在说出来之前,我必须去见赞普,请你带我去吧。”

没想到,尚结赞一把拉住他:“我们伟大的赞普,根本就不在逻些,你想去哪里。”

“他又去了亚着贝擦城?”

“是啊,那些苏毗人,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让他言听计从,我们这些人已经说不上话了。”

尚结息有些无奈,却没有再争辩:“哥舒翰在青海的攻势已经停下来,达扎路恭很快就会回师,但这需要时间,如果赞普不顾他的子民,我们就要另想办法。”

“你想怎么办?”

“去找赞蒙,你那位姐姐。”

尚结赞一愣,随即明白了他的意思,缓缓地点点头。

第一百九十二章 口实

对于巴扎多城的唐军大营来说,这两天是消息迭出,无法让人平静的两天。

李栖筠带来的大都护府敕令并没有被所有人看到,然而怎么也瞒不过老资格将领杨和的耳目,他的于阗镇军本就是以骑兵为主,早在李栖筠入营的时候,手下就将消息报到了他这里。

来人身负什么样的使命,光凭猜测很难认定,但是随后发生的一系列变故,却让人不得不多想一层。

如果说,后营的工匠奉命收拾那些攻城器械,或许可以看做即将进军的先兆,可迁移本地的百姓,让他们往大勃律而去,就令人有些费解了。

他首先找到了田珍,因为两人有个共同之处,自己的儿子还在尼婆罗,对方的徒弟也不在营中。

“你觉得,中丞有退兵之意?”

“只怕不是有意,而是正在实施。”

田珍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两人没什么交情,要说有,也是跟封常清走得近的缘故,可此时,相同的牵挂,让两人有了天然接近的基础。

“老杨头,你意欲如何,不妨直言。”

“是与不是,一问便知,你我同去见中丞罢。”

杨和的话让他笑了笑:“你们这些老酸,就知道怂恿粗人出头。”

“田麻子,五郎的乾坑戍可是你的部众。”

“若不是因此,某会同你鸹噪?忒多废话。”

田珍斜了他一眼,转身便走,杨和摇摇头,赶紧加快脚步,跟在他后头。

中军大帐显得很平静,全副甲胄的节度牙兵围绕四周,封常清的押衙看到他们到来,并没有为难,而是依足规矩,让他们自行解兵,唱名入内。

帐中已经有数人在,除了刚刚抵达的李栖筠,还有段秀实、梁宰,以及正在回报军情的马璘,他那一口浑厚的雍凉口音,显得抑扬顿挫,回味悠长。

“昨日,象雄人大举集结,各处皆是一样,看他们行进的方向,是朝着穹隆银城而去的,属下怕有什么变故,故此连夜赶回,望中丞早做准备。”

封常清听完,面色有些不豫,目前他们与象雄人更像是达成了某种不成文的默契,他们不曾逼近,对方也很少出来,只是隔着高原远远地对峙着。

但是这样的默契,根本就没有约束力,如今突然来了这么一手,是打算集结重兵反攻么?在场的所有人,听到马璘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样子,原因很简单,巴扎多城,本就是象雄的一部分。

若是象雄人真有进军之意,了不起打上一仗,或是不战而走,可那样一来,他们就只能退往大勃律了,一旦巴扎多城失陷,与尼婆罗方向被彻底截断,那边的人怎么办?

“本帅知道了,兹事体大,辛苦你一趟,再去打探清楚,看看象雄人究竟是个什么心思。”

“属下听令。”马璘毫不犹豫地一抱拳,接令而去。

封常清吩咐了一声,朝着刚刚进来的二人一点头:“你二人来得正好,咱们须得做个决定,让李嗣业和五郎他们退回来。”

杨和与田珍都是吃了一惊,没想到,他们还没有开口,结果就摆到了眼前。

“出了何事?”

“李相国病体难愈,已经发下敕令,让我等速速回师,献俘京师。”封常清简单地解释了一句,两人立刻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性。

“这么说,往尼婆罗的信使已经派出了?”杨和开口问道。

“嗯,昨日夜里就发出了,希望还能赶得及,李嗣业动作太快,某怕他们已经不在康提普尔城了。”

他没有提到五郎,是因为没有人知道他的位置,更没有人知道那件事的结果,很明显,封常清之所以还停留在此,不是因为象雄人的动静,而是等着那个结果。

他不提,自然有人提,田珍冲他一抱拳,朗声说道:“末将身为归仁军使,本就驻守勃律,乾坑戍一日不回,我的人便在此等候一日,还请中丞恩准。”

紧接着,杨和不紧不慢地说道:“于阗镇军,须得全军而还。”

封常清看着两人,摇摇头,转身对李栖筠说道:“某说他二人必不肯退,如何?”

段秀实与他相视一笑:“既然如此,那就只有一个法子了,中丞与后营先走,左右李相国要的是战果,我等在此接应他们,什么时候回来了,什么时候再退兵。”

这倒是个稳妥的法子,杨和二人都是松了一口气,有了大军主力,无论发生什么样的变故,终归有法子可想,否则,就凭两人加一块儿的四千来人,还真有些不好说。

毕竟,象雄人的都城里,有着几十万人口,万一发了疯,集结个数万人还是很有可能的。

“如此甚好,先让这里百姓撤往勃律,贞一你同后营先行,我同牙兵再多待几日,到时候,咱们在归仁军会面。”封常清点点头,显然这是计议已定的,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到来。

“谨遵中丞之令,属下今日就动身,免得那位相府中人,等得不耐烦了。”

李栖筠自然没有二话,旁人却知道封常海还是想等一等前方的结果,不然心里不塌实,真上了京城,也不好说话。

第二日一早,李栖筠就同后营的工匠、傔人上了路,与他们同行的,是扶老携幼的本地百姓,无论他们情不情愿,唐人的话是不容更改的,这些人只有一个选择。

几乎在他们离去的同一时刻,咄骨利跌跌撞撞地赶到了巴扎多城下,他只比马璘晚了一天,同样是连夜赶路。

他的到来,让封常清等人大喜过望,犹其是听到了刘稷的消息,只是没想到,他居然深入敌境那么远,已经到达了吐蕃人的背后。

好在事情办得很顺利,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期望,更重要的是,还留给了他们一个进兵的口实,那就是。

吐蕃人杀害了大唐的使者。

这个结果让封常清再一次犹豫了,因为无论朝廷想要与吐蕃人达成何种协议,都饶不过一件事去,讨回公道。

可是段秀实的判断同样在理,一旦别处退了兵,吐蕃人的压力就会全数转到安西唐军的身上,只凭这点子人马,无论如何也是不够的。

怎么办?面对咄骨利等人期盼的目光,他不得不面临更加困难的选择。

第一百九十三章 暴乱

穹隆银城的暴乱来得十分突然,大批的牧民涌入城中,刚开始还算正常,因为自从唐人进入象雄地区,这样的事情天天都会发生。

然而这一次,来得人实在太多,当守军发现不太对劲里,城门已经关不上了,从山脚下,源源不断的人流充斥了整个高原,更多的人还在从远处赶来,就连这个国家的统治者都在吃惊,不知道自己的民众居然会有如此之多。

他们在街道上聚集,嘴里念着一种奇怪的咒语,据说是来自于邻国的某种特殊教宗,与这个国家,特别是在上层人物中流行的苯教完全不同。

“佛语?”王宫的高处,老妇人看着城中发生的一切,喃喃地说道:“吉桑央措,没想到,你的心会这么大。”

“王后,我们该怎么办?”护卫王宫的卫队首领忧心不已。

“你觉得他们的目标是这里吗?”

“不好说,他们在朝吐蕃人的营地聚集,可能会起冲突,我们需要出动吗?”

老妇人沉默地看了一会儿,这是一个十分冒险的选择,搞不好就会让这些人的怒火,指向自己,她的沉默,被卫队长理解为否认,因此,所有的守备力量全都集中到了王宫附近。

冲突很快到来,为数不过一千人的吐蕃人营地,被数不清的象雄百姓团团围住,这种明显的敌意,立刻引起了吐蕃人的警觉,做为这个国家的特殊存在,他们不允许权威被挑战,然而当武力无法起到阻吓的作用时,那些愤怒的人群马上冲进了营地,流血便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所有的吐蕃人都没能逃脱,鲜血让这些普通的民众变成了嗜血的暴民,他们毫无畏惧地迎向吐蕃人的刀枪,用身体挡住那些杀人的利器,信仰的力量,让他们变得强大,超越了死亡。

接下来就轮到了脚下的城池,那些城中的大户人家,首先遭到了洗劫,许多人的尸体被扔到街上,城中到处都燃起了火光,暴乱在迅速地蔓延着,就连一些守军都加入了民众的行列。

这种情形渐渐地波及到了王宫附近,守卫这里的是王国最忠心的队伍,他们身家丰厚、待遇不凡,与这些民众天然就有着隔阂,但致命的一点就是人数太少,对于全城十多万暴民来说,为数五千的卫队,就像汪洋中的一条小船,随时都可能倾覆。

“怎么办?他们越来越近了。”卫队首领已经下令所有人戒备,一支支闪着寒光的利箭,指向黑压压的人群。

“让其他的人从地道离开。”老妇人终于做出了决定。

卫队长吃惊地说道:“你不走?”

“我要和她谈谈。”

老妇人神色不变地说道,卫队长有些不明所以,但没有再问什么,而是马上去安排王室成员的离去。

第二天清晨时分,老妇人等到了她想见的人,在小四和小五的护卫下,曾九娘骑着马从大街上通过,沿途的百姓纷纷向她合什作礼,眼中冒出狂热的神情,嘴里更是高呼着一个陌生的称呼。

“度母!”

在老妇人的眼中,此刻的曾九娘披着经幔,头戴花冠,恍若佛经中的真神化身,再也不是那个一脸谦逊的吐蕃贵妇模样。

到了石阶前,她拒绝了护卫者的陪同,在满城民众的欢呼声中,自己一个人缓步走入王宫,像是回到了家中。

“吉桑央措,你真让我吃惊,原以为,是我们保护了你,现在看来,根本不需要任何人的保护。”

“尊敬的王后,吉桑央措从来没有忘记你的恩惠,没有它,我可能活不到现在,十多年来,我一直心存感激,希望有一天能回报这份恩情。”曾九娘款款而上,与她站在了一块儿。

老妇人笑了:“你的感激还真是特别。”

曾九娘看着王宫外的人山人海,也笑了笑:“我提醒过,不只一次,你应该记得。”

“是的,我记得,当时我放了你一马。”

“放与不放,这一切都会发生,唯一的区别就是,我们不会有这样的谈话,他们会直接冲进来,将这里夷为平地,包括那条地道。”

老妇人一惊,连这种秘密都被知道了,那也意味着这个王国已经不再安全,他们就算逃出了穹隆银城,又能往哪里去?

“我已经活够了,随便你怎么处置,让他们离开,我保证,这里的护卫全都放下武器。”

曾九娘看着她,语带诚挚地说道:“离开吧,叫他们不要抵抗,我保证他们的安全,这就是我的感激。”

“你放我走?”老妇人有些不太相信。

“我不想伤害你,就像你不想伤害我一样。”

曾九娘说完,转身走下台阶,随后不久,王宫的大门就被打开了,那些护卫全都放下了兵器,一个接一个地走出来,狂热的民众,马上拾起他们丢下的武器,控制了整个王宫。

小四和小五跟在她的身边,有些担心,直到她回到了人群中。

“你们去送她一程,下手利落些,不要让她太痛苦。”

曾九娘面色淡淡地说道,眼神中有些落寞。

贡塘城中,刘稷接到咄骨利传回来的消息,已经是三天之后的事,也亏得这个家伙耐力惊人,又擅长山路,才会将别人五天才能跑完的路程,缩短了将近一半。

当然,这个消息让他有些失望,李林甫果然病倒了,事情也果然按他想像得发展,一次庞大的军事行动,即将以虎头蛇尾而结束,他做了这么大的努力,依然无法挽救这个国家的命运,或许这就是所谓历史的惯性么?

主力唐军止步不前,他就算发动了尼婆罗人又有什么用?前进的路上,有着无数的凶险,自己又不是超人,真的能一个打一百个。

正如段秀实预料的那样,连远在象雄的安西唐军都接到了敕令,其余各部又怎么可能没有收到?

真实的历史已经告诉了他结果,可笑自己还以为能改变。

这一刻,刘稷感到了心灰意冷,就像喜玛拉雅山脉吹来的寒风。

从未有过的冷,

第一百九十四章 遗迹

高原的清晨朔风凛冽,身上的大氅镶了厚厚的毛领,依然挡不住无孔不入的寒意。

刘稷看着前面不远处的厚实背影,不禁缩了缩脖子,人和人果然是有区别的,有些人,天生就是好筋骨,他似乎就没看到,咄骨利换过别的衣衫,除了那套粗麻织就的猎户装束。

他们这一行不过五人,除了他们两个,还有两名随行的军士,以及一个俘虏,尽管知道希望不大,刘稷还是想再争取一回,如果事情成了定局,那就意味着,他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有一些计划也得提前安排下去了。

“吁”

当先的咄骨利口中作声,缓缓地勒住马儿,用手搭了一个凉棚,朝着远处张望。

“走岔路了么?”刘稷与他骑在一起,四下看了看,这个时代的荒凉,让他根本无法通过道路来辨识方向,就像脚下的大草原,到处都是一种颜色,不熟识的人很容易迷失方向,而远方的大山,似乎总是遥不可及。

“应该没错。”咄骨利指着远处的一座山岭说道:“那里多半就是‘玛庞山’。”

“你在怀疑什么?”刘稷知道他是个谨慎的人,不会无缘无故这么说。

“奇怪,我返回的时候,还看到附近有许多象雄人,这会子一个都没有,不知道跑去哪里了。”

“兴许找地方睡觉去了吧。”

刘稷用玩笑的口吻说了一句,便摧动坐骑,朝那个方向驰去,这一趟是顺便拜访,以了却他的猎奇心理,再说了,这样的天气赶了一天一夜的路,人和马都受不了,怎么也得休息一下。

咄骨利等人赶紧跟上去,对于这位上官的胆子,他只有佩服的,似乎什么都不放在眼中。

山路有些崎岖,但是却十分平整,很快,眼前就出现了一座建筑,筑于山体上的一座城堡,吐蕃人似乎很喜欢把城堡建在山上,贡塘、穹隆银以及都城逻些都是如此。

城堡看上去不大,当他们接近城门时,一个熟悉的身影迎了出来。

“贵人,你们怎么到这里来了?”小五看到他们一脸的惊喜。

“同你家娘子约好了,顺路过来拜访。”刘稷呵呵一笑:“她是否在家?”

“此刻,应该在后山的佛洞中诵经,小的引你前去。”

小五的眼神在一个麻袋装裹的事物上扫过,神色恭谨地牵过他的马头,一行人从洞开的城门进去,沿着狭窄的街道蜿蜒而上,一路上没有多少人影,不过街面很干净,应该有人时时在打扫。

从偶尔出现的行人身上,他看到的是明显的汉人面孔,这些人对于他们这些不速之客的到来,显得很平静,只是略略看了一眼,便去忙着做自己的事了。

一个奇怪的城堡,一个奇怪的主人,这就是刘稷对于此地的第一印象。

后山的山体被人为地修整过,挖成了一个个的洞穴,有点像是他看到过的敦煌遗迹,里面供奉着大小不一、神态各异的佛像,来到这个时空,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佛像,就算是号称“佛国”的尼婆罗,都没有那么夸张,因为当时当政的是来自天竺的印欧人种,他们有着完全不同的信仰。

小五带着他们来到了其中最大的一处洞穴前,守在洞门口的小四有些惊讶,不过他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用眼神与他们打了个招呼,刘稷等人跳下马,将马匹交与随行的军士,同时也从马背上解下了那个麻布袋子,就这么扔在地上。

“贵人恕罪,我家娘子还有早课,请稍等一会儿,最多一刻就会完成。”小四用很小的声音解释了一句。

刘稷好奇地打量了一眼,这处洞**子至少有两米高,里面挖得更大,隐隐可见当**着一座高大的佛像,面目圆润,仪态生动,佛龛下跪坐着一个背影,正在喃喃地念祷着什么。

对于宗教,他没有太多研究,由于工作的需要,只是了解过一些表面上的东西,毕竟,华夏的那个友好邻邦,与敌视的强邻都有着很深的宗教渊源,最初的印巴分治,依据的也是这个因素,随后进行的历次战争,同样缘于深刻的宗教矛盾。

他的拜访对象很虔诚,足足过了一刻才结束了诵读,然后便抬起头,看着那座佛像,良久都没有动弹,直到小五忍不住上前通报。

“度母,有客到。”

曾九娘转过身,看着那个挺拔的身影,嘴角微微翘起,就连眼中都多了几分神采。

“也许,不能再叫你九娘子了,需要换个称呼吗?”刘稷朝她一颌首,打趣道。

“随你如何,五郎叫奴家什么都成。”

曾九娘嫣然一笑,含蓄而优雅,看了一眼他的身后,说道:“没想到你真得找来了。”

“我说过,就一定会来。”刘稷一摆手:“可否行个方便,带我前去。”

曾九娘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点点头走在前面,刘稷快走两步,追上她并排延着山路朝后头走去,绕过这片山崖,是一片枞树林,这种高寒地区的特有树种,高大挺拔,就像一个个忠诚的卫士。

被他们拱卫着的,是一座拱形的墓地,有着典型的汉制特征,只是墓前的石碑上,一个字都没有,显得神秘而突兀。

“这就是她长眠的地方,你随便看吧。”曾九娘的态度让他感到有些奇怪,是那种说不出的感觉。

刘稷唯一能肯定的一点就是,这座墓地没有留存到后世,传说中金城公主的下葬处是一间佛寺,也许是之后发生了什么变故,毕竟相隔了近千年。

正如之前对方所说的那样,这里根本没有什么可看的,他没有打算在上面献上一束花,或是点上一束香火,因为墓地前干净得一尘不染,就连个香炉都没有摆上。

刘稷终于明白自己的感觉从何而来了,做为公主的守墓人,根本不应该是这种表情,哪怕已经过去了十三年,他们可一直还在享受着她的遗泽,这座城堡就是最好的见证。

第一百九十五章 礼物

无论如何,这也算是一处遗迹,它见证的是一段被后人津津乐道的历史,刘稷朝着墓地行了一个后世的鞠躬礼,表达了自己的敬意。

因为里头埋葬的,是一位真正的奇女子,历史第一个对于自己的婚姻不满,想要逃离这个国家,甚至付诸行动的和亲公主,可惜最终失败了。

她的一生表明了,后世某些历史学家所标榜的观点,不过是为了迎合某种政治需要而已。

曾九娘和她的随从小四、小五,以及刘稷自己的随从咄骨利等人,都在默默地看着他做这一切,直到他站起身,走到扔到地上的那个麻布袋前。

“既然你让我如愿,我也送你一件礼物罢。”

曾九娘摇摇头:“一个修行之人,用不着什么礼物。”

刘稷蹲下身,解开麻袋口子上的系带,从里头拽出一把头发,拖到她的脚下:“先看看再说要不要。”

曾九娘惊呆了,她怎么也没想到,对方说的礼物,是一个人,而当看到那个人的模样时,眼神一下子复杂起来。

此时的息东赞,不知道被饿了多久,瘦得脸都变了形,一双眼睛深深地凸起,手脚都被捆着,睁开眼睛的时候,从喉咙里咕噜咕噜地发出声音。

“救......救我。”

刘稷放开手,任他滑落到地上,味道太难闻了,离得太近根本受不了。

曾九娘却毫不在意地弯下腰,仔细地打量着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体,她的两个侍从小四和小五如临大敌,眼都不眨地盯着地下,手已经紧紧地握在了刀柄上,生怕对方暴起伤人。

过了一会儿,她直起腰,朝着刘稷伸出手:“能否借你的刀子一用?”

刘稷一怔,随即就明白了,她想要借的,是自己的短刀,也怪,一个如她那样柔弱的女子,怎么拿得动寻常的长刀,他没有犹豫,从腰后拔出刀子,连鞘一块儿递了过去。

曾九娘接过刀子,摩梭着上面繁密的花纹,轻轻地笑了:“五郎,你知道这把刀子的来历么?”

刘稷不禁愕然,他哪会知道,从穿越的第一天,这些东西就绑在自己的身上,原以为是旧物,可听女子的口气,似乎别有深意。

“就是此人送与我,我再转赠于你的。”曾九娘叹息道:“君以此始,必以此终,这或许就是天意吧。”

在她的示意下,小四和小五分别拽住息东赞的身体,前者扯着他的凌乱的发辫,让他的头部后仰,露出脖子。

曾九娘拔出刀子,拿着它慢慢逼近,息东赞感觉到了刀锋的冷意,眼都不眨盯着这个曾经温存无比的女人,眼里已经没有了恐惧。

或许死在她的手里,是最好的结局吧。

越是接近,女子的手就越发不稳,即将挨上皮肤的那一刻,她突然间停了下来,全身抑制不住地颤抖着,就连说出来的话,也带上了颤音。

“我不成,小四,交与你了。”

说罢,便头也不回地转身走掉了,刘稷赶紧拔脚跟上,咄骨利想了想,似乎觉得自己没有必要紧张,又停下了脚步。

“捉住他。”小五立刻双手拉住息东赞的身体,小四缓缓地拔出自己的腰刀,嘴角泛起一丝狞笑。

直到这时,息东赞才反应过来,他一边徒劳地挣扎,一边嘴里说着含糊不清的话,试图在做最后的挽留。

“你这种腌脏的货色,哪配我家娘子动手,还是让我们这些贱民,送你上路吧。”

说着话,小四将他的头发拨到一边,露出后颈,大喝一声:“狗日的蕃虏,你也有今天!”

手起刀落,那颗人头连同长长的毛发一块滚到地上,无头的颈腔里喷出一股鲜血,溅得到处都是。

已经走出十多步开外的曾九娘,突然停下了脚步,身体摇摇晃晃地,如果不是刘稷一把将她扶住,也许就会瘫到地上。

“我是不是很没用,心心念念的仇人就在眼前,连下手的勇气都没有。”她拿起那把刀子放到眼前,悠悠地叹了口气。

刘稷揽住她的腰,将刀子拿过来,两个人慢慢向前走去,从背影上看,就像一对相互依偎的情侣。

“你以前从来没有杀过人吧?”

“我信佛的。”曾九娘的眼中泪花翻滚,声音也失去了往日里的冷清。

“早知道我就直接送个人头来了,你也不必这么伤心难过。”

女子忍不住宛尔:“五郎嘴里说出来的话,总是那么令人心暖。”

“我不是为那个人伤心,而是为自己。”她微笑着说道:“你的礼物,我很喜欢,谢谢你,让我亲眼看到他的死去。”

你分明没有亲眼看到好不好,刘稷腹诽了一句,点点头:“你喜欢就好。”

“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要回赠五郎一物。”

女子一下子又恢复了往日的表情,他这才意识到两人之间的动作有些暧昧,赶紧放开手。

女子“扑嗤”一下笑出了声:“莫担心,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什么也没想,只要你喜欢就好,无须回赠。”

刘稷连连摆手,一付无福消受的模样,使得女子面上的笑容更盛:“五郎之名,闻于异族,不曾想,却也有着赤子心肠。”

“奴想赠与你的,是一个心向大唐的象雄,这算不算得,投其所好?”

刘稷看着笑成一朵花的女子,终于明白了,这一路上为什么,一个象雄人的影子都看不到。

没想到,顺手而行的一个偶然之举,竟然也有出人意料的收获,这一下,倒是更加坚定了他的决心,在玛庞山上只呆了半日,他们一行便重新上了路。

这一路要从穹隆银城附近经过,他们便打听了一番城里的情形,果不其然,城中发生了巨变,原来的王室和尼婆罗人一样,被屠戮殆尽,原有的权贵上层人物也几近清空,目前控制城池的,是来自于城外的佛教徒,而被他们口口相传的,则是一个名为“度母”的称呼,神圣而庄严。

事情已经很清楚了,想不到那个女子的能量之大,远远超出了众人的预料,刘稷等人继续前行,在距城不远处,遇上了唐军的巡骑,为首者正是与他有着一面之缘的马璘。

从他的嘴里,又得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

大唐与吐蕃和议的正使到了,就在巴扎多城下的唐军大营中,与之同行的还有一位出人意料之人。

第一百九十六章 挑衅

在刘稷的眼里,驻于巴扎多城下的这座大营里,少了一些人,又多了一些人。

说少,是指的傔人,原本与这支唐军主力随行的,是从各地应募的五千多傔人,他们负责大部分的后勤工作,这么多人如果身处大营之中,一眼就能看出来,因为装束根本就不同。

然而自他与马璘一同入营的伊使,就没有看到几个,剩下来的,多半是各部自行招募的傔人,他的乾坑戍也不例外。

有少就有多,多出来的,则是一队队整齐的兵马,安西唐军可以说全军皆骑,但作战,还是以下马步卒为主,这是他们负责的战区地形所决定的,多山地、丛林,骑军的用处没那么大。

然而这些一看就是新到的兵马,却尽数都是骑兵,他们娴熟的控马技术、适于马战的衣甲、兵器,无不表明了这一身份,就连马璘都有些惊讶,因为他出外巡查之前,还不曾见到过。

“是北庭兵马。”经过他的提醒,刘稷恍然大悟,北庭与回鹘、葛逻禄等草原部落相邻,自然会有相当数量的骑军。

当他二人来到中军大帐之前,募得发现,这里已经被两部泾渭分明、相顾而立的牙兵们遮护得严严实实,双方毫不示弱地互相瞪着眼,只留出一道当中的通道,就像是绿林中的山寨,摆出的下马威。

正愕然间,封常清的押衙,“蹬蹬”地跑过来,将他们领到了帐门口,同刘稷使了个眼色,然后转身肃立,大声唱名。

“叠州戍主马璘、乾坑戍主刘稷帐外请见!”

“进来。”帐中传来的声音,一听就是封常清本人的,两人顿时松了一口气。

掀起厚实的门帘,明晃晃的光线让他们的眼睛一时间有些刺痛感,原来偌大的帐子里,此刻正摆着宴席,看各人觥筹交错,甚至有些醉态的模样,只怕已经进行了好一会儿。

“来来,你二人来得正好,某为你们引见一下。”封常清拿着个盅子站在帐中,朝他们招招手。

刘稷二人走过去,先是同他见了个礼,然后站起身,打量着坐在右手边的这一行人,上首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作文士打扮,面有风尘之色,显然是长途赶来,颇为不适,精神有些不振,但是看穿着和肤色,平时当是养尊处优惯了,只瞧身后的两个仆役,身上着的都是锦衣,便可见一斑。

而紧挨着他的,是一个七尺高的大汉,身量之高,就是安西军中也不常见,只怕唯有李嗣业那个猛人才能与之相比,此人鼓着一双牛一般的眼睛,上下打量着刘稷,让他感到了一种如芒背刺般的不舒服。

就在此时,封常清的话清晰地进入了耳中。

“这位是朝廷钦命的会盟正使,鸿胪寺张少卿。”

两人都是一拱手,口称:“久仰。”结果人家只是抬抬眼皮,点点头示意了一下,连手都没有动弹。

紧接着封常清指着那个大汉,刚要开口说话,那人径直站了起来,整个身形如同一座小山般,刘稷只觉眼前一暗。

“老封,作了那么久的同僚,又何必来这般虚客套,某家在座的有谁会不认得,只是这两位,倒是要重新认一认,马老二,有长进啊,没给老马家丢脸。”这大汉竟然是个自来熟。

马璘面带无奈地一拱手:“见过副都护。”

封常清在一旁喝斥:“什么副都护,现在要叫程中丞。”

大汉毫不在意地哈哈一笑:“叫什么不妨事,老程做了许多年副都护,你要乍一称什么中丞,还当是叫别人呢。”

众人都陪着一阵尬笑,刘谡也微微扯了扯嘴角,此刻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位身高近两米的巨人,就是安西军中与李嗣业齐名,被称为“疯子”的程千里。

当然,如今他已经驻节北庭,难怪营中来了这许多北庭兵马,帐外还矗立着北庭牙兵,只是两地相隔这么远,他与钦使同来,却是一个什么意思?

正思忖间,对方的目光已经看了过来,刘稷只能曲身行礼:“属下见过中丞。”

“好小子,还记得自己的身份,某还以为,你立下如此大功,都忘了自己是谁呢?”

此言一出,满帐哗然,就连精神萎靡的那位张少卿都睁开了眼,封常清等安西诸将的脸色顿时沉了下去,无他,这等挑衅的意味也太过明显了点。

一直以来,他们都不知不觉当刘稷是自家人,直到对方的这句话,才恍然觉出了不对。

乾坑戍,本就隶属北庭序列。

之所以会在封常清的帐下听用,暂归田珍的归仁军辖制,是因为当时的节度使王正见身兼两镇,北庭也好,安西也罢,根本没有区别,可如今却不同。

这样的情形,在封常清的军中并不罕见,当时高仙芝败于怛逻斯,安西戍军一扫而空,不得已才会由北庭兵马充实,这才有了乾坑戍的调任,可那是只是权宜之计,并不是永久性的,产生这个任命的原因,是由于只有那边有空位子,而刘稷又想要实职。

谁能想到,王正见死得太过突然,而大军又早早地就集结在了小勃律,再加上战事一茬接着一茬,因此,这笔糊涂帐,一时间根本没有人想起,如今被人一口揭破,感情打了这么久,功劳算谁的,还不好说啊。

帐中的所有人都停下了动作,田珍、杨和、梁宰、段秀实等安西诸将慢慢站起身,走到封常清的身后,而对面席位上的几个北庭将领,也同样停下著,站到了程千里的后面。

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真有些箭拔弩张之意。

而其中最让人感到意外的,则是帐中唯一坐着的人,那位朝廷的钦使张少卿,这种情形下,以他的身份,原本应该是最合适的圆场人选,可奇怪的是。

他就像是个看热闹的旁观者,一言不发地坐在那里,接过身后仆役递来的酒盅,慢里条斯地自饮自啄,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双方的阵容,似乎在期盼着。

什么。

第一百九十七章 凶狠

逻些,筑于一座红色的山体之上,整个建筑是一片宫殿群,也就后世有名的布宫前身,传说中,是一代雄主松赞干布为了迎娶远道而来的文成公主,所修建的新婚之所。

当然,与后世有些不同的是,八世纪中的布宫,还是做为吐蕃王室的居所,并不是某教的圣地,更不是后世穷游女文青的心灵洗涤之处。

至于它倒底是先有宫再有城,还是先有城再有宫,就不得而知了,此时,这座倾注了吐蕃国力的恢弘建筑群,的确象征了一个地区性强国的辉煌,昔日。

那囊.芒保杰细登横躺在宽大的锦榻上,头发梳成数十条长辫垂于脑后,每一条都装饰着珠宝和贝玉,头上戴着繁复的花冠,身穿长可及地的拖裙,由来自于汉地的绢帛织成,每一块都价值不菲。

几个侍女在一旁服侍,她的榻边站着一个十多岁的男孩,穿着一身紧致的皮裘,一只手握成了拳头,眼睛里流露着依恋和不甘心,还有些许的怯意。

尚结赞带着刚刚回到城中的尚结息,从门外走进来,眼神在男孩的身上扫过,不动声色地避开了他的询问,在榻前两、三步的地方站定。

“亲爱的姐姐,看看我带来了什么人?”

“尚结赞,你当我是瞎的吗?”看到他们,芒保杰细登笑着坐起身,摆摆手让侍女们让开:“尚结息,你从哪里来?”

“尊贵的赞蒙,你忠实的仆人,从遥远的长安回来,一路经过了唐人的地方,还有青海、多窝、苏毗,穿过战火纷飞的战场,才能回到自己的家乡。”

尚结息上前一步,抚胸深深地弯下腰,嘴里就像是吟诵般地说着话,

“尚结息,你的忠诚令人敬佩,你的勇气传诵四方,你的家族会因为你而骄傲,你的君主会拥有你这样的臣子而自豪,请告诉我,你带来了令人高兴的好消息,让所有的吐蕃子民,不再心生傍惶。”

“当然,美丽的赞蒙,虽然我们失去了一些土地,可是唐人的大军停下了脚步,他们在黄河岸边洗马,不会再向前一步,天可汗的使者,正在赶来的路上,或许可以订立一个盟约,让这种状态继续下去。”

“可是,还来得及吗?要知道,我们的后方,臧河的源头,吐蕃人祖祖辈辈的放牧之地,已经出现了唐人的身影,他们和那些天杀的尼婆罗人、象雄人勾结在了一起,杀死我们的子民,抢走我们的财物,或许正在向这里进军。”

“所以,我才会来见你,尊贵的赞蒙,我们的国家处在覆灭的边缘,我们的君主却躲在了远处,被那些居心叵测的小人围着,在这样的情况下,请你一定要挺身而出,担负起一个主君的责任,保住我们的都城。”

芒保杰细登听着他的话,陷入了沉思,这不是一个容易做出的决定,就算最后成功了,也难保不被人清算,自己的丈夫是个什么性子,她一清二楚,不同于传统的吐蕃君主,尺带珠丹,对于他们这些世代就居于高位的大族,一直保持着警惕之心,另可去信任那些苏毗人,也就是尚结息嘴里所说的小人。

那是一个有雄心的君主,他试图让吐蕃境内的所有部落,不分吐蕃人、羌人、吐谷浑人、或是苏毗人、象雄人都成为一体,这样一来,就势必会侵害那些大族的利益,而支撑吐蕃国力的,恰恰是这些大族,如果不是这样,又怎么会让唐人压制得如此之狠,已经到了覆亡的边缘。

过了一会儿,她站起身,拖着长长的步裙,系着花色相间的围腰,走到那个一直站着的男孩面前。

“挲悉笼腊赞,告诉我,你是谁的子孙?”

“赞普的子孙,母亲。”男孩的答案让她皱起了眉头。

“错了,伸出你的手。”

男孩的眼睛里充满了畏惧,但还是听话地伸出了手,芒保杰细登拿着一根木条,抓住那只不大的手掌,狠狠地打了下去,那种清脆的声响,听得尚结赞二人都是心惊。

十下之后,手掌已经又红又肿,男孩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却在竭力忍着不让它流下来。

“我再问一遍,你是谁的子孙?”

“我......”男孩犹豫了一下,大声答道:“是天神的子孙。”

“对,要记住这一点。”芒保杰细登再次问道:“是谁让你来到这世上?”

“是......”男孩脱口而出的‘你’字,在母亲凶狠的目光下,又生生咽了回去,轻声地答道:“是汉人阿妈。”

“大点声!”

“我是汉人的孩子,流着天可汗的血脉!”男孩哭喊着叫了出来,声音又尖又利。

芒保杰细登的眼中闪过一丝不忍,很快就被冷漠取代了,说出来的话,连她自己都觉得陌生。

“牢牢地记住,把它刻到心里,只有这样,才能求你的汉人阿舅,放我们一条生路,因为一旦错了,就不是十下手板这么简单,将会赔上所有的子民,作为天神的子孙,未来吐蕃的君主,这是你的责任,哪怕就算是死,也要死得其所。”

“我记住了,母......赞蒙。”男孩停止了哭泣,拜倒在她的脚下。

芒保杰细登没有再看他一眼,走到尚结赞二人的身前,声调毫无起伏,眼神充满了坚定。

“尚结息,无论你用什么办法,一定要让唐人停下来,答应他们的条件,哪怕是要挲悉笼腊赞去做人质,也不能让他们侵入逻些城,毁掉我们的根基。”

“如你所愿,尊贵的赞蒙,你的仆人一定会尽全力,哪怕牺牲他的性命。”尚结息恭敬地答道,眼里只有敬服。

紧接着,她又看向自己的弟弟,尚结赞赶紧低下头,作出一付倾听的模样。

“尚结赞,你丢弃了象雄,一个人跑了回来,按照传统,我们的家族会被挂上狐尾,让人耻笑,现在我给你一个机会,洗雪自己的耻辱,去召集所有能上马的男子,告诉他们,天神在召唤他们,吐蕃在召唤他们。我,芒保杰细登,以家族的名誉起誓,将会给予每一个挺身而出的人,最大的奖励,哪怕赔尽我们的所有。”

“亲爱的姐姐,不,尊贵的赞蒙,尚结赞并不是怕死,而是想要死得更有价值,我会召集所有的族人,保卫我们的都城,直到达扎路恭回来。”

“去吧,如果天神背弃了它的子民,我会在这里,等着他们的到来。”芒保杰细登目送着他们的背影离去,眼神飘向了远方。

从洞开的宫门,天边的云彩低得如在眼前,日暮时分,那种染血般的彩霞,曾是她最爱看的风景,可是此时,却像是看到了什么不祥之物,只觉得恐惧。

无比。

第一百九十八章 有数

唐军大营的中军帐中,来自于北庭的将领与安西众将瞪视着,似乎一言不合就会干架,让那些在一旁服侍的傔人们无所适从,也让处于风暴中心的刘稷有些挠头。

他在想对方这么做的用意,来到这个时空,自问这是第一次见面,之前只是从旁人的嘴里,听说过这个名字,当然历史上的那些记载,也不会陌生。

此人与封常清同时上任,都是做为王正见的后任,而在之前,则份属安西同僚,当然,因为高仙芝的缘故,他并不为朝廷所重视,多年都不得升任,与封常清一派的关系,也好不到哪儿去。

可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在别人家的军中突然发难啊?难道这其中有什么别的隐情,或许是这具身体之前,同他有过什么过节?不得不说,这是极有可能的。

想了想,刘稷神色平静地开口说道:“还记得出征之前,曾受王帅亲口嘉许,在他心目中,都是为我大唐戍边之卒,没有安西、北庭之分,何况乾坑戍在战前便已调离,战后自然会归建,到时,再聆听中丞的教诲便是,若是中丞觉得某一个小小的戍主有所不敬,谡在此先陪个罪,罚上一杯酒如何?”

程千里的眼中闪过一丝惊异,没想到这番话,会从一个愣头青的嘴里说出来,先提到了故去的王正见,又说出了看似服软,实则强硬的话,再不下台,就真得成了目无尊长的蛮横之辈了。

此子,怎么像是变了一个人,原以为受点撩拨就会着,竟然也懂得绵里藏针!

他哈哈一笑,亲手从席前拿起一盅酒:“还是五郎知我,都是一个马勺里搅食的弟兄,什么陪罪不陪罪的再也休提,不过,这酒是一定要罚的,谁让你迟了这么晚呢?”

“就是就是。”

“一杯哪够,至少三杯。”

......

他身后的两个北庭将领也纷纷附和,刘稷面不改色地连干三杯,好歹将场面敷衍过去,只是回席的时候,他很自然地坐到了安西那一边,让程千里心里又有些许不快。

“这位便是捷足先登,拿下婆夷川和贺菩劳城的那位刘五郎?”一直没有开口的张少卿突然发问。

刘稷只得站起身点头称是,封常清在一旁接口:“此战,乾坑戍出力甚大,北庭将士也当于有荣焉。”

一句话,便将绝了对方的想头,人是王正见安排的,打完了自然会还回去,可功劳那是没有的,想也不用想。

“果然少年英雄,听闻还是封中丞爱重之人?”

“少年心性,顽劣不堪,当不得少卿夸赞。”封常清自谦一句,倒是毫不客气地认下。

刘稷听着此人的话,总觉得有些古怪,那些有意无意的挑拨,让人抓不着把柄,不由得多看了他一眼,鸿胪寺是“九寺”之一,少卿为其副手,叙位从四品上,很多时候,是专供权贵子弟的清闲职位,并不理具体事宜,这位看着倒是不像,毕竟出使吐蕃不是一个好差事。

就以景龙元年的金城公主出嫁那一次,中宗皇帝连续找了三拨送亲使,都无人肯去,最后不得不硬塞了一个差事,可见唐人对于吐蕃这个地方的观感。

穷山恶水民还刁,说的就是它。

想到这里,他端一起杯酒,遥遥一敬:“张少卿远道而来,不辞辛劳,勤于国事,当是我辈楷模,谡满饮此杯,少卿随意。”

“哪里,哪里。”张少卿听到如此直白的恭维话,倒也并不矜持,就着手中的杯子喝了一口,只听得对方又问道。

“但不知此次朝廷,要如何与吐蕃议盟?”

“这个么?原本尚属机密,不过尔等都是边将,少不得要参与,说说也无妨。”张少卿说到自己的差事,一下子来了兴致,精神头似乎都好了许多。

“本使是自河陇来,哥舒大夫大破吐蕃人于青海之侧,收其洪济城、大漠门等处,辟地数百里,而程中丞,亦率北庭及属国之兵,跨越昆仑山,直下羌塘,摧毁吐蕃人多处据点,俘获牛羊部众甚多,再加上安西所收之勃律、象雄等地,若是以此为凭,订立盟约,吐蕃人应当不会反对吧。”

刘稷第一次见识这个时空的外交官,听他的口气,连一个预案都没有准备,是打算谈到哪算哪?

从道理上讲,在已方已经占据了绝对优势的情况下,等着吐蕃人来求和,心甘情愿地任大唐宰割,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他倒好,一付急于求成的模样,原因只有一个。

那位权相时日无多,想要尽快得到一个体面的结果。

素来就对李林甫毫无好感的刘稷,心中突然充满了恶意,有些祸害,果然是能遗害无穷的。

“条件呢?”不知不觉,刘稷的声音冷了下来。

那位张少卿似乎没有感觉到他的变化,依然在那里说道:“北庭之兵退出山外,安西这边嘛,勃律之地已属偏远,象雄本就是他们的属国,自当一并归还,只要河陇之界,保持如今的态势,我大唐的边境就能前推数百里,可保关中无忧矣。”

此言一出,帐子里顿时安静了下来,安西诸将虽然没有说话,都在用眼神交流着,就连封常清都停下了杯子,在手里不停地转动着。

没有哪个边将,愿意看着辛苦打下来的土地,拱手让与敌人。

刘稷却知道,这就后世史书上的结果,大勃律连个设置都没有,只怕当年就还给了吐蕃人,天宝十一载直到十二载的战事,不过是哥舒翰一人的胜利罢了。

知道归知道,当自己参与其中,亲耳听到时,心情已经截然不同,眼见着他的面色不太好,封常清赶紧站起身。

“朝廷的意思,大伙都知道了,少卿远来疲惫,今日权当接风,将那些俗务,通通抛开,只管畅饮便是。”

“说得好,咱们都是厮杀汉,朝廷要如何做,就如何做,轮不到咱们多嘴,只管喝酒便是。”程千里同样站起身,大声说道。

帐中又回复了其乐融融的景象,推杯换盏、你来我往,到散席的时候,外头的天已经黑了,刘稷跑到偏僻处,“哇哇”一阵大吐,只觉得肠胃都为之一空。

“要不要紧,某让人去取些汤饮来。”封常清拍着他的后背,关切地问道。

“不妨事,吐了就好了。”他摆摆手,转过身:“那位张少卿,是个什么来头?中丞可知。”

“他么,李相国的东床,京中有名的风流子弟,不曾想竟然甘愿出使吐蕃。”

原来是他,刘稷心里有数了。

第一百九十九章 精明

一个即将过气的家伙,有什么可担心的?

李林甫还有不到三个月就会离世,紧接着,他的家族就会被天子清算,所有的家产籍没,儿孙流放,而这些女婿,也会被一撸到底,贬到某个旮旯角落里终老一生,连新君即位大赦天下都没有资格。

谁让他在世的时候,把太子得罪到死了呢?

指望靠着一场军功赠下免死铁券?没有任何用处,天子根本就没想过要杀他,家道中落,从云端跌下凡尘,才是对他们最大的惩罚。

刘稷借着一阵呕吐,将腹中的酒意全数散出,头脑被风一吹,也慢慢清醒过来,他还想借着最后的机会,再尝试一回。

“中丞甘愿在这样的条件下,任吐蕃人不发一兵便拿回这些土地?我安西将士血战连场,我乾坑戍减员过半,死在异国他乡不得返,这些弟兄们的血就白流了?”

“他有朝廷的诏命,又有程疯子护送,我等甘不甘心又能怎样?你回来便回来了,让人去告知你的人,一并撤回吧,李嗣业那边,也一早就派出了信使,希望他们没有跑太远。”

封常清的眼神有些落寞,明明他的队伍战绩最佳,堪称奇迹,可最后很可能什么都得不到,犹其是眼前之人,一番尽心尽力的筹谋,最后得到这么个下场,要说不灰心是不可能的。

“北庭来了多少军马?”

“瀚海军所属骑军四千二百人。”封常清顺口答了一句,猛然抬头:“你想做什么?不可乱来。”

“中丞以为我会做什么?”刘稷摇摇头:“四千二百骑,是北庭骑军主力,在这高原之上,就算我军齐出,可能保证一个不漏地全数留下?”

“可若是只有这点人马,张博济敢去与吐蕃人和谈么?”

看着他的眼神,封常清心中巨震,此子已经表明了,没有将北庭兵马放在眼中,只是担心不能一举成擒而已。

那可是朝廷刚刚任命的大都护、一镇节度使!

他语带诚挚地劝说道:“若是你不愿在程疯子的麾下,某可以使使办法,去京师找找门路,以你的功劳,就是入了天子的眼也未尝不可,实在不行,让高开府调你去羽林军,至少也是个实职郎将,但这样的念头,千万莫要再生了,那是杀头的罪过,还会连累族人,一旦出了事,没人能保得住你。”

刘稷的心里十分感动,只有最亲近的人,才会说出这么直白的话,完全都是为他在着想,这个情得领,他神色肃穆地一拱手。

“公之爱重,刘某愧不敢当,但是中丞弄错了,行险之举可一不可再二,除非万不得已,我要说的是另外一层意思。”

封常清松了一口气:“没有就好,没有就好,你说得不错,他们兵少,这才借道象雄,想让咱们派人一同去,凑足万人,以便谈判时,不输气势。”

“这便是我的打算,他们要咱们出人,就得按咱们的条件来,安西镇的利益,必须要保证,否则,就让他们自行去谈吧。”

刘稷阴冷着脸,语气淡淡地说道:“这一路上,可不只有吐蕃人一路敌人。”

封常清愣住了,以此为要挟,让他们按自己的条件去谈,谈得拢便罢,一旦谈判破裂,责任全都会落在自家的头上,这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可刘稷也有道理,平白无敌地任人宰割,旁人且不说,安西这些悍将还能服自己么?

突然间,他感到了一阵头疼,此子变得精明强干,不知道是好事还是祸事?但他一准会生事,却是确定无疑地。

黄河九曲,是指在出山之后,位于后世青省、甘省境内的一段河道,曲折蜿蜒,犹如盘肠,这一带又被称为河湟,以水草丰美,适宜放牧著称,在后世也是粮食的高产区。

九曲之地,曾经作为金城公主的汤沐邑,被吐蕃人强索了去,到今年才被哥舒翰尽数夺回,将双方的战事,推过了积石山,直达多弥、诺东江一线,与苏毗人的传统领地接壤了。

末凌替的身边站着自己的儿子悉诺逻,在他们的眼前,是一支军容不整,旗帜散乱的队伍,几乎全都是骑兵,大部分人都有着备马甚至是三马,可是马上的骑士,个个垂头丧气,精疲力竭。

“末凌替,赞普需要你的子民,吐蕃盼望着苏毗骑兵,你不能这样抛弃自己的誓言?”一个上了年纪的吐蕃老者,苦口婆心地劝道。

“尊贵的没庐穷桑大论,我要提醒你,由于你们的无能,唐人已经压到了我的边境上,苏毗子民,会为保卫这里的每一片土地流血,但背弃天神承诺的,是你们吐蕃人,如果我将族人都抽调一空,剩下的人怎么办?你们会给我们牧场,还是牛羊?”

没庐.穷桑叹了一口气:“请原谅我的口不择言,我们虽然战败了,可是唐人不敢深入太远,只要你把族人撤走,他们不会为了一块空地留下来,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拯救我们的国家,他也是你的。”

“雄鹰翱翔天空,是因为它高不可攀,英雄追随强者,是因为他战无不胜,我们苏毗人,曾经跟着许多伟大的赞普,足迹踏遍整个高原,甚至包括了唐人的领地,可如今呢,唐人一步一步地蚕食着我们的土地,不知道哪一天,就会来到这里,你让苏毗人离开他们祖祖辈辈的领地,去毫无前途的陌生地方,保卫一个没有希望的国家,就算是我肯,下面的子民,又怎么会答应?”

“你......你打算投靠唐人?”

“如果我想投靠唐人,你们连一兵一卒都休想从这里通过,尊贵的大论,你们要做的,不是让苏毗人屈从某种意愿,而是和唐人谈出一个好的结果,让哥舒翰停下脚步,哪怕是几年也好。”

没庐.穷桑无奈地摇摇头:“好吧,我再次道歉,如果,我向赞普请罪,不再担任大论,你愿不愿意,承担起,拯救国家的重任?”

末凌替毫不犹豫地接道:“在此之前,我必须先要保证,自已族人的安全,所以对于你的好意,只能暂时心领了。”

老者明白他是执意不会去淌这趟混水了,只能同他告辞。

“但愿天神保佑吐蕃。”

“天神保佑。”

末凌替回了一礼,看着老者的背影走远,转头对悉诺逻说道:“找个可靠的人,去告诉论诚信,苏毗人无意与唐人为敌,如果他们想要通过,我们愿意提供方便。”

“这片天空的颜色,或许就要变了。”

第二百章 不巧

这一夜,张博济睡得很不塌实,不光是由于军营中那种硬梆梆的草榻子,从长安出发,一路穿过河西走廊绕行甘、沙等州,虽然远,可沿途都有驿站歇脚,就算是到了于阗镇,那些大大小小的城寨,也不会让他这位身怀诏命的正使轻慢了去。

让他忧心不已的是自家老泰山的病情,五月末就病倒了,一眨眼快三个月,药没少吃,气色却是一日不如一日,要是这一回真的撑不过去,他不敢想像阖府老幼会是一个什么下场。

为相近二十年,明里暗里得罪了多少人?已经数不清了,旁的不说,那位头发都花白了的太子,是绝不可能放过李家的,哪怕双方还是同族。

因此,这一趟,他才不得不来,只有自己会日夜兼程,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于阗镇,翻过昆仑山,越过广袤无垠的羌塘地区,来到这蛮荒之地,只是为了与吐蕃人达成一份盟约。

北庭大都护程千里的封制是岳丈亲手所写,这个新上任不久的老粗汉表现出了一定的合作态度,原以为事情会很顺遂,没想到,在自家老泰山亲领的安西镇,却看到不一样的情景。

让他不得不多想一层,带着这些心思,好不容易迷迷糊糊睡过去,等到被人叫醒的时候,外头已经大亮了。

“什么?还要宴饮。”张博济有些不快,昨日算是接风洗尘,人家表现出了热情,他也不好不接受,毕竟还有事情要商量,可要再耽误一天,就浪费了他这些日子以来的辛苦,使命在身,岂敢遗忘。

“只说请了三人,不会大摆。”随从是自家的老仆,哪能不知道他的心思,这么一说,张博济的脸色稍稍缓和了一点,事情是该要谈了,这样做也未尝不可。

到了中军大帐,果然,里头没有昨日里那般乱哄哄,除了主帅封常清,只有护送他过来的程千里一人在,看来三个人,指的就是这三个。

几个人寒喧了一番,分别坐下,张博济看了一眼侍立在封常清身后的年青人,伸手将酒盅子倒扣在小几上。

“对不住了,本官奉诏出使,不敢再有延误,今日,不如就罢了酒吧。”他是真怕,又和昨日一般,一喝就没个完。

“既然少卿无意,我等也不可逾了规矩,军中本就有禁令,若不是为了迎接诸位,本帅是断断不敢如此的,来人,将酒都撤了。”封常清也不勉强,叫来亲兵,把几坛子还没有开封的酒给搬了出去。

既然无酒可喝,自然也不用人侍候,帐子里一下子空了,只剩了他们四个人。

席上没了酒,也没了闲话,张博济也不同他们打岔,开门见山地问道:“但不知封中丞,何时点齐兵马,与本官同赴吐蕃?”

“此事么。”封常清夹了一片羊肉,放里嘴里细细地嚼着,慢里条斯地说道:“却不巧了。”

张博济听着心里就是一个激灵,妖蛾子果然来了。

“何谓不巧?”

“少卿容禀。”一旁的刘稷开口说道:“在你到来之前,本镇就收到了上峰的敕令,言明须得尽快整军回师,须臾不可逗留,否则恐将军法从事。”

没等他答话,一旁的程千里附和了一句:“我北庭也收到了,故此才会退回于阗镇,恰恰接到了张少卿的队伍。”

“本官奉的是诏命,言明各路均应配合。”

封常清做出了一个无奈地模样:“可本镇是李相国亲领,他才是安西大都护,诏命遵从与否,张少卿应当与他相商,我等属下,只听军令,少卿不会不知吧。”

“你......”

张博济被他的理由噎得一愣,对方说得没有错,诏命只针对统帅,他不可能拿着这个去要求一个普通士卒做什么,军中只听将令,就是天子也不能越级去干涉,否则就是逾越。

这算不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张博济当然知道,岳丈亲书的敕令是什么内容,因为发出的时候比他还要早上一些日子,谁知道后来会有变故呢。

“中丞应当明白,这就是家岳的意思,总不能再让本官修书一封,送去长安,那样就来不及了。”无奈之下,他只能放低了姿态。

“你让本帅为难了。”封常清仍是那个表情,话里话外却有了松口的意思,张博济如何听不出来。

“中丞的难处,都在本官的身上,将来朝廷问起,一定直言相告。”

“不是这样的,你昨日所说的那个条件,在我安西诸军中掀起了轩然大波,众将士舍生忘死才打到这里,朝廷说放弃就放弃了,他们不服,本帅只能慢慢安抚,若此时再让他们看着吐蕃人如愿,只怕到时候会横生事端,你也不想看到这种结果吧。”

威胁!赤裸裸的威胁,张博济总算听出来了,他是要同自己讲条件,原来的条件,是根据河陇两镇的战果,做出来的预估,因为没有人会想到,安西一镇竟然打到了这里,就连大勃律,原本也是不要的,因为太远了。

安西四镇是半羁靡制,当地的戍军全数都是由关内调来,其中又是关中为主,从关中到安西行程数千里之遥,若是按府兵制,每三年一轮换,光是花在路上的成本,就是个天文数字,后来不得已,才变成了半永久性的服役。

兵员不能从本地的百姓中补充,成本便会非常高,一个小勃律设置的归仁军,不过三千之众,每年所花费的军资,已经能在别的边地养活五千兵马,再要延伸到大勃律甚至是象雄一线?朝廷除非昏了头,谁会愿意跋涉万里之遥,终其一生都不能归乡?

在朝廷看来,拿下九曲之地,将战事前推数百里,极大地增强了陇右的防御,就已经达到了战役的目地,没有人真正认为,会一战而灭这个地区性的强国。

原因嘛,历次比较大一点的战事,唐人其实没有占到什么便宜,多少也会给决策者们留下阴影,要知道,名将辈出的高宗朝,那支平灭了高句丽的无敌雄师,一样折戟在这片高原之上,如今哥舒翰的战略,已经证明了其有效性,自然无须做出改动。

然而,他们没有料到的是,在本朝,特别是开元末到天宝十一载的这十多年,由于吐蕃人持续不断地失血,其国力已经衰弱到了一定的程度,当他们无法再从汉地劫掠到人口和资源时,这种衰弱的程度便进一步加深,实际上,已经到了收割的季节。

这一点,犹其以边将们感受最深,席间的几个人,封常清自顾自地吃着东西,程千里也是毫不顾忌地撕扯着一根骨头,只有张博济,有些失神地坐在那里,过了好一会儿,才从嘴里冒出一句话。

“中丞,意欲何为,不妨明言。”

第二百零一章 有理

封常清仍一付作难的样子,犹豫再三方才开了口。

“张少卿,实不相瞒,你来到军中这么久了,不觉得少了一个人么?”

张博济一怔,左右看了看,又回想了昨日里会面时的情形,倒是让他心有所悟,不错,的确有些奇怪。

“监军中使不在此地么?”在他想来,封常清的上头,不光有个安西大都护,还有朝廷派来的监军,有什么重大的决定,这些阉人可能没有决定权,却有着监督和直达天听的渠道,如今就是一个重要的决定。

封常清摇摇头:“他与少卿一样,想要与吐蕃人和谈,结果不幸丧身于吐蕃人的城中,故此我军才会连夜疾发,拿下了那座城池,找到了中使的遗体。”

“什么!”张博济吃惊地推案而起,这个消息,可比一场战事的结果还要震撼。

监军是否有权力与敌和谈,并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想来如果人家一意孤行,封常清这个权摄节度事,是不好阻拦的,在这么好的条件下,谈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盟约,就是天子也只有嘉许的,毕竟那是自己的人。

他能想像到中使的急切,一旦成功,封赏自不必说,调入京师受到重用,几乎是板上钉钉的,这份前程,值得冒上一次险,当然,结果不如意,又能怪得了谁去?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吐蕃人为何要杀使?换句话说,他们都已经杀了一个了,会不会再杀另一个?张博济感到了一阵后怕。

事情的经过,刘稷一早就有了准备,当下由他侃侃而谈,声情并茂地讲述了一个忠君爱国的残疾人士,是如何克服重重困难,毅然决然地投身于伟大的反侵略战争,并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只身赴险,最后壮烈牺牲的。

全过程。

“......我等攻入城中时,只找到了满地的尸体,可怜中使身中数箭,性命已然垂危,依然拉着属下的手,饱含热泪,指着怀中一物,说道‘请将此物呈与陛下。’便阖然长逝。”

此事,封常清等人早已经听咄骨利说过一遍了,没想到同样的话,在刘稷的嘴里说出来,让人又是忍俊不住,不得不低下头去,专心致志地摆弄那些吃食,才不致于让人看出来。

张博济与程千里二人对视了一个眼神,心知此事必定是真的,还没有人敢于做出这么容易拆穿的假,况且是杀害中使。

可事情太过匪夷所思了,吐蕃人如果这么做,不吝于自绝生路,他们还想要什么和谈?

“此事,吐蕃人怎么说?”

“属下在破城之时,捉到了此城的城主,他的话,少卿以为可信否?”

刘稷揭破此事,当然有所恃,吉隆宗嘎是个意外的收获,他的家人都在城中,就成了最好的人质,本来他也不知道城中发生的一切,既然唐人要他说什么,为了自己的性命,还有家人的性命,说就是了,作为贡塘城的城主,边境一带的召集人,他的话还是很有份量的。

好整以暇地一句话,顿时让张博济哑口无言,如果真的是吐蕃人的高官,朝廷一定会采信他的说辞,那么事情就成了定局。

现在的情况是,他该怎么办?

吐蕃人如此行径,给前路蒙上了一层巨大的阴影,他开始有些后悔,那么爽快地答应出京,谈不成也就罢了,真要那样死掉,连尸首都找不回来,岂不冤枉?

“少卿勿扰,此事还须从长计议。”封常清剔着牙缝里的肉丝,很没形象地说道。

“从长?哪还有时间计议。”张博济的焦急之色溢于言表。

封常清看了一眼程千里,后者面沉如水:“程中丞,你若是此刻去信于阗,调来北庭兵马,加上于阗、龟兹两国之兵,用得了几日?”

程千里摇摇头:“太晚了,他们还要翻越昆仑山,只怕一个月都无法到达。”

那就是没折了,封常清心里有了底,这才不紧不慢地说道:“既然北庭无法指望,那就只有别寻他途。”

“计将安出?”张博济被他一番话,打击得毫无信心,此时只要有一根稻草,也不得不抓住,刘稷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此地,我安西兵马不过六千余,加上程中丞的骑军,也就一万出头,这点子数目,吐蕃人是不会放在心里的。”

“唯有联络他国,象雄、尼婆罗都是我朝的友好邻邦,若是他们肯助阵,赢面就会大上许多,少卿以为然否。”

张博济忙不迭地点头:“正是,正是。”

“可人家也不能白帮忙,他们心向大唐,咱们此次出兵,立刻就弃暗投明,反戈一击,现在朝廷要议和,咱们总不能一转身,就将人家给卖了吧,到时候,吐蕃人卷土重来,会如何对付他们?将来传出去,我大唐舍弃自己的属国,又是何等的形象?天朝上国,天可汗,天子的威望。”

“何在?”

“那依中丞所见呢?”张博济被他的一番话给绕晕了。

总算是说到正点子上了,封常清抹了抹嘴,扔下擦布,从几案上站起身。

“象雄之地,已属我朝,尼婆罗国,心向大唐,二者皆是我不可轻弃之邻邦,为此,必须要与吐蕃人议定,战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上述两国施以报复,若有一兵一马出现在两国的土地上,则视为背弃盟约,将与我大唐重燃战火,且再无平息可能。”

“这......”张博济听得目瞪口呆,他的感叹还没有发出,就听到下文。

“此乃其一。”

在刘稷的心目中,此时封常清的形象,高大端正,直追后世的张局座,义正言辞,比肩央视的发言人。

“其二,双方界线,河陇一带自不必说,安西这边,须得以两国实际控制线为准,贡塘城已在我军的囊中,便以臧河上源为界,吐蕃人不得南下而牧马。”

“其三,吐蕃人杀害我中使,等同欺辱陛下,主辱臣死,此事一定要有个交待,否则一切作罢。”

“其四,吐蕃人素来阴奉阳违,从无信用可言,为了保证盟约的顺利执行,须得以赞普亲子为质,若有假冒亦同此例。”

“其五,战争的赔偿问题,我大唐战士的血,不能白流,军费抚恤,均由吐蕃方面承担,具体数额,双方当另行商议。

“其六,关于历次战争中的被劫掠的天朝子民,须得一一加以清点,尽数放回,不得有任何借口拖延或是欺瞒。”

“其七,惩办战争罪犯......”

......”

听到最后,张博济已经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洋洋洒洒地几十条内容,全是他想都没有想过的,这样的条件,吐蕃人要是答应了,与亡国也没什么区别,他要怎么去和人家谈?

可听上去,这里面的每一条,都显得那样的有理。

有节。

第二百零二章 号召

唐军的大营在第二天便沸腾起来,每一个将士都接到了整装待命的指令,当然,是继续向前还是打包回师,一时间并没有一个定论。

直到刚刚抵达不过一天的北庭兵马,一支接一支地在大营里列队。

两军有着太多的渊源,特别是封常清的这支军中,七成都是去年王正见从北庭带来的,而做为北庭主力的瀚海军,占据了全镇一半以上的数目,这支为数高达四千二人的骑军,更是主力中的主力,其中最少的服役年限,也超过了三年。

骑军,可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经过长期的训练,才能达到最基本的条件,那就是弓马娴熟。

因此,这支由大部分老卒组成的骑军,有着非同一般的傲气,胯下的北地骏马,每一匹都出自天山脚下的牧场,高大威猛,至少从卖相上,给人以极具震撼的视觉冲击。

瀚海军副使王惟良,是这支骑军的统领,作为前任大都护王正见的同族,自然是倚为心腹,如今虽然换了个主帅,可要在北庭站稳脚跟,也少不得他们这些老人的撑腰,此次出征,被点到名的,便是一种信号。

他高琚马上,四下盼顾,有些不满地哼了一声:“刘稷那小子呢?”

左右哪里知晓,正待派人去找,正主儿施施然地出现了。

“王副使。”刘稷朝他拱拱手,后者的面色一下子就沉了下去,这个称呼虽然准确,却没有多少敬意,倘若是封常清这等身份也就罢了,他一个小小的戍主,还是北庭建制下的,怎敢如此怠慢。

“都在等着你呢。”王惟良压下火,此地是安西军的地盘,不宜太过出格,等上了路有的是机会。

“好教副使知晓,从此地前往贡塘城,要经过象雄人的地方,某家需得先行一步,同他们打好招呼,带路这等小事,自有某的下属为之,副使放心,他们都是走过数遍的,绝不会让你们在荒原中迷失了去向。”

这番话,顿时将王惟良的火气堵进了肚子里,发作不得,前路茫茫,全靠熟识地理的向导,一旦他们使个什么坏,那真是哭都没处哭去,没有水源没有粮食,只需要一两天功夫,就会渴死饿死,这种威胁比什么都来得实在,他如何敢不信。

“那就有劳了。”王惟良挤出一个笑容,看上去肌肉耸动,一拧一拧地,极为勉强。

刘稷毫不在意摆摆手,径直转身就走,只留了个军士做为向导,自己带着咄骨利、陈金等人,离营而去。

他们的目标,是前方那座象雄人的都城,穹隆银城。

筑于山体上的雄城犹如大鹏展翅,跃跃欲飞,城墙上下占满了人,就连周围的山边,也是人潮涌动,不知道有多少民众汇聚于此。

饶是见多识广的刘稷也心跳不已,如此大的号召力,决非一朝一夕可成,那位神秘的守墓人,所费的功夫,只怕不只这十多年,从这些人群穿过去,在他们的脸上,看到了一种狂热的力量,尽管蔽衣褛衫、食不果腹,却依然目光坚定,毫不畏惧。

收到消息,前来迎接他们的,还是那位名为“小五”的男子,进城之前,刘稷好奇地问了一句。

“这么多人,够吃吗?”

小五一边在前头引路,一边解释道:“这里是象雄人都城,经营了上千年,城中的积存加上那些大户的抄掠,吃上一年都没有问题,等到局势稳定了,将那些牧场、田地分给他们,什么养不出来。”

这倒是实话,刘稷点头不语,财富的再分配,能极大的满足所有人的期望,他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唐人的大军马上就要通过,粮草补给如果能在这里解决,那就再好不过了。

前路所有的吐蕃人部落,都被他们一扫而空,只有到了贡塘城,才能得到补给,毕竟有两三天的路程,饿着肚子可不成。

说话间,他们已经从山路进到了城中,城中的景像与他之前到来时并无两样,守卫城门的,依然是穿着老式衣甲的本地守军,看来这些人已经投靠了新的主人,对于角色上的转换十分自然。

做为一座有着千年气象的大城,它的险峻与守军的实力决定了,很难打出一次贡塘那样的突袭战,如果不是发生了这样的变故,唐人只怕就会和张博济的想法一样,在目前的控制线上进行和谈。

象雄守不住,尼婆国就难保,他这么久以来所花费的心血,全都会付诸东流,眼下虽然结果不理想,但至少争取到了一个有利的时机,当刘稷满怀信心地来到王宫前,看到的同样是数不清的人群。

“度母!”

这些人全都光着脚,双手合什然后匍匐于地,口中喊着整齐的称呼,正是这个称呼让他有些奇怪,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太对劲。

象雄人的王宫是一座石砌的建筑,外形方正,没有太多复杂的装饰,屋子里四面墙上都是壁画,看上去,像是一些古老的传说,或许,记载着这个王国的历史。

这些精美的壁画,并没有流传于世,刘稷走在这里面,犹如在观赏一座博物馆,每一步都显得弥足珍贵。

“它们出自天竺人之手,是当地最好的画师。”

听到声音,刘稷回过头,看着那个渐渐走近的女子,抚胸作礼:“我该怎么称呼你呢,女王么?”

曾九娘笑吟吟地说道:“我还是喜欢你叫我九娘子。”

“那就恕我不敬了。”刘稷站直身体,感叹了一句:“没想到,你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那不是我的。”曾九娘同他并排站在一块儿,指着前面的座位说道:“看到了那里了么,象雄人的王传了上百代,如今不过是一堆老朽不堪的木头罢了。”

“人的一生如此短暂,若是无声无息地消逝,那他来到这个世上的目地,又是为什么呢?”

刘稷听着一愣,人生哲理之类的鸡汤,在后世已经成了微信上的段子,听着热泪盈眶,其实过后就忘,现代的生活节奏,让人根本无法停下来,去思考什么人生的意义。

曾经他也迷茫过,自己来到这里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我想这个答案,也许要等到闭上眼的那一刻,才会突然有所悟吧。”

刘稷的话让她停下了脚步,眼中充满了疑惑:“五郎,你倒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越是走得近,就越是看不懂呢?”

“一个俗人而已,见色心喜、闻香而动,也只有你,才会把人想得那么复杂。”

曾九娘摇摇头:“我不信。”

刘稷正色看着她,一字一句地说道:“无论你信不信,他就在那里,现在我需要的是你的帮助,大唐兵马即将过境,城中能否为他们提供粮草水源?”

“真的么?”曾九娘欣喜不已:“没有问题,我还可以发动人手,协同你们作战,他们熟悉地形,一定能帮得上忙。”

“人是要的,但不是去作战。”

刘稷的话,让她吃惊,有些不明所以。

第二百零三章 病倒

“你说什么?”

听到刘稷的解释,曾九娘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声音都在颤抖着。

“大唐决意要与吐蕃议和,双方会以目前的控制线为界,商定盟约,从长安来的使者已经到了,他将由大唐的军马护送,前往贡塘,在那里等待吐蕃人的......”

‘到来’两个字还没有说出口,就听到了一声厉喝。

“为什么!”

“因为主持中枢的那位李相国病重难愈,行将离世,他希望在死之前,将这一切定下来,成为标榜史册的功绩,保住他身后的家声名望。”

曾九娘睁大了眼睛,似乎难以相信这个事实,她突然抓住了刘稷的手,话说得又急又快。

“不,不能停战,吐蕃人就要完了,他们就要完了,逻些城里人心惶惶,那些部落头人怕得要死,他们的赞普,那个人躲到远处,只要大唐的兵马一到,他们就完了,相信我,我在那边有眼线,什么都知道。”

刘稷从来没有看到过,她会急得如此失态,一直以来,就算是那一回,被自己的刀子逼着,这个女子也是优雅的,那些动作仿佛天成,举手投足之间,都透着十足的教养,何尝有过如此失措的模样。

“九娘,听我说......”刘稷的手被她紧紧地抓着,挣都挣脱,只能极力地劝说。

可对方根本就不听,一连串的话语,不停地从红唇中吐出来:“不能议和啊,他们没有信用,不会遵守的,这么多年以来,吐蕃人哪一次不是过后就忘,只要有了喘息之机,他们说翻脸就翻脸,你们一走,那些百姓怎么办?”

刘稷惊异地看到,女子的眼中渗出了泪水,这份急切竟然是真的,他不得不放大音量,大叫了一声。

“九娘子!”曾九娘怔怔地看着他,泪水划过脸庞,一滴滴地落下来。

“你先放开我的手,好吗。”刘稷抽回手,柔声说道:“我知道你不好受,我也是一样,可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戍主,手底下还不到两百人,能有什么法子呢?”

曾九娘仿佛被人抽去了魂魄,嘴里喃喃自语:“是啊,我们又能怎么样呢?”

“九娘,九娘。”刘稷看她的样子有些担心,一连喊了几声,女子才抬起头,似乎想要笑。

没等那个笑容浮现,突然身子一软,就这么瘫了下去,刘稷眼疾手快,一把将她抱住,俯身一看,女子双眸紧闭,面色苍白,竟然已经不醒人事。

“快,去寻郎中来!”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刘稷完全没有想到,他一边抱着女子朝后面走,一边向小五吩咐。

来到后室,他将女子放到榻上,仔细地听了听她的心跳,感觉有些弱,心里不由得一凛,只怕不是气急攻心,而是病了不短的时间,可平日里,根本就看不出来啊。

等到小五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人,小四也跟在了后头,两人都是焦急无比,趁着看病的空子,刘稷向他们一打听,果然,这是旧疾发作了。

“......娘子素来身子骨就弱,将养了许久才稍见起色,那一年生产,又落下了心悸的毛病,一躺就是半年,后来出来了,日日清修,倒也不曾发作过,只是近几个月,劳心废神,才会体力不支,晕厥过去的。”

原来是心脏病,这可不是什么好治的,刘稷同他们默默地等了一会儿,很快就有了动静,人醒过来了。

几个人赶紧进去,只见榻上的女子转动着眼珠子,最后停在了他的身上。

刘稷上前握住她的手,安慰道:“不要着急,事情还没有到最后,你一定要相信我。”

曾九娘努力撑起一个笑容,气息微弱地说道:“我相信你,五郎,这里的一切,都交与你了,小四、小五。”

她转向自己的手下:“我的话,你们都听到了么?”

两人一齐恭身应道:“我们一定听命行事。”

得到了她的授权,刘稷立刻行动起来,城中的人数很多,光是原来的守军就有一万多人,他安排人打开军械库,将所有的武器都发了下去,一下子组织起将近六万人的军队。

两天之后,大唐的兵马从城下经过,虽然不过万人,可是那雄壮的军容,威武的阵形,还有将士们嘴里高唱的战歌,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大唐军马,这是大唐的军马!”病体未愈的曾九娘,被人搀扶着走到城墙边上,激动得热泪盈眶:“想不到,死之前还能一睹故国雄兵。”

“谁说的,大唐军人不一直都在你身边吗?”刘稷故作不悦地说道:“原来在你心目中,我连个军士都不是啊。”

曾九娘被他逗得想笑,却怎么也无力笑出来,喊出来的称呼更像是娇嗔一般:“五郎。”

“你以后会经常看到大唐的军士,只莫要烦了才好。”

唐军在城下歇了一夜,第二日一早就上了路,仍是以北庭骑军为先导,封常清带着安西唐军主力跟在后头,当他看到刘稷所做的一切时,忍不住又想要提醒他。

“象雄人形势如此,你就不怕尾大不掉?”

刘稷满不在乎地摇摇头:“我还怕他们太弱,如果真的强,就不会几百年来,被个吐蕃压在头上了。”

“势大难控,你自己心中有数才好。”

几万暴民组成的队伍,并没有放在封常清的心上,唐人讲究精兵政策,一般很少会追求数量,远在西域的四镇更是如此,不是没有那么多兵可招,而是养不起,军费太贵了。

此时的大唐,可以说达到了历史的顶峰,全国的边军加一块儿,也就六、七十万出头,却要守卫着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要漫长得多的边境线,就在这种情况下,朝廷还在一直叫嚷着削减军费,因为北方无战事啊。

所以说,安胖子不反都不符合科学,他实在是闲得太无聊了,无聊到主动去逼反一个同僚,然后再去玩平叛。

都他妈闲的。

在唐军开拔之后,刘稷带着他的乌合之众也上了路,这些象雄人,一听是去和吐蕃人拼命,个个像是打了兴奋剂般,吐蕃人在他们的头上做威做福,日子可比别人长得多,仇恨自然也多得多。

于是,近六万人的队伍,分成了十多路,在广袤无垠的高原上,一路碾压过去,如同蝗虫一般,吃光所遇到的每一个部落,连渣子都不剩。

无论盟约谈成什么样,刘稷都会毁了吐蕃人的根,人口、牲畜、还有土地。

第二百零四章 兼程

八月间的山北,纵然没有别处的炎热,白天的气温还是不低的,可目睹眼前情形的尚结息等人,却是凉到了心里。

臧河两岸,那些水草丰美的河谷,没有牛羊成群的画面,一些平整出来的青稞田里,更是长满了杂草,哪有半点丰收的迹象?

更让他感到诧异的是,沿河而居的大小部落,就像凭空消失了一般,连个人影都看不到,臧河,这条位于逻些城的后方,理应高枕无忧的腹地,竟然成为了荼毒最为猛烈的地区,让人触目惊心。

直到经过那些部落的聚居地,一切才浮现眼前,离着河岸不远,散布着一些杂物,破烂不堪的皮褥子、断成两截的车架、用于整地的木爬、以及倒毙在地上的牧民。

随着他们前行的脚步,整个部落的情形慢慢呈现出来,所有的帐子都被掀翻,里面的事物不是遍散一地,就是被劫掠一空,营地里一片狼籍,到处都是尸体,其中大都是成年男子,至于其他的人,尚结息想也不用想。

这是他们数百年以来,对付别人的办法,现在终于被用到自己的身上,尚结息跳下马,在一具已经冰冷的尸体前站住脚,那是一个长须老者,睁着一双枯稿般的眼睛,望着天空的方向,似乎在问他。

为什么,天神没有庇佑自己的子民?

“老头人死去不到两天。”他的亲兵上前摸了摸,摇摇头。

“拖到高处葬了吧。”

尚结息环顾四下,只觉得不寒而栗,这种做法,不可能是那个自称天朝上国的唐人所为,他们行事讲究礼法,屠戮平民是严格禁止的,但却不妨碍驱使别人这么做。

会是什么人呢?尼婆罗人还是象雄人,这里离着逻些城,只有五天的路程,他们竟然已经深入到如此之远,尚结息突然想起临行前,赞蒙的告诫。

“无论如何,一定要让唐人停下脚步,否则就算等到达扎路恭回师,也已经晚了。”

眼前的一切告诉他,事情可能比想像中还要紧迫,一刻都耽误不得,每一个部落的消失,都意味着国力衰竭一分,如今的吐蕃,还有多少血肉,可以被割舍的。

“不要管了,全体上马,加快速度,一定要尽早抵达贡塘城。”

想到这里,尚结息顾不得安葬这些死去的部民,急匆匆地下令,在他的身后,是好不容易才集结起来的两万多兵马,几乎抽走了逻些城所有的防卫力量。

在他的带领下,犹如滚滚黑流,溯河而上,穿过那些已经被族灭的大小部落,一刻不停地朝着唐人制定的所谓实际控制线,贡塘城而去。

“哟呼!”

山体下传来一阵阵的大呼小叫,对于听不懂喀语的许光景来说,只是瞧了个热闹,这样的热闹几乎每天都在演,瞧得多了也就不稀奇了,左右他们会把劫掠的人口、财物、牲畜都交上来,忙得军中几个识字的军士叫苦不迭。

这也难怪,任是谁,每天都要点不完的牛羊马匹、女人孩童、不知道值不值钱的金银器皿,还要登记成册,数目多得无法尽数,哪里还有什么好心情。

如今的贡塘城里,到处都是人,每天都有源源不断的人流送往后方,不是穿过象雄的巴扎多城,而是隔着高大雪山的尼婆罗西境。

山下的草原上,到处都是牛羊马匹,由于数量太多,不得不分散到各处,对于唐军而言,这些牲畜除了健马勉强可用,别的都只有送入腹中的效果,特别是那种长着长毛的高原特产牦牛。

那里是喀人狂欢之地,他们每天都会宰杀牛羊,升起巨大的火堆,喝着从吐蕃人那里抢来的青稞酒、马奶酒,搂着唐人看不上眼的吐蕃婆娘,纵情高歌,尽兴摇摆,等到了第二天,又会精神抖擞地呼啸而出,去更远的地方扫荡。

突然间,许光景有点想念迦毘耶罗城了,那个媚眼如丝的女子,让他浑身发热,比大冬天喝了烈酒还要上头。

“你这棒槌,又在发什么愣?”听到老伙计的声音,他赶紧转过头,顺手抹了一把嘴边的涎液。

“哪有。”

“休瞒某,若不是出了神,某都走到这般近了,你还能觉察不到?”

张无价毫不客气地戳穿了他的面目,许光景“嘿嘿”一笑。

“左右也是无事嘛,见天价的看着他们喧闹,只管守着这破城,有什么劲?”

张无价横了他一眼:“戍主要咱们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就你话多,此地是吐蕃人的腹地,咱们可只有这点子人。”

“不还有他们么。”

“那些人济得甚事,烧杀抢掠还凑和,真要见仗,还得咱们这些老弟兄,可惜,死得差不多了。”张无价感慨了一句。

“依某说,这回的仗打得值,看看咱们的收获,只要能活着回去,什么田地宅院,老许还想多娶几房婆娘,生他一堆儿子,这辈子就知足了。”

张无价点点头:“谁不是这般想,就算死了的弟兄,都会饶上一份,好歹卖命卖了个好价钱,也不枉来这世上一遭。”

“所以老许啊,咱们得把招子放亮些,别大风浪都过来了,在这小河沟里翻了船。”

“放心吧,老许就算睡着了,这只眼睛也是睁着的,有什么动静,休想逃得过去,再说了,预郎君不还在外头嘛,他们的骑军腿脚快,比咱们好使。”

张无价正想再提醒他一声,突然看到城外的情景,一下子收了声。

许光景诧异地回头一看,愕然说道:“白日莫说人啊,此话当真不虚,预郎君怎么这么早就返城了。”

两人都感到了不妙,赶紧下了城头,等他们到了城门口,正好接到了杨预进来。

“什么了不得的事,要赶得这般急。”两人迎上前去,杨预跳下马,呼呼地喘了口气。

“他娘的,吐蕃人大举出动,至少来了两万人,一路兼程,都不带歇的,某敢不着紧么?”

“啊,咱们还有多久?”两人顿时紧张起来。

“照这么个跑法,最多明早午时就会到。”

杨预看了看天色,咕囔了一句:“让康老四把那些喀人带回来吧,站在城头,也能唬唬人。”

“还有下头这些牲畜,哪怕赶进山里,也比便宜了蕃虏强。”

张无价与许光景一听明天才到,多少松了一口气,在这里闲呆了这么久,他们早就想动一动,虽然敌人的数目有些唬人,不过守城嘛,还是有信心的。

两人当下各自行事,分别去城内城外布置,杨预说得没错,无论怎么样,也不能便宜了吐蕃人。

第二百零五章 急切

相对吐蕃人的急切,唐人在心情上要缓上许多,至少刘稷是这么想的,他带着象雄人,走了一条截然不同的路。

荒蛮的青羌高原,对于别人来说可能是神秘,甚至是可怕的,但是对于他来说,如同回到了自己的家一般,从边境到羌区的首府日城,这条路他不知道走过多少回,汽车、骡马、步行,什么样的地形没有遇到过,什么样的气候没有经历过。

哪怕没有臧河那样的水源地,在哪里可以歇脚,哪里可以避风,都刻在了脑子里,这是一个情报人员的基本素质,如今就碰上了用场。

一千多年过去了,这里的地形地貌,几乎与他记忆中的差别不大,只是由于人烟的稀少,显得更加原始和自然,满目都是高原丘陵地带,淡黄色的砾土层,与远处红色的山体相辉映,形成了羌地独有的自然风光。

可惜的是,那些后世的公路还没有出世,无法给他更明确的位置参考,好在耸立在高原上的群山,依然是极为明显的参照物,还不致于迷了路。

跟着他走了几天,小四和小五都由衷地发出了赞叹声,一个年纪青青的唐人,在这吐蕃人的腹地,竟然毫不陌生,比他们这些生活了一辈子的人还要熟门熟路,哪里是正常的见识说得清楚的。

难怪自家娘子这么倚重他,就连苦心发动的象雄民众,都放心地交到了他的手上,而后者也不负众望,一路走来,接连摧毁了好些个吐蕃人的部落,缴获的牛羊、食物、用具、人口不计其数,此刻全都在逶迤而行的大队人马当中。

每到一个部落,在杀人之前,他都会让人先甄别出哪些是被掳来的汉人,做这样的事情,小四和小五二人都是轻车熟路,他们甚至能将那些已经不会说汉话的汉人,一一找出来,随着队伍的行进,他们的人数越来越多,已经解救的数千汉人,全都加入到了队伍里,成为他们的一份子。

就这样,滚雪球一般的行军,一步一步地朝着青羌高原的中心位置而去,这一带,连小四他们都从来没有来过,更不知道,年青的唐人,倒底要将他们带到哪里去。

“如果没有走错,这条山脉,应该就是念青唐古拉山,沿着他一直向东,就会看到一个大湖。”刘稷看着远处绵延不断、高低起伏的群山说道。

“那是象雄人的神山啊。”小五叹了一句:“你说的大湖,难道是纳木错?”

“对,就是那里,吐蕃人的都城,离着只有不到两日的路程,想想看,如果我们突然出现在城下,他们会不会吓得从墙上跳下来?”

刘稷轻松的话语,不禁让二人目瞪口呆,原以为对方只是带着他们去找吐蕃人部落的麻烦,以他们的人数,任何一个部落都无法抵挡得了,可是没想到,对方竟然打得是这个主意,那可是吐蕃人的都城啊。

“大唐不是在与他们谈和吗?”

刘稷奇怪地看了他们一眼:“大唐与他们谈和,同咱们有什么干系?”

二人顿时语塞了,也对,他们又不是唐人,根本没有必要去遵循什么约束,可这一切实在太过匪夷所思,一时间哪里想得分明。

“你们去过逻些城么?”

小五露出一个无奈的眼神:“吐蕃人把掠来的汉人,都会先送到逻些城,供那些达官贵人挑选完了,才会分到各个部落。”

“我俩就是娘子在城中买下的,只是当时年纪尚小,已经记不得事了。”

刘稷明白了,分散在各个部落中的汉人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大部分的人都集中在那座城中。

“所以,那里,就是咱们的目标,运气好,你们也能让那些吐蕃贵人们尝一尝,挂在架子上,让人挑挑拣拣,为奴为婢的下场。”

刘稷在一张布帛上,用炭条画上标记,这一路上他每到一处,都会这样子画下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相隔太久了,怎么可能没有区别,一路走一路纠正,等到了目的地,他就会拥有一付精准的地形图,这可是得之不易的宝贝。

他的话,在二人的心里掀起了轩然大波,仇恨随着时间的流逝,非但没有变淡,反而越来越厚重,两人都是孤身被卖,家人不知,来历也不知,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吐蕃人绝不会放过他们的亲人。

“走快些,今日就在山脚下宿营!”

有了明确的目标,就有了动力,两人加紧催促大队人马,朝着那座皑皑雪山,朝着吐蕃人的核心统治区,步步逼近。

对于负有使命的张博济而言,时间同样宝贵,因为他不知道,岳丈还能支撑多久,护卫在一旁的程千里没有太多的急迫感,但是感受到他的心情,自然也不可能有意拖延。

事情原本与他的北庭没什么关系,可事涉京中的权相,他一想到自己的际遇,就不得不思忖一二,之前吃的亏还不够吗,一个纯粹的武人,是不可能有好前程的,指望人人都是伯乐,也得让人家看到自己这匹马才行。

于是,他不但主动请缨,还出动了北庭军马中的主力骑军,就算有个什么变故,打不过还逃不过么?

在他的骑军之后,不到一里的距离,是封常清率领的安西唐军主力,要说速度,一人双马甚至是三马的安西镇军,是不会落下太多的,加在一块儿上万人的队伍,看着也颇有些气势,可是对于这么广袤的一片荒原来说,就显得十分形单影孤了。

说好的援军在哪里?眼见着离贡塘城越来越近,程千里的心中越没有了底。

“王大。”他叫着王惟良的排行,后者赶紧调转马头,驰到他的身边。

“向导有没有说,还有多远?”

“说了,照现在的行军速度,明日午时就能到。”王惟良在马上欠身答道:“中丞是否担心前路有变?”

“身处敌境,前路叵测啊。”程千里的话让他心领神会。

“不如末将领人先行一步,打探一个究竟?”

“那就辛苦你了,当心些。”

程千里嘱咐了一句,王惟良应声而去,一旁的张博济看在眼中,不禁心生疑惑。

“可是有什么不对?”

“没有,或许是某多心而已,少卿不必理会,一切自有分晓。”

他的话,让张博济闭上了嘴,心却提了起来,再也难以平静。

分毫。

第二百零六章 吓唬

贡塘城,筑于臧河之侧的山体之上,本身就有边防要塞的职能,无论从哪一个方向过来,隔着很远就能看到。

带着两万多吐蕃人,溯河而上的尚结息,日夜兼程,在第二日的清晨时分,便抵达了贡塘城下。

对于他而言,这座城池并不陌生,因为琛氏的一些部民,也在这一带放牧,当然,其中有多少人逃出生天,就不得而知了。

“大尚,唐人不知道来了多少,还是让属下们去吧。”

“不急,先扎营,我们去看看。”

尚结息拒绝了手下的提议,他不是来打仗的,没有必要咄咄逼人,需要了解的是唐人的态度。

建在山体之上的贡塘城,从下头看上去,显得高大而巍峨,尚结息带着几个随从,并没有沿着山路上去,而是围绕着山体慢慢靠近,打量着城上的一切。

在那面红得刺眼的旗帜下,一排排的人影布满了整个城墙,其中披甲者一看就是唐人精锐,而更多的,则是布衣或是轻甲的尼婆罗人,他们手中拿着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武器,用一种好奇的目光,注视着下头。

“你们看看,唐人有多少守军?”

一个手下答道:“不好说,光是站在城墙后头的人数,至少有两千。”

尚结息明白他的意思,贡塘城并不大,但地势险要,只需两三千人,就足以牢牢地守住,他所带来的兵马,只怕不够挨上城门的。

“去叫门,就说我们的使者到了,问问他们何时开始谈?”

既然没有空子可钻,他只能按部就班地来,一个手下奉命转向山路,等到了弓箭的范围之内,马上高举双手,以示没有敌意。

“那厮在叫什么,听不明白?”许光景站在城头上,高大的身躯大部分露在外头,他满不在乎地一只脚踏在城垛上,目光警惕地盯着来人。

周围的手下们如临大敌,弓矢齐齐指向城外,一俟自家队头下令,就会将来人射成刺猬。

只是他们也没听懂对方的话,吐蕃话对于普通军士来说,难度实在有些高,好在得到动静的杨预同张无价一块儿来到了前门,他倒是一听就明白。

“他说有个什么使者在下面等着,问咱们什么时候能开始和谈?”

“和谈?谈个鸟啊,一鼓作气打进去,灭了这帮杂碎干净。”许光景嘟囔了一句,几个人都没有理他,就凭这点子人,连山下的吐蕃人都打不过,谁灭谁?

杨预用吐蕃话大声问了句什么,下面的来人很快做出回答,让他不禁皱起了眉头。

“预郎君,什么章程,赶紧说说啊。”许光景催促道。

“他说咱们大唐与吐蕃人议和了,地点就定在这里,双方已经停战,他们就是来和谈的,还是一个什么大尚。”

“什么?”

张无价二人一听都是吃惊不小,这么好的形势下,吐蕃人急于求和可以理解,可是大唐有什么理由不打下去?别人不知道,他们在这里,每天经历的是什么?无数被解救出来的汉人可就在这城中。

一旦议和,那些失陷的百姓怎么办?只要再过上几年,他们就再也不会说一句汉话,彻底忘记了自己的出身,成为吐蕃人的奴隶,甚至是侵略的先锋。

“莫要着急,五郎还没有信传回来,大营那一头一定出了什么变故,咱们再等等。”杨预也不知道究竟,只能先安慰道。

“这打得什么鸟仗!”许光景恨恨地吐了一口唾沫,从一个军士的手中抢过一把劲弩,就这么平端着对准了城下的来人。

“老许!”

“莫要乱来!”张无价和杨预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赶紧上前抓住,结果还没挨上边,许光景的手指一松,已经入洞的弩箭“嗖”地一声飞了出去。

坏了,两人赶紧往下看,只见那个吐蕃人胯下的坐骑突然间一矮,连人带马一块儿倒了下去,一支无羽弩箭直直地插在战马的脖子上。

那人从地上爬起来,转身就往回跑,城头上响起了一阵轰笑。

“莫看某,吓吓他罢了,这种小角色,杀了打什么紧,左右老子没接到将令,戍主让咱们守住这里,旁的事,都不相干。”

杨预没料到,看着一个老粗模样,还有一份随机应变的机智,或许朝廷真有这样那样的打算,但是目前来说,他们这些第一线的将士,并不是没有一竟之力。

五郎一直以来,就在干着这样的事,一个小小的戍主,不断地挑起事端,把战事一步步扩大到象雄、尼婆罗,把战火烧到了吐蕃人的腹地,如果说战前他有这样的打算,杨预是打死也不肯信的。

眼下,五郎没有消息传过来,事情也许还有转机,已经熟悉他做事风格的几个人,都是心知肚明,许光景射出的那一箭,就是证明。

毕竟谁都不傻。

尚结息也自认不傻,派个人去探探路,结果得到的反馈,让他吃惊不小。

“唐人一言不合就射死了属下的马,倒是没有伤人的意思,可是城墙上挂满了人头,全都是吐蕃人,他们戒备森严,目光警惕,根本不像要和谈的样子。”

“吉隆宗嘎呢,他也死了么?”

手下仔细回忆了一下,摇摇头:“太多了,属下没有看清。”

贡塘城被屠,是意料中事,事情多半不是唐人干的,而是那些尼婆罗人,因为从尼婆罗传回来的消息,他们就是这么做的,上不得台面的事,全都交与了当地的土人,将来查起来,也能有个说法。

可是谁不知道,没有唐人的撑腰,那些下贱的土人,敢动吐蕃人么?

如今不是计较的时候,一旦和谈不成,将来的逻些城下,会挂满更多的人头,所有那些有权势的家族,一个都跑不掉,尚结息一想到这个画面,就不寒而栗。

“大尚,咱们怎么办?”

“等,这里的唐人,多半还不知情,如今没有别的办法了。”

尚结息叹了口气,拨转马头,事情不顺遂,他也没有看风景的心情,更不想像猴子一样,被城头上的那些人指指点点。

第二百零七章 劫盟(一)

咄骨利只比吐蕃人晚到了一刻,由于他们在山脚下扎营,他不得不从后山爬上去,并没有看到城下的一幕。

当杨预等三人看到刘稷的书信时,全都失了声,没有人会想到,会发生这种事,而更让人想不到的,则是刘稷的应对方法。

实在太过匪夷所思了。

“某就知道,自从怛逻斯返来,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没拿自己的性命当回事,处处行险、事事争先,旁人以为他疯了,某却知道,他心里压着一团火,发不出来,会烧自己,发出来,就是烧别人。”

“预郎君,咱们怎么办?”张无价二人听着,还真就那么回事。

“还能怎么着,吐蕃人急于求和,许棒子射死他们的马,都浑不当一回事,换了以前,早就打上来了。”

杨预摇摇头继续说道:“这种情形下,无论咱们提什么条件,他们都会答应,五郎就是清楚这一点,才会另僻犀境,那些人位高权重,可咱们也不是任人宰割的,哪一次他闯下的祸,杨鹄子没有在身边?甘州杨家,受吐蕃人荼毒之深,已历百年,这一回,老子陪他干了。”

“你们怎么说?”他的目光灼灼,盯着张、许二人。

“他是戍主,我等听命便是,哪有二话?”张无价淡淡地说道。

“那好,得赶紧告知康老四一声,他那里才是关窍。”

“某去吧,这会子,多半正搂着个婆娘睡得香,你们去了不济事。”

许光景大大咧咧地扔下一句,转身就走,杨预换成勃律话,对咄骨利说道:“你这一路上辛苦,就莫在再跑了,去同族人们在一起吧,或许要做好战斗的准备,如果你还有体力,想要寻个吐蕃婆娘,某来安排。”

“好,我等着。”咄骨利二话不说便答应下来。

城头上只剩了张无价一人,不等杨预开口,他就说道:“他们来了。”

王惟良比咄骨利晚了近一个时辰,他带着五百骑军在向导的带领下,同样没怎么歇息,好不容易到了地方,却见前路旌旗招展,吐蕃大军就横在臧河之侧。

“好家伙,怕不有数万人?”王惟良在马上粗粗一看,便知端倪,看来之前中丞的忧虑,并非没有道理。

国与国之间,讲的就是实力,实力不济者,没有资格谈条件,吐蕃人都到了这个份上,还想保着一份气势,他的心里一时有些打鼓。

“使君,怎么办?”

王惟良冷笑了一声:“贡塘城在咱们的手里,不怕他们翻出天去,着人回报中丞,就说吐蕃人已经到了,为数不少。”

“那咱们呢?”

他横了对方一眼:“整队,进城。”

大敌在侧,王惟良不相信,他们敢在这里同自己翻脸,当然,这么做也是为了试探吐蕃人的底线,万一对方有什么动作,以他们的实力,打不过还能跑不掉?

于是,五百瀚海军骑兵,就在吐蕃人的眼皮子底下,依然排着标准的双人纵列,以匀速越过他们的大营,沿着山路朝城门的方向而去。

得到消息的尚结息,从草榻上爬起来,披了件袍子就这么赤着脚跑出去,看到唐人旗帜的一瞬间,突然间松了一口气。

“传令下去,不得阻拦,更不许惊挠,由得他们去。”

这明显是唐人的前锋,他们到了,后面的大队还会远么?

“直娘贼,走得这般慢,万一吐蕃人衔尾追击,某是关上城门,还是开着任他们进来?”许光景嚼着一根草棍,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盯着骑军的后头,

幸好,直到最后两骑入城,吐蕃人都没有什么动作。

进入这座乱糟糟的城池,王惟良不禁皱起了眉头,那些坐在街边屋檐下的百姓,个个身上脏兮兮的,一看就是流民的模样,身上穿得五化八门,头发也是各式各样,只有面相瞧着像是汉人。

这样的流民自然没有什么兴趣,他意兴阑珊地收回视线,一个与众不同的身影突然进入了眼中。

那是一个穿着吐蕃人服饰的女子,背影显得很是苗条,手上挟着一只簸箕,正在挨个地分发着什么,那些流民接过之后,都会朝她致谢。

王惟良有了一丝兴趣,骑着马儿快走几步,很快就到了女子的身旁,只看侧脸,便知道是个端正的女子,竟然也是汉家模样,他忍不住低下身体,用手摸了摸对方的脸颊,那女子一惊,偏过头来。

“好标致的娘子,是汉人么,叫什么?”王惟良眯缝着眼睛,伸手去捉女子的下巴,女子似乎被吓到了,一时间没有动弹,直到被他捉住,那对淫邪的眼睛,一下子就换起了曾经的记忆。

女子突然甩开他的手,狠狠地一口咬上去,猝不及防的王惟良吃痛之下,忍不住叫唤了一声,抓住女子的头发,把她的头扯开。

“贱人,竟敢咬老子。”被手下还有这么多人看着,他不禁恼羞成怒,手上的马鞭子,劈头就向女子打去。

“住手!”

眼见着鞭子就要落到女子的身上,王惟良只觉手上一紧,鞭子的一端竟然被人生生扯住,再也难以动上一分。

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到了女子的身前,身上穿着精良的铠甲,只看制式,与自己这个一军副使的也没多少差别,他顿时沉下了脸。

“你是何人?”

“河西杨预。”杨预扯着他的马鞭末梢,丝毫不让地说道。

“杨鹄子?于阗杨镇守使,是你的老子?”王惟良还是有几分见识的,安西镇有哪些出名的人物,一早就被打听得清清楚楚。

“正是,她是某的女人,要教训也轮不到旁人来。”

“不过一个小小的郎将耳,某家今日给你父亲面子,就不计较了,看好你的女人,莫要惹恼了某家的人,小心他们不给你面子。”

“哼。”杨预冷冷地一笑:“你错了,拦下你,是不想你堂堂一军副使,被一个女人给宰了。”

他放开马鞭,拉着身后的女子,头也不回地走开,王惟良这才看清,女子的另一只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握住了一把短刀,只瞧那闪着精光的刀身,就知道不是什么凡品,大意之下,自己还真有可能着了道!

这是什么鬼地方?

王惟良的心中怒火升腾,偏又无处发泄,因为除了这些难民,两边的街道上,到处都站满了包着头巾、涂着油彩、只穿了一件袴子的异族人,他们手中拿着各种武器,尤其是那种寒光闪闪的箭头。

“尊使莫恼,这些山民没有见识,怠慢了贵客,某代他们赔个不是。”康老四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笑嘻嘻地站到他的马前。

“这又是什么人?为何要如此行事。”被人这么指着,王惟良也不得不放下了硬气。

“说了是些山民,尼婆罗人,这城就是他们夺下的,这些汉人,也是他们救下来的,尊使想要女人,何必自找没趣,那个女子,是个疯的。”康老四身材极高,站直了比起坐在马上的他,也不遑多让。

王惟良好奇地问道:“怎么说?”

“救出来的时候,她一连杀了三个孩子,全是自己亲生的,你说疯不疯,招惹她?何必呢。”

康老四的话让他身上不禁一凛,难怪方才那个眼神,直似要吃了自己,果然是个疯女人。

“你又是何人?”

“通译,他们不懂汉话,没有一个人从中周旋,便会如今日这般误会,尊使放心,待某与他们的首领交通一二,便成了。”

康老四装模作样地与几个喀人头领说了说,果然,那些虎视眈眈的山民马上就收起了武器,只是依然盯着他们这队骑兵,颇有些不放心的样子。

“他们怕你们在这城中生事,让某带句话与尊使,约束好自家弟兄,免得再生事端不是。”

康老四的一付笑模样,让他发作不得,这里的异族人少说也有五、六千,又是人家的地盘,王惟良不得不收敛起自己的脾气,人家哪会管你什么副使?官司打到上头,多半也是自己吃亏。

见他们老实了,康老四客客气气地引着他们进城,还特地去找了一群吐蕃女人来侍候,总算让王惟良泄了心火,出兵在外,连个母耗子都见不到,哪还管得了是什么样的人。

第二百零八章 劫盟(二)

正午时分,在王惟良所部抵达的两个时辰之后,大部唐军也陆续到来,首先是程千里亲领的北庭军马,三千多骑沿着臧河两岸展开,气势惊人。

紧接着,便是一部又一部的安西镇军,田珍的归仁军在前,杨和的于阗镇军在左,梁宰所部在右,将近七千人、近两万匹军马的庞大队伍,同样给人极具震撼力的冲击力,仿佛无穷无尽一般。

被这些军马簇拥在当中的,是两面并排而立的牙边节旗,大旗下,张博济与程千里、封常清并骑而行,身着圆领常服,腰系玉带,头戴襥头,在一干戎装武人当中,十分显眼。

“属下见过两位中丞,见过正使。”王惟良早已经得报,赶紧带着手下迎出城来。

“吐蕃人到了多少人?”程千里顾不得同他客气,劈头就问。

“不下两万,后头是否还有,不得而知,他们遮蔽了臧河两岸,属下的人过不去。”王惟良有些心虚地低下头,实际上他根本就没有出过贡塘城,只是从守军那里问出了一些消息,却没有去证实。

当然,他只有五百人,真要想做什么,也是力不从心,程千里听了,与张、封二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在这种情况下,张博济哪有什么主意,不得不看向了封常清。

“不得不防,这里毕竟是吐蕃人的地方,咱们虽然拿下了贡塘城,人数还是远远不如的。”

封常清中规中矩地分析,与程千里的判断相去不远,他虽然被人称为“疯子”,又不是蠢人,当下沉声说道。

“象雄人和尼婆罗人,什么时候到?”

“尼婆罗人已经到了,就在这城中,不过五千之数,守城倒还凑合,指望他们上阵,只怕不成。”封常清想起了从穹隆银城出发时的情形,嘴里接着说道:“象雄人也是一般,虚张声势而已,来得再多,也难有什么作为。”

“不就是指望他们张张声势么,哪用得着上阵。”程千里不以为然说道:“张少卿,你是正使,大主意,须得你来拿。”

张博济皱着眉头,看着远处那层层叠叠的营帐,心中举棋不定,事情肯定是要谈的,具体怎么做,在如今的形势下,也是毫无头绪。

在他们的正对面,休息了两个时辰的吐蕃人有了动静,尚结息在自家兵马的护卫下,跨出营地,身后的吐蕃兵马同样排出了逼人的气势,丝毫不让地对远处的唐军遥遥相对。

“唐人来了多少?”尚结息看着对面重重叠叠的旗帜,心里有里不托底。

“不好说,看他们的旗号,安西、北庭两部的兵马都到了。”

“不,如果是真的,他们根本不用这么做,尚结赞对我说过,侵入勃律的唐军不足万人,那是他在唐人的大营里探得的消息,应该可信。”

尚结息转头看了一眼贡塘城:“或许加上城里的人,他们才能与我们相当,这样也好,双方谈起来,才有余地。”

“大尚,要属下派人去问问吗?”

“不,这种情形下,谁先主动,谁就落了后着,沉住气,拖一拖,看看唐人的反应。”

尚结息一声令下,吐蕃人的大军在隔着四、五百步左右的距离上停了下来,黑压压的阵势如同一片乌云,让张博济的心更是摇摆起来。

与此同时,几乎与他们处于同一水平线上的刘稷,正带着象雄人穿越念青唐古拉山口,这座地处青羌高原中心地带的大山,将广袤的高原一分为二,与另一边不同的是,翻过山口,迎面而来的是一片郁郁葱葱的高原牧场。

刘稷有些吃惊,眼前的景像,有点像是漠北的大草原,几条源出雪山冰川带的河流,蜿蜒地流向远方,到处都是成群的牛羊,一个个圆锥形的帐篷,点缀在天地之间,完全不是他记忆中的样子。

“去问一问,有没有熟悉这一带的汉人奴隶。”刘稷吩咐了一句,小五应声而去,小四看着山下,疑惑地问道。

“你怀疑,咱们走错了方向?”

刘稷没有答他,只是回头看了一眼高大的山峦,念青唐古拉山的主峰海拔七千多米,此时大半隐在云层中,露出的那一部分,与白云是一样的颜色,他们所翻越的这个山口,至少也有五千米,如果不是这些习惯了高原地区的象雄人,光是疾病就得减员多少人?

越是到了这一步,就越是要小心,前路不测,他并没有什么先知先觉,吐蕃人与唐人谈判的地方在贡塘,他们是否成行,带了多少人,逻些城里还有多少守军,都是未知之数,可就算没有多少,以吐蕃人的习性,全民皆兵、全城皆兵都是有可能的,这些话,只能憋在心里,谁也不能说。

上了路,就不后悔,一路走来,他们打破了无数个游牧的部落,解救了上万汉人奴隶,如今整个队伍已经发展到了近八万人,就在他的身后,无数的人影正在艰难地前行,他们当中,既有精壮的男子,也有妇孺,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却义无返顾。

因为,除了性命,他们已经一无所有,而性命是他们心目中,最不值得在意的东西。

没过多久,小五便带了几个汉人奴隶过来,这些人看上去,同吐蕃牧民没什么区别,从发型到服饰都是一样,只是面相还有几分关中人的模样。

“他们说,那里是吐蕃人权贵的封地,那些草场,不准别人进入,哪怕是吐蕃人自己走错了地方,都会受到鞭挞。”

小五为他翻译的是吐蕃话,这些汉人已经说不出流利的汉话了,其实用不着他翻译,刘谡也能听得懂一二,不过没有去打断。

“纳木错,离这里还有多远?”既然如此,他也干脆换成了吐蕃话。

一个汉人有些紧张地看了看他,开口说道:“应该就在前头,有一年部落里的头人让我们赶着一群牛羊去缴税,就走过这片草场,还在河边宿过一夜,第二天走到太阳落山的时候,就到了纳木错湖边。”

“好。”刘谡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眼神,那人的眼中顿时有了神采:“你还记不记得路?”

“小的记得,就是沿着这条河一直走,最后汇入湖中。”那人肯定地一点头。

既然方向没有错,又有了明确的路线,刘稷心里有了底,马上就有了主意。

“想报仇吗?”他盯着几个汉人的脸,温和地说道。

几个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是用力地点点头。

“有心气就好,就怕奴隶当久了,忘了自己是什么人。”刘稷放大自己的音量,从坡地上着起身,迎着正向山口上攀爬的大队人群说道。

“他们欺压了你们多少年,你们就冲上去砍多少刀,把心里所有的仇恨,通通发泄出来,我不要俘虏,也不要活口,只要你们在杀死这些所谓的贵人之前,大声地告诉他们,你们是什么人!”

“用汉话。”

第二百零九章 劫盟(三)

僵持再久也有打破的时候,吐蕃人有危机感,张博济同样在与时间赛跑,撑了不到一个时辰,双方几乎同时派出了人,进行谈判方式、地点等事宜的交涉。

吐蕃人不愿意进贡塘城,唐人也不可能去他们的营地,双方妥协之下,就将地点放在了两军的阵前,臧河河边,离着两军都是两、三百步的样子,谁也不吃亏。

包括属吏在内,每人带着五个随从,张博济这边,除了两个跟来的手下,王惟良与一名唐人军士充当了他的护卫,对面的尚结息也是差不多,双方在商定好的地点停下来,各自打量了一番。

“吐蕃国使,大尚琛.尚结息许丁,恭奉赞普之命,前来与天可汗的使者会盟。”尚结息在马上抚胸行了一礼。

“大唐国使,鸿胪寺少卿张博济,奉天子之命,与吐蕃共盟永好。”张博济还了一礼,两人分别遣手下送上国书,以及代表各自身份的信物。

“原来是张少卿,长安城中缘悭一面,很是遗憾啊。”尚结息换成流利的汉话,倒是让他多看了一眼。

身份确认已毕,临时搭在河边的凉棚也已经架好,双方在地面铺上了草席和地毯,按照各自的习俗分别坐下,尚结息依然操着一口汉话,与他套着交情。

“悉野多赞那个蠢人,冲撞了你们的太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如果不是他的鲁莽,我们或许在长安城,就能成为朋友了。”

“原来当初投书的人,就是你?”张博济突然想起来,那是几个月以前的事了。

“是我的仆人,被你拒绝了,不过不要紧,眼下,我们不是又坐在了一起?”尚结息笑着说道:“用一句汉人的话来形容,就是‘有缘千里来相会’,不知道张少卿以为如何。”

“恐怕你用错了地方。”张博济懒得与一个蛮夷解释,更没功夫在这种地方和他叙根本就不存在的旧,直截了当地说道。

“你我都负有使命,相必,尚结息先生,也是如此吧。”

“张少卿快人快语,我也不必讳言,不错,我们都有自己使命,结束这场可怕的灾难,让所有的子民,无论是吐蕃人还是大唐人,都得到和平与安宁,是我们的愿望,对吗?”

尚结息表现得十分镇定,给了张博济一个不好的感觉,也许,吐蕃人并不像想像中的难熬,否则他怎么可能有心情同自己攀交情?

唐人的条件,就在他的怀里,拿出来扔到对方的面前,要么答应,要么开战,这是何等爽快的举动,重压之下,吐蕃人或许真的就签了,回到京城,他将受到英雄般的礼遇,因为自己拿到了战场上都没能拿到的结果,天子会怎么看?

张博济的心“突突”地跳起来,不得不努力压抑了一下,才使得自己的声音,不会显得那么激动。

“愿望虽好,现实摆在眼前,如今,就连贡塘都插上了大唐的旗帜,从这里到你们的都城,不知道尚结息先生,用了多少天?”

尚结息面色不改地哈哈一笑:“这样的小城,前面还有很多座,尊使若是有意,我可以亲自带路,让你慢慢领略,怕只怕,你身后的这点人,还不够啃下其中的一座。”

见他如此嘴硬,张博济不禁沉下了脸:“贵方,是打算把谈判的地方,改到逻些城下么?”

“不要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张少卿说得不错,从这里到逻些城,用不了多少日子,可是,如果吐蕃人誓死抵抗,哪怕就是丢了都城,也毫不妥协,你的那位老岳丈,还能坚持到你抵达逻些城的那一天吗?”

张博济顿时语塞了,对方竟然了解得一清二楚,连自己的命门都给抓住了,他一下子意识到了,这场谈判,只怕没有那么容易。

尚结息仔细观察着他的脸部表情,感觉到了火候,用尽量平静的语气说道:“我想在长安城里,有很多人,并不愿意看到战事的结束,他们会想尽办法帮助我们,一直拖到贵府的消息落实,比如那位天可汗最宠爱的贵妃,和她的某个亲戚。”

“你知道还真不少。”张博济阴沉着脸,却没有办法否认,因为对方点出来的那个人,正是岳父最为忌惮的,没有之一。

“请相信,一个朋友的诚意,我们都处在一个紧要的关头,何不放下成见,一起来想想办法呢?”

他的话,让张博济的脸色有些阴晴不定,如果像对方所说,谈判一旦破裂或是陷入僵局,后果只怕就是灾难性的,从这里返回,没有一两个月的功夫可不成,他根本就拖不起。

“说说你们的打算。”事到如今,怎么也得听一听了,张博济放低了声音,身体不自觉地向前凑了凑,做出一个倾听的姿态。

对于他的反应,尚结息很满意,脸上的笑容更盛了,如同绽开了一朵野花,怎么看怎么透着古怪。

逻些城中,人心依然惶惶不安,特别是在尚结息带走了绝大部分的守军之后,那些从臧河流域逃来的部落头人们,不得不拼命地挤进城中,以防唐人突然出现在城下。

好在不久就传来了好消息,派往青海一线的那支大军回师了,得到消息,城中顿时沸腾开来,所有的人都争相涌上街头,希望能一睹大军的风采。

做为城中实际执掌者的赞蒙,那囊.芒保杰细登更是亲自来到了城门口,等待着苦盼已久的好消息。

连续这么多天,昼夜不停地赶路,已经老迈的大论没庐.穷桑被他的儿子莽布之搀扶着,一瘸一拐地走在山道上,两旁的吐蕃人站得密密麻麻,让他看着心惊不已。

“尊贵的赞蒙,你的热情让我感到羞愧,我们并没有带着胜利返回。”走到近前,没庐.穷桑推开儿子的手,上前弯下腰。

“大论,你能安全返回,就是吐蕃的胜利。”芒保杰细登扶了他一下,看了看后头。

“达扎路恭呢?”

“他亲自带着禁卫军断后,不会晚上太久。”没庐.穷桑的话让她皱起了眉头,在自己的领地里行军,还要让一军主将断后,这是防备什么?

芒保杰细登的视线越过层层的人群,停在山下那支队伍的身上,这是吐蕃人最后的力量,出发之前,为数超过了十万,如今看着依然源源不断,可却没有了精气。

她上前一步,压低声音问道:“你老实告诉我,还剩下多少人?”

“四万出头,我的赞蒙。”

对方的话让她中一凉,这就意味着,损失了一半以上,可是让她心惊的还不只这一点。

“没有看到苏毗人的旗帜,他们是不是已经......”

没庐.穷桑摇摇头:“末凌替让我们通过他的领地,还供应了马匹和吃食,却拒绝了我们的召唤,他在摇摆不定,但是未必已经投向了唐人。”

难怪,达扎路恭会领兵断后,芒保杰细登明白了,笑容重新浮现在她的脸上。

“回来就好,我们还有很多的问题要处理,莽布之,请扶上你的父亲,进去休息吧。”

在他们的身后,无数的吐蕃士兵为终于回到了都城而欢呼,一脸笑容的芒保杰细登朝他们频频挥手,心里却慢慢沉了下去,就像这高原上的朔风,即使在太阳的照耀下,依然寒冷。

透骨。

第二百一十章 劫盟(四)

封常清站在河岸的高处,身上披着一件大氅,从这里看过去,两百多步远的那个小小凉棚,只是一个不甚分明的黑影,坐在里面的人,看不清楚脸上的表情,不过肢体动作还是很明确的。

相谈甚欢。

他面上的神色有些凝重,如果吐蕃人看到已方开出来的条件,怎么可能会是这样的表情?

耳中响起了一个轻微的脚步声,封常清一听就知道是谁。

“成公,有什么好消息么?”

“属下也不知道这算什么消息,咱们派往康提普尔的使者回来了,他没有赶上李使君的队伍,所到之时,大军已经出发三天,前路就连当地山民都不熟悉,他不敢贸然去追赶,只得先遣人回报,再另想法子。”

“这个牯蛮子,是一早就料到了啊。”封常清却没有多少意外之色。

“他哪里料得到,还不是某人的筹划,中丞,这个结果,咱们不也是一早就料到了么?”

对于段秀实的话,他没有什么表示,有些事情是只能做不能说的,人派出去了,没有赶上,这就是天意,天意不可违啊。

两人所站的位置,是安西唐军的驻地前方,离着北庭兵马也就一步之遥,原本就是为了助威而已,看起来,人家已经不需要这一茬了。

“那位张少卿,果然是能臣,这么快,就与吐蕃人商议妥当,不愧是相府东床。”

还是段秀实眼尖,看出了他们正在起身相互告别,封常清打量了一下天色,从双方接触到现在,过了最多一个时辰,的确是能干。

“某去听听,你等就在此。”

封常清扔下一句,便跨上自己的坐骑,带着一队牙兵,奔向北庭兵马驻地。

他赶到的时候,程千里正好也迎出了营门,两人没有说话,并排站在门口,看着前方一只小小的队伍逐渐接近。

很快,张博济面带得色的那张脸就出现眼线中,他在营门前停下马,兴奋不已地连连说道:“成了,成了。”

“咱们的条件,吐蕃人全都应了?”封常清惊讶不已。

“这个么,进去说。”

张博济没有正面回应,让他的心顿时沉了下去,不过此地的确不是说话的地方,两人随他一块儿,进了程千里的帐中。

“他们答应以积石山为界,勃律之地尽归大唐,象雄、尼婆罗为咱们的属国,双方保持目前的边界,不再侵攻,贡塘也归咱们所有,西部边界就到此为止,吐蕃牧民不再臧河上源放牧,咱们也不可再往前行。”

一进去,张博济就将拟定好的条款拿出来,上面当然是汉文,封常清接过去看了看,把它递给了程千里。

“李中使之事,怎么说?”

“此事他们并不知情,李中使既然是在贡塘城中被害,多半与山民有关,已经屠了全城,还拿到了罪魁祸首,再追究下去,就有些不妥了吧,他们答应了,那个什么城主,由大唐处置,他们不会有任何异议。”

“一派胡言,人就在咱们手上,如何处置,哪轮得到他们说话。”封常清不满地说道:“只说土地,人口呢?历次劫去的大唐百姓,就这么算了?”

“哎呦我的中丞,那都是上百年的事了,哪里还分得清?”张博济隐隐有些不耐:“对方说了,他们会尽力清点,能放回的一定放回,这样的态度,已经算不错了,你何尝见过,吐蕃人如此好说话?”

“那是形势使然,没有我大唐将士拼却了性命,他们哪里会如此。”封常清毫不客气地反驳回去:“这样的条件,与咱们事先议定的不符,安西将士,怕是不会答应。”

“那你还想怎样?”

“王子为质、送返百姓、赔偿损失,这三条一日不能兑现,盟约便一日不成。”

“你......”张博济被他噎得一愣,忍不住指着他:“封中丞,不要忘了,某才是会盟正使,该怎么谈无需向你等交待,结果如何,自有朝廷论处。”

“说得好。”封常清接口答道:“那就祝少卿一帆风顺,我安西镇奉命回撤,恕不奉陪了。”

既然说不拢,他也不想再废话,趁此机会,卸下担子,才是正理,封常清说完便走,眼见就要出去了,不防被人拉了一把。

“少卿,老封,二位勿忧,都是为国办事,不至如此。”

一直没有出声的程千里拉着他走到一旁,压低了声音说道:“你是否觉出有什么不妥?”

封常清看了他一眼,叹了口气说道:“吐蕃人答应得如此之快,难道没有问题?如今只是商谈,还要到他们的都城去订约,这其中有什么变故,到了那里,再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立下这么多条件,本就是存着试探之意,咱们以为吐蕃人一心求和,却也应该有底线,太过顺利就显得不正常,这点子人,去到了他们的都城,岂不是任人宰割?”

“你又不是不知道,安西镇,经不得一次挫折了,某要为这里的将士着想,既然张少卿一心求去,你就辛苦一趟吧,左右这盟约谈成了,你的护卫之功,没有人抢得过。”

程千里听着他的话,面色有些阴晴不定,他是“疯子”又不是傻子,送上门去让人宰割,换了谁也会仔细掂量。

“你担心他们会劫盟?”

“我不得不做如此之想,安西镇大半兵力在此,被他们一包圆,之前的战果就全都付诸东流了,到时候,什么勃律、象雄、尼婆罗,还不是任吐蕃人肆虐,这和约成与不成,还有区别么?”

“程疯子,这种情形下,某决不会拿将士们的性命去冒险,咱们就此别过吧。”

封常清挣脱他的手,径直走出了大帐,就着押衙的手,跨上坐骑,头也不回地驰向自己的驻地,等到程千里反应过来,追出大帐,只剩了一串呼啸而去的背影。

人家并非是什么以退为进,竟然真得离去了。

晚了一步的张博济恨恨地说了一句:“无须管他,等到盟约结成,奏书之上,某定会参他一笔,此次就要劳动程中丞相送了。”

程千里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话,只是看着那串渐渐远去的烟尘,露出一个若有所思的表情。

第二百一十一章 劫盟(五)

逻些城的黄昏,有着高原城市的特点,太阳在天边还没有落尽,阳光在沙砾层反射出一种金闪闪的光芒,白色的墙体被透得透亮,那些色彩斑斓的壁画就象是有了生命,在光影中流动着。

芒保杰细登的视线,紧紧跟随着不远处的一个小小身影,那个男孩双手握着一把直刀,刀身比他的人还要长,用力挺举着,在一个男子的教导下,不断地直刺、上砍、下劈,已经坚持了好些时候,脸上全是汗水,就连衣衫都浸湿了。

她能看得出,男孩正在竭力地保持自己的姿式,尽管手臂和双腿都已经微微发出了颤抖,嘴唇也不自觉地紧紧咬合在一起,眼神中透出的,是一股顽强。

“咣”

终于,男孩无法再坚持下去,手上的直刀掉到了地上,被男子训斥了几句,他转过头,正好看到了她的注视,那种严厉的表情,让男孩心中一颤,赶紧去捡那把刀子。

芒保杰细登偏过头,没有再去看他,过了一会儿,她的耳中响起一阵脚步声,那个男子走到身边。

“达扎路恭,你是这个国家最好的武士,希望也能教出最好的弟子。”

恩兰.达扎路恭深深地施一礼:“他只有十一岁,你不能太心急,尊贵的赞蒙。”

“我不想着急,可是唐人不会给我们时间,如果有一天,他们打到了这里,所有的男子都要拿起武器,他也不会例外。”

“王子,会成为伟大的赞普,我向你保证。”

“我毫不怀疑,可是达扎路恭,在吐蕃人最需要的时候,我们伟大的赞普,又在哪里呢?”

达扎路恭答不出,身前的女子,是这个国家最尊贵的女人,也是他心目中,最美丽的女人,有着高原人的坚韧与果断,就像前几代吐蕃赞蒙一样,总会在主君的背后,成为男人强有力的支撑。

很多时候,他甚至都忘记了,吐蕃还有一个赞普在。

赤德祖赞,一个迎娶了这世上最强大帝国的公主,却没有给吐蕃带来光荣的君主,反而在国家中造成了裂痕,让这些世世代代做为吐蕃基石的大族们不满,原因只有一个。

他一直想要对国家的制度进行改革,给予那些贱民平等的待遇,让苏毗人进入权力的中心,更是不顾旧贵族的反对,强行推行下去,这才导致了国内局势动荡,唐人有机可趁。

如今,国家处于危亡之际,他却不见了踪影,赞蒙的抱怨,也是他们心里的话,四大尚族,就是这个阶层的代表,他们只能将希望放在下一代,比如那个竭力练习刀术的男孩。

可惜,他才十一岁,或许已经来不及,等到即位的一天了。

“尊贵的赞蒙,请相信,你最忠实的仆人,永远在你的身边。”

芒保杰细登转过身,伸出手轻轻抚过他的面颊,阳光照在她的身上,如同圣光一般,达扎路恭不敢多看,赶紧低下头。

“我相信,你一定做得到,亲爱的达扎路恭。”她没有收回手,而是顺势按在了他的头上。

这一幕,正好被匆匆赶来的尚结赞看在了眼中,他有意识地加重了步伐,在到达两人的身边之前,一切就已经恢复如常。

“我该退下了。”

“不,听听我的兄弟,带来了什么消息?”芒保杰细登制止了他的动作,看了看尚结赞的表情,轻呼了一口气:“看上去,不是什么好事,说吧,我已经做好准备了。”

尚结赞抚胸作礼,弯下腰:“你的聪明是这个国家最富贵的财富,什么也瞒不过你的眼睛。”

“快说吧,赞美改变不了事实,比起灾难,我更希望,自己蠢得像头猪,什么都猜不到。”芒保杰细登不耐烦地打断了他。

“帕罗传来了消息,唐人出现在那里,与他们一块儿的还有天竺人,他们来势很大,超过了万人,那里已经失陷了,我们的属国,成为了唐人铁蹄下的牺牲品,他们甚至连像样的抵抗都没有做出,因为谁也没有想到,敌人会从那里过来。”

“什么!”芒保杰细登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帕罗位于后世的不丹,与华夏的羌区紧紧相邻,地势比这里还要高上许多,更可怕的是,从那里到逻些城,要更近一些。

比起尼婆罗,那才是吐蕃人的腹背之地。

一想到,会有无数的唐人从那个方向冲下来,芒保杰细登就不寒而栗,她的嗓音都变得尖利了许多。

“挡住他们,必须要挡住他们,尚结息呢,为什么谈判还没有结果,派人去催,无论唐人想要什么,都答应他们,不能让他们再进一步了。”

达扎路恭想要上前扶一把,撇到一旁的尚结赞,又赶紧停下来。

“别担心,他们不会有太多人,就算加上天竺人,也绝不会太多,天竺人天生不耐寒,他们适应不了这里的气候,如果赞蒙愿意,我愿意带人去。”

听了他的话,芒保杰细登犹如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忙不迭地抓住了他的肩膀,连连摇晃。

“达扎路恭,一定要把他们挡住,不能让他们毁了我们的基业,答应我。”

“尊贵的赞蒙,我马上就出发,我向天神发誓,绝不会有一个唐人,出现在你的眼前。”

得到了她的授权,达扎路恭赶紧点齐兵马,为此,他带走了三万人,给城里留下了一万,敌人出现在了意想不到的方向,这比臧河流域还要致命,因为那一带,是吐蕃人的发源地,是不容有失的。

派出了最信任的将领,芒保杰细登依然有些心神不宁,唐人能从腹背杀出来,也就意味他们能出现在任何一个地方,脚下的逻些城,或许已经不安全了。

她相信达扎路恭会尽全力,可却无法将希望完全放在一个人身上,唐人带给她的恐惧,已经超过了一切。

“尚结赞,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也要尽可能地征发城里的男子,一定要让他们明白,就算他们侥幸躲过了兵役,也躲不过唐人的屠刀,没有了吐蕃,他们就将成为那些贱民的奴隶,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

“亲爱的姐姐,我一定会竭尽全力,保护我们拥有的一切。”

尚结赞再次弯下腰去,芒保杰细登却根本没有再看他,而是盯着远处的太阳,它正在慢慢地消失在地平线上。

眼都不眨。

第二百一十二章 劫盟(六)

清晨时分,刘稷从一顶牛皮帐篷里钻出来,精赤的上身被风一吹,浑身都起了细小的疙瘩,他踩着沾满露水的牧草,几个大步走到湖边,捧起一掬湖水,浇到脸上,那种带着一股咸味的冰冷,顿时赶走了残余的睡意。

日头还没有升起,湛蓝色的湖面犹如一颗硕大无朋的宝石,镶嵌在碧绿色的大地上,远处的大山灰蒙蒙的,在天边蜿蜒起伏,这是大自然送与人类的最好礼物,充满了最原始的美感。

沿着湖岸,是大片大片的宿营地,那些还未完全熄灭的篝火,散发出袅袅轻烟,狂欢了一夜的人群已经睡去,留在外头的,除了数不清的牛羊马匹,就是戳在木头柱子上,那一颗颗系着发辫的人头。

杀戮、鲜血破坏了眼前的美景,却没有影响到他的心情,只有血淋淋的现实,才能让这些野蛮人清楚,大唐不需要人口,只需要他们顺从地匍匐在脚下,求得一份施舍。

简单梳洗了一下,他将头发重新扎好,转身走向营地,因为还有许多被杀死的尸体,里头的气味并不好闻,他穿过那些大大小小的帐篷,来到营地的外围,果然,一个高大的身影像桩子一样立在那里。

“守了一夜?去歇着吧。”刘稷走过去拍拍陈金的肩膀,后者转过头,咧嘴笑了笑。

“刚接过弟兄的哨,还不到一个时辰。”

“探路的出发了么?”

“走了,小四亲自带的队,这会子也有大半个时辰了。”陈金犹豫了一下,开口问道路:“这里离着吐蕃人的都城,是不是很近了?”

“差不离吧,快马一天一夜就可到。”

“那咱们为什么还不做准备?”陈金回头撇了一眼身后的营地:“这里头虽然人数不少,可累赘也不少,那些妇孺,见阵即溃,到时候,乱了自家的阵脚,这仗还怎么打?”

“你说得不错,不要说妇孺了,就是那些精壮的男子,一次来上十个,你会怕么?”刘稷反问了一句。

陈金有些不屑地撇撇嘴:“就凭他们?”

“一百个呢?”刘稷不等他答话,又接上一句。

“一千个,一万个呢?你还能挡得住么。”

陈金不服气地争辩:“只要杀散十个人,就会令百人胆寒,杀上一百人,后头的便不敢再上来,千人万人又有何区别。”

“这便是问题所在了,他们若是众志成城,死战不退,你我再是神勇,最后也不过是活活累死而已。”

刘稷看着远处的高原,那里正是逻些城的方向。

“一个升斗小民,平日里,耕种着不多的田地,妻儿老小,纳粮应役,日子虽然有些紧,倒也能过得下去,只希望,每日都是这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可是有一天,吐蕃人来了,自家的队伍要么被打败,要么弃城而逃,他们这些普通百姓,被掳为奴隶,骨肉分离、家破人亡,每日被鞭打,被奴役,还要为这些杀死亲人的仇家,生儿育女,活着有什么意思?”

“大唐国力强盛,吐蕃人遣使求和,这个盟那个盟,陪上公主、工匠、书籍、作物种子、铁器工具,手把手地教他们犁田施肥,让他们在丰收之后,有了更多的储备,可以不分季节地从高原冲下来,抢走汉人的一切。”

“这是一群牲畜,他们的心里永远不会有感恩,就像冰川上的雪狼一样,只有杀得它们灭了族,没有了生存之地,才有可能,会在临死前,后悔之前所作的一切。”

刘稷转过头,指向自家的营地:“而他们呢,没有了家,也没有了国,离开了这里,不知道要往哪里去,明知道前面是什么,也只能跟着咱们,因为这是唯一的希望,或许就是他们活下去的动力。”

“这世上没有救世主,大唐不是,你我也不是,让他们跟着,就是希望他们能明白,失去的一切,都要通过自己的双手夺回来,那些被侮辱、被伤害的事实,总有一天,会加诸到施暴人的身上,这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公平。”

陈金听得似懂非懂,刘稷也没有打算解释什么,有些话其实是说给自己听的,他是想时刻提醒自己,湖光山色只是幻影,杀戮与鲜血才是现实。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一支赶着牛羊的队伍接近了逻些城,小四在这些人的中间,他们全都是庸奴的打扮,为首的是个中年男子。

这样的队伍,在逻些城下并不显得出奇,因为这个时节,正是牛羊出栏的时候,设在城下的交易市场上,早就被类似的人群挤得水泄不通。

“扎古,你们头人没有来啊。”

中年男子摘下皮帽子,在马上弯下腰:“大头领,我们头人要晚上几天,今年的收成好,需要装车的货物实在太多。”

“还是你们的牧场位置好啊,不用担心被唐人威胁,哪像我们,连做种的牲畜都没能保住。”

“难怪这里这么多人,都是逃回来的吗?”中年男子不动声色地打听着。

“可不是吗,有头有脸的大人物,都住进了城里,我们这些小部落只能呆在外边,好歹还有个帐篷可以遮风,你们如果想要进城,可不那么赶巧。”

中年男子装出一个吃惊的表情:“怎么了,这些牛羊都是要孝敬贵人们的,连城都不让进了么?”

“你们还不知道吧,听说,山那边来了唐人,城里的守军调走了一大半,如今正在到处找人从军,我的部落里,所有的小伙子都去了,要不是实在太老,我也得拿起刀,站到城墙上去。”

“感谢你的提醒,尊贵的大头领,看来只能在这里等着了。”

根据他们得到的消息,经过相互对比、映证之后,小四的心里有了大概的数目,城里的守军至少还有一万人,加上他们强征来的,怎么也有个两、三万之多。

虽然自己一方的人数已经接近了十万,可论到战斗力,谁都清楚,只怕不是敌人的对手。

“把这些牛羊卖了,派人回去告知一声。”小四当机立断。

“那咱们呢。”吐蕃名为‘扎古’的中年男子问道。

“他们不是要人守城吗,咱们应征去。”

第二百一十三章 劫盟(七)

“啪”得一声。

杨预将一条革带围在腰上,身上的甲叶被大力拉得“吱吱”作响,好不容易才合上扣眼,他有些不满地扭动了一下身躯,多半又是哪里没有抚平。

没有仆役的侍候,穿起来就是麻烦啊,他正打算将就这么出去,一双小手从身后围过来,轻轻地解开了扣带。

他站直身体,任人摆布,很快衣甲和蔽腰就如同贴在了身体上,舒舒服服地,女人手脚麻利地做完这一切,便缩回到角落里,抱着膝盖,背对着他,一声不吭。

“我要走了,不是巡哨,而是要去打仗,打你最恨的吐蕃人,你就不能给我一个笑脸,稍作鼓励一下?”

杨预有些无奈地说道:“这么长的时间,我有没有强迫过你?让你呆在这里,只是避免外头人的骚扰,可你整天一句话也不说,活得像个木头一样,让我怎么能放心。”

“就算你不说会汉话了,吐蕃话也成啊,我真的只是想和你说说话。”

就在他话音刚落,女人转过了头,张开了嘴巴,她的样子,让杨预在大暑天里感到了一阵冰冷,后背“嗖嗖”地直冒冷气。

女人的舌头,只余下了一小半截,她不是不会说话,而是说出不来!

女人朝着他笑了笑,那种表情在这样的形象下,更是让人不寒而栗。

杨预忍不住上前一把将她抱住,女人不停地发出“伊伊呀呀”的声音,听着含含糊糊,在他耳中,却是无比清晰。

“杀......吐......蕃......人。”

杨预的眼光落在女人的一只手臂上,那上面一道一道地布满了细小的划痕,有些还在渗着血,他忽然间明白了,每天夜里,那种细细簌簌的声音,并不是她在暗泣,而是用刀子割自己,避免发出声音的强忍。

这是一个被吐蕃人蹂躏良久、亲手杀死自己孩子的可怜女子,如果不是心里还有一个牵挂,怎么可能睡得着?怎么活得下去,一早就该疯掉了。

“我知道,我知道。”杨预不停地拍着她的后背:“你的孩子,我一定会把他平安地带回来,所以,你答应我,在这里等着,不要再割伤自己了。”

女人睁大了眼睛,朝他点点头,杨预在她的额头上轻轻印了一下,放开手,站起来转身走了出去,走出屋子,他眼里的善意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摄人的冰寒。

贡塘城里已经人头攒动,到处都是山民的身影,他来到了城门口,张无价、许光景、康老四几个人已经等在了那里。

“预郎君。”三人看到他,齐声招呼道。

杨预用眼神同他们打了个招呼,也不废话:“他们拔营了?走了多久。”

“半天的路程,不到四十里,这会子应该宿营了,咱们马上出发,刚好能在天亮前赶到。”

“那还等什么,我的人已经准备好了。”

杨预的急切让三人俱是一愣,康老四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开口说道:“山民一早就出发了,他们走惯了山路,这一带的地形已经摸透,倒是你们,马蹄子最好裹厚一点,不然隔得老远就能听得清。”

“裹再厚也没用,那么多马一起跑,伏到地上一听,就能听出个大概。”许光景在一旁补充了一句。

张无价言简意颏地说道:“三十里后下马,用脚走。”

“成,就这么办。”

杨预说走就走,等到三人反应过来,他已经下了城,全队余下的那十九名游奕,全都排列在路边整装待发。

他跨上自己的坐骑,牵着备马,招呼了一声,这支小小的队伍立刻穿城而过,如同一阵旋风刮过。

“真不愧是杨鹄子,咱们也该上路了,还是老规矩,某在前头,老张,你记得跟上啊。”

紧接着动起来的,就是乾坑戍的一百多人,他们同样是一人双马的配置,四十里路,中途最多换一次马,再考虑到隐蔽的因素,一个夜晚也绰绰有余了。

四十多里外,臧河之侧,河谷里搭起的临时营地,两万多吐蕃人和四千多唐军占据了整片谷地,因为人数的优势,唐军的营地被吐蕃人包在了当中,也让为首的程千里等人忧心不已。

一天下来,只走了这么点路,原因就是两家之间相互戒备,谁也不肯走得太快,把后背留给了对方。

临时之前,封常清的那番话,始终在他心里萦绕,可事情已经定下了,如果他再不去,张博济交不了差,头一个问责的就是他自己。

“惟良,找些可靠的人,晚里就不要睡了,与某家死死地盯牢,有什么动静,也好提早知晓,不要到头做个糊涂鬼。”

王惟良被他的话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四下里一打量。

唐人的营地周边,全都点着明晃晃的火把,所有的骑兵,不光睡觉的时候不能卸甲,就连战马和武器,都要放在趁手的地方,这样的戒备已经可以说如临大敌了,还不知足?

和马匹睡在一起,自然是什么味道都有,王惟良哪里受过这种罪,可是当着主帅的面,又不好说出来,只能试探着问道。

“中丞是怀疑,吐蕃人不怀好意?”

“吐蕃人怀什么心思,某家哪里猜得着,只能自己顾自己,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程千里悠悠地说道,这里的地形太诡异了,一边是不知深浅的河川,一边是连绵不断的高山,只有前后两个通道,万一有个什么动静,跑起来都很是费事,他不得不多想上一层。

至少在到达逻些城之前,这觉是睡不安稳了。

唐人的这点心思,在尚结息看来,最是正常不过,好在他们戒备归戒备,对自己的安排,并没有什么不满之处,让他放心不少。

“传令,全军卸甲,好好睡上一觉,让他们看看,咱们的诚意。”

这个充满了善意的举动,顿时赢得了张博济等人的好感,毕竟还有好些天的路要赶,见天价的这么繃紧了神经,谁也受不了。

第二百一十四章 劫盟(八)

安西唐军是他们当中最先拔营的,六千多人的队伍加上两万多匹驮马动起来声势自然不小,可是只走了大约半个时辰就停下了,消息源源不断地从断后的哨骑传回来。

“北庭兵马已与吐蕃人会合一处。”

“两军已经启程东去。”

“贡塘城门打开了,山民大队正在出城。”

......

收到消息,封常清等人都陷入了沉默,很明显,双方动手在即,让他感到吃惊的是,五郎根本就没有知会他们,自己带着象雄人不知道身在何处,贡塘城里又开始了擅自的行动。

也许在他的心目中,压根就没把安西主力考虑进去,这个现实让众人在吃惊之余,还有些困惑。

就凭着那些衣甲都没有多少的山民,他竟然想要一举掀翻吐蕃这个强敌?这岂非是痴人说梦,此子再一次刷新了他在安西诸将心目中的印象。

疯狂!

可问题是,就算现在回军,安西镇摆脱得了干系么?或许,从李静忠踏出营门的那一刻,他们就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

且不说北庭兵马同出一脉,就是孤悬在外的李嗣业所部,也是不能亲弃的。

封常清从这些人的脸上一一扫过,杨和永远是那张古井无波的表情,田珍跃跃欲试,梁宰唯命是从,段秀实目光灼灼,诸将都将视线放到了他的身上,一时间,巨大的压力,似乎让人透不过气来。

“依那小子的性子,这会子,只怕已经看到逻些城了,什么和谈,不过就是个幌子,吐蕃人想要有个喘息之机,他也没当成一回事,你们说,咱们这么多人,怎么就让一个毛头小子给涮了呢?”

都是老成精的人,这么明显的结果,还有什么看不出来的。

刘稷打从一开始,就没想过吐蕃人会答应什么,提出那些条件,也不过是让他们备感苛刻,拖延一下时间罢了,计策本身并不复杂,可是之前有谁敢这么想?

要知道,那可是毫无指引的异国他乡,稍一不慎就会迷路,到时候,不等敌人打来,饿也饿死了,前路不明是行军的大忌,谁能想到,这小子会胆大至此。

这一刻,所有人都想到了一个地名......怛逻斯。

“没有时间商议了,盟约不成,我安西镇就是罪魁祸首,为了自己的前程,咱们也须得回转,吐蕃不过两万余人,趁夜出击,一举将其击溃,衔尾追杀,让他们带着咱们去到吐蕃人的都城,亲眼看一看是个什么所在,纵然事后受些责罚,也顾不得了。”

众人一听都是兴奋不已,就连老成的杨和、段秀实都不例外,逻些城啊,那是多少唐人的梦想之地,不是什么朝圣,而是将它砸个稀巴烂!

“娘的,咱们就算劫了这盟,了不得他们还要求和,不如把那鸟赞普捉了,献上天子,看谁还敢说嘴,中丞,你发话吧,要怎么干。”田珍摩拳擦掌,似乎一刻也等不得。

“哪有这般便宜,咱们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前头的吐蕃人,天使在他们手中,须得防备狗急跳墙,田麻子,你同骑军为第一队,若是他们已经开战,自不必说,径直冲过去就是,若是还没有接战,就悄悄跟着,不要着急,明白么?”

决心一下,封常清马上点将发兵,这样的事情当然不能记下来,此时他的周围连个书记都没有,自然也不会写入军报。

一切都是事急从权嘛。

咄骨利跟在山民的队伍中,在密密的山林里起伏跳跃,他的装扮与那些喀人并无二致,都是用布条系着头发,一身赤膊短衣,只是脚下踏着一双干草编成的鞋子,而不是光着。

这一带山高林密,又是夜里,山林间只有浅浅的月光从叶间照下来,形成一道道稀疏的光影,倒是与白日里相差不大,这些喀人经过了许多天的训练,早已经熟悉了地形,不但视线丝毫不受影响,就连速度也如平常一般,大踏步在林间穿梭。

走惯了山路的咄骨利,也不得不努力跟上,才不致于掉队,这些满脸油彩,面目狰狞的喀人,似乎天生就有着这样的本事。

不知道过了多久,前面突然传来一阵“叽叽咕咕”的鸟叫声,整个队伍慢慢地减速,他差点就撞在了前面的人身上,没有说话,只有一声接一声的鸟叫,就这样传遍了整个队伍。

到了?他扶住一棵树身,尽量使呼唤变得缓慢而均匀,这么两、三个时辰地跑下来,饶是体力强悍,也不由得有些气喘,而过度的气喘,在这样的环境里,是不合适的。

队伍依然在前行着,很快他就看到了前面的情形,最早到达的一队喀人隐藏在了山林里,山外出现大片大片的火光,在漆黑的夜空中,这无异于最好的目标。

被他们紧紧追踪了一夜的敌人,就在眼前。

按照之前的计划,喀人并没有马上行动,而是一队队地继续向前,毕竟他们有五千多人,足以形成一个很大的拦截面。

咄骨利跟随着的那一队,很快也到达了指定的位置,他打出一个停步的手势,身后的二十多名勃律弓箭手,一起跟着他,猫着腰,慢慢地向前方摸过去。

康老四到得要稍晚了一些,他同几个喀人头领站在山腰的位置,高处看得更清楚,河谷里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帐篷,明亮的火把点得到处都是,外围没有任何障碍,就连巡骑都很少,简直是天赐良机。

可他并没有马上下令,而是抬起头看了看天空,月亮刚刚升上最高处,意味着,离天亮还有大约一个半时辰,由于山民先行,尽管他们是用脚走,速度也不会慢上多少。

“下面的人就是我们的目标,等所有人都到位,不用再等候,按照自己的位置,向前攻击,都听明白了吗?”

几个喀人有些犹豫,其中一个男子问道:“这里头还有唐人,碰上他们怎么办?”

康老四面无表情地说道:“攻击一旦开始,你们面前的所有人,都是敌人。”

喀人头领们没有再说什么,朝他一低头,便消失在了山林里。

第二百一十五章 劫盟(九)

夜色下的河谷充满了清凉,风吹在身上还有些冷意,杨预牵着自己的坐骑,在硬梆梆的砾土河床上走着,潺潺的流水掩盖了脚步声,而星空和月光又能提供一点点光亮,让他们连火把都不用打。

这一带,是他每日出巡时的必经之地,哪里有个小坑可能会崴脚,都一一记在了心里,熟悉得就像自己的双手,这是每个游奕最基础的技能,因为如果搞错了,很可能就是一个下场。

死亡。

他当然不想死,大好的前程就在眼前,无数功绩等着他去立,五郎孤身一人都不知道钻到了哪里,他在这片熟悉的土地上,还有什么理由不勇往前直?

更何况,杨预的心中,烧着一团火,就连喜马拉雅山上吹来的寒风都无法浇灭。

四十多里的路,前三十里全力奔驰,余下的十多里,就是这样子一路牵着马走过来,速度自然快不到哪里去,为了达成突然性,这是必要的措施,无论是他还是身后的十九名游奕,都是一样的想法。

十里而已,有什么走不得的,他们一个接着一个,紧紧地跟着前面的弟兄,直到前头传来了一声声的号令。

“缓行。”每个人都放慢了脚步,扭头将号令传下去,很快这只小队就停了下来。

杨预一手牵着笼头,一手在马背轻轻地**,套上了嚼子的坐骑顿时安静下来,停止了不住地咆哮和刨地。

很多时候,动物的警觉性要高于人类,更何况是这种战马,杨预感觉到了它的不安,这才下达了停止前行的指令,尽管他并没有任何发现。

清冷的月光,只能照亮不大的一片范围,前面依然是黑漆漆地,山风吹过树林,发出那种呜咽般的声响,流水声盖过了一切,让他们分辨不出,有什么异常的动静。

杨预只能靠自己的眼睛,努力从前面的黑暗中,找出一丝端倪,终于,当一个黑影似乎眼前晃动了一下时,他马上伸手按到了马背上,那里挂着两支箭囊。

从箭囊里摸出三支羽箭,他将箭杆咬在嘴里,伏低了身体,双手爬在地上,慢慢地向前方摸过去,大约前进了十步左右,终于能看出个大概。

战马的感觉很准确,离着他们百步左右的距离,有几个不断移动的黑影,从高度来看,应该是骑兵,杨预仔细数了数,前后一共五个,正好是吐蕃人的一个单位。

他没有贸然行事,而是循原路退了回来,将所有的弟兄招集到身边,向他们讲述了前面遇到的情况。

“前面看不到光亮,吐蕃人的大营应该还在远处,他们的巡骑竟然放出来这么远,内里必然不会防备过甚,咱们须得将这些人全数留下,不能让一个人逃回去,也不能让他们放出响箭。”

“听某号令,四人一组,每组对付一人,一人执弓,三人近前,最好是出其不意地拿下,死活都不论,若是三人都失了手,弓手再补,记住,先射马再射人。”

简单地分派好任务,连他在内一共二十人马上将坐骑连同备马都留在了原地,每四人组成一队,轻手轻脚地向前面摸过去。

扎西德玛是这支巡骑的头儿,他们所有的人都来自于都城的守军,长年在逻些驻守,就连这次青海之战,发倾国之兵,也没有动弹过。

原因很简单,他们并不是久经战阵的战兵,大多数都来自于各部落的亲族子弟,而他本人,更是来自于某个有权势的世族,虽然不可能成为族中的掌事者,但在军中混些资历,将来成为赞普的近侍,还是有希望的。

这次出征,原本也只是为了和谈,对于主帅尚结息的谨慎,他们都有些不以为然,谁会耐烦大半夜里,还要前出一里远?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别说人了,连个鬼影都见不着,只有耳边时时不响起的风声,让人心惊肉跳。

眼见着半夜就要过去了,困意不可避免地进入了脑海,坐在鞍上的身体摇摇晃晃,眼皮子也在不住地打着架,迷糊中,似乎看到了几个影子在移动,他使劲地闭上眼又睁开,果然什么也没有。

“见鬼。”扎西德玛恨恨地一甩头,努力想让自己清醒一点,就在这时,眼中突然一花,一个黑影突兀地出现在身前,挡住了他的视线。

人在遇到惊吓时的本能反应就是大叫,可没等他的声音出口,被人一把从马上拽下来,亮白色的刀光不断地插进身体里,直到痛感慢慢地消失。

杨预一把拔出横刀,顺手在尸体上抹了两下,周围响起了一阵叫喊,在黑夜里听着极为刺耳,好在这里离着敌人的大营还有段距离,倒是不逾会被人听见。

尽管如此,他也是不敢怠慢,解决了自己的目标,赶紧去别的地方帮忙,在他们的快速突袭下,五名吐蕃人的巡骑,没有来得及发出信号,便被一一斩杀,就连马都不曾跑掉。

这么一耽误,后面的大队步卒已经赶了上来,对于他的果断,张无价等人自然不会有什么异议,两军合拢一处,又恢复了之前的行军状态。

冲过了这一里多路,很快,前面就出现了大片的光亮,已经见过血的杨预当即跳上马,将一支长槊夹在了手臂上。

黑暗中,箭矢没有准头,还不如长兵好使。

“预郎君,他们人多,趁乱搅动阵脚,让吐蕃人摸不清来路,切莫死拼,不值当。”许光景赶紧上前拉住,提醒了一句。

杨预扒开许光景的手,一沉声说道:“某家省得。”

他缓缓地拨转马头,手下早已经在身后排成了一排,手臂抬起,将长槊直直地指向天空,他头也不回地低喝了一声。

“儿郎们,随某踏营!”

双腿用力地一夹马腹,战马扬起四蹄,猛得向前窜去,只留下一串“蹬蹬”地声响,余下的游奕们也和他一样,挺起长长的马槊,跟在了自家将主的后头。

义无返顾地朝着黑压压的吐蕃大营冲过去。

第二百一十六章 劫盟(十)

咄骨利跟着山民们冲出密林,周围都是黑压压的人群,一双双光脚将野草踩在脚下,几乎不会发出任何响动。

只看这些山民的动作,就知道同自己一样都是猎户出身,在接近猎物时,要尽量伏低身体、隐藏行迹,只有到了足够近的距离,才会发出致命的一击。

他们就是这样做的,咄骨利弯着腰一边慢跑,一边取下背在身上的木弓,同时伸手摸出两支羽箭,虚搭在弓上。

距离在迅速地接近,就连他都有些紧张,毕竟前方是一个有着数万吐蕃军士的大营,很快,一些目标就出现在视野中,那是一群靠在火堆周围的人影,似乎有人感觉到了什么,站起身朝这边张望,正好将身体露在了火光中。

“嗖”

他毫不犹豫地发出了第一箭,脚步丝毫未停,就连瞄都不曾瞄上一下,只见那个人影晃动着,嘴里发出凄厉的叫声,身上竟然不只插了一只箭。

没等火堆边上的其他人反应过来,山民们就像一阵风似地扑了过去,在他们试图拿起武器之前,手上的弯刀毫不留情地劈进身体,将这些人的叫喊淹没在了黑暗当中。

山民的攻击迅速而猛烈,这是战前就制定下来的规则,一击即走,绝不缠斗或是停留,更不允许割首级,事后将统一结算,如果一切顺利的话。

咄骨利放慢了脚步,带着他的人,将一支支的箭矢射入那些大大小小的帐子里,两万多吐蕃人,能用上帐子的,只有军官一级的人,而帐子越大越厚,就说明身份越高,这些目标明显的帐篷,也成为了山民们攻占的重点。

睡在帐子里的,最低也是个“组本”,卸甲之后突然间听到动静,刚刚从睡梦中被吵醒,根本来不及再穿上,就看到一个个鬼怪似的人影冲了进来,毫无花哨的一阵猛砍,糊里糊涂地就着了道。

五千多山民,拉成一条长长的攻击线,几乎将整个外围都包了进去,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吐蕃人的大营乱成了一团,而四散奔跑的战马,又进一步加剧了这种乱象。

咄骨利和他身后的勃律弓箭手们,将目标对准了那些试图组织起人手的吐蕃将校,这些来不及披甲的身体,在他们精确的打击下,很快就溃不成军,山民们驱赶着失去了节制的溃兵们,朝着四下里蔓延开去。

尚结息的战场触觉很不敏锐,因为并不擅长指挥大军,这支军队的首脑,留在了逻些城,当攻击到来的时候,他是被自己的卫士给拖起来的。

看到前面大营里的乱象,他心里生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唐人要劫盟?

可问题是,唐人连同他们的使者都被围在了大营的中间位置,此刻那里并没有动静啊。

“去,找人问问,倒底是什么人?”尚结息还存着一丝侥幸。

尽管不擅长带兵,可并不代表他什么都不懂,在这种黑夜里,最怕的就是没有了节制,眼下还只是外围被袭,冷静下来之后,他马上做出了最正确的判断。

“吹号角,集合所有人,准备反击。”

卫士为他穿戴好了衣甲,尚结息忍不住转过头,看着唐人的宿营地,那里位于大营的中心,一旦他们动手,事情就真得不可控制了。

直到现在,他都不相信,唐人会这么做,因为根本没有必要啊,而且从历史上来看,这个以天朝自栩的大国,从来不屑于做这样的事,会是谁呢,尼婆罗人?还是象雄人。

结果很快证实了他的猜想,那些攻入营地,到处袭击、放火的身影,几乎都没有披甲或者只着了软甲,他们的脸上涂满了油彩,无论是形象还是打法,都与山民相仿。

“把他们打回去,派人去告诉唐人,不用担心,我们吐蕃人可以应付这种小小的麻烦。”

尚结息知道,混乱消除得越早越快,事情就会变得越简单,万一这里面有着别的什么阴谋,或是某些唐人的影子,也许就会朝着不可预知的方向滑落。

阴谋从来就不会挑地方。

王惟良是第一个发现不对的唐人,程千里的嘱咐,让他根本不敢掉以轻心,脑袋放在人家的手里,稍一不慎就没了,哪里还睡得着。

“快快,都起来,上马,戒备!”他连踢带喊,将手下们一一叫起,再让他们去叫醒营里的军士。

等到程千里握着刀冲出自己的帐子,只看到营地里尽是人马的嘶喊,他循着火把找到了最前面的王惟良,大吼着问道。

“出了什么事?”

“还不清楚,有人来袭,到处都是。”

很快,自家的牙兵就牵来了战马,他一跃而上,眺望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只见远处影影绰绰的不知道有多少人,更不知道哪些是吐蕃人,哪些是袭击者。

“中丞,中丞!”

程千里转过头,只见张博济被两个侍卫搀扶着,头发披散、衣衫不整,就连脚上都是光着的,脸上的表情,无比惶恐,哪里还有半点从容淡定的文官气派。

“来人,为少卿穿上衣甲,护住他,不得有失。”程千里知道他在害怕什么,此时哪有答案,吩咐了一句,便转过头去,继续观察外头的形势。

过了一会儿,张博济骑着马来到了他的边上,口齿也变得清晰了一些。

“是不是吐蕃人......”

“应该不是。”程千里摇摇头,混乱虽然在逐渐接近,但是看大营里的火光,以及那些死亡前的嚎叫,很明显不是作戏,再说了,吐蕃人这么干,有什么意义?

“那是......”

“不是他们。”程千里同样作出了否定,从攻击的手法和作战的特点,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战争不是儿戏,想要完全伪装是很困难的。

张博济被一件不甚合身的甲胄包住了身体,只觉得浑身上下都不舒服,可是性命攸关,哪里还顾得了那么多,此时只能紧紧地跟在这个大汉的身边,才会有一丝安全感。

“有人接近!”

外围传来军士的叫声,几个人几乎同时转过身,只见一个打着火把的骑兵,正朝他们的营地驰来。

“且慢动手!”程千里的命令稍稍晚了一点,神经紧繃的唐人骑兵,已经射出了手中的箭支,来骑骤然遇袭,顿时扔掉了手中的火把,伏下身体,没命地打马回转,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中。

要出事,程千里的脑子里刚刚涌出了这样的念头,就在此时,一阵长长的号角声响了起来,让他们这些人一下子变了颜色。

那是吐蕃人的聚兵号!

第二百一十七章 劫盟(十一)

铁蹄雷动,号角骤响,杨预已经冲过了这段百步左右的距离,马速在一瞬间提了起来,呼呼的风声从脸上划过,让他感受到了熟悉的战意。

前方的敌营中人影攒动,难道被人查知了?此刻,已经无暇顾及,籍着战马的冲刺,他在马背直起身,将长槊放平,一个不大的帐篷已经到了眼前。

长槊没有刺中任何事物,奔马飞快地将帐篷撞倒,碗口粗细的马蹄子,连同镶在上面的铁掌,重重地落下,只听得几下筋骨折断的轻响,便被潮水般涌来的人群给淹没了。

随着距离的接近,这些吐蕃人在杨预的眼中越来越清晰,他们面上惊恐不已的表情,与那些被解救出来的庸奴一模一样,他的面上浮起一个狞笑,手臂持续加力,稳稳地端平了长槊,槊尖在高速的运动中发出微微的颤动,明晃晃的尖锋如同一抹亮丽的霞光,闪过每个吐蕃人的眼睛。

这也是他们死前最后看到的情景。

“嘭”

高速奔驰的战马狠狠地撞入了人群中,挡在最前面的几个吐蕃人如同纸屑一般飞起,长槊轻易地撕开他们的衣甲,又从背后钻出,刺入另一个人的身体。

很快,一只手已经无法承重,杨预放开缰绳,双手执起槊杆,猛地朝外挥出,韧性良好的槊杆几乎弯成了一个弓形,将串在上头的人体弹了出去,重重地落在人群当中。

因为碰撞的原因,马速稍稍减慢了一些,他挡在前头的人也越来越多,他们大多数都没有披甲,甚至连件兵器都没拿,长槊在他的手中划出道道椭圆状的弧线,血花在人群中绽放,伴随着此起彼伏的哀嚎声,在吐蕃人的大营中回荡着。

在他的身后,十九名游奕以相隔两个马身的空隙,同他一样切入了仍处于混乱当中的大营,由于他们攻击的方向,是顺着河谷,正好与山民形成了一个互不相干的夹角,两个方向上的打击,彻底导致了外围的崩溃,无数的溃兵被赶向了中心的位置。

稍稍迟一些到达的乾坑戍,在大营的边缘处下了马,他们的加入,正好补上了骑兵们留下的空当,那些好不容易从马蹄逃脱的吐蕃人,突然间看到了数不清的唐人步卒,如同地狱中掉入了炼狱,都是同样的下场。

“快,冲上去,莫要让他们停下来!”

张无价等人敏锐地发现了这个契机,带着步卒们不顾一切地扑了上去,他们的人数虽然不多,却给了吐蕃人更为沉重的打击,因为,再是眼瞎的也能看得出来,这些头戴红缨、身披甲胄的并不是什么山民。

而是如假包换的大唐军士!

恐惧像瘟疫一般在营中传播着,直到连绵不断的号角声,才让这些吐蕃人记起,他们身处军营之中,还有一份军纪在约束着,胆怯者会成为别人的笑柄,让整个家族都抬不起头来。

“出击!把他们打回去,我倒要看看,究竟来得是什么人?”

这些似是而非的传言,彻底激怒了尚结息,他来不及等待后营兵马的到来,就命令已经集结起来的那些人,朝着外围的方向发动攻击,哪怕前面还挡着无数的溃兵。

因为目前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候,处于中心位置的唐人态度不明,看起来正在结寨自保,他们必须要尽快平定混乱,才能把事情给挽回来,至于真相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

在他的严令之下,穿戴整齐的吐蕃骑兵发动了反冲锋,夹在两者之间的溃兵顿时处于腹背受敌的状态,当他们发现,无论是敌人还是自己人,都在毫不留情地践踏着他们的身体时,结果便只有一个下场。

外围失去节制的不过两、三千人,敌人的攻击只是让他们陷入了混乱,只有发动有力的反击,才能在混乱蔓延到整个大营之前,结束这一切,为此尚结息不息牺牲掉那些溃兵,与吐蕃人的国运相比,他们根本算不得什么。

杨预立刻感到了压力,被驱赶着的溃兵不见了踪影,前面冲过来的,是同样武装起来的吐蕃骑兵,沉重的钝器、铁枪像是一道密不透风的网,压得人透不过气来。

“嗬”

他口中作声,双腿再度夹上马腹,夷然不惧地冲了过去,在刻不容缓之际,避过击向头部的几只刀枪,将长槊送入一个敌人的身体,锋利的槊尖破开铁甲,然后手上为之一轻,战马从狭窄的缝隙处冲过去,他这才感觉到,身上多了不少的痛处,敌人太多了,根本避不过来。

来不及歇一口气,又一波敌人冲了上来,杨预倒提着滴血的长槊,纯以双腿控马,胯下的坐骑发出沉重的鼻息,跟随着主人的心意,冲向蜂拥而至的敌人。

“锵”

金铁相交,在夜空中闪出一抹耀眼的火花,来人是个好手,竟然挡下了他的长槊,杨预不及抽手,矮身一低头,避过了另一面挥来的直刀,可是胯下的马儿突然一个趔趄,猛地向前栽倒,将他整人翻了出去。

杨预重重地摔在了地上,长槊脱手而出,浑身就像散了架一样,怎么也聚不起力气,眼看着重重叠叠的人马正纷至沓来,接下来,自己就将成为一滩肉泥了么?他有些不甘心。

“预郎君!”

“救人!”

几声汉话突然响起,一片亮白色的刀光遮蔽了他的周围,杨预长出了一口气,紧接着,身体便被人扯了起来。

“要不要紧?”张无价收回刀,头也不回地问了一句。

“帮某抢匹马。”

他左右一看,近百名唐人步卒结成一个刺猬般的阵形,遏制住了吐蕃人的反击。

听到他的回答,张无价就知道伤得不致命,反手一刀劈出,将一个近前的吐蕃人骑兵逼退。

“咱们太突前了,先杀出去,再做计较。”

杨预没有再做坚持,他们的人数太少,原本战前就制定的是袭扰而不是拼命,都怪自己杀得性起,一时间竟然忘了。

这个小小的阵形不断地在吐蕃人的营中移动,他们的迅猛突击吸引了敌人大部分的注意力,同时也救起了仅存下来的几名游奕,等到尚结息发现不对时,那些涂着油彩的山民竟然已经冲到了近前。

“后营呢,怎么还没有上来?”他怒气冲冲地问道。

没有人能回答,在护卫们的死命拉拽下,他不得不离开了当前的位置,去同正与唐人纠缠的前部兵马汇合,无论如何,他们已经将唐人驱赶出去,这个结果至少表明了,敌人的数量不会太多。

没过多久,那些山民就接近了大营的中心,被北庭兵马保护起来的大唐使节。

就在那里。

第二百一十八章 劫盟(十二)

与出身四大“尚族”之一琛氏的尚结息不同,尚赞摩的姓氏很特别,汉文译作“娘”,这个姓氏同样是吐蕃的大族之一。

他本人也并非后世所形容的女性化男子,而是族中有名的勇士,更重要的是,这支以逻些守军为主的队伍,他是实际上的统帅,因为在此之前,就担任着城中副守的职务,既然城守留在了都城,他便只能跟着出征。

也正是这个原因,对于麾下这些人的战斗力,他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黑暗之中,首先要做的是稳定军心,后营的一万人,并没有贸然上前,而是在他的督促下,有条不紊地集结着,毕竟这是很大的一个数目,没有旗帜的指引,只靠着传令者来回驰骋,已经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了。

然而,一阵阵急促的号角声,是主帅尚结息在不停地下达着指令,在吐蕃人的军中,违令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名,他担不起,于是,并没有完全做好准备的后营,不得不迅速出击,而他们的敌人,却在无孔不入地制造着混乱。

黑夜造成了极大的困扰,那些山民几乎能完全隐匿自己,每每会从一个出其不意的方向突然杀出来,一击之后,不管中还是不中,都会迅速消失。

这样的攻击下,他们面临着两难的选择,打起火把,自己将成为显目的目标,不打火把,又无法看清敌人的踪迹,那些精准而致命的箭矢,首先取的是马,掉落马下的骑兵,最大的可能是被自己人踩死。

无奈中,尚赞摩果断地做出了决定......弃马步战,失去了冲刺空间的吐蕃骑兵,马上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阵形,以重甲武士在前,轻甲弓箭手在后,朝着大营中心的方向反击。

“退,后退,不要纠缠。”

康老四敏锐地发现了他们的变化,这支新加入的生力军,有一个异常冷静的统帅,为了避免过大的伤亡,他不得不让那些杀红了眼的山民先后退一下,这或许也是他们为数不多的弱点。

黑暗中,他只能招呼到周围的人,带着这些人且战且退,一步步地向大营中心的方向引,咄骨利等人的弓箭,成为主要的打击力量,杀伤与否倒是其次,始终保持接战的状态,才是康老四的目的。

很快,在他们的身后就出现了动静,一阵如蝗一般飞过来的箭矢,几个躲闪不及的山民,发出了痛苦的哀嚎,咄骨利上前看了看箭矢的形制,朝着他一点头。

这些箭矢是唐人发出来的。

康老四会意地点点头,咄骨利等人马上转过了方向,将手中的弓箭对准了背后的唐人军营。

尽管身处重重的护卫当中,张博济依然面如土色,四面八方都传来了叫喊声,什么样的语言都有,吐蕃人看上去,没有占到什么上风,那么接下来,是不是轮到唐人了?

在他的身前,程千里犹如一座铁塔般地端坐马上,长长的马槊被他捏在手中,面色不渝地盯着前方,吐蕃人的号角声如此急促,是不是摆明了接战不利?身为这里的主帅,他必须要有个决断。

与生死相比,结盟的成功与否,已经不再重要,离着天亮不远了,如果在这之前,无法将形势稳定下来,那他只有一个选择了。

就在举旗不定的当儿,突然听到外围的军士发出的叫喊声,紧接着,便是马匹仆倒的巨大声响。

“敌袭!”

黑暗之下形势不明,所有的人都紧繃着神经,在天亮之前,凡是接近者皆射杀,是这种条件下唯一的选择,当然,会不会引起什么纠纷,此刻已经不在他的考虑之中。

听到这样的动静,他手中的长槊立刻举了起来,口中发出大喊:“王惟良,扎阵,辩明敌情!”

领着前锋的王惟良冷汗直冒,从外面飞来的箭矢不是第一次了,可从来没有这么接近过,他一匹中箭的战马身上一把拔出箭矢,恨恨地脱口而出。

“是吐蕃人!”

程千里迅速地转头看了一眼,火光下,大唐的会盟正使张博济面色苍白,嘴角嚅嚅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已经指望不上了。

“原地,还击,不得擅动!”

他几乎是咬着牙关发出指令,处于外围的前锋所部就在马上展开了骑弓,将箭矢射入飞来的方向。

程千里在极力地克制着,希望这只是一次意外的误伤,因为一旦决定了,就是不死不休之势,不但意味着盟约的彻底失败,还有自己这四千多将士的性命,要知道,在他们的前后,有着两万多吐蕃人!

大约六、七十步远,咄骨利偏头躲过一支从天而降的羽箭,从身上的另一个箭囊中摸出一支箭矢,那是贡塘城中的存货,全都是吐蕃人的制式箭支,箭羽有些偏硬,射出去会有一个斜偏角,他也是适应了一阵,才掌握了较为准确的射术。

咄骨利搭箭上弦,缓缓地将弓弦拉开,瞄准了远处那个打着火把,十分醒目的唐人,这种感觉让他有些不适应,但命令就是命令。

“嗖”

王惟良在马上做出了一个本能的动作,扔掉火把,伏低身体,只听得“咚”得一声,原本应该射在胸前的箭矢,重重地砸在他的铁盔外沿,头脑顿时一阵恍惚,差一点就一头栽下来。

“直娘贼!”他不由得破口大骂,刚刚准备坐起来,又一支箭矢从头顶上飞过去,将身后的一个军士射得口吐鲜血。

“中丞,这么打咱们太吃亏了,冲出去吧。”

“冲吧。”

他的话引起了前锋将士们的呼应,以骑弓对步弓,本就不占便宜,他们又是坐在马上,还打着火把,目标巨大无比,如果一直这么射下去,再有什么死伤,军心可就崩了。

现在的形势,由不得程千里犹豫,无论吐蕃人是误射还是别的什么用意,他都必须要当机立断了。

也许,先冲出去,让两军脱离接触,是一个更好的办法?

第二百一十九章 劫盟(完)

“都不要打了,快跑,快快。”

当康老四敏锐地发现,唐军的旗帜在移动时,立刻用喀语大声发出指令,那些山民听到了,什么都不管不顾,一个个撒开脚丫子就跑。

咄骨利这队人还在不停地发射着弓矢,至于他本人,不退反进,一箭箭地射入唐军的阵中,康老四明白他的打算,并没有加以催促,只是让其他的人,逐步逐步脱离接触,因为另一个方向上,吐蕃人正凶猛地攻过来。

王惟良已经看到了那个动作灵活的射箭者,他沉着脸,努力操纵着坐骑,一支支箭矢从身边飞过,每一支都只差了分毫,他心里很清楚,那是因为双方都在快速地移动着,否则只怕已经中箭了。

身上穿着精良的盔甲,他并不害怕中箭,只是心中的那股子怒气在腾腾地上升,手上的长槊不经意地被放下,王惟良放开缰绳,用双手执住槊杆,眼睛死死盯着那个黑暗中的影子。

“呼”

当距离足够近的时候,他马上挥出了长槊,在马前两丈左右的范围内,形成一个光圈,随着战马的冲刺,这个光圈如同雪球一样向前滚动着,他有信心,能撕碎身前的任何事物。

在刻不容缓之际,咄骨利全身贴在地上,奋力向着边上一滚,凌厉的寒光让他浑身的毛发竖起,几乎擦着光球的边缘滚了过去。

不等站起身,他立刻手脚并用地连爬带跑,王惟良只觉得眼前一花,那个身影已经失去了踪迹。

大怒之下,他却无法转身去寻找,因为前面出现了黑压压的一道人墙。

“吐蕃人!”

王惟良再无半点怀疑,手上的长槊化作一道精光,双腿狠狠地夹在马腹上,带着前部近千名骑兵,一头撞入了迎面而来的吐蕃人大队当中。

“呯嘭”之类的撞击声不绝于耳,猝不及防的吐蕃人没想到竟然遇上了骑军,巨大的冲力让那些身披重甲的武士也难以撑住,长槊轻易地划破他们身上的衣甲,将身体几乎劈成了两半。

“唐人!”

处于阵中位置的尚赞摩看得清清楚楚,唐人是主动出击,还是被动回击,此时已经无关紧要了,两军在这里狭路相逢,任何一方退却的话,都将是灾难性的后果,他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吹号角,进攻!”

“呜呜呜......”

短促而连续的号角声,就是进攻的信号,事到临头,严苛的军令发挥了作用,黑暗之中,还没有被吓破胆的后营近万名吐蕃军士,潮水般地冲了上去,用身体生生迟滞了唐军的骑军,毕竟距离太短了,一下子哪里能冲得起来。

听到这样的号角声,正在与唐军小队纠缠的尚结息猛然醒觉,后队遇敌了,而且还是很麻烦的敌人,那些山民自然算不上,那就只剩下了一个可能性。

这一刻,他不由得回想袭击的整个过程,素来心思敏捷,凡事都会多想上一层的他,马上就推断出了接近真相的过程,山民的袭击,只是为了制造一个契机,就是在两者之间发生冲突,从而破坏和谈。

想到归想到,眼下他既没有办法让后营的攻击停下来,也没有权力让唐人相信自己,黑夜,该死的黑夜,让人的戒备之心无限放大,这才有了可乘之机。

怎么办?后营是不容有失的,如果盟约不成,这里的人,还将回到逻些城去,因为那里已经没有了守军。

“传令,全军回转,攻杀来敌。”没有别的选择了,只能将错就错,歼灭这四千多人的唐军,如果能俘获那个盟使,或许还有机会翻盘。

尚结息一声令下,迅速被传到了下面,他们这里除去溃散的,还有六千多人,而且全都是骑军。

背后响起的马蹄声,让程千里面色大变,前路突破不利,后路又被截断,在这种地形下,左边是深浅不知的臧河,右边是高山密林,他们实际上已经处于腹背受敌的境地。

“若是事有不谐,你就往山林那里跑,记往方向,贡塘城离此只有四十余里,跑不出去,谁也救不得。”

一把抓过张博济的衣领,在他耳边大声吼道,然后拨转马头,带着节度牙兵,迎向身后的吐蕃骑军。

张博济失魂落魄地看着他们离去,依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才过去了一个多时辰,事情怎么就变成了这样子?

数百步以外,被人扶着的杨预等人突然发现,死死追在后头的吐蕃人回转了,都是露出了兴奋的眼神,这说明康老四等人的袭扰产生了效果,原来共处一处的两军已经兵戎相见。

他这才有机会打量一下四周,出来时的十九骑,只剩了五个活着的人,乾坑戍近百将士,也只余了一半站在这里,康老四的山民大队估计好不到哪里去,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不就是为了这一刻?

“娘的,咱们的备马呢,快快与某牵来。”杨预推开扶着他的军士,一瘸一拐地寻找战前留在出发地的备马,张无价二人摇摇头,这哥俩还真是齐名,都他妈属于不怕死的。

很快,手下就将备马找到,杨预跳上马背,一把抽出横刀,大喝一声:“干他娘的。”

不料许光景再次将他拉住,没等他发怒便急急地说道:“预郎君,你听。”

杨预侧耳一听,隆隆的蹄声盖过了水流,并不是像是前面的吐蕃人发出来的,他不禁回头一看,远处一条火龙正在快速地接近着,为首的汉子很快就露出了身形。

“杨鹄子,你他娘的真是命大,还骑得马么?”

杨预哈哈大笑:“马老二,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说得就是你,把你的马槊借来使使,让你看一看,老子还跑不跑得动。”

在看到他们的那一刻,马璘已经放慢了速度,稳稳地停在他们的面前,只打眼这么一瞧,就知道他们经过了恶战,不禁心下佩服,对于杨预的讽刺之语,只当过耳清风罢了。

“把你的马槊拿与他。”马璘朝身后一指,一个手下摘下马槊,递给了杨预。

“杨鹄子和乾坑戍,已经拔了头筹。”他围着众人转了一圈:“儿郎们,拿出你们的本事,让他们看一看,咱们叠州戍,也不是吃干饭的。”

说着,他一把摘下马槊,高高举起,仰天大喝:“随某冲阵,干死这帮蕃虏!”

“杀贼!”

长长的队伍跟在他的后头,就这么打着火把,一刻不停地冲过众人的身边,朝着吐蕃人的方向杀了过去。

在他们这一小队的身后,大片大片的火光亮红了天际,一支又一支的唐军从河谷的另一头冲过来,等到封常清的节旗出现在眼中,张无价等人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这一夜没有白忙活,而天已经慢慢地。

亮了。

第二百二十章 曙光(一)

纳木错湖是一个咸水湖,在高原上,这样的湖还有许多,那些富含了盐质的水草,是不是会让蓄牧生长得更加茁壮?刘稷不是农业专家,为什么,在大陆的中心地带会有一连串的咸水湖出现,他也不是地质专家,自然是解答不出来的。

唯一让他熟悉的,是这一带的地理,小四遣人回报的消息,证实他的判断没有错,这里离着逻些城,已经很近了。

一到两万的守军,并没有太过出乎预料,计划是计划,事实是事实,刘稷从来不会因此而产生沮丧或是后悔的情绪,那是最无用也是最要不得的。

吐蕃人回师的速度如此之快,他们就算是再抢上一些时间,又能起到什么作用?也许就是迎头撞上,以十万乌合之众,对数万精锐之师,下场几乎不会有第二个。

好消息也不是没有,这里已经集中了吐蕃人所有的兵马,至少,他不用再考虑别的方向,只要安西唐军能将离城的那支兵马拖住,现在要面对的,不过是眼下的这些人而已,当然,还有那座。

城池。

“这是最后的行军,曙光就在眼前,当年,你们被他们从那里卖出来,像货品、像牲畜一样,今天,你们将像......”

他深吸了一口气,眼前是密密麻麻的人群,占满了整片湖岸,离得最近的,自然是那些领头的,而在他们的身后,无数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身材弱小,眼神躲闪的男子、妇人、孩童被他的声音吸引,渐渐地将目光转到了这个年青唐人的身上。

“人!”

“砸碎了锁链,回复了自由,堂堂正正的人。若是,还有谁想要伤害你们,想要将你们变成奴隶,变成连牲口都不如的货物,不要再有任何犹豫,拿起手上的武器,哪怕就是用牙齿,也同他拼命......到底!”

“记住你们的身份。”刘稷朝着人群一挥手,怒吼出声:“汉人......永不......”

“为奴!”

“永不为奴!”

潮水般的呼喊一片接着一片喊起,所有人都举起了手上的事物,刀、枪、木棍、套索、羊叉子、石块、甚至是襁褓中的孩子,他们竭尽全力地嘶吼着,泪水模糊了脸面,麻木的脸上因为激动而胀红,枯死的心灵再一次跳动,无论这个将自己解救出来的唐人,想要去往何方,都将誓死追随。

小五站在他的身边,无法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曾经以为不过是一些废人,早就被折磨得失去了生机,如同行尸走肉一样,竟然被短短的几句话,爆发出了那种熟悉的表情,这种表情他只在笃信某教的象雄人脸上看到过,那就是。

狂热。

汉人?他的眼中闪过一丝迷惘,一个失却了一切,就连汉话都说不利落,从穿着到饮食习惯,完全被同化的奴隶,真的知道这两个字的含义吗?

就连那个如日中天的强大帝国,都忘记了他们的存在,为什么,这个年青的唐人,要如此执着的做着这一切,那他们这些人,又算得什么?

呼喊声慢慢平静下来,刘稷站在一块大石头上,高举着双手,然后倒向了远方:“现在,就让我,带着你们,去他们的都城,亲手夺回,你们失去的一切。”

在他的召唤下,近五万被解救出来的汉人,分成了数十队,在各自头领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地穿过他的身边,每个人都赶着从他们的吐蕃人领主那里抢来的牛羊马匹,川流不息地朝着吐蕃人的都城而去。

在这些汉人的身后,是数量更多的象雄人,他们虽然听不懂汉话,可是那些汉人表现出来的勇气,让他们感觉到了一丝不同,同样被压榨,这种感觉如同身受,于是,十多万人带着上百万头牲畜,汇成了这片高原上,最大的一股人流。

他们让这片绿色的大地,一下子变了颜色,刘稷的心里却很清楚,鼓起勇气只是第一步,真正的考验,是面对坚城和武装起来的守军。

“披甲。”

为此,他不得不走上第一线,当唐军的制式铠甲,穿戴在年青的身体上时,当他挂上那柄长长的陌刀,骑着马儿,穿行在大队的人群中时,一声声的呼喊再度响起。

这一次,就连象雄人也不例外,英雄在任何一个时期,都是值得景仰的。

那朵在风中招展的红缨,宛如一丛跳动的火焰,鼓舞着每一个人,就像燃烧在他们的心里,爆发出无可匹敌的能量。

当纳木错的消息传到了逻些城的时候,芒保杰细登正处于睡梦之中,因为事态紧急,尚结赞又是赞蒙的亲族,与他同来的,更是吐蕃的大论,守在殿外的侍女们不敢怠慢,只能战战兢兢地将熟睡中的女人叫醒。

“出了什么事?”芒保杰细登压抑住心底的不快,不是因为睡觉被打扰,而是这么多天以来,她终于能安稳地睡着了,这些人显然是来破坏一切的。

“纳木错一带的部落,报告了一个可怕的消息,无数象雄人洗劫了他们的部落,杀掉了他们的部民,抢走了奴隶和牛羊。”尚结赞顾不得客套,直言不讳地说出了刚刚得到的消息。

“象雄人?”芒保杰细登的脑子还有些不清醒:“有多少。”

“很多,他们发现的时候,到处都是象雄人的身影,是从念青唐古拉山那边过来的。”

“趁火打劫?”芒保杰细登听清之后,脑子里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

“这不奇怪。”跟在后头的没庐.穷桑肯定了她的判断:“苏毗人都在摇摆不定,他们已经处于唐人的控制,被鼓动起来,是意料中的事。”

“可问题在于,为什么,会出现在离着逻些城如此之近的地方,那些象雄人倒底打算做什么?”

“你的意思是?”芒保杰细登顺着他的思路,一下子清晰起来。

“不得不防啊,如今尼婆罗人背叛了吐蕃,象雄人脱离了控制,这些消息如果传到别的部族,他们会作何想?苏毗人、羌人、南诏人,我们的盟友还剩下多少?”

芒保杰细登想着他说的后果,顿时感到了不寒而粟,她走到老者的身前,抓住他那双枯稿般的双手,眼神中尽是诚恳。

“大论,吐蕃需要你的智慧,请把你心里的话,全都说出来。”

“尊贵的赞蒙,天神不会背弃他的子民,我们的赞普,此时应该站出来,勇敢地承担起责任,我向你请求,放下过往的一切,写封信给他,告诉这里发生的事,请求他尽快回来,现在已经到了最危急的时刻。”

芒保杰细登有些失神,她的丈夫,那个全吐蕃最尊贵的男子,自己几乎忘了他的存在,她努力控制着自己的心跳,用平静的语调说道。

“你说不错,吐蕃需要他,我们都需要他,我这就写信,让人连夜送过去。”

没庐.穷桑摇摇头:“一个信使,是召不回雄鹰的,你应该亲自去。”

没等她说话,一旁的尚结赞急急地插了一句:“不行,这个时候,如果城民听到赞蒙离去,会马上乱作一团的。”

“那就只剩下一个办法了,派一个有份量的人去。”

芒保杰细登看着老者,请求道:“你的身体,还经得起跋涉吗?”

没庐.穷桑抽出自己的手,深深地弯下腰去:“为了吐蕃,这是我的荣幸。”

很快,芒保杰细登就将一封写满了吐蕃文字的卷轴交给了他,尚结赞将人送出了宫,过了一会儿,又回到了她这里。

“人走了么?”

“已经出城了,带走了两千兵马,全都是没庐氏的部民,领兵的是他的儿子莽布之。”尚结赞欲言又止,芒保杰细登看在眼中,淡淡地一笑。

“你是不是想说,连吐蕃的大论都急着逃走,这个国家或许已经没救了。”

尚结赞没有说话,不过他的表情说明了一切。

“他至少有一点没有说错,赞普应该承担他的责任,我们也有自己的责任,那囊氏成为今天的显族,不是因为你的姐姐嫁给了赞普,而是家族的贡献,让我成为了赞蒙,我,芒保杰细登,就连那个汉人的公主都能打败,还有什么,会放在眼里。”

芒保杰细登的眼中,闪烁着光芒,看得尚结赞不敢直视。

“城防,就交给你了,做好你该做的事,天神,会保佑我们的。”

尚结赞弯下腰:“我一定会的,要不要,派人去给达扎路恭送个信?”

“他走得太久了,这个时候让他回来,或许会影响他的判断,还不到时候。”

芒保杰细登挥挥手,与睡意相比,对于危机来临的忧心,更让她无法成眠。

第二百二十一章 曙光(二)

小四无法入睡,是因为脚上的镣铐让他很不舒服,自从被娘子买下,早已经忘了作为一个奴隶的感觉,现在的体验,更让他觉出了自由的可贵。

逻些城,这座吐蕃人的苦心经营了一百多年的都城,此刻就在他的脚下,可问题是,他被一根长长的铁链子给锁住了双脚,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移动,稍微动作大一点,就会发出“哗哗”的声响。

这根铁链子,足有上百步那么长,围着城墙,将几千个庸奴束在了一起,这里面,大部分都是汉人,也有一些其他部族的,只从语言就能分辨得出来。

当然,很多人已经不会说汉话了,吐蕃人剥夺了他们的一切,包括语言。

他们防守的这一段位于城池的正面,厚实的城墙全都由山石筑成,墙体吸取了一些汉人的做法,有着宽阔的马道,以便迅速地调配兵力。

夜里,那些从青海前线回来的吐蕃军士,已经在城下的军营中熟睡,此时守在城墙上的,全都是他们这样的庸奴,为了防止逃跑或是哗变,吐蕃人用铁链子将他们锁在了一起,只有到了第二天换防的时候才会暂时解开。

在同伴的脸上,小四只看到了麻木,似乎对于这样的处境,都是习以为常,这两天他一直在有意无意地散播着一些流言,可是能不能起到什么效果,他连一点希望都不敢抱。

这些人,已经没救了。

没庐.穷桑带着兵马出城的时候,正是月亮升到头顶的位置,小四敏锐地感觉到了一丝不正常,再看看黑夜中,他们行进的方向,一下子就猜到了大概。

算算时间,他的人早已经赶到了,而自己人正在星夜兼程地赶过来,所以才让吐蕃人如临大敌?

一定是这样的。

小四装作不经意地用汉话嘀咕了一句:“吐蕃人自己都跑了,咱们还在这里守个什么劲哪。”

或许是他的声音有些突然,周围的人马上看了过来,几个年青一些的,都露出了不解的神情,而一个中年男子,有些不耐烦地低声喝道。

“不要乱讲,你是想让我们都跟着倒霉么?”竟然也用的汉话。

“听说,唐人已经打过来了,象雄人还有尼婆罗人,都和他们在一起,看看城下那些头人,他们说出来的话,可不是乱讲吧。”

“你懂什么?”中年男子将声音压得低低得:“城里的事,自有那些贵人做主,小心被他们听到了,你死不要紧,连累我们这队人,都会跟着陪葬的。”

“贵人?”小四冷笑了一声:“他们管唐人才叫贵人呢,你就算为他们陪葬了,也不如一头牛羊值钱,全都死光了还能少些粮食。”

“你......”中年男子听着不对劲,可是要想反驳,却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小四没有再搭理他,换成了吐蕃话:“吐蕃人的好日子到头了,我从城下经过的时候,听说连湖边的部落都被抢了个精光,没有几个人逃出来,剩下的全都被杀死,落到他们手里,只怕连个奴隶都做不成,最好保佑他们能认出我们,或许还能留下一条性命。”

周围的庸奴听了他的话,都是面面相觑,那些若有若无的传言,谁都听过一两句,可没有到自己的头上,哪里肯信,吐蕃人一派如临大敌的模样,又对他们如此戒备,任是谁心中也会嘀咕。

左右闲着也是闲着,这些人你一言我一语,分享着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消息,小四也只是装作不知,时不时地还会附和几句,或是装出一个惊讶的表情,就这样,流言在城墙上的守军中散播着,直到漫长的黑夜过去,黎明时分,清晨的到来。

城墙下的军营里响起了槽杂的声音,庸奴都自觉地闭上了嘴,等着那些吐蕃人来接防,就在这时,他们突然发现,城下有了动静,而且越来越大。

说是都城,不过是因为吐蕃人将王宫建在了高处,并用城墙将它圈了起来,就面积而言,只怕连大唐国内一个中等州府都不如。

除去必要的守军,只有有权有势的人家,才能有幸住到城里,那些没有多少财富或是权势的中小部落,哪怕身为头人,也只能在城下的坊间,找一个安身之所。

据说,这种坊市,还是参照了大唐人的做法,只不过他们没有财力,将整个坊市都给围起来,成为城池的一部分而已。

放在以前,虽然城墙上集中了大部分的守军,但是城下的巡兵还是有的,哪怕到了这个时候,白天也会有一队队的骑兵,在附近巡查,以防突发事件,或是有什么大的纠纷。

可战事的吃紧,让这些措施都打了折扣,不要说夜里了,就是白天也很少再看到骑军出城,偌大的王宫还守卫不过来的呢,哪轮得到下面的人。

虽然如此,住在都城的边上,多少还是能求个心安的,可谁能料到,在自家的都城下,都会受到突如其来的攻击呢?

刘稷坐在马上,看着远处熟悉而有陌生的景象,不禁产生了一丝错觉,他的脚下,应该是日城的市中心,高楼林立、车水马龙,新城区整洁明亮,象征着国家对于边区的大力投入。

做为世遗和羌区象征的布宫,更是雄伟壮观,让那些文艺女顶礼膜拜,不惜一切地留下足迹。

可是眼前呢,只有一片原始的村落,那些低矮的屋子杂乱无章,就连山体上的那座建筑,也与这个时代的其他地方没有什么不同,一个困扰了大唐数百年的强邻,他的都城就是这付样子?

失望归失望,隔了上千年,或许这就是它本来的面目,刘稷看了一眼身后的人群,经地一天一夜的奔波,人人的脸上都充满了疲惫,身体摇摇晃晃地,似乎下一刻,就会倒下来。

长途行军,果然是锻炼人的意志,最好的手段,刘稷不在乎他们的体力如何,也不在意队形是不是齐整,只看重一点,他们的坚持。

能够坚持到这里,和他一起直面最强大敌人的都城,直面心里最深的梦垩,就比什么都强。

无论事先说得有多么好,当这一切真得出现在眼前时,大部人的脸上,都变得苍白,吐蕃人在他们的心里,已经烙下了深深的痕迹,绝不是一两句豪言壮语能消除的,特别是那些在纳木错被解救出来的人。

勇气源于恐惧,刘稷想起了自己曾经历的那个梦境,也知道想要打破它,没有什么捷径可走,只有一个办法。

他举起手,将后面人群注意力集中到自己的身上。

“想想他们对你所做的一切,想想曾经遭受的那些苦难,你们会害怕,是因为他们显得那样强大,而今天,机会就在眼前。”

“一个让你们成为强者的机会,一个让你们重新站起来的机会,冲下去,踩着他们的身体,对着他们的眼睛,大声地告诉他们,我们是......”

“汉人!”

“再说一遍,我们是......”

“汉人!”

从几十个人,到上百,到上千,到几万人一齐高喊,刘稷募得将手一挥,摧动了胯下坐骑。

“我们无所畏惧!”

这一刻,所有的人都忘记了疲惫、饥饿、体力不支,他们忘情地大喊着,跟在这个年青的唐人身后,眼中喷出了怒火,形成滚滚洪流,潮水般地扑向那座,曾经高不可攀的。

城池。

第二百二十二章 曙光(三)

下雪了吗?

清晨时分,那些在城外的屋子里,帐篷中熟睡的吐蕃人,突然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响,就像是漫天的大雪落到地上,所发出的那种细碎声。

可如今是八月,他们疑惑地睁开眼,听着声音越来越大,也渐渐清晰,那是无数双脚,踩在泥地里,所发出来的声音,由于频率相近,就连地面也产生了微小的颤动。

当这些人忙不迭地掀起帘子,打开房门,全都为眼前所看到的一切惊呆了。

茫茫的草原上,无数的人影正在拼命地奔跑着,他们有的骑着马,有的赶着牛羊,大部分的人,都只是徒步,可无论是哪一种,脸上都是同一种表情。

愤怒。

而看他们身上的穿着,分明都是各部落的庸奴,更令人不解的是,领着他们冲在最头里的,是三个衣甲鲜明的大唐军士,那些飞扬的红缨,犹如来自地狱的烈火,让他们遍体生寒。

“唐人来啦!”

那些好不容易在山民的屠刀下逃过一劫的部落头人首先反应过来,什么都来不及收拾,一鼓脑儿朝后跑,因为潮水般的人群已经冲进了坊间。

而那些来不及逃走的,马上就成了他们的目标,这些曾经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贵人,被他们眼里的贱奴砍倒在泥地里,就连哀嚎声都显得那样软弱,因为谁都知道,这些汉人,是不会放过他们的。

广阔的城下到处都响起了厮杀声,那些自知没有活路的吐蕃人,纷纷拿起武器,同汉人展开了搏斗,可尽管他们身高体壮,勇猛异常,可以轻易地击倒一个,马上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扑了上来,这些汉人毫无章法,完全就是以命换命,哪怕是拼着一死,也会让刀子砍上去,在他们的身体上留下一道血口。

很快,这些抵抗就被潮水般的人群给淹没了,那些被扑倒后活活踩死的吐蕃人,怎么也没想到,看着懦弱无比,可以随意打骂欺压的汉人,竟然能爆发出如此大的勇气,连死亡都不怕。

吐蕃人害怕了,他们不顾一切地向后逃去,只希望离这些汉人越远越好。

潮水淹没了大地,刘稷带着他的手下,不紧不慢地赶着这些吐蕃人,一点也不在意他们是否逃得掉,因为他们的目标不是漫无边际的高原,而是远处的那座城池。

“关上城门!”

逻些城上的守军清楚得看到了这一幕,匆匆赶来的尚结赞,毫不犹豫地下达了指令,正面城门被缓缓关上了,等那些最先逃亡的吐蕃人,好不容易来到了城下,面对是一道无法逾越的高墙。

“求求你们,开开门吧。”

“放我们进去,你要什么都可以。”

性命攸关,这些头人不得不放下矜持,跪倒在他们的眼前,哪怕上头站着的,是他们眼里下贱的庸奴。

尚结赞一言不发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只觉得手脚冰凉,心里更是一阵阵地发冷,城下全都是吐蕃的子民,他们非但不能保护,反而还要关上逃生的大门。

可是不这么做,又能怎么样?他已经看到了唐人的身影,哪怕只有三骑,后头源源不断的人影,让草原都变了颜色,就凭城中这不到一万的战兵,加上临时征召的两万多部民,其中还有一半以上都是庸奴。

他该派出多少兵力,才能救下这些人?又有多少人,能回到城中。

“备战,没看到唐人来了么,快上城墙!”恼怒之下,他一把拔出配刀,大声地发出指令。

城下的杀戮还在继续着,大部分人都被赶向了城池的方向,筑于山体上的城墙,正门的方向是一道极为宽阔的斜坡,可再怎么样,也无法容纳成千上万的人挤过来。

城墙下堆满了人,大门又是紧闭着,他们除了苦苦地哀求,什么也做不了,汉人步步紧逼,很快就将他们团团围住,只余了面向城门的那个方向。

“守城的也不傻啊。”刘稷看着这样的局面,微微皱了皱眉头。

当初在尼婆罗,他就用过一次,这一回,人家依然没有上当,那就只剩下一条路了。

“看到没有,天神抛弃了他们,就连城里的赞普也抛弃了他们,是时候,发挥我们骨子里的那点善良,让它起到最后的作用,送他们去天神那里,控诉这世上的不公了。”

“杀!”

经过鲜血的刺激,看到这些贵人在自己眼神下瑟瑟发抖,所有的汉人都变得兴奋不已,而带领自己的唐人已经骑着马冲上了山坡,离着那里不远,就是吐蕃人的都城。

刘稷还在克服心理上的障碍,毕竟,后世的教育一直在提醒他,无论之前做过什么,这些人目前只是待宰的羔羊,但在战略上,他没有别的办法可想。

汉人高举着武器,跟在他的身后,毫不留情的送进吐蕃人的身体,收割他们的生命,就连妇人和孩子,都加入了其中,就在城中守军的眼皮底下,痛快淋漓地发泄着,这么年以来,他们所经受的痛苦与屈辱。

或许是想到自己的亲人,也是这般轻易地死去,大部分人都是泪流满面,那些熟悉或是不熟悉的名字,用一种连他们自己也觉陌生的语言叫出来,原来,有些东西已经刻进了骨子里,无论经过多少年,都不曾遗忘,只是被刻意地压在了记忆当中而已。

那就是......汉话,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每个人都在宣泄着自己的情感,哪怕颠三倒四,听着让人觉得好笑,就像是终于找回孩子的母亲,急不可待地想要表现出母爱一样。

慢慢地,杀戮向着城门的方向漫延,守军已经可以清晰地看到,他们是如何将一个苦苦哀求的人,一下一下地杀死的全过程。

尚结赞浑身都在发着抖,那是他们的同族,或许还有人是守军的亲族,让他们这样死去,对于守军的士气,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他似乎已经感受到身后的愤怒。

就像潮水一样。

涌来。

第二百二十三章 曙光(四)

如果说来到这个时空,刘稷最大的变化,就是他突然没有了对于死亡的恐惧。

无论是在贺菩劳城里、婆夷川前、还是康提普尔、迦毘耶罗、穹隆银城、贡塘这些地方,无论面对多少人,他都毫不畏惧,这一切为他带来了无尚的荣耀,也让人分不清,自己是真的运气好,还是性格使然。

如同此刻,他骑在马上,身前是无路可逃的吐蕃人,城上是虎视眈眈的守军,每走一步,都意识着生命的消失,他甚至已经清楚看到了那些闪着寒光的箭头,正对准了自己的方向。

却依然,勇往直前。

在他的侧后方,陈金与另一名唐人军士,挥舞着手中的横刀,为他挡下可能的袭击,眼见着已经进入了守军的弓箭范围。

刘稷的马匹重重地撞上了一个身材壮硕的吐蕃人,将他撞得飞了出去,人群中发出阵阵惊叫,互相推搡着,试图躲避他的马蹄,而不是一拥而上,同他拼命。

此时,他连腰间的横刀都不曾拔出来。

刘稷的战马停在城门前,很明显,这么多吐蕃人合力都无法推开那扇城门,里面一定有着足够的支撑,而他也没有准备攻城的器械。

“尚结赞!”

他仰头冲着城头上大叫了一声,被护卫围困在当中的尚结赞一言不发地看着下面,那个年青的唐人,曾经给了他极大的压力,此时,隔着厚厚的城门,似乎依然如此,不知不觉,他的手握成了拳头,脸上的肌肉不受控制地“突突”直跳,青色的血管,似乎就快要爆出来,眼神变得异常凌厉。

“你要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去死,连出城一战的勇气都没有了么?”刘稷轻蔑地一笑:“就算你们躲在里面,能侥幸活过一时,这个国家,最终还能剩下什么?”

尚结赞的脸色变得煞白,被人当面羞辱,还是在这么多人的注视下,是个人也难以承受,可打开城门的后果,更是他无法承受的,因为这城中还有更多的吐蕃人。

“放箭,射死他。”盛怒之下,他作出了唯一的决定,城墙上,无论是吐蕃人守军,还是那些被镣铐锁在一块儿的庸奴,全都惊呆了。

“我说,放箭,你们没听到么?”

恼羞成怒的尚结赞抓住一个吐蕃将校的衣甲,将刀子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放放箭。”那人毫不示弱地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

早有准备的小四飞快地射出了手中的弓箭,羽箭擦着刘稷的马头落下,惊得他的坐骑昂起头,抬起四蹄,也惊动了刘稷。

就在守军们稀稀落落的箭矢中,他拨马后退,很快就退到了射程之外。

而那些被箭矢射中的吐蕃人,就没这么幸运了,由于他们实在挤得太过稠密,尚结赞的命令又没有停下,因此,城上的庸奴弓箭手们,十分默契地将箭雨泼散到他们的头上,更是加剧了城下的混乱。

城头上的吐蕃人脸色煞白,这种结果,比他们看到自家族人死于汉人之手更让人无法接受,或许换个角度,那些庸奴也以汉人居多,并没有太大区别?

有人不这么想。

“住手,你们在干什么!”一个细尖的声音,突兀地响了起来,尚结赞等人转过身,全都自觉地弯下腰。

“尊贵的赞蒙”

“我说了住手,你们聋了么?”芒保杰细登怒气冲冲地走过他们的身边,在尚结赞的身前站定,低声在他耳边骂了一句:“愚蠢。”

她是从王宫里看到这一切的,宫城本就是一体,居高临下反而看得更清楚,如果不是尚结赞做出的那个决定,她是不会轻易干涉守军的事务,可是没有办法,眼见着形势一点一点崩坏,这个没有太多历练的那囊家族掌管者,犯下了一个新人都会有的错误。

他们正在失去民心。

守城的无论是吐蕃人还是那些庸奴,都是下层的民众,而居于城中的,大都是有权有势的贵人,他们代表是地方上的利益,共同维持着吐蕃这个从部落到封建制过渡时期的国家。

缺一不可。

一旦双方产生裂痕,让他们对准自己的同族,无论城池还守不守得住,这个国家都已经完了,正如那个年青的唐人所言。

她的出现,让城上本就不甚密集的箭矢停了下来,女人的身影在城头上出现,给了下面的吐蕃人又一分希望。

“是赞蒙。”

“尊贵的赞蒙,请救救你的仆人,唐人在屠杀我们,让我们进城吧。”

“开门!”

面对他们的请求,芒保杰细登露出一个哀伤的表情,泪水从她保养良好的脸上滑落。

“我的子民,原谅我的无能,无法让你们得到庇护,那些唐人,他们夺走了你们的一切,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总有一天,会得到应有的惩罚,你们是天神的子孙,无论是生或是死,都将无比高贵。”

“不要对你们的敌人乞求饶恕,鼓起勇气,迎向他们,拼死保住我们的土地,还有最后的尊严。”

“天神在上!”芒保杰细登举起手臂,大声喝道。

“天神在上!”

这段有如祷词般的话语,彻底断绝了他们的希望,那些挤在城门边上的吐蕃人,一个接一个地站了起来,喊着曾经的口号,鼓起所余不多的勇气,冲向那些试图剥夺他们生命的汉人。

“又是女人。”刘稷的嘴角微微扬起:“真是一个美好的时代啊。”

“高原挡不住汉人的脚步,我们就算,手无寸铁,也能将这里撕得粉碎!”

他拔出横刀,看也不看地劈向人群,惊叫声再度响起,盖过了身后的喧嚣。

“杀死他们,踩着他们的尸骨,踏平逻些城!”

“踏平逻些城!”

无数汉人从他马前冲过去,与迎面而来的吐蕃人撞在了一起,双方用最原始的动作做着生死搏斗,每个人都没有了退路,就像是两群争夺领地的野兽。

而刘稷所看到的,是这些汉人奴隶心目中,血性的复苏,那种让他们成为这片大陆最强民族的血性,再一次回到了他们的。

身上。

第二百二十四章 曙光(五)

刘稷的举动,在他的手下陈金等人看来,显得十分勇敢,但准确地说是疯狂。

就连跟在他们后头的象雄人,也无法理解这些汉人所做的一切,要知道,他们的面前是一座雄城,吐蕃人经营了一百多年,有着数万守军、高大城墙的城池。

而吐蕃人的守城能力,用一场战役就能证明,那就是石堡城。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依然冲向了城门,在守军明显不会打开城门的条件下,这么做的后果,与自杀有什么两样?

要知道,汉人虽然有五万多,可大多数人,连轻甲都没有,这里头甚至还有妇人和孩童,这个年青的唐人,倒底想干什么?

不会真的认为,勇猛就可以压倒一切吧。

跟在后头的小五,也有着同样的想法,在他看来,唐人的计策已经失败了,他们最多能杀掉那些进不了城的吐蕃人,然后就会在城中守军箭雨的打击下,死伤惨重,最后不得不退回来,如果这个时候,守军出城追击,或许就是一溃千里之势,谁也救不回来。

除非那个唐人真得刀枪不入。

而更重要的一点,前面的汉人已经包打了一切,那么,自己所带领的这将近六万多象雄人,又该做些什么,当个旁观者助助威,还是等到汉人死光了,再接着上?

很快,他就知道了答案,一个汉人匆匆忙忙地跑回来,向他传达了最新的指示。

“什么?尸体。”

听到对方的话,小五目瞪口呆,任是谁也没想到,对方不仅疯狂,而且不可理喻,当然这是废话,疯子怎么可能讲道理。

就连陈金也认为,自家戍主疯了。

城门下的厮杀渐渐分晓,潮水般的汉人最终淹没了一切,他们在每一具尸体上补着刀,丝毫不顾自己身处吐蕃人的弓矢之下。

芒保杰细登双手摁在城墙上,细长的手指因为用力而变得苍白,身体因为恐惧而轻微颤抖着,嘴唇渐渐失去了血色。

“亲爱的姐姐,接下来,我们要为他们报仇,对吗?”

尚结赞的提议让她思忖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摇摇头:“在达扎路恭没有回来之前,我们不能冒险,他们后头还有象雄人,或许这就是那个唐人的阴谋。”

“我明白了,你还是回去休息吧。”

既然不能开城,那就只有一个法子了,在他的命令下,城上的守军再一次举起了弓箭,这一回他们的目标非常清晰。

芒保杰细登走下城头的时候,目光在那些锁成一团的庸奴身上掠过,不禁皱起了眉头。

“下回守城之前,解开镣铐,不要让他们饿着肚子......作战。”

看上去,刘稷再一次失算了,守军异常谨慎,根本不会打开城门,这让他的勇武失去了用处,而那些身无片甲的汉人,纷纷倒在吐蕃人的箭矢之下。

真正的战争开始了。

“这样不行,戍主,我们没有云梯,甚至没有盾牌,他们冲上去,也只有死路一条。”看到前面的情形,陈金忧心不已,对于一支乌合之众来说,优势之下还能保持士气,一旦遇挫,他们的崩溃会比吐蕃人还要快。

刘稷何尝不知道,可是他更知道一点,机会只有一次,后退和失败没有任何区别,因为只要退后一步,之前所做的一切就失去了意义,他们会重新想起那些不好的过往,吐蕃人的凶残,会让他们回归本能,屈从和奴性再一次占据上风,重新回到之前的身份。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他毫不犹豫地跳下马,还刀入鞘,双手从地上拖起一具吐蕃人的尸体,将它高高举起,嘴里发出大声的吼叫。

“我们是汉人!我们......”

“毫不畏惧!”

就这样,大步向前走去,吐蕃人的箭矢如雨点般地射下来,死伤惨重的汉人们看到他的动作,纷纷效仿,无数双手拖着地下的尸体,把它们顶在头顶上,四下里到处响起了箭矢入肉时的那种“噗襥”声,而更大的声响将他们掩盖住,最终在城下汇成了一片。

“我们是汉人!”

“汉人!”

陈金终于明白了他的打算,没有盾牌,还有满地的尸体,没有云梯,那就搭一座,这片高原上什么都缺,唯一不缺的就是尸体,无论是敌人的,还是自己人的。

他和另外一名军士跳下马,两人分别扛起一具尸体,冲了上去。

“填平它,用尸体填平它!”

身后的汉人在片刻的呆愣之后,也学着他们的样子,拖起地上的尸体,拼命冲向前方,哪怕落矢如雨,哪怕死伤枕籍,每个人都忘我地喊出了心中的口号。

“我们是汉人,我们毫不畏惧!”

在他们舍生忘死的冲击下,尸体被堆积在一起,就像沙袋一样,慢慢向上延伸。

尚结赞看得浑身发抖,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汉人会用这样的方式,丝毫不退地冲上前来。

眼看着一具具尸体被堆放在城下,其中既有吐蕃人的,还有许多是他们自己人的,那些身上被射得像是刺猬般的汉人,在奄奄一息之际,依然高喊着口号,毫不迟疑地让同伴将他们当成阶梯,一点一点地接近城头。

这是一股什么样的力量?他从来没有想过,人会疯狂如此,忘记了伤痛,忘记了死亡,天下还有什么能挡住他们的脚步,这些人衣衫褴,面目肮脏,甚至手无寸铁,甚至还有妇人和孩童,却让他心惊胆战。

那是被唐人俘获,自恃必死的时候,都不曾有过的胆寒。

脚下的坚城,似乎再也无法提供安全感,无论它有多高,都比不上,如潮水一般的汉人,而在他们的身后,还有着无数的象雄人,尚结赞已经在考虑一个现实的结果,一旦让这些人杀进来,他们要怎么逃出去?

或许,开门杀出一条血路,才是正确的做法?

就在这时,他突然间发现,密如雨点般的箭矢,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已经渐渐地稀疏下来。

第二百二十五章 曙光(六)

“我们是汉人。”

小四嘴里,不由自主地跟着城下的口号,喃喃地念出了声,手上的弓箭,耷拉下来,尽管他每一箭都射在那些尸体的上头。

周围的那些庸奴,与他做出了一样的反应,汉人的口号声盖过了一切,就像晨时的钟声,重重地在心头敲响,那个久违的名字,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语言,唤醒了他们尘封已久的记忆。

曾经,他们是一个强大帝国的子民,有着令人羡慕的身份,辛勤劳作,与世无争,那是人世间最美好的记忆,就像前世的梦境,遥远得让人不敢相信。

然而,此刻那些与他们相同打扮的人群,将那些梦境撕开,血淋淋地呈现在眼前。

在他的身边,一个十多岁的少年,伊伊呀呀地张开嘴,小四耳中听到的,是一种奇怪的语调。

“罕......”

又是一个不会说汉话的汉人奴隶,他忍不住纠正一句:“是‘汉’”

“韩。”少年努力地学习他的发音,越来越接近。

“我们是汉人,我们......”一边说,他一边举起了手中的弓箭,对准了站在城头上的那些身影。

吐蕃人。

“毫不畏惧。”

“嗖”得一声,弓弦被他放开,发出一声浊音,羽箭破空而出,搅动了周围的空气。

尚结赞感觉到了城墙上的异常,正转身看了过来,猛然发现一支箭矢已经到了眼前,他下意识地一偏头,羽箭擦着头皮飞过,射在了一旁的卫士身上,令其发出一声大叫,震得耳朵发麻。

庸奴要叛乱?

这个事实让他有了片刻的恍惚,而这个时候,卫士们已经反应过来,纷纷将他围在了当中。

“他们反了,这些卑贱的庸奴!”尚结赞气得破口大骂。

吐蕃人做出了反应,一队守军冲向发射的方向,他们拔出直刀,一脸的怒意,任是谁也明白,这件事情,只怕不会善了。

城墙上乱成了一团,当那些被铁链锁在一起的庸奴们发现,吐蕃人正不怀好意地围上来时,都毫无动作地站在那里,直到他们冲上来,最前方的一个庸奴被一刀砍倒。

“吐蕃人,要杀死我们!”小四一边喊着话,一边射出手上的箭矢,他周围的同伴首先反应过来,那个少年抖抖索索地跟随他的方向,举起了手中的弓箭。

居高临下,又是突然发难,庸奴们的行为,就像瘟疫一样传染开去,左右也是个死,这些人在看到了城下的汉人之后,已经被触动了那些尘封的记忆,此时,突然间就像是从梦中醒过来,再也没有丝毫顾忌。

“我们是汉人。”那个依然会说汉话的中年男子,低低地哼了一句,紧接着,他拔出箭矢,搭在了弦上,眼神中透出怒火。

他瞒准了远处的一个吐蕃人,疾速飞行的箭矢,准确地射入了对方的身体,那人一头栽了下去,他的神情不见兴奋,只是嘴里加大了语调。

“老子是汉人!”

“我们是汉人!”

城上城下同时喊起了一声声的吼叫,无论他们的发音有多不标准,无论他们身处何种境地,在此刻,都汇成了同一句话。

“杀掉他们,一个不留!”尚结赞发出竭斯底里的叫喊,城下那些吐蕃守军源源不断地从营房中跑出来,从各个方面,扑向城墙的方向。

紧接着,城墙上到处都响起了喊叫声,双方不顾一切地厮杀在了一块,无论是庸奴还是吐蕃人,都在为了生存而做着生死相搏,因为谁都知道,这是一场,没有止境的战斗,失败者不会有第二个结果。

你死我活。

这样的情形,是刘稷当初也不曾想到过的,而此时,他当然知道应该怎么做。

“快,堆得再高些。”他将自己手上的尸体,也放到了尸堆上面。

一具具的尸体,不断地从后头送上来,趁着城头上的箭矢停下来的这个间歇,汉人们加快了脚步,那些被他们杀死的吐蕃人,变成了一块块的垫脚石,搭在城脚下,一点一点地向上延伸着。

然而城墙实在太高了,很快,从城门下找到的所有尸体都用光了,也无法搭起一个足以跃上城头的阶梯,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叫喊声,刘稷不由得心急如焚,这是多好的机会啊,城中发生了内讧,为他们赢得了宝贵的喘息之机,只需要再多一点点。

眼见着就要功亏一聩,突然,汉人大队的身后,传来了异常的动静,无数的人影,奔跑着冲了上来,他们的肩头、腰上、双手,全都扛着,或是挟着一具尸体。

“快让开,是象雄人!”刘稷大声地招呼了一声,汉人纷纷让开,那些象雄人在小五的带领下,一个接一个地冲上来,将尸体堆放在下面。

他们的加入,使得一道斜坡,以肉眼可及的速度,在迅速地成形,从高高的城头一直搭到了坡下。

那是数万具吐蕃人和牺牲的汉人以及象雄人的尸体,所搭成的,机会只有一次,刘稷义无返顾地走到自己的坐骑旁,一把跳了上去,他解下自己背后的陌刀,用一只手,将它高高地举起。

“我的同胞们,你们用鲜血和牺牲,证明了,你们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无论曾经经过多少磨难,都无愧于这个称号,现在,你们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只剩下最后一步,那就是,跟随我的脚步,让我为你们开路,踩着这些敌人或是同胞的尸体,用他们的血肉筑起的阶梯,踏平吐蕃人最后的堡垒。”

“逻些!”

刘稷缓缓地催动坐骑,铁蹄在这道尸阶上一步一步地登高,不断地有尸体滚落下来,战马渐渐适应这种迥异于平地的斜坡,扬起四蹄,朝着高大城墙拾节而上。

排山倒海一般的口号,在他的四周响起,陈金、小五还有无数的汉人、象雄人跟在他的身后,汇成一股汹涌的人潮,扑向身前的城池。

“踏平逻些城,杀尽吐蕃人!”

第二百二十六章 曙光(七)

刘稷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他会踏上真正的尸山,镶铁的马掌踏在还没有完全僵硬的身体,会有一种不稳当的感觉,然而此时已经顾不得了。

他猛然催动坐骑,因为用力过度,尸体在身后不断地滑落,速度越来越快,很快就接近了城墙。

城墙上的战斗渐渐分出了结果,无法移动的庸奴在吐蕃人的打击下死伤惨重,被吐蕃人一步步地逼上了城墙,小四的身边只剩了那个不会讲汉话的少年,吓得瑟瑟发抖,就连弓箭都拿稳了。

看着逐渐逼近的吐蕃人,小四反手朝身后一摸,不料却摸了个空,就连最后一支箭支,也都射出去了。

他心有不甘地笑了笑,双手握住弓柄,准备迎来最后的时刻,一个吐蕃武士冲上来,手上的直刀当头劈下,避无可避的他横着木弓,徒劳地举过头顶,因为他知道,这不足以挡住对方凌厉的刀锋。

吐蕃人的眼中射出凶狠的光芒,他有把握将这个庸奴斩成两片,就在刀锋即将接触弓身的一刻,耳中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

“趴下!”他当然不知道,那是汉话。

小四立刻扔掉了手中的木弓,就这么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而对方的那一刀,自然也劈了个空,就在吐蕃武士试图收刀再来的时候,眼前被一道白茫茫的光影给遮住了。

随后,他只感觉身体一轻,就像浮在了空中,瞬间的失血让他失去了神智,手上的直刀掉落下来,正好砸在小四的面前。

刘稷纵马跃上城墙,陌刀挥出一个直径超过五米的光圈,当者无不披靡,冲在最前头的,就和那个吐蕃武士一样,在一霎那间身首分离,连哀嚎声都不曾发出来。

吐蕃人的攻势为之一滞,他在经过小四的身边时,挥刀斩断了脚下的铁链,然后便毫不停歇地从墙道上驰过,冲入大队吐蕃人群中。

铁骑如风,狭窄的墙道根本避无可避,躲闪不及的吐蕃人纷纷跌下墙头,因为那样还有可能逃过一命,至于躲不开的,全都成为了新的垫脚石。

踏着这些人的尸体,刘稷冲过了甬道,他的神勇为后来者争取到了更多的时间,除了始终跟在身后的陈金等二人,小五和大队汉人也跃上了城墙,他们在残存的庸奴弓箭手的支持下,以搏命的姿态,迎向了城墙上的守军,许多人直接抱着敌人从高高的城墙上滚落,哪怕刀子戳穿了身体。

这样的战斗,是吐蕃人从来没有经历过的,因为他们的对手,并不是装备精良的唐人军士,而是那些在屠刀下瑟瑟发抖的普通百姓,甚至是,已经习惯了顺从和欺压的奴隶!

城头上的尚结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他的手下们还在拼命,并没有人因此而退缩,可是汉人那么多,吐蕃人有多少可以拼掉的?更可怕的是,那个骑着马儿的唐人,宛如一面鲜红的旗帜,正朝着他的方向快速地移动着。

擒贼先擒王,刘稷知道自己的体力有限,而吐蕃人的守军还有万人以上,他就是累到吐血也杀不了多少,只有用勇猛无匹的表现,去激励身后的汉人,唤发出他们心中的血性。

其实,他瞄准的不是某个人,而是城头上那面黑色的大旗,大旗上绣着一只张牙舞爪的猛虎,大旗下围着许多人,无论那些人的身份是什么都不重要,他的眼里只有飘扬的旗帜。

斩将夺旗,乃是大功!

很快,他的行为,就成了吐蕃人重点照顾的目标,当战马在飞蟥一般的箭矢下仆倒时,刘稷已经跳了下来,来不及看一眼忠心耿耿的战友,他便怒吼着扑进了蜂拥而至的吐蕃人中。

陌刀毫无保留地连续斩出,痛快淋漓地渲泄着主人的杀意,纵然是重甲于身的吐蕃武士,也难以抵挡,刘稷将短短的这数百步,变成了一条血肉走廊,拥挤的人群,非但不是阻碍,反而变成了他的护身符,躲避敌人箭矢的最好地方,就是他们自己的人群。

陈金和另外一名唐人军士一个手持陌刀护着后背,一个手执长枪左挑右挡,三个人的小小队伍,在城墙上步步进逼,以无可匹敌的威势,挨近了城头。

“大尚,走吧,挡不住了。”

尚结赞被左右挟持着,拼命地朝后退去,眼前的那丛红缨不断地跳动着,整个身体浸透了鲜血,那些族中闻名遐尔的勇士们,竟然没有一个人能让敌人哪怕慢下来,他的心中不由得升起一股哀伤。

吐蕃人还能逃到哪里去?

说话间,刘稷已经冲上了城头,这里的空间略微要大上一些,无数的吐蕃人呐喊着冲了上来,各种各样的兵器纷纷砸向他的头顶,誓要将这个年青的唐人斩杀当场。

他夷然不惧地飞步上冲,双臂全力贯入刀柄,沉重的刀身有如灵蛇般挑起,在周身划出一道斜十字形的交叉线,如秋风一般扫过,一路尽是哀嚎。

落叶斩!

“受死!”一声声狂吼自口中涌出,狰狞无比的面孔如同地狱中冲出来的杀神,鲜血将他整个身体染成了大唐的国色,从每一个缝隙间滴落下来,就连自己也搞不清楚,这里头有多少是敌人的,有多少是自己的。

那些从青海败退回来的吐蕃武士,终于生出了怯意,所有挡在面前的人,全都变成了一堆残破的躯体,退无可退的他们只能徒劳看着刀光从眼前划过,瞳孔中渐渐地失去焦点。

“铛!”得一声,收势不及的他差一点就撞了上去,陌刀砍在一个硬物上,一时竟然没有拔得出。

刘稷眨了眨被鲜血模糊的双眼,原来自己已经到了旗台的附近,刀子嵌进了粗大的硬木旗杆里,进不得又退不得。

战场上出现了片刻的静谧,就在周围的吐蕃人反应过来之前,他一脚蹬在旗杆上,借力将陌刀拔了出来,方才的那一击,在杆子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口子,刘稷原地一个转身,双手执着刀柄,刀身如旋风一般转了个圈,再一次砍在旗杆上。

两下的位置一左一右正好相对,刘稷收起刀,走上旗台,一掌推在旗杆上,只见那面硕大的旗帜在风中摇了摇,然后“啪”地一声从折口处断开,轰然倒下。

这个结果,没有人能想得到,就连跟在身后的陈金等人,一时也愣在了那里。

那个被重重围在当中的年青唐人,仿佛不可战胜一般,震摄着每一个吐蕃人的心神,矗立了一百多年的大旗就这么倒了?经营了一百多年的都城,被人攻破了?

后头的小四和小五相互看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不可置信,他们不约而地露出了笑容,高高举起手中的刀子,向着城外大声喊着。

“城破了,我们杀进来了!”

喊声中,无数的汉人、象雄人,踏着斜坡,朝着他们曾经的噩梦之地,冲上去。

第二百二十七章 曙光(八)

大旗倒下,主将又不知所踪,对于守军的士气打击,是显而易见的,然而还没有到崩溃的那一刻,因为他们没有退路。

濒临绝境的人要么听天由命、束手就擒,要么就是奋起抵抗、血战到底,这些吐蕃人成为了后者,不仅仅是他们无法向昔日的奴隶投降,而且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汉人根本就不会留活口。

至少到目前还没有例外。

城中的守军在达扎路恭带走了三万多人之后,只余下了一万,再加上跟着没庐.穷桑离开的那两千,为数不过八千人,虽然尚结赞竭力招募城中的大户出力,但是连他的部族在内,也不过招到了数千人,等到庸奴叛乱之后,整个数目便降到了一个岌岌可危的地步。

而攻入城中的汉人加上象雄人,接近了十万,那些汉人经过了惨烈的战斗,依然数倍于守军,破城给了他们巨大的勇气,这种勇气顿时化作无穷的战力,低消了装备和战技上的差距。

站在王宫的高墙上,芒保杰细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局势正在迅速恶化中,无论剩下的吐蕃人有多英勇,也难敌源源不断、誓死如归的汉人大队。

对于汉人,她有着固执的偏见,这是一群丧失了意志,唯命是从的奴隶,在逻些城中为数众多,一百多年以来,都是如此,因为那些反抗的,早已经被杀掉,余下的不准说汉话、习汉文,只需要几年的时间,就能让他们忘记了自己的出身,成为听话和好用的奴隶。

然而今天,正是这样的一群奴隶,用一种难以想像的方式,攻破了吐蕃人的都城,他们面目可憎,状如野兽,更是不畏生死。

她亲眼看到,一个有名的吐蕃勇士,轻易地杀死了一个汉人,随即就扑上来好几个,其中竟然还有妇人,他的直刀捅穿了那个妇人的身体,却被一口咬在手上,甩都甩不掉,那些汉人用身体、拳头、牙齿做为武器,硬生生地将他扑倒在地,最后变成了一堆谁也认不出来的血肉糊糊。

每一个守军,都面临着几个到十几个汉人的围殴,那些汉人根本不在乎自己的性命,只求能与他们同归于尽,这样的仗如何去打?

她不忍再看下去,身体不由自主地发出了颤抖,如果逻些城的城墙挡不住他们,那么脚下的这座宫殿,又能起到什么作用?

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在耳中响起,芒保杰细登转过头,尚结赞的身影越来越近。

“亲爱的姐姐,他们人太多,我们挡不住了,你必须马上离开。”

“现在还走得了吗?”

“走不了也得走,那些贱民一旦冲进来,会把我们撕成碎片的。”

尚结赞的话让她想到了方才的一幕,芒保杰细登不再坚持,赶紧换上了男子的服饰,并且将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叫过来。

“尚结赞,我的安全无关紧要,你向天神发誓一定要保护好他,这是我们的未来。”

尚结赞跪倒在地上,双手结成一个奇怪的形状,口中说着誓言:“天神在上,尚结赞就算失去性命,也一定会保护他的周全。”

随着冲上城头的汉人越来越多,位于正面的城墙已经掌握在了汉人的手中,借着高度的优势,他们可以用弓箭,居高临下的打击下面的吐蕃人,城门位置的争夺要更加激烈一些,在刘稷带领下,城头上的吐蕃人被一一清除,他们正朝着城门的方向逼近。

一旦控制了城门,就能让外面的象雄人大队冲进来,毫无疑问地取得最终的胜利。

就在这时,一队吐蕃骑兵冲向城门的方向,这支上千人的队伍,人人身披重甲,全覆式的头盔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了一双眼睛。

虽然他们没有打出任何旗号,但是一眼就能看出来,这必然是守卫王宫的精锐。

“城门开了。”陈金的提醒,让刘稷转过了头,果然,下面的吐蕃人打开了城门,以那队骑兵为先导,纷纷冲了出来。

城外,为数多达六万的象雄人将整个正面围得水泄不通,他们一直在等待汉人的结果,没想到,吐蕃人突然间打开了城门,这些出城而来的骑兵,便成了他们攻击的目标。

与汉人相比,他们手中的装备要更多一些,甚至有许多马匹,因此,首先迎向这些吐蕃骑兵的,就是一阵密集的箭雨。

当先的几骑在弓箭的打击下仆倒,而更多的骑兵越过他们冲进了人群中,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搏杀,越来越多的吐蕃人试图冲出城池,这样一来,反而减轻了城中汉人的压力。

刘稷松了一口气,尽管汉人不惜死,可是生命是无法重来的,他希望这些饱受欺压的同胞,在迎来曙光的那一刻,有更多的人,能享受胜利的果实。

吐蕃人倒底还是撑不住了,不用说,那里头肯定有他们的大人物,只是刘稷并不急于去拦截,而是一把叫过了小五。

“汉人伤亡太大,不宜再作纠缠,趁着吐蕃人没了斗志,你带人去城中,挨家挨户地进行甄别,我要一个不漏地将所有的汉人奴隶解救出来,接下来,你知道该怎么做吧。”

“郎君放心,小的知道怎么做。”

小五兴奋不已地点头应下,刘稷的意思很清楚了,这座城中,除了汉人奴隶,别的他都不在乎。

要知道,这可是吐蕃人经营了一百多年的都城!

于是,在他的带领下,进入城中的数万汉人放弃了与城下吐蕃守军的缠斗,如水银泄地一般地冲入每一条街道和巷子,砸开那些贵人的门户,将他们所有的仇恨,全都释放出来。

很快,城中就燃起了道道硝烟,这样的情景再一次打击了守军们的士气,在象雄人的围困之下,最终能逃出去的,不过寥寥数百骑而已。

余下的数千人,被潮水一般的象雄人分割包围,一块一块地加以歼灭,直到最后一队人。

那是一队重甲骑兵,被他们护在当中的,则是一个身材不高的男子,面目俊美,神色坚毅,或许是知道自己逃不掉了,他手上拿着一把镶着宝石的短刀,好几次放到了颈边,又犹豫着下不了手。

“我认得她。”小四突然间惊呼了一声:“她是吐蕃的赞蒙。”

这么一说,刘稷也反应过来,难怪面相有点眼熟,分明就是之前出现过的女子。

有意思了。

第二百二十八章 曙光(完)

千古艰难唯一死,芒保杰细登也不例外,她还能活很长的时间,还没有机会看到儿子登上赞普的位子,哪里甘心?

只是如果被这些贱民蹂躏,也是无法忍受的,那样的话还不如痛快地了结。

身边的卫士一个个地倒下,象雄人不怀好意的目光让她心惊胆战,可手上的刀子如有千钧重,怎么也举不起来。

眼见着就剩了她一个人,身形暴露,被人看出了她的身份,都是无法避免的结果,芒保杰细登不得不看了一眼儿子逃出去的方向,至少,弟弟履行了承诺,让她觉得还有一丝安慰,接着便毅然地将刀子割向自己的脖子。

“慢着!”一个声音将她的动作打断了,周围的象雄人纷纷让开一条道。

芒保杰细登看着一个鲜红的身影渐渐走近,血腥之气让她胃中不住地翻滚,几欲作呕。

“你是吐蕃人的王后?”刘稷不太习惯用赞蒙这个词。

“你是唐人?”

两人都用的吐蕃话,却是各问各的,谁也没有说到点子上。

刘稷的样子让她觉得可怕,因为她已经认出来,就是这个唐人,一举瓦解了吐蕃人的优势,为后来的汉人打开了进城的通道,此刻站在面前的,是一位无人能挡的杀神,自己会有幸理吗?

疏不知,刘稷在脑海里找了半天,也没能记得起那个拗口的名字,不得已只能放弃,言简意赅地说出了自己的条件。

“挲悉笼腊赞在哪里,交出他,我保你不死。”

听到儿子的名字,她有着片刻的失神,唐人会杀了他还是拿来做人质?否则这个年青人,为什么会一口叫出来,要知道,就算是在吐蕃人当中,也不是人人都知道这个名字的。

“他还小,我没有带出来,我可以带你去找他,不过你要保证,不会杀他。”

刘稷盯着她的脸,问道:“他在哪里?”

“王宫。”

芒保杰细登的话刚刚说出口,就看到唐人的脸上表情变化了一下,满是血渍的面孔似乎绽放出一个笑容,可看上去,是如此地可怖。

“又是一个自作聪明的女人。”刘稷一听就知道她在撒谎,目地只是为了拖延时间,让那队冲出重围的人马,能跑得再远一些。

“将她捆起来,塞住她的嘴,严加看管。”

这个女人具有一定的身份,既然捉不到未来的吐蕃赞普,先拿他的母亲充充数也好,有了这样的人在手中,对于封常清就有了交待。

只是有点可惜,谁知道,他们的赞普,竟然不在都城中呢?

“要追吗?”小四在一旁问道。

“算了,随他们去吧。”刘稷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因为他的手下没有杨预那样的轻骑,就算追上了,也不是人家的对手,不过枉送性命而已。

只是人还是要派的,拿下逻些城这个消息,必须马上送到封常清的手中,否则那些逃出去的吐蕃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可能就会纠结起一支大军,将他们这里团团围住。

将信使派出之后,城里城外的战斗基本上就算结束了,大队的象雄人通过城门冲进去,与汉人一样,参与到这场盛大的瓜分宴会中来。

就在离着逻些城大约三百里左右的臧河边上,一支为数近万人的骑兵正在全力地奔驰着,不断地有人因为马儿失蹄而坠落,却没有任何人因此而停下。

尚结息与尚赞摩合兵一处,已经是三天之前的事情了,天黑之下,他们受到了来自好几个方向上的打击,又因为大队唐军的突袭而最终溃散,只有尚赞摩所领的万余后军,最终脱离了战斗。

他们连收拢和点数都没有来得及做,就不得不朝着都城的方向飞驰,在这样大的强度下赶路,马儿哪里还经受得住,可是现在不是爱惜马力的时候,早一刻赶回去,才能早一刻安心。

因为唐人就在身后紧紧追赶着,不会给他们多少喘息之机。

尚结息唯一感到庆幸的就是,黑夜给了他最好的掩护,得以趁乱冲出来,至于受到的损失,已经无法再去衡量了,吐蕃人最大的危机就在眼前,与此相比,旁的都不过是小事。

可是,当他们与尚结赞的数百人相遇时,对方带来的消息,让他的心一下子凉到了底。

都城竟然被攻陷了,就连赞蒙都没能逃出来。

“天神虽然抛弃了吐蕃人,却还留下了一个种子,赞蒙说得不错,挲悉笼腊赞将是我们的未来,而尺带珠丹才是我们的现在,如今,他是我们唯一的希望,我们一定要找到他,让他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就这样,重新整合之后的队伍在河边稍作休息,重新启程之后,他们转向了另一个方向,那里曾经是吐蕃人起家的地方,如今就像被人打回了原形,也是他们唯一能去的地方。

“吐蕃人转向了?”

得到消息的唐军,马上做出了新的判断,他们契而不舍地连续追踪了好些天,一路上光是掉队的吐蕃人就捉到了上千之多,任是谁都会以为他们是回到自己的都城去的,没想到,这些人在即将到达的时候,突然转了向。

做为前锋的马璘马上将消息传了回去,稍后一些的唐人大队加在一块儿不到八千人,那一夜损失最为惨重的北庭兵马,几乎损失过半,从主帅程千里到下面的军士,没有一个好脸色。

可是和谈已经完了,为了自己的前程,他们也得跟着封常清去看看,安西镇倒底在搞什么鬼?竟然敢公然违抗大都护府和朝廷的双重命令。

这简直就是取死之道。

唐人在吐蕃人转向的那片河岸停了下来,再追上去,就离逻些城越来越远了,他们不得不慎重行事,焉知不是吐蕃人设下的陷阱,毕竟这里是他们的地盘。

等待了不到一天,从逻些城过来的信使就被马璘送到了营中,而他带来的消息,让营中的所有人,包括程千里和张博济在内,全都惊得无法置信。

刘稷,竟然在没有唐人支持的情况下,只带着一帮子象雄人,就拿下了吐蕃人经营了一百多年的都城。

逻些。

一时间,封常清想起了很久之前,他当成笑话讲的那一句:“制书说的是,擒获赞普者,可封异姓王。”

如今,还有谁敢当成是笑话?

那个家伙,究竟能做到哪一步,更是让安西众将生出莫名的期待。

第二百二十九章 伤势

落日熔金,建筑在红色山体上的那座城池,在夕阳的照射下,显示出一种异样的雄壮,让每一个看到它的唐人军士,都不由得心驰神往。

因为,它曾经是大唐最强邻敌的都城,如今,已经换上了自家的旗帜。

现在,十多万汉人和象雄人成为了城中的主人,城下到处都是巨大的深坑,看上去才刚刚挖开不久,里面是一堆堆的灰烬,闻着有一股子怪味。

而每一个深坑的周围,都站着不少的汉人,他们用铲子将泥土往里面填,使得周围的泥土,颜色变得很深,就像是远处山体上的那种红色。

这些汉人在看到唐军的旗帜时,眼神中表现出的,是一种漠然,没有半点看到故国兵马时的那种激动。

封常清只带了两个亲兵,把所有人包括自己的仪仗全都留在了城下,当他走入城门的时候,那些曾经筑成阶梯的尸体已经消失殆尽,引起他注意的,是墙体上,那一道道尚未凝结的胶状物,浸透了每一处缝隙。

他没有看到任何攻城的器械,这是不可想像的一件事,整个城墙的正门只有不到百步宽,这样的地形,对于攻方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因为他们没有办法发挥兵力上的优势,若是唐军,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利用精锐的选锋,以无畏的姿态去拼,再铺以大量的攻城器械,办法很老套,结果很残酷。

当年的石堡城,就是这样子磨下来的。

封常清无法想像他们究竟要付出多大代价,才能挨到城墙下,又要付出多少生命,才能一点一点地攀上城墙,而这个疑问,最终只能由始作甬者来作答。

如今的城头上,站满了手持刀枪,身穿甲胄的汉人,所有的装备,全都来自于吐蕃人,远远地看上去,就像是一支吐蕃大军,如果不是那面鲜红的旗帜的话。

城里的汉人和象雄人更多,男妇老幼什么样的人都有,他们在街道的两旁行走、交谈、玩耍,肆无忌惮地在那些屋子里进进出出,就像这城中的主人一般,一直到了王宫的附近,封常清都没有看到哪怕一个吐蕃人。

他终于明白,城外的那些深坑里,埋的,究竟是什么了。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同样的事情,贞观年间的那些名将几乎都干过,侯君集、程知节、李绩、苏定方等等,只是像这样做得如此干净利落的,还是头一次看到。

当他顺着高高的台阶走入王宫,偌大的宫殿里人员稀少,接引他来到这里的陈金,小心翼翼地在前头带路,时不时地偷偷看一眼他的表情,嘴里说着告罪的话。

“戍主一直想要亲自来见你,可身上的伤势有些重,我等多番劝阻,方才制止了,这会子还在包扎呢,望中丞见谅。”

“无妨,他的伤势要紧么?”

“流了一地的血,开始我等都以为是吐蕃人的,可后来脱了衣甲才知道,他的伤处也不少。”

“军医呢,用药了么。”

封常清心里一惊,刘稷的作风闻名军中,那是一个打起仗来就不要命的主儿,这回的战事如此惨烈,他焉能幸免。

“他自己寻了些伤药,又用针线将伤口给缝上,性命倒是无逾,就是睡了两天,有些地方迸了口,还得再缝上,方才小的在军中也同段虞侯提起,他会再让军医来看看。”

也只能如此了,封常清见他想得周到,便不再提起,只是脚步快了许多,一行人很快来到一处屋子前,看样子规模颇大。

“中丞勿怪,这屋子是咱们给找的,后来一问才知,是他们赞普的居处。”

听他一说,封常清就知道到了地方,二话不说推门走了进去。

屋子里铺着厚厚的地毯,四壁装饰着精美的壁画,廊柱和房梁上全都漆成了彩色,显得金璧辉煌,被几幅锦障隔开的内室,安放着一具炕床,一个身影背对着他们坐在那里,露出后背,一名军士正在为他缝合伤口。

几个人不约而同地放轻了脚步,屋子里时不时地传来吸气声,以及那种熟悉的叫骂。

“龟儿子的,手脚轻点嘛,老子没战死,要被你娃整死唆,俅磨明堂。”

封常清不禁哑然失笑:“中气十足,那就是无妨了,你这小子,还真是命大。”

见他要动弹,赶紧上前一把按住:“莫要逞强,一会儿又该迸口了。”

话虽如此,近前才看得清楚,陈金的话还是有所保留的,后背上的那道口子,足有近两尺长,皮开肉绽地甚要吓人。

而别处也好不到哪里去,前胸、肩头、手臂上处处都是那种黑色的鏠线,倘若不是盔甲精良,伤处入肉不深,一早就该撑不住住了。

看到这一幕,封常清什么也不想再问,主将尚且如此,下面的人可想而知,这城池,只怕是用性命堆下来的,难怪那些汉人,神色怪异,因为解救他们的,并不是大唐的军队,而是他们自己。

“你如此拼命,究竟是为何?莫非真是意在封王,某却不信。”

等到他们缝合完毕,封常清为他披上衣衫,问了一句憋在心里很久的话。

“有何不可,中丞封王,咱们这些人也与有荣焉,小子还想靠着大树好乘凉呢。”刘稷咧嘴一笑,不知道牵动了哪处的伤口,疼得直滋牙。

封常清知道他惯于说笑,可怎么也笑不出来,战前有如痴人说梦,如今竟然已经实现,他反倒没了主意。

“中丞是担心朝廷的反应,还是吐蕃人的动向?”

刘稷的话,让他毫不意外地点点头,此子的敏锐,已经不是什么令人称奇的事情,既然他能这么问,说明他已经想到并且有了答案。

“某在担心,这一次回京去,要如何向你的父亲,我的状元亲家,交待?”

这一下,轮到刘稷愕然以对,因为这还是第一次,封常清将事情向他挑明,那些来自于军中的传言,曾经让他心怀忐忑,也曾希望过,只是传言,而显然,这一切都是真的。

他在这个时空,有一位未婚妻,不知道长相,不知道年龄,甚至不知道,有没有喜欢或是爱之类的感情在里头。

第二百三十章 往事

“安西镇无人不知,某是个傔人出身,求到高开府的幕下,才有了一份糊口的勾当,一步步地做到了支度、营田副使,而你的父亲,当时顶着偌大的光环来到这安西镇,成为幕府的僚属,整天做着文书、算计的活,说实话,某从未想过有一天,会与他成为亲家。”

不知道什么时候,宽敞的大屋里,只剩了他们二人,封常清突然说起了往事,刘稷还是第一次听到自家父亲的事迹,不由得凝神于耳,认真起来。

“后来,他出任节度判官,咱们便常在一处做事,一帮子参军文吏,每日里处理完那些连篇累牍的文案,家眷大都不在本地,只有某家自小便安在了这里,这一来二去的,便熟络了,他不嫌某粗鄙,某也不说他文酸,也不知怎的,就说到了儿女家事,那时候,你方才八岁,正是顽皮之时,家学渊源、状元文章一概无趣,竟然一意想要在马上取功名,你父亲头大如斗,偏生又无可奈何,某便让他将你接过来,一来聊解家中寂寞,二来,也想看一看,究竟是个什么心性。”

“结果,中丞必是大失所望吧。”刘稷听得有趣,忍不住插了句嘴。

“你也莫笑,都说三岁看老,某家在看到你的第一眼,就有了一个判语,想听么?”

刘稷点点头,封常清意味深长地看着他,慢悠悠地捻着颌下的几根胡子说道。

“此吾儿婿也。”

刘稷一口口水差点呛到了自己,连连咳咳不止,封常清看着他胀红的脸,开怀大笑。

“龟兹四害,这等佳婿,你老可真会挑。”

“性子是跳脱了些,不过某家压得住,少年人嘛,谁不是这般,又没有搞出人命,等到成家立室就好了。”封常清不以为意地摆摆手。

刘稷的心中不禁暗暗叫苦,坑岳父坑成这样你也认,那位封小娘子得丑成什么样啊。

只听得封常清又说道:“既然话都说明了,此次上京,献俘也好,述职也罢,你便随某一道吧,想个法子,调出北庭,有了这等大功,某家在捷书中也能多写上两笔,天子爱才,多半就直接留下了,到时候,某带你去拜会高开府,争取到他麾下听用,前途定然无忧。”

稍稍顿了顿,他继续说道:“趁着这个当儿,两家合计合计,一准将亲事办了,也算是双喜临门。”

什么双喜,哥到这世界一年都不到,就要被塞个媳妇,晴天霹雳还差不多,刘稷一边腹诽,一边斟酌着说道。

“中丞未必太过乐观了,吐蕃人虽然丢了都城,可主力并未折损,咱们只是运气好,接下来,还有大战要打,能不能安安稳稳地回去,还要两说呢。”

封常清诧异地站起了身,一脸的怪异:“都打到这里了,你还不知足?”

“吐蕃人拿什么跟咱们打?他们还能集结多少人,这个时候,按照你之前的提议,无论什么条件,他们只有应允的份儿,够了,五郎,须知木秀于林,咱们安西镇,出得风头太盛,未必会是好事。”

“只怕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啊。”

刘稷叹了一口气:“你说得不错,若是现在和谈,吐蕃人什么都会答应,可咱们还能拿到什么?逻些城还不还?还,如何面对这城中十数万汉人百姓,不还,吐蕃人如何肯罢休,他们举全国之力,三、五十万人还是拉得出的,中丞不会以为,他们连都城都肯让出吧。”

封常清一惊:“咱们要这逻些城有何用?”

刘稷不得不耐心地解释:“诚然,此城如今形同废墟,城中再难找出一个吐蕃人,可是中丞不要忘了,一百来年前,他们的都城也不在此,若是轻易还回去,凭着这里的草原湖泊,良好的地理位置,他们用不了十年,就能恢复元气,到那时,他们会比之前更加隐忍,咱们今天所有的牺牲,全都会付诸东流,公可知,为了拿下这城,死了多少汉人吗?”

没等他答话,刘稷的追问便直逼而来,有如剑光利芒,令人胆寒。

“莫非,在诸公的心目中,这些百姓被吐蕃人掳掠之时,便已经不再是......”

“唐人?”

封常清看着他一脸的认真模样,似乎又像是变了个人,有句话他说得还真是没错,自从被掠走,这些百姓就已经从户籍名册上除去了,他们的田亩土地也早就分与了他人,就算盟约达成,这十数万人的安置,也是一个绝大的问题,说不得,朝堂诸公,还会怪他们多事,连汉话都不会说了,弄回来做什么?

可是对着一脸正气的年青人,这些话,封常清如何说得出口,让他们全数转到安西镇?开玩笑,就算朝廷答应,那些实际掌握着地方的各国,能允许这些外人来分一杯羹?

年青人哪,就是只凭一腔热血做事,一点都不考虑事情的后果。

“你意欲如何?”

不知不觉,他已经用上了商量的口吻,而不是命令,这样的转变,就连封常清自己都没有感觉到。

“修书一封,送往西平郡。”

“你是说哥舒翰?”

“然也,他如今加了两镇节度使,麾下超过十五万兵马,此前不敢贸然前行,盖因情势不明,如今,逻些城已在我等的手中,从青海过来一路都是坦途,灭国之功、封王之赏,他难道丝毫不动心?”

封常清惊得目瞪口呆,此子一步接一步,环环相扣,硬生生地将局势扳了回来,把整个安西镇全数纳入他的计划当中,这还不算,竟然将主意打到了河、陇两镇之主,国朝第二名将哥舒翰的头上,这还是那个三岁看老的刘家五郎么?

问题是,这个看似意天开的计划,有着极大的可行性,易地而处,封常清自问也难抵挡这等诱惑,最难的仗,安西镇已经打完了,河陇大军,只需要一路南下,摘摘桃子,他哥舒翰有什么理由不要?

当然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在河陇之兵抵达前,他们必须要凭着这不到八千的战兵,加上十多万汉、象雄百姓,守住逻些城。

封常清想得更深一些,如果,哥舒翰不动心,或者说,他的动作稍稍慢一点,这里可就是安西将士的葬身之所了。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第二百三十一章 财富

杨预和乾坑戍的将士,没有那么多计较,他同自家老爹告了个假,便同他们一块儿进了城。

这里头的情形,封常清等人难以理解,他们却是司空见惯,贡塘城里,便有上万名被解救出来的汉人奴隶,只是同这里一比,又算不得什么了。

做为吐蕃人的都城,所有的俘获都会送到这里来,进行第一轮分配,那些身强力壮的男子或是容貌较好的女子,通常都会由城中的权贵先挑了去,余下的才轮到各地的部落,交换的物资,不过是牛羊马匹而已,在吐蕃人的社会结构中,这些奴隶的地位并不比那些牲畜高多少。

因此,破城之时,他们从城中解救的汉人奴隶,便有将近八万人,再加上自身余下的那些,总数足足超过了十万,如今全都成为这城中的一份子。

三天以来,他们尽情地发泄着心中的仇恨,将那些高高在上的吐蕃贵人从屋子里拖出来,听完了苦苦的哀求之后,砍下他们的首级,这等快事,汇成了遍及全城的狂欢,如果不是后来象雄人进了城,这些杀红了眼的汉人,只怕会一把火点了这座城池,将这颗高原明珠化做遗迹。

饶是如此,被烧掉的屋子也不在少数,对此刘稷并未苛责,这些汉人,当初何尝不是烧掉了家园,被吐蕃人像牲畜一样掠走?只能说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当然,在此之前,将那些值钱的事物抢出来,是行动时再三叮嘱过的,咱们不能跟钱过不去不是。

救人发财两不误,才是他此行最大的目地,一座经营了一百多年的都城,还是吐蕃这等强国,可想而知,会有多少财富积累,当张无价、许光景和几个心腹将士,在刘稷的带领下,打开吐蕃王宫中的一扇大门时,全都惊得目瞪口呆,久久说不出话来。

无他,太夸张了。

整整一间大殿,金银珠宝堆得几乎顶到了天花板,各种珍宝随意地摆在地上,在油灯的照射下,发出璀璨夺目的光芒,看得人眼花缭乱。

然而这一切,都比不上刘稷的一句话。

“你们看到的,只是其中一间,后面还有五间这样的大殿,每一间都堆满了,那些太过寻常的,比如毛皮和布匹,只能放到宫中的库房里。”

他的话,让所有的人陷入了呆滞当中,乾坑戍从上到下都是自愿从军的良家子,除了刘稷这个家世不知的以外,人人都称不上富裕,骤然之间突然看到他们连想像,都不敢想像的财富,所谓的惊喜,顿时就变成了惊吓。

贫穷真的会限制人类的想像力啊,刘稷算是亲眼看到了一群实例。

当财富以‘殿’为单位时,就预示着,他们所获得的,远远超过了一般的概念,那是倾国之资,足以让他们所有人,几辈子都享用不尽。

而更关键的一点,这些财富被刘稷牢牢地掌控着,就连封常清都不知道,因为如果他知道了,也就不会再有今天的一幕,当几个人从惊吓中回过神来时,首先想到的就是。

戍主让他们过来,倒底打算干什么?

刘稷不慌不忙的揭开了谜底:“它是我们的,可现在却没办法带走,那样就会泄露出去,所以,只能暂时寄存在这里,等到战事结束,再把它们变成我们需要的事物。”

“你们要记住一点,金光闪闪的东西对我们来说毫无用处,只有咱们用得上的,才算好事物,差点忘了,布匹可以当钱用,我们需要商人,大量的商人,让他们帮我们换成有用的,运到我们指定的地方。”

“现在,你们都知道了,愿意加入,共同承担风险和收益吗?”

张无价等人的眼中闪着与财富一样的光芒,他们呼吸急促、喉咙不自觉得做出吞咽动作,作为属下,本没有拒绝的权利,可是戍主既然这么说,其中便大有深意,有利益,也有风险,在看得见的利益面前,谁还会在乎,可能的风险?

杨预默不作声地站在他们后头,刘稷连这种事情都不避他,说明把他当成了自己人,可这同样是有代价的,他的身后,站着一个大家族,没有那么容易表态。

这么多日子以来,对于五郎身上的种种变化,他的感触最为深刻,竟然一点都猜不到,对方现在想要做什么。

富可敌国的财富,换了谁也会动心,可真要拿进自己的口袋,风险可想而知,就凭着乾坑戍这几十号人,扛得下来么?

想得更深一些,五郎如此处心积虑捞取财富,只为了一已私欲?

没等他理出一个头绪,刘稷已经绕过自己的手下,来到了他的身前,“咚”得一拳擂了过来。

“听说你差点让吐蕃人宰了?”

杨预没有躲闪,揉着肩膀摇摇头:“你还不是一样?”

两人对视了片刻,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当然,像后世那般拥抱,并非这个时空的礼仪,人家不习惯,自己也感到别扭,刘稷只是同他走出了大殿,站在王宫的走廊上,看着远处起伏的群山。

这个季节的城下,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草原,臧河的支流从城边流过,既有水源之利,又不像干流那样,随时可能带来灾害,不得不说,吐蕃人选取都城的眼光还是很不错的。

“杨鹄子,听说你一进城,就在寻找某个失散的汉人奴隶?找到了么。”

“有些眉目,来自廓州的本就不多,那个孩子当时已经记事了,多方打听之下,有四、五个符合描述之人,某去认时,问他们可还得母亲的样子,谁知道,这些人全都是一个口径,家中亲人俱已被杀害。”

刘稷一怔,这不是没找到么?只听得他继续说道。

“就在他们退下去的时候,某问了一句‘你们的阿娘,有谁是咬舌自尽而死的?’,便有一人停下了脚步,只是他已经记不得娘的长相,所以只能算是有些眉目,要送回去,才能确认。”

原来如此,刘稷什么也没说,只是拍了拍他的胳膊,倒是杨预自己笑了笑。

“她们算是运气不错了,出来之前,某根本不曾指望过,会有什么结果,那女子自己也是心知肚明,谁想得到呢,你这里竟然救下了如此之多的汉人。”

说着,他正色看向刘稷,出口问道:“你聚敛那么多的阿堵物,是否就是为了他们?”

“也是,也不是。”

刘稷看着他的眼睛答道:“些许阿堵物,不会放在河西杨氏的心上,不是因为它们不起眼,而是你的心志不在于此。”

“咱们是天朝上国,向来讲究教化四夷,到了我朝更是如此,试问历代可有如我大唐这般,不分血脉一视同仁,甚至犹有过之而无不及者,如今看到自己的同胞落到这个下场,纵然是你我这等安西害虫,亦有义愤填膺之感,这便是你杨鹄子今日的善举,对么?”

“你想说什么?”

“咱们这一次进兵,攻城掠地还在其次,能将历次被劫掠的百姓救出来,才是无上功德,可是,他们今后怎么办?”

刘稷的话,正中要害,杨预气呼呼地说道:“了不得,某让她们去往河西,有杨家庇佑,分些田地还是过得的。”

“且不说那母子愿不愿意前往,就算她们去了,一个身心俱创苦不堪言,一个连汉话都不会说,你们杨家的下人,个个都是菩萨心肠,从不在背后指指点点,还是你这二郎,能在千里之外罩得住?”

“那个女子如此刚烈,最后的结果,可能不是死于吐蕃人之手,而是唐人之口,你的随手之举,不是救人,而是让她们活得更短,更没有尊严。”

杨预无言以对,刘稷的话虽然有些偏激,但并非没有可能,大家族中的那些个龌龊事,谁个又不知晓,人家这么说,已经是留着情面了,旁的不说,自己的母亲,岂能容得下一对毫无名份的母子。

“依你之见呢?”

“这便是我今日要同你说的,逻些城,是汉人奴隶们用命拼下来的,理所当然,这里的一切也归他们所有,可财富动人心,若是将这些事物分到每个人的手上,只会是取死之道,我说得可对?”

杨预点点头,刘稷继续说道。

“大唐,他们是回不去了,我打算向朝廷要一个名义,让他们去拓边,费用便从这里出,不需要朝廷分担,如此,或可一试。”

“你是说,祁连山以南?”

杨预好像明白了,他为什么会将自己找来,安置实边,也是一个不得已的法子,而河西走廊正当其冲,若是此次战役以目前的结果告终,祁连山以南的大片领土,都将收归大唐的治下,而这些汉人,正好可以安置到那里去。

他们经过了高原的锻炼,已经适应了这样的气候,不会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而对他们来说,大伙都是一样的遭遇,谁也不会瞧不起谁,这样的选择,只怕没有人会拒绝,不得不说,刘稷的法子,有很大的可能被朝廷接受,更何况,又不花一文钱。

正因为如此,河西杨家这样的当地世族,就成了举足轻重的对象,刘稷是想通过他来结交更多的当地大族,为将来的事情铺路。

走一步看三步,对方的表现一再地突破他的极限,让杨预又一次刮目相看。

“倘有用到杨某之处,不必客气。”他神色郑重地一抱拳,说道。

“放心,一定会有的。”

对此,刘稷毫不客气地收下,虽然眼下谈这个还有些早,但是把事情做在前面,一向就是他的风格,总比过后再来法子要强。

“你方才说,也不是,又是做何解?”杨预突然想到他之前说的话,不禁问道:“说实话,看到一屋子的财钱,某的心与老张他们并无二致,河西杨氏虽有些积蓄,比些这里,不过沧海一粟,要说不动心怎么可能,财帛可以买下任何事物,哪怕是心仪的女子,某却不信,你只是为了他们。”

境界啊,一个党员的志向,又岂是区区一点钱财能打动的,刘稷暗地里给了他一个鄙视。

“你说得不错,抢钱抢粮抢女人,是战争的不二法则,要么不打,要打就要有利益,这次的战事,我乾坑戍几乎换了一茬,那些战死异国他乡的弟兄,身后还有家小养,朝廷如今能给出多少,你心知肚明,咱们只能靠自己。”

刘稷的说法很新鲜,但又十分贴切,唐军不是什么秋毫无犯的仁义之师,屠城杀掠的事情没少做过,杨预当然能理解。

“理是没错,可事情也有轻重,城里的一切,只怕瞒不过众人的眼,倘若被人知道,你这功劳就成了罪过,某可是听说,程疯子那日恨得咬牙切齿,你的谋划,让北庭骑军少了一半还多,他日归建,还能有好果子吃?”

“事情做都做了,如今多说也是无益,就算拿钱财喂饱他们,也难保事后不找麻烦,我那岳丈昨日里就提过,让我想法调入京城,可说实话,那等花花之地,非是你我的去处。”

刘稷当然知道他在担忧什么,封常清一再地提到调离之事,就是因为这次的事情,把程千里得罪狠了,连带着也得罪了那帮北庭将领,若还是留在原地,明里暗里受到刁难,几乎是肯定的。

问题是,大唐马上将会迎来一个新的政府首脑,在他的带领下,国势不仅从顶峰开始滑落,而且造成了整个历史上仅次于黄巢起义的巨大灾难,让盛世转眼之间凋落,一个鼎盛的强大帝国,变成了藩镇割据的战乱之邦,这个人就是。

杨国忠。

史书上,他与李林甫并称二奸,都是做为大唐衰落的罪魁祸首而臭名昭著,后者嫉贤妒能,但尚有一分手腕,在他的压制下,安胖子虽然势大,但始终不敢跳出来。

换上那位贵妃的同族之后,朝廷上便成了形成了一种简单的政治格局,凡是与他不对付的,都只有贬官去职,甚至是身死族灭的下场。

在这种形势下,去长安做官?刘稷除非脑壳坏掉了。

第二百三十二章 归附

天宝十一载十月初,上临兴庆宫,得哥舒翰捷报,喜之,花萼相辉楼,与民唱和,至夜宵禁止,迄日,诏令以河西九曲地置洮阳、浇河二郡,同时增设神策、宛秀二军。

这是哥舒翰执掌河陇以来新设的第十个军,也是后世赫赫有名的神策军首次登上历史舞台,这支主宰了大唐中后期,基本上为宦官掌握的禁军兵马,成为无数历史事件的参与者,直到大唐之终。

首任的神策军使,并未如史上由成如璆出任,而是落到了年仅25岁的李晟头上。

从朱亭镇将,火线提拔为大斗军副使,这才不过三个月的功夫,就成了河西第一军的军使,这样的升迁速度,不仅远远超过了哥舒翰本人,就连一出生就顶着公爵名赏的李光弼,在这个年纪也没能做到。

而筑于磨环川的神策军,就成为了大唐西部最前沿的地区,扼守着富饶丰美的九曲之地。

历史上,这个军城要到两年后,也就是天宝十三载才最后建成,可在这之前,戍边之军就已经到达了他们的驻地,全军不过一千人,仅有不到一半的河西老卒,余者全都是新募。

新军初创,什么都要从头开始,划给他的,只有一片荒地和所辖的范围,在这片土地上,除了一些游牧民的帐篷,就连一幢完整的屋子都找不到,他这个新使的首要任务,便是为自己找一处合适的办公场地。

磨环川,黄河上游一条不大的支流,临水而居,是人类的本能,筑城,自然也会首选河口险要之地,给出这个建议的,是随他一同到来的一位中年文士,长髯拂面,虽然年近五十,依然身手矫健。

“李使君,此处位置极佳,背山临水,居高而下,正合‘边城锁国门,神策御九曲’之意。”

“某是个粗人,高先生若是不弃,直呼小字‘良器’即可。”李晟有些不太适应这么文纠纠的对话,可是对方是哥帅幕下得用之人,开罪不起。

“呵呵。”新近入幕,充作掌书记的高适展颜一笑。

“高某虚长你几岁,就托个大,叫你一声良器,你也知道,大战之后,诸事繁多,哥舒公又是个不耐烦的,你这新军,若非他亲自过问,只怕如今还只是纸上一个名称罢了。”

“有劳先生了,晟感谢不尽。”

“非也,某不是想要邀功,只是告诉你,此城非是一蹴可就,同某一块来的,只有五百民壮,他们除了负担军粮补给,也是你可用的人手,恕某直言,如今已是十月,再有两个月,大河就会封冻,此地寒冷难以久居,须得积蓄粮食、衣物,待来年开春,再做计较。”

李晟知道他是好意,连忙拱手谢过。

“某记下了,高先生还有何嘱托,请一并示下吧。”既然开工无望,高适绝不可能是来同游山玩水的,他一想就明白了,哥舒翰必然有重要的话带给自己。

“良器,你的辖地,紧邻苏毗人,他们的动向,是哥舒公最记挂的,千万要小心行事。”

听到他的话,李晟回首东望,在磨环川的另一侧,就是苏毗人领地的边缘,他们最近表现出一定的顺服,那是因为青海一战的结果,为了救洪济、大漠门等地,倾国而来的吐蕃人,纠集了十多万战兵,双方连番大战,河西兵马首当其冲,他们倚城为守,牢牢地牵制着吐蕃人的主力,等到哥舒翰亲率陇右大军前来,两相夹击,终于将其击溃,那一战,吐蕃人损失过半,河西兵马也是伤亡惨重,就连主将副使李光弼都亲率牙兵冲阵,方得保胜利不失。

大斗军和他的朱亭镇,最后剩下的人,全都在这里了,将将四百出头,可见战事有多惨烈,奇怪的是,苏毗人离得这么近,一直都按兵不动,他们既不打算攻击唐军,也没有袭击败退回去的吐蕃人,这样的态度,便是哥舒翰所说的牵挂,也是他急于在严冬到来之际,来到自家辖地的原因。

苏毗全族,超过了万帐,可以出动的战力,也有数万之多,他们的导向,是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

就算为了这一千多儿郎,也是不得不防。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高适说完这话还不到十二个时辰,苏毗人的首领,吐蕃的大尚末凌替就来到了他的面前,一同前来的,还有论诚信。

苏毗骑兵出现在磨环川流域,立刻引起了唐军的警觉,李晟亲自带着全部人马,准备打一场突围战,可没想到,对方一共只来了不到五十人。

李晟自然不会认识末凌替,却认得论诚信,在他的介绍下,李晟等人才知道,对方竟然是来归附的!

这可是不得了的事,一个万帐之部来归,就算如前朝突厥余部的旧例,也会妥善安置,其首领封王是板上钉钉的结果,更何况,苏毗部是吐蕃的屏障,是吐蕃人的第五个茹,基本上等同于自己的族人。

这等心腹部落的归附,将会给吐蕃人带来沉重的打击,更为要紧的是,这样一来,通往吐蕃腹地的大门就洞开了。

难道一场大胜,竟然会让一个强邻土崩瓦解?高适在震惊之余,表现出来的,是难以置信。

“请相信,苏毗部的诚意,我有着足以令人信服的原因,但是这个原因,只有见到哥舒翰大夫本人才能说出来,你们的职责,就是带我去见他,而不是在这里耽误时间。”

末凌替表现得信心十足,还有些无可奈何,最终李晟等人只能如其所愿,他亲自带人护送着连同高适在内的一行人,前往哥舒翰的驻地,西平郡。

西平郡,原鄯州,天宝元载改天下州为郡,复前隋时旧称,后为陇右节度使驻地。

身兼两镇的节度使衙,门前的仪仗、旗帜,自然都要多出一倍,就是后府的宅院,也占据了几乎小半个鄯州城。

这些年来,战线逐渐向吐蕃人的境内延伸,陇右一带战火渐歇,府内日渐繁华,哥舒翰素来崇尚奢华,在军中所用都是不菲,更何况是自家府邸。

前后院之间,是一片有着江南水乡风格的园林,所用的花石全都是真正的苏州太湖石,一路所耗比石头本身还要贵,谁让他的老娘,心羡天朝气象呢。

哥舒翰的母亲,并不是江南人氏,而是出自安西镇,复姓尉迟,是已经去世的老国王之妹,现任国王尉迟胜亲姑母,与当时时任安西四镇副都护的他老爹成亲,他本人在龟兹城一直呆到了三十多岁,也是当时有名的四害之一。

前四害。

此时的后宅,婢从如云,各种服色的下人往来穿梭,而位于正中的后堂,时不时地传出一阵欢声笑语,除了女子的声音,间或还有男子。

大唐风气开放,还没有如后世一般,外男不入后宅,当然,能进来的,不是亲朋就是通家之好,比如此时的堂上数人。

坐在正中暖榻上的老妇,正是哥舒翰的母亲尉迟氏,她一付汉家贵妇的装扮,梳着云鬓、戴着抹额,金灿灿的头饰晃得人眼睛直晕,七十多岁的年纪,竟然也不显得十分老,膝下的织绵地毯上,跪坐着一个明眸酷齿的小女孩,梳着汉家的双环髻,身着一袭毛边小袄,腰上束着一根玉带,带扣上面镶着一朵造型极为精致的金色莲花。

堂上除了她们,和一群侍候的婢女下人,堂下右首的雕花胡凳上,坐着一个年青男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束发的金冠上,一颗明珠被丝线托起,颤颤地一抖一抖,男子面白如玉,长着一双水汪汪的丹凤眼,细长的眉毛直入鬓梢,若是不开口,竟是比女子生得还要俊俏。

小女孩不过十余岁,却生得肤如凝脂,鼻梁翘挺,一双大眼睛极为灵动,说话声更是清脆悦耳,有如画眉鸟在耳边轻唱,听得老妇人眉开眼笑,眼神尽是宠溺之色。

“阿婆,阿爹领兵去打吐蕃人,龟兹城中人都没了,要不是我央求小叔,这会子,都只能呆在楼里头,不是诵经就是绣花,看看这手指都粗了,可巧到了这里,还思量着,让阿爷带着去草原上射猎,谁知道他一去就是几个月,把我们扔在这城中,闷也闷死了。”

说罢,又回头嗔了男子一眼:“小叔也是,逃难也似地跑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竟比女子还要安静,”

男子慵懒地抬起手,捋了捋鬓间的一缕头发,撇撇嘴:“姑母莫听这小妮子说嘴,龟兹城中,四害一下子走了三个,想打个架都找不着对手,我还留着有个什么劲?”

“姑母这里闷是闷了些,胜在清静,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人来打扰,你当是龟兹城呢,闹出点什么,还不是得阿兄出面收拾,他这会子激战正酣,满脑子都是军法纲纪,我才不去触那个霉头呢。”

小女孩不依地嘟起嘴,摇着老妇人的衣襟:“阿婆!”

老妇人又是好笑又是好气,伸出手指点在她的额头上:“你都十三了,还是一付小儿心性,你母亲让你诵经,是为了静静你的心,绣花女红这些,都是汉家礼仪,将来,万一嫁入高门,总得能拿得出手,那里不比于阗,母家千日好,到了别家,这性子可是不成。”

小女孩摇头不已地说道:“阿罗不嫁人。”

男子突如其来地接了一句:“要嫁只嫁枭五郎。”

小女孩面色一红,恨恨地白了他一眼:“小叔!”

老妇人怕她面嫩生窘,一把将她抱在了怀里:“我的阿罗长大了,想郎君了,这没什么不好,咱们于阗女子,不似汉家女子,敢爱敢恨,就是对着心上人也敢说出来,是不是?”

小女孩羞不自胜,嘴里连声辩解:“不是的,阿婆,没有......他,他已经订亲了。”

老妇人一怔,伸出手拍拍她的后背,叹了一口气。

“你是于阗王女,生得又好,就是大唐的皇子,也是配得的,既然他已经有了人,就不要再去惦记了,女人用情过深,伤的只会是自己。”

“我不要什么皇子,阿罗不嫁人。”

小女孩在她的怀里呜咽出声,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老妇人只是无声地拍着她,看到男子的模样,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阿曜,你也是,多大的人了,还在外头厮混,你兄长出征在外,国内多少事呢,你就不肯分担一二?安西四害,当是什么好名声呢?”

男子连连摆手:“姑母,你就饶了侄儿吧,我这辈子,做个逍遥公子就知足了,国家大事,自有阿兄分理,等他有了孩儿,我还指望着跟他混呢,就算运气太差生不出男孩,咱们于阗国立个女王也成啊,到时候,阿罗即了位,让那什么五郎后悔去吧。”

小女孩一听,哭得更是厉害,老妇人无奈地骂了一句:“好好地又招她做甚,你这嘴啊,难怪你兄长来信让我多管教,你说说,一母同胞,怎么就生出两个性子,但凡有一丝相似,也不至于让他着恼了,这些年,你招了多少事,唉,阿曜,怎么就不长进呢。”

“没法子,生得太好了,再要长进,会抬老天妒忌的。”男子摸摸下巴,自矜地说道。

一老一小两个女人被他的话逗得乐了,小女孩的脸上还挂着晶莹的泪珠,梨花带雨,犹为动人。

就在此时,一个浑厚还带点异族腔调的男子声音,突兀地从外头传了进来。

“阿曜,阿罗,你们何时到的,怎得也不先来个信,叫某让人去接。”

声到人到,说话间,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了堂口,还未来得及换下戎装的汉子,笑得颌下那撇精心修饰的胡子直往上翘,大步不停地“蹬蹬”走上台阶,三步拼做两步,倾刻间就到了大堂之上。

正是河陇两镇之主,刚刚在青海大败吐蕃兵马,名振京师、闻于天子的哥舒翰。

到了。

第二百三十三章 星星

听到声音,原本被老妇人抱在怀里的小女孩,马上跳了下来,许是自知形象不佳,有些不好意思地用手指抹了抹眼角,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在即将迈开小腿的一瞬间,变成了低眉顺眼的小碎步。

小女孩在他的身前三步左右站定,蹲身行了一个汉礼。

“伽罗见过阿舅。”

正张开手准备怀抱于她的哥舒翰一愣,人也停在了那里,

“阿罗长大了,阿舅也老了。”

他感概了一句,眼前的少女亭亭玉立,已经不是那个随时会扑入他的怀里,扛到肩上,带到马后,笑声清脆如银铃一般的稚嫩孩童了。

他的到来,让堂上所有的婢女下人,纷纷上前来见礼,哥舒翰有些无趣地走进大堂,规规矩矩地向母亲拜倒,叩首。

“不孝儿,让母亲担忧了。”

五十多的儿子在母亲的眼里,依然是孩童,不等他礼毕就赶紧叫起,哥舒翰依足规矩,做足了礼数,方才站起身,大刀金刀地坐在左首边的胡凳上,拿眼睛撇着堂上唯一个不曾动弹过的人。

“莫看我,看我做甚,你们这一来二去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汉人高门、诗礼传家,瞧瞧这规矩,你这节度使衙呀,往后也是无趣之极。”

年青男子被他鹰狼一般的眼神盯着坐不住,无奈地从凳子上溜下来,执手作了一礼。

“毗沙都督府留后尉迟曜,参见哥舒大帅。”

此言一出,众人皆是愕然,老妇人看着他一本正经的样子,与之前的惫懒判若两人,偏偏眼睛一转一转地,哪里还不知道,这小子又在作怪了,不由得开怀大笑,已经重新站到她跟前的小女孩也是忍俊不住,捂住了自己的嘴,眼中笑意盎然。

哥舒翰无奈地指着他:“你呀,你还知道自己是督府留后,你长兄带兵出征,实是指望你能撑起国中那一摊子,这可倒好,他前脚刚走,你后脚就溜了,还带着阿罗跑这么远,也不提前知会一声,须知咱们正和吐蕃人交战,这一路上谁知道会不会有吐蕃人的探子,哨骑?”

尉迟曜作完怪,马上就回复了之前的那个样子,毫无形象地坐回凳子上,拿起一粒葡萄,看也不看地扔进嘴里。

“看吧,要么数月不归,一归来不是吹胡子就是瞪眼睛,得亏我是你小弟,要是你儿子,这会子只怕已经上了军棍了,我们这一路走的全是通瞿大道,不到夜里就会宿在城中,连城外的驿站都不曾住过,哪来的什么吐蕃巡骑,就算有,他敢吗?”

“就于阗国那点子事,军务上有镇守使府管着,民政上有一帮子皓首老臣,你弟弟我,当个摆设也就罢了,人家还嫌你碍事,好不容易跑出来躲几天清静吧,你又不待见,既然如此,阿罗,咱们走,回家绣枕头去。”

他说走就走,站起身,装模作样地去拖女孩的手,女孩哪里肯依,一下子又躲到了老妇人的怀里。

“要回你只管回,我要在阿婆这里耍的。”

哥舒翰也笑了:“看看,看看,我就说他一句,一百句在后头等着,要不是你老子娘死得早,我老娘对你比对自家儿子还亲,我才懒得管你,你算说对了,要是我那几个臭小子敢这般胡闹,一早就军棍上去了,浪费我唾沫。”

听他说到了死去的爹娘,尉迟曜停止了打闹,一声不吭地坐回去,老妇人见他突然正经起来,当下便叹了一口气,岁数上,自己的孙儿都比这个侄儿要大,可那是弟弟留下的最小的骨血,同样是血脉之亲,又是自小便丧了亲,性子就算是顽劣了些,怎能不多宠溺多点。

“你呀,本来我们在这里说得热闹,你一来就摆什么大帅架子,要发威回你的节堂去,在这里老身可是不依的。”

哥舒翰做出一付就知道你会偏心的表情,赶紧上前告了个罪,赔着脸笑道。

“就是听得母亲这里热闹,儿才腆着脸过来凑凑,方才远远地就听到‘五郎’之名,可是龟兹城中,与阿曜齐名的那一个?”

“哎,好容易哄住了阿罗,你又提起做甚?”老妇人一把将女孩抱紧,生怕她又想不开,谁知女孩听到阿舅提到,一双大眼睛溜溜地直转,连耳朵都悄然竖起,想要一听究竟。

“母亲恕罪,非是儿有意,盖因前方军报,提到了他的名字,这才顺嘴说一说,既然阿罗不喜,那就罢了。”

女孩一听,立马急急地分辩道:“谁说我急了......”

话还没说完,只见几双眼睛齐刷刷地看过来,人人都是似笑非笑的表情,窘得她面红耳赤,忙不迭地钻进了阿婆的怀里。

“好了好了,有什么事快说,你们多大了,逗一个孩子。”老妇人哪能不知儿子心性,不过是想让自己开心而已。

“谨尊母亲之命。”哥舒翰拿了一个腔调,见女孩偷偷地露出耳朵,不慌不忙地说道。

“之前接到安西镇捷报,他们顺利拿下了吐蕃人的勃律之地,先锋刘稷,一连立下奇兵、跳荡、夺城、俘将四项大功,已经具名奏上朝廷,封赏指日可待。”

他的话音刚落,女孩固然心驰神往,满眼放光,坐在一旁的尉迟曜干脆一下子跳了起来,脸上充满了疑惑。

“什么?他,一个只知道动拳头的蛮夫,封瘸子不会又贪他人之功了吧。”

“阿曜慎言。”哥舒翰面色变得严厉之极,顿时又恢复了两镇统帅的威仪:“他如今是安西四镇之主,你就算不为自己,好歹想想你的兄长,为了你们的前程,这会子还在拼命呢。”

“那么凶做甚,安西镇谁不是这么叫的。”尉迟曜嘀咕了一句,却也不敢再多说。

“谁叫你也不能这么叫,之前他只是个留后,不得不忍受那些嘲讽,如今已经接了节度,眼见着马上就有加封,只怕与你阿兄平起平坐,也是应有之义,你再如此口无遮拦,难保不被人忌恨,到时候真有什么,某家也护不得。”

“省得了,当真是那刘五郎的首尾,听着怎么那么不像呢。”

哥舒翰对他也有些无奈,可话只能说到这份上,毕竟只是表亲,又不是什么长辈,若不是知道他的性子,不会放在心上,就连这些话,也是不肯说的。

“是与不是,写到奏书里,交到朝廷的,就是事实,此次叙功,他怎么也得升上一、两阶实职,未必还会留在安西,这样也好,省得惦记。”

说着话,他的目光撇向母亲怀里的小女孩,女孩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咬着嘴唇一声不吭,眼神亮得,有如天上的星星。

第二百三十四章 震惊

让哥舒翰没有想到的是,他将此事当成逗趣,还不到两天的功夫,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就将他震惊得无以复加。

准确的说,是一个人。

今年的冬天似乎来得特别早,才十月份,就已经感到了寒意,节度使衙的大堂上,升起了鲜红的地龙,红红的火光,既能取暖,又有照明的作用,倒是一举两得。

因为事关机密,足以容纳数百将校参见的节堂空空如也,就连那些牙兵,都退到了大门外,堂上一共站着六个人,除了哥舒翰,来人,同来的论诚信,护送的李晟、高适,还有一个中官,监军使王廷芳。

任何机密,都是不能瞒天子的。

“你便是末凌替?”

来人从头到脚裹着一件大袍,把脸面遮得严严实实,只是进了这节堂,才自行解下,露出一张高原特有的脸面。

“尊敬的大帅,苏毗部的首领,大帅最可信的朋友,大唐最忠实的仆人,末凌替,向你致意。”

末凌替以手抚胸,深深地弯下腰去,哥舒翰一看就知道,这是觐见吐蕃赞普的礼节,老小子,憋着坏呢。

他不动声色地挪了一步,避过了当面:“如果你是真的,就请去往长安,面见天子时,再说这番话,也不迟。”

见被人一眼看穿,末凌替讪讪地抬起头,露出一个笑脸。

“荒野小民,哪里敢欺瞒大帅,若不是真的,也进不到这里来,我说得对么?”

“姑且如此吧。”哥舒翰对此人有了一个基本的判断,油滑、不可靠。

“你说有天大的要事要面见本官,现在可以说了么?”

事情,负责联络事宜的论诚信自然一早就与他说过了,可过程也是免不了的,他必须要亲口听到,这个苏毗的大首领的说辞,再自行加以判断,倒底是什么情况,使得他们急急地表态。

对此,末凌替自是心知肚明,他再次弯下腰去,只行了半礼。

“小的末凌替,愿以苏毗部三万余帐、万骑、七万五千部众、一百二十万余各色牲畜,归附天可汗帐下,世世代代,永为驱驰。”

饶是之前已经有了心理准备,骤然听到其本人的话语,哥舒翰还是有些不敢相信,下意识地与中官王廷芳对视了一眼,后者更是难掩激动之色。

因为这后头除了人口、牲畜,还有苏毗部所掌握的大片土地,一战未打,将一个万骑部落收入国中,这是何等的功绩?并不亚于收复九曲、大破吐蕃本部啊。

哥舒翰深吸了一口气,上前将末凌替扶起,口中温言抚慰,这是他做为一个边臣的职责所在。

“大首领心慕天朝,率部来归,功德可昭日月,本官代表天子,表示嘉勉,他日面圣,还有封赏,请起。”

“谢大帅。”末凌替顺势站起,哥舒翰已经恢复了肃穆的神色。

他在等着对方的解释,没有一个足以令人信服的理由,这种大事,是不可能三言两语就决定的,焉知不是诓骗之计?

走完了过场,末凌替也轻松了许多,这才有心情打量一下,眼前这位凶名著于吐蕃,能止小儿啼哭的猛人。

旁的倒也罢了,那双眼睛里透出的凌厉,让人心下有些不舒服,就像是一把利刃,直直地插进去,凉意到了头顶,鲜血才刚刚流出来。

他赶紧避开,稍稍一低头说道:“不瞒大帅,苏毗部曾为吐蕃人所遣,与大唐多有交战,实是情非得已,如今吐蕃人势穷,我部便再也没有同上国作过对,这一点,论将军可以为我作证。”

“此事,本官亦有所闻,定当如实回奏朝廷。”哥舒翰言语平平地说道。

“前些日,吐蕃兵败青海,要从本部领地经过,我们本来想趁势袭击,一举歼灭其余部,怎奈他们早有警觉,以部落老幼为挟,要求我们提供粮草补给,小人无奈,只能应允,今日见了大帅,自当如实回报,还望见谅。”

“当时,各为其主,本官不计较。”哥舒翰的语气依然不变。

“多谢大帅体恤。”末凌替感谢地说道:“自那之后,我一直在打听吐蕃人的形势,以便为大帅提供消息。”

“五日之前,我的人从逻些城回报,大唐兵马,联合象雄、尼婆罗国等人,一举突破臧河防线,连下数城,就连,吐蕃人的都城,都被拿下,故此......”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堂上就响起了一阵阵的惊呼,不光哥舒翰,就连在一旁始终一言未发的李晟、高适、论诚信也是脱口而出,而一个尖利的嗓音,显得犹其刺耳。

“什么!”

“小人是说,大唐已经攻占了吐蕃人的都城......逻些!”末凌替不慌不忙地说道,对于他们的反应,一点也不意外。

他的人要比任何人都早得到消息,在刘稷率人破城之时,就已经飞马回报,至于城中那些留质的苏毗人,会受到什么样的遭遇,哪还顾得上。

逻些城一破,苏毗部就处于一个十分尴尬的位置,被两路唐军夹在当中,在他看来,唐人迟早会将消息传过来,与其那时候不得已再来归降,还不如早做一步,先行投靠,为部落争取一个更好的待遇。

哥舒翰再也没想到,会听到如此惊人的消息,那可是吐蕃人的都城,他在青海打了那么大一个胜仗,也从来没有奢望过,能一战而定敌国。

要知道,早些年的国朝,也曾有大举征发,冠以“逻些道行军”的战事,可结果呢?数十万将士折损在这高原之上,尸骨至今还在草丛中找得到。

以他河陇两镇十五万兵马,尚且不敢作此想,更何况其他各镇。

他们如何肯信,如何敢信?

末凌替没有想到,自己以为珍贵的消息,带来的是对方对于他投效的怀疑,这一切,看起来实在太像一个圈套了。

当然,在查明究竟之前,哥舒翰还是依足了礼数,将他安排在城中的驿馆住下,并马上派人前往苏毗部和更远一些的地方打探,他不得不谨慎再三,如果这个圈套,是以苏毗部大首领本人为饵,其野心只怕针对的,就是自己的河陇两镇。

然而,没等他的人飞骑出关,从那边过来的唐人信使便已经到了西平郡。

当看到加盖了安西、北庭两镇的印鉴,封常清、程千里以及朝廷钦命的会盟主使张博济的署名一个不缺,恳请他发兵,一举攻灭这个大唐最强邻邦的书信时。

哥舒翰的心中五味杂陈,任是谁也没有想到,只派出了区区一万兵马,加上北庭的那几千骑,这伙人竟然占据了大半个吐蕃,还将象雄、尼婆罗等国收入囊中,与此相比。

自己收复九曲故地,歼敌数万的所谓大胜,显得那样的微不足道,甚至有些可笑,因为他的节度牙兵,都差不多到了这个数目。

而在这封言辞恳切的书信中,他还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枭五郎,枭五郎。”

哥舒翰一连将这个名号念了好几遍,然后对着闻讯赶来的尉迟曜笑了笑。

“阿曜,你如今,已经不配与他齐名了,想不到,咱们自诩识人,还不如一个十三岁的女娃儿看得清,可惜了。”

尉迟曜被他的话说得莫名其妙,等到看到上面的消息,才明白其意所指。

而某个躲在后头偷听的小女孩,一颗芳心激动得怦怦乱撞,直似要跳出来。

第二百三十五章 告罪

十月中旬的高原,寒意已经凛然,昼夜温差大到了一个难以忍受的地步,特别是对于,从安西四镇远道而来的唐军而言。

这种气候,哪怕是双层牛皮帐篷,既不耐热,也不耐寒,野外宿营成了一个难题,反而是那些曾经被掳为奴隶的汉人,似乎早已经适应了环境,哪怕衣衫褴缕,也能在寒风昂首矗立,毫不畏惧。

那些适应不了的,早已成为了蛮蛮荒原上的一缕孤魂。

杨预站在城墙上,小心翼翼地保持着自己的身体,以免靠到墙面上去,因为那上面全是不明分泌物,只要想一想都觉得恶心。

城中的汉人就没这么多讲究了,在他目力所及之处,一群人正在忙碌着,将刚刚打造出来的守具,又是搬又是抬地,往城台上抬,那里比较宽敞,可以放得下,杨预一眼就能认出,那是一架双梢投石器,新鲜的木结构主架上,树皮都没有剥干净。

这种人力投石器,是唐军的主力攻城器具,可以随着要求放大或是缩小,比如城台上安装的就是最小的版本,只需要四个人便可操作自如,恰恰是守城用的。

城下的安西唐军中,并没有负责工具打造的匠人营,就连傔人都被发遣回去,留下来是纯粹的战兵,因此,僻如床子弩之类的复杂器械,便无法打造,只能利用吐蕃人原有的一些库存,做一些简单的变化。

守城,对于唐军也不是什么新鲜命题,做为一个有着数千年历史的强大帝国,有着无数的经验与教训,此刻,指导这些汉人的,就是乾坑戍的那些军士。

除了投石器,还有各种滚木、擂石、热油,为此,城中的十多万人全都在忙忙碌碌,因为谁都知道,吐蕃人的大军,或许就在过来的路上。

很快,那架投石器就被安放停当,一群汉人嘻笑着往城走,杨预的目光在后面的一个少年身上停留了一会儿,或许是感受到了他的打量,少年向这边看过来。

杨预向他勾了勾手,少年左右一看,除了自己没有旁人,有些疑惑地走到他的身边。

“还认得我么?”

少年点点头,神情有些畏缩,只看了他一眼就赶紧低下头,身体不自觉地弯曲,似乎随时都会趴在地上。

“你已经不是奴隶了,没必要害怕。”杨预温言说道。

少年抬起头,伊伊呀呀地张开嘴,说了半天,他才听出来是一句不甚标准的汉话。

“我是汉人。”

“对,你是汉人,应该害怕的,是那些蕃虏,我们现在占了他们的都城,砍下他们那些所谓贵人的脑袋,挂在城墙上,就是要告诉他们,敢伤害我大唐百姓,便是这个下场,哪怕他们来再多的人,也没有用。”

“大......唐。”少年学着他的腔调,拼出一个词语,杨预的心里有些难受,忍不住伸手按了按他的头,直到现在,他们这些人依然梳着吐蕃样式的发辫。

“别着急,你是汉人,总有一天,会说出流利的汉话,现在站直了身子,不要动。”

少年不明所以,还是乖乖地听话,用力挺直身体,头也昂了起来,杨预解开他的发辫,用手指为梳,一缕一缕地为他梳上去,然后从脚边摸出一支羽箭,一把折成两断,将箭头的那一端当作髻子,穿在梳好的头发上。

只一瞬间,那个畏畏缩缩的吐蕃奴隶,一下子变成了英挺的汉家少年郎。

杨预对着新鲜出炉的作品,左看右看,满意地拍拍手:“以后就这么梳,不但你要会,还要教会你的同伴,明白么?”

少年摸摸自己的新发型,用力地点点头,向他一弯腰行了个吐蕃式的礼,转身跑了下去。

教化四夷,任重道远啊,杨预有些无奈,事情不能急,他们几乎在吐蕃人的帐中长大,想要一下子变回来,根本不可能。

“预郎君,没想到,你还有这手艺,某还以为,你的发髻都是娇滴滴的小娘子侍候的呢。”

许光景粗大的嗓门在身后响起来,杨预头也没回地骂了他一句:“去你娘的,许大棒子,人家都在忙,就你会偷懒耍滑,打量着五郎不在,你们就放鸽子了,须知吐蕃人或许就在左近,不知道啥时候就打过来了。”

“切。”对他的指控,许光景嗤之以鼻:“俺们戍主呆在队里的时间,一个巴掌数得过来,还不是全靠老张和某在帮衬,这会子都没回呢。”

“他出城了?”杨预一愣,难怪一天没看到人影。

“可不是嘛,伤才刚好一点,就要去同那帮鸟人掰扯,劝了也不听,预郎君,你说,程疯子不会为难俺们戍主吧。”

他的担忧,杨预无法回答,也没有去计较对方话中的失礼,而是赶紧跑下城墙,一把跳上自己的坐骑,朝着城下的方向驰去。

城下,封常清的大帐中暖意融融,几个硕大的火盆烧得旺旺地,一群顶盔戴甲的军将们,围着火盆搓着手,眼睛却不约而同地望着同一个方向。

“程中丞恕罪,少卿恕罪,尼婆罗人都是野惯了的山野村夫,根本不听节制,那日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他们擅自行动,惊忧了诸位,都是在下的首尾,在此给诸位赔罪了,要打要罚,但凭处置。”

刘稷没有着甲,甚至连衣衫都没穿堂,整个上身被一层层的布条包裹着,隐隐可见深色的痕迹,他摆出一付负荆请罪的模样,让王惟良等一干北庭将领气得直呼气,却无人敢出声。

因为坐在火盆前的三个人,封常清一脸的肃穆,张博济沉着脸,盯着盆子里的火苗不知道在想什么,而自家的主帅,坐在胡凳上足足高出前者小半个身子的程千里,一言不发地打量着对方,根本看不出喜怒。

“我北庭将士两千余儿郎,死在臧河之侧,就为了成就你的大功,刘稷,你现在告诉某,你不知情?”

就这么晾了一会儿,刘稷感觉身体都有些僵硬的时候,才听到一个声音响了起来,他马上站直,面上仍是一付恭顺的样子。

“中丞容禀,属下当时在朝逻些城行军的途中,如何能得知?若是早知道他们敢如此放肆,一定会严加训斥,如今错已铸成,属下这就修书一封,送往尼婆罗,责成他们严惩当事者,缚来与中丞出气,如何?”

“哼,你拿下了吐蕃人的都城,就是闹到天子的驾前,也是有理的,当某三岁孩童么。”程千里冷冷地哼了一声,没有接他的茬。

“中丞明鉴,此事的因由,是属下的首尾,为了让那些尼婆罗人为大唐所用,属下斗胆,颁下赏格,一个吐蕃人首级可换大钱一百,一个组本可换五百,一个东本可换两千,一个......”

刘稷一本正经地掰着手指头,一五一十地为他们解释,封常清听得啼笑皆非,眼见程千里等人的脸色越来越黑,赶紧呵斥了一声。

“够了!”

他朝着程千里说道:“此事某后来找人询问过,确如他所言,是尼婆罗人为了赏钱才趁夜偷袭的,要不是乾坑戍诸将士发现得早,告知了我等,只怕已经酿成大错,如今也算错有错着,中丞、少卿,不如让他将功折罪,再做计较,可好?”

他的话里隐隐含着威胁,程千里也还罢了,张博济听着腮帮子就是一跳,那天夜里他自恃必死,没曾想还能逃过一劫,早已经吓破了胆,心里早就悔青了肠子,现在只想着早日离开这等蛮荒之地,哪里还敢再挑起什么事端。

“封中丞说得是,如今吐蕃人还在侧,同舟共济,才是正理,咱们有什么话,留到以后再说罢。”

他的劝解,让程千里的面色稍霁,心知这等形势之下,无论如何也是计较不得的,只能作出一个勉强的表情,沉吟道。

“罢了......”后头的话还没有说完,大帐的帘子突然被人从外头掀起,大团冷风骤然吹进来,让众人的身上为之一寒。

“前部哨骑来报,吐蕃人到了!”

马璘高大的身影与他的声音同时到达,封、程等人顿时一惊,不自觉地站了起来。

“来了多少人?”

马璘出人意料地摇摇头,让他们的心沉了下去,以他之能,不可能连个大概数目都看不到,那也意味着,来的人数。

根本数不清!

第二百三十六章 不惧

唐军的巡骑布置在周围五十里的范围,再加上马璘回来的时间,这么一算,吐蕃人的前锋离此已经不足三十里,他们没有时间再讨论,马上按照顺序依次撤入了逻些城中,就在断后的游奕从外面马不停蹄地一路奔入城门,大门最后关上的那一刻,远处出现了大片的烟尘。

临近正午时分,太阳堪堪升至当空,阳光撒在草绿色的大地上,将草叶上的水汽蒸发到空气中,形成一股股的氤氲,当光线穿过时,会反射出一道道的彩虹,煞是美丽。

然而这等美景,被不断接近的敌军大部人马,破坏殆尽。

首先让他们感觉到的,是大地的震动,隆隆的蹄声如同一阵阵闷雷,连绵不断,紧接着,是一面面黑色的旗帜,从无边无际的尘烟中现出来,每一面旗帜下,都是一眼望不到边的骑兵,黑衣黑甲,蹄声整齐划一,远远地看去,就像一片乌云,从天边压过来。

黑云压城城欲摧。

那是上游的一条支流,水深很浅,人马皆可涉过,无数的马蹄径直从河中踏过,溅起无数水花,这些骑兵的排列极为紧密,看似稍稍不慎就会擦在一起,然而,一直到接近城下,他们都没有露出一点散漫和混乱,当第一支队伍到达指定的位置,马上排列成一个三列的纵队,紧接而至的第二队,则在他们的边上整齐地排出同样的队伍,如此再三,就在城上守军的眼皮子底下,先期到达的吐蕃人骑军,形成了一个足以覆盖整个城下的巨大方阵,将之前唐人的军营痕迹,抹了个干干净净。

难怪,马璘无法说出他们的准确数目,光是这部人马,就已经超过了唐军的全部人数!

他们只不过是前部。

“不下三万人。”田珍说出了他的判断。

“不只,少说也有五万。”段秀实摇摇头,他的话,引起了众将的附合,做惯了刺探,他的判断自然更接近事实一些。

无论是三万还是五万,都足以让所有人脸色发白,因为从视觉效果来看,都是一样的,那种漫无边际的黑色,深深地震慑着人的心灵。

就连刘稷也不例外,这可不是后世在电脑上做出来的特效,而是真实的战阵,这些骑兵,无一例外,全都是身覆重甲,连牙齿都没有露出来的精锐,因为只有这样的队伍,才能在敌人的面前从容布阵,整齐得如同一人。

一个立国数百年,始终让大唐这个庞然大物无可奈何的强邻,终于亮出了它的獠牙!

这片军阵足足用了一个时辰才排列完毕,就在烟尘渐渐消去,众将以为到此为止的时候,从同一个方向,传来了更大的动静,那是一种奇怪的调子,从若有若无,到慢慢清晰,竟然是歌詠。

“是什么阻断了我们的脚步,是高高的山峦。”

“是什么养育了我们的子民,是连绵的水流。”

“是谁带领了吐蕃人。”

“是天神的儿子。”

“他带领我们越过高山,他带领我们渡过河流,他是高原的雄鹰,他是吐蕃的勇者,他就是我们的赞普。”

“赤德祖赞!”

“赤德祖赞!”

刘稷还是第一次,亲耳听到数十万人一齐高唱一个人的名字,就像后世的超级大球场,球迷们高呼一个球员时,所爆发出来的那种巨大能量。

就在黑色骑兵军阵的后头,无数人影从地平线上现出来,他们没有穿着统一的服装,有的骑马,有的步行,手中拿着各种各样的兵器,唱着那些奇怪的调子,歌词直白简单,翻来覆去就那几句,到了结尾,就连先期到达的骑兵,也纷纷举起手中的长矛,汇成了阵阵的欢呼声,震耳欲聋。

这一下,城上的众将哪里还不清楚,吐蕃人的王来了。

如果说,开始的军阵还能看出个大概数目,接触而来的大队人马,就真的是难以计数,逻些城本就建在高处,他们又站在高高的城墙上,从这么高望下去,依然看不到边,前面已经跟在了骑兵的后头,后面还在源源不断地涌来,仿佛无穷无尽一般。

没有任何侥幸了,这才是吐蕃人的倾国之兵,哪怕后面还有许多人没有披甲,所有人的面色都有些凝重,攻守之势已经变了,现在吐蕃人成为了包围者,而他们变成了中之鳖。

插翅难逃!

唯一略显得轻松的只有刘稷一人,他的嘴角甚至露出了一个微笑。

“吐蕃人倾国来攻,正说明他们已无退路,咱们一共有多少人?半个安西镇,不到三成的北庭援兵,就算都死光了,于我大唐有何损失?”

他的声音渐渐变大,盖过了城外的喧嚣,将封常清、程千里、安西与北庭诸将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坚城在手,城中还有十八万可用之人,他们,打算堆多少人头,来拼下这座城?”

“吐蕃人,已经濒临绝境,而咱们尚有一线希望,那就是,河陇大军,哥舒翰,若是抓不住这么好的机会,天子岂能饶他?”

只披了一件长袍的刘稷,没有感到丝毫冷意,只觉得热血一阵阵地涌上头顶,他一把拔出横刀,高高举过头顶,仰天一声长啸。

“汉人何惧!”

“不惧!”

那些跟着他拼命攻城的汉人纷纷响应,这股潮流渐渐蔓延到了全城,震天价的呼喊声次第响起来,生生盖过了城外的巨响。

“我们是汉人,我们毫不畏惧!”

十多万人的呼声,震得人耳膜发疼,等到汉人的声音渐歇,又响起了一阵异族的欢呼,近六万象雄人,在小四小五的带领下,毫不示弱地给予了响应,同样声震四野。

“象雄人有怕死的吗?。”

“不怕!”

这等情形,让城上的诸将不禁面面相觑,封常清冷冷地哼了一声。

“百姓尚且不怕,咱们本就是刀头舔血的军汉,死便死了罢,安西镇的男儿,都站到前头去,莫要让人笑话,说咱们只敢躲在百姓的身后,老子......”

“丢不起那人!”

第二百三十七章 强悍

俗话说,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

逻些城外,在此起彼伏的欢呼声中,在潮水一般的黑色大浪中,一匹毛色纯白的骏马,从军阵中分出,一步一步地走向前方。

48岁的赤德祖赞头戴暗红色的朝霞冠,身披一件褚色云肩翻领长袍,领口处露出精良的铠甲叶子,经过修饰的长须被风吹起,在胸前微微拂动。

身后的侍从举着一顶曲柄圆形华盖,离着大概两个马头的距离,为的是让赞普独自享用军民的欢呼,在他们的后面,一众大臣按着官职和地位的高低,策马随行,他们越过重重的人群,就像在海水分出的一抹浪花,格外醒目。

军阵中的吐蕃骑兵,无不是转头看向了这位主君,赤德祖赞的目光,却没有给他们以任何回应,从现身的那一刻起,就牢牢地盯在了远处的城墙上。

红色山体上的那座城池,越来越近,也看得越来越清楚,吸引他的并不是排列整齐的守军,也不是那面颜色鲜艳的红旗,而是城墙上,那一个个挂在外头的箱笼!密密麻麻地挂了一整面墙。

这些人他大都认识,全是国中的权贵或是部落头人,看着这些熟悉的面孔,赤德祖赞握着马鞭的手,不禁微微颤抖,唐人,这是一点余地都没打算留啊。

不知不觉,他已经来到军阵的最前方,骏马在唐人的弓弩范围之外停下,他的侍从和大臣们纷纷上前,将自家主君簇拥在当中。

“尚结赞。”赤德祖赞头也不回地叫道。

“尊贵的赞普,你忠实的仆人在等待你的召唤。”尚结赞没有想到,自己会被第一个叫到。

“请告诉我,你用了多久,就丢掉了吐蕃人一百多年的基业?超过一天吗?”

在这么多人面前,尚结赞无言以对,话也说得结结巴巴:“他们来得太突然,我们根本没有准备,城里的守军还不到一万人,那些卑鄙的庸奴,又被唐人煽动作乱,我已经尽了全力,只能保护王子逃出来,就连赞蒙也......”

“来得突然,守军不够,庸奴叛变,很好的理由,保住了我的孩子,我还能说什么呢,可怜的芒保杰细登,我的眼神不太好,没有在那上面发现她的人头,你们呢,看到了吗?”

紧跟在他身旁的大论没庐.穷桑与几个次论、尚官交换了一个眼神,无奈地开口说道。

“恐怕他们会留下赞蒙的性命,作为献给天可汗的礼物。”

“那就糟了,如果天可汗知道,这个女子害死了他的妹妹和侄儿,只怕不是砍头那么简单,我听说唐人有一种刑罚,是用五匹马系着人的四肢和头发,然后分别赶向不同的方向,受刑的人,会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身躯,四分五裂,一点一点地体会那种被肢解的痛苦,直到慢慢地死去......”

赤德祖赞面无表情的话,在这些大臣的心中,激起了轩然大波,那是一件尘封了超过了二十年的往事,其根本原因,并不是两个妃子争宠或是夺嫡这类的宫苇秘闻,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那就是权力的更迭。

赤德祖赞年仅七岁就登上了赞普之位,他的父亲,在征讨南诏的战争中阵亡,当时的吐蕃,面临着分崩离析的局面,主少国疑,权力掌握在祖母赤玛禄的手中,用汉人的称呼应该叫做“太皇太后”。

这个吐蕃有史以来最强悍的女人,出自没庐氏,也就是现任大论没庐.穷桑所属的部族,她不仅要面对来自外部,那个庞大帝国的压力,而且还要应付国内层出不穷的叛乱和离心,而巧合的是,他们最大的敌人,也掌握在一个女人的手中。

汉人史上唯一的女皇,武则天。

赤玛禄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派出使者,一趟趟地去往长安、洛阳,用最谦卑的口吻,请求和亲。

最终两个女人达成了协议,也停止了双方的敌对,这份协议,给了吐蕃一个宝贵的喘息之机,而紧接着,在双方还没有就出嫁的公主达成一致时,两国同时发生了巨变。

一代女皇武则天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被早有预谋的朝臣推翻,不得不还政于自己的儿子,从而恢复了“唐”这个伟大的朝代,史称“神龙之变”。

而就在这时,吐蕃国内的叛乱如火如荼,稳定了外部形势的赤玛禄,依靠旧贵族的支撑,以铁的手腕频频出击,粉碎了多起大臣和属国的叛乱,最终维持住了局面。

等到双方旧事重提,大唐的皇帝已经换成了以懦弱、仁厚著称的李显,他在任上干得唯一有点意义的事情,就是亲自将年仅九岁的金城公主,送过了渭水。

这可能是华夏史上最离奇的和亲,男女双方都不到十岁,两个孩子既不明白婚姻的意义,也不知道政治为何物,更像是一对玩伴。

赤德祖赞还能记起,当他第一次看到,一个迥异于吐蕃女子的女孩,那种充满了好奇与担忧的目光。

与她的先辈文成公主一样,金城公主所带来的,是大量的书籍、技术、工匠、作物,还有文化,其中不仅包含了通行于中原的儒学,还有宗教。

当时的吐蕃,在上层贵族中流行的,不是后来闻名遐尔的羌传佛教,而是发源于象雄地区的苯教,与两代公主所崇信的佛教,有着天生敌对关系,百年以来,不断地兴起和衰落,在他的这一代也不例外。

受到汉族妻子的影响,赤德祖赞不但大力宣扬佛教,还对吐蕃的社会结构,进行了深层次的改革,试图将一个农奴社会,向封建化发展。

这就不可避免地会触及旧贵族的利益,这派利益的代表,在强悍的祖母赤玛禄之后,由四大尚族之一的那囊氏挑起,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那囊.芒保杰细登,这个日后生出了吐蕃最伟大赞普的女人,放到了赤德祖赞的身边,从后宫的争夺开始,全面狙击他的一切行为。

矛盾终于在二十多年前发展到了顶点,那一年,他和金族公主唯一的子嗣,也是未来的赞普亡故了,虽然找不到任何证据,但所有人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从那以后,两人再也没有见过面,哪怕后者于十三年前逝去,做为一个连妻儿都保护不了的男人,他没有脸,去见她。

看着城头那面鲜艳的红旗,赤德祖赞有着一种复杂的,难以言喻的感觉,他的汉人妻子曾经告诉过他一句话,记忆犹新。

九世犹可以复仇乎?虽百世可也。

现在,唐人就来报仇了。

第二百三十八章 建议

“二十多年前,你们不愿意让一个流着天可汗血脉的孩子,继承赞普的位子,甚至等不及他成年,就下了手,因为你们害怕,他长大以后,背靠着大唐,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在他的身边,掌握足够的力量,把你们连根拔起。”

赤德祖赞平静地述说着,他身后的一干臣子,脸色发白,也只有到了绝境,他们才明白,只有吐蕃的赞普,才是这个国家唯一的领袖,而这种地位,正是他们一百多年以来,亲手造成的。

“现在,他的族人就在我们的眼前,他们杀死了城里的每一个人,将我们用了一百多年建成的都城,夷为平地,如果,吐蕃在我的手里终结,我,赤德祖赞,你们的赞普,将在你们尸体上,与唐人战斗到最后一刻。”

他的话,让那些臣子大吃一惊,尚结息忍不住发问:“我们要攻城?”

赤德祖赞回头看了他一眼:“琛氏的尚结息许丁,你有什么别的建议?”

“尊贵的赞普。”尚结息在马上深施一礼:“这座城池,已经不是尚结赞离开时的那个样子,唐人也许不多,一万或是更少,但是他们解救了大量的汉人奴隶,还有着无数的象雄人,恕我直言,就算我们拼光了这里的每一个人,也未必能攻得下,如果,吐蕃人都死光了,拿下一座空城又有什么意义呢。”

“说下去。”

“从尚结赞逃离这里,到我们兵临城下,足足有十多天的时间,他们将城池洗劫一空,却没有及时离去,为什么?”

尚结息没有等他们答话,便自顾自地说下去:“明知道我们不会放弃都城,那就只有一个原因,他们在等待,来自别处的援军。”

“你是说,哥舒翰?”没庐.穷桑首先反应过来。

“想想看,如果他们一早就派出了使者,哥舒翰反应又快的话,需要多少天就能到达这里?”

关于这个问题,最有权威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率军从那里退回来的恩兰.达扎路恭,后者毫无波澜地说道:“七天,如果没有阻碍的话。”

所谓的阻碍是什么,在场的众人都是心知肚明,赤德祖赞看了一眼自己的宠臣,九大臣之一的末.东则布,他来自于苏毗部。

“末凌替忠于你,尊贵的赞普。”末.东则布不得不分辨几句:“可他面临着两个方向上的威胁,或许会与唐人妥协,让他们通过领地,请相信,这是不得已的行为,苏毗人对于吐蕃,有着重要的意义。”

“是啊,我们的兵粮半出其中,如果,连苏毗人都背叛了吐蕃,这个国家还有什么希望。”

赤德祖赞接着说道:“达扎路恭用了七天赶回来,唐人可能更长一点,照这样算算,留给我们的时间,最多还有五天,当初,唐人用了不到一天就攻陷了我们的都城,五天的时间,能不能让我们夺回来?”

众人沉默了,唐人已经整阵以待,谁敢有那样的把握?

稍等了一会儿,尚结息的声音再度响起来:“就算我们拼命拿下了逻些城,如何再去面对,哥舒翰的大军?”

“这里的人,是我们唯一的筹码,也是吐蕃最后的种子,无论如何,一定要保存下来,我尚结息,愿意进城去和唐人谈判,哪怕他们将我的头颅,挂在城墙上。”

“请赞普恩准。”

赤德祖赞转过头,再一次看着矗立在山体上的那座雄城,他在回忆着上一次来到这里,是什么时候?

“赞普。”见他没有反应,尚结息忍不住催促了一句。

“能战而后能和。”赤德祖赞摇摇头:“达扎路恭,派出我们的士兵,等他们扎好梯子,马上攻城,由你指挥。”

“遵命。”

恩兰.达扎路恭弯下腰,应声答道。

“呜呜呜......”

没过多久,城下就响起了一阵紧似一阵的号角声,让每一个守军都听得清楚,刘稷已经披上了甲胄,那把高过一人的陌刀,就靠在城墙上。

正面的这段城墙,站满了安西镇的将士,他们当中既有北庭支援来的老兵,也有新募的,全都经历了自大勃律以来的所有战事,面对城下敌人的庞大军阵,没有表现出任何惧色,也不像那引起汉人一样,激动万分,人人都是面色平静地做着准备。

虽然城上的守具不齐,可对于善用弓弩的唐军将士来说,守城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刘稷的手中拿着一具伏远弩,沉重的弩身由坚实的花梨木雕成,精铁打造的弩机,上了一层桐漆,是为了防锈之用,他拿起一支弩箭,塞进洞里,只得得“咔嚓”一声清响,表示箭矢到位,随时处于发射的状态。

弩身前端安着一个简陋的瞄准装置,由青铜打造后用点印的手法镶嵌到器身上,而且还能扳平或是立起,刘稷将弩机端起,指向城下,看着远处的吐蕃人,步步进逼。

吐蕃人的气势很盛,第一波攻击,就排得密密麻麻,巨大的木盾顶在最前头,跟在后面的,是一架架的粗制木梯,扛在身穿轻甲的步卒手中,动作迅速地朝城池的方向扑过来。

“投石,预备。”

架在城台上的投石器首先发出了声响,在三名军士的拉拽下,投臂被猛地弹起,将网兜中的石块弹向空中,划出一道弧线,落入密集的敌军大队当中。

石块砸中了一个吐蕃步卒,又在惯性的作用下向后飞去,人群中现出一道空白,很快又被后面人给填满了。

“弓弩!”

田珍的大嗓门,传入每个军士的耳中,刘稷端着弩机,将一个吐蕃人的身影套进去。

“放!”

城头上顿时响起一片机簧的收缩声,第一批进入射程的是强弩,刘稷按下扳机,机身发出一个明显的反作用力,将黑沉沉的弩箭推了出去,在飞行了近二百步之后,从两面大盾的缝隙处钻进去,射在一名吐蕃军士的肋下,那人猝不及防,抱着腰部发出一声惨叫,手上的盾牌也掉到了地下,露出后面的人身。

将近三百部强弩的齐射,给了吐蕃人沉重的打击,至少有上百人倒在地上,可是与之前一样,更多的敌人补上了空位。

紧接着,迎接他们的,是上千支羽箭,同时,吐蕃人队伍中的弓箭手,也开始冒着箭雨,对着城头射击,以掩护步卒们的行动,而那些扛着梯子的步卒们,则悍不畏死地冲过去,朝着城下推进。

经过不懈的努力,吐蕃人终于走完了这段死亡之路,将梯子搭上了城头。

也代表着,更为惨烈的攻城战,打响了。

第二百三十九章 蚁附

短短两、三百步的距离,吐蕃人就丢下了数百具尸体,而正面的城墙长度有限,一次需要投入三千兵力,才能保证有足够的人活到城墙下,发动对城头的攻击。

他们在赞普和数十万族人的注视下,冒着唐人密集的炮石和箭雨,死伤枕籍,依然勇往直前,终于渐渐逼近了城墙。

尚结息偷眼看了看身前的赞普,赤德祖赞面无表情,似乎眼前的激战根本就激不起他的兴趣,而以大论穷桑、末论结桑东则等人为首的臣子们,却是一脸的茫然,甚至还有些惊恐。

因为发动第一次攻击的这三千人,一半出自没庐氏,一半出自那囊氏,正是所谓的四大“尚”族,余下的两族分别是尚结息所在的琛氏,以及蔡邦氏。

赞普执意要摆出一付大举攻城的阵势,恐怕不仅仅是为了震撼敌军那么简单!尚结息不敢再深想下去,只能乞盼着这一切尽早结束,因为没有人相信,他们能在五天之内,拿下敌人重兵防守的坚城。

就像当初,没有人相信,这样一座位于吐蕃中心地区的坚城,会被外人攻克一样,等到唐人真得兵临城下时,他们几乎连守具都没有准备好。

唐军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防御,一切按部就班,各司其职,没有丝毫的慌乱,就像一部运转良好的机器,精密而充满了效率。

吐蕃人的梯子三三两两地搭上城头,用的是那种自带的材料扎成,一个个身穿轻甲、举着皮盾和直刀的吐蕃步卒,嘴里喊着各种奇怪的口号,一个挨一个地向上攀登。

刘稷的身前就被搭上了一架,刚开始他打算直接将其推倒,没想到梯子的前端,捆着铁制的倒勾,加上自身的重量,深深地嵌入了城墙上的缝隙当中,无论怎么用力都是纹丝不动。

还是手下的军士懂得应付,他们两人为一组,一人拿着盾牌为同伴遮挡城下射来的箭矢,一人抬起准备好的擂石,高高举起,直接顺着梯子砸下去,将那些奋力攀爬的吐蕃人砸得哭喊不已,连续这么好几下,就连梯子都会四分五裂。

第一次参与守城的刘稷,进入了观察和学习的模式,后世的知识在这种大规模、近距离的冷兵器搏斗中用处不大,反而我们的祖先,总结出各种各样的经验,让他学到了不少。

原来那种大石头,是用来破坏云梯的。

刘稷回到自己的岗位上,用强弩对城下的敌军实施远距离狙击,目标的选择和后世一样,首先是那些弓箭手,他们正在做抵近射击,对于守军的威胁最大。

差不多六十步距离,步弓能发射出极有威胁的箭矢,他小心地隐藏着自己,只露出头盔和一双眼睛,在确认了目标的位置之后,才会突然现出小半个身体,将手上的弩箭射出去,无论中不中,都要马上躲回去,因为很多时候,紧跟而至的,就是箭矢从刚才的位置飞过时的声音,或是砸在城墙上。

不得不说,这些吐蕃弓箭手的射术,十分高明,他们躲在一人高的大盾后头,只在射箭的时候才露出头部,射出来的箭矢十分刁钻,竟然能与居高临下的唐军打成相持,双方的箭矢在空中形成了密集的箭云,布满了城头的上空。

“三、二、一。”

刘稷在心里默默数着数,然后马上转身抬手就将弩箭射了出去,只听得“啊”得一声,城下一个刚刚露头的吐蕃弓箭手,还没有来得及举起弓,就被飞来的弩箭正中脑门,高叫一声倒了下去。

他飞快地缩了回来,几下报复性的打击接踵而至,刘稷从容不迫地提着弩机,把它倒过来,双脚踩着蹬把,一用力便将机簧拉开,然后“啪”得一声,又一支弩箭推进了洞里。

他们这些人吸引了大部分吐蕃弓箭手的目标,那些梯子一架架地被砸毁,付出了上千人的代价,竟然没有一个人能登上城头。

终于,阵后响起了号角声,余下的吐蕃人潮水般地退了回去,也让尚结息等人松了一口气,就连不怎么通晓军事的他都一眼看出,退回来的还不足一半,这一千多人的损失,总能让赞普心里好受一点吧。

“那一日,唐人攻城的时候,死的人多吗?”赤德祖赞的表情依然没有任何变化,他问得很突然,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都聚集到了尚结赞的身上。

尚结赞还在心疼族人的损失,那囊氏是国内有数的大族,可在唐人攻下逻些城的时候,就遭受了重大损失,眼见着短短的时间里,又不见了几百口子人,他的心都在滴血,一时间根本就没有听到赞普的话。

还是尚结息等人提醒了一遍,他才清清嗓子,定神答道。

“他们没有着甲,刚开始我们的弓箭,造成了很大的伤亡,可这些汉人根本不怕死,他们抱起自己人的尸体,来挡住箭矢,前赴后继地往上冲。”一想到那天的情形,尚结赞还心有余悸。

“后来呢。”

“后来,城里的庸奴造反,停止了射击,他们就用那些尸体搭成梯子,冲进了城里。”

尚结赞的话,让所有人都吸了一口冷气,因为谁也想像不到,那种尸体血海中冲出来的身影,会是怎样的情景,而这么高的城墙,又要多少具尸体,才能搭出一道斜坡?

“汉人表现出了他们的勇气和牺牲,曾经的吐蕃人,能成为这片高原最强的主人,也付出过无数生命的代价,现在你们都成了锦衣玉食的贵人,只怕早就忘了我们的祖先,是如何一步步走到今天的。”

赤德祖赞的话,让这些人都低下头去,不是因为羞愧,而是他们知道,接下来会说出什么。

“强者,才有资格拥有一切,唐人从我们夺去了逻些城,我们就必须展现出不亚于他们的勇气,否则,凭什么同人家谈判?”

“达扎路恭。”

“下臣在。”恩兰达扎路恭应声答道。

“试探结束了,带上这些勇士,看看需要死上多少人,才能将我的旗帜,插上城头。”

赤德祖赞看着黑压压的重骑军阵,沉声说道。

第二百四十章 拼命

“咚咚”的声响有如万马奔腾,让刚刚坐下还没来得及歇口气的唐军,全都站了起来,看着城外那片潮水般涌来的大队人马。

“吐蕃人要拼命了,全军预备!”

田珍只看了一眼,就大声叫唤起来:“箭矢、石头还够不够,热油烧好了没有,赶紧提上来。”

其实城下一直都在忙碌着,那些临时充当傔人的,是城中被组织起来的汉人,他们抱着一捆捆的箭矢,扛着一块块的擂石,提着一桶桶烧开的滚油,马不停蹄地朝城墙上送,同时将受伤的军士抬下去。

这一次,吐蕃人的速度非常快,刘稷射出第一支弩箭时,他们离着城墙已经不到三十步了。

他射出的弩箭,插在一个吐蕃大汉的手盾上,此人不但身高体长,而且身手矫健,更重要的是,穿着全覆式札甲,只露了一双眼睛出来,长长的梯子被他一扛在肩上,另一只手上还握着一把直刀,简直可以称得上健步如飞,三十步的距离,他只跨了几下就到城墙,一只手将梯子搭了上去。

他们竟然连掩护的弓箭手都没安排。

见此情形,刘稷毫不犹豫放下弩机,抱起一块大石头,照着梯子砸了下去,那个大汉躲避不及,举起手臂上的皮盾挡了一下,身下的梯子发出一阵摇晃,居然没有散架。

“让某来。”

许光景双手提着一桶热油,劈头盖脸地连桶一块儿倒下去,那人被淋了个正着,发出一声慑人的惨叫,却依然一步一步往上爬着,很快,就露出了上身。

只见他的手上被烫起了一个个的泡,热油顺着甲叶的缝隙,无孔不入地钻进去,浑身都冒着气,只有一双眼睛,被铁盔的外沿挡了一下,才没有淋着。

刘稷一把取过陌刀,身体后退两步,留出一个施展的空间,那人大叫着攀上城头,眼见着就要跳下来,就在这时,许光景不知道从哪里拿来一支点燃的火把,照着他的身体扔了过去。

只听得“轰”得一声,热油从脚底开始燃烧,很快就包裹了整个身体,那人的眼中射出恐怖的光芒,口中嗬嗬作声,如同一个火人般冲下了城墙。

“就算是一只厉鬼,老子也要将你斩入地府。”

周围的唐军无不为其威势所摄,见此情形,刘稷大喝一声,陌刀破空而出。

匹练般的刀光直直地砍向那人的身体,或许是被大火烧得糊涂了,那人不闪不避,竟然下意识地想用手臂上的皮盾去挡,凌厉的刀锋划破皮盾,连同他的小臂一块儿斩落。

早已被大火吞噬掉痛感的吐蕃大汉,脚步没有丝毫的停顿,眼中凶光毕现,直刀被他挥出一个圆圈,上面还沾着燃烧的热油。

刘稷拖刀后退,闪过对方的一击,不及站定,腰身一拧,陌刀由下至上,由后到前斩向那人的胸口,刀锋劈开甲叶和里面的层层牛皮,直入皮肉,喷出的鲜血被大火蒸发掉,依然未能阻止对方的步伐。

“嗤嗤”的声音不断响起,那人的身上被唐军射中了好几箭,却连晃都不曾晃一下,眼见着又跨上了一步。

这是一个比达囊乞还要硬的家伙。

刘稷凝神聚气,将陌刀高高地举过头顶,双腿分开,腰身挺直,口中大喝一声,刀光迎头斩下。

“受死!”

已经神志不清的大汉下意识地横刀去挡,沉重的刀势连同他的刀子一块儿压下,劈开铁盔和坚硬的头骨,几乎将对方的头斩成两片。

这一下,才总算结束了他的生命,被烈火烧成枯骨的手上终于松开,那柄直刀“铛”地一声掉在地上。

刘稷用陌刀推着他燃烧的身体,奋力一脚,将他的尸体蹬下城头,还没有来得及歇一口气,又一个吐蕃人攀上了城头。

敌人竟然在头一批攻城者当中,就派出了最强的人手,顿时给了守军极大的压力,城墙上到处都响起了厮杀声,唐军自然而然地拿出了野战的架式,排出了三、五人的小队伍,在每一个垛口处,都进行着激烈的争夺。

源源不断的重甲武士攀上城垣,许多人身上插着不只一支箭矢,然而甲胄带来的防御,让他们能经受得住更严重的打击。

这些武士是各部落中的勇士,技艺精湛,悍不畏死,就连烈火都无法让他们立刻倒下,有些人甚至和身扑入唐军的队伍中,试图用身上的火焰来烧死敌人。

一个给大唐造成了巨大灾难的邻国,果然有着足以自傲的本钱。

陡遇强敌,刘稷却越战越勇,陌刀在他的周身划出道道白光,痛快淋漓地发泄着心中的战意,将身前十步左右的范围,变成了一个死亡地带,当者无不披靡,哪怕是再厚的甲胄,也无法经得起他的重击。

劈、砍、刺、挑、绞、扫,超过一人高的巨大刀身,与他仿佛合为一体,越来越得心应手。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他发现身前为之一空时,已经逼近了城头,连续用力对于体力的消耗是巨大的,以他的身体条件,还无法做到很快地恢复,不得不倚着刀身,稍稍加上一口气。

“戍主,换某来。”

张无价简单地吐出一句话,站到他的身前,刘稷一言不发地抽刀后退,顺便观察了一下城头上的情形。

在吐蕃人连续不断的攻势下,唐军的死伤可想而知,就连田珍这个主将,都加入了战团,一边发出阵阵吼叫,一边挥舞着陌刀,如果不是拥有这种利器,只怕现在已经悬了。

吐蕃人集中了全国之力,像那种以一当十的勇士,是冲锋陷阵时打开僵局用的,所谓好钢要用到刀刃上,根本不可能拿来做消耗,可现在,却成了先登之士。

唐军的压力陡增,特别是田珍所部的这段正面城墙,刘稷当然知道,现在唐军想撤下去都不成,汉人和象雄人,是无法挡住这种精锐的冲击的。

好在援军很快就到来了,梁宰所部的中军,适时地补充上来,替下了已经颇有伤亡的田珍部,让他们能有一个喘息之机。

同时,在唐人的指导下,大量的人力投石器被组装起来,这城里最不缺的就是人手,这些造型简单的投石器,被直接安放在城墙下,每一具都由近百人来操作。

五梢、七梢,用的材料全都来自城内,有些一看就是房子里拆下来的,门梁或是柱子,随着这些投石器的投入使用,总算是扼制住了吐蕃人的疯狂攻势。

毕竟,石块造成的伤害,要比箭矢来得更直接,就这样,总算坚持到了天黑。

城外的号角声,才慢慢歇下来。

第二百四十一章 流够

天色黑了下来,城头上点起了火把,一些汉人将战殁者的尸体抬下去,唐军被单独摆放在了一起,而吐蕃人的,则扔进了几个大坑里,浇上火油烧成一团。

空气变得混浊,里面夹杂着一股子难闻的味道,让人很不舒服,刘稷靠坐在城墙上,那把陌刀就放在他的身边。

他不喜欢这种感觉,防御,一旦城防被突破,剩下的就是人力的比拼,虽然守军占着很大的便宜,但是在战术上却是被动的,比如眼下,敌人会不会漏夜来攻?

对此封常清等诸将都是忧心不已,唐军人数本来就少,如果这样子拼下去,不是长久之计,但是第一天,必须要坚持下去,才能保持城中的士气不坠。

看到他的时候,封常清显示出了做为主帅的镇定,一旦计定便义无返顾,唐军的执行力,或许才是他们横行这个时代的最大资本吧。

皇帝给了边将极大的信任,就算是战败也不会有性命之忧,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扩张的野心可想而知,封常清借着城头上的火光,看了看他的情况,现出一个关心的表情。

“身上的伤处如何,有没有让郎中看过?”

“今日没有持续多久,也不曾拉动旧伤,郎中们忙得不可开交,等等再说吧。”刘稷对于身体还是很重视的,并不敢打什么保票。

封常清见他心里清楚,也不再多说,爱护归爱护,自家女婿在第一线拼杀,他从来都是鼓励的,如果连这点勇气都没有,哪里能入得他的眼。

见他始终站在这里不走,刘稷坐不住了,撑着手臂站起来,同他并肩站在了一块儿,看着城外的星星点点。

那不是天空的星辰,而是吐蕃人营地里的篝火,布满了整片高原,一眼看不到边,很是让人怀疑,是不是吐蕃人所有的部族,都在这里了。

不光是火光,从他们的营地里,传来阵阵的歌声,刘稷仔细听了听,内容似乎是关于祭祀和祝福的。

“明日起,各部轮流上城,让城中的汉人也参与,他们终归是要学会的。”

“若是吐蕃人还如今日这般,只怕他们会挡不住。”

封常清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拼命罢了,谁也不会多出一条,拿出你们夺城的勇气,吐蕃人的精锐能有多少,禁得住这么拼么?”

刘稷明白了,他是想以下驷对上驷,就算打不过,一命换一命,或是几命换一命,总能将吐蕃人的气势压下去,在唐军的心目中,这些汉人不过是劫后余生的炮灰而已,能活下来已经侥幸了,现在正该他们出力的时候。

他的心里涌起一阵悲哀,连封常清这个主帅,都是如此想法,下头的军将、军士可想而知,朝廷上的官员可想而知,那位圣明天子可想而知,说不定还要嫌他多事,为国家财政增加了困难。

人家能过来同自己说一声,已经给足面子了,否则两人差着天高地远,根本就是一道命令的事,刘稷不想再多说什么,朝着他一拱手。

“属下遵命,这就去安排。”

说完,转身就走,被封常清一把拉住了。

“就知道你是这个性子,能不能听完了,再恼也不迟。”刘稷站住脚,一言不发地看着他。

“还是那个拗脾气,旁的不说,贡塘城下,程疯子吃了那么大的亏,他就算记恨某,又能怎么样?最终不还是落到你的头上,今日,安西镇损了些兵马,他们心里也能少些怨气,可真要在这里拼得太狠,从上到下,会有多少人怨你?你今后如何在军中立足,这些事情,你想过没有?”

刘稷还真没想过,他的乾坑戍打到今天,人都差不多换了一茬,其他的各部,田珍是自己的师父,或许不会说什么,可架不住底下的人,他们可没有什么太多的想法,财没发着,功也看不到影子,真如封常清所言,自己便是那个将同僚拖入险境的罪魁祸首。

说到底,这支唐军,并不是后世保家卫国的人民子弟兵,从军应募的人,只有最简单的念头,要么升官要么发财,乾坑戍的人也不例外,如果不是海量的财物在吸引着,谁会跟着他卖命?

见他的脸色稍稍好了些,封常清又接着说道:“你在军中的资历尚浅,这是很自然地,等日子久了,实打实的功绩摆在那里,什么不会有,眼下,就听某的吧。”

“公说得对,是我想得左了,他们当日无人相救,如今也只能靠自己,属下下去安排了。”

想得通归想得通,刘稷并不打算就此妥协,做人要有信念,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灵魂,轻易就被八世纪给同化了,他又何必留恋。

封常清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叹了一口气,这个小子的倔强简直刻在了骨子里,可若真是改了,也就不是他看中的那个枭五郎了,这种矛盾的心理,让他有些无可奈何。

吐蕃人的营帐绵延千里,他们本就是全民皆兵,这一次也不例外,除了留下女人,所有能骑得动马的,都来到了这里,加上做为军粮的牲畜,总数接近两百万。

此时,他们的国教还是苯教,出征前祭天,战事祈祷,都是教义的安排,每一处营地,都有许多身穿长袍、披发黦面的教中祭司,在进行着各种仪式,既有为战死者招灵,也有为未来战事的祝福。

然而,位于大营中心位置的一片区域里,却显得有些安静,在一个火堆前,身着锦服的各级官员匍匐一地,唯一坐着的,便是他们的赞普。

赤德祖赞的脸色被火光映得通红,手里拿起一根枯枝,扔进火堆里,发出“啪啪”的声响。

现场死一般地寂静,所有的人都不敢抬头,他们是这个国家最有权势的一群人,就连赞普也不敢轻易违拗,何尝有过这样的经历,高原的夜晚,寒风刺骨,地上更是冰凉无比,每个人只觉得连心都被冻僵了。

可是没有人敢擅自起来。

“达扎路恭,是不是,连你也觉得,吐蕃人的血已经流得够多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赤德祖赞的话语在他们的头顶上响起,这些人赶紧抬起头,望向最前边的一个身影。

“尊贵的赞普,我只是向你说出军中的实情。”达扎路恭保持着匍匐的姿势,继续说道。

“今天的攻城,我们有一千七百多名勇士没有回来,他们每一个都是组本,而我们的军队里,一共才只有一万名,号角不息,攻击不止,他们无愧于勇士之名,全都与唐人战斗到了最后一刻,没有了他们,就像雄鹰折断了翅膀,我不知道,等到哥舒翰的大军到来,要拿什么去抵挡?”

赤德祖赞将最后一根枯枝扔进火堆,站起身,走到他的面前。

“你没有回答我的话,吐蕃人的血,流够了么?”

达扎路恭沉默了下来,赤德祖赞没有听到他的回答,转而朝着其他人,又问了一遍。

依然鸦雀无声,他静静地等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头也不回地走向自己的寝帐,只扔下一句话。

“那就是还不够,明日继续,怎么做,你自己决定。”

第二百四十二章 攻势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城外就响起连绵不绝的号角声,将城墙上的守军一一惊醒。

刘稷一把跳起来,一边将那些睡眼惺松的家伙踢醒,一边嘴里大声说着话。

“蕃虏来送死了,都打起精神,刀枪无眼,箭矢无情,莫要做个糊涂鬼,就算是死,咱们也要拉上一个吐蕃人,你们说是不是?”

今天的城墙上,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唐军军士,而多了许多汉人,他们是被连夜武装起来的,用的是吐蕃人库存的甲胄,重甲自然不会多,都给了临时任命的军官,余下的,至少也能分到一套轻甲,头上戴个皮帽子,倒是与城下的吐蕃步卒,有着几分相似。

为了区别开,刘稷用上了最简单的法子,在每个汉人的领口系上一根红带子,眼前这些手执刀枪的汉人,让他想起了后世电影里的工农自卫军。

汉人们的士气很高,被挑选出来的人,都经历了夺城时的那场生死之战,能够冲入城中,杀死那些高高在上的贵人,将他们的首级,悬挂在城墙上,已经是做梦都想像不到的结果,血海深仇已经报了,只剩了孤家寡人一个,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拼了,同他们拼了!”

不用再做什么鼓动,这些汉人自觉自发地喊着口号,勇敢地站到了城头上,因为与他们并肩站在一块儿的,是一面火红色的旗帜。

杨预没那么多话,盯着城下渐渐逼近的吐蕃人,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一会儿千万莫露头,射出了箭,就避在一旁,他们上来了,莫要死拼,你是弓箭手,不是甲士。”

身后的少年同其他汉人一样,穿着吐蕃人的轻皮甲,系着一条红带子,手中拿着吐蕃人的木弓,他似懂非懂地听着,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芒。

“五百步。”提醒了一句之后,杨预不再搭理他,而是开始计数。

“四百步,抛车预备。”

随着他的一声大喊,城头上的小型投器也好,城墙下的各种中、大型投石机都开始运转起来,这样的打击没有什么准头,靠的就是覆盖面,一群汉人吆喝着,将大小不一的石块放到网兜里,然后将粗大的绳索拽起来,等待着下一步的口令。

“三百步。”

“二百五十步,放!”

“放!”

“放!”

城上城下的呼喊声此起彼伏,在唐人的指挥下,所有的投器都被猛地拉起,木制的梢子被大力搅动着,以简单的力学原理,带动投臂,将尾端的网兜高高抛起,划出一道弧线,飞向空中。

雨点般的石块砸入了吐蕃人的大队当中,凄厉的惨叫声响彻了大地,密集的人群中现出一块块空白,只是很快又被填满了,那些吐蕃步卒跨过他们的同伴,眼都不眨地冲向远处的城池。

“二百步,弓弩手。”

“上弦!”

刘稷看着城下的吐蕃人装束,心里松了一口气,这里头明显不像昨天一样,全是黑衣黑甲的重骑,而是以轻步卒为主,看来吐蕃人与唐人一样,都不愿意用精锐进行消耗战。

城头上,一排排箭头伸出来,在清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摄人的光芒。

“一百五十步,速射。”

当人群冲入箭矢的范围时,城下的投器已经准备好了第二轮的石弹,这些汉人经过了许多天的操练和昨日的实战,越来越显得得心应手,发射的频率和速度都在增加。

箭矢破空而去,石弹飞上高空,死伤惨重的吐蕃步卒在为数不多的重甲武士带领下,一步一步地逼近了城墙,他们的步伐同样在加快,刘稷刚刚射出第三支弩箭,一架梯子就搭上了城头。

“擂石、滚油。”

无数石块从天而降,将一些粗制的木梯砸倒,一桶桶热油淋下去,被火把点燃,形成一道火墙,那些躲避不及时的步卒,顿时成了火人,在痛苦地挣扎之后,无力地仆倒在地下。

然而,更多的吐蕃人冲上来,将梯子再度架上去,他们穿过火墙,悍不畏死地蚁附而上,眼中闪着牺牲者的狂热。

杨预手中的大弓连续不断地发射着,每一箭都是直取要害,当一个重甲武士跳上城头时,他不得不弃弓拔刀,挡在了汉人的身前。

那个武士身上插满了箭矢,就像一只浑身是刺的豪猪,嘴里怪叫着,手上的枷链急挥,将一个汉人弓箭手打得倒飞出去,在空中鲜血狂喷,眼见活不成了。

几个汉人端着木枪一齐刺出,直取他的前胸,那人拖着枷链一个侧转,铁链上系着的刺球划出一个圆圈,带着“呼呼”的风声,直击杨预的头部。

躲避不及之下,杨预的横刀劈向他的铁链,在空中将其挡住,刺球被铁链带着,在他的刀身上转了几圈,一时纠缠在了一起。

一枪刺空的汉人们趁势再刺,被那人闪过之后,一把挟在肋下,猛地一挥,几个汉人吃力不住,纷纷脱手跌倒,重甲武士扔掉木枪,看也不看那些汉人,大步上前,伸出手夹住杨预的头颈,想要将这里唯一的唐人,活活勒死。

杨预不得放开一只手,试图掰开对方的锁喉,无奈力气不够,眼见那人的大手越收越紧,就快要喘不过气来。

“啊。”得一声,一个不大的身影扑了上来,狠狠地咬在对方的手上,重甲武士吃痛不过,只能放开勒住杨预喉咙的手,随手一挥,便将那人扔了出去,重重地撞在城墙上。

正是之前,被他护在身后的少年。

不等重甲武士继续有所动作,好几个汉人赤手空拳地扑了上来,有的抱头,有的抱腰,有的攀到背上,用拳头,狠狠地砸下去,伸不开手的,也用头或是牙齿,扯掉他的铁盔,掀起他的面甲,毫不迟疑地咬下去。

武士迫不得已,只能将双手全都松开,想要将身上的人抓下来,杨预抖掉缠绕在横刀上的枷链,一刀砍在武士裸露的手腕上,将那只粗大的手掌整个剁了下来。

武士发出一声惨嚎,下意识地抱住断手,人也跪倒在地上。

“放开他。”几个汉人松手跳下去,杨预再度挥刀,准确地砍在他的后颈处,不料刀身竟然被颈骨夹住了,武士瞪着一双牯牛般的眼睛,恶狠狠地望向他。

杨预一脚蹬在他的身上,借力将刀子拔出来,带出一股激射的鲜血,武士庞大的身躯这才轰然倒下,依然睁着眼睛,死不瞑目。

他捡起掉在一旁的枷链,用力挥出,将一个随之登上来的吐蕃步卒打得掉下了城头。

“就这么打,把他们赶下去。”

杨预赞许地说了一声,走过几个汉人的身边,在那个少年的鼻下探了探,还有气息。

城下的号角声,急促地响起,又一波攻势到了眼前。

第二百四十三章 弱点

“再上。”

恩兰.达扎路恭面无表情地吐出一句,吐蕃人的阵中黑旗挥动,又一支组织起来的队伍,冲了上去,而前一只攻城的队伍,已经没有了多少人。

“达扎路恭,不能再攻了,我们吐蕃人的血流得够多了,够了。”

没庐.穷桑和一众臣子,眼睁睁看着一群又一群的部族勇士倒在城墙下,只觉得浑身冰凉,可是没有人敢去找赞普,只能来寻负责整个攻势的达扎路恭,可后者连看都没有看他们一眼,依然站在那里发号施令,把一批又一批的吐蕃人,推上战场。

尚结息也在这群人的当中,旁观者清,他一直在观察着这些队伍的组成,大部分都出自上层权贵的家族,无论是四大“尚”族,还是末氏、恩兰氏、韦氏、管氏、朗氏这些论族,都没有例外,他已经明白了什么。

“不要再说了,你们找他也没有用,如果不是达扎路恭,死得人就不是这个样子。”尚结息将他们劝住,这些人也是老成精的,一听之下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在赞普的心目中,这些人的血还没有流够。

于是,这些人只能继续干看着,期望着天色早一点黑下来,再去向赞普求情,从来没有觉得时间走得这么慢过。

终于,他们听到了退兵的号角声,看着那些退回来的散碎人群,个个身上带着伤,丢盔弃甲,更要紧的是,没有一点生气。

当他们一起来到赞普的帐前,达扎路恭已经站在了那里,一板一眼地做着回报。

“今日,我们一共发动了十三次攻击,每次两到三千人,总数超过了三万,回来的不足万人,唐人的炮石愈加猛烈,许多人倒在半道上,尸体堆满了上山的路,一直铺到城墙下。”

过了一会儿,一个低沉的声音说道:“你觉得,在这样的攻势下,还需要多少天,才能攻下城池?”

达扎路恭沉默了,这些臣子蹑手蹑脚地走进去,一个挨一个地匍匐在地下,赤德祖赞恍若未觉得看着远处,眼神里有些晦暗不明。

现在形势很明显,唐人十分顽强,如果没有外援,他们可以做长期的围困,总有一天,城中会有粮草不继的那一刻,可时间不允许他们那样做,顺着赤德祖赞的视线,便是青海的方向。

良久之后,他回过头,在黑压压的身影上一一扫过。

“这些年,你们抱怨我重用苏毗人,打压老臣,对于那些改变,不是横加阻挠,就是阳奉阴违,总想着靠以前的办法,去对付一个疆土超过我们好几倍、人口超过我们百倍的强大邻国,幻想着他们会一次次地大败,把十几万、几十万人的队伍,扔在这高原上,然后你们便又能到处出击,抢掠人口、财物,过着富足的生活。”

“每次打不过了,还可以用汉人公主的名义,给天可汗写信,请求他网开一面,每次都能得逞,这样的日子多好啊,想打就打,不想打就立个什么盟约,让唐人止步。”

“现在,你们成功挑起了天可汗的怒火,没有了公主的阻碍,他不必再顾念什么甥舅之情,他现在想将吐蕃收入囊中,想让你们像突厥人一样,迁到他们的城下,接受他们的保护,不再是这高原上的主人,现在,你们终于感到害怕了,终于想起,曾经有一个,流着唐人血脉的王子了。”

“晚啦!”

赤德祖赞的声音,就像惊雷一样在耳中炸响,听得这些重臣权贵们瑟瑟发抖。

突厥,那个曾经一统大漠,国土远达四方的强大势力,已经消失在了人们的记忆里,而那些顶着阿史那、阿史德名号的草原贵裔们,只能去为天可汗扛枪守门,最后在默默无闻中死去。

现如今,吐蕃人面临着同样的情形,这一次,唐人做得更狠更彻底,他们至今为止还没有留下什么俘虏,正是这样的狠辣,让他们胆战心惊,因为,赞普说得没错,唐人可以一次损失几十万人,不久之后,又能再次召集这么多人,他们有着数不清的人口,可吐蕃人才多少?一百多年以来,拼命地抢掠,也不足人家的零头。

这个弱点是致命的,没有了人口的来源,仅仅凭着高原上极低的生育率,他们哪有资本去打消耗战,唐人只要抓住这一点,步步蚕食,总有一天,会将势力拓展到逻些城下,这也正是哥舒翰在青海所采取的步骤。

然而,比之更为要命的是,唐人远不只青海一路威胁,任是谁也没有想到,伤口会从勃律被撕开,在他们反应过来之前,那些曾经驯服无比的属国,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下,勃律、尼婆罗、甚至是象雄。

逻些城只是一个象征,象征着,吐蕃人已经走到末路。

“天神在上,请救救你的子民吧。”

没庐.穷桑、尚结赞、尚结息、末.东则布等人嚎啕大哭,站立一旁的达扎路恭也四肢着地,匍匐在他的脚下。

赤德祖赞站起身,走到他们的面前,一字一句地说道。

“能拯救吐蕃的,不是天神的怜悯,也不是我,而是铁和血,没有与敌偕亡的心志,就没有同强敌谈判的资格,收起哭声,拿出你们的勇气,让唐人看一看,吐蕃人的祖先,是如何一步步成为这高原上的主人的。。”

“明日一早,继续攻城,我的禁卫军,将是第一阵。”

他的话,让所有的重臣都停止了哭泣,一个个目瞪口呆地望着自己的主君,仿佛第一次看到,他的真实模样。

逻些城头上,那些战死者的尸体已经被清理一空,墙道、城头上到处都是流淌的鲜血,刘稷顾不得肮脏,一屁股坐在墙道上,背靠着墙垛,一边吸着气,一边指导郎中为自己缝针。

他连拿针的力气都没有了。

“......你的手抖个什么劲啊,又不是戳进你的皮肉,疼死老子了,找帮小姑娘来,也比你强得多。”

“戍主恕罪,小的从未听说这等法子,你忍忍,马上就好。”

那郎中被他骂骂咧咧地说了一通,慢慢地手上就稳了许多,左右病者都不怕疼,他怕个什么劲啊,照刘稷的要求,先用清水洗净再用烈火消毒,然后用干净的针线一一缝上,虽然伤者吡牙咧嘴,可他知道,那不过是表象,为了分散对于疼痛的注意力而已。

“成了,你看看,可有什么不对之处?”

刘稷的身上有两道需要缝合的口子,一道在手臂上,一道在腹下,得益于精良的铠甲,都是入肉不深,但是皮开肉绽的那种,甲胄能起到的作用,就是如此,许多吐蕃重甲武士,身中数箭依然行若无事,他也不例外。

小口子的箭伤,拔掉箭头,敷上伤药包扎好就行了,只有这种长长的口子,为了加速凝血,才需要缝合。

“做得不错,下头还有这等伤处,你照例施行吧,注意要洗干净,否则会适得其反。”

郎中带着敬佩的眼神走了,刘稷一头倒在城墙上,动都不想动,今天的战事虽然不如之前那么猛,可是持续时间之长,是谁也没有想到的,他同张无价等人连续轮换,到后来连轮换的功夫都没有,只能咬力死顶,累得几乎脱了力。

而正是因为他始终站在第一线,才让那些第一次与敌人正面交锋的汉人,没有溃逃,反而越战越勇,只不过伤亡可想而知。

他们已经尽力了。

现在刘稷只想闭上眼睛睡上一觉,就在眼皮子渐渐发沉的时候,一个人影模模糊糊地走过来。

他本以为是封常清,睁开眼一看,却是自己的师父田珍,他想挣扎着站起来,被一只有力的手臂给按住了。

“撑得往么?明日,你歇一歇,某替你打头阵。”

刘稷咧嘴笑了笑,汉人的英勇和自己的努力,正在得到他们的认同,这是好现象。

第二百四十四章 怪味

实在太累了,这一觉仿佛睡了一个世纪,就连号角、厮杀声都无法将之惊醒。

睁开眼的时候,屋子里空无一人,刘稷试着动了动手臂,伤口处已经不再渗血,也没有化脓发炎的现象,愈合只是个时间问题。

坐起身一看,才发现这里就是以前自己的住的地方,吐蕃人的王宫,后世的旅游胜地,布宫,传说中松赞干布为了迎娶文成公主修建的著名建筑,或许,这里还是他们春宵一度的地方,如果七十多的松赞干布还有能力的话。

由于建在城中的最高处,离着正面的城头有些远,耳中只能听到隐约传来的声音,这些声音提醒了他,目前处于什么样的环境。

刘稷将做为内衬的粗麻布衣套在身上,再拿起放在一旁的各种甲胄的部件,将它们一一绑在身上,抱上自己的铁盔,扛着那柄硕大无比的陌刀,走出了宫门。

突如其来的冷空气让他精神为之一振,数日来的疲乏一扫而空,浑身上下仿佛又充满了无穷的力量,而远处的厮杀声愈加清晰,他不禁加快了脚步,就在顺着长长的走廊,经过一个屋子的,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里面跑了出来。

“杨鹄子,你跑什么?”

杨预面带尴尬地停下脚步,转头看了他一眼:“伤得重不重,要不还是歇着吧。”

看着他那躲闪的眼神,刘稷忍不住瞧了瞧那间屋子,里头黑乎乎地没有点灯,顿时明白了:“我说,你口味也太重了吧,吐蕃女人也下得去手?”

“胡说什么。”杨预唬了一跳,忙不迭地伸手去捂他的嘴:“某听闻你捉到了吐蕃人的王后,昨日宿在这里,早晨起来就想着去瞅一瞅,究竟是个什么模样,手指都不曾碰过。”

刘稷相信他说得是真话,此刻他的衣衫整齐,发型也是丝毫不乱,面色正常,根本不像做了什么事情,不过面上却是显得疑色重重。

“当真只看没动手?”

“某骗你做甚。”杨预只差赌咒发誓了:“也不知多久没洗了,身上一股子怪味,凑近都受不了,动手?杨某又不是没见过女人。”

“这倒也是,尼婆罗的小娘子,不比她们精细?”刘稷理解地点点头:“不过我还劝你一句,这种事情以后不要再做了,让人看到,都是麻烦。”

杨预满口答应:“说得是,都怪某一时好奇,这就走,歇了这么久,该轮到咱们上去了。”

说完,便一溜烟地跑掉了,刘稷本想把门给带上,想到他刚才说的话,又走了进去。

芒保杰细登被捆住了手脚,嘴里塞上了布团,扔在一张炕床上,听到声音,她转过头,看着一个高大的黑影,步步逼近。

随着来人的走近,惊恐在她的眼里闪现,那是一个全身披甲的唐人武士,有如壁画上的魔神,让她在一瞬间感觉喘不过气来。

因为她认出来,就是这个年青的唐人,毁掉了她的一切。

被唐人捉住,芒保杰细登已经预料到了最坏的结果,甚至想到了会被那些下贱的汉人,蹂躏至死,可是没想到,被他们扔到这个屋子里之后,每天都会灌上一顿吃食,然后便不理不睬。

看来,是自己的身份,让唐人有所顾忌,或许会被作为战俘献给天可汗,就像五年前,她的女儿和女婿一样。

昏暗的光线中,刘稷只能看到一个大概的轮廓,难怪杨预要夺路而逃,走到床边,一股难闻的味道就扑鼻而来。

看守这里的是汉人,他只是吩咐了一句就没有再去管,大军到来之后,紧接着就要应付一系列的危机,他都几乎忘掉了,城里还有这么特殊的一个俘虏。

或许是城中唯一还活着的吐蕃人。

“他们没有为你打水洗身,也没有准备便器?”刘稷忍住呼吸,上前扯掉她嘴里的布团,用吐蕃话问道。

芒保杰细登不知道他的用意,一言不发地咬着嘴唇,盯着这个唐人,似乎在害怕,他下一刻就会扑上来。

看着她的表情,刘稷突然间明白了,汉人并没有打算虐待她,而是她自己,在用这样的方式,自保。

这样的味道,的确会熄灭任何男人的欲望。

这个时空的女人啊,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在刷新他的认知,心狠手辣头脑聪明,难怪会诞生出武则天这样的怪胎。

既然如此,他也没必要再将布团塞回去,这样的女人,是绝不可能轻易结果自己的。

“你的丈夫、兄弟、儿子,就在城外,他们集结了吐蕃人剩余的所有力量,你最好祈祷,他们不会打进来,因为,到那个时候,汉人会一把火点了这里,将你烧成灰烬。”

刘稷扔下一句话,转身走了出去,他已经快憋不住气了,还没出门口,身后传来女人的声音。

“我会祈祷,这一天,尽快降临。”

咬牙切齿。

走出王宫,一路上尽是退下来的军士,无论认不认得,对方都会同他打个招呼,经过象雄人的驻地时,小四小五也在做着准备工作,守城战,是锻炼菜鸟的最好实战场所,用为数不多的老兵带着,就能得到快速地成长,只要最后活下来,都能成为可用之兵。

再往前,越是接近城墙,伤兵渐渐多了起来,不但有汉人,还有为数不少的唐人军士,甚至他还看到了田珍的身影。

“师父,你挂彩了?”刘稷赶紧上前扶了一把。

“小伤,死不了。”田珍是第一次做这种缝合,痛得直抽气,只是嘴上不会露出来。

“吐蕃人玩命似地往上扑,全是精锐,你师父我差点就丢大人了,好在中丞调度及时,让牙兵补上去,这才没能让他们得了手,后来就消停多了,这不,隔了好一会儿,也没再上来。”

连封常清的节度牙兵都出动了?刘稷心里一凛,他最担心的,就是吐蕃人不顾一切,也要先拿下逻些城,那样一来,即使最后能守住,伤亡也会大到一个惊人的数字。

最坏就是,一旦守不住,这里的十多万百姓,全都会成吐蕃人发泄的对象。

他不得不离开师父,赶紧到城墙上看看究竟。

第二百四十五章 防备

梁宰是个身材普通、相貌也普通的男子,他能得封常清看重,是因为做事勤勉,由一个押粮的队头,逐步积功升到了守捉使,掌管的,还是四镇最为重要的一座军镇,正当龟兹门户的拨焕城。

此时,城上的唐人守军,全数都是他的兵,几个戍主、镇将站在他的身后,眼都不眨地观察地城外的吐蕃人动静。

距离敌方上一次来攻,已经过去快一个时辰了。

“娘的,吐蕃人不要命,咱们也要跟着吃瓜落,某的人,不到半个时辰,就没了三成,这么拼下去,一天就该光了。”

“谁说不是呢,占了人家都城,怎能让人不下死力,他们的赞普,可就在城外盯着呢。”

“咱们多少人,吐蕃人有多少,拼光了,也未必扛得住,可真要失了城,咱们这一趟,又算得什么?”

......

身后传来的这些议论,让他想听不见都难,梁宰知道部下们的性子,并不是针对的主帅封常清,而是另有其人,可这人,其实与封帅也相差无几了。

在这些声音当中,他始终没有听到一个雍凉口音,不禁开口招呼了一句。

“仁杰,你那里伤亡大么?”

马璘毫不意外,开口答道:“死了十二个,伤了一多半,同守的汉人戮力同心,方得保城墙不失,他们的伤亡......有些大。”

“没有别的想法么?”

“当兵打仗,上官怎么说,属下就怎么打,哪有不死人的,别看咱们死得不少,吐蕃人更惨,这一仗,他们精锐尽出,折损至少也是咱们的三倍,再拼上几阵,谁先拼光,还要两说呢,某就不信,他们耗得起?”

“都听到了?”梁宰赞许地说道:“马老二说得是正理,咱们出兵打仗,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能活着回去,是老天赏脸,回不去的,那也是命,和命争?你的脸大过天么。”

“某知道你们想说什么,五郎走到现在,是他拿命拼出来的,这几个月的功夫,一身的皮肉竟没有几处好的,手下的人,几乎换了一茬,谁个敢不服?与其在此说嘴,不若好生想想,如何守住这城,守下来了,什么没有?还用得着某说吗。”

“你们呀,竟想人家的好处了,他要当真发了财,会不想着封帅?封帅会不想着咱们,都是猪脑子。”

他的一番话,让身后的众人纷纷熄了议论,神情间也都是讪讪的,吐蕃人的都城,连一个活人都见不着,那些积存了一百多年的财物,任是谁也会有想法,军中流言斐语,已非一日,可谁也不敢明着说出来,只能在背地嚼舌罢了。

财帛动人心啊,更何况是倾国之财!

当刘稷来到城头时,看到的便是这样的景象,那些将校与他打了个招呼,便纷纷退下去,梁宰回过头,亲热地招呼道。

“不是说了今日休息一天吗,有你师父、某家、杨使君在,你还怕吐蕃人会打进来么?”

“好叫使君知晓,睡醒了无事,有些闲不住,便来看一看,有诸位在,城池的安危,当是无妨的。”

刘稷知道他是封常清的心腹爱将,自然不会托大,再说了,人家也是在帮着他,这份情得领。

两人并肩而立,城外的情景和前几日一样,到处都是倒毙的吐蕃人尸体,城头上的已经被汉人清理干净,奇怪的是,吐蕃人的大营有些安静,号角声很久没有响起了。

按照田珍的描述,之前的攻势应该是相当凌厉的,吐蕃人下了这么大的本钱,如果后续跟不上,岂不是白干了,两人都有些不解,就在这时,城外的号角声突然又响了起来,而且异常地急促。

梁宰的脸色一变,马上一迭声发出指令:“全军备战,准备接敌。”

身旁的刘稷却摇摇头:“不对,他们不是攻城,而是有所防备。”

这时候,梁宰也看出了异常,因为若是攻城,会由大营的方向,排出一队队的人马,可号角声响了许久,正面的方向上,依然没有任何动静,两人不由得对视了一眼。

吐蕃人在防备什么呢?照理来说,哥舒翰的大军,怎么也得再过上两天才可能赶到,这还是按着他们接到消息立刻出兵来算的。

城外的大营里,赤德祖赞也在等待消息,和他一样,身后的那群臣子无不是忧心仲仲,吐蕃人的力量基本上全都在这里了,来的人只有可能是敌人。

达扎路恭带着余下的禁卫军前去打探,同时也结束了攻城的过程,他甚至有些庆幸,唐人的援军终于来了,总算不必再去用人命填城壕。

只是让人奇怪的是,警报传来的方向,是大营的东边,并不是青海。

他依然不敢怠慢,身后这只赞普直属的精锐之师,就算是在青海那一战,也不曾伤筋动骨,却在今日早些时候的攻城,折损了近一半的人马,心痛得他直哆嗦。

对于攻方来说,受伤和战死没有区别,因为如果拿不下城墙,那些伤者根本就回不来。

赞普的心太狠了,不仅对旁人,也对自己狠,拼光了禁卫军,拿什么去镇压权贵们的反抗?

此时却顾不得多想,危机让所有的人团结在了一块儿,投靠唐人最好的结果,也不过就是被分到某个边远的州城下去做城傍,随时让唐人调用人马,还要不时地上贡,与其那样地屈辱,倒不如放开手脚拼一场,或许还能搏出一个未来。

近五千人的队伍,分成数路,从大营中穿过,在那些普通牧民的眼光中,依然要排出雄壮的军容,绵延上百里的广大营地,几乎接到了大山的边缘,然而,从那边传来的动静,让每一个人的心中,忐忑不安,就连牛羊马匹,都在烦躁地用蹄子刨着草地,仿佛预感到了什么。

达扎路恭一路催马疾行,就在接近营地的边缘时,从那个方向上传来的声音越来越清晰,那是由无数马蹄所造成的“隆隆”声,而更令人心惊的,则是夹在其中,时刻想起的另一种声音。

“哞!”

他的脸色不由得变了,因为这个声音,不是来自普通的兽类,而是天竺人的。

战象!

第二百四十六章 联军

实际上,在大象的种类中,亚洲象的个头只比非洲象稍小一些,四米的肩高,近五吨的体重,如同一个移动的城堡,再加上驮在背上的笼座,尽管走动的速度不算太快,每一步都像巨锤擂地,轰然四震。

之所以被称为战象,是因为,每一头的身上,都披挂着金光闪闪的铠甲,头部更是插着五彩斑斓的羽毛,更是让它们显得无比雄壮,犹如天神的坐骑,来到了凡间。

用后世的标准来说,身长两米有余的李嗣业,在人群中算得上高个儿了,可是与这些庞然大物相比,又显得那样的渺小。

为数不过三千人的唐军位于军阵的中央位置,他的大旗,扛在一个与之相差无几的大汉肩头,红底方面牙边,由贡绸织成,象征着军职的两条锦貉被风刮得如银蛇般舞动着,大旗的前方,是荔非元礼所部五百骑,后方是他亲领的二千五百步卒,当然,每人至少也有两匹备马。

超过七千匹的军马,却在数量不过十二头的战象前,发出了不安的刨哮,因为这些来自于西域、草原上的物种们,都是头一次,目睹陆地上最大的猛兽,就连兽中之王都不敢轻易挑战的异类。

这些战象依次散布在军阵中,左翼由来自于乌长、健驮罗、箇失蜜、谢飙等十余国共八千多兵马,打着各种各样的旗帜,步骑皆有,服饰各异,披甲率也是千差万别。

右翼同样是十余国,由来自于中天竺以及原吐蕃属国的毗底兰达、葛失马、帕罗、迦没路等国人马组成,总数一万左右,他们沿着高高的山脉冲下来,又是居高临下之势,一时间气势倒也是颇为唬人。

这是一支由近三十个国家组成的杂牌队伍,号令不一,语言各异,他们能聚集在一起,全都是冲着中军那面鲜红的大旗来的,百年以来,唐人的号召力逐步深入,给人一种难以撼动的印象,终于,当这种印象变成具体的行动时,这些不大不小的国家,便纷纷发出了响应。

因为,相对于隔着很远的大唐来说,吐蕃才是这个地区,影响安定团结的不稳定因素,现在有老大出头,他们只需要跟在后头,摇旗呐喊就成了,这样的买卖谁都算得来。

特别是,当三千唐军经过时,那种闪瞎眼的军容,将这种印象具体化了,天朝上国的军队,每个都是身高体壮的关中汉子,在这些天然就矮上一头的南亚人种当中,自然会有一种不可战胜的感觉。

只有李嗣业知道,这将近两万的所谓客军,比之怛逻斯那会子,葛逻禄和拔汗那的兵马还远远不如,人家至少在倒戈之前,表现出了相当不俗的战斗力。

能指望的,只有自己这三千子弟兵,可他要面对的,是无穷无尽的人海,布满了整个高原,如果不是有咄骨利这个引路者,他根本就不会相信,自家的军队,已经夺取了吐蕃人的都城!

当然,他能看得出,那些大部分都是牧民,穿着吐蕃人样式的长袍,没有任何甲胄及身,在他的大军面前惊惶失措,就连牲畜也顾不得,便一路往回跑,其中固然有已方出其不意的缘故,数月以来的战绩才是造成这一切的根本原因。

三千兵马横行吐蕃人的腹地,他也夷然不惧!

很快,吐蕃人就做出了反应,尖利的号角声一阵接一阵地响起,黑衣黑甲黑旗的吐蕃骑兵从远处现身,李嗣业立刻发出指令,针锋相对地做出了布署。

“荔非元礼所部轻骑为侧翼,全军下马,陌刀都随我,余者并力向前,准备冲阵,诸国跟随大唐旗帜,且看我等一试吐蕃人的锋芒。”

说完,他从坐骑上跳下来,一只手轻而易举地提起挂在备马上的陌刀,解开上面的蒙布,倒提着走向阵前,身后的军士如出一辙,他们跟随自家主将,迈过轻骑组成的前阵,突出于整个大军的最前方。

荔非元礼听命而行,五百轻骑分别向左右两翼靠拢,将中间的位置让了出来,唐人步卒大队依次上前,按照长枪、刀盾、弓弩的次序,排列在后。

李嗣业的左右与他一样,全都是身高臂长的大汉,就连手中陌刀的尺寸都相去不远,精良的明光铠紧紧缚着他们的身体,铁盔上一丛斗大的红缨被风吹起,宛如大片绚烂的血花,开放在秋意盎然的青羌高原之上。

这支为数五百人的队伍,就是被他称为“陌刀都”的军中精锐,冲锋在前,避退在后,如臂使指,锐不可当。

站在整个队伍最前方的李嗣业,望着潮水涌来的吐蕃重骑,一俟队伍集结完毕,便拔脚向前,丝毫不让地迎着敌人冲上去。

两股人流飞快地接近着,李嗣业怒眼环视,虬髯根根竖起,须发皆张,像一只下山地猛虎般,就在撞上的那一刻,陌刀已经被他高高地举过了头顶,五百双大手同他一样,形成一片整齐如林的。

刀墙!

“破!”

铁骑飞至,巨大的刀身如闪电般地劈下,刀锋延着马头破体而开,将奔驰中的战马连马上的重甲骑士一并剖成了两片,鲜血飞溅如雨,李嗣业与他的儿郎,已经踏着吐蕃人的血肉,一头撞入了骑军当中。

曾经被刘稷用尽全力施展过的裂马式,在他的手中举重若轻,不过飘飘一招而已。

在近两万诸国兵马的眼前,这只小小的唐军队伍,给了他们堪比战象的震撼,如同一抹鲜红,浸入了墨池当中,被掩盖消逝的,并不是红色,而是整池的墨水。

“杀贼!”

身后的二千五百名唐人军士,呐喊着冲过去,踏着主将开辟出来的血肉通道,一点一点地扩大着战果。

“杀贼!”

荔非元礼举起长槊,狠狠地催动胯下的坐骑,被战象威胁了一路的骏马们,无不是发出一声长嘶,奋不顾身地撒开四蹄,奔向远处不断涌来的黑色战云。

它们此刻只想离着那种怪兽,越远越好。

第二百四十七章 一波

“是李使君,开城门。”

刘稷眼尖,一下就看到了城外的动静,在那个方向上,能让吐蕃人如临大敌的,只有李嗣业的偏师,他们提前了一个月出发,迟了一个月到达,原因很简单,他们要翻越的,是全球海拔最高的山脉。

李嗣业的行军路线,是延着喜马拉雅山脉的南麓一路扫荡,从后世的华夏和不丹的边境进入高原,通过臧河的支流一路前行,最终到达逻些城下。

他的话就是命令,梁宰也没有表示出异议,城门很快被打开,他领着集结起来的乾坑戍军士当先出了城,梁宰所部陆陆续续跟在了后头,等到封常清等人闻讯赶来,就连汉人也开始整队出城。

“河陇兵马到了?”不及登上城墙,他便劈头发问,先一步到来的段秀实了解实情,为他们做了解释。

“李嗣业?”

听到是另一个方向来的,封常清有些狐疑,李部一共不过三千人,就算有诸国兵马相助,也不可能太多,这点人马,与吐蕃人相比,连个水花都掀不起。

可自家兵马,又不能不去接应,见他有些为难,张博济在一旁说道:“中丞若是担心城防,不妨交与程帅,可保无逾。”

“那就有劳了。”封常清本来也有此意,北庭不过两千余人,就算拉出去,也顶不了什么大用,留在城里还能以防万一。

程千里面无表情地点点头,自从那件事之后,他就一直阴着脸,封常清一早就习惯,当下也不为忤,赶紧交待了一声,便带着节度牙兵和自己的大纛与汉人一道出门而去。

张博济与程千里站在城头上,看着他们一步步越过堆满尸体的山坡,从正面朝着吐蕃人的大营逼去,不约而同地相互看了一眼。

“听闻李嗣业所部不过三千人,加上诸国兵马也就万余,吐蕃人不下数十万,这岂非是以卵击石?”

“城中大战连连,这些天他们守城折损了不少,余下的,连他的亲兵加上一块儿,也就五千出头,汉人倒是有数万,又济得甚事,看着吧,他们能不能有命坚持到河陇兵马到来。”程千里点头附和了一句。

“哥舒翰可没说一定会到。”张博济撇撇嘴:“就算到了,能来多少人,还两说呢。”

程千里左右看了看,城墙上、马道上,到处都是不曾凝结的鲜血,也不知道是敌人的还是自家的,战事的激烈,他们不必上来,就能看得一清二楚,城里头躺满了伤者,就连田珍那样的军将,都不能避免,便可想而知。

“这么大的城,两千人可守不住。”他意有所指地说道。

“用不着守,某听闻这城中有一个人,可解今日之危局。”

张博济神神秘秘地的说辞,引起了程千里的兴趣,等到前者低声在他耳边说了说,程千里顿时明白了,不禁看着王宫的方向,露出一个思索的表情。

刘稷一马当先冲在最前头,身后是那面小小的戍主旗,张无价和许光景两个老兵无奈之下,只能紧紧地跟上,从军这么多年,见过不怕死的,还没见过这么不要命的。

几经补充的乾坑戍目前也只有六、七十人,因为各部均有损伤,一时又不得补充,最后的这一批,还是封常清从自己的节度牙兵拨出来的。

戍主和几个戍副一往无前,他们这些老兵又岂甘人后,哪怕前面的吐蕃人密密麻麻,又当正面,他们依然选择了出击。

这个结果,是吐蕃人没有料到的。

达扎路恭领着禁卫军离开之后,由于情况不明,一时间停止了攻城,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突如其来的兵马所吸引,各种流言在大营里传播着,唐人竟然联合了天竺人,从他们的背后出现,让人心更是不安。

连续数天的攻城,死在城下的吐蕃人接近三万,对于这支庞大的队伍来说,虽然算不得伤筋动骨,可是士气上的打击,也是显而易见的。

赞普亲自督阵,精锐前赴后继,依然拿城中的守军没有办法,任是谁,心里也会打鼓,唐人,竟然枭勇至此么?

没庐.莽布之的心里就存着这种疑问,没庐氏的部民,这些天死了不少,就连族中有名的勇士,都没能回得来,如果自已不是大论的儿子,只怕也会被遣上攻城吧。

现在,达扎路恭去应付突袭,前部由尚赞蒙统领,而他带着一队重甲骑兵,作为大营的前哨,在周边游弋,可没有哪个人认为,唐人会从城中冲出来。

这不是明摆着的么,吐蕃人没了数万人,城里又能好到哪里去,唐人又不是铁打的。

在这种心理下,他们的坐骑全都相对城池打横布置,因为只有这样,眼睛才能自然而然地盯着被唐人突袭的那一面,声音越来越明显,中间还夹杂着某种猛兽的步伐,听着就让人胆战心惊。

这时候,耳中竟然出现了密急的蹄声,莽布之不由得转过头,眼前的一幕,让他一下子呆在了那里,他可不是什么经久沙场的战士,反应自然就要慢上许多。

从城门到山体下,是一道略带弯曲的斜坡,总长大概是七、八百步,快马只需数息可达,刘稷不顾一切地催马疾驰,因为他深知,以少打多,最要紧的就是出其不意,一旦陷入缠斗,让对方可以从容地施展兵力,失败就是个时间问题,这个道理,李嗣业明白,他也是一样。

当前方的吐蕃重骑转过头时,他已经如同一道闪电般掠过,手中的横刀平平端着,纯靠马力的加持,锋利的刀刃划开被铁甲包裹的手臂和肋下,直到小臂离体而去,肋下鲜血激射,没庐.莽布之才发出一声大叫,栽倒马下。

而刘稷,已经马不停蹄地冲过了这一小队重骑的防线,朝着吐蕃人的大营而去。

几乎同时,张无价、许光景等人连人带马撞入了重骑当中,在他们没有速度,就连武器都不曾举起来之前,便挥刀砍了下去。

“杀贼!”

“敌袭!”

双方的口号几乎同时响起来,在刘稷的带领下,唐人悍不畏死地紧紧贴上前去,与那些失去了冲刺空间的重骑纠缠在了一块儿,一步步地将他们压向大营的中心位置。

那一面象征着赞普的黑色大旗。

第二百四十八章 接应

两个方向上同时遇袭的消息,第一时间便传到了赤德祖赞的耳中,他急忙走出营帐,向着喧嚣声传来的方向眺望。

“唐人来了多少人?”一众臣子哪里还坐得住,纷纷向来人打听。

“唐人不过数千,其他各国的兵马很多,他们还有大象。”

臣子们吸了一口冷气,大象并不适和在高原地区生长,只有天竺等地才出产,而天竺人早已经四分五裂,根本够不成什么威胁,他们从来没有觊觎过这片土地,没想到,在唐人的蛊惑下,竟然也会出兵。

达扎路恭挡得住吗?

这是所有人的疑问,唐人的援军竟然不止一路,他们不由得眼巴巴地望着自家主君,这个誓要在逻些城下流尽吐蕃人的血,强势得听不进任何人进谏的赞普,又该如何应付这么复杂的局面。

赤德祖赞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痛苦,唐人的悍勇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他们不但翻越了雪山,还带来了数以万计的他国兵马,这说明什么,说明周边的小国、属国,已经不再相信吐蕃的强大,都要争相扑上来试图分一杯羹,这在之前几乎是不可能想像的事情。

他们就不怕,吐蕃人撑过了这次危机,再来一个一个地收拾么?

或许人家是真得不怕,因为一个连都城都保不住的国家,还能称之为国么。

赤德祖赞仰天而视,这一刻,他是真得希望自己能够聆听到天神的指示,吐蕃人,已经到了亡国的边缘,而强大的敌人,却还不曾使出全部的气力。

面对一众臣子期盼的目光,赤德祖赞在一瞬间就恢复了冷静,他平静地吩咐道。

“唐人来势汹汹,与他们力拼是很吃亏的,我要求你们,安抚好各自部族的子民,让他们不要惊慌,依次向外撤退,他们的赞普,会带着勇士,挡住唐人的脚步。”

众人一听,马上跪伏于地,齐声劝说道:“赞普不走,我们也不会走的。”

“我的大旗一动,军心民心就全都散了,那样撤退就变成了溃逃,唐人会把我们追到天边,一个一个地斩尽杀绝,你们先走吧,让牧民们把牲畜留下,骑上马,跑得越快越好,唐人的数量并不多,他们不会要了我的命,如果真有什么不测,保护好挲悉笼腊赞,你们的王子。”

赤德祖赞的话让他们无言以对,没庐.穷桑等人只得爬起来,带着王子离开了大帐,其他的人分别去安抚部民,让他们丢下牲畜,只带着少量的东西,不顾一切地逃跑。

这么一来,混乱自然不可避免,广大的营地里,到处都是丢弃的帐篷、草料、器具,无人看管的牲畜在悠闲地吃着草,赤德祖赞毫不在意地收回视线,在护卫的服侍下跨上坐骑。

“将我的旗帜前移,要让所有的战士都看到。”

“吹号角,告诉他们,赞普,在看着他们。”

悠长的号角声连绵不断地响起来,最先遭受打击的达扎路恭渐渐稳定下来,唐人的攻势迅速而猛烈,他眼睁睁地看着一队队的人马被如林的刀墙吞噬,而熟识唐人旗号的他,一眼就认出了血色大旗下,那个魔神一般的男子。

“神通”大将李嗣业的名头,在吐蕃同样响当当。

如墙而进、人马俱裂,这样的形容,在他眼里却是实实在在地发生着,赞普的禁卫军没有胆怯者,他们装备精良、战技出众,是唐人为之忌惮的一支劲旅,就是对上哥舒翰的河陇精锐,也毫不逊色,可是却挡不住李嗣业猛虎一般的突击。

他的心在滴血,却迟迟不敢做出后撤的打算,因为赞普明令部民先走,一旦他们撤下来,唐人就会长趋而入,那些处于观望状态的诸国兵马,也会跟着上来补刀,为此,他不得不狠心地将一队又一队的人马投进去,而不是扩大战场空间,发挥自己的兵力优势,因为,他的身后是无数的吐蕃子民。

在宽达数百步的战场正面,刘稷奋不顾身的突击收到了成效,当尚赞蒙好不容易组织起一道防线时,马上就被毫不惜命的唐人和汉人撕开了。

他要面对的问题是,从城中冲出来的守军,有着不逊于唐人的战力,以及数量上的优势。

近八万汉人,将战场填得满满当当,每个人都是以命换命的打法,而顶在最前头的唐人,就像一只只浑身长满了刺的野兽,连最勇猛的吐蕃战士,也难以匹敌。

就在达扎路恭和尚赞蒙苦苦支撑着战局的时候,身后终于响起了全军后撤的号角提示音,那是一种短促中带着停顿的音调,为此,尚赞蒙还特地转头,仔细地看了一看,位于中心位置的赞普大旗,的确是在向后移动,他这才将指令传下去。

由于人数众多,脱离战斗的过程,只能一层一层地来,而最后的那些人,不得不面临着唐人的纠缠,很可能变成弃子。

连续不停地猛烈突击,让刘稷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耗尽了体力,全凭着一股子心气在支撑着,身上不知道中了多少下,就连痛感都变得迟钝,当他一刀劈空,发现前面已经没有了敌人,而最近的吐蕃重骑,全都调转马头飞快地逃窜时,已经失去了追击的气力。

“全军转向,接应李使君。”

事情还没完,刘稷带着人转了一个将近九十度的弯,朝着李嗣业所部的方向而去。

和他的做法一样,李嗣业的打法也是一波流,虽然凶狠但是不会持久,这种打法最好的方式就是强突敌阵,当然,撤退时,斩杀挡路的友军,效果也是很不错的。

当同样做为箭头的两人,在逻些城迎面相见时,都是驻刀于地,喘着沉重的气息,连一个笑容都做不出来了。

正面迎敌,打得优势敌军步步后退,最终不得不逃跑,唐人固然自豪不已,漫山遍野的汉人更是放声高呼,而李部后面的诸国联军,亲眼目睹了这一切,更加坚定了跟随唐军的那颗心。

两军在城下汇合一处,在胜利之下,许多人对于大象的好奇,压过了逃跑的恐惧,更国它属于自己的阵营而雀跃不已,一时间,城下变成了欢乐的海洋。

就在这时,悠扬的号角声又一次响了起来。

第二百四十九章 等待

赤德祖赞的坐骑越阵而出,无数吐蕃人军士头也不抬地从他身边跑过去,有的骑马,有的赤脚,慢慢地有人开始发现他的存在,停在了一旁。

唐人在进攻时,以步卒为主,极耗体力,他们的轻骑看样子不够,并没有追得太紧,只是在前沿进行着警戒。

反观吐蕃人,赤德祖赞在他们的脸上,看到的全都是惊惶,如果再不出面,一场撤退可能就会变成溃逃,可吐蕃人现在还能逃到哪里去?

唐人能从背后打来,也就意味着,他们有可能出现在这片高原的任何一个地方,将原本只有吐蕃人才会居住的地方,据为已有,至于什么高原反应、水土不服?那是一个极为坚韧的民族,数千年以来,他们从很小的一块地方,一步步发展到整片大陆,现在终于蔓延到了高原之上。

还有什么,能阻止他们的步伐?赤德祖赞不知道,或许真的只有天神才可以。

达扎路恭停在他的身边,尚赞蒙也停在他的身边,那些大大小小的军将纷纷停下坐骑,聚集起来的人越来越多,直到所有人都停下来。

“吹号,聚兵。”

赤德祖赞的话,让达扎路恭二人明白了他的打算,唐人的主力全都出了城,没有了坚城的加持,在自己的地盘上野战,难道也不敢打?

广阔的高原,能让他们的军力优势发挥出来,在生死存亡面前,没有了退路的吐蕃人,不会比任何人惜命,现在机会就在眼前。

或许,赞普从一开始,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两人赶紧去收拢队伍,重新集结,当这些撤退中的军士再一次站在各自的旗帜下时,远处的唐人同样严阵以待。

所有人都在等待着,赞普的下一个指令,赤德祖赞却迟迟没有动作,进军的号角声,也一直都没有响起来。

他的手掌无意识地撰在了一起,唐人已经汇合在了一起,从穿着就能轻易分辨出来,他们的主力不会超过七千人,其余的,无论是城里冲出来的汉人,还是背后过来诸国联军都不足不虑,吐蕃人应该可以轻松地击败他们,以前他们就曾经无数次地做到过。

但前提是,他们要击败甚至是击溃这为数不到七千的唐人!

高原上有个寓言,一头狮子带领的绵羊,能打败一头绵羊带领的狮子,现在的唐人就是前者,他们的英勇,激励着身后的汉人、诸国人,让这些曾经在吐蕃人的脚下匍匐跪倒的下贱之辈,也能露出獠牙,变得凶狠而陌生,就像他们曾经跟随在吐蕃人的身后,所做出的事情。

而要打败他们,就必须先击倒这七千头狮子,赤德祖赞悲哀地发现,他甚至不敢肯定,拥有十倍于唐人的兵力,能不能在一天之内将他们击溃?因为。

哥舒翰的大军,很有可能,已经接近了,如果在战斗最为激烈的时候,这支生力军的加入,将使他们坠入无底深渊,再也无法翻身。

而他,就将会是,导致吐蕃人亡国灭种的那个罪人。

七岁就登上了赞普的位子,比长安城里在位四十年的天可汗还要长久的赤德祖赞,一直认为,自己才会是带领吐蕃走向辉煌的那个人,而如今的反差,让他如何能接受得了?

面临的选择,犹如一个巨大的赌局,他却失去了落子的勇气。

赤德祖赞缓缓地举起了手臂,吸引了所有人的目标,无数的吐蕃军士,都在等待着,落下的那一刻。

两军之间,离着大约五百步左右的距离,这个距离并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唐人主动停下来的结果,除了疲累,还有一个不成理由的理由,听起来,似乎有些可笑。

在这五百步左右的范围内,散布着大量的牲畜,高原特产的牦牛、长毛角羊、劣马、甚至还有后世被称为某种现象级经济物种的高原牧犬!

我们管它叫藏獒。

当然了,刘稷并不是第一次在野外,突然之间看到这么多牲畜,当他带领着象雄人翻越念青唐古拉山时,就在玛庞湖的一侧的水草丰盛之地,缴获过数以百万计的物群,那是吐蕃人的主要牧场,其中的大部分,都变成了美味的食物,吃得他,最近一闻到烧烤的味道,就有些反胃。

眼下,这么多的牲畜,成为了两军之间天然的隔阂,吐蕃人的集兵号,结束了他们的欢呼,封常清将他的节旗立在了阵前,安西四镇各部,依次排开,汉人和诸国兵马在他们的后面展开,无论是临时任命的汉人统领,还是三十多个国家的国王、王子,此时都不分彼此地站在了一起,共同面对他们的敌人。

身后就是逻些城,可唐军却没有动,他们同样在等待着,一旦退却了,吐蕃人的骑兵,就会不顾一切地冲过来,而身后的这些乌合之众,或许会立刻就会崩溃,最终一发不可收拾。

李嗣业负着手站在最前方,刘稷同他并肩而立,从后头看,就像是一个大人带着一个小孩,两把陌刀,直直地插在草地里,身后的每个人,都不会觉得有多可笑,而是满脸的敬意。

因为,这是他们的骄傲。

刘稷用他的行为,赢得了这些军人的尊重,也包括身边的李嗣业,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站在他的身边的。

“两年了,某从未打过如此痛快的仗,五郎,不虚此行哪。”李嗣业的话让他笑了。

这是个真正的战争贩子,按照历史原本的轨迹,七年后,他已经贵为两镇行营节度使,依然拿着一把陌刀,冲锋在前,最后因为伤重,在听到战鼓的一刻,还要起身去拼杀,使得伤口迸裂而逝。

“那使君可得珍惜,吐蕃人覆亡在即,日后再要想痛快,没那么容易了。”

“哈哈。”

李嗣业开怀大笑,他们俩的肆无忌惮,感染了身后的军士们,就连阵中的封常清等人,也不禁宛尔。

与吐蕃人一样,他们也在等待着,战鼓擂动的那一刻。

第二百五十章 提防

逻些城头,程千里同样在等待着,吐蕃人的聚兵号渐渐地低下去,随之而来的,应该就是进军号,一场大战似乎已经不可避免。

一束目光让他忍不住转过头,张博济在等待着他的决定,最终,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微微一颌首。

张博济转身便走,王惟良心领神会地跟在身后,两人先后走下城头,跨上坐骑,领着早已准备停当的五百轻骑,朝着城池的深处,吐蕃人的王宫的方向驰去。

一路上,狭窄的街道两旁,满是留在城中的汉人妇人和孩童,对于这些飞驰而过的唐军骑兵,只是漠然地看着,似乎并不关心他们的去处。

吐蕃人的王宫在望,这是城中最高的建筑,由山石筑成的阶梯足足将之抬起了近百步,张博济带着王惟良等人拾级而上,原本守在这里的汉人不见了踪影,没等他松一口气,一个男子从头顶上现出身。

小五穿着一身象雄人的衣袍,嘴里叼了根草棍,看着下面黑压压的唐军将士,开口问道。

“你们这是做什么?”

张博济吃了一惊,不由得放慢了脚步,眼神狐疑地左右打量了一下,嘴里说道:“此处由我等接管,你又是何人?”

“谁授意的,封帅么?”

没等张博济恼羞成怒,身后的王惟良开口骂道:“瞎了你的狗眼,这是朝廷钦命的会盟使,封堂清也要听朝廷的。”

然后一把拔出横刀,恶狠狠地架在小五的脖子上:“少卿,与这厮废话做甚,只管杀将进去,将人拿了便是。”

明晃晃的刀子架在身上,小五恍若未觉地吐出草棍,嘴唇微合撮出一个长长的哨音,哨音方起,只见走廊两端,房前屋后,突然涌出大量的人影,就连他们的身后,空旷的街道两旁也是人影攒动,无一例外,全都是如眼前男子一样打扮的。

象雄人!

“你们,你们想干什么?我们可是大唐命官。”

见此情景,王惟良脸色都白了,色厉内荏地一声大吼,五百唐军本能地拔出刀,四下里警惕着,围成了一个圆阵。

象雄人一言不发地慢慢逼近,他们手上所持的,不过是些普通的刀剑,看样子,还是从吐蕃人手中夺来的,衣甲也是不整,更多的人,在高处张弓搭箭,似乎一言不合就会放开手。

张博济也是腿脚发软,万万没想到,象雄人会突然出头,一直以来,他们在城中都是规规矩矩,几乎没什么存在感,也给了他们一个模糊的印象,难怪,封常清敢于全军出城,一点后路都没留。

可此时,他不得不硬着头皮站出来,否则这些象雄人未必听得懂汉话,要是发生冲突,五百人可保不住他,周围光是现身的,就不下数万之多。

“王军使,稍安勿噪,先把刀放下。”

张博济的话,给了王惟良一个台阶,他悻悻然地收回横刀,怒气冲冲地瞪着不断逼近的象雄人。

“这位小哥,一场误会,本使只是听闻这里拘押了一位重要的犯人,想来看一看,没有别的打算,烦请转告他们,不要这么剑拔弩张,徒生事端。”

小五不宵地撇撇嘴,脸上现出一个无奈的神情。

“先拔刀子的,是这人吧,象雄人,可不那么好说话,你们无缘无故地跑来,既不曾通报,又没有任何授意,你让他们怎么想?”

张博济冷汗都要下来了,城中有多少象雄人,他还是知道一点的,就凭留下来的这点唐军,只怕撑不过一刻,那些蛮族人脸上凶神恶煞般的神情,似乎下一刻就会扑过来,他赶紧低声招呼了一声。

“使不得,王军使,让他们放下刀,再作计较。”

王惟良也明白,这样的形势下,硬来没有出路,象雄人咄咄逼人,他们如果再针锋相对,就算程千里来了,事情也会变得不可收拾,只能先服个软。

在他的命令下,五百唐军不得收起刀,做出一个不愿为敌的姿态。

小五随意地将手一扬,正在逐步逼近的象雄人慢慢停下了脚步,依然鼓着眼睛,盯着他们。

张博济的眼神一凛,这个看似象雄人打扮,却又说得一口汉话的男子,竟然能轻易号令如此之多的象雄人,更是让他感觉不可小觑。

“小哥,能否通融一二,本使负有王命,全权主持与吐蕃人的会盟,宫里的那人,极为重要,或许会是和谈关键,一旦盟成,象雄人也会有极大的好处。”

他鼓动如簧之舌,不住地劝说,小五却摊摊手,一脸的无奈。

“非是我要同尊使为难,这些象雄人,只认死理,没有一个人的同意,谩说是你,就是封帅,也是进不得的。”

“喔?何人如此......难说话。”他忍了又忍,将到了嘴边的‘猖狂’二字给吞了下去。

“一个女子,是这些象雄人心目中的神,她并不在城中,不过唐人中却也有一人可以说得上话的,尊使不妨去与他相商,或可一试。”

小五的话引起了他的兴趣,可是当听到那个唐人的名字时,让他不禁张口结舌,再也说不出什么来。

竟然是刘稷这个狂妄小子,莫说此刻他人在城外,就算在眼前,让张博济去好言相求,也断断不可能的。

最终,他们只能在无数象雄人的注视下,狼狈而回,好在人家只是围观,并没有下狠手,看着他们逃离的背影,小五露出一个讥讽的笑容,不妨肩头被人拍了一下。

“走了?”

“走了,怕是贼心不死,晚上让大家伙都打起精神,这里十二个时辰,都有要有人看着。”

小四无所谓地撇撇嘴:“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放心吧,他们就算冲进来,也找不到人。”

小五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你把她藏起来了?”

“你莫要忘了,落到唐人手里,她只怕活得比在吐蕃还要好,咱们娘子受的那些苦,就这么算了么?做梦。”

“你待如何?莫要乱来。”

小四冷冷地哼了一声:“你只做看不见就是,旁的莫要问。”

小五看着这个一起长大的同伴,似乎变得陌生了许多。

第二百五十一章 到了

听到脚步声,程千里便知道是谁回来了,这么短的时间,结果可想而知。

“是不是象雄人?”

张博济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听到了他的问话,脸色顿时有些不好,言语间也不太客气。

“你既然知道有人挡路,为何不早说?”

“少卿勿怪,非是程某有意,城中唯有象雄人未曾出城,结果便是可想而知,程某就算亲自走上一趟,他们也不会放行,这就变成了两大节镇起争执,将来闹到陛下那里,不好听,可你不同,你的身份超然,他们拦与不拦,都有话说,一国王后,藏而不报,是何居心?阻拦钦使,又是何用意?张少卿,还不明白么。”

张博济万万没有料到,这个看似一根筋的粗人,竟然会说出这么一通话,险险就以为,站在自己面前的,是那位算无遗策的老岳丈。

被人利用,还是一个素来瞧不上的粗人利用,他的心里如同堵上了一块石头,上不得下不得,郁闷之极。

而更让他不解的是,程千里对于自己的态度,似乎有所改变,不再像之前那么恭恭敬敬,其中会有什么变故?走上城头,他突然觉出了一个异常,自己在走之前,下面的战争就已经快要开始了,此时应当杀得血流成河才是。

可如今倒好,去了一趟再回到这里,外头依然是静悄悄地,连号角声都听不到半点,岂非咄咄怪事。

“少卿在怪某?”程千里的声音再度响起,他一言不发地站在对方身旁,就像是充耳不闻。

“你误会了,此事只有张少卿,才能一睹,某是边将,事涉邻镇,没有立场去管,也不合制,一旦发现了端倪,是上疏呢?还是欺瞒陛下?上疏攻讦邻镇同僚,天子会作何想?少卿可有教我。”

“你知道么,他们可不光是隐下区区一女子,安西镇中使李静忠,已死于非命。”

张博济心中一动,此事的确有蹊跷之处,一镇中使,在天宝十一载时,还没有监军之权,但已有监军之责,人人都知道他们是天子耳目,平时供着也就罢了,怎么可能战死沙场?

天宝六载那一回,中使边令诚畏难不前,高仙芝也不过随他去,又有谁敢动他分毫?

程千里的话里有话,张博济待要再问问清楚,对方又缄口不言,只是一个劲地看着远处,而当他跟着看了一眼,却看不出什么特别之处。

“城下交兵还要几时?”

“交不起来,哥舒翰到了。”

程千里的话让他吃了一惊,这么快?两人的心里同时萦绕着一个念头。

“哥舒翰到了!”

赤德祖赞的那只手,倒底也没能挥下去,而是缓缓地放了下来。

负责青海方向的,是那囊氏的勇士,尚结赞的三子乞力遮遮,还不到二十岁,他在马上一弯腰,紧紧地低下头去。

“尊贵的赞普,我的人在二十里外接到探报,小臣便亲自带人去查,果然在十里处发现敌人骑兵的踪影。”

“什么旗号?”一旁的几个臣子忍不住追问,乞力遮遮看了一眼赞普,见他没有阻止,继续答道。

“一路是熊罴驱虎旗。”

“什么?”

他的话,让一众臣子吃惊不已,因为这面旗帜,曾经是吐蕃人的骄傲,让唐人闻风丧胆的无敌战神,噶尔.钦陵就是执着它,赢得了一系列大胜,而最终将它拔掉的,也是吐蕃人自己。

噶尔家庭的余孽举族逃往了大唐,被封为郡王,长驻边境,成为唐人反击吐蕃的先锋,也是哥舒翰最锋利的一支爪牙,因为他们本就是吐蕃人,对于这里的山川道路,一清二楚。

难怪,他们会这么快就到达了逻些城!

达扎路恭没有他们那么多感慨,他在意的是乞力遮遮的另一层意思。

“还有一路呢?”

“另一路,他们的旗帜上,绘着一丛白色火焰。”

乞力遮遮的面色变得有些古怪,说出来的话,更是臣子们心惊不已,纷纷将目光,看向了末.东则布。

因为,那是苏毗人的大旗!

赤德祖赞看了一眼那个方向,就在他们大肆指责出身苏毗人的末.东则布时,出口制止。

“够了,哥舒翰的大军,必然要经过苏毗人的领地,他们附从,是为了族人的性命,这没有什么出奇的,指望人家为我们挡住唐人的脚步,搭上全族的性命,怎么可能,你们指责东则布,与他又有什么相干?”

“哥舒翰迟早是要来的,早来与迟来,我倒是另可他早几天,咱们吐蕃人也能少死一些人。”

赤德祖赞转头看着尚结息,后者赶紧一低头。

“咱们唯一的出路,就是与唐人和议,但是这个对象,只能是哥舒翰,你现在明白我的意思吗?”

“下臣明白,我这就去做准备,争取早一刻与哥舒翰联系上。”

尚结息当然明白他的意思,之前唐人虽然占据了逻些城,可是只有区区万余人马,而吐蕃倾国之兵来攻,不可能一战不打就开始和谈,那样有什么可谈的?也决不可能达成什么协议。

因此,赞普才会毅然攻城,攻得下来自然好,攻不下来,也能让唐人知道,吐蕃人的决心,其实这一切都是做给可能到来的哥舒翰看的,他才是吐蕃人唯一的和谈对象。

“哥舒翰到了?”

唐军得到消息要稍微晚上一些,是因为他们的位置使然,封常清微微松了一口气,而李嗣业却显得有些失望。

很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吐蕃人是不可能主动进攻了,他们也确实摆出了一付戒备的阵势,将整个阵型缩紧了许多,同时向几个方向进行防御。

正面,是安西镇和身后的汉人、诸国兵马,而哥舒翰的大军,则会自青海方向到来,威胁吐蕃人的侧翼。

吐蕃人摆出这种姿态,其用意不言而喻,封常清等人翘首以盼的是,河陇倒底会来多少人马?

很快,他们就出现在了双方的视线当中。

第二百五十二章 会师

若不是早有侦骑来报,至少唐军一时间很难分清楚,从青海过来的兵马,倒底是哥部的前锋,还是苏毗人来援助吐蕃人。

原因是,苏毗人与吐蕃人的装束上几乎没有两样,就连论部兵马,也是如假包换的吐蕃人居多。

左武卫将军论惟贞,是噶尔家族的第五代子孙,年不过二十许,完全在大唐的境内长大,就连长相都没剩下多少高原人的痕迹。

只有家族那面世代相传的战旗,曾经是唐人的噩梦,如今,却成了吐蕃人心中挥之不去的耻辱。

那是一面黑底的锦旗,当中用金线绘了一只凶猛的熊罴,至于边上一只在熊掌下瑟瑟发抖的老虎,则是后来才加上去的,以示论氏一族的仇恨之心。

五方旗、虎豹衣,正是吐蕃王族的象征。

与他并排而骑的,是末凌替的长子,苏毗部的继承人悉诺逻,两部人马合计万骑,其中苏毗部出动了七千,已经算得上全族精锐尽出了。

这一万骑就是哥部大军的前锋,他们熟识地理,能为大军的行进,带来极大的便利,水源、宿营地的选择,在这一望无际的高原之上,都是极有讲究,而且十分危险的事。

更不必说,沿途还有不少吐蕃人的城堡,全靠着末凌替,这个吐蕃人的尚官,才能几乎不费吹灰之力,通过重重阻碍,速度竟然比匆匆回师的达扎路恭还要快上几分。

正是万骑的到来,稳定了战场的形势,吐蕃人中止了攻击的过程,唐人也没有进军的打算,封常清带着安西诸将,径直离开自家军阵,前往迎接。

刘稷,这个军中小小的戍主,也成为了其中的一员,当然是吊在最后头了。

他倒是满不在乎,反而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这支奇怪的队伍,自从来到这个时空,他的第一个掩护身份,就是一个粟特行商,这样的人,在大唐军中比比皆是。

他的乾坑戍,除了张无价、许光景两个汉人军官之外,还有许多异族的军士,康老四和战死在雪山上的老石都是来自西域的粟特人,其余的羌人、吐谷浑人、突厥人、高苟丽人、波斯人等等皆不在少数,多民族属性尽显无遗,也是后世史学家最为津津乐道的一点,因为它迎合了某种政治倾向。

在这种形势下,再多一支吐蕃人组成的骑军,又有什么奇怪的。

对于安西镇而言,苏毗人的归附,可谓是意外之喜,那也就意味着,吐蕃人唯一的大援,反而变成了唐人的助力,这一消一涨之下,实力的对比再一次加大。

双方的军将倒是客客气气,封常清毕竟是新任的节度,无论是论惟贞还是悉诺逻都是执礼甚恭,只是后者,在被介绍到刘稷时,似乎多看了他几眼,让人有些不太舒服。

做为哥部的前锋,他们并没有马上扎营,而是同吐蕃人一样,摆出了戒备的阵势,为的是即将到来的河陇大军。

他们并没有寒喧太久,不过一个时辰之后,如云的旌旗便从地平线的边缘处出现,一面接一面地令人应接不暇。

首先出现的,是新任神策军使李晟和所部兵马,虽然不过千骑,却有一股血战之气。

其后是五千突厥骑兵,统领他们的是袭封燕山郡王的火拔部首领,火拔州都督火拔归仁,他们虽然身着唐人的甲胄,依然有着草原部落的桀骜。

在他们的后头,河西、陇右两镇各部兵马源源不断地开过来,每军都是三、五千不等。

左羽林将军、振武军使郭英乂

右武卫将军、临洮军使鲁炅

临洮太守、白水军使成如璆

右卫将军、河源军使王思礼

左金吾卫将军、赤水军使王难得

......

一个个熟悉的名字和不熟悉的面相,纷至沓来。

当总数超过五万的队伍依次通过之后,几面硕大的节旗终于出现在他们面前,封常清的心已经放下了,前部不下五万,后面也必然不会少于五万,哥舒翰倒底抵不过封王的诱惑,几乎全军来攻。

有了这十万之兵,唐军已经在数量和质量上丝毫不逊于吐蕃人,无论之后是打还是和,这场胜利算是实实在在地到手了。

哥舒翰同样放心了,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不亲眼看到逻些城上的旗帜,不亲眼看一看吐蕃人被逼到一隅,他的担子如何卸得下,这同样是一种冒险,而他平生最不愿意做的事,就是冒险。

因此,当两个节帅迎面相见时,不约而同地爆发出一阵大笑。

“封瘸子啊封瘸子,上回一相聚,某在龟兹城中为害,你连个正经活计都找不到,一晃十年过去了,你我都成了节度使,一同站在吐蕃人的都城之下,岂非天意乎?”

“哥舒老贼,龟兹没了你,百姓安生了好多年,你若不走,倒叫某家好生为难,可惜,你来得太晚了,我安西儿郎已经拿下头功,吐蕃人行将覆灭,再无超生之期,亦非天意乎。”

“你这嘴啊。”

哥舒翰心情很好,自然也不在意他的打趣,两人都是安西出身,只不过当时一个是安西副都护家的浪荡子,一个是穷无立椎之地的普通百姓,其实并没有什么交集,此次才是首次相见。

倒是杨和这个老将,当年与他的老子就是同僚,如今又掌握了于阗国,算是他的老相识,在他们介绍下,两边的将领互相认了个脸熟,几十人这么一一认过来,到了最后一个时,哥舒翰突然走上前,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这个名声已经在外的年青人。

刘稷也在观察着这位历史上的名将,天宝末年三个著名的悲情人物,有两个正在他的面前,把手言欢,此刻是他们事业的最顶峰。

或许是刘稷毫不闪躲的目光,让哥舒翰更是青睐有加,他不待旁人开口,便径直走到刘稷的身前,笑咪咪地说道。

“你就是刘家五郎吧?”

“末将刘稷,见过哥舒大帅。”刘稷朝他一抱拳。

“某不是你的大帅,不必多礼,有个人你一定要见一见。”哥舒翰朝身后一招手:“末凌替,快过来。”

一个吐蕃人模样的中年男子笑着上前来,向封常清等人施了一礼。

“就是他,就是他杀了达囊乞,你猜猜看,此子多大年纪?”

末凌替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果然英雄出少年,苏毗部的勇士,也不是等闲之辈,却连还手之力都没有,佩服佩服。”

刘稷无可奈何地一拱手,算是认下了他们的吹棒。

或许是哥舒翰的话,让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这边,一个小小的戍主,反而成了众将的中心。

第二百五十三章 激将

近距离接触,刘稷才有机会与这支毗邻京师的戍边之师有了一个直观的概念,首先一个就是精锐。

从青海出发,到逻些城下近三千里,大军只用了七天就赶到了,纵然是一人多马,这样的速度,也堪称奇迹了,当然大军本就集结完毕,最前方的苏毗部更是轻车熟路,在他们的带领下,大军用不着有后顾之忧,粮草辎重皆不用考虑,这才达成了目地。

在他眼前的这些河陇将士,戍边多年,与吐蕃人连连恶战,从不间断,他们克服高原所带来的那种不适,变得比吐蕃人还要吐蕃人,这才是哥舒翰选择的战略。

连续数日的昼夜行军,他们风尘仆仆、满眼霜色,却依然有着毫不低落的精神头,他们唱着各种腔调的歌谣,满口随意地调笑着,刘稷相信,哪怕现在立刻敲响进军鼓,让他们从行军状态转入对敌攻击,也不会有任何犹豫。

因为他们的统帅,是哥舒翰。

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一只长途数千里,士气军心始终不坠的精锐之师,年年都有战事,并不缺乏锤炼,为什么,会在仅仅几年之后,在同样的人带领下,会在劣势数量的叛军在面前,闭关不出,而被强令出战之后,二十万大军,竟然被一万多叛军击溃,仅仅是一个主帅中风不能亲理所能解释的吗?

以前在军校,看到这段历史的时候,刘稷就百思不得其解,哪怕有圣命强行出战,派个几万人一试叛军的实力,纵然有什么折损,也不至于动摇整个潼关防线,毕竟据关而守,利在已方而非敌人。

可这么愚蠢的战例,竟然就真的发生了,潼关一战,唐军损失的,是整个关内道的全部精锐,直接导致长安城无人防守,不得已只能弃城西逃,而更为严重的后果,是河陇之师尽丧,让被苦苦打压了十数年之久的吐蕃人,不但咸鱼翻身,而且一举反攻,拿下了大唐最为富庶的地区,达到了历史上最强盛的时期。

也断送了大唐最后的中兴机会,后来的那些所谓中兴,只不过是管中窥豹,自欺欺人罢了。

原因就在于吐蕃人所占据的,是大唐的关中精华之地,以贞观十年的统计为例,当时,天下十道,置折冲府六百三十四,其中关内置府三百六十一,积兵士十六万,占了五分之三还有多,到了近百年之后的天宝十一载,虽然府兵已经被废止,但天下戍边之兵,半出关中,关中子弟,撑起了大唐广大的江山,而吐蕃人的行为,恰恰就打在了大唐的关键之处,再难有回天之力。

扼腕之余,此时再亲眼看到这支大军的身影,目睹生龙活虎,谈笑风声的哥舒翰,和那些彪悍的河陇诸将,刘稷的心中,五味杂陈。

也让他,对于那位盛世造反,却取得极大成功的安胖子,有了一丝兴趣,抛开立场,这货的一生,竟然有几分后世网文主角模板的影子。

“五郎,五郎。”被人一连叫了几次,他才回过神来。

封常清拉着他,来到一个男子的面前,此人面色方正,神色刚毅,一看就是那种不苟言笑的性子。

“来来,见过河西节度副使李郡公。”又向对方介绍道:“此子便是刘稷。”

“稷见过郡公。”刘稷一头雾水。

“不敢当,光弼见过封中丞,这位五郎之名,在河西就有耳闻,今日得见本人,果然名不虚传。”

男子说着客套话,面色却丝毫不变,就像是在一板一眼地念着台词,刘稷微微一愣,没想到,连这位号称平叛第一功的天下名将,居然也来到了这里。

袭封蓟郡公、时任河西节度副使的李光弼,统领着后部的近五万人马,不过晚了一个时辰而已,他的到来,也意味着河陇兵马,全数到达了战场。

而有些讽刺的是,日后名满天下的他,是个契丹人。

这个民族在取代了回纥,成为大漠的主人之后,给了当时混乱的中原,极大的压力,更是从中原手中夺取了幽云十六州,将后来的大宋朝,压得喘不过气来。

此时,不过是偏居一隅,与安禄山纠缠不清的一个中等部落而已。

李光弼对他的兴趣,不比哥舒翰少,只是他所问出来的,全都是当前最紧要的战场形势,同样很对刘稷的胃口。

“听闻,这逻些城,是五郎带着人出其不意拿下的,想必也是个胆大的,但不知,下一步,你们有何打算。”

封常清没想到他会问得这么直接,一时间有些不知道如何回答,因为对方不过是个副使,还做不了河陇兵马的主。

刘稷接口答道:“好叫郡公知晓,如今吐蕃人已趋颓势,我军大举集结于此,背靠坚城,与敌呈决战之态,有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耳。”

顿了顿,他又继续说道:“实不相瞒,就算河陇兵马晚些到达,我安西镇也已经做好了,直面吐蕃之兵的准备。”

李光弼尚未答话,一阵爽朗的笑声响了起来,声到人到,结束了与安西诸将寒喧的哥舒翰走过来,挤到了他们当中。

“光弼呀,见识过这小子了吧,不是个省事的,咱们还没歇口气呢,他已经用上了激将法。”

“眼见为实,听闻他年不过十六,倒是让某想到了一人,浑释之的大小子,也是这般年纪,也是这般不畏死。”李光弼附和了一句。

“嗯,初生牛犊不怕虎,咱们都老了,有些事情,连想都不敢想,这日后,必定是他们的天下。”

哥舒翰半真半假地说道,却一点也没接刘稷的茬,无奈之下,刘稷正打算继续这个话题,当着河陇与安西众将的面,把事情挑明,让他们无法回避时,一个巡骑前来禀报。

“吐蕃人遣使者,求见哥舒大帅,已经到了阵前。”

“这么快?”

哥舒翰不禁诧异地看了刘谡一眼,刚到这里,一个自家的小将劝他即刻进兵,而敌人,则派出了使者,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是下战书,来意便不言而喻了。

有点意思。

第二百五十四章 求和

尚结息和几个随从,被唐人的巡骑接引着,从密密麻麻的军阵中穿过,心里一阵接一阵的凉意,从头一直冷到了脚。

唐军并没有扎营,也许是还没来得及,他却不敢做此想,因为,对方也很有可能,稍稍歇息之后,就马上发动攻击。

这才是他马不停蹄,即刻就来求见的原因。

可让人失望的是,哥舒翰没有答应他单独相见的要求,而是在一干将领的面前,临时布置了一个中军营地,两军将领济济一堂,足有近百人之多,这样的情况下,他感到了极端的棘手。

既然是接待外邦使者,代表朝廷威仪的安西、河陇两位主帅节度仪仗,在营地的两旁一字排开,摆得满满当当,两镇节兵挺胸凹肚,持刀而立,一众军将,各依职份,分立两旁,而营地的正前方,并排端坐着哥舒翰和封常清二人,整个营地中,与他们一样坐在书案前的,是以高适为首的两镇军中掌书记等数人,他们将负责记录行止。

“吐蕃使者进见。”

随着中军押衙的一声唱名,尚结息将随从留在外头,解下所佩的直刀,迈着沉稳的步子,走入营地,无视两边唐人将领的咄咄目光,来到大案前,行了一个吐蕃式的礼节。

“奉我方赞普之命,我,尚结息,赞普最忠诚的仆人,感谢两位大帅,拨冗相见。”

尚结息的话,让哥舒翰与封常清二人对视了一个眼神,很明显,既然要说话,就要有个主次之分,身在哥舒翰的营地里,封常清并不介意矮上一头,毕竟他履新不过数月,无论是品级还是资历都远远不如。

“来使不必多礼,我与哥舒大夫见你,只是想知道,你的来意。”封常清开口说道。

“大帅。”尚结息抬起头:“再长的战事,也总有结束的一天,吐蕃与大唐,有过兵戎相见的时候,也有和睦相处、亲如一家的时刻,不论谁是谁非,我们的赞普,希望能重现这样的友好,我曾经与贵方的尊使达成过一致,相信二位大帅,一定会我们共同的愿望,上达天可汗,对吗?”

“此一时彼一时也,那时候,我们还在贡塘城下,如今,已经来到了逻些城,你们连自己的都城都保不住了,还有什么资格妄谈盟约。”

对他的话,封常清嗤之以鼻,哥舒翰并不了解内情,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们,而那个吐蕃人的使者,似乎一脸的不满和委屈,这是很难得一见的情景,因为诸蕃使者中,唯有吐蕃人,从来往的伊使,就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态度,嚣张跋扈才是他们的标签,几时这么谦卑过。

“我们是如何丢掉逻些城的,其中的曲折,恐怕不是一句两句能说得清,但是我们现在还有百万子民,他们将在赞普的带领下,坚持到最后一刻,在吐蕃人自己的土地上,每一处都将是我们的战场,这个结果,恐怕不是两位大帅愿意看到的吧。”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直接开打便是,大唐远涉数千里,又岂会害怕一战?”封常清毫不客气地怼了回去。

尚结息露出一个悲伤的表情:“在今天之前,我们在城下流了太多的血,无论是唐人还是吐蕃人,都有着不怕牺牲的勇士,这样的勇士,不应该为了一场毫无意义的战事而死去,我说得对吗?”

“打败你们,就是最大的意义。”

“那如果,我们承认失败,将胜利果实双手奉上呢?”尚结息的话,让二人俱是一愣,就连周围肃立的将领们,也都是惊诧不已。

他继续说道:“这位大帅说得不错,我们的赞普,不想让他的子民再流血,希望能尽快结束一切,为此,我们不再讨论盟约的问题,而是归附。”

“吐蕃和大唐成为一家,我们将奉天可汗为尊,在同一面旗帜下征战,我们可以放弃你们占据的一切地方,包括了逻些城,我们可以送上降表,以王子为质,表示永不再叛之心,这样的结果,难道不是两位大帅想要的吗?”

“只要你们同意,吐蕃人将成为天可汗的子民,大唐的将士,难道非要将他的子民屠戮殆尽?来做为你们的战功吗。”

尚结息的话,引起了轩然大波,远道而来的河陇诸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对方说得不错,战前他们最好的愿望,也不过是收复九曲之地,将青海纳入囊中,吐蕃人的援助虽然败了,可唐军自身的损失并不小,特别是河西兵马。

眼下,他们虽然失去了都城,可还有数十万之兵,哪怕里面不都是带甲之士,真要拼起命来,战斗力也不是可以轻视的,退一步来说,如果吐蕃人不想决战,唐军在这样的环境下,是不可能长期驻扎的,这一点哥舒翰心知肚明。

营地里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正前方的二人,准确地说,是一人,因为封常清也是一样。

这个决定,只能由哥舒翰来做。

“贵方的意思,我们都知道了,请在营中歇下,容我等商议一下,再做答复。”

哥舒翰当然不可能一言而决,安西镇尊重他,是因为他的级别够高,实力够强,但是这一切是谁打下来的?他也不可能越趄代疱,况且,吐蕃人的姿态放得这么低,急于求成之心路人皆知,焉知不是缓兵之计?

尚结息也明白事情不会一怵而就,他故作惊人之语,就是为了打消对方的进攻之心,如果不这样,一旦唐军不顾一切地来攻,后果可能就不是谈判的问题,也许会变成投降。

先让对方起了和谈之心,然后再慢慢地讲条件,对于熟知外交事务和唐人内幕的他来说,一点都不困难,尚结息抚胸作礼,转身退下,离开之前,与站在河陇将领队伍中的末凌替,暗暗作了一个眼色。

吐蕃人的使者离开之后,营地里只剩下了大唐的将领,哥舒翰环视了一遍诸将,在他们的脸上,看到了胜利即将到手的喜悦,特别是自己麾下的将领们。

内附是什么意思,这里的人一清二楚,因为他们当中的许多蕃将,就是这么来的,火拨归仁是如此,末凌替是这样,甚至就连他们的统帅哥舒翰,严格来说也是一样。

哥舒部,当年也是十姓突厥中的一员,归附大唐之后,被安置到了某个州府,首领成为都督,一代一代地下来,慢慢地就融入了唐人之中,成为他们的一份子。

对方的使者说得不错,一旦吐蕃人内附,与被完成消灭也不会有太大区别,他们虽然还能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但是受到了严格的限制,要想再起什么夭蛾子,只能像同罗部一样叛出去,然后被四面八方蜂拥而来的大军围剿。

可问题在于,对方可不是一、两万帐的部落,而是一个有着庞大国土和高度组织的国家,如同一百多年前的突厥,其中将会涉及非常复杂的划分。

当然,那是朝廷的事了,现在的问题则是,他们是否要答应对方的要求?

“张少卿呢,他是否在此?”

哥舒翰看了一圈,突然意识到,那位经过他的领地,早在两个月之前就启程的会盟使,居然没在这里。

第二百五十五章 疯狂

张博济随着程千里和北庭将领到来得稍晚一些,一群人相互介绍寒喧,又是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只有封常清暗暗关注着刘稷的表情。

敌国使者走了,他们自然不必再搞得像军事会议一样严肃,这里头有三个节帅,还有一个相府东床、朝廷钦命的会盟使,谁主谁次都是个问题,哥舒翰当然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去平白得罪某个同僚。

他的脸上如沐春风,与每个相识或是不相识的人都能谈笑风声,也不会摆什么大帅的架子,顿时赢得了众人的好感。

品位低下的刘稷站在最外层的圈子,冷眼打量着这一切,面上有些不以为然,直到被人拍了一下。

“你小子,又在想什么呢?”

对这位未来的岳丈,他一向是直来直去的,当下也不讳言,一拱手说道:“我在想,那位使者的话,吐蕃人尚可一战,他却一付任人宰割的模样,是否意有所图呢。”

“图什么?”封常清愕然,许是他的声音有些大,被众人听到了,纷纷将注意力转过来。

“谁知道呢,不过我若是吐蕃赞普,一面遣使安其心,一面挥军袭其后,河陇大军新至,连个营垒都未曾搭起,以逸待劳之下,或许有什么转机,也未可知。”

他的话让众人一下子停止了议论,突然出现了片刻的尴尬,封常清也没料到他会这么说,赶紧呵斥了一句。

“胡说,哥舒大夫军纪严整,内外皆有守备,吐蕃人有什么动静,岂能不知,休得在此危言耸听。”

刘稷连个嗑都没打,立马自认口误,抱拳就是一个罗圈揖:“小子唐突,扰了诸位的兴致,莫怪莫怪。”

一百多张脸,面色各异,这里头除了张博济这个公子哥,都是久经沙场的宿将,他的话看似玩笑,却不无可行之理,就连哥舒翰也收起了笑意。

在他看来,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似乎在提醒众人,如今还是大军环伺的战场之上,远远没有到把酒言欢,庆祝胜利的那一刻,如果真像刘稷说得那样,吐蕃人的使者或许已经得逞了。

于是,他冲着自己的部下一颌首,众将立刻默不作声地退出了营地,同样,安西诸将在封常清的示意下,也随之而走,刘稷在最后一个走出去的时候,听到一个男子的声音。

“吐蕃人倒底是个什么章程,大夫可有意乎?”

他脚步不停地走了出去,说到底还是人微言轻,人家的客气,有多少是给封常清面子?有多少是看在那些过往的战绩上,只有天知道。

吐蕃人的反应比他想像得还要快,给出的条件更是令人心动,至少河陇诸将的兴奋之情,已经摆在面上了,这也难怪,大老远跑来,一仗都不用打,功劳就到了手中,任是谁也会掂量掂量,哥舒翰虽然没有当场表态,是出于谨慎,可如果军心所向,他还会坚持么?

想到这里,刘稷突然有些明白了,为什么历史上,二十多万人对着一、两万叛军,竟然不敢出关一战,那是因为,石堡城下流的血,让他们失去了血战的勇气,而作为他们的主帅,哥舒翰深知这一点,所以才酿成了那样的悲剧。

也唯有安西子弟,才会遇强越强,最终成为一支可以倚仗的劲旅,在平叛的战事中,立下赫赫威名。

这一点,同行的安西诸将也都看出来了,等回到了自家的营地,一向话就不多的田珍拍了拍他的肩膀,而李嗣业则无言地叹了口气。

“莫要灰心,事情还未见分晓。”

意外的是,刘稷毫不气馁:“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若是当真吐蕃人能逃过此劫,使君可能够,再相信刘稷一回?”

李嗣业被他的话惊到了,一路走来,对于他的性子,李嗣业自认了解了一些,认定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哪怕无人赞同,而结果却是,安西兵马在他的不懈推动下,竟然站在了吐蕃人的都城上,这等伟绩才是最终能取信于人的资本,有时候,都忘了,对方年不过十六岁。

刘稷话里的意思再也明显不过,如果哥舒翰答应吐蕃人的条件,与之谈和,他将单独率军出击,田珍自不必说,田珍部一动,梁宰、杨和等人只怕也会跟上,自己的选择就犹为重要了。

因为,身后的近两万余诸国兵马,就是在他的旗帜下,一路随行而至的。

刘稷的打算则是,在三十余国国王或是王子的眼皮子底下,造成一个既成事实,逼哥舒翰做出一个选择,是放任安西孤军没于吐蕃人之手呢,还是放弃和议,帮助他们一举歼灭吐蕃余部。

有了这三十余国的证词,哥舒翰只怕没得选择,李嗣业不只一次为他的疯狂所惊到,然而,这一次,依然是不敢置信。

因为,这不仅是公然抗命,还是一次非常大的赌博,赌上的,是已经到手的胜利,再加上安西、北庭、河陇四镇十余万将士的性命!

或许还有十余万汉人、六万象雄人、近两万的诸国兵马,赢下来,未必有功,输了,肯定完蛋,是个头脑清醒的,都不会像那样去做,他已经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了。

就在李嗣业惊愕得说不出话时,刘稷已经翩然走过了他的身边。

“使君若是想报与他人知晓,尽管前去便是,某家已经决定,明日一早,无论结果如何,都会领军出击,哪怕身后无人追随。”

这个年仅十六岁少年的话,就像那把比他身体还要高的陌刀一样,斩钉截铁,李嗣业相信,他一定会这样做。

第二日,小五便带着五万象雄人出了逻些城,留下了近一万人守城,当他们与率先出城的汉人会合之后,汇聚在城下的反吐蕃联军,已经高达二十二万之巨,分别从两个方向上,对吐蕃人形成了夹击之势。

居于前端的安西军阵中,从封常清到下面的军士,都在默默地等待着,刘稷的决心,尽显无疑,就连诸国兵马都蠢蠢欲动,河陇大军的到来,给了他们无穷的信心,没有人相信,吐蕃人还有什么指望。

或许是大唐史书上最大规模的一场战事,即将打响。

第二百五十六章 争辩

这种诡异的形势,首先察觉到的,就是身处哥部大营里的尚结息,他自以为条件已经开到如此地步了,唐人不可能不动心。

结果却是,哥舒翰疑虑重重,迟迟没有下决心,哥部兵马,更是做出了如临大敌的戒备姿态,就连夜间都毫不放松,他突然明白了,由于自己急于求成,反而导致了反效果,人家以为是计!

不得以,他连夜找到了苏毗人的营地,求见首领末凌替,后者倒是没有拒绝,只是帐子里,多了一个人。

“噶尔.旧久,我的老朋友,你一向可好?”尚结息想与他来一个吐蕃式的拥抱,没想到人家根本就不搭理,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他只能打消了念头,末凌替有些尴尬地解释了一句,以表明自己的立场。

“我只是一个新附的降人,如果你指望通过我去影响哥舒大夫,怕是不能如愿,论将军才是合适的人选,当然,如果你能说服他的话。”

尚结息的心中一冷,噶尔家族与吐蕃之间的仇恨,可以说不共戴天,说服他比说服哥舒翰本人还要难,可都已经如此了,他又能怎么样?

“论将军。”尚结息叫着对方的汉名,诚恳地说道:“无论吐蕃人曾经做过什么,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时我甚至还没有出生,而这里的吐蕃人,大多数都和我一样,他们不应当为父辈的仇恨,付出不应有的代价。”

“这话,你应该去和我的祖父说,当年,他为吐蕃四处征战,功勋卓著,就连唐人也畏之如虎,恨不能生而睒之,可是这样的一个英雄,竟然会死于自家人之手,上万噶尔家族的血,染红了草原,他们每一个都是我的族人,你现在告诉我,谁才该为这一切付出代价。”

论诚信毫不妥协的态度,让他感到无言以对,更不知道,该拿什么话来说服对方。

“我没有想过祈求你的谅解,无论有多少仇恨,总要开出一个条件来,我只希望,两国之间能暂时放下兵戈,把事情放在桌面上来谈,请将我的诚意转告哥舒大帅,这一次,我们决不会出尔反尔。”

尚结息不得不放低姿态,做出更为谦卑的模样,论诚信看了他好一会儿,最终还是走了出去,决定只能一个人来做,他不过是个传话的人。

对方离开之后,尚结息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再次对末凌替说道:“感谢你的帮助,赞普理解你的举动,并不会因此加害营里的苏毗人,请放心。”

末凌替露出一个苦笑:“事到如今,已经由不得我们了,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哥舒翰的部下,渴望军功,你的条件他们很动心,但是,在一切成为定局之前,什么都可能发生,没有人知道哥舒大夫,会怎么想。”

“我们做了所能做的一切,结果,就交给天神来判定吧,如果他认为吐蕃人应该灭亡,那么,我会像一个战士一样死去,几十万吐蕃人也会是一样。”

“你们就不能先退走吗?汉人有句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末凌替劝说道。

尚结息叹了一口气:“四面都是敌人,唐人走了,还有象雄人、尼婆罗人,他们绝不会放过我们,一旦像个丧家之犬般地逃离,人心就散了,各个部族会离心离德,争相投入唐人的怀抱,求得他们的收留,那样的吐蕃会连一点残渣都剩不下,还不如拼死一搏。”

的确是这个道理,残酷的自然法则,在草原上是如此,在高原上也是一样,弱肉强食,一个失去信念和战斗意志的民族,会很快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就像汉人曾经的敌人,匈奴、鲜卑等等一样。

当论诚信前来求见哥舒翰时,后者的脸色很是难看,他万万没有想到,会有人用这样的办法,去逼迫他做出决定。

尤其这个人还是他欣赏的。

军中自有法度,对于一个大唐军人来说,那是比性命更要紧的存在,违抗命令、要挟上司,都是他最为痛恨的行为,一如去年安思顺搞出来的那场风波。

“一个小小的戍主,竟敢裹挟百姓,阻挠和约,大夫,诸位,这等狂妄之辈,岂能容他,你等要尽快处置才好啊。”张博济咬牙切齿地说道,一想到那天晚上,狼狈的模样,他就气不打一处来,此时身处河陇大军营地,还有什么顾忌。

“可是这个小小的戍主,带着一群百姓,拿下了我们想都不敢想的逻些城,并守住了他,把吐蕃人逼上了绝路,少卿以为,该如何处置他?”

哥舒翰还没有说什么,一旁的李光弼开口说道。

张博济顿时就是一阵语塞,程千里不得不助他一把:“此子这种行为,已非一日,当日在贡塘城下,他的人悍然夜袭吐蕃使团,差点连我等都不能幸免,后来又在城中私匿要犯,可笑他名义上属我北庭序列,某这个节度使竟不能节制,令人好不羞愧。”

“是啊,他如今属封中丞麾下,就是某也只有建议之权,少卿让我等如何处置于他。”

程千里的话,倒是提醒了哥舒翰,无论刘谡的品级有多低,都断断不是他这个河陇两镇节度使所能管辖的,那是友军。

那么问题来了,友军不听他的建议,想要出击,自己又该怎么做?按兵不动,还是坐视他们覆亡,没有了安西镇,吐蕃人挟大胜之余,还会和自己谈吗?

他的犹豫,看在张博济等人的眼中,就是另外一番解读了,虽然不通军事,但是人情事故,是一脉相成的。

“大夫此话虽是正理,可身为友军,不加知会,擅自行动,就是闹到天子那里,也没有理,大夫援助是情义,不助是道理,就算相助,什么时候去,不也由不得他们吗?”

张博济阴测测的话语,透着一股杀气,哥舒翰焉能听不出来,他的意思,是想让安西镇与吐蕃人拼个你死我活,等到两败俱伤之际,才去捡现成的便宜,这比不帮,还要让人齿寒,他如何敢做?文人的手段,还真是阴险至极啊。

“不可。”李光弼急忙出言说道:“且不说如今的局面,本就是他们打下来的,吐蕃人尚有数十万之众,一旦安西镇不支,他们势必士气大振,到时候,咱们要迎上的,就是一支死战之师,谁敢言必胜?”

张博济并不知道自己犯了军中大忌,还待要强辩,程千里暗地里朝他使了一个眼色,制止了他的说话。

“李帅说得极是,两军对垒,最忌相互猜疑,他们虽然事先未曾与我等相商,然而毕竟也算使人知会过,应与不应,都当明白相告,真要有个闪失,让吐蕃人得了逞,我等受点责难事小,这里的十多万将士,要如何活着回去?”

帐中的另一个文人,掌书记高适说道,他的话,说到了哥舒翰的心坎里,当下便有了决断。

“老李,事情紧急,某就不同你客气了,赶紧去军中布置,做好出击的准备。”

李光弼一惊:“大夫意欲何往?”

“去会一会那个小子,一切待某回来再说。”

哥舒翰站起身,脚步不停地朝外走去,他的心里始终有一个疑惑,这个名为刘稷的家伙,为什么,对吐蕃人毫不留情,一定要除之而后快呢?

第二百五十七章 仇恨

高原的清晨,来得特别早,初生的朝阳驱赶了最后一丝薄雾,现出青青的大地之色。

这一夜,刘稷睡得特别熟,起得也特别早,没有人来打扰他,这说明安西诸将已经有了决定,他自行穿上衣甲,将那把长长的陌刀挂在身后,拿起铁盔挟在肋间,一把掀起帐帘,清新的空气补而来。

帐外,张无价、许光景和乾坑戍一众军士早已肃立两旁,前者牵过他的马,后者执蹬侍卫,刘稷就着他的手跨上马背,从手下的面上一一看过去。

“走。”

他只说了一个字,便打马前行,一众军士纷纷跟上,他们所驻之处在大阵的最前沿,临时的营地就设在阵内,人一睡帐子一拆,卷起来捆在驮马的背上,就完成了整军全部过程,如果不是因为身上有伤,他连甲胄都不会卸下。

吐蕃人依然在数百步之外,没有动作。

刘稷等人,策马穿过层层军阵,这些军阵全数都是由汉人组成,他们用吐蕃人留下的武器和装具将自己武装起来,只是在颈下系着一条红色的飘带,以示区别。

看到他们一行的到来,汉人们无不是翘首以待,无数双眼睛紧随着他的动作,步步向前,一直来到全军的最前面,他勒马停步,眺望了一下吐蕃人的动静,然后便拨转马头,看着面前的数万汉人。

原本还有些嘈杂喧闹的声音,在他的到来之后就消失了,此刻,更是人人瞩目,全都望着这个年青的唐人。

“你们有些人,我认得,有些认不得,但今日站在这里,就是兄弟,就是生死袍泽,就是我刘稷的人。”

他的声音被山风一吹,四散开去,无论听得清还是听不清,都让所有人明白,战事就要开始了,他们的面上也更为紧张。

“你们曾经跟着我,一路横穿整个高原,夺去吐蕃人的牧场、牛羊,杀死那些奴役你们的所谓贵人,直到这逻些城,我们让他们见识了,什么叫做同心协力,什么叫做众志成城,什么叫做......”

“人定胜天!”

“今日,我要求你们,再一次跟着我,打完这最后一仗,让吐蕃人的血,染红这里的每一寸土地,就像当年,他们所做的那样,所谓天理,就是如此,无论再过多少年,无论我们还有多少人,都誓要将这血仇一一还报,因为我们是。”

他的声音骤然放大,双臂高高举起,就像是后世那个有名的手势......V。

“汉人!”

“我们是汉人!”无数双手,托举着各种武器,高高地举向空中。

“我们毫不畏惧!”

“我们毫不畏惧!”

他再次振臂高呼,手下的乾坑戍军士们也争相呼应。

“随我,杀贼!”

等到呼声渐歇,刘稷立刻拔马转身,缓缓朝着敌阵而去,而经过一番整训的汉人大阵,也在各自统领的指挥下,依次前行,在他们的后头,是为数多达五万的象雄人,边上就是由三十余国组成的联军,汉人的呼声,声震四野,连天竺人的战象都有些不安地低声咆哮,似乎闻到了硝烟的味道。

安西镇布置在中央偏左的位置,封常清默默地听着这震耳欲聋的呼喊声,便知道事情已经无可挽回了,在汉人大阵有所动作之后,他抬起手臂。

“传我军令,击鼓......”话还没有说完,忽听得段秀实的声音,急急地响起。

“中丞快看。”

封常清愕然相望,只见远处驰来一队飞骑,而他们打出的旗号,竟然是河陇两镇节度使哥舒翰的中军节度牙兵!

那也就意味着,带领他们的,是哥舒翰本人。

封常清立刻停止发令,让众将在原地待命,自己带着牙兵迎了上去。

五十余岁的哥舒翰,快马加鞭,一路飞驰,径直从双方的战场中间穿过,恰恰挡在了刘稷的马前。

他的节度牙兵,在一个彪形大汉的带领下,一字排开,就像是一堵厚实的墙壁,横在了前面,而那个大汉,扛着一柄长长的铁槊,压得马身都沉了几分。

刘稷毫不意外地停下马,朝着身后打出一个缓行的手势,数万人的汉人,随着统领们一声声号令,逐步停了下来。

这种场景,给了哥舒翰一个极为深刻的印象,因为他知道这些汉人的由来,也明白他们组成不过一、两个月,如今,却已经有了一些令行禁止的行伍气象。

更让他诧异的,是这个官不过郎将,职不过戍主的中下级军官,竟然有着如此之大的号召力。

“哥舒大夫。”刘稷在马上一拱手,以官职相称,隐晦地点明了一点,他不归对方节制。

哥舒翰何尝听不出来,并未托大,拱手还了一礼。

“某也是安西人,算是你的前辈,你的用意,某已经知晓了,能不能问一句,为什么?”形势紧张,他只能单刀直入。

“若是大夫问我今日之举,稷便同你说说罢。”他在马上一欠身:“我与吐蕃人无怨无仇,相信大夫也是一样,却为何要年年领兵出击青海之地?”

“戍边之将,职责所在。”哥舒翰言简意赅地答他。

“大夫说得好啊,边将有戍边之职,这是国势使然,并不是私怨,吐蕃为祸大唐一百多年,这一百多年以来,他们做了什么,哥舒大夫不知么?”

刘稷从马上跳下来,走到汉人大阵的中间,随意地指了一个汉人。

“你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被吐蕃人掳来的?告诉他。”

那是一个中年汉人,还会说汉话,当下朗声答道:“小的,原是河州人氏,六年前被吐蕃人掳来,家人死的死,不见的不见,如今只剩了这条贱命。”

“你呢?”刘稷指着另一个年青一点的汉人问道,那人显然已经不会说汉话,只能吐蕃话答道。

“我不记得了,那年我才五岁,爹爹被杀,娘被捉去了哪里,再也没找到,有时候梦里想起,似乎家中附近有一条小河,我与村里的孩子,常在那里面玩耍。”

“我是肃州人氏,被掳来有八年了。”

“甘州人,家人都死光了。”

“廓州。”

“沙州。”

......

被刘稷问到的,几乎遍及陇右道与吐蕃人相邻的沿边各郡,最近的只有两年,最远的达到了二十年,哥舒翰的脸色一点一点地沉了下去,因为其中的许多人,就是他的治下。

刘稷的意思再也明白不过,这是国仇,还有。

家恨。

第二百五十八章 阻拦

唐人的动静,一早就被报与了吐蕃赞普赤德祖赞,他在阵前看了看,什么也没说,便转身走进自己的寝帐,将所有的大臣、将领全都挡在了外面。

“过来,我的孩子。”

帐中连一个侍候的人都没有,只有一个少年站在那里,便是年仅十岁的挲悉笼腊赞。

少年依言走到他的身前,赤德祖赞看着他的样子,偷偷瞄了自己一眼,就赶紧低下头,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挲悉笼腊赞,你已经十岁,在我们吐蕃人的世界里,这个年龄,算是成年了,我在你这个年纪,已经做了三年的赞普,娶了汉人的公主,你的阿妈,成为妻子。”

少年抬起头,欲言又止,最终什么也没有说。

“这些年,你一直跟在她的身边,我没有怎么教导你,有些事情,现在来说,已经晚了,可是我必须要告诉你,因为这是我的职责,接下来,它就会成为你的职责。”

“悉朴野氏,之所以能成为吐蕃人的赞普之选,万世一系,永不更迭,是因为无数的族人,为了这一天,不惜性命,始终带领着吐蕃人一步步走向强大,建立起无可替代的威望,如果有一天,这份威望不在了,吐蕃便会土崩瓦解,再也不复存在。”

“我的职责,是阻止这一切的发生,而你,将是吐蕃复兴的希望,一定要牢牢地记住,今天所发生的一切。”

挲悉笼腊赞似懂非懂的看着自己的阿爸,赤德祖赞却没有打算再解释什么,牵着他的手,走出了寝帐。

帐外的臣子和众将,黑压压地跪满了一地,他走到达扎路恭的面前,将挲悉笼腊赞的小手,交到对方的手中。

“达扎路恭,还有尚结赞、尚赞磨,你们三人,从今天开始,就是挲悉笼腊赞的辅政之臣,吐蕃的大小事务,全都要靠你们来主理,还有挲悉笼腊赞的教育和成长,至于剩下的人。”

达扎路恭等人万万没有料到,他会这么说,不禁抬起头,惊诧地问道。

“赞普这是打算做什么?”

赤德祖赞望着远处,平静地说道:“尚结息迟迟没有消息,唐人厉兵秣马,说不定下一刻就会攻来,战事一开,就再也没有希望可言,我必须去阻止他们。”

众人大吃一惊,只听他继续说道:“不只是我,还有你们中的大多数,唐人要胜利,我们就双手奉上,哥舒翰想封王,我就成全他,如果这样的诚意还不能让唐人满意,那剩下的人,就准备,血战到底吧。”

说罢,便当先向着营外走去,被他点到名的那些人,将挲悉笼腊赞护在中间,眼睁睁地看着他,以及没庐.穷桑等一众老臣,出门而去。

两军之间,刘稷的声音还在继续。

“武德六年四月,吐蕃人陷芳州,掠走我百姓数千,杀死万人。”

“贞观十二年,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率大军进犯我松州,虽经小败后撤,然而被掳走的百姓,直到大唐以文成公主下降,也未曾归还。”

“咸亨元年、四年、长寿元年、二年、三年、仪凤三年、垂拱二年、延载元年、长安三年、四年、神龙二年、景龙元年、开元三年、五年、六年、七年、九年、十一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七年、十九年、二十年、二十一年......天宝七载、八载、十载。”

“凡一百一十四年以来,吐蕃人连年犯境,大小战事不绝于书,我边境之民,被掳掠被杀害的,难以尽数,只有阖州沦陷,数万生灵涂炭者,才会见诸史册,至于那些整村整乡被屠杀的,不过数百上千人,连写进奏书上达天听的资格都没有。”

“难道在大夫和朝廷诸位重臣的眼中,这仇恨......”

“是我汉人自甘下贱,主动求取的吗?”

刘稷言语铿锵,有如铁石相交,深深地震撼了哥舒翰的心,做为一个武人,这些事情从来都没有放在他的心上过,因为与他无关。

如果是一个文人在面前慷慨陈词,他只会充耳不闻,甚至嗤之以鼻,可眼前的年青人,勇冠三军,谋略过人,立下了常人难以想像的功劳,却毫不在意,这样的心胸,他只在一个人的身上看到过,那就是王忠嗣,可就连王忠嗣,也不曾说过这样的话,有过这样的见识。

“盛世之下,犹有余烬,吐蕃人内附,堂而皇之地成为大唐子民,一众将士功成名就,朝廷上下皆大欢喜,还有谁会记得这些家破人亡,失去了一切的汉人奴隶?”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朝廷的眼睛,看不到他们的身上,天可汗的威仪,照不到他们的身上,可我刘谡自不量力,却想要试一试。”

“看看这天道,究竟存不存在?”

刘稷缓缓地解下背上的陌刀,一字一句地说道:“如此缘由,大夫可能让开路否?”

在哥舒翰的眼里,少年的眼中,有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压得人竟然有些喘不过气来。

尽管如此,他还想再试试。

“五郎,今时不同往日,吐蕃人已经势穷,你这样做,就是逼得他们背水一战,你说过,这些汉人好不容易才被解救出来,他们应当回到故地,好生活下去,而不是在这里枉自送了性命,某愿意上书朝廷,妥善安罪,他们失去的屋宅田亩,一应发还,时间久远没法发还的,也尽量补偿,绝不令一人流离失所,这样可好?”

刘稷冷冷地一笑,回顾着身后的汉人大阵。

“大夫可知,这逻些城,是如何攻下来的么?”

“那是数万汉人用自己的尸骨,铺成了一条进城之道,才让后来的人,踏着他们的身体,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侮,他们连父母宗祠都没有了,还要这身体有何用?”

“除了一条性命,汉人已经一无所有,活下来的唯一原因,便是亲眼看到这个国家覆亡,那些曾经伤害过他们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而不是一句话,就一笔勾销,自古而来,血仇只有鲜血才能清洗,从来没有例外。”

“你说得不错,吐蕃人也许会不惜死战,可我汉人更有何惧?就算是死,也要拉上他们堕入十八层地狱,永不超生,如此。”

“你我脚下的这片土地,才能成为大唐的固有之土,绝不是充话费送的。”

哥舒翰自知无法再说服他,只能是一招手,挡在前面的节度牙兵缓缓收拢,将战场的正面让了出来。

刘稷连马也懒得再上,执着陌刀,大步不停地走过他的身边,后面的汉人大队,和自家军士,紧紧跟上。

第二百五十九章 狠辣

封常清赶到的时候已经太晚了,他只能与哥舒翰一块儿,目送汉人大队滚滚而行。

“老封,你可知这是何种行为?”

“事已至此,还望大夫鼎力相助。”封常清恳切地说道。

哥舒翰何尝不明白,他无奈地看着前面那个挺拔的身影,不禁感叹,年轻真好,可以肆无忌惮地想做就做,至于后果,全都扔给了他们这些老头子。

一旦决定,便只能全力以赴,哥舒翰正要打算与他告辞,回到自己的大营去,突然发现,远处的吐蕃人有了动静。

只见一大队人从吐蕃人的军阵中穿过,向着唐军的方向而来,这些人的装束,并不是黑色衣甲的吐蕃军士,而是戴着元宝形高冠、身着长袍的贵胄,被他们簇拥在当中的,是一架四人步辇,上面的人低首而坐,头顶撑着一只曲柄华盖。

那分明是吐蕃赞普的仪仗!

二人吃了一惊,双双打马前行,很快就越过了刘稷的身旁,封常清转头朝着奔跑中的年青人大喝了一声。

“情形有变,先停下!”

刘稷也看到了前面的变化,如果是哥舒翰的话,他大可以置之不理,可换成封常清,却不成,因为后者是他的主要支持者,双方一直有着默契,他不能轻易地打破。

随着他的手势,身后的大队缓缓停下,他们的行动,引起了在两军之间吃草觅食的牲畜警觉,无数的牛羊弩马从两边跑过去,将中央的位置空了出来。

“大唐将士且慢,我主有话要说。”几个大臣模样的吐蕃男子不停地挥舞双手,用汉话大声喊道。

片刻之后,这队人就来到了他们的面前,坐在步辇上的男子走下来,分开众人,连一个随从都没有带,一直走到了哥舒翰和封常清二人的马前五步,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让二人面色惊诧无比。

“我是吐蕃的赞普,赤德祖赞,请问哪一位是哥舒翰大夫?”

此人的汉话,字正腔圆,竟然不逊于自幼长于安西的哥舒翰,更让人吃惊的,当然是他的身份,敌国的君主,就这么站在自己面前了?他还没有开口,一个彪形大汉冲上来,护在他的马前。

“左车,退下。”哥舒翰恼怒地瞪了他一眼,待大汉退后几步,方才冲着对方一拱手。

“某正是哥舒翰,你当真是吐蕃赞普?”

“我的容貌在吐蕃人无人不识,如果我的人作证份量不够,你身后的汉人,肯定有人会认得我,再加上金印宝册,天可汗赐下的一应事物,都可以做为旁证,这样能不能证明我的身份?”

哥舒翰回头打量了一下汉人的大阵,果然有许多人面露惧色,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是逻些城中的仆役,见过赞普出巡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这个假是做不出的,尽管如此,他还是朝手下使了个眼色,一个节兵悄然退出,向自家大营驰去。

既然如此,两人再也不能端坐马上,哥舒翰当先跳下马,与封常清一起上前一步。

“赞普到此,有何见教?”

“两国交兵,互有死伤,如今你们势大,天威不可抗,我愿意举国来投,换取双方休戈息战,重归天可汗座下,永为大唐顺民,二位意下如何?”

如果说尚结息之前的话,让他还有一些疑惑,此时听到敌国君主亲口所言,事情已经确凿,吐蕃人竟然真得降了,哪怕用上内附之类的修饰之语,也无法掩盖一场实实在在的灭国大功,此刻就摆在他的面前。

饶是哥舒翰见惯了阵仗,也不由得有些呼吸急促,站在他身旁边的封常清,转眼打量了一下不远处的年青人,一脸的漠然,便知道他并不甘心。

“这样的话,贵使已经说过,赞普此时所言,不过迫于形势而已,有什么不一样吗?”

赤德祖赞看着那一眼望不到边的汉人队伍,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曾经匍匐在他的脚下,连头都不敢抬,此刻,他们在唐人的带领下,突然看到自己,虽然还有一丝惧色,却没有逃遁,反而紧紧地握住了手中的刀枪,眼神慢慢地化为愤怒,这股怒火,似乎要比装备精良的唐人更为可怕,因为,他们足以烧毁这世上的一切。

“我站在这里,就是诚意的表现,如果二位答应,马上就能缔结盟约,无论是土地人口,都将归于大唐,而我也会取代王子,成为二位的战利品。”

就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中,他缓缓说道:“你们犹豫的,不就是害怕吐蕃人出尔反尔,有所图谋吗?我,赤德祖赞,现在就可以随你们回去,成为这一切的保证,不光是我,还有身后的这些大臣,吐蕃自大论以下,各大臣子,全都可以归于二位,这样的结果,二位满意吗?”

哥舒翰和封常清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惊愕,如果对方说得是真的,他们根本无从拒绝,因为这是彻底地任人宰割,也几乎绝了刘稷的后路,如此形势下,再要有所动作,罪名就是他们也担不起的。

可是想到之前刘稷的说辞,那是一个不要命的主,吐蕃人交出自己的赞普与众大臣,就能让他止步么?

就在他们举棋不定的时候,之前去大营的牙兵回来了,他的身后还带着一个人,苏毗部的首领末凌替一看到从吐蕃大营中走出来的这些人,脸色就变了,等到来到了二人身边,突然发现赤德祖赞就这么站在不到三步远的地方,更是吓得差点滚落马上。

“赞......赞普。”他的反应,彻底证实了对方的身份,赤德祖赞没有出声,只是微微一颌首,末凌替悄声在哥舒翰的耳边,向他介绍后面的一众臣子。

“那个老者便是大论没庐.穷桑,一旁的是次论末.东则布,后面是九大臣郎.梅色......”

哥舒翰越听越是心惊,对方做得比他们要求得还要彻底地多,将吐蕃人从上到下可谓一网打尽,就是真地发动战争,也决不可能一鼓全歼,这算是至之死地而后生么?

这位吐蕃赞普,实在是太狠了。

第二百六十章 功亏

身份证实,哥舒翰再无疑虑,与封常清暗暗交换了一个眼神,后者会意地转身走向刘稷的方向。

谁也没有想到,就在封常清有些不怎么流畅地走着,差几步就要到的时候,一个身影飞快地冲了过去,巨大的陌刀刀身在空中闪出一道耀眼的白光,越过哥舒翰的头顶,朝着他前方的人影,当头而下。

封常清只觉得眼前一花,前面的年青人已经不见了踪影,他赶紧转头,哥舒翰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呆了,就在刀光即将灭顶的一瞬间,一条黑影如蛇一般地窜出,“砰”地一声,砸在刀光的中间。

“左车,拦下他!”后知后觉的哥舒翰这才惊叫道,而他身边的彪形大汉早已经冲了出去,快如闪电。

刘稷身在半空中,只觉得巨大的刀身犹如被锤子狠狠敲了一下,手上不由得一紧,差点就要把持不住飞出去,这一击让他的准头一偏,刀锋顺着目标的身边斩落,劈在脚下的草地上,近两米长的陌刀,入土的一部分将近过半,可见施力者用力之猛。

逃过一劫的赤德祖赞浑浑噩噩地毫无反应,后面的一众臣子目瞪口呆不知所措,等到反应过来,全都只剩了惊呼。

“铛”

直到双脚落地,刘稷才发现,击中自己刀身的,竟然是一柄两丈长的马槊!

一击不中,他伸手就欲再拔刀,一个黑影呼呼地冲过来,将他连人一块抱住,猛地压倒在地上,任他如何捶打挣扎,都无法动弹分毫。

“你......你好大的胆子!”封常清又气又急,拖着一条长短不一的腿,也顾不得形象,冲到他的面前,连声音都在打着颤。

不能怪他心急,刘稷的心思,他怎能不明白,趁着哥舒翰还不曾张口答应,一刀斩了吐蕃赞普,双方便再无回旋余地,只能是不死不休,可那样一来,吐蕃人势必人人死战,因为他们已经没有任何退路了。

这个结果,是刘稷愿意看到的,或许也是赤德祖赞不惜一切的目地所在,然而,却是这里十多万唐军的噩梦。

刘稷被那大汉压在地上,双手双脚都被钳制住,一张满是虬须的脸,近在咫尺,死活就是不放开,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哥舒翰带着牙兵,将赤德祖赞和后面的那些大臣全都围了起来,事情已经不可为了。

“吐蕃人狼子野心,为求一时之计,不惜自身,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一旦他们缓过来,就会更加凶残狡诈,中丞、大夫,到那个时候,河陇大军势必凋零,大唐已无防备,拿什么去阻止这一切?贪一时之功,为万世罪人,二位三思啊。”

哥舒翰阴沉着一张脸,事情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发生,恼怒之意溢于言表,如果是他自己的部属,此刻早已经下令斩首了,而现在,他摆摆手。

“放开他。”

大汉放开他的手脚,从他身上爬起来,拾起掉在地上的长槊,想了想又抓起那柄陌刀,一言不发地退后几步,站到哥舒翰的身边,目光警惕地打量着地上的年青人。

刘稷站起身,一拱手说道:“此战多有侥幸之处,吐蕃人实力依然强大,百万之众,就算内附,如何安置?他们熟悉这高原,而我军却不能长久驻守,易手便是迟早的事,卷土重来的吐蕃会是大唐腹心上一棵难以拔去的刺。”

“趁此时,一举歼灭其主力,哪怕只是打残,周边那些被他们欺压的国家,就会趁机分而食之,不费我大唐之力,便可消此心腹之患,难道不比一个王爵更重要?”

哥舒翰的面上阴晴不定,刘稷说得有没有道理,无人比他更明白,一直以来,他为什么会采取蚕食而不是鲸吞的战略,就是这个原因,唐人不耐高寒,这个问题一直到后世的二十一世纪,也没能彻底解决,那是天生的体质问题。

吐蕃不同于其他的部落,人数众多,这一次的征战,青海损失了数万人,在逻些城和其他地区,也就损失数万人,总共可能还不到十万,对于一个拥众百万的大国来说,十万可算伤筋动骨了,但还远远不到分崩离析的状态,因为,周边的其他国家,比他还要弱小得多。

这个问题,他何尝不明白,可明白归明白,吐蕃人举国而降,连赞普都自行送上了门,再下手就成了斩杀战俘,这个罪名,谁也担不起,到时候,功劳没有了,还有遗祸家族之罪,这样的反差,又岂是能轻易决断的?

刘稷仍在苦苦劝说着:“万世之功,一步之遥,稷愿率所部先发,担下一切罪责,两位只是无奈之下,不得已而为之,如此对朝廷也有了交待。”

晚了,哥舒翰闭上眼睛,刘稷只是一个小小的戍主,朝廷上下没有人会相信,他一人翘动了这么大的战局,板子只会落到两个节帅的身上。

两人的对答,被熟知汉话的赤德祖赞听在耳中,刚刚逃得一命的他,对这个在两大主帅面前侃侃而谈的年青唐人,生出了一丝兴趣,因为对方的每一句话,都说到了他的心坎上,这番心思只怕连自己人都未必能理解得有他深。

“你们不顾自家性命,难道也不管汉人的死活么?”他突然说道。

“除了逻些城中,吐蕃各地,还有为数不少的庸奴,他们或许就是这些汉人的亲族,如果达成盟约,我会让人一一清点,将他们还与大唐,这样的条件,也不放在你们的心上么?”

刘稷看着这个自称赞普的男子,不知觉手搭到了横刀的刀柄上,却被人一把摁住。

“五郎,不可。”封常清怕他做傻事,挺身挡在了前面,让他无论如何也下不得手。

双方僵持不下,时间在一分一刻地过去,就在刘稷打算横下一条心,不顾一切地让汉人前进时,负责周边哨探的马璘飞骑而至,向他们禀报了一个谁也没有想到的消息。

一支为数众多的队伍,正向这里而来。

第二百六十一章 南诏

马璘所巡弋的方向,与李嗣业所部正好呈一个九十度的角,吐蕃本部共分为五茹六十一东岱,除了与青海毗邻的苏毗茹,余下的近五十个东岱都集中在了逻些城下,而周边所有的附属大小国家,几乎都投靠了大唐,理应不会再有什么援兵。

而巡骑所见的来军数量,依然与之前吐蕃主力时一样,无法计数,甚至连个大概的估算都做不出,那也就意味着,只能用数万这一类的词来形容。

让封常清、哥舒翰等主帅更为关注的,则是来军的用意,在吐蕃人的腹地,绝不可能,凭空生出一支大唐的军队,那么形势就不容乐观了。

在封常清的命令下,尚未有所行动的安西镇主力,马上向那个方向展开,护住了汉人、象雄人以及诸国兵马的侧翼。

然而,当来军渐渐逼近时,谁也不敢相信,凭着六千多唐军,能挡得住这支队伍。

那是一种十分陌生的旗帜,就连有着千年见识的刘稷,一时也无法分辨出,来人的真实身份,他们的旗帜上绘着花鸟的图案,主色调为紫青色,饰以白色的流苏,当先的一共八面,其后为雉尾大扇两把,两边是牛尾装饰的大斧,身穿皮甲头戴平顶铁盔的武士,骑在一种看着很是矮小的战马上。

不光刘稷不知道,哥舒翰、封常清和安西诸将也同样没有见识过,要说他们也算是见多识广的,整个西域大小国家林立,就连大食、波斯这等西方之国也不陌生,偏偏却认不出这些队伍的来历,最后还是被他们围在当中的赤德祖赞,揭晓了答案。

“我的兄弟,赞普钟、南诏大王阁罗凤到了,他带来了六部兵马,不下十万人。”

此言一出,众人才恍然大悟,南诏可以说是吐蕃最大的一个属国,立国之初被大唐大兵压境,每一次都会乞兵于吐蕃,如今吐蕃蒙难,他们竟然举全国之兵来援,不可谓不忠心。

要知道,南诏一共也才分为六节度。

哥舒翰与封常清的脸色变得很难看,难怪吐蕃人会竭力拖延战事,从南诏来援,一般来说会先沿着怒江而上,然后跨越横断山脉到达臧河中游,再一路来到逻些城下,这个距离并不比青海要近,吐蕃人根本无法估计他们到达的时间,所以只能尽量拖延。

现在的形势已经明了,如果大唐执意还要进攻,这一部兵马就会成为极大的变数,如果想得更深一些,吐蕃赞普不惜已身,两路合兵之下,大唐已经没有了必胜之举,甚至还会有全军覆灭之祸,因为这里是吐蕃人的腹地,逃都没处逃去。

“南诏来援又如何?”刘稷见他们面有疑色,抗声说道:“我却不信,南诏人会为了吐蕃人,流尽最后一滴血。”

“他们远道而上高原,纵有十万之众又怎样?我愿与安西军挡住他们,哥舒大夫所部加上汉人、象雄人、诸国兵马,共击吐蕃人,一举灭此两大朝食,彻底解决大唐西南边患,收云南入疆图,正其时也!”

刘稷的话,在哥舒翰的心中,掀起了轩然大波,如果说,之前的行为,估且还可以认为,是立功心切,现如今,唐军已经不占优势,依然说出这样的话,简直可以用疯狂来形容,

赤德祖赞也没有想到,这个年青的唐人,会如此咄咄逼人,在他的眼中,只能看到无穷的杀气,勇武之士,他见识过很多,就算是李嗣业那样传诵于异邦的赫赫威名,也不曾有过如此彻底的恨意?他甚至不知道,这种恨意自何而来。

唐人与吐蕃,相爱相杀一百多年了,两度联姻,自称甥舅,有多少被掳的汉人早已不会汉话,又有多少吐蕃人,是汉女所生,已经分不清了,就连汉人本身也未必再记得,可却被一个唐人牢记在了心中。

这是多么深刻的恨意!他并不关乎私仇,而是国难,大唐从来没有索要过被掳掠的汉人,因为他们有着亿万之众,根本不会在乎这点人,可对于吐蕃就不一样了,它需要更多的人口才能守住广大的国土,否则征服就变得没有意义。

仅仅是一瞬间,他感觉到了,这个年青唐人的可怕,甚至超过拥兵十万之众的两镇节度使哥舒翰。

南诏兵马在唐人军阵的一里之外停下,并没有过份逼近,也没有做出攻击之势,他们位于两军的侧翼,对双方对垒的形势看得更为清楚。

40岁的阁罗凤头戴金冠,身披紫袍,骑着一匹吐蕃人送与他的高原骏马,在他左右的是几位大军将以及各部的节度使。

“主君,吐蕃人真的丢了都城。”

阁罗凤同样看到了城头上的唐人旗帜,收到赞普亲书的时候,他还有些不太相信,因为唐人的剑南节度使在去年,刚刚经历了一场惨败,南诏与来援的吐蕃联军,几乎全歼进犯的近十万唐军,节度使鲜于仲通仅以身免,事后连个处罚都没有,反而调入长安担任了京兆尹。

南沼遍布瘴气之地,自古就是难以征服的地区,从东汉的马援到三国时的诸葛亮,都经历过重重困难,唐人也不例外。

吐蕃地区则刚好相反,乃是高寒之地,就连他的部下,也并不怎么适应,然而两国有着唇齿之依,他不得不来,因为如果不是到了危亡的时刻,吐蕃赞普是绝不会向他求援的,要知道,南诏同样面临着唐人的威胁,从成都传来的消息,剑南节度使这一次将由杨国忠亲领,主持对南诏的征伐。

可是没有想到,吐蕃人竟然连都城都丢了,被两路唐军夹击在城下,唐人不仅来势汹汹,还有多国兵马助阵,甚至连天竺人的大象,都出现在了视线中。

南诏叛唐,始于阁罗凤,然而终其一生,都希望能重为唐之附庸,因为那个帝国实在太过强大,有着无穷的人力和物力,如果一直被敌视,他根本就没有余力向四边开拓。

如果不是边将的肆意压迫,他会一直在大唐的羽翼之下,统一六诏然后向南发展,那一带环境相近,气候相同,才是南诏最理想的疆土。

“主君,怎么办,要去救吐蕃人吗?”臣子的话,让他回过神来。

“我们奔波数千里,不是来与唐人拼命的。”

“难道坐看吐蕃人覆亡?”

阁罗凤摇摇头:“吐蕃人一旦不存在,咱们就成了下一个目标,只有让他们顶在前面,才会始终吸引唐人的注意,才有我们发展的余地。”

“俭魏。”

被他叫到的,是一个中等身材的男子,骑在马上应了一声。

“你持我的使节,去见见唐人主帅,希望还来得及。”

第二百六十二章 一篑

南诏自王以下,有六大臣号为‘清平官’,共同主持国内政事,又置十二大军将,分领军队,段俭魏便是其中之一。

他持着阁罗凤的使节,带着几个护卫,来到两军阵前,表明自己的身份,突然间看到了被唐人包围在身后的赤德祖赞和一众大臣,顿时惊愕不已。

情况显然比他们想像的还要严重,吐蕃人竟然已经乞和了,于是,他立刻改了口。

“云南王驾前大军将段俭魏,请见大唐主帅。”

云南王,正是阁罗凤叛唐之前,从前一代主君,皮阁逻那里继承的封号,来自于大唐天子的御赐。

听到他这么说,赤德祖赞便明白了南诏人的心意,不会着力与大唐为敌,但也不会坐视吐蕃覆灭。

哥舒翰与封常清对视了一眼,后者微不可查地点点头,他便当仁不让地越众而出,在那个名为左车的大汉牵引下,来到段俭魏的面前。

“某家哥舒翰。”

简单地几个字,比什么都要来得震撼,段俭魏忙不迭地跳下马,向他深深地弯下腰去,

“小的有眼无珠,请哥舒大夫见谅。”

“贵使不必多礼,云南王何在?”哥舒翰直接了当地问道。

“吾王即刻便到,他命小的前来相商,以免两军有所误会。”段俭魏恭恭敬敬地答道。

“误会?难道你们不是来偏帮吐蕃人的么?”

段俭魏连连摆手:“非也,非也,就是害怕你们会做此想,吾王才会命小的先来。”

“无论是大唐还是吐蕃,都是我南诏景仰的大国上邦,双方休兵止戈,才是我等小国之幸,相信,在场的诸国亦是如此,因此,吾王愿意与他们,一同见证这个伟大的时刻,并愿意成为其中的一份子。”

“你是说......”哥舒翰万万没有想到,他会说出这么一番话,而其言外之意,更是让人暇想。

段俭魏抚胸作礼,正色答道:“却如大夫所想,我南诏愿以六部三十一州之地,归附大唐,从此永结盟好,互不相叛。”

饶是今天意外连连,已经有了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哥舒翰依然面色一振,南诏与安西镇也好,与他的河陇两镇也罢,都没有什么交集,他们要归降,只能是通过剑南节度府,这也是为什么,当时剑南几任主官,要频频挑起边衅,硬生生将其逼反的缘故。

虽然南诏带给大唐的威胁,远比吐蕃人要小,但实际上,唐军在那里栽的跟头,并不比大非川要小上多少,而杨国忠那个蠢货,居然一而再,再而三地派出更蠢的人去主持征伐,害得一个天府之国,被弄得鸡飞狗跳,数次到了造反的边缘。

谁能想得到呢,剑南方面还没有从去年的惨败中缓过劲来,南诏也不曾受到直接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跨越数千里,拥众十余万,却是来向自己输诚的!

哥舒翰不由自主地上前一步,双手将段俭魏扶起,温言抚慰道:“贵使之言,某已尽知,云南王心系大唐,定当如实上奏朝廷,以彰其表。”

这还是哥舒翰今天第一次明确表态,一旁的封常清便知道事情已经无可挽回了,南诏人看似恭顺,实则桀骜,他们的潜台词就是,吐蕃人如果一切安好,他们便跟随其后,成为大唐的属国,否则......怎么样没说,可意思已经呼之欲出了。

说到底,依然是站在吐蕃人的那一边。

这些话,听在一众吐蕃臣子的耳中,不禁五味杂陈,赞普此举,没有知会任何人,很可能在他们去请求他出面之前,就已经实行了,否则前后打探、讨论、募集兵马,决不可能同唐人的哥舒部一样说走就走,每个人的心里都在想着,要是他们能早到哪怕一天,就好了。

只有赤德祖赞依然如故,南诏人的打算其实与看热闹居多的诸国兵马没有什么区别,唐人势大他们自然会倒向唐人,吐蕃势穷已成定局,已经经受不住任何形势的消耗,就算两国联军,能将唐军打败,也势必是得不偿失的惨胜,因为在那些汉人的身上,他看到了一种无法言喻的气势,如果不能平安地撑过这个时期,吐蕃人就真的要灭族了。

哪怕按最好的结果,唐军在此全灭,损失的也不过就是安西北庭万人加上河陇的十万人,又一个大非川而已,以如今大唐的国力,恢复起来只怕连一年都不用,为了达到这个目地,吐蕃人会流多少血?

他想都不敢想。

事情向着刘稷设想的相反滑落,在这样的结果面前,一个戍主的意见,已经不必再加考虑,如果不是他在汉人和象雄人当中,有着无可匹敌的影响力,此刻只怕已经被拿下了。

看着他们一付宾主尽欢、其乐融融的景象,刘稷的心情已经不像之前那样激动,只是眼中,多了一分凛然,让封常清更是害怕,害怕他会不顾一切地乱来。

“五郎,事已至此,你已经尽力了,换个角度想,吐蕃人苦心竭虑,不惜送上自家君主和一干重臣,也要求得一个活命之机,何尝不是心胆俱裂,哪怕以后他们再度强盛起来,也会惦量一番今日的情形,我大唐,立国一百多年,有过辉煌,也有过大败,甚至连国祚都曾失落过,可最终呢,依然笑傲天下,子孙不肖,虽富贵不能守,你不能把一切都担在自己的肩上,算了。”

不算又能怎样?他相信只要自己一声号召,身后的汉人、象雄人一定会跟从,可如今的胜算已经没有那么大了,他并不想真得让这些人全都战死在高原上,因为那不值得。

从勃律刺探开始,他就从来没有停下来过,一步步走到了现在,将一切算计到了极点,可结果却是这样,霎那间,一种心灰意冷的感觉涌上了心头,他什么话也不想说,更不想听,只想回去睡上一觉。

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过来,将那柄陌刀递到他的手上。

“还你。”

刘稷看了他一眼,接过刀柄,倒提着举起,就在众人警惕的目光中,放开手,任它自由落下,插入了泥土中。

“有心杀贼,无力回天,还要它有何用。”

说罢,他推开众人,走向城池的方向,脚步蹒跚的背影,让封常清等觉出了不妥,因为哪怕是伤痕累累,此子从来都是身形挺拔、步履坚实的。

刘稷的视线开始变得模糊,周围的那些军士、汉人变得影影绰绰,突然间脑海里一黑,整个人不由自主地栽倒在地。

“五郎!”

“戍主!”

“贵人!”

“上官。”

不知道多少种声音,不约而同地响起来。

第二百六十三章 余烬(一)

鲜花草地,亲朋毕聚,各种色彩的气球浮在半空中,系着一条条的飘带,上面写着吉祥的祝词。

音乐响起,那个朝思暮想的身影,出现在拱形门下,娇靥如昔,就连满园的春色都失去了光彩,哪怕身上穿着的,并不是什么婚纱,而一袭草绿色的军装。

她挽着自己的父亲,随着音乐的节拍,步步向前,在道路的尽头,是她的爱人,还有未来的公公、婆婆、大哥,幸福就在脚下,触手可及。

突然之间,那首欢乐的曲子,变成了沉重低缓的哀乐,女孩的面上充满了悲伤,胸前戴着一朵小小的白花,他蓦然回首,周围的色彩为之一变,满目白幡,祝词变成了挽联,而被摆在正当中的是一付镶着黑边的遗像。

像片里的人,就是他自己。

刘稷看到了她眼中的泪水,相识数年,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心爱的人这个样子,那是一个多么坚强的女孩啊,他能感受到对方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绝望。

“刘稷,你什么时候回来?”

“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女孩对着他的像片,泪如雨下,肝肠寸断。

刘稷忍不住伸出手,想要将她牵起,无奈怎么也够不到,只能一声声地大喊:“茗茗。”。

“我在这里啊。”

“我在这里啊。”

眼前的人影变得模糊,爱人,家人,朋友,全都在述说着哀思,他就像飘浮在空中的一个看客,用一种特别的方式,参加自己的。

葬礼。

“五郎!”

“醒来。”

睁开眼睛,模糊的影子渐渐变得清晰,曾九娘握着他的手,满脸的关切。

原来是个梦,刘稷甩甩头,梦里那些情形,有如历历在目,后世的亲人们,是不是已经找到了自己的骸骨,归于陵园,爱人怀揣丧心之痛,是否夜夜泣不能寐,就像自己一样,只能在梦里相见?

“五郎,你还好吗?”

“我如何会在这里,你来到逻些城了?”刘稷的记忆,还停留在多方对阵的那一刻,不禁有些诧异。

曾九娘跪坐在他的榻前,轻言细语地说道:“这里,是穹隆银城,象雄人的王宫所在,你来到这里已经两天了。”

刘稷放眼四顾,这才发现所处的居室,的确与吐蕃人的王宫有所不同。

“我睡了多久?”

“加上路上,半个月了。”曾九娘拿了一块软布,在一旁的盆子里蘸了蘸,帮他擦去头脑上的汗珠。

“你当日阵前昏倒,又是发热,又是说胡话,军中医者束手无策,不得已,他们便将你送到这里来,因为我素来有些薄名,被百姓们称为有神力,可是当我看到你昏迷的样子,我就知道,这不是一个医者所能治的。”

“五郎,你在挣扎,你不愿意来到这个世上,你想离开。”

曾九娘的话,让他百感莫名,这份心思,似乎从一开始,就如影随形,他之所以骁勇无敌,并不是不怕死,而是一心求死,只是从来没有一个人,会这么直白地说出来。

终于,他的身心撑不住了,那些伤口,实实在在地割在身上,所流出来的每一滴血,也都消耗着他的生命,毕竟没有人是铁打的,当真什么都不怕。

如今,所有的伤口,都被重新包扎过,他想要动一动身体,却发现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就像被人抽空了一样。

“莫动,你方才醒来,身子太弱,我让她们煮了一些粥,慢慢进补吧。”

在她的亲手服侍下,刘稷勉强吃下了一些粥水,一次还不能吃得太多,如此这般,几天之后,总算能站起身,慢慢地开始在王宫里走动,只是依然什么事也没有过问,平时只会与曾九娘聊聊天,所聊的不过是些风土民情罢了。

这些变化,被细心的女人瞧在眼中,更是百般呵护,让他体会到一种难得的轻松和闲情,直到有一天,一个不速之客的到来。

逻些城中,赤德祖赞再一次住到了自己的寝宫,而除去带来的一些侍者,已经是物是人非,他却毫不在意。

城中的汉人、象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皆已离去,唐军进驻了城中,而城外,由吐蕃人和南诏人分别立营扎寨,他们在等待着,从长安城来的天可汗的使者。

事情涉及到了诸多国家,区区一个鸿胪寺少卿已经不够格,张博济在达成协议的第二天,就带着正式签署的文书,赶回了京城,只有通过朝廷的审核,盖上天子的印玺,这份文书才能最终生效,而处置的结果,便需要从长安送来。

以现在的形势,主持盟约的,只能是宰辅一级的大臣,哪怕是哥舒翰之尊,也只能在这里等待。

如今,逻些城中真正成为了唐人的天下,可当他们进驻时,才发现几乎变成了一座空城,不光是人,就连每间屋子,都是空的。

这样的发现,自然会让远道而来的河陇将士心有不甘,要不是哥舒翰严令压制,只怕一早就爆发了。

一个立国数百年,一刻不停地扩张,每一天都在向外袭扰的强邻,国都怎么可能一点财物都没留下?

对此,哥舒翰也心有疑虑,然而事涉同僚,没有任何凭证,又如何问得出口?

封常清当然知道他们的想法,可问题是,自己也并不知道那些财物的下落,在此之前,象雄人一直把持着王宫的守卫,那也是唯一可以存放财物的地方。

象雄人大张旗鼓地离开了,再加上为数众多的汉人,就算每个人抓上一把,也能将事情做得无声无息,又有谁敢不放行?要知道,他们还抬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年青人。

这一切的缔造者。

让两个节度使头疼的,还不是些许安抚将士的财物,而是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被赤德祖赞提出来,也是他唯一的要求。

吐蕃赞蒙那囊.芒保杰细登,竟然失踪了。

事情是谁做的,两人心知肚明,可是为什么,却无人知晓。

“不知五郎安好否,老封,你还是遣个人去瞧瞧吧,也好让我等安心。”

哥舒翰的意思,封常清焉能不知,他只是无声地点点头。

头疼哪。

第二百六十四章 余烬(二)

“艾尔西蕾娅,卓玛,玛力乞,你们怎么来了?”

当少女牵着小女孩的手,后面跟着两个男子,走入他的寝宫时,刘稷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意。

“我让人送的信,你们慢慢聊。”曾九娘解释了一句,便带着屋里的人离开了房间。

艾尔西蕾娅看到他的样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俟对方离去,便放开小女孩的手,扑到了他的身旁,刘稷勉力将她抱住,笑着说道。

“你好像重了些,我都有点抱不动了呢。”

少女哽咽着没有说话,他抚着那头柔顺的青丝,继续说道:“没有事,就是饿了几顿,身上乏力,歇歇就好了。”

少女红着眼睛连连点头,蜷缩在他的身前,让他想到了第一次相见时的情形,也是害怕得不知所以,只是这一回,是为自己担心。

有外人在场,刘稷也不好做什么,招招手,将卓玛叫过来。

“你阿爸很好,可能很快就会过来。”

“我们是要回去了吗?”几个月不见,卓玛似乎又长得高了些,只是脸蛋依然有些黑,只有一双眼睛,亮晶晶地。

“如果我说,你们以后跟着我,再也回不到那个村子了,你会不会愿意?”

小女孩有些纠结地皱起了眉头,刘稷等她自己去想,转而看向同来的两个男子,前面一点的是山民打扮的玛力乞,后面的则是康老四。

他们二人,加上艾尔西蕾娅,便是尼婆罗境内几大力量的掌控者,这次过来,当然不会是探病那么简单。

刘稷让他们走一些,几个人围坐在他的病榻前,少女依然被他搂在怀里,发出压抑的抽泣声,两个男子也是面色沉重,结果他们已经知道了,现在想要知道的,就是下一步该怎么做。

“盟约签订之后,唐人或许就会撤出,吐蕃人元气大伤,不会马上卷土重来,你们应该还有一到两年的时间,当然,这是最坏的结果。”

“尼婆罗多山地,吐蕃人从前最强盛的时候,也没能完全征服,不得不施以怀柔的手段,因此,有了这段缓冲的时间,我们可以训练出一支可靠的队伍,这就是之前我提出的那个雇佣计划,仍以五千人为准,将这次损失的人手补足,告诉他们,可能会离家很远,但是依然会跟着我。”

他的话,就是决定,玛力乞闷声不响地坐在那里,听到自己的那部分时,无语地点点头,而负责整支雇佣军的康老四,郑重地抱拳应下。

尼婆罗雇佣军并没有参与逻些城之战,因为他们的身份太过敏感,贡塘城下的袭击,刘稷推到了他们的身上,如果他们骤然出现在城下,会引起程千里等人的忌恨,不利于唐人的团结。

况且以当时的形势,再多出五千人,也是于事无补,这是事先就计划好的。

当然,在这段时间里,康老四等人也没有闲着,他们帮助艾尔西蕾娅稳定了国内形势,镇压了一部分心怀不满的旧势力,将几乎整个国家纳入了手中,使得他的手上,有着更多的资源可以调用。

尼婆罗的人口不少,一次抽出五千军力,并不会造成太大的空虚,刘稷是要通过这种形式,控制住山民,他们目前较为强势,初掌政权的艾尔西蕾娅,一时间还无法与之抗衡。

说完了军事方面的布置,刘稷将少女扶着坐正,她的脸上有些红,眼睛泪珠涌动,显然一颗心,全都放在了自己的身上。

“艾尔西蕾娅,我不在的日子,你要与喀人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从各方面给他们支持,绝不能发生内讧,吐蕃人在发动军事攻势之前,一定会想方设法挑动你们内斗,从而为军事介入找到一个借口,你们要做的,就是冷静应对,不给对方以口实,同时去找唐人求助。”

少女和玛力乞听着他的告诫,都是点头应下,吐蕃人给了他们巨大的压力,这种压力也成为双方合作的动力,否则就算刘稷说破大天,也很难打破那种固有的隔阂,毕竟双方有着血海深仇,今天能心平气和地坐在这里,全靠着他来维系。

刘稷不会一直留在这里,少女明白,玛力乞也清楚,因此把事情放到桌面上说开,对于他们双方是很有必要的,至于私底下的那些小摩擦,只能靠双方的自制力了。

经历了逻些城下的变化,刘稷至少能够接受,自己无法掌控一切,无论计划做有多完美,总会有不可预知的意外发生,他能做的,只能是尽量避免这种意外的发生。

说回了他们的事,刘稷转到了最后一人的身上,康老四赶紧上前一步,以免让他说话太过辛苦。

“你的人准备好了么?”

“已经挑好了,山民对于这种合作,极为欢迎,争相将寨子里最好的小伙子送来。”

伤亡不大,收入可观,当然欢迎了,刘稷赞许地说道:“后续的事宜要跟上,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但是风险也要说清楚。”

“嗯,属下记住了,咱们是不是要开拔?”康老四有些兴奋,错过了一场大战,他一早就坐不住了。

“你带人先走一步,走大勃律回安西镇,顺便带些东西回去。”刘禹稍稍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下一步去何处,现在还说不清楚,你们到了龟兹城,就以尼婆罗商队的名义先住下,等待我的召唤。”

“属下明白了,这就去做准备。”

康老四说走就走,见玛力乞和小女孩坐在那里还搞不清状况,又上前拽了他一把,两个男子带着一脸茫然的卓玛先后出门而去,将整个屋子留给了他们二人。

“艾尔......”刘稷的话还没有说完,一个带着温度的柔软就堵住了他的嘴。

少女前所未有地主动,两人热吻了好一会儿,刘稷始终只是抱着她的身体,并没有进一步动作。

“想我吗?”

“嗯。”少女脸红红地答道。

“可惜我现在没有力气,等到好一些了,再使劲疼你,好不好?”

刘稷摩梭着她那嫩滑的脸颊,少女眼睛亮得惊人,她鼓起勇气说出来的话,让刘稷有些猝不及防,更令他惊喜不已。

“你不要动,让我来。”

第二百六十五章 余烬(三)

激情过后,两人沉沉地睡去,睡来的时候,刘稷觉得腹中饥饿,他不忍心吵醒身边的少女,小心地帮她盖好被子,披了件衣服,轻轻地走出门,反手带上。

外面的天已经黑了,高原下的星空,美丽地让人沉醉,刘稷不由自主地走过去,坐到走廊的边上,曲起一条腿,双手抱着膝盖,头靠在廊柱上,呆呆地看着眼前的景象。

二十一世纪的星空,很难找到这么清澈的夜晚,或许只有那些永恒不变的星尘,才会让人怀念,因为相比人类的历史,是那样的短暂,更不必说,凡人的一生。

刘稷从来没有对哲学产生过兴趣,因为他总觉得,那些所谓的逻辑,不过是人类为了自身行为,寻找一种合理性罢了,也只有像今天这样的日子,才会真正地静下心来,抛开那些繁琐的俗事,心无旁骛地单纯只是欣赏。

他看得那样入神,就连细碎的脚步声渐渐走近,都不曾听到,曾九娘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的五郎,专注得如同一尊雕像,就连脸部青涩的线条,都充满了刚性,一时间竟然有些不忍心去打扰。

两个人就这么一坐一站,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结果还是刘稷闻到了一股香味,引动了腹中的肌肠,才发现站在他身边的女子,手中端着一个盘子,里面盛着热气腾腾的饭食。

“你来了。”对方的那双眼睛,比星星还要闪亮,就这么直愣愣地看着自己,刘禹展颜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被他炽热的目光盯着,曾九娘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将手上的盘子递到他的眼前:“估摸着你们也该醒了,便端了些吃的来,做得不好,你将就用一用。”

刘稷明白了,她一定不只一次来到这里,这份吃的也不只热过一回,他的心里不由得一热,没有去接那个盘子,而是拉着她的手,轻轻一带,曾九娘会意地原地转了一个圈,倚进了他的怀里。

“九娘,为什么,你会对我这么好?”

“如果我说,第一看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是一个可信之人,五郎是否会觉得,九娘有失轻浮?”

刘稷嗅着她的发香,双手轻轻抚着她的肩头,一股热气吹拂着她的耳朵,有些痒痒的。

“不怪你,我对自己的魅力,很有信心。”

曾九娘先是一呆,随即“扑嗤”一声笑出了声,就像一朵鲜花在星空下绽放,因为隔得近,刘稷能清楚得看到,在她洁白的额头下,那些细小的皱纹,却依然无法掩盖那种动人的美丽。

“我知道,尼婆罗最美的花儿,都被你摘了。”

“她还只是花苞,九娘才是盛开的那一朵。”

“五郎的嘴呀,比刀子还要利害,这世上还有哪个女子能够抵挡?”曾九娘自然地稍稍仰起头,让对方的脸贴上来,感受着细小的胡茬与肌肤接触时的刺痒感,以及男子浑厚的气息。

嘴里却说道:“奴这朵花,已经凋谢了,若是早生三十年,就好了。”

“那时候我爹都没成年,我连个受精卵都不是,姐姐。”

刘稷的话,让本来神色有些黯然的她,忍不住又是一笑,虽然有些字句听不明白,但不妨碍,她的想像力,也只有五郎,总是能让她不由自主地笑出声来,一时间曾九娘突然有些心慌,赶紧转移话题。

“饿了吧,赶紧先吃一点,一会又该凉了。”

刘稷还真是饿了,不过他依然没有去接,而是将她的身体由后靠改为横坐,嘴里打趣道:“你知道的,我受伤过重,没有力气,姐姐不如,送佛送上西吧。”

“你会没有力气?”曾九娘的眼里笑意狡黠:“那方才,怎么一弄就是那么久?连女子都告饶了呢。”

“原来姐姐一直在听墙角啊,难怪一来就说我利害。”

曾九娘羞得面红耳赤,只觉得手脚都无处放,差点就打翻了盘子,她的反常,倒是让刘稷有些不防,印象中,这个女子一直是言笑不忌的,有时候还会主动**,哪会有这般小儿女的情态。

不好,刘稷赶紧结束了调侃,轻声问道:“好香,是你亲手做的么?”

“嗯。”曾九娘细若蚊蚋地应了一声。

“那,劳烦了。”刘禹本来打算自己端起来吃,没想到,曾九娘抢先一步,舀了一勺,送到了他的嘴边,许是见对方没有动作,抬起头看了一眼。

两人都愣在了那里,刘稷反应快,赶紧一口喝进嘴里,热得他直抽气,又不敢吐出来,只能不停地在舌头上打着滚,曾九娘这才反应过来,将盘子往他手里一放,急急地站起身,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一直到进了自己的屋子,她都难以抑制心里的悸动,那种初心萌动的情愫,早已经消失在了记忆里,甚至都不肯定,活了这么多年,倒底有没有过。

她急匆匆地跪倒在绵榻上,望着佛灯下的那座塑像,突然发现,那些料熟于胸的佛经,竟然一句都记不得,心里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全都是一张年青的面容。

她忍不住扑到了床榻上,呜呜地哭出了声。

刘稷坐在走廊上,一口一口地吃着她送来的饭食,熬得十分酥软,入口即化,东西虽然简单,但是一看就是用了心的,他能感觉到。

自己怎么会对一个年龄如此之大的女子动了心?他不停地思考着这个问题,就在手上的小碗将将见底时,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

“你狗日的,老子记挂着你的身体,跑了一夜的路,连气都没喘上一口,你倒好,屁事没有不说,还能勾搭上她。”

刘稷转头看去,可不正是杨预那张猥琐的脸。

“你来多久了?”

“不久,刚好看到一对奸夫**,在那里打情骂俏,不堪入目,不堪入目啊。”

“去你娘的,我未娶她未嫁,什么奸夫**?”

“哟哟,是谁说的,她比我娘还要大,这是什么,饶某喝一口,渴死了。”

杨预走到他面前,看到盘子里有一个盅子,不由分说地拿起来就往嘴里倒,刘稷眼睁睁地看他喝完了,还意犹未尽地擦擦嘴角。

“味道有些怪,不过还蛮解馋的。”

刘稷低下头,不忍看他的表情:“那是我的伤药。”

杨预张口结舌地站在那里,过了半晌自说自话道:“左右不是毒药,正好某身上也有伤,算不得浪费。”

刘稷拼命压制住自己的笑意,生怕他一言不合暴起伤人,现在的自己可不是他的对手。

“杨鹄子,你漏夜前来,怕不是探病那么简单吧,算算日子,盟约应该还未成吧。”

“你猜得不错,这会子都在等着朝廷的来人呢,闲得无事,封中丞便遣某前来看看你,安西镇的同僚们,都想得紧,怕你真有个好歹,现在看就是无事?还有功夫撩拔女人,某也放心了。”

他的话,让刘稷心中一暖,那是来自战友的情谊,曾经也是他倍感珍惜的,就算时空不同,这种生死与共的情感,没有任何两样。

“有心了,我真得无事,你赶得急,一定累坏了,我找人安排,就在这里歇一歇。”

不等刘稷站起身,杨预将他拉住,欲言又止地样子。

“还有旁的事?”

“中丞让某问一问,那个吐蕃王后的下落,你可知晓?”

杨预的话,让他愕然不已,自己是怎么过来的,都完全没有知觉,哪里还会想到那个女人?

第二百六十六章 余烬(四)

自那以后好几天,刘稷都没有看到曾九娘的身影,也不知道是故意躲着自己,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对此,他并未放在心上,吐蕃人都自甘堕落成那样了,少一个王后有什么打紧的,他们会因此重启战端?

真要那样就好了。

只是有一点让他不太明白,曾九娘要她有什么用?泄愤么,这倒让他生出了一丝兴趣。

一直以来,这个女人给他的感觉就是神秘,突然在客栈中出现,突然与吐蕃人关系非浅,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在象雄人的国都,突然拿下了象雄一国,和她在一起,总有着出其不意的惊喜,或者说是惊吓,直到现在也没明白,她究竟是个什么打算。

要说两人有什么共同之处,就是对于吐蕃人的态度,刘稷有了后世的经验,知道这个国家不可信,而曾九娘则是出于切身经历,一直在竭力促成唐人的攻势,为此不惜贡献出了数万象雄人,如果没有她的襄助,刘稷再是神勇,也不可能凭着一已之力,拿下逻些城。

当然了,他并不着急,该出现的时候,对方一定会出现的,刘稷每天都在艾尔西蕾娅的照顾下,倒也不乏乐趣,身体一天天好起来,心情也渐渐不那么灰暗,毕竟这里还有许多人,在关心着自己。

直到有一天,她再一次出现时,又给了刘稷一个不小的惊喜。

“当真?”

“就是怕不确实,奴特意去寻了一个汉人医士,距离有些远,他在象雄境内采药,顺便给百姓诊脉,方才奴让他为艾尔西蕾娅看过,已经三月有余,绝不会错。”

曾九娘见他一脸不敢置信的样子,柔声说道:“五郎,你应该高兴,在这个世上,有一个和血脉相通的人,是你亲手造就的,他让会让你牵挂一生,到死都不会改变。”

“我虽然不知道,在你的身上发生过什么,但是请相信,我能感觉到你的心思,在你睡着的时候,呼唤的那个名字,一定是你的心上人,那种哀伤,我也曾经有过,却是一生都挥之不去的痛。”

艾尔西蕾娅怀孕了?自己可能会有一个孩子,刘稷只觉得自己的心在慢慢地飘起来,什么也听不到,一种难以言状的喜悦充满了脑海,就在对方絮絮絮叨叨的劝说中,他一把将曾九娘抱住,飞快在她额头上印了一下。

“谢谢你。”

然后便飞也似地跑了,只留曾九娘怔怔地站在那里,看着那个背影消失,良久之后,她朝身后摆了摆手,小四不知道从哪里悄无声息地钻出来,谨身恭立。

“那人情形如何?”

“还是老样子,不拒吃喝,只是不住地发问。”小四见她不说话,轻声问道:“娘子要去看看吗?”

她本来没有太大意愿,一想到方才男子的举动,又改了主意,在小四的带领下,两人来到了王宫的另一头,一间看似不起眼的小屋旁。

屋子被打开时的动静,惊动了里面的人,挣扎着朝着房门的方向,却什么也看不到,因为她的脸上蒙着罩布,手脚也被捆着。

“是谁?”

没有人回答她,曾九娘看着这个曾经恨之入骨的女子,当真正出现在眼前时,心里没有想像中的激动,此人是与刘稷一同被送来的,她当时只顾着照顾五郎了,根本就没想起来。

被捆住的女子,不住地问,她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过了好一会儿,才突然发话。

“解开她。”

小四依言上前,解去她头脸上的蒙布,却没有动手上的绳子,然后返回站到了曾九娘的身旁,手搭到了刀柄上。

芒杰保细登先是听到了一个似乎有些耳熟的声音,紧接着,挡住眼睛的黑布被人取去了,突如其来的光线刺得她眼睛微微发痛,不得不低下头,适应了一会儿,等到再度抬起头来时,不远处的那个身影,渐渐变得清晰,而她的脸色却变得煞白。

“是你?”

“是我。”曾九娘换成了吐蕃话,平静地说道。

“不可能,不可能,你不是......”芒杰保细登像是见了鬼一般,发出尖利的叫声。

小四紧张地上前一步,将曾九娘护在了身后,以防她突然暴起。

曾九娘的眼中现出一丝哀伤,她本以为自己会咬牙切齿,甚至会扑上去撕打,可是最终什么也没有做。

“原来是你,难怪,唐人会长驱直入,出现在逻些城下,难怪,象雄人会站在他们的一边,你想杀死我么,动手吧。”

“芒保杰细登,我活着,就是要亲眼看到,你们这些人被踩到泥地里,你所在意的一切,灰飞烟灭,就连自己的孩子,也只能托到汉人的名下,那样,比杀死你更让我解恨,我会让你活下去,每一天,都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吐蕃人越来越少,最后在绝望中死去。”

曾九娘的话里,所描述的情形,正是她最害怕的,偏偏这么恶毒的诅咒,却是用一种无比优雅的口吻说出来的,更是让她不寒而粟,浑身不住地颤抖。

“你,你这个恶毒的女人,吐蕃人养育了你三十年,你却要亲手毁掉它,你会受到天神的诅咒,不得好死的。”

“我只恨自己,不能再恶毒一点,才让你得意了那么久,现在,享受你的余生吧,看看你的天神,是不是会帮你解脱。”

曾九娘说完,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屋子,身后传来歇斯底里的叫喊声,全都是诅咒她的话,当房门被关上时,她感到了一阵眩晕,不得不伸手撑在了门框了。

“娘子,你的病......”小四赶紧上前扶住。

“不打紧。”曾九娘听着那些叫声,摆摆手:“她说得没错,我是一个恶毒的女人,不会有好下场。”

“小的去杀了她,替娘子出气。”小四急切地说道。

“不,对她那样的人来说,失去一切,才是最大的惩罚。”

“杀了她,太便宜了。”

曾九娘说完,只觉得浑身虚弱无比,随时可能都可能会倒下。

原来恨一个人,是需要很大力气的。

第二百六十七章 余烬(五)

当刘稷在自己的寝宫找到她时,艾尔西蕾娅与他有着同样的表情,兴奋和激动。

“你一定很早就知道了,对吗?”

虽然没有经历过婚姻和生子,后世的常识告诉他,女人一旦有了身孕,就会停止来经,就算少女不明白,那些被她母亲精心挑选出来的侍女,也必然会注意到,果然,少女点点头。

“我只是想确认一遍,我怕万一弄错了,会是空欢喜一场。”

刘稷将她紧紧搂住,少女在他的怀里喜极而泣,就像后世两个偷食禁果,却没有做安全措施的少男少女般。

当然是不同的。

刘稷知道她盼着这个孩子,而自己也早有准备,因为那意味着,尼婆罗一国,已经实实在在地撰在了手里。

为什么子嗣会给人带来愉悦,无关阶级、无论贫富、甚至是种族、国籍,就是因为,它是血脉的延续,是人做为动物的一种原始本能,刘稷的手指在她柔顺的发丝间穿来穿去,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

“艾尔,我终于给了你一个亲人,虽然有些晚,但我希望他能让你走出哀伤,好好活下去,无论我在或是不在。”

“我知道,我会好好活下去,每一天都会想你。”

少女抬起头,精致的脸上满是泪水,刘稷轻轻地吻上去,少女热烈地回应着,颠起脚尖,挺直身体,用逐渐成熟的触觉来诱惑他,直到两个人倒在了床榻上。

......

“你不需要太过小心,我们的孩子,一定会和他父亲一样,英勇无匹。”少女有些意犹未尽地说道。

刘稷笑着按按她的脑袋:“我更希望是个女孩,她一定会比她的阿妈还要美丽,艾尔,你的英雄还在恢复,你得给他一点时间。”

少女吃吃地笑了,两人没羞没臊地挤做一团,似乎一刻也不想分开。

“我能向她请教汉话吗?”

她的声音太小,刘稷一时没听清楚,问道:“谁?”

“就是她,这里的女主人。”

刘稷一愣:“你们很熟吗?”

“我的母亲,沙拉斯瓦蒂,在她还没成为尼婆罗王后之前,曾经见过她一回,这次也是她主动邀请,否则我还不知道你受了伤,昏迷不醒,我觉得她是一个好人。”

曾九娘?刘禹的脑海中似乎出现了什么东西,却无法抓得住。

少女以为他在犹豫,怯怯地说道:“是不是我说错话了?”

“没有,你说得对,如果我不在身边,而你又怀着身孕,是需要有个人来照顾,她会是一个好的人选。”

“你答应了?”少女惊喜不已。

“嗯,你需要人照顾,尼婆罗与象雄也需要结成稳定的同盟,以便将来共同应付可能的危机,我怕我会来不及赶到,无论如何,艾尔西蕾娅,保住自己的性命,不要让我失去你,好吗。”

刘稷在一瞬间想通了,两地相邻,又有着共同的敌人,做为掌权者的她们,如果关系良好,应该是有益无害的,只是对于那个神秘的女人,他还有些捉摸不透。

“我会保住这一切,包括我们的孩子。”

少女郑重其事地说道,刘稷将她抱过来,两具火热的身体再度贴紧,迅速地扭动着,直到融为一体。

这一次,刘稷很小心,没有让少女太受刺激,饶是如此,怀了身孕的少女依然沉沉地睡了过去,而他则披衣坐了起来,没有事后烟的日子,很难让人适应,烟草的原产地,似乎远在美洲大陆,让人无可奈何。

像是有某种心灵感应一般,他刚刚打开房门,一个熟悉的身影就映入了眼帘,刘稷的眼里满是笑意,自然而然地从背后搂住了她的腰。

“姐姐爱听墙角,这个习惯可不太雅致,不过我喜欢。”

“隔得这么远,都能听到的墙角,你们就一点都不避忌吗?现在可是白日”曾九娘同样自然地把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人要是在那种情形下还能控制住自己,说明他的能力无法让女人满意,九娘以为然否?”

饶是曾九娘听惯了他的调笑口吻,此时依然有些脸红,因为身后隔着一扇门,就躺着一个刚刚欢好的女子,而此时自己却与她的男人紧紧相依,突然间她生出了一种想要逃离的想法。

刘稷察觉到了她的意图,搂着腰身的那只手稍稍用上一点力,让曾九娘无法动弹。

“艾尔西蕾娅怀了你的孩子,我们不能刺激她。”无奈之下,女子向他企求。

“我们在刺激她吗?”他贴上了女子的耳朵,轻声说道:“艾尔西蕾娅比你想像得要聪明,还有坚强,她知道自己的底限在哪里,我们不是夫妻,也不可能成为夫妻,我能给她的,要远比夫妻更多,她很明白,难道你不明白吗?”

曾九娘何尝不明白,她悠悠地叹了口气:“五郎,你是我见过,最无情也是最有情义的男子。”

她在刘稷的怀抱中转过身,牵起他的手:“陪我在城里走走好吗?”

他当然明白这是一种委婉的好意,刘稷点点头,就这么牵着她,沿着长长的走廊,向宫门的方向走去,一路上的那些象雄人守卫,全都见怪不怪地向他们致礼,直到出了宫门,站在高高的台阶上。

看到下面的情形时,让他吃了一惊。

象雄人的王宫,他不是第一次看到,上一回进城来,就躲在下面的某个街角,现在倒过来,从高处向下眺望,密密麻麻地全是人头,将整个阶下的广场,挤得水泄不通,就像在进行着某种仪式一般。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也证实了他的猜想,下面的人看到他们两个手牵手,并肩出现在台阶上,全都抬起头,眼中露出狂热的神情,如同见到了某种神明。

就在他的惊诧当中,一个声音响了起来,由一而二,由小变大,慢慢地汇聚在一起,无数双手高高地举起,在空中挥动着,很像后世明星出场时,粉丝们的狂欢。

“度母!”

“英雄!”

用得是象雄话,以及汉话。

第二百六十八章 余烬(六)

“如何会有这么多人?”

刘稷喃喃自语,被他牵着的曾九娘宛尔一笑,用一种崇拜的目光看着他的侧脸。

“如果你说的是汉人,我只知道,他们是一路跟着你从逻些城过来的,在你昏迷的这些日子里,他们每天都聚集在这里,为你祈求,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虔诚的信徒,每个人都发自内心地希望,你能醒来。”

刘稷只觉得一股热意涌上了眼中,在它快要涌出来之前,他抬起头,天色很好,万里无云,呈现出一种晶莹剔透的蓝色。

“在这个世界上,你拥有的不只是一个即将出世的孩子,还有他们,这些被你解救出来,并一路追随的汉人,知道吗,他们是自愿前来的,放弃了逻些城中的一切,你可不能不管不顾,十多万人一拥而入,我怕国中所有的粮食加在一块儿,都不够他们吃的,好在他们赶来了很多牲畜,就在城外放牧,现在,你才是这里最受拥戴的那一个。”

“我的英雄。”

欢呼声,随着他们的走近,愈加狂热,刘稷认得很多人的面孔,也有许多不相识的,无一例外,都在忘情地高呼,他知道,自己是他们的希望,就如同,孩子变成他的希望一样。

曾九娘说得不错,这个世界,终究还有一些值得他在意的东西,总有一些需要他背负的责任。

杨预靠在一个角落里,看着这一切,在他的身旁,一个汉人女子不住地张望着,试图从密密麻麻的人群中,分辨出一张记忆中的面容,可是人实在太多了,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无法找到,可又说不出话来,不由得有些着急。

“在这里等着,一步都不要离开,某一会儿就回来。”杨预盯着她的眼睛,直到女子使劲地点点头,他才朝着人群拥挤的地方走去。

女子是从贡塘城过来的,他们得到了消息出发时,已经晚了好些天,而杨预又比她更晚一些才到,两人都不知道,她要找的人,是不是已经到了,此刻又在哪里。

在他走后,女子并没有停止张望,因为那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牵挂,过了不知道多久,当杨预的身影出现时,她不由得屏住了呼吸,因为在他的身后,还有一个人。

那是一个年轻的汉人,头上扎成发髻,用一根木棍束着,眼神有些躲闪,女子在看到他的那一刻,眼里就再也容不下其他的事物。

“某不知道,他是不是你要找的人,在逻些城,打探的结果,只有他......”杨预的话说到一半就停下来,因为女子已经冲上前去,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番,然后一把将那人抱住,嘴里发出“伊伊呀呀”的声音。

“最符合你给出的条件。”

被她抱住的年青汉人有些不知所措,他求助似地看着杨预,后面的心慢慢沉了下去,很显然,他并不是女子要找的人。

可是此刻,对于女子来说,这个真相过于残酷,杨预不忍揭穿它,只能朝对方使了个眼色,年青汉人将女子抱住,任她在身上痛哭失声,慢慢地,这种压抑之极的哭声,感染了他,两人一齐哭了出来。

杨预默不作声地看着他们,过了好一会儿,女子收住声,放开年青汉人,向他连连摆手示意,原来她一早就知道,对方并不是她要找的人。

年青汉人依依不舍地转身走了,杨预走到女子的身边,低声劝道:“不是也没关系,这么多人呢,一时间哪里就找得到了,慢慢来,总能找到的。”

女子抬起头,朝他露出一个感激的表情,就在杨预打算再去找人问一问时,女子突然间动了,反应神速的杨预几乎是下意识地一把抓住她的衣衫,一股大力几乎将衣衫扯破,而女子低着头,离着墙壁,只有一步之遥。

绝望之下,她已经崩溃了。

“听我说。”杨预用力将她扳过来,女子露出一个凄美的面容,泪水遮住了她的脸,眼前只余下一个模糊的影子。

“想死很容易,活下来才难,你没有找你的儿子,那个人也没有找到他的母亲,但是只要还有一线希望,你就应该活下去,万一你的儿子想要找到你,他该怎么办?”

女子在他怀里哭得泣不成声,杨预不住地拍着她的后背,出言安慰。

就在此时,一个身影扑上来,跪倒他们的脚下,那个年青的汉人,拉着女子的衣角,先是用吐蕃话喊了一声:“阿妈。”

当女子转过头,惊异地看着他时,又用不甚流利的汉话叫了一声。

“娘!”

杨预放开她的身体,女子跪倒在他的面前,两个人相互看了看,年青汉人有些吃力地说道。

“做......我......娘?”

女子不敢置信地张大嘴,然后紧紧地抱住了他。

人要活下去,总要有个支撑,对于二人来说,这或许是一个不错的结果,杨预转过头,正好看到,台阶上的那对男女,手牵着手,没有丝毫避忌的样子。

看着下面欢呼的人群,已经渐渐蔓延到了全城,这是他努力的结果,从吐蕃的各地,包括逻些城解救出来的汉人奴隶,全都在朝着这里集中,原因只有一个,他在这里。

刘稷突然间明白了,曾九娘为什么会带他过来,就算没有艾尔西蕾娅腹中的孩子,他也并不孤独。

“你想好了,要怎么安置他们吗?”曾九娘的话,让他回到了现实中。

这些汉人既然选择了离开逻些城,就表明他们并不相信唐人的安排,按照惯例,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回到原籍,分得一份土地,而且多半会是偏远地区的荒地,就算还有家族,会如何对待他们,想都想得到。

他们,就像是盛世中的一块伤疤,为朝廷所不喜,更不会让天子欢欣,上行下效,那些基层的官员,看他们的眼光,只怕比之异族还不如,谁会希望落到那种境地?

大唐已经没有了他们的容身之地,在没有出路的情况下,刘稷就成了他们唯一的希望,他们相信,这个一直带领他们创造奇迹的男子,会继续成为他们的依靠。

因为在刘稷心目中,自己也是一个格格不入的人,游离于盛世之外的。

余烬。

第二百六十九章 余烬(七)

涉及到十多万汉人的安置问题,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刘稷的威望再高,也变不出粮食,一切还得从头计议。

象雄地区,大部分都是蛮荒之地,缺乏足够的水源,为数不多的河流和湖泊,也一早就被象雄人自己占据了,在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汉人与象雄人会为了共同的敌人,站在同一条战线上。

可一旦,他们要来分一杯羹,双方还能和睦相处?刘稷没那么天真,为此,他有更好的办法,那就是位于珠峰以南的尼婆罗国。

后世的尼国,就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是由国内的地理环境所造成的,尼婆罗北部地区为喜马拉雅山区,海拔在四千米左右,中部为河谷地带,两到三千米左右,而南部,为冲积平原,一直深入到了后世的印国,平均海拔不过一千米左右。

而印国也就是这个时空的天竺,是整个欧亚大陆,最好的农业生产区,更重要的在于,在这片历史悠久的南亚次大陆上,几乎全都是开发成熟的部分,城镇、村庄星罗棋布,人口稠密良田遍地,得天独厚,远比东亚部分更为优良。

如今的尼婆罗,上层建筑被一扫而空,地主、权贵荡然无存,有着大量的无主之地可供分配,特别是在艾尔西蕾娅直接掌握的西境,孔雀河谷几乎全都她的家族领地,一次性安置十万以上的人员,问题不大。

其实,早在进军逻些城之前,从吐蕃各个部落里解救出来的汉人奴隶,就被分批送到了那里,他们有着与生俱来的种田天赋,对于土地充满了热情,哪怕是荒地都能精耕细作,更何况,是这种扔把种子什么也不管,等着秋后就能收的天然良田。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如果他们在被掳掠之前,大唐想要让这些出身陇内道的边民,跋涉数千里穿越整个高原,去一个陌生的国度,只怕没有一个人肯,因为自己是天朝上国的子民,哪怕就是在本乡要饭,也决不会远行。

可现在,他们经历了常人难以想像的折磨,在吐蕃人的棍子和刀枪下,习惯了顺从,至少在管理上,让刘稷省了不少的心。

当然,这一切还是需要和艾尔西蕾娅沟通的,毕竟他不可能长期在那里蹲着,一切全都需要少女来操持,特别是,汉人与当地人发生矛盾时。

被他滋润过的少女,或许有了身孕的加操,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母性的光辉,她笑吟吟地靠在男人的怀里,有些心不在焉地听着他的话。

“这一次,不同于往常,他们现在集中在了城中,首先要做的,是登记造册,把每一个人的情况记下来,做为将来分田的依据。”

“嗯。”少女从鼻间发出一声轻哼。

“这就需要大量的人手,特别是识字的人,九娘应该能帮上一些忙,她的那些侍女、随从都应该识字,你要不好开口,我去同她说。”

“嗯。”

“到了当地以后,尽量不要与本地人离得太近,水源的分配,事先就要确定好,一旦到了用水高峰,是最容易引起纠纷的时候,你要派可靠的人下去盯着,把事端消弥在无形之中,做到公平公允,不偏向任何一方,出了问题及时解决,这些都是学问,需要你自己去理解和体会,唯一的原则就是,把他们都当成你的子民。”

“嗯。”

“汉人初到,第一年不会有什么收成,你要借粮给他们度日,赋税第一年全免,第二年减半,第三年开始,照正常的比例,该多少就是多少,但他们不出差役,平时由自己人管理,每天都要接受训练,这你就不用管了,我让别人来负责。”

“嗯。”

“别光是嗯,你倒底明白了没有啊。”

被刘稷这么一说,少女有些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我明白的,汉人是你的人,我帮你看着,如果碰上什么事情,我还能得到他们的帮助,吐蕃人恨他们,可比尼婆罗人更多。”

刘稷看着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不得不感叹一句,聪明果然是会遗传的,少女的理解,比他想像的还要透彻,自己已经用不着再提点什么了。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城中搭起了许多登记点,除了姓名、原籍、年龄之类的普通信息,更重要的则是特长,毕竟有许多汉人是从小就被掳走,一切东西都要从头学起。

所有登记的汉人,将会按照军旅的形式来编组,生产单位就是军事单位,十人一伙,百人一队,千人一营,万人一军,以伙为单位分田,所得的产出在缴纳赋税之后,平均分到每个人的头上,而每个伙的搭配,也尽量做到,新老结合,不至于到时候束手无策。

为此,曾九娘贡献出了大量的人手,将识字的手下全都撒出去,还让象雄人帮着维持秩序,就这样,十多万人的登记加上编组,也用去了不少时间,而最先登记并编成完毕的队伍,已经踏上了去往尼婆罗的路上。

刘稷和曾九娘在城外送别他们,这些汉人,身上背着不多的家伙什儿,牵着从吐蕃人那里夺回来的牛、马、羊等大小牲口,一队队地依次出城,每个人在经过的时候,都会向他们致以深切的敬意,在他们的身上,刘稷看到的,是充满希望的热忱,而不是被放逐的绝望。

“五郎,你知道吗,他们称我为‘度母’,那是我用了数十年,一心行善才攒下的名声,而你,只用了数个月就做到了,活人无数,这等大功德,是旁人一生都难以企及的。”

“一个人如果用一辈子,在做着善事,就是任何神佛也替代不了的,九娘,才是实至名归,他们敬你爱你,是发自内心的,不像我,只是一时手顺,如果哪一天,吐蕃人得了势,而我又战败了,他们就会弃之如蔽履,你信吗?”

“我不信。”曾九娘摇摇头:“一个人总会有感恩的心,如果没有,那也不值得你看重,况且,我的英雄。”

她伸出手摸上刘稷的脸颊:“是不会失败的。”

“姐姐,你这么说,让我好有压力。”刘稷与她调笑惯了,也不以为意,将她的手按住,却没有放开,而是牵在了手心里。

“可惜,他们回不了故土。”曾九娘感叹了一句。

“哪里有汉人,哪里就是汉土,我们的祖先,从关中、从黄河那么一点点地方,北上、南下,刀耕火种,步步为营,才打下了偌大的江山,我相信,这种信念,已经刻在了他们的骨子里,无论受过多大的磨难,也会一往无前,总有一天,会将脚下的土地,变成无法舍弃的故土,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

“五郎。”曾九娘第一次用自己也难以说清楚的眼光,看着这个比儿子还要小的年青人,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

崇拜。

第二百七十章 余烬(八)

“九娘,你没有想过,有一天,回到故乡去看看吗?”

紧接着,刘稷的一句话,就让她陷入了沉默中。

故乡,在她不多的记忆里,早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就连一个模糊的印象都不存在,此刻突然被他提起,曾九娘的神色黯淡下来,眼中失去了神采,就连语气都低沉了不少。

“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家乡可以回,如果有,它又会在哪里?”

“每个人都有,它无关贫富、贵贱、老幼。”刘稷将她的腰搂住,在她眼边轻声说道:“别把自己说得那么悲惨,九娘,你还有大好的人生要度过,如果这里,让你只会感觉到仇恨,或许回去转一转,是个不错的选择。”

“你说得真好。”曾九娘轻轻地摇着头:“可惜,回不去了。”

刘稷没有再说什么,就像往常一样,牵着她的手,慢慢向王宫的方向走去,城里的汉人逐渐在减少,街道上变得空旷了许多,为数众多的象雄人,看到他们的到来,依然深深地弯下腰去,他们所礼敬的,除了奉若神明般的曾九娘,同样也有刘稷的一份,因为这里的人,有许多都随着他攻进过逻些城。

对于英雄的崇拜,没有民族之分,两人走上台阶,即将通过长廊回到各自的住处时,曾九娘发现,对方牵着自己的手,没有想要放开的意思。

“你要把我带到哪里去?”曾九娘的心情已经平复,也有兴致开一些玩笑。

“九娘愿意跟我走吗?”

“你有艾尔西蕾娅,以后还会有许多好女子,九娘老了,走不动了,就在这里陪着他们吧,如果有一天,五郎想我了,能来看看,将会是我最高兴的日子。”

刘稷牵着她的手,深深地看着她的眼睛:“每一个女子,都是独一无二的,九娘也是一样,只要你能放下心里的那份重负,告诉我。”

“一个吐蕃人的王后,可能让九娘消了这口怨气?”

曾九娘一惊:“你都知道了?”

“杨鹄子来问我的时候,我就猜到了。”刘稷点点头。

“我没有杀她,如果,你想将她交与唐人,我可以着人安排。”曾九娘毫不犹豫地承认了,甚至没有打一个磕,就愿意将人交出,让刘稷完全没有想到。

“九娘,如果我是来索人的,当时在山上,就不会将息东赞交与你,她的死活,我不关心,我只在意一点,你还需要哪些吐蕃人,我会帮你。”

曾九娘摇摇头:“我是个无用的女人,仇人站在面前都下不得手,算了,我谁也不要了。”

“我辜负了你的期望,没有将他们一网打尽。”

“千万不要这么想,当日在贺菩劳城中,你只是一个亡命的探子,就连息东赞那样的人,都有如高山仰止,如今呢,他身死人亡,吐蕃人分崩离析,那是我做梦也想像不到的结果,所以,我才会说,你是我的英雄。”

刘稷毫无成就感般地摇摇头:“功亏一聩,除恶未尽,不提也罢。”

“倒是你,小姐姐,可能卸下这数十年的担子,真正为自己好生活一回?”

曾九娘的眼中顿显惊异之色:“我不明白。”

“那我就说明白。”

刘稷放开她的手,信步走到长廊外,看着城外的景象,十一月的高原,大地呈现出一种灰白的色调,草木凋零、群山莽莽,给人一种大气苍凉的感觉。

这样的景色,在充满了诗意的大唐,会是文人雅客的最爱,因为他们可以借此写出最美的诗句,流芳千古。

曾九娘看着他挺拔的背影,就是这么想的,一个出自状元之家的年青嫡子,要说腹中毫无诗才,她是不信的,可是没曾想,对方的确在吟诵着一首诗,但是和当前的景色无关,却是深深地牵动了她的心。

“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一摘使瓜好,再摘使瓜稀。”

刘稷用官话慢慢地说出来,停在了最后一句上,果然,马上就听到身后传来了同样的声音。

“三摘犹自可,摘绝抱蔓归。”

曾九娘喃喃地念完,泪水夺眶而出,身体摇摇欲坠,就在她快要支持不住,委顿于地的时候,刘稷犹如背后长了眼睛一般,飞快地一个转身,抄手将她抱住。

“九娘,你不是她的侍女,你就是她。”

“金城公主。”

怀里的佳人泪眼朦胧,眼中充满了不敢置信的神情,声音随着脸上滑落的泪水,发出微微的颤抖,这样的反应,也让他证实了自己的判断,不禁将她紧紧地搂进怀里。

“都过去了,你用不着再伪装自己,想哭就痛快地哭出来吧。”

“你是如何知道的?”

“自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你不像一个侍女那么简单,因为侍女不应该有那么大的能量,后来发生的事情,让这种感觉越来越深,但是我并没有想到那上头去,因为这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直到看到了那个墓地,一个存在了十三年的墓地,不应该是充满了香火气,泥土干裂,碑石陈旧吗?而我看到的却是,墓地前连个插香炉的台子都没有,这说明你们根本就没有祭奠过,如果你是她的侍女,可能吗?”

“因此,那时候我就有了一个判断,这个墓是空的,它应该修于数年之内,是为了你自己将来而造,我说得对吗?”

曾九娘怔怔地看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当然,这也只是猜测,或许那只是一座衣冠冢,为了寄托哀思,九娘,你可能自己都没意识到,你在谈到她的时候,没有一点敬意,一直在用‘苦命的女子’形容,而你时时拜祭的那个佛像,才是你心底最大的伤痛。”

“你说过,你曾经有一个儿子,侍女会跟人生出儿子?那是你和你的丈夫赤德祖赞的儿子,不幸的是,他被那囊氏家族的人害死了,因为如果他能长大,很可能成为下一任的赞普,当时的吐蕃旧贵族,不会任由那样的事情发生,所以你恨那个女人。”

“一个什么样的女人,才能对吐蕃恨之入骨,才能有能量挑动内乱,才能有财力收买象雄人,才能用自己的一生......”

“去复仇?”

刘稷的目光明亮如炬,有着一种让人信服的力量,让人忍不住就想要依靠,她也一样。

第二百七十一章 余烬(完)

一个埋藏在心里十三年的秘密,突然间被人揭破,曾九娘感到自己的心脏都好像停止了跳动。

直到被一双有力的手臂横抱着,进了一间屋子,她才募得发现,这里就是自己的居所。

屋子点着一盏油灯,刘稷将她放到了床榻上,自己却坐在一边,打量着屋里的陈设,正中的桌子上,摆着一尊佛像,与他那天,在佛洞里看到的,一模一样。

见他盯着那尊佛像,曾九娘忍不住悲从中来,一个母亲最大的伤痛,莫过于失去自己的孩子,当年她毅然同丈夫和这个国家决裂,就在于此。

“我记得你说过,如果他还活着,也有十六岁了。”

“我的拉本,他们害死了我的拉本,他们害死了我的拉本。”她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话。

从低泣到痛哭失声,曾九娘被他的话,勾起埋藏在心底深处的一幕,仿佛又回到了让她心碎的那一天,声音越来越大,再也不复往日里的优雅,到了最后,变成了尖利的叫喊声,声声控诉着心中的不公。

“为什么,死的那个人不是我,为什么他们连那么小的孩子也不放过,为什么,那个人明知道是谁,却毫无动作,为什么,没有人可以为他报仇,为什么!”

刘稷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轻轻拍着她的后背,任她在那里歇斯底里地叫喊着,这或许就是她压抑了二十多年,始终无法释怀的那种恨意,一旦释放出来,足以毁坏一切,吐蕃人大概到这时也不曾想到,他们倒底输在了哪里。

千万不要低估一个母亲的复仇之心。

因为她可能会用十年、二十年、整个余生,只做一件事,从当初看似毫不可能,一步步地积蓄力量,等到恰当的时机,就会爆发出来。

在真实的历史上,封常清止步大勃律,他的这具肉身,死在了贺菩劳城下,曾九娘没有机会策动唐军更进一步,结果导致了另外一个事件,那就是两年以后,苏毗人的叛乱。

在那场叛乱中,赤德祖赞被他最宠信的两个臣子杀害,末凌替举兵作乱,被达扎路恭等人一举平定,他本人身死,儿子带着剩下的族人投靠了大唐,吐蕃人只能将尚未成年的挲悉笼腊赞扶上王位,整个国家的元气大伤,如果不是那个死胖子,结局或许会同今天一样。

而那位吐蕃人史上最英明的君主赤松德赞,成年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亲自率兵彻底征服了象雄!

因此,真正的她,会是死于那一天么?刘稷看着怀里哭成泪人的曾九娘,忍不住去猜想。

女子痛快地发泄着心中的恨意,直到喉咙沙哑,泪水干枯,整个人无力地倒在他的手臂上,那双美丽的眼睛,略显得有些红肿,雪白的脸颊被冲刷出一道道泪痕,青丝散乱着披在脑后,显得异常柔弱。

刘稷慢慢地附下身,轻轻地挨上她那微张的红唇,冰凉而嫩滑的触感让女子睁大了眼睛,突如其来的男子气息更是让她气息紊乱,心跳不已。

“五郎,五郎。”女子主动抱住了他的腰,身体微微后仰,两具身体迅速地升温,紧紧地融合在了一块儿。

......

良久之后,女子发出一声似哭似诉般地低吟,面上带着醉人的酡红,整个人如同死去一般,倒在了他的身下。

刘稷的脸上汗水淋淋,这样的运动虽然有益身心,其辛劳之处也是不言而喻的,他大口大口地呼着气,体会那种激情释放之后的快意。

“九娘。”

“唔。”听到她的声音,刘稷放下心来。

女子回复得比他想像中还要快,她侧身趴在刘稷的怀中,火热的躯体还带着方才的余韵,差点令后者又有了反应。

“五郎好是生猛,难怪......”

刘稷摸着她的头,问道:“难怪什么?”

“难怪艾尔西蕾娅说,她的母亲,死而无憾。”

“咳咳”

刘稷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怀里的女子露出一个促狭的笑意,如同两人之前的那样,哪里还有半分方才的样子。

“她怎么什么都同你说?”

“那就是真的了?”曾九娘兴致盎然地抬起头,一脸的好奇。

“所以,不是她说的,是你猜的。”

刘稷懊恼不已,女子被他的神情逗乐了,不由得发出吃吃地笑声。

这一刻,两人就像一对偷尝禁果的小情侣,对彼此充满了好奇,无论说什么,哪怕是废话,都意犹未尽。

调笑了一会儿,曾九娘感激地说道:“五郎,感谢你所做的一切。”

“用不着这样说,我也是为了我自己。”

“你不明白,我,我之前不怀好意,只是想利用你们,为我复仇。”

“我知道,我同样心怀警惕,因为没有无缘无故的好与坏,我们才刚刚相识,这么想很自然,你无须自责。”

“你不知道,我是一个恶毒的女人,害死了很多人。”

曾九娘悠悠地说道:“没了孩子之后,我恨上了所有人,活下去的唯一希望就是复仇,为此,再也不想看到那个人,先是想法子逃离吐蕃,我求助于西域的一个小国,他们把我的打算转告给了我的义兄,长安城的那位天可汗,他却没有做出任何表示,于是,我绝望了,便想出了这么一个法子。”

“假死?”

“是的,死去的是我的一个侍女,那个时候,我住在自己的城堡里,与逻些几乎断绝了往来,那个人再也没有来过,就连听到我的死讯也是一样。”

“为了隐藏行迹,我杀死了所有知情的人,现在的那些侍女、随从,全都是后来收留的汉人庸奴,你知道吗,你解救他们,是为了他们的自由,而我,却只是为了一已之私,根本不配得到欢呼和拥戴。”

“都过去了。”

曾九娘摇摇头:“我不值得你对我这么好。”

刘稷抱紧了她,曾九娘所说的,他并非不能理解,一个失却了国家支持的和亲公主,在那样的环境下,只能变得心狠手辣,才能生存下来,无论是依从息东赞还是杀死那些知情者,都是她唯一的选择,这个时代的女性,果然有着非同一般的行动力。

如此的环境下,要是还单纯地如同小白兔,那才是取死之道,就是他自己,何尝不是一穿越过来,就遇上了生死搏斗,手底下的亡魂,只怕比后世他认识的人还要多。

刘稷并不想她陷入这样的思维,于是赶紧转移了话题。

“既然知道我对你好,能不能告诉我,你的本名,是不是叫奴奴?”

曾九娘一怔,随即反应过来。

“五郎是从朝廷的公告上看到我的奏书么?”

刘稷哪里看到过,不过此时当然是点点头。

“那是他们借我的名义写的,不过是我的乳名,哪有人叫李奴奴的。”

曾九娘莫名地有些羞涩,甚至比方才两人激情一刻更甚,她的神色变化,引起了刘稷的好奇。

“那九娘芳名可否告知在下呢?”

“五郎如此聪慧,不妨也猜上一猜。”

刘稷认真的想了想,既然她会这么说,那肯定是有线索的,曾九娘,曾九娘,对方既然不姓曾,他一下子明白了。

“你的名字是曾?不对,哪有女孩起这个名的,一定是珍珠的珍,李珍对吗?”

曾九娘痴痴地望着他,抚着他的脸颊,轻声说道:“虽不中亦不远矣,是一个玉旁加一个曾字,意思是玉颜如珠。”

“我的九娘,花容玉貌,果然名如其人。”

“奴的容颜早已枯稿,也唯有五郎,才会如此心口不一。”

“那我以后就叫你奴奴了。”

刘稷毫不客气地宣布,女子声若蚊蚋地嗯了一声,默认了他的强势。

“奴奴,你在宫中长大,一定知道太平公主,她叫什么?”

“奴奴,先帝是你的义父,你一定见过安乐公主,她当真有那么美么,不会真叫‘裹儿’吧。”

“武帝长什么样,是不是有很多面首?上官婉儿呢,怎么挂的......”

......

“奴被义父接入宫中的时候,方才四岁,一共呆了不到五年,便远嫁蕃邦,哪里记得那么多事,五郎怎的,比个妇人还要......”

曾九娘被他的好奇心打败了,忍不住连连告饶。

“宫闱秘辛嘛,谁不想知道。”刘稷嘻笑着又问道:“武帝当年,真的亲手掐死了你的大姑母?”

曾九娘没有答他,她知道,对方不住地插科打诨,就是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避免陷入失子的伤痛当中,这份体贴,让她感动莫名,因为长这么大,真心对她的,没有几个人,就连自己的生母,都在记忆中变得模糊了。

“宫廷越是精美,下面就越是血腥,大明宫,每一间屋子,都垫着无数的尸骨,五郎,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刘稷这才恍觉,导致她一切灾难的源头,正是那位独一无二的女皇帝,于是收住了嘴。

“好,我们不要再念着过去,从现在开始,九娘可以过上自己的日子,就算想回到长安,我也会陪你。”

“不了,有个女人骂我,吐蕃养育了我三十多年,而我在大唐呆了不到十年,你说我应该算什么人?如今连大唐的官话,都说不好,那里一个亲人都没有,回去不过徒增伤感耳,五郎的好意,奴心领了。”

刘稷将她的脸扳向自己,收起了脸上的笑容。

“九娘,你知道为什么,我们会莫名地心生相惜吗,以前我不明白,现在我总算知道了,因为我们二人,都是失去了一切的弃儿,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活下去,现在,不为别的,只为自己而活,去他娘的吐蕃、大唐,去他娘的赞普、皇帝,谁敢阻我,就是天王老子,老子也要将他劈落凡间。”

曾九娘喜欢他此刻的霸气,只是轻轻地吐了一个字:“好。”

两个身体便再度融为一体。

相聚总是短暂的,没过几天左拥右抱的日子,刘稷就接到了封常清从逻些城发来的指令,朝廷负责吐蕃事务的黜置使,竟然是左相兼武部尚书陈希烈,盟约达成,他们将直接从当地启程,带着赤德祖赞等人上京城献俘。

而他,则要先回龟兹,护送封常清的家眷赶过去,这是朝廷对于一方节镇的后手,就连红极一时的安禄山,也不得不将长子安庆宗,留在长安为质。

对此刘稷有些犹豫,眼下,他在象雄和尼婆罗诸国,有着无可比拟的影响力,而回到大唐,不过是个中下级小军官,还要忍受同僚的倾轧和排挤,去做一些无聊的斗争,并不是他愿望看到的。

可就此脱离,又有些不舍,因为心中的另一个灵魂,还有一份牵挂,这样的心思,看在两个女人的眼中,都是感动莫名,这个男子,正如曾九娘所说的,既无情又重情,叫人难以割舍。

“五郎,你是个做大事的人,此生注定了,会成就一番事业,除了我们,还有那些同袍,还有你的家族,去吧,任何地方,都不应当变成束缚你的枷锁,我会陪着你的艾尔西蕾娅,照顾她和你的孩子,直到你再度返来。”

曾九娘的话,让他再度鼓起了勇气,对方说得没错,人生只有面临挑战,才会活得有意义,他要担负起的,不只是一个人的责任。

封常清、田珍、李嗣业、段秀实、杨和,那些对自己爱护有加、视若子侄的叔伯们,对他有着更多的期望,不应当辜负。

而如同杨预、张无价、许光景、康老四以及乾坑戍的一众将士,这些好友和下属,还有一份职责,又岂是轻易能放弃的。

他一把将两个女人拥入怀中,在她们的额头上各自印了一下,在二人的注视下,跨上了自己的坐骑。

“奴奴,艾尔,守好咱们的家,等着你们的男人回来。”

说罢,一挥手,带着张无价等人,缓缓策马前行,朝着安西镇的方向,快马加鞭疾驰而去。

看着渐渐远去、直至消失的烟尘,艾尔西蕾娅再也忍不住了,捂着嘴痛哭失声:“他还没有给孩子留下名字呢。”

曾九娘搂住她,眼神依然眺望着远方。

“别担心,他不会忘的。”

第一卷《公主的遗产》终

第一章 边镇

昆仑山北麓,从海拔四千多米一下子陡然降到一千到一千五百米,气候也从高寒变成了亚热带,十一月份的塔里木盆地,依然有着充沛的降水,并不是那种难熬的干冷,只不过昼夜温差的加大,会使人极为不适应。

正当其道的胡弩镇,恢复了数月之前的冷清,做为联系两地之间通道的要地,聚集于此的龟兹、于阗两国兵马和北庭戍军,已经奉命回撤,军镇下的驻军痕迹也在一点点地消除。

“手脚都利索些,早些拆完了,早些回城,谁耐烦在这里喝冷风。”

王滔抱着膀子,双脚不停地来回蹬地,借此获得些许热量,他的手下在方圆数里的范围内,将那些大军驻扎后遗留下来的桩子、杂物一五拆除,能用的就运回去,没用的,堆到一旁,清理出来的场地,等到商路一通,就会成为天然的集市。

如今可不同往日了,这一次的征伐,大唐一举拿下了吐蕃这个顽强的邻国,那也就意味着,往日做为边陲要塞的胡弩镇,用不着再如临大敌般地严加戒备,变成了如同内陆州府之间的交通要冲,因为他们眼前的这条过山通道,在吐蕃人成为大唐的威胁之前,就是一条联接两地的商道。

既然是商道,就意味着利益,过路的厘金自然归于官府,可往来的商人,对于他这种地头蛇,怎么也少不了一份打点,否则他能找出一千个理由,刁难这些胆大包天的行商。

一想到即将到来的好日子,王滔的心里就有抑制不住的兴奋,心里已经在盘算着,弄上一年半载,就有了一笔不菲的财物,拿来打点上官,争取再升上一级半级,可是转念一想,如今这胡弩镇,从鸟不拉屎的军镇变成了日进斗金的边城,岂不是人人眼红的香饽饽,只怕这些财物,能保住眼下的位子就烧高香了。

就在这样患得患失的心情中,他突然听到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声音的来源,正是昆仑山的方向,做为镇守此地多年的边将,他下意识地就要喊出。

“敌袭!”

话到嘴边才猛然反应过来,山那边的吐蕃人,一早就跑光了。

虽然如此,倒底戒备了这么多年,起码的警觉性已经深入骨子里,那些在营地里忙活的军士们,全都扔下东西跑到了他的周围,很自然地形成了一个防御的阵形。

不过,很快他们就放松下来,因为从道路的尽头现身的,是一队红色衣甲的骑士,来骑看到他们,马不停蹄地冲了过来,让王滔不由得有些紧张。

“吁”

为首的男子,用一个漂亮的急停,正好将战马横在他们的前方,男子在马上长长地呼出一口白汽,似乎还带着昆仑山的冰冷。

“王滔何在?”他的话也是冷冰冰的。

“某就是,但不知尊驾?”王滔从他的衣甲形制就能看出,并不是什么高级军官,但出言依然很谨慎。

“与某找个住处,今晚就在此过夜。”

马上男子将一捆书札扔给他,王滔接到手中,微微一怔:“这么多人?”

“不多,百十来个吧。”

男子跳下马,抖抖身上的落叶和积尘,一脸风霜地打量着这里的一切,那种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杀气,让周围的军士们,纷纷避过他的目光。

“归德郎将、果毅都尉,你是刘戍主?”

“你什么眼神,某家看着有那么年幼么?”男子不屑地撇撇嘴。

“那尊驾是?”

“最下头那一张。”

王滔将那张纸抽出来,上面写着男子的告身,纸质很新,上面的字迹十分清晰,一看就是不久之前才颁布的。

“怀化郎将......”

“刚升的,区区一级,聊胜于无。”男子似乎很不满,无所谓地摆摆手。

王滔的视线掠过那串长长的官衔,在最后的名讳上停下来,顿时呆在那里。

“你是预郎君?”

杨预白了他一眼:“杨鹄子的名号很好听,值得旁人冒充么?”

“在下不知郎君驾到,万望恕罪。”

王滔当然不是敬他一个区区的正五品郎将,而是他的老子,于阗镇守使杨和,正是王滔的直接上司。

长这么大,类似的事情不知道发生过多少次,他也懒得同对方计较,不耐烦地说道:“去安排屋子,老子要热水,热炕,要是有个女人就更好了。”

“在下这就去安排,准定让包你满意。”

王滔忙不迭地指挥手下回城,他自己留下来陪着杨预,因为对方这一行只有六人,正是杨预所部最后活下来的,没等多久,后头又响起了疾如暴雨般的马蹄声,乾坑戍的将士们到了。

不过百人的队伍,却有着超过三百匹马,每一匹都是精挑细选的羌地骏马,肩高在一米八左右,毛发长而蜷曲,体形修长,四肢有力,正是高原寒冷地带的最佳坐骑。

隆隆地蹄声整齐划一,在一面不大的战旗下,一个身形挺拔的年青男子背着一把高过身体的大刀,骑在一匹通体赤红的骏马之上,尽管面白无须,可是王滔一看到那双平静无波的眼睛,就感觉有一股寒气自背后升起。

被他瞧过一眼的人,无不是遍体生寒,如同看着一具死尸般地冰冷。

在他身后的那些军士,人人都是满不在乎,谈笑声传得老远,看似军纪不整,可王滔是个老行伍了,如何看不出,这些人全都是百战余生的老卒,对于他们来说,一切都被看淡,包括了自己的性命。

“可是刘果毅?”尽管对方只是个戍主,他依然不敢怠慢,因为替这只小小的队伍打前站的,竟然是自家老镇守使的嫡子。

“你不识得他?”杨预大笑不止。

不光他在笑,身后的军士同样发出窃窃地笑声,王滔有些不知所措,可左看右看,来人都是一个陌生的面孔,他根本不记得,自己在哪里曾经见过。

好在来人并未在意,主动从马上跳下来,向他拱拱手。

“某家正是刘稷,有劳镇将费心了。”

听到他这么一报名,王滔才恍然大悟,感情这位果毅,就是闻名安西四镇的。

刘五郎啊。

第二章 搅梦

要说他的大名,在这安西四镇无人不知,那或许有些夸张,但经过各人之口,传到四下还是容易的,其中最主要的媒介,便是行商。

胡弩镇正当商道之侧,后世的疆羌公路就是从这里过去,跨越地形复杂、海拔极高的昆仑山,成为新华夏早期最主要的进羌通道,以那个时候的条件,都堪称艰难,何况是在公元八世纪中叶。

对于王滔的反应,刘稷毫不在意,他让后面的张无价、许光景二人带着军士们,随同王滔的部下进城,自己却和杨鹄子站在那里,饶有兴致地打量了一番。

眼前是一座典型的唐人军镇,主城横跨在山路的正中,扼守着出山的要道,城墙大概在四米左右高,全数由山石垒成,中间灌以包浆,周围还有许多小型的寨堡,是为了弥补防守上的漏洞,从大小来看,里面的驻军不会超过千人,除了衣甲鲜明的唐军戍卒,看不到普通百姓打扮的人影,应该是一个较为纯粹的军城。

“你也忒小心了,听到你的名号,他巴结还来不及,哪用得这般客气。”

“你老子是这里的主官,他给你面子是应当的,至于某,过路罢了,何必在语言上斤斤计较。”

刘稷指着山路说道:“你看,从这条路翻过昆仑山,便是羌塘,通往象雄、尼婆罗比之绕道葱岭要近得多,这一路上虽然人烟稀少,还算能行得,两国罢兵休战,便是商人最好的机会,掌握了商路,便掌握了钱袋子,此地虽小,却当咽喉,为将来做事方便,对此人你不妨笼络一二。”

“你要看上了,直接换上自家人便是,不就是老爷子一句话的事,费那神做甚。”

杨预不以为然地说道:“要说这商路,某却是不通,家中自有专人在打理,你这一趟回来,怎得变成了财迷,处处言及利来?”

“你是将门衙内,哪知道平民的辛苦,长安居大不易,用什么不花钱?”刘稷对他的这种公子哥做派,自然是无法理解的。

“切,难道你不是?”杨预突然想到了什么,神神秘秘地压低了声音。

“从逻些城过来的时候,城中都在传,吐蕃人的家底,都被你给搬空了,到了象雄没来得及问,这事会有什么关碍么?”

“你不是看到了,那些财物,若是不搬走,岂不是便宜了旁人,你家老爷子怎么说?”

刘稷当初不避他,就是留给杨和乃至封常清等人看的,安西镇是他的家底,大伙几乎利益与共,联手做掉中使的事情,将所有人系在了一根绳上,因此他才会悍然吞下整个财富,这其中当然会有他们的一份。

人家有难同当了,他还不有福同享?有来有往,关系才会愈加密切,这其中的意思,杨预未必想得通,但是老而成精的杨和,一准能看得透,刘稷要的就是他的态度,把河西杨家绑上车,做事情会方便得多。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让某以后与你多亲近,这不是废话么?”

刘稷笑着摇摇头,什么都没说,那就是什么都说了,还特意提醒了一句,杨预迟早会想通,自己没有必要指指点点,有时候好为人师,反而引起别人的反感,特别是朋友之间。

“走吧,跑了这许久的路,累也累死了,进城去歇一歇是正经。”

他拍拍杨预的胳膊,二人一道走入城中,早先入城的军士,已经将一切都打点好,为他们准备的屋子里,烧起了火盆,这个时节还是有些冷得,特别是在大山之侧。

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杨预随口的一句话,王滔竟然真得为他们找来了几个女人,刘稷不是雏儿了,一看对方的做派就知道,那不是什么风尘女子,说不定便是戍卒们的家属。

两人做出了同样的反应,赶紧把人送了回去,夺人妻女这种事情,做起来还是有些障碍的,再说了一路上辛劳无比,哪里还有寻花问柳的心思,洗洗身子睡上一觉,才是此刻最想做的事。

这一觉,刘稷睡得很沉,不知道过了多久,被突如其来的吵闹声惊醒了,赶紧起身推开门,眼前顿时就是一大片火光。

“哪里来的兵马?”

杨预几乎与他同时惊醒,眼神还有些迷糊,而刘稷已经看清了来军的旗号。

“是北庭骑军。”

在城中的主街上,王滔正与一些将校苦苦争执,他连比带划,不住地朝对方解释道。

“好叫使君知晓,城中本就狭小,屋子就这么些,先到的已经入睡了,总不好再请出来,在下让本部让出几间,先容诸位住下,再多也没有法子了。”

“什么鸟军马,老子们是从吐蕃人的都城一路过来的,麾下皆是人困马乏,几间屋子哪里住得下,难不成,还要在野外宿营?纵然某肯,也要儿郎们答应才行。”

“极是极是,让他们都出来,全数让与咱们,勉强也能够了。”

“呸,老子在外头出生入死,回到自家领地,连个石头屋子都住不上,信不信一把火,烧了你这寨子,官司打到都护府,老子们也不惧。”

......

王滔被这些人蛮横无礼地推来推去,他只是一个镇将,没有拒绝的权力,而且,对方来的人数颇多,城中根本就安置不下。

“吵什么吵,搅了老子的好梦。”

杨预骂骂咧咧地走过去,站在了王滔的身后,拿眼睛斜着撇向为首的那个将校,嘴里却在教训着王滔。

“你也是不晓事,边城重地,哪能随意让人进来,万一是蕃虏乔装偷城,怎么办?”

“瞎了你的狗眼,老子是北庭大都护府辖下瀚海军,这位是我们军使。”

“哟,哪只尾巴没藏住,把你给露出来了,这里是安西!”

杨预大喝一声,四下的守军纷纷围上来,王滔顺势后退一步,把他推到了前面:“轮不到北庭的来撒野。”

“咱们是奉诏出征,沿途均有接济之责,你敢闭门不纳?”

“对不住,城中接待的,就是我安西戍军,没你们的位子了。”

杨预冷笑了一声,丝毫不让地盯着他的眼睛。

第三章 路窄

瀚海军副使王惟良认得这个嚣张的家伙,知道他的老子杨和是本地的地头蛇,说话比于阗国王还要好使,可如果就此怂了,以后还如何抬得起头。

“杨鹄子,朝廷有明令,于阗国兵,归北庭节制,你老子在此,也要给某几分面子,怎么,你要强出头?”

“那是战前,如今和约都签了,你们该回哪去回哪去,还想作威作福?须得我于阗镇军点头。”

说话间,被惊动的乾坑戍将士和镇中的守军陆陆续续爬起来,张无价看到外头的情形,与许光景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一招手,带着几个军士又返回了屋子。

镇城本就不大,被他们这么一围,顿时堵得水泄不通,见此情形,王惟良顿时沉下了脸,此时就是想说句软话,也不可能了。

他的一个部属大声嚷嚷道:“你们想干什么,某家使君,麾下兵马过万,此次出征随程中丞一路杀进吐蕃人的都城,将来封赏,前途不可限量,岂是尔等能轻动的。”

他们一行全都打着火把,能进城来的只有王惟良等一干将校以及为数不多的亲兵,王滔能答应的,也就是这点人的住宿安排,再多他也是无法可想,因为全镇总共也就这么多屋子。

王惟良并不是他的上官,就连序列也是外镇,他顶着不放当然有着做戏给杨预看的成份,可要真得硬来,那是不敢的,对方说得没错,如此大捷,朝廷肯定不会吝惜封赏,一跃之下连升数级都有可能,调往外镇出任主官更不稀奇,万一不开眼落到了安西?那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吗。

杨和的年龄已经很大了。

他的心里一打鼓,下面的军士也就抱了个瞧热闹的心态,杨预敏锐感觉到了这种变化,不由得怒火中烧,就在他即将要发作的当儿,被人从身后拍了一下。

“休得听他胡扯,此人不过是个副使,带着为数不过四千人的骑军罢了。”

“四千人也......”那人下意识地反驳,突然眼神一下子凝固了,就连到嘴的话也说不出来。

“四千人也在臧河边上丢了一半多。”

刘稷帮他说完,这个时候,王惟良等人才认出来,脸色全都变了,还真是冤家路窄,没曾想,在这么个偏远的小军镇,竟然也能遇上他最不想看到的人。

“原来是你,若不是你设下奸计,让那些尼婆罗人趁夜偷袭,我等如何会折扣那么多人马。”

“若非是我,你们能进逻些城?更别提什么封赏了,还能在这里大言不惭。”

“不要忘了,你也是北庭辖下,杨鹄子说得对,战事已毕,你就应当归建,某家是你的上官,你敢在军中无礼?须知军法无情。”王惟良色厉内荏地喝道。

刘稷冷冷地一笑:“少他娘摆什么上官架子,老子奉命上京献俘,将来回不回北庭还两说呢,就算回去,谁是谁的上官,都指不定,你最好求神拜佛,不要分在我的麾下,否则就有乐子瞧了。”

“你......”王惟良戟指于他,怒不可遏。

“你什么你,有本事,与我打上一场,斩不死你,老子跟你姓,敢么?”

刘稷朝着身后一伸手,一个硕大的刀柄递到了他的手上,他也不怕割伤了自己,就这么大大咧咧地扛在肩头上,斜着眼睛打量着对方。

看到那把巨大的陌刀,王惟良的眼神忍不住收缩了一下,虽然未曾亲自见过,这个五郎的枭勇,早已经传遍了军中,能得到军中儿郎,不分派系不分地域交口称赞的,定然有着过人之处,他又不傻。

“军中禁私斗......”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一声断喝给咽进了喉咙里,差点没给呛到。

“没卵子的东西,不敢打,就夹起你的俅货,滚出老子的跟前,省得在这儿碍眼。”

他的嚣张派头,引得周围的军士们纷纷起哄,自家老大被人喝斥,连个屁都不敢放,本就有些憋屈,如今总算有人出头,还不可劲地吆喝,一时间哄闹之声此起彼伏,让王惟良等人进退维谷。

硬要撑下去,对方丝毫不惧,一旦开打,这里的人数就足以压制他们,最终只会是自取其辱,王惟良脸色青了又白,只得恨恨地一扭头,转身便走,在一阵阵地哄笑声中落荒而逃。

王滔自知事情难以善了,人家不敢拿一个高门衙内,一个节帅东床出气,那板子只能是落在他的头上,这倒霉催的,他不得不赶紧跑上前去,向王惟良不住地小声赔罪。

“尊使勿要着恼,在下也是情非得已,前方一百五十里处,就是新复州与皮山镇,你们只需再辛苦一番,那里比在下这里大得多,定然有歇息之处,得罪了莫怪。”

一百五十里!

王惟良抬头看了一眼还没有丝毫亮色的天空,一鞭子恨恨地打在马背上,带着自家的人,绝尘而去,把王滔一个人扔在了当场,冷得直跺脚,又赶紧跑了回去。

双方哪一边他都惹不起啊。

刘稷将刀子扔还给许光景,这才看清楚,他们这些后到的乾坑戍军士,已经换上了全付具装,心中不由得有些感动。

走过张无价的身边,见他面有忧色,伸手拍了拍他的胳膊。

“你怕他们会报复?”

“我等家小俱在西、庭等州,听闻这位王军使气量极小,睚眦必报,只怕不会放过我等。”张无价从军三十年,什么龌龊勾当没见过,心中还是有些打鼓的,毕竟他们有家有小,不是刘稷这种有背景有靠山之辈。

“既然如此,那只能怪他倒霉,惹到了老子头上,你觉得我会放过他吗?”

此时的刘稷,让他想到了当初那个抢走自家女儿的恶人,曾经气得想要拼命,如今却只觉得心中痛快,真是怪哉。

“戍主打算怎么做?”

“不用咱们的人出手,这里是杨鹄子的地盘,要连个把柄都捉不到,还妄想与我齐名?羞不死他。”

刘稷满不在意地一挥手,招呼自家将士。

“关门,老子要睡觉!”

第四章 乱子

毗沙都督府下辖十州,新复州便是其中之一,当然这是专门用于边地异族的羁靡制度,与寻常的内地州府有着本质区别。

对于安西镇来说,实行的是一种半羁靡制度,意即除了新复州这个普遍的行政单位,还有与之平级的军镇,也就是皮山镇。

实际上,它比前方一百五十里处的胡弩镇还要小上一些,驻军不过数百,只是一个单纯的军事堡垒而已。

因此,当王惟良带着不到两千的北庭骑军,经过连续不断地昼夜兼程,终于赶到时,没有人再想去挤那种又小又黑的石头屋子。

“不进城了,就在这里歇下,哪处屋子最大,带某去。”

王惟良带着一肚子的火气,哪里还顾得了许多,再加之后头的大队骑军,让毫无靠山的本镇镇将只能依从,否则这些大兵还不定会做出什么来,所谓兵过如匪,不外如是。

于是,原本安宁的集市、村庄一下子变得鸡飞狗跳,这些骑军毫不客气地驱马而入,占据了原本属于百姓的屋子,王惟良则在镇将与当地富户的陪同下,来到了其中最大的一处,早有亲军一脚踢开门,从两边闯了进去。

那些还没有来得及跑出去的女眷,被这些不速之客吓坏了,王惟良在一个容貌娇好的年轻女子身上转了转,朝她勾勾手。

“就是她了,随某进屋。”

“不可啊,她是良家。”镇将吃了一惊,连连恳求:“此家在国中有些势力,闹出来不是好收拾的,使君切切三思。”

“思个屁,老子看上的就是良家,难道这里还有粉头不成?”

王惟良二话不说,上前抱起女子,不顾她的哭闹捶打,扛着就往当中的屋子里走,陪他过来的那些人不由得面面相觑,人人都是敢怒而不敢言,没有一个人敢于上前拦住。

上行下效,整个新复州乱成了一团,到处响起了打骂哭喊之声,几个于阗百姓装束的男子,相互看了一眼,无不是怒火中烧。

“怎么办?他们人太多了。”

“分两路,一路去往镇守府,报知府中参军,一路回报预郎君,请他定夺,速度要快,这帮狗日的,或许明日就会离开。”

为首的男子冷静地答道,在他的指令下,两骑分别驰向了相反的方向,他自己则带着余下的人,跳下马,悄悄地朝着前方摸过去。

刘稷得到消息时,已经是第二天的夜里,这个意外的发现,让他完全没有想到,要知道,于阗是个蕃国,并不是普通的州府,这个王惟良还是真是胆大包天啊,难怪会在真实的历史上,悍然起兵做乱。

可问题是,事情闹得太大了,甚至已经不可收拾,让得到消息的二人都有些不敢相信。

“你是故意激怒他的?”这件事怎么看怎么像是阴谋,结合在战事中的表现,不由得杨预不疑心。

“故意不假,可事情终归是他自己惹出来的。”刘稷坦然相告,人在生气的时候,往往会失去理智,他自己深有体会。

“近两千骑,这要如何是好?”

“你老子估摸着还要几天才会返来,国中兵马,只有于阗国兵可用,他们会动吗?”

杨预不太肯定地答道:“尉迟胜心向大唐,就怕他会隐忍,毕竟两军之前曾共同对敌。”

杨预的顾虑正是他的担忧所在,尉迟胜在安史之乱时,毫不犹豫地举全国之兵入援,在长安城一直住到死,连国王都不做了,让他突然对不久前的同僚刀兵相向,怕是不太可能。

“你意欲如何?”

“事情已然出了,只能尽力去解决,你都是这样想了,那王惟良只怕也是一样的心思,镇军未还,国兵不动,咱们人数又少,他才会有恃无恐,等到事情过去,天子会这点小事,破坏大生的兴致么?”

“那便拿他无法了?”杨预狠狠地一拳砸到桌子上,“砰砰”作响。

“你去集结各地守军,能召集多少就召集多少,把这里的人全都拉上,先造出声势再说。”

刘稷的话让他一惊,这是要往大里闹啊。

“胡弩镇只有八百守军,各处的屯、堡、戍所凑一凑,一两千人还是有的,他们并未历战,可怎么敌得过近两千精骑?”

“那就要另想法子了。”

刘稷神神秘秘地样子,引起了他的好奇,这种表情,跟当日在大勃律刺探,在迦毘耶罗城下,在贡塘城中,在臧河之滨,在逻些城外,一模一样。

毗沙都督府位于于阗国都,城中一处极大的建筑群,与唐人的镇守使府遥遥相对,大致上是分管民事、政务,当然,出了什么纠纷,也会第一时间递到这里来。

世袭都督尉迟胜的心情极好,不仅是因为唐人此次征伐,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胜,他做为辅军,肯定少不了一份恩赏,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心爱的女儿回来了。

自从接到诏命出征,一晃就是大半年没见,而后战事结束,他率兵班师,自家小弟也带着侄女从河西返回,两人几乎是前后脚进的城。

“我一走,你们就坐不住了,咱们这于阗国,就那么不堪,让你一天也呆不下去?”

尉迟曜自小被他当成儿子养,辈份上却是一样的,虽然有时候也会严厉管教,不过大多数时候,还是疼爱居多,从来都是言笑不忌的。

“休说我,你一走大半年,谁耐烦理会那些琐事,我要呆在这府里,只会添乱,索性出去走一走,他们心里不知道多得意呢,现在不是一切如常么?”

“你呀,总有歪理。”

尉迟胜哭笑不得地摇摇头,朝着女儿一招手。

“儿见过阿耶。”尉迟伽罗上前蹲身行了一礼。

“见过你姑婆了,她近况如何?”

少女轻声细语地答道:“一切无恙,有劳父亲挂心。”

“那就好,你如今也大了,应当......”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尉迟曜不耐烦地打断了:“听闻这一次,那个什么五郎立了头功?”

尉迟胜明知他是有意转换话题,也没有生气,将军报上写的情况向他们介绍了一遍,由于距离的原因,当时他们并没有前往逻些城,因此也不曾亲眼看到,不过军报里的那些话,已经足够了。

不知不觉,少女听得心驰神往,让他不禁有些奇怪。

“这次回军,他多半会走咱们这里,到时候你们自问他便是。”

听到这话,叔侄二人都有些兴奋,恨不能马上去路上瞧瞧,人是不是已经到了。

只是这种好心情,没过多久,就被一个突如其来的事件给打破了。

几个人的脸色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犹其是尉迟胜。

第五章 做主

军纪这个东西,一直到后世的二十一世纪,都有些说不清道不明,因为它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

士气是看不见摸不着,军纪严明士气高昂,说明这支队伍很有战斗力,但是军纪严明与士气高昂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相反,在八世纪,越是战斗力强的,军纪往往越不怎么样。

历史上,近三百年以后的南宋,被后世津津乐道的岳家军,有一句很著名的口号。

饿死不掳掠,冻死不拆屋。

这支军队就是以军纪过硬而著称的,与二十世纪那支著名的人民军队,有着异曲同工之效,而后者的口号变成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无论这些口号的含义是什么,都可以用三个字来总结,那就是不扰民。

如果说一支纪律严明的队伍,才能做到不扰民,那么普遍存在的情况就是,大部分的队伍,是扰民的,只是情况的严重程度不同而已。

他们饿了是会掳掠的,受凉了是会拆屋子的。

北庭兵马是客军,与本地的百姓没有关系,因此,在行事上就更为乖张些,这一点尉迟胜早有心理准备,唯一能减少这种事情发生的做法,只有满足他们的要求,希望他们吃饱喝足了,能圆润地离开,或者说不好意思再去抢百姓。

“让我去吧。”

尉迟曜开口打破了这份沉寂:“怎么说我也是王弟,督府留后,身份和职位都合适,与他们交涉,万一不顺利,你再出面转寰便是。”

这倒是个法子,只不过,尉迟胜有些不放心的是他的性子,事情不小,受害者都是自家民众,他若是不能冷静以对,到时候搞砸了,还不如不去。

“你就放心吧,我有分寸的。”尉迟曜知道他的顾虑,宽慰道。

“也罢,你总要历练一番,带上我的卫队,好好说,如果说不通,先撤回来,不要硬顶,硬来只会吃亏。”

尉迟曜摆摆手,起身走向门口,坐在一旁的伽罗想要悄悄地溜走,刚刚挪动腿,就被一道严厉的目光给盯住了。

“儿去与阿娘请安。”

“嗯。”

尉迟胜从鼻子里发出一个声音,少女慢慢地退出大堂,外头已经在整军准备出发了,她犹豫了一会儿,小心地朝身后看了看,偷偷地贴着墙根往外溜。

大堂上只剩了一人,此时的他,根本没有闲心去考虑小儿女的心思,事情有些蹊跷,他不得不多想上一层,在这个节骨眼上,如果于阗国出了什么丑事,哪怕自己占理,也是给长安添堵啊,

“镇守府那边,怎么说?”方才来报信的,正是从府中来,听他一问,立刻答话。

“老使君还没有入境,怕是赶不及了。”

那事情就只能落到自己的头上,尉迟胜再无半分侥幸,一迭声地吩咐下去。

“打开府库,多备些钱粮,不够的,去府里寻一寻,好歹先把这一关过了。”

没等属下离去,又补充了一句:“将城里所有的女娼都招来,就说是府中有宴请,她们的缠头钱,府里全包了,任何人不得借故推托,否则就不要在这于阗国讨生活。”

属下微微一愣,随即拱手作礼,领命而去。

皮山镇的镇将,同样派出了使者,剩下的只有等待,这一等就是一天,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到来的,并不是于阗国军或是镇军,而且打着安西戍军旗号的乾坑戍将士,以及前方胡弩镇的守军,他认得的除了镇将王滔,还有老使君的亲子。

“预郎君,使君回来了?”杨预的出现,当然会让他以为,镇军已经返来,不曾想,对方却是摇摇头。

“你这里有多少人可用?”

杨预接下来的话,让他感到了不安:“在下这里只有四百人,皆是新到的长征健儿,从未上过阵。”

“拿得到刀枪就成,去叫人吧。”

杨预的口气根本不容他置疑,镇将不得不求助似地看了一眼王滔,后者给了他一个照办的眼神,才犹豫不决地走了出去。

其实这件事情,杨预自己也没有底,刘稷比他们要快上许多,这会子到了哪里,谁也不清楚,乾坑戍的大多数人都在这里,由张无价这个老成的戍副领着,许光景等人却不知去向,他忍不住多问上一句。

“五郎倒底意欲何为?”

“只说到时候就知道了,实不相瞒,某也是一头雾水。”

张无价摇摇头,他们之所以会晚上一些,是因为要收拢周围各处的驻军,就连烽燧里那些几人到十几人的军士也不曾放过,再加上胡弩镇原有的八百人,好歹也凑出了一千多人的队伍,看上去,颇有些模样。

可是在他这个老行伍看来,这样的队伍,也只比百姓临时组成的好上一点,真正见阵,是没有什么用处的。

对方可是有近两千精骑,参加过与吐蕃人的多场血战,他们可以瞧不起王惟良的人品,但是绝不会低估他的战力,没有两下子,又怎么可能会被程疯子挑中,护送钦使前往吐蕃呢。

刘稷在走之前,给他的交待是尽量收拢军士,做出一付大张旗鼓的模样,等到皮山镇的人全数到齐,这支队伍已经扩大到了一千五百多人,各种各样的旗帜,表明他们的所属,好在人人都有衣甲,倒是一付边军的模样。

在这期间,杨预一直带着他仅余的那五骑,在城下巡弋,因为新复州离着皮山镇,只有一步之遥,对方若是有所戒备,只需要派几个巡骑就能知道,可是据他观察,这伙人不知道是不是太过大意,还是以为已经回到了自家的地盘,根本连个巡哨都懒得安排,全都进去寻欢做乐了。

此时,城下已经聚集了许多被赶出来的于阗百姓,有认得他的人,无不是大哭着上前来相告,种种恶行,听在杨预的耳中,只觉得胸闷欲裂,看着眼前黑压压的人群,他突然间有了一个念头。

“咱们于阗人,受了欺负,没有不还手的理,想让某与你们做主,就拿出男子的勇气来,敢不敢?”

百姓们没想到他会这么说,一时有些发怔,过了一会儿,总有好事者看出来,这是要把事情闹大啊。

“预郎君,你说吧,咱们怎么做?”

“莫急,跟着某便是。”

他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那些屋子,好整以暇地说道。

第六章 潜行

刘稷只带了十个人,他挑选的标准也不是身高体壮,而是机动灵活,其中唯一的例外,就是许光景说什么也要跟着。

他们比杨预等人要早上小半天,到达的时候,百姓们正陆陆续续被赶出自己的家园,看得人气愤不已,因为这些百姓虽然不是唐人,可也算是大唐治下之民,怎能如此对待?

早在出发之前,为了减轻负重,他们就脱去了甲胄,只带了横刀和劲弩,往长袍下面一藏,看起来就像是一支赶路的行商,或是出猎的大户人家仆役。

行动之前,刘稷同他们分散开来,在各个路口打探了一番,看到的情形,与杨预一般无二,他们连个明暗哨探都没有安排,当下便有了主意。

“下马,咱们潜进去。”看到许光景高大的身躯,忍不住提醒了一句:“你这么般高,如何隐藏,去后头跟着,不要直起身。”

许光景无法,只得跟在了队伍的最后面,一行人将马匹留在当地,穿过田野,动作迅速地接近了他们栖身的那个集市。

时间过去太久,镇子里面已经有不少结束了寻欢作乐的军士,他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块儿,肆无忌惮地高声说笑着,刘稷等人以院墙和树木为掩护,绕过那些毫无戒备之心的军士,慢慢地朝着镇子的中心位置前行。

“这群狗狼养的。”听着耳中传来的声音,他的人无不是气愤填膺,有的忍不住低声骂了出来,刘稷只得停下来,将他们招到身边,压低了声音说道。

“咱们只有十个人,外面有两千骑军,如果你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趁早不要再走了,免得被他们发现,一网打尽,从现在开始,任何人不得发出声音,所有的话都用手势完成,就像咱们之前作战的那样子。”

刘稷早在他们从小勃律出发之时,就有意识地训练过各种作战手势,经过了这么久的强化,大部分都被他们记在了心里,只是许多人,已经牺牲在了历次的战事当中,余下来的寥寥无几,因此他才只能选出这么十个人。

告诫一番之后,他对走在最后头的许光景吩咐道:“由你执行军纪,凡有违逆者,逐出队伍,原地隐蔽或是自行退出去,一旦为敌发现,不会有人相救,咱们现在唯一的目标,就是王惟良。”

他的话显得十分冷酷,也让所有人明白,决不是说说玩的,众人纷纷点头,不敢再发出任何声响,刘稷马上打出分散的手势,让他们重新行成一行,跟在自己后面。

就这样,他们在高高低低的房前屋后缓缓行进,直到一处墙根下,刘稷停下来,与身后的两名军士用手势进行了很短的交流,两人会意地起身而出,分别潜往前方的两边路口,然后转身将看到的情形告诉他们。

刘稷耐心地等待着,很快就有了消息,一个军士打出前方来人的手势,他们赶紧伏下身,只见一个喝得有些醉熏熏的家伙赤裸着上身,就这么走出来,站在一棵大树下解开袴子,痛快地放着水。

他马上做出反应,通知二人继续观察,自己却悄悄地站起身,动作灵敏而迅速地向那人接近,就在一众军士的注视下,潜行到了对方的身后,一个干脆利落的手刀,猛地打在他的后颈处,在那具身体即将倒下的时候,接手将它接住,双手抱着肩膀,倒着将人拖了回来。

回到墙角处,刘稷用指掐法让其醒来,为了防止其突然出声,按住了对方的嘴,同时拔出短刀,在他的眼前比划,还没有从打击中回过来的那人,看着雪亮的刀光就在眼前,露出一个惊恐的表情。

“我问你答,错一次,瞎一只眼,错上三次,就不用再说话了,听清楚了就眨眨眼,明白吗?”那人连连眨眼,生怕他一言不合,就下刀子。

“王惟良在哪里?”

刘稷问完,并没有放开捂住嘴巴的那只手,那人说不出话,只得用手向后指。

“离这里几个屋子就眨几下眼。”那人听得真切,连续眨了三下,刘稷又确认了一遍,他连连眨眼不止,表示就是这个数。

刘稷心中有了数,为了验证,命一个军士前去打探,直到消息被证实,前面的确是一所大宅子,里面有不少的人,这才一掌将那人打晕,用带来的绳索捆住,拖到那棵被他尿过的大树后头,只要不是刻意地接近,是很难发现他的存在的。

有了明确的目标,他马上带着人继续潜行,慢慢地挨近了那所宅院,原来住的多半是个大户。从外头看上去院墙有些高,两人站在一起未必能搭上墙头。

刘稷朝许光景招招手,后者赶紧跑到他的身边蹲下。

“还记得迦毘耶罗城那一次,咱们是怎么做的么?”

许光景无声地点点头,与另外一个力气较大的军士合力搭成一个十字,为了防止露出行迹,他没有助跑,而是站上去,让二人合力猛地将他抛起,刘稷伸出手抓住墙头,缓缓地攀上,将头部露出来。

他选择的位置是后院,下面是一所大屋子,屋体将前面挡住,一时间看不清这里面究竟有多少人,不过听着那些大声的调笑,应该就是自己要找的地方。

他慢慢地爬上墙头,然后伸手将下面的军士一个一个拉上来,他们一个个溜下去,最后再用绳子将异常沉重的许光景拖起,一番用力下来,累得他气喘不止。

下来之后,他靠在屋背后回复体力,让手下前去打探消息,很快,各种消息就被一一送回来。

后院共有四间屋子,每一间都是独立的,并不是汉人的那种式样,每间屋子里都有人,他们很难保证在袭击其中一间时,不别发现,由于门窗紧闭,一时间很难分辨出,王惟良会在哪一间。

“他一定是在最大的那一间。”许光景插嘴说道,众人也是纷纷点头附和。

谁说粗人就不会动脑子,刘稷也是这么想的,王惟良的作派一看就是刚愎自用之辈,怎么可能放着大屋不要,去挤小屋子。

第七章 罪名

于阗国内的建筑,受到过许多外来因素的影响,有几分汉制的影子,正屋很大,两边的厢房要小上许多,三间屋子依次排成一排,使得院子里的空间不大,并且被隔成了好几处通道。

刘稷将手下的分成两组,许光景带着四个人负责左边,他带着余下的四个人则从另一个方向朝那几间厢房潜过去,用随身携带的绳索,将房门从外面牢牢地捆住,同时把院门锁死,隔绝了内外联系。

等到做完这一切,他们重新聚集在一块儿,此时已经无须再隐藏,刘稷带头抽出了横刀,与许光景一块站到大房的两边,除了他们与身后的两名军士,其余的六人全都手持上了弦的劲弩。

他用耳朵贴在大房的房门上,听了听里面的动静,声音很大,推杯换盏、调笑之声此起彼伏,间或还有女子的低泣,里面应该不只一个人。

“破门之后,杀进去,制服所有人,有顽抗者,射杀,王惟良交与我,老许,余下的交与你们。”

许光景等人默默地一点头,事情到了这一步,做不做都由不得他们了,已经成了你死我活的战斗,容不得半点犹豫。

说完,刘稷与许光景使了个眼色,两人各自后退一步,然后突然跃起,和身撞在大门上,大力之下,房门被猛地撞开,里面的人全都愣在了那里。

刘稷等人一拥而入,他提着刀子直奔主席,王惟良衣衫不整地抱着一个女子,正在上下其手,猛然看到他冲进来,眼睛一下子瞪得溜圆。

屋子里竟然坐着五、六个人,全都是他在军中的亲信将校,每个人都与他一样,脱去了衣甲,一边拥着身边的女子,一边在大口地吃嚼着,听到动静,全都转过头,看着这些不速之客冲进来,将明晃晃的刀子和弩箭对准了他们。

他的样子,在胡弩镇中早被这些人记在了心里,陡然看到,还以为是眼花了,等到开口时,对方早已经越过席面,欺到了近前。

“擅动者死!”

刘稷大喝一声,一个军校想要去摸自己的刀子,刚把手伸出去,就被一支弩箭钉在了肩头,疼得他直叫唤,这么一来,所有人都知道,对方是来真的,再也不敢动弹。

“你们好大的胆子!”

王惟良反应极快,一把拖过女子挡在身前,同时伸手抓起搁在脚下的横刀,顶在了女子的颈项处。

“外面都是某的人,你们敢动某,谁也逃不掉。”

刘稷停下脚步,冷冷地看着他:“给你两个选择,放开她,同我打一场,赢了我把命给你,输了,乖乖地照我的话去做。”

“你想让某做什么?”

“纵容军士横行不法,强抢良家驱赶百姓,一桩桩一件件,都认下来,听候朝廷的处置。”

刘稷的话让他的面色一沉:“就凭你?老子不过借他们的屋子住一宿,就是告上都护府,这个罪名老子还担得起,你以下犯上,偷袭友军,打伤同僚,可比某家要麻烦得多。”

“说得好。”

刘稷哈哈一笑,突然间手腕一翻,一道白光在屋中亮起,“唰”得一声,直直地劈在方才中箭的那个军校头上,一道血痕从他的眉间出现,整个人哼都没哼一声便仆倒在地上,屋子里所有的人全都惊呆了,就连他的手下也没想到,自家戍主说杀就杀。

“不过你说差了,我不是打伤他,而是宰了他,既然你们军使不肯照我说得去做,那就怪不得老子手下无情了。”

“杀光了你们,再宰了他,这个罪名,老子还担得起!”刘稷挺着滴血的横刀,指着王惟良和那几个军校,一字一句地说道。

屋子里出现了死一般的寂静,余下的军校们吓得动都不敢动,而那些女子则惊呆了,许光景和两个持刀的军士,将她们一一拉出来,集中在一块儿,以防被人拿来挡刀。

王惟良万万没想到,他竟然真得敢下手杀人,要知道,那个死去的军校,是瀚海军中的一个旅帅,职位比杀人者还要高,对方简直是疯了。

突然间,他感到了一阵恐惧,如果没有死人,最多就是按军法加以责罚,打上个几十棍子而已,因为毕竟他们还有个回师的名头在那里,可是现在死了人,事情就麻烦了,他根本就不知道接下来如何收场。

“使君!”

没等他想通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余下的那些军校,被许光景等人拿刀子架在了身上,不得不向他恳求。

“你们傻了吗,他不会留活口的,他会把你们都杀死。”王惟良全身都在颤抖,拿着横刀的手,不住地动弹,吓得被他抓住的女子,拼命地朝后退。

“杀光你们?我有什么好处,我说过了,只要照我的话去做,你们都能活下来,只不过吃几记军棍,没有人想为此拼命吧?”

恐吓的目地已经达到,刘稷开始利用他们向王惟良施压,他并不是要杀死这些人,而是要利用他们,来收服外面的两千骑兵,否则,一旦这些人都死光了,外面的骑兵就会失去约束,成为彻底的灾难。

可是这种情况下,王惟良根本不相信他还能放过自己,双方一时间陷入了僵持中,就在刘稷打算进一步动作时,被王惟良抓住的女子,突然向他眨了眨眼睛。

刘稷立刻上前一步,厉声喝道:“我再说一遍,要么和我打,要么扔下刀子,躲在一个女人的身后,算得什么?”

王惟良一惊,手上不知不觉松开了少许,女子做出一个惊恐的样子,猛然往下一缩,将后面的身体露了出来。

刘稷在她眨眼的时候,就已经动了,等到王惟良反应过来,刀光已经到了眼前,他不得不抽身后退,同时放开了手上的女子。

“受死吧。”

刘稷挥刀直入,将他逼得连连后退,得到自由的女子爬起来,跑到了屋子的另一头。

王惟良被逼到了墙角,反而激起了血气,挥刀与他斗到了一块儿,做为一军副使,前者并非浪得虚名,一时间刘稷并没有拿下他的把握,而就在此时,屋子外面传来了很大的动静。

“使君!使君,于阗国中来人了,要求见你。”

第八章 僵持

“怎得还没有动静?”

新复州外的杨预已经等得有些焦急,一旁的张无价虽然面色平静,心中也是有些不安,因为这样的隐秘行动,有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他们只有十个人,想要在两千人当中找出对方的主将,并一举拿下,可谓异想天开。

然而,自从跟着他进入大勃律以来,刘稷每一次的行动,都会出人意料,而每一次的结果,同样也是出人意料,这一次,会是一个例外么?

两人不自觉得看着远处,那里所发生的每一处细小的变化,都逃不过两个老军的眼睛,就在他们看得眼睛发酸的时候,终于传来了不一样的动静。

“他们在集结。”杨预眼尖,首先发现了这一变化。

“说得不错,预郎君,咱们是否也该动了?”

张无价的话,其实并非是征询,杨预明白,无论他怎么想,乾坑戍的这帮人是肯定要去救自家戍主的,可真要到了那一步,事情就没法控制了,毕竟,他们并不是真得要去打仗,还是与自家的军士。

他在马上一挥手,那些征集起来的各地戍军,就连编制都不曾打乱,只是排成了整齐的阵型,王滔与皮山镇的镇将,各自领着一部兵马,朝着新复州的方向,缓缓行进,为此,他们打出了所有的旗帜,看上去就像一支刚刚回师的主力大军一般。

新复州中,北庭骑军的军士们,的确都从各处屋子里钻出来,惊动他们的,是来自于阗国都方向上的使者,来使被带到了王惟良居住的那所大宅前,里面却无人回应。

宅子里集中了瀚海骑军的几位高层军校,外头连个旅帅一级的军官都没有,谁也无法做主,因此,他们不得不使劲地敲门,希望能得到上级的命令,这是军人的天性,自古至今都是一样。

然而,当大门被敲得咚咚响,里面却毫无反应时,再蠢的人也觉出了不对,于是,三三两两的军士们开始聚集起来,这就是杨预等人从远处看到的情景。

大宅里的激斗正酣,被逼到墙角的王惟良,激起了凶性,丝毫不惧地与刘稷斗到一处,两人你来我往地打了好一会儿,一时间无法分出结果,听到外头越来越响喧闹,前者一声狞笑,斗志更盛。

“某的人打进来,你们通通要死!”

刘稷反手架住他的刀,奋力荡开,却没有再向前进逼,而是后退了几步,顺手将地上的女子拉了起来。

“本想留你一命,既然你要找死,成全你好了。”

就在王惟良怔住的一刻,刘稷已经带着女子退回了自家人队中,他看到许光景还傻愣愣地看着,有些恼怒地踢了对方一脚。

“看戏吗?比武吗?不一起上,等着过年啊,老子迟早要被你们气死。”

许光景被他一骂,才恍然大悟,现在根本不是讲道理单打独斗的时候,正待冲上去,被刘稷一把拉住。

“还打个屁啊,射他!”他又小声地补充了一句:“别弄死了。”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几支弩箭飞射而出,躲闪不及的王惟良只来得及避开身体的正面,腿上立刻中了一下,弯曲着跪倒在地上。

他马上弃了横刀,大叫着喊道:“降了降了,莫要再射。”

“捆起来,拉出去。”

刘稷带着手下,押着被捆住的王惟良等人来到外面,只是将那些女子都留在了屋内,紧接着他让手下们依次打开每一间厢房的门,将里面的人全都捉住,同样捆了起来。

果不其然,这几间屋子里,分别住着王惟良的亲兵和一些中层军官,密密麻麻地捆了一地,足有上百人之多。

“发响箭,让杨鹄子他们进逼。”

一个手下将一支特制的弩箭点燃,朝着天空射出去,尖利的哨声,一下子响彻了新复州的上空,几乎所有人都抬起了头,眼中满是疑惑。

“他们得手了!”

杨预和张无价等人熟知内情,自然是欣喜万分,前者马上打出加速前行的手势,身后的一千七百边军,以及更后面一些的近两千名本地男子,逐渐加快了脚步,紧紧逼近州中的方向。

发现这一状况的骑军,全都陷入了慌乱当中,因为他们面对的,并不是敌人,而是打自家旗帜的唐人军士,每个人心里都在想,是不是本地的镇军回师了。

没有人给他们答案,他们只能继续敲打着军使所在的那所大宅子,声响越来越大,眼见着毫无回应,已经在商量是否要破门而入了。

“下令,让他们不得抵抗,接受外面唐军的看管。”

刘稷将横刀架在王惟良的脖子上,后者犹豫着不想开口,又听到对方说道。

“放下武器,事情还可循军法一途,对抗下去,旁的不说,你自己就会先死,有了这么多女人和外头的百姓做证,栽你一个杀良冒功、强掠百姓不为过吧?”

“某应了你,岂不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应不应你都是任我宰割,老子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摸进来,就能大摇大摆地杀出去,外头还有接应的兵马,你要不要拿自己的命,赌我会死在这里?”

王惟良还想再讲一讲条件,被刘稷不客气地打断了。

“可是某怎知,你不会下死手?”王惟良实在是被之前的事情吓到了,要知道,他的一个亲信手下,还躺在屋子里呢。

许是看到了自己人多,他又有了一些侥幸心理,这种变化十分不利,刘稷的脑海极速地转动着,眼见着敲门的声响越来越大,门栓被撞得不住摇晃,真要弄起来,就凭这里的十个人,根本支持不了多久。

再说了,硬来一场厮杀,本就不是他的原意,他们的僵持,让被捆在地下的上百人觉出了不对,对方的人少是个硬伤,都是老行伍了,一眼就能看出虚实,气氛慢慢地,开始变得诡异起来。

“不好了,使君他们有危险,把门撞开,杀将进去是正理。”

门外乱哄哄地喊着,动静闹得越来越大,守在门后的许光景不自觉地握紧了手中的横刀,只待对方破门的那一刻。

怎么办?

第九章 软化

响箭升空的尖啸声,在方圆几百步的范围内都听得清清楚楚,尉迟曜自然也不会例外,他同带来的卫队一齐抬头张望,那里正是新复州的中心地带。

出事了!

这是所有人的第一反应,卫队军士立刻分散开,一边警戒四下,一边将他和另外一人围在了当中。

尉迟曜头也不回地吩咐道:“速带王女离开。”

穿着一身不合体的卫士衣甲,骑在一匹矮马上的伽罗,不依地嘟起了嘴:“小叔,你也太胆小了,又不是冲着咱们来的。”

“等到冲着咱们来,就晚了。”

尉迟曜不由分说地一招手,两名上前来,牵过她的马,朝后头退去,伽罗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严肃不苟言笑的小叔,与平时的印象大相径庭,竟然让她心下有些惧意。

情况不明之下,他们只能聚在外面,而尉迟曜之所以没有退却,是在等待他的人回来,如果,这个人一直没有出现,那就说明,里面发生的事情同他们的到来有关。

因此他不得不多想一层,让伽罗先离开。

他这队人马所处位置与杨预等人正好相反,分别在新复州的两个出口处,因此他们无法看到州对面所发生的情况,只能远远地注视着州中的北庭骑军,在缓慢地集结着。

尉迟曜已经做好了逃离的准备,无论唐人的想法是什么,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硬拼是没有出路的,这是出发之前国王兄长的忠告,其实也是他行事的准则。

就在骑军大部都已经上马,近两千人将整个集市挤得满满当当时,他所等待的人终于从里面出来了,而对方所说的第一句话,就让他差点惊得掉下了坐骑。

“不好了,唐军大举来袭,他们捉住了骑军的统领,似乎就要打起来。”

“你看清楚了?是唐人来打唐人。”

尉迟曜听得不明所已,来人只得连连解释,集市中的骑军如临大敌所戒备的,是从另一个方向上过来的大队人马,数目很多,打的旗号也是唐人,只不过,不是北庭。

“镇军回师了?”

尉迟曜本能得有些不信,如果于阗镇军与这支骑军相隔不到一天的距离,那后者绝对不敢如此行事,因为那是找死!

杨和看着笑咪咪,一脸人畜无害,可是对他的畏惧,尉迟曜还在自家兄长之上,哪怕对上哥舒翰,他都能言笑不忌,可是这老头子心里在想什么,只有天知道。

不过话反过来说,如果真是杨和到了,这么肆无忌惮地领兵直接杀将过来,会有几分可能?不像,根本不像他的作风。

尉迟曜有些凌乱,更有几分好奇,如果不是杨和老爷子,又会是谁如此胆大呢?要知道,一旦真起了冲突,事情就闹大了,两部唐军之间火拼,那是开国以来都不曾听说过的事。

竟然会出这种事情,一下子勾起了尉迟曜的好奇心,莫名地他竟然浮现出一个年青人的影子。

若是他,只怕真会这么做。

位于州中的那所大宅院,“咚咚”地撞门声越来越响,外面的军士已经在寻找梯子、撞木等事物,他们的时间不多了。

刘稷的横刀还架在王惟良的脖子上,后者的大腿着了一箭,血流不止,他用手按着伤处,低头盯着地面,额头上冒出细细的汗粒,却连哼都没有哼出来。

“许棒子,去把里面那具尸体扛出来。”

许光景正在紧张盯着大门,一听之下,赶紧拔脚就跑,飞快地从大屋里将那个死去的军校扛在肩膀上,一转眼又来到了他的面前。

“戍主,要它做什么?”

“扔出去。”刘稷冷冷地说道。

许光景毫不犹豫地走到大门前,双手抓起尸体的两端,身体下蹲,然后猛然起身发力,将足有近二百斤的尸体,扔过了墙头,不知道砸中了多少人,只听外头一片惊呼,连绵不绝的砸门声也中断了下来。

“是秦旅帅!”

很显然,外面的人根本想不到,这群劫持了几乎所有将校的匪人,竟然开始杀人,他们怎么敢?

趁着外头的喧哗声渐渐停歇,刘稷又让许光景朝外头喊话,以便进一步打消他们强攻的想法,否则仅凭这里的人,是无法阻止他们冲进来的,到时候,就算宰了这里的所有人,情况只会变得越来越糟。

“外面的兄弟们听着,你们的上官全都在我们手中,请不要鲁莽,更不要逼我们杀人,此次只是警告,下一回,你们将得到你们王军使的一只耳朵、一只手、一条腿,直到凑齐整个身体,带回去给你们的中丞,这样可好?”

群龙无首之下,那些军士们没有再敢上前撞门,刘稷等人松了一口气,将注意力再度放到了里面的人上面。

“王惟良,你的伤,如果不及时包扎、上药,应该知道是个什么后果,想要你死,我根本用不着动手,你不要自己的命,连这么多部下的性命,也浑不当一回事吗?”

不知道是失血过多还是对于前途的灰暗,王惟良的脸色渐渐变得苍白,他回过头看了一眼满院子的部属、亲兵,每个人都用企求的目光在看着他,很明显,这伙人有着玉石俱焚的打算,自己真要把命赔在这里?那就再也没有机会报仇了。

“你待怎的?”

他终是叹了一口气,态度软化了下来。

刘稷面色不变地说道:“之前就同你说过了,让你的人全都放下武器,接受外面来军的看管,余下的事情,交给军法,如此公平否?”

“哪里的军法?”王惟良反问道。

“自然不是北庭了,这么多人,这么远的路,你肯我也不会干,于阗镇,让镇守府与都督府共同来处置,不算欺负你吧?”

王惟良的面色有些阴晴不定,事情可大可小,全数由本地的人来处置,安上一个激起民愤的罪名,就是杀头也是要得的,因为根本不会有人为他们说话,看着面前这个虎视眈眈的年青人,他已经到嘴边的话,又犹豫了。

第十章 就擒

杨预没有丝毫犹豫,他知道目前是关键时候,容不得半点犹豫,一定要让对方看到自己的决心,那就是。

不惜一战。

近两丈长的大槊被他提在了手中,胯下的坐骑感受到了主人的战意,迈着不疾不徐的步子,缓缓地奔驰在通往州中的道路上,镶着蹄铁的马掌,将细小的石子踢得四散乱飞。

跟在他后头的是乾坑戍一众军士,张无价和几个队副全都将背上的陌刀解下来,或是扛在肩上,或是双手紧握,义无返顾地冲向已经集结起来的北庭骑军,在他们的身后,王滔和皮山镇的镇将,各自带着所部,形成一个半圆形的包围圈,亦步亦随地跟着,

而在这支为数不到两千的边军之后,则是多达数千人的当地民众,他们手中拿着各式各样的事物,从柴刀到木棍,就算空着手的人,也会揣上两块石头,跟在唐军的后头,他们才有直面骑军的勇气。

哪怕,对方同样是唐人。

很快他们的行为就被集市上中的骑军发现了,双方同源同种,却表现出了毫不掩饰的敌意,让这些骑军顿时慌乱起来,失去了上官的指挥,这些下层的军士,根本无法应付眼前的复杂场面,只能乱哄哄地挤做一团,不知道是该迎上去呢,还是干脆拔脚就跑。

久经战阵的杨预等人敏锐地察觉到了这种变化,从装束就能看出,前面的大队骑军里面,连个中层军官都没有,他们一定是被五郎控制住了,无不是大喜过望,一面紧紧进逼,一面却降低了速度,以免当真逼迫过甚,起到了反作用。

“某家河西杨预,家父乃是于阗镇守使,特命吾为前部,正告汝等。”他在离着北庭骑军约摸十步左右的距离打出手势,身后的队伍缓缓停下,形成一个极大的包围圈。

“今日之事,尔等已经干犯军法,念在初次,又是上司所命,只要放下武器,接受处置,尚有前路可走,若是珽而走险,负隅顽抗,多想想你们的妻儿老父母,千万不要因此一念之差,从得胜之师变成叛国之贼!”

他的话,听得骑军们面面相觑,谁也不明白,事情怎么就演变到了这一步,他们这些军士,大多都是本地从募的,家小俱在伊、西、庭等处,离着足有一安西镇那么远,真要像对方所说的,谁也不会愿意,放着好好的大唐百姓不当,去做背负罪名的逃卒流贼?那不是傻子么。

可身在军中,军令就是一切,没有上官的指示,他们哪里敢擅自做主,况且,做为一支久历战阵的老军,又怎么会因为对方的几句话就扔下武器,任人宰割?

杨预岂能不知道他们的所想,这么说只是为了稳住他们的内心,不至于当真起来反抗,人只要没到绝境,总会有一丝侥幸心理,他的作用就施加相当的压力,让这些骑军陷入犹豫中,真正的杀着,还在刘稷的那一头。

“弟兄们,不要再执迷不悟了,犯了错,只是挨上几棍子的事,对抗官军,可就是作乱,俺也是西州人,家中高堂尚在,儿女幼小,都等着咱们返去,事情是你的上官所为,你们只是奉命行事,天塌了自有高个子去顶,何苦搭上自己呢。“

“咱们灭了吐蕃人,这是多么大的功劳啊,光宗耀祖还有丰厚的镐赏,那么惨烈的战事都活下来了,难道因为这点子过错,就赔上一条性命,不值当啊。“

......

张无价与乾坑戍的一干将士,一个个地放声大喊,他们的用意,除了继续瓦解对方的斗志,更是要通过这种方式,引起刘稷的注意,果然,在他们不懈地努力下,大队骑军没有做出针锋相对的布置,而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慢慢地放下了心防。

“呜“

位于中心位置的那所大宅的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了,王惟良的身影出现在门口,刘稷提着刀子,抵在他的后背,围在门口的那些军士,陡然间看到自家使君,俱是一愣。

“退,后退,全都往后退。“

刘稷大声喝道,骑军们不敢造次,纷纷向后退却,由于空间不足,屋子前面乱成了一团,好不容易才挤出了一个空当。

王惟良被他推着,听到耳边传来的声声叫唤,便知道大势已去,纵然此刻他让这些人不顾一切地动手,最终也不过落个身死人灭的下场,既然如此,就只有一条路可走了。

“照他们说得去做,都扔掉兵器,咱们认栽。“他的声音有些小,周围的军士一时没有听清楚。

“使君说什么?“

“我说。“王惟良恼怒地大喝一声:“都他娘得扔了刀子,投降!“

这一下,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一军副使发了话,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左右事情有他们去担当,这些军士纷纷跳下马,把刀枪解下来放到一旁,事情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传遍了全军,近两千人全都站在那里,做出一付束手就擒的姿态。

“全军前进,照顾好北庭的弟兄们,不要绑得太紧了。“

杨预举起长槊,在空中挥舞了一下,陈无价、王滔等人带着身后的军士冲上前去,一个对一个,用绳子捆住对方的双手,就连当地的百姓都上去帮忙,趁机报报仇,偷偷地踢上一脚,打上一拳,都是应有之义,好在他们虽然很激动,但是也明白,不能伤人,于是,杨预等人,只作看不到,谁让这些家伙,要祸害人家呢?

整个新复州顿时热闹起来,看着眼前的变化,另一个方向上的尉迟曜惊讶不已,事情竟然就这么解决了?

“走,咱们看看去。“

既然北庭骑军束手就擒,他们也用不着再戒备,尉迟曜带着人穿过满是人群的街道,一眼就看到了高琚马上的杨预。

“杨鹄子!“

“曜娃儿?怎得你来了,老胜呢。“杨预惊喜地冲他一招手。

“家兄在府里。“尉迟曜上前左右看了一眼:“那不是王镇将与徐镇将,怎的全是边军,你家老子在后头?“

“自然是在后头。“杨预悄声说道:“其实他到哪里了,某也不知晓。“

尉迟曜的眼睛瞪得溜圆,根本无法相信,就凭着这不到两千的边军,让身经百战的北庭精锐骑军乖乖就范,可事实就眼前,由不得他不信。

“莫要发愣,看看谁来了?“杨预推了他一把,尉迟曜回头一看,一个身着本地装束的年青人,笑嘻嘻地走过来。

“你朋友?“刘稷看看他,对着杨预说道:“好俊的小郎君。“

尉迟曜此时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第十一章 健忘

杨预本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心情大好之下也就陪着他玩了,两人勾肩搭背,都是一脸的笑意。

要说尉迟曜也算得久历江湖了,什么样的阵仗不曾见过,可是被这俩人一瞧之下,竟然有些受不住,因为他们的眼神实在是太过暧昧了。

这个年代,好男风不是什么新鲜事,士大夫蓄养男宠,为一时风尚,就连青楼之中,也有专门陪育以此吸引客人的,谓之青魁,盖因男婢常以青衫为装的缘故。

可问题是,尉迟曜的身上还没有加赏,只挂了一个都督府留后的虚衔,在兄长出外之时,代为管事,因此他便是一身的汉式长衫,戴着一顶交领襆头,腰间也只系了根普通的革带,穿着一双黑靴子,全都是公服出行的装束。

这倒也罢了,谁让他着的长衫,是唐人官制中最低的一档,青衫。

被他们这么一看,尉迟曜哪里不明白,这俩货眼中的戏谑和意味深长。

谁让他得确生得俊俏,又喜欢涂脂抹粉呢,刘稷也算见多识广了,就从没见过一个男子,生得如此白净,还擦了许多脂粉,身上的香味比女人还浓烈,想让人不误会都不成。

要知道,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了,连他自己在内,所见的男子无不都是皮肤黝黑,浑身汗味的。

“哎,你们笑够了没有。“再好的关系,被这么调笑,尉迟曜也有些不爽,杨预了解他的性子,最不喜欢人家拿这一点来说笑。

“府内已经知晓此事了?“

杨预看出了些许不对,不得不赶紧将话题扯开。

“嗯,家兄特命我来此查看,原以为要费一番口舌,不料被你等拿下了,倒让我一番好找。“

尉迟曜随口答道,对方的目光与他记忆中完全不一样,似乎根本不认识自己,这岂非咄咄怪事。

“你们认识啊,你朋友啊?“

刘稷饶有兴趣地问杨预,后者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不认得他?“

“我该认得他么?“刘稷心里明白,对方不但与自己相识,而且还是很熟的那种,可是记忆中根本没有这人的一点印象,这话该怎么说呢。

杨预见他不似开玩笑,有些尴尬地向尉迟曜解释道:“他在大勃律受过重伤,昏迷了好几日,这会子脑子估计还没清醒,你莫要怪罪。“

难怪,尉迟曜不在意地摆摆手:“不识得我倒也没什么,要是忘了别人,就麻烦了。“

“还有谁?“

杨预一愣,朝他身后看了一眼,一个身材不高的于阗军士冒出头,睁着一双好奇的眼睛,溜溜地看过来,那面像好生眼熟。

“哇,我就知道是你,五郎。“

没等他想明白,那个军士一下子冲了出去,“蹬蹬“地跑到刘稷身前,笑嘻嘻地上下打量着。

这又是谁啊,刘稷不禁一阵头大,从声音听,是个女孩子玩易服,在安西的地盘上,能与自己如此毫不见外的,一定是关系很不错的好友,这可不是后世,男女之间能相识相交又不是夫妻的,只怕是通家之好,他不得不求助地望着杨预。

“伽罗,他认不得你了。“杨预却没打算帮他。

听到杨预这样说,那人一下子急了,一把扯掉头上的圆帽,将扎成髻子的头发放开,一头瀑布般的青丝柔顺地落到脑后,露出一张俏丽的小脸。

“五郎,你当真不认得我了?“

刘稷见她泪水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有些不忍心,于是笑着说道:“伽罗,他诓你呢。“

“就知道五郎绝不会忘了我的。“

女孩破涕为笑,宛如一朵鲜花突然间在眼前盛开,看得他眼前一亮。

杨预同尉迟曜对视了一眼,都是无奈地摇摇头。

女孩喜滋滋地攀着刘稷的胳膊,把往日那些个汉人的规矩扔到了九霄云外,只不过刘稷对此也并不在意,一则他来自于后世,没有继承主人的意志,自然也就记不得男女之间的应有的避讳,二则对方的年纪实在太小了,最多十来岁,要什么没什么,还不至于激起他多余的心思。

他们在聊天的当儿,州中的事情已经被手下们办妥,北庭骑军全数被绳子捆住双手,然后串成了一个长串,在一众边军和州中百姓的押解下,沿着通往国都的道路,一路走向府中,刘谡等人跟在后头,负责看守王惟良等一干将校,其余的受害人和家属,走在队伍的最后头,他们将做为证人,提供定罪的口供。

这么走着,速度自然快不起来,两天之后,浩浩荡荡的大队人马,终于接近了于阗镇,也就是原来的于阗国都。

这一带,在后世属于疆区的和田地区,当地盛产一种美玉,从华夏历史的很早时期,就是被达官贵人、富贵之家趋之若婺的上等配饰,当然了,在他的印象里,这一带早就是高楼林立的现代化都市,而不是眼前所见的土城墙。

城墙有着明显的汉制痕迹,高大的墙体、方方正正的城楼、平而直的甬道,宽阔的护城河、斜拉索式的吊桥等等,都与他们之前所见过的勃律人、尼婆罗人、象雄人、吐蕃人所筑的不同,而在四角上,那种圆形的尖顶塔楼、以及随处可见的射孔,则有着异域的风格,总得来说,算是一种华西合壁样式的城池。

在真实的历史上,这里成为抵抗吐蕃人入侵的第一线,一直坚持了五十多年,完备的防御措施,或许就是他们最大的倚仗。

他们的到来,引起了城中的动荡,代表于阗王室的金色莲花大旗出了城,为数多达五千的于阗国兵排出整齐的行列,一直从城内延伸到了城外一里开外。

看到眼前的队伍,尉迟胜喜不自胜,一场浩劫,竟然会这种方式收场,他原本已经做好了面对百姓的怒火,也要息事宁人的打算,了不起用自己的府库来赔偿百姓的损失,现在当然是用不着了。

“阿预,老爷子呢?“

杨预在马上向他一拱手:“好叫都督知晓,父亲尚须几日才能回城,这会子只怕刚进山。“

“什么,他不在?“

尉迟胜吃了一惊,这才发现他们打出的,并非于阗镇守使的旗帜,只是几面小小的牙边角旗,说明为首的品级并不高。

那就很不容易了,他再向后头看了看,别的倒也罢了,一个小小的身影,突然地从后面探出头,又赶紧缩了回去,虽然只有一会儿的功夫,却让他看了个仔细。

然后,便是挡前头的那个年青人,嘴角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十分讨打。

第十二章 告诫

“下官刘稷见过都督。“

刘稷学着杨预一拱手,朗声说道。

“奇了怪了,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彬彬有礼的五郎,你往常不都叫我那什么吗。“

尉迟胜摸着颌下的胡子,一脸的不满意,朝着身后喊了一句:“你们见过吗?“

“没有!“

他身后的卫士齐声答道,就连尉迟曜等人也是一样。

刘稷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看来自家的名声,全都是负面的,好在尉迟胜只是调侃了一句,并没有刨根问底的打算,他的注意力,全都放在那些个北庭将校的身上。

王惟良垂头丧气地在队伍里面走着,他没有给绑上,不是因为级别有多高,而是受了伤,根本没法自己走,只能由两个亲兵扶着。

“王军使,别来无恙。“

“尉迟都督,事情是某家指使的,望你秉公处理,手下留情。“

事已至此,尉迟胜也不好再说什么,一挥手由他带来的于阗国兵,接过了这些北庭骑军的管束,而刘稷等人带来的人,则被安置在了城内,置于王滔等人,将在城外的大营内歇息一晚,便会赶回各自的戍所,毕竟边军的责任,是不容忽视的,如果不是吐蕃人已经降了,他们连歇上一晚的功夫都不会有。

骤逢大胜,又解决了这么大一个麻烦,城里一下子变成了欢乐的海洋,没有镇守府从镇,尉迟胜干脆开放了夜禁,任百姓们出入坊门,可以随意地在街道上行走,商铺酒肆等处全都能够营业到深夜,这本来应该是某些重要日子才有的待遇,比如天可汗的生辰。

刘稷被杨预邀请住到了他的府上,杨府在这城中也算是富豪之家,占据了城中最好的位置,大小也仅次于尉迟家。

杨预做为家中嫡子,自然分到了一间宅院,有为数不少的家仆侍候,刘稷好奇地在里面转悠,不禁由衷地感叹,果然不管在哪个时代,只要有钱,都能过上舒适的生活。

“还是家中好啊。“

杨预回到自家的屋子,惬意地说道,刘稷深以为然,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腐朽生活,他也过过,那还是在尼婆罗和象雄两地,这并不是夸张的修辞,而是大户人家实实在在的日子。

“五郎,方才问安之时,家母有意提到了你的事,只怕一会儿相见,还有话要问,女人嘛,都是一个样儿,你莫要烦恼。“杨预在下人的服侍下换上了家居的衣衫,把人都赶了出去,神神秘秘地说道。

“我的什么事?“刘稷奇怪地问道。

“装傻冲楞?“杨预白了他一眼:“你入城时,后头跟着谁?“

“那小丫头片子,她要跟着我有啥法子。“

“可你是有家室的人。“

“谁说我有家室了,咱大唐不讲究明媒正娶了?“

刘稷并不认为,这位杨家的后宅主事者,会为了某个不相干的人,大动干戈,那么事情肯定不那么单纯,果然,杨预露出一个为难的表情。

“你是封中丞的看上的人,这在咱们安西镇,谁人不知哪个不晓?可是有些人她不死心,托到了我娘那里,她也是没法子,你多担待。“

这么一说,刘稷就明白了:“是尉迟家的主母?“

“你明白就好,伽罗如今十二了,不是那个什么也不懂的女娃娃,虽然她是于阗女子,不是咱们汉人,可尉迟家一直心幕天朝气象,处处身体力行,家风门望都看得极重,你说,你们这么招摇过市,他们家能不问问吗?老胜可还没有儿子,只得这么一个宝贝千金呢。“

刘稷无声地叹了口气,不必说,又是身体的前主人惹出来的事情,十来岁的小女孩,怎么可能下得去手,他却忘了,这个时代,女子成婚本就非常早,以伽罗目前的年纪,足够家中上下操心她的婚事了,要知道,成亲可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光是前面的那些个步骤,就能经历很长一段时间,等到定下吉时,女孩差不多也到该出阁的年龄,正好婚配。

回到自家的地盘,肯定会碰上这种事情,刘稷对此早有心理准备,他也做好了,面对一个毫无印象的未婚妻,并与之共谐连理的打算,毕竟人家在名义上已经成了他的人,一旦有什么变故,会毁掉这个女孩的一生,那并不是他愿意看到的。

“你母亲的意思,是让我离伽罗远一点,不要再去招惹她对么?“

杨预点点头,杨家夹在中间其实也很为难,可是双方作为这片地界上的顶级大户,有着数十年的良好情谊,事情托到了头上,根本推托不得,他只能先打个预防针,不到于到时候突然问起,让双方都尴尬。

“如果我告诉你,在今天之前,我根本就不记得她是谁,你信么?“

“某信,可不管用。“

杨预与他相交甚笃,又是一路从大勃律逃回来的,其中经历了什么,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对于发生在后者身上的一系列变化,也没有人比他更明白,虽然不能理解其中发生了什么,但是他相信必然有原因,是无法公之于众的。

刘稷有些无奈:“鹄子,是不是我平素表现得太坏了,过犹不及,让那些大户人家的女子产生了逆反心理,要不,从明天开始,咱们当好人,还来得及不?“

“啥叫逆反心理?“

刘稷懒得与他解释,果然到了晚饭时分,杨母特地请他去见了一面,话里话外都在劝说,做为一个已婚男子,不能随意毁坏一个良家女子的清白,他只能唯唯应下,并表示从无此意,会在短时间内离开,才被放过。

有了这么个变故,他也不想再呆下去了,左右事情已经解决,后面怎么办,就落在这里的主人身上,而他还有更重要的差事要去办,于是,只在杨家住了一晚,第二天便向他们辞行,就连尉迟胜的请宴都不曾去,便带着乾坑戍一干将士上了路,接下来,他们将穿越塔里木盆地,沿着塔里木河而上,向着安西镇的中心位置。

龟兹而去。

第十三章 归心

从于阗出发,溯玉河而上,首先要经过的,是一片浩瀚的沙漠,也就是后世著名的塔克拉玛干沙漠,八世纪中叶的时候,它被称为“图伦碛”。

玉河是塔里木河的一条支流,横穿整个沙漠,在后世已经消失在了地理变迁中,连一条干涸的河道都没有留下,而此时,它的两旁全是郁郁葱葱的绿洲,与远处的黄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堪称自然界的奇迹。

当然,对于此时的刘稷来说,哪有心思欣赏美景,没有后路的拖累,他们一行百余人,连同数百匹军马,在这条古道上疾驰而行,一路看来,尽是往来不绝的行商,这些目光敏锐、行动力极强的商人,几乎在第一时间,就嗅出了商机,并马上附诸行动。

唐人发动的这场战争,造成的直接后果,便是打通了南下天竺的商路,而在以往,这条路上,绝大部分都被吐蕃人给挡住了,如今他们举国归附,正是开拓商路最好的时机,此时的商人,哪有比来自于大唐的更为自信?

刘稷不禁感叹,走在时代最前沿的,永远都是商人。

当然了,商路的繁荣,会带来税收的增加,对于官府而言,好处是十分明显的,因此,有唐一代,商业都是被鼓励的,就连胡商,都不会觉得低人一等,正因为这种机制,才会造成长安城里,行人肩摩毂击、街市鳞次栉比、商品琳琅满目的景象。

更让他印象深刻的,则是一路上完善的设施,唐制,每隔三十里便会有一座供人歇脚的驿馆,全国共有一千六百三十九所这样的驿馆,安西镇也不例外,像他们这类具有公干身份的人员,只要出具券符,也就是俗称的通关文碟,便可享受一系列入住和补充服务,可比风餐露宿要舒服多了。

至于非公干的商人,也能在出发的州府买到合法的文件,也就是刘稷刚刚穿越过来时,包裹里找到的那份“过所”,在古时候,人员的流动是被严格限制地,出外都要向官府报备,这样做的目地,是为了将人们束缚在土地上,并减小流窜和混乱的发生,维持平稳安宁的社会秩序。

如果没有这些设施完备的译馆,他们所携带的三百多匹军马,吃嚼都是一个大问题,战马可不能光吃草,那样会掉膘的。

穿过图伦碛,一条大河便横亘在眼前,这条水量极为丰盛的赤河,后世叫做“塔里木河”,如果不是被手下提醒,刘稷显些就以为看到了黄河或是长江之类的大河。

从这里开始,他们便进入了龟兹镇的辖境,看到眼前的大河,一众将士们异常兴奋,虽然他们大多数都来自于河陇等地,可当初却是从龟兹镇,也就是安西大都护府的驻地出发的,眼下终于又活着回来了。

刘稷当然没有这种感觉,在旁人看来,这位年青的戍主,显得异常冷静,河上没有桥,全靠船只摆渡,几条稍大一些的,全都挂着权贵和有势人家的旗帜,其余的则是在渡口讨生活的水上人家,对于他们这些军士来说,则安排了专门的官船,摇撸的男子显然认得一些人,因为当初过去的时候,也是这么上的船。

“可是咱们安西镇军回师了?”

得到肯定的答复,男子高兴得有些语无伦次,显然,胜利的消息一早就传回了国内,府中当然是最先得到消息的,眼下突然看到了子弟兵,人人都是与有荣焉。

很快,这份欣喜就被迅速地传播开去,就连那些商人,无不是欢喜异常,甚至主动为他们让开道路,以便能在第一时间登岸。

一路上,让刘稷深刻感受到了一种熟悉的味道,军民之间前所未有地融洽,无如穿着如何,打扮各异,言语相不相同,都将这支小小的兵马,视为自家子弟,茶水、瓜果不要钱地递上来,不收还不行。

要知道,这里头,汉人寥寥无几,这种发自内心的热情,随处可见,刘稷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在真实的历史上,消息隔绝了五十年,安西镇依然屹立不倒的原因。

唐人在西域的统治,可以说在整个华夏的历史上,都是一种难以超越的典型,当内地的藩镇们,视皇帝如无物,自行任命官吏、阻断交通、擅自收取赋税、扩充兵马时,这个有着无数理由自立的飞地,依然恭谨如故,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维持着大唐最后一丝尊严,诠释着什么叫做。

忠诚!

这个时代的西域,人人皆以唐人为自豪,人人甘愿托庇于唐人的麾下,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战斗到最后一刻。

难怪过了一千多年,那些移居海外的华人,依然顶着唐人的名号,让这个名字,成为不朽的象征。

渡过赤河之后,行程陡然间加快了,就连刘稷也被手下所感染,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做为唐人在西域的统治中心,通往龟兹城的主道修得极为宽敞,路面更是夯实无比,镶铁的马掌打在上面,会发出清脆的声响,几百匹马儿一齐奔跑,顿时就有一种风驰电掣般地快感。

不多时,一座雄伟的关城,就出现在了大道的尽头,在他们接近城门的时候,一队人马早已迎候在了路边,看到他们的旗帜,为首的几个人迎了上来。

“吁”

刘稷打出一个缓行的手势,数百匹军马依次减速,慢慢地停下,他看清了来人的服色,从马上跳下来,站在原地等候。

“某家四镇节度判官李栖筠,前面可是刘果毅?”

“不敢,末将便是。”

一听对方报上名号,刘稷就知道是前来迎接自己的,因为这位李判官,是封常清的心腹,实际上的节度留后,在其出征之时,全权代理四镇事宜,并不是寻常之辈。

“太好了,早就听说你们回师了,某与诸位在此等候了两日,总算不虚此行。”

看到他,李栖筠松了一口气。

第十四章 四害

李栖筠并未托大,热情地上前同他介绍几位同行者。

“这位是都督留后白孝义,这位你们一定认识了。”

“马璘。”一个身高臂长的关西汉子,回答得言简意赅。

“马戍主,有礼了。”两人的确认识,不过只有一面之缘。

马璘比刘稷动身得还要早些,他在穹隆银城养伤的时候,就被封常清遣回来,将军报和一应消息带回了城中。

刘稷同他见了个礼,目光转向另一位男子,虽然对方一付汉人打扮,一望而知是本地人。

白姓乃是龟兹王族之姓,而当今国王名为白孝节,此人又是都督留后,只怕和尉迟曜一样都是王弟。

“五郎,你可算回来了。”白孝义毫不拘礼地冲他点点头,刘稷心里头就是一个激灵。

心说这具身体的主人,不会又招惹了姓白的王女吧?

“见过留后。”好在对方并未多说什么,几个人重新上马,并排而行。

一边走,李栖筠一边同他说着话。

“马戍主早到几日,向我等告知了中丞的安排,眼下城中已经收拾停当,就等你归来了。”

原来他们特意等在此处,是为了上京的事宜,盟约议定之后,封常清直接带着节度牙兵与哥舒翰等人穿过吐蕃腹地,要比他这走,路上节省得多,而他的家眷,只能另作安排,也就是刘稷来护送。

此去路远,时间不等人啊。

一行人毫不停留地穿城而过,刘稷这才发现,眼前这座关城,并非龟兹城,而是一处关隘,名为“柘阙关”,扼守着从于阗到龟兹的要道。

过了关口,龟兹城已经不远了,周围渐渐变得热闹起来,到处都是大片大片的良田、村落、集市,那些穿着当地服饰的百姓,头顶着一个个托盘似的事物,上面放着各种吃食、瓜果、甚至是酒器,看得人心惊胆战,走得人却是稳稳当当。

而那些身材妙曼的龟兹女子,在十一月里,居然还穿着露腰装,露出雪白的肌肤和若隐若现的肚脐,时尚得令人发指。

更绝的是,她们的步履如同踏舞,嘴里哼着轻歌,手脚上的银铃,随着步子发出有节奏得轻响,妩媚的眼神毫不避讳地飘向这些归来的军士,不时就能引发出阵阵惊呼。

难怪那些手下,一个个归心似箭,这简直是人间天堂啊。

龟兹,舞乐之乡,从史书上描述很难尽述其中的妙处,也只有身临其境,才知道所言非虚,就连见多识广,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的刘稷,都不由得直了眼。

山野乡间已然如此了,那城中又该是何等风情?刘稷突然有点迫不及待了。

一旁的李栖筠与白孝义等人,不约而同地露出一个老司机的神情。

后者更是上前,不经意地说道:“若是有暇,今日都督府中,家兄愿扫席以待,不知五郎可有意否?”

说完,还朝他挤了挤眼,一付你懂的表情。

刘稷瞬间心里一寒,怕不是真得出事了吧,这个纨绔子,倒底惹出了多少情债啊,哥们的腰只怕是保不住了。

正待答话,他突然发现,紧跟在身后的张无价,不知道什么时候,退后了许多,脸色也沉了下来,再没有半点喜悦之色。

“待我稍作休息,一定叨扰。”他客气了一句,放慢马速,与张无价骑在了一处。

“老张,令爱之事都在我的身上。”

他的声音很低,只能两个人听得清,张无价默不作声地点点头,面上的神情,明显放松了许多。

冤孽啊。

就这样,一行人很快就看到了前面的城池,高大的墙体呈现出一种灰白色,巍峨的城楼一看就是汉人的形制,洞开的城门两旁,全都是自发形成的市场,叫卖之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

随着他们的接近,两边的百姓都将注意力,集中到了这队小小的兵马身上,刘稷享受着那种敬畏、尊崇兼而有之的目光,不由得笑容满面,象后世那样,频频地朝他们挥手。

没想到,一处空地上,十几个玩闹的孩童,让他挥出去的手,一下子停在了空中,上不得下不得,笑容凝结在脸上,变得尴尬之极。

他们在玩一种简单的游戏,围成一圈唱着歌谣,无论是汉人还是胡人,都是用得汉活,让人想听不懂都难。

“白虓噉,曜无双。”

“杨鹄子,枭五郎。”

“安西有四害,夜里莫推窗。”

“白虓噉,曜无双。”

“杨鹄子,枭五郎。”

“安西有四害,鬼神莫敢伤。”

......

听着这些稚嫩的童音,刘稷的心头仿佛有一千匹神兽跑过,难怪,杨预停在了于阗镇,死活都不肯跟他一块儿来。

队伍里一下子变得沉默起来,李栖筠和白孝义等人,全都装出一付听不见的样子,实则面部肌肉抽动,强忍着不敢笑出声,张无价和许光景等麾下军士,也是低着头,不敢与他对视。

刘稷明白了,他们根本就不是来迎接自己的,而是怕路上生出什么事端,闹得不好收拾,就连都督府的所谓宴请,也不过是安他的心,以免自己饥不择食,祸害城中的百姓。

可笑自己还沾沾自喜,以为有着偌大的名头,可以像后世的网红,圈粉无数,收入不菲呢。

就在这样尴尬的气氛中,一个孩童看着他,呆愣了片刻,突然间拔腿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大喊。

“五郎回来了!”

“啊,五郎回来了。”

“快跑啊。”

......

十几个孩子一哄而散,两旁的百姓也随之四散奔逃,他们仿佛看到了吃人的猛兽,扔掉了手中的事物,就连摊子也来不及收拾,不顾一切地跑向远处。

热闹的集市在一瞬间变得空空荡荡,到处都是打翻的瓶瓶罐罐,乱滚的瓜果、菜叶子,倒塌的摊位,只留下满地的狼籍,以及,他们这些面面相觑的一行人。

活了两世的刘稷,没想到自己居然会自带清场效应,一下子呆在了那里。

自己倒底做了多大的孽,才能催生出这么神奇的一幕?

他凌乱了。

第十五章 回府

实际上,刘稷所看到的,是龟兹新城,它的历史只有五十余年。

垂拱二年,由于执政太后武氏的政策调整,唐人放弃了安西四镇,任由吐蕃人深入,结果使得已经置为郡县的伊、西、庭三州暴露于吐蕃人的铁蹄之下,不但没有起到安边定民减轻军费的作用,反而增加了朝廷的负担。

因此,在时任西州都督的唐休璟与西域诸国一致肯求下,长寿元年,也就是武氏正式登基成为华夏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女皇帝,之后的第二年,便以熟悉吐蕃内情的将军王孝节为武威道行军总管,与左武卫大将军阿史那忠节率兵共击吐蕃于西域,连战皆杰,重新收复了四镇之地。

在王孝节的建议下,重设安西大都护府于龟兹,留汉兵三万以镇之,并舍弃了已经损毁不堪的旧城,于新址上重新规划和设计了城池的规模,前后历时四年,最终才建成了如今的样子。

它的布局,完全依照了长安城,呈一个非常规整的正方形,以中轴线为主干道,四十八个坊市整齐排列,就连东、西二市都照搬不二,时人谓之为“小长安”。

当然,这里头没有了王宫,龟兹国王白孝节的府邸,也不过是一间大一点的宅院,占据了城中的一处坊市,在中轴线的正上方,便是象征着唐人最高统治权力机构的安西大都护府和安西四镇节度使衙,与之遥遥相对的,则是龟兹都督府,无论是大小还是形制上,都要低上一格。

这样的布局在四镇中是绝无仅有的,以于阗镇为例,王宫依然是王宫,于阗镇守使衙,不过是同都督府相仿的大小而已,这种严格的品级划分,正是唐人一步步确立自己地位的过程,在潜移默化当中,悄然地影响着当地的风俗民情、人心走向。

所以被称之为“半羁靡制”。

安西的汉人数量自然远低于内地诸郡,就连邻近的北庭也大大不如,而汉人最为集中的聚居地,就是在这座新城当中,其中为数最多的,自然是那些戍边的长征健儿,在府兵制没落之后,募兵制渐渐成为主流,能够主动应募的男子,都是有着建功立业或是走投无路的特征,几乎终身制的职业下,落户当地便成为了首选,因为这里有同伴,有妻儿,还有战功换来的田地、宅业,怎么可能轻易舍弃?

龟兹、于阗、疏勒、焉耆四地的百姓,据后世考证,应该是印欧人种的吐火罗人,黑发、白肤、碧眼是他们主要特征,在经过了长期的混居通婚之后,逐渐朝着汉人靠近,这种融合,有着相当强的主观性,因为在这个时空,唐人才是诸胡膜拜的对象,一如后世华夏人看西方。

正常的情况下,唐人嫁女于胡是下嫁,很少有人会这么做,反而豢养胡姬,司空见惯,于是,当刘稷等人沿着洞开的城门一路前行时,看到了一种奇特的现象。

那些穿着长衫、戴着襥头,腰间别上一把描金小扇的,多半是面目迥异的胡人,而穿着紧身胡服,包头或是戴着小帽的,却大多是汉人,这是一种时尚,它传自遥远的长安城。

然而,此时这两种人的脸上,都是同样的表情,惊恐万分甚至于夺路而逃,将宽敞的大街,全数让给了这伙远道归来的唐军将士,那效果比大都护出行净街,还要来得干净。

李栖筠见怪不怪地朝他一拱手:“征战归来,想必果毅急着回府,某就不远送了,若是定下了启程日子,请遣人知会一声,某与府中同僚再与你等践行。”

“判使请便。”

刘稷知道,他是怕自己尴尬,现如今的场面,百姓全都躲着走,已经用不着担心,会闹出什么乱子了,一番大战下来,府内有多少后事要处理,自己还记不过来呢,人家哪有空再陪他逛街。

随后,马璘也同他告辞,他要返回拨焕城,在梁宰没有回来之前坐镇那里,原本早就该走的,李栖筠为了防止出事,特意将他这个武人留下来,也算是煞费了一番苦心。

至于白孝义,倒是没那么明显,反而饶有兴致地又陪着他多走了一段,直到城中心的位置,两条大道的交汇处,方才笑咪咪咪地说道。

“过府之事,还望五郎记在心上,只要你有暇,什么时候都成。”

“我记下了。”

刘稷看着他的背影,不禁有些奇怪,白家似乎真得找自己有事,就是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龟兹王族在这里有些尴尬,因为大都护府就坐落于此,他们平素全都低调地恨不能藏起来,一直都是老老实实地行使着自己的权力,从不与都护府的人相争,就像这一次出征,于阗国王尉迟胜举全国之兵而出,未尝没有让唐人安心的意思,可他们连个王弟都没有派出去,似乎也是放心得很。

不得不说,越是靠近统治中心的地方,情况就会越复杂,龟兹城能平静这么多年,除了唐人的武功震摄,封常清这个节度留后,应该是功不可没的,毕竟出头打交道的人,很多时候都是他。

迎接的人都走光了,自己也该动身了,可是站在十字路口的他,一时却不知道该往何处去,因为他根本就记不得,家在哪里。

当然,这种小问题难不倒,刘稷朝手下招呼了一声:“哪个腿脚快的,去府上报个信,老子回来了。”

此言一出,果然就有几个军士越众而出,他们倒不完全是为了讨好上官,上门报喜信,一份打赏自是少不了,不过跑跑腿,何乐而不为。

就这样,刘稷循着他们离去的方向,带着余下的人马,慢悠悠地走在大街上,直到一个坊门前,一个本地人打扮的坊官,带着几个坊丁,整齐地站在那里。

“小的们,恭迎诸位将士,凯旋而归。”

刘稷抬起头,只见门牌上刻着“宁远”两个汉字,还有一行异族文字,微微一颌首。

“坊中一向可好?”

“回郎君的话,安然无恙。”

刘稷哈哈一笑:“老子回来了,是不是就有恙了?”

几个人顿时脸色发白,他也不作理会,带着手下扬长而入,为首的坊官忍不住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一付心有余悸的神情。

“唉,好不容易安宁了几个月,又没好日子过了。”

几个坊丁也是心有戚戚,可是看着大队的人马,就连一句牢骚话都不敢宣之于口,哪怕已经隔着老远,连背影都已经看不到了。

第十六章 熊娃

他们这一群人虽然不过百余,可军马却有三百多匹,顿时将坊内挤得水泄不通,那些想要出来的,先是有些不满,等到看到他的模样,无不是抱头鼠窜,一溜烟地跑进家门,“咣当”一声把门关上,然后从门缝里,悄悄地注视着外头的动静。

连街坊邻居都不放过,刘稷在心里暗暗鄙视着自己,难怪最后混不下去,要跑到大勃律去送死。

好在没有多远,就从对面走来了一群人,前面正是他派出去的军士,而跟在后头的,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他看着这群队伍,目光直直地落到了刘稷的身上,让后者的心里“咯噔”就是一跳。

无他,这目光中包含的意思也太过明显了,是那种喜悦中带着慈爱,激动中含着泪水的眼神,他赶紧跳下马来,没等做出什么动作,老者步履敏捷地越过那些军士,几乎飞扑到他的身前。

“五郎啊,你,你,你可回来了,若是有个好歹,老仆可怎生向家主交待啊。”

老者抱着他的肩膀,放声大哭,刘稷愣在了那里,一脸的不自在,感情不是自家老爹啊,原本看着老者穿着富贵,又是一脸的慈祥,他差点就认错人了。

“行了,我这不是好生生的,大街上呢,回家再说。”

老者这才收住了哭声,歉意地说道:“五郎说得是,老仆失仪了,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

想到方才进城时的情景,刘稷有些哭笑不得,只怕这龟兹城中,觉得自己回来就好的人,屈指可数,他牵着马儿,与那老者走在了一起,言语间不住地套着话,以免进了家门,再遇上什么认错人的事。

“父亲母亲可曾安好?”

“都好都好,四个月前,他们还来了信,询问你的近况,那时候,老仆在这里等着前方的消息,得知你深入敌境,心急如焚,哪敢实言以告,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后来得到了你安然归返的消息,才放下心,赶紧命人快马赶回畿内,让家主主母也能安心,此刻他们多半已经知晓了。”

刘稷听着一愣,老爹老娘都不在安西?这可是好事,如果一进门就要见亲人,以他目前的状态,只能装傻充愣,看看能不能蒙混过关,现在竟然不用了,他不由得长出了一口气。

老仆却以为他是担忧亲人,安慰道:“五郎仁孝,家主虽然平日里严苛了些,却还是牵挂你的,这些日子,光是家书就来了好几封,更不必说主母偏疼,若不是万般无奈,又有封中丞的看顾,哪舍得让你一人远在安西。”

刘稷暗自惭愧,自己是典型的既不仁又不孝,听老者的语气,多半是父亲不疼,母亲溺爱,所以才会将他一个人放在这里,当是锻炼也好,自生自灭也好,总之眼不见心不烦就是了。

这么一推论,他倒是有些明白了,十六岁,在后世正是一个男孩最叛逆的时期,家里这么安排,等于是抛弃了他,那还不由着性子,可劲儿地折腾,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意思在里头,更多的,只怕是想要引起父母的注意,还真是个熊孩子啊。

明白归明白,眼下的烂摊子,可不得自己来收拾,听到这个家中只有自己一个人在,他的心情一下子轻松起来,两人就这么边走边说,转眼间就到了一所大宅前。

看着门沿上的飞檐画栋,还有黑漆漆地双排铜扣大门,他都可以想见,里面有多么敞亮,老爹是个什么样的人估且不论,这份财力已经令人咋舌了,难怪能闯出那么大的恶名,还能全须全尾,可绝不是封常清的庇护能摆平的。

恶霸加老财,才是横行街面,成为龟兹城扛把子的最大底气。

不待老者上前,大门已经自动打开,走出一群身着短装、手提短棍、腰系红巾的粗壮男子,整齐地列在两边,全都将目光放在他的身上,眼中闪着兴奋地光芒。

“恭迎小郎君回府!”就连声音都像是彩排地,很有点恶奴帮凶的架势。

他笑着点点头,朝着老者说道:“我的手下,可能安置妥当,要不要再寻个去处?”

老者连连摆手:“五郎说哪里话来,不就百十来号人嘛,再多来一倍,也尽管使得,放心,早就安排好了。”

说完,老者朝着那些仆役们一挥手:“都杵那儿干嘛,还不下来帮忙,带弟兄们去安置喽,先歇口气,马上就有饭食,还有马儿,牵去后槽上,用最好的精饲料喂上,万万不可怠慢了去。”

那群仆役们马上现了形,全都笑嘻嘻地围上来,看来自己与他们的关系处得不错,多半在这城中仗势欺人惯了,好不容易忍了几个月,看到自己回来,个个都是跃跃欲试,就差满大街地去喊,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不用去喊,如今已经是街知巷闻了。

手下的军士和马匹,全被这些仆役带去了别院,走得却不是正门,而是另外的一条巷子,能轻易装下一百多号人加上三百多号马,那得多大啊,刘稷摇摇头,带着张无价和许光景二人昂首进了门,这一进去,又将他吓了一跳。

大门后头是一道照壁,为的是隔绝外人的窥探,绕过照壁,是一处极为宽敞的院子,两边还放着石锁、兵器架子,应该是个练武场,而此时,场子上黑压压的满是人。

而且绝大多数都是女人!

其中又有一半以上是年轻女子,刘稷心中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便是,该不会全都是抢回来的吧。

看到这样的情形,他不由得瞥了一眼身旁的张无价,显然这位老哥也是一样的心思,目光不住地在人群中巡梭,试图找到自已的女儿,只有许光景满不在乎地一个个看过去,眼里都在放着光。

眼前的小娘子,实在是太水灵了,让他们这些一走就是大半年,许久不见荤腥的军汉,哪里还把持得住?

见他不说话,老者靠上前,轻声说道:“这里头倒有一多半是新进府的,难怪五郎不认识,主母托人送了好些银钱,让老仆张罗着,在本地买一些侍候的人,老仆便托了牙人,分了几次,挑了些人进来,全都是过了官契的,绝无首尾。”

原来如此,他明白了,母亲一定是听到了自己的恶行,想要用这种方式,收住他的心,以免跑出去祸害良家妇女。

刘稷看了看张无价,对方微微一摇头,他的女儿不在里头?

第十七章 孽债

刘稷打量了一番眼前的这些女人,那些年青的女子果然眼神躲闪,充满了畏惧,只怕牙人在送她们过来之前,根本就没有说清楚主家是谁,否则人家打死也不会进刘府的,如今签了契约按了指模,哪里还有别的选择,那些护院的家仆可不会手下留情。

被他这么一盯,几个胆小的顿时就站不住了,“扑通”一声跪伏于地,身体不住地发抖,嘴里告饶不已:“婢子该死,婢子该死。”

他还没说什么,老者先出口喝斥了一句:“你们这是做什么,小郎君是那等不通情理之人吗,战场下来的,总会带些杀气,可你们都是宅里的人,怕个甚?”

被他这么一说,所有人都站不住了,齐齐拜伏于地,口称不敢,刘稷无奈地摇摇头,看来自己的形象,在这些内宅侍候的人眼里,也好不到哪里去。

老者还要再说,被他拉了一把:“算了,让她们都起来,该做什么做什么。”

那些女子听了,无不是如蒙大赦,起身向他致过谢,便四散而去,刘稷这才有空打听自己想要知道的事情。

“除去她们,可还有人不曾到来?”

“这个么。”老者迟疑了一会,点点头:“还有几位小娘子,关在后院的厢房里,脾气有些冲,老仆怕她们冲撞了五郎,故此未曾叫来。”

还不只一个!

刘稷一个头两个大,都不敢去看张无价的表情,只得向老者说道:“劳烦你带我们过去。”

不料老者却摇摇头:“五郎莫非忘了,是你亲口所说,后院非老仆能踏足的,还是让照料她们的人引路,她们熟悉情况,比老仆合适。”

刘稷也不管他是真的不敢去,还是避嫌不愿意掺和,跟着老者叫来的两个婢女走向后院,那里才是自己的居所。

主宅很大,前院就分了两进,外厢房住的自然就那些个家仆,里厢房则是老管家与其他的管事所有,而前后院之间,则是一个占地极大的花园,中间挖出了一个池子,瞧那些水样,竟然还在流动,便可知引得是活水。

沿着九曲回廊走过去,他倒也罢了,头一次进到这里来的张无价与许光景,不禁暗暗咋舌,所谓富贵人家的气象,表现得并非穿金戴银,而是不经意流露出的奢华,这么大的园子,光是收拾就得多少人了,难怪会有那么多的仆役,就拿眼前的两个婢女来说,也是身穿锦缎头戴珠钗,下人已然如此,主人家可想而知。

刘稷见她二人有些紧张,不禁笑着问道,一来是这么干走着很无趣,二来也想套套话。

“你二人新来的?叫什么。”

听到他的话,两人一齐停下来,屈身向他行了个礼:“回郎君的话,奴叫芷兰。”

“奴叫蕙香。”

“蕙质兰心,好名字,谁给取的?”他的本意,是想知道那位老者的称呼,从做派上推断,应该是家中的管事,可总不好一直叫你你的,越是这类老人,对自己的底细就越是清楚,并不比亲人更容易应付。

没想到,两人一脸的惊异,异口同声地说道:“奴等的名字,是郎君亲赐的,难道你忘了么?”

不待他答话,名为芷兰的婢女现出一个委屈的表情:“奴就知道,郎君只喜新人,这才过了多久,就把奴二人扔到脑后了,亏郎君还说,奴等是你最信任的人,将那些小娘子全数交与奴等看管,等着你回来呢。”

刘稷一脸的尴尬,倒不是因为没有认出人,而是从她的话里,这二人多半也是一样的境遇,被自己先抢了来,再用钱买了去,堵住对方的嘴,最终再由封常清出面压下,这才符合常理。

这件事情倒是给他提了个醒,最熟悉自己的,不一定是亲人,而应该是贴身服侍的人,因为她们对于主人的言行举止,甚至是心态变化,都得要准确把握,才能借此邀宠上位。

“好了,逗你们呢,让你们看管的那些小娘子,可还安份。”一念及此,他笑着摆摆手,让二人站起身,这么一看,的确有些姿色,想不到之前的自己,品味上倒是接近后世的标准。

两人这才破涕为笑,上前揽住他的双臂,毫不避讳地向前走去,刘稷实在不习惯这样的动作,感觉自己就像弱不禁风的公子哥一般,又不好随意撒手,干脆主动伸手,揽着二婢的腰,穿过花园和一座凉亭,便是后院的大门。

这里一早就有下人为他们打开了,与前头不一样的是,守在这里的,全都是膀大腰圆的妇人,看到他们过来,无不是低头叫了一声郎君。

等到刘稷带着人进去,她们相互看了一眼,摇摇头,不知道郎君又在玩什么新花样,竟然连陌生男子都带进来了,那些可怜的小娘子,只怕是不好受了。

后院又是一番气象,总得来说就是精致,两旁是一排厢房,身着彩衣的婢女们穿梭其间,手中全都捧着各色酒水、瓜果、吃食等物,看到他们到来,赶紧让开路。

“郎君要不要再进些吃的,奴让她们自行过来可好?”芷兰问道。

“先看人,这么久了,还真有些想念。”

一旁的蕙香嘟起了嘴:“郎君分明是不相信我们嘛。”

“我还不知道你们俩?私底下指不定又要威胁一番,放心吧,只要人没事,郎君不会追究的。”

刘稷并不是不相信她们,而是这种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他估计这会儿,张无价的脸,已经黑得见了底。

二婢无奈,只能带着他们继续向前,原来这后院比前院更大,竟然有五进之多,光是主院的前后,全都是花园苗圃,比之当中的那一个,更为漂亮不说,里面的品种只怕也是不凡,在十一月这种天气下,居然也是繁花似景,美不胜收。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三进院,这里的主屋是一个厅堂,看来是后院接待家眷的地方,而两边的厢房,全都紧闭着,刘稷一看就知道,人一准关在里头。

“她们全数都在么?”不知不觉,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冰冷,这种情绪的变化,立刻被两人感受到,都是离开了他的身旁,谨首低头。

“回郎君的话,一共八人,尽数在此,婢子们不敢欺瞒,平素里都是好吃好喝待着的。”

8个,还没上两位数,刘稷压低了声音,靠近她们的耳边,轻声问道:“有一位姓张的小娘子,在哪一间屋子?”

“左边,第二间。”芷兰同样轻声答道。

“钥匙。”刘稷一伸手,芷兰赶紧递给他一串钥匙。

“所有的?”对方点点头,他继续说道:“你们都去准备,一会儿我要宴请同僚,这个院子里,不准任何人进来,明白了么?”

“婢子记下了。”

两人再次蹲身行了个礼,等她们走后,刘稷将钥匙递到了张无价的手上。

“左手第二间,你自己去吧。”

张无价没有说话,拿起钥匙就走了过去,看着他略显得有些蹒跚的脚步,根本不敢想像,那是一个站在陡峭的冰面上,还能去接住同伴的铁人。

这是造了多大的孽啊。

第十八章 狗屎

当那间屋子被打开时,站在院子当中的刘稷和许光景,同时听到了一声惊呼,接着就是大叫。

“爹!”

随后传来的哭泣声,和断断续续的话语,已经听不太真切了,想必是张无价又把房门给关上,以免被人听到。

发现他有几分不在自在,许光景忍不住安慰道:“戍主,你也莫要怪老张,当日咱们乾坑戍刚刚奉调至此,他家贫困,老妻身子弱,多年不得生育还要时时延医请药,只有个女儿,向来孝顺乖巧,不远千里过来,靠着缝补洗涮,挣些家用,才能维持一家的生计,结果哪晓得会......”

哪晓得会碰上自己,刘稷苦笑着抬起头,天空一片蔚蓝色,纯净得像是某操作系统的桌面,或许在原本的历史上,正是因为他的死亡,让张家陷入了困境中,连给女儿凑份嫁妆的钱也没有,最后只能是送入佛寺。

至少现在的结果还算不错,怎么说也算是拯救了一个家庭。

“你们家小都在西州,那边是如果安排的?”左右无事,他便想同这个家伙聊一聊,行军打战的时候顾不上,此时正需要多了解,因为这些人,就是他最初的班底,可以依赖的伙伴。

“大多在西州,也有庭州和伊州的,像某这种异乡人,多半会安置在西州,那里都是熟地,没有什么余田,老张家人口少,又没有壮劳力,分得的些许薄田,只能租与外人,按照七三分租,加上交纳的赋税,所余根本不多,这些年,全靠弟兄们帮衬着,若非如此,他哪能那么拼命,还不是想着立些战功,得些赏赐么。”

许光景怕他心中有芥蒂,继续劝道:“老张是个实忱人,好与不好全都在脸上,他若是还恼你,不会压在心里,只是这一乍然看到自家女儿,难免有些无措,你莫要怪罪。”

刘稷摇摇头:“这种事情,他恼我才是应份,不说它了,老许,你可知道为什么,你们用命挣来的钱,还不够一家子安稳度日么?”

“这年头,人命不值钱呗。”许光景无所谓地说道。

“若是唐人的人命都不值钱,为何那些异族人,争先恐后地要成为唐人?”

刘稷的话让他有些不解:“那是为何?”

“因为劲使错了地方,想想你从军以来打的仗,平叛、守备、与吐蕃人、突厥人、突骑施人、还有不知道什么鬼地方的人来回拉锯,可有一仗如同今日这般,连灭数国?”

还真没有,许光景想了想答道:“戍主之意,是咱们这些仗打得亏了?”

“这么说吧,为什么咱们周边的那些异族,明知道大唐强大无比,依然年年进犯?”

刘稷的问题让他似乎抓到了一丝什么,可就是一时间说不太清楚,只听得身边这位年轻的戍主,慢慢地在院子里走动,然后停在一株大树下。

“因为他们的每一次入侵,都是在别人的土地上做战,可以毫无顾忌地烧杀抢掠,而反观唐人,只不过是被动防守,最后即使能将敌人赶出去,自身所受到的损失,已经无法弥补了,朝廷救灾安民都力有不逮,又怎么可能再多掏钱,来镐赏士卒呢?”

许光景听明白了,难怪这一次作战,会打得如此痛快,哪怕牺牲巨大,也没有人心生退意,原因就是胜利的成果太过耀眼,有了如此成就,朝廷怎么可能不吝惜赏赐?更何况还有额外之财。

从他的话,许光景还听出了另一层意思,那就是乾坑戍今后的战斗,都遵循一个基本的原则来进行,不打无把握之仗,也不打毫无进益之仗。

事情到了这一步,刘稷开始与他们进行交底,让这些军士们心甘情愿地跟从自己,就必须要有利益驱使,要么是前程,要么是财物,如果什么都没有,任你舌璨莲花,也不会有人鸟,因为他想要做的事情,不是简单的军纪就能驱使的。

八世纪中叶的大唐,最不缺的就是富有冒险精神的人,在朝廷明里暗里的鼓励下,刘稷将带领他们,走向一个全新的战场,进行前所未有的战争形式,当然也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到他们固有的认知。

对此,外表精豪的许光景,一想便通了,这一点在吐蕃战事上,已经有所表现,无论是抗命不遵自行其事,还是坑友军杀战俘,全都不容于军纪国法,刘稷要告诉他的就是,这种行为,以后还会有,甚至会更加变本加厉。

可那又有什么,遵纪守法,老老实实的下场,是一家子跟着受穷挨苦,左右连命都不要了,还会在乎那些吗?况且,戍主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的能力,以及担当,一条贱命而已,卖给谁不是卖?

“我老许没说的,底下弟兄,也不会有问题,都是良家子,在家中混不下去了,才会出来挣命,你说怎么做,咱们绝无二话。”

“好。”刘稷要的就是这一句,古人重信诺,那是真比生命还重的:“我也同你透个底,咱们这一回发了笔财,但是先不分,全都会记上账,我让人去做营生,凭咱们的实力,把生意做大,甚至做成独门,不难,到时候,我保证每一个弟兄,都会过上富足的日子,谁再欺负咱们,先要看咱们手中的刀子答不答应。”

在他们回师之时,军中不是没有议论,就连张、许两位戍副,也不免心里有些打鼓,事情是明摆着的,吐蕃人的王宫他们都亲眼所见,可事后,这笔财物却不知去向了,直到现在刘稷坦然提起,才明白对方是早有打算的。

从商会有多么丰厚的收益,哪个边军戍卒会不知晓,可是知道归知道,每一条商路,都是那些世家大族的囊中之物,寻常人家不要说碰了,就是稍有些家底的,也无法染指,更不必说他们这些毫无背景的普通百姓,就算给人押车做苦力,都不会有人要,因为那些世家,有的是家生子,根本不会相信外人。

那是一条流淌着金银的闪光大道,每一天都有着无数的财富进进出出,平常戍边的时候,遇上大方一点的商队,还能赏赐一点东西,上百人一分,又能落下多少?

听到自己有机会介入其中,许光景的呼吸都急促了许多,凭着刘家的家世,封常清这个巨大的靠山,还有刘稷本人的能力,他相信对方一定能做到。

许光景郑重其事地抱拳行了个军礼,算是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刘稷微微一点头,两人很有默契地结束了这个话题。

“老张怎得还不出来,难道有什么变故?”刘稷看着那间屋子,房门被重新关上,父女俩不知道在里头做什么,原来的哭泣之声似乎也听不到了。

“原本某还觉着老张有些可怜,如今看来,他是踩上狗屎了。”

刘稷奇怪地看着他:“此话怎讲。”

“嘿嘿。”许光景摸了摸脑袋,笑了笑说道:“可惜某家那个丫头,生得太粗,你指定看不上,否则,某倒愿意与老张换上一换,也去那屋里哭上一回。”

刘稷有些无语地白了他一眼,你都长成这样了,女儿会好到哪里去,哥们虽然色,可没到饥不择食的地步吧,见一个捉一个,那成什么了。

就在二人说笑的当儿,房门突然被人打开了,张无价高大的身影,出现在眼前,而跟在他身后的,是个身材纤细的女孩子,让刘稷吃惊的,并不是她的长相,完全不像张无价那张脸,而是整人的身高。

竟然比自己还要高些!两条长腿又直又挺,身材简直逆天地。

好。

第十九章 好人

龟兹城中的安西大都护府,里面的主人从来就不是正经的安西大都护,因为这个职务,通常都是由王公贵胄遥领,例如权倾朝野近二十年之久的李林甫,自接任之后,就从来没有到过这座府邸。

朝廷的制度始然,远过数千里之遥,自然不好让偌大一座府邸就这么空着,在节度使推行之后,这里顺理成章地被僻为了四镇节度使衙,两套班子一套人马,倒也不会觉得拥挤。

古时的府衙,大都是前衙后府,就连皇宫也不例外,这里同样如此,象征着节度使威权的六面大纛早已随着新主人出征,如今只剩下空荡荡的几根柱子,等候着它们重新归来。

府中还悬挂着几处白幡,那是为了老中丞而设,按照惯例,只有等到新任拜祭过后才会最终撤除,以表尊崇和哀致。

实际上,王正见接任两镇节度使的时候,家眷一直留在北庭并未迁来,一来是太忙顾不上,二来,两地都是他的辖区,总不好厚此薄彼,将家眷留在那一边,多少也是一种姿态。

谁能料想,接掌还不到一年,他就阖然长逝,家中亲人赶来时,只来得及见了最后一面,停灵三月,等到朝廷恩诏下来,加官赐爵荫赏后人自是不提,这一耽误,又是一个多月,按照老人的遗愿,灵柩是要归乡的,也就是北都太原,那里才是王氏一族的根。

在满城文武和百姓的护送下,王正见的灵柩与他的家人上了路,偌大的府邸又空了下来,新任的知节度事封常清,自然就成了府中的主人,他征战在外,家眷却是全数在这城中,妻子、儿子、女儿加上家仆、役使,在李栖筠等留守僚属的多番劝说下,总算是搬入了府中,理由也是很正当地,她们不住进去,如何体现新旧替换,政权更迭?

封家的人口不多,在他发迹之前,不过是这城中的一家破落户,娶了一个发配到远地的罪属之女,据说还是出自高门的大户,可惜在历次的朝政斗争中,被清洗流放,哪里还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好歹封常清也算是个正经的汉人,虽然长得困难了点,总比胡人强,在那些出自高门的人心目中,血脉是不可玷污的。

就这样,无业游民加上半残疾封常清,竟然娶到了一个面目娇好的世家女,在当时也成为了龟兹城中一个趣闻,左右安西偏得不能再偏了,什么罪属什么发配,谁又真正放在心上。

郑氏自从过门之后,倒也是谨守妇道,侍候外祖帮扶夫君,在家贫如洗的封家,一切都得亲力亲为,白日操持家务,夜里还要纺纱织线,也亏得她能干,才让一家子不致于破败下去。

不过几年的功夫,两人就育下一双儿女,而已年近三十的封常清,在有了子嗣之后,突然之间发了狠,竟然求到了时任安西兵马使的高仙芝门下,做了一个傔人,又是一桩为城中人津津乐道的趣闻。

可是谁能料想,封瘸子居然就此官运亨通,一年一个台阶地扶摇直上,把那些出身基础高得多的同僚,远远地甩在了身后,仅仅七年的功夫,已经升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四镇支度营田副使、节度留后,又过了不到一年,龟兹城的百姓们突然发现。

这个曾经被他们嘲笑的三十岁无业游民,已经成为了高高在上不可企及的存在,安西四镇万里之地的主人!

这简直是网文作者都不敢开的脑洞,一部身残志坚的励志大片,只是可惜,这一幕却没能让他的父母看到,因为他自幼孤贫,是由外祖父养育长大的,在其过世之后,整个封家就只剩了他们这几个人。

一妻一儿一女,如此的配置,对于一镇节度使这等高官来说,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存在。

一晃二十年过去了,当年的芳龄少女,早已成了当家主妇,由于过度辛劳的原因,郑氏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大上许多,一双手也是糙如粗皮,由于经常抛头露面,饱经风霜的脸上也是皱纹处处,看着根本不像一个四十余岁的妇人。

大都护府后院的主宅中,那些看着很精细的摆设,其实全都是前任留下来的,郑氏是个要求简单的人,懒得去改变布置,只是将家里原有的一架织机给搬了进来,看着有些不伦不类。

如今的封家,早已今非昔比,根本不再需要她亲自动手织布,可是上下人等谁不知道,这是主母的一个爱好,而并非需求,每当织机响起时,就犹如平常的后宅妇人吃斋念佛,求得不过是个心安而已。

今天,所有的下人连走路都是轻手轻脚,生怕发出什么动静,因为,那架织机“吱吱呀呀”又响了起来。

这是一架很简陋的摇把转机,粗线绕在一个八角形的木架子上,被她均匀地摇动着,慢慢地送上梭子,一缕缕地相互缠绕,一匹暗白色的布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渐渐成形,而她的眼中露出满意的表情,似乎又看到了能够换取一家吃食物希望。

什么高门,什么节度,都不如这一刻,让她富有成就感。

在她的边上,跪坐着一个小小的身影,一动不动地看着母亲的动作,这付画面从她懂事开始,就没有任何变化,哪怕一路从草屋搬到大宅子,依然如故。

少女的身上穿着一袭暗花锦缎布袄,收身束腰,除了领口是右衽,全都是胡服的样式,可是她的眼中,母亲身上不但穿着的粗布衣衫,就连这布也都是自己织就的,她不禁怔怔地看着,眼圈发红。

“傻孩子。”郑氏瞅见她的目光,哪里还知道,将已经织就的布匹卷起放在一旁,拿起一块手帕先是为她擦了擦,又在手上蹭了蹭。

“娘。”少女忍不住扑进她的怀中,哽咽出声。

郑氏叹了口气,摸着女儿柔顺的发丝,轻声细语地说道:“娘穿自已织的衣物,舒服,这么多年了,你还不明白么?”

“我知道,他回来了,你的心很乱,这是一辈子的事,衣服舒不舒服只有穿上身才知道,男人可不可靠,过了日子才明白,五郎自幼便与你相识,在你的眼里,只有他一个,可是在他的眼里,却非是只有你一个,如果你的心里过不去,日子就会很难熬,若是那样,娘就是拼却了一切,也不会让你嫁他,娘就你一个女儿,不想让你受苦,更不想让你后悔。”

“当年,娘可曾后悔过?”

少女的问题让她一怔,郑氏一下子又仿佛回到了二十多年前,当她听到自己将要嫁的男人,又老又丑又穷还是个瘸子时,连上吊的心都有,可最终是怎么过的门?竟然一时间想不起来了,后悔么?还真是说不清楚。

“你爹爹是个好人。”想来想去,她只有这一句话可说。

“五郎亦是好人。”

少女的话让她忍不住笑了起来:“满龟兹城,怕是只有你才会说他是好人,连你爹爹,喜爱归喜爱,违心之语是万万说不出口的。”

少女的脸慢慢地红了,把自己紧紧地埋进母亲的怀里,就在郑氏打算再劝说一番时,只听到一个十分微弱但又坚决无比的声音。

“五郎就是好人。”

第二十章 交换

“爹,他,他不是好人!”

可怜刘稷还没能看清人家的脸,就听到了一句指责,场面一度十分尴尬,张无价庞大的身躯挡在前面,面上有些不知所措,他那木讷的性子,是应付不过来如此复杂的局面的。

好在还有许光景在,他呵呵一笑,打了个圆场:“咱们站了这许久,是不是该吃些酒菜了,老许听到戍主请客,腹中可是滴米未进呢。”

“是极是极。”坏人刘稷立马打蛇顺杆上,接口答道:“怠慢了二位,都是我的不是,这边请。”

宴饮就设在院中的大堂上,里面的陈设十分精致小巧,一看就是妇人所有,不过此时内宅为之一空,谁会管那些呢,他们进去的时候,当中的大桌上已经摆满了各种吃食,几个人分宾主坐下,另有婢女站在一旁,专门侍候。

实际上,这种共聚一席式的会饮,并非大唐的主流,也只有在这胡汉混杂的安西之地,才会盛行,至于关内,流行的还是延习了千年之久的分餐制。

当然了,刘稷更喜欢这种接近于后世的方式,不必用跪坐的姿态,折磨自己的大腿,此刻他们的屁股下,都是那种高脚的胡凳,比之已经流行开的胡床,更有现代的味道。

美食动人心,没有什么是一杯酒搞不定的,作为东西方的汇聚之地,西域最不缺的就是美酒,鲜红的葡萄酒,紫色的三勒浆,喝下去有股瓜果的甜味,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忽略掉酒精的作用。

几个人都是善饮之人,这种近乎饮料的低度酒,自然不在话下,几壶下肚,话就多了起来,聊得全都是征战和杀戮,刘稷明白他们的心思,是想为自己挽回一些印象分,因此全都挑得那些英勇事迹在说。

“不瞒你们,我老许也是刀尖下滚过二十年的人,什么样的阵仗没见过,尼婆罗的城池,看着没多高,可上头的守兵,站得密密麻麻,箭射得跟水泼似的,那样的城池,你们说,十天半个月的功夫,拿不下吧?”

刘稷拿起杯子同张无价碰了碰,两人知道内情,哪有功夫听他吹牛,倒是那些侍候的下人,一个个听得眼睛都直了,就连上酒菜都慢了几拍,全都聚集在堂中,生怕听漏了去。

犹其是站在他身后的芷兰、惠香二人,借着喝酒的动作,刘稷偷眼瞄了一下张无价身后的女子,似乎也在认真地听着,脸上并没有多少苦大仇深之感,只是她的五官隐藏在阴影中,看不分明。

“可咱们戍主,只容咱们全军睡了几个时辰,跑了两天两夜的路,只睡几个时辰,马上就要攻城,哪里起是来,可咱们是什么人?血火里挣命的厮杀汉,听到鼓声响,就是刀子也要向前冲,三个时辰后,所有的人穿戴整齐,全都站在了营里。”

“某怎么记得是五个时辰。”张无价在一旁嘟囔了一句。

“那是你记差了,某醒来时,天都不曾黑下来,哪有五个时辰那么久。”

许光景毫不客气地镇压了他的辩解,张无价哪会同他争这个,默不作声地任他继续说道。

“咱们一共只有一百人,其余的山民都是普通百姓,呐喊助威还行,真要见阵,都得吓得往回跑,没人觉得咱们真能成功,可你们猜怎么的。”

他卖了个关子,自己慢慢地夹了些吃食扔到嘴里,还饮上那么一口,引得一众下人纷纷催促,两个婢女干脆帮他斟酒夹菜,好不惬意。

“快说嘛,怎么了?”

享受着被人服侍的快意,过了好一会儿,许光景才慢吞吞地开了口。

“咱们戍主,趁着城上的守军被山民们吸引,出其不意地绕到了另一边,连个梯子都不用,就这么手把手地搭起来,只听得‘嗖’地一声,他就窜上了城头,别说守军,连咱们自己人都看呆了。”

听他说得有趣,刘稷差点儿忍不住喷出来,听众们却自行脑补那种紧张的画面,都在等着下文。

“当时,城上就只有他一个人,在那些尼婆罗守军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如同天神降临一般,挥刀便砍,杀得守军四散奔逃,硬生生地为咱们打开了通道,余下的人一个一个登上去,尼婆罗人眼见大势已去,不得不俯首而降。”

“哇哦。”婢女们纷纷露出一个夸张的表情,眼中星光闪烁。

“这算得什么,之前咱们要跨越千年不化的雪山,外面滴水成冰,哈口气都能凝住,在那样的境地下,走上几天几夜,还能活下来的,是不是难以想像?可咱们不光活下来,还打了吐蕃人一个措手不及,拿下了进军大勃律的头功。”

“你又不曾走过。”张无价再次出卖了他,许光景毫不在意,继续唾沫横飞地说着。

“天冷倒也罢了,野外还有想像不到的凶险,比战马还要高大的雪狼,一头足有数百斤重,咱们一遇就是数百头,想想看......”

不得不说,他的口才是极好的,就连事件的亲历者,刘稷和张无价二人都陷入了沉思中,过了一会儿,刘稷突然听到对方的一句话。

“老吴家那个小子,某准备收来养着,这回只怕不能跟你上京了。”

“不上也罢,你先回去,将那些战殁的弟兄们送回家,好生安葬了,他们的后事,待我归来,再做计较,石郎君若是有什么事,你多关照一下,通关或是押送之类的,行个方便,他是咱们的人。”

刘稷小声地向他嘱咐道,如果不是封常清的命令,他根本不想跑上一趟,耽误时间不说,一想到要同那些史上有名的奸臣打交道,头就大。

天宝十一载的大唐朝堂上,没几个正直的臣子,每个人都要站队,否则就是被贬斥的下场,他哪有心情去搅这种浑水,有那功夫还不如老老实实呆在西域发财。

可惜钧命难违。

两人简单地交流了一下善后的事宜,这一战下来,乾坑戍几乎整个换了一茬,活下来还不到十人,他们的家小后事,自然全都着落在刘稷的身上,这种事情也是做给活人看的,人家只有安了心,才会没有后顾之忧,一心一意地把生命交给他。

不知道什么时候,许光景已经吹完了牛,凑了过来,摇晃着已经有些发晕的脑袋,口齿含糊不清地说道。

“老张,你该有个自己的孩子。”

张无价推推老伙计:“某早就有了。”

“我说得是儿子,老嫂子与某那浑家透露过,若是你要纳妾,她不会阻止,左右连翘已经大了,说话间就要嫁人,你们膝下总不能没有人侍奉。”

张无价默不作声地饮下一杯酒,倒是一旁的刘稷听了,诧异地问一句。

“令爱名为连翘?”

两人都是一点头,一直站在他身后的女子,瞧到他的眼光,低下头转过身,再一次避开了他的注视。

“我有个提议。”刘稷站起身,走到女子的身前,将高过自己的那双肩膀扳过来,露出一张嗔怒不已的俏脸。

难怪能被自己看上并抢来,这家伙的眼光还真不错。

刘稷盯着她的眼睛,郑重其事地说道:“之前是我做得差了,不顾你的意愿,对不住。”

没等她答话,便继续说道:“我的提议是,你可以选择离开或是呆在这里,做为交换,我赔你家一个孩子,可使得?”

张连翘看着这个当初强抢自己进府的恶魔,竟然没有第一时间甩开他的手。

第二十一章 注定

刘家大院的后宅主屋里,点着一盏五枝富贵花开错金烛台,一扇十六开的蜀绣屏风,将厅堂与内屋隔开,屋子里烧着地龙,内室铺着厚厚的地毯,那些铺阵摆设无一不是精致非凡,让坐在榻边的张连翘只觉得一阵阵眼晕,原来富贵真得能熏得人难以自持。

被囚禁在偏院厢房的那段日子,从惊恐到绝望,就像过了百年那么久,当房门被打开,发现进来的是自己的父亲,她的心几乎停止了跳动,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喜悦,如同新生一般。

可是没想到,父亲竟然是那个人的部属,她又开始担心,这一切是由于某种交换,就在这样的患得患失中,张连翘已经忘了自己是怎么进到这间屋子来的,又是怎么陪着他一直坐到现在?连一点要拔脚而逃的心思都没有。

为了父亲,都是为了父亲,她只能这样子为自己打气,才能勉强压下心中的恐惧,暂时忘掉那一天所发生的一切。

“水,水......”

恍惚中,刘稷只看到一个修长的背影,散席的时候,他已经有些不省人事了,只记得喝了许多,嘴角干涩无比,下意识地喊了几声。

不多时,那个影子又飘然而至,身上穿着婢女的服饰,刘稷本以为是芷兰和惠香中的一人,可是当她走到榻前时,那长长的身影几乎挡住了他所有的视线。

张连翘俯下身,双手将一只盛满水的杯子递到他的眼前,低头垂下眼帘,过了好一会儿,却没有接过去。

“你不是要喝水吗?”女子一怔。

“头晕得很,动不得。”刘稷倒不是完全在说瞎话,那种果酒虽然劲不大,可是喝多了还是会上头的,他这会子就处于昏昏沉沉当中。

女子有些手足无措,过了一会儿,才慢慢跪坐到榻边,一手扶起他的头,一手端着杯子,喂到他的嘴边。

在她的侍弄下,刘稷喝下几口水,脑子里似乎清醒了些,眼前也变得明亮起来,昏暗的光线中,一张未施粉黛的脸庞就在他的头顶,而他一低头,汉女装束的高腰裙装,将女子的曲线衬托得淋漓尽致,很明显,她的年龄比艾尔要大上一些,却远远小于九娘,正是一个女人走向成熟的时刻。

刘稷只觉得喉咙发紧,不得不没话找话说。

“你把我弄进来的?”

“是你的侍婢,衣物也是她们帮你换的。”张连翘说完,发现这个姿势有些暧昧,赶紧撒开手,起身欲走,却被一把抓住了手臂。

“你......你作什么?”

刘稷放开手,拍拍床榻,示意她坐下:“你生得太高了,坐下来,我们说说话。”

女子默不作声地坐下来,低头把玩着那个空了的杯子,等着他开口。

“你还在恼我么?”

女子点点头,又摇摇头:“我不知道,阿爹说你是个好人,曾数次救下他的命,我又能如何?”

“那就还是恼了,所以你是因为父亲才留下来的,阿翘,你用不着这么做,我说得很清楚了,你可以离去,回到自己的家,做你想做的事。”

“现如今还能回到哪里去?人人都知道我被捉了来,已经数月之久,你让我如何面对街坊邻居的眼光?又有谁家会聘这样一个人。”女子凄然地说道。

“你多大了?”

“二十。”

“不曾定亲么?”刘稷分明记得,大唐的律法,女子到这个年龄,如果没有婚配,官府会强行作媒,以保证生育。

“你都说了,我生得高,本就不好找人家,又兼之家贫,给不出多少嫁妆,索性等着官家来婚配,谁知道,让你......”

刘稷有些无语,关中人家生得高并不罕见,可是像她这样,比一般男子还要高得多,自然就会被人嫌弃,张无价的身高约在一米九五左右,而她已经超过了父亲的肩膀,目测怎么也有一米八以上,好在年龄到了,再要发育的可能性不大,否则还指不定会冲上多少。

一个接近一米九的女孩,在后世是妥妥的超模范啊,可她却在担心嫁不出去。

刘稷忍不住牵过她的手,将那个杯子扔到一边,果然,由于长期地劳动,女子的手有些粗大,并不是那种柔若无骨的小手,被他这么一摸,女子有些惊惶地抬起头,眼中充满了泪水。

“哪也莫去了,跟我吧。”

女子一怔:“做你的下人,本就是啊。”

刘稷摇摇头:“我用不着那么多侍婢,给我做妾吧,将来你生下来的孩子,一定又高又壮。”

女子似乎不敢相信一般:“你要聘我为妾?”

“你不愿意么?对不住,我已有婚约,不能推却的......”他的话还没说完,被女子急急地打断了。

“你当真要聘我为妾?”

刘稷这才听明白了,她不是不愿意,而是不敢置信,他点点头。

“不会的,你家人不会接受,我只是个村妇......啊!”

给人作妾还要门第?刘稷一时间有些不明白,不过他才不管那许多,一把将女子拖过来,张连翘猝不及防之下,惊呼了一声。

“你肯就成,旁的事,我来办。”

女子怔怔地望着那张脸,曾经是她心中的恶梦,此时隔得如此之近,居然生不出厌烦之心,或许是父亲和他的同伴,一直在灌输着对方的英勇事迹,慢慢地改变了她的看法?张连翘突然间心乱如麻,脑子里一片空白,说出来的话连自己都感到吃惊。

“那日你都那样了,还有什么肯不肯的。”

“哪样啊?”刘稷戏谑地问道,看着眼前那张净白的面容,慢慢红了起来,身体却在止不住地颤抖着。

“阿翘。”

在男子轻声的呼唤中,张连翘心跳得越来越利害,那双可恶的手,偏生又在无孔不入地撩拨着她的身体,完全不像当初那般粗暴,渐渐地她停止了颤抖,忍受着脑中传来的异样刺激,一点一点地把自己交了出去。

.......

激情过后,女子紧闭着双眼,脸颊火一般地烫,头朝后仰身体繃得笔直,一双长腿盘住对方的腰,一动不动地任他动作。

刘稷意犹未尽地咂咂嘴,将她的腿从肩头挪开,手指在上面轻轻抚过,感受那份紧致的柔滑,让他想起了后世的女友,同样有一双经过锻炼的优美大腿,令人爱不释手。

“阿翘,你相信吗,你命中注定就是我的人。”

女子被他紧紧地搂进怀里,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第二日,一觉醒来,身边的人已经芳踪杳杳,只有枕头上还残留几根发丝,屋子里空无一人,他只得自己站起身,披了件衣衫,又找出自己的靴子,准备穿上,就在这时,身后响起了一阵细细脚步声,正在迅速地接近,同时,地上出现了一大片阴影。

“阿翘,你起得好早......”

刘稷以为是女子进来了,头也不回地说道,突然间,他的脑海中警兆丛生,一只手似乎搭到了肩头。

他略略偏头一看,顿时吓得魂飞魄散,那不是一只人的手,而是动物的爪子,锋利而带着倒勾的齿尖,黑乎乎的鬃毛,带着腥味的呼声,无不表示那绝非什么寻常的动物。

而是一只货真价实的。

猛兽!

第二十二章 寒月

刘稷并非胆小之人,当日在冰原遇上大队的雪狼,也不曾退缩过,可这是在自家宅中。

没等有所动作,那只动物已经挨了上来,略带着腥味的口气让他紧张不已,更糟糕的是,一个粗砺中带着温度的东西在他脸上不停地摩擦,紧接着一股温热的液体顺着脸颊流下来,滴落到地毯上。

动物在舔他的脸!

刘稷长出了一口气,这说明对方认识他,所以才会显得如此亲密,可麻烦的是,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养过一只大型猫科动物的。

他大着胆子略略一转头,一双琥珀般的大眼睛进入了视线中,尖而短的耳朵,突出的短锷,圆润的鼻子,像扇子一样分布的胡须,都表明了它的属性,最奇特的是,那一头缎子般油亮的黑毛,手感竟然不输少女的大腿。

一头黑豹!

刘稷呆住了,这是一头成年的豹子,粗壮而有力的四肢,使得它们成为陆地上跑得最快的动物,硬而尖利的獠牙,可以轻而易举地撕碎任何身体,长长的尾巴如同铁鞭一般,优美的造型,甚至让人忽略了它的凶性。

他转过身,抱住它的头,黑豹发出一声“呜呜”的低吼,听起来就像是在同他倾诉,刘稷忍不住蹭了蹲它的头,果然,对方很兴奋地作出了回应,他们的确认识,交情还不浅。

几乎在一瞬间,他就喜欢上了这只豹子,这个时代真好,想养什么都成,连手续都无须办,更不必去打什么防疫针,好吧,这不是好事,可是一想到自己居然拥有一头豹子,他的眼睛都在发光。

“他会怎么称呼你呢,天哪,我一点都记不得了。”刘稷兴奋地自言自语,没想到门边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孩声音。

“阿狸!”

黑豹呼地一声跑了回去,速度快得不可思议,等到刘稷抬起头,一个身影绕过屏风,出现在他的眼前。

由于房门大开,屋子里的光线比较充足,清晨的阳光透过透过窗棂打在内室的屏风上,让那些精致的绣图显得栩栩如生,可是在刘稷的眼中,这一切都比不上眼里的身影,那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穿着一袭镶了毛边的紧身胡服,可面相毫无疑问是个汉人。

首先吸引他目光的是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灵动传神,深邃的眸子里,透着宝石般的光泽,细长的睫毛忽闪着,就像是在会说话。

这对眼睛嵌在一张精致的面容上,晶莹如玉的肌肤没有一丝瑕疵,秀挺的琼鼻下,是一张微微撅起的樱桃小嘴,加上那个似嗔似喜的眼神,一时间让他看得呆住了。

那只黑豹顺从地在她的脚边转悠,一只雪白的小手在黑色的毛丛中时隐时现,这一幕充满了后现代主义的构图,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美女与野兽,和谐统一。

看到他傻愣愣地张着嘴,少女忍不住“扑嗤”一声笑了起来,许是觉得这样不雅,又用另一只手挡住了,这个笑容就像一首闪电,猛然间在他脑子里炸响,一个称呼不由自主地脱口而出。

“阿月!”

“五郎,你回来了。”

少女的脸上依然挂着甜甜的笑容,像是一朵盛开的鲜花,娇艳欲滴,刘稷缓缓地站起身,借此平复自己的心神,原来自己一早就认识她了,原来,他的未婚妻这么美。

可为什么,在这张美丽的脸上,找不出一丝封常清的痕迹,这算是基因突变吗?

不知不觉,刘稷走到她的面前,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你家隔壁,有人姓王吗?”

“王中丞?他走了好几个月了。”

少女认真地想了一会儿,还真让她想到了一个名字,前任节度王正见。

刘稷不禁哑然失笑,放弃了向她解释这个笑话的意图,因为那并不好笑,他张开双臂,想要来个热情的拥抱,没想到,少女后退了一步,嘟着小嘴,皱起了眉头。

“为什么,你回了城,却不来找我?也不来给我娘问安。”

原来是来兴师问罪的,刘稷收回手,看了一眼挡在前面的黑豹,显然它是站在少女那一头的,很不客气地对自己眦牙例嘴,畜牲就是畜牲,说翻脸就翻脸。

“昨天回城的时候太晚了,赶了那么久的路,我累得只想睡一觉,那个时候去你的府上,有些不合适,所以......”

“所以你就先回家大摆宴席,洗了个尘,然后搂着个小娘子睡了一觉,第二天都没想到来找我?”

刘稷明白了,这府里一准有她的眼线,自己做了什么,根本就瞒不过人家。

“阿月。”

少女冷冷地打断了他的话:“你从来不会叫我‘阿月’的,五郎,你让我觉得有些害怕。”

“你想知道为什么吗?”

少女点点头,刘稷将尚未系上的外衫一把扯掉,浑身上下只着了一条短袴子,露出精赤的上身。

“啊!”

少女下意识地惊呼了一声,等到看清身上的情形时,毫不意外地张大了嘴,露出一口整齐的贝齿,就连用手掩住的动作都忘了做。

无他,这具身体上,到处都是伤痕,少女怔怔地看了一会儿,忍不住走向前,伸出手指,在每一条上面轻轻地抚摸着,泪水不可抑制地滑落,声音也变得断断续续。

“五郎,你的伤......怎会这样?”

刘稷感受着她的触摸,原地转了个身,将后背展露在她眼前,少女的手指微微地颤抖着,慢慢靠上他的肌肤,让他觉出一阵清凉。

“不知道有多少次,死里逃生,我的脑子里想的全都是你,从那时起,我就下定了决心,不再做以前的那个人,阿月,你认得的那个五郎,已经死了,如果接受不了,无论是任何后果,我都能理解。”

“无论你变成什么样,都休想,让我离开。”少女离开了他的身体,慢慢向房外退去。

刘稷松了一口气,这一关算是过去了,接下来,还有无数的关口要闯,他捡起地上的衣衫,还没有站直,又听清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封寒月,这辈子,只认你一人。”

“刘稷。”

第二十三章 诣府

安西大都护府,刘稷在这座象征着西域最高统治机构的建筑下,足足站了一刻钟。

后世,不曾留下它的一点点遗迹,就连方位都充满了争议,因为五十年后,这里被吐蕃人攻占,随后便抹去了一切有关大唐的痕迹,在长达一千二百多年的时间里,这里换了无数个主人,却再也没有回到汉人的手中。

此时,站在高逾七重的石阶之下,看着上面的庞大主殿,四平八稳的造型古朴大气,方正厚实,主体被六十四根一人难以环抱的廊柱撑起,四角飞檐装饰着倒云龙图饰,瓦当上面蹲着一只仰天作吼状的貔貅,正合。

都护安四夷、节度镇八方之意。

节堂外,甲胄齐整的护兵执枪肃立,一股无边的威压扑面而至,这座石阶,不知道留下过多少西域小国的国王、使节,战战兢兢地脚印,但凡稍稍胆怯者,只怕连头都不敢抬。

在它最后的时刻,龟兹被攻破,潮水一般的吐蕃人蜂拥而入时,这里或许就是最后的堡垒,白发苍苍的安西老兵,手持沾满鲜血的横刀,守护着身后的家眷,一层一层地死战不退,直到一人不剩,绝望的家眷们点起大火,与它一同消失了在历史的长河中。

刘稷无声地叹了口气,将坐骑交与同行的手下,带着张无价、许光景两个戍副拾级而上,在堂前站定。

“乾坑戍主刘稷率同属下,奉命诣府,烦请通报。”

“稍待。”一个护兵接过他递来的告身和文碟,转身走了进去,不多时,李栖筠便随之出来,热情地招呼道。

“五郎来得好快,某还以为你会多待上几日呢。”

“钧命在身,岂敢耽误,再说了,我早一日启程,你们不也早一日安心么?”

对于他的玩笑话,李栖筠不敢接,谁知道是真是假,两人打了个哈哈,后者带着他们二人从走廊绕到了一旁的偏堂,按制,节堂只有节度使亲临方能开,他们是没有资格进去的。

两边的偏堂,按照孔目、兵曹、司曹、屯田、仓禀等分门别类,由李栖筠这个节度判官暂领,此刻里面挤满了人,几乎忙得不可开交,后者朝他们歉意地解释了一句。

“中丞带走了不少属吏,某这处人手便有些不足,五郎若是定下归期,某会全力协办,若是有旁的事,也不妨一并提出来。”

“那就有劳判官了。”刘稷先行谢过,接着说道:“我打算明日便出发,两府家仆有数百人,再加上戍中兵马,当是足够了,行程上,还望你多费心。”

“这么赶?”李栖筠吃了一惊,要知道他昨天才进的城,相当于只呆了一天。

“可曾过府?”

刘稷知道他指的是封府,点点头:“正要前往拜访。”

“紧是紧了点,这样吧,某亲自为你办理。”李栖筠估算了一下所需的人数,答道:“你把随行的人数、马匹、所携事物报来,旁的就无须理会了。”

“如此甚好。”刘稷知道他是行了方便,否则涉及到这么多人,还要交保,绝不可能在一天在内办妥。

“戍中随行的军士,由这位许戍副交待,刘府中人,少时会有老管事来交办,至于这位张戍副,不会随我上京,他将转道西州,也烦请判官一并给办了。”

“好说好说。”李栖筠同张、许二人打了个招呼,将刘稷拉到一边,略有些神秘地说道:“都督府那边,是否邀过你?”

他不说,刘稷早就给忘了,此时倒是想起来,进城的时候,白孝义的确说过过府的话,而且不只一遍,于是一点头。

“那你不妨走上一趟,或许他们有什么事相求也不一定。”

刘稷微微一怔,想要多问两句,李栖筠却没了开口的打算,只是命了府中一个小吏,带他前往后院,当然了两处并不相连,而是分开的。

两处之间同样是一个园子,只是没有刘府那般精致,依然是十分大气的布置,多半就是举办大型宴饮的地方,穿过园子,面前豁然开朗,竟然是一处占地极广的草地。

“这是府中的马场,专供打球之用,前任高中丞在时,时常会邀请各国球会来嬉戏,这两年无事,才荒废了许多。”

引路的小吏见他有些兴趣,在一旁介绍道。

原来是马球场,难怪他看到了一前一后两个不大的门框,这项运动正是起源于西域,如今应该是长安城中权贵最为热衷的,据说就连女子亦有专门的球社,他微微一颌首,沿着已经有些枯黄的草场走过去,就在此时,一个黑影猛地扑过来,快如闪电。

“啊!”身边的小吏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惊呼,两股战战地既不敢跑,又不敢动弹。

饶是刘稷早有心理准备,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下子扑了个结结实实,一时间他竟然没有看清是从哪里窜出来的。

“阿狸。”

刘稷叫了它一声,黑豹冲它眨眨眼,果然听懂了他的叫唤,趁着这个机会,他捉住对方的前腿,用力一个翻身,将站立不稳的豹身掀翻在地,然后骑到了它的腹上,还没等坐稳,就被身下的黑豹翻转过去,一人一豹,就这么在草地上滚来滚去,玩得不亦乐乎。

带路的小吏看得眼睛都直了,城中谁不知道,这只豹子只听区区几人的话,可尝有过如此驯服的时刻,就像是一头放大的黑猫。

“阿狸不可!”

过了片刻机夫,一个男子骑着马飞驰而至,看到黑豹在与一人纠缠,出言呵斥道,黑豹很是听话地放开刘稷,却又有些不舍地拿头蹭他。

刘稷抓着豹腿挺身而起,拍了拍身上的碎草,马上男子端详着他,一把从马上跳下来,惊喜不已地走上前。

“五郎!”

刘稷抬眼一看,男子约摸三十不到,面色白净,颌下无须,戴着一顶貂帽,身着一领狐裘,脚上踏着一双长靴,正是典型的胡人装束。

他一拱手说道:“大郎。”

“你何时这般客气了,昨日阿封说起,某还有些不信,今日一见果然如此。”来人毫不客气地擂了他一拳,刘稷明白自己没有猜错。

“小的见过浩郎君。”一旁的小吏执手行了一礼。

男子便是封常清的长男,此时应该二十六岁,名为封浩,字如瀚,奇怪的是,他的面相与封寒月有几分相似,同样不曾留下封常清的痕迹,这基因继承理论莫非是隔代的?

刘稷开始为自己的子嗣担心了。

封浩却没有他那么多心思,显然心情极好:“你是来见家母的吧,正好,她与你嫂嫂在后面,不知道在商量着什么,却把某给赶出来了,这会子只怕是不得空,不如,咱们出去转转?”

“这不太好吧?”

过府而不拜见,是极为失礼的行为,刘稷还是懂一些礼的,可是封浩却毫不在乎地推着他,直往外面去。

“你我两家什么关系,哪还用得着讲那些虚礼,不瞒你说,这些日子你们都不在,这龟兹城里闷也闷死了,马上就要上京,还不赶紧耍上一耍?”

一边说,一边朝他挤眉弄眼,一付你懂的表情,刘稷直到被他推到了府外,还是一脸的茫然。

这货不会是想祸害百姓吧?倒底谁才是四害。

第二十四章 赴宴

真实的历史上,封浩是个籍籍无名之辈,因为父亲的缘故,恩荫了一个五品散官,后来封常清事败,自然也受了牵连,是流放还是别的什么,并没有记载,在此时的刘稷看来,不过是个被严厉管束的官二代,有贼心没贼胆,难怪四害之中居然没有他。

出了府门,来到正中轴的大街上,封浩骑在马上不住地看着他,刘稷一看就明白他想说什么。

“大保健一条龙的走起?”

问题是,哥们儿也不知道哪里有啊,不得已,他问了问一直接引他的那个小吏:“城中最近可有什么新鲜玩艺?”

“东市来了一伙吐火罗人,玩得好杂耍。”小吏不能不答,只得拣自己知道的说起,谁知道马上的两位郎君俱是摇摇头,谁耐烦大冷天的看杂耍。

“西市听闻到了不少奇珍,有种高过一人的珊瑚树,引得众人纷纷称奇......”没等说完,封浩就举起了鞭子,做势欲打。

小吏抱头大嚎:“郎君恕罪,小的说了,绥化坊曹家有一女,年方十五,生得花容月貌,听闻正在相人家。”

刘稷一听,差点从马上栽下来,感情他以为自己是想去强抢民女啊,看来这名声是坐实了,随便找个人,也能知道自己的爱好。

可当着未来大舅哥的面,这不是害自己么,他偷眼看了一眼封浩,没想到对方并没有生气,反而面带犹豫地说道:“这不太好吧。”

刘稷看清楚了,这哥们儿分明是跃跃欲试,只是顾忌父亲不在,害怕摆不平,惹来麻烦而已,看来,自己以前的那些勾当,多半没少参与。

“胡说什么,我是问,哪处栏中有新人要拢头,去凑个热闹也无妨。”刘稷赶紧打消他的念头,家里还有一堆人要处理呢,哪能再抢人进府。

再说了,这种事也不能当着未来大舅哥的面办啊,说出去多半是悲剧,他才不信,女人之间会有毫不妒忌的闺蜜情呢。

“这个么。”小吏想了想,有些为难地说道:“却是不巧,今日听闻坊中女伎,凡是有些名头的,都被白府请了去,这个关头,只没有人敢拢头出阁,二位郎君不如......”

“哪个白府?”不等他说完,刘稷出声问道。

“不就是白都督府上。”

小吏挠挠头,这还用问?满龟兹城能干出这么大手笔的,还能有别人?当然,眼前这二位也是做得的,这话不能说出口。

“有了。”刘稷推了封浩一把,免得他还打什么抢人的主意。

“什么?”后者还有些浑浑噩噩。

“跟我去白府,有的是美貌小娘子。”

封浩却有些不情愿:“那种勾栏粉头,倚楼卖笑的女子,有什么意思?”

感情你还抢良家抢上瘾了,刘稷无语地挟着他,让封府的家仆在前头带路,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冲过大街,又是一阵鸡飞狗跳,不得不说,仗势欺人,的确有种快感,当然前提是,千万不要成为受害者。

龟兹和于阗虽然同为西域诸国,情形却有些不一样,前者是抗拒不法,为大唐所灭,后者则是主动投效,算得上忠心耿耿,因此,在新建的龟兹城中,白府虽然有着国王之尊,所居的不过是一处较大的宅院而已,连大门都没有刷上朱漆,这是很不寻常的,毕竟抛开国王的称号,龟兹都督府也是个二品的机构,完全有资格漆红。

白府位于城东一角的积善坊,前后大门相通,占据了几乎整个坊市,坊门后就是大门,就连坊丁都穿得与白府家仆别无二致,显然是一伙的。

看到他们一行人马的到来,早有人进去禀报,等到刘稷二人打马停步,白孝义已经迎上前来,发现他身后的封浩,眼中顿时一亮。

“五郎,浩郎君,未料二位联袂而至,有失远迎,恕罪恕罪。”他这么一说,倒是把自己摆在了平辈的位置上,刘稷倒也罢了,封浩有些懒懒地说道。

“听闻你这府中甚是热闹,就过来瞧瞧,倒底什么事,要把全城的女伎都邀来,是打算开无遮大会么?”

白孝义被他的话噎得直咳咳,心说你好歹也是封府长男,说话能不能不这么直白,意会,意会懂么?瞧人家五郎多镇定。

“这个么,说起来还与五郎有些干系,二人里面请,咱们边走边说。”

白孝义陪着二人一路进去,高大的府门只开了边上的一扇侧门,倒不是他们有意怠慢,而是二人的资格太浅,还没到人家降阶以迎的地步,那是给天家使者留的,当然了,若是封常清至此,也是同样的待遇。

“五郎啊,你们在于阗搞得那一出,着时让老胜头疼,这会子他还在巴巴地等着老杨和回师呢,可一时半会儿的,哪有那么快。”

听他这么一说,刘稷明白了,对于这些西域土著来说,大唐的军士能不得罪就不会得罪,不过惊忧了一些百姓,根本不值得大动干戈,现在事情已然出了,尉迟胜哪敢擅自作出什么处置,就连杨和这个正牌子镇守使,也会为难,因为对方不光是友军,还是得胜之师,无论占不占理,都很难办,在如今的情势下,这不是给长安城添堵么?

白孝义是在很委婉地批评他,多管闲事。

刘稷停下了脚步,白孝义往前走了好几步,才觉出了不妥,回头一看,赶紧又退回来。

“若是想让我在这件事情上松口,这宴不赴也罢。”他的脸上带着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对方。

“这却是怎么说得。”白孝义心中暗暗叫苦,早就知道对方是个另折不弯的脾气,他只敢隐隐地透那么一点,可没想到,人家的反应之快,根本无法糊弄。

一旁的封浩听着二人的对话,虽然还有点不明所以,但是五郎的动作和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他同样停下来,毫不在意地与之站在了一块儿。

这就是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封府与刘稷共进退!

第二十五章 乐舞

几个人停在了侧门边上,顿时将本就不大的门口给堵上了,白孝义有心打个圆场,可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他毕竟不是主事者,对方又是个较真的主,一旦闹僵,就有违宴请的初衷了。

正没奈何间,突然听到身后响起密集的脚步声,一个沉沉的中年男子声音,比人还要先到。

“老二,我说怎么半天没回来,原来却在这里,叫人好找。”

听到声音,白孝义暗地里松了一口气,赶紧转过身,而此时刘稷也看到了来人,是个中等身材的男子,穿着一袭紫袍,腰围玉带,戴着交领襥头,一派唐人高官的装束,视线在他们二人身上扫过,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笑容。

男子的身后,还有两个人,一个身材微胖的中年男子,戴着一顶黄色的缠头冠,身穿翻领对襟胡服,另一个年青男子,很随意地穿了件紧身骑装,头发扎成一束,撇到耳边。

“我来介绍一下......”白孝义刚想向对方介绍他们,来人摆摆手制止了他的说话。

“白孝节,他是老裴,裴国良,老龙有些不适,把他儿子遣来了,你们都是少年人,不妨多亲近。”

那个年青男子行了一个抚胸礼:“龙如林。”

这一手太厉害了,人家不惜自降身份,刘稷二人也不能不给面子,因为来的这几个人,都有着同样的身份。

国王,或是王嗣。

白孝节是龟兹国王,世袭龟兹都督,胖男子裴国良是疏勒国王,世袭疏勒都督,而龙如林则是焉耆国王龙突骑施的长子,也是几乎板上钉钉的下一任国王。

除去没到的于阗国王、毗沙都督尉迟胜,这三人代表了安西镇的地方势力,就连封常清到此,也只能以礼相待,更何况二人不过他的儿子和女婿,准。

“刘稷,见过诸位都督。”

“封浩。”

封大郎随意地一拱手,对他而言,这些人是国王还是别的什么,都没有区别,因为自己根本就不需要求到他们头上,这些人自然会知道该怎么做。

白孝节毫不在意他的态度,依然带着和煦的笑容,热情地招呼他们,仿佛自家子侄一般。

“二位能来,白某蓬荜生辉,不如进去坐坐,包管让你们满意。”

伸手不打笑脸人,他的这付架势,让刘稷无可奈何,如果只有自己一人,大可以拂袖而去,但是封浩在这里,就不能这么做,因为那样的话,等于为封府得罪了安西四镇所有的蕃国,也包括了不曾到场的尉迟胜,这决不是封常清愿意看到的。

不过他也想看看,这些土皇帝,倒底想做什么?难道真得以为,可以压服自己么。

“久闻都督府上,有最好的龟兹乐舞,我等今日有幸了。”

“呵呵,但愿能入二位的法眼。”

白孝节与众人俱是一笑,与他们一齐走向府内,他的宅子没有多少汉制的痕迹,反而带着一种西方建筑的味道,圆形的穹顶,拱形的廊柱和院门,精美的雕塑和壁画,当中是一个小小的喷水池,用的是自压式出水法。

两旁的回廊里,许多仆役在往来穿梭,他们的正面是一个极大的厅堂,大门洞开着,从里面传来隐隐的音乐声,还有一些调笑,看样子人不少。

直到走入大门,他才发现,这是一个极大的大厅,顶上装饰得金壁辉煌,四周的柱子呈镂空状,里面竟然烧着火炭,数十根柱子散发出的热气,将整个大厅里映照得温暖如春。

大厅里的两旁分别坐着两排人,看穿着根本分不出种族,每个人的身边都有一个服侍的女子,并非府中下人的打扮,而是青楼女子的装束,难怪那个小吏说,城中所有的女伎都被召了来,一眼望去,媚眼如飞、脂粉相闻,好不热闹。

刘稷不得不佩服他们的安排,在这种环境中,人最容易放松警惕,至少他身旁的封浩已经看得直了眼,完全没有一点将门衙内的矜持。

他在心里暗暗地鄙视了一番,便在众人热情邀请下,坐到了靠前的位置上,这里实行的自然是分餐制,每个席位上,都有一位侍酒的女子,他们自然也不例外。

入座之前,刘稷打量了一番身边的女子,是个年青的汉女,长相十分清秀,脸上的脂粉不算多,动作也不像他人那样主动,反而别有一番味道,看来主人是照着他的胃口安排的,知道自己偏爱良家,特地找了个人来扮演。

既来之则安之,刘稷端起几上的杯子,慢慢地品味着里面的美酒,等到所有人都落座,白孝节作为主人,并没有坐到首席上,而是站在最前方,突然伸出双手在空中拍了几下。

只听得一阵丝竹声响,从厅外进来一队女人,厅中所有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了她们的身上,就连刘稷也停下了杯子,目不转睛地瞧着。

那是一队胡女,全都做当地人的打扮,在十一月的天气里,身上只穿了一件薄纱裙,露出大片的肌肤,里面的亵衣紧紧地贴在动人的躯体上,观之令人血脉贲张。

一队八人的龟兹舞女,来到大厅的中央,排成一个菱形,很快,音乐声就变成了欢快而富有节奏的曲调,这些舞女随之做出动作,伸臂曲腰,昂首翘臀,跳起了一种十分优美的舞蹈。

“此舞名为‘拓枝’,安西诸镇,属这府中舞伎跳得最好。”

见他看得入了神,一旁服侍的汉女靠过来,为他添上酒水,刘稷闻到一股甜甜的腻香,不由得心中一动,一把将她的腰肢搂住。

“小娘子定然精于此舞,不知跳得如何?”

汉女的面上有几分羞涩,抬起一双妙目,轻声说道:“奴跳得如何,五郎不是看过了么。”

尼玛,又是熟人?

刘稷暗自骂了一句,低下头,在她耳边说道:“那日酒喝得多了些,光看人去了,娘子莫怪。”

“那不如,改日奴做东,单单跳与五郎一人看。”

汉女的手指在他的胸口上划过,眼神中秋波流动,声音舒媚入骨。

“可好?”

第二十六章 过节

刘稷哈哈一笑,捉住她的手,飞快地在她额上印了一下,眼中已经瞥见,白孝节端着一个杯子走了过来,后头还跟着一个男子。

男子约摸一米八五左右,生得极为健壮,浓密的胡茬布满了整个下颌,使得他看上去有些大,实际上,从眉眼前,刘稷能肯定他最多不超过三十岁,令人奇怪的是,此人的面上颇有些不情不愿,看到自己,甚至露出了一个不屑的表情,一闪即逝。

正戏来了,他不动声色地与怀中的汉女作亲热状,直到听到白孝节的声音响起。

“五郎果然是少年风流,让人好生羡慕。”

“都督这是?”

刘稷作出一个惊讶的表情,手上依然紧搂着女子的腰,女子将身体埋在他的怀里,似乎羞不可当,倒底是专业人士,演技就是好。

此时,白孝节已经走到了他的席前,男子落后两步,眼神在他怀中的女子停留了片刻,随即便偏过头去。

“五郎莫怪,今天请你过府,一则是洗尘,二则么,与你赔罪,当日你二人的此许不快,全因此女而起,我做主已经将她买下,就此送与五郎,不知可能消了这等过节?”

刘稷一愣,难怪此女作良家打扮,并不是她想玩角色扮演,而是一早就被赎了身啊。

白孝节的话,让他想起杨鹄子当日说过的一件事,自己在抢了张连翘之后不过一天,就将人丢开,又跑去与某个人争花魁,难道指的就是怀中女子?

想到这里,他将女子放开,端起斟满的酒杯站起身,却没有举起来。

“都督吩咐,原本应当照办,可此事,不过是我二人寻常嘻闹,怎能劳动都督亲自过问呢。”

白孝节见他不领情,也不着恼,回身踢了那男子一脚。

“老七,说句话。”

男子足足比白孝节要高过一个头,却似乎很怕他,转过身不情不愿地冲刘稷一拱手,粗声粗气地说道。

“那日是某的不是,这厢与你赔礼了。”

刘稷定定地看着对方,能让白孝节亲自做陪的,这番过节定然小不了,他记得杨鹄子说当日事情闹得很大,连封常清都压不下,这才跑去了军中,其中未必没有躲避的因素。

问题是,这龟兹城的花魁,质量不行啊,还没有他抢进府的几个女子好看,难道是古人的审美有异?刘稷怎么看,都只觉得席间女子根本就不值得一争。

反观那男子,时不时就会瞥一眼,女子不敢看他,却也暗暗偏过头去,动作虽然极其隐蔽,又怎能瞒得过刘稷的眼睛。

此中定有隐情。

这个男子姓白,排行第七,与自己有过节,甚至不输于自己,他的判断慢慢清晰起来,若是没有料错,此人应该就是与之齐名的安西四害之首。

白虓噉!

当然,这是他的诨号,真名叫做白孝德,龟兹王族出身,安史之乱中一举成名,此时不过是个普通军校罢了。

“怎么着,白虓噉,你不服气?”刘稷有意说道,只见男子抬起头,目露凶光,没等说出什么,就被白孝节瞪了回去。

后者赔着笑脸,推了他一把:“老七性子倔,你莫怪。”

等到男子返身走远,白孝节放低了声音说道:“我已经安排他前往河西从军,不日就将启行,日后这龟兹城中,你再也不会看到他,五郎,算了吧。”

人家都低声下气成这样了,刘稷也不好再说什么:“其实大可不必如此,本就是小事,不是都督提起,我一早就忘了。”

“忘了好,忘了好。”白孝节举着杯子,刘稷与他轻轻一碰,都是一饮而尽,彼此心照不宣地揭过此事。

奇怪的是,事情说完了,酒也喝过了,白孝节却没有离开的意思,刘稷顿时明白,所谓的赔罪,不过是个引子,真正的戏肉还在后头。

果然,在他的示意下,原本坐在刘稷身边的女子,借口去梳妆,很干脆地让出了位子,等她一离开,白孝节便毫不客气地坐下,连服侍的人都不要,竟然亲自与他把盏。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刘稷不动声色地与他举杯畅饮,想要知道,对方究竟是个什么打算,会不惜送女还要做出低姿态。

“听闻五郎此次立下大功,他日必有封赏,前途定然不可限量,但不知,是回到安西镇呢,还是另有高就?”白孝节一边看着堂上的歌舞一边问道。

刘稷同他一样,都是作出一付欣赏歌舞的模样,大堂上那队舞伎已经换了两只舞,此时正在跳着一只动作简单但却让人赏心悦目的舞蹈。

胡旋。

她们的身上挂着银铃,随着动作幅度的加大,清脆的铃声不绝于耳,身上的纱裙转成了一条线,露出雪白的大腿和曼妙的腰肢,就连腰间的肚脐都清晰可见,蒙着面纱的脸颊只露出一双眼睛,每个观赏都能感觉到,她们眼中释放的秋波,一时间无不是呼吸急促,连眨眼的功夫都舍不得。

白孝节一直在用余光观察着这位闻名暇尔的枭五郎,原以为不过是个色中浪子,没曾想,对方虽然作出一付色魂与授的模样,可眼里却没有一丝淫光,这种年纪,竟然有着不输于老司机的定力?与之前的那些表现显得格格不入,他有些不信。

毕竟传闻真实与否,普通百姓可能并不知情,他这个城中的地头蛇却是一清二楚的,哪一天抢了什么人,抢去做了什么,何时进的府,家人有何反应,全都瞒不过他的眼,根本就作不得伪。

就在白孝节以为他没有听清楚,打算再问上一遍时,突然听到一个声音,清晰地进入耳中。

“一条商路尔,值得都督如此煞费苦心,连害民之贼都要放过么?”

白孝节陡然听闻,心里就是一惊,手上的杯子一荡,洒出几滴酒水来,他万万没有想到,对方不仅猜到了他的意图,还给出了再也明确不过的答案,那就是。

毫不妥协!

第二十七章 私怨

都督府厅堂后面是一个具有本地风格的天井,在水源匮乏的时候,人们往往会将屋子建筑在它的周围,当然,此时的水井以装饰的效果居多,两边的回廊里,府中的仆役进进出出,十分忙碌。

离席的女子来到廊下,靠在一根合腰粗的柱子上,露出一个厌恶的表情,不料被人从后面一把抱住,吃了一惊。

“阿妙,是某。”

女子停止了挣扎,面上还是有几分惊讶:“七郎,你怎会到此,不成,这里人太多了,会被下人看到的。”

“看到又如何,哪个敢说嘴,老子结果了他。”

白孝德毫不避忌地抱住她的腰,低下头,一边嗅着她的发香,一边去蹭她的脸,满是胡茬地在娇嫩的肌肤上滑过,刺得女子痒酥酥地。

“不能。”

女子不得不奋力推开他,整了整自己的衣襟,歉意地说道:“奴不能出来太久,一会儿还要回席,你也早些进去吧。”

白孝德受不得她的冷淡,恨恨地一拳砸在廊柱上,发出“咚咚”地声响。

“阿妙,你是某的人,某的人!”

“那又如何,奴的身契在都督手上,说白了,不过是他的一个玩物罢了,你若真有此心,当时为何不替奴赎身?也是,你就算接了奴去,家中悍妇如何容得,只怕一转手就卖与他人了,如今,都督将奴赠与刘五郎,你知道他的名声,此生怕是再见无望了。”

“某不服,谁得到你都成,为何偏生是他?”白孝德最听不得这个名字,眼睛一下子红了。

“服不服地又能如何,你我好歹相识一场,七郎,奴要走了,你多保重。”女子伸手抚了抚他的面颊,现出一个凄美的笑容。

眼睁睁地看着女子走过身边,一想到她要去曲意逢迎那个人,白孝德就无法忍受,就在女子即将走远的一刻,他突然间一个箭步上前抓住了她的手腕,力道之大,让女子忍痛不住,差点就惊呼失声。

“你做什么!”

“阿妙,跟某走,离开这里,咱们去河西,从此再也不分离,好不好?”

“你先放开。”女子挣脱他的手,揉了揉手腕,忍痛说道:“你疯了,这种话也说得出口。”

见他依然心有不甘的样子,柔声劝说:“奴是倡伎出身,如今赎了出来,成为白府的一个奴婢,就算舍了这身份不要,也不过是个逃奴而已,又有多大区别?”

“可你不同,七郎,你是男儿,要建功立业,做出一事情来,不能因为奴,背上一个私通的罪名,这一生再也抬不起头,今日你的好意,奴可以领,但是往后,当你被他人嘲笑讥讽之时,一定会后悔,到那时,奴就成了你的出气羔羊,你不会想,你我从此成为一对怨侣吧?”

白孝德再也作声不得,女子的话,正中他的心事,与其说对她有一分痴念,不如说是眼见她即将跟从他人的不甘,若是要为此搭进去一生,怎么可能?

可一想到,心爱的女子被那个人压在身下,他连进去的勇气都消失了,只想着离开这里越远越好。

看着男子抽身就走,竟然比自己的动作还要快,杜妙如的脸色慢慢沉了下来,手腕上的那道红印子,提醒了她,无论是外面这个男子,还是里面那个男子,其实没什么区别,都不过视自己为玩物而已。

大厅里的歌舞还在继续,舞者换了一批又一批,刘稷已经看不出她们跳得是什么了,只有邻席的封浩,兴奋地手舞足蹈,一付憋坏了的模样。

他对于音乐这种高雅的艺术,实在是提不起多少兴趣,要不是那些舞姬生得漂亮又穿得少,一早就该告辞离去了。

原本还有个生得不错的女子服侍,喝喝酒调调情倒也有些意思,可如今女子不知道去了哪里,身边坐着一个闷声不语的中年大叔,哪还有什么兴致,与其在这里瞎耽误功夫,不如去做些正事要紧。

白孝节同样兴致缺缺,原以为对方不过是个莽夫,给个面子送点实惠就能拿下,没想到,他还不曾提出什么,对方却一口揭破了他的心思,直接了当,倒像是传闻中的性子。

可这份敏锐,倒底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失呢?他有些拿不定主意,那些打好的腹稿便没能说下去,一时间场面便显得有些冷。

“都督盛义,我已经见识了,说实话,大开眼界,只不过......”

刘稷实在不想再敷衍下去,正待起身告辞,白孝节恍若未觉地抬起头,突兀地说了一句。

“五郎对于商路,有何见教?”

话已出口的刘稷微微一愣,心说不会想到现在才开口吧,有那么难于启齿么。

“都督此言,恕稷有些不明白。”

“你明白的,方才我一直在想,你执意要严惩那王惟良,不独独是一已私怨吧。”白孝节眼神清明地说道。

“稷实不知,但请都督明示。”

白孝节根本不信,一脸认真地说道:“五郎不必讳言,今日请你来,就存了直言相告的心思,若是你我还转弯抹角,只怕到时候,会有扯不清的麻烦。”

刘稷心中一凛,他已经大概猜得出,对方想说什么了。

果然,白孝节继续说下去:“北庭扼守西方要道,关内之物进出都避不它,如今大食、吐蕃诸敌已灭,大唐之盛如日中天,商贾之行正其时也。”

“王惟良此次叙功,最少也能升上瀚海军使,庭州以西,皆在其羽翼之下,我听闻在吐蕃战事中,你与他有些误会,想必不会甘愿与他为邻,从此日日不得安生吧。”

不得不说,白孝节说得都是实情,瀚海军是北庭主力,全军一万二千余人,还有为数四千的骑军,如果王惟良存心想找他的麻烦,后果比白孝节所说得还要严重得多,所以他才会揪住对方的错处,追究到底。

“都督既然知晓,为何还会劝我放过他?”刘稷反问道。

不料白孝节诧异地答道:“谁说我们是要劝你放过他?”

第二十八章 石子

话已经挑明,刘稷倒是不好再言走,他也想听一听,这些人的真实意图。

后世所说的丝绸之路,西州是一个关键的节点,它东接河西走廊,西联域外也就是大食之地,上承漠北草原,下邻安西、勃律、天竺一带,因此,对于这里,大唐并没有同安西四镇一般置为羁靡制,而是如关内一般设成了郡县,直接掌控于手中。

要知道,在贞观年间,那里存在着一个西域大国,名唤做高昌,国王鞠氏,汉化程度比之安西四国几乎没有太大区别,甚至还要深些,可是一战灭于侯君集之手,举族被强迁入关内,一个沿袭了上千年的古国就此消亡,即使后来鞠氏回到了故地,也不过顶着一个西州都督的虚衔,再也不复昔日之威。

实际上在很长的一段日子里,西州都是安西都护府的所在地,大约在五十多年前,才迁到龟兹镇,同时以伊、西、庭三州为中心,设置了北庭都护府,将两镇的职能重新加以规划,域外、漠北方向上的防务,在很大程度上,都归于了它们。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北庭各地的戍军,便成为了各地行商拉拢的重点,在没有战事的情况下,靠着这些商人的孝敬,过关时抽取的油水,日子过得比别处还要安逸些,像王惟良那等重要的职位,自然便会是多方争逐的焦点。

没有哪个愿意无故开罪他,特别是即将到来的通商大潮。

长久以来,在这条商路往来行走最多的,是粟特人,也就所谓的“昭武九姓”,不要看他们大都拥有一个形似汉人的姓氏,却是不折不扣的异族人,这些粟特人,仿佛天生有着从商的天赋,他们嗅觉灵敏、敢想敢做,早在大唐立国之前,就成为了这条路上最主要的行商者,哪怕在西域最动荡的那些日子里,也阻止不了一颗冒险的心。

当然了,这个时代的汉人,还不曾被那些条条框框所束缚,同样不乏冒险精神,他们离开关中陇右那等富庶之地,前往边塞从军最后定居下来,便存了一分搏命之心,王惟良如此,白孝节相信,这位做事出格,胆大妄为的刘五郎,亦是如此。

“五郎,这便是我方才问你,此番战后,是返来安西,还是留在北庭的原由。”

白孝节坦然说道:“你出身安西,我等只当你是安西人,战后你和你的人将归属北庭建制,可是在之前你已经恶了他们,到时候无论任职何地,都不会有好日子过,除非......”

说到这里,他拿起那个早就空了的杯子,在手里转了转,一道光亮在刘稷眼中闪过,他这才看清楚,自己席上所用的器具,竟然全都是金子打造的。

“除非,北庭掌握在自家手中。”

这句话,是刘稷替他们说出来的,白孝节嘿嘿一笑,在心中暗暗赞了一句,此子比他想像得还要敏锐。

在此之前,王正见出身太原王氏,是所谓的五姓七门之一,大唐的顶级世家,五姓之间互有通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任职北庭十余年,这条商路便一直掌握在那些世家高门手中,包括后来的身兼两镇,都是世家背后使力的结果,为的就是垄断整个西域的商路。

这样一来,势必会与当地的势力发生冲突,在关外,五姓也好,七门也罢,都不如白氏、裴氏、龙氏、尉迟氏的名头响亮,因为他们才是西域的高门大户!

这是很自然的,虽然这四国心向大唐不假,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们就会放弃利益,在这条淌着金银的金光大道上,谁不想来分一杯羹?

王正见主政的时期,这种心思只能压下来,现在不同了,无论是北庭还是安西都换了主人,将来,谁能成为这万里之地的主人,谁就能掌握这条世界上最具活力的商道,成为勾通东西方的霸主。

刘稷明白了,这些人的胃口之大,已经不满足于安西到吐蕃、勃律、天竺的那点利益,想要插足北庭事务,但又不可能直接出面,正好自己与王惟良起了冲突,便被他们当成了一颗探路的石子。

在这些人的心目中,自己虽然是封常清的准女婿,有着非同一般的名望,说到底还是人微言轻了,一个小小的戍主就算连升数级,又能如何?面对四国国王的主动示好,只怕一早就会被挑动,说不准还会心存感激。

如果,不是熟知历史的走向,知道程千里在北庭的任期只有不到一年,他说不定还就心甘情愿地入毂了,左右结果已然是那样,当不当石子又有什么区别。

可如今么,小石子也是会咯脚的。

想到这里,他同对方露出一个笑容,端起杯子,却不曾与白孝节相撞,而是停在了眼前。

“我要瀚海军。”

“我可以看做,五郎应承了么?”

刘稷笑着点点头,将杯子往前一举,与白孝节碰了一下,至于里面有没有酒,谁也没有在意。

事情一定下,刘稷再也不想停留,拉上封浩便出了白府,后者的脸上印着好些个鲜红的唇印,让他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封常清如此牛B,怎么生了个这么不堪的儿子。

白孝节与裴国良、龙如林亲自将人送出府,等他们的背影一消失,胖子裴国良就急不可耐地开口打探。

“他怎么说?”

白孝节看都没看他一眼,目光一直在那个远去的身影上,有些答非所问地说道:“命人快马告知老胜,旁人皆可放过,唯独王惟良,一定要把他做死。”

两人都是一惊,年青的焉耆王嗣龙如林反应极快,一下子就想到了关窍之处。

“他想要王惟良的位子?”

“他想看看,咱们这些蕃人,究竟有多大的能量。”

白孝节冷哼了一声,掉头走向府内,正好碰上白孝义冲冲赶来,后者拉到一边,急急地说道。

“老七走了,连家小都没带。”

“走便走了,打什么紧,早走了也好,省得在这城中找麻烦,还算他晓事,你命人送些银钱去他屋中,就说老七留与她们的。”

“我这就去安排。”

白孝义刚刚打算走,被他一把拉住。

“还有一事,须得即刻去办,将那个名为‘杜妙如’的女子,连同身契,再备上一份厚礼,送到五郎府上,你亲自送去。”

白孝义一怔,在阿兄的心目中,这个五郎,竟然比自家族人还要重要些。

第二十九章 郑氏

再次回到大都护府,时间已经过去了许多,两人穿过依然忙碌不已的前殿和偏堂,原本还有些恋恋不舍的封浩,此刻却拖着他,唯恐走得太慢,让刘稷不禁有些好笑。

就这么一路走过相隔的亭庭、草场,在封府一众下人的注视下,来到了后院的门口,封浩突然停下了脚步,收势不及的刘稷差点就撞在他身上。

“作死啊,出去耍是你,不愿归是你,急赤白脸地跑来也是你,到了门口又不敢进,你怕什么?”

“什么都怕,一会就说是白府来人邀得你,某只是作陪,可千万莫要说漏了嘴。”

封浩朝着院子里望了一眼,心有余悸地说道。

看他一脸紧张的样子,刘稷不由得猜想,那位未来的岳母是个什么性情,能管束得儿子战战兢兢,女儿却能大方出门,养个豹子当宠物。

“行,都是我拉你去的。”

对此刘稷并不在乎,他倒是有些喜欢这个没什么架子的节度衙内,至少不会那么难相处。

封浩整了整衣冠,又在刘稷提示下,拿衣袖蹭蹭脸,总算有了进去的勇气,两人一前一后跨入院门,因为是女眷的居所,一路上尽是婢女、婆子,见到他俩先是恭谨地行礼,然后便捂着嘴,想笑又不敢出声。

这种情形,让封浩的心更是不安,好不容易来到母亲的居处,还没等他想好要怎么说,房门突然被打开了,一个女子的身影走出来。

“大郎,怎么才回来?”女子嗔怪地看了他一眼,随后转到刘稷的身上,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

“嫂嫂安好。”

刘稷当然知道她是谁,封府人口不多,除却封寒月并无别的女孩,眼前这位年纪尚轻,对封浩又毫不客气,只能是他的那位妻子了。

女子对他显然也不陌生,闻言蹲身还了一礼,笑着说道:“五郎来了啊。”

封浩却不管他们之间的客气,拉住自家娘子,急急地问道:“母亲可在?”

“你说呢?”封娘子白了他一眼:“一早就不见人影,下人们到处寻不着,府里头多少事呢,你就不能省点心?”

“可冤枉死人了。”封浩拉住刘稷,叫起了撞天屈:“我去寻妹夫,不过多逗留了一会儿,也是个礼数不是,又不曾去耍子,原说差人回报一声的,可中途出了些变故,这不还是赶回来了么。”

刘稷无奈地为他打圆场:“嫂嫂莫怪,都是稷得不是,大郎寻来时,我正睡着,故此就起得晚了些,乍一见满心欢喜,便留他在府里吃了些酒,这才迟了。”

封娘子宛尔一笑,掀起门帘又进了屋,片刻之后,她再次出来,朝刘稷招呼了一声。

“五郎,母亲请你进去。”

刘稷应了一声,给了封浩一个好自为之的眼神,后者有些不解,直到他进了屋,房门被关上,封娘子走到身边,轻轻拍了他一下。

“运气不错,五郎替你挡了刀,母亲不会再惦记你了。”

封浩收回目光:“为什么惦记我?”

封娘子笑眯眯地说道:“白府的歌舞好看么?陪酒的娘子可人么?你这身上的脂粉味,难不成是在刘府挨上的?”

“你们都知道了?”封浩不禁张大了嘴。

“哼。”封娘子冷笑了一声:“自小你便同他厮混,这么多年,哪一次不是他为你出的头,这城中四害的名声,有多少是你的干系,要我一一道来么。”

自家娘子的利害之处,封浩岂能不知,家中为他寻的这门婚配,何尝不是为了弥补他的性格缺失,因此,平素对于娘子,他是又敬又畏,此刻又被捉到了短处,哪里还敢抗声。

大都护府的后院主宅,只在正面的两个角落点着油灯,而不是那种气味不大的明烛,当中的主位上坐着一个妇人,边上站着一个侍女,妇人穿着一身整洁的素衣,是那种未经淀染的天然布色,发髻梳得一丝不苟,用一根钗子束着,上头连个珠饰都没有。

刘稷稳步走上前,低头拱手,深深地弯下腰去。

“刘稷见过郡君,多日不曾问安,恕罪。”

郑氏奇怪地看着他的做派,又与侍女对视了一个眼神,后者摇摇头。

“你......”郑氏等他起身,疑惑地说道:“是不是又闯祸了?”

刘稷不禁愕然:“郡君何出此言?”

“你每次郑重其事的时候,不都是闯下大祸,要我等为你善后么,这回是抢了人家女郎,还是同他人争花魁啊。”郑氏一本正经地说道。

刘稷听懂了,她是在开玩笑,只是这语气中,隐含着告诫,借着起身的机会,他打量了一番对方,妇人的额头已经布满了皱纹,生活在她的脸上刻下了不少痕迹,然而从眉眼间,仍能依稀看出当年的模样,看来,无论是封浩还是封寒月,都继承了母亲的基因,真是幸事。

“之前的胡闹,让诸位担心了,都是稷的不是。”

“之前?”郑氏笑了笑:“一个时辰之前么?”

“白府数次相邀,说是有事相商,实在推托不过,只得去略坐了坐,不曾吃多少酒,席还未散就先行告辞了,郡君明鉴。”

刘稷坦然相告,他进门之前就明白,对方肯定知道了,若是城里发生这么大的事,封府还一无所知,那封常清怎么可能坐得稳节度留后的位子。

而这位看上去慈眉善目的内宅妇人,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啊。

“看起来你并不知情。”郑氏注视着他的表情,刘稷的心里顿时一跳。

“就在你们离开白府之后,一辆马车便从他们府中驶出,为首的是王弟白孝义,他们送去的是什么,你当真一无所知吗?”

刘稷的心中,浮现出那个陪酒女子的身影,白孝节这一招,不得不说,让他有些措手不及。

他现在关心的是,对方是有意想让他在未来岳家这里吃个憋呢,还是另有意图?

与之相比,岳母的兴师问罪,反而是其次了。

第三十章 心眼

郑氏和她的侍女,并没有催促他的意思,相反一直在观察他,这一次的见面,给了郑氏一个完全陌生的印象,让她也产生几分兴趣。

刘稷随同父母来到安西镇时,只有六岁,两家毗邻而居,又是同僚,自然会比较亲近,刘家是京兆氏族,不同于以往那些市井之民,郑氏愿意走近,因为她的骨子里,还是那个出身高门的女子,哪怕是个罪属。

这一来二去的,几个孩子就玩到了一块儿,在大唐这个相对开放的社会形态里,什么男女七岁不同席,没有人会在乎,更何况是偏僻的安西镇,于是孩子们近于野生似地成长起来,看到两个孩子都有意愿,两家也愿意将这层关系更近一步,郑氏纵然有些保留,但随着封常清的地位步步提高,最终什么也没有说。

谁知道后来,刘稷会有那么响亮的名声呢?

其实对于一个世家女来说,男人的这些花花心肠,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在高门大院里,她见识过更离谱的,至少对方的取向还算正常,没有去招惹男子。

将来,只要女儿的主妇地位确立,无论进来多少女子,都不过是生育机器而已,生死操于手中,能翻出天去么,那只能说明自己的教育太失败。

可尽管如此,她还是希望,两个孩子之间有着真挚的情感,那样才能把日子过得舒坦,至少他们不用像自己一样,从一个贫困的起点开始,慢慢地煎熬。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美好,是她可望而不可即的,因此才会一直采取默认的态度,全了女儿那份痴心,也是弥补心底的那份遗憾。

在她的注视下,这个全镇风头最劲的年青人站直了自己的身体,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和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

“好教郡君知晓,那是一个交易,可我并不知道,他们会将人送来,并以为我会喜欢。”

“可据我所知,那个女子,是导致你数月之前离开安西的原由,他们这么做,不正是投其所好吗?”郑氏的语气平静温和,言辞却有着一种咄咄地逼人。

“那是之前,如果说,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何那样做,郡君相信么?”

郑氏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他,刘稷的确是在突然之间性子大变的,当时的情形,她仍然历历在目,因为那是安西镇最为难熬的一段日子。

浩浩荡荡的两万戍军,占据了全镇军力的八成还有多,回来的却不足两成,多少家庭一夜之间支离破碎,妻子失去丈夫,父亲失去儿子,满城哭声的惨状,曾经让她和她的夫君彻底难眠,对方正是幸存者中的一员。

他经历过什么,没有人会向她提起,但不妨碍她的猜测,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少年,在首次出征中就遭遇了生死之间的打转,任是谁也不会无动于衷,那些日子,她亲眼看到过,少年常常会从恶梦中惊醒,一身地大汗,嘴里喊着谁也听不懂的呓语,后来,便成为了放浪形骸的枭五郎。

想到这里,郑氏无声地叹了口气:“我信。”

“多谢体恤。”刘稷继续说道:“想必郡君也关心那个交易,他们......”

郑氏突然出口打断了他的话:“我不关心你们之间有何交易,但我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所以你不必说出来。”

刘稷一愣,他原以为郑氏最关心的就是自己去赴宴的目地,没想到对方根本就一清二楚,他在一瞬间就想明白了,在安西镇,白氏一伙的利益和封常清的利益是一致的,没有后者的点头,他们怎么敢去试探自己?

封常清执掌安西留后这么多年,过手的财计不可胜数,他又不是什么清廉自守之辈,哪怕只是寻常的惯例下,所获也必然是大头,更何况,还有庞大的商业利益,看着穿着毫不起眼的妇人,只怕是这城中最大的财主,也不一定。

见他这付模样,郑氏笑了:“你是个洒脱的性子,手上必然存不住东西,为了你们的往后,我也不得不多做打算,三娘不能像我一样,过男耕女织的日子。”

刘稷也笑了,他还是头一次,见到人家把败家子说得如此清丽脱俗地,自己或许还是真是那样,这些年没少折腾封府。

“只要三娘不弃,我刘稷绝不让她受委屈。”

郑氏点点头,对方的性子如何姑且不论,但一诺千金,却是不争的事实,有了这句保证,她才能够放心。

“关于我等的行程,你是如何安排的?”

“如有可能,明日一早就出发,大都护府已经在布置,入关之后,会有河西方面的人接应,只是时间上会紧一些,不知郡君意下如何?”

这么赶?郑氏却是不曾想到,要知道,对方回城不过一日,转念一想,这多半是夫君的安排,他不过是奉命行事罢了。

“府中倒是无妨,收拾起来也简单,只是有些事要提早打算,早些走也好,那就定在明日吧。”

“郡君理解就成,那稷便先行告退了,明日再来请安。”

刘稷见她应承下来,便提出了告辞,这一趟除了封府,他自己的府上还有一堆事呢,想到那些抢来的女子,就头疼不已。

“慢着。”没想到,郑氏突然叫住了他,刘稷诧异地回过头。

“你叫我什么?”

刘稷缓缓地一拱手,朝她一恭身:“大娘。”

“这才像话,回去吧,明日请早。”郑氏摆摆手,露出一个满意的神情。

退出她的居所,刘稷长出了一口气,与未来的岳母打交道,不下于同白孝节那帮人玩心眼,都是一个字,累。

想了想,他最终打消了去见未婚妻一面的打算,左右以后有的是机会,当务之急是赶紧回府,处理那些个烂事。

同封浩打了个招呼,他便带着随从出了大都护府,就在转过第一道弯,即将到达刘府所在的那个坊市时,他意外地在街上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

康老四。

第三十一章 担待

再次踏足这座底邸,张无价依然感觉很不自在,因着女儿的关系,引路的刘府老管事,对他还算客气,并没有因为一个戍卒而有所怠慢,只是语气间那种淡淡的琚傲,若有若无地传出来。

“戍副莫怪,下人们不知情,以往若是有什么得罪的地方,只看在老夫的面上,多多担待。”

“不敢,小女在府上,往后还要老掌事的照应,她性子倔,若有不当之处,你只管教训便是。”

虽然性子木讷,可并不代表没有智商,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无论之前有什么怨怼,事情都成了定局,女儿能在这府上做妾,已然是最好的结果,他还能说什么呢。

“戍副言重了,令爱得我家郎君看重,往后只怕还有恩赏,谁照应谁都是两说呢。”

张无价的脸色一沉,却不敢表露出来,两人在后院前的花厅上停下,老管事客气地请他稍待。

“后院俱是女眷,就是老夫也不能入内,请在此稍等,一会儿,令爱就会到来。”

“无妨,老掌事若是有事,只管忙去,某在此等着就成。”

老管事的确没打算陪他,闻言歉意地答道:“启行在即,府内事多,恕某怠慢了。”

张无价与他拱拱手,没等对方离开,突然跑来一个下人,一付气喘吁吁的模样,老管事的笑容立刻消失了,瞪了来人一眼。

“什么事这般急,没见着有客人在么?”

“回管事的话,白府差人送了辆马车过来,还有不少的担子,说是与我家郎君的行礼。”

白府?老管事的面色一霁,追问道:“是谁送来的?”

“督府留后二郎君。”

老管事一听,提起袍角就走,再也顾不上张无价,后者听在耳中,并不在意,因为他已经看到,一个高挑的身影,正匆匆走来。

“阿爹。”

张连翘裣首施了一礼,张无价将她叫起,仔细打量了一番,与初见时已经大有为不同。

此时的女儿,身上穿着一袭淡绿色丝织高腰长裙,梳着高高的云鬓,束发的金钗上,镶着一颗指头大小的明珠,精心修剪过的蛾眉、淡淡的西域脂膏、艳丽无比的红唇,已经与心目中的那个村姑相去甚远,不过短短的一夜,竟然有了几分高门贵妇的味道。

更要紧的是,一双俏丽的凤眼当中,又恢复了往日的生动,再也没有了恨意与绝望,如此美丽的女儿,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不禁呆了片刻。

被父亲这么直愣愣地看着,张连翘不禁羞涩地低下头,娇呼了一声。

“爹!”

“从未见你如此装扮,一时有些不习惯,若是你娘看到,必会欣喜有加。”张无价回过神来,

听他提到娘,张连翘顿时红了眼:“女儿不孝,让爹娘担心了。”

张无价摇摇头:“只要你过得好,家里人自会安心,只是,我要听你一句实话,他待你,可好?”

张连翘的脸色慢慢地红了起来,她的肌肤原本没那么白净,自从被刘府抢了来,好吃好喝地关了大半年,反而养得肤白细腻,一想到昨夜的那一幕,面上那层薄薄地脂粉,哪里还能挡得住心里的羞意,一张俏脸白里透红,煞是动人。

看到她的表情,张无价已经知道了答案,心里升出一股怅然,想想当初,如果不是还有一个病妻在,拼命的心思都有了,哪曾想到,会有今日。

“我今日来,一是看看你,二是辞行,有什么话带与你娘的,就同我说吧。”

“爹要回西州?”张连翘一惊,见他点点头,接着说道:“女儿不孝,未能侍奉爹娘的床前,待郎君归来,我会同他说,让他放我返乡探亲,还有待嫁。”

听她这么说,张无价诧异地问了一句:“他不带你上京?”

“还未曾过明面,如何带得,再说了家中主母尚待过门,怎么可能轮到女儿,他让女儿在此,处理一些后宅之事,若是我同他说起,多半不会阻我回乡。”

张无价奇道:“让你管理后宅?那那些女人呢。”

张连翘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那些女子他其实没有怎么碰,若是愿意留下的,会同家中商量,用银钱买下,在府中做个侍婢,若是不愿,即刻便能回家,还有一份补偿送上。”

做妾和做侍婢还是不同的,如果能生个一儿半女,即便不能养在名下,有了个生母的名份,待遇会好上许多,张无价没想到,刘稷会放心将后宅交给她,这份心也够大的。

对于那些女子的处理,他没觉得有什么,左右不是自己的亲人,这么做的后果,倒底是善行还是恶行,一时间竟然有些分不清了,自从到了刘稷的麾下,所见所知,已经颠覆了他这四十多年的认知,眼下再多出一综,又有什么打紧。

“那你便好生去做吧,返乡之事,行则行,不成也没什么,左右还有你爹呢,这回出战,旁的不说,赏赐拿得不少,家中你勿须再担扰,只要自己过得舒坦便罢。”

“全听阿爹的。”

张连翘恭身应下,让府中的婢女端来一些吃食,就在园中的花厅上,陪着他吃酒聊天,张无价亲眼看到女儿的地位不低,自是放心了许多,少不得又要嘱咐她谨慎行事,莫要逞强好胜云云,连翘自是含笑点头。

离着府中不到两个街口,刘稷与康老四一前一后分别走进一家酒肆,当炉的胡姬笑靥如花,用十分纯熟的汉活招呼着他们。

“有没有隐蔽些的位置。”康老四明白他的顾忌,万一让人认出来,只怕会吓得人家连店门都关上,好在这个胡姬似乎是新人,并没有多看一眼。

“有,有,请客官这边来。”

两人跟着她进到了一间雅室,地方虽然不大,胜在干净,两人分别坐下,点了些吃食,康老四吩咐她不要来打扰,胡姬会意地出去将门带上。

“郎君......”

康老四刚打算开口,刘稷就做了一个手势,自己轻轻走到门口,凝神听了一会儿。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返身坐到几案边:“没有人偷听,你说吧。”

康老四见他如此谨慎,不自觉得压低了声音。

“有人与咱们做对?”

“小心总无大错,你以后行事,也要如此。”刘稷没有明言,但意思很清楚了。

康老四点头应下,继续说道。

“属下的人,扮作尼婆罗行商,于七日前到达安西镇,为了避免过于声张,属下让他们分成数组,去往各镇兜售货物,同时做些收购,以待郎君归来。”

“你们带着尼婆罗的国书,又有大都护府的行文,做事比我方便,行商是手段,赚钱是目地,纵然声势大了些,也说得过去,这里的事情已经结束了,你们所携货物,还有多少没卖出的,先不要贱卖了,贩到西州去,所获更多些。”

康老四一怔:“郎君的意思,咱们下一步,是往北庭去?”

刘稷毫不隐瞒地点点头,下一步该往哪里去,他的心里其实并没有底,与白氏等人所做的交易,不过是一个愿望,能不能成,得到了长安城才知道,

而在属下面前,他只能做出一付一切尽在掌握的样子,才能让他们安心。

第三十二章 胃口

康老四足足带来了五千尼婆罗人,哪怕分成数队,每一队也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因此,他们打出的是尼婆罗国官方旗号,一应文书手续俱全,这便为行事提供了不少便利,毕竟有一层外交的身份做掩护,任是谁想要动,都得多思忖一二。

刘稷会向他一点点地透露自己计划,以康老四的悟性,自然能猜得到,他的重心,并不是安西镇,而是北庭。

原因不难理解,安西镇虽然有着不错的基础,但关系错综复杂,利益早已被分割完毕,强行插一脚,得罪的全是熟人,根本无从下手。

反观北庭则不然,除开伊、西、庭三个挨在一块儿的郡县,名义上还管辖着大片地方,正是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更重要的是,哪怕按历史来走,封常清也会在不到一年之后,兼任两镇节度,他在北庭的提前布局,将为前者的入主,带来极大便利,双方便有了一致的利益。

很快,酒菜就被胡姬端上来,等她再次出去,刘稷夹了片牛肉扔到嘴里,慢慢地咀嚼着。

“石郎君在数月前就已经回到了西州,你去了先同他联系上,若是他出外不在,你的人不要往西去,雇些熟悉地理的人,向北,去寻草原上的部落,他们需要什么,你们就贩卖什么,把这些部落的底子摸清楚,我有用。”

“郎君是说,葛逻禄人?”

对于那一带,康老四并不陌生,因此刘稷才会用他来带领尼婆罗喀人。

“还有回纥人、铁勒人、突骑施人、突厥人,凡是在草原上讨生活的部落,我都有兴趣,了解他们的一举一动。”

“郎君是要借行商之名,行窥探之实?”

对他的这份机警,刘稷很满意:“我要知道他们的风俗、习惯、地形、水源、行止、每天吃多少,拉多少,一切的一切。”

“你们不是汉人,又是来自极南之处,他们的防备必然不大,打着行商的旗号,在各处多走走,多交朋友,利润还在其次,最好能留下人,挑那种机灵可靠的,事情不必向他们挑明,让他们以为是为通商便利即可。”

康老四听得心惊不已,因为对方的胃口,并不是只是打探一些消息,而是想要建立一个长效的机制,让草原上的动静,瞒不过他们的眼,等到虚实俱在手中,下一步会做什么,他突然感到了一阵恐惧,手上无意识地一抖,将一双竹筷子,掉在桌子上。

“害怕了?”

对于他的反应,刘稷并不意外,如果还能安坐如素,反而有问题。

“郎君所谋者大,属下怕不能胜任。”康老四老老实实地答道。

“所谋者何?其实我也不知,不过是未雨绸缪罢了。”

康老四不再犹豫,站起身朝他恭身行了一礼,到这个时候,再想脱身,怎么可能,他又不蠢。

“坐。”刘稷安然受了他一礼,摆摆手。

等康老四重新坐下,他继续说道:“你们是头一批,后面还会有人来,象雄人的统领是个汉人,你应该见过,到时候接应一下,他们的事与你们表面上互不相干,但是要相互照应,除此之外应当还有一批汉人,会晚一点,到时候再说。”

刘稷的话,让康老四不禁目瞪口呆,他庆幸自己的反应还算快,没有犹豫太久,否则就听不到这席话了,原来郎君一直就有后手,自己并非是唯一的选择。

象雄人和汉人,哪怕数目与自己所带的喀人相当,那也是超过了一万五千人之多!

现在,他已经没有丝毫疑问,郎君所谋者,只怕比自己想像的,还要大得多。

“属下必会全力以赴。”康老四突然间有些兴奋,就像那一回,前往贺菩劳城时。

“好,你的人集结之后,同张戍副一同走,将戍中战死弟兄的抚恤,全数发放到他们的手上,一切听从张戍副的安排,明白么。”

“属下明白。”

交待完了,刘稷也不再多留,起身同他告辞,回到府中时,张无价已经离开了,而老管事告诉他了一个早已听闻的消息,白府的人果真将一个女子送来了,还有好些礼物。

“挑些好的带上京,其余的都收起来,人呢?”刘稷毫不客气地收下,吩咐了一句。

“在后院,交与张小娘子了。”

老管事的话音刚落,他马上意识到,自己是白问了,后宅的事,他一早就交与了张连翘,原因不光是两人有了亲密的关系,还在于她是个新人,与刘府原来的仆役没有关系,刘稷在有意识地培养自己人。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张连翘不是大户出身,自幼便在外抛头露面,接人待物方面虽说不如那些人家出来的讲礼,但人情事故就要强上许多,经过历练,更符合他的要求。

疏不知,此时的张小娘子,面对这个城中有名的女伎,竟然有些不知所措,反而对方比她这个内宅掌事更放得开些。

“姐姐生得好模样,难怪能得五郎爱重,往后同在一处,还望姐姐多看顾些,妹妹便感激不尽了。”

“我不认识你。”张连翘看着这个比自己矮上了小半身的女子,面无表情地说道。

“奴是白府送与五郎的,姐姐日后便知,你我将来一共服侍郎君,总能有个照应不是,认不认识得,打什么紧。”

杜妙如要仰着脖子才能与她对话,抻得久了,又酸又累,长这么大她何尝受过这等罪,可是明知对方是得宠的内宅主事,就连刘府的老管事都极给面子,又哪里敢托大。

“我不认识你。”没曾想,对方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又挡在路上,让她进退不得,正没奈何间,一个身影飞快地跑进来,越过她的身旁,拉着那个身量极高的女子,走到了边上。

刘稷可算知道,为什么人长得不差,身材还挺好的,却没有人愿意娶回家,这女孩实在太高了,连自己都会觉得尴尬,那些比自己还要矮的,怎么可能愿意?

“阿翘,你爹呢?”

“走了,呆了好一会呢。”张连翘眨着眼睛,有些不明所以。

“你呀,这府里这么大,哪里不能睡,去着人把人找来,还有老许,也一并请来,就说我请他们喝酒,到时还是你作陪。”

“嗯。”张连翘低低地应了一声,想到那天的情形,不禁面上发烧:“那她呢?”

见她一脸娇羞的模样,刘稷忍不住隔着衣服摸着她的长腿,只觉得腻滑无比,面上现出一个坏坏地笑容:“我先料理了她,再来找你。”

当着外人的面,女孩吃不住劲,低下头飞也似地跑掉了。

第三十三章 柘枝

“你便是杜妙如?”

刘稷的手里,拿着一份身契,上面自然写着女子的资料,他粗粗地扫了一眼,便打量起这个女子来。

与宴饮时的装束不同,此时的女子,穿着布衣素杈,比张连翘更像个普通平民,脸上也没有施妆,一张素面显得极为干净,这么一看,倒是有几分小家碧玉的模样。

“回郎君的话,杜妙如确是奴的名字。”

“我有一事不明,当日你的出阁礼,也算轰动全城,论财力,我不输给任何人,你最后却选了白老七,想必是有些私情,这倒也罢了,身为花魁,白府出了大价钱将你赎出来,不是正好郎情妾意,双栖双飞吗,怎么一转手就送与了我,白老七舍得么?”

杜妙如见他突然发难,一时间有些站不住脚,“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眼中珠泪琏琏,眼看着就要落下来。

“起来说话。”刘稷不喜欢这种做派,也不想居高临下地同她说话。

“奴不敢。”

“让你起来就起来,我说话不好使么?”

刘稷的语气已经有些不耐,女子赶紧起身,冲他蹲身施了个礼:“往日之事,都是奴有眼无珠,郎君若是不解气,只管责罚便是。”

“我没有问罪的意思,当日不过是意气之争,对于你,我连人都未曾看清,谈不上生气,你也看到了,我不缺女人,若是想离开,这份身契,我便送与你又如何?”

杜妙如万万没想到,他会这么说,一时间呆在了那里,心中更是五味杂陈。

“这个机会,想必你等很久了吧,只要应下来,从此之后就是自由身,想在城中落户也罢,想去哪里都好,全由得你,怎么样,只需要一点头,这身契就是你的。”

刘稷的话仿佛魔鬼的诱惑,在一点一点地撕扯着她的心,对方手上那张薄薄的纸,决定着她杜妙如的命,天堂地狱只有一步之遥,可是这短短的一步,却如同千钧之重,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你怕我会反悔,还是怕我在戏耍你?”刘稷直接将身契递到她的眼前:“拿上它,自己走出去,白府已经将你送与了我,我放走你,这龟兹城中没有人敢拦。”

一环扣一环,杜妙如的眼泪摇摇欲坠,身子也是摇摇欲坠,她不敢去看眼前的身契,不得不偏过头去,哽咽着说道。

“你也好,白府也好,都是这城中高高在上的人物,何苦要为难奴一个弱女子?纵然有了这身契,奴能走到哪里去。”

“这倒奇了,往日我抢人进府,一个个哭天喊地不从,如今发个善心让你走,你倒不愿了,还说我在为难你,难不成,我做好人还做得差了,要包你一生吃喝才算?”

刘稷收回手,冷冷地说道:“当日那么多人争抢,你偏偏选了白老七,如今却死活也不走,你不要说,又看上我了,我不信。”

“信不信,奴已经在此了,五郎想要如何照做便是,何苦作弄于我。”杜妙如凄宛地说道。

“既然如此,那就怪不得我了。”

刘稷拉住她的手臂,一股大力突然袭来,女子跌跌撞撞地被他拉进了一间屋子,左右一看,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里面只有一张床榻和一张桌子。

“咣”得一声,房门被关上,杜妙如的心里就是一跳。

她有些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只见将她拉进屋里的男子,坐在榻上,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

“酒宴之上,你不是很主动,八面玲珑,生冷不忌,那才是一个名伎应有之态,怎么,到了我的府上,反而一付委屈的模样,装给谁看呢?”

“郎君不信奴?”

“对你来说,白府与刘府,有何区别,既然你硬要留下,就拿出让我信服的表现来。”

杜妙如一怔,呆呆地看着他,孤男寡女独处一室,房门又被紧闭,暧昧横生,她只是没想到,才进府不到两个时辰,对方就如此迫不急待要想要她。

她动作缓慢地伸出手,解开衣裙上的束带,双手分开衣襟,露出贴身的亵衣,和玲珑浮凸,令人血脉贲张的曲线。

“记得你说过,精通乐舞,要单独跳与我看。”

刘稷的话让她的动作停下来,眼神茫然地说道:“在这里?”

“怎么,没有酒,没有乐,便跳不得么?”

杜妙如摇摇头,一只手臂举过头顶,另一只曲于胸前,分开双腿,扭动腰肢,摆出一个起舞的姿势,这种衣衫半解,含而不露的诱惑,立刻让刘稷看直了眼,原本瞧着此女容貌不过耳耳地,没想到这么一瞧,倒是平添几分妖娆,难怪会被称为魁首,对于一个伎人而言,艺在色上,才令名彰,并不是单指容颜。

她的人还不曾动作,一声清歌首先从嘴里发出来,充满了这间小小的屋子。

“独处室兮廓无依,思佳人兮情伤悲!”

歌声中,曼妙的身姿也随之而动,皓腕灵活地翻动,纤细的手指分开呈莲花状,宛如托着一轮圆月,杜妙如轻抬螓首,挺直身躯,双脚有节奏地踏地,渐渐进入了舞者的状态。

“有美人兮来何迟,日既暮兮华色衰,敢托身兮长自思。”

宛转的歌声,动人的舞姿,在这一刻,即使不怎么通韵律,刘稷也为眼前的一切所倾倒,女子的一动一静之间,充满了美感,眼神中秋波流动,红唇微微地嚅动,似乎带着某种渴求。

很快,曲子就到了尾声,杜妙如轻吟低唱,如泣如诉,动作也慢了下来,双手环抱胸前,小腿微微抬起,停在了空中。

“寝具既陈,服玩珍奇,金鉔薰香,黼帐低垂,裀褥重陈,角枕横施。”

听着这几句话,刘稷的心里涌起一股奇妙的感觉,见她停下动作,出口说道:“你跳得很好,不要停。”

让他有些意外的是,杜妙如踢掉罗袜,露出一双如雪玉般晶莹的小脚,小巧整齐的脚趾上,被凤仙花汁涂成了鲜艳的红色,莲步轻移,款款走来,一步一唱。

“女乃驰其上服。”她分开衣襟,任其滑落于地。

“表其亵衣。”她解开束带,扔到一旁。

“皓体呈露,弱骨丰肌。”

刘稷只觉得口干舌燥,喉中发出“咕咕”地滚动声,不由自主地站起身,拥住那具湿润如玉的身躯,捧起她的脸颊,慢慢地挨下去。

“时来亲臣,柔滑如脂。”

女子闭上眼,一滴清眼无声地落下。

第三十四章 送神

这一夜,刘稷尽享齐人之福,不足为外人道也,欢饮加上尽兴,第二日便起得稍晚了些,当他交待好一切,留下张连翘等人看家,自己带着老管事和府中仆役、麾下军士一路来到封府接人时,看到的是一付异常拥挤的画面。

安西大都护府前是一个小小的广场,此时却被城中百姓挤得水泄不通,这是极不寻常的,因为这里是安西镇最高权力机关的所在地,你能想像,中西海被人挤得无法过人吗?

“五郎来了!”

好在,他的恶名在此时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围观的群众一听到这个名号,甭管认不认得,全都自觉得为他让开一条路,在刘府一干悍奴和军士们凶神恶煞的眼神中,数百人马穿行而过。

“五郎,来得正好,就等你了。”

白孝节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在他的身后是裴国良和龙如林等权贵,这伙人当中,刘稷还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安西四害中的老二。

无双公子尉迟曜。

好嘛,安西四国全都到齐了,只是为了给自己送行么?

他跳下马,与他们打了个招呼,走到那个比女子还要俊俏的家伙面前,笑着说道:“你动作挺快嘛,杨鹄子呢。”

“他来不了了,你们走后三天,老杨和就回到于阗,要帮你善后,一伙人头疼得紧,某家乐得清闲,听闻你要走,便来帮着送送。”

从他的话里,刘稷听出了几重意思,事情很麻烦,杨和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置,只能拖着,尉迟曜多半已经同白孝节等人达成了一致,之前在白府的约定,就要兑现了。

果然,白孝节挨到他的身边,状似无意地轻声说道。

“昨夜,五郎可满意否?”

“个中滋味,非言辞所能尽述。”

刘稷会意地点点头,两人露出一个老司机的表情,奸笑数声,一切尽在不言中。

应付完这帮人,刘稷想起过来的目地:“怎的,郡君还未曾起行么?”

“哪里,听闻都护府搞出了一个新鲜事物,大伙便过来瞧瞧。”

白孝节的话让他有些不解,什么样的事物,能让这些国王极的人物趋之若鹜?

“那不是。”顺着白孝节所指的方向,刘稷才发现,广场的中心位置,被一群都护府的护兵团团围住,而被护兵们围在当中的,是一辆车子。

准确得说,那是一辆马车,这个时代,能在远道上通行的车辆,不是马车就是牛车,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然而这辆车子的形制,却与寻常的不同。

它是一辆四轮马车。

通常来说,大唐流行的大都是两轮车,两轮与四轮不仅是多出了一些结构,还涉及到较为复杂的平衡和传动装置,他们所看到的,就是这么一辆与众不同的马车。

越过那些护兵,刘稷首先看到的是,是一个通体裹在白色毛皮当中的纤细身影,或许是听到了脚步声,少女转过头,露出一个含蓄的笑容。

“阿月。”

“五郎,你来了。”封寒月轻启朱唇,低声说道:“宇文参军说,这是你的主意,我怎么不知道,你还会做出这等新奇巧思之物?”

“你不知道的还多着呢,我们有很长的时间,让你一一了解。”

刘稷淡淡地说道,并没有上前去,马车前,宇文晟和李栖筠正在为封府中人讲解着车子的作用,当然,是它的不同之处。

从表面上看,这辆车子并没有出奇之处,四个直径一米五左右的车轮,用整根硬木为轴,撑起一座小屋般的车厢,整个车架呈工字型,车厢与车架并不是直接相联,而是另有蹊跷,这便是他们所说的出奇之处。

在车架,安放着二十个特制的木榫,实际上它的主要材料是竹片,每个木榫由两片经过烤制、烘干后弯成一定弧度的竹片,交叉组合成为一个“X”型,上下两面镶以硬木,而车厢就架在由二十个木榫组成的平面上,这么做的目地是。

减震。

此时的工艺水平,还无法做出合格的钢制弹簧,在一些工匠们的集思广义之下,便想出了这么一招,经过烤制的竹片有着良好的弹性,两片合在一块儿,就能让这种弹性更富于韧性,它们能起到一个缓冲力的作用,达到后世弹簧减震的效果。

除此之外,车轮也是经过了改良,车轴上覆盖着一层硝制后的动物毛皮,并涂上了油脂,让两个轴体之间的转动,更加圆滑自如。

辐状的木制车轮上,同样叠加了很厚的天然皮革层,它们就像是实心橡胶轮胎一样,让车辆行驶得平稳舒适,当然,由于过高的磨损率,每到一处休息的时候,都会有专门的工匠进行更换,使用成本相当之高。

当然,对于封府这样的人家来说,舒适才是第一位的,成本什么的,谁也不会多加考虑。

这样的车子,自然不是用来载货的,车厢中装上几个妇人,对于长途旅行来说,将会起到无法估量的用处,难怪就连郑氏都听得频频点头,看向刘稷的眼神,显得柔和了许多,似乎这个恶名在外的年青人,也并不那么令人难以接受。

经过一番简单地试乘,众人马上明白了它的好处,一个个赞不绝口,真正的制作者宇文晟,更是兴奋无比,以致于刘稷不得不提醒他。

“此车之法,并无多少出奇之处,它日仿造之物必然层出不穷,你们要做的,是继续深耕精研,做出旁人无法效仿之物,同时将造价成本降下来,才能通行于各地,让人人都用得上,用得好。”

“下官谨记,还望郎君日后不吝赐教。”

宇文晟的执行力和钻研精神,是刘稷最看重的一点,用后世的技术和观点,一点一点吸引他的注意,最终达到水到渠成的目地,便是他的打算。

这样的车子,自然不会只造一辆,除去封府的女眷,刘府也分得了一辆,坐在里面的是芷兰、惠香两个婢女,以及杜妙如,后者根本没想到,郎君会将进府不到一天的她带上京。

庞大的队伍,缓缓从城中出发,为数众多的仆役和军士,骑着马跟在后边,许光景带着人负责沿途的护卫,刘稷自然乐得亲闲。

送行的人群同样众多,李栖筠为首的都护府属吏全数到齐,白孝节与四国的代表一个不落,再加上城中的富商大户、普通百姓,似乎每一个人都想亲眼目睹,五郎的离去。

队伍沿着平整的官道走出近一里远后,刘稷突然间听到一阵欢呼,不禁在马上回头看了一眼。

“瞧什么,托你的福,今日是龟兹城的好日子。”

一个白色的身影疾驰而过,留下一串银铃般地笑声。

“阿狸,我们走。”

紧接着,一道黑影闪电般地掠过,远处的一黑一白,分外鲜明。

刘稷的精神一振,快马加鞭,追了上去。

第三十五章 始终

京兆府,长安城,在天宝十一载的十一月底,已经有了几分刺骨的寒意,貂帽轻裘一类的胡人标准装束,谙然成为了府内的新时尚,五花马、千金裘,为此一掷千金的少年郎比比皆是,连带着普通百姓也是趋之若鹜,无论是东市还是西市里,来自于各地的动物毛皮,翻着跟斗往上涨,让那些行商们赚得盆满钵溢,笑得合不拢嘴。

在这等天气,呼朋唤友、邀游出行,渭水河边、细柳原畔,带上几个侍女,搭上一圈围帏,摆上几个火炉,热上几壶好酒,诗词歌赋、花样文章,仿佛妙手拈来,酒到酣处,就连军国时政也能争辩一番,慷慨激昂之余,恨不能拔剑四顾,却不知敌在何方!

大唐已经威服四夷,再无对手了!

尽管还不曾明发诏令、公告天下,城中谁不知道,年初由天子亲自主导的那场战争,动用了全国近半的节度使,最终取得了难以想像的战果,传闻中,当军报送入兴庆宫时,天子一连说了三个好字,笑声隔着高高的宫墙都清晰可闻。

说者信誓旦旦煞有介事,闻者也是毫不怀疑,如此好消息,都不能博天子一乐,岂非咄咄怪事?

花萼相辉楼的丝竹声,仿佛为这个传闻做了一个注脚,于是,在新年即将到来的这些日子里,长安城已然变成了欢乐的海洋,更有甚者,据说已有官员上奏,请求朝廷顺应民意,加开夜禁一个月,以为庆祝。

事情最后是个什么结果不得而知,天子有什么其他的考虑也不为外人道,此时,一身常服连冠都未戴的李隆基,斜靠在胡床之上,正一脸惬意地欣赏着庭中动人的舞姿,一只手随着乐曲的节拍,轻轻地打在床帮上。

舞者乃是他最心爱的女人,云鬓嵯峨、花钿罗衫,长长的霞帔随心所动,翩然若仙,丰腴的身姿不仅不显得拖累,反而灵动有加,正如歌中所唱。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歌者是一个清秀男子,手持一管白玉洞箫,在近百名梨园子弟的伴奏中,发出一个婉转悠长的长调,刚好令舞者完成最后一个动作,配合得天衣无缝。

“好!”

李隆基不禁击节而赞,人也从卧姿坐直,看着舞者盈盈走来,坐到他的身边。

杨玉环本就体丰,在夏日里最是怯热,如今虽是冬日,可这楼中暖阁,早就被炭火烤得温暖如春,一番动作下来,饶是只穿了一袭单薄的舞裙,也是遍体生汗,人还未到,腻人的香味先扑鼻而至。

李隆基拿起一方锦帕,为她轻轻擦拭着额头,时年三十三岁的杨玉环,肌肤晶莹如玉,凑得如此之近,都看不到一丝皱纹,因为舞蹈的原因,脸颊上透着一层红晕,朱唇微张,呵气如兰,胸前的丰峦随着轻轻的气喘上下起伏,如水的眸子里闪着波光,让他的动作更是小心无比,似乎生怕一用力就会损伤了这天工般的巧物。

“三郎。”杨玉环咬着嘴唇,似怨似嗔地眼神令他心中一动,却没有拥美入怀,而是柔声说道。

“玉环先去用汤浴,我一会儿就到。”

杨玉环带着不解的神情走入后堂,她明明看到了对方眼神中的欲望,是什么样的变故,竟然能忍得住?

“你们都退下吧。”

一直侍立旁的高力士摆摆手,庭下的一众梨园子弟俱都收拾好器具,轻手轻脚地退出楼外,只余了几个宫人远远地站在墙角,以备不时之需。

“高力士。”等到人都走光了,李隆基低低地叫了一声。

“老奴在呢。”

“上回那种......事物,可还有?”说到最后,他似乎有些难以启齿。

“不瞒大家,老奴一早就备下了,只是......”高力士面带难色地答道。

“只是什么?”

“只是那牛鼻子老道再三叮嘱老奴,此物不可过食,有损大家仙体。”

李隆基面色一沉,缓缓地说道:“若是不能与心爱之人尽兴,纵然做了神仙,又有何用?”

高力士不敢再多说什么,从袖笼间摸出一个小小的纸包,当着他的面打开,里面是一些白色的粉末,高力士用手指尖沾了些粉末,伸出舌头,舔了个干净。

“你这老东西,又没有那活儿,吃下去了,如何能泄火?”李隆基当然明白,对方是在试毒,不禁笑骂了一句。

高力士苦着脸说道:“憋着呗。”

李隆基先是一怔,接着便放声大笑,直笑得喘不过气来,连连咳嗽了数声,高力士赶紧上前为他轻轻地拍着后背。

“唉,倒底是老了,若是她能早生三十年,该有多好?”

“大家说哪里话,牛鼻子老道算过,你与娘子还有五十年人间姻缘呢,待双双升了天际,便是一万年的神仙眷侣,只是老奴无福,怕是看不到了。”

李隆基的笑容慢慢收了起来,他不是个信道之人,所求的也并非什么长生之药,可人体就是人体,纵然坐到了至尊之位,也难敌生老病死,活到这个份上,如果说还有什么所求,也就是高力士嘴里的那句。

神仙眷侣罢了。

“大家过去吧,娘子还在等着呢。”高力士想要扶他一把,却被李隆基推开了。

“朕还没有老到站不起身,走不动路呢。”

李隆基一挺身便站了起来,他的身体其实很好,只是在男女之事上略有些力不从心,倒底是六十八岁的人了,精力哪里还能如年青一般,不得不借助一些外力辅助。

一想到那个动人的躯体,他的心中就如同烈火烹油,恨不能拔脚就走,偏偏还要做出一付淡定的模样,走了几步,突然发现,片刻不曾离身的高力士并没有跟上来,在前面引路,而是停在了原地,他不禁诧异地回头看了一眼。

“怎么了?”

高力士的视线一直门口打着转,闻言向他恭身答道:“老奴的人回来了。”

李隆基缓缓地转地身,一言不发地望着他,高力士明白了,赶紧一招手,在门外探头探脑一个小宦官,低着头迈着碎步走到他们的面前,拜伏于地。

“奴婢参见至尊,天子万安。”

“说吧。”高力士不待他给自己见礼,沉声说道。

“回禀至尊,李相国,怕是不成了。”

听到小宦官的话,李隆基只觉得胸口一闷,似乎被什么事物给撞了一下,眼明手快的高力士早有准备,赶紧扶住。

“李相的病,早就人力难返,大家不可如此,不如稍稍歇息,再做计较。”

“不,摆驾,去哥奴府上,朕与他,要有始有终。”

李隆基毫不犹豫地说道。

第三十六章 回光

平康坊,是城中最为热闹的去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这句名言,虽然出自晚唐词人韦庄之口,放在这里,再也恰当不过。

可令人奇怪的是,在满城欢庆的当下,这里反而静悄悄地,再也没有那种车水马龙,人头攒动的景象,就连往来的行人,都不自觉得放低了脚步,似乎生怕惊动了什么。

李宅的内室里,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药味,室内黑压压地全是人影,却没有人发出一丝响动,床榻上躺着一个须发花白的老者,清瘦的脸颊几近见骨,面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气,只有口鼻间还有一缕气息。

大唐有史以来为相最久的权臣之一李林甫,终于熬到了油尽灯枯,却还撑着一口气,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屋子里,跪着他的妻妾、儿子儿媳、孙子孙媳、在京的女儿女婿,外孙等等,足有上百人之多,就连刚从吐蕃万里之遥返来的张博济也不例外。

所有人的面上都是凄惶不已,权倾朝野二十年,做威做福二十年,风光了二十年,如今,参天大楼就要倒下,而他们,又怎么去避过,那么多年以来,结下的仇怨?

“咳咳。”

打破这份静谧的是一声低咳,一旁的殿中省尚药局奉御赶紧上前查看,先是把了把脉,又仔细观察了一下病者的面容,微不可查地摇摇头,手朝后一伸。

“针来。”

随侍的一名药童立刻从医箱中拿出一个针袋,将磨得细细尖尖的银针递了过去。

“将老相国扶起来。”

被他叫到的是跪在最前头的李府长子李岫和长婿张博济,二人赶紧上前分别扶住李林甫的双肩,将他的上半身缓缓抬起,露出后背。

奉御拿手在背上按了按,便动作飞快地下针,一手刺下,一手又从药童那里接过,动作有如行云流水,令人目不暇接,一连三十六针将将刺完,只听“呼”地一声,病者竟然睁开了眼,吐出一口浊气。

“父亲!”

“岳丈!”

“阿耶!”

各种各样的称呼响了起来,李林甫睁开眼定定神,左右看了看。

“你二人留下,余者,都出去吧。”

屋中的众人不敢违逆,只能起身退出去,奉御正待要走,被他叫住了。

“老夫还有多久?”

“下官无能,只能抢出半个时辰。”奉御老老实实地答道。

李林甫面上却无半点沮丧,反而宽慰他:“令尊神术,你也是家学渊源,侍候老夫这么久,辛苦了,一会儿还有大礼奉上,万勿推辞。”

“相国放心,下官一定守口如瓶。”

奉御会意地答道,带着两个药童出门而去。

屋子里只剩了他们三人,李林甫慢慢地坐直了身体,感受了一下体内涌动的气息,突然一把掀起被子,坐到了榻边,惊得李岫二人连呼不可。

“左右不到一个时辰了,有什么打紧的。”

李林甫拍拍长子的肩膀:“去,把为父那套朝服拿来。”

李岫一怔,随即赶紧起身去到屋中,将早就准备妥当,打算与他一同下棺的朝服端了进来。

李林甫轻轻抚过象征着正一品地位的紫色袍服,无声地探了口气:“帮为父穿戴起来。”

两人一人扶着他的身体,一人将内衬、底袴、外袍、冠带一一为他系上,转眼之间,一个病体怏怏、随时不久于人世的残躯,似乎又变成了那个令人闻风丧胆的一代权相。

“大郎,博济,时间不多,老夫就长话短说,吾去之后,这府中的人事,就要交托到你们的肩上,只记得一条,归丧之后,切切不可留在京师,杨钊市井小儿,睚眦必报,决不会容我李家。”

“父亲!”

“老大人!”

听到他述说后事,二人都是一撩袍角跪伏于地,眼泪纵横。

张博济是惊诧不已地说道:“此番战事,我军已竟全功,吐蕃人丢城弃地,赞普主动请罪,连那南诏之地都不战而降,云南王亲身入觐,比咱们战前所料,不知道好了多少倍,天子欣喜若狂,当着小婿的面,一连说了三个“好”字,这是有朝以来绝无仅有的,岳丈何出此言。”

面对他们的疑惑,李林甫摇摇头,面不改色地继续说道。

“若是知晓连天宝十一载都过不去,老夫何苦还要大费周章,早些与那厮和解,许他一些好处便是,可惜天算不如人算,这一番灭国大功,非但不能保全家族,还会招来小人之忌,”

这么一番解释,两人再是蠢也明白过来了,老者不久于人事,再大的功勋也会随之烟消云散,追赠肯定会有,而且不会小,可那有什么用?反而因为挡了别人的路,招人更大的忌恨,站在杨国忠的立场上,你把事情都做完了,他拿什么去站住脚?这不是适得其反,又是什么。

“那阖家数百口如何才能幸免于难?”

两人转过神,不由得开始担心起来。

李林甫无声地叹了口气,自己精于谋算,结果生下来二十多个儿子,没有一个能继承自己的衣钵,否则又怎么轮得到杨钊那个小儿上位,一堆女婿也强不到哪里去,这个张博济已经算不错了,可还是差强人意。

“这便是老夫要奉御抢出半个时辰的原因,一切只能看天意了。”

“天意?”

两人愣了一会儿,看着老者身上整齐的冠带袍服,突然间灵光一现。

“父亲是说,天子将会驾临府中?”

“来不来,老夫也没有把握,还是那句话,看天意吧。”

李林甫虽然这么说,可眉宇间却有着一种强烈的自信,二人不禁面面相觑,一共不过半个时辰,就算天子真得有意,来得晚一些,只怕也是于事无补,可这话怎么说得出口。

屋中的铜罄被滴落的水珠敲出一声声的脆响,在二人听来,有如地府的催命阎罗,时间在一点一点地过去,他们的心也在一点一点地下沉,就在这时,突然听得老人轻声说了一句。

“来了。”

两人不约而同地抬起头,只听得屋外脚步声急促地响起,府中管事的声音又尖又利。

“大郎,圣驾到了,赶紧前去迎驾!”

第三十七章 返照

这一次的驾幸不同以往,首先到达的龙武军军士,径直涌入平康坊内,将通往李府的道路团团把住,就连府邸的四周也不例外,龙武大将军陈玄礼亲临巡视,以确保无虞。

而坊外一直到兴庆宫的这一段,则由左羽林的将士护持,天子的全付仪仗,以飞龙禁军为先导,依次出宫,在街道两旁百姓的注视下,缓缓而行,最终停在了李府的大门外。

漆成朱色的双排五重大门早已洞开,李府的人站满一地,被高力士扶下车辇的李隆基第一眼看到的,便是那个穿戴整齐、样貌清瞿的熟悉身影,不由得一愣,这哪里像是不久于人世的模样?

“尚书左仆射兼右相臣李林甫率阖府人等参见陛下。”

李林甫没有让人扶着,而是坚持自己做完了整套动作,随着他的拜倒,李隆基的面前尽是黑压压的人头,他没有马上出声,而是目视一旁的那名奉御,后者微微一颌首,证实了他的猜想。

“高力士。”

“老奴在。”

“去将老相国扶起来,陪朕走走。”等到高力士上前将人扶住,他才淡淡地说了一句:“都起来吧。”

这里并非李府的正宅,而是一所别院,因着离兴庆宫非常近,李林甫一年当中,倒有七、八个月都会歇在此处,在两人君臣相得之时,李隆基也曾数次造访,可说是很熟悉了。

此刻,府里已经布满了军士,这也是题中应有之义,被高力士扶着的李林甫,步履缓慢地走在离他半步的距离上,李隆基背着手,沿着平整的花石甬道,一路走到了后园的花厅上,才突然开口。

“二十年了。”

“二十年了。”李林甫接口说道:“陛下御极四十年,老臣能得其半,已是叨天之幸,行终之际,得慕天颜,更复何言。”

“不要这样说,朕还指望着太子接了位,你我一同悠游林下,怡养天年呢。”

李林甫心里一惊,这个时候说出这种话,究竟是个什么用意?他一边思忖着,一边说道。

“陛下春秋正盛,老臣没那个福份了,如今天下大定,圣天子垂拱而治,太子监国,群臣辅弼,如此定能绵泽万民,何须言退?”

“辛劳了四十年,倦了。”

他能连任相国这么多年,最大的倚仗就是揣摩圣意,此时,李隆基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让李林甫明白了其中的深意,想轻闲不假,并又不想放权。

太上皇在整个大唐历上并不罕见,有被迫为之的,比如贞观朝的开国皇帝李渊,也有主动为之的,比如先帝李旦,李隆基是想趁着这个时机,在史书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将盛世这个基业,永久地挂在自己的身上。

接下来无论发生何事,都有儿子来背锅,这样的盘算,没有宰相的参与是不可能的,想通了这一层,李林甫既有感激,也有惧意,因为一旦太子登基,成为了太上皇的当今天子,还能保全已家么?

“哥奴,此次平定西蕃,你运筹帷幄,功不可没,朕已经许出一个王位,如今看来,怕是要再加一个,你的长男,袭个郡公吧。”

“老臣与男岫,谢过陛下隆恩。”

李林甫一揖倒底,高力士眼都不眨地盯着他的动作,生怕这一动,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好在对方没用他扶便站起了身,李隆基诧异地看了一眼:“还在担心太子?”

“太子仁孝,满朝尽知,老臣只恨不能随侍驾前,岂敢有非份之想。”

“这话言不由衷,都这个时候了,有什么说什么吧。”

李林甫正色地一拱手:“老臣想讨陛下一个恩典,方敢直言。”

“说。”

“请陛下回宫之后,即下御旨,削去臣身上一应官爵,罢为庶民,子婿亦然。”

李隆基陡一听闻,还以是听错了,忍不住盯着他看了又看,在君王威严的注视下,李林甫不闪不避,侃侃而谈。

“老臣死不足惜,家中还有妇孺幼子,为相二十载,得罪之处数不胜数,老臣在时尚可,一旦去了,难免还有不肖子,未能及时收敛,到那时,新君初立,正好可以立威,臣恐阖府受到牵连,故有此请,一点私心,还望陛下成全。”

李隆基听懂了,他担心的不是太子,而是杨国忠,太子再恨他,也不会在自己在世时有所动作,而杨国忠就不同了,那个家伙根本就没有政治头脑,只会有仇报仇。

李林甫的这番话,并不是为了让自己惩治他和子孙,而是在变相提醒,杨国忠与太子,也不对付!

一旦自己真得退位,二人之间的明争暗斗,只怕是不会安生,到那时,他做为太上皇,无论偏向哪一方,都会显得师出无名,这便是尴尬之处。

从皇帝到太上皇容易,可古往今来,几曾见过,退了位的太上皇,还能做回皇帝的,被他这么一提醒,李隆基原本有几分坚定的心思,又动摇起来,权力只等到失去的时候,才会觉出它的珍贵,太平皇帝做得太久,几乎都忘了,武朝时的腥风血雨,先帝时的刀光剑影,每一步都是从临渊履薄和战战兢兢中走过来的。

“你们呀,太子就那么不堪?那你说说看,哪一个比他更有能力继承大统?”

此言一出,一旁的高力士惊得目瞪口呆,反而是本该拜倒谢罪的李林甫,毫不动容地站在那里,仿佛只听到了一件寻常的政事。

“太子仁孝,满朝尽知,这是实情,老臣并非推托之语,可一个“仁”,一个“孝”,能将这江山治理得铁桶一般,四夷宾服,万国来朝,成为诸蕃眼中的天可汗么?”

“太子之仁,过于孝和皇帝,太子之孝,不下于先帝,当年孝和皇帝承天后之选,在位不过五年,朝局混乱,民生凋零,先帝睿智,托重器于陛下,遂有如今的局面,比之贞观、永徽,更甚一筹,千秋万载,称诵于史书,流芳于百世,老臣为陛下贺,亦为后世子孙贺。”

李隆基默不作声地听在耳中,脑海里已是波澜一片。

第三十八章 奸佞

贞观之治,是大唐一统乱世之后,第一个彪炳史册的太平治世。

一代雄主李世民,最后选择的继承者,便是以仁孝著称的四子李冶,最初还好,在一帮老臣和其本人兢兢业业的治理下,国势也算得蒸蒸日上,史称“永徽之治”。

可结果呢,权力落入一个后宫女人之手,连国祚都没能保住,差点就让大唐步入隋的后尘,历三世而亡。

好在大唐立国不久,民心犹在,最终恢复了帝统,接下来的两任帝王,全都是一个德性,有仁孝之风无治国之才,他的父亲李旦是李唐皇室中少有的,对权力毫不挂怀的一个奇人,不仅直接将他任命为太子,更是于第二年就退位让贤,去做一个真正的太上皇,这才有了逾四十年的盛世。

李林甫说得一点没错,大唐是一个强者政权,扶持一个没有手腕的君王,会付出难以想像的代价,他的这些子孙中,经历过权变争斗的寥寥无几,现任太子在对方的攻讦下,连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如果不是自己的庇护,下场比前任太子也不会有什么两样。

“老臣自知,非是贤臣,治国之术不及姚、宋,辅弼之才不如二张,贤者拨乱反正,整肃朝纲,如老臣这等不贤者,只能是为陛下爪牙,趋利避害,臣的权力皆是陛下所使,虎死爪落,人亡政息,陛下再想随心所欲,可择人用之,但老臣只恐他学到了臣的形,而未见其心。”

这便是诛心之语了,李隆基知道二人不和,可没想到,都到临死之时,依然没有忘记,给对方上上眼药。

“世人谓臣为奸佞,只知逢迎君上,任用私人,可臣的这些私人,换来的是边境安宁,此次大胜过后,百姓再无流离之苦,百姓乐业,国家便会兴旺,此乃千古不易之理,朝堂无事,地方无事,就是国泰民安。”

“陛下方才问,太子如何?老臣只能说,天家骨肉数百人之多,有如陛下这般天资聪颖,不世出之英才者,万中无一,这并非皇家育人之过,而是太平日久,失却了斗胜之心尔。”

老家伙拍马逢迎的本事,才是万中无一之选啊,李隆基不得不佩服,如此尖锐又敏感的问题,也只有他才能答得面面俱到,还顺带着称颂了一下自己。

李林甫的意思很明显,太子的确没什么本事,可余下的那些,只怕还不如太子,这个心思与他自己所想的简直一模一样,难怪对方能屹立二十年而不倒,光是这份揣摩功夫,已经出神入化了。

更重要的一点,年少时思动,老时思静,他不想再折腾了,李林甫就是明白这种心思,才会直言相告。

“杨国忠不可用?”

“娘子族亲,对陛下必然忠心耿耿,不用他还能用谁?”

李林甫直白地答道,李隆基料定他必有下文,不由得看着他的眼睛,想要听一听究竟是个什么样的转折。

“他骤登相位,必定想有一番作为,陈希烈唯唯不可制,放眼朝野,老臣有一人可荐于陛下。”

“谁?”

“东平郡王。”

李隆基拈着颌下清须,在他开口之时,就猜到了大概,当李林甫嘴里说出来时,他不得不在心里暗赞了一声,论到玩弄权术,的确无人能出其右,杨国忠空有一腔热血,手腕上却差得太远了。

是得要给他套上一付笼头,免得到时候不好收拾,没能讨得娘子的欢心,反倒适得其反。

尽管历史已经偏离了轨迹,李林甫还是死在了天宝十一载的十一月,不过,天子亲临、太子奉祭、百官送终、追赠郡王、荫及子孙、辍朝三日,可谓是倍极哀荣了。

唯一遗憾的,可能就是他没能等到献俘的兵马回京,而被所有人认为是继承者的杨国忠,却恰恰看到了这一幕。

他是从蜀中赶回的,与史书上不同的是,由于胜利来得太过彻底,他没能在中途接到诏书返回,而是足足在剑南节度府呆了一个月,正待厉兵秣马进军南诏之时,却突然间接到对方已经举全国而降的消息。

这倒也就罢了,关键是,南诏并没有向他这个近在咫尺的剑南节度使送上降书,而是千里迢迢地跑到了吐蕃腹地,去投靠了远在河陇的哥舒翰!

一番辛苦,全为他人作了嫁衣,这口气,噎得杨国忠不上不下,极为难受,等接到消息,马不停蹄地从蜀中出发,翻越秦岭一路赶回京城时,首先看到的,便是庞大的回国兵马。

哥舒翰、封常清、程千里三个抵足而居的节度使,各自带着千人左右的牙兵,护送着数百人的降者队伍,一路紧赶慢赶,用时两个月,终于在这一年的最后一个月份里,到达了长安城。

这么做的目地,自然是为了喜上加喜,新年在即嘛,又逢大胜,这份大礼足以让整个长安城为之轰动,兵马进城时,城中万人空巷,百姓早早地挤在一旁,争相目睹这难得的胜况。

那可是吐蕃人的赞普,一个时不时就能让大唐膈应的小强,没少给天子添堵,多少关中人家,亲人葬送在那片高原之上,如今,终于等来了扬眉吐气的一刻,哪能错过呢。

虽是献俘礼,其实并没有槛车枷锁,原因当然是对方也算得上输诚,并不是国破被俘。

当一长串穿着异族服饰的队伍走过朱雀大街时,特别是看到走在最前头的两个金冠男子,顿时点燃了百姓们的热情,颂圣之声响彻长安城的上空,就连城外的驿馆,也清晰可闻。

“哥舒老儿,怎会如此!”

听着这些声响,驿馆中的杨国忠烦躁不已,偏生就算关上门窗也遮挡不住,让他想装听不到都不成。

“此事或许怪不得哥舒大夫,据某所知,一路攻入逻些城的,另有其人。”鲜于向却不做如是想。

“除却哥舒翰,还有谁有如此能耐?”

难怪他不信,河陇兵马最盛,足有十五万之多,他们都做不到的事情,别的镇怎么可能成功。

“安西镇,封常清。”

“谁?”

“就是被高仙芝僻为僚属的封瘸子。”

一直在留在京城打探消息的鲜于向,将一份抄报递到他的手中,面色凝重地说道。

“原来是他。”

杨国忠看完,将那张纸捍成一团,恨恨地说道。

第三十九章 本事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后世的刘稷,只知道这是一首七言古诗,如今听到耳里的,却是从一帮糙汉子嘴里吼出来的歌声。

诗歌诗歌,其实古人所做的,就是拿来唱的,因此才会要求合韵,唱起来朗朗上口,当然,他是不会的,手下的那帮军士,个个都能唱上几句,感觉就像后世的军歌,至于有没有走调,就不得而知了。

他不会,有人会,在自家的那辆马车里,刘稷努力地完成了一轮活塞运动,从一个汗淋淋的躯体上爬起来,靠在厚实的车厢壁上,听着外面的歌声,脑子里一片空白。

宽大的车厢四面都铺上了地毯,角落还摆着暖炉,即便身无片缕,也感觉不到寒意,哪怕车外已经是寒风凛凛。

杜妙如趴在地毯上,贝齿紧咬着下唇,浑身酸软无力,面上带着醉人的红晕,雪白肌肤布满了细小的疙瘩,呈现一种粉色,弱柳般的身姿仍在微微得颤抖着。

这些日子,郎君对她的宠爱,有增无减,就连芷兰、惠香两个贴身侍婢都有些妒忌,只有身在其中的她才清楚,郎君对她只有性,没有爱,而且还似乎特别喜欢在车厢里做,到了正儿八经的驿馆,反而不用她服侍了。

她不敢歇息太久,片刻之后,便挣扎着伏起身,匆匆将亵衣穿好,拿起一条锦巾,挨到刘稷的身旁,忍着羞意,轻轻地为他擦拭身体,车厢里没有热水,只能简单地清理一下,就在她准备去拿对方的衣衫时,手腕被一把给捉住了。

“别弄了,陪我说说话。”刘稷毫不客气地将她拥入怀中,两人几乎是肌肤相贴,气息相闻,说不出得暧昧。

“郎君。”

尽管已经做过多次了,杜妙如依然难以习惯这种感觉,忍不住轻声娇呼了一声。

“弄疼你了?”

“没有,奴只是担心。”她低低地答道。

“担心什么?”

“担心郎君未能尽兴。”

刘稷按了按她的头,看着那对俏丽的双眸,语气平淡地说道:“这么久了,你还没明白么?”

杜妙如一怔:“明白什么。”

“我之所以带上你,不是缺你不可,而是留在那边,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若是你只想每日做这种事,我便权当多一个解闷之物,看着名动龟兹城的花魁,每日里伏低做小,倒也不失为一桩乐事,你说呢?”

看他这么说,杜妙如的身体颤抖了一下,声音也是抖个不停。

“郎君......”

“我不放心你,只能当你是个玩物,说不定一转手就送了人,你意下如何?”刘稷按住她挣扎不已的身体,仍是一付平静的口吻。

可在杜妙如听来,犹如晴天霹雳一般,她的声音顿时带上了哭腔。

“奴什么都应承郎君,求求你,不要将奴送人。”

“这就怕了?”刘稷冷哼了一声:“白府将你送来,究竟是个什么心思,我没兴趣打探,只问一句,你的家人,是不是在他们的手上?”

杜妙如再一次挣扎着要离开他的手,刘稷放开了她,女子跪倒在他的脚下,身体抖得像是糟糠一般。

“奴......奴的爹娘,弟妹......”

“抬起头来。”刘稷低下头,在她那张被泪水模糊的脸庞上看了又看。

“我是什么人,你应该很清楚,到目前为止,想要算计我的人,全都倒了霉,给你一个选择,是做我的人呢,还是继续为白府效力,与我做对。”

杜妙如急急地说道:“奴没有想过与郎君作对,他们让奴在郎君身边,只是伺机而动,做什么,奴实是不知啊。”

“连你都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可见所谋者大,如此危险,你让我如何待你?”

“奴......奴不知道。”

杜妙如现出一个凄美的神情,看着薄薄亵衣包裹下的娇躯,别有一番楚楚动人的姿态,刘稷的心中一动。

“相信我吗?”女子茫然地看着他,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刘稷很满意她的表现,若是答应得太快,连个思考都没有,掺假的可能性极大,此时的女子,对于家人的担忧,至少在表面上,已经让他觉得有几分可信之处。

“我和白府有交易,原以为你是个添头,没想到他们对我一样不放心,其实你来做什么,我也能猜出一二,让你轻松应付那边,没有问题,至于你的家人,情况不明,我不敢打什么保票,只能说尽力而为,你觉得怎样?”

对方的话,让她觉出了一份希望,女子的眼中有了神采,动作也连贯起来,忙不迭地点头答道。

“奴愿意。”

刘稷用手指抬起她的下巴,笑着问道:“愿意什么?”

杜妙如微微一愣,面色含羞地答道:“什么都愿意。”

“答得好,拿出你的本事,让郎君快活,说不定,我能想到,什么好法子呢。”

边说着,呶嘴朝身下示意了一下,杜妙如当然知道那是什么,不由得霞飞双颊,她将一头青丝撩到耳后,俯下身去,檀口微张,小心翼翼地挨下去。

刘稷闭上眼,体会着那种湿润的感觉,忍不住轻呼出声。

“嗯!”

马车停在一处河滩外,队伍中所有的人都在打水,洗马,稍作歇息,被赶下车的芷兰和惠香不敢走远,在车厢外不住地缩手跺脚,寒意仍是无孔不入,更难受的是,她们还得听着车厢里传来那种若有若无的呻吟,让人面红心跳,又不敢抱怨什么。

“又来了,郎君好生猛。”

芷兰咬着耳朵说道,惠香捂着嘴,发出吃吃地轻笑,两人都是屋里人,做什么自然不会避她们,若不是有事要问,刘稷是不会让她们下来的。

就在二婢窃窃私语时,一道白影翩然而至,在二人的身上打量了一下,便转向了车厢。

“五郎在里头么?”

“回三娘的话,郎君......”芷兰不知道该怎么说,还是惠香机灵,接话道:“郎君在小憩。”

封寒月刚要说什么,突然听到耳中隐隐传来的动静,顿时明白了,这个所谓的小憩是什么意思,不由得俏脸生寒。

“一会儿叫他来找我。”

说完,看也不敢看她们,便飞也似得走掉了,直到走出很远,才觉出心跳如撞,面红不已。

第四十章 扮演

或许是心事被揭穿,杜妙如不再压抑自己,两人尽情地释放着激情,双双攀上快乐的颠峰。

那种真实的感觉,让她嘴里发出哀泣般的叫声,就连自己都说不清楚,是满足、放松、还是恐惧,又或是兼而有之。

这一切,就连始作甬者刘稷也没想到,女子会如此奔放,不得不堵上了她的嘴,直到怀里的娇躯气喘不止,咳嗽连连。

“就算心情好,要不要叫得人尽皆知啊,我的岳家就在外头呢。”

杜妙如听他说得有趣,忍不住笑了:“奴若是叫得不好听,郎君如何兴致盎然呢?”

“小妖精。”刘稷捏了捏她的鼻子,不得不承认,欢场女子,逢迎的本事要远超良家,总能恰到好处地让他感到舒服。

“奴的妖,只给郎君一人,可好?”

此时,他怀里就像换了个人,没有了之前的哀怨,变脸变得之快,也是让他佩服不已。

“你家是如何来到安西镇的?”

“奴家是罪属,因为族中有人得罪,被牵连后流放域外,先是在西州,后来因为家中窘迫,奴便被卖到了龟兹城,自幼教导歌舞曲艺,成人后拢头接客,后来的事你都知晓了。”

想来也是这样,否则好人家的女儿,不是走投无路,谁会卖进青楼,张无价家里穷成那样,也没想过要卖女儿,就算最后没钱置办嫁妆,终归还有出家一途,也只有罪属,才会如此,说不定,还是官宦人家的女子,连教养都省了。

一想到她可能会出身大户人家,刘稷隐隐有个念头冒了出来,只是目前女子的状态,还不太符合他的要求。

“除了妖精,你能扮良家吗?”

杜妙如“咯咯”直笑:“当初白府买下奴,就是为了扮良家吸引五郎啊,他们说郎君就好这口,如今莫非口味变了?”

“良家也行,那,高贵冷艳成吗?”

刘稷的话刚一出口,怀中女子就收敛了笑容,从他身上坐起来,眼中再无半点秋波,反而有一种凛然不可犯的清高,更奇妙的是,她此刻身无片缕,却没有一丝淫荡之色。

“郎君所说的,可是这样?”

“歌舞我见识过了,琴棋诗画,绣艺女红,应该也不差吧。”

杜妙如翻了翻眼皮,毫不迟疑地答道:“略知一二。”

还是个全才,刘稷大喜过望,这白府虽然没怀什么好心思,送来的人倒是很对,他的心思慢慢地涌了上来,一把将女子搂过来,抚摸着她的后背,女子又变成了小鸟依人,依偎在他的怀中。

“我有个想法,需要你的帮助,还干你的老本行,不过,要换个方式。”

杜妙如一惊,挣扎着想要坐起来,被刘稷按住了。

“莫急,不是你想的那样,既然是我的人,自然不会让别的男人碰你,我想办一个高级艺术沙龙,由你来主持,主要接待那些上层人物,以及名人雅客。”

“沙龙?是何物。”女人一脸的不解。

“就是会所。”刘稷冷不防又冒出一个新名词,怕她还是不懂,不得不细细地解释。

“我打算在长安买下或是租下一座小院,然后全面翻修,用上最好的装饰,最好的吃食、最好的美酒、最贴心的服务,最高档的享受,最要紧的是,最雅致的氛围。”

“就如同私院一般么?”杜妙如按照自己的理解,刘稷大致明白了她的意思,两者有异曲同工之效,却还是有本质的区别。

“我的会所,首先拒绝的就是色情,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因此,你要扮成的,是一位只能远观不可亵玩的神仙姐姐,不是欲拒还迎,而是清高冷艳,令人暇想。”

杜妙如想像着他的话,不由得凝了神,她隐隐猜出了刘稷的用意,说白了,与白府让她所做的并无二致,只是对象太过庞大,让她有些心惊。

五郎这是要做什么?

刘稷没有再说什么,相信以女子的聪慧,应该想得到,如果想不明白,也不过白费一番心思,他在长安城需要一个耳目,就是这么简单,当然了,还有一分对这个女子的警惕,把她放到一旁,以便更好地观察,也是目地。

如果只是上过几次就能完全相信,那也太小看人心的变数了,刘稷还没那么蠢,至少也要验证一下,她关于父母的说法,究竟是不是真的。

做了这么多次,两人又各怀心思,刘稷没有再留在马车上,披了件衣衫推开车厢门,一股子冷风扑面而来,令人精神一振。

“郎君。”二婢双双给他行了一礼。

“冷不冷,上去热乎热乎,辛苦你们了。”

刘稷与她们很熟,也没什么不好意思,二婢相互看了一眼,还是芷兰开了口。

“郎君容禀,方才三娘来过,请你完事了,去寻她说话。”

三娘?刘稷愣了一会儿,才明白她说得是封寒月,方才来过,不就是自己正在办事的时候?他的面色微微有些窘,好在二婢明白后果,早已经飞快地躲入了车厢里。

那就没法凑合了,他不得不简单用冷水洗了个身,换上一身便服,是那种适合骑马和走动的窄袖束身骑装,俗称“劲装”,其实就是胡服的汉化改良版。

缘着河谷一路骑过去,远远地看到一道白影站在山岗上,少女身上裹着的,是一整张硝制过的雪狼皮制成的斗篷,骑着一匹通体纯白的骏马,当听到身后的动静时,少女转过头,阳光洒在她的身上,如同一道通透的晕影。

这简直就是他心目中,完美的神仙姐姐形象啊。

“三娘,你在寻我?”刘稷策马上前,胯下的马儿却有些迟疑,因为少女的脚下,伏着一头黑色的豹子,懒洋洋地在那晒太阳。

“你......”封寒月突然间涨红了脸,问得有些莫名其妙:“为何你不是叫我三娘,就是阿月,全然不同以往?”

“亲切嘛,不喜欢,那我还叫阿封吧。”

封寒月横了他一眼,避过这个话题:“你能否收敛些,那个女子,就那么......”

后面的话,她没能说出来,刘稷明白,女孩吃醋了,他在马上拉过女孩的手,轻轻摩梭,封寒月面色更红,甩了一下没甩掉,只能任他拉住。

“阿封,我想你想得紧,只能暂时借她发泄一下,不然憋也憋死了。”

“你......”封寒月听到这么直白的话,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你怎能拿她与我相比。”

女孩娇嗔的表情,极为动人,刘稷愣愣地看着她,忍不住凑过头去,女孩下意识地一偏头,避过了他的嘴唇,脸颊上却挨了一下,羞怯之中,轻轻在他手上拍了拍。

“要死啦,那么多人看着。”

“我与自己媳妇亲热,谁敢多嘴。”刘稷回味无穷地笑了笑。

封寒月吃不住劲,使劲挣开他的手,扬鞭催马,只留下一串清脆的笑声。

“谁是你媳妇找她去。”

刘稷大笑着叫道:“阿狸,同我一起,追媳妇去。”

胯下的战马早就在摩拳擦蹄了,被主人这么一催,顿时长嘶一声,猛得冲了出去。

黑豹缓缓地爬起来,似乎不满他们打扰自己睡觉,等到两位主人只剩了两个影子,才一溜烟地支起身,“呼”得一下子便没了影。

快如闪电。

第四十一章 玉门

从龟兹城出发,沿着赤河一路东行,绕过蒲昌海,也就是后世有名的罗布泊,穿越一片不大的沙漠,就是域外第一关,阳关。

而隔着一天的路程,与之遥遥相对的则是更付盛名的玉门关,入关之后便是河西走廊,这一带在后世是新华夏的第一个石油基地,而让刘稷留意的是,这里的第一口油井,是人工挖掘出来的,仅仅只有十五米井深,就在老君庙一带,当时他还特意去游览过。

只不过,相据千年之久,在没有一个参照物的情况下,已经完全找不到方位了,唯一能让他做出比较的,只有矗立在戈壁之上的雄关。

后世由于风沙侵袭,只剩下了一些遗迹,如今却是关墙高耸、红旗招展,土黄色的墙体,与周边的环境相偕一体,唯一不同的是,关外是一块块开垦过的田亩,因为这个时代,还不曾完全沙漠化,一条充沛的河流从附近流过,它发源于走廊的一侧,祁连山。

封寒月好奇地跟在一旁,看着刘稷在荒芜的黄土地上敲敲打打,甚至有时候还会蹲下来,抓起一把土,在鼻子下嗅嗅,有时候还会用短刀挖上一挖,似乎土下面,埋藏着什么宝贝。

让她好奇的,是男子的态度,神情专注,一丝不苟,她从来没有看到这样的五郎,以至于不忍心去打拢他,因为,这种状态下的男子,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极为独特的魅力,完全颠覆了她之前的印象。

两人相识近十年,在封寒月的眼中,五郎是桀骜的,不羁的,甚至是孤独的,做事从来都是直接了当,丝毫不顾忌后果,闯过无数的祸,因此才会有那样的恶名。

可她知道,这一切是有原因的,此时的封寒月还不懂什么叫做战争创伤后遗症,但她亲眼看到过,五郎在梦中的叫喊,让人心疼无比。

或许是受主人的状态影响,阿狸也在四下里刨着,它的利齿比短刀还要好使,加上这一带的土质比较疏松,一爪下去就是一个大坑,它也不知道主人在找什么,把他当成了一个玩乐,东一刨西一刨地,乐此不疲。

既然如此,刘稷也懒得自己挖了,将阿狸刨出来的坑一个一个看过去,直到一处停下来,封寒月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出,这里与其他的坑有什么不同。

刘稷用短刀挑起一簸土,放在鼻下,轻轻地嗅着,鼻间传来的味道,让他仿佛闻到了这世上最香甜的甘露,而实际上,那是一种略有些刺鼻的味道,甚至可以称得上“臭”。

那是原油的味道,后世被称为“工业的血脉”,也是他在这个时空,闻到的,最接近后世的味道。

“找到了么?”少女温柔而婉转的语调,如闻天籁。

“找到了。”刘稷冲她点点头,兴奋之色溢于言表,也感染了少女的心。

“是什么,我闻闻。”

没等刘稷说什么,她就凑上前,在那柄短刀上闻了闻,异样的气味让她皱起了眉头,小嘴撅起,灵动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地,说不出得可爱。

刘稷扔掉短刀,一只手搂住她的腰,一只手扶住她的头部,少女身上散发出的气息香甜迷人,让他情不自禁地吻了下去,没想到,挨上的是一抹冰凉。

“五郎,你把我,当成她们了么?”封寒月用手挡住了他的唇,颤抖着说道。

刘稷意识到了自己的唐突,这不是后世,即使在成了亲之后,公开的亲密也不为世人所容,哪怕是在相对开放的唐朝。

他的嘴唇慢慢地离开了那只纤细白嫩的小手,十六岁的身体聚集了太多的荷尔蒙,让他有时候搞不清,究竟是自己的意愿,还是某种本能。

但是,自己不想伤害这个女孩,是很清晰的感觉。

“五郎,我不是......”女孩以为他生气了,急急地分辨,没想到,刘稷打出一个噤声的手势,将她的话堵进了嘴里。

“嘘。”

就在女孩惊异的目光中,刘稷伏地静听,一阵马蹄声又急又快,而阿狸比他更要警觉,已经竖起了耳朵,琥珀色的眼睛转向了声音传来的方位。

蹄声渐近,刘稷赫然站起身,将少女护在了身后,封寒月捡起地上的短刀,倒着执在手中,面上没有丝毫惧色。

“是老许他们。”

刘稷的眼神不错,隔着老远首先看到了几丛跳动的红缨,紧接着便是许光景那张标志性的大脸,他并没有放松警惕,因为对方脸上的表情,分明透着几分焦急。

能让久经战阵的老卒色变,前面一定发生了什么,很快,许光景一行就看到了他们的身影,急急地勒住马跳下来,喘着粗气一指身后。

“前方三里处,大队马贼,为数至少三百。”

刘稷的眼神一凛:“冲咱们来的?”

许光景摇摇头:“看情形在追一男一女,方向却是朝着咱们。”

“那还等什么,拿上大都护府的文碟,全军退入玉门关。”

刘稷当机立断,无论前面发生了什么事,他首先要保证队伍中家眷的安全,好在这里离着玉门关很近,他带着乾坊戍的军士断后,刘府和封府的仆役护院护着十多辆大小马车,一路急退,很快就接近了关墙,而早得知消息的关中守军已经打开关门,为首的一个将校带着一群守军,在门外迎候,同时也是备敌。

“玉门镇将盖庭伦,恭迎封君车驾。”

听到对方报名,刘稷与诸军士俱是一怔,因为此人虽不曾见过面,但早已闻名。

因为他就是当日增援迦毘耶罗城时,唐军将士所唱的那首军歌的主角,歌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岑参。

在家眷车马入关之后,盖庭伦迎向了他们,在马上一抱拳:“不知哪位是刘果毅?”

“盖将军,在下便是。”刘稷同样抱拳答道,对方身上有着左屯卫将军的荣衔,故此一般都是这么称呼。

盖庭伦似乎没料到,他本人会这么年青,面色微微一滞,随即便恢复如常。

“久仰,请进,本官已备下薄酒,为诸位洗尘。”

刘稷诧异地问道:“关外马贼肆虐,将军不欲管管吗?”

没想到盖庭伦摇摇头,将他拉到一边,低声说道:“本官再是懈怠,也不可能容马贼猖獗至此。”

“你的意思,其中另有隐情?”

“不瞒果毅,他们并非什么马贼,而是京中豪族捉拿逃奴,这等事,你我就不要掺合了吧。”

原来如此,刘稷谈谈地问了一句:“招呼都打到这儿来了,但不知是哪家高门。”

“弘农杨家。”

刘稷的眼神微微收缩,这个名字,在天宝年间还真是如雷贯耳,什么五姓七门,在他面前都得干拜下风,因为当今天天子最宠爱的女人。

就姓杨。

第四十二章 逃奴

当听到与杨氏有关时,刘稷立刻来了兴致。

杨氏宠冠后宫多年,哪怕完全依照历史的轨迹,至少还有三年的风光,而其兄杨国忠,更是在这几年,权力达到顶峰,祸害也达到了最大。

而在天宝十一载最后的这两个月里,是杨国忠最为关键的时期,李林甫行将离世,他即将上位,一步登上大唐文武之首,这样的结果,就连远在安西的百姓,也是心知肚明。

杨府逃奴。

刘稷露出一个阴测测的笑意,看得一旁的盖庭伦心中一跳。

“既是如此,将军为何不遂助之?以为晋身之阶。”

“朝堂上的那些事,某这种粗人如何理会得,他们让某只作不见,某依从便是,若是搅合进去,谁晓得会有什么坑在等着。”

看似在自表,实则是在劝说,刘稷对他不由得刮目相看,这是个聪明人啊。

其实对于杨氏,刘稷并没有什么想法,以他的位子目前还差得太远,根本就够不着,也影响不了朝廷的任何决定,他目前感兴趣的,是眼前的这个人。

按照历史的轨迹,五年之后,此人将会升上河西兵马使,而当时的河西节度使是周泌,他的前任,就是哥舒翰。

在这一年,盖庭伦联合西域胡商,悍然举兵作乱,一举杀死节度使周泌,拿下了河西走廊的控制权,聚兵六万之多,很可能是为了响应安史之乱,没想到,只过了不到三个月,就被平定,此人的下场是什么,史无记载,多半是身死族灭。

这个结果表明,他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一个不安份的人,至于此人是否忠心大唐,不在刘稷的考虑之内,唯一值得关注的是,玉门关是河西锁钥,他的位置非常重要,这就够了。

“将军有守关之责,我府中家眷、还有封君诸人,烦请代为看顾,至于城下发生了什么,你没看到,也不曾同我说过,你我就此别过。”

说罢,不等对方答话,刘稷便调转马头,领着已经换上全付具装的乾坑戍一众军士,在盖庭伦等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扬长而去。

“将军,咱们怎么办?”

盖庭伦看着那一百多个远去的背影,恼怒地跺跺脚:“还能怎么办,关门落锁,咱们什么也看不到,听不到!”

没等他们进门,突然一道白影飞驰而过,与之随行的还有一道黑影,再一次让他们看愣了神。

“那......那不是封府三娘?”

完了,盖庭伦无语地看了一眼苍天,刘稷所部不归他管辖,想怎么做是他们自己的事,自己可以装作不知,可封府中人,是带着大都护府文碟进的关,任何一个都是他盖庭伦的责任,何况还是封常清的爱女,这简直是无妄之灾,自己怎么就那么嘴欠,要实言相告呢。

转念一想,这个刘五郎,未免也太心急了吧,听到杨府就往上靠,难怪人家年纪轻轻就得到了重用。

“你回去告知镇副,闭关落锁,看不到某的人,任是谁也不能开门,明白么?”

“将军不入关?”被他点到的军士诧异地问道。

“入个屁呀,不亲眼看一看,某家这条命,怎么交待的,都不知道。”

盖庭伦一把跳上自己的坐骑,带着几个亲兵追在白影的后头,只要保着封府女郎无恙,他就没有责任,这一趟,怎么也得走了。

此时的河西走廊并不像后世那般狭窄,祁连山作为天然的屏障,隔开了青羌高原,而在山脉的另一侧,依然是水草丰盛的大草原,沙漠化的脚步,要到二百年之后的宋时,才会越来越明显。

实际上,大唐矢志不渝开拓西域的初衷,便是扩展关中腹心之地的防御圈,否则吐蕃人在陇右的压力,异族人在河西的压力,都会给长安带来巨大的威胁,武周时的那位女皇,更喜欢呆在东都洛阳,其中未必没有这样的因素在里头。

长安的地理位置,实在太靠西了,过了玉门关,几乎就能闻到长安的味道。

刘稷带着人,在关外一里外的距离上,拦住了追逃的兵马,许光景的判断十分准确,这伙人的装束,的确很像马贼,穿着各异,面相各异,武器也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而被他们追逐的一男一女,男的身高体壮,满脸虬须,面相方正眼若铜铃,手中执着一把长刀,身着一袭黑色的劲装,却没有蒙面。

女子年纪有些大,一头紧裹的青丝被布包起,露出的部分带着些花白,同样一身黑衣,一只手上怀抱着一个襁褓,另一只手上提着一把剑。

看到二人的第一眼,刘稷的心里就有了判断,他们绝不可能是逃奴!

此时,两人的前路被拦,后路又断,三百多马贼展开呈一个半圆的阵型,封住了他们向两边逃亡的路线,刘稷所带的人,正好将这个半圆的拱线合拢,两人已是插翅难逃。

“扑”得数声。

两人的马匹不约而同地仆倒在地,口吐白沫,眼见着再也爬不起来,让刘稷有些吃惊是,男子一个前滚翻,稳稳地半蹲于地,双眼虎视四下,长刀护卫周身,丝毫没有因为强敌环恃而露出惧意。

而女子在马儿倒的一瞬间,已经腾空而起,衣衫飘飘地站在圆圈的中央,面带慈祥地看着怀中的孩子,直视众人如无物。

“南八,咱们栽了,能走你就走吧。”

“大娘何出此言,死便死,多杀几个鹰犬,赔了这条命也值,只恨不能完成交托,失信于天下。”

名为南八的男子,与女子背靠背,不停地打量着新到的这群官军,似乎想要在他们当中找出一个破绽,噬人般的眼神与刘稷在空中交汇,突然间掠过他的身旁,瞧向了后方。

刘稷顿时警醒起来,因为他听到了身后的马蹄声,还不只一骑。

就在他侧头打算看一眼时,被围在当中的男子突然间动了,只见他原地一个蹲身起跳,离空不到半步的时候,身后的女子宛如长了眼睛一般,屈腿后踢,两人脚底相连,竟然在刻不容缓之际,助了他一臂之力,使得男子的腾空之势更甚。

当刘稷抬头看时,一个黑色的身影已经越过了头顶,如一头展翅的大鹰般,直直地扑向他的身后。

封寒月。

第四十三章 成擒

“啊!”

数声惊呼次第响起,唯一没有出声的,竟然是当事者。

封寒月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危险,而等她反应过来,一阵劲风已经到了头顶,黑影大手骐张,抓向她的肩头。

刘稷慢了一步,他从马上飞扑而起,只不过将将够到对方的腿部,横刀的刀尖划过黑衣,一道血渍喷射而出,对方却像是毫无知觉般,下坠之势丝毫不减,眼见少女就要着了道。

就在这时,一道黑影闪电般地扑出,后发而先至,飞空男子不得不面临一个艰难的抉择,要么舍掉一只手,拼一把,要么,放弃这个众人中,也许是最好的人质。

迟疑间,黑豹白森森的牙齿已经到了手边,他下意识地变抓为掌,一掌拍到豹子的头上,借力一个侧翻,滚落到地上,右腿上的伤口,让他的动作有些不灵便,男子眼中凶光毕现,只手撑地,手上的长刀挥起,再度扑向前方。

这一次他的目标,是那只碍事的动物。

“阿狸!”封寒月完全不顾自己,大叫着想要唤回黑豹,通灵的动物却没有回应,而是死死挡在主人的身前。

刀光如水,凌厉至极,就连豹子也不能硬扛,阿狸”呜咽“着后退了半步,待男子刀势将老,马上飞扑而至,咬向男子的手腕,比之更快的是它的爪子,径直抓向男子手中的那把长刀。

“好畜牲。”

男子一声暴喝,空着的左手迅疾无比地打出,正中豹子的下鄂,阿狸的身体在空中留滞,直直地落下来,而男子的手上一翻,长刀转向急斩,眼见就要剖开豹子的软腹部。

只听得“铛”得一声,男子的长刀斩在一柄横刀上,发出刺眼的火花,横刀握在一个年青男子手中,渊停岳峙,目光炯炯。

“去,阿狸。”

刘稷拍拍黑豹的头,它乖顺地退到封寒月的身边,少女紧张地看着身前的男子,却不敢出声。

男子站直了身体,长刀随意地挽出一个刀花,刘稷一眼就能看出,对方的这把刀,比他手中的横刀要长要重,是那种长柄直刃型,刀锋有一个明显的弧度,这种刀最好的握法应该是双手持握,他只须一只手就能挥动自如,力道可想而知。

“你挂彩了,束手就擒吧。”男子的身上,不只一处伤痕,显然之前经历过一番苦战。

“哼,想要某的性命,就凭你们?”

男子冷哼一声,眼光四下一打量,发现四下的退路已经被三三两两的军士截断,每一处都是三到五人,长枪大盾加上弓弩,可近可远,可长可短,没有明显的破绽,更要紧的是,这些军士,人人面色冷峻,神情淡漠,与寻常的官军完全不同,这是一只精锐之师。

“单打独斗,我都未必能全身而退,可是这是捉贼,你已经插翅难飞,不信可以试试。”

刘稷的身边,站着许光景,一把长长的陌刀扛在他的肩上,看到刀子的一瞬间,男子的眼中一凛。

“你们是安西戍军?”

“如假包换。”

“既是安西镇军,为何要为虎作伥!”

男子暴喝一声,刘稷听得一愣,正待发问,一个女子的清冷之声,蓦得响起。

“南八,莫要说了,我等束手便是。”

被围在当中的女子扔下手中的长剑,抱着怀中婴儿,走向他们,在刘稷的示意下,手下为他们让开一条路,男子看着女子走近,狠狠地将长刀一扔,深深地插进了泥地中。

“缚了。”

军士们一拥而上,将二人捆住,女子怀中的婴儿,被抱到了刘稷的面前,他看了一眼,婴儿分明是刚生下来不久,脸上还有血渍。

“阿封,交与你了,看好他。”

刘稷转手便将婴儿交与了封寒月,后者有些手足无措,可是一看到婴儿那张皱巴巴的小脸,爱心顿时泛滥起来。

直到现在,那群马贼打扮的骑军都未曾有过动作,为首的是一个戴着翻毛皮帽的精壮男子,嘴下一弯曲胡,可眉目之间却像是汉人。

“把人交给我们,你们会得到赏金。”

此人看到男女二人放下武器,被捆住双手,方才开口说道。

北方口音?刘稷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将横刀还入鞘中,双手暗暗地做出一个手势,迎着对方的马头,缓缓地走向前方。

跟在他身旁的许光景心里一惊,这套手势,经过了数月的强化和实战,早已深深印在在乾坑戍一众军士的心中,这个手势的意思是。

一个不留!

他强自压下心中的惊骇,将手势丝毫不差地传下去,然后扛着陌刀,紧紧地跟了上去。

马上男子看着他一步步走近,只当是来讨价还价的,并没有放在心上,之前他们早已经与当地的驻军打过招呼,对方主动协助,一举将目标成擒,一切都做得十分圆满,如今不过是想多要些银钱罢了。

“只要把人交......”

男子的话还没有说完,刘稷突然间动了,他就像是长了眼睛一般,反手握住许光景肩头上那把陌刀的刀柄,长长的刀身陡然间劈出,刀锋间散发出的寒意,将男子的话堵进了嘴中。

对方竟然一言不发地上来就动手。

猝不及防之间,他胯下的战马发出一声临死时的哀鸣,整个头骨被大力劈开,如果不是这么一挡,他连做出反应的时间都不会有。

男子几乎本能地从马背上滚落,摔得头晕脑账,没等回过神来,一把横刀抵在了胸口上,持刀男子便是许光景。

“下马,受缚,不从者死!”

刘稷将陌马从尚未完全劈开的马头上拔出,带起一股红白相间的浆体,他踩着倒下的马身,大喝一声,震住了蠢蠢欲动的马贼们。

首领落入对方之手,又是大唐的官军所为,一时间,双方都愣在了那里,跌落男子刚想开口说什么,许光景倒转刀身,狠狠一下砸在他的头上,将人打晕过去。

刘稷就没打算让他开口解释。

“老子再说一遍,不听者,老子先宰了他,再杀光你们。”

巨大的陌刀就这么架在男子的脖子上,马贼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知此事无法善了了。

“我等乃是东......”

一个马贼似乎想要解释什么,一支弩箭直直从他胸前穿过,哼也没哼地倒栽下来,这一下,让余下的马贼再也没有了侥幸,对方是在玩真的。

“下马,受缚!”

随着军士们的一声声呼喊,马贼们终于有了动静,他们一个接一个地从马上溜下来,任人捆住双手,用绳子串成一串。

“这......是”

盖庭伦晚到了一会儿,只看到了最后的结果,他万万没有想到,双方都落入了刘稷的手中,一时间有些不明所以。

第四十四章 供述

与盖庭伦一样不明所以的,还有更多的人,包括之前被捆住的一双男女,二人互视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里的疑惑。

在他们不远的地方,一个明眸皓齿的少女抱着一个婴儿,关注点全都在婴儿的身上,在她的身边蹲着一头通体黑亮的豹子,瞪着一双琥珀色的大眼睛,盯着他们二人。

更远一些的地方,一群全付具装的军士,手持兵刃将为数是他们三倍的马贼一一缚住,虎视眈眈地看管了起来,却不知道是个什么打算。

盖庭伦一头的大汗,也不知道是跑出来的,还是吓出来的,他将刘稷拉到一边,急急地问道。

“何故如此,得罪京中来人,你我都吃罪不起啊。”

刘稷好整以暇地说道:“那就要看,怎么个说法了。”

“老盖,我都说了让你听不到,看不见,你偏要掺和进来,如今倒来问我,你觉得,如今把他们都放了,把人交出去,这些人就能饶了咱们?”

盖庭伦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嘴巴,怎么就那么欠,嘴多不说,腿脚还跑那么快,如今是黄泥巴掉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他此时才看到那些马贼的真身,只一眼就瞧出来,这些人只怕不是什么豪奴,桀骜之处,竟然与关外的异族有几分相似。

事情大条了。

“果毅意欲何为,不妨明示。”

事到如今,他也只能指望这个胆大妄为的年青人,有什么锦囊妙计,可对方只是晒然一笑,一付高深莫测的样子。

刘稷知道个鬼啊,他又不是神仙。

“跟着我,看看这些贼人,究竟是个什么来历吧。”

刘稷二话不说,带着盖庭伦走向被缚住的马贼,这些马贼先是被捆住了双手,接着又用一条长绳子串在了一起,就是他们想有什么动作,也没办法逃脱。

因为之前的震慑,没有人敢出声,全都耷拉着脑袋,听到脚步声渐近,几个人暗暗抬头看了一眼。

刘稷在心里记下了这几个人,走到第一个人的面前,拿马鞭子敲敲他的脑袋。

“会说汉话吗?”

那人看了一眼他的装束,点点头。

此人认得自己的身份,这是刘稷的第一个判断,军中有等级,后世表现在军装军衔上,这个时代也是一样,军官的衣甲与普通军士是有别的,可这种区别,不是熟悉的人,根本看不出来,这伙马贼不简单,应该是来自军中。

也正是这个原因,他们才会在首领被擒时放弃抵抗,因为捉拿他们的是大唐的军士,是自己的同类。

无论是京城的禁军还是各镇的边军,异族人的数量都非常之多,从这上面根本看不出来自于哪里,刘稷问出了第二个问题。

“你们是马贼?”

“不,我们是官军。”

“官军假扮马贼?”

“是的,我们是......”那人感觉有些别扭,想要解释一句,冷不防被一鞭子抽在脸上,痛得直抽气。

“我让你答什么,就答什么,多一个字,抽鞭子,这次是警告,再乱说话,余下的两鞭子,一并送上,听明白了吗?”

那人看着面前的年青人,从心底里生出一股恐惧,对方说打就打,说杀就杀,根本没有顾忌。

“明白。”

“明白了我就继续问,你们假扮马贼,是受谁的指使?”

那人的眼中闪烁不定,似乎有些为难,而跟在他身后的盖庭伦,已经猜到了对方的用意,不禁心惊胆战。

刘稷等了片刻,不见回答,一把拔出横刀,在那人惊恐的眼神中,举手一挥,一道白光闪过,刀光准确地割开了那人的喉咙,他咕噜咕噜着,鲜血从伤口和嘴里喷出,早有准备的刘稷朝边上一闪,才没有溅到自己身上。

“不想说,就不用说了。”

他提着滴血的横刀,走向下一个人,用刀光抬起男子的下巴,这人一看就是个异族人。

“你是什么人?”

“奚......奚人。”男子的声音有几分颤抖,方才的一幕给了他无比的震撼,如同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虽然答得不对,但是用心是好的,我放你一马,下一次要想清楚了,但不要想得太久,我没有太多的耐心。”

“你们是官军?”

“是的。”男子飞速地答道。

“官军假扮马贼?”

“是的。”

“谁指使你们这么做的。”

“严先生。”

“这个严先生,听命于谁?”

“杨家。”

“哪个杨家?”

“某只听上官称他为杨大夫,是哪个实是不知啊。”

男子生怕他一言不合就下刀子,苦苦哀求道,刘稷不置可否地看了身后盖庭伦一眼,后者阴沉着脸,默不作声地点点头。

杨国忠!

结果不出意料,可猜想与证实之间相差何只千里,杨国忠这样的大人物,别说他一个小小的镇将了,就是封常清也顶不住,刘稷回过头,继续问道。

“杨大夫指使你们假扮马贼,所追杀的究竟是什么人?”

“我等只知道是京中一个突厥女子,杨府的人到达之时,她刚刚诞下婴儿,就是前面那个,不曾想,为那对男女所救,二人武技高强,京城又不好大张行事,竟然被他们逃脱,后来才命我等一路追杀,直至此处。”

突厥人?

刘稷记在心头,接着问道:“你们的人里头,谁谙熟内情。”

“被你拿下的那人,他是我们的头儿。”

这一点,刘稷已经猜到,不过通过他的嘴证实一下,看来,那个被许光景打晕的才是关键人物。

他又走到另一个人的面前,把方才的话继续问了一遍,如是者三,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他们是受一个严姓人的指使,由杨府派来追杀那一男一女的。

但没人知道这个严先生究竟叫什么。

问完了口供,他将许光景叫过来,吩咐道。

“做一份笔录,让所有的人签字画押,会写字的写上自己的名字、籍贯、军中职务,不会的你们帮他们写上,然后按手印,包括死掉的,一个都不能少。”

许光景点头应下,又问了一句:“做完之后呢?”

“我不是一早就告诉你了?”

刘稷的话没有任何起伏,却听得许光景眼睛一缩,他默默地一抱拳,转身离去。

盖庭伦没有听懂他们的对话,却猜出了他的用意,顿时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而等到那份做好的口供被拿过来,就连刘稷都忍不住吸了一口冷气,因为那些人的军籍无一例外都是一个地方。

范阳。

第四十五章 处理

“刘......刘果毅。”

盖庭伦吓得手脚都在打着颤,说话声就像从牙齿缝里漏出来一般,酸痛无比。

“他们是东平郡王的人,动不得呀。”

“你的意思,东平郡王与杨大夫勾结,命人假扮马贼,追杀一个突厥女子生下的婴儿,为什么?”

刘稷也没想到,竟然钓上了一条鳄鱼,杨国忠已经够让人震撼了,又牵出来一个安禄山,导致大唐衰落的两个罪魁祸首,居然都让他给碰上了。

而目前,这两个人是天子面前最红的宠臣,他们联起手来,几乎无人能挡,盖庭伦的恐惧便是由此而生,同时得罪两人的下场,已经不是他们这些人所能承受得住。

“知道得多有何用,还是想想如何善后吧。”盖庭伦垂头丧气地说道。

“左右都是如此了,老盖,敢同我一赌么?”

“赌什么?”

“我赌他二人的事情,见不得光,只要料理得好,不但无过,而且还有功。”

盖庭伦此时还有什么选择,玉门关守军一共不到五百人,就算全数拉出来,能不能拿下这队如狼似虎的百战精锐?他是一点把握都没有,对方说得不错,左右已经如此了,他再去得罪即将上位的封常清?那不是死得更快么。

“你意欲如何?”

“那就要看,老盖你豁不豁得出去了。”

刘稷看着他的眼神,变了又变,最终透出一股狠意。

盖庭伦回头看了一眼那些被缚住的马贼,恶狠狠地说道:“一个都不能留。”

“上道。”

刘稷将滴血的横刀递到他的手中,盖庭伦接过来,一言不发地走到一个马贼的身后,挥起刀照着后颈就砍了下去,力道之大,将颈骨拦腰斩断,斗大的头颅滚落地下,从无头的颈腔中喷出一股热血,染红了身前的黄土。

“杀!”许光景一声大喝,手上的陌刀划出一道长长的刀影,将面前的几个人头一齐斩落。

“杀不得啊!”

“咱们是官军啊!”

在马贼们的惊恐声中,乾坑戍众将士面无表情地挥刀斩落,再举刀再落下,仿佛面前的是一群猪羊。

很快,整片土地就被鲜血浸透,上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无头尸体,还好这里离着官道有一段距离,否则光是路上的行商就能目睹这一切。

杀完人,盖庭伦才觉出了后怕,凉风吹着他的汗水,冷得直透心底,自己已经无法回头了。

他提着刀,走到自己带来的几个亲兵面前,满怀歉意地说道:“对不住了,事情太大,老子谁也信不过,你们的家小老母,某家会奉养到底。”

话音刚落,横刀已经挥出,在几个亲兵不曾反应过来之前,将他们斩落于地,回过头来时,刘稷看到的,是一张狰狞得近乎扭曲的面孔。

果然是个狠人。

他的手下在许光景的带领下,在一旁开挖大坑,刘稷走到已经呆滞的少女身边,看着那对失去了灵动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

“我是你的夫君,我做的事,你必须看清楚,必须受得起。”

封寒月不敢置信地张大了嘴,“哇”得一声哭了出来。

“阿封,哭吧,把你的恐惧都哭出来,哭完就没事了。”

刘稷一把将她和怀里的婴儿抱住,少女的声音越来越大,连婴儿都受她影响,发出尖利的啼哭声。

过了好一会儿,少女收住声,轻轻地去哄怀里的婴儿,在她的眼里,刘稷没有再看到惊恐,这个时代的女性,连豹子都敢当宠物养的,怎么会是娇柔女子?她只是一时没有心理准备罢了。

刘稷放心了,外表柔软内心刚强的女子,才是他的良配,否则今后会有数不清的麻烦,哪里撑得下来。

他开始由衷地喜欢上了这个女孩。

“还有他们。”

盖庭伦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来,刘稷放开少女,转向他。

“他们对我有用。”

活下来的,除了少女怀里的婴儿,那一男一女,还有一个人,被许光景打晕的马贼头子,刘稷留着他,是想问出普通马贼不知道的消息,否则一早就杀了。

他并不怕杨国忠与安禄山联起手来,历史上这两人是死对头,从某方面来讲,后者就是被杨国忠给逼反的。

眼下他们的合作,必然有个共同的目标,刘稷对这段历史,没有细细地研究过,只是有一个大概的印象,他需要更多的佐证。

刘稷从盖庭伦的手中接过横刀,拍拍他的肩膀:“光有口供不行,总得有人证吧,他们就是。”

等到许光景带着人将尸体全数扔进大坑,刘稷也安抚好了身边的少女,他还有事情要做。

被打晕的男子悠悠地醒转,围在他身边的,只有三个人,一个是之前走近后一言不合就动刀子的年青军校,一个是身高臂长将他捉住的大汉,另一个看装束应该是本地的将官。

“你们捉住某,意欲何为?”男子动了动,发现身上捆着绳子,手脚都无法动弹。

“只想问你一件事,答得让我满意,就能活命。”

男子一言不发地看着他,露出一个轻蔑的神情,眼中的那种琚傲,就像是刻在了骨子里,不经意间便能流露出来。

“安禄山和杨国忠,倒底有何勾连?”

“郡王的名讳,也是你叫得的?”男子冷笑一声:“你们想做什么之前?最好先想想,如何交待。”

刘稷也不言语,朝许光景使了个眼神,后者会意地拖着他的衣领,就这么一路拖着,来到了那个大坑前。

男子看到坑里的情形,惊得睚眦俱裂,浑身颤抖个不停。

“全杀了?你们好大的胆子,知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

“什么人,安胖子的人,杀不得么?”

“他们是曳落河!”

男子不顾一切地大声叫道:“他们是郡王最爱重的亲信!你们怎么敢!”

“曳落河?”

刘稷哈哈大笑,那是安禄山的王牌,精锐中的精锐,传说每一个成员都是他亲自挑选,以假子相称,安史乱中,为数不过五千的曳落河就能纵横河北、中原、关中,也是潼关一战的主力,想要消灭他们,唐军往往要负出惨重的代价,没想到,在这么个不毛之地,一次就干掉了三百人,看那男子的神情,如同死了爹娘一般,便能知道,这三百人在他心目中的份量。

如今的安禄山,还没有大肆招兵买马,一次失掉三百亲信,当然会肉痛不已了,从侧面也说明了,他们所谋的事情,必然不会小。

“杀了某,你们杀了某吧,他们都死了,你让某回去如何交待。”

男子面对钢刀都没眨过眼,此刻却是嚎哭不已,刘稷蹲下身,一把抓起他的发髻,将男子的脸拉起来。

“回不去,那便好好想想,如何保下一条命吧。”

第四十六章 揭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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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的眼神中充满了怒火,“呸”得一声,一口浓痰擦着他的头飞过去,刘稷没有被他的行为激怒,反而起了好奇之心。

“想死很简单,自己把舌头咬了,我保证不让人救你,这样还能留一个全尸,看你是条汉子,让你与他们葬在一处,可好?”

男子稍稍犹豫了一下,便一口咬住自己的舌头,鲜血从齿缝中渗出,可见力道不小,不过刘稷很清楚,他就算把舌头咬断了,也死不了,所谓的咬舌自尽,是要用咬下的舌头堵住自己的呼吸道,造成呼吸困难,最后窒息而死,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无论男子的身份是什么,都逃不过安史之乱中的叛将,他还真想看看,对方多有种。

很快,男子就觉出了徒劳,松开嘴,张着一口的鲜红血渍,恨恨不已得看着他。

“你在犹豫,因为你不甘心,你想弄明白,为什么,明知道你们是官军,我还要痛下杀手,对吗?”

“要杀便杀,废话做甚?”男子因为舌头受创,说话有些吐词不清。

“其实我不想从你嘴里知道什么,因为该说的,你的手下在死之前,已经全都招供了。”

男子看了他一眼,偏过头去,刘稷从许光景的手上接过那张口供,展开在男子的眼前。

密密麻麻的文字和手印,让他看不到都不行,男子不得不认真地一行一行看过去,越看越是心惊,在他看来,那些供词,简直就是在栽赃。

“你们是郡王的对头,想嫁祸么,没那么容易。”

“这些都是我问你的人答,同样的问题,我也能再问你一遍,你敢答么?”

刘稷的话让男子哑口无言,他何尝不知道,问题是有技巧性的,如果按照对方答法,自己也弄不出别的花样,可那口气怎么也咽不下去。

“你是头领,事情最终全都会推到你的头上,无论是死是活,你在安禄山那里,已经完了,如果不想死,不妨想一想,你有什么可以打动我的价值,想死的话,就不必说了,把你的人头呈上去,也是一样。”

男子有些艰难地说道:“某家这条命是郡王给的,死也不会出卖他,你们要杀要剐,随便。”

“有骨气,我最欣赏这样的汉子,只不知安禄山听闻了,会不会这么想,拿到你的手印太容易了,我还在这里同你废话,只想饶下你一条命,结果你自己不要,怪得谁来。”

刘稷站起身,神情淡漠地说道:“按住他的手,盖上指模,把头砍下来,用石灰腌了......”

男子突然挣扎着说道:“你想知道什么?”

“我问你答,只要说实话,得保不死,留着不死之身,说不定以后还能找我报仇,你说是不是?”

男子的心态被他一口揭破,连头都不敢抬,只是默默地等待着。

“那咱们就从简单地开始,你的名讳、官职,当然,我们一早就听你手下说过了,只是想让你自己报上。”

“某家田乾真,忝为郡王幕下押衙。”男子机械地答道。

刘稷明白他为什么会如此忠心了,节度使的押衙,可算得上是亲兵队长,掌握着主人的起居,非亲信之人不能任,当然,这个名字,也是有些名气的,刘稷为他补充道。

“安禄山待你极为亲厚,常以阿浩呼之,难怪你忠心耿耿。”

男子听到他的话,浑身微微一颤。

“第二个问题,严先生是谁?如何找到他。”

“严先生讳庄,是郡王谋主,现下身居京师虢国夫人别院。”

严庄!

刘稷的眼神一凛,这是个军师级的人物,安禄山集团的核心成员,传说后者谋反一时下不定决心的时候,就是他最后促使的,能让他亲自坐镇京师,事情一定小不了。

“第三个问题,杨府要的突厥女子是何人?”

男子稍稍犹豫了一下,刘稷又补充说道:“我问被你们追杀的那对男女也是一样,问你,是想与你一个机会。”

“她是阿布思留在京城的一个妾室,因为怀了身孕,没有被他带在身边,至于杨府为何要捉拿她,某实不知。”

刘稷相信他的确不清楚,因为他们不过是一把刀而已,没必要知道太多,可是引起他注意的,是他透露的一个名字。

阿布思,汉名李献忠,铁勒人,同罗部的首领,归唐之后被封为奉信王,先后出任河东、朔方节度副使,正是在天宝十一载,发动了叛乱,要到明年才会平息。

这个人的妾室,对杨国忠有什么用?不惜勾结安禄山,派出最精锐的曳落河来追杀,可惜在男子的嘴里是问不出来的。

“最后一个问题,你的家小是不是在范阳?”

男子一愣,忍不住抬起头来。

“你想做什么。”

“地址,信物,告诉我,你也不想她们被安禄山诛杀殆尽吧。”

男子呆呆地张着嘴,再也难掩心中的惊骇,对方一旦这么做,自己就算是实实在在地背叛郡王了,可他现在有别的路可走么?

“我说过饶你一命,就一定会做到底,你的家小,我会让人接出来,趁着事情还不曾败露,比较容易做,晚了可就没机会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

“现在告诉你,不过区区一个戍主,过些日子再说吧,你心里也许会好受些。”

刘稷体贴地安慰了一句,他需要一个有份量的活口,这个人正好合适,为此哪怕费上一些周章,也顾不得了,而且,此人在历史上颇有名望,并不是废材。

事情来得很突然,究竟有什么作用,他的心里还没有一个完整的计划,不过能多少削弱一些安禄山的力量,怎么都是划算的。

“给他包扎一下,放开脚,手还是捆上,盯紧些。”

刘稷转头吩咐了一句,许光景点头应下,将男子的双脚解开,推着走向远处,带上他之前,还需要做一些准备,以免被人看出什么。

很快,地上的痕迹就被翻起的黄土所掩盖,在冬日里,血液没有太大的腥味,就会凝结,等到了明年的开春,这里连一点异常都不会剩下,一切消失得无影无踪。

刘稷带着盖庭伦,走向最后的两个活人,那一男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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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应承

他们的行径,包括最后的杀人埋尸,全都在二人的眼中,除了惊骇,两人更多的则是不解。

对方明明是官军,之前也表现出了相当的敌意,甚至将他们捆得结结实实,还派了人严加看守,可是一转眼,他们就对同为官军的追兵下了手,而且是斩尽杀绝。

现在轮到自己了么?

刘稷走到二人的面前,打量了一番,男子长相有些粗犷,女人则有些英气,不是那种柔美的面相,想来也是,能提着剑护着一个婴儿,被人千里追杀面不改色的女子,怎能柔弱呢。

“没与二位打个招呼,是我的不是,在下刘稷,安西大都护府帐下一个小小的戍主,可否告知,你二人是何来历,与这个婴儿有何渊源。”

男子沉着脸没有说话,女人却好奇地看了他一眼,平静地说道。

“我二人是受人所托,他是南八,我姓孙,你可以称我大娘。”

刘稷听着倒还罢了,身后的盖庭伦诧异地插了一句:“莫非二位就是名满关中的刀剑双绝?”

“虚名不足持齿,都是江湖朋友给面子。”

女子嘴上说得轻松,却是承认了,刘稷微微一怔,他还是头一次从旁人的嘴里,听到“江湖”两个字,原以为是存在于电影里的情节,没想到居然就在身边。

不过这一男一女的确使得是刀和剑,盖庭伦见他不太明白,低声解释了一句。

“关中四绝,太白的诗,南八的刀,大娘的剑器阿蛮的腰,妇孺皆知,这二位便是其中的一刀一剑,合称刀剑双绝。”

刘稷的脸色略有几分尴尬,同为世人传诵,人家就是四绝,到自己这儿就成了四害,只不过,他并没有因为对方名声着著而让人松绑,在事情没有搞清楚之前,名人于他而言,毫无意义。

“但不知是何人所托?”

女子摇摇头:“江湖规矩,我等不能透露雇主名号。”

“哥舒翰,还是,李林甫?”

刘稷在说到这两个名字的时候,一直在观察着对方的表情,头一个两人都是毫无所动,等到他说出李林甫三个字的时候,女子倒是沉得住气,男子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诧,虽然一闪即逝,可是已经足够了。

“二位出关,是想转道北庭,将这个婴儿送往漠北阿布思部,我说得可对?”

女子心知事情已经为对方猜到,再掩藏已经意义不大,何况落入对方之手,事情还能不能成,全看对方的心意,她叹了一口气说道。

“不错,李相探知......”

男子突然大喝一声:“大娘,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成与不成,都不可泄露,这是规矩。”

“好一个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刘稷拍着手赞道:“南八,南霁云,今日得见,幸何如哉,来人,为他们松绑。”

男子一愣:“某的名讳,虽大娘亦不知晓,你是如何得知的?”

当然是史书上看来的,刘稷淡淡地一笑:“莫道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二位的来意,去路,我都不问了,事成之后,刘某有个不情之请,希望二位能答应。”

两人被解开了绳索,对视了一眼,还是由女子答道:“今日之事,我俩会烂在肚子里,永远不会对人提起。”

“二位误会了,刘某从未担忧过此事,而是另有所请。”

“今日欠你一个情,有什么吩咐,你说吧,只要不违良心,我等一力为你做到。”

女子爽快地答道,男子虽然不怎么说话,也是重重一点头,倒让刘稷有几分犹豫了,很明显,这个人情极重,他若是想要办什么事情,这类精通地利的侠客,只怕会很好用,否则李林甫也不会出重金雇佣他们了。

想了想,他还是说道:“此事很简单,还要着落在大娘的身上。”

“我?”

女子的眼睛转了转,突然灵机一现。

“好,我答应你。”

“大娘不问什么事,就敢答应我,不怕是个难题么?”

刘稷起了几分好奇,女子宛尔一笑,竟然有几分妩媚的风情。

“五郎,会让我为难么?”

“原来你们也知道了。”刘稷讪讪地笑了笑。

“莫道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

女子现学现用,几个人都是哈哈大笑。

刘稷竟然真得当场就将二人放了,还赠了几匹好马,左右杀了那么多人,所得的好马足有数百匹之多,安胖子的精锐所乘的,全都是万里挑一的草原骏马,就连乾坑戍诸军士都爱不释手。

他们送别了二人,转身返回大队,少女的脸上还有几分不舍,短短的一点时间,她照顾那个婴儿,也分出了几分感情,尽管这种情感,十分陌生。

“你同那位孙大娘,应承的究竟是何事?”

看着少女一脸的好奇,刘稷忍不住想逗逗她:“不是阿封想的那样。”

“我想的哪样?”少女歪着头,不解地问道。

“就是你想的那样啊。”

“倒底哪样啊。”

少女娇嗔不已,刘稷就是一付我不告诉你的痞样,令她心痒痒地直想打人。

两人你追我赶,一直快到玉门关的关门,少女也没听到答案,不过莫名地,心情却变得好了许多,看着前面那个挺拔的身影,她突然间明白了,五郎,是在用这种方式,让她忘却那些血腥的画面。

这一刻,她感到,十六岁少年的肩上,背负着怎样的重负,或许那些痛苦的记忆、不堪的往事,全都是为了掩饰心中的那种不适,一股心疼由然而生,就像方才怀中的婴孩,令人无比痛惜。

刘稷策马登上一处高坡,放眼望去,苍莽的天地之间,大漠雄关,长河落日,呈现出一种难以言喻的雄状之美,胸中似乎有一股豪情像是要喷薄而出。

他头也不回地伸出一只手去,封寒月默默地驰上前,与他并骑一处,悄然将柔荑放到他的手中,只听到了一句情话,在此时,再也恰当不过。

“阿封,陪我,看遍天下河山,可好?”

第四十八章 西京

长安。

始得名于汉,始称兴于周,当然不是武氏的那个周,到了秦时,以渭水贯都,奋七世之余烈而合六国,遂有天下一统,靠的就是富饶丰盛的关中平原。

其后汉人在秦都咸阳的废墟上,建起了一座更为庞大的都城,取“长治久安”之意,遂名长安,接下来的历朝历代,也多有以此为都者,但真正令其名扬四海,达到历史上的顶峰,还要属本朝。

实际上,天宝十一载,长安只是廓中的一个县名,它的正式名称为,西京京兆府,与北都太原府,东都河南府并称,同为大唐的国都。

然而,没有人会不知道,长安的真正含义。

唐代的长安城,是在前隋的大兴城基础上扩建而来的,全城座落于渭水之侧,廊括了秦都咸阳和汉长安城的大部分,全城除去突出于龙首原的大明宫建筑群,大致上呈一个非常规整的四方形,由于地形为东南高而西北低,为补形胜,故而新筑大明宫于龙首原。

从河西走廊一路前行,翻过秦岭,便进入了关中平原,这里是由渭水及其支流冲涮而成的冲积平原,经过上千年的开垦,形成了华夏最早的宜居之所,水利设施健全,土地肥沃、良田处处,被称为“天府之国”。

沿着渭水向前,行政区划从陇右道变为了京畿道,经过陇州、岐州到达武功县,便正式进入了京兆府的辖境。

大队车驾自然是宿在城内的驿馆中,刘稷却带着人乔装先行,这件事,他只告诉了封寒月一人,少女虽有些不舍,然而心里明白,五郎有大事要做,不得不避人耳目。

其他的人包括所有的家眷都将在此停留,原因很简单,封常清最终是个什么结果,会不会赐第,都未可知,家眷只能在此等候,刘稷当然不会坐视干等,他有大把的事情要去做。

不出意外,许光景再次被留下来,与绝大多数的乾坑戍军士一起,担负护卫之责,实际上只是为了看紧一人,之前被俘获的田乾真。

刘稷带走了九个人,连他一块儿正好十个,人选就是那回在于阗镇偷袭新复州王惟良所部的那一批,这些日子以来,他不停地对这些人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登高爬低,潜行隐藏,在后世特种训练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工具进行改良,逐步摸索出一套,适合时代的作战手段,而最有效的训练,莫过于实战了。

与他们同行的是一辆别致的四轮马车,车里载着杜妙如和两个侍女芷兰、惠香,一行十人扮做护卫,再加上几个驾者,几名管事,为了减少知情者,这些人都是从封府调来的,身契家人捏在封寒月的手中,忠诚上有一定的保证。

不到二十人的队伍,从武功县出发,一天之后到达金城县,手持龟兹都督府开具的文书,依然享有公费旅游,喔不,住进官驿的权力。

金城县,原名始平县,景龙四年,先先帝中宗亲自带领百官送金城公主出嫁吐蕃,便是在这里作别,随后便改县名为“金城”,沿用至今。

站在也许是当年送别的馆驿中,刘稷想起了万里之外的那个女子,不知道当年才九岁的她,是何种心情,度过这个夜晚的。

“郎君。”

听到杜妙如的声音,刘稷转过头来,只见一个梳着云鬓的丽人,款款走来。

“如今我只是你的侍从,郎君二字,再也莫要叫出口。”

“奴省得了,今晚,便让奴恣意一回吧。”

嘱咐的话,在路上已经交待了很多,刘稷又不是神,无法预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只能寄希望于女子自己的决断,这一夜,杜妙如尽情释放着激情,给了他无与伦比的享受。

“阿妙,你是谁?”

“奴是龟兹城中红倌人。”

“你为何来此。”

“寻访家世。”

“你的家世有何特别之处?”

“奴的爹爹是龟兹王族,家母是汉人,因罪流落碛西,为其收留,并非名正言顺,其后始乱终弃,沦落风尘,含辛茹苦将奴养大,却郁郁而终。”

“因此,你姓什么?”

“白。”

激情过后,刘稷在她意识不清的时候,又细细问了一遍,杜妙如回答得十分流利,说明她已经将这些记在了心里。

一个为家世所不容的孤女,最容易引致男人的保护欲,由此而产生的猜测、同情、怜悯,都将成为女子身上的吸引力,以此为契机,便可以迅速地打开局面,来自后世的刘稷深知,越是这种大都市,人们的猎奇心理就越重,这个时代的娱乐太过贫乏,想要造出什么爆点,唯一要考虑的,是能否把持得住。

歇息了一夜,队伍在清晨时分上了路,依然是沿着渭水而行,宽阔的驰道,如同后世的高速公路,连接着大唐最核心的地区,这种平整的硬质路面,正是四轮马车最适宜的行走介质,而其独特的形质,更是为行人所瞩目。

越是接近长安城,往来的人群越是复杂,身穿锦衣的豪奴随处可见,被他们扈从的,自然非富即贵,一路上,刘稷打发了好几拨窥探之人,如果不是手持蕃国文碟,只怕一早就出事了。

不到京城不知官小啊,哪个朝代都是一样,别说他一个小小的戍主,就连封常清也得夹着尾巴。

跨过渭水河上的便桥,一座雄城便出现在眼前,穿越以来,刘稷已经见识过不同风格,不同地区的城池堡垒,就连筑在山体之上的吐蕃人都城,也不例外,可是,此刻在心里涌起的,是一种深深的震撼。

它实在是太大了!

从他的角度望过去,正对城池的一角,两边高大平整的城墙,直直地向前延伸着,仿佛没有尽头,不远处的城楼巍峨壮丽,而它只是城中十二座门楼中的之一。

方圆数百里的城墙,像一个棋盘一样倒置在渭水之侧,将偌大的城池分割成整齐的一百一十个坊,再加上两个市,三个宫殿群,就组成了这个时空最大的城市,足足能容纳上百万人,当然,这个数字是算上了城傍下的百姓,沿着宽阔的官道,两旁是密密的集市、村落、到处都是人来人往,人口密度之大,令人咋舌。

他们到达的时候,城门已经开了,进出的人群井然有序地排着队,出入的商品是要缴税的,当然特权阶层哪里都有,他不只一次看到,大队的人马蜂拥而出,根本无人敢拦。

好在他们的手续完备,守门的小吏只略对了对人数就爽快地放了行,终于走入这座都市的刘稷,抑制着心中的激动,一迭声地吩咐下去。

“打听一下离曲江池最近的客栈在哪里,包下他们最好的房间,再作计较。”

在指挥众人各自行事之后,他忍不住在心中呐喊。

长安,我来了。

第四十九章 脚垫

长安城,以中轴线上的朱雀大街为界,将城中分为几乎对等的两个部分,东部是万年县,西部是长安县。

之所以要说几乎,是因为东部除了建于龙首原上的大明宫建筑群之外,还有位于东南角的曲江池,同样突出城外,多少打破了整个城池方正的格局。

东部的万年县,还包括了当今天天子最喜欢驻邻的兴庆宫,因此,大致上来说,这半边城区所居住的,大都是权贵人家,刘稷一行最后所找到的下榻之处,便位于城东的晋昌坊,著名的慈恩寺塔,就座落在坊间。

晋昌坊临街处的通济楼,是一间带有客栈功能的酒楼,楼高三重,一楼大堂二楼雅间,三楼有着数不算多的客房,主要是供那些饮醉后夜禁时分不能归家的客人暂居的,因此数量上就不会太高,平时也经常是空置。

还没到吃饭时间,大堂里没什么客人,只有一些伙计在忙忙碌碌,将榻席打扫擦拭一番,没错,这个时代还不流行高桌椅子,那种事物,得到胡人开的店里才能看到,而通济楼是一间正常的汉式酒楼。提供的是坐榻,也就是布垫子。

“店中掌柜可在?”

柜台后,一个中年男子正在扒拉着算盘珠子,忽听得一个极大的声音传入耳中,是那种带着异族腔调的汉话,他不禁抬起头来。

一个不算太高的身影走了进来,从装束上看,似乎来自关外,穿着一身禇色劲装,没有梳发髻,而是用布条缠了一圈。

“客官有何吩咐?”

掌柜的见多识广,一看他的走势就知道是个练家子,倒也不敢怠慢。

“你这楼上有多少空房?”

“这......”掌柜的一愣,心说哪有这样问的,不过还是答道:“但不知客官有多少人,需要几间?”

“人倒是不多,我家主人喜欢清静,若是还有旁人,请他们搬走吧。”

“贵主人是?”

“我家主人打碛外来,不想太过招摇,烦请掌柜的行个方便,只住几日便可,一俟找到合适的居所,便会离开。”

掌柜的沉吟不语,碛外不外乎就是胡商,在这权贵遍地的长安城,还真不如狗,况且能在这等地方开张的,背后又怎么可能没有支撑,见他说得神神秘秘,有心不搭理,便推托着说道。

“小店客房不多,下面又是酒肆,贵主既然喜欢清静,不如去往别处,从这里过去两个坊市,有一名为......”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也不见对方有什么动作,一个事物“咕噜咕噜”地从柜台上滚过,正好朝着他的方向,掌柜的下意识伸手一接,入手就是一沉。

“金胡饼!”

他低头看了一眼,差点叫出声。

不是掌柜的眼皮子浅没见过金子,大唐通行的钱币,除了开元通宝这等铜钱,便是布匹绢帛,没错就是一匹匹的布,那可是硬通货。

金银的用处依然如故,但是这人相貌普通,随手一扔就是一块拂林金币,还真是不多见。

“这是定金,住过之后另行结算,请掌柜的前头带路,我等要去看看房间。”

“好说好说。”

既然这么大方,有钱怎能不赚,掌柜的马上堆起笑脸,亲自带着来人上了楼,最后拍板定下了整个三楼,除了住宿,酒食也全数在楼上定购,这么大的生意,顿时让整个酒楼都忙活起来,就连周围的邻居也想看一看,究竟来的是何方神圣。

很快,一辆通体漆成碧绿的四轮马车便停在了门口,随侍的是十多名健儿,人人都骑着高头大马,一付精悍之极的模样,为首的更是满脸桀骜。

可是让人奇怪的是,马车的主人始终不曾动弹,过了一会儿,为首的护卫在马上打一个响哨,只见所有的护卫一齐落马,动作整齐划一,煞是好看。

“太脏了,铺道。”

刘稷在马上皱着眉头看了看,似乎很不满意地说道。

围观的众人皆是愕然,大堂内已经经过了打扫,地面上的水渍都还没有干透,无论如何也称不上一个脏字,就在掌柜以为他们是在挑刺的时候,令人惊奇的一幕出现了。

那些下马的护卫,从随行的驮马上卸下箱笼,从里面取出一捆捆的垫子,从下车的地方往酒楼里铺,沿着楼梯一直铺到了客房的门里。

那些簇新的毯子一看就不是凡品,上面织着各种图案,长长的绒毛在阳光下闪着金灿灿的光。

“是波斯织毯!”

早有见识广泛者认出了来历,叫出声来,就连掌柜的也忍不住看了两眼,这么一看,他的心都抽抽地直疼。

因为,这种毯子不是拿来垫脚的,寻常一小块都价值不菲,要么是当坐垫或是靠背,要么挂在墙上当装饰品,哪有往地上扔的啊。

从门口到三楼怎么也得有个一两百步,这不是暴殓天物么?

对于这些人的惊奇,护卫们早就习以为常,无不是轻蔑地撇撇嘴,似乎在说人家少见多怪。

就在此时,刘谡上前轻轻一叩车门:“娘子,到了。”

只见车门从外门被拉开,露出一段珠帘,首先下来的是两个百媚千娇的侍女,二人穿着绵缎裙衣,头上明晃晃的钗子镶着大块的宝石,她们分别一左一右掀起帘子,露出一段洁白的皓腕,腕上戴着一只通体晶莹翠绿的玉镯,更衬得肌肤如雪。

众人的神色一下子紧张起来,全都不自觉得屏住了呼吸,想要看一看,婢犹如此,主人会是何等模样?

出现在众人眼中的是一只小巧的绣鞋,鞋面用的全是素白布,只是头上镶着一只粉色的绒球,随着主人的作用,轻轻地颤动。

连接这只脚的,是一截修长的小腿,被白布包裹着,在两名侍女的扶持下,慢慢地下到地上,踩着价值不菲的织毯,从车厢中现出了身形。

那是一曲完全被遮挡的身体,长长的帷帽一直罩到了脚面,通体一身白色的衣裙,就连头上也只是普普通通地一只钗子,却给人一种仙人出尘之姿。

直到三人袅袅婷婷地上了楼,任是谁心中都在想,能配得起这种场面的,究竟是如何地姿容!

“那是白叠!她穿得是西域白叠布,某在东市胡商的铺子里看到过,一匹比蜀锦还高出五成!”

就在众人的惊叹声中,刘稷走到掌柜的面前,状似无意地说道。

“我家主人要沐浴歇息,旁的倒也罢了,我们都随身带着,只有这水,须得上好山泉,劳烦你让人去买一车来,隔夜的不要。”

掌柜得听得目瞪口呆,山泉是用来煮茶的,几曾见过买来洗身的?

见那个护卫首领要上楼,他呆呆地问了一句。

“这些毯子可要收好洗净?”

刘稷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

“主人之物,只用一次,这些已经脏了,拿去赠与乞儿吧,天寒地冻地也能取个暖。”

众人皆是无语。

第五十章 探查

通济楼三层的客房里,刘稷等人已经在此停留了三日,三日以来,除了只露过一面的神秘主人,其余的每天都会出出进进,也包括了他自己。

名义上,他们是在寻找一处合适的居处,实际上却是在打探各种消息,每天都会有各种各样的消息送回来,在刘稷这里汇总,奇怪的是,他什么都想知道,根本不知道重点在哪里。

“李相国上个月疫了,最近才下的葬。”

“平康坊近日重开,坊中生意更胜从前。”

“附近倒是有几所宅子要卖,就是主家听闻是李相家人,怕是不好相与。”

“咱们中丞是月初进的城,听闻动静极大,城里到处都在议论这事呢,吐蕃人被安置在城西的蕃坊,足有数百人之多,这是从未有过的事,鸿胪寺的人全都忙得不可开交。”

“中丞暂居高开府府上,咱们要不要暗中联系?”

“不,暂是不要主动联系,他会遣人去武功县,一切听他的安排吧。”

刘稷将事情一一记上,扭头问了一句。

“有没有关于目标的消息?”

目标是个暗指,军士们会意地答道:“哪能没有呢,这城中要是闹出点事来,十件倒有八件与她有关。”

“几个月前,杨氏五门同游,被公主的车驾挡了一下,杨府的豪奴举鞭子就打,连驸马都吃了亏,结果你猜怎么着,公主告到天子驾前,除了动手的家奴被杖死,驸马也因此丢了差事,竟然一点便宜都占不到,如今谁不知道,杨氏不能惹。”

“哼。”刘稷毫不意外地冷笑一声,杨氏跳得太欢,哪怕没有安史之乱,一旦新帝即位,下场可想而知,这完全就是取死之道,有种得过且过,管他身后如何的意思。

“曲池坊那个别院,勘察得如何?”

“陈金带人在盯着,没什么有用的消息,虢国夫人三天中只回来了一次,同行的还有她的族兄杨国忠,院内防备森严,巡兵密度极大,他们不敢轻举妄动,目前只能在外围转转,还没有发现那个严先生的踪迹。”

“采买方面,也没有收获吗?”

“每日负责采买的都是府中管事,一次要出动三辆大车,所购之物足以支撑百人之用,无法分辨有什么异常,不过戍主所提的他们倒是发现了,每日都会买下整只膻羊,的确是北人所爱的吃食。”

刘稷神色一振:“每天都有一只,三天均是如此么?”

“三天都是如此,他们每天都会记录,这个不会错。”

“整只是多大,能供几人分食?”

“五到六人,再多就不够吃了。”

刘稷心里有数了,如果严先生身边还有护卫,以五人一伙的可能性极大,他如果身处虢国夫人的别院中,这样的保卫力量已经足够了,因为以杨氏如今的灸手可热,谁敢去寻他们的事?

“消息散发出去了吗?”

“当天就散出去了,咱们的人在多家酒肆、勾栏、青楼、还有暗门,每天都会换上不同的人,绝无刻意之嫌,加上那天造出的声势,这些天已经有不少的人在暗中打探咱们的消息,都给掌柜的挡了回去。”

“做得不错,既然反响很好,接下来就不要再有意散发消息了,继续打探城中消息,朝野的都要,特别是关于这次和谈,朝堂究竟是个什么态度,为什么这么久了,还没有一个确切的结果?”

这也是刘稷的疑惑之处,照理来说,献俘之日,也就是诏告天下之时,吐蕃人举国来降,其人其地如何处置,都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可是他们晚了这么多天,献俘仪式也过去了好些日子,竟然音讯全无。

“属下们明白了,这就去办。”

“不,你留下做我的事,我自己去办。”

刘稷不由分说地按住了他,手下们需要锤练,他自己也要训练,在手下们没有成长之前,主要的事情还得自己来做。

晋昌坊位于城池的东南,离着他们的目标隔了两个坊市,选择这里的目地,是既不能太过接近,以防出事之后被怀疑,也不能太远,长安城是有夜禁的,夜里的行动,要考虑到巡兵的反应速度,特别是目标地点附近的巡逻规律和力度,都是他急需要知道的。

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天,严先生在久候消息不至的情况下,一定会产生怀疑,他们必须要马上展开行动。

但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办事,首先就是要熟悉地理,规划好路线,做得进退有数,不能盲目乱来,刘稷还没有蠢到,认为自己一个人就能搞定大唐的都城,而毫发无损的地步。

走在这座梦中的城市里,刘稷恍若隔世,那些迎面而来的古装人群,就像是横店群演般栩栩如生,只可惜没有哪里安放着一部摄像机,也没有人突然喊一句“cut”,这是真实的生活,不是演戏。

沿着坊间的道路,刘稷一路走向目标地点,两边都是高大的坊门,形制一致,宽约半米、高约三米左右,为青石筑成,顶上为飞檐,壁间有石缝,没有刷粉泥,不难攀登。

在曲池坊外的一个角落,他一眼就看到,扮做货郎坐在一个石阶上的陈金,他本就是关中人氏,连口音都毫无破绽,又兼之生得高大俊朗,不时就会有身穿彩衣的侍女婆子上前搭讪,买不买东西是其次,这些人一看就是出自周边的府邸,说不定就有来自别院的人。

这家伙很聪明啊,没有直接呆在别院附近,而是在一条必经之道上,他装做不经意地走过去,随手拿起货架上的一把梳子。

“目标采买的人回来了吗?”

“回来了,和昨日一样。”

刘稷放下梳子,向前走去,和昨日一样,也就说明主人没有回来,否则应该会有变化,数量和质量都会不同,马上就要到夜禁的时间了,坊间的行人在逐渐减少,他走到一处宅院的后门,闪身躲到一棵大树后面,借着树身的掩护,慢慢地等着天黑。

第五十一章 神奇

城中宣阳坊,高仙芝的赐邸门前,封常清站在那里张望着,他身着一袭长衫,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高府的管事。

天色渐渐黑下来,街上响起了坊丁们连绵不断的催促声,坊门就要关了,行人们急匆匆地往回赶,城池的上空,竖立在各个街口的钟楼,也在一下接一下地敲击着,当七十二下钟声敲完之际,便是长安城夜禁之时。

钟声刚刚敲过二十下,街口就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封常清与高府的仆役全都转向了那个方向,看着一行兵马渐渐出现在视线中。

“吁!”

高仙芝在府门前勒住马儿,还没有有所动作,封常清小步快跑上前,接住了他的笼头,这个动作,他不知道做过多少遍,高仙芝微微一愣。

“封二?”

他诧异的不是封常清在眼前出现,因为本就是自己安排的,而是对方此刻的做法。

“开府请。”

封常清面色如常地搭着他的手,高仙芝借力而下,将他的手从笼头扯开,交与身后的亲兵。

“你的某的客人,怎好如此?”他埋怨了一句,又瞪了一眼自家的管事。

“应该的,与他们不相干。”

封常清仍是一付小心应付的模样,高仙芝知道他的性子,极为执拗,便只得随他去。

两人就这么走向府中,大门在身后关上了,虽然他是主将,规矩也是一样的,偶尔借酒遛上一回还成,天天如此就会为人所忌,毕竟这是京城。

“封二,我们有两年没见了吧。”

“一年八个月。”封常清毫不迟疑地答道。

“还是你记得清,某在这京城,每日里浑浑噩噩,哪里有空算日子,僻如今日,你都到来多少天了,可某在衙中当差,须叟不可或离,直到现在才有空回来,也就呆上一夜,明日一早还得去当值,你们倒是交卸了,那起子蕃人,可都着落在某家的肩上,那么多人,要是闹出什么乱子,天子第一个就会拿某治罪。”

封常清只是笑笑不答话,他知道这只是一种倾诉,往常在安西镇,对方就经常如此,其实心中早有定计,并不需要旁人的意见。

高仙芝一路同他述说着,一路走到前厅,厅上早已经准备好了酒宴,除了封常清,做陪的还有他的几个子侄。

都是熟人,自然无须客气,高仙芝将他按在了次席,命自家长男奉酒,三巡之后,便将这些人全都赶了下去,只剩了二人在席上。

“听闻你的家眷快到京城了?”

“算算日子,也就一两天的事。”封常清点点头。

“到了先接进府中,等你的封赏下来,想必还有赐第,再做计较便是。”

“但凭开府安排。”封常清恭敬地答道:“事情还不知道哪一天落定呢,只怕要叨扰良久。”

高仙芝看了他一眼:“急什么?多在京城呆上几日,你我好生喝上几回,下一次再进京,就不知是哪一年了。”

“你知道吗,在军报送入城中的时候,某是不敢相信,再三询问了你的信使,方才呈上去,天子得闻,亦是如此,他一连说了三个'好'字,欢欣之情溢于言表,平灭吐蕃啊,这是多少人想都不敢想的事,你们竟然给做成了。”

封常清能理解他的激动,安西镇的实力,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才刚刚经历了大败,满打满算恢复还不到一年,就遇上了这么大的战事,又是偏师,是人都会以为,不过是应付差事罢了,可谁能想得到,竟然是他们一路攻到了逻些城,竟了全功。

战事的结果,除了吐蕃、南诏两个小强上表归附,还有西城、天竺五十余国的使者一齐入贺,这等盛举,才造就了长安城中的紧张形势,没有人想在这个时候,闹出什么事端,影响了天子的心情,特别是他们这些直接负责的南衙禁军。

“有几分侥幸,只能说天数使然。”

“怕不只是侥幸吧,你的奏疏,数次提到的刘稷,是某之前所知的那个五郎么?”

“正是,他是刘判官的嫡次子。”

封常清陡然间明白过来,高仙芝此次回府,不是什么休沐或是临时起意,而是天子的安排,想要知道战事的细节,而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刘稷,因为这个名字对于天子来说太过陌生,而他在奏疏中又多次提到,从而引起了天子的兴趣。

天子有了兴趣,又不好就此召他去问,那样也太过明显了,于是才会借高仙芝的嘴问出来,他不由得更为小心谨慎,生怕一时说错了什么,给刘稷带来不好的影响。

高仙芝何等了解他,一看对方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的用意被识破了,二人并没有挑明,而是继续故做闲聊。

“原来是他,某记得当年他才十五,首次上阵就是远征。”

“嗯,那一回他侥幸生还,性子起了些变化,如今已经年满十六。”

两人都默契地没有提到那场战事,封常清向他介绍了战事的详细过程,不需要任何夸大,已经听得高仙芝耸然动容。

在封常清的描述中,此子简直是一手推动战事的神人,很难相信会是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少年所为,可他知道,对方绝不会欺瞒自己,更不会欺骗天子,那样的后果是他承受不起的。

高仙芝静静地听完,喟然长叹道。

“后生可畏啊,你我都老了。”

“某却不这么看。”封常清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若不是河陇大军吸引了吐蕃人的主力,若不是北庭、剑南等镇襄助,他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难竞全功。”

“所以,还是要赖天子英明。”

两人同时举起酒,朝天一敬。

正事问完,高仙芝突然想到了什么。

“某记得你那时就与他家交好,似乎还有婚约?”

封常清骄傲地说道:“正是,某的小女,寒月里生的那个,只怕到时还要开府做个傧相。”

“固所愿,不敢请尔,某也想见一见,你的这位东床快婿,是不是真得神奇至此。”

高仙芝哈哈一笑,让他想不到的是,这位两人口中的神奇少年,就在离着他们不到十个街口的地方。

伺机而动。

第五十二章 夜探

长安城的东南角,有一池,名为“曲江”,池畔为皇家宫苑,取名为“芙蓉园”。

曲池坊便是以池为名,因着地利之便,所居者无不是达官显贵,当然它位于城门附近,城墙的一角,做为正宅并不合适,反而是偏院居多。

做为当今天子宠妃的姐姐,虢国夫人在此也有一所别院,占据着临池的位置,推窗见景,美不胜收。

院中引活水与池相通,水中停靠着一只画舫,若是兴致来了,在自家就能登舟游嬉,不过眼下是冬日,并不是一个游湖的好时节。

天色黑下来,坊门四闭,钟声渐歇,坊间的行人全无,只有挂在府门前的灯笼,在寒夜里冒着清光。

等到一队巡兵过去,刘稷悄无声息地从一棵大树上滑下来,之前所穿的外衣已经被他脱掉,藏在了树杈上,浑身上下被一袭黑衣笼罩着,只露出了一双眼睛。

离着大树不远处的别院,就是田乾真所供述的位置,经过三天的勘查,已经确定了它的主人,就是虢国夫人。

刘稷不想再靠推测去判断,必须要亲自看一看。

院墙高度约为四米,原地摸高很难到达,大树隔得太远,无法借力跳过去,他只能另想办法,好在别院的后门有一处拐角,刘稷耐心地观察了一会儿,确定巡兵至少还有一刻钟左右才会走过,马上起身助跑,利用拐角的支撑,踏步上扬,一下子就抓住了院墙的下沿。

他没有急于翻过去,而是小心地撑着露出头,朝下面看了看。

这么做的目地,一是防止墙顶上有阻碍,虽然这个时代没有电网,玻璃也是稀罕物,可是陶瓷片一样能行,果然,他看到的第一眼就是插得密密麻麻的碎瓷片,如果贸然抓上去,手都保不住。

其次,是要确定下面的院子,有什么落脚之处,有什么藏身之处,有没有往来的巡兵。

这个拐角是后院门的一侧,下面是一个不大的院子,看情形像是杂院或是马槽,院子里堆放着不少的杂物,最关键的是,前面的的堂屋将整个去路给挡住了,要通过,就要冒险,堂屋里点着灯火,还有隐隐的人声。

他没有下去,而是整个人爬上院墙,双手撑着边缘,全身匍匐下去,顶着身下锋利的碎瓷片,一点点地向前爬,从院墙上绕过这个小院子,来到一个形似花园的地方,这个时辰,园子里当然不会有人,就连巡兵也不见踪影,他蹑手蹑脚地从墙上滑下去,踩到一处草丛。

能在冬日里还有花草,想必不是凡品,刘稷观察了一会儿,从草丛中闪身出来,靠在一块山石上,慢慢地向前摸索,按照寻常的格局,前面应该是住人的地方,

花园前的圆形门紧闭着,刘稷试着推了推,应该是从里面拴住了,好在这里的院墙不算太高,他潜到墙角,踩着一块石头,慢慢撑上去,里面的情形一览无余。

果不其然,那是一间极大的庭院,四下的走廊上点着灯笼,走廊里人影攒动,人来人往,无论是从院墙上爬过去,还是潜入院内,都有着极大的危险。

他在墙头仔细观察了一下,下面的院子,应该是院中侍婢所住,而并非主人,如果推断不错,穿过这所宅院,应该就是主人的院落了,因为自家的院落就是这样子。

他无奈地溜下墙,这么只用两只手撑着整具身体挂在空中,极为累人,他又不是铁人,怎么也得歇口气。

正面是没有指望了,夜探不是明闯,在找到目标的住所之前,他不打算惊动任何人,否则就算问出来,也必然为目标察知,给后面的行动带来变数。

要知道,严庄可不是普通人,做为安禄山的谋主,首要的就是心思稹密,他现在在做着如此勾当,小心谨慎才是必然,指望敌人麻弊大意,不是一个参谋应有的思维。

刘稷沉住气,借着月光打量着这个花园的格局,既然有山石,就会有流水,而这样的院子,必然是活水,他一下子有了主意。

他挨到山石边,探头看了看,果然,有一条暗河就在边上,刘稷伸手在水里一试,便能感知水在流动,这条小河一定通着曲江池,他毫不犹豫地脱掉罩衣,藏在山石的岩缝中,身上只剰了一条短袴,顿时感到了一阵凉意。

刘稷拔下一根芦苇,掐头去尾,就成了一根通气管,他闪身下水,以半潜的方式在水里凫动,很快就越过了花园,来到之看到的那个院子,赶紧伏下头,将身体全都隐入水中,凫水的速度也减了下来。

头顶上一片光亮,各种女子的声音清晰地传入耳中,他凝神听了一会儿,全都是些家长里短,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更没有人提到院中有什么不速之客,看来这里的管教很严,又或是消息封锁得十分彻底,她们根本一无所知。

刘稷在水中慢慢地前行,等到游过这个院子,前面又暗了下来,他动作缓慢地从水里露出头,这里竟然又是一个花园,面积要大上许多,因为前面很远处,才能看到火光,既然上面没人,他也不想泡到水里,于是从岸边爬了上去,身上的水珠被风一吹,冷得他抱着膀子直哆嗦,不得不快跑几步,希望能觉出一些热量。

浑身湿淋淋地迎着风跑,热量蒸发得很快,感觉四肢都变得僵硬无比,刘稷跑了一会儿,觉得这样不行,想要扯些草叶擦擦身体,至少把水抹干,他在山石间找了一处大些的空间,忙不迭地往身上擦,顺便躲躲风,就在这时,耳中传来一阵响动,没等他僵硬的肢体有所反应,上身就被人一把给抱住了。

刘稷顿感寒毛竖起,心胆俱裂,自己竟然连附近有人都没能听得出来,这简直是不可饶恕的错误。

可是更让他惊悚的是,身上传来一阵极为柔软的触感,带着体温的环抱让他没有一丝抵触,而鼻间闻到的,是一阵腹郁得醇的女子气息,耳边被温润的气息吹得心痒痒,一个极为娇媚的声音直入脑海。

“死鬼,你可算来了。”

第五十三章 艳遇

这一刻,刘稷至少愣了五分钟,他身处两块高大的山石之间,月光被挡住,四下黑漆漆地根本看不清任何东西。

身后的女子似乎比他还要着急,就在他脑子里一片空白,手脚僵硬不听使唤的时候,竟然一把拉下了他的袴子,埋身在他身下,动了起来。

在那一瞬间,刘稷只觉得热血上涌,身上慢慢地恢复了知觉,不但再也不觉得冷,反而有一股子燥意,充满了脑海,一点一点地将他的理智占领,过了好一会儿,再也忍受不住的他,一把将身下的女子抱起,反身抵在山石上,不顾一切地进入了她的身体。

......

或许是寒冷,又或许是在那种偷情般的刺激下,刘稷发挥出远胜于平常的实力,直干得女子娇喘不已,捂着嘴不敢叫出声来,最后化做一声嘤咛,瘫在了他的怀中。

“死鬼,跟吃了药似的,人家差点就死了。”

刘稷抚摸着怀中的身体,只觉得温润如玉,这种荒唐的经历还没能让他缓过神来,更不知道要如何应对。

什么样的训练,也不可能有这样的内容啊。

就在他不知所措的当儿,忽听得女子说道:“哎呀,时间太长了,奴得赶紧回去,你自己小心些,水里冷,千万莫要着了凉,下回可要早些,莫让奴在此久候。”

说完,女子理了理散乱的衣衫,从他怀里挣扎着站起来,又低下头,在他面颊上深深地印了一下,发出一阵低低的娇笑,便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刘稷放弃了拿下她问话的打算,凝神于耳,只听到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似乎是朝着前方而去的,她是主院中的人?

他立刻站起身,离开原来的位置,躲到另一处,靠在山石边上,朝外张望,只见前面的院门被人轻轻地打开,又很快地关上了,等了好一会儿,也不见动静,看来事情没有被拆穿,那个女人在意乱情迷之下,把自己当成了他人,刘稷自失得一笑,传闻虢国夫人行为放荡,连她的院中人也是一个德性,只不知与她偷情的又会是何人?

想到这里,刘稷悚然一惊,那人没有出现,不知道是不是耽误了,事情很快就会被拆穿,那个女子一定会发现误中副车,只怕下一次再进来,就不那么容易了。

他赶紧收敛心神,从一旁的水里又潜了下去,继续沿着暗河一路向前游去,过了当中的大花园,前头果然是一所主院,正当中的建筑为一幢三层小楼,上下都点得透亮,雕栏画栋、装潢精美。两边的厢房足有二十多间,约有一半都亮着,从里面进出的,也都是女子,看起来,这里就是虢国夫人的居所。

很快一队打着灯笼的巡兵就从楼前经过,他伏下头去,从水里看着上面的影子,那些巡兵身上的装束,绝不是普通的护院,而是京中的禁军,他们的脚步整齐划一,一直到身影消失,都不曾发出任何杂音,可见训练有素。

刘稷伏在水中观察了一下,这样的巡兵每隔不到五分钟就会过去一趟,密度之大,远胜于坊外,至少从主楼的正面,完全没有机会,因为除去巡兵,楼门口还站着至少四名的护卫,这还都只是明面上的。

严庄会在楼里么?这是极有可能的,可他还想再看看,因为照理来说,这里不该有外男入住才对。

顺着水流继续向前,主院的前面又是一重亭榭,而水流到此便止了,从水中爬出来,翻过院墙,便是前院的厢房,他贴着院墙溜到房子后头,突然闻到了一股子羊膻味,精神顿时一振。

刘稷慢慢地直起身,扒着窗沿侧耳倾听,这个时代的窗子多用一种厚厚的纱窗纸,那种所谓舔口口水就能戳个洞情景,得到明朝才行,因为越是薄而透光的纸,越是昂贵,绝不可能是拿来糊窗子的。

不过这种厚纸根本不隔音,刘稷能清晰地听到,房间里至少有五个人,更让他注意的是,这些人说话的语调,全都是北地口音,与城中的官话,有着极大的区别!

无论严庄本人在不在,至少这些人,全都应该是他的护卫,也是唯一活下来的曳落河。

他耐心地等这些人吃饱喝足,记下各自所居的屋子,数目果然是五个人,而等他们离去,别院的小厮前来收拾的时候,也证实了这些人的身份。

严庄并未在内。

这是意料中事,以他的身份,住进主楼的可能极大,事情麻烦了,如果说,虢国夫人这个主人不在的时候,防卫都如此森严,一旦她归来,岂不是半点机会都没有?

无论如何,今晚是没有机会了,他必须要制定一个完整的计划,御防可能发手的意外,而且只能一次成功。

他在脑海中记下自己所看到的一切,并没有循着原路退回去,而是暗中等候到了子夜,才从前院的院墙翻出府去,偷溜回那棵大树上穿好自己的衣物,至于黑色罩衣,已经顾不得了。

坊间静悄悄地,他小心地顺着院墙一路潜行,从一处围坊的高墙上翻了出去,这么做的目地,是想弄清楚,外面的巡兵活动规律,就这样,一直观察了一个时辰之久,眼见天快要亮了,才赶紧溜回客栈所在的晋昌坊,神不知鬼不觉地翻入后院,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累了一夜,他现在只想钻进温暖的被窝里大睡一觉,没曾想,刚刚挨到榻边,就看到自己的被窝拱起来。

里面藏着一个人!

他站在床边愣了好一会儿,突然一把扯掉身上的衣物,掀开被子,将一个温暖的身子抱紧,闻着那种醉人的香甜,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杜妙如在他的怀里醒了过来,听着男子均匀浑厚的呼吸声,只觉得心里无比塌实,忍不住将身子缩了缩,以便能与他靠得更紧一些。

就这样怔怔地睁着眼,心里没有一点杂念得,直到天明。

第五十四章 矜持

第二日,杜妙如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了,屋子里有男人的声音,而且不只一个,她连被窝都不敢出,只能蒙着头继续睡。

外间的一张小几,被刘稷等人围坐着,他在一张纸上画着别院的结构图,同时进行着讲解。

“外围的弟兄打探的结果,宅院同曲江池相邻,位置是周边最好的,你们看,这里是主楼,临湖而居,可以看到三面风光,楼高十步左右,连岸基在内,大约在十三步上下,池岸周边全是权贵之家的宅邸,到了夜里,内池这一圈不会有巡兵,但是水面眼杂,很容易为人察觉。”

他画得十分细致,从后门一直到前院,每一处的长度、宽度、人手、布置都一一标注清楚,给人一目了然的感觉,图上作业是一个参谋的基本功,而观察和判断是他的长项,看到这张细致无比的结构图,陈金等人都是无比佩服,他们在周边转了三天,心里也知道哪些位置有什么,可是说归说,让他们这么画下来,那是万万不成的。

“曲江池这一段外面的城墙,没有合拢,是由芙蓉园来填补的,这是皇家园林,天子一年才驾临两次,里面的宫人加上守卫,一共三百余人,这种天气,全都缩在屋子里,没有人会出来,再说了,这里头也没啥可偷的。”

陈金的话引起了众人的哄笑,刘稷在他们的脸上,看到了无畏,要知道这是京城,天子脚下,他们所窥探的,无论是虢国夫人别院,还是皇家园林,都是本地人仰望的所在,在这些安西汉子的眼中,浑如无物一般。

乾坑戍一百多号人,最初的那一批,除去回了西州的张无价,留在武功县的许光景,半开除状态的康老四,余上的全都在这里了,一共九个人,倒底是跟着自己一路走过来的,连吐蕃人的赞普都倒下了,天下还有什么事不敢做的?

有,天可汗。

刘稷就是要在这里,带着他们,撩一撩天子的虎须,和这些人,他可以说任何事,干任何事,而毫不避讳。

“现在问题来了,情况咱们都摸清楚了,要如何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来达到目地呢。”

刘稷在纸的那幢楼上划上一个圆圈,以示目标的位置所在。

“要求很简单,神不知鬼不觉。”

陈金盯着那个圆圈,沉吟着说道:“这些天,小的一直在他们府外,他们府中的管事,每天会在开禁时分出府采买,一共八人,三辆大车,所购的全数都是吃食,不接受外送,每一次要花去两个时辰,赶在中午前回来。”

“不接受外送,一是为了避免外人入内,二是掌握货源,以防以次充好。”刘稷点头称是。

“小的以为还有一点,方便做手脚。”

陈金补充道:“根据随行的弟兄们所见,他们只会固定到几家货商那里采买,大都位于东市,只有一样是在西市购得。”

“膻羊?”

“正是,明明东市就有上好的肥羊,可他们偏偏要去那里转上一大圈,否则根本就用不了两个时辰。”

“我猜是口味问题,东市的羊肉,肉质鲜美,是为了照顾达官贵人,却失去了它的本味,那几个胡人吃不惯。”

刘稷分析道:“连这么小的事情都照顾得面面俱道,只能说明杨国忠有求于他们,这二人的勾连,是杨国忠开的口,针对的究竟是什么呢?”

“西市那家羊肉摊,是一个突厥人开的,他家的羊场在扶风县,离着两天的路程。”陈金继续说道。

“也就是说,如果铺子里没有,他们需要两天才能拿到新货?”

“也有可能,他们会换一家采买。”

“没那么容易,决定之前,他们一定做过比较,这一家是最好的,口味这种事,换了会很容易觉出来,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不会冒险得罪贵客。”

安禄山的曳落河,岂会是好脾气?昨天夜里,刘稷已经见识过了。

“属下明白了,这事让他二人去办吧,不会有破绽。”

被他点到的是两个胡人,一个是突骑施人,一个是九姓铁勒人,无论是长相还是语言都与突厥人无并二致,正适合办事。

“下面是别院这边,从前院到中庭约为一百五十步,我们把主要的力量放在这上面,余下的六人,四人跟我进去埋伏,两人在外头接应,陈金你负责外头,等他们二人做完事,也归你调遣,两人盯着陆路,两人在水路上,准备好至少两条退路,在行动之前把路线趟一趟,不能只是纸上谈兵。”

刘稷点的四个人全都是会水性的,经过了他的特别训练之后,至少能做到潜水伏游,以及借助通气管隐藏,这是不容易的,有些人是怎么学也学不会,扔到水里就沉。

“行动在今夜夜禁之后展开,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惊动巡兵,如果一旦惊动了巡兵,就各依路线撤出,不要等待也不要停留,万一被捉住,都用事先记下的说法,只要不伤人,犯夜禁而已,不会被判斩刑。我刘稷在此放言,身隐囹圄的弟兄,我一个都不会放弃,会用尽一切方法解救,包括硬来。”

众人没有说话,只是一齐点头应下,依照他的分排,各自下楼行事,刘稷看着那些画得有些乱的地形图,感觉不太满意,图上功夫退步了许多,在没有好的量器和工具的情况下,很难做到细致精密,只能将就用着再说。

房间里安静下来,刘稷把行动的细节在心里又推敲了一遍,感觉没有什么大的破绽后,状似无意地说了一句。

“日上三竿了,你还不愿起吗?”

杜妙如羞得面红似火,抖抖索索地穿好衣衫走出来,头都不敢抬,声音细若蚊蚋。

“奴......奴昨日里睡不着,便想寻你说说话,没曾想你不在,就不知怎的,躺在那榻上睡过去了。”

“阿妙。”刘稷拖她的手:“你如今可是神仙姐姐,洗浴用得是一百钱一车的上好山泉,知道一斗米才几文钱吗?”

“奴没那么精贵,还是不要了吗。”杜妙如一听他说起这个就浑身不自在,一车水其实没多少,一天得用好几车,那都是钱啊。

“那怎行,除了水,里面放的可是鲜花瓣,这时节,一朵鲜花跟一朵银花也没甚区别,听闻宫里的贵妃也就这待遇,这样的水洗出来的身子,怎么好随随便便地钻入一个下人的屋子呢,要矜持,明白吗?”

杜妙如的脸色更红了,刘稷将她抱入怀中,闻着身上的香气,不由得想起了昨晚的艳遇,有些心猿意马。

“别着急,我说过要让你一炮而红,让那些权贵对你趋之若婺,又无法得到,你一定会享受这种感觉。”

“奴只想为郎君做些事。”

“那就好生练练那些曲艺,一定要精益求精,至少不能让人挑出刺来。”

刘稷心知不能再坐下去了,到时候肯定会控制不住自己,拍拍她的手说道。

“晚上洗干净了,在被窝里等我。”

杜妙如顿时就是一喜,刘稷赶紧补充一句,起身推门离去。

“你自己的被窝。”

这姐们怎么就学不会呢,说了多少次了,要矜持。

第五十五章 货物

长安城中的东、西二市,原本没有高下之分,都是百姓购买或是出售货物之处,各种商铺分门别类,供人挑选,可自从城东渐渐权贵云集,形成了聚集的效应,位于城东的东市便成了奢侈品的集散地,西域的美玉、珠宝、漠北的皮毛、骏马,海上的珍奇、香料,被各种行商运到了这里,再售卖给高门大院,权贵人家。

而相应的西市便慢慢地变成了平民集市,柴米油盐、家常日用,骡马牛羊乃至人口奴隶,都充斥着这个方圆将近一里多地的庞大市场,为城中近四十万居民提供着绝大部分的物资,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当然了,里面的味道就不怎么好闻了,当一行车队来到西市的入口处时,为首的男子看着里面乱哄哄的模样,面上就有些不怎么好看,这也难怪,身为虢国夫人府上的管事,什么样的事物没见过,哪里会习惯这等场面?

“去,叫那胡人把货送出来,不是新鲜的不要。”

不得已,事情还得盯着,只能退而求其次,让府中的下人进去,左右每天都要买一回,除了第一次必须亲自挑选,后头的都是这么做。

好在只等了一会儿,府中下人就和那个突厥男子走了出来,后者并没有带着他要的货物,不禁有些奇怪。

“贵人恕罪,今日不知怎的,准备好的活羊全都生了病,腹泻不止,这样的货小人万万不敢供与贵府。”

“没有货?”管事一怔,随即怒气冲冲地说道:“你想让某交不了差,你还想在这城中开店?”

“小人万不敢如此,货已经在路上了,只是需要迟一些方能到。”

“多久能到?”

“最多一个时辰。”突厥男子不停地解释着,管事想了想,摇摇头。

“等不了那么久了,你这羊在别处还有卖么?”

“那是小人的独家秘法所养,城中别无分号,至少在这西市,小人不曾听说。”

管事无奈地说道:“不能等了,你能保证一个时辰后,货物入城吗?”

“小人能保证,每天都是这个时辰送到的,从来没有出过岔子。”

“某就相信你一回,你的货到了,直接送到曲池坊别院后门,会有人接引。”

“小人一定按时送到。”

管事带着车队原路返回,突厥男子看着他们的背影,不由得擦了擦头上的汗水,生意倒是其次,得罪了虢国夫人府上,只怕会有性命之忧。

一个半时辰之后,两个突厥牧民打扮的男子,赶着两只膻羊,来到了曲池坊,坐在街边的陈金,与他们暗暗交换了一个眼神,得到的是一切顺利的示意。

两人将羊赶向别院的方向,一路上都能看到自家弟兄的身影,当他们来到后院,敲开门说明来意,得到消息的管事匆匆赶来,上下打量了一番。

“不是你们东家亲自送来的吗?”

“之前的羊得了病,我们东家去求医了,怕耽误了贵人的事情,让小人们赶紧把货送来,东家说了,这次误了时辰,就当是孝敬贵府的。”

“本府是何等人家,还会短了你一只羊钱不成?”管事的嗤之以鼻:“这货物没有问题吧,要是得了病,那可不得了。”

“贵人放心,这是从羊圈中直接赶过来的,不曾接触过病羊,请看它多活泛。”

管事的看着那只羊,的确十分健壮,不像是病羊的样子,此刻也没有别的法子了,只能是先收下,将羊钱交与二人,把他们打发出去,自始至终,也没让二人进入府中。

两人退出别院,在曲池坊外的一个僻静处,见到了刘稷。

“怎么样,羊送进去了?”

“他们收了,没有怀疑。”

“药效多久发作?会不会太早。”

“这种羊的做法,需要提前腌制至少两个时辰,今天我们迟了这么久,他们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午时食用,有极大的可能会是晚间,或许还会更迟一些。”

“做得好,你们已经露了相,此事一结束,你们就出城,去帮我做另一件事,往范阳城走一趟。”

“属下遵命。”

等他们走后,刘稷慢悠悠地找了一个酒肆,一边喝酒,一边等着,直到天色渐暗,主人要收铺了,才交钱离开,走向不远处的坊门。

虢国夫人别院的主楼,无论主人在与不在,都是灯火通明,因为在这里服侍的人都知道,他们的主人不喜欢黑乎乎,也不喜欢看到黑乎乎的样子。

主楼的位置非常优越,从楼上的窗户,可以看到整个曲江池的景色,哪怕到了夜晚,池边四周各家各府的灯火也是十分明亮,池水在灯火的照耀下,发出粼粼的光芒,隐隐还有些丝竹之声传来。

站在二楼的窗户前,严庄的脸色却比池子里的水还要黑,这么多天过去了,派出去的人一直没有回音,成功与否竟然毫无消息,这样的事情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怎能不让他心焦。

三百曳落河,由郡王最信重的心腹带领,拿下一男一女外带一个婴孩,他当初根本就没有想过会失败,难道是失去踪迹了?

可问题是,无论发生何等变故,都要派人回来报信,这是事先就约好的,田乾真不是个蛮汉,他不但识字,而且读过书,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最麻烦的是,眼下他们到了哪里,自己全然不晓,因此也谈不上后续手段,他平生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无法掌控的局面,就像这貌似平静的长安城,下面的波澜有多少,只有天知道。

除了关心自己人,他也担负着收集京中消息的重任,自从进了这个院子,他连楼门都没有出过,隐蔽只是其一,不喜欢这座都市也是主要的原因。

相比范阳,长安城里的权贵太多了,多到随便就能碰上,而以他的身份,又不屑于去逢迎,还不如在这里清静,至少虢国夫人这块招牌,还挺好使。

他心里犹豫,是派人去关外打探呢,还是通过杨家的关系,探听一下官面上的消息。

两种方法各有利弊,留下的人手太少,不好调配,过于依赖杨家,又不知道会不会带来后患,毕竟与他们交好的,其实是杨家的姐妹,而不是那个即将登上权力巅峰的男子。

想了想,他还是决定依靠自己的力量,回头叫来服侍自己的府中下人,让他们去叫自己的护卫。

没想到,下人报给了他一个消息,令人哭笑不得。

“先生的那些护卫,不知道是不是吃错了食物,全都腹泻不止。”

“所有的人?”

严庄一愣,对方点点头。

他本能感到了不妙,这是一个阴谋论者,对于奇特事件的直觉,并没有什么证据。

“走,带某看看去。”

于是,他选择了下楼,因为智者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第五十六章 蹊跷

出了主院,要经过一个很大的庭苑,严庄不好此道,从来没有进来逛过,这会子看着黑乎乎地,更是目不旁视。

为他引路的是别院的一个下人,能在主楼服侍的除了婢女,就是相貌俊美的小厮,此刻就是一个小厮提着灯笼走在前面。

这里没有人居住,自然也没有巡兵往来,沿着弯弯曲曲的青石小径,两人步履极快,很快就到达了刘稷所埋伏的山石附近。

黑暗中无法传递消息,也看不清手势,因此,行动的顺序由刘稷掌握,他一动其余的伏兵就会跟着动,他不动,则所有人都不会动。

刘稷没有动,因为不知道来的是什么人,严庄的样貌,他们只从田乾真的嘴里听到过描述,并根据描述画过一张图像,据田乾真本人所述,已经很接近真人了,可在这种情况下,仅凭一盏打在前面半步远的小灯笼,又怎么可能看清?

从穿着来看,此人显得十分普通,一袭长衫,头上戴着折巾,很象是府中管事的打扮,他决定再等等。

之所以要闹送羊这一出,为的就是找出正主。

想来也是,自家护卫集体发病,做为主人怎么也会去看一看吧,何况这不是普通的护卫,而是郡王的亲信部下。

打着灯笼的两人很快就过了庭苑,从前院的圆形小门走了进去,刘稷从山石后现出身形,轻轻地攀着院墙翻过去,躲到了屋子后面的窗户下,凝神聚听。

“人呢?”

“都在各自的屋中。”

“带某去看看。”

刘稷听到一个开门的声响,躺在里面的人发出一阵“哼哼唧唧”,然后便是一阵不甚流利的汉活。

“先生。”

他便知道,正主儿到了。

“躺下,不要动,医者怎么说?”

“水土不服,导致体内郁结,并无大碍,只需静养两日,多饮些汤水,便可。”

“你等今日吃了什么?”

“与平日一样,膻羊炙烤,佐以温酒。”

“那有个屁的水土不服,一派胡言!他们吃的可有剰下?”

“有,都在大屋里放着,不曾收拾过。”

“带某去看看。”

刘稷弯下腰,小心地绕到大屋后面,紧接着又听到了一阵对话。

“就是这些?”

“回先生的话,贵下几位们吃剰的俱都在此。”

“可知他们是何时发的病,吃了多久?”

“约摸一刻钟。”

“去找几个下人来,身强力壮者犹佳。”

随着他的吩咐,屋子里很快就多出了几个人,那个略有些低沉的声音再一次响起。

“让他们每一样都吃些,还有酒,也饮上一口。”

屋子里响起来吃嘴的声音,然后便再无动静,伏在窗下的刘稷,知道他们在等待结果,这一等就是好一会儿,突然间听到一个声音叫唤起来。

“痛,小的肚子好痛。”

片刻之后又是一个:“小......小的也是。”

然后又是一个:“小的也不行了?”

“酒菜有问题?”

只听得那个声音再度响起:“让他们去吧,再的找些人来,分别试试酒和菜,看看问题出在哪里。”

至此刘稷已经肯定,发声男子一定就是严庄,也只有这等心思稹密之人,才会考虑得这么周详,事情败露是意料中事,只是没想到,才过了这么点时间,便让人发现了。

结果不出意料,酒中没有问题,出问题的是羊肉,经过医者的判定,里面让人下了腹泻之药,虽有作用但并不致命。

“此羊来自何处?是平日里送的那一家么。”

“回先生的话,确是平日里那一家。”

“今日可有什么蹊跷之处?”

“还真有,今日取货时,他们的存货全都得了病,不得已,只能从城外送来,耽误了近两个时辰。”

“送羊的是货主本人么?”

“非也,是他的仆人。”

“你们见过没有?”

“这倒不曾见,不过他们与那货主一样,俱是突厥人,口音穿着都对。”

严庄看着眼前的酒菜,沉吟了一会儿,挥挥手说道。

“行了,事情到此为止,不要对任何人提起,都去歇着吧。”

听到这句话,刘稷马上起身,攀着院墙翻进了庭苑中,他知道,对方心里一定是有了什么决定,马上就会离去,自己的机会来了。

就在他回到之前的藏身地时,院门再次被打开了,那盏灯笼在寒风中摇曳着,慢慢走过来,依然是两个人,一前一后。

刘稷屏住呼吸,计算着他们的步伐,他必须要在任何一个人发出声响之前,控制住局面,然后在同伴的帮助下,将他们运出去,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灯笼在一点一点地靠近,刘稷甚至已经能看到火光后的那张脸,一个颌下留着清须的中年男子,约在四十岁左右,身材大约一米六五,体重不会超过八十唐斤,他可以直接扛在肩上,至于前面的小厮,最多十五岁,身材瘦小,只需一个手刀就能放倒。

就在他注力于腿,打算做出一个飞身扑出的动作时,突然从相反的方向,亮起了一大片火光,然后便是急促的脚步声,刘稷迅速将身体陷入山石之间,连头都不敢露出来。

脚步声渐渐接近,就在他的附近停下,然后响起了一阵对话。

“严先生。”

“杨大夫,何时到的?”

“方才,听闻先生的护卫身体不适,故此前来一晤,可有什么不妥吗?”

“有人想要逼严某现身,不足为奇。”

“先生何出此言?”

“事实如此,严某不得不多想一层,某藏身此地,所知者不过寥寥数人,而如今,想来他们也知晓了。”

“先生指的是李府?”

“是与不是,都不足为奇,李相国虽然已经故去,手段却着实厉害,否则你也不会让某相助了,他们还会有什么后招,你我一无所知,或许这只是个开始。”

两人的对话声音不大,也没有从人在边上,刘稷再三忍耐,才按下了出手的打算,因为从这些对话中,他已经清楚地知道,打乱他计划的人,就是。

杨国忠。

第五十七章 绑出

他们并没有交谈太久,便合在一起离开了,至始自终,刘稷都没有出手,因为杨国忠带了大量的护卫,他的手上连一把横刀都没有,根本不可能硬拼。

从身形上看,那是一个高大魁梧的男子,出身市井的杨国忠,可不是什么文弱书生。

当他们进入主院,两边的院门被关上,偌大的庭苑中又恢复了安静和黑暗,刘稷撮指于嘴,发出一阵“咕咕”的鸟叫声,很快,几个同伴就聚集到他的身边。

“情形有变,目标已经有所察觉,明日或许就没有机会潜入了,我决定启用备用计划,从曲江池的方向,潜入主楼,你们负责在下面接应,或许我们要游很长一段距离。”

一切都在进来之前就计划好了,四个人都没有什么异议,之所以要求他们会水,就是为了应付眼前的变故,曲江池很长,一个人带着一具身体,可能游不了多远就会精疲力竭,五个人就不一样了,至少可以轮换。

他们跟在刘稷的后面,翻过靠水的那一面院墙,从一个不大的坡上滑下去,潜入了冰冷的池水中,到了主楼下面,所有人一齐浮出水面,爬上同样的一道斜坡,然后托起刘稷让他翻过院墙,便留在外面等待。

刘稷顺着院墙溜下去,下面是主楼的后沿,没有人迹,巡兵被楼层挡住,自然也不会发现他,只是这一面没有门,他需要爬上窗子,才有可能进去。

他的身前,是一座高约十五米的塔式建筑,共分三层,下宽上窄,越往上房间应该越少,按照这个时代的特点,作为主人的虢国夫人,应该住在最高的那一层,而客人不是最下一层就是第二层,他要爬的高度,也就是十米左右。

这种木质结构的高楼,通常由几根廊柱做为支撑,像这样的高度,所需的支撑柱更是不会少,光是他眼前所见就有六根之多,整幢楼至也有二十根,这还只是外围,里面几乎有着同样的数量,也就是说,整个建筑就是架在四十根以上的粗大木头柱子上的一个长方形的箱形结构。

现在他要做得很简单,顺着突出于楼外的一根柱子,慢慢地爬上去。

刘稷从腰间的革囊里,取出一对皮手套,准确来说,这是一对完好的雪狼爪子,去掉了肉质层和筋骨,再加以硝制,完整地保留了它的模样,当然还有前端的利爪。

雪狼的前爪呈一种鹰嘴状的倒勾,可以轻易撕开硬皮甲,就连铁制的札甲,也很难挡住它的全力一击,硬度可想而知。

刘稷用套上狼爪的双手环抱住粗大的柱身,双脚撑在柱面上,像一只青蛙般地一点一点往上挪,尽量不发出太大的响声。

尖利的狼齿刺入硬木当中,会发出轻微的“吱呀”声,其效果早已经在树身上得到了验证,唯一的麻烦是会留下十分明显的痕迹,当然现在已经顾不得了。

这个方向上,一楼没有开窗,当他爬到二楼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准确来说,是女人动情时的喘息声,他一点都不陌生。

刘稷悄然探出头,身体斜着挂在了半空中,离他不远处的木窗是那种下推式的,只开了一道不大的缝,从空隙处,只能看到一个男子赤露的背影,以及若隐若现的雪白女体。

“啊,嗯。”女子似乎捂着嘴,在极力地忍耐着。

一番动作之后,男子突然亢奋起来,一边加大了力度一边骂骂咧咧。

“小娼妇,去死吧。”

随后便趴在女子身上不动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又直起身,他的身材很是高大,将整个窗口遮挡得严严实实,刘稷只能听到一阵细碎的穿衣声,却看不到女子的模样。

“死鬼,忒大力,弄得奴好生快活。”

女子发出一阵娇媚的惊呼,似乎嘴被堵上了。

刘稷心里一愣,这声音,他在哪里听到过。

没等想明白,房间里又有了动静,房门似乎被打开又关上了,应该是女子走了出去,而男子的身影在窗边闪过,紧接着又进来了什么人。

“严庄怎么说?”

“他打算明日离城,希望咱们送一送。”

“这老小子,一定是嗅出了什么,想不到,李哥奴那个老货,死都死了,还能有这样的能耐,会是哪一个做的?李岫,若是他有这本事,早就坐上某的位子了。”

“严先生的意思,郡王战事正酣,若是不能短时间击败李献忠,咱们都会有麻烦。”

“咱们......哼。”

女子的声音刘稷一时没想到,可男子的声音他已经知道了,就是方才在庭苑接上严庄的杨国忠。

传闻中他与自己的族妹虢国夫人有染,难道方才那个女子就是?他们今天是结伴而来的么,严庄察觉出了什么,要离去?他们将事情想到了李林甫的身上?这一桩桩一件件,都在刘稷的脑海中打着转,看来今天晚上,是唯一的机会了。

如果这个房间是杨国忠所住的,那么听他的口气,严庄也必然在这一层,杨国忠的屋子里始终有人在,他没有办法出其不意地进去,只能放弃了干掉这个家伙的想法。

接下来,不需要再向上攀爬了,刘稷抓住窗沿,踩着下一层的凸起处,一点一点地横向移动,直至下一个窗口处。

严庄站在推开的窗子前,并不是为了欣赏夜景,而是冷风能让他头脑清醒,因此,当眼前突然出现一只动物的爪子时,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反应。

隔着窗子,刘稷一个手肘打在他的颈项处,让他的整个身体软倒在地上,然后便轻手轻脚地跳进屋子,一个身材不高的小厮正在里间收拾着床榻,除此之外没有旁人,刘稷在他反应过来之前,出其不意地将他打晕,以免被发现得太快。

他在一张小几上找到了一封没有写完的信,从里面的文字证实了被打晕的就是严庄本人,刘稷赶紧将屋中的灯火吹熄,房门从里面插上。

他走到窗口处,估算了一下到底下的距离,大约在五米左右,解下缠绕在腰间的绳子,将倒在窗前的严庄用布条缚住手脚,堵住嘴,想了想,又进到里间,把那个小厮挟出来,同样捆住,两个人加在一块儿,也就百十来斤,他干脆捆在一起,用绳子一点一点地吊下去。

随即他自己直接从窗子跳了下去,落地的一瞬间身体前滚,卸去了下落时的冲击。

刘稷拉着绳子的一头攀上院墙,首先找到留在外面的同伴,然后将两个身体拉上墙头,再放到下面去,让同伴们接住,最后自己也跳了下去。

“怎得有两个人?”手下不解地问道。

“在他屋子里,怕过早醒来,干脆一块儿带走,左右也不重。”

刘稷答道,其实他不过是不想轻易杀害一个无关的人而已,那个小厮年龄不大,最多也就十来岁,他一时之间有些下不去手。

手下们没有再说什么,分别将两人解开,背对背地绑在自己身上,接下来,他们将要游过一段不短的水面,然后进入一家皇家园林,再想办法从那里出城。

好在除了水里有些冷,并没有别的阻碍,水流很平静,就像是在室外游泳池,两旁的灯火,为他们指引了方向,五个人背着两具身体,很快就到了曲江池的尽头,芙蓉园。

园里很安静,没有巡兵的踪迹,只是围墙非常高,差不多有六米,如果不是同伴的帮助,要将两个人弄上去,还真有些麻烦,等到所有的人都翻过高墙,缘着绳子溜下来,他们才算真正松了一口气。

扛着打晕的身体,没有走出多远,就联系上了夜禁之前便出城而去的那两个送羊军士,他们带着马匹,负责水路上的接应。

几个人都不敢想像,他们竟然真得从别人的眼皮子底下,将人弄出了长安城!

第五十八章 帝心

“刘稷?”

李隆基喃喃地念着这个陌生的名字,手上拿着一份详细的军报,是由三个节帅联名所呈上来的,那已经是三个月前的事了。

而知道这个名字并留下深刻的印象,则是来自于封常清的奏疏,里面几乎有一半以上的篇幅都提到了,不得不让他关注有加。

为了避免偏听偏信,他没有直接将封常清召来,而是暗示了一下高仙芝,后者自然会知道怎么做。

一天之后,高仙芝便向他禀报了自己打听到的消息,比奏疏上那些描述,还要来得震撼,然而他关注到的是另一个细节。

“安西镇中使李静忠,缘何会死在吐蕃人的城中?”

这个问题十分尖锐,高仙芝也无法马上回答,只能用上他们一致的说法,但显然,天子并不怎么相信那个说法。

一镇中使便是天子耳目,李隆基之所以疑心也在于此,如果李静忠还活着,他的密奏肯定一早就送进来了,两相对比真相便不难得知,但问题就在这里,他死了。

一个没有统兵之权的阉人,会冒险深入敌境建什么奇功?很难让人信服,因为哪怕他成功了,也不会像普通臣子那样加官晋爵,说不定还会被怀疑,中使的作用就是监军,这一点谁人不知。

“吐蕃赞普就在城中,臣以为,不妨去向他们求证,或许会解陛下之惑。”高仙芝提出了自己的办法,李隆基不置可否地摆摆手。

“此事,朕不过是想问问而已,高卿不必紧张,还是说回刘稷吧。”李隆基拿着那份军报,以及奏疏,放在眼前。

“他当真只有十六岁?”

“回陛下,确实如此。”高仙芝本能感到,天子并没有释疑,但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霍去病初阵时,也就这么大吧。”

接下来,李隆基的话让他吃了一惊,赶紧谦逊地解释道。

“他十五就从军了,不过首战因为臣的关系,侥幸生还。”

“原来如此。”

李隆基当然知道他指的是什么,并未追究什么,一万多人的伤亡,在他的心目中,根本就算不了多大的事,更何况事过境迁。

高仙芝并不避讳,就连此子在龟兹城的那些荒唐行径都一一说出,李隆基越听越是感兴趣,忍不住从座榻上站起来,在殿中走着。

“胆大才能妄为,难怪此子会有如此做法,令人难以想像,也唯有如此,方能出其不意,直捣吐蕃人的都城,连器械都不曾备下,便发动了攻击。”

“臣以为,若是按部就班,吐蕃人早有准备,便无此效果了。”

“是啊。”李隆基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神色一黯:“只不过伤亡过于惨烈了些。”

“为何从未有人向朕提醒,还有那么多的子民,落在了吐蕃人的手中?”

这个问题就不好答了,高仙芝只能是垂首谨立,李隆基走了两步自己也反应过来,谁会拿这种小事来烦他。

“不说了,日后慢慢清算吧,高力士。”

“老奴在。”

“记下这件事,提醒尚书省,要向吐蕃人讨要,命沿边诸郡妥善安置,不得推诿。”

“老奴谨记,即刻便命人行文中书各部。”

李隆基停下脚步,目视高仙芝。

“他的父亲,是不是你从前的僚属?”

“正是,天宝六载的捷奏就出于他的手。”

这么一说李隆基顿时记起来了,因为那一回给他的印象同样深刻,一举俘获了三个国王,献俘京城,场面颇为壮观。

“是他,朕记得是哪一年的进士?”

“天宝二载,进士科首名。”

“是的是的,状元之才,难怪能说出那等道理,没想到这个小子,还是书香世第,文武全能啊。”

“陛下这么夸,臣都要替他脸红了。”

“有才能的人,朕岂会吝惜一声夸赞,他如今在何处任职,安西镇么?”

高仙芝不禁暗自羡慕对方的好运,什么也没做,只因为有个好儿子,一下子就被天子惦记上了,这分明就是简在帝心啊。

“目下当是府中奉先县任职。”

“县职?”李隆基一愣。

“是的,所任县尉一职。”

李隆基有些无语,照对方所言,此人在天宝二载中了状元,便出任了安西大都护府判官,如今近九年过去了,职位不升反降,成为京畿赤县的一个县尉,这其中一定有什么隐情,此刻当然是不便问了。

高仙芝离去之后,李隆基静静地站在那里,只有高力士在一旁侍候,过了良久,忽然听到他开口问道。

“李静忠,是你的人吗?”

“老奴没有私人。”高力士坦然答道:“他出自东宫。”

太子的人?李隆基眼中微微一缩,却没有再继续下去。

“这个刘稷,你怎么看?”

“匪夷所思。”

李隆基也有同感,点点头说道:“是啊,朕到现在也不敢相信,吐蕃人竟然降了。”

“朕想见一见他,你安排一下。”

“老奴明白,是见他一人吗?”

“让封常清带他来吧,还有。”李隆基想了想,继续说道:“差人去奉先,将他父亲召来。”

“老奴记下了,只是他目前还未返京,听闻是在路上,恐怕需要一两日。”

“不拘哪一天,你看着办就是,不搞清楚,这王位倒底该给谁?仍未可知啊。”

高力士记住他的吩咐,正待下去,又被李隆基给叫住了。

“吐蕃人那里,也打听一下,听听他们如何说法。”

“谨遵至尊之命,老奴这就去。”

高力士恭身退下,李隆基坐回到到胡床上,拿起那份奏疏又看了一遍,正在仔细地读着,不防被一条雪藕般的手臂从背后抱住。

“三姨?你是何时入的宫。”

“平明时分,想必此时小妹还未曾起吧。”

虢国夫人杨玉瑶娇声说道,一张俏脸上只施了层薄薄的粉黛,连花钿都未曾点上,在李隆基看来,有种别样的诱惑,忍不住捧住她的脸,深深地挨了下去。

女子的眼睛在他手上的那份奏疏上扫过,一个被特意用朱笔圈出来的名字,记在了脑海中。

刘稷。

第五十九章 念头

巧合的是,杨国忠的府邸与高仙芝同在宣阳坊,不过是一个在坊东一个在坊西,与之相邻的,是杨氏三姐妹,被当今天子以“姨”呼之的大姐韩国夫人、三姐虢国夫人、八姐秦国夫人居所,将整个宣阳坊占去了将近一半,而另一半则是万年县的县廨。

他的书房里,除了两个亲信,刚刚出任京兆尹的鲜于向,中书舍人窦华,还有一个吐蕃人。

“事到如今,你还敢来见某?”杨国忠怒气冲冲地说道。

尚结息抚胸作礼,深深地弯下腰:“尊贵的相国,我为此事感到万分抱歉。”

“某还不是相国,这全都是拜你们所赐。”

一说到这个,杨国忠的火气就止不住地往外冒,回京好些天了,天子连他的面都不见,更不必说,让其接任李林甫的位子,偌大一个朝廷,竟然交由陈希烈一个人在处理,比之李林甫在世时还要独断,让他如何不着恼。

“迟早的事,大夫何必生气。”尚结息不以为意地说道:“天可汗迟迟没有下决断,并不是不满大夫,而是其中另有隐情,这便是我奉命前来的原因。”

“奉命?你是说......”一旁的鲜于向,敏锐地抓到了他话语中的关键之处。

“不错,我是奉我国赞普之命,前来与杨大夫一晤。”

阶下之囚而已,有什么可吹的,杨国忠心下不屑,面上却是不显,毕竟那也是一国之主,之前能与大唐抗衡的。

“请说。”鲜于向摆摆手。

“虽然,此战我国是败了,举国来降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谁能料到,哥舒翰会举全镇兵马来援呢。”

他隐晦地提到这个事,是向自己表明某种不满,杨国忠当然清楚,可清楚归清楚,哥舒翰那里他是打过招呼的,最终成为这个样子,并不是人家不领情,而是形势变了,谁让你们那么不堪一击,连都城都丢了,换做是他,这样的便宜不捡,才是真得蠢。

“你们降便罢了,为何南诏人也跟着降了,两国这么多人,在自家地方,连一战的勇气都没有,真不知道,以往那些战绩是如何打出来的。”

面对他们指责,尚结息既感到羞愧,又觉得可笑,一个唐人竟然为敌人不值,他的心里更有底了。

“你说得是,吐蕃人丧失了勇气,是因为他们看不到希望,举族而降,至少留下了种子,血战固然英勇,或许再也无法重现辉煌,如今已成定局,我想我们应该着眼于将来,不是吗?”

“还有什么将来?哥舒翰一战封王,如果天子顺势让他入朝为相,谁也挡不住。”

杨国忠忍不住发出低低的咆哮,因为他不在京城,就连主持会盟这等标榜史册的大事,都落到了左相陈希烈的身上,整个战事中,他竟然连一点便宜都没能讨到,哪里还有好心情。

经此一事,陈希烈的地位将会更加稳固,天子无论如何不会在这个当口,将他拿下,那么问题来了,右相的位置空出,是让左相陈希烈顺理成章更进一步呢,还是哥舒翰挟大胜之势,封王入相?在杨国忠看来,这两种可能性,都在渐渐成为事实。

“那咱们来谈谈哥舒翰。”尚结息何尝想不到他们的顾虑,随侍入京,就是为了这一天。

“逻些城失陷,我吐蕃之民无一幸免,多少妇孺被杀戮,这要算在谁的头上?”

“哥舒翰可以找出一千个理由,证明它的必要性,也可以找出一千个证人,来证实它,说点有用的。”

虽然嘴上依然在反驳,可是杨国忠的心里已经有些动了,战争中的屠城行为,固然会受到言官们的指责,但为此惩处主帅,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做法,更何况在大胜之时。

“那好,赞普之后,我王的赞蒙失陷于你们的手中,却是不争的事实,然而战后索要,他们却给不出,这是否有不妥?”

“还有吗?”

“不知哥舒翰向天可汗晋献了多少财物?逻些城中,可是积蓄了我国数百年的基业呢。”

杨国忠心中一动,与鲜于向、窦华二人交换了一个眼神,这件事倒是有文章可做的,当年侯君集平高昌,也是经历了屠城、抢掠、侵占等事,最后全都成为了他的罪状,当然那是在谋反之后。

但是这样的事情,多少为君王所忌惮,却是不争的事实。

鲜于向与窦华同时摇摇头,表示根本没有听到有什么献宝之事,那就奇怪了,哥舒翰又不是蠢人,怎么会犯下低级的错误,那么多的财物,他想一个人吞下?这怎么可能。

“感谢贵使的提醒,请向贵国赞普,带去某家的问候。”既然话已说完,杨国忠也不想再同这个吐蕃人多说什么,直接了当地提出让他滚蛋。

“乐意之至。”尚结息毫不在意地弯腰致礼,转身退出去。

“日后不要再让这个吐蕃人来某家的宅院,你们也要注意些,少与吐蕃人来往,一帮丧家之犬,连都城都丢了,还有什么用处。”

等他离开书房,杨国忠便不耐烦地说道,鲜于向二人都是一拱手应下。

“此人虽无用,说的事情倒有几分可信,只不知哥舒翰在奏疏中,是如何说辞?”

“你们想不到法子,拿到奏疏文本么?”杨国忠感觉自己现在就像个瞎子,聋子,一点头绪都没有。

“大夫莫忧,咱们不知,宫里人一定知晓,想个法子入宫一趟,问问娘子便是。”

“贵妃亦不知晓,某已经问过了,她只是提醒,让某要小心侍奉太子,你们说这是何意?”

鲜于向拈须沉吟了片刻,悚然一惊。

“娘子所言,必为陛下所使,陛下让大夫小心侍奉太子,也就是太子会有大用?难道,这右相之位,要落到太子头上?”

“老向,你是不是喝大了,怎得糊言乱语,本朝有过太子兼右相吗?”窦华不满地看了他一眼。

鲜于向摆摆手,说出一句让二人都吃惊的话来:“本朝是没有太子兼右相,可右相此职,不过区区数十年,不要忘了,尚书令才是尚书省之首,太子兼任尚书令,可是有过先例呢。”

杨国忠不怎么读书,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窦华却是听明白了,这位以太子之尊兼任尚书令的,不是别人,正是太宗文皇帝,李世民。

他当太子的时间之短,同样令人称奇,因为这个太子,不是由君王授予的,而是经历了惨烈的宫变!

武德九年六月初四,暴发了史上著名的“玄武门之变”,太子李建成、齐王李元吉同时被杀,三天之后,李世民被立为太子,同年八月初七,高祖退位称“太上皇”,只做了两个月太子的李世民登基为帝,次年改元贞观,开启了一代圣主的统治。

“老向,你想说什么?”杨国忠沉声道。

“估且不论陛下是否有意以太子兼右相,让娘子如此传话,便可知窥知一点,太子之位已稳固,或许陛下已经存了禅让之意,至少动过念头。”

“什么!”

杨国忠与窦华不由得惊呼失声,这个判断,比让哥舒翰直接拜相还要让人震惊,因为那将意味着,政局提前进入太子时代,他们这些曾经依附于李林甫,不遗余力地陷害过太子的人,还会有好下场吗?

“某的心乱了,你们说说看,如今该怎么做?”

“当务之急,是要打消陛下的念头,不惜一切!”

鲜于向的话虽然是废话,但并不多余,此刻三人的脑海中全都在转着这样的念头,直到书房的门被人敲响。

“什么事?我不是说了,任何人不得前来打扰。”

虽然恼怒,杨国忠也知道,没有要命的事,这些下人是不敢公然如此的,他将人叫进来,顿时就是一愣,因为前来报信的,并不是自家人,而是族妹虢国夫人的府中管事。

等到来人将事情一说,他更是恼怒不已。

“严庄走便走,有什么可奇怪的,他昨日便同本官告知过。”

“可严先生只带走了随侍的小厮,那几个护卫俱都留下了。”

“他们不是病了么,留下也是应有之义。”

杨国忠说着心中一动:“这些护卫都不知道严庄要离去?”

“正是,他的屋子里一切如常,什么都没带。”

这就奇怪了,杨国忠转头目视鲜于向:“老向,你是京兆尹,带上公人去一趟别院,看看有什么蛛丝马迹。”

“下官这就去。”鲜于向不敢托大,马上起身,随着那个人离开了书房。

“事情有些不对,老窦,你修书一封,去信关外,看看那件事办得如何了。”

“某知晓了,即刻命人送出。”

杨国忠本能地感到了不妙,但一时又说不清是为什么。

第六十章 灵光

严庄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捆在一棵大树上,几个男子在周围警戒着,一个年青人拿着一把短刀,在一块石头上来回打磨,并不时地往上面浇清水。

“你等是何人?”

听到声音,年青人转头看了他一眼,便接着去磨那把刀,眼神中仿佛自己是一只待宰的羔羊般。

他的记忆,还停留在昨晚的那一刻,一只巨大的猛兽爪子,突然间出现在眼前,接着便是脑后一痛,眼前一黑,自己是被人掳来的,从戒备森严的虢国夫人别院?他不敢相信,可事实已经摆在了眼前。

“那只下了药的膻羊,是你们所为?”

“好推断,继续说。”刘稷头也不回地继续磨着刀。

“你们只是药翻他们,并不是要他们的命,就是为了引某出现?之前你们不知道某的长相,也不知道某的住处?”

“还有呢。”

“没有了他们,你们更好下手,不对,主楼那么高,让某来选,从前院到主楼的那个庭苑才是最合适的,为何你们不在那里动手。”

不等刘稷答话,他自言自语地说道:“你们想过,但没有动手,因为怕打草惊蛇,你们看到了杨大夫,也听到了我们的对话。”

他目视地上的年青人,好整以暇得说道:“你们是李家哪一位郎君遣来的,既然知道某的身份,不妨直言,何必来这一套。”

刘稷拿起短刀在眼前看了看,站起身,慢慢地走向他。

“为何你会猜到李家头上,我们就不能是为了绑个肉票,找安胖子要赎金?”

“京中大把权贵,哪一个都比某值钱,难道你打算将某绑在此处,派人千里迢迢去范阳拿钱?”

“是有些不通,不过绑匪的心思你别猜,没准儿我等就是如此有品味呢。”

严庄有些哭笑不得,要说不讲理吧,人家一直和颜悦色地,没有打骂也没有吓唬,可字字句句都透着讥讽,让人捉摸不透。

“你们究竟意欲如何?”

“说了绑票要赎金啊,你自己不信的,告诉我你家中的住址,最好有个信物什么的,免得你家娘子不认识。”

严庄彻底糊涂了,不得不低声说道:“诸位若是真求财,不必跑那么远,某家也无甚财计,不如去找城中杨大夫,他一定会开出你们满意的价码。”

“杨国忠么?他的确有钱,可也危险,你的家人不危险,我等是要求财,但也要命,远点不怕,安全就成,怎么样,肯说了么?”

严庄低头略想了想,突然间惊呼了一声。

“不对,你们不是要钱赎人,而是意欲捉拿某的家人,你们究竟想做什么?”

刘稷哈哈一笑,赞许地朝他一伸大姆指,然后转过身,摊开两手。

“给钱给钱,我说他一定猜得着,怎么样,这老小子还成吧。”

几个手下都是垂头丧气地走过来,将几枚大钱放到他的手上,有一个还朝着严庄瞪瞪眼,似乎在不满他的反应。

刘稷手中的开元通宝,在他不停地抖动下,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严庄看着那张得意的脸色,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还真没见过这样的匪人。

“你们究竟要做什么,要杀便杀吧。”

“所以我说,严先生是个福人,一来就给我带来了财运,你说我如何舍得杀你呢。”

看着这个安史之乱幕后的推手,刘稷笑了笑。

“你这么会猜,不妨再猜一猜,还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已经发生了。”

不必他说,严庄也在脑海里飞快地转动着念头,此人虽然年轻,但是自有一股威势,那些年纪比他的大的,无不是敬服有加,这等人物,会是啸聚山林的匪类?再说了,太平盛世,哪里不能讨生活,做匪是下下之选,很少会有人这么做,更何况,什么样的匪人,会冒着性命之忧,将自己绑出来?

想着的同时,他也在不经意地打量着周边的环境,这里是一个山林,从林木的种类看,应该离着长安城不远,考虑到昨夜失踪的时间,快马能跑出的距离也就五十里,他大致能推算出,所处的位置在哪里。

如果所料不错,对方又毫无杀意,那就意味着,自己身上有他们想要知道的东西,而再结合来京的目地,严庄有了几分意头。

“诸位与那天劫走婴孩的一对男女相熟吧,你想拿某去换他们,某说得可对?”

“虽不中亦不远矣。”刘稷见他果然猜到了正题,还是有几分佩服的。

“其实我只想知道,你家住何处,如何让尊娘子相信,你在我们的手上。”

又绕回来了,严庄见他不像是说笑的样子,心里陡然一惊。

“他们出事了?某不信,某不信,那是曳落河。”

“三百曳落河,你猜安胖子会不会迁怒于你呢,我劝你还是快些说吧,否则时间晚了,怕是接不出你的家人,你不想他们被屠戮殆尽吧。”

刘稷准确地说出了数量,严庄心中再无侥幸,就算结果不是那样,事情已然败露,也不是他所期望的,更何况,要如何同郡王交待。

“他们是官军,谁敢这么做?”

“扮成马贼的官军?”刘稷晒然说道:“谁都可以那样做,国贼嘛,人人得而诛之。”

“我等不是。”

“那你们是什么?这种事情传到天子的耳中,你猜他会怎么想?”

严庄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其实他最担心的,就是这一点,三百精锐边军出现在京城附近,又有意隐藏行迹,无论是个什么说辞,都会为天子所忌,更要紧的是,郡王一定会否认此事,那这个锅只能自己背了。

如果到此时还听不出来,这些人是意在郡王,他的谋士也不用当了。

“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这个问题你已经问第三遍了,烦不烦。”刘稷突然变了脸色,将刀子架在他的脖子上:“要么去死,要么告诉我你家人的地址,如何让他们相信,选吧。”

严庄梗着脖子大叫道:“杀了某,你们什么也得不到。”

“用不着你,我们什么都得到了。”

刘稷掏出一张纸,在他的展开,看到那些密密麻麻的字迹和手印,严庄的身体指不住地颤抖起来。

“原来真是你们。”

“信了?还有一个人证要不要看一看。”刘稷一招手,许光景推着一个绑住了手脚的男子,出现在他的眼前。

“先生,某对不住你。”

田乾真的出现,彻底打消他的侥幸,这是一个忠心耿耿被郡王倚为心腹的男子,连他都出卖了自己,那三百曳落河必无幸理。

“你们意在郡王,想让某指证他,这绝无可能。”

“你猜错了,安胖子反不反,老子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只对你感兴趣,说吧,生还是死,就一个字,说完我就成全你。”

此刻的刘稷,再无半点嬉笑之色,让人感到的是一种强烈的自信,严庄的脑中突然灵光一现。

“你是刘稷,你是那个孤身攻破吐蕃人都城的刘稷!”

刘稷一怔,这也能猜出来?

从头到尾他们可什么也没有露,对于这个传说中的幕后黑手,他还真得生出了一丝兴趣。

有意思。

第六十一章 名状

严庄猜得不错,他所处的地方,位于离城五十多里的一个山林间,离武功县不远,许光景正是连夜被他叫来的。

“为何这么说?”

“那就是某猜对了。”严庄现出一个不可思议的表情:“军报上所言,旁人都以为夸大,只有某,有几分相信,于是,便收集了一些你的消息,包括在安西镇的那些所为。”

“你如何知晓军报的内容?据我所知,此事还未公告天下。”

“告诉你也无妨,郡王与杨氏姐妹结为了兄弟之谊,宫中发生什么,瞒不过某的眼。”

刘稷明白了,安禄山能屹立不倒,与他在京城中广布眼线有很大关系,而这其中最大的助力,便是杨氏姐妹,包括了贵妃本人,而杨国忠与他反而是对头,当然了,这种复杂的关系,要到杨国忠上了位才会形成,至少目前他们还维持着表面上的联盟。

“那也不能证明,我就是军报上的那个人啊。”

“确实,某只是根据你的行迹来判断,并无任何依据,但一个人做事,多少会有迹可寻,照此行迹不难推断出其人的性格,僻如你,喜好冒险,能从虢国夫人的别院里,将某掳出来,又不为人所知者,不正是你应该做的么?”

刘稷对他有些刮目相看了,这简直就是后世行为逻辑分析的样板啊,看来此人的确有过人之处不然也不会做为安史之乱的原凶,事后竟然一点处罚都没有,安然终老,下场比那些平叛的功臣,李光弼、仆固怀恩、来磌都要好得多。

“那你不妨猜一猜,我为何要这样做?”

“无非是想构陷郡王或是杨大夫罢了。”

“无怨无仇,我又为何要针对他们?”

严庄一愣,这也正是他所想不通之处,以刘稷的目前的职位,就顶天连升三级也不过一镇军使,与杨国忠尚且隔得太远,更何况是郡王,难道是为其主封常清?

他感到自己似乎忽略了什么,因为一直以来,那个傔人出身,又丑又跛的男子,根本就不在各方势力的眼中!

天子会选这样的一个人,为朝臣之首,相国天下么?

“这不可能,你们绝不会成功的。”严庄本能地叫道。

“好了,现在来说说你,你是个不安份的人,我猜你的不安份,与经历有关,大唐的盛世,却是你最嫉恨之处,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

“哼,盛世,什么样的盛世,高门大族的盛世么?看看这长安城中,富者酒池肉林,贫者无立锥之地,这样的盛世,于百姓有何益处?”

刘稷惊得目瞪口呆,没想到,在这个时空,他居然能碰上一个口口声声将百姓挂在嘴边的人物,而更俱讽刺意味的是,说此人是推动大唐由盛转衰的最大元凶,也不为过。

“不错,朝堂开科举,看似结束了九品荐官,以出身为重,上品无寒士下品无豪门的门阀把持之举,可实际上呢,一科仅录十几人,其中多数为世家,余者不是身负背景,就是官宦子弟,哪有寒门弟子出头的资格,像某这等出身,只能去与达官显贵们做个闲士,逗他们一乐,你说得不错,这长安城确是某最恨之处,因为它容不下,某这等人。”

难怪,他会不遗余力地推动安胖子发动叛乱,又在叛乱行将结束时,果断地投向了大唐,还真是个传奇人物。

“所以你想要改变他,改变不了的话,就换一种方式融入进去,我开始有点后悔,冒险将你弄出来,直接一刀砍死在别院里,岂不干净。”

严庄被一个十多岁的年青人揭破了心事,顿时就是一惊,这样的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让他有种赤身露体的羞耻。

“你能否告诉某,以家小相胁,是不是让某出卖郡王?”

“不是,你这种人,是不会将家小放在眼中的,我说过,对安胖子没兴趣,我要的是你这个人。”

“不安份的人,才能为我所用。”

刘稷的话让他张口结舌,费了这么大的劲,居然是为了招揽自己?他凭什么。

“你究竟想让某做什么?”

“这是第四次了,如果我不回答,你怕是觉都睡不好。”刘稷不再逗他,直言相告。

“做你想做的事,但不要去祸害大唐的百姓,换个地方吧。”

严庄下意识地问道:“哪里?”

“你不是研究过我么,我来自哪里,将来会任职哪里,就是哪里。”

刘稷说完,补了一句:“安胖子是个蠢货,成不了事,你要指望他,只怕会失望。”

“严某从未指望他,成事只在于自身,他蠢不是正好?强如当今天天子又如何,最终只会刚愎自用,所托非人。”

“那你的选择呢,是让我多费上一刀,还是告知家人地址,接他们出来。”

严庄看了一眼被捆住的田乾真,叹了口气:“连他都降了,某不过一介书生,有得选么。”

“聪明。”刘稷拍拍手:“现在告诉我,杨国忠到底让你们做什么?”

“借阿布思之手,构陷李相国。”

“李林甫人都死了,构陷他还有何用?”刘稷奇怪地问道。

“不如此,杨大夫安能坐上相位。”

严庄简单地解释了一句,刘稷点点头,这种勾心斗角的烂事,他没多少兴趣知道,也不想去掺和,当然能恶心一把杨国忠,还是值得的。

“除了家小,我还需要一个投名状,也是考验一下你的能力,接受吗?”

“请说。”严庄来了兴趣,想要知道这位年青的戍主,会是什么样的心思。

“很简单,我要同罗骑兵。”

“什么!”

饶是严庄有了心理准备,依然被他的话惊到了,因为这是一个天大的秘密,却被一个看似绝不可能的人一口的揭破。

刘稷很满意他此时的表现,一刀割断了他身上的绳子,好整以暇地重复了一遍。

“我要阿布思的同罗骑兵,请先生为我参详。”

在这个年青人的脸上,严庄突然看到了一些熟悉的东西,那就是,不安份。

他一下子来了兴趣。

第六十二章 做甚

同罗部是一个足有几万帐的大部落,归唐之前便是突厥汗国的一支劲旅,同罗精骑冠绝天下,素来为安禄山所垂涎,为此不惜暗算阿布思,只是为其所察知,这才反出了漠北。

当然了,那是史书上的记载,身在其中,事情会有多复杂,也只有当事人才会明白,严庄便是这个当事人。

刘稷的话,给他的震撼,不亚于被人掳出长安城。

“你要同罗骑兵做甚?”

听到这么愚蠢的问题,刘稷不禁哑然失笑,这个素来冷静的谋士,心慌了。

“安胖子要它做甚,我就做甚。”

“你?这不可能。”严庄的的手得到了自由,被他下意识地举起,指向刘稷。

“先生是说我得不到同罗骑兵,还是不可能得到。”

刘稷凑上前,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天下?”

“这不可能,这不可能。”严庄连连摇头,一脸的不敢置信。

“可不可能,我都要得到它,决不会让他落入安胖子之手,你明白么?”

严庄依然在摇头不止:“这件事,我等足足筹划了两年之久,同罗部中有多人被吾等收买,其中不乏族中掌权者,况且还有回纥人相助,阿布思之败已经是定数,谁也救他不得。”

“我没说要救他,只需不落入安胖子之手便可,你一定有法子联络上同罗部中的叛徒,对么?”

“那又如何?”

“让他们不可力战,退往金山一带,做得到吧。”

严庄熟知漠北地理,一听就能猜到他的打算:“那边是葛部游牧地,你是想让他们火并?”

“这么做,是为了让阿布思脱离安胖子的辖地,你这么聪明不会想不到的,到时候,我再使使劲,未必拿不下同罗部,这么说够清楚了吧。”

“北庭!”

严庄明白了,他研究过此子的履历,自然会知道他隶属北庭序列,此战过后有极大的可能回归,成为一镇主将或是一军主使。

这么一想,他的心里多少动摇了些,一个小小的戍主,按制不到百人的编制,如何与三镇节度使安禄山相比?哪怕真的升任一军军使,还是天差地别,可毕竟已经是一方主官,最为关键是,他才十六岁,有着无限的可能。

安禄山在他这个年纪,可远远不如他。

一个有野心有手段的年青将校,在自己的辅佐下,能走到哪一步?严庄被突然冒出来的念头吓了一跳,怎么能够这么想。

“这样吧,你帮我拿下同罗部,事成之后,若是还想走,我一定放行,此言为君子之约,一诺千金,如何?”

严庄再一次产生好奇之心,此人怎么就能笃定一下能拿下同罗部?阿布思可不是个省油的灯,桀骜之处,连大唐都能叛出,凭什么就会听命于一个年青的唐人军校?

“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

刘稷与他击掌为誓,严庄有了决定,也不再拘束,反而主动献计。

“事情要办就要快,你的人可以持某的信物去范阳,接出家小,同时进行你要求的那件事,人选要可靠,不宜太多,到了那边我有自己的人可用,他们见了信物,会一切听从你的安排。”

这才是一个老谋深算之人的应有手段,刘稷点点头,将之前就准备好的两个手下叫过来。

“他二人前去范阳,先接人再行事,如何做,我不管,你全权安排,我只要结果。”

“好,你们跟我来。”

严庄已经进入了角色,将二人带到一旁,进行叮嘱,他还写了一封信,交给二人,连同身上的一个玉佩,看来那就是信物。

过了良久,二人才返回,为首的铁勒人将那封事递与刘稷,刘稷却没有接。

“严先生怎么说,你们就怎么做,速去速回,咱们北庭见。”

“属下等遵命。”

二人抱拳执礼,收好信物,早有同伴为他们牵过马匹,上面已经准备好了一应事物,二人甩蹬上马,绝尘而去,刘稷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冷不防听到一个声音。

“其实那信里只有一个意思,除了某的老妻,杀掉所有的妾室,因为她们都是郡王送来的,未必没有他的耳目。”

“我说过,交与你,我只要结果。”

严庄暗地里称了一声赞,这个唐人虽然年轻,行事做派已经显出了几分老辣,特别是决断极为干脆,毫不拖泥带水,很是对他的胃口。

更难得的是,他有一份宽大的胸怀,能毫不顾忌地相信自己的手下,让他们为之效死,这便有了枭雄的基础。

但也只是基础,一切还要看后续的发展。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看了一眼远处的田乾真,那是一个一根筋的男子,这会子整个人失神落魄,他一定是看到二人的离去,意味着两人从此走上了不归路,再也不可能回到安禄山的麾下了。

武功县城没有多大,做为京兆府最西边的一个县,实际上起到的是拱卫京城的作用,当然了,承平日久,任是谁也会有所懈怠,倒也并非是主官不用心。

城中住进了节度使的家眷,多少让守兵们打起了精神,四、五天过去了,城头上的军士们,已经习惯了一个牵着豹子的少女,在护城河边嬉水的景象,甚至有些不忍去打扰,因为她实在太美了。

“阿狸,你说他在干嘛呢?”少女毫不避讳地掬起一捧水,递到黑豹的嘴边,豹伸出猩红的长舌,轻轻一卷就将她手里的水饮尽。

“阿狸,你说会想咱们吗。”少女拿出一把梳子,动作轻柔地为豹子梳理。

“一定会的,你也是这么说,对吧。”豹子呜咽了一声,少女欢快地说道。

“可是,我还是很想他。”

不一会儿,她的神色又黯淡下来,柳眉轻憷,令人怜惜。

就在这时,黑豹突然间脱离了她的手掌,朝外跑去,一边跑一边还“呜呜”地发出叫声,速度迅捷无比,猝不及防之下,少女先是一怔,随即回过头,眼神一下子变了,神采慢慢地在双眸中跳跃,身体也站了起来。

“阿狸!”

刘稷远远地看到那道黑影,跳下马,热情地迎上前去,同时看着少女,露出一个温暖的笑容,八颗白牙在阳光下璨璨生辉,让少女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融了。

“五郎,你的事办完了?”

“办完了。”

“还顺利么?”

“托阿封的福,一切安好。”

少男少女就像常人一样打着招呼,渐渐走近,刘稷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走在阳光中,一切都显得那样的和谐和自然。

“那接下来,我们是不是要进京了?”

“嗯,到时候我们去逛长安城,你知道吗,它可大了,几天都走不完。”

他的话让少女高兴起来,其实心里明白,两人目前的关系,再这么公然见面已经不合适了,更何况是在京城。

两人就这么在城外走着,直到被人找来,封常清的使者到了,他们也该启程了。

第六十三章 秋风

与武功县相反,奉先县位于京兆府的东北角,尧山之侧、洛水以西。

县城的一所宅院中,一个男子正在书案上挥毫泼墨,吸附性极佳的画纸上,一幅写意山水图慢慢成形。

在他的身边,站着一个书童,另一边则是一个年近四十许的中年男子,身形瘦弱,面目清瞿,颌下的长须只有为数不多的几缕,双目却是炯炯有神。

作画男子的年纪要大上一些,约摸四十五岁上下,他收笔完成了最后一处的勾勒,抬起头朝着远处眺望,似有不满之意。

“笔拙,不能尽抒胸臆,让子美见笑了。”

“公所作,已是某平生罕见,其中沟壑,非常人所能及也。”

“子美谬赞了,某不过区区一个县尉,当不得一个公字,你我还是平辈论交吧。”

作画男子谦逊地摆摆手,中年男子仍是盯着那幅画,拈着颌下清须,似有所悟。

“少府此作,倒让某得了几句,不吐不快。”

“噢?子美请。”

作画男子大喜,将书案让出来,中年男子拿起笔挂上的一只斗毫,在墨池中转了转,提起倒在空中,任那墨汁洒落,在池中滴出一圈圈的涟漪。

思忖了片刻,他突然手腕一转,提笔就往画作的空白处下落,一旁的书童大惊失色,正要动作,却被作画男子给拉住了。

“堂上不合生枫树,怪底江山起烟雾。”

男子一边书,一边低低地吟唱着,看着那一笔恣意的行草,作画男子突然发现,与自己的写意山水竟然有些相得意彰。

“闻君扫却赤县图,乘兴遣画沧州趣。”

随着歌声渐起,男子的笔下有如行云流水,越来越快。

“画师亦无数,好手不可遇。

对此融心神,知君重毫素。

岂但祁岳与郑虔,笔迹远过杨契丹。

得非玄圃裂,无乃萧湘翻。”

“悄然坐我天姥下,耳边已似闻清猿。

反思前夜风雨急,乃是蒲城鬼神入。

元气淋漓障犹湿,真宰上诉天应泣。

野亭春还杂花远,渔翁暝踏孤舟立。

沧浪水深青溟阔,欹岸侧岛秋毫末。

不见湘妃鼓瑟时,至今斑竹临江活。

刘侯天机精,爱画入骨髓。

处有两儿郎,挥洒亦莫比。

大儿聪明到,能添老树巅崖里。

小儿心孔开,貌得山僧及童子。”

写到这里,作画男子已经忍不住要击节叫好,不过还是没有出声,他在等,等待最后的收笔。

只听得男子仰天一笑,笔走龙蛇,一气呵成。

“若耶溪,云门寺。

吾独胡为在泥滓?青鞋布袜从此始。”

男子兴尽,将那管已经乏墨的斗毫轻轻地挂在笔架上,执手作了一礼。

“是某孟浪了,少府担待些。”随即让出了位子。

作画男子却没有同他计较,一把抢上前去,站在自己的画作前,看着空白处的那一笔行草,一连低吟了数遍,方才赞赏出声。

“妙,实在是妙啊,千年之后,拙画不可存世,然子美这歌必将流芳,千古。”

“哪里,少府谬赞了,没有好画,哪有好歌。”男子虽然嘴上谦逊,言语间却有着几分傲气,更是让作画男子称奇。

“哈哈,京中盛传,太白的诗,南八的刀,大娘的剑器、小蛮的腰,依某看,你杜子美的歌也不遑多让。”

被他说起,四十岁的杜甫不由得苦笑,终其一生他都可以用潦倒和籍籍无名之类的词来形容,大放光彩被称为“诗圣”,已经是故去多少年的事了,颇有些后世梵高的境况。

作画男子比他大四、五岁左右,却是天宝二年的进士科魁首,俗称“状元”,而他呢,屡试不第,早已经心灰意冷。

他的窘迫,被作画男子看在眼中,不禁叹了口气。

“你也莫要心急,说句丧气的话,如今的朝堂,不作官比作官强,僻如某,在碛外熬了多少年,回到京城,不过区区一个奉先尉,又能强到哪里去,仗着家族余荫,勉强有些进项罢了。”

“子美,你家小俱在此,人无柴米,一日不可活,些许银钱,就当是润笔之资,万望收下。”

杜甫被他强按着将一个沉甸甸的袋子捏在了手中,家中妻儿幼子,嗷嗷待哺,本就是有求而来,清高的话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对方已经极为照顾颜面了,他不得不再施一礼。

“杜某谢过少府。”

话说到这份上,两人也失去了谈诗作画的兴致,杜甫抢在他开口留饭之前,告辞而去,男子亲自将他送出府,看着那个略显得有些佝偻的背影,摇摇头。

“疏酒狂歌仗剑去,我辈岂是此中人。世上又有几人,真如那般自在?”

“不过上门来讨个秋风的狂士,也就是郎君好心,这月都第几回了?”一旁的书僮不满地嘀咕了一句,被男子狠狠地瞪了一眼。

“你是个什么东西,也敢说他的嘴,府中规矩忘了?”

“郎君恕罪,小人再也不敢了。”书僮拜伏于地,连连叩首。

男子还要再喝斥几句,不防被人一把叫住。

“刘少府,叫某好找。”

来人是他的县中同僚,男子转身拱拱手,诧异地问道。

“出了何事?”

不怪他起疑,县尉是个文职,干的却是武差,他一个状元之材,被发配到府中最偏远之地,担任一个缉盗头子,素来就为人所轻视,都当是得罪了朝中大员,至于是哪一个,众说纷纭,他也懒得解释,只当是休闲,寻常点个卯而已,从不抓权,大家伙面子上过得去就是了,什么样的事,要追到家里来?

“好叫少府知晓,京里来了人,明府请少府过堂一述。”

听到这里,男子脑门就是一跳,心想莫不是祸事了,来拿人的?可观此人行迹又不像,往常不过点头之交,如今倒是一口一个“少府”地尊称,心下更是纳闷不已,升官?怎么可能,就凭这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懒散样,不被弹劾去职就烧高香了。

“少府还愣着做甚,快随某去。”

男子被他拉着,不得不快走几步,小声地问道。

“但不知来得是何人?”

对方的回答,让他差点没缓过神来。

“天使!”

第六十四章 可心

不得不说,杨国忠虽然没什么才学,感觉却是极好,京兆尹鲜于向带着府中公人在虢国夫人别院的勘查,一天之内就有了结果。

严庄并不是主动离府而去,也非是不告而别,而是另有隐情。

“大夫请看。”

鲜于向将一件黑色的衣衫递到他的眼前,杨国忠只粗粗一看,就心下了然了。

“是夜行衣?”

“正是。”

“在何处搜到的?”

“正院前的花圃,藏在一处山石的夹缝里,若不是下面的公人机警,很难为人察觉。”

“也就是说,有人潜入了别院,还不只一次?”

杨国忠抓着那件黑衣,狠狠地捏在手中,背上起了一阵凉意,他在那里的时辰不短,有时还会过夜,若是对方起了歹意,不对,是已经起了歹意,只不过是冲着严庄去的。

“除此之外,在主楼的周围,都发现了一些痕迹,足以证明,严庄是被人掳走的。”鲜于向补充说道。

“一个大活人,是如何在那么多人的眼皮子底下,无声无息地消失的,他们又是如何得知严庄的住处?其中莫非有内应?”

“下官也是这么想,已经捉拿了院中的仆役,严加审讯,想来总会有一些蛛丝马迹。”

“坊间内外,也毫无所觉么?”

“牵涉的人太多,只能暗访。”

鲜于向委婉地提醒了一句,杨国忠顿时明白过来,事情不能大张旗鼓地查,那样会惊动方方面面,因为他们所做的事,同样隐密,见不得光。

事情麻烦了,严庄必然是为对头所掳走,而对方多半就是冲着自己来的,可他们连对手是谁都不知道,这才是最为头疼的。

“李府的动静,都盯牢了么?他的那些子婿,还有成人的孙辈,一个都不能放过。”

“这是自然,只是他家口子太多,得分去不少的人手。”

鲜于向也是无奈,李林甫生了二十多个儿子和同样数量的女儿,加在一块儿就是上百人之多,他们哪里抽得出足够的人,都用在这上面,别的事还干不干了。

“老匹夫,死了也不得安生。”杨国忠恨恨地骂了一句,突然记起一事:“上回逃脱的那对母子,是不是他们雇人所救?”

“都蒙着面,没有人看清究竟是何人,不过有说一男一女,一刀一剑。”

“南八,孙大?”

“江湖传闻而已,不足为凭。”

鲜于向知道他有什么忌讳,被人暗地里称为市井儿已经很不高兴了,最不想听到的就是那些江湖啊任侠之事,赶紧将话题岔开。

“大夫此刻最要紧的,是探知至尊心意,这相位孤悬,可有数月了。”

果然,一说到这个,杨国忠就忘了旁的事。

“如今只打听到老匹夫死之前,陛下曾去平康坊探望过,谈了近半个时辰,谈了些什么,除了那个老阉货,竟无一人知晓,陛下对娘子都不曾透露半分,可以想见,必与我杨氏有关。”

“有关是必然的,至尊所考虑的,绝非一个相位,或许是为大夫一门在做打算,就算是迟上一些,也是不打紧的。”

鲜于向的安慰,并没有让他放松,这种事情一日没有个定论,就会出现无穷的变数,盯着他杨家的可不只一路人,这一次的事情就是一个明证。

“大夫,在下官想来,贵妃不知,不一定是至尊不信她,而是一种爱护,不欲让她卷入其中罢了,可她不知,不代表别人不知,大夫不妨另僻犀境。”

被他一提醒,杨国忠陡然想起来,能得天子欢心的,又不只是贵妃一个。

女人。

花锷相辉楼的暖阁里,两具痴缠在一块儿的身体终于停下来,女子娇喘着伏在男子的身上,面颊似火、媚眼如丝,青葱般的手指在男子的胸口上轻轻滑动,声音柔软之极,闻之令人心醉。

“大家,若是有闲,不若去我那处转转,最近奴可以是寻了好些珍奇之物,以求大家鉴赏呢。”

“朕这不就在鉴赏么?”

李隆基呵呵一笑,在她那凝脂般的肌肤上滑过,轻声说道:“在朕的眼中,三姨才是这世上最好的珍奇呢。”

“三郎的话,就是中听。”

杨玉瑶自知分寸,没有在他身上逗留太久,飞快地在身上套好衣衫,马上服侍李隆基更衣,至于那些用过的,自然会有宫人前来收拾,两人分别坐下,倒有几分相敬如宾的模样。

李隆基喜欢她的娇纵任性,也喜欢她此刻的小意知心,随手拿起一份奏疏,不料正是封常清的那一份,就在此时,一道目光似有似无地瞄了过来。

“三姨也对军国之事有兴致?”

“奴只对大家有兴致的事,有兴致。”杨玉瑶答得很巧,李隆基笑了。

“你呀,这张巧嘴。”

“奴这嘴,也是为大家巧。”

李隆基笑意渐浓,这话一语双关,又极尽**之能,偏生她此时一脸的端庄,撩人之极。

“莫要害我,玉环快起了。”

“奴又没说什么,大家何故如此。”杨玉瑶嘟起嘴,红唇微张,说不出得可爱。

李隆基忍不住伸出手,在她嫩滑的脸蛋上轻轻一拧。

“有你在,朕是看不进书了,不若咱们说说话。”

“老实讲,是不是杨国忠让你来的?”

“他?如何使得动本夫人,奴是想念大家得紧,故而进来一会,怎么,有不妥么?”

杨玉瑶巧笑倩兮,从她那张薄施粉黛的脸上,李隆基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异样。

“朕还想试试,他能安坐到几时,看来也是个急性子,你不妨回去告诉他,是他的,终归是他的,稍安勿燥。”

杨玉瑶美眸一转,娇声说道:“大家让奴转告,奴尊旨便是,至于说得什么,一概不知。”

“真是朕的可心人儿。”

李隆基拉过她的手,轻轻摩梭着,只听得一阵钗环佩响,人未到而笑声先闻。

“三郎的可心人儿在哪儿呢,奴怎得没见着?”

李隆基不动声色地放开她的手,长身而起,看着佳人步履款款地走近,露出一个笑意。

“我与三姨正说起你,在朕的心中,哪有如玉环这般可心的人儿。”

“喔?”杨玉环将手放到他的手心里,掩着嘴宛尔一笑:“三娘也是这么说的?”

杨玉瑶的眸子在李隆基身上一转,蹲身施了一礼:“娘子不是,谁人才是呢?”

“三娘记得就好。”

对于他们的小动作,杨玉环只作不见,与李隆基一同坐到了胡床上,陡然间闻到了一股香味,若有若无,隐约传来。

不多时,暖阁中便充满了欢声笑语,看似其乐融融一般。

第六十五章 叮嘱

从西边进京,对于刘稷来说已经是轻车熟路,只是这一回,他们是全付具装,一派边军的装束,不必有所动作,一股杀气便自然而然地流露,令人胆寒。

那是百战老卒身上,用敌人的血肉,所凝结出的。

阴魂。

跨过渭水便桥,已经有人迎在了前面,刘稷远远地看到,放低了马速,低下身在一旁的马车窗口处说了一句。

“郡君,中丞到了。”

马车里坐着四个女子,除了郑氏的贴身侍婢,还有封浩娘子和封寒月,马上要进城了,她自然不能再骑马招遥,就连骑装都换成了普通的常服。

在侍婢和儿媳的扶持下,郑氏下了车,封常清已经带着人走近,上前与她相互一打量,都是一笑。

“大娘,一路劳累。”

“坐在车子里,没什么累着的,倒是你,瘦了许多。”

郑氏回应了一句,看向他身后,作文士打扮的男子,显然并不陌生。

“二十七郎,别来无恙。”

“郡君记挂了,某家倒是无恙,只是有许久未尝过郡君的羹汤,甚是想念。”

“你呀,来看看这是谁?”

刘稷不防被她推到了前面,只能屈身一拱手。

“五郎!”

男子热情地上前,扶住了他的手臂,上下打量了一番,刘稷知道又是一个熟人,可自己却无半点印象。

“听开府说起,某还不敢相信,直到中丞到来,亲口所述方才知晓,了不得啊。”

“都是中丞谬赞,稷实不敢当。”

见他还在喋喋不休,封常清有些不耐烦地拉了一把。

“岑夫子,你这说法要说到几时,先入城吧,到时随你便是。”

“一时情急,恕罪恕罪。”

男子呵呵一笑,刘稷也是一笑,封常清的话,让他知道了这位是谁。

岑参,封常清的铁粉,直接为他写的诗就达十数首之多,其肉麻程度不亚于后世的粉丝,曾经长期佐幕安西,自然认得自己的父亲,两人说不准还是好友。

等到封浩等人一一上前见过礼,一行便重新出发,岑参很快就将兴致转到了,那辆别致的马车。

“此车看着眼熟,难怪,竟是出自我安西镇,想必是宇文晟的杰作吧。”

封常清一愣:“此话怎讲?”

“前几日,有一辆如此形制的马车入城,听说是来自于龟兹的红倌人,出手十分大方,传言要用一百钱一车的水洗沐,每日吃食也是精致到极处,来历更是扑朔迷离,令人浮想翩翩,却没有人见过她的真容。”

走在他们后面的刘稷一听,就感觉一道目光盯住了自己,隔着厚厚的车壁,都极具杀伤力。

不过能从旁人的口中,听到这样的逸闻,说明一切进行得很顺利,已经吊起了城里人的胃口。

“龟兹?”封常清听完,回头看了刘稷一眼,却什么也没说。

宇文晟能做出什么事物,至少在最近的这一年时间,都与刘稷有关,本能得就会想到他身上去。

刘稷不得不承认,在这些人精的面前,耍什么花招都得小心再三,因为对方太熟悉自己了。

这件事情他还没有来得及同封常清说,并非是想要隐瞒,而是不想将他拖进来,趟这趟浑水,这样对双方都好。

当然还有一个用途,这一次进城,要高调许多,引得城中百姓纷纷侧目,自然会将马车联想到一块儿,从而为杜妙如增加更多的猜测。

未来的两镇强人,也是一块不错的招牌,能挡住不少人的窥探。

在目前这种局势中,各方势力都很平静,那是因为李林甫留下来的位置,和巨大的政治资源,有待分割,杨国忠一定急于上位,以便接收这些资源,而其他人,未必不想分一杯羹,刘稷对于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越来越感兴趣,哪怕自己不是主角,看戏也不错。

想到这里,他不禁看了封常清一眼,看上去,这个身陷漩涡中心的人物,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或许将得到最大的利益,就在此时,对方的视线也看了过来。

“五郎,高开府很是欣赏你的作为,一早就想见了,你要有所准备。”

“中丞有何见教?”

封常清向他介绍进京后发生的一切,实际上他们一行除了将吐蕃人、南诏人和其他国的使者送入鸿胪寺客舍,便没了下文,已经过去了半个月,朝廷对于后事处置没有一个定论,连有功将士封赏也没有着落,这是极不寻常的。

除此之外,更不寻常的是封常清的做法,从西边入城,要经过整个西部坊市,相当于穿过半个长安城,这是在京城,自然速度快不起来,在这么长的时间里,闲聊是自然而然的,可是封常清全都在同自己说话,既有叮嘱也有提醒,话题无一例外都是关于高仙芝的,看这情形,就像后者正等在府中,要马上见到他一般。

高仙芝为什么会对自己这么个小军官感兴趣?原因或许是不寻常的战绩,又是熟悉的人,但是有必要这么着急,一个晚上都等不得?

刘稷心中一动,不是高仙芝有兴趣,而是另有他人,封常清担心的,也不是即将到来的会面,而是更为重要的某种接见。

什么样的见面,会因为说错话而吃罪?他的心中似乎有数了,但很明显,封常清还不知情,否则就会直言相告。

“看来咱们给天子出难题了。”

刘稷突出其来的话,让封常清一愣。

“你是说,高开府另有深意?”

“是否另有深意,中丞不也知道了么?”

封常清被他点破,微微一笑:“猜出一点,不敢信尔。”

车队一行进入宣阳坊,除却随行之人另作安排,封常清的家眷直接由侧门进入后院,封常清则带着刘稷等人从大门而入,中堂之上,一个挺拔的身影已经等在了那里,当看到他们一行,特别是封常清身后的刘稷时,眼中顿时一亮。

“快,快更衣,换上便服,随某走。”

封常清愕然不已,下意识地问道:“这么急?去哪里。”

“高公亲自来传的口谕,天子要在兴庆宫,见你。”高仙芝面有急色,显然传诏之人已经离开了。

说着,面朝刘稷补充了一句。

“还有五郎。”

第六十六章 入目

这么快?

刘稷本能地觉出了不对,因为封常清的奏疏,天子或许会对自己感兴趣,这并不出奇,但是自己进城还不到半个时辰,宫里的人竟然已经提前到了高府,只能说明诏命是之前就下达,而后他们便一直盯着自己这队人的行程,才能做到分毫不差。

整个过程中,他居然没有丝毫察觉,可见这长安城中,耳目众多,根本无法分辨,自己行事,不能大意,更不能小看这些载于史册上的人物。

两人来不及寒喧,只好匆匆换上常服,便被高仙芝拉着出了门,从宣阳坊到兴庆宫,中途要绕过平康、崇仁、胜业等坊,以及东市。

对于这座建于城中,由兴庆坊改建的著名宫殿,刘稷看出了某些不同,它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最为亲民的皇宫,百姓就这么从宫墙下经过,一眼就能看到那高耸的宫楼,传闻楼中声音能清晰得传出来,甚至还有人言欢笑。

于是他得到了对于李隆基这个天子的第一个印象,爱热闹,也爱与人分享,这样的人好大喜功,便是自然而然的。

兴庆宫的宫墙是在原来的坊墙基础上改造的,加宽加厚加高,以供军士在上面守卫,四角建有角楼,各处均有马面,防备森严自不必说。

“哎哓,高将军,咱家等得好苦,再不来,就要去你家寻了。”

“有劳久候,高公可在?”

“在楼里服侍大家呢,就等你们了,这是封中丞吧,幸会,这位莫非就是刘果毅?”

“不敢,在下正是。”

宫门外,一个穿着中官服饰的男子看到他们,急急地迎上前来,简单地确认了一下他们的身份,便领着朝里面走,这一下连刘稷的心里都有些打鼓,这位天子未免也太过操切了吧,连宫外搜捡耽搁这么一点的时间,都不想错过。

“中丞与果毅都是第一次面圣吧,规矩咱家就只能简单说说了,一会儿,等到唱名时,方可进入,不要抬头,走得慢些,稳些,天子最喜欢的就是你们这样的边将,向来宽厚有加,就算稍有些失礼,也是不妨的,说话可以大声些,不要让天子再问,还有些忌讳,切切要记得......”

“下官等记下了,多谢提醒。”

短短地一段路上,这位中官一直在教他们面圣的注意事项,从他的话里,刘稷听出了一些端倪,这位天子,其实并不怎么太注重规矩,有些随心所欲,甚至有些固执,让他想到了史上有名的安胖子,一个长得身材臃肿的胡人,毫无背景出身还低贱,竟然会得到那么大的信任,这第一面的印象或许就是关键。

自己的行为已经成功地引起了他的关注,接下来就要看自己的表现了。

很快几人就来到了一座楼前,门前的匾额上题着“勤政务本”四个字,高约七重,占地极宽,差不多到了宫门的一半,而与之相对另一座楼,形制相仿,大小也差不多,有如双子塔,并排而立。

“哎呀,差点忘了,解剑,解剑方可入内。”

三人同时解下腰间的佩剑,这把剑刘稷从来没有用过,也不知道该怎么用,倒像是饰物多些,因为他在这长安城中所见,凡是长衫多半都会佩剑,几乎随处都是。

“二位随咱家进去,高将军,请留步吧,但请不要走远,以免大家有事相询。”

高仙芝拿着自己的佩剑,愣在了当场,只能目送着二人入内,心下不由得有些忐忑。

刘稷有些好奇地跟在中官后头,打量着这座开元、天宝年间的政治中心,说是楼,其实就是一座大殿,下层颇大,足以容纳百官,想必是朝会时用的。

中官带着他们径直上了楼,木制的楼梯,踩在上面,竟然不曾发出一丝异响,这木材厚重结实得如同钢材,就这样一直来到了三楼,又是一间大殿,比起一楼来自然小上了许多,殿门开着,里面似乎有人影在走动,一个等在门口的中官劈头就问。

“来了么?”

“来了来了,大家问起了?”引他们进来的那个中官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也不知道是累的还是吓的。

“倒还不曾,高公交待,一旦到来,即刻引进,哪位是封中丞?”

“下官便是。”

封常清明显有些紧张,中官看了他一眼,点点头:“稍候,咱家去通报一下。”

说完,那人便一低头走了进去,很快,就从里面出来,站在门口,大声唱名。

“宣,御史中丞、安西副大都护、四镇节度使封常清入觐!”

封常清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待他话音一落,便迈出那条略长一些的腿,走入了殿中。

他的出现,让殿里一下子安静下来,李隆基坐在胡床上,目光炯炯看着他的身影,身旁的高力士也是目不转睛,实在是这位节帅的形象,太过出奇。

此时的封常清,身着一袭武弁服,面上经过了修饰,到是显得清爽了许多,除了走路还有些不适,看着就像是一个普通的富户老头。

“四镇节度使臣封常清参见陛下,天子万安。”封常清依着中官之前的吩咐,在离着三步左右的距离上站定,大礼参拜下去。

等他礼毕,高力士刚要出口叫起,却被李隆基的眼神给制止了。

李隆基从胡床上站起身,走到封常清的面前。

“封卿,抬起头来。”

封常清依言仰起头,只见天子一脸肃穆地盯着他。

“传闻你的样貌清奇,朕今日一观,分明是宜主之像啊。”

说着,竟然伸出手,亲自将他扶了起来,封常清万万没有想到,一时间激动得哽咽不已。

“陛下,臣......实是不堪......”

“不堪入目?你是想说,朕选材,先看相貌,再论其他,生得差一点,连为国效忠的机会都没有了么?”

“你呀,小看了朕,也小看了你自己。”

李隆基制止了他的辩解,微笑着说道:“今日,不是朝议,只是朕想看一看,平灭我朝大敌的将军们,是何等的英雄。”

“你虽然来得晚了些,但是并未让朕失望。”

封常清这才看清楚,殿中不只他一个人,哥舒翰、程千里二人,一左一右,都在盯着自己。

第六十七章 实至

同在一坊,高府的情形自然瞒不过杨国忠的眼,一早就有人来报知于他。

“什么?连府门都未进,就进了宫?”

“确实如此,不光是他,还有刚刚低京的封府护卫,这会子已经到了宫里,听闻一同接见的还有哥舒翰和程千里。”

“只有这三人么?”

鲜于向在一旁细问道。

“只有三人。”

“仲通,莫非还有什么说道?”杨国忠不解地问道。

“说不通啊。”鲜于向拈着胡须,踱了几步:“三人是此战功臣,受到诏见是题中应有之义,可为什么不是献俘当天?这不年不节地,究竟是何用意呢?”

“你的意思是?”

“讨吐蕃制,大夫还记得么?”

“记得又如何。”一说到这个,杨国忠就气不打一处来。

“擒获吐蕃赞普者,封异姓王,这可是诏告天下,无人不知的,在下官看来,之所以迟迟未有定论,就在于此,咱们的天子,也不知道,这个王位,究竟该授予谁。”

鲜向于语气平平地说道:“于是,方有今日之会。”

“不是哥舒翰,还会有谁,某家听三娘说过,至尊连诏书都写就了。”

“未经中书门下,便做不得数,未曾明发公告,便存在变数,天子的心意又有谁能真正知晓呢。”

这话说得在理,杨国忠感同身受,这长安城谁人不知,自己的相位是板上钉钉之势,可一直拖到现在,也没个准,可不就是变数。

“大夫可曾问过几位国夫人?”

“三娘昨日入宫,至尊向他透过一句,可某听着,总觉得不对,又说不出是哪里不对。”

“噢,至尊如何说法,可否告知。”

“至尊让她传话,说什么,是他的终归是他的,还让某稍安勿燥,这又是何意,莫非至尊有悔意,要改易他人为相?”

鲜向于来回走动着,嘴里默默念着那几句话,沉吟了片刻,突然停下脚步。

“虢国夫人说此话时,是个什么表情?”

这......杨国忠不知道该如何答他,女子欢娱之后的表情?鲜于向一看就知道自己问错了,赶紧补充了一句。

“是严肃还是说笑?”

“倒不像认真说起。”杨国忠吱吱唔唔地说道。

“那就糟了。”

杨国忠一愣:“此话要怎么讲?”

“虢国夫人受圣命传话,自然会知晓陛下当日心意,若是安慰之语,这话就只能当是说笑,可陛下为何要安慰大夫?”

“因为他的心,动摇了!”杨国忠此时哪还听不出,这言外之意。

“大夫也莫要太忧心,天子的心意,最是难测,或许便是想要试试大夫的反应......”

“又或是,他还未曾找到何人来代替某家。”

杨国忠恨恨地一拳砸到几上,震得上面的杯盏一阵跳动。

“那今日之会,便有些意思了。”鲜于向悠悠地说道。

“哥舒翰、封常清,会是哪一个?”

“或许另有其人。”

鲜于向的话,让他思忖了良久,方才从嘴里一字一句地嘣出来。

“安、禄、山!”

鲜于向说得不错,论资历,已经封王数年的安禄山才是份量最重的那一个,无论从哪个方面考虑,都应该是帝王心目中的第一人。

勤政务本楼的三层大殿中,主导战事的三个节帅分坐两旁,河西、陇右两镇节度使哥舒翰单独一边,安西封常清、北庭程千里在他的对面,大唐天子李隆基端坐正上方,身后的两个宫女打着两扇百鸟朝凤羽屏,宫中最有权势的宦者高力士立在阶下。

“诸贤毕集,朕何其有幸,这第一杯,当敬各位先帝,列祖列宗。”

他端起杯子,遥遥一敬,三人一齐举杯,隔空祝祷。

“第二杯,敬那些长眠的大唐勇士。”

跟着他的动作,众人将酒泼撒于地。

“这第三杯,敬你们,朕的虎牙狼爪。”

三人一同站起身,恭身领受。

放下杯子,李隆基摆摆手让他们坐下,看了哥舒翰一眼,又望向另一边的两个人。

“礼敬完了,就当述功,战前朕就许出了一个王位,可如今呢,一个拿下吐蕃人的都城,一个迫降吐蕃人的赞普,朕倒不知,这王位该给谁了,哥舒翰,封卿,你们说说看,该给谁?”

两人俱是一愣,谁也没想到,一个绝大的命题,被君王这位随随便便就抛了出来,感觉像是两兄弟分一块饼,那么轻松。

封常清站起身,抢着答道:“制书所言,擒获吐蕃赞普者,方能得封异姓王,臣虽侥幸夺取了逻些城,然没有哥舒大夫的援助,断难守住,吐蕃赞普也非是因为都城陷落而降,此功当属哥舒大夫,臣恳请陛下明查。”

哥舒翰慢了一步,接着答道:“吐蕃人失却了都城,才会军无斗志,此乃因,臣虽率军进抵,却无一仗可打,势穷之下他们不得不降,此乃果,说到底,封帅才是首功之臣,臣岂能夺他人之功为已任,望陛下圣裁。”

“这却难了。”李隆基皱着眉头:“自古只有抢功,朕的臣子却争相推功,王位只有一个,朕已经破了一回例,不会再有第二回,否则天下还以为我朝王位随便就能许出呢。”

“程卿,你是旁观者,你说说,这个王位,该与何人?”

程千里冷不防提到自己,略想了想,起身答道。

“那就要看,谁更实至名归了。”

李隆基足足盯了他好一会儿,才慢慢开口。

“噢,此话怎讲?”

“回陛下,二位所言各有道理,臣一直跟着封帅行军,故此较为清楚,早在逻些城陷之前,吐蕃人便有和约之意,双方在贡塘城下达成协议,此事会盟使张少卿甚是知情,想必也有上奏,封帅临敌先机,出奇不意,趁着吐蕃人以为和约已成,大意之下,轻兵袭进,一举拿下逻些城,此等果决,非臣所能及也,说句公允的话,没有封帅的大智,后面的一切都无从谈起,故此,臣以为,王位爵赏,只能由陛下圣心独裁,然这场战事的首功,正如哥舒大夫所言,非封帅莫属。”

封常清听得毛骨悚然,这番话似褒实贬,却又无从辩起,令他心里不觉一寒。

因为对方所说的每个字,都是真的。

第六十八章 名归

“你与封卿同出安西,自然要为他说话,朕就不该问你,那样也太失公允了。”

李隆基失笑着摇摇头,摆手让他坐下。

“臣性子直,看到什么说什么,大夫莫怪。”程千里坐下前,抱歉地对哥舒翰说道。

这下子,连哥舒翰也不得不同情地看了封常清一眼,他还不清楚,两人之前到底有什么过节,让后者在御前突然发难,弄得两个人都是措手不及。

“要说出自安西,臣也是啊,老程你的确不厚道。”哥舒翰不知道面圣过多少次,熟知天子的性情,半开玩笑似地说了一句。

“臣倒是有个提议,请陛下思量。”

李隆基果然毫不在意,微微一颌首:“说。”

“陛下许出一个王位,此乃公告天下之事,无论是臣还是封帅,都不过是战事的一端,此战乃是天子筹划,李相国调度,功劳出自下,却归于上,臣要靠着麾下兵马,陛下与李相要靠着臣与封帅等人,是一个道理,陛下已经封出了王位,此事便了了,我等岂敢再贪天之功,为人笑尔。”

李隆基欣慰地笑了,倒底是老成精的人,说话滴水不漏,还能甚合心意。

“封卿、程卿,你们听懂没有,哥舒翰是在替朕省钱呢。”

二人俱是讪讪地答道:“哥舒大夫所言甚是。”

李林甫已然故去,赠太师,追郡王,赔葬帝陵,都是倍极哀荣之举,哥舒翰此举,便是要将功劳归于他的身上,从而打消这番争端。

李隆基摇摇头:“所言甚是,朕也不能听,这个钱朕也不能省,灭国之功,封王之举,不光是做给你们,也是做给天下子民看的,朕不能因为这点钱,寒了将士之心,你们做为主帅都决定不了,下面的将士便没有着落,多少人在看着,等着,朕的确头疼,但是朕很欣慰,甘之如怡,这样的头疼事,越多越好,朕不打算和稀泥,一定要争出一个实至名归,所以你们也不要打量着,推托得掉。”

话说到这个份上,封常清多少听出了点意思,天子是想借这个由头,弄清楚战事的来龙去脉,而且是当面对质,今天只怕是不能善了了。

他把心一横,站起身刚要开口,被李隆基给制止住了。

“说过了,今天不是议朝政,喝酒闲聊,说话就说话,不要动不动站起身又坐下去,朕看着眼晕。”

“高力士。”

“老奴在。”

“你来监察,再有谁动不动站起来答话,罚酒一杯。”

“老奴遵命。”

高力士笑着应下,走到封常清的面前,轻声说道。

“天子说了,有什么话,坐下说,封帅是想要贪杯不成?”

“臣谨遵圣命。”

他依言坐下,一伏身答道:“臣失仪了,臣想说的是,哥舒大夫与程帅都赞臣为首功,其中却有些不实之处,要报与陛下知晓。”

李隆基仍是那个眼神:“说。”

“程帅适才说臣有大智,其实不然,臣的那些所为,说是胆大妄为还差不多,但却是有原因的,因为在张少卿来到臣的大营之前,吐蕃人曾经施展诡计,以和谈为幌子,杀害了我安西镇的中使李静忠,前因后果,臣有详尽奏疏呈上,伏乞陛下御览。”

说罢,他从袖笼中取出一个折子,递与高力士,高力士目视李隆基,后者却没有任何表示,他马上明白了,将折子暗暗收起来。

“至尊方才有言,封帅又忘了,说话即可,不必做出正式奏对的架势。”

“是臣的错,自罚一杯。”

封常清很干脆地一饮而尽,高力士马上为他又倒满。

“老奴看出来了,封帅定是知道这酒乃是上好的江南陈酿,想要多贪几杯。”

众人包括李隆基在内,都是哈哈一笑,封常清便明白,不能再提那件事了。

十王宅中的太子府,李亨坐在首席,手中的盅子慢慢转着,里面的液体呈一种深黄色,被热气一蒸,醇香扑鼻,他轻轻地抿了一口,只觉得回味悠长。

“这江南陈酿,别有一番风味,不输关中名酒,比之西域佳酿,更胜一筹,难怪至尊也是赞不绝口。”

“看来咱们今日是托殿下的福了。”

几个东宫属官纷纷回应,连他的长子李俶也点点头。

“听闻这酒要在土里埋上十余年,方可出窖,泥封一开,不饮完就废了,温上一温,正合冬日之饮。”

“正是,此酒饱含五谷之精华,埋于地下,又吸了天地之灵气,每日小酌,有延年益寿之效,殿下不妨试一试,旁的不敢说,睡得更香当是无逾的。”

李亨微微一笑,却放下了盅子。

“长源说好,那定然是好的,年纪轻轻地就喜看些长生之术,倒让我们这些老人,无地自容啊。”

一个东宫属官笑着打趣道,李泌毫不在意地饮了一口,在嘴里咀嚼了片刻,轻轻地放在几案上。

“元公辅,你不过大某两岁,也敢称老?”

“养生之道,僻如读书,幼而蒙,长而立,老而学,或有所得,公辅此时方才觉悟,岂非临渊羡鱼乎?”

他的话,引起了一阵哄笑,就连素来不苟言笑的李亨,也觉得宛尔。

“你呀,这张嘴,不做个弄臣,太可惜了。”元载笑骂了一句。

“弄臣也比佞臣强,既不祸国,又不殃民,且能博君王一乐,有何不可?”

李泌一口就驳了回去,元载也不着恼,只是众人心知肚明,这个话题不好接,怎么说都是错,一时间有些冷场。

“长源说得不错,诸位都是栋梁之材,保重身体,延年益寿才是国家之福,只可惜,这种酒虽好,得来却不易,一旦定为贡例,地方上必会以势压人,百姓难得其利,已见其害,孤另可不要。”

李亨的话,结束了这个话题,接下来,众人开始聊些风月逸闻,倒也显得热闹无比。

不知道什么时候,李俶凑到了李泌的身前,状似无意地说道。

“这酒是至尊赐下的,一共才送来了八坛,父亲今日尽皆打开,与众人共享,若是先生喜欢,某再去弄些,送到先生榻下,请万勿推辞。”

李泌一听就知道,对方有事要问:“可有不妥之处?”

“前来送酒的是高公的人,话里话外都在打听府中的一个人。”

“谁?”

“年前被发往安西镇的中使李静忠。”

李泌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丑陋的男子身影,他不由得看了在席间高谈阔论的元载一眼,两人的妻子是同族,还有几分情谊在。

手上捏着那只上好的越窑青瓷盅子,下意识地转了转,却没有再往嘴里送。

第六十九章 定力

李静忠出任安西镇中使,并不是李泌的主张,而是李俶在后面推动的,当然也得到了主管内侍省的高力士首肯,否则,是万万不可能成行的。

这么做的目地,李泌多少能猜出一二,安西镇一直就是李林甫的禁婪,被他把持了近十年,其间也是安西镇战绩最为彪炳的十年。

无论是之前的夫蒙灵察,还是后继的高仙芝,都有着出色的战绩,他们的荣耀自然也是李林甫的光荣,因此,当李林甫决意发动大规模围剿吐蕃之役时,正值安西镇换了主将,同时也调回了原中使边令诚,李俶便顺理成章地走了高力士的路子,推荐了府中的李静忠前去。

目地,便是为李林甫一旦故去做准备,到那时,安西大都护这个头街,就空出来了,照例,非王公贵胄不能任,太子需要避嫌,他不过一个广平王,又算得什么,或许其中还有试探之意,联想到今日的遮遮掩掩,李泌心有所悟,此事,太子多半不知情,而是这位王孙自做主张。

既然提出来,李泌也不能不为其设谋,两人瞅了个空子,悄然离席,来到了李俶的院中,他还没有分府,就在这太子府中独居一院,妻妾儿女,济济一堂,显得有些局促。

要知道,李亨可不是只有他一个儿子。

当然了,无论院子有多大,书房都是不可或缺的,两人走向书房的时候,李泌一眼就看到,一个女子带着侍婢正等在那里,赶紧放慢了脚步。

“沈氏?出了何事。”

李俶也是不解,来者是他院中的女人,位分不高,也就是个侍妾,出身江南世家吴兴沈氏,而不是北地高门,只不过很争气,进府不久就生下了儿子,也是他的长子李适,因此在待遇上,会显得客气一些。

“大郎身体不适,奴想让人请宫中奉御来瞧一瞧,主母不愿惊忧了殿下,奴只得在此等候,求殿下应允。”

李俶知道她没有说实话,广平王妃崔氏是韩国夫人之女,仗着母家之势,在府中娇纵跋扈,就是自己也要礼让三分,沈氏的性子温婉,如果不是牵挂病儿,根本就不敢求到崔氏头上,更不可能来书房前对自己开口。

他的心中正有些烦燥,可是看到对方那双饱含企求的清丽双眸,不由得一软,毕竟,长子李适也是他的心头好。

“某会让人去请,你在屋里等候吧,好好照顾大郎。”

沈氏喜不自胜,蹲身行了一礼,路过李泌的身边时,也不忘低头避让,李泌的眼前出现一个纤细秀丽的身影,腰身盈盈一握,他不敢抬头,微微一颌首,跟着李俶进了书房。

“殿下,李静忠,是否出事了?”进门之后,他便主动开口问道。

“嗯,安西镇呈上来的军报,他为吐蕃人挟持,死在了贡塘城中,连个囫囵尸首都没找到。”

李泌一惊,难怪对方会这么着急,一镇中使相当于天子耳目,在节度使的军报送上长安城时,中使的秘报也会随之而来,两相映证才会形成最终的结论,难怪事情都过了半个月,一个明确的定论都没有下来,原因竟然在这儿。

“殿下是怀疑李静忠之死有蹊跷,还是担心会牵连到府上?”

李俶悠悠地叹了一口气;“不瞒先生,都有。”

“那就有计较了,天子既然让人过问,说明已经疑心到了府上,此事瞒是瞒不过的,若是召殿下去问,殿下可知如何说辞?”

“都是某自作主张,与父亲无关。”李俶阴沉着说道。

“原因呢?”

李俶稍稍犹豫了一下,始终想不到一个可以说服天子的理由,于是摇摇头。

“这有什么可为难的?”李泌点了他一句:“殿下是天子的亲孙,为国分忧本就是应有之义,直接将本心说出来,至尊必然不会怪罪,反而应该赞赏有加。”

李俶大惑不解地说道:“你是说......”

“殿下意欲出任安西大都护,如此而已。”

“直说?”

“直说无妨。”

见他还有些犹豫,李泌慢慢地说道:“殿下是天家骨肉,出任正职本就应当应分,这么多的儿孙里面,主动请缨的有几个?殿下这么做,成与不成在至尊,遮遮掩掩反而不美,安西镇偏处碛外,离着关中万里之遥,难道还有什么兵祸可疑不成?”

“说句不当说的话,天子就算疑到这上头,也不过是芥癣之疾,殿下不要忘了,李林甫一去,留下的遗职又何只这一个,你若不去争,才是不正常。”

这么一说,李俶恍然大悟,眼下最关键的职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右相!

一个安西大都护的遥领,根本就摆不上台面,至少目前不会成为各方争夺的焦点,而他突然之间出手,或许正如李泌所言,也许真得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那么如今的问题则是,李静忠是缘何死于非命的?”

“先生也以为,他死得蹊跷?”

“这是自然,一镇中使,不说跟随主帅,至少也会在大军环伺之下,大军未尝败迹,他有什么理由,脱离这个范围,除非是有绝大的诱惑,殿下试想,能让他不顾一切前往的诱惑,只会是哪样?”

李泌淳淳教导,李俶慢慢领悟,这种谈话方式是后者愿意听,也听得进去的。

“和议?”

“正是如此,中使是否有和议之权,并无明细,可这种行为,于主帅而言,便是僭越,当然了这只是一种推断,但我等做如是想,至尊又会做何想?否则,不会让高公前来询问,诏命迟迟未下,或许这便是因由。”

李俶有些兴奋地握紧双手,在书房中走了几步。

“依先生所言,还会有变故?”

李泌叹了口气:“结果不会有变了,这么大的胜利,什么都能掩盖,纵然是封常清毫无缘由地一刀杀了李静忠,至尊也绝不会在此时有所处置,李相国的后事,就是明证。”

看着这位年轻的郡王,突然间又从兴奋变成了低落,他便知道,此人的优点与缺点同样明显,对于一个帝王的孙儿来说,是有利的,但是如果成为了帝王,只怕会有想像不到的麻烦。

那就是毫无定力。

李俶不算年轻了,长子李适都满了十一岁,他的祖父在这个年纪,已经表现出了一代雄主的风范。

“殿下,某有一言,烦请如实相告。”

“先生请问?”

“若是有一日,殿下当真出任安西大都护,对于封常清这等出自李相国拔擢的将校,当如何对待?”

李俶不防他会这么问,一下子愣在了那里。

第七十章 姐妹

勤政务本楼外,三个宫装丽人在一群侍女的簇拥下,从另一个方向走来,为首的女子年不过四十许,眉眼却不见多少老相,正是京中气焰正盛的杨氏三姐妹之首,韩国夫人杨玉瑾。

“三娘,至尊今日,何故不在楼中?”

被她问到的,便是姐妹中的老二,族中排列第三的虢国夫人杨玉瑶了,两人相差不过三、四岁,看上去却像是母女一般,就连走在最边上的八娘秦国夫人杨玉珠,表面看着也不如她青春靓丽。

杨玉瑶妙目一转,露出一个吃惊的表情:“大娘缘由有此一问,至尊在何处,我如何知晓,不是该去问小妹么?”

“不过随口一问,你慌什么?”杨玉瑾看了她一眼,淡淡地说道。

“大娘说的,我哪有慌了。”

杨玉瑶下意识地说完,马上就反应过来,大姐是在调侃自己,不由得娇嗔了一声:“阿姊!”

声音又骚又嗲,听得杨玉瑾浑身一颤,连连摆手不止。

“哎呀你都多大了,没得还以为是我家那五娘呢。”

杨玉瑶毫不在意地嘻嘻笑道:“长姐如母么,五娘如今出了阁,你可只有咱们几个妹妹了。”

听她说到已经成为广平王妃的女儿,杨玉瑾的笑容就收了起来,这门亲虽是娘子提起,可谁人不知,背后一定是至尊的意思,杨氏与太子联姻,其中有什么深意,再是没有脑子的人也猜得出来,可是婚姻的背后,只不过是一对男女的朝夕相对,甘苦自知。

至尊在为她们的身后着想,那也意味着,太子接位,已经是板上钉钉之势,可自家的族兄,当年得罪得那样狠,是区区一桩联姻能消除得么。

女人,在当权者的眼中,与衣物有什么区别?

“噎,那不是高仙芝么?”

就在两人沉默的当口,一直跟在一旁不言不语的秦国夫人杨玉珠突然开口说道。

杨玉瑶举目一看,果然是族兄嘴里经常提到的那个高丽奴,不禁奇道:“他缘何守在这楼下?”

转念一想,脑子里灵光一现,一招手,将守在门外的一个小黄门叫到身边。

“奴婢见过韩国夫人、虢国夫人、秦国夫人。”

“我来问你,至尊今日可在楼中?”

杨玉瑶的话,让这个小宦官身上一抖,但又不能不答,只得伏下身。

“回国夫人的话,奴婢当值的时候,楼里便是如此,后来,高公下来吩咐奴婢去了趟宫外,将高将军等人接引前来,至于大家是否在里面,奴婢不曾见过,安敢胡言,万望恕罪。”

此言一出,三姐妹都听懂了,高力士与至尊形影不离,比娘子还要亲近,他人在楼里,至尊会在哪里还用得着说吗?

“除了高将军,还有旁人?”

小黄门恭身答道:“还有安西来的封中丞和他的一个属下,叫什么刘稷。”

“既然至尊有事,咱们先回府吧。”杨玉瑾打算带她们离开,左右进宫不是什么难事,这种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发生。

八娘秦国夫人杨玉珠习惯了一切都听大姐的,对此自是无可无不可,只不过,转身的一刹那,眼神在楼外那个高大挺拔的身影上停留了片刻。

杨玉瑶却没有动弹,而是对大姐欠欠身说道:“我突然记起,与娘子相约去看新排的一支曲子,就先不回了。”

“噢?”杨玉瑾打量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点点头,带着八娘和自己的侍女走向宫门的方向。

等她们走后,杨玉瑶放低了声音,对那个小黄门说道。

“你将他们带到了几楼?”

小黄门一怔:“这......”

见他有些犹豫,杨玉瑶玉颜一紧,不耐烦地说道:“莫非你要让本夫人一层一层去找?”

“奴婢不敢,高公吩咐,带往了三楼。”小黄门吃劲不住,连连叩首。

“本夫人要做什么,这宫里谁人敢拦,一句话,能要你的命,也能保住你,知道么。”

“奴婢无知,下次再也不敢了。”

“行了,瞧你吓那样儿,带本夫人前去看看,至尊没有说过,不准虢国夫人入内吧。”

小黄门呆在了那里,天子怎么可能会说这样的话,这女人根本不讲道理,可人家有不讲道理的本钱,娘子的亲姐,又深得至尊的宠爱,有妃子之实而无妃子之名,一应宫规都约束不了的,京城第一名媛,名付其实的大唐红人。

还有得选么?只能寄望于对方真能保下一条命了,他狠狠心,从地下爬起来,恭恭敬敬地一伸手。

“国夫人请。”

杨玉瑶得意地笑了,随他走到门前,纤纤玉手一抬,让自己的那些侍女留在了外头,妙目在高仙芝的身上一转,后者赶紧低下头,谨立答道。

“见过虢国夫人。”

“名闻暇尔的高将军。”杨玉瑶的手突然伸向了他,眼见一只青葱般的玉指点到了胸前,高仙芝吓得连连后退。

“居然会畏惧一个女人,谁敢相信,你信吗?”

小黄门哪里敢答,只能是报以尬笑,女子咯咯一笑,翩然而去。

高仙芝只觉得如释重负,背上一阵凉意袭来,竟然是汗湿重衫,这种感觉,比当日从大食人的追击中逃脱,还要难受。

对方说得没错,他是真怕这个妇人,可话说回来,在这长安城中,真不怕这妇人的,又有几个。

楼中三层的殿门外,刘稷已经站了一个多时辰,依然是身形笔挺,屹然不动,对于一个来自于后世的军人而言,别说两小时,就是站一天的军姿,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至少这里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太阳晒不着,大冷的天,里头温暖如春,呼吸间带着一股暖香,比空调还好舒服。

唯一遗憾的是,尽管殿门开着,他却听不清里面在谈些什么,相必空间极大,离着门口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就在他心里想着,那位史书中毁誉参半的盛世天子,究竟会是个什么样的时候,一阵脚步声,从宽大的楼梯下传来。

由于角度的关系,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束成云鬓的高绾下,那一片令人眼晕的腻白。

紧接着,便是一阵钗环佩响,人影已经到了眼前。

“你便是刘稷?”

第七十一章 妖娆

在看到来人的一刻,刘稷眼神忍不住就是一缩,因为对方实在是太......妖了。

他在脑海里收括了一会,才想出这么个形容词来,大唐女子的装束,在初期、中期和晚期都有所不同,大致上在这个时期达到顶峰,总得来说,就是含而不露,极尽诱惑。

女子身着一袭水绿色拖地长裙,高腰束身,袒露出大半个前胸,修长的脖子上空空如也,脸型呈标准的鹅蛋型,修剪齐整的睫毛下,一双剪水秋瞳如同蒙上了一层雾,被盯上一眼,都会心跳不已,便是刘稷此刻的感受。

要说他也见识不少了,美女如云谈不上,但无论是异族的艾尔、中年往上的九娘、青春年华的张连翘、府中一干或大或小的侍婢、被强抢来的几个女子、送上门来的杜妙如,还是惊为天人的未婚妻,可谓燕瘦环肥各有特点,可无论哪一个都缺了一种别样的风情,那就是妖娆,而此刻,在款款而上的女子身上,他看到了,偏生她一脸正容,眼里似笑非笑。

对于男人看自己的眼光,杨玉瑶早已是见怪不怪,这个年青男子却给了她一种别样的感觉,虽然也是火辣辣地盯着,目光里却没有太多渴望,似乎只是单纯地在欣赏。

“下官正是刘稷,不知尊驾如何称呼?”

杨玉瑶不言不语,身后的小黄门轻声叱道:“不得无礼,这是虢国夫人!”

原来是她,刘稷心中涌起的第一个念头居然是,那天夜里看到的女子,会是本人么?

疏不知,杨玉瑶此刻的诧异更甚,听到自己的名字,就连楼下的高仙芝也是敬而远之,对方不过一个随从,竟然毫不动容,似乎还微微一笑。

“你见过我?”

“没有,只是没想到,夫人会是如此地,光彩照人。”

刘稷差点就把内心的真实感受说了出来,好在及时地收住了,杨玉瑶何等人物,一听就知道口不对心,这一下她的好奇心更甚了。

“好巧的一张嘴。”

杨玉瑶一声轻笑,美眸秋波流转,动人至极,刘稷不得不承认,尽管名声十分不堪,真人还是很让人动心的,至少如果两人独处,他没有把握扛得住。

就在此时,女子突然走近了几步,在刘稷反应过来之前,一根纤纤玉指点到了眼前,女子的身上并没有浓厚的脂粉味,他却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就连充斥在楼间的焚香都压不住,最让他感到奇怪的是,这种香味,他似乎在哪里闻到过,难道是女子身上自然散发出来的?

杨玉瑶再次惊住了,她还没有看到过一个男子,在自己如此贴近时,不抽身后退的,偏生对方此刻直愣愣地盯着自己,似乎在看她究竟能靠多近,这就十分尴尬了,杨玉瑶能感到对方的气息,就在自己的眼前流转着,忍不住轻轻吸了一口,脸色突然间一变,转身调头就走,接引她的那个小黄门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下了楼梯,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又回头看了刘稷一眼,眼神变得复杂和审视。

刘稷莫名地看她靠近又离开,最后的那一眼,更是让他心中一跳,总感觉有什么不对,还没等想明白,从大殿走出一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你可是刘稷?”

“下官便是。”

刘稷回过神来,应声答道,问他的是个内侍打扫的白胖男子,身材十分高大,至也有一米八以上。

“那便是了,来,随咱家进去吧。”

男子的声音有些阴柔,不过语气十分和蔼,刘稷跟在他的身后进了殿,眼前豁然开朗。

这一层没有下面宽,大殿里两排粗大的廊柱,又高又深,除去正面的台阶,此时里面不过坐了廖廖数人,显得十分空旷。

怀着一份好奇之心,他走得不疾不徐,眼睛也没闲着,不住地四下打量着,由于前面引路的男子弓着腰,反而显出了他的身高,就这么直到御前。

“果毅都尉刘稷见驾。”

高力士先是同上座的李隆基介绍了一句,一抬头,发现天子直愣愣地盯着自己的身后,赶紧回头一看,跟在他后面的年青人,身体站得笔直就不说了,一双眼睛,竟然丝毫不让地与天子对视着,吓了他一跳,只得暗地里踢了对方一脚。

原来这就是李隆基呀,此刻刘稷已经完全沉浸在了历史中,坐在一张胡床之上的男子,看上去并没有实际年龄那么老,最多也就四、五十岁,穿着一身暗花团龙云纹圆领衫,戴着一顶交领襆头,面色有些销瘦,不过没见白发,就连颌下的清须也是黑得毫无杂色,一双眼睛不见混沌,反而透着精神,炯炯地直射过来。

“刘稷!”他的失态,就连封常清也坐不住了,低声一连喊了两声。

刘稷本人还没反应过来,李隆基先摆摆手,同时制止了他和高力士的进一步动作,竟然是亲自开了口。

“怎么,看够了没有。”

刘稷摇摇头:“没有看够,臣想将天颜刻在脑子里,等到了万里之外的边关,能时不时地拿出来,就能想起今日,陛下的谆谆教导,臣斗胆,更想让这一刻,为所有无缘得见的弟兄们,所分享,臣会告诉他们,天子是如何地平易近人,犹如慈父一般,令人心安。”

“臣刘稷参见陛下,天子万安。”

说罢,他一撩衣袍,拜伏于地,一扳一眼地行完大礼,不待发话,又站起身,昂首直立,挺拔如松。

李隆基万万没有想到会听到这么一席话,或许是慈父两个字,牵动了他久已不动那根弦,年近七十的人了,这一生得到的称号无数,年青时的刚毅果决、中年时的杀伐果断、到如今的睿智透彻,无论如何也与“慈”扯不上关系,但并不代表,他就没有这种潜意识。

更让他想不到的是,此刻的年青人,英姿挺拔、不卑不亢让人一见忘俗,与平时所见的那些边关将校,包括在座的三个节帅,全然不同。

这第一面,就让他不由自主地生出一分欣赏。

之心。

第七十二章 变脸

杨玉瑶跌跌撞撞地跑下楼,犹自心跳不已,不过在走出楼门的一瞬间,立刻就恢复了端庄的形象,目不斜视地迎上自己的侍女,同她们一块儿向外走去。

这一幕,让门外等候的高仙芝惊得目瞪口呆,这个女子此刻如同变了一个人,有一种高贵不可攀折的气质,哪里还有一点传闻中的放荡与随性。

这种感觉,不独他一人,随侍的侍女们都是一样,一直到坐上车辇进了宣阳坊,自家主人都不曾说过一句话,也不曾露过一个笑脸,这是极不寻常的。

车辇在虢国夫人府门前停下,因为要拆掉门槛才能径直入内,或许是因为突然停下的缘故,杨玉瑶像是从梦中醒来,伸手拉开锦障朝外看了一眼。

“不进府了,去杨大夫府上。”

侍女们相互看了一眼,赶紧吩咐车夫转向,顾不上还在拆掉的门槛,调个头拐个街角,不到一会儿的功夫,就是杨府的大门。

两府其实是挨在一块儿的,只隔了一条不长的街道,不过两座府门并非相对,因此才会稍稍转上一会儿。

让杨玉瑶没有想到的是,她要找的人并不在府上,出来迎接自己的,是杨国忠的发妻裴柔。

裴柔笑吟吟地走上前来,看着她说道:“这不是虢国夫人吗,你的府门还有一个街口呢,是不是下人眼花看错了。”

“他什么时候回来?”杨玉瑶冷冷地说道。

“这还是白天呢。”裴柔吃惊地捂住嘴。

“裴柔!”

“杨玉瑶。”裴柔毫不示弱地瞪回去。

杨玉瑶转头吩咐了一声:“落辇,封街,我就在这里等。”

听到吩咐,她的侍女和护卫立刻把住了街口,将所有往这一带过来的行人全都赶了出去,如此的行径,反而引起了更多的猜测和围观,裴柔万万没想到,她竟然毫不顾忌,这一下,落下面子的反而成了杨府,以及她这个女主人。

眼见着人越来越多,全都朝着这边指指点点,裴柔不得不低下头,放低了音量。

“有什么事进去再说吧。”

杨玉瑶的美目一翻,轻哼了一声:“以后惹我之前,想想后果,担不担得起。”

“是,国夫人你大人大量,不要与我一个内宅妇人计较,可好?”

裴柔在心里腹诽不已,嘴里却只能说着软话,好歹还是将人劝进了府里,杨玉瑶毫不客气地坐到了主位上,一言不发地看着她,盯得心里直发毛。

“我家夫君一早就出去了,你应该知道,他的行迹我从不会过问,何时回来,会不会回来,我一概不知,你问我,我还想问你呢,要想等就等吧。”

见她说得可怜,杨玉瑶忍不住“扑嗤”一声笑了出来。

“就咱们二人,还装个什么劲啊,他在外头拈花惹草,你也不是什么安份之辈,我倒瞧着,你二人才是天造地设地一对,行了,你不乐意看到我,我也不想对着你,做你自己的事去吧,我就在这里等着他,只为问一件事,问完就走。”

裴柔如蒙大赦,赶紧离开了大堂,同时心里也有些奇怪,今天这个强势的女人,并没有怎么让她难堪,仿佛真得只是来寻杨国忠有事情。

等她一离开,杨玉瑶就沉下了脸,碰都没碰端上来的那些吃食茶水,就这么呆呆地看着堂外,好在过了不久,杨国忠就返回府中,看到她坐在中堂之上,顿时一愣。

“你怎么找到府里来了?”他一边脱下官服扔给下人,一边做了一个手势,让堂上的下人都退出去。

“别,这是在你的府上。”

杨玉瑶避开他的手,杨国忠不以为意地想要低头去挨她的脸,不料却再次扑了个空,这才发现,女子一脸的肃容,不像是为了避嫌,不禁有些奇怪。

“你这是怎么了,主动上府又不让我碰。”杨国忠坐到另一边,看着她的侧脸,突然觉出了几分陌生。

“我来问你,那日在别院,你们说有外人侵入,可是真的?”

“原来是这件事,你先莫要心急,听我说来。”

杨国忠以为她是害怕,于是将事情一一道出,听得杨玉瑶脸色一阵青一阵红,声音都有些颤抖。

“那件夜行衣,你们可曾查过,穿着它的人,身高几何?”

“六尺不到,五尺半出头吧。”

杨玉瑶的心里一惊,面上却不敢显露什么:“他是否真得将严先生劫走,咱们却一无所知。”

“这便是我今日出府的目地,鲜于向带人勘查过,他应该是从主院的后面顺着柱子爬上去的,只动了严庄的那个屋子,将他与屋中侍候的下人一同劫去,无论是府中的巡兵还是坊外的金吾卫,都不曾发现任何蛛丝马迹,这等高手,必是江湖人士,与劫走那对母子的男女,或许是一路人,现在事情麻烦了,他们捉住了严庄,倒底意欲何为,是针对某家,还是郡王,全都毫无头绪,只能处处设防,可在这个节骨眼上,防不胜防啊。”

杨国忠叹了一口气,他之所以今天美色上门却没有强来,实在是因为事情有些焦头料额,没有那个心思。

杨玉瑶听完他的话,心里已经凉到了谷底,后面的那些话,一句都没听进去,两个人各怀心事,一时间堂上安静了下来。

就这么坐了一会儿,杨玉瑶突然站起身,匆匆忙忙地往外就走,杨国忠赶紧追上前去,一把拉住她的胳膊。

“事情虽说有些麻烦,可根子还在宫里,某家这位子早一日定下来,那些宵小就不会再敢肆意窥探,三娘,看在往日的情份上,帮我一把。”

杨玉瑶慢慢地扒掉他的手,勉强地挤出一个笑容。

“奴省得。”

转过身,面色煞白。

勤政务本楼里,刘稷面对众人的瞩目,显得十分从容淡定,对于皇权的威慑,他根本就感受不到,因此,也谈不上敬畏,反而好奇居多。

这种反差,在李隆基的眼中,犹为强烈,毕竟如果是一个三、四十岁的文臣这么说,他会想到奸滑、谄媚之类的考语,而从一个十六岁的少年郎口中说出来,再结合奏疏上的那些战绩,那便成了真性情。

“看到没有,诸卿看到没有,朕的冠军侯,来了!”

李隆基笑意盎然地说道,被他称赞的当事人,不慌不忙地一拱手,说出了一句让高力士也心跳不已的话,至于在座的三位节帅,更是连杯子都停在了手上,面色惊疑不定。

“臣不愿作霍去病,陛下也非是汉武帝。”

李隆基脸上的笑意一下子就凝固了。

第七十三章 方子

“刘稷,慎言!”

封常清眼见天子脸色不对,赶紧起身深施一礼。

“陛下恕罪,此子刚到京城,鞍马劳顿,精神不振,说话语无伦次,都是臣的过错。”

“封卿,这是做什么,你可是第二回出错了,自己坐回去,罚酒一杯,不要再开口,让他自己说。”

李隆基虽是面带微笑说得这番话,语气却是不容置疑,封常清不敢再顶,老老实实地退回到座位上,喝下一杯酒,然后带着担心的目光看着那个年青人。

“臣不愿做霍去病,是因为臣已经十六,眼瞧着就要满十七岁,若是再过上四、五年便是寿数将尽之时,岂非憾事,臣还打算,要为陛下驱驰个几十年呢。”

李隆基一怔,这才觉出了不妥,霍去病少年成名,却是二十三岁就早夭了,这个比喻对于别人来说或许不算什么,放在此时仅有十六岁的刘稷身上,是有些不合适的。

“刘稷说得好啊,你不是霍去病,你比他成名更早,战绩更甚,也必定更为辉煌长久,朕当然不是汉武帝,朕征讨四方,并不是为了穷兵黜武,更不会搞得民不聊生,朕的大唐,将会国富民强、远迈前汉,这其中就会有诸卿的一份功绩。”

“高力士。”

“老奴在。”

“朕定的规矩,朕当然也不能例外,说错了话,自罚一杯,倒酒来。”

李隆基接过高力士递来的盅子,一饮而尽,又指指刘稷说道。

“适才封常清说他刚刚入城,没进府就被你拉来了,多半是滴水未沾,给他倒上一杯,边军出身的,酒和水也没甚区别,再端些吃食,就在这里用。”

“臣谢过陛下,臣腹中确是有些饥饿。”

等到酒菜端上来,刘稷盘腿坐下,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一手抓起盘子里的整只羊腿,就这么大块朵颐地啃了起来,吃得是汁水四溅,一边吃一边还喝着酒,全无形象可言。

他的模样,让李隆基想起了一个人,不由得与高力士交换了一个眼神,显然后者也与他想到一块儿去了。

送上来的全是大块的肉食,本就是高力士特意安排下的,结果也不出他的意料。

刘稷旁若无人地大吃大嚼,嘴里还不时地说着话。

“这羊肉,只是寻常蒸煮之法,时间太久失却了鲜味,肉质有些老,臣这等粗人,倒也罢了,陛下的吃食,万万不可如此粗疏,会伤到肠胃的。”

高力士马上接口道:“这本就是陛下嘱咐下面,为了今日款待诸位,特意而设,用得便是军中之法烹制。”

“难怪,我说这味道怎么这么熟呢。”刘稷点点头:“只是可惜了这等上好肥羊啊。”

“此话怎讲。”高力士奇道:“难道这法子有误?”

“法子没问题,肉有问题,此羊生于上林苑吧,皮薄肉质鲜美,用于炭火烤炙,皮色焦黄时层层剥下,散上些西域胡粉,入口鲜香无比,回味悠长,方是无上佳肴。”

“反观此法,军中所用,多是北地土羊,野地里散养惯了,皮糙肉厚,不细细地煮了,难以嚼咽,寒天食取,有温补之效,也是极为受用的。”

此言一出,众人皆是称奇,没有想到,这个年纪轻轻的少年,不光勇武出众,还能在吃食上说得头头是道。

高力士笑着说道:“你说的法子是不错,大家以前也很喜欢炙烤之物,不过近年胃口有些不适,已不好此道,烹煮后又如你所说,肉质过老,可有什么别的法子。”

“臣还真有一个法子,保管陛下重拾兴致,又不至于伤了脾胃。”

刘稷放下已经吃得只剰了个棒子骨的羊腿,拿起边上的一张胡饼,用它擦了擦手上的油渍,然后将它卷成一个筒状,一点一点地在嘴里咀嚼。

李隆基盯着他的动作,眼中露出一个诧异的表情,看了一眼高力士,发现他也是一样。

“臣的法子其实很简单,如今正是冬日,将新鲜的羊肉拿到极寒之处冻了,再拿木匠用的那种刨子,将冻硬的羊肉一层层地刨下来,最好是薄如蝉翼一般,取铜锅一鼎,中空添以上好的银屑炭,两侧盛以高汤,佐以西域香料、椒、粟等辛辣之物,非是下咽,只为祛寒尔,待汤滚之时,以箸夹肉片下其中,稍稍待其色变,便可取出食用,如臣等粗人,在那料盘中裹上一裹,五味齐聚,别有一番滋味,陛下不必如此,可稍稍久上一些,亦能得其本味,又不失鲜美。”

说到最后,一张胡饼也将将吃完,刘稷束手答道:“臣吃饱了,多谢陛下的赐食。”

李隆基在那个只剰了一根棒子骨的盘子上扫了一眼,又被他所说的那种吃食所导,竟然口涎生津,胃口大好,不禁笑了起来。

“这法子倒是巧,可有名字吗?”

“臣倒也想过,有些俗,叫雪花涮肉,只怕入不得陛下的眼。”

“好一个雪花涮肉,大俗就是大雅,此名甚好,高力士,记下来。”

高力士使了个眼色,自有人上前来将刘稷吃剰下的收拾干净,当他发现就连那壶酒都喝得干干净净时,不禁暗暗称奇,此子还真是毫不拘束啊。

李隆基眼中的欣赏之色更甚,如果说说辞还可以指点,这突如其来的赐食,相信就连高力士都不会知晓,因为他是临时起的意,而此子的做派,依然是从容淡定,全然本色出演,有些东西是瞒不过人的,他相信自己的判断。

“刘稷,既然你进献了一个好方子,朕也不能吝惜,说吧,想让朕赏你些什么?”

“长安居、大不易,臣想请陛下赐些财物,让臣能买下一所宅子。”

刘稷再一次刷新了众人的认知,他竟然连个磕都没打,便直接开口找天子要钱,买房!

“噢?这倒奇了。”

李隆基笑容不减,话语间却带着摄人的寒霜。

“平灭三国,数十个城池的财物,还不够,在这长安城中,买下一所宅院?”

第七十四章 买的

勤政务本楼的三层大殿,被藏在暗处的火盆烧得温暖如春,因此众人皆只穿了常服,再加上热酒热菜下肚,哪里还会记得,楼外已是数九寒冬。

可是不过廖廖数语,这些人的酒意便不翼而飞,人人都有种不寒而栗的凉意,“嗖嗖”地直往背上窜,所谓“伴君如伴虎”不外如是。

只有刘稷仍是一付不慌不忙的模样,因为他知道,李隆基选择在此时,用这种方式说出来,绝不是为了治罪,而是好奇。

“陛下圣明,灭国之资,不要说买下一所宅院,就是一个坊市,再造一个兴庆宫,也是绰绰有余。”

刘稷拱拱手说道:“可臣斗胆,用它买下了另外一物,呈与陛下,相信更能得圣心一悦。”

“噢,是何物?卿带来了么?”

“带来了,三月之前,它就呈到了陛下的案头,那便是平灭吐蕃,使得象雄、尼婆罗等国归附、南诏来降、天竺诸国入觐!”

刘稷的声音抑扬顿锉、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再配合他俊朗挺拔的身姿,就连李隆基也忍不住在心中暗赞了一声。

“卿是说,这胜利,是买来的?”

“臣不敢欺瞒陛下,确实如此。”

此言一出,众人大哗,哥舒翰目瞪口呆,想不到此子胆大若此,封常清手脚冰凉,根本想不到他会这么说,而程千里拍案而起,戟指而骂。

“一派胡言,臣斗胆,请陛下治其妄言之罪,否则,置我大唐数万牺牲将士,于何地?”

李隆基露出一个玩味的眼神。

“高力士,你知道该怎么做吧。”

“老奴明白。”高力士面向程千里说道:“程将军,请坐下,自罚一杯,陛下没有征询你的意思,请不要随意插话。”

程千里讪讪地坐下,老老实实地自饮了一杯,面上依然有些不服气。

“你们呀,三个节度使,还不如一个果毅都尉晓事,朕都说了,今日不是议政,只是闲聊,言者无罪,他就做得不错,有什么说什么,你们呢,一个个老成持重的样子,做给谁看哪?”

“臣等知罪。”

三人一齐谢罪,心中却是不以为然。

哥舒翰笑着答道:“臣等老了,说句不中听的话,老而小心,哪还敢如他一般,少年心性。”

“这话说得真,人一老就有家世之累,牵挂之心,朕同你们一样,因此,看到他的模样,就想起了当年,你哥舒翰也曾直言无讳过,这样的人,朝堂上不多了。”

李隆基感慨了一句,众人也装出一付放松下来的神情,陪着他说笑了几句,气氛似乎松快了几分。

“不过适才程卿的话,也不无道理,若是财物能买来胜利,以我大唐国力,岂非无敌于天下?”

“大唐当然无敌于天下,臣毫不怀疑。”

刘稷接口说道:“程中丞适才所言,臣不敢苟同,我大唐将士,抛头颅、洒热血,为的是开疆扩土,奉于君王陛下,谁敢说不值?然而臣说的却是另一回事,他不懂,所以才会南辕北辙,其谬何只千里。”

对于刘稷公然用自己的名字来讥讽自己,程千里气愤难当,却又无可奈何,只得瞪着一双铜铃般的眼睛,死死盯着他,看他嘴里能说出什么花来。

“行了,你这张嘴啊,定然是家学渊源,得理就不饶人。”

李隆基摆摆手:“说说你的见解,朕听着倒是新鲜。”

“那臣就直言了,臣所说的这份礼物,并非妄言,僻如尼婆罗一国,方圆三千里,人口百万余,胜兵十数万,又有吐蕃人为后盾,若是进兵讨伐,不要说我安西镇仅有一万出头,就算河陇大军毕至,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吧?”

“可臣孤身到此国,以全国之资财说动国中山民起事,先取其都城,再扫荡周边,花费不过月余,便将此国归于大唐麾下,这胜利,说它是买来的,有错么?”

“象雄本千年古国,比吐蕃人的历史还要悠久,其国以女王执政,与吐蕃人有唇齿之依,都城建于山体之上,其势如展翅之雄鹰,力敌绝不可能。”

众人之中,谙熟内情的封常清首先回过味来,天子以有意做无意状,刘稷以无意为有意听,都是一个目地,交待那些财物的下落,当着这些人的面,对天子有了交待,这件事就算真正过去了,天子的确不希望在大胜之时,有什么节外生枝的事情,但也绝不想被人随便糊弄过去,于是才有了今日这场奇怪的宴会。

“似这样的大国,又岂是区区万人之军可以撼动的,然而此国与吐蕃并非一体,臣与其主约定,拿下逻些城,财帛、子女归象雄,土地、人口归我大唐,遂有此功,臣说它是买来的,有错么?”

说到这里,封常清完全放心下来,刘稷用一句话就解释了两个问题,合情合理,就连李隆基也眼中尽是笑意,因为这是唯一的合理解释,否则只能归于玄幻了。

“难怪,逻些城中,吐蕃人被屠戮殆尽,财物却不知所终,原来是象雄人所为,大唐将士未曾参与,是这意思么?”

“此事,臣可以以性命担保,臣当时就在逻些城中,城中的大唐军士连臣在内只有三人,就算有心,也是无力,此事封中丞、程中丞都是后到,可以为臣作证。”

封常清一拱手答道:“刘稷所言,臣可以作证,臣所领兵马到达逻些城下时,已经是空空如也。”

李隆基目视程千里,后者无奈地一拱手:“诚如封帅所言,臣当时看到的,也是一般无二。”

“匪夷所思啊,若非两位卿家作保,朕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一场灭国之战,竟然还能这么打。”

“只不过,此计虽妙,也要大智大勇之人方能胜任。”

李隆基看着刘稷说道:“那想必吐蕃人的王后失踪,也是象雄人所为了?”

“此事另有隐情,不知陛下可还记得一人?”

“谁?”

“金城公主。”

刘稷语气平平地说道。

第七十五章 追赠

这是一个尴尬的话题,明明晚了一辈,因为父亲的缘故,不得不认做义妹,这倒也罢了,身为大唐的公主,却没有给大唐带来什么益处,反而屡屡为吐蕃人所用,李隆基能有好印象才怪。

好不容易在十三年前听闻了公主的死讯,以为终于可以摆脱,没想到突然又被人提起,他的脸色微微一沉,语气也是一滞。

“与她有何关联。”

刘稷拱手说道:“在回答陛下的问题之前,臣有一个疑问,不知可否一提?”

“说。”

“金城公主,算是我大唐之人,还是吐蕃之人?”

李隆基的眼神陡然间一缩,一道摄人的精光激射而出,刘稷首先感受到了这种帝王散发出的威仪,仍是稳稳地站定,连手都不曾抖上一下。

“此话怎讲?”李隆基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才出口说道。

“回禀陛下,臣以为,公主为先帝义女,宗室血脉,自然是我大唐之人,可在吐蕃人看来,她在大唐生不及十年,岁不过九载,而居吐蕃者,凡三十年,风俗言语皆与当地人无异,更何况,她有母国等于无母国,倒底该算作何国之人?”

“说下去。”

“是,臣以为,当初先帝以义女公主下降,为的是两国联姻,休止兵戈,可实际上呢,我大唐除去陪上一行女子,还搭上了书籍、果物、种子、技术,可曾得到一分一毫的利益?两国之间,真正和平的日子,有几天?”

李隆基默默地看着他,心里却在不由自主地思考着他的话,当年为什么要联姻,是因为两国都是女主主政,皆有休兵的意愿,大唐正逢大变之交,为了政权的平稳过度,此事也是势在必行,可很明显,少年说的不是这个。

刘稷的话,在大殿中流淌着,清楚地传入每一个人的耳中。

“大唐不只嫁过一个公主与蕃邦,其效果如何,臣不敢妄言,但随后的处置,却有些不敢苟同,就以金城公主为例,她幼年出嫁,与吐蕃人的赞普年岁相近,正是少年夫妻,感情日增之时,倘若,我大唐能时时慰问,处处彰显母国的支持,扶助于她,待其诞下麟儿,便可以诗书、教习影响之,以明里暗里之手段襄助之,使其逐步掌握吐蕃大权,并非是痴人说梦,退一万步讲,就算不成,挑起吐蕃内斗,于我大唐不也是天大的好事?如此实惠而无害之举,满朝竟无人能识?致使她孤苦无依,客死他乡,既不为吐蕃人所容,又不为母国所喜,这是当初联姻的初衷么?”

“臣想问一句,我大唐国力强盛至此,还需要嫁一个弱女子于异邦,做什么?”

李隆基答不出来,因为事情并非是他的首尾,可刘稷的话里,隐含了对于他的指责,也是十分明显的。

“那你说说,该怎么做?”

“那臣就斗胆妄言了,嫁一女,得一国,若是没有这样的心胸志向,休要再提什么舍身为国之类的话,那都是胡说。”

“嫁一女,得一国?”

李隆基在嘴里咀嚼着这句话,刘稷应声答道。

“嫁一女,得一国。”

“说下去。”

“这就是臣为何要问,金城公主是何国之人的原由,她是我大唐的女儿,只能心向大唐,若是每一个出降的女子,事先都由内侍教以内宫生存之道,针对其所嫁之邦的习俗,风情,强化其语言、能力上的训练,每一位公主配以万人以上的雄兵为助,使其在国中立得住脚,掌得住权柄,若其国以任何理由冒犯公主,大唐都以正式国书警告,乃至陈兵于边境威慑,试想,臣之所言,还是个奢望么?”

李隆基听得遍体生寒,这哪是嫁公主,根本就是明目张胆地夺国啊,这样的公主有哪一个蕃国敢娶?

“朕算是知晓,他是如何施展那等奇谋,一举夺下吐蕃人的都城了。”

“你可真是敢想啊。”

刘稷微微一笑:“若是连想都不敢想,活着还有什么劲?”

“好,好,好。”

李隆基抚掌而笑,指着他说道:“今日这宴,不虚,不虚。”

高力士擦擦头上的汗,心有余悸地接道:“能听到这样一番话,老奴也觉得不虚,只是太过离经叛道了些。”

“是啊,若是在朝堂上这么说,只怕会被言官们的口水喷死,这岂是大国堂堂之所为?”

“那臣就不知了,哪一本书上,写着这不是堂堂之为,哪一位圣贤,又经历过如此强盛之国?经典错了,引据之人自然就错了,以错误之言论妄加批驳臣,岂非无稽之谈?”

“好一张利嘴,你该去御史台,做个侍御史。”李隆基笑言道。

“臣做不来,臣在御史台,定会让国无宁日,朝堂纷争不休,陛下还是给臣换个位子吧。”

刘稷苦着脸说道,更是让李隆基宛尔。

“高力士,你还记得,上一个公然不满朕的任命,找朕来调换的人么?”

“老奴记得。”

虽然他们没有说出来是谁,刘稷已经猜到了,他表现得如此夸张,为的就是模仿此人,眼下的效果比预料得还要好,接下来,就该见好而收了。

“臣现在再来答陛下之前的问题,吐蕃人的王后,被象雄人带走了,而她们是为了祭奠金城公主,盖因公主久居象雄之地,以无上之仁慈,结下善缘,得象雄百姓之心,比王室更甚,故此他们才会在臣的劝说下,毅然投入大唐的怀抱,不惜死战,一举捣毁了吐蕃人的腹心之地,乃至国都!”

“原来如此。”李隆基叹息道:“金城逝世十余年,仍为大唐建功,朕要褒奖。”

“高力士,记下朕的口谕,金城公主使蕃三十余年,秉正为国,心怀母邦,教化百姓,功在异乡,追赠秦国长公主,勒石记功以彰其德。”

“臣代象雄百姓,谢过天可汗隆恩!”

刘稷知道,这道诏命一下,之前的几个隐患,就算给填上了,无论之后有什么发现,天子都不会自己打自己的脸,现在唯一剰下的,只有李静忠一个疑点而已。

第七十六章 父亲

封赠的诏书颁下,李隆基目视刘稷,正色说道。

“公器不可私用,你想要一所宅子,朕不能因为私心而赏你,更不能以此来抵你的军功,那也太过薄了,会让人以为朕赏罚不明。”

“那陛下可得给个俸禄优厚些的差事,要不臣不知何年何月方才买得起。”

李隆基兴致盎然地说道:“你想到何处任职?”

“自然是随侍陛下左右了。”刘稷张口就来,没有一丝犹豫。

李隆基看了一眼高力士,后者有些为难地开口说道。

“飞龙禁骑倒是有些位子,不过俸禄嘛,要想在这城中置一中等宅院,怕是需数年之多。”

“就没有油水丰厚些的位子么?数年,太长了些吧。”

高力士想了想,灵机一动:“油水多的,倒也有,宫门守卫,内侍出入都要受其盘剥,日积月累,也不失为一笔进项。”

“此处甚好。”刘稷会意接了一句:“活儿轻省,油水丰厚,当是上上之选。”

李隆基被他二人逗得笑了。

“你二人莫不是失心疯了,朕的虎狼之士当守国门,岂有为门下看更者乎!”

他佯装不满地瞪了高力士一眼:“他年少无知,你也跟着瞎闹腾,朕要依你等所愿,岂不为天下笑尔。”

“官差职使,自有公议,今日只是闲聊,你二人皆自罚一杯吧。”

二人笑嘻嘻地应下,当真自斟自酌了一杯,刘稷算是看出来了,今天这位皇帝的兴趣,只是想看看这些将帅,什么实质性的决议都不会有。

一杯尽饮,李隆基见他也站得够久了,有心让他在一旁坐下,结果瞅见高力士先是跑到了宫门口,又小步地跑回来,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一句。

“人到了?”李隆基诧异地看着刘稷,点点头:“刘稷,今日得见,朕心甚慰,金银宅地虽有些不便,但也不是无法可想,你看看谁来了。”

随着他的话,高力士朝殿外暗暗做了一个手势,只见一个内侍领着一个身着青衫的中年男子,小步进殿,在走过刘稷身旁的时候,他觉得一道熟悉的目光打量了一下自己,又飞快地避开了。

说熟悉,是因为这样的目光,他在许多人的身上都看到过,第一个就是封常清,那是一种对于子侄辈的关爱与瞩目。

没等他看清来人的眉目,对方已经一撩衣袍,拜伏于地。

“奉先尉臣刘单参见陛下,天子万安。”

刘稷的脑子里犹如电闪雷鸣,一轰而过,整个人一片空白,呆呆地站在那里,因为他知道了,来的究竟是什么人。

李隆基一直在观察着他的表情变幻,方才那个对着天子侃侃而谈,似乎什么都不怕的少年郎,一下子变成了手足无措的模样,不由得暗自好笑。

“这倒奇了,怎得变成了闷嘴葫芦,愣着做什么,还不将你父亲扶起来。”

刘稷长吸了一口气,赶紧上前将男子扶起,然后跪伏下去。

“不孝儿见过父亲。”

疏不知,刘单比他还要无措,被人从奉先县找来,只说是天子的诏命,却没有透露分毫,他如何能想得到,竟然会是面圣!

更让人意外的,则是在这大殿之中,陡然看到了已经有的两年未见过的幼子,情况不明之下,他根本不知道该做如何反应,天子越是和言悦色,他的心里越是不托底,见到儿子跪伏于地,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不该叫起。

这可是御前!

“行了,叙旧的话,你父子回了府再说,都起来吧。”最后还是李隆基发了话:“刘稷,扶你父亲去做下,为他倒上酒,陪朕喝上两杯。”

刘稷顺势而起,将依然有些浑浑噩噩的刘单扶到了哥舒翰的下首,那里已经备好了酒箸,他自然而然地拿起酒壶,为父亲斟满,自己也拿起一个盅子倒上,却没有坐下,而是站在他的身后。

“今日文武之才,济济一堂,朕心甚慰,诸卿,来,咱们满饮此杯。”

众人一起举杯,齐齐说道:“臣等为天子贺。”

刘稷也随着他们一块儿喝下酒,再想去帮父亲倒上的时候,发现这位状元的手,在微微地颤抖着,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似乎已经捏不住一只小小的青瓷盅子了。

看来,像这种陪着大BOSS喝酒吃肉的机会,只怕是平生头一次,而且还是因为儿子的关系,让他无法淡定、自如。

不对,状元不是有赐宴么,不应该这么诚惶诚恐啊,刘稷一边观察着便宜老爹的表情,一边为他添酒加菜,两人恰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一下,不光是李隆基和高力士看得有趣,哥舒翰、封常清等人也是忍俊不住,这俩父子简直就是两个极端,经过了之前的那番铺垫,更是让人印象深刻。

被这些人盯着,刘单哪里还吃得自在,只能是酒到即干,肉到下腹,结果就是来得最晚的他,醉得最早,连最后是如何结束被送回府上的,也没了记忆。

李隆基站在勤政务本楼的三楼走廊上,看着离去的几个人,他们很明显分成了两拨,哥舒翰与程千里一路,其余的人又是一路,两路人就在楼下分道扬鑣,告辞离去。

“大家,起风了,添件衣裳吧。”

高力士为他披上一件大氅,稍稍退后一步,这是有讲究的,保证了既能听得清楚,又不至于太过靠近。

“打听清楚了么?”

“老奴使人问过了,吏部的旧档显示,他是在天宝十载被调回的京兆府,签发文书的就是李相国。”

“天宝十载,是那个原因么?”李隆基想了想说道。

“正是。”

李隆基明白了,摇摇头说道:“这个李哥奴,战败就战败,主帅都不计较了,去寻一个节度判官的晦气,气度心胸都太小了些。”

“杨国忠身上还兼着许多差使,不拘哪一个,你去吏部打个招呼,天宝二载的状元,不能只是个县尉。”

高力士的心中暗暗吃惊,不是因为天子金口为一个县尉说话,而是这差事,竟然是从杨国忠的身上找补,其中有什么深意,他一时间话都没有答,竟是愣了一会儿。

“你这老奴又在瞎琢磨什么呢?”

“老奴失仪了,这么做,怕是杨大夫,又会来宫里哭,扰了大家的兴致。”

“哼,若是他想不明白,日后有哭的日子。”李隆基并不在意,摆摆手说道:“李静忠的事,吐蕃人怎么说?”

“吐蕃人回说,贡塘城中,没有留下一个活口,他们所知也不详,但李静忠的确是与一个吐蕃人相约,去逻些城中商议会盟之事的。”

李隆基静静地听了一会儿,突然说道。

“你说,他这么做,会是太子指使的么?”

高力士没有言语,他知道,这不是一个疑问句,也不需要自己的答案。

第七十七章 闲职

“刘单是何许人!”

宣阳坊杨府的书房里,杨国忠的声音,隔着厚厚的门板都清晰可闻。

鲜于向与窦华互视了一眼,还是后者知机,起身答道。

“此人,倒也颇有几分来历,他是天宝二载进士科的首名,随即授安西大都护府判官,在夫蒙灵察帐下听用,后来又成为高仙芝的僚属,与现任节度封常清交好,两人据说有通家之谊。”

“也就是说,他是老匹夫提拔的人喽?”杨国忠敏锐地抓住了一点。

窦华摇摇头:“那倒未必,他在安西镇做了近八年,回到京城,不升反降,如今不过是区区一个奉先尉。”

“那为何,至尊会亲自过问,许的还是某家的差事。”

杨国忠糊涂了,一个磋陀了七、八年的小吏,骤然被天子记起,其中必有不可告人的秘辛。

鲜于向接了一句:“一个差事,给也就给了,可怕的是,至尊这么做,是想告诉大夫什么呢?”

“咱们的人,只打听到了昨日里,至尊在勤政务本楼大宴宾客,哥舒翰、封常清、程千里三个进京献俘的节度使都在座,还有随同封常清一块儿进京的护卫,名为刘稷,便是这个刘单的亲子。”

窦华将打探来的消息一一说出:“随后,高公就亲自去了吏部铨选司,司中郎中做好文书送至尚书省,陈希烈会同吏部侍郎韦见素联署,这会子只怕已经交到门下省了。”

“不是中旨拔擢?”

“非也,走得寻常门路。”

窦华纳闷的地方也在这里,能让高力士亲自去打招呼的人选,一定出自天子亲授,若是人选没问题,又何必多此一举,毕竟谁不知道,前任相国李林甫,一向就把持了选官之权,任用私人,视前朝制度如无物,三省制衡的举措形同虚设,如今他才刚刚亡故,天子就来这么一出,不得不让人多想上一层。

门下省是有封驳之权的。

这个当口,若是有哪个不开窍的给事中或是侍御史,将文书打回去,岂不是给天子添堵?

“你的意思,天子是在借此试探?”

“试探什么?”

“试探朝堂上下的反应,以及大夫的态度。”

被鲜于向这么一提醒,杨国忠悚然一惊,不得不说,对方提醒得还算及时,他怒火中烧之下,的确有阻挠的打算,或许那样就正中天子的下怀了。

“区区一个闲职,还未在某家的心上,那个刘单,是哪一个的人?太子么。”

“应该不是,大夫要招揽于他?”

“你们想个法子去会一会此人,看看他是不是识时务。”

杨国忠从鼻子哼了一声,若是连自己的示好都无动于衷,那就表明天子此举,用意之深,已经到了危险的地步。

“一个闲职的确无足轻重,天子的意思也难以揣测,某在想,为何昨日一天的宴会,只许出了这么个无关紧要的差事,咱们关心的那些结果,依然毫无头绪?”

“谁说不是呢,天子的做法,愈加让人不明所以,就连娘子那里,也得不到一星半点的圣意,令人扰心啊。”窦华附和了一句。

“如今形势越来越扑朔迷离,从表面上来看,天子将战事的赏赐与相位的空缺联在了一块加以考虑,未必没有虚位以待的打算,只不过人选属谁,尚在疑虑当中,如今的人选,已经不只是大夫一人了。”

“太子、哥舒翰、还有安禄山?”杨国忠咬牙切齿的说道。

“还有一人,也不可不防。”鲜于向轻轻地点出一个名字:“封常清!”

“哼,那个瘸子?他也配。”

鲜于向没有理睬他的怨恨,继续分析道。

“一场战事,空出了一个相位,李相国在世时,压制边将入朝为相之路,如今他不在了,这些边将便进入了天子的眼中,并不是什么出奇的事。”

“对于咱们来说,最为不堪的结果,当是太子上位,陛下若是有禅让之意,先以太子兼右相,培养自己的班底,在一、两年之后,再行退位之事,便是水到渠成,除此之外,无论是安禄山、哥舒翰还是封常清,都不足为虑,因为他们没有根基,大夫对付他们,要有把握得多。”

“而这其中,又以封常清为甚。”

鲜于向平静地说道:“某这么说,大夫可能明白?”

杨国忠拈着精心修饰过的胡须,露出一个若有所思的表情。

同一坊市隔着一条街的高府,刘单睁开眼时,头还有些昏昏沉沉,一睁开眼,封常清那张令人深刻的面容便进入了眼帘。

“中丞?几时了。”

“快到午时了,本想来叫你一起吃饭的,见你宿醉未醒,就多待了片刻。”

封常清笑了笑:“你我本就是好友,又有婚姻之约,将来结成儿女亲家,你还要中丞中丞地叫,岂非生份?”

“是某口误,你此番立下大功,岂会止步区区一个御史中丞。”

封常清一怔,随即摇头不止:“都说你父子不相像,这讥讽的口吻,简直是一脉相承。”

“说笑而已,某只记得昨日里陛下设宴,似乎还见到了五郎,莫非都是梦境?”

难怪他不敢相信,被人从奉先召来,一刻不停地径直入宫见驾,没想到会见到儿子,结果又是好一顿酒灌下去,还不能不喝,就连说了什么都记不得,若不是一睁眼就看到封常清,哪里还有丝毫印象。

“你记得不错,五郎昨日已与你会过面,回到府中也是他扶你进来的,因见你酒醉难受,还守了许久,一夜也不曾睡上几个时辰。”

“当真?他人呢。”刘单挣扎着想要坐起,被封常清按住了。

“一早就被高开府的小儿叫出去了,同行的还有某的那对儿女,说是去城中逛逛,只怕禁夜前才会回来。”

刘单无法,只得依言坐下:“这是高开府府上?”

“恩,他一力邀请,某家也推托不过,岑夫子亦在府上,一会儿等你清醒些,咱们好生聚一聚,这一晃也有两年不见了吧。”

刘单呆了一会儿,听到岑参的名字,心下稍安,因为无论是高仙芝还是封常清,都是位高权重之人,给人的压力极大。

“家中那个逆子,给你添麻烦了。”

封常清晒然一笑:“要说麻烦,的确不小,不过收获也是不少,你还不知道吧,这次战事,风头最劲的,既不是哥舒老儿,也不是某家,而是五郎呢。”

“他!”刘单哪里敢信。

“若非他,你又怎会无端被陛下召回京城,你以为陛下设宴是为了我们三个节帅?错了,陛下是想看一看刘五郎。”

就在刘单不解的神情中,封常清对他讲述了宴会上发生的事情,当然是在他进去之前,只听得刘单目瞪口呆,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那个在天子面前侃侃而谈,毫不怯场的少年,就是自家的儿子。

“唉。”封常清叹了口气:“某现在反而有些担心,事情怕是要横生枝节了。”

“何事不妥?”刘单诧异地问道。

封常清却没有同他说出心中的担心,因为府中下人前来禀报,吏部侍郎韦见素,竟然亲自上府,而且指名要见的人。

就是刘单。

第七十八章 冲突(一)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

在有着后世经历的刘稷看来,这个长安城中最大的集市,很像是帝都的cbd商业中心区,占地大约为四个坊市,除去市署等公众职能部门以外,居然还有很大一个仓库,那就是负责调剂和平抑粮价以及赈济功能的常平仓。

其余的,便是一间挨一间地店铺,既有关系民生的肉行、酒市、纸笔行、书局,也有绵绣彩帛、珠宝首饰、香料、胭脂水粉等奢侈品,而前来选购的,也不乏锦衣玉食的权贵人家,更因为它毗邻兴庆宫,就连宫中的采办,也多半与这里息息相关。

他们一行只有十余人,为首的是高仙芝的次子高君羡,他与封浩的年纪相仿,两人并骑走在前头,刘稷与女扮男装的封寒月在他们后面,然后便是高府和封府的下人。

封寒月显然是憋坏了,看着什么都新鲜,让刘稷有种后世陪女友逛街的烦恼,当然了,有一群下人跟着,无论封三娘子想买什么,都不用他来提。

“阿封,你让我压力很大啊。”

正在兴致当中的封寒月好奇地问道:“为何啊?”

刘稷苦着脸说道:“为夫一个月的俸禄,只够你买下半根簪子,这往后,日子如何过得。”

“谁要跟你过日子。”封寒月听着不对,面上一红。

走在他们前面的高君羡突然回头说了一句:“三娘要和谁过日子呢?”

“滚,左右不是你。”封寒月瞪了他一眼,高君羡哈哈大笑。

“五郎,你的日子难过了。”

刘稷很是配合地连连点头:“家有悍妻,阖门不幸啊。”

“你们。”封寒月跺着脚,娇嗔不已。

“若是阿狸在,我让它咬你们。”

几个人相互调笑了一会儿,封寒月面嫩,忍不住上前追打,刘稷自然不会还手,只是不住地躲避,高君羡的身手得自家中真传,动作也是十分敏捷,封寒月收势不及,一下子撞到了迎面而来的一只车队,引起了一片混乱。

“大胆狂徒!竟敢冲撞郡王的车驾。”

车队中的护卫冲上来就要拿人,封寒月急忙打马后退,眼见就要落马,身子突然间一轻,落入了一个有力的怀抱。

“莫怕,有我呢。”

刘稷将她放到自己的马鞍上,轻声说道,同行的高君羡与封浩二人已经一齐上前,挡在了那些护卫的面前。

“在下高君羡,家父讳仙芝,请问尊驾何人,可否一见。”

刘稷停下了马步,既然有人拼爹,就先让他们拼一拼好了,他暗自打量了一番,对方一行二十多人,多为孔武有力之辈,打起架来已方有些吃亏,不过保住封寒月,还是没有问题的,同时向手下使了个眼色,让其回去搬人。

那些护卫听到高仙芝的名字,果然没有马上再逼上来,而是去回报被他们簇拥在当中的一辆车子。

“竟然有人敢挡本王的车驾?”

从车上下来的是个年青男子,目测与自己身高相当,面目俊朗没有留须,头戴一顶束发金冠,这表明他已经超过了二十岁,身着一袭锦袍,腰上的玉带数目和形制,表明了他的爵位在亲王之下,也就是俗称的二字王。

“这不是高家老二么?”男子看了一眼高君羡,又瞅瞅一旁的封浩,便转眼打量着刘稷,当看到与他同坐一马的封寒月时,眼中一亮。

“好俊俏的小哥,若是你的缘故,本王便是饶了这一遭又如何。”

一边说,一边上前来拉她的手,高君羡大吃一惊,急急地叫道:“殿下不可。”

封浩越过他的身旁,想要挡住,被那个男子一把推开,封寒月的面色煞白,俏目一凛,手上的马鞭就要挥出,被刘稷轻轻地捉住了,只觉得耳边传来一阵热气,身后猛然一轻。

“有你的夫君在,还轮不着你出手。”

年青男子只觉得眼前一花,一个阴影挡住了视线,伸出去的手被人一把按住,任他如何挣扎都动弹不得,如同戴上了一付火辣辣的镣铐。

“你敢动本......”

男子的话还没出口,刘稷已经别过他的手腕,扭到了背后,疼得男子直抽气,余下的话再也说不出口。

“我不管你是谁,敢动我的人,便是找死。”

男子倒也硬气,尽管痛得难以忍受,一张俊脸扭曲着,却是牙关紧咬、一言不发。

“住手!尔等好大胆,竟敢伤害郡王。”

他的护卫纷纷拔出兵器围上前,大声喝斥道。

“郡王,你是安禄山?”刘稷好奇地看了男子一眼。

“你什么眼神,本王有那么老么?哎呀。”男子忍痛驳斥了一句。

高君羡赶紧上前低声劝道:“五郎,先放手,他是建宁王殿下,太子府上的三郎。”

刘稷放开手,一把将男子推过去,看着对方一脸地怒气,在心里默想高君羡的话。

太子李亨没有他老爹那么能生,几个儿子比较出名的除去后来成为皇帝的李豫,也就是这个三郎了,他的名字应该叫做李倓,算是诸子中比较能打仗的一个。

难道就是这货?

李倓揉了揉手腕,突然一把抽出护卫的长刀,照着刘稷当头砍来,他的身后响起一阵惊呼,犹其是一声少女的叫声,清丽如莺。

在退步的空隙间,刘稷还不忘回身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眼神,李倓一刀不中,恼意更甚,长刀连续不断地劈出,只见一片刀光笼罩了刘稷的周身,看是后面的人心惊胆战,可他们全都被那些护卫给拦在了外头,一时无法上前帮忙。

虽然封浩等人都从军报或是他人口中,得知了刘稷的英勇,可毕竟谁也没有见过,此时除了干着急,他们又能做什么?高君羡倒是想去找老爹,可高仙芝一早就入值去了,不得已他们只能命人回府去寻封常清,希望这个新晋的节帅,能让对方有所顾忌。

刘稷却是毫无惧色,经过这么久的实战,对于冷兵器,他的认识已经不算低了,唯一担心的不过是一上来就群殴,那样或许还会吃些亏,单打独斗,他怕过谁来?

第七十九章 冲突(二)

东市是整个长安城里最为拥挤的区域,之一。

两旁屋子的最多只有三层,除了建筑材料的因素,也有制度的约束,位于街边的一座酒肆就是如此,从最上层一间雅室推窗望去,下面的情形一览无余。

李俶端着一个盅子站在窗边,神色有些紧张,而坐在屋中的李泌,却是一脸惬意地吃着酒菜,嘴里还在啧啧称赞。

“如此佳肴当前,殿下食不甘味,莫非下头有什么美色,更让人无法把持得住么?”

“先生何故说笑,若是三郎一个不慎,就会一举得罪高、封两个将帅,事后至尊知晓了,还不知道会如何降罪,我哪还有心情吃酒。”

“殿下是在担心建宁王,还是那刘家小子?”

“三郎手上有刀,该担心的怕是那个刘稷吧。”

“一桩街头偶遇,天子知晓了,也只会当做趣闻,建宁王为人沉稳,下手不会不知轻重,某只担心,他扮得不像而已。”

被他这么一说,李俶也忍不住笑了,太子府中一众兄弟,自小就被严格管教,想找一个轻浮之人都不成,李倓更是其中最不像的那一个,可李泌偏偏就看中了他,看到下面已经动上了手,李俶怎么也无法淡定起来,既担心三弟手上没个轻重,也忧心后续的发展,会不会真得如他们所愿。

圣心难测啊。

下面的街道被两边的护卫和仆从给堵住了,两旁都挤满了人,连带着店铺也是人山人海,都在寻找一个合适的位子,以便能看得清楚,瞧热闹本就是人的天性,更何况是那种有背景的人相互斗殴。

由于手腕上不太灵便,李倓不得不双手执着长刀,身上的袍服不适合打斗,他的动作也不如平日里灵便,可招招都有些模样,看着还是满唬人的。

刘稷被他逼退了好几步,眼见着快要落入人群中,依然只是闪躲,每每都在刻不容缓之际,便让对方的招术落了空,双手背在身后,并不是他托大,而是暗地里在解腰间的刀鞘。

眼见对方已经退无可退,李倓双手举过头顶,长刀化作一道白虹,直直地贯下,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狰狞,显然已经被对方的行为激起了真火。

“啊!”围观的百姓不由自主地惊呼失声,高君羡、封浩等人目瞪口呆,封寒月更是芳心紧紧揪在了一块儿,眼都不敢眨一下。

“铛!”得一声。

李倓的全力一击砍在一个硬物上,发出金石般的声响。

刘稷单手抓着连鞘的刀身,牛皮制成的刀鞘被长刀砍断,他将对方的招势架开,欺身上前,横身一个肘击打在李倓的胸前,将他打得连连后退,同时空着的右手搭上刀柄,“嗖”得一声,将横刀从只剰下一半的刀鞘中拔出,整个动作连贯自如,一气呵成,顿时招来一片喝采声。

“小心了。”

刘稷在谩天的喝采声中,挥刀疾斩,逼得对方拿刀去挡,而他刀刀都砍在长刀的刀身上,一刀未尽一刀又起,让对手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长刀本就沉重,这么横着去架对方的劈砍,极为吃力,终于李倓的手上一麻,长刀脱手而出,掉在了地上。

“这就不成了?捡起来,咱们继续打。”

刘稷并未上前,而是提着刀,冷笑着说道。

李倓又羞又恼,脚底一挑,将长刀挑起执在手上,抢先出招砍去,刘稷在刀光及身的一瞬间,闪身避过,又是一个靠山肘,打在他的胸口,李倓只觉得胸口上血气翻腾,不由自主地往后退去。

刘稷的刀光再次追斩而至,依然是同样的打法,刀刀硬砍,逼他去挡,李倓慢慢回过味来,对方的招势全都冲着自己的刀子,他就是想闪都闪不掉,很快,手上又一次吃不住劲,再度掉到地上。

“捡起来。”

李倓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红,心知再来也是枉然,此人虽然年轻,劲道却是极大,又是身形敏捷,打法怪异,他哪里还会自取其辱。

“捡起来。”刘稷再次催促道,见他站在那里不动弹,干脆背过身去,双手高举,面向围观的百姓,他的行为就像是得胜而归的勇士,顿时挑起了百姓们的热情。

“捡起来!”

“捡起来!”

随着百姓们的起哄声,李倓的脸色愈加难看,这种场面,完全出乎他的预料,已经变成了骑虎难下的局面,眼见那些护卫都在跃跃欲试,就要变成一场群殴。

就在这时,一行人骑着马冲了过来,挡在前面的百姓纷纷避让,为首的男子在马上大叫着:“且慢动手!”

高君羡和封浩首先松了一口气,因为那是封常清来了,他的身后,是许光景等乾坑戍一干将士,瞥见站在人群当中的戍主,齐齐跳下马来,拿着连鞘的横刀一路分开人群,在他的身旁站定。

高君羡和封浩则迎上了封常清,悄声向他介绍了对方的身份,又简单说了一下事情的起因。

封常清上前一拱手:“小女无知,冲撞了郡王殿下,下官在此为她陪个罪。”

李倓一听那个俊俏的男子居然是女儿身,顿觉有些郁闷,这一下,纨绔子弟的名声算是坐实了,还是当着这么多百姓的面,不由得冷哼了一声,背转身去。

刘稷将手中的横刀扔给许光景,反手一握,将一只柔软的小手握在了手中,回头看了一眼那对饱含担忧的眸子,微微一笑,手上暗暗用力捏了捏,示意她无须担心。

方才的一番打斗,之所以没有下死手,除去对方的身份,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事情透着蹊跷,太子府是个什么情形,至少在天宝十五载之前,他们都应该是夹着尾巴,过着战战兢兢的日子,自保还不及呢,哪会主动挑事?

高君羡之前已经报上了自家的父亲,对方却没有半点息事宁人的意思,反而变本加厉,挑衅自己?为什么。

更关键的在于,这个李倓恰恰是李隆基众多无能的子孙中,还算有点出息的一个,他若是本性好色不奇怪,但会是这般。

愚蠢么?

第八十章 冲突(三)

对方这种毫不理会的态度,让封常清的心中一沉,事情怕是不能善了了。

这种事,若是自己的儿子所为,他会毫不犹豫地抓来逼他认错服输,以求息事宁人,就算丢了面子,怎么也不能再闹大,可那是刘稷。

且不说,事情是女儿惹出来的,刘稷是为了保护她才强出头,让心爱的女儿出头露面,当着这么多百姓的面服软,他做不出,也绝不会去做。

场面上一时间僵住了。

李泌等得就是这个机会,在封常清出现的那一刻,他已经举步下楼,以东宫属官的身份佯装偶遇,为双方搭起一个台阶,顺势平息事件的同时,借此与封常清搭上线,为后续的手段埋下伏笔。

可谁也想不到,有人比他还快,看到此人的一瞬间,李泌马上隐入了百姓当中,生怕为人认出来。

因为那是一个女人,而且是长安城中最不能得罪的女人,没有之一。

刘稷转头看去,只见原本堵在街道上的百姓,就像见到了什么猛兽一般,纷纷向两旁避让,避不开的,也尽量缩紧了身体,将街道让了出来。

传说中的自带清道光环?

“呦,我当是天竺来了新鲜玩艺,怎么全城的人都挤了这里,原来是两只猴儿在打闹,倒是奇了。”

在一群锦衣豪奴和彩衣侍女的簇拥下,身着一身紧身胡服的杨玉瑶娇笑着走过来,一头青丝梳成简单的倭堕髻,被一枝明晃晃地金钗束着,钗头上的宝石随着她的步子,璨璨生辉,她的一双妙目在双方的人群上各扫了一眼,当看到刘稷和他身后的女孩时,稍稍闪过一丝讶异,随即看向李倓。

“这不是建宁王殿下么,怎么今日不骑马改乘车了?打算出城游猎么。”

李倓显然也没想到,这个女人会突然出现,无奈地朝她一拱手。

“男倓见过虢国夫人。”

对于一个天子都要以“姨”呼之的女子,区区一个二字王,还真摆不上台面,不要说他了,天子最宠爱的公主,在杨氏姐妹那里也没能讨到一分好,他纵然心中不忿,也不敢有丝毫显露,因为那是给太子惹祸。

“下官见过虢国夫人。”

封常清自然听过她的大名,同样上前见礼。

杨玉瑶对他的相貌愣了一刻,突然想到了在天子那里看到的奏疏,和天子闲聊里的描述。

“哎呀,你便是封常清?这可有趣了,你们还打不打,适才不是打得挺热闹么。”

封常清还不适应她的风格,不敢贸然接话,李倓却明白了,她是为对方出头,不得不挤出一个勉强的笑脸。

“原来是封中丞,小王一时未能认出令爱,生出了些许误会,莫怪。”

“令爱?”

杨玉瑶眼珠子一转,瞥向刘稷二人,露出一个会意的眼神。

“既是误会,那就打不起来了?”

封常清赶紧向刘稷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放开少女的手,推开许光景等人走上前来。

“的确是误会,殿下见我等自安西来,一时手痒,就切磋了几招,让诸位见笑了。”

杨玉瑶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直到刘稷的心中有些发毛,才转过头,对李倓说道。

“噢,是这样么?”

“是,我见他有些本事,便想试试,不防惊动了国夫人。”

“可惜了,我还没看够呢。”杨玉瑶一点也没有可惜的说道:“既然没热闹瞧了,不如去我府上喝酒,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么。”

李倓哪里会去,歉意地一拱:“请国夫人恕罪,倓已经约了人要出城,改日再登门拜访。”

杨玉瑶当然知道他只是在推托,掩嘴一笑。

“这么急,又不骑马,怕是佳人有约吧,我可不能作恶人,去吧。”

等到李倓一行人离开,围观的百姓也知趣地散去了,偌大的街道只余了杨玉瑶和封常清两伙人,后者也不想与这位声名着著的放荡女人扯上什么关系,有心找个托词推却。

“有劳国夫人出面,本该......”他的话还没有出口,杨玉瑶恍若未闻地直奔刘稷的方向,在后者不解的神情中,越过了他的身边。

许光景等一干军士,见到一个盛装美妇款款走来,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脚下都是下意识地让开,只见她走到封寒月的面前,上下打量了她一眼。

“这位莫非就是中丞的令爱?”

封寒月睁着一双大眼睛,溜溜地看着这位不拘一格的丽人,不防双手被她执住,嘴里更是夸赞有加。

“妹妹生得好模样,怪道让人一见难忘。”

封寒月何尝被人这么当面说过,脸色微红地说道:“姐姐才是倾国之姿呢。”

“是么,难怪我总觉得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来来,随我一块儿,咱们上了车辇,慢慢说话。”

一边说,一边牵着她走向自己的队伍,根本不容她推却,封寒月有些不知措地回望了一眼,刘稷一个箭步,挡在了她们的前面。

“怎么,你还要挡我的道?”杨玉瑶朝自家的护卫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们不必紧张。

“放开她。”

刘稷冷冷地说道。

“我又不会吃了她,你为何如此着紧,不要忘了,方才是我替你解的围。”

杨玉瑶似乎一点也不着恼,反而兴致盎然。

“那是另一回事,先把人放开,有什么事冲我来。”

“好,你说的,放开了她,你随我走。”

杨玉瑶当真放开了手,封寒月想要跑到刘稷的身边,被人拉了一把,封常清瞪了她一眼,自己却上前与刘稷站在了一块儿。

“国夫人容禀,不是我等推托,实是府上有事,他的父亲刚刚得了朝廷的封赏,正在家中等着呢。”

“噢,这倒不好办了,父子人伦,我也不能不顾,那就明日吧,本夫人在府上宴请宾客,你与他都要到场,还有。”

她回身一指封寒月。

“她。”

到了这一步,封常清也无可奈何,只得一拱手答道:“定当叨扰。”

杨玉瑶走过刘稷的身边,用两个人才听得到的声音飞快地说了一句:“我等你。”

刘稷微微一愣神,她已经风情款款地走入了自己的队伍中,只留下一阵香气,若有若无地萦绕鼻间。

第八十一章 冲突(四)

李泌回到楼上雅间的时候,一眼就看到坐在桌旁的李俶,手中拿着一个空盅子,脸色阴沉。

“想不到人算不如天算,竟然让杨氏撞破了。”

看到他上来,李俶恨恨地说道。

“咱们虽然无功,却也不算毫无所获,下回再想做什么,至少有了一个说辞,不至于太过突兀。”

李泌在桌边坐下,拿起酒壶为他倒上。

“殿下不觉得,那虢国夫人来得过于巧了些么。”

李俶慢慢地饮下一口,想着方才的一幕,有些回过味来。

“先生是说,她是有意如此的?”

“只有这个解释,才能说得通,否则封家也好、刘家也好、甚至是高家,都与她毫无瓜葛,她又为何要强出头?就连适才封常清断然拒绝随她回府,都没有半点脾气,以杨氏的娇纵,殿下可曾见过?”

“她是为了杨国忠,招揽封常清!”

李俶陡然一惊,要说这种事情,杨氏可以做得大大方方,他们却只能是遮遮掩掩,本就不在一个难度,而以杨氏的手段,只怕很难抵挡,他不禁失出了一种挫败感。

李泌不动声色地打量着他的表情变幻,心中暗自叹了一口气。

“封常清今日的态度,已经表明了他不欲卷入这趟混水,如今看似咱们势弱,可殿下不要忘了,太子的正统,已经深入人心,这便是最大的优势,但凡有志者,都不会不考虑这一点,封常清若是不识大势,这样的人不要也罢,若是聪明的,自然该知道怎么做,而殿下要做的,只是等待,某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比这更容易?”

“那先生今日的设谋?”

“一石二鸟,成则多一助力,不成,也能看看谁会跳出来,杨氏如此急切,未必不是一种讯号。”

“请先生明示。”李俶郑重地说道。

“目前朝堂上最大的变数,就是右相空悬,杨国忠回京已近一月,进宫了多少次,至尊却一直没有见他,原本某以为是考验其心性,现在想来,其中或许另有玄机也不一定。”

“至尊所虑者,已非一个朝臣首席之位,而是大唐未来的走势,吐蕃这个百年大敌一朝覆灭,不唯百姓没有想到,就连朝堂诸公也是一般无二,他们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确认了消息的准确性,又用了一个月来讨论处置的结果,如今已是年末,依然没有一个定论,这说明什么?朝廷上下根本没有做好一旦大唐失去这个强敌的准备与后续。”

李泌口若悬河,侃侃而谈。

“那是一个数次使我朝折戟的强邻!又身处高寒之地,驻守不易、攻取更难,若是依旧例,吐蕃人当全族迁入关内,依傍在各州郡城下,可他们足有百万人之多,要安置到几个郡才算妥当?其中所费几何,涉及到方方面面,更关系到沿边诸郡切身的利益。”

“殿下试想,旁的不说,河西、陇右两镇,皆为防御吐蕃而设,如今此敌已灭,要不要裁撤,裁撤的话,两镇逾十五万将士,该如何安置?不裁,每年耗费的军帑岂非更甚从前,那这场胜利又有何意义?封赏迟迟没有下来,盖因诸公还未曾想到一个两全之策,这个时候,右相的位置其实是个烫手的山芋,杨国忠没有李相国的手腕,偏偏又热中,至尊哪会在此时将相位托付于他?”

听着他的分析,李俶渐渐入神,不知不觉中将自己代入了那个位置,如此复杂的局面,只觉得千头万绪,根本无从下手,这时才突然觉得,至尊的位子,也不是一个轻松的活儿啊。

“胜败从来两难,若是一着不慎,引起了后患,这灭国之功,或许就会变成祸国之源,至尊的谨慎就在于此,杨氏的焦灼也在于此,而咱们,不妨坐山望戏,走马观花,殿下明白了么?”

“多谢先生赐教,当真什么也不做?”

李俶口头受教,内心却有几分不甘,李泌如何看不出来,微微一笑。

“到也不是无事可做,方才某就想到了一处,殿下想听么。”

“愿闻其详。”

李俶急切地做出一个倾听的模样,李泌上前附耳说了一句,他顿时就是一愣。

这样也行?

不得不说,李泌的感觉很准,兴庆宫里,李隆基正为此而头疼,事情过去了快两个月,迟迟没有一个定论,已经快要将他的耐心磨尽。

右相陈希烈身上兼着武部尚书,也就是以前的兵部,由他牵头,会同武部侍郎萧华和几个堂官、属吏没日没夜的干了将近一个月,就连头发都白了许多,整个人更是憔悴不已,李隆基也不好再苛责什么,毕竟,对方是跋涉了万里之遥,从吐蕃人的腹地返回的。

“......臣与诸公所议的结果,一是原址安置,由朝廷派员,在吐蕃故地划分成大小不等的地域,设立界碑,按部族人口、畜牲数量来安排,不必大动干戈迁入内地,也不必朝廷花费过多的钱粮。”

“还有呢。”李隆基不置可否地说道。

“二是仿高昌例,迁吐蕃权贵高门于京城,余者散置于关陇诸郡,使其民无首,再设军镇于吐蕃各地,慢慢教化,使其归附。”

“高昌?”李隆基念着这个消失了近百年的名称,沉吟了一会儿。

“还有么?”

“还有就是徙其部众于祁连山一侧,直至青海,则河陇两镇仍当其责,只恐他们不愿。”

李隆基看了他一眼,这个唯唯宰相的言下之意就是,就算他们愿意,朝廷也要出一大笔钱粮,根本就不划算。

“一个月的功夫,就得出这么些个法子?”

“臣等无能,伏乞陛下圣裁。”

陈希烈等人称罪不已,更是让他心烦,不由得想起李林甫在世时,虽然有着诸多的毛病,可从来没让他这么费心过。

“对有功将士的封赏呢?”

“哥舒翰先破吐蕃人主力于青海,收复九曲之地,又迫降苏毗部,引大军次逻些城下,遂有今日之胜,依战前所颁之讨吐蕃制,当封王。”

“封常清呢?”

“封常清领万人之军,深入不毛,克复敌都,平灭象雄、尼婆罗诸国,当晋爵国公,加官御史大夫、开府仪同三司。”

陈希烈接着说道:“程千里有侧翼之功,可封侯。”

“其余有功将士,依军功褒奖不等,唯有一人,要请陛下斟酌。”

“谁?”李隆基本以为他说的是刘稷,没想到却是一个陌生的名字。

“瀚海军副使王惟良,臣这里有安西诸国联名上奏的弹劾文书,指斥其人纵兵掳掠乡民、横行不法诸多事端,并有万民折附于后。”

“什么?”

李隆基一听就怒了,从高力士手中接过他递上来的奏疏,发现那是厚厚的一撂,随意地翻到后头,全都是百姓们的控诉,更是火冒三丈。

“人拿下没有?”

“据于阗镇守使杨和来报,其人及其所领北庭骑军及两千余,皆已被捉拿于当地,听候发落。”

“那还等什么,朕不想再看到这个名字。”

李隆基的话几乎是从牙关里迸出来的,听着让人不寒而栗,陈希烈手执玉圭拱手答道:“臣等谨尊圣命。”

处置了犯事的军将,李隆基感到火撒出去不少,随手翻看着手上的奏疏,无意中发现,里头提到最多的,竟然还是那个名字。

刘稷。

那个在御前侃侃而谈的少年郎,在脑海中,形象慢慢地鲜明起来。

第八十二章 冲突(五)

任是谁也不曾想到,近两个月以来的头一次封官,居然落到了与战事毫无瓜葛的刘单头上。

朝散大夫、吏部员外郎,拿着吏部侍郎韦见素亲自送上门来的告身,刘单如坠云中,而那随之送来的官服袍带,又是那样地真切,自己居然一天之内从一个赤县县尉,一跃成为了京官,还是号称天官的吏部,当然了这是俗称,天宝改制,兵部改称武部,吏部改称文部,但不论名字如何,它都是六部之首,尚书省最重要的一个部门。

从五品的散职,从六品的差使,为得就是让他能穿上绯袍,从而摆脱青衫小吏的行列,正式步入大唐中层官员的行列,摸着那身巧手精绣过的朝服,刘单依然敢以相信,眼前的一切。

岑参也不敢相信,并非对方配不上这一切,做为天宝二年的进士科魁首,九年下来只是个县尉,又并无什么过错,这简直是不可想像的事情。

要知道,杜甫穷困潦倒到了饿死自己幼子的地步,对于朝廷所赐下的河西尉一职,也没有看上眼,当然那是后话了。

“日后要改口称一声员外了。”

“二十七郎也来取笑某。”

刘单苦笑着放开手:“非是某故作清高,如今的朝局,你在京中日久,当是看得清的,这个时候入朝为官,还是文部这等要害之处,只怕会有难以预料的麻烦。”

“是麻烦,也是机遇,我辈士子读书为何,不就是出人头地光耀门楣吗,只可惜,不能与你共事,甚为憾事。”

“噢?”刘单微微一愣:“你要外放?”

“回故地,已经在铨选司挂了号,只待封中丞的任命下来,就与他一同走。”

刘单明白了,是安西,他说不上是羡慕还是什么,碛外待了那么多年,于他而言并非福地,只是好友心愿得偿,还是挺让人高兴的,毕竟谁也不愿意虚掷光阴,要知道,岑参也不是普通人,他是天宝三年进士科的第二名,用后世的话就是榜眼,比他也不差。

就在二人相互高兴的当儿,封常清带着几个小辈回了高府,而一进门就将封寒月赶去了后院,留下封浩陪着高君羡,自己仅带着刘稷一人,与他们去了厢房。

当面色严峻的封常清将今天发生的事情说出来,岑参与刘单都是大惊失色,事涉太子府也就罢了,又同名声在外的虢国夫人扯上了关系,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岑参不解地说道:“建宁王,怎么可能?”

刘单的好心情破坏殆尽,看着自己儿子的眼神也有些阴沉,一直以来,这个幼子就不断地给家里闯祸,又不好诗书,并不为他所喜,本来以为这番建功立业之后,会有所改变,不曾想又闯下了祸事,还不小。

“你怎能与建宁王动手?动手也就罢了,争强斗胜,丝毫不让,置家人亲友于险地,你也不小了,眼见就要加冠,将来还要成家,如此易怒,怎么让人放心?”

刘稷不想同他争辩什么,在这个时代,父亲这种生物有着几乎无上的权力,有理无理都讨不到好,最好的应对就是听之任之,还能留下一个好名声,左右对这位便宜老爹,他没有什么感情,也理解不了一个叛逆儿子的作为。

至少在后世,同样做为家中的幼子,他能感受到的,是父母更多的关爱,和哥哥的保护,人不能太过奢望,两世都有同样的好运吧。

果然,刘单见他低眉顺眼,并没有流露出不服之色,语气也缓和了许多,反而是封常清这个准岳父,为他说了不少的好话。

“事情已经出了,多说也是无益,二位可否帮着参详一下,虢国夫人为何要如此示好,还指名让他二人一同前去?”

“此事的确说不通,虢国夫人在京中行事,向来出人意料,但绝非扶危济困之人,至少某在京这几年,从未听说过,她会为不相干的人出头,若说此事是针对太子府,倒有几分可能,但这分明是示好封帅之举,她会有何种目地,殊难预料。”

“某有一友,与太子走得很近,或许会从他那里打听到一点什么。”刘单突然想起一个人。

“噢,是何人?”

“大理司直元载元公辅。”

封常清自然认不得,岑参却是听说过,点点头说道:“此人有些名气,虽说出身贫寒,却娶了河西王节度之女,夫妻二人离开女家来到京城,同甘共苦,倒是一段佳话。”

刘稷诧异地看了老爹一眼,没想到,他会认识日后有名的大奸臣元载,看起来关系还不浅。

“太子府之事就请你多费心了。”

“举手之劳,算不得什么。”

封常清担心的,并不是太子府,可对于杨氏,他又能怎么办,从始至终一言不发的刘稷,倒是表现得十分镇定,让他平白生出了几分信心,似乎有此子在,什么样的困难,都能迎刃而解。

十王宅的太子府邸,李亨听闻了事情的经过,并没有向自己的儿子发火,这么多年来,他的脾气早已被磨平,余下的全都成了表演。

包括此时。

“为父好不容易过上了几天安生日子,你们就迫不及待地跳出来,想要让至尊看到,是吧?”

“回父亲的话,非是儿要惹事,实是他们先冲撞了儿的车驾。”

李倓跪伏他的脚下,头也不敢抬地说道。

“此事,确非三郎的首尾。”李俶在一旁解释了一句,李亨盯着他,语气平平地说道。

“不是他,那就是你了?”不等他解释,继续说道:“不要打量着孤什么都不知道,你们在想什么,孤一清二楚,可事情太过蹊跷了,瞒得过谁?”

“父亲是在担心,至尊对此事的反应?”

李俶胸有成竹地说道:“儿有法子,让它成为一桩逸闻。”

“与虢国夫人扯上关系,本就是逸闻,还有什么更让人称道的吗?”

李俶看了自己的三弟一眼,笑着说道。

“三郎仰慕封家小娘子之名,不惜自降身份,与之相遇,这样的情形传到至尊耳中,是否可为逸闻?”

李倓万万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惊得目瞪口呆,而李亨看着这对兄弟,露出一个若有所思的表情。

第八十三章 冲突(六)

虢国夫人府虽然没有杨国忠府上那么大,精致之处却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格局布置也处处凸显出女性主人的细腻。

府内的中堂之上,依照分餐制的做法,两旁已经摆上了一排排的几案,菜肴当然是趁热,各种干果点心酒水却是流水价地被人送上来,摆满了案上。

杨国忠带着鲜于向以及自己的长子杨暄走入府门,迎接他们的是虢国夫人之子裴徽,后者娶了太子之女延光郡主为妻,杨暄的妻子也是宗室女,二者可算是表连襟。

“大郎,你母亲呢?”

对于这里,杨国忠自然不陌生,一开口便是问府中女主人,裴徽的面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尴尬,一低头拱手答道。

“在后头操持呢,她早有吩咐,请族叔及兄等先入席,稍后便来作陪。”

“不必了,你带他们入席吧,某去后头寻她说话。”

杨国忠犹如自家主人一般地扔下一句话,便径直走向后院,等到裴徽等人反应过来,已经消失在了走廊的尽头。

“大郎,不如我等先去你那处坐坐?”

还是杨暄知机,拉了他一把,裴徽浑浑噩噩地被他拉走了,鲜于向当仁不让地站在了大堂外,充当迎宾之人。

后院的主室中,杨玉瑶站在一面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着刚刚换上的新衣,她起得较晚,还没有来得及梳洗,一头青丝瀑布地垂在脑后,衬得肌肤胜雪。

新制的衣裳十分合身,她满意地现出一个笑容,正想叫侍女帮着脱下,被人从身后给抱住了,一股男子的气息贴上了面颊,身上的几个敏感处同时遇袭。

“吓我一跳,你......你......别,客人......来了。”

杨玉瑶尽管被弄得浑身酸软,还是坚决地按住了他的手,奋力离开了男子的环抱,一边整理着衣衫,一边嗔了他一眼。

“三娘,许多天不见,你就让某这一回吧。”杨国忠心里有一股子邪火,看到她的身子就禁不住,女子那种欲拒还迎的姿态,更是撩拨得他心痒难耐,伸手就欲再度去抱。

杨玉瑶轻身一闪,见他一付火急火撩、跌跌撞撞地样子,抿着嘴“扑嗤”乐了。

“才两天不见,哪就急成这样,一时半刻都禁不得,跟个童子鸡似的,怎得你家裴柔没让你进房么?”

听她提到妻子,杨国忠无奈地停下了动作,心知今日无论如何不会如愿了,好在他并非当真急色,在屋子里寻了个墩子坐下,看着她笼头净面。

“不是将人请来了么,你还心急什么?”杨玉瑶怕他又上来动手,主动提起今日之事。

“若非是你出面,只怕他们此刻,就在太子府中了。”

杨玉瑶一怔:“你的意思,倓三郎昨日,是有意与他们冲撞的?”

“他哪有那个心眼,多半是太子的主意,想要借此结识封、高等人吧。”

杨玉瑶的妙目流转,状似无意地说道:“你对他们,是否志在必得?”

“老向的意思,就算不成,也不能让他们便宜了太子。”

“阿钊,你还要同太子闹别扭,都结成了儿女亲家了,你让至尊如何想?”

杨国忠烦恼不已地摆摆手:“之前那么多事,这会子再来攀亲家,晚了,李亨那个阴柔性子,这恨意怕不是压了十年,一朝得志,莫说一个女子,就算全家赔上,也不过枉死几个,你不要打量着大娘的五娘嫁与了他的儿子,你家的大郎又娶了他的小女,杨氏就能风光到下一朝,外朝没有助力,全是任人宰割的份,要想保全家族,就得如李哥奴那般,权倾朝野,天子想动你,都得思量再三,明白吗?”

杨玉瑶默默地听着他的话,有没有道理她其实并不明白,杨氏得宠是因为小妹的缘故,下一代还能指望一个宠冠后宫的娘子?这几乎是不可能的,问题是,杨氏与太子的恩怨,其实只是杨国忠一门与太子的,现在却变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这便是家族。

杨国忠的法子,让她本能地感觉到了危险,却又说不出险在何处,而与这个男人的亲密关系,让她只能走一步是一步,左右至尊还健在,太子也不可能怎么样,至于以后,谁能说得清呢。

“那今日,你去同他们谈吧,我想法子,也帮着打听打听。”

很快,就有下人来禀报,他们所请的人俱已到齐,只等主人了。

封常清只带了刘稷一人前来赴宴,原本他连刘稷都不想带,还是刘单等人不放心,让他一定要跟着,毕竟事情是他弄出来的,刘稷本人也希望搞清楚,事情的究竟。

那天女子最后的一句话,太让人浮想了。

他们在门口被人迎了进去,双方相互介绍之后,刘稷便被人冷落到了一边,人家只对封常清感兴趣,至于一个小小的将校,在这帮权贵的眼中,与下人也没什么分别。

刘稷毫不在意地坐在封常清的下首,作陪的鲜于向不住地同他们套近乎,直到府中主人的到来。

当杨国忠与杨玉瑶先后出现的时候,中堂上所有的人都站起来,杨玉瑶的视线在二人的身上转了转,露出一个笑意。

“这位是封中丞,本夫人今日请来的贵客,这位是族兄杨大夫,听闻中丞到来,特意请我为你们介绍。”

“封中丞之名,杨某久仰了。”杨国忠倒是没有传闻中的那般狂妄,客气地开口说道。

“杨大夫,国夫人,封某有礼。”

双方都很默契地忽略了刘稷这个小人物,后者暗暗打量着这位赫赫有名的奸臣,不得不说,本人的形象甚至有些不俗,身材魁梧,面相方正,只是眼神飘乎,显得并不那么真诚。

倒是这个身材,与那天夜里在虢国夫人别院的惊鸿一瞥对上了号。

“好了,我请客人来,是吃酒娱兴的,有什么话,边吃边聊。”

杨玉瑶自是坐了首席,杨国忠坐在了封常清的对面,一声令下,下人们将热菜一道道地送上来,自然也少不了歌舞这种表演。

刘稷一边大块朵颐,一边暗暗听着封常清他们的谈话,话里话外都是在试探和套话,好在,在杨玉瑶这个主人的调剂下,气氛显得十分融洽。

对于这样的场面,封常清显然习以为常,说话滴水不漏,遇到实质性的问题全都是磨棱两可,既不说答应也不说不答应,让刘稷放心不少,说实话,他可以安然应付李隆基,是因为天子不会将他一个小人物放在心上,而这些人精之间,谁也不知道哪句话里就是陷阱,最是头疼不过。

既然对方没有表现出敌意,他也乐得轻闲,左右自己并没有被人家放在眼里,权当是来吃酒看歌舞的,不得不说,京城中的歌舞质量,比安西那种偏远地区要高出许多,那是一种混杂了汉地与异族文化的结合体,以他这种鉴赏水平,都能看得津津有味。

“怎么,这些女子,还能入得眼么?”

“秀色可餐。”

刘稷下意识地答了一句,猛然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问话的是个女子。

一转头,杨玉瑶那双动人的眸子,在他的眼前忽闪着,笑意盎然。

第八十四章 冲突(七)

他一时间看入了神,竟然连府中女主人,是何时来到自己身边的,都没能察觉。

刘稷不得不暗自鄙视了自己一番,是不是顺利日子过多了,忘了这是什么地界、什么时代。

“国夫人不去陪客么?”

“五郎不就是奴的贵客么?”

杨玉瑶笑吟吟地端起一个盅子,与他遥遥一碰,掩着嘴喝下去,也不知道是酒气上头还是别的什么原因,那张凝脂般精致的脸庞,浮着一层淡淡的红晕,煞是动人。

“夫人说笑了,我算什么贵客......”刘稷赶紧客气地说道。

杨玉瑶如同没有听到他的话,自顾自地说着:“我那小妹呢?怎的没同你一块儿,难不成,你怕我吃了她?”

“国夫人的小妹,不是在宫里么?”

刘稷的回答让她一怔,两人这样子你问我答,倒是有几分调笑的味道,她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边上,杨国忠的目光直直地射过来,似乎含着某种探询。

“这里说话不方便,跟我来。”杨玉瑶压低了音量,也不管刘稷同不同意,便转身离去。

听她说得奇怪,刘稷起了几分好奇之心,可他不想丢下封常清一人,一时便没有动作,直到一个侍女借着为他斟酒的机会,小声地提醒道。

“国夫人有请,郎君还是请吧。”

“鸿门宴?”刘稷脑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三个字,可为什么是自己?

他还不至于自恋到,让女人一看就想上床的地步,其中一定有什么隐情,刘稷担心是冲着封府去的,于是站起身,借口喝多了要上茅厕,随着那个侍女出了中堂。

拐过两道回廊,穿过一个精致的花园,便来到了一处小门,这里人烟稀少,连个下人都看不到,显然是隐密之处。

侍女领着他走入小院,指着前面的小屋说道:“我家夫人就在那里等候,恕婢子不能奉陪了。”

说罢朝他蹲身行了一礼,便返身将院门带上。

事情有些不对,刘稷立刻警觉起来,这是个独门独户的院落,四面都是围墙,高度在两米左右,只要一个助跑就能攀上去,院子很干净,不像普通的农家,墙角摆放着一些花盆和罐子,倒像个园丁的居处。

他仔细凝听了一会儿,没有发现人的呼吸声,于是举步朝前走去。

小屋的门半掩着,刘稷轻轻地推开门,发出一阵“呀呀”的摩擦声,屋子里有些昏暗,一个修长的身影背对着他,秀发披在脑后,黑得透亮,身上的薄纱贴在玲珑浮凸的躯体上,他只看了一眼就赶紧退出来,拔脚便欲离去,就在这时,一个娇媚的声音进入了耳中,让他的寒毛竖起,浑身僵硬无比。

“死鬼,你可算来了。”

花锷相辉楼的暖阁里,一场歌舞同样在进行着,舞者只穿着一袭半臂,长长的披帛随着动作飞起,宛如仙子凌波。

李隆基的面前摆着一个双耳铜锅,与后世不同的是,炭火并没有在中间,而是在外边围着,当中的高釜盛着鲜汤,被烧得咕噜作响。

此时,他的目光既不在阁中的舞者身上,也不在面前的美食上,而是旁边的美人。

杨玉环坐在一张低矮的胡凳上,手上的银箸挑起一小片薄薄的肉片,肉片很是新鲜,经过了御厨的加工,非但没有了羊肉的膻味,反而有一种草木的清香,连素来对这些食物敬而远之的她,也忍不住兴致勃勃。

“这便是那个什么涮锅?好生有趣,是西域传来的么。”

“要说是西域传来的也不算错,此锅名为'雪花刨',就是前日那个刘稷敬献的方子,尚膳司照着做出来,试了试别有一番风味,今日便让你也尝尝,此物温补,正是冬日佳肴,你素来不好的,看着是不是有些胃口了?”

“雪花刨?”杨玉环捻着一片羊肉,对着光线看了看,还真是薄如蝉翼。

“有什么说法么。”

李隆基便同她说了刘稷的那番话,杨玉环听得美目流连,照他的说法将肉片放入滚汤中,小心地搅动,嘴里还在不停地问。

“好了么,好了么?”

李隆基耐心地陪她在那涮来涮去,他在之前已经试过一次了,自然懂得什么时候,比较适和入口,杨玉环虽然年轻一些,肠胃上却有些弱,吃食上倒是与他甚为合拍。

两人你来一片我来一片,吃得满嘴生香,就连歌舞是何时结束的都不知道,还是舞者站在那里良久,一旁的高力士看不过去,小声地提了一句。

“大家、娘子,可还要看下一曲?”

两人一齐抬起头,相视一笑,李隆基朝着舞者招招手。

“来来,坐下,一块儿吃,那刘稷说过,此锅最宜家人同食,别有一番乐趣。”

舞者还稍稍有些拘束,杨玉环同样招呼了一句。

“极是,阿蛮,你也不是外人了,快过来。”

“那奴便遵命罢。”谢阿蛮蹲身行了一礼,提着舞裙上前,跪坐在几案前,卸下长长的护甲,拿起一双银著,学着他们的样子,小心地捻起一片羊肉,在滚水里搅动。

本来就是很简单,一看就能学会,或许是跳了半天又累又饿,很快就抛去了那些拘束,兴致勃勃地吃了起来。

对于梨园弟子,李隆基一向就比较宽容,这样的情形并不算少见,高力士也是见怪不怪,大家能高兴,才是他最看重的。

三个人你来我往,很快就将一盘切好的羊肉分食一尽,两个女子固然吃得回味悠然,素来讲求养生之道的李隆基也比平时多进了半碗饭。

宫人们将吃剰的食材盘碟锅子等收拾下去,谢阿蛮站起身,先是谢过天子赐食,又笑着说道。

“怪道大家和娘子都不爱看奴这点微末之技了,这锅子涮肉确是入口,只怕不多时,就会成为京城新宠,流行于世呢。”

听到她的话,李隆基不禁想到了出主意的那个年青人,似乎就站在自己的面前侃侃而谈。

“一言得人者,圣贤也,这个刘稷,年不过十六许,已有此相,虽说不过是一吃食,却深得君臣相辅之道,不愧是书香世第人家出来的。”

“能得三郎如此夸赞的,屈指可数啊,奴瞧着,这分明是起了爱才之心。”

杨玉环用热水净过手,又涮涮口,听他说得有趣,插话道。

“玉环别说,朕还真起了爱材之心,可惜呀,宫中没有适龄的。”

适龄的什么他没说,可在座的都听懂了,这一下,就连谢阿蛮都生出了兴趣,这个刘稷,究竟是何许人也。

竟然让天子起了招婿之心。

就在众人感叹的当儿,一个求见的声音被宫人传入了暖阁。

第八十五章 冲突(八)

“孙儿拜见大耶耶、娘子。”

李隆基看着这个年青的孙辈,忍不住就会在心里同某人比较,至少在毫不拘束这一点上,两人有着相似之处,顿时让他心情大好。

“你来得不巧,错过了一顿美食。”

“能得大家夸赞,必是极好的,孙儿没口福。”

李俶笑嘻嘻地站起身说道,眼神在边上那个俏丽的身影上扫过,却不敢停留。

说来也怪,他的王妃崔氏是韩国夫人之女,照理应该称之为“姨”,可对方是祖父的禁娈,算是他的祖母辈了,因此干脆用上宫中的惯称,这样大伙都不至于尴尬。

杨玉环笑着接嘴:“左右大郎来得勤,哪天带上五娘,还有大娘、三娘、八娘,咱们再做便是。”

此言一出,李俶还没答话,李隆基就先赞了一句。

“说得好,这雪花刨,就得人多热闹,把你父亲也叫上,还有你那族兄,就定在后日吧,冻上样也得一日呢。。”

这话听在李俶的心里,“咯噔”就是一下,至尊特意点出太子与杨国忠,是何用意?

他这么一迟疑,看在李隆基的眼中,顿时高下立判,这个孙儿啊,哪哪都好,就是心思太多,又没有一点决断力,还是不如人家啊。

“孙儿回去就告知父亲,他必是欢喜的。”李俶的反应很快,一会儿就应声答道。

“你这饭没蹭上,必是有事,说吧。”

不知不觉李隆基的脸色稍稍沉了下来,语气也变得淡淡的。

李俶浑然不觉得说道:“好叫大耶耶知晓,孙儿如今已经到了知事的年纪,整日里闲着,总无进益,想要寻大耶耶求个差使,做得不好,还能时时进宫得你的提点,岂不便宜?”

“噢?”

李隆基没有想到,他一开口就是求官,这倒是奇了,他下意识地看了高力士一眼,后者也是茫然地摇摇头,示意并不知晓。

“你是太子的长子,将来便是亲王之选,没有入朝为官的道理,打算讨个什么差使啊?”

李俶正色地一拱手:“大家所言极是,孙儿不会逾越朝堂制度,我朝王公遥领各边之职,亦是惯例,孙儿就是想,求一个边职,历练自己,也是为祖父分忧。”

边职?李隆基反应过来了,这倒是个法子,所谓遥领,不过就是个虚职,以示这些边府的兵力,依然掌握在自家人的手中。

“哪个边?”

“李相国过世之后,安西大都护府出缺,孙儿欲领其职,请天子恩准。”

李俶换了正称,以示郑重,李隆基如何听不出来,他稍稍沉吟了片刻,杨玉环听到他们在讨论正事了,拍拍他的手,站起身。

“方才一时不慎,吃得有些积食,奴去园子里走走,稍后再来陪三郎。”

“嗯,天凉,把新造的那件狐皮穿上,朕喜欢看你上身的样子。”

借着送她的机会,李隆基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这件事情透着不寻常,原本一个遥领算不得什么,可放在这个当口,他不得不多想上一层,因为安西大都护,是故相李林甫所领,李俶在这个时候提出来,是不是某种试探?意在窥测相位的归属呢。

虢国夫人府上的偏院中,刘稷缓缓地回过头,正好,那个修长的身影也转过来,与他正面相对。

一头柔顺的青丝绾在脑后,薄施粉黛的精致面容一见难忘,水汪汪的眸子含着一丝嗔怒,比微笑还要美上半分,微微起的红唇充满了诱惑,更不必说,随着她款款走近,那一袭薄纱遮掩下,令人血脉贲张的玲珑躯体,每一步都让他心跳不止。

可是理智告诉他,对方并非是来诱惑他的。

“国夫人所言,恕在下听不明白。”

“你不明白!”杨玉瑶在他身前一步左右站定,指着他的鼻子,声音又急又快。

“好大的胆子,敢在这京城之地,做出这等事情,还敢在本夫人面前装,你信不信,我只要一句话,不光你的人头不保,你的家人全都会受诛连。”

穿越过来这么久了,还是第一次,被人威胁到身上,他顿时想起,那五个被宰掉的吐蕃人。

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不是嚣张惯了,以为随便说上一句,人家就会乖乖束手就擒,他眼神一下子阴冷下来,脑子里在飞快地回忆着,从这里杀出去,最为快捷的路线该怎么走。

可令他感到奇怪的是,对方为什么要亲自犯险?不怕自己拿住她,做为人质么?

疏不知,杨玉瑶心中的诧异更甚,都说得这么明白了,对方一付万事不理的模样,简直视她为无物,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我不信。”

刘稷终于开了口:“用不了一句话,你立时便会气绝身亡,你又信吗?”

没曾想,杨玉瑶一点都不害怕,反而笑了起来,让刘稷有些莫名奇妙。

“我信,上回,你让人家差点就气绝身亡了。”

“咳咳。”

刘稷被她的话,憋得一口气咽在了喉咙里,呛得直咳咳。

这女人的脑回路,他真是没搞懂,无奈之下一拱手说道。

“夫人究竟意欲如何,不妨明示。”

“你为何要掳走严庄?”

杨玉瑶的话,让他猛然醒觉。

“那天是你?”

“你以为呢?”

刘稷顿时无语了,来到长安城才三天,就和闻名暇尔的虢国夫人发生了关系,这算是穿越者的福利么?说出去也得有人肯信啊。

那可是华夏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姐姐。

“对不住,我不知道你在那里,也不知道,你为何会将我误认作他人。”

杨玉瑶一愣,这是道歉?还从来没有人因为此事与他道过歉呢。

“我有个习惯,每次心里不痛快,就会偷偷溜回别院,找个黑黑的无人的地方,一个人坐在那里,脑子里空空的,什么也不想,就这么呆到天明。”

这回轮到刘稷愣住了,难怪她会一个人呆在这么个地方,四周连个护卫都没有,真不是来抓自己的?

只是,回想历史上的那些评价,他不敢这么放心。

“所以,那天你并非等他人,而是突然撞见了我,担心贼人要害你,故意做出来的?”

“总比命丢了强。”杨玉瑶居然大大方方地承认了。

既然对方如此坦承,刘稷问出了心中的疑问:“那天虽然没有蒙着脸,可伸手不见五指,你又是如何认出在下的呢。”

杨玉瑶突然走近,几乎贴在他的胸口,手指在他的身上划动,声音又滑又腻。

“奴有个本事,任何男子的气息,闻过便不会再忘,更何况,是如五郎这般地......”

“雄健。”

第八十六章 冲突(九)

闻着那种无孔不入的淡淡香气,刘稷可以肯定,绝不是脂粉气,而是女子身上的体香。

他的脑海中,不可自抑地想到了那天晚上的荒唐经历,只觉得倍感刺激,心跳不由得加快了许多。

“国夫人......”看着那张花一般娇艳的玉容,他口干舌燥,说话也变得吞吞吐吐起来。

没等他说完,女子用一根手指封住了他的嘴,另一只手抚上他的前胸,凝脂如玉、娇魇似花,再加上那种偷情般的刺激感,十六岁少年的心就似要蹦出来。

“要......我。”杨玉瑶低低地呢喃,冲破了他的心防。

刘稷一把将她抱起,红着眼睛在屋子里看了看,没有发现床榻,只在墙边放着一张方几,他将女子放上去,一把扯掉裤头,撩起女子身上的薄纱,毫无前戏地进入了她的体内。

“呜。”

女子发出不知道是痛苦还是欢娱的声音,双手死命地抓着他的后背,一头秀发随着她的后仰,如丝般地飘散开去。

......

不知道过了多久,刘稷发出一阵低吼,紧紧地将身下那个湿滑的身体抱住,两个火热的身躯如同融在了一块儿,再也难以分开。

“要......死啦。”

杨玉瑶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一连数次攀上颠峰,好几次她是真得以为自己会就此死去,那种感觉奇妙无比,是她从来没有过的体验。

刘稷闭上眼睛,激情渐渐褪去,那种不受控的冲动,让他感到很不舒服,可心理上却有着极大的满足感,一个历史上出名尤物,就躺在自己的怀中,任他予取予求。

“五郎,你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杨玉瑶的手在他的背上抚动,那些大大小小的伤痕,让人充满了想像,很难相信这是一个年倒仅十六岁少年的身体。

“你也不一样。”

刘稷在离开她的身体时,心中竟然有些不舍。

“噢,奴有何不同。”杨玉瑶双手撑在几案上,脸上带着动人的红晕,一双美目秋波粼动,两条俏生生的白腿晃悠着,让他几乎又有了感觉。

刘稷不得不借着穿衣,避开她的视线:“我也说不清楚,但就是不一样。”

能一样么,这女人简直没把自己的身体当一回事,在那种情况下,竟然会想出那样的法子,让自己无法生出杀心,以他两世为人的经历都想像不出来,还有谁做得到。

杨玉瑶“咯咯”地笑起来,如同一朵摇曳的鲜花,说出来的话,更是让他吃惊。

“你是想说,从未见过如此淫荡的妇人吧,不要紧,奴知道京城之人是如何议论的。”

“我没有这么想过。”刘稷系好袴子,坦然说道:“人做事必有因由,你的所做所为,是贪恋情欲也罢,别有用心也好,都不过是顺从本意,只是我不明白,你明知道我做了什么,今日为何要如此?”

杨玉瑶伸手撩起一丝秀发,抿着嘴看了他好一会儿。

“因为奴想知道,五郎究竟是个什么人。”

刘稷沉默了下来,他不知道,杨玉瑶的话,代表了她自己还是杨氏,自己在勤政务本楼里的表现,一定瞒不过能自由出入宫廷的她们姐妹,加上她与杨国忠的特殊关系,今天的一切,是不是另一个局?

他不可能天真到,以为对方是爱上了自己。

“一个品级低微的边将而已,值得你费这么大的心么。”

“你以为奴在替别人招揽你?”杨玉瑶骄傲地扬起头:“这世上,就连至尊都无法驱使奴做任何事,他也配?”

“昨日在东市,奴本来只是想瞧个热闹,可是看到了你与倓三郎打斗,不知怎得就看到了被你护住的那个人,奴想看一看,她究竟有何不同之处,便起了想邀之心,谁知道会有那么多事,奴其实只想请你一人的。”

刘稷不信,因为一切来得也太巧了,当然,对方意在封常清,这是确定无疑的,双方或许真如她所说,各取所需罢了。

杨玉瑶一眼就看出了他的疑惑,开口解释道。

“严庄进京到住进奴的别院,都是他人的首尾,奴不想知道他们有什么图谋,也不想知道你捉他,到底打算做什么,他们疑心是李相国府上派人做的,所以你不必担心。”

“那我就不明白了。”

“确定是否为你所做,只是想知道你的能耐,如此而已。”

刘稷更是糊涂,知道自己的能耐,就是为了激情一刻?

杨玉瑶马上回答了他的疑问:“奴想求你一件事。”

“虢国夫人在这京城还有办不到的事?”

“自然,可此事奴确实做不到,若是五郎肯帮手,奴也愿意襄助你一次,任何事。”

刘稷盯着她的脸,此时的女子,面上已经没有了欢娱之后的红晕,脸色苍白,嘴唇咬在了一起,似乎在做着一个艰难的决定。

“任何事?夫人可知这句话的份量。”

“任何事。”杨玉瑶肯定地答道。

“哪怕是造反?”

“哪怕是造反。”

杨玉瑶毫不犹豫地重复了一句,刘稷心中泛起了一股子好奇心,他是真想知道,一个连天子都不怕的人,还有什么为难之处,要求到自己这么个小军官的头上,还许出了这么大的代价。

“是不是我只有答应你,才能知道事情的原委?”

“奴可以告诉你,是杀一个人。”

“行刺天子,我做不到。”

刘谡坦然说道,杨玉瑶一怔,随即摇摇头。

“奴为何要行刺天子,他是奴的倚仗呢。”

“那我答应你,尽力去做。”

既然不是李隆基,这一朝的朝臣里头,基本上没有什么好东西,刘稷决定赌一把,因为这个女子,有着不可估量的能量,他需要这么个助力。

见到刘稷应承下来,杨玉瑶反而有了片刻的失神,隔了一会儿,才又再度开口。

“你放心,他不是什么大人物,也没有多少护卫,但是我要求你,做得就像是意外一般,不可让人察觉出来。”

“说吧,什么人。”

“他叫......”杨玉瑶稍稍一顿,然后像是下定了决心般说道。

“裴徽。”

“什么?”刘稷一惊。

“我要你帮我,杀掉我的亲子!”

杨玉瑶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

第八十七章 冲突(十)

冬日时节,御花园中哪有什么景致可瞧,杨玉环带着旁人离开,不过是想让他们爷孙谈事情罢了。

李俶当然明白,那个女子其实并不怎么热衷政事,似乎一直活在天子的宠爱当中,话又说回来了,任是谁,能得到至尊的宠爱,又有什么能放在心上。

“你父亲让你来求的么?”

既然没了旁人,李隆基便直接了当地问道。

“大家知道阿耶的性子,如何会出这种主意,实不相瞒,我是瞧着京中这几个月,一直在议论吐蕃的战事,便上了心,只同府上的一个侍讲说过,阿耶此刻还不知情呢。”

李俶毫不隐瞒,坦然将前因后果道出,李隆基沉吟了片刻,问了一句。

“哪个侍讲?”

“就是前些年,大家为我等安排的道经讲读,姓李名泌。”

“是他。”

李隆基有些印象,因为此人不仅是个神童,还颇有隐士作风,兼之精通道教经典,才被他请下山的。

“他是如何说的?”

“他说孙儿身为天家骨肉,本就应当为至尊分忧,有什么想法,只管同大耶耶开口,成与不成都是心意。”

“此人倒是有些意思。”

“孙儿也觉得是,他总说,'道法自然,不为杂念所扰,人本天性,自有天地造化',俶既是孙又是臣,同大耶耶,同至尊,都当直言以告。”

不知道是不是道家的话打动了他,李隆基的脸色好了很多,再看这个孙儿的眼色,又有不同。

“那你说说看,若是你来担任这个安西大都护,会如何做?”

李俶心中一喜,说话也自然起来,他挺直身体,朗声答道:“欲做事,先识人,孙儿会先了解府中有何人可用,何人可以倚重,再向他们求计。”

“当下的安西副都护是封常清,听闻他生得丑陋,还是个瘸子。”

“人不可貌相,封常清能得此位,说明他有过人之处,孙儿定当秉持正义,虚心以待。”李俶中规中矩地答道。

“你没听过他?那个叫李静忠的内侍,不曾写过书信,送到太子府上?”

李隆基的话语平平淡淡,在李俶听来,却有如雷鸣电闪,他不得不暗自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答道。

“正是此人的书信,让孙儿知晓了安西镇军,是如何突破重重天堑,克敌制胜的。”

“那他的信中有没有说,为何要脱离大军,独自去到吐蕃人的城中?”

“回大家的话,府中接到的最后一封信,是安西军自大勃律出发,进军象雄,其后,就断了音讯,若非至尊提起,臣实不知,他会有此举动啊。”

李俶一拱手答道,言语间不自觉得带上了正式奏对的架式,李隆基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最终只是摆摆手。

“他已经死了,这件事,不要再与人提起,安西镇的中使也不要再插手,明白么?”

“孙儿明白,谨尊圣谕。”

李俶暗自舒了一口气,这番做法,试探的不光是天子的心意,也有对于此事的处置,既然至尊明白地说出来,表示事情就算过去了。

“你想要做事,这是好的,一个遥领,虽不必上任,但毕竟关乎边事,封常清老成持重,遇事多向他请教,不得以貌取人,这话朕只说一遍。”

李俶大喜过望,他本以为事情黄了,没想到听到了这么一番话,顿时喜从中来,不由得拜伏于地。

“孙儿一定不负大耶耶所望。”

“起来吧,朕也就是一说,成与不成,你都不要先声张。”

大事笃定,李俶的心情放松了许多,用说笑的口吻提到了发生在东市的那件事。

“.....乍一瞧,怎么也不敢相信,模样竟是那般俊俏,浑不似他家的娘子,倓三郎回府就同孙儿说了,有心倾慕于她,想托人去说合,大耶耶也知道,他的王妃多年未有生育,求来做个王嫔也是好的。”

“噢,竟有这等事,你父亲怎么说?”

“父亲听了也是极欢喜的,他说皇家子嗣,须得大家点头,孙儿这不进宫来求你了嘛。”

李隆基一付兴致勃勃的样子,重点却在女方的身上,封常清的模样他是亲眼看到过的,怎么也不会相信,那样的人家会生出什么了不得的女子。

祖孙俩说笑了一会儿,李俶便知机地告辞离去,李隆基让高力士将他送出门,返回之后,高力士一眼就看到,天子竟然坐在丹陛上。

“哎呦,大家,这么冷的天,可不能这么坐,让老奴为你找个垫子吧。”

李隆基悠悠地说道:“高力士,如果哪一天,不用坐在上头,是不是也没有那么多烦心事了?”

手中拿着一个锦垫的高力士愣住了,这个话题,实在是太大,他轻手轻脚地走过去,将那个垫子为他垫好,自己在一边跪坐下来,用恰到好处的声调说了一句。

“大家还用不着老奴扶呢。”

李隆基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高力士低着头,面色如常。

“你呀,最近,是不是有很多人走你的门路,打听宫里的事?”

“不独最近,老奴自从掌了这个差事,就没断过走门路的人,这些日子,更是连宫门都不敢出呢。”

“怎么说?这京中还有你怕的人。”李隆基微笑着说道。

“不是怕,是烦。”高力士慢慢地说道:“大家都拿不定主意的事,问到老奴这里,说不是,不说也不是,只能躲了。”

李隆基叹了口气:“是这话,你有你的烦心事,朕有朕的烦心事,天子也好,小民也罢,都有各自的烦心事,每个人在不同的位子上,就会有不同的烦心,躲也躲不掉的。”

“大家说得,老奴不甚懂,只看到了一点,大家在,大唐安,如此而已。”

李隆基笑了,好话谁不喜欢听,更何况,他知道这是真心话,而不是奉承,因为以高力士如今的地位,根本不需要靠那种浅薄的奉承,来讨好自己了。

“也只有和你,才能说说知心话,不用把心思绕上一层又一层,抽丝拨茧般地打开一看,全都烂了。”

“不独老奴,娘子也是呢。”

李隆基点点头:“是啊,她是朕这几十年最可心的人儿,若是没了她,真不知道,日子该怎么过。”

高力士怕他伤感,主动将话题岔开:“依老奴看啊,也不独咱们这些宫里人,外臣们虽然有各自的心思,忠心还是无庸置疑的,僻如那个刘稷,就是一个心思单纯之人,视陛下如君父,说话直言无忌,却是心存敬意。”

听他提到,李隆基的脑海中泛起那个年青人的身影,失笑着点点他:“朕明白了,他定是送了你许多财物,才换来这么多话。”

高力士也跟着笑了:“他是随封府的家眷一块儿入的京,根本就不曾带什么财物,哪有东西送老奴,老奴也非是为他说话,只是有感而发罢了。”

“朕知道,多少财物也换不来你这些话,只是有些可惜。”

可惜什么,李隆基没有说,高力士何等眼色,一听就明白他的所想,轻轻地提醒了一句。

“大家,宫中虽然没有适龄的公主,外头可是有一位帝女呢。”

李隆基微微一怔,突然反应过来。

“虫娘?”

第八十八章 冲突(完)

地处辅兴坊西南隅的玉真观,后院的厢房内,当中的一方几案上,摆着一只双耳铜锅,形制与宫里的那只差不多,不过一看就是新制的,锅子的内沿,已经盛上了加料的高汤,随着外面的炭火,逐渐烧得咕咕冒泡。

虫娘跪坐在一个蒲团上,一头青丝扎成了髻子,被一根简简单单的素钗系着,上头连一个珠饰都没有,一件宽大的道袍裹着她十四岁的身体,没有露出任何让人暇想的曲线,只有那张迥异于汉女的脸,精致出尘。

她伸出纤纤素手,将切好的羊肉片一片片地摆入一个青瓷盘子里,每一片都相隔几乎同样的距离,就像是鲜花盛开,只是看上一眼,都能令人食欲大增。

摆好了盘子,她端起来放到几案的另一头,那里坐着一个同样年青的女冠,所不同的是,对方穿着一袭素色的道袍,外面还套着一件白色的罩衣,发鬓上钤着一朵小小的白花,让她略显得有些清冷的脸上,更是添了几分凉意。

“你做得这般好看,让我如何下著?”

看着推到眼前的盘子,女子皱起了眉头,小嘴微微地撅起。

“习惯了,左右也是无事,摆得齐整些,心情也会好。”

“你的心情不好么?天子赐食,长安城里独一份,多少人盼都盼不来的,哪像我,阿爹走了,兄弟姐妹虽多,却各怀心思,都在打着分家的主意,闹得灵前不安,只能躲到你这里来,也不曾像你这般,犯愁呢。”

女子叹了一口气,虫娘伸手过去拍拍她的手。

“你性子淡泊,自然看不惯那些,殊不知高门之中,不争不抢,就只有吃亏的份,他们都已成了家,有自己的妻儿要顾着,你家中上百口子,多少产业够分的,眼不见心不烦就是了。可是我呢,被家人厌恶,自幼就在这道观里,喜不喜得由不得自己,这么多年下来,不惯也惯了,如今突然间赐下这长安城里独一份,难道不该心烦么?”

女子一愣:“一口吃的,还有什么说道?”

“如果我说,这是十年来,天子第一次赐食,你会如何想?”

女子眼光一转:“你如今十四了,至尊这个时候想起来,怕不是要寻人家?”

虫娘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这样的猜测不足为奇,却让她那颗修了十多年的道心,如同眼前锅子里的汤水,不由自主地跳动起来,再也难以做到心如止水。

“会是哪家的郎君?五姓中人,还是七门子弟。”女子认真地回想,京中权贵子弟就那些,适龄待配的数都数得过来,一时间很难说会是哪一家。

虫娘有些羡慕地看着她:“传闻你家府上,女儿家都是雀屏择婿,怎得你一个都没看上?”

“男子有什么好的,值得我屈意奉承?还要同其他女子争抢,倒不如修习道法,将来如持盈上师一般,游历名山,无拘无束,不是强得多么?”

“你呀,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你却弃如弊履,真是相府贵女,不知人间疾苦。”

“家父被人称做奸臣,对我们这些儿女,却是极好的,他一走,那个府也没什么可留恋的。”女子拿起著,捻起一片羊肉,放进锅子里搅动。

虫娘看着她的动作,一举一动都充满了优雅,显示出良好的教养,奸臣又怎么样,至少她得到了该有的亲情,而不是被扔在这里十多年,不闻不问。

女子便是李林甫第二十五女,名为李腾空,也是李林甫为数众多的女儿当中,唯一留下名字的一个,此时年方十八,正值妙龄,不过对于唐人来说,已经过了婚嫁之期,只因她崇尚道家,很早就在家修行,如今不过是正式入籍而已。

唐人的贵女,像她这样做的很多,因为道家不禁荤,不禁酒,甚至不禁欲,出家不离红尘,想要还俗也就一道手续的事,又能借这个名头,做那些男子才能做的事,简直是为某些女子量身定做的职业。

“哎呀!”

正在沉思中的虫娘,不妨被她的一声惊呼打断了,只见李腾空腮帮子鼓鼓地,似乎烫到了嘴。

“赶紧吐了啊,又不是没得吃,你急个甚?”虫娘有些好笑。

“唔,唔。”李腾空咕噜了两下,终是没有吐出来,好不容易吃下去,意犹未尽地说道。

“咱们至尊还是疼你的,这羊肉好生鲜嫩爽口,你别看,吃啊。”

虫娘听她说得有趣,狐疑地夹了一片,也学着内侍所教的法子,细细地烫了,小心地放到嘴边,轻轻地吹了一会儿,然后微张檀口,贝齿一咬下去,那种汁水四溢的感觉霎时间充满了脑海,对方说得一点都不错,的确是。

鲜嫩无比。

一小片羊肉下肚,虫娘闭上眼睛体会着那种爽利的感觉,觉得浑身暖融融地,不由得轻呼了一口气。

李腾空呆呆地看着她,似有所感地说了一句。

“真不知,何等男子,才得享你?”

虫娘一怔,眼前这些出自皇家宫苑的鲜嫩羊肉,似乎变成了自己。

摆在餐盘里,供人品鉴和评判。

宣阳坊高府,直至华灯初上,夜禁声起,坊丁们敲着梆子,到处提醒小心火烛,刘稷才扶着已经有些醉态的封常清回到了府中。

无论是高府的两个郎君、封浩还是寄居府中的刘单、岑参等客人,无不是翘首以盼,只因这一趟宴饮,来得实在太过蹊跷,他们如何能安心。

等到下了虢国夫人特地准备的车驾,踏入府门的一刻,封常清一直紧闭的眼睛突然间张开了,脚步也变得稳重起来。

“为父无事,同你母亲说一声,让她莫要挂念。”

简单打发掉几个年青人,他立刻带着刘单等人去了厢房,就连高府特地备下的汤水都不曾喝上一口。

“那虢国夫人如何说?”一进门,刘单便开口问道。

封常清示意了一下,跟在后头的刘稷会意地将门带上,他背着手在房中踱了几步,突然停下来,现出一个不可思议的表情。

“虢国夫人没怎么现身,只略坐了坐便出去了,与某家谈话的是杨大夫。”

“他?”刘单与岑参对视了一眼,都看出了彼此心里的惊诧。

因为京城谁人不知,这位是板上钉钉的继相人选,他能与一个边帅谈什么?还用得着说嘛。

不料,封常清仿佛猜出了他们的想法,摆摆手说道。

“杨大夫是何用意暂且不表,他为何会说,天子有意.......”

说到这里,他稍稍顿了一下,仿佛不可思议一般地摇摇头。

“有意令封某为相?”

“啊!”

此言一出,不只是刘单、岑参二人,就连刘稷都惊得呆在了那里。

这历史的偏差,也太大了些吧。

第八十九章 危机(一)

今天所发生的一切,给了刘稷极大的震撼,再多上一宗,又算得什么。

杨玉瑶此人他是知道的,后世的华夏某博物院还存有一张她的画像,叫《虢国夫人游春图》,当然了,画得像不像,他没有什么心情评价,不过对方那种嚣张的气焰,画得维妙维肖,隔了上千年都能感觉得到。

尽管莫名其妙地发生了两次关系,刘稷对这个女人,依然只有一个十分模糊的感觉,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什么样的仇恨,会让她咬牙切齿想地让亲生儿子去死?刘稷根本不敢去问其中的理由。

自然,也没有决定究竟去不去做。

带着这种怪异的心思,回到府中,突然又听到这么个消息,脑子顿时就不好使了。

右相之位啊,对于此刻的大唐,便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尊贵无比,前任在这上面呆了近二十年,他在病重之时,就已经为人虎视耽耽,视为囊中之物,长安城中可谓无人不知,怎么一转眼,就来了这么一出?

封常清不敢信,要说封王还有几分希望,因为毕竟有一份大功摆在那里,御前虽然说得谦虚,私底下未尝没有动过心,可相国?他连想都没想过,那隔得也太远了。

刘单等人更是不敢信,那简直是堪比年度最佳逸闻的笑话,要知道,仅仅几个月前,封常清只是一个安西行军司马、知留后事。

比这更为惊悚的则是,话居然是从杨国忠的嘴里说出来,当地就吓得他几乎真醉了过去,而回到高府,又立刻被吓醒了。

事有反常即为妖,在权贵满地走、高官不如狗的京城,任何的反常都足以致命,不光是自己的命,还有家人的。

于是,当封常清将事情和盘托出时,房间里只剰了粗重的呼吸声,每个人都在极速地转动着大脑,尤其是岑参,做为内定的节度幕僚,别人可以沉默,他却是不能不答。

“杨大夫说此话时,可有他人在侧?”岑参问出的第一个问题,刘稷暗自在心里给打了六分,中规中矩,还有一分是友情。

“京兆府鲜于令尹当是听见了。”封常清略想了想答道。

“鲜于仲通?”岑参毕竟在京城呆了不短的日子,认得这位新贵,他可说是杨国忠的代言人,为其前后奔走,不遗余力。

“此话当是试探无疑,可他们为何要试探中丞?”

岑参问出的第二个问题,刘稷认为可以打七分,快要接近目标了。

“说不通啊,右相之位,自李相国把持之后,就从未拔擢于边将,李相故去一月有余,相位悬而未决,在京城引发了诸多猜疑,有说杨大夫失去圣宠,天子有易位之意,有说东平郡王暗中角力,欲自边关入相者,自从吐蕃战报入京,陈相主持会盟事宜,他即将升任的传言,又渐渐甚嚣尘上,后来,你们三位节帅入京,关于哥舒大夫封王晋相的消息,便不径而走,京城甚至有人为些开出盘口,下注者众。”

岑参将他得到的消息一一说出,加上杨国忠,竞争者多达四人,每一个都比封常清老资格,更有实力,看上去,后者根本没有任何希望。

可问题是,这不是后世的竞选,支持者多者胜,大唐的掌舵者,只能由天子圣心独裁,别人不知道,刘稷却很清楚,当日的召见,封常清给天子的印象极好,以那位不拘一格的想法,真要点出他来,还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李隆基,与他的前辈李世民,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从不遵从规则。

从他的经历来分析,无论是杀三子、抢儿媳妇还是后位空悬三十多年、包括重用李林甫、宠信安禄山二十年不动摇,都说明他是一个极有主见之人,厌恶任何束缚,喜欢让那些窥探之人跌破眼镜,并以此获得满足感。

古往今来这么多皇帝中,有荒淫无耻者,什么女人都要抢,也有一夫一妻者,厮守白头,从不他顾,可能把日子过成小夫妻的,李隆基可谓无出其右,他和杨玉环,时常吵吵闹闹,后者两次被赶出宫,又被劝回,不但没有受到任何冷遇,反而宠信一次比一次深,这不就是民间的夫妻日常吗?

这样的人,以寻常的思维去猜测,只怕会南辕北辙、谬以千里,杨国忠绝不会无缘无故地这么说,因为没有必要,站在他的立场,竞争者越少,对付起来就越轻松,平白无故多竖一个敌人?不是智者所为,杨国忠虽然蠢,但他的身边一定会有人指点,这么做的目地是为什么呢?

从结果来看,这些或许都是障眼法,最终还是杨国忠如愿以偿,可刘稷不敢下这种定论,因为历史的走向已经改变,以李隆基的性子,这个时候,做出任何决定都不奇怪。

假如真要推论,只有一点能做为依据,那就是哪一种能让他放心。

凭心而论,李林甫相国二十年,大唐呈现出一种繁荣的盛世,这也是李隆基始终没想动他的原因,如今大敌被灭,盛世已趋极致,做为一个年近七十的君王,自然想的是,如何将这一局面保持下去,做到有始有终,循着这个思路,刘稷的心中渐渐有了一个轮廓。

那就是要从朝局的平衡入手,古人最讲究阴阳调和的制衡之术,小到生理,大到朝局,无不是如此。

左相陈希烈性子温和,没有什么廉耻和风骨,就连安禄山的臣子都做得,这样的人,是不足以制衡朝局的,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也被杨国忠所不容,上任之后没多久,就找了个借口踢开,因此,他绝不可能升上右相,这个人可以第一时间排除。

剰下的人里头,安禄山和哥舒翰的情形相似,无论选哪一个,都会招致对方的不满,为了让他们二人和和气气地坐下来,李隆基曾经煞费苦心过,可结果就是没有结果。

拥有后世历史知识的刘稷在暗中分析的同时,屋子里的三个人也在激烈地讨论着,他们的目光决定了局限性,自然不可能从发生过的历史去推断,于是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都不足为奇。

就在他们绞尽脑汁的时候,高仙芝匆匆忙忙赶回来,连身上的衣甲都没来得及换,就让人带到了厢房,一进去,更是马上将门关上,隔绝了内外。

房里的众人都吃惊不已,因为高仙芝的脸上带着一种深刻的凝重,根本不是来庆祝与老友的重逢。

他走得极快,越过刘稷身边的时候,看了他一眼,然后便来到了封常清和刘单的面前,向这两个曾经的部下,脱口问道。

“你们两家的亲事,过了明面没有?”

第九十章 危机(二)

长安城外,渭水河畔,离着大约五里左右,是一处军营,营中人马俱是自吐蕃返来的大唐将士,其中约有千人为封常清的安西镇节度牙兵。

封常清的押衙叫尔朱谋,尔朱这个姓氏出自羯胡,在两百年前的南北朝时代,曾是一个赫赫有名的家族,影响了从北齐、北周到隋、唐数代人。

到如今,经过上达百年的汉化,与差点统一天下的鲜卑人一样,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此时的他,从面相到习俗,比汉人还要汉人,哪还有半分胡人的影子。

做为节度使的亲兵,这千把人自然是镇中主力,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投入战场的,平时也是待遇丰厚,然而对于战技的要求,要远远大于寻常镇兵,哪怕是在这京城繁华之所,都没有一丝懈待。

当然了,再怎么勤于操练也总会有休沐的一刻,更何况本就是一趟优差,隔上四、五日,让军士们放松一下,三五成群地去城里转上一回,只要不惹出祸事,他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只是让他有些不解的是,营中的另一部兵马,传说中节帅东床的嫡系,却静悄悄地毫无动静,不过一队五十人,占着不大点的地方,又不怎么闹腾,自然毫不起眼,就连营中惯常的休沐,似乎都从来没有过,他的心里有些好奇,那位刘果毅是如何带的兵,比节帅的亲兵还要严整。

“老谋,休沐都不出营,不愧是军中典范啊。”

正胡思乱想间,一个声音大大咧咧地在身后响起,他先露出一个笑容,然后再回过头去。

“许棒子,怎得,又来换防?”

许光景并不喜欢人家这么叫,不过他也不着恼,笑嘻嘻地走上前,仗着身高居高临下地俯视对方。

“城里逛烦了,出来透透气,顺便让弟兄们动动手脚,不瞒你说,见天的大鱼大肉,酒当水喝,牙都要腻倒了,你看,这肚子,尽是油。”

尔朱谋踢了他一脚:“滚,就知道气某。”

许光景报了仇,哈哈一笑,带着一帮军士摇摇晃晃地走向自家的营地,尔朱谋看着他们的身影,心里说不出是羡慕还是别的什么,他们营里一千多号人,城里哪住得开,节帅自已还没府邸呢。

隔上十日换一次防是一早就定下的,因此,当许光景等人入营时,留守的陈金和几个队副,一早就在迎候了,看到他们的到来,所有人都发自内心地高兴,毕竟,那是国都,天子脚下,谁不想见识见识。

许光景甩开欢呼雀跃的军士们,将陈金拉到一旁。

“那两个老小子可还安生?”

“还成,姓田的汉子有些烦燥,姓严的倒还踏实,两人经常在一块儿下棋,不怎么出来走动。”

许光景点点头,向他交待了一下进城后的注意事项,不要生事等等,最后提醒一句。

“戍主行事,有自己的考虑,你们要多留个心眼,为他把好后路。”

“某省得。”

陈金冲他一抱拳,郑重地应道。

因为不知道会待上多久,军营里自然不是那种临时搭建的帐篷,而是由朝廷很早就规划出的一整片永久性建筑,他们不过五十人,只占据了极小的一部分,为数不到十间的木屋。

与那些七、八人睡在一个大炕上的普通营房相比,严庄和田乾真两个人,住得要宽敞许多,同样的面积,至少二人可以不必对着满屋的脚丫子味。

当然了,做为阶下囚,能做的事情,只能是聊聊天、发发呆或是下下棋,对此,严庄似乎还能随遇而安。

今日,两人又在对奕,严庄在一个空位上落子,逼他去应,然后拔除一子,轮到了田乾真时,找遍全盘,都没有一个够份量的劫材,掻耳挠脑半晌,终是沮丧地扔下棋子。

“某输了。”

“乾真,你这棋路太过直接,猛则猛矣,失之轻巧,只要适应了,便能找出应对之法,破解不难。”

严庄将黑子和白子分成两堆,再一一归拢,将黑子拨到田乾真的那边,在空着的棋盘四个星位上分别放上黑白各两子,抬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某不成,做不到先生这般心如止水。”田乾真看着棋盘,摇摇头说道。

“你在担心什么?性命已是无逾,那就是家人了。”不下就不下吧,严庄也不计较。

“某也说不清。”

严庄嘿嘿一笑:“觉得对不住郡王?你呀,他是救了你的性命,可这么多年,你为他出生入死,什么情也还了。如今落到这步田地,你就算什么都不做,为他殉死,你的家人就能无恙?三百曳落河啊,他们人头落地的一刻,你我的命运就注定了。”

田乾真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可那么多年的情义,又岂是说割舍就能割舍的,他不是心里时时都要绕上好几个弯的谋士,只是个厮杀汉而已,突然之间失去了效忠的对象,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没上没下。

“咱们当真要为那个......人效劳?”

“不服气?他的手段,无论是悍然杀掉三百人,还是将某神不知鬼不觉得偷出长安城,都有可圈可点之处,放眼郡王的麾下,只有史思明有这种狠劲,以及手腕,余者皆有不足,某倒想看看他究竟想做什么,究竟能做到哪一步。”

“可他不过一个戍主,哪能同郡王相提并论。”

“区区一个戍主不假,可若是这个戍主,几乎凭一已之力,翘动了整个战局,让哥舒翰、封常清这些宿将,都不得不跟着他的路子走,这样的戍主,你见过几个?”

严庄悠悠地说道:“某起初与你一样,不服,可越是看得多,越是心惊,此子之胆大,简直匪夷所思,某家一个谋士,都想不出,究竟要如何凭安西镇军区区万人,拿下吐蕃人的都城,可他硬是做到了,你能想像么?”

田乾真愣住了,这个结果,他也是想不通,吐蕃人的战力,他们这些北方戍军,的确所知不多,可架不住对比,能令薛仁贵这等名将折戟的,又岂能是泛泛之辈。

不说旁的,以北方三镇近二十万人马,对付区区一个契丹、奚族部落,不也败绩不少,反反复复这么多年,依然没能完全平定么。

单论战绩,安禄山能拿得出手的,寥寥无几。

左右也是无事,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扯着闲话,快到饭点的时候,门被人从外头打开了,一个年青的身影走进来,正是他们嘴里的那个戍主。

“两位都在呢,正好,来尝尝我改良的火锅。”

第九十一章 危机(三)

严庄和田乾真诧异地看着他,拿着一个造型古怪的锅子,摆到他们下棋的炕上。

那是一个中间高高突出,两边围成一圈的双耳铜锅,下面的鼎足构成了一个中空的炉火室,两个军士抬着一筐木炭,其余的端着一个个的盆子,盆子里放着冻硬的羊腿,肋排等物,上面还带着冰渣。

当然,少不了美酒。

两人看着他在那里忙忙碌碌,先是升火加汤,又亲自去处理材料,用一把极为锋利的小刀,将羊肉割成一片片,动作十分娴熟,显然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

让严庄感兴趣的,是他此刻的专注,就像一个技艺高超的工匠,在雕琢着一件器物,每一刀都要恰到好处,要知道,在十六岁这个年纪,正是一个男子最为跳脱的时候,坐得住,坐得稳,心能静下来,就比旁人要高出许多。

削好一只羊腿,他抬起头笑了笑。

“食不厌精,美味只有亲自动手,才会吃得舒心,别站着了,随便一点,我这里,没那么多规矩。”

严庄相信他的话,因为自始至终,都没有一个军士上前帮忙,说明并不是做给他们看的,而是一种习惯。

他拉了田乾真一把,各自围着那个锅子坐下,饶有兴致地打量了一番,整个锅子由黄铜制成,底部之处足有半指厚,被熊熊的烈火烧着,熏得失去了本色。

“这锅子倒是精巧,只是也太过奢糜了些。”严庄看了一眼就知道该怎么吃,学着他的样子,夹了一片在汤里涮着,嘴里啧啧称道。

“本就不是寻常人家能用的,自然要用上好料了,都尝尝,京城独一份,天子都没这口福呢。”

田乾真没他那么好奇,自顾自地在那里吃着,他是大块肉吃惯了,精细的反而不怎么在意,这么一小片一小片地吃,哪能过瘾,不过聊胜于无罢了。

严庄何等眼色,一看就知道,对方不是闲得无聊来寻他们吃锅子的,再加上这些日子的确有些无聊,对于他的来意,更是生出了几分兴趣。

“吃人嘴短,有什么严某能帮上忙的,说吧。”

“老严,耿直。”

刘稷表扬了他一句,端起盅子喝了一口。

“你来京城日子也不短了,朝堂上的事,应该有所了解吗,依你所见,天子属意谁?”

这个题目有些大,严庄稍稍沉吟了一会。

“刚来京城时,无人不知杨大夫志在必得,既然你这么问,那就是如今还没有定论,天子在犹豫,杨大夫的能力,不足以让他放心。”

“说这个问题之前,要弄清楚一点,当初为何人人都认为,会是杨大夫直晋右相?而非他人。”

“愿闻其详。”刘稷听得仔细,干脆连著都放下了。

“天子如今已经近七十,在位逾四十年,古往今来,比他长久的,一只手都数得过来,无论有心还是无意,他也不得不预备后事。”

严庄拿起盅子倒了一口酒:“咱们这位陛下呀,前二十年杀伐果决,堪称明君,那些所谓的名相,不过是他掌握朝局的工具罢了,从姚崇到宋璟、二张,哪一个有好下场了?用得时候百般信赖,扔的时候弃若弊履,别用这种眼神,这才是一个名君应有的作为,不为任何人所左右。”

“后面二十年,差不多成了李相国一人的朝堂,天下大定了,天子也懈怠了,连安禄山那种人,都能扶摇直上,何也?他已经变成了一位只能听进谄媚的天子,每日里最大的兴趣,是与一个女子厮守,还乐此不疲,连带着整个杨氏一族,都鸡犬升天,这样的天子,还有什么可怕之处?”

“李相国能蒙弊天子二十年,不是他有多大的能耐,而是天子的纵容,他听不进诤言了,当李林甫老病不堪时,放眼朝野,已经没有替代之人可用,杨国忠虽然能力平平,可胜在忠心,他一旦上位,只会做得比李林甫更甚,天子会在乎吗?”

严庄自问自答:“他不在乎,因为家底太厚了,折腾到他死的那一日,都绰绰有余,接下来,不就是太子的事,与他有何相干。”

“那为何,如今不径直让杨国忠上位呢?”

“因为形势变了,吐蕃这个大敌一去,天下再无纷争,他的成就达到了顶峰,不可能再进一层,既然如此,何不一步到位?”

严庄慢悠悠地说道:“史笔如铁啊,他在乎身后名声,在想着如何完美收场了。”

刘稷恍然大悟:“你的意思,退位于太子?”

严庄点点头:“只有这个原因,才说得通,因为太子与杨国忠,结怨太深,几乎没有调和的可能,看看这些年,太子府与杨氏结亲的频繁程度,便可见一斑。”

刘稷确实想不到这一层,因为他熟知的历史没有这么一段,李隆基最后确实退位当了太上皇,可那是被逼无奈之举,与眼下不可同日而语,现在情况变了,历史早就发生了偏差,不得不说,严庄的分析,并非毫无可能。

“若是真是如此,这右相之位,便不仅取决于天子的喜好,还要看太子的意思,当然了,并非是他能决定,而是他能否定。”

“问题在于,太子本身并不知晓,甚至还会诚惶诚恐,因为这么多年的压制,连续两任太子妃出事,他已经怕了。”

严庄露出一个玩味的表情:“这便是有趣之处,或许事情会出乎所有人的预料。”

他看着刘稷的表情,心里一动。

“此事与你无关哪,难道是封中丞?某知道了,你想推封常清上位,老天,有意思,真有意思。”

严庄兴奋地站起身,一边走一边搓着手,刘稷完全被他的分析惊到了,从头到尾,他可什么也没说啊。

“莫说,还真有可能,安禄山为北边的战事所拖,一时间难以抽身,若是某还在为他设谋,此刻就算花钱买,也要买一个胜利,然后用最快的速度进京,借献俘之机,走娘子的路子,至少也会有八成成算。”

“哥舒翰资格虽老,却与杨国忠走得近,与封常清最多打个平手,若是某来操作,首先要撇清与李相的关系,这个不难,找个机会,参李府中人一本,不拘是哪一个,也不管成与不成,让天子看到态度就成,其次,走虢国夫人的路子,她位置不偏不倚,与几方面都有关系,她的喜好,某都知晓,一准能成,有她在天子面前提一句,比什么都强,少说也有六成把握。”

严庄越说越是兴奋,似乎马上就要进行一般,刘稷不得不出言打断。

这个时候把封常清推上相位,不是嫌死得不够快吗?

“那先生可否为我参详一下,天子还有什么没出嫁的公主要寻人家吗?”

第九十二章 危机(四)

正在兴头上的严庄一愣,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此话怎讲?”

刘稷不得不把高仙芝带来的话说了一遍,他不可能是闲得无聊,要过问封府的事,那就只能是天子的意思,而天子关心一个果毅都尉的亲事,也只会有一种解释,严庄当然明白。

“还真有一位,今年应当十四,正当适龄,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她出身低微,生母不光没有位份,还是个粟特人,本人据说长相随了母亲,素来不为天子所喜,长这么大,连个封号都没有,自幼便出了宫,在玉真观修道,这会子,怎么又突然想起来?”

刘稷一听,就明白问题出在哪里,那天的陛见,自己的表演过了,起到了反作用,谁知道,68岁的李隆基,还会有一个14岁的女儿呢?

这可是真是无妄之灾,大唐的公主,一个赛一个的猛,比后世的女性还要女权,人家直接养面首的,他是真得一点想法都没有,这要到哪说理去。

他的表情变幻,全看在严庄的眼中,不禁有些诧异。

“郎君不愿意?”

“我有婚约。”

“可曾过了明面,六礼走了几礼,官府录了案么?”

刘稷摇摇头,当时两家只有个口头之约,本待等到年龄合适了再过礼的,后来刘单被调回京,相隔那么远,事情就耽搁下来,好不容易趁着上京的机会,两家可以把流程走完的,谁能料想,到京的第一天,连府门都没进,就被召进了宫里,结果就成了这样子。

“现在补上来得及么?”

“不可,那是打天子的脸,你想让封府跟着一块儿倒霉么。”

严庄毫不客气地否定了他的想法,背着双手,再一次进入了分析的状态。

“封府的娘子,自然不可能做妾,唯今之计,只能从旁的法子入手,最好能打消了天子的念头。”

“自污成不成?”刘稷能想到的,严庄也能想到,他思虑再二,终是摇摇头。

“天子如果真有此意,你在安西的一切,都瞒不过他的眼,还能如何做?轻了没有用处,重了,你吃罪不起,不值得。”

不是他提起,刘稷都已经忘记了,自己是个什么样的名声,这会子想起来,当时的原主人,会不会就是用这样的方法,来推拒封府的婚约?

这样的一个人,天子会起了招婿之心?他现在都有些怀疑了,没准,人家就是只是好奇,想要关心一下,他的终身大事呢。

对此,严庄显然一时也没有什么好法子,屋子里只剰了“咕噜咕噜”的烧水声,就在刘稷打算招呼他坐下,先吃点东西的时候,一个军士匆匆地跑进来,在他耳边说了一句。

“什么?”

刘稷突然一下子站起身,双手不自觉得握成了拳,脸色变得铁青。

严庄停下步子,诧异地看着他,就连田乾真都放下了著,现出一个探询的目光,印象中,这个少年人,还从来没有惊疑成如此的模样。

“太子遣人去了高府,说是要求娶封府娘子!”

“啪”地一声,他手上的那盅子碎成了一堆,鲜血顺着手指流下,一滴滴地落到地上,摔成了八瓣。

城中宣阳坊,高府的偏院已经乱成了一团,主房的门口,封娘子郑氏将高仙芝的娘子送走,一转身,就看到了自己的女儿,默不作声地倚着廊柱,眼巴巴地看着自己。

“过来。”她一招手,封寒月便飞快地跑过来,几乎是飞扑进她的怀里。

“娘。”

“别怕,孩子。”郑氏拍着她的背,安慰道:“事情没有到那一步,你爹在前面顶着呢。”

“我不怕。”封寒月的眼中闪着凛然的光:“应不应,我都不会嫁给旁人。”

郑氏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你现在知道,为什么,我会让你学那些规矩了吧,女人生得好,老天就会降她的福份,所谓红颜薄命,都怪我,这些年在安西,太过惯着你了,让你以为,无论闯下什么样的祸事,都有人会收拾,可这是京城,你爹爹没有那么大的能耐。”

“可我已经有人家了呀。”

“没有过定,谁会当你有人家了,原想着两家情份不浅,早一天晚一天没关系,哪知道会有这么一档子事呢,那个建宁王,也不知道怎么就看上你了,明明府里有王妃的,还要来这么一出,别说你了,我都舍不得,高门里全都是龌蹉事,你的性子,怎么呆得下去。”

“那,我明日就嫁进刘家。”

女儿的话,让她又好笑又心酸,连反驳的话都懒得说,谩说现在做不得,就是做得,也是不可能做的。

封寒月何尝不知道,这只能是气话,可她想不到还有什么法子,那是太子的府上,说不定还是天子授意的,父亲怎么可能推托得掉?

“我走,离开长安城,让他们找不着,是不是就能推掉了?”

“这么做,你爹怎么办?奔则为妾,刘家又会如何看你,就算五郎不在意,仍然待你好,你自己呢,心里总会矮上一截,傻孩子啊。”

“娘,那我该怎么办?”

郑氏哪里有法子,可是她一想到那个少年郎,便莫名地生出一丝希望,那是一个创造了无数奇迹的男子,这一回会是例外吗?

高府的中堂上,封常清面无表情地坐在下首,他的对面,坐着一个内侍装束的男子,脸上挂着笑,眼睛里却毫无生气,细看还有一丝冷意。

“封中丞,这是天大的好事,你怎么就转不过弯来呢,咱家能讨到这个差事,一定会照应令爱,你也不想她在那深宅后院里,日后没个说话的人吧。”

“封某不知,大铛为何会有此行,小女年幼,长相你看我就知道了,德容言工样样疏失,莫说王府了,寻常人家都未必瞧得上,只怕要让你失望。”

程元振“嗤”得一声笑出了声,言语又快又疾。

“明人不说暗话,这是皇家婚聘,你当盲婚哑嫁呢?你这话,往轻里说是婉拒,往重里,那就是欺君,旁的不说,东市口,见过令爱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你还敢说长相随你?”

见他依然沉着个脸,程元振又接着说道。

“话说到这份上,咱家也同你说句实话,这一趟,虽说自太子府上来,可旨意是打宫里出来的,不错,你是有边功,大家现在或许不会把你怎么样,可过后呢?须知,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你是个聪明人,用不着咱家说得太直白吧。”

如此明晃晃的威胁之语,让封常清一下子抬起头来,只一瞬间,又低下去。

程元振本来见他面色不善,还有些气恼,见他突然低了头,以为说动了,赶紧趁热打铁。

“你也不要打量着,过了府只是个嫔,咱家同你透个底吧,建宁王妃身子弱,多年未有生育,只怕不是长久之相,令爱过了门,只需生下个一男半女,等日后必有遂心的一天,到时候,咱家还要她多照应呢,说句不敬的话,日后太子继承大宝,这二字王变一字王,她可就是响当当的亲王妃了,你到处打听打听去,哪一家的王妃不是出自高门,这是几辈子修来的造化,咱家不知道,你还有什么可犹豫的?”

封常清闭上眼睛,用一种完全不像自己的声音,无比清晰地说道。

“小女顽劣,不堪材配,还请大铛将封某的话,带与太子殿下。”

“你!”

程元振万万没想到,说了这么多,此人还是油盐不进,他气得站起身,想了想,压下了心中的怒气,换上一个毫无温度的笑容。

“好,中丞的话,咱家一定会原原本本地带到,告辞了。”

直到人消失在堂外,封常清都没有起身,做出一个送客的动作,程元振冷哼了一声,眼里闪过一丝阴森森的寒光,就连高仙芝等人迎面与他打招呼,也丝毫不加理会,后者的双手刚刚搭起,人已经一阵风似地走了过去。

看着中堂之上,如石像般坐在那里的封常清,高仙芝不禁暗暗叹了一口气。

第九十三章 危机(五)

长安城西的待贤坊,在武朝之前,原为各州朝集使的宅邸,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驻京办。

后来由于种种变故,这些宅邸慢慢地荒废了,开元中,由朝廷统一将其出售,价格上自然会便宜许多,饶是如此,也不是普通百姓,甚至是一般官员能负担得起的。

大理司直元载就住在这一带,此时,以他的官俸,别说买了,就连租都有些吃力,好在妻子还有些积蓄,一时间倒也不至于太过窘迫。

回到家中的时候,他意外地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在堂上同妻子述着话。

王蕴秀的脸上始终挂着一个恰到好处的笑容,既不显得过份热情,也不于于让人误会,一派大家闺秀的风范,这是从生下来就受到的良好教育,所养成的,几乎刻在了骨子里。

她的父亲,叫王忠嗣。

“家夫回来了,你们谈吧,我失陪了。”

她坐的位置,正对着门口,一眼就看到了夫君的身影,赶紧起身,蹲身行了一礼。

“嫂嫂请便。”

刘单不敢看她,起身执手回了一礼,待她走入后堂,方才转过身,迎向刚刚走上大堂的元载。

“公辅兄。”

“仁甫,你是何时到京的?”元载惊喜不已,上前把臂细看了一眼:“观你这气色,定不只一日了吧。”

刘单失笑着摇摇头:“多日不见,你还是喜欢这般装神弄鬼,某却不信,你在京中,会没有听闻。”

“哈哈,也就刚刚听说,恭喜啊,两个月吏部发出的第一封告身,就落到了你的身上,某有些不敢信,却不得不信。”

两人在堂上相对而坐,当中是一张矮几,早有下人奉上些干果、乳酪、酒水等物,茶这种事物,还不曾成为普遍的待客之物,就连做法都与后世大相径庭。

身为主人,元载一边为他斟酒,一边在心里暗暗思量着他的来意。

“请。”

心里再急,礼数还是要讲的,刘单拿起盅子,与他饮下一杯,慢慢地开口。

“实不相瞒,某是三日前到的京,一来就被召入宫中,陛下缘何会有此意,到现在还如坠云里,正要来寻吾兄解惑。”

元载看了他一眼,不紧不慢地拿起酒壶,为他倒上。

“想不到你刘仁甫,也有言不由衷的时候,什么缘由你不知道吗?人都说子凭父荫,你这是父凭子贵,羡煞旁人呀。”

刘单被他一口揭破,也不着恼,这么说本就存着试探之意,若是连这等消息都打探不出,那今日就权当是来访故友了。

“什么时候,大理司直,干着探子的活了。”

“多事之秋,不得不竖起双耳,谁又知道,哪块云彩能下雨呢?”

刘单哈哈一笑,心知火候已到。

“兄与东宫,可有相熟之人?”

“那就要看,仁甫此来,是为了自己,还是旁人了。”元载拿着酒盅在手上转着,露出一个玩味的表情。

说起来,他并不是东宫属官,能与东宫走得近,还要多亏了妻子这层关系,要知道,王忠嗣,曾是太子的玩伴,两人有着非同一般的交情。

“为自己怎么说,为旁人又怎么说?”

“若是仁甫是为自己,太子对你,赞赏有加,该如何做,你很清楚,若是为旁人,某只能说,水到渠成,明白么?”

刘单一愣:“此事再无转寰余地?”

“原来是为这事,不妨同你说句实话,回府之前,太子已经遣人去高府了,事情顺利则罢,若是那位心存疑惑,你回去,好好劝劝他,这不光是太子的意思,天子也是点了头的。”

话说到这个份上,刘单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一时间顿时失了神,元载诧异地看着他的表情,有些不解。

“又非你的首尾,你这是做甚?”

刘单叹了口气:“不瞒元兄,犬子与封府娘子,早就有了婚姻之约。”

“啊!”元载吃惊得杯子都差点掉了。

“你家大郎已然成亲,想必是五郎,可他不是得了天子的青眼,有意招为驸马么?”

“事情奇就奇在这里,两个小儿,情同意合,如今却要生生被拆散,哪有这般巧的?”

元载有些无语:“一个将要娶公主,一个成为王妃,多少人家盼都盼不来的好事,你竟在这里发愁,小儿女那点事,有什么打紧的,你刘府又不是五姓七门、关陇权贵,成为天子亲家,旁的不说,交好太子,于你的仕途,还是多有助力的,这个帐,可要算仔细了,莫要因小失大。”

听着他的劝说,刘单默默地将盅子里的酒一饮而尽,一股灼烧感涌上了喉头,熏得面上燥热难当。

高府之中,高仙芝也置办了一桌酒,与封常清对炊,作陪的只有岑参一人,几个小的全都被赶出了中堂,以免他们口风不严,被人利用。

“封二,你这性子啊,太执拗了,做你的上官,若不是好脾气,气都要气死,如今你成了一镇之主,在安西倒也罢了,京城是个什么地方,多少双眼睛在盯着,等着你这位天子红人犯错呢,你倒好,连一点余地都不留,把太子得罪狠了,日后怎么办?”

封常清摇摇头:“某不这么做,太子如何且是两说,后院便会先起火,若是,五郎带着三娘一走了之,那才是大祸临头呢。”

高仙芝与岑参俱是一愣。

“不会吧,他爹还在府中呢。”

“他那个性子,刘仁甫哪里压得住,若非如此,当初也不会扔在安西数载了。”

“你能拒得了太子,可刘府能拒了天子之意吗?”

封常清何尝不知道,这是个死局,结果很可能由不得他,不过是走一步算一步罢了。

但是自己的这一步,他必须要迈出去,因为只有让刘稷看到自己的决心,后者才不会铤而走险,事情太大了,这一回,他是真得无能为力。

只能希望,从战事发生以来的好运气,在这个小子的身上还能继续,对方所创造的一个又一个奇迹,似乎给了他一种难以言喻的信心,那就是。

没有什么事,能难倒刘五郎!

第九十四章 危机(六)

城外的军营里,严庄也在好奇地观察着这个奇迹的缔造者。

着急上火没有用,刘稷的面色慢慢平复下来,冲着二人一拱手。

“脑子有些乱,见笑,严先生,请费心,为我解惑。”

严庄沉吟着说道:“如某所料不错,两桩实为一桩事,关口就是,天子这么做,为什么?”

“若是天子有意下降公主,你的事情就必然瞒不过,知晓这桩婚事的人,也必然知道两家相隔万里,只是口头之约,天子不会在意你二人的真实情感,他只会做出符合自己心意的事,收你为婿,得一猛将留给后者,恰巧太子府与你起了冲突,以封府之女为王嫔,又化解了这场恩怨,岂非两全其美?”

严庄的话,让他豁然开朗,对于一个统治者来说,任何事情都有它的政治目地,自己的形象本就是个放荡子,谁又会认为二人之间,有着真挚的情谊,实际上,在看到真人之前,他的确在抗拒这桩婚事,李隆基或许认为,这是一番好意,让两个人都有了不错的归属?不得不说,这是极有可能的。

想通了这一点,刘稷没有那么焦急了,想起面君时的情形,心里一动。

“若是我径直求见,向天子面呈实情,能否让他收回心意?”

他心里连故事都编好了,那叫一个曲折离奇,最好见的时候,那位贵妃也在,一定能感动得对方珠泪琏琏,成为自己的助力。

“不可。”没想到,严庄一口就给否了。

“为何?”

严庄思索着说道:“你是否打量着,上次陛见,你以真性情打动了天子,这次再来上一回,天子为你的言辞所动,或许就成全了一对有情人?”

“难道不对?”

“若是个有封号的普通公主,这么做哪怕没有效果,也不会触怒天子,可你不要忘了,这位帝女,长到十四岁,即将出阁的年纪,连个正经封号都没有,何也?长相怪异,为天子所不喜,这个时候,无论你用上什么样的说辞,在天子的心目中,都只有一个解释。”

严庄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

“你嫌弃她。”

刘稷默然不语,这无关道理,而是人性,他有些庆幸,来到长安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这位深谙人性的谋士偷绑了出来,成为自己的补充,否则他真的会这样做。

严庄见他幡然受教,内心很是满意,一个谋士最为在意的,不就是所言所语为雇主重视,他继续说道。

“咱们这位天子,对于权贵、高官甚至是自己的儿孙,都十分严苛,可对下面的人,伶人、侍者、普通百姓,却是宽容有加,之前那样待你,便有一层意思在里头,可如今不同了,你成为了准驸马,他再看你,就成了严待的那一类,你的任何长处,或许就会成了短处,无意之举,便成了有心之为,帝女可以为自家所不喜,但绝不容他人慢待,这便是帝王的逆麟。”

结合史书上的记载,刘稷不得不佩服他的分析鞭僻入理,一个造反者的谋主,肯定会将帝国的最高统治者研究透彻,否则怎么敢,以区区三镇之兵对抗鼎盛时期的大唐,还做得那么成功?

“既如此,计将安出?”

“那就要看,郎君想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地了。”

“最简单的,莫过于两家一齐拒婚,这个时候,天子绝不会降罪,甚至连明面上的惩罚都不会有,只不过失去了圣心,和未来而已。”

“不会满门抄斩吗?”

刘稷问出了一个自认为很合理,但严庄听来,诧异万分的问题。

“若是拒了天子的招婿,就要满门皆斩,天下的世家大族,一早就死尽了,郎君可知,以五姓高门为例,他们每年要拒绝多少宗皇家宗亲的联姻之举?”

尼玛,被后世的狗血言情剧误倒了,以为天子赐婚,不从就是个死,早知道这样,干嘛还怕啊,大不了以后不升官了就是。

严庄见他神情轻松下来,突然生出了几分好奇,这位年青的戍主,心思居然全都写在脸上,哪还有之前的从容淡定、算无遗策。莫非真得对那位封三娘子,情有独衷?他原本是不信的,这会子也不太敢信,因为那些传言,太过不堪,多数都是实有其事。

试问,一个强抢良家妇女的恶棍,怎么可能会钟情于某一个人。

“郎君莫非以为,五姓七门拒得,你也拒得?”

严庄好整以暇地表情,让刘稷生出了一拳打在这厮脸上,让你再说嘴的心思。

“莫吊胃口了,有话直说。”

这一下,连田乾真也忍不住笑了,严庄摇摇头。

“每一桩联姻的背后,都是利益交换,这一点,想必郎君很清楚,那某来问一句,天子刚刚特旨将汝父拔擢为吏部员外郎,一转头你就拒了他的好意,你父亲,敢同意吗?刘氏一族,敢同意吗?”

刘稷明白了他的意思,这个时代,家族是远比国家更重要的一种结构,为前者背叛国家的例子比比皆是,那些延续了千年的所谓大族犹其如此,真正结束这种现象的,反而是武人当道、兵强马壮者为天子的五代时期。

与刘氏一族的利益相比,自己的小情感,或许根本就不在父亲的考虑当中,而这桩婚姻,也容不得他来插嘴,除非,他要挑战整个封建社会秩序,如果真得那样做了,就连封常清都会站到对立面上去。

虽然,他并不怕与天下为敌,可目前,显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他的力量还太过弱小,必须要站在强大的唐王朝肩膀上,这是一块让异族闻风丧胆的金字招牌,不能轻易丢弃。

严庄不知道是不是猜到了他的心思,又用那付欠揍的表情,慢慢地说道。

“此事的症结,其实就在于,天子是有心还是无意,若是要化解也须得从这上面来。”

“请赐教。”刘稷决定,先满足这个家伙的谋士癖,等找到机会,再修理他。

“说来也很简单,那就是,将封常清......”

严庄特意放慢了语速,以便能清楚地看到他的表情变化。

“推上相位!”

第九十五章 危机(七)

刘稷明白了,这货就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儿,逮着机会,就想把局面搞混。

封常清一旦成为右相,他的女儿就成了相府贵女,李林甫何等权势,生下二十多个女儿,没有一个嫁给边将,其中固然有心胸开阔的因素,避免为君王所忌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将相联姻,哪个天子还睡得着?

更何况,是相国与太子府,李隆基之前在李林甫有意无意地推动下,连续数次翦除太子羽翼,这会子,会容许一个有着边将经历的相国,成为太子的助力么?才怪。

只怕到时候,他那多疑的心思,又一次会占据上风,在这样的情况下,双方或许都会以惨淡收场,同时某个蠢蠢欲动的家伙,机会就来了。

“郎君,大唐不乱,你根本没有机会。”

“你不明白,我要的倒底是什么。”刘稷正色说道:“要想达到你的目地,谩说是我,就是以安禄山此刻的实力,也绝不可能,因为,大唐国力强盛,民心犹在,最终只会迎来天下共讨之,繁华之地化为焦土,百姓流离失所,民不聊生,而你我,将会是史册上的乱臣贼子,子孙后代受到唾弃,谁会蠢到做那样的事?”

“只要毁了这所谓的盛世,某不在乎。”严庄冷笑不已。

刘稷看得出他眼中的恨意,他痛恨那些高门大族,痛恨权贵,也痛恨这个时代,此刻的严庄,还没有享受攻入两京的成功,心里只有偏激。

“我在意,不是为帝王将相,也不是为了黎庶生灵,而是为了这个民族,你现在或许不懂,以后自然会明白,我会带着你,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天下,不是只有你看到的这一点,跟我走吧,不要在这里闹腾了。”

计划被否定,严庄没有多少沮丧之意,反而饶有兴致地打量了他一番,仿佛重新认识这个年青人。

“说实话,对于你的说辞,某无意苟同,但你说的那个世界,倒是让某有几分好奇。”

“既然你不欲朝堂生乱,那就只有一个法子了。”

刘稷就知道,这货的肚子里有东西,方才故作惊人之语,不过是想试试自己的志向,当然了,如果真答应,他肯定会不择手段地加以推动。

“洗耳恭听。”

“虢国夫人。”

严庄好整以暇地说道,他以为会在年青人的脸上看出惊讶,谁知道,对方像是毫无所觉一般,甚至有些怪异。

“郎君勿扰,虢国夫人虽然姓杨,表面上与杨国忠走得很近,但其实,与他不是一条心。”

“她是郡王的人。”

不知道为什么,刘稷突然间有点反感他最后的那句话,安禄山在京中有眼线,在宫里也有,杨氏姐妹逃不脱干系,特别是这个生性放荡的虢国夫人,但是在严庄的口中得到证实,还是让他有些不适。

因为他想到了之前的那个条件,这条线必须斩断,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将来。

“你对她所知甚多,能不能告诉我,这位虢国夫人与其子关系如何?”

严庄一愣,他本以为对方会请教如何与之交结、喜好等等,没想到一开口,问的是这个。

“裴徽此人么,两年前延光郡主下降,某还过府送过贺礼,河东裴氏嘛,世家子弟,待人接物都是极妥当的,脑子也不笨,旁的就无甚出奇之处了,不过你这么一说,倒是让某想到了一事,虢国夫人极少与他一同出席宴请,若非必要,裴府与虢国夫人府的往来也不多,连日常的晨昏定省,都是能省则省,这里头一定有问题。”

当然有问题了,而且是大问题,刘稷问他,只是确定杨玉瑶不是在耍自己,因为他与裴徽无仇无怨,要下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万一是个圈套呢?

“受教了,想吃什么,同他们说,想出去走走,也没问题,只是别太远。”

拿到自己想要的消息,刘稷立刻起身离去,严庄看着他那风风火火的样子,失笑着摇摇头,也只有这个时候,对方才像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

“他说咱们可以出去?”田乾真像自言自语地说道。

“嗯,若是想跑,以你的身手,当是不难。”

严庄坐下来,捻着一片羊肉,慢里条斯地在汤水里涮着,看都不曾看一眼对方。

宣阳坊虢国夫人府,杨玉瑶有些心不在焉地看着歌舞,这些舞伎,其实是为天子准备的,若是哪一天,心血来潮想要来这里坐坐,便会派上用场,平日里,她也会让她们助个兴,花了这么多钱养着,不用白不用。

只是今天,不知怎的,兴致有些缺缺,看了一会儿,便躺倒在坐榻上,还是贴身的侍婢知机,一挥手让她们下去。

“要不,婢子去请大夫来?”

“他如今忙着相位呢,哪有空理咱们。”

杨玉瑶有气无力地说道,侍婢心下诧异万分,往常也有心情低落之时,一提到杨国忠,总能提起兴趣,两府左右离得近,转个角就能到,有时候夜里很晚了,拗不过她的性子,该找还得找,如今这架势,似乎是真没怎么在意。

“那......”她还想再劝一句,杨玉瑶自己又坐起来了。

“行了,都去睡吧,我自己呆会儿。”

“是,夫人。”

侍婢冲她蹲身行了一礼,带着其他人退了下去,国夫人有时喜欢独处,不是什么奇事,她们也一早就习惯了,左右是在府里,没有什么危险之处。

等她们走后,杨玉瑶解开头上的发簪,一头青丝瀑布般地落下来,她随手扔掉簪子,鞋也不穿,一双柔若无骨的小脚,就这么踩在地毯上,一边走一边松开衣带,走一步脱一件,等到了内室,身上只余了一件亵衣,傲人的峰峦将之高高顶起,现出一个诱人之极的曲线。

内室里没有点灯,只有月光洒在窗棂上,照出一小片光亮,她在窗前站了一会儿,双手抱膝坐到了榻边,从薄如蝉翼的窗纱,望着天上的那一轮明月,就这么呆呆地一动不动。

第九十六章 危机(八)

或许是始终保持一个姿势,杨玉瑶感到头颈有些酸涨,左右转了转,突然间发现,被月光照亮的一小片地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条长长的阴影。

她的寒毛一下子竖起来,因为那个影子,怎么看怎么像个人形。

“舒云,不是让你去睡吗。”

她希望是自己的侍女,可是身后既没有声响,也没有任何动静,杨玉瑶偷眼看着那个影子,发现它竟然在动,一颗心顿时“嘭嘭”直跳。

“不是说,能闻出味道吗,怎的这会子又不灵了么?”

刘稷身着一袭黑衣,包着头只露出一双眼睛,轻手轻脚地走到她的身旁,学着她的样子,就这么坐下来。

“五......五郎!”

杨玉瑶只觉得心跳得更快了,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

“你如何进来的?”

“翻墙进来的,你府上的巡丁,每个时辰才走三趟,前后院里的家仆,全都缩在屋子里,哪里看得到外头的情形。”

杨玉瑶下意识地回过头,刘稷拍拍她的手:“就我,没别人。”

“你吓死奴家了。”女子这会才反应过来,拍着胸口,嗔了他一眼。

“没法子,你府上门槛高,我一个小小的戍主,使了钱也进不来,只能出此下策。”

刘稷见她有恢复常态的迹象,赶紧说道:“你还真喜欢黑啊,一个人坐着不难受吗。”

“有五郎在,奴不难受。”杨玉瑶喜滋滋地傍着他的胳膊,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其实我来是想问问,之前你说的话,还做数吗?”

“什么话,奴与五郎说了许多呢。”

她的语气有种说不出的软糯,听着人心痒痒,刘稷甚至不敢去看她的样子,因为实在是太诱人了,难怪连李隆基和杨玉环的墙角都能撬动。

“就是,我帮你一事,你也帮我一个忙。”

杨玉瑶讶异地看着他,一双眸子在黑暗中闪着光。

“你应承了?”

“我答应你,帮你除掉他,你能不能帮我一事。”

“好。”

杨玉瑶毫不犹豫地说道,刘稷一愣:“你都没问什么事,就应下了?”

“在这长安城,能难倒奴的事,真不多,应了你又如何?”

刘稷便同她说了天子有下降之意,同时,太子府又想求娶封氏女,杨玉瑶听完,抿着嘴,沉默了一会儿。

“这是两件事呢,你让奴帮你还是封家小娘子?”

“能不能都帮,算我欠你一个情?”

女子摇摇头:“你还是封三娘子?”

“帮她吧,别让他们找封府的麻烦,我应承你的事,一定办到。”

杨玉瑶定定地看着他,眼神里满是笑意,心里却莫名地有些发酸。

“你可要想好了,此事对奴来说,不过举手之劳,你确定要用在她身上?”

“想好了,你的事,我会在三天之内办妥,咱们就此说定?”

刘稷伸出手,杨玉瑶虽然有些不明所以,还是学着他的样子,两人轻轻地碰了一下。

“时候不早了,你早些安歇吧,我先走了。”

刘稷还没来得及起身,女子拉着他的手臂,整个人都像吊在他身上,那种无孔不入的香气,和绵软的触感,无时不刻地侵袭着他的身心。

“陪奴一会儿,怕黑。”杨玉瑶可怜兮兮的模样,让他说不出硬话。

“黑怕你,姐姐。”

女子“扑嗤”笑出了声,自己都这样子了,对方不仅没有动作,还急着要逃离,让她觉得既新鲜又有趣。

结果,两人真得就这么坐下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过了好一会儿,刘稷再也没听到她的声音,转头一看,女子靠在他的肩头,已经沉沉地睡了过去。

他轻轻地将女子抱到榻上,为她盖好被子,悄无声息地溜出府,循着原路退回了高府,依然没有走门,从墙角溜下去,立刻看到几个黑影,从不同的地方冒出头。

“戍主。”为首的正是陈金。

“做得不错,等久了吧。”

“没多久,路上还有几个弟兄呢,都在几个路口盯着,万一有巡丁,也能有个照应。”

刘稷点点头,这肯定是出自许光景的吩咐,那个家伙人粗心不粗,否则也混不到戍副。

“有事做,明日里盯紧一个人,将他的行迹摸清楚,要求还是那样,不能为人察觉。”

陈金兴奋不已地擦着手,眼睛里精光直闪。

“太好了,咱们这些日子,闲得发慌,你说吧,盯着谁?”

“一个叫裴徽的男子,住在东横街最里头那座府邸,多撒些人出去,人要盯,府里也要打探,把地形,他的住处,人口,都摸清楚,明白了么?”

陈金记下他吩咐,马上就带着人出了府,看这意思,是打算连夜就去啊,人家有工作热情,刘稷自然不会阻拦,他忙了一夜,早就困了,天大的事,也没有睡觉重要。

高府的偏房同样是一所三进的宅院,除了封常清的家人、刘单和岑参也在此寄住,当他路过院中的水榭时,突然发现一大一小两个身影。

看来女人排解忧愁的法子,就是不睡觉。

“呜。”

不得不说,豹子的灵敏度远远大过女人的鼻子,在他刚刚转身走过去的时候,就给发现了,紧接着便到了跟前。

“阿狸。”

刘稷摸着它的头,那双琥珀色大眼睛,成为黑暗中最亮眼的所在,让他的心情都好了许多。

“五郎!”

看到这一幕,封寒月足足呆了半晌,直到少年站起身,向他露出一个笑容,才急急地跑过去,扑入他的怀抱,两人身体接触的那一刻,憋了大半夜的眼泪就再也忍不住了,止不住地往下流。

“傻瓜,你男人还没死呢,哭什么呀。”

封寒月没有理会他的调侃,反而哭得更凶了,刘稷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么能哭的女孩,一时间也没有什么办法,只能是轻轻地拍着后背,最后还是她自己慢慢停下来。

“你......你如何在此,又穿成这付模样?”

“夜里起来如厕,听到有只小猫跑过,就一路跟着,找到这里来了。”

封寒月听他说得有趣,又突然发现两人这么抱着有些不雅,面上一下子就红了,赶紧挣开他,好在天黑看不清。

“骗人,哪有人如厕穿成这样的。”

“好眼力,穿成这样还能认得出为夫,可见咱们的姻缘是天注定的,谁也拆不开。”

“可是......”

刘稷不等她说出口,就出口打断:“没有可是,我不会当什么驸马,你也不要打量着会嫁入太子府,三天,三天之内,若是事情解决不了,我带你走,三娘可愿?”

封寒月定定地看着他:“我信。”

“那就好,回屋去睡觉吧,你不困它都困了。”

“嗯,我听你的。”

少女拍拍黑豹的头,带着它走向后院,进入门口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少年身影在黑暗中挺拔如松,让她觉得无比安心,心里的忧愁似乎也不翼而飞了。

第九十七章 危机(九)

裴徽的府邸位于宣阳府中万年县廨的一侧,是裴氏的祖宅,在武朝时,曾经因为触怒那位女皇,被短暂地收取过,后来大唐复国,又发还给了他们,府中住着的除了裴徽夫妇,还有他的族中兄弟,反而生母杨玉瑶,有着自己的居所。

要说那间居所,也就是虢国夫人府,还有几分传奇色彩,或者说是京中逸闻。

那所大宅子,原为韦嗣立旧宅,韦氏也是一个大族,最出名的莫过于前朝中宗皇帝的那个奇葩妻子,联合女儿安乐公主毒死丈夫,想要效法武皇的韦皇后了。

宅子占地颇广,所住的韦氏诸子已经经有许多年,某一天午后,正于堂庑间休息闲聊,突然看到一个美妇人穿着黄罗帔衫,自己从步辇上走下来,带着数十个彩衣侍婢,说说笑笑着走进来,在众人目瞪口呆的表情中,对他们说道。

“闻此宅欲货,其价几何?”

见到她的气势,诸人不敢怠慢,纷纷降阶以迎,宅中为首者解释了一句。

“先人旧庐,所示忍舍。”意思就是出多少钱咱也不卖。

美妇并不着恼,笑意盈盈地站在那里,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四下,结果对方的话音刚落,几百名工匠就从府外冲进来,抬着梯子、拿着工具、绳索,爬上东西两厢的厢房,竟然在他们的眼前,开始拆屋顶上的瓦片,一时间,鸡飞狗跳,吓得屋里的人纷纷抱头而逃,韦氏诸子见状,竟然不敢上前阻拦,只是让家仆收拾出细软书籍,然后便眼睁睁地看着自家的宅院,被推倒重建,连门牌都换成了虢国夫人府。

杨玉瑶就是这么霸道。

而她的儿子裴徽,就要逊色许多了,在京城中名声不显,也没有混上一个四绝四害之类的排列,白瞎了这么霸气的老妈。

他的结发妻子,是太子李亨的第七女,延光郡主李妍,这位妻子嫁与他的时候,方才及笄,他也正好是二十加冠,可谓少年夫妻,两年过去了,虽然还没有生育,却也算得上夫妻和美。

唐制,公主有自己的府邸,附马须得分府别居,非召不能入内,而郡主就没这么尊贵了,虽然她是太子之女,升上公主也就是个时间问题,可如今还是只能与丈夫共居一府,反而没了那么多的阻碍,如同平民夫妇的生活,更让她感觉亲切。

起身的时候,枕边人已经不知去向,内室里跪伏着几个侍婢,门外站着几名内侍,都是她从太子府带来的,称得上自家心腹。

“郎君呢?”

“一早就出去了,说是城南有什么热闹可瞧,与张郎君相约,让婢子等告知郡主一声,午时不必等他用膳了。”

“噢,什么热闹这么有趣?”

李妍淡淡地说了一句,便在侍婢的扶侍下,净面洗手、梳妆打扮,溜光的铜镜里,倒映出一张未施粉黛的玉容,良好的营养让她的脸上布满了胶原蛋白,显得十分娇俏可人。

侍婢嘴里的张郎君,名叫张清,是太子府中,最得宠的宫人张良娣之弟,娶了太子的第五女大宁郡主,也就是她的姐夫,与她的丈夫裴徽是连襟。

侍婢拿着一把象牙梳,为她细细地梳理着秀发,嘴里将打听来的消息,一一道出。

“城南的晋昌坊来了一个奇女子,据称是龟兹人,样貌虽然无人见过,出手却是豪阔无比。”

“豪阔?”

李妍微微一怔,自己的侍婢出身太子府,虽然府上不敢奢糜,但要说毫无见识,怎么可能,更何况,这裴府在京城里,也是以豪奢出名的,因为,她的婆婆,唐人叫阿姑。

是虢国夫人杨玉瑶。

可以说,能在虢国夫人而前称豪阔的,可能只有兴庆宫里的那位天子和贵妃了。

侍婢仿佛探知了他的心意,低下头,在她耳边轻声说道。

“此女的做派,可说挥金如土,乘坐的车辇,用得是八匹通体纯白的大食骏马,车厢宽大无比,听闻坐在上头,毫无颠簸之忧,至于那些陈设,什么玳瑁、珍珠、椒粟、龙诞香比比皆是,都是有钱都买不到的稀罕货色。”

“这倒也罢了,寻常香汤沐浴,竟然是订得百钱一车的上好山泉,还包下了城外一间庄子里的鲜花,那些花儿,全都是地火养出来的,光是每日里所费的竹炭,都不知其价几何呢。”

“真真是......暴殓天物啊。”李妍听了半晌,只能想出这么个形容之语,看着眼前的那些精工打制的假花,一下子全都失去了兴致。

“可不怎么的,人人都说,这女子,怕是不懂,过锋易折的道理,不过眼下谁也不知道她的来历,只听闻与龟兹王族有些干系,加之她虽然用度奢侈,并不曾招摇过市,倒是没有人打主意。”

“左不过一个倚楼卖笑的勾栏倡妇,借此自抬身价罢了。”李妍自己都不明白,这种微酸是从哪里生来的,难道是因为自家郎君趋之若婺?一早就离开她的床边。

“婢子听说,她不待客的,最近盘下了一处宅院,一直在整修,郎君等人就是去瞧瞧,其中又会有什么奇巧之处。”

“哼,狐媚。”

李妍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能在京城如此高调炫富的,一定别有所图,否则一早就为人夺去了。

一个龟兹人的身份,还远远庇护不了什么。

侍婢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在她梳妆已毕时,轻声提醒了一句。

“智周上师那里,可还要供奉、添油?”

“不是你说,我都忘了,又到日子么?”李妍下意识地摸了摸肚子,那里始终平平地,不见喜相。

“转眼可就年末了呢。”

“是要准备了,大慈恩寺那里,可是在晋昌坊?”

“郡主好记性,正是呢。”

“那我就不去了,你差人去与上师说一声,改日我再登门受教。”

李妍听到晋昌坊三个字,顿时打消了出门的念头,她不想与夫君有什么不期而遇,从而扰了他的念头。

第九十八章 危机(十)

晋昌坊有四分之一的面积都属于大慈恩寺,这是贞观十年,长孙皇后薨逝后,其子李治为追念生母,在原址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规模扩建的结果,最后使它成为长安城中,首屈一指的佛寺,位于寺中的慈恩寺塔,更是因为一个人而名垂千古。

他叫玄奘。

此时的慈恩寺塔,还没有像千年之后那样歪斜,它建于永徽三年,到天宝十一载,恰好整整一百年,塔高七层,高逾五十步,是全城最高的建筑,从塔顶可以俯瞰整个长安城。

虽说有着为母祈福的名义,这座寺院并非皇家专属,普通百姓都可以入内行法事,甚至是游玩,而那座高高的寺塔,更是文人墨客的流连之地。

天宝十一载的最后一个月里,这里聚集了五位文人,其中后世名气最大的杜甫反而是里头唯一个白身,既比不上早有功名在身的岑参、高适,也不如薛据、储光羲这等已经历仕数年,却官声不显的宦者。

当然了,没有人会因此而有所怠慢,五人争相拾级而上,一层层地向上攀登,直到再无阶梯。

从最高一层看下去,长安城犹如一个棋盘,被各条坊街、直道划分得整整齐齐,而中轴线的远端,巍峨的太极宫在云层中若隐若现,观之令人心旷神怡。

“登高望远,有景无诗,岂不可惜,你们谁先来?”储光羲首先倡议道。

“节节高升者,二十七郎也,舍你其谁?”高适笑着看向岑参。

岑参摇摇头,一指塔下风景,怅然说道:“俗,若是诗文唱和,还要讲个职位高低,咱们那位李相国,岂非大唐第一人?”

“人生快事,莫如三、五知已,置酒高歌,今日权当是为了岑某送行,难得诸友毕至,你我何不各自赋诗一首,贴在这塔壁内,等到下次,若是还有幸,故地重游,再拿出来品评一番,岂非别有意境?”

“好,二十七郎此议,甚合我意,就这么办,某去寻僧人借纸笔,稍等。”说罢也不等众人回应,薛据提着袍角便跑了下去。

“这个薛二啊,就属他最急。”

高适哑然失笑,余下的几个人各自倚一角,凭窗远眺,在心中酝酿诗意,虽然没有什么高低之分,暗地里,谁又愿意比他人差上一筹呢。

岑参同他站在一处,两人都有异样的心思,只是不好开口罢了,还是后者首先点破。

“哥舒大夫听闻了你们封帅的事,托某代为问问,何以至此?”

“无妄之灾,飞来横祸,天意弄人啊。”岑参一连用了三个成语,将整个事情简单地概述了一遍。

高适默默地记下他的话,自从陛见之后,哥舒翰与封常清便再也没有见过面,一方面是两人各自都为节镇,不好把关系搞得太过明面,二则,那个关于谁会出任右相的传闻,将二人全都扫了进去,见面了也略显尴尬,还不如让人来传话,幕僚嘛,可不就是这个时候用的。

“哥舒大夫有一言,请转告封帅。”对此高适是不会发表什么意见的,他的职责就是个传声筒。

“请说。”

“须防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某知道了,定当转达。”

岑参微微一拱手,算是代封常清谢过,人家能在这个时候,关心一句,就是天大的人情了,更何况这个提醒一点都不多余。

杨国忠还没出手呢。

事情说完,两人不再多言,将话题转到了今天的诗题上头,高适看着对面那个一身布衣,依然身形挺直的男子,状似无意地说道。

“听闻杜子美与刘家有旧?”

“你知道便知道了,千万莫要在他面前说起。”岑参点点头。

“可惜了,屡试不第,其实以子美的诗才,你我都略有不及啊,既然要开幕,多他一个又何妨,你不如同他提一提,看看愿不愿出塞。”

“他的性子你又不是知道,刘仁甫想要接济,都得以作画的名义,子美的骨子里傲得紧,这口某是不会开的,免得失却了君子之交。”

高适微微一摇头:“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他娘子刚生产,听闻有些不好,延医请药都需银钱,跟着你多少是个进项,其实说起来,安西离着也不算多远。”

“不是远近的问题。”岑参叹了一口气:“某找机会同他点一点吧,成与不成,只能看他自己。”

说话间,薛据已经拿着纸笔墨水等物从下面跑了上来,看他的样子,满头大汗、气喘不止,众人不觉宛尔。

“你们在这里看风景,却让某一顿好找,这塔中根本就没有,没奈何只得去寺里寻,是那般容易得么?”

薛据先表了一番功,又接着说道:“刚刚在下面听闻了一个消息,你们一定猜不到。”

“猜不到便猜不到,薛老二,左右不过又是哪家的娘子来还愿了,与你有何相干?”储光羲素来知他,笑着挤兑了一句。

“庸俗。”薛据给了他一个鄙视的眼神,欲言又止地吊着大伙的胃口。

“行了行了,猜不到,且让你得意一回罢。”高适笑了笑,他心下的确生出了几分好奇。

“这还差不多,告诉你们吧,二十七郎有了新东家,谁都想不到。”

薛据神神秘秘地说道:“竟是太子。”

“此话当真?”高适毫不掩饰心里的惊诧,急急地问道。

“刚出的消息,陈希烈拿着金册宝印,亲自上了太子府,这会子只怕在大排宴席呢。”

此言一出,所有人的目光都瞧向了岑参,就连他本人也惊异地张开了嘴,因为这个消息,的确如对方所言,谁都想不到,只怕这长安城里,也没有几个人会猜到。

太子竟然兼领了安西大都护!

得知这个消息,岑参顿时就有些心不在焉,写出来的诗也只是平平,结果正如高适所料,杜甫所作的《同诸公登慈恩寺塔》,获得了众人交口一致地称赞,而怀揣心事的岑参咀嚼着其中的两句,似乎感悟到了什么。

君看随阳雁,各有稻粱谋。

第九十九章 危机(十一)

“阿妙,你这身子,越来越好看了。”

刘稷的手犹如握着一团软玉,滑滑溜溜地,似乎一不小心,就会掉到地上,更难得的是,身上还有一股淡淡的花香,令人爱不释手。

倒底是花了大价钱养出来的,的确是物有所值啊。

杜妙如只余了喘息的份儿,男子的那双手,不住地在她的敏感处撩拨,只觉得浑身酸软无力,脸上火一般地烧,眼里尽是秋波,娇躯不住地扭来扭去。

“郎......君。”

女子的声音如吟似诉,再加上那种贴身的触感,让他也不禁火大,一翻身将她压在身下,把整个人都揉了进去。

......

一番激烈地动作之后,两人依然紧紧地挨在一起,杜妙如倚在他的胸口,听着耳中传来有力的心跳声,有一种恨不能此刻就死去的念头,少年强烈的索求,几乎将她的魂都撞散了,可紧接着,对方口中说出来的话,让她一下子回过神来,脸色发白。

“你应该学过避孕之法,该如何做,用不着我说吧。”

“奴......奴......”杜妙如的眼中,珠泪欲玹,说出来的话也是断断续续:“奴没有那种......奢望。”

刘稷在她嫩滑的脸蛋拧了一把:“什么奢望?孩子么,你想生,没问题啊,可现在不成,这会子多少人盯着呢,要知道神仙姐姐与凡人私通,还怀了种子,如何让他们。”

杜妙如先是一愣,紧接着便破涕为笑:“真的么,郎君没有诓奴么?”

“我诓你做甚,不过我的家业,只能是三娘的孩子承继,你要想让他日后不骂你,现在就得攒钱了,长安物价高,哥们儿也没招啊。”

这也行?杜妙如完全被他说蒙了,还没听说一个男子,在这种情况下能说出这种话的,心里一时间万般滋味,不过总体而言,算是喜出望外,因为对方至少没有欺骗她。

“奴省得,一定努力攒钱,不让郎君失望。”

“我失望个大头鬼。”刘稷被她说得笑了:“你想日后有子傍身,这是人之常情,只要有本事,生几个都成。”

他还真不在乎这个,女人爱生生就是了,抚养费什么的还是掏得起的,只是多余的想法就不能有了,宗法规则到哪个时代都是存在的,他没打算为这个较劲。

杜妙如连连点头,看着女子喜形于色的模样,刘稷忍不住在她的头上轻轻按了按,露出一个坏坏的表情。

“既如此,你当如何做呢?”

“奴来服侍郎君。”

女子涨红了脸,会意地俯下身去,刘稷惬意地闭上眼,享受着那种美妙的滋味,慢慢袭来。

......

两人厮混的地方,位于晋昌坊的北角,正对面就是著名的大慈恩寺,从打开的窗子,可以看到巍峨的寺塔,后世被叫做了“大雁塔”。

不得不说这个地方选取得不错,慈恩寺有着半皇家的身份,来这里上香还愿的达官贵人极多,刘稷对她的定位,就是打开上层关系,这个女人还是有几分头脑的。

他们所处的自然是主室,屋子原本的装饰全都去除了,取而代之一种素雅但绝不低廉的风格,大到屏风摆设,小到一针一线,都有说道之处,营造出一种幽然出尘的雅致。

主室外的小院十分干净,两旁错落有致地栽了几丛细竹,这个年代没有杀虫剂,花草多了容易招引蚊虫,出了主院,一汪活水自地下引出,穿过一座石桥,汇入池塘中,这样的布置并无太大出奇之处,是原宅留下来的,经手之后,刘稷做了一些微调,毕竟动水动土那样的大工程太过招眼,也容易引来麻烦。

于是在池塘的一角,多了一架翻转水车,利用水流的动力,推动水车转动,上面的叶轮轴心呈齿轮状,用钢水倒入砂模中浇筑而成,与后世自然是不能比的,无论是强度还是韧性都会差上许多,可这只是一个景观,没有那么高的要求,内外轮之间利用动物油脂起到润滑的作用,能尽量减小摩擦带来的阻力,同时延长机件的寿命。

这不过是他一次小小的实验而已,以本朝工匠的水准,打造出一个或数个符合规定、公差小的部件,问题不大,关键就是没办法大规模生产。

当然,这架水车并不完全是好看,它的另一个作用就是将水流提升起来,通过连绵不断的转动,使得池水流入一道石槽中,整条石槽是由产自蓝田的青玉打磨后,拼接而成,清水在泛着绿光的水槽中,不停地流动,光是这份景致,就足以令人称道了,而这道水槽,构成了庭院中的回廊,若是在细雨纷飞的季节,坐在廊下,靠在栏杆上,眼前是水波莲漪的雨景,身后是温柔可人的侍女,用纤纤素手将一盅盅热好的美酒送到嘴边,只喝上一口,便随手放入流动的水槽中,小船一般地流向四处,不知下一个品尝者,是男是女,是顺心还是遂意,都能引引阵阵惊呼,这便是两百年前世人称道的魏晋风流。

“妙,大妙啊,全无人力,而水自流,可谓鬼斧神工。”

“好一个'曲水流觞',有意思,想不到西域之地,竟也有如此雅致之人物,真恨不能一睹其风采。”

外院还在进行着整修,却没有阻止外人的好奇,当然了,能进来的,也都是有身份的人,裴徽算是其中的佼佼者,他的连襟张清也不差,一个代表了杨氏,一个代表了太子,正好是这长安城中两大针锋相对,却又相互纠缠的势力,

听到两人的感叹之语,一个中年男子抚须而笑,面视二人说道。

“旁人或许不易,你们一个是虢国夫人亲子,一个是太子姻亲,想要见上一面,能有多难?又何必在此做关雎之叹。”

裴徽还没有说话,张清先开口答道。

“你是天子爱婿,可能见到真人?”

男子笑尔不答,他不光是驸马都尉,还是名相张说的次子,名为张垍,尚天子第二十女宁亲公主,时任太常卿,掌皇家礼仪,非常得宠信,从一件事就可见一斑,他的宅邸,不是位于东城或是西城的外坊,而是禁中!这是天子特批的。

“不信,那咱们三人今日就来试试,看看谁能率先一睹这位龟兹美人的风采。”

张清有些跃跃欲试,裴徽也是兴致盎然,这几个人无论是附马还是郡马,都属于皇室宗亲这个圈子,年纪稍大一些的张垍敏锐地觉出了什么,也是故作不知。

“你怎知她就是美人?”

“察其言,观其行,有这等风雅,是不是美人都可,你们说呢?”张清做了一个陶醉的样子。

“好,左右无事,某便同你一赌,输者须得任出一心爱之物,供其挑选,敢不敢应?”

裴徽的话,立刻得到了他的响应,两人击掌为誓,张垍自然做了中人,三人带着家仆,一齐向着内院的方向走去。

第一百章 危机(十二)

捧着那方小小的托盘,李亨只觉如有千钧重,其实上头只放了一封册页和一方虎头金钮印,加起来不到四两。

“殿下,殿下。”

左相兼兵部尚书陈希烈诧异地叫了两声,李亨这才回过神来,赶紧转头将托盘递与亲信程元振,回身一拱手。

“有劳相国,若无要事,不妨在府中稍坐片刻?”

陈希烈毫不意外地执手回了一礼:“某也想,可天子还在等着复旨,下回吧,定当叨扰。”

李亨本也是客气之语,闻言上前一步,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孤送相国出府。”

陈希烈推托不过,也就顺水推舟,不过步子上,稍稍退后了半步。

左右太子的名声,仁孝、谦恭都是出了名的,不这么做,才是不正常,果然,李亨径直将他送到了门口,目送他出门而去,脸上一直挂着的微笑,立时便不翼而飞了。

这个结果,不光是他毫无心理准备,闻讯赶来的李俶更是疑惑到了极点,上次进宫,自己明胆是自求,怎么一道诏令,就成了父亲的加衔,太子兼边镇,以后有没有估且不说,在本朝之前,是极为罕见的,因为根本没有必要。

储君兼个遥领的虚衔,有什么意义?

李亨一想到诏书上那些华丽的词藻,只觉得字字句句都好像在讽刺自己,天子突然间来这么一出,让他感到的,不是惊喜,而是惊骇。

于是当李俶借着搀扶的机会,上前想要问一句的时候,突然发现一道阴冷的目光直射过来,让他的动作停在当场。

“程元振。”李亨叫着亲信的名字。

“奴婢在。”程元振早就将托盘放到了合适的地方,赶紧答道。

“去,拿把刀来。”

“什么?”他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李亨看都没看他,直直地盯着自己的长子,声音猛然间提高了不少。

“拿把刀,交给李俶,让他杀了我!”

“父亲!”

李俶不由自主地双膝跪倒,程元振也好,那些下人也好,哪里还站得住,顿时就跪倒了一片。

李亨的声音就像一支曲子被缺了弦的古琴奏出,每一个字都带着颤音。

“逆子,是谁让你这么做的,你的眼里,还有没有孤这个父亲,那么多的兄弟姊妹,你想把他们都害死,才算干净是吗?”

长这么大,就连皇帝祖父的跟前都能言谈自如,李俶何时听到过如此重的责难,还是当着阖府人的面,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是连连叩首。

太子府门外,刚刚走下丹陛的陈希烈微微一怔,随即便坐进了步辇中,轻声吩咐了一句:“走吧。”

面对满地的身影,李亨只觉得心力交瘁,头脑阵阵发晕,就在快要支持不住的时候,一个丽影动作迅捷地赶来,一把将他扶住。

“殿下,殿下,莫要吓妾。”

李亨睁开眼,太子良娣张氏的面上挂满了泪水,一对清丽的眸子里饱含关怀,他的心里不由得一暖,暗暗叹了一口气,朝众人一挥手。

“太子有令,都散了吧。”

很快,除了程元振等几个亲信内侍,其余的人全都退了下去,张氏扶着他,慢慢地朝里面走去,直接回了内室。

“孤无事,陈相走了么?”一进门,他就放开了张氏的手,向程元振问道。

“走了,看方向,是往南边去的。”程元振意有所指地答道。

“那他应当听到了吧。”

“上辇前,他稍停了一会儿,应该听到了。”

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李亨的面色稍霁,方才一番做作,倒有七分出自真心,余下的三分里头,究竟有多少是演技,其实已经分不清了,如果说方才是身体累,这会子就是心累,累得什么话都不想说,只想搂着这个女子,静静地坐在那里。

不等他开口,张氏早已经明白了自己该做什么,很快,内室里就余了他们二人,像是一对劫后余生的小夫妻般,紧紧地抱在了一块儿。

李俶脚步虚浮地走向自己的院子,将几个随从甩在了身后,就这么一路几乎跑了回去,只是在离着主屋还有十多步的时候,突然间停下来,呆呆地愣了一会儿,转身走向了东厢。

听到消息的五娘崔婉清从侍女打起的帘子走出来时,已经人影杳然。

“殿下呢?”

“去......去了东厢。”一个侍婢战战兢兢地答道。

“贱婢!”

崔婉清咬着银牙,恨恨地说道,一张精致的粉面,微微地扭曲着,破坏了整体的美感。

李俶跌跌撞撞走进东厢房,为什么会来,连他自己也不清楚,只是一想到崔氏那张虽然美丽,但是嚣张之极的面容,就本能地不想看到。

东厢住着他的几个侍妾,最头里的一间,布置精巧、阶前打扫得一尘不染,几个婢女看到他,都是一惊。

李俶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因为他听到了一首曲子,不是琴曲,而是人声。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

声音虽然很轻,却是温婉动听,他掀开厚厚的布帘,屋子里的窗前,坐着一个纤细的身影,似乎正在专门地绣着什么,根本没有发现有人走进了屋子。

李俶轻轻地走上前去,只见沈氏正在绣架上穿针引线,神情十分专注,架子上一付戏婴图,正在渐渐成形,从他的角度,低着头的沈氏,颈部形成了一个优美的弧线,沿着孤线下去,是一片腻白的肌肤,渐渐地在胸前突起,看得他口干舌燥,只觉得一股火无处发泄,马上就要爆出来。

“啊!”

直到被人一把抱起,沈未晞才惊呼出声,发现是自家男人,又赶紧收了声,李俶抱着她,飞也似地冲进内室,将她按倒在床榻上。

成亲这么久,连孩子都十一岁了,她还是第一次,看到丈夫如此急色,白日不说,上来就是脱衣解带,毫无前戏般肆意索取。

沈未晞双手死死抓着被子,忍着疼痛一声不吭地任他动作,此刻的李俶,犹如一只受伤的野兽,双眼通红、面色狰狞、气喘如牛、行为粗野,让她觉得既陌生,又害怕。

“嗯!”

没过多久,身上的男子一声闷哼,狠狠地撞进她的体内,一双手将她的身体箍紧,就这么一动不动地,不知道过了多久。

沈未晞睁开眼,突然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站在门口,张着一双疑惑的眼睛。

她的心似乎一下子停止了跳动。

第一百零一章 危机(十三)

这么快?

刘稷听到属下的回报,从内室里走出来,绕过一扇镶着落地花鸟纹饰图案的屏风,抓起一件布衫往身上套,否则他身上就余了一根裤头,那样实在有些不雅。

隔着厚厚的布帘子,陈金站在门外恭敬地低着头,里面的人他们都是见过的,从龟兹城一路走来,谁不知道那是戍主的人,包括两个侍女,无不是千娇百媚,养在这里,只怕是充个外室,否则放到高府,还不得给未过门的封三娘子打死啊。

“来了多少人?”刘稷才不管他们的心思,掀开帘子,劈头就问。

“为首的三个男子,穿着不凡,具体是什么人,小的们还没打听明白,只听到目标称他们为张郎君,似乎两个都姓张,各自带的仆役加起来二十七人,人人佩刀,三个男子戴剑。”

“咱们有多少人手可用?”

“除去院外充作仆役的十人,坊内各处还有二十人在照应着,若是缓急之间需要人手,一刻之内,可再多出十一人,两刻之后,属下这个队就能召齐。”陈金显然早有准备,口齿清晰地答道。

他的这个队一共五十人,除去两个带着严庄和田乾真的书信去了范阳,其余的都在这里了,而许光景的另一个队则在城外五、六里的军营里,一时半刻是指望不上的,除去这些直属的军士,高府还有三十多名刘府的家丁,要真算起来,封常清有一千人的节度牙兵,能不能用是一回事,大概就是他明里暗里所有的实力了。

凭着这点人手,要在丁口百万,城中人口数十万的京兆府长安城里掀起大的风波,那是几乎不可能的,可暗地里弄点小动作,却是绰绰有余,他又没打算杀官造反。

好像也不对,裴徽还真是个官。

殿中丞,从五品上,顾名思义就是天子的站班,殿中省的属官,当然对于他来说只是个挂名,不必当值的。

听到陈金的回报,刘稷心里有数了:“去召集吧,不要太过露痕迹,分出一个人出城,告知许光景,选二十人分批乔装入城,潜伏在宣阳坊内,盯住杨府、虢国夫人府,不得有半点松懈。”

“属下这就去办。”陈金转身欲走,被他拉了一把。

“命前面的弟兄,给老子挡住,任是谁也不准放进来,但有一点,对方若是动手,只须护住要害,不得还手,倒地、大骂、呼救怎么都行,声势闹得越大越好,你带人去暗暗鼓动坊内的百姓,特别是慈恩寺一带,人越多越好。”

陈金会意地点点头:“是不是趁乱动手?”

“先这么干着,等我的讯号。”

要不要就此下手,刘稷并没有成算,因为哪怕事情做得毫无痕迹,也必然要牵涉到杜妙如,之前的布置就白费了。

“小的明白了,你瞧好吧。”

陈金摩拳擦掌地跑了出去,刘稷敞着衣衫站在门口,听着远远传来的吵闹声,心知前面已经起了冲突。

“郎君,可是有事?”

一个温柔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刘稷反过手,将一只柔荑握住,一拉一拖,便把一个香酥绵软的身子抱到了身前。

“莫要担心,今日出不了事,他们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不会强来的,不过我还真盼着他们这样做,那时候你的身份就有大用场了。”

“有郎君在,奴不怕。”杜妙如咬着下唇,暴露了她的真实想法。

“芷兰和蕙香呢?”

“去挑选人手了,照郎君的吩咐,早几日就托了牙行,选一些身家清白的女孩进来,今日便是去相看,等领回了人,奴再最后拍板。”

“嗯,那些歌舞,务必要练熟练透,你能否一举成名,就要看这一招了,神秘总有拆穿的一天,只有技艺才是傍身之物,当然还要有一个强大的靠山。”

“郎君便是奴的靠山。”

刘稷捏捏她的小瑶鼻,笑了笑:“你家郎君在这长安城,连自己都护不住,更别说是你了,放心吧,我为你找了一个更强的,保管无人敢动你。”

两人就这么公然搂抱着,院子里没有下人,因为挑选的使女还没有回来,而寻常男子是不能进后院的,于是他们才敢如此放肆。

听着前面传来越来越大的声响,杜妙如还是有些担心的,因为她知道,刘稷所说的话,没有错。

这里是长安城,天子脚下,全大唐所有的权贵集中之地,就连安西万里之地的主人,都得乖乖地夹起尾巴,何况是这么一个小小的戍主,可对方那张棱角分明的脸颊,给了她极大的信心,似乎真有什么事,也都不在话下。

李适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孩童,皇家教育本就严苛,更何况是在压抑和沉闷的太子府,从他三岁起,开蒙、进学,就注定了与玩耍之类的事物无缘,长到十一岁,孩童的天性早就茫然无存,他都甚至不知道,究竟存不存在过。

这个年纪,已经隐隐听到风声,有人在帮他相看,相看什么?自然就是女人了。

生母虽然只是个侍妾,但他的父亲还没有分府别住,因此得以在生母的抚养下长大,这也是为什么,历史上,在几十年之后,登基成为大唐皇帝的李适,所发布的第一道诏书,就是下令全国范围内访查早已失踪十年之久的生母沈氏。

放眼整个华夏历史,都是极为罕见的。

显然,母爱在这个孩子的心中,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哪怕为此弄得人人知晓,也在所不惜!

然而,这一刻,李适的心似乎一下子崩塌了,素来端庄美丽的母亲,赤条条地被人压在榻上,脸上的表情很明显不是欢娱,可他没办法冲进去保护,因为做这件事的是自己的父亲!

沈未晞急得连连摆手,让他赶紧走,虽然身子大部分被夫君挡住,可那种羞人的姿态,让她恨不得立刻死去,好不容易儿子的身影消失不见,她不由得长出了一口气。

“怎么,弄疼你了?”

她的动作,让毫无所觉的李俶清醒过来,从那具动人的躯体上爬起身,随口问了一句。

“妾无事,只怕殿下未能尽兴。”

沈未晞忍着不适,上前为他穿戴衣衫。

“嗯,你歇着吧。”男子穿好衣衫,扔下一句,便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沈未晞默默地爬起来,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般往下掉,不是因为身体的疼痛,也不是对方的轻视,而是儿子的感受。

做为太子的长孙,李适在生下来还不到一年的时候,就晋爵奉节郡王,然而父亲都没有别居,他也只能在这个小院,分到一间独立的屋子,与母亲的居所,隔了两个院门。

从那里跑回来,十一岁的少年脸上说不清是气愤还是羞愧,红成了一片,让屋里服侍他的贴身侍女如鸢担心不已,害怕他又是病情复发,赶紧上前扶住,低声劝道。

“殿下,可是娘子不在,那多半是被阿郎召去了,咱们晚点再去请安,瞧这一头的汗,让婢子服侍你躺下吧,可好?”

如鸢是他生母从江南带来的老人,早已过了双十年华,只是养尊处优,依然有着江南女子的温婉灵秀,平日里是他最为依赖的,可此时,却有着说不出的戾气。

“啊。”

李适突然间大力拖着她的手臂,将她带入了房中,反手将房门关上,猛地将她推到了床上。

“殿......殿下,你要做什么?”相处这么多年,如鸢还从来没有看到他如此狂暴的一面,不由得愣住了。

“闭嘴!”

李适的眼前晃动着刚才的所见,他将如鸢的身体翻转过来,一把拉下亵裤,露出一片雪白。

就在女子以为他是少年生欲,想要一尝云雨滋味时,臀部传来一阵疼痛,不明所以之下,她只能咬着牙忍住。

“贱人!”

李适一下一下地打上去,直到手掌发红,看着被他打得红肿不堪女子身躯,他突然上前一把将她抱住,失声痛哭。

如鸢似乎猜到了什么,反身将少年搂在怀里,轻轻地抚着他的头,任他渲泄着自己的情感,在心里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第一百零二章 危机(十四)

兴庆宫的面积,由于位置的限制,无法与太极宫和大明宫相比,不过在它有限的面积里,同样具有完整的朝议功能。

在主殿兴庆殿与大同殿之前,有一片小小的水域,原本是长年的雨水洼积,渐渐形成小池塘,到了兴庆宫修建时,干脆就以这个池塘为基础,将之扩大为一个人工湖,名为“兴庆池”,池水由城外的龙道渠引入,同时具有饮用与休闲的作用。

冬日的水面,已经有了结冰的迹象,显得灰蒙蒙,再加之草木凋零,并不是一个值得欣赏的时节。

李隆基本来也没打算游湖,只是吃了东西需要走动消食而已,杨玉环有午睡的习惯,便没有陪在他身边,对此他就习惯了,并不在意,一个人走走,能不受干扰地思考一些问题,亦是他的习惯。

一阵极轻微的脚步声从身后传来,背着双手的李隆基站定脚,身后跟在三步左右距离上的近侍纷纷停下,就连一个磕碰都没有,君前失仪,要是要挨板子的,碰上天子心情不好的时候,只怕这条命就交待了。

“陈希烈走了?”

高力士上前两步,恭身答道:“回大家的话,走了,太子执礼甚恭,欣然应下,感佩天恩,言基定不负所望。”

“说真话。”李隆基从动作到语气都没有任何变化。

“只是隐隐听到,太子教训广平王,称其为......逆子。”

李隆基回头看了他一眼,心知其中定然还有保留,不过那都是细枝末节了,他也懒得追究。

“逆子好啊,李俶是他的逆子,他是朕的逆子,这一代一代怎么就没个相像的呢。”

“大家天纵英才,万中无一,岂是轻易能出的。”

李隆基叹了一口气,在他的心里,这不是马屁,恰恰是真话,因为事实就是,这么多儿子里头,的确没有一个像样的,有时候他忍不住就会想,难道是自己的福泽太厚,夺去了后世的造化?

“一个遥领,也怕成这样子,将来如何能撑得起这天下?”

“陛下望子成龙,太子有些惶恐也是应该的。”

李隆基摇摇头,无论真假,对方也只能这么说,这是身份地位决定的,无关感情。

“那你为何去了这么久?”

“什么都瞒不过大家的眼。”高力士先送上一句,接着说道:“虢国夫人进宫了,老奴应付了她一会子,故而回得晚了些。”

“应付?”李隆基微微一怔:“她有什么事,让你为难了。”

“没让老奴为难,她先去了宗正寺,找濮阳郡王,说是要看看建宁王的玉碟,郡王照陛下的吩咐回绝了她,便寻进宫里来了。”

“三姨?”李隆基诧异地说道:“为何是她,替封常清出头,难道她不知道,封常清已经回了太子吗?”

“看情形当是不知,老奴也不知道,该不该说与她听,像是挺着急的。”

“这就奇了,她为谁,杨国忠么。”

高力士摇摇头,这话怎么好答,再说他是真不知道。

事情变得有趣了,李隆基突然间笑了笑。

“随她去吧,找到便找到,找不到也是她的造化。”

“老奴怕她去打扰了娘子的安睡。”

李隆基摇摇头:“她求谁也不会求到玉环的头上,这个你不会明白的。”

“倒是这封常清,让朕有些看不懂,会是拿乔么?还是嫌一个王嫔,配不上封氏女。”

“他是什么出身,也敢挑拣。”高力士撇撇嘴:“只怕是那个心思。”

“哪个心思也罢,这道诏书一下,看看究竟会有多少人跳出来。”李隆基摆摆手:“看上去还会是杨国忠先沉不住气。”

高力士小声地提醒道:“那明日的宴请,还办不办?”

“照常吧,让封常清、还有那个刘......”他一时间没记得起,高力士赶紧补充。

“刘单。”

“对,刘单和他那个儿子,也来。”

这是相看啊,高力士点点头,又提醒一声:“是否命人接帝女入宫?”

李隆基看了他一眼,心说你那么积极干嘛,不过还是微微一颌首,后者心理神会。

晋昌坊大宅的内院门外,一群仆役装束的男子排成一行,紧紧地挡住了院门,在他们面前,站着一个身穿长衫的老管事,胡子花白,说话也是颤颤巍巍。

“诸位,诸位,使不得,使不得啊,后院乃是妇人居所,我家娘子还未婚配,诸位都是男子,岂有登堂入室之理,日后传出去,这名声可就毁了,还望手下留情,他日鄙院开张,定当登门相请,还望诸位留下贵号,为某家行个方便。”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人一口驳了回来。

“你是个甚么鸟人,也敢问咱们的名号,说出来怕不吓死你,识相的,请出你家娘子,便罢,大伙不过叙一叙,又不会当真做什么。”

“极是,不是说西域红倌人吗,又不是什么良家,扭扭捏捏做给谁看哪,早晚有见客的一天,莫非是嫌咱们不够份量?”

“哪里,诸位都是城中贵人,岂是小的所能得罪,实不相瞒,我家娘子早已经脱了籍,如今确是良家,此来京城,只为寻个栖身之所,断然不敢有所怠慢。”

老管事声泪俱下,却是丝毫也不让,他的话,让后面的裴徽、张清、张垍等人顿时就是一愣。

对方要真是良家?那可不太好办。

可这个时候,又有谁会先服软,传出去,还要不要混京圈了。

张垍的眼珠子一转,出口说道:“要不然,今日就算了吧,听闻平康坊如意阁来了新人,咱们去捧捧场?”

“那等庸脂俗粉,哪天去都是一样,这位可是城中逸闻,今日若是能拔个头筹,日后也能有个说嘴的地儿,你说呢,裴郎君?”

张清的话,让裴徽没了退路,因为话中是意有所指的,身为虢国夫人的亲子,让一个异域女子堵了去,丢得可不是一家的脸。

“某去试试,不成的话,你再出手。”

他一咬牙,带着府中豪奴就往前走去,张垍无意中看到,后者的眼神中,似乎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之色。

一闪即逝。

第二百零三章 危机(十五)

“拿我的名帖,告诉他们,某家要拜会妙娘子。”

裴徽却没有他们想像得那样莽干,反而先做足了礼数,他的一个亲信下人拿着自家郎君的名帖,递与了那个老管事。

“识字么?”

“勉强认得几个。”

“那就看清了,识相点,某家郎君的帖子,在这长安城,进不去地儿,可不多。”

老管事苦着脸撇了一眼帖子上的字,恭恭敬敬地一拱手。

“不知裴郎君亲至,怠慢了。”

“还不去请你家娘子出来?”

“对不住了,娘子今日,不见客。”

客气归客气,老管事的话,却没有丝毫改变。

“你”

这一来,就连原本没太大心思的裴徽都有些吃不住劲了,他的确没有母亲那么高调,可京城的权贵人家,哪怕就是皇室宗亲,极少会有人不给面子,让人这么直白地撅回来,他还没说什么,下面的豪奴顿时炸了。

“岂有此理,焉有客至而主人闭门的。”这是文雅的。

“满长安城,敢把咱们郎君晾门外头的,这还是头一遭呢。”这是冷静的。

“跟他一个下人说什么废话,把主人叫出来,再做计较!”这是冲动的。

“叫什么叫,打将进去,看看见是不见。”这是蛮横的。

这种情况下,裴徽自是一言不发,无论说什么,以他的身份,也绝不可能对上一个下人,那不是丢脸的事了,哪怕女主人亲自出来婉拒,这事也不会不可收拾,说倒底他们并没有强来的打算,可怎么也没想到,一个刚到京城的区区异邦女子,竟然就敢真得闭门不纳,还是在自己报上名号的情况下。

事情已经不可挽回了。

好在下人们知道分寸,虽然都佩着刀,并没有拔出来的意思,只是上前用身体推搡着,双方一共不到二十人,全都挨在一起,只有那个老管事,不住在跳着脚,试图劝说他们不要动手。

结果不知道被谁打了一拳,一下子仆倒在地,嘴里嚷嚷着。

“打死人啦!”

冲突在渐渐加剧,一动上手,所有的人都被感染,很快就从推搡变成了殴打。

“老东西,不知好歹。”

不光是他,那些挡在门口的仆役们也都是一般模样,抱着头脸任人殴打,还一个赛一个地叫得响,很快,这里的情形就被人发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那些从慈恩寺里出来,或是要进去的香客,烧香还愿哪天都行,热闹才是可遇不可求的。

“欺负咱们的人,反了天了。”

张清使了个眼色,他带来的人也加入了战团,场面上一时间更加混乱,张垍制止了手下的冲动,嘴里依然在劝着。

“算了吧,闹出人命,不好交待。”

“又没动刀子,哪就出人命了,某看那些人也是不经事,老裴,你说呢?”

裴徽也看出来了,对方压根就没有还手的意思,眼见百姓们越来越多,大都在指指点点,心下只觉甚是无趣,打架没什么,只要不出人命,都不用老妈出面,他自己就能摆平,只是这面子,委实丢不起,都打成这样了,院子里的主人还能安坐如素,该不是会是吓傻了吧。

就在他犹豫要不要收场的时候,从外头挤进来一群人,为首的男子一看这场面,急急地大叫。

“你们这是做什么,快快住手!”

三人一齐看向来人,只见虽然一身唐人装束,面相却是胡人。

因为下人们都去帮忙了,张清只得自己开口:“你又是何人?”

来人不慌不忙地一拱手:“在下龟兹留后白孝义,奉家兄之命,前来觐见天可汗,敢问几位又是”

此言一出,三个人俱是一愣,张垍首先反应过来,他担任着太常卿,掌礼仪、接待诸事,自然知道安西诸国的使节进了京,而为首者就是这位,龟兹王弟白孝义!

照理来说,一个归附已久的小小蕃国,哪怕就是王族,也算不得什么,在长安城中,留为质子的王孙公子不计其数,全都是低调行事,没有哪个敢嚣张半分,可如今的形势有些不同,旁人不知道,张垍是了解一些底细的。

这一次诸国使节进京,除了祝贺大胜,还有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

告状!

而天子在看到奏疏的当天就做出了处罚,完全站在了他们的一头,这样的处置才刚刚下来,他们又在长安城内,殴打龟兹人,传到天子的耳中,会讨得了好?

要知道,那件事情的起因,就是得胜归国的北庭将士,骚扰了一处村庄而已。

张垍突然间冷汗直冒,本能地感到了一丝不妙,似乎有一个绝大的网,在等着他们往里钻。

“还不赶紧住手!”

他不得不亲自出口,裴、张二人见状,也明白事情不对,一齐开口让那些仆役停下来,退到一边。

白孝义顾不得与他们见礼,上前扶起那位老管事,心里顿时就是一惊,这人他认得,是封府一个得用的内管事,直接听命于封娘子郑氏,怎么会在这里?

“哎哟,你可来了,再晚到一会儿,咱们可就都没命了。”一边哭嚎一边挤了挤眼睛。

此时的老管事,头发散乱,鼻青脸肿,身上到处都是破烂处,显得异常狼狈,身后的那些人也是一样,他们倒在院门外,用身体死死地挡住门口,一派忠心护主的气象,令人感佩万分。

这是怎么了?白孝义压下心中的纳罕,挤出一个义愤填膺的表情,指着三人说道。

“究竟是何缘由,要下此毒手,你们可知,院中之人,正为吾王调制歌舞,献于天可汗陛下,这些人不过是不欲尔等进去打扰罢了。”

一边控诉一边站起身,走向三人:“来来来,随某去见驾,某却不信了,天子脚下,还有如此蛮横无理之辈。”

张垍的人并未动手,自是不怕,其余二人都是面色仓惶,听这口气,对方竟然是刚面圣不久,事情只怕是难以善了了。

“都是误会”张垍有心开口说合,没想到一个声音比他更早。

那是一个有如黄莺出谷般清丽的女声,隔着厚厚的院门,清晰无比得传入众人耳中。

“是奴家无知,怠慢了诸位贵人,些许小惩,不足挂齿,确是一场误会,二伯,还请看在奴的份上,莫要为难几位。”

听到声音,白孝义方才停下了动作,面色不忿地说道。

“既是娘子出言相劝,某家也就不计较了,你们留下名号,他日若还有首尾,白某定当登门请教。”

一次偶兴,演变成这番模样,三人都是始料不及,若是此时抽身就走,明日里这长安城还不定会传成什么样,张垍看着四下那些群情激昂的围观百姓,总觉得这里别有深意。

第二百零四章 危机(十六)

“老白,几时到的?”

刘稷与白孝义也算是旧相识了,包括身旁的这位小娘子,都是人家亲自送到府里的,看到他,不由得倍感亲切。

“晚了几天,主要是等老胜那头的消息。”

白孝义不出意外地拱拱手:“某一听到城中逸闻,就知道是你五郎的首尾,没曾想还有这么一出,早知道你在此,某家何必强出头,没得得罪了三位宗亲,这买卖亏大了。”

“少扯淡,你白家还会做亏本买卖?”

刘稷毫不客气地戳穿了他虚伪的面孔,要说是不期而遇,鬼才信,长安城这么大,怎么就恰好跑到这里来了。

“以前倒是不曾,自从遇上了你刘五郎,那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亏到姥姥家去了。”白孝义暗有所指的说道。

“哈哈,想不到你老白也有恢谐之处。”

刘稷点了他一下:“此事你还当真是多此一举,我正等着他们自报家门,杀将进来呢?”

“不是吧,那岂非亏大了。”

白孝义倒也不笨,马上就明白过来,自己的举动,可能是帮了倒忙,不过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刘稷也不想再计较什么,对方出面有对方出面的好处,可以让他继续隐在暗处,也让杜妙如坐实了龟兹王族遗裔的传言,倒并不是全无收获。

当然了,在这种情况下,裴徽自然就动不得了,他要真出什么意外,是人都会联想到今天的事情,看来需要另作打算。

刘稷马上改变计划,让陈金带人继续散布遥言,将事情的影响扩散出去,于是,当那十几个被打的仆役和白发老管事,被人抬着招摇过市时,无数的长安百姓都亲眼目睹了他们的惨状,更加坐实了事情的性质。

为什么要这样做,杜妙如是不知道的,当白孝义私下里问起时,只得照事先就准备好的说法来。

“五郎怜奴家孤苦,家中主母又容不下,不得已只能出来讨个营生,奴家本就是这个出身,还能做什么,城中权贵如云,要想保住饭碗,不得不编出一个离奇的身世,让人有所顾忌。”

“他只将你当个外室?”白孝义想了想:“这样也好,可以借此打探消息,倒不失为一条路子,你的身世,倘若有人问起,既不要承认也不要否认,让他们打听去,某这厢会为你做些安排,让他们以为得计,传言变成了真相,算是助你一臂。”

杜妙如有些惶恐地问道:“大王究竟让奴做什么?”

白孝义看了她一眼:“服侍好五郎便罢,要你做什么的时候,自会有人来告知。”

“瞧你这模样,倒是比在龟兹时还要好上许多,他待你不错吧。”

杜妙如还要说什么,远远地瞅见刘稷走来,便换上了另外的语气。

“五郎待奴,自然是好的。”

声音刚好让刘稷听见,他哈哈一笑。

“怎么,白府还不放心?”

“怎么也是府里出去的人,多问一句罢了。”白孝义也笑着回说道。

杜妙如露出一个害羞的表情,推说为他们准备酒食,退了下去。

刘稷与白孝义在院中的石凳上坐下,他当然知道这一次只是突发事件,而白孝义来找自己,才是主要目地。

“说吧,别卖关子了,若是好消息,我让阿妙准备好酒招待,若是不好,趁早滚蛋,省得我气不顺,将你打出去。”

白孝义毫不奇怪他的粗俗,这才是认识的那个枭五郎呢。

“当然是好消息了,没得某家好找,这长安城也忒大了,若不是你造出来的声势,一时半会儿上哪寻你去。”

刘稷不耐烦地瞪了他一眼,白孝义赶紧将表功的话收回,说到了正题上。

“某与四国使者将弹劾表章与万民折送入朝堂,陈相国亲自接见,听闻了事情的经过,当即就进宫面圣,天可汗震怒,随后便处置了一干将士,兵部的降罪文书都是当着咱们的面拟就的,还宽言抚慰了我等。”

“说结果。”

“结果就是,王惟良纵兵掳掠、为祸乡梓,杖一百、流三千里,其余将校杖五十、罢为军士,涉及的所有军士,延长役使三年。”

没杀?

刘稷倒是真没想到,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只是判了个流刑,不是说天子一怒流血漂杵吗。

白孝义像是看出了他的疑惑,解释道:“没有弄出人命,这已然是严惩了,他毕竟是有功之将,这种情形下,不好断然处置的,天可汗也要顾及军心,不过嘛。”

“不过什么?”

“除却王惟良这个副使,还有一事值得高兴,诏令,瀚海军使高耀治军无方,贬为张堡守捉使,这一来,瀚海军一正一副两个军使全都空出来了,岂不是幸事?”

“喔。”刘稷真没想到,当时提瀚海军,不过是给他们设置一个要求而已,成与不成,都没太大指望,毕竟那不是小官,哪是他们这些内附蕃国能左右的,就算封常清也不好提出自己的人选,他还没兼任两镇呢。

做死王惟良,才是他的唯一目地,现在也算是达到了吧,由于王惟良本就是碛外军官,因此这个流放,便放到了岭南,在八世纪,省港澳还是不毛之地,令人畏惧的险途。

“就算空出来,也未必落到我的头上啊,有何高兴之处。”

白孝义呵呵一笑,像是不认得他一般。

“旁人倒也罢了,五郎说这话,某却不信,在兵部的述功簿上,陈相国亲手划去了王惟良的名字,而你刘五郎刘稷的大名,可是排在头一个,试问,一个由安西镇主帅亲点的首功,又是北庭隶属,还有什么位子,能比得上瀚海军使,更合适呢?”

原来如此,刘稷身在局中,反倒不如他一个外人看得清,对方说得没错,升赏都是要讲次序的,无论他立下多大的功,也得有位子安置才行,一个萝卜一个坑,你要上位,就得人家让出来,如果没这档子事,想要挤进军使这个序列,少不得一番利益交换,现在位子空了,兵部考虑人选,自己这个叙功第一人,可不就是首选,一切水到渠成,根本不用伤脑筋,除非他们脑子坏掉了,要搞高难度才会另僻犀境,给自己找麻烦。

大唐的官员,会是这般没事找事做的么?

只不过,他嘿嘿一笑。

“你来这京中,就没听到一些传闻?”

“什么传闻?”白孝义有些莫名其妙。

既然他不知道,刘稷也懒得解释,事情人家已经办得够妥了,能不能成,就要看自己,首先就是他得推掉天子心中的打算。

驸马军使,还真是不多见。

第二百零五章 危机(十七)

这场不大不小的风波,在有心人的推动下,很快就发酵了,宫门还没有落锁,御史台的第一封弹章便送入了兴庆宫。

这位殿中侍御史,在后世有一个十分响亮的名字。

颜真卿。

当然,此时的他,还没有以书法家的身份闻名于世,但直言敢谏的耿直作风,在这个已经四十三岁的男子身上,表露无疑。

宣阳坊杨府,作为御史台长官的御史大夫杨国忠,与他的几个亲信们,在灯火通明的书房里,等待着消息。

很快就从外面进来一名下人,将刚刚打听到的消息呈报于他,杨国忠面色阴沉地一摆手,下人恭身退出,书房的门,再一次被关上了。

“仲通,缘何要让他的弹章先呈于至尊?”

鲜于向坐在一张锦榻上,正夹着吃食往嘴里送,闻言停了一动作,将一双牙箸搁在碟子边上。

“大夫想不通,那颜真卿弹劾裴郎君,咱们非但没有压下,还让人趁夜送入宫中,天子也许会连夜将他召进去,训斥一通?”

“难道还有别的说道。”

“某来问大夫,这件事,说大不大,又未出人命,天子纵然有些怒火,撒完也就撒完了,有虢国夫人这份情谊在,会将裴郎君如何么?”

杨国忠捻着清须沉吟了片刻,确实如对方所言,不过下人们打了一架,又没有伤到性命,若不是颜真卿太过认真,根本就是不会传到天子的耳中。

“只怕三娘要来寻某家的晦气。”

“这是为了虢国夫人好。”鲜于仲通接话道:“事情虽说不大,在这个当口,也不算小,否则至尊不可能过问,能让天子过问的事,就不是小事,但是天子发过了火,这事情就算过去了,咱们的目地,不是为了帮虢国夫人压下。”

“事情已然昭然若揭,天子无端端地让太子兼领安西大都护,又默许太子府与封常清结亲,这说明什么?”

鲜于仲通的话音陡然高了一些:“说明天子已有退位之意,这是在为太子上位铺路!”

他的分析,让屋里所有的人都是一惊,杨国忠的面色更是难看到了极点,颌下的胡子一颤一颤地,显然内心极不平静。

这几天的事情,的确出人意料,先是东市冲突不了了之,第二天的宴请,封常清顾左右而言他,根本不接他的茬,再过两天,便传出太子有意纳封氏女为嫔,还不曾平息,宫里突然传出旨意,太子竟然兼领了安西大都护!

这一桩桩一件件,都透着诡异,让人目不暇接,偏生他又无可奈何,故此只能是隐忍不发。

“大夫,诸位试想,入京的几位边将当中,哥舒翰与咱们走得近,这是路人皆知的,可其心中,有多少偏向太子,又有谁知道,不要忘了,他可是王忠嗣一手提拔的心腹爱将。”

“程千里军功不显,与李府那个张博济素有往来,如今就算是投过来,于大夫而言用处也不大。”

“只有这个封常清,传闻已然简在帝心,将来前途如何,殊难预料,太子这般急切与之交好,未尝没有接纳之意,而天子的默许,更是将事情摆在了明面上,太子将得大用,诸位想想,一国储君还能有什么大用?”

他的一番解释,入情入理,不由得众人不信,窦华首先出言附和道。

“令尹所言甚是,咱们不能再坐以待毙了。”

“然计将安出?”杨国忠认清这个现实,心下不禁急切万分。

“便是今日之举了,可谓天助我也,大夫,你掌着御史台,纠言察行,应当应份,如今京中有不法之行,正其时也。”

“你是说那张清?”

杨国忠回过味来,涉事的三人,裴徽算是自家人,张垍自有圣宠,哪一边的人也不算,只有张清,与太子府有着紧密的联系,既是太子内弟,又是女婿,可问题是,这事情说破天,也不过是训斥啊。

“首先,咱们要把裴郎君摘出来,所以颜真卿的弹章必须连夜入宫,呈于天子驾前,一旦天子开口惩戒,事情到此就算了了,接下来才轮到咱们出手了。”

“仲通,细细说来。”

杨国忠听出了味道,不由得兴奋起来。

“颜真卿是个直臣,所谓朝中清流,必然倾向于太子,其奏疏所言,事情大都会推在裴郎君的身上,咱们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天子也是有所倾向的,纵然他有意太子,可越是如此,眼里就越是容不得沙子,这当口,小事也会变成大事,大事,则会变成祸事。”

“太子借题发挥,攻讦虢国夫人,天子会做如何想?为了两家和睦,太子府与杨氏一族,相互联姻,本应是一家,如今还没上位呢,就开始不依不饶,日后登了大宝,岂不是无容身之地?”

“这是其一,其二,天子这么久不见大夫,除了心意未定,还有一份愧疚在里面,种种微妙之处,不可尽言,大夫心知就好。”

“有了这番铺垫,大夫回京不哭不闹,便成了一种忍让,你将来所说的话,份量会更重,哪怕出于补偿的心理,天子也会偏向于你,这就是接下来,某要说的第三点。”

“张清乃是太子近亲,可再近,近得过韦坚、皇甫惟明、杜有邻这些至亲好友么?”

此言一出,杨国忠顿时明白了,他兴奋地一扬手,接下来该怎么做,已经用不着鲜于向出声,他早就谙熟于胸了。

恰恰在此时,宫门外又传来了消息,天子连夜将虢国夫人连同其子裴徽,一同召入了兴庆宫!

一切不出鲜于向所料,这个结果顿时鼓舞了杨国忠的斗志,他马上目视自己的亲信,同样身为侍御史的郑昂。

“张清的案子,便交与你了,多寻几个苦主先咬死他,等天子发了话,咱们再来慢慢料理,哼。”

郑昂心领神会地一点头,当即便领命而去,因为他知道,憋了这么久,自家这位早就等不及了。

第二百零六章 危机(十八)

刘稷回到宣阳坊高府的时候,正好听到明日奉诏入宫的消息。

两个当事者封常清和刘单,一脸忧色地相对而坐,看到他进来,表情也是各不相同。

“见过中丞、父亲。”

刘稷上前见礼,封常清还没说什么,刘单神色严峻地哼了一声。

“既有护卫之责,每日里都跑出去闲逛,是何道理,须知京城比不得别处,出了事没人护住你,还要连累家人。”

“儿省得了。”

刘稷自然不会同他争辩,不过封常清似乎看了对方一眼,欲言又止的最终什么也没说。

便宜老爹就是不如未来岳丈贴心啊。

他随口应了一句,上前在刘单的下首坐下,后者皱着眉头,看着他一付惫懒的模样,心下暗暗生出几分不满。

“这个时辰了,还不去好生歇着,以备明日之事,只管赖在这里做甚。”

“仁甫,事情同他有关,让他听听吧。”封常清却不打算放过他。

刘稷只得装作不情愿地坐下来,而封常清一开口,就让他吃了一惊。

“太子来人,已被某拒了,天家那边,你是个什么打算,不妨明言。”

“这个......”刘单似乎也没料到,对方竟然如此简单粗暴,一时间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

封常清何等眼色,先是看了看父亲,又转向儿子,将两人的表情尽收眼底。

“你我相交多少年了,有什么话说不出口?封某只想要你一句实话罢了。”

话说到这份上,刘单也没了退路,不得不一拱手,正色说道。

“若是早知天子有意,刘某拼着性命不要,也绝不会受了这身官服,可事已至此,纵然某不惜命,家中老幼、阖族生口,奈何奈何?”

此时的刘稷还沉浸在之前的话语中,封常清竟然连个磕都没打,直接就拒了太子?这给他的震惊太大了。

原本还以为,他采取拖延的战术,随便找个理由,不说应也不说不应,拖上个几天,因此他才会同杨玉瑶去做交易,可现在对方都已经拒了,那岂不是白白浪费了一个助力?就在这时,又听到封常清的声音响起来。

“封某知道了,你能如实相告,就不枉这些年的交情,无论如何,这件事非是人力所能挽回,天意如此,你也不必多虑,只能说造化弄人,你我两家无缘罢了。”

封常清得了确信,也不想再停留,刘单有心起身送一送,人已经到了门口,好在刘稷的动作比他快,早就追了出去,看着二人的背影,刘单无奈地叹了口气。

“你都听到了?”

少年仍如之前一样,挽着他的手臂,让封常清的心里一暖。

“嗯。”刘稷说道:“这么回了太子,似乎有些不妥,不是中丞一向的作风啊。”

“某倒是想应,可三娘,她会寻死的。”

封常清平平淡淡的一句话,让刘稷对他的感观,一下子上了好几个台阶,真得有一种仰视的感觉。

谁不知道太子接位也就是十来年的事,封家这是把整个家族的气运全都赌上了啊,对比自家父亲,他感到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承蒙中丞看顾,一向信任有加,这回可否再信我一次?”

“父母之命媒灼之言,况且是天子有意,你能有什么法子?”封常清是在提醒他,不要任性妄为。

“天子有意,可曾明说?”

封常清一愣,天子是嫁女,哪会巴巴地求上男方,怎么也得男方求娶才是,如同太子府上,只能他们来开口,把事情谈妥了,再照足礼数,该干嘛干嘛。

这么一想,封常清有些明白了,天子其实就是通过高仙芝的口,问了一下他们的婚姻状况,准确地说是确定他们有没有过礼,只有先确定了这一点,才能谈及接下来的事,毕竟不能明抢不是。

而这种试探,在臣子的理解,就成了天子有意下降公主,从太子的做法来看,也的确如此,他心里陡然一惊。

“你想把事情做实了,来堵天子的口?这如何使得,谩说某家不许,你父亲那里,也决计通不过。”

“公误会了,那样做,我还不如带着三娘一走了之,你们也好将事情都推到我俩头上。”

封常清一愣,停下脚步想了想:“实在不行,这倒是个法子。”

刘稷顿时一头黑线,哪有岳丈怂恿男子带女儿私奔的,这位的脑回路和他的经历一样,都是清奇无比。

不过我喜欢。

“那是下下策,此刻还没到那一步。”

“你还有法子?”

封常清突然想起来,自己之所以会直接了当地拒了太子,就是缘于对此子的盲目信任,可信任归信任,他心里也是很不安的,毕竟不是打仗,靠蛮力行不通,此刻听到他这么一说,仿佛真有一根救命稻草就在眼前,还不紧紧抓住。

“有个念头,估且一试,成不成的,我都答应了三娘,此生她就是我的结发之妻,若是公主有意为妾,我是不在意的,三娘那里,还要劳公多费心。”

“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说笑。”

封常清有些哭笑不得,公主为妾,亏他想得出,天子就是再喜欢,也绝不可能这样委屈自己的女儿,那是连帝王家的脸面都不要了。

不过刘稷的言之凿凿,让他觉得十分欣慰,方才被亲家拒绝的一点子不快,顿时不翼而飞,反而生出了一分期待,此子创造的奇迹已经够多了,这一回,又会有什么样的惊喜?

“某没有看错你,五郎,大郎是个不成器的,日后若是某家有个什么好歹,府里这些人就靠你多照应了。”

“公且放宽心,稷绝不会坐视不理。”

刘稷要的就是这句话,以他现在的身份,牢牢与封府结缘,将前者推上高位在前面顶着,才是最符合自己利益的一条路子,唐朝的驸马有什么好当的,吃饱了撑的才会去娶公主。

封常清回去自己的居院,刘稷等他走后,却走向了另外一个方向。

府院外墙。

第二百零七章 危机(十九)

禁夜时分,在坊外的大街上行走,是会被严查的,而在坊内,也会有坊丁来回巡视,却不是为了抓人,而是提醒缉盗、防火等事宜,像平康坊那种热闹的去处,入夜时分才是精彩的开始。

宣阳坊所住的都是权贵之家,自然不会那么闹腾,刘稷轻车熟路地从院墙上溜下去,躲在暗处的陈金马上迎上前来。

“咱们的人都进城了?”

“嗯,一共二十人,照你的吩咐,盯在杨府和虢国夫人府,据他们所说,杨府的动静不大,杨国忠一直没有出府,虢国夫人今日两次出府,在里面呆的时间不长,这会子只怕还没回来呢。”

“喔,什么时候离府的?”

“禁夜前,走得很是匆忙,今夜怕是不会回来了。”

刘稷微微有些失望:“裴府有什么动静么?”

“巧了,那人也是禁夜前匆匆离府的,看情形像是一路。”

刘稷微微一思索,就明白了里头的关窍,多半是白天的事情被天子查知了,才会把母子一块叫进宫去,这个结果本就是他有意为之,只是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看来李隆基对于京城的掌控,一丝一毫都没有放松,自己的行事,必须要小心再小心,谁知道哪个角落里,就躲着宫里的暗探。

特务组织在哪个朝代都是皇帝控制局面的一把利刃啊。

“好,还是照之前的那样做,每六个时辰换一班,让弟兄们好生歇息,你自己也是。”

“属下遵命。”

陈金轻声答道,飞快地缩进了角落里,刘稷循着早就探出来的路线,一路潜行,再一次翻进了虢国夫人府,下去之前,他特地观察了一会儿,发现府里巡查力度,与上一次相去不远,看来杨玉瑶没有骗自己。

就这样高伏低走,刘稷熟门熟路地翻进了内院主室,里面果然黑漆漆地没有人,只有一股好闻的熏香,充斥着他的感观。

刘稷像上一回一样,抱着双膝靠在床榻上,静静地等待着,这一等就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只听到外面的梆子声敲过了三下,他都差不多快要睡着了,身后才响起了动静,他赶紧起身躲到了帘子后头。

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清晰地传来,细听之下还不只一个,大概是到了内室门口,又响起了一阵拉扯之声,然后便是那个熟悉的女音。

“送到了还不走,天子训斥不够是吧,还想听为娘骂几句才肯罢休么?”

紧接着是一个男子的声音,显得十分年青。

“娘,多日不见想得紧,就容孩儿亲近亲近,难道娘不想孩儿吗。”

“裴徽,你......”

女子的话似乎被堵上了,刘稷突然听到一阵细微的咂巴咂巴声,惊得差点没叫出来。

片刻之后,只听得“啪!”得一声清响,女子愤怒地叫道:“你给我滚出去!”

“娘,莫要着恼,儿下回再来看你。”

“滚!”

杨玉瑶用尽全身的力气吼道,或许是怕惊动了府里的下人,裴徽不敢再停留,飞快地退了出去。

“夫人。”

一个侍婢低低地叫了一声,她怔怔地回过神来。

“谁也不许进来。”

说完,眼泪再也止不住地往下掉,整个人就像木头般地走到榻前,猛地扑到上面,“嘤嘤”地哭出了声。

刘稷尴尬万分地站在帘子后头,不知道该不该现身,他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对方会让杀掉自己的亲子,或许这个女子之所以淫荡出名,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屋子里的哭声像水一样地流淌着,他想了想还是决定现身,因为自己没有时间了。

“对不住,我不是有意要听到的。”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杨玉瑶先是一惊,接着就是一喜,她有些不敢置信地转过头,少年的身影在黑暗中挺直如松,给了她莫大的勇气。

“五郎!”

女子爬起身,不顾一切地扑进了他的怀抱,刘稷手足无措地将她抱住,轻轻地拍着后背。

“想哭就哭出来吧。”

“奴已经哭过了。”杨玉瑶仰起头,月光下的那张俏脸,满是泪渍,红唇微微撅起,令人一看便心生怜意。

“五郎,要我。”女子环抱着他的头,吐气如兰。

刘稷俯下头,两人迅速地挨在了一起,一个深吻之后,双双倒在了锦软宽大的榻上。

一室如春。

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个汗湿的身体才分开,杨玉瑶伏在他的胸膛上,手指在一条疤痕上轻轻滑动。

“五郎,奴对不住你。”

“怎么说。”刘稷闭着眼睛,脑海里还在回味着那一丝余韵。

“奴本以为是件小事,于是便去了一趟宗正寺,谁知道李彻那个老儿,咬死了不肯给我看玉碟,奴便进宫去寻至尊,结果至尊也是避而不见,方才将我二人叫入宫,劈头就是一番训斥,奴还从未见他这么生气,一时间竟然忘了那事,到此刻才想起,岂不是对不住你?”

刘稷听她这么一说,反而愣住了。

“你不知道?”

“不知道什么?”杨玉瑶转过头,一双妙目在黑暗中闪着晶亮的光。

“封中丞已经拒了太子的求聘,此事没有相干了。”

“啊。”杨玉瑶垂下头:“那也是奴的不是,答应你的事,未能做到。”

“我都说了不相干,我答应你的事,不也没做到。”

或许是想到之前的一刻,杨玉瑶沉默了下来,神色有些黯然,刘稷拍拍她的手。

“不瞒你说,之前还有几分犹豫,这会子,我已经下定了决心,一定帮你除去那个畜牲。”

“若是太难,就算了吧。”

“君子一言,答应你的,我一定会做到,还有两天,后日之前,我保证,他再也不会来骚扰你。”

杨玉瑶咬着下唇,低低地“嗯”了一声。

“舍不得么?”

她摇摇头:“奴怕,为了他,把你搭进去,不值当。”

“不会的,我的本事,你不是都看到了?”

“那奴还要帮你一事,无论是什么,你说吧。”

“不着急,春宵苦短,咱们细细说来。”

刘稷等的就是她这句话,闻言低下头去,咬着她的耳垂,双手在她滑腻的香躯上不停游走,慢慢地挑动着她的情欲。

“唔。”

女子闷哼一声,迎合着他的动作,毫无保留地献出了一切。

第二百零八章 危机(二十)

上一次受邀入宫,是什么时候的事,李亨已经不记得了。

在他的身后,是三个成年的儿子,长子广平王李俶、次子南阳王李儋、三子建宁王李倓,为什么会这样,他隐隐猜到了几分,因为被邀的人里头,还有封常清。

李亨不敢怠慢,早早地就进了兴庆宫,这既是礼数,又是一种本能,宴饮之前,先去给父亲请个安,聆听一番教诲,否则他的内心都不会安宁。

因为最近发生的这些事,让他觉得胆战心惊,感觉很是不托底。

接到通报,高力士亲自将他们父子四人迎入了后殿,宴饮定在花锷相辉楼的二层大殿,李隆基此刻却在寝宫还未起身。

“是我到得早了,高公千万莫要为难,我等在偏殿等候便是。”

“殿下这话说得,老奴有什么为难的,太子至孝,几位大王至亲,一心想着大家,老奴只有欢喜的,偏殿没有生火,就在这里呆会吧,最多两刻,大家就会起的。”

在天子的寝殿外,李亨也不好过多争执,闻言一拱手谢道。

“那就有劳高公了。”

高力士命人为他们搬来锦垫等物,却不敢送上吃食,因为那样有些不敬,自己却站在一旁,陪着他们说话。

“今日是家宴,除了几位殿下之外,还有三位国夫人、杨府两位郎君以及杨大夫,大家的意思,冬日里吃羊肉,有温补滋养之效,又兼之得了新方子,故而与诸位同乐,最好只述家常,旁的事情,能不提就莫提,太子看成不成?”

李亨赶紧答道:“高公所言极是,我等无不依从。”

高力士谦逊地笑了笑:“老奴只是随口一提,这位便是建宁王殿下吧。”

“正是府上第三子,男倓。”

李亨暗暗地给了李倓一个眼色,后者起身拱手答道:“见过高公。”

“客气了,殿下果然生得一表人材。”高力士笑咪咪地说道:“呆会还有两位客人要来,你们不妨认识一下。”

话说到这里,李亨顿时明白过来,这是提醒自己,不要寻封常清的晦气呢,他不由得盯了一眼身旁的李俶,那才是事情的始作俑者。

几个人随便扯了些闲篇,让高力士有些奇怪的是,往常话语极多,性子也活络的李俶,变成了个闷嘴葫芦,几乎没什么话,就连表情也是硬硬地。

没过多久,李隆基就从寝宫走出来,头发披散着,脚上踏着一双木芨,身上只披了件袍子,看到这些人一个个忙不迭地要起身行礼,随意地摆摆手。

“都说了家宴,别来这些虚礼了,你们不自在,朕也不自在,还不如不来呢。”

众人讪笑着站在那里,反而更不自在了,李隆基自己寻了个垫子坐下,高力士赶紧命上前为他梳妆,几个人陪笑着坐在周围,做着最寻常不过的问答游戏,几句话问下来,就连李隆也发现了李俶的异常,不过什么也没说。

“前面他们也该到了,李俶。”

李俶慌忙答道:“孙儿在。”

“带着你的兄弟,替你父亲去迎一迎。”

“孙儿等遵命。”

三人一齐执手应下,李隆基一摆手,高力士将服侍的宫人全都遣下去,自己也退出了寝宫门外。

李亨的心跳得很快,父子单独相对,对他来说已经是个极久远的记忆了,哪怕此刻父亲的目光十分温和,都让他无端端地生出了一阵寒意,手脚似乎不听话地颤抖起来。

“你这身子骨,是有多久没有动弹了。”

陡然听到问话,他几乎是下意识地站起身,低头执手答道:“回至尊的话,去岁感染了风寒,在府里卧病良久,到今年仲夏方才全愈,宫中奉御嘱咐臣要静养,故而一直未曾出府,望陛下恕罪。”

李隆基被他的动作一惊,愕然地看着这个事实上的长子,满头花白,一张脸形销见骨,身子比寻常宫人还要显瘦,两条腿在不住地颤抖着,让人担心是不是下一刻就会倒下。

“坐下。”

“是。”

李亨跪坐在锦垫上,双手规规矩矩地搭在膝上,身体微微前倾,神情恭敬地样子,让他有心说几句家常,都不知道从何说起。

李隆基暗自叹了口气,十几年的太子做下来,就是这般模样?

大唐有史以来几个有为的君主,太宗皇帝只做了几个月的太子,而他自己,也没到一年,储君储君,一储十几年,什么事物都闷坏了,何况是人。

“听闻你打了李俶?”

“臣不敢,只是说了他几句。”李亨的心跳得更厉害了。

“他那个性子啊,是该教训,你的儿子,打也好骂也好,都是应当的,朕要同你说的是,他为你求来的这个差使,是朕的主意,封常清为何不应你,是因为他聪明,和你现在的心思是一样的,你不是不明白,而是不敢想,这份谨慎,朕取之,今天他也来了,不要闹意气,把事情说开,这没什么不好。”

“臣遵旨。”

李隆基知道他不会改变态度了,这是十多年的压抑造成的,已经刻在了骨子里,也不勉强,叫着他的名字站起来。

“李亨。”

“臣在。”

“你要记住,玉不琢不成器,朕从前那样做,是不希望你为他人所左右,这是君王的大忌,女人也好,亲信也好,都只能用之、听之、信之,而不是随之,朕可以容许李林甫构陷的你的左右,但不会让他伤到你,这个道理你还想不明白吗?”

李亨万万没想到,会听到这么一番话,更没想到这话是从他敬若神明的父亲嘴里说出来,而这话背后的意思,更是让他惊疑不定,父亲在教自己为君之道!

他猛地抬起头来,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说话变得语无伦次。

“臣......臣......无知,辜负了至尊。”

“朕是有些失望,还不至于恼怒,你的性子虽然软了些,还是有些可取之处的,听说你让那个李辅国,去看了杜氏?”

“臣该死!”李亨想要下跪,被一只手臂拦住了。

“朕知道,她与你情深意笃,因父兄之过,受了无妄之灾,只能寄身佛寺,你心中不忍,在李林甫的眼皮子底下,还能想着去看她,朕很欣慰,但是要劝你一句,有些事,不必现在做,容易授人以柄,忍一忍,等到心愿达成,什么样的补偿没有?”

“陛下恕罪,臣知错了,可臣万万不敢有那种妄念啊。”

杜氏是他的前妻杜良娣,因父亲被李林甫构陷而和离,此女与他如今的妻子张氏一样,都是遭逢大变时陪在他身边的人,称得上患难夫妻,故而感情不一样。

“妄念?”李隆基笑了:“子承父业是妄念么,不是,那是期许,太子想登基成为帝王,不也是应当应份的么,难不成,你想让朕再挑一个?”

李亨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直白,毫无修饰的话,更糟的是,从这些话里,他根本揣摩不出父亲的本意,从而做不出合适的应对,难道真得推掉这个太子?

李隆基见他哑口无言,这才揭晓了迷底。

“李林甫使上报上来,让朕给压住了,李辅国如今已死,事情再也不会有人提起。昨日,颜真卿上了弹章,朕已经训诫了裴徽,他也认了错,朕罚他在府中禁足三个月,这样的处置,太子满意否?”

第二百零九章 危机(二十一)

走下肩與,虫娘看着那座高大的宫门,微微有些发怔,这里的一切,对她来说,是那样的陌生,似乎从来就没有出现在记忆里过。

“傻了么?”一个女子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将她从失神中惊醒。

“八娘,我有些害怕。”

陪她进宫的是宁亲公主李采玉,天子第八女,下降名相张说的次子,太常卿张垍,比虫娘足足大了十五岁,几乎是两代人。

“自家的宫苑,怕甚么,二十五娘,每个女子都有这一遭的,当年我又何尝不是。”

李采玉挽着她的手臂,在一众侍女的簇拥下,缓步走入宫门,她们这些女子,自然不是前来宴饮的,越是往前走,虫娘的羞意越甚,面上不自觉得发起烧来。

看着那张迥异于众姐妹的面容,李采玉暗暗叹了一口气,她们这些女儿,最迟也是七、八岁上就封了公主,只有这个最小的妹妹,自幼就被送出宫,放到了姨母玉真公主的道观里,名为修行,实则就是眼不见心不烦,就连每年的正旦祭祖,阖家团圆的日子,也从不会接回来,如今就要及笄了,巴巴地叫来,不就是打发一个人家,了此一生么。

“二十五娘,你也莫要着慌,大家让你看看,没说一定就是他,好与不好,此时不说,日后再来后悔,可就晚了,这是女儿家一生的大事,可千万要记在心里。”

被八姐这么一提醒,虫娘的心里更是七上八下地没底,很显然,对方已经知道了是什么人,语气虽然委婉,但她又不蠢,如何听不出,那人一定有着不堪的往事。

“阿姊。”虫娘低低地叫了一声,泪水已经在眼中打转。

“都是我不好,明知道你的心不定,还说这些做甚么,没得让你烦恼。”李采玉拗不过她那企求的眼神,还是一狠心,贴着她的耳边轻轻说道:“我也是从家夫那里听来的,这位小郎君年方十六,出生京兆人氏,家中倒是不俗,父亲是天宝二年进士科的魁首,本在安西幕下,去年才调回京城,前日里蒙至尊加恩,升任了文部员外郎。”

说到这里,看她的面色稍霁,忍不住继续说道:“你是不是以为他是个书香子弟,诗书文章必是极好的?”

“难道不是?”虫娘一愣,闪着异彩的瞳子美得就像宝石一般,让李采玉都不禁多看了一眼。

“那是他兄长,自承家训,诗书都是极好的,可惜早就婚聘了,这个次子倒也怪了,没有分毫家学幼庭,自小就喜欢舞枪弄棍,弓马骑射样样出采,他父亲无法,又兼之母亲溺爱,只得随他去了,小小年纪,便离家去了安西万里之地,十五岁那年首次从军出征大食,几乎就没有回来。”

“啊。”虫娘掩着嘴,惊呼了一声。

“好不容易生还,这性子竟是全然变了,整日里在城中惹事生非,闹得鸡飞狗跳,被百姓称作四害,听听,这是什么好名声?”

“那......那必是,历经了风险,无处发泄。”

李采玉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这还没过门呢,就先护上了,果然是女生外相,诚不我欺。

“就是算他是发泄,可也没得,见个相貌端正的小娘子,不管人家愿不愿,就强抢入府的吧。”

强抢民女?虫娘的脑子一时间停止了转动,那些变文里的故事,竟然活生生地出现在眼前,还是自己未来的夫君,相守一生的良人,这怎么可能。

李采玉见她的脸色变得苍白,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二十五娘,男子好色,这原本也没什么,可他委实也太过了些,听闻安西府上,抢的、买的、送的加一块儿,足有数十人,可着这长安城,你打听打听,哪家郎君在他这个岁数,如此生猛无忌的?”

许是知道这个词有些内涵,李采玉不厚道地笑了,虫娘先是有些莫名其妙,紧接着,面色飞起一片红霞,在她那张雪白的脸上,有如白玉染霜,看得李采玉都忍不住愣了神,单论颜色,二十多个姐妹当中,倒属这个生得最好。

就是基因太过显隐性了些。

两人一路说一路走,转过一条甬道,很快就看到了对峙而立的两座高楼,李采玉远远地瞧见,花锷相辉楼下,站着许多人,心知多半是杨氏的人到了,有意放慢了脚步,没想到,迎面走来一群彩衣侍女,被她们簇拥在当中的,是一个极妖媚的女子,人还未到,笑声先闻。

“这不是八娘么,你家夫君呢?”

“见过虢国夫人。”

对于天子以姨呼之的杨家姐妹,李采玉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才算合理,不得已只能叫她的封号,同时拉了虫娘一把,后者还沉浸在自己的患得患失当中,猛地被她一拉,顿时抬起头来。

杨玉瑶上下打量一番这个身穿一袭道袍的女冠,心里暗暗赞了一声,满眼堆笑地走上前去,伸出手指,抬起了她了下巴。

“哟,这是谁家小娘子啊,出落得这般标致。”

自幼生在道观那种封闭之所,虫娘哪曾见过她的做派,若是个男子,早就恼羞成怒了,可对方偏生是个极美的女子,又有着特殊的身份,一时间,她只觉得手足无措,更不知道该如何应付。

“这是至尊第二十五女,小名虫娘的便是。”还是李采玉帮她解围。

杨玉瑶妙目一转,白了她一眼:“你不去迎夫君么,听闻张太常也要陪宴呢。”

“啊?”李采玉的确不知道,闻言欲言又止地看了她一眼,这位的名声,可比那个刘小郎君还要不堪得多,她不知道该不该扔下虫娘一人。

“你怕我吃了她?”杨玉瑶笑着挽起虫娘的手:“本夫人一见就欢喜,至尊那里,我去说,怎么,还要劳动公主殿下么?”

“奴不敢,既然国夫人相邀,二十五娘,你就听夫人的吧,我先去了,晚些时候再来接你。”

李采玉没有办法,只能带着自己的侍女匆匆离去,她相信虢国夫人不会用这么容易揭穿的小伎俩来骗她,再说了,骗她有什么好处?

等她一走,杨玉瑶就掩嘴笑出了声,哪有半分端庄的仪态。

“你这八姐,对你倒是着紧得很,本夫人又没有未成亲的儿子,她紧张个甚啊。”

虫娘被她拉着手,又听到这样的话,一时间更是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摆,杨玉瑶将她往自己身边一拖,在她耳边轻轻说道。

“虫娘是吧,想不想会一会未来的夫君,亲眼看一看,总比旁人说嘴要可靠些吧,这可是一生一世的事。”

她的话,让虫娘的心里,犹如被注入了一汪沸水,不由自主地跳动起来。

第二百一十章 危机(二十二)

刘稷明白自己今天是配角,无论是封常清还是便宜老爹,都不会再让他像第一次那样自由发挥,他本身也不想再表现什么,一个公主就够麻烦了。

第二次进入这座后世不怎么有名的宫殿,他真正地做到了目不斜视,哪怕见到了京城中权势滔天的杨氏五门,也是一样。

所谓杨氏一族,是指的杨玉环的三个姐姐韩国、虢国、秦国夫人,以及两个从兄杨铦和杨锜,后两位是她的叔父杨玄珪之子,因为她自小寄养在叔父家中,故而视二者为兄,比姐妹间的感情还要好些。

要知道,当初她与李隆基闹别扭,玩离宫出走的时候,寄住的就是从兄杨铦的府上,而不是任何一个姐姐的府邸。

这五门再加上杨国忠这个远亲,就构成了闻名长安城的杨氏一族,今日,算是一次性见齐了。

“封中丞,刘员外,好好。”

杨国忠笑着同他们打了个招呼,眼睛里却是一点温度都没有。

显然,他们这三人,并没有在这些正当红之人的眼中,更不必说刘稷这个小小的戍主了,人家连正眼都没一个,一个接一个地扬长而去,将他们三人甩在了后头。

结果到了花锷相辉楼前,又碰上了熟人,刘稷看着那个打自己不过,又想打未过门妻子的主意,的男子,露出一个阴冷的表情,让李倓顿感不适,那种眼神,很像一只择人而噬的野兽。

好在没过多久,正主儿就出现了,首先是那位倒了十多年霉的太子李亨,乍一出现,着实让刘稷吃了一惊,因为其本人看上去比李隆基还要老,难怪,父子俩最后死在同一年,看样子,如果李隆基不是因为安史之乱,连续失去权力和女人两样最重要的东西,陷入了抑郁当中,他肯定比儿子活得还要长久。

紧接着,便是一身便服的李隆基,刘稷的眼光,全在被他牵着的女子身上,他终于看到了传说中的华夏古代四大美女。

之一。

杨玉环一身盛装款款而行,绾成高髻的秀发上插着一支明晃晃的百鸟朝凤金钗,一身淡黄色的拖地宫装正是那种典型的中唐形制,露出整个颈项和胸前大片的雪白,眉心点着梅花钿,挺直的鼻梁恰到好处地撑起面部的曲线,略成蛋形的脸庞肌肤有如凝脂般娇嫩,一双明亮的凤眼格外动人,丰腴的身体被精致无比的绵缎裹着,美好的体形毕露无疑。

大唐的服饰,真是令人眼福大饱啊。

或许是感受到一束灼热的目光,她略一转头,一眼就看到了,人群当中那身形挺拔的少年郎,不禁宛尔一笑。

这个笑容,令刘稷真切地感受到,什么叫做“回眸一笑百媚生”。

凭心而论,杨氏四姐妹当中,大姐端庄,三姐妖绕,八姐妩媚,而这位小妹,有种说不出的气质,或许是后世的名声加成的缘故,再加上她那扑朔迷离的经历,以及高贵不可攀折的身份,更让人一望而生奇异的瑕思。

单论相貌,杨玉瑶更符合后世的美女标准,却总让他感觉缺了点什么。

“臣等见过至尊、娘子。”

由于被高力士特意嘱咐过,花锷相辉楼二层大殿上的所有人都以家礼相见,李隆基四下里一看,露出一个家长式的笑意,随意地摆摆手。

“坐、都坐,高力士,把锅子摆上来吧。”

“是,来人,摆膳。”

高力士发出一个略有些阴柔的长音,很快就从门外进来一群宫女和内侍,一个个的铜锅子端在内侍的手中,宫女们则捧着一个个地盘子,如穿花蝴蝶般地在席间走动着,除了上菜,还兼有指导用餐的作用。

美食加上美女,简直让人食欲大开,刘稷昨夜里就没怎么吃好,等到身前几案上的东西摆上来,马上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家宴嘛,还矜持个什么劲。

他这么一干,一旁的宫女顿时手足无措,心说你把活儿都干了,我干嘛啊,这么多人看着呢。

一时间,刘稷顿时感到,好几束目光齐嗖嗖地看过来,除了好奇的杨玉环、不解的杨玉瑶、一张讥讽脸的杨氏三男,还有李隆基。

“他便是刘家五郎,玉环以为如何?”

“倒是不生怯,只不知性情怎样,三娘适才带了虫娘上来,与奴说,想让他们二人见一面呢。”杨玉环一边看着少年在那里摆弄,一边俺嘴说道。

“说得不错,朕从未看到,第一次面君,就这么直愣愣地站在那里,要人提醒才知礼数之人,不过朕相信,他的性子简单直拗,不像他人那样百转千绕,配与虫娘,当是合适的。”

“那也得女儿家自己愿意啊,三郎可就这一个孩子了。”

李隆基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笑着拍拍她的手背。

“这些年委实慢待了她,也罢,就如你们所愿吧,不过,她不能以本来面目示人,朕的孩子,岂容他人挑拣?”

“三娘说了,扮作宫人,只当是偶遇,是什么性子,一试便知。”

这倒是稳妥,成则是一桩趣闻,不成,也不会透出风声,李隆基点点头,杨玉环得了准信,暗地里与自家三姐交换了一个眼神,马上回复了自如的谈笑。

唐人的宴席,有酒有吃有歌舞,宫里又何能例外,就在一干人等着锅子烧热时,大殿两厢的乐池里,突然响起了丝竹之声,李隆基端起一杯酒,朗声说道。

“今日在座的,都是朕的亲近之人,此锅名为'雪花刨',正宜冬日里食用,故而叫来尔等,共饷一乐。”

“臣等谢至尊赐。”

众人一齐举杯,共同饮下,李隆基目视封常清,笑容不减地说道。

“封卿。”

“臣在。”

“太子府上三男名倓,自谓倾慕你家女郎,向朕提起,今日他就在这里,不知你意下如何啊。”

此言一出,不光封常清本人愣在了当场,他身边的刘单,脸色苍白一片,就连太子和他的三个儿子,也都没有想到,对面的杨氏诸人,更是一齐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杨国忠面色不豫地眼神,隔着几步远都透出一份阴冷。

天子亲自开了口,还能推拒吗?

第二百一十一章 危机(二十三)

当事人中,除了封常清,李倓同样如坐针毡,恨不能站起来解释一番,可是被父亲的眼光死死压着,一点都动弹不得。

在众人的目视下,封常清缓缓地站起身,朝着上方一拱手。

“陛下容禀,臣本布衣出身,年过三十一事无成,家中儿女自幼生于草野,从不知规矩教养为何物,那时起,臣便立下心志,不与高门结亲,以免为人笑柄,臣的长男,娶得不过是平常农家,小女亦是如此,承蒙太子看重,臣不胜惶恐之极,可臣不能欺瞒陛下,更不能心生妄念,故此,臣向天子谢罪、向太子殿下陪罪、向建宁王殿下陪罪。”

说罢,他一撩袍角就欲下拜,李隆基使了个眼色,高力士动作飞快地跑过去,一把将他扶住。

“中丞,可别,天子还没发话呢。”

殿上的所有人,包括刘稷在内,全都是面面相觑,对方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天子给拒了!

封常清被他架住,不上下得甚是难受,李隆基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笑容慢慢地淡了几分。

“是朕恩虑不周啊,天子一开口,这询问便成了要求,你应与不应,都会被人说嘴,既然卿有此志向,此事就此做罢,太子,你如今兼领了安西大都护,他算是你的下属,不能结亲不成反成仇,对么?”

李亨慌乱起身答道:“至尊所言甚是,儿男有所求,本是好意,未曾想到封卿有此意向,实是有不妥之处,臣代他向封卿陪个罪。”

“万万不可,臣何德何能.....”

封常清哪敢受他的礼,忙不迭地躲闪着,好在高力士明白,拦在了他二人当中,李倓见父亲如此,哪里还坐得住,同样起身站起来,正要说话,不妨被人给抢了先。

“建宁王要纳女?”杨国忠故作吃惊地说道:“何不早说,臣有一人可荐于太子,此女家世清白,相貌才情都是上上之选,定然是府中良配。”

没等他们答话,杨玉瑶娇声笑道:“倓三郎欲求女么,八娘家的七娘,正当妙龄呢,太子不妨思量一下。”

秦国夫人杨玉珠看了她一眼,含笑说道:“小女陋姿,只怕倓三郎看不上。”

李隆基抚掌大笑:“好好好,李倓,这么多叔伯都在为你打算,回去了不妨想一想,看看哪家合适,报上宗正寺,朕让濮阳王为你即刻准备,新年娶新妇,上上大吉也。”

“臣等谢至尊美意。”

李亨与李倓都是一欠身,恭谨答道。

“好了好了,都坐下吧,闲事说完,吃酒赏乐是正经,高力士,歌舞呢,怎得还不献上。”

“正是,奴还等着,阿蛮她们新排的曲子呢。”

杨玉环在一旁打趣着,将这份小小的尴尬掀了过去,封常清等人赶紧坐下,随着高力士一个手势,从殿外走进来一队身披彩衣霞帔的女子,整整齐齐地排成数列,直待音乐声响起,为首的女子身材高挑,小腰被一条玉带拢着,盈盈一握。

谢阿蛮的一双妙目在少年的身上扫过,玉腿轻抬,雪臂稍曲,螓首微仰,摆出一个飞天的姿势,随着音乐的节拍,上半身缓缓后仰,柳枝般的细腰折成了一个弓形,两条长腿笔直挺立,看得他目不转睛,连呼吸都有几分急促。

这个时空最顶级的舞者,果然有非同一般的技艺,哪怕他根本不懂,也不妨以欣赏的姿态,瞧得津津有味,颜值即正义嘛,别的都是锦上添花。

锦不好看,花再多又有什么用。

殊不知,他的这付表情,被李隆基等人尽收眼底,就连刘单都有些看不过去,有心提点一下,大庭广众又做不出。

杨玉环微微有些皱眉,不由得看了三姐一眼,恰好杨玉瑶的目光也看过来,她微不可查地一颌首,杨玉瑶会意地眨眨眼,俩人心照不宣地继续看着歌舞。

在一旁宫女的服侍下,刘稷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酒,一口接一口地吃着肉,眼睛全都在舞者的身上,似乎一刻都舍不得放开,这付模样,让对面的杨氏诸人纷纷侧目,都在窃窃私语着,只有杨玉瑶,冲着他身旁的宫女,暗中使了个眼色。

“小郎君,可要如厕,不如让奴家带你去吧。”宫女会意地低声提醒了一句。

“如此甚好,有劳小姐姐了。”刘稷醉眼惺松地答道,一直到起身离席,眼睛都没有完全收回来。

他们的离开没有引起太大的动静,李隆基是事先就得到了呈报,而其他的人,对于个小小的戍主也不甚在意,宫女扶着他走出大殿,径直下了楼,出门而去。

“郎君,虢国夫人将一切都安排妥当了,你只管跟着奴去吧。”

刘稷的脑子里有些糊涂,方才的酒喝得急,倒不完全是装出来的,这会子想起来,还真有几分尿意,宫女扶着他,来到一个偏僻处,专供宫里的下人用的那种茅厕。

等到他泄完水出来,人已经清醒了不少,宫女再次将他扶住,他本想推开自己走,不料对方轻声说了一句,让他又停下来。

“人就在前头。”

刘稷没有抬头去看,而是顺势搂住了宫女的腰,低下靠近她,宫女涨红了脸,想要离开一点,被他的手紧紧箍着,无法动弹分毫。

就这样,两个人紧紧搂着走到前面的小道口,一个宫女装束的小小身影等在道边,见到他们的模样,面带羞意地上前扶住了他的另一只胳膊。

“你......你是何人?”刘稷醉眼惺松地看了她一眼,小宫女身高在一米六左右,比他矮了半个头,从他的角度,一眼就能看到,一张白里透红的侧脸。

以及,那一片亮眼的雪肤下,微微起伏的胸部,

“奴是新入宫的,在附近当差。”

小宫女的声音有如蚊蚋般细小,刘稷只听了个大概,他“喔”了一声,伸手揽过她的纤腰,只觉得对方的身体一僵,一下子繃得紧紧得。

脚步也不自觉停了下来。

第二百一十二章 危机(二十四)

长到这么大,虫娘还没有与一个男子这么贴近过,更令她不安的是,对方的那只手,似乎在自己的腰间,很不安份地动来动去,一股热力隔着衣衫传来,让那颗本就提着的心,“砰砰”乱跳。

“你......抬起头来,我......看不清楚。”

男子的气息就在耳边,吹得她痒痒地,也不知怎的,听到他的话,虫娘毫无抗拒之心地抬起头,迎向一束灼热的目光。

刘稷的目光在一瞬间定格了,他本以为,作为少女,未过门的小妻子已经足够惊艳了,没想到,此刻还能看到一张让他窒息的脸。

两人完全是两种极致,一种是传统的汉女,精致的五官、细腻的肌肤、灵动如语的大眼睛,而现在出现在他眼中的,则是带着异域风情的娇俏面容,白得近乎透明的肌肤下,隐隐可见青色的血管,挺拔的鼻梁将面部曲线变得立体而生动,长长的睫毛忽闪着,美眸透出一种异样的色彩,带了点惊惶和好奇兼而有之的神情,小嘴微微撅起,让他忍不住就想要捕捉。

刘稷闭上眼睛摇摇头,将一丝绮念赶出脑海,面上却露出一个痴痴的表情,慢慢地低下头,鼻间传来少女呼吸的气息,如兰似麝,令人心驰神曳,几乎无法自持。

“你......生得真好。”

这句白痴话一说出口,另一边的宫女马上翻了个白眼。

“郎君,醉了。”虫娘不敢多看,脑海里刻下了一张棱角分明、线条刚硬的形象,面上的那双眼睛亮得惊人,仿佛能看到她的心里去。

“醉了,看到你,就醉了。”

“郎君看到女子,都是这般言笑无忌么?”虫娘低着头,声音小得似乎自己都听不清。

“寻常......女子,哪值得我一看,嗝。”刘稷打了个酒嗝,继续说道:“只有小娘子......这般,这般......花容月貌,最是动人。”

“可谓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虫娘的脸红成了一片,被人当面调戏,哪怕是未来的夫君,这么听着也有些受不了,何况,对方还把她认成了别人,可她还想知道多一些。

这样都没有拂袖而去,第一次当流氓的刘稷顿时傻了眼,求助般地看了另一个宫女一眼,那人强忍着笑意,对他做了一个凶狠的眼神。

意思是还不够狠?言语上的调戏力道不足,还是得双管齐下,手上来点动作?没等他想明白,少女低低地又问了一句。

“你这般,可是受了创,心中难受?”

刘稷一愣下意识地问道:“何出此言。”

“奴听闻,郎君初阵,便遭逢大败,好不容易逃回来,是否就是因此,行事偏颇了些?”

这也知道?人家这功课做得足啊,刘稷几乎有些不忍心,伤害这个素昧平生,又心地善良的女孩,毕竟她没有选择权,可是一想到封常清所做的一切,以及封寒月的期待,只能把心一横,左手上微微用手,将少女搂得更紧了些。

“提那些不堪做甚,厮杀汉子,从军万里,能捡回一条命便是大幸,可不能就这么白死了,错过了这人世间最美好的事物,你说是不是?”

他说的人世间最美好的事物,是自己吗?虫娘浑然不觉地想着,直到一股男子的气息凑上来,才猛然醒觉。

“你,你不要如此,咱们好好说话。”两人隔得太近了,她不得不伸手去推男子的身体,不防被他一口亲在手上。

“好软好香,小娘子,不如我去求至尊,把你赐与我,你知道吗,至尊待我极好,这一点小小的要求,定能如愿。”

“你怎得如此......”虫娘又羞又急,指责的话说到最后,急色两个字怎么也说不出口,反而问了一个让自己也倍感吃惊的问题。

“你府上抢了那许多人,还不够吗?”

刘稷笑嘻嘻地想去挨她的脸,被少女左闪右闪一直没能挨上,于是顺势在她发间嗅了一把。

“那些庸脂俗粉,怎能敌小娘子这般娇艳,回去,回去就将她们,尽数打发了,只留......你一个,可好?”

眼见他就快要亲上自己的脸了,虫娘终于再也无法忍受,奋力挣脱他的手,涨红了脸嗔道:“你,怎能如此......”

“不好么,来,咱们亲近......亲近。”

虫娘看着这个一脸醉意,双目放光的男子,双脚不住地后退,眼中珠泪欲铉,怎么也抵不过心底的那份失望,不等他伸过手来搂,一扭身飞也似地走掉了。

“莫......莫走啊!”

眼睁睁地看着她消失的背影,刘稷的心里似乎真有一分不舍,呆呆地站了一会儿,人也站直了,手也放开了。

眼前突然现出一根手指摆了摆,他回过神来,另一个宫女掩着嘴笑道。

“舍不得?可来不及了。”

刘稷讪讪地说道:“我演得可还成?”

“开始不成,后来么,有些过了。”宫女一本正经地答道。

“过了便过了,总比害了人家一生强。”

刘稷收回视线,暗笑自己这是怎么了,能不能推掉还不一定,哪有功夫在这里多愁善感。

“咱们回去吧,你既是宫里的人,如何会听虢国夫人的?”

“郎君莫非真吃醉了,奴家是夫人府上的舒云啊,为了郎君的事,被夫人安排来侍宴的。”

刘稷看了她一眼,他是真不认识,不过显然人家认识他。

只听舒云又说道:“回席的时候,郎君可不能露了形迹,方才不是搂得挺好么,这会子怎么不敢伸手了。”

说罢,她抓起刘稷的手,放到自己的腰间,刘稷只得继续做一个醉酒的样子,与她半扶半搂着,走向不远处的那座高楼。

虫娘跑着跑着,泪水慢慢地掉下来,自己亲眼所见,未来的夫君是个浪荡子,在宫里就敢公然出言不逊了,可见在外头,是何等的肆无忌惮。

“二十五娘。”

李采玉远远看到她,招招手叫道,虫娘乍一见亲人,立刻加快了速度,小小的身子扑进阿姊的怀里,心里的委屈立时化成了哭泣,“唔唔”地让人心疼。

“唉。”

这付样子,还用得着问么,李采玉抚着她的后背,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第二百一十三章 危机(二十五)

楼里的歌舞还在继续,李隆基看着少年被宫女扶进来,两人的身体紧紧地挨在一起,不由得与杨玉环对视了一眼,后者会意地起身离去,过了一会儿,差不多到了曲子结束的时候才返回来。

“如何?”李隆基夹起一片涮肉,放到她的碟子里。

“虫娘似乎有几分不喜。”杨玉环将打听来的情形一一道出。

李隆基“喔”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眼神在少年的席间转了转,最终什么话也没有说。

儿女亲事,本就无需他们插嘴,可对于这个幼女十多年来的不闻不问,他多多少少有一份愧疚在心里,因此,默许了她们的小动作,对于这个结果,也有些始料未及。

对方是个什么性子,一早就有详细的呈报,那些不堪的往事,说实话,对于李隆基来说,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少年风流嘛,谁又不是没经历过,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对方竟然在这么大庭广众之下,毫不收敛,真不知道该赞一句真性情呢,还是傻。

“陛下。”

一个声音,打破了席间的沉寂,李隆基恍然回过神来,原来一曲歌舞已经结束了。

“国忠,有何话说。”

杨国忠长身而起,朗声答道:“臣有个不请之情,请天子赐下这'雪花刨',让臣回府与家人共享。”

此言一出,杨氏诸子、太子等人都看了过来,李隆基左右看了看,露了一个微笑。

“好,准尔所请。”

杨国忠一喜,正要谢恩,又听到天子之语。

“还有你们,每一位府上都有,好事物嘛,就要人人得享,高力士。”

“老奴在。”

“吩咐尚膳司,现在就做,每一家都赐一份。”

“老奴遵旨。”高力士退下去传旨,席间所有人都站起身,一齐拱手答道。

“臣等谢至尊赐。”

杨国忠神色一黯,只能跟着他们一起坐下,端起一杯酒,一口便焖了下去,看着对面的太子诸人,面色冷了下来。

李隆基却没有去管他的心思,众人纷纷赞赏了这特别的吃食,席间很快又变得其乐融融,大约四支歌舞之后,杨玉环首先退席而去,接着便是杨氏姐妹。

又过了两巡,李隆基露出一个倦意,余下的男子纷纷起身,做出一付尽兴的样子,他满意地挥挥手。

“诸卿今日陪朕用膳,朕心甚慰。”说着,先是目视太子,而后是杨国忠。

“太子,杨国忠。”

“臣在。”两人都是一拱手。

“象雄、尼婆罗及天竺诸蕃使者已到京城,明日,你二人便代朕和朝堂去抚慰一番吧。”

“臣等遵旨。”

两人恭身答道,目光在空中碰了一下,即刻便分开了。

“刘单。”

“臣在。”刘单闪身答道。

“你和刘稷留下,余者散了吧。”

诸人一齐告辞而去,封常清走在最后,有些担忧地看了他们二人一眼,特别是刘稷,一付喝多了站立不稳的样子,更是让他忧心不已。

等到诸人退去,李隆基也转身进了后殿,却把刘单父子晾在了殿中,后者忐忑不安地四下看看,一转头,发现儿子又坐到了锦垫上,嘴里打着饱嗝,不禁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后殿里,杨氏姐妹和李采玉围着一个虫娘,不住口地安慰她,突然看到天子到来,都是起身见礼。

“罢了,虫娘,过来。”

李隆基哪会与她们客气,摆摆手将女儿叫到身前,仔细一打量,小脸红通通的,眼睛有些肿,显然是哭过来。

“朕要听你一句实话,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说,不必管她人。”

虫娘陡然间看到天子,惊异压过了心酸,而那种父亲般地温言抚慰,让她仿佛被一股暖意包围着,渴望将心里委屈痛痛地渲泻出来。

“儿......儿......”可越是这样,口齿就越是不清。

李隆基没有催促,而是耐心地等着,杨玉环有一句话没有说错,这是他唯一一个还没有成家的孩子,应当给予多一点宽容。

虫娘突然双膝跪倒,低头答道:“儿想如姑母般,请至尊恩准。”

李隆基看着她小小的身体还在微微发颤,不禁摇摇头。

“也罢,既然无意,朕也不会再逼你,如今你年岁还小,等及笄了,如果心意不改,朕便赐你法号,一意修行去吧。”

“儿谢过至尊。”

待她站起身,李隆基正色问道:“虫娘,他可曾对你无礼?”

虫娘摇摇头,李隆基何等眼光,一看就知道她言不由衷,可事关女儿家名节,又不好直说,一招手,将杨玉瑶叫了过来。

“你的人一直在看着,她怎么说?”

杨玉瑶笑嘻嘻地答道:“那人举止粗鲁,言语直白,奴家都听不下去呢,不过他喝多了,有些不清醒也是真的。”

李隆基相信她的话,大庭广众之下也不可能做出什么,闻言点点头。

“此事到此为止,都不要外传,倘若有什么闲话,朕只找你们。”

“看大家说得,都是至亲呢,再说了,又不曾挑明,哪就有话说了。”

这倒是真的,一直以来,双方都是心照不宣,就是为了避免这种尴尬,如今也只当是不曾发生过,只是苦了一个女儿家。

从后殿走出来,李隆基远远地看到,那个少年郎,就这么不管不顾地趴在几案上,他的父亲在一旁坐立不安,看到天子的身影,立时就要行礼。

李隆基伸手制止了他的动作,走过去一看,少年枕着自己的胳膊,脸上通红,竟然发出了均匀的鼾声。

“犬子无知,失仪了。”刘单赶紧上前陪罪。

李隆基看着他熟睡的样子,兴趣索然地摆摆手。

“高力士,使人送他们回去,明日,让他单独入宫。”

刘单不禁愣住了,这算是成了,还是没成啊,可此时又不能向天子追问,只能再度拱手致谢,在几个宫人的搀扶下,带着儿子出宫而去。

这一路好睡,一直回到了高府,刘稷都是酣睡不醒的样子,刘单因他明日还要入宫,也就没打算再弄醒他,命人将他送入自己的房中,摁下心中的疑惑,自去歇息不表。

等到屋子里空无一人时,刘稷突然间睁开了眼,哪里还有半点醉意。

第二百一十四章 危机(完)

对于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来说,夜里八、九点,已经是深夜需要上床造娃的时候,在他们为数不多的夜生活里,这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因为无论是火油还是蜡烛,都是昂贵的奢侈品,那种寻常人家就能点灯熬油的情景,最早也要到两百多年后的宋代才会出现,可就是那会儿,凿壁偷光依然是一种美德,而不是可耻的行为。

但是就权贵人家而言,不过是欢乐时光的开端罢了。

位于宣阳坊一侧的裴府就是如此,明晃晃的牛油灯台和红烛照亮了整个中堂,府中的男主人裴徽已经有几分微熏的模样,看着堂下的舞伎,似乎每一个的面孔,都变成了他心里的那一个,直到一只雪白的小手伸到跟前。

“夫君。”

裴徽就着她的手喝了一口,被热气一蒸,顿时觉得脑中又晕乎了些,那只手的主人笑魇如花,在他眼中重重叠叠,慢慢地变了模样。

“不过几日不得出府,妾在家中陪你,想吃什么,想玩什么,妾都陪你,可好?”李妍的声音温柔如水,让他听得心里一暖,突然一伸手,将她搂过来。

“酒......酒撒了。”李妍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一个热哄哄的气息给堵住了。

裴徽不顾一切地吻着她的唇、脸、颈项、胸口......就在她感觉身子渐渐瘫软时,突然听到了一个极细微的呢喃声。

“娘。”

李妍的眼睛一下子瞪得溜圆,差点就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可那种声音,一下接一下地响起,让她想听不到都不成。

她的身体在一瞬间变得僵硬无比,却不得不忍着羞意摆摆手,让那些侍女和舞伎全都退下去,下人们以为主人要在此尽兴,自然没人多想,没过多久就走得干干净净,将偌大的中堂让与了他们二人。

李妍松了一口气,摸着夫君的头,任他在自己的身上拱来拱去,而那些语言渐渐变得不堪,听得她无比心惊。

一直以来,夫君在她的心目中,都是一个谦和君子,待人彬彬有理,也很少夜不归宿,府里这么多小娘子,被他碰过的,屈指可数,对自己从来都是尊敬有加,两年不曾生育,也没有在他嘴里听到一星半点的抱怨,李妍因此觉得,自己比起那些姐妹,姑姑要幸运得多,可没曾想,夫君的心里,竟然会是这样的......污秽。

以她所受的教育,实在说不出太过份的形容词。

“夫君醉了,不如我们回房吧。”

见他已经在撕掳自己的衣物了,李妍忍不住按住了他的手,不是她不能忍受在亮如白昼般的大堂上做什么,而是受不了他将自己当作另一个人。

“娘,你就让孩儿遂了愿吧。”

或许是感觉到了她的挣扎,裴徽大力将她压住,李妍哪里挣得脱,只能闭上眼,双手紧紧抓着榻上的垫子,面色变得苍白无比。

“贱人,**。”

裴徽一边动弹一边咬牙切齿地骂着,李妍的泪水慢慢地流出眼眶,就在她等着男子入巷时,好尽早结束这一切时,突然间声音停了下来,人似乎也离开了自己的身体。

她不敢睁眼,也不敢发问,就这么直挺挺地躺在榻上,想着或许是夫君在解衣服,可没想到,这一等就等了好久,当她小心地睁开眼,身前已经没了人影。

“夫君?”

李妍将掀开的衣衫披在身上,坐起身四下里一看,地下也没有一个醉倒的身影,难道是喝多了想吐,去茅厕了?

带着这种不解,她慢慢地从榻上爬起来,将散乱的衣衫一一穿好。

“来人。”没有人应,她明白那些下人一定知道主人们要做什么,躲到了远处,于是加大了音量。

“来人!”

“郡主。”终于,几个侍女听见了她的呼喊,一齐跑进来。

“去寻一寻,看看郎君在何处?”

“是。”几个侍女不由得面面相觑,没看见郎君出去啊,可这会子,郡主的脸色明显不豫,哪里好开口。

李妍打发她们出去,看着眼前的一片狼籍,方才那种羞人的情景又一次出现在脑海里,不由得顿顿脚,转身走向内室,就在这时,突然听到一个轻微的“扑通”声,像是一颗石子被人扔进了水里。

刘稷挟着被他打晕的男子闪身出门时,早就知道门外没有人在看着,那些下人不知道为什么,全都躲到了远处,似乎生怕看到人来。

结果进了大堂才发现,一对男女正在干着近乎野合的勾当,古代人民也是蛮有想像力的嘛。

他出其不意地潜行到二人的身后,意外地听到了男子嘴里的那些秽语,而被他压在身下的女子,不但闭上了眼睛,还在不住地流泪,于是,本打算将男子掳走,女子打晕的他,马上改变了主意,只将男子打晕带离,没有去动地上的女子。

男子的体重约为五十公斤左右,要不是得益于军中的锻炼,挟着还真有些吃力,刚刚出了大堂,刘稷就放弃了将人掳出裴府的打算,府里的人很快就会发现,必须就地处理,他当机立断,挟着他来到一个偏院,这里应该是柴房,房前摆着几口大水缸。

他一只手将男子的双手手腕箍住,一只手按着他的头,将整个头部全都按进了水里,或许突如其来的窒息感让裴徽清醒过来,睁开眼,身体不由自主地剧烈挣扎起来。

刘稷面无表情地发力将他死死按紧,感觉着手上的反作用力越来越小,直到整个身体瘫软下来,再也没有动弹。

他在心里默默地数了十个数,一把抓着头发将头提起来,在鼻间一探,男子瞳孔大张,已经没了气息。

刘稷挟着尸体,飞快地闪身出门,向前方绕了好一阵子,直到离那个院子有些远了,才将尸体放直,双手一用力,推进了一旁,冬日里的池塘中。

然后便赶在府里来人之前,从假山后的院墙翻出去,沿途那些警戒的手下们,纷纷打出一切无恙的信号,一直到进了高府,翻入自己的居所,他随意地将身上的黑衣扯掉,扔在一个大筐里,就这么光着身子趴到榻上,呼呼地进入了梦乡。

杀人是件累活啊,不光是身体,心也累。

第二百一十五章 黑夜

消息传到虢国夫人府上时,已经是三更末了,杨玉瑶好不容易将杨国忠打发走,同时坚决地制止了对方登堂入室的要求,不知道为什么,她再也无法忍受与这个男子之间,亲密的行为,哪怕只是摸摸手。

“你这些日子究竟是怎么了,也不来找某家,也不去别院,偶尔碰上了,还装出一付正经模样,难道又有新的相好了?”

杨国忠倒也没有强求,一则是自己的事情没有落听,心思很淡,二则他本以为很久没有碰了,对方会比他更需要,就当是发个善心,谁知道人家不但不稀罕,还一付恨不能赶他走的态度,反而激起了一丝好奇。

“你还好意思提?”杨玉瑶白了他一眼:“别院里一个活生生的人,让人神不知鬼不觉得掳走了,哪日奴在那里被人害了,只怕都无人知晓,哪里还敢去。”

说起这件事,杨国忠也有些郁闷,不禁温言说道:“你说得也是,就这么没有消息,也无人来认,某倒是在猜想,会不会是他自行离去,不欲为人知晓,故而布下迷阵呢?”

“怎么说。”

“之前与他谋划的那件事,突然间没了下文,去信玉门关,回说不曾见过,整整三百人,竟然不翼而飞,要说他们着了道,鬼都不信,这么想来,难道不是生了什么变故?”

“什么变故?”杨玉瑶对此事没有太过上心,也不关心他们究竟在对付谁,此时一听,反而来了兴致,因为她知道事情是谁做的。

“安禄山这个胡儿,起了妄念,想要与某家一争相位的长短,哼,某又岂能让他如愿。”

杨玉瑶顿时就是一呆,差点没笑出来,不得不憋着性子,做出一付厌恶的神情。

“你们男人之间那点勾当,休要在奴面前说起,你也好,安胡儿也罢,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赶紧回府去吧,省得你家裴柔一会儿找上门来,奴才懒得应付她。”

“原来你在吃她的干醋,三娘,你又不是不知道某家,心里只有你一个。”

杨国忠笑着伸手去挨她的脸,被杨玉瑶轻巧地闪过,反手打了他一下,轻轻地“呸”了一口。

“口舌生花,心里还不定怎么想呢,留着说与裴柔听吧,奴才不信。”

杨国忠与她调笑了一会儿,知道无法长留,也不想再多呆,今天的事情有些蹊跷,他还想回府与几个亲信谋划一番呢,于是便打算告辞,没曾想,人还没有动作,从洞开的府门外,突然跑进来一个人。

“夫人,夫人,不好了!”

杨玉瑶正对着自家府门的方向,一眼就看到,那人正是裴府的管事,她的心里不由得一跳。

“大晚上的,什么就不好了,说清楚。”

“我家郎君,他......他落水了!”

来人连滚带爬地扑到她的脚下,带着哭腔喊道,杨玉瑶的表情一滞,杨国忠听了也是一惊,动作迅速地一把将人抓起来。

“你说谁落水了?”

“就是我家郎君啊,我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没出气了。”来人哭着将事情道出,杨玉瑶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人也是摇摇欲坠。

“三娘,三娘,莫要心急,某家这就去裴府,来人,还不赶紧扶住你家夫人,让她好生躺下。”

杨国忠眼疾手快,放开来人,一把将她扶住,叫来侍女将人交与她们,自己匆匆地跟着裴府那个管事出了门,刚刚骑上马,转念一想,叫来自己的一个下人,吩咐道。

“去寻鲜于府尹,命他即刻到裴府,带上府中的仵作、差人。”

“这个点?”下人一脸的难色:“小的怕是出不去啊。”

杨国忠当头就是一马鞭子打过去,怒声吼道:“拿上某家的令牌,哪个不开眼的敢拦?蠢货。”

下人抱头鼠窜,他在马背上略略一想,露出一个阴冷的笑意,随即便消失不见了。

杨玉瑶在侍女舒云的搀扶下走进内室,她暗暗使了个眼色,舒云会意地转过头吩咐了一句。

“你们都下去吧,一会儿若是裴府有什么消息,都先收着明日再说,把嘴给我放严实些,有什么闲话传出去,仔细你们的皮,夫人再也禁不得折腾了,明白么?”

下人们唯唯退出了内室,杨玉瑶放开她的手,拍拍胸口长出了一口气,兴奋不已地说道。

“是他,一定是他做的,想不到,竟会如此神速,溺水,真是好法子。”

舒云知道她说的那个他是谁,有些不解:“之前饮宴时,他喝了那许多酒,虽说中途出去了一回,可后来喝得也不少,奴分明看到已经不醒人事了,如何还能做得事。”

“因为,他是刘五郎,当初他说能做到,奴还有几分疑惑,如今看来,没有信错人。”

拜托,那是你的亲儿子,有必要这么兴奋么,舒云腹诽了一句,嘴里却提醒了一句:“夫人,夜深了。”

内室无光,黑得不见五指,今日,连天边的一轮弯月都躲入了云层当中,杨玉瑶的兴奋之色在慢慢褪去,一种痛徹心扉的感觉,渐渐袭来。

泪水无声地滑落,在她那毫无瑕疵的脸上,似乎无法停留片刻,舒云握住她的手,只觉出了一阵冰凉。

杨玉瑶的声音在黑暗中摇曳着,一如她的身姿:“他是我最爱的孩子啊,幼时那般乖巧,从不违逆,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

“夫人,都过去了。”

没有人比舒云更清楚夫人心里的痛楚,而此时她能做的,只有陪伴。

“哈哈,我杨玉瑶,如今不仅是个淫荡的女子,还是一个恶毒的女子,虎尚且不食子,我却亲手......”

“夫人,慎言。”舒云见她越说越没边,赶紧出口打断。

“怕什么,就算说出去,有人敢信吗?”

杨玉瑶笑得泪花四溅,语言间也毫无伦次,似乎要将这些年所有积攒的情绪,全都发泄出来,舒云陪着她,默默地听着,直到突如其来的一句。

“若是此生要坠入地狱,永世不得超生,那也是我的命数使然,你记得早些逃离。”

舒云一怔,身边的女子已经靠在她的肩头,沉沉得地睡了过去。

窗外,黑夜无边。

第二百一十六章 痕迹

裴府,已经乱成了一团,大堂上摆着一具刚从水里打捞出来的尸体,女主人延光郡主李妍,呆呆地坐在地上,似乎不敢相信,那个面色苍白、毫无生气的男子,就是不到一个时辰前,还在与自己亲密的夫君。

杨国忠大步流星地穿过裴府下人,走上堂中,弯下腰看了看尸体的模样,捂着鼻子伸手捏了捏死者的下巴,在露出的脖子上仔细观察着,没有发现被人勒过的痕迹。

他放开手站起身,左右扫视了一圈,沉声说道。

“是谁最先发现他的。”

“是小的。”一个下人战战兢兢地答道,他的身上湿淋淋地,不知道是冷还是害怕,身体不住地颤抖着。

“在哪里发现的?”

“前院的池塘里。”

前院?杨国忠明显感到了一丝蹊跷,不过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让自己的人将这些下人全都看管了起来,没过多久,府外就响起了大队人马的声音,鲜于向带着京兆府的差人将整个裴府团团围住,紧接着,一队队手持铁尺腰挎横刀头戴皂帽的差人便冲了进来,一个个如狼似虎般地毫不客气。

“大夫,怎么了?”

鲜于向拉着杨国忠走到一边,轻声问道。

“裴徽死了,他府里的下人说,是溺水而亡,我让你来,只为一件事,把他的死,与太子府上的人连到一块儿,无论用上什么理由都成。”

鲜于向回头看了一眼,自己带来的仵作已经在检查尸体了,而那些差人全都在四下里拉人,为了防止串供,会把他们分别带到不同的地方,进行拷问,然后从中找出矛盾的地方,这是一种常规的手段,最初的发明者,便是那武朝那位闻名瑕尔的酷吏来俊臣。

“大夫先到,可有什么发现?”

“说不好,尸体上没有明显的痕迹,口中有酒味,他们说是酒醉失足,可有一点让人不解。”

杨国忠与他一样看着那具尸体,继续说道:“他是在这里饮的酒,却是在前院的池塘里溺亡的,从这里到前院,足有两百步,这么远,一个醉而不醒的人,是如何走过去,而没有任何下人跟着的?”

鲜于向附和地点点头:“不光如此,如今外头是个什么天色,穿戴整齐还要打个哆嗦,他只披了一领外衫,还没有系带,不要说走上两百步,就是一出大堂,再多的酒让风一吹也该醒了,这里头必然有蹊跷。”

“池塘里找到他的鞋履么?”

“他们说天太黑,看不清。”

鲜于向立刻转头吩咐了一句:“命人打着灯笼下去捞,就是把水都掏干,也要找到他的鞋履。”

他带来的差人马上就忙活开了,整个裴府犹如沸腾开来,乱哄哄地到处都是人声、人影、喝骂、哭喊、争吵。

而唯一安静的,便是跪坐在夫君尸体前方不远处的那个小小身影,以及陪在她身旁的一个侍女。

等到仵作检视完毕,两人对视了一眼,心照不宣地走上堂去,鲜于向佯装不解地喝问了一句。

“她是谁,怎得无人问话?”

一旁的侍女怒视而答:“大胆,这是延光郡主,岂容你等折辱。”

“郡主,本官是不便过问,可你又是什么东西,也敢回本府的话,来人,将她拖下去,细细拷问,倘有不实之处,无须客气。”

侍女一惊:“你们敢......”

没等她说完,早有差人上前,一人挟着一边,连嘴都给捂住了,就这么双脚蹬着被人拖了下去,侍女眼睁睁地看着地下的女子,似乎丢了魂一般的毫无所觉,仿佛闭塞了视听。

杨国忠朝他使了个眼色,鲜于向会意地退下去,命人把住了大堂门口,堂上只剩了他们二人,以及一具冰冷的尸体。

杨国忠围着女子转了一圈,立刻就发现了不对,女子身上所穿的衣衫,不光有撕扯的痕迹,而且很不规整,薄纱般的罩衣下,亵衣竟然没有系上,只是搭在胸前,被那两点突起顶着,给人一种极具诱惑的视觉冲击,几乎让他的身体立刻有了反应。

他在女子的身旁半蹲下来,立刻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那是****时所遗留下来的气息,不到一个时辰,如果没有沐浴,是很难消除的,他不由得露出一个笑意。

“你为什么要杀他?”

他几乎是贴着李妍的耳朵说的这句话,女子仿佛从梦中被惊醒,下意识地看了他一眼,发出一个惊呼。

“你是谁?”

“你不认得某?”杨国忠笑了:“你父亲每日里恨不得去死的那个人,你会不认得?”

“杨......杨大夫。”李妍还真认得他,两家关系不浅,杨府她也去过不只一次。

“方才你说什么?”

“某说,你为何要杀害你的夫君?”

杨国忠一眨不眨地盯着女人的脸,看到她的神色数变,眼中惊惶不已。

“你胡说,我怎会害裴郎,他是失足落水而死的。”

“不是你,为什么,夫君死了,你连一滴眼泪都没有,也不闻不问?”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他已经死了。”李妍发出一个凄厉的叫声,杨国忠冷冷地一哼。

“这个时候再来否认,晚了。”

杨国忠站起身,一字一句地如同雷击。

“今日,裴郎君被天子禁足在府中,来探访的除了崔家和柳家,还有他的连襟,张清,他来得最晚,走得也最晚,人是你亲自送出府的,期间说过什么,你自己清楚,为什么不是裴徽相送?”

“因为你和他有私情。”

李妍吃惊地张大了嘴,万没想到,对方竟然会这么说。

“我没有,我没有,郞君当时醉了,无法起身相送,我便送了一回,并无停留......”

“说得好,裴徽醉到无法起身送人,却能一人走上两百步,到前院投水,你觉得有人信吗?”

杨国忠无视她的惊慌,继续说道:“前日里,张清怂恿他去晋昌坊闹事,自己却置身事外,某当时还不明白,如今看来,他就是等着今天。”

“天子降罪,裴郎君自然要借酒消愁,你们算计好了,等他大醉不觉时,合力将他扔进池塘,造成溺水而亡的假像,便能全了你们这对奸夫*************!”

李妍急得连连摆手:“不是的,你胡说,我没有。”

“你自然不会承认了,没关系,你的侍女,会开口的,等一会儿,我去会会张清,看看,他的嘴倒底有多硬。”

杨国忠“哈哈”大笑,看也不看委顿于地上的女子,大步走出堂外,外头的夜色黑成了一片,他的心里却明如白昼一般。

天快要亮了。

第二百一十七章 反击(一)

刘稷没有想到,第二天一早,就被告知,自己还是得要入宫,难道那事还没传到天子耳中?或是裴府没有发现人掉进池子里了?

出门前,刘单喋喋不休地叮嘱再三,话里话外都是让他听话,不要顶撞天子,刘稷只觉得有些好笑,或许他还以为,天子见自己,是要敲定尚主之事。

一路出了高府的门,陈金立刻将昨天夜里发生的情况向他做了呈报,刘稷心里一惊。

“京兆府?你们看得仔细么。”

“小的们看得真真的,京兆府的鲜于府尹亲自带人围了裴府,足足出动了三百余人,如今坊里谁不知道,裴府出事了。”

刘稷点点头,昨天的事情,的确做得有些仓促,许多收尾的工作,因为时间上来不及而没有去做,看来这个时代的办案人员,也不可小觑啊,好像这会儿,离着名侦探柯南,喔不,狄仁杰相去不远,难保会有能人看出什么蛛丝马迹。

不过看出来就看出来,他相信再怎么着,也不可能怀疑到自己的身上,他可是在众目睽睽下醉得不省人事了,还怎么可能去裴府做案呢。

“嗯,你们都小心些,这些天,就先撤了吧,一部分先回营去,一部分去晋昌坊,妙娘子那里人手不足,你们先去帮着她操持操持,有什么事,我会使人去寻。”

“那,属下们去了,戍主你也要千万小心些。”

陈金明白利害关系,这事太大了,一旦事发,谁也压不下来,这里的军士全都是知情者,万一被人察觉,难保不会做出出卖的事情,在没有经过考验之前,谁又知道,哪一个更可靠呢。

刘稷带着几个府里的仆役骑马朝着兴庆宫的方向走去,他特意绕行宣阳坊的另一端,果然发现裴府的附近,被身着皂衣的差人把住了,他们到处在打听,手法很像是后世的社区民警排查,幸亏自己及时做出了补救措施,否则就凭手下那么多张陌生的面孔,肯定会被人给指认出来。

离开宣阳坊一路上倒是畅通无阻,到了宫门外递上腰牌,自有内侍将他接引进去,他将随从和马匹留在宫外,自己跟着一个内侍来到了天子的寝殿外,很快,就有一个身材高大、白白胖胖的内侍走出来,上下打量了一番。

经过上一次的陛见,他已经在心里记下了这位权阉的样子,因此并不陌生。

“高公。”

高力士示意一下,那个内侍在他身上搜索了一会儿,摇摇头。

“跟咱家来吧。”

刘稷依言跟在他身后,高力士带着他绕过大殿,来到了兴庆池边的一处水阁,原来李隆基比他起得还要早些,竟然已经在里面坐着了。

“天子心情不佳,你说话要小心些。”进去之前,高力士用很小的声音叮嘱了一句,便上前禀告。

李隆基转头看了他一眼,招招手,高力士回头使了个眼神,刘稷赶紧小步上前,向他见礼。

“微臣刘稷觐见陛下,天子万安。”

“朕不安哪,昨夜都没睡好,今儿一大早就醒了,总觉得要出什么事,刘稷,你能否为朕解惑?”

刘稷的心里“咯噔”就是一跳,那是一种明知道对方不可能查到自己,心里却有些发虚的感觉,一抬头,便迎上了一束锐利的目光。

“你的神情不对,与上次的坦然全然两样,可是有什么事,瞒着朕吗?”

尼玛,不会这么邪门吧,刘稷居然生出一丝忧心,不得不深吸了一口气,低头答道。

“臣有愧,不知道该如何说与陛下听。”

“喔,朕倒想听听。”

“臣无知,昨日喝多了,闹出笑话,失仪妄为。”他不得不主动提起昨天的事情,想必天子应该就是为了这个不爽吧。

李隆基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就只是失仪吗?”

“还有......冒犯了公主殿下。”

“你事先就知晓?”

刘稷摇摇头:“臣是后来才知道的,为此虢国夫人将臣一顿怒斥,臣惭愧无地。”

李隆基盯着他看了半晌,终是摆摆手。

“你让朕说你什么好呢,高仙芝不是蠢人,你们也不是蠢人,事情到了这一步,昨日是什么情形,你会不知晓吗,喝酒忘性,要说不是故意的,朕如何能信,尚主就那么可怕,让你唯恐避之不及?要用这种法子来自污。”

“臣非是自污,实是管不住自己的那张嘴。”对付发飙的老丈人,刘稷是一点折都没有,后世他的爱情,同样为女方家中所不喜,可有什么办法呢,那也样是不可战胜的一类生物。

“还有手吧。”

李隆基的脸色十分阴沉,很像是为女儿打抱不平的父亲,刘稷被他唬了一跳,心说该不会上来打人吧,不对,是下令推出去斩了吧。

宣阳坊虢国夫人府,杨玉瑶坐在自己的榻上装悲伤,可是当听到杨国忠说出来的话,顿时被惊得目瞪口呆。

她万万没有想到,事情还有这么一番曲折,那个成亲不过两年的女子,与太子内弟,也是她的姐夫私通?这是什么情况。

杨国忠却以为她是被惊到了,安慰道。

“你的亲子,怎么也不能白白死了,放心吧,都在某的身上,这回,太子府要是能脱得了身,老子这杨字,倒着写。”

“你待如何?”

“如何?”杨国忠冷冷地哼了一声:“老向还在裴府里拷问呢,三木之下什么不可得,张清是第一个,他那个太子良娣姐姐是第二个,第三个嘛,就要看某家的心情了。”

“可天子已经打过招呼了,让你不要与太子为难啊。”

“这都什么时候了,你的亲儿子让人害死了!”

杨国忠恨铁不成钢地点点她:“算了,你这身子,歇着吧,等某家料理妥当了,再来同你细说。”

“好生养着,最好养到至尊来看你,也不用说什么,只管哭就成。”

看着杨国忠一脸兴奋地转身离去,像极了闻到血味的蚊子,杨玉瑶与舒云交换了一个眼神,这事倒底便宜谁了啊,敢情到了这一刻,变成杨国忠攻讦太子的由头了。

没等她俩回过神,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她再次陷入了迷乱当中。

她的儿媳妇,刚刚成为寡妇的延光郡主李妍。

上吊了。

第二百一十八章 反击(二)

兴庆池边的水阁四面挂着细竹帘子,既能保证透光,又能阻隔寒风的侵袭,加上放在四个角落里的炭盆,整个屋子里暖意融融,可刘稷的心里,却是寒冷无比。

他总算是领教了封建帝王那种一言可决生死的威势,心里寻思着,是直接夺路而逃呢,还是胁持了李隆基,逼他放自己出城?

屋子里除了他们俩,还有高力士和两个内侍,高力士白白胖胖的,不像身负绝世武功的样子,那两个内侍身材瘦高瘦高地,双目是否冒精光,太阳穴是否凸起,一时间也无法分辨,可既然李隆基让他俩随侍身边,多半就起着护卫之责吧,自己赤手空拳,未必真能打得过,至于逃跑,好像外头就是兴庆池,一个猛子扎下去,潜行个几十米,问题不大吧,只是这水也忒冷了点。

就在他的思维无限发散时,一个声音冷冷响起,

“怎么,没话说了?”

刘稷回过神来,一拱手答道:“臣不知该如何说。”

“只管说来。”

“那臣就直言了,陛下爱重之心,让臣惶恐不可当,若是身在朝堂,当是求之不得,连带着大宅子都解决了,何乐而不为,可臣是个边将,才不过十六岁,还想为陛下驱驰个三十年呢,难道将公主扔在京城守活寡?还是臣脱了这身战袍,到宫门做个看守?岂不负了陛下所望。”

李隆基的脸色慢慢平复下来,语气也恢复了一点热度,因为自己曾说过,不让他这样的勇士做个守门看更之辈。

“起来说话。”

“谢陛下。”刘稷明白自己的话已经打动了他,赶紧趁热继续。

“如今我大唐威服天下,四夷来朝,看似已无边患之忧,其实不然,北边,契丹、奚人皆狐蝴之辈,朝附暮叛,不可尽信,西陲,葛逻禄首鼠两端,突骑施蠢蠢欲动,昭武诸国心口不一,大食人虎视耽耽,都是极大的变数,臣还指着他们,升官晋爵,建功立业呢,岂能甘心在这京城之地,走马遛犬了此残生?”

李隆基终于被他说得笑了,摇摇头。

“这话听着倒是真,就你这性子,放在京城,见天的就会给朕惹麻烦,也容易为人抓住把柄,是得放出去历练几年,也怪朕心思急切了些,可虫娘这孩子怎么办,受了那么大委屈,还没法同人说。”

刘稷马上作出一个认错的表情:“是臣鲁莽了,请陛下恩准,让臣去同公主赔罪,臣定然为公主解开心结。”

“你这张嘴,也罢,事情是你惹出来的,就让你试试吧,她虽然还不是公主,可也是朕的孩子,礼敬一些是应当的。”

“臣遵旨。”

刘稷老老实实地应下,哄一个女孩子,总比哄一只老虎安全,他是想要尽快地离开,可李隆基分明不想放他。

“这事暂且如此吧,叫你来,是另有其事,战报里写得,你孤身一人,深入不毛,挑起尼婆罗人内讧,从而一举拿下其都城,朕想问你,其国王室,是否尽灭?”

原来是这件事,刘稷不疑有他,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详述了一遍,当然隐去了王后那一段。

“......当时山民起事,杀尽了城内权贵,我大唐兵马到达时,只救下一些女眷,后来,臣想利用他国王后的影响,招降西部诸城,没曾想她起了异心,于诸中起兵反叛,战败后自焚于宫中,因此,尼婆罗王室仅余了一个王女,名为艾尔西蕾娅。”

李隆基连连点头:“对对对,就是这个艾尔什么娅,她目前是尼婆罗国摄政,派了国中大相名为玛力乞者,带来了她的国书,想不到一个异国孤女还能写得一手汉文,你觉得,此国是否依西蕃例,为我朝附庸可好?”

玛力乞,大相?刘稷的脑海里,想起了那个山民大叔的样子,李隆基问计自己,是想要做什么呢?

刘稷一边思考一边答道:“此国路途遥远,缓急之时,不可申援,臣以为,其国如何安置,要看陛下待吐蕃故地如何?”

“说下去。”李隆基一下子来了兴致,因为他正为此头疼呢。

“臣料想,吐蕃人必然不愿有所改变,他们只打算在名义上归附,实则养精蓄锐以图后话,可那样一来,就会辜负了心向我朝的象雄、尼婆罗、还有天竺诸邦,他们为了我朝已经将吐蕃人得罪殆尽,有朝一日,吐蕃复起,必然不会放过他们,而我朝隔得太远,等消息传到,只怕已经来不及了,这便是臣要说的第一件事。”

“他们这些小国,利益一致,都不欲看到吐蕃复振,若是真到了那一步,他们再也难以相信我朝,大唐将会失去整个西南的拥护,吐蕃人则再无后顾之忧,其势将更胜从前,这不是陛下愿意看到吧。”

李隆基默然不语,如果不是左右为难,何致于到现在也拿不出一个妥善的法子。

刘稷继续说道:“吐蕃若是仍然占有故地,不出三年就会故态萌发,因为他们的骨子里,只有侵征,任何一人成为赞普,不如此都不足以让国内的大族齐心,天性使然无法改变,反观我朝,河陇两地驻军逾十五万,撤与不撤都难,想必诸公为此烦恼已非一日了吧。”

“难道你有什么好法子?”

“有个法子,好与不好还须陛下衡量。”

“快说。”李隆基不自觉得上身前倾,做出一个倾听的姿势。

“那臣就妄言了,很简单,以逻些城为治所,设立大都护府,移驻河陇之兵于此,无需十五万,仿范阳例,十万左右即可,军中以熟悉高原之民为主,今后可以适当吸引吐蕃人入伍,一是分化,二是同化,有大唐之兵十万坐镇,便可让象雄、尼婆罗及天竺诸国齐心,哪怕吐蕃人真有异心,大都护敕令也能马上召集诸国兵马,四面进剿,同时大唐自关中出兵,联合苏毗部,讨平一无德之吐蕃残部,不会比这一次更困难。”

此言一出,李隆基顿时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不是这番言论有多么高深,而是这样的话,居然是从一个以蛮力著称的年青人嘴里说出来,显得那么不真实。

昨天那个贪杯好色的刘稷,今天这个条理分明、侃侃而谈的刘稷,究竟哪一个才是他真实的一面?

第二百一十九章 反击(三)

“大都护府,大都护府。”

李隆基在嘴里念叨了两句,表情上看不出是赞同还是反对,但刘稷可以肯定的是,他在犹豫。

“臣的法子,有什么不妥么?”

“此法非是无人提起,可问题在于,吐蕃之地高寒难耐,军士不愿长驻,以河陇之地,尚算富庶吧,不过每隔数月出一次兵,便已经苦不堪言,若是让他们长驻逻些城,只怕人人自危,哪怕舍了军籍也不去,奈何?”

刘稷一愣,这还真是个问题,不要说一千多年前了,二十一世纪的华夏,青羌地区的驻军也是个绝大的问题,除了民族政策以外,更多的就是高原地区的生活,对于大多数来自于低海拔地区的人而言,很不适应,这不是高科技所能解决的。

然而,他做出一个胸有成竹的样子,挺身抬头,一拱手说道。

“陛下所言极是,可臣以为,无论何种环境,吐蕃人住得,汉人便住得,一天不成,一月不成,一年、两年,总归能住下来,扎下根。臣自幼便知,我华夏儿女,起于殷商,不过巴掌大的一块地方,至周朝分封诸侯,秦人开西陲、晋人逐北狄、燕人、齐人东至大海、楚人并南蛮,遂有今日之格局,何也,臣总结了四个字,请陛下思之。”

“哪四个字?”

“人定胜天!”

他朗声答道,李隆基还在细细咀嚼,一旁的高力士唬了一跳,出言斥责道。

“胡说什么呢?天也是你等可以妄议的。”

刘稷心想麻烦了,想作个惊人之语吧,没想到犯了封建王朝的忌讳,皇帝为标明自家正统,往往以天子自称,这是不能随便比喻的,何况还是胜天。

“哎,你吓他做甚,一个少年郎,能说出这种话,不奇怪,他若是心有杂念,怎么会让你抓住话柄,既是无心,朕便不在意,你也莫要一惊一乍,扰了朕的思路呢。”

“大家恕罪,是老奴失仪了。”高力士松了一口气,他先出言,就是为了平息天子可能的责难,可没想到,天子不但不为忤,反而赞赏有加,这份宠信,当真有几分老丈人看女婿的味道,怎么听怎么舒服。

“臣失言。”装逼要谨慎哪,刘稷暗暗提醒了自己一句,下回千万别把什么“北国风光”之类的弄出来,吓坏自己。

“你说得并非没有道理,可还是没有解决眼前的困局啊。”

李隆基笑吟吟地看着他,显然明白,刘稷这么说,就一定有解决的办法。

“臣怕再说错话。”刘稷怯怯地看了高力士一眼,又在后面的两大高手身上扫过,还好,对方没有发功的迹象。

葵花宝典,第一招是什么来着?

“只管说,朕恕你无罪。”

“那臣就斗胆了。”刘稷赶紧应道。

“太史公有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臣的法子很简单,诱之以利。”

“吐蕃那等地方,有何利可言?”

他的话,不仅让李隆基不解,就连高力士都忍不住插了句嘴,当然也是问出了前者心中的疑问。

“诚然,吐蕃之地高寒难耐,所生之物不过青稞,所养不过长毛牛羊,蛮荒千里,人迹罕至,可陛下不要忘了,穿过这片不毛之地,就是天竺,那里土地肥沃,物产丰饶,比之华夏之地也不差,这条路,与绕道安西相比,相差何只千里,若是一路上,都有大唐的边城哨所,陛下试想想,咱们那些商人,会不会畏难不前呢?”

刘稷一开口,李隆基就明白了他的打算,天竺不光富饶而且与大唐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别的不说,每年往那里卖佛经,就得养活多少人,之所以要饶道安西,不光是高寒的原因,实在是因为吐蕃人的阻挠,可就是如此,依然有不怕死的行走在这条商路上,这便是利之所使。

一旦这条商路稳定了,逻些城,势必成为中间的一个交通枢钮,各国商贾云集之地,其收入如何,还用得着说吗,他敢肯定,只要这个消息放出去,明天就会有一大票的权贵人家,进宫来打探消息,晚上一刻那都是钱哪。

逻些城繁华起来,那些驻屯的军士还会畏难不前吗,只怕这个十万的指标,都得打破头才能抢到,好一个趋利使民,李隆基,是真的对这个少年郎,刮目相看了,虽然一意醉心武学,可状元家出来的人物,就是不一样啊,这么一想,再看他的样子,什么好色,什么缺点都成了微不足道的小事,剩下的只有满满的欣赏。

再次被那种熟悉的目光盯着,刘稷的背后寒毛直竖,心想不会吧,又多嘴了,这不是惹祸吗,再来个公主,怕是要强上才能自污了,可强上了公主,还脱得了身么。

叫你嘴欠。

太子府上接到消息,已经快到第二日的午时了,而他们所得到的确切消息,也不过是裴府出事,府中一干人等,被京兆府差人捉拿拷问,其中究竟有何隐情,竟然是全然不知,甚至于,就连派出去慰问府中女主人的中官,也被挡了回来,给出的理由,则是府上所有人,全都有嫌疑!

什么嫌疑?还用得着问吗,裴府不光出了事,而且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敏感的李亨首先察觉出了一丝危险,因为他经历过太多,每一次出事之前,都会有这样的感觉,这一次犹为强烈。

于是,东宫所有的属官,全都被召集到一块儿,商量这件事的前因后果。

“关口是弄清楚,京兆府如此大动干戈,是否出自至尊的授意。”

“对,太子应当进宫面圣,要求彻查此案,一个是自家亲女,一个是自家女婿,这是应有之义。”太子赞善来瑱性子比较急,脱口说道。

“什么名义?情形不明,先发者必为人所制,鲜于向是杨国忠的人,他的行为一定出自其指使,杨国忠蛰伏了这么久,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必是雷霆之击,或许有后手在等着咱们呢。”

“有了,昨日至尊有诏,命太子与杨国忠会同礼部、鸿胪寺等部,前往抚慰诸蕃使者,以此名义进宫,杨国忠也不能不依。”

众人七嘴八舌,却没有一个准主意,坐在上首的李亨一眼就看到,侍讲李泌,坐在一旁,始终未发一言。

“长源,你怎么不说话?”来瑱也注意到了这位年青的侍讲,诧异地问道,他这一问,所有人的目光全都看了过来。

“不好说,只怕已经晚了。”

李泌的话,让众人都觉得有些危言耸听,来瑱却认真地看着他。

“说来听听。”

“鲜于府尹此举,说明裴府出事了,而且是主人出事,诸位都知道,裴府一共两位主人,若是郡主出事,需要这样大费周章么,某料到,必是裴郎君出事了,假设他已经丧命,杨国忠会如何做文章,才能牵连到太子呢?”

众人听着他的分析,纷纷低下头去,可没等人想明白,太子的心腹内侍程元振,跌跌撞撞地跑上堂来,在李亨耳边轻声说了一句什么,众人马上发现,太子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张清,被人捉拿了,是杨国忠亲自带着人上府抓的。”

第二百二十章 反击(四)

“这便对了。”

李泌握拳而起,引得众人纷纷侧目,明明事情不对,他反而一付兴奋的模样,这不是讨打是什么。

来瑱赶紧开口为他解围:“长源,什么时候了,莫要故弄玄虚。”

“是某失仪了,方才某一直想不通,裴府上下有什么可为杨国忠所趁的,直到方才听闻消息,不错,正是张郎君,他与裴徽既是连襟又是好友,两人一向喜欢结伴出游,前些日子,晋昌坊一事,闹得沸沸扬扬,第二日,颜应方上疏弹劾裴郎君,以当时坊间的传闻来看,事情全都着落在裴郎君身上,本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这封奏疏在天子看来,便成了一种带有偏向的作为,太子无意也成了有意,可是别忘了,里面还牵涉到了张郎君,杨国忠引而不发,偏偏等到今天,便是为了此刻。”

“颜真卿此举不是孤的授意。”李亨开口解释了一句,这件事已经引起注意了,他却不能不背起这个锅,可谓是无妄之灾。

“咱们知道,可天子不会这么想。”

“长源,计将安出?”

李亨眼都不眨地盯着他,生怕错过任何一句话,李泌的分析,入情入理,也是唯一合理的解释,众人自是无人不服。

“办案权,事情唯一的转机,就在这上头,杨国忠把持着御史台,又有鲜于向为他管着京兆府,咱们现在要的就是将事情上达天听,因为某料到,杨国忠使人封锁裴府,一定是想在天子听闻之前,拿到关键性证据,咱们必须要将事情捅破,太子须得立即进宫,不是为了撇清,而是要求三司会审。”

“三司?”

“对就是三司,京兆府是地方该管,宪部、大理寺都有权过问,太子就是要让天子给一个机会,一个洗脱自己的机会。”

李亨吃了一惊,忍不住开口说道:“长源此意,是说杨国忠已经胜券在握了?”

“只怕就是这样,如果凶案发生在昨夜,他们至少已经掌握了五个时辰以上的先机,这么长的时间里,想要什么样的口供不可得,所以某才会说晚了。”

“事不宜迟,请殿下速速入宫。”

“请殿下入宫。”

众人一齐劝道,李亨不再犹豫,赶紧换上衣衫出府而去,等到大伙散去,来瑱与最后出来的李泌对视了一眼,发现他一脸的忧色。

“太子还有凶险?”

“不好说,某有个不好感觉,这一次,最好的结果,不过是如杜氏一案般,舍卒保车罢了。”

来瑱不由得吸了一口冷气,李泌的意思再也明白不过,张清完了,连带着张氏也完了,太子只怕又要离一次婚,可这一次,还会那么容易脱身吗。

有句话叫做,事不过三。

李泌奇怪地左右看了看:“广平王呢。”

来瑱放低了声音,在他耳边说道:“听闻太子兼领安西大都护,广平王为太子责难,骂得很是难听,这些天都缩在自家府里,面壁思过呢。”

李泌不禁摇摇头:“这是太子做给他人看的,怎么就当真了呢,这个时候,皇孙出面,比太子管用。”

“结果很难改变了,但是咱们一定要保住太子,这个节骨眼上,那些偏向太子的人,就是咱们的倚仗,宪部侍郎房琯,曾任太子左庶子,你应该认得吧,此人就交与你了。”

“房次律么,都在某的身上。”来瑱拍拍胸脯说道:“你呢?”

“大理司直元载元公辅,精明强干,某去会会他,看看能不能从裴府里,找到一些线索。”

来瑱点点头,两人再不客气,分别离府而去。

兴庆池一畔的水阁里,谈话还在继续,李隆基的表情十分和蔼,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咄咄逼人。

“若是吐蕃故地设立大都护府,那些部民又当如何安置。”

刘稷的思维越来越清晰,语速也越来越自然:“逻些城中已无人烟,十万大军可以尽皆入城,省去了营垒之累,等到吐蕃人将之前掳掠的我朝百姓放回,这些人便可就地安置于城池周围,他们经历了选择,已经适应了高原环境,可以说与吐蕃人无二,却是心向我朝的忠心之辈,将那些牧场、田亩分给他们,一则可为大军提供粮秣,二则有了产业也就有了根基,世代相传民心安定,则吐蕃这块领土,才算真正归于大唐的治下。”

“说得好,这些百姓受难良多,朕会下诏,三年不五年之内,皆不用纳税,役法也可以财物代之。”

刘稷执手谢道:“陛下恩典,百姓定会心悦不已,然臣担心一事,恐怕会将这等善举,变得失却他的本来意义。”

“你担心某些人见到有利可图,会逼迫那些百姓,抢夺他们的土地?”

李隆基到底曾经身为明君,一听就知道他担心的是什么,如今的大唐,高门大户把持着从基层到地方的政权,占有着绝大多数的田亩土地,以及天下财富,只要有利益,他们又岂会放过。

其实一个政策法规,就算制定的时候是好的,也难免在执行的时候走歪,这与时代无关,对此刘稷只能提出问题,却也没有什么好办法来解决,因为那涉及到了大唐王朝的统治基础,不是一两个强力的帝王或是所谓的明君,空口白话就能解决的。

“能想到这一层,你又让朕高看了一眼,继续说。”

“臣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吐蕃故地如此安置,其旧民要么同塞外那些归附的部落一样,安安稳稳归于大唐,从这条商路分一杯羹,要么心怀不满起兵作乱,然而此时的吐蕃,绝不可能众志成诚,以利诱,以利合,也必以利散,分化瓦解,各个击破,则这个百年大患,再不复足虑矣。”

这一套组合拳,从前隋时对付草原上的突厥人开始,汉家王朝便玩得贼溜,李隆基如何不明白,往常做不得,是因为这个吐蕃引入了汉制,已经不仅仅是一个部落联盟,而是有了封建国家的影子,但凡这样的国家,都是中原的绝大威胁,从吐蕃到后世的辽、金,无一不是。

第二百二十一章 反击(五)

想不到啊,李隆基原本只是打算找他来问一问几个蕃国的情况,毕竟他是当事人,比远在京城的那些官员要懂得多一些,没曾想,竟然打开了另一扇门。

“朕明白了,吐蕃设立大都设府,尼婆罗国便可如安西四国一般,立都督府,永为世袭,只是她一个王女,可为都督否?”

“他们这些小国,与我天朝不同的,僻如象雄一直就有女主执政的传统,尼婆罗亦然。”

“那好,尼婆罗设都督府于其都城,以王女艾尔......”

刘稷又一次提醒道:“艾尔西蕾娅。”

“艾尔西蕾娅为都督,其子或是女世袭,这名字太拗口了,不如赐姓李吧,就名为李娅,以此回复其国大相,如何?”

“臣代李娅谢过天可汗恩典。”刘稷的话让他更是高兴,忍不住开了个玩笑。

“这个李娅,年方几何,生得怎样?”

“十五六岁的异族女子,也就那样,不如我天朝远甚。”

“哈哈。”李隆基开怀大笑,指着他说道:“你定是与她有染,否则怎会知晓。”

上当了,刘稷一头黑线,这也能猜得到,好在李隆基并不在意,区区一个异族女子,还真没放在他的心上。

“象雄是个大国,贸然改变有所不妥,也罢,其国仍按旧制,命使者携金印策封其王,也是个女子,叫什么吉桑央措,为象雄女王,开府仪同三司、特进,这样可好?”

“陛下圣明。”

刘稷赶紧答道,心里不无恶意地想着,若是他再来了兴致,赐个李姓,那就有意思了,难道叫李央么,不知道金城公主接到诏令,会不会哭笑不得。

好在李隆基没有这个意思,将两个蕃国的事情定下来,刘稷的心里,一块石头也算落了地,这样的诏书一下,哪怕以后为人告发,天子都不会自己打自己的脸,象雄、尼婆罗就算是实实在在地掌握在手中了,并且有了一个绝大的名份,可以名正言顺地在唐王朝这棵参天大树之下,快乐地成长。

当然了,李隆基这么慷慨大方,也是因为吐蕃这块心病,需要两国从旁协助,毕竟逻些城,离关中太远,离他们则要近得多。

在他的心里,设立大都护府只是其一,确定这个大都护人选才是最关键的,至少在现阶段这个人选需要熟悉吐蕃事务,还有有一定的威望,他的脑海中一下子浮现出一个身影来。

“刘稷,你既然愿意为朕驱驰,吐蕃故地一旦设府,你可愿调至此处,以你的功绩,转官三级都是寻常,镇将、军使甚至是镇守使,也非是不可能,你若是愿意,朕许在当地任选一处做为任地,怎样?”

这样也行?刘稷被他一说,有些蒙了,不是他适应不了当地的环境,后世他在青羌高原驻守过好几年,可以说比帝都还熟,可正因为熟悉,才不愿意去,那里没有什么矿产,想要搞点工业化都不成,何况他不在意不代表人家不在意,谁会愿意跟他去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种田?

“怎么,你自己都不愿意?”李隆基表情不变,语气却有几分揄挪。

“臣在想选哪一处呢?”

这个时候,只能应下了,刘稷的反应很快,让李隆基又是一笑。

“不急,慢慢想,朕答应你的,一定给你。”

得赶紧走了,刘稷现在有些怕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天子,想一出是一出,难怪给他当太子,头发都得白掉。

就在他打算找个借口告辞时,高力士将两个文官装扮的男子,带到了驾前,其中一个他认识,在虢国夫人府上的宴会时见过,正是杨国忠的头号打手兼谋士鲜于向,另一个男子瘦瘦的身材也不高,穿着一身青衫,看样子是个小官。

“臣京兆尹鲜于仲通,臣殿中侍御史郑昂见驾。”

既然有旁的事,刘稷就打算趁机告辞,可李隆基仿佛没有看到他的暗示,目视二人说道。

“这会子,你们二人联袂而来,是出了什么事么?”

两人对视了一眼,瘦瘦的郑昂双手执着一根白玉圭板开口答道。

“臣有本奏。”

“说。”李隆基的面色慢慢恢复了平淡,不过解决了一件心病,心情显然不错。

“臣弹颏侍御史颜真卿,趋炎附势,为人仗马,不堪兰台之用。”

此言一出,李隆基顿时一愣,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你是侍御史,他也是侍御史,都有风闻奏事之责,为何会这么说?”

“臣与他不同,臣秉公心,有什么说什么,而他所言不尽不实,看似公允,实则偏袒已极,有负陛下之望。”

看着这个大义凛然的家伙,刘稷恍惚以为包黑子站在面前,颜真卿是什么样的人,他就算身为学渣也知道一点点,居然被人说成趋炎附势的小人,难道历史上的记载有问题?

李隆基的面色不知不觉沉了下来,他若是此时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那这四十年的太平天子,二十多年残酷的政治斗争就白干了。

杨国忠倒底还是出招了。

“你说他弹劾裴徽之事,不尽不实?”

“是。”

“他指使下人,冲击百姓居所,想要强行打扰一个女子,打伤人家多名下人,此事难道有差?”

“此事并无差池。”郑昂不卑不亢地答道,连刘稷也忍不住在心里给他点了个赞。

“那他有何不尽不实之处。”

“起因,此事因何而起,并非裴徽一人,同行还有张太常,太子内弟张清等人,他为何只盯着裴徽一人,这岂不是偏袒?”

“张垍?”李隆基念着这个名字,看了一眼高力士,后者微不可查地点点头,示意他的确有涉及。

“就算如此,不过一件扰民的勾当,朕已经训诫了裴徽,将他二人也禁足,补偿那女子的损伤,可否让你们揭过?”

“臣非是多事之人,可此事已经无法揭过了。”

李隆基的面色一沉,与那位出名的前辈李世民不同,他并不怎么喜欢这种犯颜直谏的所谓诤臣,特别是在国家强盛的背景下,而郑昂让他的感觉则是。

杨国忠有点过份了,抓住一件小事,倒底想做什么?

“说吧,朕听着呢。”

他的语气冷了下来,郑昂却浑然不觉地一恭身,弯下腰去。

“这便是臣要弹劾的第二人,臣弹劾太子内弟、大宁郡主婿张清,三大罪状,一,包藏祸心,挑起事端,致使裴徽受人挑唆,与民女发生冲突,为御史查知,上达天听。”

李隆基的脸色越来越黑,这么明目张胆地构陷,他不得不佩服杨国忠,够狠够直接,可也太没技术含量了吧。

郑昂无视天子的怒意,继续说道。

“二,勾结内妇,谋害性命,致使裴徽溺水而死......”

“你说什么?”

李隆基从榻上一下子站起来,惊得话都说不完整了,而一旁的刘稷也没好到哪里去,他万万没想到,这件事,居然成了杨国忠发难的由头。

自己岂不是帮了奸臣?

第二百二十二章 反击(六)

跨入裴府大门的时候,杨玉瑶迟疑了片刻,这里既有她最美好的回忆,又有最不堪的一幕,上一次是什么时候来的?她要细想一下才想得起来。

两年前,裴徽成亲时。

如今,当年的两个新人,一个成为了冷冰冰的尸体,一个生死不知,她看着那些熟悉又陌生的景致,心里百味丛生。

“府里的人呢?”

心腹侍女舒云疑惑地问了一句,被她问到的,是杨府的一名管事,带着自家府上的仆役把守着府门,如果不是虢国夫人亲临,哪怕就是这位舒云小娘子,也是进不得的。

话又说回来,在这京城地界,能拦住虢国夫人的地方,还真不多。

“回小娘子的话,裴府的下人,全被京兆府的差人带走了,说是有嫌疑,不能放回去,得等到结案再行发落。”

舒云偷眼看了看杨玉瑶的脸色,发现她根本没有在听的意思,不得不自己设想。

“郡主呢?”

“在内院呢,只是......”管事一付欲言又止地的模样。

“是死是活?赶紧说,别吱吱唔唔的,咱们夫人可没多少耐性。”

“是,小的怎敢欺瞒夫人,人没死,可也和死差不多了。”

舒云一愣:“什么叫和死差不多。”

“是这样,郡主趁人不备,将自己吊在了梁上,可她打了个活结,吊上去没多久,就跌下来了,这才惊动了外头的人,她不吃不喝也不说话,一心求死,可不跟死差不多嘛。”

原来如此,舒云没再多问什么,杨玉瑶一声不吭地走在他们身后,很快就来到了内院,那天吃酒出事的地方。

“郎君在哪里?”大堂上空空如也,舒云不得不问那个管事的。

“也被拉到京兆府去了,说是死因不明,有可能是中了毒。”

看不到儿子,杨玉瑶居然松了一口气,哪怕此刻他已经无法再动弹,可只要一想到那张脸,她就感到无比的难受。

“郡主在哪里,带路。”

舒云颐指气指地吩咐了一句,管事哪敢怠慢,恭恭敬敬地在前头引路,将她们一行人带到了内室的门前,门口守着两个膀大腰圆的妇人,多半是从杨府内院找来的。

杨玉瑶自己回过神来,“蹬蹬”几步走过去,两个妇人开始还想拦,被那管事一个眼神瞪过去,顿时如同门柱子一般,不动了。

“......哎呦,我说郡主,你这么着也不是个事啊,谩说死不成,就算真死了,身后是个什么名声,还想谥号加封?太子府上认不认都是两说呢。”

她刚踏进内室的门,就听到了一阵阴阳怪气的女声,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舒云一看就明白她的心思,脸色一沉,厉声喝道。

“好大胆子,竟敢胁持郡主,还不赶紧放手。”

屋子里的榻上,一个妇人手中端着一个瓷碗,正打算灌下去,躺在上头的女子闭着眼睛,头扭来扭去,不停地挣扎着,听到指责声,那妇人头也不抬地回嘴骂道。

“你又是什么东西,敢管我杨府的事,活得......”

她的话还没说完,一旁的管事急得直跺脚,恨不能上前一把捂住,可舒云的速度远比他快。

“你们是死人么,还不拿下。”

虢国夫人府上的使女同样身材不俗,闻言立刻冲上去,两个分别抓住那个妇人的双手,两个一前一后将人抬了起来,前头的那个还径直按住了她的嘴,以防再骂出什么难听的话出来。

管事的站不住了,双膝软倒告饶道:“夫人容禀,那是府上主母的心腹,她该死冲撞了夫人,小的代她赔个罪,万万莫要动粗。”

“裴柔的人?”杨玉瑶哼了一声:“拉出去,打死。”

管事的如遭雷殆,连连叩首不止:“使不得啊夫人,使不得啊。”

舒云眼睛一圆,挥挥手:“没听到夫人的话,还不动手。”

四个妇人赶紧将人架出去,无论是管事的还是外面的妇人都不敢拦着,杨玉瑶看也不看地走进去,眼睛在榻上的女人身上扫过,只见她双目紧闭,双手双脚全都被绳子捆着,脸上乱七八糟得全是泪痕。

舒云赶紧发话:“还不赶紧解开。”

李妍恍惚中发现有人在解开她的手脚,睁开眼一看,自己的婆婆就站在面前,泪水一下子就下来了。

“阿......姑。”

她的声音十分沙哑,让人听着十分陌生,杨玉瑶平静地一挥手,舒云带着那些侍女和那人管事退了出去,顺便将门口把住。

“不是我,不是我。”李妍看她的面色不豫,连声解释。

“你想死吗?”杨玉瑶表情淡淡地说道。

李妍点点头。

“刚才那人说得不错,你这样死了,就成了害死他的凶手,一辈子背着通奸背夫的骂名,连累你的父亲、家人,如果你想这样去死,我绝不拦着,而且也不让他们进来救你,可好?”

李妍脸色惨白,连连摇头不止。

“我没有通奸,我与那张清是清白的。”

“你傻吗,你说没有有什么用,你的侍女招了,张清自己也招了,还有人会信你的话吗,一绳子吊死,人家会说你是畏罪自杀,罪名就再也洗不脱了,李妍,还想死吗。”

“阿姑救我。”李妍奋力爬起来,趴到榻上。

“我想救你,可办法只有一个,你听着,应不应,就一句话。”

杨玉瑶俯下身,在她耳边轻声说了一句,李妍的眼睛在一瞬间瞪得溜圆,嘴也无意识地张开了,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杨玉瑶说完,转身走出门的时候,对自己的侍女扔下一句,便头也不回地走向府门的方向。

“郡主饿了,弄点吃的喂给她,然后将她的事物送到我府上去,日后她就住偏院。”

突然之间,她觉得这天都比平时蓝了许多。

兴庆池边的水阁里,李隆基的脸色,黑得如同锅底,就连高力士都很少看到,他如此生气过。

裴徽是谁?三娘的亲子,自己昨日才训诫了一回,夜里就出了事,这是打谁的脸,自己的啊。

李隆基的怒火成功地被点燃了。

“谁同此事有关?”

郑昂的话被他生生打断了,前者偷眼看了看一旁的鲜于向,明智地闭上了自己的嘴。

“臣来说吧,出事夜里,臣带着府中差役封锁了裴府,细细拷问之下,已得数份供状,分别是府中管事、裴徽心腹下人、延光郡主心腹使女、张清等人......”

“递上来。”李隆基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喋喋不休。

鲜于向从袖笼中拿出一撂纸,交与高力士,后者看都没看,转手就递给了李隆基。

刘稷在一旁冷眼旁观,李隆基眼中的怒火随着他手上的动作越来越盛,手指也在不停地颤抖着,每看过一张,就扔到地下,不到一会儿,地下便撒满了纸,高力士想俯下身去捡,被他冷冷地喝止了。

“你做什么,去,命人上太子府。”

“老奴遵旨,可是要请太子?”

李隆基将最后一张纸扔下去,声音仿佛从鼻子里发出来,在一瞬间就将整个水阁的暖意驱得干干净净。

“叫那个逆子来。”

第二百二十三章 反击(七)

“臣等告退。”

既然天子要召见太子,他们这些臣子自然不好再呆下去,李隆基摆摆手,看着最后那个挺拔的身影,露出一个思索的表情。

他闭着眼睛靠在垫子上,嘴里慢慢地说道。

“这里的事情,先不要同贵妃说起,命人去告诉她,朕晚一点去她那里,天气冷,就不要出来了。”

高力士低低地应了一声:“老奴明白,要不要使人去虢国夫人府上,听闻她当夜就倒下了。”

“朕没脸见她啊,三姨那里,多派些人去,让大姨、八姨都去陪着,告诉她,朕一定还她一个公道。”

“老奴这就去办,大家,事情已然出了,你也别太过忧虑,当心身子。”

李隆基没有再说话,高力士暗暗叹了口气,心知这件事,不是自己能说动的,一切只能看那位太子自己了。

刘稷跟着鲜于向和郑昂走出水阁,沿着兴庆池边的砖石小道,朝宫门的方向走去,快要到出宫的时候,鲜于向给郑昂使了人眼色,后者会意地点点头,放慢了脚步,而他自己则加快了脚步,为二人留出空间。

“你便是刘稷刘五郎?”

刘稷诧异地看了这人一眼,一言不发,想要知道他等着自己,究竟想做什么。

“某有些唐突了,你方才听到了,在下郑昂,身为殿中侍御史。”

“那又怎样?”

“封大娘,是某家的族姊。”

啊,刘稷一愣,感情是这么回事,看在未来丈母娘的份上,他客气了几分。

“有何指教。”

“是这样,大娘与郑氏有些误会,入京以来,数次回绝了族人的探视,这样做,对封府没有益处,你与他家交好,也算是个聪明人,某家希望你能帮着劝一劝,男子的位置越高,她就越需要母家的助力,是不是这个理?”

郑昂自认为已经苦口婆心将道理说得很透了,刘稷听着偏偏很是反感,不知不觉言语间淡了下来。

“大娘是我的前辈,她的决定就是我的决定,既然她不喜欢你们去封府,就请你和后头的那些人,以后不要再去打扰,这话听清楚了。”

郑昂万万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气得笑了。

“少年郎,你可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郑昂是吧,耳朵不好使,我就再说一遍,以后,郑氏的人,不要再去高府或是封府,我是封帅的侍卫,到时候,不要怪我不客气。”

郑昂看着面前的少年,那种冷峻的眼神,就像一头蓄势待发的猛兽,看着让人不寒而栗。

“好好。”

他嘴里发出一连声的冷笑,转身拂袖而去。

对于这个声名不显的家伙,刘稷毫不在意,他们针对的是封府还是别的什么,只要不做什么过份的事,惹不到他的头上,也就当个屁放了,当然了,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这些自诩高门的封建残余,他也不介意稍带手扫上一扫,左右这些人最大的敌人不是自己,而是皇权,恨不得他们死的人,正是皇帝宝座上的那位天子。

出了宫门,跨上自已的坐骑,刘稷本想出城去找严庄,让他帮着捋一下思路,看看在这纷乱的局势中,有什么办法能让天子收回成命,又不至于太过违逆,吐蕃实在不是一个种田积累实力的好地方。

刚刚调转马头,他突然想起了一事,回头问了一句。

“玉真观,知道怎么走吗?”

当李亨发现,前来接引他的宫人,不是天子座前的内侍总管高力士,而是一个品级不高的内侍时,心里顿时凉了半截,只怕天子已经知道了。

这就是李泌所说的晚了?

他随着那人一路走进去,很想开口问一问情形究竟如何,可倒底也没开口,直到水阁的门口。

“哎呦,太子殿下,这么早就到了,大家可一直惦记着呢。”高力士听报,亲自打起了帘子。

“高公,圣躬?”李亨用微不可查的声音问道,高力士无声地看了他一眼,眼皮一眨,又马上松开了。

李亨心里,“咯噔”就是一下,事情只怕他们想像的还要不堪。

“不孝儿亨,与阿耶见礼。”

想着出门前李泌嘱咐的话,他头也不敢抬地上前,拜伏于地,没想到,膝下满满地全都是一张张写满了字的纸,当他无意撇到一些字迹时,马上就发现了张清的名字,这是一封弹劾自家内弟的奏疏,而且天子已经在为此不喜了!

叫起的声音迟迟没有响起,他只能继续低着头,背上冷意迭起,一层层地直达脑海,就这样,过了好一会儿,那个熟悉又让人害怕的声音,才终于响起。

“看完了么?”

“儿不知,请阿耶明示。”

“你不知,你会不知道,你的好女婿,怂恿裴徽去砸人家场子,自己躲在一旁看热闹,你的人,上疏弹劾裴徽扰民,朕依你的吩咐处罚了他,你会不知道?”

听着那种夹枪带棒、尖酸刻薄的言辞,李亨的冷汗直冒,可以想见,发话的人,带着多么大的怒气,他连连顿首。

“儿实不知,那张清做了这等事啊,颜真卿也非是儿的人,他上疏之事,儿是过后才听闻的,请天子明察。”

李隆基怒极反笑,指着他厉声说道:“李亨,你知道朕最看不上你哪一点吗?”

“毫无担当!”

他的怒气止不住地撒出来,完全压过了理智。

“不要忘了,裴徽,他也是你的女婿,为了一已之私,坏了他的性命,枉费了朕对你的一片苦心,今日你这样对裴徽,他日便是他的娘亲、亲人、朋友,李亨啊,朕怎么就没看出来,你这阴柔的性子,竟然也藏着歹毒心思呢。”

这番话,说得李亨如遭雷砋,他呆呆地跪伏于地,什么动作也做不出,脑子里一片空白,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裴徽死了,天子疑心是他做的,这是从何说起?可他连个事情的前因都不明白,根本就无从辩解,杨国忠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杀着,是打算要致他于死地啊。

怎么办?

第二百二十四章 反击(八)

既然没有退路,李亨暗暗咬了一下舌尖,逼得自己清醒过来。

“臣请至尊,让臣一观这些供状。”

李隆基没有说话,只是冷冷地“哼”了一声,李亨不知道这是准了还是没准,没有动弹,高力士低下身子,为他捡起那些纸,一齐递到他的手上。

李亨就这么跪坐着一张张地看过去,越看越是心惊,这里涉及到了自己的亲女和内弟,交待得十分详细,裴徽是因为被禁足心情不好才会饮酒,又无意中撞破了二人的奸情,至于是无意中落水还是为人推下去的,并无定论,但所有人的供词,全都指向了张清,包括他自己的招供,证据链十分清楚,根本无从抵赖,他看得冷汗直冒,脑子里转得飞快,最后终于想起了出府前,李泌的话。

“看完了?”李隆基盯着他,语气依然冷冰冰地毫无温度:“你没有奉诏就入宫,难道不是知道事发了,来求情的?”

李亨明白了事情的因由,心里也多少有了底,闻言慢慢答道:“臣入宫,是因为昨日至尊所交待的事宜,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想要讨个主意,一时间找不到杨大夫,故而求见至尊。”

原来是这样,李隆基听了他的解释,倒是不疑有他,因为从他进来之后的表现看,似乎真得一无所知。

“那你对此事,有何看法?”

“臣无言以对,只希望,陛下能给他们、也是给臣一个公平的审判。”李亨拱手答道。

“你想要什么样的公平?”

“臣请陛下同意,由三司会同审理此案,以示公允。”

李隆基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就在李亨以为他会否决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声叹息。

“难为你,这么短的时间,还能想到一个反击的法子,京兆府是杨国忠的人,他们办出来的案子,未必没有商榷之处,可是你知道吗,晚啦。”

李亨愕然,只听到李隆基继续说道。

“你以为,朕是为了这点破事生气?裴徽死了,是不是他们害的,有何原由,哪些人该死,都有定数,让朕想不明白的是,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了,为什么你依然没有吸取教训,你觉得人家在抓你的把柄,可你想过没有,当初韦坚与皇甫惟明如果没有那么招摇,李林甫如何抓到他们的把柄,如果杜有邻不是被他的女婿告发,李林甫纵然想要构陷,又如何成事?他所做的只不过是小题大作,可小题也是题,你自己的人行为不检,被人揪到,这全都要怪到旁人的头上么?”

“人都说事不过三,你居然三次栽在同一件事上,连一点点长进都没有,你让朕如何不生气?”

李亨的身体不住地颤抖着,这些话,比直接骂他还要让人难受。

“三司会审,你以为张清就能脱罪?所谓的奸情,不过是杨国忠拿下张清的由头,他借着这个由头,搜捡了张清的府邸,你知道找到了什么吗?”

“厌胜!”

这两个字,无异于一个惊雷砸在他头上,李亨拜伏于地,连连叩首不止。

“臣该死。”

李隆基看也不看他,自顾自地说道。

“事情到了这一步,你还想要什么样的真相,李亨,你告诉朕,若是你坐在这个位子上,要如何做?”

李亨茫然地答道:“臣实不知。”

“不知道,朕来告诉你,真相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想保住谁,朕如果想保住你,让杨国忠到此为止,就只能快刀斩乱麻,张清赐死,他的妻子赐自尽,裴徽之妻亦然,你说说,还有谁该死?才能保下你。”

李亨的身体抖得如同筛糠一般,还有谁,自然是张清的亲姐,自己的那位太子良娣张氏了,天子说得没错,他已经离过两次婚了,再来一次,还真是应了那句事不过三。

可是一想到,这么多年来,张氏的陪伴和悉心照料,心里生出了一丝犹豫。

两个亲女两个女婿,一个内人,李亨突然间心灰意冷,鬼使神差地答道。

“谁也不用死,臣请陛下废了臣吧。”

李隆基一愣,似乎没有想到,他会这么说,一时间沉默了。

跪伏在他脚下的李亨,身体一抖一抖地,压抑的哭泣声慢慢传来,看着一头花白的儿子,李隆基无声地叹了口气。

“事情已然出了,说什么也没有用,你回去吧,一应处置都不要理,管好府上的那些人,不要让朕再听到那些腌脏事。”

“臣谢过陛下隆恩。”

李亨抽哽着答道,想要站起身,没想到因为跪得太久,脚下一个趔趄,幸好被早有准备的高力士扶了一下,才没有当场摔倒在地。

等到高力士亲自将他送出去,再度回转的时候,身后跟着一个纤细的身影,李隆基一看到她,马上便站起身,迎上前去。

“三姨,你怎么来了。”

看着眼前宏伟的高墙,以及上空隐隐露出的飞檐,刘稷不禁感叹了一句。

这哪是道观啊,分明是皇家别院。

他下马留下随从,自己上前敲了敲那扇朱漆大门,很快,边上的侧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了,露出一个道士装束的女冠。

“施主,请恕本观不能接待男客。”

“在下奉旨前来,探望观中修行的一位公主。”刘稷向他解释道。

“这里没有公主。”女冠狐疑地打量了他一番。

“她叫......虫娘。”刘稷记起了李隆基的话,相信多半是小名,不算太过冒犯。

“你又是谁?”

“在下果毅都尉刘稷,请道长代为通报,否则在下只能回复天子,观中有人不让进。”

或许是他的话带着威胁,女冠显得客气了一些。

“请稍等。”

刘稷背着手,站在那里,过了一会儿,侧门再次被打开了,露出一张年轻的女子面容,素色的发髻上簪着一朵白花。

“你便是那什么刘稷?”

“在下不是什么刘稷。”

女子似乎对他有几分敌意,俏眼一嗔:“油嘴滑舌,可见传言不虚。”

“见不见,不见我走了。”

他哪有空在这里耗着,如果不是答应了李隆基,一早就该出城了。

“凶什么。”女子见他当真打算要走,让开了门:“她在里面,不过我要提醒你,收起你的那一套,再要出言轻佻,我就......”

“你就做什么?以身相许么。”

刘稷毫不客气地打断了她的话,越过她的身边,跟着之前的那个女冠,头也不回地走了进去。

李腾空万万没有想到,对方竟然敢当面调戏自己,一时间气得俏脸发白,可当她反应过来时,人已经走远了。

“哼。”

再追上去?想到对方的那条毒舌,多半也讨不了好,她撅着嘴一跺脚,朝着观门外走去。

第二百二十五章 反击(九)

“进来。”

刘稷走进屋子,发现接引的女冠说得没错,这哪像是一位公主的居室,就算是个方外之人,也显得太过朴素了些。

屋子里除了一张床榻,一张书桌,几乎一眼就能看得完,墙壁上连一张字画都没有,四下里更是别无长物,甚至连作为必备用具的屏风,都不见踪影,唯一能吸引目光的,只有一身宽大的道袍下,那张颠倒众生的面容。

“至尊有何旨意,请宣读吧。”虫娘清冷的声音,如同她的屋子一样,干净而透彻。

刘稷看了一眼警惕着自己的女冠,不慌不忙地说道。

“有些话,只能对殿下一人说。”

“这是我的清修之所,恕不接待外客。”

“那,咱们去外头,院子里说,可以吗。”

刘稷也不想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万一赖上自己呢。

虫娘点点头,两人一前一后来到了院中的石桌前,刘稷用衣袖拂了拂一张石凳上的灰尘和落叶,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师姐请便吧。”虫娘也不想自己这点事,弄得尽人皆知。

女冠给了她一个我就在附近,有事尽管喊的眼神,便转身走出了小院。

虫娘看了一眼那个干净的石凳,并没有上前坐下,而是冷冷地说道:“现在能说了吗。”

“陛下有旨。”

刘稷学着电视剧里的那种腔调,高声说道。

虫娘惊讶地看了他一眼,双膝缓缓落到地上,结果听到了一句,让她恨不能踢死对方的话。

“虫娘不必跪听。”

“你......”她气得涨红了脸,一时间又想不出什么话来骂他。

“是你自己没听完嘛。”刘稷装出一个无辜的眼神,若是后世的女朋友,这会子就应该冲上来打人了。

可没想到,地上的女子低下头去,肩膀微微起伏,她哭了?

“我只是开个玩笑,没想到你当真了,对不起,快起来吧,地上凉。”

刘稷顿时慌了神,这万一想不开,跑到皇帝老子那里告一状,乐子就大了。

虫娘被他扶起来,红着眼睛甩开了他的手,想起了之前两人相处时的情景,对方果然是个登徒子,枉自己还为他辩护过。

“我是奉天子之意来向你道歉的,上次都是我的过错,让你受委屈了。”

“你知道是我,故意的对吗?”

刘稷看着那张带泪的脸,怎么也说不出欺骗她的话,缓缓地一点头。

“我就知道,你根本看不上,娶了这样一张脸,有辱门楣。”

刘稷一愣,这是哪跟哪,老爹巴不得他能娶公主呢。

“你怎会这么想,殿下的美貌,让我几乎把持不住,相信这长安城,无人不为之倾倒,可在下是有苦衷的,不能耽误公主的一生。”

虫娘惊讶地抬起头,看到的是一双无比真诚的眼睛。

“你有心上人了?”

“实不相瞒,我与封府三娘子自幼相识,感情甚笃,故此只能辜负天子的美意。”

“如此直言相告,你就不怕,我应了此事,也要拆散你们?”

刘稷苦笑着说道:“在下本不当说的,可是方才看到公主的泪水,谎话便再也出不得口了。”

“所以,你的那些行为,全都是装出来的。”虫娘看着他的样子,若有所悟:“你想让我死心,主动去至尊那里回了事情?”

“是的。”

“可是你想过没有,我该怎么办,事情虽然没有挑明,知道的人却不在少数,宫里没有秘密,这会子只怕京城里,但凡有点路子的人家全都知晓了,我长成这样,本就难找人家,如今还有哪户人家,敢娶一个被刘家拒绝过的帝女?”

刘稷心想坏了,听这口气,是要让自己负责啊,看来诚实加上心软,全都是自己致命的缺点,随随便便就能让人抓住,哪怕是眼前这个水晶般精致的女孩。

“公主......”

“我没有封号,称不得公主,也别叫什么殿下,若是愿意,还是叫我虫娘吧。”女孩笑了笑。

“方才被你夸赞过,那么请告诉我,与封三娘子相比,哪一个更让你倾心?”

刘稷看着那个挂着泪花的笑容,完全没过脑子般地脱口而出。

“美貌不是吸引男子的唯一条件,以貌合者,将来必以貌分,等到容颜老去的那一天,两个人之间余下的,只有相濡以沫的亲情,到那时,生得如何又有什么区别呢。”

虫娘怔怔地看着这个据说是个蛮夫的男子,久久没有说话,如果说方才只是想开个玩笑,想看看他着急的样子,以便报复他对自己的那些行为,而此时,突然间有些舍不得。

放手了。

兴庆池一畔的水阁里,杨玉瑶在李隆基的怀里,哭成了泪人,后者只能不停地拍着她,嘴里安慰道。

“事情朕已经知道了,裴徽的性命不会白白丢弃,张清、太子的两个女郎、涉案的下人,尽数处死,为他陪葬,三姨,好不好?”

杨玉瑶恍若未觉地哭了好一会儿,等到两人分开时,李隆基的胸前已经湿成了一团,两人相互扶持着坐到榻上,李隆基再一次将话重复了一遍。

“奴多谢至尊的体恤,可奴不想这么做。”

李隆基恍惚以为听错了,诧异地问道:“为何?”

在他的印象里,这位三姨无理还要搅上三分,何况死得是自己的亲子,他只怕这样的处置不能让她解气,也早就想好了别的替罪羊,可没想到,居然听到了这样的说辞。

“因为奴不想大郎死后,还要背负上这样不堪的名声。”

“那三姨,你想要怎么做,朕都依你。”

她的话,让李隆基的心里更是怜惜,杨玉瑶抬起一双泪眼,坚定地说道。

“张清等人如何,奴不管,延光郡主是奴的男妇,她不能死,也不能再嫁人,只能留在裴家,为大郎抚养遗孤。”

“行行,都依你,什么?遗孤。”李隆基反应很快,一下子就听出了问题。

“她怀了大郎的孩子,奴的孙儿。”

“可她不是......”

杨玉瑶毫不客气打断他,用不容置疑地口吻断然说道:“那是奴的孙儿。”

高力士听到她竟然打断了天子的话,眼皮子顿时就是一跳。

李隆基丝毫也不在意,在他眼中,此时的三姨,任性、娇纵、霸道、可怜兼而有之,让人有一种特别地感觉,忍不住就想抱进怀中,恣意地怜惜。

特别是那张梨花带雨的俏脸,更是让他想要挨上去,吻去所有的泪痕,可是刚刚想要有所动作,一个声音从外面传进来。

“三娘,三娘,听闻大郎落水了,怎会如此?”

杨玉环亲手掀起门帘,匆匆地走进了屋里。

第二百二十六章 反击(十)

谁也没有料到,这一次的事件,来得如此之快,又是如此地猛烈,第二日天还没黑,一道中旨就由宫里发出,经左相陈希烈、刑部、大理寺等几个主官副署,径直发到了门下省,隔天便明诏公告,天下咸闻。

张清的罪名是“妄称厌胜,心怀怨怼。”,意思就是画小人诅咒作法,至于做的是什么人,自然东宫的对头,包括了杨氏一族等等,结果就是导致了裴徽的溺亡,张清本人杖决,其妻大宁郡主赐自尽,下人发卖,家产悉数充公。

太子府上倒是没有伤筋动骨,唯一死的一个还是自己想不开上吊的,就是那位张良娣,倒是用不着离婚了。

收到消息的时候,刘稷正在城外的庄子上找严庄下棋呢,这种事先就摆下座子的围棋,他还不太适应,一开始输了两局,慢慢适应了,局面上也能斗个半斤八两,让严庄喜出望外,棋逢对手可不是容易遇到的。

“你这棋路,倒是与王积薪有几分相似,莫非曾得他指点过。”

严庄思考良久,在二路上扳了一手,结果正中刘稷的下怀,他马上顺势一托,形成一个大雪崩定式,其后的各种变化,全都了然于胸,对手一不小心,就会吃大亏。

“王积薪是何许人也?”

“天子身边的棋待诏,京城有数的国手,你都不知道?”严庄果然觉出了不妥,凝神思考起来。

我知道个大头鬼,刘稷暗暗腹诽了一句,围棋这玩艺还是进了军校,作为一门业余爱好,瞎学的,其实也就背了一肚子定式,要论精于谋算,比眼前这位要差上太多,他更喜欢力战。

“这变化,有些看不懂了,后招迭出啊。”严庄思考良久,终是摇摇头。

“能比朝局还复杂么?”

“朝局复杂不是他本身复杂,而是一个人的心思复杂,他怎么想,大唐就会朝哪里走,摸清了他的脉络,还会有什么复杂的么?”

严庄意有所指地说道,刘稷深以为然,这个人就是李隆基,哪怕下一代帝王,那位熬白了头发的太子上位,都不可能像他一样乾坤独断,因为没有那个威望,也没有那个手腕。

“先生的意思,杨国忠的这一击,落空了么?”

“就目前的结果来看,太过操切,不尽如人意,太子本身没有伤到分毫,但是达到了拖延的目地,也算不得是毫无收获。”

“此话怎讲。”刘稷好奇地问道。

见他问得认真,严庄干脆放弃了思考,专心回答起他的问题来。

“事情很显然啊,先是兼任安西大都护,接着又是代天抚慰蕃国,这说明,天子在一步一步地放权与太子,或许就是为了退位做准备,这种形势下谁最先坐不住?只有杨国忠,他抓住这个由头,还不使劲地攻击,可是过犹不及,适得其反,天子的倾向性已经很明显了,再也不会容许太子自伤羽翼,有心保全他,这么下去,只能激起杨国忠更大的斗心,看着吧,事情还没完呢。”

“这么说,太子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若是如此,天子就该明确态度,简单来说,调杨国忠出京,便能让所有人都明白,可他偏偏不这么做,任由杨国忠发难,说明什么?他还没有下定最后的决心,或者说,太子还未能让他最终放心,因为这件事情一出,杨氏与太子的那点情份,差不多折尽了,他不敢哪。”

“咱们这位天子啊,是个无情的,也是个多情的,杨氏一族的安危,已经成了衡量他心态的一个重要砝码,杨国忠最后的倚仗就在于此,这一仗,或许比咱们想像的还要惨烈,已经呈不死不休之势了。”

严庄一脸的遗憾,因为新东主刘稷的份量,还不足以在这种顶尖力量的对撞当中,起到什么作用,他这个谋士,自然也就是身在局外,只能是白操心了。

没想到,接下来刘谡的一句话,让他一下子愣住了。

“裴徽是我杀的。”

刘稷好整以瑕地在棋盘上落下一子,将一串征子提走,留下一片空白。

宣阳坊杨府,杨国忠也与亲信们在商讨着接下来的行动,他的表情与严庄一模一样,充满了遗憾。

“一通忙活,老向熬了一夜,把事情做得死死得,铁证如山的案子,就这么轻飘飘地打发了,张清算什么,张氏又算什么,李亨没有伤到分毫,连兼的差使都还担着,真是让人丧气。”

鲜于向摇摇头:“白忙活也就罢了,至尊的态度,令人寻味啊,还有虢国夫人,原以为她进宫,是帮着咱们去寻太子的晦气,可没曾想,连延光郡主都保下了,这才打了咱们一个措手不及。”

“还能有什么,天子压着她,不得向太子寻仇呗。”

杨国忠根本不信,杨玉瑶会对亲子的死无动于衷,只能向这上面猜测,鲜于向看了他一眼,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

只有身为局外人的他们才看得清,杨氏姐妹向着谁,还真是说不清楚,其中也包括了这位与他有染的虢国夫人。

“颜真卿的处置下来没有?”

“下来了,出外任平原郡司马。”中书舍人窦华消息灵通,出口答道。

“把这个碍眼的赶出京,也算不无小获。”侍御史郑昂接口道。

“一个青衫小吏算得什么,太子属官那么多,敢冒出头来的,都给某家打下去,某倒要看看,还有谁敢为他张目。”

事情不顺,杨国忠一脸的戾气,原以为这件事情,能打太子一个措手不及,没曾想,最终竟然不了了之,他哪还有好脸色。

“大夫不可。”鲜于向开口劝阻道:“至尊意思很明确了,这一次就是要保下太子,大夫之前的所为,可以说是为了虢国夫人出气,若再是不依不饶,就成了意图针对,不要忘了,之前天子可是打过招呼的,某劝大夫一句,不要着急,事情还没到最坏的那一步。”

“怎么说?”

“咱们的供词,至尊照单全收,哪怕是明显的错漏,这说明什么,他对太子是有不满的,只是这种不满还不曾成为拿下的理由,十多年了,太子战战兢兢,却在天子心目中留下了一个形象,那就是习惯,至尊还没有想到,一个代替他,能将朝局平衡,更能保全杨氏一族的人选。”

鲜于向的分析,让所有的人都不由得点头,可问题在于,这个人选,也确实很难找,杨国忠见他一脸成竹在胸的模样,忍不住踢了他一脚。

“老向,莫卖关子。”

鲜于向嘿嘿一笑,说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吃惊不已的字眼。

“寿王。”

第二百二十七章 反击(完)

严庄的吃惊只延续了片刻,便让他想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事实,因为上一次见面,对方曾经特意向他请教过,裴徽与虢国夫人的关系如何,这么一联系,答案不就呼之欲出了。

“虢国夫人?”

“虢国夫人。”

刘稷点点头,证实了他的想法,严庄惊骇得张大了嘴,因为这个事实太过怪异了,哪怕被人证实,也根本无从说起。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假设她有不得不做的理由,先生以为如何呢?”

刘稷的回答让他思索了一会儿,忍不住站起身,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不对,这事情不对。”

“即使她有不得不做的理由,选在这个时间点,也太过巧合了,一个能将亲子的性命置若罔闻的女人,心肠会比男儿硬上十倍,她在利用你,利用杨国忠,利用太子,甚至利用天子。”

“目地呢?”刘稷的追问如影随行,经历了在吐蕃发生的一切,对于这个时代的女子,他是丝毫也不敢小视。

因为,这也许是他最大的弱点。

“还用说么,杨国忠无功而返,太子损伤有限,他们全都卷进去了,那个唯一没有卷进去的,不就突显出来了么?”

见他依然有些不明白,严庄指了指自己,刘稷顿时醒觉,失声叫道。

“安禄山!”

“我提醒过你,杨氏姐妹与安禄山关系非浅,他们不仅结成兄妹,而且是事实上的同盟,天子这么做,便是给杨氏一层保障,任是谁继任,在动杨氏之前,都要考虑这位手握天下重兵的郡王。”

严庄笑着摇摇头:“每一年的节礼,便是由某亲自点算的,哪一家多,哪一家少,哪一家有特殊的癖好,哪一家犯什么忌讳,清清楚楚,一丝一毫也不能错,你知道,每一年,由范阳押往京城的纲目有多少车吗?”

在刘稷目瞪口呆的表情中,他一字一句地说道。

“年节将至,田乾真不在,这一回押车进京的,不会是别人,一定是咱们这位东平郡王,某料定他已经在路上了,随之而来的,定然还有阿布思所部的战俘。”

“天子在等,等这位宠冠天下的权将进京,接相位!”

安禄山要来了,安史之乱的最大祸首要来了,刘稷忽得站起身,兴奋地摩拳擦掌,严庄诧异地看着他的表情,惊讶得比之前听闻秘密还要甚之。

“你要动他?”

“半路伏击,一击即走,神不知鬼不觉。”

不就是个大胖子么,历史上他正是死于刺杀,难道有心算无心,以自己的身手,会打不过?

“你可知,草原上的那些部落,恨他入骨,曾经多少次想要行刺于他么,这些年来,每一次上京,都会带着三千曳落河,那是只忠于他一人的死士,你以为,你坑杀了三百人,就可以低估他们的战力么,那是因为他们不设防。”

严庄的话让他沉默了,的确如果真是一群乌合之众,怎么可能打出历史上的那些战绩。

“这回是献俘,人数只会更多,就按三千人来算,你首先要突破的是层层的巡骑,到了内院你会碰上契丹人特有的獒犬,任何陌生人的气息,都休想瞒过他们的鼻子,就算你隐藏行迹进去了,上下至少有二十名护卫藏于暗处,而他搂着睡觉的两名女子,全都身负绝技,最后你还要打败一个身高六尺体状如牛披着双层精甲手执利刃,从一个捉生将经历了无数生死相搏活下来的亡命之徒。”

严庄的那种眼光,明显不看好自己,被他这么一说,刘稷自己都没什么信心了,唐代可是一个任侠的时代,刺客的传说都写进了唐传奇的,安禄山不可能不防备,特别是在这个特殊的时候。

他能动用的力量,一共也就一百来人,这点人手,说实话,全都填进去,也未必能近得了对方的身。

“我不信没有机会,进京了他总要陛见吧,总不能带着精骑拉着狗去见天子吧,只要有这种时候,我怎么也得试一试。”

严庄奇怪地问道:“为什么你要如此不遗余力地对付他,这么做,你没有任何好处啊。”

因为他要造反,要终结大唐的盛世啊,刘稷当然不会这么说,而是换了一种说辞。

“玉门关外的事,你的事,我与他已经结下了不可解的梁子,总有一天会透出风去的,与其等他的报复,不如先下手为强。”

“你担心玉门镇将盖庭伦?他不会做这么蠢的事,谩说没有证据,就算是有,我等的行为,也不是没有可疑之处,到时你只需要推托,路遇马贼,情形不明,天子根本就不会将你怎么样。”

“我从不把希望寄托在他人的身上。”

一时间,严庄不知道是该赞赏一句够狠够果决呢,还是骂上一句不自量力。

不过此时的刘稷,给了他一个极为强烈的印象,那就是遇强则强,浑身上下充满了挑战欲。

突然间,他有几分欣赏这种不自量力的行为了。

大明宫曾经是初唐时期最为重要的政治场所,李隆基虽然将兴庆宫当成了主要基地,对这里并没有忘怀,兴之所至,也会来逛上一逛。

它位于龙首原,地势比城里其他的地方要高上许多,从高处看下去,虽然不如花锷相辉楼那么亲近,却更有一番俯瞰万家灯火的大气景象。

此时他的身边,除了形影不离的内侍总管高力士,还有两个臣子,一个绯袍一个青衫,一个四十许,一个三十多。

“房琯,你曾任太子赞善,这次出事,太子府上,有人找你吗?”

宪部侍郎房琯欠身答道:“有,来瑱曾来府上找过臣。”

天宝改制,刑部改为宪部,故此得名。

“找你做什么?”

“裴府一案,有些疑点,他请臣以宪部堂官之名出面,彻查此案。”

“元载,你也认为裴府一案有疑点么?”

“事发蹊跷,事出突然,臣不敢妄断,但确如房侍郎所言,存有疑点。”

李隆基背身看着下头的景色,沉吟了好一会儿,才悠悠说了一句。

“裴府现在无人了,你们二人去看看,找一找,究竟是什么样的疑点,不要惊动旁人,明白么。”

“臣等定当尽心竭力。”

二人知趣地退下去,高力士忧心仲仲地看着他的背影,好几次想要开口,最终却什么也没说。

圣心难测啊。

第二百二十八章 热闹

长安城的热闹,在天宝十一载的最后一个月里,达到了顶峰,百姓们还没有从宣阳坊的凶杀案里瞧出点门道,一转眼,又迎来了更大的震撼性消息。

大唐要在吐蕃这个大敌的故地,新设一个大都护府,府治就在吐蕃人的都城逻些,名字也十分地霸气。

镇蕃大都护府。

同时宣布的,是对于战事中有功之臣的封赏,等了一个多月,终于有了结果。

不出所料,哥舒翰由国公晋爵郡王,依然是历史上的那个封号,西平郡王,与某胖子正好凑成了一对。

战事的最大得利者,莫过于战前不过是个节度留后的封常清,一步登天晋封郕国公,食邑一千二百户,实封四百户,摄御史大夫,开府仪同三司,赐邸京城,这些都是应有之义,最让人感到意外的,则是差使上的变迁。

他竟然由安西副大都护、四镇节度使,变成了北庭大都护、伊西北庭节度使兼安西副大都护、四镇节度使,也就是王正见死前的那个职务。

身兼两镇,比历史上提前了整整一年!

而原来的北庭都护程千里,晋封清远县侯,调入京城任右金吾卫大将军,同样提前了一年,当然了,这并不是一个虚衔,大致相当于后世的帝都城镇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没错,金吾卫干的基本上就是城管的活。

关于这个变化,用严庄严先生的话来说,就是天子在表达对于战事中,安西北庭两镇之间相互对立扯后腿的不满,对此刘稷也是深以为然。

或许其中还有某种补偿的意思在里头,毕竟,最大的功臣谁都知道是封常清的安西镇,可王位却落到了一仗未打的哥舒瀚头上。

紧接着,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哥舒瀚会成为首任的镇蕃大都护时,传来的消息再一次跌破了众人的眼睛。

已经被人遗忘的天子第十八子,寿王李瑁,成为了这个出人意料的人选,以一种猝不及防的方式,猛然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当中。

许多人这个时候才想起来,这个天子曾经最宠爱的妃子留下的血脉,曾经最有力的太子人选,以及那种不可描述的宫闱秘闻男主角。

这是嫌新闻不够大啊,长安百姓沸腾了,各种小道信息满天飞,人们在茶余饭后津津乐道,交换着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只言片语,互相补充成一个完整地、令人信服的故事,再通过无数张八卦的嘴,传播到城里的每一个角落。

当然,这只是遥领,李瑁在爱宠的那几年里,身上的还曾经有过益州大都督、剑南节度使的名衔,也就是杨国忠目前担任的那个。

至于实际上的主官,镇蕃副大都护、青塘节度使,则落到了原河西节度副使李光弼的头上,在河陇诸将的叙功簿上,他仅次于神策军使李晟排在第二位,后者资历太浅,是没有那个资格升任的。

与这样轰动性的新闻相比,两个蕃国的细微变化,基本上没有激起任何的波澜。

时隔几个月,再次见到玛力乞,刘稷真有一分刮目相看的感觉,印象中穿着一身破褂子、头发乱糟糟的山民猎户,如今已经变成了一位来自于远方的蕃国使者,穿着一身尼婆罗传统的织锦长袍,头上包着那种印式围裹,脸上收拾得干干净净,如果不是对方先开口,他在大街上是不敢先认的。

“尊贵的客人,玛力乞带来了远方的问候。”

“在这里,你才是客人,玛力乞大相。”

刘稷同他开了个玩笑,他们选取的地方是位于西市的一间酒肆,玛力乞想找他不容易,他找对方却很方便,因为所有的蕃使都住在大内也就是太极宫最下端,靠近朱雀门的鸿胪客馆内。

而朱雀门乃至整个大内都是由右羽林负责警戒与守备的。

酒肆里除了他们,还有一个特殊的客人,九娘身边的侍卫小五,他是以象雄使团护卫长的身份来到长安城的,实际身份却是象雄使者的决策者。

几个见过礼,各自按各自的习俗坐下,这么久以来,刘稷早就习惯了汉式的跪坐,偶尔换成蕃人的盘腿式,反而有些新鲜。

小五交给她一封信,里面是厚厚的一挺撂,一看就知道多半是两个女子合力一块写的,艾尔西蕾娅才学了多久的汉文,怎么可能像李隆基说得那样写得一笔好字,多半是九娘代笔的。

“你家娘子好吗?”

“她们都很好,娘子请你放心,她一定会照顾好贵女。”一身象雄人装束的小五有些羞涩地笑了笑。

“长安真大。”

刘稷明白他的感慨,一个自幼就被掠到吐蕃的汉人奴隶,从来也不明白这里意味着什么,而在九娘的心里,是一个她可望却不可即的家,可能此生再敢没有机会看上一眼,就算有一天能回来,身份变了,心境也变了。

刘稷找到他们,当然不会是陪着感慨一番,两国的地位已经定下了,他需要通过这些实际的掌权者,贯彻自己的思想,当然,也是观察一下,自己的影响力还有多大。

“无论她愿不愿意,朝廷已经颁诏,她会接任象雄女王,你要告诉她,象雄是遏制吐蕃人野心最重要的一道屏障,如果不想看到他们死灰复燃,就不要推托,吐蕃故地设大都护府之后,你们会得到直接的支持,用不着再担心,吐蕃想要动你们也好,想要反抗大唐的统治也好,都会面对几个方向的威胁,他们最有可能采取的措施就是拉拢,而非是侵攻,我最担心的,其实是行刺,你们一定要万分小心,不能让她们接触陌生人,同时也要提防身边人的异常,九娘的护卫,最好是那种狂热的信徒,不容易为金钱所诱惑,也不容易被人威胁。”

小五仔细地记下他的话,刘稷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做为象雄人的精神领袖,九娘有无可取代的地位,一旦她有个什么闪失,谁也无法收拾局面,更糟糕的是,她还没有继承人。

当小五用犹豫的语气提出这个问题时,刘稷一时间也没有什么好法子,他又不是女人,生不出娃。

结果,玛力乞在一旁说了一句让他无比汗颜的话。

“艾尔西蕾娅贵女向我嘱咐过,她可以为你再生一个孩子,继承象雄一国。”

这是什么操作?

第二百二十九章 支解

长安真大啊。

赤德祖赞看着院子里的一小片天空,无声地叹了口气。

对于这座大城的印象,他曾经无数次地被人用羡慕的语气说过,这一说就说了十多二十年,他曾经嘲笑过,也怀疑过,直到此刻,自己真正身处在这座城池中,才明白,当初的想法有多可笑,才明白,那位不到十岁就被送上高原的小女孩,为什么直到死,心心念念的都是它。

一晃四十多年过去了,小女孩早已故去,他也年过五十,有了白发,终于有机会来到这座传说中的城池,世上最强大帝国的心脏。

这里是鸿胪寺下属的客舍,占地约有一个坊市那么大,里面分成了数百个大大小小的院落,以便接待从诸国前来道贺的使团,而他则住在其中最大的一个院落里,当然是身份使然。

他们不是使团,也不是来道贺的,来到这里一个多月了,他连一步都没有跨出去过,对于城池的印象,仅限于入城时,所看到的那一眼,仅仅是这一眼,便震撼到了极点。

宽敞整齐的大街,星罗棋布的坊市,彬彬有礼的行人,秩序井然的社会,大唐的强大,以一种直观而有效的方式,刻在了他的心里,这样的国家,岂是区区一个吐蕃所能撼动的,除非他们自己乱起来,否则根本就没有任何机会。

“赞普,赞普。”

尚结息拿着一撂纸匆匆跑进来,赤德祖赞转过身,看到守在门口的两个唐人军士,往里头撇了一眼,又缩回去了。

“唐人那里有结果了?”

“唉,事情有些不好,比咱们料想的还要麻烦。”

尚结息将那些写满了字的纸递给他,赤德祖赞接来翻了翻,表情没有什么变化。

哥舒翰封王是意料中事,封常清等人的升迁也与他们无干,当看到镇蕃大都护府的字样时,他的眼皮子陡然间一跳。

尚结息说得不错,无论是将吐蕃人原地安置还是迁到唐人的边城外,都要比这个结果好上十倍,因为这个大都护府的设置,意味着唐人正式将触角升到了他们曾经畏惧的高原。

汉人的忍耐力和适应力,从那些被掳掠的庸奴就能看得出来,什么水土不服什么环境恶劣,在那些辛勤的汉人努力下,通通都不会是问题,他们能将贫瘠的土地一点一点地细耕细作,用上十年二十年的时间,把它变成良田,这是上天赋予汉人的技能,别的种族学不来也学不会。

以逻些城周边的水土,真让他们占上二十年,赤德祖赞都不敢想见,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景,而他的这个赌注,或许是真得断送了吐蕃人的崛起之路,慢慢被大唐这个强大的帝国所融合。

“寿王?李光弼,是什么样的人。”

“寿王是天可汗的第十八位帝子,他的母亲在死后,被追封为皇后,因此,用汉人的话来说,他可以算是天可汗唯二的嫡出孩子。”

“唯二?”赤德祖赞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

“这位贞顺皇后,还生了另外一位帝子,盛王李琦。”

赤德祖赞点点头,这些消息,对于他们用处不大,谁不知道,亲王只是遥领,真正用事的是那位副手。

“李光弼,原任河西节度副使,青海一战,他领着河西六万兵马与没庐大相和达札路恭死战,伤亡不小,凭借着大漠门等两座城池,他硬是拼到了哥舒翰到来,咱们这才支持不住,损失太大了。”

“也就是说,他在防守上有些门道?”

“应该是这样。”

“难怪天可汗会选择他来任这个副大都护,逻些城本就地势险要,李光弼坐拥十万精兵,就算我们集结了全部的部民,也很难撼动分毫,而他只需要固守待援,到时候,周边的那些属国,会像媭狗一样咬上来,一口一口地把我们撕碎。”

赤德祖赞一边说一边翻看着那些纸,尚结息重重地点头应道。

“末凌替这条狗,已经成了唐人的忠犬,唐人不光将他本来的领地赐给了他,还允许他将牧场扩大到了牦牛河及怒江一带,并设立了苏毗州都督府,加封他西宁郡王,就连悉逻诺那个小子也封了将军,收买了他,就稳定了这个什么大都护府的后路,这一招毒辣啊。”

“镇蕃。”赤德祖赞纠正了一句:“唐人表明了他们扎根逻些城的决心,所有的安排都是围绕这个来的,我敢肯定,一切都出自于那位伟大的天可汗之手,我们没有机会了,就算现在让达扎路恭带着人起事,也只不过给了他们一个斩草除根的机会而已。”

“那就什么也不做?”

“看着吧,天可汗已经快七十了,他的子孙,未必会有他的眼光,如果,上天注定吐蕃要融进这个伟大的国家,必然也是天神的旨意。”

尚结息弯腰行了一礼,默默地退出了小院,赤德祖赞随意地翻到最后,眼神一下子凝固了,他仿佛不相信一般地将那纸拿到眼前,愕然不已地愣了好一会儿,才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

“吉桑央措,好一个吉桑央措,仇恨让你变得如此强大,谁能想得到,原来伟大的吐蕃毁在了一个伤心的母亲手中,芒杰保细登呀芒杰保细登,你以为你赢了,结果连自己都赔进去,她不会杀你的,因为,你活着,会比死更难受,更让她解气。”

赤德祖赞笑得弯下了腰,气喘不止。

两地隔得太远了,在西市一家胡商酒肆中的刘稷,听不到那样的笑声,却不妨碍他,继续执行支解吐蕃人的计划。

“尼婆罗现在是都督府了,玛力乞大叔,你现在完全可以以一个唐人自居,既然是唐人嘛,就要目光远大,为天可汗分忧,想一想,那些吐蕃人曾经怎么压迫你们的,此时还不痛快地报回来?”

玛力乞与他打交道打得时间不算短了,哪还不知道,这小子又在出鬼主意了,不过这种主意,他并不反感,旁的不说,提莫和辛迪加的死,还有寨子里那么多小伙子的性命,算在谁的头上?自然是吐蕃人了。

“你的意思是说?”

“这次设立大都护府,就是为了分治吐蕃故地,那些大大小的部落,只能在划分好的地界里放牧,这种划分,总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有人多了有人就会少,少了的部落就会心生怨恨,矛盾累积起来,他们还会团结一致么?拉扰弱小的,打击那些大的部落,这是大都护府的策略,而你们做为下属的都督府,自然也有权力去排解这种纠纷,该如何做,还用得着我来教吗?”

玛力乞呆了片刻,总算回过神来,用猎人的语言来说,就是趁着猛兽受伤的时候。

要它的命!

第二百三十章 悲情

如果说,要评选大唐十大悲情人物,至少在绿帽王这个单项上,李瑁绝对稳进前三名,而且是冠军的有力竞争者。

李隆基的原配王皇后无子,成为导致她失宠被废的最大因素,可奇怪的是,李隆基从此就再也没有立过皇后,曾经无限接近这个位子的,便是李瑁的母亲惠妃武氏。

从一点就可以看出,她当年受宠的程度,李隆基与武氏一共生下了四个儿子三个女儿,其中前三个孩子,两子一女都夭折了,活下来的除了寿王李瑁,还有第二十一子盛王李琦,以及咸宜公主和太华公主。

武氏最接近皇后的的时候,是在开元十二年,当年王皇后被废,李隆基有意立她为后,御史潘好礼只用了一个理由就让他放弃了打算,惠妃姓武,与那位武皇有着十分近的血脉关系,而武皇对于李唐皇族的迫害,才过去了不到二十年,李隆基的亲生母亲死无葬身之地,这种大仇,让他无法置朝野舆论于不顾,一意孤行,因为在这个时候,他还称得上是一位明君。

武氏并没有放弃,她决定采取一个迂回的策略,先将自己的儿子推上太子之位,然后一切就会水到渠成,哪怕在本朝不能如愿,将来自己的儿子登基成为皇帝,她也等同于达到了目地。

于是,才会有接下来的构陷和一日杀三子,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尽管有了李林甫的帮助,当年并不算糊涂的李隆基依然选择了三子李亨,不用说,还是那个众所周知的原因。

或许是一番辛苦为他人做了嫁衣,又或是内心的不安,武氏连四十岁都没有活到,便撒手人寰,结果在她死去之后,李隆基满足了她生前的愿望,追封皇后,谥号“贞顺”。

不要小看这个追封,那就意味着她留下来的二子二女,成为了皇家嫡脉,这是宗法上明确规定的。

实际上,其后李林甫当政,对于李亨的太子之位发动了一轮又一轮的攻击,似乎铁了心要将他拉下马,以兑现当年对于武氏的诺言,如果成功了,身为嫡子的李瑁还真有希望成为太子,因为他那个野心勃勃的母亲已经去世了,朝野的担忧不再成为障碍,就算有什么,以李林甫一手遮天的地位,也能压制得无影无踪。

可惜的是,命运似乎给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皇帝老子居然看上了他的妻子,成亲已五年多的杨玉环!

于是,一切都离他而去了,疼爱自己的母亲、爱若珍宝的父亲、一步登天的储君之位、以及他这一生的挚爱。

天家无情,可对于李瑁来说,结发妻子是他看上并求娶的,少年夫妻还没有到七年之痒,正是耳酣酒热、情到浓处之时,可无论什么样的情感,也敌不过这世上最高的权势。

在妻子离府入道之时,李瑁便从大唐政治生活中消失了,唯一一次出现在记载中,是天宝四年,他在父亲安排下,新娶了名门韦氏之女为妻,同时,已经被接入宫中的杨玉环,获得了独一无二的贵妃这个封号,与她的前婆婆武氏一样,宠绝后宫,成为没有皇后名份的皇后。

妻子成为后母,在二十一世纪都是一个可以上头条的大新闻,可在理教还没有出现的唐朝,不过是百姓们茶余饭后的一桩淡资而已,甚至没有引起任何地劝谏或是抗争,其中固然有李林甫压制的后果,士人对此本就不怎么在意才是主因,直到数十年之后,还有一首脍至人口的长诗,来歌讼这段逸闻,写诗的人名叫。

白居易。

七年过去了,李瑁过着深居简出的日子,与新婚妻子在府中安安份份,忙着造人大计,比那位太子阿兄还要低调,差不多真正做到了隐于朝。

可谁能想得到呢,本以为这辈子只能做个闲王了此残生了,竟然会在这个当口,被一纸诏书推上了风口浪尖。

拿着一册薄薄绢文的李瑁,感到了一种深深的恐惧。

因为这只是通知他,正式的任命还有一个仪式,那也就意味着他必须要入宫!

对于李瑁而言,每一年最尴尬的时候,就是正旦、天长节这类必须要入宫的日子,每当这个时候,那些若有若无的眼光,都让他恨不能挖个坑把自己埋起来。

“殿下。”

他的手臂被一抹温柔托住,妻子关怀的目光,让他那颗颤抖的心,慢慢平静下来。

“是要推了它么?”

李瑁勉强现出一个笑容,拍拍她的手背:“推不掉的,至尊是要让我做一颗石子,给这潭浑水搅起一些涟漪。”

“可奴怕。”

“莫忧心,死不了。”

听到夫君的话,韦春花的眼泪立时便下来了,这么多年来,做为枕边人,她如何不了解,在那个丰长玉立的身体里,包藏着一颗多么脆弱的心,除了陪伴,她又能做些什么呢。

李瑁将她搂入怀中,夫妻俩就这么相互依偎着,直到一个人的匆匆到来。

“阿兄,阿兄,听闻你出任大都护了,弟不敢信,这是真的么?”

做为寿王府唯一的常客,盛王李琦进府,是不需要通报的,听到他的声音,李瑁转过头来,面上已经恢复了平静。

“都是做爹的人了,还这么毛毛燥燥地,叫人看了笑话。”

韦春花暗暗抹去泪渍,回过身笑了笑。

“二十一郎来了啊。”

“见过嫂嫂。”

李琦对于这个新嫂嫂有着极好的印象,礼数上也要尊重得多。

“我去弄些吃食,你们聊。”

李瑁与他相对而坐,将手中的绢册递与他,李琦展开读完,眉头皱了起来。

“至尊这是何意?”

他的确有怀疑的理由,要说拿太子作阀,天子这么多皇子当中,怎么也不该轮到排行十八的李瑁才对,如果不是,那其中的深意,就耐人寻味了。

“圣意难测啊,若是为兄有什么.....这府里上下,你多担待些。”

李琦一愣,怎么就说到这上面去了:“太子势弱,至尊无端端想起你,莫非有易储之意?”

李瑁苦笑着摇摇头:“你信么?”

“不敢信。”在亲兄面前,李琦自然不会隐瞒。

“好一个不敢啊,你兄长这些年,所过的日子你亲眼所见,两个字就能说完,便是这'不敢',人人皆言咱们身份尊贵,可这尊贵的身份里头,有着令人忌讳的血脉,谁敢信哪。”

“弟陪阿兄入宫。”

李瑁感激地看了他一眼,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至尊只想见我一人,你去了会适得其反,安心吧,不至于丢了性命,方才我的话,记下了。”

“你放心,弟非是鲁莽,实是为人所托,你还记得我家娘子的那个族舅么。”

李琦的话,让他思量了片刻,素日往来,李琦会将街面上、朝堂上的事说与他听,似乎曾经提到过一个与他有着亲谊的人物。

“你是说吉温?他不是出外为太守了么。”

“正是,他回京了,你猜猜,他是为谁打的前站。”

李瑁长身而起,他忽然间明白了。

第二百三十一章 酱油

“天地为棋谁执手?杨国忠以为他是,太子自以为是,李林甫、安禄山、哥舒翰、封常清,就连你那状元父亲也想插上一手,可说到底,你们都不过是棋子,该怎么落子,全都在那位圣心独断的天子手中。”

吉温入京的消息,在长安城中产生了巨大的波澜,因为谁不知道,他的出现,也就意味着,离那位身兼三镇节度使的郡王进京不远了。

“吉温是何许人?”

刘稷作出一个付虚心聆听的样子,严庄斜了他一眼,不紧不慢地说道。

“现在我能肯定,你不过是误打误撞掀起了一丝浪花,吉温是何许人,他曾是李相国的一把刀,为他构陷政敌,打击对手,后来与安禄山结识,成为了他的助力,若是他在京城,这一趟,某本不该来的。”

“所以说,一切都是命数使然,你注定是我的人。”刘稷笑嘻嘻地接了一句。

严庄摇摇头:“你还笑得出,你这这一刀,打懵了太子,也打乱了杨国忠的步伐,他们如果知道,一切竟然是个小小的戍主做下的,只怕会联手将你刘家从这世上铲除。”

“对了,你还得罪死了安禄山,有时候某真是看不懂了,你究竟意欲何为,好像盼着大唐生变的那个人,就是你吧。”

“哥只是出来打酱油的。”

“酱油是何物?”

刘稷笑了笑没有理睬他的好奇心,严庄也没有穷追的心思,继续说道。

“如今一切都清楚了,所谓的相位空悬,只不过是那位天子的手腕而已,一切在他心里早有定计,某敢断定,多半是李相国生前的谋划,他最担心的,莫过于杨国忠接位,为了家人,也绝不可能让他安稳上台,在天子的心目中,足足给予了二十年的信任,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取代的,他的话,在天子的心中,份量最重。”

“我们该做什么?”刘稷也不能不佩服这个神叨叨的家伙,果然政治这种高难度的活,不是自己能轻易玩得转的。

“你?离开长安,越远越好,你知道自己最大的优势吗?”

“长得帅?”刘稷有些不太自信。

严庄没有理会他的玩笑,郑重地说道:“年轻,这是任何权势都敌不过的,走吧,去你喜欢的地方,让他们在这里厮杀,做个旁观者,积蓄力量,等待机会,下一次回来,这长安城,一定是你的天下。”

“为何你对我这么有信心,老实说,我自己都不肯定。”

“某对你没信心,你的优点和劣势都十分明显,某是对自己有信心,你费尽心思,不就是等着某为你谋划么,若是你连这个见识都没有,不如趁早一拍两散,各自逃生得好。”

刘稷的老脸少见地一红,他明白对方的意思,自己之所以能在这里搞风搞雨,不是有多大的能耐,而是位置太低了,低到所有人都无法重视,以暗制明,出其不意,才能全身而退。

“可我不想去吐蕃。”

“吐蕃有什么不好?”严庄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那里虽然蛮荒,可也是无人敢去的险地,你有那么好的基础,好生经营一番,出头一定比他人快,16岁的镇守使啊,你以为大唐建国以来,出过几个?”

那里不好种田攀科技树啊,这话刘稷也只能在心里想想。

“都府新设,天子还允许你自择一地,天时地利人合皆在手中,假以时日会是你坚实的助力,有了某的辅助,拉出一支强兵,一旦天下有变,你将是离长安最近的一人,近水楼台先得月,这个道理还要某来说么。”

感情还想着混水摸鱼啊,刘稷对他有些无语了,传说中的天生反骨,今天可算是见识了。

“老严,咱能好好说话么。”

严庄叹了一口气:“唉,某家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居然相信你能成事,罢了,不去就不去吧。”

“计将安出。”

“其实你知道,只是最近用心用错了地方,需要某来提醒而已,还记得你在将某掳出虢国夫人别院时,说的那番话么?”

“你是说......”刘稷若有所悟。

“封常清身兼两镇节度,又视你为婿,安西人满为患,插不进手,北庭却是处处先机,这不就是你的打算么,如今机会来了......”

不等他说完,刘稷一下子跳了起来,看他的样子,恨不能冲来抱着自己亲上一口,严庄吓得连连后退。

“老严,谢谢你。”

刘稷扑了个空,也不在意,扔下一句话,飞快地跑了出去,严庄愕然地看着他的背影,不禁失笑着摇摇头。

少年心性啊,真是让人既羡慕又妒忌。

“郡王要到了?”

“不出意外,也就是几日内的事。”

田乾真的声音,听上去有气无力,严庄同情地看了他一眼。

“他不会让你去刺杀郡王的。”

“某担心家小。”

“担心也是无益,若是安禄山当真杀了你的妻儿,你会如何做?”

“某......”田乾真一时间语塞了。

严庄拍拍他的肩膀,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屋子,与其在这里伤脑筋,还不如回去睡一觉,用脑太多,也是很累人的。

宣阳坊高府,封常清正带着下人在搬运属于自家的事物,他的赐第位于宣平坊西北角,离此大约两个路口,可算是位置极佳的上好地段,前来送行的除了高仙芝和他的两个儿子,还有依旧寄居于此的刘单和岑参二人。

封府刚立,自然不好邀人去住,当刘稷出现时,几个人的表情各异,刘单露出一个不满的神情,哼了一声。

“最近你也该收收心了,主帅有事,还跑去外头,成什么样子?”

刘稷唯唯应下,老爹却没有放过他的意思,悄声说道。

“怎的他人的封赏都下来了,独独没有你,可是上回进宫说错了话?”

此言一出,连高仙芝的目光都看了过来,事情的确有几分蹊跷,刘稷在上报的功劳簿中排名很是靠前,没有道理扣住他一个人。

刘稷笑笑说道:“天子让孩儿自己选地方,儿还没想好呢。”

刘单哪里肯信:“莫要胡言。”

刘稷也不想过多解释,只是转身给了封常清一个肯定的眼神,后者立刻明白了,上前为他解围道。

“莫说他了,今日府上,你们一个都不许推托,咱们不醉不归。”

趁着他们说话的当儿,刘稷悄悄地溜到后院,一进门,便看到了那个俏丽的身影。

“五郎。”

封寒月飞快地跑过来,停在他的面前,眼里尽是忧色。

“已经解决了,回去等着。”看着少女的神情,刘稷收起了逗她的心思。

“真的,等什么?”少女的眼睛忽闪着。

“等着我,娶你过门。”

少女雪白的面颊,飞起一朵红云,看得他口干舌燥,偏偏大庭广众之下,又不好有什么动作,只听得一个极细微的声音,钻入耳中,软酥酥的,一直甜到了心里。

“好。”

第二百三十二章 尴尬

“阿翁。”

“殿下。”

看着眼前的男子,高力士微微有些愣神,那张脸,像极了潜邸时的至尊,或许是遗传了母亲秀美,整个面条线条没有那么刚硬,反倒多了几分圆润柔和,颌下的一缕清须,更是平添一丝飘逸出尘之感,难怪惠妃的几个孩子,无论男女,都被世人誉为“俊美”。

男的俊,女的美。

尤其是这位寿王。

“见过阿翁。”

“盛王殿下也来了啊。”

“许久不曾见礼了,甚是想得慌。”李琦笑嘻嘻地答道。

高力士面带微笑地将他们接引上楼,直到三层的同乐阁前,才状似无意地说了一句。

“为了等候殿下,至尊和娘子早早就来了呢。”

李瑁的脚步一滞,如果不是被人在后面托了一下,差点就停在那里,他回过头,自家弟弟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眼神,心里顿时一暖。

说起来,这花锷相辉楼,他已经有许久不曾踏足了,上回来似乎是前世的事,反而身后的兄弟,经常被召进宫,丝毫没有受到自己的影响。

李瑁定了定神,跟在高力士的后头,低下头,迈着恰到好处的趋步,眼睛紧紧盯着地上的脚后跟,在它停下来的一刻,马上做出了自然的反应。

“儿见过阿耶,至尊万安。”

让他松了一口气的是,上面只坐着一个人。

“起来吧。”

李隆基扫了他一眼,目光落在李琦的身上。

“什么把你吹来了?”

“北风。”李琦的反应比他要自然许多,笑着一拱手。

李隆基的面色微微一沉,随即就是一喜。

“安禄山回京了?”

“回阿耶的话,他且有些日子呢,不过遣了人回来,托儿进宫与阿耶报个信。”

李隆基捻着清须一琢磨,就回过味来。

“吉温进京了,好好,你回去告诉他,明日朕在勤政楼见他。”

“儿记下了。”

两兄弟在他面前站定,一个三十六岁,一个三十二岁,都过了风华正茂的年纪,可不知道是遗传基因好,还是养尊处优惯了,依然显得很是年轻,让李隆基恍惚想起了那对手牵手奶声奶气来向自己请安的孩子,三十年了,他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也是这般意气纷发,手中掌握着这世上最强大的帝国,一心一意要让它强盛,伟大。

如今盛世已成,可韶华却逝去......无踪。

“你们......”

他的话音还没落,一个银铃般的笑声,和着暖暖的香风,扑面而来。

“三郎,今日这锅子好生奇巧,与咱们素日里用的,大不相同呢。”

李瑁在心里深吸了一口气,努力维持住面上的微笑,看也不看面前的人影,与兄弟一块执手行礼。

“见过娘子。”

杨玉环的笑声嘎然而止。

“十八郎,二十一郎来了啊。”

“娘子安好。”

两人低头问安,那句十八郎,勾起了他心底最深的记忆,心头顿时就是一酸,要用很大的力才能勉强站定身形。

杨玉环款款走到李隆基的身边坐下,手落入了一个温热地掌握中,李隆基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眼神,也让她那颗乱跳的心,慢慢平静下来。

事先,她根本就不知道,李瑁会来,更让她不安的是,天子有意这么做,究竟是为什么。

往常不是没有见面的时候,天子寿辰,所有的儿孙都要进宫贺寿,可那是在大殿之上,隔着非常远,也不会出现单独问安的囧况,可今天,分明就是故意的,否则决不可能不事先告诉她。

“你方才说的那个锅子啊,是刘稷亲手改良过的,汤在外炭在内,中空上透,有利烟气排出,且聚热快,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什么热效率高,高力士,是不是这么说的?”

“大家说得是,老奴也纳闷呢,这热还能高?”

“当然能,和你这般高,才好呢,不熏人。”李隆基打趣了一句,化解了气氛上的小小尴尬。

杨玉环低着头掩嘴笑了,下面的几个人配合地尬笑了一会儿,李琦趁势作出一个惊讶的表情。

“至尊所说的锅子,莫非就是京中传闻的雪花刨?”

“怎么,你也听说了?”

“儿在城中厮混,早就听闻了最新流行的新吃法,只是无缘一见。”

“这么快就传开了?”李隆基呵呵一笑:“不错,确实是新吃法,一个安西边将进献的,朕觉着还不错,便让尚膳司的做了几回,京城中只赏了你的小妹,还有太子府上等区区几家,今日你来得巧,既然赶上了,一块儿尝尝吧。”

“儿等谢过阿耶赐。”

李瑁由衷地感谢自家兄弟,如果不是他自己主动要跟着来,只怕现在手脚都没地儿放。

接下来,李瑁除了低头吃,就是陪着笑,反倒是李琦放得很开,时不时得讲一些京中趣闻,逗得李隆基笑个不停,一旁的杨玉环也不禁宛尔,只是再也没有笑出过声。

“......那妙娘子,听闻精于舞技,买了许多女孩子,正在排演一支曲子,邀了好些名士去品评呢。”

“龟兹人,不过是些拓枝、绿腰、胡旋罢了,哪有你说得那么好?”对于歌舞,李隆基有着充份的自信,根本不信有他说的那般好。

“若是这些寻常的,儿也算有些见识,哪敢说与阿耶听,听闻就连高三十五郎都说好,还写诗赞颂呢。”

“高适?什么曲子。”李隆基生出了一丝好奇。

“叫什么《和蕃曲》。”

李琦很没形象地挠挠头,想了想说道:“说得是前朝金城公主的故事。”

“奴奴么,倒是巧了,这龟兹人有心哪,以变文入舞,说得朕也想看看,究竟是个什么奇法。”

李隆基不愧是梨园之祖,只从他的片言只语,就听出了个大概,歌舞寓事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难得的是,龟兹人在这个当儿排出这样的故事,明显是锦上添花,为这场胜利喝采。

就这么说笑了一会儿,一个锅子差不多也吃到尾声,李隆基放下著,拍拍杨玉坏的手。

“朕去园子里走走,你去小睡一会儿吧。”

“奴省得。”一直低头为他奉食的杨玉环突然说道:“奴想去三娘那里坐坐,可好?”

“应该的,让黎敬仁陪你去,替朕好生安慰一下。”

杨玉环恭身退下,李隆基在内侍端来的盆子里净过手,站起身招呼了一句。

“十八郎陪朕走走,至于你。”

李琦赶紧答道:“儿馋这雪花刨,想求阿耶赐下,带回府与内子尝尝。”

“朕准了,滚吧。”

他那种挤眉弄眼的样子,成功地逗乐了李隆基,后者好笑地一挥手,将他赶了出去。

第二百三十三章 恨吗

“矜持,矜持。”

刘稷实在受不了她的粘乎劲儿,可架不住人家生扑,也只能是勉为其难了。

杜妙如的俏脸红扑扑地,眼中春意盎然,声音又騒又嗲。

“郎君十天才来一回呢,还不让奴好生侍候一次。”

刘稷顿时失了语,随着她的动作,渐渐地怒火中伤,一下子翻过身将她压到榻上。

……

激情过后,两人缩在被窝里,懒懒得都不想动弹,也只有在她这里,刘稷才能放下脑子里的那些事,在她的温柔乡里轻松一回。

晋昌坊的宅子装修工程已经接近完工,前面的大院子被改造成了一个露天的庭苑,他是按照后世的休闲会所风格来的,一圈九曲回廊做为苑中的主体,围绕着原本就存在的人工池,冬日里自然没什么景致,不过栽种在池边的那些垂柳,在经历了冰霜之后,会形成一种满目冰棱、玉树琼枝的美景,倒也不会显得单调。

当然了,硬件到位,软件也得跟上,照他的意思,弄一堆漂亮妹子,穿上兔子服,办个泳池party之类的,准保轰动长安城,可这不是人家的风格,那叫出格。

大唐是开放,可也没到这份上。

于是,某人只能收起那点恶趣味,老老实实地玩高雅艺术,什么叫高雅,诗词曲赋,勉强还能加上歌舞,全都是他最不擅长的。

好在他不懂,别人懂,这年代的名伎,不懂点琴棋书画诗词歌赋,真没脸在长安这种地界混,杜妙如虽说出身龟兹,可架不住人家底子好,罪属是什么,得罪之前都是官家女儿,那些他弄不懂的东西,人家从小就玩了个门清,缺的只是一个名头。

这方面就是他的长项了,名头怎么出来的,捧出来的啊,后世靠广告,这会子靠吹捧,名士名士就是这么互相吹捧才能扬名立万的。

他府上还真有这么一位,岑参。

初唐名相岑文本的子弟,怎么也算个名门之后,天宝三年进士科第二名,士林仰望,再加上自家的诗家底子,就成了最好的广告平台。

还别说,岑参对于这一行,驾轻就熟,当年佐幕安西,基本上就是见一个吹捧一个,从高仙芝到封常清,怎么肉麻怎么来,吹得安西镇军唱得军歌,全都是这种调调,他跟着久了,也能哼上几句。

盖将军,真丈夫,就是这哥们写的,多直白。

岑参回到京师的这些年,全放在与各色人等诗词相和,就连饭钱都能省掉大半,没地儿睡了,人家一高兴也能留上几宿,就算是平康坊这等胭脂金粉之地,也能凭着名头打个八折,偶尔写首好诗,让人一高兴,过夜费都直接省了,羡慕不来啊。

刘稷也就同他提了一嘴,结果人家第二天就拉了一帮子名士,去了晋昌坊,一番游历之后,走得累了,偶尔来这座宅子周边借个水,找个歇脚之处,便成了偶兴,等到进了园子,看到那些巧夺天工,又与别处截然不同的精巧事物,留下一两首诗,自然是应有之义,慢慢地这名声就传开了。

“妙趣阁,这名儿好,谁给取的,字也写不错,赶明儿刻块匾挂上,咱们就开张了。”

刘稷看着放在桌上的一幅字,以他的功底,也能看出几分不俗,于是随口问道。

“就是上回岑夫人托了京里的颜御史,昨日才送过来,墨迹还没干呢。”杜妙如贴着他的身子,眼睛紧紧闭着。

“颜真卿?”

“对,就是他,听闻他外放去做司马,岑夫子送别的时候,特意请他留的墨宝。”

颜真卿的真迹?我靠,这得值多少钱啊,放到后世,那就是国家一级文物,国宝啊。

刘稷坐起身,发现桌子上还有一撂撂的纸,全都写得满满当当的,随手拿起一张,是一首诗,他略过那些诗文,直接看到留款。

高适。

再拿起一张,崔颢,就是写“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让后人感叹“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的那位。

接下去的一张,王昌龄。

然后是储光羲、薜据、刘长卿、李颀......等等一大票知名或是不知的名字,几乎囊括了盛唐最有名的一批诗人,而最后一张,更是如雷贯耳,因为他叫。

杜甫。

这一刻,刘稷想的居然是,如果能立马回到后世就牛B了,这得换多少套房子啊,不是帝都三环内的咱还看不上。

“挂起来,通通挂起来,这就是最好的宣传啊,老岑不错,给力。”

杜妙如听他说得激动,忍不住睁开了眼。

“连个绯袍都没有,哪就值得挂起来,若是封公的亲笔,就好了。”

封常清?刘稷无语地看了她一眼:“庸俗,你得先在士林里刷声望,高官目前不合适,得让他们趋之若婺,保持一个清高的形象,懂么。”

杜妙如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不是要探听朝中事宜么,将他们挡在外头,不好吧。”

“那叫筑巢引凤,你越高不可攀,他们就会越往上扑,到时候,什么样的消息得不到。”

“奴怕到时招架不住。”

“所以才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靠山,放心吧,有她在谁也不敢动你。”

“有郎君在,奴不怕。”

刘稷搂着她香滑的娇躯,有些心猿意马。

“开张在即,得把规矩定好,不能随便什么人都进来,得分级,只有最尊贵的VIP客人,才能进到庭苑,这个名单,要把那些吃闲饭的权贵排除在外,没什么卵用还容易招事,第一期就以名士为主,适当加一些堪称名士的朝官,你那歌舞排演得如何了,能不能一炮打响?”

“炮是什么?”

“炮就是......”

刘稷露出一个坏笑,看得杜妙如俏脸生霞,羞不自胜地躲进了他的怀中。

李瑁万万没有想到,天子会带着他走了这么远,更没有想到的是,竟然来到了这个地方。

他的眼前,是一座庙宇,里面供奉的,并不是诸天神佛,也不是三清上仙,而是一个女子的画像,画中之人端庄秀丽、温婉贤淑,身着翟衣,头戴珠冠,熟悉的笑容,让他眼中一热,怔怔呆在了那里。

李隆基接过内侍燃起的一柱香,默默地祝祷了一句,插在案前的香炉中。

画像前的木牌上,刻着“故贞顺皇后武氏之位”的字样。

做完这一切,他回过身,看着那个丰挺玉立的身影,开口说道。

“给你母亲上柱香吧。”

李瑁含着泪走上前,亲手点燃一支香,插进了炉中,一股好闻的檀香味,顿时弥漫了四周。

“记得你母亲最喜欢这种香,每日睡前都要点上一支,如今她走了,这香火也不能断。”

“儿不敢或忘。”

李瑁跪伏于地,恭恭敬敬地叩首再三方起。

李隆基看着画中的女子,喃喃自语。

“阿瞒老了,等到了那一天,记得将我俩合葬一处。”

刚刚站起身的李瑁立刻跪倒在地,泣不成声地说道:“儿不敢奉诏。”

李隆基恍若未觉地自说自话:“身为帝王,也总会有不如意处,可若是生在百姓家,如何能看到,那样的风光,朕这一生,有些遗憾,但绝不后悔,李瑁啊,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李瑁惊得话都说不出来,这时候才发现,那些跟后头的内侍和护卫,不知道什么时候,全都散开了。

“起来吧,朕只是看到你母亲,有感而发罢了。”

“阿耶还不老。”李瑁站起身,低声说道。

“朕是不敢老。”李隆基的眼中精气勃发,在一瞬间又恢复了虎视天下的帝王气势,看得他心中一凛。

“这个大都护,你怎么想?”

“儿惶恐。”

“惶恐什么?凭着青塘十万之兵,夺了这长安城?”

李瑁又要下跪,被一双强有力的双手给扶住了,父亲咄咄逼人的目光,直直地刺进他的心里。

“唐隆元年,朕只是个郡王,凭着三千万骑,诛诸韦定天下,先天二年,朕手中不到一万人,驱太平还宗室,给你十万虎狼之兵,就没有一点点的......野心?”

“臣万万不敢......”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不敢,你体内流着太祖、太宗的血,还流着武皇的血,还有朕的血,哪一个都是睥睨天下的人物,怎么到你这里,就成了不敢呢。”

“你以为,朕赠你母亲一个皇后之位,只是为了还她一个愿望?武皇迫害宗室,连你的皇祖母都未能幸免,朕恨,可朕的一切,都是从她身上学来的,帝王,就该无情,而不是不敢。”

“朕若是不敢,这大唐天下,会成一个什么样子,你想过吗?”

天子的话如同刀子般,割在他的心上。

“李瑁,你恨吗?”

李瑁泪如雨下,用尽全身之力,挣脱了他的双手,委顿于地。

“杀了儿吧,求阿耶,杀了儿吧。”

一直关注着这边的高力士做了一个手势,让那些暗处的护卫不必有所动作,李隆基定定地看着他,眼里闪过一丝黯然,用一种十分陌生的口吻说道。

“安禄山要进京了,你率百官,去郊迎。”

说罢,背着双手,转身离去。

第二百三十四章 疑心

宣阳坊虢国夫人府,所有的红灯笼全都罩上了白布,匾额、石刻、廊柱也都是一样,堂前屋后竖着白幡,下人仆役换下彩衣,身着素服,以白布包头,女子素钗抹额腰系白带,一眼看去,仿佛大雪降临,白茫茫的一片。

无人不知这是府中有丧,然而死者的棺木却停在几个路口之外的裴府,由万年县的差人们看守着,以供来人瞻仰祭奠。

杨玉环的鸾驾就停在府中的大堂之外,用得是皇后的仪制,为示尊重,特意去掉了那些华彩的装饰物,当府中女主人一身素白、满脸悲戚地被侍女扶持着,将人送出来时,随侍的知内侍省事、宫中有名的权阉黎敬仁赶紧上前接过。

“三娘留步吧,好生歇着,等得了空,我再来看你。”杨玉环的眼睛红红的,雪白的粉面上残留着浅浅的泪渍。

“奴代儿妇,谢过至尊、娘子。”

杨玉瑶屈身一低头,目送着她登上车銮,在浩浩荡荡的宫人、侍卫等护持下,离府而去。

“呼。”人还没走远,她便直起了腰,长出了一口气。

舒云忍着笑,低声提醒了一句:“许多人看着呢。”

“他们敢!”

杨玉瑶妙目一转,冷哼了一声,扶着她的手,又走回了内室。

大门一重重地被关上了,天色渐渐暗下来,冷风中摇曳着几盏清冷的光,再敢不复素日里的那般眩目、亮堂,转入后堂,因着她的习惯,就连一盏灯都不曾留,四下里更是黑漆漆地一片,让年仅十六岁的李妍害怕地蒙住了大半边脸,双手紧紧地扯着被角,从露在外头的眼睛里看到一个黑影飘然而至。

“人走了,不用装了。”杨玉瑶习惯了黑暗,脚步不停地走到榻前坐下,借一丝月光,打量着那个蜷缩的小小身子。

“阿姑。”

“可怜哪,二八年华,又生得这般好,却要孤寡一生。”

她拉下被子,用指尖抬起那张略有些削瘦、却更显楚楚可怜的小脸,感叹了一句。

“我怕。”李妍的身子抖动不已,眼里珠泪欲铉。

“你都听到了,至尊大怒,张清杖决、你那阿姊赐自尽,多少人死于非命,你的父亲再一次失去妻儿,在府中闭门思过,若不是我的一句话,你连个自尽都得不到,要背着一个骂名去死,就是到地下,他也会嫌弃。可为了救你,我向至尊谎称你已有他的遗腹子,若是到时生不出孩子,你、我还有你的父亲,全都会受到牵累,你如今还有别的路吗?”

李妍从被子里爬出来,趴在床榻上,哭着说道:“我什么都听阿姑的,可背叛裴郎,万万不成。”

“你已经背叛他了。”杨玉瑶笑着低下头去,在她耳边轻声说道:“他对你当真有那么好?每次抱着你的身子,心里想的是什么?要你的时候,喊着谁的名字?李妍,你会不知道吗。”

李妍惊骇得全身发冷,身子抖得如同落叶,脑中一片空白,就连呼吸都似乎停滞了,只听得耳边传来一阵“咯咯”的娇笑,成为这间屋子里唯一的声音。

“你知道,你全都知道。”

杨玉瑶笑得前仰后合,珠泪横飞,指着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这样的畜牲,你还要为他守节?他也配,做梦!”

在她的大笑声中,李妍“呜呜”地哭出了声,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亡夫伤心呢,还是为一个惊人的事情害怕,或是为自己接下来的命运担忧。

此时年不过16岁的李妍,还不是日后那个荒淫无耻的郜国公主。

夜色渐沉,月光清洌,只余了一人独处的杨玉瑶,依然像往常一样,抱着双膝,靠坐在床榻边上,呆呆地看着,窗外那一轮似隐似现的明月。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那灵巧的鼻子,突然闻到了一股异味,脸色一下就变了。

“五......五郎?”

“又不是第一回了,你怕什么?”刘稷坐在她的身边,看也不看那张惨白的脸,自顾自地说道:“不错,府中的巡丁加了三成,府外还有金吾卫把守,不过可惜,这个点,他们不是抱着刀枪打瞌睡,就是躲在一旁避风,你觉得这样,就能难倒我了吗?”

杨玉瑶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容,像之前那样攀着他的手臂,柔声说道:“五郎的本事,奴岂能不信,那些人都是他们安排的,怕府里出事。”

“能出什么事,你被人无声无息地取了首级?”

“有五郎呢,奴不怕。”

“你当然不怕了,或许在你的心目中,我不过是个蛮夫,头脑简单容易冲动,被你一盅惑就敢杀人越货,连死了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利害啊,女子杀人不用刀,好一个虢国夫人,在下佩服。”

“你......你疑心我?”杨玉瑶惊异不已,连声音都颤抖起来。

“我不该疑心你么,事前咱们是如何约定的,我杀人,你办事,现在人死了,你的事情呢,可曾做过一件?”

杨玉瑶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美目含泪,却还是紧紧抓着他的手臂,嘴里不停地重复着。

“你疑心我,你疑心我。”

刘稷任她抓着,眼神中透出阴冷,严庄的一席话,让人不得不多想一层,因为他记起来,历史上,这位虢国夫人还真不是一般的女子,京师沦陷,她带着家人出逃,并没有跟上天子的车马,从而幸免于马嵬坡一难,可在当地县令的追击下,她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亲手杀了自己的儿子,这就让人殊不可解了,一个母亲在这种情况下,不是应该舍身护子么,事实上,她的孙儿,也就是裴徽的儿子,一直活到了乱后,继位的肃宗皇帝也没拿他怎么样。

这个时代的女子,真不是不可小觑,他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领教过了,哪里还敢盲目地信任,这一趟有些冒险,可他还是来了,因为事情已经做下,他需要知道结果,并判断会不会由此产生一些后遗症,威胁到那些在意的人。

当然了,外头已经做出了安排,最差也不过是胁持人质,杀出京城。

第二百三十五章 心慈

听着她不断地重复那句话,刘稷有些不耐烦,正想甩开时,杨玉瑶抬起头,哭着说道。

“我若是想害你,只要一句话,根本不需要任何证据,五郎可知?”

“裴府的事,至尊早有疑心,京兆府的差人前脚走,宪部和大理寺的人后脚就进去了,他们发现了遗落在柴房的木芨,还有水缸里的发丝、血迹,他是被你按入水缸里溺死,然后才推入池中的,奴说得对么?”

刘稷有些无语,这些痕迹不是他想不到,而是时间上来不及,其实他这么做,本就防了一手,可是眼前的女子说得没错,以她的权势,根本不需要任何证据,一张嘴就够了。

见他的表情有所缓和,杨玉瑶接着说道:“要说什么也没做,也不尽然,那日不是奴,你能在宫里拒了天子的招婿么,不光如此,奴还帮你善后了呢,那天你本该杀掉的另一人,却因心慈放过了。”

刘稷心里一惊,顿时想起了那个在裴徽身下闭着眼睛哭泣的女子。

对方说得没错,心慈是他最大的弱点。

如果那个女子有她的本事,闻到了自己的味道呢?

“别哭了,好好说话。”刘稷换了个表情,拍拍她的手。

“五郎不信奴嘛。”杨玉瑶收声,娇嗔道。

“你是丧子之人,能不能装出个悲戚的样子出来。”

“奴的悲戚用不着装,全在心里。”

杨玉遥将脸靠在他的肩膀上,悠悠地说道:“你疑心奴会害你,奴不怪,你我相识不过一月,这是人之常情,可奴要你做的事,并无他意,后来发生的一切,都是有心人推波助澜,非是奴的本意。”

“五郎,你知道我为何一定要他死吗,天宝四载,奴刚刚丧夫,身边只有一个未长成的孩子,他是奴家最大的倚仗,心里想着这一生,或许守着他,长大、成亲、生子,为他操持后府,了此一生,哪怕孀居几十年,奴也守得住,你信么?”

刘稷没有说话,大唐不禁再嫁,从皇家到百姓都是鼓励的,因为需要人口,贞节牌坊不是什么流行于世的准则。

“你不信?想我杨玉瑶也是清白人家出生,从小识字,背过女诫、女德,听着那些贞女故事长大的。”

“我信,没有人天生如此。”见她一下子激动起来,刘稷只得出言说道。

“你不必忌讳那两个字。”杨玉瑶凄然一笑,美目闪着晶莹的泪花。

“也正是在那一年,小妹被接入宫里封为贵妃,消息传来,无人敢信,因为她明明是寿王妃啊,后来,我们几个姊妹被接入京城,封了国夫人,时时进宫,人人称羡,可是谁又知道,第一次进宫面圣,竟然就......”

杨玉瑶咬着下唇,声音变得低沉无比:“竟然就被他看上了,他是天子啊,奴能怎么做,奴能怎么做,忤逆他,陪上一府的性命么?为了我那孩儿,奴从了,从此成为他的禁娈,成为这长安城中的笑柄。”

刘稷听着她的讲述,突然想起一首诗来,不过脑一般地得脱口而出。

“虢国夫人承主恩,平明骑马入宫门。”

杨玉瑶面上一怔:“你都知道了?还有呢,一并说出来吧。”

“却嫌脂粉污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

“果然是状元之子,书香门第,这般丑事也能作出好诗。”她轻轻地笑了:“不错,他夸赞奴生得好,素面也比几个姊妹强些,就连小妹都不及呢。”

这话,刘稷信,因为他亲眼所见,难怪这个女子很少涂脂抹粉,天生底子就是好啊。

“生得好是奴的错么,奴索性就放荡一回,也不白白担了这名声,可是没想到,没想到,那个逆子他竟然......他竟然......”

杨玉瑶“嘤嘤”地哭出了声,那种压抑让刘稷的心沉了下去,忍不住将她搂住。

“别说了,都过去了。”

“不,奴偏要告诉你,那一夜,奴的心死了,人也死了,你知道为何奴会在黑夜里一人独坐么,奴怕啊。”

“世上有这样的畜牲么,说什么娘给别人,为何不能给他,这是老天的报应啊,我杨玉瑶合该生出这样的畜牲,所以他一定要死,他不死,奴便永远活不过来,五郎,是你拯救了奴,奴就是粉身碎骨,也决不会害你的。”

在男子宽厚的怀抱中,杨玉瑶尽情地释放着自己的情绪,因为这个男子,目睹了她的一切,世上从未有一个人,能让她如此毫无保留,把那些不堪、压抑,全都说出来。

刘稷默默听着她的发泄,从咬牙切齿的痛恨,到自伤自怜的哀泣,伤害自己的人,偏生是她最爱的人,这样的痛苦,造就一个偏激的性子,再也合理不过,由不得他不信,因为在那一夜,他亲耳听到了女子口中的畜牲,是如何污言秽语侮辱自己母亲的。

这个女子可能自己都不知道,她已经与黑暗融为了一体。

“你恨他吗?”等到哭声渐歇,刘稷摸着她柔顺的青丝问道。

杨玉瑶摇摇头,她知道对方说得是天子。

“奴的一切都是他给的,有时候,他待奴是真好,让人恨不起来。”

这算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么?

“他一死,奴现在谁都不恨了,同你讲个笑话吧,你知道方才谁过府来探望么?”

“看形制,是宫里那位贵妃吧。”

“就是她,可你知道她同奴说什么么,今日,至尊将寿王招入宫去了。”

我靠这么劲爆,刘稷一下子来了精神,这可算是京城头号八卦,分分钟能上头条的。

杨玉瑶泪眼朦胧地展颜一笑,看得他心头一荡。

“一听到小妹的事,五郎就如此坐不住了,莫非你的心里,存着一分别样的心思,不成?”

刘稷唬了一跳,伸头轻轻打了打她的头。

“听笑话呢,别打岔。”

“哎哟。”杨玉瑶故作夸张地叫出声,媚眼流波,声音酥软入骨。

“你们男子啊,全都是口是心非,若是,奴有法子,让你遂了心愿,可否算做,奴对五郎的报偿?”

她的话,让刘稷的心,“扑通扑通”,难以抑制地跳了起来。

那可是杨玉环啊。

第二百三十六章 看透

太子府上同样有丧事,可是不光没有披白、没有哭声,就连府门都是紧闭着的,因为这位张良娣是畏罪自杀。

偌大的中堂上坐满了人,却是个个低头不语,正位上的李亨看着憔悴无比,眼窝深陷、颧骨高耸、白发凌乱、神情呆滞,一股压抑的气氛,在堂上弥漫着,令人有种窒息的感觉。

并非东宫属官的大理司直元载左右看了看,发现由他这个第三者开口,最为合适。

“殿下,诸位,事情或许没有你们想得那么糟。”

他的声音,让所有人的眼光,都看了过来,元载十分享受这种受人瞩目的感觉,清了清嗓了继续说道。

“至尊虽然做了处置,心中却是不以为然的,否则也不会让我等复查,如今事情很明显,裴徽并非酒醉失足溺水,而是他人害死,凭着这些疑点,追查下去,或许就能真相大白。”

“什么真相?至尊如此果决地处置张清等人,就是为了打压我等,那么多条人命,不经三司不经复核不到秋后,一句话就全杀了,又怎么会容你翻案。”

“关口是这件事究竟是谁做的?”

“还能有谁,咱们府上倒霉,有人得意,便脱不得干系。”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争相讨论起来,李俶看了一眼上座的父亲,又扭头瞧了瞧下首的李泌,后者微不可查地摇摇头,让他的心中一紧。

“够了。”

只听得一个悲凉的声音打断了堂上的声音,李亨像是从睡梦中醒过来,无力地摆摆手。

“孤累了,诸位都回去吧。”

堂上众人依言退下,来瑱、元载等人走出门口,不约而同地站住了脚,等着最后出来的李俶。

“听闻殿下府中还有江南陈酿,不知可否叨扰一二?”元载朝他一拱手。

“正要请教。”

李俶带着他们走向自己的院子,本想去到大堂上的,想了想,转了个圈子,径直来到书房,朝着下人吩咐了一句。

“去沈氏那里,将上次送来的杏花白拿一坛来。”

下人很快将酒送来,李俶摆手让他退下,亲自取过几个盅子,拍开泥封,为他们几个一一倒上。

“果然是江南的味道,别有一番妙处。”来瑱拿鼻子闻了闻,赞了一句。

“可惜,不知明年还没有机会吃到。”

“殿下何出此言?”

“你们也看到了,父亲意志消沉,连话都不想听,真有一天,一道敕令,被贬谪出京,也不是什么出奇之事。”

元载叹了一口气:“殿下伤心良娣之丧,精神不济是有的,至尊又发了话,让咱们离开,也是为了防止宵小作祟,这个时候,谨慎些好。”

“事情就这么算了?”李俶不甘心地说道。

“昨日,新设的镇蕃大都护竟然落到了寿王头上,已经令人吃惊了,今日,寿王便被招入了宫,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是啊,谁也没料到,居然是寿王。”

来瑱等人都是心有戚戚,只有李泌坐在那里,毫无所觉一般地端着盅子,似乎对这美酒情有独衷。

“长源,为何一言不发?”

“因为看不透。”李泌思索着说道:“抬出寿王,或许只是为了给太子一个警告,可万一,是真的呢?”

“怎么可能?”三人一齐惊呼失声,因为这也太令人不可思议了。

“昨天以前都不可能,某一直在想,问题究竟出在哪里,裴徽一案,杨国忠骤然发力,打了我等一个措手不及,事情来太过突然,咱们的消息又少,应对上难免有所失当,可这么明显的构陷,咱们看得出,天子会看不出么?”

“只凭京兆府的口供,一下子处置了那么多人,天子的意思,并不是为了处罚太子,而是保全他,因为人一死,线就断了,杨国忠想从张清等人身上牵出太子,便落了空,为什么就变了呢?”李泌苦苦地思索着。

来瑱与元载交换了一个眼神,心头都是一震,这位神童的思维敏捷,反应神速,连他都想不通的事情,必然有着绝大的干系,一时间,三个人都没有再说话,静等着他的答案。

李泌自言自语地说道:“从处置张清等人,到寿王出任大都护,中间一发生了什么事,影响了至尊的判断,会是什么呢。”

他的视线在手中的酒盅子上停下来,突然想起,方才李俶是让下人从一个姬妾那里取的酒,恍然大悟。

“某知道了,某知道了,这期间,只发生了一件事,一个女子死了。”

“张良娣?”来瑱接口道,他不明白,这和至尊的处置有什么相干。

李泌看着李俶,后者的脸色慢慢变得苍白,显然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的动作和李俶的反应,在来瑱二人的注视下,也相继明白过来。

张良娣并非是自尽,而是那位太子殿下,为了消弥祸端,自行处置的!

宣阳坊虢国夫人府,杨玉瑶掩着嘴吃吃直笑,刘稷被她的话弄得心痒难当,一时间又不得消解,再看着身边的玉人梨花带雨的模样,哪里还忍得住,一把将怀里的女子打横抱起,压到了床榻上。

在他雨点般地热吻下,杨玉瑶热烈地回应着,动人的娇躯渐渐有了反应,嘴里发出醉人的呻吟,就在刘稷脱去衣衫准备入巷时,突然发现了不妥。

“五郎,对不住,奴的月事来了。”

刘稷的动作一下子停在了那里,无处发泄的激情,在身体里撞来撞去,似乎马上就会涌出来。

杨玉瑶的脸上满是红晕,一双玉臂攀着他的头,吐气如兰地在耳边说道:“奴倒是不介意,换个方式为你泄火,可今日,奴想送你一份特别的礼物,当作是之前的补偿,相信她定能让五郎满意。”

“她?”刘稷一怔。

“嗯,一个妙龄女子,让她代替奴服侍你,可好?”

刘稷的脑海里,一下子浮现出,那位名叫舒云的侍女,印象中,也是一位娇俏可人的小娘子。

莫非就是她?

第二百三十七章 酸意

当他走进偏厢的一间屋子时,闻到的是一股浓郁的熏香味道,唐人喜欢用香,特别是内宅,衣服洗净晒干后,都会经过这么一道手续,因此但凡有些家世的人,基本上都是走路随风、香气袭人,不分男女。

然而杨玉瑶的屋子里却是个例外,就和她这个人一样,素面朝天,喜欢反着来,这样一对比,便给了刘稷一个深刻的印象。

屋子里同样没有点灯,光线不太好,月光照不进来,只在窗边留下一片银白,反射到屋子里,能够勉强看到,榻上躺着一个人,循着香味,他脚步轻轻地走过去,没有听到鼾声,对方的呼吸显得有些沉重,可知心里并不平静。

这是难免的,别说一个女子了,他身为男子,还是军人,在第一次的时候,紧张得手都没处放,这样的经历,让刘稷的心中生出一份宽容,并不想太过于急色。

“你是愿意的么,若是不愿,请告诉我,你们夫人那里,我去说,一准不会让她责怪。”

他在那个榻前跪坐下去,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不那么突兀,以免唐突了佳人。

李妍怔怔地睁开了眼睛,她是侧向里躺在被子里的,因为知道会发生什么,一直都没法入睡,刚进屋时的传来的脚步声,让她紧张得难以呼吸,只能死死抓住被子的一角掩住嘴,避免自己喊出来。

可是没想到,脚步声停在了身后,男子的声音是那样的温柔,竟然让她想起了成亲时,夫君对自己说得第一句话。

“七娘,你生得真好,可愿让某相伴一生?”

相伴一生,相伴一生,她当然愿意,哪怕为他去死,那一刻,夫君是个谦和有礼的温润君子,若是时间停留,该有多好。

泪水与低泣声,在霎那间响起,当她反应过来时,已经晚了。

“我明白了,你睡吧,别担心。”

就在刘稷打算起身出去时,突然被人一把捉住了手臂。

“奴只是情急,求求你,不要走。”

李妍莫名地有些留念,那个温柔体贴的声音了,左右都是要做的,再换一个么?谁又知道会是什么人,至少这个男子,让她不讨厌。

不是舒云?

刘稷松了一口气,这样也好,真要是熟人以后再见面,反而不好相处,那个小妮子的嘴,他可是领教过的。

这个女子的声音听上去糯软绵甜,让他的心里痒痒的,刘稷顺着她的手,一把将她拖过来,嗅着头上的发香,一路吻下去,女子娇嫩的肌肤如同牛奶般丝滑,令他爱不释手,对方的年纪,或许比他想像的还要小。

想像终归是不同的,李妍浑身颤抖地任另一个男人在自己身上侵袭,那种无法抵御的快意,就像潮水一波波地涌入脑中,让她慢慢地忘记了一切,认命般地交出了自己。

不得不说,黑暗中与一个完全陌生,连脸都看不清的女孩相好,刘稷的神经格外兴奋,有点像是后世的一夜情,天一亮,便各归各处,不用负责。

很快,屋子里响起了淫靡的声响,就连月亮都躲入了云层,羞答答地不忍多看。

......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李妍从半昏迷的状态中睁开眼时,发现男子已经离开了自己的身体,激情褪去,失身的羞耻占据了她所有的感官,忍不住抱着被子痛哭出声。

正将一件衣衫往身上披的刘稷微微一愣,从过程看,对方并不是第一次,为什么还会如此?而这哭声,听着似曾相识。

他转过身,扳着她的肩膀,将她的身子正对自己。

“抬起头来。”

李妍哭得一抖一抖得,听到他的话,不由自主地抬起头,刘稷捧着她的脸,将粘在脸上的发丝一一拨开,借着窗外微弱的反光,一下子就看清了女孩的面容。

他的心在一瞬间沉到了谷底,这个女子他认识!

他放开女孩,抓起自己的衣衫,匆匆跑了出去,身后传来的那种哭声,如同一把刀子,一下一下地割着他的心。

偏厢与正房只隔了一个花厅,出门之后,是一面摆得满满当当的多宝格架子,只要绕过架子,就是正室的中堂,没等他走近,突然间听到了一个男子的声音,清晰地传来。

“就为这事?某还当是什么呢,巴巴地漏夜前来,这种事,哪一天不成,郡王还有日子才抵京呢。”

紧接着是杨玉瑶的声音:“都是我不好,脑子一热就遣人去了,先生千万莫要怪罪。”

“算了,明日还要面圣呢,你的意思我会带到,告辞了。”

“先生慢走,舒云,拿我的帖子,让管事的一定要送到府上。”

一阵“蹬蹬”的脚步声,很快消失不见,刘稷轻手轻脚地从格子后头闪身出来,发现整个中堂,只有一个女子的背影。

“都没影了,还这么舍不得啊?”

杨玉瑶被他吓了一跳,拉着他的手就往内室走,进了屋子才拍拍胸口,嗔了他一眼。

“五郎能不能不吓奴,心都要跳出来了。”

“谁呀,这个点还登堂入室。”

杨玉瑶好奇地瞪大了眼睛,在他脸上看来看去,刘稷被她瞧得不自在,“哼”了一声,走到窗边,没过一会儿,一个软软的身子靠了上来。

“五郎这酸意,是为了奴么?”

“随口一问,谁有功夫理你那点破事。”

杨玉瑶“扑嗤”一声笑了:“今日奴本不知道五郎会来,这才约了他,可并非你想的那样。”

“我想的哪样啊。”

“就是你想的那样啊。”杨玉瑶娇声说道:“他是安胡儿的人,刚刚抵京,奴有事要让他去做,白天耳目众多,只有夜里还算清静,谁想就让你碰上了。”

刘稷愣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一个人来。

“吉温?”

“你也知道。”杨玉瑶点点头:“他是替安胡儿打前站的,你劫了严庄,人是在奴的别院丢的,总要找个托辞啊,不然如何同他们交代?”

原来是这样,刘稷低下头,在她耳边轻声说道。

“偏厢的女子,是你故意安排的么?”

第二百三十八章 妖精

“怎么,五郎不满意?”

杨玉瑶扬起脸,一眼就看到了刘稷的神色变化。

“她是那人的妻子?”

“你认得?”

“那就是了,你怎能这样做!”

刘稷见她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脸色也沉了下去。

“这么做,有什么不好吗?”

“你说呢,无论那人有多不堪,与我并没有仇怨,为你杀他,我当是替天行道了,可***女......你怎能这么害我?”

杨玉瑶低下头,慢慢地说道:“你的事,我都知道,龟兹四害,寻衅滋事、强抢民女,原本以为是个浪荡子,可没曾想,却是个赤子心肠,你知道,奴有多欢喜吗?”

“我杨玉瑶是下贱,可这下贱只对看得起的人,五郎,你便是。”

刘稷默不作声地看着这个女人,他是真搞不懂,有时候,他能感受得到,对方对于自己的确有所不同,而所谓的淫荡,哪怕就按历史的记载,也只有包括李隆基在内的两人,另一个是杨国忠。

难道,自己会成为她历史中的一部分?

“我没你说得那么好,那些事,都是真的。”

“奴知道,所以才欢喜啊,若真是个圣人,哪里敢有非份之想。”

杨玉瑶接着说道:“奴没有想过算计你,今日的事,纯属是个意外,但是,你知道么,屋里的那个女子,能得到你的宠幸,是她的福份,若是没有人碰她,只有死路一条,因为当初我救下她,用的借口便是怀有身孕,这样也好,若是她能为奴生个流着你血脉的孙子,奴这一生,就又有指望了,五郎啊,这难道不是善举么。”

这样也行?

刘稷被她的话,说得目瞪口呆,大唐果然是个神奇的时代。

“你知道她的身份么?”

“太子之女,延光郡主。”刘稷当然知道,因为严庄曾向他提过。

“那太子曾经意图抢你的女人,你身为男儿,难道不该报复回去吗?”

“他敢动我的女人,我会让他死无葬身之地,可决不会因此去伤害无辜的女子。”

杨玉瑶足足愣了半晌,刘稷被她愣愣地盯着,忍不住摸了摸脸:“我脸上有花么?”

“奴没有看错。”

杨玉瑶笑了笑:“五郎,你知道么,若是奴有法子,就是被人骂成荡妇,也一定会求你留下血脉,咱们的孩子,一定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儿。”

刘稷的老脸一红,被人当面吹捧,还是有些不太习惯的。

“既然五郎不是这样的人,那奴换个说法吧,你觉着自己杀了她夫君,可否认为是欠了她?”

“嗯?”

“好男儿,不该欠人吧,奴这么做,你便能还她了,还她一个孩儿,可使得?”

还能这么算?刘稷彻底被她说懵了,那是一种明知道对方无理,但你偏偏愿意相信的奇怪感觉,因为他的确对那女子有一分愧疚,杨玉瑶的话不管是不是强词夺理,至少能让他有个说服自己的理由,人有时候,是需要自己欺骗自己的。

事情已经做下了,再后悔又有什么用,刘稷叹了一口气,遇上这个女子,他就没占过上风。

“你可真是个妖精。”

杨玉瑶喜滋滋地说道:“五郎喜欢么,那奴往后,就与你一人看,好不好?”

往后?刘稷猛然醒觉,两个女人可是婆媳,那画面简直不敢想像,他发觉自己的身体又在蠢蠢欲动了,赶紧深吸一口气,将话题转到另一处。

“为何你与安禄山那么好?”

“奴与他没有首尾。”杨玉瑶先是解释了一句,紧接着说道:“是至尊让我们姊妹与他相交的,他素日里往来殷勤,时常送东西到京里来,出手又大方,嘴还甜,这一来二去的,就成这样了。”

“你就不怕,他有什么异心,将来会连累到你?”

杨玉瑶美目一转,神情疑惑:“他能有什么异心,造反么?奴才不在乎,娘子都认他为干儿,奴怕什么。”

刘稷明白了,这个女子可能自己都不知道,在那个妖艳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怎样的心思,那就是不在乎,她根本不在乎大唐会变成什么样子,说不定,还盼着有什么事发生呢。

所以她们才会成为安禄山在京城中的耳目,时常将消息传到范阳,让后者屡屡逃过危险。

刘稷有了个主意,他必须要斩断安禄山的触角,将这个女子拉到自己这边来。

“我知道了。”

“知道什么?”杨玉瑶一愣。

“之前你看到我突然出现,有些担忧,并不是因为我做了不速之客,而是害怕,怕我与那吉温撞见,对么?”

“五郎,奴与那人真不是你想的那样。”杨玉瑶以为他又来翻旧帐,急急地辩解道。

“我知道,吉温才是你找来,进偏厢的人选吧。”

刘稷的话,让她脸色发白,笑容显得十分勉强。

“嗯。”

“你恨他,连死了也不想放过,不惜找人给他戴绿帽子,你救下他的妻子,不是出于好心,而是不想让他俩在地府里出双入对,是么?”

“是。”杨玉瑶咬着下唇,轻声说道:“奴是个恶毒的女子,吓到你了吧。”

“我是个害虫,也没好到哪里去。”

刘稷捧着她的脸,一字一句地说道:“不要去害那些弱者,阿瑶,你是个骄傲的人,别让这份骄傲,折到了地里,要怼就去怼那些高高在上的强者,我刘稷什么都怕,就是不怂。”

“帮帮我,五郎,我的心太黑了,每天就像陷在污泥里,怎么爬也爬不出来。”杨玉瑶楚楚可怜地说道。

“所以我来了,安禄山不是你的救命稻草,他只会让你陷得更深。”

“五郎想让奴做什么?”

“做掉安禄山!”

杨玉瑶瞪大了眼睛,只见刘稷晒然一笑,在她的额头上轻轻一印。

“唬你的,咱们还是来说说那个笑话吧,贵妃与你怎么说的?”

“五郎就知道唬人家。”杨玉瑶做出一个轻松的样子,顺势倒入他的怀里。

“小妹今日前来向奴哭诉,说至尊完全不顾她的感受,让她差点失了态,于是奴就逗她,这么多年了还能失态,是不是寿王那活儿太过生猛,令人一试难忘啊?”

“哈哈。”

刘稷想像着杨玉环当时的表情,当真笑得停不下来。

第二百三十九章 障眼

宣阳坊杨府书房里的灯,一直亮到了天明,这几天发生的事,扑朔迷离,却又无迹可寻,让杨国忠和他的亲信,彻夜难眠。

因为事情真得如鲜于向所预料的那样,至尊召寿王入宫,密谈了良久,据说出宫之时,是由高力士亲自送到宫门的。

“寿王,寿王。”杨国忠嘴里念着这个名号,在书房里不停地走来走去。

其实他与寿王李瑁几乎没有什么交集,杨玉环嫁入寿王府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市井青皮,黑社会底层打手,那会子,李林甫都没有权倾朝野呢。

等到他熬出头,李瑁已经缩进府里,深居简出了,一个过气又从不冒头的帝子,自然不会放在他的眼中,那会子,太子李亨才是他们打击的目标,当然了,如果计划成功,太子当真被拉下来,能不能轮到李瑁,谁也不知道,毕竟那时候,正是杨玉环初承恩泽时,至尊又怎么会考虑他呢,那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么。

“是障眼法,还是暗渡陈仓?”

鲜于向并无半点得色,反而深深皱起了眉头。

“不好说啊,至尊似乎在有意地摆弄朝局,往往令人意想不到,过后细想想,又多在情理之中,某能想到寿王上位的理由只有一个。”

“身份尊贵?”

鲜于向摇摇头:“假使照常理来推断,至尊走在贵妃的前头,本朝是不殉葬的,她剩下的日子如何度过?入道还是修佛。”

“若是太子接位,只怕连个表面上的礼遇都做不到,反观寿王,你们说,他会恨上娘子么?”

这话没法答,因为怎么答都是错,在座的都是心照不宣,等着鲜于向继续说下去。

“不要忘了,三庶人之事,在民间口碑可是不怎么样,这事若是翻过来,那位贞顺皇后,何以自处?唯有寿王继位,才能保证过往的一切,维持原样,按照至尊如今的心态,这恐怕正是他所愿哪。”

“那么问题来了,寿王上位,于我等有何益处?”

“老向,某家与寿王,并无交情啊。”

“那有无恩怨呢?”

杨国忠摇摇头,鲜于向一拍大腿:“着啊,至尊指望他顾念旧情,对杨氏照顾有加,大夫也姓杨,这便是咱们的优势,亦是先机。”

“依某看,至尊召寿王入宫,又不避娘子,正是为了试探他对娘子的真实情感,说句犯忌讳的话,至尊不怕他有情,就怕他心怀恨意,或者说,至尊希望寿王恨的是自己,而非娘子。”

“此话在理。”窦华点头称是:“宫里传来消息,用膳之后,至尊将寿王一人带到贞顺皇后庙前,说了什么无人知晓,可寿王大哭于庙前,是许多人都目睹的事实,其后才发生了高公亲送出宫的一幕,若是至尊生了嫌隙,又怎会出现这样的情形?”

“事情很清楚了,至尊定是因某事对太子产生了不满,才会想到了寿王,不只是想到,而且马上付诸实施,这一次恐怕是真的。”

“你是说太子之位不稳?”

“多半如此,可大夫不要高兴得太早了,咱们与寿王没有恩怨,还有一人也与寿王没有恩怨。”

“安禄山!”杨国忠已经是不知道第几回提到这个名字,每一回都是咬牙切齿地。

“所以,我等下一步,便有了新的人选。”

“可某家与那胡儿......”杨国忠迟疑了片刻。

窦华接口说道:“大夫莫要忘了,严庄之事,疑点重重,怎么看怎么像是对方执手在先,无论他们出自何种理由,这层脸,已经撕破了,朝堂无第一,大夫难道甘居其下乎?”

“老窦说得是,无论此事结果如何,安郡王都会算在咱们的头上,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不趁势下手,等着他进了京,再咬上一口么?”

“老向,你说。”

鲜于向出人意料地摇摇头:“李相国一死,咱们与安禄山迟早要翻脸,可目下还不成,不但不成,还要让他以为,大夫针对的,依然是李相一府。”

“怎么说?”

“昨日,有个人给某家送来了一首诗,大夫想不想听一听。”

杨国忠疑惑地看着他,心知此事必然有蹊跷,一旁的窦华、郑昂等人凑趣地说道:“什么诗,莫要卖关子。”

鲜于向捻着胡须,缓缓吟道。

“王国称多士,贤良复几人?

异才就间出,爽气必殊伦。

始见张京兆,宜居汉近臣。

骅骝开道路,雕鹗离风尘。

......

有儒愁饿死,早晚报平津。”

一首长长的诗念完,就连杨国忠也愣住了,这简直是赤果果地吹捧,里面写的那些,基本上与鲜于向本人无关,自然了,后者也不会是借此炫耀什么。

“哪个腐儒慌不择路,投到了你的门下?如此肉麻,叫人脸红。”

“一个无名之士,名为杜甫,他虽籍籍无名,有个族弟,你们一定知道,杜位。”

“李相国之婿的那个杜位?”郑昂的反应最快,一口道出。

“正是,某料得,他此番上门投书,必是此人指点。”

“老向的意思是,投石问路?”杨国忠听出了点意思。

“大夫所料,正合某意,杜位有心投靠咱们,又怕大夫不纳,故而让其兄到某家门上试试。”

“继续说。”

“大夫还记得,当初咱们的目地,是为了对付李相国,如今他虽然故去了,可身前的谋划,正在一一成为现实,要打破这种状况,首先就要打掉至尊对其的信任,杜位此人就是一个缺口,他是李相国的爱婿,他若是能出首,至尊会不信么?”

“好好,若是他真有用处,某家绝不吝惜,要什么,都可以谈。”

窦华与郑昂二人对视了一眼,后者疑惑地说道:“可这样一来,岂不是也帮了安郡王?”

杨国忠也露出了同样的神色,说实话,对于一个死人,他已经提不起太大的兴趣了,不过深知鲜于向此人,决不会做无用功。

“莫要心急嘛,李相国这么多女婿,随便哪个都能牵出一串,比如那个张博济,有个外甥名为罗希奭,大夫对此人不陌生吧。”

“罗钳嘛,你想动他?”杨国忠若有所悟。

“大夫只说了一半,罗钳吉网,某家想要动的人,是吉温!”

鲜于向露出一个阴冷的笑容,让人心里不由得一凛。

第二百四十章 遇袭

在这些朝堂大人物眼中,刘稷是个不入眼的小人物,小人物的好处就在于,要被发现,需要大人物们弯下腰,在那些犄角旮旯里瞪大眼睛仔细找,人家会费这么大的劲么,答案是显然的。

因此,在这波谲云诡的气氛中,他每天所做的,都是在旁人看来极为香艳的勾当,双飞。

一次对付两个女子,需要的体力和精力都是难以计数的,很容易从一开始的新鲜刺激,变成疲于奔命,因为这种事,很多时候,都是女人远比男人的耐力强,也更不容易满足,后世那些皇叔里的描写,大都是些连女人手都没拉过的宅男,YY出来的。

不过杨玉瑶有一句话说得不错,女子对男人的印象,与房事有着极大的关系,器大活好,会一个女子记上许久,以他如今的状态,除了这种事情,还有什么可以收那位虢国夫人的心呢,穿越者有个屁的光环。

所以,他很感激这具身体的前主人,相当地捧,比起后世同龄时要强上许多,毕竟一个高一学生,在高考的巨大压力下,哪有可能像这边一样,在军中直面生死来得有动力?

一个三十多岁的成熟美妇,一个年仅十六的娇艳人妻,两种极致的体验,这是做为军人的他,前世根本无法想像的,很多时候,他已经分不清楚,是不是自己释放了心底的一种欲望,让其在这个时空,毫无阻碍地成长与状大。

不知道是不是对李妍心怀愧疚,刘稷真得希望她能怀上孩子,摆脱悲惨的命运,在杨玉瑶的庇护下,好生地活着。

当然了,除了享受温柔,杨玉瑶会将她的渠道探来的消息,告诉自己的小情郎,那些朝堂政事、宫闱秘闻,极大地满足了刘稷的猎奇心理,更让他收获了许多别人无论如何也难以打探到的情报。

比如说,李隆基要靠药物,才能满足某美人的床上需求。

这要卖给媒体,那也是价值不菲的。

一边搂着大小美人,一边听着小道消息,这种滋味,是真会让人上瘾的。

“......今日侍御史郑昂上疏弹劾罗希奭,说他啸结逋逃、群聚不逞、应是流贬,公然安置,或差报郡县、割肃黎氓,或辍借馆宇,侵扰人吏,不唯轻侮典宪,实亦隳坏纪纲。”

刘稷听着听着就傻了眼,虽说美人轻语,婉转动听,可里面说了什么,愣是一句都不懂,让他感到一种深深的自卑,不由得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轻轻地吻了吻大美人的面颊,狠狠地说道。

“说人话。”

杨玉瑶强忍着笑意,不敢太过直白,以免他发飚:“意思是说他勾结盗匪、破坏法纪、意图不轨。”

“这人很有名么?”

“李相国的左膀右臂,与吉温齐名的酷吏,之前几次构陷太子,都是他们二人的首尾。”

刘稷转头看了一眼李妍,后者一付心不在焉的表情:“既然是狗咬狗,就让他们去咬好了,还有什么好玩的事么?”

“寿王今日在府里宴请宾客,杨国忠、鲜于仲通都去了,听闻相谈甚欢,还有你那老岳丈也出席了呢。”

“居然不叫我?”刘稷义愤填膺地说道。

“人家最低也是个绯袍,叫你做甚,受邀的还有哥舒翰、和新任的青塘节度使李光弼,还有大都护府下的属官,大都是河、陇两镇的将校,你一个安西的小官,凑什么热闹。”

“河陇撤镇已成定局了么?”

杨玉瑶美目一转:“奴哪会知道这种事,要问至尊,他准定以为是杨国忠的意思,不过有一日,恍惚似乎听至尊提过一嘴,说是战后不必补充河西兵马,余下的拨往新设的都护府呢。”

那就是撤了,难怪李光弼会任副大都护,因为他原本就是河西节度副使,这样的安排,顺理成章地将河西余部转过去,再加上陇右的那一部分,朝廷等于一下子节省了三分之一的兵源开支,相比新设之地的投入,政事堂不会算不过来这个帐,由此通过的阻力会小很多,毕竟那是一个全国排在前三的大镇,涉及的利益数都数不清,如今说到底,依然是一个各方面妥协的结果,只是无人想得到,这个果实最后竟然落到了寿王的头上。

杨玉瑶见他沉默不语,心知他在思考,没有再说话,只是暗地里,朝着李妍使了个眼色,两人一前一后,一上一下,慢慢地挑起刘稷的欲火,等到后者难以抑制之时,一个翻身将身前的人压住,也不管是谁,便使出了全力,直让对方出声告饶为止。

在虢国夫人府的厮混只能选择夜里,到了天快亮的时候,再偷摸着回高府,等到白天,出城去找严庄,让那个家伙,将这些搜集的片段做一个深入的分析,从中寻找出事情的大致走向,如果时间多,就会与手下一起训练,保持一个良好的身体状态,无论是什么时代都是有利无害的,比如说,满足某些欲望较强的女人。

这样的生活,虽然有些无耻,也给平淡的日子,添了些新鲜和刺激,变得不那么难过。

从军营回去的时候,他们通常走得渭水一侧,那是一条平整的官道,蹄铁打在上面,会发出清脆的声响,临近闭城时分,路上往来的行人不算多,他们可以肆意驰聘。

就在快要接近便桥的时候,突然从桥上过来一个人影,刘稷眼明手快,猛然一勒缰绳,胯下的战马高高地扬起前蹄,几乎从那人的头上掠过,发出一声长长的嘶鸣。

“啊!”

那人吓得脸色惨白,仰面跌倒在地,一只手撑在地上,惊恐地看着他,从面相看,是个身着长衫的老头,胡子扎拉,醉眼惺松,身下压着一个剑鞘,看样子还是个士人身份。

“吁。”

刘稷停马跳下来,上前想要拉一把,老头握着他的手,借力爬起来,低头拍拍衣衫,看着一付摇摇晃晃的样子。

“老人家,对不住,方才是我没有看清......”

刘稷道歉的话还没说完,老头突然间动了,只见一道白光在眼前闪过,他下意识地连连后退,身后随从的军士发出惊呼,同时拔出了腰间的横刀。

“戍主,小心!”

第二百四十一章 失手

得益于战场上千锤百炼的经历,如今刘稷的反应力,已经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更重要的是,对于危险的预知,几乎成为一种本能。

然而这一回,差点儿就着了道,因为对方看上去,就是个喝醉了的糟老头,被他的马儿惊吓之后,再也正常不过的反应。

眼前被一片白光笼罩着,老头的身形敏捷,手上连连挥动,剑势有如流水般,绵绵不绝,竟然让他连个拔刀的功夫都没有,逼得疾退了数步。

“刀来!”

刘稷不得不大声呼叫,想让身后的手下递把刀给他,谁知道叫了数声都无人回应,他觑了一个空子,暗自转头一看,两个手下不知道什么时候,全都被人给逼住了,那些人身着黑衣,看不清面容,就连身形都隐在马身后头,根本无从判断。

这是一个蓄谋已久的陷阱,而不是什么偶遇,更不是碰瓷,这就是刘稷在狼狈之下,得出的结论。

怎么办,这里离着长安城很近,几乎看得到远处的城门和城楼,离着军营却有一段不小的距离,对方一定会想到这个问题,很难说两边还会不会伏下更多的人,他失去了战马,又没有着甲,只凭着腰间的横刀,只怕连眼前的老头都拿不下,舒服日子过得太久,连警惕性都失去了么?

后悔也是无益,刘稷一咬牙,开始专心对付眼前的老头,拿下这人,或许还有一线挽回的余地,就算没有,拼一个是一个。

只一瞬间,他便恢复了战场上的感觉,眼睛死死盯着对方的脚,因为那里是老头唯一的破绽。

不知道是不是醉酒的原因,那双脚显得十分飘乎,对一个用剑的高手来说,腰力决定剑力,腿脚决定方向,刘稷是第一次直面这种兵器,但是冷兵器多有相通之处,剑走轻灵,速度才是它最大的长处,对方能逼得他无暇拔刀,也是这个原因。

他在等。

老头是单手执剑的,这种拿法,剑身的重心太过靠前,会让剑手耗费的力气极快,等到躲过这段疾风骤雨般的攻击,他的机会才会到来。

刘稷就不信了,世上真有什么靠内力的绝世武功,越老越牛B的那种,当然了,如果真有,他认栽便是,左右也是打不过。

果然,在大约一柱香的功夫之后,老头的动作明显慢了许多,脚下显更是蹒跚,刘稷已经能看清剑势的出招收招变招了,他当下不再后退,等到对方变招下撩的一刻,侧身避开,挥拳砸向剑身,将老头的长剑荡开,同时欺向上前,打算以已之长,对敌之短,肉搏。

一般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若不想拼拳脚,唯有弃剑一途,可是老头不知道是不是喝醉了,不闪不避,扬腿上踢,直取他的小腹,刘稷一手架住他的腿,一手握拳击向老头的胸膛,被那老头的空手架住,两人同时一惊。

刘稷惊异的是这个糟老头看着人都站不稳,出手迅捷无比,应对也是相当得法,让他一时占不到便宜,老头吃惊在于,一个十多岁的少年郎,以空手入白刃,没有丝毫畏惧。

老头主动后撤一步,倒提着长剑说道:“再来,你拔刀吧。”

刘稷手搭上横刀的刀柄,沉声说道:“你们是何人,找我是何用意。”

老头嘿嘿一笑,手上挽出一个剑***了上来:“打过某再说。”

说罢,嘴里发出一种低低的尖啸,将空手背在身后,长剑的剑尖微颤,一瞬间又笼罩了他的周身。

遇强则强,刘稷打起精神,一把拔出横刀,也不管对方的剑招如何,当头便劈了过去。

“一力降十会,有悟性。”

老头明白他是想同自己拼力气,哈哈一笑,长剑陡然挑起,如同灵蛇般直取他的胸前,剑比刀长,他的刀还没劈下来,人家的剑就入胸了,刘稷要么退,要么回刀去挡,他选择了后者,可没想到挡了个空,老头的这招是虚招。

只听得“铛”得一声,剑尖在横刀的刀身上点了一下,火花四射。

“小心了。”

老头矮身横扫,以剑作刀,砍向他的双腿,刘稷起身一跳,双手握住刀把,用力下劈,眼前突然一花,老头失却了踪影。

刘稷心知不好,不等双脚落地,便反手抽刀击向身后,没想到依然落了个空。

等他双脚站定,一个事物从身后搭到了脖子上,露出一截闪亮的剑尖。

在眼前。

宣平坊封府赐邸,封常清从寿王府上赴宴归来,被郑氏接入内室,只见他一张脸红得透亮,就连眼睛都似火烧一般。

“往日里吃酒,也没见你当真醉过,今日这是怎么了?”

“今时不同往日,不醉不行,不真醉,日后会有天大的麻烦。”封常清搭着妻子的腰,叹了一口气。

“怎么说,寿王真要上位?”

“不好说,怕只怕,他想上,却拿咱们当梯子。”

郑氏端来了醒酒汤,将那些下人遣走,亲自喂与他吃。

“究竟是个什么章程?”

“寿王想让大郎进王府做个长史。”

郑氏心里一惊,手上的勺子也停在了半空中。

“你应了还是没应?”

“不敢应,也不敢不应,只能推说大郎的职事,已经报上了文部,一切需天子定夺。”

“这岂非得罪了寿王?”

“得不得罪不在这上头,如今咱们只能尽力不牵进去,明年我赴任之后,你和大郎在京城,千万要当心,他们不会死心的。”

郑氏低下头,愁容不展地说道:“我都省得,郑氏来了多少次,都让我给回了,就是不想你为难,我老了,没什么相干,可大郎他们两口子,日后总要有个依靠,你就不能循回私,让他跟着上任?”

“我如何不想,可你看安禄山,身兼三镇爵拜郡王,都得留下长子在京师,如今天子将安西、北庭尽数交到我手上,不把你和大郎放在这长安城,走得了吗?”

“早知如此,何苦要立下这灭国之功,弄得骨肉分离。”

封常清一把将妻子抱进怀里,笑着说道:“当初我找不到事做,你愁得跟什么似的,如今我熬出了头,你依然愁得跟什么似的,说到底,跟了我,真是委屈你了。”

“说什么话呢,无论你是个什么样子,我都愿意,这是我的命。”

封常清摩梭着她的背,柔声说道:“刘仁甫放了文部员外郎,正在铨选司当差,我与他打过招呼了,尽快将大郎的事定下来,去那些个清水衙门挂个闲差,不拘什么都成,他会安排的。”

“刘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眼见着年末了,这亲事倒底怎么说啊。”郑氏一听到刘单的名字,又想起了女儿。

“不能怪刘仁甫,咱们拒了太子,他家拒了天子,这会子风头还没过呢,就巴巴地结亲,不是打皇家的脸么,缓缓吧,左右他们都还小,等个一年半载的也不打紧。”

郑氏知道,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可是一想到女儿那紧怵的眉头,心里就觉得不踏实。

好端端的事,结果出了这么大的乱子,真要再等上一年半载,谁知道又会出什么幺蛾子。

夜长梦多啊。

第二百四十二章 剑仙

居然栽在一个糟老头子手里,刘稷在心里骂了自己无数遍,以为打赢了几仗,又偷偷干下几件事,就天下无敌了,真是报应,如今最让他不甘心的,是对方究竟打算干什么。

“我输了。”他很干脆地放开手,任横刀落到地上。

“哈......哈......”

一个清脆的女子声音,在身后响起,刘稷先是一愣,紧接着在脑子里将所有得罪过的女人都过了一遍,怎么也记不起,倒底会是谁?

不会是李妍要自己的命吧,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么一桩恩怨,值得一个高手出马。

可那笑声太过魔性了,根本不像是李妍的,不对,自己好像就没见李妍笑过。

她为什么不笑呢,因为丧夫啊,刘稷站在那里胡思乱想,自问自答,突然,一个小小的身影,从后面转过来,得意地出现在他眼前。

“是你?”

“是我。”

李腾空笑得像是一只小狐狸,让刘稷哭笑不得的同时,心里松了一口气,自己是得罪过她,但并没有得罪到死,性命应该是无逾的。

“一个口角,至于吗?”

“至于,在这长安城里,还没有敢说我的口角呢?”

这么霸气的话,又是出自女人的口,刘稷突然想起了杨玉瑶,大唐尽产些什么样的女人啊,一个比一个生猛,眼前这个看着不过十来岁,也敢说这样的话,他突然记起来,当初两人是在玉真观碰上的,不会是公主吧,李隆基不是只有一个没嫁去的公主吗?这货又是哪出来的。

“那你想怎么着吧。”

李腾空想了想,眼珠子溜溜得转了转:“没想好呢,要不先打一顿?谁让你欺负她呢。”

“我最近没欺负谁啊?”

“虫娘,记起来了么。”

“道过歉了,她也原谅我了,还想怎么着啊,要不我以身相许?”

“死到临头还口舌花花,真以为我不敢杀你么?”李腾空沉着脸,眉头一皱。

“当然不敢了,你要敢,怎么会找别人来。”

刘稷才不相信呢,真要动手早动手了,方才打架的时候,他就觉出了不对,老头攻势虽然凌厉,但是根本没下死手,一直摆出一个切磋的架势。

“我......”李腾空想发个狠,话没出口就给打断了。

“杀不杀,不杀走了啊,晚一点城门都要关了,没地儿住你负责啊。”

他算是看明白了,这妮子就是闲得慌,来找乐子的,既然这样,那也用不着客气,一边说一边转头看了看,脖子上那把剑,果然没了。

“没地儿住我负责......”李腾空被他一打岔,顺口答道,末了才反应过来,又让人给调戏了,不由得俏脸生寒,恨恨地跺了跺脚。

“负责就成,行了,你想现在做,还是吃完饭了做?”

李腾空被他彻底带沟里了,下意识地问道:“做什么呀?”

她的样子有些呆,刘稷都有些不忍心占便宜了:“你捉了我来,问我做什么,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那货,怎么知道。”

“你这厮好生可恶!”

李腾空总算回过味来,自己在口舌上,甭想占到上风,可又不能真杀了,正没奈何间,逼住刘稷手下的两个黑衣人,施施然地走过来,身材较矮的那人一把扯下面罩,露出一张女人的面容。

“孙大娘!”

孙大娘微微一笑,用眼神与她打了个招呼,一把将李腾空搂住,带到边上。

另外一人身材高大,眼如铜铃,不必说,他也知道是谁了。

“南兄。”

“刘戍主。”

“原来是二位,吓得刘某这心,差点没跳出来。”

南霁云扯下面罩,哈哈一笑:“小儿女托咱们出手教训一个狂徒,没曾想是你,一场误会。”

“确是误会,当日不知道她是你们的人,多有得罪。”

刘稷本以为那女孩是那位孙大娘的徒弟之类的,没想到对方摇摇头:“某家与大娘,是受她所雇,你的行踪,行止都是她遣人打探的,直到今日动手,才发现原来是你。”

被人跟踪还没有发现?刘稷立刻反恭自省,原以为位置低无人注意,结果不小心就交待了,真是一点都大意不得啊。

知道他们的规矩,不会透露过多的消息,他也不再追问,转而问起之前的那桩事,也是双方认识的由头。

“那事办妥了?”

南霁云没有说话,只是微微一颌首。

“你们不是从北庭回来的吧?”刘稷是从时间上推断的,因为那样走的话,要绕很大一个圈子,不可能有这么快。

“某家与大娘,是从朔方郡下来的。”南霁云的话不多,基本上都是点到为止。

刘稷不得不继续套他的话,因为他想知道,阿布思所部的情形。

“同罗人败了么?”

南霁云先是点点头,接着又摇摇头,可急死个人了。

“他们不是败了,而是小败之后撤了?”

南霁云总算点头了,刘禹也松了一口气,那就说明,自己与严庄的策划,基本上达到了目地。

难怪,安禄山这么快就回京了,感情是双方的一种默契,否则按历史上来,这场战事得到明年四月才会见分晓,结果就是阿布思在安禄山和回纥人的夹击下大败输亏,丢掉了大半族人,不得不西去依附葛部,最后成为了程千里的功绩,如今么?他心里有数了。

对方不怎么会接话,他一时也没有话头,想要多问一问阿布思的情况,又不想表露得太过明显,以免节外生枝,毕竟那是一个叛逆,容易为人捉住小辫子。

“你们怎么不说话了?”

大娘走过来,身后跟着女孩。

“我与南兄一见如故,不必多言。”刘稷看了一眼女孩,仍是一付恨恨的样子。

“那便好,今日之事,你们俩也揭过了吧,一场口角而已,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刘......”

女孩突然出口说道:“知道,刘稷么,一个戍主。”

“我也知道,李相国之女么,而且我还知道你的闺名。”

李腾空恨恨地说道:“虫娘,亏我还为她打抱不平。”

“那你可错怪她了,不是她说的,我掐指这么一算,算出来的。”

刘稷笑吟吟地看着她,其实不难猜,南八他们上一回就是为李林甫所托,这次回京肯定是要覆命的,能够驱使他们的,多半与李府有关系,女孩是个道士,能自由出入玉真观,身份肯定低不了,又与公主交好,说话还那么霸气,这么前后一联系,可不就是历史上那位有名的女道士嘛。

孙大娘摇摇头,没有理睬两个孩子的斗嘴,一转身将那个老头拉了过来。

“你们打了半天,也该认识一下了,这么能算,他总该认识吧。”

刘稷还真算不出来,此时的老头,完全没有了醉酒的模样,身高比南八差一点,比他要高上一点,大概在一米七八到一米八左右。

身上的一袭道袍虽说有些脏,可此时看着,反而有几分不羁的潇洒,头扎短髻、眼神清洌,嘴上三撇胡子,一点都不显邋遢,加上那个仗剑而立的身姿,真有几分江湖不世出高手的风范。

可是孙大娘话里的意思,此人的名头应该还在他们之上,刘稷想起了一句话。

关中四绝。

不是吧,说好的诗仙,怎么改剑仙了。

第二百四十三章 诗仙

“某与这位小友不打不相识,叫什么都成,某家道号青莲,表字太白,要不乐意,叫声牛鼻子也没所谓。”

果然是他,刘稷感概了一下,还是长安好啊,随便打一架,也能碰上牛人。

对于大部分华夏人来说,对于诗词的认识都是从小学课本里的那首《静夜思》开始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对于大部分华夏人来说,对于唐朝的认识,都是从这个叫李白的人开始的,因为他经历了大唐最盛的几十年,笔下的诗句,几乎就是那个伟大时代的写照。

对于大部分华夏人来说,对于华夏的认识,基本上都离不开这位叫李白的代表人物,特别是在文学这个领域。

五十二岁的李白,已经脱去少年的表涩、青年的潇洒、中年的蹉跎,开始步入老年的成熟,与最后的辉煌。

再过十年,大唐的三个支柱一齐将会倒下,李隆基,李亨,还有这位伟大的诗人。

此时,他就活生生地站在刘稷的面前。

“太白先生。”

刘稷朝他拱拱手,正色说道。

老头一抖袍袖,表情有几分不耐:“只管啰嗦作甚,找个去处吃酒是正经。”

众人都是宛尔,可这个时辰,眼见着日头西斜,城门已经关上了,想到之前的玩笑话,刘稷朝着李腾空挤挤眼睛,在他想来,李林甫在城中都有产业无数,城外怎么也得有几个庄子才对,没想到,女孩咬着下唇,眼带犹豫,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他倒是不介意回军营,不过让严庄、田乾真等人看到,不知道会不会又打起来。

“某家中不远,不若去坐坐,再想天就黑了。”

最后还是帅老头放话,几个人朝着郊外的一处集镇走去。

城中有坊,城傍有市,城外有集,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形成的,后世的专家并没有一个定论,不过在唐朝时差不多达到了极盛时,特别是天宝年间。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如同后世的帝都,三环内是天价,三四环是高价,出了五环也不是平头百姓能买得起的,可日子总得过,就是把家安在冀省,来回上班远点而已。

天宝十一载的李白虽然没有落魄到好友杜甫的地步,可基本上也属于坐吃山空,好在他运气不错,第二任妻子是中宗时的权臣宗楚客孙女,虽然家道中落了,底子还是有一些的,至少可以在离城不远的集镇中,租下一间清静的小院。

此时天色渐黑,长安城中的闭坊鼓一声接一声地响起来,城外虽然没有夜禁,集镇中的巡丁依然在各处巡视,提醒百姓小心火烛,同时也负有一定的缉捕之责。

“这是......”

篱笆门被人打开了,一个妇人端着一盏油灯出现在门后,在刘稷看来,妇人的年纪应该在三十多岁,在这个时代已经属于高龄了。

“几个友人到访,去准备些吃食,某要待客。”老头随意地吩咐了一句,背着手走进门。

“嗯。”

妇人顺从地应了一声,几个人显然知道她的身份,都是口称“叨扰”,刘稷不知道要如何称呼,只能胡乱地跟着叫“嫂嫂”。

走在后头的李腾空白了他一眼:“那是宗四娘,莫要乱叫。”

刘稷笑而不语,缘分真是奇妙,十年之后,李白将妻子宗氏送上庐山,托付于这个小女孩,不久后,自己就病逝了,两个女人最后只怕成了好友,没想到这个时候已经相识了。

他的笑容让李腾空有些迷之发毛,想想又说不过他,只能恨恨地瞪了他一眼,跟着孙大娘进了屋子。

刘稷进屋前,向身后的两个军士使了个眼色,两人会意地离去。

妇人的手脚十分麻利,很快收拾了一些吃食,温了一壶酒送上来,老头随意地招呼大伙坐下,也不管他们,自顾自地倒上一盅,咪了一口,脸上露出一个惬意的表情。

来到这个时空习惯了那种繁琐的礼节,哪怕是与封常清、李嗣业、田珍这些熟人一块儿吃酒,也绝不可能这么不拘礼,他还是第一次碰到在自己家中待客,这么随意的主人。

“来来,都满上。”主人不理,孙大娘便担起了待客之责,目视二人说道。

“五郎,二十五娘,今日之事,起于口角,终于误会,喝了这杯酒,将事情揭过,成吗?”

刘稷笑了笑:“我没问题,就不知小娘子这气消了么?”

“谁有空同你置气,稀罕么?”

“哎,这才像是修道之士说的话,哪能老跟咱们凡夫俗子过不去呢,是吧。”刘稷端起盅子,伸到她的面前。

“哼。”李腾空余气未消地哼了一声,勉强与他碰了一下。

“对嘛,以后想见我了,直接差人告诉我,用不着又是跟踪又是堵路地,容易让人误会。”

李腾空的一口酒还没下喉,被他的话呛得全堵在了气管里,咳得上气不接下气,极为难受。

“好好地只管气她做甚。”孙大娘赶紧拍拍她的后背,嗔了刘禹一眼。

“哎呀,这是怎么了,赶紧随我去清清嗓子。”

宗四娘进来看到了,直接将咳嗽不止的李腾空扶了出去。

孙大娘似笑非笑地看着刘稷:“你将她支出去,想要知道什么?”

“阿布思是否退往了金山方向?”

时间不多,刘稷也不想同她废话,径直问道。

“我们离去之前,他们确实是往西去的,到哪里了,我们没问。”

“你们离去之前,可曾见到回纥人?”

孙大娘摇摇头:“不曾,只有范阳的兵马,还有奚人和契丹人助阵。”

对方所说的消息,与刘稷的猜测相差无几,阿布思一定是得信之后主动撤离的,这也就说明,自己派往范阳的手下应该已经完成了任务,就在他打算继续问下去的时候,突然听到老头在边上嘀咕了一句。

“范阳,范阳呆不得,要出事,要出大事。”

屋子里的人顿时就是一怔。

第二百四十四章 大娘

李白眯着眼睛,用一种半醉的口吻说道。

“幽州各处,都在传诵东平郡王的恩德,特别是那些异族人,人人心中只有他安禄山,而没有天子,他收买人心做什么?他广积粮草做什么?每天都有一车车的皮毛、生铁运进城,这又是为什么,他将那些善骑射的草原部民尽皆编入伍,在城中纵横骑啸,还扬言要将汉将尽皆换成蕃将,当地官吏人人心惊,有异议者不是被贬斥就是逐离,所见所闻,不敢深想,你们说,他想做什么?”

众人的惊异各不相同,孙大娘与南霁云全都写在脸上,而刘稷更多的则是在心里,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件事情,会以这种方式,从这样的一个浪漫主义诗人的嘴里说出来。

没人将那两个字说出来,因为不信,连他自己都不信,离着历史上的变乱还有两年多,安禄山一步步做着准备,再也正常不过,什么迹像都没有,才是咄咄怪事。

可就算他们相信有用么,大唐只要有一个人不信,就等于全天下都不信,这人便是李隆基,因此,安禄山需要取信之人只有他。

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最为奇特的造反经历,连他的族兄都举报他意图谋反,连他的手下都逃出去告之细节,偏偏李隆基就是不信。

对于这种迷之自信,后世刘稷的推断是大唐当时正值鼎盛,李隆基根本不怕!

或许在潜意识里,他还盼着有人能跳出来,给自己找点麻烦,好让日子不那么无聊。

从天宝十一载末到天宝十四载这几年,基本上可以用“平淡”两字概括完。

如今身在局中,刘稷有个更为直观的感觉,李隆基或许有把握,自己活得比安禄山还要长,以他的自信,任何人在天子这种无条件宠信之下,都是生不出反意来的。

至少刘稷自认,自己做不出那种事,枭雄,果真不是人人都做得。

席间一片沉寂,盖因对方的话太过惊人了,他们几个都是江湖人士,对于朝局看不懂,自然也没什么话好说。

于是,刘稷猛然省觉,自己是唯一的一个局内人。

“先生是从范阳来的?”

老头没答话,宗四娘从外头端了盘切好的羊肉进来,接口说道。

“去年,我同家夫游历幽燕,在范阳停留了数月,今年十月方返。”

原来如此,他记得起来,李白与这位宗四娘子续弦,正是在去年,感情两人是蜜月旅行啊。

宗四娘接着说道:“这些肉肴,还有一些好酒,都是外头的军士送来的,应该出自你的授意吧。”

“不速之客,怎好空手上门。”

刘稷的话,让老头眼中一亮。

“好酒?”

“真是好酒呢,似乎还是西域产的呢。”话不多的南霁云伸了伸鼻子,吸了两口。

“本地土产,不值一晒,不过嘛,喝这酒得有规矩。”刘稷伸手按住坛子。

老头不满地瞪了他一眼,孙大娘和南霁云都是好奇地看着他。

“关中四绝,小弟有幸结识其三,若是能一睹绝技,酒肉我出了又有何妨。”

老头一听,立刻去抢那坛酒。

“你我斗过一场,什么都看过了,某可以喝吧。”

刘稷没有放手,冲他一摇头说道:“先生是诗,不是剑,不算。”

“诗是吧?”老头按着几案站起来。

“新诗。”刘稷看着他,笑了。

老头给了他一个“你居然敢小看我的眼神”,背着手沉吟了片刻,突然一张嘴,发出一阵高亢的声调。

唱!

“远别离,古有皇英之二女,乃在洞庭之南,潇湘之浦。

海水直下万里深,谁人不言上离苦?

日惨惨兮去冥冥,猩猩啼烟兮鬼啸雨。

我纵言之将何补?

皇穹窃恐不照余之忠诚,雷凭凭兮欲吼怒。”

刘稷听得呆住了,唐人即兴而歌,可谓是席中一景,有时候还会跳舞,一群人围成一圈,绕着中庭载歌载舞,而且都是大老爷们儿,他见识过很多次,可这回不一样,那可是李白。

孙大娘和南八拿着竹著在盘子上有节奏地打着拍子,李白的歌声一转,变得低沉了许多。

“尧舜当之亦禅禹。

君失臣兮龙为鱼,权归臣兮鼠变虎。

或云:尧幽囚,舜野死。

九疑联绵皆相似,重曈孤坟竟何是?

帝子泣兮绿云间,随风波兮去无还。

恸哭兮远望,见苍梧之深山。

苍梧山崩湘水绝,竹上之泪乃可灭!”

到了最后,再度转向高亢,长长的拖出一个悲音,如泣如诉。

刘稷的造诣不深,听不出这算是诗、歌还是赋,可是却听出了其中的意思,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确宽容,写成这样都不怕被人告发,想想被称为士人典范的大宋,还有乌台诗案呢。

一曲即罢,老头又恢复了之前的神态,不由分说地抢过他的坛子,一掌拍开泥封,先是伸头进去闻了闻,然后再将酒出来,一股紫色的液体连着扑鼻的果香,在那个粗瓷大碗中荡漾着。

“三勒浆?”南霁云诧异地问道。

“没见识,这是西域葡萄酒,要配上夜光杯才应景呢。”

李白拿着碗在那里荡来荡去,一脸的陶醉:“天宝五年,某为御前待诏,曾蒙至尊赐下一斛,用的便是波斯琉璃夜光杯,可惜,惊鸿一瞥,多年未尝了,没想到今日得见,不枉不枉啊。”

刘稷懒得搭理他,目视孙大娘,后者豪爽地站起身,拔剑在手,手腕一翻,长剑如同有了生命般,掀起层层光点。

他们所在的屋子仅有十步见方,孙大娘的脚步几乎没有动弹过,纯靠腰力、臂力和腕力,招式比起之前的老头,更要轻灵和迅捷许多,到了最后,浑身都被一个白色的光圈包裹着。

刘稷眼都不眨地盯着她的手势,却几乎看不出对方是如何出招收招的,两人真要对阵,只怕结果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如何,看清了么?”孙大娘挺身收势,长剑被她执在手中,靠在背后。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刘稷脱口而出,脑子里突然灵光一现,诧异地说道。

“你不姓孙,而是复姓......公孙。”

第二百四十五章 抄的

后世对于这位关中四绝之一的唯一记载,恐怕全都出自于诗圣杜甫的那首长诗。

刘稷中学时学的那点知识,一早就还给体育老师了,刚才的这两句诗,完全就是不经脑子的行为,或许正是对方的剑术,让它从大脑皮层的记忆区深处,被激活进入了神经系统,然后经口腔肌肉,舌头的一连串动作,发出了他自己也没想到的声音。

“你认得我?”公孙大娘面色不变,头上连汗都没怎么出。

“大娘成名时,我不过是个婴孩,哪会有幸认得,那日玉门关前,方是首次相识,不过,闻名以久,不曾想如今改换了姓名,可是有什么麻烦在身么?”

刘稷将一坛葡萄酒打开,亲自为她倒满,公孙大娘捻着盅子,在手心里转了转,然后一饮而尽。

“你既然听闻我的名头,也当知晓,我是宫中侍女出身,到了年纪放出来的,原先的姓名,怎么好再用?孙也好,公孙也好,不就是一个称呼罢了,什么打紧的。”

“原来如此,是刘某唐突了,大娘莫怪。”

公孙大娘无所谓地摆摆手,拿过那个坛子,给自己倒上,小口慢慢地品着,一个小小的身影从宗四娘的身后跑出来,好奇在刘稷的脸上打量。

“我脸上有花?”

“你会做诗?”李腾空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事,一双漆黑的眼珠子,溜溜地转个不停。

“不会。”

刘稷干脆地否认,要命啊,面前就坐着一个诗仙呢,谁敢在他面前称自己会做诗?

好吧,杜甫敢。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诗仙好好的酒不喝,在一旁唯恐天下不乱地补充了一句,刘稷给了他一个“关你屁事”的眼神,奈何人家根本不搭理。

“对,就是这个,不是你写的,抄来的?”

“小娘子真是冰雪聪明,这都能猜到。”

刘稷冲着她一顿猛夸,李腾空警惕地看着他,实在是被他欺负怕了,根本不相信。

“抄谁的?”

“这么丢人的事,你干嘛要问那么清楚。”

“那就是你写的。”

“好了,怕了你了,是我三岁那年,一个游方的和尚,见我天资聪颖、慧根卓著,想要拐了我去做徒弟,结果被我用计逃脱,他无奈之下,只好留诗一首,飘然远去,只留下一个背影,在夕阳下散发着孤独和落寞。”

几个人全都愣愣地看着他在那瞎掰,诗仙好奇地问了一句。

“和尚?”

“嗯,和尚、僧人。”

“哎,怎得不是道士。”

诗仙一脸地遗憾拍了拍几案,刘稷等人面面相觑,过了一会儿,同时爆笑起来,就连宗四娘和李腾空也不例外。

李白也跟着笑了,众人见他插科打诨,就是不愿意承认,只当有什么难言之隐,其实,他不过是有些洁癖罢了,人家原作者都还活着呢,相信自己不需要靠抄诗来立足,不需要靠抄诗来上位,更不需要靠抄诗来找女人。

“好了好,你们都有酒了,小兄弟,你八哥的呢?”

刘稷提一坛酒,拍到几案上:“请八哥赐教。”

南霁云看着那个坛子,笑了笑,刘稷的眼前闪过一道白光,快得无与伦比,他下意识地缩回手,只听得“咔擦”一声轻响,被他按在几案上的那个坛子,连晃都没晃动一下,只是上面的泥封,裂成了两半,“啪”地落到地上。

从头到尾,他竟然都没有看清,对方是如何出刀,又是如何收刀的!

要知道,那是一把长刀,也就是后世俗称的唐直刀,足足比他腰间的横刀,要长上一半。

南霁云一只手伸过来,提着坛子就这么往嘴里倒,末了擦擦嘴角,不太满意地皱了皱眉头。

“有点苦。”

像他那么喝,不苦才怪呢,后世的葡萄酒都是木桶贮存,放久了饮之前还要放一放,装B一点叫醒酒,其实就是让汁液与空气充份接触,提高它的口感。

他从龟兹带来的这一批,是瓷罐子泥封,带着一股子土腥味,就更要放久一些了,只不过,这个时代的酒,基本上都是果酿,因为粮食太金贵了,用来酿酒是犯法的。

“我的呢,我的呢。”李腾空见他们吃得高兴,也凑趣道。

“人家有绝活,你有什么?”

李腾空上下看了看,刘稷连连摆手:“算了,我可不敢看你的,喝就喝吧。”

“你......又欺负我。”

李腾空已经形成了自然反应,这种小儿女般的娇嗔,是她极少有过的表情,一时间,刘稷也看得呆了。

“只管愣着做甚,吃酒吃酒。”

屋中主人发了话,众人自是依从,宗四娘将军士送来的酒菜一一呈上,自己坐在夫君边上,并不是为了帮他斟酒夹菜,而是加入了他们的行列。

“君不见......”

老头手拍几案,引吭高歌。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公孙、南八、李腾空、宗四娘等人纷纷呼应。

“君不见......”

老头的歌声再起,没有丝毫的苍老,反而说不出得大气。

“高堂明镜悲百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不知不觉,刘稷也参与到了他们的合唱中,这就是大唐。

诗与酒的大唐。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

一曲将尽酒,在这间堪称陋室的小屋回荡着,不知道是美酒还是诗歌的原因,刘稷醉得一塌糊涂,最后竟然抢过了李白的歌头,用比他还要高的破嗓子唱出最后一句。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屋子里所有的人都停下来,看着这个醉眼惺松的少年,李腾空一张俏脸红通通的,眸子亮得惊人。

“这难道也是那位游方和尚,在你三岁之时所吟诵的?”

“嗝。”刘稷的喉咙咕噜了一下:“忘了同你们说,他当时一共留下了......”

“两句。”

第二百四十六章 等等

虽然,刘稷会经常半夜溜到同一坊市的虢国夫人府,不过每一次,都会在晨钟响起之前,就返回居所。

这一回当然来不及了,最后连在哪里过的夜,他都没记来,醒来的时候,许光景那高大的身躯,为他挡住了冬日里的寒风。

“几时了?”

“午时将近。”许光景犹豫着说道:“阿郎遣人来报,让你即刻回府。”

老爹?

因为夜不归宿要教训自己么?他不怎么相信,那就是有别的事了,难道是亲事?刘稷翻身坐起,见许光景欲言又止的表情,忍不住踢了他一脚。

“有屁就放。”

“那位孙大娘留了话,答应你的事,一定办到。”

刘稷的脑子里还有几分晕,完全记不得自己让她做什么了,不过此时也不便计较,先回去再说。

宣阳坊高府,岑参与刘单在偏院中相对而坐,封常清搬走之后,这个院子冷清了许多,而眼下,连岑参也要走了。

“大理事评事摄监察御史、领伊西北庭支度副使”

刘单将一张诸相副署的告身交到他的手上,叹了口气说道。

“想不到你我相聚不过数日,便又要离开,下次再会,更不知是何时,何地了。”

岑参微微一笑:“仁甫何必如此,相见是缘,分别是念,京中某已经呆了两年,烦了,真想念塞外的黄风啊。”

刘单也跟着笑了:“二十七郎说得不错,是某着相了,兄此去建功立业,再见时必然又是一番光景,某在此祝你轰轰烈烈,远大前程。”

“轰轰烈烈,远大前程。”

两人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岑参将那张告身放到手边,状似无意地问了一句。

“子美那里,你可曾与他提过?”

“提了,他没有应承。”

“那便算了。”岑参摆摆手。

“也未曾拒绝。“刘单接着说道:”二十七郎,子美或许还想碰碰运气,若是能在京城谋个差使,也免了颠沛流离之苦,你也知道,他娘子体弱,又刚刚生产不久,家中老幼呦呦待脯,走不得那么远。”

“某知道,他投了不少诗文,哥舒郡王、陈相、鲜于府尹......这些人家,就算能收容他,也不过是个诗文唱和的客卿罢了,莫要忘了,当年太白做到了诗待诏,为至尊和娘子所用,结果又如何,子美想有一番做为,你我都知晓,可在这京城,不低头弯腰事附权贵,如何做得事,他若是真愿意出塞,家小自有封府照应着,又怎么会亏待了去?”

这个道理,刘单何尝不知,可是人各有志,他可以相劝,却无法强留,两人结束了这个话题。

“年后就要走么?”

“只怕要早些,你也知道,封大夫初涉北庭,某家需得先行一步,将一切打理妥当。”

“也对,什么时候行程定了,告知一声,某同他们与你践行。”

“某家的事好说,倒是你,怎么个打算?”

“这话是你问,还是替大夫问的?”

岑参露出一个失望的表情:“你与他相交非浅,难道不知道他的性子?”

刘单叹了一口气:“事情到了这一步,怎么也得缓缓,否则让天子怎么想。”

“某看你就是瞻前顾后想得太多。”岑参与他说话,没那么客气:“本就是一件简单的事,被你们生生弄得不可收拾,天子再是不讲理,也绝不会巴巴地送女上门,你只需要稍稍表露一下,难道还会强来不成?”

刘单并不介意,苦着脸说道:“你岑二十七郎,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天子焉能不知,我与封大夫的那点过往,依然着人来问,显然是当真有意,某家纵有千般不愿,又如何能一口推掉,说句丧气的话,刘家底子薄,多少人指望着某出人头地,好跟着鸡犬升天呢,哪有一分封大夫的底气。”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话说到这份上,岑参也不好再劝什么,怎么说他只是个幕僚,决定只能由上官来做。

刘稷回府的时候,岑参刚好被他送出门,一转身看到儿子的身影,脸色就沉了下来。

“昨日又去哪里耍了?”

“城外营中。”刘稷平静地答道。

刘单“嗯”了一声,倒是没有再出言教训,让刘稷有些奇怪,不是叫自己回来摆老爹架子的么?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屋里,刘单背着手,站在桌子前,搞得他也不好坐下。

“你的事,究竟是个什么章程?”

“有些眉目了,父亲是不是收到了什么风声?”

“你是武官,要先经武部复核,到了文部这里,事情已经成了定局,要不要去陈相府上拜会一下?”

陈希烈?刘稷对此人完全没有印象,似乎在李林甫和杨国忠当政时,都没什么存在感,多半也不是什么强人,否则李隆基何必伤脑筋。

“那日听天子的意思,多半是要圣心独裁,咱们这么贸然去找陈相,或许会让他为难。”

老爹的政治能力,从跟着李林甫还能九年不升反降,就可见一斑,问题在于,他做为儿子,还要顾全对方的面子,总不好直言相告:你丫不能添乱么。

“你说得也有些道理,为父是想着,要过年了,若是还没有音讯,你是随为父返家呢,还是留在京城待职?”

原来是这样,刘谡想起来,过年也就是政府的公休日,通常是连休一个月,要到二月初才会开衙理事。

“儿倒是觉得,今年不同往日,父亲不必着急做决定,等一等。”

“等什么?”

“天子的诏令。”

刘单虽然在政治上不怎么敏感,但并不表示他不懂,经过儿子的提醒,他马上醒悟过来,今年是个大胜年,万邦来朝,天子需要朝臣撑场面,到时候正旦的大朝会,在京五品以上京官必然会出席,而他恰恰就是其中一员。

“也罢,等等吧。”刘单从善如流,点点头说道:“你的事,你与三娘的事,恐怕要拖一拖,封大夫也是这个意思,左右你们年纪不大,等上一年半载的也不打紧吧。”

刘稷愕然:“为何?”

“这有什么不明白的,两家同时拒了皇家,又马上结亲,这不是给天子难堪么,最多一年,等等无妨的。”

刘单的温言相劝,并没有打消刘稷的心结,封常清马上就将赴任,家眷自然留在了京城,有他看着,都能出事,何况父亲和自己都不在,一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更重要的是,万一出什么事,他鞭长莫及。

要知道,两人到现在依然只有一个口头之约呢,谁又能保证,不会被人盯上?

他从不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

第二百四十七章 闯祸

这是一个男人的世界,哪怕到了二十一世纪,女性都是以被动接受为主,杨玉瑶毕竟只是个例,而且还是个反面教材。

他必须要带她走,这是一个承诺,刘稷答应过的,就一定要做到。

当然,私奔是下下策。

封常清和自家老爹的担忧,他能够理解,因为他们每一个人的身后,都有亲人朋友家族要顾及,做事难免会有顾忌,哪能像他那样随心所欲。

其实,刘稷也不是毫无顾忌的,这里有着太多,他难以把控的事情,一个自己无法完全掌控的地方,就算再好,又有什么意思?

在这座世界上最大最繁华的都市里,只有黑夜才能让他感到,自由。

从高府的偏院翻出去,沿着坊间的石板小路,躲避那些三三两两的坊丁,来到另一家府邸,循着早已走了许多遍的路线,熟门熟路地翻进院子,再一次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

虢国夫人府里的巡丁在裴府出事之后,增加了三成,刘稷曾经一度以为是针对自己,后来发现这多半是他人的授意,没准就是出自宫里的那位天子。

好在他们并没有太过认真,仔细地搜索每一个可能藏身的地方,而且越是到后半夜,他们越是懈怠,对此,他很快就习惯了,杨玉瑶这个主人则根本不在乎。

重点是,大唐的权贵之家,喜欢养猫,各种珍奇异兽,甚至是老虎,却不喜欢养狗,否则光是对付恶犬,都会是一件麻烦事。

有时候他会想,封常清之所以允许女儿养只豹子,或许就是为了防止黑暗中的危险。

刘稷只用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就完成了从高府出门到翻进虢国夫人内室的过程,再一次创造了偷情的时间纪录。

可没想到,喜欢坐在窗台下看月亮的杨玉瑶,竟然不在。

难道是在偏房同她儿媳一块儿么?这个点倒是很有可能,刘稷在想是等等还是径直过去时,突然发现,窗前的榻上被子隆起,里面躺着一个人。

杨玉瑶睡了?

他三两下脱去身衫,掀开被子挤了进去,将一个软软的身子搂住,嗅着女子的发丝,亲吻着她的耳垂,手脚不停地在滑玉般的娇躯上游走,无孔不入的香味刺激着他的神经,很快就迷失在了原始的欲望当中。

......

当激情褪去,停下动作时,刘稷突然发现,怀里的女子一直隐忍着没有发出任何声响,迥异于平时的表现,他脑中一个激灵,背上冷汗迭出,女子根本就不是杨玉瑶,甚至也不是李妍!

不得不说,每个人身体的构造都是不同的,杨玉瑶不喜欢涂脂抹粉,身体的味道近乎于天然,是那种淡淡的香气,李妍年轻,又是丧期,自然也是一样,可怀里的女子,香气逼人,一看就是平日里用惯了的,更何部,手感上,也完全不同呢。

刘稷下意识地看了看房间,与刚进来时不同,此时眼睛已经适应了环境,能够大概看得清周围,自己并没有走错房间,那么会是谁能睡在她的主人房里呢?

“舒云?”

女子依然没有作声,他不得不将对方的脸扳过来,借着窗外的一点光亮,终于看清了对方的脸。

那是一张布满了泪痕的惨白面容,眼神中饱含着不敢置信以及......屈辱,嘴唇紧紧抿着,一头青丝散乱地铺在身后,双手环抱在自己的胸前。

“你......你是何人?”刘稷惊异地问道。

“啪”

在他错愕不已时,女子出手打在他的脸上,突然抱着被子溜下榻,就这么裹着被子,光着双脚跑了出去,

闯祸了。

女子的力气不大,又是刚做完那种事,这一下并没有让刘稷感觉到痛,莫名其妙发生的事情,才是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杨玉瑶在哪里?女子又是谁?

虽然不怎么相信杨玉瑶会用这样的方法来害自己,他还是感到了一丝警惕,手脚飞快地穿好衣衫,打算循原路先退出去,看看情况再说,刚刚走到窗前,一个熟悉的声音,便从身后响起来。

“五郎,欲要不告而别么?”

早年间,由于惠妃武氏的前几个孩子都夭折了,因此,李瑁在出生之后,就被送到了宁王府上,由天子长兄李成器的妻子宁王妃元氏抚养,一直到十多岁才接入宫中,也正是这个原因,他封王较晚,赐宅也在诸王宅中较为靠后,但面积和形制,都是上上之选。

在府中正殿的大堂上,一身常服的李瑁坐在上首,他的亲弟盛王李琦坐在一旁,下首是一个中年男子,身材不高,眼神冷峻,颧骨突起,给人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

他便是李林甫曾经的心腹,安禄山的好友,不久之前入京述职的魏郡太守吉温。

“老吉,昨日入宫,至尊与你说了些什么?”李琦与他相熟,说话之间也不怎么客气。

“二位殿下,至尊所言,皆是边事,郡王此次功成,将逆贼阿布思赶出漠北,斩获无算,下官此次进京,便是先将奏报呈上,天子喜形于色,连连夸赞郡王之能,只怕日后,还要动一动呢。”

“你是说,安郡王会留京?”

“至尊没有明示,不过下官猜测,当有此意。”吉温看了上前的李瑁一眼,对方虽然一付倾听的模样,可闻言并没有意动。

“寿王殿下,以亲王之尊,率百官,郊迎王师,这还不够明显么,你在犹豫什么?”

李瑁看了他一一眼,语气平平地说道:“太子禁足府中,让小王出面,不过权宜之计尔。”

“只怕殿下这么想,他人不这么看,前日大宴宾客,也是权宜之计?”

李瑁没有说话,李琦在一旁接口道。

“老吉,有话直说。”

“相国已逝,太子未能趁势而起,就连杨国忠都有意示好,若是郡王此时能为殿下说几句话,至尊会不会以为,殿下已经足可取代?”

吉温的话,在李瑁的心里犹如投下一块巨石,而李琦听得清楚,更是连呼吸都急促了。

几分。

第二百四十八章 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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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王府大堂外的滴水檐前,李瑁目送着李琦与吉温离府而去,人影消失已久,他呆呆地依然站在那里,不知道过了多久,身体一沉,一件翻毛大氅披到了肩上。

转头一看,寿王妃韦春花那双温柔的眸子,如同宝石般闪着晶莹的光,声音就像流水,潺潺地淌过心头。

“殿下,夜凉了。”

李瑁执着她的手,将一双柔软的小手捂进怀里,韦春花靠在他的肩膀上,悠悠地说道。

“殿下在忧心奴和孩子们么。”

“在这世上,你们是我李瑁最在意的人,无论我想做什么,都是为了这个。”

韦春花痴痴地看着他的侧脸,那是一张俊美无匹的美颜,此刻更是添了些成熟与坚毅,有一种令人迷离的魅力。

“殿下......”她的话还没口,就被打断了。

“叫我十八郎。”

李瑁目光炯炯地看着妻子,韦春花心中生起的一丝慌乱,在他的注视下慢慢地不翼而飞,终于鼓起勇气,叫出了她一直想叫而不敢的称呼。

“十八郎。”

“七娘,多谢你。”

韦春花的泪水一下子模糊了眼眶,一颗心就像飞入了云端,紧接着身子被一双有力的手臂打横抱起,不由自主地低声惊呼。

“殿......十八郎,下人们在呢。”

“本王与七娘温存,哪个敢说嘴?”

李瑁不顾她小小的挣扎,抱着她大步走入内室,韦春花的脸上红成一片,眼睛里却充满了喜色,在那些侍女们的眼中,哪还有半点平日里的端庄。

贤淑。

宣阳坊虢国夫人府,刘稷慢慢地转过身,看着那个身影款款走近,脸上带着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就是那种想笑,又不敢的样子。

“你这小妖精,又在作什么妖呢?”

“五郎不喜么?”

老子又不是种马,刘稷暗暗地腹诽一句,将她一把拖过来。

“她是谁?”

“莫非五郎食髓知味,还想再续前缘,奴可以安排的,哎呦。”杨玉瑶的话音刚落,翘臀上便着了一下。

“奴知错了。”

那种可怜兮兮的模样,一下子激起了他的欲火,刘稷不得不强忍着身体里的冲动,一把将她搂进怀里,在耳边说道。

“究竟是谁?”

杨玉瑶嘻笑着挨着他的脸,用极轻微的声音,告诉了他女子的身份,刘稷惊讶得张大了嘴,心说难怪女子会是那种反应。

“你是故意的?”

“当然不是。”杨玉瑶辩解道:“你来与不来,奴事先不知情吧,她是什么身份,又不可能时时在奴的府上过夜,今日不过是巧合,她想找奴做什么,奴心里清楚得很,可给不了她要的,只能借故避出去,原想着,过个一时半会,人也就走了,谁曾想,竟会在这里睡下,白白便宜你。”

刘稷不由得暗暗叫苦,这种事能说是便宜么?外人看来也许是,可随之而来的麻烦,是他根本不愿意招惹的,自己的事还弄不过来呢。

“五郎今日上门,是想奴......还是她?”

“都想。”刘稷不过脑一般地脱口而出,惹得怀中玉人吃吃直笑。

“这般贪心,有了奴还不够么。”杨玉瑶在他的怀中,如蛇一般地扭动着,手上不停地触碰那些敏感的地方,将他本就强压下的火气,不住地撩拨起来。

要死了,刘稷一把抱起她,扔到了床榻上,然后一个饿虎扑食,狠狠地压了上去。

......

再一次释放掉体内的冲动,刘稷懒懒得有些不想动弹,两个湿滑的身子紧紧贴在一起,杨玉瑶的面颊红得似火烧一般,嘴里发出低低的春吟,媚眼如丝,青葱般的手指,在他的胸膛上划过,那些长长短短的伤痕,似乎有一种说不出的性感。

“五郎,怎么办,奴有些离不开你了。”

“阿瑶......”

杨玉瑶用一根手指堵住他的嘴:“叫我三娘。”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刘稷还是依她所言,左右一个称呼,算不得什么大事。

“三娘,我会离开,或许就是过完年。”

杨玉瑶抚上他的脸颊,露出一个迷恋的眼神。

“奴会死的。”

“莫要这么说,好生活着,等我归来。”

“奴记下了,若是你不归,奴就带着阿妍去寻你,到时候,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如何始乱终弃的。”

刘稷低下头,在她眼中,看到了一丝执拗,别说,这种事情,她或许当真做得出来。

“傻瓜。”

刘稷在她额头上轻轻一印,决定不与她纠缠这个问题。

“今日寻你,确实有一事相求。”

“说吧,奴听着呢。”

刘稷将事情的前因后果一一同她道出,杨玉瑶的面色数变,心里百味丛生。

“你让奴家用尽一切法子,去成全你同别的女子,双栖双飞?”

“是的。”更让她伤感的是,刘稷此刻的坦然。

“为此可以舍了小妹?”

杨玉环?刘稷还真有几分不舍,可是与名人幽会相比,他另可选择保卫自己的婚姻。

“能不能改下次?”

杨玉瑶笑得花枝乱颤,似乎被人点了笑穴,刘稷感到了万分不解,自己说得有那么好笑么,还是这女人笑点太低。

“姐姐,笑够了没有?”

“够了,够了。”杨玉瑶俺着嘴,娇声说道:“奴还以为,五郎当真是个情种,没曾想还是惦记别人啊。”

废话,好不容易来到这里,怎么可能不惦记呢,那可是杨玉环。

刘稷发现这个女人脑筋有问题,自己越不正经,她越高兴,这是病,可自己并不是药。

“奴怎么觉得,你爹爹说得有道理呢,这件事,缓上一年半载的,最是合适不过,你又不缺女人,连这点时间都等不得么?”

刘稷当然不好说是怕夜长梦多,只能换个说法:“我应承了她,就一定要做到,当初对你,也是一样的。”

杨玉瑶愣住了,不知不觉,笑容淡了许多。

“这件事不好办,但也不是全无法子可想,奴可以试试,但是要说服至尊,难,上次为了打消太子的念头,奴去了宗正寺,他已经知道了,若是奴出面去说,可能会适得其反,奴家这几个姊妹里头,小妹最是得宠,若是你能得到她的帮助,或许有几分可能呢。”

还有这种操作?

刘稷的心跳得有些快,挖天子的墙角,这算是作死么?可话又说回来了,此刻他不正在干这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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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 迎候

李俶从一大早就等在自家的主院中,这是不多见的,院里的下人谁不知道,主母崔氏与他,称得上“相敬如宾”,既然都如宾了,哪还有家人的感觉。

在这里侍候的人,倒有一多半都是崔氏自娘家带来的陪房,对于这位太子的长孙,广平王殿下,也只维持着表面上的礼敬,谁让人家出自崔这个姓氏呢。

五姓七门,它一家就占了两门。

崔婉清在侍女的扶持下走出车辇,做为郡王正室,又是至尊宠爱的皇孙媳,她的车驾其实是逾制了的,可谩说京城里无人敢多嘴,就是那些素来眼睛瞪得溜圆,一心要寻权贵麻烦的御史们,也都是视而不见,谁让人家的娘,姓杨呢,与主管兰台的御史大夫杨国忠可是同族。

“五娘。”

看到自家娘子的身影,李俶忙不迭地上前,竟然亲自接过了侍女的活,崔婉清朝她们使了个眼色,侍女们会意地后退几步,将位子留与了这对夫妇。

“怎敢劳殿下亲自迎候。”

崔婉清跟着他慢慢走向大堂,堂上的主位上已经摆好几案,李俶搀着她的手臂,一块儿坐到胡床上。

“五娘回门,我甚是想念,多等一会子,打甚么紧。”

李俶不待下人动手,自己提起一个小坛子,为她斟上,两人离得很近,崔婉清很少看到他这么殷勤,又听到方才的一番话,顿时用手背掩着嘴,现出一个淡淡的笑容。

大堂上灯火通明,四角点着油灯,近处则是明晃晃的牛油烛台,在灯光的照映下,崔婉清本就白晳的肌肤,透着一层红晕,眉宇间竟然有种少见的春情,迥异于往常的冷淡与端计,看上去说不出的娇艳妩媚。

这样的五娘,让他想起了洞房之夜,从宾朋好友那里大醉归来时,推开门所见到的那一刻......惊艳。

李俶愣了神,手上的坛子倾斜着,盅子满了溢出来流到几案上,也不知道。

“殿下,殿下。”

他的表情,让崔婉清感觉好笑,可是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那笑容一闪即逝,神色归于平淡,只是提醒了两声,便低下头,避开了他的注视。

“久未见五娘,失态了。”

李俶不疑有它,只当是娘子害羞,赶紧命人收拾了一下,重新倒上酒,亲手奉与她,然后自己也端起一杯。

夫妇俩遥遥一碰,崔婉清敛着袖子,轻轻抿了一口,一股微熏的酒气让她皱起了眉头。

这是沈氏带来的江南陈酿。

崔婉清不动声色地放下盅子,开口说道:“让殿下久候,是妾的不是,更当不起殿下亲自为我把盏,因为妾,恐怕要让殿下失望了。”

正在自饮的李俶一怔:“怎么说?”

“你知道我娘是个诸事不理的,回去了也只会叫妾谨守规矩,勿要失了礼数,说咱们府上,自有至尊庇佑,问不问都是一个结果,何必在此时去讨天子的不快呢?”

崔婉清将母亲的说辞告诉他,却漏了一句,哪怕太子府真有什么不测,以杨氏的恩宠,保下一个她还是毫无问题的。

李俶难掩面上的失望,勉强地笑笑说道:“夫人教训得是,只是事情来得太突然,父亲愁眉不展,做儿子的又岂能心安。”

“妾无能。”

“你可曾找过三姨?”李俶一时情急,握住她的手,开口问道。

崔婉清的手上微微一颤,声音也低沉了许多:“她不在府里,或许去了别院吧。”

李俶面露喜色,凑近她的耳边说道:“那就劳烦五娘,改日再去一趟,可好?”

还去?

崔婉清的心里涌起一股羞怒,忍不住想要瞪他一眼,一抬头才知,男子几乎就在自己眼前。

这么近的距离,李俶可以清楚得看到妻子肌肤的变化,红晕一点点地布满了那张精致的俏脸,近在咫尺的娇艳双唇,吐出迷人的芬芒,刺激着他的感官,将那点酒意无限放大,化作一种强烈的欲望。

可没曾想,伸过去的头,被一双手臂给挡住了,妻子那种标志性的端容,含着薄怒的眼神,以及不容置疑的表情,让他在一瞬间清醒过来。

“殿下自重。”

李俶行若无事地坐回自己的位子,笑了笑:“五娘车马劳顿,是当好生歇息。”

崔婉清马上反应过来,敛首施礼道:“妾的身子不好,未能侍候殿下,恕罪。”

“哪里哪里,你言重了。”

嘴里说着没滋没味的对白,李俶又回到了那种例行公事般的夫妻生活,勉强陪着她吃完饭,便立刻起身告辞。

崔婉清依足礼数,亲自将他送出大堂,呆呆地站了一会儿,直到心腹侍女上前来,轻声向她禀告。

“又是沈氏?”

她实在搞不明白,一个生了孩子的大龄妇女,究竟有什么吸引力,让他如此迫不及待,连个掩饰的功夫都不想做,一时间只觉得身心疲累无比。

“热水备下了,娘子可要沐浴?”侍女轻声提醒了一句。

“嗯。”

在侍女们的服侍下,她脱去那些繁琐的装束,将美好的身段浸入浴盆中,很快周身就被热腾腾的水汽包裹。

崔婉清闭着眼睛仰面躺着,慢慢地向后仰去,直到整个头部滑入水中,青丝散乱地飘浮在水面上,那些侍女们的身影,变得模糊不清,泪水从眼眶中涌出,毫无痕迹地混入了热水中。

只有这样,她才能将哭泣,留给自己一人。

听。

实际上,李俶并没有在沈未晞的房中过夜,对于他来说,女人给予的那点生理需求,哪有权力旁落来得大,匆匆发泄完,他便回到了书房,将一个男子召来。

“虢国夫人避而不见?”

李泌摸着颌下的清须,沉吟了片刻。

“这没有道理啊,崔王妃乃是她的亲侄女,又逢丧子之痛,上门探望再是正常不过,难道她已经猜到了,咱们的打算?”

“若是如此,计将安出。”李俶焦急地问道。

李泌不动声色地看了他一眼,缓缓摇摇头。

“果然如此,那就麻烦了,说明至尊已有了易储之意。”

“啊!”

不知道是不是运动过度的原因,李俶脸色有些苍白,手指不住地颤抖着,李泌暗自叹了一口气。

“殿下莫要着急,太子之位,已历十余年,在天下臣民的心中,有着无可取代的地位,这一切,本就是至尊一手所为,如今想要打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先生请讲。”

“寿王根基浅薄,如今再来招揽,哪个臣子都会掂量再三,只要至尊一日不下决心,咱们就还有机会。”

李泌不紧不慢地讲下去:“有些事,太子不好做,殿下却不必顾忌,这宫中,不妨多走走,父子之间有了嫌隙,孙儿服其劳,是应当应份的,不是吗?”

李俶心领意会地点点头,只听得李泌又说道。

“崔王妃,是咱们与杨氏的一座桥梁,无论殿下心意如何,切切不可怠慢于她。”

李俶听懂了他的言下之意,就是装,也要装出一个样子来。

可不知道为什么,在他的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一张嗔喜交加的精致面容,连往常只觉厌恶的小性子,似乎都变成了一种情趣,他郑重其事地拱手答道。

“多谢先生教诲。”

第二百五十章 找矿

在那些觊觎最高权力的大人物眼中,有些事情太过微小,可谁也不知道,这些小事,究竟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罗希奭并不是个小人物,做为李林甫曾经的心腹,排名还在吉温之上,罗钳,是一个京城中人闻名丧胆的称号,特别是对于那些官员而言。

虽然他的名气,不如前朝的周兴、来俊臣大,不过起到的作用,却一点也不逊色。

这样的一个酷吏,居然也有身陷囹圄的一天,可惜这时候还没有鞭炮,否则一定会在长安城掀起购买的热潮。

鞭炮是华夏人发明的,这一点无庸置疑,鞭炮的基础是黑火药,它又是怎么被发现的,后世的史学家们还有争论,但是大致脱不出唐、五代这个时期,原因很简单,唐王朝崇道,道士在华夏的历史上,起到的作用不光是一种为统治阶级平息内部矛盾的松散的宗教,还有许多的其他的作用,比如医生、政治家、旅游家、以及最重要的一种。

化学家。

传说中,黑火药就是他们炼制丹药的过程中,最早发现的。

李白只是一个刚入道不到两年的菜鸟道士,道龄还不如李腾空长,修为估计除了打架,也没有后者深厚,不过刘稷不在乎,他看中的并不是对方的布道能力,而是其他。

“硫磺......硭硝?”

前者很好解释,是一种有着特殊味道的淡黄色粉末,任何一个道士都不会陌生,而后者,同样在道家典籍中有记载,李白的记忆力很不错,直接将那些记载背了出来。

“先时有人得一种物,其色理与朴硝大同小异,朏朏如握雪不冰,强烧之,紫青烟起,仍成灰,不停沸,如朴硝,云是真硝石也。”

这个记载来自于一位叫做陶弘景的奇人,他是南北朝时期的一位伟大的炼丹士,所谓炼丹,其实就是早期的生物制药和化学实验,只不过最后能得出什么,并没有一个量化的依据,但是对于一名道士而言,这是一项神圣的事业,关系到长生之术,也是刘稷忽悠他,最大的倚仗。

因为,在道士们的努力下,已经无限接近于黑火药的产生了,最多再过几十年,它就会出现在道家的典籍记载中,那么很有可能,成品已经出现,只是没有人意识到,那意味着什么。

他需要这种划时代的产物,作为一名军人,还是特种兵,自己所接触的火药类型数不胜数,可其中的大部分,都需要复杂的化工体系,那恰恰是他最不擅长的领域,没关系,一步步来,刘稷相信,总有一天,科学而严谨的体系,会在自己的手中诞生。

因为他有着来自于千年之后的见识。

好在这个时代,道士是一种体面又有前途的职业,至少李白,已经从半信半疑,变成了将信将疑,刘稷直接为他指明了方向,还有地点。

“青海?”

“青海,原属吐蕃人,如今,已是我大唐治下的临洮郡,城外十里有山名湟,山中产硫,硝石,将之采出,碾成粉末,混以木炭,燃之有硝烟,味重而刺鼻,不可近人,会损伤肢体,发肤。”

李白抬起头想了想,不确定说道:“你都知晓了,还要某做什么?”

哥们儿没时间去找啊,刘稷言辞恳切地说道:“在下身负朝廷之责,难以远离,听闻先生素来喜爱远游,青海虽远,亦是我大唐之土,难道先生就不想去看看,赋诗以记?”

顺便探一探这些东西埋在哪儿,好不好开采,当然了,这种言外之意,他相信李白这么聪明的人,一定能听出来。

果然,李白的脸上已经有了几分意动,刘稷赶紧趁热打铁。

“这是在下私自拜托先生之事,做为酬劳,另有缠资奉上,还望万勿推托。”

李白的眼中一亮,嘴里却说道:“真要去,哪能让你破费呢。”

“应该的,哥舒郡王幕下掌书记高适,新任临洮太守,先生认得他吧。”

“三十五郎,他在那里为官么?”

“正是,家父在文部当差,告身是前几日下来的,明春恐怕就要上任,先生若是有意,不妨与他同行。”

李白一听,马上有了决定,与好友同行,倒是一个不错的借口,而且在他的心里,出了陇右就是青海,离着关中,并不算多远。

见他答应下来,刘稷松了一口气,在这个年代,如果要找地质专家,依然只有一个选择,道士,只有他们才既有闲又有相应的知识。

忽悠诗仙去为自己找矿,刘稷觉得这才是穿越以来,最大的成就。

虽然府中依然挂着白幡,李林甫的葬仪早已结束,灵柩也在天子的恩赐下葬于帝陵之侧,并没有如其生前所愿,返乡入土。

如今的相府,变成了郡公府,他的长子李岫,降等袭了广陵郡公,几个靠前的儿子,也多少升了一些闲散官,而长婿张博济,则因吐蕃的这一趟,直接升上了礼部侍郎,并将主持来年的正旦大典,可谓是意气纷发。

谁知道,仅仅个把月之后,事情就来了一个令人始料不及的转折。

“罗希奭被劾了?什么时候的事。”

“前日里,听闻天子当场就下令拿人,这回子,只怕已经锁拿入京了。”

张博济忧心仲仲地说道,李岫看了他一眼:“你与他有什么首尾么?”

“不光是某家,还有岳丈。”

“你担心他们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郑昂是杨大夫养的一条狗,杨大夫素来与咱们府上不对付,他突然发难,难道只是想牵出某家?”

李岫沉默地看着他,心里想起的,是父亲临终前的那一席话,原以为不过是杞人忧天,结果这么快就灵验了。

“某还在丁忧之期,你亦可上表守制,舍了这身官袍,杨国忠若是还不依不饶,某家进宫去求至尊,博济,你细细思量,早些决定,不要等到囚车进了京,那就晚了。”

张博济的手脚一阵冰凉,李岫的话,摆明不会淌这趟混水,可若是官都不做了,那这么久以来的辛苦,又是为了哪般?

他如何舍得。

第二百五十一章 教习

危机之后,封寒月的日子过得平淡而清静,父亲的恩赏下来了,她成为了国公的女儿,做为朝中新贵,应酬自然是少不了,男子由父亲与阿兄出面,女眷有母亲和嫂嫂应付,她这个未出阁但有了婚约的女儿,当然有着说不出的清闲。

闲则无聊。

无庸家人特意提醒,她也知道,这里不比龟兹,不出事则已,一出就是大事,父亲也难以平息的大事,铜镜里面那张绝美的容颜,只会招来灾祸。

给家人和恋人。

足不出府,只能找些事情来做,于是,从来为她所不喜的女红绣活、管家理财这等事情,就成了每日里的必修课,每当觉得枯燥无味想要偷懒之时,那些令人绝望的时刻,便会提醒自己,这份清闲得来不易,任性或许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好在每一天,都会有人送来一些吃食、玩物,虽然没有一个字,可她知道,是谁送来的,那也是她在这种无聊当中,唯一的惊喜,到最后慢慢地成为了期盼。

可不知道为什么,今日都过了午时了,依然没有任何动静,害得她绣样乱了针脚,帐也算错了几处,侍女们知道内情,想笑又不敢。

好不容易完成了作业,封寒月抬起头,下意识地看着门外,侍女有些不忍心,劝说了一句。

“许是今日有事耽搁了,晚一些才到呢。”

她的视线没有动弹,就在这时,从洞开的房门,窜出一个黑影,快如闪电般地消失在外面。

“阿狸?”

封寒月站起身,兴奋地跟了出去,动物的嗅觉要比人强,她的心跟着“砰砰”直跳。

傍着门框朝外看去,黑豹已经跑到了游廊的尽头,正与一个身影打闹在一块儿,封寒月的嘴角微微上扬,现出一个美妙的弧度。

刘稷不是一个人来的,身后除了封浩的娘子,还有一个中年妇人,一身青布袄裙,同样的青布包头,身后背着一把长剑,正是人称关中四绝之一的公孙大娘。

“这豹子好生精神,是你们从小养大的么?”

封浩娘子笑着答道:“可不是吗,我还没进门,它就已经在这府里了,算是老人了呢。”

刘稷与它玩了一会儿,拍拍它的头站起身,一眼就看到倚着翘首望着自己的少女,不禁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三娘,看看谁来了。”

封浩娘子看在眼中,故意说了一句,少女面色微红地走出来,眼睛里只有一个人的身影,之前的那点小期盼,全都化作了惊喜。

“嫂嫂,五郎。”

“三娘,这位公孙大娘,是府上新请来的内教习,你们认识一下。”

封寒月听了嫂子的话,抬起头来,突然发现这位公孙大娘有些眼熟:“你......你不是?”

公孙大娘笑着一颌首:“你可以叫我大娘。”

“你们认识?”

封浩娘子诧异地问道。

刘稷在一旁解释道:“我同阿封提过。”

“既然是认识的,那就更好了,人我带到了,剩下的事情,你们自己慢慢聊,有什么事,差人叫我。”

封浩娘子知趣地说道,她算是看出来了,人家根本一早就认识,小两口没准还有私房话要说。

等她一离开,封寒月就跑到了刘稷的面前,看着眼前俏生生的少女,刘稷有种忍不住将她抱进怀里的冲动,可最终只是轻轻地拉住了她的手。

“阿封,公孙大娘,是我请来保护你的,还记得玉门关外那件事吗?”

“嗯。”

“大娘说承我一个情,我想来想去,只想到了这一个法子,请来与你做个伴,顺便学点武技防身。”

就算不防身,塑塑体形锻炼身体都是好的,刘稷当然不会明说了,少女很高兴,连连向大娘道谢。

“我去看看你的侍女,既然是教习,总不好白拿束修。”

公孙大娘借故离开,好让他们俩有一个单独相处的时间,这一点从当初在玉门关时,就看出来了。

“五郎。”

等到无人打扰了,少女总算可以痛痛快快地扑进情郎的怀里,倾诉自己的相思之苦,刘稷心怀歉意地搂住她的腰,鼻间传来好闻的香气,令他不忍放手。

“你都听说了?”

“嗯,娘同我说了,咱们的亲事,要缓上一缓,五郎,我好害怕。”

“我也怕,所以我还在想法子,你别担心,或许,不会等太久。”

刘稷的话让她面露喜色,随即眼中又是一暗:“若是太难,就不要勉强了,一年半载嘛,我能等。”

“可我等不起,阿封,我要带你走,去北庭,你愿意吗?”

“当真么?”封寒月甜甜地一笑,看得他心中一暖。

“只要你愿意,我会尽全力去做。”

“我自是肯的。”

在他灼热的注视下,少女慢慢低下了头,光天化日之下,刘稷没有做出什么过火的举动,只是将她紧紧搂住。

请公孙大娘进封府,是缘于玉门关的一个约定,当初刘稷救下二人,又放过了他们,这个要求并不过份,公孙大娘自然是满口答应,至于南霁云,更是刘稷极力争取的目标,他需要人才,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做准备。

于是,基于同样的原因,南霁云被他请到了军营里,做一个技术教头,其实就是为他的人做陪练,江湖的打法与军中的技艺有很大的不同之处,他想知道,通过配合上的训练,自己的手下能不能对付这类高手的突袭。

当然了,刘稷自己也需要这种高强度的对抗,来逐渐回复到后世的水平,遇强则强,是他的性格,从一开始的疲于招架,到后来慢慢地,也能打出一些反击,进步之快,就连南霁云本人都感到吃惊,因为这种对打,并不是教授弟子,完全要靠自己的领悟,刘稷的学习能力,在他这么多年来遇到的对手当中,是最强的一个。

而更让他不解的,明明有一个好家世,前程似锦,这个十余岁的少年郎,却像拼命一般地勤奋苦练,似乎在准备着什么大事。

直到有一天,刘稷无意中的一句话,让他惊出了一身冷汗。

“八哥,若是请你们去除掉一个人,需要多少悬赏?”

南霁云没有应承,因为他给出的名字是。

安禄山。

第二百五十二章 刺杀(一)

从幽州,也就是后世的帝都那一块儿,到京兆府,所走的路线,大致上与安史之乱时,叛军的进军路线相同,一路上所经过的,全都是大唐最精华的地区。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造成了战后人口和经济的大幅度萎缩,

由范阳出发,经河北道、河东道、都幾道越过天险潼关进入京幾道,然后是华州的华阴、郑县,沿着渭水向西,便到达了京兆府的边缘,渭南县。

“乖乖,怕不得有数千人?”

陈金扮作一个农夫,混在瞧热闹的百姓当中,实则在数着过路的人马,这是一支庞大的马队,除了范阳兵马本部,就连那些被缚在马上的异族俘虏,也是一人双马的配置,显得浩浩荡荡,极为雄壮。

看到眼前的情景,刘稷才明白当初严庄所说的并无虚言,安禄山进京的排场大小,使得任何想要有什么动作的人,都会再三思量,他也不例外。

当先引路的是本地驻军,人数不多,但熟知地形,范阳兵马为数至少也有三千,人人身着唐军制式装束,却是各个种族都有,而其中多半都是异族人,弓马娴熟只是最基本的要求,人人身形彪悍,眼神凶狠,一看就是那种不怕死的虎狼之师,以安史之战的来看,他很是怀疑,就算此时朝廷想要捉拿,安胖子也能凭这三千曳落河,一直杀回幽州去。

从渭南县西去,他们走得官道与渭水平行,四下全都是毫无遮拦的平原地带,数条人工引渠,将这一带变成了丰饶的粮仓,难怪数千年以来,关中都是汉人的起家之地,帝王之资。

一路跟着过了栎阳、新丰,眼见着就要到灞桥驿了,刘稷和他的人都找不到一点下手的机会,无论夜里宿于何处,对方的警惕性都不会有丝毫降低,刁斗森严、高垒深壕,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准定就会以为,自己的计划已经被人洞察。

那么安胖子防得究竟是谁?便不言而喻了。

骊山,是他们最后可能的机会,手持伏远弩,准备来一个远程狙杀的刘稷,再一次见识了对方的狡诈,一模一样的七、八辆车驾,混杂在数千人的队伍里,从外表上根本就看不出安胖子坐在哪一辆上,那些精锐的杂胡骑兵,在经过山下的时候,明显向着山林的一侧做出了警戒之势,

这个胖子太警醒了,难道说,历史上他曾经经历过刺杀?他一点印象也没有啊。

“走,去灞桥驿。”

刘稷不会乱来,更不想白白牺牲弟兄们的性命,将弩机背在身后,带着手下潜入了山林中。

灞桥,是跨越灞水的一座便桥,驿位于桥头的不远处,此地离着长安城,已经很近了,按照规制,会在驿中歇息,等待朝廷的安排。

此时,驿丞带着馆中的驿卒,早已将整个驿馆腾了出来,做为京城占地面积最大的驿馆,足以容纳这里所有的兵马。

一乘又一乘华丽的车驾直接驶入主院,每一乘都是相同的形制,就连色彩也是一般无二,驿丞等人看得目瞪口呆,闻讯匆匆赶来的吉温也是愣了片刻。

“老吉。”

从其中的一辆车驾上,走来下一个高大的身影,整个人看上去,如同一座敦实的肉山,加上长得又高,众人只觉得眼前一暗。

“郡王,这是......”

安禄山每向前一步,地面都会发出轻微的震动,脸上肥肉一耸一耸地,鼻下的两撇曲胡,随着他的动作,颤颤微微,一双眼睛眯缝着,像是永远没睡醒一般。

“老高特意嘱咐的,严庄和阿浩不知去向,事情有些古怪,某家不得不防啊,你来了这些天,可曾查出些什么。”

吉温摇摇头:“杨大夫府上,都说不曾看到严先生离去,也不曾留书,某花了些心思,在市面上打探过,确实无人见过他出城,至于田都尉,他手上有三百余人,怎么也不可能出事,料想是出关去了,一时未能赶回来吧。”

“进去说。”

两人进到早已准备好的主院,为了容纳他的身体,这间屋子进行了特别地改造,高度和宽度都比寻常屋子大上许多,就连床榻也是加固过的,安禄山不习惯跪坐,盘着腿坐在上头,整个人靠在垫子上,却没有去解身上的衣物。

“杨国忠让某家解来李相国通敌的证据,你说,他会不会起了什么别的心思?”

“郡王怀疑,严先生之事,另有内情?”

“老严心思缜密,无论发生任何事,绝不会如今日这般,无影无踪,又没个交待,老高怀疑,他出事了,放眼天下,能让他出事的,还能有谁?”

“可杨大夫为何要这么做?”

“哼。”安禄山冷哼一声,用胖乎乎的手指挠挠背,嘴里继续说道:“这有什么不明白的,李相国一走,本王便是他最大的敌手,这一次入京,先是他想与某家联手,栽李相国一个通敌之罪,可那会子,李相国还没死呢,如今人都死了,再来这一手,又有什么意思,老高让某一定要防他,若不是事情太急,又何至于让阿布思那个贼子,逃出漠北?”

吉温点点头,安禄山两大谋臣,一名严庄,一名高尚,也就是他嘴里的老高,两人很少离开范阳,这次特意让严庄前来坐镇,便是为了与杨国忠合作,毕竟李林甫给人的压力太大,让安禄山寝食难安。

“你这里安排得如何了?”

“寿王有几分犹豫,不过某看他已经心动了。”

“当男儿当成他这样,真不如死了算了,若是到这地步,还不敢放手一搏,本王倒是真得打算捧他上位,只要想到,他不得不呼娘子为母,某家就兴奋无比,哈哈。”

安禄山仰天大笑,似乎真得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吉温干笑不已,好容易等他停下来,将朝廷后面的安排,一一说出来。

“代天郊迎?”安禄山再一次笑了起来:“想不到,当真便宜了他,也罢,先看看这位寿王,究竟有没有胆子罢。”

第二百五十三章 刺杀(二)

灞桥驿外,南霁云的动作,有着与身形不相符的轻灵,刘稷不得不尽全力才能跟上他的起落,两人高的院墙,不需要搭人梯,一个起伏就能攀上墙头,然后伏下身将他拉上去。

“你不是说不来吗?”

“来让你死心而已。”

南霁云伏在墙头,眼睛在黑夜中闪着光,下面的驿馆灯火通明,人声鼎沸,到处都是嘻笑喝骂、划拳猜枚的声响,以及穿梭往来的身影。

“看到没有,那些獒犬,是奚人牧羊所用,最是灵敏不过,任何动静都逃不过它们的鼻子。”

“为何你知道得这么清楚?”

南霁云没有答他,自顾自说道:“周围这一圈,一共有36对这样的畜牲,几乎没有空隙,安禄山防得不光是外人,还有自己人,你挑驿馆下手,就是为了避开营垒,还有胡人侦骑,这一点很聪明,但是没有用。”

“就算你出奇不意,从天而降,避开那些畜牲,他的住处,明暗守卫不下三十人,从屋顶到地下,皆有。”

刘稷默不作声地听着他的讲述,这些情形,严庄一早就同他说过,只是职业习惯使然,他还是想要亲自跑上一趟,以便取得最直接的印象。

“若是你以为,这些守卫就是最后的屏障,那便大错特错了。”

“安禄山是杂胡出身,从捉生将一路厮杀,立功无数,才得张守硅的看重,升到军使、兵马使,最是桀骜不过,刀头舔血,以命换命,你也未必能伤得了他。”

刘稷转头看了他一眼,奇怪地说道:“有人雇你杀过他?还是,你与他有仇。”

“你猜错了,什么都没有。”

南霁云的脸被大块的黑布包裹着,看不到表情的变化,可是那双眼睛,募得收缩了一下,随即就恢复了正常。

“告诉你这些,想到法子了么?”

刘稷摇摇头:“法子很多,只是看值不值得。”

南霁云似乎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轻哼了一声:“说来听听。”

“就以这驿馆为例,想混过这些畜牲,只需暗地里打晕一个驿卒,换上他的身衫,既然知道有守卫,让人引开就是了,一个不行就两个,至于安禄山,我为何要同他打,下毒狙杀,只要能让他现形,一发弩箭,凭他如何了得,我也有把握伤到他,至于这伤口......”

南霁云听得一惊,突然想起玉门关外的那一幕,对方根本不是一个正常行事之人,反而有一种为达目地不择手段的狠劲,他的心里不由得一寒,只听得刘稷的声音又传来。

“要杀一个人,可以跟上他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是一年两年,摸清他的一切行踪,做到比他自己还要熟悉,总会有下手的机会,因为是人就会懈怠,八哥,你是游侠,不是杀手,这样的活,不适合你。”

南霁云总算知道,那股寒意从何而来,如果有一天,自己成为此子的目标,他也不知道,会在何时飞来一支弩箭,或是何时饭菜里有问题,只有千里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那你为何不做?”

“有计划,有应对,有退路,还要估算出成功率,才能确定值不值得去做。”

刘稷盯着驿馆的中心位置,那里多半就是安禄山的居处。

“要做,就要做到极致,首先要弄到驿馆的平面图,每一处屋子的结构,做到心中有数,进退有据,而不是凭空猜想,这样在进出的时候,才能不走弯路。每一个地方,在哪里接应,在哪里伏击,你比敌人清楚,就比他们更占先机,而每一个细节,都会决定成败,事先做好预算,将每一种可能性都考虑进去,你就能算出,成功的可能性,不至于因为过度冒险,而让自己白白丢了性命。”

南霁云一愣:“杀便杀,还有这么多道道。”

“所以我的官儿比你大,走吧。”

刘稷拍拍他的胳膊,转身跃下墙头,南霁云在跳下去之前,眼中露出一个笑意,浅浅得一闪即逝。

安禄山没有给他们制定细节的机会,第二日,由百官组成的郊迎队伍,便在寿王的带领下,将他迎入了城中,安胖子入京对于长安城的百姓来说,又多了一个可以说嘴的话题,那可是至尊和娘子,最为宠爱的胡儿。

安禄山的赐第位于东市一侧的道政坊,隔着横街便是天子驻荜的兴庆宫,另一头则是长安城的东侧门春明门,离高府所在的宣阳坊,中间隔着一个东市。

进了城,他的三千曳落河连同押解上京来的那些同罗部俘获,自然全都留在了外头,而刘谡的计划,从这时才刚刚开始。

宣阳坊虢国夫人府,崔婉清跟在母亲的身后,缓步走下车驾,连头都不敢抬起,只能从不大的视野里,看着脚下的路,和两旁满目的白幡。

“大娘,五娘也来了啊。”

杨玉瑶带着李妍迎出中堂,两人都是素衣白衫,脸上的表情也是淡淡地,毫无笑意。

韩国夫人杨玉瑾上前执住她的手,关切地说道:“三娘,你清减了许多,这些日子,过得可还好?”

“有劳大娘记挂,我好多了。”

“三姨。”

崔婉清低头与他见礼,杨玉瑶不动声色地看了她一眼。

“上回五娘来,未能好生招待,今日可不许走了。”

崔婉清的身子微微一颤,杨玉瑾轻声接道:“三娘疼她,我欢喜还来不及呢,正好留下来,陪陪郡主,你们是妯娌,好生说说话。”

李妍低头“嗯”了一声,拉着崔婉清,走入内室。

杨玉瑾看着她的背影,叹了一口气:“三娘,至尊究竟是个什么主意,若是真要易储,我的五娘怎么办?”

“大姐,咱们女子,不都是随波逐流的么,你的五娘,我的大郎,当初至尊想让杨氏与太子交好,一道旨意,便让他们嫁娶,何尝问过,你我这些做母亲的心。”

杨玉瑾握住她的手,恳切地说道:“若是真有那么一天,你一定要应承我,保住她。”

“我会尽力。”

杨玉瑶淡淡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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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四章 刺杀(三)

“安府很大,左右各有两个偏院,里面住的是他的卫士,主院深逾五重,前后都是三进,中间只有一间庭苑没有引水筑池,在他入京之前,都是其妻康氏与长子安庆宗在住,此人年纪约摸三十不到,妻子去年死于难产,还未曾续弦。”

许光景带着另一队人,将一早就打探来的消息,进行了一个汇总,由他们所绘制的平面图,看着就像是鬼画符,如果不是由他们本人来讲解的话。

“府中共有下人二十七人,护院的家丁三十人,侍女四十一人,做事的婆子十九人,安胡儿入京之后,府里增加了不下百人,那些獒犬,被布置在府中各处,没有机会下去,因此,也无法探知,内院的情形。”

刘稷在那张图上做了一个标注,随口问道。

“坊外是不是右羽林的军士在巡视?”

“是右金吾卫的人,羽林军只负责宫墙。”许光景说着,恍然大悟:“从兴庆宫的宫墙,到道政坊的坊门,只有一街之隔,一旦有什么动静,他们绝不会坐视不理?”

“何只是羽林军,惊动了圣驾,飞龙骑和龙武军也会出动,那一里将被围得水泄不通,任何人都插翅难飞。”

刘稷在那上面打了一个叉,不得不说,安胖子选的信处,简直可以说是无懈可击,基本上属于地狱级难度,就连进宫,也只需要经过一段很短的一个路口,在这段短短的路口上,布满了军士,根本无从下手。

他在那张示意图上涂抹了一会儿,将可能的巡兵全都标注在上面,包括他们换防的时间和人数。

“右金吾卫,是不是程疯子在管?”

许光景一拍脑袋:“对啊,小的怎么没想到,东边这一片的坊市,都是他的管区。”

“你说,他履新不到十天的功夫,难免会有点什么纰漏吧。”

许光景会意地点点头:“那是难免的。”

“戍主,你想怎么做?”

“安府不成,离宫里太近了,让弟兄们盯紧一些,我就不信,他还能一直呆着不出门了。”

刘稷在那张图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叉叉,直接否决了之前的计划。

安禄山进京后第二天,便当真出府了,不过去的是位于十王府当中的寿王府,这一路上同样扈从如云,他的人只能远远地看着,近前都十分困难,因为这里不是皇城,却胜似宫城。

“安郡王。”

李瑁与王府属官降阶迎在了大堂外,安禄山做出一个受宠若惊的表情,快走了几步。

“怎敢劳动殿下亲迎。”

“你是我邀来的,就是小王的贵客,请。”李瑁侧身将他往里面让,安禄山也不推辞,呵呵一笑,走在了他的前头,引得几个王府属吏吃惊不已。

李瑁却是毫不在意,随着他步入大堂,结果进去了才发现,里面已经坐了一个人,自己并不是今天唯一的宾客。

“哥舒瀚!你这老儿。”

哥舒瀚似乎并不习惯他这种自来熟,站起身,露出一个礼节性的微笑。

“得殿下之邀,还以为是以陪谁,原来是你。”

“哈哈,可不就是某家。”安禄山放肆地大笑。

李瑁在一旁打趣道:“二位郡王都是我请来的,没有陪客,要真有,那也是小王,请入席吧。”

安禄山坐到了下首的位置,与哥舒瀚遥遥相对,李瑁自是坐了主席,随着他的示意,府中侍女很快便将酒菜端上来,两人面前的都是一样,用草原上的胡人法子调制的肉类。

“这是至尊赐下的一只云鹿,听闻是芙蓉园里所养的,刚宰杀不久,这鹿血还是新鲜的,由宫里的御厨所制,二位尝尝。”

“谢过殿下。”

哥舒瀚听出他的言下之意,这次的宴请,只有他们二人,多半就是出自至尊的授意。

“嗯,味道不错,哥舒老儿,你吃得这般斯文,莫非将祖辈的那些技艺都忘了么。”

“某家自出生伊始,便是唐人,骨子的东西,自是忘不了,可恕毛饮血,莫非你还能做得?”哥舒瀚一口就怼了回去。

“老子饿极了人都吃过。”安禄山阴测测地笑道:“哥舒老儿,你父是突厥人,母是胡人,我父是胡人,母是突厥,咱俩才是同样的种,今日蒙寿王殿下相邀,自然该多亲近一二,你说呢?”

李瑁也在一旁说道:“二位都是国之栋梁,至尊亲信,莫要生了嫌隙。”

哥舒瀚端起酒盅,在手中转了转,面上似笑非笑地说道:“俗话说“狐向窟嗥,不祥。”,以忘本也,兄既见爱,敢不尽心。”

安禄山先是不解,既而大怒,因为狐、胡同音,这是在讥讽自己,哪里还忍得住,当下拍案而起,震得汤水四散。

“你这个突厥杂种,竟敢出言不逊!”

哥舒瀚哪里会所他,当下也是挺身而立,一张嘴就打算骂回去,李瑁眼见不好,赶紧上前制止。

“二位切莫做意气之争,看在小王的面上,少说几句吧。”

哥舒瀚气鼓鼓地与他对视良久,朝着李瑁一拱手。

“年纪大了,有些不胜酒力,今日承殿下厚赐,多有得罪,先行告退,改日再登门请罪。”

“哥舒郡王,这......都是小王怠慢了。”

“哪里,告辞,殿下留步。”

哥舒瀚竟是说走就走,不等李瑁起送,人已经大步流星地走出了中堂,看都没看安禄山一眼。

“这老儿,走便走吧,殿下又何必在意。”

安禄山坐在那里大块朵颐,吃得啧啧有声。

“本想让你二人交好,不曾想,反生了嫌隙。”李瑁叹了口气,返身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你都看到了,不是某家不愿,是他心思太多。”

李瑁一愣:“难道他是有意为之?”

“殿下难道忘了,他可是王忠嗣一手提拔之人,拼了命也要保住其人,又怎会上咱们的船。”

李瑁的手一抖,盅子里的酒荡来荡去,洒了几滴在衣袖上,没曾想这个胡儿看似粗鲁,心思却不输于他口里的哥舒老儿。

谁不知道,王忠嗣,是太子的死党!

第二百五十五章 刺杀(四)

与刘稷一样关注着安禄山动向的还有杨国忠,他得以避开郊迎,用的借口是与哥舒翰、封常清一样,都是外镇节度使,而非京官。

从对方进入京兆府的地界伊使,便有探马不停地送回消息,毕竟鲜于向是府中主官,做起事情来要方便得多,也显得更为师出有名。

“......他此次带了三千兵马,皆是军中精锐,多为胡儿,号为“曳落河”,与前次进京的那三百骑,是同属。”

“领军的是谁?”杨国忠读着书信里的内容,意有所指地问道。

“射生将孙孝哲。”

“不是田乾真?”

鲜于向摇摇头,他当然知道杨国忠的疑惑,田乾真是范阳节度押衙,素来为安禄山亲信,若是他已经回归,肯定会随侍左右,难道此事还未了结?

“严庄也无踪影?”

“无有,随侍人中,并无严庄此人。”

那就奇怪了,如果安禄山真有什么防范之意,也用不着将人藏匿起来,因为这根本没有意义,事情是私底下做的,上不得台面,他想以此来要挟自己,根本就不可能,一时间杨国忠沉吟不语,鲜于向也默默无言,因为这件事情太过蹊跷,若真是为人掳走,对方究竟意欲何为?绑票不像,因为这么久了,也未曾有人来追讨赎金,既非绑人,费尽心思将人劫走又是什么原由,要杀人,直接在别院里一刀就完事了,绑出去宰了,不是多此一举么?真是左思右想都不明白。

“算了,若是安胡儿真想做什么,某家等他上门便是,瞧瞧他会有有何话说。”

“下官倒是以为,大夫应该上门去拜会拜会,有无蹊跷,一看便知。”

杨国忠有几分犹豫:“他是个粗人,若是一言不和?岂不是难以善了。”

“大夫莫要忘了,咱们与他还有一个约定在,上门讨要不是应该的么?”

“五月里的事,他在现在才入京,李哥奴的尸身都凉了,若是早上几个月,这等灭国之功,怎么也该有某家一份,至尊又何至于犹豫不决。”

说到这件事,杨国忠的气就不打一处来,鲜于向听着也不好辩解,只能宽慰道。

“如今的确晚了,但也并非全然无用,罗希奭已经捉拿入京,大理寺那边,很快便会有结果,寺卿韦虚舟文部侍郎韦见素是同族,大夫的意思,某已让人递过去了,他当应该如何作。”

“何人主审?”

“司直蒋淦、元载、宇文审。”

杨国忠的面色有些不豫:“告知他们,要快,做得好,本官不吝嘉奖,做不好,都滚出京师,有多远滚多远。”

“下官明白,此案宪部也在盯着,侍郎房琯是太子旧人,尚书张均是天子亲信,与咱们都不对付,某觉着,大夫应该出面,御史台本就有纠察之责,份所应当。”

“有道理,让郑昂去,与某在那里盯死了,不把案子办实,就不要再回来。”

鲜于向见他从善如流,心中甚是宽慰,这位娘子族亲虽然才学不算高,至少还听得进话去。

就在杨国忠为此伤脑筋的时候,刘稷也不曾闲着,他将这件事,做为了一个实战训练,手下全数都被发动起来,一门心思地寻找对方的破绽,可是也不知道怎么的,安禄山除了去了趟寿王府,就再敢没出过道政坊,连个窥探的机会都没有。

怎么才能把他给钓出来?想来想去,刘稷只想到了一个人,自从上次那事之后,他有点怕去见对方,怕一不小心,又会被坑,虽然这坑还挺香艳的。

虢国夫人府上的巡查力度,还是与往常一样,他轻车熟路地在府里穿行,几个起伏便接近了主院的后窗,窗户是向上架起的,连推开这一步都省却了。

“五郎。”

杨玉瑶呆在她惯常的位子上,似乎一直在等待着他跳进去的那一刻。

刘稷翻进窗子,在她的身边坐下,一只手自然而然地伸到她的腰间,女子顺势靠在他的肩膀上,笑吟吟地说道。

“叫奴好等。”

“你这些天天如此?”

“自然,那人走后,奴的夜行之症已经不药而愈,却又多了一个相思之病,五郎,这可怎生是好?”

杨玉瑶的话,让他想起了,后世一个很有名的对白。

你有病啊。

你有药吗?

刘稷忍不住将她搂紧:“日后别这么做,万一窗外跳进来的是坏人呢?”

“奴不怕。”杨玉瑶仰起头,看着他的侧脸说道:“不见稷郎,何以安枕。”

“傻瓜。”

刘稷在她光洁的额头上轻轻一啄:“我职责在身,不能时时进来,只能尽量抽时间,为防旁人探知,也不好遣人通消息,让你失望了。”

“奴省得,五郎是做大事的人,岂能沉溺女色,能这样不时出现,于奴而言,便是惊喜了。”

“对不住,三娘。”

“莫要这般说。”杨玉瑶的手指在他的面颊上划过:“上回你提的事情,奴进了趟宫,至尊正忙着安慰小妹呢,一时不得空,你莫要心急。”

“我知道,难为你了。”

杨玉瑶摇摇头:“没成事,不难为,奴在想,此事若是能多几个姊妹说话,便不会显得太过刻意,眼下有一个机会,奴怕说出来,五郎又要怪奴。”

“先说来听听。”

刘稷实在有些怕她的不着调,不敢把话说死,杨玉瑶忍着笑,轻声说道。

“上回那个女子,是奴的外甥,她母亲是咱们几姊妹的大姐,在至尊那里,说得上话的,小妹对她的话,也很是听从,不如你再使把劲,先让那女子倾心,奴在大姐那里敲敲边鼓,事情就会有个七成把握了。”

又来了,刘稷一听就明白,这女子似乎有个毛病,对于这种事情,不光自己喜欢,还经常动不动地拉人下水,上次是儿媳妇,这回是外甥女,下回说不定就那位名垂史册的小妹了。

可问题是,他除了一身本事,还有什么可以打动这位权倾长安城的虢国夫人呢?

“你就害我吧。”

杨玉瑶吃吃地直乐:“奴这般害法,五郎喜欢么。”

“喜欢。”

刘稷一把将她抱起,扔在床榻上,然后和身扑了上去。

一室皆春。

第二百五十六章 刺杀(五)

偏房的内室里点着西域贡来的熏香,暖洋洋地让人陶醉,本是助眠的佳品,可是对于崔婉清来说,却是苦刑般的煎熬。

她的脑海中一直回荡着三姨的那句话:“你是杨家的女子,他可以不喜你,但绝不可怠慢,更不可羞辱,否则,你也无须为他守节。”

守节?在这位以放荡出名的三姨眼中,有贞节这种事物在么。

可为什么要害自己?那是他的结发夫君,相守一世的良人,从嫁入广平王府的那一刻起,她就被母亲灌输过诸如贤慧、大度之类的道理,而婚后,她也的确是这么做的。

李俶在成亲之前,就有了许多房姬妾,甚至有了孩子,崔婉清毫不掩饰对于那些个与己无关的孩子们的厌恶,也不屑于以此来讨好他,因为她的母亲,是至尊呼之为大姨的韩国夫人,而她自己,姓崔。

五姓女不少见,可在天宝十一载,一个流着杨家血脉的五姓女,无疑是比公主还要尊贵的存在,岂容他们人怠慢?

一想到,一个名号都没有的老女人,竟然是府中长子的生母,而自己与他成亲这么久了,连个孕像都不曾有过,崔婉清的恨意,便会不由自主地升起,将那张精致的俏脸,染上一丝阴霾。

李俶,是你要我上门的,这失身的羞辱,也是你自找的。

崔婉清紧咬着银牙,一点一点地说服自己,直到“吱呀”一声轻响,房门被人拉开了。

她的身体,立刻变得僵硬,不由自主地颤抖着,耳中传来的,是一个轻微的脚步声,还有自己那越来越快的心跳声。

“咚咚咚”

随着声音的临近,她不得不用尽全力,才能避免自己失声尖叫出来。

脚步声在床榻前停下,来人似乎在观察自己,她认命般地紧闭双眼,等待着自己的命运。

“五娘,我是来同你道歉的,那天,我把你错认成他人,对不住了。”

男子的声音很低沉,也很温柔,崔婉清的脑海里,想到的竟然是那天夜里,对方的蛮横与大力,不由得又羞又恼。

“你,好生无耻,怎能......怎能那样。”

良好的教养让她说不出更难听的话,而这种程度的指责,更是离着骂人相去甚远,就连刘稷这个始作甬者,也是始料不及。

因为在他听来,对方的话从语气到内容,都像极了一个撒娇的女友!

于是,他不过脑一般地说了一句更白痴的话,让崔婉清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朵根。

“是我不好,下次一定轻点。”

说完之后,刘稷自己也愣住了,短暂的尴尬与沉默,他的身前传来了一阵低低地呜咽,女子把自己蒙进了被子里,压抑地哭出了声。

“我不会说话,你不要生气,好好安歇,我走了。”

崔婉清隔着被子听到了脚步声和关门的声音,慢慢地收了声,扒开被子一看,黑黑的屋子里,已经没有了人影,那个男子竟然当真离开了。

想到对方之前根本就没碰过自己,她不禁糊涂了,难道上次真得只是一个误会,对方本来要找的人,是三姨?

她不是闺阁女子,出嫁之后见识过男女之间的那点事,也听闻过三姨的名声,如今亲身经历了一回,更是让她产生了一丝好奇。

被男子这么一打扰,左右也睡不着了,她穿好衣衫下了床,悄然打开房门,突然听到了一种极轻微的声音。

“啪啪啪”

声音是从隔壁房间传来的,那里住着她的妯娌,太子的第五女延光郡主李妍,两人的关系其实算不上好,见面的次数寥寥无几,也就是这一次,才多说了几句,而且还是安慰她的失夫之痛。

可是这声音?

崔婉清像是被一股魔力驱使般地挨到隔壁的房门口,竖起耳朵听着里面的动静,顿时惊得目瞪口呆,差一点就惊呼出声。

那种淫靡的动静,分明就是男女之间在交和!

她下意识地看看四周,没有任何下人或是侍女,莫非里面的人是三姨?她实在不敢相信,一个女子,会在丧期做出这种事,就在崔婉清打算悄悄离去时,一个高亢的声音清晰地传来。

“五郎,你好生威猛,奴不成了,不成了,啊!”

她的心在一瞬间停止了跳动,里面的女子,分明就是李妍!

更让她混乱的是,李妍嘴里的五郎,正是那天夺去自己贞节的男子,天哪,她完全不敢想像,这几天所发生的一切已经颠覆了她二十年的人生,以及那些出阁前严格的教育。

回到房中的崔婉清,彻底地失眠了。

长安城西的待贤坊,元载在清晨时分,城中响起开坊鼓的那一刻,才跟着进出坊门的人流,回到了自己的居处。

早起的仆役为他打开门,他轻手轻脚地走进内室,一个贴身服侍的婢女,刚好走出来。

“娘子醒了么?”

“回郎君的话,娘子等你到三更时分方才睡下,这会子还没起呢。”

元载点点头,掀起帘子走进去,屋子里没有升火盆,全靠门窗紧闭,才不致于显得过于清冷。

他脱下官服和襥头挂在门边的衣架上,脱下官靴换上木芨,穿着单衣轻轻地走到榻边,看着妻子那张秀丽的脸庞,不由得呆愣了一会儿。

王蕴秀跟他成亲的时候,只有十六岁,五年过去了,她的样子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可是元载却知道,在长安这些日子里,妻子过得生活,与太原有着天壤之别,只是从来没有在自己面前抱怨罢了。

“夫君?”

不知道是不是感应到了什么,王蕴秀突然睁开眼,做梦般叫了一声。

“吵到你了?”

王蕴秀摇摇头,将他的手握住,冰冷的感觉让她忍不住低呼了一声:“啊。”

“外头冷,快进来。”

元载掀起被子躺在她放出的位子上,浑身就像被一股温香包裹着,说不出得舒服。

看着身边的娇躯,他的心里升起一股火,手脚慢慢地动起来,将身上的寒意,一点点地驱散。

......

因为是白日,王蕴秀的脸上红成了一片,整个人恨不能融进他的怀里,声音都打着颤。

“夫君近日,很辛苦吧。”

“嗯,有个案子,可能会牵出一大批人。”

王蕴秀心里一惊:“太子?”

元载摇摇头:“不好说,杨大夫的人,怎么会揪着李相的旧部不放,还要牵连他的亲族,我担心的,不光是太子,还有我自己。”

“你怕被太子以为,与杨大夫有所牵扯?”

“还是你明白,可职责所在又推托不得,这回若是不好,真不知是福是祸。”

“福也好,祸也罢,奴都会跟着你。”

元载无声地将她抱紧,直到睡意袭来,两人一齐进入了梦乡。

第二百五十七章 刺杀(六)

范阳节度牙兵人数太多,自然不可能全数入城,通常的惯例便是驻于城外,与其他所部一样,在渭水一畔扎营。

尽管有个汉人名字,孙孝哲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契丹人,彼时的契丹还不是百年之后那个草原上的霸主,只是在回纥人与大唐之间挣扎求生的中等部落,就连实际统治着华夏东北地区的勃海人都有所不如。

而在唐朝这个真正做到了蕃汉一家,甚至还有过之而不及的黄金时代,像他这样在唐人军中效力的还有许多,比如李光弼。

安禄山带着百人左右的护卫进了长安城,将这些亲信兵马留在城外,用不着明说,他也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三千人的骑军,光是战马就有近万余,所占据的地盘自然也小不了,每日里将那么多的战马放出去,远远看着就像是在漠北的大草原上,放牧的除了营中军士,还有一部分牧奴,这些草原牧民装束的男子,梳着突厥人式样的的发辫,没有任何武器,除了一条马鞭之外。

“前后各有两个队,营外还有一个,随便都会增援,若是有变,营中大部会在一刻之内集结并出击,外头的牧人不下百名,他们的家人都是营中的俘获,这些人若是要逃,就会连累家人。”

河边的集镇,几个男子趴在一间茅屋的屋顶,向着大约五十步远的马群张望着,当中的男人,赫然便是田乾真。

许光景和陈金一左一右将他挟持着,看到那些熟悉的同僚,田乾真不得不努力抑制住冲过去,揭露一切的冲动,因为他还不知道,自己的家人,有没有出事,若是出事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置。

“俘获?”陈金诧异地问道。

“对,他们是同罗人。”

许光景看着那远处的那些牧民,除了没有穿甲,与周围监视他们的军士,区别并不大,这部兵马本就以胡人居多。

“你的意思是说,安禄山将这些普通牧民,当做给天子的献俘?”

“多半就是如此。”田乾真并不清楚这此人的打算,也不认为,凭着区区百人,能将这里的三千人怎么样,几乎是有一说一。

“行了,咱们走。”

观察了一会儿,许光景拍拍他,爬起身踩着梯子下了房顶,田乾真在起身之前,眼神复杂地看了一眼马群外围的那队军士,几乎每一个他都认得。

回到自家的营地,他们将收集来的情况,在一张图上标注清楚,这样的事情,每天都会做。

严庄习惯性地捻着颌下的胡子,经过这么久的熏陶,他已经能看懂这种与本时空格格不入的制图方法,那就是更为真观。

“同罗人的俘获应该不会超过千人,至少有一半是老弱妇孺,那就说明,阿布思的损伤有限,同罗骑兵至少也有五千,全族超过万帐,这么大的一支力量,一旦跑到了葛部的游牧之地,你猜他们会不会好得同穿一条裤子?”

刘稷的话,让帐子里的人都笑了起来,就连田乾真也不由得歪了歪嘴角。

“不错,这就解释了,他为什么会这么快抵达京城。”

严庄指着那一片营地说道:“除了同罗人,他没有带上任何多余的辎重,只会有一个缘由。”

“他是从云中等地直接入关的,根本就不曾回过范阳。”

对此,刘稷也是深以为然,严庄在被他们擒拿之前,发出的最后一封书信,就是告知大唐对吐蕃的战事结果,这个时间,与公孙大娘和南八北上,几乎重合,假设那个时候安禄山与阿布思各自默契地撤军,前者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恰好赶到了京城,为这场胜利,做了一个堪称完美的注脚。

“先生的意思是?”刘稷看着他,严庄却瞅了一眼田乾真,后者先是不解,既而惊愕地张大了嘴。

“阿浩。”严庄叫着他的小名说道:“假使高尚得了信,自范阳而出的行装,此刻会到哪里?”

田乾真被帐子里所有的人盯着,无奈地闭上了眼,轻声吐出两个字。

“东都。”

洛阳,河南府,曾是武周时的政治中心,被称为“神都”。

在后世的华夏地图中,它差不多位于中心的位置,而在八世纪,也是除却关中之外,最为重要的经济与政治中心。

严庄回过头看着刘稷,笑着说道:“郎君以为如何?”

“干!”

刘稷一拳头砸在地图上。

罗希奭的案子,起初并没有掀起太大的浪花,因为他在朝中的名声很是一般,又失去了李林甫的庇护,即便一时没有人见风使舵跟着踩上两脚,至少也会持一个观望的态度,那就意味着,几乎没有人为他说话。

对于涉案的官员来说,这是致命的,因为天子会认为,你罪有应得。

案子交到了大理寺,由宪部和御史台监理,几个方面的人都有,看上去颇有些公平公正的架势,因此,当厚厚的一撂供词,被大理寺卿韦虚舟呈上李隆基的案头时,其人的结果就已经注定了。

“说吧,都牵出了哪些人。”出人意料的是,李隆基看都没看那些纸,劈头就问。

“员锡、李从一、韦陟、韦诫奢、张博济.......还有。”韦虚舟犹豫了片刻。

“谁?”

“吉温。”

李隆基的眉头一下子就皱了起来,他深深地看了韦虚舟一眼,后者毫无惧意,神色自然,腰杆子挺得笔直。

此人与文部侍郎韦见素是同族,而韦见素是他欣赏的人,与李林甫和杨国忠的关系都还算不错,更何况,案子里牵涉的韦陟、韦诫奢也同是韦氏一族,根本谈不上构陷或是别的什么,罗希奭与吉温,是李林甫的左膀右臂,两条凶狠的獒犬,从他身上牵出后者,不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么?

可在这个时刻,又是杨国忠先发的难,他不能不多想上一层。

因为他的手边,就放着,推举吉温为武部侍郎的奏疏,上疏之人是刚刚回京的安禄山。

“供状留下,朕先看一看,你回去后,会同张均、杨国忠,议一个详细的章程,递上来。”

“臣遵旨。”

韦虚舟恭身退出,李隆基翻了翻供状,里面的内容触目惊心,看得他怒意勃发,若是一切都是真的,此人当真是个十恶不赦的奸佞。

那么话又说回来,与之齐名的吉温,会好到哪里去么?

那么一直倚他们为心腹的李林甫呢?

李隆基顿时想起了李林甫逝前所说的那番话,或许并不是以退为进,而是真情实意,他的手指翻到最后,上面是几个主审的签名。

元载?这个不是太子的人么。

第二百五十八章 刺杀(七)

崤函称地险,襟带壮两京。

霜峰直临道,冰河曲绕城。

古木参差影,寒猿断续声。

冠盖往来合,风尘朝夕惊。

高谈先马度,伪晓预鸡鸣。

弃繻怀远志,封泥负壮情。

别有真人气,安知名不名。

这首诗的作者,是被称为明君的李世民,写诗的时候,他刚刚完成了一举平定王世充、窦建德两大割据势力,将洛阳和山东诸地收入囊中的装举,由洛阳回师,经过潼关时,即兴而书。

诗名就叫《入潼关》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长安和洛阳被称为东西二京,初唐一直到开元之前,关中平原粮食产量,还不足以支撑起在长安为中心的广大地区,有时候就连帝王也不得不出关去到洛阳去暂住,因为缺粮。

这个问题,实际上在前隋时就出现了,为此,那位有名的败家子二代皇帝杨广,想到了一个惠及后世,却害在当代的举动,修一条大运河。

隋运河,大致上是从广陵也就是扬州起,经邛沟至淮水,再由涌济渠沟通淮水与黄河,到达洛阳,然后经黄河入关中,通过一段不长的广通渠,抵达长安。

这项浩大的工程,实际上还包括了从黄河横穿河南、河北直抵幽州的一个长段,名为永济渠,看上去,很有点后世南水北调的意思,而修筑它的目地,则为了征高丽。

可惜的是,大运河耗费了隋朝太多的人力,引致烽火处处,最终成为葬送这个庞大帝国的一个主因,但是这条运河却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唐人的问题,而又不致于滥用民力,使得站在他的尸体上崛起的唐王朝,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持续四十多年的太平盛世,特别是在天宝之后,水利的进一步开发,加上作为关中平原的补充,河西、陇右空间繁华,也让粮食问题得到了极大的缓解,至少李隆基,用不着像他的祖父祖母一样,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跑到洛阳去就食。

如今的大运河,除了粮船,便是来自于江南的商船,无数商品通过这种方式汇聚到两京,将长安城变成了一个商品极丰富的超级都市,也是它在历史上最为辉煌的时期。

说来有些讽刺,永济渠这条从洛阳直通幽州的人工水路,也是日后叛军南下时的天然通道。

实际上,从洛阳到长安,水路会有一段空白,黄河在三门峡附近,陡然上行,形成一道砥柱,船行不易,于是,自古以来,一条古道联接关中与河南,这便是李世民诗中所言的崤函道。

这条古道自函谷经崤山直抵潼关,其东段称为崤山道,崤山位于三门峡以东,是一条横亘于黄河现岸,东北走向的山脉,如同一道天然的屏障,隔绝了关中与山东,只有穿越其间的一条山路,成为唯一的通道。

亲眼看到,刘稷才明白,叛军为什么,只派出了一支两万人的军队,来攻打号称天险的潼关,因为大队伍根本就过不去,哥舒翰根本不需要出战,有二十万人,每人捡块石头,把整个关墙堵住就行了,放个一万人都嫌多。

“戍主,来了。”

陈金飞快地跑上山,蹲在刘稷的身旁。

“多少人?”刘稷眼睛盯着下面,头也不回地问道。

“军士一百,民壮三百,大车一百五十辆。”

这么多?刘稷回头看了一眼田乾真,后者沉着脸答道:“往常都是一百辆,某负责押运,至少应该有三百军士,想必大军远征未归,城中有些捉襟见肘,故此人少了些。”

“你觉得,打不打得?”

田乾真看一眼附近的形势,终是一点头。

他们所在的位置,就是崤山的一处山林,周围群山环绕,下面是一条狭窄的山路,不远处则是黄河,对岸是中条山的余脉,此处离着最近的城池陕县县城,还有至少百余里,因此,不用担心会惊动了官府。

做为京畿要地,这一带根本不可能有盗匪的存在,或许是这样的原因,才让那支押运的队伍选择了白天通过,等了不到一刻钟,下面的山道便传来了动静。

“是张忠志。”

看到领头的军将,田乾真低呼了一声,刘稷虽然对这个名字没什么印象,不过能让田乾真提醒的,肯定不是善类,他将手上的伏远弩举起来,扳起头上的望山,将山下的那个骑马的身影,套了进去。

道政坊安府,吉温阴沉着脸,坐在一个垫子上,自从与安禄山交好之后,他就养成了一个胡人的习惯,盘坐。

看着正与郡主谈笑风声的杨国忠。

“大郎的娘子故去多年了,总不好还是这般空着,某家上回与娘子说起,想从杨氏寻一个合适的女儿,不料至尊开口,让你进了京,再行商议,看来,是要招驸马啊。”

安禄山哈哈一笑:“大夫说笑了吧,至尊膝下哪还有待嫁的公主。”

“公主没有,帝女却是未必,至尊的幼女,年方十四,正是出阁之时,听闻生得花容月貌,堪为大郎良配啊。”

“喔,竟有此事?”

安禄山狐疑地看了吉温一眼,发现他有些魂不守舍,不禁诧异地问了一句:“老吉,是么?”

吉温被他一叫,这才回过神来:“确有此事,不过听闻此女生具异象,素来为至尊所不喜,如今连个封号都没有,恐怕不是她。”

杨国忠笑着打趣道:“吉老七,想什么想得这么入神,是不是升迁有望了?”

吉温刚要开口,被安禄山抢了先:“杨大夫,说到这个,某家遣入京中的那些人,如何不见了踪影,你的人没有消息么?”

“郡王这话如何说得,严先生不告而别,某家还正想一问究竟呢,难道不是郡王的意思?”

两个人相互这么看着,安禄山眯着双眼,脸上肥肉耸动,杨国忠也是不动声色,心思百转,过了好一会儿,都是一转头同时分开。

“郡王答应某家,搜集他的罪证,不知道可有下文?”

杨国忠拿着酒盅子,却没有嘴里倒。

“有些收获,人押在城外的营中,你想怎么用?”

“可有书信往来?”

“李相国的亲笔,某家废了好大的功夫才弄到的。”

杨国忠面上一喜:“什么时候送来?”

安禄山看了吉温一眼,后者开口说道:“罗希奭之事,可是出自大夫的授意?”

杨国忠毫不迟疑地点点头:“自然,他是李相的心腹,拿下他就能牵出一大批人。”

“为何要牵到某的头上?”

“会有这种事?”

杨国忠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想了想说道:“主审的是大理寺的人,非是某的干系,那个元载,素来与太子交好,说不得,有什么误会,七郎莫忧心,某家回去问问,不过宪部的人,与咱们不太对付,他们也许会从中做梗。”

安禄山摆摆手说道:“既是误会,就有劳大夫从中周旋,答应你的事,某家一定办到,如何?”

杨国忠知道这是他的条件,也不着恼,笑着一拱手。

“好说,好说。”

第二百五十九章 刺杀(八)

女要俏,一身孝。

在李隆基的眼里,此时的三姨,便是那个无人能比的俏女子,弱柳扶风、楚楚可怜。

“奴家,谢过至尊......”

一个蹲礼还没做到一半,杨玉瑶就被人拉进了怀里,她顺势靠在了对方的肩膀上,“嘤嘤”地哭出了声。

“三姨,朕没有去看你,实在是抽不出身,怎么就瘦成这样了,再是悲伤,饭也得吃啊,你这样子,让朕好是心疼。”

“不妨事的,至尊切莫为了奴的身子忧心。”

杨玉瑶越是懂事,越是让他感到怜惜,可他什么也不能做,因为杨玉瑶不是一个人进的宫。

“奴等见过至尊。”

韩国夫人杨玉瑾与秦国夫人杨玉珠对二人的亲密举动,只当是视而不见,向他屈身行礼道。

“大姨,八姨,都来了啊。”

李隆基放开她,将二人叫起,杨玉瑶收起悲声,与两个姊妹坐到了下首的位置,这个时辰,她们的那位小妹,还未醒来呢。

不年不节地,三姨又在丧期,三人联袂进宫,肯定不是闲得,李隆基心知肚明,当然也不会点破,耐着性子与她们拉家常,就算是换换脑子,倒也十分轻松愉快。

“......听安郡王说,东边的靺鞨人猎了一头通体纯白的猛虎,得了张完好无缺的皮子,一心要献于娘子,车子这会子应该过了洛阳,最多三、四日就能抵京,真想看看,是何等景象。”

“是啊,听闻这白虎,一百年都难遇上一只,这个时候出世,正应了盛世吉庆,堪称祥瑞啊。”

杨玉珠也接口称道,李隆基不动声色地在三姨的面上扫了一眼,发现她的神色淡淡的,有种事不关已的味道,笑笑说道。

“安禄山素来走得勤,原说这几日就该请见的,原来是这个因由,难得他一片苦心,大姨,他许了你什么?也是上好的皮子么。”

杨玉瑾掩嘴浅笑答道:“至尊英明,他说还有一条蓝狐皮,也是极为少见的珍品,正好大典那天,与奴那女郎做个披肩,定然能增添几分颜色。”

李隆基面上含笑,嘴里却在打趣:“大姨说笑了,李俶有幸娶到她,是多少人求不来的,哪里用得着那等俗物,是不是李俶对她不好?你只管直言,朕替你教训他。”

“没有没有。”杨玉瑾忙不迭地摆手否认:“他们夫妇俩好着呢,前日里还在说,要进宫来给至尊请安。”

“请安就不必了,让他们好生过日子,早些有个子嗣,再来与朕报个喜。”

天子的话,让她的心中一沉,面上却不敢显露半分,就这么说笑了一会,李隆基瞥到杨玉瑶,始终一言不发,有些摸不清她们的来意。

裴徽之死,让太子府与杨氏的联姻断了大半,杨玉瑶保下延光郡主,本是他乐见其成的,可今日一见,嫁到太子府的广平王妃崔氏,显然颇有微词,再加上秦国夫人杨玉珠的长男,尚的长清县主,这么一联系,答案便呼之欲出了。

“三姨,安禄山,可曾过你的府,探视一二?”

杨玉瑶横了他一眼,娇媚的眼神还带着泪珠,李隆基的心里顿时就是一跳。

“他不曾来,只是遣了大郎上门,奴怕他触景生情,没有多留,再说了,奴这情形,什么好事物都是浪费,还是留与大娘、八娘和娘子吧。”

李隆基微微一怔:“安庆宗?”

“至尊忘了么,他的内人,死了一年多呢。”

杨玉瑶的话让他记起来,抚着额头说道:“三姨不说,朕当真忘了,他内子死于难产,的确有些不幸,好在他老子回了京,再张罗一门亲事,京中名门,尽可挑选嘛,一年多,也该续上了。”

“可不是么,奴等与他结为兄妹,他家大郎也算是侄儿辈,见他这样子,少不得要操持一二,可惜族中没有适龄的女儿,寻常人家他也未必瞧得上,还不如让至尊做个主呢。”

杨玉瑾的话,让他恍然大悟,原以为是替太子说话,没曾想,竟然是安禄山,替他长子求娶一个宗室女倒不是什么大事,左右他的子嗣甚多,儿孙辈里头,适龄的女子不在少数,可若真是如此,用得着一次性劳动三姐妹进宫么?

李隆基淡淡地笑道:“你们想必已经有了人选,但不知是哪个府上的佳儿?”

杨玉瑾与姐妹俩对视了一眼,还是她开口说道:“能劳动至尊过问的,又怎会是别家府上。”

李隆基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她们说的人选,竟然是虫娘!

崤山脚下,黄河之滨,由峡县上陆的一个车队正行走在狭窄的山道上。

车队由一百五十辆健马拉着的大车组成,每辆大车有车夫两名,显然是为了轮换之用,另有护卫的骑兵一百名,人人都骑着雄俊的草原骏马,身负弓箭长刀,为首的男子,锦帽貂裘,眼神警惕在山梁上下打量着。

此处恰好是一个内弯道,长长的车队,被压缩成了两个部分,前一部分已经转过了山脚,后半个车队,还在向上跋涉。

张忠志此时不过是个射生手,还没有被安禄山看上,收为义子,自然也不曾改姓,不过长年的征战,使他有一种灵敏的战场嗅觉,那就是对于危险的感知。

在他看来,这条路奇雄险峻,到处都可以设伏,仅凭他手下这一百人,是无法做到处处防备的,因此,唯一的办法就是要快,赶紧走完。

特别是眼下的这一段,一旦出事就被截成了两段,前后不能相顾,是兵家最为忌惮的险地。

“让后头的快些,到了关口,某家请大伙吃酒。”

张忠志在马上一扬手,手下们呼声四起,纷纷催动车子,就在这时,他的心生警兆,一股寒意涌上心头。

在手下的注视中,他做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动作,整个人直接从马背上翻了下去,重重地跌落在地上。

与此同时,一阵尖利的啸声,刺破了长空,让那些骑兵们纷纷色变。

因为他们听得出,那种啸声,分明是军中制式劲弩所发出来的。

第二百六十章 刺杀(九)

“杀!一个不留。”

弩箭一出,刘稷便扔下弩机,拔出横刀,冲下了山梁,田乾真犹豫了片刻,还是拔刀跟在了后头。

与下面的车队一样,他的人也分成了两部分,首先是漫天的弓弩,随他冲下山梁的只有三十人,其余的依然在居高临下,用弓矢进行远程打击。

他们的装束是大唐的制式明光铠,拿着唐人制式的刀枪,只是每个人都蒙了面,在突如其来的打击下,那些骑在马上的身影,成为了最好的靶子,那些弓矢大部分取得都是马身,包括了刘稷的那一箭。

射人先射马。

一时间,马儿的哀鸣之声大起,被射倒的战马连同马上的骑士纷纷倒下,在他们挣扎着起身之时,看到的,全都是身着精良甲胄的大唐军士,而队头又落了马不知死活,哪里会反应得那么快。

张忠志在泥地连滚了数滚才止住了跌势,同时劈开了倒下的战马,就在他的眼前,一支长长的弩箭,从马身上穿过去,切开了整个胸腹部,痛苦不堪的马儿徒劳地昂起头,发出阵阵嘶鸣。

而从山梁上冲下来的大唐军士,盔顶上的红缨如同山花般灿烂,让他惊骇之余,甚至忘了自己的处境,是哪支官军有这么大的胆子,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袭击郡王的车队!

哥们儿还没造反啊。

好吧这句穿越了,不过真正穿越的刘稷,已经大踏步地冲进了马队中,手上的横刀搭在一个试图爬起身来的骑兵颈项处,顺势向前一拉,那人捂着脖子连叫声都发不出来,便颓然倒下。

“敌袭!敌袭!”

张忠志看得分明,这些官军人人都下手狠辣,根本就是有备而来,可惜此进已经晚了,无论是他的手下,还是那些赶车的民壮,全都陷入了混乱当中,被冲进来的军士们杀得纷纷倒地,而冲得最快的那个人,离着他不过几步之遥。

对于这些将来注定要成为叛军的家伙,刘稷毫不在意,手上的横刀不断地挥出,将那些尚未起身或是压在马身上的骑兵收割干净,而他的眼中,则盯着为首的落马之人。

擒贼先擒王。

他们的人数不占优势,在占据了先机的情况下,只有迅速解决为首之人,才能让敌军迅速溃散。

张忠志的动作很快,起身的同时,已经拔出了腰间的横刀,架住了他的全力一击。

“你们是什么人,知不知道这是谁的车驾?”

“送你上路的人。”

这个时候还要JJYY,不过就是想拖延一点时间罢了,刘稷冷哼一声,挥刀急斩,处处都朝着他的要害而去。

跟在后面的田乾真一直没有动作,因为那些骑兵,他大部分都认得,手里的刀子,无论如何也挥不下去,就这么茫然地走着,不知不觉到了车队的中间。

四下里尽是人马的哀嚎,那些逃过一劫的骑兵,已经拿起武器与他们斗在了一块,他的脚下一拌,革靴被什么事物给挡住了,田乾真低头一看,一只血手攀住了他的脚,而手的主人在地上爬着,另一只手握着横刀,挣扎着朝他挥去。

“铛”地一声,田乾真挡下他的刀子,想要用力挣脱那只手,可被对方死死地捉住,一时情急,忍不住叫道。

“放手。”

那人愕然地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不敢置信地说了一句:“田都尉?”

田乾真没想到会被他一口叫出身份,狠狠心,举起刀子戳进了他的胸口,直到那人睁大眼睛,咽下最后一口气。

田乾真无声地叹了一口气,俯下身将他的眼皮阖上,站起身时,眼里已经没有了迷茫,而是恶狠狠地盯住了下一个目标。

“砰!”

刘稷架开对手的横刀,和身上扑,身着铁甲的手臂扫在对方的肩头,张忠志吃痛不过,后退了两步,刀子灵活无比地刺出,制止了刘稷的追击。

闪过刺击,刘稷毫不停留地揉身再上,张忠志从未见过这种打法,那把横刀可说是毫无章法,又像刀又像剑有时还像是棍子,而对方的拳脚更是神出鬼没,手臂,膝盖,头部什么都来,宛如泼皮一般,可偏偏难以闪避。

更麻烦的是,眼见着手下们一一倒下,余下的也占不到上风,那些赶车的民壮见此情形,不是抱头躲避就是四散奔逃,后队迟迟不至,心知多半也是同样的情形,他不禁有些心寒,这些军士全都是好手,战技出众,又有地利和装备的优势,从这里到最近的官府,也有几十里,指望他们来救,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必须要想一想退路了。

就这么一分心的功夫,他的身上又中了两个拳脚,一道刀口子划开身上的皮裘,虽然入肉不深,可血流不只也是足以致命的。

张忠志心下有了主意,仰头闪过对方的一击,手上的横刀被他当成了投枪,奋力掷出。

离得太近,刘稷几乎是下意识地挥刀一扫,将近在眼前的刀子扫落于地,眼前突然失去了敌人的踪影,他定睛一看,张忠志猫着腰,转头就跑,动作灵活之极,几个起落,人已经到了河岸边。

难道他要跳水?

可这种时节,不是找死么,刘稷提着刀子追过去,眼前一花,人竟然就这么没了。

他冲到河岸边一看,一个身影“咕噜咕噜”地滚落下去,很快就到了河面上,但没有出现落水的现象,反而在水面上站起身,不顾一切地朝着对岸奔去。

尼玛,黄河封冻了!

刘稷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忽略如此明显的一个事实,眼见着人已经跑远,他却无可奈何,因为自己同对方不一样,张忠志没有着甲,可以赌一赌,他是不敢赌的,也没有那个必要。

“戍主,可惜让他跑了。”

陈金来到他的身边,往下头一看,一个人影在灰茫茫的冰面上快速地移动着。

“不管他了,让弟兄们动作快些,跑掉的人不用去管,拿下所有的活人,还有那些马匹和车辆。”

既然已经如此,刘稷当机立断,消息泄露是肯定的,他必须要在敌人反应过来之前,做好这里的善后。

第二百六十一章 刺杀(十)

从崤山山脚回到长安城外的军营,已经过去了两天,为了隐藏行迹,他们这些人不能一块儿走,只能分批分散,连路线都不能一样。

一百五十车货,他们根本没法带,又不能不带,只能将一部分货物就地掩埋,将那些易于携带的,分到各人的身上,都是些金银珠宝之类的,这些事物,只要改头换面,重新打造镶嵌,便成了新的饰品,鬼都认不出来。

“嗯,这个法子好,两地相距五百余里,不吃不喝也要一天一夜,就算现下他们得到了消息,反应过来少说也得等到明日,有了这一天多的时间,什么痕迹都能消得一干二净,只可惜走了张忠志,此人的身上一定带着高尚的书信,或许会知道范阳的消息。”

严庄的分析与刘稷不谋而合,杀人劫财,断了安禄山的财路,给他增添点麻烦倒是其次,真正的目地,是要挑起事端,利用自己在暗处的优势,让安禄山进一步陷入思维上的混乱,只有乱了,才会有机会,而这也是严庄的心思。

不得不说,有些人的反骨是天生的,这老小子对付起自己人来,比刘稷还要狠。

“下一步,就看他带来的人,动不动弹了,以某家的推算,他那个性子,是压不住的,不过能不能调动他出京,只能看天意,如今他身居高位,已经不如年少时那么敢死了。”

“尽人事,听天命吧。”

刘稷点点头,人越是身处高位,越是害怕这是常情,从他进京时的排场就能看得出,就是他自己,等有了一定的地位,哪怕自己想上,部下也不会让他冲在第一线了。

两人分析了一会儿时局,如今长安城里发生的事情,都会差人送到这里,听听别人的判断,对于他来说也是个锻炼,因为这是他的短处,又不像体能或是刀法,练一练就能上来的。

“罗希奭案,杨国忠看来是想将不为他所用的李相旧部一网打尽啊,看看这些人,往日里与他还曾是同僚,就这狠劲,当真比李相当年也不差,只可惜,全然都是市井做派,哪像一个即将登上相位的朝廷柱梁。”

这些人里头,刘稷唯一认识并打过交道的,只有张博济,想想当初,以会盟钦使的身份,让两大节度俯首贴耳,是何等的风光,转眼间,不过三个月的功夫已成了阶下囚,连性命都不知道能不能保得住,因为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流放偏远地区,岭南或是碛西,如今又多了一个选择,逻些。

一想到,他们有幸成为历史上第一批流放吐蕃故地的犯官,刘稷就觉得这命运真是充满了讽刺,当然了,这些人在李林甫风光的那二十年,也没少作威作福,如今大树倒了,被人清算,也算是报应不爽,根本不值得同情。

基本上,在天宝年间,一切的政治斗争,都可以用“狗咬狗”来概括,谁都不是好鸟,他无论做什么,也不用担心会误伤。

严庄似乎猜到了他的想法,语气里有些幸灾乐祸。

“杨国忠与安禄山二人,在前几个月还称兄道弟好得像是一人,因为李相国太强大了,他的一个眼神,都会让安禄山寝食难安,你知道为何他会处心积虑讨好杨氏姊妹,不惜重金交结她们,又在暗地里积蓄人手,准备粮草兵器吗?”

严庄拿着一根珠钗,上头的珠子足有拇指大小,在灯光不显的帐子里,闪着莹莹的光,刘稷没有答话,默默地听着他的下文,这还是第一次,对方主动同他说起,范阳那边的事情。

“他害怕,害怕一纸诏书,会让他失去一切,就像王使君一样。”

再一次听到王忠嗣的名字,刘稷对于这个英年早逝的名将,又有了一个直观的认识,如果此人还活着,哪怕李林甫身死,安禄山也不可能像历史上那样势如破竹,因为当时几乎所有的名将,包括哥舒翰这样的宿将,都是他的老部下。

严庄向他揭示了一个基本的事实,边将到了一定的高位,出路就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特别是那些掌兵多年的。

到了安禄山这样的地位,掌着天下兵马之半,被猜忌几乎是注定的,如果想要善终,唯一的做法,就是学几十年后的郭子仪,可刘稷自问,自己这个穿越者做不可能做得到。

因此,他不想反,手下也会推动他去做,眼前这个家伙,就是其中最为积极的一个。

“若是宰了他,会如何?”

刘稷的问题,让严庄陷入了沉思中,最后只答了他四个字。

“人人自危。”

刘稷心里有了数,看着时候差不多了,便打算离营回城,离开了三天,他担心自己老爹或是封常清有事找,怎么也得回去点个卯,顺便再去探听一下,自己的事情有不有眉目了,他还要给封寒月回话呢,小妮子怕是等得急了,得赶紧把这几天的东西补上,好在这批货里头,大都是珠宝器物,送给女孩子正好。

没想到,他人还没出帐篷呢,手下的军士前来禀报,有人在营外求见,却不肯说出自己的身份。

刘稷疑惑地走出门,一眼就看到了渭水河边,那个高大的背影。

“八哥?”

南霁云,转过身,朝他咧嘴一笑。

“今日有些晚了,等明日吧,我从城里出来,找你喝酒去。”

刘稷以为他是来找自己喝酒的,南霁云摇摇头,踢了踢脚下,原来那是一个黑色的长袋子,袋子里一动一动地,竟然是个活物。

“人?”他一看就明白了,只是有些疑惑:“谁呀。”

“自己看。”南霁云的话一如既往地少而精练。

刘稷蹲下身,解开袋子口,将一个男子的头发抓出来,因为嘴里是堵着的,他看着有些不真,又凑近了仔细这么一瞅,顿时认出来了。

竟然是从冰面逃掉的那个护卫头子!

“大娘嘱咐某家,在城外的时候,要护得你周全,于是某便跟在你身后,去了关外,这人是个头目,甚是机敏,捉住它费了些功夫,若不是身上有伤,还真难说,送与你,算是还了之前的情,成不成?”

“太好了,八哥,以后不要再说什么还不还情的,我请你吃酒,好酒。”

刘谡看着张忠志又恨又惧的眼神,哈哈大笑。

第二百六十二章 刺杀(十一)

因为这个意外的收获,刘谡回城的时候,便晚了一些,也没法赶时间去封府走一趟,夜禁到了。

老爹刘单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嘱咐出入要小心些,不要出去惹事,听那意思,似乎还盼着他呆在城外的军营里。

对方那种心在不焉的样子,让他不禁有些疑惑,于是出口问了一句。

“可是有什么事?”

刘单下意识地把他当成了只会惹事生非的顽劣子弟,本欲呵斥,看到他认真的样子,突然反应过来,这个次子的变化,让人有一种到现在还不能相信的感觉。

“也不知怎的,大郎的职事,被上面压住了,我去打听,部里都是讳莫如深,怕是还有一番周折,你若是去封府,记得提醒大夫一声。”

不知不觉,刘单将他当成了平等商议的对象,连语气也缓和了许多。

“儿省得,爹爹莫要心急,事情恐怕不是文部所能掣肘的,过几日等儿进宫面圣时,当面向天子讨教罢。”

“这如何使得?”刘单唬了一跳,差点就要斥他乱来,可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摆摆手。

“去歇着吧。”

刘稷向他施了一礼,回到自己的房间,老爹的这个位子,说高不高说低也不低,却是枢机要处,很多时候,从那些人事安排就能窥得政局的走向,只是他虽然文才不错,于这官道的浸润上还缺几分火候,与自己一样,需要锻炼啊。

宣阳坊虢国夫人府的偏房里,李妍低着头,面颊烧得厉害,声音也是断断续续地,让人听不真切。

“......许是迟了些,若是下月不至,阿姑再请医女来吧,奴怕......”

“怕什么?”

杨玉瑶坐在她的身前,执着她的手问道。

“怕是空欢喜一场。”

李妍只觉得自己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了,那种背德的羞耻感,和抵死缠绵时的欢娱,攀上顶峰时的快事,在脑子里不停地交织着,似乎抽去了她所有的力气,忍不住要靠着阿姑的扶持才能坐得稳。

“傻孩子。”杨玉瑶感到了她的徘徨,在她手上轻拍了一下。

“我知道你心里过不去,可你知道我怎么想的吗,这个孩子,哪怕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他也是我杨玉瑶的亲孙儿,因为,那是五郎的,李妍,只要你能将他生出来,我保你一生平安,什么好事,有我的,就有你的,明白么?”

李妍不想明白,因为她知道杨玉瑶所说的是什么,压下心里的悸动,用细若蚊蚋的声音,头也不敢抬地问了一句。

“阿姑还恨他么?”

“他是我生的,就如同你即将出生的孩儿,做为一个母亲,你愿意用自己的性命去护着他么?”

李妍点点头,只听得一个声音接口说道:“我也会。”

她吃惊地抬起头,杨玉瑶站起身,放开她的手,迈着优雅的步子走向门外。

人影消失,房门被关上,李妍露出一个若有所思的表情,脑海里出现的,不是逝去的夫君,而是让她不敢回想的强健身姿,心里竟然隐隐有些期盼。

舒云等一干侍女在她步入内室时就停下了脚步,夫人的身影很快不见,从紧闭的内室门里,恍惚传来一声惊呼,几个侍女相视了一眼,都是见怪不怪地低下头去。

门背后,杨玉瑶的嘴被人粗暴地堵上,那股熟悉的男子气息,和一只游走的手,无处不在地挑动着她的神经,让她有种偷情般的刺激。

一个长长的热吻几乎令她喘不过气来,好不容易唇齿被放开,没等发出声音,身体被大力扳转过去,她下意识地用双手扶住门板,身后突得一凉,紧接着便被一股炽热给包裹住,潮水般地快意淹没了她所有的感官,从一开始的死死掩住嘴,到最后无法忍受般地叫出了声。

“啊!”

舒云等人双手拉着裙摆,掂起脚向外挪动,生怕发出一点响动,打扰了不到一步远,门后面的那对人。

......

两个人几乎同时攀上颠峰,杨玉瑶反手将他的头搂住,感受着余韵的渐渐离去,上半身挺得笔直,从微张的红唇中,吐出令人窒息的春吟。

刘稷大汗淋漓地搂着她娇躯,两人紧紧地贴在一块儿,近得能听见彼此的心跳。

这种感觉越来越奇怪了,就像是小别重逢的夫妻,在不顾一切地渲泄着对彼此地思念。

就在刘稷缓了缓,想要放开她时,一个气若游丝般的声音在耳边说道:“五郎,抱奴去榻上。”

两人便以这种紧贴的方式,一步一步地挪到榻边,然后一齐倒下去,连姿势都没有变化。

“五郎,奴想试试。”

“试什么?”刘稷嗅着她的发丝随口问道。

“能不能,有一个你的孩儿。”

刘稷吓了一跳,李妍有个借口作掩护,她可是孀居妇人,真要有了身孕,会被人家怎么看?大唐没开放到那种地步吧。

杨玉瑶毫不在意地说道:“别担心,这么多年了,也没个动静,兴许一早就绝了育,奴只是想着,万一呢。”

刘稷只知道她还不到四十岁,这个年纪的女子,应该是有生育能力的,历史上,似乎只记载了一个儿子,或许真如她说的,已经不能生育了呢。

“这种事,看天意吧,强求不得的。”

杨玉瑶的神色一黯,声音轻柔无比:“你说得对,奴不奢望。”

她将刘稷的手拿到脸上轻轻蹭着,感受着那份粗砺。

“你的事,奴同大娘、八娘进宫与至尊说了,看他的样子,颇为意动,说不准这几日便有结果。”

刘稷一愣,李隆基没生气?这不科学啊。

等到杨玉瑶将事情的经过同他说完,刘稷这才明白,感情说得不是自己啊。

“你们想将虫娘许给安禄山?”

杨玉瑶纠正他:“不是安胡儿,是他的大郎。”

那更麻烦,如果他记得不错,安禄山反叛的消息传到京城的那一刻,李隆基从不相信到勃然大怒,紧接着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宰了在京为人质的这位安大郎。

更糟糕的在于,第二件,便是令他那位刚成亲不到一年的新婚妻子,一位宗室女子。

自尽!

第二百六十三章 刺杀(十二)

太子府,李俶的院子里,李适站在中堂上,眼睛直直地看着自己的父亲,让他感到了一种熟悉的陌生。

因为那双眼睛,像极了沈氏,就连固执都是一样。

一旁的如鸢脸都吓白了,忙不迭地小声提醒着:“殿下,殿下,莫要如此。”

李俶断然打断了她的话:“连个下人,都比你懂规矩。”

李适双膝跪倒在地,直挺挺地看着他,声音中有着与十一岁孩子不相符的冷冽。

“请父亲告知,儿的母亲何在?”

李俶的声音硬梆梆得,听着让人心头发颤。

“你的母亲在正院,若是要去请安,她今日不在,去了你外祖母家探视,你的孝心,可以留到她返来,可听清楚了?”

“父亲知道儿说得不是她。”

“放肆!”李俶戟指大怒,声音陡然拔高:“刚说了规矩,你还真是上道,是谁教的你,对你的父亲,说出如此大逆不道之言?”

如鸢吓得跪伏于地,连连叩首:“殿下息怒,大郎不是这个意思......”

“你闭嘴!”

李俶上前一脚踢了过去,将如鸢踢得倒仰过去,痛入骨髓,却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李适见状,双目睁得溜圆,两只小手不由自主地握成拳,身体抖动不已,暴怒之下的父亲,让他极为陌生,还有害怕。

“真是有其仆必有其主,你是个什么阿堵物,也敢插我的话,来人,拖出去打死!”

“爹!”

李适悲呼了一声,抱住了他的双腿。

“儿知错了,儿知错了,求求你,不要发落她,你要打,打孩儿吧。”

“你为了这么个贱婢,才肯认错?”

儿子的求饶,非但没有激起他的心软,反而怒气愈盛,朝着大堂外吼道:“没听到我的话么,还是你们都要反了?”

两个内侍装束的男子不敢迟疑,上前将如鸢往下拖,她倒在地上,却不住地朝着李适摇头,示意他千万不能再为自己求情了。

李适眼睁睁地看着她被人拖下去,很快,堂外就响起了“噼噼啪啪”的板子声,可是没有任何叫喊或是告饶,他的牙齿死死咬着下唇,强忍着心头的冲动。

“听清楚,这条人命,是缘何而死,如果你真能醒悟,也不枉了她的忠心。”

父亲的话,像是重锤落下,李适伏在地下,闭着眼睛,听着自己的声音,像是从天边传来。

“儿谨记父亲的教诲。”

“下去吧,在屋子里反躬自省,这个月里,不要出来了。”

“儿谢过父亲的赏。”

李适爬起身,低着头,慢慢地退出中堂,强忍着不去看下面的那一幕,转过身,缓缓地走向自己的屋子,嘴唇被他咬得渗出了血,却觉不出一丝痛处。

李泌赶到的时候,没有看到之前的那一幕,不过堂下行刑的情形,让他皱起了眉头,进去之前,他朝两个内侍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他们先暂时停下。

“殿下。”

“先生来了啊。”

看到他,李俶绷得紧紧的表情,不觉放松了许多,也能勉强地挤出一个笑意,招呼他一声。

“是哪个下人不开眼,惹殿下不快,要发这么大的火?”

“一个不知道规矩的贱婢,让先生见笑了。”

李泌摆摆手:“殿下言重了,下人不守规矩,自当要教训,不过,有一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先生有话不妨直言。”

“那下官就放肆了。”李泌朝他一拱手,面带郑重地说道:“如今这种形势,府里最好不要闹出人命,下官觉得那个下人已经受到教训了,不如先饶过她,可使得?”

李俶被他这么一提醒,顿时醒悟过来,现在是个什么情形,多少双眼睛盯着呢,小事都会被放大,这等打死仆役的事情一旦发生,肯定会被杨国忠的御史台抓住大做文章,一个苛待下人的考语,足够让他在至尊面前,丢掉过去二十多年攒下的名声。

不值得。

“都听到了,如果不是李先生为她求情,今日说什么也不能轻饶,把人抬下去,找个医士给她包扎一下,告诉下面的人,都把嘴闭严实了,要是让人传出去,你们一个个,谁也跑不了。”

下人们赶紧应下,等到外面收拾停当,李俶重新请他坐下。

“先生此来,必有见教,请说吧。”

“元公辅有危险,杨大夫,欲要向他下手。”

李俶先是不解,继而便是一惊。

宣阳坊虢国夫人府,杨玉瑶在刘稷的怀里,声音轻轻柔柔地,每一个字都在他心里挠了一下。

“你的事情,能让至尊所忌者,不过就是个面子,虽然你让虫娘亲口拒了你,可在至尊的眼中,会是另一番说辞,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让虫娘先出嫁了,你的事情也就不成为问题了,奴说得对么?”

道理是没错,可是一想到那个女孩可能的结局,刘稷的心就很不舒服。

“没有旁的法子么?”

听到他的话,杨玉瑶忍不住翻过身抬起头,眼神明亮地看着他:“你不是拒了她么?为何还要如此上心。”

“我只是厌恶安胖子。”

杨玉瑶认真地盯了好一会儿,摇摇头:“不是这个缘由,你舍不得她。”

刘稷不知道该怎么说,或许心里,真有些舍不得,那个女孩的身上,没有丝毫的烟火气,更没有贵女身上的娇横,这些特质,的确深深地吸引着他。

“能不能换个法子?”

“你当真的?”

刘稷点点头,杨玉瑶掩着嘴,无声地叹了口气。

“奴现在知道,安西四俊,是怎生一个样子了。”

“你想说我好色么,我没有否认过啊。”

刘稷按了按她的头发:“但是对于她,我没有奢望,能不能尽量不要将她牵涉进来,安胖子府上,不是个良配,原因我现在说不出口,但你要是信我,就不要问。”

“三娘,帮帮她。”

“你都叫三娘了,奴还有得选么?”杨玉瑶用一种说不清是怨还是嗔的口气,轻轻地说道。

“好不容易说动大娘、八娘一齐入宫说和,这事已然十拿九稳,你说不要就不要,奴费点心倒没什么,大娘那里,奴可是下过功夫的,你可不能动动嘴皮便罢。”

“说吧,我能做什么?”

杨玉瑶夸张地惊叹:“还说没什么,为她的事,你连犹豫都没有,就应下了,你就不怕,这份心让虫娘知道了,再也脱不得身?”

“你别取笑我了,她哪会看上我。”

杨玉瑶显然不认同:“我看上的人,还轮不到她挑拣?哼”

“行了,不逗你,事情还要着落到大姐身上,你记得上回奴说过的话么?”

“你是说,崔五娘?”

杨玉瑶意味深长地点点头,让他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这女人,是不是爱上这种事了。

第二百六十四章 刺杀(十三)

府中的偏房里没有点灯,但无损于崔婉清的优雅,当刘稷进来的时候,她穿着一身正装,坐在榻边,在房门打开的那一刻,身体就立时站起,变成了一个挺直的阴影。

只不过随着男子气息的靠近,她还是不由自主地产生了一些,诸如呼吸加重,身体微微颤抖之类的症状,因为这一次,心理上没有任何借口。

她正在做着,往日里,最为鄙视的放浪女子所做的那种事。

刘稷的心情有些复杂,一方面,黑暗中一个身份尊贵的女子,正在等待着发生某种事,让他的心理上觉得无比刺激,而另一方面,又与他后世所接受的那些教育格格不入,令他羞愧,这两种情绪交织着,反应在行动上,便是犹豫。

这种感觉是复杂的,对方不同于杨玉瑶,甚至也不同于李妍,她们没有夫婿,感觉就像是后世的性伴,各取所需无用负责,而眼前的这一个,却是另一个男子的正牌妻子,哪怕放到后世,也是赤果果的犯罪。

可是房间里,那种无处不在的香气,吸引着他,渴望探寻味道的来源,直到触碰到一个温暖的身躯。

“你......”就在刘稷打算开口的时候,被她打断了。

“什么也不要说,像那天一样,来吧。”女子的话,犹如一剂猛药,开启了他心底的那一丝渴望。

黑暗中,刘稷准确地捕捉到她的脸颊,滑腻而带着热气的触感,让他在脑海中想像出雪白的肌肤染上层层胭脂的美景,温润的唇齿包裹的一抹香醇,令他爱不释手。

接下来,正当他打算解去对方的衣衫时,一个喘息不已的女子声音再度响起。

“就这般吧,成亲时,我穿得便是它。”

刘稷诧异地撩起她的外袍,里面果然空空如也,他再也按摁不住内心的激动,抱起她滚落到榻上。

......

当男子的动作停下来时,崔婉清已经接近半昏迷的状态,从未有过的凶猛体验,让她感到自己就像是死去一般,甚至盖过了背德的羞耻。

“五娘,你好紧,他不怎么碰你么?”

男子的话,挑起了她最不堪的那一面,不得不咬紧了牙齿,一种自伤自怜的情绪猛地涌上心头,化作了声声娇啼。

刘稷愕然地听着她愈来愈大声的啼哭,哪怕第一次误打误撞,也不曾这么伤心过啊,一时间有些发懵,难道是方才用力过猛,起到了过犹不及的反效果?

“对不住,一挨上你的肌肤,我就有些忍不住,没有控制好力度,是不是让你不舒服了?”

崔婉清一听,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哭得更厉害了,刘稷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只能抱着她的身子,不住地轻抚着。

这一哭就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好不容易等她稍稍停下来,刘稷发现,自己的手背全都湿了。

“好些了么?”

听到他的劝慰,崔婉清的心里百味丛生,要自己的时候,霸道无比,完事了却异常温柔,难怪会是三姨的男人,就这份体贴劲,便是她从来没有体会过的。

“我是不是个霪贱的女子?”

“为何这么说?”

“你又不是我的夫君,却在做这种事,难道不是么?”

刘稷无言以对,只觉得怎么说都是错,崔婉清凄然一笑。

“你也觉得是吧,那天夜里,我就应当悬梁自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回到府里,看到他的样子,竟然有种说不出的快意,躺在榻上,满脑子都在想......着那种事,刚才在屋子里,我不只一次想要逃出去,可一双脚就像是粘在了地上,无法挪动分毫。”

“为什么,他宁愿去碰那个老女人,也不碰我!”

崔婉清突然放大了音量,声音又尖又利,唬了刘稷一跳,不知道是该捂住她的嘴,还是出口安慰。

只见一个温软的身子贴了上来,声音又变了。

“你说说,是我不好看么,还是不解风情,引不起男子的兴趣。”

刘稷闭着眼睛答道:“姐姐,你再靠近,我又要忍不住了。”

崔婉清“扑嗤”一声破蹄为笑,一双纤手分开衣衫,露出一个软玉温香般的身子。

“适才穿着衣衫,你未能尽兴,现在,尽管来吧,奴,随你怎样。”

刘稷猛然睁开眼,一把将她抱住,两个汗温的身子紧紧贴着,慢慢地融到了一块儿。

一颗晶莹的泪珠,从她脸上滑落,带着冰凉的气息,落到了男子的身上,很快就被热气升腾得。

无影无踪。

**苦短,,第二日,当他醒过来的时候,枕边只余了一缕余香,从窗外射进来的光亮,让他一下子坐起来,竟然睡过头了,没能赶在开禁前回到高府。

左右也是晚了,刘稷素性又躺了一会儿,昨夜动静有些大,他也差不多尽了全力,没想到,人家还是比他起得早,所以说,女人在这种事上,有着天然的优势。

“吱呀”一声,房门被人推开了,他开始以为是杨玉瑶,结果是个年纪有些大的女子,说大,是相对于封寒月而言,看模样,应该没到三十,身姿卓约,曲线丰满,是那种妥妥的熟妇。

特别是她走近,蹲下身子为他取来木芨时,胸口那一片白腻的风光,让某人一下子就有了反应。

太要命了。

“郎君可是要起了,奴为你梳洗吧。”

这算是附加福利么,刘稷也不在意,女子虽然年纪有些大,着实有些风韵,一张标准的鹅蛋脸,五官的比例十分精致,肌肤细腻红润,胸前更是峰峦叠翠,美不胜收。

“姐姐是夫人府上的,怎的没有见过。”

女子有些勉强地挤出一个笑容,刚要答话,一个银铃般的声音突兀地响起来,让她赶紧低下头,站到了一边。

“五郎起了么?”

杨玉瑶声到人到,精神满满地走进来,看了一眼那个女子,对他笑道。

“难得你还有贪睡之时,是不是昨日夜里,颠鸾倒凤,意犹未尽啊。”

刘稷讪讪地一笑,当着外人又不好做什么,暗暗瞅了一眼,发现女子的脸颊一下子红了。

“还是你想得周全,我饿了,有没有吃的?”

杨玉瑶娇媚地一笑,向那女子吩咐道:“没听到么,你们郎君饿了,去让人上些吃食,送到这里来。”

“奴遵命。”

女子顺从地蹲身行了一礼,转身退出去,刘稷一把将她搂住,两人顿时腻做了一团。

“他们要来了。”

杨玉瑶被他弄得气喘不止,好不容易分开,赶紧收拾了一下散乱的衣衫,嗔了他一眼。

“她侍候得还成么?”

“你调教的人,自然是好的。”刘稷顺嘴答道。

杨玉瑶掩着嘴,眼神暧昧地说道:“她可不是奴的人,是你的。”

“什么?”刘稷一愣,自己分明不认识啊。

“五娘昨日过府时,将她带来的,说是府里的一个小妾,被逐出来了,听说你好这口,便送与你了,文书都拟好了呢,你要不要,不要就卖出去,还值不少呢。”

刘稷被她的话噎了一下,想想说道:“也行吧,先放到妙趣阁,我暂时不需要人侍候,看着有些大,生过孩子么,叫什么。”

“文书拿回去自己看呗。”

正好那女子返回来,杨玉瑶叫住她:“你们郎君问你叫什么呢?”

“奴名为珍珠,在家中姓沈。”

女子低头答道,声音细细软软地。

煞是好听。

第二百六十五章 刺杀(十四)

木制的车轮在长安城的街道上,发出一阵“吱呀”的声响,间或会有一两声车夫的吆喝,以及长鞭挥动时的“噼啪”。

这是一辆很普通的车驾,在虢国夫人府中,同样的车驾至少也有七、八乘,至于她那辆十分拉风的乘與,给刘稷也不敢坐,那不是擎等着告诉李隆基,你的相好,我撬了。

作死啊。

哪怕是这种供侍女和下人乘坐的车驾,内里也是十分宽敞,一次装上十来个,都不会觉得拥挤,此时里面只有两个人,刘稷就算想要满地打滚,也没问题。

如果不是身前,跪坐着一个女子的话,他还真想这么做。

借着车窗透出的一点光亮,刘稷将手里的一张薄纸看了又看,怎么也无法将它,与身前女子,联系到一会儿。

那可是沈珍珠啊。

这姐们可谓是一个传奇人物,同时也是大唐悲情排行榜前十的有力人选。

她的公公是皇帝,丈夫是皇帝,儿子也是皇帝,而她自己呢,活着的时候,连个正经名份都没有,顶着一个侍妾的身份,哪怕生下了长孙,都没有任何变化。

在数年之后的那场大乱中,皇帝出逃,十王府里那么多的皇子皇孙皇曾孙,有跟着逃了的,有落下的,而那些落下的,下场都非常惨,被安禄山的亲信将领孙孝哲,就是城外领军的那个家伙,全数砍下了首级,为的是报安庆宗被杀之仇。

很不幸的是,沈氏也在其中,可幸运的是,她竟然幸免于难,并于第一次收复两京时获救。

如果故事到此为止,虽然有些曲折,结局倒是还行,那她就登不上悲情排行榜了。

结果,当洛阳第二次失陷于叛军之手时,她竟然又一次被扔下了,这一回,便再也没了音讯,直到二十年后,她的儿子李适登基为大唐的第九位皇帝,才下诏在全国范围内寻找自己的母亲,并追封为皇后,这一找就找了二十五年,终李适一生,都没能如愿。

这个故事,后世被拍成了电视剧,最近的一次就在他穿越的那会儿,不过刘稷更有印象的是则是很老的一部,那会子他才上小学,大街小巷到处都在放着,如今他早就记不清是谁演的了,但那主题歌的前几句,印象很深刻。

“天姿蒙珍宠,明眸转珠辉,兰心慧质出名门,吴兴才女沈珍珠。”

他的声音不大,但是在封闭的车厢里,又离得如此之近,女子弯曲的身体,出现了一个明显的抖动。

“白露未晞,你这名字,是父亲起的吗?”

沈未晞抬起头,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是家父。”

“吴兴沈氏也算名门了,你是如何被选入太子府上的?”

兴许是刘稷温和的语气,让她慢慢地开口,讲述起自己的经历,十四被选入宫,以侍女的身份分到太子府上,又被下发到了广平王李俶的院中,因为相貌娇好、性情温顺被李俶宠幸,结果第一年就有了身孕,十五岁生下长子李适,如今十一年过去了,她也到了二十六岁的高龄。

这一路基本上,刘稷问什么,她答什么,从眼神中,看不出任何被丈夫遗弃的怨恨,甚至是悲哀,侍妾对于这个朝代的男子来说,可能还不如一个亲信的下人,哪怕她生下了儿子。

短短的这么一点接触,给刘稷最深刻的印象,就是温顺,他甚至在推想,当初孙孝哲放过她,或许是因为,根本无法对一个百依百顺,什么都肯做的女子下手。

刘稷相信,哪怕自己这会子在车厢里要了她,也不会有任何阻碍,可他不会那样做。

这是一个饱受伤害的女子,无论是原来的历史,还是被他改变的一刻,她的眼里,都有只有认命般的顺从,能对这样的女子下手,是孙孝哲那样的凶人都做不出来的,只有畜牲才会。

于是,当刘稷问出最后一个问题时,终于在她的眼里,发现了不一样的东西。

“想念你的孩子吗?”

沈未晞的眼中,噙满泪水,摇摇欲坠。

车驾在路边停下,赶车的车夫提醒了一声,晋昌坊到了。

刘稷有些不忍心去看她的眼睛,因为不想给她一个虚假的希望,下车之前,轻声在她耳边说道。

“你不能见他,等着吧,或许有一天,他会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现在能做的,就是好好活着,活得比别人长,到那时,你就赢了。”

沈未晞不敢置信地呆在那里,还是刘稷下车后拉了一把,才醒觉过来,她用衣袖抹去泪渍,仍像之前那样,低眉顺眼地跟在身前的男子后头,走入了妙趣坊。

道政坊安府,一个庞大的身躯坐在大堂上,就像一座小山似得,给人以一种极大的压迫感,而那种带着异族腔调的汉话吼声,更是将这种压迫感推向了极致。

“是哪个胆大至此,敢动老子的人!”

下首坐着他的长子安庆宗和吉温,以及从城外匆匆赶来的孙孝哲,他的脚下,趴着几个男子,人人都是蓬头垢面,腌脏不堪。

“看他们的装束和兵器甲胄,是官军啊,咱们一时间没能做出应对,结果,一下子就溃散了,活下来的,只有咱们几个,其余都死了。”

“官军?你们看清楚了。”难怪他不信,那可是京畿要地,每一路官军都是有案可查的,谁敢公然在那里犯案?

“小的们愿以性命担保,这是从马身上取下来的弩箭,请郡王验看。”

一个男子将一个被布包裹的长条状事物递上头顶,吉温接过打开一看,送到了安禄山的眼前。

“伏......远......弩!”

安禄山的声音仿佛从牙缝中发出来,带着一种令人酸倒的涩感。

孙孝哲上前一看,果然是唐军制式的强弩,这种弩的装备范围,只在边军和京畿禁军中,基本上就能排除掉地方上的守备部队。

他当即说道:“郡王,让属下去吧,相信那里还会有蛛丝马迹。”

安禄山毫不犹豫地点点头:“带上一千人,去看看,任他是谁,敢劫老子的财货,格杀勿论,天大的事,老子都担得下!”

“属下挖地三尺,也会将他们找出来。”

孙孝哲带着那几个男子,气势汹汹地走出了大堂,吉温有心劝上一句,嘴巴动了动,最终什么也没说。

“老吉,你想说什么?”

“这件事太过蹊跷,让人无法置信,某在想,他们这么做,意欲何为?”

这么一说,安禄山也冷静下来,如果是官军做的,这支官军人数到装备都堪称精锐,做下这么大的案子,只有叛逃一条路可走。

冒这么大的险,就是为了劫那些财货。

然后走上一条不归路?

第二百六十六章 刺杀(十五)

京中无机密,更何况是杀人劫财这等大案。

案子发生在邻道,消息传到京城的第二日,一道严旨便被快马发出,里头将涉案的河南尹裴迥、陕郡太守崔无诐、以及弘农郡太守裴昌,骂得狗血淋头。

案发地点在陕郡的桃林县到弘农郡的弘农县的交界处,陕郡属都畿道,弘农郡属河南道,因此,就连两道的监察御史都吃了挂落,一个治境不严,纵匪为患的考语,处于这几个位子上的官员们,至少三年之内不用再想得到一个好的考绩了。

上行下效,两道三地数个县的衙差被上官们驱使着,开始在那片狭长之地,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可除了被冻得**的人马尸首,连个像样的目击者都找不到,因为贼人选的地界太好了,根本就没什么人烟。

一百余名骑兵,逃出来的只有十余人,三百民壮倒是跑出了大半,可三、五天的功夫,早就逃出了千里之外,这会子只怕已经出了河北道,快到幽州老家了,却要到哪里去寻。

根据逃亡军士的供词,袭击他们的贼人身穿唐军制式装备,按照这个线索,京畿道、都畿道,东、西两京的驻军全都被查了个底掉,那些因为休沐在家的军士成为了重点拷问对象,就连南衙禁军,所谓的天子亲军,也未能幸免,一时间,军中怨声载道,京兆府狱中人满为患,而京城的百姓,也是第一次见识了,这位天子最宠信的边将,是何等的威风。

在斥责的诏书出城之前,来自范阳的节度牙兵,就在孙孝哲的带领下,赶到了陕县,一番勘测之后,他们竟然将方圆百里的所有百姓,全都进行了拷问,还好那里人烟不多,又是夹在大山与黄河之间,饶是如此,被祸害的山村猎户人家,也有数百家之多。

这也就罢了,更出格是的,他们连百里之外的陕县县城都没有放过,城中被搞得鸡飞狗跳,百姓不堪其扰,纷纷出城躲避,陕县县城是郡治所在,因此,就连陕郡太守崔无诐出面,也没能让他们收敛一二,反而更是嚣张,直到京城的诏书到来。

随后的事情,更是让所有人吃惊不小,谁人不知,在西京长安城,未经许可擅自动兵一千以上,那等同于谋反,事情虽然发生在城外,可怎么也算是府内,而且还是外出到了邻地,可天子非但不以为忤,反而在诏书中,为其行为百般掩饰,变成了奉诏出京,连侵害百姓的事实也罔顾不理,这可是天子脚下。

消息传到杨国忠的府中时,他的表情一下子,便从幸灾乐祸,变成了羡慕、嫉妒......恨。

“岂有此理,这个胡儿,究竟是哪里好了,至尊公然置法度于不顾,这样下去,岂不是又一个李哥奴,不对,老匹夫在世时,也不敢做得这么过份吧。”

做为京兆尹,鲜于向这些日子,忙得不可开交,虽然案子不在他的辖区,可一应处置,全都少不了他的参与,光是狱中的那些军士,便足够让他焦头烂额了。

不过,他的心情很好,此刻,杨国忠恼怒不已的时候,他居然还能笑得出来,几个亲信全都诧异地看了过去,杨国忠也是面带不悦之色。

“老向,只管笑做甚,难道还有什么隐情不成?”

鲜于向冲他们一摆手,笑意盎然地说道。

“抱歉,其实方才,某只是想到了一句话,有感而发罢了。”

“莫卖关子,说来说来。”众人皆是起哄。

鲜于向慢悠悠吟道:“烈火烹油,鲜花着锦。”

杨国忠等人各自沉吟了片刻,窦华首先反应过来。

“你是说,这件事,安郡王的反应过了?”

鲜于向摇摇头:“若是咱们的人货被劫了,会是什么反应?”

“当然是查个水落石出了。”

“那大夫可敢不经至尊,擅自发牙兵,去往邻郡大肆搜捕么?”

“那自然是......”

窦华顺口一答,顿时反应过来,私自动兵千人以上,那可不是小事,杨国忠目前也是进京的外任节度使呢。

侍御史郑昂疑惑地接道:“可天子已经明发诏谕,认了这件事啊。”

“至尊能不认吗?”

鲜于向反问道,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终于明白了他之前那句话的意思。

天子认下来,是安抚,可这种安抚,究竟有多大的正面意义?心甘情愿还是被迫为之的,这里头区别就大了去了。

“哈哈!”

杨国忠仰天大笑:“真是天助我也,不知道哪个军头这般下力,竟然连他的货也敢劫,若是有知,真想当面重谢。”

鲜于向捻须笑道:“关口是这个节点,选得太好了,等于当着所有人的面,打了他一耳,逼得他急火攻心,犯下一个小小的错漏,眼下,咱们要做的,就是推上一把,让这个小小的错漏,变大变狠,变得不可收拾。”

“计将安出?”

“那就要着落在,军头二字上面。”

话说这个份上,再是蠢也该明白过来,几个人桀桀地笑着,心头头,已经不知道转动了多少个弯。

始作甬者刘稷,这些天既没有出城,也不曾偷摸着去幽会情人,不是老老实实呆在高府,就是偶尔去封府打个转,毕竟在名义上,他是封常清的护卫,有着十分正当的理由。

偶尔也会去晋昌坊坐坐,看看杜妙如排演曲子,或是在她的服侍下,安安稳稳地睡上一会儿,让身心全都彻底地放松,是他另一种休息的方式。

这个风口浪尖上,可不能让人抓住什么小辫子。

目前营里的一切痕迹都被消除了,他的人现在分批驻守在封府和这里,不过一百来人,扔到这座百万级别的大城里头,连个泡都冒不出来,因为他的编制,本来就不属于封常清的牙兵,行动上有着极大的自由,也正是如此,才敢去那么做的。

至少没有人会怀疑,凭着这百十来人,就敢于袭击由范阳兵押送的大车队。

怀疑?有一堆人能帮他作证呢,再说了,天子也得肯信哪。

哥们儿,也算是半个红人呢。

刘稷放松下来,睡得特别香,等到自然醒来之后,一双温柔的手,正在轻轻按抚他的脑门。

刘稷十分受用地一笑,抓着那双手,用力向前一带,只听到一声低低的惊呼,一个软乎乎的身子,落到了他的身上。

两个人双目相对,全都愣在了当场。

原来,女子并不是他以为的杜妙如。

尴尬了。

第二百六十七章 刺杀(十六)

在他的眼前,一双黑白分明的漂亮眸子就这么愣愣地睁着,眼神里充满了无辜,还有一点点的惊慌。

线条柔美的脸庞上,净白的肌肤慢慢地透出一层红晕,如胭脂般地扩散开去,两片小巧的樱唇,如鲜花般娇艳地绽放,强烈地诱惑着他的心灵。

更要拿命的是,丰满的上半身,几乎全都压在他的手臂上,那种柔软的触感,让他几乎一下子就有了反应。

“郎......郎君。”

沈未晞紧张得话都说不顺利,因为在男子的眼睛里,她看出了那种原始的欲望,也很清楚,在这种欲望的驱使下,会发生什么。

接下来的事情,似乎也映证了她的担心,男子放开她的手腕,将她抱进了怀里。

两人就这么倒在榻上,从来没有与第二个男子这么贴近过的她,只觉得酸意不由自主地涌入眼眶,美眸里顿时蒙上了一层水雾,身子微微颤抖着,牙关下意识地咬紧,却不敢做出任何抗拒的动作。

没想到,男子只是不停地抚摸着她的头发,另一只手也规规矩矩地按在后背上,丝毫没有乱动的意思。

就在沈未晞从全身紧绷到逐渐放松的时候,男子贴在耳边的声音,让她立刻紧张起来。

“我可以叫你珍珠吗?”

这算什么问题?沈未晞轻声答了一句:“郎君随意便好,奴无有不从。”

“这几日,你过得怎样?”

“妙娘子待奴极好,从不让奴做活,也不让奴抛头露面,这是郎君的恩典,奴都省得,就是......”

沈未晞欲言又止的样子,让他追问了一句:“就是什么?”

“就是闲得有些发慌。”

“莫要心慌,再等些日子,我带你离开长安城,再也不会有人找到你。”

“啊?”

沈未晞惊呼了一声,马上意识到了不妥,赶紧解释道:“奴不知,郎君要远行么?”

“嗯,我是安西的军官,将来任职,也脱不出那些地方,怎么,你不愿意么?”

“没,没有,只是乍一听闻,没有准备。”

刘稷知道她的心思,拍拍她的头说道:“如今形势复杂,你呆在城中,只会坏事,想想看,假若我将你还与太子府,你还回得去么?”

沈未晞面色苍白,紧咬下唇一声不吭,因为答案是明显的。

回不去了,只要她出现在太子府,很可能是连个下人都做不成,被发卖也只是奢望,因为自己已经被卖过一回,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灭口,只有死了,才能遮掩一切。

男子说得没错,哪怕是为了孩子,也不能再露面,她终于明白,男子之前那句话的意思,等待,等到有一天,孩子登上那个位子,才有相见的可能,若是没有那一天,也意味着,天人永隔。

“为了他,或许要等上二十年、三十年,你撑得住吗?”

男子的话,让她似乎又生出一丝希望,无论是二十年还是三十年,都代表了长久的等待,总要好过绝望。

“奴撑得住。”

“可是你郎君我,快撑不住了。”

沈未晞抬起头,看到一个似笑非笑的面容,就在自己的眼前,那种无处不在的男子气息让她的心“砰砰”直跳,两人这种紧贴的方式,更是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对方身体的点滴变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玉人在怀,刘稷忍不住挨向她的红唇,没等触碰到,一个女子的声音,突兀地响起来。

“郎君......”杜妙如一看到他们的样子,忙不迭地向后退:“我来得不巧了,对不住,对不住,你们继续,奴什么都没看到。”

一边退,一边用手遮住脸,两人被吓了一跳,刘稷放开怀中的女子,沈未晞低着头转身就跑,没一会儿就消失在了门外。

“别装了,出什么事了么?”

后者的样子,让他又好笑又好气,拍拍自己的榻边。

杜妙如低眉顺眼地走过来,坐在他的边上,面上是那种想笑又不敢的奇怪表情,刘稷不等她开口,一把将她搂住,翻倒在床榻上,手脚并用地撕掳着她的衣衫。

“小浪蹄子,坏了我的事,只好拿你出火了。”

屋子里只剩了那种“嗯哼”之声,和越来越重的喘息。

......

良久之后,两人停下动作,刘稷搂着她的娇躯,意犹未尽地咂咂嘴。

“郎君这火,可出尽了?”

杜妙如面色绯红,声音骚媚入骨,听着人痒酥酥地。

刘稷拍拍她的手:“没有事,你是不会贸然闯进来的,说吧,郎君听着呢。”

杜妙如贴住他的脸,咬着耳朵轻声说了一句,刘稷顿时张大了眼睛,愕然不已。

“当真?”

长安城外,沿着渭水,几个独立的军营依次排开,分别是河西、陇右、安西、北庭、剑南等几个入京节度使牙兵的驻地,他们不同于安禄山,严格限制了人数,都是在一千以内,因此,这些营地的规模,就会小上许多,彼此之间,相隔也不太远。

夜幕时分,城门已经关闭了,军营也在慢慢地沉寂下来,抵京最晚、位于最边缘处的剑南节度牙兵驻地。

几个黑影借着夜色的掩护,在慢慢地靠近,每个人都是黑衣罩头,只露出了一双眼睛。

“看准了么?是这处吧。”

“不会错的,白日里某来探过,他们根本没有防备,前面就是马厩,连个看守都没有。”

几个黑影很快就接近了营地,他们选的方向是营中养马的位置,营中戒备十分松懈,既没有深濠,也没有壁垒,更别说哨楼、栅栏、拒马这类必备的器物,那些马儿或躺或站,都在用好奇的眼睛,打量着这群不速之客。

黑影们顺路找到了草料房,将肩负的一个大袋子藏进了草料中,然后又循原路退了出来。

做完这一切,几个人重新在河边聚集,其中的一个拉下面罩,赫然便是田乾真。

“严先生,接下来做什么?”

“等。”

一个嗡嗡的声音,从另一个男子的嘴里发出,听着十分地不真切。

第二百六十八章 刺杀(十七)

兴庆宫的花锷相辉楼里,一个男子的哭声,隔着厚厚的殿门,都听得一清二楚。

“阿娘,至尊,儿万万没有想到啊,竟然有人敢在俺们的家门口,劫了儿送去爷娘的贺礼,这是何等丧心病狂之举啊,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儿的脸丢了不要紧,他们这是藐视天家,打娘子的脸啊。”

安禄山叉开两条粗腿,就这么大咧咧地坐在地上,哭得眼泪稀里哗拉的,如同一个丢失了玩物的孩童般,哪还有半点当朝郡王、三镇节度的形象。

可问题是,这种看似失礼的举动,偏偏就有人吃这一套,或许是那种颠三倒四的胡样汉话,逗得一旁的杨玉环掩嘴直乐,最近很少看到她这么开心了,李隆基的心里也宽慰了不少。

“铛”

他将手里的一个盅子,重重地扣到几案上,周围的内侍、宫人们浑身一颤,大气都不敢喘。

“你说得不错,这是公然挑衅我朝威仪,朕已下旨严查,涉案的两个县主官罢职,郡守限期查办,京畿两府禁军挨个挨个地过审,若真是官军所为,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你的人不是先过去了么,有没有消息传回来。”

安禄山止住哭声,眼睛溜溜地转了转。

“至尊容禀,俺的人都些粗汉,一听咱们的人被杀,货被劫,情急之下便忘了规矩,今日传回来消息,他们在那一片大索了三天,询问了上千百姓,竟然地无人知晓,贼人是如何行事,又是如何逃脱的,现场除了死马车辕,尸首全都消失不见,一点痕迹都没有有留下,既然官家接手,俺就让他们先撤回来,这样可好?”

询问?李隆基在心里冷笑了一声,事情的经过,都畿道的监察御史一早就有急递送来,多少百姓被他们弄得破了家,如果不是自己反应得快,这会子人命只怕都要出了,饶是如此,后头附下的万民折,百姓的血泪控诉依然让人看着心惊,此刻安禄山的这番表演,就是前来补救的,他心知肚明,却不能点破,因为对方说得不错,事情出在京畿之地,打得就他这个天子的脸。

在他的查旨之下,京中的宪部、大理寺、京兆府全都动了起来,南衙六军自不必说,就连飞龙禁骑,也在高力士的指令下,自查了一遍,一些休沐在家又找不到证人证实期间没有出过城的,全都下了狱,一时间人人自危,然而四、五天过去了,一点有用的线索都找不到。

现在的问题在于,整个案子除了一个乱七八糟、痕迹全无的现场,尸体尸体找不到,财宝财宝下落不明,这么大的案子,除了那几个逃回来的军士,一个第三者旁证都没有,他曾将陈玄礼、高仙芝这等宿将找来,推演案子的经过,所有人都认为,哪怕是突然袭击,要想将事情做到这一步,没有四、五百人是不可能的,这么大成建制的官军出动,在这京师重地,又岂是能瞒得过的?他不信。

话虽如此,他还是尽力地宽慰对方。

“财物不能当饭吃,各郡官员都在严查商市,只要有赃物现身,就能顺藤摸瓜,你也不要心急,些许财货嘛,丢了就丢了。”

“旁的倒也罢了,俺只是可惜那张老虎皮子,穿在阿娘的身上,定是好看之极啊。”

安禄山一脸的傻笑,让他实在生不出苛责的心思,这个胡儿是个直肠子,想要什么全都写在脸上,事情虽然有些过火,心情还是可以理解的,你要指望这么个人,收敛脾气,按部就班地报上来,再去查案子,岂不是什么鸭子都飞了。

想到这里,李隆基和蔼地朝他一招手,安禄山顺势站起身,小山一般的体形,让人忍俊不住。

“卿这身子,还能舞否?”既然招人喜欢,那什么事都不是事,李隆基打趣地问道。

安禄山抖了抖身体,脸上身上的肥肉一荡一荡地,看着似乎走路都成问题。

“至尊有话,如何不成?儿抖胆,请阿娘击鼓。”

李隆基看了杨玉环一眼,后者早就眉开眼笑了,他很干脆地一点头。

“好,拿朕的小管来。”

竟然是要亲自为他伴曲,很快就有宫人为他们取来玉笛和羯鼓,后者是一种小形的手鼓,有点像是后世西北地区的腰鼓,杨玉环接过来,与他对视了一眼,手臂微抬,做了一个起手势。

李隆基满眼含笑,玉笛灵巧地在嘴里撮出一个长音,杨玉环纤手下落,鼓槌准确地击打在皮面上。

“嘭”

席下的安禄山闻声而动,靠着双脚的用力,双手叉腰,身体灵活地转了一个半圈,看呆了殿上的所有人。

“嘭嘭”

笛声轻灵,鼓点渐密,安禄山的动作也越来越快,踏着节拍,跳起了看似与他的体形毫不相符的。

胡旋。

听着殿里传来的曲子声,李瑁完全可以想见,发生了什么,在这种情况下,高力士依然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他也不得不依从。

随着身前的内侍首领快步趋进,首先进入他眼中的,是地板上一大片不断旋转的黑影,到了御座之前,他低头致礼,却不敢出声,害怕打断了曲子的流畅。

趁着笛声渐歇的空儿,李隆基温言说道:“给十八郎取琵琶来,让朕看看,技艺精进了否。”

一柄短颈琵琶入手,李瑁上手微微一调,已知虚实,定下心等着鼓声的节点,手指自然而然地跟进一扫,恰到好处地和上了音调,这份默契,就连李隆基也微微颌首。

一曲他亲手订制的《曜日光》,在三人的合奏下,成为了最好的伴曲,而殿上的舞者,更是用惊人的技艺,将之推上高潮。

到了曲子的末端,鼓声、笛声、琴声齐齐奏出最后一个音调,安禄山也恰好完成了最后一个动作,竟然以单脚独立的造型,屹然不动。

“好!

李隆基放下玉笛,先喝了一声采,殿内的所有人都跟着击节叫好,安禄山行了一个突厥人的抚首礼,得意之情溢于言表,他用力最甚,竟然也不见吃力。

杨玉环微微有些气喘,因为他们三人的演奏是反串的形式,最擅长羯鼓的是李隆基,最擅长琵琶的是她,而李瑁的小管,得自于他的大伯李成器的真传,如今却恰好反过来了。

见此情形,李隆基拿出一方香巾为她细细擦拭额上的汗珠,嘴里却对着李瑁说道。

“械劫一案,三司两府诸军共查,由你领衔。”

李瑁俯身行礼,语气沉稳地答道。

“儿遵命。”

第二百六十九章 刺杀(十八)

自从劫案发生之后,京城的百姓议论纷纷,人人都在猜测事情是谁做下的,小道消息满天飞,从贼匪到官军、甚至是异族都没落下,谁让这京城里,异族人比往常都多呢。

四门大索,连正经的禁军都在查,那些稍微沾上点边的,唯恐躲之不及,就连治安都好了不少,这个时候小事也会变成大事,谁敢去触霉头啊。

刘稷也是一样,做为一个小人物,他还无法掺和那些朝廷高层之间的纷争,偶尔给他们出个难题可以,自己主动跳出来那就是作死了。

如今他见天的呆在城里,连出城去找严庄等人都不能,因为谁也不知道,哪个角落里,会潜伏着官府的细作,在他的印象中,封建社会,不是特务横行,耳目遍天下的么。

好吧,那是电视里演的,不过能不动弹就不动弹,不动弹就会少破绽,这个基本的特工原则,还是很有道理的。

由于案子的发生,京城的治安严了不少,夜里尤其如此,因此,他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偷偷去会情人了,除了偶尔去晋昌坊打一转,解决一下生理需求,大部分时候,都是在高府和封府之间来回打转,忠实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同时也能给未过门的小妻子,一点点念想。

说实话,事情进行到哪一步了,他根本没去问,封寒月虽然从来不会催促,可心里怎么想的,又怎么可能猜不到,希望是自己给的,这坑就得自己来填。

自从联姻事件平息之后,刘单与封常清之间,有了一些尴尬,好在封常清能理解他的做法,又用乔迁等机会,化解了这种尴尬,双方之间也恢复了正常的来往,经常会同岑参一块儿造访封府,有时候也会跟着高仙芝来。

岑参的任职已经下来了,他从一个普通的参军,升任了主管后勤的副使,大致上相当于封常清之前所做的事,何时启程,并没有定论,因为封常清自己也没想好。

按正常情况,最多在正月过后,他就会离京赴职,可天子一天不开口,他就一天不能陛辞,就算真留下,也不是没有先例的,杨国忠之前就经常呆在京师,连战事都委托给了节度留后,并不是板上钉钉毫无变数啊。

眼下的朝局,更是扑朔迷离,安禄山抵京已经多日了,右相的位置依然空悬未定,这就让人殊不可解,之前谁不知道,天子一直摇摆不定,就是为了等着这位宠将的进京,可如今呢,还是摇摆不定么?对于已经偏离的历史,刘稷这个先知者,也没有了任何依据,正常情况下,他的政治头脑,是不如那些人精的。

“二十七郎,再多待些日子吧,京城,某一无所知,你交游广阔,留下来,帮帮某参谋一二。”

“也好,多呆些日子,准备得更充份些,将来,也能更从容。”

岑参答应得很爽快,做了那么多年的幕僚,为主官为忧是理所应当的事,他也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封常清出什么意外。

封常清明白他的言外之意,北庭的情况很复杂,之前王正见经营了十多年,可谓根深蒂固,虽然通过王惟良事件,撬开了一条口子,可那只是一个很小的事件,并不足以影响大局,在阿布思退出漠北之后,北庭就会首当其冲,一支为数过万的精锐骑军,在大草原上,可以说是极为头疼的存在,刘稷对此心知肚明。

历史上,安禄山倾巢而出,又加上回纥人的帮助,才在决战中将其击溃,逼得他的残部退往金山一带,最后成全了程千里。

如今对方筋骨未伤,这股压力一下子全都转到了北庭的头上,以封常清的谨慎,怎么可能轻松起来。

“五郎,天子究竟意欲如何?”

刘稷被他一叫,似乎回过神来,自失地一笑。

封常清只当他是在想着女儿,不以为意地摆摆手。

“天子当真让你转任吐蕃?”

他的话,让刘单紧张地看过来,做为一个父亲,无论儿子有多顽劣,牵挂之心也是不会少的。

“确有此意,天子对于吐蕃,并没有完全放心,这就是为什么,当初在逻些城下,属下一力主战的原因,吐蕃人实力尚存,哪怕多方制衡,也未必能如愿,这其中的变数太多了。”

刘稷有理由担心,因为他们不光保存下来大部分的军队,还有未来号称最贤明的君主,以及诸如达札路恭、尚结息、尚赞摩等一批能臣,赤德祖赞用牺牲自己的办法,同时也将旧有的势力一扫而空,为儿子的将来铺平了道路,这份心计,他这个敌人也是敬佩不已,可正是如此,才会更加警惕,必须想方设法地尽力去弥补。

这个大敌一旦缓过气来,所造成的伤害,历史已经给出了最好的答案,可惜的是,这些理由,他说不出口。

封常清难掩失望之色,哪怕在太子府有意结亲时,也不曾流露过的。

“若是有可能,某还是希望,你能回到北庭,大战在即,某家却要失去最好的将校,这仗还未打,就已经输却了三分啊。”

“属下亦然。”

在结果没有明确之前,刘稷也不好打保票,因为李隆基,是大唐有史以来最为固执的君主,没有之一,谁能影响他的判断?杨国忠不行、杨氏三姐妹不行,甚至他最宠信的杨玉环也不行。

他哪里敢说有把握?

几个人都沉默下来,北庭未来面临的,很可能是大唐边境上唯一的战事,会将所有人的目光,全都吸引过来,这一仗打得好,不会给封常清带来多少益处,因为他差不多已经到顶了,马上接着封王?那是疯狂的想法。

而如果打得不好,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因此,封常清才会如此直白,不加丝毫掩饰地对于这个准女婿的喜爱。

此子过往给他带来了无法想像的惊喜,让他顶住了巨大的压力,毫不迟疑地拒绝了太子府的联姻,如今也是一样。

第二百七十章 刺杀(十九)

堂中的气氛有些沉闷,刘稷不知道说什么,封常清也不知道该问什么,许多事情他并不知情,刘稷也不想让他牵扯过深,这样对大家都好。

历史上,在封常清最风光的那一段,也不过是个身兼两镇的边帅,与朝中关系不大,更不曾投靠谁,因此,在兵败时,没有人为他说话,虽然如今历史改变了,可人的性子,不会因此而变,刘稷也不希望他有什么变化,从而涉入不知名的风险当中。

这种时候,就是岑参该发挥作用了,他向封常清一拱手,开口说道。

“大夫,北庭咱们没有人,若是所有的人手全都从安西调去,且不说安西离不得,也会让北庭原有部属心有所忌,下官以为,此次赴任,可以分三步走,自安西调一二得力之人,在京中招募几个生面孔,余下的,可在北庭旧人中挑选,这样是否妥当些?”

封常清笑了笑:“有人打招呼了?”

“不瞒大夫,还不少呢。”

“用人之际,不要拒人于千里之外,也不要尽收些中看不中用的,你自己斟酌吧,最好是那种吃得苦头,静得下心的,某家不怕他们来抢功劳,但绝不能平白无故、任人攫取,那样会寒了将士之心的。”

封常清答得很爽快,岑参应得也很坦然,两人的默契可见一斑,难怪会是好基友。

平叛之战在即,安西镇本就出了一个大彩,除去他一步登天身兼两镇、封公晋爵之外,下属的升迁也是举不胜举,叙功仅次于刘稷排在第二位的李嗣业,升上了安西兵马使,田珍接了镇守使,杨和提前一年升上了四镇节度副使,段秀实成为了安西行军司马,荔非元礼升为葱岭守捉使,马璘升上镇将,都是应有之义,因为他的影响,每个人似乎都进入了人生的快车道,如此景象,怎不会让人惦记。

如今是什么情形,大唐四夷宾服威加海内,最难缠的两个敌手吐蕃和南诏都降了,这一仗,只怕是最后的边功,还不是能蹭一点是一点。

岑参说完,又向刘单举举手。

“文部那边,还要仁甫多费心。”

刘单呵呵一笑:“义不容辞,实不相瞒,上头已经打过招呼了,北庭的事,优先办理,你这话啊,白嘱咐。”

“白说也要说的。”

“唉,早知道你们如此风光,当初某家就不该回京,否则如今也能混上个一官半职,何至于还是个区区员外郎。”

“行了,你不在,有个能干的儿子,还不够你得意的,真要是父子都来抢功,让不让咱们活了。”

几个人说笑了一番,刘单收敛了笑容,正色说道。

“既然说到这里了,某也有一人想荐于你,做事应当是勤勉的,就不知道大夫肯不肯纳。”

他很少这么开口,封常清只当是什么族中子侄,正待答话,岑参突然想到了什么。

“你说得不会是杜子美吧?”

“正是他,这些日子他到处投告,连杨大夫府上都去过了,封大夫这里想必也有吧?”

封常清一愣:“杜子美是何许人?”

一旁的刘稷听到他的问话,差点没咳出来,后世一个小学生都知道的大诗人,他居然问人家是谁,或许是反应过大,封常清疑惑地看了他一眼。

“五郎知晓?”

“略知一二,听闻薄有诗才。”

他的话,没有让人惊讶,因为刘单本就与杜甫交好,岑参自然以为他儿子也会听过,而刘单则以为岑参一定会告诉他,封常清喔了一声。

“能做事就成,二十七郎,若是他愿意,给他补个告身,充作幕僚吧。”

岑参松了一口气,谨身答道:“属下明白了。”

见他们三言两语就将一个大诗人扔到了碛外,刘稷不知道该说什么,要是历史改变了,那些流传千古的诗文,还会存在吗?

细极思恐啊。

见到事情已定,刘单的神情也很放松,感慨了一句:“他也是运气背,李相在世时,明明有个族弟是相府东床,偏偏清高不肯去投靠,如今李相去世了,杨大夫又掀起了大案,将李府一干人等全都扫了进去,杜位也没脱了干系,张博济,一个即将主持正旦大典的紫袍大员,瞬间身陷囹圄,多少李相旧部,抓得抓贬得贬,第日里在文部见到那些告示,心惊肉跳啊,你我何尝不是李相故人?”

岑参默然不语,封常清心有戚戚地点点头。

“杨大夫的动作,也是某家的顾忌之处,若是没了这场大胜,只怕咱们这些人,也脱不得干系,当真侥幸。”

刘稷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罗希奭案,牵涉的官员达数十人之多,一些无关紧要的小角色,已经定罪发配,余下的还在狱中煎熬,杨国忠这一次发力,让人见识了他的能量,动作之快、手段之毒辣,都让人有目不暇接之感,如果不是出了劫案,肯定是如今长安城的头条。

这种事情,刘稷是插不上口的,原则来说,李林甫兼了多年的安西大都护,安西镇所有的将校都是他亲手提拔,也包括了刘稷,可要说自己是他的人?

鬼都不信,然而,政治是什么,就是将那些让人不敢相信的事情,经过一番包装,变成大义凛然的事实。

当然了,他不用担心,杨国忠会找自己一个小小戍主的麻烦,人家盯上的都是高官,他还远远不够格。

封常清等人也只是说说而已,杨国忠就是再疯狂,也不可能株连到他们的身上,几个人感概了一番,差不多也到了告辞的时候,岑参也好,刘单也好,都有自己的差使要办,反而是他这个主帅,还算轻闲。

就在两人准备离府时,一个惊人的消息,被驻在城外的节度牙兵统领,押衙尔朱谋传入城中,让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宪部、大理寺、御史台三司长官联署的训谕发到了城外营中,即日起,开始清理奉诏入京的各镇节度使牙兵,安西、北庭、河西、陇右、剑南各营无一例外!

事情大条了。

第二百七十一章 刺杀(二十)

此时的渭水河边,一早就被全付具装的左右羽林军遮蔽得严严实实,每一处营地者都有相当数量的军士把守着,为的就是防止营中的人逃脱。

得到消息赶来的封常清,身边只带了刘稷等数名护卫,而比他们先到的大有其人。

“封公。”

“哥舒郡王。”

“李中丞”

“程将军。”

除了他这个安西主帅,哥舒翰、李光弼、程千里三人分别代表了陇右、河西与北庭三镇,虽然三人都已换了职,可营中的牙兵,还是他们的麾下,并没有转隶。

四人分别见过礼之后,镇蕃副大都护、青羌节度使、摄御史中丞蓟郡公李光弼向最后到达的封常清介绍了事情的始末。

“诏出中宫,为示公允,事先未能知会,便由高、王二将军领军先封了营地,咱们还要等一等。”

“等什么?”封常清诧异地问道。

“三司、京兆府的人到来。”

原来如此,封常清没有再问,事情明摆着,这是突然性的检查,说明天子已经疑心到了这些入京的边军身上,为止,不惜采取非常规手段,他看着营地外头的那些羽林军士,高仙芝的旗号赫然在目,连他都没有办法差送个消息,可见天子的决心,以及对于那位安郡王的宠爱,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腹诽归腹诽,既然连哥舒翰都老老实实在这里呆着,他自然也不会表露出什么,几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扯着闲话,全都默契地避开了这个话题。

倒是哥舒翰,招招手将刘稷叫过来,打量了他一番。

“听闻至尊有意调你去逻些城?连镇守使都许出来了,你缘何不应。”

逻些镇守使?哥舒翰的话,不仅让知晓内情的封常清一愣,就连李光弼和程千里也吃了一惊,照这么个升法,只怕到二十岁,这位刘五郎就能升上节度使了,简直堪称奇迹啊。

尤其是李光弼,因为逻些城是他的驻所,若是有这么一位熟知吐蕃内情的猛将坐镇,那是求之不得的。

“五郎没应么?”

让他们这么一瞧,刘稷赶紧解释道:“哪有此事,天子开了口,谁敢不应,多半是以讹传讹,诸位听得差了。”

哥舒翰笑眯眯地说道:“那实情如何呢?”

被阴了,刘稷在肚子里骂了一句,模棱两可地说道。

“叫我任职何处,至尊还在考量,多半不出那几个地方,真要去了逻些城,还望李中丞多多提携。”

此时的李光弼还没那么老成,闻言笑着应道:“乐意之至,只怕封公不愿意放人。”

“某家有何不愿,离了安西,百姓鼓噪而庆,安西少一害,逻些多一祸,李中丞到时,莫要向某抱怨就成。”

封常清打了个哈哈,众人皆是大笑,刘稷被这些人当成话题,虽然不知其意,但也明白,应该不光是闲聊这么简单,哥舒翰看着自己的眼光,似乎别有深意,不会知道了什么吧?

就在他心中忐忑的时候,从长安城的方向,过来了大队的人马,当先的是金吾卫军士,后头不光有京兆府的差人,还有身着短装,腰挎横刀的王府护卫。

四人赶紧结束了闲聊,一齐迎上前去。

等他们近前,一名内侍装束的男子手持绢文册页,在马上喝道。

“奉天子诏命,着寿王瑁,领诸司会察劫案,各部均不得违逆。”

“臣等领旨。”

四人一齐在马上恭身答道,跟在内侍身后的李瑁越众而出,温言说道。

“诸卿不必多礼。”

“谢殿下。”

封常清等人抬起头,只见除了这位突然间活跃起来的寿王之外,还有几名文臣打扮的男子,经过介绍,分别是宪部侍郎房琯、大理寺卿韦虚舟和新任御史中丞吉温,他们自然代表了三司的主官,最后一位,则是京兆尹鲜于向,也是刘稷唯一认识的一个,之前在虢国夫人的宴会上见过。

不过他的注意力,一直都在那位号称史上最牛绿帽王的身上。

他可是杨玉环的前夫啊,如今前妻变后妈,这酸爽,对方那项金灿灿的王冠,在刘稷的眼中,似乎闪着绿油油的光芒。

好在李瑁不会注意一个护卫,介绍完之后,便领着众人,朝远处的营地驶去,巧合的是,沿着河边排列的第一个营地,就是安西镇。

“殿下。”

守在营门口的,是右羽林大将军高仙芝和左羽林大将军王承业,两人一身戎,向李瑁抱拳施礼。

“二位辛苦。”

李瑁抬抬手,两人让开路,簇拥他走入营中,只见大营外的空地上,几排整整齐齐的军士,在押衙尔朱谋的带领下,已经站在了那里。

李瑁看了看封常清,后者微微一颌首。

“诸位可以开始了。”

房琯、韦虚舟、吉温齐声称是,鲜于向冲着他们一拱手,口称“得罪了”,便带着随行的差人,冲入了营中。

营中一共千余人,名册在进京的时候就报到了兵部,兵部会根据人数调拨粮草,安排驻地,此刻,几个来自于大理寺的属吏,照着名册开始点数,以便查证是否有人脱逃。

刘稷冷眼旁观着他们的行事,不必说,京兆府的人,是为了查找赃物,他们在每个营帐中搜寻,将军士们的被褥、行李全都翻开,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放过,等到结束时,营地里已经是一片狼籍。

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营中的军士没有缺少,营里也没有找到任何可疑物品。

“封大夫治军果然不凡,有细柳之风啊。”

李瑁对于这个结果毫不在意,接着便带他们走向下一个营地,程千里带来的北庭节度牙兵。

他的人也是一千左右,同样没有什么结果,人数非但不少,还多出了几个不知道哪里找来的女子,搜出了一些不属于军营的女人衣物。

当然,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军纪本就有好有坏,营中狎妓,也属于正常范畴,只是运气不好被逮了个正着罢了。

李瑁对此一笑了之,他又不是来纠风纪的,众人接着检查下一个营地。

陇右,然后是河西,都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也不曾找到与赃物有关的事物。

直到最后一处,剑南节度牙兵驻地。

第二百七十二章 刺杀(二十一)

事情到了这一步,哪个心里不清楚,所谓的清查,不过就是就是走走过场,天子或许只是为了给安禄山一个交待,向外界表明自己一定会支持他的决心吧。

剑南节度使杨国忠并未到场,余下的诸人里头,又全都经过了检查,心情自然十分放松,李瑁也是笑意不减,只希望赶紧结束后,将这几个将帅,邀到府里做客。

可是让人没有想到,在清点人数的时候,就出了问题。

负责点数的是跟随韦虚舟前来的大理司直元载,他手上拿着名册,在第一遍点完之后,有点不敢相信,于是又核实了两遍,最后才向众人禀报。

“营中总计一千零三人,实到九百八十四人,缺额十九名,其中校尉一名、旅帅一名、队正两名、什长两名,没有休沐也没有请示,据知情者所说,昨日还曾在营中用餐,属下请求搜查他们的营帐。”

李瑁微微一怔,看了一眼鲜于向,后者显然毫无准备,错愕道:“许是被遣去做什么事了,十九人而已,有什么可疑之处么?”

“杨大夫不在,也不好揣测,还是等京兆府的结果吧。”

鲜于向本能地感到了不妙,因为杨国忠根本就没同他说起此事,19人,其中还有一个校尉,真要有什么差遣,不会不告诉他。

眼下众目睽睽他只能装做无事,很快,自己的手下就陆续从营中各处走出来,大部分人都是一样的表情,没有发现。

不等他松一口气,几个差人惊慌失措地跑过来,他们的脸色让鲜于向的心里一沉。

出事了。

果然,那几个差人跑到他的身前,一付欲言又止的模样,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李瑁一言不发地盯着他,饶是鲜于向智计百出,此刻也是毫无办法,关键在于,他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却要如何应付?

“发现什么了,说!”恼火之下,他的声音不知不觉阴冷了许多。

“是,小的们在马厩那边,发现了血迹,搜寻之后,竟然在栏中,找到了......一具尸首。”

“什么?”

所有人都吃了一惊,鲜于向黑着脸说道。

“营中出了命案,京兆府有察查之责,我的人会封锁现场,等待城中仵作的到来,为免污了殿下视听,不如请殿下同诸位先回吧。”

一边说,他一边示意手下行事,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不错的借口,以杨国忠的权势,李瑁也要惦量惦量,是不是硬要与他作对。

他不愿,有人肯。

“且慢。”元载上前一步,朗声说道:“京畿命案,大理寺亦有勘察之责,不如同去吧。”

鲜于向正待否决,吉温不阴不阳地说了一句:“御史台也是此意,本官相信,杨大夫在场,也会答应的。”

房琯和韦虚舟虽然不曾开口,意思却是很明显了,三司一致要求,就代表了朝廷最高司法机构的意思,京兆府也只能照办,可这个口,鲜于向哪里敢开,他已经想到了,不会是什么好事。

见此情形,李瑁打了个圆场:“说得本王都想看看了,请鲜于府尹带路吧。”

鲜于向孤掌难鸣,李瑁有诏命在身,他是无法违抗的,只能命发现尸首的那几个差人带路,心里头,早就不知道骂了多少遍,走个过场也能走出事来,而且偏偏出在自家营地。

马厩就在营地的边上,靠着渭水的一侧,一行人来到了发现尸首的地方,那里已经被京兆府的差人团团围住,等他们到了,分开人群一看,一具尸体就这么摆在马槽的边上,跟在最后面的刘稷一眼就认出了尸体的身份。

“张忠志!”吉温用快步的小跑到了尸体的面前,惊叫出声:“他是郡王麾下的射生校尉张忠志,押送财货进京的护卫统领。”

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李瑁等人是惊异,哥舒翰几个将帅是不解,鲜于向是震惊,元载和房琯则是惊喜,刘稷......是装的。

谁也没有想到,多少人遍寻不得的一个主要人证,竟然会死在这里。

不等上官开口,元载马上带着几个属吏冲进了马厩中,顾不得肮脏和难闻的气味,在里面翻翻捡捡,见此情形,鲜于向的脸色铁青,赶紧冲着一个心腹使了个眼色,那人不动声色地抽身后退,朝着营外走去。

“找到了,找到了!”

没等那人走远,元载兴奋不已地从马厩里钻出来,手中拿着一条蓝色的毛皮,经过吉温的查验,正是财货当中的一件,独一无二的蓝色狐皮。

紧接着,几个属吏也从不同的地方,发现了一些珠宝、金银等器物,无一例外,全都是那批财货中的,有些器物上,还打着范阳节度的字样,这一下,算是人赃并获了。

案子突然之间有了突破性的进展,领衔的李瑁脸上却是殊无喜色,谁也没有想到,会是在杨国忠的营地找到这些,现在问题更加棘手了,该怎么处理?

“诸位,你们说怎么办?”

房琯首先开了口:“陛下已有明谕,三司会审,下官的意思,封了营地,将所有军士隔离取证,那些失踪之人,画影图形,马上通缉,务必要将他们捉拿归案。”

说完顿了顿,又补充道:“若是大夫当真差遣他们外出了,也请告知目地,以便备查。”

言下之意,就是将杨国忠的人当成了最大的嫌疑,鲜于向连个反驳的理由都说不出来,脑子里在急速地转动着,试图寻找一条搪塞的办法。

事情很明显,不可能善了,天子在震怒中,这个时候,任何与此事扯上关系的人都会倒霉,要撇清,便要有所取舍。

“此事疑点重重,京兆府全力追查,若那十九人真有问题,自当捉拿,可封营之举,是否欠妥?还请殿下思量。”

他不管旁人,只看着李瑁,就是在逼他表态,后者如何不知,想了想说道。

“兹事体大,待小王回禀至尊,再行处断吧。”

鲜于向松了一口气,恭恭敬敬地一拱手:“殿下所言甚是。”

房琯与元载等人虽然无奈,但也没有办法,毕竟他才是领衔的那一个。

吉温张张口,最终什么也没说。

哥舒翰等将帅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只有封常清,不经意地看了刘稷一眼,盯着他心中。

发毛。

第二百七十三章 刺杀(二十二)

这个结果,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回城的途中,没有人有心情说笑,因为涉事的双方,全都是至尊最宠信的臣子,看上去不分伯仲,那也就意味着,最后会是什么样子,谁也说不清楚,这个时候,多说一句都可能是错,这些老兵油子,焉能不知。

李瑁失去了宴请的心情,一群人草草地在城门口分别,他将带着那些搜捡出来的事物去面圣,其余的人该干什么干什么,至于哥舒翰这群打了一因酱油的将帅,心照不宣地相互告辞,各自回府不提。

像来时一样,刘稷跟着封常清回到宣平坊的赐第,一路上他看到对方的表情都是淡淡的,直到进了门,上到大堂,没等刘稷开口告辞,便被封常清一个眼神,给堵进了嘴里。

“某不发话,谁也不许近前。”

走路有些不便的封常清带着他来到后院的书房,吩咐了管事一声,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去,刘稷顺手将门带上。

一转身,小老头似的封常清,就这么一言不发地盯着他,眼神与之前一模一样,是那种好像看穿了一切,让你摸不着头脑的样子。

“大夫......”

他只叫了个称呼,就被对方打断了:“为什么?”

刘稷能肯定,他并没有看出什么破绽,这么问,一定是在诈自己。

关键就是这个为什么,因为在所有人看来,哪怕告诉他们,事情是自己做下的,他们也会这么问一句,两个高层相斗,关你一个小军官屁事?

他能说,恨不能让这两伙人自相残杀,最后同归于尽么?

封常清的小眼睛,在认真起来时,会眯成一条细细的线,很容易让人发笑,对着这种真诚的眼神,刘稷笑不出来,因为对方是真得关心自己。

“因为,无论是杨国忠,还是安禄山上位,都非大唐之福。”

他的话,让封常清惊讶地张大了嘴,感觉就像是,后世某个家伙,用很真诚的语气告诉你,他在致力于世界和平一样。

世界和平关你毛事?

大唐之福与你何干?

难怪他不理解,这是一个家族利益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时代,世家大族为人景仰,五姓子连皇帝都可以不鸟,特别是北方那些经历了五胡乱华、鲜卑当国,在乱世中生存下来的所谓名门,奉行的就是结寨自保,闭门自守的策略,管他天子是谁,总得靠他们来治理天下,哪怕是胡人。

说来讽刺的是,这种情形真正得到终结,是人吃人的五代时期,那种武人政治、军阀混战的时期,谁还会管你出身、姓氏,高贵的门阀被踩进泥里,从某个角度来说,宋朝科举制度的大行,正是得益于此,哪像现在,一科只取十来个人,还有一多半都被高门把持,照这么看,老爹这个天宝二年的状元,含金量还是相当高的。

一时间,封常清觉得脑子不够用了,哪怕当日刘稷用开玩笑的口吻对他说,自己一个人都不带,要去拿下吐蕃人的都城,都没有此刻来得吓人。

有那么一瞬,他的想法居然是,这货的勇武蛮撞全是表象吧,其实内里有一颗宰执的心?

这他娘的是宰相才会操的心啊,难道是长安城的地沟油把脑子给吃坏了?

封常清的嘴唇嚅嚅了半天,冒出一句让他始料不及的话。

“三娘想你得紧,临去前看看她吧。”

这是逐客?

刘稷愣了一会儿,冲他一拱手,慢慢退出房去,直到带上门的一刻,都没有发生任何异常,就这么过关了?

没有斥责,没有教训,连个好奇心都没有,这不像是老丈人的风格啊,刘稷的心里反而有些不托底,老头不是给吓到了吧。

他用耳朵贴着门,听着里头的动静,过了一会儿,突然听到了一阵爆笑,我去。

臆症了。

刘稷拔腿就跑,生怕被人发现。

太子府里,笑声隔着大堂都清晰可闻,下人们无不诧异万分,府上已经很久,没有过这种轻松的时刻了,特别是最近,每个人的脸上都是黑黑的,生怕触了霉头。

元载作为讲述者,自然是所有人的视线焦点,本就是一桩趣闻,哪怕被他用平平无奇的语气这么说出来,也让人忍俊不住,因为当事的双方,都不是什么好鸟,当一个幸灾乐祸的旁观者,其实是件很快乐的事。

“马厩里不光有尸首,还藏着许多赃物,诸君看不到,那鲜于仲通的脸,黑得有如锅底一般,连寿王都没料到,此刻不知道该如何同天子交待呢,那吉温如获至宝,一眼就认出了尸首,是安郡王麾下的亲信部将,想必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划,两虎相争,有好戏看了。”

“真是难得,咱们也有看戏的时候。”一个东宫属吏叹气道。

“确是难得,闹出这么大的阵仗,结果是杨大夫的人干的,天子只怕左右为难啊。”

.......

堂上的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全是一样的口气,李俶暗自看了一眼李泌,发现他虽然挂着笑容,却没有看上去那么高兴,反而隐隐有种忧虑。

来瑱也看出了他的心思,出口说道:“长源,可有什么不妥?”

他的话,让所有人的眼光都看了过来,李泌只得无奈地开口。

“并无不妥,此事一出,杨大夫和安郡王,再无相安无事之日,朝堂从此多纷争,府上也能过些安生日子了。”

“说得极是。”

见他的话并无不同,众人皆是点头称是,来瑱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再问下去。

说笑了一会儿,众人将元载送出府,李泌忧心仲仲地看着他,突然被人点了一下。

“你忧心他?”

李泌转头一看,摇摇头:“近日不会有事,等到杨大夫想起,怎么也得旬月之后了。”

来瑱诧异地说道:“杨大夫这样也能脱得了干系?”

“他姓杨。”

李泌淡淡地说道:“虽然他出身市井,但不会做这种事的,只看今日鲜于仲通的反应,就知道事情必有蹊跷。”

“那岂不是空欢喜一场?”李俶失望不已。

“事情总要有个了结,否则闹得两京三道不宁,岂不是让那些异族人看笑话,天子必会借此安抚郡王,杨大夫不会伤筋动骨,二人不和,或许正中他下怀。”

李泌抬头看了一眼天空。

“某感兴趣的,究竟是谁,有如此本事,刻意在这京师之地,搅动风云,还能藏身事外,好生逍遥。”

来瑱默默地同他们告别,李俶也想转回自家院子,李泌提醒了一声。

“杨氏的动静,还要着落在王妃的身上,殿下不妨探探她的口风。”

第二百七十四章 刺杀(二十三)

李隆基很郁闷,自从吐蕃人完蛋之后,就没有一件事情是顺的,太子太子不争气,杨国忠搞三搞四不知收敛,好不容易等来了安禄山吧,也不是个省事的,这样的对比,让他无比怀念李林甫生前的时候。

诚然,李林甫这个人有着诸多的缺点,嫉贤妒能心眼小,可人家把控朝局的能力强啊,不是大事基本上都不会烦到他这里来,因此那十几年,他和杨玉环是真正关起门来过起了小日子,时不时地还能玩点情调,如今呢?

屁事一桩接着一桩,就没完没了还,左相陈希烈唯唯诺诺没有担当,想让太子挑头,也是个扶不起的,原本想着,杨国忠如果真有凌厉手段,让他借着罗希奭一案扫除异己也未尝不可,左右都是要换的,可没曾想,安禄山这档子事,又把他给牵连进去了,最后还是得自己来擦屁股,这样的话,要个丞相做什么?

听完回禀,他抬起头,问了一句。

“这件事,你如何想的?”

李瑁的眼神与他一触即分,从表情上,看不出天子的喜怒,言语也是淡淡地,他不敢斟酌太久,低头答道。

“吉府尹以为有疑点,宪部、大理寺认为应当彻查,御史台......”

“朕在问你。”李隆基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

“儿以为,杨大夫与此事无关。”

“那你认为,当如何处置?”

“通缉捉拿营中逃人,涉事的那一团军士流放,安抚郡王。”

李隆基的眼中一亮,这与自己刚才想到的,几乎没有区别,只是他认为,处置得稍轻了些,但大方向上,已经没错了。

君王是不讲对错的,甚至不用理会真相。

难怪李林甫会立挺这个儿子,原来不光是因为武惠妃,这个老东西心眼虽小,眼光很是毒辣啊,连自己都忽略了,最出色的儿子,其实一直就在身边,只不过,他不愿意去记起而已。

李隆基神色不变地继续问道:“杨国忠呢?”

“严旨申斥,罚俸禁足。”

李瑁毫不犹豫地答道,其实在回城的途中,他就想过,自己在最高的那个位置上,会怎么处理,当时只不过是下意识的想法,没曾想,至尊竟然当真问出来。

“还有,让他当庭与安禄山陪罪。”

李瑁一愣,这是指教?

“是儿想得不周全。”

李隆基毫不在意地摆摆手:“就照你方才的意思,让三司拟出一个章程,对于涉案军士的处罚再重些,安禄山死了几百人,没有上百颗人头落地,是交待不过去的。”

“儿遵旨。”

李瑁恭身领命退出,自始自终,他带来的那些证物,都没有被看上一眼。

李隆基目送他的背影在大殿外消失,无声地叹了一口气,正巧高力士将人送出,转身回来,他招招手,将人叫到身边。

“十多年前,有一日,朕茶饭不思,你还记不记得,当日你是如何说的?”

高力士跪坐在他的脚下,没有开口说话,而是先四下看了一眼。

李隆基毫不在意地说道:“只管说,他们不敢听。”

高力士一边给他捶腿,一边轻声说道:“老奴当时说,国家储位未定,大家故而忧虑,推长而立,孰敢争?”

“如今怎么说?”

“老奴妄言了。”

李隆基闭着眼睛靠在坐榻上,像是自言自语般地说道:“彼时年幼,今日年长,何错之有?”

高力士心头一振,手上顿时失了力道,只听得声音再度响起。

“这件事会是太子所为么。”

“老奴得到的消息,太子与属官,宴于中堂,颇有欢声。”

李隆基睁开眼,摇摇头:“不是太子,那究竟是何人,会有如此手段,先是杀人越货,既而栽赃陷害?”

“老奴以为,无论是谁,都是指望朝堂纷争,国家不宁,寿王的处置,正当其时。”

“你说得不错,盼着我大唐生乱者,蕃人也,这件事你差人暗中查访,要做到内紧外松,看看是不是有什么人混进来,朕不信了,雁过留声,他们还能当真隐匿行踪,上天入地不成。”

“老奴这就去办。”

高力士刚要起身,被他按住了。

“安禄山那边,光是谢罪还不够,上回大姨他们进宫所言的那件事,你透个风过去,朕赔他一个驸马都尉。”

高力士一愣,轻声提醒道:“当初,大家可是答应了呢。”

李隆基平静地说道:“生在天家,岂能事事随心,虫娘那里,多补足些礼数吧,她会明白的。”

“老奴遵旨。”

高力士不敢再劝,起身缓缓退去,偌大的殿堂上,只余了一个修长的身影,居高临下。

宣平坊封府,刘稷随着一个侍女来到后院,因为出自封常清的嘱咐,一路上畅通无阻,他照例先去拜会了已经加封郡夫人的郑氏,丈母娘对他带来的礼物赞赏了几句,便轻轻放过了。

难道几日不见,小妮子闹得阖府皆知?不会是病了吧,刘稷一下子加快了脚步。

封府这所宅子的后院,格局上中规中矩,正中是主院,供他夫妻二人居住,两边各有一个院子,一个归封浩和他娘子,另一个自然就是封三娘子封寒月的香闺了。

退出主院是一个小小的庭苑,抄手游廊的尽头,便是院门,他还没有进门,就听到了少女的声音,顿时放心不少。

“五郎!”

当他的身影出现在门口时,封寒月一下子就瞅见了,当下便跑过来,手里提着一柄宝剑,身上穿着一件紧身的短装,将已经开始发育的妙曼身材凸显无疑。

正在教授的弟子突然间跑掉了,公孙大娘无奈地摇摇头,扔下一句话,便朝屋里走去。

“一个时辰后,再练。”

听到她声音,封寒月调皮地吐吐舌头,像是后世犯了错被捉到的学生。

或许是练剑的缘故,少女的额头渗出细小的汗珠,将几缕秀发沾在肌肤上,雪白的脸庞红扑扑地像是一只大苹果,灵动的双眸因为他的出现,闪着晶亮的光,胸口随着呼吸微微起伏,逼人的青春气息扑面而来。

刘稷下意识地做了一个吞咽的动作,如同那天初见时的惊鸿一瞥。

第二百七十五章 刺杀(二十四)

他的样子,让封寒月笑了。

少女的笑容,就像冬日里的阳光,让他觉得整个人都要被融化了,心里头暖洋洋的,无比舒服。

“五郎,你来找我么?”

“嗯,我得了一个事物,想着也许你会喜欢,就送来了。”

两人离着一步不到,刘稷很自然地掏出一条绵巾,为她擦拭汗粒,却连手都没有碰。

封寒月偷偷瞄了一眼身后,侍女们都不知躲到了哪里,她还是接过那条绵巾,慢慢地擦了擦面颊。

“是它么?”

“怎会是它,这种白叠布你在安西也没少用,再说了,送块布,你会不会转身就跑?”

“你送的,怎么都好。”

少女喜滋滋的表情让他觉得,真送块布也没关系,刘稷从怀里掏出一个不大的布包,放到她的手上。

“是什么?”少女好奇地问道。

“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封寒月打开布包,里面躺着一枝飞鸟造型的金钗,顶端镶了颗淡黄色的珍珠,她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喜悦在白里透红的肌肤上蔓延开,像一朵鲜花绽放在空气中,美丽得无法直视。

“送给我的么?”

“喜欢吗。”

“嗯。”少女用力点点头。

“看到它,就像是看到我,每天都要想我一遍,直到我来接你的那一天,我们再也不分开。”

少女抿着嘴,带着羞意的眼神,勇敢地凝视着他,刘稷很想低下头去,最终只是轻轻地将她拥进怀里,然后放开。

这是他能做出的最亲密的举动,虽然说,哪怕是强来,也有把握对方一定会顺从,但是他不愿意这么做,这个女孩干净得让他自惭形秽,因此不想去破坏,眼前这种青涩而美好的感情,那是他在前世和这一生,都无法企及的一种奢望。

“大娘在教你技击?”

刘稷收敛心神,语气随意地与她闲聊。

“还没有,大娘说要先打好底子,先从剑器舞开始。”

“也好,哪怕把身子练得结实些,也不枉了我将她请来。”

“我会的。”封寒月紧紧握着那支金钗,盯着他的眼睛说道:“你离开了这些天,就是为了它么?”

不得不说,女人的第六感真是准,不错,这支钗子,就是从那些赃物中的金银珠宝中,重新融化打造的,他特地选了一颗淡黄色的珠子来配,使得整根钗子,有着接近统一的色调。

刘稷点点头。

“我另可什么都不要,也不想你离开那么久。”

刘稷明白了,为什么封常清会猜到他的头上,自己来封府是有规律的,这一次消失了五、六天,前后与劫案的发生正好吻合,怎么可能瞒得过封常清的眼,果然最了解自己的,就是最亲近的人。

“想我吗?”

“嗯。”

“哪儿想?”

少女低下头,声音细若蚊蚋:“都想。”

......

两人就这么站在那里,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大部分时候,是刘稷在说,她在听,公孙大娘出来了好几次,都不忍心打断这对小情侣,最后还是刘稷自己不好意思,主动提出了告辞,而这时已经过去了一个半时辰。

从封府离开,刘稷带着随从出了宣平坊,打算回高府去,刚刚走到宣阳坊的入口处,一个意外出现的人影,唬了刘稷一跳,差点就没勒住马,撞上去。

“我是不是跟你前世有仇?怎么哪哪都碰得上,真把你给撞了,不得赖上我一辈子。”

奇怪的是,李腾空好像根本没听出他话里的骨头,伸手拉住他笼头,一脸的焦急。

“快跟我走。”

“出什么事了。”刘稷诧异地问道。

“虫娘,救救虫娘。”

刘稷吃了一惊,一把跳下马,劈头就问:“虫娘怎么了?”

“至尊要将她许给安郡王府上的大郎。”

“定了?”

“陈相亲自来传的旨,册封她为寿安公主,下降太仆卿安庆宗,连日子都定了,就在正月里。”

我靠,那不是掉火坑里了么。

刘稷不再多问,同她一起上马赶到玉真观,李腾空带着他径直冲到后院,传旨的人早已离去,只有几个宫女和内侍,站在外头。

在那些人惊异的目光中,两人走进房中,李腾空“咣铛”一声就将门给扣上了。

听到动静,一身道装的虫娘转过身,净白的面上现出一个微笑。

“你来了。”

道政坊安府,一具尸体就这么摆在堂上,安禄山气得脸上的肥肉一耸一耸地,似乎动作再大一些,就会掉下来。

“气煞我也,气煞我也!”

坐在下首的吉温捻着胡须沉吟不语,对面的安庆宗面色古怪地说了一句。

“杨国忠为何要杀人劫财?”

“哼,他哪有那个胆。”

吉温抬起头说道:“郡王也以为,不是他做的?”

“就他的兵,谩说一团人,就是全军尽出,能要了张阿牛的命?”安禄山满脸的不屑。

“是这个理,剑南兵马,去岁尽没于南诏,实力可想而知,他就算想对咱们不利,也绝不可能出此下策,某找人验过屯,张校尉身上的伤,不是打斗所留下的,而是被捉拿后下的手,试问,他的营中,有哪一个能拿下他?”

安庆宗更是不解:“可至尊下旨训斥了他啊。”

“人是在他的营里发现的,不训他训谁,某料定,此事还有首尾,只不知,究竟是何人所为。”

“那这事就算了?”

“正旦在即,先息事宁人,至尊也是无法。”

安禄山瞅着自家亲信的尸首,阴沉着脸一言不发。

吉温劝道:“此时,咱们也只能先算了,以免至尊难做。”

“不算还能怎的?”

安禄山瞅了长子一眼。

“你准备做驸马吧,等大典过了,某家倒要看看,是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俺老子的头上动土!”

吉温看着安庆宗,安尉了一句。

“听闻这位帝女,生得极美,大郎得她为妻,不亏。”

安禄山瞪了他一眼:“两百多人,那么多财货,就换个女子,在某家的眼中,张阿牛一人,已经亏到家了。”

安庆宗与吉温对视了一眼,都是摇摇头,要说亏,天子又何尝不是。

第二百七十六章 刺杀(二十五)

虫娘的屋子里有了不小的变化,各种箱笼堆得满屋子都是,桌子上放着一排镏金的漆盘,里面放着一套大装和一付头面,金灿灿地晃得人眼晕。

“虫娘。”

刘稷叫了她一声,少女伸手从一个盘子里,拿起一册绢文,一边展开,一边慢慢地读着。

“维天宝十一载,岁次景戌,十二月丙巳朔二十四日癸辰,皇帝若曰:於戏!家人以正,易著乎辞,女子有行,《诗》载其义。五化之本,妇道攸先。咨尔寿安公主,敏质柔闲,资性纯粹,芒衿内穆,淑问外宣。能遵阿保之训,颇闻《诗》《书》之旨。炜兹彤史,既禀教於中闱,袭以琼笄,斯待年於外馆。黾谋允叶,鸾节方舒,率是旧章,式兹典礼。今遣使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右仆射兼左相陈希烈、副使中大夫给事中王寿持节礼册,往钦哉!尔其祗勤敬德,斧藻令仪,履顺居中,以永终誉,可不慎欤。”

虽然基本上没有听懂,刘稷也知道,那是册封她的诏书,在女孩略显得有些清冷的声调中,这些骈四骊六的优美句子,有如歌詠般动听。

将册文读完,虫娘凄然一笑:“如今你可以称我殿下了。”

“虫娘。”

刘稷依然叫着她的小名,对于这个女子,他是有愧疚的,上回的事对方明知他是有意拒绝,还是配合了他的行径,使自己从皇家的婚配中解脱出来,而这一次,杨氏虽然是为了帮自己,却将她推了出去,眼见事情已经成了定局,只怕杨玉瑶也不能挽回了。

“他是郡王长子,将来是要继承家业的,虽非五姓高门,也算是良配,你不是来恭喜我的么?”

“别这么说。”

“那你让我如何说?剪了这烦恼丝遁入空门,躲入道观都未能幸免,佛寺就成?”

刘稷呆呆地看着她,女孩平静的外表下,包含着一颗破碎而绝望的心,他突然起了一个疯狂的想法,将她偷出京城。

这种想法来得毫无征兆,甚至比当初与封寒月同时遭遇危机时,还要强烈,他的表情变幻,在虫娘看来,成为另一番解读。

“你能来看我,这份心便足矣,诏命已下,无人可以回天,天家女儿,生来就是如此,或许,这便是我的命。”虫娘抑制着眼中的热意,摆摆手:“走吧,我要入宫谢恩去了。”

“我不信命!”

刘稷低声喝道,屋子里的两个女子,全都惊讶地看着他,少年一只手握成了拳头,两眼直直盯着前方俏立的佳人。

虫娘还从来没有看到这样子的他,心跳不已地说道:“你莫要如此......”

话还没说完,手就落入了一个温暖有力的掌握中。

“虫娘,是我害了你,你帮过我,这份情我记着,一定会还给你,信我,就好生活着,等着。”

虫娘感觉自己的心跳就快要停顿了,下意识地问了一句。

“等什么?”

“转机。”

刘稷说完,放开她的手,转身推门而去,二女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个挺拔的背影,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回宣阳坊的路上,他沉着脸一言不发,脑子里飞速地转动着,从官面上已经不可能挽回,那就只有想别的办法,到了宣阳坊坊门外,他“吁”地一下勒住马儿,转头向一个手下吩咐道。

“你出趟城,去寻太白先生,他会告诉你,该去何处,带个口信与八哥,就说,我要他的襄助,价钱随他开。”

“小的明白。”

手下心领神会,拨转马头朝着城门的方向驰去,刘稷策马缓缓入坊,在经过虢国夫人府门前时,不经意地看了一眼天空,云层密布,天色阴暗,似乎要下雨了。

鄠县县城外的牛首山,属终南一脉,高度在两百步左右,山外散居着一些猎户,并没有多少大的村落。

寒冬腊月,山里已经没有了多少猎物,猎户们早早地猫在家中,盘算着将积攒下来的毛皮,拿到长安城的西市胡人铺子里,能换来多少银钱,要过年了,够不够买些年货,给家人添件衣裳,有吃有喝地过个热闹年。

南霁云在山脚下有一处茅屋,从头到尾都是他一手搭建的,这年头,像这种没主的山地,搭个屋子自住,连个手续都不用办,当地的里正看到了,也不过登记一个姓名,丁口,以备出役。

当然了,只要有钱,役使直接就能买断,根本不会惹来任何麻烦。

刚刚完成一个大单的南霁云,哪里会缺钱。

南娘子是个典型的粗使妇人,膀大腰圆,一看就是好生养,他们的儿子南承嗣已经五岁了,因为太过荒野,找不到学堂开蒙,他老子也不着急,左右南家就没指望在文章上下功夫,跟着老子学武,将来从军入伍,是打从娘胎里就定下的。

“得了得了,都歇歇吧,先吃些酒,暖暖身子。”

家夫喜好结交江湖人士,家中经常会有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对此南娘子早就见不怪,哪怕这一回人数不少,还赶着几辆大车,只不过,车上的货架子沉甸甸地,看着着实不少。

“好,就练到这里,去吃饭吧。”

南霁云拍拍儿子的头,南承嗣长得虎头虎脑的,爽利地应地了一声,便飞快地跑向屋子里。

“你家大郎,将来又是一把好手。”

严庄的话,让他有些不知道该不该回,南霁云看了一眼不远处的田乾真,几个月之前,那个家伙还带着三百如狼似虎的异族骑兵,将他二人追得走投无路,差点就送了性命,如今居然成了一个屋檐下刨食的同伴,怎么想怎么觉得荒谬。

更让他不能理解的是身边的这位严先生,明明是安禄山倚重的心腹,一转眼就能对故主下死手,奇谋怪招层出不穷,杀起曾经的同僚来毫不手软,让他这种一根筋的直肠子,只能是自叹不如。

他不答话,严庄也不以为意,只是嘱咐了一句:“那些生口,不要让他们饿死了,但也不能吃饱,有口稀粥吊着就成。”

“嗯。”

南霁云应了一声便走开了,似乎下意识地不想同此人太过接近。

第二百七十七章 刺杀(二十六)

李俶站在台阶上,看着水珠从檐角汇成一串,滴在他的脚下。

天色暗了下来,一个内侍弯腰匆匆跑进来,身上湿淋淋地,顾不得擦上一把,向他低头禀报。

“王妃命人传话回来,她的身子有些不爽利,要晚几日才能回来,请殿下莫要挂念。”

李俶微微有些失望,不过没有表露出来,语气如常地说道:“知道了,告诉她的人,把身子养好了再回府也不迟,等得了空,本王会去韩国夫人府上探望。”

“是。”

内侍恭身答道,李俶走下台阶,在细雨中走着,随侍的下人想要帮他打伞,被他摆摆手制止了。

不知不觉,他已经来到了偏院的第一间屋子,屋子内外空无一人,房门大开着,里面的摆设,依然和之前一样,窗前的架子上,是一付没有完成的绣活,李俶的眼睛里,仿佛看到那个温婉的女子,坐在那里,一边穿针引线,一边哼着江南的小调,听到他的脚步声,转过头时,那个恬淡的笑容。

李俶呆呆地站了一会儿,转身走出去,院子里的屋子很多,住着其他的侍妾和下人,其实侍妾跟下人的区别,没有多大,路过一间下人屋子时候,他突然听到了儿子的声音,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疼得利害么,我去寻人来。”

“莫要去,奴......不要紧,殿下赶紧回屋吧,让人看到,又要受罚了。”

“左右不过是自高官一天短一天有甚区别。”

“你莫要怪殿下,他是不得已,娘子总有一天会回来,你只有保重自己,才能等到那一天,听奴一言,赶紧回去,以后也莫要来了,奴不会死的,奴还要看着殿下,长大成亲生子呢。”

李俶没有再听下去,脚步轻轻地离开了屋子,为了不让儿子看到,他迅速地走入下一间屋子,屋子里的一个少女猛然看到他的身影,吃惊地张大了嘴。

“不要出声。”

李俶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将她打横抱起,朝着内室走去。

宣阳坊虢国夫人府,杨玉瑶执着崔婉清的手,笑着打趣她。

“这一次住了这么久,你就不怕那位广平王,生疑?”

“他,只怕巴不得我不回去了,好另娶一个呢。”

“不是他,那就是别人了?”

崔婉清俏脸微红,娇嗔道:“三姨。”

“三姨怕你陷得太深,日后会难过。”杨玉瑶拍拍她的手:“你同我不一样。”

“我知道,过一天是一天罢,有过总好过什么都没有。”

杨玉瑶见她想得通透,不再说什么,两人闲聊了一阵,她突然看到,屋子里靠窗的位置,出现了一团阴影,心中一喜,这时只听得崔婉清继续说道。

“三姨,李妍她是不是也......”

杨玉瑶戏谑地在她耳边说道:“也什么?”

那么羞人的事,崔婉清如何说得出口,正迟疑间,突然身上一凉,三姨竟然剥下了她的衣衫,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在月光的,只余了一件薄薄的亵衣,将美好的曲线毕露无疑。

“三姨......”

“你不是想知道么,我告诉你,一个特别的法子,在他不曾出现的时候,如何让自己得到欢娱。”

崔婉清只觉得自己落入了一个柔软而馨香的怀抱,那种完全不同的体验,让她既羞耻又兴奋,根本没想到,同性的**竟然也能起反应,随着杨玉瑶的动作,她浑身发软,脑子被一种异样的情愫所左右,渐渐地失去了理智。

“想像一下,你最想要的那个人,叫出他的名字。”

一个娇媚的声音在耳边不停地响起,她的心防也在一点一点地瓦解。

“来吧,叫出他的名字。”

杨玉瑶犹如一个女巫般步步地诱惑着她,崔婉清死死咬着贝齿,从鼻间发出声声娇吟,慢慢地越来越大,直到忍不住,失声惊呼。

“五郎!”

杨玉瑶的面上露出一个魅惑的笑容,一边动作,一边转过头朝身后示意了一下。

刘稷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在腾腾地蒸发着,他其实早到了片刻,但是看到屋里有两个人,就在帐子后头等了一会儿,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竟然目睹了如此香艳的一幕。

之前与杨玉瑶和李妍两人一块儿的情形,并不是没有,但是二人都是各行其事,被动地等着他,哪会想到......

收到杨玉瑶的示意,刘稷不受控制一般地拔脚就跑,一边跑一边扯去身上的衣衫,来到榻前时,已经是身无片缕。

杨玉瑶翻身下来,将位置让给他,刘稷红着眼,一把扑上去,将那个不断扭动的娇躯压住,在对方惊异的眼神中,进入了她的身体。

“啊,五郎!”

......

当身下的女子化作一滩春水时,他的身后又被一个更为香软的躯体抱住,刘稷奋起余力,愈战愈勇,将这些天以来积攒的情欲,通通发泄在两女的身上,一直到筋疲力竭,相拥而眠。

收到刘稷的口信时,南家刚好结束了晚餐,南霁云看了一眼妻子的背影,面露犹豫之色。

虽然对方没说做什么,可凭直觉也明白不是容易的事,刘稷愿意出大价钱请他,这没什么,左右都是干的这一行,杀人越货犯法的勾当,哪怕是上回从城中救出一对母子,不也闹得满城风雨?

严庄对田乾真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地走出屋子,后者的脸上满是凝重,两人显然想到了一块儿。

这一天终于到来了。

“高尚给安禄山的书信你都看到了,咱们的家眷已经离开了范阳,与他再也脱不得干系,安禄山迟早会得到这个消息,到时候,他会放过你我么?”

田乾真的脸上肌肉耸动,内心显得极不平静,根本用不着对方提醒,从杀那些同僚起,自己就走上了不归路,此刻,他的眼前,全都是张忠志死前,那张无法瞑目的脸!

“先生,你说吧,怎么做?”

出人意料的是,问出这句话的,并不是田乾真,而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屋里走出来的南霁云,两人的话,多半被他听到了,也猜到了端倪。

“事情太大了,无论成与不成,京城都会被严查,郊外也是一般,令郎与娘子即刻就要送走,今晚就走。”

“送到哪里?”南霁云声音急促地追问道。

“碛外。”

严庄微笑着说道,眼里的兴奋之色,藏都藏不住。

第二百七十八章 刺杀(二十七)

刘稷在无边的春意中醒来,身体前后被两具温润湿滑的软玉包裹着,几乎在一瞬间又有了反应。

妈的,再这样下去,非得被榨成人干不可。

他赶紧收敛心神,挣扎着想要爬起来,身后响起了一阵“吃吃”地笑声。

刘稷按住一双不停作怪的手,转过身,将杨玉瑶压在身下。

“五郎,来吧,奴等你呢。”

杨玉瑶媚笑着说道,让他好不容易鼓起的意志,变得薄弱。

“小妖精,又作怪。”他作出一个恶狠狠的表情。

杨玉瑶丝毫不惧,脸上的笑容更盛了。

“五郎不喜么?”

刘稷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边上的另一具身体,杨玉瑶抬起头,贴着他的脸轻声说道。

“她醒得没那么快,你还有时间......啊。”

刘稷不等她说完,就狠狠地堵住了她的嘴,所有的。

......

两人几乎融在了一块儿,杨玉瑶在他身下大口大口地喘息着,那种令人愉悦到颠峰,就快要死去的感觉,是任何其他人都不曾给予过的,这才是她迷恋少年的真正原因。

同样,刘稷在她的身上,得到的也是无与伦比的快意,不同于那些生涩的少女,对方恰到好处的反应,每一次都能让他回味无穷。

“奴愿意,为你去死。”

杨玉瑶的声音,轻得就像风吹过落叶,让他的心中一颤。

“三娘......”

不等刘稷的话出口,杨玉瑶就用一个热吻堵住了他的嘴,就像之前他做的那样。

“不要对奴说那些话,什么也不用说,只需做就是。”

听到这句话,刘稷敏锐地察觉到,边上的身体动了一下,尽管很轻微但是十分明显。

她醒了,或者说,一直就没睡着。

两人相视一笑,同时伸出手去,在她的腋下挠了挠,崔婉清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

“就知道欺负我。”

装睡不成,她还没有从夜里的羞耻当中平复过来,手脚慌乱地穿起衣衫,在两人的笑声中,飞也似地逃掉了。

崔婉清一跑掉,杨玉瑶和他就同时止住了笑,刘稷从她身上爬下来,两人并排躺着,女子自然而然地蜷缩到他的怀里。

“现在没人,你可以说了。”

“虫娘......”

杨玉瑶歉意地说道:“晚了,本来他一直在犹豫,奴等姊妹只要加把劲,就能让他消了念头,再选一个宗室女,嫁与安庆宗,平息此事,奴连人选都找了呢,歧王的第七女荣义郡主,可惜不知道是谁,劫了安胡儿的财货,惹得京中大乱,至尊为了安抚他,在奴等开口之前就下了旨,如今成了定局,再说也没有用的。”

刘稷一愣,没想到,自己的无意之举,竟然成为这件事的推动力,这下还真成了他害了对方。

杨玉瑶见他不说话,以为他会不高兴,柔声劝道:“你尽力了,这是天意,谁都没法子,那安庆宗不像他老子,生得倒也不难看,这样也好,你的事,明日大姐就会入宫去同至尊说,准保让你如愿。”

“噢?这个时候合适么。”

“虫娘有了归宿,至尊的心情应该不错,此时提,正当其时,再晚,就是正旦大典,他未必有空闲呢。”

“我是说,以什么名义。”

杨玉瑶掩嘴一笑:“你不知道么?大姐会认你那心上人为义女,为女选婿,师出有名,至尊也说不出什么。”

还有这等操作?

刘稷突然感到了怀中女子的恶趣味,她就是想要这种背德的刺激感,越是这样,越是兴奋,幸好她没有女儿,不然,真不敢想像。

不过这法子倒是不错,也只有这样,杨氏三姐妹才能名正言顺地为自己说话,而不至于被李隆基怀疑什么。

“我还是想救虫娘。”

这回轮到杨玉瑶不解了:“救?”

杨玉瑶支起身子,秋水般地眸子,直直地看着他。

“五郎对她当真动心了。”

“安府是个火坑,无论谁嫁过去,都没有好下场。”

显然,刘稷的解释在她听来,更像是托辞,难以取信。

“你不会,想带她出逃吧,那样不值当,再说了,封小娘子怎么办。”

“我为何要逃。”

“那如何'救'法?”

“这便是我来求你的目地。”

杨玉瑶伸手掩住他嘴:“莫要求字,五郎要奴做什么,只管说来。”

刘稷沉声说道:“三娘,我要安禄山的行止,特别是他何时会出门,离开道政坊一带。”

杨玉瑶的眼睛一下子就圆了,美眸中满是不敢置信的神情。

“你想刺杀他?”

“杀了他,安庆宗还会迎娶虫娘吗?”

杨玉瑶下意识地掩住了嘴,没想到对方竟然就这么认了。

“他若是真得死了,安庆宗要守制三年,自然无法成亲了。”

“这便是我的法子。”

简单粗暴,绝对是枭五郎的作风,杨玉瑶相信了,震惊之余,她甚至生出了一丝妒忌,因为没有哪个男子,愿意为她这么做。

“虫娘当真有福。”

“我欠她的。”

“你欠她什么......”杨玉瑶下意识地说了一句,紧接着便想到了一个可能性,再一次惊到了。

“难怪你一下子消失了这么些天,原来是......”

只凭一句话就猜到了自己的作为,不得不说,这个女子除了行为放荡些,还是相当聪明的,刘稷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杨玉瑶哪里不知道,她猜对了。

“答应我,无论你想做什么,都要保住性命,只要不死,奴就是拼却一切,也会救下你。”

刘稷生出了一丝感动,他相信对方此刻说得都是真的。

“好,我答应你。”

“奴就知道,五郎会应的。”杨玉瑶喜滋滋得如同一个小女孩。

“那奴也告诉你一个消息,安禄山会在近日出府,去杨国忠的府上赴宴,因为至尊让他给安胡儿赔罪,而他又受禁足令不得出府,所以,这会是一个机会。”

刘稷大喜过望,想不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今天这一趟,虽然消耗了不少气力,还是很值得的。

“哪一天知道么?”

“后日,午时。”

第二百七十九章 刺杀(二十八)

原本刘稷是想让杨玉瑶帮着,将安禄山约出来,想来以她们之间的交情,应该不成问题,至于过后会不会有什么连累到对方,他是真没在意,因为在潜意识里,以杨玉瑶的权势,李隆基怎么也不会将她怎么样。

如今不需要了,安禄山会来宣阳坊,这一带的地形,特别是虢国夫人府周边一带,他是闭着眼睛都能来去自如,哪里可以埋伏,哪里可以脱身,根本不用过脑子。

第二天一早,他赶紧溜回高府的住处,装着还没醒的样子,还好是偏院,没有什么下人守着,否则以高府那些人的素质,几乎都是安西镇的老兵,绝不可能让他这么来去自如。

其实也不用装,像夜里那种情形,女人可比男子恢复得快,结果迷迷糊糊地就这么睡过去了,直到被手下叫醒。

还好这些日子,老爹也是忙得不可开交,早早地就去部里当差,根本没有在意他的行为,心里或许在想只要不闯祸怎么都成,因此,他的行为才能在诸多借口的掩饰下,悄悄地进行。

刘稷随着陈金出了高府,沿着坊内的小路有意绕了一圈,分别经过了虢国夫人府和杨国忠的府邸,然后是隔了一个路口的韩国夫人府以及秦国夫人府,最后来到了裴府,裴徽入殓之后,府里已经空无一人,到处都是静悄悄的,一行人穿过花园、水庭,便是后院,刘稷的脑海中,一下子就想到了那天夜里发生的事情。

这个落脚之地是杨玉瑶主动提起的,在宣阳坊,没有比他位置更好更隐蔽的所在,因为发生了命案,事涉虢国夫人,就连府外的行人,都不敢靠近了走,因此,当一群人赶着几辆大车堂而皇之地进去时,没有人敢多嘴问上一声。

“八哥、严先生、老田。”

刘稷兴冲冲地与他们打了个招呼,南霁云和田乾真倒也罢了,严庄看他的眼神,有几分晦暗不明,这么明显的事实,又怎么能瞒得过他的眼。

既然人都到齐了,时间不多,他也不客气,当下命人拖过一张几案,将一早就绘制好的地形图展开来。

“诸位请看,这是坊内的形势图,从安府到这里,一路会经过东市,胜业坊、平康坊,或是东市、安邑坊,又或许是径直穿过东市直达。”

“以安禄山的性子,直穿东市较为可行。”严庄思索着答道。

“嗯,若是如此,他的仪仗会在午时之前进入东市,两旁的铺子外,肯定会布满了巡兵,以金吾卫居多,再加上他的护卫,光天化日之下,很难得手,得手了也很难隐藏行迹,此时不可取。”

“杨府内呢?”

“更不可能,首先,杨国忠府里的下人,都是他的精心挑选的,咱们混不进去,硬来后果只怕比东市更糟。”

严庄再一次否定了,那就只剩了一种情形,宴请后离府之时。

显然两人想到了一处,无论宴会何时结束,他们一定会饮酒,酒会让人产生麻痹,只是多少而已,不光是安禄山,连他的护卫也不会例外,毕竟这是京城,还是离着宫墙如此之近的地方,他们如果真得警惕到了那种程度,只能说天意使然,无论如何这种情况都是极为少见的,因为严庄了解他们。

这就是刘稷一定要让他们参与的原因,没有比曾经的敌人,更了解敌人了。

决定了时间地点,接下来就是具体的细则,刘稷、严庄、南霁云、田乾真以及许光景、陈金等他的人,围着那张地形图,进行各种推演,严庄和田乾真推演安禄山一方,进行防御,他和别的人扮演行刺者,负责进攻。

“若是他们从东坊门进入,最便捷的这条路上,全是高门大院,没有高处可以潜伏,也没有暗处可以藏身。”

“假设这一段是由金吾卫来防备,两旁至少会有四十名军士,咱们可以在这上面打主意。”

“关口是他们回府的时间。”

“午时宴客,客到开席,寒喧应付,怎么也得到未时去了,吃酒歌舞,两支一巡,三巡过后,便到了申时末,这次是天子赐宴,不可能草草了结,便极有可能拖到夜禁,安禄山是个不守规矩的人,绝不会去考虑这上头的影响,杨国忠做为主人,又是理亏方,也不会提前逐客,哪怕假惺惺做出一个宾主尽欢的样子,给至尊看呢,因此,某以为,出府时当是在戌时中之后。”

“倘是如此,咱们带来的生口,可就派上用场了。”

一人计短,在他们七嘴八舌的讨论下,一个个的方案被制定出来,既包括了得手之后的应对,也有失败时的预案,而最终的计划,更是匪夷所思,让刘稷这个前情报参谋,也佩服不已,难怪这老小子能搅起那么大的风波,差点就断送了大唐的基业,果然心思够狠。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安胡儿的生与死,便交与老天定夺吧。”

严庄的话,让刘稷露出一个冷冷的笑意,他是个唯物主义者。

不信天。

太子府,李俶终于等到了自家娘子,崔婉清对他,似乎也是热情有加,而且眼神虽然还有些高傲,却不再显得那么咄咄逼人,更要紧的,女子容光焕发,浑身散发着逼人的艳色,迥异于印象中的严谨刻板,几乎让人无法直视。

李俶不禁感叹韩国夫人府上的魅力,这每次回一趟娘家,整个人如同脱胎换骨般,从里到外都在变化,丈母娘的调教功夫,就是好啊。

“五娘辛苦了。”

崔婉清微微一怔,这个亲密的称呼,极少会从他的嘴里跳出来,往常两人都是一个殿下一个王妃地叫着,正式但有些距离。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将手放到了他的手上,任由他扶持着进了大堂。

宽衣洗尘都是必不可少的步骤,崔婉清知道他的心思,一边同他饮酒,一边将打探来的消息说与他听。

“听闻杨大夫在家中大怒,处罚了好些下人,砸杯砸物更是不知凡几,言语中都是对安郡王的不满,不过语气中,似乎颇有古怪,认为是旁人冤枉了。”

“至尊禁了他的足,一时间出不得府,明日里,还要在家中宴客,与安郡王当面赔罪,更是恼怒不已,连家母上门,都听出了些怨气,可见这一回,两人结怨不轻。”

......

李俶从来没见到过这么柔声细语的五娘,那张美丽的面孔,在他的眼中就像升腾不已的酒意,越烧越旺。

“对了,还有一事,母亲认了封府三娘子为义女,你说,我要不要备份礼,送过去?”

崔婉清说完,没有听到回答,转头一看,一张红得吓人的脸,就在眼前晃悠着,让她下意识地向后一躲。

“五......娘,你好......”

美字还未出口,李俶便不由自主地向前倒下,扑倒在她的怀里。

“殿下,殿下?”

崔婉清摇摇他,一连喊了数声,对方都毫无动静。

“王妃,怎么办,要不,奴等将他抬到偏院去?”

“不,脱了他的衣衫,抬到我的榻上。”

崔婉清推开他的身体,冷冷地说道。

站起身,头也不回地走进自己的居处。

第二百八十章 刺杀(二十九)

花锷相辉楼的长廊上,李隆基牵着杨玉环的手,目送楼下的一队车驾出门,眼里尽是怪异之色。

“大姨何时,与封府来往得那么勤了?还能认到一个义女,难道这位封小娘子,真如传闻般,不似封常清所出?”

杨玉环嗔了他一眼:“听闻她生得好,三郎动心了?”

李隆基哈哈大笑,此时呷醋的爱妃,别有一番风韵,让他更是心动。

“一个还未长成的雏儿,就算再是生得好,哪有我的玉环可心,值得你这般泛酸,有了你,阿瞒可曾再看过别的女子?”

“那是。”

杨玉环当然知道见好就收,喜滋滋地倒入他的怀中,脑海里,却浮现出,三姐那张动人心魄的脸。

李隆基轻抚着她的后背,若有所思地说道:“其实,朕也知道,不一定是封府托的她,想不到刘稷一个率真的性子,也会托你大姐的门路,可见与那封小娘子,确有一番情愫。”

杨玉环柔声说道:“大娘说他们自幼结识,感情甚笃,想要成全一对佳偶,并没有旁的心思。”

李隆基想到了什么,目光直直地看着怀中的女子,杨玉环好奇地抬起头,与他四目相对,这才恍觉,自己说错了话,心中不由得有些着慌。

“奴......”

她的话还未出口,便被堵住了,一个热吻之后,杨玉环娇羞不已地偷看了一眼,发现他的眼中并没有生气的迹象,多少松了一口气,可一想到,方才的话,会不会给大姐的事带来变数,又有几分忐忑。

她的这种不安,落在李隆基的眼中,如小儿科般无所遁形,偏生那种娇憨的神态,自然天成,极是动人,让人爱意丛生。

“大姨甚少开口,又是为他人所求,这份恩典,朕与她便是,玉环可放心了?”

“奴代她们,谢过至尊的恩典。”杨玉环转忧为喜,笑着说道:“那咱们出宫去晋昌坊之事,可行么?”

“你呀,贪心不足。”李隆基一脸宠溺地捏了捏她的小瑶鼻:“也罢,今日心情好,便遂了你的愿吧,对外可称去慈恩寺为母祈福,车驾顺道去那里停一停,如何?”

“三郎不去?那奴也不去了。”

“日子不对,正旦大典,万国来朝,阿瞒不能轻出,你同三姨去吧,这些日子事多,出去散散心也好。”

杨玉环乖巧地应了一声,两人相拥而立,看着脚下的万家灯火,谁也没有再说话。

第二日一大早,这份恩典便由宫中发出,由礼部尚书张均亲自上门,册封封常清之女为清源县主,让封府上下所有人,包括封寒月自己都吃了一惊。

因为外姓女封主位不是没有先例的,甚至连公主都有过,可那是因为要与蕃人和亲,照理来说,亲王之女封郡主,郡王之女封县主,封常清一个国公,这便算是超擢了,所以才能称之为恩典。

可是无缘无故的恩典,只会让人恐惧,封寒月的小脸煞白,封娘子郑氏与她的嫂嫂赶紧扶住,封常清看着那套代表品级的大装,面色也有些阴晴不定。

张均奇怪地问道:“公这是何意?”

“大宗伯可否借一步说话。”

封常清没有答他,而是请他来到了偏厅落座。

这一下子,张均更是不解了:“天大的好事,缘何公会惶恐至此?”

“小女才姿驽顿,怎堪如此厚赐,其中缘由,还望大宗伯不吝相告,某家感激不尽。”

见他当真不知情,张均一时间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是名相张说的长子,与亲弟张垍一样,深得天子信任,因此才会得到这趟差使,可万万没想到,当事人竟然惘然不知。

“韩国夫人昨日入宫,为令爱,也就是她的义女求婚配,至尊兴致勃发,特地赐下恩典,公竟然不知?”

韩国夫人?

封常清张口结舌,他连人家的面都没见过呢,怎么就成了亲家义女?

可问题是,即使对方看上了自家女儿,想要求娶,也断断没有先认义女的作法,那就违反伦常了,难道是为了他人?

封常清深吸了一口气,低声问道。

“但不知是哪家儿郎。”

张均再也难掩胸中惊讶,指着他说道:“刘员外家的二郎,不是你的亲随么?”

封常清半晌才反应过来,他说得竟然是刘稷!

其实这也难怪,刘稷是昨天才从杨玉瑶的嘴里听到的,一早醒来,便同入城的严庄等人商讨计划,万万也没想到,韩国夫人杨玉瑾,根本就不曾去过封府,更不知道,天子竟然在第二天就将事情给落实了,如此一来,便成了现在这样的情形。

不过封常清何等眼色,一听是刘稷,脑子里立刻飞转起来。

“此事都怪封某,先前托了夫人,一时不曾听到回话,便以为没了下文,谁知今日突然迎来大宗伯,怎么都没想到这一糟,倒让你见笑了。”

“人逢喜事嘛,某家省得,他日正式结亲之时,还要上门讨一杯水酒。”

“固所愿,不敢请尔。”

两人哈哈一笑,将之前那个小小的尴尬,抛诸脑后。

始作甬者刘稷,并不知道这件事给封府带来的惊喜,或是惊慌,他此时的全部心思,都放在了不远处的一支队伍上。

从宣阳坊的东坊门,走进来一支长长的队伍,一只为数百人左右的骑兵护卫着一个巨大的车與,车轴上的木轮发出“吱吱”的声音,不堪重负般仿佛随时就会坍塌。

从坊门到杨国忠的府邸,短短一条路上,站满了坊丁和金吾卫军士,将那些看热闹的百姓,隔绝在三步之外。

“孙孝哲,他的人,悍不畏死,一旦被缠上,便是不死不休。”

刘稷不动志色地问了一句:“比你如何?”

“单打独斗,某逊他一筹。”

田乾真扮作脚夫,靠在一颗树上,眼睛紧紧跟随着那辆车與,若是一切没有发生,跟在身边护卫的,本应该是他。

刘稷抬头看了看天空,天色阴沉,日头没有从云中现身,但是肯定就在头顶。

午时到了。

第二百八十一章 刺杀(三十)

杨国忠的府邸占地极广,因为有时候会接待圣驾,门槛的宽度很大,早在安禄山的车驾到来之前,大门前就已经清理一空,门槛被下人们拆下,堆到了一边,而他本人则带着一众亲信,迎在堂前。

首先进来的是孙孝哲的马队,一身镶毛铁甲的契丹男子高琚马上,用不怀好意的目光打量着下面的所有人,就在杨国忠行将发怒的当儿,被人轻轻拉了一下,他的怒火顿时变成了微笑。

“敢问郡王何在?”

孙孝哲没有答话,只是冲着身后打出一个手势,方才慢慢地跳下马,带着进来的军士避到一旁,为后来的车驾让开道。

等到那座几乎与圣驾同宽的车與长驱直入时,杨国忠拔脚迎向了跟在车與一旁的年青男子。

“安太仆,安大郎,别来无恙。”

“杨大夫。”

安庆宗面色冷淡地应付了一声,然后那座车與便被人从里面掀开了。

在二人的注视下,安禄山踩着军士们搭好的梯子,摇摇晃晃地走下来,每走一步杨国忠都在怀疑,他的脚底会不会陷下去。

“郡王大驾光临,鄙府当真是蓬荜生辉。”

“杨大夫,莫要口是心非才好。”

“大郎,我等是来作客的。”安禄山止住儿子,似笑非笑地说道:“若非圣意,某家也无缘登门,不如你把该说的都说了,从此各自两便,可好?”

杨国忠被他父子当面抢白,心中愈加着恼,不过他更加明白,今天的事情,自己只能忍下来,姿态越低,天子那里就越容易过关,不由得笑意更盛。

“郡王说哪里话,你是贵客,平素请都请不动,今日若是过府不入,至尊那里,须不好听的,没得还让人以为,你我当真有什么过节,岂不让他人笑尔?”

“难道不是?”

杨国忠上前一步,低声说道:“纵然杨某肯认,郡王信么?”

“哈哈。”

安禄山放声大笑,杨国忠等人也跟着讪笑不止,好容易等他停下来,后者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也罢,就在此叨扰一顿吧。”

安禄山带着儿子和孙孝哲等几人走入府中,其他的护卫及随从,自有杨府的下人接待,很快,大门就被关上了,守在府外的本坊坊丁、万年县差役及金吾卫军士也渐渐散去,因为这种宴请,绝不可能在短时期内结束,等到需要的时候自然会有人来通知他们。

不得不说,严庄对于细节的推断,是他人无法比拟的,躲在暗处的手下,不住地将杨府的消息传回来,这一等就到了禁夜之前。

“杨府动静如何?”

“曲乐之声,隔墙相闻,咣筹交错,虽远亦清。”

“着啊。”严庄兴奋地搓着双手,刘稷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对付前老板有这么兴奋么,难道,这货也是被压榨久了,早有反意?

因为天色渐暗,裴府的大堂上点起了烛火,几个为首者的脸,在火光中隐隐地闪现,每个人的视线都在刘稷的身上,等待他的决定。

刘稷猛地一挥手,断然说道。

“最后再敲定一遍细节,随行的护卫约有百人,人人悍不畏死,咱们的机会只有一次,一击之下,无论中与不中,皆按事先划定好的路线撤出宣阳坊,特别是严先生和老田,咱们的人,不能被拿到活口,一旦这里的事发,宣阳坊自不必说,整个东城只怕都会封闭,唯有一处可以躲藏,亦可循水路出城,但绝不能过夜,可记清了?”

严庄的手指在地图上一路移动,停在了东南角的位置上,那里就是他失手被擒的曲池坊。

虢国夫人别院!

“属下们记得了。”陈金等人抱拳答道。

“行动!”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所有人纷纷离去,走在最后头的严庄在他的身边停下脚步:“你担心虢国夫人?”

“我相信她,但不会以性命相托。”

严庄赞许地点点头,跟在两个军士的身后出了裴府,沿着坊间的街道,走向位于坊角的一处屋子。

刘稷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返身走入内室,一个高大的黑影坐在榻边,手上的长刀闪着亮白的光,随着他擦拭的动作,忽隐忽现。

“八哥。”

“你当真要如此?可知他一死,或许会酿成大乱。”

“与其等他从容布置,不如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这一刻,刘稷心里想的是,睢阳城中,那些被当成军粮吃掉的百姓。

南霁云从容不迫地擦完刀,顺手将擦布一扔,长身而起,一言不发地转头就走,很快,那个高大的身影就消失在了窗外。

果然高手都不喜欢走大门。

刘稷低头看了一眼被他扔掉的擦布,竟然是一件丝织的亵衣。

离着杨府一街之隔的虢国夫人府,杨玉瑶站在阶前,听着隐约传来的喧闹声,面上阴晴不定,过了一会儿,她的心腹使女舒云匆匆从堂下走上来,向她屈身行了一礼。

“别院那边,都安排好了?”

“安排好了,全是签了死契的家生子,老子娘都在咱们的手中,绝不敢有二心。”舒云上前一步,在她耳边轻声说道。

“嗯。”杨玉瑶毫无一丝轻松之色,看着杨府的方向,像是自言自语般地说道:“你说,他们今日会出府么?”

舒云一怔,顺着她的视线望去,远处的云层渐渐地失去了颜色,灯火一盏盏地亮了起来。

夫人所期盼的是什么,她自然知晓,禁夜即将到来,到时候坊门四闭,杨府的宴饮或许会一直持续到第二日的天明,那样的话,便是风平浪静。

“今日之宴,乃是至尊所赐,无论杨大夫心里有多别扭,也会好生待客,只要不发生什么争执,或许一高兴,就在府里歇下了......”

没等她的话说完,一个沉闷的声响从远处传了过来。

“咚咚”

如同冬日里的雷声,一声接一声。

杨玉瑶的心,也随着这连绵不绝的鼓声,不由自主地跳个不停。

正是禁夜时分

来临。

第二百八十二章 刺杀(三十一)

依唐制,负责京城巡夜、缉捕警讯的便是左右金吾卫,也包括了外城的城门,其中,左右街使,掌分察六街徼巡,凡城门坊角,有武侯铺,卫士、彍骑分守,大城门百人,大铺三十人,小城门二十人,小铺五人,日暮,鼓八百声而门闭。

宣阳坊的武侯铺,自然是大铺中的大铺了,铺中驻扎着一个队的卫士,也就是整整五十人,当严庄跑进铺子里时,里面鼓声刚刚过半,一群卫士正在围坐吃喝。

为首的男子出声说道:“动作都快些,吃完了去闭门,再磨蹭,天就黑了。”

“左右也要开的,说不准等咱们吃完,那边就来消息了,没得白跑一趟。”

“可不是么,这会子不出,难道真在府里过夜不成,咱可是听闻了,京兆府捉拿了上百个剑南的牙兵,监牢里每日都是哭喊声,听得人糁得慌。”

手下的嚷嚷让男子有些不耐烦,拿碗在几上一靠:“只管吵吵做甚,你们几个去闭门,鼓声停,坊门关,是铁律,想要安生就闭上鸟嘴,否则让人告上一本,某家吃挂落,你们一个也跑不得,那时须不好看,夜里当真要开,再去便是,忒聒噪。”

几个手下见他动了真气,不敢再争,放下碗箸嘴里嘀嘀咕咕地走出了铺子,正好与严庄擦肩而过,他被一个卫士带进来,站在那个男子的跟前。

“街使,此人说有下情禀告。”

男子抬头看了一眼,许是见他身着不凡,言语间客气了几分。

“你是哪个府上的,有什么事么?”

“小的是裴府上的管事,奉我家夫人之命看守,今日巡查时,发现府里有些不明之人,小的不敢造次,特来请街使襄助,拨冗前往。”

裴府,夫人,两个关键词放到一块儿,男子的面上顿时凝重起来,他身为一街街使,却长驻在这个铺子里,原因就是这个坊里权贵云集,而且是京中不能惹的杨氏三姐妹加上杨国忠所居之地,对于坊中的情形焉能不知,若是寻常府邸也就罢了,缉捕盗匪一类的事情大可以推到万年县,可那是虢国夫人的丧子之地啊,京里谁不知道,为了这个案子,多少颗人头落地,裴府上下除了那位遗孀,几乎被一网打尽,连带着太子都吃了瘪,他一个小小的街使,焉敢怠慢。

男子站起身,沉声问道:“可看得清,有多少人?”

“只瞅了一眼,为怕贼人知晓,便赶紧前来禀告,五、六人当是有的。”严庄的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惊惶,让人一看就知道事情并不怎么严重。

“可使人往夫人府上报信?”

“那是自然。”

严庄的话,让他以为这个人是夫人遣来的,五、六个人,按照百姓一惯的夸大其辞,多半也就是三到四个,裴府本就空了,里面没什么值得偷盗的,很有可能是无家可归的乞儿,或是过路者,男子心里有了底,朝着手下们气指颐使地一挥手。

“都起来,拿上家伙,跟某走。”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铺子里吃饭的卫士们都动了起来,严庄暗地里数了数,除去击鼓的、闭坊的、门口站岗的,这里头还有三十多人,包括街使在内,无人着甲,人人都是身穿夹衣,腰挎横刀,手持枪棍或是弓箭之类的轻兵器。

一群人跟着严庄跑出去,由于裴府就建在坊边,很快,他们到了府门外,大门洞开着,为首的男子毫不犹豫地一挥手。

“冲进去,仔细搜,一处都莫要放过。”

严庄跟在他们后头冲进府,刚刚转过照壁,就发现了几个人影,许是见到他们进来,忙不迭地向后院跑去,卫士们一见之下,更是来了精神,嘴里喊着乱七八糟的口号,一窝蜂般地跟进去。

就这样子你追我赶地,眼见着贼人跑进了后堂,卫士们毫不停留地冲进去,为首的男子跨入大门,四下里一看,大堂内空无一人,但是周围的灯烛都被点燃了,显然曾经有人来过,这样的屋子转过大堂就是主院,除了身后的大门并无其他出路。

“休要走了蟊贼......”

他的话没能说下去,只觉得脖子上一凉,一截雪亮的刀尖,出现在眼前。

“你......”

严庄一手摁着他的手臂,一手执着利刃,语气冰冷地说道:“让你的人放下兵器,不要乱动,否则刀枪无眼,伤了莫怪。”

就在男子惊怒不已,手下茫然无措之时,从内室和大门,涌进来一群蒙着面的黑衣人,人数比他们还要多,每人都执着明晃晃的横刀,将他们团团围住,紧接着一个个的喝斥之声响了起来。

“弃械!”

“自缚,违命者死!”

场面一下子变得剑拔弩张,异常紧张起来,卫士们哪里遇到过这样的场面,与其说他们是想负隅顽抗,不如说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天子脚下,长安城中,自先天之变以来,已经逾四十年太平无事了,更不必说在这杨氏一族聚居的宣阳坊,莫说是强人,就连小蟊贼都十分少见,因此,他们每个人都是挺起刀枪,眼睛却不由自主地望着自家的上官,那位被刀子架在脖子上的男子。

“龟儿子的硬得狠勒。”

刘稷上前接过严庄手中的利刃,不由分说地向后一拉,一道血渍激射而出,男子的腿一软,一下子跪到了地下,一手按住伤口,嘴里哆嗦着说道。

“扔,扔了兵器,咱们降了,降了。”

听到他的指令,又见对方是真的敢下手,那些卫士哪里还站得住,纷纷扔掉手中的刀枪弓矢,按照黑衣人的示意,一个接一个地缚住了手脚。

“对了嘛,乖乖听话,命才保得住。”

刘稷一脚将那个男子踢倒,朝手下使了眼色,收起利刃带着严庄走出大堂。

“三十五人,还有十五人在铺子里,某家再去一趟,这里的人......”

“不用杀,留着他们,可以做个见证。”

刘稷望着大堂外渐渐沉下来的夜色,神色平静地说道。

第二百八十三章 刺杀(三十二)

禁夜的鼓声,并没有打断杨府里的欢宴,在杨国忠等人的曲意逢迎下,至少在场面上并不显得冷清。

安禄山嘴上满是肥油,两个女使不停地劝酒吃肉,他也是左拥右抱来着不拒,时不时地上下其手,弄得两个女子娇声不已,做为主人的杨国忠与鲜于向等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后者作了个手势,让一队正在堂中献舞的女伎退了下去。

此时各人的几案上已经换过了五轮菜肴,送到安禄山等人面前的,都是精心挑选的北地肉食,作法也流于粗俗,大块切煮大盘盛装,完全不同于高门中的精细,而紧接着送上来的第六道,则是一个小小的铜锅子,端在一行彩衣翩翩的侍女手中。

“此乃至尊所赐下的雪花刨,京城中只有寥寥数家才能吃到,若不是郡王上门,咱们也是没有这等口福的,来来来,我等共饮此杯,以谢圣恩。”

杨国忠招呼了一声,堂上的众人都是端起杯子遥遥一敬,安禄山也在女使的服侍下饮了一口,他眯缝着一双眼睛,打量着那个热气腾腾的铜锅子,一付饶有兴致的模样。

“这么说,还是托了某家的福喽。”

“那是,郡王不信,可问大郎便知。”

安庆宗听到他说起自己,微笑点点头:“大夫说得是,京城中谁不知道,这一方小小的铜锅子,为至尊与娘子所好,赐了数家之用,我等只有耳闻,缘悭一面,想不到在大夫的府上看到了。”

“只管看做甚,动手吃一吃,才能知道其中妙处,某家这锅子,与别家还有不同,用得是蜀地所产的椒粟酱料,蘸一蘸再入口,方能一尝其鲜。”

杨国忠一边说,一边离席而出,竟然是亲自为安禄山父子做了示范,安禄山在两名女使的服侍下,卷着那种蘸上了特制的蜀地酱料的在嘴里一绕,顿时吃得赞不绝口。

“有趣有趣,想不到这羊肉片片,还能如此做法,也只有宫里,才会做得如此精细,一片薄得雪片也似,不知道是怎生弄出来的。”

“法子简单,拿上好的羊腿往冰窖里冻结实,然后用木匠刨子刨便是。”杨国忠不厌其烦地解释道,安禄山的碧眼一亮。

“怪道叫做雪花刨。”

“郡王他日回了范阳,也可以如法刨制,保管停不得口。”

安禄山将一片混了酱料的羊肉片塞进嘴里,含含混混地咕噜了几下便吞下去,眼睛撇着他,不紧不慢地说道。

“今日这宴,还有为某家践行之意,这也是至尊所托?”

杨国忠丝毫地盯着他,微笑着说道:“郡王说得哪里话,此次大胜来朝,至尊欢喜还来不及呢,岂有催促之理,再说了,大郎翻了年就将尚主,怎么也得喝了这喜酒吧,到那时,郡王何日启程,某家定当置席,扫榻以待,就是不知,还有没有这个荣幸。”

安禄山的双手猛然用力在两个女使的身上捏了一把,二女陡然吃痛,却不敢惊呼出声,只得咬牙忍住,他看着杨国忠的那张笑脸,似乎一点都没有变化,咧开嘴,露出一口黄牙。

“难得大夫考虑周到,不过,某家走与不走,只在天数,旁的不说,杀人越货,没个交待,某家怎可就此离去,你说呢?”

“说得是,某家那些个不成器的属下,无端端被人卷进去,纵然郡王不提,也是要一察到底的,至尊有言,某家在这厢与你陪个不是,那些人头,陪与你,可能消了这火?”

“说什么人头、陪情,忒得扫兴,至尊有命,某家遵旨便是,吃喝美人,大夫做得不算差了,旁的事再也休提,只管吃酒吃酒。”

见他这样都不领情,杨国忠眼里的恨意一闪即逝,笑容更是可掬,双手相击说道:“没听到郡王的话么,奏乐,把新排的那支曲子献上来,让郡王品鉴品鉴。”

说罢,背转身走向自己的席面,脸上的笑意已经荡然无存。

安禄山毫不在意地继续吃酒看舞,如此又过了两巡,眼见已经快到子时了,方才按着两个女使晃晃悠悠地站起身,沉重的身体压得两个女子几乎直不起腰,见此情形,杨国忠等人也跟着站起身。

“尽兴了,叨扰许久,大夫莫怪,大郎,咱们走。”

杨国忠赶紧出口挽留:“郡王吃了许多酒,又值夜深,不若就在弊府歇下,明日再回也不迟。”

安禄山拿眼睛在两个女使身上转了转,呵呵一笑:“某家倒是想,奈何明日还要入宫谢恩,等他日有了瑕,再行谢过吧。”

“既是如此,来人拿某家的贴子,去坊门处叫他们起身,好生护卫郡王离去。”

杨国忠尽到了礼数,知道他不可能在自家府中歇息,也不再客气,一迭声叫过府上的管事,除了叫开坊门,还要去武侯铺打个招呼,这个点,人家多半都已经睡下了,提前打点好,不要为了这点子小事,惹出什么麻烦,事情闹到天子那里,多半也讨不得好,只要将人送出了宣阳坊,就没有他的干系了。

这个道理,管事的岂能不知,他拿着杨国忠的贴子,急匆匆地赶到了武侯铺,只见屋子果然房门紧闭,窗子上也没有透出光亮,赶紧上前叩门。

“咣咣”

敲了好一会儿,才听到一个粗声粗气地声音回应了一句。

“甚么人,搅了爷爷的好觉。”

管事的心生恼意,嘴里便有些不耐烦:“杨大夫府上办事,误了时辰,你们吃罪不起,只管聒噪做甚,叫你们街使出来说话。”

“哎呦,杨大夫府上,早说啊,来了来了。”

只听得一声门响,从屋子里走出一个汉子,黑塔般的站在他的面前,他拿手里的灯笼去瞧,那张脸瞧着有点生,不由得朝屋子看了看。

“你们街使呢?”

“吃了两斗酒,犯晕呢,有甚么事,只管招呼小的。”

管事的没有多想,拿出那张帖子递到他的手中,吩咐道。

“安郡王要回府,车马一会儿就到,你这里须得开门送客,叫弟兄们辛苦一回,我家大夫还有后礼送上,这点子钱,给大伙儿吃酒耍吧。”

一边说一边将一个沉甸甸的袋子扔进他的怀里,汉子拿在手里掂了掂,一张黑脸笑成了花。

“好说好说,这就让人备着,一准不会误了大夫的事。”

“那就有劳了,某还要回府复命,告辞。”

管事的急匆匆地返身离去,汉子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黑夜里,撮指于嘴,吹出一个响亮的哨音,原本黑漆漆的屋子里,突然间火光大亮,一群人穿戴整齐,手执刀枪鱼贯而出。

刘稷从陈金的手中接过那张形制考究的帖子,拿在手中挥了挥。

“奉杨大夫之命,咱们会会那位郡王去。”

第二百八十四章 刺杀(三十三)

从杨府到宣阳坊东便门,大约在五百步上下,除去杨府附近的一段是由安禄山带来的护卫守着,余下的二百步左右,都是武侯铺的警戒范围,若是在白天,除了铺子里的人手,坊中万年县也会派出差役帮着维持秩序,隔离百姓,并排查可疑人员,可现在是子夜时分,事先又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出坊,因此县衙的差役是指望不上了,毕竟他们有家有口,早就休了班,大部分人或许还住在城外,一时间哪里找得回来。

射生尉何千年是个年近三十许的奚人,头顶扎着汉人的髻子,面目黝黑,一双眼睛警惕着四下,并不是因为发现了什么,而是习惯使然,在这队百人的护卫当中,没有饮酒的只有廖廖数人,而他连杨府的大门都没进,带着几个人看守着马匹,百多匹战马还有一驾车辇,杨府就是再豪阔,也不可能完全装下。

从午时到子夜足足六个时辰,他们这些人也少不了酒菜的供应,可是他一滴都没沾,这么做出于孙孝哲的指令,后者需要陪同郡王赴宴,是逃不掉的。

“老何。”

他转过头,一个身影从黑暗中现出,匆匆地跑过来,正是同为射生尉的高邈,二人都是奚人,只是属于不同的部落。

“怎的,席散了?”

“散了,孙将军让某来知会一声。”高邈左右看了一眼,小声说道:“马儿你都盯着吧。”

“嗯,草料全都过了手,没有问题。”

高邈听他这么说,又见他口齿清晰,说话间不出酒气,点点头:“咱们先将郡王的车驾拉出去。”

在几个军士和随车驭者的操控下,那乘由四匹纯色草原骏马拉着的宽大车辇,缓缓驶出大门,停在了杨府的大堂下。

已经有些站不稳的安禄山由安庆宗和孙孝哲扶持着登上车辇,杨国忠带着众人送出大门,看着他们在大队骑兵的护卫下离去,脸上已是铁青一片。

“天杀的胡儿,安敢辱我。”

鲜于向捻着胡须沉吟道:“京兆府动了大刑,那些军士根本就不知道端底,失踪的19人,也素无异样,此事只怕还未完,大夫不妨隐忍片刻,看看后续如何。”

“你是说,还有首尾?”窦华诧异地说道。

“抢了安胡儿的货,杀了他的人,又栽给咱们,只是为了让至尊训斥一回,让大夫丢个面子?”

杨国忠紧握双拳,恨声说道:“究竟是谁,在害某?”

“若是李相未逝,此等行事,狠辣凶狠环环相扣,倒像是他的手笔,可他分明不在了,李府中人全都是平庸之辈,某这些天思量再三,也想不出究竟哪一个有这等手段,从结果来看,安郡王在至尊那里,多了一份人情,日后算起来,只怕一个驸马都尉是不够的。”

杨国忠如何不知他的言下之意:“想不到,我等处心积虑,一番做作,全成了他的嫁衣裳。”

“应当不是太子,他若是有此手段,就不会着了道,寿王新起未足十天,盛王虽然有些交游,可这等动兵的勾当,非心腹不敢用,他会不声不响地伏下一支兵马,连安胡儿的曳落河都讨不得好?”

鲜于向思索着说道:“会不会,是他贼喊捉贼?”

窦华等人全都露出一个难以置信的表情:“不会吧,财货先不说,死的人,尸体可是送上来了,确为范阳军士。”

“这有什么做不得假的,你我哪一个见过那些人?”鲜于向看着那队趾高气扬的骑兵:“从他遣严庄等人入京,假意与大夫合作,后来发生的种种,无不是透着蹊跷,到了如今再来看,焉知不是刻意所为?”

杨国忠等人都是沉吟不语,鲜于向所言的,并不难理解,他们与太子一番争斗,得益最大的就是这位入京不久的安郡王,颇有些坐山观虎斗,收渔人之利的意思,如果这一切是从严庄那时开始的,只能说安禄山的野心,比他们料想的还要大得多。

这几日虽然不能出府,但并不代表他什么消息都收不到,至尊为了安抚安禄山,不仅下降了唯一的公主,还下旨断然处置了所在的那一团军士,死上百十来个人没什么打紧的,这里头透出来的东西,让杨国忠不得不警醒,鲜于向在提醒他,下一步,很可能就会是。

拜相!

可问题是想到了又有什么用,连至尊都下令处罚了他,摆明就是安其人之心,今日这宴与其说是陪罪,不如说是警告,至尊对于他的不满,已经十分明显了,眼下更是禁足府中,连面都不想见,这才是最让他感到不安的。

鲜于向见他的面色不好,安慰道:“大夫莫要忧心,事情还未到最坏的一步,至尊就算属意于他,一番经营也非旬日可成,至少如今形势渐趋明朗,有些事情就不会再毫无方向,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杨国忠还未答话,之前被遣出去的那个管事小跑着过来,在他面前低首作礼。

他看了对方一眼,沉声问道:“坊门那边没有错漏吧。”

“小的将阿郎的帖子留下了,他们不敢怠慢,这会子已经在街面上值守,坊门应该打开了吧。”

杨国忠不以为意地“嗯”了一声,突然想到了什么:“明日你跑一趟安府,将今日侍酒的女子,再备上一份礼,给郡王送去。”

管事的遵命退下,鲜于向等人见他自己想通了,全都知机地住了口,等到安禄山的车驾远去,连后头的护卫也消失在黑暗中,他们方才转身进去,杨府的下人们忙不迭地将那些卸下来的门槛一一安上,没等大门被关上,从外头传来一阵蔌蔌的轻响,好像是雨点打在树叶上所发出的那种声音,又细又密。

下雨了?

杨国忠等人不约而同地抬起头,看着满天的星光,人人都是诧异万分。

就在这时,一个清晰的声音,划破了沉寂的黑夜,让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惊得目瞪口呆。

“啊”

第二百八十五章 刺杀(三十四)

宣阳坊的东便门是内开的,两扇大门安装在一座高逾三重的石坊中,又厚又重,寻常三五个人都难以推启,此时前方站了十多个金吾卫的军士,大门却丝毫未动。

“怎得还未开门,”

见此情形,在车驾最前方开路的何千年不耐烦地喝道,谁料那些军士懒懒得看了他一眼,便全都转过头,直视其为无物,令他不由得恼怒更甚,提着马鞭子戟指大骂。

“都他娘的聋了么,耽误了郡王的行程,你等吃罪不起。”

那些军士听了,立时便围了上来,纷纷回嘴骂道:“甚么阿堵物,敢来挑爷爷的理。”

“当自己是郡王么?”

“就是,一个蛮夷狗腿而已,乱吠乱叫,令人生厌。”

......

何千年恼意更甚,偏偏骂人这方面,他一个蕃人又比不得这些在京城厮混惯了的老油子,不光占不到上风,还有渐渐失控的趋势,更要命的是,若是整队人马因为坊门未开而堵在这里,郡王只怕饶不得自己,要知道他正在酒兴上呢,一顿鞭子都是轻的,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心生寒意,便想着开口喊人,将这里的这里的军士赶走再说。

恰在此时,一个声音响了起来:“你们这是做什么,让开让开。”

这个声音听着很年轻,却很有威慑力,那些军士们一下子全都住了口,主动让开一条路,一个身影摇摇晃晃地走到他马前,从马上看下去,只有一丛跳动的红缨。

“这位上官勿怪,坊门的锁钥不在我等的手中,开门还需要多等一时,诸位不如先下马,稍作歇息如何?”

对方说得很是客气,他的火气渐渐消下去,语气依然是冷冷的:“不必了,速速开门是正经,郡王的车驾马上就要到了,莫要耽误。”

“那是自然。”

刘稷不动声色地打出一个手势,围在这里的十多名手下马上分散开,一个盯一个地靠近那些骑在马上的护卫,保证每一骑都至少被看住。

“上官不知如何称呼,在郡王那里做得什么差使,想必深得重用吧,让人好生羡慕,小弟不才,有一事相求,等你哪天有了闲暇,平康坊最好的楼子,小弟做东,你看如何?”

何千年的眼神始终在那两道高大的坊门上转悠,一时间没有听清他的话,下意识地问道:“什么事?”

对方低声说了一句什么,他依然没有听清,刘稷朝他勾勾手,何千年弯下腰,戴着铁盔的脑袋正好凑在他的眼前。

刘稷伸手勾住他的肩甲,手上的利刃飞快地刺进他的颈项中,后者鼓着眼珠子,嘴巴大张着,鲜血不停得溢出来,眼中是一张极为年轻的面容,耳边传来一句低语。

“借你的首级一用。”

说罢,一把将他从马上扯下来,拖到地上用脚踩住,嘴里大声喊道:“狗日的动手了,打他娘的。”

他的话就是指令,早有准备的手下们纷纷拔刀砍向那些毫无准备的护卫们,大部分人直到落马,也没有想明白,打架为什么要动刀子,还来真的。

一时间,坊门附近乱成了一团,人马的嘶喊声,叫骂声此起彼伏,尽管被人偷袭在先,这伙为数不过十余人的护卫,依然表现出了极高的战斗素养,他们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会拼命地抵抗,来不及拔刀就用手脚,有几个反应迅捷的,甚至还能闪过袭击大声叫喊,为后头的人示警,只不过毕竟是出其不意,他们又高琚马上,行动极为不便,很快,这伙人就被一一击杀。

刘稷从一个护卫的身上拔出横刀,顾不得擦拭,扬起手打出一个手势,从坊门的附近又现出一队人影,他们每一个人都被反绑了双手,身上同样穿着金吾卫的轻甲,唯一不同的是,每个人的眼睛都蒙着黑布,脚步跌跌撞撞,就像是没有吃饱饭的样子。

“受伤的马上离开,其余的做好准备。”

刘稷简单地发出指令,带着自己的手下接管那队人,每人负责一个,从身后用刀子顶住他们的身体,很快,前面就传来了马蹄声,越来越近。

何千年所领的十五人早在车驾出府前就做为前部离开了杨府,当他们被堵截在东便门附近时,安禄山和护卫他的八十余人,正沿着金吾卫军士肃立的坊间街道缓缓而行,做为护卫统领的孙孝哲一边策动马匹,一边打量着两旁挺枪而立的军士,心下有几分诧异。

他有个奇怪的感觉,这些军士似乎不同于进府前的那一批,虽然与他们穿戴相同,拿的兵器也是一样,就是站立的姿势也是一般无二,可是身上缺了点什么,之前他没有细想,此时再一看,突然反应过来,他们所缺少的,是见过血历过战的那种精气神!

前后不过几个时辰,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大的变化?他呵出一口酒气,暗自笑话了一下自己,是不是酒喝多了,连判断力都受到了影响,变得疑神疑鬼,又或许,这队军士是后换的,显得更有精神罢了。

不过一帮银样蜡枪头,样子好看不中用,他相信自己一个人就能杀得这队金吾卫抱头鼠窜,想到这里,孙孝哲嘴角现出一个讥讽的笑意,转头看了看坊门的方向,黑夜里那座高的坊门只有一个隐隐的轮廓,但很明显已经不远了,只要出了宣阳坊转过东市,就是安府所在的道政坊,而且那条路紧邻着兴庆宫,沿途都有羽林军的巡查,根本不会有任何意外,他的心也慢慢有些飘,不由得想起了方才陪酒的小娘子,那种娇羞不已的动人的表情。

“啊”

就在这时,一个尖利的叫喊划破夜空,让他猛然醒觉,紧接着前方出现了连绵不绝的打斗声,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抽出横刀,在马上一扬。

“护住郡王。”

身后的八十多骑立刻动了起来,在这条狭窄的街道急速地转向,竟然没有发生一点碰撞或是混乱,他们人人抽出兵刃和弓矢,围着那座宽大的车驾,用身体做为屏障,将躺在上头的安禄山团团遮护起来。

几乎与此同时,站在街道两旁的金吾卫军士也动了,只见他们迅速地合扰,在那些护卫的外围再度围成一个圈,人人执起长枪,向外做出一个警戒的姿态,这份机警就连孙孝哲也暗暗在心里赞了一声。

这里有八十多个护卫,还有一队四十人的金吾卫护着,除非有大军来攻,否则无论如何也不会出事,至于前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只需要等着他的人回来报信就行了。

等了一会儿,前面的声响渐渐在减小,难道是自己的手下与坊里的人发生了冲突,不得不说,这是极有可能的,因为他们大都吃了酒,压不住脾气才是正常,想到这里,他叫过高邈。

“你带人去看看,叫老何莫要怕事,手底子稳当些,闹出人命须不是耍的。”

高邈领命而去,孙孝哲看了看余下的六十五人,全都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哪怕喝了酒,他也相信,自己不会惧怕任何来敌,没等松口气,一阵急速的破空之声,清晰地传入耳中,他的脸色一下子变得。

惨白一片。

第二百八十六章 刺杀(三十五)

中计了!

这就是孙孝哲翻身落马之前,脑子里涌出的念头,由于饮了酒,人的神经远不如平日里警觉,因此反应也会慢上许多,他刚刚从马背上滚落,就听到一支弩箭擦着马身飞过去,对方取得是自己的胸膛。

“噗噗”

那种箭矢入肉之声不断地响起,紧接着便是一声高过一声的惨叫,一尺半长的精铁弩箭被强大的动能推着,在不到五十步的距离上,如同用一把铁枪去扎毫无防护的肉身,护卫们所穿的铁甲防得是刀子的劈砍,却无法抵御这么近距离上的劲弩攒射,那些从四面八方射来的弩箭,精准地撕开他们的胸膛,再从背后穿出,只有像孙孝哲这样反应极为迅速的高手才能堪堪躲过,可是敌人会只有一轮么?

孙孝哲和身在地上滚了几滚,避开踏向自己的马蹄,手上的横刀早已不知去向,他手脚并用地爬起身,伏在马身后打量着外面的情形。

只一瞬间,方才整整齐齐排列在车驾周围的护卫们,有一多半都落了马,没有中箭的也赶紧伏低身体,地上滚动着近四十多具身体,就算不死也指望不上了,只有外围那些金吾卫军士,他们半蹲于地,比马身还矮,几乎没有受到袭击的影响,一只手斜执着长枪,另一只手上握着一个火把,熊熊的火光让孙孝哲的眼中一缩。

“快扔掉火把!”

他的话刚刚喊出口,第二轮攒射再度到来,几乎所有的声音都指着一个方向,那座无比拉风的车驾!

“郡王!”

孙孝哲心神俱裂,身体同时做出了一个前扑的动作,可由于距离和反应的关系,已经来不及了,眼见着那些箭矢就要透窗而入,一个身影猛地跳起来,展开身体挡住了车驾的大部分面积,那些扑面而来箭头在一瞬间将他射成了刺猬。

迟了一步的孙孝哲只来得及接住他的身体,触手处尽是滑腻腻的感觉,他哪里还顾得上这些,赶紧将人枕在自己的腿上,低下头只瞧了一眼,心立时便沉了下去,这具身体并没有着甲,每一只弩箭几乎都穿过了身体,鲜血从口、鼻等处不停地溢出,任是谁也明白,就算大罗金仙降世,也难以救活了。

而此人正是离着车驾最近的安庆宗。

“大郎!”

车驾四周的围障被一只胖乎乎的大手撩开,看到孙孝哲手里的身体,安禄山悲呼一声,以一个与身形毫不相称的动作,迅捷无比地从上面跳下来,伸手接过儿子,只见安庆宗睁着眼睛,张了张嘴,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大郎,你放心,老子就是豁出命去,也一定找出害你的人,将他千刀万剐,祭给你。”

安庆宗的眼神渐渐涣散,头部无力耷拉下去,安禄山叫了两声毫无反应,抬起头时,双目变得血红一片,脸上的肥肉不住地耸动着,从嘴里发出一阵野兽般的低吼。

“找出来,去给老子找出来,一个也不要放过,快去!”

孙孝哲被他那吃人般的眼神一摄,心知郡王已经动了真火,就连劝说的话都不敢出口,赶紧带着几个护卫越众而出,朝着箭矢射来的方向搜索前进。

“嗖嗖”

耳边不断响起的声音,让他在刻不容缓之际躲了过去,被他挑出来的显然都是好手,每人都走着不定的路线,只凭听力闪避飞来的箭矢,而动作最快的孙孝哲已经接近了他的目标,一棵位于街口处的参天大树。

由于远离了火把,他与对手处于同一境地,箭矢破空的声音从耳边消失了,孙孝哲利用树身的遮挡,在黑暗中寻找之前的发射位,手中的横刀是随便在地上拣的,并不是他称手的那一把,不过此时哪里还顾得上。

就在他的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想要抬头寻找树上的人影时,一阵劲风从上至下扑至,快得无与伦比!

孙孝哲的眼中看不到刀光,但他还是下意识地举刀上挡。

“铛”

一阵金铁相交的声响伴着火花四溅,沉重的力道,使得他持刀的手臂几乎失去知觉,双腿的膝盖不由自主地屈倒,就在跪地的一瞬间,他干脆就势一滚,卸去了余力。

没等蹲身站起,劲风再次袭来,他交刀于另一只手,试图用不甚灵便的挥动格档住,没想到对方变招上挑,反而格开他的刀子,直直地刺向他的胸前,刀身黑漆漆地毫无征兆,显然上面涂了某种事物,隐匿了本色。

他深知自己身上的铁甲绝不可能挡得住这一击,只得将麻木的右手臂横在胸前,一股大力击穿了臂甲,刀尖从无法聚力的小臂肌肉中切进去,斩断了所有的神经组织和血管,自小臂的另一边透出,并随着刀身的前推不断地扩展伤处,就连骨头都在“吱吱”作响。

“啊!”

疼痛让孙孝哲发出一声惨叫,同时身形急速后退,试图将手臂从刀子中分离出来,用意也包括了招呼手下来援,因为这一招交手,他知道对方是个高手,而且占据了先机,自己就算是正常地交锋,也未必有把握一定拿得下。

周围很快就响起了脚步声,来人似乎并没有追击的打算,双手大力地顺势一绞,孙孝哲感到手上猛然一松,身体踉踉跄跄地退了几步,刚刚拄刀站稳,便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入耳中。

“这回算你命大,好生将养,下回咱们再来比过。”

“阿浩!”

他无法置信地抬起头,只见一个黑影飞快地向前隐去,一下子就消失在了街道的尽处。

直到这时,一阵巨痛方才袭来,他抱着只剩下一丝皮肉相连的手臂慢慢地跪倒在地,鲜血从掩不住的伤处喷涌而出,眼前出现了手下们焦急不已的身影,不停地晃动着,而他的心中,却突然有了一丝明悟。

“快,快救郡王!”

孙孝哲用尽全身的最后一丝气力大叫道,说完便扑通倒了下去。

第二百八十七章 刺杀(三十六)

铁蹄子打在青石板筑成的街道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刘稷眼都不眨地盯着前方,手上的利刃却慢慢地伸向身前被绑之人,在绑住双手的绳索上慢慢割动。

身前的男子衣甲整齐,与其他的人相比,制式明显要高出一筹,虽不如边军的明光铠,也相去不远了,只是眼睛被蒙住了,不知道身处何处,更不知道那些将自己捉来的强人,究竟意欲何为?

就在这种忐忑不安的心情中,男子突然发现,双手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解开了,不光如此,手里还被人塞进了一个事物,在这种情况下,男子的第一反应就是,伸手拉下脸上的蒙布。

刚刚获得自由的眼睛一睁开,他便吃惊地张大了嘴,因为眼前出现了一排骑兵,挥舞着明晃晃的长刀,“簌”地一声,一支乌沉沉的弩箭从耳边飞过去,准确地射入当先的一匹战马腹部,那匹马儿长嘶了一声,猛然向前仆倒,也将马上的骑士甩了下来。

“硬茬子,弟兄们一起招呼啊。”

一个带着蜀音的声音大叫着,男子只觉得身体被人踹了一脚,不由自主地冲上前去,他下意识地左右看了看,身边不只一个人,竟然全都是一个营的弟兄,而那些将他们掳来的蒙面人,却都不见了踪影。

“杀光这些杂碎!”

高邈怒吼着催动战马,挥舞长刀冲入了人群当中,那些还没有回过神来的,径直被马蹄子撞倒,更多的人却陷入了不得不一战的境地,因为对方根本不给他们开口解释的机会,长刀已经到了头顶。

“拼了算俅。”

为首的男子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杀戮自家弟兄,哪里还忍得住,挥刀便冲了上去,与一个冲过来的骑兵斗在了一块儿,他们这些人全都是是节度牙兵,能成为这样的军士,必然是军中翘楚,哪怕剑南军马不强,百里挑一之下,还是有些本事的,生死关头,人人尽是搏命的打法,一时间,竟也与同高邈的人斗了个旗鼓相当,几十骑人马纠缠在一块儿,顿时将坊门的位置堵了个严严实实。

刘稷带着手下每人射出一箭便干脆地脱离了战斗,沿着事先规划好的路线飞快地隐入黑暗中,他们当中还有一些伤者,眼下哪里顾得上,他本人的路线是绕过杨府和虢国夫人府,从高府的侧门翻墙进去,回到自己的居处,正如事先所料,这么大的动静,坊内稍微有些底子的府邸全都给惊动了,高府也不例外,他刚刚闪身进屋,房门就被人敲响了。

“出了何事?”刘稷两三下扒掉身上的衣物,赤着身子光脚打开门,打了一个哈欠。

“坊里出事了,我家小郎君请稷郎君带些人相助,不甚感激。”来人是高府的一个管事,言语恭谨地说道。

高君羡?刘稷有些奇怪地问道。

“高开府不在么?我爹呢。”

“阿郎在宫中当值,这会子只怕也惊动了,员外倒是起了,正在门口瞧动静呢。”管事低头答道。

“我知晓了,稍后便去。”

刘稷松了一口气,老爹没有直接来查房,说明他并没有想到自己的头上去,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不在场证据,现在当然要做实了。

他的人一部分扮成了金吾卫的军士,一部分跟着田乾真远程袭击,一部分跟他在坊门打阻击,田乾真那部分自不必说,自己所带的人,会直接逃到两个街口外的宣平坊封府,原本他们就有封府卫士的身份,刘稷现在最担心的,就是扮做金吾卫的那一部分,足有四十人呢。

孙孝哲带人冲出去追击之后,安禄山的身边,只剩了三十余人,而围在他们四周的金吾卫军士也是相差无几,为首的男子身材高大,与所有的军士一样手执长枪半蹲于地,朝着外围做出一个警戒的姿态,当看到孙孝哲等人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他便挺身而起,高呼了一声。

“保护郡王!”

听到叫喊,所有的金吾卫军士马上挺身站起,齐齐响应:“保护郡王。”

话音刚落,男子手上的长枪被他双手紧握,腰身一拧,枪身陡然下沉,随着他的动作猛地转身刺向了身后,四十名军士恍如一人,四十支长枪如同一个圆圆的辐圈,一齐刺向被他们围在中间的那些人。

“啊”

那些护卫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些舍身挡在外面的金吾卫会反戈一击,好些人猝不及防之下立时便着了道,被长枪刺穿身体,然后大力推过去,指向最中心的安禄山!

“保护郡王!”

余下的护卫反应过来,立刻挥刀格挡,而那些被刺穿身体的护卫,也拼尽全力抓住枪杆,不让对方进逼,见此情景,安禄山惊得心胆俱裂,因为这些人穿着唐人的制式衣甲,动作整齐划一,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经制之师,这样一支队伍来要自己的命,后面主使之人,只怕难以想象。

只可惜,对方没有给他思考的时间,一只滴着血的铁枪头,连同一具护卫的身体,猛地撞了过来,他下意识地举起手上的事物去挡住,枪头入肉之声晦涩难听,总算是止住了长枪的刺击之势。

那是儿子还带着余温的尸体!

紧接着,他想也没想地抽身后退,没想到身后同样是一支长枪,身体有如一座小山般的安禄山在枪尖及身的一瞬间,伸手准确抓住了枪杆,一股大力自杆子上传来,他不得不用上双手,才堪堪抵住。

对方是个力士,这样的力士一般都是军中精锐,这些军士绝非普通的金吾卫。

殊不知,他的对手惊异更甚,没想到看着体形庞大行动不便的家伙,身手敏捷也就罢了,力道上竟然也不输他几分。

身为军中陌刀手的陈金闷哼一声,双腿如铁柱般盘地,全身之力集于臂间,再度发力前冲,安禄山倒底饮了不少的酒,吃劲不住,眼见着枪尖就要刺上小腹,他无奈之下,抓住枪杆猛地下压,长枪避过上身,扎进了大腿。

一击得手,陈金并不恋战,因为心里很清楚,无论是孙孝哲还是坊里的人,马上就会围上来。

“风紧,扯呼。”

他一声大吼,放开手里的长枪,撒开脚就跑,不多时,那些金吾卫军士便跑得干干净净,只余下了一地的伤者,发出鬼哭狼嚎般的叫喊声。

第二百八十八章 刺杀(三十七)

杨国忠的府邸离事发地点最近,反应自然最为迅速,他集中了所有的家丁,足有数百人之多,几乎在那些金吾卫军士四散逃开的同时,便赶到了当场,所见之处,令人心惊。

“护住郡王!”

此刻他也顾不得什么禁足令了,事发在自己的地盘,又是在宴席之后,出了这种事,想都想得到天子反应,可是,让杨国忠没有想到的是,安禄山对于他的援手之举,表现出的是警惕,甚至是敌意。

“拦住他们,上前者格杀勿论。”

安禄山手里提着一把长刀,面上的肥肉因为疼痛而显得有些狰狞,在他的喝令下,余下的护卫纷纷抽刀上前,挡住了那些家丁的去路。

“莫要误会,杨某此来是护卫的。”

“护卫?”安禄山嗤之以鼻,连金吾卫都能调动,要说事情与杨国忠无关,鬼才信,可此时自己的人数太少,他不敢冒险与之当场翻脸,更怕对方不顾一切痛下杀手,眼下他的护卫死伤惨重,已经不足二十人,最能打的孙孝哲重伤,无论如何,只有回到府中才能暂时脱困,可在这等情形下,他拖着一条伤腿,手搭在一个护卫的肩膀上,眼神中透出一阵凶狠。

“是何人要某家的命,你心中清楚,要么就让他们动手,看看能否留下某家,要么就滚开,明日里,至尊自会与某家大郎一个交待,杨大夫,你意欲如何?不妨划下道来。”

安庆宗死了?杨国忠的心里不禁暗暗叫苦,执手说道:“这却是怎么说得,杨某再是不堪,也断不会在自家府门外动手,郡王细想,要真有此心,府中酒菜上做些手脚,岂不便宜?”

这倒是正理,安禄山被他这么一提醒也回过味来,今日的宴请出自天子之口,杨国忠纵然有天大的胆子也不应该这么做,可道理归道理,此时的他,看谁都不像是好人,又岂敢轻易信人。

就在他们说话的当儿,坊中各府的家丁仆役陆陆续续集中在了周围,只是这些人与其说是救援,不如说是围观,有了这么多人在场,安禄山总算放下了悬着的那颗心,杨国忠动手的最佳时机已经过去,他不相信,对方敢在众目睽睽之下有所行动,差不多同一时间,前面探路的高邈也回来了,只是人数只余了不到一半,他的手中还拖着一个人,上前神情沮幸地说道。

“何瞎子死了,属下的人也没了一半,请郡王降罪。”

这个当口,安禄山没顾得上骂他,眼睛盯着被他拖着的人:“是活口?”

高邈点点头:“是个硬点子,伤了属下两个人,好不容易才擒下。”

安禄山推开护卫的搀扶,一瘸一拐地走到那人的身前,一把抓住他的头发,扯到自己的眼前。

“说,谁指使的,老子给你一个痛快。”

那人浑身浴血,本已进入半昏迷的状态,被人猛地一扯头发,顿时苏醒过来,眼前是一张胖大的面孔,他挣扎着四下看一看,突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用尽力气大声叫道。

“大夫,大夫,弟兄们死得冤哪。”

此言一出,整个这一片的人群全都失了声,安禄山先是一愣,既而怒火满腔,他缓缓地转过头,顺着那人的视线,定格在杨国忠的身上。

“杨大夫,好一个杨大夫,好一出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想要某家的命,何需如此大费周章,你自己说得,一杯毒酒足矣。”

杨国忠手脚冰凉,因为借着火把的光亮,他已经认出了那个男子,的确是自己的手下,剑南节度牙兵中的一名校尉!

跟在他身后的鲜于向反应极快,赶紧上前一拱手:“郡王容禀,此人虽是牙兵,可早在数日之前就从营中消失了,一同消失的还有十九人,此事,寿王、吉中丞当时都在现场,他们缘何会在此,且容某等细细审过,定会给郡王一个交待。”

“哈哈!”

安禄山仰天大笑,一下子牵动了伤口,痛得嘴里“滋滋”直冒气。

“交待,任尔等口舌如簧,也改变不了吾儿已死这个结果,还有这么多的手足丧命,你们能给出什么交待?”

鲜于向朝杨国忠使了个眼色,后者深吸了一口气,执手说道:“郡王受了伤,行动不便,不如今夜就在某府中歇下,明日一早,某家与郡王一同时宫面圣,有任何责罚,某都领受便是。”

“哼,在你的府中歇息,是嫌某家死得不够快么?”

“郡王不愿歇在某家府上,族中几个姊妹,向来与你交好,她们府中亦可。”

安禄山此时最想做的,并不是找出凶手,而是离开这个险地,对方敢在宣阳坊动手,无论与杨国忠有没有关系,他都不敢再呆下去,焉知对方会不会一不做二不休,把事情做到底,此时这个坊里所有的人,似乎都不怀好意,无一例外。

“不必了。”

连杨氏三姐妹的府上也不愿意呆,杨国忠心知对方必不肯善了,有那么一刻,他是真想趁势宰了对方,就凭二十几个身上可能还带着伤的护卫,怎么也不可能敌得过数百家丁,可惜这念头也就是一闪而过,眼下事情与自己脱不得干系,无论背后是何人布的局,冲得都是他们双方,一招棋几乎令两边同时陷入了死局,他与鲜于向交换了一个眼神,放眼京城,有能力做这件事,又能得到巨大利益的,基本上可以脱口欲出。

一个不肯留下,一个想要赶紧送走,就在双方僵持的当口,从坊门的方向,传来一阵密集的马蹄声,挡在路口上的围观人群赶紧让开道,只见一队衣甲整齐的骑兵疾驰而至,当先的一个将校长着一张黑而方正的脸,盔上并不是传统的红缨,而是一根跳动的雉羽。

“末将右羽林将军郭英乂,请问东平郡王何在?”

来人勒住马儿,在马背上一抱拳,安禄山狐疑地看了看他们,没有说话,杨国忠却大声招呼了一句。

“郭将军,你们可是受陛下所遣?”

“非也,巡街的金吾卫军士闻得坊中有变,告知了在内城当值的羽林军衙署,我们大将军当下便命卑职前来接应。”

安禄山出口问道:“可是高大将军?”

“正是。”

“他缘何不来?”

“他亲自坐镇宫墙,命卑职先来,请郡王的示下。”

郭英乂恭恭敬敬地答道,言下之意却是,高仙芝护驾去了,想让他亲自来接应,你还不够格。

这层意思,也不知道安禄山是不是听得出,不过脸上的神色放松了不少,腿上受了伤,自然是骑不得马,好在之前的那座车辇并没有受损,在护卫们的搀扶下,他重新登上去,四下立刻被新到的羽林军将士所把持,郭英乂等人这才看到地下密密麻麻的尸体,以及被射成刺猬的安庆宗。

这是出大事了啊,他不敢怠慢,马上让人保护现场,自己带着余下的骑军,护卫着安禄山的车驾,缓缓向坊外驶去。

“没乐子瞧了?”

躲在高家仆役人群中的刘稷,突然听到一个感叹的声音,转头一看,是高君羡那张玩世不恭的脸。

“还没瞧够么?”他拍拍对方的肩膀,高老二嘿嘿一笑,朝另一边呶呶嘴。

那是杨府的人群,杨国忠高大的身影在火光下十分清楚,不必细看,也知道对方是个什么样的神情。

“杨大夫好生大胆,连他也敢行刺,明日里这京城又要乱做一团,爹爹一准不让我等出去,五郎,你说,他干嘛不在府里动手,偏要这么大动干戈,多费事还没成。”

“因为任是谁也想不到啊,再说了你怎知没成?”

或许因为都是府中次子的缘故,两人在短短的时间就成了好友,刘稷嘿嘿一声,伸手搂住他的肩膀,笑嘻嘻地朝高府的方向走去。

面上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表情。

第二百八十九章 刺杀(完)

因为驮着一个庞大的身躯,木轮将青石板辅成的街道压得“吱吱”作响,安禄山躺在软榻上直抽气,腿上的那一枪造成了大量的出血,如今虽然被牢牢地捆住,可疼痛却无孔不入地袭来,一想到方才的生死一刻,庆幸之余也令他恨意丛生,此时没那么紧张了,那些不解之处这才纷至沓来。

会是杨国忠做的么?

尽管有了人证,他依然无法相信,因为对方没有说错,左右都这样了,何不如干脆在府中解决,还能省下一番手脚,可要不是他,又会是谁甘冒如此大的风险,在这权贵云集之地,做得如此干净利落?

一想到执枪之人的手段,他的背后“嗖嗖”地直冒冷气,哪怕在壮年之时,自己的力气也未必能胜过对方,更要紧的是,城中的金吾卫大都是本地的良家子所充,他们有家有口,收入丰厚,为何要行此大逆之为?又是谁能调动如此之多的好手,打了自己一个措手不及?种种疑惑让他的脑子一片纷乱,可惜两大谋臣一个失踪一个不在,想要找个商量的人都找不到。

正在胡思乱想间,他敏锐地感到,脚下的车驾似乎慢了下来,犹如惊弓之鸟的安禄山顿时心中一紧,拉开幔布朝外看了一眼。

原来整个队伍正在经过一处拐角,从宣阳坊回到安府所在的道政坊,要经过东市,此时早已经闭市,他们选择的路线是沿宫门一线走,那条路上布满了巡骑,最为安全,安禄山一看就明白了,正待放下幔布,突然视线瞅到了被两匹马驮在当中的孙孝哲。

“他伤得怎样?”

“回郡王的话,孙校尉的手折了,日后只怕挥动不便,性命倒是无妨。”一旁的高邈出声答道。

此时的他,根本没有心情做出一个体恤下属的样子,闻言不过“嗯”了一声,手上一松,长长的幔布随之落下,就在即将遮住视线的一刻,眼里突然出现了一道黑影,疾速地射向自己,带着一种金属般的裂空之声,令人心惊胆战。

在队伍最前方开路的郭英乂其实并没有多大的警惕性,因为照常理,对方一击已毕,此时应该是有多远逃多远,断没有舍易取难,在重重保护之下再行险着的道理,可今天所发生的一切,仿佛都是在告诉他,道理归道理,该发生的事情总要发生,根本没有道理可讲。

一个月前,他还是哥舒翰麾下的一员边将,河西撤镇、陇右大军调入新成立的镇蕃大都护府,他们这些河陇边将除了一部分跟随李光弼,还有一多半都进了京,成为京中禁军的一员,郭英乂便是如此,以右羽林将军在高仙芝的麾下任职,结果没到一个月的功夫,居然摊上了这倒霉差使。

边将出身的人反应总不会差,他在声音响起的那一刻就做出了一个习惯性的动作。

执弓拔箭。

“敌袭!”

近处的高邈等人自然慢不了,余下的护卫人人拔刀迎向了来袭的黑影,比他们更快的则是一支羽箭,“嗖”得一声越过人群,准确地撞在那个黑影上,发出一阵亮眼的火光和清脆之极的响声,可黑影不光没有减速弱来势,反而呼啸着迎上了第一名护卫,以无可匹敌的威势将他直直地从马背上击飞,撞入后来的人群中。

站在人群稍后一点的高邈眼睛一下子睁得溜圆,他看得真切,袭来的黑影并不是什么人类,而是一个巨大的圆形铁椎!被一根极粗的铁链子牵引着,以雷霆万钧之势,直奔队伍当中的那个车驾而去,他们这些护卫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谁都知道,几道薄薄的锦障,哪里挡得住。

“郡王小心!”

安禄山的反应不可谓不快,他当然清楚敌人要袭击的目标肯定是自己,可问题是,身体的重量可以克服,腿上的伤势却让他无法再像之前那样迅速地跳下来,而夹着金属的破空之声愈来愈大,他只能一咬牙,和身朝边上一滚,躺倒在宽大的软榻上,几乎与此同时,铁椎击破顶蓬,无数破碎的木屑和锦布随之落下,浇了他满头满脸。

长长的铁链子如同巨蟒般擦着他的身体飞过去,轰”地一声将厚重的辅路石板击得粉碎。

就在众人目瞪口呆之时,夜空中又响起了动静,一只大鹰般的黑影呼啸着扑过来,如果不是手上的兵刃闪出寒光,根本没有人会察觉到其中的威胁,然而郭英乂本能地感到了一丝不妙,在马上大喊着招呼自己的部下。

“拦下他!”

“放箭!”

羽林军的军士们纷纷张弓搭箭,向那个黑影射去,可是对方仿佛早有知觉般,收紧了身体,像个秤砣般地陡然下落,直直地摔进了车驾中。

“不好,护住郡王!”

终于反应过来的高邈大喝一声,用长刀的刀背死命催打胯下的马儿,希望能赶到车驾旁,余下的护卫们也是一样的作法,二十余骑纷乱堵住了本就不甚宽敞的街道,反而将那些羽林军军士挡在了外头。

“嘣”

南霁云的双脚重重地落在车板上,被四匹骏马拉着的车驾居然只是微微晃了晃,便平静如初,可是对于仰面倒在榻上的安禄山来说,眼前这个高大的黑影,无异于催命的阎罗般可怖。

“你是何人,受谁指使,某家可以多出十倍……百倍!”

他的身体,被那条铁链子死死压住,连动一动都不可能,只得用语言试图拖延一下,让自己的人来救。

“你的命。”

南霁云双手执起长刀,两眼炯炯有神地盯着脚下的猎物,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

“不值钱。”

说罢,猛然下戳,锋利的长刀刺破双层铁甲,毫无沮滞地从胸口透体而入,安禄山双目俱裂,下意识地用一双胖手捉住了刀身,力道之大,让南霁云一时间也难以拔出,眼见着外面的护卫已经围上来,他当机立断,弃刀一把扯住那条铁链子,用力地摇了摇。

看到被长刀钉在车板上的安禄山,慢了一步的高邈惊得手脚冰凉,而一旁的黑影更是让他恨得咬牙切齿,连马都不及下,直接飞身扑过去,哪怕拼了命也要将对方留下,否则一旦郡王有个好歹,他们这些护卫全都只有死路一条。

面对飞扑过来的身影,南霁云不闪不避,似乎认命般地站在那里,就在高邈以为自己一击必中时,突然间听到一个金属拉扯的声音,脚下那条铁链子就像活了一般地抖动起来,然后“嗤啦”一声缩回去,连带着他的目标一块儿。

不见了。

“东市,刺客藏在东市!”

身在外面的郭英乂却看得真切,那条铁链子回缩的方向,正是临街的东市,他赶紧指挥手下的军士分别从几个方向包抄过去,事情已经出了,除了捉到刺客,他们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

东市靠着坊墙的一间铺子的二层楼顶,许光景双臂的肌肉有如竹节般鼓起,脸上的汗珠不停地渗出来,两腿牢牢钉在地上,嘴中“嗬嗬”作声,被他扯动的铁链子足有十余步长,加上顶端的那个铁椎,不下八十斤,更何况上面还带着一个身高体重的大汉。

饶是如此,他的气力也快要用尽了,眼见着铁链子就要从空中落下,南霁云借着最后一点余力奋力上扑,手指堪堪抓到坊墙的顶端,然后一跃而上,稳稳地站住了脚,隔着大约两步远,朝着对方朗声说道。

“好兄弟,你先走吧,某来引开他们。”

许光景累得几乎脱了力,连答话的力气都没有了,闻言也不客气,冲他遥遥地一抱拳,步履蹒跚地闪进那些错综复杂的巷子里。

高大的坊墙上,南霁云袖手而立,冷冷地看着那些骑军打着火把冲过去,直到附近传来坊门被人打开的声音,方才舒展身形,如同一只大鸟般隐入了黑暗中。

当郭英乂带人赶到时,只余了一条粗大的铁链子,静静地横亘在墙头。还在为找不到的最新章节苦恼?安利一个 或搜索 热/度/网/文 《搜索的时候记得去掉“/”不然搜不到哦》,这里有小姐姐帮你找书,陪你尬聊!

第二百九十章 无眠(一)

“你说什么?”

听到郭英乂的禀报,高仙芝的脑子里轰得一声炸响,感觉与去岁那场惨败时一模一样。

郭英乂一脸的晦气,神色低落地说道:“属下们万万不曾想到,他们竟然还留了后手,而且一出手就是杀招,令人防不胜防。”

事情的经过在他们这些将校听来太过匪夷所思,高仙芝默默地看着那条被四名羽林军士抬着的铁链子,莫名地想到了一个人,他曾经的老部下,李嗣业。

很难想像,一个人要挥动这么重的铁链,需要多大的力气,也只有号称“蛮牯”的李嗣业,才有可能做到吧。

“......属下命人封住了几处出口,可东市太大了,里面有数千个铺子,搜寻起来费时费力不说,人手也不够,不得已,只能回来求大将军恩准,再调些人手与属下,否则以那个刺客的本事,只怕......劳而无功。”

下属的话还在继续,高仙芝回过神,摆摆手:“今夜谁也睡不成了,你辛苦一趟,再带一支兵马,挨家挨户地将东市搜一遍,若是有人阻拦,无论他的身后是皇亲还是国戚,告诉他们,这是捅了天的祸事,有异议直管去同至尊讲。”

郭英乂马上领命而去,高仙芝想了想,又目视其他的属下。

“须防贼人已经逃出东市,你们各领一军,自道政坊和宣阳坊左近,切断他们的去路,动作要快,遇上任何可疑之人,都不必客气,出了事,都是本将的首尾。”

“谨尊大将军之命。”

事情太大,一众将校不敢怠慢,均是恭身领命,等他们走后,高仙芝无声地叹了口气,亡羊补牢,其实已经晚了,他这么大张旗鼓,并不是真有把握一举捉住刺客,而是做给天子看的,眼下最头痛的,却是如何将事情报与天子知晓。

按本时空的计时法,现在是子时末丑时初,就是放到后世,也是一个人安然入睡的时候,已经六十余岁的高力士,在服侍完至尊安寝之后,回到了自己的居所,紧挨着天子寝宫的一间屋子,沉沉地睡了过去,局面越来越复杂,人的精力却越来越差,他必须要养足精神。

可是,当“咚咚”的敲门声响起时,他几乎在第一时间就苏醒过来,动作麻利地披衣坐起,面上没有丝毫不耐,因为他知道,在这个点来打扰自己的,只有可能是大事,不得不求见的大事。

“谁?”

“是陈大将军与高大将军,说有要事求见。”

陈玄礼和高仙芝?他的神经一下子紧张起来,两人一个掌着负责宫禁的龙武军,一个掌着负责宫城和外围的右羽林,可以说是天子最要紧的屏障,两人联袂来见,事情只怕大得难以想像,难道是宫变?

高力士从榻上跳下来,连木芨都没有蹬上,就这么赤着脚跑过去,将门拉开。

“出了何事?”

陈玄礼看了一眼高仙芝,将说话的机会让与了后者。

“一刻钟前,东平郡王被人刺杀于东市之外。”

“什么!”高力士的第一反应与对方一模一样,那就是不敢置信。

“郡王生死如何?”

“末将的下属来回禀时,已经不醒人事。”高仙芝说得模棱两可,高力士一听就明白了,情况很不好。

“马上去尚药局,不拘是谁,让那里当值的奉御即刻去安府,记得带上最好的伤药。”

他先是叫过一个亲信吩咐了一声,然后转向高仙芝:“容我更衣,你慢慢说来。”

于是,他回到屋子里,借着穿衣的功夫,听高仙芝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只有自己先了解了,才能判断出严重程度,当最后一只靴子被服侍的亲信内侍套上脚时,他的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宫苑左近,就劳烦陈大将军辛苦些,严加防范,里面的事,咱家会让飞龙禁骑接管,高大将军。”

“末将在。”

“你的人要再扩大搜索范围,特别是外城门。”

“末将领命,这就去办。”

高仙芝心中一凛,对方的意思很明确了,他之前的措置还不够,此刻再来补救,多半已经迟了。

等到二人离去,高力士扶着亲信的手站起来,往外走了两步,突然问道:“右金吾卫,是谁在管着。”

“回公的话,是程千里。”

“由北庭刚刚接任的那个程千里?”

“正是。”

“你遣人去将他寻来,出了这么大的事,保不准至尊会问他的话。”

亲信领命而去,高力士慢慢地踱到门口,看了一眼天色,冬日里的星辰没那么显亮,有点灰蒙蒙地,不禁叹了一口气。

门外早有内侍们打起了灯笼,将附近照得白昼一般,他的目光在几个羽林军士抬着的那条铁链子上停留片刻,面上再度恢复了平静,只是轻声说了一句:“走吧。”

便当先朝着天子寝宫的方向而去。

宣平坊封府,封寒月在梦中被人叫醒,睁开眼看到的,是自己的教习公孙大娘。

“师傅。”

公孙大娘一身黑衣劲装,连头发都得包得严严实实,只是没有蒙面,她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压低声音说道。

“你我相识不久,原想着怎么也该有个一年半载的缘分,没曾想这会子就要分别了,记得我教你的那些,平日里没了我的督促,自己须要用心去练,这是你的五郎再三叮嘱的,切记切记。”

封寒月万万没有料到,她会说出这么一番话,睁着一双美丽的眼睛愣愣地看着对方,公孙大娘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发丝,柔声说道。

“你的喜酒,我怕是赶不及了,事情究竟如何,日后你自会知晓,莫要担心,也许不久就会再见面的。”

说罢,便转身跳出了窗子,还有几分迷糊的封寒月怔怔地坐在那里,突然听到门外传来父亲的声音。

“三娘,三娘。”

她赶紧披好衣衫走出房门,只见府里火光大作,人影攒动,心中不由得一惊。

封常清面色凝重地说道:“出大事了,你要记得,府上从来没有一个姓孙或是公孙的女教习,你不认得她,也从未见过。”

“可是五郎......”

“放心,他无事,不过最近风声紧,你们都要小心些,我同大郎嘱咐过了,你也尽量不要出门。”

封常清说完转身便走,竟是一刻也没有停留。

封寒月忧心仲仲,却什么也不敢问,她从来没有看到过,自家父亲如此郑重其事地说话,而且不是通过母亲的嘴,这只能说明,事情已经大到难以压下,各人只能自保而不是相救的地步。

五郎,究竟闯了多大的祸事?

少女的心思在不到十个时辰之内,由惊喜一下子变成了惊惶,再也难以入眠。

第二百九十一章 无眠(二)

将近七十的人了,李隆基的睡眠一向就轻,再加上心思多虑,入睡更是不易,因此在寝宫里入值的内侍或是宫女,首先就是要做到脚步轻盈无声,而当殿门被打开时,隔着厚厚的绵障那种细微的响动,让他一下子就睁开了眼。

内室里没有点灯,不过屏风隔开的另一半会亮着一盏纱灯,隔了好几重,只有一团隐隐的红,既不会影响睡眠,也容易看清东西,毕竟他的年纪不小,起夜是一件经常会发生的事。

李隆基将胸前的一弯雪臂轻轻地挪开,从心爱女人的发丝中抽回手,掀开绵被动作轻缓地坐了起来,下榻前,他看了一眼边上的女子,倚着枕头酣睡正香。

屋子里烧着地龙,为了避免烟气,热量是通过埋在木板下的铜管输送到各处的,因此,哪怕光着脚踩在地上,也不会觉得寒冷,李隆基轻手轻脚地下了地,反手将床帘罩上。

在外头侍候的宫女一早就准备好了器皿,他却一摆手示意不用,绕过屏风走出去,果然一眼就看到了高力士那张胖胖的圆脸。

“大家......”

尽管声音很轻,他还是摆手制止了对方的说话,一言不发地朝外室走去,高力士瞅见他身上只穿了件丝织的内衣,赶紧从宫女的手中接过一件长衫,快步跟上去。

李隆基在外室的中间站定,四周的内侍趴了一地,他看着殿门外影影绰绰的火光,心里有了一个不好的预感。

高力士走到他身后,李隆基仿佛长了眼睛般地伸开双臂,任他将那件长衫套到身上,同时耳边响起了一个轻微的声音。

“出事了,老奴说出来之前,大家须得沉住气,千万莫要动怒。”

“是谁?杨国忠,还是安禄山。”

高力士的手上微微一滞,面带无奈地说道:“郡王遇刺,生死不明。”

李隆基的眼神在一瞬间收缩起来,他能想到结果不出这二人,是因为从昨天到这会子,京城里唯一值得他关注的事情,就是杨国忠奉诏宴请安禄山,可万万没有想到,会是刺杀这等大事,难怪高力士等不到天明,就来将自己吵醒。

高力士忧心仲仲地为他系好腰带,尽管对方没有说话,可那种勃发的怒意,隔着厚厚的长衫都感觉得到,天子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之所以强忍着,是因为里面睡着他最心爱的女人。

衣衫一穿好,李隆基不待他引路,拔脚便朝殿外走,兴庆宫与其他宫殿的形制一样都是前殿后寝,由殿门外的长廊相连,他甚至亲自动手推开殿门,脚步越走越快,唬得一干内侍赶紧起身追上去,而让高力士始料未及的是,天子毫无停留的意思,竟然是要打算出宫!

“大家!”

眼见着人快到宫门口了,高力士不得不出声叫道,李隆基毫不停留地走到门前,沉声喝道:“开门。”

高力士动作敏捷地跑到他的身边,低着头急急地劝道:“老奴已经布置下去了,眼下城中情形不明,大家切切不可以身犯险。”

“朕要去看看他,只隔了一条街,难道你们还遮护不住么?”李隆基看都没有看他一眼,脚下也没有丝毫动弹,言语间的那种不满已经。

“老奴担心的不光是刺客。”

高力士的话让他一怔,因为这话的意思太过明显,那就是安禄山很可能没救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去不去已经意义不大,要担心的是事情的后续发展。

“怎么可能,谁能伤得了他?”

“老奴问过高仙芝,他被长刀贯胸,当场便不醒人事,老奴命人遣了当值的奉御带上最好的伤药,又连夜去寻外伤圣手,不过尽人事而已。”

李隆基慢慢回过味来,不再坚持出宫,转身走向大殿当中的御座,高力士舒了一口气,赶紧跟上前去。

李隆基在软榻上坐下,沉着脸问道:“你知道些什么?”

“据他们所说,郡王是在返家的路上遇刺的,对方早有安排,行事凶狠,猝不及防之下,他的护卫损伤惨重,就连......太仆卿也未能幸免。”

“什么,安庆宗也......”李隆基惊道。

“他是为了护卫父亲,被贼人的弩箭所伤,当时就断了气。”

李隆基的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安家父子一齐遇难,这个后果比他想像的还要严重得多,因为那就意味着,北方三镇同时失去了主事者和继承人,这是大乱将至的前兆啊,难怪方才他会竭力阻止自己出宫,安府如今已成了不稳定因素,他去的话可能会适得其反。

“可曾捉到活口?”

高力士稍稍犹豫了一下,点头说道:“郡王的护卫拿到一名刺客,证实此人为剑南节度牙兵的一个校尉,尚有十八人皆为同一军中......”

“杨国忠!好大胆。”

李隆基一拳擂到几案上,打断了他的话。

高力士不敢接话,更不敢开口为其辩护,他面带忧色地朝后殿的方向看了一眼,李隆基果然反应过来,没有再砸案上的事物,偏生就在此时,一个内侍跑进来,向他们禀报。

“大家,杨大夫在宫外请见。”

李隆基一听,怒火一下子升腾开来,抓起几上的一方砚台便砸过去。

“朕命他在府中禁足,竟敢视若无物,谁给他的胆子,滚,让他滚,朕再也不想看到他!”

内侍被砚台砸中额头,顿时鲜血横流,可怜他连闪都不敢闪,也不敢用手去按着,只是巴巴地望着高力士。

“去传旨吧,命杨国忠于府中待罪,不得有误。”

好在高力士反应极快,立刻将他的意思变成了诏命,内侍如蒙大赦,头也不回地连滚带爬跑出去,或许是鲜血让李隆基出了一口气,脸色稍稍平复了一些,高力士马上趁热打铁,为他倒了一杯茶汤,热腾腾的杯子接到手里,李隆基果然没有再扔下去,而是站在那里思索着。

过了好一会儿,高力士才听到他再度开口。

“你带来的人证物证朕都不看了,去寿王府,叫十八郎来。”

“只传寿王一人么?”

李隆基稍稍犹豫了一会儿,点点头,高力士马上明白了,所有的人里头,只有这位新近起用的皇子没有嫌疑,他恭身领命,正待转身离去,一个内侍匆匆进来,向他们禀报了一个虽然有准备,但还是心惊不已的消息。

东平郡王安禄山殁了。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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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 无眠(三)

道政坊安府,熊熊的火光仿佛照亮了天际,当然并不是府中失火,而是无数根火把所造成的。

当残余的护卫和陷入昏迷中的安禄山被送回来时,府里马上如临大敌般地戒备起来,所有的仆役家丁在高邈等人的指挥下,首先封闭了大门,然后弓箭手便上了墙,除了宫里遣来的奉御,就连羽林军一众将士也不得入内,眼见竟是将所有人都当成了敌人。

其中只有一人例外,御史中丞吉温。

他是被人从被窝中叫醒的,一听之下,差点连路都走不动了,在离着宫禁不到三百步的地方刺杀一位郡王,这是国朝百余年来的头一遭啊,其影响力直追史书上赫赫有名的“玄武门之变”了吧。

当他匆匆赶到安府时,躺在榻上的安禄山只剩了一口气,这口气是那位御前供奉的老医士,用毕生绝学抢回来的,为的就是等他。

“老......七。”安禄山说话很吃力,抓着他的手,也变得虚浮无力,吉温含着泪,温言说道。

“七郎来了,你放心,某一定找出凶手,为你报仇。”

安禄山轻轻地摇摇头,指指榻边:“是他们......他们联手......做的,那把刀......你一定认得。”

吉温顺着他的视线看去,榻边放着一把长刀,却不是军中惯常的制式,要更宽和厚一些,当然也会更重一些,那样的话,施刀者的力气必然不小,可问题并不在这里,他眼尖,一眼就看到了刀柄上的纹饰,一朵祥云。

“南八?”

“你知道......就好。”

见他认出了刀的主人,安禄山挣扎着说道:“京城......不可留,替某家......带句话......”

吉温专心地听着,一时没有下文,还以为他不行了,转头一看,对方似乎在想这个人选。

“二郎?”

“四郎?”

“五郎?”

“六郎?”

“九郎?”

他一个一个地询问,因为这个人选,很可能就会是日后的三镇之主,听到九郎的名字,安禄山微微一颌首。

“告诉.....他,万不可......进京,也......不可......仓促......起事。”

听到最后两个字,吉温心里一惊,下意识地左右一看,那些奉御早已经被护卫们带出了内室。

“都有哪些人?”

安禄山说完了后事,心头一松,双目渐渐耷拉下来:“杨国忠......的人,金吾卫......南八,还有......阿浩。”

“什么?”吉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对方说出来的这些人,看上去毫不搭界,如果杨国忠已经可以调动这么大的力量了,为什么还要装出一个委屈的样子,联想到宴请是出自天子的要求,他的心中一惊,出了这么大的事,就连奉御都来了,可上至天子下到各路势力,竟然连一个探望的人都没有,夜禁或许是个理由,但那是针对普通人的,稍稍有点能量的,谁不是来去自如?

难道这件事的后头,有着他们想像不到的人在主事?吉温的心思百转,就在这时,又听到了他的声音。

“事情必是......严庄筹划的,怕某......不死,三......三步啊,步步......杀机,好一个......好一个......”

安禄山突然抓住他的手臂,鼓起眼睛,大声笑了起来。

“好一个严老谋!”

就在吉温诧异的眼神中,他的身躯慢慢地倒在榻上,阖上了双眼。

“郡王!”

吉温悲呼出声,外面的护卫们听到了,纷纷涌进来,已经包扎好手臂的孙孝哲径直扑倒在他的脚下,放声大哭,一时间,屋子里满是哀嚎。

片刻之后,吉温慢慢收了声,伸手扯了扯孙孝哲,同他退到一旁。

“事急矣,某家的话,你听不听?”

“七先生怎么说,某就怎么做。”孙孝哲红着眼睛说道。

“听仔细了,郡王有令,你要赶紧命人送消息回范阳,以防朝廷的使者先行一步,将二郎等人召入京城。”

“成,明日城门一开,某的人就会出城。”

孙孝哲毫不犹豫地答道,吉温却看出了一丝蹊跷。

“某知道你有气,可咱们在这里只有三千人,他们敢朝郡王下手,一旦你们出了错,被他们抓住,一定不会放过,这三千人是咱们的老底子,万万不能再有失了。”

孙孝哲没有马上回答,因为方才他的确想要带人杀入京城,靠自己的力量寻找凶手,哪怕将长安城翻个底朝天也在所不惜,至于阻拦?他心里还巴不得有人跳出来,让自己出口气呢。

吉温何等眼色,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猜对了,不得不婉言劝道。

“郡王就是怕你们这么做,再三叮嘱某,一定要劝住你,须知事情已然如此了,你们的做法会让天子顺理成章地推掉他对咱们的愧疚,把这些人平安带回范阳,让郡王的子嗣接任,才是目前最为紧要的。”

“七先生的意思,朝廷会趁此机会,分离三镇?”孙孝哲慢慢回过味来。

“某不光怕朝廷插手,更怕咱们自己的人生乱,史思明、蔡希得、崔乾佑......哪一个都不是省事的,有郡王在还能压服一二,如今他不在了,若是朝廷行分化之策,谁敢保证他们不会心动,只能利用目下的机会,让天子的恻隐之心成为实实在在的利益,而不是你们的一时之忿,明白么?”

孙孝哲明白了,他点点头:“某明日就去营中坐镇,可说实话,能不能压服他们,某家真得没有把握。”

吉温叹了一口气,平时不觉得,当安禄山真的不在时,才会发现,处处都是破绽,真不知道传回范阳,会乱成一个什么样子。

事发的最初地点宣阳坊,被一队队冲进来的具装军士占据了,熟知京中军制的杨国忠等人一看便知,这不是当管的右羽林,而是北衙四军中的左羽林,二者虽然名号相同,职责却有所差异,天子如此行事,只怕是连右羽林也疑上了。

果然,当左羽林大将军王难得一身戎装带着人冲进杨府时,面上的表情不阴不阳,完全不同以往。

“杨大夫,诸位,奉诏,某家要对府上进行搜检,请多多担待。”

杨国忠面色阴沉如水,他是被内侍刚刚押回府的,紧接着又来了这么一出,摆明了疑到自己的身上,可事实证据都在,又出在宣阳坊,浑身是嘴也说不清,连这么个军痞都欺负到头上来了,他不由得怒火满腔,没等发泄出来,被鲜于向暗暗拉了一把。

“既是奉诏,想怎么做,随你等,不过内宅多女眷,你们也要搜么?”

“怕是要叨扰一二。”王难得毫无通融的迹象。

杨国忠忍了又忍,终是压下了火,冷冷地哼了一声,算是同意了,王难得也不客气,大手一挥,军士们立刻兵分数路,在杨府管事的带领下,朝着各个院子冲去。

鲜于向暗暗叹了口气,低声说道:“此事最大的关窍就是要撇清干系,某家这就回京兆府,命人连夜勘查,这么大的行动,怎么也不可能做到滴水不漏,只要找到蛛丝马迹,便是天大的好事啊。”

被他一提醒,杨国忠立时回过味来,安禄山被人刺杀,简直是他的梦想,只不过牵连到了自己,惹得至尊生气而已,反过来看,这么大的案子,也没有让他罢官受审,本身就摆明了天子的态度,搜检又怎么样,走个过场给别人看罢了,他根本没必要生气。

“有劳先生了。”想通了的杨国忠,郑重地向他一揖。

到底。

第二百九十三章 无眠(四)

当高力士亲至府上宣诏时,李瑁其实是惊疑交加的,因为这个点,怎么看也不像是好事,以至于人都进了兴庆宫,还显得有些浑浑噩噩。

“十八郎,过来。”

听到父亲的召唤,李瑁定定神,趋步上前,让他没有想到是,李隆基并没有坐在御座,而是坐在御前的台阶上,抱着双手,就像是一个孤苦无依的老头。

“阿耶,这是怎么了?”他赶紧上前跪倒。

“没什么,那个位子坐了四十年,方才突然想着坐在这里,原来另有一番感受,你知道是什么吗?”

李瑁哪里敢乱说,闻言轻声答道:“儿愚钝,请阿耶赐教。”

“一步之遥,天渊之别。”

李隆基按着他的肩膀站起来,顺手又拉了他一把:“随我来。”

李瑁不明所以地跟在他的身后,父子俩一前一后走出兴庆宫,在高逾九重,一共八十一级的台阶上站定,这里虽然没有花锷、勤政楼那么高,也足以俯瞰城中的万家灯火了。

“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李瑁毫不迟疑地答道:“天下万民。”

李隆基看了他一眼:“先天二年,先帝带着朕站在大明宫前的台阶上,也是这么问的,可朕当时心里想的是这四个字,却不敢宣之于口,十八郎啊,你比朕的胆子大。”

“儿妄言......”

李隆基打断了他的解释,毫不在意地说道:“那是在登基之前,如今的朕,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

“这黑夜如同一个巨大的猛兽,无时不刻地潜藏着,想要一口吞掉朕的天下,看到没有,到处都是危机,到处都是等着你的陷阱,安禄山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他挥动一只手臂,声音陡然间提升了不少。

“朕的盛世,朕的盛世,有人不甘心,躲在暗处,窥探,破坏,十八郎,你看到了么,就在那里,那里,如同仓鼠般,蝇蝇苟苟,何其龌蹉卑鄙!”

李瑁听得心惊,他还从来没有看到,圣明如父亲般的天子,这么失态过:“是谁,阿耶?”

“不知道,现在朕唯一能肯定的,不是你。”

李瑁明白了,只是心里毫无受宠若惊之感,他一低头恭身说道:“儿愿为阿耶分忧。”

李隆基露出一个欣慰的表情,忍不住摸着他的头说道:“还记得朕同你说过的吗?不要辜负了你的血脉,把你眼所见的,变成心中所愿。”

“儿记下了。”

“去吧,人手尽你用,名义,明日朕就给你,好生做。”

目送李瑁出宫,李隆基依然站在高大的台阶上,直到高力士悄然上前,为他披上一件大氅。

“大家,左羽林自宣阳坊传来消息,他们在裴府发现了一队自称是坊中驻防金吾卫的人,全都被捆着手脚。”

“哪个裴府?”

高力士点点头,李隆基心里一惊,他万万没有想到,事情竟然把三姨牵扯进来了,这根本是不可能的啊?难道她会为了杨国忠,铤而走险?他的心思乱成了一团麻,半晌没有作声。

“老奴将右金吾卫大将军程千里唤来了,就在宫外,大家要不要见一见。”过了一会儿,高力士斟酌着问道。

“他履新不足一月,能知道什么,让他跟着寿王办差吧。”

高力士恭身领命,李隆基披着厚重的大氅站在那里,只觉得寒意入骨,目前的形势就像眼前的黑夜,沉得漫无边际,墨得融成了一团,让人根本看不分明。

今夜注定是一个无眠之夜,每个人都在试图从中得到一些什么,或者是尽力摆脱一些什么,其中当然包括了刘稷,这个始作甬者。

宣阳坊被左羽林的军士戒严了,谁也不能再随意出入,大唐的防御机制反应之快,出乎他的意料,这也意味着,那些散落在城中各处的手下们,危险成倍地增加了,可再是大胆,他也不敢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偷溜出去,只能缩在自己的房中,仰面躺在榻上,尽力让自己入睡,以便积蓄精力,应付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

他没有十六岁的天真,心里很清楚,没有什么计划是滴水不漏的,也没有什么措施能做到万无一失,手下对他的指令不会打折扣,那是因为他们每一个人的家人,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不如此不敢用,更不敢在这在大唐的中枢之地,行此险着。

可这样就真正安全么?

就算是后世有信仰的组织,在酷刑面前,也会出叛徒,人心是最难测的,谁也不知道,当他对你笑的时候,背后是不是握着一把刀子。

事情真正发生了,他才觉出了后怕,因为这里头牵涉了太多的人,有他在乎的人,也有在乎他的人,每一个都与这具躯体纠缠不清,再也分不开,其实这种冒险的冲动,很难说是出自哪一个灵魂,后世的他在每一次出任务时,被告诫最多的就是遇事要冷静,千万不能冲动,千万不能冲动,这是一个驻外外勤的基本素质,可是来到了这个时空之后,似乎渐渐在消失。

自从穿越以来,做了多少件冒险的事,刘稷像是看电影般地在脑子里过了一遍,那些自杀般的举动,就像一个自暴自弃的三无青年,在人世间最后的折腾,他在心里暗暗告诫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既来之,则安之吧。

“咚咚”的敲门声打断了他的思绪,刘稷下意识地伸手到木枕下,握住了短刀的刀柄。

“谁?”

“稷郎君,府外来了人,请你出去一趟。”

“什么人?”

“是左羽林的军爷,奉了诏命的。”

左羽林?他跟着封常清去渭水大营的时候,曾经见过对方的统领,不同于高仙芝,是个活络的家伙,发生在右羽林辖区的案子,让他们来查,这是避嫌还是有所戒备?

刘稷穿好衣衫,随着那个管事来到外间,堂上果然站着一群羽林军将校,看穿戴,似乎品级还不低。

“犬子到了,你们有什么事,请问吧。”老爹看到他的到来,向他们介绍道。

“可是刘果毅?”一个异族面相的年青男子冲他一抱拳。

“正是某,不敢问?”

“在下是左羽林军中一名校尉,奉大将军令,前来贵府例行公事,多有得罪,莫怪。”

“好说。”

对方虽然扳着个脸,一付公事公办的样子,刘稷总觉得他不怀好意。

“军册写着,你此次进京,不是孤身一人吧。”

“我奉中丞之命,带属下护送郡夫人及家眷进京,总共一百人。”

“人呢?”

果然来了,刘稷按照早就准备好的答案告诉他。

“平素他们会分出一半在封府当值,余下的一半在城外大营中轮休,每十日一换。”

那人点点头,合上军册:“你呢?”

“你也看到了,家父寓居于此,在下只能在此陪伴,白日里会去封府当差。”

“好,余下的事情,我等自会去封府讨教,叨扰了。”

刘稷相信他们只是排查,并不是真正疑到了自己的身上,可是免不了会担心,看这样子,只怕马上就会去封府求证,只能希望老岳丈发挥过往的良好默契,再一次为他擦干净屁股了,可这样一来,便不可避免地将封氏拖入了其中。

伤脑筋哪。

没想到,那位年青的羽林军校尉走了几步,又回过头同他说道。

“方才是公事,私底下还想着有一天能向刘五郎请教,在下姓浑,单名一个瑊字,岁齿十六,与果毅一般大小,可谓巧桩了。”

“幸会。”刘稷一愣,这名字好像听说过。

“告辞。”

浑瑊微笑着一抱拳,转身离去。

第二百九十四章 无眠(完)

出了这么大的事,尽管还在夜禁中,稍微有些底子的人家,都会通过自己的渠道,或多或少地得到些消息,哪怕是深居简出的太子,暗地里为他做事的人,依然不知凡几,这便是正统的好处,其中许多人是主动投效的,为的就是指望着下一朝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李泌做为东宫侍讲,平素就住在府中,因此才会被太子和广平王倚为心腹,因为他能随传随到,不必考虑路上的问题。

“高公亲至十王府,只去了寿王一家,至尊连夜召寿王进宫,为了何事?”

“东市一带被右羽林封锁了,他们在搜检什么人?”

“王难得带着左羽林包围了宣阳坊?一定是至尊的授意,可这是为什么?”

“宫中奉御自道政坊返来,什么人病得这么急?”

......

因为距离的原因,他们得到的消息差不多是反过来的,看似杂乱无章,令人摸不着头绪,可李泌稍加分析,就得到了一个惊人的推论。

安禄山出事了,事情与杨国忠有关!

原因很简单,杨国忠昨日在府中宴请安禄山,几乎是街知巷闻的事。

“他为何要如此行事?”

李俶的问题也是太子李亨所想,安禄山是什么人,且不说他本就是边军出身,一步一步从底层杀上来的,手底下的护卫,肯定是万中无一的好手,任是谁要动他,都会掂量再三,何况这么一来,就是想要推托也绝不可能了,这么蠢的事,会是杨国忠做出来的么?

“扑朔迷离啊,要说杨大夫出身市井,行事粗了些也是应当,可他身边的不乏心思慎密之士,又怎会让他一意孤行?若不是他,放眼京城,又会是谁敢冒天下之大不讳,行刺至尊最信任的边将,一国郡王?”

李泌自言自语地说道:“关口是,谁从此事获益最大?”

说到这里,他有意无意地瞥了李亨一眼,后者如何不知其意,苦笑着摇摇头。

“非是某。”李俶同样否认。

“那就难怪了,至尊只召了寿王一人入宫,是因为在他的心目中,这位十八郎,最无可能。”

“会不会就是他?”

李泌摇摇头:“不会,若是他真有野心,首先要做的是固宠,而不是生事,安郡王也好,杨大夫也好,都与他素无过节,就算不能为助力,也没有一举铲除两者的道理,那不是平白便宜了咱们么,这么蠢的事,他不会做的。”

还有一点他没有说出来,至尊与他之间有一个解不开的心结,突然之间起用,又是委以重任,很难说存着什么样的心思,在这样的情况下,除非失心疯了,才会做出那样疯狂的举动。

李俶认同地点点头:“寿叔虽然与安郡王没有瓜葛,可盛叔与那吉中丞可是姻亲哪,如今就住在他的府上,岂会做出自断手足的勾当。”

李亨没有理会他的猜测,而是面带忧色地问道。

“先生以为,此事于我有何坏处?”

此言一出,李俶顿时就是一愣,安禄山遇刺,杨国忠是疑凶,两个权臣被一网打尽,于太子而言,应该是天大的好事才对啊,如何称得上坏处?

“唉,太子所虑极是,坏处就是,只怕所有人,都会疑心此乃我等所为,咱们还无从辨驳,塞翁得马,焉知非祸啊。”

李俶面色顿时变了,他只把事情往好处想,殊不知任何事都具有两面性,全在于天子怎么看,如今天子肯定在气头上,只召寿王一人入宫,目地不言而喻,在京城诸多势力中,他可能是唯一一个没有嫌疑的,如果案子由他来主导,后果还用得着说吗?

“那......咱们怎么办?”

李泌还没有说话,坐在大堂上首的李亨瞪了他一眼:“遇事毛躁,如何能成事?”

“殿下可否为太子取一付棋子来?”

下棋?李俶彻底糊涂了,李亨却回过味来,面色和蔼地说道:“左右也是睡不着,长源,你我便对奕一局吧。”

就在李俶转身去取棋子的功夫,李泌悄然在他耳边提醒了一句:“崔王妃。”

既是对奕,就没有主客之分,李亨命人在榻上安了张小几,两人相对而坐,他目视对方,不无担忧地说道:“此时我等是否应当观望?”

“一动不如一静,殿下说得不错,寿王取动,太子取静,结果如何,全在至尊的心里,余者不过都是尔尔,臣忧心的是,此事或许有一个最坏,也是最不可能的猜测,若是那样,就糟了。”

哲伏了近二十年,李亨略略一想,就明白了他的言外之意,顿时惊得面如土色,一双枯稿般的手,不住地颤抖着,脑海中波澜起伏,难以自持。

如果,此事是天子主导,那一切就说得通了。

“殿下,臣也只是猜测,说句逾份的话,就算天子有意为寿王辅路,也不是轻易的,咱们大可不必为此自危,承平数十载,太子负天下之望,乃是朝野百姓皆知的事实,天子不会不顾及,只要有所顾忌,就有法子可想,这么多年都过来了,再忍上一忍,又有何难。”

李亨看着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缓缓地点点头。

很快,李俶就取来了一付棋子,分别将黑子和白子奉到二人的手边,在交与李泌时,暗地里与他使了个眼色,意思是事情已经办妥。

长夜漫漫,李亨当然不是棋瘾发作,而是等待,果然,一盘棋还未至中盘,来自宫中的旨意就到了太子府上,上门的内侍由都知黎敬仁带领,奉诏查看太子卫率。

“李俶,你陪都知走一趟,孤的棋还没下完,就偷个懒,在此等候吧。”

李亨头也没抬,眼睛一直盯着棋盘,黎敬仁满目堆笑,毫不在意地一拱手。

“区区小事,怎敢劳动太子,就是广平王殿下,也是老奴等担不起的,没法子,天子开了口,这个过场,怎么也要走一糟,殿下,劳烦了。”

“无妨,让他们行事,某陪都知说说话。”

李俶满面春风地说道,仿佛那真是一件不起眼,只需要走走过场的小事。

一般。

第二百九十五章 如故

再长的夜总要过去,第二日天一亮,坊中的晨鼓依时敲响,只阖眼躺了不到两个时辰的刘稷马上醒过来,当他穿好衣衫推开门时,赫然发现,自家老爹比他起得还要早,已经衣冠整齐地站在了院中。

“五郎,为父要去部里当值,你这是去封府吧,一块儿走走。”

破天荒头一糟啊,看着父亲那双布满血丝的双眼,他突然间反应过来,对方定是一夜未睡,至于在担心什么,还用得着说么?

“儿为父亲牵马。”

既然如此,他也只能照办了,就这样,两人一人骑一人走,带着几个随从走出高府,坊外已经大亮了,表面看上去,与平日里无异,除了杨府左近还有羽林军军士在站岗,而那条通往东市方向的路,自然是被封闭着,好在他们要走的是北便门,并不需要绕路。

刘稷装作与寻常百姓一样,好奇地朝那边张望,暗地里却在留意着父亲的动静,谁知道,一直将人送到了皇城外,刘单都不曾发过一言,只是在下马后,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状似不经意地嘱咐了一句。

“最近不太平,你行事须谨慎些。”

“儿记下了,阿爹慢走。”

目送父亲步入朱雀门,刘稷一直在琢磨他的用意,因为刘单没有必要这么做,封府与他入值的文部根本就是两个方向,而从结果来看,又不像是一个父亲想要在儿子面前立威,那就有说道了,难道是他发现了什么端倪,还是昨夜翻墙进府时被看到了,或者说,在这之前,他就到过自己的房间,发现人根本不在?

带着这种胡乱的心思,刘稷慢吞吞地骑马走向封府,一路所见,无数禁军、京兆府以及万年县的差役在到处排查着,光是从这里到宣平坊的路上,他们就遭遇了不下三起盘问,而进了宣平坊之后,封府的门前竟然被大量的羽林军士给围住了,他的心里一惊,不会是出事了吧。

“刘果毅,咱们又见面了。”

名为浑瑊的异族青年笑嘻嘻地上前拉住他的笼头,刘稷顺势翻身落马,诧异地问道:“你们这是?”

“咱们大将军在里头呢,封公硬要留他喝一杯,盛情难却嘛,就是咱们这些当差的,也都吃上了一顿热乎的,大冷的天,忙了一宿,那么多人家,只有封公想到了这一茬,不瞒你说,某是真有些羡慕你能在他的麾下,怪道能立下不世之功呢。”

听到他的话,刘稷差点没笑出声,果然不愧是后勤出身,知道怎么让这些眼高于顶的天子亲军敬服,对方既然这么说,封府就算是过关了,他的心情顿时放松下来,对于这个自来熟的老外,也多了几分热情。

“老浑,你不是在朔方军中吗,怎得调入京城了?”

“莫提了,阿布思反了知道吧,差点将某家父子也拉了去,就凭那点人马,还想与大唐作对,失心疯了才会跟他,反就反了吧,他娘的居然将镇中府库洗劫一空,咱们余下的弟兄总不好饿肚子吧,张留后就让某带人来了京城,一是报信,二是求援,那会子还是李相国当政呢,一听之下立时便拨了钱粮,某将它们运回朔方镇后,原想着,这么大的战事,又是出自本镇,平叛这等活儿怎么也该轮到咱们吧,可谁曾想,那厮是个假把式,与安郡王对峙了几个月,只不过接了几场小仗便飞也似地往西退却,不独是咱们,就连奉调来援的回纥人也扑了个空,叫人好不丧气。”

刘稷听他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一番战事的经过,忍着笑意说道:“我知道了,你不甘心,想上京城来试试,能不能让朔方军单独追击,是么?”

浑瑊一拍大脚,冲他一点头:“某说吧,你我怎会一见如故,感情都想到了一处,唉,若不是郭老头横加阻碍,老子只带一哨人马,也能追得那厮上天,什么同罗铁骑,我呸!”

“你说的郭老头,可是朔方兵马使郭子仪?”

“可不是他吗,说什么穷寇莫追,阿布思明明是自行后撤的,哪里就势穷了,某家与他说不通,干脆上京来转转,就这么着先在羽林军里当个差,再想法子谋个边将的位子,你是不知道,你们安西镇把风头抢光了,北边的人个个都羡慕着呢。”

“怕是忌恨吧。”

刘稷微笑着回道,浑瑊毫不作伪地跟着笑了,男人的交情有时候很奇怪,完全没有道理可言,与他年龄相当的浑瑊在行事上几乎如出一辙,难怪会一见如故。

日后红极一时的郭子仪已经是个老头了,如果不是那场动乱,他可能再过几年就会致仕,真可谓时也命也,而年仅十六岁的浑瑊,才刚刚斩露头角。

两人在府门外说笑了一阵,浑瑊将那群羽林军士介绍给他,一听是大名鼎鼎的刘五郎,这些老粗顿时不淡定了,说起来,旁人或许不知,这些在羽林军中当值的,不光是良家子,而且大都还是小有背景的子弟,比如浑瑊家中便是铁勒人浑部的头领,有着祖传的功勋,其余的人也是差不多的情形,说到底他们处于刘稷是同一个阶层,天生就有一份亲切感,对于刘稷这个不大不小的军中红人,特别是新近得了天子青眼,甚至有意招婿那等秘闻,都打听得一清二楚,眼见着,一代新晋网红就在眼前,还不可劲儿的招呼,不多时,称呼便从刘果毅改成了排行。

瞧这趋势,是要把四害之名扩大到京城的节奏啊。

一群人胡天胡地乱侃着,趁此机会,刘稷也不动声色地从他们嘴里套了不少的消息,原来左羽林的军士,负责的是那些有头有脸的权贵之家,封府作为新晋的国公自然也算一个。

“听闻刺客身手极高,几乎是从天而降,一举要了郡王的命。”

“安郡王没了?”刘稷精神一振,他并不知道最后的结果,形势那么严峻,也不会有人冒险来告知,没曾想居然从他们的嘴里听到了。

说小道消息的那个将校作了一个嘘声,神神秘秘地说道:“某是听在右羽林当值的一个好友说的,那人一击得手,连刀子都没拔,可怜郡王生生被钉在了车板上,你们说,还有救么?”

众人与刘稷一样,都是听得真切,闻言皆是一样的表情,震惊、唏嘘兼而有之,就在他们打算继续追问后续时,一个粗声粗气的声音,传到了所有人的耳中。

“当差呢,只管围着做甚。”

这些将校一听,全都转过身,抱拳低头:“大将军。”

满脸红光的王难得迈着微熏的步子走出封府,做为一府主人的封常清亲自相送,当他看到人群中的刘稷时,不动声色地与他交换了一个眼神。

无事。

第二百九十六章 善后

在封常清的书房里,刘稷见到了自己的属下,扮做金吾卫执行第二击的陈金。

安禄山说得没错,严庄筹划了前两步,而他则加上了一道保险,当然,事情能不能成,谁也不知道,只不过从方才左羽林的将校嘴里,他已经知道了结果。

“属下的人分别从几个街口逃回这里,路线演练过十数遍,就是闭着眼睛也不会出错,可余下的人里,伤了八个,三个伤在要害处,在路上就断了气,余下的五个一时间也难以康复,幸得封公相助,从府中的仆役补足了数额,才堪堪应付他们的核查。”

刘稷默然不语,这些伤者多数都是跟着他在坊门口的那一批,由于是近身肉搏,伤亡便无法避免,毕竟对手不是乌合之众,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是侥幸了。

“伤者安置在府中么?”

“属下让他们送往虢国夫人别院,寻机出城,只不知能不能成。”

这只是个权宜之计,留在封府,难保不为人所知,他一时也并无太好的办法,反而还要担心伤者的情况。

在二人谈话的过程中,封常清一直坐在书案后头写着什么,似乎对他们毫不关注,直到陈金告辞离去,又写了好一会儿,方才抬起头。

“大郎的职事下来了,太仆寺少卿,某本以为,他成了安家大郎的下属,某家与安郡王还能攀上些关系,谁料想,你这一刀子,干掉了两个人,说不定,太仆寺卿这个位子,也成了大郎的囊中之物呢。”

“公......”

封常清摆摆手制止了他的说话:“某知道,你不欲将封府牵扯进来,可事情已然如此了,真不知道,某家当日是哪根筋不对,竟然相中了你,自己种下的果,含着泪也得往下吞啊,怨不得你,你也无须自责,真要事发,某家大不了,与杨大夫一样,推说诸事不知便是。”

“五郎,能不能告诉某,下一步,你意欲如何?”

刘稷听出了他的不满,这种不满并不完全是因为事情太大后果严重,更重要的一点,是之前毫不知情,相当于被最欣赏的人摆了一道,换了自己也难以释怀。

“不会再有下一步了,还记得当日你问我为什么时,我的回答,那便是答案,公也许这会子不明白,但日后一定会懂的,我刘稷尽了自己的全力,给大唐一个机会,然而那些高高在上的人,会不会抓住这个机会,且让咱们拭目以待吧。”

封常清有个奇怪的感觉,刘稷这种正儿八经的话里头,有一种让人无法理解的真实,就好像在吐蕃那些日子里,几乎每一次,都是先把事情做完了,再把结果放到他的面前,自己只需要伸伸手,便可坐享其成,说实话,他并不怎么喜欢这种感觉。

还是那个在龟兹城中闯了祸,忐忑不安地上门来求助的五郎,更令人心安。

“公不信?”

“不敢信,但至少到目前为止,你还未曾令某失望过,所以,姑且再看看吧,你担心的事情会不会当真发生。”

“一定会的,大唐开国之时行府兵制,关中所出占天下之半,可谓是中实外虚,就算别处有什么异动,也能轻易地碾碎,可如今呢,十镇节度占天下兵马九成以上,而关中腹心之地,一座人丁不下百万的长安城,可用之兵有多少?北衙四军号称十万,昨夜倾巢出动,却连一个活口都没能捉到,这样的兵马,能挡得住那些久经沙场的边军么?”

封常清愕然了半晌,方才说道。

“你说得未尝没有道理,可也不要忘了,边将有异心,天子一道檄文,天下共击之,以安郡王之盛,拥兵二十万,一旦起事,能不能打过河北都是两说,他敢作乱么?”

刘稷无声地叹了一口气,他当然敢,而且干得很成功,这话说了也没人信,因为在真实的历史上,那些朝臣包括天子就是这么想的。

“五郎,某家愿意信你,是因为你所做之事,的确有利于国家,可这样的行险,当真不可再为,你才十六岁,还有大把的时间,不要总是心存侥幸,非是智者所为。”

封常清将刚刚写就的一撂文书递与他:“赶紧将那些伤者送走,这些文碟足够他们回到西州,须知夜长梦多,昨夜外面的人不少,焉知有没有人见过,他们趁夜进的某家,人越老,就会越谨慎,因为家世拖累,这里比不得安西,一旦出了事,谁也护不得谁,五郎啊,你这性子,还是去边关吧,莫要在这里逗留了。”

刘稷接过文书,看也不看地塞入怀中,牵下这些文书的本身就是担了干系的,对方与其说是怕事,不如说是想着自己好,他如何不知?

“我省得了,等成了亲,便会带着三娘离开京城。”

“也好,只是时间有些仓促,一切怕是要从简,委屈你们了。”封常清见他没有抵触情绪,心里松了一口气。

“我有什么委屈的,只要三娘不怪就成,这会子该起了吧,我能否去看看她?”

封常清正待点头,突然有下人来报,广平王妃的车驾到了后宅,求见府中主母以及,她的......义妹!

翁婿二人不由得愕然以对。

自城中广渠门而出,通往东都洛阳的官道修得又宽又平,盖因很多时候,皇帝会经此出游,当然,这也是关中与中原联接的要道,平日里商旅不绝,热闹得紧,可如今却不同,一则是新年在即,行人轻易不会出远门,二则又直寒冬,这个时辰猫在家里才是正经,谁耐烦跑出来吹冷风?

高邈带着两个军士飞驰在这条通瞿大道上,四周连个人影都不见,让他心中没来由得有几分发毛,昨夜里的情形还历历在目,那种不好的感觉似乎如影随形,令人不由自主地就想要加鞭。

他们是天刚亮城门一开就上了路的,几十里路跑下来,差不多也到了该换马的时候,眼见着长安城已经看不到了,而再过上不久,就是出城后的第一座驿站,他们的心情多少放松了些。

这趟差使,孙孝哲一眼就选中了他,要求只有一个,那就是快,范阳那边接到消息越快,做出反应的时间就越多,否则等到朝廷的使者上了门才知晓一切,只怕立时就会乱起来。

因为除去安禄山和嫡长子安庆宗,就连安家主母康氏,也随着长子留质于京,此时的范阳正处于一个群龙无首的局面。

三个人六匹马,到了官驿不作停留,只是补充草料和吃食,每隔三天睡上一觉,这是最快的跑法,怎么也得半个月到二十天才能抵达,高邈已经看到远处挑起的驿旗了,不由得精神一振,这是人的自然反应。

“前面就是驿馆,加把劲,吃口热汤歇个脚,今日怎么也要......”

他的话还没说完,突然感到身上一轻,人一下子飞到了空中,以一个极不雅观的动作跌到硬梆梆的路面上。

马儿失蹄了?

不等他站起身,一把直刀架在了脖子上,刀子的主人握在一个熟悉的身影手中,高邈目瞪口呆地惊叫出声。

“阿浩!”

第二百九十七章 想活

田乾真一言不发看着这个昔日的同僚,虽然已经与他们经历了两仗,又主动露了行迹,此时依然有些不是滋味。

不必回头,高邈也明白,后头的两个同伴肯定与自己一样,正当他打算问上一句时,一个文人打扮的男子,施施然地背着手,从田乾真的身后走出来。

“严先生,果然是你。”

“喔,谁猜出了是某在背后策划?”

严庄的表情要自然得多,他饶有兴致地打量了一番对方,拍拍田乾真的胳膊:“搜搜他的身上可有书信,拿绳子缚了。”

田乾真不敢怠慢,先是解下他腰间的长刀,然后捆住了双手,在他怀里一摸,果然摸到了一封书信,反手递与严庄。

“阿浩,严先生,郡王待尔等不薄啊,为何要行此背逆之事?”

对他的话,严庄嗤之以鼻:“大唐待他如何,他还不是心怀异志?”

高邈顿时语塞。

尼玛,当初是谁不遗余力地鼓动郡王早做准备的?趁着严庄在看那封书信,他偷眼瞧了瞧身后,只见自己的两个同伴全都倒在地上,一个身穿黑衣的大汉正从其中一人身上拔出刀子,而那人的身形,让他一下子醒觉过来。

“你......你是南八?”

南霁云提着滴血的长刀走过来,就像看着一只待宰的羔羊般看着他,高邈的双腿顿时一软,一旁的田乾真扶了他一把,对前者说道。

“且慢动手,严先生还有话要问他。”

南霁云一声不吭地走到一旁,连表情都没有变过。

严庄一目十行地将书信看完,依然背着手问道:“方才某问是谁猜出的,你怎得不答?”

“是,郡王本人。”

“他还未死么?”

高邈心神电转,急急地答道:“伤重昏迷直至天明方醒。”

严庄转头看着南霁云,后者面无表情的说道:“不可能,那一刀断了他的心脉,纵有神医在世,也绝活不过一个时辰。”

“这才合理,否则你怎会如此疲于奔命,除了你们,孙孝哲可还派出了其他人手?”

高邈心知瞒他不过,老老实实答道:“只有我等三人。”

“为何会是老九?”

“这......”高邈想了想说道:“郡王临去前,只有吉中丞一人在榻前,我等进去时,他已经殁了,这封书信便是出自吉中丞之手,里面说了些什么,某实是不知啊。”

“吉温?”严庄捻着颌下胡须沉吟了一会儿:“有意思,有意思。”

高邈怕他下死手,急急地说道:“某只知道这么多,全都说了,先生不信,可去打探一二,便知某所言非虚。”

“虽然你撒了个谎,不过某不在意,他早死一日晚死一日都无关大局,你呢,想死想活。”

高邈眼见有门,忙不迭地点头。

“只要不死,先生让某做什么都成。”

“无须你做什么,回去替某带个话给吉老七,不要妄想遣人送信回范阳,就算侥幸过得了这一关,前面还有无数的人在等着,安安心心呆在京城,听候天子的处置,便是他等的福份。”

高邈被他的话惊得目瞪口呆,这里头的意思太明显了,简直是呼之欲出。

“怎么,不愿活?”

“某愿意,一定将话带到。”

严庄示意了一下,田乾真马上上前一刀割断了绳子,获得自由的高邈仿佛不敢相信,一边倒退着去寻自己的马匹,一边盯着几个人的动作,特别是木头一般的南霁云,似乎生怕他一言不合就会下手。

只不过,直到他爬上马匹,慌慌张张地打马离去,对方都没有任何动作,高邈的头上冷汗直冒,却不敢去擦拭,只是死命地催打胯下的马儿,他要活着回到京城,将这个惊人的消息带到安府。

“吉老七一定会再派人送信去范阳的。”田乾真看着他的背影,悠悠地说道。

“自然,而且不会只有一路,也不会再让咱们轻易截住。”

严庄出人意料地点点头,田乾真不禁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那为何要放过他?”

“安禄山想让老九继位,你认为二郎会甘心么?”

老二安庆绪是康氏所出,按汉人的宗法,与安庆宗一样都是嫡子,眼下他的长兄死了,天生就是最有力的继承者,可安禄山最喜爱的是九郎安庆恩,这个事实在范阳无人不知,何况曾是他押衙的田乾真。

“你想让他们内乱?”

“范阳这会子起兵作反,于五郎有何益处?他的力量太小了,与其让他人得利,不如迟上几年,最好乱子大到无法收拾,才能一举竞全功。”

田乾真听得似懂非懂,一旁的南霁云却冷冷地哼了一声,给了严庄一个鄙视的眼神。

宣平坊封府后宅,崔婉清身着一袭大装,在侍女的搀扶下步入大堂,一早等候在堂中的郑氏与长媳以及封寒月一齐上前,同她见礼。

“王妃。”

“郡夫人。”崔婉清先是与郑氏回了一礼,然后打量了一下二女。

郑氏马上向她介绍,崔婉清笑着地同她们各自招呼了一声,然后将带来的礼物不由分说地送到二女的手上,这份热情让几个女人全都心里打起了鼓,因为前些日子太子府想要求娶的风波,还让她们心有余悸。

毕竟她是太子长子的正妻呢。

崔婉清看出了她们的不自在,只用一句话就打消了她们的顾虑。

“此次冒昧登门,家夫并不知晓,是家母言及新近收了一位义妹,让我前来认个门,日后少不得还要走动的。”

真假估且不论,至少对方这个态度,让郑氏放心不少,左右赐封的诏书就摆在堂中,总不好天子的话也能收回吧。

几个女人在堂上聊着毫无深度的话题,郑氏发现,这位王妃似乎当真对封寒月这个义妹情有独衷,话里话外都在绕着她转,甚至有几分讨好的意思。

这怎么可能?

就这么聊了一会儿,崔婉清瞅了个空子,笑着说道:“听闻妹妹就要成亲,想必在准备嫁妆,不知道方不方便让我一观?”

封寒月面薄,立时便红了脸,郑氏心知这才是她进府的真正目地,拦是拦不住的,拍拍自家女儿的手说道。

“难得王妃有兴致,你们姐妹就去吧,我同你嫂嫂正好去厨房看看,今日可不许走了。”

“郡夫人不说,我还不好意思提呢。”

崔婉清笑吟吟地站起身,拖起封寒月的手,随她走出去,从背影看还真有几分姐妹的模样。

第二百九十八章 认门

在崔婉清看来,这位封府三娘子的闺房完全可以用土气来形容,不要说与名门闺秀相比,就连城里的小家碧玉也远远不如,里面的摆设既不雅致也毫无文化气息,墙面上镶着很多饰品,一多半都是猎物的身体,这种东西怎么也不应该出现在一个女孩的房中,等到那只黑豹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之后,更是让她无语了。

“阿狸,这是王妃,来同她打个招呼。”

少女拍拍它的脑袋,黑豹睁着一双琥珀般的大眼睛,打量这个不速之客,嘴里发出“唔唔”的低吼,崔婉清一点也没看出来它的友好,双腿止不住地打着颤。

“阿狸是我同五郎从小养大的,它不会乱咬人。”

或许是那句五郎让崔婉清鼓起了勇气,战战兢兢地走上前,伸手想去够它的头,又不敢。

对方害怕的样子,让封寒月起了一丝顽皮的心,就在崔婉清鼓起勇气再次伸出手时,她一把揪住黑豹的颈毛,吃痛之下,阿狸突然仰起头,伸出猩红的舌头,一口舔在崔婉清的手背上,那种滑腻的感觉如同碰到一条毒蛇,让她跳着脚惊叫失声。

“啊”

或许是突如其来的尖叫声让黑豹有些不适,它猛然挣脱了封寒月的手,绕过她去追崔婉清,后者吓得连跑带跳,偏偏身上的大装又碍事,怎么也跑不快,看上去就像是她故意在逗豹子,一人一豹就这么围着封寒月打转,少女笑得合不拢嘴,一点也没有让他们停下来的意思,因为很明显,如果阿狸真想扑倒她,早就成功了,它不过是依主人的意思,在逗着玩呢。

长这么大,崔婉清一直就被灌输要优雅有致,何曾这么狼狈过,几圈跑下来,她总算明白过来,不禁抓住少女的肩头,将她的身体挡在面前,同时在耳边恨恨地说道。

“你也欺负我。”

“阿狸,别闹了。”封寒月的话,让豹子一下子收住了动作,乖巧地趴在她的脚下,就像一只温顺的大猫。

崔婉清的面上满是羡慕之色,因为她看到了这个女孩身上那种,自己曾经渴望而不可得的事物,那就是。

自在。

出身五姓高门,母亲还是京城中最为得宠的外命妇,她自幼也是被家人当作心尖儿养大的,可家里的那种教育、门风注定了不可能有那种开怀大笑的一刻,行不露脚、笑不露齿、甚至连走动间隔都是严格限制的,哪一个见了不称一声好教养?等到了出阁时,因为聘的是太子府上的长子,又增加了许多新的礼仪和规范,冲得就是未来的大唐国母去的,方才的那一刻,或许就是她最为失仪的时候,可却让崔婉清觉得,既刺激又痛快。

什么规矩,什么礼仪,哪有这一刻来得爽利,崔婉清扶着少女的肩膀,学她一样径直坐到了地下,悠悠地叹了一口气。

“你当真有福。”

封寒月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对方是客人,在某种程度上还是挽救了她命运的恩人,之女。

“王妃,对不住,我一时......”

“你一时不忿,便将气撒到了我这个太子府长媳的身上,我省得,上回那件事,差点断送了你的姻缘,其实你做得不错,事情虽然是倓老三提出的,可却是我那好夫君的首尾,你恨我也是应当。”

封寒月一愣,她真没往那上面想,只听得崔婉清继续说道。

“其实我也知道,你与我母亲根本就不曾见过面,她只是应了你家郎君所请,助他完成一个心愿罢了,这事你还不知晓吧?你的五郎是个胆大的,为了你,连天子的忌讳也不顾,所以我才会说,你有福啊。”

说到这里,崔婉清突然想起那一夜的情形,不由得面颊微红,而封寒月更是被她说得怔住了,刘稷的确同她说过会想法子,却怎么也想不到,会是这么个法子。

再是无知也明白在这京城之中,杨氏一族是何等的权势滔天,旁的不说,眼前这位既姓崔又姓杨,还是太子府上的长媳,见到自己戏弄于她,硬是憋着不敢生气,难道是因为爹爹是国公?她又不傻。

这是京城啊,别说是国公了,亲王、郡王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她爹爹算个毛。

少女的心一下子明亮起来,俏丽的双眸闪着欢快的光芒,就连崔婉清都一时看呆了眼,难怪倓老三会当街看上她,真是丽质天成不可方物。

“不管怎么说,令堂之恩,我没齿难忘,他日有机会,定当上门答谢。”

“你如今,还是不肯唤我一声阿姊么?”

崔婉清从身后轻轻拥住她的身体,封寒月有些不好意思地靠在她的怀里,几不可闻地唤了一声。

“阿姊。”

“好妹妹,不要以为姐姐有什么图谋,太子府于我,不过一囚笼尔,我那夫君,不提也罢,总之你记得,你我之交,与男人无关就好。”

封寒月“嗯”了一声,墨如漆点般的眼珠子转了几转,便恢复如常。

在封府用过午膳,崔婉清便告辞离去,封常清和郑氏亲自将她送上车驾出了门,刘稷还打算去后宅同封寒月说说话,没想到被人抓了丁,命他带人护卫王妃车驾回去,理由嘛很是光明正大,昨夜才出了大事,京城不太平。

没奈何,他只能带着几个手下跟在了车驾后头,奇怪的是,出了宣平坊,车驾并没有前行,却是向左拐了,

在这条路上走过无数遍的刘稷当然知道,那不是通往太子府的,而是宣阳坊!

照例,公主出阁,赐号封宅都是应有之义,新晋荣封寿光公主的虫娘也不会例外,为示荣宠她的公主府选在了皇城之中,离兴庆宫和道政坊都不远,如今府邸还未修缮好,她依然住在玉真观那个小小的厢房里。

方外之人,消息知道的肯定没那么快,可架不住她有眼线啊,身为大唐好闺蜜的李腾空,一大早便蹦嘣跳跳地敲开了她的门,结果看到了一张憔悴的脸。

“你这是一夜未睡?”

“既然知道,又何必多问?”虫娘勉强挤出一个笑意,将她让进了屋子。

李腾空在关门之前,朝着屋外瞅了几眼,像极了一个偷嘴的小厮,虫娘被她的样子逗得乐了。

“那些宫人被我打发了,没得站在这里扰人清修。”

“喔,出了这么大的事,你还能清修?”

李腾空关好门,笑嘻嘻地看着她。

“又不能去死,活一天是一天吧。”

虫娘的话让她一愣:“原来你不知情,那这心是为谁担的?”

“你又来打趣我。”虫娘面色微红,嗔了她一眼。

见她的确不知情,李腾空也不好在逗她,一把搂过她的肩膀,在耳边轻声说了一句,虫娘的眼睛一下子就圆了。

“当真?”

“我得了消息,一刻没停便来说与你听,你说是不是真?”

虫娘嘴里喃喃自语,那双闪着异彩的眸子慢慢地红了,李腾空仔细地听了半晌,才听到了几个字。

“我就知道,他一定会的。”

“这下好了,你未来的夫君死了,连舅公也死了,出了这么大的事,天子怎么也不会再记起你,往后当真会有一段清静日子呢。”

李腾空露出一个不可思议的表情:“任是谁也想不到,他居然会用上这样的法子,好一个枭五郎。”

虫娘根本听不见她在说什么,心里被喜悦充满了,还有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第二百九十九章 拜相

中书门下,实际上是个地理名称,特指位于皇城内的一排屋子,只不过因为有资格进出的全都是紫袍大员,也有一个别称。

政事堂。

顾名思义,就是商讨朝政的地方,这个制度始作甬者要追遡到前隋,而将其发扬光大,成为一种新的政体,是那位太宗皇帝的功劳,在本朝四十年的历史中,它基本上占据了一多半的时间,余下的另一小半,则是群相制被破坏后,李林甫一手遮天的结果。

所谓群相,指的是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的几位长官,以及特旨加同中书门下三品或是参知政事等头衔的朝官,比如贞观朝有名的谏臣魏征,在第一次入相时,便是如此,而权倾朝进驻逾二十年的李林甫,在第一次步入政事堂时,不过只是个礼部尚书加同中书门下三品。

实际上,所谓的左右相制度,施行不过廖廖数载,在真实的历史上,也因为那场大动乱无疾而终,大唐最终依然是群相共议的政治格局,一直延续到了后世的五代、宋等朝。

此刻聚集在这间屋子里的,除了尚书右仆射兼左相陈希烈,余者没有一个有资格进来,包括了站在正中的李瑁。

他手中拿着一册绢文,用一种抑扬顿措的声调诵读着,堂下的人全都谨手恭立,聆听天训。

“门下:殷命百工,傅膺审象,汉推三杰,良属运筹,不有斯人,孰赉予弼。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右仆射上柱国鲁国公陈希烈,居正合道,体直理精。朕昔在承华,首延博望,谈经之际,钦若谠言,捴翰之间,润色鸿业,屡陈匡益,见嫉奸回。顷虽抗谠疏远,而载怀饥渴,今盛业已成,大猷伊始,永言亮采,光朕侧席之期,俾咨启沃,成朕济川之望,宜登鼎铉,式综丝纶,可中书令。”

抛开那乱七八糟的修饰语,整封册文的中心意思总结起来就一句话。

陈希烈可中书令。

这是一封拜相的制书,却有着不同的意义,因为被册封者本人已经是宰相了,在左右相制之后,中书省的长官中书令并入了右相之中,门下省的长官侍中则并入了左相,至于尚书省,右相兼尚书左仆射,左相兼尚书右仆射,也就是说,在名义上,李林甫与陈希烈二人,分别成为了三省的最高长官,这种集权的结果,就是本应该用来制衡右相的陈希烈,唯唯诺诺不思进取,最终造就了李林甫一人独大,同样的局面,一直延伸到了杨国忠时代,当然了那是史书上。

而如今,天子的一纸诏令,陈希烈成为了中书令,这也意味着,只施行了不到五年双相制再一次发生了改变?

李瑁见他有些迟疑,不禁笑道:“令公不欲接诏否?”

陈希烈回过神来,赶紧执手回道:“臣愧领。”

李瑁双手平端着册文,弯下腰去,陈希烈以同样的动作接过来,这才叫做“代天拜相”。

等到两人站起身,李瑁再度从一个内侍的手中拿起一册绢文。

“张均。”

“下官在。”

礼部尚书张均从众人中出列,恭身答道。

李瑁再度读起了制书,一番骈四骊六的修饰句子之后,张均成为了大唐新的权力中枢中的一员,门下省的长官。

侍中。

这样一来,众人再无怀疑,天子又一次将制度改变了,只是这一回不过是回到了之前而已。

“哥舒翰。”

接下来的人选,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就连哥舒翰本人也有些愕然,他稍稍愣了一会儿,走出来在堂下站定。

“末将在。”

等到李瑁读完,所有人的眼光全都放在了他的身上,谁也没有料到,无论是群相还是双相制下,最为要紧的一个位置,竟然落到了这位刚刚入京的边将身上。

尚书左仆射。

也就是李林甫生前的正职!

“恭喜郡王。”

哥舒翰拿着那册薄薄的绢文,感到了一种莫名的沉重,在这种复杂的局面下,他这是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啊。

与之相对的尚书右仆射则由武部侍郎韦见素迁任,至此,三省的所有长官全部苙定,也意味着后李林甫时代的到来,而这里面唯独缺少了一个,之前以为是板上钉钉的人选。

杨国忠。

此时此刻,这些老成精的人自然不会那么不知趣,政事堂里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所有人都在道喜或是被贺,所有人都自动忽略了一个事实,李瑁这个皇子,在履行完宣诏这个使命之后,就应该退出政事堂的,可他仿佛在等待着什么,没过多久,一行人自外面匆匆走进来,为首的竟然是天子最信重的内侍高力士。

“诸位相国,至尊有恙,无法亲临,特命老奴前来,过后还有赐宴,着寿王瑁代陪。”

李瑁垂首执礼道:“臣奉命。”

高力士摆摆手,目视陈希烈说道:“至尊口谕,中书令陈希烈、侍中张均。”

“臣等在。”二人一前一后走上前来。

“宣册。”

说罢,便命后面的内侍端来一个漆金的盘子,里面同样放着一册娟文,陈希烈与张均对视了一眼,后者会意地退了一步,将位置让与了他。

此时当然不便客套,陈希烈当仁不让地走过去拿起册文,解开上面的系带,缓缓展开,只看了个提额便惊得抬起头来,张均见他神色有异,不禁好奇地靠上前,就着他的手这么一看,顿时现出了同样的表情。

册皇十八子瑁尚书令!

刘稷料得不错,车驾果然进入了宣阳坊,他们一行走得正是昨日的刺杀之旅东便门,虽然门口依然被军士把守着,可她的车驾只略停了停便扬长而入,没有人敢上前来搜检。

特权果然无处不在,整个宣阳坊里头,除去杨国忠的府邸以及附近的街道还在封锁中,别处都已经恢复如常了,虢国夫人府的周边更是连一个差役或是军士都看不到。

奇怪的是,车驾并没有径直入内,而是停在了偏门的一处巷子里,崔婉清带来的护卫四散把住了前后的入口,刘稷不明其意,打算同他们一样去警戒时,却被一个侍女给叫住了。

“王妃有命,请果毅近前说话。”

这种情形下,刘稷的神经本能地紧张起来,他朝几个手下打了个眼色,让他们见机行事,自己随着那个侍女走过去。

侍女将他引到车驾后厢门,轻声回禀了一句,便走开了,刘稷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整条巷子里,显得空荡荡的,除了停在当中的这驾车銮,以及自己。

没等他开口说话,车厢中传来一个清丽婉转的女声。

“还不上来。”

第三百章 车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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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位与自己有着数面之缘的女子,刘稷有着清醒的认识,那就是敬而远之,因为她与杨玉瑶也好,李妍也好都不一样,用一句后世的俗语来讲就是:人家有老公的。

当然了,并不是说他有洁癖,那种偷情的滋味其实异常地刺激,可这是京城,对方又是那样的身份,一旦事情败露,会有想不到的麻烦,历史上那些放荡女子的下场已经表明了,就算是以开放著称的大唐,这样的行为也是会浸猪笼的。

车厢里的声音只响了一下就没了,既没有再催促,也没有叫他离去,刘稷突然发现,自己这么站在外头,同样尴尬万分,他把心一横,掀起车帘便跳了上去。

崔婉清的车驾达到了公主的标准,那就是大,整个车厢接近正方形,被四匹健马拉着,几乎挡住了整条街道,那也预示着,一旦对面有车驾过来,它是不会让的。

车厢的四角放着暖炉,两旁点着焚香,一股浓浓的暖意裹着香气,一下子充满了他的感官,甚至忍不住想要打个喷嚏,无他,气味太浓了,让刘稷毫无意外地浮现起,第一次时的情景。

由于车厢里很温暖,崔婉清卸去了厚重的大装,就连头面也都收入了盒中,身上只穿了一袭高腰襦裙,胸口袒露着大片的雪白,修长的颈项如天鹅般地弯曲着,黛眉低垂粉面飞红,一双纤手绞在一块儿,青葱般的手指发出微微地颤抖。

连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

或许是被封府里那个少女明媚的笑容刺激了,原本想进了虢国夫人府之后再发生点什么的,突然之间就忍不住了,可当人真的近在咫尺时,她却紧张地心跳加速,无法呼吸,这毕竟与所受的教育相背太远,前几次还可以用被迫来形容,这一次真得找不到任何借口了,以至于,少年粗重的呼吸声清晰地传来时,她竟然像被黑豹舔了一口般,吓得失声惊呼。

“啊”

随即便觉出了不对,赶紧做了一个掩口的动作,眼神中的惊惶已经毕露无疑。

你叫我上来,自己怕了?

刘稷又是好笑,又是玩味地看着对方,此时的崔婉清,像极了被坏人逼到墙角,无依无助的弱女子,相应的潜台词应该就是。

你叫啊,就是叫破喉咙,也没有人来救你。

有那么一刻,他甚至觉得,对方会不会是想用这种法子,栽赃自己?可女子只发出了一声不大的叫唤,便再也没有声音了。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刘稷实在有些受不了,直截了当问道。

“王妃唤我前来,所为何事?”

王妃?崔婉清被这个生疏之极的称呼刺痛了,抬头想要瞪上一眼,可不知道为什么,一迎上那双灼热的目光,她便下意识地想要避开,于是在刘稷看来,对方给他的反应是。

撒娇?

他的心中一寒,赶紧扯开话题:“若是无事,在下就下去了。”

“别......”

还没做出下车的动作,声音便再度响起,崔婉清用一种细细柔柔的声音说道:“那人可还好?”

“谁?”刘稷糊涂了。

“便是那沈氏。”

沈珍珠?刘稷恍然大悟,不过又有些奇怪,都卖出府了,再问有意义么,难道还能收回去?要知道,当年两京沦陷,她未免于难,过后李俶再也没正眼瞧过,原因嘛,是个男人都知道,莫非对方就是想用这样的法子,让她失宠?我去,这是宫斗新境界啊,女频都开不出来的脑洞。

刘稷以为自己明白了,试探着说道:“她无事,在一处宅中做些轻省的活计,等过些日子,便会送出京城,这样的安排,妥当否?”

“交与你,自是妥当的。”

崔婉清脱口而出,随即急急地说道:“我今日去封府,见了郡夫人还有三娘,本是想去三姨府上的,谁知她不在,这才临时起的兴,其实并无他意,只是想瞧一瞧,五郎的内人,究竟如何。”

她是怕自己生气,所以停下来解释?刘稷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看着那张精致的俏脸,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

“你觉得如何呢?”

“确如传闻中,天人之姿。”崔婉清自失地一笑:“五郎当真好眼光。”

“那是,我刘稷的妻子,自然是最好的。”

或许是对方骄傲的神情,与少女如出一辙,令她没来由地起了一丝妒忌之心,这种心思让崔婉清吓了一跳,泪水毫无防备地涌出了眼眶,只一瞬间就破坏了脸上精致的妆容。

这一刻,刘稷再是愚钝也明白过来,她做的所有这一切全都是借口,其实只是想要找自己。

“你想我?”

这么直白的话,让崔婉清顿感无地自容,低泣一下子变成了啜泣,捂着嘴“嘤嘤”地哭出了声。

刘稷凑上前去伸手将她搂住,在耳边轻声说道:“为什么不在府里等着?”

“我怕等不到。”女子哽咽着答道。

“那我们现在进去好不好?”

崔婉清伏在他的怀里,用几不可闻的语气说道:“不要进去,只在这里,五郎方是奴一人的。”

美人如玉,香气醉人,**在一瞬间冲破了所有的禁忌,刘稷什么话也不说了,低下头去准确地捕捉到那一抹香醇,怀中的女子热烈地回应着,片刻之后,他两三下脱去身上的衣衫,一把将她压在了身下。

......

厚重而宽大的车驾发出微微的颤动,过了良久,才渐渐停下来,尽管竭力压抑着,隔着厚厚的车帘,女子如泣般的春吟与男子粗重的喘息声依然清晰可闻。

辕上的几匹马儿警觉地回过头,听着耳中传来的声音,露出了一个疑惑的表情。

又过了好一会儿,刘稷穿戴整齐地跳下来,朝着车厢一拱手,朗声说道:“末将谢过王妃赏赐,只是上峰有令,务必要将鸾驾送入府中,还忘王妃恩准。”

“有劳了。”

车帘后的崔婉清发出一个慵懒的声音,面上本已褪去的潮红,因为他的话语再度袭来,充满了媚意的眸子里尽是喜悦和满足。

只不过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虢国夫人竟然还是没有返来,府中管事的话,更是让刘稷的心一下子跳动不已,因为杨玉瑶一早就出了门,原因是位于曲池坊的别院那里。

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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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一章 落单

事情发生在两个时辰之前,一队万年县的差役在晋昌坊附近排查可疑人等,结果发现了一个行踪诡异的男子,所谓行踪诡异就是面目生,走偏门,于是这些差役一面派人回县衙禀报,一面从各个巷子口摸了上去。

很快,他们就发现了男子的踪迹,那是一个身高六尺的大汉,身穿短衣,大冷的天露着胳膊,正是这种反常才被注意到,差役们加快了脚步,利用熟悉地形的优势,在一条窄巷将大汉堵住。

“来者何人,留下招子可好?”

看到前后路被堵住,许光景皱了皱眉头,慢慢停下脚步,像那些差役所说的,双手平举,以示身无长物,见他如此配合,差役们放心不少,一前一后各两人拿着铁尺,上前将他逼住。

“尊驾从哪里来,在城中可有宿处?”

“陇右。”许光景冷冷地答道。

“你的过所呢?”

“客栈。”

“对不住了,我等奉明府之令探查奸邪,既然你没有过所在身,现下须得捡搜一二。”

许光景毫不抗拒地站在那里,两个差役分别上前,一上一下拍打他的身体,没有发现任何刀器,或许是对方合作的态度让他们松了口气,两个差役离开他,背转身走向原处,准备将他押回客栈,就在这时,许光景突然间动了。

“小心!”

他们的同伴看得真切,齐齐大声叫道,可是已经晚了,只见大汉以一个与身材完全不相符的动作迅捷无比地跨前一步,一下子就到了其中一个差役的身后,一双巨手分别摁住他的脑门,反手一扭,只听着“咔嚓”一声脆响,那个差役无声无息地软倒下来,没等尸体落地,他一把抓过那人手上的铁尺,飞快地转身扑向了下一个。

那个差役听到了同伴的提示,诧异地转过头,只看到一个巨大的阴影呼呼地扑过来,如同一朵黑云压顶,他下意识地伸出铁尺,不料“嘣”得一声,撞上了一股大力,手臂酸麻之下,铁尺不知道飞到了哪里。

“嗬。”

许光景一招打掉他的兵器,铁尺毫无阻滞地拍到了差役的头上,将他重重地打倒,如同一滩烂泥般委顿于地,前后用时不过数息的功夫。

余下的两个同伴一惊之下,拔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大叫着:“祸事了,祸事了,有刺客,快来抓刺客啊!”

许光景略略判断了一下,选了一个与妙趣阁相反的方向,因为自己已经露了行藏,那里的背景不够,护不住自己还会连累他人。

他追着其中的一个差役冲出小巷,好在外面的行人不多,而且许多人根本反应不过来,便被他冲进了人群中,比地形,他占不到优势,只有混水摸鱼一条路可走了。

“咚咚咚”

身后响起了鼓声,他知道那是坊中的武侯辅被惊动时,作出的正常反应,平时这个鼓声将会引来金吾卫,而如今,来得一定是羽林军!

果然,刚刚跑出坊门,四面八方都起了动静,虽然只是一些巡街的差役和普通的金吾卫军士,可一旦被拦下来,被他们拖住,就会很难脱身了,许光景的脑子里急速地转动着,这一回只怕要栽了。

也怪他的运气不好,做为所有人当中最后一个撤退的人,他在东市里转来转去,那些大同小异的辅子令人眼花,又是黑夜里,一时间迷了路,等到好不容易跑出去,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时机,当时通往宣平坊的街道已经被封锁了,到处都是打着火把的军士,根本没有地方可走,无奈之下他只能暂时藏起来,一直等到天亮开坊,想着趁着行人渐多才走出来。

封府去不成了,他首先想到的就是位于晋昌坊的妙趣阁,那里的人虽然不是乾坊戍军士,也都是封府和刘府的家生子,信得过,可是没想到,才到了附近就被人疑上了,怎么办,眼见着那些人越冲越近,许光景紧紧握着铁尺,准备最后一搏。

“休要走了贼子!”

与此同时,“嗒嗒”的马蹄声盖过了众人的吆喝,许光景的心里一沉,骑兵来了,他又没有趁手的兵器,根本不会再有任何机会。

许光景垂下手臂,心如死灰,只等最后一刻的到来,谁知道马蹄声渐渐靠近,并没有迎来长槊贯身的那种滞空感,反而一个声音清晰地钻入耳中。

“许棒子,你傻了么?走啊。”

“预郎君?”

许光景如纶天音,不敢置信地转过头,只见一匹快马飞驰而至,马上骑士伏下身,朝他伸出一只手,许光景赶紧伸手同他握住,借力一跃而上,坐到了他的身后。

“挡我者死!”

杨预的另一只手上倒提着长槊,随着马蹄的起伏,猛然挥起,将那些围上来的差役和金吾卫军士逼得连连后退,生生被他杀出一个口子,飞快地冲过了街口。

“喂,许棒子,你当真傻了?老子不认路,现在往哪儿走啊。”

被他一喝,许光景方才回过神来,赶紧伸出手在他的眼前指了指,杨预会意地一夹马腹,朝着那个方向疾驰而去。

曲池坊。

虢国夫人府里,杨玉瑶看着自己的儿媳,冷眼说道。

“你是不是以为,安胡儿被刺,阿钊被牵连,就轮到你那太子父亲了?怎么,想回去通风报信,让你父亲立下一个大功么?”

“阿姑,儿不敢。”

李妍抱着双手,颤抖着说道:“安郡王死了,至尊必定大怒,这是诛族的大罪啊,我害怕。”

“怕什么,怕我被牵出,连累了你?”

杨玉瑶的不屑地“哼”了一声:“你以为,就算你说与他听,你那废物父亲敢去至尊那里告发么?”

“不怕同你讲,就算我杨玉瑶站到至尊的面前,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事情是我做下的,也不会有任何处罚,信么?”

李妍惊异地抬起头,自从听到消息,她一直只是猜测,可是没曾想,阿姑居然就这么说了出来,而且浑没有当一回事。

那可是行刺郡王啊,如今整个京城到处都是军士,几乎要将全城翻个底朝天,连那些王公权贵之家亦不能幸免,可见天子发了多大的火,可是在阿姑的心里,仿佛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

“舒云,传我的话,在孩子生出来之前,延光郡主不得出这个院子,有谁大胆敢违逆的,你知道怎么办了?”

“奴省得,夫人放心吧,郡主只是关心情切,断断不会做出那等事的。”

舒云笑着扶住她的手,杨玉瑶不以为意地转身就走,出门朝前走了两步,突然看到自家的管事匆匆跑进来,一头的大汗。

“出了什么事?”

“回夫人的话,咱们的别院被人给围住了,说是一定要进去搜,那边的人不敢放人,只能回来禀报。”

杨玉瑶的心里一惊,舒云不等她开口,急急地问道。

“别院里的人可有错漏?”

“那倒不曾,事情是外头带来的,有两个男子自称是五郎的人,被他们追赶躲入了院中,随后他们便围住外头,这会子正在僵持中呢。”

舒云低头向她说道:“不若让我去吧,夫人的面子,他们不会不给的。”

杨玉瑶摇摇头:“不,吩咐下去,准备车驾,我要去别院小憩,你准备好帖子,去大娘、八娘还有阿铦、阿锜府上,邀她们一同前往。”

“奴这就去。”

第三百零二章 五色

收到呈报的时候,鲜于向正为一个惊人的消息而不安。

谁也没想到,天子竟然会在这么一个时候,将一直悬而未决的相位问题给解决了,这个结果对于杨国忠来说,简直坏到了极处,因为他连一个辅相的位子都没有捞到。

从结果来看,最大的得益者是那位新晋的西平郡王哥舒翰,一跃成为了尚书省实际上的长官,如果不是最后那道制令的话。

国朝百年以来,尚书省的长官尚书令一直形同虚设,就连荣衔都称不上,因为它的第一任,是那位功勋卓著的太宗皇帝。

从那之后,便再也不曾授予过任何人,直到今天。

寿王此刻一定在家中写辞章吧,鲜于向不无恶意地猜测着,任是谁,突然得到了这个位置,只怕都是一样的感觉,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没等他想明白天子这么做的用意,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让他一下子警醒过来,城中发现刺客的行踪,而且不只一人。

“可看得清,他们当真躲入了别院?”

“有人亲眼所见,当是不差。”

来报者是万年县的一个主簿,鲜于向不由惊喜交加,喜的是一夜的功夫总算没有白费,惊的是事情牵涉到了虢国夫人的头上。

“你们明府呢?”

“已经带人赶去了。”

只略略一想,鲜于向就有了决定,无论事情与虢国夫人有何关连,此事都是一个契机,一个让杨国忠摆脱困境的契机。

“来人,把府里的人都叫上,随本官走。”

他一声令下,京兆府全体出动,声势浩大地朝着曲池坊的方向而去。

比他更早得到消息的左羽林大将军王难得,在听到鼓声时就已经领着人赶到了,听到差役们的回报,又仔细询问了坊中的知情者,确定人的确是在别院的方向上消失的,便立时命人封锁了整个坊区,并且亲自带人上门,不料被一群家奴给挡在了门外。

“告诉他们,这是至尊的旨意,本官奉命行事,有什么闪失,须不好看。”

不料这番屡试不爽的言辞,竟然让人给毫不客气地撅了回来。

“至尊?至尊也曾在此驻陛,打量着咱们没见识么。”

“就是,也不看仔细了,什么地儿就敢往里闯。”

“没有咱们夫人开口,任是谁的话也不好使!”

......

可怜之前只是耳闻,今日算是大开眼界了,王难得面色难看地打量着对面的豪奴,很想一挥手,命人冲进去,敢阻拦者一率射杀,可这话只能想想,怎么也不敢说出来。

人家说得很明白了,天子驻过的地方,是寻常人家么?

正没奈何间,鲜于向带领的京兆府大队人马赶到了这里,将本就围得水泄不通的坊区,更是里三层外三层地包了起来,而他看到这番情形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围观的吃瓜群众,赶开。

“府尹,这要如何是好?”

王难得赶紧上前求计,鲜于向皱着眉头看了看,心知此人是不愿意担上责任,得罪京城中最不能惹的那个女子。

他敢哪,就凭杨国忠与女人的关系,最多事后陪个理,怎么也不会有多大的事,何况现在这是唯一的线索,杨国忠纵然知道了,也只会夸上一句,干得漂亮。

“若是本官带人先行,大将军可愿跟来?”

“定附骥尾。”

王难得毫不犹豫地应下,鲜于向心里有了底,马上命人集结,手持水火棍、铁尺等物,一鼓脑地冲向院门。

见他们一言不合就要动手,院里的管事毫无怯意,掳起袖子大声喝道。

“狗日的要动手,并肩子上啊,夫人转眼就到,怎么也不能让他们得了手,打死打伤的,府里包赔,家中另有重赏!”

这帮子家奴都是京城里横行惯了的,手底下都有几下子,若是对上羽林军,可能有几分顾忌,那些差役平日里连正眼都没瞧过,心理上占着优势,又被管事嘴里的重赏刺激了,全都抡起棍子冲了上去,与当头的差役们斗在了一处。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家奴士气大涨,差役们明知对方惹不起,哪敢下死手,因此双方看似你来我往打得激烈,实则相当克制,用得又都不是致命之物,鲜于向期望的一击即溃便泡了汤,眼见着两帮人马乱哄哄地堵住了院门,也不知道要打多久才会分出胜负,他不由得有些着急。

“大将军,这么着不成,你的弓弩手呢?”

王难道看了他一眼没有答话,心说如果能上弓弩,何至于等到他来?

双方没有节制的关系,鲜于向勉强不了他,正要想个别的法子,突然从外面传来了极大的喧哗声,两人转过头,心里都是一惊。

正主儿到了。

首先出现在他们眼中的,是一面赤色的大旗,旗面上什么字号都没有,然而京城中谁不知道,这是虢国夫人出游时的仪仗,执旗的仆役和两旁的家奴,全都身着一样颜色的衣衫,包括被他们簇拥着的那辆车驾,以及坐在里面的女主人。

令他们始料不及的还不只这些,当先的赤色大旗后头,是一面又一面的彩旗,分别是明黄、紫青、靛蓝、深绿等等,看上去,就像是五彩斑爛的彩虹,京城里谁人不知,这些颜色的旗子,代表了杨氏一族的出行,而像这种五旗并出的盛况,更是城中一景,往常只有气候宜人的时刻才能一睹,没想到,在长安城的边边角角,又是寒冬腊月时在,竟然也能看到。

旗帜一出现,鲜于向和王难得就明白,外围的那些京兆府差役也好、羽林军军士也好,都不可能挡得住,果然在那些彩衣豪奴的冲击之下,围在坊外的那条防线顿时土崩瓦解,连带着无数百姓都跟在后头,这么大的热闹,不瞧白不瞧。

很快,当先的赤色车辇就到了他们二人的面前,舒云带着几个侍女打开车帘,杨玉瑶一身火红色的盛装俏立在宽大的围栏上,妙目扫过下面的人群,那些打成一团的差役和家奴顿时停了手。

“什么鸟人,敢在本夫人的门前......撒野?”

第三百零三章 吃瘪

如果唐朝的时候就有护官符,那么京城长安,杨氏五门是最不能惹的,哪怕是在李林甫独相的时代,也远远超过了王公贵胄、高门显族,甚至是亲王公主。

五色旗就是杨氏五门的标志,而这里头,又以一身赤红的虢国夫人府为最,看着一脸不屑、盛气凌人的明艳女子,鲜于向隐隐有个感觉,今天的事情不简单,对方来得实在太巧了,似乎专门为了此事。

这是非常难以理解的,因为他很了解这个女人,不是出了天大的事,怎么可能在这种天气亲自出门,这个猜测更加让他确定了自己的判断,别院里一定有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是什么样的事情,才能劳动杨氏五门一齐前来坐镇?鲜于向满脸堆笑迎上前去。

“不知道国夫人驾到,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杨玉瑶冷眼瞥了他一眼,神色不变地说道:“鲜于仲通,阿钊让你来搜检我的地方?”

鲜于向马上叫起了撞天屈:“国夫人误会了,某家接到消息,说有贼人潜入了别院中,某家怕他们会对国夫人不利,忙不迭地赶来,只是为了尽一份心,哪知道下面的人不晓事,与你的人起了冲突,某家与王大将军一直在劝说,夫人既然到了,那就好,是不是请贵府的人行个方便,让咱们先细细地过一遍,以策万全?”

“贼人?什么样的贼人,劳动你亲自出马,还加上一个什么大将军?”

“夫人不知么?”鲜于向故作惊异地说道:“就是昨日里在坊中行刺的刺客啊,若不是出了这么大的事,让天子大怒,咱们又岂会小题大作,碍了几位夫人的游兴。”

杨玉瑶柳眉一挑,正待反驳,一个冷冽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如同寒月里的冰雪,扑面而来。

“三娘,什么人围在这里,连门都进不得?”

身着一袭明黄大装的韩国夫人杨玉瑾站到她的身旁,看都没看面前的那些人。

“三娘,他们这是做什么?”

秦国夫人杨玉珠从头到脚一身柳绿色,手执一把团扇,来到另一边掩着小嘴说了一句。

而身着靛色长衫的杨铦与杨锜两个族兄一言不发地站在三姐妹身后,冷冷地打量着那些不知所措的差役与军士。

他们带来的豪奴,为数不过数百,却毫不示弱地与之对峙,甚至步步将对方逼开,别院里的老管事,连滚带爬地跑出来,仆倒在杨玉瑶的脚下,扯着嗓子哭叫道。

“夫人啊,你们可算来了,再晚一步,小的们就无缘再侍候夫人了。”

杨玉瑶微微一皱眉:“谁打了你,一个一个给我找出来。”

那种情形之下,哪里分得清楚,管事的十分知机,爬起身便朝鲜于向的手下跑去。

“他,还有他,还有这人,还有......”

被他指到的,全都是方才动过手的,几乎包括了鲜于向所有的手下,眼见着那些豪奴们人人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差役们无不是面面相觑,只能巴巴地望着自家的长官,鲜于向没想到她说翻脸就翻脸,不得不低头轻声解释道。

“夫人,好歹看着大夫的面子,莫要......”

杨玉瑶恍若未觉地吐了一句:“你们还在等什么?”

管事的一听之下,兴奋地脸都扭曲了,扯起嗓子高呼了一声:“有仇报仇,有冤报冤,上啊!”

只见一大群赤衣豪奴和先前守在别院前的家奴一块儿冲上去,不分青红皂白见人就打,杨玉瑾与自家姐妹和族兄弟对视了一个眼神,心知今天的事情怕是不能善了了。

“你们聋了么?”

这种情况下,无论里面是什么,杨氏也只有站在一条线上的道理,杨玉瑾瞪了自家人一眼,很快,穿着各色彩衣的豪奴,就将那群差役给淹没了。

鲜于向气得脸色惨白,一旁的王难得又是庆幸又是后怕,得亏没有动手,否则今天左羽林怕是栽到家了。

别院前一片混乱,打闹声、告饶声加上身后吃瓜群众的叫好声,使得这一带混乱不堪,杨玉瑶等人冷眼看着眼前的一切,直到自己的心腹使女舒云,悄无声息地从别院的方向走过来,在她耳边轻声说道。

“里面有七个,五个受了伤,奴问过了,全都是五郎的人。”

杨玉瑶的细眉微微一颤,神声平静地向她示意了一下。

“夫人有命,大伙儿可以助手了。”舒云会意地大声宣布。

正在兴头上的豪奴们虽然有些不舍,却还是很快退了回来,只留下了一地哀嚎。

“鲜于仲通,带着你的人,滚。”杨玉瑶的话,如同伸手给了他一掌。

被人当众下了面子,鲜于向的脸青了又红,红了又白,心知今日无论如何也讨不得好,对方视天子诏令如无物,他又不能当真拿人,再说了,没有羽林军的配合,无论是人数还是质量上,都比不过啊。

“今日多有得罪,他日定当登门道谢。”

丢下一句场面话,他带着人转身就走,那些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差役们,相互扶持着跟在后头,在百姓们震天价的轰笑声中,狼狈离去。

无论是哪个时代,公门中人吃瘪都是百姓喜闻乐见的事情。

“你还不走?”

舒云瞥了王难得一眼,后者心里窝着火,却不敢有任何表现,哪怕喝斥他的是个下人。

“诸位夫人,末将奉了诏的,贼人确实在这一带出没,所见之人不在少数,若是毫无动作,在下没法向天子交待啊。”

“贼人就在我的别院,我就是窝主,你不是要拿人么,拿下本夫人,去向天子交待可好?”

杨玉瑶的话让他连连摆手,面带苦笑着说道:“末将纵有天大的胆子,也断断不敢冒犯国夫人,只希望夫人看在圣命的份上,让末将的人进去转一转,一时半刻便成。”

“我若是说不呢?”

王难得被一个女子逼得额头冒汗,对方摆明了软硬不吃,而且一言不合就会动手,一旦有个死伤,最后倒霉的肯定是自家,没见天子最宠爱的公主和驸马都没能讨得了好么,他哪里再敢抗声,可就这么灰溜溜地走了也不行,事情已经报上去了,最后查下来失职的人依然是自己,几番权衡之下,他既不敢走也不敢动,心中已经有了些悔意,若是方才连自己的人一块儿打了,这会子不是正好就此下台么?

杨玉瑶的面上已经显得极度不耐烦,正待说些什么,身后再度传来喧嚣声,面对着那个方向的王难得露出一个喜色,她不由得怔住了。

谁不知道在这京城之中,只有天子的仪仗才能让杨氏避讳,难道是圣驾亲临了?

第三百零四章 辞章

来得当然不是天子,可也差不多算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在本朝,一个亲王算不得什么,天子成年的儿子加上叔侄,怎么也有个三、四十人,一个宰相也算不得什么,以李林甫那等权势,在杨氏五门面前,也一样要回避。

可若是一个带着宰相衔的亲王呢?

那就是稀罕事了。

司徒兼尚书令领凉州大都督、镇蕃大都护寿王李瑁的字号,被那些身材高大的护卫们举着,前后各有一队金吾卫开路,而他本人则骑在一匹骏马上,身着正一品的紫色朝服,头戴七梁冠,冠玉般的面容俊逸无匹,甫一出场就赢得了百姓的喝采,就连杨氏姐妹们,也不由自主地多看了几眼。

无论何时高颜值总是占便宜的。

李瑁看到被那些彩衣豪奴们簇拥在当中的几个人,远远地便停了马,自行跳下来,迈着沉稳的步子,快步走到他们的面前,执手作礼。

“韩国夫人、虢国夫人、秦国夫人、铦兄、锜兄。”

“这不是十八郎么,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杨玉瑶笑吟吟地上前一步,打量了他一番:“几日不见,你这身穿戴,倒是稀罕啊。”

“惭愧。”李瑁只觉得眼前有如一团火般地烧来,下意识地就想后退。

“奉至尊口谕,请虢国夫人御前见驾。”

杨玉瑶一愣:“至尊知道这里的事了?”

“政事堂同时接到京兆府和羽林军的呈报,某来之前,至尊已经知晓了。”

“调我离去,他们就会进去搜,对吧?”

李瑁没有答话,这便是默认了,杨玉瑶美目一转,举步上前,几乎贴到了他的脸上。

“那至尊有没有旨意,命尔等搜检虢国夫人别院呢?”

“这......倒是不曾。”

开玩笑,本来就是权宜之计,如果真有明旨,哪里还用得着传她入宫。

杨玉瑶见他俊脸微微发囧,“咯咯“娇笑着说道。

“那就对不住了,本夫人这院中,颇有些贵重之物,是预备来年献与天子的,寻常人等不得入内,若是你十八郎愿意屈就,奴倒是可以考虑一二喔。”

幽香入鼻,李瑁只觉得站立难安,连正眼看她都不行,嘴里更是忙不迭地说道:“岂敢岂敢。”

杨玉瑶得了他的话,后退几步,向着王难得等人说道:“听到没有,至尊有言,本夫人要即刻入宫侍奉,在此期间,有敢擅入者。”

她稍稍顿了一下,回过头看着自己的家奴:“你们说怎么办?”

“死!”

一众豪奴声音齐整地答道,李瑁见她歪曲了自己的本意,却不敢再辩解什么,因为人家摆明了不讲理。

杨玉瑶走到自家姐妹族兄面前,满怀歉意地说道:“大娘、八娘、阿铦、阿锜,今日让你们白白跑一趟,对不住了。”

大姐杨玉瑾却有些不以为意抬抬手:“左右也是无事,当是个乐子罢了,自家姐弟,有什么对不住。”

说罢,拉着她的手暗地问了一句:“事情大不大,至尊那里......”

杨玉瑶拍拍阿姊的手,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眼神:“无妨的,再怎么着,他也不会砍了我的头,倒是这院子,还请大娘看顾一二,莫要让人进去,便感激不尽了。”

虽然妹子用得是玩笑的口吻,杨玉瑾如何听不出,事情不光大,而且后果很严重,就连素来自信满满,天不怕地不怕的三妹都没有信心,而问题的关键就在身后的别院里头,她回握住妹子的手,郑重地点点头。

交待完,杨玉瑶毫不迟疑地走向自己的车驾,李瑁看着那朵红云飘然远去,心里竟然生出几分惆怅,正待带人跟上去,王难得凑到他的近前,轻声问道。

“殿下,这里当真不搜了?”

李瑁转头看了一眼那些彩衣豪奴,终是摇摇头:“等候圣意吧,叫你的人退出去,不过要将坊外的路口把住,一旦出来,就由不得他们了。”

“末将领命。”

王难得心领神会,一招手,围在别院外头的羽林军军士整齐有序地退了出去,李瑁也带着人追上杨玉瑶的车驾,陪着她朝兴庆宫的方向而去。

勤政务本楼里,一脑门官司的李隆基默默地翻看完手中的奏疏,拿在手中挥动了一下。

“这字一看就是高三十五的手笔,朕记得授了他临洮太守,怎得还未上任么?”

听到他的话,肃手谨立的哥舒翰松了一口气,因为这个问题根本毫无意义,可就算毫无意义,天子的话也不能不答。

“高适自接到告身,便一直在收拾行装,奈何年关将近,许多事情都停滞了,他也不得不留下来等候,只怕要到明年开春才会赴任。”

“你不说朕都忘了,临洮是个新郡,朕只给他一纸告身,就让人家去做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你们政事堂要将这些地方的事情优先办理,特别是尚书省,还有六部九寺诸监那些经办的人,不要打量朕不知道底下的那些猫腻,你哥舒翰也是边将出身,岂能不知?要钱、要粮、要人、要物,难,但是朕把丑话说在前头,新设的这几个郡还有吐蕃故地、百姓的安置,一定不能出岔子,若是出了事,让诸蕃使者看笑话,朕会让你们知道,什么才是笑话。”

这番话,鼓励、抚慰、威胁、敲打兼而有之,让头一次变成朝臣身份的哥舒翰深切感受到了伴君如伴虎这个道理,不自觉得伸手擦了擦额头上汗珠。

李隆基深深地看着他,露出一个玩味的表情。

“知道怕了?”

“臣惶恐。”

“尚书左仆射,李哥奴的位子,不好坐吧,你还觉得这是个恩典,想要一推了之么?”

“臣,不堪......”

没等他说完,李隆基就摆摆手:“想不想朕也不会让你推却,现下是个什么情形,你哥舒翰焉能不知,朕要用你们,不是高高在上做威做福的,而是披荆斩棘,为朕分忧。”

“寿王授了尚书令,多少人坐立不安,朕的儿子在前面顶着,你怕什么?”

“臣不是怕担重任,而是那些流言。”

李隆基叹了一口气:“安禄山死了,你占了他的位子,成为最大的赢家,所以这件事的后头,会不会就是你在主使,这便是你说的流言吧。”

哥舒翰免冠顿首,拜伏于地:“臣不欲以一已之身,污了天子圣名,故而请求陛下收回成命,待事情水落石出,再做计较。”

“说实话,朕也疑过,你与安禄山不睦,是朝野皆知的事,行刺者为数不少,又精通兵法,一看就是出自军中,你带的人有这个能力,可朕只想问你一句。”

“请陛下直言。”

“安禄山当真挡了那么多人的路,一定要死而后快么?”

哥舒翰一怔,抬起头朗声说道:“臣以为,无论安郡王有何错漏,也断断没有处以私刑的道理,这不光违背了朝堂公义,也极易成为众人相互攻讦的手段,非智者所取也。”

李隆基点点头。

“这便是朕为何要以你为相的道理,朕信你。”

第三百零五章 生变(一)

勤政楼里的奏对还在继续,哥舒翰一手捧着自己的朝冠,一手执着象牙笏,被高力士扶了一把,仍然站在方才的位置上。

“哥舒翰,你知道么,这个位子,原本也不是安禄山的。”

哥舒翰没有答话,他却听懂了天子的言外之意,那是一个已经去逝两年多的人,因为自己的出现,勾起了天子的回忆。

李隆基的眼神充满了哀伤:“开元十八载,张说死了,二十八载,张九龄去了,今岁十一月李哥奴走了,仅仅一个月的功夫,安禄山又殁了,君臣相得,有始有终,何其难也,有些人朕想与他们同始终,有些人,朕想选为后世之用,可惜,总难如愿,哥舒翰你是边军的底子,应该有些寿数的,莫要走在朕的前头。”

“陛下......”

“好了,若不是你这封辞章,朕也不想说这些,拿去烧了它。”

李隆基将奏疏递与高力士,结束了这个不怎么愉快的话题。

“如今你们各安其位,把那些该担的担子都担起来,遇事要多商量,拿不定主意的去同寿王说,朕只想看到结果。”

“臣知晓了,如今京中最大的事就是东平郡王的刺杀案,连日大索之下,很是捉拿了一些人,也寻到了一些线索,只不过......”

他的迟疑被李隆基看在眼中,焉能不知其中之意。

“只不过事涉杨国忠,还有虢国夫人,你们为难了?”

“圣明无过天子,那日宣阳坊中所捉到的活口,的确是杨大夫营中牙兵,其人自供多日前为人所掳,一直不知身在何处,那日也是被人推出去的,根本不知刺客所在。”

“节度牙兵,为人所掳?”

“一共一十九人,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都是在剑南大营中,不过活口只有一人。”

李隆基不置可否的“嗯”了一声音,表示自己知道了,哥舒翰偷眼看了看,看不出有什么异常,于是接着说道。

“据当日郡王卫士所说,多半刺客身穿金吾卫衣甲,后到的左羽林军士在坊中一处府邸,搜到五十余个被缚住手脚的男子,自称是坊中武侯铺驻扎金吾卫左街,其中一人还是街使,经查证一切如实,其人供曰,事发之前,有一自称为裴府管事之男子,前来铺中报称盗匪入宅,他们前往缉捕方为贼人所趁,至于贼人为何寄居于裴府,那名男子又是何人,京兆府已经发下海捕文书,画影图形予以捉拿,可臣等担心。”

“担心什么?牵连到虢国夫人?”

哥舒翰应了一声:“今日京兆府与左羽林双双来报,于城中晋昌坊左近发现刺客行踪,他们一路追缉,发现贼人最后的踪迹在曲池坊左近。”

他说到这里就止了声,李隆基听不到下文,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结果呢?”

“那处宅子,是虢国夫人的别院。”

李隆基一愣,突然想起来,因为紧邻曲江池和芙蓉园,每到春夏之交他都会去那里住上几日,而虢国夫人的别院便是建在池边风景最好的一处,画舫可以直入苑中,让他可以偶尔去主院的高楼会会佳人。

“你们的判断呢?”

“兹事体大,寿王殿下过去了,不若等他回来,定会有所交待。”

李隆基当然明白三姨有多么难缠,他们将李瑁推上前台,也是没法子的事,这也刚好应了之前的那句话。

事情查到这一步,只能由自己来裁定了,因此,李瑁能做的就是托他之名,将杨玉瑶召入宫中,李隆基的心思有些复杂,他已经大致上想出了事情的轮廓,可真要证实了,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宣阳坊虢国夫人府,刘稷将广平王妃崔氏的车驾送进府中,便告辞而去,因为他的心里也是七上八下,虢国夫人别院安置了所有的伤者,这么冷的天气,水路基本上断了,一时是无法送出城的,杨玉瑶能不能顶得住,就成了关键。

而当在朱雀大街上看到那座拉风的车驾时,刘稷更是觉出了一丝危险,车辆的方向分明是朝着宫城去的,李隆基这么快就做出了反应?杨氏一族再是嚣张,也敌不过天子的威权,他不得不做出最坏的打算。

等骑马来到曲池坊的外围,这种担心达到了顶峰,因为目光所及之处,全都是具装齐整的左羽林军士,正在严格盘查着每一个往来的行人,没有正当的身份和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根本就进不去,急切之间,他突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老浑。”

“咦,五郎?你缘何在此。”

刘稷故作轻松地一拳擂了过去:“你是不是没睡醒,逢人就是这句话,老子这样子,像是贼人么?”

浑瑊“嘿嘿”一笑:“不瞒你说,忙到现在,某只眯了不到两个时辰,没法子,上头催得紧,王大将军只能逼下面的弟兄,今日好不容易有了些进展,不曾想,一脚踢到铁板上,看到没,脚都肿了。”

刘稷作出一个好奇的表情:“怎么回事,快说说。”

“别提了,早上某还在打盹呢,万年县的差役来报,说发现了刺客的踪迹,大将军一听,亲自带着咱们一路追踪来到这里,结果里面是虢国夫人的别院,她家的护院个个凶狠异常,堵着门不让进,大将军又没胆子,不敢惹那位国夫人,一番僵持等来了京兆府的人。”

浑瑊估计也是憋坏了,口若悬河地讲了足足半个时辰,听得刘稷目瞪口呆,没想到这个女子真敢硬顶圣旨,心里不由得对她有了一份担心,李隆基宠爱她是没错,可他首先是个帝王,出了这么大的事,未必会顾念旧情。

浑瑊说完了看他表情怪异,笑嘻嘻地拍拍他的胳膊。

“左右都是上头的事,咱们只管听命便是,你是看到京兆府那些人被打才跑来瞧热闹的吧,不瞒你说,那个院子一定有蹊跷,说不准还要废上一番手脚,听说那人从晋昌坊逃到这里,杀了好些个差役,全是一刀致命,是个硬茬子,多半不会束手就擒的。”

听到他们并没有攻进去,刘稷才稍稍放心,只是一看羽林军的架式便知,他们将所有的通道全都堵死了,只怕连湖上也有安排,想要把人弄出城,没有那么容易。

就在他有一搭没一搭地找浑瑊套话,一边思考对策时,突然听到远处响起了一阵喧哗声,随着声音越来越大,那些羽林军士纷纷围过来,伸着脖子朝那边张望。

“不好了,不好了,贼人打进城了,快跑啊!”

刘稷与浑瑊交换了一个眼神,都是一脸的懵逼,光天化日之下,什么样的贼人,敢进攻大唐的都城,还拿下了城门?

回答他们的,是一阵密集的蹄声,延着宽阔的朱雀大街,越来越近!

第三百零六章 生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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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隆基的眼中,此时款款走上前来的三姨,是那样地明艳动人,犹如一丛跳动的火焰。

他的眼睛越来越亮,几乎都忘了唤她来是为了何事,直直地看着对方立在阶下,动作优雅地施了一礼。

“妾参见至尊,天子万安。”

李隆基急忙走过去,一把将她扶起:“三姨,你今日这身装扮,有许久不曾见过了。”

杨玉瑶顺势站起身:“可还入得大家的法眼?”

“如此颜色,若是穿在旁人的身上,媚俗尔,也只有朕的三姨,才能将它穿出别样的味道。”

“喔,什么味道?”

“国色天香。”

李隆基挨近她,在洁白的额头上轻轻一印。

杨玉瑶抿着嘴笑了:“能得至尊金口一赞,可是不易呢。”

“朕平日时称赞得少么?”

“许久不曾听到了。”杨玉瑶转头看了一眼:“这个时辰,娘子还未起么?”

李隆基的眼神一黯,他当然知道,怀里的女子正值丧期,两人已经有许久没有亲热过,不知不觉,心中的怜意占据了上风,伸出手抚着她的青丝,柔声说道。

“朕知道,这些日子一直没什么空,冷落你了,又出了那种事,你心里不顺也是自然,这样好不好,把人交给他们,朕答应你,无论结果如何,都不会牵扯到你,回府里去,朕一定抽出时间去看你。”

杨玉瑶缓缓地抬起头:“至尊所说的人,是谁?”

李隆基慢慢收回手,看着那对满是倔强的眸子,叹了口气。

“你又何必明知故问,这件事情太大了,朕要给朝野一个交待。”

“至尊所说的事,可是指的郡王被刺?”

李隆基背起双手,悠悠地说道:“这件事,哪怕有那些人证物证,朕本也不信是杨钊所为,可为什么,你会牵扯进去?他倒底许了什么与你,难道这世上,还有朕给不出的事物么。”

杨玉瑶的嘴角浮现出一个冷冷的笑意,一闪即逝。

“他没有许给奴什么,也不知晓此事,一切都是奴自己所为,有什么责罚,至尊开口便是。”

李隆基万万没想到她会这么说,一时间都不知道该不该生气。

“三姨,莫要乱讲。”

杨玉瑶神色平静,口齿清晰地说道:“安禄山是奴派人刺杀的,与旁人无关,至尊下令治罪吧。”

“你......”

李隆基被她气得笑了:“你同他无怨无仇,每次进京,都是一车一车地事物往你府上送,你杀他做甚?”

“奴......”杨玉瑶眼珠子转了转:“奴不忿他一心只想讨好娘子,浑不将奴等姐妹放在心上,这次上京,谩说礼物,就连门都不曾登过,一时恼怒,便命人将他做掉了。”

女子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在李隆基看来,有一种说不出的可爱,如果不是问题已经严重到朝野震惊,影响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他甚至不介意与她就此调笑一番,可如今是个什么情形,领衔诸相的儿子就在殿外候旨,等着他的裁定。

想到这里,他的语气不知不觉变得生硬了许多。

“你当真想好了,要为他担下此事?”

“奴不为任何人,事情就是奴做的,凶手藏在别院里,杀了奴,一切就能了结,对朝野上下也有了交待,天子何不遂行之?”

“你以为,朕当真不敢杀你?”

杨玉瑶眼都不眨地答道:“奴等着呢。”

“你......”

李隆基怎么也想不到,她会倔强至此,不由得怒上心头,举起手作势欲打,不料女子昂起头,睁着眼睛毫不示弱,而那对美丽的眸子里,波光流动,让他这一掌无论如何也打不下去。

“夫人,夫人,不要再强了,大家昨夜只睡了三个时辰,一直忙到现在,圣体堪忧啊,老奴求你了。”

高力士眼见不对,伏在她的脚下苦苦哀求,杨玉瑶低头看着他,眼神一暗,双手缓缓举起,将身上的衣带解开,扯住衣襟往两边一分,那件火红色的大装顿时从她的躯体上滑倒,落到了脚下。

李隆基怔住了,原来在她的体内,是一身通体雪白的......孝服!

他这才注意到,无论是头上的珠饰还是别的什么,全都是素色的,就连脚底那双小巧的绣鞋,也扎着两朵小小的白花。

“三姨!”

“奴本就孤寡一人,能死在陛下的手里,也算值得。”杨玉瑶的眼中涌出两行清泪,流过那张精致无瑕的俏脸。

李隆基高举的手顿时变成了相拥,女子在他怀里哽咽不已。

“奴今日想与家中姐妹说说话,这才去的别院,一到那里,你的人就喊打喊杀,又是搜检又是拿人,守在院里的下人们不敢放行,只能被他们殴打,你不是要奴交待么,奴给你交待便是,杀了奴,一了百了,也能与那苦命的大郎团聚。”

“你为何不早说?”

“大家心中早有成见,一上来就让奴交人,奴索性认下便是,何苦还要牵累他人,奴说不是你不信,奴说是你也不信,究竟要奴怎样?不如死了好。”

李隆基满怀歉意地抱紧了她,柔声说道:“他们说贼人是在别院左近消失的,你又拒不让人进去看看,可不就拧了吗,都是朕不好,不该偏听偏信。”

“坊中又不是只有奴一间别院,再说了,奴的院子挨着曲江池,贼人或许跳进池里了也未可知,怎得就一口咬定是奴藏起了,奴就偏偏不让他们进去,大家看着办吧。”

“好了,不进就不进,他们也是怕贼人万一躲在里头,会对你不利,此事揭过不提,三姨也莫要恼了,好不好?”

李隆基小意地劝了一会儿,杨玉瑶终是松了口,看着怀中玉人那张梨花带雨的俏容,他忍不住低下头,可就在此时,突然听到高力士的声音。

“大家,大家。”

“你这老货,偏要这个时候来说嘴么?”

李隆基瞪了他一眼,依然抱着杨玉瑶不放。

高力士苦着脸说道:“老奴也不想,城里头出事了。”

二人俱是一惊,杨玉瑶怕是他们硬闯别院,李隆基则担心刺客又有所图,可是一听消息,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城外的营中哗变,已经攻破了城门,正朝着宫城的方向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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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章 生变(三)

事情依然要从两个时辰之前说起,几乎在许光景露了行迹的同时,被严庄放掉的高邈也回到了安禄山的节度大营中,坐镇此地的孙孝哲一听完他的回报,便明白了其中的复杂和凶险。

“你可看清了,南八与严先生他们在一块儿?”

“属下瞧得真真的,他们行事并未避人,似有警告之意。”

“不对,事情不对。”孙孝哲吊着一只胳膊,摇摇头说道:“既然截下了你们,为何不索性灭口,将你放回来,就是为了告知咱们?”

两个人都是莽夫,怎么也猜不透严庄的用意,这不是明摆着,让他继续派人出去吗?

“你露了像,不要再去了,回城寻七先生,把事情告诉他,他或许能告诉咱们该怎么办。”

“属下这就去。”

高邈领命而去,事情很快在营地里传开,当孙孝哲选择接下来的送信人选时,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情况。

营中共有三千人,虽然每个人的名字各异,却都是异族人,什么样的族群都有,他们私底还有一个共同的身份。

安禄山的假子。

也就是说,他们所有人与安庆宗、安庆绪、安庆恩这些亲子其实并与不同,这是草原上的规矩,安禄山既然收了他们为假子,待遇上就会很优厚,而他们回报的,则是忠诚。

简单而言,这是一支打着大唐旗号,却只听命于安禄山一人的队伍。

现在他们的假父死了,被人在离着兴庆宫不到三百步的地方刺杀,刺客几乎逃跑殆尽,只捉到了一个活口,余上的所有证据全都指向了一个人,天子最为宠信的杨氏一族代表者杨国忠,然而事发已经两天了,却没有任何的处置,为了让这些桀骜不驯的家伙听命,孙孝哲坐镇营中,凭借着过往的威信,半是强硬半是劝服,勉强维持到了现在,却因为高邈带来的消息而崩溃了。

“孙将军,唐人是不是要赶尽杀绝,不放我等一人回范阳?”

面对同伴们的质问,孙孝哲无法摇头否认,因为这是铁板钉钉的事实,如果这次刺杀没有官面上的人接应,根本不可能做到如此严密,所有的证据加在一块儿都表明了一点,想置郡王于死地的,可能远不只杨国忠一人。

“高老秃去城中求计了,咱们再等一等,七先生一定会为咱们力争的。”

他的劝说显得十分苍白,手下们顿时大哗,因为这其实表明了,猜测已经渐渐在成为事实。

“去他娘的,那帮杂碎杀了郡王和大郎,焉能再放过咱们?”

“主母还在城中呢,说不准已经被扣下了。”

“既然不让咱们活,就杀将进去吧,先救下主母,再杀回范阳,老子看哪个敢拦?”

“是极是极,左右是个死,不若拼了,问一问天河汗,郡王何罪,无故诛杀?”

.......

一时间群情激奋,孙孝哲眼见形势渐渐失了控,急得额头直冒冷汗,若是平日里,就算是拔刀子,凭自己的本事,也能压服这些人,可如今他的右手废了,人家再看自己,已经若有若无地带着轻蔑,草原就是这样残酷,老去的猛兽与伤残的一样,都是被淘汰的下场。

“孙孝哲,你怎么说?”

“你叫某什么?”

被手下当面挑战,孙孝哲的面上青筋直跳,用完好的左手一把拔出长刀,架在了对方的脖子上,那人毫不畏惧地与他对视,眼都没有眨一下。

“是条汉子,老子尊你一声将军,没卵子,还有更难听的,够胆就把老子砍了,皱皱眉头,便不是郡王的人。”

孙孝哲很想一刀斩断他的头,可心知绝不能这么做,他恶狠狠地瞪了回去,挥刀在空中一舞。

“呸,老子饶你一双手,也照样砍了你,这会子大事当先,先留你一条狗命,看看他娘的谁才没卵子,够胆的就随某杀进城中,救出主母,敢不敢?”

“有何不敢?”

一众将校乱哄哄地应着,人人眼中冒着狼一样的精光,平日里就算安禄山待他们再厚,也有一层军纪在压着,眼见到了这天下第一等的繁华之地,拘在营中不说,想要进城见识一下,这个规矩那个不许,烦也烦死了,如今能借着这件事好生放纵一回,这些异族人哪里还顾得上其他,全都一窝蜂地冲出他的大帐,去招呼自己的手下。

“将军,咱们当真要如此?”

手下们跑得一干二净,他的亲信才悄声说道。

“方才你也看到了,某不这么做,就会成为第一个被砍杀的,如今顾不得许多了,走一步是一步吧,你们不要跟着,带上某的书信,赶紧往范阳去,每个人一条路,不要走大道,也不要歇在官驿,天可怜见,让那边的人有个准备,莫要被人一窝端了。”

几个亲信带着他匆匆写就的书信上了路,孙孝哲用一只手将甲胄披整上身,提着长刀走出大帐时,营外已经是人喊马嘶,一片喧哗。

“举旗!”

孙孝哲踩蹬上马,大喝一声,手下执起他的将旗,营中顿时安静下来,他纯以双腿控马,缓缓行在众人面前。

“儿郎们,今郡王蒙难,朝廷不公,我等不得已入城护灵,非是做乱,只求讨一个公道,你们可愿随我同去?”

“愿随将军同去!”

数千只刀枪被高高举起,在天空下闪成一片,孙孝哲执着刀倒过来,用刀尖在脸上割出几道口子,鲜血一下子流满他的脸,样子十分狰狞,所有的手下学着他的样子,同样将脸割破,这是草原部族祭祀至亲时的做法,以示血脉同源。

紧拉着,他手中的长刀在空中转了一个圈,刀尖停在长安城的方向。

“此战以快打慢,入城之前众军不得喧哗,随某。”

“杀进长安城!”

“杀进长安城!”

在他的带领下,三千牙兵沿着渭水悄然而上,在接近城池的时候猛然转向,出其不意地冲向延光门,在守兵反应过来之前,斩关落锁一举突破了外城,然后兵分两路,一路奔向安府所在的道政坊,另一路则大张旗鼓,一路疾进,直趋长安城中最主要的交通要道。

朱雀大街而去!

第三百零八章 生变(四)

“敌袭!”

尖利的警告声与百姓们惊惶的叫喊,让围在曲池坊外,范围一直扩大到附近的敦化、立政、道升等坊的左羽林军士,一下子警醒过来,他们离着范阳节度牙兵入城的主道十分近,因此也是所有的禁军中反应最为快捷的一支队伍。

“弟兄们,上马,杀贼!”

浑瑊跃上自己的战马,驱动之前还有暇同刘稷说一句:“五郎,要出大事,赶紧走。”

说罢,便带着自己的手下冲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刘稷注意到,他在冲出不过数步远时,就已经伸手摘下了鞍后的弓箭,看来又是一个弓马娴熟的骑将。

此时的刘稷还没有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如果说在长安城的附近有一支军队哗变,很容易就能猜到是安禄山的人,可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就不是他所能想到的了。

“戍主,咱们怎么办?”

“等。”

面对手下的问题,他只简单说了一个字,几个人停在曲池坊的入口处,听着远处传来的金鼓声、喊杀声愈来愈激烈,刘稷的表情变得十分古怪,感情自己所造成的后果导致了长安城提前四年遭遇兵火,这可真是无妄之灾。

很快,周围就有了动静,一队又一队的左羽林军士从各个方向奔赴战事发生的地方,就连路口设障盘查的那些人也全都在整队,很显然,事情变得不可收拾,他们已经顾不上这一头了。

“走。”

等到路口大开,百姓们纷纷拥进去躲避战火,刘稷也带着手下悄然混入其中,很快,虢国夫人的别院就在望了。

“刘稷?”

正在别院中小憩中韩国夫人杨玉瑾听到管事的来报,略想了想,方才记起来,这位刘五郎,不就是她之前入宫求至尊成全的另一方吗?

“末将见过韩国夫人。”刘稷被人带到她面前,杨玉瑾看了他一眼,挥挥手,侍候的人包括带路的管事全都退了下去。

“你老实同我说,与虢国夫人有什么关系?”

“末将才疏学浅,位份低微,哪里高攀得上虢国夫人?”

刘稷嘴里说着谦虚的话,心里却在想,我同你闺女关系密切着呢,要不要说道说道。

“哼,若是没有关系,如何能使动她为你说话?本夫人也算你的媒人,但说无妨。”

我倒是想叫你岳母大人呢,敢应么?刘稷不无腹诽地答道:“那是因为虢国夫人欠末将一个人情,如今已经还了。”

“什么人情,要用郡王的首级来还么?”

杨玉瑾咄咄逼人的眼光,让他有些不舒服。

“夫人慎言。”

“哼,你还知道这是天大的事,院子里的那些人,须得立刻转走,这里已经被人盯上了,随时会有人闯进来。”

“末将就是来解决此事的。”

不得不说,这里的女人没一个笨的,好像最差的那个就是自家媳妇儿,刘稷将城中大乱,城门被乱军攻破,坊外的羽林军已经撤围的消息和盘托出。

杨玉瑾看了他一眼,点点头:“也是个法子,罢了,为免出乱子,本夫人就再送你一程,用府上的马车载出去,你就不要露面了,回去等着消息吧。”

对方的语气让他有些不舒服,言语之间也不再那么客气:“对不起,末将须得看着他们出城。”

“你怕本夫人诓你?”杨玉瑾有些不耐烦地说道:“让你做什么就做什么,只管啰嗦做甚?”

“我说了,我要看着他们出城。”

杨玉瑾本来心情就不好,被这个小军官再三顶撞,气性一下子上来了,柳眉一凛,人也从坐榻上站起来。

“没规矩,本夫人的话没听到,下去!”

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平时屡试不爽的严厉语气,在这个小军官的身上没有丝毫作用,刘稷反而上前一步,几乎逼到了她的面前。

“你......”

没等女人喊出口,刘稷一手握住了她的嘴,将她的身体压到了坐榻上,杨玉瑾露出一个惊恐的眼神,似乎不敢相信,对方当真敢动手。

刘稷用另一只手抓住她的双手,反扣着压到头顶上,低头嗅了一口:“夫人身上好香,不过这味道有几分特别,让末将觉得很是熟悉,对了,似乎与王妃相差无几?”

杨玉瑾被他的话惊呆了,当刘稷放开她的嘴时,下意识地出口问道:“哪个王妃。”

“广平王妃,你闻不出来么,末将的身上还有她的味道呢。”

杨玉瑾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以至于双方这个姿势十分不雅都没有注意到,只听到对方在她耳边轻声说道。

“若是我猜得不错,你并不是想将他们送出城,而是找个无人的地方,悄悄处置,以绝后患,对么?”

“你......究竟是什么人?”她似乎根本没有听到刘稷的话。

“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你的义女婿,你妹妹的相好,你女儿的......好友,若是夫人不弃,或许咱们也可以成为朋友。”

自从嫁到了崔氏,可怜杨玉瑾何尝听到过这么肆无忌惮的话,此时她才突然出现,两人的身体紧贴在一起,男子粗重的呼吸就在耳边,一张精致的玉容顿时红了起来。

“你,好生无耻。”良好的教养让她说不出更多骂人的话,刘稷突然想起了与崔氏第一次时,事毕之后,似乎也是这样的语气。

这对母女还是真是亲生啊。

他打量了一番身下的中年妇人,由于保养得当,看上去也就三十来岁,眉眼间带着一种贵气,尽管在这种尴尬的情形下,依然不见慌乱,刘稷忍不住就想逗逗她。

“无耻?更无耻的勾当,我也做得出呢,夫人欲试否?”

“你......”

这么露骨的话,加上那个色迷迷的眼光,杨玉瑾终于端不住了,她气得呼吸急促,红晕一层层地浮上来,布满了整个面颊,一直延续到颈项、胸口,高耸的丰挺随之不住地起伏,这种美人薄怒的风情,顿时让刘稷也心跳加速了几分。

“再不放开,我喊.......”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一个大力堵进了嘴里,从未被夫君以外的男子碰过的小口,竟然被他侵犯了!

一个略显得有些粗暴的湿吻之后,刘稷将她放开,杨玉瑾似乎还没有从被人冒犯的震惊中回过神来,依然圆睁着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他。

“我说过,你不信,我只能做给你看,夫人满意否?”

“你......我要杀了你。”

杨玉瑾怒气冲冲地说道,没想到男子又扑上来,再一次堵住了她的嘴,这一次,那种异样的接触清晰地进入脑中,再也难以排遣,她的头部被男子大力掌握着,连转一转都不行,只得这么任他予取予求,那种强力与蛮横几乎让她晕厥。

“再威胁我,还有更过份的,想试试么?”过了好一会儿,刘稷放开她的嘴。

满脸红晕的杨玉瑾再也不敢说什么,只是闭上眼不看他,因为她知道这个男子一定做得出。

“夫人何必如此,你不是问我与令妹的关系么,不妨告诉你,她着紧我比自己更甚,一旦有什么闪失,就是你们也是一样,若是你担心此事会连累到杨氏,我可以马上带他们离去,但是不要再动任何心思,难道你们会比安胡儿更难搞?”

威胁,赤裸裸的威胁,杨玉瑾的脸色慢慢变得煞白,对方等于承认了,他们就是刺客!而自己的亲妹则是幕后主使。

“你当真会离去?”

“那是自然,不是你胡搅蛮缠,这会子我们已经出城了。”刘稷放开她的手,站起身说道:“就如夫人之前所言,准备好车马,以杨氏的名义出城躲避战火,任是谁也不敢拦。”

“我这就命人安排。”

杨玉瑾想要坐起来,没想到方才的那一幕,让自己的身体异常地酥软,一时间竟然用不上力,就在这时,一只大手伸到了眼前,她顾不得羞涩,握住对方的手,任男子将她拉起,脸上再一次红透。

“你当真与我的五娘......”

“夫人若是不信,何不回府自己去问令爱?”

刘稷顺势将她带入怀中,在她的面颊上轻轻一印。

“夫人的风姿,令人瑕想,是个男子都把持不住呢。”

杨玉瑾被他连番轻薄,竟然生不出恼怒的心,只觉得羞意不可抑制地涌上来,充满了整个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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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九章 生变(五)

“你狗日的怎么到了京城?”

在虢国夫人的别院见到杨鹄子,刘稷不由得喜出望外,自安西一别,两人有几个月没见了,对于这位他穿越之后,一睁开眼就见到的家伙,意义是不一样的,更别说两人数次出生入死,已经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杨预咧嘴一笑:“于阗的案子结了,老爹让某家带上卷宗来交差,正好阿曜奉命入京贺圣,这不就结伴同行了么。”

尉迟曜?

刘稷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油头粉面的公子哥,明明是个蕃人,打扮得比汉人还要汉人,偏生还生得那般俊俏,他忍不住也跟着笑了。

“他人呢?”

“他是蕃国使者,自有鸿胪寺的人接待,某家闲来无事,听闻晋昌坊有个龟兹来的妙娘子,艳名远播,便去那附近转转,不曾想碰上了许棒子,你们不是做下了什么祸事吧,怎的那么多差役和军士要捉他?”

刘稷神神秘秘地点点头,杨预又不傻,城里头最近出了什么大事,焉能不知,一想之下顿时惊到了,他压低了声音问道。

“莫不是.......”

“正是,许棒子还有这里头的几个伤者,全都是被牵连的,闲话休说,先将他们送出城去是正经。”

杨预知道事情的轻重,一听这下立刻住了嘴,只是疑惑地打量了一番远远跟在后头的一群彩衣豪奴,以及被他们簇拥在当中的两位美妇人。

“好家伙,这是什么门第?一看就不得了啊。”

刘稷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竟不知?”

“某该当知道么?”

“既来到长安,应该知道城中最有权势的姓氏吧?”

“你是说......杨?”

“什么表情,难道你不姓这个?”

杨预苦着脸摇摇头:“河西杨家虽然也是出自弘农,可已经是偏得不能再偏的支系了,早年族中也有人上京,想要攀个亲,谁知道人家连正眼都不给一个,你说说,他们再是风光,又关某家何事?”

“只要是杨氏便成,一切包在我身上。”

刘稷大大咧咧地说道,杨预心里充满了疑惑,可什么也没有问,两人加上许光景将那几个受伤走不了路的手下抬上杨府准备好的马车,又借了杨玉瑶的一个管事,和别院的一群家奴,这些人本就知情,不用担心他们会说出去。

事情到了这一步,纵然杨玉瑾还有几分不甘心,也不敢再有什么动作,对方摆明在防着她,眼下当务之急,却是赶紧回府去问清楚自家的五娘,究竟是不是与此人有染,其实她的心里已经有几分信了,可总得听到女儿亲口说一句才甘心。

冤孽啊。

跟在一旁的秦国夫人杨玉珠从没见过大姐的表情这么奇怪过,似嗔似怨,面上还有一层薄薄的红晕,浑不似平日里的端庄,不由得顺着她的眼光看过去,不远处一个矫健的年轻身影,在人群中显得那样的卓而不群。

刘稷与杨预、许光景穿上了代表虢国夫人府的赤色衣衫,夹在那群家奴队伍中,赶着马车向延兴门,也就是叛军打破的那个城门而去,一路上,尽是没命奔逃的百姓,其中不乏家境富豪之辈,毕竟这一带权贵云集,就是他们的下人,也是绵衣玉食,穿着不凡的。

到了城门附近,种种变故看得人触目惊心,只见城门两边乱七八糟地倒毙着几具尸体,全都穿着金吾卫的衣甲,有的人中了不只一箭,有的则是身首分离,却没有叛军的,说明他们进攻时,城门根本就没有防备。

此刻附近已经空无一人,三人不敢轻视全都拔出横刀,杨预更是拿下弓箭,准备随时应付突然出现的敌人。

好在一直到出城而去,都没有发生什么异常,为首的那个管事擦擦额头上的汗粒,今天发生的一切,再是愚钝的人也会明白,这是出了天大的事啊,只希望自家夫人能在天子那里过关,否则就真得祸事了。

“几位朗君,我家夫人在城外有几处庄子,她一早就有过吩咐,事情一了便让咱们这些人全都出去避一避,不如一块儿吧。”

刘稷没有马上答话,先是看了杨预一眼,后者与他极为默契,只一个眼神就明白对方的意思,微微一摇头,他又看了看许光景。

“老许,你露了行迹,认得你的人太多,城中一时半会进不了了,军营也暂时不要回去,就同这位管事去吧,照顾好咱们的弟兄,有什么需要的,只管同他们说,虢国夫人那里,就同自家人是一般无二。”

最后这一句,显然是说与管事的听的,以防他们会起什么不应该的心思,许光景虽然粗豪,心思却比张无价还要细些,闻言点点头,同时给了他一个放心的眼神。

事情就此决定,许光景与那些家奴继续前行,他同杨预并肩站在那里,目送着他们消失,反手一拍后者的肩头。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你可算有福了。”

“城中有人作乱?”方才经过城门时看到的一切,杨预直到现在才问出来。

“嗯,还是天下有数的精兵,安胡儿的曳落河,足足有三千人,怎么样,敢不敢?”

“你五郎所到之处,杨鹄子哪一次落下过,实不相瞒,这一次上京,除了交差,还有一个更要紧的,便是某家的差事,河西撤镇了,某又不想呆在安西,有那么多叔伯压着,哪一天才能出头,老爹吩咐了,一切唯你马首是瞻,所以你别想再撇开某。”

刘稷微微一愣,原本的历史上,杨预就是在河西发的家,一路做到了河西节度使,现在河西撤镇,余部全数发往逻些,那个地方连自己都不想去,杨预的心思只怕也是一样。

“哈哈!”

刘稷仰天大笑:“杨鹄子,你信命么?”

“怎么说。”

“碰上我,就是你的命,没说的,咱哥俩并肩子上,先斩了这帮王八蛋,再一同去碛外,可使得?”

杨预跳上战马,一把摘下挂在鞍旁的大槊,斜着眼睛看着他。

“还啰嗦个屁呀,再晚汤都没得喝了。”

第三百一十章 生变(六)

勤政务本楼的第五层走廊上,李隆基双手扶着雕栏,脸色渐渐地沉了下去,在他的身后,立着十多人,一多半都是禁军的将领。

左羽林大将军王难得跪伏在地,大气都不敢出,他的头盔早就不知道飞哪去了,身上的衣甲也是破烂不堪,左臂插着一支羽箭,箭杆的前部被剪断了,伤处用布条裹着,隐隐地渗出血色。

“三千人,三千人就能从延兴门一路打到朕的眼前,左羽林溃了,右羽林也是不济事,若是哪一天,真有叛军打来,朕能指望谁?”

听到他的指责,王难得更是连连叩首:“臣该死,可臣当时并未在城门处,等得到了消息,叛......他们已经进了城,猝不及防之下,又不知道端底,臣只能一部一部地派上前去阻拦,于是便被他们个个击破,请陛下治臣之罪。”

一旁的高仙芝比他稍好一些,身上没有带伤,他解下头盔,单膝跪倒,抱拳答道。

“郡王的这些牙兵,人人割面断耳,个个悍不畏死,光是气势上便胜了一筹,再加之边军素来久战,臣的这些兵,好些连血都没见过,一些官宦子弟,当场就软了脚,真正接战的,也难以支撑良久,都是臣等无能,请陛下治罪。”

李隆基头也不回地说道:“陈玄礼,你的龙武军呢,那是朕的起家之兵,也不堪用么?”

龙武大将军陈玄礼抱拳答道:“恕臣直言,难以力敌。”

李隆基一怔,他万万没想到,对方连句场面话都不敢说,似乎生怕说了就会被派下去作战一般,他缓缓转过身,在这些重臣身上扫过,最后停在了哥舒翰的身上。

“哥舒翰,你都看到了,这就是朕的扈从,堂堂十万之众,被人家三千人打得不敢出战,亏朕还以为,可以高枕无忧呢,你们。”

他的声音陡然间拔高,在场的所有人无不是心中一震。

“你们是想告诉朕,朝廷花了三倍于边兵的粮饷,却养了一群连边兵战力一成都不到的废物么?你们是想告诉朕,兵部、政事堂,都是尸位素餐,误国之辈么!”

这一下,所有人都站不住了,全都拱手执礼,称罪不已。

“告罪的话,朕不听,眼下怎么办?”

以尚书右仆射兼任礼部尚书的张均上前一步,不无担忧地说道。

“此事闹大了,诸蕃使者若是看到,定会认为我大唐外强中干,有损圣天子威名,须得立时平息。”

“说得好,怎么平息,答应他们的要求,交出杨国忠,祭于安禄山的灵前?”

李隆基怒火中伤,气愤不已地说道:“真要这么做,朕的威名何在,是不是尔后哪一镇有所求,都可以依样而做,视朝廷法度于无物?”

哥舒翰立刻接口说道:“臣也以为不可妥协,当务之急,是调可用之兵,震慑他们,然后才是分辨是非。”

“说说,哪里还有可用之兵?”

“城外,安西北庭还有河陇牙兵,不下四千人,当可一战,胜而后谈,才能最大限度地让诸蕃使者看到,我大唐有能力平息任何纷争,将坏事变成好事。”

被他这么一提醒,李隆基顿时记起来,既然下面的是边军,那也可以用边军来对付嘛,节度牙兵本就是百里挑一的好手,禁军不成是因为他们久疏战阵,其组成多是勋戚子弟,平时也就是摆摆门面的,此时再来怪罪,显得很没道理。

“可他们在城外,仓促召集,需要时间,缓急之时哪里指望得上。”张均又提醒了他们一个现实的问题。

李隆基一时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他不想过早露面,因为那样的话就没有转寰余地了,从心底里讲,这次的事件太过蹊跷,若是一味强压,不光会使形势更为混乱,更重要的一点是,如果将他们定性为叛乱,那河北三镇怎么办?

就在犹豫的当口,高力士突然指着下边,惊讶地喊道。

“寿王,寿王在下面!”

兴庆宫占地两个坊市,面积在三内当中是最小的,除了主殿兴庆殿,其余的殿宇都显得十分精致,而正当兴庆门的,便是花锷相辉楼和勤政务本楼,他们就像是一对双子塔,矗立在宫门的两侧,门外是一片广场,此刻全都被身披雕裘、内镶铁甲的范阳节度牙兵所占据了。

孙孝哲的脸上已经结枷,几道暗红色的伤痕使得他看起来异常地狰狞,无力的右手缠着缰绳,左手提着一把带血的长刀,再加上那身迥异于唐人的衣甲,像极了曾经纵横草原的那些游牧人。

说实话,起兵之前,他也没想到,竟然会如此顺利,原本兵分两路,是存着以一路的牺牲,换取另一路突入安府,救出主母康氏,再图杀出去的念头,可谁也没料到,仅仅不过两千人的骑兵,竟然一路从延兴门杀到朱雀大街,再从朱雀大街北上,围着整个东部城区杀了个转,与道政坊的那一路会师于兴庆宫墙下。

所向披靡!

延途击溃了多少部兵马,他已经记不清了,无论是那些号称禁军的左、右羽林军,还是不知道从哪里赶来的自发武装,全都在他们的铁蹄面前挣扎然后溃散,就这样一路杀过来,突然发现,眼前已经没有了对手,那些执着弓箭的守军们,隔着紧闭的宫门,站在高高宫墙后头,面上都带着畏惧的表情。

至于自家的损失,孙孝哲四下里放眼一看,都不知道有没有一百人,此刻他们全都兴奋地高举兵刃,朝着大唐最高权力的中心叫嚣着,尽情地发泄着心中的愤懑,因为在那座高高的宫楼之上,就是这个帝国的主人。

事情已然失控了,他们现在成为了事实上的叛军,是不是趁着对方没有反应过来之前,赶紧离城回去?孙孝哲的脑子里在急速地转动着,却一直没敢这么做,因为这些人的狼性已经释放出来,不吃个够本是不可能罢休的,逆着他们,连自己都无法控制,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了。

尽管如此,他还是想要赌一把,那一夜的经历给了他一个深刻的教训,除了那些久已不历战阵的禁军,大唐还有无数与他们一样骁勇的边军,再加上不知道躲在哪里的严庄,有了这个熟悉内情的严先生,这只为数不到三千人的骑军,最后的下场还用说吗?

“听某说,都他娘的听某说!”他提刀大叫了数声,广场上的人才慢慢安静下来。

“我等此来,非为叛逆,实为申诉,天可汗就在上头,跟某一起喊。”

“清君侧,保大唐,诛国贼,祭忠魂。”

“清君侧,保大唐,诛国贼,祭忠魂!”

近三千人的叫喊声整齐划一,响彻兴庆宫的上空,就是这种铺天盖地的声音当中,宫门打开了一个侧门,一骑悄然而出,朝着这群陷入疯狂当中的骑军而去。

第三百一十一章 生变(七)

从宣平坊到新昌坊的周边,到处都是溃散的军士,其中既有左、右羽林军,也有金吾卫和府、县的差役,此刻这些人都是垂头丧气、衣甲不整,手上还执着兵刃的寥寥无几,却没有多少人是真正受了伤的。

浑瑊靠在街边的一棵树身上,正捋起袖子,将手臂上的一道伤口露出来,那是一把长刀的劈砍造成的,如果不是有精良的臂甲遮护着,这条膀子只怕都要废掉了,除去这一处,还有一处箭伤,扎在后背,好在入肉不深,只留下了一个拇指大小的洞口,被布条裹紧,已经不碍事了。

虽然两处都是小伤,可架不住心里头窝着火,这一仗打得实在太窝囊,一看到那些凶神恶煞般冲过来的骑兵,自己这边立时便溃散了,余下的拼死相抗,也是死的死伤的伤,如果不是对方一意突破,他们这些人只怕一个都活不下来。

要说平日里,他们也是早出操晚练习,技艺阵型一个不落,毕竟天子脚下,经常会有操演之类的,没有人敢怠慢,可今天才知道,原来是那样的不堪一击,浑瑊恼火的不是技不如人,而是没有战心,对方一共就三千骑,还兵分两路,挡在他们面前的也就两千左右,散坐在他周围的就不下万人,只要人人拼命,耗也能耗死对手,可如今呢?

他将随身携带的一小杯伤药倒上去,忍着痛用撕开的布条一层层裹起来,再套上衬里,重新绑好臂甲,试着动了动,疼痛感已经没那么强烈,浑瑊下意识地想要站起来,可是一看同伴们的样子,突然又不想动了,这些家业俱在城中的本地人都不急,他一个外乡人,着哪门子急啊,他懒懒地靠坐在大树上,眼神里充满了失望。

就在这时,对面的坊门突然打开了,首先出现在众人眼中的,是一面小小的牙边战旗,熟悉边军的他一眼就认出来,这不过是一面戍主旗,一个边戍最多能驻一个队,也就是五十人。

果然,跟在那面战旗后头的,是一只小小的队伍,与外头这些溃兵的数量相比,连个零头都不到,可一看到为首者的身形,浑瑊的眼睛就亮了,人也不知不觉站了起来。

同样十六岁的身体,裹在一具大唐制式的明光铠当中,厚重的铁盔下,是一张古井无波的面容,那种眼神,他只在边军的老卒身上见到过,而此时这队为数不过五十的人马,人人皆是一样。

更让他诧异的是,少年的身后背着一把巨大的兵器,比主人的身体还要高上不少,看上去有几分滑稽,可是浑瑊心头的血,突然间不可抑制地跳动起来。

刘稷与杨预并骑而行,目光在这些溃卒的面上扫过,看似平静的表情下,是一颗不平静的心。

原来这就是安史之乱的缩小版,一仗将这繁华盛世撕得粉碎,把虚弱与腐朽血淋淋地露在世人面前。

“五郎!”

听到叫声,他转头一看,浑瑊柱着一把长刀走过来。

“你们要去哪里?”

“破敌。”刘稷语气平静地说道。

四下里一片哗然,那些溃卒纷纷接口,全都是一个不可思议的表情。

“哼,大言不惭。”

“那可是安郡王麾下的兵马,足有数千人,就凭你们这几十个?”

“也不知是哪家府上的小子,没见过血吧,一会不要尿裤子。”

“只怕看到人家的旗号就跑了,连个照面都不用打,回来还能吹嘘一番。”

......

在这些七嘴八舌的话语中,刘稷这个当事人还没有说什么,浑瑊一下子急了,长刀在空中虚披了一下,嘴里如爆雷般地跳起。

“住嘴,都他娘的给老子住嘴!”

不得不说,他虽然也同样年轻,不过方才一番打斗,都看在众人的眼中,对于他的话,还是要留几分面子的,一个同伴开口问道。

“老浑,怎的急了,他是什么人?你认得。”

“他便是......”浑瑊的话还没有说完,被刘稷冷冷地打断了。

“我不过是个小小的果毅都尉,手下全在这里,你们说得不错,只有五十人。”

他轻蔑地扫过那些饶舌的家伙,目光穿过云层,指向那远方那座巍峨的宫廷。

“这里是大唐的都城,天子的居所,兆万百姓的家园,你们身为守护者,坐拥天时地利,身上穿着最精良的甲胄,手执最锋利的兵刃,却让区区三千人打了进来,另不愧乎。”

他的声音陡然间放大,在众人的耳中嗡嗡作响。

“男儿,就当直面生死,关中子弟,是我大唐栋梁,你们跑了,置家人于何处,置百姓于何处,置天子于何处?安胡儿的曳落河,算个俅啊,老子当日只带了两个人,加上数万衣不裹腹、手无寸铁的庸奴,便拿下了上万吐蕃守军的逻些城!”

“你是安西镇那个刘果毅?”

听到他这么说,众人恍然大悟,虽然大部分没有见过真人,可对方的事迹早就写上了邸报,被人口口相传,又岂会不知道。

“不错,我就是刘稷。”他坦然承认:“老子现在带着五十个人,去会会吓破你们胆子的所谓精锐,看看他们是不是比吐蕃人的都城还要难打,是条汉子的,胯下还有卵子的,不想被人瞧不起的,就跟来,老子不要你们上阵,只要站在后面看着便是,因为。”

“你们不配!”

刘稷吼完最后一句,便打马向前,带着这支小小的队伍,穿过那些面面相觑的溃兵,义无返顾地朝着兴庆宫的方向而去。

浑瑊呆在那里,脸上涨得通红,突然举起长刀,恶狠狠地喊道。

“左羽林,还有没有不怕死的,跟老子走!”

随着他的召唤,陆陆续续有人站了起来,不管手中还有没有兵刃全都与他站在了一块儿,就在他打算拔脚跟上时,一个粗声粗气的声音适时地响起来。

“左羽林的弟兄不怕死,咱们右羽林是天子亲军,守卫的就是宫墙,难道还会怕死吗?”

仆固殇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后头跟着一群军士,他们越过浑瑊等人,一下子走到了前头,浑瑊岂敢落后,赶紧带人追上去,一路上,又有不少的溃卒加入,如同雪球般地,越滚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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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生变(八)

此时的兴庆宫宫墙外,已经围了不少人,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来访的外蕃使者,诗中所云的万国衣冠固然有些文学性的夸张,但林林总总,上千个大小不同的国家或是部落,却是不争的事实。

大到草原霸主回纥,小到某个不知名的小国,比如帕罗、护密之类,在大唐看来,都是一般无二,颇有些后世华夏不分大小一视同仁的味道。

于是,位于皇城的鸿胪寺客舍便被这些大大小小的蕃国使者挤满了,上千种不同风俗不同言语的交汇,使得鸿胪寺这个平日里的清闲衙门,一下子成了全大唐最繁忙的所在,光是寻找合适的通译,就是一件无比烦琐的事,如果仅仅是烦琐也就罢了,对于大唐这个重要的外交部门来说,目前最要紧的问题是没有领导者。

通常来说,九寺的正职都是闲差,一般会授予京中权贵子弟,平日里并不当值,比如太仆寺的正职太仆卿,就挂在已经死去的安庆宗身上,鸿胪寺的正职鸿胪卿,更是落到了远在范阳的安禄山次子安庆绪身上。

实际上的主事者鸿胪少卿张博济,刚刚因功升任了礼部侍郎,还没来得及交卸呢,就因为其堂外甥罗希奭一案被牵连下了狱,因此整个寺中处于一个群龙无首的局面,不得不由刚刚步入政事堂的张均亲自坐镇,将礼部与鸿胪寺的两个摊子全都挑起来。

这样一来,就不免会有所疏漏,比如今天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如果放到后世,政府首先要做的是控制與论,纸媒也好,网媒也好,都会受到严格的监管,把那些造谣生事的帖子第一时间删除,转发过大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在信息流通并不发达的八世纪,照理来说会更容易些,可实际上,由于战事波及了皇城,守卫在那一带的右羽林被击溃,城门一时间处于无人值守的情况,这便造成了一个很不好的后果,那些住在鸿胪客舍里的蕃国使者,可以随意地进入,成为了这一事件的围观者。

安西四国与其他的蕃国有所不同,他们与大唐的关系要更为密切一些,基本上可以算做大唐的人,区别只在于户籍名册,如果情况延续下去,再过个几十年,整个安西像北庭一样设立郡县,几乎是不可逆转的,然而历史没有假设。

尉迟曜就在这些人群当中,在他走在一块儿的,还有龟兹留后白孝义、焉耆王子龙如林、疏勒王子裴冷冷,四人代表的便是安西四国,也正是因为这种良好的关系,他们的行动要比别的蕃国自由许多,可是看到眼前的情形,谁都明白,不是大唐有意让他们领略长安风光,而是城里出事了。

沿着皇城一路向上,那些倒纠毙在街边的尸体,更是在提醒每一个人,事情比他们想像的还要严重,难道是宫变?不得不说,对于大唐来说,这并不是什么稀罕事,立国百余年,这座城池发生了多少次事变,早就见怪不怪了,有鉴于此,一些老成的使者,会选择不去理会,以免卷入其中,为国家带来不好的影响,可是希望混水摸鱼者也是不少,更多的人则是从众心理,并没有什么主见。

“诸位,我等是来朝贺的,无论城中发生了什么,都是他们内部的事务,既然天可汗没有召唤,大伙不如在馆中静待,等局势平稳了,再来逛一逛这世上最大的城池,如何?”

回纥王子叶护是葛勒可汗的长子,也是未来的可汗继承人,作为统一了草原的霸主,回纥人的话在这些使者当中还是很有份量的,除去直接在他们的羽翼下讨生活的黠嘎斯人、契丹人、奚人、靺鞊人、室韦人、渤海人等国,以及金山左近的葛部、突骑施、拔汗那、河中一带的昭武九姓诸城邦、吐火罗一带的大量小国,就连来自于黑衣大食的使者,也受到了他们的影响,准备返回自己的居所,等待大唐官方的人来解释这一切。

“等一等。”

一个声音响了起来,一身吐蕃传统服饰的尚结息挤出人群,向叶护行了一个弯腰礼。

“尊贵的王子,我是吐蕃赞普座下的尚结息,你最卑微的仆人。”

“来自吐蕃的尚结息,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很明显,天可汗遇到了麻烦,无论叛军来自哪里,都是对着他的宫廷去的,做为大唐最友好的邻邦,我们难道要袖手旁观吗?”

叶护看着这个面目谦卑的家伙,心里泛起一阵古怪,嘴上却说道:“那么,吐蕃人有什么提议?”

“我们吐蕃人有一句箴言,没有到过山顶,永远不知道他有多高,没有淌过急流,永远不知道它有多深,事情究竟怎么样,要亲眼看到了才知道,我尚结息愿意走在第一个,如果有什么不测,也能为你们做一个警视。”

叶护并不清楚他的心中的打算,但是很显然,即使自己不同意,那些本来就是看热闹的其他国使者,已经有些跃跃欲试了,既然这样,他也不愿意表现出害怕的样子,在草原的规则里,这是最要不得的,会被所有的人所轻视,哪怕他的身份再是尊贵。

就这样,大队的使者连同他们的护卫,足有数千人之多,看上去浩浩荡荡地,夹在人群当中的尉迟曜等人,全都本能地觉得有些不妙,却自知人微言轻无法改变什么,只能跟着他们一块儿,走向兴庆宫的方向。

很快他们就接近了兴庆宫所在的街区,当看到聚集在广场上的那一片黑压压的骑军,以及被他们响出来的口号时,这些来自于蕃国的使者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没想到短短的两天之内,竟然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一位手握重兵的郡王,在离着这里不到三百步远的地方被刺杀了。

得到消息的众人表情不一,那些倾向于大唐的包括回纥王子叶护在内的使者,全都露出震惊和担扰的表情,而其他的人,特别是走在最前面的尚结息,眉头皱成了一团,表情竟然是无比地凝重。

第三百一十二章 生变(九)

高大的宫门外,李瑁的心跳得很厉害,大门在身后关闭,也意味着他没了退路,为什么要走出来,其实他自己并没有一个成算,也不清楚,下面的这些人,会不会如他所愿。

但他还是走出来了,因为自己的父亲就在上面看着。

“休得动手!”

孙孝哲在看到他的一瞬间,心里便松了一口气,当初郡王进京时,就是由这位十八皇子率领着百官迎在城门外的,对方虽然不是太子,却比太子的身份还要尊贵,既然天可汗能将他派出来,至少说明了一点,事情还可以谈,而不至于走向绝境。

手下听了他的话,分开一条路来,却没有下马的意思,道路的尽头,是一个全身披白的中年女子,长着一张典型的粟特人脸,正是安禄山的正室,安庆宗、安庆绪的生母,燕国夫人康氏。

李瑁深吸了一口气,强制自己不去看那些闪闪发光,甚至还在滴血的长刀,策马缓缓走入人群,目不斜视地平视前方,直到康氏的面前停下。

“燕国夫人有礼了,某家至尊十八男寿王瑁。”

“殿下,殿下,我那男人,孩儿,死得冤哪!”

康氏的脸上与周围的那些骑兵一样,也划着几道血痕,当她作了一个悲怆的表情时,那些血痕也会跟着抖动,李瑁只看了一眼,就低下头,向她执了一礼。

“国夫人节哀,某正是为此事而来,安郡王与太仆卿一齐遇难,刺客趁夜潜逃,官府正在加紧搜索,相信无需多久就能绳之以法,可如今你们这么一闹,四门大开,他们或许就会逃出城外,岂不是有违你们所愿?”

“可老身却听说,凶手与朝中一位重臣有关,人证物证俱在,还要捉拿什么凶手?”

李瑁耐心地向她解释道:“我等的确找到一些线索,可若说定是杨大夫所为,有些不通,请国夫人放心,某在此向你保证,一定会及时找出真凶,为郡王父子报仇。”

康氏还未答话,一旁的护卫接口说道:“号称追凶,缘何要杀害咱们的信使,焉知不是故布疑阵,要将咱们诛杀殆尽?”

李瑁大吃一惊:“什么信使?”

孙孝哲语气冰冷地说道:“昨日夜里,某派出几人欲往范阳告知这里的事情,不曾想在城外被人截杀,还特意放回一人,警告我等不得擅出,难道这不是天可汗的意思?”

原来是这样,李瑁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他们会悍然举事,事前又没有任何征兆,问题在于,此事他全然不晓,也不知道是不是出自至尊的授意,要说出了这么大的事,在没有查清楚之前,隔绝通往范阳的消息,并不为过,可真要这么做,又有什么理由放回一个,让他们起了疑心?这不是多此一举么。

在那一瞬间,李瑁感觉到有一张无形的网,将所有的人都套了进去,而执网之人,会是宫墙之后,站在高楼最顶层的那个人么?

“怎么,答不出,那就是实有其事了,天可汗欲要我等的性命,何不直接下诏,背地里使出这种手段,叫人齿冷。”

“斩尽杀绝,不留余地,便是尔等的来意么?”

“郡王何罪,无故诛杀?”

“郡王何罪,无故诛杀?”

......

听着耳边传来的声声呼喊,李瑁只觉得冷汗直冒,万万没想到,事情居然演变成了这个样子,自己也许一开始就错了,不该心存妄念,指望同这些莽夫讲道理,可如今没有后悔药可吃,最要紧的就是全身而退,一瞬间他转过了无数个念头。

“燕国夫人,至尊待郡王如何,别人不知,你应该一清二楚,事情绝不像你们想的那样,诸位试想想,就算有人真起了此念,什么法子不好用,为何要行此下策,还闹得尽人皆知?”

没奈何,他只能将主意打到这里头唯一的妇人头上,希望她还存着一丝理性。

康氏本就是个后宅妇人,见识不多,一听之下顿时有些犹豫,孙孝哲眼见火候到了,赶紧出口说道:“哼,话还不是你们在说,焉知不是缓兵之计?”

李瑁一听有路子,马上接口道:“小王愿意做保,今日之事,只当是个误会,大家各自散去,一应死伤,都由朝廷来赔,这样可好?”

见他的态度如此软弱,孙孝哲马上打蛇随棍上:“你凭什么做保?”

“某既是皇子,又是朝堂领班,这样的身份,可做得保否,尔等放心,只要你们同意,某这就去同至尊言明,明发诏令,公告天下。”

梯子总算是搭起来了,孙孝哲正待表态应下,一旁的手下却纷纷鼓起噪来。

“严惩凶手怎得不提了?”

“诛杀国贼杨国忠!”

他一听就知道坏事了,果然,李瑁面色变得有些不好,但还是耐着性子解释道。

“事情还在查,最后一定会给大伙一个交待,若是当真为杨大夫所为,至尊也绝不会姑息,朝廷做事要讲法度,总不好随意杀人吧。”

那些骑兵一听,哪里肯信。

“法度?如今咱们已经违了法度,是不是也要追究到底?”

“正是,郡王都未能幸免,一纸诏书又有何用?”

“不如拿下他,换得杨国忠,再杀将出去,回范阳去。”

“杀回范阳!”

“杀回范阳!”

......

李瑁没想到他们说翻脸就翻脸,眼见着人人激动,举着明晃晃的刀子就要围上来,再要改口已经来不及了,若是真让这些人挟制住,后果可能比想像的还要严重,他们会不会干脆借已之名,起兵作乱?不得不说这是极有可能的。

倒底还是摁不住了,孙孝哲不得不拿眼睛不住地去看康氏,这里头,或许也只有这个妇人说的话,才能让这帮烧昏了头的家伙冷静下来,可是康氏不知道在想什么,一直站在那里没有作声。

就在场面上僵持不下,眼看就要出事的当儿,从另一个方向上,传来一声极大的叫喊,一下子吸引了这些人的注意。

“莫要动手,万万莫要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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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生变(十)

花锷相辉楼的顶层,一扇窗子被推开了一个不大的角度,露出两个梳着宫廷式高鬟的女子,只是她们的脸被团扇给挡去了大部,只余了两双各有特色的妙目在外头。

“想不到你那十八郎,竟有如此胆色。”

听到这话,杨玉环的面上一红,嗔了她一眼:“要死啦,什么我的十八郎。”

“隔着几百步呢,你怕什么?”杨玉瑶毫不在意她的眼神,继续打趣这个小妹。

“我哪有怕了。”杨玉环嘴里分辨了一句,眼睛却不自觉得瞥向隔空相对的另一座高楼。

底下发生了什么,对于这些女子来说,只要不是打入了宫墙,全当是个乐子,就算以她们不多的见识,也能看得出下面的人数太少,虽然看着势头很劲,可是面对高高的宫墙和倚墙而守的龙武军、飞龙禁骑,是不可能再进一步的,再说了,真打进来,也有男人在前面顶着,自家跑了就是。

杨玉瑶的眼睛一直在那个丰挺玉朗的身影上打着转,与脑海里的另外一个形象做着比较,两人是完全相反的两个极端,一个玉树临风富有教养,一个身强力壮令人愉悦,很难说哪一个更让女子倾心,可是只从表面上,毫无疑问下面的那一位才是这长安城中风靡万千少女的杀手。

她突然间笑了起来:“你说,如果一会儿安胡儿的手下将他砍了,你会伤心么?”

杨玉环的心“呯呯”乱跳,一时间竟没有马上否认阿姊的话,因为怎么说都是错,为了让对方不再提起这个尴尬的话题,她不得不主动开口。

“你当真与阿钊设谋,做下了那件事?”

“什么事?”杨玉瑶的脑子一时间没有转过来。

“就是刺杀......”

“对呀,你那好干儿,就是我让人做掉的。”杨玉瑶轻描淡写地表情,让她一时间有些怔住了,分不清倒底是真是假。

“我不信,你为何要那样做?”

“至尊也这么问呢,我没同他说实话,告诉你吧。”杨玉瑶附上她的耳朵,用极小的声音说道:“因为我的孩儿死了,凭什么你还有个干儿,咱们姐妹不是应该甘苦与共的么,你说是吧好妹妹?”

杨玉环怎么也没想到,她会说出这么个理由,要说不信吧,对方一身孝服,言笑不忌,要说相信,又显得那样的荒唐,她咬着下唇,轻轻地说道。

“至尊可有恼你?”

“恼了一会儿,全靠他们解的围。”杨玉瑶这会子是真得心情很放松,之前那么硬顶,说实话,她心里也是不笃定的,因为那个男子不仅是她的男人,还是帝王,帝王的心思,又岂是常人能猜度的。

听到高力士的禀报,她才算放下心来,别院那边有大姐坐镇,以她的心思肯定会知道该怎么做,况且就算现在什么也不做,事情已经然改了向,安胡儿的人公然举兵做反,那宰了他还是个事么?说不定是大功呢,她突然兴奋起来。

“你不是当真可惜那个胖子吧,长成那样,莫非有什么天赋异禀?”

杨玉环红着脸嗔了她一眼:“休得胡说。”

“是胡说么?”杨玉瑶笑嘻嘻地答道:“你与他当真没有苟且?”

“哪有,宫里头多少双眼睛盯着呢。”

杨玉瑶摆明了不相信,却也没有再问下去,倒是杨玉环自己,话一出口才发现有问题,好在阿姊似乎没有听出来,不由得暗自松了一口气。

就在这时,下面发生了变故,那些原本已经安静下来的骑兵,突然发出了异口同声的呐喊,竟然是要拿下他当人质,二女同时色变,都是紧张地看着下面,直到一个人的出现。

“吉老七来了。”

来得不只吉温一个,他是从盛王府赶来的,高邈前来报信时,营中还没有动静,因此他也没有第一时间出城,等到事情发生,传到十王宅这边,已经太迟了。

此时,吉温在高邈的陪伴下驰向宫墙外的大队人马,盛王李琦则带着王府的护卫停在了远处,因为他不想过份逼近,以免那些胡儿,威胁到家兄的性命。

“莫要吵了,听七先生怎么说!”孙孝哲也是松了一口气,趁势大叫一声,压下了那些手下的叫嚷。

吉温急急地赶到李瑁身边,上下打量了一番,发现并没有用强,赶紧先同他告了个罪,然后转向孙孝哲。

“这是做什么?”

孙孝哲给了他一个无奈的眼神,吉温一下子明白过来,一定是高邈带回的消息,刺激了这些粗神经的家伙,以为至尊要对他们斩尽杀绝,眼下的当务之急,则是迅速平息事端,堵住朝廷趁势动手的借口。

他心里有了数,首先找到了人群中的康氏。

“国夫人,吉某的话,夫人愿意听否?”

显然,康氏对他还是很信任的,这种信任源自于安禄山,闻言她点点头。

“那吉某就直言了,事情已然发生,大伙心里有怨气也是自然,可只要至尊在,事情定然会水落石出,信使一事,颇有蹊跷之处,未必是官府所为,严庄田乾真与南八勾结,已是不争的事实,大伙细想想,他二人熟知内情,方才步步先机,令人防不胜防,安知不是圈套?今日若是当真劫了人去,可就是一步深渊,万劫不复了,不为别的,二郎、三郎、四郎、九郎他们还在范阳一无所知呢。”

他站在人群当中,团团一揖:“燕国夫人,孙将军,诸位壮士,吉某愿以性命担保,倘若朝廷当真追究此事,这条命赔与你们,可好?”

吉温一番劝说,入情入理,那些烧杀了半晌的骑兵,这会子也慢慢回过神来,不要看禁军战力不行,很大程度是因为没有丝毫准备,又惜命,这才让他们一路打到了这里,其实算不上真正的战斗,眼下前面宫墙上已经是严阵以待,他们实际上没有前进的余地了,退出城或许都很困难,若是天子一声令下,全城戒严,就凭这三千人,在一座百万人口的大城中,连个水花都掀不起来。

看到众人的神色有所松动,孙孝哲赶紧趁热打铁,向康氏劝道:“今日已经让天子看到了咱们的力量,不若即刻退出城去,城中若是有异地,咱们也可攻可守,不比呆在这里强?”

其实在吉温提到二郎安庆绪的时候,康氏就已经心动了,她虽然没了男人和长子,好歹还有一个次子在,孙孝哲说得不错,郡王已经死了,带着这些人回到范阳,拥二郎顺利接位才是最要紧的事。

“就依七先生所言罢,咱们出城,不过要带上郡王与大郎。”

得了准信,孙孝哲马上传令下去:“主母有令,回府抬上郡王与大郎的棺椁,咱们出城去。”

命令很快被传下去,广场上的骑兵们开始慢慢撤围,吉温暗地里拉了李瑁一把,示意他赶紧离开,没等后者拨马转向,突然传来了阵阵叫喊,两人的脸色不约而同地变得煞白。

“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这是汉话。

“万众一心,保卫天可汗!”这是通行于草原的突厥话。

“不要让他们跑了!”

这是吐蕃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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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生变(十一)

广场上发生的一切,被勤政楼顶的君臣们尽收眼底,虽然因为距离的原因,听不到他们具体的对话,可是不妨猜出一二。

对于李隆基来说,如果能尽快平息事件,又不伤害到自己的威信,哪怕李瑁答应了一些什么条件,也算不得什么,形势比人强,谁让他们拿这伙骄兵悍将无法呢。

事情可谓一波三折,眼见那些骑兵已经开始退却了,突然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变故,而这个变故,居然来自于在另一个街口围观的蕃人。

蕃人的举动,让这些好不容易安静下来的胡骑们一下子炸了锅,误以为唐人找来了援军,要将他们一网打尽,在这种心思之下,他们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将身处阵中的李瑁拿下,看着被长刀架在身上的儿子,李隆基的脸色顿时沉了下去,之前还有一丝对于这些人的同情,现在只剩了满满的愤恨。

“诸镇牙兵还有多久能到?”

“动作快的话,这会子已经在向城中进发了。”

高力士不无担忧地答道,从城中到军营有一段不小的距离,他们派出的使者首先要找到各自的主帅,给予他们调兵入卫的权力,否则便是形同作乱,这么一来,时间上就耽搁了,这个道理,李隆基自然是知道的,也不好再苛责,回头问了一句。

“张均,那些蕃使是怎么回事?”

可怜张均哪里晓得,只能斟酌着说道:“想是朱雀门的守军不在其位,他们又不知道出了何事,于是便蜂拥而出,臣这就下去,晓谕诸使,让他们回驿馆。”

“算了,这会子下去,叛军又会多一个倚仗,哼,他们要看就看吧,朕也想看看,他们究竟有多大的胆子?”

身后的重臣们都听出了话语中的腾腾杀气,之间虽然闹得凶,也没有人用上叛军之类的称呼,就是为了留一丝余地,眼下,对方劫持皇子,已经激起了天子的怒火,事情绝不可能善了了。

完了,吉温脑子里嗡地一声,心知这帮人已经如同惊弓之鸟,再说什么都没有用处,只怕还会被他们所害,眼见孙孝哲还有些不甘心,忍不住低低地叫了他一声。

“快,将某缚住。”

孙孝哲不明所以地看着他,吉温不得不连连向他使眼色,前者终于明白过来,马上将长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来人,将他们二人拿下。”

等到手下将二人缚住,孙孝哲又下令道:“这是咱们的人质,绝不可加害,违令者,莫怪老子刀子无情。”

借这个机会,重新将队伍纳入自己的掌握中,他立刻下令全军退向城外,到时候再与朝廷谈条件,对此康氏并无异议,同时他也看出来,那些鼓噪的蕃使,根本就没有逼上来,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

隔着一个街口,围观的蕃使们也在寻找发声的人,尉迟曜眼尖,一早就发现了端倪,他朝着最前面的那个身影一呶嘴。

“是吐蕃人。”

白孝义等人闻言四下里一打量,果然发现几个鬼鬼崇崇的家伙,藏身在大队人群中,那些话便是从他们的口中喊出来的,从而引发了新一轮的动乱。

叶护总算明白这个家伙为什么要鼓动蕃使来围观,不用说,这些人一定是他事先安排好的。

“你们究竟想做什么?”

尚结息做出一个惊讶的表情:“那些叛军劫持了皇子,如果让他们全身而退,天可汗的威信何在?”

叶护明知道他是不怀好意,却拿他没有办法,现在形势已经变了,眼见着那些骑兵已经在向道政坊的方向退却,就凭这些各怀鬼胎的蕃人,根本不可能作出拦截。

花锷相辉楼上的二女看到这番变故,全都说不出话来,杨玉瑶没想到,自己的一句玩笑,渐渐变成了现实,她忍不住伸手过去,握住小妹的手,只觉得一阵冰凉。

“吉人自有天相,他不会这么容易出事的。”

对于阿姊的话,杨玉环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却是比哭还难看些。

眼下,杨玉瑶已经失去了取笑她的心思,两人就这么牵着手,看着下面的骑兵挟持人质慢慢退却,谁都清楚,如果没有奇迹发生,李瑁将会被这些胡骑劫出城外,而他们很有可能马上就走,利用他的身份一路过关,逃回范阳,到那时,只怕没有再见的可能了。

无论是她们也好,一楼相隔的李隆基也好,都在想着同一个问题,还有谁能阻止他们?

无论是王难得、高仙芝还是陈玄礼,哥舒翰也好,都默不作声地站在那里,不是他们不想为君分忧,而是做不到。

可是他们都很清楚,如果叛军的行动没有受到阻止,城外的节度牙兵是来不及赶到的,或许可以这么想,就算他们赶来了,又能怎么样,难道真能置寿王的性命于不顾,拦截他们吗?

怎么办,若是眼睁睁地看着这些人全身而退,那些蕃使又会怎么想?这可是天子脚下,就在这种尴尬的气氛中,一个略有几分尖利的男子声音突兀地响起来。

“噎,那是什么?”

在那一刻,李隆基与相临的杨氏姐妹同时抬起头,由于他们都是居高临下,很容易就能看到,出现在叛军前方的大片黑影。

这规模,怕不有万人之多,难道是城外的节度牙兵适时地赶到了?

一时间,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眼都不眨地盯着那个方向,直到一面小小的三角牙旗被高高挑起,一个健硕挺拔的身影纵骑而出,李隆基的心里莫名地松了一口气,而身后的哥舒翰,居然不顾礼仪地笑出了声,可这个时候,哪里会有人在乎这点小事。

“噎,那不是......”

另一栋高楼上,杨玉环诧异地说道,她只见过对方一面,如果不是那个闻名京城的“雪花刨”,无论如何也不会将一个小军官的样子记住,饶是如此,怎么也想不起,对方究竟叫什么了。

男子出现的那一瞬间,杨玉瑶的眼中就再也容不下别的事物,一双美目亮得惊人,杨玉环本想问一下阿姊是否知道这人,转眼一看,不由得怔住了,她还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风姿卓约、光彩照人的三姐,甚至从心底生出了一丝嫉妒。

“那是......五郎!”

几个字眼清晰无比地从娇艳的红唇中吐出,杨玉环甚至能感受到,阿姊握着自己的那只手,发出了微微的颤抖,显然这个什么五郎,于她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因为此时的三姐,像极了爱恋中的女子,为了心上人,可以不顾一切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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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五章 生变(十二)

两拨人马相遇的地点是一条长街,一边是东市,另一边是安府所在的道政坊,刘稷和他的手下,正好堵住了进门的通道,此时双方相隔约为八十步左右,近得能看清对方脸上的表情。

他先是看了一眼并骑的杨预,发现那小子兴奋地浑身颤抖,便没有理会,转头瞅了一眼身后,只有自己的这一队人,跟在后面的溃兵,居然停在了不到二十步的街口处,看来是准备随时拔脚而逃。

刘稷的眉头微微一皱,军心士气果然不是一两句豪言壮语就能鼓动起来的,得让他们看到希望,眼前黑压压的骑军已经挤满了对面的街道,显然对方也没想到,正在审视着他们。

“就这点子人?”高邈领着人走在最头里,指着那面小小的戍主旗,放声大笑:“乳臭未干的毛孩子,也敢学人逞英雄,还是乖乖地回去吃奶吧。”

身后的那些胡骑与他一样发出各种怪笑,因为他们看到了,在这支小小的队伍后头,是大队的溃军,人人面上都是惊惶之色,有些人甚至是赤手空拳,与其说是军士,不如说是来围观的吃瓜群众更恰当。

就在他们的大笑声中,对面的人突然动了,一支羽箭迅捷无比地飞出,直取高邈的眉心,以他之能,竟然连对方是怎么取弓发射得都没看清,只能下意识地一低头,只听得“铛”得一声,箭头重重地砸在铁盔的外沿,传来的大力就像被人用拳头一下子打在头上,生疼生疼地。

刚刚抬起头,一道红影窜了过来,正对面被他称为毛孩子的身形已经不见了。

刘稷是当着他们的面下的马,对方见他连马都不用,自然更是毫不掩饰眼中的轻视,就在杨鹄子的羽箭出手,吸引了大部分人的视线时,他也同时动了,虽然身穿全套重铠,身后还背着一把沉重的兵器,刘稷还是在一瞬间爆发出巨大的动能,厚重的革靴踩在青石板铺就的街道上,发出闷雷般地声响。

“咚咚”

几个大步之后,他已经欺到对方马头不过十步的范围,一手扯掉身上的系绳,另一手反过背后,稳稳地抓住了那个长长的刀柄,嘴中发出一声利啸,在对方逐渐睁大的眼眶中,冲势越来越猛。

“陌刀!”

四下响起阵阵惊呼,正当其锋的高邈已经惊得话都说不出来,因为少年的双手握住刀柄,全身随着冲势高高地跃起,半空中闪现出一道亮白色的刀光,如同长虹般当头贯下,凌厉的刀锋似乎禁锢了周边的空气,连带着打断了他们的声音。

高邈不愧是这群人中的皎皎者,在这种形势下,依然做出了唯一正确的反应,紧紧地一拉手中的缰绳,然后仰身落马,胯下的战马发出一声长嘶,前蹄高高抬起,长长的马脖子直直地挺立,看上去,就像是主动迎向那道白光一般。

“砰”

刘稷用尽全力的一刀劈中马头,锋利的刀刃带着沉重的惯性,破开坚硬的头骨,摧枯拉朽般地顺势而下,将战马的整个前半身劈成两片,溅起的鲜血淋透他的全身,双腿下落的地方,已经成为了一个满是秽物的血潭,再加上手中那把巨大无比的陌刀,整个形象如同噬血的恶魔般,让人不寒而栗。

“噗”

早已失去生机的战马横着仆倒在他的脚下,而它的主人还没有从地上爬起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陡然间响起,伴随着杨鹄子那标志性的长笑。

“敢骂枭五郎是毛孩,某实在佩服你的勇气。”

声到人到,他当然不是来点赞的,一丈八尺长的大槊被他双手执起,精钢打造的槊尖轻易地挑开高邈身上的铁甲,后者只觉得身上一轻,人一下子飞上了半空。

“五郎!”

杨预的喊声将将出口,刘稷的陌刀再度挥出,只平平的一转,挑在大槊上的人体已经尸首分离,高邈那颗圆圆的头颅连同颌下的铁盔一块儿飞起,被马背上的杨预一把抓住。

“哈哈,老子总算吃到鸡了!”

说罢,单手将大槊猛地向外一弹,穿在槊尖上的那具无头尸体被他高高地甩出去,落入了大队胡骑人马当中,也不知道砸中了哪个倒霉鬼,引起一片惊呼。

更让刘稷无语的是,这厮竟然还有瑕将首级别进腰带,然后双腿大力地一夹马腹,狠狠地撞进了前面的敌阵。

有这么抢戏的好哥们么?打完就绝交。

刘稷一边腹诽着,一边高举双手,冲天大喊一声。

“乾坑戍!”

“战锋队!”

早已跟着他下马的陈金等手下,俱是齐声呼应。

“乾坑戍!”

“万胜!”

不过五十人的小队伍,在那面小小的牙边战旗的指引下,迅速地结成了一个标准的三角攻击阵型,以刘稷等陌刀手为锋头,朝着前面的黑压压的敌军冲过去。

离着不到百步远的浑瑊看得目瞪口呆,任是谁也没有想到,一支五十人的小小队伍,对着数千骑军,竟然一言不合说打就打,准确来说,是一言不发。

一股羞恼深深地弥漫了同样十六岁的浑瑊身心,而前面那个义无返顾的阵型,更是让他的血液沸腾开来,忍不住长身而起。

“丢人!真他娘的丢人!人家说来观战,咱们还当真止步不前了,至尊在看着呢,家中父老妻儿在看着呢,就是战死当场,也莫要让人看轻了去,有跟浑老子去拼死的么?”

他挥动长刀左右盼顾,却无人应声,浑瑊恨恨地一咬牙,打算独自冲过去,一个男子的声音适时响起来。

“浑老弟,他们不去,我仆固殇却不信了。”

“老子也去!”

“他娘的,与这帮胡儿拼了!”

“杀贼去!”

很快,一个又一个羽林军的将士跃出人群,跟在了他的身后,虽然只有数百人,浑瑊与仆固殇却毫无惧色,他们各自抢过一匹乾坑戍军士留下的战马,拾起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马槊,领着这伙人,一齐冲向已经被胡骑淹没的那片小小军阵。

第三百一十六章 生变(十三)

高邈死了?

孙孝哲不敢置信地看着那个疾冲而来的男子,长槊被他抡成了圈,足有半尺长、精钢打造的槊尖划出一道道白光,在密集的大队人马中飞舞,发出阵阵金铁相交的撞击声,以及从手下的嘴里发出的闷哼,他脑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居然是。

这个男子一定是个有钱人家的败家子,否则哪有财力将如此昂贵的兵器当成棍子用!

“杀了他!”

之所以要这么喊,是因为那人已经陷入重围,如果用弓箭,很容易伤到自家人,孙孝哲的指令,让因为高邈之死而陷入短暂混乱中的前部人马惊醒过来,重新组织起攻势,以求将这个男子斩于马下。

杨预的眼里闪着兴奋的光芒,原因很简单,他终于有机会跑在五郎的前面了,而且还是在天子的注视之下,无异于加了一层士气翻倍的BUFF,唯一可惜的是,战场的空间太小,冲刺距离不够,发挥不了长槊的优势,饶是如此,在他的大力挥击下,极其富有韧性的槊杆带着前端的槊尖,让冲上前来的胡骑们苦不堪言。

得异于良好的材质与复杂的制造工艺,凡是妄图用长刀将它砍断的人,无不被一股巨大的反震力所噬,力小者兵刃直接脱手飞出,力大者也是手臂酸麻,甚至难以抬起,而紧接着那道白色的死亡光线就会如影随行,轻而易举地划开他们的衣甲,欺近一些的连肢体都保不住,一时间,以杨预为中心那个小小圈子,犹如一颗石子扔进了水中,泛起一层层的涟漪,向四周荡漾开去。

只不过这种打法极费体力,也不是他平时惯用的,猛力挥舞了一阵,突然一口气没接上,手中的大槊便是一滞,挥舞之势随之缓了下来,只一瞬间,好几把长刀破势而出,从几个方向砍向他的头部,杨预毫不犹豫地放开手,已经弯成弓形的长槊陡然间失去钳制,一下子绷得笔直,带着巨大的惯性打横着飞出去,重重地打在面前的几匹战马身上,吃痛之下,那些马儿无不是举蹄后退,连同马上的骑兵一块儿落了空,而他已经飞快地拔出了腰间的横刀。

“砰”

杨预架开一柄长刀,却再也闪不过别处的袭击,身上顿时就着了几下,紧接着身子一轻,连人带马倒了下去,他心里暗叫了一声“不好”,人便重重地摔到了地上,手里的横刀也脱手而飞。

“踩死他!”

无数个异族口音的汉话响了起来,无数只镶铁的马掌高高扬起,杨预却毫无惧色,嘴角反而现出一个冷冷的笑意。

“受死吧!”

随着一声厉喝,这个小小的圈子被一柄尖利的椎子破开了,首当其冲的三个胡骑哼也没哼一声,便被几道整齐的白光连人带马劈倒,跟在这些白光后头的是一个小小的三角阵,刘稷、陈金再加另一个队副,三把陌刀并力而行,组成锋尖,这便是李嗣业赖以成名的。

刀墙!

只慢了一步的刘稷等人终于赶到了,重重包围被他们劈开,再由后面的长枪、弓弩扩大,躺在地上的杨预一下子就感觉到,那些要人命的马蹄子全都倒翻了过去,马上的骑士几乎与他摔在同一个水平线上,然后身上便被人重重地踩下去,发出令人耳涩的骨折声。

“狗日的,你怎么不上天呢?”

三角阵毫不停留地冲过他的身边,刘稷还有暇刺上一句,不过杨鹄子的做死为他们完成阵型的转换赢得了时间,倒也不是完全无用,杨预嘿嘿笑着从地上爬起来,四下看了看,将自己的那支长槊拾在手中,快步跟上刘稷的人,将自己当成了一名长枪手。

以动制静、以慢打快,在这一刻刘稷与杨预想到了一处,那就是,不给对方冲刺和调整的机会,用无比坚决的突击切进去,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让这些高琚马上的胡骑们,成为最醒目的靶子,既发挥不出数量的优势,又没了机动的特点,逐渐陷入混乱当中。

为此,刘稷丝毫没有顾惜体力,甚至也没有考虑到轮换,三把陌刀全力向前,他要在自己和同伴力竭之前,一波破敌!

孙孝哲的眼睛都直了,他万万没想到,这只明显不到百人的小队伍,竟然有着一往无前之势,如同一柄出鞘的利刃,虽然短却十分致命,尤其是顶在最前头的那个血人,有着恶魔般的身姿,竟然让他从心底生出了一丝怯意。

“拦住他们!”孙孝哲喊出了一句废话,却依然挡不住对方的突击之势。

眼见着那面小小的牙面战旗越来越近了,他不得不将身边的人全都向前赶,人的体力是有限的,做为一个宿将,孙孝哲一眼就看出了对方的弱点,那就是无法持久,自己还有的是人,耗也能耗死他们。

这一幕,被离得最近的蕃使们尽收眼底,在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时,尉迟曜就激动不已地想要冲出去,被白孝义一把给拉住了。

“你疯了么,这么点子人,与送死无异。”

“那是五郎。”

白孝义瞪了他一眼:“我如何不知道是五郎,可他又不是神,唐人都不相救,你去做什么?白白丢了性命。”

尉迟曜没有再挣扎,他何尝不知道这是送死,为什么五郎明知道不敌,还要去送死?

“五郎?”

叶护听到这个陌生的字眼,忍不住看了一眼尚结息,没想到,那个一肚子心眼的吐蕃人,竟然在不住颤抖着,似乎眼中看到的是,来自地狱的恶鬼一般,别说,此刻对方的形象,还真得挺贴切。

就在这些蕃使纷纷打听这位五郎的来历时,一个苍劲的声音突兀得响起来。

“玛目努儿。”

紧接着,便是第二个、第三个......同样字眼被几十个声音各异的使者叫出来,渐渐汇成一股清流。

“这是梵语,天神之子的意思。”一个通译为叶护解释道。

叶护心中一惊,这样的称呼,在草原上只会授予可汗,或是所有人都一致认定的英雄,难道会是这个少年?

很快,对方就用行动回答了他的疑惑。

玛力乞一把扯掉身上的长衫,拔出腰间的弯刀,高高举起。

“这是天神的召唤,玛目努儿需要我们。”

他的随从,来自于尼婆罗的喀人齐声响应,每个人的手上都执着同样形制的弯刀,毫不犹豫地跟着他们的头领冲向胡骑大队。

“象雄人,听到了么?”小五拔出一把吐蕃制式的直刀,高声叫道。

“玛目努儿!”

回答他的是一片刀丛,在他的带领下,紧紧地跟了上去。

紧接着,是来自于周围的勃律人、箇失密人、帕罗人、来自于天竺的那些大大小小的邦国纷纷响应,他们全都要依附于象雄和尼婆罗两个大国,这是必然的反应。

至于那些草原上的部落,全都看向了叶护,就连西宁郡王、苏毗州都督末陵赞也开了口。

“王子怎么说?”

“来自天神的召唤,伟大的回纥也不能例外。”

叶护一锤定音,临行前同情地看了尚结息一眼,后者的身体已经抖成了筛子,没想到,这个吐蕃人最大的噩梦,竟然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他的眼前。

“哈哈!”

尉迟曜大笑着抽出佩刀:“他不是神,他是神之子。”

“于阗人,随某杀贼!”

白孝义等人无奈地跟了上去,偌大的街道上,只余了尚结息和他的那些手下,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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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 生变(十三)

高高的勤政楼上,李隆基紧张得双手握成了拳而不自知,身后的一干重臣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哪怕是见识过陌刀阵威力的高仙芝也不例外,因为下面不是他的爱将李嗣业,只是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少年,而对方却足有数千人之多。

从楼上看下去,那个小小的阵型,犹如一滴鲜血滚落到墨池中,周围的墨水拼命地想将它融化,血滴却执着地游来游去,每每看似被淹没了,马上又探出头来,顽强而坚定地朝着一个目标前进着,被缚在马上的李瑁!

“朕的儿郎在下头拼命,就连蕃人也在出力,朕只能在这里看着,诸卿,难道你们能够眼睁睁地等着他们死伤殆尽么?”

天子的话不能不答,高仙芝与王难道首先站了出来,抱拳回道:“臣等愿往。”

哥舒翰却提出一个众人心知肚明的问题:“若是贼人见势不妙,以寿王相胁,臣等该如何做?”

李隆基看了一眼下面,冷冷地说道:“寿王若是没于阵,当赠太子。”

这么一说,所有人都明白了,哥舒翰马上答道:“还是臣去吧,诸王的扈从都到了,臣愿领他们,侧击叛军。”

李隆基看一眼楼下从十王府方向过来的人群,大部分都是各王的护卫,领兵的既有皇子也有皇孙,看上去黑压压的一片,倒也颇具声势。

“陈玄礼,从你的人里挑些精锐,随哥舒翰去,高仙芝、王难得,你们去收拢残兵,待罪立功。”

“臣等遵旨。”

四人一齐答道,李隆基的视线,紧紧盯着被大队胡骑围住的那一队人马,只有偶尔显露的一抹红影,才能清楚他们的位置所在。

位于阵头的刘稷已经浑身浴血,其中有多少是自己的,完全顾不到了,这种硬碰硬的突击毫无花哨可言,打得就是一个气势,一往无前。

三把陌刀在刘稷的指挥下,如同绞肉机的转刀,不断地将蜂拥而来的胡骑砍倒,三人踏着整齐的步子,挥刀斩落,将后背和侧方交与了后面的弟兄,这样做能最大的限度地节省体力,然而随着伤亡的增加,总有遮护不到的时候,当他听到耳边传来一声闷哼时,便知道陈金又中了招。

刘稷估算了一下,马上做出了决定。

“你二人退后,专心护旗。”

说罢,自己大步上前,踩着一匹还未断气的战马,高高跃起,一下子到了那些胡骑的头顶。

“受死!”

狂吼声中,陌刀在空中交错斩出,两名胡骑被从天而降凌厉刀光摄得睁不开眼,只得下意识地举刀去挡,刀锋落下,沉重地力道震得他们手臂失去知觉,眼睁睁地看着刀锋当头而至,破开皮裘和铁盔,直落眉心。

少年一招得手,身体猛然下坠,落到马群中,此时隔着后面的军阵恰好两步远。

“嗬!”

不等刀势变老,刘稷便借着下坠之势挥舞开来,以他为中心大约两步以内的事物无不披靡,在那些胡骑看来,那简直就是一个不断散发着死亡气息的光球,这些号称不畏死的悍卒,终于生出了怯意,无关心志,完全是一种生命的本能,胯下的战马无论怎么鞭打都不肯上前,他们的犹豫使得后面的人挤在了一起,刘稷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他再度发力,身体一矮,以一只脚为支撑,双手抡着刀柄猛然转了一圈,只听得马儿的嘶鸣声连连响起,不知道有多少匹失足倒了下来,他却瞅准一个方向,一个贴地前滚翻,连人带刀避开那些倒下的人马,向前冲了一大步,可是没等再度施展刀法,一个黑影从上至下扑过来,手中的长刀发出摄人的寒光。

怎么办,此时的他要么弃刀闪避,要么用刀身去挡,无论是哪一种选择,都将意味着陷入缠斗,对于身陷重围当中的他来说,都是足以致命的。

刘稷一咬牙,拖刀上挡,就在两刀即将交锋的一刻,一只长槊从身后刺来,平平刺入那个胡骑的胸膛,将他整个人挑在了半空中,杨鹄子?

“刘五,你只管奋力向前,余者都是某家的首尾。”

“还有某。”

珲瑊与仆固砀双骑拍马而至,踩着他之前开辟的通道,挡下了所有的长刀。

机会一闪即逝,刘稷顾不得道上一声谢,长身而起,再度挥刀前劈,将挡在身前的一个胡骑斩落。

原来是后头的溃军到了,他们的加入,大大减轻了小队的压力,同时也适时地补充了他们之前的伤亡,这只原本只有五十人的小队伍,一下子扩大到了近千人,而叛军却要同时面临数个方向上的攻击。

前路不通,其他的路又被堵住,孙孝哲终于觉出了一丝危险,那个少年不要命的攻击导致了一个严重的后果,那就是极大地鼓舞起了其他唐人的斗志,而已方以少打多积攒下来的锐气正在渐渐消失,就连之前被击溃的那些禁军,也重新投入了战斗,后面还有多少人?他不敢细想。

其实与刘稷一样,他们也是打不起消耗的,三千人看似不少了,若是全死在这里,今天所做的一切,不只没有意义,还会给范阳带来极大的危害,因为天子可以名正言顺地宣布他们是叛逆,难道这才是他们的目地?

“孙将军。”

孙孝哲扭过头,吉温神色焦灼地连连向他示意,再不走,就走不了了。

他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谁能想得到,一只不过数十人的队伍,竟然能爆发出这么强的战斗力,将他们中的大多数,牢牢地牵制在这片不大的街口,而从皇城方向过来的蕃人虽然没什么章法,但是足有数千人之多,一时间也需要派出兵力去应付,那些服饰各异、兵器怪异、连口音都不一样的蕃人,竟然也能齐心协力,其中居然还有奚人和契丹人!

十王府方向,一队队的王府护卫正在集结,既然能被王府选中,多少也是有一分本事的,这边的人数同样不可小觑,等到一面硕大的旗帜将他们聚拢在一块儿,孙孝哲的眼睛都绿了。

哥舒翰!

竟然是被称为国朝两大名将,与安郡王齐名的哥舒翰亲自带队,他不再犹豫,马上做出了自认为正确的选择,从正面突破,他相信那队小小的人马,哪怕加上溃军也已经到了极限。

“为郡王报仇,杀出长安城!”

“杀出长安城!”

无数把长刀辉映出大片霞光,铁蹄声震得大地发颤,对于这群名为“曳落河”的胡骑来说,真正的战斗才刚刚开始。

第三百一十七章 生变(十四)

听到声音,当先的几个人都变了色,刘稷只是本能地觉出不妙,而浑瑊和仆固砀则是凭经验,他们全都出自九姓铁勒,对于草原上的战法一点也不陌生,无论是回纥骑兵也好,还是同罗骑兵也好,都是其中的皎皎者,然而他们也很难在这么狭小的空间里,完成如此密集而又整齐一致的战术动作。

骑兵不同于步卒,要想让马儿与别人保持同样的步子,是非常困难的,而只有步伐一致,才能在蹄声落下时,与大地产生谐振,造出非同一般的声势,这些胡骑就做到了,说明他们在收到指令的第一时间做出了几乎完全相同的反应,上百骑如一人,纷纷策马冲向唐人中最为突前的那一个身影。

扶着刀身的刘稷已经看到压过来的这片黑云,比声势更快的,是一阵漂泼也似的箭雨,策骑变阵攻击一气呵成,所有的准头全都朝着他的身体,几乎不存在误伤的可能,这才是“曳落河”的真正实力么?

“五郎!”

“戍主!”

“刘五!”

“小心!”

数个声音不约而同地响起来,刘稷出人意料地做出了一个他们想不到的动作,以刀为盾,冲入了箭雨当中,只听得“叮叮”几下,仅仅护住了头脸的他已经中了好几箭,插在身上看着十分可怕,不过这些箭镞带来的伤害,还不如打在护心铜镜上的那一下来得大,就在众人急切的眼神中,他已经迎头冲入了来骑当中,这么做只是让那些胡骑失去射击的目标,否则带来的伤害太大了,就算只是失血也是他承受不起的。

“啊!”

此时的他就像一只浑身是刺的豪猪,陌刀迎向一匹被竭力驱打的战马,几乎不怎么费力就连同马上的骑士被活生生劈开,刘稷大步冲进血雨,如同一场热汤浴淋满全身,连刀身都变成了红色。

湿嗒嗒的液体顺着盔延流下,视线变得一片模糊,他顾不上擦一把,手起刀落再次砍向下一个敌人,一时间这只上百人的生力军,在突如其来的打击下变得七零八落,好不容易形成的前冲之势也被生生打断了,稍后一些的浑瑊等人马上抓住这个机会,拍马迎上前,为他分担攻势的同时,也打破了敌人试图围困的企图。

向前、向前,此时的刘稷脑子里只有这一个念头,陌刀不离身前一丈的距离,每劈倒一个胡骑,便大步迈进一步,脚下的革靴里满是污秽,就连被藤条裹起来的刀柄都变得湿滑起来,就这样,不知道打倒了多少敌人,他的手上突然间一轻,沉重的一击竟然落了空,睁开模糊的双眼,一丝光亮透了进来,自己已经击穿了敌阵?

看着那个血糊糊犹如箭垛子一般的身影,孙孝哲从心底生出一股寒意,他是边兵出身,刀头舔血的勾当是家常便饭,可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能打的人,那把陌刀比其人还要长,看上去就像是个小孩在玩大刀,可他一点都笑不出来。

“你已经力竭了,不想死就弃刀降了吧。”这一刻他竟然生出了一丝惺惺相惜之意。

“呸!”刘稷吐出一口血水,眨了眨眼皮,想要看清发话之人:“老子就算剩一口气,斩你,屠狗尔!”

“某家孙孝哲,东平郡王帐下捉生将,阎王那里,莫要报错了名号。”

孙孝哲翻身落马,从鞍后的皮囊捡出一条链锤,用完好的手一圈圈地捆在另一只手的手臂上,然后提起一柄七尺长的铁骨朵,拿在手中掂量了一下。

“老子叫刘稷......”他柱刀而立,身体摇摇晃晃地,看似随时会倒下来,一句话没说完,就听到耳边传来空气被搅动的呼呼声。

狗日的玩偷袭。

孙孝哲手上的链锤在空中转了个圈,猛地击向他的身体,刘稷举刀去挡,竟然没有将锤头荡开,反而被击得一偏,差点没拿稳。

“哈哈”

孙孝哲试出虚实,马上欺身上前,铁骨朵大力劈向刘稷的头部,逼得他后退了一步,紧接着身体一转,长长的链锤再度挥出,带着呼呼的风声扫向刘稷的胸前。

此时他们相距已经不足两丈,陌刀的长处变成了短处,刘稷躲闲不及,挥刀斩向联接的铁链,不料链子非但没有断开,反而一圈又一圈地缠住了刀身,本就沉重的刀子加上铁链和刺锤,让他步履维艰,跌跌撞撞地孙孝哲,后者大喜过望,用力回扯,同时另一只手上的铁骨朵向下挥落,只要去势不变,这一下会准确砸中对方的脑袋。

钝器破甲,哪怕有铁盔护头,也难保不死。

谁知道回扯的这一下竟然十分容易,对方似乎根本没有相抗之意,孙孝哲本能地感到了不妙,想要弃刀后退,不料铁链的另一端是缠在自己的手臂上的,根本撕掳不开,就在这时,一个红红的身影撞了过来,快得不可思议。

“去死吧!”

刘稷狞笑着闭上眼,借着他自己的力量,飞扑而至,狠狠地撞在他的胸膛上,铁盔顶端的尖刺直直地破开他的胸甲,孙孝哲只觉得一阵巨痛袭来,整个人便飞了出去,仰面倒在了地上。

刘稷走上前去一脚踢掉他手中的铁骨朵,捡起被铁链子缠住的陌刀,缓缓地将它解开,踩着那条铁链一脚踏他的胸口处,孙孝哲从迷离中睁开眼,只看到一把巨大的刀子对准了自己。

“且慢!”

这样还没死,刘稷一愣:“想投降?”

“杀了某,他也活不成?”

孙孝哲奋力举起手臂,指向后方,刘稷抬头一看,不远处系着两个人,其中一个他认识。

绿帽哥?

“放了他们,我给你一个痛快。”

“某.......某还有上千人,你们活不了。”

“活不活得了,你也看不到了,下去等着我吧,如果你等得到的话。”

见他举刀欲落,孙孝哲急急地呼道:“你知道他是谁吗,寿王,至尊的亲子!”

“我知道他是谁。”刘稷低下头在他耳边说道:“你们杀了他,范阳想不造反都不行,我还得感谢你呢。”

说罢,他站起身,眼神轻蔑地在那些蠢蠢欲动的胡骑身上扫过,最后停在了李瑁的身上。

“大唐,从不与恐怖分子谈判。”

双手握着刀柄,猛力下落,巨大的刀身如同切豆腐般,从孙孝哲的身体穿过去,将他钉进了地里。

第三百一十九章 生变(完)

孙孝哲死了?郡王身边最勇猛的勇士死了?

四下里的胡骑全都不敢置信地看着那具尸体,以及插在尸体上那把硕大无比的陌刀,当然还有站在刀子边上的少年郎。

这一刻,时间似乎停滞了下来,趁此机会,珲瑊、仆固砀、杨预以及陈金和他的小队全都冲了过来,围在他的身边,因为每个人都看到,刘稷是真得已经力竭,刚才的那番打斗,如果不是对方有所忌惮,不敢与他力拼,一早就落败了。

刘稷喘着粗气,手搭在杨预的肩上,就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他的人已经没了一半,就连浑瑊等人组织的溃兵,也只剩了百十来个,而周围密密麻麻的胡骑,至少也有上千之多,加上在两侧狙击的,估计还有两千上下,如果没有别的援军,他们这一小团人马,是没有活路的。

有鉴于此,刘稷才会采取擒贼擒王的打法,不顾一切地突击中间,他的目标并不是孙孝哲,而是被一队人护着的老妇人。

那是一队超过两百人的胡骑,除去康氏和两个缚在马上的人质,余者都是生力军,孙孝哲令可自己上也不动他们,充份说明了这些人才是最后的王牌,刘稷没有把握能用一次突击打垮他们,因为无论是自己还是手下,全都到了力竭的边缘,特别是他自己,不光脱了力,身上的的伤痛在提醒着他,再不医治,只怕又是一场穿越的到来。

尽管如此,刘稷还是按着杨预的肩膀,尽量让自己站直。

“弟兄们,他们已是穷途末路,可愿再随我,干这最后一回?”

“干死这帮杂碎!”

“干死这帮杂碎!”

杨预、陈金等人举起手中的兵器,忘情高呼,珲瑊、仆固砀等人也齐声响应,没有人在乎四下里人数远比他们还多的敌人,牙边战旗重新竖立起来,破烂不堪的旗面,已经成了不相连的几根布条,却是每个人心目中最神圣的所在,只等着它再度挥动的那一刻。

失去首领的胡骑陷入了片刻的混乱,除了那些还在拼命阻挡外围两个方向上的一部,其余的人都不约而同地望着唐人小队后面,被护在当中的康氏,可奇怪的是,妇人似乎充耳不闻,眼睛看着远方,嘴里喃喃地说着什么。

就在刘稷稍稍回复了一口气,准备完成最后一击时,突然响起了大片大片的马蹄声,声音由远及近,由小到大,慢慢地传到了每一个人的耳中,他心里一松,手上的陌刀依然插在孙孝哲的尸体上,没有再试图拔出来。

声音是从延兴门的方向传来的,到了道政坊左近,分成了两股,一路从刘稷等人突击的那个方向迅速接近,另一路绕过道政坊截断了另一个出口,不过那里的城门本身就是关闭的,所以他们起到的作用,实际上是将这些胡骑四面包围起来。

很快,一面硕大的节旗招示了来者的身份。

摄御史大夫、北庭大都护、伊西北庭节度使、兼安西副大都护、四镇节度使、郕国公封常清带着安西北庭两镇牙兵到了。

另一个方向上,则是御史中丞、镇蕃副大都护、青塘节度使、蓟郡公李光弼所领的河陇牙兵!

勤政楼上的李隆基等人松了一口气。

花锷楼上的杨氏姐妹松了一口气。

哥舒翰、诸蕃使者、刘稷和他的手下,浑瑊等人无不是松了一口气,这两支生力军的到来,等于将这场胜利实实在在地拿到了手,不至于出现鱼死网破的结局。

他是真不想再穿越一次啊。

“弃械不杀!”

“弃械不杀!”

一声声的呼喊声,让这些胡骑明白了自己的处境,来路没有了,后路被断了,前路堵上了,要想出城,只能与这些边军中的精锐拼命,虽然来得不过四千人,却是刚刚大胜了一场,拿下大唐最强的敌手吐蕃,降服百余国,威振诸蕃的安西北庭河陇之兵,不说别的,方才突阵的不过数十人,就已经打得他们人仰马翻了,如今可是一千多人,眼见着封常清一声令下,押衙尔朱谋提着一把硕大的兵器下了马,眼里散发着狼一样的精光,如同发现猎物的猛兽,身后的牙兵们也是跃跃欲试,哪里不明白,这一千人又是安西人赖以成名的那种调调。

挡在他们前面的胡骑们,不由自主地勒住了缰绳,眼神闪躲着避开这些牙兵的视线,他们心生怯意了。

绝境中,号称精锐的“曳落河”胆怯了!

少年噩梦般的突击,终于起到了震摄的效果,没有人希望再来一次。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没有放手,所有人都望向康氏的方向,希望她能给出一个明确的指令。

康氏叹了一口气,就在她打算发话的时候,异变突起,看押李瑁的一个胡骑突然间嘴里喊了一句话,从他背后举刀砍下去。

“杀了他,同他们拼了!”

我靠还有这种骚操作,刘稷已经从康氏的眼中看出了妥协,见此情景,不由得看向李瑁,正好对方此时的眼神也盯着自己,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刘稷竟然看到了一丝释然,似乎还露出了微笑。

“啊”

高处的杨玉环不由自主地惊呼了一声,随即反应过来,马上掩住了自己的嘴,而站在她身边的三姐,眼睛自始至终就不曾改变过。

另一处的高楼上,高力士清楚地看到,至尊抓着栏杆的双手,青筋暴露,面上的肌肉微微颤抖着,眼神更是凌厉之极。

“不要伤我阿兄!”

隔着一群胡骑,李琦大声叫喊着,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把刀子落下来。

就在那把长刀即将及身的当儿,突然一个身影撞了过来,将马上的李瑁撞落于地,而他自己则被一刀砍在背上,惨呼连连。

竟然是并排缚在一块儿的吉温!

“燕国夫人,不可伤他,万万不可伤了他啊!”

那个胡骑一击不中,马上想要补刀,被一个女人的声音喝止住了。

“够了,你想让所有人都死在这里吗?”

“夫人,唐人不会放过我们的。”

康氏从护卫中走出来,摆摆手制止了他的辩解,来到了李瑁的身边,亲手将他扶起,同时解开了身上的束缚,推了他一把。

“你走吧。”

李瑁狠狠地跌了一下,脑子里还有几分迷糊,被人一推,下意识地向前走了几步,马上被人扶住了,浑瑊与仆固砀一左一右,将他搀进了刘稷的军阵中。

康氏站在中间,高举双手,大声说道。

“今天的事,都是我的过错,与你们无关,现在我请你们,放下兵器,接受他们的处置。”

她转向勤政楼的方向,双膝跪倒在地:“至尊在上,我愿承担一切罪责,请天子开恩,不要再伤及无辜了。”

说罢,她一把拔出腰间的短刀,仰天一连喊了三个字。

“冤,冤,冤!”

然后挥刀刺进了自己的胸口。

“夫人!”

那些胡骑纷纷下马,扑到她的身边,离得近的刘稷看得清楚,那一刀正中心脏位置,只怕神仙也难救了。

康氏的自尽,打消了胡骑最后的抵抗决心,在四下援军的逼迫下,他们全都落马扔掉了兵器,接受唐军的束缚,事情竟然以这种方式解决了,刘稷在不可思议的同时,又有些好笑,只不过,一个身影飞快地冲过来,怒气冲冲地拿刀指向了他。

“你这厮好生可恶,差点就伤了家兄的性命。”

刘稷看着这个一脸怒气的家伙,眼睛里影影绰绰地,身体突然间一轻,软倒下去。

真他娘的累啊!

第三百二十章 寿王(上)

绿草如茵,一群群学子或坐或卧,畅谈学业、理想,一旁的小道,往来之人络绎不绝,或是拿着书本走向图书馆,或是打水或是拿着衣物回到宿舍,对面的小树林里,则是恋人们的圣地,借着树阴的遮挡,年青人可以肆意挥洒着青春的荷尔蒙。

这便是一个大学校园的日常,而他所看到的也不例外,唯一的区别就是多了一些草绿色,那是军营的颜色。

他的眼睛里只有一个纤细的身影,九八式女兵夏常服套在一个曲线玲珑的躯体上,短裙下一双挺直的小腿正在灵活地移动着,无檐帽压着齐耳的短发,显得精神而又干练,俏丽的笑容让他的心软软地,随着两瓣红唇的起伏,时不时现出一排整洁雪白的贝齿。

“来追我呀。”

他会装做用力的样子,每每在即将得手的一瞬间,身影躲入了下一个树身后头,然后俏皮地露出头,得意地朝他勾勾手,游戏就这样循环下去,直到树林的深处,他会出其不意截断退路,等着对方自己撞进怀里,然后将她压在树身上,凝视着那张微微发红的俏脸,不顾她弱弱的抗议,慢慢俯下头去,捕捉那一抹甜美的香醇。

可是这一次,无论他怎么用力,那个身影都会差之毫厘,他不想再玩游戏,只想将她抱住,体会那种爱人在怀的心安,身影在一个个树身之间跳动着,仿佛一朵飘乎的云,不知道过了多久,身后突然出现一道悬崖,而她却茫然不觉。

“不要!”

刘稷大叫一声,用尽全身的力气扑过去,试图抓住她的手,可最终还是晚了一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个熟悉的身影坠入了深渊当中。

“茗茗!”

他猛然睁开眼,眼前白茫茫的一片,紧接着便是一阵阵的走动声。

“来人,去传孙掌事。”

他听到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匆匆的脚步声之后,一张苍老的面容出现在眼中,对方仔细了一下他的脸,眼皮、口舌都被抬起,然后便抓着一只手开始搭脉。

“脉像略有起伏,不过不妨事,刚刚醒来静养一段便可,老夫去写个方子,每日三次煎服,最多一个月的功夫,保管恢复如常。”

“这么说,他已经无碍了?”

“脉像上看是的,他底子好,又年轻,虽然失血过多,不过恢复得也快,只要人醒来就不会有事,只是这个月需得戒色,以免精血流失固守不易,会伤及根本的。”

“有劳掌事了。”

一段对话之后,一张年轻的多的面容出现在他的眼中,刘稷不由得愣住了,怎么会是他?

“可是口渴,腹中饥饿?”李瑁关切地问道。

刘稷的确感到口中干涩,浑身无力,只能轻轻点点头,李瑁马上命人端来一个盘子,亲手拿起上面的盅子,让人将他扶起,舀起一勺喂到他的嘴边。

尼玛这是什么操作?

刘稷凌乱了,不过此时身体上的需求盖过了一切,就着他的手吃下一盅肉糊糊一样的东西,再喝了几口水,总算觉得清醒了许多。

“这是哪里?”

他一眼就看出这里不是高府,也不是封府,难道是寿王府?

“这里是一间别院,就在兴庆宫的一侧,你当时流血不止,又昏迷过去,为了尽快医治,某就让他们抬到这里来,方才给你把脉的孙掌事是尚药局中最好的治伤圣手,他说你无碍了,某才放心。”

刘稷心里微微一寒,下意识地看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果然衣衫都换掉了,李瑁见他一付小心谨慎的样子,赶紧解释道。

“这里住的全都是你的人,服侍下人也都是从封府找来的,若不是实在动弹不得,你那岳丈早就要抬走了。”

原来如此,他总算放心了,虽然没有证据显示这位有什么龙阳之癖,但是唐人的权贵,喜好**的不在少数,何况这位曾经出了那种事,难免心理方面会失衡,他可不想产生什么意想不到的后果。

“如此,有劳殿下了,但不知我睡了多久?”

“这个么。”李瑁看了一眼窗外,天已经黑了。

“到明日午时,刚好七日,孙掌事说了,若是七日之内醒不过来,只怕会有性命之忧,好在吉人天相,终归是有惊无险,某也可以向至尊交待了。”

刘稷又是一愣,这货是李隆基派来的?李瑁以为他不信,继续解释道。

“你的伤势,牵动了朝野上下,天子每日都会使中官前来询问,还特命小王时时垂问,方才醒来的消息,这会子只怕已经送入兴庆宫了,想必至尊也是极为高兴的。”

好吧,算他有良心,刘稷说了几句感谢天子的话,李瑁也是中规中矩地照章对答,然后突然一下子陷入了沉寂的尴尬中。

他真不知道,该与这位哥说什么?

“那一日,承蒙相救,还未谢过。”最后还是李瑁先开了口。

刘稷更觉得尴尬了:“救下殿下的是那位撞你之人,非是刘某。”

“你说吉温?”李瑁笑了笑:“他救某不假,不过非是为了其他,而是怕天子的怒火,烧了范阳而已。”

不等刘稷说什么,他又自言自语般地说道:“那一日,想某死的人很多,你不是唯一一个,但却是一直在奋力靠近的一个。”

“这其中还包括了你自己吧。”刘稷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

李瑁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叹了一口气:“连你都看出来了?”

“殿下面临生死,一言不发,末将心感佩服。”

“呵,你怎知不是害怕地失语了?”

刘稷摇摇头:“殿下的心里很平静。”

李瑁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出乎意料地说道:“其实某若是死了,对大唐可能是好事。”

“未必,你死了还有他人,殿下厌弃的东西,可能正是他人趋之若婺。”

李瑁显然不想说这个问题,摆摆手:“不提他,这几日你未醒,某特意从兵部调来宗卷,翻看了一番,又与封公谈过,始终不太明白,你是当真不怕死呢,还是一心求死?”

“你也看出来了?”

刘稷把这句话又送还给了对方。

第三百二十一章 寿王(下)

李瑁微微一笑:“你可知,这几日你嘴里始终叫唤着一个名字,明明,是那位封三娘子的闺名么?”

刘稷极快地摇摇头,李瑁恍然大悟。

“这便是了,相必这位娘子已经天人永隔,再无相见之日,所以某能看出来。”

“正如,殿子心目中的那人么?”

李瑁很平静地说道:“我娘是个要强的人,一心想着后宫里最高的那个位子,可某一点都不想,你信么?”

“我信,可天下人不信。”

“你信便罢,天下人与我何干。”李瑁似乎陷入了回忆当中。

“那一年,洛阳的牡丹开得特别好,十妹下降杨洄,她是附马的亲族,其叔任河南府参军,也有幸观礼,亲迎时,那么多的女人,人群中,某一眼就瞧中了她,那一刻所有的花儿都失了色,国色天香,仿佛就是为她而设,某当时便在想,若能得她为妻,此生还有何憾。”

在刘稷的眼里,此时的李瑁,不过是个情笃初开的小男孩,信仰那种最纯粹的感情,没有被世俗所污染,而他的母亲,那位有着极大野心的武氏,竟然成全了儿子,不得不说,比起她的前辈,相差不是一点半点,因为这桩婚姻的另一半,只不过是个失却了父亲,要在叔父的庇护下长大的孤女,根本无法带给李瑁半点助力,倾国倾城的容貌,只会带来灾祸,后来发生的一切,也证实了这一点。

李瑁的眼中笑意盎然,却没有再说一句话,因为那都是忌讳,刘稷耐心地等着他自己回过神。

“后来的事,无人不知,让你见笑了。”

这一刻,刘稷很佩服他的心理素质,俗话说: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不共戴天,可对于他来说,这些仇恨只能藏在心里,十多年过去了,人没有变态,已经是个奇迹,他还能用这么平静的口吻说出来,更是不容易,刘稷突然之间有几分同情对方了。

“既然殿下如此不见外,末将也有一句话,送与殿下。”

“正要请教。”

“她将自己最好的时光给了你,这便是最大的幸福,殿下思之。”

李瑁愣了半晌方才开口:“白头如新,倾盖如故,某想与她相守五十年,可上天只给了五年,换作你,过得去么?”

“过不去。”刘稷坦然答道,开玩笑,这事能过去么。

“所以说人易,说已难,若是死了在那一刻,她亲眼所见,是不是便能了了这段缘?”

“殿下若是当真死去,你是希望她伤心难过呢,还是无动于衷?”

李瑁答不出来,因为无论是哪一样,都不是他愿意看到的,刘稷叹了一口气,说道。

“大唐最美的花,只能长伴君王之侧,殿下与其自伤自怜,不如想想,如何补回那五十年。”

李瑁怔怔地看着他,似乎不敢相信,这话会从他的嘴里说出来,过了好一会儿,突然大笑出声。

“某知道你为何胆大至此了,也只有你刘五郎,才会如此直言无忌。”

“殿下都不忌讳,末将有什么可担心的,至尊用你,难道不会顾念于此?于帝王而言,女子不过锦上添花的那朵花,情意也好,恨意也罢,他根本就不在乎,这才是他想教给你的东西。”

“说得好,旁人就算想得到,也断断不敢说出来,不妄我等了你这么多天。”

李瑁的眼睛亮了起来,刘稷又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大唐是个奇葩的国度,父夺子妻,子娶后母,都不是什么稀罕事,礼法上无非是就是佛寺道观里打一转,把身份漂白而已,连最正统的儒家都不会对此说三道四,李瑁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殿下是为了招揽末将?”

“若是,你肯吗?”

“不肯。”刘稷拒绝得很干脆,干脆到李瑁都不太明白。

“为何?你觉得本王成算不大,还是不如太子?”

“都不是,只是我不想卷入其中,如此而已。”

刘稷坦然答道:“殿下看中的,不过是末将的匹夫之勇,欲为将来计尔,可末将志不在此,天下之大,非是一隅而已,末将只想去边关,扫荡残余为大唐开疆裂土,因此,恐怕要辜负殿下的好意。”

李瑁鼓掌而笑:“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幸好某没有此意,不过听你这一席话,某倒是觉得,不能得你相助,实为一桩憾事,因为能说出这番话的,又岂是只有匹夫之勇,刘稷啊,其实某这些天只是想问你一事,得你亲口答一句,如此而已。”

“殿下谬赞了,在答你的问题之前,可否先问一句,范阳如何了?”

“某还以为你不会问了呢。”李瑁似乎早有准备,向他一五一十地说道。

“康氏自尽后,余下的人都降了,除去数名头脑罪在不赦,余者发配青塘,以充边军,昨日政事堂合议,诏书已得天子用玺,快马发出。”

“安禄山追赠太师,其子安庆宗赠尚书,次子安庆绪继为东平郡王、范阳节度使,三子安庆和为平卢节度使,九子安庆恩为范阳节度留后,充范阳兵马使。”

只是这样?刘稷有些迷糊了,不过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河东呢?”

“问得好,诏令,高仙芝出为河东节度使,太原尹兼北都留守,加御史大夫衔,王难得出为大同军使,郭英义出为苛岚军使,程千里任河东节度副使、上党太守。”

这是要动手的前奏?刘谡马上明白了他们的意图,三镇当中,河东是安禄山掌控最薄弱的一地,在真实的历史上,变乱发生之后河东都基本上没有响应,更何况如今天他兼任还不到两年,朝廷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将三镇逐一肢解,以免叛乱的范围扩散。

“这样做,是将难题抛给了他们啊。”

李瑁赞许地点点头:“你还说自己是匹夫之勇?”

“安禄山诸子不和,将他们分封,便是诱使他们内讧,朝廷当下不能对范阳用兵,你明白的。”

刘稷当然明白,眼下吐蕃这块大肥肉还没有消化下去呢,一旦动兵,势必要抽调河陇安西北庭的兵力,这等于给了吐蕃人一个喘息之机,一切又将回到原点。

“除此以外,京城禁军将加以整顿,天子特旨调安思顺回京,任武部尚书加同中书门下三品。”

这相当于入相了,刘谡点点头:“朔方节度使意属何人?”

“等安思顺回京,让他自荐吧,原本是想哥舒郡王兼任的,他推掉了。”

“我有一人可荐于殿下。”

“谁?”

“朔方兵马使郭子仪。”

李瑁虽然没有马上应下,很显然已经记在了心里,让这位神将提前出场,相信更有利于事态的发展,必竟他的年纪不小了,资格还是很够的。

“说了这么多,你自己呢,可愿在河东任职?”

“我的事,至尊自有主张,就不费那个心了,大典之后,应该会进宫见驾吧,不过眼下只能再等一等。”

“大典?”李瑁哑然失笑:“大典早就结束了,你还不知道么,你已经年满十七岁了。”

啊,刘稷居然忘了这一茬,他这一睡就睡了七天,而年关就是这几天,如今已经是天宝十二载了。

那自己的生日究竟是哪一天呢?

见他有些浑浑噩噩的,李瑁只当是伤处在作痛,站起身说道。

“你刚醒,要多休息,这些日子好生养着,什么也别想,探望你的人可不少呢,没想到,你来京城不久,倒是挺有人缘,连虢国夫人都亲自上门来了。”

刘稷眼皮子一跳,心说不会被看出什么了吧。

“还有太子府上的广平王妃,听闻与你那未过门的娘子是干亲,这倒是奇了。”

我去,要不要这么明显,刘稷的脸都绿了。

“二十五娘寿安公主也遣人来打听你的近况,你们认得么?”

完蛋了,刘稷一声哀叹,女人多了也是很烦的。

“清源县主,不对,应该是郡主了,来一次哭一次,某看着都不忍心,你们的亲事很近了吧,到时候,说不得还要上门讨一杯水酒吃。”

李瑁补完最后一刀,暗笑着走出了房门,似乎生怕他一言不合就要动手。

第三百二十二章 打发

天宝十二载,是在一个极不平凡的日子里到来的,对于长安城的百姓来说,犹如经历了一次海上的大风暴,跌荡起伏,从惊险到惊喜,令人难忘。

发生在年前的那一次变乱,最后定性为一小撮危险份子胁持郡王遗孀,妄图制造事端,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在各国友好使者的面前,制造一起影响大唐形象的恐怖事件,当然,虽然过程比较曲折,结局依然完美,在各方正义力量的帮助下,长安居民万众一心,齐心胁力,粉碎了这一阴谋,将危险份子绳之以法,只不过在战斗中,包括燕国夫人在内的多名人士不幸身亡,令人痛心疾首。

接踵而来的,则是筹办了半年之久的正旦大典,在上千名在京官员的参与下,天子于大内太极殿接见了来自于数千个不同友邦的使者,其数量之多,创下了开国以来的历史记录,而做为大典主礼的献俘仪式,则让天下所有人见证了大唐取得的辉煌胜利,吐蕃这个曾经让人头疼,给国家带来巨大灾难的顽强小邦,终于低下了他们不屈的头颅,由其赞普赤德祖赞亲自献上代表人口与土地的名册山川地理志,从而为百年以来的战争划上了一个句号,大唐第一次成为这片高原的主人。

这一刻,整个皇城的万岁呼声响彻天地,以至于连在皇城外观礼的百姓们也受到了感染,长安城成为一片欢乐的海洋,所有人都在抒发着心中的喜悦,只有两个地方例外,一个是太子府,一个则是宣阳坊的杨府。

大典过后不过数日,还在沉浸在新年气氛中的长安百姓突然发现,朝廷竟然还在正常地运作,大赦天下、整个正月不禁夜算是给予所有人的福利,一连串的人事变动则让人有些目不瑕接,执掌北衙左、右羽林军的两个大将军双双被调出京城,出任河东方面,右金吾卫大将军程千里上任不到十天,也被发到了河东,显然是无妄之灾,对三大禁军的集体处置,表明了天子对京城卫戍的不满,而地方上也没能逃得掉,京兆尹鲜于向贬为偏郡长史,当管的万年县从县令到县尉全部一捋到底,投入狱中,这么做就多少有些出于政治原因了,毕竟不久前才出了刺杀郡王的大案子,总得有人负责不是。

就在百姓以为热闹看够时,由政事堂发出的一封封诏书再一次让人目瞪口呆,这一棒子,竟然打在了天子的红人,杨氏一族的代表人物杨国忠身上,其本人被拿掉了兼任的所有头衔,出为汉中太守,这对于他来说,无异于发配,因为不久前,他还是右相的有力人选,差不多为所有人看好,没想到两个月的功夫,竟然沦落至此。

明面上的罪责是“误交匪人,骤行不轨。”,实际上,稍稍有些判断的人都知道,这是天子给范阳的交待,哪怕他是最为得宠的杨氏族人,哪怕没有直接证据,也一样会断然处置,这样还不算,那些依附于他的诸如中书舍人窦华、侍御史郑昂等人,也或多或少地受到了贬责,再加上之前就拿下的鲜于向,竟然将这个还没有形成势力的小集团,一网打尽。

如此结果,对于尝到了权力的甜头的杨国忠来说,无异于万丈深渊,接到诏书后他马上进宫求见,足足等了近两个时辰,才被高力士接引进去。

“高公。”

杨国忠轻声叫唤了一声,高力士转头看了他一眼,语气平平地说道。

“大典前后多少事,全都在至尊的身上,杨大夫好歹体恤圣体,也该安份一些罢,就莫要再惹天子生气了,老奴感激不尽。”

杨国忠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直白的提醒,每个字都像刀子一般在戳他的心,眼前的这人是得罪不起的,他不得强压下心中的愤恨,一言不发地跟着高力士,来到了御前。

“罪臣杨国忠拜见至尊。”

李隆基坐在榻上,一手搭着靠手,眼神复杂地看着他,隔了好一会儿,才一摆手。

“起来吧。”

杨国忠站起身,高大的身躯使得他的视线突然间变暗了,有些看不清楚对方脸上的表情,不过不妨想像得到。

“朕知道你心有不甘,可事情已经至此了,多少双眼睛看着呢,朝里的,朝外的,还有几千个蕃国的使者,最后总要有个了断,你也莫要心急,在地方上好好历练一番,把你那性子磨一磨,将来未必没有回来的一天。”

这是个粗神经的家伙,李隆基不得不把话说透,杨国忠一听到最后,露出一个感激的神情,举手致礼道。

“臣知道错了,可那件事,真不是臣干的,天日可鉴哪。”

李隆基见他还要辩解,心里有几分不耐烦,语气也沉了许多。

“不是你?事情发生在你府门外不到一里的地方,刺客中唯一拿下的活口是你的属下,他们供出来,所谓绑人者人人皆是蜀音,放眼朝堂上下,与安禄山有嫌隙,想要他死者,除了你还有何人?这也罢了,你把三姨也牵进来,她自认是主使,为你担下一切,可她为何要安禄山的命?你若还有一分担当,就不要让个女人出首,当真以为朕的宠信,可以无法无天么?”

杨国忠听得愣在了当场,三娘认下了?那不是把自己推火坑里了么,现在无论说什么,天子都不会信了,他深深吸了一口气,低首答道。

“至尊容禀,安禄山阴结外族,私蓄兵马,其异心绝非一日,是的,臣不齿于他,那也不过是想为国除害,替君分忧,眼下事情虽然不是臣所为,既然天子不信,臣便是担了又如何,可若是阴险小人的一石二鸟之计呢?”

“难为你还能动脑筋,那你说说,这个躲在背后策划一切的阴险小人,究竟是谁。”

“谁对臣不满,希望将臣赶离京城,赶离天子身边者,便是。”

李隆基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太子?”

“臣不敢妄言。”

杨国忠干脆地默认,之前双方你来我往,早有宿怨,能处心积虑从这件事里得到好处,又有一定的行动力,放眼京城,也只有太子府上了。

“虽然你没有证据,但说得有一定道理,朕不偏私,太子足不出府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就连大典的领班,朕也交与了寿王,这是一个警告,现在,朕要告诉你的是,他的人,朕也会处置,这样做,你还会觉得不甘心么?”

事到如今,杨国忠心里明白,再争下去,只会适得其反,他只得无奈地答道。

“臣无话可说。”

“无话说就回吧,早些收拾好了行装上路,不要再拖拖拉拉,让人捉住弹劾一本,让朕为难。”

打发走了杨国忠,李隆基疲累地合下了眼皮,连续三天的大典,是一件极为累人的活,还要接见那么多的使者,再是强撑,倒底是近七十岁的人了,这些天下来,连最宠爱的女人都没有碰过,紧接着还要处理范阳的后续事宜,他是真得有些倦了。

“高力士,你知道朕想到了谁么?”

“老奴眼拙,猜不出。”

“哥奴啊,想不到,他在两个月前说的话,竟然全都印证了,你知道么,当时他向朕推荐的,是太子主政,安禄山为右相,杨国忠为左相,三人互不统属,各自牵制,朝政哪会有这般不顺?如今呢,一个死了,一个被贬出京,一个......”

他摇摇头:“那个逆子不说也罢,朕现在觉得,天上似乎有一双眼睛,在无时不刻地盯着朕,朕想做什么,他就跳出来阻止,你说,是不是真有一个阴险小人,在暗地里掌控着这一切?”

“天下,都在大家的掌握中,小人作祟,纵然一时能得逞,也必有露出马脚的一天,如今朝局还算稳定,寿王掌总,哥舒郡王以边将入相,在朝中根基不深,韦见素虽然年资不高,胜在勤勉,再加陈令公和张侍中,老奴想着,也该平静一阵子了。”

“也就是一阵子吧。”李隆基叹了一口气,扶着他的手站起身。

高力士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是不是去娘子那里?”

李隆基“嗯”了一声,走了几步,突然说道。

“若非杨国忠,还有谁能驱使三姨襄助?”

这话高力士哪里敢接,李隆基也没有指望他的答案,自顾自地说道。

“她这些天都去了什么地方?”

“虢国夫人么,多数时候都在自己府上,偶尔去韩国夫人和秦国夫人那里,只有前些日子,她同广平王妃一块儿去了寿王的别院,应该是看望受伤的将士去了。”

李隆基一愣:“你信么?”

高力士没有答话,李隆基晒然一笑,举步走向贵妃的寝宫。

位于兴庆宫一坊之隔的寿王别院,最早还是武惠妃时赐下的,为的就是方便李瑁能时时进宫,只不过后来发生了变故,他已经很久没有住过了。

高力士说得不错,杨玉瑶的确在这里,她在刘稷受伤昏迷之后,已经三次来到这里探望,用得自然就是之前说得那个借口,有时候是同两姐妹一块儿,有时候是同崔氏一块儿,而这一次,她是一个人来的,为此足足晚了五天。

毕竟这里离兴庆宫太近,多少双眼睛在盯着,她也不敢过于放肆,以免触怒了天子那颗敏感的心。

同前几次一样,她到了别院伊使,并没有马上去刘稷的院子,而是耐心地去了每一个伤者的住所,亲言抚慰,并将带来的吃食等物送到他们的手上,那些老兵油子何尝见过如此美丽的贵妇,直到人影消失,都不敢相信。

好不容易做完了这一切,她才脚步飞快地走向心爱之人的院子,跟在后头的舒云等侍女想笑又不敢,到了门口,全都自觉地停下脚步,将门口把住。

杨玉瑶提着裙角,轻轻地走进去,门是不会拴上的,她推开一个角度,马上就看到了屋里的情形,整个人马上呆呆地站在那里,既没有走进去,也没有退出去。

内室靠窗的榻上,伏着一个女子的身影,从后面看不清面容,身体呈弓形,纤细的腰身被一双大手搂着,从臀形和大腿并拢的情形来看,应该是个妙龄少女,多半还是个雏儿,屋子里轻微的咂吧声,对杨玉瑶来说再也熟悉不过,她的心里微微有些恼怒,枉自己为他担心得睡不着觉,人家却在这里风流快活。

榻上的那对人似乎毫无停下来的意思,杨玉瑶原本不多的气性,马上转为了兴趣,究竟是谁,能让他如此迫不及待,伤成这样都能动情。

站在门口观察了一会儿,她究竟觉出了一线端倪,扶着少女腰肢的那双手,竟然规规矩矩地没有上也没有下,这可不是五郎的风格,什么样的女子,让他极为渴望,又极为尊重呢?她的嘴角现出一个浅浅的笑意,轻手轻脚地走进屋子,在一旁坐下来,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们。

一个长长的热吻之后,刘稷放开嘴,少女唇间那种柔软的触感,让他爱不释手,而略显青涩的吻技,实际上对一个老司机的诱惑是致命的,如果不是这种环境,他会忍不住再多做一些什么,左右少女自己都默认了,两人的亲事在即,还有什么可避讳的。

封寒月始终闭着眼睛,面上带着一个甜甜的笑容,眼中还有泪痕,情郎伤成这样,她恨不能连心都交出去,只是一个吻而已,早就不在少女的心上了,感觉到对方离开自己的唇齿,她刚想睁开眼,就听到了一声惊呼,急急地出口说道。

“是不是触到痛处了,在哪里,在哪里?”

刘稷张着嘴,向她眨眨眼睛,封寒月不明所以转过头,赫然发现一张似笑非笑的俏脸。

“啊”

她立刻像一只受惊的兔子般跳了起来,杨玉瑶看着她满脸的红晕,笑得前仰后合。

“不用管我,你们继续,当我不在便是。”

封寒月的脸上红得能滴下水,想要解释一句,却怎么也说不出口,最后只能捂着双眼,娇嗔了一声,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刘稷有些无奈地看着这位姐们,似乎专门喜欢捉弄人,过了一会儿,见她有些停不下来的意思,不得不开口说道。

“姐姐,笑够了没有。”

“这样的好戏,能笑上一年呢,这会子哪能够了。”

口上这么说,杨玉瑶却停住了笑,眼里戏谑地打量着他。

“不应该啊,你们自幼相识,又是在那种偏僻地方,什么没见识过,怎么像个雏儿似的,这么美的小娘子,你会忍住不下手?我却不信。”

“事实俱在,你不信管用么,那是我的发妻,哪能如此随便呢。”

“喔。”杨玉瑶出其不意地出手伸进了被子,在里面摸了摸,一个硬硬的事物让她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姐姐。”刘稷吓了一跳,这女人真是什么都敢来啊。

“奴还以为五郎当真守得住呢,没曾想有贼心没贼胆罢了,若是身上没有伤,这会子只怕已经干柴烈火了吧。”

见她话越来越露骨,手上的动作也越来越大,刘稷忍不住开口制止。

“饶了我吧,身上还伤着呢,医者说不能动欲。”

杨玉瑶却没有停下的意思,反而挨到他的身边,俯下身子,娇艳的红唇就停在他的嘴边,那种如兰似麝般的香气无孔不入地侵袭着他的心防,那点好不容易鼓起来的意志,一下子便到了崩溃的边缘,毕竟与少女那种浅尝即止的接触,非但不能压下心里的欲望,反而越来越热。

“五郎不必动弹,奴来吧。”

刘稷再也忍不住了,一把将她搂住,狠狠地压着那对红唇,吻了下去。

第三百二十三章 柴禾

七天的昏迷期,五天的苏醒期,受伤之后的第十二天,因为身体底子好,又年轻的缘故,恢复起来十分迅速,当然,这也得益于身处长安这个世界上最繁华的大都市,每天不惜成本地吃着最昂贵的补品,最好的医士以及最有效的伤药,与在吐蕃的那一次相比,时间上要短得多,差不多已经可以下地了。

医者的叮嘱,实际上是出于养生的概念,在榻上躺了十二天,加上之前的行动,刘稷有超过二十天不曾亲近女性了,此时一个如此要命的娇躯主动贴上来,哪里还把持得住。

好在二人都知道保持克制,并没有如以前那般下死力,饶是如此,杨玉瑶依然一脸满足地瘫倒在他的身上,其中一半是累的。

因为主要是女子主动,刘稷倒是并不怎么累,摸着那具温玉般滑腻的身子,意犹未尽地说道。

“听他们说,这些天你已经来过三回了,走得这么勤,不怕被人非议么?”

杨玉瑶娇喘着说道:“还不是担心你,哪顾得了那么多,说嘴就说嘴吧,左右也不会说你。”

刘稷不解地问了一句:“这却是为何?”

杨玉瑶平顺了一会呼吸,用手撩起披散的秀发,将它们拂到脑后。

“你忘了这是谁的别院?”

刘稷一想就明白了,外头的人,肯定不会以为她是专门为了自己,只会怀疑到别院的主人身上,他眼前仿佛出现一顶绿油油的帽子,还是带闪的那种。

可怜的李瑁,这算不算躺着也中枪。

见他一时没有答话,杨玉瑶抬起头,“扑嗤”一笑。

“五郎不会连这种干醋也呷吧。”

女子精致的脸颊上还残留着高潮后的余韵,一双眸子里有着如丝般地迷离,雪白的娇躯染成了粉色,起伏的曲线令人血脉贲张,两人的身体紧紧贴在一起,他的任何变化都逃不对方的感觉,

杨玉瑶伸出手抚过他的脸颊,声音舒媚入骨。

“那日你的英勇,奴与小妹在花锷楼上看得清清楚楚,开始小妹还着紧寿王的安危,后来奴悄然看到了,她的一双眼睛也黏在你的身上呢。”

刘稷的眼中一亮,喉咙里不自觉得做了一个吞咽的动作,杨玉瑶“咯咯”直乐。

“小妖精,又作怪。”

刘稷将她的身子抱起,放到自己的身边,顺便为她盖上被子,屋子里虽然烧着上好的银屑炭,可毕竟是大冬天,这么光着容易着凉。

杨玉瑶将头靠在他的胸口上,面上现出一个满意的表情。

“你知道么,城中都在传,你是天神下凡,辅佐大唐的,那些蕃人称你为什么“努儿”,又证实了这种说法,如今传得神乎其神,已经有人照着你的画像,贴来做门神呢。”

“可只有奴知道,你也会伤,会死,那几日,你昏迷不醒,面如金纸,奴真怕这一睡就再也起不来了。”

刘稷伸手在她脸一摸,果然摸到了一丝水渍。

“傻瓜,我还没活够呢,哪舍死。”

“奴不要你死。”杨玉瑶呜哽着哭出了声。

“就算不看奴,为了那位没过门的小娘子,你也不可再这般行险了,好么?”

刘稷忍不住低下头,在她的额头上印了一下。

“不只是她,你们每一个,我都舍不得。”

杨玉瑶呜呜地哭了好一会儿,似乎比她亲子过世还要来得悲伤,刘稷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直到自己停下来。

“憋了好些天,今儿总算是痛快了。”杨玉瑶抹了一把眼泪,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其实有时候,我好生羡慕她,可以当着人肆意地哭出来,奴只能回到府里,一个人偷偷来。”

“傻女子。”刘稷无语地抱紧了她,谁知道杨玉瑶突然挣扎了一下。

“呀,她不会在外面听壁角吧。”

刘稷好笑地说道:“阿封的性子我知道,你既然看到了,她面子挂不住,必不会呆着的。”

杨玉瑶一愣:“你唤她什么?”

“阿封啊。”

刘稷奇怪地答道,怀里的女子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表情,就是心事被人戳穿那样子,他看着对方的表情变幻,突然明白了。

“不许笑我。”杨玉瑶咬着牙,恶狠狠地说道。

“哈哈。”刘稷本来没打算笑的,被她这么一激,反而止不住地笑了起来,杨玉瑶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偏偏刘稷还补了一刀。

“这笑话,也值得笑一年喔。”

女子在他怀里不住地扭动着,头也不敢抬,刘稷笑着在她耳边轻唤。

“三娘,三娘。”

女子被他叫得自己也笑了,扬起头说道:“叫便叫,怕你么。”

“我的三娘是个特别的女子,没有必要与人比较。”刘稷止住笑,温柔地说道:“那日谢谢你,护住了我的人,否则他们必会身陷囹圉。”

“我说过,在这长安城,只要你不死,我必能保住你。”杨玉瑶骄傲地神色,令她平添了一种与众不同的特质。

“后来天子召你入宫,是怎么说的?”

“奴认下了,就说人是我遣人做掉的,至尊偏生不信,还疑到了杨国忠的身上,再加上你栽给他的那些证据,这回不死也得脱层皮了,他的那些亲信,鲜于仲通丢了京兆尹,窦华贬到了江南,郑昂出京成了县令,他自己听闻是个太守,只不知哪个郡。”

这么彻底?刘稷自己都没料到,计划竟然成功了,未来大唐的两个祸害,一死一贬,怎么看都是有利的,也不枉了自己出生入死,流这么多血,他突然间兴奋起来,自己的到来,总算是改变了历史吧。

“谢谢你,三娘。”这一次,他没有丝毫取笑的意思,毕竟那一位也姓杨,对方做得可谓是灭亲。

杨玉瑶不以为意地摆摆手:“他虽是姓杨,不过是个远亲,论到关系,安胡儿对奴都好上许多,一个市井儿,指望他?也只有至尊才会这么想。”

“虽是如此,毕竟担了干系的,还是要谢谢你。”

“奴不喜欢五郎如此见外。”杨玉瑶的眼珠子转了转:“既是要谢,不如应了奴一事罢。”

“你说。”

“每日里,奴都要来,可好?”

刘稷一愣,没想到她会这么说,杨玉瑶解释了一句。

“他不忿奴的所为,定会到府上讨教,奴才不耐烦应酬,索性到你这里来躲个清静,放心吧,奴会先进宫,看望至尊过后才来的。”

“你肯来看我,那自是好的,只是进了宫,他还会放你么?”

杨玉瑶睁着眼睛看着他,笑意藏都藏不住。

“原来五郎在呷他的醋啊。”刘稷的老脸一红,杨玉瑶顿时笑成了一朵花。

“五郎放心吧,他这些日子忙得不可开交,连小妹那里都少去,何况奴去见他,必会穿一身孝服,他有心也没胆的。”

杨玉瑶抚着他的脸,柔声说道:“有了五郎的爱宠,奴还要那个老劈柴做甚。”

“老劈柴?”刘稷听着新鲜,忍不住问道。

“那是奴老家的乡言,要用蜀语说呢。”

说着,她用极低的声音在刘稷耳边说道:“意谓干枯发裂的柴禾,一折就断,一点就着。”

想到李隆基在她心目中,居然是这么个形象,刘稷不由得开怀大笑,两人就这么抱着很是笑了一阵,直到窗外响起一个银铃般的声音,将他们的笑声生生打断。

“你们......这还是白日呢。”

两人面面相觑,她当真在听壁角啊,这下子糗大了。

第三百二十四章 板子

李亨怎么也没想到,老老实实呆在府中什么也不做,这板子也能打到自己身上来。

原本太子府存着一分隔岸观火的心思,一边是安禄山一边是杨国忠,两人打生打死最好同归于尽,才是他们心中所愿,没曾想,事情竟然一步步地发展到了这里,安禄山死了,他们的悍然起兵做乱,事后虽然只惩了几个将校,可对于范阳的防范之心,可谓路人皆知,杨国忠更是被一网打尽,没等他们弹冠相庆,一纸诏令,几个东宫属官,便成了地方小吏,甚至连李泌区区一个侍讲都未能幸免,直接白身赶回了终南山!

“如今清楚了,至尊这是为寿王搭了一座天梯呀,只看什么时候,封了这太子府罢。”

一位老资格的属官叹了一句,在座的无不是心有戚戚,这件事情里头,唯一得利的,除了那位名动京城的刘五郎,就只有寿王了,三方势力同时受损,特别是东宫一系,他反而骤登高位,成为了事实上的政事堂领袖,接下来的事情还用得着说么。

反而是当事人,一头白发的李亨毫不在意地笑了笑。

“担心受怕了二十年,总算可以解脱,焉知不是幸事,连累诸位,都是孤的过错。”

“殿下何出此言。”

同样在受贬行列中的来瑱一拱手说道:“这又不是高宗朝,二十年的太子,岂是说废就废的。”

“不用高宗朝,本朝不也有一位二十年的太子,说废就废了?”

来瑱顿时语塞,这还真是打脸,他忘了前任太子李瑛,正是同样的情形,不只是废了,连命都没保得住,虽然如此,他还是辩解道。

“太子无错,无故废之,岂是天下所望。”

“任由寿王经营下去,也就是迟早的事,翦除太子羽翼,下一步,是不是就要构陷罗织罪名了?”

众人的脸色都有些不好,来瑱看了一眼坐在下首的李泌,着急地说道。

“长源,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有什么话不能说?”

李泌见众人都望向自己,无奈地一拱手:“至尊没有废太子之意,至少目前没有。”

“怎么说?”

“这次贬谪咱们,只是为了平衡,若是不动太子府,大伙试想想,最后是不是要疑到咱们府上?如今虽然看似严厉,实则留了余地的,东宫属官,本就是流水匆匆,就当是提前换了吧。”

“难为你想得开。”来瑱显然不信。

“某一直在想,至尊最近所做的一切,究竟是早有筹谋呢,还是不得以而为之,直到寿王出任尚书令,总算有了一丝头绪,大伙想一想,上一任尚书令,花落谁家?”

没有人回答,也不需要回答,因为那是一位先帝,在场的无人不知,李泌继续说道。

“至尊如今最为关心的,不是帝位的归属,而是自身的安危,数日前的那场变乱,让他看清了京城的虚实,号称十万的禁军,拿着国朝最高的粮饷,拥有最好的军器武备,却在区区三千人面前溃不成军,非得同样的边军才能解围,不至于将面子丢到蕃国那里,可谁都清楚,这面子已经丢了,所以才会有随后的处置,可大伙不要忘了,安禄山足有十余万人马,哪怕不都是这等精锐,一旦发难,谁人能挡?”

“这一仗迟早是要打的,至尊如今就在为此做准备,收回河东,大肆封赏范阳诸将,都是题中应有之义,咱们需要时间,范阳也需要时间,至少两年以内,都会保持这种事态,接下来,谁能主导此战,便是帝位的关键所在,若是当真发兵,这么大的战事,需要一位亲王坐镇,总领天下兵马大元帅,太子殿下,这个位子,不一定就是寿王的。”

“孤当如何做?”李亨虚心请教。

“从边事上入手,不要忘了太子的身上,兼着安西大都护呢,最强的边军,可就在那里,就连咱们那位刘五郎,也是出身于此,你过问安西北庭之事,应当应份。”

“可至尊明确说过,不让孤插手边镇之事。”

“过问,不是插手,安西北庭目前面临着唯一的战事,以臣下看来此战必胜,太子过问只有好处,不是说争功,而是担起应有的责任,僻如说为他们解决粮草辎重补给等事宜,但是战事怎么打,不要干涉,这便是过问。如今不同以往了,大唐不需要一个缩在府里的太子,寿王总领政事堂,太子总领政务,孰轻孰重,不就一目了然了么?”

李亨的眼中一亮,随即又黯淡下来:“可惜长源要归隐山林,再也无法聆听教训。”

“终南山而已,有什么事,殿下遣人来信吧,臣会尽力解答。”

李泌的话,多少让这些即将离去的属官们安了心,一场简单的筵席之后,大家就各自散了伙,李泌拉住来瑱,连同李俶走向他的院子。

几个人在书房里坐下后,李泌的第一句话,就让二人差点跳起来。

“如今太子的形势岌岌可危,可以说已到了生死关头。”

“方才你不是说?”

“那是安殿下之心,如今再来隐忍已是毫无用处,只能死中求活了。”

来瑱与李俶对视了一眼,不安地说道。

“何出此言?”

“方才某问尚书令故事,你们不答,但是都清楚,那是什么情形,不瞒你们说,平叛之战,必是寿王主导,战事过后,何以赏功?太子无错,那便只有加封,若是赠天策上将呢?”

二人俱是心头一震,终于明白他想说的是什么了,李泌没有理会他们的反应,继续说道。

“如今的太子,远不如当年的隐太子,而如今的寿王,比之太宗皇帝,犹有过之而无不及,至尊有意引导此事,或许就是为了强中选强,为我大唐逼出一位强势天子。”

“计将安出?”李俶有些急了,因为写在史书上的结果便是,经过一场惨烈的厮杀,太子和齐王身死,他们的十个孩子被斩杀殆尽,包括还在襁褓中的孩童!

他可是太子的长子。

“殿下勿忧,就算出现最坏的结果,也不会如隐太子与齐王那样,因为至尊不同于武德天子,他掌握着京城所有的力量,只需要一场胜负而非是生死。”

李泌安慰了他一句,继续说道:“某有这个判断,是因为年前那场变乱,寿王的举动很不寻常,亲身犯险,差点就身死,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他的根基太浅,要想短时间有所成就,只能抓住一切时机,手下无人可用便是他唯一弱于当年太宗皇帝之处,因此,太子的属官分到各地,并不是一件坏事,老来,你此去西州任长史,是某向太子建言,同主管吏部的韦相国争取来的,可知为何要如此么?”

“因为北庭战事?”

“因为刘五郎就在那里。”李泌直白地说道:“他受伤之后,便被接入了寿王别院,听闻寿王天天探视,接纳之心已经昭然若揭,可对于这等边将,厚纳不是唯一的途径,在即将到来的战事,给他支持,才是收得其心最好的法子。”

二人明白,这是将安西北庭两镇当成自己的基本盘来经营,李俶有些犹豫地说道。

“咱们府上与封常清有些过节,只怕事情不好办。”

“小事尔,如有必要,可让倓三郎亲自去道歉,再说了,某听闻王妃与封府三娘子,已结为干亲,这是天大的好事啊,殿下可与王妃同行,恭贺他们的新婚之喜,名正言顺,封常清不是蠢人,一定会明白。”

见他稍显犹豫,李泌又劝道:“只看杨国忠虽倒,杨氏一族仍是如日中天,三位国夫人更是炽手可热,便可知他们的作用,殿下与韩国夫人是姻亲,这是求都求不来的好事,万万莫要辜负了。”

李俶点点头:“某一定照办。”

李泌见他虚心受教,继续说道。

“宰辅当中,还有一位关键之人,或许能成为咱们的奥援。”

“谁?”

“哥舒翰。”

李泌缓缓说出这个名字,显得胸有成竹,二人却吃了一惊,传闻中与杨国忠走得很近的哥舒翰?这怎么可能。

“他与杨国忠相近,是因为当年还是李相国在位,不得已而为之,如今不同了,李相国早已故去,杨国忠又得罪,他成了尚书省首辅,实领其事,位高权重,一言九鼎,正是一个有力之士。”

“可他同咱们府上来往不多啊。”

“若是来往密切,至尊就不会用他了。”李泌提醒了一句:“不要忘了他的出身,这是印在身上洗不掉的痕迹。”

“那要如何做呢?”

“某有一计,可令他表态,不过要劳动一人。”

“谁?”

“元公辅。”

第三百二十五章 质问

太子府的后院,崔婉清坐在堂上,细心地观察着纤手,修剪整齐的指甲上涂着鲜红的豆寇花汁,与雪白的肌肤相映成辉。

堂下站着一个少女,低垂螓首,露出一截修长的曲颈,双手扶在腰腹之间,双腿竭力想要站稳身体,却无意识地发出了颤抖。

过了一会儿,一个中年女子走上堂来,在崔婉清的耳边轻声说了一句,她面色不变地抬了抬眼。

“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不知道是走了神还是没听清,一时间没有答话,中年女子喝骂道。

“王妃问你话呢?叫什么。”

“啊,小女复姓独孤,名唤作明慧。”

崔婉清冷冷地说道:“独孤家的,怪道这么有底气,听闻前朝出过好几个皇后是吧?”

少女浑身一颤,出口分辨道:“家中只是小门,非是那等富贵人家。”

“就算是也无用,比家世,放眼这长安城,王妃怕过谁来?”中年傲然答道:“前朝?那叫余孽!”

“小女不敢。”

崔婉清哼了一声,似乎不太满意涂好的指甲,指了指其中一处,一个侍女马上跪倒,为她进行修整。

“抬起头来。”

少女依言抬起头,一头乌黑的秀发下,竟然是一张极为美丽的殊容,看得崔婉清都微微一愣神。

“果然是个狐媚子,难怪勾引得殿下神魂颠倒。”中年女子喝骂了一声,少女双腿一软,再次低下头去。

“你父亲叫什么,在何处任职?”

“回王妃的话,家父讳颖,现任左威卫录事参军。”少女心怀忐忑地答道。

“独孤颖?行了,你下去吧。”

就这么过关了?独孤明慧有些不敢相信,府中谁不知道这位出身高贵的王妃,对后宅妇人极为苛刻,打骂都只是寻常,最惨的莫过于一个生下长子的侍妾,居然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传说就是被她暗地里处置了,独孤明慧本来以为自己也落到了同样的下场,因为最近这些日子,广平王经常在她那里过夜,引起王妃的敌意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

少女的背影消失之后,中年女子不解地问道。

“不过一个小门女子,拉出去也就卖了,难道殿下还真敢同咱们翻脸不成?”

崔婉清横了她一眼:“是个人就这么做,是嫌我名声不够响亮么,这一回,要让他主动献出来。”

“王妃高明。”中年女子露出一个会意的表情。

“你说她可能怀有身孕,是否能证实?”

“是下人说的,她上个月月事不曾来过,若是这月也是一样,便八九不离十了。”

崔婉清冷冷地“哼”了一声:“这件事再也不要外传,特别是殿下那里。”

“仆等明白。”

心里有了决定,她莫明地有些烦燥,虽然对于那个男子极为失望,甚至不愿与他同床,可一听到别的女子怀了他的子嗣,仍然压不住地酸意直冒,只有脑海里的另一个形象,才能让心情好过一些,就在崔婉清犹豫着要不要出府一趟时,突然听到下人禀告,自己的母亲,韩国夫人杨玉瑾来了。

“娘,怎么今日想起过府来了?”

不能怪她诧异,这太子府,母亲就没登过几次门,原因嘛大家心知肚明。

杨玉瑾俏脸含霜,没有理由她的招呼,径直走入中堂,坐在她方才的位置上,母亲在生自己的气?崔婉清不解地上前,想要在她身边坐下,没想到,被制止了。

“你留下,旁人退出去。”

语气生硬毫无商量余地,崔婉清疑惑地依言打发侍女们下去,只余了她们母女二人在堂中。

“娘,出了什么事......”没等她说完,杨玉瑾便喝斥道。

“你做的好事!”

“儿做什么了?”崔婉清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方才那个被她叫来的少女,难道自己的打算,被看透了?

“你说呢。”杨玉瑾显然气得不轻,俏脸发红地指着女儿:“你说实话,与那个五郎是不是有什么首尾?”

崔婉清的脑子里“嗡”地一声,她最担心的,其实不是被夫君发现,而是这位严厉的母亲。

可这么隐秘的事,母亲又是如何知晓的,难道是三姨告诉她的?

“不说话,那就是了?”

杨玉瑾何等眼色,一看女儿的表情就知道,这事情多半是真的,她是又生气又觉得羞耻。

“你是什么身份,怎么会委身于他,那么一个粗鄙之人?”母女俩一样,都说不出太俗的话。

“儿是什么身份?”既然被戳穿,崔婉清突然放松了心情。

“你是崔氏女,是我杨玉瑾的骨肉,放眼京城,能配得起的有几个,如果广平王不是太子长子,你以为我会将你许与他?”

这话说得很隐晦,中心意思就是一个,你是将来要做皇后的人。

崔婉清冷冷地一笑:“崔氏女,杨氏儿,好高的身份,可这身份,于儿有何用,他另愿去碰那个老女人,也不碰我,同他一起,要相敬如宾,要谨言慎行,要母仪天下,唯独没有片刻欢娱,这样的身份,将来不过墓地大一些,形制高一些,可儿要为此郁郁一生,这便是母亲疼儿么?”

杨玉瑾惊得嘴都合不拢,这还是那个自小严格教养,连说话的声音都有着严格限制的女儿,自己心目中的乖乖女,京城人人称羡的世家女典范么?

“你怎么会这么说?”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自己那位以放荡闻名的三妹。

“不是三姨教的,是儿自己悟出来的。”崔婉清走到她身边,像小时候一样,跪倒在她的膝下,将脑袋倚在她的腿上,这个动作,足有十多年没做过了。

“娘,你看看这太子府后宅,如果你没有来,儿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那个好夫君,不是有事求到儿的头上,是从不会跨入这个院子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熬着,把心熬干了,熬死了,把儿熬成一个毒妇,天天睁着眼睛盯着那些侍妾,带着恨意睡去,这便是你与儿寻的良配啊,就算这名份,从广平王妃变成太子妃,变成皇后,变成太后,就算把那些女子一个一个全都斗倒,又有什么意思?”

女儿的话,让杨玉瑾一时间失了语,她没有想到,女儿与女婿之间竟然冷淡到了这种地步,而女儿才十七岁,以后的日子一想就不寒而栗。

“他不喜你?”

“杨家的人,他如何会喜得起来,要我崔婉清屈意逢迎他,也配?”

杨玉瑾叹了一口气,摸着女儿的头发说道:“那你也不能选那么一个粗汉啊。”

“粗汉?”崔婉清笑了起来:“他被天子称之勇,被百姓呼为神,被蕃人顶礼膜拜,这样的粗汉,请给我来一打。”

“娘,你不知道,同他在一起,不用想那些有的没的,也不用小意,自在极了,他的本事,不在诗词歌赋上。”

杨玉瑾惊住了,她从来没有看到过女儿有过这么神采飞扬的一刻,眼睛里放着光,肌肤染上一层红霞,美得不可方物。

她下意识地问了一句:“那是什么?”

崔婉清感到自己脸上发着烧,羞意不可自抑地冒出来,却是毫不犹豫地答道。

“就是能让女子为之死去的那种欢娱。”

杨玉瑾的表情在一瞬间凝固了,她又不是雏儿,焉能不知道女儿所说的是什么,言下之意便是,李俶从来没有让她有过快意,她突然间想起十多天之前,在虢国夫人别院,那个咄咄逼人的年青人,和极富侵略性的吻,脸上慢慢地红了起来。

“岳母大人,听闻你过府,小婿未能亲迎,万望恕罪。”

就在母女二人各怀心思的时候,一个男子的声音,打破了这份沉寂,崔婉清赶紧站起身,恢复了平日里的端庄容貌,只不过当她无意中看到母亲的表情时,心里微微有些奇怪,为什么那张素无表情的脸上,会有着遮不住的羞涩?

第三百二十六章 送礼

李俶满脸堆笑地走入院中,两三步步入堂上,朝着端坐当中的倩影便是一揖。

“小婿与岳母大人见礼了。”

“广平王客气了,一向可好?”

已经恢复端容的杨玉瑾摆摆手,李俶直起身,偷眼看了看肃立一旁的妻子,含笑答道。

“托岳母大人的福,小婿与五娘琴瑟和鸣,此来便是来请她一同出游的。”

“喔。”杨玉瑾看了一眼女儿,崔婉清的表情淡淡地,就像在听与已无关的事情一般。

“但不知是哪家府上?”

“说来巧了,五娘告知小婿,岳母大人结下一门干亲,成亲就在即日,这么一算,小婿也算是她的母族,岂有不到贺之理,又听闻,她下嫁的那位夫婿,前些日子受了重伤,因此想着,与五娘一同去看望,不知岳母大人意下如何?”

杨玉瑾差点没笑出声来,好在平日的习惯使然,总算是忍住了,一旁的崔婉清心中十分古怪,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你说得可是我那位郡主干女?”

“正是封府三娘子。”李俶还真是为了这事来的,只是没曾想会遇上这位韩国夫人。

就在他以为,自家岳母会出言制止时,杨玉瑾却给了他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

“这还当真巧了,我来就是接五娘去会她的,说好了约在三娘府上,然后一块儿出发。”

李俶大喜过望:“虢国夫人、秦国夫人也一同去?”

“嗯,先去接她们,然后一块儿去封府,你要跟着么?”

李俶嘿嘿一笑,听得崔婉清身上一寒:“听闻那位封郡主日日都会在寿叔的别院,不如咱们去那里,顺便探望一下她的夫君如何?”

杨玉瑾愕然地看着他一脸喜兴,想到方才女儿的话,这是打算亲手送妻上门么?

她还没说什么,一旁的崔婉清突然接口道:“殿下欲往那是再好不过,左右不久就是一家人了,总不好连面都没见过,只是......”

“有何难处,五娘不妨直言。”李俶的心里一紧。

“只是初次见面,总不好失了礼数,需要妾为你备下么?”

“那就有劳五娘了。”李俶没想到她说得是这个,顿时松了口气。

“我那妹妹也就罢了,女人的事物好准备,不过听闻她的夫君是个粗汉,喜好有些怪异之处,就怕殿下不愿意割爱。”

听到她这么说,不光是李俶就连杨玉瑾都看了过来,她如何不知道女儿又有什么夭蛾子要弄出来。

“只要府中有的,五娘尽管安排,我无有不从可好?”

崔婉清摇摇头:“怕是难,那位刘果毅不好金珠宝物,只喜欢漂亮女子,妾看这府中上下,唯有一人可能入他的眼,可那是殿下的心头好,不说也罢。”

李俶微微一愣,相互之间送女人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反而是一种风雅,左右侍妾这种生物,比好马强不到哪里去,他一时拿不定主意,是因为这事倒底是真还是这位王妃在借刀杀人。

“我就说嘛,殿下舍不得,罢了......”崔婉清做出一个遗憾的表情,李俶想到府里的情势,和李泌特意嘱咐他的那番话,一咬牙一跺脚,再度堆出一个笑容。

“五娘说哪里话,为夫是在想,哪一个能得他青眼呢。”

“不就是那个独孤什么?”

“独孤明慧。”

李俶心头淌血,那真是个绝色啊,王妃也太狠了。

“马马虎虎,就她了吧,不劳动夫君了,妾这就命人与她准备一份行装,打扮得好看些,你看成不成?”

最后一面都见不着?李俶的笑意已经有些勉强了。

“成成,有劳五娘了。”

“那就事不宜迟,请夫君准备出发吧。”

李俶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主院的,到了那个路口,他死死压下去看一眼的心思,狠狠心走向自己的居处。

“哈哈。”

崔婉清笑得扑到母亲的怀里,杨玉瑾无奈地摇摇头,又是这个套路,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宣阳坊杨府,所有人都十分小心,连走路也是轻了又轻,生怕一个不小心,触到了主人的霉头,整个府里显得死气沉沉地。

大堂上点着不到一半的烛火,坐在主位上的杨国忠阴沉着脸,他的妻子裴柔跪坐在一旁,为他斟酒布菜,下首只有一人,已经卸下京兆尹,准备离京的鲜于向。

因为没有下人侍候,鲜于向只能自己来,他倒了一盅酒,勉强地笑了笑。

“大夫莫要绝望,咱们固然没讨到好,太子一系也没好到哪里去,东宫属官几乎换了一茬,更不必说安郡王,一死才是真的什么都完了。”

“某是不甘心,老向你说,怎么就到了这个地步,三方斗来斗去,一个不落地全都倒了霉,白白便宜了那些人。”

鲜于向叹了一口气:“如今跳出来再看,事情已经很明显了,所有人都只是棋子,被人操弄,实则只不过是一场烟火罢了。”

“怎么说?”杨国忠和裴柔一齐看向他。

“也不知道李相国临终前究竟说了什么,至尊对咱们,对太子,对安郡王全都不放心,于是布下一个大局,一步步地铲除,先是利用咱们打击太子,在咱们以为得计时,又换成了安郡王,严庄失踪,田乾真和三百人下落不明,其实不过是投靠了天子而已,有了他们这种识途老马,以安郡王之能,一样也着了道,劫持车队就是为了将赃栽到大夫的身上,再借此机会安排一场酒宴,引安郡王出门,刺杀于杨府门外,一切证据都指向了大夫,还有什么解释不通的。”

杨国忠听得胆战心惊,裴柔更是目瞪口呆,连酒也忘了倒了。

“原本某还想不到,直到虢国夫人出面,保下别院一干人等,大夫试想想,放眼京城,能让她甘心做这件事的,有几个人?”

杨国忠恍然大悟,难怪她会逆了自己行事,如果后头是天子的意思,一切就说得通了,她的府邸就在杨府的对门,刺客根本不用逃出坊,难怪那天搜检了一夜,什么都找不到,唯一留下的活口还是自己的人,让自己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

“至尊为何要罪我?”

“因为大夫姓杨,拿大夫作阀,就没有人会疑到天子的头上,只看对咱们的处置,某家是办案不力,贬到山南东道做个长史,窦华降职,郑昂远一点,但也不是什么险地,而大夫的汉中郡,离关中不远,这便是一种态度啊,其实天子的目标,是尾大不掉的范阳三镇,除去了安禄山,逼得他部下作反,顺势拿回河东,再行缓兵之计,分离范阳、平卢二镇,为日后讨伐做好准备,往好处想,大夫如今受到的委屈,日后一定能补回来。”

杨国忠苦笑着摇摇头:“老向你真会说话,虽然多半是安慰之语,听着让人熨贴许多。”

“一半一半吧,圣心难测,某也只是猜想,大夫切莫要自误,杨氏一族不倒,就会有东山再起的那一天,这才是真话。”

“某省得。”

两人没有再说下去,喝了几杯酒,鲜于向就告辞回房,他的限期比杨国忠短,这两天就要上路,这酒也算是为其践行。

等到鲜于向一离开,杨国忠的脸色再度沉下来,裴柔小意劝道。

“今日饮了不少,不如......”

杨国忠不耐烦地打断了她的话:“这几日,让你上门请人,可有结果?”

裴柔一怔:“她府上的管事说,虢国夫人每日里都要进宫面圣,天不亮便离府了,不知道何时方回,奴去了几回都未曾见到人。”

“她在躲某。”杨国忠恨恨地一拳砸在几案上,震得汁水四射。

“若当真如鲜于先生所言,她这会子是不会见夫君的,不如算了吧。”

“算?害得某这么惨,如何能算,杨玉瑶这个贱人,忘了当初是怎么在老子身下承欢的,难怪最近不亲近了,原来是早有打算,可笑某还蒙在鼓里。”

杨国忠一盅一盅地饮着酒,酒气渐渐地冲进脑中,模糊了一切,只余了那个忽远忽近的倩影,撩拨得他心头火起,无处发泄。

“来人,叫上所有人,随某走。”

“夫君要做什么?”裴柔吓了一跳。

“去那贱人府上,老子还不信,她会永远不回来?”

要出事了,裴柔本能地感到了不妙,却自知无法拦下此刻的夫君,忽然想到了一个人,赶紧拔脚去寻。

第三百二十七章 装点

像是不约而同般,位于兴庆宫一侧的别院突然热闹起来,除去每日必到的几个女子,封常清和刘单联袂而至,他们一个是刘稷的老爹,一个是这里所有伤者的主帅,也算是师出有名。

可这么一来,女人们就只能退到一旁的偏厢中,哪怕是强势的杨玉瑶也不例外。

好在她并不孤独,对着五郎的这位未过门妻子,杨玉瑶莫名地有些心慌,那是一种被女主人捉奸在床的心虚感。

疏不知,封寒月也有些怕她,虽然平日里很少出府,可下人们嘴里,京城里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不能惹的人,早就传得沸沸扬扬了,这位虢国夫人,便是京城恶人榜的榜首。

她万万不曾想到,自己一时的好奇之举,竟然听到了一个无法想像的大秘密,自己的情郎与这位权势滔天的虢国夫人居然是那种关系,而且根本不避人!

一时间,她那颗小小的芳心,乱成了一团麻,根本不知道如何应对这么复杂的局面。

杨玉瑶和她前排坐在榻上,两人之间隔了大约半步远,前者偷眼打量了一下少女,只见她低下头紧紧抿着嘴,双手绞在一块儿,看不出喜怒。

比起尴尬,更让杨玉瑶受不了的是这份无言的沉寂,死就死吧,她把心一横,首先开口说道。

“我......不是要同你抢男人。”

封寒月一惊,抬起头看了她一眼:“那你们如何能那样做?”

“你是第一次看到五郎同别的女子欢好么?”

封寒月不自觉地咬住了下唇,最终还是摇摇头,或许是对方的气势,让她说不出谎话。

“那便是了,为何唯独对我,耿耿于怀呢?”杨玉瑶盯着少女的眼睛,封寒月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一个字。

杨玉瑶展颜一笑:“因为我是个坏女人,对么?”

封寒月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杨玉瑶毫不在意地说道:“没关系,京城中的人是如何传的,我都知道。”

“你的五郎在安西的名声并不好,为何你还要死心塌地跟着他?”

“因为我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封寒月急急地分辨道。

杨玉瑶看着她,深深地说道:“可知传言不一定就是真的,但我的确是个坏女人。”

“若不是结识了五郎,我还会更坏下去,坏到无可救药,为世人所唾弃,我才不在乎,可是没法子,他救了我,我突然间不想变坏了,三娘,你是个有福的,若是相逢未嫁时,我杨玉瑶少不得会与你争上一争,可如今不成了,你才是他的正牌娘子,放在心里头的那个人。”

她挪近几步,执起少女的手,轻声说道:“我不会与你抢男人,时而能有一夕之欢,于愿足矣。”

封寒月一时间还无法接受这么直白的话,被她过于亲近,也有些不习惯,可又不知道怎么摆脱,只能避过这个话题。

“我知道,我同五郎的事,你是出了力的,韩国夫人根本就不曾见过我,如何能认做干娘,定是你在从中牵线,多谢了。”

“其实我是想自己认的,只是那样有些不堪,所以才托到了大姐,她出面去求的至尊,与我没有多少干系,你应该谢她才是。”

封寒月一愣,对方是什么意思,只要想到前日里在窗下听到的动静,便不难推出,可怜她哪里想到过这么难以启齿的念头,一时间,羞得俏脸生霞,连眼睛都闭上了。

杨玉瑶呆在了那里,哪怕身为女子,也不禁为此刻少女的神态所惊艳,因为隔得近,能清楚地看到,从面颊到胸口,雪白的肌肤被一层层的绯色所染,长而直的睫毛忽闪着,鼻翼间发出轻轻地呼声,已经有了形状的胸口微微地起伏着,娇艳的红唇如同一抹霞光,晶亮无比。

很明显,少女没有涂脂抹粉,可身上散发着一种好闻的香气,令人忍不住地就想靠近,杨玉瑶侧过头,慢慢地挨过去,封寒月感到嘴唇碰到了一个软软的事物,睁开眼对方那张如花的娇魇竟然就在眼前。

“啊”

她吃了一惊,身体后仰想要避开,不料被杨玉瑶一把扳住,后者近在咫尺地盯着看了一会儿,露出一个欣赏的表情。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五郎会对少女情有独衷,一直舍不得下手了,因为那双美丽的眼中,清澈得能看到底,这份纯净甚至让她隐隐有些嫉妒。

“夫人你......”哪怕对方也是一个好看的女子,年龄足以做她母亲,封寒月依然感到一种难受。

“三娘,你生得极好,又与他自幼相识,这份情无人可比,可谓是天作之合,但是少年夫妻,最怕的就是猜忌,他与别的女子欢好,你心里不忿,又想着两人感情好,没什么可顾忌的,疏不知日子久了,就会让人渐渐不耐烦,他是个男子,天生就要强的,除了你以外,女子只是一种装点,可若是哪一天,你让他感到厌烦了,就连装点都做不成,你明白么?”

封寒月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她只听出了一点,对方的确是在提点她。

“想不想知道,为何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能吸引到他?”

封寒月眨眨眼,也就是那种心里想但不敢表达出来,杨玉瑶一看就明白,伸手抚过那张吹弹可破的面颊,轻声说道。

“躺下去,三姨教你。”

封寒月依言躺在榻上,杨玉瑶伸出一根手指,从她的额头划下去,眉间、鼻梁、红唇、下巴、颈项、胸口一直到平坦的小腹,随着她的动作,少女紧张得无以复加,可那种想要弄明白的心思,让她怎么也生不出逃走的心思。

杨玉瑶微笑着拉住她的衣带,动作缓慢地解开,失去束缚的外衣向两边分开,露出月白色的亵衣和大片雪白的肌肤,少女青春的体态随着呼吸起伏着,幅度越来越快。

“你们就要成亲了,房事在出阁前你的母亲会专门交待,我听说她也是高门出身,说的话多半是点到为止,三姨可以教你的,是如何在第一夜,让你的夫君心满意足,不辜负老天赐予的这具美妙躯体。”

杨玉瑶纤手一分,让自己身上的高腰襦裙滑落于地,与少女一样,她也只着了一件红色的丝织亵衣,就在少女目不转睛的注视中,俯下身去,两人的头部慢慢靠近,她也能更清楚地看到,少女的神态变化,在那双漆如墨点的眸子里,倒映出自己的身影,少女的躯体微微颤抖着,全身紧繃,因为她知道接下来要发生的事。

两张同样娇艳的红唇在即将挨上的那一刻,杨玉瑶突然间停了下来,少女的眼神清澈依旧,既没有迷离也没有慌乱,这样的眼神让她猛然间清醒了,飞快地站起身背向她。

“不成,三姨不能教你。”

说着,她回过头,歉意地说道:“你的一切都是五郎的,若是学了别的法子,就不再是他心目中的那个人,要教也只是他来,三姨错了,对不住。”

封寒月看得分明,三姨在背转身的那一刻,做了一个举手抹脸的动作,虽然心里有些不解,但她还是坐起身,将外衣重新束好。

刘稷所在的那个院子里,正在陪着老爹和岳丈聊天的他突然听到禀报,韩国夫人揩广平王夫妇来访,顿时泛起了一阵古怪,而两个大人也没好到哪里去。

无论是在封常清还是刘单的心目中,对杨氏一族都没有什么好的观感,能不交结最好,不过既然人家主动上门,也断断没有拒之门外的道理。

一番在刘稷看来无比尴尬的寒喧之后,几个人分别坐下,嘴里说的话,都是围绕着他的伤势,好在这种尬聊没有多久,别院的主人,寿王李瑁就回来了,他们也借此起身相迎,后到的韩国夫人等三人却有意落到了后面。

刘稷心里顿时就是一个激灵,不会是来捉拿奸夫的吧?

第三百二十八章 赔情

对于这位被全长安人传诵,天子亲口夸赞的猛将,李俶莫名地有些犯怵,毕竟之前曾经算计过对方。

韩国夫人杨玉瑾也有些犯怵,如果不是有女儿、女婿在场,她是没有胆子与对方单独相处的。

崔婉清反而成了最轻松的那一个,她克制住心里的冲动,笑着拉了拉夫君的手。

“殿下,你不说,咱们是来陪理的吗。”

“喔,对。”李俶被她一提醒,顿时反应过来。

“之前有些误会,都是俶的不是,烦请五郎看在家岳母的面子上,宽恕则个。”

他竟然当真揖下去,刘稷愕然地看了看站着的两个女人,一个端着脸一言不发,一个含着笑不停地眉目传情,居然生出了一种当面偷情的刺激感。

他强抑着心跳,正好此时李俶直起身。

“殿下言重了,既是误会,说开了也就是了,你这礼我可当不起。”

崔婉清马上接口:“看来五郎还有些芥蒂呢,夫君哪,你带来的诚意呢?”

李俶反应很快,从袖笼中掏出一封帖子,双手递过去。

“此许事物,不成敬意,如蒙不弃,万望收下,便当是小王的陪罪了。”

这么客气,刘稷本能地有些警惕,不过崔婉清朝他眨眨眼,意思是尽管收下?他伸出手接过帖子,随手一翻,全是些伤药、补品之类的东西,于是也没多想,就这么收入怀中。

“殿下盛意,却之不恭,我就笑纳了。”

李俶见他收下,心里一喜,拱手说道:“他日五郎的喜事,还要上门讨一杯酒吃的。”

“固所愿不敢请尔。”

在崔婉清不停作怪的眼神中,刘稷的心里“呯呯”乱跳,嘴里说出来的话干巴巴地,做完这一切,就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还是杨玉瑾为他们解了围,她目视李俶说道:“既然寿王到了,你们男人去应酬吧,我还有些事要问五郎。”

李俶如蒙大赦,忙不迭地离开,崔婉清一个女子自然是不会跟去的,屋子里便只剩了她们三人。

对着这对母女,刘稷感到有些口干舌燥,寻思着是不是将那些炭盆子挪出去,以免火太旺烧了自己。

只听得女子继续说道:“三娘与我那干儿是不是在偏厢?”

“正是,方才爹爹过府,她们回避了。”刘稷不明所以地答道。

“那我去寻她们。”杨玉瑾临走前,狠狠地瞪了女儿一眼,崔婉清却给了她一个俏皮的眼神。

直到女子飞扑入怀,刘稷才算明白过来,她为了与自己私会,不光搬出了夫君,就连母亲也成了打掩护的一份子,心里莫名地有些感动。

刘稷搂着她的纤腰,另一只手扶着后脑,崔婉清掂着脚,忘情地与他吻在一块儿,两人不顾一切地撕掳着对方身上的衣衫,很快就赤裎相见,就在刘稷抱着她倒在榻上,准备入巷时,女子伸手制止了他。

“五郎,你的伤?”崔婉清看着那些裹在身上的布条,担心地问道。

“不妨事。”刘稷欲火中烧,哪里顾得了这些,不料女子又说道。

“我要与他同车,怕是瞒不过,不如换个法子......”

都这样了还能换?刘稷粗鲁地压住她的身子,喘着气说道:“那就要不要回了。”

崔婉清不再犹豫,全身心地投入到了他的爱抚当中,被挑动的欲望渐渐吞噬了一切,只剩了攀上颠峰的愉悦。

老爹、岳丈、未过门的妻子、身下女子的夫君、母亲、三姨,那些人就在离着不到三十步的开外,那种紧张中带着刺激的偷情感,让两个男女很快就达到了颠峰,忘情地在彼此身体内渲泄着,仿佛融为了一体。

激情过后,崔婉清不敢稍作休息,急匆匆地跳下来,将地上的衣衫一一穿好,刘稷光溜溜地躺在榻上,一边欣赏着她曼妙的身姿,一边笑着说道。

“五娘今日定是不尽兴,待我伤好了,与内子去看你吧。”

他的话,让本来已经渐渐恢复神态的崔婉清,面上又红了起来,因为那是另一种刺激,在太子府里,在自己房中,在丈夫与对方妻子的眼皮子底下,想一想就觉得浑身发痒。

“好,我等你。”

崔婉清迅速地整理着自己的仪容,很快就回复了进来之前的模样,只是眼中的那一汪春水,和肌肤透出的淡淡红晕,显示了曾经发生的事。

“母亲他们就要来了,我长话短说,方才那张礼单里,有一份身契,他最心爱的女子,被他亲手送与了你,还要求着你收下,你不知道,那一刻,我忍得有多辛苦。”

崔婉清笑了,笑容背后的东西,却让刘谡不知道该说什么,一个正室痛恨丈夫宠爱其他的女子,这是错么?后世,多少小三被当街痛打,下面留言的无不是拍手叫好,他突然有些担心了,在封寒月的心里,自己那些其他的女人,是不是也是一样的?

他的表情,让崔婉清以为是惊到了,不由得走上前,抚着他的脸颊,柔声说道。

“她的样子生得极好,你一定会喜欢,送与你,总好过有一天,我受不了了,拿她们作阀,或死或卖都是一桩罪过,你就当是帮了我,好不好?”

刘稷机械地点点头,左右已经收留一个了,再多一个也废不了多少饭,还能做个伴呢。

见他答应下来,崔婉清顽心又起,附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一句什么,刘稷的眼珠子一下子睁得溜圆。

我靠,还有这样的操作,小姐姐你是不是太狠了点?

崔婉清袅袅婷婷地站起身,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妩媚地一笑。

“五郎莫要忘了,你方才答应我的。”

伊人走后,刘稷也从榻上坐起,准备换好衣衫,以免有人进来看着不雅,谁知道地上的一封帖子引起了他的注意,正是李俶在不久前亲手交与自己的。

他捡起帖子打开一看,里面最后头果然夹着一份身契,身契上的姓名引起了他的注意。

不会吧?居然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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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九章 殊色

独孤氏,继杨玉环之后,成为大唐第二个获得贵妃这个特殊封号的女子,死后被追赠为皇后,比沈珍珠还要早,后者是在他儿子登基后才追封的。

这个女子在新、旧唐书上的记载都是“殊色”,资治通鉴上则是更为直白的“美丽”,无一例外都表明了她的样貌肯定是出众的,也正是如此,才会得到代宗皇帝也就是李俶的专宠,在她死后,停灵三日不发丧,可见有多喜爱。

没想到,代宗朝的两个皇后,都被他的原配正室以这样的方式送给了自己,刘稷只觉得说不出的荒谬,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好奇,究竟这位有多美?

外头的男男女女多半还要客套一番,不会那么快闯进来,于是他叫来屋外的下人,问他们有没有送来什么女子,那个下人来自封府,稍稍愣了一会儿,连连点头不止。

片刻之后,两个膀大腰圆的粗使妇人,押着一个人影走进他的屋子,双双朝他一蹲。

“我们王妃命小的们将此人送来,请郎君笑纳。”

刘稷打量了一番被她们挟着的身影,除了头部,全身裹在一领大毛皮裘当中,螓首低垂看不清样子,皮裘下露出一双秀脚,紧紧地并拢在一块,上身的两个袖子空荡荡地耷落下来,不会被砍掉了吧,他被这个想法唬了一跳。

“既是如此,人我收下了,你们下去吧。”

两个使女有些犹豫,更是让他担心,不知不觉加重了语气。

“怎么,你们还在这里看着我行事?”

“小的们不敢,只是此女有些烈性,怕她不慎伤了郎君。”

“伤我?”刘稷笑了:“你们俩要不要一块上,试试能不能伤到我?”

两人对视了一眼,一齐告了个罪退出门去,刘稷上前一步,轻声问道。

“她们打你了么,抬起头来,不要怕。”

没有反应。

刘稷用手指垫着她的下巴,慢慢将她的头抬起来,首先进入眼中的,是一双秋水般的眸子,眼中的表情是那种深刻的绝望以及仇恨,等到整个脸部全都露出来,他才明白为什么对方不说话,因为嘴里让布条给塞住了。

他刚想伸手取出布条,看到那对眸子,心里突然一动。

“你想死?”

女子没有说话,但眼神稍稍有了变化,是那种带着悲怆的哀伤,莫非当真被砍了双手?

他解开皮裘的束带,就在打算分开看看时,女子突然间全身扭动起来,似乎在阻止他,刘稷更不理睬,双手拉着袍边朝两边一分,两眼一下子就直了,一股热血“突突”地往头顶上冒,似乎想要从鼻子里冲出来。

皮裘里的女体居然身无片缕。

准确地说并不是这样,她只是没有穿衣衫罢了,全身上下被一段红绳紧紧地捆着,也包括了双手,难怪外面看上去就像没有手一般。

问题是这比没穿还要来得诱惑啊。

做为二十一世纪五好青年,刘稷与那些同龄人一样,都是靠着岛国老师的教导成长起来的,对于这样的形为艺术,自然不陌生,可片片是片片,当一个活体生香的女子,被缚成这样子摆到面前时,他差点就失了态,完全不像一个阅尽千帆的老司机。

唐会玩,太会玩了。

刘稷甚至带着欣赏的表情,仔细看着这具缚体,每一段都恰到好处,将女性的柔美展露无疑,就在他情不自禁地上手去摸时,女子猛地一个横冲,撞向不远处的墙壁,好在刘稷反应极快,几乎在同时,一把抓住她身上唯一的东西,那根勒进肉里的红绳,绳子的伸展性极好,女子用尽全力的一冲,也没能让它折断,反而极富弹性地勒得更紧了,女子发出一个不知道是痛苦还是别的闷哼,高高昂起的头,离着墙壁只有不到一个手掌的距离。

好险哪,难怪方才两个女子说她极为烈性。

刘稷在心里一寒,赶紧上前将她抱住,顾不得对方眼神中的抗议,径直抱到了榻上,压在自己身下。

女子说不出话,只能“呜呜”地挣扎着,刘稷看着那张不屈的脸,叹了一口气,低声说道。

“我解开你的嘴,问你几个问题,先不要急着死,好不好?”

女子停止了挣扎,盯着他,缓缓一点头,刘稷马上扯掉她嘴里的布条,被布条撑开的嘴一下子回复了原样,也让他看清了女子的真正模样。

崔婉清没有说错,史书上也没有说错,这真是一个极美的女子!

漂亮的眼睛、匀称的五官、细滑的雪肤,哪怕是这种屈辱的表情,都有一种悲怆的美感,再加上身体上的那些束缚,刘稷发现自己又有一种蠢蠢欲动的感觉了。

“你叫什么?”他强自压下心中的绮念,出口问道。

“她们送了我来,难道没有告诉你么?”女子的声音十分悦耳,哪怕是这种指责。

“我要你亲口说。”

“我是太子府上的侍妾,服侍广平王殿下,名唤作独孤明慧,求求你,放了我吧。”

“独孤明慧,独孤明慧。”刘稷念了两遍,似乎在确认真假。

“放了你,回哪里,太子府吗?”

独孤明慧急急地说道:“此来广平王殿下并不知情,是王妃擅自作的主,你送我回去,他必有重谢。”

想到方才李俶求自己收下礼物的样子,刘稷差点笑出来,可笑这个女子还以为自己会有所不同,李俶或许真心喜欢她,不过那要等到登上帝位之后,眼下太子自身难保,区区一个长得好看点的女子,对他来说比一件衣服强不到哪里去吧。

“如果我说,你是广平王亲手送与我的,还想回去吗?”

独孤明慧一愣,连连摇头不止:“不会的,他说过,只会......”

她的话没能说下去,因为刘稷将一张纸放到了她的眼前,那上面的签字,清楚无比地表明了赠送者的身份,而熟悉的字迹,更是让独孤明慧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被自己最心爱的男人卖了?

“啊”

她崩溃了,大喊声中,刘稷将自己的手掌伸进那张小嘴里,不是为了堵住发声,而是防止自杀。

果然,手掌上传来一阵痛感,女子死命地咬了下去,无奈某人皮糙肉厚,握得动陌刀的手掌,比熊掌也没差哪去,几番用力之下,不禁没有咬开,反而撞得自己的牙齿生疼。

刘稷用另一只手掰开她的嘴,拿出手掌一看,上面有一排浅浅的牙印,他伸出手指在小嘴里点了一下,柔软的香舌“嗖”得滑了进去。

“这么漂亮的舌头,你也舍得将它咬断?我可舍不得。”

“求求你,让我死。”独孤明慧睁着眼睛,却没有一分企求的意思。

“还从来没有女子向我提出过这样特别的要求,何况你这么美,我如何下得了手,不如这样吧,左右你也不想活了,不如便宜我,等我尽兴之后,随便你怎么样,如何?”

“休想!”女子咬牙说道。

“告诉你个秘密,其实你的殿下并不想送走你,可是他拗不过王妃,而你的那位主母,是我的相好,所以才会把你送给我,这样会不会好受一点?”

“你?”

“不信,就在这张榻上,我与你家主母云雨了一番,上面应该还有她的味道,你闻闻,看看是不是?”

独孤明慧凌乱了,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当真闻出了什么,或许这么大的秘密,让她一下子没了方向,王妃,那个端庄得宛如雕像的女子,会是真的么?

“你知道我是谁,也明白既然到了我的手中,就算此刻什么也不做,交还给李俶,他还会再要你么?不如放松一点,好好做我刘稷的女人吧。”

“独孤贵妃。”

独孤明慧感觉到男子的手在自己身体上游走,一个浑厚的气息粗野地占据了自己的嘴唇,可她现在连咬下去的心志都没有了,只是那双美丽的眼睛里,无声地流出一串泪水,顺着雪白的脸颊。

滑落。

第三百三十章 揭穿

崔婉清走入偏厢时,里面正相谈甚欢。

原本杨玉瑾对于这个名义上的干女,并不怎么在意的,两人直到旨意下来后的十多天才第一次见面,又是在这种情况下,怎么看都透着尴尬,好在有杨玉瑶在,在她的调剂下,双方至少能表现出一个欢乐祥和的表象。

杨玉瑾做为长辈,自然是夸赞她生得好,关心一下课业,婚事的进展之类,封寒月也表现出了乖巧的一面,有问必答,谦虚谨慎,顿时赢得了杨玉谨的好感,不知不觉当真将自己代入了人家的干娘。

“记得五娘出阁时,也是你这般大小,为娘心头就像生生被剜去一块肉,每日里茶饭不思,一心念着她在夫家过得可好,有没有受委屈,只怕他日你母亲也是一般呢。”

杨玉瑶笑着接口:“所以我才不生女儿,省得这般牵挂,你家五娘嫁得不差了,京城谁家不知?”

杨玉瑾想起之前与女儿的一席话,神色有些黯然,勉强笑了笑。

“我倒是有几分后悔,皇家的事情,谁说得清,还不如找个寻常人家,至少日子过得清静。”

“那这会子你又要埋怨,女婿不上进,给你丢脸呢。”

杨玉瑾被她说得笑了:“你呀就知道编排我。”

自家的亲事,封寒月当然插不进嘴,只能做出一个羞涩状,低头听着她们姐妹斗嘴,她没有姐妹,心下多少有几分羡慕,就在这时,一个清脆的声音传了进来。

“谁又在编排我呢,准保是三姨。”

崔婉清笑嘻嘻地走进屋子,封寒月赶紧站起来相迎,杨氏姐妹却没有动弹,杨玉瑶露出一个暧昧的笑容,显然知道是怎么回事,杨玉瑾的脸色微微有些发迥,心说,死妮子如此大胆,这会子才回来,眉眼间还有掩不住的春情呢,当真以为能瞒天过海么,人家的正妻就在这坐着呢。

“五娘来了。”封寒月甜甜地一笑。

“好妹子,姐姐去前厅应酬了一会儿,饶你久等了。”

姐妹俩牵着手坐在榻上,杨玉瑶怕封寒月多问,赶紧把话题岔开。

“瞧瞧,一水的好模样,不知道的,还真以为是亲姊妹呢。”

杨玉瑾也感叹了一句:“谁说不是呢,这孩子,我一看就喜欢,比五娘出阁前可巧得多。”

崔婉清娇笑着说道:“哎呦,这可真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有了妹妹,我这个做大的就没人疼了。”

“来来来,你娘不要你,三姨疼,今儿就跟家去,任谁也不理,咱娘俩好生说说话。”

“三姨,那我可真去了。”

崔婉清本就有此意,难得对方先提出来,她赶紧打蛇随棍上,杨玉瑶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微笑着应下来,只有杨玉瑾注意到,一旁的封寒月脸色有几分不好。

“三娘,怎么了?”

她这么一问,杨玉瑶和崔婉清全都转过了头,特别是后者,拉着她的手,关心地看了看。

封寒月转过头,无比清晰地说道:“你与他也有......那种事么?”

崔婉清惊到了,她下意识地看了看身上的穿着,并没有什么明显的破绽啊,而女孩认真的表情,并不像是在诈她。

“你的身上,尽是伤药的味道,我每日里都会闻上几个时辰,又岂能不知?”

原来如此,崔婉清明白了,方才同他肌肤相亲,那种味道自然会传到自己的身上,可笑她还以为能瞒过,却被人家一下子就看出来了。

她没有再辩解,只是拉着女孩的手,歉意地说了一句。

“对不住。”

封寒月站起身,朝杨氏两姐妹行了一礼,便转身离开了屋子,两个女子还没有从震惊当中回过神来,等到她们站起来,人影已经消失不见了。

“你做的好事,这么一刻都忍不得么?”

杨玉瑾沉着脸,恨恨地说道,杨玉瑶不敢置信地望了她一眼。

“你都知道了?”

“还有你。”火力马上就转向了她:“自己放荡也就罢了,为何要带坏我的儿。”

“五娘过得什么日子,你应该明白的,只管骂她做甚,要怪只怪你当年眼瞎,配了这么一个男子。”

杨玉瑶毫不客气地怼回去,打小开始,斗嘴这种活,杨玉瑾哪里是她的对手,一时间被她说得哑口无言,倒是崔婉清回过头,担忧地说道。

“她不会闹上一场,把亲事黄了吧?”

杨玉瑾也是担心这个,要知道,封常清和刘单等人就在外头,真要这么不管不顾地闹开了,她这个广平王妃也要完蛋,李俶再是无能,也断断不会容忍妻子这么做,那是打了整个皇家的脸啊。

只有杨玉瑶毫不在意地摇摇头:“三娘是个直性子,又不是蠢人,她的心里只有五郎一个,你们这么当面欺负她,有点小性子不应该么?可她更着紧的是自己的夫君,又怎么会让他当场难堪。”

“那怎么办?我去同她陪罪。”

崔婉清有些无奈,就是担心这个结果,所以方才她才会试图制止刘稷的进一步行为,并找了一个代替品,可没想到,男人太过急色,根本不给她这个机会。

“算了,这会子怎么说都是错,等几天吧,这事凉了,我劝劝她。”

杨玉瑶胸有成竹,突然想起一事:“你们怎么一块儿过来了?”

“原说去你府上的,李俶说她日日都会来此,就先过来看看了,哪曾想你也在这里,八娘还在你家等着呢。”

原来是这样,杨玉瑶站起身,招呼了一句:“走吧,都揭穿了,还呆着做甚,去我那里坐坐。”

三个女人穿戴整齐走出屋子,她正想着找个人去前面同男人们说一声,不料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飞快地跑过来。

“夫人,夫人,不好了!”那人是她府上的管事,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杨玉瑶看着他停下来,不耐烦地说道。

“什么事就不好了?”

“杨大夫带人闯进府里了,咱们拦不住啊。”

“什么?”

三个女人都是一惊,杨玉瑶隐隐感到了不妙,当下也顾不得其他,赶紧带着人匆匆往回赶。

第三百三十一章 心死

封寒月的话一出口就觉出了不妥,但是也没办法收回去了,又不知道该怎么应付这么尴尬的场面,因此只能跑出去,其实她并不知道该怎么办,到最后只剩了一个念头,去五郎那里。

谁知道来到窗下,又听到了里面传来的那种声音,居然还有一个?脾气顿时就上来了。

房门被人推开的时候,刘稷刚刚从独孤明慧的身上下来,浑身就像从水里捞出来一般,汗淋淋地,他喘着气回头看了一眼女子,发现那双眸子里的表情,还是没有任何变化,不禁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

要说穿越以来最大的福利,莫过于这具年轻而健壮的身体了,在战场上自不必说,在床上更是无往而不利,无论是五十的徐娘、三十多的熟妇、二十许的年青女子,还是十多岁的少女,没有人不夸他功夫好,可八世纪的强壮身体加上二十一世纪的娴熟手段,居然在这个女人身上失败了,不是说女人只要发生亲密关系,就会死心塌地跟着你吗?

“还想死吗?”刘稷再次问道。

“你不是说尽了兴就行吗,如今什么都得到了,可以让我去死了吧。”

果然还是一模一样的回答,还是一模一样的眼神,刘稷无奈地转过头,或许自己真得救不了她,或许这就是她的命,或许该放手,随她去吧?

正犹豫间,一个少女闯了进来,眼眶红红地,带着哭腔说道。

“你不要命了,这种时候,还要如此.......”

“阿封。”刘稷站起身,上前一把执住她的手。

“别碰我。”封寒月委屈地想要甩开,却怎么也甩不掉。

“她是你姐姐送来的,一心求死,你快帮着劝劝。”

或许是听到死字,封寒月向榻上看了一眼,心里便是一惊,只见榻上蜷缩着一个赤身的女子,一头秀发披散着,一双眼睛直直地睁着,根本没有焦点,更要紧的是,浑身上下竟然被红绳捆着,她顾不得羞涩,抢上前去,嘴里不停地说道。

“你捆住她做甚?”

刘稷叫起了撞天屈:“送来时就是如此,解不得,一解她就要寻死,拉都拉不住。”

封寒月哪里肯信,五郎的力气,岂是女子能相抗的,她将女子转过身,找到绳头想要帮她解开,没想到那绳子的捆法颇有技巧,弄了半天都解不开,反而越勒越紧了,身下的女子陡然被她一弄,忍不住叫了一声。

“是不是弄痛你了,别急,这便就好。”封寒月歉意说了一句,手上继续拉扯着绳子。

独孤明慧一直在强忍着,哪怕男子大力的侵袭也没能让她出过声,因为她知道,那样只能刺激对方,但并不表示她没有感觉,那些红绳缚住了身上每一处敏感部位,偏生这个女孩不知道是无心还是有意,每一次拉扯的力度都不大不小,让她咬着的牙齿直打战,到最后终于无法忍受地叫出了声。

这一声仿佛打开了闸门般,再也停不下来了,随着封寒月的动作,那种轻轻柔柔、婉转动听的呻吟,连始作甬者刘稷都为之倾倒,只觉得心中又在蠢蠢欲动。

封寒月终于觉出了不对,因为这种声音,她曾经在某个壁角听过,虽然不知道究竟,也明白一定与刘稷有关,赶紧放开手站起身,脸上已经红成了一片。

“呜呜”

床上的女子哭出了声,哭声中夹杂着断断续续地话语。

“莫要折磨我了,不死了成么。”

还是娘子有办法啊,刘稷朝封寒月竖了一个大姆指,得到的是一个大白眼。

“早这样多好,害我费那么大劲。”

刘稷推了封寒月一把,向她介绍:“这是我妻子,也是你的主母,既然你不愿意看到我,日后就跟她吧。”

独孤明慧抬眼看了看女孩,什么也没说,认命般地低下头去,封寒月这才注意到,女子的容貌相当不俗,不禁瞪了他一眼。

“这绳子怎么解呀?”

“她喜欢这么绑着,不信你问。”

封寒月狐疑地看着女子,方才似乎真是享受而不是痛苦,女子听他这么说,羞怯不已地分辨了一句。

“不是的。”

不等封寒月瞪过来,刘稷动作迅速地摸出一把短刀,递到她的手中,封寒月二话不说,上前割断红绳,双手得到释放的女子马上挡在了胸前,倒是没有做什么出格的动作,让一直盯着她的刘稷松了一口气。

封寒月在屋里找了一圈,仍是将之前她穿来的皮裘套在她身上,叫来外面的下人,将人带出了屋子。

“她的死志没那么容易打消,你要小心些。”

“放心吧,我有法子。”封寒月自信地说道,刘稷反而有些不托底。

“方才你看到了,她已经是我的人了,无论你想做什么,都莫要发卖出去,好么?”

封寒月白了他一眼:“我若是要卖,龟兹城那些抢来的女子,还会剩下一个么?你这身子骨还没好,哪经得如此摧折,光是今日就几回了?多少人看着呢,你就不能忍忍,还说最着紧我,你分明就是......”

她的话没能说下去,就被刘稷堵进了嘴里,少女微微挣扎了一下,便放弃了。

热吻过后,刘稷深深地看着她。

“阿封,我只想要你一个,真想马上就将你娶进门。”

“骗人。”

封寒月掰着手指,细细数落道:“你舍得三姨么,舍得崔姐姐么,舍得妙娘子么,舍得外面那个么,还有我不知道的,有多少?”

“但她们都不是你。”

刘稷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少女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闭上了眼睛,听着耳边传来强有力的心跳声。

屋门外,独孤明慧被几个下人押着走向院门的方向,正好迎面走来一群男子,其中一人看着她微微有些错愕,不过很快就恢复如常,一直到错身而过,都不曾再看她一眼。

到嘴的话,终究也没能喊出去,男子视而不见的眼神,如同一把刀子割开她的心,血淋淋地碎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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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 醉酒

宣阳坊虢国夫人府,府门大开,全都被杨府的人把持住,府中的护卫因为全都随杨玉瑶出去,只剩了些仆役和侍女,哪里挡得住如狼似虎的杨府下人。

“杨玉瑶,出来!贱人,敢躲着老子,快出来。”

杨国忠满脸通红,走得摇摇晃晃,眼前看到的,全都是重影,不过并不妨碍他登堂入室,因为这座府邸,他就算闭着眼睛也不会走错的。

听到那般粗俗不堪的呼喊,正在内院的偏房里与李妍闲聊的秦国夫人杨玉珠不由得皱起眉头。

“你歇着吧,我去看看。”

李妍没有出声,她知道阿姑外出还未归,府里连个正经的主人都没有,自己是小辈,又是女眷并不方便出面,也只有这位八姨才是合适的人选。

因为同大姐约好了,杨玉珠带的随从并不多,也就是几个侍女而已,当她来到后堂时,杨国忠正好冲进来,一眼就看到了她的身上。

三姐妹当中,杨玉瑶生得最高,体态婀娜,大姐稍矮一分,体态匀称,她又要矮上少许,显得娇小玲珑,此时由于在室内,脱去了御寒的大装,只着了一袭湖绿色拖地齐胸襦裙,胸前露出大片的雪白,见到族兄的身影,她加快了脚步,嘴里说着劝解的话。

“三娘一早进宫去了,想必不久就会归来,族兄这是吃了酒么?”

杨国忠没有听清她的话,一张俏脸在眼中重重叠叠,最终变成了他要找的那个人。

“三娘,何故害我?”

杨玉珠被他出奇不意地捉住了双肩,吃了一惊,急忙挣扎着辩解道:“族兄弄错了,我不是三娘,放手啊。”

跟在后头的侍女也一齐帮着说话:“错了错了,那是咱们夫人。”

“错了?”杨国忠晃晃脑袋:“那是谁?”

“我是八娘,啊!”

话音刚落,杨玉珠就被他大力扯进了怀中,杨国忠捏着她的下巴,凑近了试图看清她的脸,一股浓烈的酒气喷过来,几欲作呕。

或许是被女子身上的香气刺激到了,杨国忠俯下头,出其不意地盖住了她的小嘴,一只大手从敞开的衣襟伸进去,在滑如凝脂般的肌肤上游走着,杨玉珠万万没想到他会如此大胆,一时间遍体生寒,不得不拼命地挣扎,那些侍女也上来拉扯。

“使不得啊,杨大夫。”

“杨大夫?某家现在不是什么大夫,都是拜那个贱人所赐,我杨家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你们这些下人管了,来人,将她们拉下去。”

他的人上来带走了几个侍女,杨玉珠唬得俏脸发白,声音都颤抖起来。

“族兄莫要如此,我不是三娘啊。”

“都......都是贱人,先料理了你,回头再收拾她。”

说罢,不管她的挣扎,一把挟在腋下,大步冲进了内室,女子的哭喊与求饶,更是增加了他的兴欲,杨国忠大笑着撕掳着她的衣物,可怜杨玉珠如何是他的对手,片刻功夫便身无片缕地被压在了榻上,看着身下白羊般不住扭动的娇躯,他一把扯掉自己的衣衫,恶狠狠地扑了上去。

“贱人,叫你害某,老子干死你!”

屋子里回荡着男子的咆哮和女子凄厉的叫喊,一直持续了很久,很久。

当杨玉瑶等人赶回府中时,杨府的人已经全都撤走了,她看到自已的府中的下人们个个都是精神不振的样子,顾不得问上一句,赶紧朝内院跑,刚到院门口,便听到了一片哭声,心里顿时一紧。

“出了什么事?”

看到她的身影,在内院服侍的几个侍女赶紧上前,向她禀报了事情的经过。

“八娘人呢?”一个侍女伸手朝后面一指,杨玉瑶快步走进去,只见几个侍女跪在自己的内室门口,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她快步走入内室,刚刚进门,脚步就停了下来,只见一个娇小的身影,静静地躺在自己的榻上,双眼紧闭就像是睡着了一般,屋子里下尽是撕烂的布条。

“八娘!”

“我们夫人她......她自尽了。”

杨玉瑶脑子里轰地一声响,身体摇摇晃晃地站都站不稳,她这才看清楚,窗前的房梁上,挂着一条白绫,被风吹得晃来晃去。

一街之隔的杨府,杨国忠的酒已经醒了大半,裴柔拿着一条湿巾为他擦拭,脑门上的汗珠不停地冒出来,怎么擦也擦不干净。

鲜于向在堂中走来走去,脸上愁云密布,他们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一步,只来得及将人劝回来。

“老向,可有计救我?”

事情一出他才觉出了害怕,裴柔看了他一眼,熄了劝说的心思,因为没有用处了。

“唯今之计,只有马上进宫,去求娘子,只要娘子开口,至尊那里过去了,秦国夫人那里,慢慢补偿吧。”

“若是不成呢?”

鲜于向没有答话,得罪杨氏姐妹,你说呢?这会子知道怕了。

“左右就醉糊涂了一次,什么了不得的,再说了,是三娘害某在先。”

杨国忠越说越心虚,鲜于向没有搭理他,慢慢地说道。

“虢国夫人那里也要重重打点,只要她不出首,就算是为了遮丑,至尊也未必会大张旗鼓,若是丢了官位,大夫切莫再要争辩,等事情过去了,终归是要回来的。”

“什么?”

还要丢官罢职?杨国忠这才感到了不安,就为这么点事,至少也要饶上几年的前程,他是真得后悔了,过惯了大权在握高高在上的日子,如何还能低得下身去?

鲜于向当然明白他的感受,正打算再劝上几句,突然从外面传来一阵喧闹声,一个管事连滚带爬跑进来,心有余悸地喊道。

“虢国夫人带了好些人,杀进咱们府里来了。”

“什么?”三人俱是一震。

“她提着一把剑,带来的人也是手执刀枪,咱们的人想拦,上来就是一下子,眼见着活不成了。”

我去,动手了啊!

杨国忠如何不了解这位族妹,那是真敢下手的主儿,不由得惊慌失措。

“快,大夫赶紧从后门走,不要停,直接入宫去,一定要让娘子开口说话,现在只有她能救你了。”

鲜于向不由分说地推了他一把,杨国忠忙不迭地跑了出去,裴柔不无担心地说道。

“咱们怎么办?”

“大开府门,让她打,让她杀,只要能消了她的气,才有活路。”

杨府的前院,杨玉瑶身穿一袭紧衣胡服,平素是用来骑马的,此刻显得英姿飒爽,只是脸上愤怒的表情,和手里的长剑,让人看着不寒而栗。

“杨国忠,纳命来!”

她带来的人一齐喊着口号,从前院一直杀到后院,如入无人之境,大堂上,只有一个女子跪在那里,头也不敢抬。

“裴柔,交出你男人,我饶你府中的人......不死。”

“夫人,不如你杀了我,饶过我夫君可好?”

“你当真以为本夫人不敢下手?”

杨玉遥长剑直指,裴柔昂起头,露出雪白修长的脖子,等着她来砍。

这时,一个护卫上前轻声向她禀报了一个消息,杨玉瑶恨恨地收回剑,扔下一句。

“哼,今日就是至尊要护着他,本夫人也誓要砍下他的人头!”

说罢,转身传下令去。

“进宫!”

第三百三十三章 追杀

李隆基万万没有想到,才隔了不到两天,这厮又闯祸了,而且还不是小事。

“你失心疯了么,那是你的族妹!”

杨国忠跪伏在他的脚下,痛哭流涕,一付悔不当初的模样,实则心里暗喜,他最怕的是至尊什么也不说,或是不阴不阳地刺上一句,那就说明自己麻烦了,反而是这种雷霆震怒,发过也就发过了,不会带来更大的麻烦。

“你好歹也是朝廷命官了,怎的还会做如禽兽之行,八娘她自幼体弱,你怎能下得了手?”杨玉环在一旁斥骂道。

“臣该死,不合饮了酒,一时糊涂认错了人,做出禽兽之事,如今后悔晚矣,只求至尊娘子开恩,给臣一个改过的机会,臣愿上门与八娘陪罪,任打任罚绝无怨言。”

“这等丑事,陪罪就完了?朕肯,大娘三娘他们能饶得过?你呀,几口酒就大胆如此,如何能成大事,还说朕偏心不让你入相,你说说看,就你这样子,像是大唐的宰相吗?”

李隆基恨声不已,恨不能一脚踢死这个家伙,杨玉环在一旁不住地劝说着,杨国忠进宫先找的她,痛哭忏悔几番做作下来,便心软了,左右不是死罪,又涉及自家姐妹,传出去坏了名声,还不如先压下来,让他日后多做补偿,被爱妃劝了几句,李隆基也是同样的心思,面上虽然还是恼怒,心里已经在想着怎么转寰了,就在这时,殿外来报,虢国夫人求见。

“三娘必是来兴师问罪的,一会儿你不要多嘴,只告饶便是。”

李隆基嘱咐了他一句,挥挥手让放人进来,可接引的内侍面带难色,一付欲言又止的模样。

“怎么了?”

“虢国夫人不肯解剑。”

三人俱是一愣,杨国忠不由自主地浑身抖了一下,这女子太狠了吧,拿把剑追杀到宫里来了,杨玉环则是不解,李隆基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

“三姨还会用剑?朕倒想见识一下,让她上来吧,不必解了。”

“这......是。”

很快,一个俏丽修长的身影就出现在他的眼线中,李隆基的眼睛一亮,杨玉环则是莫名地有些泛酸。

杨玉瑶穿着一身禇色紧身胡服,头发没有梳成寻常的宫廷式高髻,只是扎成两条辫子披在脑后,衣襟比起唐装要保守不少,几乎没有露出什么,可那种贴身的紧致衬得曲线毕露,有一种另类的美感,不过很快李隆基就发现了不对,三姨的眼眶红红地,似乎还含着泪水,洁白的贝齿紧紧咬在一起,看到殿中杨国忠的身影时,一下子爆发出来。

“杨国忠,纳命来?”

竟然当着至尊与娘子的面,提剑就砍了过去,杨国忠唬得魂都飞了,连滚带爬地跑到一根柱子后头,杨玉瑶毫不停留地追过去,挥剑当头便刺,不料却落了空,她咬着牙继续追过去,一看到人就是一下,每每总会差上一点点,就这样杨国忠不停地跑,她不停地追,两人围着粗大的柱子,你追我赶,谁也奈何不得谁。

刚开始,杨玉瑶提剑冲上来时,侍立在一旁的高力士还有几分警惕,可到后来,慢慢放下心了,这女子分明不会用剑,用得全无章法,杨国忠如果不是吓破了胆,很轻易就能夺下她的剑,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他会被一个女子吓破胆呢?正好,此时李隆基的目光也转了过来,两人无声地交换了一个表情,高力士会意地招招手,叫来一个内侍,吩咐了几句。

过了好一会儿,杨玉瑶自己先停了下来,累得弯下腰直喘气,她的力气本就不如对方,又是远道而来,手里还提着一把兵器,全凭着一口气,但总有用完的时候,饶是如此,她的眼睛依然狠狠地盯着对方,似乎打算休息一下再上。

“好了好了,这是大殿上呢,你们成何体统。”

李隆基走下坐榻,上前接过杨玉瑶手中的剑,后者稍稍挣扎了一下就放了手,李隆基爱怜地拍拍她的后背。

“歇一歇,朕为你出气。”

“奴要他的命!求至尊成全。”

杨玉瑶愤恨不已地说道,慢了一步的杨玉环恰好走过来,挡在她的身前。

“三娘,有话好好说,莫要喊打喊杀。”

“我要他的命,请至尊成全。”歇了一口气的杨玉瑶直起身,一字一句地说道。

“三娘休要放肆,至尊已经够容忍你了......”

“啪”

杨玉环的话还没说完,只听得一个清脆的声响,脸上火辣辣地痛,她不敢置信地睁大了眼睛,竟然有人敢当着至尊的面,给了她一巴掌!

杨玉瑶戟指自己的小妹,痛心地说道:“杨玉环,你是不是同这个畜牲有什么首尾,为何如此费心竭力地帮他说话?”

同时震惊当场的还有李隆基,他同样没有想到,一向温柔可人的三姨,还有如此暴力的一面,一时间都忘了,她打得是宫里最得宠的女子,大唐事实上的国母。

高力士的嘴都合不拢了,一颗心仿佛要跳出来,这位三姨也未免太大胆了,提剑上殿不说,掌掴自己亲妹,完全不给天子脸面,这是作的什么死啊。

杨国忠愣愣地看着这个曾经无比亲密的女子,仿佛完全变了一个人,他开始有些担心,天子是不是真能护得住自己了。

“你......你打我?”杨玉环的泪水这时候才涌出眼眶。

“不让开,我还打你。”杨玉环被她吃人般的眼神一摄,竟然乖乖地走到李隆基地身边,连话都说不出来。

“三姨。”

李隆基一把拉住她的手臂,杨玉瑶几乎做了一个下意识的动作,好在并没有当真打下去。

“他做了错事,朕方才骂过了,给他一个机会,让他当面同八娘陪罪,任由责罚,可好?”

“好。”出乎李隆基意料的是,杨玉瑶答应得极快。

“请至尊把剑与我,让奴送他去见八娘,当面陪罪。”

“什么?”

这时候,李隆基等人才听出来她的意思,杨玉环甚至都忘了脸上的疼痛,一迭声地问道。

“八娘怎么了?”

“怎么了?”杨玉瑶眼中的泪水一滴滴地落下来,摔在脚下。

“你的八姐,被这个禽兽不如的狗贼**致死,你还要为他说话,杨玉环,你忘了么,家中几姊妹,虽然你的年岁最小,可她才是咱们的小妹,自幼就胆子小,从不出头惹事,身子也弱,这个畜牲他竟然......”

杨玉瑶抹了一把眼泪,抗声说道。

“今日我发了誓,一定拿他的人头,祭到八娘的灵前,至尊不许,就杀了我吧。”

李隆基回头看了一眼高力士,后者几不可查地点点头,他的愤怒一下子被点着了,正好此时杨国忠回过味来,忙不迭地分辨道。

“臣没有逼死她啊,臣离开的时候,她分明还是活着的。”

“畜牲!”

李隆基冲上去,一脚蹬在他的胸口,踢得杨国忠倒仰过去,看着天子手中的那把剑瑟瑟发抖,可最终剑也没有砍下来。

“来人,将此贼捉住,关到大理寺刑狱去。”

宫门外几个甲士冲进来,拉住杨国忠的胳膊就往外拖,后者不住地告饶,李隆基充耳不闻地转过头,将手里的宝剑递给了高力士,牵过杨玉瑶的手,柔声说道。

“朕不能让你在这里杀人,国家有法度,杨国忠交于司法,朕一定给你一个交待,告慰八娘的在天之灵可好?”

“我要他死!”

“八娘是自缢的,算不到他的头上,就是能算,你也不希望她背着一个这样不堪的名声,死后还被人指点吧?”

“我要他死!”杨玉瑶倔强地说道:“法度不成,我就找人来做。”

“三姨,今日你失却了亲人,做什么朕都不计较,回去好生歇息,相信朕,八娘也是朕的亲人,一定会给她一个交待。”

杨玉瑶心知今日如何也不能如愿了,甩开他的手,转身便走,李隆基没有丝毫芥蒂,目送她的身影离去。

“三郎。”杨玉环拉着他的衣袖,怯怯地喊了一声。

李隆基转过头,看着她那片有些红肿的脸颊,伸出手轻轻地抚了抚。

“你与那个畜牲,当真没有首尾?”

正感觉有些痛楚的杨玉环一听愣住了,泪水夺眶而出。

“奴实不知他竟然丧心病狂若此,才多说了几句,至尊怎可疑心奴同他?”

“好了,没有就没有吧,朕不过随口问问,高力士,命人去尚药局,找些伤药来,贵妃这脸,也该好好治一治了。”

李隆基打断她的辩解,背着手走向自己的寝宫,这件事情要如何解决,太伤脑筋了,根本没有注意到,杨玉环的眼中流露出的哀怨,以及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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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死局

发生了这样的事,崔婉清自然不好再留在三姨府上,于是她赶在李俶回来之前,抓紧时间洗梳了一番,好歹将身上的异味洗去,果然,出浴后不久,李俶就回到了院中。

“五娘,听闻杨国忠出事了?”

看着夫君一脸兴奋的表情,崔婉清有些哭笑不得,脸上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一个哀伤的表情,毕竟出事的人是她的小姨。

听到事情的经过,李俶几乎忘情地想要叫出来,杨国忠之前只是贬责,还远远谈不上失势,随时都可能被召回京,如今这么一来,简直是自断生路,好在他及时抑制住了自己的感情,生生挤出一个悲伤的表情,扶着妻子的肩膀轻声劝慰道。

“八姨不幸离世,想必你伤心欲绝,为夫也是感同身受,可是你也要保重身体,切莫要伤心过度,坏了自己的身子,好么?”

崔婉清含泪点点头,虽然知道他的话做戏的成份居多,可多少也是一种安慰,两人离得很近,在李俶的眼里,此时的五娘全然不同以往的强硬,显出了女子柔弱的一面,她是刚刚出浴,身上只穿了一件大袍,一头青丝湿漉漉地搭在脑后,脸蛋白里透红,肌肤冒着热腾腾的香气,敞开的领口袒露出大片雪白,丝锦织就的衫袍在胸前形成两个高高的突起,看得他口干舌燥,搭在肩头的一双手,慢慢地滑向腰肢,人也越靠越近。

“夫君,奴方才丧亲,恕不能侍候。”

感觉到他的动作,崔婉清撑住他的胸膛,制止了对方的行为,李俶现出一个十分勉强的笑容。

“为夫鲁莽了,五娘好生安歇,明日我再来看你。”

离开那个动人的娇躯,李俶在通往自己居处的路口停了下来,急于找个女子泄火的他突然想到,在寿王别院那里,女子企盼的眼神,如同一盆冷水浇在心上,熄灭了所有的欲望。

“王妃,殿下今儿哪个房里也没去,一个人离去的呢。”

“有贼心没贼胆,活该。”

崔婉清冷哼了一声,甩头走进自己的屋子,她真得有些悲伤,既为八姨的不幸,也为自己。

房门被敲响的时候,李泌正在打坐,听到声音赶紧披衣打开房门,李俶闪身进屋,反手将门带上。

“好消息,杨国忠完了。”

“怎么说?”

李俶将探来的消息一一和盘托出,李泌皱着眉头想了想,开口问道。

“他关于何处?”

“大理寺刑狱。”

“大理寺,那就是还有生路啊。”

李俶一愣:“死得可是秦国夫人,杨氏一族都恨他入骨,还有什么生路,听闻虢国夫人提剑上殿,当着至尊和娘子的面要斩杀于他呢?”

“可他还是没有死。”李泌分析道:“至尊不好办哪,杨国忠此事,涉及到了伦理,拿这个来定罪,牵连太广不好听,不拿这个来定罪,就要另找一个理由,死罪的理由,令人信服的只有那么几个,要同杨国忠挨上边,怕是还不够。”

“刺杀安郡王呢?”

“晚了,已经处置过了,钦定的案子明发诏令公告天下,不会再推翻重来的,得另想一个法子。”

李泌在屋子里走了几步,突然眼中一亮。

“元公辅还在大理寺当值吧,殿下可命人去寻他,某这就修书一封,让他依计行事。”

元载?李俶记得这个人,不是东宫属官,却同太子府走得很近。

“是要找人在狱中行事么?”

正在奋笔疾书的李泌愕然地看了他一眼:“若是要处私刑,至尊在兴庆宫时就做了,押往大理寺就是一种态度,明正典刑。”

一封书信很快写就,李泌递与他,嘱咐道。

“无论如何这是一个做死杨国忠的机会,不会再有下一次了,咱们之前商量的那件事,就这么用了吧,只是元公辅可能要委屈一二,希望太子记得他这个情。”

“李先生与元先生的情,某与家父都会铭记于心,先生打算何时走?”

“上元节前吧。”

李俶朝他郑重地一揖,转身离开了屋子,由于特旨,从大年初一到上元的十五都不禁夜,因此,尽管是夜里,行事也极为方便,很快,几个人影就从太子府匆匆而出,朝着城东的方向而去。

大约三刻钟之后,元载听到了屋外的敲门声,赶紧披了件衣裳起身,推开内室门,来人已经被引入了院中。

“某省得了,回复殿下,定当尽力。”

他将来人打发走,带着书信进了屋,就着桌上的油灯一目十行地看完,面色变得十分凝重。

“夫君,可是出了什么事?”

元载转过头时,已经堆起了一个笑容。

“别担心,就是上回同你商量的那件事。”

王蕴秀显然无法释怀,执着他的手,轻声问道。

“要做了么?”

“嗯,杨国忠身陷囹圄,这次是个好机会,李长源希望我们帮一把。”

“奴听夫君的。”

元载将娇妻打横抱起,一口吹灭油灯,朝着床榻的方向走去。

寿王别院,刘稷没有想到,天都黑了,杨玉瑶居然还能上门来。

“姐姐想我,也不在这一刻吧,今天人多了些,怠慢了姐姐,这会子上门来问罪了么,小的不才,定当尽心竭力服侍你。”

刘稷笑嘻嘻地将她迎进来,没想到,女子一言不发,脸上的表情也让她看不懂,就像没有听到他的调侃似的,刘稷关上房门,扳着她的肩膀这么一看,顿时吃了一惊。

哭了?

“出什么事了?”刘稷收起玩笑,郑重其事地问道。

“五郎,抱我。”

杨玉瑶抱住他的腰,将头贴在他的胸膛上,“呜呜”地哭出了声。

在她断断续续的讲述中,刘稷终于知道今天发生了什么事,虽然对于那位小姨没什么交集,印象也不深,可既然涉及到了自己的女人,一股子无名火顿时升了起来。

“......那个畜牲是来找奴的,只不过奴早早躲出去了,八娘是为了奴才被他糟蹋的,可至尊非得要交诸律法,那不明摆着饶了他么,奴不甘心哪,八娘的遗体在摆在家里,奴要怎么与她交待?”

“五郎,奴没有家了。”

刘稷抚摸着她那头柔顺的青丝,脑子里已经转过了几道弯,杨玉瑶哭诉了一会儿,抬起头来。

“奴只是想与你说说话,这件事太大了,你别担心,奴有法子的。”

“你想杨国忠死,对吗?”

“是,我恨不能将他碎尸万段。”

“那好,你不想回府,就在这里住下吧,若是这间屋子不方便,让他们再开一间也成,今天太晚了,什么也不要想,好生睡一觉,现在告诉我,是宿在我这里,还是另开一间。”

杨玉瑶愣愣地看着他:“五郎,我......”

“傻瓜,你有男人的。”

刘稷按按她的头,杨玉瑶刚刚收住的眼泪,如泉水般地涌了出来,“哇”地一下子大哭出声。

这模样,太影响咱长安城一姐的形象了。

第三百三十五章 鼓声

杨玉瑶并没有选择宿在他的房里,两人缠绵了一会儿,便去了院中的厢房,左右这个院子里全都是封府的人在管着,也就是刘稷一句话的事。

第二日,他让人请了一些人过来,主要是羽林军的年青将校,浑瑊、仆固砀等人都在列,他们一群人闹哄哄地涌进来时,刘稷已经等在了房里。

“大伙儿那日打过了一场,还没有来得通姓名,今日刘某特意请你们来,相互认识一下。”

他将已经伤愈的杨预推到身前,指着一干人等说道。

“他名唤作杨预,是我的好兄弟。”

“知道,杨鹄子嘛,安西四俊的老三,久闻大名,如雷贯耳啊。”

浑瑊笑嘻嘻地拍拍杨预的肩头:“咱哥俩都是用枪的,哪天比划比划?”

“打就打,用不着挑时候,你说地方吧。”

“痛快,院中颇为宽敞,走着?”

杨预眉毛一挑,同他一块儿走了出去,一群人哄笑着跟在后头,来到院子里的一处空地,听到动静,在别院里养伤的手下们还有封府的下人全都围了过来,将二人圈在里头。

地方不大,自然不好上马,杨预同他都挑了一支木枪,也不着甲,也不讲究什么起手,互相对视了一眼,几乎同时腰身下沉,双腿前后相琚,向着对方刺去。

“啪”

两枪在空中相击,各自弹开少许,都在离着对方身体很近的地方偏过,谁也没能得手。

“好”

喝采声次第响起来,连刘稷也鼓起了掌,两人各有一伙拥众,羽林军的那帮将校自然给浑瑊鼓劲,院子里的伤兵和下人都在为杨预加油,一时间两人你来我往,斗了个旗鼓相当。

刘稷看出了一些窍门,杨预的枪法来自于中原的汉人步卒,中规中矩,浑瑊则带着草原部民的特点,游走不定,剑行偏锋,因为不是上阵对敌,谁也不会当真下死手,最终只会平平收场,既然没有危险,他的心情也放松了许多,还有闲心同旁人聊天。

“老仆固,听闻你们右羽林许多人都转去了河东,你怎么没动静?”

仆固砀显然正为此烦恼:“高大将军奉调河东,谁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们说不出两年,就要对那边用兵,某家倒是想跟着过去,无奈家父新任了朔方节度副使,让某回他麾下,这不调令都到了衙署,只等新任大将军到任,便要走了。”

刘稷知道他的父亲是谁,仆固怀恩,一个令人扼腕的悲情人物,从大唐的忠臣变成叛臣,也是唯一个举兵反叛,皇帝还为他说话的反贼。

“回朔方不好么?”

“两年呢,谁知道两年后那厮反不反?”

感情盼着安史之乱的,还不只一个人啊,倒也是,在变乱没有发生之前,没有人会将他们放在眼里,以三镇之力对抗鼎盛中的大唐全国,是个人都以为发疯了。

仆固砀说完,指着场内的浑瑊说道:“老浑想去北庭,想让你帮着与封公牵个线,一直没敢说。”

“喔?当真。”刘稷一下子来了兴趣。

“他与某说过好几回了,原想着你伤好了些再提的,某看不得那个扭捏样,直说吧,你是封公东床,这点子事情不难吧。”

“不难,且用不到封帅,只要他当真有意,都在我身上。”

见他坦然应下,仆固砀便不再多说什么,这个时候,场中的打斗已经到了尾声,二人不知道使了个什么招数,两支木枪缠在了一块儿,被大力分别扯向两边,只听得“嘣”得一声,一齐断开,二人同时放开手,拿着半截枪杆子站在那里,举手互致了一礼。

“今日不痛快,改日找个宽敞的地方,再向你讨教。”

“好说好说。”杨预试出了他的实力,并不敢托大,也是一拱手。

论年纪,浑瑊与刘稷一般大小,而杨预已经二十五了,多出近十年的功夫才与人家打成平手,高下自然一望可知,不过此刻大伙都是瞧个热闹,哪里会计较那么多,一阵哄笑过后,刘稷干脆也不回房了,与他们就在院子里搬了些石头坐下。

“今日请诸位来,一是套套交情认认人,二是有事请教。”

仆固砀与浑瑊对视了一眼,心知正戏来了。

“请教就不用提了,你五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只管说来。”

“痛快,我想知道,朱雀门的守卫还是咱们羽林军的弟兄么?”

仆固砀点点头:“这个某知道,今日轮值的是右羽林左厢第四营的弟兄,那日同你一块儿打过叛军。”

浑瑊听着不对,开口问道:“五郎欲进皇城否?”

不怪他这么想,朱雀门进去就是皇城,不是皇帝住的地方,那应该叫宫城,而是各大官署集中办公的地点,占地大约是二十四个坊市,包括了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以及六部九寺诸监还还有十二卫率府、羽林军衙署和太庙,就是祝捷献俘告慰历代先君的地方,用一句后世的话来说,皇城是中央直属机关的办公地点。

“确有此意。”

刘稷坦然答道,两人露出一个恍然的表情。

“蕃使归国在即,五郎是想去寻相识之人一聚?”

那天的战斗,除了让百姓和天子看到他的勇武,还有一点便是在蕃人眼中的地位,如今城里都传得神乎其神,在他们想来,皇城里住着各国蕃使,他进去除了探访这些朋友,还能做什么呢,没想到,刘稷摇摇头,说出一句让所有人大吃一惊,不敢相信的话。

“非也,我此去,是想从大理寺劫走一个犯人。”

此话一出,就连杨预都露出一个不可思议的表情,战场上不要命很好理解,那是对敌人嘛,可要不要这么肆无忌惮,或者说是胡说八道。

三司当中,大理寺与御史台都有自己的牢狱,反而是刑部这个终审复核部门,没有,而能被关到大理寺或是御史台的,都是有着一定身份的人物,官员、权贵等等,因为它们都位于皇城之内,普通的人犯,自有京兆府和辖下的万年、长安等县处理。

身在右羽林的仆固砀摸不多的胡茬子想了想,五郎这个时候,用这么郑重其事的口吻提出来,应该不是开玩笑,那就说明大理寺的确有一个值得关注的人物。

“你要救杨大夫?”

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个人,勉强够得上资格了,他的话,让所有人都看了过来,谁不知道这位杨大夫,便是京城炙手可热的杨氏一族之首,尽管已经降了职外放,习惯上还是称他为大夫。

“我救他做甚?”刘稷一愣,随即明白了,这件事情还在保密中,只有极少数的人才知道详情。

“实不相瞒,我与他有仇,劫了他,是想祭于亲人灵前。”

众人沉默了,这个时代不同于后世,亲人之仇不报,会被所有人瞧不起,仆固砀想得多一层,这么郑重其事地告诉他们,多半是有所求了。

“进去没有问题,某与他们打个招呼便可,难得是如何将人带出来。”

“那便要委屈弟兄们,刘某不想同他们刀兵相见。”

刘稷简简单单地一句话,顿时让仆固砀等人明白了,这位刘五郎,不是有所求,而是想通知他们,老子要劫狱,识相的就滚远点,免得误伤!

一时间,他都不知道,是该生气还是悲哀,因为人家的确有这么嚣张的资本,他也相信,当真动手,那些守兵的下场不会比叛军更好。

气氛有些尴尬,就在杨预打算说句场面话时,突然从院外传来一阵鼓声。

因为一场大典,天子特许京城从初一到十五不禁夜,那也就意味着,这半个月的功夫,听不到所谓的暮鼓晨钟,更何况,眼下根本没到闭坊之时啊。

“听这鼓声和方向,是从皇城传来的,莫非是......”

还是羽林军的将士先反应过来,因为他们守卫就是那一带。

“皇城出事了?”刘稷也站了起来,他最担心的是,杨国忠的党羽和他想到了一块儿。

仆固砀等人摇摇头:“如所料不错,应该是有人敲响了登闻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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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六章 屈打

登闻鼓是一项历史悠久的制度,传说自商周之时便有了,随后的几千年里,一直保持和完善,因为从理论上说,这是普通百姓唯一能与天子交流的机会,所谓的“上达天听”就是指的这个。

唐制,朝堂之外设石、鼓各一,有冤不能自诉者,立石得闻,有案欲奏于天子者,敲鼓咸知,立石者由左监门卫负责传达,敲鼓者由右监门卫负责上诉,接案官员不得推诿不得阻拦,有点像是的后世的信访制度,当然它有着一定的局限性,那就是,天子不一定会真得接见并为你伸冤。

历史上在清以前,这都是平民百姓的一项政治权力,宋朝时有一个很特别的例子,一位东京的百姓敲登闻鼓求见天子,当时的天子宋仁宗真得接见了他,结果那个百姓并不是受到了什么天大的冤情,而是丢了一只猪,你没看错,就是丢了一只猪,这要换到后世的明清,一个欺君罔上的罪名是跑不掉的,最好的结果也是一顿板子伺候,可仁宗皇帝只是笑了笑,虽然并没有派人去帮他找猪,可是赔了他一千钱,大概能买十头猪的样子吧。

这个例子说明,登闻鼓制度是一种很朴素的舆论监督权,不一定能起到多大的作用,但是不可或缺,唐朝也是一样,仆固砀他们之所以惊讶就是因为这鼓敲响的时候不多,但是当真响了,或许就是不小的事情。

看着被带进来的身影,哥舒翰微微有几分错愕,因为那分明是个女子。

“这是哥舒相国,有什么话,请说吧。”

王蕴秀抬头看了一眼,蹲身行了一礼,口齿清晰地说道。

“民女王氏,家父故河东节度使讳忠嗣,此次前来,是请天子为民女申冤,惩办害死家父的凶手。”

“什么?”

哥舒翰怎么也没想到,会是故人之女,更没有想到,她一开口,说的就是本朝的一件秘辛。

“令尊是河东王节度?”

虽然王忠嗣曾经身兼河西、陇右、朔方、河东四镇,可习惯上河东节度使才是他的本职,况且因为出身太原王氏,而太原恰恰是河东节度使的驻地所在,故而人们都会以河东王节度呼之。

“正是。”

“那你可知本相与令尊乃是故交?”

“家父信中多有提及,言哥舒相国是可托生死之人,今日得见,幸何如之。”

王蕴秀落落大方地答道,尽显世家女的风范。

哥舒翰当然明白此时不便叙旧,继续问道:“那好,某来问你,你说令尊是为人所害,所谓何人?”

“杨国忠,指使者是已故去的李相国。”

“可有真凭实据?”

“家父遇害前数月曾有书信寄回,自调任汉东郡伊使,便无劳殂、病患,何以区区数月卒于任,此其一也,其二,家父过世后,遗骸归乡梓,民女曾亲眼所见,口乌皮黑,绝非伤病所致,故而家中使人请来县中忤作,果于体内查得附子等物,可知身前乃中毒而亡,其三,此事过后,原近侍及厨娘等数人无故失踪,怕是已为人所害,有此三点,民女恳请天子垂问,为家父讨一个公道。”

王蕴秀拿出一撂纸递过去,哥舒翰接过来略略一翻,除了方才的口供,后面还附有一干人等的证词,而从字迹和纸张的新旧程度来看,所录已非一日。

“既有疑点,为何当时不诉?”

王蕴秀语带悲怆地说道:“李相当国,岂容民女说话,说不得还要祸及家人。”

哥舒翰叹了一口气:“既是故人之女,此事本相理应回避,可兹事体大,又不好假手他人,这样吧,你随我入宫,一切听凭圣人裁断。”

“民女谢过相国。”

王蕴秀毫不怯弱地跟在他的身后,从这里到兴庆宫要走上一段不短的路,还要经过各部衙署,快到到达城门的时候,她与一个青衫官员暗暗对视了一眼,后者收到她的示意,微不可查地点点头,快步走向另一个方向。

大理寺,位于皇城左侧的边缘,占地大约是四分之一个坊市,除去办公的衙门,官舍,还有一间牢狱,与天下所有的牢狱一样,黑乎乎的囚室里,显得阴森而安静。

元载走入大牢,与一个上了年纪的牢头打了个招呼,后者满脸堆笑地迎上前来。

“司直可有公务,但请吩咐。”

“奉上命,提审要犯杨国忠。”

那牢头吃了一惊,语气间便带上了犹豫:“昨日送来时,听他们的口气,是至尊发的话,这般提审,怕是不妥吧。”

元载笑了:“你是认为本官位卑不够格?要讨诏命才成,就算有,你配吗?”

“小的绝无此意,司直请稍候,这就将人犯提来。”

不等他走远,元载在后面加了一句:“差两个问讯的好手来。”

这是要动刑啊,牢头不敢再多嘴,赶紧命人打开囚室,将一个高大的身影押出来,又叫来两个膀大腰圆的粗汉,一看就是做惯的那种。

看到来人,杨国忠不屑地撇过头,一口吐在地上。

“一个青袍小吏,安敢问我?”

元载上下打量了一番这位曾经的宠臣,除了头顶的官帽不见了,身上竟然还穿着一袭紫袍,玉带革靴也是样样不少,哪像个囚犯的模样。

“扒了他的衣衫,上镣铐。”

杨国忠一听就火了:“你敢?”

“一个残害自家姊妹的市井儿,天子亲口严审,本官有何不敢!”

他的话,让所有人都以为是奉旨审案,两个狱卒马上冲上前去,两三下就扒掉了杨国忠的衣裤,同时将沉重的铁镣锁在他的手腕和脚腕上。

自始至终,杨国忠都没有动弹分毫,他已经吓呆了。

外强中干尔,元载一声冷哼:“本官开始问案,你们须得详实誊录,不得错漏。”

“是。”狱中负责记录的文书答道。

“堂下可是杨犯国忠。”

杨国忠愣了一会儿,元载又问了一遍,方才不情不愿地答道:“正是某家。”

“杨犯国忠,本官问你,天宝八载你所任何职,做何勾当?”

三年前?杨国忠有些不明所以,想了想,回道。

“那年某为天子信重,升太府卿,兼殿中侍御史,做了何事,一时记不起了。”

“本官提醒你一下,你是否遣人前往汉东郡?”

“汉东郡?”杨国忠摇摇头:“或者有过,应当是公干。”

“记录,天宝八载,杨犯自述曾遣人往汉东郡,托名公干,实则行谋害之事。”

杨国忠吃了一惊:“谋害谁?”

“你与李相国谋划的勾当,也不记得了么?”

汉东郡,汉东郡,杨国忠脑子急转,突然间灵光一闪。

“王忠嗣。”

元载面无表情地说道:“记录,杨犯自认谋害太守王忠嗣。”

“某没有!”杨国忠这才反应过来,他们倒底想做什么。

“没有?本官并未说出死者之名,你却一口叫出来,这岂是巧合。”

“某,某当时在李相国麾下当差,知道此事是他们密谋所为,可人不是某派的。”

“你的意思,李相国遣人毒杀了王太守?”

“是的。”

“记录,杨犯供认此案李相国亦有涉及。”

“你,你这是断章取义,某决不画押。”

元载仍是那副表情,不阴不阳地说道:“早知你冥顽不灵,这里的刑具,皆是依律而设,犯官自述在前,拒押于后,本官要依律行刑,再问你一遍招是不招?”

“你敢屈打成招?”

“屈打成招?说得好,你等依附李相国时,多少人就是被如此屈打而死,今日也算是报应不爽,来人!”

元载一声断喝,两个狱卒早就按捺不住了,皆是兴奋地答道。

“在!”

“上刑!”

“你们敢……”

杨国忠的话被堵在了嘴里,两个狱卒拖着他退到一个木架子上,分别将双手双脚绑成一个大字形,只听得“滋”地一声,一个狱卒从火炕拿出一把烧红的铁钳,在水桶里浸了一下,水被陡然加热变成了蒸汽,在他眼前腾起一片水雾。

他的身体止不住地颤抖起来,这样的情形,当年在李林甫手下里,不知道看到过多少回,那犯人被酷刑整治得死去活来,几乎没有一个扛得下去,如今轮到了自己,才知道有多么恐惧。

他不是那个敢在街头斗狠的市井儿,而是差一点点就将掌握这世上最强大帝国的男子。

“听着耳熟吧,一会上了身,才叫好看呢。”

杨国忠看着这个文质彬彬的男子,嘴里嚅嚅着就说不出话来。

“本官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以免皮肉之苦,不妨告诉你,就算是大理寺问不出来,送到了御史台,相信吉温吉中丞会很有兴致亲自动手,到那里,只求死都难了。”

听到吉温的名字,杨国忠下意识地浑身一颤,李林甫手下的左膀右臂,头号大将,号称“吉网罗钳”的吉温,在这座城市里,不吝噩梦般地存在,特别是对于那些犯了事的官员来说,当时一起做同僚时,他曾经无数次地见识过对方的手段,就连想一想都不寒而栗。

“你想让某招什么?”

见他终于松了口,元载露出一个如释重负的表情,这一趟审讯,实际上没有经过任何上官,他很怕下一刻就会有人推门而入,制止自己的行为,那样的话,就不只是私自用刑这么简单了。

“记录,犯官已有自述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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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七章 成招

寿王府,李瑁盯着这个不速之客,挥挥手让堂上的侍候之人全都退了下去。

“鲜于府尹突然登门,必有见教,不妨直言。”

鲜于向左右看了看,突然一个大礼揖下去:“殿下,求你救救杨大夫。”

李瑁早就猜到了他的来意,毫不惊讶地摆摆手:“事涉秦国夫人,就连至尊都动了怒,差点斩杀当场,你觉得本王有什么本事能救下他,又为何救下他?”

“至尊动怒却不曾斩杀当场,而是交付有司,这便是有放过之意,秦国夫人之死,并非杨大夫所为,如今京城也无人知晓,拿这个罪名,是无法公诸天下的,这一点至尊知道,殿下也明白,如今,三司不可能凭空捏造一个死罪出来,若是杨大夫主动认罪,罢官甚至是流放,作为对他的惩处,朝堂也好,至尊也好,杨氏也好,都可以交待得过去,这样的事情,于殿下而言举手之劳矣,于我等却是再造之恩,杨大夫日后无论能否起复,都只会唯殿下之命是从,这样的代价,是否值得殿下开一次口?”

李瑁听明白了,救下杨国忠一条命,就能得到他的人的效忠,目前他正处于无人可用的时候,对方可谓洞若观火,一下子就正中要害。

“这件事情太大了,本王开口也未必能成。”

见他意动,鲜于向赶紧趁热打铁:“此言差矣,殿下领衔政事堂,又是皇子,说一句话,任是谁想要驳回,都会掂量再三,陈令公且不说了,性子唯唯而已,张侍中是殿下妹婿,绝不会当场反对,三高官官一致同意的事,想必两位仆射也不会横加阻拦,政事堂的意见,至尊又岂会视若无睹,多半是顺水推舟,须知流刑已经是重刑了,难道当真要了他的命不成?”

不等他开口,鲜于向又说道:“请殿下放心,无论事情成与不成,某家等一干人,日后都唯殿下之命是从,这里有一份名册,是杨大夫多年经营的根基,这份诚意,值得殿下金口一开了吧。”

李瑁接过名册略翻了翻,从京官到地方都有,他不动声色地将名册收入袖笼中,脸上浮现出一个浅浅的笑容。

“此事还有一个阻碍,吉中丞之前与你们有些过节,如今他掌着御史台,若是执意加以阻拦,政事堂也不好硬来,鲜于先生可有教我。”

鲜于向心如明镜似的,对方所说的其实是另一回事,安禄山已经死了,吉温失去了效忠对象,他本就与寿王一系交好,此刻怕是已经投靠了对方,这么说,就是要让自己表态。

“当日有些误会,吉中丞心有芥蒂也是应当,某家愿意登门谢罪,不知这样可使得?”

“也好,误会嘛,说清楚就是了,日后大家还是同僚。”李瑁的话肯定了他的猜测,而接下来更是让他吃了一惊。

“本王这些天翻查一些旧卷宗,发现罗希奭案牵连甚广,其实许多人都只是泛泛之交,他本人已经伏诛,余者是不是可以轻恕,给人一条活路,鲜于先生以为呢?”

这是打算收伏李相旧部啊,鲜于向反应极快,连连点头称是。

“案子当初是某家主办的,确实有些不当之处,殿下宅心仁厚,拨乱反正,当是百姓之福。”

“本王初理政事,经验尚浅,日后还要先生多多指点。”

李瑁含笑:“先生交托之事,本王这就去看看,以免夜长梦多。”

离开王府来到皇城,还没有到当值的尚书省,李瑁突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说熟悉是这个身影很容易被认出来,然而两人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过面了。

“太子殿下。”

“十八郎,你今日可晚了。”

李亨语带双关地说了一句,面带微笑地转过身来。

李瑁主动上前见礼:“昨日睡得迟了些,一早又没有听到钟鼓,便起晚了,太子这是早早地来等着揪小弟呢。”

“哈哈,十八郎还是这般风趣。”李亨少见了笑了起来。

“闷在府里一个多月,今日天气好,出来走走,一走便走到了这里,便想着,看看你们都在忙些什么。”

这话有两个意思,一是太子禁足之日已满,可以出府了,二是太子本就有监政之权,这是提醒他们呢,只不过往日里都是能推就推,今天如此主动更是显得十分反常。

事出反常即是妖啊,李瑁暗暗生出几分警惕,笑容不变地说道。

“一言难尽,如今这里头,有一个算一个都是新晋之人,事情一多难免手忙脚乱,太子掌事日久,正要请教。”

“杨国忠之事吧,也难怪,至尊宠信之人,谁能想到会出这种事,方才你没到,已经有人敲登闻鼓将他告了。”

“啊?”李瑁还没有缓过神,只听李亨又接着说道。

“事情太大,哥舒郡王领着她面圣去了,省里只有韦相在当值,方才大理寺送来一份口供,是新近录下的,韦相不敢擅自做主,便交与了孤,正好你到了,一块儿看看吧。”

看着那份按了手印画押的供状,李瑁心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杨国忠完了。

他现在开始隐隐怀疑,这一切与太子今日的不寻常举动有关,因为供状里所涉及的,除去杨国忠本人的部分,还有许多是那位已经去世的李相国,而其中大部分事件都涉及到了太子。

“十八郎看完了,有何想法?”

“照供状所录,杨国忠罪在不赦,能否开恩,只能圣心独裁。”

李亨认同地点点头:“你我想到一块儿去了,如今至尊正在气头上,这样一份供状呈上去,引得雷霆震怒自不必说,若是因此牵动圣体违和,有失我等孝悌之心,若是你打算押一押,这个责任,孤愿一同担下。”

李瑁还是第一次领教这位太子三哥的峥嵘,看似平和处处为自己着想的一番话,却是隐藏着杀机,如果不是两人素来不曾交好,只怕被人卖了还要心怀感激。

“太子殿下的厚意,弟心领了,身在这个位子上,雷霆雨露皆是君恩,该我受的怎么也跑不掉,供状既然递到了这里,小弟这便进宫,领受圣意便是。”

李亨倒是没有意外,想反还很是贴心地问道:“政事堂没有自己的意见么?”

被他这么一提醒,李瑁突然反应过来,太子的用意并不在于杨国忠的处置结果,而是政事堂首次合议是否为君王所接纳,这是一个考验啊。

不得不说,这样的结果,的确令他有些为难,为杨国忠说话,已经师出无名,甚至有着极大的风险,不说话,在至尊的心目中,便会显得没有主见,一个毫无主见的政事堂,要来有何用?

就在李瑁踌蹰间,一个中宫的到来,将二人全都扫了进去。

天子于勤政楼召见政事堂一干人等,外带这位太子。

第三百三十八章 难处

一桩陈年旧案,掀起了轩然大波,更是让李隆基回想起那些早已模糊的记忆。

那一年,一个失却了父亲的遗孤,被带到了他的面前,唤起了帝王的恻隐之心,当时他是真得作为了自己的孩子在养。

如今,这个孩子已经逝去,他的女儿都嫁作了人妇,手持状纸替父鸣冤,似乎又触动了心里某根弦。

三年了,三年之后他才知道这里头另有隐情,自己的孩子,自己可以不待见,打骂喝斥,但不代表可以随便让人欺负,李隆基垂着眼帘,看不出喜怒,那些字眼一遍又遍地在眼前扫过,到最后变成了一个具体的身影,自己放到外头准备留给后者的人,居然被人给毒死了。

殿中一片寂静,只有偶尔传来“沙沙”的纸响,哥舒翰眼都不眨地看着脚下的地板,似乎上头有一朵花,站在当中的女子裣首低眉,静静地等待着。

过了一会儿,李隆基抬起头,在二人的身上扫了一眼,叫过自己的亲信。

“高力士。”

“老奴在。”

“将她带到偏殿,不要慢待了去。”

高力士依言带着王蕴秀出去,李隆基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将视线转到哥舒翰的身上。

“三年前的事情,何以今天才揭出来?政事堂都是做什么的吃。”

哥舒翰愕然地抬起头,执起朝笏说道:“都是臣下们的失职。”

那个时候,还是李林甫一手遮天的朝堂,想要将一桩地方上的事情淹了,或是轻描淡写地送上来,根本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李隆基马上反应过来,摆摆手:“朕只是有感而发,不干你的事。”

“你怎么看?”

“若臣是边帅,会上疏请陛下严查,如今身在中枢,只能恭请陛下圣裁。”

哥舒翰规规矩矩地答道,李隆基明白了他的言外之意,事情不简单,涉及到了前任的宰辅还有一个宠臣,或许会牵连出一大批人,这已经不是一桩单纯的刑案了。

于是,包括太子在内的政事堂诸相就被召到了勤政楼,那撂状纸在每个人的手中流转着,那些触目惊心的指控,让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无法平静。

“都看完了?说说你们的意见。”

中书令陈希烈坐在太子的下首,李瑁坐在他的对面,紧接着是侍中张均,三人是政事堂的首脑,天子的话,也就是针对他们而言,陈希烈的资格最老,一看这阵势,不说也得说了,正要开口,不防被人给抢了先。

“臣这里有一份供状,是大理寺刚刚送来的,牵涉到了案子的始末,恳请至尊御览。”

李瑁站起身,将供状递与了高力士,后者马上送到李隆基的案上。

李隆基只看了个开头,马上翻到最后,去看主审官的姓名,然后抬起头,目光在太子李亨的身上转了转,李亨端坐如素,就连平日里有些佝偻的腰身,似乎也挺直了几分。

“杨国忠,哼,真是让朕刮目相看,你们也都看看。”

陈希烈是第一个接到的,只略翻了翻就转手递给了张均,张均越看越是心惊,以至于拿给哥舒翰的时候,手指都有些发白,哥舒翰认真地看完,又还给了高力士。

“太子呢,不看看?”

“臣在省里时已经看过了。”李亨侧过身,低头答道。

李隆基将供状扔到几案上,与之前那撂纸搁在一起,冷冷地说道。

“首告有了,供状也有了,怎么处置,政事堂可有定论?”

君前议事,事情是当堂才揭晓的,对于才组建不到一个月的政事堂来说,不吝于一次考验,若是李瑁有李林甫那样的威势,自己的决定就是宰辅的决定,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问题,可他并不是。

李瑁先看着陈希烈,这个老头垂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他不得不催促了一句。

“陈相国,中书省有何看法?”

“既然事实清楚,依律而办吧。”

李瑁又看向张均,后者拱手说道。

“事发已过三年,人证物证俱无,就连主使者都已离世,虽有供状然太过于牵强,其中所涉案之人,王鉷、罗希奭业已伏诛,吉温在朝,余者如员锡、韦陟等人早已下狱,几无所剩,说到底,杨国忠不过是一经手之人,严惩宽待皆有不当之处,殿下三思。”

李瑁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转向哥舒翰。

“郡王的意思呢?”

“私刑者皆不可恕。”

哥舒翰答得言简意赅,李瑁听完他们的意见,转过身,拿起朝笏,向着御座的方向一拱手。

“臣等已有公议。”

“奏来。”

“杨国忠以私刑加害同僚,罪在不赦,拟斩首之刑,念其为人指使,降一等,绞,秋后行刑,私产抄没,妻子流一千里。”

李瑁的声音不大,却在各人的心里如同雷击,就连太子也多看了他几眼,只有李隆基面色不见变化,淡淡地说道。

“李林甫呢?”

“追夺爵位,简棺从葬。”

众人大哗,这等于是要把死者从地里刨出来,换口薄棺材再埋下去,比剖棺戮尸也就强上一点了。

“你们呢,都是一样的想法么?”

哥舒翰首先答话:“臣附议。”

陈希烈紧接着答道:“臣附议。”

张均张张口,最终还是低头答道:“臣没有意见。”

门下省有封驳之权,他的话,也代表了李瑁的意见最终在政事堂通过,李隆基点了点殿里最后一人。

“太子呢,也附议么?”

李亨慢吞吞地站起身,转向御座的方向,举手一揖。

“政事堂诸相国秉政为公,这样的处置自然是妥当的,不过似乎也有商榷之处,杨国忠所犯之事已过去了三年,王节度为人所害三年,竟无只言片语传入禁中,要一个弱女子来敲登闻鼓,此事若是诏告天下,朝廷何以面对汹汹之势,至尊千秋圣名竟为一小人污耳,如此情势,还要减刑,恐难服众。”

包括李隆基在内,所有人的眼光都看了过去,这还是那个龟缩不出的太子么?

李瑁暗叹了一口气,对方的目地,果然是想致杨国忠于死地,方才他虽然判的是死刑,可放到了秋后,按例秋决前都会再行复议,大半年的功夫,发生什么事都不足为奇,那支笔握在皇帝的手上,若是想要施恩,也不会有任何阻碍,这样就做到了可进可退,现在被太子一口揭破,难做的反而变成了天子。

李隆基的面上却没有多少难色,反而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这位头发花白的儿子,正打算要开口,突然从宫外传来一个消息,让在座的所有人全都惊到了。

竟然有人从大理寺中,将他们讨论的重犯杨国忠,给劫出了皇城!

第三百三十九章 劫狱

这或许是有史以来最为离奇的劫案,刘稷带着杨预等人大摇大摆地从朱雀门直入皇城,一路畅通无阻地来到大理寺刑狱,牢头还以为他们是公干。

然而对方大大咧咧地开口,将他们吓得半晌没有作声。

“我是刘稷,只为一人而来,大过年的,没有人会希望,家中团圆之时少一人吧。”

这话说得很是客气,可是满长安城里,如今谁不知道那位煞神刘五郎,这些牢头狱卒的家里头,有多少人还贴着他的画像辟邪呢,如今人就站在这里,和颜悦色连刀子都在鞘中,却如寒风过境,令人战栗。

不过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难道当真拼了命不成?牢头叹了一口气,带着两个狱卒和他手下打开牢门,将他要的人提了出来。

“就是他,缚了,咱们走。”

刘稷仔细辩认了一下,吩咐了一句,杨国忠一头乱发披散着,心里头也是乱七八糟,眼前这个军校很年青,他似乎在哪见过,带自己是去提审么,还是别的去处?莫非是天子相召?胡乱间,双手被人给绑得结实,绳子的另一头就牵在那个年青的军校手中。

刘稷拉着他走出大牢,将另一头拴在马鞍上,一行人跳上马,朝朱雀门的方向走去,杨国忠突然感到一股大力急速地拉扯着自己,差点就仆倒在地,好不容易跟上马速,跑得跌跌撞撞地,心里的恼怒更甚,就算是正经囚徒也断没有这般羞辱的做法。

此时,皇城里各部衙署早已经开始上值,各种服色的官员小吏在街上行走着,突然看到这么一支奇特的队伍,全都停下来,好奇地打探着,有那等见多识广者,一眼就认出了马后的男子。

“那不是杨大夫么?”

“什么杨大夫,如今不过是太守,看这模样,太守也做不成了,这是要提到哪里去?”

“怪哉,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哪有将人拖在马后的道理?”

“嘘,没见是谁拖着他?”

“谁,左不过一个军将,哪家衙内罢了。”

“衙内,有一人敢冲上千胡骑的衙内?”

“老天,你说得莫不是......”

“遮摸不是,尚药局孙老奉御去与他疗伤时,某有幸跟随左右,一看便知。”

“刘五郎带着杨大夫,莫不是天子要亲问?”

......

各种各样的流言充斥了皇城上空,任是谁也没有想到,他这一趟根本就是非法行为,街道两旁的围观者越来越多,就连鸿胪客舍中没有归国的蕃使也多有聚集在此,尚结息不动声色地挤在人群中,看着马上的少年郎和马背后的囚徒,一直跟到了朱雀门的左近,围观者才发现了一丝不妥。

守门的羽林军军士,竟然排出了前后七列的标准战斗队形!

“来者何人,下马受查。”

一个军校站在前面,手扶在刀柄上,厉声喝道。

“刘稷,得罪了。”

刘稷拔出横刀,双腿一夹马腹,本来缓缓而行的战马陡然间加速,将牵在后面的杨国忠一下子摔倒在地,拖起大股的尘土,呛得他灰头土脸,话都喊不出来。

与此同时,杨预不知何时已经将马槊提了手中,其他的手下也是各执兵器,摆出一付冲阵的架势,挡在最前面的羽林军校不等战马冲过来,迅捷无比地侧身一滚,身后的军阵也如同排演好一般,分别倒向街道的两侧,将大路让了出来。

“哒哒”

刘稷一马当先,拖着杨国忠飞驰而过,小小的队伍跟着他在无数围观者的眼皮子底下,冲过了朱雀门,那个军校被手下扶起时,一脸的侥幸。

“我等力战不敌,速将消息报与衙署知晓。”

劫狱!

围观者这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人人兴奋有加,这可是能上头条的大事件啊,长安城第一网红,于皇城内劫持了大唐第一宠臣,不知去向,刹那间,整个皇城左近成了聊天的海洋,好事者无不是津津乐道,小道消息以远超这个时代的速度传播着,就连那些蕃使也加入了其中,大有将其散播到海外的趋势。

只有事件的另一个当事者,被拖得七昏八素、蓬头垢面已经看不出模样的杨国忠,好不容易等到前面的马儿慢下来,顾不得手脚擦得血肉模样,从地上爬起来,四下打量了一番,居然是个熟悉的地方,只是如今看着有几分可怕。

这支小小的队伍竟然停在了虢国夫人府门前!

就在刘稷将杨国忠带进宣阳坊的同一时间,消息被羽林军衙署送入了兴庆宫,也恰好打断了君臣的最后决定。

“什么,刘稷带走了杨国忠!”

没有人敢相信,李隆基发现在座的所在人表情都是一样,惊愕不已。

“据报,他们带着杨大夫朝宣阳坊的方向去了。”

原本来报消息的军士用得上“劫”,可至尊亲口改成了带,高力士也不得不跟着改了口,听到这里,李隆基露出一个玩味的表情。

“等等吧。”

天子开了口,所有人只能等在殿中,各自猜测着刘稷的目地,杨府就在宣阳坊,将人犯劫回家?还是收拾几件细软,带上家人一块儿跑路?相信没有人会这么天真,问题是,出了这么大的劫案,首先要做的难道不是封闭四门,画影图形贴满全城,发动群众一齐捉拿,让贼人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么?

很快,进一步的消息就传了回来,他们进了虢国夫人府,这一下,所有人都明白了刘稷的目地,不是为了救他。

“高力士。”

李隆基立刻叫到了心腹的头上。

“老奴在。”

“你走一趟,把人带回来。”

高力士略显迟疑地问道:“倘若带不回来了呢?”

“那就让他到这里来,向朕交待。”

群臣听着无不是心生波澜,一桩无数人目睹的劫案,在天子的口中,变得微不足道,如同小儿离家,劝返即可,与之前口口声声国法司律大相径庭。

感情在至尊的心目中,刘稷的行为,只是顽劣,与犯法毫不相干,倒底谁才是亲生的?

李亨与李瑁这两个亲生儿子,不约而同地看了一眼对方,心中微微泛起一股酸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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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章 祭首

宣阳坊虢国夫人府,到处挂着白幡,原本就有丧子之痛,加上这次的事件,整个府邸如同被大雪覆盖一般,白茫茫地一片。

“五郎!”

得到消息的杨玉瑶跑出大堂,一眼就看到了被刘稷牵在身后的杨国忠,惊喜交加的她不顾一切地飞扑过来,被刘稷一把抱住。

“原来你们早有首尾,贱人,不知廉耻......”

杨国忠看到这一幕,气得七窍生烟,不等他继续骂下去,刘稷一手搂着佳人的纤腰,身形一转,空着的那只手忽地扬起,“啪”一声,打了杨国忠一个趔趄,后者捂着高高肿起的脸颊,怒目而视。

“你敢.......”

话音未落,眼中重影叠起,杨国忠只觉得身体被一个大力推起,从半空中落下来,疼得他抱着肚子直打滚,刘稷收起高高抬起的那条腿,语气冰冷刺骨。

“老子让你说话了么?”

由始至终,杨玉瑶的一双美目都在情郎的身上,那些污言秽语根本就没有进入耳中,才过了不到两天,五郎竟然就把这个人带到了自己的面前,这是何等的气魄,她的眼神渐渐迷离,红唇吐出一阵泥喃的细语。

“五郎......”

刘稷毫不客气地覆上了她的唇,身后的杨预看得呆在了那里,虽然来得时间不长,虢国夫人府几个字还是认得的,这分明是府中女主人的美妇,居然也是五郎的女人?他开始明白今天这一趟的目的了,不得不说,还是人家拼啊,瞧把女人感动得。

大庭广众之下,两人也只能是浅尝即止,刘稷放开她的身体,将一个绳头交到她的手中。

“姐姐,幸不辱命,他现在是你的了。”

杨玉瑶俏脸微红地看了一眼绳子上的男子,向府中的管事示意了一下,转身走向大堂。

“轰”

沉重的大门在他们身后关闭。

刘稷和杨预一前一后押着杨国忠跟在后面,府中的大堂已经布置成了灵堂,秦国夫人杨玉珠的神主牌摆在正当中,盛着她遗体的棺椁放在后室,包括了几个子侄在内的柳家人全身披白跪坐在她的灵前,另一边是韩国夫人杨玉瑾、杨铦、杨锜等杨氏族人,当她们看到被杨玉瑶牵在身后的杨国忠时,无不是又惊又怒。

“八娘,你死得好惨,阿姊没有用,救不得你的性命,只能拿此贼的首级,祭在你的灵前,倘是泉下有知,收下这份礼物,安息吧。”

杨玉瑶从刘稷的手中接过短刀,后者和杨预将杨国忠按倒在地,紧紧抓住他的四肢,看着女子握刀走近,杨国忠终于感到了害怕,一边挣扎,一边告饶。

“三娘,三娘,某做错了,求求你,看在往日的情份上,开恩饶了某这条命吧!”

“畜牲,当日你惩凶时,八娘有没有苦苦求你,你可曾饶过她?情份,你这狗贼,连自家姊妹都要加害,我是瞎了眼才会认识你。”

“大娘,阿铦,阿锜,救某!”

杨国忠苦苦哀求着其他人,杨玉瑾眼中怒火如炽,杨铦杨锜兄弟虽然有几分不忍,可家姐的尸体就摆在上面,哪里会出言相劝,至于杨玉珠的夫家那些人,恨不能将其碎尸万段。

杨玉瑶眼中含着泪步步逼上前,刘稷扯住他的头发,迫使他的头向后仰,露出了脖子。

灵堂上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一个个惊得目瞪口呆,谁也没想到,杨玉瑶竟然当真要在这里动手,不过谁也没有开口劝说,而是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把刀子抹在杨国忠的脖子上。

“啊!”

恐惧加上痛感,让杨国忠惨呼出声,杨玉瑶毫不动容地用力朝边上一拉,一道血渍激射而出,染红了她身上的素衣。

刘稷和杨预同时放开手,杨国忠用双手不由自主地按着脖子,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眼神逐渐黯淡,身体慢慢地倒了地上。

一代奸臣就这么死了?刘稷看着那具还在不停抽动的尸体,心里并没有太多的波澜,因为从他现在这个时代的那一刻,历史就已经改变了。

现在他走的每一步,都是在创造历史。

“唔”

不知道是谁发出第一声哭喊,慢慢地感染了所有人,灵堂上一片哀嚎,就连并不相干的刘稷二人也心有戚戚,他与杨预对视了一眼,后者将杨国忠的尸体拉直,他抽出横刀,对准脖子砍下去,杨预反应很快,在人头滚动之前一把抓住头发,就这么提了起来。

“多谢。”

红着眼睛的杨玉瑶从他手中接过人头,毫不避讳地摆在了八娘的神主牌下,看着牌位上的那几个字,不由得悲从中来,哭得身体缓缓软倒在地上。

刘稷赶紧上前扶住,近前这么一看,人竟然晕过去了,他毫不犹豫地抱起杨玉瑶,在众人的目视下,熟门熟路地走进后室,将她放到平时睡觉的榻上,扯过被子盖上,正打算站起离开,不妨被人拉住了衣衫。

“五郎,莫要走。”

“醒了?”刘稷坐在榻边,用手指为她擦了擦脸上的眼水。

“奴还未谢过你呢。”

“小事情不要放在心上,你这会子什么也不要想,把心放宽,好生睡一觉,看看都瘦成什么样了。”

刘稷故作轻松的话语没能骗得过杨玉瑶,她努力挤出一个笑容。

“八娘就是死在这里,如何睡得着。”

刘稷唬了一跳,想要将她抱起来,被杨玉瑶制止了。

“这府中哪里都是一样,太脏了,等过些时日,发送了八娘,奴想将它烧了,搬去别处。”

刘稷无语地点点头,心里想的却是,姐们你真有钱,任性。

“五郎,你是不是要走?”

“嗯,这会子,捉拿我的人,应该快到了,主动上门,还能弄个自首什么的,应该不会砍头吧。”

杨玉瑶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刘稷吃了一惊。

“好好地起来做什么?”

“让奴去,就说一切都是奴的指使,至尊不会怪罪的。”

刘稷坚决地按住她,笑了笑。

“这件事你就不要出面了,交给我,记得你说过,只要不死。”

杨玉瑶毫不停顿地接下去:“奴定能保住你。”

“还有一事相托,与我同来的男子,出自甘州杨家,与你是远亲,此次出力甚多,希望你能照顾一二。”

杨玉瑶邆都没有打一个,点头应道:“从此刻起,他就是我的子侄。”

刘稷俯下身,两人再一次唇齿相交,只是没有进一步的动作,这个热吻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房门被人敲响,舒云的声音从外面响起。

“夫人,高公上门了,指名要见稷郎君。”

第三百四十一章 逆子

刘单又升官了,不到一个月的功夫,从年前的从六品文部员外郎,一跃而成为了正五品的文部郎中,在这个六部之首的要害部门里,已经步入了实权阶层,对于下属的吏部、司封、司勋和考功四司,都有着极大的影响力。

这一切是怎么来的,他心知肚明,儿子年前的奋勇一击,让至尊在诸蕃使者的眼前,不至于丢了面子,可由于他实在太过年轻,已经赏无可赏,于是本着封妻荫子的原则,这份殊荣就落到了他这个父亲的头上,连带着未过门的妻子,都升上了郡主,谁让他还没有成亲生子呢。

自己居然会撬了未来孙子的余荫!

迎着同僚们若有若无的羡慕眼光,刘单的心里其实五味杂陈,要说不舒服嘛,的确有,自小顽劣的少子,突然给了他莫大的惊喜,一步步靠着自己的努力走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视角来看待了,望子成龙,真成了,心里莫名地有些失落,因为此时的儿子,已经超过自己太多,如今没有人会提状元之子,他反而成为了同僚嘴里的英雄之父。

失落归失落,自家儿子有出息,心底其实还是高兴居多,一场大典下来,惯时的休沐假日没有了,过年时节竟然比平日里还要忙,特别是主管天下官员升迁安置的文部,当皇城发生劫案时,他还在部里,对着堆积如山的文犊,辛苦地工作呢。

“仁甫,仁甫,原来在此,叫某好找。”

听到叫唤声,刘单抬起头来一看,是自己的顶头上司,文部侍郎达奚珣,赶紧站起身。

“达奚公唤属下可有事?”

“你竟不知?果然是簪缨世家,气性深厚。”见他一脸的惘然,达奚珣反而觉得自己有些多余,不禁摇摇头。

“令郎又上头条了。”

“什么?他竟然花钱买热搜,这个败家子。”

以上是翻译体,总之,刘单听到他的描述,脑子里“嗡”地一声就炸开了,这日子没法过了,惊喜是一综接一综啊,心脑稍微有点毛病的,一准就得送医院,这会子他就是这样的感觉。

“仁甫,莫要心急,他这么做,必有原因,不过事情太大,你还是去劝一劝令郎吧,只要把人还回来,去向至尊认个错,或许网开一面也未可知。”

达奚珣也不知道该怎么与对方说,真按律例,丢官罢职都是轻的,刘单焉能不知这个道理,闻言郑重地一揖。

“多谢达奚公相告,下官想请假半日,伏请恩准。”

“去吧,不用急,什么时候事情了了,什么时候再来当值。”

听人家这口气,怕是再也不能回来了,刘单也不再多言,赶紧换衣出门,一路所见,那些原本热情相对的同僚们,都有意无意地与他拉开了距离,背后隐隐传来的指点,也是可想而知,自古锦上添花者少,落井下石者多啊,刘单暗暗宽慰自己,在那样充满了异样的视线中,走出了皇城。

“仁甫。”

“封公。”

如果说长安城里还有一位能理解他心情的人,只能这位亲家公了,封常清只看他的神情就知道,两人相顾,都是一声苦笑。

“他们也说动你了?”

“逆子无行,都是某这个做父亲的失德。”

“此刻言之尚早,等进了宫再说吧。”

不得不说,封岳丈的心理承受能力,要比刘单这个亲父高得多,这么多年锤练出来的,早就习惯成自然了,哪怕是这么恶劣的事情,心里总会存着一份希望,因为他知道,五郎决不是一个莽夫,他做事一定有自己的原因。

两人联袂来到了宫门前,未奉召不得入内,又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请见,只能守在这里,好在没有多久,就看到了高力士一行,当然还有让他们伤脑筋的某人。

“父亲,封公。”

刘稷满不在乎地同他们见礼,刘单见他仍是这付模样,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你怎能如此罔顾法纪,还有没有将为父放在眼里?若是......若是至尊动了怒,你只管受着便是,切莫要顶撞,你还年轻,少许挫折,就当是磨练吧。”

刘稷越听越不对,又不好向他解释什么,只得低首答道:“儿省得了。”

另一旁的封常清趁人不备,悄悄将一个袋子塞到高力士的手中,后者暗地里捏了捏,瞧这份量,里头只怕都是金子。

“封大夫客气了,至尊只是吩咐咱家将人带来,并未有所处置呢。”

高力士不动声色地将袋子笼入衣袖中,轻描淡写地说道,封常清何等老道,一听就听出了意思。

“那也要高公多照应。”

“好说,至尊还在等着呢,咱家就先进去了,你们也不要走远,万一至尊问起,也能省些功夫不是?”

两人赶紧应下,目送着高力士一行进去,面上都是忧心仲仲,内心更是七上八下,不知道他会怎么应付。

位于辅兴坊一隅的玉真观,由于新年的到来,开门香火十分旺盛,那些权贵主妇、高官夫人都将这里做为一处交际和赏玩之所,至于是不是信徒,谁也不会在意。

与前面的热闹不同,偏院的一角显得静悄悄地,守在院中的侍女宫人全都放低了动作,以免扰了屋中之人的清修。

房门被人推开的时候,虫娘正盘坐在一个蒲团上,双指拈成花样,口中默念着道家经典,完成最后一个吐呐动作。

“我可真真是服了你了,都什么时辰了,你还有心在此打坐?”

虫娘睁开眼,看着一脸细汗的李腾空:“你也是清修之人,怎得一丝静气都无有,李相府上都这般教育女儿的么?”

李腾空“呼呼”地喘了口气,拿起几上的一个盅子也不管是不是自己的,一口喝了下去。

“你那是着相,清修修的是自在,规矩那么多,何必还要出世,看俗人眼光,怪道至尊一直要你嫁人,打从一开始,你这道就修差了。”

虫娘一怔,一时间也不明白,对方这是强辞夺理呢,还是当真振振有辞。

李腾空见她的模样,“扑嗤”笑了出来。

“看吧,还是尘缘未了,正好有个俗世的消息要告诉你,想不想听。”

虫娘的脸微微有些发红,声音细细地说道:“可是他的伤好了?”

“好了,不只好了,还犹胜从前,你猜他做了什么?”

“什么?”

虫娘呆呆的样子,让李腾空收起了逗她的心思,将皇城里发生的事情一一说出,听得她脸色发白,手指不自觉得握成了一个拳。

“那不是闯祸了么?”

“何止,听闻已经让人拿了送入宫中,不过,看在往日功绩的份上,当是死不了吧。”

李腾空有些幸灾乐祸地说道,虫娘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站起身,将头发重新编好,又换了一件新的道袍。

“你要进宫?”

“无论怎样,事情与我有关,不亲眼看一看,如何能成?”

没等李腾空反应过来,对方竟然推开门,就这么走掉了。

第三百四十二章 戏精

刘稷跟着高力士步入勤政楼大殿时,里面刚好结束了一轮讨论,所有人都偏过头,看着这位名动京城的红人。

“果毅都尉刘稷见驾。”高力士走到御前,高声唱名。

“果毅都尉臣刘稷参见陛下,天子万安。”

刘稷恭身行礼,过了一会儿,却不见叫起。

李隆基眼神复杂地打量着这个少年郎,一身武弁常服,头上扎了个髻子,既没有戴巾也没有戴冠,很难让人相信他才刚满十七岁,还没到加冠的年纪。

“起来吧。”

“谢陛下。”刘稷直起身,目光平视对方,丝毫不见怯懦与躲闪。

“你身上的伤见好了么?”

“回陛下的话,尚药局的孙掌事说,臣已经无碍了,只须休养即可。”

“那你是怎么做的,到大理寺牢里去休养?”

坐在大殿最头里的太子李亨听着这番答对,心里头很不是滋味,自己既是亲子又是太子,犯一点小事,哪怕与已无干,都会被骂得狗血淋头,这个小子倒好,出了这么大的事,天子一意在为其开脱也就罢了,可要不要做得这么明显?

话里话外都在提醒群臣,这个小子刚立下大功,还没有封赏呢!

“臣知错了。”刘稷低首答道。

“错?了不得啊,你还知道错,你刘五郎好大的威风啊,单枪匹马独闯皇城,将一个重犯带出来,无人敢挡,连朕的羽林卫都不敢攫其缨,如今都在盛传,这长安城还有谁能拦得住你呢。”

“臣做错了,请陛下责罚。”刘稷一付老实受教的模样。

李隆基冷哼了一声:“人呢?”

“死了。”

“你杀的?”

“是,可臣是应他所求,不得已而为之。”

李隆基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竟有此事?”

“确有此事,他于八姨灵前高呼自承罪孽深重、死有余辜、任凭处置,此话在场的所有人都有听到,韩国夫人、虢国夫人、秦国夫人的家人、族兄杨铦、杨锜,和政公主及附马柳谭等等,陛下可召他们一问便知。”

李隆基转头看着高力士,后者神情古怪,不过还是肯定地点了点头。

“你为何要这样做。”

“臣是一时不忿,没能压得住性子。”

“杨国忠同你有旧怨?”

“非也,臣长于安西,与他素不相识。”

“那你不忿个毛线啊。”

刘稷挤出一个悲愤的表情,拱手说道。

“臣在养伤之时,突然听闻秦国夫人之事,她是臣妻子的干亲,也算是臣的亲长,亲长有难,臣万难坐视不理,因此便未能压得住火,臣知错了,请陛下责罚。”

这个理由,李隆基是不信的,太子、寿王以及诸相也是一样,可此时他们却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气,无论理由有多荒谬,也必须要有一个,这就是规则。

“为亲长拔剑,乃古人之风,可你是个将校,不是游侠儿,军纪国法哪一条都容不得你放肆,朕刚刚还在与他们商议杨国忠之罪,他以私刑毒杀大臣,政事堂判的是秋决,你以私刑杀他,你觉得该当何罪?”

刘稷愕然地抬起头,这个变故还真没想到:“他毒杀的大臣也是关于牢中?”

“那倒不是。”

“那臣与他便不一样,臣去大理寺只是质问其罪,见他有悔过之意,这才将人带出,他的死完全出于自愿,不过其人不敢自戮,故而臣才帮了一把,就算退一万步说,臣以私刑加一囚犯,依律又该如何判罚呢?”

李隆基被他的辞锋一噎,一时间竟然也答不出来,中书令陈希烈久在中枢,见闻广博,出言说道。

“这等情形尚无成例,不过仪凤年间,有审官于狱中鞭死人犯,降三级留用,刘果毅立功在前,出错于后,臣以为可照此故事,功过相抵即可。”

老狐狸,这是在场所有人的心声,明知道天子有意袒护,他还真得引经据典做为旁证,这份马屁的功底,的确算得上炉火纯青,李隆基不置可否地看着自家儿子。

“政事堂都是一致的意见么?”

李瑁环视诸相,哥舒翰首先答道:“臣附议。”

“臣同意令公所言。”张均点点头。

“也只得如此了。”李瑁在心里叹了口气,只能怪杨国忠的运气不好,偏要去招惹他。

“臣等一致以为,刘果毅私带人犯出牢,当罢职查问,念其有功于先,两相抵触,不再追究。”

李隆基最后看向李亨。

“太子有异议否。”

“臣觉得,果如其人所言,功过相抵有些过了,为一秋决之犯,罚没平叛之功,刘稷啊,你尚且年轻,这个教训,可要记在心里。”

“谢过太子殿下诤言。”

刘稷不得不感叹,戏精都是练出来的,自己一刀宰了杨国忠,最高兴的莫过于这位太子了,偏偏还要装出一付沉痛的样子。

“你也同意,那就照这个意思拟旨吧,杨国忠乃是自戮,念其尚有一丝悔过之心,就不牵连家人了,政事堂下去之后润色一下,刘稷之事略过即可。”

“臣等遵旨告退。”

李隆基摆摆手,让他们全都退了下去,李亨走在最后头,步出殿门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那个挺拔的身影,纹丝不动地站在原地,少年竟然被天子单独留下了。

一楼的偏殿中,王蕴秀安静地跪坐在那里,等待着自己的命运,一个极轻微的脚步声,让她抬起头来。

“你便是王节度之女?”

“民女正是。”进入她眼中的是一个修长的身影,面容隐在阴影中,不过一头花白的头发,让她猜出了来者的身份。

“这里说话不方便,孤就直言了,今日之事,全赖贤伉俪相助,谢恩的话容后再说,孤要说的是,恐怕要委屈你们一时,你的夫君或许要被外放,孤会争取将他安插到安西去,那里虽是碛外,也是个容易立功的地方,只是日子会苦一些。”

“奴代夫君谢过殿下恩典。”

“你还有什么要求,不妨直言。”

王蕴秀摇摇头:“没有了,奴只想知道,家父的仇可曾报了?”

“此事么,只能说人算不如天算,那么多人诸多努力,还不如一个莽夫来得痛快,告诉你吧,杨国忠被人杀了,杀人者便是你们要去的那个地方主官,或许这是一份机缘,也未可知。”

李亨笑了笑,转身离去,王蕴秀还没有从他的话里回过神来,一时间呆呆地坐在那里,心潮起伏。

第三百四十三章 名头

大殿上只余下了廖廖数人,李隆基的面色沉了下来,语气也显得极不平常。

“你可知你倒底做了什么?”

“微臣这么做,就是不想令陛下为难。”刘稷仍是那付模样,左右都定了论,再来说又有什么用,那些说辞是个人都知道荒谬,但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荒谬,所谓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很多时候,是政客的本能。

李隆基气得笑了:“朕倒要听听看,你是如何处心积虑,为朕着想的。”

“臣与那杨国忠无怨无仇,杀他一个将死之人有何好处,可臣知道,秦国夫人的事,不能公诸于众,政事堂为此要伤脑筋,陛下更要为此头疼,还不如让臣出面,一刀下去一了百了,对朝堂对百姓对杨氏,都有了交待,这样不好么?”

或许是少年眼中那种毫无躲闪的目光,让李隆基生不出嫌隙之心,对方说得不错,这件事里头,他根本没有一点好处,反而还要担上罪责,如果不是之前的功绩打底,结果如何就难说了,其实,假使自己不认可,陈希烈是不会说出那番话的,论起罪来便可大可小,这样的风险,是个臣子都不会去闯,可他偏偏就这么做了。

李隆基实在找不出,他有任何一点私心,可他也不敢相信,真有一心为君毫不利已的臣子,这让他想起了一个人,一个同样倔强,为此不惜违逆自己的人,在这个少年的身上,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个人的影子,可惜啊,死的时候,还不到四十五岁。

当年,之所以最后没有杀他,是因为自己心里明白,那是一个没有私心的人,一个真正的忠臣。

“那你可知这样做的后果?”

“臣当时真没想那么多,这会子,竟有些后怕了。”

刘稷做了一个摸脖子的动作,李隆基不禁莞尔,心中那些气性,也在倾刻间不翼而飞。

“你呀,你让朕说你什么好呢,怪道之前会有那样的名声,要么立下不世之功,要么闯下不测之祸,看来说得不错,这京城,的确不合适你呆,再呆下去,指不定又要捅下多大的篓子呢。”

刘稷心里一松,心知这一关算是真正过去了。

“臣无知,时常令父亲和亲长头疼,自小便无人教授道理,做事常凭一时之气,这些都是有的,如今铸成大错,辜负了陛下所望,臣惭愧无状。”

“算了,你能知错悔过,便是可造之材,只是这个教训须得记在心上,有些事朕能压下来,有些事太大了,就算朕也放不得,不要一而再再而三,让你的亲长为你担忧,这会子他们都等在宫门外头吧?”

高力士笑着接过话头:“可不是,封大夫还塞了一袋银钱给老奴,求着照顾一二呢。”

“你收下了?”

“嗯,老奴不收,他们怕是更要惶恐。”

“那就该收,照这么个造法,多少金子也不够使的。”李隆基毫不在意地一挥手。

“成了亲,就去赴任吧,滚得远远地,眼不见心不烦。”

“是,臣奉旨滚蛋。”

刘稷装模作样地一拱手,两只腿作势后退,李隆基笑得胡子直打颤,见他当真要走,喝骂了一句。

“回来,滚到哪里去啊?”

“陛下让臣滚去哪里,臣就去哪里。”

刘稷赶紧收住脚,转身答道,李隆基收住了笑容,沉吟了片刻。

“原本是想让你跟着李光弼,镇住那帮不安份的吐蕃人,朕怕你呀,去了逻些还要生事,闹出什么变故,不好收拾,这会子万万不能再多一处兵火,你明白么?”

刘稷心领神会地答道:“臣明白,北边才是重中之重。”

“明白就好,哥舒翰进言让你去北庭,把阿布思给朕捉回来,你意下如何?”

“敢问陛下,要活的还是死的?”

李隆基展颜一笑,他喜欢此时的少年郎,透着一种无比强大的自信,如同这个蒸蒸日上的帝国。

“死活朕都喜欢,瀚海军缺个军使,你去做吧,一万四千人,少是少了点,做个先锋,当是够了,这一仗,朕不打算动用旁的兵力,就以安西北庭两镇为主,你岳丈主帅,军器粮袜已在调度中,要什么,政事堂都会优先加以处置,好生打,朕等着你的捷报。”

“多谢陛下,臣还想要个名头,请陛下恩准。”

“什么名头。”

“陛下答应过臣的,给臣一个镇守使,臣就想要这个名头。”

李隆基愕然地指着他,向高力士说道:“瞧瞧,朕说什么,这就是个不安份的啊,北庭是郡县制,哪来的镇守使给你?”

“所以臣只要一个名头嘛。”

李隆基听他说得认真,一下子来了兴致。

“说下去。”

“北庭三州地方狭小,丁口又少,支撑不起大军作战,臣想将驻地向前推进一点,以便有更大的周旋余地,与那些异族会商时,名声也要好听一些,阿布思若是南下,沿途所过尽是葛逻禄人的牧场,这一仗其实不难打,只须切断他的奥援,将那些部落争取到咱们一边,便是其败亡之时。”

“看来你已有定计,不知要的是哪一块?”

刘稷一拱手,说出了一个并不陌生的名字。

“碎叶。”

“碎叶?”

“臣自请为碎叶镇守使,将其重新纳入我大唐版图,为陛下守住最西边的这片疆土。”

原来如此,李隆基明白了他的想法,碎叶镇曾是早期的安西四镇之一,那个时候,安西都护府的府治还在西州,之后多番争夺,几废几立,最终被放弃掉,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它太过突前,无论离着西州还是龟兹都比较远,很难得到后方的支持。

“如朕记得不错,四年前他已为北庭节度王正见捣毁,如今一片废墟,人烟俱无,你如何能守得住?”

“眼下还不成,所以只是一个名头,有了这个名头,臣才好做些事情,比如使民拓荒,与当地的部民交涉等等。”

“为何不等战后再行其事?”

战后?你就舍不得了,刘稷将事先想好的托辞背了出来。

“臣闻,不谋一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此战我军必胜,阿布思或死或逃,惶惶无终日,一纸诏书,那些部落便会争相献来我朝,那时大唐再临碎叶,葛部、突骑施人、河中诸国会做何想?唯有趁此时机,以讨伐叛逆为名,在那里扎下来,造成既成事实,他们纵然有所不满,也说不出什么,我等可趁势拓边,臣有把握,三年之内便能让这名头成为现实。”

李隆基明白了,他要的不只是一纸告身,还有更深层次的权力,如果是别的地方也就罢了,碎叶却是大唐西域最早的一片领土,在如今这么好的形势下,他能说弃之不要么?少年的这番话,简直说到了他的心坎上,或许真能为他弥补这唯一的遗憾吧。

“朕答应你的,一定不会食言,不过兹事体大,还须通过政事堂合议,你安心回去等着吧,莫要再生事端。”

“臣记下了。”

刘稷也不指望他当场就答应下来,那样也显得太过儿戏了,至于政事堂会不会否决,至少有个哥舒翰在,会明白其中的关窍所在,哪怕最后成不了,他也没什么损失。

看着少年消失在殿外,李隆基状似无意地问了一句。

“遣往两镇的中使,有人选了么?”

高力士低声答道:“老奴属意边令诚,他之前监使安西,颇有成效,与安西那些将校也相熟。”

“相熟便是不好。”

“太子那边荐了一人来,唤作鱼朝恩,原是出自宫中,老奴也认得。”

“太子?”李隆基想到之前他的表现,有几分意外。

高力士以为他不满意,又提了一个人选,没想到李隆基摇摇头。

“就让这个鱼朝恩去。”

“老奴明白了。”高力士记下这个人选,轻声说道:“这会子娘子该起了,要不要过去坐坐。”

听他一提醒,李隆基恍觉,这几日都不曾去她那里,于是站起身。

高力士知道他是答应了,赶紧在前面引路,两人刚走出殿门,突然看到楼下刘稷的身影,似乎在同什么人说话。

不知道为什么,王蕴秀对着这个年轻的男子,比面圣还要紧张,或许是对方那种咄咄逼人的审视,让她觉得近乎无礼,可话已经说出口了,又不得不继续下去。

“民女冒昧,足下可是刘果毅?”

“若无姓刘的旁人,应该就是区区,但不知,小娘子何事相唤?”

“小女姓王,特为谢过果毅手刃杀父仇人一事,请受小女一拜。”

王蕴秀说着,盈盈下拜,刘稷赶紧上前一把托住她的手臂,制止了她的行礼。

“我杀杨国忠,是为自己,与你无关,你的礼我受不起。”

“家父冤死三年,今日方能瞑目九泉,小女子无以为报,不过区区一礼,果毅也不肯成全么?”

刘稷看到了她眼里的泪花,不过经过方才的一番奏对,总觉得这种不明来厉的相遇,透着一股子作戏的味道,当下也不松手,换上了另外一个表情。

“既然小娘子有心,我也不好拒人于千里之外,这样吧,出去找个幽静的去处,你我细细聊过可好?”

王蕴秀感到他的那只手隔着衣衫在慢慢磨蹭着自己,羞得红晕满面,不得不出口辩解道。

“果毅恕罪,小女子已有夫婿,不好再与他人......独处的。”

刘稷露出一个失望的表情:“这样啊,那太可惜了。”

说完,放开她的手,一边摇头一边走开,王蕴秀与他一样要出宫,又不敢太过接近,只能远远地跟在后头,没走多远,突然发现他又停下来了。

虫娘在车驾上看到了刘稷的身影,赶紧命人停下,也顾不得这是在宫里,穿着一身道袍便走了过去。

“你......无事吧?”

“你担心我?”

看着她那张充满了忧心的俏脸,刘稷下意识地问道,虫娘点点头才发现不对,可是已经收不回来了。

“我很好,多谢了。”刘稷的心里感觉到了一阵温暖,却无法做出什么亲密的动作,不是因为身在皇宫,而是不想让她生出多余的期待。

这个女孩与其他女人是不一样的,她并没有沾染太多世俗的气息,就像空谷幽兰般,卓而不群。

虫娘笑了,这个令人眼晕的笑容更是让他明白过来,对方这一次是特意因为他才进的宫,或许她根本就不知道要如何相救,但还是来了,如同在得知她将会下降安府时,自己的举动一样。

“殿下保重,末将走了。”

“你也要多加保重。”

“好。”

刘稷不得不主动告辞,以免自己生出什么不该有的心思,虫娘的脸上洋溢着轻松与愉快的表情,就连身为女子的王蕴秀都有些出神,一个身着道冠的公主,显然与那个少年郎相熟,如此公然不避讳,难怪会有那样的举动,一个登徒子么?

这一切,同样被高楼上的李隆基二人尽收眼底。

“虫娘进宫来做什么?”

“未曾有通报,想必是临时起的意吧。”

高力士摇摇头,李隆基看着女儿的表情,明显是与少年相遇之后才改变的,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问了一句。

“三姨去别院,会不会是为了他?”

高力士唬了一跳,偷眼看了看天子的脸色,似乎不像生气的样子。

“不会吧,虢国夫人眼光何等的高,怎能看得上他?”

“说得也是,一个空有莽力的毛头小子,怎会入了三姨的眼。”

李隆基说完自己也笑了:“上元灯会在即,可惜不能三姨同游,总觉得心里少了些什么。”

“秦国夫人仙逝,她们阖门举哀,这也是没法子的事。”

“哼,杨国忠,枉朕对他信任有加,竟会做出如此禽兽之事,当真是死有余辜。”

一想到这里,李隆基就气不打一处来,连说话的兴致都缺缺,二人就这样下了勤政楼,朝着贵妃的寝宫走去。

第三百四十四章 狠毒

宣阳坊虢国夫人府,偌大的中堂之上,杨玉瑶俏立当场,她的身前是八娘的神主牌,牌位下除了一个供人祭奠的香炉,便是一颗死不瞑目的头颅,看着令人心惊,她却毫不动容。

“夫人,求求你,看在往日的情份上,让家夫入土为安,人都杀了,还不够么?”

在她的脚下,穿着一身孝服的裴柔苦苦哀求了半天,对方却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不够。”杨玉瑶的红唇中吐出一串冰冷的字眼:“他算是个什么阿物,也配入土,想投胎?下辈子吧。”

“究竟要如何,你才肯放过?”

“时间倒转,八娘复生,我或许还会网开一面,如今你说什么都没用,三天,三天之内搬走,还有城中几处宅院,一个不剩地交给我的人,不要让我在京城见到你和你的儿子。”

裴柔惊住了,杀人不过头点地,这是要赶尽杀绝啊,京城的宅院是杨府最大的几宗产业,人家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成了别人的,连带着儿子的前程都没有了。

“你......你怎能如此蛮横,至尊都不追究家人了,你连宅子都不放过?”

“哼,他污了我的宅子,这便是报应,话已经告知你了,搬不搬随你,若到时你们还在,休要怪本夫人不客气,蛮横,我便是蛮横了,你能怎么样,去告官么?”

裴柔气得浑身发抖,以前不觉得,这会子没有了倚仗,才突然发现,这位虢国夫人,是当真连至尊都可以不顾的人物,告官?谁敢受理,她突然想到了皇城之中的登闻鼓。

就算至尊接见了,又有什么用?裴柔突然间万念俱灰。

“不看他,看在咱们同是裴家人,开开恩吧,宅子明日我就搬出来,你不愿意看到我,我离开京城回河东去,决不碍你的眼,只求你,将他的尸首还与我,虢国夫人。”

“咚咚”

竟然一头磕到了地上,杨玉瑶终于转过身,低头看着她不停地向自己叩首,哪还有一分当初横眉冷对的傲气,杨玉瑶慢慢地蹲下身,冷声说道。

“他当真值得你不顾一切?”

裴柔抬起头,额头上已经微微见红:“他是我的夫君,好也好坏也罢,没得换了,无论你让我做什么,只要能拿回他的尸首,我都愿意。”

“什么都肯?把你卖去平康坊,让千人骑万人踩,你也愿意?”

“杨玉瑶,你好狠毒!”

“哈哈。”杨玉瑶笑得前仰后合,裴柔骂了一句,知道于事无补,狠心一闭眼。

“是不是遂了你的愿,当真会把夫君还与我?”

杨玉瑶的笑嘎然而止,眼神变得有些复杂。

“想不到这个畜牲,还有人这般维护,我偏不信,裴柔你当真肯做最下贱的女倡,也要让他入土?”

“只要你能答应,我随你处置便是。”

裴柔一脸的决然,杨玉瑶明白了,她已经萌生了死志,心里不知道为什么隐隐有些忌妒,人也站了起来。

“夫人......”裴柔以为她要反悔,抱住了她的腿。

“你只要应我一事,等八娘发送之后,便将他的首级还与你便是。”

“当真?”裴柔毫不犹豫地应下来,左右连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我要你在此当着他的面偷汉子,以报他对八娘的羞辱,敢么?”

裴柔一听之下脸色发白,杨玉瑶“哼”了一声。

“你又不是什么贞节烈女,背夫偷汉的事没少做过吧,何必装出一付假惺惺的模样,要不是姓裴,就算将你卖进平康坊,将他的那些儿子打断了腿乞讨过日,也难消我心头之恨。”

裴柔了解她的性子,这个女人真得做得出,终是一咬牙点头应下,人也不由自主地瘫到了地下。

杨玉瑶绕过她走出中堂,外面的侍女下人都躲得远远地,连她的心腹舒云也不见,正打算找人去寻,突然听到一个声音远远地传来。

“......你却是不知,那日某比五郎冲得快,斩首也十数级呢?”

紧接着是一个女子“吃吃”的笑声,可不正是她的心腹侍女。

“那你这般可比得五郎?”

“小娘子不信,何不一试?”

杨玉瑶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跺着脚喝骂了一句:“人呢,都死哪去了。”

舒云忙不迭地从一株树身后跑出来,看着她微红的脸颊,以及略有些不整的衣衫,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这么冷的天,你倒是好兴致。”

舒云脸红红地低下头:“奴知错了。”

“去一趟寿王别院,唤五......”杨玉瑶突然想到方才他们的对话,朝那树身看了一眼。

“还有谁,一并出来吧。”

杨预被人抓了现实,神色讪讪地走出来,朝她嘿嘿一笑:“侄儿见过三姨。”

杨玉瑶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就是你了。”

杨预诧异地一摸头:“三姨要小侄做何事?”

“本想叫五郎做的,天气太冷他又养着伤,你去吧,堂中有一女子,你不是自诩比五郎也不差么,去操了她。”

杨预万万想不到会是这种事,一时间有些发怔,杨玉瑶又看着自己的心腹,补充了一句。

“你在一旁看着,倒底是真有一手呢,还是吹大话。”

等到二人回过神来,杨玉瑶已经翩然远去,杨预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舒云。

“某是不是听岔了?”

舒云白了他一眼:“你是否听岔不知道,我可是听得真真的,倒底成不成?不成我去回了夫人,请五郎来。”

杨预一听就跳起来:“谁个说某不成?”

“小娘子当真要在一旁看着?”

“哼,怕了,五郎与我家夫人行事,都不避奴家的。”舒云边说边有意无意地看了一眼他的身体。

“死就死吧。”

杨预一咬牙一闭眼,舒云“扑嗤”笑了起来。

“说得跟你多吃亏似的,那可是杨家娘子,我们夫人的亲族。”

杨预也跟着笑了,大着胆子伸手搂过她的腰。

“若是小娘子看着某家还成,不如给杨某一个机会,一亲芳泽可好?”

“那就要看,你是否当真有说得那般强了。”

见她没有拒绝,杨预喜不自胜,拖着舒云便朝中堂跑,一付猴急的模样,更是让她笑得不行。

第三百四十五章 期待

杨玉瑶没想到,刘稷并不在寿王别院,而是来了晋昌坊。

“郎君可吓死奴家了。”

杜妙如脸色发白,整个人也销瘦了不少,看着一阵风就能吹倒,刘稷将她抱起来,一上手就感觉这女子至少轻了十斤,心中不由得有些怜惜。

“你都听到什么了,这般跟自己过不去。”

“奴听到外头的人传,你一人冲阵,身被数十疮,血流如注昏睡了多日,害怕再也醒不过来,哪里还有旁的心思。”

“传闻当不得真的。”刘稷将她抱进屋子,一脚将门踢上。

“也不都是传闻,奴使了人去别院打探的,尚药局的孙掌事亲口所说,哪里会有错。”

杜妙如搂着他的脖子,一双红唇贴着他的脸颊,如兰似麝的气息不断地撩拨着他的心,刘稷将她的身子放到榻上,飞快地脱去了自己的衣衫。

“让我看看瘦成什么样了,也让你看看,郎君是不是果如传闻般,不堪一击。”

“郎君......”

杜妙如在他的动作下渐渐迷离,身子软像一滩水,融化在男子雄浑的气息当中。

......

由于两人的状态都不怎么好,这回倒是比往常短了些时辰,刘稷按着女子的后背,感受着指尖传来的腻滑,有些心不在焉地说道。

“如何瘦成这样,几日没用饭了?”

“倒也不全是,大演在即,练得有些辛苦,奴会注意得。”

杜妙如支起一只手臂托起下巴,眼睛亮亮地说道:“虢国夫人说,那一日,宫里的娘子也会来看呢。”

“那就好生演,让她们看看,阿妙的舞姿。”

“奴定不会辜负郎君所望。”

杜妙如喜滋滋地说道:“郎君可一定要来。”

刘稷抚摸着她的脸颊,看得出,这个女子是真心喜欢所做的一切,为此才会投入极大的热忱,比起刚来的那会儿,心态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好,郎君答应你。”刘稷不忍心让她失望,随口应下,突然想到了什么,

“你方才说,谁要来看?”

“虢国夫人说,宫中的娘子也要来看啊。”

杨玉环?刘稷心里一动,杨玉瑶特地通过她的嘴告诉自己这个消息,会不会有什么别的意思在里头,想那个名字,不由得有些心猿意马。

疏不知,此刻的杨玉瑶为了此事特地进了兴庆宫,当她来到贵妃的寝宫时,杨玉环刚刚服侍李隆基睡下,闻得三姊来到,头发都没梳整,便将她迎进去。

“至尊歇下了?”杨玉瑶看着寝宫的方向,压低了声音问道。

“嗯,这些日子颇有些劳累,睡得也比往日里勤些。”杨玉环的面上带着一丝潮红,眼神却透着几分清明。

杨玉瑶何等眼色,一看就知道她没有满足,两人轻手轻脚地来到偏殿,杨玉环有些不好意思地开了口。

“八娘何日发葬?”

“过了头七吧,若是能出宫,我遣人告知你。”

杨玉环拉着她的手,歉意地说道:“那日,我实不知事情的原委,错信了他人,三娘莫要怪罪。”

“算了,我那日也有些口不择言,你莫怪就好。”

杨玉环叹了口气,杨玉瑶诧异地说道:“我随口说的,至尊莫不是信了吧。”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我与你倒底是不同的。”

杨玉瑶“扑嗤”掩嘴笑了,她知道小妹羡慕她什么,自己没有妃子的名份,在外面可以为所欲为,明明与杨国忠有关系的是她,却无端端疑心到了小妹的头上,这种事偏偏又是越描越黑,焉得不郁闷。

杨玉环被她笑得更是面红,忍不住嗔了一眼。

“还笑呢,你又能好到哪去,他方才还问起,你日日去别院,是不是与寿王有了苟且?”

没曾想,杨玉瑶一听,笑得更欢了。

“我若是说有,你会不会气得想打我?”

杨玉环低着头,面上红得能滴出水来:“你莫非,当真与他有了......”

“嗯,寿王那活儿,一试难忘呢。”

杨玉环乍一听闻,抬起头盯着阿姊的眼睛,那种明显带着戏谑的笑意,又怎么会看不出来。

“骗人。”

杨玉瑶笑着将她搂过来,贴在耳边轻声说道。

“阿姊不骗你,若是有比寿王还要难忘的,你可愿一试?”

杨玉环咬着嘴唇不说话,只听得阿姊的声音又响起来。

“有没有,他总会疑心的,你又何必怕这怕那,了不得被赶出宫,过几日再接回去呗,又不是你离不得他。”

这话说到杨玉环的心坎上了,先后两次被赶出来,不都是出于这种原因,实际上呢,自己什么也没有做,年纪越大越容易起疑心,她就是什么也不做,照样免不了被猜疑,活得还不如阿姊自在,甚至在至尊的心目中,这位特立独行的三姨,只怕比自己也不惶多让,她也相信,无论如何,阿姊不会害自己。

心动归心动,杨玉环只是轻轻拍了拍她的手:“多谢阿姊关心。”

“没什么,那日打了你,当是陪罪好了。”

哪有这么陪罪的,杨玉环的脸好不容易正常了些,又红了起来,不得不赶紧岔开话题。

“太子府上的倓三郎,有意迎娶八姐府上的七娘,你意下如何?”

杨玉瑶一愣:“七娘正在丧期啊。”

“先聘下,他可以等的,听说他的王妃挨不得多久了,到时候正好续上。”

原来打得这么个主意,杨玉瑶无所谓地说道:“只要柳家的人没意见,我与大娘都好说。”

自从出了裴徽一事,太子府与杨氏的关系就跌到了谷底,如果不是她保下延光郡主,只怕已经断得差不多了,如今看样子又有了进一步加强的迹象,杨玉瑶不怎么关心政治,但并不代表她不懂,如今就连广平王都刻意在同封府和刘家接近,打得什么主意还用得着说吗?

突然,她起了问一问刘稷的心思,拉着杨玉环的手站起身。

“我来同你说一声,晋昌坊之行莫要忘了,到时咱们一块儿去。”

说罢,趁着至尊未醒,杨玉瑶赶紧告辞离去,免得醒了后又纠缠不清,杨玉环将她送出殿门,想着方才她说的那番话,突然对晋昌坊之行,生出了一分莫名的期待。

第三百四十六章 祈福

杨玉环说得不错,太子府最近突然活跃起来,特别是广平王一家子,李俶似乎真当自己是封府的娘家人,不时就会上门拜访,那份殷勤劲,就连王妃崔婉清都有些受不了。

说起来,那日在别院被人当面揭穿,她一时间哪好意思马上就去会面,毕竟比起杨玉瑶这个老司机,出身高门的她还是要些脸面的。

于是,借口去大慈恩寺祈福,她婉拒了与夫君同行,临行前,出人意料地叫来了府中的长子,已经十一岁的李适。

“母亲。”面对府中的主母,李适表现得中规中矩,行礼行得一丝不苟,让她也挑不出错来。

“我今日要去上香,你去准备一下,一同前往。”

李适一愣,他没想到王妃唤自己前来,并不是刻意刁难或是敲打一番。

“儿的课业还未完成,业师那里......”

“师傅没教你,百行孝为先么?”崔婉清眼皮都没抬,打断了他的话。

“母亲教训得是,儿这就去准备。”

说是准备,其实就是换上一身骑装,男子骑马是应有之义,侍女如鸢一边帮他换衣,一边不无担心地叮嘱。

“马儿让侍卫牵着就好,你可千万莫要逞强,就算是慢一点,让她说几句,也听着就是。”

“我省得,要不要问一问?”李适犹豫着说道。

“千万莫要。”如鸢情急之下一把掩住他的嘴。

“前些日子,偏院里的独孤小娘子,悄无声息没了踪影,听闻也是被她发卖了,这种事情多半者是心腹所为,你就算问她也是无济于事,反而会惹来麻烦,只要你平安长大,你娘不管身在哪里,也必是欢喜的。”

李适默不作声地任她为自己套上外衣,不知不觉手指握成了拳头,紧紧地攥在一起。

就这样,李适骑着一匹矮小的马儿,一路不紧不慢地跟着她的车驾,从太子府来到了晋昌坊内的大慈恩寺。

节日里香火似乎特别旺盛,各路香客络绎不绝,看着那尊面目慈祥的佛像,李适心中浮现出母亲那张永远平静温柔的脸,不知不觉变得虔诚起来,认认真真地合什叩首,在心里默默祝祷,直到被一个声音催促。

“走吧。”

李适赶紧起身暗自擦去泪痕,跟在崔婉清的身后,奇怪的是,她并没有坐上车驾,而是步行去了不远处的一处院落,上面的匾额题着“妙趣阁”几个苍劲有力的大字。

“你家娘子可在?”

开门的是一个老管事,看着他们的队伍吃了一惊。

“在是在,可这么多人,怕是不方便。”

“无妨,他们不进去。”

崔婉清带着几个心腹侍女,又指了指李适:“就这几人,可使得。”

老管事打开门,李适跟着走进去,转过照壁,面前赫然开朗,只见两圈回廊围着当中的一个池子,池子里的水还没有结上冻,咕噜咕噜地冒着热气,竟然是温泉!

崔婉清像是来惯的,熟门熟路地穿过回廊,一路上尽是造型奇异的山石,李适甚至还看到了一架高大的水车,正在水流的作用下缓缓转动,将泉水送上另一处山涧中,又顺着玉石雕成的渠槽流下来,种种奇妙之处,看得他目不转睛。

“就是这里了,王妃请自便,小的先告退了。”

老管事将她们带到一处院门前便自行离去,李适看了看四下,似乎是一处独立的院落,多半就是主人的住所,就在这时,院门从里面被人打开了,一个女子的身影出在门前,看到来人的一瞬间,女子惊得呆在了那里,手中的一个事物掉在地上,发出“咚”得一声响。

李适同样呆在了那里,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朝思暮想的娘亲,就在一个最不可能的时候,猝不及防地出现在自己面前。

崔婉清似乎也没想到会是她开的门,此时的沈氏,与在太子府中时已经大相径庭,一身合体的衣衫包裹着成熟的躯体,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用一根碧玉的钗子簪着,白净的面上温婉依旧,并没有多少哀怨和不甘,她低头看了一眼,地上那个事物,居然是一把小巧的花锄。

“妙娘子在屋里么?”

“嗯,郎君也来了。”沈未晞嘴里答道,眼睛却一直盯在她的身后。

崔婉清面色一喜,也顾不得再与她多说,指指身后的李适。

“你们说说话,我自去拜会主人家。”

她带来的心腹把住了院门,沈未晞见儿子还傻傻地站在那里,赶紧上前拖住他的手,走向院中的一间小屋。

“娘。”

一进屋,李适就再也忍不住了,抱着她的腰身跪倒在地,沈未晞的泪水不住地涌出眼眶,却不敢当真哭出来。

就这样,母子俩拥泣了一会儿,她扶起儿子,拉着他坐到榻上,李适抹了一把眼泪,打量着这间小小的屋子。

屋子里很素静,一如母亲在院中的居所,只有很少的几样用具,窗前的绣架上,是一付没有完成的图样,李适一看就知道,那是为自己而织的,泪水忍不住又要掉下来。

“傻孩子,娘很好,不用担心。”

沈未晞的眼睛就没离开过他,儿子瘦了,也高了一点,眼睛里多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对于男人来说那是成长,对于母亲而言却是心疼,此刻不是说这些的时候。

“她怎会带你到此?”

“说是去大慈恩寺进香,要儿陪着,没曾想是来见娘。”

“她平日里待你如何,可有刁难之处?”

“平日里晨昏定省,很多时都见不着面,遣下人打发儿的,最近时常不在府中,倒也谈不上刁难。”

李适简单说了一些自己的情况,这位主母其实根本不怎么在意他,也从不问他的课业,因此今日之举才会显得不平常。

“母亲在此受苦了。”

沈未晞笑了笑:“你看到了,娘平时很闲的,如果不自己找些事来做,日子都没法打发,苦更是谈不上,这里的主人待娘很好,从不苛责打骂,比起府里倒还自在些,只可惜见不到我的儿,要时时牵挂。”

“那她为何要将你赶出来。”

“她觉得娘抢了她的事物,你不懂,也不要去追究,好好地孝敬她,平安地长大,娘即便不在你身边,也会为你祈福的。”

“既然知道了去处,儿去求父亲,将娘接回府可好?”

沈未晞坚决地摇摇头:“如果你开了口,就再也见不到为娘了。”

对于那位广平王,她比任何人都要更加了解,这么久了不闻不问,实际上早就当她没了,就算知道下落,怕是灭口的心思更多一些,可这些是不能同儿子明说的。

第三百四十七章 仁慈

内院主屋里的人其实一早就听到了动静,杜妙如穿好衣衫打开门,见到是她,略显得有些尴尬,这位王妃并不常来,平时显得也很强势,一时之间倒不知道如何招呼了。

崔婉清鼻翼微微一扇就闻出了一股熟悉的味道,哪怕屋子里的西域奇香都遮掩不住,她不由分说地越过主人家,径直闯入屋子,杜妙如顿时有些不知所措。

“王妃,你......”

眼睁睁地看着她已经越过挡在堂中的十六开的檀木真丝屏风,脚步不停地进入了内室,杜妙如惊得话都断了在嘴里,说好的高门贵女休养良好呢?

“你如何知道我在这里?”袒露着上半身躺在被子里的刘稷愕然地看着突然出现的盛装女子。

“我不知道你在这里呀。”

崔婉清面色微红,适才她一听到沈氏的话,就什么也顾不上了,根本没想过,这个郎君如果不是指的刘稷,自己会有多尴尬。

她的回答让刘稷轻轻地笑了,直起身拍拍床榻示意她坐过来,崔婉清偷眼瞧了瞧身后。

“妙娘子?”

“放心吧,她也是我的女人。”

一个“也”字顿时让她的一张俏脸红成了一片,崔婉清迟疑着走过去,却没有在榻上坐下。

“他人的床榻,我不习惯。”

还有洁癖?刘稷高声叫了一下,杜妙如从外面钻进来,眼睛在二人身上打了个转。

“看什么,赶紧准备一床干净褥子,王妃要小憩。”

“啊,好,奴去去就来。”

崔婉清低着头,一张脸已经红得能滴下水,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可一双脚就似钉在了地上,怎么也挪不动。

很快,杜妙如就带着几个侍女将屋子里的卧具全都换了一茬,那些被褥一看就价值不菲,只怕比她在王府里的用度还要奢侈。

“王妃放心,这些都是从未用过的,只怕神仙也住得,奴去演练曲目了,有事尽管吩咐。”

杜妙如用一种暧昧的语气在她耳边说道,崔婉清紧闭着双眼,大气也不敢出,只听得房门被人轻轻扣上,一双大手将她的肩膀扳过来,男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今日不赶时间么?”

迎着男子的目光抬起头,首先进入眼中的,是胸口那一道道的疤痕,两人早已相熟,可这么近距离地看清楚,还是第一次,若是以前只怕忍不住就会叫出声,可有了亲密接触之后,只觉得那些伤,就像疼在自己身上一样。

十七岁的少年郎已经有了一付魁梧的身架,比她高出大半个头,崔婉清忍不住将脸贴在他的胸口上,感受着那些疤痕带来的粗砺,听着耳中传来有力的跳动,以及男子身上浑厚的气息。

“今日本是想去大慈恩寺烧柱香,顺道来这里坐坐,没曾想竟会碰上你。”

“所以这就叫做缘份。”

崔婉清无声地点点头,男子的话正中她的心怀,如果不是缘份,又怎么会这么巧。

两人都没有急着有所动作,一个是刚刚完事欲望不高,一个是时间还早不着急,难得有个独处的空间,崔婉清舍不得错过,过了一会儿,她感到男子的手在解她的衣带。

“五郎不是方才与妙娘子......那样么?”

“姐姐,我冷,咱们能不能坐到榻上去说话?”

崔婉清羞得耳朵根都在发热,男子将她的外套脱下,揽着她的腰,钻进了被子里。

两人相拥而卧,崔婉清告诉他自己来的目地,刘稷不禁有些诧异,这是个什么操作。

良心发现么?

“既有此好心,为何当初要赶她走?”

“好心?”崔婉清的眼中闪过一丝冷冽:“五郎是战场杀神,却是菩萨心肠,但你可知,在高门大户中,最要不得的就是好心,奴这么做,只是想告诉他,他的生母在谁的手中,就是装也要装出一个安份的样子,否则,休怪奴心狠,母子一个都容不下。”

刘稷的脑中猛地一个激灵,心说自己果真太善良了,这个习惯不好,得改。

“一个十岁的孩子,能碍着什么事?”

“谁让他占了长子的名份,挡了我孩儿的路呢?”

刘稷的心突然间“嘣嘣”直跳,只听得从那对娇嫩的樱唇里,吐出一个个带着芬芳的字眼。

“嫁与他,便为了那个位子,否则就凭他也配,五郎可知,自从那夜之后,奴就没有再让他近过身,就盼着,能一夕如愿呢。”

怀里的佳人仰面看着他,动人的眸子里闪着晶亮的光,白晢的肌肤被红霞染成了粉色,中人欲醉的香气扑鼻而来,一点点地击碎了他的心防。

那还等个毛线。

刘稷粗鲁将她压在身下,手脚不停地撕掳着她的衣衫,两具躯体渐渐变得火热,春意在屋子里弥漫着,就连空气都透着一丝淫靡。

......

这一次比之前来得要猛,去得更久,当刘稷伏起身来时,女子依然死死抓着他的后背,细长的指甲陷进了肉里,留下明显的掐痕。

“姐姐,咱能不对伤者使用暴力么?”

崔婉清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却没有放开他:“五郎可否多停留一时。”

“好。”

刘稷侧过身将她拥入怀中,女子身上汗津津得,使她的肌肤有如涂了一层油,滑腻无比。

刘稷嗅着她的发丝,忽然听到女子慵懒的声音。

“五郎今日这般猛,是否听闻了奴的打算,心有所动呢?”

“你就不怕,将来孩儿生出来不像,他会恼羞成怒?”

不得不承认,女人所说的前景,让他的确有一种强烈的刺激感,男人拼死拼活打下江山,女人睡一觉就抢了去,还要为别人养孩子,这道理同谁说去?

“那又如何,他敢宣之于众么?”

崔婉清不屑地撇撇嘴,她现在越来越看清自家夫君的嘴脸,女人于他而言不过都是点缀,在利益面前什么都能交换,哪怕是心爱之人,只要杨家荣宠不倒,自己在府里的地位就不会受到任何威胁,冷落?她如今巴不得对方消失,最好永远不要出现在眼前呢。

一想到自己的孩子有可能成为大唐的皇帝,刘稷那原本消退下去的欲望,又莫名地升了起来,感受到这种变化的崔婉清,妩媚得一笑。

“尽管来吧,我的英雄,奴受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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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八章 指望

两人的缠绵因为杨玉瑶的到来而被打断了,崔婉清还无法适应两女共侍一夫的情景,一想到那晚就觉得无比羞耻,于是她主动将位子让了出来,算算时辰,出来也够久了。

经过一扇窗子时,她意外地听到里面传出来的朗读声,每背出一段,一个女子的声音便会让他讲解一番,有不对的地方,还会加以更正,母子俩竟然在考较课业。

好一个吴兴才女,崔婉清冷笑了一声,很是不合时宜地推开房门,打断了人家的兴致。

“王妃。”沈未晞赶紧站起来,手足无措地看着她。

“母亲。”李适无奈地站起身,向她施了一礼。

“好一付母子情深图,是不是有些乐不思蜀了。”

崔婉清信步走入屋内,打量了一番里面的布置,果然是一贯的德性,到哪里都忘不了那种来自于江南的水乡气息。

两人不知道她的用意,都没有答话,崔婉清自顾自地说道。

“不如这样吧,我给你一个选择,与你的生母团聚,回府就说是人多走失了,天下之大,随你去往何处,从此再也不分离,可好?”

李适一听之下,气息都粗了几分,他看着自己的生母,沈未晞微不可查地摇摇头。

“母亲说笑了,孩儿岂敢。”李适深吸了一口气,低头答道。

“喔,还是要跟我回去?”

“那是自然。”

“出去等着吧。”

李适看了生母一眼,狠狠心推门而去,沈未晞感到心被人生生地撕裂般,一点痛感都没有了。

“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子,教了他不少吧,隐忍不发,逆来顺受,以待有时,对么?”

沈未晞直直地跪倒在地,伏首答道:“王妃何出此言,奴只要他敬爱母亲,从无他想。”

“母亲?”崔婉清哼了一声,弯腰在她耳边说道:“你最好让他记清楚,不要做出什么让我不痛快的事情出来,否则,哪怕他是上了宗籍、封了郡王的男子,下场也一定会比你还惨。”

听到这么赤果果的威胁之语,沈未晞浑身颤抖着抬起头。

“他一定会如王妃所愿,绝不会挡你的路。”

“聪明。”崔婉清冷笑着直起身:“过些日子,说不定你们还会有相聚之时,记得你说过的话。”

“谢王妃恩典。”

沈未晞呆呆地看着她的身影出门而去,突然发现屋子里多了一种不同的味道,做为一个生育了十岁孩子的妇人,又岂能不知这种味道代表着什么,她的身体再度颤抖起来,那是一种窥破了绝大秘密的惊异感,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对方会在离去时,说出这番话。

一院之隔的主屋里,杨玉瑶毫不避讳地躺进了被窝里,摸着少年壮实的肌肉,向他讲述了之前发生的事情。

“妙娘子这处位子选得极好,对面不远就是大慈恩寺,那些高门贵妇进了香,顺道进来坐坐,任是谁也说不出什么,难得的是前后院还能隔开,想做点什么事都成。”

“姐姐想做什么事呢?”刘稷笑嘻嘻看着她。

杨玉瑶回了他一个媚眼,却没有任何动作:“你今日不下三回了吧?”

刘稷吓了一跳,心说这姐们也太会猜了:“再来三回也成,姐姐信不信。”

“我信,可不成。”杨玉瑶出人意料地按住他的手,柔声说道:“虽说你的伤势渐好,可倒底损了元气,不能这么毫无节制,贪一时之欢,将来后悔莫及。”

她的话,将刘稷本就不多的情绪彻底打消,那事虽好,也不能贪杯啊。

“今儿这是怎么了,不像你的风格啊。”他打趣了一句,杨玉瑶一下子红了脸。

“奴在五郎心中,就是个只知道欢娱的银荡妇人么?”

“傻女子,你在我心里,是个敢做敢当的好姐姐。”

杨玉瑶“扑嗤”笑出了声:“长安城里,说奴家好的,怕是只有你五郎一人。”

“他人的话,关我屁事。”

刘稷略显粗鲁的言辞,却听得极为顺耳,杨玉瑶满足地靠在他的胸口上。

“奴这辈子做不成好人了,若果真还有一分,也只想与五郎一人,便足矣。”

刘稷抚摸着她的秀发,心里却在想她倒底是怎么了。

“姐姐,你才多大,怎么就扯到一辈子了,是谁让你不痛快,说来听听。”

“没有谁,只是一想到,连那个畜牲都有人甘愿为他付出一切,便觉得老天何其不公。”

对于杨国忠的下场,刘稷并没有太多的感受,杀他只是机缘巧合,因为安禄山一案,他本就受了株连,至少几年之内不会上位,实际上威胁已经不大了,至于他的家人,就更谈不上报复什么的。

他能理解杨玉瑶的恨意,八娘实际上是代替她死的,这比自己受了侮辱还要难受,这个年代可没有祸不及家人一说,相反,株连才是常态,既然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那么一人落魄,全家倒霉就是应有之义了,谁也怨不得谁。

“姐姐这样说,让我觉得好伤心,你看看身上这些伤,有多少就是为了姐姐受的呢,凭什么说,没有人会为你,不顾一切?”

杨玉瑶一怔,下意识地摸着那些伤痕,眼中泪光闪动。

“五郎说得是,老天还是公平的,让奴能遇到你,只可惜,奴快要老去了。”

见她又要陷入伤感,刘稷赶紧笑着说道:“女子大些好,知道疼人,像这话,五娘就说不出,只知道贪欢,也不顾人家的死活。”

“也不知哪儿学来的,嘴这般甜,可是害了奴呢。”杨玉瑶也跟着笑了起来,突然脑中灵光一现。

“李妍怕是怀上了,她这么做,莫不是也有这个心思?”

“啊”

那老子不成了人形播种机?想想这样征服天下也蛮特别的,刘稷自失地一笑。

“鬼知道她打的什么主意,把长子的生母赶出来,又把怀了身孕的侍妾卖掉,宫斗都是这么没技术含量的么?不是应该诬陷、下毒、告小状吗。”

“她是上了族谱的宗妇,对付那起子没名没份的侍妾还用得着手段,只要豁出去不要名声,有一个算一个,李俶只怕连个母耗子都见不到。”

“哈哈”

刘稷笑得花枝乱颤,他开始有些同情这个家伙了,简直是在与李瑁争抢绿帽王的宝座啊。

“太子府日子不好过,十八郎不知怎的又被至尊看上了,如今风头正劲,人人都在传,太子之位不稳,天子有易储之意,他们多半也是急了眼,连八娘未成人的小女都惦记上了,就是上回与你打了一场的倓老三,想要同她结亲呢。”

听她这么一说,刘稷想起来,如今的朝局,已经与历史上毫无瓜葛了,两个祸害安禄山、杨国忠相继死去,毫无存在感的寿王出山,还一跃成为朝中首相,形势变得扑朔迷离,他这个先知也失去了作用,看来是要离开了,政治这种高难度,实在不是自己能玩得转的。

“你们怎么想的,帮太子还是寿王?”

杨玉瑶白了他一眼:“之前李妍嫁到我家,五娘嫁入太子府,还有别家的几门亲事,至尊的心思明明白白,眼下再来改,改得过来么?”

“这么说你们也不看好寿王?”

“他当真继了位,会不会对小妹动手?”

杨玉瑶的话,让刘稷一下子明白过来,李隆基选择他,或许就存着这么个心思,到时候无论是谁,都会对杨氏网开一面,不至于一下子被清算,毕竟他们做威做福这么多年,多少人心里头恨着呢。

“也不竟然,成为帝王,想法会与常人不同,你们若是指望他顾念什么旧情,只怕会很失望。”

“奴才没那么天真,奴指望的是你。”

刘稷一愣,只听得女子继续说道。

“莫要忘了,如今你也是杨氏的女婿,有了五郎在外,不出几年,便又是一个安胡儿,想动杨氏,不得掂量掂量么?”

我去!

什么不好,要同那个死胖子相比,刘稷心里一阵恶寒。

“奴的,李妍的,五娘的,全都给了你,若是不够,还有呢,奴知道,五郎才是那个念旧情的人,人家不指望你,又指望谁呢?”

刘稷的心很不争气地又乱跳起来,他很想问一句,还有谁?

长安城外的灞桥驿,一直就是迎来送往的离别之地,被刘稷封为新一代绿帽王的李俶,离开封府之后,便带着随从来到了这里,比他更早的还有几位东宫的旧属,之所以要称旧,是因为他们已经离职了。

“殿下。”

来瑱等人站起身,将他迎进去,里面已经摆上了酒菜,李俶拒绝了主位,在下首坐下。

“今日是为李先生践行,他才是主宾。”

于是,推托不过的李泌只得坐了主位,他今日一身道士的装扮,显得有些飘逸出尘。

“殿下在封府可有所获?”

众人一齐望向他,李俶摇摇头:“此人油盐不进,但凡谈得深一些,便顾左右而言它,为之奈何?”

李泌洒然一笑:“他能怎么做?大战在即,听闻至尊不欲动用别部兵马,安西北庭两镇,这些年年年征战,府库早已经打空了,如今正指望着朝堂呢,说句难听的,封大夫没有一头扎进寿王的麾下,就足以说明他的态度了,殿下何必心急呢,有王妃与封府三娘子的这层干亲在,你只需每日里去坐一坐,哪怕一句话也不说,外人会怎么看?”

李俶被他一提醒,顿时有如醍醐灌顶,一下子醒悟过来。

“长源说得极是。”来瑱接口道:“昨日某去文部,听当管的员外说,刘郎中之子,那位风头正劲的刘五郎,也就是封府的东床,已经属意瀚海军使,天子甚至允他自择领地,他也是毫不客气,居然自请为镇守使,政事堂诸公,正为此事伤脑筋呢。”

“什么,16岁的镇守使?”几个东宫旧属惊异地呼道。

“17,他的生辰是正月初一。”李俶经常在封府走动,自然了解内情。

不过,无论是16还是17,都足够令人惊诧了,他可不是口含天宪,一出生就封王授爵的天家骨肉,完全是凭着本事一场一场打过来的,旁的不说,年前的那一击,目睹者何只千人,诸蕃使者呼之为神,这绝不可能作得了假。

“自请。”李泌摸着颌下一缕清须,露出一个若有所思的表情。

“诸位还记得,上一位自请兼任某镇的,是哪一个么?”

来瑱与众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就连李俶也知道他说得是谁,可却没有人接口,因为人人都是心照不宣。

他便是安禄山,本来已经身兼两镇了,又硬生生从天子那里要来了河东节度使,那么问题来了,以安禄山比喻一个17岁的镇守使,是个什么意思。

李泌却没有想同他们解释的意思,端起盅子团团一敬。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某就在此与诸位别过吧,山高水长,后会有期。”

“各自珍重。”

包括李俶在内的众人一齐举杯,与他遥遥一碰,然后一饮而尽。

李泌放下盅子,举步出门,朝着栓在树下的坐骑走去,李俶这才看清,他只有孑然一身,别无长物,就连坐骑也只是一头青皮驴子,更不必说什么下人。

李泌解开驴子,打横着跳上去,那驴子“蹬蹬”地迈开小腿,驮着他便朝前跑,李泌举手与他们作别,看着高大的城墙渐行渐远,而大山却越来越近。

终南山离着长安城不过几十里,进山的道路也不像别处那么难走,寒冬时节,路面被冻得硬梆梆得,驴蹄子敲在上头,会发生清脆而有节奏的声响,来到久违的山林景致,李泌那颗有些飘浮的心,慢慢地沉淀下来,也能静下心欣赏这难得的冬日景象。

不知道过了多久,路上再无人迹时,他突然感觉到驴子慢慢在减速,转头一看,前路出现了一个人影,高大的身躯罩在一袭黑衣里,手中执着一柄长刀,就这么默默地看着自己。

劫道?

李泌的第一反应就是往回跑,他最多走了半个时辰,只要多跑一会儿就会出山,可是没曾想,身后同样出现了一个身影,蒙布下那双鹰隼般的眼睛,让他浑身一颤。

紧接着,一个文士打扮的男子,施施然地背着手走出来,眯着眼睛看了看他。

“李长源?”

“正是区区。”

李泌松了一口气,不是劫道就好啊,只是对方接下来的话,让他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这他娘的,还不如碰上劫道的呢。

“在下严庄,在此等候多时了。”

第三百四十九章 故地

政事堂的确在为刘稷的突发奇想伤脑筋,事情在李瑁主持的尚书省就没有形成统一意见,两个仆射各持已见,几乎是针锋相对。

哥舒翰和韦见素一个主管兵部,一个主管户部,站在各自的角度,观点自然有所倾向,特别是后者。

“且不说年前大镐三军,新设一个大都护府,迁移十万兵马过去,就是数不清的头疼事,在形势稳定下来之前,至少两年以内,这十万人的吃嚼粮草,全都要从关中、河西、陇右划拨,一石粟米,就算路上无事,光是损耗便达五成以上,关中本就缺粮,这每一粒米又都是从河南、江南、两淮等地运来,其耗损更是不知凡几,这一点,哥舒郡王不会不知吧。”

哥舒翰当然知道,他面无表情地说道。

“两年不成,朝廷最多能给李光弼一年之期,一年之后,镇蕃都护府要自行解决最少三成以上的粮食供给,这件事某同他去说。”

“你说得轻松,拿什么解决?当地那种气候,能招人屯田么。”

“吐蕃人掳去的边民就地安置,把牧场田地分给他们,官府提供农具种子,最多一年后就会有收成。”

“你不说某还忘了,吐蕃人送还的边民已经超过了五万,沿边各郡无人愿意接收,倘若像你说的,就地安置在逻些城附近,第一年官府不光要提供农具种子牲畜,最要紧的是口粮,为此户部要准备十万人以上的分量,再加上十万兵马,今年的压力太大了。”

“压力再大也要顶住,这是咱们用十万将士的性命换来的,顶过了第一年,明年就会宽松许多。”

韦见素现出一个苦笑:“李都护见天地坐在户部衙门,催钱催粮,可户部不产钱粮,京城那些仓储,都是备不时之需用的,没有天子点头,谁敢动?”

这时候,一直没有插话的李瑁接口说道。

“顾不得那么多了,李光弼心急,是因为二十万张嘴嗷嗷待哺,不给他,就要出乱子,大乱子,仓储的事某去宫里求至尊,你们商讨一个章程出来,无论如何先紧了这一头,空出来的,行文河南府,用洛口的储粮补上。”

天宝十二载的大唐,其实不缺钱也不缺粮,缺得只是一个途径,从江南运粮经大运河到达洛阳,再用人力转道关中,这是立国百年以来的常态,而随着河陇形势的稳定,关中地区的缺粮有所缓解,否则这一战打下来,非但没有收获,反而会背上一个绝大的包袱,足以拖垮整个国家的财政。

李瑁主动揽下重任,两人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争执归争执,想把事情做好才是他们的本意,哥舒翰想了想,又开口说道。

“其实事情也没那么严重,吐蕃归附,这条路就通了,如今便有许多商队行走其中,让他们运粮或许不易,以通关文碟交换粮草,官府用超出五成的价格收购,保证他们不吃亏,这样也能减轻一些朝廷的负担。”

“好主意啊,郡王此计,应当可行,商人趋利,不过多一些驮马,卖了粮食,还能多运一些货回来,何乐而不为?”

李瑁也是眼中一亮:“还有一条,天竺所产粮米,不逊于我朝,他们来回倒运,所获不比寻常事物差。”

哥舒翰对于他们的反应毫不意外,因为当时自己听闻时,就是这个样子,他还记得某人向他描述的前景,一条没有商业价值的路,根本就不值得争夺,相反,如果有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官府只需要用行政手段充份调动商人的积极性,保障他们的利益和安全,再大的困难都不成问题,因为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具主观能动性和行动力的一群人。

这些话,他听得似懂非懂,但大致意思还是明白的,如果所有的粮草都由官府来供应,运输这个环节就是一个大难题,高原之上气候恶劣,征来的民夫只怕没走到一半就会倒下,而这个问题,某人同样有解决的办法。

“如今苏毗人心向我朝,他们的领地夹在逻些与陇右之间,更靠近陇右,咱们用粮草和其他的事物与他们交换,再由他们送往逻些,不但可以省下民夫,还能减低粮食的损耗,就以五成为例,哪怕咱们多出五成的代价,也是值得的。”

韦见素听得一呆:“哥舒郡王,你不厚道啊,有好主意,偏偏不说,害得某白白担心一场。”

“西宁郡王末凌替还在驿馆吧,事不宜迟,某这就遣人将他请来商议细节。”

李瑁说干就干,兴奋不已的说道。

“哥舒郡王,还有什么好主意,一并拿出来吧,莫不是要藏私?”

哥舒翰摊摊手:“休来取笑某家,这些主意,都是他人所出,某不过借口转述罢了。”

“不过他确有说过,第一年,吐蕃人万万不敢再反,李光弼大可摆出强硬姿态,压榨他们,逼他们交出存粮或是牲畜,缴得多的部落,可以奖以水草肥美之地,缴得少或是拒不缴纳的,让别的部落加以瓜分,用不着耗费咱们的一兵一卒。”

李瑁与韦见素对视了一眼,心里都是倒抽了一口凉气,这一招太毒了,消弱对方的同时加强自身,还不经意地在吐蕃人之间埋下不和的种子,一石好几鸟,他们已经相信,哥舒翰是不会想出这么阴损的招数的。

“莫要如此看某,出此计者,便是让咱们头疼的那位,十七岁的镇守使。”

刘稷!

既然有办法解决,李瑁等人也不着急了,转而讨论起这位少年郎的问题。

“至尊让咱们商议,其实已经摆明了态度,你们怎么看?”

哥舒翰没有说话,韦见素叹了一口气:“事情是明摆着的,这个镇守使给得给,不给也得给,可依某的意见,须得慎重。”

“相国担心什么?”

“某不担心刘五郎的能力,只怕他收不住手。”

“你担心他据守此地,是想要挑起更大的事端?”

“难道殿下不担心么?”

李瑁沉默了,碎叶城本身已经毁了,真正要紧的是它的位置,恰恰处于几方势力的交错处,特别是突骑施人和葛逻禄人,绝不会坐视这样一个要害之地,重新落入唐人之手,而河中诸国的态度也十分微妙,再加上他们身后的大食,说不担心肯定是假的。

但问题是,至尊没有当场否决,而是交到了政事堂加以讨论,会不会已经有了这个意思?政事堂如果得出的结论与天子相左,那它就到了拆散重组的地步了,对于刚刚上任不到一个月的诸相而言,谁也不想落到那样的下场。

就在这时,一直没有说话的哥舒翰突然开了口。

“碎叶,乃是故地。”

第三百五十章 分润

“碎叶,乃是我大唐固有之土,绝不可弃!”

刘稷义正言辞的说法,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是面面相觑,因为这里不是校场也不是军营,更不是朝堂,而是平康坊。

大唐的第一红灯区。

白孝义离他最近,身边的粉头捏着一盅酒,眼睛却直直地看着面前的少年郎,尉迟曜、龙如林、裴冷冷三个年龄相仿的家伙,每个人都搂着两个女伎,也是显得目瞪口呆,另一边坐着两个衙内,高君羡和封浩对视了一眼,都不是太明白他的用意,只有稍后一点的杨预满不在乎地吃了一口酒,捅了同样发愣的浑瑊一下,后者低下头,几乎贴到了怀中女子的胸口,惹得女子一阵娇笑。

刘稷说完,四下环顾了一番,很是满意起到的效果,并没有解释的打算,而是盘腿坐下,将一个女伎搂过来,横在自己的膝头,然后一口咬住她手里的盅子,也不用手拿,就这么仰起头,慢慢地将酒流入口中。

至于人就算了,他没打算去碰。

“吃酒吃酒。”

白孝义倒底年岁大一些,一声招呼,众人又开始推杯换盏、调笑无忌起来。

两世为人,他还是第一次见识这样的皮肉场所,眼中的兴趣更多的在场景而不是人身上。

八世纪的青楼首先是一座酒楼,楼上的客房并没有女人在内,这些陪酒的女伎全都是他们到来后点的,来自于附近的馆舍,有个特定的名词叫“勾栏”,她们有点像是后世夜场里的陪酒女郎,当客人有需要时,才被召唤来,当然了看对眼了想要做点什么,楼上就会提供相应的服务,至于酒楼与这些女子如何结算,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五郎,是不是侍候得不好,某让他们再换过。”

白孝义端着一盅酒,坐到他的身边,听到他的话,那个女伎立刻做出了一个委屈的表情。

“哪有,我受了伤,没兴致。”

刘稷拍拍女伎让她坐到一边,拿起酒盅与他一碰。

“怎得不说下去了?”

“听懂了不用说,听不懂的说也无用。”

白孝义露出一个明了的表情,亲自拿起酒壶为他倒上。

“五郎当真能拿到碎叶镇守使?”

“消息很灵通啊,我只说了碎叶,你如何知道就是镇守使?”

“呆得久了,总归有些路子,这么说就是有了?”

白孝义眨眨眼睛,刘稷看了一眼尉迟曜等三人,顿时反应过来,安西四国与大唐的关系更为密切一些,像他们这种王弟王子经常会长期滞留京城,成为实际上的质子,既然身在长安城,自然不可能什么也不做,交游接触各级官吏,打探朝里朝外的消息,就是他们最大的任务,让他诧异的是,这件事前后不到三天,这些人就能探知虚实,能量当真不可小看。

另一方面,大唐的保密意识也忒差了点。

当然了,事情并没有定论,他也不好打什么保票,只是微微一点头。

“最差也是个瀚海军使,若是朝廷不给名义,就要另想法子,总之一点,碎叶这一片,我是志在必得。”

若是别的人这么说,白孝义指定会嗤之以鼻,可五郎说出来的话,他信。

“那就有说道了,碎叶是进入河中的要道,曾为突骑施人的王帐所在,当真被你拿下,这其中的分润,要怎么算?”

刘稷给了他一个上道的眼神,今天将这些人召集来,当然不是为了逛青楼,相比烟花女子,还是良家有味道,不过这就不足为外人道了。

“你这老鼻一闻就闻到了,难怪你阿兄会让你上京来。”

白孝义嘿嘿一笑:“咱们这些人,不像你前程似锦,一眼就看得到头,也只有阿堵物,稍稍能入些眼了。”

“痛快,那就摊开来说了,这条路的分润,宫里头一份,杨氏及高门一份,太子、寿王等王公一份、内廷诸相里头,哥舒郡王、张侍中都有份,其余的人加一块儿一份,这便是五成,余下的,我要三成,两成归安西北庭两镇,你们四国与封大夫去谈,多少我都认,条件只有一个,将来需要你们帮手时,不得推托。”

白孝义沉默了一会儿,抬起头说道:“你要动葛逻禄人?”

“不拔了他们,如何能安安稳稳发财?”

刘稷有些佩服他的敏感,自己什么都没说,他已经猜到了大概,不过也只是个大概罢了。

安西四国都有自己的兵马,这些兵马名义上归大都护府调遣,实则有很大的自主性,比如说怛逻斯之役,高仙芝令可征用拔汗那人和葛部也没有动他们,而安史之乱时,四国却主动出兵援助,都说明了这一点,刘稷用商业上的利益,换来他们的帮助,说到底就是看中了这些兵马,白孝义又不傻,怎么可能猜不出。

“两成,封大夫至少也要占到一成,余下的里头,还要打点各地,是不是少了点?”

刘稷拍拍他的肩膀:“老白,你我都是直爽人,所以我才会说得这么清楚,莫说一成,就算只有半成,将来会有多大的利益,你会不知道,与其在这里同我讨价还价,不如想想,如何能将这个盘子做大,你们好分得更多。”

开玩笑,这可是丝绸之路,在海上贸易没有发达之前,这条勾通东西两大帝国,联接世界三个政治中心的陆上通道,说是流淌着金子绝不为过,刘稷要来碎叶镇,就是想要掐在它的命门上,无论是从长安城出来的商队,还是河中、呼罗珊、巴格达过来的驼马,都要听他的号令,让谁过不让谁过,抽多抽少,全在他一念之间,因此他才会有底气,与这些人商谈。

白孝义看着封浩左搂右抱,好不风流快活,不禁有些羡慕,有个好妹妹,找了个好妹夫,这辈子什么也不用做,荣华富贵已经跑都跑不掉了。

“管事的,再叫些小娘子来,最好是那等新近拢头的,别尽拿些次货敷衍我等,让贵客不爽了,仔细你的皮。”

白孝义突然大声喝道,尽显蕃国豪客派头,不多时,楼间里就充满了浓郁的脂粉香气,莺莺燕燕之声不绝于耳,他招呼尉迟曜等人靠近封浩的身边,很快就聚成了一个不大的圈子。

刘稷靠在栏杆上,朝杨预和浑瑊使了个眼色,二人会意地撇下各自的女伎,来到他的身边。

“老浑,我就不同你客气了,跟着老子去打阿布思,成不成?”

浑瑊的眼中一亮,虽然仆固砀同他打过招呼,可当真听到本人说出口,心里还是很激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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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一章 争夺(一)

皇城,文部的吏部司值房里,刘单将一封刚刚写就的告身拿起来,放在眼前吹了一口气,递与当值的下属。

“送到达奚侍郎那里请他用印,就说某在此等候,一会儿还要送去韦相国处。”

那名文吏应声离去,他从大案后站起身,看了一眼客座上的人,走到他的边上坐下。

“公辅,北庭治所,金满县主薄,已经是最好的去处了。”

元载拱手向他致了一礼:“仁甫有心了,某感激不尽。”

“举手之劳尔,你我之间,不必说这种话。”

看着一身绯袍的刘单,元载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仅仅三个月前,他还是刚刚步入大理寺的新晋京官,又与太子府搭上了关系,何等的踌躇满志,而对方不过是个奉先尉,传闻得罪了权相,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重新走上官道正途。

如今不到三个月的功夫,一个被天子亲口提拔,还他娘的是两次!一个呢,碛外的下等县,丁口都不知道有没有一千,不过是个主薄,排在县令、县丞、县尉之后的第四号人物。

这一趟他是真不想来,可如果不来,就连这个金满县主薄都拿不到,指不定就是什么边缘地带的屯田小吏,与那些农夫一样整天劳作到死,一想到这里,元载就觉得羞愤难当,可是有什么办法,在做下那件事情之前,结果就是明明白白的,这个情太子记下了,可要还上,还得等,不知道何年何月。

他等不起呀。

“公辅啊,碛外是远了些,可也非是什么畏途,某在安西一呆就是九年,再怎么着,你也不会比某差些。”

想了想,刘单还是把话说了出来:“犬子若是接了瀚海军使,与你就是一处了,怎么说他也会照应一二的。”

炫耀,赤果果的炫耀,自己需要好友的儿子照应?让元载顿感羞愧难当,可他知道,对方不是为了羞辱自己,而是真得想要帮忙,这个情得领,否则,人生地不熟的,谁会把一个下县第四号人物放在眼中。

他刚要站起身谢礼,被早有准备的刘单一把给按住了。

“你要如此,就是当咱们的情份从未有过。”

元载只得顺势坐下:“那就不说了,令郎大才,此次某若是能跟着粘点光,到时候再来府上相谢便是。”

“你呀,就是这性子高了些,当年某远赴龟兹,比你还要多走三千里,连汉人都见不到几个,当真以为数月都熬不下来,可最终怎么着,九年,不怕你笑话,回京之后,是某主动要的外县,丢不起那人哪。”

刘单自失地一笑:“文人,不就这点风骨么,你的心思某懂,这一回,京城谁不说贤伉俪侠肝义胆,有了这份名望,你的前程就是看得着的,我朝的制度你也清楚,不历地方者无以入台阁,公辅是将来要进政事堂的人,些许磨砾,就当是储才养望了罢。”

被他这么一说,元载也只能跟着笑了。

“仁甫吉言,你这里还有公干,某就先告辞了,他日再述吧。”

刘单的确很忙,也不同他客气,将人送出值房,之前遣去签字的那个属下已经候在了屋里。

“回郎中的话,达奚侍郎有言,此人的去向,不可骤定。”

“什么?”

刘单一惊,一个下县的主薄,几乎到了流外的边缘,照例自己是可以一言而决的,请达奚珣用印不过是尊重对方而已,可没想到,这么板上钉钉的事情也能起变故,联想到元载的背景,他熄了去问一问究竟的心思,这后头,或许还存在着某种角力,也未可知。

平康坊,刘稷倚着栏杆朝外望去,各色服饰的人往来不绝,多数看着非富即贵,号称“九曲十五里”的坊内,到处都是人头攒动,就连空气都透着一股子脂粉香,这么大的一片地儿,又是靠着宫城的绝佳地段,只怕一年的营生,或许要占去整个京城的不小比例,这种热闹劲儿,才是一个百万人口大都市活力的体现。

“五郎肯收留,某家岂有不愿之理。”浑瑊那略带着异族口音的官话在耳边响起。

“说得这般可怜,谁不知道你老子在朔方也是宿将,他没有叫你回去?”

浑瑊挠挠头:“怎会不叫呢,可回去了能做什么,阿布思又不在那里。”

“光盯着一个阿布思,过上两年,只怕你想回,都回不去了。”

“安小子没那么快反的,等咱们先收拾了阿布思,再回过头去干他。”

够狂的啊,刘稷转头看了他一眼,年纪只怕比自己还小。

“你就那么恨阿布思么?”

“谁让这厮是从咱们朔方反出去的呢?”

刘稷顿时无语了,感情也是个天生的战争贩子。

“来归来,丑话说在前头,我的人个个都不怕死,越是官职高,越要冲在前头,你也看到了,老子都要冲在第一个,才能压得下那帮狗日的,你若是只想着打打秋风,还是趁早回朔方去吧。”

浑瑊一听就跳了脚,跺得楼板“咚咚”直响。

“浑某若是怕死,早就不同你开这口了,就是瞅着你们敢打,才起了跟随的心思,你要不把某家安置在最前头,某调头就走。”

刘稷拍拍他的肩膀,同时看着杨预说道:“这便好,实话同你们说,我同至尊讨了一个镇守使,给不给也就是几日的事,若是当真给了,下头应该有三个守捉使,七八个镇将的位置,老张会占去一个守捉,杨鹄子一个,余下的一个我给你留着,不是你的资历不够,而是没有战绩,径直给了你,那帮老货不服,你敢不敢拼一把?”

浑瑊激动得全身都在发抖:“什么守捉都不要,把选锋与某,只管看着吧。”

杨预有些诧异地说道:“不给老许留一个?”

“老张走了,老子的乾坑戍谁带?许棒子先压一压,到时候一并解决。”

杨预明白了,做为五郎起家的老底子,肯定是将来的牙兵之选,许光景这个位子看似不高,却是主帅的心腹,又怎么可能不愿意。

他没有说,若是至尊不给怎么办,二人也不会去问,无论最后结果如何,都不会比现在更差,那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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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二章 争夺(二)

在后世,一省大员里头,做为第一把手的书记管人事是官场的惯例,尚书省六部之中,文部这个首席也同样掌握在朝堂首辅手中,以前是李林甫,如今则是李瑁。

有了用人的大权,才能最终形成势力,这同样是不二法则,那么如何用,就有说道了。

张博济走出大牢时,被冬日里的阳光晃了一下眼,忍不住眯缝起来,身后传来“咣”得一声响,沉重的铁门被人合上,也将他快要凝固的脑子,震得活泛了一些。

这两个月,从和谈的功臣到阶下囚,人生就像在波浪里头翻滚了一遍,以至于站在“台狱”的大门前,他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因为照例,身为犯官,家产肯定是要抄没的,偌大的长安城,已经没有了自己的容身之所。

“张郎君!张郎君!”

被一个声音叫了好几声,他才试试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一个锦衣小帽的男子“蹬蹬”地跑过来,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尊驾可是故礼部张侍郎?”

故?张博济的心里被刺了一下,脸上却挤出一个笑容:“正是区区。”

“那就好。”男子舒了一口气:“车驾在那头,请吧。”

张博济糊里糊涂地被他拽上一辆马车,见人家没有解释的意思,干脆也不管了,左右是个“故”侍郎,有什么可图的?

就这么晃晃当当地不知道行了多久,突然停下来时,他差不多快要睡着了。

“张郎君,请下来吧。”

张博济跳下车来一看,好家伙,这一片的宅子,全是那种巍峨大气的宫庭式建筑,以他的见识,自然毫不陌生。

十王府。

“不知是哪位殿下府上?”

“小的们不能说,你进去了自然知道。”

锦衣男子领着他进了一个侧门,穿过一处花径,似乎来到了某个后院的书房前,男子让他在外稍等,自己上前回禀,很快门就被打开了。

“张郎君,殿下请你进去。”

张博济依言进了门,里面果然是间书房,不过要大上许多,由于是白天,并没有点灯,两边跪坐着不少人,最前面站着一个身影,正在唾沫横飞地说着话,而坐在主位上的人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张博济顿时感觉脑子不够用了,这人分明是早就隐匿不出的寿王啊!

“鲜于先生,先等一下,”

李瑁摆摆手,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他身边。

“张少卿,还认得我么?”

何只认得,他的老岳丈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将这位皇子扶上太子之位,为此不知道提到过多少次,张博济深吸了一口气,执手作礼。

“庶人见过寿王殿下。”

李瑁受了他一礼,亲手将他扶起来。

“你还不知道吧,殿下亲口相求,你已经脱罪了。”一旁的声音让他忍不住看了一眼,这一看又是一呆,眼前的男子,居然是京兆尹鲜于向,他们的死对头,也是将他送入大牢的罪魁祸首,此时显得和颜悦色,就像是老朋友一般。

张博济左右看了看,屋子里的人许多他都认识,员惕、韦陟等人都是与他一样牵涉进了罗希奭案的李林甫旧部,而另一边则是杨国忠的亲信,双方看上去相处融洽,这是怎么一回事?他彻底糊涂了。

李瑁看出了他的心思,也不过多解释,只说了一句。

“鲜于先生如今为本王做事,就是他将你救出来的,诸多原委日后再说,先坐下歇息歇息。”

张博济浑浑噩噩地在自己人那一边坐下,李瑁与鲜于向走回原来的位子,前者抬头说道。

“先生请继续说。”

鲜于向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安西北庭两镇,太子已经视为囊中之物,不仅安插了东宫旧人,就连中使都是出自府中,按理说他兼着大都护,这些做法都无可非议,可为什么,是在殿下执掌朝政之后?”

“这些日子,那位广平王,几乎日日都会去封府拜会,短则一两个时辰,长则三四个时辰,就是嫡亲族人也不过如此吧?这么看来,那位刘五郎,在此时自请镇守使,便有些耐人寻味了。”

“请殿下想一想,北庭大战在即,他放着管兵一万四千人的瀚海军不要,去寻一个碎叶镇守使的空头名义,这又是什么打算?按制,新设一个镇守府,下头至少也要多出三个守捉城,每城按一千兵来算,最少就要三千戍卒,难道他刘五郎,是打算凭着这三千人,对付阿布思数万之众,再加上周边那么多邦国么?”

“鲜于先生的意思是?”

“很明显,他是想以此为由,挑起争端,将大唐拖入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事当中,到时候,政事堂也只能听命于战事的需要,太子便可轻易地拿回主导权,任是谁也说不出什么。”

鲜于向的话,在众人当中引起了议论,最后到来的张博济听了半天,才明白他们在讨论什么,竟然是逻些城下的那个少年。

镇守使!

什么时候,这个少年竟然已经摸到这么高的位置了。

花锷楼顶层的同乐阁中,李隆基拿着一支朱笔,蘸上墨,却没有急着提起来,而是停在了半空中。

“一次要这么多粮,还要得这般急,不如再缓缓吧。”高力士见他有些犹豫,忍不住劝道。

“是啊,朕这支笔一下,京城的仓储就要空了,若是这些粮食,能换来一个平稳无波的吐蕃,还是很值的。”

他没有再犹豫,提起笔在奏疏的空白处写下一个大大的“可”字。

放下这份,李隆基拿起下一封,这次变成了人事问题,张博济等数十人脱罪并重新任命为官的奏章。

“朕的这个儿子,敢想敢做,与太子判若两人,就有一点不好,尽给朕出难题。”

他一边说,一边提笔继续批示,这一次就不光是一个字了,还有一段戒勉的话,就在这时,一个银铃般的声音响了起来。

“谁又给至尊出难题了?”

李隆基刚好批完,将朱笔搁在架子上,把写好的奏疏顺手递给来人。

看了看题头,杨玉环的笑容一下子僵在了脸上,跟在她后头的女子一把抢过来,笑了起来。

“十八郎这字,怎得愈发像至尊了。”

李隆基看了一眼她们姐妹,淡淡地说道:“他的字,自幼便是朕手把手教的,焉得不像。”

杨玉瑶点点头,将奏疏放到几案上,暗暗拉了一把妹子,杨玉环这才恢复了神态,倚着他坐下。

“三姨缘何有空进宫来看朕了?”

“想念至尊了,就来看看,顺道打打秋风。”杨玉瑶大大咧咧地在另一处坐下。

李隆基被她说得笑了:“三姨还需要朕的秋风?杨国忠那么多宅子、家产不够么。”

杨玉瑶毫不脸红地摇摇头:“宅子是死的,又不能吃用,再说了,那里头有一大半都赔与了八娘,我就饶下一个空屋子,想要打通了重新整治一下,都没用处呢。”

李隆基拍拍杨玉环的手:“看看,十八郎找朕哭穷,三姨也来找朕哭穷,朕又不是善财童子,哪里变得出银钱来。”

杨玉环只是低头笑着不说话,杨玉瑶偷眼看了看底下的奏疏,接口说道。

“至尊这支笔,可不是善财童子,那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啊,放心吧,奴又不要那些粮食,不是说朝廷要开西域,与大食人做生意,奴同大娘他们凑些本钱,赚点脂粉银子,不算过份吧。”

原来如此,李隆基明白了,她的背后肯定站着一大帮高门大族,推出杨氏为代表,想要在其中分一杯羹。

“三姨开了口,莫说做点生意,就是抢钱,朕也不觉过份。”

杨玉瑶听了眉开眼笑:“那奴就当真抢了。”

“只管来抢。”李隆基毫不在意地说道:“三姨今日就不要走了,给朕说说,你准备带哪些人来朕这里抢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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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三章 争夺(三)

结束了宴饮,刘稷拿着一盒在平康坊买下的胭脂,与封浩一齐回到封府,下马之前,他有些诧异地看了看对方,脸上身上还有红印子呢,浑身的香气遮都遮不住,就这样子也敢去见娘子?

封浩看出了他的疑惑,嘿嘿一笑:“今日出门前,已经同她说了,你在平康坊宴请同僚,准我吃酒。”

他的眼神,让刘稷明白了,既说是平康坊,这酒便不可能素到哪去,难怪之前有恃无恐。

“那便好,否则嫂嫂怪罪,不让我登门,那就惨了。”

“只管理她做甚,不还有母亲吗,今日这事若无她的首肯,某又岂敢做主?”

刘稷有些无奈地看着这位大舅哥,岳母分明就是要让他历练,像商路分成这种事,京城不比安西,一个后宅妇人是不方便出面的,封常清一走,这个宅子他才是主事者,有些事情就要担起来,可看他的样子,分明是不想负什么责的,知道归知道,有些话,哪怕身为妹夫也是不好直言的,男子谁不好个面子,特别是封浩这种二世祖。

“大郎,你这些日子,去寺里当值了么?”

想来想去,刘稷还是决定用迂回的法子。

“一个清水衙门,平日里人都没有几个,开始几日还是正经去坐坐,后来瞅着无事,去不去都不打紧,又何必枉自跑上一趟。”

刘稷听着奇怪,忍不住问道:“太仆寺很清闲么?”

不能怪他好奇,太仆寺最主要的职能是管理全国的马场,在这个时代,军马可是最重要的一种战略资源,安禄山在造反之前,其子安庆宗长期担任太仆寺卿一职,为此几乎将所有的马场都掌握在了手中,这一招等于抽掉了朝廷的脊梁,如今安庆宗身死,他这个少卿便成了实际上的主官,当初将他安插进去,刘稷也是费了一番功夫的,谁知道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封浩摊摊手:“某又不懂马政,各处马场均有人管着,每月将数字报上来,看着与前月差不多,只需签个字就成,你说还能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刘稷恨不能敲敲他的头,看看里面是不是一团浆糊,之前那些人肯定是安庆宗的心腹,如今你当了家,自然是有一个算一个,随便找个借口换掉,把马场掌握到自己手中啊。

“你无须懂马政,只需要找懂的人去做,这些人须得忠心,可靠,明白么?”

被他一点,封浩似懂非懂地摸摸头:“养马也有油水?”

日,刘稷无语地答道:“搞得好,油水大得很呢。”

封浩虽然能力平平,却有一个优点,对他的话深信不疑,闻言嘿嘿乐了。

“那某明日就去寺里,你说要怎么做?”

总算是上道了,刘稷松了一口气:“去寻岳丈老大人,让他与你差人,先把帐查一查,不要糊里糊涂接了一个烂摊子,有了帐目,接下来就好办了,一个一个地开刀吧。”

两人这时候已经走到了大堂前,封浩看着黑黑的堂口,心里一阵发虚。

“某先将今日的事情禀与母亲,迟些再找父亲说。”

说完,一溜烟地跑掉了,等刘稷反应过来,他已经不见了踪影,这份脚力,怕是没有几十年功夫练不下来。

你跑归跑,倒是帮我把礼物带过去啊。

无奈之下,他只能捏着胭脂盒子走上大堂,先同封常清打个招呼,这是每日的惯例。

站在大堂外把门的是押衙尔朱谋,两人很熟悉,后者朝他打了一个眼色,意思是今天还有旁人在场,他微微回了一个眼神,举步入内,一下子就听到了岑参的声音。

“......你是不知道,那李都护每日里天不亮就坐到户部的值房了,也不说话,户部几个堂官全都躲着他走,这么一来二去的,如今可倒好,天子一支笔,所有的存粮都归了他们,再问就是两个字,没有,感情咱们安西镇是小娘养的,不哭不闹连口奶都吃不着。”

岑参的话引起了一阵笑声,细听之下还不只一人,刘稷上前几步,除了说话的岑参,封常清的下首坐着每天雷打不动过府来的李俶,他的对面则是一个中年男子,样子很是清瘦,身上穿着一件白衫,似乎还打着补丁。

“咱们安西镇可不是小娘养的么,不要忘了镇蕃大都护是谁,李都护那里也确是要紧,几十万人等着吃嚼呢,由不得他不急。”

封常清笑着让他坐下,看到刘稷的身影,朝他招招手。

“大夫。”刘稷走到堂中执手作礼,又转过身:“殿下。”

“五郎来了。”李俶含笑答道,简直当自己成了封府中人。

“岑夫子。”他又同岑参打了个招呼,后者摆摆手,一指边上的中年男子。

“他是你父亲的好友,也是某的知交,杜甫杜子美。”

不等岑参继续说下去,杜甫自己站起身,冲他一揖。

“杜某有礼了。”

礼毕却不见任何动静,既没有回礼也不见声音,杜甫诧异地一看,对方直直地盯着自己,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赶紧看了看身上,没有扣子没扣紧或是拉链没拉上。

“原来是杜先生,刘某有礼。”

既然是父亲的好友,刘稷便执了一个晚辈礼,唬得对方手足无措,连连摆手称不敢。

他却不知道,这个时候的杜甫,正处于人生中最为苦困潦倒之时,已经到了吃不起饭的地步了,没有任何资本拿乔。

为了生活,就连风骨都已经放下,很难相信,写出《石壕吏》《兵车行》的他,也会作出诸如《上哥舒大夫十二韵》《与鲜于京尹次韵》之类的马屁诗,连鲜于向的马屁都要拍,可见艰难到了何种地步。

因此,刘稷的礼遇,让他感到的是惶恐,封常清或许也觉得他有些过了,打了个圆场。

“杜子美是岑夫子与你父亲一致举荐,某本想招入幕下作个书记,你那里更缺人,不如就随了你吧,如何安置,同你父亲去商议,某就不管了。”

“如此甚好,谢过大夫。”

杜甫感谢地又是一揖,却让刘稷有些哭笑不得,这个时代的书记可不是后世的地方党政一把手,而就是它的字面意思,抄写员,让堂堂诗圣去做这个,人家还一脸感激,就连岑参等人也是理所当然的样子,真是个奢侈的配置。

不过既然人家本人都愿意,他也不会去改变什么,诗作得好与官作得好是两码子事,岑参勉强算一个还不错的,李白是个反面例子,这位杜诗圣,只怕也是一样,他现在需要的是能做事的人,而不是眼高手低之辈。

刘稷走到李俶的身边坐下,开口说道。

“适才听岑夫子所言,我北庭大战将至,难道粮草都还没有着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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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四章 争夺(四)

岑参看了封常清一眼,摇摇头。

“户部推说要先紧着镇蕃都护府,某去打听过了,政事堂的意见是他们那里更急,交到至尊定夺,这会子,宫里只怕已经批了,不出几日粮队就会上路,至于咱们的,等到从河南府那里转运过来,只怕还要一到两个月的功夫。”

“那就等着,左右你还要完婚,怎么也得一个月的功夫,到时候等粮食送到了,再离京不迟。”

封常清显然也没有办法,正如他之前所说的,如今当权的是李瑁,他是正管的镇蕃大都护,当然会心向自己的辖地,真怀念李林甫当权的时代啊,那会子安西镇连战皆捷,固然有将士用命的因素在里头,钱粮赏赐从来都是头一份,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哪怕打了怛逻斯那样的败仗都硬生生地压下来,日子别提有多舒坦,而当时作为节度留后,主管后勤事务的封常清更是心知肚明。

刘稷心里却在想,哥舒翰也是个不厚道的,自己明明给了他不少建议,每一条都能节约下大量的粮草,偏偏还要卡北庭的脖子,这里头难道还有什么别的原因不成。

“大夫,安西北庭两镇存粮尚有几何?”想了想他开口问道。

“安西镇去年存余一十七万九千石,一场大战下来,吃嚼连同赈济百姓,所余不到三万石,这点粮要维持到秋收,肯定是不够的,北庭少一些,报上来的数字在十万石上下,余者或许还有两万左右,一旦战事开始,靠着府库万万不成。”

这么点?不用细算,刘稷也明白是不够的,这时代的主粮是那种带壳的粟米,脱粒之后要缩水一半以上,如果没有肉食的佐餐,一个军士一顿可以足足吃下一斗,更不用说在极耗体力的战时,民以食为天,只有解决了粮食的问题,才能解决生产力的问题。

“那咱们就照这个写成奏疏,让至尊去定夺吧。”

对于刘稷的建议,封常清已经形成了一种自然反应,那就是多半又有什么夭蛾子,他下意识地看了岑参一眼,后者倒是毫不在意地点点头。

“对呀,咱们也得哭闹一把,不然相国们还以为,咱们安西镇有多富余呢。”

“成吧,奏疏就交与你来写,某去递与政事堂。”

封常清欣然应下,岑参正要接口答应,不防一直听着的李俶突然间开了口。

“奏疏还要经过政事堂,就算他们不会有意淹了,压一压也是应有之义,某倒是有个主意,封大夫不如写个行参,某带回去交与父亲,让他直接进宫面圣,岂不更直当?”

刘稷的眼中一亮,这个主意好啊,封常清以安西副大都护的身份行文本府最高主帅,走得是内部程序,不用经过政事堂,而太子面圣同样是内部程序,这样就避免了政事堂可能的干涉,让至尊直接拿主意,效率何只提高了百倍,果然能上史书的人物,都不是蠢材。

岑参的反应比他还要大,当下就是一拍手。

“妙啊,同政事堂扯皮,不知道何时才有结果,只是太子殿下,能否屈尊?”

“这事包在某的身上,大夫只管写来。”

李俶拍拍胸脯说道,封常清似乎有些犹豫,不过最终还是微微一点头,算是认可了他的做法。

既然说到这里了,岑参立刻去准备纸墨,李俶也同他们告辞,临行前,他看了一眼刘稷手上的胭脂盒,指了指后院说道。

“内子在后头与三娘说话,你一会儿帮着带一声,某就不等她先行回府了。”

刘稷神色有些古怪地应下来,感觉有几分夫前目犯的味道,杜甫见状也打算告辞,被他叫住了。

“明日去户部查一下,北庭的存粮究竟有多少,我要一个准确的数字,才能做到心里有底。”

杜甫一时似乎还没有适应他直白的风格,微微愣了一下。

“某以何种名义去相询?”

“以大都护府幕府参军的名义去吧,某会出具行文。”

封常清接口说道,刘稷的任命还没有下来,杜甫又是个白身,人家会不会让他进门都是个问题。

“遵命。”杜甫一恭身说道,也相当于将自己正式当做了下属。

等他走后,封常清站在一旁,看着他说道。

“你担心他们有猫腻?”

“说不好,那里毕竟不是咱们的地盘,大战在即,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想多一层,不是坏事。”

刘稷的话让他点点头:“是啊,年前风头出得太大,盼着咱们吃亏的人不少,小心一点是对的。”

“公不愿与太子府上牵涉过甚么?”

封常清有些无奈地说道:“你也看到了,广平王天天到府上来,偏偏还没法子拒见,外头人怕是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吧。”

“太子兼了安西大都护,咱们与他们早就撇不开了,既然他们要折节下交,公不如多要些好处,至于以后的事,谁又能说得清楚,如今杨氏才是关键,抓住他们,无论谁最后胜出,咱们都不会惹上祸事。”

封常清微微一颌首:“也只能如此了,你的事情,抓些紧,盯着那个位子的人,或许不是少数。”

刘稷心里一惊,只听得封常清又说道:“碎叶正当要道,没有则罢,你如今提出来,摆到了明面上,少不得就会让人惦记,实在不成,先把瀚海军抓在手中是正经。”

靠,原来是这么回事,刘稷暗暗骂了一句,看到利益,就像狗看到了骨头,一个二个得都跳了出来,之前怎么就不闻不问,不就是生怕惹上事端嘛,如今想把麻烦推到自己身上,只想着摘桃子,哪有这样的好事,大不了老子得不到,也绝不便宜别人。

封常清以为他会失望,劝慰了几句,看到手上的那个盒子,笑着拍拍他的胳膊。

“去吧,三娘在等着你呢。”

刘稷同他告辞,熟门熟路地朝后院走去,一路上那些侍女婆子无不是掩嘴而笑,让他觉得有些莫名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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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五章 争夺(五)

寿王府,鲜于向等人离去之后,张博济却被留下了,不等他站起身,李瑁出人意料地来到他面前,郑重地一揖,唬了他一跳。

“殿下不可。”

不待他站起相扶,李瑁已经直起了身,拱手说道:“非是令岳,瑁焉有今日。”

“万万不可,家岳生前,未曾提过殿下。”张博济连连闪身推辞。

“某知道,可至尊是因着他,才会想起某的,日后本王还要你等襄助,切莫推辞。”

张博济默默地还了一礼,他当然知道对方看中的,是岳丈留下的政治遗产,为相近二十年,把持吏部足有十年以上,可以说门生故吏满天下,对他和韦陟等人的礼遇,就是一个态度,自己不过是个千金买马骨里头的那根马骨罢了。

不过马骨也值千金的,因此脱罪甚至更上一层楼都不是奢望,张博济压下心里的波澜,恭身答道。

“敢不效命。”

“好。”李瑁将他扶住,面色和蔼地说道:“既如此,某便同你直说了,罗希奭救不得,牵进去人里头,还有百余人未曾脱罪,京城地方都有,你去察查一下,看看这些人有多少是可用的,列个表单送到府上来。”

“罪人知道了。”

见他用上这样的自称,李瑁一摆手:“你的差遣,本王已经奏请至尊,降一级留用,毕竟你与罗希奭是亲谊,一点不受牵连,说不过去。”

“那下官任职何处?”张博济不惊反喜,这与他所期望的,好了何止百倍。

“仍是鸿胪寺少卿,某有一个差使要交与你,关于碎叶立镇一事,你想想法子,探探诸蕃使的口风。”

“下官明白了,可否多问一句,朝廷缘何要重立碎叶镇。”

李瑁将前因后果同他说了一遍,听得张博济吃惊不已,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身陷囹圄的几个月里,京城里竟然发生了这么多的事,安禄山、杨国忠两个红极一时的宠臣,竟然先后猝死,而且多多少少都与这位名动京城的刘五郎有关。

这倒也罢了,天子对于他的宠信,竟然如此之深,不光骤登高位,还让他自择领地,当年安禄山在这个年纪,可差得太远了。

“下官这就去做,敢问殿下,是希望立镇还是其他?”

李瑁默然良久,出口说道:“先听听蕃使们的说道吧,特别是河中诸国和大食人。”

张博济不再多问,拱手告辞离去,李瑁站在空无一人的大堂上,眼睛不自觉得看着兴庆宫的方向,云层中隐约可见的宫阙殿宇,就像书中所说的海市蜃楼,令人向往又触不可及。

“殿下。”

李瑁没有回头,只是一伸手,将一个柔软的躯体搂进了怀中。

“七娘,你仍是不肯叫某的排行么?”

韦春花面色微变,小声地说道:“这么多年,叫习惯了,妾会改的。”

“算了,随你吧,叫什么都成。”

“十......八郎,妾能为你做些什么。”

“我要韦氏的全力襄助。”

“妾身明白了。”

李瑁感到怀里的身子抖了一下,知道她在担心些什么,不过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将她搂得更紧。

封府后院封寒月的闺房里,崔婉清正拿着一把象牙梳子,为少女拢头,因为还没有及茾,平常时分,她梳得都是双环髻,或是流行于京城的胡式头样,配合她的形象,别有一番清爽,可也显得雉嫩了些。

此时,身前的铜镜里,倒映着一张清丽绝伦的面容,一双眸子紧闭着,长长睫毛微微发出抖动,秀发被一双纤手一丝丝捋起来,再用丝线分别绑紧,等到大致成了形,最后用一根步摇固定。

崔婉清在她的梳妆盒里寻了寻,捻起一枝通体黄澄澄的钗子,入手时手上一沉,竟然是整根金子打造的,飞鸟造型的钗头,镶着一颗拇指大小的珠子,在光线的照耀下,呈现出一种淡淡的黄晕。

有些份量正好压得住,她将钗子小心翼翼地从那发丝间穿过,因为造型简单,一根步摇就足矣,固定好钗子,崔婉清将钗头的珠链拨下来,几粒小珠子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

“好了么?”少女听到声音,忍不住开口问道。

“好了,睁开眼看看。”

崔婉清按着她的肩膀,铜镜里两张如花的美颜并在一起,封寒月陡然间看到一个不熟悉的自己,一时间竟然呆住了。

“你的肤色很好,不用敷过多的脂粉,薄薄地打上一层便罢,这眉毛长得也极好,若是剃了好可惜,嘴上也是,太艳了反而不美,差点忘了,还有一样呢。”

崔婉清拿起一枚小小的花钿,贴在她的眉心,露出一个满意的神色。

封寒月任她摆弄了差不多一个时辰,最开始是为了避免尴尬,上次撞破了那件事,她一时间根本不知道与对方说些什么,最后还是崔婉清早有准备,借着做头发的机会,倒底拉近了一些彼此的距离。

再是无知也明白,这位高门贵女生下来就是锦衣玉食、仆人无数,只怕从来没有为他人梳理过头发,让封寒月有些心酸的是,她这么低的姿态,并不是为了讨好自家的国公爹爹,而是未过门的夫婿!

而与心酸杂在一块儿的,则是隐隐的骄傲。

封寒月呆呆地不说话,崔婉清也不知道要说什么,突然看到那根钗子,心里一动。

“这是他送与你的么?”

“他连这个都与你说了?”少女反问道,也间接承认了她的猜测。

崔婉清苦笑着摇摇头:“我是猜的,你可知这支步摇唤作什么么?”

封寒月还真不知道,五郎送来时也不曾说过,只听铜镜中的女子开口说道。

“它名唤作精卫。”

“没有人会将这样的钗子送与心上人,所以我才会猜到是他,因为他或许根本就不知道,只是觉得好看,所以就拿来了。”

封寒月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摸钗头,感受着它的形状,以及镶在嘴间的那颗珠子。

“他知不知道都好,我喜欢便可。”

崔婉清怔怔地站在那里,看着镜子里面少女坚定的眼神与紧紧抿起的嘴唇,心里涌起的是一种强烈的羡慕之情,两人的岁数相差不大,可她却感觉自己的这一生,已经老去了。

“对不住,我不该......”

崔婉清捂住脸颊,泪水从指尖流出来,说不清是羞愧还是自怜,就在封寒月不知所措地站起身时,房门突然被人打开了,一张令人恨不起来的脸伸进来,做了一个怪怪的表情。

“你们这是?”

刘稷的表情凝固在脸上。

第三百五十六章 争夺(六)

他从没见过如此正装打扮的三娘。

一头青丝绾成云朵状,一层层地堆积起来偏向右侧,压紧它们的是一根长长的步摇,顶端的珠子被他一眼就认了出来,略施粉黛的俏脸白里透红,修长挺直的颈项下是大片雪白的肌肤,被湖绿色的齐胸襦裙束紧后,在胸前形成颇有些形状的山峦,隐隐将丝织的大红抹胸顶起,随着少女的步子,微微颤动着。

刘稷觉得口舌一下子燥了起来,此时的少女,少了些清纯,多了些妩媚,偏生她还双手拉着裙边,在自己面前打了个转。

“五郎,我好看么?”

步摇上的珠子在轻盈地飞转着,时时发出清脆的响声,少女的身影在他眼中形成了两条“S”形的曲线,裙下两条白生生的小腿,晃得心都在发颤,微微掂起的小脚丫,竟然连靴子都没穿,就这么俏俏地踩在地毯上。

“轰”

他只觉得一股热流猛地冲上头脑,涨得眼珠子都是红的。

这世上真有不经意的诱惑,会要人命的。

如果不是还有旁人在场,他真不知道能不能压得住心里的那股子邪火,好在崔婉清首先反应过来,将一条披帛搭在了少女的肩上,使她顿时多出了一种说不出的端庄。

“阿封,好......好看。”

他那结结巴巴的样子,让少女“扑嗤”笑了起来,洁白的贝齿璨璨生辉,鲜红的香舌调皮地卷了一下又缩了回去。

“啪”

手里的盒子掉在了地上,刘稷感觉自己可能口涎都流出来了,简单就是一付色急的猪头样。

崔婉清神色黯然,五郎从进门时的表情都在他的眼中,所有的变化,都只为这屋子里的一个人,对自己仿佛视而不见,她却生不出一丝嫉妒的心思,因为哪怕做为一个女人,此刻的少女,浑身上下散发着那种令人无比惊艳的心动。

她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想要悄然离去,经过男子的身边时,无意中看到地上的盒子,便弯腰将它拾起,紧接着,纤腰突然落入了一个手掌中,猝不及防的她发出一个惊呼。

“啊”

“姐姐哪里去啊。”刘稷手上发力将她的身子转过来,另一只手牵起少女,两个女子都有些不知所措。

“我......该回府了。”崔婉清的挣扎毫无力度,反而被他搂得更紧。

“姐姐不愿见到我?”

男子的热气在耳边萦绕着,崔婉清偷眼看了看另一边的少女,细若蚊蚋地说道:“不是的。”

“殿下已经走了,让我带话给姐姐呢,不必等他,晚上一些也没关系的。”

崔婉清的脸顿时红到了耳朵根,脑子里乱成了一片,羞意和恼意同时涌上来,夫君居然会说出这种话,究竟当她是什么?

刘稷拉过少女的手,将她带到自己的身前,比起刚看到时,总算没有那么冲动了。

“阿封这装束可是崔姐姐做的么?”

封寒月“嗯”了一声,想要挣脱他的掌握。

“我去母亲那里走走,放开。”

“不放,这是你的屋子,要走也是我们走。”

刘稷盯着她的眼睛,看到少女的眸子里闪动着晶莹的泪光,手上用力拉了一把,在她耳边轻声说道。

“莫要听壁角了,想不想知道,我们是如何弄的?”

“啊”少女万万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一时间怔住了。

“姐姐既然来了,就示范给妹妹看一看吧。”

刘稷放开她的手,一把将崔婉清抱起来,向着榻边走去,在后者惊异的眼光中,将她放到榻上。

“不,莫要......”崔婉清突然剧烈地挣扎起来。

“来不及换褥子了,姐姐权且忍耐下吧。”刘稷按住她的身体,转头叫了一声:“只管愣着做甚,按住她的手。”

封寒月下意识地走过去,捉住了她的双手,崔婉清仰面看着她,露出一个企求的眼色,身体已经无法动弹,一双大手在她腰间摸索着,很快就找到了束带的分头。

少女愣愣地看着身下的女子,脸上出现了一种不知道是痛快还是快乐的表情,被她抓住的双手渐渐不再挣扎,嘴里发出的声音,与她在屋外时听到的一模一样,羞意不可抑制地涌上来,她突然放开手,掩面跑了出去。

崔婉清紧闭着双眼,那种当着女主人的面,在人家的闺床上,被情郎侵犯的刺激,让她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悸动,被男子的抚弄一阵阵地挑起,很快就达到了爆发的边缘,浑身颤抖着发出了一声无法忍耐的春吟。

“啊”

过了一会儿,当她睁开眼时,屋子里只剩了男子一人,呆呆地坐在那里,自己身上的衣衫不但没有脱下来,反而连束带都重新系好了。

“五郎。”

刘稷转过头,眼睛里已经没有了欲望。

“是我不好,第一次你就是不愿的。”

崔婉清挣扎着坐起身,满面红潮地说道:“你只是将我认做了他人。”

刘稷摇摇头:“有时候我的脑子会有一些奇怪的念头,都不知道是从哪里钻出来的,整个人不像是自己,方才看到阿封的样子,怎么也忍不住,幸好你在这里,五娘,对不住。”

他的嘴被一只纤手捂住,崔婉清靠在他的肩膀上,悠悠地说道。

“方才,我真有些害怕,三娘着紧你比所有人更甚,你若是在这间屋子里要了我,日后就再也没脸踏进来了。”

女子抚着他的脸,柔声说道:“五郎可是难受得紧?”

“她一走,我什么都不想做了,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她不是气你,只是羞意罢了,奴当真好是羡慕,你们自幼便相识,做什么都心有灵犀。”

刘稷心说,自幼相识的那个不是自己,最多算是高中同班,不过也称得上青梅竹马了。

“这是你买来送与她的么?”

崔婉清的手上还捏着那个盒子,刘稷点点头,女子看着盒子上的花纹,又打开闻了闻,笑了起来。

“奴总算知道,五郎是当真不懂这些了。”

“这胭脂不成么,我选得可是铺子里最好的一种呢。”

“你不懂,这类事物,是女儿家贴身所用,哪有去外头买的道理。”崔婉清指着盒子上的花纹说道:“这盒胭脂,你是从平康坊买来的吧。”

“对呀。”

“那就更不对了,那里头卖的,都是附近的楼中女子所用,就是奴的侍女也不会碰的,你买来送与三娘,合适么?”

刘稷哪懂这些道道,后世的女友,同样不谙此道,他只知道找最好的铺子买最贵的货,哪里知道还有这一层,被她一说,顿时也觉出了不妥,自家媳妇儿仙女般的人物,岂能用那些庸脂俗粉用的东西,他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崔婉清帮他说了出来:“三娘或许也不知晓,但是封夫人必定明白,她不说,是因为无论是何种事物,只要是你拿来的,都会当作宝。”

“多谢你提醒,合用的要到哪里去买?”

“买不到的,稍稍有些底子的府上,都会有自己的调香女使,所用的花料,均是自家栽种,从不假手外人呢,既然你有心,明日我便让府上的人过来,为三娘制些合用的脂粉,日后你要送,便送些独一无二的事物,僻如,诗咏如何?”

刘稷老脸一红,若是有才,何至于花钱去买,想抄首诗吧,一时间又哪里记得起,更莫说自己那笔字,写出来都是丢人。

他突然间明白了,为什么一路过来时,下人们会是那种奇怪的眼光。

“奴还是走吧,一会儿你同三娘好生说说话。”

崔婉清自知身上有些不舒服,又不能在这里沐浴,刘稷也是心知肚明,两人站起身,他搂着女子的腰,在她洁白的额头上轻轻一印,还不曾分开,就听到了门响,一个身影闪了进来。

“啊”

独孤明慧万万没想到,屋子里竟然是这种景象,端庄高贵的王妃依偎在陌生男子的怀里,脸上的表情一看就是滋润有加,两人的身体紧紧贴在一起,甚至明显在做着肌肤之亲。

“咣”

一个铜盆从她手中跌落,里面的水撒了一地。

崔婉清好整以暇地回了一个吻,放开他的手,就着桌上的铜镜正了正仪容,款款走过她的身边,轻“哼”了一声。

“还是这般毛毛躁躁。”

就在她即将出门去的时候,独孤明慧突然开口说道。

“既然你不在意,为何还要将我等赶走?”

“他是我的夫君,即使我不要了,也轮不到你们这些贱人染指。”

崔婉清冷冷地扔下一句,推门而去,只余下女子一人站在那里,慢慢地蹲下身,难以抑制地哭出了声。

第三百五十七章 争夺(七)

李隆基能想像,事情会在京城引起多大的波澜,让那些世家大族趋之若婺,权贵高门蠢蠢欲动,因为财帛动人心,无论嘴上说得有多清高,也没有人对此当真无动于衷。

就连他自己,也是一样,三姨许给宫中的一成,就是一笔不容忽视的财富,更妙的是,还不用增加赋税或是与民争利,简直是天下掉下来的金子。

但他没有想到,政事堂足足讨论了三天,也没能形成一个定论,最终送到他案头的,是一堆意见相左的奏疏,看上去双方都有着充足的理由。

他却从中看出了些许端倪,那就是事情的主导权之争,说到底,刘稷无论从资历和根基上都太浅,性格上又极为桀骜,不是一个合格的可操纵者。

“李瑁,你呢,怎么看?”他推开那些奏疏,径直问道。

“儿以为,此刻设镇,不合适。”

李瑁应声答道。

“说来听听。”

“北庭大战在即,阿布思所部不下数万骑,且久在我朝,熟知虚实,单以安西北庭两镇,整兵不过四万四千人,胜负尚是未知之数,若是此时涉足碎叶,极有可能引起邦国震动,无论如何也算不得好事,诸臣所议,种种变数皆利于敌非利于我,故儿以为,当慎重行事。”

“喔,政事堂以为,以区区一万兵马取得逻些城的安西镇再加上北庭全军,对上数万仓惶逃窜的叛军,竟然是胜算未知?”

李隆基的话辞锋犀利、咄咄逼人,让首次经历天子威仪的李瑁悚然一惊,他没有想到,至尊竟然已经将这场战事视为胜利,还显得那样理所当然。

“儿与哥舒郡王及兵部合议,皆以为此战不好打,阿布思曾为郡王部属,所部战力向来不俗,自入我朝之后,又得到甲胄兵器等诸多补充,以安郡王之能,范阳平卢两镇十万之众,也只能将他逼走,远遁金山之遥,何况大漠无边,沿边上万里,北庭诸州县皆在其窥视之下,数万骑军来去如风,反观我军只能处处设防,其势已成被动,臣等实不知,胜算从何而来。”

李隆基看着这个侃侃而谈的儿子,背着手走下来,摆摆手制止了他的起身,居高临下地说道。

“哥舒翰是附议还是异议?”

“回至尊的话,哥舒郡王以为,故土不可弃,但非是此刻,等到北庭战事明了,挟大胜之势,再进取不迟。”

“哥舒翰以为要缓行,你以为要慎行,韦见素、陈希烈以为不可行,张均不置可否,是这样么?”

“正是,儿差人打探蕃使口风,拔汗那人意有所动,河中诸国,多数颇有微词,石、安、曹等国倾向于我朝,突骑施人、葛逻禄三部均呈反对之势,大食人意见不明,只推说他们与我朝早有盟约,分定划界应一如勘准,不可随意更改。”

李瑁直起身,从袖笼中取出一封文书,递过去,李隆基接过来粗粗一看,上面密密麻麻写着数十国的意见,除去李瑁方才所说的几个大点的国家,还有一众小邦,很明显也是不赞成唐人重新进入七河流域,与大食人相对峙,从而引起这一带的恐慌。

“大食人与我朝的盟约,是年前王正见定下的吧。”

“正是,当时王节度与他们约定,就是以七河为界,双方都不得擅自进入。”

“哼。”李隆基冷冷地说道:“此一时彼一时,哥舒翰难道没有想过,为什么要于此刻立镇?”

李瑁不明所以,恭身答道:“请至尊赐教。”

“有什么大胜,能比平灭吐蕃一国更甚!”

李隆基的声音清冷而刺耳,在他脑中嗡嗡作响:“这么多重臣,见识还不如一个十六岁的少年郎,看看这些蕃使,有哪一个敢强硬出头,不许咱们行事?”

“这便是大势。”

李瑁怔在了那里,天子说得不错,诸蕃使者虽然意见不同,可没有一个人敢于反驳,就连年前刚刚订立了盟约的大食人,也只是委婉地提出了异议,他突然发现,自己做了一件极为愚蠢的事,引起了至尊的反感,那就是擅自将此事告知了蕃使,这会引起种种不必要的后果。

如今的大唐,想要做什么,需要征求他们的意见么?

望着眼前高大的背影,李瑁深深地伏下身去。

“儿莽撞了,请至尊治罪。”

李隆基转头看了他一眼:“你自觉事关重大,谨慎一些,朕知道,初领政事堂,那些老狐狸明知道不妥也不提醒你,这便是个教训,朕只取你一点,有主见不偏倚,纵然有些不当之处,也没所谓。”

“儿记下了。”

李瑁明白了天子的心意,这个镇已成定局,不过他还想再争取一下。

“碎叶镇原隶属安西,是否仍从原样,由安西大都护府所领?”

李隆基笑了笑,这个儿子果然不只一手准备,眼见立镇难挡,又打算伸手去抢主导权了。

“而后呢,这个镇守使由谁来当?”

“臣属意安西镇中宿将田珍,此人原为归仁军使,论功当升镇守使,或可再加北庭副都护。”

“还有么?”

“哥舒郡王举荐右卫将军、河源军使王思礼任之。”

“刘稷有何不好?”

李隆基直接了当地问道,李瑁应声答道:“他并无不妥,只是臣等以为,刘稷这等战将,应当接任瀚海军使,征战于沙场之上。”

“不是年纪或是资历的问题?”

“不是。”

“那为什么,不能让他一肩都挑起来?”

李瑁惊到了,至尊的意思,居然是让一个十七岁的少年郎,以碎叶镇守使兼任瀚海军使!

“这......”仓惶之间,他脑子急转,终于想到了一个理由:“可瀚海军驻节庭州,与碎叶相距千里啊。”

“那是你们的问题,去同北庭大都护掰扯吧,看看他会不会反对。”

李瑁眼前直冒黑线,北庭大都护封常清是他的岳丈,岂有不同意之理,这分明就是不讲道理,可话又说回来,天子需要讲道理么?

就在他带着一脑门子官司打算告辞离去时,一个突如其来的身影将他留了下来。

太子进宫了。

第三百五十八章 争夺(八)

离着长安城一百五十余里左右的岐山县,已经出了京兆府的辖区,属岐州境内,而在天宝十二载,被叫作“扶风郡”,为旧时所称“三辅”之一。

雍水做为渭水的支流穿城而过,而以山得名的县城外,一直到远处的山脚下,全都是大片的草场,与别处良田阡陌纵横的景象完全不同,当然了,正值寒冬,草木凋零,看着十分的荒芜。

“牧场占地一共八百陆拾顷,山南还有一片约为三百顷,育有乘马三万两千七百五十匹,成年者十之五六,多以西域、河曲马为主,山南牧场还有数百匹突厥、大食、波斯等地贡马,作为育种之用,整个京幾道,就属咱们这儿最大了,就是在陇右河西,也是数得着的。”

一个略有些尖利的嗓音在他耳边响起,刘稷蹲下身,抓起一杯土在眼前看了看,里面的草根已经枯萎了,不过依稀能辨认得出,是一种茎叶肥大的禾本科植物,这一带地势平缓,水流丰富,土地肥沃,的确是个上好的放牧地。

“郎君于马草还有研究?”领着他的那个宦官好奇地问道。

“平时用得勤,总要知晓一二。”刘稷随口答道:“你认得我?”

“嗨,五郎的大名,府内早就传开了,咱们这儿离京城多近,岂能不知?”

原来如此,他站起身,拍拍手上的土,那个宦官赶紧递上一块方帕,刘稷接过来擦擦手,又还给他。

“你叫什么?”

“咱家姓鱼,入宫之后殿下赐名,唤作朝恩。”

“喔。”刘稷本是随口一问,乍一听之下,心里一动。

“鱼朝恩?”

对方同样一惊:“郎君识得咱家?”

刘稷只记得他应该是太子的人,有些不确定地说道:“恍惚听广平王提过一嘴,你如今在何处当值。”

“咱家如今在太子府上担着尚厩尉,因熟识马事,听闻郎君要同封少卿过来看牧场,便朝殿下讨了个差使,这里的人,多有不实之处,殿下怕你们为他们蒙骗,也是一片好心。”

还真是那个鱼朝恩啊,刘稷不由得多看了他一眼,长得一脸富态,白白净净地,并没有多少权阉的气势,果然人不可貌相。

“那就有劳了。”

“郎君客气了,有事尽管吩咐。”

看得出,此人对于马政的确比较在行,在他的带领下,刘稷参观了京城附近最大的一处养马场,也是唯一一处位于京畿道的牧场。

大唐对于良马的需求极大,马政也是一个重要的部门,在高宗朝,全国养马就高达七十万匹之多,到了本朝,经过四十多年的努力,这个数字翻了一翻还不只,眼前的一个牧场就有三万多匹,全国这样的大大小小的牧场不下百处,遍布河陇、河东、河北、朔方等边塞内地,也正是因为这样,大唐对于异族特别是草原民族的优势,要比华夏任何一个时代都大得多。

这是一个步卒都拥有两匹以上乘马的时代,名付其实的全驮马化军团。

冬日里,马儿都卧在马厩中养膘,吃得是早就储备好的干草料,再辅以一些碎食,一个这么大的牧场,牧工、草工、兽医全都不可缺,足足有上千人之多,更关键是,其中还有一个规模不小的种马场,专门负责配育良种,以便形成适和各种地形气候的优质战马,也只有盛世中的大唐才有如此的财力和底气,让遥远的大食人,一次送上几百匹珍贵的阿拉伯马。

“呵”

当他们回到厩史,也就是牧场的官署时,封浩已经快要听得睡着了,看到他们一行,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这劳什子帐簿,又臭又长,听得某耳朵都起了茧子,你们怎得才回来,外头光秃秃地有甚可看?”

“拿来我看看。”

刘稷从当值的牧监手中拿过帐册,随手翻了翻,就这么事无巨细地乱记一通,明显就是来忽悠不懂行的外人的。

“你只要告诉我,每年生育多少,死亡多少,良马有多少,驽马有多少,草料、医药、棚舍、人工也是一样,每一条列出明细,再差人去一一核实便可,有出入的补上,差得太多,自己舍了家跑路吧,老子懒得捉你们了。”

那位牧监一听,腿肚子都在打着转,一旁的鱼朝恩见了,狞笑着接过帐簿,拍拍他的肩膀。

“走吧,咱家陪你去点数。”

封浩看到那个方才还振振有词的家伙一下子蔫了,兴奋地连瞌睡都没了。

“五郎,你怎知这其中有问题?”

何只有问题,刘稷看他的样子就明白,数目小不了,不过都是前任的干系,与封浩没有责任,反而很可能立下一功。

“这么大的油水,怎么可能没问题,左不过是以次充好,虚报帐目罢了,日后你管事了,切莫贪小便宜,为那点银钱不值当,也不要太认真,有些事情是惯例,你不让他们拿,他们就会给你使坏,除非数目太大了,压都压不住。”

封浩听得似懂非懂,不过意思还是明白了,这里头有很大的油水。

明白归明白,刘稷知道,这种上下其手的事情,在哪个地方都是一样,想要完全杜绝,就算有完备的财务制度也很难做到,何况是八世纪,只能把握一个大概的原则,让下面的人知道分寸就足够了。

“咱们何时回京?”

“怎么,想念嫂嫂了?”

“元夕没几日了,某怕三娘见不到你,跳了曲江池。”

封浩的提醒,让他想起来,这个时空的情人节就要到了,他下意识地朝外面一看,天色还挺早的,赶路的话,明天就能到,只是厩外闪过一个熟悉的身影,让他心里一动。

勤政楼三层的大殿上,李亨笑吟吟地看了一眼李瑁,少见地开了个玩笑。

“十八郎见到某就走,莫不是猜到了某是来打秋风的?”

“阿兄何出此言,某身无半文,只怕要让你失望了。”

李隆基看着这对互打机锋的兄弟,与高力士交换了一个眼神,没想到杨国忠出事之后,这位素来沉默寡言的太子,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不但话多了,人也主动了不少,经常这样子不请自来。

难道,又一个灵魂穿越了?

第三百五十九章 争夺(九)

李亨没有同他争辩,上前恭身作礼。

“见过至尊。”

“又一个来讨债的,说吧,你要什么?”

李隆基虽是用上了玩笑的口吻,语气却显得有些冷,若是往常,会让太子多少有些害怕,可李亨却毫不在意地站起身,从袖笼中拿出一封文书,双手举过头顶。

“粮草。”

李隆基看了看李瑁,心说果然如此,等到高力士将那封文书递上来,他翻开一看,顿时皱起了眉头。

“安西北庭两镇竟然困顿至此了么?”

“然也,儿接到安西大都护府呈报,安西镇去岁存粮不足十八万石,战后节余仅只三万余,他们以万人之军深入不毛,早在去年九月里就不得不就粮于敌,好在山南诸国以及象雄、尼婆罗等地缴获颇丰,这才勉强维持了下来。”

“北庭库中存粮八万七千六百石,如今只得一万九千石余粮,按每人一日给米两升来算,两万人一日便需四百石,库粮仅可支持不到两个月,往年都是年末由关中调粮二十万石,以补两镇存粮不足,如今都一月了,安西还未收到一粒粮食,这才报到了儿这里,请至尊定夺。”

听他口齿清晰地介绍完,李隆基明白了,去年九月,正是李林甫病重不能理事之时,到了十一月他就病逝了,这个时候安西大都护府也好,政事堂也好,实质上都处于一个群龙无首的瘫痪状态,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都被一场大胜所吸引,一时间哪里会顾及到这些细节,要不是北庭战事将起,封常清预先要做准备,只怕要等上了任,才会发现,存粮已经岌岌可危。

“这件事,政事堂知道么?”

李瑁摇摇头:“尚书省从未接到两镇呈报,儿不知过往,亦未察觉。”

李隆基并未苛责,整个班子上任不到一个月,接手的时候千头万绪,主管兵部的哥舒翰甚至没有经验,出现了这样的错漏是很正常的事,他目视李亨说道。

“太子的意思呢。”

“拨粮二十万石,即刻发往北庭。”李亨看了一眼李瑁,慢慢地说道:“以解战事之需。”

李隆基也看着他说道:“政事堂可有应对之策。”

“这可不巧了。”李瑁摇摇头:“五日之前,为解决吐蕃故地逾二十万军民的吃食,政事堂力求至尊动用京中仓储,如今大都已在路上,没有上路的,也早有安排,一时间哪有二十万粮拨往碛外?”

李亨听完他的辩解,淡淡地一笑。

“那就奇了,五日前,伊西北庭支度营田副使岑参曾数次前往户部申诉,难道韦见素没有同你说么?”

李瑁心中一凛,这个问题十分刁钻,怎么答都有陷阱,因为他之前就说过政事堂不曾与闻,若是韦见素当真知情不报,便是失职之过,想不到这位看似平和的太子,也会学着给人挖坑了。

“韦相国日理万机,户部又是最为烦杂之所,或许一时没有顾及也是有的。”

“喔,没有顾得上。”李亨依然笑着说道:“那为何,镇蕃李副大都护在户部这么一闹,政事堂就将京中仓储尽数调与了他?”

千躲万躲还是没能避开,李瑁知道他的言外之意,镇蕃府是自己所领,当然有所偏向了,说不定还是故意所为,以便让安西北庭两镇在未来的战事中,处于粮草不继的危境,从而埋下失败的伏笔。

知道归知道,要辩解却是不易,因为先紧着吐蕃方向,的确是他力争来的,就在李瑁想着要怎么回答时,李隆基突然开了口。

“开京仓是朕的主意,如今还短二十万石,政事堂应当有所处置,北庭战事在即,太子所请也是应当,李瑁,想想办法。”

这番话看似不偏不倚,实则是为他解了困,李瑁深吸了一口气,拱手说道。

“此事太子教训的是,京仓存粮四百五十万石,除去已经上路的,再挤一挤,二十万石不成问题,难的是民夫,为了将这些粮食尽快解往吐蕃故地,工部在京畿各郡征发民夫逾三十万,已经到了极限,再多就会影响来年春耕,而且各郡民力已尽,官府没有理由再征发,这一点,请太子见谅。”

李亨默然不语,他从十多年前就开始观政了,有些事情还是清楚的,李瑁说得是实情,京畿道全道丁口在四百余万上下,三十万民夫已经占去了近十分之一,让这么多人去吐蕃打个来回,怎么也得两三个月的功夫,肯定会影响来年的春耕,要解送二十万石粮食去碛外,至少也要征发五千到一万民夫,还有同样数量的驼马,没有人愿意在这种天气下出关,强征不可行,还容易引起百姓的逃亡。

李隆基继续问李瑁:“你的办法呢?”

“缓一个月,一则是河南府那边的粮食送上来,二则民夫返乡需要时间,一个月之后,我保证第一批粮食上路,如何?”

见天子的视线也转了过来,李亨有些为难地说道。

“吐蕃路遥,一个月的功夫来回不易,河南府虽不算远,要解粮上京也颇废一番手脚,京仓更是须叟不可空置,这些日子,城中粮价已有上升之势,若是不能及时填补,只恐百姓又要遭殃,他们可不会理会朝堂的苦心,只怕到时候,流言飞起,有伤天子圣名。”

“太子有何高见?”

“看这情形,或许会维持数月到一年也不一定,儿以为,当早作筹谋,免得到时手忙脚乱。”

听他一说,李隆基也来了兴趣:“说下去。”

“儿请以一干员,统筹河南自京畿、关内各道的水陆交通之道,以每段水运为节点,各设通使,沿岸立仓储,使民夫不必奔波千里,耽误农时。”

李亨拿出一封文书呈上去,李隆基一看就知道这不是他的字迹。

“你要举荐的,就是这个刘晏?”

“正是,此人目下以侍御史兼度支郎中,于财计一道颇有心得,儿请以他任河南关内诸道水陆转运使,总理此事。”

李瑁明白了,什么两镇缺粮,都是做为铺垫的借口,绕了这么大个弯子,实际上就是想要掌握从运河到京城的这条输送线,可他拿什么来反对?

“这个提议不错,此人看来可用。”李隆基看完奏疏,拿起笔在上头批了个“可”,然后递与高力士。

“李瑁,你们政事堂也看看。”

都御笔朱批了,还看什么?李瑁心知阻止不了,拿过来看了看。

“儿下去就让文部办理。”

“运上京城还不够,你准备怎么把它运出关?”

李隆基开口问道,李亨不慌不忙地答道。

“十八郎适才说过,京畿诸郡民力已尽,不可骤发,那就只有一个法子了。”

李隆基眼中一亮:“你是说招募健儿?”

“天子英明。”李亨郑重地一揖:“儿请武部提前于诸郡招募长征健儿,以补两镇兵力缺失,同时解决运粮民力之不足。”

第三百六十章 争夺(十)

“八哥!”

刘稷跟出马场,那个高大的身影转过来,朝他咧嘴一笑,可不正是近一月未见的南霁云。

“严老谋要见你,去不去?”

“好。”

刘稷也很想知道他们的近况,刺杀一事之后,自己的手下除了几个伤者,露了行迹的许光景,全都归了队,只有他们三人被朝廷通缉,已经无法再自如地出入长安城了,虽然知道这几人的本事,可多少还是有些担心的,如今看到南霁云好端端地站在这里,他心里很是高兴。

两人没有带随从,就这么一路飞驰,看方向,竟然是岐山的方向,果然,不多时他们就来到了山脚下,南霁云同他下了马,牵在手中走进山林,拐了几道弯,前面赫然开朗,出现在他眼前的一个天然洞穴。

洞口外,一个人影从林间闪出来,见到是他们,只用眼神与他们打了个招呼,便又消失了。

“某同老田守在外头,你自己进去吧。”

刘稷点点头,走进洞穴,里面不远就点着火把,耳边还有流水的响声,应该有山涧或是地下河流过,走了没几步,便看到了一个宽敞的空间,里面没有点火把,而是升着一个火堆。

火堆上烧着一个吊锅,旁边坐着两个男子,刘稷走过去时,一个男子抬起头,冲他使了个眼色。

两人居然在下棋。

他放轻了脚步,来到严庄身后,坐在对面的男子看着三十许,道士打扮拈着一颗黑子正在苦苦思索,根本就没注意洞里多出了一个人。

刘稷看了看盘面,白子取势,黑子取地,正在努力地破空,一团大龙在白子的剿杀下拼命做活,却依然只有一个眼。

“没有救了。”他忍不住好心地提醒了一句,那人头也不抬地回了一声。

“你怎知......”李泌突然反应过来,抬起头看着他,像是见了鬼一般。

“你不是刘五郎么?”

刘稷不认识他,只当是附近山上的道士,没曾想被人一口叫破了身份,不禁有些诧异,哥的大名传到这里不奇怪,他又怎么知道长相的呢,这年代可没有无图无真相。

“莫理他。”严庄拉着他,扔下棋子,走到一边。

“先生缘何会知晓我就在左近?”

“你一出城,南八就盯上了,一路跟着到了岐山。”

严庄解释了一句,有些迫不急待地问道:“听闻你年前受了伤,可有关碍处?”

刘稷伸伸手臂:“已经无碍了。”

严庄松了一口气:“你呀,怎么还是一付急性子,厮杀这等活儿,交与下头的人去做,你又不是铁打的,万一没了,不是害苦了许多人?”

“受教了,日后一定注意。”

刘稷老老实实答道,两人交换了分别以来的消息,原来严庄等人虽然身在城外也没有闲着,暗地里做下了这么多事,就连安禄山的牙兵做乱,都是他的推动。

“这个时候,朝廷断断不会向范阳动兵,河东镇要收拾起来,怎么也得一到两年的功夫,加上朔方,两镇一共十万出头,范阳平卢两镇十二万上下,若是加上奚人和契丹人,二十到二十五万是有的,硬来没有胜算,朝廷的对策是分化瓦解,在他们内部挑起争斗,这也正合我等之意。”

“若是范阳此时举旗反乱呢?”

“若是某还在范阳,一定会劝安老二杀掉余子起兵,为安禄山报仇,纵然有些冒险也顾不得了,若是高尚么,他本就倾向于安老九,与安庆绪并不对付,多半还会有一番争斗,没有那么决断的。”

“史思明呢?”

“他?”严庄奇怪地说道:“他此时不过是个平卢兵马使,怎会让你如此看重,莫非你认得他?”

认得才怪,刘稷没有解释什么,继续说道。

“若是两年后他们依然没有反呢?”

“那就只有一条路,交出兵权,上京做个富家翁,不费一分一卒,消弥了祸端,说不定天子一高兴,还会给他封个王位。”严庄笑着说道:“安庆绪绝不会这么做,下面的那个军将也不允许,真要如此,他前脚出了范阳,后脚城中就会扯旗造反了。”

也就是说,该来的还是会来,刘稷有些郁闷,严庄奇怪地说道。

“朝廷已经有了准备,纵然他们敢起兵,也不过限于河北道,你在忧心什么。”

“河北道,挡不住他们的。”

历史虽然已经改变,但是整个形势并没有太大的变化,除非范阳城里当真发生内乱,安禄山的诸子相互残杀,否则当他们起兵时,正当其冲的河北诸郡依然会是历史上的样子,因为朝廷现在不敢去做太明显的防备,以免刺激对方。

河东的形势会稍好一些,不过要高仙芝在一两年以内整顿兵马,只怕也不太现实,担心归担心,他现在又能做什么?

“左右还有两年呢,你与其在这里杞人忧天,不如好生筹划一下,如何更进一步。”

严庄毫不客气地说道:“叫你来,就是想问一问,你的前程究竟在哪里?”

“北庭,瀚海军使。”刘稷犹豫了一下,没有将自请镇守碎叶的事说出来,在他想来这事多半要黄。

“那就成了,你岳丈是北庭节度,瀚海军驻于庭州,北庭三州都足可调遣,如今定下来,有些事情就要做在前头,那里是新地,接掌需要时间,某担心,阿布思不会给你这个时间,你有没有想好,要怎么对付他?”

刘稷猛然醒觉,历史上的阿布思是在穷困潦倒之下,才被葛逻禄人出卖,献给大唐的,而现在他实力未损,可算是兵强马壮,哪里说是好对付的?

这可是一支加强版的同罗骑兵。

就在他思索的当儿,一个男子的声音突兀地响了起来,打破了洞穴里的寂静。

“原来这一切,是你在幕后指使,难怪京城无人想得到,哈哈,好一个枭五郎!”

刘稷的思路被他打断,不禁恼怒地回过头瞪了他一眼。

这哥们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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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 争夺(十一)

严庄慢悠悠地走到他面前,眼神戏谑地打量了一番。

“李长源,你明白什么了?”

男子语气一滞,似乎有什么问题想不通,苦苦思索着。

“哈哈,想不通吧,他一个边地将校,搞出这么多事,所为何来?”

人做事总要有个原因,越是聪明的人,就越讲求逻辑,男子疑惑的地方就在于此,没有人会相信,这世上真有大公无私,毫不利已的人。

“能驱使你和南八那样的人,必定有个绝大的背景,某一直以为,这件事同杨国忠脱不得干系,可事后,他非但没有得到好处,还被贬斥出京,得益者,寿王还有哥舒郡王,寿王姑且不论,哥舒郡王出自安西,似乎也对得上,可这么做,风险太大了,非智者所为也。”

“智者?他就是个莽夫。”严庄笑着看了刘稷一眼,回过头说道:“你漏了一人,最大的得益者,是你的那位太子殿下。”

男子默然,对方说得不错,安、杨两大势力被除去,太子由岌岌可危一下子转危为安,他们这些东宫属官被发落,看似各打一板,其实没有什么伤害,因为年限到了一样会被发遣,再换上一批新的进来,不过就是提前了几个月而已。

“太子看似无势力,做了近二十年,与东宫有瓜葛的官员,实际上遍布大唐全境,其中有许多已经做到了实权郡县,你们以为天子不知么?提拔寿王总掌朝政,便是一种平衡,如今的朝局,已经从权臣之争变成了骨肉相残,又回到了武德朝、贞观朝、永徽朝、前朝的格局,你觉得他傻,他却自以天下为已任,天下,李长源,你知道这两个字的意思么?”

男子身形一震,嘴里喃喃说道:“天下?”

“天下。”严庄傲然长立,眼中闪烁着一种超绝于时代的光芒。

“某家是何许人,郡王亲信,一言可称九鼎者,无论事情成与不成,都能得到一个无人可及的大富贵,可这个小子,生生将某绑来,让某的眼光放远一点,跳出大唐,放眼天下,你说气人不气人。”

男子一愣:“安郡王果有反意?”

“他若不死,不出两年,必反,范阳已是箭在弦上之势,却被他生生打断了,你说他想做什么?难道你以为,是为了你的那位太子殿下开路?笑话。”

严庄哼了一声:“无论是太子还是广平王,都非人主之像,他们撑不起大唐的江山,你是近臣,又是聪明人,难道这也看不出?”

男子急急地分辨道:“太子中平之资,广平王亦是相去不远,若是天下太平,守成还是足够的。”

“这便是某要同你说的话,天下就要不太平了。”

严庄叹了一口气:“内有寿王与太子争位,外有强藩虎视耽耽,这场变乱已是势在必行,可他不准某呆在京城搅风搅雨,偏要跑到碛外去开疆扩土,没法子,某又打不过他,只能委屈你了,满长安城里,能上某家瞧上眼的,屈指可数,你勉强算一个,就陪着某走一趟吧,平时无事,做个棋友也不错。”

男子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刘稷这时候走了过来,饶有兴致地上下打量着。

“能为先生看上的,必有名望,但不知何许人也?”

“一个小角色,给太子及诸子讲书的侍者,李泌李长源。”严庄轻描淡写地说道:“不过有几分聪明劲,没少给太子出主意。”

刘稷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噎到,他嘴里的这个小角色,历事四朝,贯穿整个大唐最为混乱的时期,为国家的稳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就这么给捉来了?

男子显然还有些不敢相信,看着他的样子说道:“你为何要这样做?”

“因为我是太子党啊。”刘稷笑嘻嘻地说道:“既然你是太子谋主,广平王主动靠近封府,每天雷打不动地上门,撵都撵不走,是不是你的主意?”

李泌如何肯信,双方之前差不多撕破脸了,如果不是太子误打误撞地兼任了安西大都护,韩国夫人又莫名其妙地成了封氏干亲,他哪里会想到这一层。

可事实正像严庄所分析的,在这次事件中,太子其实才是最大的利益获得者,没有了杨国忠疯狗一样的攻击,他终于可以不必龟缩府中被动挨打了,因为天子对于二子相争,其实是乐见其成的,这一点严庄清楚,他又何尝不是心知肚明。

政治斗争放到了明面上,就成了两股势力的对决,寿王初掌朝政根基尚浅,不用说在朝里,就是尚书省都堂,都没有一言九鼎的实力,而太子倒底在位十多年了,有着一大批明里暗里的关系,何况还有着天然的正当性,这才是离京前,李泌为他所设下的策略,争取主动不再隐忍,如果天子果真有易储之意,这样做也能提前试探出来,如果没有或是犹豫中,那便是死马当活马医,孤注一掷的选择了,与坐以待毙相比,至少死得不那么窝囊,窝囊了一辈子的李亨,在没有退路的情况下,还有得选么。

“不管你信与不信,如今太子与我已经栓在同一条线上,既然来了,就随我走吧。”

“去哪里?”

“碛西,打赢阿布思,也是间接帮了你的太子,如何?”

李泌看了看四周:“真不敢相信,某有一日会与贼人为伍。”

“哈哈。”严庄畅快地笑了起来:“当日某家亦是这样想的。”

刘稷也跟着笑了,这算得上是意外之喜,正好李泌被贬斥回山,不过一介布衣,少了多了都无人在意,就算有人知道他这里也没什么,没准人家是自愿的呢,咱如今可是根正苗红的太子党,未来的代宗皇帝都着意巴结的人物。

接下来,刘稷将自己的安排向二人解释了一遍,他要成亲,行程上会推迟一些,大约在一个月后,严庄捻着胡子沉吟了片刻。

“既然如此,这一个月内,你要催要一下兵粮军饷,还有军器马匹,封大郎管着太仆寺,这是一个契机,就从岐山马场开始,挑些合用的上路,某等跟在里头混出关去,最好这几日便走。”

“这么快?”刘稷一怔,李泌也看向了他。

“你这里没什么事了,安安稳稳等诏命吧,我等先行一步,与阿布思那边的人接触上,以便早作打算,还有一事你要记得去做。”

“先生请说。”

“去哥舒翰那里讨一封书信,阿布思与他有旧,或许会有用处。”

刘稷点头应下,李泌听得心神俱震,没想到他们竟然牵扯到了去年的那场叛乱当中,听口气,还不小,这可真是进了贼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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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二章 争夺(十二)

都堂的第一次调整,就是从李瑁亲领的文部开始的,实际主管部中事务的侍郎达奚珣,被平调成了礼部侍郎,当然了这同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因为从开元十二年开始,主持天下文试的主官,就从文部员外郎改为了礼部侍郎,从此成为定例,一直延续到千年之后。

新任的文部侍郎韦陟,原为李林甫的亲信,能够执掌六部之首的文部,自然是喜出望外,只有彻底掌握了文部才能为接下来,安插自己的亲信做准备,接下来的第二刀,砍在了与太子府走得比较近的宪部侍郎房琯身上,借口年前的劫械一案,政事堂拿下了原河南尹、东京留守裴迥,改以房琯接任。

对于这样的变化,太子李亨表现得很平静,也没有去申辩或是争论的意思,因为这个职位同样十分关键,特别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次律。”他叫着房琯的字说道:“刘士安新任河南关内诸道水陆转运使,孤正想着,如何在河南府打开局面呢,没曾想政事堂想到前面去了,你去做河南尹,可谓上上之选,孤可以安枕无忧矣。”

房琯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刘晏,拱拱手说道:“殿下说得是,如今的朝堂,做事不易,做人更不易,还不如去地方,调某去东都固所愿尔,士安,你的那个法子,某看过了,最难的一段,就是三门峡左近,水流如断层,船过不去,山高林密,道路又窄,行走困难,一次要供应这么多的粮食,还需再细细筹划才是。”

“次律,正是因为不容易,才要你的襄助,仅仅为了无益之吐蕃一地,便搬空了整个关中,那可是上千万石的粮食啊,我朝数十年辛勤积攒下来的,若是依某看来,根本就不该这样做,关中才是国家根本,一旦有失,十个吐蕃也补不回来,政事堂诸相国真可谓鸡肋之选。”

“士安慎言。”房琯赶紧打断他的话:“事情已经定下了,多说无益,咱们只管做好自己的事便罢了。”

李亨也劝道:“次律所言甚是,如今最难的并非吐蕃,而是北庭,大战在即,粮草不继,一旦有失,板子还会打在咱们身上,二十万石粮食,数千里路,你心里可要有数,孤在至尊那里是打了保票的。”

刘晏沉吟着答道:“营运之事,无非是人、马,不能征发民夫,殿下请以长征健儿补充,此乃无奈之计,某只怕五千到一万人,不那么容易招募到,再来说马,二十万石粮食,分两次运,一次五千人押运,需驮马一到两万匹,殿下可有法子?”

“马匹之事,刘果毅同太仆寺封少卿已有办法,士安无须担心。”

“那就只剩了运法了,从京城到玉门关这一段好说,出关之后,某打算将车队分成数队,以免数量太多,沿途各驿站供应不下,这件事明日就要实行,最好让武部行文各州,提前预备草料,某会将运署安置于玉门关内,统一协调各部事宜,为此,需要书办吏员百人左右,殿下这里有人手么?”

“没有问题,今日孤就差人与你送去。”

李亨毫不犹豫地说道:“武部是哥舒相国管着,他那里,孤也会打招呼,你只管放手去做。”

刘晏松了一口气,拱手应道:“如此甚好,下官有把握,能如期将粮食送往北庭。”

见到事情十分顺利,一直在边上聆听李俶插口说道。

“刘运使祖上何处,与刘郎中家可有渊源?”

刘晏笑了笑:“他祖上乃是梁孝王之后,与某家祖同为景帝一脉,论起来,还是族兄弟呢,只是郡望不同,不敢高攀。”

几个人都是心知肚明,真假估且不论,对方正是当红炸子鸡,这会子去论亲,人人只会说是攀附,名声不好听。

送别了房琯之后,刘晏也告辞离去,李亨将儿子叫住。

“刘稷回京了么?”

“应该就是这两天,明日儿去趟封府,便知晓了。”

李亨“嗯”了一声,状似无意地问道:“崔氏?今日何往?”

“在封府后院与他家三娘子说话。”李俶不加思索地答道。

“嗯,天色不早了,早些接回来。”

李亨叮嘱了一句,便背着手走了,留下李俶一人站在大堂上百思不得其解,父亲突然间说起儿媳妇的事,是什么用意呢?

难道是那些传言,已经街知巷闻了?李俶阴着脸,眉头深深地皱了起来。

他估计得不错,刘稷回来得比他们想像中还要快些,只是因为时间太晚,他没有去封府,而是来到了哥舒翰的赐第。

这处宅子是天宝八载石堡城之战后赐下的,占地不菲,内里更是奢华无比,在府中管事的接引下,刘稷被带到了一处亭子,四周被灯火点得透亮,一群女子围在亭子里,欢声笑语隔得老远都听得清清楚楚。

管事的并没有近前,因为亭子外头站着一个巨汉,就着灯火打量了他一番。

“某认得你。”

“我也认得你。”

对方的身高应该在两米左右,刘稷要仰起头才能与他对话,不过他毫不示弱,对方也没有为难,侧着身体一让。

“阿郎在等你,去吧。”

刘稷点点头,毫不停留地举步上亭,一眼就看到了,被女子围在当中,穿着一身常服的哥舒翰。

“来京城这么久了,你还是头一次上我府中来。”

哥舒翰就着一个女人的手喝下一盅酒,洒脱地指了指边上,自然有侍女为他准备好坐垫和几案。

“郡王这里门槛高,不是区区一个小将能进得来的。”

刘稷盘腿坐下,拿起盘子里的肉片就往嘴里扔,他的这付做派正合对方的心意,哥舒翰哈哈一笑。

“你是想撇清吧,如今撇不清了,才巴巴地找上门来,某却不信。”

“确实,可那会子,有谁会想到,郡王会入相呢?”

哥舒翰默然地看着他,刘稷毫无顾忌地大口吃嚼着,赶了一天的路,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这付样子倒不是装出来的。

两人一时没有说话,直到见他吃了不少,哥舒翰摆摆手,让那些女人退了下去,亭子上只余了他们,他才开口说道。

“碎叶镇的事不好办,你的根基太浅,他们怕你惹出祸端,说实话,某也担心,你的性子,不像是个安份的。”

刘稷吃下最后一口菜,又灌了一口酒压下去,慢里条斯地拿起一块擦布抹了抹嘴,转过头,一字一句地说道。

“我无所谓,可是诸公要想清楚了,换了他人,有谁敢说,能在那片地界站住脚?”

第三百六十三章 争夺(十三)

在这一刻,哥舒翰明白了,为什么天子会喜爱他,少年的傲气与朝气,都会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起自己年轻时的模样,忍不住便会想,倘若自己在他的位置能做到哪一步?

刘稷的自信有着坚实的基础,没有人会怀疑他是不是在说大话,哥舒翰拿着酒盅子在手指转动,用平静的口吻说道。

“阿曜同某说了你的打算,这也是某担忧之处,碎叶是个四战之地,扼守着河中要道,那些粟特人会眼睁睁地看着你掐住他们的咽喉?不要忘了他们的背后,还有大食人。”

“不是咽喉之地,我还不要呢,粟特人以行商立国,夹在大唐与大食两国之间左右逢源,不知道赚取了多少好处,让他们吐出一点,本就应当应份,若是大食人肯为他们火中取栗,早在前年就打来了,何必要等到现在?我却不信,他们敢在这个时候对大唐动手,须知碎叶于他们,不吝于怛逻斯于我,真要敢来,刘某求之不得。”

这便是熟知历史的好处了,怛逻斯之战后,大食人止步河中边缘,甚至连河中诸国都未能完全消化,非不为实不能也,呼罗珊总督屈底波与飒末健守将齐雅德相互戒备,不久就会刀兵相见,这简直是大唐重新进入葱岭以西的绝佳机会,可惜在历史上被死胖子给耽误了,这才是刘稷不遗余力要干掉他的真正原因。

“政事堂意见相左,盖因利益不均,人人都只想吃肉,却不知肉中有刺,也不怕闪了舌头、断了咽喉,旁的不说,我据有碎叶镇,每年能带来一千万缗上下的利益,宫里独得一百万缗,为了这一百万缗,至尊也必然会站在我这边,请问郡王,放眼朝廷上下,还有谁敢放言?你心目中的那位,敢么?”

“就是这番话,让某不得不慎重,你可知,这话在京中引起了多大的震荡么?宫中、王公权贵、诸相大臣人人皆有分润,一旦做不到,他们会将你如何?”

他们能把老子怎么样?刘稷心中冷笑,嘴上却说着。

“区区一千万缗,就把哥舒相国吓倒了?”

“你说得轻巧,可知大唐全国一年岁入多少么?”

“那是尔等不懂经营,国家要富强,不是靠着那点子人头、田亩租赋、盐铁茶叶专卖,抠抠索索还容易引起民变,旁的不说,这京城之中,粮仓陈米相积,发霉腐烂,钱库榷堆累加,连系绳都烂掉了,不如此,不足以表明国家之富是么?”

“可在我看来,东西两市的上万家铺子,一百零八坊里的星罗棋布的店面,十六大街上来来回回的贩夫走卒,才是这个国家活力的象征,朝堂最大的作用,不是要限制或是盘驳,而是为他们创造更好的条件,僻如说,一条直通逻些的通瞿大道,道路两旁每隔二十里一座设施完备的驿站,你们有没有想过,会起到多大的作用?”

哥舒翰已经不只一次为他的言论所倾倒,听到这番话,依然惊得目瞪口呆,不是因为那个计划的庞大和艰难,而是此子的脑洞,似乎根本就不同寻常。

“很难对么,可如果连想都不敢想,我根本没有机会拿下逻些城,朝廷用十万大军加上千万石粮食镇守逻些,还不如修一条路来得塌实,这条路会将沿途所有的部落联到一块儿,他们所得到的利益,足以抛弃过往的所有过节,牢牢得团结在大唐的周围,吐蕃人?要么融进来,要么被无数敌人围殴,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除此没有第二个下场。”

“天下富庶者,一是天竺,二是大食,大唐与他们通商,所带来的利益,根本难以想像,有了利益的驱动,碛外才非是险途,关中已经人满为患,却另可弃籍逃亡,也不愿走出去,就是看不到这一点,哥舒相国,这些利益不能只掌握在高门大族权贵手中,让富者益富,而是应当惠及更多的普通百姓,他们有了积蓄才能形成更大的消费市场,朝廷若是只为高门而设,带不来一文钱的收入,于国家有何好处?”

哥舒翰的学识不高,刘稷只能用最浅显的语言去同他解释,至于能不能听得懂,听得进多少就不得而知了,毕竟这个时代的思维还停留在小农思想,把百姓禁锢在土地上,才是最为稳妥的做法。

实际上,府兵制瓦解的根本原因是均田制被破坏,而均田制推行不下去,并不是兼并使然,而是关中的土地已经不敷授了,天宝年间大唐全国人口在五千五百左右,光是一个关中加上河陇就在一千五百万左右,这么大的人口密度,对应的却是不到全国十分之一的田亩,哪里还能做得到开国之初,一丁授田百亩,一年缴赋两贯,可是根据律法,哪怕授田不足,一年所缴的依然不会少分毫,更不必说,百姓还要负担傜役、兵役,因此,活不下去的只能是弃地逃亡,光是开元二十五年,负责户部和度支的尚书宇文融,一次就从各州县查出逃户六十万户,二百多万丁口,正是这次核查,最终导致了府兵制的消亡,被募兵制所代替,而募兵制带来的后遗症,则是全国各个节镇,从兵部统一调度兵马,变成了就地募集,这才造成了北方三镇尾大不掉,进一步助长了安禄山的野心。

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刘稷也不与他探讨富国之道的,甚至不在意他会不会支持碎叶立镇,就在对方惊异的眼神中,说出了另一个让他心跳不已的问题。

“我闻相国与阿布思有旧,可否修书一封,将来或许用得着?”

“你想招降他?至尊只怕不会应允。”

“即使他该死,同罗部数万部众,也不该一同处置,这些人曾经为大唐出生入死,若不是安胡儿相逼,又岂会反出关去,你的话,他或许会听进去,我会在适当的时机拿出来,相国若是担心会有首尾,措辞不妨严厉一些,可好?”

哥舒翰的确有几分犹豫,坐在他的位置,与一个叛贼有什么瓜葛是极易被人攻讦的,可刘稷的话,让他想起了石堡城下,那堆积如山的尸体,阿布思对于大唐的失望,很有可能就是从那时起开始的,自己才是始作甬者。

最终,心底的隐恻之心,还是战胜了一切,他拿起一壶酒“咕噜咕噜”灌下去,随意地用衣袖擦擦嘴,一点头说道。

“好,某答应你。”

“末将谢过相国。”刘稷站起身拱手说道:“郡王如今身在中枢,负天下之望,还需保重身体,不可再......操劳过度了。”

他倒底没将“暴饮暴食”四个字说出来,因为自己没有立场,还容易引起反感,有些事情,真不是努力就能改变的。

第三百六十四章 争夺(十四)

花锷相辉楼里的同乐阁,李隆基将一份奏疏扔到几案上,皱着眉头站起身,自言自语般地说道。

“真想不到,太子还有如此手段。”

高力士恭立一旁没有答话,奏疏是他拿来的,自然知道里头写了些什么,政事堂与太子之间不对付,怎么看都是太子处于下风,就拿粮食来说,虽然寿王松了口,可什么时候给,怎么给,依然还有文章可做,可太子呢,并没有入宫来申辩,而是卡住了另一头,马匹。

任是谁也没想到,太仆寺,这个九卿当中极不起眼的一个清水衙门,成了二人争斗的关键,更没有想到,封常清那个看似纨绔子弟的长子,居然行事雷厉风行,直接拿下了京畿道最大的一个马场,并以强硬措辞行文河西陇右等地,将马政的监管权又重新纳入了手中。

说是重新,是有来由的,太仆寺之所以是个清闲部门,是因为马政这一块,他只是一个名义上的管理部门,早在贞观年间,朝廷就设立了群牧使做为实际上的主官,后来又设立了闲厩使,将生产到分配通通瓜分殆尽,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侵夺九卿的权力,也是三省六部制度设立的初衷。

但是它还真就有这个名义,谁也说不出什么不是来,原因很简单,天宝十二载的群牧和闲厩二使,原本都在杨国忠的身上,他从被罢官到身死,所兼的那一大串官职全都落了空,根本没来得及授出去呢,太子就是趁着这个机会,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此时再来纠正有意义么?李隆基深知事情没那么简单,封浩拿下岐山马场的牧监有证有据,以自己人接管合情合法,就算是再任命一个群牧使,也没有权力即刻更换人选,那样就成儿戏了。

他敢肯定,同样的一幕,一定会在河陇诸马场发生,就连北边的那几处也不会幸免,太子已经用最短的时间,控制了全国军马的供应,反过来将了政事堂一军。

这样的雷霆手段,像是以前那个浑浑噩噩,遇事只知道退缩和哭泣的白发儿子干出来的么?

很明显,政事堂将这样的奏疏呈上来,就是讨要一个说法的,李隆基突然想到了什么。

“太子举荐的那个刘晏,文部授予告身了么?”

“今日一早已经送过去了,听闻那位刘运使,接到告身就带人启程,朝关外去了。”

“喔。”李隆基原本以为他们会压一压的,一听之下还有些奇怪。

“不过有几位外任的官员,被文部压下来了,品级都不高,也就没有报上来。”

高力士隐晦地提醒了一句,李隆基明白了,刘晏是在御前被太子提出来的,李瑁不敢压,只能拿别人撒气,这简直像极了两个小儿互殴,你来我往却不致命。

“哼,政事堂若是连这种事都要朕来伤脑筋,还要他们何用?”

李隆基的话,让高力士松了一口气,自从大典以来,天子几乎没怎么休息,全都是在处理那些个烂摊子,如今说出这样的话,也就是打算置之不理了。

“老奴也是这么以为,太子与寿王毕竟是兄弟,让他们商量着办,总归有法子解决的。”

李隆基不置可否地在楼中走了几步,突然停下来,转身看着门口,只听见一阵“蹬蹬”的响动,一团红云飘了进来。

“三姨来得这般迟,可没有秋风打了。”

杨玉瑶掩着嘴妩媚地一笑:“奴是那般不知好歹的人么?”

李隆基展颜大笑起来:“朕就知道,三姨才不是那点财帛能说动的,是不是想朕了。”

“无日不想呢。”杨玉瑶作出一个羞涩状,靠进他的怀里。

看着怀中佳人,李隆基心神一动,慢慢俯下身去,就在快要挨上的一刻,身后突然响起了脚步声,他的动作立时变成了抚慰。

“瞧瞧你这身子,又轻了许多,是不是胃口不好,朕让宫里的厨子到你府上去,想吃什么只管同他们说。”

杨玉瑶的速度也不慢,脸上露出一个悲怆的神情,哽咽着应道。

“奴省得,让至尊挂心了。”

“三娘。”

杨玉环适时地叫了一声,二人自然地分开,李隆基等她走近,指着后者说道。

“你瞧瞧三姨,是不是清减了许多?”

杨玉环顺着话风答道:“奴也劝了不少,可是不管用,还是要至尊发话呀。”

杨玉瑶被他们夫妇当面打趣,面上一红,这么睁眼说瞎话,哪能不清减呢。

三人坐下闲聊了一会儿,她才将来意说出来。

“今日是妙趣阁大演的日子,奴同娘子约好了,至尊若是有暇,不如也赏个脸吧。”

“喔,可是那龟兹乐舞?”李隆基倒是还记得。

“正是呢,奴想先去大慈恩寺为八娘祈福,再去瞧瞧。”

“都有哪些人?”

“都是城中像奴这般闲适的命妇,还有一些名士,不过是些诗词唱和罢了。”

李隆基听了,微笑着捏捏杨玉环的手。

“朕记得年前你就说要去看了,既然答应了,便同三娘去吧。”

姐妹俩微不可查地交换了一个眼神,杨玉瑶出口说道:“至尊不去么?”

“朕要去了,你们准定不痛快,算了,这里还有一堆头疼的事呢,还是你们去吧,好好解解乏。”

杨玉瑶马上露出一个遗憾的表情,无奈地说道。

“不过一时半刻,哪就耽误了,至尊分明是托辞。”

“当真有事,你们好生玩一玩,回来说与朕听。”

见他真不想去,二女只能先行告辞,等她们走后,李隆基的脸色沉了下来。

“这件事你知道么?”

“知道,那位妙娘子,似乎与虢国夫人交好,好多帖子都是她帮着撒出去的,请的也确实是些高门贵妇,还有几个名士。”

高力士说了几个名字,都是以诗词出名的文人,经常出席这种活动,当然是帮着扬名的。

李隆基犹豫着问道:“寿王在做什么?”

高力士一愣,想了想答道:“这会子应该是在都堂。”

李隆基“嗯”了一声:“去看看。”

“老奴这就差人去。”

高力士突然间明白了。

第三百六十五章 争夺(十五)

安化门以南是通往陇右的官道,此刻平整宽阔的路面上,尽被一乘乘的骡马所占据,甚至还有驴车,车上无一例外都堆满了半人高的粗麻袋子,偶有漏出散落的,瞬间便被跟在后面的孩童

拾在了背篓里,尽是黄澄澄、颗大粒圆的粟米。

“可惜了,这一路还不知道要损耗多少呢?”

路边一个穿着常服的中年男子惋惜地说道,旁边一位道士打扮的老头却看着城门的方向,拿手捅捅他。

“来了。”

果然从城门的方向驰过来几骑,很快在他们身前停下,为首的男子下马拱手喊道。

“三十五郎,太白。”

“二十七郎,子美,五郎。”

“高太守,青莲先生。”

刘稷是与岑参一块儿出的城,同行的还有杜甫,几个人互相致礼,全都牵着马儿走到路边的接官亭上,早有随从准备好了酒具。

他们是来送行的,随着粮队离开京城,一路经过陇右进入高原,高适任职的临洮郡正在这条路上,他也不得不离京赴任。

“今日妙娘子大演,惜乎不能与三十五郎同观,岂非憾事。”

岑参端起盅子说道。

高适也拿起一盅酒,不无遗憾地点点头。

“饥民待哺,不得不行耳,只盼他日返京还能有幸一睹。”

几个人一同举杯,李白没有他们那么多感触,对于歌舞更是兴致缺缺,他挤到刘稷身边,低声问道。

“为何孙大娘与南八俱是人影全无,南八还被画影图形满城缉拿?”

“此事一言难尽,你还是莫要知晓的好。”

李白摸摸鼻子:“你们当真做了那件事?”

刘稷怕被人听见,拉着他多走了几步,事情很明显,猜也猜得到,他没打算瞒着对方。

“不是你说,安胡儿有反意么,除掉这个国贼,有什么不对么?”

“当然不对了。”李白瞪了他一眼:“你叫上他们,都不叫某。”

我靠,刘稷被他说得无语了,心说你老人家多大了,还真当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那么潇洒啊。

“先生有家有口,不方便。”

“那南八不也有妻有儿?”

见他较了真,刘稷不得不找了个现成的借口:“先生肩负重任,刺杀安胡儿这等小事,岂敢劳动,那不是大材小用么。”

被他一记轻拍,李白舒坦地笑了:“下回有这种好事,可不能漏了某。”

“一定,一定。”刘稷一阵恶寒,感情老头在沧桑的表面下,还有颗不羁的心啊。

只听得李白又说道:“你说的那种芒硝,若是找到了,如何处置?”

总算说回正事了,刘稷松了一口气,他还真怕对方揪住不放。

“若是先生笃定是我要的事物,可以自行做主寻人挖掘,送到碛外,我会以粟米的一半价收购,或是快马告知消息,我来安排后续,无论何种方式,给予先生谢礼都不会少。”

李白点点头,倒是没有拒绝他的好意。

“某家倒也罢了,杜子美家贫,你多照应着些。”

“先生放心。”

刘稷爽快地答道,李白同他说完了,便去找岑参等人告别,高适正好脱身走过来,笑着说道。

“想不到刘五郎与太白还有交情,他可是眼高于顶。”

“侥幸得李先生指点,可谓不打不相识。”

“喔。”高适奇道:“临行前,某拜谒哥舒郡王,他同某说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念头,从京城修一条直抵逻些的官道,可是你的提议?”

“高太守以为如何?”刘稷干脆地默认了。

“若是真有这样一条路,那些粮食能省下多少?”

高适指着官道上络绎不绝的骡马车队说道:“旁的先不说,自陇右到临洮郡,能修成的话,便是极大的便利,可惜要征发的民夫、所费的钱粮都非是一个新郡所能担得起的。”

“高太守果有此意?”

刘稷本是随口举个例子,在青羌高原上修路,后世的新华夏就有过无比艰难的经验,不过从陇右到临洮,也就是青海一带,倒并不是不可能,反正又不是铁路或是高速公路,只是一条圶土硬道,所需的土方量并不大,基本上相当于平整土地,当然了,需要的人力物力还是相当大的,而临洮是个新设的郡,迁移过来的百姓必然不会多,他能动用的人手就更加少了。

“五郎有法子?”高适也是好奇,他不怎么相信一个莽夫会想出这样的法子。

“没什么难的,你没钱没人,就包给有钱有人的去修呗。”

高适糊涂了,这还能外包:“五郎可否说得清楚些。”

“这条路修成,最高兴的莫过于那些商人,他们有钱有粮可以雇佣人手,只需要一点利益推动,比如说,优先使用权,甚至是一段时间的独占权,只有出了钱的才能使用官府的驿站,你说会不会有人有兴致?”

高适被他说得一愣,这一招太狠了,高原上最怕的其实不是寒冷和野物,而是没有人烟相伴的那种荒凉,也就是安全感,按大唐的规制,凡是道路,每隔三十里一驿,这个距离差不多就是商队一天的行程,试想想在荒无人烟的野地里走了一天,谁不愿意住进温暖的屋子里,喝口酒吃点热食再泡上脚钻进热腾腾的炕上搂着女人睡上一觉?简直是无可抵御的诱惑。

而驿站正是把持在官府的手中,路你可以走,但没有地方住,那和没路有什么区别?

对方说得不错,能在这条商路上行走的,绝不可能是小商小户,因为风险太大了,而最大的风险就是高原上没有路。

此计相当可行,他兴奋地搓搓手,脑子里已经在酝酿到达任地之后的第一封榜文了。

从他的反应,刘稷也明白过来,官道上的那些粮食,多半都会先存储在临洮郡,那里与苏毗人的领地接攘,接下来就能通过他们往逻些转运,而不是将这些民夫送上险地,看来,政事堂至少是部分地接纳了自己的提议。

有了新的思路,高适表现得十分积极,马上迫不及待地同他们告辞上了路,三人在亭中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岑参悠悠地叹了口气。

“今日一别,又不知何日方能相见了。”

“喔,夫子也要走?”

“等咱们的粮队筹备好了,某便同他们一起上路。”

“也好。”刘稷点点头:“夫子与杜先生早走一步,我等随后就到。”

杜甫自是无不可,三人收拾停当,骑上马原路返回,却是折向了晋昌坊。

第三百六十六章 争夺(十六)

为了不引起喧闹,杨玉瑶姐妹的车驾都是削减了随从,那些代表身份的装饰也收了起来,就这么轻车简从地从侧门直接进了后院,将杜妙如一干人等唬了一跳,谁也没料到,宠冠后宫的贵妃娘子竟然当真来了。

“行了行了,都起来吧,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要还是这么别扭,还不如不来呢。”

在外头,杨玉瑶早就与她没有了礼数,看到这些女人诚惶诚恐的模样,横着眼睛将手一挥,大大咧咧地便将她的主给做了,杨玉环从进门伊始便有些心不在焉,根本就不管她的行事。

杜妙如首先松了一口气,传闻中这位娘子是极难侍候的,尽管自己这里什么都是顶尖的,也难保哪里对不上眼了,好在有虢国夫人,又见她完全一付大姐的派头,自然是放心不少。

“这里不用人侍候,不过院子嘛可得把牢了,不相干的都散了吧,你这屋子,就充作娘子休憩之所,里面的事物一概不用。”

借着吩咐的名义,杨玉瑶将她带到一边。

“外头来了多少人?”

杜妙如低头轻声答道:“照夫人的吩咐,只发了那些人家的帖子,如今已经到了多半,对了韩国夫人与广平王妃也到了呢。”

“喔。”杨玉瑶妙目转了转:“先不要告知她们,我们的位子靠得隐蔽些,最要紧的是无论进出都不能让人瞧见,明白么?”

“夫人放心吧,一早就安排好了。”

杜妙如心领神会,借口出去待客,将自己的人手全都带了出去,杨玉瑶马上给舒云使了个眼色,后者立时带着府里的侍女把住了院门,然后从车驾里取下一些事物,往屋子里送,看到两个女子手里簇新的被褥,杨玉环的心不由自主得跳了起来。

“三娘。”

“怎么了?”杨玉瑶握住她的手,感到了一阵冰凉。

阿姊明知故问的话,让她说不出话,面色慢慢地红了,杨玉瑶看着小妹的神情,突然有些感慨,难怪能得至尊宠爱这么多年,三十三岁的杨玉环,从里到外分明还是个情笃初开的少女,她已经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会为某种毫无缘由的情愫而脸红,更不用提是关于某个男子的。

“我知道你有午睡的习惯,在别人的屋子里总不好,便帮你做了些准备,若是不满意,咱们再换过,可好?”

杨玉环怔怔地看着她,这种语带双关的话,更是让她羞得面若桃花,杨玉瑶忍不住拧了她一把。

“啊”

“小妮子,想什么呢,就是睡觉啦。”

“阿姊,你捉弄我!”

杨玉环这才省觉被她调戏了,反手过去拧她的脸,两人就像小时一样打打闹闹,嘻笑着扭到了一块儿,过了好一会儿才停下来。

经过这么一打岔,杨玉环总算放开了心思,注意起这个略显别致的院子来,这才发现,这里的陈设看着不起眼,无一不是精品,而且大都出自关外。

“想不到这个妙娘子虽是龟兹人,倒也有些雅致。”

“她祖上是发配出关的罪属,自幼也是大户出身,总有几分底子的。”杨玉瑶解释了一句,安慰她道:“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就不要想那么多,放下心思轻松一回,一切有阿姊呢。”

“嗯。”

杨玉环笑着应了一声,方才一番动作,素来不耐热的她已经微微有些见汗,一张粉脸白中透红,煞是动人,好在此刻还是寒冬里,并不需要马上洗浴。

不一会儿,舒云就带人布置好了屋子,杨玉瑶亲自检查了一番,觉得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便将她喊过来,小声嘱咐道。

“你亲自带人把住这里,任何人都不得放过,除非......明白么?”

“夫人放心,奴省得。”

舒云点点头,杨玉瑶走出屋子,拉着妹子的手出了院门,外面果然静悄悄地毫无人迹,看着眼前的情景,杨玉环面露惊讶之色,这里是一处花圃,里面的花儿竟然开了一大半。

“想不到冬日里,竟也有如此繁花胜景之像。”

“这有什么,你那宫里不也有?”

杨玉瑶一早就来过,自是见怪不见,她随手折下一支牡丹,佩在妹子的高绾上,露出一个满意的神色。

“还是这花儿配你,可惜了。”

杨玉环听着一愣,这话中似乎有未尽之意,让她想起了某个熟悉的场面,但是却不敢去怀念。

杨玉瑶也没有解释的意思,两人手牵手走在冬日的花海中,她的心在这些繁花的点缀下一点点兴奋起来,到了花圃的尽头,是一个精致的旋转木梯,二女提着裙角拾级而上,不多时就进到了一个高处,竟然是一处搭在空中的楼阁,前面用细帘子挡着,隐隐可以看到外头的样子。

这里,连杨玉瑶也是第一次看到,里面的摆设自不必说,光是那道透着光亮的帘子,只怕就是价值不菲,上面每一颗珠子,都是差不多一般大小,也只有这样的人家才拿来做成帘子。

杨玉环的目光在穿过木阁的曲廊上定住,那是一道由白玉拼接而成的回廊,从上到下九曲九折形成一个不规则的圈,所以称为曲廊,更奇妙的是这些白玉雕成了半圆筒状,里面是流动的活水,水的驱动力来自于下面池子旁的水车,在冬日里,里面的水冒着腾腾的热气,竟然是温的!

“好巧的心思。”

杨玉环的少女心被彻底激发出来了,这道曲廊的用意是十分明显的,让她想到了在洛阳叔叔家中寄居时的那些日子。

杨玉瑶的心思却不在这上头,而是一直盯着下面,看得出这处楼阁十分隐蔽,就算有人仰起头,有帘子挡着也看不到什么,而她们却能居高临下,将整个前院的情景尽收眼底。

前院完工之后她是见过的,当中是一个人工池子,池子上架了一座不大的石拱桥,两边被各种造型的山石围绕着,山石后边才是设给客人的坐席,以池子为中心分成两半,一边是男子一边是女子,有山石的遮挡,两边相互之间无法看清,却同时能看到当中的那座桥。

唯一能将两边的人都看清的,只有这座稍高一些的楼阁。

正将手指伸进水中玩耍的杨玉环,突然听到阿姊“噎”了一声,不禁抬起头。

“他怎么来了?”

第三百六十七章 争夺(十七)

骑在马上,李瑁看着那块匾额有些出神,明明是个金粉丝竹之地,题的字体苍劲有力,筋骨神健,隐隐有虎钺之声。

“殿下。”迎出来的管事叫了一声,他马上回过神来,跳下马交与随从,自己却快走几步,站在一辆车驾前。

韦春花听到声音,挑开遮帘,没想到迎接自己的是夫君的一只手,她略略一怔,还是如常般扶着他的手走下来。

“就是这处么?”

“应该就是这里。”

李瑁没有放开她的手,就这么牵着走上台阶,韦春花挣脱不得,只能用另一只提着裙角低头跟上。

“寿王殿下偕王妃到!”

之前那个管事先是大声唱名,紧接着便在前头引路,因着主人没有身份,门脸很小,因此他们的车驾就算拆了门槛也无法进入,不过进了门之后,是一面极为高大的照壁,上面的壁画并非涂抹,而是先用人工雕出凹凸不平的立体纹饰,再敷以色彩,形象一下子鲜明生动起来,引得他多看了几眼。

“不过是寻常佛经故事,殿下知道,我家主人来自龟兹,那里佛法昌明。”

管事见他有兴趣,停下来细细解释道:“这种刻法也是西域工匠所为,据说传自大食,比起咱们大唐,失之浮夸了些,让殿下见笑了。”

李瑁当真笑了笑,朝左右一看,管事的马上接口:“女眷请往右走。”

“本王只是送王妃前来,不是说没有帖子不得入内么。”

“那是对于常人,殿下肯来坐一坐,小的们求之不得呢。”

“好一张巧嘴,不过规矩就是规矩,本王也不能逾越,引某去王妃的位子。”

“是,这边请。”

管事的哪敢计较他,指着右手的通道,却没有走在前头,李瑁当然明白,那里全都是高门女眷,他是不便过去的。

“殿下,不如让奴自己过去吧。”

李瑁看了一眼身后的侍女,不容置疑地说道:“我再送几步。”

女眷这边自然也有专人接引,绕过照壁,眼前豁然开朗,靠着池水的这一边,被造型各异的山石隔成了一个个的位子,相互之间并不打扰,以他的地位,位子自然是靠前的,李瑁将她送到位子上,自己却没有坐下,而是放开手,四下看了看。

池子里的水“咕噜咕噜”冒着热气,连带着空气都透着一股暖意,腾腾的气体使得每一边的视野都无法看清另一头,有效地隔离了相互之间的窥视,更使得那座架在池子当中的拱桥,有一种若隐若现的神秘感。

女眷的每一个位子都被穹形的帐子遮住,就连正面也挂着帘子,更是杜绝了任何意外,他同韦春花告辞,钻出帐子。

“好生耍一耍,若是有暇,我再来接你。”

韦春花低头应道:“不必劳动殿下了,奴还是自己回府吧。”

李瑁没有再说什么,转过身,一行人迎面而来,为首的女子看到他,显然有些意外。

“寿王殿下也在啊。”

“韩国夫人。”他拱手说道:“闻得这里有热闹瞧,就送内子过来,顺便看一眼。”

“寿叔。”

跟在一旁的广平王妃崔婉清蹲身行了一礼,李瑁笑着说道:“俶大郎送你来的么?”

崔婉清抿嘴一笑:“他若是有寿叔一成好,奴做梦都要笑醒,这京里谁不知道,寿叔与王妃,伉俪情深呢。”

李俶没来?李瑁有几分意外,又问了一句。

“他还在封府?”

崔婉清望了一眼母亲,欠身答道:“奴等是同郡夫人、封大娘来的,他与封公去了皇城。”

李瑁眼中一亮:“封大郎送你们来的?”

“正是。”

“多谢告知,告辞。”

“寿叔请便。”

崔婉清有些不解地看着他匆匆离去,被杨玉瑾拉了一把,两人带着侍女,不紧不慢地走向自己的位子。

“怎的不见三姨?”

“这么大的热闹,她不来才怪,早就知会过了,她先去宫里接娘子,这会子说不得已经到了。”

崔婉清“喔”了一声,有些心不在焉地坐下来,眼神直往对面飘,可惜被山石与水汽遮得严严实实,怎么也看不清,在那些男子里头,究竟有没有那个人。

就在她们一行走过去的时候,跪坐在帐中的韦春花面色变得苍白一片。

“王妃,可是有不适之处?”细心的侍女注意到了,赶紧上前问道。

“我无碍,你去外头转转,看看娘子是不是来了,再看看,殿下有没有回府。”

侍女不敢作声,低着头钻了出去,韦春花无意识地紧紧咬住下唇,将手中的帕子捻作一团。

其实封浩也没有帖子,不是人家不发给他,而是这种没滋没味的宴请,多半还要赋诗,哪里是他玩得转的,有这闲功夫还不如去平康坊打一转,于是,将母亲与妻子送到,他便打算趁机溜走,还没来得及上马,就听到一声呼唤。

“前面可是封少卿。”

这三个字加一块,满京城不会再作第二人想,封浩无奈地回过身,只见府中的管事“蹬蹬”地跑过来,向他介绍。

“这是寿王殿下,这是我家大郎。”

其实不必管事的说,只看对方一身装束也明白是什么身份,又听到是那位政事堂领袖,群臣之首,封浩不敢怠慢,执手行礼道。

“寿王殿下。”

“封大郎不必多礼。”李瑁不再叫他的官称,让封浩心里一个激灵,他虽然不学无术,但并不傻,相反这类细节更是心知肚明,对方不是打算同他打个招呼,肯定是有什么事,至于是什么,还用得着说吗?

“这是回寺里去?”

“殿下也知道,寺里事务繁多,一时间哪里撕掳得清楚,不得不多花些时间。”

封浩只能顺着他的口气答道,李瑁露出一个欣赏的表情,朝自己的随从勾勾手,示意他将马牵过来。

“正巧,某也要回都堂,有劳大郎陪着走一趟吧。”

“殿下客气了,下官求之不得。”

封浩不禁暗暗叫苦,面上却不得不作出欣喜状,这下没得跑了。

第三百六十八章 争夺(十八)

刘稷跟着岑参、杜甫赶到晋昌坊的时候,正好看到他们离去,后者诧异地说了一句。

“那不是封大郎么?他这是到哪里去。”

“被绿......寿王缠上了,多半是那件事。”

刘稷随口答道,岑参是知道内情的,闻言不禁有些担忧。

“若是大郎顶不住怎么办?”

“放心吧,有太子在后头撑着呢,咱们只管瞧热闹去。”

岑参点点头,对于他二人的话,杜甫听得似懂非懂,但寿王和太子是什么架式,还是明白的,眼见着牵涉进了如此大的政争当中,二人竟然浑不当一回事,热闹,这热闹是一般人能瞧得成的么?他莫名的开始有些后怕起来。

三人很快来到府门前,自有管事的接引入座,当然是在女眷们的对面,里面已经来了不少人,一见到他们全都站起身,看样子与岑参二人相熟。

“二十七郎,子美,何来迟也?”

“唉,刚刚将高三十五郎送出京,同行的还有李太白呢。”

“啊,那岂非憾事?”

“谁说不是呢,如此盛景,却缘悭一面,惜哉,惜哉。”

......

没有人注意到刘稷,他也不在意,左右连诗仙诗圣都见识过了,这些所谓的名士还有什么可交的,趁人不备他绕过正在相互吹棒的男子,轻车熟路来到了池子后头,这里除了一个圆形的拱门,两边都被花树给挡住了,隔开的那一部分,就是舞台的幕后,隔着门他一眼就看到了杜妙如忙碌的身影。

这里面同样尽是女子,不过对于他这半个主人来说,自然是没有避讳的,杜妙如迎上前来,拍拍胸脯做了一个后怕的表情。

“外头来了不少人呢,奴这心有些跳。”

“让郎君看看,是不当真跳得慌。”刘稷笑嘻嘻地伸出手,在她胸口的高耸处按了按,杜妙如媚眼如丝地靠上来。

“奴就是怕出了岔子,丢了郎君的脸。”

“不会的,我看好你。”刘稷毫不在意地将她搂进怀里,杜妙如偷眼看了看后面,那些女子都在准备行头,并没有太过在意他们。

“虢国夫人已经到了,还有贵妃,听闻她可是大行家,奴这技艺,是不是有些班门弄斧?”

刘稷听着心里一动,杨玉环当真来了?嘴里却说道。

“又不是天子来了,把你的本事施展出来,跳给她看,让她也瞅瞅,咱们阿妙的好处。”

杜妙如“扑嗤”一声笑了,被郎君这么一说,似乎也没那么紧张了,左右有虢国夫人帮着,能出什么大事?她朝身后一勾手,将一个小女孩叫了过来。

“她就是第一幕的主宾,别看年纪小,悟性很高,跳得比奴也不差许多呢。”

“喔。”

刘稷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这个小女孩,大概七、八岁的样子,体态婀娜、眉目娇好,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

“告诉郎君,你叫什么?”杜妙如见他看得仔细,赶紧吩咐道。

只听得小女孩轻轻柔柔地答道:“回郎君的话,奴姓薛,名唤作瑶英。”

“薛瑶英,好名字,多大了?”

“岁齿九岁。”

比自己估计的大了一些,看着有些瘦弱,刘稷不加思索地说道:“九岁了啊,是不是吃得不饱?”

小女孩偷眼看了看杜妙如,不敢说话,后者笑着回道。

“郎君给你恩典呢,还不谢过。”

“谢过郎君。”

“去准备吧,一会儿好生做。”

刘稷摆摆手,不用说,这个女孩与后台的这些大大小小女子一样,都是她买来的,这个年代的仆役和婢女都是终身制,一旦入了奴籍,就连她们的下一代也是,被主人送来送去是常事,比货物好不到哪里去。

“郎君也觉得不错吧,她家原本是不肯卖的,无奈欠了人家利钱,就这样,还花了三十缗呢,等过几年养大一些,便与你送去,若是现在也使得,就是小了些,不会看人眼色,莫要看她年纪小,身上还有一桩妙处呢。”

原来打的这个主意,刘稷白了她一眼,却没有说拒绝的话,因为那样,小女孩的下场可能会更惨,这里办的可是会所,后头这些女子,将来都是要陪客的。

“她便罢了,就依你所说吧。”

见刘稷有些心不在焉,杜妙如心领神会地点了他一下:“后院尽是虢国夫人的人,连奴都不得入内,要不你去那里坐坐?”

“她在那里么?”

“上去了。”杜妙如暗地里指指上头,刘稷明白了,因为那个楼阁就是在他的指导下搭建的,专门用于接待诸如天子之类的贵客。

要不要上去呢?他的心像被猫爪挠着一般地痒痒,想了想开口说道。

“演出什么时候开始?”

“快了,人一到齐就开始。”

“那我就在这里看吧,你去准备好了。”

杜妙如看出了他的心思,走的时候,偷笑了一下,刘稷没有注意到,他的眼神,已经不自觉得瞧向了楼阁的方向,尽管那里什么也看不到。

由新鲜竹子搭成的楼阁,坐在里面会闻到一股草木的清香,杨玉瑶看着愣神不已的小妹,忍不住就想打趣她。

“人都没影了,还念念不忘呢?”

杨玉环俏脸微红地争辩道:“哪有?”

“当真没有?”

“他与他娘子那般好,怕是......怕是早忘了旁人了。”

“看看,还说没有。”杨玉瑶作了一个扇风的动作:“这里头怎么突然一股子酸味啊。”

“阿姊。”

杨玉环娇嗔了一声,羞得背过脸去,原以为阿姊定然不依不饶,揪住自己不放,少不得又要打闹一通时,突然间没了下文,就连声音也消失了,她诧异地一回头,只见阿姊呆呆地看着下头,双手绞在一起,目不转睛一般地专注。

这付样子,她曾经在那天的花锷楼上看到过,杨玉环好奇地顺着她的视线往下一看,池子对面的男子一边,一个矫健的身影在山石后头忽隐忽现,过了一会儿,那个身影转向了她们所在的这个方向,杨玉环忍不住掩着嘴惊呼了一声。

“如何会是他?”

第三百六十九章 争夺(十九)

就在二女各怀心思的时候,下面突然起了动静,随着一个声响,大门被人关上了,一个身着锦衣头戴碛巾的中年男子走到池子当中的拱桥上,桥面的高度加上他的身高,一下子显得十分突出,身体半隐在热气当中,就像飘浮在云端里。

他先是看了一眼男子的这一边,然后拱拱手,大声说道。

“诸位高人雅士,列位贵府千金,承敝府主人邀约,屈尊踏足,何其有幸矣。”

说完停顿了一下,让所有人的注意力转到他的身上,前院的面积除了一个人工挖掘的活水池子,便是周围的一圈山石以及相应的坐席,算起来并不大,讲求的就是一个精致,坐满之后的男女宾客大约在三十人左右,加上下人也就不到百余人,因此,他的声音从正当中发出来,恰好可以让每一个人都听得见,为了达到这个效果,在建设之初,刘稷就命人做过试验,保证每一处坐席都可以看得清楚听得明白。

“屈屈不才,忝为府中管事,奉家主之命执行诸位,席中美酒佳肴,应有尽有,皆为城中一时之选,倘有不适之处,请诸位不吝赐教,在下先行陪罪了。”

他的话音刚落,男子那边马上有人接口道。

“美酒佳肴固然要紧,得见佳人才是正经,贵主人缘何不肯现身,这可不是待客之道。”

管事看了他一眼,笑着说道:“薛郎君稍安勿燥,家主非是托大,而是另有情由。”

“什么情由,说来听听,若是不实,我等可是不依的。”

一帮子名士纷纷架秧子起哄,管事依然是不慌不忙,做了一个团团揖,连女子这一边也照顾到了。

“能将诸位贵客请来,自然不是区区酒肴可以说动的,家主出自龟兹,此次上京,原是奉了龟兹王室谕令,为我大唐盛事献上一曲,可敝主自知,天子脚下京城之地,能者何其多也,若是寻常歌舞,如何入得了天子之眼,是故费了些心思,重新作曲编排,历时数月之久,遂有此曲,今日邀诸位前来,便是为此品评,在座都是高人,见多识广,倘若真有可取之处,还望雅评一二,家主便感激不尽了。”

这话放到后世就是电影公映之前的小范围点映,请一些业内大拿名嘴网络大V,妙笔生花吹棒一番,吊起普通观众的胃口,这个时空也是一样,没有名士的吹棒,就凭通讯基本靠吼的传播水平,再好的东西也怕巷子深啊。

“好说好说,既如此,我等倒要见识见识,这新鲜曲儿,倒底是何等妙趣?”

“是极是极,闲话休说,快些上曲子是正经。”

......

不得不说,大唐的名士基本上不讲矜持,所以才会诞生李白那种怪胎,环境使然,国家越是强盛,对于文化就会越包容,他们急吼吼的样子,连女眷那边的好奇心也被调动起来,许多珠帘都被偷偷撩开了一道缝,为得是看得更清楚。

管事的等的就是这个时机,闻言举起双手,拍出一个响亮的巴掌。

“列位看官,这便来了。”

一阵悠扬的丝竹之声响起,整个院子安静了下来,拱桥上的男子神色肃穆,双手垂立,声音伴随着音乐缓缓吐出。

“此曲说得是本朝故事,迄今已四十有三载了,那一年的长安城,正是一个春天......”

一段简短的背景交待之后,管事的昂声说道。

“请欣赏新制《和蕃曲》第一叠,景龙天子念慈恩,亲送帝女出京华。”

说罢,他便悄然退却,就连做为背景音乐的丝竹声也沉寂了下去,现场一片寂静,观众们更是鸦雀无声,有一多半是为这种形式的演绎所惊讶,另一半则是期待接下来的会是什么。

片刻之后,突然“咣”得一声响,沉沉的低音宛若敲在众人的心上,让人不由自主地一紧,像杨玉环等识货之人一听就知道,那是大号的编钟被敲击时发出来的。

紧接着,是一阵齐声的吟唱,由低到高,由小到大,唱法迥异于当下,而词语却是听得清楚。

“青海和亲日,潢星出降时。

戎王子婿宠,汉家舅家慈。

春野开离宴,云天起别词。

空弹马上曲,怇减凤楼思。”

“是张相国的应制诗!”早有名士一口将其来历叫破。

所谓应制诗,便是由天子出题,即席所赋的诗词,大多以颂圣为主,就是拍皇帝的马屁,做为臣子,特别是近臣这是免不了的,当然了也没有人会妄自菲薄,认为失了身份,这首被一群女子用特别的唱法吟唱出来的诗,便是开元名相张说所制,正是做于景龙四年。

诗虽然是四十三年前的旧诗,曲子却完全不一样,并不太符合五音之道,在这样的气氛下,别有一番空灵之感。

就在这样的咏唱之中,一个小小的身影缓步走来,头梳双环髻,身穿普通的汉家服饰,一步三回头,眼中含泪语带悲怆,站到了拱桥的最高处。

“阿爹,奴去也!”

稚嫩的童音穿云而出,让在座的每个人心中一颤,就连始作甬者刘稷也是一样,小女孩将那种对家人的不舍,演绎得淋漓尽致,这里头只怕完全是出自本色。

喊声之后,响起的是一阵雨点般的琵琶声,小女孩的身姿随音而动,时而舒展时而旋转,在那片小小的方寸之地,奉献了一场与众不同的独舞,之所以说与众不同,是因为动作编排,刘稷参考了许多后世的经验,饶是如此,第一次看到完整的作品,他在不知不觉中也沉浸了进去。

杜妙如说得不错,这个名为薛瑶英的女孩的确有些天份,短短不到两个朋的训练,已经演绎得相当熟练,有些动作,需要相当的韧性,她做起来却毫不费力,身体柔若无骨,协调性更是一流,在那么小的桥面上,左右都是池水,不光不惧,每一步都踩得恰到好处,可见练习得有多刻苦,难怪会被选为开幕第一舞者。

男子那一头,许多人为了看得清楚,全都长身而起,女子这边也大都掀起了帘子,在长约一刻钟的琵琶曲行将奏完之际,女孩的步子越来越快,双脚的脚尖颠起,交错旋转着,裙摆还在飞扬,双手伸向空中,头部后仰,恰好在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时停住。

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

一叠已尽,众人愣了半晌,喝彩声才次第响了起来。

“好!”

第三百七十章 争夺(二十)

这个时代的曲子长得话可分为数叠,以便表现出一个复杂的主题,就像后世里的几幕一般,以曲谕事并不出奇,有名的《霓裳羽衣曲》就是讲的一个佛经故事,让人称奇的是其中的叙事方法,刘稷采用了后世的歌舞剧形式,有唱有舞,想在技艺上折服李隆基、杨玉环这样的大家,几乎是不可能的,那就只能在变化上做文章,果然,第一叠之后,杨玉环的心思就完全不在旁人身上了。

以色事人岂能长久,她与李隆基之间真正产生吸引力的地方,就是双方对于音乐艺术的挚爱,进了深宫之后,这种爱好变成了职业,也是她为数不多打发时间的娱乐项目,因此,在三娘邀约之时,打动她的便是来自于异域的新奇曲子。

“这种舞步,并不见于记载啊,也非是龟兹惯用的,难道传自西方?”

比起形式,她更看重内容,特别是小女孩的步子和手势,杨玉环一眼就看出,那是完全不同于一般的舞法,更大胆更奔放,也更显出女子的形态,见她兴致盎然,杨玉瑶凑过头去,在她耳边轻声说了一句,杨玉环的美目顿时现出一个不可置信的神情。

“怎么可能,我不信?”

“我亲眼所见,阿姊骗过你么?不信,便叫他上来,一问便知。”

杨玉环咬着下唇,犹豫再三。

“看完再说罢。”

杨玉瑶也不勉强,熟知妹子性情的她,已经明白对方动了心,如果说性事不过是一时之需,曲乐一道,可谓是心头所好了,哪怕是出于好奇,也难得敌过,不用着急。

下面的表演告一段落,小女孩在谩天的喝彩声中退场下去,走过身边时,刘稷给了她一个大姆指,虽然不解其意,女孩也猜出了那是某种鼓励,红扑扑的小脸蛋洋溢着兴奋之色,杜妙如用一件大袄将她包住,穿得本就不多,又出了一身汗,如果不注意很容易就会着凉。

在她的示意下,报幕的管事再一次上前,高举双手压了压,等到众人的声音稍停,大声说道。

“还想看么?”

“想!”

周围响起了整齐划一的回答,管事的很是满意,等他们安静下来,再一次报出下一幕。

“新制《和蕃曲》第二叠,忍辱负重别故土,贪得无厌索九曲。”

这一幕上场的是比薛瑶英稍大一些的女孩,约为十一岁,表现得是金城公主离家来到吐蕃与赤德祖赞相见时的情景,除了扮演公主的女孩,年轻的赤德祖赞则由另一名女孩易服而饰,曲中所有的角色都是这样,无论男女皆由女子来扮,以免出现道德上的问题,同时,在第一幕中,并没有出现皇帝的形象,也是为了避免可能的麻烦。

这一幕由一首欢快的曲子开场,表现少女对于婚姻的良好愿望,以及两国和平的祝愿,一男一女由拱桥的两边分别上场,在上桥的过程中,通过舞步来展示内心的波动,男子的疑虑与女子的憧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在桥面上相会时,两人眼中的变化也同样由羞涩到惊喜,曲子的最后,刘稷给他们编排的是一个冰滑的双人托举动作,因此,扮演男子的要力气大一些,好在女子本身并不重,这个造型最终还是赢得了众人的喝彩。

这一幕的特点就是男女双人舞,可谓是突破时代的举措,那种对于青涩爱情的表现力,让女宾们无不为之动容,在杨玉瑶的眼中,身边的妹子,已经深深地沉溺在了回忆中,眼角的泪痕让她无声地叹了一口气,她敢肯定,那厮一定是故意的。

接下来的第三叠,主演者又大了一些,婚后的生活,从开始的甜蜜慢慢变味,中间穿的插的,是两国之间忽战忽和,形势时紧时松的气氛,一个和亲公主的无奈,在舞者的演绎下,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引得阵阵叹息。

到了第四叠,身穿一袭吐蕃女子服饰的杜妙如上场了。

这一幕的主题是宫斗,主题曲快速而激烈,杜妙如一人在高高的桥面上,水池的四周,围着一圈同样吐蕃女子打扮的舞者,表现出她身陷困境的那种无力感。

她甫一出场,便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前面的舞者堪称惊艳,是因为曲子本身的吸引力足够,忽略了舞者本身的技艺要求,再说了,对于十来岁的女娃娃,评价自然会宽容许多,她不同,严格来说她才是今天的主角。

仆犹如此,主复奈何?

吐蕃贵妇人的装扮是绣花附缚,收腰长袍,梳着元宝状的花冠,弊以花色围腰,这样的装束穿在身材纤细的杜妙如身上,丝毫不显臃肿,站在高桥上,她首先做出的是一套繁复的手部动作。

众人眼睛完全被那双突出的纤手吸引住了,细长洁白的手指随着音乐的节奏快速扭动着,灵活的腕关节让的她的动作眼花撩乱,熟知龟兹乐舞的杨玉环眼中一亮,她知道这里所模仿的,是佛经中的千手观音,也是传说中,金城公主在吐蕃的化身。

在手部不停的情况下,她的身躯缓缓朝后仰去,就像是从腰部拦腰折断般,竟然与下肢挨在了一块儿,然后又缓缓站起,同时单腿后摆,形成一个飞天的姿态。

不是静态的飞天,而是在慢速旋转着!

楼阁上的杨玉环赫然站起身,想要看清楚她的脚部动作,果然,那只支撑脚的脚趾在缓慢而艰难地挪动着,而且着地的部分仅仅只有几根脚趾。

这是刘稷为她设计的一个特殊动作,用的是芭蕾的技巧。

“好!”

“妙啊!”

无论看懂没看懂,众人都一齐叫出了声,这也是第一次在一叠未完时,便被喝彩声所淹没。

原地转了一圈之后,杜妙如舞姿又是一变,与池子外围着的女了一样,跳起了吐蕃人的甩袖舞,简单的动作,在她做出来,依然美妙无比,直至曲终停下。

杨玉环看到女子谢幕后退下,与倚在门口的男子相拥了一下,一个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信了么,要不要见一见?”

她感觉自己的心,不由自主地跳动起来,越来越快。

第三百七十一章 争夺(二十一)

下场的时候,杜妙如极力压抑着面部的表情,尽量让它显得平淡,然而眼神中的光亮却出卖了一切,来到京城这么久,每天辛苦地训练,不就是为了这一刻么?

“怎么样,要不要歇息片刻?”

这种心情,当然瞒不过刘稷的眼睛,走入后台已经脱离了那些名士和女眷的视线,他大大方方地将她拥入怀中,看着被汗水浸湿的额头,便知道这短短的一刻钟,有多累人。

没有办法,她是这个院子里的主人,也是最大的招牌,要想打响名声,就一定要有过硬的本事,词曲编排上的新颖很容易为人模仿,也很快会失去新鲜感,只有扎实的技艺才是立足之本,因此,在她苦练期间,刘稷很少会前来打扰,每次来也只是为了指点一些动作或是技巧,那些扮演吐蕃女子的编舞就是参照了后世羌区的民族舞蹈,其中不可避免地会融入一些现代舞的技法,并不是说拿出后世的动作就一定能折服这个时空的人,刘稷相信,真要弄出什么街舞、骑马舞、海草舞之类的东东,外头这些人绝不会惊为天人,可能最多冲着他的面子,称上一句。

有趣。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艺术是有共通性的,美的东西无论过了多久都会被人称赞,大唐是个极富包容性的社会,特别是在曲艺这一块,如果不是打着龟兹乐舞的嘘头,哪里请得到杨玉环到场?当真以为人家没有见识么。

杜妙如闪着亮晶晶的眼睛,难掩兴奋之色地说道:“不用,还是等到下一叠结束再歇息吧。”

“不要勉强,你今天已经很出色了。”刘稷是怕她太过用力,伤了自己,毕竟那些高难度的动作,都是需要付出极大的体力的。

整个曲子一共分为九叠,表现的是金城公主的一生经历,中间会大量穿插大唐与吐蕃的政治和军事交锋,故事本就曲折离奇,又加上了一个偌大的背景,家国情仇,宫斗撕逼,可以说通杀在场的所有男女,每个人都能在其中找到共鸣,因此才会赢得那样的喝彩。

除了前三叠由三名九到十三岁的女孩扮演,从第四叠到曲末,杜妙如一共要上场五次,每次用时一刻钟左右,一共就是大半个时辰,如果这么高强度连续跳下来,体力必定会跟不上,因此,会在第五叠之后中断两刻钟,作为休息之用,也让外面的男女有个消化和吸收的余地。

当然了每叠之间喝口水的功夫还是有的,趁着这点功夫,刘稷帮她做了一个足底按摩,并嘱咐她在上场之前多做准备动作,将全身的筋骨活动开,能有效地避免拉伤,很快,随着管事男子的再一次报幕,第五叠开始了,它的主题叫做。

蕃王离心居深宫,公主遭馋别都城。

表现的是夫妻俩的第一次争吵和分离,其中的内辛可能就连吐蕃人自己都不清楚,他完全是按后世的史料来编排的,这段时间也正是两国交兵最为激烈的一段日子,为此刘稷选用了唐人耳熟能详的一支曲子来衬托。

破阵乐。

金鼓为主的音乐反衬出夫妻关系的渐行渐远,国家大义与个人情感之间的不可调和,让他们的结合从一开始就充满了悲剧色彩,当两人在桥上分离各行一方时,打动杨玉环的,已经不仅仅是那套编排优美的动作,女子眼中的绝望与不舍更是让她感同身受,这一次的喝彩与叹息声要比之前还要来得猛烈,就连她也不由自主地站起身,叫了一声:“好!”

“好?”杨玉瑶意有所指地跟了一句。

杨玉环愣了一会才觉出她的意思,犹豫着低下头:“看完了好么?”

再说变成了好么,这个意思已经很明显了,杨玉瑶拉过她的手,轻声说道。

“下一叠且要等呢,你不想问问他么?”

“我......”

不等她迟疑,又接着劝道:“曲子演完了,你还有什么理由留下来?”

或许是这句话,让她醒觉,自己与阿姊不一样,根本不可能时时出宫,这样的理由或许是最后一次了,杨玉环微不可查地点点头,发出一个极低的声音。

“嗯。”

杨玉瑶马上拉着她的手往下走,由于楼阁狭小,里面容不下太多的人,因此她带来的宫女内侍全都候在下面,见到娘子下了楼,赶紧上前侍候。

“我与娘子去后院小憩,一会儿开曲了就过来,你们在此看着,若是得了信,前来告知一声,就不必跟着了。”

宫女内侍们无奈地应下,谁人不知娘子脾气算是好的,可这位虢国夫人,那是敢提剑上殿砍人的主儿,被她发落,就是打死了,在天子那里也算不上个事,人家姐妹明显要说私话,咱们又何必去自讨没趣呢,再说了,后院就在不远处,那里一早就检查过了,全都是女眷,整个妙趣阁的外围还有飞龙禁骑把守着,也不怕人飞了。

场中,管事的宣布曲子的下一阙会在两刻钟之后开始,这也是一早就知会过在座的所有来宾的,因此,并没有引起什么猜疑,方才的表演都看在眼中,难度之大超出想像,总要给人家一个恢复的时间嘛。

好在虽然没有了曲艺表演,却并不会冷场,在管事的指挥下,阁中的下人们将美酒吃食流水一般地送上来,有酒有菜有美景还有刚刚的表演,对于名士组成的男子一方来说,自然就是最好的诗材,思维敏捷的,已经将打好的腹稿题在了准备好的纸墨上,酝酿中的更是不知凡几,就是不打算献诗的,也可以高谈阔论,当个键盘侠,不对应该是酒杯侠。

至于女眷这边,虽然不如另一边豪放,同样有着自己的乐趣,韩国夫人杨玉瑾带着女儿来到了封常清娘子郑氏的帷帐,两人有干亲之谊,来往却并不密切,此时便成了最好的纽带。

对于她的来访,郑氏并不奇怪,赶紧带着儿媳迎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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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二章 争夺(二十二)

“韩国夫人,王妃。”郑氏虽然有个郡夫人的名头,并不敢在她面前托大,至于儿媳更是谨小慎微,她是龟兹本地小户汉人出身,哪里见识过这样的场面,能坐在这里的,最低也是个侯府,至于传说中的五姓女,更是高不可攀。

“封夫人,你我可算一家人,就不必那么见外吧。”

杨玉瑾当真不见外,一边说着一边走进去,径直坐在了她的对面,两个小辈只好充当起了侍候人的角色,为她们斟茶倒酒。

郑氏从接到邀请就明白,真正来看曲子的只怕万中无一,其中又以这位韩国夫人为最,既然如此,她也并不慌忙,举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西域美酒,果真名不虚传。”

杨玉瑾和她一起遮着袖子,浅浅地饮了一口,呈黑紫色的葡萄酒盛在玛瑙般的琉璃杯中,给人一种特别的感观,至于味道,说实话,她并不觉得有多好,但话就得这么说。

“这些瓜果也是西域所产,夫人尝尝。”封浩娘子将切好瓜果放到她的面前。

杨玉瑾捻起一块绿色瓜片放到嘴里,细细地嚼着,赞许地点点头。

“这些我平素也爱吃,可自从那些年商路不通,市面上就少见了,如今虽说好了一些,谁知道哪天又没了,你说呢?”

郑氏捉摸着她话里的意思,不紧不慢地答道。

“托陛下的鸿福,咱们这些年过得安稳了些,若是夫人只是喜爱酒菜瓜果,倒也不难得,安西四镇所出,或许不如大食、波斯等处,不过也相差无几了,至少我是吃不出来的。”

杨玉瑾接过一块锦帕擦擦并没有粘上什么的嘴,轻轻一笑。

“好事物人人都喜欢,僻如这喝惯了的酒,哪一天喝不到了,岂不难挨?”

郑氏不动声色地接口道:“那依夫人之意呢?”

“封夫人言重了,安西北庭都在尊夫的治下,让谁不让谁,一句话的事儿,是我要向你请教才对。”

“不敢。”郑氏听懂了,这是代表那些高门大户来讨价还价来的,只怕在座的女眷当中,多数都是这样人等,而这位韩国夫人,便是代表。

不得不说,这是极有可能的,杨氏隐隐为权贵之首,是京中早就默认的事实,杨玉瑾身为家中老大,有这个资格,而让郑氏弄不懂的,是他们的胃口究竟如何?

在刘稷的分配预案中,封氏至少占据一成,做为当管的主官,这已经是最少的比例了,既然不是冲着自己,她大概明白了一点。

“家夫是朝廷命官,代天巡狩,朝堂这里,还要他人的扶持,岂会妄自尊大,既然夫人提出来,我也有一个小小的提议。”

“请说。”

杨玉瑾原本以为她只是个内宅妇人,又出自安西那种小地方,不会有什么见识,没想到对上自己,气势竟然丝毫不弱,而且审时度势,步步为营,根本就不好对付。

“既然人都在这里了,何妨开诚布公,坐到一起商议呢?”郑氏微笑着说道。

杨玉瑾愕然:“我就是怕你应付不了她们,才主动请缨与你商谈的,若是你能说服令爱让出一成,事情就有得商量。”

“广平王妃也是这个意思么?”

崔婉清代表的是太子府,郑氏这么问,就是在问太子的意思,果不其然,她摇摇头。

“大娘不必考虑我府上。”

郑氏心里有数了,转向杨玉瑾:“让她们都来吧,左右都要见的,何必让夫人为难呢?”

杨玉瑾叹了一口气,这个女人只怕与那个少年一样倔强,可事到如今也顾不得了,杨氏虽然势大,还没有到一手遮天的地步,有些主她也是做不了的。

很快,女眷们便来到了她们这一片,帐子里肯定是坐不下的,郑氏干脆让人拆掉,近二十人依照地位的高低,或坐或站将附近这一片挤得满满当当,每个人都客客气气地打着招呼,看上去一片和谐。

“韩国夫人,王妃,封夫人。”

“寿王妃。”

“相国夫人。”

“公主殿下。”

......

在这二十多人背后,每一个都站着一个势力,比如杨玉瑾就代表了杨氏,崔婉清代表了太子府,韦春花代表了寿王一系等等,可以说大唐的顶级权贵全都在这里了,可在郑氏的脸上,她看不到任何局促或是慌乱。

“诸位的意思,我大致明白了,客套话就省了吧,不如都说说看,你们想要多少?”

等她们坐齐,郑氏当仁不让地站起身,直截了当地说道。

在杜妙如完成第五叠的时候,刘稷一直在站在后台的入口处观看,因为天气的原因,后台四财都摆放着火盆,因此温度并不算低,就在他看得正入神的时候,一股暖暖的香气充斥了他的鼻间,他不禁诧异地转过头。

“妙娘子跳得真好,奴何时方有如此技艺,可以傲然于众人之前?”

薛瑶英不知道何时站在了他的身边,嘴里喃喃地说道。

刘稷有些无语,果真是大唐女儿多奇志啊,这个九岁的女孩,已经在憧憬着娱乐圈一姐的地位了。

不过更让他感兴趣的是,那股香味似乎从她身上传出来的,当然,小女孩专注地的神情,让他无法即时过问,而答案在杜妙如下场之后才揭晓。

“她身带异香,不似奴要以花朵洗身,故此价钱也要贵上许多,为了买下来,奴费了好大心思呢。”

香香公主?刘稷想到了后世一本武侠里的情节,难怪之前杜妙如说她另有妙处,应该说得就是这个,他将一身汗湿的女子搂进怀里,吻着她的脸颊说道。

“这钱花得值,日后你这里,可以大量买进牙人手里的女子,只要能生育,不拘生得如何,我都要。”

杜妙如攀着他的脖子,腻声说道:“郎君好贪心,有了这么多还不够么?”

“再多也不够,将来这些女子你差人送到碛外去,我的儿郎,每个都要成家立室,全指着她们生儿育女呢。”

杜妙如明白了他的打算,心下有些诧异,因为长安的女子是最贵的,配与那些军汉岂不是可惜了。

刘稷仿佛猜到了她的想法,不以为然地说道。

“我的儿郎,她们算是高攀了,若不是缺口太大,每一个我都想要良家子呢。”

“奴省得了,一定办得妥妥当当。”

杜妙如不敢与他缠绵太久,不是因为有人在场,而是时间紧迫,她需要休息,以应付接下来的连续四场表演,好在刘稷也知道这个道理,放开她的身体,眼睛却撇向了另一个方向。

杨玉瑶的身影正匆匆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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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三章 争夺(二十三)

走到杜妙如的屋子前,刘稷的心已经跳得没那么利害了,似乎更多的出于一种猎奇的心理,他想离这个传奇中的美女近一点,再近一点。

屋门没有栓,双手一推就开了,进入眼中的是一个风姿卓约的背影,高鬓梳作凌云髻,在脑后箍紧,用镶着珠玉的金钗子固定住,一袭紫黑相间的大装包裹着大部分的躯体,只在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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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四章 争夺(二十四)

严格来说,他是在吟而不是唱,可原文的确是歌,是可以唱出来的,刘稷不会,好在吟也好唱也好,都有同样的效果,在听到第二句时,杨玉环就停止了挣扎。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知。”

歌是真的,舞也是真的,刘稷带着她跳的,就是传自西方的交谊舞,的一种,可以称为慢三步,也可叫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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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五章 争夺(二十五)

前院的女眷区,七嘴八舌的争吵声仍在继续。

“京中五成,碛外五成,这里头还包括了宫里,咱们倒是无所谓,怎能如此怠慢至尊娘子呢?”

“可不,运货的是咱们,调货的是咱们,卖货的还是咱们,一路上万里走下来,说没就没了,风险可是不小呢?”

“就是,不过掌着一个关口,什么也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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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六章 争夺(二十六)

刘稷几乎是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进了屋子,靠着墙的榻上,一个美丽的少女静静地躺在那里,秀发湿漉漉地结成了一团,脸色苍白双眼紧闭,已经没有了呼吸。

“五郎,都怪我,一时没有看住,她便趁人不备跳了井,还是阿狸警醒,扯着我到了井边才发现......”

刘稷没等她说完,便打断了后面的话。

“从你们救上来到这会子,过去了多久?”

封寒月茫然地看了看下人,还是府中的医士开了口。

“一出事,三娘便让人去叫了某来,前后不到一刻钟,郎君便到了,只可惜她气息全无,纵有大罗金仙,也是回天乏术。”

十五分钟左右?刘稷心里有了底,马上让人清理屋子,除了封寒月一人留下,余者都被赶出门去,也包括了那位医士,后者虽然有些不解,但是以为郎君心疼小妾之死,想要单独告别,毕竟那位小娘子,的确生得不凡,堪称绝色。

“愣着做什么,过来帮我。”

刘稷来不及同她解释,一迭声地吩咐道,封寒月赶紧跑到榻边,看着他行事。

只见他一把掀掉死者身上的被子,伏下身仔细地观察了一下耳鼻口等处,确定没有被泥沙堵塞,接着便解开她的衣衫,将整个上半身果露出来,封寒月吃惊得嘴都合不拢了,一时间不知道是羞多一些还是愤怒多一些。

刘稷没有看她,头也不抬地说了一句。

“仔细看着我的动作。”

封寒月下意识地抬起头,刘稷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一只手捻住死者的鼻翼,俯下身去包住她的嘴,将那口气灌了进去。

然后放开手,停顿了片刻,在她惊异的眼神中,又做了一个同样的动作。

“看清楚了么?”

封寒月近乎机械式地点点头,刘稷马上说道:“一会儿,我叫你做,你就按刚才我的法子,做一遍。”

然后,他便在未婚妻地注视中,双手垂直地按压在死者的胸口位置,一边压一边默默数着字,数到五时,放开手,对她说。

“就是现在,照我的法子,来吧。”

“啊”

封寒月没想到他留下自己是为了做这个,刘稷没时间同她解释,只是一味地催促,无奈之下,她只能有样学样,也是先吸下一口气,再捏着鼻子给死者灌进去,可怜长这么大,她何尝做过这种事,恨不能马上就去涮了口,再浑身洗一遍。

“行了,等下听我的再做。”

两口气之后,刘稷再一次实行胸外心脏按压,在封寒月看来,这是一个极为霪荡的动作,可是在五郎的脸上,却没有一丝别的东西,那是一种极为专注,甚至可说是神圣的表情,让她的心里乱成了一团麻。

自己这是在做什么,五郎又是在做什么?

在这个时空,死者为大,尸体只有入土为安,任何形式的损毁或是侮辱都是为世人所唾弃的,因此,刘稷的行为才会显得那样不寻常,如果不是她在这里,换了旁人一早就跑了。

“再来。”

五下按压之后,刘稷一边盯着少女诱人之极的胸部,一边郑重地吩咐道,封寒月依言再次向她嘴里呼了两口气,刘稷察觉到少女的胸部有了一个微小的起伏,他赶紧直起身,双手再度按下去,稍稍加大了一点力气。

如此这般进行了大约十多个来回,就连封寒月都看出了异常,原本毫无动静的身体,慢慢有了变化,特别是胸口的起伏越来越明显,这是产生自主呼吸的征兆,就在刘稷侧着头趴在她身上想听听有没有心跳时,少女的口突然间张开了,发出一阵急促的咳嗽声,从口鼻中喷出一些水,随后便睁开眼,茫然地看着眼前的景象。

“啊”

两个女子的叫声几乎在同一时间响起来,一个是封寒月发出来的,她亲眼看到了一具“尸体”从死到生的全过程,已经说不清是惊吓还是别的什么了,而另一个声音,则属于这具“尸体”的主人,独孤明慧。

试想一个女子睁开眼,看到的是自己身上不着片缕,视若珍宝的娇躯上趴着一个男子,正在猥琐地又按又摸,后世有个专有法律名词叫“强X未遂”,在这个时空,那是妥妥地登徒子,要浸猪笼的。

可让她混乱的是,对方不以为耻,反而郑重其事对她说。

“醒了?有没有异物感,胸口发闷或是呼吸不畅,我刚才听了一下,心跳还很弱,说明体内受到了损伤,别着急,一会儿就让人开方子,好生补一补,最要紧的是,不能再生轻生的念头,好不好?”

独孤明慧觉得脑子一片空白,她的记忆还停留在赴水前的那一刻,怎么就到了这间屋子,被这对男女扒光了衣物,肆意轻薄?

“你们连死人都不放过?”

面对她的质问,封寒月想要辩解两句,却被刘稷的眼神制止了,他甚至没有给对方穿上衣服,就这么维持之前的样子,而独孤明慧也似乎不在乎了,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他。

“你就这么想死,为了一个抛弃你的男子,值得么?”

“我死不是为了他。”

“那就是为了我,同样是给人做妾,一个是太子的长子,将来很可能成为皇帝,一个不过是边将,还是个粗人,所以你另可死也不愿意跟我,对么?”

独孤明慧摇摇头,却没有说话,一行清泪顺着脸颊留下来,刘稷叹了一口气,这个女孩的心死了。

“我明白了,我们防不住你,今天侥幸救下,明天未必会有这么幸运,你死可以,但是不能死在封府,因为我和三娘马上就要成亲,不能粘上晦气,你选个地方吧,佛寺、道观、还是太子府?”

听到最后一个地方时,独孤明慧的身子一颤,可最终她还是摇摇头,什么也没有说。

一直没有说话的封寒月突然插话道:“我送你回家好不好?”

独孤明慧一怔:“家?”

“独孤家,你的身契也一并送还,从此再无瓜葛,随你自生自灭,这样可好?”

“家父,不会要我的。”

“为什么?”

“你们知道当初,为什么我会执意入宫么。”独孤明慧悠悠地说道:“独孤家的女子,若是不走这条路,便可能送往塞外和亲,我的一个族姐,前些年就被封了宜芳公主,送往奚人那里,可是没到一个月,那个部落反叛大唐,她便被人砍下了首级,送回了京城,之前在太子府的时候,曾经听说,有几个蕃使,便是专为和亲而来,至尊舍不得自家女儿,我们这些外姓女,便是这样的下场,那样还不如死了干净,像我这种出了府又回去的,哪还有立足之地,家父那种性子,恨不能我死在外头,也绝不可能收留的,我当真没有地方可去了。”

刘稷与未婚妻交换了一个眼神,她能一口气说出这么多话,多半已经没有了死志,余下的就是一个安置的问题,倒不是在不在乎多养一个人,而是人家明显不愿意,他也没有强迫的意愿,又不是找不到女人。

观察了一会儿,看到她呼吸顺畅没有堵塞的危险了,刘稷为她拉上衣衫盖上被子,牵着封寒月的手走出了屋子,外面站着一堆人,也包括了那位医士。

“你一会儿进去把个脉,为她开几剂调理的方子,找人看着她服下,把屋子里尖锐的事物都搬走,还有绳子带子,看好门不要再出事了。”

听到刘稷的吩咐,医士惊讶地下巴都要掉下来,给死人把什么脉还要开方子,难道就这么一会子,里面的人又活了,他连应都没应一声,撒开腿就往屋里跑。

“老天,这怎么可能!”

刘稷没有理睬他的神叨叨,牵着封寒月走向她自己的住所,后者这会子才醒觉,他们似乎刚刚救了一个被医者称为死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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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七章 争夺(二十七)

走进封寒月的屋子,刘稷的脸色立时便沉了下去,看他的样子,前者的心中有些不安。

“五郎,不是我逼她的。”

刘稷看着她摇摇头:“我知道,你想她死,有很多法子,这是最蠢的一种,我的阿封怎么可能去做。”

“好啊,你骂我。”封寒月举起粉拳便擂了过去,刘稷不闪不避,那力气感觉比掻痒痒还要小些。

两人打闹了一会儿,少女见他仍然有些闷闷不乐,柔声说道:“她应该不会寻死了,等过些天,我同阿爹去说,独孤家一定会收留她的。”

刘稷笑了笑:“我之前一直想要救她,可惜未能如愿,心里有些惆怅罢了,你别多想。”

“我知道。”少女将脸颊贴在他胸膛,她喜欢五郎身上的味道。

“人各有志,既然她不愿,就放手好了,没得平白误了一条性命,咱们只求无愧于心,旁人怎么看,随他们去吧。”

刘稷前来封府,本来存着一些别的心思的,因为他知道此刻府里没有大人,可是经过刚才的一幕,这种心思不知不觉就淡了,此刻抱着一个柔软的娇躯,身体和手都是规规矩矩地,连封寒月都有些不习惯。

“母亲与嫂嫂出门,说是去看那个什么龟兹乐舞,我没有兴致,就留下来同阿狸玩耍,你如何上门了?”

“想你了,就来看看。”

少女甜甜地一笑:“骗人,准定是哪个姐姐没让你如愿,这才来寻我的。”

刘稷心里一动:“你是如何知晓的?”

“你身上的脂粉香,不像是虢国夫人的,也不像是崔姐姐的,那就是别人喽。”

我去,狗鼻子啊,他还真没注意这一茬,其实封寒月有一句话没有说完,除了脂粉香,没有那种奇怪的味道,因此肯定是没有得逞,这么羞人的话,又怎么说得出口。

刘稷有几分尴尬地摸摸头:“不瞒你,方才我就是从那里来的,跳舞的那人是妙娘子,你认得的。”

“她呀。”封寒月当然认得,听壁角这个习惯不就是因为她才养成的么。

“就是她,我在别处寻了个宅子,让她做些事,日后也不会带回安西,放心了么?”

封寒月摇摇头:“无论你找哪个,我都放心,若是当真有一天,你不要我了,我便远远地走掉,免得相对生厌。”

“我会努力不让你走。”刘稷的回答显得有些苍白,他知道对方想要的答案是什么,可却说不出来,因为那是更大的欺骗。

少女的声音像是从天边传来:“若是当真有那么一天,你莫要找我,那样心里还会存着一点情份,而不是怨恨。”

“休想,我什么都不要,也不能没有你,阿封。”

少女伸出手,在他脸上抚过:“阿爹说过,男子走得越高,心就越小,我知道那里面有我,这就足够了,总有一天,你会变得自己都不认识,也绝不可能抛下一切,无论如何,我才是伴你最久的那一个,你要记得。”

刘稷一把将她搂住,少女的心思很敏感,知道自己并不爱她,这个年代没有人会比心型或是IloveY,但并不代表没有爱情这个东东,刘稷没有,是因为他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人,根本感受不到那种心思,因此,他可以这边说完甜言蜜语,转头就同别的女人上床,少女知道,却没有揭穿他,因为那颗心,早就给了原来的自己,没有回头路了。

刘稷自问,如果对方不是生得不错,他想尽办法也会推了这门亲事,或许就是顺水推舟娶公主,或是别的什么女子,可那并不是爱情,就连责任都不是,这种矛盾的心理,让他面对少女时,没有平日里的游刃有余,甚至有些不知道怎么面对,那同样不是爱情,眼下快要成亲了,两人即将成为彼此生命中,最亲密的伴侣,这种心思便会越来越明显,他不想把这么美好的一刻,变成认命。

“明日,我来接你。”

“什么?”少女一愣。

“明日元夕,我来接你,去看花灯,好不好?”

少女在他怀里抬起头,眼睛里闪着明亮的光彩,笑容像花儿一样绽放,一直暖进了他的心。

“好”

没等刘稷有进一步动作,一个声音伴随着脚步声,突兀地传进来。

“三娘,听闻你院子出事了,可有......”

封浩娘子的话,噎进了喉咙里,她在门口进也不是不进也不是,嘴角泛起一个笑容。

“五郎也在啊。”

“嫂嫂”

刘稷放开少女,冲她笑了笑:“大娘回来了么?”

“回来了,听闻后院出了事,我就先来瞧瞧,没事了么?”

“没什么,一个下人失足跌入了井里,喝了几口水,身上受了凉,这会子吃了药,已经歇下了。”

“没事就好,大喜的日子,可不能出人命,要触霉头的。”

封浩娘子松了一口气,便将之前那些事说了出来,听到母亲在一干贵妇人面前大发神威,连封寒月都忘了羞涩,睁着眼睛满是不敢相信。

“......你们没看到啊,那会子有多痛快,她们一个个哑口无言,就连对我都小意了许多,生怕我会同阿姑说她们的坏话,什么高门大户,看到钱财,眼皮子比我还浅呢。”

这话说得小两口一齐笑了,母亲要应付那么多权贵,她其实很担心的,不跟着去,就是怕给母亲添乱,没想到是这么个结果。

刘稷倒是不意外,岳母的手段他在龟兹城就见识过,说直了就是没什么底蕴,封家连个中户都算不上,那也就意味着没有什么家族的压力,可以直接掀桌子,对方呢,哪一个后头不是成百上千人,他们哪敢随意翻脸,当然了,杨氏一族站在自己这边,才是最大的倚仗,纵然真有不满离席的,也翻不出什么花来。

说完之后,封浩娘子笑吟吟地打量了小两口一眼。

“五郎是不是等着急了?”

“还是嫂嫂知晓我的心意,实不相瞒,恨不能今夜就抬回去呢。”

封寒月羞得躲在了他的身后,封浩娘子接口说道。

“那可不成,太委屈咱们三娘了,告诉你吧,日子定了,就在下月初十,上上大吉呢。”

那岂不是还要二十多天,刘稷露出一个失望的神色,封浩娘子赶紧解释道。

“这已经是最近的黄道吉日了,三娘如今封了郡主,事情还得报到太常寺,这不,刚刚拿到回文,钦天监的巩监正亲自给算的日子,这是多大的福气啊。”

还是后世好啊,偷个户口本就能把生米煮成熟饭,不像这会子,光是程序就要走上七八道,结个婚得小半年,人家一个月不到就嫁过来,已经是委屈了,他会意地点点头。

“有劳大娘与嫂嫂,我这就回去,禀告父亲,早做准备。”

封浩娘子满意地点点头,定下日子,就是要告诉对方,你该回家了,总不好在别人的府邸迎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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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八章 争夺(二十八)

大演结束后,韦春花没有像那些贵妇一样急匆匆地赶回府,她心里存着一个希望,可惜,一直到人都走光了,夫君也不曾出现。

“王妃,殿下多半是被公事耽搁了,否则定会来接的。”侍女的劝说,只是让她淡淡地说了一句。

“走吧。”

她带着人走出府门,车驾已经备好,当她扶着侍女的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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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九章 争夺(二十九)

兴庆宫的寝殿内,弥漫着一股浓浓的暖香,安放在殿中的宽大行帐里传出一阵细微的鼾声,让那些在外间侍候的宫女内侍们无不是松了一口气,这表明至尊与娘子都已经安睡了。

疏不知,帐中的女子突然间睁开了眼,牙关紧咬着,竭力不让自己发出声响,因为她知道,身边的男子睡眠很浅,稍大一些的动静都会醒过来。

就这样侧着身子,她呆呆看着帐外,这间寝殿安着很大的纱窗,到了冬日里为了保暖会换成厚实一些的窗布,不过透光性都很好,清冷的月光可以直射进来,让他们不必开窗就能欣赏月色。

今天没有月光,殿内黑漆漆地,她却感到了一阵安心,白日里的那一幕,最终有惊无险,因为什么也没做过,她表现得很镇定,陪着至尊看完了最后四叠曲子,天子的兴致很高,这其中有多少是出于愧疚不得而知,只知道回来之后,自己受到了加倍的疼爱,可她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心境终归是不同了,不是因为少年有什么令人难忘的身体,也不是那些惊艳的乐曲,而是两人相隔最近时,少年吟诵的那首歌,就在方才,她本已经沉沉地睡去了,却被一个梦惊醒,梦境中的一切,来得那样的真实,让人不敢置信。

在梦里,杨国忠成了李林甫的后继者,权势涛天,杨氏一族更进一步,成为京中无人敢于触碰的显族。

在梦里,大唐进入极盛之期,至尊与她享受着仙境般的日子,宛如神仙眷侣。

在梦里,仅仅数年之后,那位身兼三镇节度使的胖大胡儿,悍然起反做乱,兵锋越过河北河南直指京师。

在梦里,大唐聚集河陇之兵逾二十万众,坐拥潼关之险,竟然一败涂地,连主帅都被捉了去。

在梦里,接到败绩,天子仓皇出逃,走了不过百余里,忠心耿耿的龙武军大将军陈玄礼居然纵容军士哗变,以诛国贼为名,斩杀了杨国忠等重臣。

在梦里,做乱的军士直逼天子辕驾,要求斩草除根,自己那就是杨氏一族的那个根!

在梦里,一根白绫吊在佛堂的梁柱上,身边的这个男子,毫不犹豫将自己推出来,任由那些粗鄙的军士,将自己送上了不归之路,那些饿狼般的眼神,就是她最后的记忆!

宛转娥眉马前死,君王掩面救不得。

宛转娥眉马前死,君王掩面救不得。

一幕幕真实至极的画面在脑海里挥之不去,杨玉环不得不死死咬住下唇,才能避免叫出声,可是身子无意中的颤抖倒底还是生出了动静,一个有力的臂弯将她搂过来。

“玉环,你哭了?”

李隆基的语气温柔如旧,可听在她的耳中,却是不寒而栗,那种害怕与心痛的感觉同时涌上来,让她不由自主地哭出了声。

“呜呜”

怀中女子压抑的哭声,让李隆基心中一软,声音又低了几分。

“是不是还在怪朕没有与你同去,都是朕不好,本想给你一个惊喜的,没曾想吓到了你。”

“呜呜”

安慰之下,哭声非但没有停下,反而更大了些,李隆基微微一怔,女子不像是在耍小性子。

“是不是做噩梦了,来说与朕听听。”

“奴......”杨玉环抽咽着说道:“奴梦到了八娘,她就站在那里,怪奴没有为她说话,让她死不瞑目,奴好怕。”

原来是这样,李隆基将她搂进怀中,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安慰道。

“这件事朕也有错,不该偏听偏信,纵容了那个畜牲,这样吧,八姨的头七之时,朕让人命大慈恩寺的僧人做一场法事,你去送一送,便当是还了心愿,相信她在九泉之下,也必会瞑目的。”

“嗯”

杨玉环发出一个低低的声音,李隆基又劝说了好一会儿,突然没了声响,低头一看,女子在他的怀里已经睡了过去,一张粉面尽是泪痕。

黑暗中,李隆基久久地凝视那张脸,他知道对方的理由并不一定是真的,这份委屈多半还是因为今天的事情,自己做得实在是太明显了,当时一听到寿王也去了那里,不知道为什么,一心就想赶过去,结果寿王连半刻钟都没呆到便回了都堂,两人根本就没打过照面,年纪越大疑心越重,这是自然而然的事,他并不后悔,反而有些欣慰。

寿王府,李瑁从都堂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初更时分了,他走到堂上,等到下人们为他脱下朝服,随口问了一句。

“王妃安寝了么?”

府中管事上前答道:“回殿下的话,王妃是与盛王殿下一同回府的,这会子已经睡下了。”

二十一郎?李瑁“嗯”了一声。

“盛王等了多久?”

“一个半时辰,用过晚膳便离开了。”

李瑁在堂上踱了两步,突然转了一个方向。

“去看看鲜于先生睡了没有,若是没有,请他到书房来。”

鲜于向在京中没有住宅,原本是寄居杨国忠府上,杨国忠身死,他又被贬出京,连宅子都让杨氏姐妹占了去,他只得另寻去处,于是李瑁便将他留在府里,一方面是当个幕僚用,一方面是等待转机,李瑁并不想他离京。

既然是主人相召,不管睡没睡,鲜于向都穿戴整齐来到了书房,一进门,就听到了自己的消息。

“某与陈令公相商,转去中书省做个舍人,委屈先生了。”

听到不用出京,鲜于向大喜过望,当下就是一揖到底:“殿下恩德,某末齿难忘。”

“某与先生不说这些。”

李瑁摆摆手,等他站起身,继续说道:“请先生过来,是想请教,如何才能阻止碎叶立镇?”

“殿下请说。”

“今日,封大娘已与京中过半高门相商,要重开西域商路,先生知道,这条路实则掌握在太子手中,假以时日,他便能以此路,笼络多少人,岂可不防?”

鲜于向捻着胡须沉吟了片刻。

“恕某直言,事到如今,殿下只怕要做好两手准备,一是如何去阻止,二是阻止不成该怎么办?”

“请先生赐教。”

“殿下言重了。”鲜于向摇摇头:“殿下说得不错,这条路系着京中大半权贵高门,有了他们为助力,事情便可顺遂许多,可话又说回来,还有近一半的未在其中,他们会怎么想?殿下想要阻止,就要以他们为借口,推动此事。”

“可某以为,胜算不大,何也,旁的且不说,在封氏的笼络中,有多少是触碰不得的人物,比如杨氏,比如......天子。”

李瑁悚然一惊,他居然忘了,天子独占一成,要想阻止,就要拿出同样的收益来交换,大唐岁入是不少,可这个数目又岂轻易能拿出来的。

“请先生说说,若是不成,又当如何。”

“方才殿下说,这条路掌握在太子手中,某以为不尽然,封氏是不是太子嫡系且不说,那位刘五郎,与太子府上可是有过节的,太子着意拉拢,或许能消了这过节,可能让他倾心投靠?”

李瑁默默地听着他的分析,脑海中浮现出别院里,那个侃侃而谈的少年郎,他当时并没有出言招揽之意,然而对方的一席话,言犹在耳,他有个直觉,这个少年郎,根本不属于任何一方势力,甚至不属于。

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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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章 争夺(三十)

上元节,对于长安城的百姓来说,是这个时空最为重要的一个节日,远远超过了除夕或是别的什么,因为只有这一天,长安城是不禁夜的。

天宝十二载的正月十五,同样如此,早在前一日,城中的大小铺子,就已经张灯结彩,哪怕是关了店门的,也会将门面装点一新,为节日的最后一天,也是开年的第一天,祈求一个美好的开端。

同时,它也算是这个时空的情人节,因为在这一天,男女可以公然抛头露面,游街赏灯,流连忘返,至于这些男女是不是扯了证的,谁知道呢。

刘稷就是其中的一员,一大清早地便跑到了封府,在下人们的窃窃私语和掩嘴偷笑中,将封寒月接了出来,府上的大人都没有说什么,只是嘱咐他们留心一点。

“五郎,去哪里啊。”

“今日,我的阿封想去哪里,五郎就带她去哪里。”

封寒月笑得眉眼弯弯:“当真,皇宫也去得么?”

“包在我身上。”刘稷拍着胸脯作出一个豪迈的样子,真想进宫倒不是没法子可想,借口都是现成的,谢恩,可他并不想让天子看到妻子,谁知道那货会不会动心?

“好。”封寒月得意地看着他面色一变,改口说道:“可是我不爱看,这城里热闹的地方,就是那么些,什么东市西市都是一般,没什么看头,不如,你带我去大慈恩寺吧,听闻那里挺热闹的,母亲和嫂嫂去过几回,说得我都有些想了。”

刘稷按按她的头,什么话也没有说,这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上回就是在东市出了事,那里离着皇宫太近,容易碰上麻烦,佛寺则不然,去的要么是些妇人,要么就是平头百姓,更要紧的是,那个地方,就在晋昌坊。

两人骑着马并排而行,刘稷是一身武弁常服,明眼人能看得出他是个武将,百姓也不会轻易招惹自己,而且显得不那么招摇,至于封寒月,并没有易服,穿着一身流行于城中的胡装,头上的头饰更是简单,再套上一袭毛皮领子,连脸都遮去了一部分,他们身后跟着四五个随从,这是明面上的,暗地里,陈金带着五十个弟兄,扮做普通百姓,提前赶去晋昌坊,分散在了四周的百姓当中。

他不信,自己连带着媳妇儿安安稳稳逛个街,都做不到。

只不过,等到进了晋昌坊,刘稷才发现,这里与平时已经完全不一样了,简单来说就像是一个巨大的集市,仿佛在一夜之间变出来。

大慈恩寺前是一片空地,为的是各种高门贵妇的车驾有个停的地方,占去了差不多一曲之地,如今这一大片空地上,被各种各样的摊位和把式给占满了。

“天竺戏法,瞧一瞧啊,天竺来的好玩艺,错过了后悔一年啊。”

“新造的波斯胡酒,尝一尝品一品,这位客官,看你风尘仆仆,定是远道而来,不如歇个脚可好?”

“胡饼,新鲜出炉的胡饼,两个大钱来一块啊,有肉有菜香喷喷,前三十位客官送靓汤一份,过时不候啊。”

“首饰头面,新巧时货,果蔬冰片,琉璃瓦当啊。”

“西州变文,一个大钱听一场,就要开锣了!”

......

不要说封寒月了,哪怕是打二十一世纪过来的他,也被这热闹的场面所感染,那种过年的气息扑面而来。

“五郎,快来看,那个天竺人会吐火!”

“好大一条蛇,哇,还会动的。”

“我要吃这个,还有那个。”

“这事物好精巧,我要一个。”

刘稷牵着少女的手,在人群中穿梭着,一开始,少女还有几分矜持,慢慢地便露了原形,到后来变成了她拉着刘稷,哪儿热闹往哪儿钻,看什么都好奇,嘴里塞着,手上拿着,刘稷还得帮她提着。

在这一刻,他想到了后世的女朋友,两人唯一的相同之处,就是性格的外露,封寒月最不耐烦的就是那些规矩,来到京城憋了几个月,连他都觉得心疼。

刘稷喜欢此时的少女,丽质天成笑由心生,在美丽之外,又加上了符合年龄的活泼,简直是通杀宅男的不二女神。

“五郎,快看!”

刘稷被她拉到了一个摊子前,正打算掏钱,突然发现,那上面卖的,不是小玩艺,而是字画。

说字画也不太准确,应该说是年画。

摊主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一把胡子穿着一件打补丁的长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看着文质彬彬地,与人谈生意也是轻言细语。

“瞧客官说得,某在这一带做画也有些年头了,从不枉骗。”

与他对话的是个操着外地口音的男子,说话嗡嗡地。

“休要骗俺,当俺们没见识么,那什么门神,秦叔宝、尉迟敬德、程知节,哪一人不是雄纠纠,你这画的什么,白面书生么?”

“就是,白面书生套个盔甲,就是武将了么?”一旁的同伴也帮着起哄。

摊主虽然听他们说得粗俗,却并不生气,依然在解释道。

“敢情客官要画旧年画啊,在下也画得,方才没有说清楚,在下以为是要新版呢,若是这般,某重新做过便是,这样可好?”

客人哼了一声表示同意了,一旁的围观群众却不满意了,纷纷出言帮腔。

“自己没见识,还怪人家赵先生。”

“可不,放着现成的英雄不画,去画什么秦叔宝、尉迟黑子,他们能与咱们小郎君比么?”

“就是,乡下来的就是土包子,人家好心好意画的新画,说不要就不要了。”

“也就是赵先生好脾气。”

......

这么多人一齐指责,两个外地客官再蠢也明白,事情可能做得差了,可又不知道错在哪里,正没奈何间,只觉得眼前一花,一个长相极美的女孩冲到他们面前。

“连五郎都没听过,你们是从火星来的么?”

被她扯在身后的刘稷,无奈地看着摊子上已经画成的年画,面白无须,浓眉大眼,正气凛然,鬼神辟易,身穿金盔金甲,手持丈八蛇矛,这他瞄的,不就是自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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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 争夺(三十一)

位于大内的太极宫,是武德及贞观朝的政治中心,后来分别兴建了西内大明宫与南内兴庆宫,它便成为了大型庆典时的所在,因此,无论是大年初一时的献俘大典,还是正月十五的上元节庆典,都放到这个极具象征意义的场所。

它的特点就是庄严肃穆还有......大。

来到这里的人与初一时差不多,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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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二章 争夺(三十二)

这一切,始作甬者刘稷自然是不知道的,隔着大半个长安城,他正在与未过门的小妻子尽情地嗨皮呢。

短短地一会子功夫,他的腋下又夹了一张卷成筒的年画,就是之前外地客不要的那一张,被封寒月毫不犹豫地买下来,说是自家郎君的画像,怎么可以让外人贬低?问题是,那画像分明是照着百姓的想像画出来的,除了用面白无须来表示他的年轻,怎么也与真人毫无瓜葛,看着很像是中年发福版刘五郎。

“哈哈,笑死我了,新年买旧年画,这俩土货不倒一年的楣才怪,你看他们刚才的样子,脸都白了。”

小丫头似乎又找回了当年在龟兹城横行街头,为非作歹的快感,对此刘稷只能抱以尬笑,感情你们到是爽了,老子还要守一年的大门,这样的殊荣,有什么可骄傲的。

“你不是打算买回去,贴在自家门上吧?”

“好主意啊,那样,五郎就能天天陪着我了。”

刘稷恨不得自己抽自己一巴掌,嘴欠没得治啊。

“画得又不像,要不我辛苦些,去你门外站着?”

“那多冷啊。”封寒月眼珠子转了转。

“也是,冻僵了,真有什么鬼怪来,都使不动刀,不如站屋里头?”

“你不怕,爹爹打断你的腿?”

“打断了正好,站都不用站了,直接躺你床上。”

封寒月面色微红地呸了他一口:“无耻。”

“有呢,不信你试试?”

刘稷张开嘴,露出一口大白牙,封寒月羞意上脸,将手里一块胡饼塞进他的嘴里,“咯咯”地笑着跑开。

刘稷一边追,一边观察着周围的人群,只见不到两三人的距离,陈金扮作一个挑夫,正在快速地移动着,其余的几个手下也分别把住四个方向,外围还有更多的人,随时做好了接应的准备,让他放心不少。

嬉戏打闹,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光是一个大慈恩寺,就耗去了他们俩大半天的时间,吃吃喝喝看看耍把式,还听了几场变文,也就是传统的说书表演,等到天色渐渐暗下来,封寒月的脸上充满了不舍,却还是对他说道。

“时候不早了,咱们回府吧。”

刘稷陪着她沿街慢慢走向宣平坊的方向,突然发现,街道两旁点起了一盏盏的灯笼,沿街的路上,一群群的百姓提着灯笼,纷纷朝着一个方向走去,让他一下子想起了后世的情景。

真正的元宵节,这个时候才是开始啊。

封寒月低着头,只敢看脚下的路,就在这时,一个声音突兀地响起来。

“这位郎君,给小娘子买盏灯笼吧。”

她偷眼一看,原来出声的是个货郎,推着一驾独轮车,车上放着一堆扎好的灯笼。

“好啊,都有什么样子的?”

“什么都有,你看这是玉兔,这是金蟾,这是青牛......郎君若是都不满意,在下也能现扎的。”

“有鸳鸯吗?”刘稷懒得去翻找,径直问道。

“有的有的,不过它是两只。”

货郎将灯笼找出来,又取出小截的红烛,用火镰点上,刘稷拿在手里看看了,满意地点点头,然后随手摸出一挂铜钱。

“够了么?”

“太多了,在下帮你拆开。”

“不用了,赏你的。”刘稷将另一盏灯笼塞到少女的手中,封寒月喜滋滋地接过来,脸红得就像灯笼里的火苗。

“谢郎君的赏,祝二位琴瑟和鸣、白首偕老。”

“借你吉言,敢问一句,他们欲往何处?”

刘稷哈哈一笑,提起灯笼指了指路上的百姓。

“郎君竟不知么,今日天子下诏,开放宫禁,于花锷楼接见百姓,还有大傩可看呢。”

难怪,刘稷谢了一句,牵着少女的手继续向前走,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多,各个坊市的出口,全是涌出来的人潮,大街上站着一排排的金吾卫,一个个挺胸抬头面色严峻,应该是出来维持秩序的。

他偷眼看了看身边的少女,发现少女的眼中有着毫不掩饰的渴望,却一直到了宣平坊的坊门口,依然没有说出来。

“阿封可知,大傩是什么?”

刘稷是真不知道,封寒月却以为他另有深意,眼睛一亮。

“就是咱们在龟兹看过的傩戏,只是这京城,必定热闹非凡。”

“那阿封可愿陪我一观?”

封寒月的眼圈慢慢地红了,犹豫着说道:“那是宫外呢。”

“说过了,今日一天都是阿封的。”

刘稷被她这么容易生出的感动而感动了,很明显,在龟兹城里的那些日子,这是少女心中最美好的回忆,他不想让别人的回忆,占据了未来妻子的心。

封寒月转忧为喜,心情一下子好起来,几乎拖着他朝前走。

“好呀好呀,今日我要青鬼,你做山鬼。”

刘稷哪会在乎这个,他一面走,一面与附近的陈金等人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点点头,赶紧招呼周围的手下,向兴庆宫的方向集结。

东市一间靠着坊墙的酒楼,在最高层的厢房里,一群男子琚席或坐或卧,每个人的身边都围绕着不只一个美娇娘。

“什么鸟乐舞,看得某眼晕,偏生还走不得,生生捱到这一刻,平康坊都没耍子了。”

“可不是,那什么妙娘子,生得也只是一般,不过身段窈窕,倒是不俗。”

......

李琦没有参与他们的议论,端着一个盅子坐在栏杆边上,下面就是通往兴庆宫的街道,此刻被百姓挤得满满当当,他们每一个人手上都提着灯笼,再加上挂在两旁的街灯,将大街照得有如白昼般,从上面看下去,能清楚地看到他们的脸。

“二十一郎,什么好景色,值得你目不转睛。”

一个男子凑过来,顺着他的目光往下一看,惊得话都咽在了喉咙里。

男子的样貌有些奇特,面相生得丑不说,脖子还是歪的,明明是正着看下去,他的样子就像是扭着脖子,李琦心生鄙夷,面上却带着笑。

“阿兄以为如何?”

“绝......绝色,不知是哪家小娘子。”

“看她身边的男子,应该是有人家了,可惜啊。”

“我却不信了。”

丑陋男子哼了一声:“她会不愿嫁入王府!”

说着便转身走出去,原本侍候的几个女伎待要上前,被他毫不客气地推开,此时这些女子在眼里,全成了庸脂俗粉,根本不值得看上一眼。

李琦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招手将自己的一个随从叫来,在他耳边吩咐了几句。

第三百八十三章 争夺(三十三)

兴庆宫前的广场上,无数羽林军军士将宫门一带隔开,偌大的广场上点着好些个火堆,里面时不时传出“噼噼啪啪”的爆竹声响。

这个时空的爆竹,就是一截截晒干的竹子。

广场周边人潮涌动,百姓们从四面八方赶来,就是为了亲眼目睹一年一度的大傩。

简单地说,它是一种驱鬼的仪式,有着为来年祈愿的意思在里头,兴庆宫外的大傩,属于官方性质,当然更显权威,百姓们就是想借此,给自己求得一点好运,这么多人里头,或许只有刘稷一个人完全是出于好奇。

人实在太多了,走得慢不说还挤,为了抢一个好位子,他的手下纷纷聚拢过来,陈金带着几个力士在前头开路,其余的人分别隔在两旁的身后,总算是为他们隔出一个不被打扰的小小空间。

封寒月这才明白,五郎为了让自己高兴,用了多大的心思。

在这些人的护卫下,小两口一人提着一盏灯笼,不紧不慢地走在人流中,旁若无人地说着小话。

“两个差不离啊,哪个是青鬼,哪个是山鬼?”

刘稷的空手上拿着两个面具,皮质漆画,一个是青面獠牙,另一个是红面黑眼,在他想来,青面的就是青鬼,谁知道少女从他手中抢过那个红脸的面具,得意地做了个鬼脸。

“休要哄我,去岁你是青鬼,说好了来年交换的。”

刘稷心里一动,将余下的面具交于另一手,搂过她的纤腰。

“我媳妇扮什么都成,让我瞧瞧,活脱脱一个漂亮鬼,阎王都得跑出地府啊。”

“阎王为何要跑?”少女偏着头眼睛一眨一眨的。

刘稷翻了个白眼,吐出舌头,两手一摊。

“吓的。”

“好啊,你取笑我。”

封寒月“咯咯”地笑着,举起手中的面具砸向他,地方太小没处跑,刘稷蹲下身作出一个抱头鼠窜的样子,好让她打得更容易,少女同样只是做做样子,笑闹了一会儿,当他站起身时,在前面开路的陈金后退一步,低声说道。

“有几人朝着咱们而来,衣着相同,应该是同一伙。”

刘稷的笑容一下子就消失了,他抬起头,发现已经快到兴庆宫的广场了。

“你来处理,莫要出人命即可。”

“嗯。”陈金应了一声,高举双手,向着外围的弟兄打出了一连串奇怪的手势。

封寒月瞅见他的表情,神色紧张地问了一句:“是不是有麻烦?”

刘稷转过头按按她的手:“只是防备,不一定是冲咱们来的。”

少女显然有些担心,刘稷拿着面具晃了晃。

“不是要扮鬼么,不如我们现在就戴上。”

“好”

少女没有犹豫,两人将面具戴好,从露出的眼睛里,刘稷只看到了一张红脸黑眼还吊着一根长舌的鬼脸,他不信这样还有人认得出来。

很快,人群中就响起了几声惨叫,这么大的人流量,推推搡搡踩到人都是寻常事,谁也没有当真,当那几个豪奴挣扎着挤出人群,站在街边的那个丑陋男子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

“人呢?”

“回殿下的话,咱们尽力了,人太多也不知道是谁绊了小的一下,差点被踩死。”

“是啊,不知道是谁踢了小的一脚,撞到一个女人身上,四下的百姓都来打小的,说都说不清。”

“小......小的也是。”

“废物,都是废物!”丑陋男子跺着脚大骂:“去叫人,叫多些人来,某还不信了,到嘴的鸭子也能飞。”

“殿下不可啊,方才一番动静,已经惊动了羽林军,这会子,大傩就要开始了,天子可在上头看着呢。”

男子被下人一提醒,顿时醒悟过来,这里是兴庆宫的宫墙外,容不得他撒野,话虽如此,看着满眼的人群,男子一脸的不甘心,就连歪脖子都扭出了青筋。

随着天子的驾临,驱傩仪式正式开始了,一群举着貉尾长杖的傩师从宫门里鱼贯而出,嘴里念着谁也听不懂的呓语,他们三五成群,围绕着那些火堆跳起了一种简单的舞蹈,而在广场外围观的百姓们,全都高举双手,向天祝祷,刘稷左右一看,顿时放心了,所有人都戴上了面具,鬼才知道谁是谁。

“一愿风调雨顺,二愿家族兴盛,三愿步步高升......”

听着身边少女的祝词,刘稷不知不觉虔诚起来,这里没有什么虚拟的神祗,百姓向上天祷告,向祖先的英灵企求,就像后世吹蜡烛抓流星一样,寄托着最朴素的愿意,才是世界上最大的科学。

这一刻,他是真得希望异时空的父母哥哥还有恋人,一切安好!

长约半个时辰的驱傩仪式是在百姓们山呼般的“万岁”声中结束的,高高的花锷楼上,只有灯火映照下的几个身影,而对长安城的百姓来说,这就算是亲眼一睹圣容了,可以吹上一整年的牛皮。

仪式结束之后,并没有硬性的规定,不过很多百姓陆陆续续开始散去,新年结束了,来年开始了,生活才是重中之重。

“五郎,今日够了,咱们回吧。”少女想要摘下面具,被他伸手拦住。

“出都出来了,多玩一会子,想不想出城看河灯去?”

少女没有出声,人已经被他拖着走向广场的另一头,与刚来的方向正好相反。

兴庆宫的对面就是道政坊,不远处的春明门,就连平时都不会开放,只有上元这一天,会一直开放到天明,原因就是做为节日里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放河灯也是传统项目。

当然了,这个时候还有闲去玩的大都是富家子弟,而且多半都是如他们一样的情侣,有些甚至是不久之前刚刚看对眼的,马上找个馆子开房间滚床单?你想多了,伴美而行,提灯夜游,就是大唐士民能想到的撩妹手法了。

东市方向的另一个路口,那些豪奴抚着脸上身上的伤痕,眼都不眨地盯着走过的人群,可是直到人都散尽,广场上渐渐空下来,也没能找出之前的目标,原因很简单,大多数百姓的脸上还戴着面具呢。

丑陋男子最终也没了折,只能恨恨地朝着远方骂了两声,心有不甘地离去。

第三百八十四章 争夺(三十四)

从广场到春明门,要经过道政坊,人流已经大为减少,陈金等人仍是依之前那样,散开围绕在四周,以便让他们小两口玩得更自在些。

“当真无事了么?”封寒月被他拖着,忍不住开口说道。

少女的手心出了汗,给人的感觉又软又滑,刘稷知道她一直在提着心,不由得生出一股怜意。

“多半是虚惊一场,之前出了事,他们小心一点也是自然。”

“我好想随你走。”少女悠悠地说道,就在这里,刘稷将手里的灯笼放到了她的手上。

“我也想,一天都不想再等了。”

少女痴痴地看着眼前的花灯,孰不知刘稷的身体已经繃直了,寒毛根根竖起,所有的感觉神经全都打开,因为他嗅到了某种危险的气息。

渐渐空旷的大街上,除了他们小两口,几十个手下分散在二十步开外的四周,警惕着走过的人流,一个身材纤细穿着胡装的身影也在其中,手里提着一盏圆圆的月亮灯,另一只手上拿着一个面具,看着这个面目娇好的女子缓缓走过,就连刘稷都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因为她的面相有些怪异,似乎不像是中原汉人,当然了,这不是问题,长安城里,连黑发碧眼的波斯胡姬都有,异族女子更是比比皆是,个个热情大方,这个女子也不例外,离他们三步远的时候,冲着他嫣然一笑。

而就是这一笑,让他觉出了不对,自己是戴着面具的,她不可能看出模样,做出这样的动作,要么是个花痴,要么一定是早就知道自己是谁!

没等他有所反应,女子左手一扬,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当头砸来,就在刘稷迅速出拳去挡时,右手上的灯笼被甩掉,身形快捷无比地欺近,无声无息地捅向他的肋部。

“噗”

刘稷的拳头砸在一个软软的皮面具上,由于用力过猛差点失了足,而女子冲势不减地扑过来,就像是两人飞着抱到了一块儿。

“戍主!”

陈金等人发现时已经晚了一步,只看到那个女子从灯笼把里抽出一根棍状物,另一头闪着亮白的金属光泽,他们痛呼一声,从几个方向围过来。

刘稷也觉得自己完了,因为隔得近,他能清楚地看到女子眼中的恨意,而对方手中的事物,直直地戳过来,不要说身上没着甲,就是着了甲,这种圆柱状的凶器,冲的就是破甲来的。

他唯一能做出的反应,是用左手的手臂去挡一下,没想到,女子似乎早就料到了这一招,手上一抖,圆圆的尖头避开他的手肘,从衣袖刺进去,她相信,自己舍身的一击,无论什么样的甲叶子都挡不住。

“砰”

两个身体撞在一起,全都微微地怔了一下,刘稷听到身体里传来一个清脆的破裂声,第一反应就是不会是心脏爆了吧,而女子则感到手中的圆刺刺在一个又坚硬又滑溜的事物上,她用尽全力的一击,也只是堪堪将它击破。

两人的第二反应同样很快,刘稷一面疾速后退,一面用手去捉女子的手腕,而女子则果断地弃了刀,让他的一捉落了空,只握住了那根圆圆的尖刺。

“捉住她!”

陈金大喊一声,自己却飞扑到刘稷的身前,到这个时候,封寒月才反应过来,声音都带上了哭腔。

“五郎!”

刘稷弯着腰不敢动弹,他怕是某个器官被刺破了,引起内出血,可是感觉了半天,连一点疼痛都没有传来,抓着那根圆刺试着摇了摇,尼玛根本就没在身体内。

他疑惑着拔出圆刺,又扒开袖子一瞧,不禁出了一身冷汗,原来女子的一击正中袖笼中的一尊陶娃娃,那是一对大阿福,塑的是一对童男童女玩耍的样子,圆刺刚好命中童男的肚子,将厚厚的陶片击碎,却被另一边给挡下来。

看着面具下那对已经渗出了泪花的眼睛,刘稷赶紧将陶娃娃拿出来。

“阿封,你救了我一命啊。”

“五郎!”

封寒月“哇”得一声哭了出来,嘴里还不住地自责:“都是我不好,不该拉你出来的。”

“你搞错了,是我拉你出来的。”刘稷一边安慰她,一边转过头。

手下已经将那个女子围住,只是那人颇有些拳脚,竟然在数人的围攻下,依然显得游刃有余。

“拿下她,我要活口。”

原本围在他身边的陈金听到他的话,马上带着人冲上去,失去兵器的女子渐渐不敌,刘稷在一旁不住口地安慰,就在这时心中异兆又起,他堪堪抱着少女的身子就地一滚,一阵劲风自上而下扑至,“砰”得击在路面上,将一指见方的青石板击得粉碎!

“快跑。”

刘稷顾不得身下的少女,大呼一声,双手撑起身体,腰上用力,硬生生地挺身而起,手上的圆刺被他倒握着,猛地扫过胸前,只听得一个金铁之声,竟是在刻不容缓之际,挡下了对方的偷袭。

灰尘散去,借着街灯的余光,刘稷看清了这个偷袭者的身形,居然又是一个女子,不过蒙着脸。

一击不中,女子毫不气馁,双腿交错而行,手中同样是一根圆圆的尖刺,另一只手则握着一把短刀,如鬼魅般的身影只一瞬间就到了眼前,一手疾刺,一手挥砍,欺他身后有人,无法后退。

原来之前的女子只是虚招,成则罢,不成就吸引自己的人去围攻,真正的杀招在头顶上,刘稷心知这是生死关头,他必须用最短的时间解决掉眼前的人,因为这个时候,少女的身边已经没有护卫了。

已经欺近的蒙面女子突然发现对方右手一动,向她打出了一大串不明飞行物,女子下意识地挥刀去挡,只听得“噼哩啪拉”一阵乱响,那些事物纷纷落地,没等看上一眼,对方已经生扑了过来,长长的圆刺当胸而下。

她用执刀的那只手架住对方的手肘,同时右腿上提,一个膝撞直冲对方小腹而去,没想到,对方根本没有在乎她的腿击,膝盖如同顶上了一个坚硬的铁盖子,而一股千钧之力如同泰山压顶般沉沉地袭来。

这就是刘稷的打算,很明显比灵巧,他占不到上风,那就拼力气咯,只见挥得动陌刀的手臂鼓起节节肌肉,在女子惊恐的眼神中一点点地挨近她的胸口,至于另一只手,则牢牢地捉住了她的左手腕,如同被一道铁箍箍紧,丝毫动弹不得。

大力之下,刘稷压着她的身体“噗”得一下子,倒在了街面上。

这时候,不远处传来一声女子的惊呼,两人同时一惊。

第三百八十五章 争夺(三十五)

在刘稷的任命下来之前,浑瑊依然是左羽林的一员将校,像今日这样的场景,兴庆宫一带挤了成千上万的百姓,光凭一个右羽林是不够的,于是他们也奉命前来维持秩序,浑瑊所在的这一营军士,便是守卫春明门以及左近的街道。

听到动静,他马上一挥手,留下一半看守城门,余下的二百余人,全部上了马,一边疏散街上的人流,一边向着道政坊的方向搜索前行。

很快,跑在最头里的他就看到了前面的情形,一个戴着青鬼面具的身影后头,追着一个身上带伤的女子,女子的身后,则是一群手执横刀的布衣男子,为首之人看到他,又是挥手又是叫喊。

“捉住那个女刺客!”

陈金!他认出了为首男子的身份,那也就意味着,五郎一定在这附近,浑瑊毫不迟疑地放开缰绳,一手执弓,一手伸到箭壶中摸出两支羽箭,纯以双腿控马,稳稳地张弓搭箭,瞄准了那个带伤的女子。

“噗”

女子侧身闪过第一箭,却没能避开接踵而至的第二箭,只觉一股大力扯住了她的腿脚,身体一下子失去平衡,伴着一声惊呼栽倒在街面上。

封寒月跑到他的马前,惊魂未定地指着远处。

“快,快救五郎!”

她的话音刚落,浑瑊已经策马加鞭跨过倒在地上的女子,同时将两支羽箭交到了手中。

刘稷松了一口气,那个声音并不是封寒月发出来的,也就意味着她应该是脱险了,被压在身下的女子眼神一变,面部向上微微一抬,刘稷下意识地偏过头,一道亮光从她嘴上蒙着的黑布透出,擦着他的耳边飞过去。

差点着了传说中暗器的道!

因为这个动作,刘稷压着她的那只手松了一下,马上迎来了女子的反击,上身不能动,她便继续用膝盖去顶,想不到一个女子的劲道也不算小,刘稷一面盯着她的脸,一面用上了全身的劲,将那柄圆刺狠狠地压了下去。

当浑瑊策马赶到时,只见刘稷依然紧紧压在女子的身上,手上的圆刺穿过心脏的位置,只余了短短的一截在外头,还没死透的身体不住地抽搐着,如同一条在厨刀下挣扎的鱼。

“噗”

等到女子没了气息,刘稷一把将圆刺拔出来,带出一蓬鲜血,顾不得同马上的浑瑊打个招呼,一边跑一边狂叫不已。

“嘴里有毒,小心!”

正在将另一名女刺客反手捆住的陈金反应极快,一手捏住女子的下巴,一手抓住脸猛然使力,“咔嚓”一声,将女子的下颌卸掉,手下打着灯笼往她嘴里一照,鲜红的舌根下,赫然压着一根闪闪发光的钢针!

“阿封。”

“五郎。”

小两口抱做一堆,附近已经被浑瑊带来的军士所控制,沿着周边的街道开始布控和盘查。

“唔”

神情一放松,伤痛便袭上心头,不知道碰到了哪里,引得他直皱眉,封寒月赶紧放开手,紧张地往身上看。

“伤到哪里了?”

“无妨,被那婆娘踢了两脚。”

刘稷解开下襟,小腹上已经青了一大块,正是那一撞的结果。

“挂彩了?”

浑瑊下了马,看了看他的身上,除了被溅到的血渍,并没有外伤。

“还好。”刘稷揉着肚子,将带血的圆刺递过去:“这是她们所用的兵器,你看看有没有线索。”

“说不好,不是咱们唐人惯用的。”

浑瑊不太肯定地说道:“附近没有可疑,一个死透了,身上除了衣物,什么也没有,面相上看像是契丹人,活的那个,你打算怎么办?”

“死士,只怕问不出什么,你有办法么?”

“女人就没有能保守秘密的,你想知道什么?”

刘稷给了他一个白痴般的眼神:“你说呢?”

“给某半个时辰。”

浑瑊带着手下将活口押走了,他会怎么做,刘稷并不关心,方才的事情让他有些后怕,这两个女子分明是早就盯上了自己,在人群中因为被手下挡着无法下手,只能等到人流散去,如果不是早有准备,就凭她们的身手,只怕早就得逞了。

而这一次,很明显是冲着自己来的,是谁那么想要自己的命?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陈金带着手下围了上来,刘稷先是捏了捏一直提着心的少女的手,然后对他们说道。

“今天是一个教训,你们是第一次做,以后一定要记得,首先要保护的是自己人,其次才是追敌,也怪我大意了,让你们拿活口,那个女子分明就是故意吸引注意,所以不必气馁也不要自责,打起十二分精神,咱们会做的,敌人也会做。”

“是”

陈金与弟兄们一齐应下,仍是按之前的布置分散开,只是加强了对靠近之人的警戒。

刘稷拖起少女的手,拉着她走到之前被袭击的地方,那里除了一滩血,周围散落着许多大大小小的事物,全都是在大慈恩寺时买的,他捡起一个纸筒,用遗憾的语气说道。

“可惜踩烂了,要不我还是去你屋外头站着吧。”

少女先是一怔,既而一笑,然后哭出了声。

刘稷解开她脸上的面具,搂住纤腰,慢慢地覆上少女的樱唇,少女掂起脚热烈地回应着,良久之后两人才分开。

“明日我要随父亲回乡了,会有好些日子见不着呢。”

刘稷伸出手指,为她擦去泪水,听到他的话,少女泪眼朦胧地点点头。

“我等你。”

“等我做什么?”

迎着男子的坏笑,少女口齿清晰地说道:“娶我过门。”

刘稷执起她的双手,笑着说道:“可惜了,最后一天,也让她们破坏了,那个恶婆娘,踢我两脚也就罢了,把咱们的鸳鸯烧了,你说该不该死?”

少女的目光停在地上的一堆残骸上,那是她扔下的,已经烧得没了形状,连竹编的架子都着了火。

见她又有伤感的趋势,刘稷赶紧说道。

“传闻鸳鸯成双成对,少了一只都活不下去,你瞧瞧,它们在一块儿多好?”

少女怔怔地听了,靠在他的胸膛上,悠悠地说了一句:“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刘稷没敢问,他看到浑瑊的身影正从街头走过来。

“等我一下。”

将封寒月放开,他迎着对方走过去,浑瑊拿着一块粗布,一边走一边擦拭,然后随手扔掉,刘稷看得分明,那块布上蘸满了血渍。

“如何?”

浑瑊面色严峻,犹豫了一会儿,压低声音说了两个字:“永王。”

“多谢,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请说。”

“今天的事,压下去。”

刘稷本以为他会为难,没想到浑瑊似乎松了一口气。

“参与审讯的都是某的弟兄,已经打好招呼了,至于那个女刺客。”

他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刘稷点点头。

“我欠你一个情。”

便转身走向少女的方向,面上已是寒霜一片。

第三百八十六章 争夺(三十六)

由于上元节前没有按惯例休沐,因此在节后,各部衙署开始了轮番补休,文部的第一批名单便落到了刘单的头上,谁让人家有个好儿子呢,谁让这个好儿子即将成亲呢,于是,连事假带婚假给足了一个月,算是一份特殊的恩典。

不过,刘单自己很清楚,这当中未必没有排挤的意思,他在寿王亲掌的文部任职,却与太子府上有着理不清的瓜葛,人家这么做再正常不过了。

或许自己该谋一个外任,以避开这种争端?当他将这个心思与好友岑参、杜甫等人托出时,后者却有不同的见解。

“仁甫,你的升迁,是天子金口玉言,不是太子求来的,且不说这番推却,会不会失了帝心,就是日后再无升迁,文部郎中这个位子,那也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岂能轻易舍去?”

这个道理,刘单何尝不知晓,一部之中,尚书往往由相国兼任,基本上相当于荣衔,实际主事的是两个侍郎,而往往也只会任命一个,因此,侍郎之下的郎中,才是部里的实权人物,拥有低品以下直接拍板的权力,但通常归通常,当部里的侍郎当真要抓权时,他这个矮人一等的郎中,又能怎么样?

刘单瞅了一眼坐在最下首的元载,无奈地叹了口气。

“原本想着,为公辅谋一个边地主簿,不过是举手之劳,谁料想,达奚侍郎转任礼部,新到任的韦侍郎诸多推托,事情竟然不成,掣肘至此,这个郎中,当着委实气闷。”

元载听他说到自己,谦逊道:“这事不怪仁甫,都是某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当有此报。”

“元公辅何不干脆投闲置散,歇上一段再说?”

岑参与他不相熟,说话也要客气一些。

元载毫不托大地一拱手:“只怕树欲静而风不止。”

岑参本想说弃了官,白身投入封常清的幕下,就可避开文部的刁难,听他一说,当中另有隐情,多半涉及到了寿王与太子之争,封常清避之唯恐不及,怎么可能在这么敏感的时候,收留一个铁杆的太子党?

这个话题有些尴尬,做为主人的刘单也不愿再提,转问起岑参的事情来。

“二十七郎,北庭的粮草押运,快要出发了吧?”

岑参摇摇头:“刘士安新任河南关内道转运使,某与他商议过,车辆马匹早已备齐,粮草辎重挤一挤也能有,唯有这人手,难。”

“太子不是建言,提前招募长征健儿,送兵送粮一并解决么?”

“法子是好,开始是哥舒相国掌着兵部,太子与他打了招呼,一切进行得还算是顺利,京畿、关内、陇右诸道的折冲府并力而行,五千到一万募兵最多一个月的功夫就能完成,可没曾想,新任的兵部安尚书回京了,他与哥舒大夫不对付,事情便一下子停滞下来。”

在座的几个人对视了一眼,都知道他说得是谁,安思顺,故去的那安郡王族兄,先任河东节度使的时候,与时任陇右节度使的哥舒翰便有过节,如今,一个成为尚书左仆射,另一个成为兵部尚书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一般无二的两个相国,要能服气才是鬼。

当然了,哥舒翰身上有着洗不掉的太子党嫌疑,而安思顺与寿王天然接近,这番争斗,多半又是天子有意为之,那便不能宣之于口了。

“不走也好,去某家吃了五郎的喜宴,再行不迟。”

刘单打了个哈哈,将话题揭过,众人都是会意地附和道。

“敢不从命。”

“定要叨扰。”

被自家父亲当成幌子的刘稷,此刻睡得正香,当让人粗鲁地摇醒之后,揉揉眼睛骂了一句。

“杨鹄子,都是九年义务制,你丫怎么就没学会礼貌呢?”

杨预“嘿嘿”一笑:“去你娘,某家也是奉命来的,稀罕么,有美娇娘不抱,跑来与你厮混?”

“有屁快放,老子还没睡醒呢。”

“三姨让某务必要请你过府。”

杨玉瑶?刘稷听他一口一个三姨地叫得那个亲,心说三姨父在此呢,怎得不叫了,腹诽归腹诽,他还是迅速爬起身,抓起衣衫往身上套。

两人有日子没见了,原因是都忙,他要养伤要忙着成亲,对方也是各种事情脱不开身,难道听说自己要回乡,想要见一面?

刘稷穿戴整齐,与他一块儿从后门出了府,门外停着一辆青布马车,一看形制就知道不可能是杨玉瑶的车驾。

“见过郎君。”一个年轻的女子站在车旁,看到他蹲身行了一礼。

“你们夫人呢?”刘稷认得她是杨玉瑶的心腹使女舒云。

“请郎君上车,婢子带你去。”

还搞得挺神秘,有自家兄弟和她在,刘稷并不怕危险,而且他相信,陈金一定会带人随行保护。

坐上那驾明显是下人的马车,刘稷发现里面就自己一个人,舒云与杨预全都骑马跟随,车子晃晃当当行了许久,就在刘稷快要闭眼睡着时,突然停了下来。

他从后厢跳下车,一股极浓郁的香油味道扑面而来,面前竟然是一间大殿,他四下里看了看,大殿周围广种松柏,却没有高大的宫墙,更没有随处可见的内侍或是宫女,而那种香油味,让他突然间明白了,这里分明是一座佛寺的后院,最让人气愤的是,跟在车子后头的一对男女,公然在如此庄严的宝刹里拉拉扯扯,成何体统?

说好的过府呢,他的眼神警惕起来。

“放开。”舒云挣脱杨预的手,红着脸来到他的面前:“右厢第二间,郎君进去即可。”

刘稷给了杨鹄子一个鄙视的眼神,大步走入大殿,果然,殿内正上方供奉着一尊佛像,远处隐隐传来僧人们的诵经声,他向右手找到舒云所说的厢房,双手一推,房门“嗞啦”一声开了。

“是你?”

看到里面的身影,刘稷露出一个不可思议的表情,就这么张着嘴。

久久地无法合拢。

第三百八十七章 争夺(三十七)

让他惊异的不光如此,屋中女子听到动静,转身便冲出来,紧紧捉住了他的双臂。

“告诉我,告诉我,告诉我......”

杨玉环睁着一双美眸,丝毫不顾形象地反复说着同一句话,可怜刘稷还没有从震惊中返过劲来。

与在大殿上天子身边的高贵娘子不同,与妙趣阁后院的那个文青女子也不同,此刻的她,身着一袭雪白的长裙,秀发梳了一个平常的样式,插着几只素钗,表情楚楚可怜,眼中血丝浮现,他不得不偏过头,才能强迫自己不去看那雪浪翻滚的诱人景象,否则脑子里就没法思考了。

“娘子,可否容在下先把门关上?”

杨玉环“啊”得一声收回手,身子后退几步,仿佛才发现自己的失态。

刘稷转过身,伸头往外看了看,确定听不到有什么埋伏,这才将房门关上,并将门栓落下。

他走到女子身后,扳着她的香肩将身子转过来,凝视着对方的眼睛,平静地说道。

“现在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小环姐姐。”

或许是这个怪异的称呼,让杨玉环生不出抗拒之心,她压抑着自己的心跳,讲述了这两天夜里所做的恶梦,听得刘稷目瞪口呆,这算什么?不科学啊。

好在,就连穿越这种怪事都能碰上,再多上一桩又能怎么着,他的嘴角泛起一丝苦笑,算不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别人抄诗天下闻名,自己想撩个妹子,还触犯了时空管理法,找谁说理去?

“你想知道什么?”

“是不是真的?”

“你怎么会这么想?”

“它就像刻在我脑子里,每一个情形,每一天发生的事情,说过的每一句话,都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世上哪会有这样的梦,难道是你的法术?”

杨玉环吓得浑身发抖,刘稷听得毛骨悚然。

“你知道么,今日我与至尊告辞,他会做出什么动作,说出什么话,在说出口之前,我竟然就已经知晓了,你说这不是法术又是什么?”

重生!

刘稷心里有了一个大胆的推测,这个本该死在三年之后的女子,因为自己的那首诗重生了,她脑子里的记忆,来自于历史发生改变之前,所以有的地方对得上,有的地方产生了偏差,比如安、杨已死,比如秦国夫人依然早亡,比如,李隆基今天对她说的话。

她来找自己,是因为这一切都发生在那首诗之后,实际上,在自己到来之后,历史已经改变了,会不会有这首诗都是个问题。

“别着急,慢慢说。”

刘稷并不敢肯定自己的猜测,更不敢过度地刺激她,因为他发现,女子被折磨得不轻,几近崩溃了,想想也是,任是谁,突然知道自己过几年就会挂掉,哪里还会有好心情。

“我来问你,姐姐可曾在梦里,梦到在下?”

杨玉环沉思了一会儿,摇摇头,她甚至知道洛阳兵败,封常清被盛怒的天子下旨斩首,却对刘稷这个名字毫无印象。

“那便是了,在下自认也算有用之人,缘何会被天子弃之不用,原因很简单,因为那是以前的刘稷,龟兹城中的无行浪子,只知道欺男霸女,为非作歹。”

“姐姐知道的事,我都知道,因为咱们是一样的情形,不是什么法术,而是被告知了先机,有如前朝袁天罡的推背图,在事情尚未发生之前,便已知晓,从而避免或是改变它。”

“如今安禄山死了,杨国忠也死了,不会再有马嵬坡,把这一切当成一个梦,做过就忘了它,好不好?”

杨玉环呆呆地看着他,美眸中泪光闪动,凄声说道。

“忘不掉了,我只要一闭上眼,就能看到他冷酷地样子,还有那些军士吃人般的眼神,你不会知道,那是怎样的痛苦,为什么他要那样对我,为什么,为什么!”

刘稷一把将她抱住,女子的身体在他怀中抖得像一片落叶,倾诉渐渐变成了哭泣,那种强自压抑下的嘶吼,深深刺痛了他的心,很明显,这段历史是女子的亲身遭遇,光是凭着想像,已经知道会有多惨了。

她没有活下来,更没有跑到倭国去,那不过是倭人的意淫而已。

杨玉环哭得声嘶力竭,刘稷默默地抱着她,任泪水将自己的衣衫浸湿,进屋前的那点子绮念,早就不翼而飞,只余下了无尽的怜惜。

一个看似风光,实则不过是皇权压榨下的可怜女子罢了,当然了,大唐所有的女子,也许都在渴望这种压榨,享受从岭南到关中的荔枝大接力,享受全族富贵傲视京城的荣耀。

只可惜,吃货的诱惑敌不过死亡的恐惧,被倚为依靠的男子出卖,心里的信念崩塌了,无论事情有没有发生过。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这具丰腴的身体里,显然蓄含着比常人更多的水份,等她慢慢停下来,刘稷感觉自己腰酸腿疼,这是从来没有过的,天知道过去了多久,万一再来一个捉奸,这里的地形还不熟,要往哪里跑?

似乎觉出了他的想法,杨玉环轻声说道:“他不会来的,今日是为八娘后事做法事,他尊崇道家从不会跨入佛寺半步,况且,这里里外外全是三娘的人,就连宫门外亦然,有什么动静,一早便能告知,你怕什么?”

刘稷松了一口气,差点被人捉奸在房的经历,的确让他心有余悸,看着近在咫尺的少年郎,那双饱含泪水的眸子里充满了迷离,明知这样不妥,却怎么也不想放开,可是让她像三娘一样,又难以启齿,结果少年一句话,让她雪白的脸颊一下子红到耳朵根。

“我不是怕,而是有点累,姐姐,咱们能不能过去坐着。”

废话,一具活体生香的躯体,整个压在双臂上,动也动不得,能不累么?

扶着女子在榻上坐下,刘稷做了一个甩胳膊的动作,更是让她羞得抬不起头来,少年当真对自己没有他念,这种感觉让她五味杂陈,那天在屋里,明明看到了掩饰不住的欲望啊。

孰不知,刘稷此刻把她当成了一个饱受煎熬与已倾诉的弱女子,怎么可能想到那上面去,倒是此刻女子的神态,让他看得有些发呆,所谓梨花带泪,不外如是。

他情不自禁地掏出一方锦帕,为她擦拭脸上泪痕。

“姐姐心里好受些了么?”

杨玉环抬起头,凄然一笑,却没有抢过他手里的锦帕:“我喜欢乐舞,从很小时就喜欢,父亲去世后,母亲将我送到洛阳,寄居在叔叔的府上,每日里最快活的,便是与那些乐伎习练器乐、舞姿,那一年,咸宜公主出降杨洄,做为夫族,我等都去观礼,他是送嫁的皇子,丰朗英挺,我的心思全都在席间的歌舞上,是后来才知道,他对我有意的,成亲的那一天,他用御赐的小管,在我们的屋子里吹了一曲《凤求凰》,我为他舞了一只《绿腰》,两个人夫唱妇和,以为便是一辈子。”

“五年,即使我无所出,他也从不计较,赐下的那些侍妾,根本就没有动过,将我宠得依然如同出阁之前,宠得我不知天高地厚,人心险恶,直到那一天,惠妃过世,我与他进

宫守灵,竟然......就在灵前,你知道么,从那一天开始,他就不许我再与自己夫君同房,哈哈!”

杨玉环笑得泪水四溅,刘稷垂下手,已经没有擦拭的必要了,同一个故事,不同的角度,更让他看清了这出悲剧的始末,用禽兽来形容都是侮辱了禽兽,整个就是一个变态。

“出了这样的事,偏生我还不能死,我若是死了,他也完了,还有家中那么多人,叔叔、族兄、姊妹,他们都巴不得,我能一步登天,宠冠后宫呢。”

“就这样,在他的安排下,我在道观中呆了几年,每天都要穿着道衣服侍他,直到他娶了新王妃,我也成了宫里的第一人,人人皆大欢喜,就像你那歌儿中所写的,对么?”

刘稷默默无语听她讲述自己的故事,也许在记忆觉醒之前,她可以用诸如爱情之类的来自我催眠,毕竟那个人对她的宠爱的确上了史书的,可知道自己的结局后,再来看之前的过程,便会是全然相反的感觉,他相信这些话,就连杨玉瑶也不会听闻,只有自己,被她认为是同类人,才会如此地毫无保留。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女。”

“好一个不重生男重生女,可又谁知晓,这背后的龌蹉?”杨玉环咬着银牙,恨意频现,文青女果然都是有洁癖的。

“原以为,他多少还有一些爱惜之意,可那日,他将他召入宫中,分明就是有意要我难堪,哼,前脚委以重任,后脚便如防贼似地防着我们,他以为人人都那般无耻么?就算当真遇上了,我能对他说什么?一个失节妇人,早在十多年前就该死去的,有时候,我倒是真想再交与他一回,而他本就是谦谦君子,连多看我一眼都不会,那个站在洛阳牡丹花旁的女子,已经死了。”

“不,在殿下的心里,娘子永远都是初见时的模样,他不敢看你,是心痛,而非厌弃。”

杨玉环自失地一笑:“所以,我与他再也不可能了,就让他永远念着那一天罢。”

说着,她看着刘稷的眼睛,凄楚地说道:“刘稷,你是我唯一能找到的人,帮帮我,让我也放纵一回,好不好?”

幸福来得太突然,他居然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我只是个粗人。”

杨玉环抚着他的脸,眼中媚意丛生:“那就使出你所有的本事,让我见识见识,当真如三娘所说那般......强么?”

这番话,如同春药般一下子释放了他所有的束缚,刘稷手脚飞快地扯掉衣衫,双目通红得扑向那个传说中的娇躯。

......

一个放下心防有意放纵自己,一个深受刺激难以自拔,结果便是几度云雨,双双达到了颠峰,怀中女子几近虚脱,面上尽是满足的笑容,用尽了气力的刘稷恨不能睡上一觉,可他知道这不是在某个府中,必须马上离去,狠心放开手,颤抖着双手穿好衣衫,他俯下身在女子的额头印了一下,轻手轻脚地溜出门,刚把门给带上,便被人拍了一下。

“人吓人,吓死人的。”

杨玉瑶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伸过头闻了闻。

“连我走近都没听到,五郎这般下死力,可是如愿了?”

“至尊来了?”想到第一次的情形,刘稷朝她身后看了看。

“方才叫得多大声,这会子怕了。”杨玉瑶“扑嗤”笑了起来:“放心吧,法事已毕,他不会过来了,奴是来收拾残局的,前面的姊妹俱已离去,娘子随我回府沐浴一下,五郎不如同往?”

想到方才的情景,刘稷的心又不争气的跳了起来,这里头的暗示太明显了。

杨玉瑶掩嘴直乐:“想什么呢,到了我府上,服侍她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哪还有机会,闻得五郎要返乡成亲,想同你告个别罢了。”

“只怕要拂了姐姐的好意,启程就在今日,家父还在府中等着,不敢稍有耽误。”

“看吧,有了妹妹就不要姐姐了。”杨玉瑶笑弯了腰。

刘稷焉能不知她在捉弄自己,搂过她的腰,径直按在墙壁上,毫不客气地堵住了那双樱唇。

一个长长的热吻,让杨玉瑶几乎喘不过气来,没等气息平复,少年的一句话,又让她娇笑失声。

“姐姐恕罪,今日委实不成了,这会子手脚还是软的呢。”

“去吧,等你上了京,带着她上府来,咱们再叙。”

刘稷在她的笑声中落荒而逃,依然是坐之前的青布马车回到府中,刘单等人果然已经收拾停当,只等他一块儿启程,岑参等人一直送到城外方才离去,而他们父子则带着随从快马加鞭,朝着刘氏的聚居之地,离长安城八十余里的鄠县而去。

第三百八十八章 争夺(三十八)

万顷尽天色,千寻穷地根。

舟移城入树,岸阔水浮村。

闲鹭惊萧管,潜虬傍酒樽。

螟来呼小吏,列火俨归轩。

当刘稷听到父亲吟出这首诗时,已经是第二日的午时了,眼前的景象,让他恍惚以为到了后世的江南,水路纵横,阡陌如织,闾桑相闻,渭水的支流涝水与宽阔的官道平行,沿岸两旁是一块块开垦齐整的灰色田地,县城的主街便是穿城而过的河流,每隔上数百步,架设着一座木制的便桥或是拱桥,桥下舟揖紧连,肤色紧致的渔家女一边撑杆,一边用粗俗的话语与男子争吵,河边的浣衣女子捣衣如杵,嬉笑怒骂之声不绝于耳,活脱脱一付水乡风情画。

鄠县,他在这个世上的根,到了。

刘氏一族在这里算是个外来户,他们的祖籍位于隔壁岐州的岐山,就是刘稷所去过的马场所在地,为什么迁来此地,他猜到答案,已经是到家的第三天了。

与这世上所有的大族一样,刘氏也居于县城外乡村中,乡绅乡绅,掌握着乡镇以下的行政权,这是华夏延续数千年的传统,只有从商、进学、为官、做工的才会跑到城里去住,当然了,家中是不是在县城置有别院就不得而知了。

刘氏不算大族,是因为族中丁口的数量太少,举例来说,刘稷年方十七,在族中排行第五,三十五岁的岑参,排行二十七,近四十岁的高适,排行三十五,由此可见,刘氏一族中男丁有多稀少。

当然了,除了数量,男丁成材的质量也是个重要的标准,不过总得来说,数量是可以碾压质量的,这便是为什么古人重男轻女的原因,男丁太少,抢水争地都打不过啊。

他在族中行五,家中行二,上头还有一位哥哥,刘单的嫡长子,姓刘,好吧这是废话,名字同样是第三天才知道的。

名社。

简单粗暴得令人发指。

当时看到记于族谱上的这个名字,刘稷忍不住看了便宜老爹好几眼,心说,您这志向,是不是也忒雄伟了一点,臣妾要多难才做得到啊。

“见过爹爹!”

鄠县县城外秦岭乡岸头村村外,二十二岁的刘社带着家中仆役,早早地候在路旁,看到他们的到来,赶紧上前牵过马头,恭敬地将刘单扶下鞍,后退两步,也不顾地上的尘土,便拜伏于地,叩首再三方被叫起。

回到家中,刘单才找到了一家之长的感觉,此时他并没有亲手去扶,而是目视身后的刘稷,正在好奇打量地下之人的某人被盯了好几眼,才后知后觉地上前将这位兄长扶起,然后,后退一步,长揖作礼。

“见过兄长。”

“阿稷!”

刘社不等他礼毕,便上前一把执住......双手,他是真不适应这样的热情,连回应的笑容都尴尬了几分。

这份尴尬,等到了自家府邸,就更甚了,因为接下来,是生下这具肉体的女子,他的母亲。

刘单娘子高氏人如其姓,生得是真高,一看到她,刘稷就放心了,自己还有得长,还不到四十岁的高氏一点都不显老,看到他的第一眼,泪水便涟涟而下。

“五郎,你......你可回来了。”

刘稷几乎第一时间就感到了对方的爱意,身体不受控制般地完成了跪拜作礼的动作,还未站起身,人已经被拥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没有哭天抢地的嘶吼,只有低低的饮泣,眼前的妇人将他的头脸摸了又摸,似乎想要从中找了一点记忆中的痕迹,整整十年不见了,刘稷都不知道,一个母亲是如何打发这种日子的,龟兹城中的刘宅,里面有一间屋子,放着无数双手工纳的布鞋,无数件大大小小的衣衫,针脚密密麻麻,如今看到妇人的磨粗的手指,他才知道,那些事物的由来。

“娘,不孝儿让你记挂了。”

这声真心的呼唤,让高氏好不容易压下的情绪在瞬间爆发出来。

“儿啊。”

母子俩在院中哭成了一团,一旁的刘单父子默默地等了一会儿,才将二人劝开,因为,会见还没有结束。

进了后院的堂屋,府中最大的BOSS才最终现身,那是刘单的母亲,他的祖母。

老太君就没高氏这么矜持了,没等刘稷行礼,便将他叫上前,一把搂进怀里,“心肝肉儿”般得叫得他浑身发麻,却也感受到了一种别样的亲情,更奇特是的,一边疼他,一边还在不住口地骂儿子,他终于明白,刘单为什么要将自己送到塞外,留在这个家里,自己只怕要成为鄠县一霸,长安一害,大唐一祸。

“......你个挨千刀的,将我的五郎远远地打发了去,可怜一个六岁的孩童,任他自生自灭,母子分离,骨肉相隔,那些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么,你个不孝的逆子,就盼着气死了老娘,你好逍遥快活是吧,呸,做梦,弄起子下流胚子,连个蛋都生不出,家中好歹就两个男丁,还生生要拆散一个,你这忤逆不孝的狗杀才......”

可怜刘单连句辩解的话也不敢说,只知道不住地叩首,他这一跪,屋子里就没有能能站得住的,刘稷一边装乖宝宝,一边暗暗给老太君点了个赞,骂得太好了,这些封建余孽就该骂骂。

等到老太君发泄完,仍是不让他起身,就这么伏在膝下,很是随意地一指边上的一个小女孩。

“那是你十二妹,名唤作细君,八岁了。”

小女孩眨着一双好奇的眼睛,规规矩矩地向他行礼:“阿兄。”

然后就没有了,刘稷分明看到一个二十许的妇人就站在她身后,估计就是老太君嘴里的下流胚子吧,那么这个小妹多半就是庶出,也难怪了,十年都没能生出儿子,老太君不窝火才怪。

这么一折腾再加上吃饭,就到了夜里,等到第三天,他从安逸舒适的床榻上被叫起,在一群娇俏可人的婢女服侍下穿好衣衫,便被带到了村中最重要的一处建筑,本地刘氏宗祠,当看到供奉在里面的密密麻麻的牌位,墙上挂得满满当当的画像时,他才知道,为什么父亲会给自家兄弟俩起这么个名字。

第三百八十九章 争夺(三十九)

宗祠,是华夏人祭祖的地方,在数千年的宗族社会中,他一直都是社会单位最为要紧的一个组成部分,很难想像一个没了宗族的人,在这个社会中要如何生存下去,也正是因为如此,华夏人不喜欢主动迁徒,因为在陌生的环境里,会被抱团的本地人欺负到死,这不是潜规则,而是通行于世的明规则,原因很简单,外来人侵犯了当地人的利益,人家还不同你拼命?

实际上,春节这个传统节日,最初的主要作用是就是祭祖,大年初一最重要的活动,不是走亲串门子,而是全族聚集于此,在新年第一天,向祖先献上祭品,企求他们的在天之灵,保佑来年风调雨顺,为农的收成良好,谷物满仓,为商的钵满盆满,生意兴隆,为官的仁途顺遂,步步高升。

同时,向他们报喜,讲述一番子孙后代在过去的一年里,取得了哪些成就,今日开祠就是为此,因为族中最显贵的一员,回来了。

阖族男女,挤满了这个宽敞的院落,刘稷粗粗一数,大约在三百人上下,女子约占一半,却没有小妹刘细君,因为她是要出嫁的女子,只有娶进来的妇人才算是刘氏人。

“三十四世孙男单敬献牲一口,豚三口,子男社、男稷各畜一口,伏惟上意,敬醮礼请,旃于血食,不敢或忘。”

刘单一人在前,他兄弟二人在后,各执香烛,将准备好的牲畜,也就是所谓的六畜献到祭坛上,然后是五谷,这些祭品并不是像后世摆着直到烂掉,而是马上就会被族人分掉,说明古人根本就知道,祖先要的只是一片心意,而不是浪费粮食,接着,第一次来到这里的刘稷,按照事先的提点,拜祭了这具肉身的祖先,每说到一位,都会有一个族中的老人,将他的事迹述说一遍,与那些听过无数遍的族人不同,第一次听闻的刘稷几乎傻在了当场。

无他,太狗血了。

位于正当中的神主牌,足有一人多高,也就是这支刘氏的先祖,牌子上写着几个大字。

“故先高祖梁孝王讳武尊位”

梁王刘武,汉文帝刘恒嫡次子,与景帝刘启一样,都是皇后窦氏所出,平定七国之乱立下汗马功劳,被景帝亲口许与帝位,后来当然没有实现,否则就没有刘彻什么事了。

还好他死得早,否则在那位武皇帝的治下,几乎没有幸存的可能,好在他这一支还算低调,一直传到了王莽代汉,东汉时,已经沦落到了平民的地步,就像那位自称中山靖王之后的草鞋男,泯然众人矣。

不得不说,大唐真是个包容的朝代,前朝的皇族可以任官,比如宇文士及、萧瑀、杨慎矜等,如今可好,公然祭祀前朝皇族,还给儿子起名社稷,要是生了老三老四,是不是得叫刘江刘山?你咋不上天呢。

好在他们还知道忌讳,只论到了刘武一代,没有上溯到汉文帝甚至是汉高祖,在这个讲血统论出身的时代,还有谁能牛逼得过自己的姓去?

刘邦的三十六代直系后代啊!

看着那张巨大的画像,他莫名地想起了大慈恩寺前卖年画的中年摊主,就在这种胡思乱想当中,刘稷结束了繁复的祭祖仪式,接着便是登录事迹,这才是族人们一齐聚在此地的缘由,祖上的荣光早就没了,现实的问题才是当务之急,因此,刘单这个文部郎中,是有极大吸引力的。

“七郎啊。”慈眉善目的老族长亲切地叫着刘单的排行:“你如今出头了,可要提携后辈......”

无非就是当年为了供你读书考功名,族里付出了多少,什么三婶家的狗为你家赶走了偷粮的贼,如今她家只有一个孩子,虽然识字不多,身体强壮,跟着做个长随不过份吧,什么六伯当年帮你上京打通关节,花了不少的银钱,他如今只是个不入流的小吏,为他在县衙里谋一个流外的差使,继而争取挤入当地的实力派,春耕秋收的时候,就能帮着族人享受税收役使上的好处,等等诸如此类。

刘单可以拒绝么?他没有那个权力,背弃亲族比背弃国家还要受人唾弃,更莫说,族长说得全都是人家于已有恩,有恩不偿简直畜生不如,刘稷看着老爹在那里唯唯应下,不禁有些好笑,这架势还真有几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意思,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保持什么廉洁,除非是圣人。

“听闻五郎从征归来,不知可有勋劳?”

此言一出,不光是刘单,刘稷本人都是一愣,鄠县离着长安城不到百里,自己在那里搅风搅雨,乡亲居然毫无所闻么?他突然想起来,祠堂大门上的门神,贴得还是黑面老尉迟和青脸秦叔宝呢。

“他......”刘单尴尬得脸都红了,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说。

其实我的这个官职,全是靠儿子挣来的?他的任命,还在政事堂诸相国讨论中,天子让他自择领地?不得已,还是刘稷自己接了一句。

“各位长亲,小子不才,立得些许微功,如今已经是个郎将了,手底下管着百十号子人呢。”

“不错不错,你还这般年轻,便能做到这个......郎将,将来定能光宗耀祖。”

族长估计也没弄懂这究竟是个什么官,反正都说了管了百十号人,打个折扣也就是个队正的干活,算是军中基层小军官,倒是很符合他的年龄。

他在族谱上写了一行字,随口问道:“五郎的军籍还在县里吧,明日去打听一下,朝廷今年究竟要募多少人,咱们村子摊上几个,若是太多了,少不得还要撕扯一番。”

听他这么一说,刘稷突然反应过来,天宝十二载的募兵,实际上已经提前开始了,其中安西北庭两镇需要补充一万人,可都着落在关中等地呢。

“族人不愿意从军么?”他的问题,让老族长停下笔。

“你长年在外,可能不知情,咱们族中人少,男丁就更少了,你看看,全都在这里,如今好不容易你爹爹熬出头,趁此良机,送些读书人出来,着意栽培一番,岂不是好,去到那么远的边塞,刀枪箭矢无眼,哪是容易的,你算是侥幸了,若是有法子,不若也留在京城,听你爹爹说,要适琅琊郡主,日后就是郡马了,也不失为一条路子。”

刘稷明白了,感情他们都以为,自己被皇家招婿,吃上了天子的软饭!难怪会是这样的眼光。

问题是这位郡主,她不姓李啊。

第三百九十章 争夺(四十)

穿越两大苦,当唐朝的驸马,做宋朝的公主,当初刘稷死活要推掉天子的招婿,就是缘于此,如今才知道,就算不是穿越者,本地的乡亲,看待一位尚主的男子,也跟后世吃软饭的男子差不多。

面前这位跟班就是这种眼光。

按辈份算,他应该算是刘稷的小弟,叔伯家的孩子,年方十五,排行老十,名叫刘科,今日要去县城办事,特意找来给他指路的,至于为什么找个十五岁的小毛孩给自己当向导,估计一是年龄相当,二是旁人不那么热心,至于三,多半就是最后那个原因了。

“老十,今日你不用进学么?”

稍稍快他一头的刘科转头欢快地说道:“家父同夫子打过招呼,今日跟着你办事,无须去学堂。”

刘稷发现,这个十弟马骑得很稳,回过头与自己交谈,手上甚至连缰绳都放开了,依然驰骋自如,他的心里一动。

“怕是不光如此吧。”

“嘿嘿,或许你不记得了,十年前,七叔还未赴碛外时,你六岁,我四岁,咱们可是最好的玩伴,当年没少一起挨罚。”

难怪,六岁正是一个孩子最皮的时候,或许就是太调皮了,老爹才会一意孤行将自己带往了安西。

他不动声色地笑了笑:“年幼无知,又不好学,走了也好,你可不能学我。”

“五郎,其实我同你一样,夫子总说,脑子里缺根筋,那些文章天书一般,诵读都读不通,莫说是分解断句析义了,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

“你想从军?”

“成么?”

刘科紧张不已地盯着他,刘稷不禁宛尔,族中的人羡慕的是考上状元,如今成为文部郎中的父亲,而不是他这个小军头,也只有这个小弟,估计小小年纪就被自己带坏了。

“这事不急,回去了与叔伯好生商议一下,等想好了再同我说。”

“嗯。”

刘科见他不反对,高兴地应下,很快两人就来到了鄠县县城,位于城南的一处院落,说是院落,却更像是军营,被一排厢房围在当中的是一个占地颇大的空旷场所,四周摆放着一些石锁、擂木以及木头架子,他一看形制就知道,那是摆放兵器的搁架,只不过上面空空如也,而且落满了灰尘。

中堂的匾额上,写着“善信府”几个字。

这里不是什么善堂,而是大唐开国初年所设的折冲府!

贞观年间,天下共设折冲府六百三十四,其中关内诸道置府三百六十一,贡献了天下府兵半数还多,关内、京畿、陇右等道每一个县都设有一府,他虽然自幼就离乡远赴安西,可从军时,依然要登记在家乡的折冲府名下,也就是设于鄠县的善信府。

如今不同于贞观年,府兵制早就没落了,各县的折冲府,变成了后世的招兵部门,类似于人武部一样,主要的作用就是为安西北庭这样没有人口基础的边镇,募集足够的兵员。

这些情况,刘稷一早就有料到,可没想到,朝廷明明已经下诏募兵,这里如何会冷清至此?

“你等有何事?”

从堂中出来一个男子,穿着皂色圆领衫,一看就是不入流的吏员。

“这位是......”刘科本想帮他说明来意,没想到刘稷一口截住了他的话头。

“我等是来投军的,缘何无人接引?”

“投军?”

小吏狐疑地打量了两人一下,皱着眉头说道:“哪个乡寨,可有里正、耆老的保书?”

“秦岭乡岸头村。”

刘稷作势理了理袖子,露出一份文书的边角,其实那是他的告身,小吏见他们准备齐全,有些为难地说道。

“今儿可不巧了,府里没有主事的人,两位果毅俱已离职,新的折冲都尉还没到任,你们迟些日子再来吧。”

“要等多久?”

“这可不好说了,上头的事情,小的们怎么敢打听,怎么也得下个月去了吧。”

“为何是下个月?”

“听闻那位都尉要娶新妇,一时半会儿的,哪来得了,可不得等到下个月去了?”

刘稷听得莫名其妙,正想再问问,堂中走出一个青衫男子,不耐烦地冲他们说道:“说了不理事,只管鸹噪做甚,把人打发了便是。”

小吏唯唯应下,转身打算请他们出去,刘稷目视后来的男子,淡淡地说道:“你是何人?”

男子面色一变,刘科眼见不好,赶紧上前拉住,嘴里劝道。

“没人主事,不如下回再来罢。”

小吏也在一旁劝说:“那是吴兵曹,你们还是先走吧。”

上折冲府兵曹参军,不过是个刚入流的小官而已,他推开刘科的手,上前一步。

“不是没有主事的人吗,投军记名,你做不了么?”

“本府做事,何时轮到你来过问,来人啊,将他们叉出去!”

那位吴兵曹顿时怒了,一声喝骂,从堂中冲出一群人来,刘稷素然不惧,因为那些人全都是如之前的男子一样,不过是些书吏罢了,堂堂一个军府,竟然连个军人都没有。

刘科眼瞧着不对,赶紧挡在他身前,那些书吏将他二人团团围住,却也只敢虚张声势,吴兵曹喝骂道。

“上,上,拿下他们,出了事,都在某家身上。”

书吏们作势欲上,刘稷不慌不忙地拿出自己的告身,在他们眼前一扬。

“谁敢?”

书吏们都是识字的,一个个看着上面的文字面面相觑,只有吴兵曹离得远,看不清他拿得是什么,一边走上前一边说道。

“什么阿睹物,也敢口出狂......”告身上面那串长长的官职,让他的话咽进了喉咙里,惊讶得话都说不圆了:“果毅都尉?”

“是左果毅都尉员外置同正员,我虽非本府当管主官,问责于你,不算过份吧?”

所谓员外置同正员,就是挂职的意思,并不是当管,善信府是上折冲府,通常来说,置有一位主官折冲都尉,副职则设有左右果毅都尉,下面还有长史、参军等佐职,吴兵曹就是后者,此刻看到他的告身,脑子里“嗡”得一声响。

“我来问你,京中是否有令,命本府招募今年的新卒?”

吴兵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呆呆地看着他,突然蹦出一句:“你是刘果毅?”

刘稷有些不耐烦:“告身上不是写着?莫非你不识字。”

“刘府上的稷郎君?”

刘稷没有说话,冷冷地看着他,一旁的刘科赶紧接口道。

“自然,这是我家五郎。”

“刘稷刘五郎。”吴兵曹念了一句,眼睛瞪得溜圆:“你是刘五郎!”

刘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那是自然,我家七叔可是文部郎中呢。”

“哎呀。”吴兵曹拍着大腿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刘稷二人不解其意,怕他要突然动手,暗自心生戒备,没曾想,对方突然间拨开众人,上前来深深地一揖。

竟然是下属见上官的礼!

第三百九十一章 争夺(四十一)

前琚后恭必有蹊跷,刘稷有过被袭击的经历,虽然觉得这里的可能性不大,心下哪敢放松。

“你这是何故。”

“下官,喔不,属下有眼无珠,竟然冲撞了上官,罪该万死,罪该万死。”

吴兵曹一揖到地,生怕他不信,又快又急地解释道。

“本府在上个月月中就接到敕令,府中折冲都尉另调他处,左右果毅都尉本就空置,长史更是久已不设,是故一直都是属下带着人在打理府中事务,不瞒上官,如今的情形你也知晓,一年难得招一次人,种种懈怠之处便不言而喻,今日不巧冲撞了上官,全是下属的错,万忘恕罪。”

虽然他说得有点乱,可刘稷却听出了大概。

“你是说?”

“武部有令,稷郎君便是本府新任的折冲都尉,叙正四品上阶,吾等参见上官。”

吴兵曹拉着那帮书吏,乱哄哄地在他面前行礼,刘稷愣住了,刘科更是呆住了,不是来打听募兵的事么,怎么就成了接管折冲府了?虽说如今的折冲府与后世的人武部一样都成了清水衙门,可品级摆在那里啊,要知道,刘单一个人人称羡的文部郎中,也不过是正五品。

而刘稷更是完全糊涂了,他本来就是果毅都尉,升一级没什么,可问题是,自己明明是安西的军官,无论什么都尉都该是挂职,也就是后缀上要加上员外置同正员,为什么这些人的态度,是当自己主官来看待的?

“且慢,武部的文书在哪里?”

吴兵曹此时已经完全变了个人,恭恭敬敬地将他二人领进去,中堂的布置与大唐别处的官署相差无几,都是前面办事后面办公,他一直被领到了里间,吴兵曹从书格中找出一封文书,双手递到他的眼前。

刘稷拿出来看了一下落款,是去年十二月签署的,上面明确写自己被任命为善信府折冲都尉,没有后面的那几个字。

也就是说,不是散职而是职官?

见他沉吟不语,吴兵曹心生忐忑,生怕之前的事还要计较。

“上官,咱们这种去处,比不得寻常州县,也就是录名登记,钱粮兵服军器甲仗上头,全都抠得死死得,换了谁都呆不长,上头来催令,咱们还要下去同那些乡绅掰扯,否则谁肯送人来,更别说,上头一天一个主意,今日要得急,来日又要缓行,这差使当真不是人做的。”

“你是说,武部之前有令招募,后来就下令缓行?”

“可不是么,每年就靠着招募健儿,衙中才有些进项,不是咱们怠政啊,也不知道武部究竟是个什么主意。”

刘稷明白了,府兵制下,那叫征发,容不得你不去,不只要去,还要自备战马兵器粮草,所以才会一丁授田百亩,如今改为募兵制,人员自不必说,兵器粮草全都变成了官府供应,合格者当场分发,再加上军服和?米,这其中哪能没有油水?

下面的乡绅会白白将壮劳力送去从军么?想想也明白是怎么回事。

刘稷叫他将武部的文书拿来看,果然一封是主管武部的哥舒翰所下,另一封的颁行者则是武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

安思顺!

两人是对头,后者在历史上就是死在哥舒翰的诬告下,也是个悲剧人物。

缓行的理由是武部没有准备好招募所需的粮草?米。

没有钱粮,谁来从军,刘稷明知道他是在刁难,却也无法可想,因为人家说得是缓行,又不是不行,理由充分,告到天子那里也没折,这就是权力倾轧。

朝廷可以缓,北庭却缓不得,刘稷将那封文书扔到书案上,沉思了一会儿。

“吴兵曹,你久在地方,可知这鄠县乡情?”

“不瞒上官,要说本地乡情,还有比属下更明白的,打死属下也不认,你想知道什么,尽管问便是。”

“好,那本官来问你,可知本县逃户是否清理干净?”

吴兵曹一愣,没想到这位年纪轻轻的折冲都尉,一开口问得就是最棘手之事。

“这种事,哪有干净之理,他们逃得掉兵役,又岂能逃得掉田赋租庸,如今一丁授田不足二十亩,多少人弃籍而逃,不独是本县,天下哪个郡县不是如此?”

“那就是有了?”

“折冲意欲何为,属下为何不明白?”

“这有什么不明白的,咱们不招募了,帮着官府捉逃户去。”

刘稷轻飘飘的几句话,惊得吴兵曹嘴都合不拢。

“捉......捉逃户?”

“对,你这就写下文书,把这里所有的人都派下去,每一个乡村集镇都要走到,给你五天,我要知道全县的逃户情况,做不做得到?”

吴兵曹愣了半晌,终是一点头:“属下明白了,一定如郎君所愿。”

逃户关系朝廷赋税,一直都是户部和度支在管,折冲府在国朝早期隶属十二卫大将军,府兵制废置之后归了武部管辖,当着武部的差使,去干户部的活儿,刘稷自然有自己的考量,他现在没有空去同上头掰扯,就算去了,相信人家也会有无数种法子把他撅回来,既然如此就另僻犀境好了,正好自己有个折冲都尉的名头,行事还真不用太忌讳。

站在一旁的刘科脑子里浑浑噩噩的,万万没想到,这个只比自己大了两岁的兄长,居然已经贵为一府主管了,若是放到二十年前,那是可以仰视州官的所在啊,就是县城中的县尊也得敬着。

如今虽说大不如前了,可又有谁敢小看?

“老十,你说咱们村里,有逃户么?”

“啊。”刘科回过神来:“哪能没有呢,也就族里丁口少,还没有到过不下去的地步,别的乡镇,甚至是邻县逃来的,看着都惨,若不是有他们,咱们村里哪来的私塾,地都种不过来呢。”

这便是关中的现状,地少人多,刘家丁口少,又希望多出文人仕子,自然需要人帮着种田,那些逃户扔了户籍,依然要活下去,租他们的地种,只需要上交田租,却省了差役徭役杂税等等,双方各取所需,才导致这种情形愈演愈烈,直到安史乱后,杨炎提出两税制,不再以人头为基准,一直影响到了后世上千年。

刘稷“嗯”了一声便不再说话,刘科此时看着他,也不再像之前那么随意,两人走出军府,他一眼就看到了扮作农夫的陈金。

“等我一下。”

刘稷将刘科留在原地,自己走过去,蹲下身,装作感兴趣的样子。

“查得怎样?”

“守了两天,认出了一个在那天意图袭击咱们的人,属下们将他绑了,据他招供,事情的确是永王指使,意在郡主。”

“啪”

一根小指粗的木棒被生生折断,刘稷的眼中闪着阴冷的光芒,看得陈金心中一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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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二章 争夺(四十二)

五郎并非一个小小军校,而是新任的本府长官,这个意外的消息如同插了翅膀般,在一个晚上就飞遍了整个秦岭乡。

虽说如今的军府大不如前了,可他也是实实在在的正四品架构,在大唐这个文武并驰,大多数时候甚至是文贱武贵的朝代,更是了不得的事,要知道,贵为天宝二载的进士科魁首,刘单混了九年也没能混出头,如今才将将跨过绯袍的门槛,可他那个被所有人认为顽劣不堪,甚至小小年纪就发配到了碛外的小儿子,离着紫袍仅有一步之遥,是真的只差一步了。

十七岁的紫袍啊!

而落在有心人眼中,这种明显的对比,更有些耐人寻味的意思,一个附马都尉不过五品,如今的五郎,根本不需要用尚主来衬托自己,刘家所在的岸头村,陷入了集体的失声,而刘府,却陷入了难以置信的狂热当中,这其中犹以高氏为甚。

儿子出息了,最高兴的莫过于母亲,看着对面这个哭成泪人的妇人,刘稷开始怀疑,惊喜来得太突然,是不是会产生难以估量的副作用?这才哪到哪啊。

“娘,这只是个渡职,儿或许还会升迁。”

“什么!”

高氏掩着嘴,在一瞬间就收住了泪,这份功力,让刘稷自叹弗如,果然,女人天生三分戏。

“只是,或许会调出外地,娘知道的,本地人不能在本地为官,这是定例,所以儿才会说此乃渡职,不会长久。”刘稷小心翼翼得给她打着预防针。

“娘知道娘知道,儿啊,你吃苦了。”

此时的高氏,完全沉浸在做一个成功儿子的母亲当中,自动忽略了那些负面的东西,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刘府老太君的身上,老人家就没这么矜持了,整日里笑得合不拢嘴,恨不能嚷得满村人都听到,可怜原本还是个香饽饽的刘单,恨不能把自己藏起来,永远也找不到才好,老爹混得不如意,要靠着儿子才能上位,还没法同人说,就是这种心情。

对于刘稷而言,根本顾不上这些,这些天整日里在乡村和县城之间奔波,比在长安城时还要忙,那位吴兵曹虽说有些势利,做事还是很得力的,三天的时间,一份详细的全县逃户情况调查表就放到了他的案头。

鄠县是个户籍三万,丁口近十万的上县,居然隐匿了为数多达五千户的逃户,刘稷相信,这只是查出来的,真实情况可能更严重,因为他在户头村的那一栏,看到的是无。

人家哪里敢去查当管上官的祖家。

“郎君下一步打算怎么做?”

吴兵曹在小心地拉近二者的关系,刘稷并不在乎他态度,闻言赞许了一句。

“这几日,你们辛苦了,一会儿每人去刘科那里领两斛米、四百钱、一匹布,以为跑腿之资。”

吴兵曹先是一愣,既而面色一喜,这三天他们的确跑得有些辛苦,许多时候还要搭上人情,为的就是讨好这位上官,如今不光有成绩,而且还有奖励,说明之前的冒犯算是真正过去了。

等到刘科做完这一切,志得意满地走进来,刘稷将一封写好的书信连同那份情况调查一块交给了他。

“老十,劳烦你上京走一趟,去城中宣平坊寻封府,将这些书信交与封公,请他酌情处置。”

“你就瞧好吧。”

刘科拍着胸脯应下,拿着东西转身就走,刘稷摇摇头,他有意让刘科而不是陈金去,就是为了再多锻炼一些自己人出来,血缘是个很好的纽带,不用白不用。

刘科的速度很快,第二天一早,几乎是城门方开就头一批进了长安城,恰好赶在封常清出府前,将那些书信交与了他,封堂清皱着眉头看完,转手交与了岑参。

“五郎总有法子,这样一来,咱们用不着去同安尚书掰扯了,属下这就去写奏疏,请求朝廷将这些逃户安置于北庭三州。”

“咱们要的只是五千到一万押运之人,不是再押送几千户男妇老幼出关,还是用军马去同政事堂打官司吧。”

封常清却没有岑参那么兴奋,人家连户籍都扔了就是为了赖在关中之地,想要动用强制手段逼他们迁往塞外?谈何容易。

岑参心有不甘地说道:“难道天子也不管?”

“听闻宫中娘子一病不起,至尊每日里心急如焚,哪里还顾得上这些,政事堂全都是寿王在主持,好在太子最近走得勤,这打嘴仗的功夫,自有他人代劳,咱们也无须太过着急。”

这个道理,岑参焉能不知,他们到底是外镇,天然就矮了一头,朝廷多方势力交锋,想要不牵涉其中,如今看来已经是不可能了,只是多方倾轧之下,简单的事情也会变得复杂,偏生此刻皇帝又倦政,真不知道要扯到什么时候。

杨玉瑶走入寝殿时,刚好碰上尚药局的奉御离去。

“下官见过虢国夫人。”

“娘子今日如何?”

“回夫人的话,脉像紊乱,气息不平,再加之饮食不畅,体质愈加孱弱,下官担心再这么下去,药石不能入胃,就是大麻烦。”

杨玉瑶看着寝殿的方向,从里面传出来的气息,已经不是熟悉那种香气,而是杂夹了一种浓浓的药味。

“至尊可在里头?”

“下官就是至尊召来的,这会子应当去歇息了吧。”

杨玉瑶了解了状况,没有再停留,快步走入殿中,越是走近榻边,越是皱眉不已,以手作扇边扇边说道。

“你们如何侍候的,这么重的味道,人没病也要熏出病来,都拿走,取那种南海白香来,只在墙角下点了,把窗子都打开。”

将宫女们全都打发走,她才有空打量榻上的女子,短短的数日不见,竟然已经削瘦得见了骨,整个人怏怏得,显得毫无精神,看到她也只是茫然地抬抬眼。

“你这是要学我?”杨玉瑶提起裙角坐下来,笑着打趣了一句:“至尊最近换口味了,还是想我了?”

杨玉环嘴角一动,却怎么也笑不出来:“阿姊。”

“我刚刚才送走一个妹妹,你能不能多撑上几年?好歹让我缓口气。”

杨玉瑶拉起她的手,原本水润柔嫩的双荑,变得枯瘦了许多,不禁叹了一口气:“冤孽。”

“阿姊,我......”

杨玉环的泪水在眼眶中打着转,此时自己最见到的,竟然是那个少年郎,可这种话又如何说得出口。

杨玉瑶如何不知道,拍拍她的手:“别说话,好生听我说。”

“我知道你想他,任是谁,与他春风一度,都不会再有余暇多看一眼他人,如今食髓知味,知道阿姊当初没有欺瞒于你吧。”

杨玉环没有说话,只是稍稍摆过头去。

杨玉瑶见她不承认,低声说道:“你处心积虑装病,不就是想避开他吗?”

“傻瓜,就算害了自己的身子又如何?他便能饶过你么,还不如好吃好喝,比比看,谁能熬过谁,十多年都过来了,这个道理不明白么?”

“阿姊,我撑不住了。”

“有阿姊呢,不会让你一个人挨着,快生好起来,既然他都不避讳,咱们就帮上一把咯,那个位子无论是谁坐上去,总不会比如今更差罢,说不定,你还能鸳梦重温呢,哈哈。”

杨玉瑶放肆的笑声在殿中回荡,看着阿姊近乎颠狂的神态,杨玉环的泪水再也没能忍住,滴滴落下。

第三百九十三章 争夺(四十三)

人一忙起来,日子就过得飞快,转眼便是二月,大地解冻,万木苏醒,灰白色的田地里,多了许多劳作的身影,在播种之前,将冻了一冬的土地翻一翻,那些沤了一冬的天然肥料,早已浸入了地力中,等到天气再暖一些,将种子撒下去,便可以憧憬一年的收成了。

同样的,对于蜗了一冬的长安城中百姓而言,也多了一项老少咸宜的户外活动,春游,至于那些权贵高门的男子,则将那个游字改为了猎字,更是平添了几分冒险和刺激。

通常来说,三月春猎方是正经,天子会在那时组织规模极大的田猎,既是消遣,也有校阅军队,选拔人才以及相看之意,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还不是这个时代的主流。

如今虽然才是二月,可宫里的娘子一病不起,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没了,按照天子的个性,这丧期肯定是要禁乐的,万一成了真,整个春猎不就泡了汤,就算还能挨下去,天子肯定也没了出猎的心思,因此,那些消息灵通的人家,特别是王公贵胄全都不约而同地提前到了二月里,虽然猎物可能会少一点,总比没有强。

皇家猎场,自始皇帝都咸阳,便定在了都城以南,从渭水之滨一直到终南山麓的广大地区,纵横近千里,汉时名为上林苑,到了本朝,由于关中开发的逐渐展开和人口的爆发,面积缩小了许多,被分割成了神禾原、少陵原等多处,其中又以离城二十里,位于潏水、滈水之间的神禾原为最。

二月初五,宜动土,利出行,晓出东南。

一只为数不到百人的队伍,驰骋在山林之间,队伍中所有人都没有着甲,人人身着短衣,腰挎横刀背插箭囊,马背后架着猎犬,嘴里呼呼赫赫,惊得山林间飞鸟乱窜,小兽狂奔。

“大郎,你领人去驱赶吧,咱们人少,不要走太远,就以半柱香为期。”

到了山林深处,眼见着前边的路越来越狭窄,为乎的男子挥挥手,大队人马在他身后缓缓停下,男子身穿锦袍,腰系玉带,身佩鱼袋,鼻歪脸斜,面相生得极为丑陋,更奇特的是,脖子还是歪的,虽是正坐,却像是扭头在打量边上,此人便是天子第十六子,封为永王的李璘。

“阿耶,如今方才二月初,鸟兽本就不多,再不走远些,不是白饶了一遭。”

被他叫到的是王府长子襄城王李仡,生得五大三粗,面相豪武,闻言有些不满地说道。

一旁的王府长史李台卿也劝说道:“出都出来了,也不在这一时,殿下要是拘了性子,反而不美。”

“也罢,就一柱香吧,不要贪耍,快些回来。”

李仡大喜,在马上一抱拳答道:“阿耶就瞧好吧。”

说罢,一转身,将手一挥,带着大部分人呼啸而去,只余了十来个护卫在这里。

虽然山中多猛兽,不过此地为猎场已历上千年,来来往往的打过无数次,怕的是找不到足够多的猎物而不尽兴,而不是危险,男子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山林中,很快就传来了呼喊驱赶之声,原本沉寂的山林一下子热闹起来。

“台卿,那日的女郎,还无头绪么?”李璘仍是那个样子,叫着他的字说道。

“不瞒殿下,下官按众人述说,画影图形暗中察访,倒是有了些眉目,只是尚未证实。”李台卿答得有些吞吞吐吐,李璘不耐烦地瞪了他一眼。

“哪一家的,本王还高攀不起么?”

“那倒不是,此女虽是外姓,却被天子亲赐封号琅琊郡主,又已经有了婚配,怕是不易得。”

一个封了郡主的外姓女?李璘一怔,一般来说这种女子多半是要用来和蕃的,可听着又不像。

“郡主又如何,快说是哪一家?”

“便是那封......”

李台卿的话还未说完,突然张口结舌地看着对方,李璘正等着他的答案,一看他的表情不对,还没有等把歪脖子转过来,就被从天而降的一道黑影扑倒,重重地滚落马下。

“敌袭!”

“殿下!”

周围的护卫们纷纷伸手去拔刀,没想到,“扑通扑通”之声大起,每一个骑在马上的护卫全都被人扑倒,反应最快的侍卫长只来得及抬起头,看清了那些从天而降的黑影是从树上飞下来的,便被一刀柄砸在后脑上,晕了过去。

李台卿其实是被吓晕过去的,因此,醒来得便要早上许多,只见周围都是高大的林木,遮挡了光线,显得阴森森的,耳中传来一阵又一阵惨叫,吓得他赶紧睁开眼,这一看便是魂飞魄散!

那些王府的侍卫,每个人都被三名蒙面男子捉住,两人按住身子,一人手执着铁槌,就这么一下下地砸下去,却不是头脑等要害处,而是手脚的关节?

李璘是被惨叫声吵醒的,一睁开眼,便看到了一双男子的眼睛,眼中似笑非笑,如同看着一只待宰的羔羊。

“你等意欲何为,可知某是何人?”

“你是何人?”

“某家乃是至尊亲子,敕封永王,身份何等尊贵......”

“李璘?”刘稷手里拿着一块石头,是在地下随便捡的:“就是你这个丑B?”。

“你敢直呼本王名讳,好大胆,啊!”

李璘的话被突如其来的巨痛所掩盖,忍不住惨呼失声,原来刘稷一石头砸在他的膝关节上,将整个膝盖骨连同经络砸得粉碎,瞧这伤势,放到后世也是无解。

“丑B,你的话太多了,还是省点气力吧,想让你的儿子来救么,不妨试试用尽全力看看他们听不听得到,不过我怕,他没来,倒是召来了什么别的事物,那就自求多福了。”

“你等究竟是何人,为何要如此害某?”

巨痛之下,李璘涕泪横飞,刘稷面无表情地又是一下砸在他的另一边膝盖上,疼得他几乎晕过去。

“你.......你是刘五郎!”

被人按住手脚的李台卿挣扎地叫了一句,刘稷转过身冲他露出一个笑容。

“好眼力,还不动手?”

李台卿很快就得到了一样的待遇,再也说不出话来,

刘稷一石头砸在李瞵的双臂肘关节上,然后扔了石头,拍拍手站起身,看着满地乱叫乱滚的身体,伸指于嘴撮出一个响亮的哨声,哨声一声接一声在山林中传递着,很快密林的深处就传来了动静。

“咚咚”

刘稷敏锐地发觉,被他们抢来的那些马儿,全都不安地刨着脚下的草地,鼻中发出低低的叫声。

不多时,一个高大的身影从林间跑出来,后面还跟着几个军士。

“快快,来了。”

“你招来了什么啊?”

刘稷好奇地问了一句,陈金根本来不及答话,冲到一匹马儿前,解开缰绳跳上去,上气不接下气地吼了一句:“快跑!”

慢了一步的刘稷刚刚爬上坐骑,就看到从林木间现出的高大身影,站直了足足有近三米高,庞大的身躯如小山一般,朝着陡然出现,打扰了它们睡眠的人类发出怒吼。

“嗷......唔!”

尼玛,熊瞎子,还是刚睡醒的那种,肚子正饿着呢,刘稷一鞭子抽在马背上,早就吓得想跑的马儿猛地窜出,伏在马身上的他回头一看,大熊的身后,现出不只一个身影,这是一家子啊。

李璘看着飞扑过来的巨兽,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挪动分毫,体内的排泄物不受控制地喷涌而出,嘴里发出一声高过一声的尖叫。

脑子里却在不停地回想,刘五郎为何要害自己?至于李台卿,早就晕了过去。

史载,天宝十二年二月初五,永王猎于神禾原,为猛兽所噬,方二日寻之尸骨无存焉,天子感怀,辍朝三日,赐明德太子,谥号“成”,以衣冠葬于细柳原。

第三百九十四章 争夺(四十四)

也不知道最终是如何交涉的,至少在鄠县这片地界上,新的长征健儿招募已经顺利开始实施,有了刘稷这个反面典型,在秦岭乡岸头村,刘氏一族无法再阻止诸如刘科这类无心向学的子弟应募从征,况且从大势来说,男儿从军还是为社会主流所赞赏的,更何况,从军并非只有风险,而是有着很大的前程。

说到底,大唐对吐蕃的彻底胜利,激励了整个社会的风气,更使得本就不惧死的关中男儿,有了一条比逃户更好的出路。

“咱们是什么人?打老秦人那辈儿起,咱们就只会一样,扔掉兜鏊,提着刀子,光着脚丫追到天边,也要摘了敌人的脑袋,别在腰带里,再去寻下一个,等到敌人没了,回来拿首级换军功,换田亩,勋功授爵。军功,就是咱们关中人的命,田地,算什么,关中没有了,就到关外去拿,一丁百亩,到了地方就给,全都是上好的水浇地啊,一亩产粮不下三百斤,按如今的粮价,一斤合钱一文半,一百亩就是三万斤,四万五千钱哪!”

吴兵曹带着人,在各乡各镇进行宣扬,凡是年满十五以上,四十以下的男丁,必须到场,乡绅们虽然不愿望但也只能是服从,因为他们的把柄落到了人家手中,那就是逃户。

一斤粮米一文半钱,这是天宝年间最低的粮价,在京仓被清空之后,略有上扬,不过等到洛口仓的存粮运上来,价格肯定还会下去,然而就算按这个粮价来算,一百亩好地的收成,依然是让人垂涎三尺的,45缗!按规矩上交两缗的税钱,七到八缗租钱,十缗左右的役使钱,怎么也能余下一半的数量,那可就全都归了自家了,更别说,粮食就是硬通货的时代,那就是在种金子啊。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府兵制的初期,唐人的战斗力强得不可思议,刘稷想要吸引他们从军,最快捷有效的法子,就是拿田地来吸引他们,当然了关外的田价与关中相比,相差何止数倍,可产出来的粮食是一样的,都值钱。

“当真会有一百亩?”

“只多不少,一百亩就吓到了?这只是授田,还有职田,勋功田,永业田,只要有本事,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光有田了,也没人种啊?”

“怎么没有,你家就你一口么,带上婆娘小子,平日里他们管着,雇人也好自种也好,都不是个事儿,等到你家小子长成了,又是一百亩,官府鼓励大伙阖家前去,没了户籍的给上户籍,在这边有家业的卖了也成,咱关外缺人,可不缺田,这么好的条件,也就是为着北边的战事,现如今,哪还有那不开眼的蕃人,敢挑战咱们大唐?不怕告诉你,没准就是最后一遭了,等到平了叛,四海清宁,你们哪就接着做逃户去吧,今天没了明天饭,子女都跟着受牵连,名额有限,要不是刘折冲体恤乡亲,就这万把人,一早就抢没了,细想想,光是咱们京兆府就多少人了,还有关内道,还有陇右......”

一番宣传加上鼓动,把个出关吃沙子的苦差使,生生变成了分田到户的好营生,一听名额有限,是个人都会紧张,原本就有心的马上变得坚实,原本摇摆的,一下子变得急灼,原本无心的,变得蠢蠢欲动,好吃不怕抢,刘稷用上了后世的饥饿营销法子,又刻意地忽略了关中到关外的距离,让人恍惚觉得,抬抬脚出了关就有田地分,收到的效果出奇得好。

“可是忙死属下了,可是忙死属下了。”

善信府的后堂,刘稷拿着一撂厚厚的军册不禁宛尔。

“这是多少人啊?”

“一千七百六十六。”

吴兵曹扇着风,呼哧呼哧地大喘气,刘稷将一个杯子递到他的手上,前者看都没看一口喝了下去。

“京城的玉壶春啊,怎的叫属下喝了。”

“你该得的,若是喜欢,今日就带两坛子回家去。”刘稷拍拍军册:“你估计在咱们县,能招上多少人?”

“不好说,三千当是有的,若是再算上拖家带口的,五千也打不住。”

“那就好,你记得,我最需要两种人,一是识字的,二是田把式,若是这两种人有意,条件还可以再优厚些,你斟酌着去办就是。”

“属下记住了。”

吴兵曹两眼放光,他之所以这么卖力,是因为刘稷许诺了,每多招一百人,他们这些人都有额外的赏赐,想让人出力,无非就是那几种,花钱是最直接最有效的。

钱有什么用,他现在最缺的就是跑腿办事的人。

永王死于非命,连个圂囵尸首都没找到,只能赐了一套太子仪仗下葬,从葬礼上一归来,李琦就像失了魂一般,脸色变得惨白如纸。

因为他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盛王府的后花园,吉温已经不用人搀扶,可以慢慢地踱一踱,只是背后还有些痛处,无法做过大的动作,看到府中主人的身影,他马上一扬手,让身后的小厮退开。

“吉先生,救我。”

李琦的身上还套着一披白,整个人跌跌撞撞地,竟然站都站不稳了。

吉温不得不扶住他的手,两人相互搀着坐到了园中的亭子里。

“出殡了?”

李琦的嘴唇白得脱了色,答非所问地说道:“一个都没活下,他们只寻到了散落的尸骨,十二个侍卫啊,怎么可能全都被野兽所噬,一定是他做的,一定是他做的。”

“他死便死了,你怕什么?”

“某怕......”李琦张口结舌,看着对方。

吉温不紧不慢地说道:“羽林军那日在道政坊外拿到了一名女刺客,报了个自尽而亡,另一个当场身死,随后便出了永王这桩事,你猜到是他做的,毫不奇怪,可怕的并非他的手段有多高明,而是隐忍,事情没有捅到至尊那里,却私下里做下如此大的勾当,说明什么?”

“请先生赐教。”

“说明他根本就没有把法纪放在眼里,也不怕你捅出去,这让我想起了安郡王,可惜的是,安郡王在他这个年纪,远远不如。”

“先生,他会不会?”

“不会的,那两人是安郡王自小飬养,除了他谁也不认,被拿了也只会照咱们教的招供,事情查不到你的头上,相反,如今他朝永王下手,不是正合你意?都说他们与太子交好,如今他悍然杀害太子最爱的兄弟,日后曝出来,还会有转寰的余地么?”

李琦被他劝解了一番,心里多少平复了些,可是那种死无全尸的恐惧却如同刻进了骨子里,哪怕一杯杯烫好的酒灌进喉咙里,依然压不住“嗖嗖”直冒的冷意。

第三百九十五章 争夺(四十五)

太子府的中堂,李亨被长子搀扶着,疲惫不堪地坐下,眼中充满了失望和疑惑。

永王李璘生母去得早,小小年纪就被他接到了宫里同吃同住,与其说是兄弟,更像是儿子多一些,正因为如此,两人的感情非与寻常,一向都是倚为助力的,别看他生得丑陋,却没有被天子嫌弃,从封王到赏赐从来都是头一份,不比任何人差,可谁知道,尽然没于野兽之口?

很明显,事情透着蹊跷,田猎这种事,都是侍卫们去驱赶,再让主人来做做样子,永王并不是什么武勇之辈,绝不会因为一只猎物亲身犯险,就算遇到袭击,也断断没有十多个侍卫一齐丧命,连一个活口都逃不掉的道理,可道理归道理,多番勘查之下,附近没有打斗的痕迹,更没有刀砍斧凿箭矢遗留,就连残缺不全的肢体上,也不存在任何疑点,于是就连天子也只能认下这个结果。

“阿耶,永叔已经去了,你千万要保重身子,不如让儿扶你进去歇息吧。”李俶担忧的目光,让他回过神来。

“是啊,他这一去,咱们这些兄弟,又少了一人,今日丧礼上,你荣叔的身子看着也是不禁事,说不得哪一天就倒下了,为父亦然,只有十八郎,精神奕奕,人人都说,他最有至尊之相,如今就连至尊都因心忧娘子而怠政,加上这档子事,怕是也在硬撑着,为父就更不能稍有倦意,你明白么?”

“父亲!”

李俶抱着他的腿,“呜呜”地哭出了声。

“哭什么?”李亨冷然说道:“虎啸山林,胜负犹未可知呢,打起十二分精神来,封府嫁女没几天了吧。”

“定在这月初十。”李俶收了声,哽咽着说道。

“备一份大礼,给郡主添妆,让崔氏去送,你与他家大郎多来往,太仆寺卿这个位子,孤会想法子让他坐上,掌握了军马,就掌握了军中命脉,没曾想,一个清水衙门,一个纨绔衙内,竟然成了咱们份量最重的一棵棋子,此战一胜,封常清极有可能入相,到那时纵然他想撇清,又有谁会相信?”

李俶有些犹豫的样子,被他盯了一眼。

“何事为难?”

“回父亲的话,崔氏有了。”

李亨一怔:“确实么?”

“请的宫中奉御把的脉,已近两月了。”

“两个月?”李亨捻着你来颌下清须沉吟了片刻:“你说实话,那个时候,你是否与她同过房?”

“儿也说不好,记得有几日用膳,吃得有些醉,便在她的房中歇了,做了什么,儿委实想不出。”

“那便是有了。”李亨毫不客气地打断他的话:“谩说你无法确认,就算当真如猜测那般,于咱们有何坏处?你是男儿,是要做大事的人,岂能为一妇儿所惑,今日种种,他日得偿所愿,哪里不能报回来,你怕什么?”

李俶跌坐于地,父亲说得话,他并非不能明白,可是那种奇耻大辱,又岂是轻飘飘几句话就能打消的,就在矛盾不已的时候,李亨伏下身子,在他耳边轻声说道。

“想不过?看看你寿叔,舍一女子,换来了什么,你至少比他强得多吧。”

李俶的脸一阵青一阵白,不知道在地上坐了多久,等到回过神,大堂上已经空无一人,他挣扎着爬起来,狠狠地一咬牙,走向自己的院子。

兴庆宫的后殿,李隆基仰面在躺在榻上,面相清矍,脸色发白,双目紧闭,愁眉不展。

这些日子,先是心爱的女子一病不起,多方诊治都没有效果,眼见着一日不如一日,急得他吃不香睡不好,本来身体就有些虚了,没曾想,又碰上皇子遇害,死状凄惨,连个原因都查不出来,多方夹击之下,只觉得心力交瘁,突然间就倒了下去,唬得高力士等人召来了所有的奉御,一遍遍地把脉,生怕出个什么好歹。

这一忙就到到了深夜,当李隆基从昏迷中苏醒过来,耳边听到的是一片惊呼声,眼前重重叠叠的人影,慢慢地汇成一个,他挣扎着坐起身,握住那双熟悉的手,惊诧地说道。

“玉环?”

“三郎,吓死奴家了。”

眼中的佳人清瘦了许多,原本丰腴的玉体已经无法撑起薄薄的春衫,面上的肤色显出一种不健康的白,一双眼睛又大又圆,眸子里噙满了泪水,汪汪地直似要溢出来,看得他心疼不已。

“你如何起得身,朕睡了多久?”

杨玉环没有说话,一旁的高力士略显夸张地答道:“大家可不知,你这一睡,就是五个多时辰,娘子听闻,撑着病体赶过来,怎么劝也不肯走,就这么守着大家,将将两个时辰了呢。”

“那如何能成,朕只是有些疲累,睡了这么久,已经无碍,你生着病呢,赶紧去躺着,药呢,也没吃吧。”

杨玉环趴进他的怀里,抽哽着说道:“让三郎忧心累倒,都是奴的过错,这几日将养,奴自觉好了许多,三郎可要好起来,奴还想着那日里学了新的舞技,要跳与你看呢。”

李隆基抚着她的青丝,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玉环都这么说了,朕焉敢不好起来,来人哪。”

“老奴在。”高力士低头应道。

“摆膳,朕要与玉环同食,有雪花刨么?”

“有,有,这就来,这就来了。”

高力士喜不自胜,人只要能吃,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也不使人,背过身暗暗抹了两把眼泪,动作迅速地往殿外跑,一边跑一边高声叫着。

“大家醒了,传膳,传膳,把炖好的汤锅子端上来,羊肉片得再精细些,要做到入口即化,汤水也要煨得烂些,动起来,都动起来。”

整个大殿一下子沸腾起来,等在外面的奉御忙不迭地进来看诊,却都被李隆基哄了出去,此刻,他只想着与心爱的女子呆在一块儿,只是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女子脸上的悲戚已经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冰冷的寒光。

第三百九十六章 争夺(四十六)

癸巳年甲寅,乙巳日,利正南,宜嫁娶、远行、动土,金木冲水,太白如晦。

宣平坊封府,从府中大门一直到坊门口,缘木搭棚,张灯结彩,就连寻常百姓甚至是街边乞儿,都得到了一份赐食,尽显碛外封疆大吏的豪富。

谁不知道,封府嫁女就在今日,只看门前停的车驾仪仗,尽是高门显贵所用,便知道前来祝贺的非富即贵,哪怕是为了那条商路,也无人敢得罪这位一手掌握两镇数千里之遥的天子红人。

广平王妃崔婉清早早地便来到了后院,在封寒月看来,她似乎比自己这个新嫁娘还要高兴几分,脸上的笑意简直就要溢出来,两人的关系当真有那么好?少女一时有些不解,可是看在人家带来的那一大车礼物份上,样子还是做得出的。

“阿姊这礼,也委实重了些。”

“被你唤一声阿姊,什么都值回了,左右是慷他人之慨,你只管放心收下便是,那些美婢,都是新选的侍人,没有人碰过的,你若是看着不舒服,或卖或送人,都是无妨的。”

原来跟着大车的那一排婢女,竟然也是礼物之一,这份礼就不光是重了,要知道,太子府送出来的女人,不是寻常人牙子手中那些走投无路的百姓人家,可全都是正经八百的良家子,选入宫中侍奉,被天子赐与各个王府的,这样的女子花钱都买不到,价值根本无从估量。

封寒月握着她的手,语气中多了几分诚挚:“我很喜欢。”

崔婉清笑得眉眼弯弯:“喜欢就好,今儿是你的大日子,你欢喜比什么都强。”

这个时代的婚姻,男方要在婚期之前把流程走完,而到成亲的这一天,就可以安心等在家中了,送嫁是女方的事,从长安城到刘府所在的鄂县秦岭乡,近八十里的路,全程要走至少两天,因此她一大清早就要出门。

对于出嫁的女子来说,这一天同时也是成人礼,也就是所谓的“及笄”,表示她从少女成为了妇人,可梳很多成熟的发型和妆容,作为傧相,崔婉清与杨玉瑾全程参与了这一过程,等到吉时将至,浩浩荡荡的队伍才开始从宣平坊启行,一身盛装的封寒月泪别亲人踏上车驾,那是一驾郡主规制的乘與,比公主也只小上一号,而骑着高头大马在前头送嫁的,则是封府长男封浩,两家的父母是不必见面的,都是在自己的府邸招待各自的亲友。

得益于她的郡主封号,出城之前由乾坑戍近百名军士和同样数量的封府仆役担任护卫,等到队伍出了春明门,封常清的押衙尔朱谋已经带着过千的节度牙兵候在了路旁,使得整个队伍看上去无比浩大,这次调兵,封常清直接进宫面的圣,理由很充分,皇子田猎遇难,这条路上已经不安全了,谁也不希望出嫁的郡主再有什么意外吧?

当然,有了这样的安排,做为新郎的刘稷多少才会放点心,天子脚下并不安全,出门看个灯都能遇上险情,整整两天的路他哪里敢稍有怠慢,如果不是碍于礼制,他都想自己去接亲了,这一天,少女足足等了十五年,而他也等了很久很久。

等待成亲的这段日子里,他基本上窝在家中,享受小儿子应有的待遇,母亲自不必说,恨不能将一切好东西都送到他的房里来,光是侍候的婢女就新买了八个,想到龟兹城里那些被买来的女子,刘稷知道她是在这种法子,拴住自己的心,以免在大喜的日子跑出去祸害人,自己的形象堪忧啊。

至于老太君就更不必说了,打小孙儿回来伊使,嘴角就没有合拢过,刘稷做得最无聊的事,就是伏在她的身前讲笑话,往往能将一屋子女人逗得前仰后合,这份乖巧,更是让老人欣慰不已,一个已经靠自己的本事挣下功名的孙儿,还能这般尽心尽力地讨好自己,便是至孝啊,孰不知他只是想在自己离家之前,给这些关心自己的人一点安慰罢了。

在他的事迹感召下,像刘科这样的亲族子弟,已经成了他的铁粉,十多个差不多年纪的族人为他在县城与刘家之间跑腿,这些人也是他日后会带走的,对于人数仅有三百余人的刘氏一族来说,一次出十多个男丁,差不多占去了全部人手的十分之一,可谓大手笔了。

上门观礼的,自然都是至交好友,岑参和杜甫便是其中的一员,二者还有别有事情,善信府在所有的招募工作中成绩突出,他们希望取得一些经验。

如果不出意外,岑参会在婚礼后启行,与第一批募人押着粮食出关,刘稷最多呆到三月,也会动身离家,当然得看朝廷究竟是个什么意思,会不会如他所愿。

“仁甫面带郁郁,莫非是怕郡主进门,不好管教?”

岑参与他相熟,说话也是十分随意,刘单失笑着摆摆手:“二十七郎明知故问,眼见着你们都要走了,京城就余了某一个孤家寡人,想找人吃酒都没得去处,岂不惜哉。”

“那不如,你我换换?某去文部坐蜡,你去关外吃沙子,顺便管教儿子,好不好?”

“可别,北庭那一摊子事,某家可是不成,还是你岑夫子去掰扯吧。”

一说到这里,岑参也是笑容大减,北庭是个新接手的地方,一切都要重新开始,若是无事倒也罢了,偏偏即将迎来一场大战,真有个什么闪失,朝廷可不会顾念这些,封常清这个功臣立时便会成为罪人。

刘单见他面色不霁,赶紧安慰道:“来瑱出任西州长史,已经走了近一月,他是太子安排过去的人,总不好和你们打对台,有他在前面顶着,那些人做不出什么太出格的事,无须担忧。”

“今日是来贺喜的,如何要说这些腌脏事,不提也罢,不提也罢。”

岑参打了个哈哈,几个人默契地结束了这个话题,重新回到婚礼上来,没说几句话,突然听到外面一阵喧哗,都是诧异地站起身,只当是来了什么贵客,没曾想,家中管事笑容满面地跑进来,告诉了他们一个意想不到的消息。

朝廷的册封使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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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七章 争夺(四十七)

“仁甫老弟。”

“达奚公。”

刘单没有想到,所谓的册封使,居然是转任礼部侍郎的达奚珣!

按照朝廷规制,册公主、亲王以相国领衔,副使至少也要四品,册郡主、郡王从相国到尚书皆可,副使五品以上,一位礼部侍郎,没有副手,一般来说,多半是赐爵,他的心里咯噔一下跳得厉害,不会又是特旨加恩,给那个小儿子吧。

胡思乱想中,达奚珣接下来的话,像是证实了他的猜想:“令郎呢?”

刘单当然不会是以为,他是在问自己还在苦读准备春闱的长子,压着心跳答道:“在预备迎亲,要叫他来么?”

“自然,这么大的喜事,他怎么可能不在当场。”

刘单心中再无侥幸,军功赐爵,是朝中惯例,一直没有明确下来,是因为政事堂还在争执,看来如今已经有定论了,他命人将刘社、刘稷两兄弟一块儿叫来,当然还有妻母,荣耀的一刻,全家都要参与,观礼的宾客们,已经围在了堂外,等待着揭晓的那一刻。

看着走在一旁的亲兄弟,刘社说不清楚自己是个什么心情,两人相差五岁,在刘稷离乡随父亲上任时,他已经十一岁,在乡塾中被称为聪颖好学,继承了父亲的余荫,为夫子所称道,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都说十年苦读,他已经苦心向学十七载,在去年的府中组织的保试中,取得了秀才的资格,意味着他可以参加今年的进士科大比,像父亲当年一样,摘星夺魁,称颂乡里,可是自从听到兄弟的消息之后,这种成就感便荡然无存,甚至让他觉得提一提都是一种讽刺。

诚然,这位弟弟自小就顽劣不堪,不到六岁的年纪,已经隐然有称中一霸的趋势,祖母母亲的溺爱,使得这一趋势变得更加明显,这才让刘单狠心,带着他远赴安西,也让所有人松了一口气,可就算那样,母亲每日里不掩相思,祖母更是时时破口大骂的情景,早就印在了他的脑子里。

22岁的刘社还不明白远香近臭这个道理,但莫名的嫉妒却是油然而生,凭什么,自己这么优秀下死力,母亲等人视而不见,远方的那个弟弟,偷鸡摸狗无恶不作,却视若珍宝,多少次,母亲让人带着银钱去与他擦屁股,多少次,祖母拿出体已为他置办,连女人都买了不知道多少个,可自己呢,除了一门婚事,一个普通出身的娘子,一个不高不低的小家,就只有让他唯一能平静下来的书籍了,这年头,纸可是奢侈品,书就更是金贵,如果不是家中有点底子,根本读不起,这也是为什么,科举虽然打破了门阀垄断,上榜的却依然是大户人家居多的原因。

刘稷也别扭,不是他天生冷清,实在是对这位书香子弟亲近不起来,简单一点说就是俩人不是一路人,就这样,兄弟俩与族中的一些同辈子弟赶到主屋,在众人的注视下步入大堂。

“犬子们已经到了,请达奚公宣读吧。”

刘单将二人向他介绍了一遍,达奚珣的目光扫过刘社,在刘稷的身上停留了一下,略带矜持地点点头,早有随从将一封文书递上。

“敢问仁甫,主家娘子可在?”

此言一出,不光是刘单,刘氏一族有资格上堂的老一辈,堂下观礼的亲朋好友如岑参等人,全都是一愣,当事人高氏更是不敢相信,还是老太君推了她一把,刘单同时也反应过来。

“内子高氏便是。”

“嗯。”达奚珣展开文书,一番通读下来,所有人才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天子竟然特旨加封高氏为正四品郡君!

通常对于外命妇的封赠,都是有夫随夫,无夫随子,高氏丈夫尚存,按制,刘单不过是正五品的文部郎中,他的正妻应该是封县君,刘府老太君也是同理,没有丈夫身为五品,而妻子已经封到四品的例,那么问题来了,这一次的特旨就与刘单无关,而是出于高氏生子的缘故。

天子是因为刘稷的生母才加的恩。

这个认知,让刘单有如被人当堂淋了一盆水,达奚珣宣完,将文书放到他的手中,顺口还恭喜了一句,而高氏处于懵懂之中,连谢恩的话都是机械出口的,至于满堂的恭贺声,更是让他不是滋味。

达奚珣等待了一会儿,堂上的声音慢慢小下来,又从随从手中拿过一份文书。

“善信府折冲都尉刘稷。”

“下官在。”

刘稷上前一前,抱拳应道。

“听宣。”

达奚珣再一次展开文书,目光在众人的身上扫过,用一种抑扬顿挫的语调道:“门下。”

“万夫之长,所以观师政之宜,四方于宣,所以寄国都之重,诚治外之攸系,固用人之匪轻,我有勋贤,时惟帅任,当图茂绩,以正中权。廼眷爪牙之臣,克勤疆场之卫,涓辰锡命,孚号所廷,京兆府善信府折冲都尉刘稷,器宇觉雄,性资严翼,奇谋必中,擅玉帐之威名,义勇无前,禀金行之劲气。久共武服,积有战多,兹统锐兵,往筑新垒,翻乃心力,济予事机,诛斩寇仇,曾只轮之不返,肃清边徼,方百堵之皆兴。用答殊庸,特颁优赏,洛郊显镇,俾进秉于将旄,狄道雄藩,兼宠专于帅阃,益隆寄任,并示褒喜。于戏,往城于方,出车所以美南仲,用锡尔祉,江汉所以命如公,无替前修,尚观远业,可”

他稍稍顿了一下,继续读道:“左领军卫将军、碎叶镇守使兼瀚海军使、领支度营田等务。”

他读出最后一个字,过了好一会儿,大堂上下一片寂静,鸦雀无声,做为当事人的刘稷,还一直在等着下文呢,结果人家把制书直接塞进了他的手中,只当是欢喜傻了,这也难怪,一个十七岁的孩子,突然间被委以如此重任,这样的反应再也正常不过。

“仁甫,你这可是三喜临门,某家讨一杯水酒,可使得?”

刘单从震惊中回过神,扯出一个笑容。

“固所愿不敢请尔。”

他已经站不住了,听着满堂喝喜声,只想拔腿便走,趁着招呼达奚珣的功夫,将偌大的中堂留给了他们。

刘稷也没想到,事情竟然会如此顺遂,来到这个时代这么久了,对于官府的文件已经多少有了一些认识,即使是那些晦涩的修饰语,也是暗藏玄机的,他并不在意,只有最后一句,才是整个制书的中心意思。

竟然是双使!

面对众人惊异的目光,刘稷一边不停地举手回礼,一边说着言不由衷的谦虚之辞,母亲、祖母投来的目光,让他倍感骄傲,如同后世,将军功章带回家时,亲人的反应一样。

男人,有时候就那么点虚荣,让亲人满意,让身边的人满意,仅此而已。

就在这样的喜庆气氛中,一个不合时宜的尖利嗓音,将所有人再一次带入了震惊当中。

“刘果毅,刘果毅,天子急召,即刻进京,面圣!”

第三百九十八章 争夺(四十八)

方才还被众人围在堂中的刘稷,眼前陡然出现了一条宽敞的通道,刚刚还处于惊喜中的刘府老太君、高氏无不是惊惶失措,因为那是天子的召唤,又在这个极其特殊的时候,是福是祸,谁能知晓。

“果毅,果毅,叫某好找!”

来人跌跌撞撞地跑上大堂,一边跑一边擦着汗,看情形是一路不停过来的,更让刘稷意外的,来得还是个熟人。

“鱼内侍?”

“果毅还记得咱家。”鱼朝恩跑得气喘不止,扶着大腿连连摆手:“快,快同咱家走,天子在等着咱们呢。”

“倒底出了什么事?”

刘稷担心是永王那件事东窗事发,虽然当时没有留下活口,他的手下也在控制中,可是毕竟涉及到了那么多人,谁知道会不会有胸怀异心之人。

“西州烽火,已过了玉门,天子命果毅即刻入京,商议退敌之事,咱家不才,由太子荐为北庭中使,将来会随果毅一同出发,也算得同僚,时候不多了,赶紧上路吧。”

西州烽火?

堂上的人一片大哗,然而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身为当事人的刘稷走到母亲和祖母的身前,向她们一揖。

“儿去将新妇接回家,母亲稍等。”

“什么?”

鱼朝恩仿佛不相信耳中所听到的,眼睁睁地看着少年郎长身而起,顺着人群空出的通道走出去,赶紧冲上去打算拉住他。

“果毅,这如何使得,天子之命不可违啊!”

“刘某的亲事,亦是出自天子之命,还有。”刘稷甩开他的手,翻身上马:“我如今已经不是果毅都尉了,内侍慎言。”

鱼朝恩只得看他的背影远去,狠狠地一跺脚,而在后堂的刘单等人发现动静出来时,人早就没了影。

这一下连达奚珣都用同情的眼光看着这位曾经的下属,有个争气的儿子固然让人羡慕,天子特旨加恩其母以示荣宠,是何等地光耀门楣,可谁曾想,不到半个时辰,又出了这么一档子事,真不知道该用表情来应对。

只一瞬间,满堂的贺喜就成了忧心,每个人的心思各异,刘单对着亲友们探询的打量,对于母亲妻子希冀的目光,竟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们能做的只有等待。

刘稷一路打马狂奔,终于在驰过鄠县县城之后三十里外的官驿里,寻到了送嫁的大队人马,也难怪,一千多人的队伍,又是吹吹打打,想让人不注意都难,他赶到的时候,队伍正打算卸下行装歇息,准备明天的行程,只见一个身影飞快地冲进驿馆,在一片惊呼声中,径直冲到了最大的屋子里,好在封府的下人无不认识得他,这才没有上上进心误会。

“五郎?”

少女还不曾卸装,明晃晃的珠服饰戴在高绾上,厚重的大装让她转个身都很不自然,看着疾冲进来的少年,封寒月只来得及站起身,就被他一把扶住了。

“天子召我入京,说是边关告急,我不知道事情究竟如何,也不知道会不会节外生枝,阿封,我现在就要带你走。”

“好。”

少女毫不犹豫地答道,连发生了什么,去哪里都没问,刘稷指指她的身上:“叫下人与你卸去行头,我去吩咐几句,就在外头等你。”

趁着封寒月卸装换衣的功夫,刘稷将护卫的几个人叫来,首先是押衙尔朱谋。

“人我直接带走了,你同牙兵先回京城,封帅说不得已经在等着。”

尔朱谋疑惑不已地问道:“究竟出了何事?”

从这里到刘府所在的秦岭乡也就是一天的路,明日一早起程,刚好可以赶上事先定下的吉时,如果发话的不是刘稷,他一早就将人打出去了,开什么玩笑,护送主家小娘子抵达夫家才是他的使命好不好。

“老子等不了一天了,现在就要成亲。”

尔朱谋听得一愣,这种理由怎么可能将他打发走,不曾想,手臂被人拉了一下,封浩同他使了个眼色,眼见着自家大郎和三娘子都没意见,他到嘴的话也只能是憋了回去,悻悻然地转身离去,一千多人呢刚扎营下就要拔营,任是谁也不会有好心情。

刘稷没空与他解释,又目视自己手下陈金。

“你们也不要跟着,回长安,去虢国夫人府上找杨鹄子,把事情的原委与我打听清楚。”

陈金自然是二话不说,带着人就走,没有了大队人马和车驾的束缚,快马就是个把时辰的事,说不定还能赶在城门落锁前进去。

最后只余下了封浩,他才将事情一一道出。

“你怀疑其中有诈?”封大郎虽然纨绔,但智商还是有的。

“说不好,总要有个准备才行。”

不能怪他多疑,前脚封赏,后脚就招回,任是谁也会心中打鼓,更何况,上元那天发生的事还历历在目呢,有个祸水级别的女朋友,简直自带嘲讽光环,他哪里敢行险。

陈金的任务就是将事情搞清楚,如果连杨玉瑶都打听不出来,那就只有一条路可走了,虽然他并不认为严重到了那一步。

封浩摸着下巴想了想,居然认同地点点头:“你们先走也好,某让人回家去问问,阿耶怎么说。”

不得不说,这个大舅哥还是靠谱的,出了这么诡异的事,他毫不犹豫地站到了自己身边,光凭这一点,已经让刘稷刮目相看了,有些人再聪明有什么用,又不能与自己同心。

封寒月走出屋子时,已经变成了一个爽利的劲装妹子,刘稷毫不避讳地拉过她的手。

“怎得不见阿狸?”

“豹奴在后头看着呢,母亲说先不要拿出来,以免惊忧了客人。”

刘稷二话不说将她扶上马,转头与封浩作别,一把跨上自己的坐骑,扬起鞭子怪叫一声。

“媳妇儿,跟我回家。”

“哎”

少女脆生生地应了一声,两道身影疾驰而出,在封府一干送嫁人等的目视下,飞快地消失不见,良久之后,哄笑声才次第响起,就连封浩也不禁宛尔。

这算是抢亲么?

第三百九十九章 争夺(四十九)

就在他疑神疑鬼,尽量拖延的当儿,兴庆宫里已经忙成了一团,大殿上各位相国,各部主官纷纷聚集,如同一场小朝会般。

这也难怪,上一回烽火从西边传来,已经是二十几年前的事了,突骑施可汗苏?大举侵袭,可最终被两镇兵马摁死在七河流域一带,连西州的城墙都没摸到,不过虚惊一场,至于两年前的怛逻斯?根本就没有多少人知晓,大食人连河中都没出,点个毛线的烽火啊,这也是为什么,李林甫最终能压下来的原因,当真点了烽火,是不可能瞒过天子的。

这一回不同了,烽火一路过了玉门,而且是最高等级的四柱,意思就是来犯者在万骑以上!

放眼天下,其实能一次出动万骑以上军力的蕃国,区指可数,整个大草原上就只有回纥人能做到,要知道在安史之乱时,唐人以两京财帛相酬,也只请到了不足八千的回纥骑兵,那种控骑二十余万,指的是全族能上马的男子,或许还有女子在内,那样的敌人,一个汉兵能敌五个,就不足为奇了。烽火只能说明有敌来犯和大致的数量,却不足以提供更详细的敌情,这便是相国们聚齐的原因。

回纥人是不会从那个方向上打来的。

李隆基斜靠在坐榻上,他的身体刚刚痊愈,精力还没有恢复到最佳,看着显得有几分虚弱,高力士更是站在一旁,紧紧地注意着他的神态,生怕有个什么不对,也好及时延医,就在这时,突然听到一个不大的声音。

“刘稷该到了吧。”

高力士低下头,将说过好几遍的答案又重复了一道:“这会子应该在路上了,老奴已经与守城的金吾卫打过招呼,见人就开门。”

李隆基不置可否,目光扫过殿下的一干臣子,除了那些相国,各部各寺各监主官,还有太子李亨和站在他身边的荣王李琬,后者是他的第六子,在诸子中算是年长者,加上领衔政事堂的十八子李瑁,也是为数不多知晓内情的人物之一,可李琬并不知道为什么会将他召来,心中不由得有几分忐忑。

高力士没有兴趣猜测他们的心思,宫门外一个内侍正引着一个身影匆匆进来,却不是他们期盼的少年。

“鸿胪寺少卿臣张博济见驾,天子万安。”

“张少卿请起。”高力士将他叫起,急急地问道:“大食使者怎么说?”

“回陛下的话,大食使者名为萨利赫者言明,大食国与大唐结盟不过数月,绝无背信弃义,撕毁和议悍然进兵之意。”

不是大食人?

李隆基并不相信对方的话,两国相距这么远,使者动身之日已经是数月之前,之后发生了什么事,连他自己都不知晓,这样的保票毫无意义,但即使毫无意义,也是要问的,这就是国家政治,如同后世的口头抗议一样。

“回纥王子来了么?”

“来了,就在殿外候着。”

“请进来。”

听到旨意,高力士赶紧向那个内侍做了个手势,后者跑到殿门口,大声唱名:“回纥王子见驾。”

殿内的情形让叶护有些吃惊,因为做为大唐最可靠的藩属,他不只一次被天子召见过,可从来没有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赫赫有史的将相,不停地在低声商议着什么,大唐似乎发生了大事。

“尊贵的天可汗,你最忠实的子民向你致意。”

叶护先行了一个草原上的礼节,紧接着又是一个汉臣觐见天子的礼节,这份殷勤让李隆基面上总算有了笑容,人也坐起来,温言说道。

“你在长安过得可好。”

“感谢天可汗的垂问,小臣在这里过得很好,一切都是小臣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事物,天朝上国,果然是处处锦绣,令人向往。”

“说得好啊,有人向往,就有人垂涎,总有些蝼蚁不知天高地厚,想要挑战天朝威仪,可恨之极。”

叶护隐隐明白了什么,顺着他的话风答道:“竟有这种事,不如交给小臣吧,一定让他们有来无回。”

“些许蝼蚁还劳动不到你们。”李隆基突然转了一个话题:“上回你提出,想要迎娶一位公主,礼部报到朕这里,经过慎重考虑,决议应回纥可汗之请,不过,朕膝下没有适龄公主人选了,只能以皇孙女下降回纥,不知道你意下如何啊?”

话题转换太快,让叶护微微愣了一下,事情的确是他提出来的,回纥与大唐关系还算不错,他希望能进一步加强,以增加自己在国中的地位,回纥可没有太子一说,将来谁继承汗位,实力才是最大的倚仗,而如果有大唐做为靠山,成为天可汗的女婿,会是一个重重的砝码,可孙女婿么?

“小臣听闻寿安公主尚未出阁,不知是真是假。”

李隆基看了高力士一眼,后者微不可查地摇摇头。

“她入道了,朕也不好拂了其意,是否不是朕的亲女,王子就不欲求娶了?”

叶护听着这话里头有不满的意思,连连摆手:“绝非如此,小臣不知情,莽撞了,请天可汗恕罪。”

“恕罪的话就不必提了,朕的儿子就在这里,李琬。”

“臣在。”

李琬赶紧上前答道,听了这么久,当然明白是个什么意思了,说起来,他足足生了五十八个子女,比天子还多,适龄的女儿就有好几个,和亲这种事,自然是首选。

李隆基放低了声音:“照理说,选谁不选谁,你们是没有置喙余地的,可回纥不同,朕许你们相看,看对眼了,朕再下诏册为公主,风风光光嫁出去。”

见二人还有些懵懂,高力士在一旁催促道:“这是殊荣,还不谢恩。”

李琬与叶护赶紧一齐行礼:“臣等谢过天子赐。”

“去吧,你们既为翁婿,不妨好生亲近亲近。”

看这意思,竟然是要他们当天就给出人选,叶护跟在李琬的身后走出大殿,此时再看殿中忙碌的情形,慢慢明白过来,大唐这回的麻烦不小,否则不会这么容易答应。

皇孙女与宗室女的区别还是很大的,谁知道这位皇六子荣王殿下,未来会不会再进一步?

想到这里,叶护的心情好了许多,面上更是带出了一丝笑容,无论李琬情愿与否,事情已成定局,他当然不会扳着个脸,再去得罪未来的女婿,两人倒也是有说有笑,就在快要走出宫门的当儿,几个身影急匆匆地跑进来,其中一人,让叶护停下了脚步。

竟然是那位被全城传诵的天神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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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章 争夺(五十)

刘稷是折了两趟才赶回京城的,先是将封寒月迎回家,迅速地完成了娶亲的仪式,然后便马不停蹄地随着鱼朝恩连夜入京,八十里的路,两个时辰不到就跑完了,他固然累得不行,鱼朝恩更是只剩了一口气,差点没憋死。

有这么戏弄人的么,天子的召唤也敢打个折扣。

不过此时他哪敢口出怨言,一同进宫还来不及呢,好在时间上赶得还算及时,并没有耽误太久,两人在殿前被人拦下,之前那个内侍显然得了指示,在确定了刘稷的身份之后,便大声唱名。

“左领军卫将军、碎叶镇守使兼瀚海军使、上柱国赐紫金鱼袋刘稷觐见!”

尖利的嗓音让大殿所有人都停下了动作,不约而同地转过头,看着昂然走入殿中的少年郎。

紫袍玉带、梁冠绯靴,十七岁的少年郎让在场每个人的心里,都无端端升出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就连三十五岁的李瑁也是一样。

自己老了。

“左领军卫将军、碎叶镇守使兼瀚海军使臣刘稷参见陛下,天子万安。”

看得出,少年奔跑了一夜,汗流夹背,可是身体依然站得笔挺,声音洪亮气宇轩昂,行礼的动作一丝不苟,让他不由自主地生出一丝喜爱。

“起来吧。”李隆基亲自开口说道:“一路辛苦了,扰了你的新婚之喜,是朕的不是啊。”

刘稷站起身,扫了一眼站在一旁的太子李亨,他的身边已经换了一个人,自家岳丈封常清,后者面色如常,也让他松了一口气。

这一路紧赶慢赶,虽然在中途就与陈金相遇,从他的嘴里,得到了大致的消息,事情不是冲着自己来的,然而直到此刻才算是真正放心,所谓心中有鬼,

“臣是大唐之臣,为陛下驱使,份所应当,谈不上辛苦。”

“朕想给你时间,奈何贼人不许,交河郡传来警讯,北庭出事了,朕不得不将你,将你们这些人召来。”

“敢问陛下,是何日收到警讯的?”

“昨日夜里。”

刘稷在心里默算了一下,交河郡也就是西州据长安三千余里,沿途一共有一百多个驿站,按照一站一烽燧的设置,再加上反应所需的时间,传到京城怎么也要一到两天的功夫,再加上他们派人去召唤自己用掉的时间,也就是说警情发生的时间,应该是两天以前,如果同时派出了传驿,按照最高等级的每日跑六百里来算,详细的军报怎么也应该到了中途,最多再过两到三天就会到达京城,这已经是朝廷能做出最快的反应了。

事情有些不寻常,西州的上面还有个庭州,两地以天山为界,那里才是北庭都护府的所在地,驻军一万二千人,也就是他刚刚担任军使的瀚海军,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外敌入侵会绕过庭州直奔西州?

更大胆一些猜想,庭州会不会已经失陷?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北庭实际上已经空了,封常清这个北庭大都护连驻地都让人端了,而他这个瀚海军使都用不着上任,便已经成了个空头军使。

这就是天子不顾他正在迎娶新妇,急召他入京的原因!

刘稷的脑中急速转动着,庭州驻军一万二千人,其中就有四千二百骑军,这支骑军被前任都护程千里带去了吐蕃作战,差不多折毁了一半,而为数足有八千的步卒加上余下的骑军也有一万多人,又是在自己的地盘,会无声无息地被人灭掉?且不说攻城有多少困难,像庭州那样的边地,可不只庭州一座城池,而是由一系列堡垒所构成的,光是瀚海军辖下,便有多达九个守捉城,守捉以下是镇或是戍,戍以下还有烽燧,敌人若是来攻,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大大小小数不清的堡垒,等到啃下这些堡垒,看到主城的城墙,只怕已经是半年到一年以后的事了。

假设庭州被敌人攻陷的可能性不大,那出现在西州的敌人就有说道了,刘稷整理了一下思路,朗声答道。

“臣有一个猜想,此敌意在北庭腹地,又是自西州而来,不出三姓葛逻禄、大食、河中联军之外,大食人若是有此心,早在两年前就应该动手了,河中诸国要齐聚,非是一朝一夕之事,也绝不可能做到毫无声息,因此,极有可能是葛逻禄人。”

李隆基还没有答话,一个粗犷的男子声音响了起来。

“本次朝见,葛逻禄人亦有遣使来京,你凭什么认为会是他们?”

刘稷转头一看,是一个身穿紫袍的中年胡人,虬须深鼻面目深邃,许是见他不认得对方,一旁的高力士轻声说道。

“那是武部安尚书。”

安思顺?

他没有搭理对方,而是回转身体,向李隆基说道:“陛下还记得让臣去北庭的初衷么?”

“你是说......”

李隆基眼神一凛,刘稷点点头。

“是与不是,三日之内可见分晓,陛下召臣回来,想必就是做了最坏的打算,这三日之期,臣也需要好生筹划,无论来的是谁,来了多少人,臣都会为陛下犁庭扫穴,永绝后患!”

少年掷地有声的话语,让殿中的众臣无不是侧目而视,安思顺忍了又忍,终于还是忍不住。

“狂妄至极......”

众臣的心中所想,与他是一样的,就连一向看好他的哥舒翰也皱起了眉头,在天子面前说话,别人唯恐谨慎小心再三而不可得,他倒好,大话不要钱似地往外蹦,孰不知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就算最后当真成了事,也会成为所有人的眼中之刺,就显得你能是吧,倒底是年轻人沉不住气啊。

唯有李隆基眼睛越来越亮,笑意不可自抑地布满了脸颊,人也从坐榻上长身而起。

“说得好,未知敌踪,未闻敌数,便已有破敌之决心,此之谓肱股也!”

“三日,你去组建你的镇守府,朕答应你的,是一支回纥骑兵。”

他抬起手臂,在空中一挥。

“不少于五千人。”

第四百零一章 争夺(五十一)

在大唐的历史上,镇守府是个特殊的产物,它既不行于内地的郡县,也并不流行于边镇,只在安西一镇有设,四个小蕃国,一国一镇,取得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碎叶无国,刘稷要的也非是两套班子并行的那种半羁靡制,而是一个名头,开府建牙,藩镇一方,有了这个名头,他才能军政一把抓,如同几十年后的藩镇。

镇守使之下是没有副使的!集权程度比节度使还要大。

简单来说,这个镇守府与都护府一样,都有一整套的行政班子,长史、参军等等,更妙的是这些人全都由他自己来挑选,根本不用担心朝廷会在里头掺沙子,当然了,天宝十二载的朝廷,还没有意识到藩镇之祸,想不到那上头去,再说了,一个远至四五千里的边远小军府,谁会放在心上,跑来与他过不去。

从兴庆宫回到封府,他连岳丈岳母都没来得及正式见上一面,倒在偏厢里蒙头就睡,这一睡就到了第二日的正午时分。

走出偏厢,还有些迷糊的他发现,封府里人来人往,特别是前院,大堂上更是济济一堂,他甚至看到了刘科等几位刘家子弟。

“五嫂甚得老太君喜爱被留下了,七叔遣咱们过来,一是打探消息,二是看看有什么可帮忙的。”站在最外头的刘科看到他,马上迎上来。

刘稷愣了一会儿,才反应他口中的五嫂,就是已经过门但还没有洞房的封三娘子,没等他说什么,封常清背着手走过来,斜着看了他一眼。

“侍奉公婆是应有之义,三娘既然嫁过去了,总不成还如之前那般无所顾忌。”

“封公......”

刘稷的称呼一出口就被他瞪了一眼,吓得赶紧改口:“老泰山所言极是。”

岳丈这种生物,还是不要轻易得罪的好。

“你们这是忙了一夜?”

封常清的眼中血丝凸现,堂上的那些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岑参、杜甫带着一干文吏在不停地书写着什么,角落里坐着一个人,呼赦呼赦地打着鼾,一付旁若无人的样子。

“鱼中使不肯去厢房歇息,只得让他在此将就了。”封常清简单解释了一句,指着一个忙碌的身影说道。

“那人是太子荐来的元公辅,之前任大理司直,你觉得去你府下担个法曹参军可使得?”

不得不说,封常清这等老成精的人就是会说话,一个刚入流的小吏,他本就是北庭主官又是自己的长辈,大可以一言而决,偏偏摆出一付商量的口吻,刘稷沉吟了片刻。

“什么来历?”

“杨大夫之事,得罪了那一头。”封常清声音压得很低:“他娘子是河西王节度之女,寻常郡县去了也麻烦,这才发到了咱们这里。”

见他有些迟疑,又补充了一句:“他与你爹爹是至交。”

那还有什么说的,就是养个闲人也得收下啊。

“一切便如岳丈所言。”

“旁的人选,你可有定计?”

“录事参军与户曹参军留着,旁的人选,还望岳丈襄助。”

镇守府是个缩小的都护府架构,佐史之长就是录事参军,下面还有兵、功、户、法、仓等诸部门,法曹参军掌诉讼和治安,相当于县公安局长,算是一个要害部门,户曹则是掌人口、田亩,都是必须要掌握在自己手上的紧要部门。

“也罢,先调些人把架子搭起来,等你找到人选再换。”

对此,封常清表现出了极大的信任,说实话,如果刘稷一点不让他插手也是毫无问题的,可问题在于,他手上并没有那么多的人选,这就是世家大族的优势所在,整个刘氏一族,肯随他出关的才十几人,就算每个人都可以培养,也撑不起这么大的架子,因为他们毫无经验,最好的做法是跟着一位有经验的人历练,然后再慢慢提拔上位,因此,对于老岳丈的好意,他是非常感激的。

于是未来的诗圣就光荣得成为了碎叶镇守府下的功曹参军,可刘稷并不想他去做那种琐碎的实务,而是有更大的用处,自从杜甫被岑参荐到他这里,一直从事着一项在所有人看来毫无必要的工作。

教他那不到一百人的手下识字。

在一个九成文盲的国度,要想真正建立一种新的制度,就需要一大批有知识有文化而且忠心的人,刘稷还年轻,有的是时间培养自己人,最好的法子,就是从这些可靠的手下开始,而接下来,他要将这个过程扩大化,就需要更多的读书人来帮助,否则累死了也做不到。

至于佐史之长的录事参军,自然是给严庄那个老狐狸留着的,他相信以此人的能耐,搞定这个小小的军府应该不在话下,若是连这点子事都搞不定,也就白瞎了史书上偌大的名声。

“你此次多半要先行一步,总不好白身上任,某与他们商议了一下,就以北庭安西两部牙兵组成一伍,编入瀚海军中,以补他们之前在吐蕃的战损,觉得怎样?”

刘稷愣住了,一种难以名状的狂喜充满了胸襟,这就不是区区小事了,两千节度牙兵啊,他之前是想都不敢想,如今人家自己提了出来,他终于明白,岑参等人忙忙碌碌究竟在做些什么,两千人的军籍调度,是何等浩大的一项工程!

“小婿不知道该说什么,请受我一拜。”

封常清没有客气,新婿回门,这一拜本就是今天的日常,等他站起身,却悠悠地叹了口气。

“你在大殿上都那样说了,某还能怎么做?”

封常清接着说道:“昨日夜里,发往安西的大都护敕令便出了城,以都知兵马使李嗣业为主将,行军司马段秀实为副,调集一万人聚于龟兹,咱们在吐蕃折损不少,这点子人手已经是极限了,北庭若是当真失陷,只余了伊吾郡三千兵马,你去了千万莫要急进,守住伊州,等待援军便是。”

“岳丈放心,不至于到那一步。”刘稷并不相信庭州会失陷:“陛下昨日许出的五千回纥骑兵,可是真的?”

封常清笑着摇摇头:“说起来啊,此事还与你有关。”

这下刘稷就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第四百零二章 争夺(五十二)

如果说,刘稷这个始作甬者都不知道,那做为当事人的叶护,便更是难以理解了,自己不过是想娶个妻子,怎么感觉像是找了个麻烦。

“王子在长安城的时日也不短了,应当知晓,大唐的公主,是可以开府的,有食邑有佐属,驸马非召不入,此次虽是皇孙女,那也是要册公主的,天可汗直系亲孙下降外蕃,大唐开国以来从未有过,可见天子对于回纥与王子,是何等得看重,说句不好听的,那是当自己人看待,王子切莫要辜负了这片期望。”

鸿胪寺少卿张博济的话,更是让他五味杂陈。

“能成为天可汗的孙婿,小王感到无尚光荣,可是这嫁妆是不是也太多了些。”

叶护扭扭捏捏的表情差点让张博济笑出声来。

“从来只有嫌人贫,王子居然嫌嫁妆多,可见心中至诚,令下官感佩莫名。”张博济不露痕迹地拍了一下马屁,话风一转:“大唐,乃是天朝上国,地大物博,区区财物何足挂齿,公主远嫁异乡,隔了千万里之遥,多些财帛傍身是理所当然,王子不也与有荣焉?”

荣你个头,叶护的心里要多别扭有多别扭,财物自然是多多益善,可随侍的一万兵马又是什么意思?兵马也就罢了,左右送到了还会再回去,你要在我领地里建一座公主堡,这不就是长安城里的公主府吗,难道想上个床还得行贿?那我娶你来做什么。

“公主远嫁,多些兵马护卫是应当的,一万是不是多了些,小王不才,护住自己妻子还是做得到的。”

“王子误会了,这一万兵马也是嫁妆啊。”

张博济好整以暇地说道,然后看着对方的脸色慢慢变成猪肝。

纳尼?

“少卿的意思是?”

“这一万兵马并非送嫁的护兵,而是公主卫率,他们会与公主同行,驻于新筑成的公主堡中,军械武备自有大唐负担,粮草军马就要劳动贵部了,这可是大唐给与回纥的殊荣啊。”

叶护的心中犹如万马奔腾,想死的心都有,怪不得,昨日天可汗答应得那么爽快,还当场就让自己去挑选,感情还有这么一大堆后手在等着啊。

一个拥兵万余,而且是由大唐精锐组成的妻子,他以后还能抬得起头来?

“可以退婚不?”

叶护没那么傻,这会子说出来,就是恶了大唐,别说天可汗饶不了自己,回到汗庭,父汗会将他如何?虎视汗位的兄弟们,又会如何?他突然感到一阵凉意。

“王子缘何犹豫不决?”张博济不紧不慢地补着刀子:“大唐以一万精兵相赠,将来有什么事,难道不是王子的助力?夫妻一体你担心什么,公主会吃了你么。”

叶护的眼睛一亮,他只往坏处想,没想到这其中的好处。

大唐摆明了介入汗位之争,对他而言应该是天大的好事啊,自己又不是回纥汗,就算是,也难以拒绝,因为回纥能称霸草原,本来就是大唐一手扶持起来的,没有了这层关系,不知道有多少部落正等着扑上来,取而代之呢,一万兵马,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正是让人头疼的数字,可头疼的人,难道是自己么?

“多谢少卿相告,但不知率兵之人为哪位将军?”他的脑海里,浮现出那个少年的身影,若是有这等猛将坐镇,这门亲事简直是买一送二的大好事。

“朔方节度副使仆固怀恩之子仆固砀,那日平乱,你见过的。”

叶护有点印象,也算是猛人一个,而且对方是个铁勒人,熟悉草原上的一切,说明大唐在考虑领军人选时,已经想到了这一层。

“如此甚好。”

“王子既然没有异议,那这事就算成了,但不知五千骑兵何时能成行?”张博济暗暗地提醒了一句。

“小王这就命人回报,相信两月之内,定能办妥。”

叶护回答得很爽快,回纥本就应大唐相召,发兵参与平叛事宜,兵马都是现成的,唯一不同的是,以前是做为客军和补充,如今则是。

聘礼。

第二日,以荣王李琬第十二女册为宁国公主,下降回纥王子叶护的诏书便明发天下,撇开那些华丽的词藻,其中的深意,只有为数不多的人才看得懂,而刘稷得知后只说了一句话。

吃相太难看了,不过我喜欢。

“公主卫率长?”

“哈哈!”

被好友们一阵狂笑,仆固砀恼怒地拍了拍几案,将一些吃食酒水震得飞起:“笑够了没有?”

“哈哈!”

回应他的是一阵更大的笑声,仆固砀恨恨地闷了一口酒下去,脸色变得黑如锅底。

“成了,只管笑他做甚。”刘稷首先停下来,再笑下去人家就真恼了。

“老仆固,不过是个名头,你这么着紧做甚,一万兵马才是实实在在的,放眼四下里,有几个人比你更有实权?”

不就是你了,仆固砀横了他一眼:“一万兵马不假,可都是京城禁军,那日里你又不是没见过,被人家三千骑一冲,四散奔逃,这样的兵,再多有啥用?”

“好兵就轮不到你了。”刘稷给了他一个贪心不足的眼光:“至尊不满禁军战力,才让你一次掌了这么多人,我相信一点,好兵都是打出来的,在这繁华之地,每日里好吃好喝,能练出什么好兵,你不觉得这也是一个机会么?”

“若非如此,某家焉能接下。”仆固砀点点头:“眼见着你们都要征战沙场了,某却要去送公主出降,去草原上放羊,如何咽得下?”

“咽不下就做些事,你可不是去放羊的,先选个好位置,把宁国公主城修起来,地势、水源、商路都要考虑进去,经过朔方时,多与你老子和郭老头商议,相信他们会给你提点。”

他在为送嫁烦恼不止的时候,有人却为此羡慕不已。

此时的太子李亨也好,寿王李瑁也好都是一样的心情。

早知道这么好的事,拼了命也要生个女儿嫁出去啊,那可是一万人的公主卫率啊,要知道各亲王的王府护卫才多少人,李亨这个太子,名义上拥有十率,可实际上呢,连一千人都不到,诏书一出,原本接下人人推托的苦差事的荣王,一下子成为了所有皇子羡慕的对象。

一支按照京城禁军标准装备的大唐精锐,无论怎么估计都不过份,更别说后头的回纥人!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让所有人都反应不及,直到第三天,跑死了不知道多少匹马的西州驿使进入长安城时,才揭晓了答案。

去年叛乱的同罗阿布思部与金山一带的葛逻禄人勾结,悍然侵入我北庭腹地,兵锋直指交河郡。

号称二十万骑!

第四百零三章 争夺(五十三)

西州烽火,固然震惊了朝堂,却并没有对长安百姓产生什么影响,所谓的震惊也并不是害怕而是不解。

这年头,居然还有不怕死的,敢挑战颠峰时期的大唐?

说出你的名字,保证不打死。

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进行,政事堂上下也少了些扯皮拉筋,因为战事将启,没有人敢于在此时掣肘,成为失败后的背锅者,唯一的分歧在于,要不要加大征讨力度,比如说组织一次诸如金山道行军之类的勾当?

毕竟敌人打出了二十万的数字,还是蛮唬人的。

这便是府兵制与募兵制的区别,当府兵制盛行时,全国大部分的兵源位于关中腹地,边境实力不足,自保都难,最怕那种打了抢完就跑的劫掠行为,陷于吐蕃人的数十万边地百姓就是这么失去的。

那个时候,每当碰上大规模的入侵或是叛乱,朝廷都会抽调各地府兵集结,冠以“某某道行军”的名头,然后再从关中或是某个集结地出发,将敢于冒险天朝虎威的敌人打得落花流水,当然也会有失败的时候,而在募兵制施行之后,九大边镇本身就是实力雄厚的重兵集团,有着比朝廷更快捷的反应速度,根本不需要这么麻烦,也就是如今这种特殊时期,安西北庭实力不济,当管的主官又不在,才会想到这上头。

最终这个建议还是被否决了,否决的原因也很简单,北边还伏着一头猛虎呢,抽调哪里的兵力都不合适,没见着,朝廷还要打着和亲的名义,往回纥那边布置兵力么?

当初刘稷的一番谬论,其实并没有放在诸相国的心上,李隆基完全是出于战略考量,一方面可以用聘礼的方式,从回纥人手中拿到五千骑兵,一方面,可以将完全没有战力的京城禁军打发到边地去加以锤炼,隐隐对范阳实施战略包围,一万人是个很合适的数字,既不至于刺激回纥人,让他们生出太大的警惕,又不至于太过羸弱,让人一下子给端了。

就算最后不成,也谈不上伤筋动骨不是?

于是当军报入城,政事堂得到了具体的目标时,大唐这部运转良好的机器,马上张开了战争的獠牙。

一支支的调兵令飞往边境各处,不是调九大军镇的唐军,而是诸蕃国。

安西四国、拔汗那、吐火罗诸邦、河中诸国、更远一些的象雄、尼婆罗甚至是吐蕃都在征调范围之内!

鸿胪寺客舍已经空了大半,拥有数百人的吐蕃人使团,成了其中最大的一群住客,当然这么说并不准确,他们应该算是常客。

“二十万人?”

“不可能有这么多人,否则早就攻下西州了,很多年没有打仗了,那一带的防备并不严密。”

尚结息对于安西北庭的唐军实力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他们对于西域的野心从未消失过,只是因为唐人太强,地形又不占优才始终没能得手。

“同罗人,是不是在石堡城下的那一支?”

“应该就是,那次他们损失了上万人,整个部落元气大伤,最多也就一到两万兵马。”

“再加上葛逻禄人,四到五万左右是有的,与唐人的两镇兵马相当。”

“不要忘了,唐人的安西北庭两镇,和咱们交战,损失也是不小。”

“就算这样,唐人也没有到求助咱们的地步啊。”

“这不是求助,而是强令!”尚结息冷冷地说道:“他们对吐蕃并不放心,用这样的办法,削弱咱们的力量。”

“那怎么行?”

“你敢拒绝天可汗的征调么?”

尚结息的话,让在场的所有人哑口无言,那是一种明知道对方想做什么,偏偏又无法破解的无力感。

“既然他们有麻烦,咱们的机会不就来了?”

“机会?”尚结息指着那张用吐蕃和汉文书就的征调文书:“大唐只要求我们出五千人,为了五千人,咱们就要重新与大唐作对,不要说部落那些头人答不答应,南诏人肯定也不会站在咱们这边,到时候,这支集结起来的大军,要征讨的可就不是区区四五万叛军了。”

这就是唐人的狡猾之处,对于吐蕃人来说,一次出五千兵马根本算不上大事,没见着于阗一个小国,也要出这么多人,为了五千人与大唐翻脸,放弃之前的努力,任是谁也不会做这种选择,可如果应下来,有一就有二,慢慢地或许就成了习惯,吐蕃总有一天会失去自主性,成为于阗那样的应声虫,或许这才是他们想要达到的目地?

人是有惯性的,国家又何尝不是。

讨论归讨论,这些吐蕃重臣全都看向自己的主君,可是自始至终没发一言的赤德祖赞不知道在想什么,背身站在窗前,用一种不甚标准的汉话吟诵着一首汉人的诗。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春天来了。”他抬起头,看着窗外的景色:“吐蕃人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保住牧场和田地,让牲畜产仔,让族人生出后代,休养生息,而不是再启战火,让唐人有了一个斩尽杀绝的借口。”

“去信挲悉笼腊赞,尚结息你亲自走一趟,让他们出兵,不要讨价还价,你跟着兵马一块儿去安西,看看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唐人在离大食人这么近的地方动兵,他们会什么也不做?”

“你们要记住,这个世界上,还有不逊于大唐的国度,我们的机会,也许就在那里。”

对于吐蕃人的心思,正步入虢国夫人府的刘稷一点都不感兴趣,搞这么多事,并不是怕了那个二十万,而是出于某种恶趣味。

在他看来,大唐至少在整个东中亚,有着无可匹敌的号召力,很像是后世的某灯塔国,这么好的力量,为什么不用?一想到后世那种只知道占便宜的所谓朝贡体系,就让人恶心不已,还不如来点实际的。

搞一出大老美的仆从国军也很带感不是?

不对,应该是正义的联合国军。

第四百零四章 争夺(五十四)

看着抱在一块儿窃窃私语,时不时发出一阵娇笑的三娘和女儿,杨玉瑾不禁心生疑惑,倒底谁才是亲母女?

原本女儿怀了身孕,她这个做母亲的自然是大喜过望,因为那就意味着,未来的几个月后,很可能会诞生一位王府嫡子,以广平王李俶目前的走势,也极有希望成来未来的太子,一切都显得那么完美,可是听到她们的谈话才知道,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三姨没瞅见他的样子,想问又不敢问出口,生生地憋着,我却不知忍得有多辛苦。”

“他难道不知道孩子究竟是谁的?”

“那几日他殷勤得紧,我也将计就计,将他灌醉了扔到榻上,第二日醒来一切便如同床共枕般,若非如此,他何必要遮遮掩掩,每日里应付那些贺喜的人,一张脸青了又白,别提有多别扭了。”

崔婉清掩嘴直乐,杨玉瑶就没有她的矜持劲,直笑得前仰后合。

“你......怎能如此......他是你的夫君,纵然没了情感,总有一点廉耻吧,扔了廉耻,难道连名声也不要了?”

杨玉瑾实在听不下去了,怒气冲冲地指着自己的女儿,崔婉清妙目轻抬,冷笑着地说道。

“夫君?他当我是他的娘子么,人还没进府,就有了那么大的庶子,要我崔婉清为他养别人的孩子,做梦!这番变故,全都是他逼出来的,他自己都不在意,娘,你着什么紧?”

“娘是着紧他么,娘是为你忧心啊,事情瞒不住的,等到孩子长大一些,完全不类他,是个人都会瞧出不对,到时候你怎么办?天家血脉,岂容亵渎,你不要命了么。”

“哼。”杨玉瑶在一旁接口道:“想动我杨家的孩儿,他也得有那个胆儿才成,阿姊,你也不想想,太子府上如今是个什么形势,他敢同咱们翻脸么?”

“就是。”崔婉清傲然说道:“他敢问,我还真不怕告诉他,就他那胆儿,配么?”

杨玉瑾无力地坐下,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女儿自从遇上了那个家伙,似乎像是变了一个人,性子上越来越向她的三妹发展了,哪还有半分高门贵女的范儿,难不成自己也在为别人养孩子?

就在她被二人驳得哑口无言的时候,一个身影飞也似地冲进来,硬生生地打断了她们的话语。

三个女子神色各异,她是又惊又恼,杨玉瑶与崔婉清却是喜不自胜,几乎同时脱口而出。

“五郎。”

“三娘,五娘。”刘稷仿佛才发现屋子里还多了一个人:“韩国夫人。”

这个称呼让杨玉瑾莫名地有些吃味,怎么叫别人就是排行,换成自己就变成了名号,别的不说,我还是你家娘子的干亲呢。

“你来做甚?”

刘稷像没有听到她的问话,走到坐在榻上的二女身前,蹲下身,一只手拉住一人。

“我想你们了。”

杨玉瑶的美目在一瞬间亮了起来,崔婉清却不敢与他对视,而是偷偷地看了一眼母亲,发现那张脸沉沉如灰,眼睛死死盯在少年的身上,似乎要喷出火来,赶紧抽回手站起身,祍首施了一礼。

“我同母亲去瞧瞧郡主,你们说话。”

说罢,赶紧拖着杨玉瑾便走,刘稷微微一愣,杨玉瑶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一句,让他一下子惊讶得合不拢嘴。

“当真?”

“当是真的,这妮子聪明着呢,害得李俶心中不上不下,又不敢当真问出来,笑死奴家了。”

还有这种操作?刘稷有些哭笑不得,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改姓王,不过那种瞒天过海般的惊险,让他生出一种别样的刺激,难怪五娘会急着走掉,两个月大的身子,正是安胎的关键时候,自然不会与自己胡来。

“五郎可是无事不来的呢,说吧,奴在听。”

杨玉瑶笑吟吟地说道,不曾想,刘稷什么话也没说,抱起她的身子扔到了榻上,然后手脚并用地扯掉身上的衣衫,连个袴子都没留,就这么赤条条地出现在她的眼前。

“姐姐,我想要你。”

少年眼中只有单纯的欲望,丝毫不加掩饰,让她无端端地想到,第一次时的情形。

“奴也想你,好久了。”

杨玉瑶的一只手撑在榻上,另一只手缓缓地解开身上的衣衫,令人血脉贲张的玉体一点一点地呈现在少年的眼中,直到他的双目赤红,喘着粗气扑上来,两个身子不顾一切地滚到了一起,恨不能融成一体。

“啊,啊,奴家......要死了!”

杨玉瑶感受到了暴风骤雨般的冲击,一下子就将她送上了颠峰,少年却不顾她的娇呼,用强有力的动作将她这大半个月以来的思念通通打碎,只剩下那种最为原始和单纯的激情,当她好不容易从那种欲仙欲死的状态回过神来时,突然觉出了不对。

少年的眼角,噙着一丝泪痕!

花锷相辉楼的三层,位于同乐阁后的偏殿,原本是杨玉环的午憩之所,可当李隆基走进屋子时,意外地发现,娘子并未睡在榻上,而是背对着门坐在窗前,手上时而扬起又时而放下,竟然是在刺绣?

在他的印象中,这位爱妃除了吃和睡,最大的乐趣就是曲乐,几曾见她动过女红,却忘了一点,她自幼可是生在蜀中,蜀锦之名天下闻。

李隆基用眼色制止了宫女们的动作,悄无声息地走过去,站在她身后看去,一张绣架上绷着一块硕大的绸布,这种布很少会做为衣衫之用,更多的用途是锦障或是帘布,还有一种便是。

军旗。

在他的眼中,此时的杨玉环有一种格外的魅力,那就是温婉,这是一种从未出现在她身上的品质,让李隆基在好奇之余,又有些疑惑。

在行家看来,杨玉环的动作并不熟练,有时候还会出错针,可是随着绣法的进行,动作越来越快,一个金色的大字渐渐成形。

劉。

这个繁写的刘字,被一圈繁复的云龙纹饰围着,看样子绣了不只一天,李隆基耐心地等到她收起最后一针,左右摇晃了一下脑袋,似乎不怎么满意地鼓起了腮帮子。

“想不到,玉环还有这等手艺。”

李隆基眼疾手快,在她惊呼之前,抢去了手上的那根针,然后将她的身体抱进怀里。

“三郎是何时来的。”杨玉环顺势说道。

“有一会子了,见你绣得仔细,便没有打扰。”

李隆基撩起整块绸布,发现最外面的牙边都已经绣好了。

“这是刘稷的将旗?”

“嗯,奴听闻他出征在即,陛下寄予厚望,奴也想为你分担一点,又做不得什么,便想到了这个法子,三郎觉得还成么?”

“朕的爱妃亲手所绣,不知道多大的福份,他只有感激涕零的份儿,只是辛苦你了。”

李隆基摩梭着她的手指,赫然发现,原本光洁细腻的肌肤,有着好些细小的针孔!

杨玉环喜滋滋地抬起头:“真的么?”

李隆基心疼不已:“朕会亲手授予他,也会告知他你的心意,只是。”

“只是什么?”

“你还从未为朕绣过一件事物呢?不是今日得见,朕都不知道,爱妃有如此一双巧手。”

“三郎又取笑奴。”杨玉环羞涩不已地低下头:“宫里任何一个绣娘都比奴强。”

“可她们都不是你。”

李隆基将她的身子抱紧,看着绣架上的旗面,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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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五章 争夺(五十五)

杨玉瑶从未看到过这样的五郎,如同一个即将失去娘亲的孩子,她略想一想便明白了。

“要走了么?”

“明日一早,祭旗出征。”

刘稷紧紧地抱着温香美玉般的身子,将脸颊与她贴在一块儿,体会着那种耳鬓厮磨般的亲近感。

杨玉瑶的美目中蒙上了一层雾,这种情景她不知道幻想过多少次,可直到临近了,才发现什么措辞都不管用,那种相思早已经浸入骨髓,成为了身体的一部分。

原来,认识不过三个月,也会有令人心悸的情愫存在。

原来,这种情愫根本与年龄无关,更与身份地位无关。

坚强如她,也有忍不住想要痛哭失声的时候,在泪水涌出眼眶之前,女子抱住少年的头颈,哽咽着说道。

“要我。”

少年再度将她送上快乐的颠峰,只是这一回呻吟变成了哭泣,其中究竟有多少是欢娱到了极致的发泄,连她自己都说不清。

激情过后,两个男女依然用热吻不顾一切地缠绵着,似乎想用这种方式,在彼此的身体上留下印迹,倾诉着对彼此的不舍。

良久之后,杨玉瑶从他的怀抱里挣脱,脸上泪痕依旧,却没有了愁容。

“五郎。”

“嗯”

“奴应承了三娘,只贪一夕之欢,可你知道那有多难么?”

刘稷抬起头,手指抚过眼前的娇魇,感受着那种别样的嫩滑:“姐姐,我舍不得你。”

“五郎的情话如此直白,却句句都似戳进了奴的心里,冤家啊。”

在这个比儿子年纪还要小的男子身上,杨玉瑶收获了难以明言的体验,也让她那颗破碎的心,在少年有如阳光般的照耀下,不再朝着黑暗沉沦,女子一声轻呼,泪水潺潺而落。

“奴只恨,能给你的太少了,就连这具皮囊都日渐不堪,可怜这样有限的日子,也过不得几日,若不是还有一丝希冀,你让奴的余生,可怎生过?”

“三娘。”刘稷的话被她的手指堵住。

“奴没有奢望,若是晚上二十年,少不得还会争一争,如今有你记在心里,便已足够。”

“男儿志在四方,你该走了,去同她们道个别吧,明日,奴怕是起不来,自己好生保重,奴与她们,等着你。”

“归来。”

自始至终,杨玉瑶都强撑着一个笑容,直到少年挺直的背影消失在门口,她才将自己埋进被褥,身体发出微微的颤抖。

走出主室,外面的侍女全都低垂着头,显然之前的动静太大,瞒不过她们的耳朵,刘稷还是头一回在光天化日下登堂入室,不过想来这些侍女都是心腹,否则不会在这里侍候,厢房隔着一条走廊,他熟门熟路地走过去,果然静悄悄地毫无人迹。

“......嫂嫂这身子倒是比我强些,这些日子,吃什么吐什么,一闻到那味儿,压不住地酸水儿直冒,想到还要熬那许多日子,可怎么受得住?”

“受不住也得受,就算你不打紧,也得想想腹中的孩儿,我娘说了,若是压不住,她有法子弄些开胃的方子,不如到时候请她也为你熬些,岂不便宜?”

“好嫂嫂......”

李妍的话噎在了嘴里,她看到门口走进来的身影,一个多月不见,少年的面相没有多少变化,可看着似乎成熟了些,特别是那双眼睛,让人无法平视。

“五郎?”崔婉清感到她的异样,转过头,纤腰落入了一个坚实的掌握中。

“有了身子也不同我说,该罚。”

刘稷毫不客气地覆上她的红唇,近在咫尺的李妍顿时张口结舌,心里惊骇万分。

“嫂嫂你也......”

她的话没完,便被一个粗野的气息给堵住了,男子强横的索取让她几乎喘不过气来,脑子里就像被人抽空了,白晃晃地一片。

崔婉清面色绯红,按住她的手说道:“日后我会常来,陪你说说话。”

刘稷搂着二女没有再做什么,只是告诉她们自己即将出征的事实,少不得又是一番安慰和倾诉,整个过程中,李妍都有如行尸走肉般,浑浑噩噩地,这个样子被崔婉清看在眼中,嘴角现出一个清冷的笑意。

离开虢国夫人府,他马不停蹄赶去了晋昌坊,径直从偏门进了后院。

“郎君如何来了?”

正在前面待客的杜妙如匆忙回屋,很自然地走到他身后,为他按摩头部。

刘稷躺在榻上,闭着眼睛享受那种美妙的滋味,也只在这里他才能全身心地放松,大演之后,杜妙如得到了朝堂上下一致的赞赏,连带着妙趣阁的等级也提高了不少,特别是那些高门贵妇,差不多将这里当做一个相聚的固定去处,先去大慈恩寺进香,再顺理成章地来到这里坐一坐,任是谁也说不出什么。

“......今日武部安尚书家娘子突然造访,她是个胡妇,奴便遣了胡姬去服侍,没过多久,寿王妃便到了,两人似乎有什么事要谈,连奴的人都无法近前呢。”

“谈了多久,人走了么?”

“刚送出门,谈了约莫一个时辰吧,看面相似乎相谈甚欢,只是有一点很是奇怪。”

“什么奇怪?”

“寿王妃的车驾扈从的非是寿王殿下,而是盛王。”

刘稷睁开眼睛,这有什么奇怪的?杜妙如笑着说道:“这是第三回了呢,郎君不觉奇怪么。”

刘稷反手拍了一下:“要你留心的是她们的商谈内容,不是无聊的八卦。”

“是,奴这不在想法子么,什么是八卦?”

这么白痴的问题,刘稷当然不会回答,寿王与安思顺接近,这是很自然的事,只是不知道他们意在何处?

“明日我要离开长安了,你这里一切照旧吧,有什么紧要的事情,遣去告知虢国夫人。”

话一出口,他就感到头上动作停了下来。

“郎君要出塞么?”

“嗯,去碛西。”

“奴......奴......”

她奴了半天,也没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刘稷抓着她的手,将一个香软的身子拖到自己怀里。

“舍不得郎君?”

“嗯。”

“你留在这里,更有用处,阿妙不喜么?”

“郎君的安排,奴自是喜欢的。”

“若不是郎君的安排呢?”

杜妙如咬着嘴唇,终是点点头,她骗不过自己的心,跟在刘稷的身边,不过是候选的床伴之一,可是在这里,她是得天子亲口夸赞的舞伎人,在权贵名士的圈子里有着很大的名声,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这不就是了,《和蕃曲》只是打开了局面,要想稳固,你还要付出比旁人更多的努力,这一切都是你应得的,下部一曲子名为《双飞蝶》,讲得是南朝故事,两个月后,再找一帮子名士来帮你打名声,如此下来,只须再编上几曲,你这京城第一舞伎的名头就算是坐稳了。”

听到他如此为自己打算,杜妙如珠泪琏琏。

“曲子舞技都是郎君所教,却让奴生受了......”

刘稷掩住她的嘴:“你是郎君的女人,生受得起。”

杜妙如什么话都说出来,从他的怀里坐起,解开衣衫,然后骑上他的身,眼含媚笑将一头秀发捋到脑后,很快刘稷便感受到了一波波的浪潮,满心舒服地闭上了眼。

......

他在晋昌坊一直呆到了禁夜前,除了交待日后的打算,还有一些别的安排,比如那些通过她的手买来的女子,几个月下来已经有了近百人的规模,除了一些资质比较好的留下来做为舞伎培养,其余的都将送到碛外,这其中也包括了沈未晞。

在宣平坊外被人拦下来时,他的脑海中还残留着沈氏眼中一闪即逝的不舍之情。

看着停在巷子里的那辆车驾,刘稷毫不迟疑地走过去,因为他认得,那是广平王妃的,两人在里面有过一段令人难忘的回忆,这是打算要与自己单独告别么?

“五娘......”掀起帘子跳上去,他脱口而出的叫声,被眼中所见打断了。

“是你?”

杨玉瑾穿着一身大装,端坐于后,眼神中有着毫不掩饰的厌恶。

“刘稷,你若是对五娘尚有一分情意,就不该害她。”

“此话怎讲?”刘稷有些奇怪。

“明知故问。”杨玉瑾生气地说道:“她怀了你的孩子,数月之后就会生产,这不是推她去死么?”

“那是五娘自己的选择。”

刘稷没有生气,一个母亲心疼自己的女儿,这是人之常情,何况他也没想到,崔婉清会当真那么做。

“这个选择会害死她。”

“韩国夫人意欲如何?”

杨玉瑾拿出一个小包,扔到他的面前:“里面的药是我在宫里开的,你劝她服下,对外就称是不小心滑了胎,从此再不相干。”

“若是我说不呢?”刘稷没有去捡,连看都不用看也知道那是什么药。

“崔氏不能出这样的丑事,杨氏也不成,五娘若不是因为你,如何会变成那样,你若是做便罢,若是推托,便是害了她一生,本夫人立誓,一定不会放过你,包括你的家人。”

“若是我不做,你会让其他的人去做,对么?”

刘稷就像没有听到她的威胁之词,杨玉瑾看着少年的眼睛,手指紧紧抓着衣襟,莫名地有些害怕。

“她听你的话,你去劝一劝,把事情了了,对所有人都好。”

“为了你的名声,让我下手害自己的孩儿?”

刘稷一声冷笑,突然起身逼上前去,抓住妇人的双手,将她仰面按在身下:“你们杨氏,还有名声么?”

“你想做什么,外面都是我的人。”

杨玉瑾不敢置信,孰不知,她的端庄谨持,与她人迥异,更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征服欲。

“你叫啊,叫你的人来看一看,韩国夫人是个什么浪荡模样,最好让全京城的人都知道。”

少年一边说,一只手缓缓解着她的腰带,杨玉瑾惊得花容失色,声音都颤抖了几分:“你就不怕,我告到天子那里?”

“能与夫人春宵一度,死又何妨。”

刘稷不紧不慢地分开她的衣衫,抚摸着颤抖不已的美妇身体,低头在她的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

“这车里,就是我与五娘定情之处,夫人特意选它,是否说明,你二人的眼光都是一样的。”

“独道呢?”

第四百零六章 争夺(完)

天宝十二载二月十六,宜远行、修宅、杀牲,煞冲西方。

长安外城西三门之一的开远门,与之遥遥相对春明门一样,平时并不轻开,只有到了重大节日或是天子出行之类的日子才会启用。

开远门外的通瞿大道两旁,一匹匹雄壮的军马排成了整齐的行列,马上的骑士身着簇新的战袍,全身笼罩在锃明瓦亮的甲胄当中,长长的带叶一直围到下颌处,将脆弱的颈项牢牢护住,近两丈长的马槊指向上空,层层槊尖反射出一片亮白色的金铁光芒,在这灰白色之间,将士们铁盔上的缨络如同血红的鲜花一般绽放,从城楼上面看下去,宛如一幅铁与血的壮丽画卷。

“天子至,致礼。”

很快,城楼上传来声声内侍的呼叫,列阵的军士在各自主官的带领下,无不是昂首向上,目视着城楼上缓缓走来的天子鸾驾,首先出现在眼中的是一顶石青色的伞盖,然后是两扇翠羽鹊屏,大唐天子李隆基一袭黑红相间的冕服,头戴十二旒平天冠,两条綎紞垂在耳旁,在同样盛装的太子李亨和寿王李瑁簇拥下,带着文武百官在城楼上现身。

“万岁!”

听着耳边山呼海啸般的声涛,看着脚下整齐划一的铁血军阵,李隆基也不由得热血上涌,虽然只有两千骑,却有着无可匹敌的威势,他平举双手向所有军士示意,呼声更是一阵高过一阵,每个人都举起手中的长槊,就连胯下的战马也似乎感受到了主人的战意,不住地发出低低的咆哮。

李隆基的目光掠过层层军阵,在为首的几个人身上停下,等到呼声渐歇,他放下手臂,头也不回地吩咐了一句。

“传刘稷。”

“左领军卫将军、碎叶镇守使刘稷见驾!”

下马,举步上楼,一袭精良甲胄的少年郎“蹬蹬”地拾级而上,身上的铁叶子随着他的动作发出“噌噌”的摩擦声,就这样穿过百官让开的通道,来到天子面前,抱拳作礼。

“臣刘稷见驾,铠甲及身不能全礼,请陛下见谅。”

“罢了。”李隆基毫不在意地一摆手:“此去碛西三千余里,快马昼夜不歇也要五六日,寻常行走一月有余就算是快的,可是朕只能给你二十日,西州战事紧哪,一日一百五十里以上的路程,可有把握?”

刘稷出人意料地转身面向城外,高举双手大声呼道。

“适才陛下问我,二十日赶到西州可有把握,尔等以为如何?”

同他一样立于阵前的杨预、浑瑊、陈金等一干将校首先举起手应道:“有。”

接着是靠近城墙的军阵发出同样的声音:“有。”

“有!”

余下的军士一齐呼喊,声震四野,刘稷转过身,朗声答道。

“陛下听到了么?”

李隆基笑意盎然:“好。”

“政事堂已经颁下诠令,沿途各郡县馆驿会优先为你们安排草料食宿,有推诿拖延抗拒者,朕许你便宜行事,李瑁。”

“臣在。”

“安西北庭的粮草输送、健儿募集,要列为急务来办。”

“至尊放心,臣与哥舒相国、韦相国、安尚书已经会同各部拿出了章程,必不会误了前方军机。”

“刘稷,听到了么?”

“臣听到了,臣定为陛下生擒此獠,献于阙下。”

“好生去做,朕把冠军县给你留着。”

在百官们惊异的眼神中,刘稷抱拳致礼:“敢不效死。”

李隆基目示高力士,后者心领神会,亲手从一名内侍手中接过一个长长的锦盒,当着众人的面打开。

“这面战旗,是朕的贵妃亲手所绣。”李隆基从中拿出一面叠成方块的旗帜,珍而重之地交到他的手上。

“远征万里,它就是朕的眼睛,将会看着你们破敌擒贼,拓土开疆,将它插在大唐最西边的国土上,任何敢于来犯之敌,不得越雷池一步,可做得到?”

刘稷的眼中顿显激动之色,他一言不发地背转身去,双手分别执起战旗的两个角,“呼拉”一声在城楼上展开。

军士们的眼中出现一面硕大的旗帜,殷红似血的旗面代表了大唐的颜色,金线绣出的云龙纹饰裹着一个斗大的“劉”字,那是他们的将主,无数根长槊再一次高高举起,汇成一片金铁相交的丛林。

“万胜!”

“万胜!”

排山倒海般的呼声中,刘稷别过天子转身下楼,战旗被他的旗手高高挑起,在寒风中烈烈作响,一队队的骑兵紧跟在后面,以密集而齐整的队列西向而去。

城中玉真观的后厢,李腾空挟着一个大包裹,来向虫娘告辞,后者乍一听闻,不由得吃了一惊。

“你是何时有这个念头的,怎得我一点都不知。”

“这不就来同你说了么,满长安城,可只有你一人知晓呢。”

虫娘又是好笑又是担忧。

“是不是我还得深感荣幸?”

李腾空嘻嘻一笑:“这城中太无趣了,不如出去走走,道家修行,可不能只是打坐诵经。”

“那是碛西啊,又是战乱之地,你一个女儿家,怎好孤身上路。”

“放心吧,有大娘同行呢,哪个不开眼的敢来,嫌活得太长么。”

李腾空满不在乎地将包裹捆到身上,与她纤细的身形相比,这个包裹简直大得有些过份,虫娘都在担心会不会将她给压趴下。

“既有定计,我就不劝了,你这一走,我连个说话的人儿都找不着......”

李腾空见她有伤感的趋势,赶紧开解道:“等你入了道,至尊开恩,未必不会如玉真公主般,到时候,来碛外找我,咱们一块儿去看看塞外风光,想想看,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多美。”

虫娘被她描述的情景打动了,闪着异彩的星眸轻轻眨着,美得令人窒息。

长安城的另一边,杨氏三姐妹韩国夫人杨玉瑾、虢国夫人杨玉瑶一左一右站在花锷相辉楼最高层,被她们夹在中间的杨玉环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远方,嘴里喃喃地念叨着什么。

三人面色各异,杨玉瑾阴沉着脸,杨玉瑶神采飞扬,只有她眉心轻皱,目光迷离,从红唇中吐的每一个字,都让人心跳不已。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第二卷《盛世的阴霾》



不是完本的完本感言

来到起点三百多天,一共码了一百三十万字差一点,中间断了一个月,成绩嘛,大家有目共睹,基本上只能靠全勤没什么收入。

当然了仆街的原因很多,最大的因素就是酱油写的不好,就像一个读者的留言,这书如果放到10年,或许还有人看,如今早就已经淘汰了,生活流、脑洞流、段子流一样不沾,又不玩梗,仆到死都是活该。

可是没法子啊,酱油只会写这个,原本要求也不高,能有点生活费就成,没想到连这么点要求都达不到,所以也影响了创作的心情,不过这一卷好歹还写完了。

有朋友说这一卷女人太多,的确,原本的设定就是一路推到底,凡是有名有姓重点描述的一个都不放过,刚才返过去看了一下,还是漏了几个,只能安排到后面了。

其实现在的政策非常严,对尺度的把握要小心再心,都无法保证自己不触线,最后几章的描写已经算是很浅了,依然被网站数次修改,可为什么酱油还要吃力不讨好地去写这些,是因为这个选择点,众所周知,唐朝是个盛产奇葩女子的时代,从平阳公主到高阳公主,从武则天到杨玉环,从薛涛到鱼玄机,历史因为她们的存在而变得多姿多彩,选择了这个时代,就必然绕不过去这个弯,我不希望这些人物在笔下成为一个个的符号,主角既然来了,就必须要让她们有血有肉,成为有思想有抱负的社会主义好青年。

再来说说主角,笔者希望能塑造出一个与老书性格截然相反的形象,军人出身敢想敢做,决不随波逐流,所以一直以来他都是在做死,最先是因为不甘于穿越这个事实,想要再死回去,慢慢地会融入到这个社会当中,有了牵挂有了依托,最关键的一点,是有了理想。

接下来自然就是怼,怼异族要比推女人更彻底才对,因此第三卷的名字叫做。

《北庭的雄鹰》

名字已经揭示了一切,不过我想另外开一本新书,将新卷和以后的章节放到里面,原因嘛很简单,这本书成绩太差,没有希望拿到哪怕一个垃圾推荐,所有的新增全靠朋友的口口相传,但我想,凡是被安利的朋友,很少有失望的,对吧。

没错,新书就是接着写,改个名字改个简介,对于喜爱本书的读者朋友来说,最大的福利就是章节免费,至少会有二十万字的章节免费,这算不算好消息?更重要的是,它至少会有一次两次试水推,因此,还请朋友们多支持,点击收藏通通都要。

既然是新书,当然要收集好资料慢慢写了,趁这个机会,酱油会将另一本老书完结,希望朋友们多多支持,继续给酱油这个新人鼓励,好不好。

感谢所有支持本书的朋友,无论是打赏还是订阅,都让酱油心怀感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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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仆街的原因很多,最大的因素就是酱油写的不好,就像一个读者的留言,这书如果放到10年,或许还有人看,如今早就已经淘汰了,生活流、脑洞流、段子流一样不沾,又不玩梗,仆到死都是活该。

可是没法子啊,酱油只会写这个,原本要求也不高,能有点生活费就成,没想到连这么点要求都达不到,所以也影响了创作的心情,不过这一卷好歹还写完了。

有朋友说这一卷女人太多,的确,原本的设定就是一路推到底,凡是有名有姓重点描述的一个都不放过,刚才返过去看了一下,还是漏了几个,只能安排到后面了。

其实现在的政策非常严,对尺度的把握要小心再心,都无法保证自己不触线,最后几章的描写已经算是很浅了,依然被网站数次修改,可为什么酱油还要吃力不讨好地去写这些,是因为这个选择点,众所周知,唐朝是个盛产奇葩女子的时代,从平阳公主到高阳公主,从武则天到杨玉环,从薛涛到鱼玄机,历史因为她们的存在而变得多姿多彩,选择了这个时代,就必然绕不过去这个弯,我不希望这些人物在笔下成为一个个的符号,主角既然来了,就必须要让她们有血有肉,成为有思想有抱负的社会主义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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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番外

“车留下,明早八点来接我。”

刘稷推开车门下去,返身嘱咐了一句,将搁在仪表盘上的军帽拿起来,双手戴在头上,自己凭感觉正了正,又有些不放心地弯下腰,在车后镜子里看了一眼,然后直起身,走向电梯门的方向。

电梯里的液晶数字在快速地跳动着,夜里十点钟,这幢位于帝都中心商圈的45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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