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的平凡生活 - xp1024.com
《死神的平凡生活》


第一章 马路上的驯鹿

林宇,觉得自己可能疯了!

讲台上教授说的话他一句也没有听进去,脑子里翻来覆去的都是这几天看到的奇怪场景。

比如一个星期前,他在等红绿灯的时候,林宇发现黑色杆子的顶端居然站着一只黑猫。那黑猫的眼睛幽蓝幽蓝的,让林宇看得有些发怵。在他的印象中,黑猫应该是晚上才会出现,更加不会旁若无人的蹲在红绿灯上看着底下来来往往的人群,可此时自己却见到了这样一副怪异的景象。

林宇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他偏头看向了周围的路人,却发现他们一个个都神色如常,似乎并没有发现红绿灯上有黑猫的存在。

林宇很想跟身旁的陌生人说一句,诶,你看,那上面坐着一只黑猫!但直到绿灯亮起,他还是没把话说出口,等林宇再次抬头看去时,发现那只黑猫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踪影。

过了三天,类似的怪事又发生了,这一次不再是一只猫,而是,一个人。

林宇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大学课堂里,快到期末考试了,他决定好好补一下落下的功课,免得挂科了下学期还要回来重考。他尽量集中自己的注意力,听着年迈的教授慢条斯理的讲着高等数学,这时一阵舒爽的清风从教室后门吹了过来,让他昏昏欲睡的脑袋瞬间清醒了不少。林宇疑惑的转头看去,他发现教室的后门出现了一个身影,不是迟到的同学而是一个披着长发身穿一条白色连衣裙的陌生女孩。

女孩悄悄走到了教室的最后排,她和其他同学一样翻开了高等数学的课本,一边认真听讲一边很自然地做起了笔记。

应该是一个旁听生吧,林宇冒出了这样的想法,从他的位置刚好看到了女孩的侧脸,斜分的刘海遮住了大部分的额头,下方是圆弧形的脸部轮廓,她在不经意间用手指将掉下的头发轻轻撩倒了耳朵后方,这个简单的动作还有女生身上散发出的特殊气质竟让林宇看的陶醉了起来。

“那个女孩是谁啊,怎么以前没有见过她?”林宇按捺不住自己心中的好奇,向坐在自己身旁的同学问道。

同学顺着林子峰所指的方向看去,嘴角露出了不屑的笑容,“她不是我们班的大白菜嘛,你怎么连她都不认识了?”

林宇无语地摇了摇头,大白菜他当然认识,因为长得又白又胖所以男生们便给她起了这么一个外号,此时大白菜就坐在那个陌生女孩的前面。林宇觉得也许是自己手指的方向不对,“我说的是坐在大白菜后面的那个,身穿白衣服的女孩。”

同学再次朝那个方向瞄了一眼,脸上的表情很快就不对了,“林宇,这种玩笑可不能乱开,她后面明明没有坐人啊...”

......

课堂上,教授的声音将林宇重新拉回了现实当中,“所谓精神病,就是指人心理的一种障碍,它可以表现在患者的情感、认知和意识上出现异常,甚至有时候会看到一些虚假的幻象!”

如果放在以前这种心理学课程他听听也就算了,今天却让林宇觉得特别的刺耳。

《精神病学》并不是羊城大学的必修课,但因为学校的外语学院发生了一起女大学生跳楼的事件,校方便决定让所有的在校学生都学习这门课程,希望能够减少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那个女生是不是因为精神有问题而跳楼,林宇不得而知,但他觉得要是自己继续在课堂里面听下去,恐怕非得把自己吓出精神病不可。

林宇悄悄收拾书包从后门溜了出去,与其在教室里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得了精神病,看到了某种并不存在的幻象,还不如趁这个时间多去送几趟外卖,自己每个月的生活费才会有着落。

跑出教学楼之后,林宇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至少今天教室的后排没有再出现那个白衣女孩,他如此安慰了自己一番,便骑上摩托车开始了自己的兼职时间。

每到临近中午的时候,就会迎来外卖订单的一个爆发期,林宇刚刚打开手机APP,便收到了好几条接单请求。林宇按照自己最熟悉的路线接了三个订单,脚踩油门,在马路上飞驰而去。

一路上林宇一直在留心观察着马路周围,所幸的是红绿灯上也没有出现黑猫,直到将第一份外卖送到了客户手中,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的正常不过。

林宇高兴的吹起了口哨,比起精神病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每送一单外卖能够拿到一块钱的提成才实实在在。前方,林宇发现马路上出现了难得的空旷,他用力踩了一下摩托车的油门,小摩托车像猎豹一样窜了出去。

还不等林宇脸上得意的笑容消失,突然,一个不应该出现在马路上的东西朝着林宇狂奔而来。它身上长着浓密的灰色毛发,四肢在奔跑中显得特别健壮有力,三角形的脑袋上宽大分叉的犄角有种专属于生灵的美感,那是一头电视上才能看到的,驯鹿?!

林宇的摩托车本来就在加速行驶,而驯鹿奔跑的速度也丝毫不亚于摩托车,两者相对而行,很快就要来一个亲密接触。林宇本能的调转方向,摩托车冲向了旁边的岔道,接着便是砰的一声,林宇和摩托车一起被一辆大卡车撞向了半空,数秒钟之后重重地摔在了马路上。

行人的尖叫声,各种汽车紧急刹车的声音充斥在林宇的耳边,他感觉自己的胸口像是压了一块大石,闷得他喘不过气来,嘴里有一股咸咸的味道,血水从他的口腔里流了出来。

林宇不知道现在自己是什么样子,他的四肢完全不能动弹,就连头部都无法转动,也许刚才那一摔已经让自己身体的很多地方都骨折了。

此时一个满脸横肉的大汉出现在了他视野的上方,“小伙子,你怎么样?好端端的,你骑到岔道上来干嘛?”

林宇猜到这个人应该就是卡车司机,他张了张嘴,用口齿不清的话语说了一句,“我看到,驯鹿,马路上,有一只,驯鹿...”

尽管林宇的声音非常微弱,但卡车司机还是听懂了,他对着身后聚集的人群大叫道,“快叫救护车,这个小伙子伤得太重了,现在满嘴胡话,说什么看到了驯鹿,这里哪会有驯鹿啊...”

林宇很想抬起自己的手指,指向司机的斜后方,告诉他那只驯鹿就站在他的后面,但林宇现在却连一个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全身上下只剩眼球还可以任他支配,林宇的视线紧盯着那只漂亮的驯鹿,它全身的毛发整齐亮丽,就像是误闯入凡间的使者,和周围慌乱的人群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林宇并没有责怪它的意思,他很庆幸自己撞上的是一辆卡车而不是这只驯鹿,驯鹿似乎也看懂了他的眼神,迈着自己黑色的蹄子朝他缓步走了过来。

驯鹿三角形的脑袋贴近了林宇的脸庞,像是一种来自于它的特殊问候,如此近的距离,林宇能够清楚的看到驯鹿漆黑的眼眸,甚至感觉到了它吐出的温热鼻息。

这是一幕诡异的景象,一只活生生的驯鹿就站在自己身旁,但围观的人群和那名焦急的卡车司机却对它完全视而不见,林宇的心里开始意识到了一些什么。

等他再次和驯鹿的眼眸对视时,漆黑的眸子依旧晶莹剔透,但驯鹿身体的其它部位却开始了迅速的变化,最终幻化成了一个小女孩的模样。

“林宇哥哥,别怕,跟我走吧,”小女孩伸出了自己肉乎乎的右手,左手则是抓着一只玩具小熊。

“玲玲,怎么是你?”惊讶至极的林宇脱口而出,甚至没有反应过来自己为何又恢复了说话的能力。玲玲是邻居孙叔叔家的女儿,从小林宇便把她当做自己的妹妹看待,但让林宇痛心的是,五岁时的一场大病夺走了玲玲年幼的生命,可现在她居然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玲玲脸上露出了乖巧的笑容,“哥哥长大了好多,玲玲还是以前的样子,你看,这只小熊还是以前哥哥送给我的。”

林宇看到了玲玲手上的那只玩具小熊,那的确是在玲玲五岁生日的时候自己送给她的,熟悉的事物和久违的笑容让林宇不安的心很快就平静了下来。他突然忘记了身上的伤痛,甚至主动牵住了玲玲的小手,从躺着的状态站了起来。

“玲玲,你要带哥哥去哪里?”林宇疑惑的问了一句。

玲玲回头,依旧笑着说道,“哥哥,我们要离开人间,去魂界了。”

“魂界?”林宇警惕的手掌一松,虽然他不知道魂界是什么地方,但光听名字就知道一定不是什么好去处。

“哥哥不想去?”玲玲的脸上布满了诧异,夹杂着显而易见的失落,“还是我变成这副模样,你才愿意跟我去?”

说话间,玲玲迅速的变高变大,从林宇腰部的位置一下子就长到了和肩膀齐平的高度,身上的童装也变成了一件白色连衣裙,正是在教室后排出现过的陌生女孩!

林宇吓得瞬间倒退了两步,“你,到底是谁?这一切,是怎么回事?”

女孩拨弄着自己的长发,用一种好听的声音说道,“我是人间和魂界之间的使者,用你们的话说就是死神,现在的你,在人间已经死去了。”女孩说这话的时候,抬了抬自己的下巴,示意林宇看看自己的身后。

林宇在茫然之中转过身,发现满是血水的自己仍旧躺在地上,这时救护车已经赶到了,他们一边把自己抬到担架之上,一边用仪器测量着自己的生命体征,为首的男医生默默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了可以放弃的表情。

“走吧,每一个死去的人都要去魂界,在那里可以等待生命的轮回,”自称是死神的女孩催促了一句。

林宇似乎被一语惊醒,他猛的甩了甩脑袋,自己正处在青春年华,本来还有大把的时光可以挥霍,怎么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

“不,我不去魂界!”林宇坚决的说道。

死神的眼神闪烁了一下,“不愿意去?我早知道你会这样回答。其实,你已经被我选中了,”接着她说出了一句让林宇大惊失色的话,“你可以不去魂界,但有一个条件,必须代替我成为下一任的,死神!”

第二章 下一任死神

林宇顿时陷入了一片眩晕当中,但死神却继续自顾自的说道,“你在红绿灯上看到的黑猫,教室里的白衣女孩,还有可爱的玲玲都是属于死神的面相,经过这一星期的观察,我认为你是适合做下一任死神的人选。”

话音落下之后,林宇看到死神的眼神中露出了询问的目光,显然是在等待他的回答。林宇看向自己身后已经被抬上救护车的尸体,又看了看前方未知的魂界,他发现自己其实没得选择,要是不做死神就要永远从人间消失了。

“我,试试吧...”林宇有些忐忑的说道,他可不认为自己有做死神的天赋,也不知道对方怎么就觉得自己是一个合适的人选。

白衣女孩似乎松了一口气,“你会收到我的指令的,记住,死神最大的职责就是慰藉死去的灵魂...”

女孩说完这句话之后就从林宇的眼前消失了,而林宇也发现周围的一切渐渐变得模糊,自己的身体开始在空气之中消融,最后完全没有了意识...

等到林宇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处于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头顶是经过装饰的天花板,旁边的蓝色窗帘被人拉上了,能看到一些太阳光隐隐透射出来,由此可以推测现在外面应该是白天。自己躺着的地方非常柔软,比宿舍里面的木板床舒服多了,林宇转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发现自己的两边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仪器,一个显示心跳数的小屏幕发出了滴滴的声音,渐渐恢复的嗅觉闻到了一种刺鼻的药水味道。

“林宇同学,你,你真的醒过来了吗?”一名护士很快就冲了进来,脸上充满了惊奇和难以置信,就像此时躺在病床上的是一个外星人。

林宇感觉自己只是睡了一觉,并且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身体上完全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我怎么会在这里,这是医院吗?”

护士猛的点了点头,“难道你都不记得了?昨天你发生了一场车祸,被一辆大卡车给撞了,之后我们用救护车把你送到了医院,但是经过医生的检查...”护士没有把后面的话继续说下去,因为眼前的病例是她参加工作以来遇到最匪夷所思的一个。当时救护车上的医生发现他已经没有了心跳,一路上尝试各种急救措施都没有任何反应,到达医院之后他们不得不告诉急诊室的医生,这名伤者恐怕无力回天了。

可就在急诊室的门刚刚关上,护士把心电监护仪接在伤者身上的时候,屏幕上原本的直线出现了波浪状的抖动,与此同时,从仪器的喇叭里也传出了嘀嘀有节奏的清脆声响。

所有的医生和护士都抬头看向了那个小小的屏幕,脸上的表情就仿佛是见证了一个奇迹。接下来医生给林宇做了一系列的检查,发现他的各项体征和正常人完全一模一样,全身上下连一块断骨都没有发现。

随后林宇被安排到了一间特护病房,由一名专门的护士24小时照看他,因此林宇刚刚醒来的第一时间就被护士发现了。

大卡车和车祸?林宇当然记得这一切,还记得之后出现了一个白衣女孩,女孩让自己成为下一任的死神。只不过林宇分不清那些到底是梦境还是现实,至少从现在来看,自己被卡车撞翻那一段都是真的。

“我,我有点印象,”林宇含糊其辞的回答道,他拔掉了自己身上绑着的一些监测皮管,要从躺着的状态坐起来。

“同学,你先别动,我去叫医生过来看看,”护士慌忙按住了林宇的身体说道。

此时的林宇根本就不觉得自己是一个病人,对他来说自己只是睡了一觉现在醒过来了而已,在医院待一天要花多少钱,他可不敢去想,林宇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尽快出院。

就在两人相持不下的时候,病房的门被人敲了两下,然后一男一女两个身影走了进来。

“林宇,你这么快就好了?老师早上刚刚接到医院的电话,一听到你出了车祸又进了特护病房,老师的半条命都快吓没了,”一边往里走一边说话的是林宇的辅导员周老师,她看到林宇好端端的坐在病床上,脸上充满了喜出望外。

跟着周老师进来的是七班的班长张博远,他手上提着一盒营养品,用有些官腔的语气说道,“还好你醒过来了,我用班费买了一些营养品,代表了我们班上三十名学生对你的问候。”

林宇的脸上挤出了一丝尴尬的笑容,“我没事,现在正准备出院呢。”

一旁的护士听到他这么说急忙插了一句话,“同学你现在可不能出院,至少还要再观察两天,我等下也会叫医生重新帮你检查一次身体。”

林宇不禁皱起了眉头,周老师也理所当然的附和道,“没错,林宇你别忙着出院,我跟这几天的老师都打好招呼了,你可以不用去上课。另外班上的同学在微信群里面自发捐款了,我刚才在收费窗口用那些钱帮你把昨天的住院费结了,你就安心的在这里休息两天。”

自己的学生发生车祸住院,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但这件事情偏偏发生在外语学院的女学生跳楼之后,所以引起了校方极大的重视,羊城大学再也无法经受住第二条命案了。好在来到医院之后,周老师发现事情远比她想象中要轻微得多。

林宇总算是听到了一个好消息,昨天的住院费不用自己操心了,但如果继续住下去肯定要自己掏钱,林宇可没那个福分享受特护病房的照料。

又和辅导员班长闲聊了几句,林宇表达了一番对同学们的谢意之后,他在床上目送着两位离开了病房。而护士也借着这个空挡出去寻找主治医生,打算再帮林宇安排一次全身的检查。

当特护病房里面只剩下林宇一个人,他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从病床上跳了下来,套上自己还带着血迹的衣物,再以越狱一般的心态逃出了那栋医院大楼。

之后,林宇坐着公交车恍恍惚惚的返回到了羊城大学,因为自己的衣服,一路上他受到了不少人的侧目,不过林宇并没有在意,只管低着头快步走向了自己宿舍的方向。辅导员告诉他本来想通知自己的父母,但家里的电话并没有打通,所以现在林宇的爸妈并不知道他发生过车祸。

看到熟悉的宿舍楼,林宇终于彻底放下心来,还好这件事情爸妈并不知道,否则他们可能整条命都要吓没了。

推开宿舍门,林宇发现只有一个室友许飞航在,应该是像往常一样为了打游戏而逃课了,当他看到林宇出现在门口,一双眼珠子差点瞪了出来。

“林宇,你,你不是出车祸了吗?”许飞航把头上的耳机摘下,满脸惊诧的问道。

“呃,”林宇没想到这个时间点还会有室友躲在宿舍,当下便随便搪塞了一句,“医生检查了我的身体没事,我就,提前出院了...”

许飞航用难以置信的目光上下打量了一番林宇,发现他除了衣服被摔破了,上面还有一些血迹之外,走起路来跟正常人并没有什么两样。“没事就好,没事就好,”许飞航喃喃了两句,他属于什么事情都不会放在心上的类型,既然林宇安然无恙的回来了,他也就不去深究。许飞航重新把自己的耳机带上,并且将放在桌面上的一封信朝后方举了起来,“这封信是早上收到的,不过署名有点奇怪,居然写着,死神林宇?”

死神两个字让林宇的心跳瞬间侧漏一拍,他接过信封时,手指不自然的颤抖了一下,“也许,是别人的恶作剧吧”,说完了这句话,便强自镇定地拿着信封坐回到了自己的电脑桌前。

那是一个表面看上去一点也不特别的信封,但死神林宇四个字端端正正的写在中间,不得不说有些触目惊心,林宇的心脏因此急速狂跳起来,这似乎意味着自己梦里的后半段也是真的!

林宇哆哆嗦嗦的撕开了信封,里面有一张折好的白纸,上面只写着很短的一段话。

“恭喜你!从今天开始,你就是下一任的死神了。现在给你发布一个新手任务,慰籍羊城大学死去的女学生舒曼云,并在两天之内将她的亡魂带到魂界,祝你好运!”

第三章 女大学生

林宇快速的扫完这一段话之后,又慌忙将信纸重新折了起来塞回了信封里,他啪的一声将信封丢到了离自己最远的地方,就仿佛那里面装的是一颗定时炸弹。

死神的新手任务,慰籍一名女大学生?林宇想起了自己在梦中和白衣女孩的对话,她说会给自己发布指令,并且强调死神最大的职责就是慰籍死去的亡魂,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

在林宇的意识里,死神是一个扛着镰刀的怪物,就和勾人魂魄的黑白无常没什么两样,虽然自己见到的死神和想象中有些差距,但林宇还是没有办法将自己和这样一个神话人物联系起来,更加没有做好自己就是死神的心理准备。

林宇无法想象以后每天都要和亡魂打交道,他感觉自己现在的状态和出车祸之前并没有什么两样,还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而已。

“林宇,你怎么了,看了一封信怎么像见了鬼一样?”室友许飞航注意到了他的异常,半开玩笑的说道。

林宇很想说自己的确是见鬼了,而且那个鬼就在他们所在的羊城大学,“没,没什么,就是无聊的恶作剧,”林宇强自镇定的说道。

“什么恶作剧啊,给我看一下?”许飞航表现出了很有兴趣的样子。

林宇慌忙将扔在桌面上的信封揉成了一团,用一种非常嫌弃的表情丢进了垃圾桶里,“这种东西有什么好看的,小心,你的英雄要被别人偷袭了,”林宇用了一招转移注意力。

听到了林宇的提醒,许飞航果然不再追究那封有些蹊跷的信,立马转过头,继续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自己的游戏上面。林宇在座位上轻轻舒了一口气,看着被丢进垃圾桶里面的信封,它和里面原本的生活垃圾融为了一体,让林宇仿佛有种心中的顾虑也同时消除了的感觉。

是不是把信封丢掉就可以不做任务了?林宇心里冒出了一种侥幸的想法,他现在有很多棘手的事情要处理,比如因为车祸而没有及时完成的外卖订单,他已经通过手机查看了,那几个客人全都在平台上投诉了自己,还有更让林宇头疼的是被撞坏的摩托车,现在暂时被保管在了交警那边,不知道那辆摩托车还能不能修好,修理费又要花掉自己多少钱。

摆在林宇面前的现实问题虽然琐碎,但比起去当一个死神慰籍别人的灵魂都更加重要,当下林宇不再去看垃圾桶里的信封,而是掏出手机准备给交警打一个电话,询问自己应该如何把摩托车取回来。

林宇将手机解锁,正准备点开拨号盘,扬声器意外的传出了一个清脆的信息提示声音,与此同时手机屏幕的顶部出现了一条横幅,上面写着:来自《死神》游戏,您有一个新任务还未接收!

林宇顿时心中一紧,他可不记得自己下载过什么《死神》游戏,没有直接点开提示横幅,林宇将手机退回到了主屏幕上,开始一个一个的查看上面的图标。

翻了两页之后,林宇果然在手机中部的位置看到了一个新安装的软件,这个软件还没有被点开过,所以图标左上角出现了一个蓝色圆点的提示,而这个软件的名字就叫做,死神。

可以肯定的是,在回到宿舍前这个软件都还没出现在林宇的手机上,因为他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一路上都在不断划着自己的手机,那个时候他手机上没有任何新装的软件。

难道,就是因为自己把信封丢进了垃圾桶?林宇想到了一种可能,因为自己没有接收信封上的任务,所以这个任务又通过另外一种形式出现了!

林宇开始体会到了什么叫做阴魂不散,他知道就算现在自己把这个软件卸载了也没有用,它说不定还会用另外一种更加夸张的方式出现,当下只能用紧张不安的心情点开了那个死神游戏。

游戏界面非常顺利的打开了,甚至没有任何加载进度条的提示,林宇发现游戏的画面很是精良,就和时下流行的手游一模一样。手机画面被自动调整成了横向,一段煞有介事的指引动画让林宇产生了一种错觉,似乎自己打开的就是一款普通的手机游戏。

但简单的操作指引结束之后,林宇很快就发现了游戏中的主角,并不需要通过自己去设定,它自动就出现在了画面的左上角,而且主角的名称正是林宇。

年龄、身高、体重、就读大学之类的基本信息也都出现在了主角的设定上,毫无疑问,资料上显示的信息和林宇本身的情况一模一样。林宇感觉自己握着手机的掌心已经冒出了一片冷汗,他发现游戏界面上出现了一个带着感叹号的新手任务,点开一看,任务信息正是信纸上出现的同样一段话。和信封不同的是,任务框下面有一个红色按钮,上面写着接受任务四个汉字。

林宇长出了一口气,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不管自己愿不愿意,似乎死神这个身份已经甩脱不掉了。他不得不平复好自己的心情,点了一下游戏中的接受任务按钮。让林宇无语的是,手机屏幕上居然自动弹出一个对话框,上面只写着两个字,“哈哈...”

晚上十点,林宇独自一个人出现在了羊城大学厚德楼的下方。今天是一个月光黯淡的夜晚,林宇抬头看向了建筑物的顶楼,上面漆黑一片,就像和周围的夜空融为了一体。也不知道那个叫舒曼云的女生在不在上面?林宇心中闪过一个念头。

接受了任务以后,林宇就用任务信息上的名字在校内网搜索了一下,没想到自己需要慰籍的亡魂就是那个前不久外语学院跳楼的女孩。死神游戏并没有告诉他女孩现在在什么地方,林宇自然不能去女生宿舍寻找,如果她还待在羊城大学的话,很有可能就在当初跳楼的附近游荡。

林宇抱着试一试的心理爬上了厚德楼的天台,这栋楼历史已久,因此没有电梯,林宇足足爬了十分钟,才气喘吁吁的走到了漆黑一片的顶部。

林宇没有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怕强光会对女孩造成惊吓,他睁大了自己的眼睛在天台上仔细的寻找,转了大半圈之后,终于在靠着墙壁的角落发现了一个穿着白衣的身影。

“舒曼云,是,你吗?”林宇尽量用一种温和的语气问道。

第四章 一天男友

在这个时间点,穿着一身白衣蹲在墙角,林宇对她的身份已经猜测的八九不离十,更何况接受任务之后,林宇就发现游戏里面自己的角色多了两项技能,一个叫做监听,另外一个叫做魂眼。

林宇看了一下游戏里面对这两项技能的说明,简单来说监听就意味着可以听到亡魂的声音,而魂眼则是让自己的双眼具备看见灵魂的能力,对死神来说这两项技能应该是它的基本属性,所以在林宇接受任务之时就自动给予他了。

在正常人的眼中,这个天台上应该是空无一物,也无法看到那个白色的身影吧,林宇脑海中闪过这样一个想法,双脚朝着角落的方向走了过去。

“你是谁?你,你怎么能够看到我?”白色身影抬起头,语气中有毫不掩饰的慌张。

听到对方这么说,林宇反而放下心来,看来自己已经找到需要完成任务的对象了。在来这里之前,对于要见到鬼魂林宇心中也很是忐忑,因为鬼魂经常被刻画成一种凶恶恐怖的形象,不过真正见到了,林宇发现鬼魂的样子和正常人类并没有什么两样,它们只不过是保持着一种死前的状态而已。

比起自己见到鬼魂,女孩发现自己能够被人类看见反而更加觉得害怕,这种感觉就像是很多人都害怕蛇,但其实在蛇的眼里它们觉得人类反而要恐怖得多。

林宇放慢了自己的脚步,“别害怕,我的眼睛,跟一般人不一样,”林宇只好含糊其辞的说了一句。

走到近处他才发现,对方的样子居然和当初出现在教室后排的那个陌生女孩一模一样,林宇不禁在心中暗自苦笑,上一任的死神也实在是用心良苦,为了让自己更加顺利的完成任务,所以预先就变幻成了舒曼云的模样吗?

那个鬼魂正是不久之前从厚德楼跳楼的外语学院学生舒曼云,她自然也听说过有些人天生就长着阴阳眼,可以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东西,看来这件事情的确是真的。

“同学,你以前认识我吗?”舒曼云疑惑的问了一句,在她的印象里自己并没有见过眼前这个男生。

“呃,你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林宇敷衍道。发现舒曼云是自己曾经见过的女孩,林宇的心里的确觉得亲切了许多,不过同时也为她感到惋惜,好好的一个女生为什么要想不开跳楼?

“我可以坐在你的旁边吗?”林宇指了指舒曼云身旁问道,

“坐吧,只可惜,来的人不是他...”舒曼云叹了一口气,脸上充满了失落,在暗淡的月光映衬之中,她的侧脸仍然像当初那般的好看。

“你,是在等一个人?”林宇似乎知道了舒曼云一直停留在天台没有离开的原因,不过从理论上讲,她再怎么等待下去也没有用处,因为没有第二个人会看到她死去之后的样子。

舒曼云用双手抱住了自己的胳膊,看上去是一副怕冷的模样,但林宇知道鬼魂是感觉不到温度的。她抬头看向天空,那里有从乌云中露出的一个弯角月亮,舒曼云沉默了一会儿,接着才开口说道,“不怕你笑话,其实...”

也许是终于可以和人敞开心扉,舒曼云向林宇道出了她的故事,原来她出现在天台只是为了赴一次约会,她人生当中的第一次约会。半个月之前,舒曼云接到了一个陌生男同学的告白短信,她整个人都因此变得愉悦了起来,虽然作为外语学院的学生会主席,每年都拿国家一等奖学金,同时又拥有不错的外貌,在其他人眼里这样的女孩肯定是男生趋之若鹜的,但其实只有舒曼云自己知道,根本没有任何一个男生真正追求过她。

舒曼云看着自己寝室里的室友一个个都交了男朋友,每到周末便有各种各样情侣之间的活动,唯有她独自一个人留在寝室里,要么追一下最新出来的美剧,要么抱着几本书去图书馆泡上一整天。

室友们都觉得她是眼光太高才至今都没有男朋友,舒曼云对此只能一笑置之,她常常用曲高和寡这个词来安慰自己,也许就是因为条件太好,平时又表现的不太容易亲近,才会让自己落入这样一种境地,在那些男生们的眼里,只有傻白甜才是他们可以驾驭的类型吧。

舒曼云各方面的能力都很强,她可以把一切事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包括学生会里面各种杂七杂八的事务,但唯独谈情说爱方面她无能为力,舒曼云甚至没有勇气和偷瞄自己的男生对视。

不过这样的情形在那天终于来了一个逆转,有人通过短信发来了一串肉麻的告白信息,对方也是外语学院的学生,并且自称仰慕她已久,希望两个人能有机会认识一下,他想成为舒曼云的男朋友。

就这样一个陌生的号码加一条烂大街的告白情话,居然让舒曼云的心中泛起了一丝甜蜜的味道,她不禁觉得自己有些可笑,因为对方的身高、长相、性格自己完全一无所知,怎么会因为区区一条短信就产生了恋爱的感觉?

但舒曼云无法忽视自己心中的冲动,他们聊了十来天的样子,最后终于约好在学校的厚德楼天台见面,时间是下午上完课的四点钟。

舒曼云心中产生了不少的期待,从聊天的感觉来看,对方至少是一个三观正常的男生,还有一些难得的幽默感。舒曼云基本没有问过对方的私人问题,甚至连名字都是一个代号,她希望把这些神秘感保留到见面的时候再揭晓。

舒曼云常常觉得作为一个大学生,她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唯独缺少一段恋爱的经历。因此,她希望即将出现的这个人能够让自己告别单身,对于长相方面舒曼云甚至没有太高的要求,只要能让自己看得下去并且有一颗对待她的真心就好。为了下午的见面舒曼云好好打扮了自己一番,还穿上了回头率最高的那件白色连衣裙,室友们都说她穿白色连衣裙的样子显得特别清新文艺范。

舒曼云按照约定的时间出现在了天台上,她的一颗心止不住的砰砰乱跳起来,脑海里不断想象着待会儿出现的男生会是什么样子。可是不知不觉十分钟过去了,男生并没有出现。

舒曼云给他的号码发了一条短信,询问他是否正在过来,同样的,发出去的短信迟迟没有回复,舒曼云紧张的心开始逐渐冷却了下来。

夕阳西下,夜幕降临,天空甚至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舒曼云仍旧没有等到自己约会的对象,她发出去的十多条短信都如石沉大海一般杳无音讯,而拨打对方的电话也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舒曼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第一次约会可能还没有开始就要结束了,而且自己还被对方放了鸽子,看着自己好看的白色连衣裙因为被雨水打湿出现了一块一块的斑驳,舒曼云脸上浮现出了一抹自嘲的笑容。

她走到了天台的边缘,看着高楼下方进进出出的身影,希望这些人当中能有一个人抬头看向自己的方向,因为这就意味着那个人终究还是来赴约了,但是这样的场景终究没能出现。

舒曼云决定放弃了,等到现在她连晚饭都没有吃,加上心中的失落双脚变得虚弱无力,就在她转身想要往回走的时候,被雨水打湿的瓷砖让她脚底一滑,整个人从天台摔落了下去...

“原来,你不是自己跳下去的?”听完了舒曼云的经历之后,林宇才知道她并不是自己要跳楼。

舒曼云嘴角浮现出了一丝无奈的笑容,“为了一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男人跳楼?我还不至于,也许这就是我的命吧。学校里是怎么传的,是不是说我有精神病?”

林宇没有直接回答她的话,他突然觉得这个女孩的确有些可怜,当下安慰了一句,“或许他没有出现,是有什么要紧事情耽搁了。”

因为林宇的这句话,舒曼云失落的神色缓和了一些,她也不是没有想过这种可能,所以才会就算下着雨也在天台上傻傻的等待。

慰籍别人这种事情,林宇并不在行,好在交流过后他终于找到了一个突破口,现在舒曼云的状态似乎变得坦然了不少,是时候要完成自己的任务了,“其实,其实我的身份是死神,我来这里最重要的目的是...”

林宇亮出了自己的身份,准备把舒曼云的灵魂直接带往魂界,只是他的话还没说完,手机屏幕就自动弹出了一个死神游戏的对话框,“太生硬啦,慰籍程度还不够,亡魂是不会心甘情愿前往魂界的!”

“死神?”舒曼云警惕的缩了一下自己的身子,“你是要带我去阴曹地府吗?”

林宇意识到自己太唐突,一下子就把好好的气氛破坏了,于是陪了一个尴尬的笑脸说道,“准确的说是魂界,每一个亡魂都要去的地方。”

舒曼云叹了一口气,她第一次从蹲着的状态站了起来,独自走到天台的边缘一脚跨了出去,林宇条件反射的低呼了一声,下一秒却看到舒曼云的身体轻飘飘的悬浮在空气当中。

舒曼云脸上露出了调皮的笑容,“你还没有适应我是一个鬼魂吧,其实我自己也没有适应,就算我能看到我的尸体就躺在下面的血泊中,可我还是不敢跨出天台。直到后来我才发现,我永远也不会再摔下去了。”

说完了这句话,舒曼云在空中转过身,一双眼睛凝视着前方美丽的夜景,眼神之中有明显的留恋和不舍。

看着舒曼云的背影,林宇忽然体会到了她此刻的心情,没有谁在死去之后就能立即将人间割舍,这里有太多太多让人难以放下的东西。但是作为死神,让亡魂前往魂界正是他的职责所在。林宇不禁有些犯难了,他在游戏对话框里输入了一条信息,“那我应该怎么做,慰籍程度才够?”

死神游戏很快有了回应,“这个女孩生前积累了一些功德,你可以帮她完成一个功德值对应的心愿。”

林宇看到游戏里面舒曼云标注的功德等级是一品,积累的这些功德值主要来自于她曾经把一条受伤的流浪狗带回家,并且饲养了五年之后让小狗寿终正寝。

林宇清了清嗓子,对着前方的舒曼云说道,“那个,你还有什么未达成的心愿,在前往魂界之前,我可以帮你实现。”林宇说这话时觉得有些心虚,要是舒曼云提出什么苛刻的要求,自己可不一定能够办到。

舒曼云转过身来,眼神中闪烁出了兴奋的光芒,“是真的吗,任何心愿都可以实现?”

林宇硬着头皮回答了一句,“嗯,只要,我能够办到的。”

“这个愿望你一定能够办到,”舒曼云脸上突然出现了一丝羞涩,“我,想要你做我的,一天男友!”

第五章 祈祷的声音

回到宿舍后,林宇默默打开了自己运行缓慢的二手电脑,然后在搜索框里面悄悄输入了一行字,如何安排一天的约会?

他自然是答应了女孩的请求,这似乎是完成新手任务的唯一途径,事实上根据死神游戏的说明,只要死者生前积累了一定的功德,死神也必须答应死者相对应的请求。舒曼云只是要求自己做她的一天男友,这并没有超出她所积累功德的范围。

只是林宇自己也和舒曼云一样,至今也没有谈过恋爱,所以要如何当好她的一天男友,林宇很是犯难。

为什么舒曼云最后的愿望会是这个?坐在电脑前的林宇有些纠结,不过联想到她的死因,林宇很快就理解了她心中的遗憾。

宿舍里的其他室友并没有注意到林宇正在查询的是约会日程,其实他们平常的交流并不多,很多时候都是各自玩自己的游戏而已。因为林宇出了车祸,今天许飞航才会跟他多说了几句话,现在看到他再次回来,许飞航只是习以为常地沉浸在自己的游戏中,已然顾不上他了。

看到宿舍恢复到以往的气氛,林宇反倒是松了一口气,许飞航哪里会知道自己刚才可是见了一个鬼魂,而且那个鬼魂还是前不久跳楼的外语学院学生会主席,舒曼云。

“我X,你跑什么啊,我们两个英雄肯定可以把对方杀死,老子大招都放了,你却给我跑的没影了,”戴着耳机的许飞航突然大喊大叫起来,不用想也知道他肯定又是碰上猪一样的队友了。

林宇突然觉得这种感觉有些奇妙,一边是现实,一边是鬼魂,自己多了一个死神的身份之后就不得不穿梭于两者之间,至少到目前看来,当这个死神还有点意思。

其他两个室友还没有回来,今天是周五,按照他们的作息时间今晚肯定是去网吧包夜了。林宇对于约会的日程也就更加放心大胆的搜索了起来,对于一些怕自己记不住的细节,林宇还干脆用手机拍了相片,以便于随时翻看。

一切都准备就绪,林宇终于能够躺在床上安安心心的睡觉了,也不知道舒曼云对自己安排的约会日程会不会满意?带着这样的想法,林宇刚刚感觉到睡意侵袭,突然耳朵里传来的一个声音让他瞬间惊醒,“死神,你能听到我说的话吗?”

这个声音太过真实,就像是有人凑在他的耳边低声诉说,让林宇一下子就从躺着的状态坐了起来,惊出了满头的大汗。

有人在跟我说话?林宇警惕的四处看了一下,他觉得那个声音并不像来自于鬼魂,更加像是普通人类的声音,可是自己的宿舍里除了许飞航哪里还有第三个人类,而且那个人为什么知道自己就是死神?

黑暗中,林宇看到许飞航依旧在自己的电脑面前无休无止的打着游戏,对他来说宿舍里好像根本没有发生什么异常,他也肯定没有听到第三个人的声音。

也许那只是一个梦吧,林宇抹了抹自己额头上的冷汗,又重新躺了下去,但很快的那个声音又出现了,“我不知道死神是不是真的存在,但我希望如果你存在的话能够听见我的祈祷,我很想念我在天国的儿子,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他在天上的一切都还好吗?”

虔诚的话语让林宇终于明白了,他听到的声音的确来自于人类,只不过这个人并不在自己的身旁,她此时也许正在向着夜空祈祷,而祈祷的声音真的传到了自己这个死神的耳朵里。

林宇猜测声音的主人应该是一个中年母亲,听上去也就大概四十岁左右的年纪,由此判断她的儿子死去时应该还很幼小,这一段伤痛恐怕让她很难释怀。

接着林宇又听到了第二个声音,“死神,我的爱人明天就要做手术了,他是肺癌晚期,虽然希望渺茫,但是,但是我希望你不要带走他,好吗?”

接着又有第三个、第四个声音,直到声音变得层出不穷杂乱无章,“死神,我死去的小狗,奶奶,再见她一面,如果可以交换...”

太多的声音叠加在一起,林宇几乎无法听到完整的一句话,更让他无奈的是这样的声音一直从晚上持续到了天明,林宇也因此一晚上都没法入睡。

刷牙时看着镜子里自己浓重的黑眼圈,林宇忍无可忍的掏出手机,在死神游戏的对话框里面输入了一句话,“昨晚我快被吵死了,以后不会每天都这样吧?”

死神游戏像管家一样给出了回答,“这是因为你已经具备了监听的能力,所以对死神的祈祷你都能够听到,如果这些声音给你造成了困扰,其实你可以选择性的不听。”

林宇差一点就要晕倒了,“原来还可以不听,你怎么不早一点告诉我啊?”

“那个...你也没问啊...”

接下来林宇按照死神游戏的指引,开始通过自己的心念去控制监听的能力,这个过程就像是普通人在睡觉的时候,都会自然而然的关闭一部分听力,从而让自己更好的处于睡眠状态,等到醒来这部分听力又自动恢复到了正常的状态。

林宇花了十分钟的时间掌握了选择性关闭的方法,耳边嘈杂的声音变得越来越少,最后世界终于变得平静了。死神游戏告诉他,自己没有听到的这些祈祷全部都会保存在游戏通知栏里面,如果需要的话他可以随时查看。

林宇点了点头,只是希望这个游戏占据的空间不要让他的手机直接报废了,不过等他打开手机的应用面板,却发现已安装的列表里面并没有死神游戏这一个软件,手机的存储容量也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林宇算是彻底的放下心来。

洗漱完毕,林宇穿上了自己最体面的一套衣服,看了一下镜子里的自己还算满意,便早早出发,前往和舒曼云说好的第一个约会地点,距离学校不远的星巴克咖啡馆。

这是林宇答应舒曼云的愿望之后,两个人约定第二天见面的地方,在林宇看来女孩子总是喜欢这种小资情调,事实证明他的猜测一点不错,根据后来搜索的约会日程,咖啡馆几乎是情侣必去的一个地方。

为了不让舒曼云再像生前那样等待,林宇提前十分钟出现在了咖啡馆的门口,这个时间点店里还没有什么客人,隔着明亮的玻璃橱窗,穿着围裙的店员看了林宇好几眼,见他始终没有进来,心中也大概猜到这个男生应该是在等待自己的女朋友。

八点钟的时候,舒曼云准时出现了,她依旧穿着那条漂亮的白色连衣裙,迎着头顶的一缕曙光,从街角轻快的走了过来。

前方的景象让林宇在心中感叹了一声,这个女孩的气质真好,只可惜的是这一幕只有自己能够看到了。

舒曼云远远就看到了林宇的身影,她心底的那一丝忧虑瞬间打消了,脸上露出了无比灿烂的笑容。

等到舒曼云走近,林宇看着她由衷的称赞了一句,“今天,你很漂亮。”

第六章 一个人的约会

舒曼云低下头没有作任何回应,林宇帮她拉开了玻璃门,尽管这个动作对舒曼云来说并不必要,但舒曼云还是带着些许的羞涩,从拉开的门缝里轻飘飘的走了进去。

“喜欢靠窗的位置吗?”林宇指了指前方说道。

舒曼云默默的点了点头,那个位置视野很好,可以一边喝着咖啡一边看着窗外的风景,应该是商店专门为情侣设置的座位。

走过去的途中,舒曼云突然发现自己今天的状态跟以前有点不太一样,她很少会有现在这种紧张和害羞的感觉,一向口齿伶俐的她在见到林宇之后也变得沉默寡言了,舒曼云意识到自己居然因为今天的约会而变得不像自己。

我明明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啊?舒曼云在心里默默问了一句,身边这个男孩并不是自己真正的男友,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罢了,可是现在我为什么会觉得紧张不安?

林宇很绅士的帮舒曼云拉开了凳子,这是他在约会日程上学到的技巧,上面说这个动作会让约会的女生更加有安全感,也会提升自己在对方心中的形象。

舒曼云坐下之后,轻轻说了一声,“谢谢。”

林宇从她的表情可以看出,刚才的动作的确给自己加分了,当下暗自松了一口气,坐在了舒曼云的对面。

星巴克的店员有些奇怪的看着前方这一幕,从林宇走进咖啡馆开始,她就注意到这个客人并没有等来自己的女朋友,而是独自一个人进了店铺。可是紧接着他又选择了一个情侣专属的座位,还有模有样的拉开了自己对面的凳子,就好像他真的是在和一个女生约会一般,不得不说这的确有些诡异。

很快的,这个客人朝她走了过来,店员收起了心中的疑惑,脸上露出标志性的笑容问道,“先生,请问你需要点什么?”

“两杯卡布奇诺,两份芝士蛋糕,”林宇想也不想地回答了一句,刚才他已经问过了舒曼云,所以自己也干脆要一模一样的。

这样的点餐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很多情侣为了方便都会点两份相同的东西,可是店员听到后却犹豫了一下,因为她明明见到眼前的客人是独自一人,店员不确定的又问了一句,“两份,都是你一个人吃吗?”

林宇转头看向了那个靠窗的位置,舒曼云正用一只手撑着自己的下巴,看着外面街道上逐渐多起来的行人,一些阳光洒在她的侧脸上,整个画面显得美轮美奂。

也许是舒曼云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回头的时候和林宇的视线四目交接,舒曼云的嘴角露出了一个很清新的笑容。

“是的,我一个人吃,”林宇很干脆的说道,在这一瞬间,他发现能够看见普通人看不到的东西未必是一件坏事,就比如自己能够欣赏窗边清新的舒曼云,而在其他人看来那里却是空无一物。

咖啡和蛋糕被林宇一起端了过去,他将其中的一份放到了舒曼云的面前,舒曼云看到卡布奇诺的表面用奶油画出了一朵花的图案,顿时开心的称赞了一句,“好漂亮啊。”

林宇脸上会心一笑,他对这种精致的东西并没有特别的感觉,大咧咧的端起自己面前的瓷杯,放到嘴边喝了一口,顿时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第一次喝咖啡的林宇没想到这种东西居然这么苦,以前经常在电视上看到那些人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很享受的模样,还以为咖啡真的是多么美味的东西,结果却让他大跌眼镜。

林宇很快从桌面上拿了一个糖包,将一整包糖全部撒了进去,然后用勺子胡乱的搅拌了一番,这个动作也直接导致原本精美的鲜花图案毁于一旦。

舒曼云看到林宇的动作很快笑出声来,林宇的脸上有些尴尬,不过为了让自己不至于白白浪费掉一杯咖啡,他也就顾不上那么多了。

“你也喝一口试试?”林宇发现舒曼云一直坐着没有动,只是看着自己喝咖啡,便想让她也尝试一下。既然舒曼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那么在星巴克喝卡布奇诺这种体验她也应该没有经历过。

在林宇的鼓励之下,舒曼云尝试着用手指去抓瓷杯的杯柄,可结果却是只要她的手指稍微一用力,耳朵形状的杯柄就会像空气一样被她穿透过去。

舒曼云连着尝试了几次,仍然无法抓住杯柄将瓷杯从桌面上端起来,她的脸上露出了些许的失望,幽幽的说了一句,“还是你来告诉我,卡布奇诺是什么味道吧?”

林宇看得心中一沉,他后知后觉的意识到鬼魂是无法跟人间的事物建立联系的,虽然舒曼云在自己的眼中和正常人类没什么两样,但她毕竟是亡魂,永远也无法再品尝到人间的味道。

“其实,其实这咖啡也没什么好喝的,除了闻着香一点,喝在嘴里又苦又涩,你没喝到也不需要遗憾,”林宇说这话一半是出于安慰,一半也是发自内心的感受。

舒曼云没有说什么,两个人坐在咖啡馆里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直到林宇把芝士蛋糕吃完咖啡也喝了一大半,两个人才从星巴克走了出去。

店员在收拾餐桌的时候,发现靠窗户的这个男客人只吃了一份咖啡和蛋糕而已,另外一杯咖啡完全没有动过,就连上面勾画出来的图案都和端出来时一模一样。店员非常不理解的摇了摇头,只能把这些没动过的东西都倒进了垃圾桶里。

接下来林宇带着舒曼云出现在了他安排的第二个约会日程里,年轻人都爱去的游乐场。

由于是周末,去游乐场的人很多,他们每玩一个项目都要排很长的队伍。不过,不论是过山车、摩天轮还是海盗船,林宇的身旁始终空着一个座位,就算有人想坐过去,林宇也会找各种借口阻止,舒曼云则是在一旁看着林宇和某些固执的游客争的面红耳赤。

也许是因为变成了鬼魂的关系,林宇发现舒曼云在玩这些娱乐项目的时候都显得特别淡定,和周围女孩刺破耳膜的尖叫声完全不一样,她的脸上似乎一直都有一种云淡风轻的笑容。于是,一整天下来,他们几乎把所有惊险刺激的项目都玩了一遍。

吃过晚饭,林宇按照搜索出来的约会日程,进行到了他做一天男友的最后一项。那是一家小型的电影院,而今晚这里恰好重新上映了一部爱情电影,片名叫做《怦然心动》。

第七章 弥补遗憾

对于情侣来说看电影几乎是一项必修课,而且他们第一次去看的一定会是一场爱情电影,林宇觉得舒曼云肯定也很想体会和男友一起看电影的感觉,因此他在昨天晚上就订好了票,选择了正对萤幕中间非常好的观影位置。

《怦然心动》这部电影林宇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它的评价很不错,大部分人都觉得拍出了一种小清新的恋爱感觉,林宇觉得这样的电影正好适合自己和舒曼云观看,既然是小清新的风格那么就不会出现太过露骨的画面,如此一来自己和舒曼云都不会觉得尴尬。

走进影厅,林宇发现里面已经坐了不少的观众,当然大部分都是双双对对的情侣,林宇一个人拿着电影票穿过半排观众走到中间的时候,大部分人瞧他的眼神都露出了异样的神色。

林宇自然是觉得有些不自在,毕竟如果只是他自己,他怎么也不会为了这样一部爱情片早早就订好中间位置的电影票,然后在众多情侣的包围中做一只亮瞎眼的单身狗。

“我的位置是在这里吗?”舒曼云的话缓解了一些林宇的尴尬,他们终于走到了正中间的方位,林宇笑着点了点头,两个人便在空位子上坐了下来。

舒曼云也没有看过《怦然心动》,不过光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是一部爱情电影,她也注意到周围双双对对坐着的都是情侣,有些人甚至旁若无人的秀起了恩爱。就在舒曼云的正前方,她看到男生很自然的将自己的手臂伸过去,揽住了女生的肩膀,女生则顺势靠在男生的怀里,接着男生低下头在女生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

这个画面让舒曼云看得又是害羞又是羡慕,如此近距离的看别人秀恩爱,和隔着电视屏幕有很大的不一样,虽然只是一个并不出格的动作,但给舒曼云的心理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她悄悄看了一眼坐在自己身旁的‘男友’林宇,脸上居然有了一种发烧的感觉。

一段广告过后,电影很快就开始了,林宇把手机调成了飞行模式,想认认真真的观看电影,突然坐在他右边的陌生观众朝他说了一句,“请问一下,这个位子有人吗?”

那个人其实是坐在舒曼云的旁边,看她的样子似乎是想把自己的座位往中间调一格,那样她的观影效果会更加好。

陌生人的问话让舒曼云露出了些许沮丧的表情,就算自己仍然可以像正常人类一样玩过山车、摩天轮、看电影,但在别人的眼中自己始终是不存在的,能看见自己的唯有林宇一个人而已。

林宇注意到了舒曼云表情的变化,今天自己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慰籍舒曼云的心灵,完成她最后的愿望,在这一切结束之前,最好让她暂时忘了自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

林宇很快回答了一句,“不好意思,这个位子是,我女朋友的。”说罢,林宇还拿出了自己的两张电影票,免得对方继续纠缠不清。

隔壁的女孩只好放弃了想挪位子的打算,林宇很快发现因为刚才自己的举动,舒曼云似乎又变得开心了起来,嘴角带着微微的笑意,全神贯注的盯着前方的电影银幕。

一个半小时的电影在不知不觉中看完了,林宇发现这部电影居然还真的很不错,虽然没有什么大起大落的情节,但很细致地表现出了男女之间第一次萌生情愫的过程,特别是男孩与女孩之间因为有着不同的视角,导致不断擦身而过,最后终于在影片的结尾交织在了一起。尽管男女主角之间最大的亲密只是牵手,但每个看完电影的人都能切身体会到什么叫做怦然心动。

直到影厅的灯光亮起来,林宇旁边的座位还是空的,隔壁的那个陌生女孩最后看了林宇一眼,眼神之中颇有种同情的神色。在她看来,这个哥们肯定是被放鸽子了,什么那是他女朋友的,也许根本就还没有追到手,白白可惜了这么好的一个位子。

林宇没有在意对方的眼光,他看到舒曼云坐在座位上感动的稀里哗啦,只可惜的是,现在的她已经没有泪水能够流出来。

“你说,他们以后会幸福吗?”走出电影院之后,两个人坐在了附近公园的长椅上,舒曼云忽然问了一句。

林宇只好苦笑了一番,看来女孩子都很喜欢幻想,那只不过是一部电影而已,她却把它当成一个真实的故事了。

“应该会吧,他们好不容易才在一起,”林宇顺着舒曼云的话回答了一句。“你今天玩的可开心?”林宇从来都没有当过别人的男朋友,要不是因为死神任务,他也不会只在网上搜了攻略就匆忙上阵,因此一天下来自己这个男友到底合不合格,林宇其实心里很没有底。

说实话,舒曼云本来对今天的约会并不抱多大期待,只是为了弥补一下自己最后的遗憾罢了,毕竟从此以后,自己就体会不到人类恋爱的感觉了。可是经过了整整一天和林宇的相处,舒曼云似乎真的感受到了不少的甜蜜,他会帮自己拉开咖啡厅的凳子,带着自己玩各种惊险刺激的娱乐项目,还有在别人说要换位子的时候,林宇告诉对方那是属于他女朋友的。

这些细节在舒曼云的心里产生了不小的触动,其实如果她还活着,她或许并不会去做同样的事情。比起坐在星巴克无所事事的喝一早上咖啡,舒曼云宁愿把这些时间花在图书馆里面,游乐场中的大多数项目她也是不敢玩的,还记得上一次和同学们去游乐场的时候,看到上下翻滚的过山车她早就吓得心惊肉跳,说什么也不敢坐上去,可是今天在林宇的陪伴之下,她居然把所有以前不敢玩的东西都玩了一遍。

最后是《怦然心动》那部电影,事实上舒曼云很少会去看这样的爱情片,也许是觉得电影里面描述的爱情跟自己没有多大关系,她宁愿去看一些奋斗和励志的电影,比如《阿甘正传》和《肖申克的救赎》。没想到的是,这部毫无‘营养’的电影看下来,自己似乎真的就和电影里面的女主角一样,经历了一场初恋。

舒曼云有种心中的遗憾渐渐被填满的感觉,她不敢正视林宇的眼睛,嘴上轻声说了一句,“我今天玩的很开心,谢谢你!”

深夜的公园没有什么人,前方的草丛偶尔会摆动几下,应该是夜猫或者老鼠从其中穿过去了。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舒曼云抬头看了看头顶的明月,她意识到林宇一天男友的期限很快就要到了。舒曼云的心里冒出了一个很想问的问题,伴随着些许的紧张,她转头对着林宇说出了一句话,“如果我还活着,你愿意做我的男朋友吗?”

第八章 打开魂界

林宇看到了舒曼云真挚的眼神,心中不禁慌乱了一下,他当然没有想过要当舒曼云真正的男朋友,因为自己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舒曼云就已经是鬼魂了。

如果她还活着?这种假设是没有意义的,在林宇看来不论自己如何回答,舒曼云的命运都不会有任何变化。可是对舒曼云来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却非常重要。

“我...,”林宇正想把心里的话如实说出口,他的手机屏幕突然跳出了一个对话框,上面写着一句:就差最后一步,舒曼云的亡魂便能够得到完全的慰籍,加油吧,骚年!

林宇几乎是对着那个方向白了一眼,然后迅速按了一下手机的锁屏键。他不想用谎言去欺骗舒曼云,但也许这个问题并不需要言语去回答。

在舒曼云等待的目光中,林宇将自己放在长椅上的手移了过去,然后轻轻覆盖在了舒曼云的手背上。

这算是林宇的现学现卖,因为就在晚上看过的那部电影中,最后一幕便是男孩悄悄把手放在了女孩的手背上,也正是这个结尾镜头,让舒曼云感动的一塌糊涂。

舒曼云的全身忽然颤抖了一下,她发现林宇的手掌恰到好处的贴住了自己的手背,既没有在中间留下空隙,也没有因为压的过低而穿透自己的手指,这种感觉就像是自己的手背真的被对方握住了。

舒曼云因为紧张而全身都绷得紧紧的,事实上她的身体已经无法和人间的事物产生任何接触,当然也包括林宇的手掌在内。在正常人的眼里,林宇只不过是把自己的手掌悬浮在了座椅的上方,但恰到好处的距离,却让舒曼云似乎能够接收到从林宇掌心传递过来的温暖,也因为这个和电影里面一模一样的动作,让她重新感觉到了心跳加速...

深夜,闹市里的这座公园静悄悄的,时钟悄悄滑过了十二点,一切都准备就绪。林宇的手机里射出了一道蓝色的光芒,这道光芒让他们前方的空间出现了一个并不明显的裂缝,裂缝的另外一端隐隐有光亮透射出来,由此可见那里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舒曼云在跨进裂缝之前回头看了林宇一眼,林宇对着她轻轻挥了挥手,舒曼云脸上露出了洒脱的笑意,等她的身影完全走进裂缝之后,虚空一下子就闭合了,回到了刚才被月光照射着的样子。

林宇的一颗心总算是放了下来,与此同时他的手机发出了叮的一声响,林宇低头一看,死神游戏提示自己的新手任务已经完成了。

“恭喜你,完美的通过了新手考验!现在你获得死神等级LV1,慰籍值500,奖励道具,死神之帽!”

林宇查看了一下说明,所谓的慰籍值是根据死神慰籍亡魂程度的不同来给予的,本来完成这项任务的慰籍值只有三百,但由于舒曼云的灵魂得到了完全的慰籍,自己拿到了额外两百的奖励。林宇终于体会到了上一任死神告诉自己的那句话,死神最大的职责就是慰籍逝去的灵魂,当初自己被卡车撞死的时候,死神也化成了玲玲的样子好让自己不再恐惧,那同样是对自己的一种慰藉。

另外一个道具死神之帽,游戏上说这是一个让死神可以自由穿梭于人间和魂界之间的东西,自己一旦戴上它就变得和灵魂一样无法被世人看见,而摘下帽子又会变回正常的人类。

这个道具一下子让林宇很感兴趣,系统提示死神之帽现在就放在自己的衣柜里,林宇赶紧搭了一辆夜车回去自己的学校,要是那顶帽子被室友们翻到就麻烦了。

走到宿舍楼下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林宇对着宿管阿姨好求歹求了一番,对方才终于同意开门让自己进去,嘴上还不忘嘱咐了一句,“只有这一次,下不为例啊。”

林宇知道宿管阿姨肯定是觉得自己去干什么坏事了,对于男大学生来说晚归的原因只有两个,一个是在网吧打游戏,另外一个就是和女生约会。林宇心虚的发现自己居然中了其中的一个,只不过那个女生并不是自己的女朋友,当下只能是有苦难言。

走进宿舍,林宇看到两个光着膀子的身影,许飞航和另外一名室友,周光华。

周光华的桌子上放着一桶泡面,在操作游戏的空档中吃上了一口,林宇瞄了一眼他的神态就知道,周光华昨晚包夜之后白天肯定是睡了一整天,现在睡足了又开始吃着泡面跑上战场了。

林宇的出现并没有让两人起多大反应,他们最多只是回头看了一眼,然后又重新紧盯着自己操作的英雄。这是他们宿舍的常态,或许也可以说是很多大学男生宿舍里面的常态。

林宇径直走到了自己的衣柜前,警惕的看了其他两人一眼,然后轻轻双手拉开了衣柜。在一些胡乱堆叠起来的衣物上方,果然有一顶黑色的圆帽子放在上面,它的样子和警匪片里面经常出现的风衣圆帽没什么两样,颜色也是非常单一的黑色,完全没有掺杂其他图案。

这就是死神之帽?林宇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了好久,甚至还用双手抓着帽子的边缘扯了几下,根本就没发现这顶帽子和普通的圆帽有什么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在今天晚上之前自己的衣柜里绝对没有一顶这样的圆帽。

游戏上说只要戴上这顶帽子就可以变得和鬼魂一样?林宇将信将疑的把帽子戴在了头上,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臂和身体,它们并没有从原地消失。

林宇想要做一个实验,他默默的走到了许飞航的身后,接着将自己的手掌伸了过去,掌心挡在了许飞航的双眼前方。

“操!”许飞航立即就骂出了一句脏话,林宇下意识的想要缩回自己的手掌,他以为自己现在的状态并没有隐身,没想到接下来的一句话却是,“周光华,快来救我,这孙子偷袭!”

林宇心中顿时乐开了花,他的右手连着在许飞航的面前晃了几下,对方果然一点反应都没有,仍然隔着手掌盯着他前方的电脑屏幕,生怕自己的英雄被敌人杀死了。

林宇意识到死神游戏的一切都是真实的,他走到卫生间的镜子前面看了自己一眼,黄色的灯光中镜子果然照不出任何影子,而当林宇尝试着将自己的手掌按在墙壁上的时候,五指很快就从墙面上穿透了过去...

第九章 死神之帽

经过了几天的沉淀,林宇逐渐适应了自己是死神的身份,那顶死神之帽也被他玩得不亦乐乎,他有时候会直接戴上帽子在宿舍门穿进穿出,直到坐回了自己的电脑桌前才会将帽子摘下。而他的室友常常要在半个小时之后,打完了手上的那局游戏才后知后觉的问一句,“咦,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除此之外,死神之帽还给林宇带来了另外一个便利,就是逃课。不管是迟到还是早退,林宇总是能神出鬼没的出现又消失,当他发现教授根本无法察觉教室里面这一点细微变化的时候,林宇甚至肆无忌惮的戴着死神之帽走到讲台前,和正在唾沫横飞的教授挥挥手,然后潇洒的从前门离开。

当然,林宇逃课是有原因的,他现在遇到了非常严重的经济问题。自从上次发生车祸之后,林宇就没有了兼职的收入来源,因为他的摩托车已经完全不能上路了。

从交警那里取回了摩托车,林宇把它推到修理厂一问,对方回答需要五百块才能修好。这辆摩托车是林宇交了一千块押金从外卖公司拿到手的,现在摆在他面前有两个选择,要么自己花五百块修理好,要么再交一千块钱押金从公司取一台新车。

林宇几乎没有做什么思考就选择了前者,因为他手上根本就拿不出一千块钱。为了完成死神的新手任务,林宇又是去星巴克,又是去游乐场,最后还看了一场电影,一天下来林宇发现,整整三百多块大洋一下子就没了。所以他不得不用自己最后的一点积蓄修好摩托车,马上开始兼职送外卖的工作。

只不过成为死神之后,每当林宇骑着摩托车经过一家银行网点时,他的心里就会不自觉的冒出这样一个想法,如果我现在戴上死神之帽走进银行柜台,应该没有人会发现吧。

虽然林宇这样的人很少会和银行打交道,但他也是知道银行的保险柜里面可是钞票黄金大把,自己只要拿着一个袋子去里面转一圈,一切经济问题都可以解决了。

心中这样的想法虽然时不时会让林宇陷入亢奋之中,但等他冷静下来之后,还是理智的打消了这样的念头。他感觉那样的钱就算自己真的拿到手也不会用的安心,还不如踏踏实实的送外卖,靠着一单一块钱慢慢的积累。

既然已经是死神,林宇就不用担心马路上再会冲出驯鹿了,事实上这几天他的外卖送单过程特别的顺利,也不知道是不是人品爆发,有好几个客户收到菜品之后都给了他五星好评。

希望这个月的提成能够多一点,林宇看着自己的送餐记录自言自语了一句,不过还不等他把手机屏幕锁上,顶部的一条横幅引起了他的注意,是来自死神游戏的。

林宇犹豫了一下,还是点开横幅进入了游戏界面,他注意到游戏主角的头像已经多了一个LV1的头衔,甚至在角色形象中那个虚拟人物的头顶也戴着和自己相差无几的死神之帽。

角色的下方出现了一个空的经验条,后面的数字显示着300,这就意味着获得300经验值之后就可以晋升到下一个等级。林宇好奇的看了一下LV2等级可以解锁的能力,他发现死神技能树相对应的位置写着‘先知’这两个字。

林宇心中暗自激动了一下,毋庸置疑,先知意味着比死神之帽还更加强大的能力,林宇当然想知道获得这种技能之后会带来什么样的改变,可他仍然还是狠下心,将手机屏幕锁上继续骑着摩托车去送下一单外卖了。

死神游戏刚才提示他的是出现了新的任务,而完成那一个任务将会获得150的经验值,不得不说这对林宇是一个很大的诱惑。但他现在仍然对自己的上一个任务记忆犹新,如果这一次仍然还要花费自己那么多钱,林宇可是耗不起了,与其获得什么先知的能力,先让自己活下去更加重要。

一天下来,林宇在接单送单之中忙得不亦乐乎,直到晚上八点才将最后一个外卖送到了指定的目的地。

这里是一个老式的小区,既没有电梯也没有门铃,说实话林宇最讨厌送这样的地方,要是碰上客户住在十楼,就只能哭着爬上去了。

还好这一次地址写的就在三楼而已,林宇用力敲了几下铁门,发现里面好像没有什么反应,又隔着房门大声喊了一句,“302,有人在家吗?你的外卖到了。”

又等了半分钟的时间,林宇正想给订餐的客户打电话,铁门终于在这个时候被打开了,林宇看到站在自己面前的居然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孩。

“叔叔,请问你是要找我妈妈吗?”小男孩抬起头,睁着一双黑溜溜的眼睛问道。

“呃,小朋友,你妈妈在家吗?叔叔有东西要给她,”林宇觉得自己总不能把外卖交给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没想到他听到的回答却是,“我妈妈还没回来,叔叔,要不你晚点再来找她吧。”

林宇顿时觉得有些无语了,看样子这个家里现在没有大人,不过他还是不甘心的问了一句,“小朋友,那你的爸爸呢?”

“我爸爸,我爸爸,他...”小男孩说着说着眼眶突然一红,竟是差点要哭出来了。

林宇赶紧打开手机,想和下单的人直接沟通,等他点开软件查询对方号码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早就收到了客户发来的一条信息。“骑士你好,非常不好意思,由于我现在还在单位加班,无法接收你送来的外卖,你可以把它交到我儿子豪豪的手里,这个外卖就是订给他吃的,如果可以的话,能够帮我打开饭盒让豪豪乖乖的坐在饭桌上吃饭,我将感激不尽!”

林宇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他可以想象到这位母亲之所以让自己的儿子八点才吃上晚饭,肯定是想着自己也许能够早一点回来,给她儿子亲自做上一顿,不曾想直到现在还在公司无法走开。万不得已之下,只好给她儿子点一个外卖解决了。

“你叫豪豪,是吧?”林宇摸了摸小男孩的脑袋问道。

男孩脸上露出了纯洁无瑕的笑容,“叔叔,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就叫做豪豪,今年已经六岁了。”

林宇的嘴角也出现了自然而然的微笑,“来,吃饭吧,坐到这个饭桌的旁边。”

林宇按照那位妈妈的吩咐,将外卖盒子打开,撕开包装袋之后,把里面的筷子和勺子取出交到了豪豪的手里。

豪豪果然是饿的不行了,筷子还不会怎么用,直接拿着勺子将大口的饭菜塞进了自己的嘴里,吧唧吧唧的吃了起来。

林宇不知道这个年龄的小孩是不是能够自己吃饭了,但从豪豪的表现来看,他吃的还很不错,完全就像一个小大人的样子。

“豪豪,你慢慢吃,叔叔就先走了,”林宇捏了一下豪豪鼓起的脸蛋之后,从大门走了出去,并将木门以及防盗门都牢牢的关好。

走出了楼道,林宇给豪豪的母亲发了一条信息,“放心吧,豪豪已经在吃饭了,我出来的时候也把房门都关好了。”

对方很快又回了很多感谢的话语,并且不出意外的对林宇的配送服务打了五星好评。但看着这个五星评价,林宇心中却五味杂陈,不知道一个六岁的小孩就这么懂事对他来说到底是好还是坏。

就在这时,手机屏幕上自动跳出来一个对话框,“重要提醒,任务目标就在距离你一百米范围之内!”

这个对话框自然是来自死神游戏,而任务目标林宇略一思考也就知道,肯定是指自己还没有接受的那个任务主角。

有亡魂就在我的附近?林宇疑惑的转头看了一下四周,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存在,可是当他抬起头看向这栋楼的上方时,一个漂浮着的影子让他的眼神瞬间一滞。

那是一个穿着一身西服的男人,看上去生前应该是一个高端白领,他停留的地方正好是一个窗台,透过窗台的灯光他可以看到房屋里面的景象。

林宇顺着他的视角看去,全身不由得微微颤抖了一下,因为那个房间正是刚才自己送过餐的地方,而男人正在看的,也就是豪豪独自吃饭的样子。

第十章 兑换金钱

林宇想起了豪豪说起他爸爸时,泪水很快就在他的眼眶里打转,当时林宇还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看来豪豪的爸爸就是眼下漂浮在窗前的那一个鬼魂了。

死神游戏又跳出了提示,让林宇尽快接受任务,把那个亡魂送去魂界。虽然林宇误打误撞,在送外卖的时候遇到了自己要执行任务的对象,可是一旦接受任务就不仅仅是把那位父亲送去魂界这么简单,从目前对方痴迷的看着自己儿子的神态来看,这位父亲在人间还有很多放不下的东西,他是绝对不会简简单单就甘愿前往魂界的。

林宇意识到这个任务很有可能会耗费自己大量的时间,那位中年父亲绝望和伤心的程度也绝对比舒曼云要严重得多,要完成这个任务可不是简单的事情。

林宇在对话框里面输入了自己的顾虑,“虽然我也不想看着亡魂在人间游荡,但要当好死神的前提是我必须在人间活下去,可是这个月,我已经没有多余的生活费了...”

林宇以为说出了自己的难处之后,死神游戏也许会宽限他接受任务的时间,比如将这个任务安排到下个月去完成,没想到他看到的回答就是,“死神游戏当然不会让你白白做任务,除了可以获得更多的技能,还有实实在在的金钱奖赏,每一次任务结束后获得的慰籍值,就是你可以用来兑换金钱的数额。”

这句话让林宇的双眼一亮,完成任务还有金钱奖励这是他的确没有注意到的地方,他翻看了一下自己的人物角色,里面显示着累计慰籍值为500,旁边还有一个并不起眼的按钮,上面写着兑换金钱。

其实这个界面林宇已经看过很多次,也瞄到过有兑换金钱的选项,不过他的第一反应是和其他手机游戏一样,只是兑换游戏金币而已,难不成这里还能兑换成钱?

林宇尝试着点击了一下兑换的按钮,并且选择好全部兑换之后,他发现自己累积的慰籍值果然清零了,游戏界面上也弹出了一个兑换成功的提示。

只是接下来林宇发现一切回归正常,慰籍值没了,人民币也没有从天上掉下来,林宇甚至傻乎乎的翻遍了自己身上所有的衣服口袋,当然最终发现半毛钱也没有多出来。

林宇瞬间有了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他点开对话框正要好好质问一番,手机的短信提示声响起,林宇收到了一条来自银行的信息,“您的账户于20:18分入账人民币500元。”

林宇的手掌顿时抖了一下,银行的通知短信是不会有错的,这就意味着游戏里面的慰籍值果然可以换成现实中的金钱,兑换比例还是一比一。林宇多此一举的登上了手机银行,发现自己的账户里面果然多出了五百块!

为了完成舒曼云的任务,林宇记得自己花了三百多块钱,两者一加减,还多出了一百多块的剩余,而这些钱仅仅花了他一天时间而已,相比起送外卖单反而还更加划算。

不管是出于自己死神的身份,还是出于自己生活费的考虑,林宇终于毫不犹豫的点下了接受任务的按钮。他戴上了死神之帽,身体从现实之中消失,悄无声息的走到了中年男人的下方。

变成死神的状态和真正的鬼魂没有什么区别,林宇感觉自己的身体轻飘飘的,手掌在墙壁上一按,整个身形便朝上飞了出去。

“豪豪的父亲,是吗?”林宇飞到了和对方比肩的位置,前方的视野果然正对豪豪的餐桌,林宇开口问了一句。

中年男人显然没有料到他死了之后还有人能看见自己,因为林宇的声音而吓得浑身颤抖了一下,当他转过头来时,发现对方和自己一样是悬浮在空气当中的。

中年男人意识到对方和自己一样也是鬼魂,本来还觉得也许是小区里面最近又有人死去了,可是等他看清楚了林宇的脸,便猛然一惊的问道,“你,你不是刚才送外卖的小哥吗?我刚才从这里明明看到你了!”

中年男人的确就是豪豪死去的父亲,不过说中年其实也还不到四十岁,他生前是一家销售公司的业务员,虽然工作努力又很有上进心,但一直都是公司的底层员工。就在他想拼搏一把,希望自己四十岁之前混成公司中层的时候,他却在连续三个星期的加班之后,倒在了自己的办公桌上。

刚才林宇进去送餐,并且帮豪豪打开饭盒的一系列行为都被他看在眼里,中年男人心中很是感激,苦于自己已经是鬼魂,无法对那个人类表示任何谢意,没想到几分钟之后他居然就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其实,我是死神,你不能一直这样在人间逗留,”林宇直接道出了自己的身份和来意。

男人先是一惊,显然没有想到传说中的死神会是眼前这样一副模样,接着脸上露出了明显的惊慌失措,“难道,难道你现在就要把我带走吗?”

男人迫不及待的看向了豪豪的方向,此时豪豪还是很乖的自己趴在桌子上吃饭,一张小嘴的周围沾上了不少的油渍和饭粒,男人的眼神之中尽是恋恋不舍,仿佛下一秒就会永远也见不到自己的儿子了。

“你先别紧张,”林宇用一种安抚的语气说道,“我不会强行把你带走,到了合适的时候,你自然就会愿意离开这里。”

男人明显的松了一口气,尽管他不觉得自己会有心甘情愿离开人间的一天,他的眼神继续透过窗户看向前方的豪豪,脸上的表情充满了悔恨、宠溺和痛心。

林宇没有继续说话,他还不知道自己可以通过怎样的方法去慰籍一个失去了妻子和孩子的人,就在这时,楼梯口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林宇看到了一个还穿着工作制服的女性身影。

男人的眼神明显不对了,刚才对豪豪是宠溺,而对下方出现的这个女人则是愧疚。林宇猜测到了她的身份,果然,一阵攀爬楼梯的声音过后,女人在前方的视野中打开门,豪豪听到响动抬起头高兴的叫了一声,“妈妈!”

豪豪从饭桌上爬下来,飞奔到了女人的怀里,女人的背包都还没来得及放下,就紧紧抱住了自己的儿子。她的眼眶泛着微红,用手掌上下抚摸着儿子的背脊问道,“豪豪,晚饭吃完了吗?”

眼前这一幕让男人感觉有一把锥子扎进了自己的心里,他很想重温一下三口之家的天伦之乐,本来这对他来说是唾手可得的,可是过去的他却忽略了这些简单的幸福,把时间全都耗费在了加班和工作之上。

“想进去吗?”林宇在他身旁问了一句。

第十一章 凌乱的家

鬼魂是无法进入人类居住空间的,在这之前男人尝试了很多次,不管是从阳台、开启的窗户、还是大门打开的那一瞬间,男人都想回到自己这个曾经居住过的地方。可是这些努力都以失败而告终,那些开启的空间仿佛有一道无形的屏障将他隔绝在外,根本无法再走近一步。

“你,可以带我进去?”男人又惊又喜的瞪大了眼睛,他当然想看一看自己的家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还想像过去一样拥抱一下自己的妻子,摸一摸豪豪圆乎乎的脑袋。

林宇从死神游戏上了解到,一般的鬼魂是无法进入人类居所的,除非它得到了那间房屋主人的邀请,但大部分人类都不会对着前方的一团空气说,请你进来吧。因此房屋便成了隔绝人类和鬼魂的天然屏障,不过身为死神的他当然是不受这一点限制的。

林宇点了点头,“你一直在窗户外面看着也不是办法,还是进去里面道个别吧。”说完这句话之后,林宇右脚一蹬,身体轻飘飘的落在了前方的阳台上,而那道无形的屏障也因为他的出现自然而然的消失了。

男人看到林宇能够站上阳台,心中喜不自胜,这就意味着他真的可以把自己带入那个一直都想进去的地方。男人吸了一口气,在忐忑不安的情绪中,双脚踩在了自家阳台的地面上。

阳台的入口有一扇虚掩着的门,林宇直接往前跨了一步身体穿透了过去,男人跟在他的身后做了同样的动作,下一秒,他发现自己终于和妻子孩子处在同一个空间里。

女人把豪豪重新抱回了餐桌上,她订的外卖只吃了三分之一,女人用手摸了摸外卖的塑料盒子,发现饭菜还有一些微热,便把勺子重新放到了豪豪的手里,“豪豪乖,快把晚饭吃了,妈妈要去收拾一下。”

豪豪有些不情愿的接过了饭勺,这种年龄的孩子当然还是不想自己吃饭的,他想起了以前妈妈要忙家务的时候还有爸爸给自己喂饭,现在爸爸又不在家,他似乎真的只能自己吃了。

豪豪还是舀了一口饭菜含进嘴里,不过和刚才一个人在家时相比有了明显的心不在焉,他偷偷从座位上跳了下来,开始在客厅里玩起了自己的电动直升机。

豪豪的动作女人当然是注意到了,不过她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面对厨房一大堆叠在一起的碗筷,女人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现在已经快八点半了,她要先洗完这一堆碗,还要收拾家里的一片狼藉,接着是帮豪豪洗澡,把需要手洗的衣物扔到水盆里面,然后哄豪豪睡觉,把这一切都做完之后她才能用最快的时间将自己洗漱完毕,好得到多一点的休息时间。

这样的日子已经持续半个月了,更让女人觉得无助的是,她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熬出头。女人在厨房里对着客厅的方向大喊了一句,“豪豪,快吃饭,等下饭菜都凉了!”

豪豪听到妈妈略带生气的声音,终于收起了自己的一些玩性,跑到饭桌之上装模作样的吃了两口饭,但很快又去寻找他的新玩具了。

女人一边皱着眉头,一边将盘子擦的呲呲作响,她在心里埋怨着自己的丈夫,怎么这么狠心抛下她们母子俩,现在她的生活已经变得一团糟。

男人就站在豪豪的身后,他好几次伸手去摸豪豪的脑袋,要么抓了一个空,要么因为豪豪的好动而不小心让手掌从脑袋上穿透过去了。

虽然无法让豪豪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但男人心里还是很开心的,看着豪豪玩电动直升机的样子,男人有种回到了自己生前的感觉。他对着豪豪说了好几句,“快吃饭吧,等下妈妈该生气了,”但豪豪完全不为所动,依然沉浸在自己的玩具世界里。

男人无奈的站起身,他在客厅房间转了一圈,发现家里完全变了样。地板不知道有几天没有拖过了,上面能够看到堆积起来的头发,和一块一块黑色的斑驳印记,卧室里的被子以前都是平铺着的,现在被随意的掀在了一边,应该是从早上起床的时候就是这副模样。

床上放着一大堆晒干的衣物,不论是床单被套还是大人小孩的衣服都混在了一起,一看就知道是还没来得及把衣服收进衣柜里。不大的客厅更是因为豪豪的调皮捣蛋而乱成了一团,男人发现几乎他买过的所有玩具都被豪豪翻了出来,他将这些玩具丢得到处都是,整个客厅几乎没有可以落脚的地方。

男人在厨房里看到了自己的妻子,她正在手忙脚乱的洗着一大堆碗筷,晶莹的汗珠从她的额头上滑落了下来,让男人看的有些揪心。

他知道家里少了自己这个顶梁柱,妻子的生活将会变得非常艰难,而对妻子来说,这一切才刚刚开始而已。

男人走到了妻子的身后,想给她一个愧欠的拥抱,就在这时放在台面上的手机突然响起了来电铃声,女人转头看了一眼,将满是泡沫的双手放在水龙头下冲了一会儿,然后接起了电话。

“你好,王叔,有事吗?”女人尽量露出了一种讨好的语气,显然对来电之人有所忌惮。

男人一听就知道对方的身份,王叔正是他们所租住这套房子的房东,人其实还不错,平时并没有故意刁难他们的地方。只不过王叔一般会在月底提醒他们交下个月的房租,今天才刚刚二十号,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

女人在电话里应了几声,接着吃惊的问了一句,“什么,王叔,你说租金要增加三百?”

女人的这句话让男人心里沉了一下,现在他们租的这套房子每个月的租金是两千三,没想到房东一下子加价这么多,这对妻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电话里女人听到了王叔加价的理由,“两千三已经是两年之前的价格了,最近有个中介给我发信息,问我的房子到期没有,他可以用两千八的价格帮我租出去。我现在增加三百,还是看在你是老租户的面子上。”

第十二章 现实

女人沉默了,她也知道因为最近一年房价的迅猛上涨,周围不少房东都已经上调了租金,王叔要加价也是迟早的事,只不过恰好在她最困难的这个时间点。

“我提前跟你说,就是好让你有时间考虑,我们的房租是一个季度交一次,到这个月底刚好是交下一个季度的租金,总共是七千八百块,”王叔继续在电话里说道。

每个月租金增加三百,就意味着一个季度要多出接近一千块钱,女人感觉自己的心脏像是被重物捶了一下,瞬间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喂,你还在吗?”王叔没有听到回应,疑惑的询问了一句。

“王叔,我知道了,请你给我三天时间考虑一下吧,”女人强迫自己缓过气来,用一种平常的语气回答道。

王叔最后说了一句,等待她的消息,便挂断了电话。女人看着水槽里还没有洗完的碗筷,心中顿时变得无比烦闷,她本可以向王叔求情,将增加的租金从三百减到两百,甚至将自己丈夫去世的消息告诉他,好博得这位老人心里一丝的同情,但女人并没有这样做。也许是出于心里的倔强,女人想要证明自己一个人也可以把这个家庭撑下来。

生活还是要继续,女人快速的把剩下的碗筷洗完,走到客厅时发现豪豪居然还没有把晚饭吃完。女人真有些生气了,她觉得自己儿子好像变得比以前更加不听话了,一点都不会体谅自己这个单亲妈妈的辛苦。

“豪豪,你要是不在十分钟内把这些饭吃完,我就将你的玩具全部没收,”女人声色俱厉的吼了一句。

豪豪似乎真的有些害怕了,他放下了手中的电动小汽车,乖巧的坐到了餐桌的旁边。女人看到豪豪低着头,脸上一幅是在认错的样子,一颗坚硬的心很快就融化了。她摸了一下饭盒,里面的饭菜早就凉了,女人把还没有吃完的这一部分倒进了一个瓷碗里,又放进微波炉加热了一阵之后,才重新端到了豪豪的面前。

豪豪用勺子舀了一口放进嘴里,不再像先前那样只是含着,而是认认真真的咀嚼起来。女人心里流出了一些暖意,她意识到自己以后可能就要和儿子相依为命了,豪豪年纪虽小,但却是她全部的精神依托,也是她继续活下去的希望。

女人摸了摸豪豪的脑袋,用一种柔软的语气说道,“乖,这才是我的好儿子。”

女人将地上散乱的玩具稍微收拾了一下,接着身子一软瘫坐在了沙发上,从早上起床到现在她才有喘口气的机会,她刚想闭着眼睛眯一会儿,王叔说的那番话又让她一下子睡意全无。

一下子要交七千八百块,还有每个月的管理费水电费,估计总数要超过九千了,女人急忙打开了自己的手机银行,发现账户上全部的存款也就五千多块。

丈夫在世的时候,女人一直都是不管钱的,她是超市里面的一名导购员,没有什么金钱的观念也不懂得投资,所以她自己的工资基本上只是用来应付日常开销,其余要花大钱的地方都是由丈夫负责。

丈夫的工作能力不错也比较务实,从来都不会乱花钱,一旦有了积蓄便会买一些低风险的基金和理财产品,所以他们本来还是有一些存款的。

但务实的丈夫却有一个让女人无法接受的缺点,就是愚孝。丈夫出身农村,他是家里最小的儿子,上面还有几个哥哥姐姐,但这些兄弟姐妹中唯有他一个人读上了大学,按照他父母的说法,是因为家里太贫困了只有供养一个的条件。

所以当丈夫大学毕业之后留在了一线城市工作,他对自己的父母怀着非常大的感恩之心,并且早就对女人透露过,以后父母的晚年生活他会一个人供养。

女人并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她也去过丈夫出身的农村,知道那样贫瘠的地方能够出一个大学生的确很不容易,他的哥哥姐姐们甚至完全没有读书上大学的机会,所以对丈夫要一人担起养老的责任女人也是默认的。

但让她很无语的是,自从丈夫向家里透露过他的收入超过一万元之后,公公婆婆几乎就把他这个最小的儿子当成了摇钱树。虽然他们的身体还很硬朗,但已经不愿意下地干活了,他们要求丈夫每个月给一千块的生活费,认为这是他们培养出一个大学生应得的。

对此女人也没有什么怨言,毕竟一千块并不是很大的数字,而公公婆婆凭借这一千块可以在农村过得很好。但越到后来一切就变得越一发不可收拾了,丈夫的哥哥姐姐一遇到什么困难都会向他求助,什么嫂子不小心摔伤了,哥哥打工的地方老板跑路了,家乡的祠堂要重新翻修了...

这一切的一切归根到底都是为了钱,而且在他们看来,他们失去了读大学的权利,所以这些钱由丈夫来出都是理所应当的。丈夫还偏偏和他的那些哥哥姐姐有同样的想法,就算经过了和女人的争吵,家里的积蓄还是一笔又一笔的汇了出去。

直到上个月,公公婆婆又打来电话,说想在他们老家的地基上修建一栋房子,希望能够建六层楼,好让这些儿子女儿们每个人都能分得一层。修建房子的预算总共是五十万,公公婆婆希望小儿子能出四十万,其它的十万由他的哥哥姐姐凑齐。

女人一听这话差点就气炸了,四十万是他们夫妻俩工作至今所有的积蓄,他们本来打算到年底的时候再想办法凑一些钱,勉强达到一线城市买房首付的门槛。毕竟豪豪马上就要上小学了,女人希望儿子能够上稍微好一点的学校,就算离市区远一点也没关系。

她的公公婆婆想着自己要养老,还要丈夫出大头作为他们分给儿子女儿的遗产,他们有没有想过自己夫妻俩在一线城市打拼这么久,连落脚的地方都还没有,而他们的孙子也不得不上价格昂贵的私立幼儿园。

女人对这件事持坚决否定的态度,甚至以离婚作为要挟,丈夫也在口头上答应了不会汇钱给父母建房,可是直到丈夫去世,清查了他的银行账户女人才知道,家里四十万的积蓄早就被丈夫偷偷摸摸的转走了。

看着自己的银行账户,女人发现自己要面对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金钱。能不能一个人撑下去,不在于自己够不够坚强,而在于自己能不能保障这个家庭的基本生活。

女人考虑再三,她觉得自己没有别的办法了,在通讯录里面找到了婆婆的电话,按下了拨打的按钮。

第十三章 遗产

铃声响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才被接听起来,女人先在电话里开口叫了一声,“妈。”

但对方对这个称呼并不领情,她有些不耐烦的回答了一句,“有什么事吗?”

女人知道现在婆婆并不想理会自己,因为在葬礼上她们就发生过争吵,不过女人还是耐着性子说明她要缴房租,希望婆婆能够把四十万还回来。

不出所料,电话里面的婆婆果然勃然大怒,她说的话和葬礼上一模一样,那四十万都是她儿子辛辛苦苦赚回来的,现在儿子死了,这笔钱自然应该放在她那里。

女人刻意压制住心中的怒气,依然对婆婆好言相劝,她不得不搬出了自己了解过的继承法,从理论上来说四十万已经成了丈夫的遗产,她作为妻子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继承人,婆婆没有任何理由不归还那一笔钱,尽管在女人的心里从来没有想过要和自己的婆婆对簿公堂。

但接下来女人却遭受到了婆婆更加口无遮拦的指责,甚至说出就是因为女人没有照顾好她的儿子,下班之后还让他做了不少家务活,她的儿子才会活活累死的话。

女人气得浑身颤抖,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要说做家务活和照顾豪豪,女人做的自然要比丈夫多的多,她同样经常要加班,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一个人揽下来,婆婆怎么能把丈夫的死归因到自己身上?

“你要是没有能力抚养豪豪,就把他交给我吧,我会把孙子拉扯大的,”婆婆虽然很看不惯自己的儿媳妇,但可爱的豪豪她还是很喜欢的,她可不想自己的宝贝孙子因为交不起房租而流落街头。

女人心中一紧,她没想到婆婆竟有从自己身边将豪豪夺走的意思。“不,我一个人也可以把他照顾好!”女人坚决的说道,接着很快挂断了电话。

在沙发上,女人悄悄抹去了自己的眼泪,她已经失去了丈夫,决不能再失去自己的儿子,就算那四十万真的要不回来,女人也不能让婆婆打豪豪的注意。

女人偏过头,看到饭桌上豪豪吃饭的动作又慢了下来,她起身坐到了豪豪的身边,舀了一口饭菜之后对豪豪说道,“来,妈妈喂你。”

勺子放到了豪豪的嘴边,豪豪却故意闭紧了嘴唇把头偏向了另外一边,嘴里原本含着的饭也没有任何咀嚼的迹象。

女人的眉头不自觉的皱了起来,她摸了摸刚才加热过的瓷碗现在又开始变凉了,这一顿饭豪豪吃了一个小时还没吃完,女人现在的确没有多少耐心了。

她再次把勺子伸到了豪豪的嘴边,用尽量温柔的语气说道,“豪豪,只剩下最后几口了,赶快吃完,妈妈才可以帮你洗澡。”

没想到豪豪却突然伸出一只手,打在了装满饭菜的勺子上面,大声说道,“我不要妈妈喂,我要爸爸喂!”

饭菜顿时全部洒在了餐桌和地面上,连丢在座位旁边的毛绒玩具都沾上了不少饭粒,这个情形让女人再也忍不住了,她将勺子往餐桌上一扔,对着豪豪大吼了一句,“从此以后都只有妈妈,你爸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豪豪的哭声、女人气急的泪水、还有男人颤抖的身体在这个空间内交织,林宇很识趣的退了出去,对于眼前的情况他帮不上什么忙,也许让他们一家人阴阳两隔的相处一段时间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林宇在夜色中回到了自己的宿舍,看到依然在联网打游戏的室友,林宇突然觉得他们的大学生活真的像猪一样幸福。林宇本以为成人的世界会有更多的乐趣,他们通过工作可以赚更多的钱,也可以和自己喜欢的人组建家庭生一个漂亮的小孩,他们不用再上课考试,还可以拿着自己的积蓄到全国各地去旅游,不过今天晚上见到的状况和他想象中相差甚远。

林宇突然有了很想打游戏的欲望,他点开桌面上的游戏图标,回头对着许飞航和周光华说了一句,“你们这一局还要多久?下一局带上我啊。”

......

深夜,女人抱着豪豪入睡了,今天晚上豪豪哭得很伤心,最后哭累了就自己睡了过去。女人把豪豪抱到了自己的床上,看到他的小脸蛋上还有显而易见的泪痕,心中很不是滋味。

女人有些后悔自己居然情绪失控,说出了丈夫永远也不会回来的话,不知道这在豪豪的心里会造成多大的创伤,女人只有用自己加倍的爱来弥补。

女人将豪豪紧紧的抱在怀里,手掌感受着他背部的一起一伏,不知道过了多久,女人也终于睡了过去。

窗外的清风将窗帘的一角吹了起来,露出的空隙中,男人从窗帘遮盖处走了出来。有了死神的带领,他现在可以自由出入自己原本的家。

今晚在客厅里发生的一切都被男人看在眼里,他不想去判断自己的妻子和母亲到底谁对谁错,但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亏欠自己妻子和儿子太多太多。

男人在双人床上躺了下来,伸出手臂将儿子和妻子都囊括在了怀里,这个动作让他稍稍有些欣慰,似乎一切又回到了从前,他还能感受到她们身体的温热,以及在他怀抱里安稳恬静的呼吸...

第十四章 外婆来访

第二天早上八点钟的时候,女人才猛然惊醒,一看手机上的时间,女人差点当场晕厥过去。在以往的日子里,女人通常七点不到就醒过来了,她要给家里人准备早餐,看着豪豪吃完早饭,还要在自己上班之前把豪豪送到幼儿园去。

可是今天女人居然一觉睡到了八点钟,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睡得如此安稳,也许是最近一段时间太累的原因吧,女人的脑海里闪过这样一个念想。

“豪豪,豪豪,赶快起床,妈妈要送你去幼儿园,来不及了!”女人一边叫醒豪豪,一边从衣柜里面拿出自己的工作服,慌慌张张的往身上套。上班迟到对女人来说是很严重的事情,不仅要按次数扣钱,还会影响到每个月的绩效评定,女人不能让自己的收入来源继续减少了。

豪豪乖巧的坐起了身子,用胖乎乎的小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然后疑惑的问了一句,“妈妈,今天是星期六,我不用去幼儿园。”

女人慌乱的动作一下子就停止了,脸上露出了大松一口气的笑容,她居然忘记了今天是周末,自己还可以在家好好休息两天。超市导购员当然是每天都要在岗的,女人在生豪豪之前也经常会碰到周末需要轮值的情况,后来为了能和丈夫享受更多的亲子时光,女人向超市经理申请将上班时间统一调整到了正常工作日,但随之而来的是女人常常无法准时下班回家。

女人在豪豪的脸蛋上亲了一口,好像已经把昨天的不愉快都忘掉了,她用孩子气的口吻说道,“豪豪,今天想吃什么?妈妈去给你做。”

吃完了早饭,女人用来之不易的时间陪着豪豪看了一集他最喜欢的动画片,小孩子总是很容易高兴起来,虽然这部动画片已经看过了很多遍,豪豪还是跟着剧情频繁的笑出声来。

女人嘴角露出了会心的笑意,只是抱着自己儿子看动画片,她却有了一种幸福的感觉,看着豪豪天真无邪的笑容,女人突然很想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接受自己的爸爸已经离开了。

女人在豪豪的耳边不经意的问了一句,“豪豪,你觉得爸爸还会回来吗?”

没想到豪豪想也不想地回答道,“当然会回来,昨天晚上爸爸就已经回来过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豪豪转过脸来,两只眼睛离开了他最爱的动画片,用一种非常坚定的眼神看着女人,就好像自己说的话确有其事。

女人的心里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其实她也感觉到了昨天晚上有些异常,这种异常来自于她在睡觉的过程中居然有种非常踏实的感觉,仿佛是有一个熟悉的肩膀让她依靠住了。

就在女人晃神的时候,家里的电话响了起来,她无意识的拿起来一听,听筒里传出了一个让她心中一紧的声音,“燕燕,你今天应该在家休息吧?”

女人的名字里面有一个燕,因此燕燕便是她的小名,而这个打电话过来的人正是她的母亲。

“妈,我在家,有,有什么事吗?”女人紧张的回答了一句,她和家里人的关系并不太好,有时逢年过节都很少通一次电话,现在母亲突然打电话过来,让女人心里很没底。

“我刚好有事路过你们这里,所以想过来看看你和豪豪,大概再过半个小时就能到了,”母亲用一种很平常的语气说道。

女人的一颗心砰砰的跳动起来,说实话从小到大她一直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关系之所以会搞僵,只不过是因为女人执意要嫁给农村出身的丈夫。聪明的父母很知道婚姻之中门当户对的重要性,而且对方的家庭环境实在太过复杂,他们早就预见到女儿要是嫁过去肯定不会有多么美满的生活。

但是父母的阻挠始终没有动摇女人的决心,女人还是跟她爱的男人结婚了,同时导致了另外一个结果,就是和自己的父母变得越来越疏远。虽然婚后很多事情证明了父母当初的想法是对的,但倔强的女人并不想低头认输,她在自己的父母面前尽量装出一副生活的很好的样子,并且减少和他们接触交流的次数,免得自己的生活状况被他们看了出来。

女人觉得自己一直都伪装的很好,在自己父母眼里丈夫应该是一个有上进心同时又懂得生活的男人,他们虽然还在一线城市打拼,但却住着小区里的房子,还生了一个可爱乖巧的儿子,女人想用这些表象证明自己当初的选择是对的。

不过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母亲会搞一个突然袭击,预先没有打过任何招呼就说要来自己家里,女人慌忙的问了一句,“妈,你会留下来吃午饭吧,我现在就去菜市场买些菜回来。”半个小时的时间实在太短,女人有种自己的伤疤马上就要被人揭开的感觉,但在那之前无论如何也要好好招待自己的母亲。

没想到母亲却在电话里回答道,“别,别忙,回去的火车票我已经买好了,就在中午十二点,所以我在你那坐一下就走。”

“妈,你好不容易来一趟,怎么午饭都不留下来吃呢?”女人的心里沉了一下,不知为何她有种感觉,母亲之所以不留下来吃午饭是为了不让自己破费。

“我只是刚好路过,你也别太放在心上,我从老家带了一些土特产过来,有腊肉、烟笋什么的,都是你爱吃的,”母亲将自己的离开说得有理有据。

女人的心中暖了一下,但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换来的是极大的紧张和不安,“好的,妈,你快到的时候再给我打个电话,我出去接你。”

女人放下电话之后,瞬间进入了紧急备战状态,半个小时的时间她要把家里所有的一切收拾得井井有条,绝不能让母亲看到自己的生活变成了这样一幅凄惨的景象。

“豪豪,赶快收拾好你的玩具,外婆要来了!”女人对着还在看动画片的豪豪大喊了一声。

第十五章 冰箱里的信封

清洗厨房里的碗筷,将床上的衣物叠放到衣柜里,整理床铺,用吸尘器清理积累在各个角落的灰尘...,女人忙得不亦乐乎,而豪豪今天也很听话,自己将散落在客厅的玩具一个个都放进了塑料箱里。

眼看着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女人知道自己来不及拖地了,幸好其他的物品都收拾得差不多,至少从表面上看去不会再给人邋遢的感觉。女人拿出抹布,将家具和地面上看得出来的印记擦了一下,虽然有些草率,但整体看上去已经变得干净整洁了。

女人微微松了一口气,就在这时家里的门铃响了起来,女人通过猫眼一看站在外面的正是自己的母亲。女人隔着门叫了一句,“妈,你等我一下。”接着风风火火的跑回了自己的卧室里,她从衣柜里拿出了一套平时都舍不得穿的衣服,三下五除二的套在了自己的身上。

女人尽量以平和的心态打开了房门,看到母亲之后脸上露出了自然而然的笑容,“妈,怎么不让我去接你?”

母亲无所谓的挥了挥手,“有什么好接的,又不是不知道你住哪。”母亲提了提手中的一个蛇皮袋子,“这些都是我们家乡的特产,我叫农村亲戚帮我买回来的,想着你也很久没有吃过了,就带了一些过来。”

女人嘴上说着拿这么多东西坐火车太累,以后不要再带之类的话,接过蛇皮袋的时候手臂却是一沉,掂量着里面的东西恐怕超过了二十斤。

女人想说什么,但注意到母亲的一双眼睛已经开始打量她的家里,眼神中充满了质疑。女人把蛇皮袋放到了厨房,心中不免产生了母亲就是来看自己笑话的想法,因为自己要跟农村丈夫结婚的决定,她们母女俩曾经吵过很多次架,严重的时候甚至说过要断绝母女关系的言语。

女人知道母亲是一个固执而且不服输的人,现在自己的丈夫死了,更加证明了母亲当初的说法是正确的。她应该很想看到我生活一团乱的样子吧,女人心中冒出了这样的揣测,她和母亲的性格有些相似,同样是不肯服输,就算真的输了也不想在自己的母亲面前表现出来。

“外婆,你终于来了,”豪豪笑容灿烂的跑了过去,母亲很自然的抱起了自己的外孙,在他脸上亲了一口之后说道,“豪豪乖,都长这么高了,外婆都要抱不动了。”

女人从冰箱里拿出了前两天买的西瓜,幸好这个西瓜还没有吃掉,否则女人真的没有东西可以招待自己的母亲。关上冰箱门的时候女人显得有些偷偷摸摸,因为里面实在太空了,连一个鸡蛋都没有,不过母亲似乎跟豪豪玩的起性,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女人端着切好的西瓜走了出来,放到茶几上之后对母亲说了一句,“妈,吃点西瓜吧,消消暑。”

母亲将豪豪抱在了她的腿上,先是给豪豪喂了一口西瓜,自己才吃了起来。“燕燕,你最近,还好吗?”母亲有些神色凝重的问道。

女人先是顿了一下,接着嘴角露出了淡然的笑容,“我很好,妈,你不用担心。”

母亲将吃完的西瓜皮丢进了垃圾桶,又问了一句,“你婆婆她们没有为难你吧?毕竟是她们的儿子去世了。”

女人感觉自己的心脏有一种刺痛,她很想说自己的婆婆根本不可理喻,居然把她儿子的死归结到自己头上。不过看到母亲询问的眼光,女人还是忍住了,“他们没有为难我,他们都知道是因为加班的次数太多了。”

母亲像是信以为真的点了点头,“现在只有你一个人工作赚钱,经济压力会不会很大?一直听说小刚的工资比较高,这么些年,你们应该攒了一些积蓄吧?”

母亲口中的小刚正是女人的丈夫,他们当初终于松口让自己的女儿和小刚结婚,也就是看在小刚为人踏实工作又还不错的条件。母亲知道他们至今都没买房,所以就算这个家以后要女儿一个人承担,他们的积蓄也应该能支撑很长一段时间。

女人发现母亲虽然每一句话都在关心自己,但实际上却是想要证明她赢了,自己当初就是不听她的话,才会落得现在的下场。提起积蓄,女人的身体更是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那四十万要是还在自己手里,她的确能让自己和豪豪维持过去的生活,母亲也绝对不会想到自己陷入了连房租都交不出来的境地。

在母亲面前,女人是有苦说不出,如果她还是过去家里的那个公主,也许只要自己开口爸妈就会义无反顾的把钱打到她的账户,可是现在自己已经嫁入了他们极力反对的家庭,那样的关系早就回不去了。

这也是女人选择向自己婆婆开口,要回那四十万,而绝对不向自己父母求救的原因。女人和自己母亲一样好面子,她知道如果现在自己开口,房租的问题也许很快就能在母亲这里得到解决,但那样也同时意味着自己输的一败涂地,当初的那些义无反顾和决绝就变得太可笑了。

“妈,我们存了不少钱,我一个人工作没问题的,”女人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嘴软,但她相信母亲并没有察觉出来。

聊了几句话之后,母亲把豪豪放到了一边,自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燕燕,时间差不多了,我该走了。”

“这么快就走,不再坐一会儿吗?”女人诧异的问道,因为从进门到现在母亲待的时间也没有超过二十分钟。

“再晚就来不及赶火车了,”母亲脸上露出了慈祥的笑容,“只要看到你没事,我就放心了。”

女人把母亲送出了小区,看到她的背影消失在了街角,女人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她认为自己没有露出任何破绽,母亲一定以为自己现在仍然过得很好。

回到家里之后,女人把另外一边没切的西瓜放回了冰箱里,不过就在她关门的时候,她发现冰箱的右上角放鸡蛋的地方出现了一个信封。

女人疑惑的将信封放在手里,正反面上并没有发现任何文字,女人打开信封一张纸条掉了出来,上面写着一句话:燕燕,给豪豪买点好吃的。

信封里除了这张纸条,里面是一叠厚厚的人民币,是因为看到冰箱太空了吗?女人一下子就泪崩了,扶着冰箱门失声痛哭起来...

这天晚上女人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她本来想好了打电话的借口,可以是询问母亲是否安全到家了,或者说她带来的烟笋腊肉很好吃,但当听筒里传来母亲熟悉喂的声音时,女人只说出了一个字,“妈”,接着咽喉便像是有什么东西卡住了,泪水止不住的从眼眶里流了出来。

女人拿着话筒,身体不断的颤抖,她哭泣的声音越来越大,没有任何刻意的遮掩,就像是小时候受了委屈,跑到妈妈的怀里痛哭一样。

女人想起了自己年轻时的一幕幕,父母带给了她太多的美好时光,这些记忆就算是经过了争吵也不会磨灭。女人在自己的母亲面前认输了,她用她的哭声宣泄出了这些年受的委屈,那信封里面装着的五千块钱,是压垮女人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女人发现承认自己生活窘迫,被婆婆刁难并不是多么难以接受的事,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亲生父母才会永远无条件的爱自己。

第十六章 城中村

林宇在两天之后又去了一趟男人所在的小区,毕竟作为死神,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男人的亡魂一直在人间游荡。不知道他和家人两天的相处时间过去,男人对人间的留恋是否减轻了一些?

林宇骑着摩托车出现在了住宅楼的下方,就在他打算戴上死神之帽潜入男人家里的时候,林宇突然发现楼道阴暗的角落蜷缩着一个身影,他低着头脸上一副茫然失措的样子,正是已经死去的中年男人。

林宇有些奇怪男人为何待在楼道里而不是他的家中,经过自己的带领,男人应该可以自由出入他的家里才是。

为了方便沟通,也免得被不相关的人注意到,林宇还是戴上了死神之帽站在了男人的面前,“你,怎么坐在这里?”

男人听到问话急忙抬起了头,一看到自己前方站着的果然是死神,脸上露出了激动的神色,“死神大人,你再帮我一个忙,让我可以进去老婆孩子的新家。”

“新家?”林宇意外的挑了挑眉毛,“难道她们搬家了吗?”

男人猛的点了点头,“就是在昨天搬的,新家距离这里不远,我带你过去。”

男人还不等林宇回答,就急忙站起身朝楼道外走去,看得出来,他已经在这里等待林宇很久了。

林宇没想到只是一个周末过去,他的家人就搬到了新的地方,这就直接导致了一个结果,男人无法再和他的家人处于同一个空间了,这也是他如此焦急的原因。

两个人先后跨过川流不息的马路,他们不需要等待红绿灯,也不需要顾及快速行驶的车辆,所有的东西在他们面前和空气没什么两样。

走过了两条街道,又拐了一个弯,男人走进了一条马路旁边的小道,他回头对着林宇说了一声,“死神大人,前面就是了。”

林宇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他注意到这一片的房子都很低矮破旧,马路也显得狭窄拥挤,和外围的高楼大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地方在羊城有一个专属的名字,城中村。

城中村的环境当然无法和小区相比,里面住的人也是鱼龙混杂,各个行业的都有,林宇有些疑惑是因为什么事情才让豪豪和他的妈妈决定搬到这里来。

城中村里面都是一些自建的居民楼,这些村民充分享受到了城市发展的红利,他们只需要把自己多余的房间租出去,就可以在每个月都收到一笔可观的租金。因此这里的房东基本上都不上班了,他们要么天天聚在一起打麻将,要么养一些花鸟虫鱼自得其乐,虽然自己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却可以悠然的看着自己的大学生房客每天都累得喘不过气来。

“就是这里了,”男人停在了一栋四层居民楼前,楼房的外观很是老旧,墙体已经有很多斑驳的痕迹。

林宇抬头看去,居民楼每一层的走道上都晒满了衣服,由此推测住在里面的房客一定不少。“她们住在哪个位置?”林宇问了一句。

男人用手指了指三楼最靠左边的地方,“那间房就是了。”他虽然无法走进这栋居民楼,却在昨天亲眼看到自己的妻子把所有东西都搬去了那个位置,男人曾试着像往常一样透过阳台的玻璃默默注视着里面的景象,但是那个房间的木门经常关着,就连一扇破烂的窗户也是用报纸糊了起来,基本上可以称得是‘与世隔绝’。

“我们直接上去吧,”林宇说完这句话之后,脚下一蹬,身体便轻飘飘的飞了上去。男人也跟在林宇的身后,漂浮在了三楼的走道外侧。

林宇一脚跨过栏杆,阻挠男人的屏障在无形之中瓦解了,他们落在了三楼的走道上,接着畅通无阻的走进了女人的新家。

林宇闻到一股发霉的味道扑面而来,也许是潮湿的天气和太过封闭的原因,这个房间给人一种很久都没人住过的感觉。但林宇看到的却是堆放在一起的各种生活物品,有些还呈一种打包的状态,应该是没来得及把东西摆放好,其他的便是一张床、一张书桌和一个衣柜,没有再多任何一件家具了。

林宇觉得这样的生活环境和自己的大学宿舍差不了多少,甚至可以说更差一点,因为宿舍里面还有一个卫生间,而这里显然是没有的。

还记得自己当初送外卖的时候,林宇看到女人的家里应该是两室一厅,客厅里能够摆下一张四人沙发,前面有茶几和电视柜,旁边还有一张长方形的木质餐桌。这应该是大多数人家里生活的样子,看到眼前的景象,林宇不由得在心里佩服,女人搬到这个城中村来租住是下了多大的决心。

男人自从走进来之后,脸上的表情就有些不自然,他之前一脸期待的神色现在也全都耷拉了下来。不仅仅是因为现在这个房间里面空无一人,自己想要见到的妻子和孩子并没有出现,更加是因为眼前的环境和他想象中相差甚远,他有些无法接受自己的家人过这样一种生活。

“死神大人,谢谢你带我进来,我现在想独自一个人待一会,”男人用很微弱的语气说道。

林宇能够理解男人此时的心情,毕竟谁都不想看到因为自己的死去,而让家人的生活每况愈下。男人的表情透露出了更多的难以割舍,这对林宇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不过事已至此,林宇也只能让男人自己慢慢平复了。

“我在人间的身份是羊城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学生,住在男生宿舍九号楼607房间,如果你还需要什么帮助可以随时来找我,”为了避免男人再苦苦等待自己,林宇将自己的地址告诉了他。

男人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感激的笑容,但很快又变得失魂落魄起来,他默默的坐在了木床上,似乎在等待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回家。

林宇从房间里走了出去,他要赶回到学校吃午饭,下午还有头两节的课要上,林宇本来想对男人说一些安慰的话,但终究不知道如何开口,好在这一次的任务死神游戏并没有设定时限,林宇也就打算走一步看一步了。

第十七章 黑暗森林

晚上七点左右的时候,男人终于看到房门被打开了,妻子牵着儿子的小手走了进来。男人脸上终于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可紧接着他看到妻子明显的皱了皱眉,甚至用一只手捂住了自己的鼻子。

男人知道妻子对这里的环境也是很不满意的,但周五晚上发生的一切他都看在了眼里,妻子无法凭借一己之力继续承担昂贵的房租,只能搬到租金便宜很多的城中村。

女人打开灯,天花板上挂着的是一个老式灯泡,昏黄的灯光照在杂乱无章的生活用品上,更显示出了一种凄苦的感觉。女人看着那些还没收拾好的东西,心中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把那些东西都拿出来之后,这个狭小的空间还有没有落脚的地方。

不过短短两天能找到这么一个租住的地方也是幸运的,上一个房客是来城市打拼的农民工,由于家里发生了事情才不得不临时回去,女人讨价还价一番之后,以区区五百块的价格将这间房租了下来。

只有两个人住,还是一个大人一个小孩,并不需要那么大的空间,女人用这样的话安慰自己,至少住在这里她的经济负担可以减少很多。唯一不太好的就是没有做饭的地方,女人已经跟房东商量过,希望允许她在过道上支起一个电磁炉,这样她有空的时候还可以给豪豪做一些好吃的饭菜。

房东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妇女,她自己也抚养过不少的小孩,不久前又刚刚抱上了自己的孙子,所以看在豪豪的份上,房东答应了女人的请求。

搬到这样的地方,女人最担心的事情就是委屈了豪豪,不过从她的观察看来,豪豪的适应能力反倒比自己还强了不少。他从来没有抱怨过房间的简陋,没办法像以前一样把所有的玩具都扔在地上玩,反而对这个新环境充满了种种的好奇,墙壁上的裂缝,不知从哪爬出来的蜘蛛、蟑螂都能引起豪豪的兴趣。

女人拿出从超市带回来的工作餐,现在还有很多事情都没有布置好,只能先用工作餐将晚饭对付过去了。

豪豪自己坐在书桌上吃着晚饭,女人则开始将没收拾好的东西一件件取出,所有的衣物也开始整理到柜子里。

其实女人本来还可以在小区里多住几个月,因为母亲给她的信封里面有整整五千块钱,但女人再三思考之后还是决定搬出来了。她不能一直靠母亲的接济过下去,自己的这个年纪早就应该独立,不能再让母亲担心了。

五千块钱要是住在小区里只够两个月的房租,而在城中村却是整整十个月,女人觉得现在辛苦一点没什么,等到豪豪慢慢长大,自己的生活总会变得越来越好。

随着大部分的衣物都被收拾好,女人感觉自己的心情也慢慢好了起来,她看了一眼趴在桌子上吃饭的豪豪,今天儿子表现得格外听话,既没有嚷嚷着要自己喂饭,也没有把饭盒凉在一边自己跑去玩玩具。

女人渐渐觉得住宿条件差也可以接受了,毕竟有她们母子相依为命就好,可这种感觉才刚刚出现,头顶的灯光突然一下子熄灭了,房间里变得一片昏暗什么都看不清楚。

“豪豪,你坐在那里,不要动,”女人第一时间担心起了豪豪,生怕他在黑暗中磕碰到了哪里,听到了豪豪的回答之后,女人才摸索着打开房门,站在了过道上。

眼前的城中村一片漆黑,只有马路上亮起的少许车灯,而在几百米之外的城市大道上,那里灯火通明车辆川流不息,根本是一番完全不同的景象。

“草,怎么又停电了,晚上这么热,叫人怎么睡觉?”住在旁边的陌生男人开始骂骂咧咧,光着膀子就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

女人赶紧回屋关上门,本来觉得条件再差都可以忍受的心情一下子就毁了,这鬼地方居然还会停电?女人几乎是在心里咆哮了一声,一旦停电什么事情都做不了了,她没有办法继续收拾东西,而且豪豪的晚饭也还没有吃完。

女人重重地关了一下衣柜的门,非常烦躁的坐在了木床上,她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身体开始了微微的颤抖。

有没有灯光对男人来说差别并不大,他仍然能够看清楚妻子的样子,以男人对妻子的了解,现在的她已经接近于情绪崩溃的状态。她捂着脸就是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哭泣的样子,而以往这个时候,男人要费好大的劲才能安抚妻子的心情。

男人知道自己现在做什么都是没用的,但他还是默默坐在了妻子的身旁,用手臂揽住了妻子颤抖的肩膀。透明的泪水从妻子指缝间一滴滴滑落下来,她的哭泣没有任何声音,似乎是怕儿子听到,但越是这样男人看得越是心痛。

就在这时,一直坐在书桌旁的豪豪突然说了一句,“妈妈,对不起。”

女人疑惑的抬起头,嗓子咽了几下才用稍微正常的语气说道,“豪豪,怎么了?”女人的第一反应是豪豪可能把自己的饭盒打翻了,不过她并不会因为这件事去责怪豪豪。

“刚才我施了一个魔法,要把这里变成一片黑暗森林,没想到,魔法真的成功了,”豪豪用一种做错事的语气说道。

“你施了魔法?”女人不知道应该如何回应儿子的幻想,他居然认为城中村停电是他的魔法造成的。

“是啊,现在这里已经变成一片黑暗森林,妈妈,你看那里,有一只怪兽要跑过来了!”豪豪指着墙壁上的一个阴影说道。

女人的眼睛渐渐适应了黑暗,就算没有灯光也能看清楚一些东西,这个时候墙壁上确实有一个阴影在快速的移动,不过女人一眼就看出来那是外面街道上的车子。

豪豪从板凳上跳了下来,他跑到女人的身边,拉起她的手慌忙说道,“妈妈,我们快跑,等下怪兽来了会吃掉我们。”

女人用另外一只手擦了一下脸上的泪水,儿子的纯真让她暂时忘却了心中的烦闷,“豪豪,那我们应该跑到哪里去呀?”

豪豪拉着母亲跑到了木床和衣柜中间空隙的地方,“妈妈,我们就躲在衣柜后面,怪兽看不到我们的。”

“真的吗?可是妈妈还是有点害怕,”女人逗了一句豪豪说道。

豪豪把自己的小身体挡在了女人的面前,“妈妈不用怕,我会用我的魔法棒保护你的。”

听到豪豪质朴的话语,看到他像一个小大人一般的动作,女人一下子就破涕为笑了。她发现自己并不需要因为停电去照顾豪豪的心情,反倒是儿子天真浪漫的幻想,让停电这件事情也变得有趣起来。“真乖,豪豪以后都要保护妈妈哦,”女人欣慰的摸着儿子的脑袋说道。

同样在房间里的男人目睹了眼前这一切,就在前一秒他还在担心妻子的情绪应该如何平复,以后没有了自己,妻子要如何一个人走下去,可短短一秒钟过去,儿子的举动轻而易举的就将妻子从悲伤中唤醒了,不得不说他做得比当初自己还要好很多。

男人开始发现自己的很多担心是多余的,经济问题也好,妻子脆弱的心灵也好,照顾豪豪的生活也好,就算自己不在身边也总会有办法解决的。男人看到躲在衣柜后面玩游戏的母子,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释然。

第十八章 赔偿金

林宇这几天一直都很苦恼,虽然他顺利的完成了新手任务,通过了成为死神的考验。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死神之后,第一个需要他摆渡的亡魂,他却感觉有心无力。

男人的状况无疑是有些凄惨,不论是已经死去的他,还是活在人间的妻子儿子,每个人都有自己说不出的苦衷,对于这一点,林宇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办法让男人撇下自己的家人,心甘情愿的前往魂界。

林宇回想起了自己慰籍的第一个亡魂舒曼云,她临死前最大的心愿就是交一个男朋友,谈一场真正的恋爱。这样的愿望刚好在自己身上很容易实现,林宇只是做了她的一天男友,便让舒曼云不再对人间留恋。

可是同样的办法并不能在男人身上效仿,林宇甚至搞不清楚男人最大的心愿是什么,也许就是永远做一个自己妻子儿子生活的旁观者。

林宇觉得自己无计可施了,他走投无路的在搜索引擎里面搜索输入了这么一句话,如何慰籍一个中年男人的心灵。当然,搜索出来的结果差点让他三观尽毁...

林宇拿起手机点开了死神游戏,他想向游戏的幕后操纵者直接请教自己应该如何做,而那个人林宇认为就是上一任的死神,或者说是它的另外一个面相。

林宇打开对话框,正要输入自己的求助信息,突然死神游戏弹出了一道提示:恭喜你!当前任务慰籍值已经达到100!

林宇的两只眼睛一下子就直了,他很清楚自己从接任务到现在还没有做过什么特别的事,但男人的亡魂已经有了一百的慰籍值?

对于林宇心中的疑问,死神游戏只是给出,你去看了就知道的回答。林宇只好在傍晚的时候又去了一趟女人所租住的城中村,还没有走上居民楼,林宇远远的就看见一番和自己想象中截然不同的景象。

女人和豪豪坐在了三楼的过道里,她将房间里的书桌搬了出来,临时当做餐桌使用。餐桌旁边有一个用凳子架起来的电磁炉,过道的角落还摆放着一些锅碗瓢盆用来做饭的东西。

不得不说,仅仅是有了一些不起眼的改变,那间简陋的出租房很快就有了更多的生活气息,给人的潜意识带来了一种感觉,租住在这里的人同样也是安居乐业的。

林宇远远就看到了男人的身影,他站在妻子和儿子的身后,依然用以前的眼光注视着她们。林宇戴上死神之帽,身体轻飘飘的飞了上去,男人还没有注意到林宇的出现,他的眼神里似乎只有坐在自己面前的家人。

林宇发现除了女人和豪豪之外,还有一个大约五十岁左右的妇人也坐在餐桌旁,她的长相比较淳朴,同时又有一种大大咧咧的气质。餐桌上两个人的对话,飘进了林宇的耳朵里。

“赵阿姨,我要真心感谢你让我在这里做饭,否则,否则我真怕豪豪跟着我受委屈,”女人端起了自己面前的塑料杯子说道,里面装着的是橙汁之类的饮料。

被称为赵阿姨的妇人大方的摆了摆手,“大妹子,别说这样的话,我也是当妈的人,有哪个母亲愿意看着自己的孩子吃不好饭呢?”

女人脸上露出了感激的笑容,赵阿姨正是这栋居民楼的房东,她今天刚从超市把电磁炉和做饭用具买回来,做的第一顿饭就请房东一起来吃了。

“赵阿姨,我们孤儿寡母的,以后还要靠你多多关照,”女人将一块回锅肉夹到了妇人的碗里。

房东显然对油腻的食物有些偏爱,她一口便将大块的肥肉吃了下去,嘴上无所谓的说了一句,“大妹子,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觉得跟你投缘,单亲母亲有多么不容易我是知道的,关照这种话就不要说了,以后有什么困难尽管找我,我一定想办法帮你解决。”

女人很庆幸自己找了一个如此仗义的房东,尽管她现在说的话以后未必能够做到,但比起那些故意刁难房客的包租婆已经好太多了。女人打开饮料瓶,又在房东的塑料杯里面倒了一些饮料,嘴上招呼着,“赵阿姨,尝尝这扣肉做的怎么样,会不会有点咸?”

女人为了这顿饭的确花了不少的心思,她今天向经理请了一天假,理由是家里的小孩生病了,但她去的却是已故丈夫的公司。

丈夫是死在深夜加班的时候,医院给出的诊断结果也是过度劳累导致,女人觉得于情于理公司都要负上大部分的责任,而不是将丈夫的工资结清了事。

女人多次和公司交涉过,公司的管理层以丈夫的死亡时间不在工作时间范围内为由,拒绝对女人提供任何赔偿。

公司强硬的态度让女人产生了退缩的心理,她觉得自己的身份只是一个超市的导购员,无论学识还是能力根本无法和这些公司管理层相比。自己也根本没有条件将对方告上法庭,因为她根本无法支付高额的律师费用,也不相信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去等待官司结案,因为在那之前自己也许早就被生活拖垮了。

女人本来不想再和公司打交道,在她眼里这家公司无疑是杀死丈夫的凶手,所以每当她走进公司大楼的时候,身体都会莫名的寒冷发颤。

但女人没有想到的是,生活的艰难非但没有把她击垮,反而让她的内心变得更加强大了。这一次在公司管理层面前,她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怯懦,女人告诉对方要是再不拿出合理的赔偿金,她将会立即将公司告上法庭,并且把自己和丈夫的遭遇在各大媒体以及网络上扩散,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这家公司的惨无人道。

公司管理层其实对这件事早就心中有数,他们很清楚要是员工猝死的事情闹上法庭和媒体,将会对公司的声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之前之所以拒绝提供赔偿,是因为这些阅人无数的高管们一眼就看出女人是掀不起大风大浪的类型,因此从他们的角度来讲,人道主义可值不了几个钱,还不如给公司省下一笔费用支出。

但女人今天的表现让这些高管们全都刮目相看,他们无法理解女人一夜之间怎么会变得如此强势,甚至从她的眼神里,高官们能够切实的感受到女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

女人知道踏进公司大楼的那一刻起就不能有任何退缩了,她有一个六岁的儿子要拉扯大,光是幼儿园的学费每个月就要两千多块钱,还有以后的生活、看病支出、房租...

女人感觉每一项都是压在她心头的大山,现在住的城中村租金虽然便宜,可是一旦豪豪长大了,总不能一直和自己挤在一张床上吧?还有当同学问起的时候,豪豪说自己住在城中村会不会在心里觉得自卑?

女人一想到豪豪就有了十足的勇气,她用坚定的口吻对着公司高管说道,“今天是我最后一次来这里,如果还有见面的必要,那么地点将会是人民法院!”

第十九章 热情的房东

高管们在沉默中互相看了一眼,心中都不由得冒出了一些冷汗,这样的负面事件闹上法庭搞得路人皆知,是他们最不想看到的结果。可偏偏现在的新闻媒体很喜欢对这种事件大肆报道,一些知名的大公司都无奈地背上了血汗工厂的名号。

他们的企业还处于急速发展的初期,因此员工普遍都需要加班也是客观事实,实际上有员工猝死的事件发生以后,企业立即出台了新的规定,员工加班的时间不能超过晚上八点,八点之后将有专门的保安对公司大楼进行巡视,所有工作岗位上的员工都必须清空。

公司的这一做法表面上是照顾员工的身体健康,但其实他们的工作任务一点也没有减少,只是把工作地点从公司转移到了家里,如此一来公司便可以更好的撇清员工猝死的责任,同时又不影响公司的项目进度。

员工猝死的事件公之于众,是高管们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他们很注重公司现在的声誉,甚至很想让公司成为大学生最愿意入职的公司之一。但要是有这种丑闻事件爆发,不仅会造成公司现有人才的流失,还会让以后的招聘计划都受到巨大阻碍。

利弊轻重只要稍微一权衡,管理层便很清楚这件事情应该的解决办法,“你先不要激动,这件事情我们可以坐下来谈一谈,”公司的总经理终于松口说道...

女人今天终于买回了做饭的用具,并且做了一桌子的大鱼大肉,就是因为她终于从公司那里拿回了丈夫应得的赔偿金,总共是二十万。

女人觉得这个数字超出了她的预期,毕竟在今天之前公司是一分钱都不愿意给她的,可就在她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并且在协议书的最后一页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之后,女人看到了公司总经理脸上狡黠的微笑。

在那一瞬间女人终于明白,自己还是太嫩了,对方可以接受的心理价位可能远不止此。尽管这样,女人还是在遗憾之中松了一口气,毕竟这件事情算是了结了,自己多了二十万的存款,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需要为金钱发愁。

女人从市场上买回了很多豪豪喜欢吃的菜,就算她知道一顿吃不了这么多,出租屋里面也没有冰箱可以存放,但她还是一意孤行的把那些菜都买回来了,算是从心里上对豪豪的一种补偿。

女人看到坐在自己身边的豪豪一直在狼吞虎咽,很久没有看到他吃的这么香的样子了,女人的心里升起了非常大的满足感。账户上有了二十万的资金垫底,女人顿时觉得自己从容了不少,她知道未来还有很多关卡要闯过,但内心已不再那么害怕和不安了。

晚饭快吃完的时候,赵阿姨关心起了女人的私事,“大妹子,你说你还这么年轻,长得也水灵,一个人撑着整个家多辛苦啊,要不要我给你介绍对象?”赵阿姨看着女人的眼神是发自内心的不忍,豪豪现在才五、六岁,是最调皮也最需要花钱的时候,赵阿姨真心希望女人能够重新组建一个家庭。

这句话让女人愣了一下,说实话这段时间以来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虽然现在自己的生活渐渐步上正轨了,心里对丈夫的思念之情也少了很多,但她还真没想过马上就去结识一个新的男友。

女人脸上露出了尴尬的笑容,“阿姨,还是过段时间再说吧,我现在也没有心思去相亲。”女人说话的时候看了一眼身旁的豪豪,生活总是要继续的,女人并不排除未来有再婚的可能,但她担心的是自己的儿子,豪豪会接受一个陌生男人当他的父亲吗?

“没关系,先缓缓也好,”赵阿姨又将一块鸡肉放进了自己的嘴里,“如果你什么时候改变想法了,随时跟我说,我还是认识几个不错的单身汉。”

女人笑着点了点头,没有再继续说话了。

男人作为旁观者,将两人的话都听了进去,当房东说到要帮女人介绍对象的时候,男人的心猛然收缩了一下。尽管从理性上来说,男人很清楚自己的妻子现在的确很需要一个丈夫,一旦有了新的家庭,妻子就会多一份收入来源,她和豪豪的生活条件也会变得更好。

但男人心中的感性还是希望女人能够拒绝,他至今都没能够放下她们离开人间,男人当然也不希望自己的死这么快就被妻子遗忘了。

女人口中说出没那个心思的时候,男人还是觉得有些宽慰的,但从妻子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她的心比起自己刚刚死去时已经放下了不少,男人脸上露出了些许的怅然若失。

林宇和男人在虚无的空气中有了一段短暂的聊天,通过自己的观察,林宇发现男人的亡魂得到慰籍的确有迹可循。这种慰籍不是来自于自己,而是来自于他的家人,男人亲眼见证了妻子和儿子的生活由混乱不堪变得有条不紊,也许正是这种改变,让死者对活着的人没有那么多难以割舍了。

林宇并没有急于将男人带往魂界,他的灵魂还没有得到完全的慰籍,因此林宇决定再给他多一些的时间,并且在离开的时候告诉男人,作为死神他可以满足男人的一个愿望。

男人很感激林宇还让他留在人间,并且因为自己前一世积累了一些功德,所以现在有向死神提出一个要求的机会。男人很庆幸自己生前还做了一些好事,多问了一句才知道,这些功德是因为自己经常会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而积累起来的。

实现愿望的机会只有一次,男人有太多对母子俩想做的事情,所以他决定慎重考虑,要从里面挑出最重要的一件告诉林宇。

这天晚上女人所在的城中村再次停电了,但女人一点也没有恼怒,她很习惯的点亮了一根蜡烛,然后和豪豪玩起了黑暗森林的游戏。

调皮的豪豪玩着玩着就把书桌上的蜡烛吹灭了,然后若有所思的说道,“妈妈,是不是过生日的时候也要吹蜡烛?”

女人顿了一下,她突然想起豪豪的生日快到了,不知不觉自己的儿子又长大了一岁,“对啊,豪豪,你的生日也快要到了。”

豪豪高兴的拍起了小手,“每年生日的时候,爸爸妈妈都会给我送不同的礼物,爸爸以前答应过我的东西一定会送给我吧?”

第二十章 生日聚会

女人有种心脏被人揪了一下的感觉,过去每年豪豪的生日,自己和丈夫的确是送两份不同的礼物给他。可是今年丈夫已经不在了,豪豪并不会认为他的礼物因此就要减少一份,相反的,丈夫曾经对豪豪做出过承诺,好像要送一份特殊的礼物给他。

根据这段时间女人的观察,她发现豪豪虽然适应了只有一个家长的生活,但在他的心里一直觉得爸爸还会回来,现在他只是出了一趟远门,暂时离开而已。

女人不想对儿子幼小的心灵造成创伤,就算丈夫缺失,她也要给儿子双份的爱。送两份礼物并不是什么难事,但在这之前,女人要知道丈夫承诺过的东西是什么,“豪豪,你希望爸爸送你什么东西?”

女人满怀期待的问了一句,没想到豪豪的回答却是,“这是我跟爸爸之间的秘密,我不告诉你!”

女人心里有些微微的失望,不过很快就没有在意了,想套孩子的话还不简单,女人觉得自己总有机会把这个秘密问出来。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林宇还是一边上着课一边兼职送外卖,谁都没有看出来他还有另外一个隐藏的身份,死神。

在课堂上无聊的时候,林宇偶尔会偷偷点开手机里面的死神游戏,看一看男人的慰籍程度达到了多少。林宇发现这些天那个数值一直都在缓步增长过程中,已经从一百涨到了三百五十,不过进度条后面还有一段空隙,距离完全慰籍就只剩最后一步了。

上完了上午的课,林宇回到宿舍楼,准备放下背包之后去食堂吃饭,但在宿舍楼下,却意外的看到了男人徘徊的身影。

林宇把他带到了一个僻静的角落,环视了一圈,发现周围没人之后才低声的问了一句,“怎么了,找我有什么事吗?”

男人的表情看上去有些忐忑,但在林宇的目光之下,还是吞吞吐吐的说道,“死神大人,你说的,那个愿望,现在还有效吗?”

林宇非常肯定的点了点头,事实上帮助死者完成愿望也是死神最容易慰籍灵魂的手段,“当然,你已经想好了?”

男人非常肯定的嗯了一声,“我希望你能够帮我...”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女人越来越习惯了孤儿寡母的生活,甚至懂得为自己的生活添加一点乐趣,比如偶尔带豪豪去动物园,看看他最喜欢的大熊猫,还有在他生日的时候举办一个小型的聚会。

今天女人特意请了半天的假,她从下午就开始准备,奋力的吹起了一个个彩色气球,把买好的氢气球扎成一束让它们飘到了天花板的顶端,墙壁四处再挂上了一条金色的锡纸带,还有从蛋糕店拿回已经做好的生日蛋糕。

这一次的生日,女人甚至比以往还布置得更加隆重,她希望不让豪豪感受到父亲的缺失,甚至努力想让豪豪忘掉丈夫答应他的那个礼物。因为这段时间以来女人虽然努力了很多次,但豪豪终究还是没有松口,所以女人根本没有办法为豪豪准备两份礼物。

就在女人卖力给豪豪置办生日聚会的时候,这栋居民楼旁边的马路上出现了两位不速之客,他们坐在一辆出租车里,小心的看向女人所租住的方向。

“这个女人真狠心,真的让我们的孙子住这种地方?”透过车窗,妇人看到三楼的女人正在拿着一条彩带布置房间,顿时全身气不打一出来。

“我刚才也不相信她们会搬到城中村去住,现在看来...”出租车里另外一位头发有些灰白的长者说道,他们正是女人的公公婆婆,因为知道今天是豪豪的生日,所以特意想来看一看自己的孙子,同时心里也有把豪豪顺便接回老家的打算。

“这地方比我们农村还差,又破又挤,我可不能眼睁睁的看豪豪受这种苦,老头子,今天说什么也要把我们的孙子接回去,”妇人的语气斩钉截铁。

“可是,这事,她能答应吗?”长者同样看向了三楼女人的身影。

“不答应也得答应,我可管不了那么多了,”妇人有些强词夺理的回了一句。

的士的后方,几个小孩的欢笑打闹声传了过来,他们像一阵风一样奔跑着冲到了居民楼的下方,外面的街道都能听到他们银铃般的笑声。

“老头子,那,那不是豪豪吗?”妇人的身体一震,用手指着前方的一个小孩说道。

还不等长者做出任何反应,妇人很快就打开了车门,一只脚正要跨出去。但她的身体很快就被长者拉住了,“老太婆,你想干嘛?我们可不能做抢人这种事。”

妇人甩了几下长者的手并没有甩掉,用一种气急败坏的语气大叫了一句,“你放开我,现在不把豪豪抱走,等那个女人知道就没机会了!”

就算妇人已经发怒,但长者仍然没有松手的意思,在两个人的拉扯之下,豪豪已经出现在了三楼走廊的尽头。

“妈妈!”豪豪张开胖乎乎的手臂,像无尾熊一样抱住了女人的大腿。

女人把彩带放在了一边,摸了摸豪豪的圆脑袋问道,“今天在幼儿园玩得开心吗?”

豪豪用力点了点头,他发现房间里出现了很多平时没有的东西,氢气球、彩带和花花绿绿的折纸,“妈妈,你在做什么?”

女人脸上绽放出了会心的笑容,“豪豪是不是忘了,今天是你的生日,妈妈要给你举办一个盛大的生日party!”

豪豪兴奋的鼓掌跳跃起来,他从房间里冲了出去,还在走廊上就冲着自己的小伙伴们不断高声大喊,“今天是我生日,妈妈要给我办一个生日party,我又有生日蛋糕吃了!...”

出租车里的长者和妇人自然看到了豪豪兴高采烈的模样,他们的脸上都有些面面相觑,因为眼下的状况和他们想象中的实在太不一样了。本以为住在条件如此差的城中村,她们母子俩一定过着很凄惨的生活,就算不是天天以泪洗面,她们的生活中也绝对不会出现欢乐和笑声。

可是现在,他们却见到了一个似乎比以前还更加开心的豪豪,他在漆黑斑驳的走廊上兴奋的奔跑跳跃,嘴里大声叫着今天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生日party。

原来她是在为豪豪的生日布置房间吗?长者和妇人的心里响起了同样一句话,他们本以为女人是在家里做兼职,通过做一些手工活挣外快,没想到女人还有心思给豪豪举办生日聚会。

“老头子,豪豪又跑出来了,你去把他抱回来吧,”这一次妇人并没有亲自动手,反倒鼓吹起了身旁的长者。

长者没有任何动作,嘴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你觉得豪豪,他会愿意跟我们走吗?”

妇人眼神中流露出极为矛盾的色彩,作为母亲她当然知道,任何一个孩子都是最想要跟自己的妈妈待在一起的,她试图带走豪豪的最大理由,就是自己的孙子没办法在城中村这样的环境里健康快乐的成长,但就目前来看情况并非如此。

妇人知道强行带走豪豪并不是明智的选择,但心里依然不想就此放弃,“难道,就让豪豪一直住在这里?”

“我想她搬到这里也是迫不得已,之前不是打过电话说涨租金的事吗,你没同意给她钱,她一个人肯定没办法支付小区的房租,”长者很客观的说了一句。

“你这话什么意思,好像过错都在我身上,我拿着儿子辛辛苦苦赚的钱有什么不对的?”妇人依旧嘴硬的说道。

“我想儿子的在天之灵,也不想看到她们母子过得太落魄,要不那些钱分一半给她吧,毕竟也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妇人并不是铁石心肠,她对女人的刻薄和不留情面,更多的是觉得女人没有好好照顾自己的儿子。现在丈夫说到了儿子的在天之灵,孙子又在这样一个破旧的地方自得其乐,妇人难免不动下恻隐之心,她幽幽的说了一句,“分一半,那可是整整二十万...”

出租车掉头离开了城中村,忙于布置房间的女人对这一切并不知情,到了晚上,一切终于准备就绪,女人把住在这栋居民楼的小孩全都叫了过来。

几个孩子待在一起总是很容易开心的,特别是在有很多彩色气球可以玩,还有生日蛋糕可以吃的情况下。

如女人所料,豪豪一整个晚上都特别兴奋,生日蛋糕也吃了好几块,直到他的小肚子再也撑不下了。到晚上十点钟的时候,小孩们玩得都有些累了,女人把豪豪的小伙伴一个个都送回了家里,然后趁着他困倦的时候赶紧送出了自己的礼物。

“豪豪,你看看这个礼物喜欢吗?”女人将包装好的礼物盒子放到了儿子的面前,并通过让他拆礼物的方法转移他的注意力。

豪豪果然顺着女人的话打开了盒子,发现里面是一把玩具电动机关枪,豪豪一下子就将机关枪抓在了手里,扣动板机的时候,机关枪前后灯都亮起来了,里面传出了哒哒哒的模拟声音。

豪豪的玩性一下子又被激起了,他开始拿着机关枪围绕着木床跑了起来,还时不时说出几句打怪兽的话。

女人微微松了一口气,看这样的情况等豪豪再次玩累了的时候,他肯定是倒头就睡着了。女人开始收拾房间里的狼藉,断裂的彩带、各种破碎的气球遍地都是,女人要尽快打扫干净才能早点上床休息。

就在女人埋着头清理垃圾的时候,耳边机关枪的声音突然停住了,女人听到了一句让她心中一沉的问话,“妈妈,爸爸的礼物呢?”

豪豪站在房间的中央,手里的机关枪垂了下去,一双纯真的眼神中布满了疑问。

女人的心一下子就乱了,没想到折腾了一晚上,豪豪还是对丈夫的礼物念念不忘。“爸爸,他...,”女人的思维开始急速的旋转,她想找出一个合适的理由,让豪豪接受丈夫没有给他买礼物的事实,可是想了几秒钟,女人发现自己的脑袋就像浆糊一样黏住了,根本就转不动。

女人忽然有了一种深深的无助,她发现就算自己再怎么努力,再如何对豪豪加倍的关爱,也始终填补不了豪豪父爱缺失的空白。女人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坚强内心一下子就被打破了,也许其它的现实问题都可以解决,房租、做饭、收入来源...,但唯有一个问题就算她努力也是无法解决的,豪豪想要的父爱。

女人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她不想再去编造一个完美的谎言,然后一年接一年的欺骗豪豪,女人很想坦白的告诉他,以后都只有妈妈了。

女人狠了狠心,她准备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就算豪豪接受不了也好,大哭大闹也好,长痛不如短痛,就在今天做一个了结。

“爸爸他,以后都...”女人的话还没说完,走道上突然传来一阵敲门的声音及时打断了她的话语,“请问有人在家吗,你的快递到了。”

女人疑惑的皱了皱眉头,她并没有网购的习惯,很多生活用品都是直接在超市解决的,怎么突然说有自己的快递,还是在现在这么晚的时间?

第二十一章 天国的快递

女人打开门,看到走道上站着一名年轻的小伙子,他穿着像模像样的快递制服,双手捧着一个纸盒说道,“您的快递,请签收!”

女人犹豫不决的接过快递员递来的签字笔,嘴上问了一句,“你确定这是我的快递吗?可是我没有买过东西啊。”

快递员拿起包裹看了一下,“地址是没错的,你的名字是叫做曹文燕吗?”

女人肯定的点了点头,“我是曹文燕。”

“那就没错了,应该是别人买了寄给你的,寄件人写着许成刚,你应该认识吧?”快递员很淡定的说道。

女人却因为许成刚三个字身体剧烈颤抖了一下,因为那就是她已经死去的丈夫的名字,距离丈夫逝世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怎么现在还能收到他的包裹?女人有些恍然地朝快递包裹上看去,纸条上分明有一行字写着,“送给儿子的礼物”。

女人的眼泪立刻就掉了下来,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签字,又是怎么拿回包裹的,只记得自己对房间里的豪豪说了一句,“豪豪,你爸爸没有言而无信,他把礼物买回来了!”

走下楼的快递员带上了一頂圆形的帽子,接着他的身体就从居民楼消失了,这个人自然就是林宇。两个星期以前,他听到了男人说出的愿望,帮他的儿子买一个恐龙蛋,并在生日的时候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

林宇当时很诧异,他没有想到男人的愿望居然如此简单,根据男人的功德值,他完全可以提出更加苛刻的要求。可是经过再三确认,男人一口咬定他最想实现的愿望就是这个,林宇也就只好按照他说的去做了。

恐龙蛋是在网上买的,主要是因为林宇实在拉不下脸去商店买一个如此幼稚的玩具,他的样子没人会把他当做一名父亲,所以林宇感觉自己要是买这种东西,一定会被商店里的小孩当成怪叔叔。

林宇在网上搜了一下才知道,原来恐龙蛋玩具比他想象中要复杂的多,并不只是做出一个类似鸡蛋的形状就交给小孩玩耍,而是真的可以从里面孵出小恐龙来,当然,孵出来的也只是道具模型而已。

林宇从里面选了一个岛国产的恐龙蛋,上面介绍说只要把这个蛋放在凉水或者温水中三天,里面的小恐龙就会破壳而出,旁边还配上了像模像样的图片。

林宇不禁感叹现在的玩具已经这么高级了,对于年纪小一点的孩子,恐怕这种技术足以以假乱真了。林宇花了四十来块钱买了一大一小两只恐龙蛋,小的能够孵出绿色的小恐龙,大的能够孵出红色的霸王龙。由于林宇也不知道豪豪更喜欢怎样的,所以感觉买两只比较保险。

恐龙蛋到手以后,林宇开始思考自己应该如何送过去,直接交给豪豪的母亲是方法之一,可是自己又不知道应该如何解释送恐龙蛋的动机,要是索性扔在她们家门口,也许给人的感觉会更加奇怪,说不定豪豪的母亲会认为是别人的东西,而把它交给房东处理。

思来想去,林宇最终决定由自己假扮一回快递员,反正豪豪的母亲并没有见过自己的样子,经过乔装打扮,豪豪也肯定不会记得自己给他送过外卖。

确定了这个方法之后,林宇在豪豪生日的当天很及时地出现在了门口,有了快递员的身份一切都水到渠成,东西是男人买的,礼物是送给豪豪的,女人没有理由再怀疑自己。

果然不出所料,等到林宇再次返回三楼的时候,他听到了豪豪欢喜的声音,“是恐龙蛋,真的是恐龙蛋,爸爸没有忘记要把恐龙蛋送给我!”

女人在旁边一边笑一边抹着眼泪,这个包裹出现的虽然有些诡异,但还是可以想到合理的解释。比如也许是丈夫购买之后,商家一直没有发货,看玩具的包装是国外生产的,或许从那边寄过来就是需要这么长的时间。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丈夫和商家约定了发货的时间,他就选择了豪豪生日的前几天寄送,因此礼物才会恰好在这个时间出现。

女人不想去深究其中的原因,她很感谢丈夫生前的举动帮她解决了今晚的难题,甚至在看到寄送人名字的那一瞬间,女人真的有种丈夫还在自己身边的感觉。也许在冥冥之中,丈夫还在用他特殊的办法守护着自己和这个家,女人抬头看向天空中的明月,若有所思。

林宇和男人并排漂浮在走道的边缘,房门是敞开着的,女人自从收到包裹之后就一直忘了把门关上。男人亲眼看到自己的愿望实现了,他通过死神为这个家做了最后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看到豪豪小心翼翼的把恐龙蛋放进了温水里,男人脸上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他感觉自己终于可以彻底的放下了,转头对身旁的林宇说了一句,“死神大人,这段时间以来,谢谢你,现在你可以带我走了。”

不久之后,夜空中出现了一道常人看不见的光芒,男人的身体跨进去之后光芒就消失不见了。女人恰好在这时独自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她站在走道上开始对着天空虔诚的祈祷。

“老公,谢谢你为我做了这件事,你就在天堂安息吧,我一定会把豪豪健康快乐的抚养长大...”

这天晚上林宇又晚归了,不过有了死神之帽之后,宿舍大楼他早已进退自如。直到飘到了自己所在的607宿舍门前,林宇才摘下了头上的帽子,用钥匙打开了门。

忙着打游戏的室友并没有太在意林宇这么晚才出现,只有许飞航用略带疑惑的眼神看了他一眼,心中闪过一句,这家伙最近怎么经常晚归,偏偏楼下的宿管阿姨还每次都放他进来?

许飞航可是经历过因为在网吧玩的太晚,而被宿管阿姨严词厉色的拒绝开门放入,由于许飞航是惯犯,所以好求歹求宿管阿姨也仍然没有心软,他只好灰溜溜的又回到网吧包夜去了。

现在看到林宇每次都能顺顺利利的回来,许飞航心里自然是有些不平衡,看着林宇的身影他脱口而出的问了一句,“宿舍大楼已经锁门了,你是怎么进来的?”

第二十二章 寻狗启示

林宇的脚步顿了一下,但很快就给自己想好了一个借口,“我给宿管阿姨带了一点东西,她一高兴,就帮我开门了。”

“这样也行?”许飞航脸上露出满是佩服的表情,“究竟带了什么东西?下次我也可以学着投其所好啊。”

“呃...,”林宇没想到许飞航在打游戏的时候还会问的这么具体,当下用拉开凳子的动作掩饰自己的尴尬,“是,是烧烤,就在校门口买的。”羊城大学的校门外有一些烧烤摊,摊主只有晚上才会出现,而且会一直持续到凌晨。不少大学生下了晚自习,或者在网吧玩爽了之后,都喜欢在烧烤摊上买一些吃的作为夜宵,林宇刚才回来的时候正好也过了一把嘴瘾,所以自然而然的就扯到烧烤上去了。

“原来如此!”许飞航对着林宇比了一下大拇指,在他看来林宇的说法是很值得相信的,因为宿管阿姨本来就有些心宽体胖,喜欢吃烧烤当然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得到了林宇传授的诀窍之后,许飞航心满意足的重新投入到了自己的战斗当中,同时期待着下次自己晚归的时候,也可以用林宇教的办法故伎重施...

林宇在座位上装模作样地玩起了自己的手机,其实却是点开了死神游戏,查看自己的任务完成进度。不出所料,游戏界面显示自己当前任务已经全部完成,获得了150的死神经验值,同时林宇最关心的慰籍值则是,700。

林宇的嘴角露出了微微的笑容,这一次的任务确实比之前的新手任务难了不少,时间上前前后后也花了近一个月,不过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至少慰籍值上面有一个大幅度的增加。

林宇将这个数字全部转化为了人民币,核实了自己的账户确实多出七百元之后,林宇居然又迫不及待的再次点开了死神游戏,因为他发现没有任务在身,他的心里竟然有种空荡荡的感觉。

可是上上下下都看了一遍,死神游戏并没有发布出新的任务,这不免让林宇有些失落,经过了两次任务的完成以及一个多月的死神身份,林宇渐渐开始期待,自己下一个将要面对的人会有怎样的经历,除了慰籍值可以换成现实中的金钱,林宇更加在完成任务的时候有了一种很大的成就感。看到人间的亡魂可以真正放下心中的牵挂,面带微笑的走进属于他们的魂界,林宇也更加意识到自己作为死神存在的意义。这和单纯的兼职送外卖,送一单赚一块钱,给他带来了截然不同的感觉。

第二天上午没课,林宇准备跟往常一样早一点去食堂吃完饭,然后趁着中午高峰的时候多送几趟外卖。按照一般的情况,中午和晚上两个小时的时间段里,林宇总共能够送出大概五十单,也就是有五十块人民币入账。但很多时候林宇并不能送这么久,比如碰上上午最后一节有课或者晚上要做实验,林宇就最多只能送一个小时的时间,如此一个月算下来,林宇差不多能赚一千块钱的样子。

一千块是林宇很多同学月生活费的基本线,但林宇可没有这个福分,他自从上大学之后一直都是省吃俭用,一边上学一边兼职,好攒够下个学年的学费。所以每个月他就强迫自己只能花一半,另外一半存在自己的银行卡里,等到积累一年之后学费也就出来了。

不过最近因为多了死神的身份,林宇的手头渐渐宽裕了一些,不仅把摩托车的修理费覆盖了,还让他攒钱的速度加快了不少。林宇决定等自己攒够明年学费的时候,就让自己好好放松一下,比如去羊城周边玩一玩,或者品尝一下羊城久负盛名的各种美食,这些东西林宇以前都是舍不得享受的。

离开宿舍之前,林宇再次查看了一下手机,发现上面还是没有新的任务,林宇只好把手机又揣回兜里,先去食堂解决午饭问题。

还没有等他从座位上站起来,林宇发现寝室门口突然出现了一张陌生的面孔,他的表情看上去很是焦急,手里拿着一大叠印好的A4纸,挤着不自然的笑容问道,“不好意思,打扰一下,请问你们有没有见过这只宠物狗?”

男生将A4纸给寝室里面的每个人都发了一张,林宇接过的时候看到标题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寻狗启事。

“这是我养的一只金毛,名字叫做小狼,如果你们在哪里看到一定要通知我,上面有我的手机号码,先谢谢你们了!”陌生同学对着寝室里面的人很诚恳的说道。

林宇发现寻狗启事里面有一些关于宠物狗的基本信息,中间还配了一张它的生活照,是用彩色打印出来的,看来这位主人为了找回他的宠物狗的确下了血本。

“先别急着谢,我们经常呆在寝室里很少出去,所以也不见得能碰得上,反正看到了一定会通知你的,”许飞航抬了一眼说道。

男同学脸上又露出了一丝笑容,然后抱着手里的A4纸走向了下一个宿舍。

许飞航发现对方已经走远,便无所谓的将寻狗启事扔到了一边,嘴里喃喃说了一句,“学校不是不让养狗吗?”

一向寡言少语的周光华难得接了一句话,“我看啊,肯定是学校保安把狗赶到校外去了,现在恐怕变成了一条流浪狗。”

两个人都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甚至很快就将寻狗启事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里,林宇自然也不觉得自己就能那么巧遇上那只宠物狗,但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对着A4纸拍了一张照片,然后才起身走出了宿舍。

一个中午的外卖送下来,林宇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了,不过至少过程还算顺利,他总共完成了二十七单,也没有收到来自顾客的差评。

林宇在下午两点的时候才回到学校,他要赶着去上第一节英语课,大学的英语课程还是很重要的,过四、六级就是很多在校大学生的噩梦,但偏偏企业在招聘的时候对四六级都有硬性要求,所以大学其他课程可以放羊,但英语课绝对不能马虎。

林宇急匆匆的往教学楼赶,经过一条马路拐弯的时候,他看到转角处的身影有些眼熟,对方正在路灯下张贴着一张A4纸,而上面的四个大字正是寻狗启事。

林宇有点佩服这名男同学的执着,且不说学校本身就不允许在路灯上张贴任何东西,更关键的是他张贴的内容还是寻找一条宠物狗,这两件事都是学校明令禁止的,要是被老师发现,很有可能会进行记过处分。

林宇不相信男同学不知道学校的规定,但和他的宠物狗相比,也许男同学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林宇有些同情的叹了一口气,如果正如室友所说,宠物狗已经被赶到学校外面去了,那他这么做一点用处都没有。

上课铃声从教学楼传了过来,林宇不想再做耽搁,转身就要快步离开。突然一阵小狗的叫唤声从路灯旁边的草丛里传了出来,林宇顿时一愣,难道是那只金毛主动跑回它的主人身边了?

第二十三章 小狼的灵魂

草丛摆动了几下,不知道是被风吹的还是因为小狗在里面奔跑的原因,林宇通过耳朵判断出来小狗距离那个男生已经越来越近,叫声也变得越发欢快了。但让林宇很惊讶的是,男生一点也不为所动,仍然专注的把纸贴在路灯杆子上。

刘宇有些不解的皱起了眉头,下一秒一只通体黄色的宠物狗从草丛里蹿了出来,它的嘴巴上下张开着,露出了半截舌头,脸上的表情似乎永远都在没心没肺的笑着。

这样的宠物狗也许任何人见到都会觉得喜欢,可是林宇却在见到它第一眼的时候脸部就僵硬了起来,因为他发现那并不是一只真实世界存在的狗,而是一具已经死去的,狗的灵魂。

林宇终于明白男生为什么对狗叫声充耳不闻,因为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道永远也无法打破的屏障。

它应该就是小狼吧?林宇还记得宠物狗的名字,因为主人固执的要把一只狗叫成狼也确实挺有意思,不知道是不是很久没有见到主人的原因,小狼表现出了一种几近疯狂的热情,它把自己的前肢高高举起,朝着站在路灯旁的男生扑了过去。

接下来的情况是小狼没有预想过的,它没办法和自己的主人抱成一团,反倒是身体扑了一个空,就势在地上滚了一下才重新站了起来。

小狼的眼神中透射出了深深的不解,它不明白为什么主人就站在自己的面前,可是却像一团空气一样完全触摸不到。一次的失败并没有让小狼吸取教训,它眼神中的疑惑很快就不见了,重新鼓起十二分的热情朝着主人再次扑了过去。

于是林宇见到了有些纠结的一幕,小狼不断在男生的左右窜来窜去,脸上始终带着一种求拥抱的渴望表情,但每次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小狼要么扑了一个空,要么一下子滚进了旁边的草丛里。

如此往复过后,小狼似乎意识到自己的期待并不能实现,它开始低声的吠了几下,有些落寞的围着男生的身体打转。

眼前这一幕让林宇有些于心不忍,他往前走了几步,来到了男生的身旁,低声问了一句,“你,还在找小狼吗?”

就快贴好寻狗启事的男生转过头,看到林宇的时候先是有些茫然,因为他想不起来自己认识这么一个人,不过男生很快又释然了,毕竟他在那么多栋宿舍楼里面发过传单,现在被人认出来也合乎情理。

“是啊,如果你看到了,一定要打电话通知我,”男生的脸上再次露出了感激的笑容。

林宇的眼神往地面瞄了一下,此时那只金毛就在他们两人中间转来转去,它的样子和彩打出来的图片一模一样,不过男生是永远也无法看见了。

“也许,小狼已经...,”林宇想劝男生放弃寻找,再这样下去也只是做更多的无用功而已,可是看到男生仍然满怀期待的眼神,林宇刚要说出口的话又咽了回去。

“那你继续找找看,我要赶着去上课了,如果我见到了它,会第一时间通知你的。”林宇转身,朝着教学楼快步疾走,男生则是抱着他的那一叠A4纸走向下一个人群更加集中的地方。

羊城大学的英语是小班授课,通常一节课只有三十名同学,所以林宇不得不挑选了一个讲师注意力最分散的时候出现在教室的最后排。但就算如此,戴着厚重眼镜的英语老师瞄到林宇之时,双眼还是微微放大了一下,因为她明明记得半分钟之前那个位置还是空空如也的。

“林宇同学,你来翻译一下我刚刚念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英语老师在讲台上说了一句。

林宇哪里会想到自己刚刚出现就会被叫到名字,更关键的是他根本不知道老师刚才念的是哪一句话。他颤颤巍巍的从座位上站起,用极低的声音问道,“老师,你能把那句话,再念一遍吗?”

多媒体教室顿时传出了一阵闷笑的声音,英语老师自然也是白了林宇一眼,“怎么,我课上到哪你都不知道,刚才是去哪里神游了?”

林宇很想回答一句,自己的确是神游了一番,还见到了一条宠物狗的亡魂,不过这一切只能憋在他的肚子里,当下只好做错事一样,低着头默默地站着。

“先坐下吧,以后上课认真一点,”英语老师朝着林宇打了个坐下的手势,接着对着全班同学说道,“很快就要进行四级考试了,你们都要努力一把,争取一次性考过,英语四级证书有多么重要,我相信你们心里都很清楚,现在继续上课...”

两堂英语课下来,林宇感觉自己终于可以喘一口气了,大学所有的课程里就数上英语课的压力最大。因为那个讲师是唯一一个能记住全班学生名字的大学老师,也是最喜欢在课堂上点名叫学生回答问题的存在,所以上她的课,林宇有种仍然还在读高中的感觉。

但是其他专业课程就不一样了,首先学生人数上至少是两个班级一起上,少部分课程甚至有四五个班级挤在一起的情况,在这种课堂上林宇就可以安心大胆的放羊,就算睡到昏天暗地也绝不会有人管。

回到宿舍之后,林宇破天荒的翻看起了大学英语课本后面的词汇,因为他发现今天教的那篇课文好多单词都不认识,再加上不久以后就要考四级的压力,林宇不得不开始认真对待起来。

虽然现在林宇和其他人不一样,有了一个不为人知的死神身份,但林宇觉得自己在现实中还是需要一个正常的职业以及表面上看去普普通通的人生。就像电影大片里面描述的超级英雄,蜘蛛侠、绿巨人、蝙蝠侠,他们平常都会用一个正常的职业来伪装自己,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会显露出另外一种不为人知的身份。

林宇感觉这样也挺有意思的,似乎自己成了一个生活在真实世界的超级英雄,和那些动漫人物相比,自己的能力好像更加强大,才刚刚第一级就可以打开魂界之门,未来或许掌管人类的生死也是有可能的。

但林宇很快就发现他的想法并不完全正确,因为除了人类之外他貌似还要掌管其它的物种,比如一条金毛宠物狗。

第二十四章 不可能的任务

放在电脑桌上的手机响起了叮的一声,这种声音在其他人听来也许只不过是一种普通的信息提示声,可是林宇听到之后却立马放下了手中的大学英语课本,第一时间抓起手机查看起来,因为这个声音是他特别设置专属于死神游戏的任务提示声。

这些天林宇一直在期待新任务的出现,他感觉自己对死神这份工作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兴趣,同时心中也开始好奇,这一次自己要带走的亡魂会有怎样的故事?

可是当林宇点开任务信息的时候,他一下就愣住了,因为他发现自己要慰籍的对象既不是跳楼的女大学生,也不是猝死的中年男人,而是一条,金毛猎犬,更确切的说就是自己收到寻狗启事上面的那一只!

林宇几乎在同一时间爆出了一个F开头的英文单词,也许是刚才背词汇太投入了,让他脱口而出英文界最流行的脏话。

我要去慰籍那只金毛猎犬?林宇从来没有想过死神要慰籍的对象还包括了除人类以外的存在,不管是女大学生也好,公司白领也好,自己虽然未必和他们有共同语言,但至少可以无障碍的沟通,了解到他们心里想实现的愿望,可是一只金毛猎犬,自己应该拿它如何是好?

林宇在求助框里面发了一条信息,“呃,那个,能不能换一个任务?一只宠物狗,我实在无从下手...”

死神游戏倒是很快给出了回复,“任务一旦发布就必须完成,死神大人,请你好自为之...”

林宇彻底无语了,上英语课之前他可是亲眼见到过那条金毛猎犬,从它对主人的动作来看,金毛是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对主人的依赖程度也许比它活着的时候还更加强烈。林宇不禁开始犯难,以一条狗的智商,要如何让它知道现在的它只是一具灵魂,它应该去的地方叫做魂界呢?

按照死神游戏的规则,在完成当前任务之前是绝对不会发布新的任务,所以林宇拖的越久,就越迟获得死神新的能力。林宇在心中挣扎了一番之后,还是不得不点下了接受任务的按钮,至少和这个任务难度相对应的是,完成任务可以获得经验值一百七,预期慰籍值更是达到了一千。

林宇注意到死神等级LV1总共的经验值是三百,上一个任务结束之后已经获得了一百五的经验值,要是再完成这个任务,就意味着自己可以升级到LV2了。不得不说,林宇的心里还是很期待升级之后自己能够获得死神哪方面新的能力,同时一千的慰籍值对他的吸引力也是极大的。

林宇很快便翻起了手机中的照片,当他找到那张寻狗启事之后,第一时间拨通了小狼主人的电话。

“你好,请问是郑修文吗?”林宇礼貌性的问了一句。

“是啊,请问你是?”看到陌生电话打来,郑修文第一时间就接起了,心中涌出了许多的期待。

“你在找的那只金毛猎犬,我好像看到了,就在...,”林宇一边心虚,一边却又语气镇定的说道。现在那只宠物狗肯定还跟在它主人的身旁,所以要找到它最快的办法就是联系它的主人,林宇煞有介事的说了一个距离自己宿舍楼不远的地方,并叫郑修文赶快去那里看一下。

“好,好,我这就去,谢谢你啊!”郑修文在电话里传来了激动的声音,这无疑是宠物狗失踪以来最让他开心的事情了。

林宇有些愧疚地挂断了电话,毕竟欺骗别人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但比起让他继续在校园里面张贴毫无作用的寻狗启事,转移一下注意力也未尝不可。

十分钟后,郑修文出现在了林宇指定的地方,他的嘴里不断呼唤着宠物狗的名字小狼,同时满头的大汗像刚洗过澡一样顺着脸颊滴落了下来。

林宇躲在暗处偷偷观察着,显然郑修文刚才是一路狂奔过来的,他不断在那一片花圃和草丛里面走动,试图在那些遮蔽的地方找出小狼的所在。

在林宇的眼里,前方的那一幕是有些戏剧性的,因为就在郑修文火急火燎寻找小狼的同时,那只宠物狗明明就紧跟在他的身后,特别是当郑修文每叫唤它一句,小狼便会高兴的一跃而起扑向主人的身上,当然这样做的后果还是只能扑了个空。

找了几分钟之后,郑修文有些灰心的重新站在了马路上,他发现附近这一片并没有小狼的踪迹,也许是自己来的太晚,小狼又跑到其它地方去了。

以宠物狗的智商,它很难明白自己和主人已经是阴阳两隔,虽然还能看得见主人的样子,听到他的呼唤,但它无法再和主人建立任何联系了。小狼坐在郑修文的身边,和它的主人一样用眼睛打量着周围,殊不知郑修文寻寻觅觅的正是自己。

林宇觉得现在小狼的情绪似乎稳定了一些,该到了自己要出场的时候,他戴上了死神之帽,以死神的身份走到了小狼的身边。

“小狼,别害怕,我是来带你走的,”林宇在金毛猎犬的身旁蹲了下来,手掌隔空抚摸着它的一身毛发,这个动作就像所有主人对待宠物狗的方式,但其实林宇的手掌之下感受不到任何东西。

小狼似乎也感受到了林宇和其他人类的不同,因为这段时间以来没有哪个人类能够和它产生亲密接触,甚至可以说完全无视它的存在,就像刚才不论它怎么吠叫主人都对它置之不理一样,但眼前这个人却真正能够和它产生交流。

小狼自然听不懂林宇说的话,只是在感受到对方温柔眼神的时候,低低的呜咽了一声,就像是在排解这段时间被冷落的委屈。

林宇的嘴角扬起了一抹微笑,他发现任务也许远比他想象中简单,宠物狗的灵魂没有人类那么复杂,慰籍它的心灵或许只要跟它说几句话,摸一摸它的毛发就可以了。就像现在这样,小狼似乎对自己已经产生了依赖。

“走吧,你已经不属于这里了,”林宇轻轻拍了拍小狼的背脊说道。

第二十五章 郑修文的故事

对于这次的任务,林宇想要来一个速战速决,反正只要让小狼走进魂界就好了,至于它是不是心甘情愿的恐怕没有人会搞清楚。

林宇想趁着小狼还算听话的时候,直接打开魂界通道,只要小狼跨过去了,自己便可以大功告成。

在林宇的动作之下,小狼的确是往前跑了几步,就像是一种类似于条件反射般的反应。林宇赶紧打开了死神游戏,一束蓝色的光芒从手机前端放射出来,小狼的正前方出现了一道扩散开来的裂缝。

小狼刚才还欢快的步伐一下子就停了下来,它警惕的把脑袋伸到了裂缝的边缘,用鼻子朝着里面闻了一下,仿佛是在试探里面到底装着一个什么样的空间。

“小狼,快过来啊,”林宇有点着急的走到了小狼的对面,他对着小狼拍了拍手掌,想用一种引诱的方式让小狼跨入魂界。

小狼用漆黑的眼珠看了林宇一眼,但是对他热情的召唤完全无动于衷,它好奇的打量着自己前方一人宽的裂缝,两只脚居然往后退了一步,仿佛是从里面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林宇心里很有种把小狼抱起扔进魂界的冲动,无奈的是,在死神状态之下,自己和小狼都是虚无缥缈的灵魂,林宇无法强制对小狼做任何事情。

就在这时,一直站在原地打望的郑修文默默说了一句,“我还是去附近找一找吧,既然在这里出现过,应该还没有走远。”

郑修文说完这句话之后,立即朝前方体育馆的方向走了过去,他的动作也直接导致了一个后果,小狼对那道神奇的裂缝完全失去了兴趣,它转过身一边叫唤着一边亦步亦趋的跟了上去。

眼睁睁的看着一人一狗走远,林宇只能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他将魂界通道重新关闭,心中闪过了一个念头,看来投机取巧果然是不行的,要完成这个任务还得花费一番心思才是。

林宇将死神之帽从自己的头上摘下,朝着郑修文的方向远远的喊了一句,“同学,你没有看到小狼吗?”

郑修文快走的脚步停了下来,他认出了林宇的声音,刚才打电话告诉自己看到小狼在这附近的就是这个人,“是你啊,你真的在这边看到小狼了吗?”郑修文转过头发现,对方不仅声音耳熟,长相也是在下午见过面的,心中升起了一股亲切之感。

“呃,没错,我下了课回宿舍的时候,就看到它在那边的草丛出现过,”林宇随手指了一个方向说道。

虽然得到了当事人的确认,郑修文脸上的失望还是显而易见,“可是现在,它又跑掉了,我准备到前面的体育馆找一找。”

“我也跟你一起去吧,毕竟多一个人多双眼睛,”林宇提议了一句,为了让自己的加入显得更加自然,林宇硬是找出了一个有些说服力的借口。

“好啊,师兄,那真是谢谢你了,”郑修文并没有多想,他觉得自己只是碰上了一个好心人而已,同时对方的话也有几分道理,多一个人肯定可以看得更加仔细一些。

林宇心中暗喜,寥寥几句话就让自己和小狼的主人变得亲近了不少,接下来他就可以从对方口中套出话来,比如小狼平时喜欢吃什么东西,喜欢怎么和人玩游戏,以及最重要的如何让它听从自己的命令。

两个人闲聊了几句之后,互相知道了对方所学的专业,郑修文也打听到了林宇的名字,并对他提供的帮助连着道了几声谢谢。

林宇发现郑修文已经对自己没有了防范,便开始直奔主题的问了一句,“小狼,你养了多久了?看得出来,它对你很重要。”

郑修文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它陪伴我很多年了,其实我们的相遇有些奇妙,小狼并不是我从宠物店买回来的,而是...”

两个人在体育馆外围寻找的时候,郑修文说出了他和小狼之间的故事。郑修文出生在一个充满艺术氛围的家庭,他的父亲是声乐老师,而母亲则是一名舞蹈演员,所以从小时候起郑修文的父母便有意识地培养他在艺术方面的特长,经过几番尝试之后,他们最终确立了一个目标,要把自己儿子培养成一个钢琴家。

郑修文没有遗传到父亲的好嗓子,也没有母亲那种天生的律动感,但却在弹钢琴方面表现出了过人的天赋,这一点郑修文自己也是无可奈何。

于是从小学开始,郑修文的生活便被各种钢琴琴谱以及指法练习充斥了,每当周末别的小朋友可以和父母一起去游乐园玩的时候,郑修文只能一个人独自在家练习他的钢琴谱子。从事艺术工作的人,每到周末和放假的时候反而会比平时更加忙碌,郑修文的父母也同样如此,所以他们会提前一天给郑修文布置好任务,好让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也不会荒废了时间。

每天不断重复的练习,对一个小孩来说是难以持续的事情,就算郑修文在钢琴方面有不少的天赋,对于弹奏曲子本身也有浓厚的兴趣,但日复一日的磨练过后也渐渐变得厌烦了。

年幼的郑修文开始用消极怠工来应对他无聊的生活,有时候甚至把钢琴撇在了一边,他独自一人趴在窗台旁,也不出去,就这样默默的看着街道上来来去去的行人,常常一看就是一整天。

郑修文早就关注到了父母回来的方向,所以他隔着窗户一旦发现父母出现在街道口的时候,郑修文就会立即坐回到钢琴的旁边,装出一副仍然在努力练习曲子的模样。

勤奋又听话的郑修文一直让父母很欣慰,他们有时候会责怪自己没有多一点的时间去陪儿子,所以对郑修文的钢琴技艺停滞不前也没有太多的责备,他们只是觉得要给儿子更多的耐心。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直到有一天郑修文再次趴着窗户百无聊赖的时候,他发现就在自己的前方出现了一只流浪狗,它看上去也就几个月大,浑身的毛发脏兮兮的,似乎是为了寻找食物从街角一路走了过来。

郑修文家里从来没养过猫狗之类的宠物,所以当这只流浪狗出现在他的房门前,郑修文心里升起了一股强烈的好奇心,他一直盯着那只宠物狗看个不停,而宠物狗也终于在某一瞬间抬起头来,隔着透明的窗户,两道目光相接,一个人类男孩和一只被遗弃的宠物狗从此有了难以割舍的联系。

第二十六章 流浪狗失踪

说起当年相遇的那一刹那,郑修文仍然觉得自己和小狼之间的缘分就像是上天的安排,要不是他疏于练琴,天天扒在窗户上看外面的行人,要不是饥肠辘辘的小狼刚好走到了他家门前,也许他们这一段奇缘就不会发生。

“当时我看着它眼睛的时候,我就有种感觉,这只小狗和我是同病相怜的,”郑修文脑海中浮现出多年前画面的样子,一切就仿佛只是发生在昨天,他接着说了一句,“我知道它和我一样,都是孤独的孩子...”

郑修文练琴的地方就在一楼,虽然他的父母也考虑过如果在二楼或者三楼练琴,可以给自己的儿子提供一个更加安静的环境。但实际情况却是,要把那一台诺大的钢琴抬上楼实在太费劲了,而且在搬动的过程中还会有损坏钢琴的风险,权衡利弊之后,他们最终决定就把练琴室设置在了一楼。古语有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郑修文的父母觉得自己的儿子也应该有这样的觉悟。

年幼的郑修文从窗台上爬了下去,他迅速冲进厨房找了一些吃剩的饭菜,倒在一个盘子里之后推开了练琴室的大门。

所幸的是流浪狗还蹲在刚才的墙角边,郑修文双手端着盘子慢慢走到了距离流浪狗一米开外的地方,他刚有要放下盘子的动作,便发现流浪狗警惕的往后退了一小步,眼神中流露出些许惧怕的色彩。

“狗狗,别怕,我是来给你送吃的,”郑修文轻声说了一句,他不敢再靠得更近免得把流浪狗吓跑,就地把盘子放下以后,郑修文后退着回到了自己的练琴室。

他再次迅速爬上窗台,隔着透明的窗户观察着流浪狗的动作。新鲜的饭菜对一只饥饿的流浪狗来说,诱惑是巨大的,虽然它对人类还有很多防备之心,甚至还记得就在几天之前因为偷吃东西而被人满街追着打的教训,但流浪狗的身体还是被最原始的需求征服了,它已经没有力气再搜寻下一条街道的垃圾桶,颤抖的四肢迫切需要一顿饱餐来补充力量。

在郑修文的注视之下,流浪狗小心的往前迈了一步,接着又停下来打量了一下四周,似乎在确认自己所处的环境是否安全。当流浪狗发现那个小男孩并没有再出来,而大街上的行人也对它视若无睹的时候,流浪狗终于放开胆子扑到了盘子的旁边,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郑修文看到这一幕,脸上露出了阳光的笑容,这个表情是他过去一个人待在练琴室绝对不会出现的。他亲眼看着流浪狗把盘子里所有的食物都吃光,还意犹未尽的用舌头舔遍了盘子的每一个角落,最后抬起头看了一眼郑修文所在窗台的方向。

和刚才的眼神相比,郑修文感觉到小狗流露出一种显而易见的满足感,甚至能够从它的目光中读取到对自己的感激。年幼的郑修文第一次意识到,人类和狗之间居然会产生如此奇妙的反应,并不需要言语上的沟通便能够做到心领神会。

吃完食物之后,流浪狗从郑修文的家门前跑开了,它金黄色的背影很快消失在了街角,郑修文看到它步伐有力的样子,心中有种暖暖的感觉。

接下来的几天,流浪狗几乎都会在下午三点左右的时候准时出现,郑修文也早就装好了满满一盘子的饭菜,并且用勺子将汤汁和碎肉都搅拌均匀,让流浪狗吃起来的时候更加可口。

重复的喂食让流浪狗对郑修文的戒备心理也减轻了很多,它可以让郑修文直接走到它的面前,并且蹲在旁边看着它把所有的食物都吃干净。

对郑修文来说,每天下午的喂食成了他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不用趴在窗台上看着来来去去的行人,而是真切的感受到有个伙伴陪在他的旁边。每次看到流浪狗吃完食物之后对自己投来感激的眼神,郑修文心里都会无比的欣慰,他渐渐明白一盘简简单单的饭菜原来还能够起到如此大的作用。

流浪狗也不像以前一样,吃完之后就会立即跑开,它会有意无意的蹲在角落陪伴郑修文一段时间。一人一狗并不会有过多的交流,他们只是并排靠着墙壁坐在地上,郑修文看着行人发呆的时候,流浪狗也同样安静的陪着他发呆。

晚归的父母渐渐发现了儿子的异常,除了钢琴技艺一直停滞不前之外,儿子的饭量似乎比以前大了很多。他们每天多做的饭菜,到了晚上几乎一点都不会剩下,特别是肉类,不论做了多少必定全都会消灭干净。

郑修文的母亲抱怨了一句,“看来我们的儿子是没有什么艺术天分了,钢琴练这么久也没什么长进,食量倒是大了很多。”

相比之下,郑修文的父亲显然对儿子有更大的耐心,“小文正在长身体嘛,多吃一点也是正常的,练钢琴这种东西本来就会碰到瓶颈,再多给他一些时间让他跨过这个坎,以后肯定会突飞猛进。”

“也许吧,但我们也要抓一下他的文化课程了,不能让他在钢琴这一棵树上吊死,”郑修文的母亲提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行,都听你的...”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大概一个月,某一天下午,郑修文像往常一样装好了食物等待着流浪狗的出现,可是半个小时、一个小时过去,那个熟悉的身影始终没有像往常一样小跑着过来,一直等到夜幕降临,郑修文的父母都已经回家了,流浪狗仍然不知去向。

“小文,今天怎么剩这么多饭菜没吃?”郑修文的母亲很快发现了一大盘装好的饭菜,它们已经用勺子拌好了,但自己的儿子却一口都没有动。

“我,我今天,没胃口,”郑修文吞吞吐吐的说了一句,生怕自己的母亲瞧出什么端倪,心里不禁暗自后悔,早知道应该把这些饭菜倒到垃圾桶里才是。

“你过来一下,让我摸摸你的额头,”郑修文的母亲第一反应是自己的儿子可能生病了,但反复感受了几下,发现他并没有发烧的症状。

“中午没吃饱,晚上妈妈给你炒一个开胃的菜,”郑修文的母亲暗自松了一口气说道。

第二十七章 受伤的小狼

第二天同样的时间,流浪狗依旧没有出现,郑修文反而觉得自己比以前更加空虚了。以前他还可以漫无目的的看着街道上的行人,现在他关注的地方只有流浪狗经常出现的那个街角。可是等来等去一个星期已经过去,流浪狗却再也没有出现过。

也许是它到别的地方去了吧,又或许是被其他好心人收养了,郑修文只好这样安慰自己,虽然和流浪狗相处的时间不长,但他早已把对方当成了自己的伙伴。现在毫无征兆的失去了,让郑修文心里感觉空荡荡的。

他尝试着把注意力转移到练琴上面,其实对于弹钢琴郑修文一直保持着一种与生俱来的热情,只是一复一日单调的练习绝对不是一个孩子可以承受的,他同样也想像其他孩子一样可以到外面的街道上去玩耍,节假日的时候有父母陪着在游乐园玩上一整天。

可是郑修文的父母从来都没有满足过他的这些要求,并且口口声声的告诉他,贪玩的小孩将来都是没出息的,只要把钢琴练好,长大以后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郑修文不知道父母的话说的是不是对的,但他的确没有再跑到街道上去玩耍,怕被自己的父母撞见,也没有再提出要去游乐园的想法,只是通过消极怠工,扮演了一个父母眼中听话懂事的好孩子。

经过这段时间的懈怠,郑修文对练习钢琴又燃起了一些兴趣,他打开了那本翻过无数次的琴谱,贝多芬的《悲怆》。

这首曲子的难度算是钢琴曲里面的中级水平,当然很少有像郑修文这么大的小孩能够弹奏出来,但是对于已经练超过五年钢琴的他来说,这样的进度已经算慢了。

《悲怆》的三个乐章郑修文都已经烂熟于心,他可以非常顺畅的弹奏下来,中间不出一丁点差错,可是每次父母听完之后都能挑出很多的毛病,比如一开始的力度不够,不能表达出饱满愤慨的情绪,中间的弹奏又不够轻柔,无法给人悲伤过后平静的感觉,最后一部分的强弱转换又不够灵活,完全感受不到原曲子表达出的那种阴晴不定...

按照郑修文的年纪,同龄的小孩应该是在上小学六年级,所以对于父母说的这些感觉,他还完全无法体会到。不过今天在开始弹奏的时候,郑修文的心里总有一个挥之不去的影子,那只曾经陪伴过他的流浪狗。

郑修文当然不知道,钢琴大师贝多芬是受了什么样的伤痛才写出《悲怆》这样的乐曲,但因为失去了一个陪伴他的伙伴,郑修文稍微理解了一些乐曲中悲伤的意味,他的情绪第一次随着他的指尖在钢琴的弹奏之中流露出来。

整首《悲怆》弹奏完毕,坐在钢琴旁边的郑修文长长舒了一口气,他感觉心里的悲伤释放出来了不少,居然有了一种想要再弹奏一遍的冲动。

就在这时,房门外传来了两声汪汪的狗叫声,郑修文心脏猛地一缩,几乎是第一时间从椅子上跳了下去,他冲到练琴室的门口打开房门一看,熟悉的金色身影又出现了,正是那只消失了一个礼拜的流浪狗。

郑修文高兴的将它一把从地上抱了起来,就算它的毛发很脏也一点都不介意,小狗在他的怀里呜咽了几下,似乎又是高兴又是委屈。

等到郑修文重新把它放下,才发现小狗的一条后腿受伤了,就算只是站在地上身子也是歪歪斜斜的,看来这就是小狗消失了一个礼拜的原因。

郑修文发现那个伤口很深,看上去像是被利器所伤,他有些不忍心的轻轻摸了摸小狗的毛发,算是对它这段时间悲惨遭遇的一种安慰。接着郑修文把小狗抱到了房间里,学着母亲给他处理伤口的步骤,先用棉球和酒精帮小狗消毒,然后在上面抹了一些红药水,最后再用绷带像模像样的包扎了一下。

处理伤口的过程中,小狗在郑修文的怀里一直显得很平静,就算酒精消毒的时候让它疼得哆嗦了一下,小狗也没有做出任何抗拒的动作。

有了绷带的包扎,小狗走起路来显得顺利了很多,它吃完了郑修文给它留出的饭菜,并且一直陪伴到夜幕降临,小狗才一瘸一拐的离开了。

郑修文的母亲回到家,发现自己儿子的食量又变大了,自然很是开心,她还特意去菜市场买了很多儿子喜欢吃的肉骨头,准备熬一大碗骨头汤给儿子补补身体。

这一晚,郑修文的父母像往常一样验收儿子的练琴进度,他们惊讶的发现儿子弹奏出来的曲子多了一种一直缺乏的东西,情感。这种东西就像是曲子的灵魂,一旦缺失,就算弹奏得再完美也会给人空洞乏味的印象。

郑修文一向学习曲子都是很快的,也许大人都要弹上二、三十遍才能掌握的东西,他只要弹个几遍就能够融会贯通了,这也是郑修文的父母极力要把他培养成钢琴家的最大原动力。

可是随着钢琴学习的渐渐深入,郑修文的基本功已经变得非常扎实,但他更大的问题也毫无保留的暴露了出来。对于任何一首曲子,郑修文只是机械的把它弹奏完毕,根本不能传达出曲子的感情和意境。一开始他们也觉得要让一个小孩体会曲子的意境是很难的事情,也许等他长大一些,这个问题自然就迎刃而解了,可是直到学习钢琴的第五年,郑修文依然在原地踏步,就连他的母亲都开始怀疑,学习钢琴的决定到底是不是正确的。

可是今天晚上,这一切突然有了明显的转变,一曲《悲怆》弹奏下来,那种得到后又失去的悲伤,让郑修文的父母听了都不禁动容。

感性的母亲一下子就红了眼眶,不仅仅是因为这首曲子,而是她终于在自己的儿子身上看到希望了,孤注一掷了这么久,总算过去的坚持都没有白费。

相比之下,郑修文的父亲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今天弹的不错,比以前进步了,”之后夫妻俩心有灵犀的互相看了一眼,默默的离开了钢琴室。

第二十八章 暗号

郑修文并不知道自己的钢琴技艺出现了如此大的变化,他只是觉得在弹奏的过程中有了更多享受的感觉,也许以前弹钢琴对他来说是机械的完成琴谱上的每一个音符,而现在更多的是抒发一种心里的情感,并且让自己也享受在创作者的意境当中。

小狗每天下午都会来和他作伴,《悲怆》这首曲子似乎成了他们之间的暗号,只要郑修文一弹起,小狗一定会在曲子结束之前出现在他的家门口。

郑修文发现小狗非常喜欢这首钢琴曲,并且能随着曲子情绪的变化做出一些明显的反应,就好像它也能听懂曲子里的感情一般。每次郑修文弹起《悲怆》,小狗就会变得尤为安静,它一动不动的趴在郑修文的旁边,眼神中会流露出一种忧伤的神采。

一开始郑修文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没想到小狗也能听懂钢琴曲,可是后来才渐渐明白,小狗能够对这首曲子产生共鸣也许就是因为它的身世有着同琴曲一样的凄惨,正所谓音乐是无国界的,就算语言不能相通,但情绪还是能够传递出去,这一点对小狗也同样适用。

小狗刚刚出生几个月就被遗弃,不得不过上食不饱腹的流浪生活,有时候还会被一些恶意的人类伤害,这样的遭遇很容易在小狗的心里产生阴影,而《悲怆》正好能帮它把这些压抑的情绪抒发出来。所以一旦这首曲子响起的时候,小狗就会变得非常安静,就像是在经历一场心灵的疗伤。

郑修文每天都会照顾小狗的饮食,还会检查它后脚上的伤口恢复情况,看着小狗走路的姿势一天天好转,郑修文觉得比获得父母的夸奖还更加开心。

和同龄的孩子相比,郑修文的心智算比较早熟,或许是经常一个人独处的原因,让郑修文经常会思考一些超越年龄的事情。对于照顾一只流浪狗,郑修文本来是出于好奇和排解自己的孤单,反正除了弹钢琴他也没其他事情可做,和流浪狗玩一玩总比呆呆地看街上的行人更加有趣。

郑修文一开始也并不想和流浪狗走的太过亲密,只要在它出现的时候喂它一些饭菜就好了,反正流浪狗吃完了就会自动跑开,对郑修文来说这就是一种最好的相处方式,自己并不需要对流浪狗担负其它的责任,只需要充当一个有点善心的好人就行。

可是渐渐的,郑修文发现虽然只是一种简单的喂食,却让自己和流浪狗之间产生了一种特别的联系。这种联系很难用言语明说,但无可否认的是,郑修文已经开始期待每天下午流浪狗的准时出现。

每次看到流浪狗把自己准备的食物都消灭干净的时候,郑修文感觉到一直以来自己空洞的心灵居然被某种东西填满了,他从流浪狗满足的眼神中能够感受到一种积极向上的活力,这种活力让他抑郁的心灵也开始变得晴朗起来。

郑修文不再觉得照顾流浪狗是一种麻烦,因为他能够从流浪狗身上获得很多自己缺失的东西,所以当流浪狗连着好几天消失的时候,郑修文发现自己的生活比以前还更加空洞。

好在流浪狗终于还是回来了,郑修文自然更加尽心尽力的照顾它,甚至给它取了一个专属的名字,小狼。

郑修文曾经在电视上看过一个关于狼群的纪录片,说它们是一种极具智慧和灵性的生物,生活在草原上的牧民对它们很是敬畏,并且从狼祖神话中衍生出一种供人类敬仰的东西,狼图腾。

那一个纪录片在郑修文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一次当他在弹奏《悲怆》钢琴曲的时候,郑修文偶然发现小狗的眼神中也流露出一种一般动物不具备的灵性,这让他自然而然的联想到了草原狼的故事,于是给小狗取了一个这样的昵称。

有了小狼的陪伴,郑修文练琴的日子变得快乐了许多,虽然大多数时候小狼只是趴在他的身边不做任何反应,但有了这个特别的听众,郑修文练任何一首曲子都变得异常认真,并且试图在曲子里融入更多的情感,好让小狼也能体会到曲子美妙的意境。

日子一天天过去,郑修文也从小学升入到了初中,这段时间他的钢琴技艺有了非常大的进步,就算自己的父母没有明显的表露出来,郑修文也感觉到他们看自己的眼光跟以前都不太一样了。就在郑修文觉得这样的日子会永远持续下去的时候,一次意外事件,让他和小狼的关系不得不做出彻底改变。

那是一个和往常一样的下午,街道上的行人依旧在急匆匆的赶着路,就像是永远都有做不完的事情。郑修文翻开琴谱,又到了他对小狼发出暗号的时候了,郑修文的指尖轻轻敲下了第一个音符,《悲怆》的曲子像是流水一样从钢琴的后方流淌而出。

小狗的听力是人类的十六倍,这是后来郑修文查了百科全书才知道的,所以就算街道上有嘈杂的人群和汽车,它现在的位置也许是在距离自己好几百米之外,但小狼一定能够从众多的声音中分辨出这首它最爱的琴曲,并且第一时间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悲怆》弹奏到一半的时候,郑修文往街角的方向看了一眼,他估摸着这个时间已经差不多了,小狼飞奔的身影很快就会在转弯处出现。

果然,一团金色像阳光一样出现在了郑修文的视野里,它的腿伤早就完全好了,所以奔跑的时候显得特别稳健有力。比起刚刚见到小狼的时候,现在的它已经长大了一圈,毛发也变得浓密了不少,不变的是它依旧喜欢在奔跑的时候张着嘴吐出一小截舌头,看上去就像永远都是在微笑的样子。

郑修文每次见到它都觉得心情晴朗了起来,他正准备停下手中的弹奏,去推开门让小狼跑进自己的房间,一辆大卡车突然就横在了他家的前方。

大卡车上面站着几个身穿制服的彪形大汉,他们每一个人手中都握着一根长长的铁棍。郑修文还没有搞清楚对方到底要做什么,其中一名大汉突然将手中的铁棍往地面一扫,郑修文终于看到铁棍的顶部装着一张圆形的蓝色网子,而奔跑而来的小狼正好被套进了网子里面。

第二十九章 收容所

“又抓了一条,最近流浪狗还真不少,”壮汉一边熟练的捞起网子,一边在嘴里不爽的埋怨了一句。

小狼在蓝色的捕捞网里面奋力挣扎,一开始它还能看到自己头顶上方敞开的口子,于是竭尽全力的想要攀爬出去。可是壮汉眼疾手快的反扣了一下,捕捞网的开口瞬间就被封得严严实实,再怎么挣扎也是无法逃脱了。

壮汉把小狼扔在了卡车上,接着又抓住捕捞网的尾部将小狼丢进了一个铁笼子里,小狼这才发现卡车上已经关着很多和自己相同遭遇的伙伴。

在壮汉们开怀的笑声当中,卡车再次启动了,郑修文惊慌失措的从自己房间里冲了出去,对着卡车上的人大声叫了几句,“你们干什么,为什么要把它抓走?”

壮汉脸上的笑容凝固了一下,按照他的判断刚才那条狗一定是流浪狗没错,虽然看上去状态比较健康,毛发也比一般的流浪狗要干净不少,但是和家庭里养尊处优的宠物狗还是有很大差别,没想到被自己捕获之后,居然有一个小男孩冲出来制止了。

“小伙子,怎么,这只狗是你家养的?”壮汉只是接到命令要在市区内抓捕流浪狗,免得再发生百姓被流浪狗咬伤的事件,这其中当然不包括自家饲养的宠物狗。

面对这个问题,郑修文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如实的回答了一句,“它,不是我家的。”年轻的郑修文还不知道这些捕狗的壮汉和这辆卡车对小狼来说意味着什么,他虽然在心里早已把小狼当成了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可事实却是,小狼的的确确还是一只流浪狗,它并不是自己家里养的宠物。

“那就行了,我们走吧,”壮汉确定自己没有抓错之后,便不愿再多和郑修文废话,他用力的拍打了一下大卡车的铁皮边,发出了哐哐的刺耳声音。

卡车很快就开了出去,看着代表小狼的那一团金色距离自己越来越远,郑修文本能的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他迈开步子追着卡车的方向跑了出去,可是短短半分钟时间过后,卡车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郑修文心情低落的回到了自己的练琴室,《悲怆》还没有弹奏完毕,郑修文却怎么都无法再继续了。很显然,那几个人和那辆大卡车是专门在大街上抓捕流浪狗的,可是抓捕之后他们要对流浪狗做什么,郑修文不得而知。他后知后觉的想到,如果当初自己说小狼就是自己的宠物狗,那么一切就不会发生了。

郑修文怅然若失的情绪一直持续到了晚上,他的父母也发现了儿子的不对劲,所以晚饭过后并没有叫郑修文继续练琴,而是让他陪着他们一起看电视。郑修文的母亲尝试着问了几句,她想知道白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儿子出现了如此大的情绪变动,可是不论她怎么问郑修文硬是一个字都不肯从嘴里说出来,她也就只好作罢了。

郑修文的母亲觉得也许是这段时间自己的儿子练琴太累了,毕竟钢琴技艺上有了如此大的进步,一定是背后吃了很多苦头,所以她认为情绪低落也许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要让儿子放松休息一下就好。

一家三口破天荒的坐在一起看起了黄金档的肥皂剧,中间插播广告的时候,郑修文的父亲将电视调整到了新闻频道。新闻主播依旧用标志性的微笑表情播送了一条本市新闻,“最新消息,由于本市发生了多起流浪狗伤人事件,市长已经第一时间责令相关部门立即做出防范措施,以免同样的情形再次发生。今日,由人民警察、社会义工以及普通志愿者组成的流浪狗稽查大队,已经在各大人群最密集的生活区捕获了第一批共78只流浪狗,它们全部被送到了本市的流浪动物收容所,考虑到收容所的容纳能力有限,这些流浪狗在检查身体状况之后将全部接受市民领养,没有被及时领养的流浪狗将会采取安乐死处理...”

主播在播送这条新闻的同时,电视画面切换到了收容所的场景,郑修文一下子就变得紧张起来,他看到了那辆下午出现过的大卡车,还有卡车上装满的一个个关着流浪狗的铁笼子。

拍摄的画面出现了一大批人忙碌的身影,他们急着将卡车上抓捕的流浪狗放置到收容所合适的位置,在一个一掠而过的镜头当中,郑修文感觉自己似乎看到了小狼的影子。

“总算做了一件好事,把这些流浪狗都抓走,以后我们这一片就安全不少了,”郑修文父亲的言语中,透露出对政府部门难得的满意情绪。

“还真是,以前我晚上回家的时候,总能够在街角的地方看到一只金黄色的流浪狗,它好像经常在我们家附近徘徊,搞得我每次都不得不绕道走,今天晚上好像就真的没见到了,”郑修文的母亲完全是一种幸灾乐祸的表情,她一向都害怕大型犬科类的动物,在她眼里那些流浪狗随时都可能发疯冲过来在她身上咬一口,所以郑修文的母亲唯恐避之不及,有政府出面将这些流浪狗全部抓走是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

“妈妈,安乐死是什么意思?”郑修文沉默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终于到现在开口了,他还无法全部理解安乐死意味着什么,但已经猜到这并不是什么好事。

“嗯,怎么说呢,”郑修文的母亲犹豫了一下,毕竟她觉得自己的儿子年纪还小,不需要过早接触死亡这种事情,本来想随便说点什么糊弄过去,可是她却看到儿子眼神里闪烁着非常真挚的目光。

“安乐死,就是用一种没有痛苦的办法让这些流浪狗离开人世,”郑修文的母亲最终还是如实的说了出来,不过她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委婉一些。

郑修文听完之后,一下子就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他二话不说的跑下楼梯,从一楼大门处冲了出去。

“小文,这么晚了,你还要跑去哪?”郑修文的母亲打开窗户,对着儿子的背影大声叫了一句。

第三十章 领养宠物

“让他去吧,他都上初中了,跟他一样大的小孩早就学会在网吧包夜了,”郑修文的父亲很淡定的说了一句。

“瞧你这话说的,好像我们儿子学坏了,你还很高兴一样,”郑修文的母亲不屑的瞪了丈夫一眼。

“也不是要让他学坏,只是他去学校的时间太少了,所以很多同龄人会做的事情他都没有做过,这对小文的成长来说未必是一件好事,”郑修文的父亲自然有他的理由,因为致力要把自己儿子培养成钢琴家的关系,他们对于郑修文的文化课程自然就没有费太多心思,毕竟就算是以后高考,艺术院校或者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也不会对文化课程有太高的要求,只要考试前一年突击一下就行了。

唯一让郑修文的父亲不放心的是,自己的儿子跟同龄人接触的太少,他的一切行为都表现的太乖太懂事了,甚至在他身上感觉不到一点孩子应该有的叛逆,所以眼下看到郑修文晚上还要跑到外面去,郑修文的父亲反而希望他的儿子能够做出这个年龄的孩子应该做的事情。

“可是,可是现在都八点多了,我怕外面不安全,”就算听到了丈夫的理由,郑修文的母亲依旧放心不下。

“反正我们给了他足够的零用钱,他平时都没怎么花,现在只要身上带了钱就行,要是十点钟还没回来的话,我们再出去找一找吧,”郑修文的父亲相信,自己的儿子这点生存能力还是有的。

说不过丈夫,郑修文的母亲只好在焦急和担心之中叹了一口气,她的眼神看向墙上挂着的钟表,只要十点钟一到,她绝对会拉着丈夫去外面把自己的儿子找回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郑修文的母亲以前从来不觉得晚上的休闲时光如此难熬,因为她常常看完两个肥皂剧再加一个综艺节目就到了要睡觉的时候了,可是这一晚她无数次的抬头看钟表,却只发现时间才刚刚过了五分钟而已。

郑修文的母亲也想让自己镇定下来,她觉得就算儿子很少出门,也应该不会在外面发生什么意外。可是今晚郑修文的表现实在太异常了,先是一句话都不肯说,后来又突然从家里跑出去,作为母亲她意识到郑修文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趁着电视剧插播广告的时间,郑修文的母亲赶紧起身走到了窗户边上,她隔着窗户向远处的街角眺望,昏黄的路灯中街道上的行人寥寥无几,其中并没有一个是自己儿子的身影。

“小文到底跑哪去了?”郑修文的母亲皱着眉头嘀咕了一句,刚才电视剧上演的情节她一点都没有看进去,满脑子浮现出来的都是各种各样让她心惊胆战的画面,比如自己儿子在街上遇到了一群地痞流氓,或者被某个人贩子拖进了一辆面包车里,甚至是因为一时想不开,现在正站在一座大桥的边缘准备往下跳。

每当有这种画面闪过脑海的时候,郑修文的母亲都会止不住的颤抖一下,可是当她看向自己身旁的丈夫,对方却完全是一副津津有味看着电视剧的样子,这让郑修文的母亲觉得,自己的一切揣测和担心似乎又是多余的。

她知道自己是一个敏感和多虑的人,也因为这样的性格常常变得有些神经质,还好她的丈夫却跟她完全相反,就算是天大的事情发生了,他也可以像没事人一样的视而不见。

看到丈夫的态度,郑修文的母亲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尽管她也知道脑海中的画面都是自己揣测出来的,或许真实情况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再过一段时间,郑修文就自己回来了,但她还是忍不住的又一次走向了窗台。

时间好不容易到了九点半,距离丈夫说的最后时限还差三十分钟,但郑修文的母亲是怎么也等不下去了,此时的她已经是心急如焚,毕竟自己的儿子从来都没有像今天这么晚归过。

郑修文的父亲被硬拉着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尽管他很想把电视剧的最后半段看完,但是敌不过已经处于情绪崩溃边缘的妻子,两人披了一件外套,又拿了一个手电筒,匆匆忙忙的往楼下走去。

等到他们下到一楼的时候,大门外忽然传来了一阵越来越近的狗叫声,夫妻俩本来不以为意,心里想着也许是附近的人出来遛狗了,但紧接着狗叫声就在自家房门前停了下来,然后是一个用钥匙打开锁孔的声音。

郑修文的父母面面相觑,完全想不到发生了什么事情,一个牵着宠物狗的人怎么会有自家大门的钥匙?在他们的警惕和疑虑之中,木门被由外朝里推开了,郑修文的母亲又惊又喜的发现,站在门口的居然就是自己的儿子,只不过他的手里还牵着一条金色的流浪狗。

“小文,你这是...?”看到儿子安然无恙的归来,郑修文的母亲当然是喜出望外,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儿子居然会把一条流浪狗牵回家里。

郑修文消失的这一个多小时时间,自然是去了新闻上报道的收容所,他无法想象小狼可能会被收容所的工作人员处以安乐死,所以第一时间坐着出租车来到了那个地方。

当他到达收容所门口的时候,郑修文又看到那辆卡车从大门开了出去,显然这一次抓捕流浪狗的力度是很大的,就算到了夜晚抓捕工作也仍然还在继续。

郑修文找了一个工作人员说明他想收养一条流浪狗,对方见他年纪还小又是一个人孤身前来,便带着怀疑的眼光问了一句,“小朋友,收养流浪狗,你的父母同意吗?”

这一次郑修文终于学会了撒谎,他抬起头睁着一双真挚的眼睛对着工作人员说道,“就是我的爸爸妈妈叫我来的,他们在电视上看了那个新闻之后,觉得这些流浪狗太可怜了,便叫我来领一只喜欢的回去。”

第三十一章 改变性情

工作人员看到郑修文乖巧可爱的样子,当然不会对他说的话产生任何疑心,甚至还笑着牵起了郑修文的小手,亲自带他到那一排排铁笼子前面挑选。

郑修文的目光在上百只流浪狗中间急速的搜寻着,当他终于看到角落里那一团金色身影的时候,郑修文迫不及待的跑了过去。

工作人员也没想到这一次的领养会如此顺利,流浪狗和那个小男孩就像早就认识一般,第一次见面便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默契。工作人员在流浪狗的脖子上套了一个项圈,方便小男孩把它牵回去,看着一人一狗很自然的离开收容所,流浪狗没有任何的挣扎,小男孩也没有任何的惧怕,两者就像早已是主人与宠物的关系,工作人员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对于流浪狗来说,这应该就是最好的归宿,工作人员也不想有更多的生命死在自己的手上。

郑修文重新找回了小狼,心里自然是高兴之极,但从出租车上下来走到家门口的过程中,他心里的担心渐渐盖过了失而复得的喜悦。

其实,郑修文打心底觉得自己今晚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没有跟爸妈打任何招呼,就从收容所带回了一条流浪狗,这绝对不是以前的他敢做出的行为。

郑修文从家里冲出去的时候,脑袋里只想着一定要把小狼从收容所救回来,但救回来之后要如何向爸妈交代,郑修文并没有想清楚。而且在看新闻的时候郑修文就已经听到,妈妈对流浪狗似乎很是害怕。

站在门口的郑修文用一种不太坚定的语气说道,“爸妈,我,我想收养它做我的宠物狗。”

不出所料,郑修文的母亲第一时间就提出了反对的意见,“小文,这可是一只流浪狗,它身上不知道携带了多少病菌,说不定还有,还有狂犬病,而且你平时也要专心练琴,怎么能分心去照顾它呢?”拒绝收养流浪狗,郑修文的母亲可以说出一百个理由,其中最最重要的,还是不想儿子宝贵的时间浪费到其他东西身上。

郑修文默默的低下了头,他当然说不过自己的母亲,也没办法说出一条必须收养小狼的理由,只是与此同时,他把手里的狗绳牵得更紧了,就像是生怕有人从他手里夺走一样。

郑修文的父亲静静地看了一会儿,他表现的远没妻子那么激动,只是用平淡的语气问了一句,“小文,你刚才是去了流浪动物收容所吗?”他想起了电视上播送的那个新闻,自己的儿子还问了一句安乐死是什么意思,之后才从家里冲出去的。由此可见,儿子从收容所带回一条流浪狗并不是一时兴起,恐怕他已经和这条流浪狗有了长时间的接触。

“嗯,”郑修文低着头应了一声,他也不知道如果父母不同意把小狼领回家,自己应该怎么办。但是无论如何他都不会让小狼再变成流浪狗了,收容所也不会再给他第二次领养的机会。

郑修文一直站在门口没有进屋,他已经打定主意要是爸妈不让小狼进去,自己就跟它一起站在门口,算是对爸妈一种无声的示威。

沉默了几分钟后,郑修文意外的听到父亲说了这样一句话,“小文,你先把它牵进来吧,是不是要收养它做宠物狗,我们明天再说。”

郑修文终于抬起头,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神色,他连忙把小狼牵了进去,按照父亲的吩咐,先把它关在了阳台上。

刚刚回到卧房,郑修文的母亲就很不爽的瞪了丈夫一眼,“你怎么能让那只流浪狗走进我们家里?它的身上到处都是脏兮兮的,要是带来了传染病怎么办?”

郑修文的父亲无所谓的说了一句,“这些都是小问题,身上脏可以帮它洗澡,有没有传染病狂犬病什么的,也可以带到宠物医院去检查再给它打一些疫苗,你说的这些问题就不用担心了。”

郑修文的母亲还是叹了一口气,“好吧,就算这些都能够解决,可是小文怎么能分心去照顾一只宠物狗呢?他的钢琴技艺好不容易有了明显的进步,我可不想让他因为养了一只宠物狗就功亏一篑。”

“其实,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小文应该早就和那只流浪狗有接触了,否则也不会连夜把它从收容所带回来,你没有看到小文牵着流浪狗站在门口时,眼神里有一股倔强吗?这种神情也许在其他小孩脸上可以经常看到,但是小文几乎从来都没有过这样的表情。这就说明,小文是真的很看重它。”郑修文的父亲道出了他这么做的理由。

儿子站在门口,手里紧握着狗绳的那一幕,郑修文的母亲同样也记忆犹新,她从来也没见过儿子如此叛逆的样子,在她的印象里,儿子从来都是安静又懂事,不会违背她的任何意愿。如果丈夫的猜测没有错,儿子其实早就和那只流浪狗有接触,那么可能的解释就是,流浪狗将儿子的性情改变了。

对于一般父母来说,小孩变得叛逆并不是什么好事,可是郑修文的父母却很乐于看到这种改变,她也希望自己儿子身上有更多同龄小孩的特质,而不是一座等到成年之后才会爆发的火山。

“今晚的小文,确实跟以前不太一样,”郑修文的母亲很快就明白了丈夫话语里的意思,只不过常常被情绪支配的她,缺少了丈夫那种冷静的洞察力。

“我们以前一直都觉得,小文一个人在家练琴的确太孤单了,如果能有一条宠物狗陪他也不是一件坏事,至于他学习钢琴的进度会不会被耽搁,我们可以先慢慢观察一段时间...”

第二天,郑修文看到了一对冷脸的父母,他们问了郑修文一句话,是不是真的下定决心要收养那只流浪狗做宠物?

郑修文依然是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接着他听到了父母提出的条件,“要收养它可以,你必须在一年之内考过钢琴专业七级,如果没有达到这个目标,我们还是会把这只狗送到收容所去。”

第三十二章 小狼的依赖

经过了晚上的思考,郑修文的父母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可以满足儿子想养一条宠物狗的愿望,又不会让他耽误了练琴。钢琴专业七级,对他这个年纪的小孩来说难度还是非常大的,不过有了宠物狗作为动力,郑修文的父母相信他们的儿子一定会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提高钢琴技艺上。

果然,郑修文想也没想的就答应了,现在对他来说让小狼留在自己家里就是最重要的事情,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可以答应父母的一切条件,甚至没有考虑过自己现在的水平距离钢琴专业七级还差了很大一截。

“好吧,既然你想清楚了,以后这条流浪狗就可以呆在我们家里,不过既然是你要收养它,以后你要负责给它喂食洗澡,还要训练它到卫生间去大小便...”

从这天以后,郑修文有了一个最忠实的伙伴,不论他是在练琴、上厕所、还是睡觉,小狼都像跟屁虫一样对他形影不离。郑修文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趴在窗户旁无聊的看着街道上来来去去的行人,甚至连每天日复一日的练琴都变成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因为他弹奏的每一首曲子都多了一个静静聆听的伙伴。

渐渐的,从《悲怆》到《暴风雨》,再从《黎明》到《槌子键琴》,郑修文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直到一年之后,他非常顺利的拿到钢琴专业七级的证书。

郑修文的进步可以说是显而易见的,他的父母甚至发现领养了小狼之后,郑修文的钢琴技艺反而更加突飞猛进。这种进步不仅表现在对曲子的熟练程度,更加体现在他对琴曲感情和意境的把控,很难想象,一个上初中的小孩可以在琴声中融入如此多的情感,就连大人听了都不禁为之动容。

除此之外,郑修文的父母还发现他们的儿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变得开朗了起来,他不再像以前一样经常一个人闷着,什么话也不说,有时候一家人坐在一起吃晚饭的时候,郑修文还能从嘴里说出几个新学的冷笑话。

这些改变,郑修文的父母本来不相信都是小狼带来的,可是家里除了多了一条宠物狗之外,并没有其他任何变化,郑修文的父母反而因为事业上升之后,能够在家陪儿子的时间更加少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一家人的关系居然变得融洽了不少。

郑修文的父母开始越来越认可小狼在家里的地位,也把它真正当成了一条宠物狗来看待,每次看到儿子一边在弹奏琴曲,而小狼则是趴在一旁静静聆听的场景,郑修文的父母都会在心里感叹,当初把小狼留下的决定是多么正确。

“后来高考的时候,我因为钢琴专业成绩第一而被羊城大学破格录取了,其实我的文化课成绩还达不到羊城大学的录取分数线,”郑修文带着惭愧的笑意说道。

听了他和小狼之间的故事,林宇心中泛起了一些莫名的感动,对于小狼来说,它本来只是一条流浪狗,因为郑修文的收养才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而对于郑修文来说,他的童年本来会在无聊和平淡当中度过,因为小狼的出现才帮他排解了孤单并且重拾了对钢琴的热情,要是没有小狼,郑修文也不会被羊城大学破格录取。这一人一狗的关系,要说到底是谁帮助了谁,其实很难分辨清楚。

不过这也给林宇造成了另外一个难题,既然他们的关系如此密不可分,那么要让小狼心甘情愿的前往魂界就更加困难了。

“可是我们学校不是不让养狗吗,你怎么把它带到大学里来了?”林宇已经陪着郑修文在体育馆外围转了一大圈,当然不会发现小狼的任何踪迹。

说起这事,郑修文的嘴角出现了一抹笑意,“我刚刚来羊城大学报到的时候,小狼和爸妈都一起来送我了,只是他们才刚刚回去一个星期,我妈就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小狼在家不吃饭也不喝水,天天趴在大门口眼睁睁的等我回家,短短几天时间过去,它就已经瘦了一大圈。”

林宇自己并没有养过宠物,所以听到郑修文说出这样的话,惊讶的抬了抬眼皮,“宠物狗会对主人产生这么大的依赖吗?”

“这个我也不好说,不知道其他人养的宠物狗是不是也是这样,反正小狼似乎把我当成了它唯一的亲人,它只要我给它喂饭洗澡,没有看到我回家,它就一直守在门口等着,”郑修文一边回忆一边说道,“后来没办法,我们只好向学校的领导求情,要是不让它待在我的身边,小狼恐怕很快就会生病甚至死掉。”

郑修文看上去很享受被小狼依赖的感觉,那些回忆显然让他的精神放松了不少,“后来校方终于同意了,但是要求小狼只能在艺术学院范围内活动,不能跑到羊城大学其他地方去,所以小狼也就一直跟着我到了现在。”

林宇本来是想从郑修文身上找到一些突破口,比如小狼最爱吃的东西,最喜欢玩的游戏,从而连拐带骗的把小狼引诱到魂界去。但是现在,他很庆幸自己还没有这样做,因为小狼和郑修文之间确实需要一个正式的道别,那种主人与宠物之间的情谊才能彻彻底底的结束。

小狼的灵魂一直都跟在郑修文的身后,正如郑修文所说,小狼对他几乎是形影不离的,它仍然在试图用各种办法引起主人的注意,但小狼怎么也不会知道,它的主人已经永远都看不到它了。

林宇瞥了一眼小狼在草丛中蹿进蹿出的身影,它的样子看起来依旧和生前一样快乐,林宇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开口对着郑修文问了一句,“你有没有想过,也许小狼现在,已经死了?”

第三十三章 最喜欢的游戏

郑修文的脸色立马就变了,“你刚才不是还说看到小狼在这边出现过吗?”

“呃,”林宇很快为自己说过的谎话找了个借口,“金毛猎犬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也许我看到的是别人养的宠物,再说我们在这一块找了这么久,你又一直在喊它的名字,如果是小狼的话它肯定早就跑过来了。”

林宇说的有理有据,他的话似乎点醒了梦中的郑修文,其实找了这么些天,郑修文自己也觉得希望越来越渺茫,只是他不愿意去相信小狼已经离开了他,甚至已经遭遇了什么不测,他更愿意相信小狼只是一时贪玩跑到其他地方去了,等它玩够了自然就会回来的。

“你也觉得,它死了吗?”郑修文低声说了一句,他的室友和同学都在劝他不要继续寻找了,正常情况下,宠物狗不可能离开主人这么长的时间,狗的方向感非常强,就算是一时走失也早就找到路回来了。

林宇本来想说自己可以肯定小狼已经死了,但为了顾及郑修文的情绪,还是用了另外一种委婉点的说法,“我看,活着的希望不大了。”

郑修文的脚步停了下来,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虽然郑修文早就知道金毛猎犬的寿命一般只有十五年,所以他必定会经历小狼的死去,可是在郑修文的想象中,小狼是在自己的怀里寿终正寝,他可以在小狼弥留的时候好好跟它告别,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不明不白的就失去它了。

“我还是想继续找一找,师兄,今天谢谢你了,”郑修文很有礼貌的说了一句。

林宇点了点头,转身朝自己宿舍的方向走去,只不过在转弯的隐蔽处他又重新戴上了死神之帽,顺着原路折返了回来。

林宇默默跟在了郑修文和小狼的身后,他需要掌握小狼的去向,而不是每次要通过郑修文才能够找到它。

郑修文又在食堂的附近找了一圈,最后才回到了自己的宿舍楼,不过当他前脚迈进去之后,一直跟着他的小狼却停了下来,它对着宿舍楼的大门吠了几声,然后无奈的半趴在了门口。

林宇走上前,隔空摸了小狼几下,也许是见过几次面的原因,小狼并没有抗拒。它用一种委屈的眼神看向林宇,就像是在寻求他的帮助。

林宇终于明白,人间住所对亡魂的天然屏界,在宠物狗的身上也同样有效,没有经过人类的允许,小狼是无法走进这栋宿舍大楼的。

身为死神,林宇当然可以把小狼带进去,但他并不觉得这是一个慰藉小狼的有效办法,因为小狼本来就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要是再让它过上和以前一模一样的生活,它肯定更加离不开自己的主人,有了那道无形的屏障,至少还能让小狼知道自己跟以前不一样了。

看着小狼趴在门口的样子,林宇能够猜想到当初小狼在家里等着郑修文回家的画面,要是没有自己的介入,不知道小狼会在这里等上多久。小狼现在已经不需要吃喝,只要它愿意可以在这里等上一个月、一年,甚至直到郑修文从羊城大学毕业,然后跟着他去往下一个地方。

林宇陪了小狼一会儿,现在能够和小狼产生交流的也只有林宇了。从小狼的眼神里林宇可以感受到,它现在有种挥之不去的失落感,这肯定和郑修文对它的‘不理不睬’脱不了干系。

林宇并不能给予小狼需要的安慰,他在小狼身旁坐了几分钟之后,便起身回到了自己的宿舍。

之后的几天,林宇一直都在暗中观察小狼的一举一动。郑修文晚上出来跑步的时候,小狼会欢快的跟在他的身后在操场上跑圈,有时候小狼会调皮的去咬郑修文的裤脚,但仍然只是咬了一个空而已。

郑修文每次跑完步都会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弹力球,他会无意识的把弹力球扔出去,然后又独自一人默默走过去把弹力球捡回来。

郑修文的这种举动引起了操场上不少同学的侧目,因为在他们看来郑修文玩游戏方式实在是有些难以理解,一个人把弹力球扔出去,然后又自己捡回来,这样不是很无趣吗?

可是在林宇眼里看到的情形却完全不一样,每次郑修文把弹力球扔出去的时候,他身旁的小狼都会撒了欢似的跑出去,一边发出高兴的吠叫之声,一边试图努力的把弹力球从地上咬起来。

弹力球一旦落地,小狼便会不住的围着它打转,嘴巴不断地一张一合,却怎么也没办法顺利的将弹力球咬住。

看来这就是小狼生前最喜欢的游戏了,林宇在心中默默的感叹了一句,要不是如此,郑修文也不会在其他人异样的目光中,一次一次的玩着抛弹力球的游戏,对他来说,这也许是怀念小狼的另外一种方式。而小狼每一次接球失败都仍然乐此不疲,它应该很希望自己能再一次把弹力球交到主人的手上。

除了抛接弹力球的游戏,林宇发现小狼还会跟着郑修文去到他的练琴房,每当清脆的琴声从钢琴里面传出的时候,小狼不论处于什么状态都会立刻安静下来,它就趴在郑修文座位的旁边,耷拉着脑袋,一双眼珠显得炯炯有神。

郑修文不愧是羊城大学钢琴专业成绩第一考进来的优等生,就算是林宇这种对钢琴一窍不通的门外汉,也会在一曲听罢之后觉得心情无比舒畅,就像是到了某一个无人之境畅游了一番。

郑修文常常在钢琴房一坐就是一整天,小狼也表现出了极大的耐性,只要郑修文没有结束弹奏,它就会一直在钢琴房陪着他。

林宇自认没有这么高雅的情操,特别是同样的曲子,他听过一遍之后就不想再听第二遍了。可是看到小狼的反应,林宇不禁觉得有些惭愧,小狼自始至终都表现出陶醉其中的样子,就连眼神中的失落都因为琴曲的影响而大大减少了。

注意到了这个变化,林宇心中顿时一亮,他感觉自己已经找到了慰籍小狼的办法。

第三十四章 安葬

两天之后,羊城大学各大宿舍楼下都出现了一张张贴的通知,上面写着本校艺术学院附近有毒蛇出没,希望学生们尽量规避草丛和树林区域,学校也已经安排保安队伍开始清理。

林宇一开始看到这条通知时,并没有什么反应,因为羊城大学的环境在国内的确算得上一流,又加上地处亚热带的关系,全年大部分时间的气候都处在炎热潮湿的状态,所以学校里面有毒蛇出没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和所有其他的同学一样,林宇看过之后就没有放在心上,毕竟真正遇上毒蛇的概率还是太小了,这种感觉就像是电视上虽然每天都在报道着各种车祸,但没有人会因为这个就选择不出门了。

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中上完一节大学语文之后,林宇的手机收到了一条信息,发信息给他的人居然是郑修文。

“师兄,谢谢你之前给我的帮助,小狼不需要再帮我寻找了,它的确已经死了。”看完信息上的内容,林宇心中一紧,他很快给郑修文回了一个电话,得知对方就是在艺术学院的草丛里发现了小狼的尸体。

林宇第一时间赶了过去,当他来到郑修文所说地点的时候,他看到几名学校保安已经把那一片草丛围了起来,还有一个人搬来了一台割草机,准备把这边太过茂盛的杂草清理干净。

郑修文就蹲在草丛的边缘,他的面前躺着一团金黄色的身影,身形看上去很僵硬,正是死去多时的小狼。

郑修文的眼眶通红,但并没有眼泪从里面掉出来,他一遍一遍的抚摸着小狼的身体,始终沉默不语。

原来小狼是被草丛里的毒蛇咬死的,林宇现在才知道小狼的死因,帮助郑修文找到小狼尸体的恐怕也是这些学校的保安,所以羊城大学才会第一时间发出了有毒蛇出没的警告。

林宇走到郑修文的身旁同样蹲了下来,由于已经死了多日,小狼的尸体开始有些发臭了,还有几只黑色的虫子在它的身体上爬来爬去。

不过郑修文似乎并不在意这一切,他依旧一下又一下的抚摸着小狼的毛发,就像是小狼仍然还活着一样。

林宇一向都不太会安慰人,想了半天,只从嘴里说出来一句,“节哀顺变吧。”

郑修文抬起头,眼神中露出一丝感激的神色,虽然他已经预想过也许小狼真的已经死了,但等到事实摆在眼前的时候,郑修文一时之间还是无法接受。

在这样的状况下,最困惑的就要属小狼的亡魂了。它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一模一样的自己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而主人却在不断抚摸着另外一个自己的身体,眼神中流露出满满的伤痛,完全搞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小狼的亡魂不断围着自己的尸体打转,嘴里发出低低的呜咽之声,它发现主人的手掌每次都会从自己的身上穿透过去,但却可以抚摸在躺在地面的身体之上。

小狼似乎终于明白了一点什么,躺在地面上的那个才是真实的自己,主人可以和它产生交流和接触,但现在的自己没有办法再引起主人的任何注意,就像是处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郑修文终于收拾好了自己的情绪,他把小狼的尸体从地上抱了起来,然后低声说了一句,“我想把它安葬在公园里。”

羊城大学的外面有一个不大的公园,虽然在市内算不上出名,但有山有湖,有绿草有鲜花,是周围百姓很喜欢的一个去处。

在路上,郑修文告诉林宇,小狼活着的时候他也会经常带它到公园来玩,小狼对公园里的一切事物都很感兴趣,不管是树上的小鸟,水里游的观赏鱼,还是鲜花上停留的一只蝴蝶,都会让它乐此不疲的追逐嬉戏。郑修文觉得如果小狼有遗愿的话,它一定会希望自己安葬的地方是这一座热闹的公园。

郑修文用从管理处借来的一把铲子,在公园一个僻静的角落挖出了一个坑洞,接着又用自己的衣服将小狼的尸体包裹好,轻轻的放了进去。

郑修文看着小狼的尸体,遗憾的说道,“小狼,对不起,是我没有照顾好你,过了这么多天我才找到你的尸体,也不知道你离开的时候承受了多少痛苦。”

看得出来,郑修文的眼神中有许多的不舍,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在内心默默的祷告了一句,“死神,如果你真的存在,能否弥补我没有跟小狼告别的遗憾?”

郑修文的祈祷虽然没有说出口,但却一五一十的传进了林宇的耳朵里,就像是有个声音在他耳边诉说一样。

林宇不动声色的看着郑修文把小狼安葬完毕,在他把泥土填回坑洞的过程中,小狼的亡魂一直在坑洞里跳进跳出,不知道是想阻止主人的动作,还是想多看一眼自己在人间死去的样子。

小狼依旧没有适应它现在的身份,每当它跳进坑洞里,看到头顶有新的泥土撒过来的时候,小狼还是会本能的跳出去,免得自己真的被泥土掩埋了起来。

直到最后坑洞全部被填埋完毕,小狼茫然地踩在新翻的泥土上,不知所措。

看着这对宠物和主人,林宇意识到不管是郑修文还是小狼,他们都需要一个正式的告别,只有彻底结束之后,他们才能把这一段情谊永远的放在心里。

“你有没有听说过,不论是人还是宠物,一旦死去之后灵魂都会停留在人间一段时间,直到死神把他们带到该去的地方,”林宇轻声的透露出一个死神才知道的秘密。

“真的吗?”郑修文听完之后眼睛一亮,“你也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灵魂和死神?”其实在今天之前,郑修文并不相信鬼神之说,或者说不会特意去思考鬼神是否真的存在的问题,但是发现小狼死去以后,郑修文突然很希望世界上真的存在鬼神,那样的话,也许小狼的灵魂现在正在某个地方看着自己。

“死神的确是存在的,”林宇非常肯定的说道,“这个时候小狼应该还没有被死神带走,趁着它还能看见你,听到你的声音,你可以跟它好好的告个别,比如弹奏它最喜欢的那首琴曲,《悲怆》。”

第三十五章 最后的琴曲

如何跟小狼沟通,是一件一直困扰着林宇的事情,他没办法直接告诉小狼,它应该去的地方叫做魂界,也无从得知小狼死后心里最想实现的愿望,但唯有一点可以肯定,小狼能够听得懂郑修文弹奏出的琴声。

在练琴房的时候,林宇看到小狼的灵魂出现了和以往完全不同的状态,他就意识到与其自己去和小狼沟通,还不如让郑修文通过琴声与小狼告别,或许那样反而会起到更加出人意料的效果。

郑修文看到林宇说的言辞凿凿,就像是他真的见过死神一样,甚至还告诉他小狼的亡魂现在仍然可以看到自己,并且听到自己的声音。虽然这一切听起来有些不切实际,但郑修文还是宁愿相信林宇说的都是真的,他转身往自己的周围看了看,想象着小狼的亡魂也许就跟在自己的身后。

“如果它还没有走,现在小狼是不是就在我的身旁?”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虽然郑修文的眼睛看不到任何东西,但因为林宇的话,他突然觉得自己和小狼离得很近。

林宇的嘴角露出了浅浅的微笑,他顺手往地面一指,“小狼,就在那里。”

在林宇的视野中,他确实看到小狼的亡魂从土坑上走了下来,重新站到了它的主人郑修文的旁边,一双眼睛对于今天发生的事情仍然有挥之不去的困惑。

郑修文下意识的低头看了一眼,看到的除了青草和泥土,当然不会有其他东西,他只当林宇给自己开了个玩笑,就算人和动物死后真的有灵魂,也不会被他们这样的普通人类看见。

黄昏,公园变得清静了起来,很多在公园休憩的老人都陆陆续续的离开了。或许是到了开始做晚饭的时间,又或许是要去接放学的孙子孙女们,在公园的景色被夕阳衬托的最美丽的时候,这里反而变得空空荡荡起来。

林宇和郑修文将搬来的电子琴架在了支架上,他们没有办法将学校的钢琴搬到这座公园,只好从外面的乐器行临时租借了一台电子琴。

电子琴被放置在了一个树冠的下方,它的对面是一个有些倾斜的小山坡,山坡上长满了各种野花野草,有一些蜜蜂蝴蝶之类的昆虫在夕阳的余晖中上下翻飞。

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山坡上还有一块新挖出来的泥土。它的表面被人有意地摆放了几朵鲜花,看上去就像一块简易的墓地。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郑修文深吸了一口气,他想象着小狼的亡魂现在就在墓地上看着自己,为了让小狼的亡魂能够安息,他必须将这最后一遍的《悲怆》弹奏得完美无瑕。

郑修文的指尖敲出了第一个音符,就算只是一台普通的电子琴,美妙的旋律仍然如山间清泉一般流淌了出来。《悲怆》并不是一首让人心情愉悦的曲子,因为它更多的是表达作曲家贝多芬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愤慨,以及流露出一种对生命不公的挑战和抗争,但正是这样的情绪能够引起小狼的共鸣,因为它幼年的生活同样是那么的颠沛流离,所以在郑修文第一次弹奏《悲怆》的时候,小狼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旋律。

这首曲子对郑修文和小狼来说意义都是重大的,郑修文因为它体会到了钢琴弹奏过程中应该融入的感情,而小狼则是因为这首曲子渐渐抚慰了自己受伤的心灵,开始重新接受和人类的相处。有很长一段时间,《悲怆》就是郑修文和小狼之间联系的暗号,只要这首曲子一响起,小狼就会第一时间出现在郑修文的面前。

林宇看到小狼的亡魂在琴曲之中自然而然变得安静了起来,它默默的走到了郑修文的正对面,然后像往常一样四肢趴在了地上,静静地欣赏起了这首曲子。

事实上,自从发现小狼失踪以后,郑修文就没有再弹奏过《悲怆》了,因为这首琴曲包含了自己和小狼太多的回忆,郑修文不想让自己徒增伤感。但今天不一样,《悲怆》是自己和小狼交流的唯一媒介,郑修文要通过琴曲告诉小狼,他最后想说的话。

一段快节奏又激扬亢奋的音符过后,《悲怆》弹奏到了第二小节,从这里开始节奏变得缓慢了起来,就像是情绪宣泄之后的低声诉说,贝多芬将这一段谱写的非常柔和优美,给人一种重新发现了生活中美好的感觉。

郑修文在弹奏的时候,脑袋里浮现出许多的画面,比如自己第一次见到小狼小心翼翼给它喂食的样子,每一个练琴的下午,小狼都会准时出现趴在他身旁聆听的模样,还有自己上大学的头一个星期,小狼不吃不喝的守在家门口,看着前面的街角望眼欲穿,当然还有它陪着自己在操场上跑步的时候,每一次自己把弹力球丢出去,小狼都会撒欢的咬着弹力球送回来...

郑修文将所有的回忆和感情都融入到了琴曲的弹奏当中,算是对他们这一段主人与宠物之间情缘的缅怀,当画面逐渐演变到郑修文发现草丛里小狼的尸体时,《悲怆》进入了不安和伤感的第三乐章。

如雨珠般倾泻而下的连续节奏,让琴曲的感情重新变得激昂了起来,郑修文在快速的弹奏过程中表达了自己心中的伤痛和悔恨,要是他能够早一点发现小狼是被毒蛇咬伤,或许小狼的性命还有机会被救回来。但是事实终究是无法改变的,郑修文和小狼已经是天人两隔,他们都需要对这一段感情做一个结束,从而迈向生活的下一个阶段。

第三乐章的末尾部分,郑修文在明快的节奏中表达出了一种坚定和积极向上的情感,这也是作曲家贝多芬对这首曲子所作的升华,就算命运不公生活多舛,他仍然要用坚定不移的意志直面未来的人生。

这是郑修文想对自己说的话,也是想告诉小狼的东西,不论命运如何,生活都是要继续的。他会把小狼永远的放在心里,同时也希望小狼能够在天堂安息。

《悲怆》最后一个音符弹奏结束的时候,小狼似乎有所领会的从地上站了起来,它的眼神中不再有茫然,只剩下了最后的依依不舍。

第三十六章 母亲的电话

夕阳在天边只留下一抹血色的余晖,让人看上去有种悲壮的美感。郑修文平复好了自己的情绪,等他转头时,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林宇早就不见了踪影。也许是想给我留下一片私人空间吧,郑修文在心里暗自说了一句,他独自把电子琴和支架一起抱了起来,又看了一眼小狼坟墓的方向,然后转身朝公园的出口走去。

林宇当然不是半途离开了,而是在《悲怆》快弹奏结束的时候戴上了死神之帽,是到了他履行死神职责的时候了。

小狼默默地看着主人走远,它在林宇身旁委屈的呜咽了一声,但这一次并没有再跟上去。

林宇隔空摸了摸小狼的背脊,对于一只宠物狗来说也许主人就是它的一切,身为灵魂的状态纠缠了主人那么久,到了现在,小狼也终于可以彻底的放下了。

林宇用一种鼓励的眼神看着小狼,作为一只单纯的宠物狗,它的表现已经很好了。

“小狼,你不能再继续待在人间了,你的主人会继续他的生活,而你也需要去往该去的地方,”林宇柔声的说了一句,说完这句话之后,他点开手机,一道独特的蓝色光芒从手机的前端透射了出来。

空间里撕开的裂缝引起了小狼的注意,它好奇的看向裂缝里面若隐若现的光芒,似乎能感觉到另外一边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小狼朝着裂缝的方向迈了几步,但终究还是犹豫的停了下来,林宇能从它的眼神中感受到一丝害怕。

他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情况,毕竟宠物对一切未知环境都是很敏感的,就算它可以放下对主人的依赖,也未必就敢轻易的跨进那一道裂缝。

林宇从衣服口袋里摸出了一个圆形的东西,他握在自己手掌里捏了几下,然后轻轻将那个东西往前面一抛,完美的弧线在小狼的脑袋上掠过之后,准确无误的掉进了裂缝的另外一端。

小狼一下子就发出了欢快的叫声,它的四肢有力的蹦哒了起来,追着那道弧线,一头扎进了魂界的范围。

林宇脸上露出了欣然的笑意,那个圆形事物正是小狼最喜欢的弹力球,林宇通过它打破了小狼心里最后一丝顾虑,心甘情愿的进入了魂界当中。

也许在那一边你能够找到自己新的主人,林宇一边关上魂界的入口一边在心里说道。就在这时,他的手机意外响起了来电,林宇摘下了死神之帽,身形重新在公园里面显露了出来。

“妈,怎么了?”打来电话的正是林宇的母亲,严丽珍。

“儿子,最近在学校还好吗?”严丽珍关切地问了一句。

“我很好,妈,你就不用担心了,”林宇一直都是一个很有担当的孩子,他的家境不是很好,所以上大学之后就没有问家里要过钱,一切的学费生活费都是林宇自己做兼职赚回来的,也从来没有让自己的父母担心过。

“那就好,那就好,”严丽珍连着说了两声,稍微停顿了一下之后,严丽珍接着说了一句,“小宇,你奶奶,她最近病倒了...”

回到宿舍的林宇显得有些忧心忡忡,虽然在电话里母亲并没有说奶奶病得很严重,但以林宇对母亲的了解,她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告诉还在上大学的自己这件事,因为在母亲的心里,上大学的每一天都弥足珍贵,怎么都不能因为家里的事情而让自己分心。

曾经有一次母亲干农活从山上摔了下来,在医院整整住了一个星期才回到家里调养,可是这件事情林宇自始至终都不知道,一直等到几个月之后林宇放暑假回家,看到了母亲手臂上的伤疤,才将母亲试图隐瞒的事情问了出来。

奶奶,不会是到了天命之年吧?心中突然闪过的一个想法,让林宇的心脏猛然一缩,从他记事时候开始,林宇就感觉自己的生活里永远有这么一位慈祥的老人,父母经常要出去干农活,而行动不便的奶奶几乎成了他儿时最好的玩伴。

在林宇的印象里,奶奶好像一直都是那样,从来都没有年轻过,也不会变得更加衰老。奶奶虽然干不了很重的农活,但偶尔还是会挎着一个竹篮去山里采摘一些野果,可以说她的身体一直都是很硬朗的。现在突然接到母亲的电话说奶奶病倒,林宇的心绪一时之间很难平复。

虽然刚刚完成了一个看似不可能的任务,让宠物狗小狼心甘情愿地前往了魂界,但林宇现在也无法体会到任务完成后的满足和喜悦之感。按照死神游戏的规则,一般任务完成以后就会开始发布下一个任务,而从以往的几个任务来看,需要被自己慰籍的对象或多或少都会跟自己的生活产生一些联系。林宇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在这个时候收到奶奶病倒的消息,是否意味着下一个任务的对象,就是自己的奶奶?

这个推测让林宇不禁惊出了一身冷汗,既然自己已经是死神,那么不管是跳楼的女大学生、陌生男人、甚至一只宠物狗都是自己要慰籍的对象,当然也要包括自己的家人。

林宇的手掌出现了紧张的颤抖,他很想点开死神游戏看一下下一个任务对象叫什么名字,可是又很怕自己看得到得结果和心中的猜想真的吻合。他还无法想象自己某一天可能要面对奶奶的亡魂,到那个时候需要慰籍的人可能是他自己。

林宇深吸了几口气,最终还是狠下心点开了死神游戏的图标,不管真实情况到底如何,他都需要早一点面对现实。

死神游戏像往常一样迅速的开启了,里面的虚拟人物头像还是和自己一模一样,不过等级头衔已经顺利上升到了LV2。

林宇的视线瞥到了游戏界面的左边,那里果然出现了金黄色的感叹号,代表的确有新的任务已经发布了!

第三十七章 回家

这一瞬间,林宇感觉自己的心脏几乎要从嗓子眼里面跳出来,但是等他再定睛看去时,却发现那个感叹号是提醒他已经获得死神新的能力,而任务列表那一栏并没有新的任务发出。

林宇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这至少表明自己要去慰籍奶奶的概率小了很多,自己刚才的担心是多虑了。浏览游戏界面的时候,林宇发现因为升到死神等级LV2,自己获得了一个新的能力,技能树上的名称叫做先知,但游戏里面并没有对这个能力的情况做任何阐述。除此之外,LV2等级经验条上的数字显示着500,意味着升到下一级还需要积累五百的经验值,同时因为完成了小狼的任务,林宇获得了一千慰籍值的奖励。

林宇直接把这一千全部换成了人民币,为了把小狼送往魂界,林宇花了前前后后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但同时一千的奖励也是非常丰厚的,几乎和自己兼职送外卖所赚到的金额相当。

有了额外的一笔收入,并没有让林宇开心起来,他很快就给辅导员周老师打了个电话,说清楚自己想要回家一趟看望奶奶,希望能够请假三天。周老师很理解林宇的心情,嘱咐了一句落下的课程回来之后找同学补习一下之后,便同意了林宇的请假要求。

在电话里,母亲虽然没有要林宇马上回家,只告诉了一句如果病情有变化,她会及时打电话通知林宇。但林宇还是很不放心,他必须回家一趟,亲眼看一下奶奶现在的模样。

林宇在网上订好了第二天一大早的火车票,从羊城到林宇的老家其实可以坐高铁,大概四个小时就可以到达。但林宇考虑到奶奶生病,现在正是用钱的时候,自己选择坐普通列车,来回也能省下好几百块的医药费,自己只需要在火车上多忍耐一下就行了。

可实际情况并不如林宇所愿,本来普通列车十个小时的时长林宇觉得还可以接受,但刚刚开到一半,这辆火车就毫无征兆地停了下来,接着便是无穷无尽的等待。

列车员在广播里告诉乘客,火车需要临时停车,希望乘客在车厢里面保持安静,不要随意走动。林宇旁边坐着一位有些发福的男人,听完广播之后就很烦躁地抱怨了一句,“这趟破车又要晚点了,就没有一次是准时的!”

林宇也只能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这就是选择做普通列车的代价,票价便宜却不得不耗费数倍的时间,毫无征兆的晚点也永远不会给乘客一个合理的交代。

现在正值炎热酷暑的时候,但这辆火车并没有空调,只有几把挂在墙壁上的小电扇转来转去,加上等待过程中的焦躁和不安,车厢里每一个乘客脸上都是一副煎熬的表情。

等了大概两个小时以后,列车好不容易再次开动了,普快的时速本来就不高,但火车行进的速度比平时还要慢了不少,就像是在犹豫之中慢慢前进。

就这样走走停停,整个白天过去了,林宇发现火车到达的站点距离自己的家乡还相距甚远。好在林宇的背包里带了足够多的干粮,要是在火车上买那些贵死人的矿泉水和方便面,林宇肯定亏大了。

将就着靠在餐板上睡了一晚,等到天光蒙蒙亮的时候,林宇终于听到广播,自己家乡所在的县城到了。

走下火车,呼吸到了来自家乡的清新空气,林宇瞬间有了一种解脱的感觉。这是一个很小的火车站,只有左右两边分别一个供火车停靠的站台,和羊城那种一线城市的大型火车站完全没法相比。但林宇站在这里反而有种很真实的归属感,简单破旧的站台和寥寥无几的行人,比繁忙的大都市更让林宇觉得亲切不少。

从火车站出来以后,还要坐上一个小时的客车,才能到达林宇父母和奶奶生活的乡村。这辆客车只有上午和下午两趟,要是错过了就要再等上半天,所以林宇第一时间就赶到了客车停靠的广场。

所幸的是上午的客车还没有开走,林宇走上去的时候发现里面已经坐了三、五个人,不过都是一些陌生面孔,想必是隔壁村子里的人,林宇走过去的时候脸上露出了善意的微笑。

那些陌生的脸上也纷纷回敬了淳朴的笑容,林宇心中升起了一股暖暖的感觉,如此简单的一幕,在大城市里面是绝对不会碰到的。要是有人在羊城坐公交车的时候,一上车就对着车里面的人露出笑容,那么车里面的乘客多半会觉得这个人肯定有精神病。

小客车在弯弯曲曲的公路上行驶着,林宇透过车窗看向窗外的风景,这里没有一个红绿灯,也没有一栋高楼大厦,满目都是大片大片的田野和高低起伏的山丘。

这个时间正是水稻快要成熟的季节,金黄的稻穗参杂在半绿半黄的稻叶中间,一旦有清风吹过,便会泛起一股股的金色麦浪。林宇打开车窗,微风拂面,一股属于稻子的清新香味传入的鼻尖,让他顿时感觉心旷神怡。

偶尔能看到一两个农夫坐在田埂上,他们要么悠闲地抽着自己手里的卷烟,要么只是呆呆的望着自己前方那一片田野,似乎在他们身上时光永远都那么充足,他们只想享受眼下的这一份宁静与祥和。

看到窗外的情景,林宇一颗躁动的心也渐渐平静了下来,他感觉经过短短一天的时间,自己仿佛穿梭到了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和一线城市羊城的快节奏相比,自己的家乡无疑显得太平静了,这里就像是一个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所有的一切都很缓慢,就连路上行人的脚步都是慢悠悠的。

林宇不知道带来这种感觉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山间小路上没有川流不息的汽车,还是举目四望没有任何一处正在建设的工地,又或者仅仅是因为这里根本就没有什么人?林宇只知道自己的心渐渐被一种淡然所填满,就像是在匆匆赶路的时候,偶尔停下脚步抬起头发现,原来今天的天空这么美。

小客车在村口停了下来,林宇拖着行李箱走到了马路上,前方的一切他都很熟悉,这里充满了自己儿时的记忆,终于要回家见到奶奶了。

第三十八章 神秘数字

马路就开在一片田野的中间,除了大部分都是水稻之外,还有一小块一小块的绿色蔬菜。每一块稻田的旁边都有一条小水沟,水沟并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农夫为了灌溉农田顺着田埂一条条开挖出来。

这些水沟里面的水永远清澈见底,偶尔能够看到一些小鱼小虾在里面肆意游动。小时候,林宇的奶奶曾经告诉他,紧靠着山脚的水沟,里面流淌的水都是来自山底的泉水,所以顺着水沟往上找一定能够找到一个源头,而这个源头就是泉水流出的地方。

年幼的林宇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尝试着找过一次山泉的源头,他顺着一条山脚的水沟走了好久,直到前面已经没有了路,而水沟也恰好接在了一块山底岩石的缝隙处,林宇才欣喜的笑出声来。

他发现奶奶告诉自己的都是真的,那一块岩石裂缝里总有源源不断的清泉流淌出来,经过短暂的汇聚之后,顺着农夫开挖出的水沟,流淌到每一家每一户的稻田旁。

那时的林宇将双手放在了山泉之下,过于冰凉的感觉让他不由得低呼了一声,接着他捧起山泉水放在嘴边尝了一口,果然如奶奶所说,刚刚流出来的山泉特别甘甜,这是自然界对村民们的馈赠。

林宇情不自禁的回想起了儿时的那段日子,虽然不像大城市里的孩子那样,可以时不时去游乐园,还有各种各样精致的玩具,但林宇同样也有属于他的快乐。他会和小伙伴一起在溪水里面摸鱼捉虾,也会去山上寻找各种不知名的野果,没有坐过电动小汽车,却可以骑在一头大水牛的背上毫无顾忌的玩耍。

无疑这个小乡村给林宇的童年带来了很多的快乐,更难能可贵的是,十多年过去,这里的风景还和小时候一模一样,就像时间在它身上停滞了一般。

“小宇,你怎么回来啦?”一个声音将林宇从回忆中拉了回来,他转头一看,前方田埂上站着一个扛着一把锄头的身影,正是林宇家的邻居孙叔。

“孙叔,我回来看一下奶奶,”林宇脸上露出了自然而然的笑容。

孙叔朝着他的方向点了点头,略有些遗憾地说了一句,“家里还是有个年轻后辈好,就算生病了,也...”

孙叔没有把后半句话说出来,但林宇心里很清楚他遗憾的是什么,自从五岁的玲玲生病夭折以后,孙叔就没再要过其他的小孩,所以到现在他们还是夫妻俩孤零零地过着日子。孙叔一定是看到自己从大学回来看望奶奶,联想到自己以后就算是老了生病了也没有人照料吧,林宇在心里闪过这样一句话。其实他很想说,就在两个月之前自己还看到玲玲了,她还是像当初那般的天真可爱,尽管那是属于死神变幻出来的一个面相。

林宇突然很后悔,自己怎么没有早一点当上死神,如果有这个机会的话,他希望能够好好慰藉一下玲玲和孙叔的灵魂,说不定到现在孙叔也就能够把玲玲放下了。

站在原地的林宇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不过很快孙叔又催促了一句,“赶紧回家吧,你奶奶天天都在挂念你。”

听到这句话,林宇心里沉了沉,既然孙叔这么说,那么他一定是去看过奶奶了,而且只有奶奶的病情很严重,她才会一直挂念着自己回去。

“孙叔,那我先走了,”林宇不敢再做耽搁,拖着行李箱快步朝自家的方向走去。

林宇家的房子依山而建,前面有一块农田,跨过农田便是村子里唯一的马路,林宇转了一个弯,远远看到了自己家坐落的那个山坡。这个时候已经快到正午了,放眼望去视野之内没有见到一个村民,林宇心中暗自嘀咕,也不知道爸妈干完农活回来了没有?

厅堂的木门被林宇推开,发出了吱呀的响声,林宇朝里面喊了一句,“爸,妈,我回来了!”

一个身影很快从厨房里面奔了出来,正是林宇正在做午饭的母亲,严丽珍,“儿子,你,你怎么回家了?”母亲的语气里既有明显的喜出望外,又有难以掩饰的忧虑之色。

“我放心不下,想回来看一下奶奶,”林宇如实的说道,“奶奶现在在哪?”

严丽珍叹了一口气,“奶奶在房间里躺着,既然回来了,就去跟她说说话吧。”

林宇和母亲一起来到了奶奶的房间,刚一进门便听到了奶奶微弱的声音,“小宇,是你回来了吗?”

看到奶奶挣扎着想要从床上坐起,林宇赶紧跑过去扶住了奶奶,短短几个月不见,林宇发现奶奶果然消瘦了很多,脸色也有些泛白,没有什么生气。

“奶奶,你,哪里不舒服?”林宇很是心疼的问道。

“老人生病哪有说得准的,”奶奶一看到自己的孙子,脸上立刻露出了慈祥的笑容,似乎就连病痛都减轻了不少,“奶奶老了,总归要去另外一个地方,在我神志清醒的时候,还能够见上你一面我就知足了。”

林宇顿时觉得有些痛心,虽然他并没有接到新的死神任务,可是看到奶奶现在的状态的确和平时差了很多,他明明记得这个学期离开家里去大学报到的时候,奶奶的身子骨还硬朗得很,独自去山上捡一些柴火都没问题,可是现在连自己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奶奶,不会的,你一定可以长命百岁,”林宇摇着头说道。

奶奶无所谓的笑了笑,脸上虽然布满了皱纹,却给林宇带来了无比的亲切感,奶奶拍了拍林宇的手背,安慰似的说道,“这一辈子已经活得够久了,奶奶也没什么好遗憾的,说不定老头子还在九泉之下等着...”

就在奶奶自顾说话之时,林宇发现自己的手背和奶奶接触的那一瞬间,他看到奶奶的头顶上悬浮出了一个数字,4391!

林宇的眼神瞬间一滞,那个阿拉伯数字就像某种未来科技一样出现在奶奶的头顶上,林宇甚至拼命的眨了一下自己的眼睛,以为是自己一时眼花,可是等他再次睁眼时,4391四个数字仍然大模大样地漂浮在那里。

第三十九章 死神的能力

林宇想起了自己升级到死神等级LV2之后,获得的新能力,先知。死神游戏并没有对这个能力做任何解释,当时林宇脑袋里想的都是奶奶的病情,所以也没有去深究。现在突然看到这种怪异的现象,林宇当下便觉得这肯定跟自己的先知能力有关。

林宇注意到,是奶奶的手掌和自己的手背有了直接的接触,那个阿拉伯数字才会毫无征兆的出现,也许这便是启动先知能力的先决条件。毋庸置疑,除了自己之外,母亲和奶奶都是看不到那个数字的,她们的神色完全和刚才一模一样,没有任何改变。

“小宇,你怎么了,怎么用这幅表情看着奶奶?”奶奶注意到了林宇脸部夸张的变化,完全不明所以的问了一句。

林宇很快强自镇定了下来,他尽量让自己不去看那个诡异的数字,脸上硬是挤出了一丝笑容,“奶奶,你先休息一下吧,等做好了午饭我再来叫你。”

奶奶点了点头,在林宇的搀扶下重新躺在了床上,也许是说了这么久的话,奶奶已经很疲惫了,刚刚躺下没多久,林宇就听到奶奶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

母亲重新回到厨房去了,今天儿子回来,午饭她要再加一道好菜,昨晚刚从水田里面挖出来的半桶泥鳅。

这个小山村里面没有菜市场,最多只是村口的地方有一个卖猪肉的摊贩,而且出现的频率是一星期一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村里每家每户基本上都自给自足,他们种好了每个季节的蔬菜,养着一大群的鸡鸭,偶尔还能到小溪里面捞几条鱼,去山上抓一些野味,所以根本就不需要城市里面的菜市场。

每到收割的时候,水田里面都会出现大量的泥鳅和黄鳝,林宇的父亲昨天晚上只是挖了一小块地方,便捉到了小半桶的泥鳅,足够一家人美美的吃上一顿了。

就在严丽珍忙着把最原生态的泥鳅变成美味大餐的时候,林宇则在自己的房间里思考那个数字代表的意义。他尝试着在死神游戏里面发送了一条询问信息,可偏偏这一次死神游戏没有给予他任何回答。林宇只好凭借一些细枝末节去推测,既然自己的身份是死神,而获得的能力又叫做先知,那么一定是可以预见一些和死神职业相关的未来场景。

死神接触最多的东西,自然非亡魂莫属,如果这个数字和亡魂相关,那么它代表的是一种编号,还是,一个时间?

后面的这个想法让林宇心头一惊,如果数字代表时间,那么当这个数字变成零的时候,就意味着奶奶要从人间消失?

这是一个看上去很大胆的推断,但事实上又完全合情合理,作为死神没必要知道每一个灵魂的编号,但却必须了解每一个灵魂离开人间的时间,这才是属于死神的先知能力!

林宇赶紧再次回到了奶奶的房间,他感觉自己的推测十有八九是正确的,这么一来数字的单位就显得尤为重要,到底是分、小时、还是天?

这三个单位对奶奶来说有着天壤之别,林宇粗略的算了一下,如果代表分钟,那么奶奶剩下的生命就只有短短三天了。

林宇顾不上可能会惊扰正在休息的奶奶,一下子便冲到了她的床头,看向奶**顶悬浮的那个数字,4391,仍然是4391!

林宇心里几乎是发出了一阵欢呼,至少自己可以把第一个单位排除了,这个数字代表的不是分钟,而是小时或天。

如果是小时,那将是183天,如果是天的话,那就是整整12年!林宇不记得从刚刚见奶奶到现在有没有过一个小时,他甚至迫不及待地跑到厨房里去问母亲,自己到底是几点几分回到家里的。

可是母亲也无法记住确切的时间,她在炒菜的过程中疑惑的问了一句,“儿子,你是不是等的饿了?再忍耐一会儿,饭菜马上就做好了。”

林宇只好无奈的退了出去,他的心情比刚才更加忐忑不安,小时和天这两个单位对他来说意味着两个截然不同的结果,半年的生命和整整十二年的时光。林宇多么想一个小时的时间已经过去,奶奶还可以在这个家里陪伴自己好久。

母亲一向都是一个做菜能手,无论多么普通的食材,经过她的一双手都会像变魔术一样成为让人流口水的美食,更不用说今天的菜品里面还有一道林宇最喜欢吃的泥鳅。

不过,眼睁睁地看着母亲把一道一道菜端上餐桌,林宇却始终紧皱着眉头,似乎对那些美味佳肴并不感冒。

严丽珍把儿子的表情都看在了眼里,又看了看自己端出来的菜品并没有什么问题,心里暗自嘀咕了一句,难道是儿子做了太久的火车,连吃饭都没有胃口了?

“小宇,去拿碗吧,你爸爸也差不多该回来了,”严丽珍吩咐了一句。

林宇只是嘴上应了一声,但身体却没有任何动作,仍然只是呆呆的坐在餐桌旁边,一幅正在思考着什么的样子。严丽珍没有太在意,她重新走进了厨房,只要再炒一个青菜就可以开饭了。

事实上,林宇此时的脑袋可谓是一片空白,他知道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个小时的时限已经越来越接近了,甚至有可能已经超过了一个小时。所以奶奶到底是能活半年还是十二年,其实答案或许已经有了结果,但林宇不敢在这个时候走进奶奶的房间,他很怕自己看到的数字从4391变成了4390。

“小宇,回来怎么也不跟家里说一声?”大门口响起了一个厚重的声音,林宇不用回头也知道是父亲回来了。

“爸,”林宇从有些呆滞的状态转过身,嘴里只说出了一个字。

父子之间其实不需要太多言语的交流,林宇的父亲光是看了自己儿子一眼,就心领神会地说了一句,“是在担心奶奶吧,别害怕,依我看奶奶至少还能活到八十岁。”

林宇的父亲一向都是乐呵呵的,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比起很多城里人都要豁达的多,这是林宇很欣赏父亲的一点。

“既然午饭已经做好了,小宇,你去把奶奶扶出来吧,我们一家人也难得吃一次团圆饭,”父亲站在门口甩了甩身上的泥土说道。

第四十章 庆幸

“我,不想去,”林宇头也不抬的拒绝了父亲的吩咐,他当然希望奶奶如父亲所说还能活到八十岁,但同时也有另外一种让林宇无法接受的可能性,现在两者的概率各占百分之五十,林宇承受不住那种一边是天堂,一边是地狱的压力。

父亲意外地看了林宇一眼,他没有想到儿子竟然不愿意去扶奶奶出来吃饭,这一点也不像林宇过去的作风。父亲把身上沾了泥的外套脱下之后,自顾走向了奶奶房间的方向,约莫一分钟过去,悉悉索索的声音离林宇越来越近。

他感觉到自己的一颗心难以抑制的狂跳起来,虽然不敢看向奶奶即将出现的门口,但眼神还是不受控制的瞥了过去。

奶奶的身躯在父亲的身旁显得非常弱小,她几乎是被父亲单手抬着走了出来,奶奶始终佝偻着背脊,迈出去的每一个步子都显得虚弱无力,林宇看到了奶奶满头的银发,还有她头顶上方那个悬浮的数字。

4391!林宇的身体猛烈地震颤了一下,他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奶奶的头顶上方,没错,还是4391!

这就意味着这个数字的单位是天,而奶奶在人间的阳寿还有整整十二年!

林宇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差点没忍住掉下泪来,除了自己之外没有人知道他刚才经历了什么,林宇有种从鬼门关把奶奶拉回来的感觉。

这一顿午餐,林宇吃得特别香甜,不是因为母亲的厨艺大涨,也不是因为饭桌上有自己最爱吃的泥鳅,而是他心里对奶奶的顾虑已经彻底解除了。奶奶一如既往地很疼爱自己的孙子,就算自己没有什么力气,还是不断把各种各样的菜夹到林宇的碗里。

饭桌上母亲问了一些林宇的近况,包括他的学习还有在大学里面的开支,林宇告诉她期末考试快要到了,最近在学业上确实有些压力,不过生活开支方面,则是叫父母完全不用担心,他说自己找了一份新的兼职,不仅工作轻松还能够赚到很多的外快。

“还有这种好事?小宇,坑蒙拐骗的事情我们可不能干,”母亲很难相信一个在校大学生能够找到多好的兼职工作,只怕自己的儿子在大城市学坏了。

“妈,你就放心吧,这份工作绝对不是害人,而是帮人,”林宇当然无法说出自己的兼职工作是死神,只好用坚定的语气来打消母亲的顾虑。

看见儿子说的信誓旦旦,严丽珍也就不再多问了,“来,多吃点泥鳅,这些都是土生土长的,在外面大城市可吃不到。”

因为有病在身,奶奶的胃口不太好,所以没吃多少就放下了筷子,林宇看到爸妈都在劝着奶奶多吃一口,但奶奶却说什么也吃不下了。

“吃不下就算了,奶奶,我扶你回房间休息吧,”林宇完全没有跟自己的父母站在同一战线,既然知道了奶奶的阳寿,当下的病情和没有胃口都是小事。

严丽珍和丈夫面面相觑的看了一眼,这段时间母亲的饭量一直都很小,有时候甚至只尝了一两口就不吃了,他们很是担心这样下去母亲的病情会越来越重,可是刚刚回来的儿子却不懂他们的心。

吃完了午饭,严丽珍将碗筷收拾好以后,一家三口坐在屋檐之下聊起了天。其实林宇知道父亲还有一些农活没有干完,但既然儿子回来了,农活明天去做也是一样的。

午后的阳光显得有些毒辣,不过田野里还是能看到几个戴着草帽的勤劳身影,他们有些是在清除稻田里的杂草,有些是在浇灌这一季最新种的蔬菜,虽然辛苦,但流着汗的脸上时不时会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缓慢的生活总是让人觉得很惬意,就这样坐在屋檐之下,看着前方的麦田和青山,享受着轻风吹来的清新空气,多么浮躁的心都会在这一刻彻底平静下来。

“爸妈,要不送奶奶去医院看病吧?”一家三口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林宇开口说道。知道了奶奶还能再活十二年,那就足以说明奶奶现在生的病并不是什么大事,只要去医院治好了就可以熬过去。可是据他所知,奶奶在生病之后一直都没有去过医院,只是叫一个乡村医生简单看了一下罢了。

“我们也想把你奶奶送过去,可是你奶奶说她的身体她自己知道,年纪一大把了,不想再去医院折腾了,”接着林宇的父亲也说出了他的难处,“而且,家里也的确没有多余的...”

没说出来的后半句话让父亲变得愁眉不展,林宇知道父亲想说的是什么,如果到医院检查奶奶真的生了大病,以他们家的经济条件,也绝对负担不起昂贵的医院开销,想必这也是父母没有坚持把奶奶送到医院看病的原因。

“钱的事情交给我来解决,”林宇很有底气的说道,“我觉得奶奶没有生什么大病,就算住院也不会花太多的钱,从这个学期开学到现在我已经攒了三千多块钱了,我先把其中的三千块转到爸的银行卡上,要是还不够我再去想一些其他的办法。”奶奶的病肯定是要治的,林宇不敢肯定那个数字会不会随着奶奶的病情变化而变化,毕竟有很多人都是因为意外而死,这一点可能死神也掌控不了。

“三千多?小宇,你怎么攒了那么多钱?”严丽珍意外的惊呼了一声,这笔钱比他们夫妻俩干一年农活还要多得多。

按照正常情况,林宇靠送外卖当然赚不了这么多钱,但是有了另外一个死神的身份,他可以把慰籍值通通换成金钱。就在最近一次的小狼任务上,林宇获得了一千的慰籍值,自然也就让自己的账户多出了一千的人民币。

“妈,我不是说我找了一份新的工作吗,这份工作,来钱快...”林宇只好含糊其辞地回答了一句,“反正你们只要把奶奶带去医院就行了,要是钱不够,我可以向老板再借一点。”

第四十一章 悠闲的生活

严丽珍和丈夫怔怔的看着自己儿子,他们感觉几个月不见儿子好像突然长大了很多,变得很有担当,像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了。可是从父母的角度来说,这毕竟是家里的事情,儿子现在还只是一个大学生,读书学习才是他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他们不愿意让林宇这么早就背上家庭的重担。

“小宇,你现在还是以学习为重,钱的事情还是交给我和你妈来想办法吧,”林宇的父亲有些惭愧的说道,毕竟他才是家里的顶梁柱,不论是林宇的大学学费还是给母亲看病的钱,本来都应该由他这个家里的男人来解决。

“要不,这次我跟你一起去羊城,和村里其他年轻人一样到大城市打工?”父亲能够想到的办法也只有这个了,留在村子里面干活是赚不到钱的,最多也就维持在温饱线而已,所以很多村里的年轻人都出去大城市打工了,父亲觉得自己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做一做体力活还是可以的。听那些回来的年轻人讲,在大城市随便找个工作每个月都能有几千块的收入,这对土生土长在山村的父亲来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看着前方像油画一样画出的一块一块田野,还有在田野中劳作却自得其乐的村民们,林宇很坚决的对着父亲摇了摇头。对他来说,自己家乡的这个山村就是一座世外桃源,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与世无争,享受着悠闲恬淡的生活,尽管不可能大富大贵,但这样的生活状态同样是很多城里人想要都无法过上的。

要是自己的父亲出去打工,找一份体力活当然是很容易的,也能为家里减轻不少的经济负担,可一旦那样的话父亲就失去了他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事情,对生活的享受。

林宇觉得为了每个月那几千块工资,不值得让父亲失去如此宝贵的东西,他就应该像过去一样,在春天播下种子,在秋天等待着果实的丰收,吃着从地里采摘回来最新鲜的蔬菜,偶尔还能从稻田中抓回半桶泥鳅,或者在山上发现一只掉进陷阱里的野兔。

“你们就别操这份心了,留在家里正好可以照顾奶奶,学习和工作我会平衡好,不会让兼职耽误我上课的时间,”林宇自然不能告诉自己的父母,其实大学生要么是在寝室里打游戏,要么就是在课堂上睡觉,没有几个人会像高中一样天天捧着课本学习。

好不容易说服了父母以后,第二天吃过早饭林宇便早早的离开家里,坐上上午唯一的一趟班车前往县城的火车站。林宇向辅导员请假的时间只有三天,有了第一天火车晚点的教训,林宇不得不预留出足够多的时间,以免自己无法按时返回学校。

离开家之前,林宇特地去奶奶的房间看望了一次,不是担心她的病情,而是要确认自己心中的那个推测。果然,一天过去,奶**顶上悬浮的数字出现了改变,从4391变成了4390。

奶奶的脸色依旧看起来很不好,就连呼吸都有些微弱,可是林宇心里却喜不自胜,他没有吵醒奶奶,帮她拉了拉盖在身上的被子之后,悄悄从房间走了出去。

小客车一路弯弯绕绕,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终于从林宇的乡村来到了县城火车站。和刚才的环境相比,这里明显要嘈杂许多,虽然周围看到的面孔还是很质朴,但林宇心里那种宁静的感觉渐渐消失了。

回去的火车非常意外的没有晚点,林宇在天黑之前返回到了羊城大学,也许是快到考试周的原因,室友许飞航告诉他,周光华居然一个人去图书馆上自习了,这让还在打着游戏的他有了一种深深的负罪感。

“林宇,要不你陪我一起打吧?”许飞航朝着林宇露出了乞求的眼神,他现在的心态是,明知道自己堕落,还硬要拉一个人下水。

林宇当然能够体会许飞航现在的想法,他们计算机专业学生每个人都可以堂而皇之地要求家里给自己配置一部电脑,理由只需要一条就够了,没有电脑怎么学习编程和C语言呢?但事实上电脑到手以后,用它来编程也许只能占到百分之一的时间,剩下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沉浸在各种激烈的战斗当中。所以计算机学院,也被老师们看成了羊城大学里面最堕落的一个学院。

这种堕落的风气,学生们自己自然也是清楚的,更何况能够考入羊城大学计算机系这样的热门专业,本身都是一些高中时代表现突出的学生,要怪只能怪现在的网游太让人着迷,这些学生也只好沉浸在堕落与反省的不断挣扎当中。

现在最喜欢包夜的室友居然一个人去上自习了,这对许飞航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他还没办法做到也关上电脑跑去自习室,但同时也无法继续心安理得的玩游戏了。

如果叫上林宇跟他一起,那么情况就完全不一样,至少可以确定,自己不会是最堕落的那一个。在许飞航满怀期待的眼神中,林宇给他彻头彻尾的浇了一盆冷水,“我手上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现在没有心思玩游戏了。”

林宇的语气有些冷淡,当然不是为了打击许飞航,而是他现在的心思全部都放在如何给奶奶筹钱治病上面。他告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钱不够还可以向老板先借,可事实上林宇并没有这样一个可以借钱的老板,所以他必须在短时间内赚取到足够多的钱。

许飞航脸上有毫不掩饰的失望,他转头看了看自己画面精美的游戏界面,长吁短叹了一番,最后竟是破天荒地选择了关机,拿了几本专业书默默的走出了寝室。不过刚要把门关上的时候,许飞航伸出了半颗头,嘴里冒出一句让林宇哭笑不得的话,“那个,我们学校的图书馆,是在哪边来着...?”

寝室里出现了难得的安静,林宇也在这个时候点开了死神游戏的图标,他很想知道自己是否有新任务可以做,这样或许能够让他得到一笔快钱。

第四十二章 豪宅妇人

游戏界面像往常一样迅速打开了,里面的虚拟形象仍然和自己一模一样,不过不论任何时候它都是戴着那顶死神之帽。

林宇仔细查看了游戏上的每一个选项,和三天之前自己回家时并没有什么差别,当然任务那一栏也没有出现任何新的信息,这让林宇不由得失落起来,目前来看,要赚钱还是只能靠自己一单一单的送外卖了。

林宇看了一下时间,现在正好是晚上六点,客户订单最集中的时候,林宇赶紧点开了那个外卖APP...

......

同样是在羊城,林宇或许永远也没有机会去的顶级豪宅小区,一个慵懒的妇人斜靠在沙发上,从她的角度可以直接看到外面珠江的夜景。这个时候高耸入云的羊城电视塔已经亮起了五彩斑斓的灯光,别致精美的造型让它赢得了一个小蛮腰的外号。

珠江夜景是羊城的一大特色,普通游客要花上数百元才能坐上夜游的船只,一睹羊城的繁华与美丽。可是这位妇人只需要躺在自家的沙发上就可以看到同样的美景,这也许是顶级豪宅的标配,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地段,再加上俯瞰珠江的最佳视角,所以这片豪宅的最新报价已经超过了每平米十五万。

妇人的旁边站着一个戴着白手套的管家,管家看上去在五十岁左右的样子,浑身透露出一股沉稳和儒雅的感觉。

“夫人,下面是这一周发生的社会新闻,你想要听吗,还是需要休息一下?”管家手上拿着一叠报纸,他刚刚读完了妇人最感兴趣的经济板块,不确定是否应该继续。

妇人在沙发上动了动身子,“我还不困,挑一些有趣的社会新闻念给我听吧。”妇人的视线注视着前方的珠江,有一条游船刚好在她的眼皮底下开过,只不过船上的游客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成了这位居住在顶级豪宅当中妇人眼里的风景。

管家挑了几个车祸和歹徒意外伤人的事件念了出来,但这几条新闻显然没有引起妇人的兴趣,管家不由得在心中暗暗自责了一番,没有让夫人开心起来便是他工作的失职。

“还有其它的吗?”妇人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嘴里淡淡的说了一句。

管家隔着一副老花镜,眼神迅速在报纸版面上下搜索,一条特别的新闻让他眼前一亮。“夫人,你可以听听这一条,”管家似乎终于松了一口气,“羊城大学最近曝出有毒蛇出没,一条学生养的金毛猎犬被咬死了,不过好在目前还没有出现学生伤亡的情况。”

“羊城大学里面也有毒蛇?”妇人诧异的问了一句,在她的印象里,大学校园应该是草坪上到处都有围坐在一起意气风发的学生们,怎么这种地方还会有毒蛇?

“也许是树林深处才有吧,好在只是咬死了一条宠物狗,”管家陪伴了夫人很多年,所以对她的心思拿捏的极准,他发现夫人这段时间精神状况有些颓废,所以灵机一动的说了一句,“夫人,要不要也去买一只宠物狗,可以让她陪你消磨时光?”

妇人慢慢从沙发上坐了起来,她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面,对着前方美轮美奂的夜景竟是叹了一口气,“我都这把年纪了,还养宠物狗干嘛,如果是要消磨时光找乐子,还不如给我招一个年轻力壮的男佣回来...”

......

晚上九点钟,林宇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寝室,他故意延长了送单的时间,好让自己可以多赚一点外快。可就算这么努力,一晚上他接到的订单也不过三十个而已,对于昂贵的医药费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

但除了这个之外林宇也没有其他赚钱的途径了,他逃掉了接下来整整两天的课程,再加上周六日周末时间,没日没夜的送了四天全职外卖,总共也就完成了四百多单而已,平均下来一天赚一百块钱。

周一的时候林宇接到了父亲的电话,他们已经把奶奶送到了市人民医院,接下来要进行住院检查和治疗,只不过还没有进行任何具体的诊断,光是办理住院手续就花了一千多块钱,林宇交给父亲的三千块钱已经花掉一大半了。

电话里父亲的语气有毫不掩饰的担忧,他本以为三千块钱已经很多了,哪里知道在大医院里花钱跟流水没什么区别,他觉得光靠林宇的兼职工作,不可能帮奶奶赚到足够多的医疗费。

林宇听了父亲的话心里也暗暗吃惊了一下,他的想法是既然奶奶没有生什么大病,自己辛苦一点再东拼西凑一下,总是能够应付过去的。林宇也没有想到检查还没开始,就能够花掉这么多钱,按照这样的情况来看,就算自己每天送一百单外卖也是远远不够的。

林宇在电话里安慰了父亲一番,并告诉他自己会向老板借一笔钱,过几天就会把钱打到他的银行卡里,所以让他只要在医院安安心心的照顾奶奶就行。

电话挂断之后,林宇不禁有些愁眉莫展,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么一个慷慨的老板,他现在送外卖的工作只是兼职,老板只会按他完成的订单量来算钱,绝对不可能提前预支工资给他,因此去哪里凑钱成了摆在林宇面前的一道难题。

林宇拿出了一直带在身上的死神之帽,这个来自死神游戏的道具可以让他变成完全的灵魂形态,穿梭任何建筑物都不在话下,林宇想到了一个解决自己难题最快捷的办法,各大银行的保险柜。

只要自己戴上死神之帽,再坚固的保险柜对林宇来说都如入无人之境,那里藏着大把的金条和钞票,解决奶奶的医疗费完全不费吹灰之力。

这是林宇走投无路之下的办法,不到万不得已林宇也不想这么做,但在这之前,他还是想最后尝试一下,死神游戏的幕后‘老板’是否愿意借一笔钱给自己?

他在死神游戏的对话框里面输入了一条信息,“我现在急需一笔钱给奶奶看病,能不能把以后任务的慰籍值提前预支给我?”

第四十三章 应聘男佣

现在的林宇需要的不是一个新的任务,而是将往后几个任务的慰籍值都提前预支,这样或许才能让奶奶顺利地医治好疾病。

死神游戏终于有了回复,“对不起,按照游戏规则,只有任务完成之后才能发放慰籍值,不过想要马上获得一大笔钱,我可以给你提供另外一个方法。”

林宇的眼神亮了一下,他很快问了一句,“还有什么方法?快告诉我。”

“经过我的搜索,现在有一个任务很适合你,只要完成它,你就有足够的钱帮奶奶看病,”死神游戏给出了问题的答案。与此同时,林宇的手机响起了叮的一声,任务选项卡上果然多出了一个金黄色的感叹号。

林宇没有想到,死神游戏给出的解决办法仅仅是完成另外一个任务,难道这个任务的慰籍值特别高?按照以往的情况来看,单个任务最高的慰籍值也不过一千而已,要彻底解决奶奶的医疗费,除非这个任务能够奖励自己一万!

林宇在将信将疑当中点开了任务选项卡,他没有去看任务信息中的内容,而是直接瞄向了完成任务所获得经验值和慰籍值的地方,但让林宇失望的是,他发现这个任务的慰籍值虽然比上一个要高一些,但也仅仅是一千二而已。

林宇有种自己被耍了的感觉,他在对话框里有些气愤的输入了一句,“完成任务只能获得1200元的奖励,这哪够我奶奶看病的?”

死神游戏的回复倒是没有任何情绪的变化,“你先看看这条任务的内容,钱并不是来自于完成任务之后的奖励,而是雇主聘用你支付的工资。”

林宇有些诧异的看着雇主这两个字,作为死神,一向都是把已经死去的灵魂带往魂界,又何来雇主一说?

在死神游戏的提醒之下,他才认认真真地读起了任务上的内容信息:羊城市中心顶级豪宅帝景,居住着一位晚年孤独的妇人,她所剩下的生命已经不多,这一次,你的任务是完成她生前的遗愿,陪伴她走完生命中的最后一段时光...

周六RB来是林宇赚外快最好的时间段,不过这个周末他既没有去送外卖,也没有兼职其他小时工,而是来到了一个根本不属于他的地方,帝景豪宅区。

帝景的位置距离羊城大学大概有一个小时的车程,为了避免迟到,林宇提前一个半小时就出发了,好在一路上都畅通无阻,所以当他抵达豪宅区的时候还多了整整四十分钟的时间。

不进入富人的圈子,永远都不会知道他们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林宇刚刚踏入帝景小区的那一刻起,就被眼前的景象深深震撼了。

在这种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帝景小区内部居然别致的像一座精心设计的园林,不仅到处都是鲜花绿草,还有一条碧绿的小溪蜿蜒而过,目光所及之处三步一廊四步一阁,似乎永远都看不到这座小区到底有多大,也无法猜测山石后方又是怎样一幅美景。

当然,这样的小区是不可能让林宇独自走进来的,死神游戏给他发布了一条招聘信息,上面写着这个妇人要招聘一位年轻的男佣,底薪写着两万起。

这就是死神游戏给林宇指的一条明路,不是通过完成任务赚钱,而是应聘这位女富豪的男佣,一旦做完一个月,就可以拿到两万块的工资。

现在的他正被女富豪的司机接进小区,作为一个在校大学生,林宇自然不知道羊城还有这么一个赫赫有名的豪宅,不过光听名字就知道来头不小,现在看到豪宅区内鸟语花香的风景,和外面嘈杂的世界完全是天差地别,林宇才终于体会到,原来这就是富人的生活。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升到LV2等级的原因,林宇发现自己现在的这个任务和之前有明显的区别,不论是跳楼的女大学生还是被毒蛇咬死的宠物狗,她们都是死了之后才由林宇这个死神带去魂界,可如今女富豪还好好的活在世上,自己居然要介入她死前最后一段生活,林宇有些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情去面对那位妇人。

更让林宇有些尴尬的是,招聘条件上出现了一句有些暗示性的话:年轻力壮,外貌俱佳者优先!

结合女富豪目前是单身而且膝下无子的情况,这不得不让林宇产生了一些不好的猜想,她到底是想招聘一个男佣还是,一个男宠?

对林宇来说,他很迫切需要这么一个高薪的职位,可是又不想让自己的工作有其他附加条件,他也不认为自己普通的长相和身材有什么竞争力,所以女富豪如果真的是想找一个男宠,那么他能应聘上的机会将是非常渺茫的。

就在忐忑不安当中,林宇在司机的指引下来到了应聘地点,这里应该是女富豪专门用来接待客人的地方,各种高档的家具和摆设让林宇看得一阵眼花缭乱。

他发现自己虽然来得很早,但还是有几个人比他先到了,他们或是坐在沙发上,或是站在巨大的落地窗旁边,每个人脸上都有一种难以掩饰的紧张情绪。

林宇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桌面上摆放着已经沏好的茶水,他端起自己面前设计古朴的茶杯,一边品着茶,一边暗中观察自己的竞争对手。

站在落地窗旁边的那个人穿着很时髦,头发经过了一番精心的打理,用某种定型啫喱摆出了一个潇洒不羁的造型,他的脖子上挂着一条显眼的银色首饰,虽然只能看到对方的侧面轮廓,但林宇可以肯定这个人一定长得不赖。

接下来,是在会客厅一直闲不住走来走去的壮男,从林宇刚进门时就注意到了他的存在,因为他居然在这样一个应聘的地方还举起了哑铃。没错,就是在健身房才能看到的那种黑色哑铃,壮男旁若无人地锻炼着自己的手臂肌肉,每做一次便能看到他的肱二头肌高高隆起。

然后是和壮男完全相反,坐在沙发上一直都很安静的年轻小伙子,他看上去似乎比林宇的年纪还小,一张脸蛋长得白皙细嫩,嘴唇透露出微微的红色,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洁白的虎牙更增添了几分可爱。

林宇也礼貌性的朝着对方笑了一下,不过一颗心很快就沉了下去,心中暗自发了句牢骚,这是什么情况,时髦帅哥、健身猛男、还有白嫩小鲜肉都来了,我还能有机会?

第四十四章 面试开始

后来又陆陆续续来了几个应聘者,无一例外的,他们要么有着姣好的外貌,要么有着魁梧的身材,还有人穿上了一整套的名牌西装,就像是来出席一个盛会。

不得不说,林宇站在他们中间显得特别突兀,短袖T恤加上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还有一双露着脚趾的凉鞋,这种在大学校园里再寻常不过的打扮,来到这里却成为了彻头彻尾的吊丝。

林宇开始有些后悔,既然这次面试对自己来说那么重要就应该好好准备一下,虽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衣服,但至少白衬衫和西裤还是有的,再稍微打扮一下,也不会沦落到现在如此尴尬的境地。

喝了几杯茶水之后,不知不觉便到了面试的时间,林宇看到一个穿着得体的管家走了出来,光是形态举止就能够看得出对方很有涵养。他把一个面试者叫了进去,然后叫另外一个人做好应聘的准备。

气氛一下子就变得紧张起来,来到帝景这样的豪宅小区面试,又站在一个可以直接俯瞰珠江的会客室,每一个应聘者都能猜想到这位女富豪的身价有多么恐怖。虽然在招聘信息上写着起薪两万,但和这样的富豪做伴,说不定对方一高兴就随手发个几万块的奖金,甚至赠送一间她不想要的房子也是有可能的。男佣的职位只有一个,谁都想成为被女富豪选中的幸运儿。

大概过了七八分钟的样子,第一位面试者被管家带了出来,他的脸色看上去很不好,没有说一句话便匆匆离开了。

看到这一幕,一众应聘者越发心里没底了,至少从外表来看对方属于中上水平,没想到面试也会如此不顺利。

林宇注意到时髦帅哥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镜子,开始不断拨弄他那已经完美无缺的发型,肌肉壮男也把哑铃放到了一边,开始用双手撑在瓷砖地板上一下一下的做起了俯卧撑,一直坐在沙发上的白嫩鲜肉倒没有什么明显的动作,只是紧张地咬起了自己的下嘴唇...

几分钟后,第二个面试者再次被管家带了出来,他对着所有人摇头叹了一口气,脸上有显而易见的挫败表情。这位面试者全身上下穿着一套昂贵的高档西装,整个人温文尔雅,散发出一种普通人不具备的贵族气质,当他刚刚来到这间会客室的时候,很多人都在心里把他默默当成了有力的竞争对手,可就是这样的存在,仍然在几分钟之内就出局了。

第三个面试者正是那位肌肉壮男,他被叫起来的时候刚好做完了第一百个俯卧撑,无论手臂和胸肌都呈现出一种充血的状态。管家看了肌肉壮男一眼之后,脸上第一次露出了些许的笑容,“跟我来吧,希望你能让夫人满意。”

壮男和管家消失在了过道的转角处,剩下的面试者不由自主的往那个方向张望,心中越发好奇,那位夫人挑选男佣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林宇此时也有和他们一样的心理,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如果这个时候能够听一听女富豪面试时说的话,就可以大概判断出她的喜好了。但没有人敢在这个时候走到过道的另外一边,因为一旦被管家发现,可能连面试的机会都没有。

但对林宇来说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再简单不过,他甚至可以毫无顾忌的亲临面试现场,借着上洗手间的动作避开了其他人的注意,林宇偷偷戴上了死神之帽,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走上了过道,直接跨进了壮男正在面试的地方。

这里的布置类似于一间高档办公室,负责提问的仍然是那名管家,而他口中的夫人就坐在他身后的沙发上。林宇第一次见到了或许是自己未来雇主的模样,她看上去也只有五十多岁的年纪,也许是因为保养得当,可能实际年龄还要大一些。她的长相和电视上大多数有钱人类似,白皙肉感的脸部,给人一种富态和贵气的感觉。

女富豪似乎对面试的事情不太上心,就算壮男在她面前显摆身体各处的肌肉,女富豪也只是偶尔瞄上一两眼罢了。

“你的资料写着你是一名健身教练,从事健身行业有几年了?”管家一边翻着资料一边问道。

壮男脸上露出了憨厚的笑容,“有四五年了,从体育学院毕业之后就当了健身教练,每天都至少要健身两个小时,”壮男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撸起袖子秀出了他的肱二头肌,像小山一样高高隆起的肌肉,自然特别显得有男性魅力。

管家很满意的点了点头,不过当他看向夫人方向的时候,发现对方并不为所动。管家接着问道,“你认为,怎样才能当一名合格的男佣?”

对于这个问题,肌肉壮男显然早就想好了,他不假思索的回答了一句,“就是百分之百服从夫人的吩咐,夫人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就算上刀山下火海也绝对不说一个不字。”肌肉壮男说得慷慨激昂,把自己突出的胸肌拍得啪啪作响。

“你真的能够为夫人做到这些?”管家用讶异的语气问道。

“当然,我不仅能够当夫人的男佣,还可以当她的保镖,就算遇上三五个歹徒围攻,我也有自信全部把他们打趴下,”肌肉壮男扬了扬手里的拳头说道。

但这样一番热情的宣誓非但没能打动女富豪,反而从她嘴里换来冷冷的三个字,“出去吧!”

肌肉壮男脸上的憨笑一下子就僵住了,他本以为自己无可挑剔的身材,再加上那些信誓旦旦的话,一定能够让女富豪动心,毕竟他所在的健身房有很多VIP女客户就是这样被自己搞定的,不惜花大价钱买下了他整套的私教课程,没想到在这里却遭遇了冷脸?

肌肉壮男有些不甘心的说了一句,“我的腹肌也练得很好,你看,有整整八块...”

只是还不等他把衣服全部撩起来,管家已经从红木办公桌旁起身,把肌肉壮男从房间里带了出去。

第四十五章 上场

接下来林宇看到的也是一张熟悉面孔,他在开门的那一瞬间总算把一直拨弄头发的手指放了下来,正是所有应聘者当中最会打扮的时髦帅哥。

根据林宇的观察,时髦帅哥从第一个应聘者进去之后就开始拨弄自己的头发了,估计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但现在再看他的发型,根本就和当初一模一样。

时髦帅哥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雍容华贵的夫人,他开始微微眯起了自己的眼睛,似笑非笑的嘴角轻轻扬起,眼神中透射出任何一个女性都无法抵挡的电力。

林宇在心中暗自赞叹了一句,真是高手,这种撩人的表情恐怕只有在电视剧里面才能看到,比起刚才的壮男只会秀自己身上的肌肉,用眼神放电的手段显然高明多了。

女富豪开始有了明显的回应,她上下打量了一番站在前方的应聘者,似乎正在考虑对方是否就是适合当男佣的人选。

管家依旧开始问一些基础性的问题,“你以前是做什么工作的?”

时髦帅哥在回答问题的时候,还不忘给夫人的方向送去了一个秋波,“我以前是做公关的,跟很多社会上流人士都打过交道。”时髦帅哥觉得自己很懂这种有钱女富豪的心思,不管她们是白手起家还是通过离婚获得了巨额的财产,表面上看再怎么光鲜亮丽,其实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感情上的遗憾。如果她们能够拥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婚姻,也就不会在晚年的时候还来招聘什么年轻力壮的男佣了。对付这样的有钱人,时髦帅哥觉得自己身上拥有她们想得到的所有东西,年轻、帅气、充满活力、还能够带给她们遗忘已久的恋爱感觉,所以时髦帅哥从踏入这个房间开始,就觉得那个唯一的男佣名额非自己莫属。

“能不能具体说一下,是在哪里做公关工作?”管家追问了一句。

时髦帅哥脸上有些犹豫,但还是如实的说了出来,“一个叫做醉爱俱乐部的地方,”看到管家和夫人的脸上都很是疑惑,时髦帅哥又补充道,“简单来说就是一家,夜店。”

林宇在一旁毫不顾忌地笑出声来,反正他的声音也不会被人类听到,怪不得时髦帅哥这么会打扮,眼神又电力十足,原来都是在夜店里训练出来的。林宇当然没有丝毫看不起他的意思,只不过连夜店公关都来应聘当男佣了,这件事本身就有点好笑。

女富豪的脸明显耷拉了下来,视线也很快的从时髦帅哥身上移开了。管家倒是问出了一个面试以来最尖锐的问题,“做公关的时候,有没有和客人,睡过?”

时髦帅哥顿时尴尬得面红耳赤,“这个...这个,问题一定要回答吗?”

“不用回答了,出去吧!”沙发上的女富豪没好气的说了一句,连看都不愿意再看对方一眼。

时髦帅哥只好知趣地退了出去,他一边看着自己今天的精心打扮,一边不住地摇头叹气。

接下来的面试者无一例外的都被女富豪否决了,也包括看上去比林宇年纪还小的白嫩鲜肉,当他被数落了一句不够男人时,白嫩鲜肉便咬着自己鲜红的嘴唇哭着跑出了面试房间...

林宇自始至终都作为一个看不见的旁观者,观察了大部分人的面试过程,他渐渐发现这些人都误解了女富豪的意图,虽然招聘书上说需要一个年轻力壮的男佣,但这并不表示女富豪就想和男佣发生些什么,事实上一旦应聘者表现出轻佻的行为,往往会在女富豪身上起到反效果,比如肌肉壮男,还有那个时髦帅哥都是这样出局的。

林宇终于彻底放下了心中的顾虑,至少现在可以肯定,女富豪真的不是想要一个男宠,想要成功拿下这个高薪职位,自己必须用一个和其他人都不一样的方式才行。

“林宇,林宇在吗?”管家的声音从会客厅传了过来,林宇意识到该轮到自己上场了,他赶紧穿过几层墙壁冲到了洗手间,然后把死神之帽摘下,故作慌张地从洗手间走了出来。

“在,我就是林宇,轮到我了吗?”林宇脸上带着笑容问了一句。

管家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示意跟在他后面走。不过当他看到林宇身上胡乱穿着的T恤和牛仔裤时,管家的眼神中明显闪过一丝嫌弃的色彩。

踏入面试的房间,林宇表现得特别从容,毕竟他已经在这里待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为了表示自己的礼貌,林宇对着沙发上夫人的方向笑了一下,完全是那种朋友之间问候才会有的笑容,绝对没有任何挑逗的成分。

确保夫人注意到自己之后,林宇很快把目光移到了管家身上,他已经准备好了自己的应对策略,根本不需要千方百计的去讨好那位夫人,只要把她当成一个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就好了。

林宇的表现确实让女富豪有些意外,他是第一个不对自己阿谀奉承的人,虽然两个人的身份差距巨大,但对方似乎只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普通人。

“你现在,还是羊城大学的学生吗?”管家看了林宇的资料之后问了一句。

林宇很自然的点了点头,“我现在在读大二,学的是计算机专业。”

这样的背景对管家来说并不存在任何优势,所谓男佣当然是要会照顾夫人的饮食起居,一个还是大学生的毛头小子,肯定是没有办法做好这一点的。

“既然是在校学生,为什么想到要来应聘这份工作?我们招聘的男佣可是全职,学习和工作两者是没有办法兼顾的。”管家说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他都不知道这份应聘材料怎么会通过层层筛选进入到最后的面试环节,在他看来,在校大学生比那名夜店公关还更加不适合做夫人的男佣。

其实林宇当然知道,要是当了男佣可能就没有办法去学校了,但他为了筹集奶奶的医药费已经别无选择,再说了死神游戏告诉他,女富豪剩下的日子已经不多,就算是做全职也做不了很长的时间。

“我有不得不来的理由,现在我奶奶生病住院了,我需要一笔钱去支付她的医药费,”林宇当然不能告诉对方这是死神游戏派给他的任务,但光凭奶奶这一点就已经有了足够的说服力。

第四十六章 朴实的话

没想到林宇的回答,竟让一直温文尔雅的管家有了些许怒意,他用生硬的语气说道,“我们可不是什么慈善机构,夫人需要的是一名优秀的男佣,现在你的各方面条件都不太适合,面试可以到此结束了!”

在所有应聘者当中,林宇居然是第一个被管家否决的人,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出局,不过还没等林宇做出任何反应,另外一个声音意外地传了过来,“你奶奶,她病的很重吗?”

问话的正是坐在沙发上的夫人,和管家一脸的不满相反,夫人眼神中倒是出现了一些关切的神色。

“现在还在住院检查,具体病情还没有明确的结果,不过,不过住院费我家已经负担不起了,”林宇发现自己已经成功引起了夫人的兴趣,至少她的关切是出于真心的。

夫人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你能为了奶奶出来应聘当男佣,说明你是一个孝顺的年轻人,这一点在现在的社会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管家有种被人赏了一巴掌的感觉,他头一次自作主张的要把面试者赶出去,可事实证明这是唯一一个夫人想进一步了解的人,管家觉得自己越来越不懂夫人的心思了。

他只好硬着头皮又问了一句,“你现在有什么工作经验吗,还是一直待在学校而已?”

对于这个问题,林宇也如实的回答了起来,“自从上大学之后我就一直在做兼职,包括餐厅的服务生、钟点工、家教,我全都做过,现在主要在兼职送外卖。”

管家眼神中露出了明显的惊讶,他当然不会想到这样一个年轻人居然有这么丰富的工作经验,“你做过这么多兼职,是为了赚取生活费吗?”

林宇露出了坦然的笑意,“生活费以及学费都是通过我做兼职赚回来的,上大学第一天开始我就没问家里要过一分钱。”

管家和夫人互相看了一眼,他们没想到现在的年轻人当中还有如此特别的存在,还这么年轻就能够自力更生,的确很值得欣赏。

“可是男佣的工作和你做过的那些兼职都不一样,你觉得你的优势在哪里?”管家发现这个年轻人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开始认真考虑他是否真的能够当好一名男佣,于是问出了几乎每个面试官都会提的问题。

在这个房间,林宇已经听到了很多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比如肌肉壮男回答的是,他有健壮的身材,可以无时不刻保护夫人的安全,而时髦帅哥回答的则是,他很懂女人心,会时不时制造惊喜和浪漫,用不了多长时间夫人一定会喜欢上他。

这些答案表面上看去都突出了自己的优点,但根据林宇的观察,那并不是夫人真正想要的东西。他决定说出一个最朴实无华的回答,“我的确没有做男佣的经验,生活阅历也不够丰富,但我会在夫人需要的时候陪在她的身边,让她尽量开心的面对接下来的日子。”

林宇的语气非常诚恳,因为这些都是他的心里话,作为死神,他必须让夫人好好的走完生命中最后的时光,这也是他出现在这里的目的之一。

陪伴和开心这两个字眼,让女富豪的心里着实触动了一下,这样的话出自一个年轻大学生的嘴里,就更加显得难能可贵。女富豪也不知道这个年轻小伙子怎么会一下子就说中了自己最需要的东西,她虽然有着大把大把的金钱,每天都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可是除了钱,她似乎什么都没有了。

女富豪曾经在三十多岁的时候结过一次婚,但这段婚姻只维持了短短几年时间就结束了,之后女富豪决定自己独身一人生活,她不需要一个只会折磨她的丈夫和家庭。

一开始的时候,女富豪也觉得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没有了婚姻和看不顺眼的丈夫,她感觉自己的日子快乐了不少。女富豪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自己的事业上,随着公司做的越来越大,女富豪的身家与日俱增。

等她到了四十多岁,女富豪渐渐发现赚钱能给自己带来的成就感越来越少,事业上,她已经不再像过去那么有激情了。于是,女富豪开始从自己的公司中抽离出来,她引入了职业经理人制度,并开始将自己持有的股份转让或出售。

这一个过程持续了大约十年的时间,直到女富豪确定公司没有她也能够稳定的运行下去,她便成了彻彻底底的甩手掌柜。尽管她现在还持有了公司不少的股份,但早已没有了一票否决的权利,甚至过去几年公司的股东大会她干脆都没有出席过。

女富豪觉得自己有了这么多钱,应该可以好好的享受人生,她花了将近一个亿买下羊城最顶级的豪宅,除了看上设计师别具一格的设计风格,最让她动心的便是二百七十度的珠江夜景。不论在客厅、卧房甚至浴室,只要将电动窗帘打开,外面便是婀娜多姿的羊城电视塔和五光十色的绚丽江景。

女富豪认为这样的生活应该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她也曾经花了几个小时躺在浴缸里,静静的看着外面的珠江夜景,物质上的极大满足,让她暂时忘却了晚年的孤寂。尽管有时候女富豪也会觉得有些孤单,但她常常这样安慰自己,家人的陪伴是很多普通人都能享受到的,可是能够住进帝景这样的江景豪宅,在整个羊城都屈指可数,自己应该好好享受别人羡慕不已的生活。

只是夜景再美,总有看腻的一天,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女富豪发现自己泡澡的时候也不再打开窗帘了,她只是一个人静静的发呆,感觉自己的生活似乎变得空荡荡的。

女富豪不想去承认这是因为自己没有丈夫和孩子的原因,她把这一切归因于自己的喜新厌旧,因此女富豪疯狂的购入了越来越多能让她开心的东西,比如一架私人飞机、一艘随时可以出海的游艇、一栋坐落在荷兰的庄园、还有各种各样最新款的跑车...

这些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事物,的确能给女富豪带来不少的快乐,但让她失望的是,这些快乐全都转瞬即逝,直到最后她连开跑车出去兜风的兴趣也没有了。

女富豪不得不直面自己的内心,物质上的满足并不能给自己带来真正的快乐,也许,她需要的就是简简单单的陪伴而已。因此,女富豪才会发布了招聘男佣的信息,她不需要这个男佣来照顾自己的生活,因为自己手下的佣人已经足够多了,她希望对方能够像家人或者朋友一样陪伴自己,没有任何其他多余的成分,越简单纯粹越好。

说实话,今天面试下来女富豪是极其失望的,虽然有很多表面看上去不错的年轻人,可是他们一见到自己,眼神中就写着赤*裸*裸的金钱两个字,他们来应聘男佣职位都是别有目的,不可能带给自己类似于家人的陪伴。

但是眼前这个大学生却和他们不一样,他把自己当成了一个需要关怀的普通人,而不是一个可以谋取巨额利益的金矿,他从进门到现在没有用任何肢体或者眼神来讨好自己,从他嘴里说出的话语也是那么的朴实却又打动人心。

“你,希望我能够开心?”女富豪用微弱的语气问了一句。

第四十七章 表演魔术

在林宇的眼里,夫人并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富豪,而是一个即将生命走到尽头的长辈。她的年纪也许比自己母亲还要大一些,虽然享尽了荣华富贵,但却不得不面对孤独终老的结局。

对于一个即将死去的人来说,开心当然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在夫人闪烁的目光当中,林宇非常肯定的点了点头,“我希望你以后的每一天都开开心心的,不要再留下什么遗憾。”

女富豪心中很是触动,她也没有预料到自己最想要的答案竟然是从一个大学生口中说出来的,女富豪脸上第一次露出了些许的笑意,“那么,你能用什么方法让我开心呢?”开心对每一个普通人来说都是很容易的事情,也许是一笔额外的奖金,或许仅仅是上班路上居然没有出现堵车,这些小事都会轻而易举的让普通人雀跃起来,可是在女富豪这里却并不适用。

女富豪都忘了自己上一次真正开心是什么时候了,也许是那辆最新款的兰博基尼红色跑车被自己买回来的时候吧,但价值不菲的跑车被她开出去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有碰过了。或许是得来的太容易,女富豪自己都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情能让自己开心起来。

看到夫人的眼神,林宇意识到自己距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许就决定了自己能不能拿下唯一的男佣职位。他认认真真的考虑了几秒钟,然后煞有介事的回答了一句,“那个,我能够穿墙,这算不算...?”

几分钟之后,林宇表演了他口中的绝技,他先是把一个类似于魔术师帽子的死神之帽拿在手中,接着故意咬了咬牙,以破釜沉舟的架势冲向了他前方的墙壁。

夫人和管家都以为这个大学生一定是学过什么魔术,只不过他的道具实在有些简单,好像仅仅是手上的一顶黑色圆帽而已。

对于一般的魔术来说,明眼人都知道那是骗人的玩意,魔术师通常会利用观众的视觉盲点,加上一些特殊的道具,从而达到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结果。夫人本身也看过了不少的魔术,聪明的她经常一眼就能够看出其中的破绽,对于眼前年轻大学生表演的魔术,夫人其实并不抱什么期待,她甚至觉得对方说能够穿墙,只是给她开了一个玩笑罢了。

可就在夫人的心思刚刚闪过的时候,林宇已经跑到了距离墙壁不足一米的距离,他非但没有在这个位置停下来,反而将脑袋往前伸了伸,同时戴上那顶一直拿在手上的帽子,一秒钟之后,林宇的身形奇迹般地从房间里消失了。

夫人惊讶的立即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脸上写满了不可置信,因为刚才的这个魔术她居然没有看出任何一点破绽,就像是,那个年轻人真的能够穿墙一样!

管家也不受控制地发出了一声惊呼,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简陋又如此真实的魔术,就算是世界上著名的魔术师大卫科波菲尔,他在表演穿越长城的时候都用了好多混淆视听的魔术道具,可那个小伙子仅仅是一头撞过去而已?

林宇从隔壁的房间走了进来,他将死神之帽重新放好,心里不禁觉得有些惭愧,堂堂死神的道具竟然被自己用来表演魔术了,但除此之外,他真的想不出还有其他的办法可以哄夫人开心。

看到林宇重新出现,夫人看他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你的魔术太精彩了,可以说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好看的魔术表演!”夫人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连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此时她的脸上已经出现了久违的灿烂笑容。

“夫人,过奖了,”林宇谦虚的说了一句,显然自己的“魔术”表演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能不能再表演一次,我,还没有看够...”夫人的目光中露出了类似于恳求的神色。

......

男佣的职位,林宇自然是得到了,用夫人的话说,他是唯一一个真正能够让夫人开心起来的人。林宇也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讨富婆欢心的能力,不管如何,只要达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就行。

在林宇的要求下,夫人不仅预支了月薪的一半,也就是一万块现金给他,还答应林宇可以继续住在宿舍,她会选择周末或者林宇上完课的时候叫他做一些事情。

林宇也总算明白,夫人根本就不是要找什么照顾她的男佣,而是一个可以陪着她,帮她排解心灵孤单的伙伴而已。

林宇第一时间把一万块钱打到了父亲的银行卡上,父亲收到那笔钱的时候,终于相信自己的儿子真的长大了,在赚钱能力方面已经远远超过了自己。他告诉林宇奶奶的病因已经检查出来了,是患上了糖尿病,现在正在医院接受胰岛素的治疗,应该过不了多久就可以出院了。

林宇在网上查了一下,虽然以目前的医术糖尿病还不能根治,但只要通过药物将血糖控制在合理的范围,病人就可以保持和正常人完全相同的状态。

林宇突然庆幸自己有了死神的身份,要不是自己亲眼看到奶奶剩下的寿命,也不会如此坚决地叫爸妈送她去医院,无意之中,自己挽回了家人的性命。

林宇通过手机和奶奶进行了视频通话,在手机画面上奶奶的气色果然好了很多,似乎又回到了自己印象中那个硬朗的样子。林宇告诉奶奶要好好休息,自己从老板那里借来的钱可以慢慢还,完全不需要担心。奶奶在病床上感动的一塌糊涂,嘴上不断说着,自己是修了几辈子的福分,才会有一个这么好的孙子...

周三下午的时候,林宇还在宿舍准备去上头两节的计算机专业课程,突然手机出现了一个特别的来电,林宇接起电话之后小声的说了一句,“夫人,请问你有什么吩咐吗?”

打来电话的正是林宇的雇主,住在帝景豪宅里面的夫人,这还是他头一次接到对方的电话,林宇心里不禁有些忐忑,夫人到底会要求他去做什么事情?

第四十八章 鱼子酱品鉴会

电话里传来了夫人平和的声音,“在我面前,你不需要太拘谨了,今天下午,你有课要上吗?”

林宇犹豫了一下,虽然他已经和夫人商量好,只有在课后以及休息的时间才会履行男佣的职责,但今天是夫人第一次提出请求,林宇要是马上拒绝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毕竟夫人可是要给自己支付两万的月薪。

正所谓拿人手短,林宇可没办法做到只拿钱不办事,反正他对下午的专业课程也没什么兴趣,便顺水推舟的说了一句,“我刚好没课,夫人,需要我做什么?”

那边的声音听起来显然愉悦了不少,“下午有一个鱼子酱的品鉴会,我想你陪我去看一看,你在羊城大学等着就行,我叫司机开车过来接你。”

林宇在电话里回答了一句,“好的”,便匆匆挂断了。他听到了一个离自己很遥远的名词,鱼子酱,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应该是传说中价格堪比黄金的昂贵奢侈食品。

为了不让自己显得太无知,或者在所谓的鱼子酱品鉴会上出丑,林宇赶紧上网搜索了一下关于鱼子酱的基本信息。

过了大概十分钟的样子,林宇对于自己即将见到的鱼子酱有了初步的了解,这是一种由大型鲟鳇鱼鱼卵制成的东西,对于产卵的鲟鱼以及制作工艺都有极其严格的要求,比如真正高级的鱼子酱需要鲟鱼的年龄超过六十岁,而鱼子酱的整个制作过程也需要在鲟鱼死去的十五分钟内全部完成。

品种的严格要求加上鲟鱼产量的稀少,天然就决定了鱼子酱昂贵的制作成本,加上全世界无数的富人对它趋之若鹜,鱼子酱的价格自然又水涨船高。根据林宇查到的结果,最普通的鲟鱼鱼卵制作出来的鱼子酱售卖价格也在每公斤八万元以上,怪不得会有食物黄金之称。

她,就是要去参加这样的品鉴会?林宇难以理解的摇了摇头,富人的世界的确和自己差距太大了,他觉得自己这一辈子也不可能花几万块钱去买两斤食物。

司机大概四十分钟后出现在了羊城大学的门口,林宇礼貌性的对他打了一声招呼,接着便从自己生活的圈子,前往一个足以让他大开眼界的地方。

林宇坐的车是一辆奔驰系列,当然这只是夫人用来接送客人的工具而已,而她自己坐的则是一辆,劳斯莱斯幻影。

林宇下车后不久就看到夫人的车出现了,他只能默默收起自己惊讶的下巴,看着传说中的顶级豪车停在了自己的面前。

管家将夫人从车上搀扶了下来,几天不见,夫人的气色似乎变差了一些。林宇挤出一丝笑容迎了上去,夫人则是对管家吩咐了一句,“我还没有到走不动路的程度,你先在这里等着吧,我和小宇进去就行。”

“夫人,这...”管家脸上明显露出了犹豫和担心的神色,他用质疑的眼光看向林宇,打心底里就不觉得这个毛头小子能把夫人照顾好。

但夫人一点都没有要改口的意思,她放开管家的手臂直接朝前方走去,林宇只好打了个圆场说道,“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夫人,有什么我处理不了的事情会第一时间通知你。”

管家用一贯优雅的姿态点点头,他的身形笔直的站在劳斯莱斯旁边,戴着白手套的两只手掌交叉,目光一直锁定着夫人的背影,似乎要保持这样的姿势直到夫人再次出来。

林宇在心里暗暗佩服了一番,赶紧小跑了几步,跟在夫人的后面走进了这间隐秘的私人会所。

如果是外人绝对不会知道,表面上普普通通的一段走廊,走进去之后竟是这样一番天地。恰到好处的暖色灯光,无处不在的设计感,还有各种悬挂的艺术品,林宇感觉自己从踏上门槛那一刻起就进入到了另外一个空间,这里有显而易见的质感和品位,到处都透露出低调而奢华的气息。

夫人告诉林宇,这是她过去一个生意上的伙伴开的会所,虽然经营了快二十年,但总共的会员人数也没有超过五十个,因为要成为这家私人会所的会员,最低门槛是身家必须在十亿以上。

林宇极力克制住了自己的瞠目结舌,想着前几天自己还在为奶奶几千块的医疗费发愁,而这里随随便便就是...

同时林宇也意识到了一个事实,接下来自己要见到的人,每一个都会是这座城市里的亿万富豪。

夫人熟门熟路的走到了会所最宽敞的一个房间,里面已经有三、五个人聚在一起聊天,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个高脚酒杯,一边品着酒一边谈笑风生。

让林宇意外的是,这些亿万富豪当中还有年轻人的存在,看上去他的年纪应该不满三十岁,却也和其他富人一起自得其乐的品着手里的红酒。这个人应该是富二代吧,林宇心里有些不平衡的想着,他可不相信有谁能够在三十岁之前通过白手起家赚到十亿以上的财富。

好在能够刺激林宇的只有一个,其他的富豪要么头发花白,要么挺着一个大肚子,看上去年纪至少都四、五十岁了。

夫人和在场的富豪打了几声招呼,从侍者手上接过一杯红酒之后,也加入到了他们聊天的话题当中。林宇很自然地退到了一边,他并没有想过要融入这些富豪们的圈子,更加实际的原因是,这些富豪聊天的话题自己根本插不上嘴,比如有人问了一句,他想在自己的私人飞机上增加一个蒸汽房,应该如何操作?

林宇只好故作平静的听他们谈论一个个惊人的字眼,飞机上的米其林厨师、法国波尔多地区的酒庄、还有纽约曼哈顿一名影星想要出售的别墅...

过了大概二十分钟的样子,鱼子酱品鉴会似乎终于要开始了,因为林宇看到入口处有两个人走了进来,一个手里提着一只方形的箱子,像是供应商,另外一个富态尽显,脸上总是挂着和善的笑容,应该是这家私人会所的老板。

“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富态中年男人用响亮的声音说道,“现在,鱼子酱品鉴会正式开始!”

第四十九章 食物黄金

在众多富豪的注视之下,供应商将一个一个圆形的盒子取了出来,它们的外形和飞碟有些类似,全都是统一的金黄色泽。

供应商一边摆放着圆形金属盒,一边给周围的富人介绍道,“这一次我给大家带来了最上等的鱼子酱,除了品质最高的Beluga,还有一个更大的惊喜将在后面揭晓。”

供应商短短的一句话,成功引起了富豪们的注意,要知道Beluga鱼子酱一直都享有黑金之王的美誉,这种稀有的鲟鱼在全世界年产量也不足一百尾,而且只有超过六十岁的成熟Beluga鱼才有资格制作成鱼子酱,所以这种黑金之王经常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今天运气不错,你也可以尝尝有名的Beluga鱼子酱,”夫人神色淡然的说了一句,所谓的黑金之王她当然吃过很多次了,只不过前段时间供应商一直处于缺货状态而已。

“我,也能吃?”林宇几乎是下意识地深吸了一口气,来之前他只在网上了解到,最便宜的鱼子酱一公斤也要好几万块钱,现在拿出来的可是黑金之王,价格或许要高出数倍甚至十几倍都有可能,也就是说一小口吃掉的可能是上千块钱。

夫人看到了林宇的紧张表情,脸上露出了些许的笑意,“你参加的可是鱼子酱品鉴会,当然可以随意品尝了,等下你想吃哪种就吃哪种。”

林宇瞬间有了一种赚大了的感觉,既然是品鉴会,那么自己品尝鱼子酱肯定是不需要付钱的,只要吃上一小口,就相当于赚了自己一个月的兼职了。同时林宇也相当好奇,这东西能够卖的这么贵,到底有什么好吃的?

供应商摆出了五六个金属盒之后,开始将放在最前面的一个盖子打开,同时嘴里说了一句,“为了让Beluga鱼子酱能够最好地储存下来,我们的包装盒全都是用24k纯金打造,确保让大家品尝到最新鲜的味道。”

富豪们都是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看到供应商把纯金的盒盖放到一边,眼睛都没有眨一下。林宇却在心里几乎咆哮了起来,我靠,盒子都是24k纯金,光这个盒子就得值多少钱?

供应商将几把金色的小勺子放在了桌面上,不用说,那些勺子肯定也是纯金打造的。“为了品尝到鱼子酱最原始的滋味,我希望大家可以先把它放在手背上,然后再从手背吃下去,这样可以避免金属的气味影响它的口感。”

供应商说着做了一个示范的动作,她将左手手掌竖起,然后把勺子里面的鱼子酱放在了自己虎口的位置,接着才从虎口把鱼子酱全部吃了下去。

对在场的富豪们来说,这也算是一种新式吃法,因为之前的供应商并没有做过类似的示范,他们一个个走到了桌台的旁边,开始有模有样的学了起来。

林宇越来越觉得这些富豪实在太讲究了,还说什么勺子有金属气味,会影响口感?大家吃饭的时候不都是用金属勺子吗,什么时候在勺子上闻到过气味了,更何况,这可是一只纯金的勺子。

林宇跟在夫人的后面,优哉游哉的走到了桌子的旁边,他当然不能表现出一副猴急的样子,就算这一勺能够值自己兼职一个月的工资,林宇也要做出吃家常便饭一样的表情。

终于看到了桌面上黄金盒子装着的鱼子酱,林宇发现它们的外表只能用一般来形容,根本就不是那种一看就让人胃口大开的卖相。总体看上去像一颗颗堆在一起的黑珍珠,只不过个头要小了不少,鼻子也没有闻到鱼子酱有散发出任何气味。

夫人率先舀了一小勺,然后把鱼子酱放在了自己左手虎口的位置,林宇自然也依样画葫芦的照做了一番,只是在用小金勺挖鱼子酱的时候,林宇的手指不受控制的颤抖了一下,因为他真的有种在挖金矿的感觉。

林宇仔细看了一下自己虎口上的鱼子酱,上面每一颗的形状都圆润饱满,隐隐闪耀出一种类似于金属的光泽,晶莹的颗粒中似乎饱含了无穷的生命力。

近距离观看之后,林宇居然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口水,似乎感受到有一种人间美味正在召唤他。林宇一口将所有的黑色黄金都吃了下去,他能感觉到圆润的鱼子在他舌尖一颗颗分离,在上颚微微用力之下,珍珠般的鱼子在他嘴里接连爆开,醇厚鲜美的味道一下子席卷了他所有的味蕾...

“唔~,”林宇发出了一个享受的气音,当所有的鱼子在他嘴里全部爆开时,林宇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人间极品。

“小宇,你觉得味道还行吗?”夫人也刚刚把嘴里的鱼子酱吃完,她没有露出任何享受的表情,倒是微皱着眉头问了一句。

“行,还行吧...,”听到夫人的声音,林宇有种从天堂又回到了人间的感觉,但从夫人的表情来看,她好像还对这些鱼子酱不太满意。

“我以前吃的都是一百岁以上鲟鱼产的鱼卵,个头要比六十岁的大一些,所以口感会更好,味道也会更加浓郁,”夫人在林宇的身旁低声说了一句。

林宇只好装作很懂行情似的回答道,“这些鱼子的确小了一点,吃起来,不够过瘾...”

和夫人不同的是,其他在场的富豪似乎对供应商提供的鱼子酱很是满意,他们吃完之后互相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了赞许的神色。

供应商显然意识到售卖的时机已经到了,她将纯黄金的盒盖重新放在了圆形盒子的上方,带着一种温和的笑容对大家说道,“这一次鱼子酱的品质想必大家已经知道了,我总共拿到的货也只有十盒,其中五盒已经被三家五星级酒店预订掉了,剩下的我都给大家带了过来。如果想把这些难得的美味带回去,现在就可以出手了,它们的售价是每千克十五万。”

十五万?林宇疑惑的抬了抬眼,虽然这样的价格已经让普通人咋舌了,但和林宇想象中的售价还有一些差距,毕竟这些鱼子酱不是产自于品种最好的Beluga鱼吗?

不过,林宇很快听到供应商补充了一句,“当然,价格的单位是美元!”

第五十章 天价

林宇很快在脑海里算了一下,按照现在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概是六点七,也就是说每公斤鱼子酱的售价高达一百万人民币,这真的和直接吃黄金没什么区别了!

一边是林宇的目瞪口呆,另外一边却是富豪们的,抢购。林宇甚至听到了一个迫不及待的声音,“三盒,我先订下三盒了!”

不过这个声音很快引起了众人的不满,“李老板,你这就不对了,鱼子酱总共才五盒,你一个人就买走三盒,那我们不是白来了吗?”

“就是就是,好东西应该大家分享才对嘛,”另外有一个苍老的声音说道。

本来安静的私人会所顿时变得喧哗起来,但是林宇注意到夫人并没有购买的打算,她的视线看向了桌面上第六个金属盒子,根据供应商一开始说的话,那应该是她给大家准备的惊喜。

过了整整十分钟,会所重新回到了它隐秘高贵的状态,耳边不同的声音也消失了,因为在会所老板的出面调解之下,最终五盒鱼子酱被卖给了五个不同的富豪,就连那个被打开品尝过的样本,也被人以原价买走了。

这些富豪全都是直接刷卡消费,就在供应商忙着结算的时候,林宇发现她在这短短半个小时的时间里,营业额就已经超过五百万了。

供应商喜滋滋地将所有的票据收好,然后把最后一个金属盒摆在了桌面最中央的位置,她脸上的笑容显然比刚才更加灿烂了,“现在到了我要公布惊喜的时候,你们也许永远都不会猜到我还给大家带来了什么,请看!”

供应商话音落下的时候,纯金的盒盖同时被她打开了,好奇的富豪们全都凑了上去,接着这些富豪们的嘴里都发出了接连不断的惊呼声。

“天哪,这是传说中白化鲟鱼产出的鱼卵吗?”在场最年轻的富豪激动地说道,他明显对这种特殊的鱼子酱早有听闻。

“怎么这些鱼子酱是白色的,我还从来没有见过白色的鱼子酱?”另外一个挺着大肚子的中年男人脸上充满了疑惑。

“这应该就是极为罕见的白金级鱼子酱,能够生产这种白色鱼卵的鲟鱼已经处于快要灭绝的状态,”另外一个懂行的人解释了一句。

林宇也凑到桌前看了一眼,纯金盒子里面装着的鱼子酱的确和刚才的很不一样,如果说刚才的鱼子酱像是一颗颗黑珍珠,那么现在的这些更像是堆积在一起的钻石,它们在暖色灯光的照耀下,每一颗都特别晶莹剔透,闪耀出钻石一般的光辉。

白金鱼子酱?林宇第一次听到这个特殊的名字,和黑金相比,白金自然是更高的等级,那么它的售价一定会更加恐怖。

供应商收起了脸上的笑容,非常严肃的说道,“大家的眼光都很毒辣,没错,这就是鱼子酱里面的王者,白金鱼子酱。生产这些稀有鱼卵的,是澳大利亚墨尔本渔场的最后一条白化鲟鱼,所以,下次还有这样的机会,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经过供应商的介绍,富豪们开始对桌面上最后一盒鱼子酱指指点点,就连一直不为所动的夫人,脸上都露出了难掩的激动神色。

“白金鱼子酱,我只在十年前尝过一次它的味道,现在都记不清是什么滋味了...”夫人默默的说了一句,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前方那些钻石般美丽的事物。

“由于这种鱼子酱实在太珍贵了,所以就不提供大家免费品尝,而是直接售卖,它的价格是每公斤六十万美元,”供应商说出这个数字的时候丝毫没有嘴软,就像是这个天价再寻常不过。

六十万美元是刚才黑金鱼子酱的整整四倍,折合人民币就是四百多万的售价,在羊城这座一线城市,四百万人民币已经可以在市区买上一套小户型,而现在仅仅是买回一千克的食物而已。

如此高的价格就算是富豪都有些犹豫了,在他们已经买了一盒黑金鱼子酱的情况下,再花四百万人民币去买一个白金鱼子酱,也的确有些多余。

供应商目光扫视了一下,并没有发现愿意购买的富豪,心中暗自嘀咕了一句,看来这家私人会所也不怎么样,区区四百万就把他们吓到了,早知道应该把这盒鱼子酱推销给那几家五星酒店。

高级酒店经常会接待一些有钱人士,虽然他们的身家未必达到了亿万,但是在酒店里品尝鱼子酱并不需要整盒购买,酒店往往会分割成三十克左右一份出售,所以四百万的价格酒店是完全可以拿下的。

就在供应商准备尴尬地把盒子重新盖上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了,“这盒鱼子酱给我吧,这么稀有,六十万也值了。”

说话的正是李老板,他刚才叫嚣着要买三盒黑金鱼子酱,现在只得到了一盒,所以想要再买白金鱼子酱也是理所应当。

供应商嘴里微微的松了一口气,一旦储存鱼子酱的盒子被打开,它的售价就要打一个折扣,特别是在挑剔的五星级酒店采购商眼里,他们一定会要求低于六十万的价格购买。供应商本来都做好了要压缩利润的打算,现在总算可以原价出售了。

“李老板,你都已经买了一盒黑金鱼子酱了,这一盒白金还是留给我吧,”站在林宇身旁的夫人终于开口了,她的语气虽然淡定,但却有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架势,“另外,我愿意加价十万,用七十万美元的价格买下它。”

在场的人都没有想到夫人会说出这样的话,林宇当然也是倒吸了一口冷气,随随便便就加价十万美元,就算是会所里面的富人也要掂量一番,但夫人这么说显然已经是势在必得了。

林宇不禁暗自佩服夫人的果断,一旦出现了她真正想要得到的东西,夫人是绝对不会手软的。她的话语里既表明自己现在没有买到任何东西,又给自己增加了砝码,如果现在谁要跟她抢,那就意味着必须在七十万的基础上再加价,而且最终还未必能够得手。

在场的富豪都是互相认识的熟人,就算他们知道白金鱼子酱可遇不可求,也不会为了这个和已经加价的夫人撕破脸,毕竟对这些富豪们来说,生意上的伙伴才是最重要的。

“既然是这样,那么君子就不夺人所爱了,白金鱼子酱就让给你吧,”李老板故作慷慨地说了一句。

第五十一章 音乐会

夫人露出了意料之中的笑容,她朝着李老板礼貌性的点了点头,然后从自己的钱包里掏出了一张黑色的信用卡...

站在一旁的林宇默默的看着这一切,才刚刚进入富人的圈子不到半天的时间,林宇便有了一种三观尽毁的感觉。在这些超级富豪们的眼里,钱似乎并不是钱,而仅仅是一个数字,他们完全可以为了自己一点点喜好而一掷千金。

就像是雇佣自己的夫人,她之前一直没有出手并不是嫌黑金鱼子酱贵,而仅仅是觉得没有达到她预期的口味。现在有了更加罕见的白金鱼子酱出现,她就不惜加价十万美金将它收入囊中,也就是说为了品尝到这种所谓可遇不可求的食物,夫人一下子就花掉了四百六十九万人民币。

这一次的鱼子酱品鉴会可谓是皆大欢喜,每一名富豪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供应商也把自己带来的所有鱼子酱全都成功售卖掉了。在离开会所的时候,夫人问了林宇一句,想不想跟她一起去听一场音乐会。

音乐会是在晚上,林宇本来就只有今天下午有课,想着既然都已经逃课出来了,就干脆一次性奉陪到底,更何况林宇平时也喜欢听歌,能够免费去听音乐会并没有什么不好的。

晚饭是在一家高档西餐厅解决的,只不过管家成了侍者的角色,他一直恭恭敬敬地站在餐桌旁边侍奉夫人进餐,而林宇却是坐下来和夫人一起用餐的那个人。

这样的状况让林宇一开始有些不适应,毕竟从身份上来说,自己只是一个男佣,而管家才是他的顶头上司,所以侍奉夫人的工作本应该由林宇来做才对。但夫人刚刚落座的时候,就对着林宇吩咐了一句,“你陪我一起吃吧。”

林宇本来还想推脱一下,可是看到管家对自己使出了眼色,里面就写着必须听从夫人命令的意思,林宇也就只好乖乖坐在了夫人的对面。

西餐厅提供的当然都是林宇没有吃过的食物,除了最上等的牛排,还有鹅肝、法式甜点和一只澳洲大龙虾。当管家将一盘又一盘菜从餐厅服务员手中接过,然后小心地摆在两个人面前,而夫人又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林宇聊起了他的大学生活,林宇开始渐渐明白自己在夫人面前充当的角色。

虽然自己是以男佣之名招进来的,但有管家跟随的夫人并不需要多一个人侍奉她,自己要做的事情更多的是像现在这样,仅仅是陪夫人吃饭聊天而已。

也许是管家的年龄太大,又或许是夫人已经对管家有了足够的了解,夫人在他身上可能已经找不到任何值得谈论的话题,但是自己却完全不一样。自己生活的圈子和夫人有着天壤之别,同时又是一个完全不了解的陌生人,夫人才会对自己有更多的好奇心。

两个人从林宇的学业聊到了他的家乡,在这位超级富豪面前,林宇毫不避讳的说出自己出身的那个贫困山村,前不久他才刚刚回到了家乡一次,就算那里的人们都只维持在温饱线,和夫人这种花四百六十万买一盒鱼子酱的生活完全不能相比,但林宇仍然为自己的家乡感到自豪。

“对我来说,我的家乡就像是一个世外桃源,那里的村民永远与世无争,过着悠闲自在的小日子,尽管手上没什么钱,但我觉得他们比很多城里人都幸福,”林宇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他不知道夫人听了之后会怎么看待自己,也许会觉得自己没什么上进心吧,毕竟对她这样的女强人来说打拼事业才是最重要的事。

没想到夫人把就要放进嘴里的鹅肝放了下来,她轻轻叹了一口气,眼神中竟然露出了赞许的神色,“你年纪轻轻就有这样的觉悟,真不简单,当年我跟你差不多大的时候,以为只要变成有钱人就可以拥有一切,可是现在等我真正有钱了,却早就不知道幸福是什么滋味...”

林宇明显的看到了夫人眼中的哀伤,他第一次意识到,原来过着锦衣玉食生活的有钱人也会这么的不快活,也许幸福本来就和钱财无关,越简单的生活反而能够离幸福越近。

“不瞒你说,其实我也是农村出身,现在想想,小时候的那段日子好像才是最快乐的,”夫人嘴角露出了微微的笑容,似乎在回忆自己童年的时光,“只不过我都有半辈子没回去了,再跟我说说你的家乡吧,那里也一定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

晚餐在越来越融洽的谈话气氛中结束了,经过了和夫人的交谈,林宇发现自己和夫人的关系亲近了不少。她在自己眼中完全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的老板,而是一个同样会喜怒哀乐的普通人,唯一的区别就是,除了拥有普通人的情绪她还坐拥着巨额的财产。

夫人如果知道她将不久于世会有什么反应,她这一生最大的遗憾又是什么?和夫人一起坐在劳斯莱斯幻影豪车里面,林宇不禁想起了自己的死神游戏任务,而夫人微闭着眼睛正在打盹,神态安然,完全不会想到坐在自己身边的竟然是一位死神。

管家将车停在了一座大型剧院的前面,这是整个羊城最有名的私人剧院,一般高规格的演出都会选择在这座剧院进行,当然剧院的门票价格也不菲,并不是普罗大众可以消费得起的。

在管家的带领下,林宇和夫人通过贵宾通道走到了一个二楼的包厢,这里不仅拥有最佳的视野还有一对一的专人服务。林宇从来没有想过听音乐会还能有这样的待遇,他舒舒服服地坐在了柔软的沙发上,从服务员手中接过了一杯刚刚沏好的热茶。

只不过当林宇的目光看向舞台的时候,他发现上面密密麻麻地坐着不少演出队伍,有大小提琴、长号圆号、军鼓,还有一名穿着一身燕尾服头发一甩一甩的指挥家?

第五十二章 富人的生活方式

林宇这才意识到,所谓的音乐会并不是自己想象中一些流行歌手举办的演唱会,而是一场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交响乐演奏。

“夫人,你,喜欢交响乐啊?”林宇幽幽的问了一句。

夫人理所当然的回答道,“大家没事的时候不是都来听交响乐吗?我认识的那些朋友都是这样的。”

林宇只好无奈的点了点头,对所谓交响乐他可是一点感觉都没有,林宇下意识的观察了一下周围,从二楼看下去,坐在底层的观众要么是西装革履,要么是穿着类似礼服的长裙,果然都是一些有头有脸的高端人士。

指挥家闭着眼睛扬起手中指挥棒的那一刻,大提琴队伍响起了低沉悠长的声音,这场演奏会也就在一片安静中开始了。

仅仅十分钟过去,林宇的上下眼皮就开始打架,舞台上能吸引他的唯一亮点,就是指挥家那狂妄不羁的一头长发。更让他忍俊不禁的是,指挥家的头顶偏偏遭遇了中年危机,秃顶了一块,所以在他甩头的时候,便会时不时有一片地中海闪亮出来,着实有点辣眼睛。

不过和林宇的反应不同,一楼的观众全都在聚精会神地听着这一场演奏,脸上的表情就像是在参加某种极为严肃的场合,偶尔还会微微点一下头,似乎是在对精彩演奏处的回应。

林宇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喜欢所谓的交响乐,还是把它当成了一个社交的场合,或者以后富人朋友间对话的谈资,但林宇自己是真的欣赏不来,等到指挥家的地中海也被他看腻了之后,林宇靠在沙发上非常顺利地进入了梦乡...

“小宇,小宇,”不知道过了多久,林宇听到有人在呼唤自己,这才极不甘愿的睁开了眼睛,看到雍容华贵的夫人站在自己面前,林宇瞬间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他这才回想起自己正在听一场音乐会,而睡梦中自己却在和室友酣畅淋漓地打着游戏。

“夫人,”林宇赶紧揉了一下眼睛,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他发现舞台上已经空无一人,一楼的观众也在陆陆续续的散场了,“音乐会,这么快就结束了吗?”林宇有些尴尬地问了一句。

“哪里快,已经演奏了两个小时了,”夫人当然没想到,茔国皇家乐队的演奏都会让林宇提不起精神,“怎么,你觉得他们演奏的不够好吗?”

林宇这个门外汉可分不清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只觉得自己没有尽到工作的职责,居然在陪伴夫人的时候睡着了,当下搪塞了一句,“当然很好,只是,只是这段时间准备期末考试,有点累...”

夫人叫司机把林宇送回了羊城大学,也许是怕影响林宇的考试,直到一个星期后,才叫林宇陪她看了一次画展。

这次画展是传说中的印象派风格,比如大画家梵高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但这一次林宇碰到了和交响乐同样的难题,那些印象派画作自己一幅都看不懂。

偏偏夫人对画展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她站在一幅作品面前凝视了很久,似乎能看懂画家想要表达的意思。可是当林宇看向那幅画的时候,他发现面前的作品完全是不可理喻,不过是一块白纸上随便泼洒了几块颜料而已,根本没有任何美感可言,也完全看不出画家创作这幅作品的用意。

“请问,对这幅作品还满意吗?”画展里的一个服务人员走了过来,她已经看出夫人对这幅作品已经表现出了购买的兴趣。

“还不错,”夫人点了点头,简单的回答了一句。

服务小姐露出了赞许的笑意,“您真有眼光,这幅作品出自我国最有名的印象派画家慕青之手,他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出新作品了,这是时隔三年之后的开山之作。”

服务小姐短短一句话就说出了画作的几大卖点,出自名家、稀有以及复出后的首创,对于富人来说,无论是拿来收藏还是欣赏都是很值得的。

夫人听完之后,果然很干脆的说了一句,“帮我装起来吧,价格多少?”

服务小姐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这幅作品慕青老师并不打算卖高价,只需要人民币八十万元就可以了。”

夫人只是嗯了一声,很自然的把黑色信用卡交到了服务小姐的手中。林宇则是在一旁纠结的不行,他本以为这种完全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作品,能卖个几千块就不错了,没想到对方一开口就是八十万,还口口声声的说不打算卖高价?

更让林宇不平衡的是,他觉得如果这也称得上是一幅画,那么自己也能够画的出来。在回去的车上,林宇低声对着夫人说了一句,“那个,夫人,要是你喜欢随便泼颜料的画作,其实,其实我也可以画一幅给你...”

夫人听完后忍不住的笑出声来,“你是不是觉得那样一幅画根本就不值得八十万?”

林宇不能再同意的点了点头,想想自己的父母干一年农活下来也赚不了几个钱,而这个所谓的画家只要随便泼一点颜料就能赚八十万了,这样的差距实在是太大。

“其实,我也觉得不值八十万,”夫人如实的说道,“而且他画的东西,我也完全看不懂。”

林宇顿时惊讶的瞪起了眼睛,他本以为夫人这一次是像购买白金鱼子酱一样,因为喜欢所以才会不计价格,没想到夫人其实也看不懂那些印象派风格。“那,你怎么还要把它买回家?”

夫人眼睛看着车窗外,似乎有点出神,“这是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我的走廊里缺少这么一个装饰品,我把它买回去挂在上面可以显示我的品位,价格越高,才越能和我的社会地位相符合。我的豪宅里,不可能出现哪个三流画家的作品,那样的话只会被看到的客人耻笑。”

“其实听交响乐,还有购买昂贵的鱼子酱也是一样,进入富豪的阶层之后,周围认识的人都是过着这样的生活,并且看上去,大家都乐在其中,这是富人的生活方式。或许只有这样才能彰显和普通人的不同,就像你给我讲述你们家乡村民的生活,他们也有他们的生活方式,你觉得他们那样的生活很幸福。”夫人对林宇敞开了一些心扉。

不可否认,林宇打心底觉得自己家乡的村民过得悠闲自在,可是夫人这样的生活方式,被各种奢侈品填充,是她自己想要的,还仅仅只是一种随波逐流?

“夫人,听交响乐,购买名家画作,吃所谓的白金鱼子酱,真的能让你,快乐起来吗?”

第五十三章 大限将至

这段时间,林宇亲眼见证到了所谓富人的生活,从表面上看,他们的确奢华无度,享受着各种普通大众可能一辈子都享受不到的奢侈品。可是游刃在富人和穷人两个圈子的林宇,却发现富人的开心和快乐往往是短暂的,就像是坐在自己身边的夫人一样,才刚刚买了一幅八十万的画作,现在又陷入了郁郁寡欢的状态。

而和这些富人恰恰相反的山村村民,林宇还能记得他们站在金色稻田里,脸上露出的灿烂笑容,他们的开心,也许仅仅是见到了自己播下的种子又到了丰收的季节,如此简单纯粹。

当然,林宇自己现在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穷人,本来从他的角度没必要为富人瞎操心,可是他还有另外一个死神的身份,偏偏这位夫人就是一个将死之人。

所以林宇希望她在自己最后的生命里,能够体会到一些真正简单的快乐,而不是保持目前的状态走完这一生。

听了林宇的问话,夫人着实愣了一下,有一句话叫做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夫人一直以为吃世界上最奢侈的食物,听高规格的交响乐,买一幅哪怕自己也看不懂的名家画作,这是所有人都会向往那种生活,自己打拼了半辈子,不就是为了跻身富人阶层,过上这种挥金如土的日子吗?

但是现在,她却从一个年轻大学生的嘴里听到,自己是不是真的感受到快乐。这句话似乎一语惊醒了梦中人,豪车里的夫人开始扪心自问,购买奢侈品和自己的开心是否有直接的关系?

无可否认的是,夫人赚到第一桶金,给自己买了生平第一个名牌包的时候,她足足高兴了一个星期。就算不需要出门,她也会故意拎着自己的名牌包到外面去逛一圈,头几天晚上甚至还要把名牌包当成玩具熊一样抱着睡觉。可是后来,这样的感受就渐渐消退了,特别是当她买了第二个、第三个,直到她自己都不清楚有多少个名牌包的时候,这种喜悦的感觉就彻底消失不见。

之后的奢侈品也都有类似的遭遇,不管是跑车、豪宅、游艇还是私人飞机,当所有这些东西都可以轻松得到的时候,夫人就再也不能从它们身上感到快乐了。

难道是因为一切都得来的太容易吗?夫人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同样是在一个美丽的乡村,那里没有城市里的过山车和游乐圆,只有一片一片一望无际的稻田,夫人会和其他几个同村的小伙伴在稻田里面嬉戏玩耍,没有任何金钱和物质附加在上面,但小时候的这种快乐却让她一生都难忘。

林宇的问题夫人并没有回答,其实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答案是什么,小时候的自己虽然快乐却很想变成有钱人,现在的自己有了大笔的财富却丢失了快乐,夫人感觉这是命运对自己的捉弄。

林宇把自己的耳机递给了夫人,里面正在播放一首流行歌曲《告白气球》,夫人很少听除交响乐以外的乐曲,在林宇鼓励的眼神中,夫人把耳机塞进了自己的耳朵,轻快又甜蜜的旋律在她的脑海里回荡。

夫人不得不承认,这首歌她才听第一遍就喜欢上了,而且在听歌的过程中,自己的心情也自然而然地随之愉悦了起来,这和听交响乐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夫人转头看向了窗外的街道,眼神中若有所思…

回到夫人所住的豪宅后,林宇帮夫人把那幅画挂在了过道的旁边,有了这一个抽象派画作的增色,夫人的室内装饰品位的确又提高了不少。

这一天,夫人执意要林宇留到晚上才走,她说想让林宇在豪宅里欣赏一下珠江的夜景。

林宇把这个举动看作了夫人心里的一种固执,也许夫人就是想证明自己赚取了如此多的财富,所以才能够享受到普通人无法享受的生活,比如站在自家的客厅就可以将珠江夜景一览无余。

林宇自然是点头答应了下来,等到夜幕降临的时候,管家在遥控器上按了一个按钮,电动窗帘徐徐向两边收缩,客厅巨大的落地窗开始越来越多地显露出来。

一眼望去,林宇着实暗自惊叹了一下,珠江的夜景他并不是没有看过,只不过从来没有站在这样一个俯视的角度。电视塔旋转的灯光,羊城CBD密集的高楼大厦,还有珠江两岸江水和灯光的相映成辉,可以说这完全是人类的杰作,繁华的都市和淳朴的江水融合的恰到好处。

夫人看到了林宇脸上的惊讶神色,她感觉自己扳回了一城,至少证明了有钱人的生活并不是一无是处,任何一个普通人肯定都会因为眼前的美景而惊艳,自己只不过是看了太多遍,所以才会对这样的夜景都没有感觉了。

一艘游船在珠江上缓缓的行驶着,游船的甲板上站满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他们每一个都会因为羊城的繁华而叹为观止,就像此时站在客厅里的林宇一样。

不得不说,看着眼前羊城最美的夜景,和看着一片金黄色的稻田,是完全不同的感觉,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希望拥有这样一片夜景,又有多少人会只想守着自己的一片稻田?

林宇回到羊城大学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当他打开宿舍门,破天荒的发现今晚居然没有一个室友在打游戏,难道是因为最近上图书馆太累了吗?林宇心中闪过一句玩笑,显然在图书馆上自习比起打游戏是更加辛苦的多的事情。

林宇坐在了自己的电脑桌前,打开台灯,将一本专业书从书架上抽了出来。又浪费了半天的时间,林宇现在要好好恶补一下,他对自己的要求就是,尽量不要在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中挂科,争取每一门都考过六十分就好。

林宇沉下心看了半个小时的书,不过睡意很快就席卷而来,他强迫自己再坚持了十分钟,等到眼皮再也睁不开的时候,只好乖乖弃械投降,爬上床准备睡觉了。

不知道奶奶现在的病情怎么样了?刚刚躺下,林宇突然想起有好几天没有给爸妈打过电话了,现在这个时间点已经太晚,他们肯定早就休息了,林宇只好把手机又重新放了下来。

就在这时,手机铃声却意外地响了起来,林宇拿来一看,显示的居然是来自管家的电话。

还不等林宇开口,管家就在电话里慌张的说道,“小宇,你现在赶快来中山医院一趟,夫人她,突然晕倒了,现在正在医院里面抢救!”

林宇听完后立即从床上坐了起来,他的脑袋里闪过一条警示,难道,夫人的大限这么快就到了吗?

第五十四章 抢救

中山医院是羊城最好的公立医院,在全国都能排得上名号,管家选择在这样的地方抢救夫人也是理所应当的。林宇打了个出租车,深夜的街道上畅通无阻,出租车一路飞驰,林宇只花了半个小时便来到了鼎鼎大名的中山医院。

按照管家发给他的位置,林宇急匆匆的走向了手术室的方向,他很担心自己再次见到夫人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具灵魂,那就意味着自己并没有完成死神游戏的任务,在夫人临终之前满足她的遗愿。

说实话,跟夫人相处的这段时间,林宇还没有搞清楚夫人真正的愿望是什么。也许她的晚年生活过得并不开心,也缺少了家人的陪伴,自己勉强可以充当陪伴她和逗她开心的角色,但这会是人死之前最想要实现的东西吗?

夫人肯定没有意识到自己就快要死去了,所以她才会一直保持着之前的生活状态,像所有其他的富人一样,享受着自认为安逸的生活。

林宇看到了管家在手术室前方着急的踱步,他小跑着上去,一边喘着气一边问了一句,“夫人,她现在怎么样了?”

管家完全是哭丧着脸,林宇从来没有见过他露出现在这样的表情,在林宇的印象中,管家一向都是沉稳儒雅的,就算发生天大的事情也绝对不会慌张。

“已经进去一个多小时了,现在,现在还在抢救当中,”管家因为心急而变得有些口齿不清,他告诉林宇,夫人没有任何征兆就突然在走路的时候昏倒了,当时同样在客厅的管家亲眼目睹了这一幕,夫人毫无意识躺在地板上的时候,管家有种天都塌下来的感觉。

“先别急,夫人,她一定会醒过来的,”林宇只好违心的说出了一句安慰话语,其实只有他才知道,夫人的日子本来就不多了,这一次晕倒绝对是凶多吉少。

两个人在手术室前等了一阵,但门口的那盏红灯一直亮着,丝毫都没有出来的迹象。林宇借着去商店买点水的借口,离开了管家可以看到的视野范围,然后悄悄戴上了自己的死神之帽。

林宇化成隐形人从管家的身边走过,然后又直接在手术室紧闭的大门前穿了进去,他很不放心夫人现在的状态到底怎样了,必须亲自到手术室里面看一看。

好几名医生和护士都围在了夫人的身旁,整个手术室弥漫出一股酒精和血液的味道,林宇发现他们正在动刀的地方似乎是夫人的脑袋,每一个人的表情都显得特别凝重。

电子监视器上显示出了波形的心电图,随之缓慢的发出了滴滴的声音,林宇看到之后微微松了一口气,这至少说明夫人现在还活在世上,手术室里面也没有看到夫人出窍的灵魂。

“差不多了,开始缝合吧,”主刀医生轻声说了一句,几名护士开始走上前,做起了手术的收尾工作…

林宇拿着两瓶矿泉水重新出现在了管家的面前,“放心吧,手术应该很快就要结束了。”

管家接过水瓶,眼神之中露出了一丝感激,他当然认为林宇的话只不过是为了安慰自己,抢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结束,恐怕只有在里面的主治医生才会知道。

不过管家才刚刚喝了两口水,手术室外的绿灯真的就亮起来了,管家一个箭步就冲了上去,走在最前面的正是负责这一次抢救的主治医生。

“医生,我家夫人,她,她现在怎么样了?”管家没有心思去细想林宇为什么能说的这么准,他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夫人的安危身上。

“病人暂时脱离危险了,不过还需要观察一段时间,我们会把她安排到特护病房里面去,如果情况好的话,也许二十四小时之后会醒过来,”主治医生如实的说了一句。

管家很庆幸自己听到的不是死讯,而是脱离危险这样一句话,他又追问道,“请问,我家夫人为什么会突然晕倒?”

“这个...”,主治医生脸上露出了犹豫之色,“你明天来我办公室一趟吧,我再把详细情况跟你说清楚。”

管家连连点头,说了几句辛苦的话语之后,便和其他护士一起将夫人的病床推到了特护病房之内。

“小宇,明天还要上课吧?你先回学校去,这里我留下来照看就行了,”管家现在的神情要坦然多了,他意识到让林宇留在这里也没有多大作用,还不如让他早点回去休息。

“要不今晚我在这里照顾吧,折腾了一晚上,你也肯定很累了,”林宇还是有身为男佣的觉悟,就算管家没有要求,但照顾生病的夫人这种事情也是他的职责,不论如何这份工作他也拿了两万块的月薪。

管家微笑着摇了摇头,其实从他的角度,是不可能安心的把重病的夫人交到林宇这样的毛头小子手里,手术后的二十四小时非常关键,不管他再怎么累,也是没有办法把夫人撇下的。

“其实,我今天晚上叫你过来,就是怕夫人还有什么话想对你说,你们相处的时间虽然短暂,但我看得出来,夫人是真心喜欢你的,也许在她心里已经把你当成了最真挚的朋友,”管家说出了他心中的想法,“现在好了,夫人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你只要没课的时候来看一看她就行。”

林宇知道管家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离开这个特护病房,只好按照他的吩咐,重新回到了羊城大学。第二天下午,上完了头两节课,林宇又去了中山医院一次,管家仍然寸步不离地守在了夫人病床的旁边,但夫人依旧还没有醒来。

林宇了解到管家从昨天晚上到现在,都没怎么好好吃过东西,便说服他去外面的餐馆先吃一顿饭,让自己来看住夫人一个小时的时间。

管家自己也知道一直熬下去也不是办法,说不定还没等夫人醒过来自己却先病倒了,从心跳监视器上可以看到,夫人现在的心率非常稳定,自己离开一个小时也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管家对着林宇叮嘱了几句,一旦发生了什么异常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值班护士和医生,之后再打电话告诉他。林宇很慎重的点了点头,并且让管家放宽心。

当特护病房里面只剩下林宇和夫人的时候,林宇突然想通过一个方法去验证夫人到底还剩下多少时间,这个方法自然是他最新获得的能力,先知。从奶奶的情况来推断,想要先知的能力发挥作用,必须和对方产生直接的肢体接触。

夫人的手背上贴着几个白色的输液贴,五根手指无力的平放在了床单上,林宇看了一眼周围,确认没有第三个人存在,才慢慢的把自己的手掌伸了过去...

第五十五章 隐瞒的病情

夫人应该不会在这个时候醒过来吧?林宇心里突然冒出了这样一个想法,他的眼神紧盯着夫人的手指,自己的手掌距离它们越来越近,就在两者快要触碰到一起的时候,林宇突然看到夫人的手指动了一下!

轻微的动作,把林宇惊得赶紧把手掌收了回来,而就在此时,夫人的嘴里还冒出了一个清晰的声音,“你是死神?”

这一连串的突发状况把林宇吓出了一身冷汗,这种感觉就像是看到太平间的尸体突然坐起来一样,虽然林宇已经和不少的亡魂打过交道,但这种将死未死的感觉反而更让人恐怖。

“夫人,你...?”林宇本来想说,夫人怎么会看穿了自己死神的身份,可是等他抬眼看去时,夫人依然一脸安详的躺在病床上,就连眼睛都是闭着的。

原来是做了一个梦,梦到死神了吗?林宇大大的出了一口气,一名护士急匆匆地从特护病房门口冲了进来,“病人醒了吗,我刚才看到监视器发出警报了。”

不愧是羊城最好医院的特护病房,病人身体一丝一毫的变化全都在医院的掌控当中,从护士出现的及时性来看,就算夫人没有任何人照料也完全是可以的。

“好像还没醒,不过刚才说了一句梦话,手指似乎也动了一下,”林宇如实的汇报了一下情况。

护士很自然的点了点头,“这是一个好现象,病人应该很快就可以醒过来了。”接着护士检查了一下输液,还有夫人的其他一些身体体征,做了简单的记录之后,就从特护病房里面退了出去。

林宇觉得这件事情应该告诉管家,如果他是从护士嘴里才得知,一定会责怪自己没有第一时间告诉他。林宇看了看时间,从管家离开到现在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如果是吃快餐的话,管家现在也应该吃的差不多了,便拿起手机给他打了一个电话。

如林宇所料,管家果然一刻都呆不住了,他必须在夫人醒来的第一眼让她看到自己。短短几分钟过后,管家就气喘吁吁地重新回到了特护病房,“小宇,你说夫人刚刚说了梦话,还有手指也动了一下?”管家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问道。

“是的,千真万确,”林宇很乐意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管家,“都是我亲眼见到听到的,护士也进来看过了,说夫人应该很快就会醒过来。”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管家不住的喃喃自语,脸上的欣喜溢于言表。

看着管家发自内心的表情和动作,林宇不禁在心中感叹管家的忠诚之心,据他所知,管家已经陪伴夫人二十多年了,也许在他心里,夫人早已不是一个雇主,他们之间有一种类似于亲人的主仆情谊。

第二天,林宇再次接到了管家的电话,告知他夫人已经在上午的时候彻底醒过来了。林宇趁着中午午休的空档,又去了中山医院一趟,夫人的气色比林宇想象中还要好很多,几天没吃东西,管家给她准备了各种各样珍贵的补品,夫人却说她现在最想吃的东西,是不久前刚刚被她吃完的白金鱼子酱。

特护病房里面出现了难得的轻松氛围,林宇留下来陪着夫人聊了一会儿天,直到下午上课前才赶回了羊城大学。对林宇来说,夫人目前待在特护病房倒给自己省了不少事,比如不再需要陪她去听那些枯燥无味的音乐会,也不用去看完全摸不着头脑的印象派画展,只要在没课的时候去医院陪她聊会儿天就行。

夫人大概在医院待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她的自我感觉越来越良好,行动上也完全没有什么不方便的,所以一直跟管家嚷嚷着要出院,完全不明白主治医生为什么还要把自己留在特护病看管。

直到这一天下午,天气一片风和日丽,羊城的天空出现了难得的纯净蓝色,林宇和管家陪着夫人在医院的后花园走了一圈,至少从表面上看去,夫人今天的精神面貌和心情都不错。

再次回到特护病房的时候,夫人的心情已经很平静了,她叫管家帮她泡了一杯咖啡,一边品尝着咖啡香浓的味道,一边看着窗外一片阳光灿烂的风景。

夫人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林宇有些不知道是应该打破这样的气氛,还是让夫人静静地待着就好。看着夫人的背影,林宇和管家都觉得纳闷,刚才明明看上去还很开心,怎么现在夫人又突然沉闷了起来。

就在这时,夫人淡淡地说出了一句话,“把王医生叫过来吧,我的病情,你们也不可能永远瞒下去。”

这句话让管家浑身一颤,这些天夫人询问他病情的时候,管家一直都是闪烁其词,晕倒的原因也只是说气血不足,但这样的理由显然无法在夫人面前瞒天过海,护士每天对她做的各种检查以及数据的记录,还有迟迟没有把她从特护病房转移到普通病房,就足以说明她的病情远不止这么简单。

夫人觉得自己是一个很坚强的女人,否则也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在羊城打出一片天下,不论情况有多么糟糕,她相信自己都能够承受下来。

夫人很喜欢这样的晴天,气温不会太高,阳光也不会太毒辣,每当看到这样的天气,夫人的心情就会不自觉地跟着晴朗起来。她觉得今天是一个好日子,至少晴天可以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承受力,总比在一个阴雨绵绵的时候告诉自己要好的多。

“夫人,你真的准备好了吗?”管家的声音颤抖了一下,夫人的病情主治医生在第二天就告诉他了,但管家一直没有勇气说出口,主治医生也建议他等到妇人精神状态好转的时候,再把病情说出来。该来的总是要来,看来今天是瞒不下去了。

夫人端起手里的杯子又喝了一口咖啡,平静地说道,“叫他过来吧。”

管家艰难地从病房里走了出去,这一刻,病房里的气氛更加是沉静的可怕,只有那道属于咖啡的香味时不时的飘散出来。林宇也不知道夫人的病情到底是什么,但他很佩服夫人的勇气,这也许是成为富豪所必备的一种气魄。

很快的,病房外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夫人的身份和地位让主治医生一点都不敢怠慢,两个人双双走进了病房当中,夫人也在这个时候把身子转了过来。

第五十六章 无声的眼泪

林宇看到夫人并没有要让自己回避的意思,于是也同样留在了病房,其实在林宇的心里,他也很想知道夫人到底得了什么病。

“夫人,我想你坐着听我讲完比较好一些,”王医生的表情显得特别严肃,脸上似乎很想挤出一丝笑容,但终究没有成功。

“没事,我承受的住,”半辈子在商场的摸爬滚打,夫人觉得自己已经有了一颗坚毅的心,她可不像那些得了一点小病就要死要活的普通百姓,夫人认为自己再坏的消息也能够承受得住。更何况她拥有数不清的财富,可以无所顾忌地使用全世界最先进的医疗手段进行诊治,现在不是连脑袋都可以移植吗?夫人觉得真没什么好怕的。

看到夫人淡定的状态,王医生先是顿了一下,接着才将夫人的病情如实说了出来,“夫人,我们在你的脑袋里发现了一个肿瘤,也就是因为肿瘤压迫血管,才导致夫人你上次的晕倒。”

夫人端着咖啡杯的手微微抓紧了一下,但脸上的神情依然没有多大的改变,肿瘤在现代社会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物了,夫人就听说过自己好几个生意上的伙伴得过肿瘤,有些是良性的,只要经过手术切除就可以,有些是恶性肿瘤,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癌症,经过化疗大多数人也都恢复了健康。

夫人觉得自己得了脑瘤,还算是在自己可以接受的范围,只不过脑部的肿瘤,做起手术来应该要困难不少,“我的这颗肿瘤是良性的还是恶性的?”夫人问出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王医生很不自然的朝官家的方向看了一眼,他很少会和病人在肿瘤这样的重大疾病上做如此简单直接的沟通,通常都是经过病人家属的转述,因为对大多数人来说都很难承受住这种惊天噩耗,一旦病人情绪失控,对后续的治疗和休养都是极为不利的。

但王医生从管家的眼中看到了肯定的眼神,以管家对夫人的了解程度,她一定会选择从医生那里直接了解自己的病情,因为只有这样获取到的信息才足够准确,就像夫人过去一些生意场上的谈判,几乎都是自己亲自上阵。

王医生的嘴角不自然地抽动了一下,然后用一种尽量平和的语气说道,“这一颗肿瘤是恶性肿瘤,而且,已经发展到了晚期。”

啪的一声,夫人手中的咖啡杯摔了下去,好看的白色瓷片碎了一地,浓郁的咖啡香味顿时弥漫了特护病房的每一个角落...

这一天晚上,林宇并没有急着离开,现在是夫人最需要陪伴的时候,尽管林宇不知道应该说什么话去安慰她,但至少自己的存在不会让病房显得太过冷清。

在夫人的要求之下,王医生把所有的情况都说了出来,现在摆在夫人面前有两个选择,要么立即做手术,但手术成功的概率还不到一成,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是夫人直接死在手术台上。另外一个选择就是控制肿瘤的扩散,在服用药物和化疗的配合之下,应该可以让夫人撑过一年的时间。

夫人发现她高估了自己的承受力,摆在她面前的路原来是九死一生,而不接受手术最长也活不过一年,夫人没有想到自己的情况居然糟糕到这种地步。

王医生走后,夫人叫管家收拾一下摔碎的咖啡杯,自己则是默默走进了特护病房的洗手间。

直到所有的碎片和咖啡都清理干净,管家和林宇发现,夫人仍然没有从洗手间里面出来。

林宇有些不放心地敲了一下房门,但里面并没有传来夫人任何回应,趁着管家出去丢垃圾的时候,林宇戴上了死神之帽走进洗手间。他很怕夫人会因为得了脑瘤的消息而想不开,夫人在洗手间待这么久,也绝对不是在解决个人问题。

果然,穿过那扇房门以后,林宇就看到洗手间的镜子前面站着一个熟悉的背影,她用一条毛巾捂住了自己的嘴巴,眼泪如雨水一样顺着脸颊滴下,整个身体出现了抽搐一般的颤抖。

夫人明显是处于一种疯狂大哭的状态,但是因为她用毛巾捂住了嘴,所以在病房里听不到她任何哭泣的声音。看到这一幕,林宇心中有种说不出来的怜惜之情,一个表面看上去再坚强的女人,在面对死亡和生命尽头的时候,终究还是被彻底的打败了。

夫人现在没有了一点往日的淡定和从容,也不会给人一种万事都在她掌控之中的感觉,现在的她表现出了每个普通人都有的软弱、痛苦和无助。

不过夫人仍然是好面子的,就算已经情绪崩溃到了这种地步,她也不想被人看到自己软弱的一面,而是选择自己待在洗手间里面无声的痛哭。

林宇再次出现在病房里面的时候,管家也从外面走了进来,“夫人,她还在洗手间里面吗?”管家脸上出现了明显的担忧,他也害怕夫人会在里面做什么傻事。

看到林宇点头,管家很快就朝着洗手间房门的方向走了过去,林宇一把拉住了他,小声的说了一句,“我刚刚问过夫人了,她说想在里面安静一下。”

又过了半个小时,洗手间的房门才被夫人打开,眼泪早就被她擦干净了,但林宇一眼就看到了她眼球上通红的血丝。

羊城的夜晚从来都不是安静的,但今天晚上中山医院病房内却格外的寂静,夫人躺在病床上很久都没有说话,只管偏着头看着窗外弯弯的月亮。

林宇并不知道夫人心里在想些什么,也许是在回忆自己的这一生,也许是悲哀自己为什么会得了绝症,又或许仅仅是头脑一片空白的发呆而已。夫人的神情让林宇想起了自己慰籍过的第一个亡魂,舒曼云,当时在羊城大学的厚德楼天台,舒曼云也是用这种眼光看着天空中的月亮,她们都不想就这样草草的离开人间。

就在林宇有些出神的时候,夫人突然转过头,朝他问了一句话,“小宇,你觉得我还能够活多久?”

第五十七章 倒数的期限

这恐怕是夫人今天以来最想知道的答案,做不做手术,这个选择也只能由她自己来决定。夫人当然不想死在手术台上,也不愿意在化疗中仅仅生存一年的时间,她更想知道冥冥之中,自己剩下的生命注定了还有多长。

夫人当然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没有人能够告诉她,除非坐在她面前的是阎王爷或者是死神,但阴差阳错的是,她正好问对了这么一个人。

“夫人,你愿意相信我吗?”林宇诚恳的说了一句。

不知为何,夫人在林宇的眼神中感受到了强大的说服力,似乎他真的能够预知自己剩下的寿命,“我可以相信你,”夫人说出了一句自己都没有想到的话。

林宇伸出了自己的手掌,将夫人的手指轻轻握在了掌心,这个动作和一般的家属安慰病人没有什么区别,但林宇却在这个时候看到夫人头顶出现了一个阿拉伯数字。

31!林宇的瞳孔情不自禁的放大了一下,尽管他也知道夫人剩下的日子不多了,但没想到这个数字仅仅是一个月而已。下午的时候,王医生还说最好的情况可以坚持一年,看来那果然只是最好的情况。

“小宇,你看到什么了吗?”夫人注意到了林宇突然变化的眼神,那表情就像是自己的脑袋上长出来了东西一样。

“夫人,”林宇松开了手掌,遗憾的说了一句,“你有没有想过,你剩下的日子可能,只有一个月了?”

夫人的手指猛然缩了一下,就好像她也知道因为自己的手指和死神建立了联系,所以她阳寿的秘密已经暴露出来了。

“一个月?只剩下,一个月...”夫人并没有去质疑林宇的话,而是自顾喃喃自语,她觉得林宇说的只是一种可能性,谁也不知道一个月以后癌症细胞是不是就扩散到了自己的全身。

“恶性肿瘤的扩散很难预测,就算接受化疗,也只能延缓一段很短的时间,”林宇想尽量说服夫人相信自己的话,毕竟死神的先知能力是不会有错的,在这个倒数的阿拉伯数字面前,一切的努力都是徒劳无功。所以,与其接受痛苦的化疗,还不如彻底放弃,好好享受接下来这一个月的时间。

“林宇,你怎么能跟夫人这么说话?!”一旁的管家听不下去了,作为夫人高薪聘请的佣人,当然应该在夫人生病的时候尽量宽解她的心,而不是说这种只剩下一个月可以活的丧气话。

夫人显然也不太高兴,“小宇,今天你也累了,早点回去休息吧,”她委婉地下达了逐客令,的确,夫人想听到的答案当然不是这样的,她很希望现在可以有人鼓励自己,告诉她明明还有很多年可以活。

林宇很无奈的回到了大学宿舍,他的晚归依旧可以在宿舍楼畅通无阻,可是听了他建议的许飞航却倒霉了。

今晚,经过了长达一个星期的泡图书馆,许飞航终于给自己找了一个去网吧放松一下的理由,至少现在玩起游戏来不会有那么重的心理负担了。

但等到许飞航终于玩过瘾,从网吧走出来的时候才发现,现在时间已经过了凌晨,宿舍楼的大门早就关了,就算回去也有可能被宿管阿姨拒之门外。

许飞航本来想像往常一样在网吧包夜算了,可是一想到一旦包夜,明天白天肯定又要补觉,没办法去图书馆复习功课,强大的挂科压力让他很难继续堕落下去。左右为难之下,许飞航突然想到了林宇曾经告诉过他的一条妙计,只要在校门口带一点烧烤回去,宿管阿姨就会不计前嫌的把自己放进去了。

许飞航花了整整二十大洋买了满满一盒铁板烧,里面各种荤素都有,就算自己看了都馋得口水直流,更不用说爱吃的宿管阿姨了。

许飞航信心满满地走到了宿舍楼前,他大喇喇地敲了一下玻璃门,嘴里嚷嚷了一句,“阿姨,帮我开下门呗?”

宿管阿姨本来都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听到宿舍楼外的叫嚷声才极不情愿地抬起了头,额头上有一片明显的红色印记。

晚归的许飞航从来不像今天这么有底气过,要是放在以前,他绝对是低声下气的求着宿管阿姨把自己放进去。可是今天他带来了林宇口中的杀手锏,宿管阿姨最喜欢吃的铁板烧,至少从过去无数次的经验来看,同宿舍的林宇没有一次是被拦在门外的。

许飞航晃了晃手中提着的白色餐盒,就像是他和宿管阿姨曾经约定过的信号,脸上露出了略显得意的笑容。许飞航觉得自己这一次是下了血本了,在大学食堂吃一顿饭也不过几块钱,自己居然买了二十块的铁板烧来讨宿管阿姨欢心,对方怎么都得放自己一马。而且宿舍里面最穷的就属林宇了,许飞航可不相信他买的铁板烧还能比自己的更加丰盛,说不定也就一荤两素,十块钱的搭配而已。

宿管阿姨气呼呼的走了出来,看到了许飞航的动作和表情,更加有一团火气不断往头上冒,她从来没有见过晚归还这么嚣张的学生,居然还敢冲着自己笑?

“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现在都快期末考试了,还在外面玩到这么晚,既然这么想玩那就别回宿舍了!”宿管阿姨隔着玻璃门,劈头盖脸地训斥道。

许飞航仍然把手里的白色餐盒放在了最显眼的位置,不过事情的发展和他预想中的好像不太一样,难道她看不出来我给她带夜宵了吗?

“阿姨,那个,这是我在校门口买的铁板烧,要不你尝尝?”许飞航只好直截了当的说了出来。

“铁板烧?”宿管阿姨露出了一脸疑惑的神情。

“对啊,”许飞航觉得自己终于有戏了,为了让美食的诱惑更加彻底,他甚至将餐盒的盒盖打开了,“有鱿鱼、香肠、肉片,还有金针菇、生菜、茄子,这些东西,应该都是你爱吃的吧?”

略带金黄的色泽,透明的油脂,再加上一种专属于烧烤的浓郁香味,就连许飞航看了都不禁咽了一口口水,他就不相信宿管阿姨会拒绝这样的美食。

但没想到的是,许飞航接下来却听到了这样一句话,“既然是学生,就应该把心思好好放在学习上,而不是想这种旁门左道的东西,不巧的是,我正在减肥,所以铁板烧你还是留着自己吃吧。”

宿管阿姨说完这句话之后转身就走,一点都没有要帮许飞航开门的意思,站在玻璃门外的许飞航闻着香喷喷的铁板烧,完全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连着喊了几句,宿管阿姨都不再理会之后,许飞航只好灰溜溜的提着餐盒又走向了校外的网吧。

“靠,难道林宇那小子是在骗我?不是说买了夜宵就可以畅通无阻吗,那肥婆居然还说自己要减肥?”许飞航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心中又是气愤又是疑惑不解,在他的印象里,林宇这段日子经常晚归,有时候回到宿舍都已经快半夜两点了,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第五十八章 夫人的变化

其实林宇今晚回到宿舍的时间只比许飞航早了十几分钟,宿舍楼下的那一幕他是看不到了,否则应该会对许飞航的遭遇深表同情。

另外一个室友,周光华已经睡下了,林宇也在简单洗漱过后躺在了自己的床上。他回想起了晚上和夫人的对话,心中不免觉得有些遗憾,很可惜自己没有办法说服夫人,她的寿命只剩下三十一天的时间。从管家和夫人的反应来看,他们应该会选择继续接受医院的治疗,因为王医生告诉他们,最好的情况能够坚持一年,想必无论是谁,都会选择去相信王医生的话。

林宇不禁微微叹了一口气,继续接受治疗对夫人来说不仅是增加无谓的痛苦,同时也浪费了她宝贵的生命,但目前来看,这样的状况似乎是无法扭转的。

想到躺在病床上的夫人,林宇情不自禁的联想到了自己的奶奶,她此时也住在老家市区人民医院的某个病房里,和夫人不同的是,奶奶没有办法享受一对一专门的照料,可至少她还有儿子和儿媳陪在身边,也不用去选择是否要做九死一生的手术,这或许就是大家常说的命运。

当上了死神之后,林宇越来越相信命运这种有些玄乎的东西,比如他现在已经可以知道将死之人剩下的寿命,这就是一种无法改变的命运,无论将死之人生前做了何种努力,等到生命终结的那一刻,他一定会在人间死亡。

而这种寿命,到底是由谁决定的?某种更加强大的存在,还是就是死神本身?林宇觉得,死神既然是死亡之神,那么它应该不仅能够掌控灵魂,同时也要能够掌控寿命,或许这种更加强大的能力以后真的会出现在自己身上也说不定。

这天晚上,林宇翻来覆去的想了很多,比如死神的终极形态到底是怎样的,自己把亡魂送去的魂界是怎样一幅天地,亡魂又是在那里如何进行下一世的轮回...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宇才迷迷糊糊的睡着,等到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顿时觉得一阵头昏脑胀。本想上午的头两节课干脆逃掉算了,自己回宿舍去补一个回笼觉,但又想着考试周马上就要到了,老师往往会在这个时候透露一些关键信息,所以还是咬咬牙,晕晕乎乎的走向了教学大楼。

上午的课是高等数学,让林宇有些失望的是,年迈的老教授依然在不紧不慢地讲着最新章节的知识点,根本就没有要划重点的打算,所以林宇也几乎没有听讲,只是按照自己的进度复习着这一个学期以来的所有内容。上了大学以后,林宇才知道自己完全不是什么研究型的人才,各种理论课程以及专业知识对他来说,都是一门比一门更加晦涩难懂,好在大学的氛围也跟高中完全不一样,并不需要你的考试成绩名列前茅,只要保证能够考过及格线就行了。

林宇班上很多同学刚进大学就有了考研究生的打算,所以这一帮人往往是学习最勤奋刻苦的代表,他们会在每一堂课上都固定坐前三排,甚至还有人在图书馆霸占了一个专属于自己的自习位置。所以奖学金方面,林宇是不用奢望了,基本上都被那些人瓜分干净,林宇感觉他们的大学生活跟高中并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换了一个更大的校园上自习罢了。

既然没有打算考研究生,林宇自然是准备两年之后大学毕业就参加工作,计算机专业找工作还算是比较容易的,至少目前来看是如此。林宇没有什么大的志向,不像有些同学斗志昂扬的说着,自己毕业以后一定要进入BAT,中华最大也是待遇最好的三家互联网公司,他向往的生活可以用网上很流行的一句话概括,钱多活少离家近。

林宇觉得自己这样的性格,也许和自己从小生活的氛围有关,因为在那里大家都是自得其乐,好像平凡的生活本身就是最重要的事情。

课间休息的时候,林宇给家里打了个电话,父亲告诉他,经过胰岛素的治疗奶奶的糖尿病病情已经稳定了下来,医生说过不了几天就可以出院了,接下来只需要服用药物控制好血糖就行。

虽然知道会是这个结果,林宇听完后还是微微松了一口气,半悬着的心算是彻底放了下来,至于医疗费,父亲说那一万三千块钱应该能撑到奶奶出院,但糖尿病是需要长期调养的,就算回家也要每天服药,这对他们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林宇只好又说了一个美丽的谎言,他告诉父亲一个月之后,自己的老板会给他一万块的奖金,用来鼓励他这段时间工作表现突出,他会把这一万块全部寄回家,当做奶奶后续购药的开支。

林宇自然不能告诉父亲,其实他现在在给一个富婆当男佣,富婆给的薪资特别高,一个月就有两万块,那样的话父亲肯定会想歪的。

家里的事情算是彻底解决了,林宇开始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复习功课当中,不知不觉五天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林宇考完了期末的第一门专业课,自我感觉还算不错,应该不至于挂科。

距离下一次考试还有三天时间,林宇想在自己终于可以喘口气的时候去看望一下夫人,毕竟这么多天过去,也不知道夫人怎么样了。但在他动身之前,管家的电话率先打了过来,“小宇,今天有空吗?夫人想见见你…”

林宇自然是第一时间赶到了中山医院,不过当他见到夫人第一眼的时候,着实吃了一惊,短短几天不见,夫人似乎一下子苍老了很多,不仅脸色苍白,整个人都透露出一种有气无力的感觉。

“小宇,我是不是变丑了很多?”看到林宇的表情,夫人有些自嘲地问道。

林宇只好干笑着摇了摇头,夫人本来还想说什么,但一张嘴突然脸色大变,接着就在病床上弯着腰剧烈地呕吐起来,她的床边早就备好了一个塑料桶,看来呕吐的情况已经持续了好一段时间了。

林宇不明白夫人的变化为何会如此之大,现在的她完全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病人,可就在几天之前,她明明还能自在的喝着咖啡,于是不解的对着管家小声问了一句,“夫人,她怎么这样了?”

第五十九章 夫人的选择

管家告诉林宇,夫人前几天做了一次化疗,这是化疗后的不良反应。

呕吐声持续了将近一分钟才结束,等夫人再次抬起头时,她的脸色更加惨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夫人躺在病床上深喘了一口气,她的手掌不经意的抓了一下自己的头顶,一大撮头发就这样掉了下来。夫人看着自己掌心的头发出神了一会儿,突然开口问了一句,“小宇,你现在看我还能活多少天?”

此时的林宇不仅能够看到夫人憔悴的状态,还能够看到他头顶那个悬浮的阿拉伯数字,五天过去,那个数字已经由31变成了26。如林宇所料,数字倒数的模式一旦开启,就不会随着人类的任何行为而发生变化,就算夫人做了一次化疗,它还是每过一天就会减少1。

“夫人,现在还剩下,二十六天,”林宇如实的说道。

就算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夫人听到这个数字时还是不自觉的颤抖了一下,二十六天,他为什么能够预测的这么精准?更让夫人自己都无法理解的是,她居然越来越相信林宇口中的数字了。

“你去告诉王医生,后续的化疗我不做了,我可不要在呕吐中度过这二十多天,”夫人对着管家吩咐了一句。

管家当然认为夫人说的是气话,没有人会相信一个年轻大学生懂得预知寿命,听他的可能还不如一个街边的算命先生,夫人之所以不想继续接受化疗了,肯定是因为化疗的副作用太大,夫人开始耍自己的小姐脾气了。

“王医生告诉我,也就是开始几天化疗的副作用比较明显,再过两天就不会有什么反应了,夫人,还是辛苦你坚持一下吧,”管家苦口婆心的劝说道。

不过这样的劝说非但没能安抚夫人,反倒让她更加恼怒起来,“昨天的诊断结果难道你没听到吗?做了一次化疗之后,癌细胞的扩散速度反而更快了,要是不做手术,王医生说最乐观的估计是只能再活半年。”夫人很少会用这种斥责的语气对管家说话,毕竟管家一向都对她忠心不二体贴备至,也许今天是气急了。

夫人此时之所以更加相信林宇,一方面是因为林宇眼神中的坚定不移,另外一方面是因为化疗的治疗效果远远不如预期,本来王医生还告诉她可以坚持一年的时间,可是几天过去时间就缩短了一半,按照这样的状况发展下去,没准最终就真的变成林宇所说的只剩下二十多天了。

至于做手术,夫人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选择,且不说手术本身的风险就很大,对于恶性肿瘤来说,手术切除只是一个治标的手段而已,只要癌细胞还在体内生长,它就会在身体其他地方长出新的肿瘤,到时候结果不会有丝毫的改变。

经过了这一次化疗的折磨,夫人算是想通了,与其在医院里痛苦的度过剩下来的日子,还不如就好好接受命运的安排,能活一天是一天。

“可是,可是...”,管家急得说不出话来,他想要夫人回心转意却又找不到有足够说服力的理由,当下只能朝林宇投去了求助的眼神。

管家哪里会知道,这个时候林宇完全是和夫人站在一边的,他也不想眼睁睁的看着夫人在最后二十多天还要接受化疗的折磨,林宇甚至有些庆幸,夫人终于想开了,也许其他事情通过努力可以改变,但唯独寿命这件事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的。

“夫人,我也觉得你不应该接受化疗了,你应该好好享受接下来的生活,”林宇由衷地说道。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那么管家可能已经把林宇千刀万刮了,他从来都不敢违抗夫人的命令,当然化疗这样的事也包括在内,管家极不情愿地从特护病房走了出去,他心里还仅存着最后一丝希望,也许王医生能够帮助他说服夫人改变心意。

病房重新变得安静了下来,呕吐过后,夫人看上去似乎没有刚才那么难受了。她转头看向右边的窗户,窗帘是拉起来的,有一道金色的太阳光投射在地板上。

“小宇,帮我把窗帘拉开吧,”夫人轻声说道。

林宇走到了窗户前面,窗帘往两边拉开之后,一大片阳光洒了进来,将整个病房都映出了一层暖色。夫人看到了外面的蓝天、白云,还有一阵凉风送进来的淡淡青草花香,夫人脸上不自觉的露出了微微的笑容。她发现自己以前怎么就忽略了生活是这般的美好,仅仅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就足够让她陶醉其中了,可是她以前却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些,她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鱼子酱、红酒、还有最新款的跑车上面。

现在知道了自己时日无多,夫人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身外之物,那些奢侈品再好,最后还是带不来也拿不走,等到大限到来的那一天,自己只不过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离开人世而已。

“小宇,今天的天空是不是特别漂亮?”夫人凝视了良久,才开口说了一句。

林宇当然没有夫人那样的体会,在他看来今天和昨天,还有以往的任何一天都没什么两样,若非要说什么特别的,可能是今天的云层更加稀薄一点吧。

“夫人,你想下去走一走吗?”林宇提议道。

夫人在病床上点了点头,“已经好几天没出去了,难得今天天气这么好。”

林宇把夫人的轮椅推到了中山医院的后花园,这里的空间虽然不大,但景致装扮的还算不错,有鲜花,有流水,还有一些观赏性的灌木,在这里住院的不少病人都会在后花园闲逛透气,所以任何时候都不会冷清。

“我可以相信你的话吗?”夫人突然没来由的说了一句。

林宇当然知道夫人指的是什么,他很认真的回答道,“夫人,虽然我现在没办法告诉你,我为什么可以预测寿命,但到了合适的时机,你自然就会明白了。”林宇口中的时机,指的就是夫人真正去世的那一天,亡魂状态的她会知道自己真正的身份。

“只剩下二十六天时间,我应该做些什么呢?”夫人喃喃自语,这个问题并不是想问林宇,更多的是像在问她自己。

“夫人,你还有什么想实现的心愿吗?”

第六十章 见一个人

林宇抓住时机,问了一个对他来说很重要的问题,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帮助亡魂实现心愿都是最有效的慰籍办法。

夫人认真的思考了起来,如果自己的生命真的只剩下那么多,当然要好好利用这段时间去实现自己还未达成的心愿,可是,自己的心愿又是什么呢?

夫人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已经享受过了很多人都无法享受的东西,现在看来,那些东西也不那么重要了。夫人反而想尝试一种平平淡淡的生活,比如有一个正常的家庭,家庭里面有不那么能干的老公,还有一个围着他们转的漂亮小孩。

夫人曾经也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那是在她三十岁出头的时候,夫人在酒会上结识了一个帅气的男人,两个人颇有种一见钟情的感觉,只是后来才知道,那个男人只不过是酒会上聘请的一名保安。

夫人得知对方的身份后,心里虽然有些失望,但还是决定继续下去。因为那个时候她的事业已经有了小成,夫人觉得找一个自己喜欢的比找一个有地位的更加重要,毕竟光靠自己赚的钱也足够保证一家人衣食无忧了。

保安对夫人自然是没什么挑剔的,特别是带她第一次见自己父母的时候,夫人就出手阔绰的送了一大堆珍贵礼品,老人都觉得自己的儿子很有出息,居然在大城市找了条件这么好的一个儿媳妇,他们结婚的日子也就在不久之后定了下来。

夫人一度以为自己的眼光是没有错的,因为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丈夫对她的态度都没有什么变化,依然是对自己言听计从,所有的家务活也全都包在了他的身上。

婚姻中,夫人和丈夫的角色完全倒换了过来,夫人负责在外面赚钱养家,而丈夫则成了家里的全职保姆。虽然被其他人问起来的时候,夫人还是觉得有些尴尬,但很快就让自己适应了下来,她明白自己的丈夫没有什么长处,除了忠厚老实还有长得不错之外,几乎就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优点了。

所以与其让他在外面继续当保安,还不如就呆在家里照顾自己的生活,这样一来,自己也省得请保姆了。

婚姻生活持续了一年左右之后,一个被他们忽视的问题开始暴露了出来,夫人迟迟没能怀孕。两个人尝试了别人总结出来的方法,比如在排卵期的时候重点播种,吃一些有助于受孕的补药,可是这样的尝试全都以失败告终。

最后,夫妻俩不得不到医院做了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的结果让夫人大失所望,不能怀孕的原因在于她自己,也许是年轻的时候太拼了,又或者是陪客户喝酒的次数太多,医生遗憾地告诉她,夫人这辈子恐怕都不能要小孩了。

更大的打击接踵而至,一向宠爱自己的丈夫居然在一个星期之后提出了离婚,他声称自己是一个传统的男人,活在世上可以任何东西都没有,但绝对无法接受没有传宗接代的小孩。

夫人第一次见识到原来人心可以说变就变,丈夫对待她的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夫人甚至尝试说服对方没有小孩也可以领养,但却只换回来丈夫的一顿责骂,甚至说出了不能生小孩,还要你有什么用的话语。

夫人在争吵中伤透了心,她原本以为自己不计较对方的身份地位,也不在乎他只不过是一名保安的职业,就是嫁给了爱情,结果这样的爱情被证明是多么的可笑。

夫人在一年半之后结束了自己的婚姻,为此她甚至分割了一大笔的财产,没过多久夫人得到消息,自己的前夫很快又和别的女人结婚了,他们高高兴兴地住进了用自己的钱买回来的别墅里。

这一次失败的婚姻让夫人沉寂了很长时间才走出来,她发誓自己以后再也不结婚了,既然生不了小孩,结不结婚对她来说已经没什么差别,她还可以避免财产被分割的风险。

果然,夫人后来的日子变好了很多,她的条件有不少年轻帅哥趋之若鹜,夫人有时候也会跟他们逢场作戏,但她的心里很清楚,这些年轻帅哥只不过是看上了自己的钱罢了,真爱,也许在这个世上根本就不存在。

等到年纪越来越大,夫人也无心再跟那些年轻帅哥玩乐的时候,她开始对自己过去的那段婚姻更加释怀了。因为每当夜深人静,夫人一个人坐在自己的江景豪宅客厅,独享着羊城最美的珠江夜景,夫人却觉得自己更加孤独了。也许自己的前夫并没有错,人生在世平平淡淡才是真,有了自己的后代,晚年的时候才不会觉得孤苦无依。

夫人曾经记恨了前夫很长一段时间,但现在才发现,别人虽然不如自己聪明,但却活得更加透彻,有了那么多钱财又怎样?到头来连一个陪伴自己的人都没有。

夫人在后花园默默的想了很久,自己这一辈子物质上肯定没有什么遗憾了,但感情上却缺失了很多,爱情、亲情,都是她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生命中的最后这段日子,她不可能再去领养一个小孩,体会天伦之乐,爱情也不会再降临到她的头上了,但是夫人觉得那样纯粹的感情其实出现过,只不过年少时候的她还不懂得如何去抓住。

夫人发现自己脑海里开启了一段遥远的记忆,那是在自己十七、八岁的时候,还没有离开农村去城市打拼,在那个小山村,夫人有一个青梅竹马的伙伴,他的名字,夫人现在还能够毫无困难地叫出来,周山。

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了,应该不会像自己一样孤独终老吧?夫人自己都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她想见的不是自己的前夫,而是情窦初开时候的初恋,也许只有他能让自己仍然对爱情抱有一丝幻想。

“小宇,我想去见一个人,”夫人在轮椅上抬起了头,眼神中居然闪烁出一丝亮光。

第六十一章 回家乡

三天后,林宇结束了第二门专业课的考试,趁着两天周末休息的时间,林宇决定陪着夫人去完成她未了的心愿。

说起来,夫人的老家其实距离羊城并不遥远,算是在同一个省的范围内,根据导航估算大概在一百公里左右。司机告诉他们,如果路况好的话,大概两个多小时就能到了。夫人这才发现,原来自己回一趟老家是很容易的事情,但自从自己出来羊城打拼之后,好像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了。

这一次管家并没有来,按照夫人的说法是交代他去处理一些财产上的事情了,尽管夫人并没有明说,但林宇略微一想也就知道,管家肯定是帮夫人处理遗产问题。夫人现在已经彻底相信自己时日无多,她目前还坐拥着大笔的财产,又没有可以继承遗产的儿女,所以如何处理这些财产也是她生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夫人的出院并没有那么顺利,无论是管家还是王医生都对她进行了多番的劝说,虽然继续接受治疗也未必能够达到多好的效果,但完全放弃就等于最后一丝希望也没有了。可是夫人一旦下定决心的事情就不会再动摇了,也许是因为林宇的话,又或许是夫人能感受到自己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她不想把自己最后的生命浪费在医院病床上。

管家不在,照顾夫人的职责便落在了林宇头上,一开始林宇有种压力山大的感觉,毕竟夫人此时可是重病在身,要是在路上发生一些什么事情,自己可不好跟管家交代。不过好在据他的观察,夫人化疗的副作用已经过去了,除了脸上略微有些疲惫之色,并没有表现出其他的不适。

开了大概一个小时之后,司机把车停在了高速公路的休息站,林宇搀扶着夫人在商店里吃了一点东西,不过夫人看上去没有什么胃口,只是吃了一两口就停下了。林宇察觉出夫人的眼神中露出一丝焦急,看来是很想早一点回到老家,再次见一见自己那个久违的伙伴。

夫人并没有告诉林宇太多信息,只是说她要见的那个人是自己青梅竹马的朋友,林宇自然也就没有追问太多,但从夫人现在的表现来推断,那个人对她来说的确很重要。

林宇加快速度把自己的食物吃完,和夫人一起回到车上之后,心领神会地叫司机立即启程。司机倒是不明所以的问了一句,“不需要再多休息一下吗?我看夫人好像有些疲惫。”

不等林宇回答,一路上都默不作声的夫人率先开口了,“我没事,立即出发吧,尽量开快一点!”

司机连着应了两声,高档的劳斯莱斯轿车在休息区飞驰了出去。

轿车里面显得特别安静,就连音乐声都没有,不管林宇还是司机都不敢擅自说话,怕会影响夫人休息。事实上夫人大多数时间也都在打着盹,林宇觉得应该是夫人昨天晚上没有睡好,才会一路上都瞌睡不断。

在其他人眼里,夫人此时的状态应该是安详的,比起在医院的时候,被化疗副作用折磨的模样要好多了。可是林宇除了看到这些,他还会无法避免的瞄到夫人头顶上的那个数字,今天它显示的是23。

也许没有人能够体会林宇此时的感觉,看到一个处于不断倒数状态的生命,每过一天便会减少一个数字,就像是一个设好了定时器的开关,一旦设定的时间到了,这个开关便会永远的关上。作为一个旁观者,亲眼目睹这一切,不得不让林宇觉得有些残酷。

林宇在看的出神的时候,轿车突然剧烈地摇晃了一下,夫人也在这个时候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不好意思,夫人,现在已经下高速了,这条山路有点难走,”司机通过后视镜看到了惊醒的夫人,连忙抱歉地说了一句。

不过夫人的注意力并不在山路上的坑洞,而是道路两旁越来越荒凉,同时也越来越美丽的景致,“这里还是跟以前一样,过了这么久都没变,”夫人发自内心的感叹了一句,脸上反而露出了微微的笑容。

也许每一个人生活过的农村,都是自己记忆中最美丽的地方,在林宇看来,周围的环境的确可以用山清水秀来形容,潺潺的流水和远处山腰盛开的几片映山红,虽然没有经过任何人工的修饰,却有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淳朴之美。“这里,确实很漂亮,”林宇跟着赞叹了一句。

夫人轻轻点了点头,其实对她来说,景色漂亮与否并不是最重要的,让她更加欣慰的是这里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似乎都和自己童年时期一模一样。当乘坐的劳斯莱斯在弯曲的山路上左转右晃的时候,夫人看到的却全都是自己童年的画面,小溪上的断桥,山顶的木屋,都承载了自己太多太多的回忆。

“以前,我就是每天走这条山路去上小学的,那个时候还是黄泥路,现在好多了,都修成水泥马路了,”离夫人出身的山村越近,夫人就表现得越发兴奋起来,脸上的疲惫之色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林宇脸上笑了一下,不知道应该接什么话,不过夫人也完全没有等他回答的意思,她看向周围的眼神越来越迷离,似乎陷入了自己遥远的回忆当中...

马路上,几个背着锄头的农夫听到有汽笛声,自觉地退到了一旁,等他们发现有一辆豪车经过身边的时候,脸上不约而同的露出了惊讶之色,对着豪车的背影开始指指点点起来。

林宇透过车窗看到了这一幕,也许那几位农夫并不认识劳斯莱斯的标志,可是豪车本身的气魄,就足以让他们知道这辆车的造价绝对不菲。也许他们现在正在谈论的是,村子里怎么回来了一个这么有钱的人吧,林宇心里默默的想着。

农夫的反应夫人完全没有注意到,也或许是乘坐这种豪车,就经常会被路人指指点点,夫人早就下意识的把这种行为过滤掉了。前方的稻田里出现了一头水牛,它正被农夫赶着一圈一圈的犁田,不论是水牛还是农夫身上都沾了不少的泥水,夫人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一幕,她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周山的时候,自己正是坐在一辆牛车上...

第六十二章 初识

那还是夫人第一次来到这个山村,周围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新奇,父亲在前面牵着一头大水牛,自己就和一些为数不多的家当坐在了牛车上。

夫人记得自己那个时候应该才五、六岁,她也不知道父亲为什么搬到这里来,因为这个山村除了有一名并不熟悉的远方亲戚,就再也没有其他人认识他们父女俩了。

不过,年幼的夫人完全不会去考虑家境的问题,父亲要去哪里,她自然就跟到哪里,这也不是他们第一次搬家了。

夫人梳着两个麻花辫,两条小腿在牛车上一晃一晃,她这个年纪根本不知道烦恼是什么,只希望搬来的地方能有更多的伙伴陪她一起玩。

夫人的愿望似乎很快就实现了,因为就在牛车跨过一条小溪的时候,夫人看到小溪里面有几个光着膀子的男孩正在摸鱼,他们的年纪看上去比自己要大一些,每个人的后背、脸上都被太阳晒得通红。

男孩们的注意力全都在手中的渔网上,当他们奋力拉起来的时候,一条鲜活的草鱼在渔网里面蹦跳个不停。男孩们发出了放肆的大笑声,一些溪水溅到了他们的身上、脸上,在阳光的照耀之下水珠反射出了晶莹的光芒。

男孩们的笑声、鲜活的草鱼还有明媚的阳光,汇合成了一幅动人的画面,夫人发现她竟然被眼前这一幕深深的吸引了,特别是男孩中间那个最高最壮的哥哥,他笑得最大声,脸上的表情也最是灿烂。虽然仅仅是一面之缘,甚至没有任何言语上的交流,夫人却产生了很想认识那个男孩的感觉,但出于女生本能的矜持,她还是坐在牛车上一动也没动,只是眼神紧盯着男孩阳光的笑脸。夫人后来才知道,那个男孩的名字就叫做周山。

也许是察觉有人在看自己,周山抬起头看向了马路上的牛车,他发现那一对父女并不是村子里的人,坐在牛车上的小女孩麻花辫一晃一晃的,刚才明明在看自己,现在自己看她的时候却害羞的低下了头,这让周山觉得这个小女孩尤其可爱。

如此平凡的一次相见,却让夫人一直记到了现在,更让她忘不了的是,当天晚上夫人就看到周山出现在了自己面前,他提着一个水桶,水桶里面放着的正是白天捉到的那条草鱼。

“你们今天刚刚搬过来,应该没有准备吃的,我这条鱼就算是一个见面礼,”周山像一个小大人似的说道。

夫人的父亲正在为晚上吃什么而发愁,那条草鱼正好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小伙子,谢谢你啊,你家是住哪里的?”

周山转身指了指马路的前方,那里有一个建在山坡上的住户,“那就是我家了,”周山脸上露出了憨厚的笑容。

夫人的父亲看到小男孩年纪轻轻就这么懂事,爱惜地摸了摸他的脑袋,“原来我们是邻居啊,以后常来叔叔家串门,叔叔经常会去城里买不少好吃的。”

周山把水桶递到了男人手里之后,便迅速跑开了,这虽然已经是夫人和他的第二次见面,但两个人依旧没有说上话,只是两对小眼珠时不时的都会停在对方的身上。

第二天,夫人的父亲去市集上买了一些生活必需品,同时还带回了两斤五花肉,还有几包夫人喜欢吃的零食。父亲将五花肉做成了他最拿手的红烧肉,他挑选的时候就特意选了半肥半瘦的部分,这样做出来的红烧肉既不会太油腻又不会太干,入口刚刚好。

两斤五花肉被他做出来了一大锅,夫人还在纳闷,这么多红烧肉两个人根本吃不完的时候,父亲将其中一半盛在了一个碗里面,然后叫夫人把红烧肉送到他们的邻居家去。

为了避免红烧肉在路上被撒掉,夫人的父亲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她一路上都用两只手端着碗。于是,夫人只好背上背着一个水桶,手里捧着美味的红烧肉出发了。

也许是因为父亲强调了很多遍的关系,夫人一路上都走得小心翼翼,比平时的步子慢了很多,生怕自己不小心在什么地方绊了一跤。所以短短一百多米的路程,硬是让她走了十几分钟才到,好在红烧肉终究完好无损的出现在了邻居家的餐桌上,夫人也在和周山第三次见面的时候,终于知道了对方的名字。

和夫人的家境有些类似,周山也是单亲家庭,不过他有的是一个母亲。周山的母亲一见到夫人就很是喜欢,一边捏着她的小脸蛋,一边嘴里不断夸赞,长得真可爱。还口口声声的吩咐周山,以后要好好照顾这个新来的妹妹,不要让别的男孩子欺负她了。

从周山家离开的时候,夫人的手上并没有闲着,她又端上了一碗新的东西,细竹笋。

这种食材在农村随处可见,只要有竹子生长的地方,就能看到大片大片新长出来的细竹笋。把这些手指粗细的细竹笋去皮,去掉尾部较老的那一部分,然后切成一圈一圈环形的样子,加一些鸡蛋或者猪肉清炒一下,就会变成香喷喷的美味佳肴。

不知为何,夫人觉得手里的这一碗竹笋肯定也是周山从山上摘回来的,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住在山里的村民把这一点体现得淋漓尽致。夫人在路上忍不住把碗凑到鼻子跟前,闻了好几次,竹笋的清香和鸡蛋的味道融合在了一起,金黄的色泽中点缀着可口的青色,感觉上比父亲烧的红烧肉还更加好吃。

夫人的父亲也没有想到,女儿竟然会从邻居家又端回来了新的菜品,本来那一碗红烧肉就是为了感谢邻居昨天送的那条草鱼,现在这一来二去,似乎自己又欠了新的人情。

于是分享食物成了两家之间永不间断的仪式,夫人和周山自然成了大人们的代步工具,有时候甚至还会出现两个人分别端着一盘菜在路上碰到,二人便大快人心的直接交换,然后各自回到自己的家中。

很快的,夫人和周山变得熟悉起来,他们和其他小伙伴一样天天腻在一起玩耍,看上去就像一对感情特别好的兄妹。直到有一天,两人单独来到了一个特别的地方。

第六十三章 周山的照顾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两个人是邻居,还是因为第一次认识的时候,周山的母亲就吩咐他要好好照顾这个新来的妹妹,夫人觉得周山对待自己比其他玩伴要好的多。

比如每天放学的时候,不论下课早晚,周山一定会在校门口等着自己一起回家,有时候遇上了下雨的天气,夫人忘了带伞,周山总是会把他的伞塞进夫人的手里,然后自己笑着一路跑回家中。第二次碰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夫人忍不住说了一句,“哥哥,其实我们可以一起打伞回家。”但周山却一边憨厚的笑着一边摇了摇头,他告诉夫人,雨下的太大了,如果两个人一起打伞的话,夫人也会被淋湿的。

还有一次,夫人在学校的操场上跟其他女同学一起玩耍,不小心和一个冲过来的男生撞了一下,夫人脚下不稳摔在了地上,膝盖被草地摩擦的红肿了一块。这件事情不知怎么就传到了周山的耳朵里,而且过程还演变成了夫人是被对方故意推倒的,并不是一次意外的相撞。气极的周山还没有找夫人问个明白,就立马冲到那个同学的教室里面,轮起拳头在对方的脸上重重地打了一拳,那个男生很不幸的喷了一脸鼻血,正中间的门牙也被打的掉了一颗。

事后,周山被学校记了一次大过处分,连他的母亲都被叫到学校一起教育了。夫人的心里很是过意不去,她告诉周山就算自己真的被同学欺负了,学校的老师还有父亲都会帮自己来解决,以后不要做这种傻事了。但是周山却倔强地说道,要是真的有人欺负夫人,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他,他会让那小子吃不了兜着走。

那件事情很快就在学校传遍了,夫人感觉走在路上明显有人在偷偷注视自己,有时候还能听到背后细微的讨论声,只要是她经过的地方,陌生的同学都会主动给她让道,似乎很怕惹恼了她而给自己带来一场灾难。

最好笑的是,几天之后夫人又和那个被打的男生在操场上碰到了,那个男生依旧在和其他伙伴玩着追逐的游戏,就在他拼了命往操场的角落方向奔跑的时候,男生突然发现站在自己前面的又是那个惹不起的女孩。

他脸上本来欢乐的表情一下子就变了,就像是见到了最严厉的校长一样,赶紧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竟然朝着伙伴追来的方向跑了回去。这个动作当然导致男生一下子就被伙伴逮个正着,夫人听见对方用明显漏着风的嘴说道,“我输了,我输了,我们还是到那边去玩吧,这边,实在太危险了!”

夫人在男生的背后掩着嘴笑了起来,看来哥哥的那一拳给对方造成了不小的阴影,而且被打掉的那一颗门牙目前肯定也还没有长出来。

夫人切实体会到一种被男人照顾的感觉,而这个男人并不是自己的父亲,还和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夫人渐渐觉得自己看周山的眼光有些不一样了,年幼的她也不知道这种不一样的感觉到底是什么。

日子一天天过去,不知不觉夫人就到了要上高中的年纪,那一年,她刚好十六岁。

周山的年纪比她大两岁,所以等到夫人上高一的时候,周山已经上高三了。步入高中阶段,学业开始变得紧张起来,夫人和周山见面的次数没有那么多了,但因为住在同一个山村的关系,他们经常会约好时间一起回家,然后带上几罐爸妈准备好的美味返回高中校园。

变故就发生在这一年的国庆节,好不容易有了几天长假,夫人和周山都可以从紧张的高中生活中喘一口气。那天下午,周山神秘兮兮地对夫人说道,“我最近发现了一个地方,特别漂亮,想不想跟我一起去看一下?”

夫人正觉得假期有些无聊,便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两个人来到了山村深处的一个水坝,其实说是水坝,只不过是一个用土堆围起来的堰塞湖而已。但对村子来说,这个水坝的作用举足轻重,一旦碰上干旱的季节,全村的稻田都要靠水坝里面的水来浇灌。

不少村里调皮的男孩子,也会在夏天的时候跑到水坝里面来游泳,不过这些少不经事的男孩永远会听到一个从村里长辈嘴中说出来的传说,就在十几年前,有一个男孩在水坝里面被淹死了,他的尸体到现在都没有找到。据说男孩已经变成了水坝里面的水鬼,如果在里面游泳被他发现了,他会扯住活人的双脚,一直把他拖到水底去...

这个传说的真实性无从考证,但至少男孩听到这样的话之后都对水坝敬而远之了,就算有少数大胆的一两个,也会在距离岸边不远的地方游了一会儿之后赶紧爬上来,生怕自己的动作真的引起了水鬼的注意。

但在所有的男孩子当中,周山算是一个特别的存在,他从来就不相信这个世上有什么水鬼,每到暑假的时候,在午后最炎热的那一段时间,周山都会偷偷避开大人的视线,偷偷跑到水坝的角落处,一头扎进清凉的河水当中。

长此以往,让周山练就了非常不错的水性,有一次他还故意潜到水底,居然从岩石缝里摸出了一条两斤多重的鲤鱼。

“哥哥,你说的地方,就是这里吗?”夫人看到自己面前的水坝皱了皱眉头,在她眼里水坝当然算不上多么漂亮的地方,更加因为长辈口中的传说,对面前这一片河水心生恐惧。

周山露出了无所谓的笑容,“不是这里,那个地方在水坝的深处,我们要撑着竹筏过去。”周山指了指前方拖在岸边的一个竹筏,不知道是村民准备还是周山故意留在这里的,那个竹筏看上去非常简陋,只不过是用几根从山上砍下来的竹子绑在一起而已,给夫人一种随时都可能散架的感觉。

“可是,大人们都说,水坝里面有一只水鬼,”夫人的眼神中露出了显而易见的害怕情绪。

第六十四章 水鬼

周山看到夫人的表情哈哈大笑起来,“要是真有水鬼,我就把他抓起来,看看他到底长什么样子,”说完这句话,周山的右手臂在水面上一抓,做了一个类似于抓水鬼的动作。

夫人也被这个动作逗笑了,其实她心里也知道,那个传说很有可能是村里的老人用来吓小孩的,自己都已经是高中生了,不应该相信这种离奇的故事才对。只是面对这片水坝的时候,心里还是会自然而然的生出恐惧。

周山把竹排放进了水里,然后用手里的竹竿固定住,自己率先走到了竹排的最前端。“上来吧,我不会让你掉到水里的,”周山回头冲着夫人笑道。

夫人在犹豫之中走到了水坝的边缘,然后一只脚轻轻踩了上去,竹排立刻出现了明显的左右摇摆,周山将竹竿插在了两根竹子中间的空隙处,摇晃的竹排很快又再次稳定了下来,夫人这才大胆的将身体全部站了上去。

这还是夫人生平第一次乘坐竹排,因为村子里能够撑起竹排的地方也只有这片水坝,所以今天的一切对夫人来说都是一次特别的体验。

周山看到夫人已经站稳,两只脚暗暗使力,尽量掌握住竹排的左右平衡,然后才拔起竹竿,一下一下地将竹排推向了水坝的深处。

看到竹排两边划出的波纹,和岸边徐徐后退的风景,夫人感觉周围的一切是那么的安静和美丽,耳边只能听到竹竿拔起和插下的水声,前方只有周山越发宽阔和结实的背影。

夫人的鞋底被河水打湿了,因为水花会从竹排的空隙中漫上来,但是还达不到会浸湿鞋面的程度,所以夫人可以怡然自得的看着脚下的水流,还有在阳光照耀下的平静水面。

“你看,那边好像有个东西,”行驶到水坝中心位置的时候,周山将手中的竹竿停了下来,手臂指向了他们右方的位置。

夫人顺着周山所指的方向看去,发现那边的水面同样平静无痕,根本就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夫人本想问周山到底看到了什么,突然她的前方扑通一声巨响,周山居然从站着的状态掉进了水坝里。

这一幕不由得让夫人大惊失色,水性她可是一点都不懂的,当下只能紧紧抓住摇晃的竹排,对着水面不断大喊,“哥哥,哥哥,你在哪...?”

夫人的叫喊还是有回应的,就在距离竹排几米远的地方,几个水泡咕噜咕噜的冒了起来,接着周山的脸艰难的露出在了水面上。

“哥哥,赶快游过来,我在这里,”夫人想通过自己的声音帮助周山指明方向,她知道周山是会游泳的,短短几米的距离,只要扑腾几下就能够重新回到竹排上。

落水的周山也试着划了一下自己的手臂,可是身形还没怎么移动,整个身体又有种要沉入水底的趋势,周山脸上出现了慌乱的表情,他的双手不断在水面上胡乱的挣扎,同时对着夫人大喊了一句,“不行,我游不过来,感觉有个东西,拖住了我的双脚!”

因为周山的这句话,夫人的脸一下子就被吓白了,有东西在水里拖住他的脚,不就是长辈口中的那个水鬼吗?她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传说会用这种方式向她证明水鬼是真的。眼看着周山的脑袋又要沉入水底,夫人已经来不及做更多的思考,她决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哥哥就这样溺死在自己面前。

夫人一把抓起了放在竹排上的竹竿,然后把自己的身子快速地挪到了竹排的最前端,将竹竿递向了水面周山的方向,“哥哥,快抓住竹竿,我把你拉上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周山已经分辨不清方向,还是无法听清楚外界的声音,夫人发现,就算自己递过去的竹竿距离周山的手臂已经近在咫尺,他在挣扎中抓了几下却一次都没有抓住,接着整个身体迅速沉了下去,就连手臂都在水面上消失了。

“哥哥!”夫人有种天塌下来的感觉,竹竿都从手里掉了下去,眼泪一下子就从眼眶里面流了出来。此刻,她心里对水鬼已经没有半点恐惧,而是满满的憎恨,更加后悔自己怎么不懂水性,否则无论如何也要从水鬼手里把哥哥救回来。

夫人一个人坐在竹排上伤心的哭泣,前方周山消失的水面上,波纹都已经散去了,一切都恢复到了一分钟之前的平静,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但夫人却失去了一个最亲密的伙伴。

她没有想过自己不懂水性,又不会撑竹排,接下来要如何回家,也没有考虑过,水鬼下一个攻击对象会不会是自己,夫人此时所有的情绪都被伤心填满了,她难以想象周山的母亲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会是怎样的伤心欲绝。

就在这时,夫人发现就在竹排的旁边又出现了几个小的水泡,一个黑色的影子从水泡里面冒了出来,夫人止住哭泣下意识的握紧了拳头,她准备要朝着水鬼一阵痛打,就在黑色影子浮出水面的那一刻,夫人突然发现那是一张自己熟悉的笑脸,周山。

“哈哈,哈哈,”周山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嘴里发出了爽朗的笑声,“被吓到了吧,你还是相信这里有水鬼。”

夫人又是生气又是高兴,一个拳头用力的打在了周山的手臂上,嘴硬的说道,“哼!要是真有水鬼把你拖走就好了!”

恶作剧过后,周山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他脱掉了自己的上衣,露出了有肌肉线条的上半身,然后重新从水里拿起竹竿,一路说笑着来到一片被竹林遮蔽的地方。

“哥哥,前面不是没有路了吗?”夫人疑惑的问了一句,因为她发现竹排的前方被两边垂下来的绿竹挡住了,看上去就像是已经到了尽头。

周山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所以我说这个地方很神秘,我们现在要从竹子底下穿过去,你用我的衣服盖一下脸,免得被竹叶划伤了,”周山将他的上衣递到了夫人的手里。

夫人看到竹叶底下留出的空隙也就半米来高,前面的周山用力撑了一下竹排之后,很快就从站着的状态蹲了下去,她自己也连忙用衣服盖住了头顶,要是脸被划伤就破相了。

在衣服的遮蔽之下,夫人感觉到自己正在进入一个特别的空间,不过除了底下的流水她什么都看不见,偶尔能够感觉到一些枝叶在自己的头顶掠过。大概过了半分钟的样子,夫人听到了周山传来的声音,“可以把衣服拿开了!”

第六十五章 别有洞天

夫人先是看到周山重新站在了竹排上,接着才朝自己的周围看去,这一片空间面积并不大,前方不远处便能够看到绿色的草地,两旁的水域被周围的树木围成了一个圆形,虽然现在正值午后,外界的阳光还很耀眼,可是在这一片小天地却没有任何阳光透射进来,站在里面看向外面的天空,颇有种别有洞天的感觉。

“哥哥,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夫人脸上一下子就露出了会心的笑容,这个地方安静隐秘,又给她一种专属空间的感觉,让夫人看到第一眼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里。

周山得意的说道,“我就知道你会喜欢这里,这是上次发大水的时候我无意中发现的,那时入口的竹子被冲开了一点,现在又全部长回去了。”

周山说话的时候,手中竹竿撑了两下,竹排便碰到了草地的边缘。周山身子轻轻一跃,两只脚踩在了地面上,然后用手抓住了竹排,对夫人说了一句,“下来吧。”

经过了之前的恶作剧,夫人对水坝的恐惧似乎减轻了很多,再加上有周山用手抓住了竹排,夫人大胆的从蹲着的状态站了起来,在竹排一深一浅的摇晃中,走到了前方的草地上。

两个人并肩坐在了一起,默默的看着前方清澈的水面,水中倒影出了绿竹和周围草木的影子,一些清新的水草在水底清晰可见,只有手指头大小的鱼儿在水草的周围游来游去,偶尔会有绿色的翠鸟停在竹子上,发出清脆的叫声,让这片宁静的天地增添了一份生气。

周山把湿了的衣服挂在一旁,等待自然风干,裤子当然是没有脱的,就算湿答答的穿在身上不舒服,在夫人面前,周山也只能强忍着继续穿下去。现在他们都已经过了嬉笑打闹的年纪了,如果放在十年以前,他们都还是孩童的时候,周山可以无所顾忌的在夫人面前只穿一条裤衩,但如今这个小女孩已经出落成温婉动人的大姑娘了。

夫人抬头望了望上方的蓝天,今天的天气特别好,天空中只飘荡着几朵稀薄的白云,本来阳光还算有些毒辣,可是现在自己所处的这片天地并不会被阳光照射到,夫人很享受这样一种感觉,只不过两个人一直沉默不语,让这个隐秘空间的气氛变得有些暧昧。

夫人注意到周山现在仍然光着上半身,经常帮助母亲干农活的他,有着厚实的肩膀和黝黑的皮肤,不知道是在撑竹排的过程中沾上的河水,还是他身体自然而然排出的汗珠,夫人眼角的余光瞄到周山的皮肤上有几颗晶莹璀璨的东西,它们似掉非掉,和周山紧实的肌肉线条相映成彰。

“你在看什么?”也许是注意到了夫人的视线,周山有些疑惑的问了一句。

夫人连忙转过了头,她感觉自己的脸部有些发烧,嘴里吞吞吐吐的回答了一句,“没,没什么,你的衣服,应该快干了吧...”

不知为何,夫人突然觉得今天周山和自己一直以来认识的哥哥不太一样,准确的说,是多了一种男人的气息。才刚刚年满十八岁的他,嘴唇的地方已经长出了黑色的胡渣,脖子处的喉结在说话的时候上下跳动,声音也变得低沉了很多,让夫人有了一种莫名想要依靠的感觉。

夫人随手从草地上捡起了一块石子,她朝着鱼群密集的方向扔了过去,让水里的鱼儿很快就四散而逃。夫人脸上露出了看似轻松的笑意,她想要用这个动作遮掩自己心中的尴尬,还有那些不应该冒出来的想法。这个年纪的夫人已经知道那些想法代表了什么,自己居然对哥哥动了芳心,这是一件多么羞耻的事情,要是被哥哥知道了,一定会用刚才那种恶作剧来嘲笑自己的。

夫人拼命将自己躁动的心思压抑了下去,她开始在这片空间里变得坐立难安,和光着膀子的哥哥这样单独相处,夫人第一次有了不知道应该如何自处的感觉。

其实周山注意到了,夫人是在看自己的手臂和胸脯,只不过在农村,男人袒胸露背是很正常的事情,周山也在夫人面前做过无数次了,比如自己下河抓鱼的时候,比如在山上捕捉野味的时候,还有每逢暑假自己帮助妈妈收割水稻的时候,难道自己今天和以前有什么不一样吗?

周山下意识地打量了一下自己,除了因为暑假干农活的关系,自己的肤色又比以前更黑了一点,周山实在看不住自己的身体有什么不一样的,也许妹妹就是觉得自己晒黑了吧,周山心里默默闪过了这样一个想法。

“哥哥,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又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夫人突然说了一句,她感觉自己脸部烧的越来越厉害,生怕被周山看出了一些端倪。

“现在就回去吗?”周山其实很享受这种安静的时光,更不用说还是跟自己最亲密的妹妹在一起,他抬头看了看天空,刚才还是晴空万里,现在突然就暗淡了下来,似乎是很快就要下雨的模样。“好像要变天了,我们再等等吧,要是撑竹排的时候下雨,我们就都要淋湿了,”周山很自然的说了一句。

经过了周山的提醒,夫人这才发现天空确实飘来了几朵乌云,很快的,星星点点的雨滴落了下来,在前面的水面上画出了一圈一圈的涟漪。

“真的下雨了,怎么办,我们都没带伞啊?”夫人用两个手掌遮住了自己的脑袋,她也意识到一时半会儿是回不去了,现在更重要的事情是找个地方避雨。

周山拿起自己半干半湿的衣服披在了身上,然后二话不说就牵起了夫人的手臂,脸上依旧洋溢着一副憨厚的微笑,“没关系,跟我到那边去,那里有一个可以避雨的山洞。”

两个人在草地上一前一后跑了起来,夫人感觉自己的手腕被哥哥紧紧的抓着,从他的手掌中传来了一种强壮有力的感觉,夫人的心跳不由得再次加快了,在奔跑中露出了略带羞涩的笑容。

第六十六章 恋爱的感觉

那是一个很小的山洞,就在山底树木遮蔽的地方,看上去像是以前猛兽住过的巢穴,不过现在早就荒芜了。

由于山洞里的空间很窄,夫人和周山不得不紧紧地靠在一起,也许是刚才跑得太快的原因,夫人能够听到周山的鼻子里不断喘着粗气,而周山也在不意之间瞄到了夫人的胸脯正在一起一伏。

周山赶忙将目光移开,看向了洞外的雨势,偏偏在这个时候,雨水似乎越下越大了,“这种阵雨一般过一会儿就没了,我们再等等,”周山嘴上安慰了一句,不敢再去看夫人所在的方向。

夫人也感觉到自己似乎距离周山太近了,过了这么几分钟,他的喘气声非但没有平静下来,反而有越来越沉重的趋势,“哥哥,你现在觉得很热吗?”

夫人有些不理解的问了一句,她清晰的看到周山的鬓角有汗珠流了下来,可这时候明明雨水已经带来了一股清凉,早就把周围的热气一扫而光了。

周山想挪动一下自己的身体,毕竟只有他才知道,就是因为和夫人靠的太近,甚至能够闻到从她身上传来的淡淡清香,自己才会有一种血脉喷张,把持不住的感觉。可是在他的心里,夫人永远都是那个需要自己照顾的可爱妹妹,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邪恶的身体反应。

周山觉得要是自己不靠那么近,也许身体里的热血就可以停滞下来了,但就在他想把身体往外移动的时候,两个人的手臂突然摩擦了一下,luo露在外的皮肤直接接触,仅仅是简单的一划而过,都让周山浑身有了一种触电般的感觉。

周山下意识的深吸了一口气,转头看向紧挨着自己的夫人,刚才的那一下接触,周山感觉到夫人的皮肤特别柔嫩细滑,完全不像男孩子那样的粗糙硬朗,感觉就像是,用水做的一般。

周山很奇怪自己以前怎么没有注意到,妹妹原来和自己有这么多的不一样,就连手臂上的皮肤都有如此大的差别。等到周山再仔细的看向夫人的时候,他发现对方的脸庞上早已飞上了两团红晕,可爱得就像一只熟透了的红苹果。

周山在没有任何预谋的情况下,将头慢慢靠近了夫人,然后在她害羞的脸庞上轻轻地吻了一下。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周山的头脑几乎是一片空白的,也许他就是本能的觉得妹妹的脸蛋可口,在不受大脑支配下,做出了恋爱男女才有的动作。

当他的嘴唇接触到妹妹有些发烫的脸蛋时,周山后知后觉的将身体弹开,他意识到自己可能犯了一个大错,自己居然对妹妹做出了越矩的行为。尽管他们两人其实并没有血缘关系,可是从妹妹六岁的时候他们就一起玩到大,他们的关系可以说早就和兄妹没什么两样了,但是现在,好像又多了另外一种特殊的感情。

夫人也万万没想到哥哥居然会亲吻自己,她立即害羞的捂住了脸庞,脑袋深深地低了下去,再也不敢和自己的哥哥对视。

周山将自己一半的身体都挪到了洞外,这样虽然会淋到雨水,可是至少能够和妹妹保持一段距离,如此一来就不会太过尴尬了。周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在有外面的雨声打破了山洞的寂静,周山便装出一副察看雨势的样子。

夫人此时的心情是复杂的,当然大部分都是羞涩,还有一小部分的害怕和开心。她感觉自己和哥哥做了一件错事,所以很害怕自己的父亲和哥哥的母亲知道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但同时夫人又无法忽视自己心里的开心,当她看到哥哥的脑袋凑过来,棱角分明的嘴唇吻在自己脸颊上的时候,夫人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

她知道这就是电视上经常上演所谓恋爱的感觉,只是夫人从来没有想过,这种感觉会发生在自己和哥哥之间,她在山洞里不敢说话也不敢做任何动作,偶尔透过双手的指缝看向哥哥背着自己的身影。

这一次的阵雨也不知道是不是要捉弄两人,偏偏连续下了好几个小时才渐渐停歇,等到周山从山洞中走出来时,天色已经到了傍晚时分。

“我们,赶紧回家吧,否则爸妈要找我们了,”周山对着还蹲在山洞里的夫人说了一句。这是他们亲吻之后说的第一句话,算是打破了长达几个小时的尴尬气氛。

夫人哦了一声,没有再多说什么,从山洞中走出来的时候,始终刻意避开了周山的视线。周山看到妹妹的模样,不禁暗自觉得好笑,嘴角扬起了一抹上翘的幅度。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重新走到了草地上,只是等周山看向竹排方向的时候,他赫然发现自己放在草地边缘的竹排早已消失不见了,周围的水位明显比之前上升了不少。

周山只能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叹了一口气说道,“糟糕,竹排已经被雨水冲走了!”

意外的变故让夫人第一次开口说话了,“啊,那我们怎么回家啊?”

简单的对话,却让两个人停顿过后相视笑了起来,似乎已经把亲密接触的尴尬抛之脑后了。周山环视了一下周围的地势,他发现这个地方三面都是靠着水坝,只有刚才自己和夫人躲雨的地方是一座山,要从这里走出去,看来只有翻过背后那座山了。

周山指了指山洞的方向,“翻过这座山,再顺着水坝走一段山路,应该就能够回到村子里。”

夫人朝身后的青山看去,那座山虽然不高,但地势很是陡峭,想要爬上去肯定要费一番功夫才行。但是目前显然没有别的办法了,自己不可能在这个隐蔽的地方等着父亲来接,说不定他要花上好几天才能找到这里。那个时候,自己没有困死,也早就饿死了。

权衡过后,夫人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好吧,哥哥,我们一起爬上去。”

第六十七章 难走的山路

虽然同样生活在这座山村,夫人还是高估了自己爬山的能力,特别是在没有山路而且又被雨水淋湿过的情况下,夫人好几次差点要从山腰上滚下去。

还好周山一直守在了夫人的后方,一旦发现她有站立不稳的情况,便会立即拉她一把,两个人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爬到了山坡的顶部,而这个时候天色也完全暗淡了下来。

“现在只要顺着水坝往前走就可以了,”周山松了一口气说道,刚才爬山的时候他一直有些战战兢兢,生怕妹妹真的不小心从自己身边滑下去了,好在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夫人一边喘着气,一边点了点头,她靠着旁边的树干休息了一会儿,就在迈开脚步准备往前走时,夫人的脚踝处突然传来一阵剧痛,让她嘴里啊了一声,身子瞬间蹲了下去。

周山连忙转过头,脸上焦急的问道,“妹妹,你怎么了?”

也许是刚才爬山的时候太过全神贯注,夫人都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脚踝已经扭伤了,现在稍微休息过后,伤痛感反倒比刚才更加严重,“哥哥,我,我可能走不了路了,”夫人皱着眉头一脸痛苦的说道。

周山蹲下身查看了一下夫人的伤势,脚脖子确实有些肿胀,但应该没有伤及到骨头,周山干脆地说了一句,“来,爬到我背上吧。”

说完这句话,周山便转过了身,将自己宽厚的背脊呈现在了夫人的面前。夫人看着哥哥小山一般的背部,突然有了一种很踏实的安全感,回想起刚才在山洞里自己被哥哥亲吻的那一幕,顿时又是甜蜜又觉得难为情。

夫人把手从自己的脚脖处移开,忐忑而又紧张的放在了周山的左右肩膀上,接着把自己的身体慢慢靠向了那个厚实的背部。

“抓紧了,”周山感觉到妹妹的身体已经贴在了自己身上,脸上露出了夫人看不到的笑容,他用尽量平常的语气说了这三个字之后,便从蹲着的状态站了起来。

夫人发现自己身体的重量全部压在了哥哥背上,但就算如此,哥哥的背脊依旧挺得很直,就像是背着自己这样一个大活人丝毫不费吹灰之力。

夫人把自己的双手慢慢环抱了起来,这个动作不得不说有些暧昧,但夫人其实只是想让自己抓得更牢一些,从而可以减轻哥哥的负担。两个人默默在山林之中穿行,偶尔能听到一些蝉鸣和某种不知名的鸟叫声,如果放在以前,夫人会觉得有些阴森恐怖,但今晚靠在哥哥的背上,夫人心里丝毫也没觉得害怕。

仅仅是一个成人肩膀的高度,当自己被人背着时,夫人才发现,从上面看下去似乎距离地面很远。加上周山本来就像小山一样的肩膀,在某一瞬间夫人产生了一种错觉,自己好像真的是站在一座山上移动。夫人慢慢把自己的脑袋也靠在了周山的肩膀上,这种给她依靠的感觉,似乎让她连脚踝的伤痛都暂时忘却了。

周山在潮湿的山林里小心的穿行着,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背妹妹,周山有些奇怪妹妹的体重怎么这么轻,就算已经走了很长一段距离,但还是一点都不觉得累。周山发现背上有一个人依靠着的感觉很好,就像是自己携带的一只宠物,他小心翼翼地在看不清的山路上走着,很怕自己不小心摔了一跤,又再弄伤了妹妹。

可是充满泥泞和长着青苔的山路,是免不了让他脚下打滑的,就算每一次周山都很快让自己的身形稳定下来,但还是会让妹妹惊的轻呼一声。

“别担心,我不会让你摔下来的,”周山在站稳之后都会安慰的说一句,但就算如此,周山还是发现妹妹抱得自己越来越紧了。

周山心里突然升起了一个有些邪恶的念头,他看准了前方的一滩泥泞,然后一只脚故意踩了上去,身子便在脚底的打滑中出现了剧烈的倾斜。

“哥哥,小心!”夫人不由得大声惊呼,她感觉自己真的就要和哥哥一起摔倒了。

周山在最后关头恰到好处的抓住了身旁的一根树枝,两个人再次经历了有惊无险,但周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因为就在刚才身子倾斜的最厉害的时候,妹妹主动将手臂完全搂住了自己的脖子,而不再只是老老实实的放在自己的肩膀上。

周山脸上露出了得逞的笑容,他嘴上不断提醒着妹妹要抱紧自己,因为山路真的很滑,但背地里却在享受着和妹妹再一次的亲密接触。渐渐的,周山感觉到妹妹的头似乎也依偎在自己肩膀上了…

下过雨的夜空没有一丝月光,周山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清前方的道路,这样的情况在山林中是很危险的,且不说也许会有毒蛇出没,很有可能自己的下一脚就会踩了个空,然后两个人一起滚下山去。

“妹妹,我们不能继续往前走了,我已经看不清山路了,”周山的脚步停了下来,现在的夜色完全可以用伸手不见五指来形容。

“哥哥,你先放我下来休息一会儿,”夫人有些不忍心的说道,因为从爬上山顶开始,她就一直待在周山的背上,夫人不想让自己的哥哥这么辛苦。

周山把夫人放在了旁边的草地,他自己也坐在了旁边,脸上完全是一副愁眉不展。要是今晚月亮始终不出来,那么他们很有可能要在山上待一晚了,周山自己是无所谓的,就怕妹妹承受不住,因为这样的季节,免不了要忍受各种各样蚊虫的叮咬。

夫人也不想在这样湿漉漉的山林里待一晚上,更何况自己整晚都不回去,父亲一定会急得到处寻找自己,夫人也不愿意让父亲平白无故的担心。

她坐在草地上环视了一下四周,虽然大部分地方都是漆黑一片,但夫人还是注意到一些草木的叶子下有少量闪光的东西,夫人的心绪不由得豁然开朗起来。

“哥哥,我有办法了,”夫人兴奋地说道。

第六十八章 那一晚的萤火虫

那些发光的东西正是夫人最喜欢的一种生物,萤火虫。还在童年的时候,夫人就喜欢在夏夜用玻璃罐子装上满满一罐的萤火虫,然后把它放在自己房间的桌子上,关上灯,静静的看着那些美丽的荧光一闪一闪。

山村的孩子没有什么玩具,所以他们经常要自己去找一些好玩的东西,而玻璃罐子里面的萤火虫就是夫人最喜欢的玩具了。只可惜成年的萤火虫寿命都太短了,经常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便会黯然失色,所以夫人对自己的这个玩具更加显得特别珍惜。

没想到现在还有萤火虫,夫人暗自感叹了一句,在她的印象里,稻田中的萤火虫好像过了暑假就消失了,而在山林里居然十月份还有萤火虫的影子。

“你看,那是什么,”夫人伸手指了过去。虽然黑暗中周山看不见夫人所指的方向,但他还是发现了那些闪烁的荧光,在这个暗淡的夜晚显得尤为突出。

“好主意,我去把它们抓过来!”周山平日里对萤火虫不怎么感兴趣,但现在这些小虫子却帮自己解决了一个大麻烦。

周山小心翼翼地将萤火虫一个一个抓在自己的手掌里,虽然每一只散发的荧光看上去都很微弱,但等到有十几只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手里的荧光已经可以让他勉强看清前方的道路。

周山回到了夫人的身旁,他将萤火虫慢慢放进了夫人的手心里,夫人带着笑容的脸蛋被照亮了,偶尔有一两只从她的掌心里飞了出去,但这并没有关系,夫人把自己另外一只手掌盖在了上面,两人抬头看向刚才飞走的那只萤火虫,它像是一个带着光芒的精灵,在夜空中越飞越高,最后停在了旁边的树干上,一闪一闪的光芒让两个人注视了很久。

夫人重新被周山背了起来,她将自己的两只手掌伸在前方,指缝间透出的荧光微微照亮了他们前进的道路。在夫人后来的印象中,手里的萤火虫、哥哥宽阔的肩膀、前方暗淡的山路,这一切组成的画面定格了很久很久...

也不知道具体过了多久的时间,他们终于走出了那片山林,也看到了水坝的尽头,水坝的边缘处集中了一片火光,那是举着火把前来寻找他们的村民们。

夫人的父亲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是有人告诉他水坝上出现了新鲜的脚印,他才会找到这里来的。父亲本来已经在家做好了丰盛的晚餐,他知道女儿刚刚上高中,学业的压力会变得很大,所以想趁着国庆长假好好犒劳一下自己的女儿。

父亲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左等右等也不见女儿回来,到邻居家一打听,才知道女儿连同周山一起消失了。

周山的母亲本来并不担心自己儿子的晚归,因为在她眼里儿子已经跟成年男人没什么两样了,甚至家里很多事情都要靠儿子帮忙才能做下来,所以这一次,母亲仅仅以为儿子可能又去山上逮野味了。

两个家长交流过后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他们眼里,夫人和周山一直都是青梅竹马的,两个孩子看上去也很是般配。只不过他们年纪还太小了,又处在上高中最重要的时候,所以家长一直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希望等到他们再大一些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发展。

可是今晚,两个孩子居然一起消失了,这让他们除了担心安全之外,更怕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会做出什么越界的事情来。

两个人立即决定分头寻找,可是半个小时过去,他们几乎找遍了乡村的每一个角落,但在碰头的时候却依旧一无所获。眼看着天色越来越暗,两位家长开始着急他们担心的事情也许真的要发生了。

夫人的父亲找到了村长求助,他现在已经顾不上女儿的声誉,必须早一点找到这两个孩子的所在才是。父亲用了这样一个理由安慰自己,在其他村民眼里,女儿和周山应该一直都是类似兄妹的关系,所以就算知道了他们一起消失,村民们也不会有什么闲言闲语。

村长很快召集了村里的一大批青壮年,他们纷纷从家里拿出了火把,开始一边叫喊着夫人和周山的名字,一边四处寻找起来。

直到一个小时以后,有人告诉村长在水坝边发现了新鲜的脚印,而且看上去就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的。于是所有人都朝着水坝这边走了过来,夫人的父亲更是急得连脚下的鞋子都走破了,干脆就赤着双脚,一路跑着来到了水坝。

父亲通过火把看清楚了泥土上的脚印,他记得女儿鞋底的花纹,可以确定,那些脚印就是属于自己女儿的。父亲又看了看自己前方的水坝,顿时面如死灰,他的心中有了一个初步的推断,女儿一定是乘坐竹排跟着周山一起到水坝里去了,因为岸边同样有竹排被拖拽的痕迹。

可是父亲清楚的记得,下午的时候村子里下了一场大雨,雨势一直持续到傍晚才结束,现在水坝两边的水位都明显高了不少,如果他们在下大雨的时候,还处在水坝的中心位置,那么很有可能两个孩子已经...

父亲不敢再猜测下去,现在他的生命里最重要的人就是自己的女儿了,他怎么也无法想象女儿也许遭遇了不测。

父亲开始面对着水坝大声呼喊起了女儿的名字,其他村民也帮着叫喊了起来,可是一阵又一阵的声音落下之后,水坝依旧平静如初,并没有给他们任何的回应。

此时水坝周围已经没有了竹排,有村民建议去隔壁的村子借一些竹排或者独木舟过来,但夫人的父亲已经等不及了,他下定决心就算自己游得筋疲力尽,也要把女儿找回来。

理智的村长拦住了冲动的父亲,他劝说这样的行为不仅没有办法把夫人找回来,还有可能把自己的命也搭进去,父亲的身体被好几个村民拽住了,他却急得连眼泪都掉了下来。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水坝的另外一边传了过来,靠在周山背上的夫人远远看到了自己正在拉扯中的父亲,她急忙叫了一句,“爸爸,我在这里!”

第六十九章 突然的离开

夫人和周山平安的回来了,大人们也没有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这本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但是后来,一些流言蜚语从村子里面传了出来。

不仅仅是血气方刚的周山和夫人,有人说他们上一次的消失,其实就是偷偷躲在山林里面幽会,说不定还做了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更有甚者,还将矛头指向了两位的父亲母亲。他们都是处于单亲家庭,两位长辈后来也一直没有结婚,加上他们两家住的很近,又经常会有一些被村民看在眼里的来往,所以冒出了一些大人小孩都不知检点之类难听的话。

这些流言蜚语很快就传到了两位长辈的耳朵里,毕竟这个村子很小,有什么风吹草动很快就弄得路人皆知了。夫人的父亲自然是很委屈,他虽然一直觉得周山的母亲是一个很不错的女人,但从来没有想过和她重新组建家庭,更加没有做过村民口中所谓不知检点的事。

但更让夫人父亲痛心的是,村民居然还用这样的话去污蔑自己的女儿,尽管在女儿消失的那段时间,他也曾经担心过两个孩子会不会发生越矩的事情,可是当他看到周山背着自己女儿出现的时候,父亲就知道自己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他们之间的感情一定没有任何肮脏的成分。

夫人的父亲觉得自己百口莫辩,更何况这种事情越是去辩解就显得越加欲盖弥彰,所以他决定忍耐一段时间,也许等风头过去,一切就恢复正常了。

只是十天、半个月过后,父亲期望的情况并没有发生,反而流言在传来传去的过程中,很多人居然信以为真了。当女儿在某个周末回来的时候哭着告诉他,村口有个小孩朝着她叫了一句荡*妇,还把一块石子扔在她身上的时候,父亲就知道,这个山村他们不能再继续待下去了。

父女俩走得很匆忙,就像十年之前,他们仅仅是通过一辆牛车就来到了这个村子,如今他们走的时候,同样也没有多少家当。

夫人要求父亲让她和周山告个别,因为按照父亲的说法,他们不仅要离开这座村子,还要转学到其他城市的高中去就读,让她永远和过去的这个圈子脱离关系。夫人没有想到,父亲为了保护自己会做得如此极端,尽管这样一来自己不会再受流言蜚语的困扰,但同时也没有办法再和周山见面了。

自从那一天的事情过后,一颗种子已经悄悄种进了夫人的心里,她会时不时就想起周山憨厚笑容的样子,还有在山洞里,他亲吻自己脸庞的感觉...

夫人会因为自己的春心萌动而暗自觉得羞愧,毕竟自己还只是一个十六岁的高中生,学校里也有明令禁止早恋的规定。所以夫人故意疏远了和周山的关系,当他来学校找自己的时候,夫人好几次都避而不见,周末也不和周山一起回家了,而是经常提前半个小时离开自己的学校。

所以他们两人几乎没有再交流过,当村子里的流言蜚语传出来的时候,夫人就更加刻意回避和周山的碰面了。但夫人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样的回避马上就要演变成永远。

夫人哭着恳求父亲,让她和周山再见最后一次面,她不能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就这样走了,夫人甚至没有告诉周山自己心里的感受。

但夫人的请求被父亲无情拒绝了,按照他的话说,既然决定要走,就要断的干净,以后这里的一切都和他们没有关系了。

父亲选择一个大清早从村子里面离开了,那个时候天光都还没怎么亮起来,整个村子也处在熟睡当中。父亲决定带自己的女儿去一个大城市,比如中华赫赫有名的一线城市羊城,虽然自己没什么能耐,但在工地上干干体力活还是可以的。在那样的城市里,没有人会认识他们父女俩,女儿也就不用再受其他人的伤害了。

周山是上午才发现夫人和她的父亲已经离开了,他们家的大门紧闭,周山敲了半天也没有人回应。对邻居家很熟悉的周山,找了一个厨房窗户的位置钻了进去,看到里面一片空空如也,床褥被子全都不见了,周山终于意识到夫人和叔叔已经搬家了。

周山发了狂似的追了出去,他沿着村口的那条马路跑了很远很远,直到双脚已经脱力,周山累瘫在了马路边,也始终没有见到夫人的影子…

坐在豪车里的夫人,看着周围越来越熟悉的景色,甚至还有几个看上去有些眼熟的村民,所有年轻时的记忆都在脑海里浮现了出来。她和父亲来到羊城以后,遇到了过去很多没有想过的困难,比如这里的物价很贵,去哪都要坐车光靠走路是肯定不行的,还有最关键的是夫人的入学问题。

最后,夫人只能在羊城周边的一个小城市上完了高中,没有继续考大学,就出来做生意了。夫人也曾经想过,是否应该和远在他乡的周山写一封信,但现实的困难远远比儿女情长要更加实际得多,每当父亲穿着沾满泥土的衣服出现在自己面前时,夫人就告诉自己,一定不要辜负了父亲的期望。

经过十几年的打拼,夫人终于成功跻身到了有钱人的行列,只不过她的父亲却没有享受的福分,因为操劳过度,还没见证到女儿的成功,父亲就已经死了。父亲的死亡,给了夫人更大的决心和动力,时至今日,她终于成为了不用再为生活而担心的女富豪。

劳斯莱斯开上了一个山坡,山坡的左边有不少的麦田,麦田的尽头有一户看上去荒废已久的人家,夫人的眼神一下子就凝结了。因为那间看上去随时都要倒塌的木屋,就是自己曾经住过十年的地方。

“先停一下,”夫人轻声对前方的司机说了一句,她把车窗放了下来,脸上的表情只能用百感交集来形容。

第七十章 拜访

林宇猜到那一间木屋应该就是夫人的老家,虽然从夫人口中的话语得知,她和自己一样也是出身农村,但林宇还是没有想到夫人住过的地方居然如此简陋,比起自己家的房子都差了不少。

夫人凝视了好几分钟的时间,一直都没有说话,她的眼睛里似乎能看到自己小时候在木屋前的草坪上玩耍的样子,还有父亲干完农活回来又忙着给自己做饭的身影,这一切好像就发生在昨日。

“走吧,”安静的等待过后,夫人终于收回了自己的目光,嘴里轻声吩咐道。

比起看到自家废弃的房屋,夫人更加关心的是她的邻居,周山。这么多年过去,不知道当初的那位哥哥,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人的记忆是一件很奇妙的东西,只要你把它放在自己的心里,它永远都像刚刚才发生过一样。就像夫人仍然还清楚的记得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自己第一次坐上了竹排,跟着周山来到了那个神秘又隐蔽的地方。

夫人渐渐长大后才明白,那就是自己的初恋,尽管她和周山之间没有说过一句甜言蜜语,两个人也根本没有向对方告白过,但一个亲吻,还有背着自己的一段山路,就足以说明一切了。

年少气盛的夫人觉得,既然自己遇到过周山,那么她的生命中还有可能会出现更加好的男人,带给她更加热烈和温暖的感觉。的确,之后的几十年时间里,有很多男人都成了夫人生命中的过客,但她却发现,没有一个能给自己类似于周山那样的感觉,甚至连一点点相似都做不到。

现在的夫人患上重病,时日已经无多,回顾自己的这一生,夫人只能悔恨地发现,出现在自己生命里的第一个男人,居然就是最适合自己的真命天子,只不过这样的醒悟实在来得太晚了。

夫人的家本来就和周山距离不远,当劳斯莱斯完全开上山坡之后,夫人一眼就看到了自己记忆中的那间房子。

和自己的家已经被废弃不同,那间房子明显还是有人在居住的,因为屋檐下挂着一些晾晒的衣服,走廊上还摆着一两张散乱的椅子。

“夫人,请问是这里吗?”司机把车速放慢,回头说了一句。在来之前,管家已经给他指引过大概的方位,加上刚才停车的地方,司机已经猜到前方这一户可能就是夫人想拜访的老朋友。

“是,就是这里,”夫人的言语中有难掩的激动,当劳斯莱斯停稳之后,她迫不及待地从车上面走了下来。

林宇走过去搀扶住了妇人的手臂,毕竟不管是男佣的身份,还是夫人此时重病在身,都应该多让她保持一些体力。

司机在后面帮两人打了一把伞,遮去了大部分迎面而来的光线,林宇在夫人的耳边问了一句,“要不要我先去打听一下,他在不在家?”以夫人现在的身份和地位,她的时间和精力是绝对不容许任何浪费的,只有别人配合她的时间,而不可能让她去等待别人。林宇考虑到,也许那个叫做周山的男人现在已经外出了,自己先行打听就可以免得让夫人白走一趟。

但夫人却是微微的摇了摇头,“走走吧,我已经好久都没有走过这条路了,”说这句话的时候,夫人的眼神一直盯着那间房子的大门,似乎随时准备着看到自己记忆中的人从那间房子里走出来。

离开了马路,又走了一条只有一人宽的黄泥小道,一行人才终于来到了那间房屋的大门前。夫人环视了一下四周,好像几十年过去,这里还是以前自己小时候看到的样子,她不由自主的深吸了一口气,独自走到了大门的正前方,伸出右手手掌,犹豫了一下之后,在木门上轻轻地拍了两下,“有,有人吗?”

在这一刻,林宇都情不自禁的屏住了呼吸,但侧耳倾听之下,房间里好像并没有传出任何动静。

夫人站着等了一会儿,心中不免有些失望,也许自己来得不是时候,周山现在并不在家。可她还是不甘心的又举起了手掌,在木门上更加大力的敲了两下,“有人在吗?”

这一次里面终于有了回应,夫人明显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接下来,就是木门就要被打开的动作。

夫人的手掌不自觉的捂住了自己胸口的位置,她发现自己的心脏好久没有跳得这么快过了,以她现在的身份和阅历,就算在谈判桌上签下一个十几亿金额的单子,也可以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可是如今,来见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农村男人,她居然不受控制地紧张起来。

如果周山还住在这里的话,那么他一定和他的母亲一样,一直留在这座山村吧,夫人的脑海里闪过这样一个念想,在农村,成年男女结婚都是很早的,想必周山也是如此。他现在肯定不像自己是孤家寡人一个,按照年龄来算,周山的孙子孙女都应该出生了,儿孙满堂的感觉,应该会很幸福。

夫人在紧张之余,心中又升起了一些自怨自哀,她害怕自己记忆中的哥哥真的过上了她想象中的生活,如此一来,自己孤独终老的状况就显得太可怜了,她甚至有些自私地希望,周山过得并没有那么好,或许还在心里一直惦念着自己?

木门被从外向里的打开了,夫人很想让自己显得更加自然一点,所以脸上硬是挤出了一些礼貌性的笑容。可是只有林宇才知道,她脸上尴尬的笑意更加把自己内心的紧张表露无遗了。林宇很能够理解夫人此时的心情,毕竟这个叫周山的男人不仅仅是几十年没见的老朋友,更加和夫人是青梅竹马的长大。就算夫人没有挑明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林宇也已经猜测到,他们绝对不是儿时的玩伴这么简单。

随着吱呀声停下,木门后面出现了一张年轻的面孔,看上去也就二十来岁,而且还是一位女性。对方看着站在自家门前的两个陌生人,疑惑的问了一句,“请问,你们找谁?”

第七十一章 线索

开门的不是周山,让夫人的心里稍微有些失落,不过看着小姑娘的年纪,夫人很容易联想到这个女孩有可能就是周山的女儿,“你好,我,是来找周山的,请问他在家吗?”

夫人很少会用这种过度礼貌的语气说话,毕竟一直以来都是她指挥员工和下属做事情,如今面对这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夫人竟是摆出了接见大客户才会有的态度。

只是女孩的回答着实让夫人意外不小,“周山?我不认识叫周山的人,你们找错了吧?”

夫人的心瞬间沉了一下,这个记忆中的位置她是不可能找错的,有多少次自己端着一碗菜,顺着刚刚开过的那条马路走到这家大门前,而迎接自己的一定会是憨笑的哥哥,还有永远都看上去那么贤惠的阿姨。

“我不可能找错,周山以前就住在这里,你家,有没有大人在?”夫人有些着急的说道,她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周山也有可能已经搬家了,这么一来自己可能永远都无法再找到他。

女孩对夫人生硬的语气显然有些不快,更何况她自己早就已经是大人了,在对方眼里却被看成了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但就算如此,女孩只是脸色变了一下,嘴上还是按照夫人的要求回答了一句,“我去把我妈叫出来吧,我爸现在不在,去村里修水坝了。”

女孩虽然年轻,但她还是发现了夫人背后站着的司机,还有那辆停在山坡上的豪车,不管对方的身份如何,得罪这样的人总归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女孩转身往里屋走去,并没有邀请林宇和夫人进屋,所以两人也只能继续站在门口等待,好在家里的长辈很快就出来了,她长得矮矮胖胖的,肤色偏黑,脸上的皮肤明显没有经过保养,一看就是典型的农妇打扮。她的下半身系着一条围裙,手臂上也戴着深色的袖套,看上去应该是正在做家务活。

“你们是要找周山吗?”农妇看到门口的一行人之后,直截了当地问道。

夫人看清楚了对方的样子,突然想到周山是不是也娶了一个这样的女人做妻子,还好刚才那个女孩说她并不认识周山,所以眼前这个人就不会是自己的‘情敌’了。

“是的,你认识他吗?”夫人急忙回答了一句。

农妇点了点头,“这间房子本来就是他家的,后来听说他要搬到城里去住,所以我们就从他手里买下来了,算一算时间,恐怕也有十多年了。”

夫人意识到她最担心的事情果然还是发生了,周山真的已经搬家,十多年前就不在这个山村居住了,现在人海茫茫,自己剩下的日子又已经不多,要到哪里才能找得到他?

林宇发现夫人不住地摇头,看上去情绪有些失控,也许满怀期待而来却得到这样的结果,对她来说打击可能太大了。林宇让司机先扶着夫人回车上休息,他自己则是留下来问了农妇几个问题,因为在林宇看来,周山的搬家不同于夫人当初逃离山村前往羊城谋生,一定会在村子里留下一些能够找到他的线索。

林宇尝试着问了村妇,他们在房屋交易的时候,周山有没有透露过想要搬去哪里?他在这个村子里是否还有别的亲戚,搬家之后,周山有没有再从外地回来过?

林宇觉得,只要这些问题对方能有一个答出来,那么他就可以顺藤摸瓜,一步一步的找到现在周山的所在。毕竟林宇此时的身份不仅仅是夫人的男佣,更加是一名要慰藉她灵魂的死神,林宇必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满足夫人生前的愿望。

可惜的是,农妇对这些问题一问三不知,她说当年的交易基本上都是她的丈夫完成的,她根本就没怎么接触过周山这个人。农妇提议,等她丈夫从水坝回来之后,可以直接向她的丈夫询问。

林宇说了几句感谢的话,他从农妇嘴里得知,村里的水坝被几个月之前的一场洪水冲毁了,导致每个村民的稻田都有了不小的损失,所以现在村里年轻力壮的男人都被村长叫去修水坝了,估摸着要到天黑吃晚饭的时候才会回来。

林宇回到了劳斯莱斯车上,他看到夫人的神情很是落寞,估计是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恐怕再也见不到周山了。

林宇只好说出了自己想到的一些办法,同时也算是对夫人的一种安慰,“周山大哥在这个村子里生活了这么久,不会一句招呼不打就离开的,现在我们可以等那户人家的男主人晚上回来,或者,先去找村长问一问情况?”林宇认为最了解这座山村的人非村长莫属了,不论是周山在这个村子里的亲戚,还是他要搬去的地方,说不定在村长那里都一清二楚。

经过林宇冷静的分析,夫人果然还是重新燃起了希望,正是应了那句话,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本来以夫人的头脑遇到问题是很容易想到应对办法的,可是在面对这件事情上却完全乱了方寸,夫人不由得在心里庆幸,还好自己今天把小宇带过来了。

只不过有一点她可以确定,周山一家在这个村子应该是没什么亲戚的,因为在她的记忆里,周山的母亲好像一直都是一个人,也从来没有见到其他人去他家串门过,要属和他们家走的最近的,还真的就是自己这个邻居了。

“干等着也不是办法,还是先去找一下村长吧,”夫人很自然的做出了后一个选择,心里期待着,也许村长真的能够给自己提供一些有用的线索。

经过了几番打听,林宇得知村长的家就在村口的位置,他按照村民的指引吩咐司机开了过去,果然在村口发现了一栋装修豪华,大概有五、六层高的私人建筑,这栋楼无疑是整个村子当中最独一无二的存在,不用问也知道,村长的家一定就是这里了。

第七十二章 见村长

夫人透过车窗看了一眼,眉头明显皱了一下,眼神中露出有些嫌恶的神色。这是一个很贫穷的村子,村长的家却是如此的富丽堂皇,在商场已经打拼多年的夫人,很容易会有一些不好的联想。

林宇也在心里暗暗惊叹了一下,眼前的这栋楼几乎和富人居住的别墅差不多了,夫人过去住的是一间木屋,而周山的家里也不过是普通的砖瓦房,相比之下,村长的这个家实在有些太突兀了。

尽管劳斯莱斯已经停在了村长家门口,但夫人并没有下车的打算,她对司机轻声吩咐了一句,“小李,直接按喇叭吧。”

在林宇的眼里,司机应该有三十多岁了,不过和夫人的年纪相比,被称呼为小李也没什么不妥的。

司机按照夫人的吩咐,连着按了两下劳斯莱斯的汽笛,没过多久,三楼阳台的位置果然钻出来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他看上去满脸油光,嘴唇上留着的胡须显得有些邋遢。

中年男人一眼就瞧出了劳斯莱斯的车牌标志,虽然还不知道坐在车子里的是何方神圣,但脸上立马堆出了满满的笑容,在阳台上大喊了一句,“稍等一下,稍等一下啊,我马上就下来!”

从对方的样子和年纪判断,那个男人应该就是这座村子的村长了,林宇不禁有些佩服起了夫人待人处事的手段,就像那句老话说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面对不一样的人,几乎用了完全相反的处理态度。

就拿刚才来说,去周山家的时候,夫人不仅下车亲自走到了对方家门口,连敲门问话的语气都是极度有礼貌的,但是到了村长这边,夫人连车都懒得下,更加不会亲自去敲门,只需要叫司机鸣两下喇叭,村长自然就会屁颠屁颠的把她尊为座上宾。如此一来,询问周山的下落就不费吹灰之力了,甚至有可能村长自己都会出力帮助夫人寻找。

还没有等林宇反应过来,一大团影子就从别墅的一楼冲了出来,很难想象,这样一个身形居然行动速度达到如此之快。

林宇的猜测没有错,现在跑出来的这个中年男人就是他们要找到村长,尽管村长本身见过的世面也不多,但大名鼎鼎的劳斯莱斯他还是知道的,曾经有个朋友告诉过他,这种豪车的造价最少都在一千万以上。

此时,千万级的豪车出现在了自己的村子,村长怎么能不拿出一百分的热情接待,毋庸置疑,豪车主人的身份非富即贵,可能动一动手指头就能改变他这座贫穷山村的模样。

村长气喘吁吁的停在了豪车的旁边,他瞪着一双绿豆大的眼睛想朝车窗里面看去,但私密性极佳的劳斯莱斯是不可能从车窗外能够看得清楚的。

夫人叫司机放下了自己这一边的车窗,毕竟要和村长交流,还是要让对方看到自己的样子,“你应该就是村长吧?”夫人直截了当地问一句。

村长对于夫人不太礼貌的问话并没有在意,因为他也知道,这种等级的富豪通常不会把一般人放在眼里,自己一个小小的村长实在算不了什么。只不过当他发现豪车的主人居然是女性时,村长的表情明显露出了一丝惊讶,“对啊,我就是村长,请问老板怎么称呼?”

夫人也懒得跟他寒暄,直接表明了自己的身份,“我以前也是住在这个村子里的,有好多年没有回来过了,今天来这里,是想找一个人。”

村长盯着夫人的脸庞仔细的看了几眼,突然醒悟似的哦了一声,然后激动的问道,“你的小名是不是叫做英子?还记得我吗,我是阿强啊,小时候我们一起玩过的?”

夫人的名字里的确有一个英字,所以父亲从小就唤她做英子,至于阿强这个名字,夫人还是有一点印象的,因为他比自己小了几岁,所以夫人大多数时间还是跟周山一起玩。

“原来你是阿强,现在都当上村长了,”夫人顺着他的话称赞了一句,小时候她和阿强接触的就不多,自然就不会有多么深厚的感情,此时她脸上的笑容最多只能算是一种意外之喜。说实话,要不是村长自曝姓名,夫人根本就没办法把眼前的这个中年邋遢男人和儿时的玩伴联系在一起,正所谓物是人非,村子经过这么久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但人的样貌早已是今非昔比了。

村长摸了摸自己硕大的脑袋,用一种谦虚的语气说道,“哪能和英子你比啊,现在都坐上劳斯莱斯了,这车我在县城里都没看到过一辆啊。”

林宇在旁听的不小心笑出声来,村长这才注意到了坐在英子旁边的年轻人,看他的样貌和英子完全没有相似之处,心下判断两个人肯定不会是母子关系,既然不是母子,又如此亲密的坐在一起,村长看向林宇的眼神不由得多了一种色彩。

林宇被瞧了几眼,也就知道对方是把自己当成小白脸来看待了,只不过自己这副长相都能成为女富豪包养的小白脸的话,只能说他们两人中一定有一个人是瞎了眼的。

村长亲自帮夫人打开了车门,然后热情的把贵客接到了自己的别墅内,一杯龙井茶泡好之后,村长开始很积极的帮助夫人解决问题,“你说你这次回来是要找一个人?我这一辈子都待在村子里没有出去过,问我,你就算是问对人了,”村长拍着胸脯说道,完全是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夫人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无论是茶水的味道还是茶叶的香味,都和自己家里的相差甚远,不过为了掩饰自己的紧张情绪,夫人还是装出了一幅细细品尝的样子,“我要找的这个人,其实你也认识,就是以前住在我家旁边的邻居,周山。”

村长想也没想的说道,“是周山,大山哥啊,以前我们那一帮孩子里面,就属大山哥的年纪最长,下河摸鱼、上山抓野鸡这种事,全都是大山哥带着我们干的,”一提到周山这个人,村长不禁说得眉飞色舞起来。

第七十三章 修水坝

村长说得起兴,夫人也不好打断他的话,在对方的滔滔不绝之中,夫人一边品茶一边偶尔点点头,也算是从另外一种视角回忆自己的童年。

半杯龙井茶下肚之后,夫人发现村长居然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心里不禁觉得有些奇怪,他明明知道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要找周山,怎么好像故意对这个问题避而不谈?

夫人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对着仍旧唾沫横飞的村长说了一句,“我刚才去过周山家里了,他的房子已经卖给了别人,现在早就搬到其他地方去住了,你知不知道他具体搬到了哪里?”夫人不想继续在村长的家里浪费时间,她想尽快知道能够找到周山的线索。

村长的笑脸凝固了一下,接着开口说道,“英子,你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本来这些话我也许不应该跟你说,可是现在我们村子遇到了很大的困难,用来灌溉农田的那个水坝被洪水冲毁了,村里的男人每天都要去水坝上修缮,但是英子你也知道,这种事情光靠人力是不行的,购买混泥土、沙袋、水泥这些东西都需要大笔的钱,尽管我已经代表村子向乡政府申请拨款,可是好几个月过去了,款项还迟迟没有发下来,眼看着又到了晚稻要插秧的时候了...”

村长脸上完全是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真的有点像一心一意为村民着想的人民公仆。尽管他的话说到一半就没有继续说下去,但夫人已经完全知道了他的意图,怪不得从进来之后,村长就一直顾左右而言其它,原来是想先跟自己套近乎,然后再让自己给村子里捐款。

成为富豪以后,这种事情夫人见过的不在少数,各种各样的人都想打她钱的注意,但要是夫人不想给,对方一分钱也拿不到。不过村长现在提起的那个水坝,让夫人联想起了最美好的那一段回忆,“那个水坝就是在村子东边,传说里面有落水鬼的水坝吗?”夫人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刚才林宇告诉她,那户人家的男主人去修水坝了的时候,夫人尚且沉浸在自己的失落中,并没有在意,这一回听到村长再次提起,夫人忽然意识到,那个水坝很有可能就是当初自己和周山一起撑着竹排,有了难忘经历的地方。

“对啊,”村长两手一拍,大笑道,“我们村子就这么一个水坝,用了不知道多少年了,没想到英子你还记得那个落水鬼的传说,那只不过是用来吓小孩的罢了,哈哈!”

夫人脸上浮现出一丝无奈的笑容,村长那时候年纪还小,应该早就忘了全村上下拿着火把寻找自己和周山的那个晚上,更加不会知道,因为这个水坝和水坝深处的神秘地方,周山成了第一个让她心动的男人。

“去水坝那里看看吧,”夫人轻声说了一句,对村民们来说,那个水坝是保证水稻丰收的地方,其存在的意义可谓弥足轻重,但对夫人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其实并不需要村长绕着弯子开口,只要夫人得知水坝被摧毁的事实,她是很愿意捐款将水坝重新修筑起来的。

听到夫人的话,村长就知道捐助应该有戏了,他连忙从位置上站了起来,“行啊,我们这就过去吧,反正水坝离这边也不远。”

一行人重新坐进了劳斯莱斯,夫人让村长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在坐进去之前,村长有种捡了大便宜的感觉,他咧着嘴笑道,“英子,我真的,能坐这辆车吗?”

夫人看向他的眼神明显有些不屑,“你不坐车,难道要我在水坝等你?”

村长想想也是,就高高兴兴地把自己肥胖的身子挤了进去。林宇则是和夫人继续坐在后座,这样的状况不禁让村长对之前的猜测更加深信不疑,林宇也懒得去理会他的目光,从刚才两人对话的情况来看,林宇觉得这个村长对刚见面没多久的儿时玩伴开口就要捐款的行为,实在是有些赤*裸。所以这样的人如何看待自己,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司机在村长的指引下很快就开到了水坝的底部,再往上的那条小路是没办法行车的,所以三个人都从车里走了下来,顺着一条人工开垦出的黄土小道,慢慢走到了水坝的顶端。

林宇在搀扶夫人的过程中,发现有时候夫人会脚下不稳,偶尔几次差点要摔倒了,便关切地问了一句,“夫人,你有感觉不舒服吗?”

在林宇的眼里,不论这位女富豪表面上有多么的风光,身上穿的衣服有多么高档,她始终都是一个将死之人,那个屈指可数的阿拉伯数字始终都悬浮在她的头顶。正因为时间有限,所以林宇很担心她的身体状况,不要在找到周山之前就倒下了。

夫人停下喘了几口气,对林宇摆了摆手说道,“没关系,走慢一点就好了。”其实只有夫人自己才知道,她当然不是体力不支,而是眼前看到的一草一木都感觉跟当年一模一样,甚至脚下的这条黄泥路都没什么改变,夫人有一种错觉,自己仿佛又回到了十六岁的时候,那一天同样也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哥哥带着自己悄悄爬上了这座水坝,他说有一个神秘的地方要领着自己去看一看。

“英子,你是生病了吗?”村长回头,发现夫人的脸色比刚才更加苍白了一些,于是疑惑的问了一句。

夫人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简单地回答道,“不碍事的。”

三个人终于走到了水坝的顶端,放眼望去,果然有十几个男性村民正在用锄头铲子之类的东西修筑水坝,而水坝最左边的那一块,的确因为洪水的冲刷而塌方了。

这样的情形让夫人有些伤感,她当然希望水坝还是以前平静清澈的样子,毕竟这里是哥哥口中,村子里最美丽的地方了。

不知道那片被竹林围绕起来的水域现在还在不在?夫人的心里突然冒出了这样一个念想,不过看到眼前一片狼藉的水坝,她只能打消了自己心中的期待,因为那里也很有可能被洪水冲的面目全非了,还不如就让曾经的美好回忆留在心底。

“你预计修好这个水坝要花多少钱?”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夫人开口问了一句。

第七十四章 居民楼

村长收起了脸上的笑容,颇为严肃的说道,“最近的物价成本涨了不少,修这个水坝也要耗费村里大量的劳动力,还有以后可能还要请工程车之类的,所以,”村长看到夫人的脸上似乎有些不耐烦了,便立即报出了一个他早已想好的数字,“我觉得应该需要,两百万。”

村长朝着夫人的方向伸出了两根手指头,说出那个巨额数字的同时,林宇发现他的嘴角出现了一丝不自然的抽动。

靠,修这么一个水坝要两百万?林宇心中暗暗骂了一句,眼前所谓的水坝,在他眼里只不过是一个简陋的土堆而已,这个村长看到夫人开着千万级的劳斯莱斯,显然是对她狮子大开口了。

“两百万吗?”夫人淡淡地说了一句,其实这样的数字在她眼里算不了什么,毕竟自己买的一盒白金鱼子酱就是这个价的两倍了。只不过夫人刚才亲眼看到了村长家富丽堂皇的装饰,让她捐款修筑水坝没有问题,夫人可不想自己的钱大部分都进入了村长的腰包。

“是啊,我向乡里要的拨款也是这么多,但这个项目迟迟没有批下来,”村长露出了为难的表情,“你看他们天天在这里修水坝,都没有办法干农活了,要是在晚稻插秧之前水坝还没有修好,年底乡亲们的吃饭都会成问题。”

尽管村长不断在诉说着自己的难处,夫人脸上还是露出了有些不屑的笑容,这样一个项目要乡里拨款两百万,要是真的被批下来那才是不正常。其实对此时的夫人来说,钱财都是身外之物,已经是她带不走的东西。她现在还有大把的遗产需要处理,区区两百万能够帮村里修好水坝,也算是在自己死前做了一件善事。但一向精明的夫人,可不会就这样被村长牵着鼻子走。

“周山的下落,你是真的知道吧?”夫人没有直接答应下来,而是问了另外一个问题。从刚才见面开始,村长就一直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把周山的下落当成了他手中的砝码,谈起了帮村子捐款的事情。夫人现在需要明确,村长是不是真的知道现在周山所住的地方。

明人不说暗话,村长听到夫人的问题,就知道现在处于谈判桌上需要亮底牌的时候了,他十分肯定的回答道,“大山哥搬去的地方的确告诉我了,如果你想要找他,我现在就可以把地址告诉你。”

夫人的一颗心彻底放了下来,她终究还是能够找到自己的哥哥,虽然代价稍微大了一点,但这已经是这段日子以来自己听到的最好消息了。

夫人尽量让自己的表情显得平静,以免让村长抓到更多的把柄,她淡然的说了一句,“我可以给村子捐款,金额是一百万,如果真的不够,剩下的需要你自己想办法。”夫人将村长的报价打了一个对折,在她看来,一百万已经足够把这个水坝修好了。

村长立即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说道,“好吧,我尽量缩减一些不必要的开支,另外,大山哥现在居住的地方就在...”

劳斯莱斯慢慢从村子里开了出去,当经过夫人曾经居住的那间木屋时,夫人的眼神还是不舍的看了过去,因为她心里清楚的知道,这一眼应该就是生命中的最后一眼了。

司机很合时宜地将车速放慢了下来,不过很快就听到夫人吩咐了一句,“走吧,尽量在晚饭之前赶到县城。”

根据村长透露的消息,其实周山搬去的地方就是这座山村所属的县城而已,也许是因为人老了,干不动农活的原因,周山在大约十年前搬到县城和儿女一块住了。

夫人从村长口中听到儿女两个字的时候,心脏还是稍微收缩了一下,哥哥果然早就结婚生子了,不像自己一样是孤家寡人,能够和儿女住在一起的晚年应该很幸福吧?夫人转头看向车窗外,默默地想着,她考虑到自己的出现也许会打扰哥哥的生活,毕竟他早已是有家有室,儿孙满堂的人了。

所以夫人吩咐司机尽量开快一点,一般晚饭都是一家人团聚的时候,大人们都下班回来了,小孩也都放学了,夫人能够想象出哥哥一家人坐在一起,其乐融融吃晚餐的场景。她不想因为自己而去破坏了这样的气氛,这么多年过去了,无论对哥哥还是他的家人来说,自己仅仅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而已。

如果哥哥知道,自己花了一百万去买他家的地址,会有什么样的反应?想到这里,夫人脸上微微笑了一下,不知为何在哥哥身上花了这么一笔钱,夫人觉得比买一盒稀有的白金鱼子酱还更加有意义的多。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劳斯莱斯开进了县城的城区,由于夫人和司机都不清楚县城的方位,所以兜兜转转又花了一番功夫才找到村长所说的那个地方。

当劳斯莱斯停在一栋居民楼前时,夫人意识到哥哥可能生活得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好,因为眼前的房屋并不是商业化的小区,周围也谈不上什么绿化,只不过是街道边的一栋自建楼而已。从外表看去,楼房已经显得有些破旧了,露在外面的红砖大部分已然发黑,各种电线杂乱无章地在楼房之间穿梭。

哥哥,就住在这种地方吗?夫人暗自说了一句,她觉得眼前见到的景象和自己想象中相差甚远,夫人本以为周山从山村搬到城市,肯定是来和儿女一起享福的,但实际情况好像并非如此。

村长告诉他们,周山的家是在这栋楼的顶层,但显然这样的房屋是不会有电梯的,林宇默默数了一下,顶层是在六楼,于是朝着夫人询问了一句,“我先上去看一下吗?”林宇知道夫人现在的身子可经不起折腾,爬六楼对她来说绝对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但夫人却无所谓的摇了摇头,“他们一家老小住在一起,肯定有人在家的,我们就直接上去吧。”

第七十五章 周山的家

这栋自建房的楼梯很窄,勉强能够让林宇和夫人并行通过,司机则是跟在了两个人的后面,说是以防夫人在楼梯上摔倒。

正如林宇所料,爬六层楼对夫人来说困难不小,也许是因为做过化疗的原因,她的体力已经大不如前了。

林宇尽量用自己的力量把夫人的半边身子抬起来,这样她就可以少使一点力气,再加上每爬一层楼就休息几分钟,过了整整二十分钟的时间,夫人才终于来到了周山的家门前。

木门上张贴着一个倒过来的福字,应该是过年的时候就贴在上面,一直没有撕下来。夫人想起自己似乎好久没有过过春节了,每到这种需要家人团聚的时刻,夫人便会叫管家买上机票,然后飞到一个不会有春节和到处张灯结彩的地方。夫人以前总是用,自己根本不在乎过年这种传统节日的借口来安慰自己,现在想想,每年的新春佳节,在家门口贴上一副对联和一个福字,再和家人开开心心的吃一次团圆饭,才是自己儿时幸福的记忆。

夫人抬起了自己的右手,在半空中稍微停顿了一下之后,还是轻轻敲了上去。房间里很快有了回应,不过开门的却是一个小女孩,看上去大概四、五岁的样子。

“叔叔阿姨,请问你们找谁?”在小女孩的眼里,林宇和夫人成了同辈之人了。

还不等夫人作出回答,另外一个身影把房门全部打开了,她的头发有些灰白,用带着皱纹的笑容问道,“你们是...?”

夫人很快就猜测到了对方的身份,她的年纪看上去比自己要大一些,也许是因为疏于保养的关系,整个人的状态比真实年龄显得更加苍老,既然这就是周山的家,那么眼前这一位肯定就是周山的妻子了。

“你好,我是周山的故友,现在,想来见一见他,”夫人直接明了的说道,经过在商场上多年的打拼,夫人可谓是阅人无数,也练就了一种能够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大概知道对方性情的本领。眼前的这一位妇人,一看就是脾气很好又很会持家的类型,虽然现在的容颜已经老去了,但从五官上还是能够看出,年轻时应该还是小有姿色的。

夫人没想到自己第一次见到‘情敌’是这种感觉,没有一丝的嫉妒和后悔,而是欣慰自己的哥哥眼光不错,挑了一个不错的女人陪伴自己这一辈子。

“原来是这样,你们快进来坐吧,”妇人热情的招呼道,她把身边的小女孩牵到了自己的身后,好让客人走进来的时候有足够大的空间。

林宇一边搀扶着夫人进去,一边环视了一下自己的四周,房间里面的设施只能用简陋两个字来形容,基本上和这栋楼的外表给人的感觉一样。

客厅里面摆着一张四人座的皮沙发,可是因为年代久远的关系,沙发表面的很多皮都掉下来了,留下了一块一块显而易见的斑点。除了沙发之外,就是几张最普通的竹藤椅子,沙发对面的木桌上放着一个电视,旁边摆放着几个喝完的饮料瓶子,还有一台样式古老的钟表。

电视的屏幕非常小,看上去应该不到二十英寸,可就这么一个电视还被蒙上了一块桌布,给人一种非常珍视的感觉。

林宇发现,这个叫周山的男人虽然搬到了城里,可是居住条件并不比乡村好多少,甚至可以说比某些村民的生活条件还要差一些,不知道夫人看到了会作何感想。

林宇默默看向了夫人的侧脸,发现她的确有不少的失望之色,虽然站到了沙发的前方,却迟迟没有坐下去。

周山的妻子看到夫人的穿着打扮,就知道这个人肯定是富贵人家,自己家里的状况的确有些寒酸,但她还是满脸笑容地一边拍打了一下沙发上的灰尘,一边对一行人说道,“也没什么可以招待你们的,先坐下喝口茶吧。”

夫人也不想让对方难堪,看到她拍打完沙发之后,就不露痕迹地坐了下去,嘴上说了一句,“不用忙了,我就是想来看看周山,周大哥,他现在,不在家吗?”

从刚才进门开始,夫人就注意到这个家里只有一老一小两个人,并没有看到自己记忆中哥哥的影子,她紧张的心也就慢慢放松了下来。

尽管听到夫人嘴上这样说,周山的妻子还是将三杯茶泡好端到了客人的面前,她在沙发旁的竹椅上坐了下来,脸色突然变得有些阴沉。

“你们来的晚了一点,我的老伴,在去年这个时候就已经,去世了...”妇人口中说出了一个惊人的消息。

这句话差点让夫人把手里的茶杯摔在地上,但她还是拼命抑制住了自己心中的情绪,在双手颤抖的同时追问了一句,“你说的是周山,周大哥,他已经,走了?”

妇人轻轻点了点头,眼神中仍然还有一些未解的伤痛,“他走得很快,没有受什么苦,对于我们这样的家庭来说,已经是一种幸运了。”

得到肯定的回答,夫人连着深吸了几口气,在周山的妻子面前,她必须保持镇定,可是心中翻滚的情绪却怎么样都压抑不下来。

来这里之前,夫人想过很多种不同的结果,比如可能根本就找不到周山的所在,或者几十年前的那一点点暧昧对他来说完全不算什么,更有甚者,他有可能早就把自己忘掉了。不论是这些结果里面的哪一种,夫人觉得自己都做好了可以接受的心理准备,但万万没想到的是,还有另外一种夫人根本没有想过的可能性,周山居然这么快就走了。

夫人一时之间还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就在刚才爬楼梯的时候,夫人还想着自己第一句话应该和哥哥说什么,他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又会有什么反应,可是现在,一切都在瞬间成为了泡影。

看到客人一直没有说话,周山的妻子试探性的问了一句,“你们和我老伴很熟吗,如果愿意的话,就帮我的亡夫上一炷香吧?”

第七十六章 错过的人

夫人一直紧绷着自己的身体,听到对方的话之后,僵硬的点了点头,没有办法见到哥哥的最后一面,夫人现在可以做的,也只有帮他上一炷香了。

周山的妻子将三位客人领到了客厅旁的一间卧室,虽然外面是白天,而且阳光灿烂,但这间卧室的采光很不好,几乎没有一丝光线能够透射进来。

夫人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那间卧室的,她只感觉到眼前一片昏暗,过了几秒钟的时间才渐渐辨别出了房间里的摆设。

一张木床、一个靠墙的衣柜、还有一张半人高的书桌,仅此而已,书桌上点燃了一根红色的蜡烛,借着蜡烛的微光,夫人看到了一幅黑白照片,还有它旁边摆放的一个黑色灵位。

和儿时记忆的样子相比,夫人发现周山的确老了很多,他的颧骨从脸颊旁边凸了出来,嘴巴也出现了一种老年人特有的凹陷,两鬓的头发大部分都已经白了,额头上的皱纹在笑起来的时候尤为明显。

夫人终于再次见到自己的哥哥了,只不过这种见面方式并不是她想要的,她本来还有很多话想和哥哥说,甚至考虑过要不要把自己得了脑癌的事情告诉他,现在所有的话也只能默默的藏在心底了。

周山的妻子给了夫人三炷香,在她上香的时候,林宇和司机主动退到了夫人的身后,看着夫人一下又一下作揖的背影,林宇也不禁为她感到遗憾。

再见周山一面,是夫人生前最大的愿望,没想到好不容易找到了周山的所在,却发现他已经先走一步了。夫人的心里应该很后悔吧,后悔没有早一点来找自己的这位故友,如果能够把时间提前一年,也许两个人还能坐在一起喝茶叙旧,聊一聊当年那些难忘的时光。

夫人作揖过后,把三炷香插在了周山的灵位前,又仔细的看了一眼那张黑白照片,才跟随着周山的妻子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

林宇特意观察了一下夫人的表情,让他感到奇怪的是,夫人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痛苦,恰恰相反,从表面上看去夫人的神色很镇定,似乎只是和一个普通的老友告别而已。

“你们应该有很久没见过面了吧,”周山的妻子重新坐在了竹椅上,她发现今天来的客人都很面生,就算丈夫在世的时候也没有见过,所以朝着夫人的方向问了一句。

夫人礼貌性的点了点头,轻声回答道,“有几十年没见了,我们小时候经常玩在一起。”

“喔?”周山的妻子眼神亮了一下,“那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做,英子的女孩?”

听到自己的小名从哥哥妻子的口中说出,夫人的心跳瞬间侧漏了一拍,但她还是反应很快的回复了一句,“我认识她,怎么,周山有跟你提起过,这个人吗?”

“还真的有这么一个人啊,我还以为他是在故意骗我,”周山的妻子露出了和蔼的笑容,“我们处对象的时候,见面第一次,他就告诉我他的心里装着一个叫做英子的女孩,那是他见过最漂亮最善良的姑娘。”

夫人感觉有什么东西深深刺进了她的心脏,她不敢转头去看对方的眼光,只是一个劲的盯着自己手中的茶杯。而周山的妻子还在自顾自的说道,“我当时就觉得这个人太奇怪了,哪有人处对象的时候这么说话的,可是后来接触的越来越多,我发现他这个人其实很老实可靠,也没有什么花花肠子,是一个值得托付的人,处了一段时间之后,经过两家父母的同意就结婚了。”

说起过去的那段恋爱经历,周山妻子脸上还是洋溢出了幸福的神色,“我们两个结了婚,他确实也成为了一个好丈夫和好爸爸,但有时候喝醉了酒,他居然会冲着我叫英子。我当时就气不打一处来,等他酒醒之后,便好好盘问了一下他和英子之间的关系。他告诉我,他和英子两个人是青梅竹马长大,其实在很早的时候他就已经喜欢上英子了,只不过英子似乎一直都是把他当做哥哥看待。后来他鼓足勇气,在英子的脸上亲了一口,但英子却因为这件事躲了他好久,最后甚至招呼都不打就从村子里面搬走了。”

说到这里,周山的妻子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我那个时候才知道,原来我的丈夫是这么重感情的人,只不过他喜欢的那个英子仅仅是他的单相思罢了,要是女孩对他有意思,怎么会一句话不说就走了,妹子,你说对不对?”

夫人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直到现在她才知道原来哥哥早就喜欢上了自己,怪不得每次放学的时候他都要等自己一起回家,听到自己被人欺负的传言,一下子就把对方的门牙打掉了,甚至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把从河里抓到的草鱼送到了她的家里,回想起来,这些都是哥哥喜欢自己的表现,自己怎么就一直都没有意识到呢?

看到客人并没有回答,周山的妻子又接着说了一句,“我就劝他忘了那个叫英子的女孩,人家根本就不喜欢你,否则离开这么久,怎么都没有回来一次,甚至连一封信也没有寄回来?不知道我的话他到底听进去没有,反正后来儿子女儿都到了县城,说要接我们过去一起住,他还要赖在那个村子里不走,说怕英子回来的时候找不到他,我又气得跟他吵了好几次架,最后他才终于同意搬过来了。”

说到这里,周山的妻子叹了一口气,“现在想想,要是当时依着他就好了,反正那个英子也不会再回来,让他继续生活在山村还能留个念想,说不定,也不会走得这么快...”

夫人的眼眶早已经湿润了,她拼命忍住眼泪不让它掉下来,心中却已然在嚎啕大哭。她现在不仅有伤心,还有更多的悔恨,悔恨当初离开村子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把自己的心意告诉哥哥,更加悔恨自己在生意上获得成功之后,为什么就没有想到再回去那个村子一趟,原来那里还有一个人一直在等着自己。

那个水坝上的午后,还有那个萤火虫的夜晚,对夫人来说是刻骨铭心,对周山来说更是如此,只是有些人一旦错过了,就是永远...

第七十七章 还债

周山的妻子拿出了一个相框,上面是一张全家福,她把相框递到了夫人的手里,嘴角重新泛起了一丝笑意,“这是我们家最后的一张全家福,我们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这里就是我大儿子的家,孙女也快要满五岁了。”

她口中的孙女自然就是帮夫人开门的小女孩,夫人在转头的时候很快地擦掉了眼角的泪水,她一边接过相框,一边摸了摸站在一旁小女孩的脑袋,小女孩很害羞的低下了头。

夫人眨了一下自己的眼睛,模糊的视线开始渐渐变得清晰起来,手里的这张全家福再普通不过,照片的背景就是他们在山村的那间砖瓦房。周山和他的妻子两个长辈坐在前面,儿子儿媳女儿女婿们都并排站在他们的身后,那个时候大儿子应该才刚刚把孙女生出来,所以周山的怀里抱着一个还在襁褓婴儿,脸上露出了很写实而又幸福的笑容。

看到这张照片,夫人心里的伤痛稍微减轻了一些,虽然自己没能和哥哥在一起,但至少从照片上看,他拥有一个自己向往的幸福家庭。

“哥哥,应该很喜欢小孩吧?”夫人脱口而出的问了一句。

周山的妻子听到她称呼亡夫为哥哥,心中也没有太在意,毕竟对方已经告诉过她,他们从小就玩在一起,所以叫他哥哥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对啊,当初我们生了两儿一女,他还嫌不够,想要我再帮他生一个孩子,我就说国家都号召大家要计划生育了,再生小孩就属于超生,他最后才不得不放弃了,”周山的妻子开怀地笑了起来。

夫人的脸上此时才终于露出了些许的笑意,她默默地说了一句,“也好,如果是跟英子在一起,哥哥就不会有小孩了...”

临走的时候,夫人叫司机去下面拿了一个密码箱上来,她把两边的数字对准,然后把密码箱放在了客厅唯一的木桌上。

“妹子,你这是?”周山的妻子没想到客人会有这样的举动,不用猜也知道密码箱里面肯定装着非常贵重的物品,“你看我也没怎么招待你,晚饭也没在这里吃一顿,我怎么好意思收这么贵重的礼物呢?”

周山的妻子并没有把箱子打开,而是直接要把箱子还到夫人的手里,夫人微笑着摆了摆手,“这不是送给你们的礼物,而是这么些年我欠哥哥的债,现在我也只能用这个来还给他了。”

周山的妻子将信将疑的把手放了下来,她好像从来没有听丈夫说过,自己家还有在外面没有收回来的债务,不过看对方脸上的表情,却是一副确有其事的样子。

夫人在林宇的搀扶中走下了这栋居民楼,至少下楼的脚步感觉轻松了不少,夫人在上车前又看了一眼六楼的方向,她没有说出口的是,自己欠周山的债是,情债。

等到客人们都离开了,周山的妻子才打开了那个密码箱,里面装着的东西差点让她的眼珠都掉下来,居然密密麻麻全都是一捆一捆的百元大钞。

周山的妻子从来都没见过这么多钱,更不用说还是全部的现金摆在她的眼前,她受到的惊吓大过于看到如此多钱财的欣喜,头脑顿时变得一片空白。直到过了几分钟,周山的妻子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的丈夫不可能放出去如此多的债务,这些钱恐怕比他们一辈子赚到的都多。

可是等周山的妻子想要追回那位客人的时候,劳斯莱斯早就在街道的尽头消失多时了。她称呼周山为哥哥,还给我们家留下这么大一笔钱,难道,她就是老伴嘴里的那个,英子?周山的妻子站在六楼的窗台看向街道远处,心中闪过了这么一个念想...

夫人的愿望,林宇算是帮她一起达成了,虽然结果并不是很圆满,但在回去路上,林宇注意到夫人的神色已经释然了不少。也许在她心里,周山这个人终于可以彻底的放下了。

之后林宇投入到了紧张的考试周当中,或许是夫人也不想打扰他的复习,有长达半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再找过林宇,不过林宇还是从管家的口中得知了一些夫人最近的消息。

比如夫人说什么也不再回去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平时的外出活动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不再去听交响乐和看画展了,居然跟一大帮年轻人聚在一起去看了一场草莓音乐节,偶尔到晚上的时候,还会把车库里许久没动的跑车开出来,在大街上当起了狂放不羁的飙车一族,前两天更加有了一个让管家吓破胆的计划,说是要去迪拜体验一次高空跳伞!

管家当然不支持夫人做这么危险的项目,但在夫人的决心面前,他是说什么都没有用的,只好向林宇表达了一番他的有苦难言。

和管家恰恰相反的是,林宇听到这样一番话是发自心底高兴的,这就说明夫人是真正在做她想要做的事情,等到她把所有想尝试的东西都实现以后,在离开人间的那一刻才会走得更加从容。

林宇在电话里劝解了一句,“夫人想做什么事情就让她去做吧,只要她觉得开心就好...”

长达两个礼拜的考试周过去,林宇总算可以大大松一口气,由于平时落下的课程太多,这两个礼拜可谓是林宇最废寝忘食的时刻了,其中有一门最难学的专业课《电子电路》,在羊城大学计算机专业学生口中素有黄泉路之称,让林宇花了真正一整个通宵去复习,好在这一门考试完成之后,林宇自我感觉应该能过六十分的及格线。

考完没多久,林宇就接到了母亲的电话,希望他能够早点买车票回去,家里的奶奶很想念他这个大孙子。林宇本来想说,自己想趁着暑假先打一份工再回去,毕竟两个月的时间都待在家里实在有些浪费了,但话到嘴边还是咽了回去,嘴上回答了一句,“知道了,我会尽快回家的。”

这一天,林宇和宿舍的室友刚打完一局游戏,考完之后,他们玩起游戏来已经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完全可以用没日没夜来形容,林宇也难得放纵了一下自己。就在他们准备开始下一局的时候,林宇接到了管家的电话,对方用焦急的语气说道,“小宇,夫人又再次晕倒了!”

林宇心里的某根弦瞬间绷了起来,他算了一下时间,根据夫人头顶上倒数的那个数字,这一回,夫人的大限是真的到了。

第七十八章 最美丽的地方

赶到医院的时候,夫人已经被抢救了过来,她坐靠在医院的病床上,容颜看上去很是憔悴。

“夫人,你,感觉怎么样?”林宇轻声的问了一句,在看到夫人第一眼的时候,林宇同时也发现了她头顶上的那个数字,现在已经变成了5,这就意味着距离夫人离世,只剩下最后五天的时间了。

看到林宇出现,夫人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不知为何,眼前的这个年轻人虽然和自己处于完全不同的阶层,年龄上也有非常大的差距,而且两个人认识的时间还不足一个月,但夫人却对他产生了一种特殊的亲切感,这种亲切感甚至在陪伴了自己二十多年的管家身上都没有感受到。

夫人有些吃力地张开了嘴,说了一句,“小宇,你来啦,期末考试考得怎么样?”

林宇的鼻子微微一酸,但他不想表现的太过伤感,脸上笑了笑,说道,“应该还行吧,希望不会挂科。”

之后林宇坐在了夫人的病床边,从管家手中接过了一杯温水,递到夫人的跟前让她喝了一口。和半个月前相比,夫人现在的状态差了很多,连嘴唇上都没有一丝血色。

夫人喝完水,缓了一会儿,似乎终于有了说话的力气,“还好我当初听了你的话,这段时间我去尝试了很多过去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情,你不知道背着一个伞包从几千米的高空上跳下来,那种感觉有多么棒,我当时就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一只可以飞翔的鸟儿。”说起自己高空跳伞的经历,夫人眼神中焕发出了病人少有的兴奋神采。

没想到夫人真的去跳伞了,能够坐拥几十亿资产的企业家,果然都是内心极为强大的人,林宇不禁在心中感叹了一句,如果他现在还不是死神,或许他都没有足够的胆量去做这样的极限运动。

“我能想象到,那种感觉一定很棒,”林宇笑着附和了一句,他很庆幸当初自己还是说服了夫人,让她好好利用最后这一个月的时间去享受生活,而不是待在医院里接受毫无作用的治疗。这段时间里,夫人去找过了她青梅竹马的哥哥,也做了跳伞、飙车这种激烈刺激的运动,虽然最终还是逃脱不了要离开人间的命运,但她心中的遗憾已经越来越少了。

在来医院之前,林宇查看了一下手机里面的死神游戏,他发现夫人的慰藉值已经达到了百分之八十五,还剩下最后一点就可以大功告成了。不过除此之外,林宇还发现了另外一个惊人的事实,夫人的功德值居然达到了五品,这在以前的任务中是从来没有遇到过的。

因为夫人积累的功德特别高,死神游戏还特意提醒林宇,一定要让夫人的灵魂达到百分之百的慰藉再离开人间,否则会对他的死神之路造成不可预料的后果。对此死神游戏给了一个简单的解释,如果把灵魂比作林宇要接待的客户,那么夫人就是这些人当中的超级VIP,如果这样的灵魂都不慰藉好,林宇在死神等级的晋升上将会变得困难重重。

有了死神游戏的提醒,林宇不得不更加慎重起来,他现在越来越体会到死神能力的重要性,比如自己刚刚才获得的能力先知,就非常及时地帮助到了自己的奶奶,这才是死神的第二个等级而已,一旦自己晋升到更加高的等级,势必会有越来越多强大的能力出现在自己身上,所以林宇很希望自己能够成为更加完全的死神。

这一部分算是林宇的私心,当他得知夫人的功德值为什么是五品时,就更加义无反顾了。因为死神游戏告诉他,夫人已经把她所有的遗产都捐献出去了,这些钱将会在未来变成全国数百所希望小学。

林宇这才明白夫人的功德值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变动,他明明记得当初刚接到任务的时候,夫人的功德值仅仅是一品而已。

是因为回了一趟山村,所以想到了要在山村建立希望小学吗?林宇很自然地产生了这样的联想,现在城市与农村的差距已经越来越大,出生在农村的孩子只有通过教育和学习才能改变自己的人生,同样农村出身的夫人应该是对这一点深有体会。

在病床前和夫人闲聊了几句之后,林宇发现夫人好像有些疲倦了,便问了一句,“夫人,你需不需要躺下睡一会儿?”

没想到夫人却强打起精神摇了摇头,“小宇,我知道我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很怕这一睡过去就再也醒不过来。”

林宇本来想告诉夫人她还剩下五天的时间,现在睡一下是不会发生她口中的那件事,可是当林宇发现夫人已经转头看向窗外的时候,嘴里的话终究没有说出来。

“夫人,你还有什么想做的事情吗,我一定会帮助你达成,”林宇沉默了一会儿之后,问了一句,他一定要让夫人的灵魂达到完全的慰籍。

夫人静静的思考了很长一段时间,最后才在脸上露出了些许释然的笑容,“也许,我还想要做最后一件事情,就是别在这间充满药水味道的病房里面死去。我希望,我人生最后的时刻是在全世界最美丽的一个地方。”

林宇发誓,他从来也没有这么迫切的想知道世界最美的地方是在哪里,回到宿舍之后,他在自己的二手电脑上疯狂的搜索,结果出现了一些看似还不错的目的地,比如冰岛的塞里雅兰瀑布,岛国的紫藤花隧道,玻利维亚的天空之镜等等。

但深思熟虑之后,林宇觉得这些地方还不够特殊,不能匹配上夫人五品的功德值,最后他有了一个更加大胆和刺激的计划,带夫人去北欧极地圈,观赏这个星球上绝无仅有的北极光。

喜欢冒险的夫人听到了林宇的提议,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下来,虽然她已经去过很多美丽的地方度假,但极光这种特殊的自然景观她还真的没有见到。如果能够在美丽的极光之下静静地离开人世,夫人觉得,那应该是上天给她安排的一个最好结局。

第七十九章 前往芬兰

这一回,管家对林宇的计划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甚至在得知夫人同意之后,主动安排起了前往极地的行程。林宇从管家的表情中看到了一种成全,或许他也明白夫人时日无多,就算有风险也不用考虑那么多了。

管家的帮助让林宇减少了很多麻烦,毕竟他还没有出国旅行的经历,如此一来就可以把行程上的事情都交给管家处理了,更让林宇佩服的是,管家居然利用夫人强大的人脉关系,在一天之内就帮自己办好了一张临时护照。

出发的时间是第二天晚上,管家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已经将一切都准备完毕,包括他们即将入住的酒店,观赏极光的最佳位置,甚至整套的防水衣物以及有防滑带的鞋子。

他们这一次的目的地是芬兰的爱斯基摩度假村,这个地方是林宇选定的,根据他查找到的资料,爱斯基摩度假村是观赏极光最受欢迎的路线之一,这里少有阴雨天气,空气干净稀薄,能够最大概率的看到极光出现。

一行人是坐着夫人的私人飞机出去的,这还是林宇第一次坐飞机,更加是第一次坐私人飞机,回想起自己前不久还坐着一辆没有空调的火车回家看望奶奶,在踏进飞机机舱的那一刻,林宇不禁觉得自己的人生起伏实在是太大了。

豪华的私人飞机着实让林宇大开眼界了一番,里面所有的生活设施一应俱全,高档的真皮沙发、喝酒的吧台、可供多人同时用餐的餐桌、洗浴的房间、还有各种各样提供娱乐的多媒体设备。总的来说,林宇完全感觉不到自己是走进了一架飞机,更像是出现在一个装修豪华的套房里。

飞机上同样配有空乘和服务人员,男女各一个,这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毕竟很多事情还是由专业的空服人员来做比较合适。但最让林宇大跌眼镜的是,除了这些人之外,夫人的私人飞机上真的还有一名中文并不太流利的米其林厨师。当他们的飞机起飞后不久,这位米其林厨师便很有礼貌地走到了林宇和夫人的面前,询问他们,是否想要吃点什么?

到芬兰的飞行时间总共需要十个小时,按照管家安排的行程,他们只要在私人飞机上睡上一觉,第二天就可以到达芬兰的伊瓦洛市。

他们的晚餐自然是由米其林厨师准备的,因为身体的原因,夫人对那些美味佳肴并没有什么胃口,林宇倒是狼吞虎咽的吃了很多,他何曾有过这种皇家级的待遇,就连听上去有些恶心的法国蜗牛都让他吃了个干干净净。

晚上的时候,林宇睡得并不安稳,虽然飞机一直都在平稳的飞行,但林宇时刻刻都想着自己可是在万米高空之上,身体的下方除了空气什么都没有,总是有种自己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的感觉。于是就这样睡了醒醒了睡,在迷迷糊糊之中,林宇估摸着天应该快要亮了。

就在林宇再一次睡着的时候,飞机突然猛的往下掉了一段距离,接着便开始了剧烈的颠簸,失重的体验让林宇一下子就惊醒了,他听到机舱里很快传来了机长的话音,“前方遇到了一股强气流,请大家系好安全带,不要随意走动。”

林宇看到空乘人员先帮夫人检查好安全带之后,才回到机舱的尾部坐了下来,眼神不住地透过窗户往外面看去,脸上的神色明显有些凝重。

第一次坐飞机的林宇本来就有些紧张,看到空服人员这副表情,飞机又在一直持续不断的颠簸,当下便坐起了半个身子,也透过圆形的窗户看向了外面的天空。

这一看,差点让林宇惊出了一身冷汗,外面哪里是机长口中的强气流而已,明明已经是一片狂风暴雨了,近在咫尺的闪电时不时就会照亮在林宇的脸上。

这是一架小型的私人飞机,所以更容易受到暴雨和强气流的影响,林宇可以想象到,在这一片巨大的云雨面前,他们乘坐的飞机肯定就像一只艰难飞行的燕子,就算拼了命的苦苦挣扎,但仍然还是前途未卜。

林宇不由得暗暗为夫人捏了一把汗,这样的极端天气无疑让他们的行程增添了很多变数,此时夫人头顶上的数字已经变成了3,她真的没有更多的时间去耗费了。

夫人同样在颠簸之中醒了过来,她看了一眼窗外的状况之后,没有做任何反应的又继续躺了下去,似乎已经在飞行中见惯了这样的场景。

林宇只能祈祷着,飞机能够尽快穿过这一片云雨层,顺利到达他们想要去的目的地。

在持续的颠簸之下,林宇是完全没有办法入睡的,大概过了半个小时的样子,林宇才感觉到飞机终于再次变得平稳,他第一时间起身往窗外看去,天空仍然漆黑一片,但至少见不到暴雨和闪电了。

就在林宇庆幸没有发生什么意外的时候,机长的广播再次响起了,“由于受到恶劣天气的影响,我们不得不临时改变航线,两个小时之后,飞机降落的地点将会是芬兰的,图尔库机场。”

临时改变航线加上极端天气,对林宇来说显然不是什么好消息,这就意味着能否在爱斯基摩度假村看到极光,成了一个很大的未知之数。夫人现在只剩下短短三天时间,她可没有办法在度假村里面慢慢等着天气好转。

林宇和管家在沉默中互相看了一眼,眼神之中都露出了一些沮丧,因为在他们出发之前明明已经查看过了芬兰伊瓦洛市的天气状况,上面显示着未来几天都是大晴天,而且还特别备注是一个观光游览的绝佳天气。

天气预报果然在任何地方都是不靠谱的,林宇心里暗自嘀咕了一句,现在也只能将错就错,希望能在未来两天内伊瓦洛市的天气可以尽快好转。

两个小时之后,夫人的私人飞机降落在了芬兰的图尔库机场,虽然经过了一个不太平静的夜晚,但夫人看上去倒是休息的很好,脸上居然出现了少有的红**色。

第八十章 一家餐厅

下飞机的时候,夫人说了一句,“让我自己走走吧,”便迈开步子,一个人大喇喇的走到了前方的平地上。夫人的步伐矫健,看上去一点都不像重病在身的样子。

对于这样的情形,管家脸上的欣喜显而易见,他甚至觉得夫人可能就这样好起来了,回到当初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模样,毕竟癌症也有很多奇迹般康复的病例。

但林宇却只能看着夫人的背影,微微叹了一口气,因为只有他知道,夫人现在的状态对她来说很有可能是一种回光返照,夫人也许觉得自己已经摆脱了病痛的折磨,但这只不过是机体能量最后一次的集中释放而已。同时这也证实了,夫人能够留在人间的日子真的不多了。

刚刚走出机场,图尔库市内便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本来接近极地的芬兰气温就不高,雨天加上冷风的吹拂,不由得让一行人都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哆嗦。

管家给夫人披上了一件防水棉服,对于自己周到的准备显得有些喜形于色,来这种寒冷的北欧国家,防寒防水对照顾夫人来说肯定是最重要的,即使是在天气预报都提示是大晴天的情况下。

林宇也穿上了自己的厚外套,他有意无意地抬头望了一眼上方的天空,随处可见的乌云和雾气遮去了大部分的视野,他不禁担心的皱了皱眉头,要是这样的天气持续下去是肯定没有办法看到极光的。

昨晚改变航线的时候,管家就通过飞机上的卫星电话租好了一辆保时捷,经过了短暂的交接,三个人便坐上了那辆看上去仍然非常崭新的高档轿车。

由于这一次的出行没有带司机,管家便自然而然地担负起了司机的职责,经过导航定位以后,管家告诉他们,大概三个小时就能够到达他们所要去的伊瓦洛市爱斯基摩度假村。

林宇在飞机上没有睡好,所以保时捷开出去没多久之后就进入了昏昏欲睡的状态,夫人倒是饶有兴致的看着周围的景色,虽然气温比羊城低了很多,但到处还是能见到一片绿意盎然的风景,当汽车驶过一片湖水的时候,夫人甚至还看到湖水上面漂着几只白色的天鹅。

这一觉林宇睡到中午才醒来,他发现保时捷停在了一间中式餐厅的前方,这里人烟稀少,马路两边的风景看上去也总是一模一样的,不知道距离目的地还有多远的距离。

和管家闲聊了几句,管家说因为下雨路滑的原因,他一直不敢开快,所以半天过去,他们才刚刚走完路程的前半段。

林宇点了点头,出门在外自然要小心为上,特别还是现在这种关键时期,要是路上发生了车祸,那么一切计划可就泡汤了。按照今天的天气,反正今晚是不可能看到极光的,所以即使晚一点到达目的地也没有什么所谓。

管家特意选了一家路上的中餐厅,虽然档次只是贫民就餐的等级,但也比吃那些芬兰本地的大块肉类和面包要好得多。

中餐馆的老板是一名中华同胞,看到又有亲切的黄色面孔前来就餐,立即非常热情地迎了上来,“你们都是中国人吧,想吃点什么?我保证能够做出非常地道的中餐。”

三个人在一间靠窗的位置坐下,管家看了看老板递过来的菜单,眉头不由得深深地皱了起来,因为这些菜色实在是太普通了,是羊城大街上随便一家餐馆都能够做出来的类型,更加没有办法和飞机上米其林厨师的精心制作相提并论。

管家有些为难的拿起菜单,朝着夫人问了一句,“夫人,你看这些菜能合你的胃口吗?”

听到管家的问话,夫人回过头随便在菜单上瞄了一眼,发现上面写着的都是一些辣子鸡丁、剁椒鱼头、夫妻肺片、麻婆豆腐之类极其普通的菜品,但在芬兰这样的北欧国家能够找到一家中餐厅已经很不错了,当下轻声说了一句,“你看着点吧,反正我也吃不了多少。”

生病以后,夫人的胃口一直就没有好过,所以一个月下来看上去已经消瘦了不少。在私人飞机上,米其林厨师准备的美味佳肴夫人都没什么想吃的欲望,她可不觉得这家简陋的中餐馆能够让自己胃口大开。

管家只好点了一些胃口重一点的菜品,好在这家中餐馆似乎本身也以湘菜和川菜为主,所以川菜中的经典菜系,水煮牛肉、麻辣鳝鱼、口水鸡、毛血旺等等,他通通点了一遍,还有湘菜中的名菜,小炒肉、双色鱼头、香辣小龙虾...

虽然只有三个人吃饭,管家却点了将近二十道菜,就连那位友好的老板都不禁疑惑的问了一句,“请问,你们点这么多,是想要打包吗?”

管家只好无奈的笑了笑,也许在这位中餐馆老板的眼里,如此点菜的确有些浪费了,可是他哪里会知道,所有这些菜品的价格加起来还不如米其林厨师随意制作出的一个饭后甜点。

“好久没吃中餐了,我们都想尝一下,你就按这个菜单上吧,”管家用一种不需要再争辩的口吻说道。

餐厅老板笑着点了点头,“行,那你们稍等一下,我叫厨师马上去做。”

北欧国家通常人口密度都不大,来这家中餐厅就餐的客人自然少之又少,自林宇一行人落座之后,他就没有发现有新的客人光顾,估计来这里就餐的应该都是前往芬兰旅游的中华同胞了。

也正因为如此,他们的菜品上的很快,一个又一个飘着浓郁香味的盘子被老板亲自端了上来,没过多久就摆满了他们面前的整个桌子,满目红通通的色泽,偶尔有一些绿色的香菜或葱花点缀其中,牛油的浸润让每一块肉都显得晶莹剔透,再加上花椒、剁椒和葱姜蒜交织起来的香味,林宇感觉到自己的味蕾受到了一种极致的诱惑。

“开始吃吧,”夫人终于发话道。

第八十一章 经典菜色

林宇出身的地方本来就很能吃辣,但考上羊城大学之后,他就不得不慢慢戒掉了无辣不欢的习惯。因为羊城这个地方的气候比较湿热,一旦吃辣就很容易上火,所以羊城的街道上随处可见各种各样的凉茶店。这种店铺售卖的凉茶极难入口,甚至可以用非常苦涩来形容,想当初林宇第一次喝到这种凉茶的时候,完全觉得跟喝一碗中药没什么区别。

可是每到夏天炎热酷暑之际,光临凉茶店的客人往往络绎不绝,他们一般会先在嘴里含上一片黑色的送口果,然后再闭着眼睛皱着眉头,一口又一口的把凉茶喝下去,等到苦涩的凉茶终于喝到见底了,脸上才会露出终于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所以羊城本地人的口味一般都以清淡为主,讲究品尝食物本身的味道,而不会过多地添加其他的佐料,当然辣椒这种东西是肯定不会出现的。

因此刚刚来到羊城的林宇觉得很是痛苦,他无法接受菜色里面居然看不到一点红色的辣椒,所谓食物本身的味道对他来说也就是没有味道而已。林宇度过了一段很艰难的适应期,好在羊城的食物还有另外一大特色,就是有各种各样的煲汤。

鸡汤是最基本的,还有玉米排骨汤、猴头菇、土茯苓...,几乎任何一种食材甚至中药都能够成为汤里面的成分之一,羊城人民给这种汤类取了一个统一的名字,叫做老火靓汤。

每当林宇觉得食物实在难以下咽的时候,他只好就着一碗老火靓汤,一口汤一口饭的吃了起来,不得不说,经过几个小时煲出来的汤汁还是很美味的,但是价格上也不便宜,所以林宇通常点了一碗汤之后,就不会再点其他的菜了。

当然在羊城这样的一线城市,除了本地菜色,来自其他地方的特色餐馆也是有很多的,其中湘菜馆是数量最多的一种。有时候林宇实在抵挡不住想吃辣的冲动,也会在湘菜馆里面点上一盘最普通的辣椒炒肉过一过嘴瘾,可是这样的行为要冒很大的风险,比如很有可能会导致口舌生疮、喉咙冒烟、鼻子呼吸像随身携带着一座活火山。

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还是不得不去凉茶店解决问题,虽然逞了一时之快,却又要忍受灌下一大杯‘中药’的痛苦,如此几番过后,林宇被迫接受了一个事实,在羊城生活就是要戒掉自己吃辣的习惯。渐渐的,林宇总算是适应了下来,还意外地喜欢上了一道丝毫没有辣味的食物,白切鸡。

现在的林宇身处芬兰,周围的气候湿润寒冷,完全可以不用担心上火的问题,忍了这么久,林宇觉得自己终于可以放开肚子大吃一顿了,在夫人的话音落下之时,就毫不犹豫的夹起了一块水煮牛肉放进了自己的嘴里。

牛肉的表面上还沾着一些辣椒粉和红色的牛油,当鲜嫩的肉质在嘴里咀嚼的时候,一些汁水慢慢的流了出来,久违的辣椒和花椒浓烈味道在舌尖上冲撞,香、麻、辣、还有牛肉回味出的一点甘甜交织在一起,林宇在额头冒汗中,将整块牛肉吞进了肚子里。

“这家餐厅的味道,不错啊!”林宇发自肺腑地感叹了一句,他本来想用非常好吃来形容,可是在夫人面前,这样的形容词似乎只适合用在米其林厨师的作品上。

“夫人,你要不要尝一下水煮牛肉?煮得很入味,”林宇极力推荐道,他发现夫人一直没怎么动筷子,好像对眼前摆满了一桌的菜品并不感兴趣。

“这个,会不会太辣了?”夫人的神色很是犹豫,她在羊城住了大半辈子的时间,所以口味也偏于清淡,对于这种堆满了辣椒的菜色有种恐惧心理。

“我看还行,味道也都挺不错的,”管家在旁边附和了一句,他当然非常清楚夫人的饮食习惯,今天之所以都点了一些重口味的食物,就是想用这种方法尝试一下,能不能让夫人的胃口变好起来。毕竟,米其林厨师私人定制的菜色夫人都吃不下去,管家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

在林宇和管家一致的鼓励当中,夫人不确定的拿起了自己的筷子,“要不,我就试试这水煮牛肉吧?”

夫人在红油之中夹起了一块肉片,看到上面还沾着红色的辣椒粉和几粒花椒,夫人又重新放下去洗了几下,直到牛肉表面变得光滑无物,才在犹豫之中慢慢放进了自己的嘴里。

夫人吃到的牛肉显然和林宇是一样的,林宇可以想象到浓烈的味道正在夫人的嘴里释放出来,夫人对辣味更加敏感,所以反应自然也更加强烈。

果不其然,夫人把嘴里的牛肉吃下去之后,眉头一下子就皱了起来,张着嘴大口喘着气,“哇,好辣,太辣了!”林宇和管家都以为自己的鼓励失效了,看样子夫人是接受不了这么重口味的菜色,不过下一句他们听到的却是,“但是辣的很过瘾,我还要再吃一块!”

这一顿午饭,夫人的胃口出奇的好,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辣椒开了胃的原因,她连吃了两大碗白米饭才停了下来,看着夫人难得出现了酒足饭饱后的模样,管家自己都不禁觉得有些神奇,原来,夫人这么喜欢吃辣吗?

林宇自然也是饱餐了一顿,甚至可以说很久都没有吃得这么好过了,上一次让自己有这么知足的感觉,应该还是半年前过春节的时候。

下午的路程依然在小雨中前行,大概到了四、五点的样子,管家才终于把保时捷停在了爱斯基摩度假村里面。

这里的住宿很是特别,有一片房屋每间都设置了透明玻璃的屋顶,应该是为了方便游客观赏天空的景象,说不定在睡觉的时候一睁眼就看到极光出现了。

管家把三人的入住手续都办好以后,先扶着夫人去房间休息了一下,经过了飞机加汽车的劳累奔波,夫人也确实有些疲倦了。她躺在床上告诉管家和林宇,如果晚上没有醒过来的话,就不要叫她吃晚饭了,反正中午已经吃得很饱,她想一觉睡到明天。

林宇和管家当然也希望夫人能够好好休息,只不过从夫人的房间退出去的时候,林宇不可避免的看到了夫人头顶上的那个数字,心中暗想着,明天再见到她的时候就变成2了。

第八十二章 致命的错误

在一个类似于玻璃帐篷的房间里休息了一晚上,林宇第二天一早醒来,就迫不及待的看向头顶的天色。但让他失望的是,整个度假村依旧笼罩在一片阴暗的乌云当中,时不时还会有雨滴飘落下来,一打开门,阵风吹拂在脸颊上,带给他一种阴冷刺骨的感觉。

林宇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除了没有预料到伊瓦洛市的天气阴雨绵绵之外,经过昨晚的休息,他更加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现在这个季节,地处极地的芬兰黑夜是很短暂的,虽然还没有到极昼的状态,但完全漆黑的时间也就两、三个小时而已,接着很快又重新进入了白天的模样。

毋庸置疑,观察极光当然是要黑夜才能进行,白天是不可能看到的,现在黑夜只有两、三个小时,就意味着能够看到极光的可能性更低了。

林宇在网上搜索攻略的时候,只注意到芬兰的伊瓦洛市是一个适合观赏极光的地点,却忽略了极光基本上只有冬季才能够看到,这将是一个致命性的而又无法挽回的错误。

林宇面如土色地走向夫人的房间,这个时候管家已经站在门外了,他对着林宇做了一个不要出声的动作,然后带着他慢慢走向了度假村餐厅的地方。

“夫人应该还没有醒过来,我听到她的房间里一点响动都没有,”管家一边吃着早餐一边说道。

林宇给自己倒了一杯牛奶,又把一片面包塞进了嘴里,只不过吃起来味同嚼蜡难以下咽,“也许,是这几天太累了吧,让她多睡一会儿也好,”林宇附和了一句。他本来想告诉管家,这一次的极光之行恐怕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可是话到嘴边还是没有说出来,现在就算管家知道了也无济于事,夫人的生命只剩下最后两天,林宇已经没有办法给她找出第二个世界最美的地方了。

吃完早餐,两人各自回房间休息了一会儿,他们必须等到夫人醒来才能安排下一步的计划,林宇在愧疚之中点开了一部电影消磨时光,可是无论电影如何精彩,他却怎么都看不下去。

林宇独自一人走到了玻璃帐篷的外面,不得不说这片度假村的风景还是非常优美的,除了一排排造型别致的帐篷,周围有很多耐寒的树木围绕,就在他的正前方还有一片清澈的湖水,尽管此时的光线不怎么充足,还是能够看到湖面上倒映出了陆地上的影子。

如果是冬天来显然是更加合适的,可以想象到那个时候帐篷的周围全都被白雪覆盖,大家可以乘坐着雪橇在雪地之中穿行,经过了短暂的白天之后,就可以享受漫长的黑夜。那个时候,只要躺在帐篷里就可以观赏到满天的星光,甚至还会有传说中北极光的出现。

林宇不禁觉得自己这个死神太不称职了,居然连观赏极光的季节都没有搞清楚,要是夫人没能够得偿所愿,她就只能怀着遗憾离开人世了。

林宇绕着度假村走了一圈,看到其他一些嬉笑打闹的游客,心里始终不能释怀。等到他重新回到自己帐篷的时候,发现管家已经迫不及待地冲他招了招手,似乎已经等了自己很长一段时间了。

“小宇,今天上午我去夫人房间外几次了,始终都没有听到里面传出动响,眼看着都快要到中午了,夫人睡觉也应该睡不了这么长的时间,你说,有没有可能...”管家说到一半就停了下来,他不想把后半句话说出来,毕竟昨天还看到夫人精神抖擞的,在中餐馆吃了两大碗米饭,怎么可能今天就...

可是按照夫人的睡眠习惯,管家从来就没有遇过夫人睡如此长的时间,从昨天下午入睡的时间点来算,到现在已经快接近二十个小时了,但是夫人还没有,醒过来?

管家本来可以直接打开房门,去验证自己心中的推测,可是他又很怕即将要面对的那个结果,所以才特意找到了林宇,两个人一起去,心里总归会更加觉得踏实一些。

“夫人不会现在走的,她的时间还没有到,”林宇非常肯定的说了一句。

尽管管家觉得林宇的说话方式有些奇怪,就好像林宇真的知道那个时间点似的,但能够听到那样的话,心里还是好受了很多,“我们一起去把夫人叫醒吧,睡了这么久,也应该饿了。”

林宇默默的点了点头,两个人一起走到了夫人房间外,管家终于鼓起勇气在房门上敲了敲,然后贴着耳朵听房间里的动静,只是依旧没有听到来自夫人的声音。

管家将门卡插进卡槽,打开了房门,他给夫人订的是一间豪华套房,并不是林宇那种玻璃帐篷,管家觉得夫人应该不想自己睡觉的样子可以被别人看到,事实上夫人也的确更喜欢住在套房里。

管家快步走进了夫人的卧室,一眼就看到夫人还像昨天一样躺在自己的床上,只不过她的脸色惨白如纸,居然一点血色都没有了。

这一眼让管家吃惊不小,他有些紧张的伸出了自己的手掌,在夫人的额头上摸了一下,林宇明显注意到,管家的手掌在伸过去的时候出现了紧张的颤抖。

手掌之下,仍然温热的额头让管家半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他轻声的呼唤道,“夫人,夫人,该醒醒了。”

夫人有些无力的睁开了眼睛,瞳孔似乎一瞬间就失去了神采,她嘴角带着笑意说道,“刚才,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哥哥出现了,他还是跟以前一模一样,他告诉我,他一直都还在等着我...”

管家听了这话眼眶一下子就红了,他虽然没有陪伴夫人回到家乡,但也叫林宇把整件事原原本本的都告诉了他,夫人口中的哥哥,就是那个已经去世的周山。

“我告诉哥哥,我还有一个心愿未了,等我看到了全世界最美丽的极光,就会过去陪他了,”夫人说这话的时候,眼神转向了林宇的方向,“小宇,极光,今晚一定会出现吧?我恐怕,坚持不了那么久了。”

第八十三章 上路饭

夫人今天的状况明显比昨天差了很多,甚至可以用气若游丝来形容,这也更加证明了林宇回光返照的推测,正是因为夫人身体里的能量都在回光返照之中用完了,所以现在才会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夫人果然还是很想看到极光的,林宇在心中暗自说了一句,看着夫人充满期待的眼神,林宇没有办法说出实情,只是机械的点了点头说道,“会的,一定会出现的。”

管家极力想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但说话的时候声音还是免不了出现了哽咽,“夫人,你现在想,吃点什么吗?”

夫人无力地摇了摇头,自嘲的说道,“我是什么都吃不下了,怪不得昨天我的胃口那么好,原来是吃了一顿,上路饭。”夫人的嘴角露出了一丝无奈的笑容,她也没想到自己成为了超级富豪之后,所有世界上奢侈的美食都被她尝试过了,包括价值四百多万人民币一盒的白金鱼子酱,可是到了她生命中最后的一顿饭,吃的却是再普通不过的平民菜色,她居然还觉得前所未有的好吃。

管家再也说不出话来,他没有办法再宽慰夫人,癌症也有可能被治好,夫人还可以活很长的时间,因为此时的夫人心里最清楚她的身体虚弱到了怎样一个程度。

“既然不想吃东西,那就再休息一下吧,”林宇在旁边说了一句,现在夫人说的每一句话都要耗费大量的力气,林宇不希望夫人过早的进入弥留的状态,她需要保持神智的清醒直到极光的出现。

“放心,如果有了极光,我会第一时间叫醒你的,”看着夫人迟疑的神态,林宇补充道。

虚弱的夫人很快又睡着了,林宇愁眉不展的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看着依旧阴雨绵绵的天空,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林宇尝试着向死神游戏求助,怎样才能让极光在今明两天之内出现,但游戏的答复却是,这种事情只能靠林宇自己想办法。

林宇找了度假村好几个服务人员进行沟通,希望能够从当地人的嘴里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只可惜林宇的英语口语实在太差,指手画脚的说了好一番功夫,既没有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也没有听懂别人回答的到底是什么。

无助的在接待处坐了半天,林宇突然听到了一个让他心中一亮的声音,“这里就是我们的爱斯基摩度假村了,大家可以先在大堂休息一下,我先帮你们去办理入住手续。”

林宇抬头一看,是一个高高瘦瘦的导游带了一群游客走进来,他嘴里说的语言是完全交流无障碍的汉语。林宇觉得自己终于可以询问对的人了,既然是这片度假村的导游,那么肯定已经来过这里无数次,对于观赏极光,导游肯定会有非常丰富的经验。

林宇耐心的等着导游在前台把入住手续办理完毕,等游客都进入酒店去放置自己东西的时候,林宇才走上前,礼貌的问道,“你好,我也是中国人,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在遥远的北欧国家遇到自己的同胞,不论是谁都会觉得倍感亲切,林宇亮出自己的身份后,导游很耐心的回答了他的一些问题。

让林宇觉得庆幸的是,导游告诉他,要在夏季看到极光也并非不可能,他曾经有一次在八月份都看到了极光的出现,只不过和冬季相比,这样的概率的确很低。除此之外,这个度假村也并不是最佳的极光观赏地点,有一些只有当地人知道的隐秘地方,那里能够看到极光的概率大了很多,只不过那些地方不适合开发,所以并不被外地的游客知晓。如果不想失望而归,可以试着联系一下本地的导游,或许他们能够带去更好的观赏地点。

导游提供的信息对林宇来说太重要了,他很快在网上找了一个芬兰导游,对方的介绍信息上明确写着一条,可以提供中文服务。

林宇直接用酒店的电话打了过去,虽然对方的中文有很浓重的口音,但至少林宇还能够听得清楚,经过短暂的沟通之后,导游的确证实了有一些特殊的地方看到极光的可能性更大,距离度假村大概三十分钟的车程就可以到达,只不过像今天这种阴雨的天气,就算是在那些地方也同样不可能看到的。

这天晚上,夫人醒来了一次,她第一时间就问林宇,“外面,是不是已经出现极光了?”

林宇只好让夫人失望的回答了一句,“还没有,夫人,我们还需要再等一等。”

管家让夫人坐靠在了床上,夫人仍然没有任何想吃东西的欲望,管家只好给夫人喂了一些糖水,希望能够帮助夫人的身体恢复一些力气。

“小宇,你说人死后,会去哪里?”喝完了一杯糖水,夫人的精神状态似乎好了一些,她突然没来由的问了这么一句话。

“应该是去一个专属于,灵魂的空间,”林宇愣了一下回答道,那个地方就是他要把亡魂带去的魂界。

夫人的脸上笑了笑,“希望人死以后真的有灵魂,而不是躯壳死了,就永远的消失了,”夫人说出了每一个将死之人都会有的想法。

“灵魂是真实存在的,不仅有灵魂,还有,死神,”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林宇用一种半表露身份的语气说道。

不过夫人并没有把林宇的话放在心上,在她眼里,死神这种形象只不过是年轻人幻想出来的罢了,她可不认为自己死后还能遇上死神。

简单的说了几句话,夫人又再次陷入了沉睡当中,管家把喝完了的糖水杯放在一边,听着夫人气若游丝的呼吸声,低声说了一句,“也不知道,夫人,还能不能撑到明天...”

这一次,林宇和管家都没有走,而是坐在夫人的房间里静静的陪伴着她,随时关注着她生命体征的变化。

身为死神的林宇,第一次看到活着的人慢慢走向死亡是什么样子,这种感觉,就像是亲眼看着她的生命一点点流逝,所有的能量和活力都会在她的身上慢慢减少,直到消失得一干二净。

零点的钟声敲响,伊瓦洛市处在短暂的夜空笼罩下,林宇抬眼看向了夫人熟睡的方向,她头顶的那个阿拉伯数字在这一瞬间从2变成了1。

第八十四章 特别的观赏点

在林宇和管家的眼里,夫人似乎回到了婴儿的状态,她需要长时间的睡眠才能够养足精神,睡觉的时候也不会被外界任何声音所打扰。

时间不知不觉就到了早上,管家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夫人的生命体征还算平稳,用手指探了探她的鼻息,也一直比较均匀。

管家叫林宇先出去吃点东西,这样熬下去也不是办法,他们可不能在照顾夫人的时候自己病倒了。林宇答应了一声,嘴上说了一句,等他吃完就回来和管家轮换,管家也需要好好的休息一下。

走出宾馆房间的时候,林宇有些不敢抬头去看外面的天空,他心里很清楚时间只剩下最后一天了,能不能看到极光就看今天晚上。不知道是不是在黑暗的房间里待了太久的原因,林宇觉得走出去的时候,外面的光线有些刺眼,他心中顿时一喜,因为这可能意味着今天的天气已经放晴了。

林宇脸上出现了这几天来难得的欣喜之色,等他真正走到外面空地上的时候,却发现今天虽然没有了阴雨和乌云,但还远远没有到放晴的程度,天空之上有云雾飘渺,水汽还没有散去。

林宇的心中很是忐忑,现在的天气状况无疑是这几天来最好的一次了,他非常迫切地想要帮助夫人达成心中所愿,不仅仅是因为夫人强撑着一口气等了这么久,更加是因为她有一颗将所有遗产都捐赠出去的善心,可以想象到,那些希望小学将会造福多少贫困山区的孩子。

林宇绝对不希望夫人带着遗憾离开,他在心里暗自说了一句,无论如何,也要让夫人在这一片天空之下,看到北极光的出现!

林宇给昨天的芬兰导游打了个电话,预定好今天晚上的行程,导游答应他,一定会帮他们找到一个最有可能出现极光的观赏点。

上午的时候,林宇让管家回房间休息了一下,在这段时间里,夫人醒来了一次,林宇同样给夫人喂了一些糖水之后,告诉她,“夫人,今天晚上,我们就出发去看北极光。”

夫人的眼神中闪烁出兴奋的神采,脸上的表情像一个高兴的孩子,“很多人都说极光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事物,我也终于可以看一看了。”

“夫人,你好好休息,保存体力,晚上我们还要坐车出去,”林宇说完这句话,就让夫人重新躺下了,看到夫人如此的期待,心中却更加忐忑不安起来,毕竟导游已经清楚的告诉他,就算是今天这样的天气,能够看到北极光的概率也仍然是很小的。

管家知道林宇所做的这些努力之后,非常感激的说了声,“谢谢”,现在除了让夫人看到她心心念念的极光,管家也不知道能够为夫人做些什么了。

在林宇的鼓励下,夫人终于在晚餐的时候喝了几口粥,也许是知道要坐车去看极光的原因,即便是没有胃口,夫人还是强迫自己吃了一点主食,以免在路上就体力不支。

天完全黑下来之前,一行人就坐着导游的车出发了,虽然外面还能看到一些光线,但其实这个时候已经是当地时间的晚上十点钟。

导游的车是最普通的大众车型,坐起来当然不如豪车舒适,加上他们去的地方本来就属于未开发的地段,所以路面也很不平坦,基本上一直都处在颠簸的状态。

管家很不放心地看向了夫人的方向,她现在很难再经受这种旅途的折腾了。果然,在管家的视线里,他看到夫人一直微皱着眉头,脸上是一副强忍着的表情。

管家看了看身旁的导游,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坑坑洼洼的道路是没办法改变的,如果再开快一点,颠簸只会更加剧烈,但如果开慢一些,这种对夫人折磨的时间又会拉的更长,真可谓是左右为难。

“小宇,还没有,到吗?”虽然车子只开出去了十几分钟,但在夫人感觉却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这两天一直没有怎么进食,仅仅是几口白粥无法给夫人提供足够的能量,夫人感觉自己越来越疲惫,就连好端端的坐着都成了一件吃力的事情。

听到夫人虚弱的语气,林宇的心脏好像是被人揪了一下,“夫人,再坚持一会儿,马上就要到了。”

但这句话仍然没有让夫人支撑多久,只是过了短短五分钟,夫人又气若游丝的说了一句,“小宇,还是没到吗?我好累,我想先睡一下。”夫人感觉自己的眼皮都开始不受控制了,它们不断慢慢闭合,要强打起精神才能睁开自己的眼睛,夫人觉得自己太困了,恐怕自己这一辈子都没有如此强烈的睡意,她很想就这样闭着眼睛睡过去,就不用强撑着这么辛苦了。

林宇心中一急,再过两个小时就要到午夜了,夫人要是现在睡过去,很有可能永远都不会再被叫醒。“夫人,你现在不能睡,想一想你马上就要见到的极光,那不是你一直在等待的吗?”

夫人的嘴角扬起了一抹弧度,“小宇,你把车窗打开吧,那样能让我,更加清醒一点。”

伊瓦洛市的冷风很快吹了进来,夫人感觉席卷而来的睡意稍微褪去了一些,她的眼神看向了车窗外,黑夜已经笼罩了大部分的地方,偶尔能看到远处的市区有一些灯光散发出来。

车子终于在一个小山坡前停了下来,导游告诉林宇,那个山坡的顶部就是这么多年以来他发现的最佳观赏点,曾经有游客就是在这里看到了夏天的极光。

那个山坡不算很高,旁边有一条人踩出来的小道蜿蜒而上,但夫人现在是不可能凭自己的力量走上去的。

三个人下车以后,林宇让管家帮助夫人趴在了自己的背上,接着咬了咬牙,背着夫人一步一步朝山坡顶部走去。

这种感觉让夫人有些恍惚,她觉得自己似乎回到了当初被哥哥背着的时候,算起来,哥哥当时的年纪应该和林宇差不多大,夫人的脸上洋溢出一抹若有若无的微笑。

林宇气喘吁吁的把夫人背到了山顶,这个过程大概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林宇把它当成了实现夫人愿望的一种努力,希望到达山顶之后,有了不一样的视角,真的能够看到极光在头顶上方出现。

管家小心的把夫人扶了下来,在草地上垫了一块带来的毛毯之后,让夫人坐在了松软的地面上。夫人抬头看了看天空,月光暗淡,偶尔才有几颗星辰从云雾之中显露出来,夫人不确定的问了一句,“小宇,极光真的会出现吗?”

第八十五章 最后的时间

这个问题,林宇真的没有办法回答,他同样抬头看了看上方的天空,尽管心里期待着能够看到满天的星光,因为那就说明今晚的夜空清澈晴朗,但是他和夫人看到的景象并没有什么差别,那片天空仍然有云雾缠绕,一点都没有极光将要出现的征兆。

看到林宇的沉默,夫人的脸上露出了些许无奈的笑意,“小宇,这件事怪不得你,我能不能看到极光,是我自己的缘分,看来老天是不想给我这个机会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山坡上冷风吹拂的原因,夫人的精神状态比在车上的时候还好了一些,她把管家叫到了身边,开始交代一些事情。

“回去以后,帮我把帝景那套房子也卖了吧,还有车库里面的跑车,以及我们坐的那架私人飞机,卖出去的钱仍然捐给之前那家慈善机构,”夫人慢悠悠的说道。

管家一听这话,脸上立即露出了为难的表情,“夫人,这怎么可以,连房子都买了,您以后住哪啊?”

夫人无所谓的摇了摇头,“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房子、跑车、私人飞机,这些东西以后我都用不上了。”

管家听得一阵鼻酸,夫人还在自顾自的说着,“算起来,你也跟了我快三十年了,也许你在我身上花的时间比你的家人和孩子都多,你的性情我很了解,在我心里,也早就把你当成一个老朋友看待。我没有别的东西可以给你,你也知道我这个人除了钱什么都没有,”夫人自嘲的笑了笑,“我已经叫律师把我持有公司股份中的一半转让给你,那些钱,应该足够你和你的家人花上一辈子了。”

管家无法再强忍住自己的情绪,他在夫人面前低着头,两行热泪从眼角流了出来,嘴里叫了一声“夫人”,就再也说不出其他的话了。

交代完了这些,夫人看上去有些累了,但她还是转过头看向了林宇,用一种轻柔的语气说道,“小宇,虽然我们认识时间不长,但我觉得你和其他年轻人很不一样,尽管这种不一样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反正有你陪着的时候,我好像才真正活出了自己。你出现在我生命中的最后一个月,却让我的这一段时光变得非常有价值,现在回想起来,一个月前我突发奇想的要招聘男佣,而你恰巧又成了唯一一个应聘成功的面试者,这一切就像是命中注定。”

林宇很高兴听到夫人说她的生活变得更有价值的话,这至少说明,自己这个死神还是做对了一些事情。要不是有死神游戏的安排,林宇也绝对不会去应聘一个女富豪的男佣,所以在夫人看来,所有发生的一切的确像命中注定的事情。

“本来我也想留一点东西给你,可是后来觉得年轻人应该经历一次自己拼搏的过程,否则有了突如其来的一大笔金钱,很容易走上歧途,小宇,我很看好你,你以后一定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夫人看向林宇的眼神布满了欣赏的神色,她的确发自心底的觉得眼前的年轻人是一个可造之材。

林宇的心里泛起了许多的感动,在他和夫人接触的这段时间以来,他从来没有看过夫人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原来夫人只是把一切感受都藏在心里,对于欣赏的人也会不吝赞美之词。

林宇从来没有想过要从夫人这里得到什么,更加没有贪图过她的遗产,她能说出那样的话,对林宇来说已经是一个很大的礼物。

三个人在山坡上静静的等待着,没有人再开口说话,或许是不想打破这一片宁静,又或许是不想让夫人浪费更多的体力,每个人心中都只剩下了最后的期待,今晚,北极光一定要出现啊。

夫人的神态看上去越来越虚弱了,本来还能靠自己的力量坐在毛毯上,后来已经把身体的大部分都靠在了林宇的左侧,她的气息越来越微弱,眼皮也似乎变得越来越沉重,不断的从眼睛上方耷拉下来。

林宇心中焦急万分,他已经看了无数次的时间,三十分钟、五十分钟、一个小时过去,夜空依然没有任何的变化,当他最后一次察看时间的时候,发现距离零点只剩下了最后五分钟。

五分钟之后,夫人头上的阿拉伯数字就会变成0吗?林宇心中闪过了一个可怕却又很现实的想法,至少从这几天的观察来看,夫人的阿拉伯数字是每过零点就会发生变动的。当数字变成零的时候意味着什么?林宇发现,自己可能要亲眼看着夫人的生命走向终结。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林宇始终紧盯着头顶上方的天空,希望能够在这最后五分钟时间里出现什么变化,但夜色依旧黯淡,仍然没有要放晴的迹象。

还剩下三分钟、两分钟、直到最后的六十秒,林宇觉得自己这一次可能任务要失败了,他没有办法让夫人看到最美的极光,也不能让功德值五品的夫人毫无遗憾地离去,林宇心里不免有些失落,这不仅是夫人的遗憾,同样也是自己的遗憾。

就在林宇的心绪下沉到谷底的时候,夜空中被遮掩的星光突然变得越来越璀璨起来,那一片飘渺的云雾开始迅速的散去,明晃晃的月光照亮了山坡上的每一个角落。心灰意冷的林宇诧异地抬头看去,他发现黑暗的夜空突然被某个奇妙的光束点亮了,它像是有生命力一样,在偌大的夜空中开始迅速的延伸旋转,从一个点变成了一条彩色的光带,仿佛是在空中跳起了一首神秘的夜曲。

林宇脸上的笑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灿烂,他对着身旁的夫人急忙说了一句,“夫人,快看,北极光出现了!”

此时的夫人已近乎处于弥留之际,林宇的话像一剂强心针打入了她的身体,夫人猛然睁开眼,眼前的景象,终于让她知道了,为什么北极光会被称为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

第八十六章 消失的背影

彩色的光带在空中伸展平铺,转眼间就从一条线变成了一片巨大的光幕,好像是要毫不吝啬地展示它的美丽。青色、蓝色、紫色的光芒形成了一个渐层的效果,比任何绘图大师精心制作出来的电脑图片都要更加完美,这些光芒将繁星围绕在其中,璀璨的星辰和神秘的光束相映成辉,似乎是在告诉世人这个宇宙充满了神秘。

在最后的几秒钟时间里,极光演变成了一大片燃烧的彩色云雾,从山坡上看去,它们就像在夜空中点燃的一场大火,又像是一场来自光束的集体狂欢。

美丽的东西总是转瞬即逝的,没过多久,夜空的色彩就全部消失了,一切重新恢复到了平静暗淡的状态,林宇在这个过程中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就想让眼前极致的美丽能够在自己记忆中留得更加深刻一点。

“夫人...,”林宇本来想问夫人,刚才的极光是否已经达到了她心中的期许,可是在他转头的时候却发现,夫人的脑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无力地靠在了他的肩膀上,双眼完全闭了起来,嘴角露出了一丝满足的笑意。

时间过了零点,那个阿拉伯数字变成0之后,过了一会儿就彻底的消失不见了。管家发现了夫人的异常,探过她的鼻息后,抱着夫人的尸体开始嚎啕大哭。

夫人以另外一种形态被林宇看见了,林宇也在管家不注意的时候戴上了自己的死神之帽,在夫人面前正式亮出了自己的身份。

“小宇,原来你真的是...”,看到林宇以灵魂的状态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夫人终于知道,他以前说过的灵魂还有死神都是存在的,并不是安慰自己的笑话,这个陪伴自己生命中最后一个月的年轻人居然就是死神。

怪不得当初他能够表演穿墙的魔术,还有对自己剩下的生命了如指掌,原来这一切都在他这个死神的掌控之中。

林宇笑着点了点头,夫人现在看上去很有活力,和刚才靠在自己身上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夫人,你现在还有未了的心愿吗?”

夫人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在林宇意料之中的摇了摇头,她几乎把自己所有想做的事情都尝试了一遍,在生命最后的一分钟时间里,居然还看到了北极光给自己上演的一场完美谢幕,夫人真的没有任何遗憾了。“小宇,谢谢你所做的一切!”夫人发自肺腑的感激道。

林宇脸上也露出了释然的表情,“夫人,以后我不能再继续陪你了,现在我要送你去一个亡魂都应该去的地方...”

夫人的后事全都由管家一手处理,她在帝景的豪宅很快有了新的主人,当这位事业有成的富豪看到270度的珠江夜景时,脸上出现了和当初夫人一模一样的惊叹之色...

林宇在几天之后的晚上重新回到了大学宿舍,只不过他到达羊城的时间太晚,站在宿舍大楼门口时,玻璃门早就被宿管阿姨锁了起来。

虽然林宇所在的专业已经完成了期末考试,但还有一些其他年级和专业的学生还在考试周当中,所以宿舍楼并没有放松对晚归学生的管制,一旦过了零点就不再允许学生进出。

只是这样的纪律对林宇来说早就无效了,他毫不犹豫地拿出了自己的死神之帽,身形很快就在宿舍大楼之前消失了。

但林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消失的前一秒,他宿舍的一个室友许飞航恰好就在拐角处出现。尽管时间已经过了零点,许飞航还是想回来碰一碰运气,没准今天宿管阿姨睡着了,忘了把玻璃门关上呢?

连续在网吧包了两天的夜,许飞航感觉自己打游戏都快打吐了,所以他决定今晚要回宿舍好好休息一下,等明天养足了精神再看是不是要继续。

可就在他满怀期待的看向宿舍大楼门口的时候,那扇玻璃门还是毫无意外的关上了,不过许飞航看到了另外一个熟悉的背影,应该是有好几天不见的室友,林宇。

许飞航顿时心中一喜,他可是知道林宇不论多晚都可以畅通无阻地回到宿舍,今晚正好借一借他的光,跟在他后面一起混进去。

许飞航刚准备张开嘴叫出声,却发现自己的室友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顶圆形的帽子,迅速戴在自己的头上之后,整个人就毫无征兆的,消失了!

许飞航此时的讶异跟见到鬼没什么两样,他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脑海里甚至开始怀疑刚才自己见到的现象是不是幻觉。虽然许飞航看过很多电视电影里面都出现过类似的场景,并且早就见怪不怪了,但是当这样的事情真正发生在自己眼前的时候,许飞航感觉全身都有一股寒气在往头顶上冒,裸露在外的手臂冒出了一片鸡皮疙瘩。

我刚才应该没有看错吧,那个人肯定是林宇啊?许飞航靠在宿舍楼外的墙壁上深深喘着气,他现在需要平复自己的心情,好好消化刚才看到的诡异场景。

过了大概十分钟,许飞航的心跳才慢慢平缓了下来,他的脑海里恢复了不少的理智,许飞航觉得现在自己应该做的就是进行最后一步的确认。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许飞航通过发微信而不是打电话的方式联系了自己的另外一个室友周光华。微信里面只写着一句话,“林宇,是不是刚刚没多久才回到宿舍的?”

许飞航焦急的等了几分钟,他猜到周光华现在肯定又在打游戏,顾不上回复自己的微信。如果他要等一局游戏打完才看手机的话,那就失去了自己证实的准确性,见到微信迟迟没有发来消息,许飞航差点没忍住就要直接打电话过去了。

好在拨打电话的按钮还没有被他按下,许飞航看到自己手机的顶部出现了一条消息横幅,“好像是刚刚回来的,要不是你提醒我,我都不知道他已经在我们宿舍了。对了,你问这个干吗?”

许飞航怕周光华也起疑心,赶紧回复了一句,“没事,随便问问,你这局游戏打完没有?结束了叫上我一起啊,我准备在网吧包夜了。”

周光华只回了一个字“好”,便又心无旁骛地投入了激烈的战斗当中,至于林宇是如何悄无声息的走进宿舍,也就不再去想了。

自己亲眼所见加上室友周光华的确认,许飞航已经可以肯定一个事实,刚才在宿舍大楼门口消失的,就是自己的室友,林宇!

第八十七章 英雄

周光华当然不会注意到林宇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因为一旦他戴上那顶圆形的帽子之后,连玻璃门都可以穿过!徐飞航现在脸上的表情只能用复杂来形容,他无法想象一直跟自己住在一起的室友林宇到底是什么人,是某个来自其他星球的外星人,还是拥有某种电视上才有的特异功能?

许飞航想起了自己以前在宿舍的时候,总是在不经意转头之时发现林宇已经坐在自己的电脑桌前,许飞航本来还以为是自己打游戏太过投入了,连林宇是什么时候开门走进宿舍都不知道,现在才发现这一切都是林宇特殊身份的种种迹象。

怪不得自己花了二十块钱买的烧烤去讨好宿管阿姨,一点作用都没有,原来那只是林宇为了掩盖自己身份,随便编造的一个谎言。许飞航一边往校外网吧走去的时候,一边摇头苦笑,不禁觉得自己当初在宿管阿姨面前的表现实在太像傻子,至于林宇到底是什么人,许飞航暗下决心一定要慢慢调查出来。

已经在宿舍的林宇,当然不知道自己的动作居然被室友看到了,这一趟陪着夫人去芬兰,林宇自己也收获了很多的感悟。比如人活着一辈子到底应该追求什么,年轻时自己舍弃的东西,会不会在老了以后演变成了人生最大的遗憾?

独自想了一会儿,林宇觉得以自己现在的阅历还无法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也就索性不再去想了,他点开了手机里面的死神游戏,里面提示夫人的任务已经圆满完成,自己获得了一千二的慰藉值和两百点的经验。

林宇把所有的慰藉值都转化成了人民币,加上管家已经付给自己的另外一万块钱工资,林宇的银行卡里出现了少有的五位数积蓄。不过看着这笔钱,林宇仍然很难开心起来,因为奶奶得了糖尿病以后需要持续的药物治疗,所以他只能把这些钱当成奶奶购药的支出,自己大三的学费还要另外再赚才行。

除了任务本身的奖励,林宇发现死神游戏还给自己分配了一个道具,这个道具和死神之帽一样出现在道具栏里面,它的图标有些奇怪,看不出来到底是什么东西。

林宇把手指长时间的按在图标上面,图标上方出现了一段解释性的文字,“该道具名为化形,可以将亡魂短时间的幻化成人世间的小动物,比如猫、狗,或者飞鸟、蝴蝶之类,郑重提示,幻化之后只能在人间停留很短的一段时间,并且该道具为一次性道具,需谨慎使用!”

林宇看到一半的时候,本来还兴致勃勃,让亡魂以另外一种形式出现在人间,是一种很奇妙的想法,只可惜的是,这个道具不像死神之帽一样可以无限次的使用,仅仅使用一次就会被消耗掉。

不过仔细一想,死神游戏这样的安排也算是合理的,毕竟死神之帽是自己等级提升之后才获得的,而化形是属于完成夫人任务之后的奖励,两者的分量当然不能相提并论。

许飞航第二天早早就回到了宿舍,他看向林宇的眼光难免有些异样,事实上昨天晚上他根本就没有怎么打游戏,而是翻出了曾经看过的一部美剧,《英雄》。

在这部电视剧里面,每一个看上去身份平常的主人公其实都有着惊人的超能力,比如一个年轻的梦想家能够在空中飞行,一位高中拉拉队长拥有不死之身,染上毒瘾的艺术家能够画出未来,在大城市混日子的上班族能够让时间停止...

当初许飞航看到这部美剧的时候,只是觉得新奇好玩,完全不会想到他跟自己的生活会有任何瓜葛,可是经过了昨天晚上的那一幕,许飞航再次重温这部美剧,却看得浑身冷汗直冒。他突然意识到,电视剧里面的这些主人公有可能都是真的,他们只是隐姓埋名的活在普通人的周围,不管空中飞行和不死之身到底存不存在,至少他见证到了林宇可以隐身和穿透玻璃墙。

在心里的种种猜测之下,许飞航宁愿相信林宇是活在他身边的一个拥有异能之人,而不是更加不靠谱的外星人。他也希望,林宇像美剧《英雄》里面描写的一样,是在用自己的特异功能帮助人类做一些善事,这么一来,自己和他在同一个宿舍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林宇感觉到许飞航看自己的眼神好像不太一样,似乎总有什么话想说出口却又没说出来,“你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林宇只好直截了当的问了一句。

许飞航赶紧收回了自己的目光,眼神开始闪烁,“没,没什么,只是好几天不见,突然,有些想你了...”

听到从一个大男人口中说出这样的话,林宇差点没恶心的吐出来,“你打住,以后别再用那样的眼神盯着我了,”说完这句话,林宇又想到了什么似的补充道,“我说许飞航,你不会是,有那方面的倾向吧?”

虽然林宇没有明确的说出口,但许飞航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连忙摆了摆手澄清道,“没有,绝对没有,我可是交过女朋友的,暂时,还没有变弯的可能。”

林宇咧开嘴笑了笑,现在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对于各种形式的爱情他都呈包容的态度,只不过这种形式要是发生在自己和室友身上就有些尴尬了,毕竟抬头不见低头见,晚上还睡在同一个房间里...

之后的几天,许飞航的表现果然正常了很多,但唯一让林宇有些意外的是,他居然不打游戏而是整天整夜地看起了美剧,那部美剧并不是新出的,所以他一下子就从第一季追到了第四季。

“这部剧有那么好看吗?”林宇有一次按耐不住好奇,问了一句。

许飞航像是被人抓住小辫子似的,脸上开始紧张起来,“好,好看啊,你没有看过吗?是讲,特异功能的...”

林宇探着头瞄了一眼,接着晃了晃脑袋,“好像没看过,我现在追的是,《权力的游戏》。”

第八十八章 一个童声

听到林宇说没看过这部剧,许飞航倒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后面好像烂尾了,到第四季就没了...”

林宇无所谓的嗯了一声,反正他也没什么时间去看电视剧,更何况自己都已经是死神了,就没有必要去看电视里面演的特异功能了。

林宇没有着急回家,虽然母亲打了几次电话,他只是回应说办完了手上的事情就立即回去。其实林宇一方面是要为下个学年的学费做准备,另外一方面也担心死神游戏会在这个期间发布新的任务,要是自己早早回去了,到时候还得坐火车回来,岂不是浪费了来回的车票钱?

林宇趁着暑假的头几天,开始了全职的送外卖工作,虽然外面天气炎热酷暑难耐,但收获还是不小的,至少一天下来一百块钱还是能够妥妥的到手,要是能够坚持两个月,其实开学的学费也就搞定了。

随着羊城大学越来越多的年级结束了期末考试,校园里每天都有拖着行李箱往外走的学生,渐渐的,整座校园开始变得空荡起来,很少在道路上再看到学生的身影。

这一幕同样发生在林宇的宿舍里,本来考试结束后没有立即回家,就是为了享受几天彻底放纵的生活,可以用几包泡面和一台电脑就打发一整天,但这样的日子过久了也会觉得无聊,游戏打多了也会出现厌烦的时候,再加上家里的催促,林宇的室友也一个接一个的走了。

当宿舍里只剩下林宇一个人的时候,林宇才发现自己也有些待不下去,虽然他和室友的交流并不多,但至少有他们在的情况下寝室里会多一些生气,不像现在这样永远都安静的没有一丝响动。

林宇又坚持了一个星期后,终于打算回家了,他实在受不了这么长的时间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加上死神游戏也没有发布新的任务,林宇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决定第二天一早就坐火车回家去。

林宇打电话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母亲,母亲自然是开心得不得了,她说前两天父亲在山上发现有一只野兔掉进了陷阱,现在还养在家里,等他回来刚好可以尝一尝野味。

林宇应了一声,没想到现在的山上还能抓到野兔,他记得上一次吃到野味还是自己读高中的时候,父亲从山上取回了一只羽毛鲜艳的野鸡,那鲜美的味道林宇至今还记忆犹新。

林宇在电话里问了一下奶奶的病情,母亲说现在奶奶不用打胰岛素了,只需要每天吃控制血糖的药就好,从检测仪器的数值上来看,血糖含量目前还算稳定。不过母亲也提到了,上次从医院带回的血糖药物不多,所以现在需要买一些新的回来。

从林宇的山村去县城并不方便,林宇便叫母亲告诉自己那几种药物的名字,他从羊城的药店买了之后直接带回去,而且同样的商品,在大城市买应该要便宜些。

母亲觉得这样也不错,既节省了钱又免去跑一趟县城的精力,当下便把那几种药的名字报给了林宇,并且嘱咐了一句,如果手上钱不够的话,就不要买太多了。

林宇嘴上虽然答应着,但心里却已经打算好帮奶奶至少买上半年的药品,毕竟他的银行卡里有一万多块钱都是为奶奶准备的。

林宇找了羊城市区的一家大药房,根据网友们的评价,这家大药房的价格很是实惠,经常能以批发的价格购买到药品。

林宇按照交通指引,坐了一趟地铁出发了,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转了三次线,才终于到达了接近目的地的地铁出口。

一走出地铁站,林宇便觉得热浪拂面,外面毒辣的阳光几乎让他睁不开眼睛,在这样的情况下,手机屏幕也常常被映衬得黑暗一片。

林宇不得不把手机亮度调到了最大,参照地图上的显示,穿过一个地下隧道,再沿着马路走大概两百米就能到达那个药房了。

林宇眯着眼睛快步在太阳底下走着,身上luo露在外的皮肤感觉到一阵灼烧,大街上没有什么行人,各种饮品店倒是坐着不少吃着冰沙的年轻男女。

林宇看到眼前的地下隧道有种终于解脱的感觉,他小跑着进去,隧道里面的阴凉瞬间让他舒服了不少。羊城是一座很拥挤的城市,所以市区免不了有各种人行地下隧道和天桥,这些地方也成了人流最密集的地段之一。

因此在天桥上,经常可以看到许多卖小东西的商贩,他们只是把东西简单的摆在地上供行人挑选,每一样商品的价格都很便宜,当然也不会有人选择在这种地方买贵重物品。所有的小贩当中,必然会有手机贴膜四个字的存在,他们往往是生意最好的商家,据说有的贴膜小哥一天下来能够赚三、五百块钱。

这么好的生意林宇曾经也想尝试,但当他试着给自己的手机贴膜的时候,发现自己实在不属于心灵手巧的类型,贴来贴去怎么都能看到明显的气泡,不仅白白浪费掉了好几张膜,最终还是没能贴成功。

于是林宇选择放弃了这一门营生,改成了最不需要技巧的送外卖,这个虽然跑来跑去辛苦了一点,但至少每个月挣的钱都是很实在的。

地下隧道里卖东西的商贩就少了一些,也许是因为灯光昏暗的原因,不太适合让顾客挑选商品,不过有另外一种形式的门生却是更适合的,各种各样的街头歌手。

一个音箱话筒,或者仅仅是一把吉他,就可以让他们在人行隧道展示自己的才能。不过这些歌手的嗓音只能说见仁见智,遇到好的林宇也会停下来听上一首,不过很多时候他都是快步匆匆走过而已。

林宇发现今天的隧道有些安静,也许是天气太过炎热的原因,就连街头歌手都选择在家休息了,林宇心中暗想着,可就在他快要走出去的时候,突然听到前方还真的传来一句歌声,唱歌的嗓音清脆动听,充满了童真的乐趣。

“春天在哪里呀,春天在哪里,春天在那青翠的山林里,这里有红花呀这里有绿草,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嘀哩哩哩哩嘀哩哩...”

第八十九章 跟踪

银铃般的歌声让林宇想起了童年,自己似乎也会唱这么一首儿歌,不过自己的歌声肯定没有正在唱歌的小女孩好听。林宇放慢了脚步,眼神开始寻找小女孩到底在哪,心中不免觉得有些奇怪,难道这个小女孩也是街头唱歌的歌手,她的父母舍得让女孩这么小就出来赚钱吗?

不过当林宇在隧道的角落看到小女孩的第一眼,他的心脏瞬间感觉刺痛了一下,因为那个小女孩并不是正常人,她一蹦一跳的身影正处于灵魂形态,只有自己能听到她的歌声,也只有自己才能看到她的样子。

女孩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不同于其他人的状况,当她在隧道里一边唱着儿歌一边蹦蹦跳跳的时候,一旦发现有行人经过身旁,女孩便会害羞地躲到一边,嘴里的歌声也不由自主的停下了。等到行人走远,女孩才又恢复到了自己无拘无束的样子。

林宇在观察中慢慢走近,他发现女孩是经过了父母精心打扮的,身上穿着一件连衣裙,裙子上有星星点点的可爱图案,脚下穿着一双小红鞋,露出来的一双小腿还保留着一些婴儿肥。

女孩的头发很长,大概快接近她腰部的位置,所以在她一蹦一跳的时候,头发也会随着在她身上左右摇摆。女孩的头顶有一个红色的发箍,跟她脚上鞋子的颜色相近,额头前的刘海刚好到达了眉毛的上部,一张小脸尤为的白皙红润。

从女孩的穿着打扮可以看出,她生前绝对是备受父母宠爱的小公主,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居然让她还这么年轻就离开了人世。

林宇产生了很想要慰藉女孩灵魂的冲动,他不想让女孩继续以这样的状态在人间游荡,就算死神游戏没有发布相应的任务,林宇也愿意亲自把女孩带往魂界。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手机的任务提示声还是响起了,林宇简单看了一下,果然眼前的女孩就是自己下一个任务的对象。

林宇理所当然的点了接受任务的按钮,把手机放进口袋之后,林宇主动走到了小女孩的身边,他在距离对方一米远处蹲了下来,尽量让自己充满和善笑容的问了一句,“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呀?”

林宇觉得自己已经够温柔了,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轻声细语的对谁说话过,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女孩听了他的问话之后脸上开心的笑容一下子就消失了,她用一种警惕的眼神看向林宇,然后说了一句,“妈妈告诉我,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小女孩扔下这句话就迅速的跑开了,林宇看着她在跑动的过程中裙子飞起来的背影,心中却泛出了一股酸楚,我要怎么告诉她,现在就算遇上坏人,也不用害怕了?

小女孩一开始是跑到了隧道的尽头,停下来之后,回头一脸谨慎的看着林宇,发现对方又朝着自己走了过来,小女孩只好蹬蹬蹬的跑上了阶梯,来到了外面的大街上。

林宇意识到小女孩可能把自己当成怪叔叔了,他没有带小孩的经验,也看不出来女孩具体多大年龄,感觉应该是六、七岁的样子,这个年纪的孩子会很怕陌生人吗?

林宇不敢跟得太近,怕把女孩吓跑,又不能距离太远,以免女孩从自己的视野中消失,林宇只好跟在女孩身后大概一百米之外的距离。女孩停下来的时候,林宇也立即停下,装作在看街道旁的风景,女孩突然小跑着前进的时候,林宇也只能加快脚步追上去。

本来一个成年人跟住一个小孩并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但女孩是处于灵魂的状态,并不能感知到外界的冷热,林宇可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类,毒辣的阳光长时间地照射在他身上,林宇跟了一段时间过后,整个背脊便湿了一大片。

林宇也想过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戴上自己的死神之帽,这样一来就可以免受高温的煎熬了。可是一旦想到自己戴帽子的形象被小女孩看到,也许更加会被误认为是一个坏叔叔,到时候要接近她就变得更加困难了,林宇在心里权衡了一下,最终还是选择继续忍耐。

小女孩在大街上一路走走停停,她也应该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去哪里,在经过一家冰淇淋店的时候,小女孩独自在商店门前站了好久,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柜台上摆放着的各种颜色冰淇淋,嘴唇不由自主地抿了抿,做出了类似于生前吞咽口水的动作。

林宇在小女孩的后方默默地观察着她,从小女孩的神态上来看,她活着的时候一定很喜欢吃冰淇淋,只要有父母在她的旁边,也许不需要小女孩开口,她的父母就会主动掏钱给宝贝女儿买冰淇淋吃,可是现在,显然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了。

女孩在玻璃橱窗前伸出了自己的小手,似乎想要隔着玻璃摸一摸触手可及的冰淇淋,但是很快抬起的手掌又放下去了,接着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这家冰激凌店。

小女孩落寞的神情让林宇觉得有些心疼,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自己掏钱买一个冰淇淋给小女孩吃,只不过目前林宇还没有让亡魂能够品尝到人间味道的能力,所以对于此,林宇也只能是有心无力。

一整个白天,两人一前一后的穿过了闹市、商场、公园...,林宇总算没有把小女孩跟丢,可是一天下来自己也累得够呛,不仅没能帮奶奶买治疗糖尿病的药品,他甚至感觉自己的两条腿都快要走断了。

就在林宇停下来扶着自己的大腿,弯腰大口喘气的时候,他悲剧的发现前方的小女孩仍然没有半点要停下来的意思,灵魂状态的她走路是不会耗费任何体力的,所以小女孩就算走了一整天,看上去还是像第一次见到那般的朝气蓬勃。

林宇实在走不动了,这一天下来,他只在路边随便买了一个面包和一瓶矿泉水充饥,饭都没有好好的吃上一顿,加上长时间的走路以及炎热酷暑,林宇感觉自己送一整天外卖都不像现在这么累。

既不能把小女孩叫住不让她走,又没有办法继续跟下去,林宇只好采用了一个折中的办法,租了一辆羊城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共享单车。

骑车总比走路要轻松一点,林宇如此这般安慰自己,但事实上他却为了租这辆车花了三百块的押金,另外还有每个小时一元人民币的支出,这才是让林宇肉疼的地方。

第九十章 我叫小白兔

骑着自行车,双腿的酸痛感果然减轻了很多,至少那三百块押金是可以退的,林宇默默的叹了一口气,看着前方渐渐走远的小女孩背影,林宇赶紧蹬了几下车轮,又追了上去...

夜幕降临,有越来越多的羊城市民晚饭过后开始出来乘凉,他们有些是年轻的情侣,有些是互相搀扶的老头老太太,当然最多的还是一家三口,永远都有一个可爱的小孩走在中间,他牵着左右两边爸爸妈妈的手掌,脸上绽放出天使般的笑容。

林宇注意到就有这么一家人走过小女孩的身边,没有人会看到形单影只的女孩,而女孩则是停下了脚步,脑袋随着一家三口的身影转了半圈,看到对方在欢声笑语中渐渐走远后,小女孩脸上流露出了显而易见的伤感。

她不再蹦蹦跳跳了,而是低着头不住的往前走,脚步和之前相比也放慢了很多。林宇能够猜测到小女孩此时的心思,估计是看到刚才的一家三口,想自己的爸爸妈妈了。她这个年纪还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的时候,应该很难适应现在只有自己一个人的落差。

小女孩行走的路线渐渐偏离了市区,马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周围的环境也越来越安静,不知道过了多久,等小女孩终于后知后觉地抬头看向周围时,才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很荒凉偏僻的地方。

这条分叉的小道上只有几盏昏黄的路灯,很久都没有一辆汽车驶过,行人更是不见半点踪影,小女孩一下子就害怕了,她伸着脖子朝前方喊了一句,“这里,有,有人吗?”

小女孩的喊声自然是没有任何回应的,就算这个时候出现了行人也同样听不到她的声音,小女孩不敢继续往前走了,她靠着街道旁的一个路灯蹲坐下来,两只手紧紧抱住了自己的肚子,低着头,看着自己脚上穿着的那双小红鞋。

林宇在马路的转角处将自行车停了下来,他远远看着小女孩蹲坐在路灯下的身影,鼻子不禁有些酸酸的,如果这一幕被她的父母看到,不知道他们会有多伤心。

林宇将自行车停放好,接着朝前方路灯处走了过去,他在走动的过程中故意将脚步声放大,免得自己的突然出现又把小女孩吓到了。

听到有行人的脚步声,小女孩慢慢地抬起了头,脸上的表情显得不那么害怕了,当她发现对方就是白天见过的怪叔叔时,眼神中又露出了许多的疑惑不解。

林宇尽量堆满了笑容,好让自己在小女孩的眼中看起来更像一个好人,至少目前来看,小女孩不像第一次见面那样排斥自己了。

林宇同样蹲坐在了女孩的面前,他轻声的说了一句,“你妈妈有没有告诉过你,见过两次面,就不再是陌生人了...”

在一般人的眼中,路灯之下只有林宇的影子,他蹲在那里对着一团空气自说自话,这样的行为看上去和疯子没什么区别,但实际上,慰籍一个小女孩灵魂的故事就此开始了...

不知道是不是被林宇的话说服了,还是小女孩很希望有个活人出现在自己身边,她歪着脑袋想了一下,然后用一脸天真的表情说道,“好吧,如果不是陌生人,那我就可以跟哥哥说话了。”

林宇暗暗松了一口气,居然有种终于撩‘妹’成功的感觉,这一天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他决定趁热打铁,赶紧和眼前的这个小女孩套近乎,“小妹妹,能告诉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吗?”

小女孩想也不想地回答道,“我的名字叫做,小白兔,”女孩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两颗可爱的虎牙让人很难忽视。

林宇忍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来,他本来想问的当然是女孩的真实姓名,没想到女孩给了自己这样一个回答,还外送一个纯真无瑕的笑容,可爱程度果然和她的名字有的一拼。

“行,那我以后就叫你小白兔吧,”林宇倒是觉得这个小名叫起来很顺口,“小白兔,你知不知道你的家在哪里?”林宇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从今天的观察来看,要慰籍小女孩的灵魂,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让女孩重新见到自己的父母,也许有了再次见面的机会,小女孩就不会在人间漫无目的的游荡了。

“我,我家在一个很远的地方...,”问起了她的家庭,小女孩的情绪明显又荡了下去,最关键的是,在林宇的盘问之下,小女孩根本就说不清楚自己的家到底在哪,只能说出一个大概的街道名字。

在小女孩的叙述中,林宇渐渐搞清楚了她为什么会出现在羊城,小女孩说是在自己玩耍的时候被几个陌生叔叔抱上了一辆面包车,车子连续开了好几天,后来有人在车上说了一句好像被警察盯上了,车子便在马路上越开越快,接着面包车突然冲出了围栏,掉进了一条湍急的江水当中...

林宇终于知道为什么小女孩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时候,很快就害怕的跑开了,原来在她身上还有这样一段经历。面包车开了几天几夜,无疑离女孩的家乡已经很远了,有可能是在距离羊城千里之外的另外一座城市,不知道具体地址无异于大海捞针。

果然,林宇尝试着用女孩曝出的街道名搜索了一下,全国拥有相同街道名称的地方多达数百个,林宇不可能像没头苍蝇一样一个一个的去寻找。

“哥哥,你能带我回家吗?”小白兔从蹲着的状态站了起来,一双大大的眼睛里布满了期待。

林宇没有办法让这样一个天真的孩子失望,只好在嘴上回答了一句,“当然可以,不过今天太晚了,哥哥先带你去另外一个地方。”

就算小白兔不需要休息,林宇也要给自己找一个睡觉的地方,总不能就在这条马路上干耗着。林宇站起身走在了前面,小白兔亦步亦趋地跟在他的后方,林宇一边走一边想着应该去哪里打发掉今晚,几分钟之后他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看来,只能带小白兔去网吧包夜了!

第九十一章 被嫌弃

这个时间点,其实赶回羊城大学并不算太晚,有了死神之帽之后,林宇就从来没有不得不在宿舍之外过夜的经历。可是今天不一样,除了自己,他还带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如果在一栋全是男生的宿舍楼过夜,总归觉得不太适合。

林宇重新走到了繁华的街道上,很容易就在街边找到了一家网吧,想着自己也很久没有在网吧包夜了,这次正好借着这个机会酣畅淋漓的打一晚上游戏。

虽然已经是深夜,但网吧里的顾客着实不少,大部分都是一些年轻学生的面孔,不过想想也情有可原,现在所有的学生都放暑假了,只要家里不是管的太严,这些学生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出来网吧包夜的。

林宇开了一个二楼的位置,走上去才发现左右两边都坐满了人,林宇好不容易从角落找了一张四角的凳子,然后把它放在了自己椅子的旁边,轻声说了句,“小白兔,你就坐这里吧,看着哥哥玩一会儿电脑。”

林宇注意到旁边坐着的人都戴着耳机,所以应该不会注意到自己对着一团空气说话,小白兔倒是很听话的坐了上去,“哥哥,这是什么地方?周围有好多人啊。”

以小白兔的年纪自然还没有来过网吧,这样的地方经常空气沉闷,还有不少人会抽上一支烟,任何一个家长都会对网吧唯恐避之不及的,更不用说网吧里面充斥的各种诱惑了。

想到这一点,林宇心里不由自主地升起了一种负罪感,自己居然把一个纯洁的小女孩带到网吧来了,不过以小白兔现在的状态,就算被网吧的风气毒害也没什么差别了。林宇至少还想到了一个好处,就是小白兔待在网吧就不会再觉得害怕,周围有这么多人陪她坐着,总比她一个人坐在路灯下要好得多。

“这里是给大家上网的地方,你要是觉得困的话,可以趴在桌子上睡一觉,”林宇简单的敷衍了一句,他还不知道灵魂需不需要睡觉休息,但如果小白兔能够睡着,自己就不用分心去照顾她了。

小白兔意料之中的摇了摇头,“哥哥,我还不困,我先陪陪你。”

林宇无奈的笑了笑,在小白兔嘴里自己倒成了那个需要陪的人了,林宇没有再说话,他双击点开了游戏图标,迅速投入到了战斗当中...

这段时间林宇忙于送外卖,所以明显感觉到自己手生了,几局下来,自己所在的这一队居然都以战败告终,这让林宇不得不怀疑,是不是自己成了队伍里面的猪队友?

就在林宇深吸一口气,准备在下一局扳回一城的时候,林宇发现小白兔已经从凳子上走了下去,她漫无目地的在网吧里面晃来晃去,电脑屏幕上各种绚丽的打斗场景一点都不能吸引她的注意,从她的表情上来看,小白兔显然把网吧当成了一个极其无趣的地方。

林宇心中沉了一下,以小白兔的年纪,她应该是对一些游乐园和儿童设施才会有兴趣,网吧这样的地方的确很不适合她。可是现在都已经过了凌晨了,林宇也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带她去游乐园,就算小白兔觉得无聊,也只能继续忍一忍了。

林宇新一局的游戏开始了,经过了前面的惨败,这一次林宇终于迎来了意气风发的时候,他在十分钟内就杀死了对方四次英雄,引来了队友一致的膜拜。林宇把这个势头一直保持到了游戏结束,他也因此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将敌方阵营压得毫无还手之力。

等到游戏胜利的提示出现时,林宇非常舒爽的将背脊全部靠在了椅子上,在得意的笑容中长舒了一口气,眼睛的余光却在这个时候瞄到了站在自己身后的一个影子。

林宇条件反射的心脏收缩了一下,一转头才发现,这个不同寻常的影子就是小白兔,她披着一头长发,一动不动的站在自己身后,说实话那副样子的确有些吓人。

“那个,小白兔,你不用一直站着,可以坐在我的身边或者到四处走一走,”林宇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说道,也许是刚才打游戏太过投入了,他居然会被小白兔的灵魂吓到。

听了林宇的话,小白兔只是摇了摇头,没有说什么,接着低下头抠着自己的手指,那副样子只能用可怜兮兮来形容。

林宇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凌晨两点了,估计小白兔在这间网吧已经转了无数圈,现在实在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了。这样的状况让林宇很是犯难,刚才自己只顾着打游戏的确忽略了小白兔的感受,可是他也的确不知道应该如何跟六、七岁的小女孩相处,就算聊天,也不知道说什么话题啊?

林宇使劲用自己的脑子想了想,毕竟作为要慰籍灵魂的死神,林宇必须让自己和小白兔的关系变得越来越融洽才行。

过了半分钟的样子,林宇终于灵机一动,他想到了一个最容易让小白兔开心起来的办法,于是开口问了一句,“小白兔,你最喜欢看什么动画片呀?”

说起这个,小白兔果然一下子就来了兴致,“我最喜欢看,《喜羊羊和灰太狼》,还有《大头儿子小头爸爸》,还有《机器猫》...”

林宇及时阻止了下来,他不知道小白兔心里到底还藏着多少部最喜欢的动画片,既然如此,事情就变得好办多了,他让小白兔重新坐在了凳子上,“好,那我们就一起来看《喜羊羊与灰太狼》吧。”

林宇果断的退出了游戏界面,在网上随便找了一个视频网站,然后点开了这一部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动画片...

小白兔的确很容易就开心了起来,特别是每次看到灰太狼被一个平底锅拍上天空的时候,小白兔的嘴里就会发出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林宇不知不觉也被小白兔的情绪感染了,看着眼前幼稚的动画片,居然也跟着笑出声来。

这导致了一个让林宇很尴尬的结果,就在他看着动画片发出脑残笑声的时候,旁边的哥们刚好打完一局游戏摘下了耳机。于是对方发现自己邻座的一个大男人居然在看《喜羊羊与灰太狼》,而且貌似还看得特别津津有味,这哥们脸上随之露出了无比嫌弃的神色...

第九十二章 台风天

有了动画片的帮助,小白兔也算是在网吧度过了一个开心的夜晚。林宇很庆幸这部动画片的集数够多,时间够长,让小白兔有了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的节奏。

不过快到早上的时候,林宇还是发现了一个让他有些意外的现象,小白兔居然困得靠在桌子上睡了一会儿。她睡觉的样子和正常人类没有什么区别,同样的安静恬淡,像一个拥有无限美好的小天使。唯一的区别就是,小白兔睡觉的时候没有呼吸声,也没有身体上的一起一伏。

原来灵魂还是需要休息的,林宇好奇的询问了一下死神游戏,它给的答复是,灵魂虽然没有真实的rou体,可还是需要维持一定的精神状态,就好像人类睡觉的时候,身体和精神是同时得到休息的,只不过灵魂不需要恢复身体的机能,所以它们的休息时间比人类要短很多。

这一点很快在小白兔身上得到了验证,林宇发现她只睡了三个多小时就醒过来了,而且醒来的时候又再次显得神采奕奕。

“哥哥,现在,可以带我回家了吗?”小白兔醒来的第一时间就问了这么一句话。

还处于迷糊状态的林宇条件反射的说了一声,“嗯?”其实在他的心里,根本就没有真的打算把小白兔带回家,在没有具体地址的情况下,林宇就算是想做也没那个能力办到。所以他昨天晚上答应小白兔,只不过是和她套近乎的权宜之计,没想到一个晚上过去,小白兔对这件事情还记得清清楚楚。

看到小白兔露出的乞求眼神,林宇仍然只能违心的说了一句,“好啊,不过哥哥现在有点饿了,需要先去吃一点早饭...”

结完帐,林宇带着小白兔从网吧里面走了出来,没有地方刷牙洗脸,林宇只好在路边的商店随便买了一盒口香糖对付过去。经过了一个晚上的消耗,林宇现在可谓是饿的前胸贴后背,再加上昨天白天本来就没怎么吃,林宇此时非常想要找一个早餐店,来它一笼小笼包、一大碗稀饭、两根油条、三个大馒头...

就在林宇心里美滋滋想着的时候,他们经过的路边不知不觉就出现了这么一家早餐店,不少客人已经在店里面坐着哧溜哧溜的喝着稀饭或者大口大口的吃着炒粉,旁边高高叠起的蒸笼里冒出了白色的蒸汽,属于肉包子特有的浓郁香味散发了出来。

林宇情不自禁的就咽下了一口口水,他刚要迈开步子往店里面走去,却发现小白兔没有像平常一样跟上来,而是犹豫的站在了店门外驻足观看。

林宇本来想顺口叫她进去,可是话到嘴边却突然像鱼刺一样卡在了咽喉,没有说出来,因为林宇发现,小白兔现在的表情和昨天站在冰淇淋橱窗前一模一样。不可否认的是,小白兔同样也想吃早餐,她的记忆里肯定还留存着各种食物的味道,只是林宇没出现的这段日子,想必小白兔已经尝试过食用人间的食物了,结果自然不能得偿所愿。

林宇想起了当初他和舒曼云一起喝咖啡的场景,舒曼云虽然也很想品尝美味浓香的星巴克咖啡,只是她很快就发现自己连咖啡杯子都抓不住,舒曼云脸上那种失落的表情,林宇至今都还记得清清楚楚。

小白兔的心理承受能力肯定是不如舒曼云的,毕竟她还只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林宇不知道应该如何向她解释,从此以后她都不能品尝到人间的味道了,也不忍心看到小白兔露出伤心的表情。

林宇放弃了走进早餐店的打算,他二话不说的继续带着小白兔往前走,只在经过一个路边摊的时候,随手买了一个三块钱的煎饼。

小白兔看上去对煎饼没什么兴趣,这正好打消了林宇心中的负担,要是小白兔像一只馋猫一样看着自己吃煎饼,那就真的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了。

一个煎饼下肚,林宇总算是恢复了一些气力,他笑着对身旁的小白兔说了一句,“哥哥这就带你回家,你一定很想见你的妈妈吧。”

小白兔一路上都郁郁寡欢,直到听见林宇说了这样一句话,脸上才绽放出了欣喜的笑容,“对呀,我昨天晚上都梦到妈妈了,我在妈妈的面前唱歌跳舞,妈妈一直夸我表演的太棒了。”

母亲和家人是小白兔心里的一个结,可能林宇现在做任何事情也比不上小白兔的母亲给她的一个拥抱,但小孩子终归只是小孩子,林宇觉得她们的任何想法应该都只有三分钟热度,只要带她做一些其他的事情分散她的注意力就可以了,等到小白兔不再想她妈妈的时候,应该就可以把她的灵魂送往魂界了。

“好,我们这就去找你的妈妈,”林宇满口答应了下来,小白兔当然也信以为真,开始一蹦一跳地走在了林宇的身旁。

今天的天气还是不错的,林宇一边走着,一边抬头看了看上方的天空,昨天的羊城还是阳光灿烂,今天就变成了一幅将要下雨的迹象,劲风将路边的树木吹得倒向了一边,因此空气里出现了一丝夏天少有的凉意。

是要刮台风了吗?林宇在心中暗想着,羊城是一座靠海的城市,在夏季刮台风是经常出现的天气现象,不过大部分台风都不会对市民的衣食住行造成多大影响,最多就是学校停课一天半天,大家尽量待在室内不要出去也就罢了。

林宇出生在内陆城市,以前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台风天,不过现在习惯了倒是觉得这样的天气很不错,至少台风到来的时候,天气就会变得很凉快,不用晚上睡觉的时候吹上一整夜的电风扇了。

林宇看了看身旁的小白兔,他们已经沿着街道走了大半个小时,小白兔一直都保持着很兴奋的状态,也许她认为只要不断的往前走,就可以离自己的家越来越近吧。林宇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既然如此,就当做是陪着小白兔逛街了,他们的前方出现了一个十字路口,林宇故意停下来问了一句,“小白兔,你觉得你家在哪一边啊?”

第九十三章 牵手

小白兔抿着嘴唇很认真地想了一会儿,然后用手指了指右边的岔路口说道,“哥哥,我觉得我家是在这边。”

林宇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我也觉得是在这边,走吧,可以过马路了。”

看到绿灯亮起,林宇大摇大摆的走在了前面,他当然知道无论往哪边走实际上都没有什么差别,只希望在带着小白兔寻找妈妈的这个过程中,能够发生另外一些吸引小白兔注意力的事情。

马路上没有什么行人,不过旁边停着的车子倒是不少,它们在红绿灯的前面排起了长龙,看上去给人一种严阵以待的架势。

林宇不慌不忙的在斑马线上走着,在他转头的时候,突然发现小白兔朝自己身边紧紧的靠了过来,一只小手举过了自己的脑袋,似乎想要抓住林宇衣袖的边角。

这个小动作让林宇心里触动了一下,他忽然意识到小白兔这个年纪的女孩,过马路的时候应该是被爸爸妈妈牵在手里的,所以现在,她也习惯性的想要牵住林宇的衣袖,以减轻自己心中对周围如此多车辆的害怕。

不过小白兔的尝试终究没能成功,她抓了好几次手中都是空空如也,脸上的害怕表情似乎比刚才更加深了一些。

“不要太用力,你还是能够抓住我的手,”林宇将手掌垂在了小白兔的面前,嘴角有一丝浅浅的笑容。

小白兔疑惑的抬起头,她不明白为什么眼前的这个哥哥,明明能够跟他正常说话,却和其他东西一样怎么抓都抓不住。看到林宇把手掌垂在了自己的前方,小白兔按照他说的话,不再用力的去抓捏,而是将自己灵魂状态的手轻轻放在了上面。

这一回,小白兔的手真的没有一穿而过,而是恰到好处地贴合在了林宇的手掌心,林宇也在这个时候慢慢地将自己的五指合拢,从他的视角看过去,小白兔真的就像被自己牵在了手里一样。

就在这一瞬间,小白兔脸上的疑惑和害怕都不见了,换上了她最灿烂露出两颗虎牙的笑容。在这个还不太熟悉的哥哥面前,小白兔再次感受到了类似于家人的关爱,至少,她还能够被人牵在手心里过马路...

一高一矮的两个人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要是林宇走累了,就叫小白兔停下来休息一会儿,不过每次没有停留多久,小白兔便会不断重复的问林宇同样一句话,“哥哥,现在可以走了吗?我想早一点见到妈妈。”

离开了市区繁华的街道,林宇发现自己前方居然出现一片绿油油的田野,这片田野和自己的家乡不太一样,因为这里没有人种植水稻,放眼望去,大部分都是各种各样的绿色蔬菜,林宇意识到自己居然一路从市区走到羊城的郊区了。

郊区的马路上很久才会经过一辆车,林宇随便坐在了马路旁边的草地,心中有些犯难,再这样走下去可不行,自己很有可能会迷路不说,关键是连回市区的公交车都不知道在哪里,要是再往回走上大半天,自己的两条腿可就真的要走断了。

和林宇愁眉不展恰恰相反的是,来到郊区的小白兔反而比之前更加开心,也许小孩子天生就喜欢亲近大自然,她兴奋地跑上了田埂,在一片开满油菜花的菜地里和蝴蝶追逐嬉戏,更加因为一只青蛙从她的身边跳过,而发出了惊喜的尖叫声。

林宇走到菜地中间的时候,不经意地发现里面结出了一个香瓜,表面的色泽已经开始泛黄,凑近能够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

林宇到现在为止只在早上的时候吃了一个煎饼,后来便是大半天走路的消耗,现在用又饥又渴来形容也一点不为过。从一个多小时以前,林宇就在留意周围有没有可能出现饭馆,或者至少有一个杂货店也行,那样他就可以买一点干粮和矿泉水充饥,可是直到现在他都没看到类似的商店出现,却在菜地里发现了一个已经成熟的香瓜。

林宇抬头看了看四下无人,只好在心里默默对着这片菜地的主人说了一声抱歉,眼疾手快地将香瓜从枝条上摘了下来,现在也只能靠它来充饥了。

在溪水里简单的清洗了一下,林宇用手掌朝着中间一劈,整个香瓜便碎裂成了两半,一阵浓郁的香味直扑林宇的鼻尖,少部分香甜的汁水流了出来。

林宇开启了他狼吞虎咽的模式,不论瓜皮还是瓜肉,甚至是里面黄色的籽都被林宇吃进了自己的肚子里,一整个香瓜在短短两分钟时间里就被他干掉了,最后一口瓜肉被林宇吃下去的时候,他的肚子终于有了一种饱足感。

远处,小白兔还是忘情地在田野里面玩耍,从她的状态来看,应该是很少有如此亲近大自然的机会,所以林宇推断,小白兔肯定是生活在城市里面的小女孩。

林宇自己找了一个阴凉的地方坐下,他当然对这一片普通的田野没有多少感觉,毕竟自己就是生活在农村,和自己所在的那个山村相比,林宇觉得这里还是有太多现代化的元素,比如眼前的这一条泊油马路。

既然小白兔喜欢在这里玩,那就让她玩个够吧,林宇心中闪过这样一个念想,看着田野里小白兔时而隐没时而又出现的身影,林宇脸上浮现出了欣然的微笑。

闲来无聊,林宇戴上耳机听起了歌,播放软件中正好出现了一首很清新的歌曲,《稻香》。欢快的旋律在耳朵里响了起来,林宇发现里面唱着的歌词倒是挺应景的,“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随著稻香河流继续奔跑,微微笑,小时候的梦我知道;不要哭让萤火虫带著你逃跑,乡间的歌谣永远的依靠,童年的纸飞机,现在终於飞回我手里;所谓的那快乐,赤脚在田里追蜻蜓追到累了,偷摘水果被蜜蜂给叮到怕了,谁在偷笑呢,我靠著稻草人吹著风唱著歌睡著了...”

第九十四章 动物园

吹着清凉的风,听着悦耳的歌曲,林宇怡然自得地靠着背后的树干眯了一会儿,今天又陪着小白兔走了六、七个小时,现在终于有了一段闲暇的时光,林宇也可以好好享受一下这一份宁静。

过了大约半个钟头,林宇在迷糊之中听到了小白兔的声音,“哥哥,哥哥,你睡着了吗?”

林宇睁开眼一看,小白兔已经离开田野,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脸上没有了刚才来到这边郊区的那份欣喜,看来是新鲜感已经过去了。

“我,我没睡觉,只是在听歌而已,”林宇瞬间精神抖擞的从背靠的状态站了起来,似乎是想证明自己一点都没有萎靡不振。其实这两天,在小白兔这个女孩面前,林宇觉得自己很是有些没面子。因为每次都是自己说要在路边休息一下,还有止不住的大口喘气以及难掩汗流浃背的狼狈模样,反观小白兔,她任何时候都是轻松自在神采奕奕,虽然林宇知道其中的原因是什么,但小白兔却不知道,林宇不希望自己的形象在小白兔的心里打上一个折扣。

听了林宇的话,小白兔脸上依旧露出了纯真无比的笑容,“哥哥,我已经玩够了,现在我们继续出发吧。”

林宇的脸一下子就耷拉了下来,这条路果然一旦开始就没有尽头,看小白兔的架势,好像不找到她自己的家就真的不会罢休。“呃,行,我们往这边走...,”林宇现在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不过他可不能继续带着小白兔往郊区走了,要是再走到一个更加荒无人烟的地方,林宇都不知道要怎样熬过今天晚上。所以他拉着小白兔的手往来的方向走去,这样一来,至少离市区越来越近了。

“哥哥,你走错路了吧,刚才我们不是从这边走过来的吗?现在应该要往那个方向走,”刚走两步,小白兔就发现了不对劲,她将自己的手掌抽了出来,也不等林宇反应,就自顾自的掉头往后走了。

林宇意识到自己低估了小白兔的智商,六、七岁的小女孩可不是这么好骗的,当下站在原地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只能看着小白兔的背影跟了上去。

又是一个小时过去了,林宇对周围的景致越来越陌生,他感觉自己应该从来都没有来过这个地方,甚至都没有坐公交车途经过这里。

羊城的台风好像已经散去了,午后的阳光开始斜斜地照在了他的脸上,周围听不到任何一点风吹动的声音,无处不在的空气又开始变得燥热起来。

林宇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恐怕也没有走过这么长的路,因为在交通工具发达的现代,没有人会选择用双脚去走上一整天。大家要去的地方都是有明确的目的地,就算没有公共交通直达,也可以选择先坐到离目的地不远的地方。

可是林宇这一次的出行却非常特殊,因为他根本就没有一个要到达的目的地,他们所要去的地方只是小白兔心里的一个愿望罢了,但这个愿望没有人知道是在哪里。

林宇今天在路上看到了很多的风景,首先是市区各种各样的摩天大楼,永远都行色匆匆在他旁边擦肩而过的路人们,接着是城乡结合部一栋又一栋参差不齐的民房,住在那里的既有年轻大学生也有很多本地的土著居民,最后又来到了彻彻底底的郊区,这里和自己生活过的农村类似,能看到远处的青山和大片的田野,他和小白兔走过的马路两边可能出现一片油菜花田,或者仅仅是一条水草丛生的小水沟...

林宇一直都尽量牵着小白兔行走,他本来并没有这样的觉悟,可是每次自己大摇大摆的走在前面,小白兔都会尝试着去扯他衣袖的时候,林宇就干脆把小白兔牵在手心了,至少林宇发现,当自己牵着她的时候,小白兔脸上几乎没有再露出过害怕的表情。

虽然只有短短两天时间,林宇感觉自己和小白兔的关系已经变得很不一样了,从最开始的害怕、陌生、试探,再到现在似乎对自己产生了一些依赖,就像依赖她的父母一样开始依赖自己。

小白兔能有这样的表现,林宇还是很欣慰的,至少自己所做的努力在她的心里产生了安全感,她才会对自己这个陌生的哥哥产生依赖,也算是在慰藉小白兔灵魂上有了一个好的开始。

一高一矮,两个身影在马路上不紧不慢地走着,小白兔的身高只有到林宇腰部的位置,所以每次林宇跟她说话的时候都必须低下头。

不过在路人眼中是看不到小白兔的,他们所见到的只是林宇一个人不断往前走而已,神态虽然很正常,但走路的姿势看上去却有些奇怪。因为这个年轻人在行走的过程中,右手手臂始终保持着不摇摆的状态,而是以一个倾斜的姿势垂放在那里,就像是手里还抓着什么东西一样,可是他的手里明明是空无一物的...

再次变得炎热的空气让林宇的鬓角流下了汗水,他看向了自己的前方,脚下这条道路似乎永远都没有尽头,林宇觉得自己可能犯了一个错误,他低估了小白兔心中那份想要回家的执着。

林宇本以为象征性的带她走一走,顺便自己也四处看看风景,年纪这么小的女孩也许很快就把要回家的事情给忘了,但是一个晚上过去,又加上整整一个白天,小白兔的想法根本就没有动摇过,回家似乎成了她心中一个很难抹去的烙印。

林宇意识到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尽管现在自己已经放了暑假,有足够的时间陪小白兔,但无休无止的走下去对慰籍小白兔的灵魂没有半点帮助,他必须想出一个更好的办法。

就在林宇一边发愁,一边苦思冥想的时候,从他的身后开过来了一辆公交车,上面的led灯显示着关于目的地的几个大字,野生动物园。

林宇不由得眼睛一亮,没有哪个小孩会不喜欢动物,小白兔自然也是如此,带她去羊城的野生动物园肯定比在大街上瞎逛要好的多,自己也不用忍受双脚酸胀的痛苦了。

“小白兔,有车来了,我们先上车!”

第九十五章 验票

林宇朝着驶来的公交车大幅度的摆了摆手,公交车很快就停了下来,虽然林宇所处的位置并没有公交停靠站点,但在郊区公交司机一般会看到招手就停车。

林宇赶紧拉着小白兔走了上去,公交车上的乘客不多,应该是这个时间点去动物园已经太晚的缘故,当林宇将自己的身体全都坐在公交车位子上的时候,他瞬间有了一种彻底解脱的感觉。

羊城野生动物园在市内有着不小的名气,由于占地太大,所以建造的地址也是在郊区,它的周围还有欢乐世界、水上乐园等一系列供市民休闲娱乐的地方,基本上每个羊城市民都有去玩过的经历。林宇刚来羊城大学的时候就听说了这么一个地方,只不过囊中羞涩的他,一直都没舍得去购买那些昂贵的门票,所以至今也没有去过。

今天正好借着陪小白兔的机会,去羊城野生动物园见识一下,看看里面到底容纳了多少珍稀动物,林宇在心里想着。

由于公车行驶的方向和他们前进的方向一致,所以小白兔并没有对他们坐车的目的地产生怀疑,相反她倒觉得坐车的速度快了很多,应该可以更快的回到自己的家里,所以一路上都兴致勃勃地欣赏起了窗外的风景。

林宇从来没有觉得仅仅是坐公交车也会这么舒坦,吹着凉爽的空调,整个身体都毫不用力的全靠在座椅上,两只脚虽然无法完全的伸展,但已经不用再去承受身体的重量,林宇现在的状态用一个很流行的网络词语形容便是,beijing瘫。

林宇在公交车上舒舒服服的打了一个盹,半梦半醒之中听到公交车报站,“野生动物园终点站已到,请全部乘客收拾好行李物品下车”,才恍恍惚惚的醒了过来。

“哥哥,这里有个野生动物园吗?”小白兔在一旁闪烁着好奇的眼神问道。

林宇看到她的表情就知道,动物园这几个字就足够吸引小白兔全部的注意力了,“是啊,真巧,要不我们去动物园里面看一看?”

小白兔犹豫了一下,还是很快就点点头答应了,林宇早就料到她会有这样的反应,毕竟一片郊区的田野就能够让小白兔玩得忘乎所以,更不用说一家诺大的动物园了。

动物园的入口处没有什么人,不过上面写着成人248元的门票价让林宇有些咋舌,这么多钱,要自己辛辛苦苦送上两天半的外卖才能够赚到啊,林宇前进的脚步情不自禁的停了下来。

“哥哥,你怎么不走了?”看到动物园的门口就在前方,小白兔明显越来越兴奋了,不过她却发现林宇在这个时候站在了原地。

“呃...,”林宇的脸上有些尴尬,他总不能告诉小白兔,因为自己还是舍不得门票钱,所以不想去动物园了,处于灵魂状态的小白兔自然是不需要买门票的,可是自己...

看着小白兔期待的表情,林宇突然灵机一动,干脆自己也变成死神的状态得了,那样两个人就可以来一次霸王游。

“那个,小白兔,你信不信哥哥也可以变成你这种样子?”为了不让小白兔觉得突兀,林宇决定先打一个预防针,毕竟自己人类和死神状态的样子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小白兔也早就意识到自己和过去不太一样,除了眼前的这位哥哥,其他人好像都听不到自己说话的声音,也看不到自己的样子。小白兔曾经尝试在马路上问过一个阿姨,想让对方告诉自己怎么样才能回家,可是阿姨行走的脚步并没有停下来,下一秒她就在自己的身体中穿透过去了。

从那一刻开始,小白兔就感觉到自己的不同了,接着在自己想吃冰淇淋的时候,没有看清前面的路而一头扎进墙壁的时候,小白兔在自己身上发现了越来越多的迹象,她并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但可以肯定的是,自己的状态已经不是普通人类应该有的样子了。

“哥哥,你也能变成我的样子?”小白兔当然以为只有她自己是特殊的,听了林宇的话,脸上露出又惊又喜的表情。

林宇笑着点了点头,他发现周围的眼睛还是比较多,为了避人耳目,他把小白兔牵到了一个公共卫生间的前面,然后跟她说了一句,“小白兔,你先在这里等一下,哥哥变好了马上就出来。”

短短一分钟过后,死神状态的林宇出现了,除了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圆形帽子之外,整个人也变成了和小白兔一模一样的灵魂形态。

小白兔看到之后,立即高兴地拍起了小手,“哥哥真的会变,现在不是只有我不一样了。”

林宇听了小白兔的后半句话,心里微微一沉,只有自己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在我出现以前,小白兔应该觉得很孤单吧?没想到变成灵魂状态之后,还收获了另外一个好处,跟小白兔的关系又拉近了一些。

野生动物园的入口处排着十人左右的队伍,林宇和小白兔本来是不需要排队的,但为了不让小白兔意识到自己现在的身份,林宇还是跟她一起按部就班地跟在了队伍的后面。

羊城野生动物园已经采取了最先进的微信验票方式,游客只要出示自己购票的二维码就可以直接刷手机进闸,所以前面的队伍缩短的很快。当林宇和小白兔的前面只剩下最后一名游客的时候,小白兔亲眼看到对方出示手机,然后铁闸门才打开放他进去,小白兔不由得转头看向了林宇,她自然是觉得林宇也需要出示这么一个手机才行。

前面的游客进去之后,验票员的眼神似乎看向了小白兔的方向,这让小白兔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因为她发现哥哥并没有去掏手机,这就意味着哥哥可能没有买好门票。

逃票这样的事情小白兔自然是不敢去做的,从小她就被爸爸妈妈教导要做一个乖巧懂事的好孩子,就在小白兔越来越紧张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的时候,林宇牵起她的手,大声的说了一句,“小白兔,快跑!”

第九十六章 把我当成爸爸

下一秒,两个人穿过了验票员的身体、又穿透了挡住他们的铁闸门,一路跑进了动物园里面。

等到林宇放开小白兔的手,两个人奔跑的脚步同时停下的时候,小白兔看向林宇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调皮的笑容,嘴里发出一串银铃般咯咯的笑声。

林宇也会心的笑了起来,验票的时候他就偷偷观察了小白兔的表情,看上去小白兔还没有意识到,不管她现在做任何坏事都是不会被人类发现的。所以林宇也就顺着小白兔的心思,干脆来了一场逃票的戏码,一向是乖乖女的小白兔果然觉得刚才的事情很刺激,心里的某一些情绪似乎被释放了出来。

林宇看了一下张贴在旁边的路线指引,整个羊城动物园虽然面积很大,但路线的设计非常简单明了,就是顺着左右两条路环绕一圈而已,在路线中间的位置还有一个乘坐小火车的地方,可以从那里进入另外一片乘车游览区。

既然路线没有什么好选择的,林宇也就随便选择了一边走了过去,没走几步便看到右手边出现了一大片的火烈鸟,它们聚集在一起的样子像一片红白相间的云彩。小白兔趴在栏杆上,瞪着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面的火烈鸟,看她的样子应该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不太寻常的鸟类。

接下来两人经过了一座猴山,上面生活着各种类型的猴子,不断在树木和山石之间跳跃,接着又看到了沙漠中才有的蒙哥,它们在一个个洞口里面钻进钻出,身形娇小行动迅速,让林宇想起了那种投硬币打地鼠的游戏。

游园的过程中,小白兔一直处于一种很亢奋的状态,任何一种出现的动物对她来说都是新奇和好玩的,她告诉林宇,以前被自己的爸爸妈妈带去动物园的时候,都没有看过这么多不同种类的动物。

林宇发现小白兔在这一刻是真的忘了要回家的事情了,甚至在提起自己爸爸妈妈的时候都没有一点伤心的表情,林宇不禁在心里感叹了一番,看来这些动物园里面的动物比起自己还更能够慰藉小白兔的灵魂。

任何一个动物园,猛兽总是少不了的,路线刚走到一半,林宇和小白兔便发现自己来到了动物园里面的猛兽区,硕大的东北虎、矫健的美洲猎豹、还有一脸王者形象的美洲狮,这些猛兽的玻璃橱窗前聚集了最多的游客,有不少大人把小孩抱起在了怀里,好让小孩能够看得更加清楚一些。

林宇低头看向了小白兔,发现她在人群中努力掂着自己的一双小脚丫,想在人群中找到一个缝隙可以看到自己前方东北虎的全貌。

其实这个时候,小白兔只要把自己的身体往前挤就可以了,她完全可以穿过挡在前面的人群,和那只威猛的东北虎亲密接触。但小白兔始终还是把自己当成一个正常人类看待,她的一切行为都是那么乖巧,让林宇看了不由得心生怜惜。

“小白兔,到我的肩膀上来吧,”林宇蹲下了自己的身体,拍了拍肩膀说道。

“哥哥,我可以吗?”小白兔小声的问了一句,眼神中露出了一种不确定的神情。

林宇的嘴角扬起了一抹微笑,“当然可以,你就把我,当成你的爸爸就行了。”

听了林宇说的话,小白兔的神情先是怔了一下,也许在她的心中从来没有想过,要把这个刚认识不久的哥哥当成自己的爸爸,但接着小白兔重重地在林宇面前点了一下头,鼻子里发出嗯的一声。

小白兔轻轻爬上了林宇的肩膀,把两只小腿伸到了林宇的胸前,双手抱住了他的额头的位置。这段时间和林宇的相处,小白兔已经学会了如何恰到好处的用力,才能够让自己接触到林宇的身体同时又不会一穿而过。

林宇也小心的握住了小白兔的脚踝,说了一句,“小白兔,抓稳了,”整个身体才从蹲着的状态站了起来。

林宇的身高给了小白兔一片完全不同的视野,从现在的角度看去,小白兔不仅能够看到东北虎的全貌,还能看清它身上的每一条斑纹,甚至是尾巴在走动中轻微晃动的样子。

“哥哥,原来这只老虎长得这么大!”小白兔发出了兴奋的惊叹声,为了引起东北虎的注意,她还靠在玻璃上做出了学老虎叫的样子。

林宇无奈的笑着摇了摇头,现在不论小白兔做任何动作,发出任何声音,其实东北虎都不可能注意到她,但这并不重要,只要小白兔在这个过程中玩得开心就行了。

从猛兽区出来以后,旁边出现了一个装扮童趣的熊猫乐园,入口的上方有一个非常大的熊猫卡通图像,毫无疑问,这里聚集了最多的小孩,小白兔也在看到熊猫的标识后,迫不及待的拉着林宇走了进去。

熊猫是中华的国宝,也是一种形象非常可爱的动物,它们的体型通常都圆滚滚的,做任何事情都有一种是在卖萌的感觉。小孩子对这样的动物当然没有抵抗力,当小白兔看到第一只正在啃竹子的熊猫时,她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发出了高频率的尖叫声。

由于正值暑假,羊城的气候比较闷热,动物园在熊猫生活的室内放了几大块方形的冰块,好帮这些大熊猫们消暑降温。只不过让人忍俊不禁的是,有些大熊猫居然就直接将自己的身体抱在了冰块上,舒舒服服地享受着冰块带来的凉意。

还有另外一只熊猫躺在了搭起来的木架上,它的姿势是完全的四脚朝天,一边啃着自己手里新鲜的竹子,一边时不时朝游客的方向看上一眼。

不少周围的大人都在拿着手机录视频或者拍照,小孩子则全都挤在了栏杆的最前方,想更近距离的看到自己喜欢的大熊猫。就在这时,林宇听到一个小男孩嚷嚷道,“妈妈,我想进去摸一摸那只熊猫宝宝。”

这样的请求当然被男孩的母亲拒绝了,不过林宇反而是心中一亮,他对着小白兔问了一句,“你想进去,和大熊猫玩一玩吗?”

第九十七章 双人间

林宇的话几乎说出了每个小孩的心声,但在场的小孩除了小白兔,没有谁能够再享受这种待遇了。

“哥哥,我真的可以进去吗?”小白兔扑闪着她的一双大眼睛问道,刚才她也听到了小男孩的母亲说,每一个人都只能站在栏杆外面观看,没有谁可以进去和大熊猫一起玩耍。

林宇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只要你想进去,哥哥就可以带你进去。”

一分钟之后,小白兔再次爬上了林宇的肩膀,林宇则是旁若无人地走到了人群的最前面,然后身体穿过栏杆,站在了一道人工挖掘出的沟渠面前。

这条沟渠的深度超过了两米,宽度也有一米有余,沟渠包围的平地就是熊猫生活和栖息的地方,很明显这条沟渠就是用来杜绝熊猫攀爬到外面的可能性。

此时林宇就站在了这条沟渠的外部,他的眼角只是略微看了一眼,接着脚下轻轻一点,整个人便和肩膀上的小白兔一起,轻轻松松的飞跃了起来。

小白兔本来还对那道颇深的沟渠脸有害怕之色,毕竟对她这样的小女孩来说,一米多宽的空隙无疑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可是现在她却亲眼看着下方的沟渠被快速掠过,仅仅一秒钟之后,她就发现自己身处在了大熊猫的地盘。

“去吧,喜欢哪只,就跟哪只玩,”林宇把小白兔从肩膀上放下说道。

小白兔像一阵风似的跑向了那只最可爱的小熊猫,她蹲在了圆滚滚的熊猫宝宝旁边,眼睁睁的看着它怎么一口一口的把竹子吃进嘴里...

等林宇和小白兔从野生动物园走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林宇赶紧找到了离动物园最近的一个地铁口,然后带着小白兔坐往了羊城大学的方向。

今天小白兔无疑是很开心和满足的,她不仅看到了各种各样的野生动物,还和大熊猫来了一个亲密的接触,小白兔最后甚至大胆地把整个身体都抱在了大熊猫的身上。

就算在坐地铁的时候,小白兔的兴奋表情依旧没有消失,看上去仍然在回味和动物们相处的那段时光。

林宇很庆幸自己眼疾手快地坐上了回去的地铁,要是等小白兔反应过来,肯定又要缠着自己去找她的妈妈了。

羊城地铁在全国都算是很发达的,基本上每一个地标都有地铁直达,林宇所要去的羊城大学自然也不例外。

经过了两次转线,大概一个小时的车程,林宇和小白兔出现在了羊城大学附近的一个地铁口。只是走出地铁以后,林宇并没有返回羊城大学,而是带着小白兔来到了大学旁边的一家简陋旅馆。经过林宇的再三思考,他总觉得带小白兔回男生宿舍有些不太合适,所以决定在旅馆开一个房间对付过去。

这家旅馆的装修非常普通,本身就是由一栋民房改造而成,它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只能做大学生的生意,所以旅馆房间的价码也是非常亲民的。

“老板,那个,我要开一间房,”林宇走到柜台前,有些不自然的说道。虽然这家旅馆就在羊城大学的旁边,但林宇从来都没有光顾过,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从上大学至今都是一个单身狗。来这里开房的大学生想做什么,林宇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所以现在从自己嘴里说出开房这两个字,林宇居然有些心虚起来。

因为已经放暑假了,旅馆的生意并不好,所以胖老板本来在一边看着电视一边打盹,听到了林宇的声音,才稍微清醒了一些。

胖老板睁着迷离的双眼,上下打量了一番林宇,问道,“就你一个人,开房?”胖老板早就见惯了前来开房的大学生情侣,所以看到林宇一个人出现,反倒觉得很是奇怪。

“呃,是的,就我一个人,”林宇只好硬着头皮回答了一句。

胖老板满脸一副干嘛不回去睡宿舍的模样,不过没有人会拒绝送上门的生意,他从下方的抽屉里拿出了一把钥匙,“单人间一个晚上八十,押金两百,你自己上去吧。”

林宇看着老板递过来的钥匙,并没有伸手去接,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尴尬的笑容,“那个,我要开一个双人间...”

胖老板眼神中的疑惑自然是更深了,他从眼前这个年轻人的举止神态可以判断,对方肯定就是羊城大学的学生。尽管现在已经放暑假了,但大学的宿舍楼并不会禁止学生出入,现在也还远远没有到宿舍楼关门的时间点,这个学生莫名其妙的要来开房也就算了,居然还一个人要开双人间,他是想上半夜睡左边床,下半夜睡右边床?

林宇看出了老板眼中的怪异神色,但他也没办法告诉对方自己现在可不是一个人,而是还带着一个六、七岁小女孩的灵魂,她现在就站在老板的前面,只不过老板看不到她的样子而已。

至于要开双人房,对林宇来说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他不能把小白兔一个人丢在旅馆里面不管,自己回去睡宿舍,也不好意思让小白兔和自己挤在一张床上,毕竟小白兔和自己的关系还没有那么亲密,她说不定也想在睡觉的时候和自己保持距离,所以开一个双人房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就算价格上双人房要比单人间贵一些,林宇也只有被动的接受了,他不想让小白兔在和自己相处的时候觉得不自在。

胖老板一双绿豆大的眼睛盯着林宇足足有十秒钟的时间,最后还是二话不说的从抽屉里拿出了另外一个钥匙,“双人房一个晚上一百二,押金三百,还是你自己上去吧。”

林宇从老板的表情里读出了大写的奇葩两个字,不过这一点他还是可以理解的,如果自己当老板遇上了这么一个顾客,肯定也会觉得对方要么脑子进水了,要么就是神经病。在老板依旧怪异的目光中,林宇自顾苦笑了一下,把所有的钱都交齐以后,牵着小白兔的手顺着楼梯走了上去。

第九十八章 我也进去

这家旅馆的价格亲民,相应的设施也非常亲民,林宇打开房门后才发现,房间里面只有一台不到二十英寸的老式电视机,两张单人床,看上去并不那么干净的床单被套,还有一台表面已经发黄的空调。

一百二一晚上的价格,也许只有这样的条件了,林宇在心里默默地感叹了一声。看到小白兔从刚才走进房间开始就一直有些拘谨,便随手打开了电视,特意跳转到了儿童频道,上面正在播放的动画片果然让小白兔的精神放松了一些,她自己轻轻一跳,坐在了单人床的末端看起了电视。

林宇看到现在时间还早,自己也还没有吃晚饭,便对小白兔说了一句,让她在房间里乖乖的等着自己,自己出去一下马上就回来。

小白兔头也不转的应了一声,显然她现在的注意力都放在动画片上面了,林宇要出去做什么她并不会关心。

看到小白兔这样的状态,林宇很放心的关上门走出了旅馆,他先在楼下随便找了一家店吃了些东西,等到准备回旅馆的时候,林宇才发现自己应该再回宿舍一趟,拿上一套换洗衣物和一些洗漱的用品,今天白天出了那么多汗,总要好好清洗一下才能睡得舒服。

一个多小时以后,林宇才拿着一个包返回到了旅馆,小白兔应该还在看动画片吧?林宇在打开房门前闪过这样一个念想,旅馆的房门渐渐敞开,林宇的确听到电视里仍然传出动画片的声音,可是单人床之上并没有见到小白兔的身影。

林宇的心里咯噔一下,难道小白兔等的太急了,出去找我了?这是林宇脑海里的第一反应,离开的时候他已经把这个房间锁上了,除非是小白兔自己想要出去,否则没有人能够让她离开这里。

林宇的目光急速地在房间里扫视了一下,床单和被套都和自己离开时一模一样,并没有被人动过的迹象,但除了依旧简陋的旅馆设施,林宇完全没有发现小白兔的所在。

他在心里大呼一声不好,要是小白兔真的走了可就麻烦了,按照小白兔那种一走起来就停不下来的架势,天知道林宇要去哪里才能把小白兔找回来。

“小白兔,小白兔,你在吗?”林宇着急的呼喊了几句。

一个脆弱细微的声音,让他的一颗心一下子就放了下来,“哥哥,我在这里。”

林宇循声看去,这才发现小白兔蹲坐在一个阴暗的角落,她的双手抱着自己的膝盖又低着头,所以林宇一开始完全没有注意到这团黑影。

“小白兔,你,怎么不看动画片了?”林宇关切地问了一声,从小白兔的状态来看,她的心情显然不太好。

小白兔这时才抬起了头,两颗眼睛中闪烁着满满的委屈,“我,我以为,哥哥像我的爸爸妈妈一样,消失了...”

这句话像一根针一样扎进了林宇的心里,让他感觉到一阵刺痛,没想到自己仅仅是离开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却会在小白兔的心里造成如此大的阴影。在她感觉,自己的爸爸妈妈也是在某一天突然就消失了吧。

林宇蹲在了小白兔的面前,柔声说道,“哥哥向你保证,哥哥绝对不会平白无故就消失的,等到有一天,你想离开哥哥的时候,哥哥才会离开你。”

小白兔没有完全理解林宇说的话,不过至少得到了林宇的保证之后,小白兔的神色明显轻松了起来,“哥哥今天晚上陪我睡在这里吗?”

林宇慎重的点了点头,“喜欢睡哪张床?你自己来选。”小白兔指了指靠窗户的位置,然后重新变得开心地跳了上去。

林宇本来打算早点洗澡休息的,因为今天一天下来实在太累了,可是看到小白兔刚才的表现,林宇意识到现在的她很需要陪伴,小白兔脆弱的心灵已经无法再经受住第二次的打击了。

于是,林宇并肩坐在了小白兔的旁边,又一次和她看起了充满童趣的动画片。但对林宇来说毫无吸引力的情节,成为了一剂威力颇大的安眠药,没过多久,林宇的脑袋便一下一下地打起瞌睡来。

沉浸在迷迷糊糊似睡非睡的状态,林宇突然在某一个瞬间意识到,自己还没有洗澡,他猛地一睁眼,从坐着的状态一下子就站了起来。

他身旁的小白兔发出了一声轻呼,林宇转头一看,这才发现小白兔侧着倒向了床尾,林宇后知后觉的想到,原来刚才在自己睡着的时候,小白兔把身体都靠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自己突然一下子站起来,小白兔才会失去支撑,倒了下去。

林宇一把将小白兔扶了起来,被小白兔依靠的感觉让他产生了一丝欣慰,林宇微笑着说道,“小白兔,你要是困了就在床上休息吧,哥哥先去洗个澡。”

这家旅馆设施虽然简陋,但至少热水器还是有的,林宇觉得自己怎么样也要在这里舒舒服服的洗个澡,否则一百二十块的双人房不就花得太冤枉了吗?

林宇将换洗的衣物从包里拿出来,又将毛巾牙刷之类的洗漱用品放在了卫生间,按照林宇的习惯,本来是脱到只剩裤衩才走进卫生间洗澡的,可就在林宇准备脱衣服的时候,他发现小白兔的视线已经离开了电视机,一双无辜的小眼神直勾勾的盯着自己。

林宇手上的动作立马就停下了,他拿上换洗衣物,穿着整齐地走进了卫生间,心中暗自说了一句,还是在里面脱比较好。

林宇花了一分钟快速的刷完牙,将身上的衣服全都脱个精光之后,一下子就冲进了温度适宜的热水当中。林宇满足地发出了呼的一声,身体疲惫的时候能够洗个热水澡,是最舒爽不过的事情了。

就在林宇独自享受的时候,卫生间门外突然传来了小白兔的声音,“哥哥,你洗好了吗?”

林宇没想到自己才离开一会儿,小白兔又觉得孤单了,她这么问肯定是想让自己早点洗完出去陪她。

“还没有,小白兔,你再等五分钟,”林宇只好在水声中朝着门外喊了一句。

不过接下来,他听到小白兔的回答却是,“哥哥,我也要进去。”

第九十九章 两性教育

林宇差点惊得下巴都掉下来了,现在他的状态可是chi身luo体,刚才走进卫生间的时候,林宇都不好意思在小白兔面前脱衣服,此时怎么可能让小白兔进来?

但仅仅一扇木门是关不住小白兔的,在林宇的带领之下,她已经知道自己可以轻松的穿过铁闸门,旅馆的木门自然也不在话下。想到这一点,林宇赶紧说了一句,“小白兔,你千万别进来,哥哥,哥哥现在不方便!”

此时的小白兔确实无聊地站在了卫生间的门口,她不明白林宇为什么不让她进去,以前在家里的时候,爸爸还会跟她一起在浴室里面洗澡的。

“哥哥,那你现在方便了吗?”仅仅等了几秒钟的时间,小白兔又在门口问了一句。

林宇一边加快自己洗澡的动作,一边随时提防着小白兔有可能在卫生间里面出现,一双眼睛警惕地瞄向了门口的方向。原来这个年纪的女孩,对男女之间的界限还这么模糊吗?林宇默默在心里感叹了一句,也许是她没有跟除父亲之外的异性单独相处这么久吧。

林宇不敢冷落小白兔太久,嘴上说了一句本应该是小白兔家长告诉她的话,“小白兔,那个,哥哥是男人,你是女人,洗澡的时候,是不能待在一起的...”

说完这句话,林宇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自己刚才关于两性意识的教育好像太生硬了...

小白兔似懂非懂的哦了一声,接下来倒是听了林宇的话,对正在洗澡的他没有进行继续的‘骚扰’,林宇也终于安安心心地享受完了自己的热水浴。

擦干身体,穿上带来的衣服,林宇用毛巾擦着头发,打开了卫生间的房门。他的一只脚刚要跨出去,却发现一个小小的身影蹲在了卫生间的门口,林宇的眼神不由得一滞,原来小白兔虽然没有进来,却一直在门口等着他。

这种被人黏着的感觉,让林宇的心里泛出了一股暖流,同时又觉得小白兔实在太惹人怜爱了,他低下头柔声说了一句,“小白兔,你怎么蹲在这里?”

小白兔后知后觉的抬起头,发现林宇终于出来了,脸上露出了带着虎牙的灿烂笑容,“哥哥,你终于洗完了。”

看着小白兔的笑脸,林宇不知道该说什么,刚才为了想多冲一下热水,自己洗澡的时间的确长了一些,没想到自己享受的时候小白兔一直在默默的等待,林宇暗暗做了一个决定,以后洗澡绝对不能超过十分钟。

晚些时候,林宇和小白兔各自睡下了,林宇不知道小白兔是不是真的睡着,至少在他关灯的时候,林宇偷偷看到小白兔的眼睛是闭上的。

疲惫至极的林宇,几乎是一靠到枕头就入睡了,睡觉之前他给母亲打了个电话,告诉她学校又发生了一些事情,自己暂时还不能回家。林宇在电话里明显听到了母亲语气的失落,不过母亲嘴上还是说,“没关系,办完了事,早点回来就行了。”

林宇答应了一声,便挂断了电话,说实话林宇和母亲的关系并没有很亲近,最多也就保持着一周打一次电话的频率,而且每一次通话的时间都不长,林宇曾经想过其中的原因,后来觉得应该是母亲不舍得电话费,所以两个人除了一般意义上的问候,并不会说一些有趣轻松的话题。

林宇和母亲还能一周通一次话,和父亲的关系就更加疏远了,父亲本来就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两个大男人就算拿着电话好像也没什么好聊的,所以很多时候,母亲和林宇通完话就不会再交给父亲了,用父亲的话说,只要知道自己过得好,身体健康就行了。

相比之下,林宇反倒觉得自己跟奶奶更加亲近一些,也许是因为小时候在奶奶身上得到了更多的宠爱,每一个老人都会把孙子当成是最需要呵护的对象。

今天看到小白兔喜欢寸步不离的黏着自己,林宇觉得她在自己家里的时候,和父母也应该是这样的相处模式,她的爸爸妈妈应该对这样一个乖巧的女儿宠爱备至吧,所以才会让小白兔喜欢粘在大人的身边。

关于自己小时候的记忆,林宇脑海中的印象已经很模糊了,不过他觉得自己应该不是粘人的类型,否则怎么会长大以后和父亲母亲都不太亲近呢?

和母亲打完了电话,看着小白兔可爱的样子,林宇突然想到自己小时候会是什么样子,男孩女孩总归是不一样的,自己六、七岁的年纪应该是很顽皮的吧。

林宇这一觉睡到了半夜,突然一阵袭来的尿意让他在熟睡中渐渐清醒,就在林宇还在做着思想斗争,到底应该继续睡觉还是起床去尿尿的时候,林宇感觉从窗台的位置传来了一阵抽泣的声音。

这个声音让他心中一惊,所有的睡意立马就消退了,因为他发现那个声音来自于小白兔睡着的床上。

林宇从自己的床上坐起,看向了小白兔的方向,小白兔是不需要盖被子的,更何况她的身体也承受不了被子的重量,所以现在林宇一眼就能看到小白兔睡觉的状态。此时小白兔是背对着自己的,她的连衣裙和小红鞋都好好的穿在身上,齐腰的长发散落在她身体的后方,一切看上去都和睡觉之前一模一样,只不过现在的她,身体正在不断的抽动,伴随着故意压低的呜咽声传了出来。

“小白兔,你,是在哭吗?”林宇小心的问了一句,他穿上拖鞋,走到了小白兔的床边,脸上充满了疑惑不解。此时的林宇可谓完全搞不懂小女孩情绪的变化,明明白天都陪她玩的好好的,还带她见到了最喜欢的大熊猫,怎么到了晚上又哭起来了?

林宇探出头,果然看到小白兔在捂着自己的嘴巴哭泣,看来是因为怕吵醒自己,所以想让哭声尽量不要传出去。林宇看到这一幕,不由得一阵心酸,他又柔声地问道,“小白兔,你怎么了?”

第一百章 天下父母心

小白兔这才把自己的手放开,虽然她已经流不出眼泪,但脸上伤心的表情和正常人类没什么两样,“哥哥,我,我想妈妈了!”小白兔一边抽泣着,一边说道。

林宇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年幼的小白兔承受了太多的东西,被人贩子带走、车祸、失去了自己的爸爸妈妈,这一连串的变故就算是降临在一个成年人的头上,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消化,更不用说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了。

小白兔可以快乐地在田间玩耍,可以兴奋的拥抱熊猫宝宝,但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东西还是无微不至的母爱。这一份感情,不是短时间的嬉笑、动物园里的熊猫、或者是林宇的陪伴可以弥补的。

林宇默默的把小白兔从床上抱了起来,只是虽然在林宇的怀里,小白兔却哭得更伤心了,从抽泣的状态变成了嚎啕大哭。

林宇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可不知道怎样去安慰一个哭泣的小女孩,就算抱着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也丝毫起不到作用。

林宇尝试着拉开窗帘,用窗外的夜景去吸引小白兔的注意,或者打开电视,找到一部正在播放的动画影片,但这些东西已经无法再让小白兔分心,她现在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想见到自己的妈妈。

林宇万般无奈之下,使出了一个自认为杀手锏的绝招,他神秘兮兮地对着还在哭泣的小白兔说了一句,“小白兔,要不哥哥唱一首儿歌给你听,怎么样?”

第一次见到小白兔的时候,林宇就看到她在蹦蹦跳跳的唱着儿歌,所以林宇觉得小白兔肯定也是喜欢听人唱歌的。果然,听到林宇说的话,小白兔的哭声噶然而止,她一边抽着鼻子一边问道,“哥哥,你,你也会唱儿歌吗?”

“当然会唱了,”林宇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我现在就唱给你听。”

林宇煞有介事的清了清嗓子,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学过的一首非常古老的儿歌,当下便自信满满地唱了起来,“太阳天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

林宇才刚刚唱了两句,没想到怀里的小白兔又一下子呀的哭了出来,林宇不得不打断了自己的歌声,着急的问道,“小白兔,怎么又哭了,哥哥这不是在唱歌给你听吗?”

小白兔用哭泣的声音说道,“哥哥还是别唱了,哥哥,唱得太难听了...”

林宇,“......”

没想到五音不全,也成了要命的缺点,林宇在心里暗自感叹了一句,看到小白兔依旧哭得停不下来,林宇只好在半夜向自己的母亲求助,至少母亲肯定有哄小孩的经验。

林宇一个电话拨了过去,所幸的是母亲的手机居然没有关机,他听到了母亲刚睡醒的那种声音,“喂,小宇,怎么这么晚打电话过来?”

不得已吵醒了母亲,林宇总归是有些惭愧的,不过他在母亲的语气中没有听到半点责备,而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关心,“那个,妈,怎么才能让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子不哭?”林宇直奔主题的问了一句。

严丽珍没想到自己儿子三更半夜打电话,就是为了问这个,“小宇,你现在,在带小孩吗?”

“呃...,”林宇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母亲,总不能说自己身边现在跟着一个六、七岁女孩的灵魂,还好小白兔哭泣的声音母亲是听不到的,否则就无法跟母亲解释了,“没有,就是想问一下,我在六、七岁的时候,你是怎么哄我的?”

林宇只好把话题转移到自己身上,这样母亲就不会再追究下去。听了林宇的问话,严丽珍果然陷入了一片回忆当中,“你呀,小时候可淘气了,不过哭倒是很少,有时候脑袋不小心撞在墙上也不会哭的。”

严丽珍说起林宇的小时候,语气都不由自主的变得柔软起来,“我记得有一次你被你爸打了,哭的厉害,我就偷偷把你带到房间,将一颗糖塞到你的嘴里,你一下子就不哭了。”严丽珍说完这句话,情不自禁地在电话里笑出声来,对她来说,这件事就好像发生在昨天一样。

母亲虽然说的很平常,仿佛是在告诉林宇一件很好玩的事情,可是林宇听着母亲的话,脑海里想象出当时的情景,一双眼睛瞬间就变得湿润了。

原来自己还有这样的时候,要不是母亲告诉他,林宇当然不记得自己曾经因为哭了而被母亲偷偷塞了一颗糖,他现在才意识到,自己的童年同样被母亲无微不至的宠爱着。

虽然现在长大了,自己和母亲的关系好像变得生疏,但其实那也只是她爱着自己的一种方式,母亲一定是把很多话都藏在了自己的心里,因为她和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对待自己的孩子,都有一颗柔软慈爱的心。

“我小时候这么好骗吗,给一颗糖,就不哭了?”林宇忍住了自己的泪水,用一种玩笑式的口吻说了一句...

林宇和母亲的通话仍然只有短短几分钟,但这一次,他却感觉自己和母亲的关系拉近了很多。说起来,还要感谢小白兔的存在,要不是因为她,林宇也不会这么快体会到天下父母心。

不过林宇想从母亲那里得到解决办法的愿望落空了,因为母亲的方式并不能适用在小白兔身上,比如给一颗糖之类的,小白兔现在是没有办法品尝的。

解铃还需系铃人,看着小白兔哭泣不止的样子,林宇觉得只有告诉小白兔去找她的母亲,小白兔才能从伤心中解脱出来。

“小白兔,要是你不哭了,明天一早我们就去找你的妈妈,好不好?”林宇现在也只能用连哄带骗的方法了。

小白兔哭泣的声音小了一些,但看向林宇的眼神并没有完全的信任,“哥哥又在骗我,哥哥根本没有想带我回家。”

林宇没想到小白兔会从嘴里说出这样的话,竟然有种心思都被小孩子看穿了的感觉,“小白兔,哥哥怎么会骗你呢,哥哥说的都是真的。”

小白兔气呼呼的嘟起了她的小嘴,“白天的时候,哥哥还说要带我回家,可是到了晚上又回来了这里,哥哥只不过是带着我转了一圈!”

第一百零一章 登山

林宇顿时哑口无言,他本以为自己靠一些骗小孩的招数,就能够把小白兔糊弄过去,不曾想小白兔的智商居然这么高,一天下来,早就把一切都看透了。

所以小白兔才会在半夜的时候伤心痛哭吗,她觉得自己不会带她回家,所以永远也见不到自己的妈妈了?林宇沉默了几秒钟,他意识到要慰藉小白兔的灵魂,只是象征性地带她去外面走一走,或者在动物园玩一天都是不够的,林宇必须做出更能让小白兔信服的行动。

“小白兔,其实哥哥也不知道你的家在哪,但是我们可以一起去寻找,明天我们就坐火车出发,好不好?”思考了一会儿,林宇在心中暗暗下了一个决定,他要带着小白兔来一场真正的出行。

林宇真挚的话语和眼神让小白兔很自然的相信了,她停止了哭泣,乖乖的回到了自己的床上睡觉。等到第二天天色大亮的时候,小白兔发现旅馆的房间里多了一个很大的行李箱。

这是林宇从羊城大学的宿舍拿过来的,里面装着好几套换洗的衣服鞋子,还有一些旅行必备的随身物品,小白兔看到之后一下子就高兴起来了,她知道哥哥这一回是真的要带自己回家了。

林宇退了房,从胖老板那里取回押金,依旧是被当作奇葩的看了几眼之后,一手拖着行李箱一手牵着小白兔,走到了外面的大街上。

林宇熟门熟路的坐了一趟公交车前往火车站,他几乎每次要回家乡都是坐这趟公交车,当然不能像大多数同学一样帅气的打一个的士,然后把行李箱放在的士的末尾,从大学校门口绝尘而去。林宇只能有些狼狈的拖着行李箱挤进公交车,如果遇上人多的情况,只能自认倒霉的一路站到火车站了。

不过今天公交车上的人比较少,林宇很有幸的坐到了一个后排的位置,他将靠窗的座位让给了小白兔,同时把行李箱放在了座位旁空旷的地方。

小白兔的脸上一直都洋溢着开心的笑容,她甚至在林宇的身旁唱起了儿歌,林宇这才知道小白兔会唱的儿歌竟然有这么多首,一直等到公交车在火车站前停下来,小白兔的歌声也仍然没有停止。

走进火车站的时候,林宇的内心是有些忐忑的,他当然还是不知道小白兔真正的家到底在哪,现在他准备给自己和小白兔安排一次徒步旅行,不知道旅行过后能否让小白兔的心灵得到一些治愈?

经过这两天的观察,林宇发现小白兔很喜欢亲近自然,不管是郊区的田野,还是野生动物园里面的各种动物,这些都属于大自然的一部分,所以林宇将这次旅行的目的地选定在了隔壁省份的武功山,根据他以前查过的资料,武功山是一个很适合徒步的地方。

林宇本来也想给自己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可是现实中有太多的东西束缚着他。这次因为小白兔的出现,倒是阴差阳错地让他下定了决心,趁着这个暑假,开启自己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旅行。

林宇不太喜欢人多热闹的地方,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也在想着自己第一次的旅行应该去哪里。普通的旅游景点对林宇来说吸引力不大,因为他觉得那只不过是在人潮中走马观花的看一眼罢了,他希望自己去的地方能够让他静静的感受,不管是大自然的美丽,还是自己心中的那一份恬静。

研究了很长一段时间,林宇后来发现徒步是很适合自己的一种旅行方式,而距离羊城不算远的武功山,也成了自己很容易达到的门槛。

小白兔应该是第一次坐火车,从进入车厢后她就一直趴在餐台上,一张小脸恨不得贴住了自己前方的玻璃,车窗外一晃而过的田园风光让她怎么都看不腻。

小白兔在火车车厢内就不怎么唱歌了,也许是大家坐的太近,而车厢内又比较安静的原因,小白兔只是有时候嘴上轻声的哼哼几句,脸上有着生怕被别人听到的害羞模样。

林宇不忍心去提醒小白兔,现在她的歌声只有自己一个人能听到了,林宇只是微笑着摸了摸小白兔的脑袋,看着小白兔天使般的模样,心中不禁升起了一股怨恨,到底是怎样的人造成了小白兔现在的悲剧?

坐了半天的火车,林宇和小白兔来到了相邻省份的PX市,风景秀丽的武功山就坐落于这个地方。PX市的火车站距离登山口还有一段距离,林宇又坐了大概一个小时的大巴车,才来到武功山的山脚,沈子村。

林宇在山脚的商店买了一个简易的帐篷,既然决定要徒步登山,那么在山上安营扎寨是少不了的,根据一些驴友提供的攻略,想要完整的翻越整座武功山,最少也需要三天的时间。

不过林宇还是发现自己旅行的经验太不充足,手上托着的一个行李箱就是最大的败笔,到了登山口才发现,没有人是拖着行李箱去徒步登山的,大家的背上都是背着一个硕大的登山包。

林宇只好又返回商店买了一些必要的装备,同时把自己的行李箱寄存在了商店老板那里,约定好三天之后再来取回。

一切准备就绪,林宇终于和小白兔一起登山了,他的背上现在背着二十多斤重的物品,为了减轻自己登山的劳累,林宇在出发后没多久就戴上了死神之帽。虽然他也想用自己的身体去体验一下登山的乐趣,可是负重爬山真的不是一种享受的过程,他才走了几十米的高度就气喘吁吁,反观小白兔却是蹦蹦跳跳的轻松自得,林宇也就很自然地选择了自己强大的作弊器。

戴上死神之帽的那一刻,林宇几乎是解脱似的长舒了一口气,这种感觉就像大家形容的月球漫步,就算负重爬山也不会有任何的压力。

越往山上走,能够看到的游客越少,有时候目光所及处林宇只能看到一片长满绿草的青山、青山周围漂浮的白色雾气、还有几朵不经意盛开的野花,但却完全没有其他背包客的身影。这正是林宇想要的那种安宁恬静的感觉,他的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欣然的笑容。

第一百零二章 讲故事

小白兔从登山那一刻开始就喜欢上了这里,这一点很容易从她的表情中看出来,两个人走在山上木栈道的时候,小白兔经常会被旁边的美好事物所吸引,比如在一朵鲜花上翻飞的彩色蝴蝶。

小白兔会情不自禁地离开栈道跑到旁边的草地上,她欣喜地发现蝴蝶并不怕她,有时候还会绕着她的身子飞舞,就像是一种来自蝴蝶的欢迎仪式。

这天武功山是阴天,不是那种阴雨绵绵的阴天,而像是太阳一直迟迟没有出来的清晨,一切都还在等待着被唤醒。头顶的天空能看到些许灰白的光线,但这些光线并没有投射下来,所以永远都给人一种清新凉爽的感觉。

这是一种很适合登山的天气,背包客在享受一望无际美景的同时,又不用忍受阳光或者雨水的煎熬,每个人都可以大口呼吸着山上的清新空气,连眼睛都像是被眼前这一片清爽的绿色清洗过一般,变得舒爽明亮起来。

武功山上几乎没有什么高大的树木,也没有luo露出来的岩石,有的只是大片大片的绿色植被,它们就像油画一样覆盖在了高低起伏的山峦之上。

林宇觉得选择在武功山徒步是一个非常正确的决定,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和他想象中一模一样,更难得的是,这里并没有被过度的开发,除了一条人工修建出的木栈道就没有其他东西了,将武功山最原始的美丽都保存了下来。

另外,有小白兔陪着自己,林宇一点都不会觉得无聊,因为她一路上都在不断问着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比如山上会不会有野人出没,晚上在山顶睡觉的时候会不会看到动物园里面的那些野生动物,还有蝴蝶为什么总喜欢在鲜花上飞来飞去...

对于这些问题,林宇有时候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小孩子的思想本来就天马行空,很多时候让她自己去想象或许会更好。不过关于蝴蝶的问题,林宇觉得自己还是能够给出一个标准答案,因为这好像是在小学的生物课上学过的。

“蝴蝶喜欢呆在花朵上,是因为它要吸食花蜜,而鲜花的花粉也能够通过蝴蝶传播到其他的花朵上,从而完成受精的过程,”林宇脱口而出,说完还有种给小白兔上了一课的感觉。

不过紧接着,小白兔抬起头睁着一双好奇的大眼睛问道,“哥哥,受精是什么意思?”

林宇一下子就尴尬了,他可不想继续给小白兔科普生理卫生的知识,只好带过了一句,“呃,没什么,哥哥就是随便一说...”

除了这些无关痛痒的问题,两个人爬到半山腰的时候,小白兔还是问了一句很关键的话,“哥哥,寻找我的家,为什么要爬这座山呢?”在小白兔的印象里,她是一直坐着一辆面包车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根本就没有一个翻山越岭的过程。

林宇领略过小白兔的智商之后,对这个问题非常慎重的回答了起来,“因为,因为爬山可以走的更快一些...”

小白兔听完后只是哦了一声,林宇也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相信自己的话,至少后来小白兔没有再问类似的问题了。

到了晚上的时候,林宇和小白兔来到了一个叫做金顶的地方,据说这里是武功山的最高峰,海拔有接近两千米,很多游客会选择在金顶观看日出。

林宇发现自己的行程比预想中快了不少,这当然是因为自己和小白兔都不需要承担自身体重的关系,和其他的背包客相比,他们可以只顾轻松的享受武功山的美景。

林宇在一个小山坡的山顶上安营扎寨,由于是第一次搭帐篷,林宇花了好一番功夫才把帐篷搭建起来。他和小白兔并排坐在帐篷的门口,夜幕早已完全的落下,他们头顶的天空出现了一片璀璨的星辰...

远处,有一些其他游客的帐篷也搭建了起来,他们在帐篷里亮起了灯光,颜色不一的帐篷点缀在草地中间,给武功山又增添了另外一番不一样的景致。

这一晚,林宇教会了小白兔辨认北斗七星,并且告诉她,我们生活的地球只不过是这么多星星当中的一颗而已。本来林宇还想教给小白兔更多的星座,只不过他拿着手机和星空比对了半天,十二星座他一个都辨认不出来,只有北斗七星是最简单明了的。

不过这些就足够让小白兔大开眼界了,她在星空之下,露出了自己带着虎牙的笑容,林宇看得出来,小白兔对这个世界还充满了新鲜感,本来还有很多的地方和知识等着她去探索,自己这个没有带小孩经验的大学生,却不得不在这个时候成了她的启蒙老师。

这一晚,林宇和小白兔就在星空之下睡觉,凉爽的晚风吹进帐篷,任何时候都让人觉得如此的心旷神怡。小白兔睡觉之前提出了一个要求,她要林宇讲一个故事给她听,而且还必须是她从来没有听过的故事。

林宇当然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而且就连他小时候,好像也没有听过母亲给自己讲故事,这种事应该是对女儿才会做的吧。在小白兔的坚持之下,林宇只好拿出手机临时抱佛脚,他按照关键字一搜索,出来的结果都是,《灰姑娘》、《白雪公主》、《爱丽丝漫游奇境》、《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些故事小白兔无一例外的都听过了,林宇不想让小白兔的希望落空,只好硬着头皮现编起来,“好吧,那哥哥就给你讲一个小白兔的故事。”

小白兔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还有小白兔的故事?我最喜欢小白兔了,哥哥快讲给我听。”

林宇嘴角微微一笑,“那你听好了,从前啊,有白兔一家三口住在一个树洞里,某一天小白兔从树洞里面钻出去了,它很快就在树林里面迷路,怎么也找不到回家的方向,后来它碰上了一个人类哥哥,人类哥哥告诉小白兔,他知道小白兔的家在哪...”

第一百零三章 雨后惊喜

第二天清晨的时候,林宇把睡梦中的小白兔叫醒了,因为他看到远处的天边亮出了第一抹金色的光辉。

朝阳的出现总是带给人无限的希望,它在遥远的地平线慢慢探出头,暗红色的光晕渲染了大片的天空。

林宇和小白兔所在的地方正是武功山的最顶端,他们的视线里没有任何遮挡物,前方是更低的山峦,山峦的上方漂浮着层层云海,鲜红的朝阳就是在云海的尽头出现。

“哥哥,今天的日出好美啊,”小白兔在一旁发出了稚嫩的赞叹之声。

林宇默默的点了点头,要不是身处大自然是绝对体会不到如此美景的,尽管太阳每一天都会准时的出现,但大多数人只是把它当做一个照亮世界的工具罢了。

根据驴友提供的徒步路线,林宇今天准备从金顶出发,途经观音岩和发云界,最终在晚上的时候到达沈家大院。

上午的天气一直都是很好的,甚至比昨天还多了一些阳光,这让山间的云雾稍稍消去了一些,更多青色的山峦从视野里显露了出来。

不过好景不长,山上的天气说变就变,午后开始一片乌云遮住了上方的天空,伴随着冷风的吹拂,一些雨点淅淅沥沥地飘落了下来。

林宇一开始并不在意这些山雨,毕竟雨水对自己和小白兔都构不成影响,同时觉得在雨中漫步也是有另外一番不一样的风味。只是半个小时过去,雨水非但没停反而越下越大了,更多的云雾出现在了林宇的前方,水汽将山中大部分的美景都遮去了。

林宇觉得继续走下去就白白浪费了这一次的旅行,毕竟自己是要来欣赏美景的而不是走山路而已,于是林宇带着小白兔找了一个避雨的地方,准备等到雨势小一些,再继续往前走。

说是避雨的地方,其实也不过是一座稍微有些突出的山坡而已,武功山的山顶都是一些绿色植被,根本就没有高大的树木,所以要避雨也只能选择山坡的脚下。

根据林宇的经验,这种山雨下起来一般都要很久的,所以要等到什么时候也只能听天由命了。不能去草地上和各种颜色的蝴蝶玩耍,小白兔显得有些无聊,她用两手托腮抬头望着上方的天空,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开口说话。

林宇觉得应该让小白兔开心一点,这一次旅行不仅仅是送给自己的,更加是送给小白兔的,林宇希望就算小白兔见不到自己的妈妈,也会有一些其他的事情让小白兔的灵魂得到治愈。

林宇看了看自己的周围,好像除了丛生的青草就没有其他新鲜的玩意了,林宇随手将一片青草的叶子扯了下来,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突然灵机一动。

“小白兔,你知不知道草叶也能够吹出声音?”林宇将手里的叶子举了起来,神秘兮兮的说道。

小白兔果然立马就好奇起来,“草叶也能吹出声音?哥哥,我从来都没有见到过。”小白兔只知道像笛子那样的乐器能够被人吹响,还不知道草叶这种东西也能够当成乐器来吹。

林宇会心的笑了一下,他早就料到吹草叶应该是农村孩子才会玩的东西,小白兔是肯定没有见识过的。他在小白兔紧盯着的目光中,将草叶的一半含进了嘴里,然后左手手掌弯曲成了一个喇叭形状,腮帮子稍微一鼓气,清亮的声音便在草叶的震动中传了出来。

小白兔惊喜的拍起了小手,“哥哥好厉害,真的把草叶吹响了!”林宇看到这一招很有效果,便乘胜追击,勉强吹出了一段称得上有节奏的旋律,这让小白兔再次兴奋的蹦蹦跳跳起来。

山上的雨势依旧没有停歇的意思,不过这丝毫影响不了两个人的欢乐时光,就在一个并不起眼的山坡底下,林宇尝试着用大小不一的草叶吹出了频率不同的声音,而小白兔则是在他身旁跳起了幼儿园就学会的舞蹈...

开心的时候总是觉得时间过得很快,等到林宇吹得累了想休息一下时,他抬头看向天空才发现,山雨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悄悄停下了,乌云开始慢慢的散去,越来越多碧蓝的天空显露了出来。

“小白兔,雨已经停了,”林宇对着还在跳舞的小白兔说了一句。

小白兔这时才转过身,看向了山坡的外面。经过了雨水的清洗,一切都变的更加干净清爽了,绿色草叶的尖端凝结着一颗颗晶莹的水珠,每当有轻风吹过的时候,小草便会随着轻风摆动一下,那颗水珠也就顺着叶片滑落了下来。

空气中似乎都透露着一种清爽的味道,林宇深吸了一口气,好像品味到了青草和野花的芳香。

“小白兔,我们走吧,”林宇一边说着,一边从山坡底下走了出来。

不过没走两步,小白兔便用手指着远方兴奋地叫道,“哥哥,你看,那里是两只梅花鹿吗?”

林宇顺着小白兔所指的方向看去,在几百米之外真的出现了两只四脚动物,它们一大一小慢悠悠的走在草地中间,时不时低头啃食着地上的青草叶子,偶尔也会警惕的抬起头看向周围。

这两只动物的皮毛呈黄褐色,身体上均匀分布着许多乳白色的圆形斑点,远远看去,真的有点像一朵朵绽开的梅花。

“好像,真的是梅花鹿!”在林宇的记忆中,梅花鹿的体态特征还是比较好辨认的,只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这座武功山上居然能够亲眼看到两只梅花鹿。

难道梅花鹿也是在附近避雨吗,现在雨势停了,它们才从隐蔽处走了出来?前方一大一小两只梅花鹿,它们漫步在雨后的阳光之下,可以说是武功山上最美丽的一道风景。林宇不想去打扰它们,更怕它们会被自己吓跑,所以拉着小白兔在原地蹲了下来,静静的看着远处两只特别的生灵。

小白兔也在这一瞬间满足了自己想要看到野生动物的愿望,狮子、老虎、熊猫这类东西武功山上自然是不会有的,但出现了两只漂亮的梅花鹿,也足够让小白兔喜出望外了。

第一百零四章 陡生意外

林宇注意到大的那只梅花鹿头上并没有长角,根据自己还记得一些生物课上的知识,那只梅花鹿应该是雌鹿,所以是母鹿带着小鹿出来觅食了。

也许是因为下了山雨的关系,林宇发现这条路线上并没有出现其他游客,两只动物便能够和他们处于一种互不打扰的状态。

小白兔在林宇的身旁低声说了一句,“哥哥,我想到前面去看一看。”

他们的位置距离梅花鹿的确有些远,而且就在刚才的几分钟时间里,两只梅花鹿又朝着他们相反的方向走了一段距离,所以小白兔觉得现在看起来有些吃力。

其实小白兔现在做任何动作都是不会惊扰到梅花鹿的,但林宇还处于一种人类的状态,他不想自己某个不经意间的动作把梅花鹿吓跑,所以权衡了一下,林宇非常小心的取出了自己的死神之帽,然后把它戴在了自己的头上。

这下林宇和小白兔完全可以无所顾忌的接近梅花鹿了,他们从草丛里站起身,刚要迈开步子往前走,突然前方传来了两个类似于鞭炮爆炸的声音,还没有等林宇反应过来,母鹿已经惊慌地跑向了山坡的深处,而小鹿则是刚走一步便应声倒地,身形淹没在了草丛之中。

眼前的变故,让林宇一下子惊呆在了原地,小白兔在看到梅花鹿倒地的那一瞬间,疑惑的抬头问了一句,“哥哥,发生什么事了?”

不过接下来的状况并不需要林宇去解释,两个牧民装扮的男人很快就从另外一个山脚冲了出来,他们跑到梅花鹿倒地的位置,一前一后抬起了小鹿的四只脚,然后慌张的朝四周看了一眼,发现并没有其他人的存在,便又迅速的朝山脚的位置跑去。

被抬起来的梅花鹿有一股鲜血不断从伤口处流出来,小白兔也终于明白梅花鹿为什么会倒下了,她一下子就发出了哭泣的声音,“哥哥,小鹿被他们打死了,呜...”

林宇心中也生出了一股恨意,居然还会有人在武功山上偷偷猎杀梅花鹿,刚才他明明听到了两声枪响,显然这两个人原本是打算把母鹿和小鹿一起杀掉的,只不过有一个人打偏了,所以最终小鹿死在了他们的手上。

就在他们把小鹿的尸体抬走的时候,林宇看到小鹿的灵魂重新从草地上站了起来,它还记得刚才母鹿逃跑的方向,就像自己还活着一般,甩开蹄子追了上去。

两名偷猎者自然不知道他们所有的行为都被一个人类亲眼目睹了,他们还在一边搬动小鹿尸体的时候,一边互相埋怨,怎么会有一枪打偏让那只母鹿给逃跑了。

林宇不仅看到,还眼疾手快的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他直接通过微信发给了当地的警察局,这样的事情也只有通过法律来维持秩序了。

可是小白兔的心智还远远没有那么成熟,她亲眼看到可爱的梅花鹿被猎杀,脸上的伤心表情丝毫不比当初想妈妈的时候轻松多少。

也许是时候让小白兔明白一些事情了,林宇在小白兔的面前蹲下身子,双手抓着她的肩膀说道,“小白兔,你看到梅花鹿死了,很伤心是不是?因为它还这么小,就离开自己的妈妈了。”

小白兔一边揉着自己的眼睛,一边抽泣着点了点头。

“可是,你知不知道,有时候生命中就是会发生这样的意外,”林宇尽量用一种轻柔的语气说道,“不是每个孩子都能永远跟自己的妈妈在一起,小鹿是因为一把猎枪永远的离开了自己的妈妈,而你也是因为一个意外,不得不和妈妈分开。这些意外一旦降临在我们的头上,就再也,回不去了。”

在林宇的声音中,小白兔渐渐停止了自己的抽泣,她想起了自己的确发生过一个类似的意外,在一条弯曲的马路上,自己乘坐的面包车像发了疯一样在车辆间不断穿行,接着是一个紧急刹车的声音,面包车撞向了马路边的栏杆,所有的人都一起掉进了江水里...

“哥哥,你是说,我跟那只小梅花鹿一样,也见不到我的妈妈了吗?”亲眼目睹意外的发生,让小白兔意识到了一些事情。

林宇微微点了点头,“就算见到,也不会像过去一样了。”

林宇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有些紧张,不知道小白兔听了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不过让他意外的是,小白兔听完之后表现的很平静,既没有大哭,也没有说任何想见妈妈的话。

接下来的路程,小白兔明显沉默了不少,林宇看着她一直低头走路的样子,心中有些不忍,不过这也只能让小白兔自己慢慢去消化了。

这天晚上,林宇和小白兔在沈家大院休息,小白兔还是叫林宇讲了一个睡前故事给她听,不过这一次,她要求只听白雪公主的故事,林宇后来才知道,白雪公主是所有童话故事中,小白兔的母亲最经常讲给她听的。

在沈家大院睡了一晚之后,林宇就带着小白兔走上了下山的道路。武功山的风景依旧像当初见到那样的美好,可不论是林宇还是小白兔,现在的心情都不像当初上山那样的愉悦了。就算路边仍然会出现各种颜色的鲜花,还有在鲜花上翻飞的彩色蝴蝶,都已经没有办法再吸引到小白兔的兴趣,她低着头走了半天的道路,一直快到山脚的时候,才抬头说了一句话。

“哥哥,虽然小鹿见不到自己的妈妈了,但它的妈妈还好好的活在这座山上,是不是?”小白兔睁着一双大眼睛等待着林宇的回答。

林宇一下子就明白了小白兔话里的意思,她亲眼看到了小鹿死在了猎枪下,但母鹿却在猎人的手下逃生了,所以母鹿还能够存活在这座山上。没想到小白兔现在想的不是死去的小鹿,而是还活着的鹿妈妈。“是的,失去了小鹿,鹿妈妈会很伤心,但她还是会继续的生活下去,”林宇认真的回答道。

听了林宇的答话,小白兔又沉默了一段时间,她的眼神中透露着一种若有所思,几分钟之后,小白兔抬起了自己的脸庞。脸上居然露出了一丝笑意,“哥哥,我希望我的妈妈不要伤心,可以好好的活下去...”

第一百零五章 真的回家

林宇鼻子一酸,眼睛里有种涩涩的感觉,他没想到能从小白兔嘴里听到这样的话,带着一张笑脸说希望还在世的人能够好好过下去,这也许是很多成年人都无法做到的事情。

黄昏的时候,林宇牵着小白兔的手走到了山脚,武功山的徒步旅行到这里就结束了,林宇的脚步停了下来,他觉得是时候要跟小白兔告别了。

刚才在路上的时候,林宇查看了一下手机的死神游戏,小白兔的慰藉值那一栏显示着达到了百分之九十,虽然还没能做到完全慰籍小白兔的灵魂,但剩下的百分之十恐怕只有让小白兔见到自己的妈妈才能够弥补了。

“小白兔,哥哥只能陪你到这里了,接下来,你要去另外一个属于你的地方,”林宇蹲下身子,说了一句。

经过了这一趟徒步旅行,小白兔一夜之间仿佛长大了很多,她没有继续要求林宇带她回家,或者去找她的妈妈,只是用有些疑惑的眼神问道,“哥哥,我要去的地方,能看到那只被打死的梅花鹿吗?”

林宇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点了点头,他用手掌摸了摸小白兔的脑袋,“是的,到了那边,你可以和小梅花鹿一起玩耍。”

小白兔脸上再次露出了带着两颗虎牙的笑容,林宇虽然心里有些不舍,但还是不得不把小白兔送去魂界,因为在那里她的生命才可以得到轮回。

林宇正要打开手机上的魂界按钮,突然一条对话框出现在了手机屏幕的中部位置,上面显示着一句话,“死神,我想你有必要听一听这一条祷告。”

由于林宇已经将所有人类的祷告都转移到了手机上,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他是没有办法及时接收到普罗大众的祷告信息。只是闲下来的时候,林宇有时候会到死神游戏里面去翻一翻里面的记录,看看大家都想让自己帮他们做一些什么。

死神游戏主动弹出这样的对话框还是第一次,林宇下意识的觉得这可能和小白兔有关,他在对话框里面回了一个‘好’字之后,一名女性的声音开始在他耳边低声诉说起来。

“我不是一个迷信的人,可自从我的女儿死了以后,我比谁都希望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死神的存在。我的女儿是一个非常乖巧的小女孩,她一点都不任性顽皮,还不到七岁就知道帮妈妈干家务活了。我本以为我会像天下的母亲一样,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孩子长大,读高中、上大学、交男朋友,甚至有一天结婚生子成立自己的家庭。可是,可是该死的人贩子...”

这个母亲的声音抽泣了一下,过了几秒钟才艰难地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我现在每天都在想念我的女儿,而且这种想念与日俱增,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又听到了我的女儿在门口叫我妈妈,可是等我冲出去打开门,却发现门口什么都没有。我不知道以后还该怎么活下去,如果死神你真的存在,我求求你,能不能让我再见女儿最后一面,也许,也许那样我才能继续在这个世上活着。我的女儿有一个很可爱的小名,叫做,小白兔。如果你见到了她,能否把她带到我住的地方...”

母亲在最后面说出了一串详细的地址,就好像真的认为自己的话能够被死神听到一样。当耳边的声音消失时,林宇对着身旁的小白兔兴奋的说了一句,“小白兔,哥哥真的可以带你回家了!”

林宇用手机查了一下小白兔家里的地址,她家果然住在一座还不错的地级市,应该算是中华的三线城市,反正比自己所住的农村要好多了。

他很快就用手机订好了前往那个城市的火车票,在去火车站的路上,林宇顺便在登山口附近的商店取回了自己的旅行箱。

这一次是真正要回家了,小白兔反而表现得很平静,既不会好奇地扒着窗户看外面的风景,也没有一路上没心没肺的唱着儿歌,她一直乖乖地坐在林宇的身旁,脸上的表情似乎还有些紧张。

看到小白兔的状态,林宇忽然意识到,或许自己之前做的一切小白兔心里都是知道的。自己带着她在大街上瞎逛,还有去武功山徒步旅行,表面上都是说要带小白兔回家,而小白兔也就在路上高高兴兴的跟着,也许她其实知道自己只不过是敷衍她而已,现在真正到了要回家的时候,小白兔反而轻松不起来了。

小白兔的家距离PX市有些远,两个人坐了一夜的火车,直到第二天上午才到达了小白兔生活的城市。林宇按照小白兔家的住址打了一辆出租车,这并不是林宇一贯的行事风格。不过他在这座城市完全是一个陌生人,公共交通系统一点都不熟悉,再加上看到小白兔急于回家的样子,林宇也就自然选择了更加昂贵的的士。

好在小白兔的家本来也就在市区,所以打的只花了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两人便来到了一个商住小区的外面。的士刚刚停下的时候,小白兔就迫不及待的钻了出去,她本来就不需要林宇帮她打开车门,身形一下子就在金属材质上一穿而过。

林宇付好车费,赶紧跟了上去,穿着小红鞋的小白兔跑得很快,如果她现在还活在世上,林宇一定能够听到一阵短促的嗒嗒嗒的声音。

小白兔一定很想念自己的妈妈吧,林宇自己也小跑了起来,这样才能跟得上小白兔的身影。不知道小白兔有多久没见到自己的母亲了,对她这样年纪的一个小女孩来说,无疑是一件难以消受的事情。

小白兔在小区的道路上拐了两个弯,一路跑到了小区中部位置才终于停了下来。等站在大门口的时候,小白兔却有些犹豫了,她回头看向了跟上来的林宇,低声说了一句,“哥哥,我家就住在这里。”

第一百零六章 兔子玩偶

短短几分钟时间内,林宇亲眼看着小白兔的情绪从兴奋激动,再到现在的低沉落寞,林宇不由得心中一沉,小白兔是意识到了自己跟正常人不一样,才会有这样的变化吧。就像自己曾经告诉她的那句话,即使再见到她的母亲,也没有办法回到过去了。

“小白兔,你家门牌号是多少?我来帮你按门铃,”林宇依旧笑着说道,现在的小白兔,需要林宇给她一些勇气。

“哥哥,我家住在506号,”小白兔脱口而出的回答道。

林宇点了点头,他在大门右方的门禁设备上按下了0506四个数字,类似于电话等待应答的声音便从扩音器里面传了出来。

等待的时候林宇突然想到,如果门铃被小白兔的妈妈接起来了,自己应该怎么样说明自己的身份?林宇肯定不能告诉对方,自己是听到了她的祷告才来到这里的,其实自己的身份就是死神。

这样的话,也许小白兔的母亲会相信,因为自己能够准确地说出她祷告的内容,可是林宇总觉得这样有些怪怪的,而且他也不想自己死神的身份被普通人知道。

还是伪装成一个快递员吧,林宇心中闪过了这样一个想法,这是最简单省事的手段,现在的人也没有几个不会在网上买东西。

林宇清了清自己的嗓子,脑袋里也想好了一句开口的台词,只是他盯着那个门禁设备的屏幕看了半天,始终也没有见到门铃有被人接起来的迹象。

等了大概半分钟的时间,呼叫的声音被自动挂断了,林宇不禁微微皱了一下眉头,他又再次按了一下小白兔家里的门牌号,但仍然没有人回应。

“小白兔,你的爸爸妈妈好像都不在家,”林宇只能无奈的说了一句,看到小白兔露出了有些失落的表情,林宇很快又补充道,“不过我们还是可以进去看一看,你应该也很想回到自己的家里吧。”

林宇的这个提议果然让小白兔又重新露出了笑脸,她使劲的点了点头,身子刚要往前走,却被林宇一下子拦住了。

“等等,要我牵着你才能进去,”林宇看了一下四周,现在正好没人,他赶紧戴上了自己的死神之帽。

灵魂状态的小白兔没有经过人类的允许,是没办法进入居民楼的,不过有林宇牵着她就不一样了。两个人在大众眼中成了完全的隐形人,林宇和小白兔轻轻松松地穿透了一楼大门,趁着有住户出来的时候走进了电梯,然后在电梯显示着到了第五层之时,就算电梯没有停下也直接跨了出去。

这栋楼是两梯八户的格局,小白兔带着林宇转了一个弯,熟门熟路地走到了自家门前。

506号房,里面的木门以及外面的防盗门都是紧闭的,小白兔站在门口,脚步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她抬起头有些犹豫的看向林宇。

林宇给了她一个鼓励的眼神,“小白兔,重新回到家,不是你一直以来的愿望吗?”

听了林宇的话,小白兔这才轻轻迈开了自己的步子,朝自己久违的家里走了进去。

这是一个看上去很普通的家庭住宅,既没有到富裕的程度,也没有显得拮据,应该算是一般意义上的小康家庭。电视、冰箱、空调,这些常见的家用电器都有配备,家里的物品也都收拾的很整齐,地面上的瓷砖光亮的像是刚刚擦过一样。

小白兔先在客厅走了一圈,接着去自己父母的房间看了一下,似乎想要确认她的爸爸妈妈真的不在家里,最后才回到了自己的卧室中。

林宇在小白兔的身后跟了进去,他发现这个房间布置得非常温馨可爱,不论墙壁还是衣柜上都有各种各样的彩色贴纸,它们有些是剪出来的小动物或者仅仅是一些花花草草,一看就是小白兔自己剪出来的图案。

卧室的天花板被刷成了粉红色,还从上面垂下来一个蓝色的风铃,一旦有轻风吹拂,风铃便会摇摇摆摆地发出悦耳的声响。从房间的布置就可以看出,小白兔的父母一定很宠爱这个女儿,她的生活就像是童话里面的公主,呈现出每个小女孩能够想象到最美好的画面。

小白兔再次坐在了自己的床上,她摸了摸放在枕头旁边的一个兔子玩偶,那个玩偶浑身的毛发雪白,同样有着一双大大的眼睛,和它的小主人非常神似。

林宇发现小白兔的房间同样也一尘不染,一定是被小白兔的父母每天都打扫了的原因,放在床上的被子也整整齐齐的铺好了,就像还随时等待着自己的女儿回来睡在上面。

房间里的气氛有些凝重,小白兔只是一遍一遍的抚摸着自己的玩偶,没有说话,林宇很难猜透她现在心里想的是什么,也许是怀念自己以前抱着玩偶睡觉的日子,又或许是想着自己再也不能住进这个房间里了。

林宇见小白兔一直没有说话,便试探性的问了一句,“小白兔,你很喜欢兔子吗?”林宇注意到,除了小白兔手中的玩偶,她枕头上的绣花,还有水杯的印记,全都是兔子形状的图案,看来小白兔有这么一个小名也是情有可原的。

小白兔幽幽的说道,“哥哥,我最喜欢兔子了,我觉得白色的兔子特别可爱。”

林宇脸上微微一笑,“要不哥哥帮你拿着这只玩偶,我们到楼下小区里面转一转,说不定你的爸爸妈妈就在小区里面。”林宇觉得一直待在家里等待也不是办法,而且从小白兔的神情来看,她在自己的家里反而还更加伤感,正好和那个成语触景伤情描述的情况一模一样。

小白兔从自己的床上跳了下来,林宇也摘下了自己的死神之帽,他将那只白兔玩偶从床上拿起,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向了门口。

就在林宇考虑着应该是开门,还是直接穿门而出时,一墙之隔的外面,突然传来了明显的响动声...

第一百零七章 墓地

林宇的第一反应是,很有可能小白兔的父母回来了。过了这么久再次见到自己的爸爸妈妈,不知道小白兔会有什么样的表现。

可是紧接着,房间里响起了一阵欢快的门铃声,而林宇前方的房门并没有被打开。林宇在这一瞬间绷紧的心神一下子就松懈了下来,看来外面来的只是访客而已。

门铃被按了几下没有回应,一墙之外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是不是门铃坏了,要不敲门试试?”

这句话音落下之后,铁质的防盗门被敲得砰砰作响,还伴随着另外一个男人的呼喊,“郑老师,郑老师,你在家吗?”

身处在一个陌生人的家里,明明听到了敲门声却要装作不存在,这种感觉颇有些奇怪。对方敲的越大声,林宇便越有一种类似于做贼心虚的感觉,好像自己出现在了一个不应该出现的地方。

门外的一男一女偏偏非常执着,持续敲了好几分钟的时间,直到隔壁邻居家的房门打开了,他们才停了下来。

“你们是要找,郑老师吗?”邻居探出了一个头问道。

“是啊是啊,请问,你知道郑老师现在去哪了吗?”女人像是碰见了救星,赶忙问了一句。

外面的对话都被林宇听进了耳朵里,他现在也很想知道小白兔的爸爸妈妈到底在哪,所以干脆牵着小白兔的手穿过了两道门,来到了门外的走廊上面。

林宇发现那一男一女穿的都比较得体,脸上分别挂着一幅中规中矩的眼镜,给人一种文质彬彬的感觉。他们的手上都提着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看样子是要来拜访小白兔的父母。

邻居是一位上了年纪的奶奶,虽然忍不住打开门和陌生人攀谈,但还是警惕的只开了一道门缝而已。听到女人的问话,奶奶有些不放心地问了一句,“你们是郑老师的什么人呢,应该不是她的亲戚吧?”

一男一女都是聪明人,见奶奶这么说,当下露出了满脸善意的笑容自报身份的说道,“奶奶,我们都是郑老师在一小的同事,自从,自从她的女儿发生那件事情以后,郑老师已经一个多月都没有来学校上课了,我们现在是代表全校的师生前来看一看她。”

奶奶本来就觉得看两个人样子不像坏人,现在又得知两个人也都是老师的身份,心中的那一番警惕便完全放松了下来。奶奶将自己身前的防盗门完全打开,脸上开始有了慈祥的笑容,“原来是小郑的同事啊,你们都是人民教师,这是一份很光荣的职业。”

一男一女互相看了一眼,脸上笑了笑,并没有说什么。他们心里都在不约而同的想着,现在也只有上了年纪的奶奶会说出这样的话了,和几十年前相比,老师、学生、家长三者之间的关系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小郑是一个很善良的女人,有时候我的儿子儿媳不在家,她还会主动帮我干一些体力活,她的女儿小白兔,也是一个人见人爱乖巧伶俐的好孩子,只可惜...”奶奶说着说着便叹了一口气,眼神之中的遗憾显而易见。

男教师是一个急性子,见奶奶的话闸子打开好像就收不住了,便直奔主题的说了一句,“奶奶,我们是只请了半天假出来的,下午还要回学校上课,如果你知道郑老师现在在哪里的话,能不能先告诉我?”

奶奶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很快便回答了一句,“这样啊,你们可以到东城区的墓地去看一看,小郑这些天每天都要去墓地陪她的女儿,一直要待到晚上才会回来,你们不想等的话,可以直接过去找她。”

“郑老师,她,还是每天,都要去墓地吗?”女教师说这话的时候,眼眶不由自主的红了一下,她和小白兔的母亲年纪差不多大,现在也有个四、五岁的儿子,所以对于她的遭遇女教师很能够感同身受。只不过她没有想到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小白兔的母亲还是如此放不下自己的女儿。

奶奶默默的点了点头,“那么可爱的一个孩子说没就没了,不论是谁,都很难短时间内平复心情吧。”

过道里出现了短暂的沉默,男女教师对视了一眼,心中想说的话对方很容易就明白了。这一次他们是肩负着校领导的重任,务必要好好宽慰郑老师的情绪,让她感受到学校给她带去的温暖和关怀,更重要的一点是,劝说郑老师早一点回到学校上课,帮她代课的另外一名老师因为不堪重负,已经意见很大了。

可是按照邻居奶奶说的情况,郑老师现在还完全沉浸在伤痛之中无法自拔,这可不是他们送一点礼品,说几句宽慰的话就可以扭转的,显然今天他们还来的不是时候。

“那我们下次抽一个晚上的时间再过来吧,”男教师笑了笑说道,“奶奶,麻烦你帮我向郑老师转告一声,一小的校领导都很关心她的近况,不管有什么困难都可以向学校提出来。”

奶奶点了点头,“行,我会告诉她的。”

一男一女坐着电梯下了楼,邻居奶奶也重新关上了自己的房门,过道里只剩下了隐形状态的林宇和小白兔。

听了奶奶说的一番话,林宇不禁有些伤感,死去的人也许是不幸的,但活着的人可能更加痛苦,就像失去了女儿的小白兔的母亲。邻居奶奶只看到了小白兔母亲每天去墓地,而林宇却是听到了她对死神的祷告,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她对小白兔的思念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是与日俱增的。

既然知道了小白兔母亲的所在,接下来林宇便带着小白兔来到了奶奶口中东城区的墓地。这里是一片现代化的公墓,一排排整齐的白色墓碑像树木一样林立着,每一个墓碑前都点缀了一些绿色植物,整体看上去倒更像是一座小型的园林。

林宇牵着小白兔走在了墓碑中间的小道上,不远的前方出现了一个女人的背影,她蓬松的头发随意散落着,显然没有经过仔细梳理。她坐在其中一个崭新的墓碑前方,嘴唇微动,好像在诉说着什么...

第一百零八章 化形

小白兔将自己的手掌从林宇的手里挣脱了出来,她憋着自己的脸蛋跑了上去,可是在快要接近女人位置的时候却又突然停了下来。

小白兔脸上透露着既想接近又不敢过去的神情,她默默站在了女人背影的后方,一颗小脑袋慢慢低了下去,看着自己的手指。

那个女人应该就是小白兔的母亲了,看到小白兔的表现,林宇很自然的猜出了对方的身份。小白兔是害怕母亲见到她现在的样子吗?林宇心中暗想着,可是除了自己,已经没有其他的人类可以看到小白兔了。

林宇同样走到了女人的后方,她在墓碑前跟小白兔说的话悉数传进了林宇的耳朵里。

“小白兔,你知道,妈妈有多么想念你吗?那天晚上接到警察的电话,说要去辨认尸体,我感觉我的心都被人挖空了。”女人的语气很平静,但说着说着眼泪就从眼角流了下来,“我到现在还没办法相信,你已经永远的离开妈妈了,我总是觉得我还能看见你的样子听到你的声音,每天早上我还是会走到你的卧室,想像以前一样把你从梦里叫醒。警察叔叔说,那辆面包车最后掉进了一条江里,妈妈经常会梦到你被困在面包车里面的样子,当时,你一定很害怕吧...”

女人伸手抚摸着自己面前的白色墓碑,轻柔的动作,流着泪的微笑,就像是真的在抚摸自己的女儿,“所有的一切都是妈妈的错,妈妈很恨自己,为什么那一天让你一个人回家,要是再让你等一等,也许你现在还能够好好的陪在我的身边。妈妈更恨那个该死的人贩子,你这么的乖巧懂事,他怎么就,怎么就狠得下心…。要是让妈妈再碰见那个人,妈妈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女人说到这里,情绪再也没办法控制住,她捶着自己的胸口,嚎啕大哭起来。

林宇看得一阵心酸,站在他旁边的小白兔也揉着眼睛哭出了声音,小白兔曾经在武功山的脚下说过,希望自己的妈妈不要伤心,能够好好的活下去,但现在看到的情况并非如此。

邻居奶奶说小白兔的母亲每天都要来公墓,可以想象到,她每天也会像现在一样大哭一场,重复一次又一次心碎的感觉,也许不仅小白兔的亡魂需要治愈,小白兔母亲的心灵也同样需要疗伤。

大哭了几分钟的时间,女人悲伤的情绪似乎得到了稍微的缓解,她继续对着小白兔的墓碑说道,“小白兔,我曾经对死神许下了愿望,希望他能够把你带回来,让我再见你最后一面,我很想知道你现在好不好,在另外一个世界,你会像以前一样每天都开心快乐吗?”

女人说完这句话之后,抬头看向了天空,她的双眼慢慢闭上开始对着天空祈祷,只不过心里祈祷的声音仍然传进了林宇的耳朵里。

“死神,如果你能听到我的话,求求你,让我再见我的女儿一面吧,我愿意拿任何东西作为交换,反正,反正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了...”

看到妈妈痛哭,小白兔同样也哭的伤心,但这个时候她已经不知道怎么去安慰自己的妈妈。她知道现在已经不能像以前一样给妈妈一个拥抱,或者直接躺在妈妈的怀里撒娇,因为妈妈像其他人一样,根本都没有办法看到自己。

小白兔不断揉着自己的眼睛,娇小的身躯在林宇的身旁不断颤抖。让亡魂和人类重新见面?林宇目前还没有这样的能力,他看了看小白兔,又看了看自己手中拿着的兔子玩偶,林宇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可以让母女倆以另外一个方式看到对方。

林宇在小白兔的面前蹲了下去,他柔声的说道,“小白兔,你是一个坚强懂事的好孩子,你说过希望妈妈能够好好的活下去,她现在很想再见你一面,你能让妈妈知道,在另外一个世界你也过得很好吗?”

小白兔将自己的小手放了下去,她止住了自己的哭泣,虽然没有完全听懂林宇说的话,但还是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林宇最后一次摸了摸小白兔的脑袋,脸上露出了一丝不舍的笑意,他点开了手机中的死神游戏,将道具化形施加在了小白兔的身上...

女人向死神做完了自己的祷告,她在睁开眼的同时,心中存在着一丝期待,死神听到了自己的话之后,会不会就在这一刻带着小白兔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但女人发现,视野里除了一片密密麻麻的墓碑,根本就没有任何死神出现的迹象,她甚至还回过头朝自己的身后看了一眼,自己的后方空空荡荡,根本就没有任何东西出现。

女人的脸上很是失落,她意识到死神或许根本就是虚构出来的人物,自己的心愿永远也没办法实现了。

女人将视线重新落在了自己前方的墓碑上,这时,一个白色事物在墓碑后方缓慢的蠕动了一下,动作虽然细微还是引起了女人的注意。接着,白色事物在绿色的枝叶中间慢慢爬了出来,它浑身毛茸茸的,粉红色的鼻子在青草间不断吸嗅着什么。

“小白兔?这里怎么会有一只小白兔?”女人的脸上充满了疑惑,这片墓地是设置在城区,周围虽然也有一些绿化,但还不至于有野生兔子出没,可是现在怎么会有一只兔子从女儿的墓碑后方钻出来?

那只小白兔看上去一点都不怕人,虽然发现了墓碑的前方就坐着一个人类,小白兔还是从边缘处跳了下去,然后慢慢接近了女人的身边。

女人眼看着小白兔不断朝自己走近,这种感觉就像是久别重逢,她突然想到女儿生前最爱的动物就是白色的兔子,而且女儿的小名也正是小白兔。女人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人重重地锤了一下,她突然意识到了这意味着什么。

“小白兔,我的宝贝女儿,是你,来看妈妈了吗?”女人的声音一下子就哽咽了。

第一百零九章 释怀(感谢滑稽hentai的万赏,特加更一章!)

小白兔自然不能回答女人所说的话,但它像听懂了似的,抬起头,用一双红色的眼睛看着前方的人类,而就在这个时候,女人朝着小白兔伸出了自己的双手。

此时,如果有第三个人在场,他一定不会相信眼前的这一幕,因为那只小白兔毫不犹豫的纵身一跃,一下子就跳进了女人的掌心里。

在这一刻,女人已经深信不疑,这只小白兔就是自己女儿的化身,否则它不会从女儿墓碑的后方出现,也不会一下子就跳在了自己的手上。

女人将小白兔抱进了自己的怀里,她像拥抱自己女儿一样拥抱着手里的兔子,指尖轻轻抚摸着小白兔的毛发,眼泪一颗又一颗的掉了下去。

小白兔用脑袋蹭了蹭女人的掌心,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居然闪烁出了类似安慰的神采,女人又哭又笑的说道,“小白兔,你是在告诉妈妈,不要再伤心了吗?”

女人抱起小白兔,在它的脸颊上亲吻了一下,等她再想把小白兔放进怀里时,小白兔却挣扎着跳了出来,娇小的身形顺着墓碑的深处跑了过去。

女人慌慌忙忙的站了起来,“小白兔,你这么快就要走了吗?”

奔跑中的小白兔听到女人的话停了一下,它回头最后看了女人一眼,接着以更快的速度跑进了一排灌木丛当中。女人不顾一切的追了上去,她在灌木丛里急切的寻找,可是再也看不到小白兔的身影。

渐渐的,女人搜寻的眼神停了下来,脸上出现了一些释然,她对着前方的空气默默说了一句,“女儿,妈妈知道了,以后妈妈会好好活下去的...”

看到眼前的情形,林宇轻轻地松了一口气,小白兔的确是在灌木丛里面消失了,因为他在那里已经打开了魂界之门,小白兔必须在化形的效果消失之前进入魂界。

看着小白兔以兔子的形态跳进空间裂缝,林宇在心中暗自感叹了一声,小白兔终究还是做到了,她不仅心甘情愿地离开了人间,还让她的妈妈得到了很大的宽慰,相信从今天以后,小白兔的母亲不会每天都来到墓地痛哭了。

小白兔的母亲在林宇的面前擦干了脸上的眼泪,她收拾好东西离开了墓地,脚步显得轻松了许多。

看着这位母亲渐渐消失的背影,林宇的心里有了一种很大的满足感,这也许就是自己作为死神的意义,让逝去的灵魂得到安息,让活着的人能够放下心中的牵挂。

林宇重新返回到了火车站,他买了一张回家乡的火车票,也是时候到家里去看一看了...

小白兔的母亲第一次在中午之前就回到了家里,她的丈夫看见自己妻子的出现,眼神中顿时充满了讶异,“你,今天这么快就回来了?”

听到丈夫的问话,小白兔的母亲脸上居然露出了一丝许久未见的笑容,“以后,也许我只有周末才会去墓地了,晚上我给校长打个电话,看什么时候方便让我回学校上课。”

小白兔的父亲简直不敢相信站在他面前的是自己的妻子,因为短短半天时间过去,她几乎就像是变了一个人,好像一下子就从失去女儿的伤痛中解脱出来了?

对于女儿的不幸遭遇,小白兔的父亲同样也非常痛心,但他的伤痛没有妻子来得那么强烈,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淡化,他觉得自己可以慢慢放下了,甚至还有和妻子再生一个的打算。可是妻子的状态却让他非常担心,她每天都要去墓地陪伴死去的女儿,一直到晚上才会带着一双红肿的眼睛回来,小白兔的父亲很怕妻子从此就沉浸在伤痛中,永远都走不出来。

但妻子今天的变化让他始料未及,他反而有些担心的问了一句,“你真的不去墓地陪伴女儿了吗?”

小白兔的母亲看出了丈夫话语里的意思,于是便把今天在墓地的遭遇全都说了出来,“我们的女儿希望我能够继续好好活下去,我不想让她失望,我相信她在天国也一定会过得很好。”

小白兔的母亲说的很真诚,所有的一切似乎都煞有介事的样子,但小白兔的父亲听完却更加担心了,“你说女儿化身成了一只小白兔,还跳进了你的怀里?”妻子说的那一番话在他听来都太离奇了,他可不相信世上会有死神,还有灵魂化身这种东西,他觉得那些场景很有可能是妻子思念过度,自己想象出来的,这就意味着一个更可怕的结果,妻子的精神状况可能出问题了。

“我知道你很难相信,就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可是我真的确认,那只小白兔就是我们的女儿,”小白兔的母亲坚定的说道,在墓地里那只小白兔所表现出来的种种迹象,都足以说明那绝对不是一只野生的白兔。

小白兔的父亲将一只手掌放在了妻子的额头上,担忧地问了一句,“你确定,你的身体真的没有哪里不舒服吗?”

小白兔的母亲只好无语地摇了摇头,她走进了女儿的卧室,希望能够找到一些蛛丝马迹,证明自己所看到的并非假象。女儿的卧室依旧被自己收拾得很整齐,被子、枕头、床头柜上的物品丝毫都没有被人动过的迹象,那一串悬挂的风铃依旧会发出叮叮叮的清脆声响。

小白兔的母亲觉得,既然女儿的化身会出现在墓地,那么她也一定曾经回到过自己的房间。就在她的一双眼睛上下搜寻的时候,小白兔的母亲突然发现,那只放在女儿枕头边的兔子玩偶不见了。

小白兔的母亲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意,“兔子玩偶是女儿最喜欢的玩具,我每天都会把它放在枕头的中间,可是现在,它已经被我们的女儿拿走了...”

林宇又再坐了一天的火车才到了自己家乡的县城,他在回去的路上顺便帮奶奶买好了半年的药品,之后坐了一趟小客车,回到那个安静悠闲的小山村。

父亲从山上抓回的那只野兔还在,本来打算在他第一天回来的时候宰来吃,可是林宇说什么都不同意了。他告诉父母,这只野兔要么在家里养着,要么就把它放回到山里去,他绝对不会让野兔死在自己的家里。

林宇的父母完全不明白儿子这是怎么了,明明以前是特别喜欢吃野味的,现在居然有一只野兔都不想吃,不过争不过自己的儿子,他们还是答应先把野兔暂时圈养起来。

林宇看着笼子里的野兔微微叹了一口气,爸妈哪里知道自己过去几天经历了什么,要是他们亲眼看着一个小女孩化形成了一只小白兔,他们肯定也不忍心把野兔杀掉吧...

第一百一十章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暑假正是农忙的时候,林宇所在的山村不少住户已经开始收割水稻了,在金灿灿的阳光下,同样有着一片又一片金灿灿的稻田。经过了大半年的播种、插秧、施肥,现在终于到了村民获取收成的时候。

每每经过一片正在收割的稻田,林宇总是能发现几个弓着身子戴着草帽的身影,尽管天气炎热,他们的脸上背上不可避免的会流出大片的汗水,可是每当他们直起身子擦去脸颊汗珠的时候,林宇分明看到了他们脸上如太阳般灿烂的笑脸。

林宇家的水稻还没有完全成熟,他的父亲准备再等几天,反正现在的气温也有些太高了,还不如过段时间选一个阴凉的天气去收割。他家种植的稻田本来就不多,林宇的父亲觉得有个四五天的时间,也就足够把水稻收割完成了。

所以林宇在家变得无事可做,如果按照以往的习惯,他肯定会选择抱着手机打游戏度日了。但经过了小白兔的事情以后,林宇决定花更多的时间陪一陪自己的家人,就算他们之间没有太多的共同语言,一起做一些简单的农活也是可以的。

于是林宇陪着父亲上了一趟山,因为父亲要去山上检查一下设置的陷阱有没有野生动物掉落。林宇在爬山的过程中很担心,要是又被父亲抓回来一只野兔该怎么办,还好他们在整座山上转了一圈,结果却是一无所获,就连林宇期待的野鸡也没有出现。虽然林宇现在不忍心吃兔子,但是野山鸡他还是很想尝一尝的。

尽管山上没有什么收获,但林宇觉得这一趟还是值得的,毕竟自己很少有和父亲一起干活的经历,他们爷俩在山上也说了不少的话,一天下来,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在不知不觉中亲近了不少。

之后林宇又陪着母亲去了菜地一趟,在农村蔬菜基本上都是自给自足的,偶尔才会去市场上买一两块猪肉牛肉回家。母亲要给菜地施肥,林宇便帮着母亲把两桶最原始的绿肥挑到了菜地里,然后看着母亲仔仔细细的在每一棵菜苗底下添加肥料。

母亲要比父亲健谈得多,所以两个人在施肥的时候说起了很多关于林宇小时候的事情,这些都是林宇故意问出来的。因为小白兔哭泣的那天晚上,他给母亲打了一个电话之后才知道,原来自己很多小时候的事情是没有记忆的,而母亲可以帮他填补这一段记忆的空白。

在那一片绿色的菜地里,母亲告诉了林宇他很多小时候的趣事,母子俩不时发出阵阵笑声,林宇也是在这个时候才知道,自己年幼时期完全就是大家口中的熊孩子,不仅喜欢调皮捣蛋,还做了很多让大人头痛的事情。不过在母亲的言语里,林宇所做的一切事情似乎都是可爱的,现在也变成了她心中一段又一段美好的回忆。

奶奶看上去气色不错,一点都不像大病初愈的样子,在每天服用药物控制血糖的情况下,她看上去和正常人并没有什么两样。只不过奶奶根据医生的嘱咐,要少吃多餐,每一顿只要不吃太多血糖就可以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所以奶奶在总食量不变的情况下,三顿饭变成了六顿,蔬菜水果之类也比以前吃得更多了。

这一天奶奶突然告诉林宇,她很想吃这个季节刚刚成熟的覆盆子,那是一种长得有点像草莓的野果,味道酸酸甜甜的,在农村随处可见。

看到奶奶居然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嘴馋了,林宇自然是要带着她一起去采摘野果了,奶奶的糖尿病本来就要多吃水果蔬菜,农村里面能够吃到的水果不多,这野生的覆盆子也算是其中一种。

覆盆子大多长在田埂或者是小溪的旁边,这对现在奶奶的体力还构不成压力,所以奶奶执意要跟着大孙子一起出去转一转。

林宇扶着奶奶一起走在田埂的小路上,偶尔便能看到一两颗鲜红的覆盆子出现在草丛中间,每当这个时候奶奶便会高兴地笑出声来,叫身旁的林宇赶快把覆盆子捡起来给她吃。

原生态的野果是不会沾上农药的,林宇自己小时候吃的野果也从来没有洗过,现在摘给奶奶吃,林宇还是放在手里吹了一下,想着能把果子里藏着的蚂蚁或者虫子吹走,之后才交给了奶奶。

奶奶每次都迫不及待的把覆盆子扔进嘴里,一边嚼着新鲜的野果,一边露出很是满足的表情。两个人走走停停,不知不觉就沿着小溪和田埂将大半个农村逛了一遍,林宇自己也吃了不少的覆盆子,奶奶则早就过足嘴瘾了。

就这样,林宇在家不知不觉休息了大半个月的时间,虽然过得并不充实,但每天也可以悠闲的自得其乐。他查看了几次手机上的死神游戏,上面并没有给他发布新的任务,但因为小白兔的任务完成,他获得了三百的经验和一千五的慰籍值。

每一个任务的慰藉值都在不断升高,这对林宇来说是一个好现象,或许以后自己就可以彻底不做外卖的兼职了,一心一意的当好这个死神。

不过林宇发现这一次的任务结束之后,死神游戏并没有给自己任何道具奖励,上一次的化形道具是一次性的,施加在小白兔身上之后就消失了。看到道具栏里面空空如也,林宇很想自己能够获得多一些有用的道具,毕竟化形在上一次的任务中给了自己巨大的帮助。

也不知道是不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一天晚上,林宇居然梦见了上一任的死神,她还是幻化成了舒曼云的模样,穿着那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她走到林宇的跟前说了一句,“你还记不记得,其实你早就已经死了,现在,做为死神的我要带你去魂界!”

她的话音刚落下,魂界之门便被瞬间打开了,林宇看到从另外一个世界透出的光亮,惊出了浑身的冷汗。虽然是在睡梦之中,林宇的意识还是清醒的,他知道自己的确早就已经死了,现在还在人间只不过是因为有了死神的身份,难道上一任死神再次出现,是要把自己的这个身份收回?这样一来,自己就真的要去魂界了。

想到这里,林宇一下子就惊醒了,他从床上瞬间坐起,梦境里的一切立即消失。林宇不禁暗自庆幸刚才只不过是一个梦,可是等他抬眼看向自己前方时,一个真实的白色身影就站在房间里。

第一百一十一章 邪恶的一面

林宇浑身颤抖了一下,额头上冒出了大片的汗珠,难道这是梦中梦?林宇有了这样的第一反应,他曾经遇到过醒了一次结果发现自己还在梦中的情况,所以现在看到的白色身影很有可能是自己还在做梦?

没想到站在床前的‘舒曼云’却率先开口说了一句,“你现在是清醒的,刚才那个梦,是我托给你的。”

真实的声音,清晰的场景,让林宇不得不相信上一任死神真的又来到了自己面前,那她在梦里说的话是什么意思,说我早就死了,现在要带我去魂界?

林宇的心脏下意识的收缩了一下,自己当了死神之后才知道,原来灵魂、魂界这类东西都是真的,当初自己确实死过一次了,在死神眼里自己的确就是一个不能继续留在人间的亡魂。

看到林宇警惕的眼神,‘舒曼云’的脸上露出了一个调皮的笑容,“别紧张,刚才我只不过是给你开了一个玩笑。”

林宇这才算是松了一口气,接着听‘舒曼云’继续说道,“根据我的观察,到目前为止你的任务都完成得很好,不管是爱情、亲情还是人宠之间的情缘,那些受伤的亡魂几乎都达到了百分之百的慰籍,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但是我今天的出现是要告诉你,做死神可不仅仅是慰籍亡魂而已,它还有另外,邪恶的一面。”

“邪恶的一面?”林宇有些意外的问了一句。

‘舒曼云’点了点头,“我曾经告诉过你,每一个人生来都有自己的命数,而这个命数就是由上一世的功德值决定的。功德值越高,这一世就越能够健康长寿。所以有些人会在大限到来的时候才寿终正寝,有些人会因为疾病而死于壮年,还有些人年纪轻轻并不受疾病的困扰,但阳寿用完之时,他们就会死于一些特殊的意外。”

对方的这番话让林宇一下子就想到了自己当初出车祸的场景,那个时候死神就告诉他自己的阳寿已尽了,“所以我前世是造了什么孽,才让我这一辈子只有不到二十岁的阳寿吗?”林宇自嘲的苦笑道。

“如果你听完我下面这段话,也许你的心里会更加好受一些,”‘舒曼云’不为所动的说道,“还有另外一类人并不能完全用尽这一世的阳寿,因为他们做了一些伤天害理,让他们折寿的事情,这些事每一件都会被记录下来,等到他们的阳寿折尽的时候,你就必须利用死神的权力,亲手杀死他们,并且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

“还要,亲手杀人?”最后这句话着实让林宇吃惊不小,他原本以为死神只需要把一个一个亡魂带去魂界就好了,没想到死神还有这样的一面,果然称得上邪恶二字。

“你也别太紧张了,毕竟这个世上还是好人占大多数,需要杀人的情况只是偶尔发生而已,更何况,”‘舒曼云’轻轻撩了撩自己的头发,用一种云淡风轻的语气说道,“更何况这些人本来就应该死了。”

‘舒曼云’注意观察了一下林宇的表情,试探性的问了一句,“知道了死神邪恶的这一面,你还能继续做下去吗?”

林宇陷入了一阵沉默当中,说实话,林宇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好先生,他也喜欢看一些重口味刺激的电视电影。比如最近正在追的美剧《权力的游戏》,里面很多情节都可以刷新普通人的三观,林宇同样也看得津津有味。他曾经也想过当一个死神是不是真的就这么简单,几个任务顺利做下来以后,林宇渐渐觉得有些没挑战性了。可是今晚,‘舒曼云’带来的这个挑战性未免又太大了一些,亲手杀死活生生的人类?林宇目前还很难想象这样的场景。

看到林宇脸上的犹豫,‘舒曼云’很适时地抛出了一个甜头,“当然,如果你能够克服心理障碍,坚持做下去,那么以后的好处还是很大的。比如,你不用担心自己的灵魂会被前任死神带走,还有一旦达到死神终极状态的话,你的能力将会强大到难以想象,而那时,你的灵魂也会超脱于轮回之外。”

自己的能力会变得非常强大,林宇是可以想象到的,他已经亲眼见到了自己面前的‘舒曼云’可以幻化成任何形象,还能对自己进行托梦,当然她应该还有很多能力是没有展现出来的,至于灵魂超脱轮回之外,这是否意味着...?

林宇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你的意思是没有世代轮回,拥有无穷无尽的阳寿?”

‘舒曼云’很自然的点了点头,“到那个时候,生死已经在你的掌控之中,你已经跳脱于生死之外,是主宰所有灵魂和亡魂真正的神...”

那一天晚上之后,林宇还是像往常一样待在家里过暑假,偶尔会陪父亲上山陪母亲去菜地,还会从山里带回一些奶奶喜欢吃的野果,没有人发现林宇有什么异样,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已经开始向终极死神之路进发了。

不得不说,死神终极状态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林宇已经经历了一次死亡,他能够切身体会到和人世间彻底诀别的痛苦,如果有一个超脱生死的机会摆在眼前,相信任何人都会选择抓住它。他现在所要做的就是完成所有死神游戏发布的任务,直到有一天自己达到了最高的死神等级,那将会是自己真正成神的时候!

至于死神邪恶的一面,林宇决定让自己慢慢去消化,至少‘舒曼云’明确的告诉他,死神所要杀的人足够人间的法律判处死刑了,所以自己也不需要有太大的负担,只要跨过自己心里的那一道坎。

为了让林宇另外一种形式的任务能够顺利完成,‘舒曼云’在死神游戏里面给了林宇一个宠物,名字叫做毒蜂。林宇看了一下关于这只宠物的解释,上面说明毒蜂的毒性对人类来说是致命的,任何一个人只要被它蛰过就会在三十分钟内死亡,目前人类的医学还无药可解。

用这只毒蜂杀人吗?林宇全神贯注的看着手机里面的死神游戏,这样的方式还是比用刀子划破对方的喉咙更让他容易接受多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红色任务

“小宇,你怎么一直在看手机,等下饭菜都凉了,”林宇的母亲发现自己儿子心不在焉,刚才奶奶跟他说话他都没有听到。

林宇这才猛地抬了一下头,他顺手夹了一片青菜放进嘴里,同时按了一下手机的锁屏键,开始和家人攀谈起来。

林宇刚才之所以会走神,除了在看自己新增的那只杀人宠物毒蜂,更加是因为他发现死神游戏上出现了一个新的任务,这个任务的感叹号是鲜红色的,似乎是为了彰显它与其他任务的不同。林宇点开一看,里面赫然写着一段话,“尊敬的死神大人,考验你的时候到了,在这一个任务里,你将需要亲手杀死一个逍遥法外的恶人,并让他在死亡的过程中体会到应有的痛苦,现在他的藏身之处就在...”

林宇没想到这么快就给自己发布了一个要杀人的任务,按照上一任死神的话说,这个世上还是好人居多,需要惩治恶人的情况只是占很少一部分,看来就像任务信息里面写的那样,这是上一任死神对自己有意的考验。

一想到马上要亲手去杀一个人,林宇的内心还是会不受控制的紧张,他一遍又一遍的看着那条任务信息,以至于都忘了自己还在饭桌上。

林宇收起了心中的忐忑不安,脸上露出了平常都会有的笑容,饭吃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问了母亲一句话,“妈,你觉得那些做了坏事却没有被抓起来的人,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吗?”

严丽珍虽然不明白儿子为什么会没来由的这么问话,但她还是想也没想就回答道,“我希望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就算那些人没有被抓起来,死后也肯定会下地狱的。”

现在的林宇内心还有些纠结,所以他想从母亲这里得到一些答案,尽管母亲不会讲什么大道理,但很多时候她简单的话语和思维却能让自己茅塞顿开。

“如果有这么一种存在,他能够掌握这些恶人的行踪,并且用自己的方式将这些恶人杀死,你觉得,这样做是对还是错?”林宇道出了他心中挣扎的一个问题。

严丽珍倒是捧着自己手里的碗笑了起来,“哪里会有这样的存在,如果有,那他就是神了。”

林宇嘴角也挤出了一丝笑容,“要是世界上真的有死神呢?”

严丽珍并没有把儿子的话当真,她觉得可能是这段时间儿子电视电影看多了,所以有了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不过看到林宇脸上认真的表情,严丽珍还是思考了一下回答道,“如果有死神惩治这些恶人,那么它就代表了正义,它会让更多无辜的人幸免于难。”

母亲的话让林宇一下子就变得轻松了,他发现这么简单的道理自己这个当局者却一直都没有弄明白,也许自己确实了结了一条生命,但同时也让更多的人免受恶人的残害,对于那些足以判死刑的人,自己并不需要抱着一颗怜悯之心。

这顿饭过后,林宇告知自己的父母,他要提前回学校了。严丽珍夫妇俩都疑惑的问了一句,“小宇,暑假不是才刚刚过了一半吗,你怎么这么快就要走了?”

林宇没办法告诉母亲,自己就是那个她口中代表了正义的死神,现在需要去另外一个地方,亲手杀死一个逍遥法外的恶人,林宇给的理由是,“下个学期就要开始考英语四级了,这个证书对以后找工作非常重要,我想,我想早点回去准备...”

看到儿子这么有上进心,严丽珍夫妇当然不能拖他的后腿了,“早点回去也好,反正在家没什么事情可以干,你也可以叫你的室友早点回来,大家一起学习,共同进步。”

听到这样的话,林宇好不容易装出来的认真表情差点就要破功了,把那两个室友叫回来,还能一起学习共同进步?一起游戏共同杀敌,恐怕才是真的。

“爸妈,我知道了,我已经买了今天晚上的火车票,反正那趟火车经常晚点,刚好晚上睡一觉第二天就到了,”林宇无奈的笑着说道。

做晚饭之前,林宇的父亲执意要把那只野兔杀了,算是让自己的儿子临走之前吃一顿好的。这一回,林宇说什么父亲都不同意继续养着了,本来野兔就已经成年了,刚抓回来的时候还胖乎乎的,在家里养了大半个月倒是瘦了一圈,林宇的父亲觉得再不吃掉就白白浪费了。

林宇也无法说出一个让父亲放弃吃它的理由,只好表面上答应了一句去把野兔从笼子里抓过来,结果却将笼子提到了房屋背后的山上,把野兔放归了大自然。

这一顿晚饭父亲显得很不开心,他就想不明白关在笼子里的野兔,林宇还能让它溜走,现在山上的野味可是越来越少了,这半年来他也就在山上抓回了这么一只野兔而已,本来可是一顿很好的下酒菜,结果...

林宇看到父亲的表情暗暗觉得有些好笑,他很能明白父亲想吃野味的心情,煮熟的鸭子却飞了这种感觉肯定不太好受,看着父亲一口一口的喝着闷酒,林宇觉得应该通过另外的方式补偿父亲一下。

“爸,你觉得茅台酒怎么样?”林宇一边吃着菜,一边问了一句。

父亲暗淡的眼神果然一下子就闪出了光亮,“茅台啊,那个味道我恐怕一辈子都忘不了,只可惜,上一次喝到茅台酒还是,还是...”林宇的父亲抬起了头,像是在思考距离现在到底过了多久,又像是在回味当初喝茅台的那种感觉。

林宇嘴角微微一笑,“要不,今年过年的时候,我带一瓶茅台酒回来给你喝吧。”

林宇的父亲瞬间睁大了眼睛,连忙摆着手说道,“这可不行,小宇,那种高档酒可不是我们这种人家能消费得起的,我听说好像一小瓶,就要一千多块钱呢。”

一千多的售价的确大大超出了父母能够承受的范围,这些钱放在农村可以买上好多生活必需品,就算自己到时候买回来了,恐怕父亲也不舍得真的喝下去。林宇只好又说了一个美丽的谎言,“我们老板说了,只要干得好,今年年底每个人都发一瓶茅台酒作为年终奖,爸你放心,我肯定不会拿自己的钱去买的...”

第一百一十三章 恶行

晚上,林宇拿着行李箱坐上了一趟火车,不过火车显然不是开往羊城的,他要去的是隔壁省份一个不知名的四线城市,根据死神游戏提供的信息,那个犯下大罪的人就藏匿在那里。

车厢里的旅客脸上都有些疲惫之色,他们大多数是从始发站坐过来的,已经经历了一天一夜的折磨,所以基本上都是低着头或者趴在餐台上,陷入了自己的梦乡当中。

和这些人恰恰相反的是,坐在靠窗位置的林宇显得特别精神抖擞,他的一双眼睛闪烁出锐利的光泽,浑身透露出一股不寒而栗的气息。

这和平常的林宇很不一样,就连林宇也不知道自己居然可以进入角色这么快,是因为听了母亲白天说的话,还是因为自己内心本身也有着邪恶的一面?

林宇没有去细想,他已经查看过了那个恶人的身份,就像上一任死神所说的,他犯下的每一个罪孽都被记录在案,死神游戏列出了一个长长的清单,每一个罪行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都清清楚楚的显示在上面。

林宇从头到尾都浏览了一遍,他需要确认自己将要杀的人是不是真的足以判死刑,当他看到最后一条,“因为拐卖儿童,导致一个七岁的小女孩死于车祸,女孩的小名叫做,小白兔...”,林宇的眼睛里闪烁出了愤怒的红光。

原来他就是那个人贩子,没想到现在仍然还逍遥法外!林宇将自己的手机锁上了,他觉得没有必要再继续看下去了,小白兔乖巧的样子此时还历历在目,小白兔母亲在墓碑前心碎的模样仍然让林宇记忆犹新,他觉得这个人贩子死一百次都不够。

火车依旧在以一百多公里的时速开着,窗外一片漆黑看不清外面的景色,林宇现在的心情非常平静,波澜不惊,在知道对方犯下的罪行之后,林宇的内心已经不再有任何挣扎了。

就像母亲说的那句简单的话语,好人要有好报,恶人要有恶报,既然人间的法律还不能将他制裁,那么自己这个死神就应该替天下人出手了。

短短三个多小时,林宇便到达了他要去的目的地,出了火车站之后,他直接打了一辆的士来到一家破旧的旅馆前。按照死神游戏给出的地址,那个人贩子就躲在这家旅馆当中。

林宇下了车,抬头看了看自己面前的旅馆,虽然上面挂着一个招牌,但其中好几个字都不亮灯了,所谓的旅馆也不过是一栋自建的居民楼改造的,光从表面上看,就知道这家旅馆经营的很不正规。

也许就是因为这样,人贩子才可以在这里落脚吧,林宇很自然的闪过一个念想,他看了一下四下无人,便戴上自己的死神之帽,飘进了那一个特定的房间。

“别担心了,我在这里好好的,那些人肯定找不到我,”林宇刚进入房间便听到了一个粗重男人的声音,“以后别打电话了,小心被监听,等这阵风头过去了,我再去捞一票大的。”

男人拿着电话肆意的笑了起来,让人很不爽的笑声给林宇增添了许多的反感。还想再捞一票大的?林宇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今天晚上以后,这个人就会从世上消失了。

“你叫吕宏,是吧?很不幸,你的阳寿已经到了,”林宇摘下自己的死神之帽,站在对方的背后说道。

吕宏就是这个人贩子的名字,他刚刚挂断电话,就听到有人在背后叫自己,不由得浑身打了一个寒颤。吕宏猛地一回头,发现一个年轻人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自己的房间里,“你,你是怎么进来的?”犯下过无数罪行的吕宏可谓是狗胆包天,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被一个毛头小子吓了一跳,自己也竟然一点都没有注意到对方是怎么进来的。作为一个在刀口上舔血的罪犯,这可不是什么好的现象。

“这个你不需要知道,”林宇淡淡的说了一句,“如果刚才你没有听明白的话,那我就用另外一种方式告诉你,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吕宏上下打量了一番林宇,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毛没长几根,口气倒是不小,就凭你也敢说这样的话,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

林宇看清楚了对方的样子,发现从五官上根本无法分辨对方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眉眼和神态跟正常人完全没什么两样,硬要说可能是气质更加猥琐一点,表情更加凶悍一些。怪不得单纯的小白兔会上了他的当,小孩子就更加看不出来他是个坏人了。

“你从十二岁就开始偷东西,十八岁的时候*****了一个同村的已婚妇女,后来骗家人说是去大城市里打工,结果却在马路上专门抢劫别人佩戴的首饰,其中有一个年轻女孩的耳朵直接被你扯下了一块肉,最近几年开始做起了人贩子的生意,每完成一单便可以获得几万块不等的报酬,但就在两个月以前,你因为躲避警察的追捕而将面包车开进了一条江里,你说我讲的对不对?”林宇眼皮也不抬的说道。

吕宏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他不知道眼前这个年轻人到底是什么来头,居然对自己做过的那些事情都了如指掌,恐怕就连警察都没办法调查的这么清楚,吕宏心中升起了一股怪异的感觉,这个年轻人好像是来索命的黑白无常。

“那,那又怎样,”吕宏还是很快就压抑住自己的害怕情绪,毕竟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就算是几辆警车围着自己都有办法逃走,一个狂妄自大的年轻人又算得了什么?

“你以为,你是什么所谓正义的使者吗?”吕宏脸上露出了不屑的笑容,“因为我犯了这么多罪,所以要为民除害?哈哈哈,年轻人,你是英雄片看多了吧,你这样的体格,我一只手掌就能把你捏死。”吕宏再次放肆的笑出声来,不管对方是什么来头,他认为自己没什么好怕的,一对一的单挑没几个人能够打得过他,更何况他的床头还藏着一把锋利无比的尖刀。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一半海水一半火焰

林宇没有理会对方那些无脑的叫嚣话语,不过既然给对方判了死刑,就应该让他死个明白。“你的阳寿本来还有五十年,但这一世你造孽太多,所有的阳寿已经都被你折尽了,所以今天,我是来替天行道的。”林宇尽量想让自己说的话符合自己死神的身份,不过最后替天行道四个字好像有点口水,因为在很多电视电影里面都被一些大侠或者道士用烂了,不过一时之间他也想不到更好的词语。

“替天行道?”吕宏笑得更加狂妄了,他自认的确做过很多缺德的事情,但从来就不相信什么折寿报应一说,否则他干坏事的时候也不会那么的心安理得,如果真的冥冥之中有一种天注定的报应,那这个社会还需要警察做什么?

吕宏觉得自己恐怕碰上了这辈子最好笑的事情,一个毛头小子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了自己的房间,然后说要替天行道,他只能判定,这个人要么是脑子进水了,要么就是神经病。吕宏先前所有的害怕都消失了,他一只手捧着自己的肚子,似乎笑得有点抽筋,一边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年轻人,看来我低估你的想象力了,难道你认为你自己,是神?”

林宇一直在冷眼旁观,他觉得没有必要再和对方说下去了,对于一个足以判死刑的人,自己对他已经有了足够的仁慈。他拿出手机,点开了死神游戏,宠物栏里面有一只不久前获得的宠物,毒蜂。

毒蜂就在林宇的身前飞了出来,它浑身的色彩艳丽,鲜红色和黑色的花纹一圈一圈的交错在身上,个头也比一般的蜂类大了不少,体长和成人的中指相当。

安静的房间里突然出现这么一个东西,是很难不被人注意到的,吕宏也是在第一时间就看到了那只毒蜂朝着自己飞了过来,他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僵住了,那个毛头小子身上怎么还有这种东西,这是马蜂,黄蜂还是...?

吕宏很快就否定了自己所有的猜测,当那个嗡嗡嗡的声音离自己越来越近的时候,吕宏也更加看清了对方的样子,鲜艳的色泽和凶悍的体型,绝对不是自己见过的任何一种蜂类。

吕宏后知后觉的退了两步,他发现这种不知名的蜂身上的花纹太漂亮了,精美的就像某种巧夺天工的艺术品。可他也是知道,大自然的东西长得越美丽它的危险性就越大,比如毒蛇的花纹越是鲜艳就代表它的毒性越强,相同道理的还有蜘蛛、蜥蜴,或者是蜂?

吕宏没想到自己的对手并不是眼前的年轻人,而是这样一个不知名的物种,显然在这种东西面前,自己的搏斗技巧,哪怕是那一把藏在枕头底下的尖刀都是用不上的。

林宇第一次知道原来驾驭自己的宠物是这种感觉,他放出去的毒蜂似乎跟自己的意念有某种联系,只要林宇在脑海里下达命令,毒蜂便会完全按照他的指令行动。看到不断往后退的吕宏,林宇觉得没有必要再继续浪费时间了,他的眼睛里射出了两道凌厉的视线,心中暗暗说了一个字,“杀!”

毒蜂不再是在吕宏的面前晃来晃去,它突然猛地一个俯冲,尾部的蜂针一下子就蛰在了吕宏的脑门上。

吕宏有种被电流袭过全身的感觉,无处不在的麻木感让他的四肢失去了知觉,他的身体在被蛰之后很快慢慢的倒了下去。

吕宏瞪大了自己的一双眼睛,脸部在一种可见的速度中变成了青紫之色,白色的泡沫不断从他的嘴里冒了出来。

吕宏此时的意识还是清醒的,他终于知道那只蜂的毒性可能比毒蛇还要猛烈得多,不过现在一切已经无法挽回,他现在连一个手指头都动不了。

林宇慢慢走到了吕宏的身边,以一种俯视的姿态看着地上罪大恶极之人,现在回答你刚才那句话,“我的确是神,是掌管生死的死神。”

吕宏的眼神先是惊讶,接着很快变成了一种乞求,他很后悔刚才对那位年轻人的嘲笑,在事实面前,吕宏不得不相信对方的身份。只有死神能够悄无声息的出现在自己的房间,只有死神能够放出一只夺命的毒蜂,也只有死神会说出阳寿已尽要替天行道的话。

吕宏所有的哀求都写在了眼睛里,他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承受越来越大的痛苦,也许是毒性正在发作的原因,他能感受到一阵又一阵真实的切肤之痛。吕宏不期待自己能够得到死神的饶恕,毕竟就像刚才他所说的,自己犯下的罪行太多,所有的阳寿都已经折尽了。他只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好死,哪怕是对方用自己藏着的那把尖刀,捅死自己也行。

吕宏的想法是可以被林宇听到的,但他只是淡淡地告诉了对方一个事实,“毒性的发作将会持续半个小时,你必须忍受完这半个小时的折磨才会死去,现在,才刚刚过了五分钟...”

邪恶的任务,并不是把该杀的人杀死就了事,林宇看到死神游戏里面明确告诉他,必须让死者忍受相应的痛苦才能死去,这是对他们所犯下罪行应有的惩罚。

好人受伤的灵魂需要慰藉,恶人邪恶的灵魂需要惩治,林宇这才明白,一半海水一半火焰才是死神完全的属性。看着倒地的吕宏,林宇心中的大石算是放下了,虽然是第一次接受邪恶任务,但林宇发现执行起来并没有想象中困难,自己以神的姿态看着对方的时候,心中甚至还有一丝爽快的感觉...

林宇重新戴上了死神之帽,身形瞬间就从旅馆的房间里消失了,他脚下轻轻一蹬,从紧闭的窗户里越了出去。

所有的一切都被吕宏看在了眼里,在这一刻,他的确百分之百相信对方就是死神了,只不过自己看到的景象无法再告诉任何一个人,他只能将眼球瞪得快要凸出眼眶,同时忍受着身体上下越来越剧烈的痛苦...

第一百一十五章 反方向的钟

做完这个任务之后,林宇直接返回到了羊城大学。他试着真的去背了几天英语四级的单词,好不容易从字母A背到字母B的时候,林宇偶尔翻开单词表的第一页发现,那些已经背过的单词又已经全都忘光了。

林宇索性放弃了要用功读书的想法,他感觉对自己来说还是送外**较靠谱一些,至于英语四级到底能不能考过就只能听天由命了,反正那种考试不是大部分都是选择题吗?

因为惩罚吕宏的任务顺利完成,林宇的死神等级从LV2提升到了LV3,他发现自己的技能树上多了一个新的能力,反方向的钟。

这个名字听上去有点类似于一种道具,就像自己已经获得的死神之帽,它也的确出现在自己的道具栏里面,不知道为什么会被归类成了死神的能力。

后来林宇仔细琢磨了一番,他发现所谓反方向的钟虽然看起来很像市面上可以买到的闹钟,但它其实的确代表了一种能力,而且这种能力还颇为强大。死神游戏提供的解释信息是,反方向的钟,意味着死神可以让时空倒转,指定亡魂回到过去发生的某一个时间点,而且可以无限次的使用。

林宇看完之后不得不感叹了一番,死神LV3的能力果然又强大了许多,居然可以让死去的灵魂回到过去,这恐怕是任何一个亡魂都想实现的愿望。

不过林宇也很快想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疑问,让亡魂回到过去重来一次,他是否可以用某些手段避免自己不再死亡呢?

这个问题在死神游戏那里得到了回答,死神游戏告诉他,回到过去的灵魂不能改变社会的历史进程,也无法修改自己的命运,一旦亡魂在过去做出了类似的举动,施加在他身上反方向钟的能力将会立即消失。之后,死神游戏又补充了一句,其实亡魂要在过去改变历史也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它的样子只能被心中所想的那一个人看到...

虽然获得了新的能力,但林宇心中还是有很大的遗憾,因为他发现自己那只宠物毒蜂,在杀死吕宏的那一天晚上就已经消失了。

对此死神游戏也给出了一个合理的解释,“任何一种蜂类,当它失去自己的蜂针时,自己也会死亡,死神大人的毒蜂也不例外。”

“那就是说,这个战斗宠物也是一次性的?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呢...”林宇在对话框里追悔莫及地回了一句。

但死神游戏的回复更让他无语,“这不是人类都知道的常识吗,我以为,既然是常识,就不需要明说了...”

那一刻,林宇恨不得把自己的手机砸在地上,以发泄心中的气愤,自己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杀伤性的武器,连它的样子都还没怎么看清楚,居然这么快就被自己消耗掉了,要是下一次再接到杀人任务,难道要赤手空拳的上场?

可是事已至此,林宇也没有办法再挽回了,仔细想想,那天晚上的情形要是自己不放出毒蜂,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让吕宏死亡,所以就算再来一次也只是相同的结果。林宇只能在心里期待着,等到下一个杀人任务到来以前,自己可以获得其他具有杀伤力的武器或者是能力。

在羊城大学,林宇的生活似乎又回归到了以前的状态,每天早起接单送外卖,到了晚上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宿舍。没有人能从外表上看出他的身份,更加不会有人知道,这个看上去年纪轻轻的小伙子居然在不久之前刚杀了一个人。

由于早早的回到大学,又每天在宿舍楼早出晚归,一来二去的宿管阿姨都认识他了。了解到林宇早回来是为了送外卖赚学费之后,宿管阿姨每次见到他都露出了慈母般的微笑,还当面夸赞林宇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孩子...

对此林宇也只好露出了谦虚的笑容,尽量表现出一个好学上进的好学生形象,因为这个形象和自己死神的身份实在差距太大了,如果自己维护的越好,就越能够将另外一种身份永远的隐藏下去。

林宇本以为自己可能要一个人待到下学期开学,可是才刚刚过了一个礼拜,许飞航居然就提着一个行李箱出现在了宿舍门口。他看到林宇提早回来一点都不意外,因为往年的假期林宇通常都是第一个回到大学的。

“许飞航,你回来这么早干嘛?”林宇脸上算是有些惊喜,因为这样一来总算是有一个可以说话的人了。不过许飞航的家里是小康水平,他根本不需要像自己一样提前来羊城做兼职,不知道这一次为什么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下个学期就要考英语四级了,我,我是提前来复习的...”许飞航吞吞吐吐的说了一句。

林宇脸上呵呵一笑,“这个理由你用来骗你爸妈还可以,骗我就算了,你肯定是家里管的严,想早点回来打游戏吧?”

许飞航连着点了几下头,脸上表现的不能再同意了,“在家里不到十二点就要上床睡觉,早上八点多就要起来吃早饭,我实在是受不了了,还是在学校自由一点...”

林宇投去了一个很是理解的眼神,又闲聊了几句之后,便出门送自己的外卖去了。

许飞航打开自己的行李箱,把里面的物品一件一件地放出来,等他意识到林宇已经走远的时候,他的眼神很快瞥向了林宇床位的方向。

其实许飞航这次早回来,既不是为了复习英语四级,也不是为了打游戏,而是想趁其他室友不在的时候,搞清楚林宇真正的身份。

现在林宇一走,整个宿舍就只剩下许飞航一个人了,他很快停止了自己手上的动作,又打开宿舍门朝过道处看了一眼,确认林宇没有半路折返,才又谨慎地将宿舍门反锁上。

许飞航走到了林宇床铺的位置,一双眼睛不断在桌面、书架、和床上搜寻着,一分钟之后,许飞航发现自己并没有看到记忆中的那个东西,心中暗自嘀咕了一句,“他把那頂圆形的帽子藏到哪里去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好奇心

回去之前,许飞航就把美剧《英雄》看完了,后来又看了另外一部《4400》,还有各种各样关于特异功能的电影,比如《蝙蝠侠》、《蜘蛛侠》、各种带侠的英雄电影...

看得越多,许飞航就对林宇的身份有越大的好奇心,他感觉自己的这一名室友应该也是有了某一个奇遇之后,就具备了常人没有的能力。因为在许飞航的印象里,林宇以前并不是会经常晚归的类型,他行为的异常也就发生在这几个月的时间。

如果自己推测准确的话,许飞航觉得自己没必要对林宇有过多的惧怕,因为他在得到超能力之前本性还是很不错的,所以应该不会凭借自己的能力去干坏事或者加害自己。

有了这样的想法,许飞航就再也坐不住了,想象一下自己的室友居然是电影里面刻画的那种英雄人物,无论是谁都想对这个特殊的身份了解多一些,而且这个了解的过程最好在没有其他人打扰的情况下。

在许飞航的印象里,林宇的能力和他头上戴着的那顶帽子有很大的关系,他就是戴上帽子之后身体才可以变成隐形的状态,所以许飞航决定先从那一顶帽子身上下手。

在目光可及的视野范围内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许飞航稍微犹豫了一下,紧接着将自己的手掌按在了抽屉的把手上,均匀的用力当中,林宇书桌的第一个抽屉被许飞航打开了。

那么重要的东西,林宇肯定不会随便放在外面的,许飞航心里闪过这样一个念想,他小心地检查着林宇抽屉里的每一样东西,并且尽量不留下被自己翻动过的痕迹。

但二十分钟过去,许飞航发现自己一无所获,他不仅把林宇所有的抽屉都翻了一遍,还爬到他的床铺上,掀开了没有叠好的被子,就连枕头和床褥之下都被他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番,但这些地方都没有发现那顶圆形的帽子。

现在没看过的地方只剩下一个了,林宇的衣柜。许飞航刚才试着拉了一下,发现衣柜是锁上的,这就让他更加觉得帽子可能就被锁在衣柜里。

许飞航虽然有很想把锁撬开的冲动,但同时他也意识到这样的后果可能自己无法承担,因为就算帽子在衣柜里面,自己或许也不具备使用它的能力,到头来反而被林宇发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自己的处境将会变得极为被动。要是帽子还不在衣柜里,自己这么做就更加得不偿失了,现在整个宿舍就只有自己和林宇回来了,林宇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谁把他衣柜的锁撬开了,到时候自己根本没有办法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再三权衡之下,许飞航决定还是从长计议,反正距离开学还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他就不相信林宇每天都可以做到密不透风,总会有他露出破绽的时候。

头几天,林宇和许飞航都‘相安无事’的相处着,在林宇的眼里,许飞航又回到了过去的老样子。他不再成天看着那些讲特异功能的美剧了,而是非常正常的打起了那一款对战游戏,只要准备好足够的泡面,他就可以一直坐在自己的电脑前不说话、不洗澡、不睡觉。林宇每天出门的时候,看到许飞航是光着膀子坐在电脑前面,整整一天过去,晚上回来看到他还是那个样子,就仿佛时间在他身上是静止的。

林宇自然不会想到,这几天自己的东西已经都被许飞航翻过了,只剩下衣柜算是最后一个安全的堡垒。但事实上,林宇每次出门的时候都会把死神之帽随身带着,以方便随时接收死神游戏发布的任务,只有在晚上回到了宿舍,林宇才会悄悄的把死神之帽锁进衣柜里,这样一来自己才可以安安心心的睡觉。

林宇像往常一样早出晚归,赚着每天大概一百块的兼职收入,而许飞航则是一直按捺住自己焦躁的内心,等待着那个让他可以一探究竟的机会…

五天以后,这个机会终于来临了。

这天晚上许飞航发现时间已经不知不觉过了零点钟,而林宇居然还没有回来。虽然是暑假期间,但羊城大学的宿舍楼还是有管制的,一方面是防止其他外人进入,另外一方面也确实有越来越多的学生回到学校了。

所以每当零点过后,宿管阿姨还是会习惯性地锁上玻璃门,只不过这种时候要是有学生晚归,她们大都还是会放学生进去。不过许飞航知道,林宇是一定不会向宿管阿姨求情的。

许飞航意识到今晚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他立即退出了自己的游戏,就算这一局才刚刚打到了一半。许飞航毫不犹豫地从自己的座位上站了起来,他随便拿了一件短袖套在自己身上,然后一阵风似的冲到了宿舍楼的下面。

宿舍大楼门口处,宿管阿姨正好准备关门,许飞航赶忙朝着她叫了一句,“阿姨,麻烦等一下,我,我还要出去一趟。”

“这么晚还要出去?”宿管阿姨脸上明显有一些不爽的神色。

“是啊,有点事,需要出去办一下,”许飞航只好赔了一个笑脸说道。

“还能有什么事,是约了人去外面网吧组队打游戏吧?”宿管阿姨早就对男大学生的行径了如指掌了,“反正现在是暑假,我也不管你们那么多了,出去之后今晚就别回来了。”

许飞航只好尴尬的点了点头,他走到了宿舍楼外,又转了一个弯之后,才用微信故意给林宇发了一条信息,“你怎么还没回来?宿舍楼都要关门了。”

林宇今天晚归并不是接到了新的死神任务,而是在他准备回来的时候又有了一个夜宵订单,所以才导致最后一单送完时间已经过了零点。林宇自然是不会担心宿舍楼关门这种事情,看到许飞航发来的信息,当下也没有在意,只是随便回复了一句,“不小心回来晚了,关了门也没关系,我给宿管阿姨带点烧烤回去就行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见证奇迹

许飞航的反应也很快,他立即在微信上写了一句话,“我还以为你今晚在网吧包夜呢,搞得我现在也跑出来了,今天晚上我就不回去了。”

林宇看到这句话还是觉得有些奇怪,毕竟自己很少有在外面包夜的经历,不过当下也没有多想,回了一句“知道了”,便把手机重新揣回了兜里。

许飞航在另外一栋男生宿舍楼的墙角处蹲了下来,这个位置刚好路灯的光线照不到,许飞航认为自己躲在这里一定不会被林宇发现。

还想用买烧烤的话糊弄我吗?许飞航在心里暗自说了一句,他默默点开了手机上的相机图标,将摄像头对准了自己那一栋宿舍楼大门的方向...

林宇回到大学校园的时候已经是夜深人静,清冷的月光照在自己前进的小路上,显得有些凄凉。经过这些天的全职送外卖,林宇充分体会到了赚钱的不容易,特别是在炎热酷暑之下,自己得到的每一分钱都可以说是用一滴一滴汗水换来的。可就算如此,自己每个月也只能拿到屈指可数的工资,和下个学期将要缴的几千块学费以及奶奶每月的药费支出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林宇唯一能看到自己赚更多钱的希望就在死神游戏上了,小白兔的任务给他带来了一千五百元人民币的收入,而且目前来看,这个数值一直呈上升的态势。只可惜的是,杀人任务并没有慰藉值这一项,因为它本身就没有对灵魂产生慰籍的效果,所以最后一个任务林宇只是获得了经验值而已。

达到了第三等级的话,任务的慰藉值应该会继续提高吧?林宇一边走回自己的宿舍,一边在心里憧憬着。尽管他越来越觉得死神本身的工作就很有意义,但林宇毕竟还有另外一个普通人的身份,他需要每天的日常开销,还要交每年几千块的学费,现在身上还多了一个供养奶奶的责任,林宇有这样的私心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和送外卖相比,通过完成任务获得金钱的途径显然要轻松快捷的多,所以林宇这几天一直在等待死神游戏发布新的任务给自己。只可惜的是,就在刚刚林宇又查看了一遍,死神游戏的任务栏那里仍然没有出现新的感叹号。

不知不觉,林宇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宿舍楼的大门口,他想起了许飞航问过自己的那句话,心中不禁闪过一个念想,许飞航不会真的相信自己是通过买烧烤才可以进宿舍楼的吧?

林宇觉得这是自己留下了一个破绽,不管是许飞航还是周光华,他们都有晚归没办法进入宿舍楼的经历,要是有那么一次,他们真的买了烧烤回来贿赂宿管阿姨,这两个室友就会发现自己一直以来都是在骗他们而已。

林宇心中突然有了一些不安,感觉这会成为自己身份暴露的一个导火索,可是谎话已经说出口,他也没办法再改变什么了。当下只能甩了甩脑袋,把里面的胡思乱想暂时都抛之脑后。

林宇下意识地朝四处看了一眼,宿舍楼下根本就没有任何人影,到处都是一片静悄悄的,林宇心安理得地掏出了自己的死神之帽,将它顺手戴在了自己的头上...

林宇像往常一样,毫无阻碍的穿过了宿舍楼的大门,宿管阿姨已经靠在她的小桌板上睡着了,林宇经过她身边的时候甚至还露出了一个自得的笑容。

只不过林宇不知道的是,就在几秒钟之前,他所有这一系列动作都被一个人用手机拍摄下来了,这个人就是林宇的室友,许飞航。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许飞航也算是很有耐心,他在那个角落里蹲坐了长达半个小时之久,直到双腿都发麻了,身上也被蚊子咬了好几个包,他也仍然咬牙坚持了下来。

许飞航始终觉得自己和一个英雄人物相处还是有危险的,说不定哪天对方不高兴了,他伸出一个手指就把自己捏死了。所以许飞航决定要给自己增加一些筹码,比如研究一下他那顶神奇的帽子,或者拍下一段林宇身形消失的影像。

如此一来,就算哪天自己的行为被林宇发现了,他还可以告诉对方,“我已经把你的秘密拍下来了,如果能够相安无事的相处下去,这个秘密我可以帮你保留下去。”

终于,许飞航等到了林宇的出现,他的手上理所当然的没有提着烧烤的盒子,许飞航的心脏一下子就砰砰急速跳动起来,他将手机摄像头对准了林宇的背影,等待着见证奇迹的那一刻。

许飞航发现这可能是自己这一辈子最紧张的时候,哪怕高考他都没有这么紧张过,因为高考考卷上出现的东西他已经学了十几年了,永远都是那么的枯燥乏味,而接下来即将出现的那一幕,将颠覆自己所有的世界观。

透过自己的手机屏幕看着林宇,许飞航发现比直接用肉眼去看反而更加清晰,因为手机摄像头本身就有一个放大的效果。许飞航眼睁睁地看着林宇的身形在玻璃门前停了下来,但他并没有立即掏出那顶圆形的帽子,仅仅是静静的站在那里而已。

许飞航有些着急了,难道自己以前看到的那个人不是林宇?这个想法让他的背脊有了一股寒意,如果具有特异功能的另有人在,而且还经常出入自己住的这栋宿舍楼,许飞航觉得那会更加恐怖。

他按捺住自己的心神,耐心的等待了几秒钟,前方的林宇果然还是有了下一步的动作,他谨慎地朝四处看了一眼,甚至有一个回眸看向了许飞航所在的角落。

隔着屏幕的视线交汇,让许飞航在那一瞬间心跳暂停了,端着的手机也差点要从手掌里掉下来,他感觉自己似乎被林宇看到了!

许飞航充分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贼心虚,额头上一下子就冒出了豆大的汗珠,好在这个眼神只是短短一瞬间而已,林宇很快就将自己的身形重新转了回去。

许飞航大大的松了一口气,接着,他看到那顶记忆中的帽子果然出现了。许飞航激动地咽下了一口口水,就在他做这个动作的同时,许飞航发现手机屏幕上的林宇已经消失...

第一百一十八章 新闻

这天晚上,许飞航虽然身在网吧,周围也充斥着一股熟悉的战斗声响,但许飞航却半点打游戏的兴致都没有,他面前的电脑尽管已经打开了游戏界面,可是却一直停留在登陆的那一步。

许飞航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的手机,上面不断重复播放着自己刚刚拍下的视频,虽然这是第二次许飞航看到林宇的身形消失,但心中的震撼却不亚于第一次所见。

如果放在网上,别人也不会相信吧?许飞航默默的想着,因为现在的电脑技术实在太发达了,就算普通人也可以制作出一些类似于真实发生的特效,自己这个视频就算被别人看到,也肯定会认为是经过了特效处理。

不过许飞航本身也没有要把它公布的打算,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林宇的特殊身份也没有什么不好的,说不定有一天,他还能够帮助自己做一些自己永远也没办法办到的事情。

许飞航此时的心情是复杂的,那一个短短几分钟的视频似乎成了天底下最有趣的东西,许飞航不断的盯着林宇的一举一动,他是如何拿出了那顶圆形的帽子,又是如何戴在了自己的头上,与此同时,他的身体是怎么在同一时间消失的。

看了许久,许飞航更加确定,林宇的特殊能力一定和那顶帽子有关,于是更加坚定了自己心中的想法,一定要找一个机会,把那顶黑色的圆形帽子找出来戴在自己头上试一试,自己的身体会不会也像林宇一样消失?

就在许飞航想得出神的时候,他登陆的聊天软件突然弹出了一个网页新闻,上面写着一个很耸动性的标题,“三流旅馆发生命案,凶手居然是一只已经灭绝的毒蜂?”

这个新闻成功引起了许飞航的兴趣,他顺手点开一看,新闻内容大致写着,在一个不知名的三、四线城市,发生了一起让科学家都无法解释的命案,时间就在距离现在的两个星期以前,地点是一家并不合规的居民自建旅馆。

本来发生命案并不算什么稀奇的事情,只是当地的警察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一只长相奇特的蜂,根据死者的伤口和死亡的迹象,警察已经可以充分判定,死者就是被那只毒蜂蜇死的。可是,就连负责办案的警察都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毒性这么强的蜂,一般来说,人类不管是被哪种蜂类蜇了,最多也不过是肿起一个包而已,怎么可能导致人类毒发身亡呢?

于是警察便把这只毒蜂交给了当地的专家鉴定,鉴定结果更加大出所有人的意料,因为经过专家们的仔细辨认,得出的一致结果居然是,这种毒蜂早在数百年以前就已经灭绝了,现在不可能还存活在地球上。

至于毒蜂为什么会从数百年以前穿越到现在,还杀死了一个人类,专家也没办法给出合理的解释。不过新闻的结尾有一段话还算是大快人心,因为经过警察局的调查,他们发现死者是一名在逃的罪犯,身上背负的罪名多达十四条,一旦被抓回来就可以直接判死刑,现在这只毒蜂倒是为民除害了。

一只已经灭绝的毒蜂杀死了一个在逃的罪犯?许飞航看完这条新闻之后,总觉得哪里有些怪怪的,因为从概率上讲,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性无异于火星撞地球。要说背后没有一个人在操纵,许飞航还真的很难相信,可是又有谁能够指使一只已经灭绝的毒蜂呢?

许飞航无解的摇了摇头,当他把注意力重新从电脑屏幕上移到自己手机的时候,许飞航又看到了自己手机上那个还没有点开的视频,画面定格在了林宇刚刚出现在宿舍大楼底下的那一刹那。

许飞航突然心里冒出了一阵冷汗,难道,自己刚才看到的那个新闻是林宇做的?!

既然林宇能够让自己的身体消失,这种超自然能力自然也能够用在毒蜂身上,而且从时间上来看,命案发生的时间点在两个星期以前,那个时候林宇刚好还在家里休暑假,他完全有时间跑到另外一个城市去做那件事...

……

一直等到快开学的时候,林宇终于接到了新的死神任务,他第一时间就查看了这个任务的慰藉值,一千八的数字让他的一颗心放了下来。既然有慰藉值就不会是杀人任务,而且金额也在如林宇所料的稳步增长,从上一个一千五变成了现在的一千八。

要是及时的完成这一个任务,自己在暑假期间就可以获得三千多块的收入,再加上这段时间以来的全职送外卖,自己下个学期的学费差不多就可以覆盖了。

林宇的嘴角出现了一丝微微的笑意,他现在已经丝毫不担心自己有无法完成任务的可能,毕竟人都杀过一次了,相比之下慰藉灵魂就显得轻松了不少,大不了也就可能是多花一点时间而已。更何况现在的林宇还有一个更加宏大的目标,就是要达到死神的终极状态,到那个时候他才是真正掌管生死命运的神。

所以不论是现实还是未来,林宇都希望自己能够尽可能多的接到死神任务,让自己早一天体会到那种无比强大的感觉和灵魂超然的状态。

林宇把手上接到的外卖单都送完之后就赶往了任务地点,那是一片望海的沙滩,有一个男生的背影坐在了沙滩的边缘。他把自己的双脚伸进了海水里,可是不论海水怎么冲刷,也无法让他的身体浸湿任何一丁点。

此时的夜幕早已降临,男生抬头看着上方的星空,很长时间都一动不动,脸上的表情很镇静,似乎并没有什么情绪的变化。

林宇默默观察了一会儿,他发现这个男生虽然刚死不久,但好像没有过多的悲伤,要把他带往魂界应该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今天的夜空很漂亮吧,难得在羊城也能看到这么多的星星,”林宇走到男生的身旁轻声说了一句。

第一百一十九章 星空

听到有人说话,一开始男生并没有在意,因为他觉得那句话肯定不是对自己说的。男生还清楚地记得自己是怎么死的,现在已经没有人类能够看得见他了。不过当他回头,发现林宇的一双眼睛正在直视着自己的时候,男生的身体还是猛地颤抖了一下,“你,你是在跟我说话?”

林宇在男生的身旁也坐了下来,他抬头看向繁星密布的天空,突然想起了在芬兰看极光的那一天晚上,同样是晴朗的夜空和浩瀚的宇宙,其实不管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每个人都身处在相同的一片夜空之下。

林宇默默的点了点头,“我能看见你,而且能够和你正常的对话。”

男生的眼神里充满了惊异,接着脑袋里突然蹦出了一个看过的漫画人物,“难道,你就是传说中的死神?”

跟年轻人对话果然更加容易沟通的多,林宇发现对方也就二十四、五岁的年纪,比起小白兔和夫人更加能够接受死神的存在,现在自己不需要表明身份,对方就已经猜测出来了。

“没错,我就是死神,不过跟传说中的不太一样,”林宇脸上笑了笑说道。

得到了对方的确认,男生脸上突然出现了一种崇敬的神色,“《死神》那部漫画我追了很久,幸好在我死之前完结了,不过活着的时候我也从来没有想过死神会真的存在,没想到,没想到...”

被人崇拜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林宇也没有想过自己居然会碰上一个死神粉,这样一来,事情就似乎变得更加好办了。

“你说的那部漫画我还真没看过,另外一部《火影忍者》倒是不错的,不过后来也有点烂尾了,”林宇耐着性子跟对方拉了几句‘家常’,之后直奔主题的说了一句,“既然你已经死了,就不能继续留在人间了,我必须把你带到一个叫做魂界的地方,在那里你可以等待生命的轮回。”

男生听到这句话,眼神居然亮起来了,“原来还有魂界,我对这个世界知道的真是太少了。不过,现在就要离开人间吗?”

话音落下,男生再次抬头看向了上方的天空,他的眼睛里满满都是星光,林宇在其中看到了很多的不舍。

林宇当然不会匆忙把男生带往魂界,他需要慰籍好男生的灵魂才可以完成任务,同时获得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一千八百慰藉值。“你很喜欢看星星吗?”林宇有意的问了一句,他需要找到慰籍灵魂的切入点,“等到你愿意离开人间的时候,我才会把你带到该去的地方。”

男生的头慢慢低了下来,“其实喜欢星空的并不是我,而是我的女朋友,她的名字叫做小雪,她曾经对我说过一句话,当你抬头看向星空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你的世界变得很大很大...”

接下来,男生告诉林宇,他和女朋友小雪相遇的故事。“说起来,我们能够在一起,真的是天注定的缘分,那一天我们都在同一辆公交车上,小雪在翻她背着的书包的时候,我发现有一张纸从书包里滑落了下来...”

尽管那一次见面发生在三年半以前,男生现在想起来仍然记忆犹新,他看见纸张像断线的风筝一样掉落在地上,但正在找东西的小雪并没有注意到。

男生将那张纸从地面上捡了起来,他发现原来上面画着一幅漫画,两个小人的背影并排坐在沙滩上,沙滩前方是一望无际的海洋,让人怎么都看不到边界,而头顶上方则是一片璀璨的星空,那里密布着无数闪烁的星星,将整个天空点缀得如童话世界一般美丽。

这张漫画已经被上色了,整张画面是以蓝色为基调,一颗一颗的星星在她的笔下散发出了如太阳一般的黄色光辉,但这些光辉看上去无比的柔和,让人就算看着夜空也仿佛充满了希望的感觉。

男生看到的第一眼,就深深喜欢上了手中的这张漫画,他喜欢漫画里所描绘出来的感觉,在普通人眼里黑夜是神秘的、有距离感的,就算是在繁星遍布的时候,它们也是那么的可望而不可即。可是现在看到的黑夜和星空,却无时不刻都在透露着一股温暖的气息,那些星云也并不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坐在沙滩上的男女仿佛一伸手就能够到。

“不好意思,能不能,把那张漫画还给我,”小雪发现了自己身旁的男生,他手里拿着的那张画正是自己昨天晚上彻夜绘制完成的,画的名字叫做星空。这张画对小雪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她要带着它去一家动漫公司开始第一轮的面试。

男生听到了小雪轻柔的声音,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已经盯着这张画一分多钟的时间了。他大学并不是学的动漫专业,而是一个非常理科生的土木工程系,可是男生有一个很大的业余爱好,就是摄影,他脖子上挂的正是自己省了好几年生活费才买到的一个单反相机。男生曾经有个愿望,就是能够在某一天晚上能够拍到最美的星空,可是现在他却发现,自己想要的星空的样子正好被别人画出来了。

“这张画,是你画的吗?”男生用一种类似于痴迷的眼神问一句。

小雪是一个很害羞的女孩,她平常很少跟男生打交道,就连跟以前的男同事说话都会害羞,现在被一个陌生的男生用这样的眼神盯着,小雪慌忙把视线移向了自己的双脚,“是,是我画的,你,现在可以还给我了吗?”

男生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会因为一个人的才华而对她产生如此大的好感,在他眼里,小雪并不是那种特别漂亮的女孩,可是从她笔下画出来的星空,让男生知道小雪有一颗多么美好的内心。因为那张掉落的漫画,他们的认识就从那一天开始了。

“那天,我们在公交车上说了很多很多的话,其实我们都属于话不多的人,可是一旦遇上了对的那个人,就好像自己都变得不像原来的自己了,”男生的脸上充满了回忆的笑容,“后来我才知道,我们之间的缘分不仅仅于此,我们毕业于同一所大学,有一门专业课曾经就开在隔壁的两个班,我们是同一个年级的新生,就连家乡都在同省份相邻的两个地市,在互相不认识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坐在同一辆火车去大学报到...”

第一百二十章 最后的生日

男生历数着他和小雪之间的种种缘分,“下了公交车后,我向小雪要了她的电话,当时的那种心情我现在还记得,我觉得相见恨晚四个字完全就是用来形容我的心境,我只恨老天怎么没有早一点安排我们相见,如果那样的话,我们就可以一起去学校报到,一起在隔壁的两个班上课,然后一起穿着学士服从大学毕业了...”

林宇做了一个很称职的倾听者,他发现男生每当说起小雪这个名字的时候,嘴角就会不受控制地微微扬起,显然,小雪就是男生在人间最牵挂的人了。

“后来,小雪成功应聘上了那家动漫公司,而我也在她的鼓励之下,辞去了朝九晚五的土木工程师工作,做起了一名专职的摄影师。我们的感情发展很快,也许是我们都觉得找不到比对方更加适合自己的人了,我们有着共同的爱好,有着相同的人生态度,甚至连喜欢吃的东西都是一样的。空闲的时候,我和小雪会找一处安静美丽的地方,她坐在那里写生,而我在旁边拍摄着不同角度的美景,有时候不知不觉就待了一整天,我们都不知道天色怎么会这么快就暗了下来。

我和小雪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虽然有时候也会小吵小闹,难免会经历一些情侣都会碰到的别扭,但我们的感情一直以来都很好。直到今天,刚好过了三年零六个月,本来,我们打算就在今年年底举行婚礼的…”

回到现实,男生脸上有难掩的落寞神情,所有一切的美好都已经成了过去,现在的情况是男生已经死了,独留下小雪一个人还在人间。

“你说我怎么就会被掉下的玻璃砸中呢,难道我是遭了天谴?可是我一辈子都没做过什么亏心事啊,”男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年纪轻轻就死了,他的身体一直都很健康,让他死亡的是一块从高楼掉下来的玻璃,男生觉得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和遭雷劈没什么差别。

要是以前碰上这样的问题,林宇还不知道如何回答,经过了那天晚上上一任死神道出的那些话,林宇倒是知道男生为什么会死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数,你死于意外,只能说明这一世你的阳寿已经到了,”林宇只能解释这么多,他本来想说自己也因为意外死过一次,不过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毕竟不是谁都可以被选定成为死神。

男生对林宇的话似懂非懂,林宇不想对方继续问下去,便转移话题道,“既然你和小雪的感情那么好,现在为什么不去看看她,反而一个人坐在这里?”

男生收起了脸上的疑惑,神情变得有些严肃起来,“我,我不敢去看她,因为今天刚好是她的生日...”

就在这片沙滩不远处有一栋民房,一二楼是房东自己居住,三四楼的房间则是租出去了。虽然住宿条件没办法和商品房相比,但胜在周围的景色不错,走到阳台上还能看到一片宽阔的海洋,住在这里的人也时不时可以去沙滩上散散步,所以这里的租金价格其实并不便宜。

男生的女朋友小雪,就住在这栋居民房里面,他已经好几天没看到小雪了,因为小雪既没有走到阳台上看风景,也没有出来沙滩散步,她的房门始终紧闭着,只有在晚上才从里面透出来一些灯光。

林宇和男生出现在了居民楼的下方,他知道男生嘴上虽然说不敢,但心里其实还是很想知道小雪现在到底怎么样了,只是没有经过小雪的允许,他是没有办法走进那间房间的。

“还是进去看一看吧,就算是,以另外一种方式陪她过生日,”林宇在男生旁边劝说了一句,他发现男生一直在盯着那扇窗户透出来的灯光,一颗心其实早就飞到小雪那里去了。

在林宇的鼓励之下,男生终究还是点了点头,虽然他可以想象到接下来的画面可能会让他伤心痛苦,但就像死神所说的,还是陪小雪过完最后一个生日吧。

男生和林宇一起轻飘飘的飞到了那间房门之外,在林宇的带领下,男生终于再一次回到了自己租住的那间房子当中。

房间的格局很简单,就是一个卧室再加一个内置的卫生间而已,不过对年轻的小情侣来说,这样的配置也就够了。

林宇一下子就看到了男生口中的小雪,她留着一头齐耳的短发,身上是短袖和短裙的简单搭配,五官乍一看的确不是精致的美女类型,但浑身透露着一股艺术女生才有的特殊气质。

“小雪...”,男生看到女生的第一眼就情不自禁的叫了一句,但叫完之后才醒悟到,除了自己身边的死神,是没有任何人类能够听到自己声音的。

男生发现小雪并不是自己想象中那样,一个人躲在房间里伤心痛哭,她的面前放着一块精致的生日蛋糕,上面用红色奶油写着happy birthday的英文字母,还有不少的水果和巧克力点缀其中。

小雪正在生日蛋糕上一根一根的插着蜡烛,今天她满二十四岁,所以要在蛋糕上插上二十四根蜡烛。当最后一根蜡烛插好以后,小雪的嘴里轻轻舒了一口气,她从书桌上拿来了一个打火机,将手中多余的一根蜡烛点燃后,再逐一的将蛋糕上的蜡烛点亮。

这个过程大概花了半分钟的时间,小雪表现得一直都很平静,就像点燃蜡烛的动作是某一种仪式,等到蛋糕上所有的蜡烛都在燃烧,小雪才把手里的蜡烛放了下来。

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林宇心里不禁升起了一个疑惑,小雪和那个男生的感情真的有那么好吗?在林宇看来,就算男生已经死了,小雪依然像没事人一样过着自己的生日,脸上看不到任何的悲伤。

林宇把视线转移到了男生的身上,男生此时也微微皱起了眉头,心里也有着和林宇类似的疑问。尽管他也不想看到小雪痛哭流涕,可是表现得这么正常,反倒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小雪根本就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自己,才短短几天过去,她的心情早已经平复下来了。

小雪从地上站起身,关掉了房间的灯光,然后又独自一人蹲坐在了蛋糕的面前,似乎是要准备许愿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压抑的情绪

男生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进入房间后看到的是这样一幅情形,他心中突然觉得很后悔,也许自己根本就不应该跟着死神进来,而是直接去往那个叫做魂界的地方。这样一来,自己心中还能留一个美好的念想,还仍然觉得小雪像自己喜欢她一样喜欢着自己。

蛋糕上的蜡烛燃烧得很快,但让林宇不解的是,小雪接下来并没有做任何动作。她既没有把两只手掌抱在一起许愿,也没有把快要燃尽的蜡烛吹灭,而只是静静的看着它们燃烧,蜡烛的光芒映照在小雪的脸上,小雪的眼睛接近于一种无神的状态。

直到第一根蜡烛烧尽,火苗遇到奶油发出了短暂的嗤嗤声,然后很快暗淡了下去,小雪一直面无表情的脸部突然抽动了一下,接着两颗泪珠毫无征兆的就从眼角流了下来...

生日蛋糕上的蜡烛一根接着一根的熄灭,小雪似乎完全忘了现在应该要把它们吹熄,她的身体在发抖,鼻子和嘴巴里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但眼泪却像溪流一样不断从她脸颊两边流淌下去。

这是一幅让人动容的景象,一块生日蛋糕、一根根烧的越来越短的蜡烛、还有一个无声哭泣的女孩,林宇这才明白小雪并不是对男生的死无动于衷,她只不过是一直在压抑着自己的情感,直到夜深人静灯光熄灭,自己开始独自过生日的时候,所有的情绪才在这一刻爆发了。

站在林宇身旁的男生看不下去了,他发现怀疑小雪对自己的喜欢是多么的幼稚,他们之间的感情尽管不会天天放在嘴上,但那种相依相伴的感觉他们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男生从来没有看到小雪哭得这么伤心过,因为他认识的小雪一直都是一个很害羞内向的女孩,她从来不会把自己太多的情绪表露出来,更喜欢把自己心里的感觉绘制在她的漫画里。

男生还记得,自己那一次问小雪要不要做他女朋友的时候,小雪只是低着头回答了一句“嗯”。那时候男生心里有些许的失望,因为他觉得小雪可能没那么喜欢自己,否则也不会在答应交往的时候表现得如此平静。

可是第二天男生就收到了小雪亲手画出的一张漫画,画的背景借鉴了漫画家几米很有名的一部作品《向左走向右走》,而漫画的内容便是男女主人公在圆形观赏水池相遇的那一幕。

小雪把里面的男女主角画成了自己和男生的样子,她手里拿着的是一叠漫画纸,而男生脖子上挂着的是一个单反相机,两个人走的是相反的方向,但因为水池圆形的边缘,他们还是相遇了。

小雪在漫画的右上角手写了一句话,“听说,平行线也会有交汇的那一天...”

男生收到这幅漫画的时候一下子就明白了,几米是小雪很喜欢的漫画家,他也曾经看过《向左走向右走》的同名电影,里面有一首电影歌曲红遍了大街小巷,《遇见》。

小雪虽然在答应自己的时候只说了一个字,但她却用一晚上的时间画出了这张代表她心意的漫画,这就是小雪表达内心情感的方式。男生有时候感觉小雪的感情像是一座悬浮的冰山,浮在海面上能够被人看到的只有一小块,但隐没在海水里的部分可能大到你无法想象。

男生现在看到的情况也同样如此,他眼睁睁的看着小雪拼命压制住自己的感情,可是眼泪就像冒出的泉水一样怎么都止不住。男生不敢去想,小雪内心的那座冰山还有多少是没有表现出来的部分。

男生转过了自己的身体背对着小雪,他没办法一直看着小雪伤心欲绝的样子,而且自己对于这一切已经无能为力,他没办法再给小雪一个拥抱,甚至一句安慰的话语也不能再说出口了。

直到生日蛋糕上最后一根蜡烛快要熄灭的时候,小雪的眼睛才恢复了一些神色,她意识到自己应该许下生日愿望了。

“天豪,其实我知道,你是把我的生日忘了。一个星期以前,我问过你今天要不要出差,那时你告诉我还没办法确定,因为你的拍摄工作变数实在太多了。听到这样的回答我是有些生气的,我当然知道你可能随时接到拍摄任务就要出差,我只是想试探一下你有没有把我的生日放在心上,结果你的确是忘了。

我当时觉得,我们相处的时间还没有超过四年,你竟然就不记得我生日了,我可是把各种纪念日还有包括你的生日都记得清清楚楚。每当这种日子快要来临的时候,我都会考虑好久你现在最想要的是什么,然后早早准备好一份精美的节日礼物。

之后的几天,我故意对你表现得冷淡了一些,有一次你提早收工,问我要不要一起去吃晚饭,因为你发现附近刚好开了一家新的西餐厅,据说价格实惠口味也很不错。但我告诉你那天我要加班,西餐厅就不去吃了,其实那天我根本就没有临时工作,我是故意留在公司很晚才回去的。”

说到这里,小雪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她发现蛋糕上的蜡烛已经烧到了底部,于是又将多余的一根蜡烛点燃插在了上面。

“现在想想,要是当初跟你一起去吃那家西餐厅就好了,后来我一个人去吃了一份牛排,我总是想象着如果有你坐在我的对面,会是什么样子。

那时我独自生了几天闷气,后来渐渐也想通了,也许这才是真实平淡的生活。我们不可能永远像热恋期那样,一直想着给对方制造浪漫和惊喜,既然你忘了我的生日,那我就自己准备好生日蛋糕和生日礼物,然后在生日的那一天对你说一句,天豪,今天是我的生日,你能够陪我一起庆祝吗?

后来我去蛋糕店订好了生日蛋糕,又买下了一套几米最新出的画册,我将它包装成了生日礼物的样子,然后藏在了你的衣柜底下,想着我在吃生日蛋糕的时候,你能从衣柜里面拿出来送给我。”

第一百二十二章 回到过去

小雪自己从身后拿出了一个包装好的生日礼物,她慢慢拆开上面打好的蝴蝶结,等到盒盖终于被她打开时,里面露出了一本漫画的封面。

那是一幅很有爱的图像,封面上画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孩,它闭着自己的眼睛,肉嘟嘟的脸蛋上厥起了一张小嘴,似乎正在等待着大人的亲吻。而这本漫画的名字就叫做,《忘记亲一下》。

小雪将漫画书从礼盒里面取出来,她用手掌慢慢摸着漫画上的封面,眼泪又差点要掉下来。她感觉这个标题就像是为她而写的,天豪的离开太仓促了,仓促到让小雪猝不及防。他们之间,也忘记了最后一次的亲吻,最后一次拥抱,和最后一次的告别。

“没想到这个生日,终究还是我一个人过,我自己准备的生日蛋糕和礼物,就像是在预示着你要离开一样。也许在一个星期之前,我就应该直接告诉你,天豪,我马上就要过生日了,我想要一个生日惊喜。如果那样的话,你是否就能陪在我的身边了?”

小雪说完这句话之后,将低着的脑袋抬了起来,这一刻她是想向夜空许愿,也许冥冥之中自己已经死去的男朋友能够听到她说的话。被称为天豪的男生就站在小雪的面前,当她抬头时两个人刚好四目相对,小雪说出的愿望一下子就触动了天豪的内心深处。

其实说实话,天豪的确忘记了小雪的生日,也许是那段时间工作太忙了,又或许是自己感受到了越来越多生活的压力,天豪完全把小雪的生日忘在了脑后,就连小雪有意无意的提醒,天豪也仍然没有想起来那一个特殊的日子。

现在听到小雪亲口说出这一番话,天豪能够感受到的只有悔恨,自己怎么能够让小雪默默付出了这么多。她为自己的生日准备生日蛋糕和生日礼物,只希望他能够在生日那一天出现,但就连这一点,自己都没办法办到。

小雪从生日蛋糕上切出了两小块,一块自己拿在手里,另外一块放在了自己的对面,她用塑料勺子从蛋糕上舀下来一小块,然后对着自己的前方说了一句,“天豪,今天是我的生日,我们一起吃一块生日蛋糕吧...”

林宇和天豪再次走在了沙滩上,因为天豪没有办法看着小雪一边流泪一边吃蛋糕的样子,他突然发现自己或许不应该再次走进那个房间,因为现在虽然证明了小雪对自己的爱丝毫不比自己少,但天豪却对小雪更加放不下了。

如果我能陪她过生日,也许就可以弥补她的遗憾吧?天豪心中冒出了这样的想法,他记得林宇对他说过,在去魂界以前死神可以帮他实现一个愿望。

天豪的脚步突然停了下来,他对着林宇郑重的说了一句,“死神大人,我的愿望是,能否让我回到一个星期以前?我想帮小雪过完她二十四岁的生日。”

刚才在出租屋所看到的一切,让林宇的心里也很是触动,虽然他还没有真正恋爱过,但他觉得小雪和天豪之间应该就是爱情最美好的样子。现在听到了天豪的愿望,林宇的嘴角露出了一丝释然的微笑,如果他碰见天豪的时间再早一点,或许林宇还没有办法答应他的要求,但升级到死神等级LV3之后,林宇已经获得了新的能力,反方向的钟。

“我可以让你回到一个星期以前,但我需要一个更加精确的时间点,”林宇点开了死神游戏,正想启动反方向的钟能力的时候,游戏提示,反方向的钟是一个非常精密的仪器,它必须明确回到过去的时间点是时间轴上哪一个具体坐标,代表坐标的信息只能由包含时间点的物品提供。

“你有没有哪件物品能够代表一个星期以前发生的事情?”林宇微皱着眉头问了一句,看看反方向的钟能力虽然强大,但想要使用它条件还是很苛刻的。

天豪认真想了一会儿,突然眼睛一亮,“这个好办,我有随手拍摄照片的习惯,对于自己满意的作品都会洗出来贴在墙上,照片就是能够代表时间的物品了。”

第二天上午,小雪还是出门了,她不能一直待在家里不上班,公司领导已经给她打了最后一个电话,“要是今天还见不到你,以后就不必来公司了。”

小雪只能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将内心显露出来的冰山又压了回去,带着一双仍然红肿的眼睛走出了家门。

确认小雪走了之后,天豪才敢又一次的走进出租屋,他带着林宇来到了房间靠里面一侧的墙壁。林宇抬眼看去,这里果然贴着一片照片墙,只不过每一张照片都是黑白色,也没有用相框装饰,只是简单的贴在墙上而已。

艺术类的东西,林宇并不懂得怎么欣赏,不过他也很喜欢黑白照片,总觉得简单的黑白色彩反而比彩色能够表达更多的东西,让人看到之后会想要细细的品味。

“一个星期以前,小雪给我发信息的时候,我正在外面拍摄一个杂志封面,死神大人你看,就是这一张照片,”天豪很庆幸自己有把照片贴在墙上的习惯,这样一来每张照片都代表了自己和小雪相处的一个时间点,它们汇聚起来,就是这三年半,自己和小雪在一起所有的点点滴滴。

林宇看向了天豪所指的那张照片,感觉应该是某种清新文艺范的杂志,因为照片上是一个戴着一顶帽子的干净少女,她光着脚踩在一片草地上,身后是一棵并不高大的伞形树木,而远处的背景则是有些朦胧的青山。

“那我就让你回到这个时候吧,记住,你只能被心中所想的那个人看到,而且给你的时间只有一天,”林宇将这个能力的一些特性告诉了天豪,他将自己视线盯住那张照片的同时,启动了反方向的钟能力,天豪灵魂状态的身形下一秒便在林宇眼前消失了…

没有多少特殊的感觉,天豪发现自己真的一下子就回到了一个星期以前。他刚好拍摄完杂志封面的最后一组照片,身体不知不觉就凭空消失了,和他一起工作的同事没有人知道天豪突然去了哪里,但其实现在的天豪只是不能被他们看到而已。

这种状况天豪并没有什么不适应,因为灵魂状态的时候他就不能被所有人看见,但刚才他心里一直想着小雪的样子,所以按照死神大人的话,自己现在是可以被小雪看到的。

天豪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他发现微信上收到了小雪发来的一条信息,“天豪,一个星期后,十六号那天,你要出差吗?”

第一百二十三章 烂大街的浪漫

天豪曾经收到过一条一模一样的信息,当时他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拍摄工作上,所以只是随手回了一条不确定要不要出差,但是现在天豪获得了重新再来一次的机会,他当然不会再回复同样的话语了。

天豪没有想到一条普普通通的微信,也会让自己如此激动,他在打字的时候好几次都因为手抖而输错了字母,终于过了一分钟的时间,他才把那句话写好发了出去,“那天是你的生日,我哪都不会去,我要陪着你,我希望可以一直陪着你走下去...”

同样在公司的小雪收到了来自天豪的回信,她本来只是想试探一下天豪还记不记得那个属于自己的特殊日子,没想到自己的小心思好像一下子就被他洞穿了,还发来了一串根本不像是他平常会说的话。

小雪看到天豪如此直白的情话,脸上有些发烧,她小心地朝自己周围看了一眼,幸好现在没有同事注意到自己。小雪的脸上偷偷露出了一丝笑容,看到天豪清楚的记得自己的生日,又说想一直陪着自己走下去,她的心中自然是充满了欣喜和甜蜜。更何况,自己和天豪之间可没有多少说情话的机会,虽然恋爱的时间还不到四年,但他们相处的模式更像是一对老夫老妻。

“你怎么了,不过是一个生日而已,以后我们还有很多次过生日的机会啊?”小雪还是疑惑的问了一句,细心的她察觉到今天的天豪似乎有些不对劲。

天豪发现,死神能让自己回到过去弥补以前犯下的错误,简直就是天大的礼物。他不会再惹小雪不高兴了,也能够说出以前一直压在心底没有说出口的话,还能够让小雪知道,尽管自己过不了几天就会因为意外而死亡,但想陪她的那颗心自始至终都没有改变。

以后还有很多过生日的机会?天豪遗憾地叹了一口气,他没办法告诉小雪,这就是他们之间的最后一次了。天豪没有直接回答小雪的话,而是将话题转移到了他想弥补的另外一件事上,“我们经常去的那条商业街,最近开了一家新的西餐厅,去过的人都说价格实惠味道也很不错,要不今天你下班以后,我们就一起去吃吧?”

天豪还记得小雪在出租屋里面说,她很后悔当初拒绝了去那家西餐厅,后来一个人去吃了一次牛排,想象着自己坐在她对面的样子。天豪这次回来只有一天的时间,他必须将每一分每一秒都利用好,那家西餐厅他也一定要陪着小雪去吃一次。

小雪很快就答应了下来,接着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到了自己的工作当中,她必须尽快把手上的任务做完,好让自己可以准时下班去享受一顿大餐。

再次见到天豪的时候是在公司的门口,小雪没有想到天豪会亲自来公司接自己,而且还穿上了他最帅气的那套西服,手上捧着一大束有些扎眼的玫瑰花。

小雪有些被天豪的阵势吓到了,毕竟热恋的时候他都很少来公司接自己下班,更不用说手上还拿着一大束玫瑰花了。小雪是跟几个女同事一起走出公司大楼的,所以看到前方的天豪以那种形式出现,小雪顿时觉得手足无措,要是被同事知道那个人就是自己的男朋友,以后这段故事一定会被她们说上好一阵子。

小雪很想避开天豪的视线,等自己悄悄走到对面马路上之后,再发信息让天豪过来,如此这般,自己就不会觉得不好意思了。小雪认为天豪今天肯定是哪根筋搭错了,否则也不会突然无缘无故就玩起了浪漫,还是在公司楼下送玫瑰花这种烂大街的招数。小雪知道自己认识的天豪当然不是会玩浪漫的男生,他做过最出格的一件事,也就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自己带去了一个漫画展而已,那一次小雪的确是很惊喜的,因为在漫画展上面她看到了自己最喜欢的漫画家几米。

不过今天状况并不算惊喜而是惊吓,还没有走到天豪的身边,小雪就发现同事都已经在指指点点了,嘴上带着一种看好戏的笑意。

小雪连忙低下了头,心里期待着在人群中天豪没有及时发现自己,可是这个想法才刚刚闪过,小雪就听到了不能再熟悉的声音,“小雪,小雪,我在这里!”

天豪终于等到了小雪的出现,没有人能体会他此刻激动的心情,本来他和小雪之间已经天人两隔,可是现在他又能够真实的看到小雪的样子,小雪也能够听见自己的声音,这简直就是天底下最美好的事。

小雪觉得自己这一关是逃不过了,天豪叫喊的声音那么大,还用一只手挥舞着手里的玫瑰花,同事们很快就会知道那个人就是自己的男朋友。

只是等小雪难堪的迈出脚步朝天豪走去时,她突然发现自己的几个同事没有做出任何反应,虽然有人还在指指点点,但那个方向已经偏离了天豪的位置,好像,好像指的是天豪身后停着的那辆豪车?

小雪的一颗心一下子就放了下来,原来同事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自己男朋友身上,但一个穿着西装手上还拿着玫瑰花的男人,她们怎么会视若无睹呢?

小雪心中觉得很是奇怪,虽然她也认为停在公司外面的那辆豪车比较罕见,不仅造型很具有科技感,整辆车的表面也泛着一种特别的金属流光,一看就是富豪才能买得起的座驾。可是豪车只是静静地停在这里,车上也没有走下任何神秘的富豪或者是商界精英,更加没有上演网上那种用豪车追求美女的戏码,在小雪看来,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肯定是先注意到天豪而不是那辆豪车。

不过不管如何,被同事忽略对小雪来说是一件好事,天豪这个时候已经走到了她的面前,他将手里的玫瑰花递了过来,嘴上说了一句,“小雪,好久不见!”

第一百二十四章 大餐

听到天豪说这句话,小雪确定他是脑子短路了,自己早上明明还和他一起出门上班,怎么会突然从他嘴里冒出一句好久不见?

“天豪,你真的没事吗?”小雪在犹疑之中接过了玫瑰花,这是她第一次收到这种代表爱情的花束,现在又是众目睽睽之下,小雪还是觉得很不好意思。

能再次和小雪正常的交谈,天豪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看到小雪在自己面前露出了害羞的样子,天豪忍不住伸出手臂将她搂进了自己的怀里。

天豪闻到了小雪身上熟悉的淡淡香水味,这个味道他已经好多天没有闻过了,他重新感受到了小雪的体温,仅仅是一个拥抱,就让天豪有种鼻子发酸的感觉。

小雪不免觉得天豪做的有些太过了,在这么多人眼皮底下送玫瑰花也就算了,居然还来了一个如胶似漆的拥抱,这种事情他们就算热恋期也没有做过,这让小雪感到很不适应。

小雪在天豪的怀抱里挣扎了一下,她觉得现在肯定有很多同事看到自己了,明天这件事情可能就会传遍公司的每一个角落,而且现在说不定还有人正在拿着手机拍摄视频,想到这一点,小雪连忙在天豪的耳旁了一句,“天豪,你怎么了?先放开我,被同事看到不好。”

天豪还在感受久违的温情,尽管他还想抱得久一点,可是天豪无法告诉小雪,其实他所做的一切只有小雪能够看到,在其他同事眼里,小雪只是一个人站在那里而已。

但天豪还是将自己的手臂放开了,他不想让小雪觉得不自在,他的眼神紧紧盯着小雪的一双眼睛,其中饱含了恋人才有的深情,“我们去吃西餐吧,位置我已经订好了。”

小雪默默的点了一下头,迈开步子之前她朝自己身后看了一眼,出乎小雪意料的是,后方居然一个围观的群众都没有,他们全都在各种各自的路,脸上一副行色匆匆的样子。

小雪不禁皱了皱眉头,难道大家对这种事情都见怪不怪了,还是我的思想太保守?小雪心中升起一个疑问,不过天豪并没有给她多想的时间,拉着她的手便朝外面的商业街走去。

西餐厅在商业街拐角的位置,他们走了不到十分钟也就到了,由于刚刚开业不久,店铺门口打出了八折优惠的招牌。

小雪走进去一看,发现这家餐厅的面积虽然不大,但是装修的很精致,暖色的灯光、各具特色的壁画、还有造型别致的餐具,每一个细节都透露着这家餐厅与众不同的格调。

“天豪,这里会不会很贵啊?”小雪轻声地问一句,他们两个人的收入都不高,每个月还要负担几千块的房租和水电费,再加上其他的各种开销,其实工作几年来他们都没有存下多少钱,小雪觉得来这样的地方消费实在有些奢侈。

天豪无所谓的摆了摆手,“反正就来吃一次,花不了多少钱的,而且现在不是还有八折优惠吗。”

小雪只好跟着天豪坐在了他订好的位置上,既然来都来了,小雪也只能下定决心奢侈一次,就当是犒劳一下自己这段时间的辛苦工作吧。

餐厅的服务员很快走了过来,他朝着小雪问了一句,“请问,想要吃点什么呢?”

小雪刚要翻开菜单,就听见天豪很快的说道,“不用看了,菜我都已经点好了,你跟他说按照陈先生下的单上菜就行。”

小雪抬起头看向了服务员,她觉得天豪说的那句话,自己根本没必要重复,这么近的距离服务员也肯定听到了。只是她的眼神看向对方的时候,服务员的脸上却满是疑惑,好像仍然还在等着她点菜。

小雪只好又说了一句,“我们已经订好了,就按照陈先生下的单上菜。”

服务员这才露出了释然的笑容,他将小雪手上的菜单收走,非常礼貌的说了一句,“麻烦您稍等一下,您点的菜很快就会端上来。”

小雪也回复了一个浅浅的笑容,等服务员走了之后,她才捂住了自己的一边嘴巴小声的对着天豪说道,“刚才那个服务员是不是耳朵有问题啊,怎么你说的话他好像听不到一样?”

天豪只能苦笑了一下,他试图将小雪的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地方,“你觉得,这家西餐厅的装潢怎么样?”

小雪环顾了一下四周,不得不说,从她这个艺术工作者的角度去看,这家西餐厅的装潢都是很有品位的。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她希望自己可以天天在这样的环境里面用餐。

“很不错啊,就连那些装饰画都是出自名家的仿制品,我觉得这家餐厅的老板肯定也是懂艺术的人,”小雪非常中肯的评价道。

能听到小雪这样说,天豪的心里很是欣慰,他终究还是带着小雪来这个地方约会了,而不是让小雪几天之后一个人在这里孤孤单单的用餐。

没过多久,他们点的第一道菜便上来了,小雪低头一看,不是自己想象中的牛排,而是一道开胃前菜,法式鹅肝。

“天豪,你居然还点了鹅肝,这东西,不是很贵吗?”小雪满脸诧异地问了一句,她认为吃所谓的西餐自然就是一人一块牛排而已,那对他们来说已经是高档消费了,没想到天豪居然还点了有钱人才会吃的前菜。

“没多少钱,今天打特价,你就放心的吃吧,”天豪只能说了一个美丽的谎言,对他来说,这就是自己和小雪最后一次共进晚餐了,他当然要让小雪吃到所有没吃过的东西,在她的生命里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至于价格已经不在天豪的考虑范围内了。

接着服务员变着戏法似的又给他们上了美式蛤蜊汤、香煎三文鱼、波斯顿龙虾、菲力牛排、蔬菜沙拉、还有一瓶看上去价格不菲的红酒...

小雪用叉子将一块三文鱼放进了嘴里,这种高档食材经过了厨师的精心制作,吃起来果然美味无比,鱼肉炙烤出来的香味加上外焦里嫩的口感,每吃一口下肚都让小雪觉得回味无穷。

她又端起高脚杯酒杯抿了一口红酒,顺滑的口感和淡淡的果香,让小雪这种不喜欢喝酒的人都有了畅饮的冲动。不过满桌的美食并没有让小雪尚失理智,她觉得自己的男友今天表现得太不正常了,她认识的天豪是既不懂浪漫也不会大手大脚花钱的类型。

小雪把手里的酒杯放下,用一双质疑的眼神看向了天豪,“你是不是,有什么重要的话想告诉我?”

第一百二十五章 想象中的戒指

天豪已经把这一顿饭当成了他们之间最后的晚餐,所以今天他才会穿上最帅的西装,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将小雪从公司楼下接到这家餐厅。所有的菜品也是事先他用手机预订好的,前菜、海鲜汤、主食、红酒、还有饭后甜点,他都想给小雪最好的东西。

原来知道自己的时间只剩下一天是这种感觉,天豪心里暗想着,他想把小雪每一种样子和每一个动作都深深刻进自己的脑海里,可是时间仿佛在跟他作对,一下子就从他的身旁流失了。西餐厅外夕阳已经沉了下去,夜幕开始缓缓降临。

这一顿美味大餐,天豪只敢在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快速的吃上一口,因为他不确定在普通人眼里看到的会是怎样一幅景象。是叉子和肉块凭空飞起,还是盘子里的食物一点点的消失,天豪不敢冒那个风险,他不想让小雪察觉到异样,只希望自己能够好好的陪她度过这最后一天的时间。

听到小雪的问话,天豪瞬间感觉心里有千言万语,但是没有一句能够说出口。有什么重要的话想说?天豪想说的东西的确太重要了,比如自己几天之后就会死于意外,比如自己碰到了一个年轻的死神,还有小雪看到现在自己的样子,其实是借用了死神的能力穿越回来的。

但是天豪只能在小雪面前摇了摇头,“没有什么事情,就是想让你吃一顿好的。”

正餐结束后,服务员又给他们上了一道餐后甜点,甜点被制作成了心形的样子,上面铺满了红色的草莓,巧克力像流水一样淋在了表面。

红酒和龙虾都吃了,最后再出现一道甜点,小雪已经见怪不怪了。虽然天豪否认他做的这一切都是有‘预谋’,但小雪的心里还是在不断揣测着各种可能性,当她用勺子一勺一勺地吃着甜点的时候,小雪突然冒出了一个自认为很靠谱的猜测,天豪,不是想在今天晚上求婚吧?难道像电视剧演的一样,这个甜点里面藏着一枚求婚钻戒?

小雪觉得,天豪今天所有的异常表现都有了合理的解释,如果是为了营造求婚的浪漫气氛,那么一切还是情有可原的。虽然他们半开玩笑式地商量过,要不要在今年年底就领证结婚,小雪在当时点头答应了,可是他们之间并没有一个正式的求婚过程,天豪也没有把代表定情之物的戒指戴在小雪的手上。

小雪暗自认为自己的猜测八九不离十,她其实并不期待天豪做这些浪漫的举动,也不想天豪花大笔积蓄去买一个钻石戒指,反正就算天豪真的送给了自己,小雪也不觉得自己会把这么贵重的东西戴在手上。

小雪甚至想过他们的婚礼也不需要大张旗鼓,最好是只请几个亲朋好友凑在一起热闹一下就行了,然后自己和天豪能够抽出一个礼拜的时间去度一下蜜月,到一个风景秀丽有山有水的地方,比如丽江或者三亚都是不错的。

可是当小雪意识到,求婚的浪漫场景也许真的会在这家西餐厅出现的时候,小雪的心里还是又紧张又期待起来,她开始大口大口地吃起了自己面前的甜点,希望能够在里面发现某种硬硬的金属物品。如果那样的情况真的发生了,小雪便会将戒指从嘴里拿出来,然后对着天豪说一句,“咦,这里怎么有一枚戒指?”

只不过等到甜品全部吃完,小雪期待的事情还是没有发生,钻石戒指根本没有藏在里面,天豪也完全没有要向自己求婚的打算。他只是静静地看着东西都被吃完了,接着问道,“小雪,你已经吃饱了吗?”

小雪暗自笑了笑,其实吃完正餐以后她就已经很饱了,为了发现自己想象中的戒指,她才硬着头皮把甜点也吃完,现在她的肚子已经装不下任何东西了。

“我吃的很饱,不过,你好像没吃多少啊?”今天无疑是一顿非常丰盛的晚餐,每一道菜品也都很美味可口,小雪已经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放开肚子大吃一顿了,但她发现天豪似乎吃的比自己还少,很多时候就只是静静的看着自己。

“我今天胃口不是太好,只要你吃饱就行了,”天豪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直接用手机买了单,然后和小雪一起坐车回去了。

在返回出租屋之前,小雪提议先去沙滩上走一走,因为今天晚上实在吃得太饱了,她感觉自己的肚子很难消化。

天豪看了看手机,距离凌晨还有一段时间,便欣然同意的点了点头,两个人再次来到了那片熟悉的沙滩上。

天豪庆幸今晚的天气很不错,小雪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她最喜欢的星空,她还是像以前一样喜欢数着天上的星星,然后对着天豪说了一句,“宇宙这么大,星球这么多,我们能够同样出生在地球上,然后还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天豪也抬头看着上方璀璨的星空,他突然发现以前忽略的东西,在今天晚上看来却是如此的美好。清凉的海风、密布的星辰、还有和自己一起散步的小雪,可是眼前的美好以后再也不会有了,不知不觉,一颗眼泪从天豪的眼角滑落了下来。

“天豪,你是,在哭吗?”小雪在转头的时候发现了男友的异常,从她的角度刚好能够看到那颗眼泪在天豪脸颊留下的泪痕。

“没,没有,只是沙子吹进眼睛里了,”天豪很快用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说道,“现在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是回家吧。”

小雪眼神里闪烁出一些疑惑,那道泪痕明显不是沙子吹进眼睛里引起的,可是天豪为什么会哭呢?小雪几乎从来都没有看过自己的男友流泪,因为他会把很多的情绪都藏在自己的心里,可是刚才他的确是哭了。

小雪想不到让天豪流泪的原因,既然他不肯说自己追问也是没用的,也许以后他想说的时候自然就会告诉我吧,小雪一边跟着天豪走向出租屋的方向,一边在心里想着。

出租屋的门被打开了,房间灯光亮起的那一刻,小雪居然看到了漂浮在房顶的各种颜色氢气球,挂在墙壁上的金色彩带,还有一个摆在茶几上的生日蛋糕。天豪从门后拿出了一个准备好的彩纸礼花弹,随着砰的一声,鲜艳的彩纸碎片从小雪的头顶上方飞了下来,在小雪满脸意想不到的神色中,天豪灿烂的笑道,“小雪,祝你生日快乐!”

第一百二十六章 心意相通

小雪一边惊叫着躲避飞下来的彩纸,一边兴奋的说道,“天豪,这些都是你布置的吗,可是,我的生日在一个星期以后啊?”小雪脸上的惊喜溢于言表,她当然没有想过天豪会在今天晚上帮她庆祝生日,出租屋的房间已经被精心布置过了,小雪可以想象到天豪一个人在墙上挂那些彩带,又将氢气球一个一个绑上去的样子。

“生日是可以提前过的,今天下午我刚好有空,所以就想到了提前帮你庆祝生日,”天豪意料之中的看到了小雪兴奋的样子,事实上,他必须在今天晚上之前把所有的一切都做完,这也正是他这次穿越回来的目的。

小雪在出租屋里面转了一圈,她发现经过简单的布置之后,这个熟悉的房间似乎变得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小雪一直想在羊城有一个自己的家,而不是住在别人租出来的一个房间里,所以以前她只把这个房间当成了暂时落脚的地方,虽然住了好几年的时间,也完全不会产生多余的感情。

可是今天晚上,她突然觉得这个房间给了她类似于家的感觉,那些墙壁上多出来的彩带和漂浮着的气球,无时不刻都透露着一种家的温馨和暖意。原来就算住在出租屋也会让自己有归属感,小雪后知后觉的想着,显然这种归属感和天豪流露出的关爱是分不开的。

天豪打开了生日蛋糕,不管是造型还是点缀的水果都是小雪想象中的样子,小雪心里泛出了很多的感动,尽管天豪很少跟自己说情话,但自己喜欢的一切都被他默默地记在了心里。

他们一起在生日蛋糕上插上了蜡烛,等到所有的烛光亮起,天豪关掉了房间的电灯,小雪闭着眼睛在生日蛋糕前面许下了一个愿望。

天豪和小雪一起吹灭了蜡烛,“你刚才许的愿望,是什么?”天豪好奇的问了一句。

小雪笑着摇了摇头,“说出来就不灵了,反正是关于我们俩的。”

天豪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在准备吃生日蛋糕之前,天豪从沙发后面拿出了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他递到了小雪的面前,“送给你的。”

小雪随口问了一句,“里面是什么啊?”

“要不你拆开看看?反正是你会喜欢的东西,”天豪自信满满地回答着。

小雪扬了扬自己的眼角,她可对这件事情抱怀疑态度,因为从以往天豪送的礼物来看,几乎没有一件是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到后来她干脆直接告诉天豪,情人节我想要的是...,东西已经放在购物车里面,你直接付款就可以了。

这样虽然没有了惊喜和神秘感,但至少不会让天豪乱花钱,毕竟过日子还是实在一点比较好。小雪拆开礼盒的时候心中有些忐忑,她很怕里面装着的可能是一条裙子,天豪在女装上面的品味小雪可不敢恭维,让他给自己买衣服的结果就是,自己根本一次都没办法穿出门。

礼物的盒子被打开了,上面还覆盖着一块红色的薄膜,不过从触感上来看应该不是衣服之类的物品,小雪的一颗心放下了一半。当她把薄膜慢慢掀开的时候,小雪发现里面装着的居然是一本漫画册,封面上的标题写着,《忘记亲一下》。

小雪几乎是心花怒放了起来,这是漫画家几米最新的一本画册,自己正准备过几天从书店去买回来,没想到天豪竟然就把它当作礼物送给了自己。“你怎么知道,几米新出了这本画册?”小雪把画册从礼盒里面拿了出来,像宝贝一样抱在了自己的胸前,这本画册的价格虽然不是太高,就算是豪华精装版也只是一百元出头,可是小雪更加看重这种心意相通的感觉。

“我说了吧,东西你一定会很喜欢的,”天豪得意的笑了笑,然后用手指迅速地将一块奶油抹在了小雪的脸上...

……

这天晚上,小雪就算睡着了脸上还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天豪无疑让她度过了无比美好的一天,玫瑰花、西餐厅、还有最后的生日惊喜。零点过后,小雪非常知足的在天豪的怀抱里睡着了,在入睡之前,她发现天豪一会儿玩起了手机,一会儿插上耳机听起了歌,最后还到浴室里冲了一个冷水澡。

小雪疑惑的问了一句,“天豪,你怎么还不睡觉呢?”

其实一天下来,天豪也早就又累又困了,他今天白天做了太多的东西,光是布置生日惊喜就耗费了他不少的体力。可是到了晚上他还是不得不强打精神,刚才去冲的那个冷水澡,就是为了让自己越来越强烈的睡意退去一些。

“我还不困,你先睡吧,我抱着你,”天豪硬撑着发红的眼睛说道。

小雪果然很快就在他的怀里睡着了,天豪默默的看着小雪静静呼吸的样子,其实他没有说出口的是,如果自己不小心睡着了,等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可能就再也看不到小雪了。

夜深人静,清冷的月光从窗口照进了出租屋,外面璀璨的星空不知何时飘来了一朵乌云,越来越多的星光在乌云中消失不见...

林宇独自一个人在宿舍里,今天上午他还没有开工,许飞航从昨天晚上开始就没有出现,林宇很自然的认为他是在网吧包夜了,所以根本没有去管他。

一个方形的时钟变戏法似的出现在了他的手掌上,林宇将它放在了电脑屏幕的前方,一双眼睛看着上面的时针和分针都在反方向的转动。

这便是死神游戏赐予他的能力,反方向的钟,由于时针只能顺着方向转动两圈,所以每个回去的灵魂只能在那个时空待上一天的时间。

此刻,时针已经快要反方向转动到十二点的位置了,这就意味着,天豪回到过去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要结束,林宇的心里不禁闪过了一个问号,“也不知道天豪和小雪现在怎么样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 约会

没过多久,时针在十二点的位置停了下来,它就像一个上紧的发条已经达到了全部放松的状态,停留在那一刻就不再转动了。

天豪灵魂状态的身影很快出现在了宿舍里,他睁着一双睡眼惺忪的眼睛,站在林宇的身后说了一句,“死神大人,我回来了。”

在那间出租屋,天豪还是不小心睡着了,虽然他极力的克制自己,但是在早上天光亮出来的时候,天豪还是沉沉地睡了过去。这一觉让他直接从过去回到了现实,当他神志清醒的时候,天豪发现自己出现在了一间大学宿舍里。

原来在时间结束以后,亡魂会自动回到死神的身边,林宇默默的想到,不过也有可能是回到自己桌面上那个时钟的身边,因为是那个时钟将他送回到过去的。

林宇转过头,发现天豪脸上虽然还有一些遗憾,但神情已经比之前坦然多了,“想做的事,都已经做了吗?”林宇微笑着问了一句。

天豪重重地点了点头,他能够想到的过错都已经弥补了,不管是忘了小雪的生日,还是没有带她去西餐厅。天豪觉得自己的死虽然无法改变,但至少小雪现在不会一个人哭着吃蛋糕过自己的生日了。

“我还想最后去看一眼小雪,”天豪很怕死神下一句话是说要带他去魂界了,所以赶紧说出了心中的想法。尽管已经给了小雪完美幸福的一天,但自己的去世仍然无法避免的会给她造成伤害,或许小雪现在依旧会伤心的哭泣。

林宇很自然的答应了下来,他要让天豪彻底放心的离开人间,在那之前,天豪肯定想再一次看到小雪如今的状况。

林宇和天豪一起返回到了出租屋,当他们无声无息地走进那道门的时候,两个人的心里都很是忐忑,经过了天豪回到过去一天的努力,小雪是否还会像过去那样悲痛欲绝?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恰逢周六,所以小雪并没有去上班。当林宇和天豪看到她的时候,小雪正坐在一块镜子前面梳妆打扮,她的脸上看不到一点悲伤的样子,淡淡的妆容让她的艺术女孩气质更加凸显了出来。

小雪仔细的对着镜子照了很久,直到对自己的妆容终于有了满意的表情,之后她从衣柜里精心挑选了一条连衣裙,放在身上比了几下才终于决定穿着那套出门。

小雪走下楼的脚步是很轻快的,似乎一点也没有被男朋友离世所影响,她走出出租屋,在前方的马路上拦下了一辆的士,看来是赶着要去什么地方。

小雪既不伤心也不流泪了,还有心情化妆和搭配衣服,这本应该是天豪希望看到的景象,可是当这一幕就在自己眼前发生的时候,天豪心里却又升起了很多的不甘心,难道没有了遗憾,小雪这么快就把自己忘了吗?

“死神大人,能否让我跟上去看一看?”天豪提出了他的请求,他想知道小雪盛装打扮出去到底要干什么。

林宇将自己的死神之帽摘下,同样在那条马路上显露出了自己的身体,他知道天豪现在是不可能会心甘情愿离开人间的。招手拦下一辆的士之后,林宇对司机说了一句,“师傅,麻烦你跟上前面那辆车。”

天豪坐在了林宇的旁边,的士司机是看不到他的存在的,司机师傅按照林宇的吩咐加大马力朝前面那辆车追了上去,开车的时候还不忘调侃了一句,“小伙子,是去追女朋友的吧?刚才我看到前面那辆车坐进去了一个女孩子。”

林宇只好尴尬的笑了笑,没有答话,天豪始终在林宇的旁边一言不发,神色复杂地看向了车窗之外。

两辆的士之间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林宇觉得小雪应该没有发现自己的跟踪,他的心里也不禁觉得奇怪,难道女孩真的这么善变吗?上一次还心心念念的忘不了天豪,这一次就可以心无旁骛的全然放下了?

出租车行驶了大概二十分钟后,来到了一条热闹的街区,林宇发现这里有一家新开业的西餐厅,餐厅门口还打着八折酬宾的招牌,而小雪的的士就停在了这家西餐厅的门口。

“为什么是这里?”天豪默默的说了一句,这家餐厅就是一个星期以前他带小雪吃过饭的地方,按照现在的时间轴,她已经没必要一个人来这里了。

小雪从餐厅门口走了进去,林宇化作隐形人和天豪一起跟在她的身后,过了一分钟的时间,天豪才知道小雪并不是来怀念自己的,她今天和别人有约,而且对方还是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

林宇和天豪在小雪旁边的餐桌坐了下来,所以小雪和西装男之间的对话他们听得清清楚楚。

“你就是小雪吧?真人比照片还更加漂亮啊,”西装男站起身,礼貌的伸出了右手。

小雪脸上微笑了一下,一边说着“你好,初次见面,”一边把自己的右手也伸了过去。

“搞艺术的女孩就是不一样,身上总是透露着一种很神秘,又很吸引人的气质,”西装男坐下之后,嘴上毫不吝啬他的赞美之词。

“你过奖了,”小雪露出了略带羞涩的笑容,“我还是第一次跟陌生人相亲,说实话,我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西装男哈哈大笑起来,“没关系,你不知道说什么就我来说,我看你平时的话也应该不多吧?”

听到这里,天豪的心像是被人重重地捶了一下,没想到小雪的精心打扮,是为了要来这里和这个西装男相亲?天豪顿时升起了一股嫉妒之火,他不想看到西装男盯着小雪看的样子,更加想不通小雪为什么这么快就会跟别的男人相亲。

两人的聊天似乎进行得很顺利,用林宇这个第三者的眼光来看,小雪和西装男应该都对自己的相亲对象很满意,因为从他们的餐桌方向不断传来欢快的笑声。直到小雪问了西装男一个问题,“你是建筑师?那你大学也是学的这方面专业吗?”

西装男点了点头,“大学学的土木工程,算是专业和工作对口吧,不过我这份工作要经常出差,不知道你介不介意。”

小雪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仿佛是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我的前男友,他大学也是学的土木工程专业。”

第一百二十八章 眼睛也会骗人

天豪听到前男友三个字,心脏像是被针扎了一下,原来在小雪的眼里自己已经成过去式了,既然已经被归类为前男友,所以她才会开始跟别的男人相亲吧。

“噢?那还挺巧的,”西装男觉得这个话题有些敏感,毕竟情侣之间最忌讳的就是谈前男友前女友,自己如果想顺利跟对方进行下去,也最好回避这样的话题。

不过小雪倒像是没什么忌讳,她继续说了一句,“但他并没有成为一个建筑师,而是在我的鼓励之下走上了他喜欢的摄影道路,我们相处的时候,有很多共同的话题。”

西装男脸上露出了些许尴尬的笑容,他能感觉到小雪似乎对那位前男友余情未了,“你创作漫画,他拍摄照片,你们两个应该很合得来,那是什么原因导致分开的呢?”

“就在几天前,他被一块从高楼掉落的玻璃砸中了,当场便离开了人世,”小雪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显得很平静。

西装男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尽管觉得有些不道德,但还是暗自庆幸小雪的这个前男友已经死了,否则绝对会成为他们之间最大的绊脚石。

西装男装模作样的叹了一口气,“真可惜,还这么年轻就...”

小雪说完了伤心事,脸上居然浮现出了一丝笑容,“其实今天来相亲,我完全是被妈妈逼的,她本来就对我的前男友不满意,说他工作既不稳定工资又不高,根本就不是一个适合结婚的人选。当她得知我的前男友去世以后,她很快就给我安排了这一次的相亲,妈妈说对方的条件很不错,我的年纪也不小了,应该找一个合适的人恋爱结婚。”

西装男听到未来岳母大人对自己的赞赏,心里本应该感到高兴,但从小雪的语气中却感受到事情可能没这么简单,他没有打断小雪的话语,只听她继续说道。

“我不想让妈妈担心,也不想在电话里听到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催促我和相亲对象见面,所以我今天干脆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按照妈妈所希望的那样来到了这里,刚才我已经拍了一张照片给她,妈妈现在肯定期待着我和你之间能有一个不错的开始,”小雪脸上的笑容开始变成了自嘲。

西装男听到这里有些急了,他也是被家里的长辈要求来相亲的,他们两家经过同学的介绍认识,了解了一番家庭状况之后,两边的家长都觉得对方小孩的状况很让自己满意,现在社会上大龄单身男女青年那么多,他们都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女儿以后成了剩男剩女。

西装男自己也快奔三了,由于平时工作太忙又经常出差,他很难维持一段长久稳定的恋爱关系,所以虽然条件还不错,但也不知不觉成了孤家寡人一个。西装男觉得有必要开始考虑自己的婚姻大事了,因此才会答应自己的父母来这里相亲。说实话他一开始对相亲对象并不抱太大期望,但见到小雪本人之后,西装男居然还真的被她身上的特殊气质吸引了,看到她害羞的样子自己竟然有种小鹿乱撞的感觉。

西装男认为自己可能遇到命中注定的人了,小雪一看就是乖乖女的类型,要是娶回家也一定会是贤妻良母,西装男已经暗自打定主意要和小雪好好发展。他本以为小雪也有着和自己相同的想法,但从刚才小雪的话语和表情可以看出,她来这里相亲完全是为了完成母亲的任务,言语间好像完全没有要和自己相处的打算?

“如果是因为你还放不下你的前男友,没关系,我们可以慢慢来,先做普通朋友也是可以的,”西装男有种已经抓在手里的云朵,又要飘出去的感觉。

小雪轻轻地摇了摇头,“你知道我为什么把相亲地点选在这家西餐厅吗?因为就在一个星期以前,我和他在这里有了最后一次的约会,那天晚上的点点滴滴,我恐怕这一辈子都忘不了。”

听到这里,天豪心中所有的愤恨都放下了,有时候眼睛也是可以骗人的,就像今天,他亲眼看到小雪精心打扮之后出来相亲,天豪以为自己完全成了小雪的过去式,但实际情况却是恰恰相反。

西装男开始有了一种坐立难安的感觉,他没想到小雪选择的相亲地点还另有深意,自己好像是一只脚不小心踏进了别人的地盘。

“你的条件真的很好,我相信你一定可以找到一个陪伴你一生的好女孩,但是,我这辈子遇上了天豪以后,已经没有办法再喜欢上其他的人了,所以你不用在我的身上浪费时间,”小雪很直白的说出了拒绝的话语。

“可是,可是他不是已经死了吗?你难道就打算一个人这样下去,待一辈子?”西装男脸上露出了无法理解的表情,他没想到一个死去的人居然还成了挡在他面前的一道鸿沟,让小雪把自己拒于千里之外。

小雪脸上浮现出了一丝淡然的笑容,“以后的事情我也不知道,反正现在或者说将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会再恋爱了。”

“你,你这又何苦呢...”看到小雪说得斩钉截铁,西装男只能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小雪喝了一口自己面前的饮料,“说出来也不怕你笑话,其实,我觉得天豪曾经回来过,很有可能,他现在就陪在我的身边。”

天豪因为这句话露出了满脸的惊诧,虽然他可以肯定小雪现在是看不到自己的,但就在小雪转头眼神扫向四周的时候,天豪还是有种自己的身体被她看透了的错觉。

“曾经回来过?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西装男一脸懵懂地问道。

“刚听到他出意外的时候,我完全没有办法接受天豪就这样离开了我,可是之后渐渐冷静下来,我突然发现他的离开早有预兆,那天在这家西餐厅还有之后他所做的一切,其实都是在他死后发生的事,”小雪说出了藏在她心里一个惊人的秘密。

第一百二十九章 放手

西装男保持了他应有的风度,尽管内心惊诧,表面上还是耐心的听着小雪说她所发现的种种迹象,并没有把小雪直接当成了一个神经病。

小雪现在表现得如此坦然是有原因的,因为她发现天豪根本就没有离开自己,虽然小雪也不知道天豪是如何办到的,但她找到了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那一天天豪就是特意回来陪自己的。

“天豪是一个不懂浪漫的人,可是那一天他手捧着玫瑰花出现在了我公司的楼下,然后在所有公司同事的面前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当时以为这件事第二天一定会传遍公司每一个角落,可是结果它就像没发生过一样,根本没有任何一个人提及。后来我问了我的一个闺蜜,那天她是和我一起走出公司大楼的,闺蜜告诉我她完全没有看到一个手捧鲜花的男人,那天她的注意力全都放在停在公司楼外的豪车上了。”小雪想起了那一天的浪漫场景,现在仍然还历历在目,不过要是早知道天豪是故意回来陪自己,自己说什么也不会从他的怀里挣脱开来。

“我一开始也以为这只是个巧合,后来我一个人来到了这家西餐厅,当时帮我和天豪上菜的那个服务员对我还记忆犹新,他说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孩能吃那么多东西,而且还一个人喝掉了一整瓶的红酒。我当时就说你记错人了吧,上一次我是和我男朋友一起来的,但服务员一口咬定他绝对没有记错,服务员说订餐的人虽然是一个陈先生,但就餐的过程中,他自始至终只看见了我一个人。

我逐渐意识到这件事情也许不是巧合,因为当时有一个细节我还记得很清楚,天豪叫服务员上菜的时候让我重复说了一遍,那时我还奇怪服务员怎么听不到天豪说的话,原来,原来...”小雪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好像是在回味当时的情形。

“你不觉得这一切太不符合常理了吗?我感觉你说的情节只有在电影里面才会发生,你不是为了拒绝我,故意编造出这样一个故事吧?”西装男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理工男,他的脑子里可没有那么多不切实际的幻想,什么穿越、死者灵魂这种东西,他是绝对不相信的。

“我知道没有几个人会相信我说的话,但没关系,只要我自己知道就行了,”小雪没有理会西装男的质疑,继续自顾说道,“那天晚上,他提前给我过了生日,还送了我最想要的生日礼物,睡觉的时候我看得出来他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但天豪却硬是要强打起精神。还有我们俩在沙滩上散步,我看到他的眼角流出了一滴眼泪,现在我才明白,原来那个时候他就知道自己会发生意外,他所做的事情都是为了弥补将来的遗憾...”

小雪说完话,两个人都陷入了沉默当中,西装男不知道怎么继续开口,他现在好像发现了搞艺术女孩的缺点,就是喜欢胡思乱想,小雪说的话要是给别人听到,说不定早就把她送去精神病院了。

“你有没有看过《人鬼情未了》,或者《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喝完了杯中的饮料,小雪突然抬起头问了一句。

西装男茫然地摇了摇头,《人鬼情未了》虽然很有名,但已经是一部很老的电影了,西装男还真的没有花时间去点开看过,不过光从名字也可以想象到电影里面的场景。而另外一部《时间旅行者的妻子》,他今天还是第一次听到。

“如果你不相信我说的话,可以去看一看这两部电影,我感觉天豪要么还在人间,要么和时间旅行者一样,掌握了回到过去的能力,所以尽管他现在离开了我,以后一定还是会回来的,我要站在原地,慢慢的等到他回来的那一天。”小雪脸上露出了轻松的笑容,而这个笑容终于被天豪看懂了。

原来她不再悲伤,也不再痛哭流涕,是因为知道自己一直都还没走吗?天豪心中泛出了一阵酸楚,她把自己想象成了可以一直停留在人间的鬼魂,或者是一个时间旅行者,所以既然自己曾经出现过,那么以后也可能再次出现,小雪有了这样的精神寄托,所以脸上才会有了那样的笑容啊。

西装男的这次相亲自然以很尴尬的方式收场了,他没想到自己居然败给了一个小雪想象出来的鬼魂,不过这样也好,自己可不想娶一个精神不太正常的女人当妻子。

小雪一个人又在西餐厅里面坐了一会儿,临走的时候,她突然转过头对身旁的空气说了一句,“天豪,你在这里吗?”...

小雪从西餐厅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林宇和天豪则是坐在了那片沙滩上,天豪的神情很严肃,完全没有了上午回来时的那种满足和轻松。

天豪发现自己虽然弥补了遗憾,但却给了小雪不应该有的期待,自己不可能一直待在人间,也并不是一个时间旅行者,她这样等待下去,只是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大好青春而已。

说实话,小雪今天相亲的西装男,天豪觉得的确是一个适合结婚的男人,或许在很多方面比自己都更加适合。比如西装男的收入肯定不低,看上去也没什么花花肠子,最关键的是他能给到小雪期待的那种生活,在羊城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然后安安稳稳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但是因为小雪对自己的幻想,他们两个显然不可能继续了,天豪这才意识到,让活着的人不再伤心哭泣并不是最重要的事情,能够让小雪彻底放下自己,继续她的生活才是最好的结果。

天豪发现自己一开始的妒忌是多么的可笑,现在想想,如果小雪真的把自己彻底忘在脑后,和那个西装男高高兴兴的相亲,然后开始她新的生活,也许自己反倒可以安心的离开人间了。

天豪想起了自己听过的一句歌词,“最深的疼爱是手放开”,他不希望小雪接下来在幻想中孤寂一生,小雪能够过得幸福才是对自己离开最大的安慰。

“死神大人,能不能让我再回去一次?这一次,我希望能和小雪分手,”天豪转过头,郑重的说道。

第一百三十章 羊城酒家

林宇和天豪趁小雪不在的时候,再次回到了那间出租屋,他们站在了照片墙的前方,上面记录了天豪和小雪走过的每一个时间点。

林宇答应了天豪要再次回到过去的请求,他发现三个人之间的关系好像变得有些微妙,林宇需要慰藉天豪的灵魂,而天豪也在以他的方式慰藉着小雪的灵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小雪才是两重关系之中的关键,只有小雪的灵魂先得到治愈,天豪才会心甘情愿的离开人间,而林宇才能最终完成自己的任务。

好在反方向钟的能力是可以无限次使用的,只要天豪提供对应的时间点,林宇就能够把他送回到过去。不过林宇觉得天豪的做法还是有些极端,但情感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不论是家人、朋友、还是恋人,被感情牵住的另外一方虽然死去了,活着的人还是免不了对他们产生思念和牵挂。特别是热恋中的男女,如果有一方突然离开了,留下的人往往很难接受事实,他们会认为自己失去了唯一的挚爱,余生便只好在怀念和痛苦中度过了。

从小雪相亲时说的话来看,她就沉浸在这样的状态之中,甚至还心心念念的觉得天豪会再次回到她的身边。也许只有已经失去了,才会不再想念吧,林宇看着照片墙的时候在心里暗自说了一句,既然天豪注定了要离开,在那之前,提前和小雪说分手也不失为一个可以一试的办法。

天豪和小雪虽然一直相处的很好,但他们也有过吵架的时候,最厉害的一次甚至差点分手了。后来天豪通过他的方式成功化解了矛盾,他们的感情也在那一次之后反而变得越来越好。天豪觉得如果要和小雪顺利分手的话,那么回到那一次吵架的时候便是最好的办法。天豪还清楚的记得那个时间点,他指着墙上的一张照片说道,“死神大人,就让我回到这个时候吧。”

林宇发现那其实是一张其乐融融的照片,照片拍摄的地点是在一家装潢高档的饭店,天豪和小雪坐在中间,他们两边分别坐着两位长辈,应该就是小雪和天豪的父母。圆形餐桌上摆着各式各样精美的菜品,他们这张照片应该是开始吃饭之前,特意拍下来留念的。

快要回去的时候,天豪提出了一个请求,他希望这一次所有人都能看到他的样子,这样他才能够顺利完成自己的计划。经过和死神游戏的沟通,林宇决定对天豪破例一次,但相应的代价是,天豪这次回去只能维持六小时。

天豪非常感激的点了点头,他觉得六个小时应该可以让自己和小雪结束这一段感情。

林宇启动了反方向的钟,很快的,天豪的身影在他身旁无声无息的消失了,林宇看到反方向的钟显示的日期是一年半以前...

“天豪,去把你的相机拿出来,我们两家人难得聚在一起,拍张照片纪念一下吧,”天豪的耳边响起了母亲亲切的声音,鼻子再次闻到了人间的味道,那是餐桌上那些端上来的菜肴散发出来的。

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这个饭店是天豪一年半以前亲自订下的,在羊城可谓是家喻户晓,名字就叫做羊城酒家。来这里消费的人非富即贵,天豪当然不是这些人当中的一个,因为光是这一顿饭就花掉了他一整个月的工资。天豪平时并不会如此奢侈,但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他和小雪的相处已经走到了第三个年头,双方父母都听说过孩子交往对象的存在,但一直都还没有找到机会见面,现在他们都觉得既然在一起这么久了,是到了应该谈婚论嫁的时候。

小雪的父母是羊城本地人,所以天豪觉得请他们在羊城酒家吃饭应该是很有面子的事情,说不定一顿饭过后,他们两个的事情就成了。所以面对羊城酒家昂贵的菜单,天豪也只能咬了咬牙,为两家人点了满满一桌的菜。

这是天豪第二次回到过去,这一次天豪不仅见到了小雪还见到了自己的父母,本来是值得高兴的事,但天豪脸上也只能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因为接下来他知道,一场暴风雨马上就要来临了。

天豪按照母亲的话拿出了他的单反相机,找到了适合的角度之后,天豪设定了一个倒计时拍照的方式,然后快速的跑回到了小雪的身旁。

摄像头记录下了两家人脸上洋溢着笑容的时刻,但当他们坐下开始吃饭,小雪的父母有一句没一句开始问起天豪的状况时,餐桌上的气氛开始急转直下。

“你本来学的土木工程专业不是挺好的吗,现在房地产行业那么火,国家出那么多政策都打压不住房价,要是你还在建筑行业,肯定,肯定...”小雪父亲的话说到一半就停住了,不过后面的意思餐桌上的人都不言而喻,“你怎么会突然想到要去做一个摄影师呢?”

小雪父亲眼神中的无法理解和不满跟一年半以前天豪看到的一模一样,当时天豪听到未来岳父大人说这样的话,他的心里还是有些生气的。因为当一名摄影师可以说是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他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也许在建筑行业自己可以赚到更多的钱,但那样的自己只不过是一个赚钱机器而已,完全体会不到工作的快乐。而且当摄影师的决定也得到了小雪全部的支持,要是没有小雪的鼓励,自己恐怕也不会在刚毕业不久之后就决定转行。

所以当时的天豪给自己据理力争,他说了很多要当一名摄影师的理由,希望小雪的父亲不会认为自己是一时头脑发热所做出的决定。但这一次天豪决定不那么做了,面对小雪父亲的质疑,他只是淡淡的回答了一句,“摄影师的工作自由不受拘束,所以我想尝试一下,也没有其他太多的想法。”

“只是想,尝试一下?你就辞掉了原本的工作?”小雪的父亲显然对这个答案非常不满,刚要举起的筷子又放了下去,似乎对自己面前精美的食物都不感兴趣了,他又紧接着追问了一句,“那你现在当一个摄影师,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第一百三十一章 饭局上的战场

天豪曾经觉得这个问题有些伤人,因为他认为梦想是不能用价钱来衡量的,而且这个行业收入差距很大,现在收入不高也不代表未来还是如此。

当时的天豪为了小雪压抑住了心中的气愤,至少自己和小雪都觉得钱不是相处中最重要的东西,他们之间那种经常不需要明说的默契是任何人都体会不到的。天豪希望自己能过了未来岳父大人这一关,所以那时候他含糊其辞的回答了一个大概的数字,而且还是他工作最忙收入最高的那一个月拿到的钱,事实证明,就算那一个数字也没能让小雪的父亲满意。

同样坐在当时的餐桌上,天豪此时的心境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他完全能够理解小雪父亲的心情,毕竟谁都希望自己的女儿结婚以后能够过上宽裕的生活,不需要为柴米油盐或者房租之类的事情费心,这一点在他们眼里或许比感情还更加重要。

天豪突然想到,如果今天坐在这里的是那个相亲西装男,恐怕情况就会完全不一样了。小雪的父母一定会对西装男非常满意,因为他从事着很好赚钱的建筑行业,还在羊城拥有一套自有住房。

也许跟小雪分开以后,命运还是会让小雪和西装男见面吧,天豪在心里期许着,伴随着一些心痛的感觉,他还是故意说出了下面的话语。

“我的收入不高,而且工作也不太稳定,有时候能接到活有时候几天一个活都没有,所以平均下来,我一个月也就能赚三、四千块钱吧,”天豪几乎把自己最致命的缺点暴露了出来。

小雪的父母同时露出了惊讶的目光,因为这点工资比他们的女儿还低了不少啊,他们不了解摄影师这个行业,本以为天豪能够请他们来羊城酒家吃饭,至少月工资肯定过万了,没想到还不如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

餐桌上出现了一段很尴尬的沉默,空气似乎都因此凝结了起来,小雪在天豪的身旁偷偷扯了扯他的衣服,并用眼神示意了几下,她不明白天豪为什么要这样和自己的父亲说话,按照现在情况发展下去,这顿饭只有一个不欢而散的结局。

天豪当然能够明白小雪的意思,她希望自己能够尽量表现好的那一面,比如行业内稍微有些名气的摄影师,可能出去外拍一天收入就有好几千,自己完全可以给岳父大人一个美好的愿景,比如两、三年之后,自己很有可能也会达到那样的程度。

可是天豪什么话也没有说,他自顾旋转了一下餐桌转盘,然后将一块蜜汁叉烧夹进了自己的嘴里,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似乎完全不在乎小雪父母现在的反应。

“今天订这一顿饭,你花了多少钱?”小雪的父亲好像气得说不出话了,这一回轮到了小雪的母亲提问。

天豪头也不抬地回答了一句,“三千多。”

“还有你那台单反相机也应该很贵吧,花了多少钱买的?”小雪的母亲又问了一句。

天豪似乎才将嘴里的东西吃完,这一次终于抬头看向了小雪母亲的方向,脸上笑着说道,“阿姨,我买的这一台单反相机只是入门级的,价格也就一万出头,我正打算在年底去换一台更好的,怎么也要五万起步吧。”

小雪的母亲听完后脸上露出了明显的不快,她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小豪,不是我说你,两个人要是真的在一起过日子,以后花钱的地方会很多,你这样大手大脚的,难道,难道以后要靠我们家小雪养活吗?”

听到这里,天豪的母亲再也坐不住了,在她心里自己的儿子当然不是对方口中一无是处的人,尽管当初天豪要当摄影师的时候,她也无法理解儿子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可是后来她看到了天豪的努力,还有天豪脸上比之前洋溢出的更多笑容,她就知道自己的儿子是真心喜欢和享受这份工作。

虽然天豪现在挣得钱不多,但天豪的母亲清楚自己儿子绝对不是吃软饭的人,更加不会想着要小雪去养活,小雪母亲说的话实在是太难听了。

她从座位上立马站了起来,怒气冲冲的说道,“你这么说话就不对了,什么叫靠你们的小雪养活?我儿子就算赚得再少,他也会用自己的双手去养活自己,你问问你们家的小雪,天豪什么时候花过她的钱了?”

天豪母亲说话的时候,顺便用手指了一下小雪的方向,小雪连忙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了一丝惧怕之色。她知道事情越来越不可收拾了,除了让天豪母亲的怒火平息,小雪想不到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天豪的确没有花过自己的钱,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小雪也相信如果自己和天豪真的结婚了,天豪也一定会承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绝对不会是自己母亲口中那种吃软饭的男人。

可是天豪母亲的话语刚刚落下,小雪父亲又火冒三丈的站了起来,他说话的声音很大,让天豪有种耳朵嗡鸣的感觉。“所以你觉得作为一个男人,只要赚到自己的一口饭就行了吗?按照他这样的收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买得起一套房,我们小雪难道要和他一辈子租房子住?还有以后总要生小孩吧,房子都没有,小孩要去哪里上学?”

小雪的父亲抛出了一连串的实际问题,直接让这一次的双方父母见面变成了一个战场,看着家长们争吵的声音越来越大,小雪既伤心又无能为力。她放下了手中的筷子,眼泪一颗接一颗的掉在餐桌上,突然在某一瞬间,小雪拍着桌子站了起来,她用尽全身的力气喊出了平生最大的音量,“都别吵了,我和天豪不结婚了,还不行吗?!”

说完这句话之后,包间顿时安静了下来,大家都没有想到平时乖巧文静的小雪,会在这个时候爆发出如此强大的情绪,就连小雪的亲生父母都没有看过他们女儿现在的样子。

小雪满脸通红,眼角有显而易见的泪光,她觉得这个地方再也不能待下去了,一边用手背擦着脸上的泪痕,一边转过身从包间里跑了出去...

第一百三十二章 曾经的挽回

天豪看见小雪伤心的样子,心里还是有抑制不住的刺痛,不过今天发生的一切正是他想要的结果,所以他既没有阻止两边家长的争吵,也没有在小雪夺门而出的时候追上去,天豪觉得自己已经距离这次回来的目的越来越近了。

等到所有人都离开,天豪一个人留在包间结账的时候,看着餐桌上满目的狼藉,天豪脸上露出了无奈的苦笑。刚才饭桌上的状况比他想象中还更加糟糕,没想到自己故意说的那句话威力居然这么大,直接就让四位家长撕破脸皮大吵起来。这比一年半以前的那一幕要严重得多,毕竟那时候天豪还是很想和小雪步入婚姻殿堂的,所以他几乎把自己所有的缺点都隐藏了起来。

可是小雪的父母对伪装出来的自己还是不太满意,他们希望小雪至少能嫁给一个买得起房的男人,这样以后的生活才会有保障,但是小雪的父母在天豪身上看不到这种可能性。所以那一次其实也是不欢而散,只是两家人表面上还是和和气气的,也没有在吃饭的时候出现言语上的冲突。

后来天豪收到了小雪的一条短信,小雪告诉他自己的父母不太同意继续和他交往,在买房之前也不可能让小雪和他结婚。小雪父母认识的朋友里面就有好几个还没有结婚的优秀后代,他们是羊城本地人,不仅工资高还在羊城有自己的房子,小雪父母完全可以把女儿介绍给这些优秀青年认识。

小雪说她跟自己的父母大吵了一架,并且告诉他们自己是真心喜欢天豪的,就算天豪没有那么优秀,自己也希望能够继续和天豪走下去。可是小雪的父母说她太幼稚了,在生活面前爱情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就算现在她对天豪还有很深的感情,但是用不了几年,生活的柴米油盐就会把这些感情全部消磨掉,到那个时候,她就会明白钱才是能够带来幸福的东西。

小雪想要很努力的说服自己的父母,不过这种努力被她的父母视为了不孝顺,并且觉得小雪是翅膀长硬了,才会变得这么不听话。小雪告诉天豪自己很受伤,她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很乖巧懂事的女生,几乎从来都没有违背父母的意愿,这一次她想要争取自己的幸福,可是小雪觉得好累好艰难也好痛苦。

争吵到最激烈的时候,小雪的父亲说出了最后一句狠话,如果小雪执意要和天豪在一起,那么他们就断绝父女关系,以后小雪就跟着天豪自生自灭,永远也不要再回家了。

小雪不得不在自己的父母和天豪之间作出选择,她觉得自己不能太自私了,如果选择天豪就意味着放弃辛辛苦苦把自己养大的父亲母亲,小雪没有办法做出这样的事情,所以她在信息里面告诉天豪,他们这一辈子恐怕是有缘无份了。

天豪本来还憧憬着,也许小雪的父母可以看到自己未来在摄影师职业道路上的发展,只要努力打拼几年,工资和收入就可能成指数级的增长,到时候在羊城买一套房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天豪没有想到的是,未来岳父岳母大人是如此的现实,他们根本就不给自己证明的机会。

天豪收到信息后,直接就把电话拨了回去,只不过连着打了好几次都没有等到小雪的接听。当时的天豪心情如焚,他很怕小雪是真的打定主意要跟自己分手了,他不觉得自己这一辈子还能够找到比小雪更加适合自己的人。

既然小雪不接电话,天豪便用微信发了一长串的信息,他告诉小雪先冷静一下,暂时不要说分手之类的话语,所有的问题他都可以和小雪一起共同面对。天豪给小雪规划了一个美好的愿景,他虽然暂时买不起房,但是他们可以一起住在一个面朝大海,星空璀璨的地方,就像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小雪掉落的那张漫画图景一样。

从今以后他一定会加倍努力的工作,不断让自己拍出更好的作品,同时争取在一些摄影展上获得奖项,这样一来,自己的身价就会在摄影圈与日俱增,小雪父母最在乎的买房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当时天豪说的每一句话都发自内心,那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自己对小雪的爱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他真的愿意把自己的心掏出来交给她。而这一点,只有在可能失去小雪的情况下,天豪才幡然醒悟到。

小雪并没有因为天豪的话而立即回心转意,她知道自己面对的问题很实际,远远不是天豪的几句承诺或者是一个美好愿景就可以解决的。

天豪看到小雪一直没有回复,他又迫不及待的打了几次电话,只不过最后一次天豪听到了对方关机的提示音。

那一个晚上,天豪辗转难眠,连一秒钟都没有睡着,他的脑海里满满都是小雪的样子,一想到真的可能要和小雪分开了,天豪就有种想要拼命抓住的冲动。

天豪意识到小雪可能没有像自己那样的喜欢她,否则她就不会一直不回复自己的信息,也不会在自己打电话过去的时候干脆关机睡觉。可是这并没有让天豪灰心,他想要用自己更多的爱去融化小雪,不论如何也要让小雪重新回到自己的身边。

那是一段天豪永生难忘的经历,他想尽一切办法要把小雪挽回,虽然免不了要碰壁,但天豪还是在一个月之后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重新在一起的两人感情似乎比以前还更好了,他们决定脱离父母的视线,真的找了一个面朝大海的地方开始住在了一起。

接下来的一年半时间,天豪和小雪一直过得很快乐,天豪虽然还是没有在摄影展上获得奖项,可是他接到的工作明显多了不少,每个月拿到的工资已经和小雪相差无几了。

天豪喜欢把一些有意义的瞬间记录下来,他把这些照片洗出来贴在了出租屋的一面墙壁上,随着贴上去的照片越来越多,洁白的墙壁也就演变成了一块照片墙...

所有的回忆在天豪脑海中闪过,他在结完帐之后走出了羊城酒家,天豪知道这一次,小雪的父母是更加不可能会让小雪和自己继续在一起了。

果然两个小时之后,天豪收到了来自小雪的信息,上面只写着一句话,“天豪,要不,我们还是分手吧。”

第一百三十三章 一个人的回忆

小雪发来的信息很简短,不像上次,言语中还有一丝对自己的眷恋,也丝毫没有提到她和自己的父母吵架的事。

尽管在意料之中,天豪看到手上的信息还是心中一沉,看来这一回,小雪都没有试图为他们这段感情争取过吗?

天豪轻轻地叹了口气,这样也好,长痛不如短痛,现在分手了就不会有以后的事情了。

看着手机上的信息,天豪的心绪可谓是五味杂陈,小雪不会知道他们接下来本来还有一年半的相处时光,他们还会住在一个面朝大海星空璀璨的房子里,这一切将只会成为天豪的回忆,在小雪的人生中将不复存在了。

亲手了结一段姻缘的感觉并不好,天豪虽然早就做下了决定,他也没有其他可以选择的机会,但真正到了这一刻的时候,天豪还是有些于心不忍。

十分钟之后,天豪重新点亮了已经锁上的手机屏幕,他只给小雪回复了一个字,“好。”

一切似乎就要在这一刻结束了,天豪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没有自己的挽回,他和小雪的感情一定会在今天画上句点。天豪希望小雪以后能够遇上一个不错的人,因为小雪真的很单纯很善良,她的内心世界就像她手下的漫画那样美好,天豪觉得小雪值得一个更好的人托付终身。有了这一次的分手,所有的可能性才会发生在小雪的身上。

天豪感到了一种彻底的解脱,他终于可以放心地离开人间了,小雪不会在一年半之后因为自己的死而痛哭流涕,更加不会傻傻的等着自己回来,他们两个以后就是彻底的陌生人。

天豪趁着六个小时的时间还没有结束,他赶到了火车站去送别自己的父母,他们是从老家赶过来特地和小雪父亲母亲见面的,本来还打算在羊城玩几天,可是一顿饭过后,他们什么玩的心情都没有了。

天豪在候车室静静地陪伴着父母,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安慰有些受伤的二老,其实比起被人说自己的儿子不会赚钱,一年半之后他们的儿子会因为意外死亡,才是更加值得痛心的事情吧。

天豪的母亲看到儿子一言不发,还以为是不能跟小雪结婚而不开心,当下在他的耳旁轻声的安慰了一句,“儿子,妈妈相信你以后会成为一名优秀的摄影师,小雪那女孩虽然不错,但她的父母太势利眼了,别灰心,你以后一定可以找到一个更好的女孩。”

妈妈的关切,让天豪觉得鼻子酸酸的,他此时有千言万语卡在喉咙里,却一句话也没有办法说出口。天豪这时才发现,自己的父亲母亲已经有了开始变老的迹象,母亲扎起的头发里能够明显看到几根白发,而父亲的脸上也有了更深的几道皱纹。

让天豪有些庆幸的是,他并不是家里的独子,他还有一个在另外一座城市上大学的弟弟,虽然当初家里因为超生罚了不少钱,但现在看来多生一个小孩无疑是父母非常明智的选择。

有弟弟在,一年半后的那一天,爸爸妈妈应该不会太伤心吧?天豪看着母亲的侧脸默默的想着,弟弟在很多方面都比自己优秀不少,比如他考入了全国排名前十的名牌大学,学的是时下非常热门的计算机专业,还没有毕业就成为了国内互联网巨头招募的实习生,天豪觉得自己的弟弟前途一片光明,父亲母亲也经常因为弟弟而感到自豪。

快要上车的时候,天豪把父母送到了检票口,他最后终于憋出了一句话,“爸妈,不管以后在我身上发生什么事情,你们,你们都要想开点。因为有些事,是命中注定就会发生的。”

天豪的父母没太明白儿子所说的话,但看他的神色平静,不像是会做傻事的样子,当下便点了点头,反倒对着儿子安慰了一句,“天豪,你也别想太多了,天涯何处无芳草,知道吗?”

天豪脸上挤出了一丝笑容,他对着自己父母的背影挥了挥手,说了一句,“保重...”

天豪漫无目的的在羊城街道上瞎逛,他回到过去是一个单向的行为,不等到时间结束,他没有办法提前回到自己原本所在的时间点。不过这样也好,天豪有足够的时间确定,小雪是不是真的和自己分手了。天豪不能在这个时候继续给小雪发信息,免得让小雪以为自己试图回心转意,他所能做的事情就是被动的等待。一直等待到的最后一刻,看小雪是否会有其他的举动。

六个小时的时限终于到了,天豪发现这边的世界已经接近黄昏,夕阳总是有无限的美好,可是它始终传递出一股淡淡的悲伤,因为看到它的人们都知道,过不了多久夕阳就会从他们的视线里消失,整个天空将会被黑夜笼罩。

天豪看着远处即将沉下去的夕阳,它在天边留下了最后一抹暗红色的余晖,就像是代表了天豪对这个世界的留恋。

天豪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屏幕上一片空白,他并没有收到小雪发来的任何信息,所以这一段感情可以确定结束了。

在夕阳完全沉下去的那一刻,天豪发现自己出现在了一所大学校园,这里阳光灿烂,到处都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死神大人,”天豪看见了坐在长椅上的林宇,他手里拿了一些玉米粒,正在喂食一群广场上的白色鸽子。

林宇知道这个时间点天豪就要回来了,所以他特意早早收工,提前回到了宿舍。本来想趁着这段空闲的时间,再翻一翻这个学期要考的英语四级,可是林宇才刚刚看了两篇文章就开始打瞌睡。为了让自己提神,林宇到阳台上伸了一会儿懒腰,他发现今天的天气很舒爽,既有明媚的阳光,又有清新的凉风,待在宿舍里实在太浪费了。

所以林宇索性挑了一个安静的广场,一边享受惬意的午后,一边喂起了广场上的鸽子。

听到天豪的声音,林宇抬起头问了一句,“你和小雪,已经分手了吗?”

第一百三十四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天豪点了点头,至少在他回到现实中的最后一刻,他都没有收到来自小雪的信息。天豪感觉自己对小雪的爱是要多过小雪对自己的,因为在一年半之前,他花了很大的功夫才将小雪挽回。所以这一次自己轻易就答应了小雪的分手,天豪认为他们之间的感情一定会结束。

林宇把手中最后一把玉米粒扔在了地上,引起了鸽子们的一阵疯抢,既然天豪的愿望已经达成,那么他在人间就不会再有牵挂了。林宇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准备打开死神游戏,是时候送天豪去魂界了。

就在这时,天豪的脸色突然大变,一段不太一样的记忆突然冲进了他的脑海里,他嘴上连忙说了一声,“死神大人,请等一下!”

由于天豪重新回到了现在的时间点,按照历史的进程,他有一年半的时间跟过去是不一样的,这个不一样主要来自于他在羊城酒家饭桌上的举动。

天豪感觉到很多的画面在他的眼前闪过,就像是一段快速播放的影片,他并不需要用眼睛去看清楚,那些画面就直接植入了他的脑海里。

这些画面的时间点,就是从他在火车站送别父母之后开始,天豪意识到这是被自己刷新了一遍的历史。

其实,在这段新的记忆里,大部分事件的发展还是和过去一模一样。天豪仍然每天都在做他的摄影师工作,由于在行业内默默无名,天豪很多时候都只能接到一些毫无技术含量报酬也很低的活,比如给一对新人拍摄婚纱照,或者帮某个网店拍摄一组模特照片。

闲下来的时候,天豪会带着自己的相机去发现城市里面的美好,可能是清晨一名清洁工在街道上打扫的背影,或者是街道上的汽车停下来等着老奶奶过马路的那一瞬间,有时候也仅仅是一条空无一人的小巷和小巷墙壁上一抹夕阳的余光。

天豪不断在尽自己最大努力拍摄出更好的作品,尽管各大摄影展仍然没有认可他的才华,但天豪很喜欢自己现在的状态,他可以享受生活享受工作。

这些记忆并没有因为天豪回到过去而改变,但他很快发现,那些画面里有一个不应该出现的人出现了,这个人就是小雪。

天豪原本以为,被自己刷新后的记忆就不会再有小雪的存在了,他们会变成彻彻底底的陌生人。可是小雪熟悉的样子还是进入了他的记忆里,他们再次牵手拥抱在了一起,找了一间面朝大海星空璀璨的房子,过着只有他们自己才能体会到的小日子。

天豪的眉毛皱成了一团,嘴唇出现了不自然的抖动,脸上的表情和正常人哭泣没什么两样,如果他现在还能够流出眼泪,林宇一定会见识到一个男人在自己面前痛哭。

“怎么了,你看到了什么?”林宇感觉到了事情不对劲,有些急切的问了一句。尽管死神游戏告诉他,不会让回到过去的亡魂改变历史进程,也不会允许他们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林宇还是很担心那个传说中的蝴蝶效应。正所谓亚马逊雨林一只蝴蝶翅膀的偶尔振动,有可能会引起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林宇既然有了反方向的钟能力,就同时肩负了维持历史秩序的职责,他可不希望看到一些人和事物就在这个社会上无端端的消失了。

“死神大人,我没有破坏规则,回到过去,我只是答应了小雪提出的分手,但是,但是...”天豪的心情稍微平复了一些,但是记忆中的画面还是让他沉浸在伤痛中无法自拔,他将这段新的故事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林宇...

天豪在小雪提出分手后的当天晚上,就将所有关于小雪的联系方式都删除了,尽管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分的如此决绝,但天豪的心里有一个根深蒂固的念头,绝对不能继续跟小雪在一起了。

这个时候,天豪和小雪还没有住在一起,所以删除联系方式似乎就能够和一个人彻底断绝关系,但天豪一边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一边却同时忍受着挥之不去的心痛。这种自相矛盾的心理,让天豪很费解又很痛苦,伤心的感觉是真实的,难道是因为我还喜欢着小雪?可是既然喜欢她,又为什么要如此决绝的分手呢?

天豪自己也想不出其中的原因,他感觉自己的思想好像被另外一种力量控制了,这股力量告诉他,和小雪分手就是唯一正确的道路。天豪把这理解为冥冥之中的指引,也许自己真的不适合小雪,就像她父亲所说的,自己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买得起羊城的房子,小雪跟自己在一起的生活是不会有保障的。

天豪把自己脑海中的矛盾思想抛到了一边,既然决定分手了,就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上,只要自己能够在摄影行业内闯出名堂,所有的一切将来都会有的。

天豪让自己变得忙碌起来,以便可以更快的忘记小雪,他甚至接了一份给大学生拍摄毕业照的工作,看着那些朝气蓬勃穿着学士服的年轻人,天豪总是会想到自己第一次看到小雪的样子。

那个时候小雪也是一名大四毕业生,她拿着手里的漫画作品去动漫公司应聘工作,当初在公交车上,小雪看着自己的那个羞涩笑容,天豪每想到一次就会觉得心里一阵刺痛。

人生若只如初见,该有多好,天豪默默的在心里感叹了一声,他不明白自己和小雪为什么会走到现在这一步,或许感情真的战胜不了现实吧。

天豪在忙碌中度过了一周的时间,他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当初那般的痛心了,果然时间可以治愈一切,只要再给他一段忙碌的日子,天豪觉得自己或许真的能够忘记小雪。

可就在这一天收工回家的时候,天豪发现自己租住的大门外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她抱着自己的手臂蹲坐在那里,看上去已经等了很久了。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和天豪分手了一周时间的小雪。

这周五要上架了

今天接到编辑的通知,死神这本书的免费字数已经达到30万,所以定在这周五的中午上架了。

文山这才发现,不知不觉死神的故事已经写了这么多了,终于到了要验证价值的时候。

虽然这本书一直没获得多少推荐,所以成绩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但文山还是收到了很多书友的打赏,有时候连续一周每天都有人打赏,这让文山觉得很欣慰。

至于成绩,文山始终坚信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不是吗?这本书文山写的很用心,书里没有任何套路和装逼打脸的剧情,相信这些东西大家在其他书里面已经看过很多了,文山想走一条和其他人都不一样的道路。

所以在这本书,文山回归到了大家看书的初衷,获得些许内心的触动以及看到一些人世间美好的事物。

如果喜欢这本书与众不同的风格,相信订阅下去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文山会按照自己的大纲把死神的故事写完,当然如果受到了大家的欢迎,死神的故事将会走得更远。

最后预告一下,周五上架当天将会保底十更,一本书上架的首订数据非常重要,直接就关系到了后续的推荐,所以文山非常期待你们的支持,也会努力写出更好的故事,谢谢大家!

第一百三十五章 小雪的挽回

天豪心中沉了一下,小雪听到脚步声抬起头,发现自己终于等到天豪回来了,脸上露出了恍如隔世的笑容,“天豪,好久不见。”

熟悉的声音,记忆中的样子,天豪觉得自己好不容易坚硬起来的心有了要融化的迹象,他强迫自己拉下脸来,用一种冷冷的语气说道,“我们不是已经分手了吗?”

小雪眼神中露出了一些痛苦,但是一闪即逝,脸上重新又扬起一丝笑容说道,“天豪,是我的错,我不应该随随便便就说分手,后来我才知道,我根本就离不开你...”

天豪的语气依旧很冷淡,就像是看一个陌生人一样看着小雪,“可是我已经决定要离开你了,我们真的不适合,再过段时间,你也会忘了我的。”

看到曾经的恋人如此决绝,小雪的一颗泪珠从眼角流了下来,她不断地摇着头说道,“不,我做不到。和你分开的这一个星期,我每天都越来越想念你,头两天晚上还能睡着,但后来整夜整夜满脑子都是你,就算偶尔睡了一下,也会梦到因为你离开我而惊醒,我是实在忍不住才来这里见你的,要是不见你一面,我,我恐怕都不知道该怎么继续生活下去。”小雪如实的说出了这一个星期来她的遭遇,尽管分手是她提出的,也是经过她理性思考后的决定,可是就连小雪自己都不知道,她原来已经喜欢天豪到了这种程度,只有天豪真正离开自己以后,小雪才后知后觉的醒悟到。

小雪可以控制自己的理性,却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感情,就像她不能左右自己每天都会梦见天豪一样。小雪原本也以为,时间可以治愈一切,再给自己多几天情况就会慢慢好转。可是她希望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她对天豪的思念不仅没有减少而且与日俱增,直到最后已经到了茶饭不思的程度。

小雪终于明白了,很多古书中为什么都有描述相思成疾的桥段,以前她还觉得那只是作者一种夸大的手法,为了增加剧情的张力,可是等到事情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小雪才懂得这一切都是真的。

她本来觉得自己和天豪之间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爱情,他们只不过是因为一个意外相遇了,然后发现对方很聊得来,拥有类似的爱好,还有一个老乡的身份。所以他们自然而然就发展成了恋人的关系,在最终确定男女朋友关系的那一刻,天豪也没有电视电影里面描述的那种浪漫举动,只是在一起散步的时候随口问了一句,“要不,我们在一起吧?”

小雪当时只回答了一个“嗯”,接下来他们就成了众多情侣中最普通的一对。虽然平时相处的还不错,也很少争吵,但和小雪想象中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情相差甚远,所以在双方父母见面的那一顿饭之后,小雪意识到自己和天豪不可能再继续下去了,于是她率先提出了分手。

但小雪怎么也没有想到,这种看似普普通通的爱情其实早已深入她的骨髓,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失去之时才后悔莫及。恐怕对天豪的爱有多少,小雪自己都不知道,但她的身体和情绪告诉了她。没有天豪在自己身边,小雪甚至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黯淡无光。

天豪听到小雪说出那样的话,脸上露出了些许的讶异,因为他一直觉得小雪对自己的喜欢远远不如自己对她那么多,否则她也不会随便发来一个信息就说分手。现在小雪居然说出了不能没有他的话,天豪只能将信将疑地问了一句,“你,真的有这么喜欢我吗?”

小雪奋力的点了点头,眼神中写满了真挚,“这些天,我一直在想着你说过的每一句话,和你去过的每一个地方,我们第一次在寿司店约会的场景,都让我又哭又笑了好久。我还记得你告诉过我的愿望,你说想拍下清晨青草上的第一颗露珠、天空一闪而过的流星、还有秋风扫下的第一片落叶,这些场景我都用笔画下来了,你看。”

小雪从她背着的包里拿出了三张漫画,第一张是青草上闪着朝阳之光的露珠,第二张是夜空上拖着长长尾巴的白色流星,第三张是在空中旋转还没有掉落地上的金黄色树叶,所有的画面都是天豪想象中最美丽的样子,天豪还没有把它们拍摄到,小雪却已经将它们都画出来了。

天豪心中流出了一股暖意,这就是他和小雪之间不需要言说的默契,天豪的心里同时充斥着感动和纠结,这几张漫画可以证明,小雪的确每天都在想念着自己,所以她才会画出自己想要看到的样子。但是天豪脑海中另外一个声音却在告诉他,和小雪藕断丝连将会铸下大错,心里修筑起来的那一座堡垒绝对不能被小雪的柔情所摧毁。

天豪无情的将三张漫画重新塞回了小雪手中,“这些画面我会用自己的相机拍摄,不需要你画出来,你还是走吧,以后不要再见面了。”说完了这句话,天豪砰的一声将大门关上了,似乎通过一扇墙就可以永远的将自己和小雪隔开。

天豪觉得自己的做法已经够坚决了,小雪肯定会伤心,但这种伤心可以帮她忘掉自己。

但天豪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同样在自己的家门口,他又看到了小雪蹲坐在旁边的身影,还有接下来的第三天、第四天...

小雪每次抬起头的时候总是梨花带雨,但看到自己又会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天豪再坚硬的内心也会出现裂缝。终于有一天,天豪耐心的告诉小雪,“我们之间的问题在于你的父母,他们是不会同意你跟我继续交往的。”

小雪听到这句话,反而有种心中大石放下的感觉,这至少说明天豪表面上表现得再无情,但他的内心其实还是喜欢自己的。“如果我的父母同意了,我们是不是就可以继续在一起?”小雪轻声地问了一句。

第一百三十六章 最离经叛道的事

天豪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点了点头,可能是不忍心再从嘴里说出拒绝的话语了。但天豪觉得小雪是不可能说服自己父母的,所以就算现在答应,最后的结果也不会有什么差别。

之后的几天,小雪果然没有再出现了,但天豪每次回家的时候,心里反倒会生出一丝期待,今天小雪会不会像以前一样蹲坐在门口?

不过天豪心里的期待全都落空了,小雪就像销声匿迹了一样没有半点音讯,天豪可以大概猜测到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也许小雪真的努力过,但终究还是在自己的父母面前败下阵来。所以这段感情是真的结束了吧,天豪看了看自己空荡荡的大门口,嘴里还是微微叹了一口气。

大概过了十天,在某个熟睡的深夜,天豪突然被一阵手机铃声吵醒,因为他随时都有可能接到临时拍摄的工作,所以天豪一直都没有睡觉关机的习惯。他揉着眼睛看了看手机屏幕,发现上面显示的是一个没有名字的号码,不过看到那一串数字天豪立马就知道是谁的来电,因为这个手机号是当初他帮小雪选的。

天豪早就在通讯录里面删除了小雪的联系方式,所以现在显示的不再是天豪对小雪的昵称。天豪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一点钟了,小雪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打电话给自己?

犹豫了一下,天豪还是划开了接听的按钮,带着一种忐忑的心情说了一句,“喂?”

电话里小雪的声音有些不太正常,听上去有点沙哑,还带着一种类似于哽咽的语气,小雪在电话里说道,“天豪,我现在在你家门口。”

天豪惊的一下子就从床上坐了起来,他知道小雪一直是跟父母住的,不像自己是外地人所以在公司旁边租了一个房子。小雪说现在在我家门口,那她是大晚上从父母的眼皮底下跑出来的?天豪赶紧随便穿了一件衣服,冲到了大门的后方,打开门发现,小雪果然拖着一个行李箱站在那里。

“你,怎么了?”天豪发现小雪的眼睛是通红的,显然是在来之前就已经哭过了,而且她还是带着行李箱出现,天豪一时之间真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再次见面的小雪脸上露出了一些尴尬,她扬起了朋友般礼貌的笑容,“天豪,我从家里出来了,现在没有地方去,能够让我暂时借住一晚吗?”

凌晨一点钟,一个拖着行李箱形单影只的女生,又是自己曾经交往过的女友,天豪再怎么铁石心肠也不可能把她赶出去,“你先进来吧,我倒一杯水给你喝。”

两个人坐在沙发上,相对无言了几分钟,后来还是天豪先开口问了一句,“你怎么从家里出来了?”

这一句算得上是关心的话语,让正在喝水的小雪一下子又掉下泪来,她在哽咽中断断续续地将事情经过说了出来。

原来小雪执意要和天豪继续交往,并且告诉父母她不在乎天豪现在赚的钱不多,也不管他以后能不能买得起房子,反正这辈子她就只喜欢天豪一个人,以后也一定会和天豪结婚。

小雪的话把她的父母气炸了,他们试着用很多方式去告诉小雪,跟天豪在一起绝对不会有幸福的生活。可是小雪孤注一掷,不管父母说什么都听不进去,最后小雪的父亲只好大发雷霆的说了一句,“要是你真的要跟那小子在一起,从今以后我们就断绝父女关系,这个家再没有你这个女儿了。”

小雪惊讶于父亲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很久,最终小雪在自己父母和天豪之间做出了选择。她用行李箱收拾好了自己的衣物以及另外一些日常用品,趁着父母已经熟睡,她在客厅里留下了一张纸条,然后悄悄离开了自己的家里。

拖着行李箱,一个人走出自己住的小区,小雪第一时间想见到的人就是天豪。她在马路边拦了一辆的士,告诉司机那个自己去过好多次的地址,看着车窗外的路灯不断向后退去,小雪恨不得一下子就飞到天豪的面前。

小雪不断催促着司机能不能再开快一点,但事实上此时马路空旷无人,司机开车的速度早已是飞奔了。小雪脸上露出了一丝释怀的笑容,她终于还是做下了这个决定,离开自己的父母投奔心心念念的前男友。

小雪觉得这是她这一辈子做过最离经叛道的事,一个乖乖女居然会撇下父母在深夜投奔男友,看着出租车在马路上飞驰,小雪有了一种心潮澎湃的感觉。

既然做出了决定,小雪肯定是要继续和天豪在一起的,但她还不清楚天豪对自己的想法,所以她只敢说出留宿一晚的话语,并且在天豪的不断询问之下,才将事情所有的经过都告诉了他。

听完之后,天豪的内心有着说不出来的感动,他没想过自己在小雪心中分量如此沉重,竟然让小雪愿意主动离家出走。可是他们的问题并没有真正得到解决,小雪只不过是选择暂时逃避而已。

这一晚,天豪让小雪睡在了自己的卧室,而他则是在客厅沙发上凑合。天豪迷迷糊糊之中听到小雪有几次从房间里面走出来看他,还把一条毛毯小心地盖在了他的身上,天豪虽然醒了但故意装作睡着,他感觉到小雪就在沙发旁边看着自己,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又回到了房间里...

第二天,天豪说要给小雪找一间出租屋,两个人总不能一直不明不白的住在一起。但是被小雪的一个借口推辞掉了,小雪说想先给天豪做一顿晚饭吃。虽然两个人交往快两年时间了,天豪还真的没有尝过小雪的手艺,主要是因为天豪之前一直住在公司宿舍,那里没有做饭的工具,所以两个人一般都是在外面约会吃饭。

看到小雪都已经把菜买回来了,天豪只能说了一句,“那租房的事,就等到明天再说吧。”

第一百三十七章 历史重演

那一顿晚饭之后,天豪才知道小雪竟是一个如此贤惠的女人,她做的每一道羊城特色菜都很合天豪的胃口,一直以来都靠外卖解决三餐的天豪,在这天晚上吃的非常过瘾。

小雪主动承担起了饭后洗碗的工作,她像一个贤妻良母一样表现出了对天豪无微不至的照顾。天豪在小雪身上看到了以前没有发现的另外一面,小雪的双手不仅能够画出漂亮的漫画,还能够做出大厨等级的菜品。

除了占用天豪的那张床,小雪没有给天豪制造任何麻烦,甚至还细心的帮他打扫卫生、整理书桌、将晒干的衣服叠好放进衣柜里。

第三天,天豪回家晚了一些,当他拖着疲惫的身躯走进家门的时候,天豪发现客厅的餐桌上已经摆好了一桌香喷喷的菜肴。

一直坐在餐桌旁等待天豪的小雪,转过头,脸上露出了欣然的笑容,“回来啦,赶紧洗洗手吃饭吧,要是再晚一点,饭菜都要凉了。”

一回家就有做好的饭菜,还有一个等着自己吃饭的女友,这曾经是天豪想象中的美好生活,现在这样的生活居然就出现在了自己眼前,天豪心中的两个声音又开始了挣扎。

这一次,天豪坚持让自己把碗洗了,他的心里开始有了一种愧疚感,小雪为自己付出了这么多,天豪不可能完全无动于衷。他们心照不宣地没有再提出去租房的事情,不知不觉,天豪在沙发上整整睡了一个月,小雪也以借宿的名义在天豪身边留了一个月的时间。

这一个月让很多事情都发生了变化,比如天豪和小雪之间有了更多的交谈,有几次在厨房一起做家务的时候,他们还发出了一片欢声笑语。天豪渐渐习惯了一下班就看到小雪出现在自己的家里,她总是变着魔术似的做出好几道可口的饭菜,自己的屋子也永远被她收拾得井井有条,和自己一个人住的时候完全是天壤之别。

天豪从小雪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家的温馨,他甚至可以预见自己和小雪结婚后的样子,他们的小家庭也一定会在平淡中充满幸福。

天豪心中的堡垒被彻底击垮了,他再也找不到自己一定要和小雪分手的原因,如果仅仅是小雪父母的反对,天豪觉得总有一天他可以向两位长辈证明自己。

于是,在那个月结束以后,天豪和小雪重新走到了一起。过去的历史开始重演,他们决定找一间面朝大海星空璀璨的房子一起生活,在那里他们可以不用顾及长辈的眼光,过着小两口自在逍遥的日子。直到一年半以后,天豪的意外依旧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坐在长椅上的天豪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他没想到自己故意说出那样的话之后,小雪仍然选择和自己在一起。天豪发现自己低估了小雪对自己的感情。

天豪曾经在小雪提分手以后,为了挽回她做了很多的努力,那是因为天豪忍受不了失去小雪的痛苦。而如今变成了小雪想尽一切办法挽回自己,她甚至甘愿做一个不孝顺的女儿,就算要和父母翻脸也仍然选择和自己在一起。这同样是因为,分开的痛苦让小雪清醒了,比起所有外部的困难,都不如失去恋人更让自己痛心。

原来小雪对自己的爱,一点也不比自己对她少,有了这一年半崭新的记忆,天豪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他们之间的感情早就已经根深蒂固,不是任何一方想离开就真的能够分开的。

这和天豪回到过去的初衷背道而驰,他不仅没能让小雪离开自己,还把小雪对自己的爱更多地激发了出来,可以想象到,现在的小雪将会比以前更加痛苦。

不管如何,天豪觉得自己至少收获了一段更长的记忆,他也知道了小雪在爱情面前竟然可以表现得这么勇敢,那些历历在目的记忆正是天豪想要痛哭的原因。不过知道了这一点对天豪来说就已经足够了,也没有枉费他心心念念的想要让小雪过好接下来的人生。

现在,天豪心中的愿望更加强烈了,这一辈子注定和小雪有缘无份,那就应该彻底的放手,死神大人不是说还有来世的轮回吗?也许在下一世,自己和小雪还能够重修一段姻缘。

天豪有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知道这一次自己绝对不会再和小雪成为情侣,不过后果也是很严重的,小雪将不会认识天底下有叫天豪的这么一个人。

天豪静静的坐了几分钟,最后对林宇提出了一个请求,“死神大人,能不能让我再回去最后一次?”

林宇当然也希望天豪能够完成他的愿望,可是死神并不会答应亡魂无限制的请求,因为那和亡魂生前积累的功德值相关。林宇打开死神游戏看了看,天豪过去的两次穿越已经用掉了他三分之二的功德值,现在他也的确只能使用最后一次了。

“我真的只能帮你最后一次,如果这一次还没有达到目的,我也无能为力了,”林宇郑重的对着天豪说了一句。

天豪感激的点了点头,“死神大人,有这一次,就够了...”

......

天豪的耳边响起了公交车报站的声音,“前方到站传媒学院,请乘客收拾好行李物品提前准备下车。”

他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崭新的单反相机,这是天豪攒了一年多生活费才买下的,刚刚拿到梦寐以求的拍摄工具,天豪的兴奋全都写在了脸上。

他拿着相机对着车窗外胡乱拍摄,一个看上去乖巧可爱的女孩闯入了他的镜头,根据公交车站牌的信息,应该是传媒学院的女学生。天豪趁对方不注意的时候偷拍了一张照片,没想到这个女孩在公交车门打开的时候走了上来,她背着一个书包坐在了天豪的前排。曾经的天豪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很快就会认识这个女孩,因为她的名字叫做小雪。

借着死神的能力,天豪再次出现在了这辆公交车上,他给死神看的就是那张不小心偷拍到的照片。

天豪眼睁睁的看着小雪朝自己的方向走了过来,她和自己记忆中的样子一模一样。

第一百三十八章 一定要幸福(求订阅!求打赏,求票票!第1/10更!)

一天豪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小雪,就像一点都不害怕对方发现,把陌生的自己当成了公交车上的猥琐男。天豪感觉到小雪的目光似乎和自己对视了一秒,在这一刹那,天豪的心脏瞬间紧缩了一下,两只眼睛流出一股酸涩之感。

但小雪好像没有注意到天豪的存在,或者说把他当成了所有公交车乘客之中普通的一员,小雪很快转过了身,将背上的书包提在了手上,然后坐在了天豪正前方的位置。

这幅景象和当初天豪遇见小雪时一模一样,稍微有些不同的是,那时小雪看到坐在后排的天豪露出了些许羞涩的笑容,也因为这个笑容,天豪觉得眼前的女生特别可爱,所以才会看到她东西掉落的时候借机搭上话。但今天历史没有重演,小雪还是那个小雪,可她似乎把天豪当成一团空气了。

公交车再次启动,羊城的繁华在车窗两边掠过,天豪知道这已经是自己最后一次出现在人间了,他没有想把人世间的繁华记在脑海里,一双眼睛一刻都不停地只是看着自己正前方的小雪。

小雪是要去动漫公司面试吧?天豪还记得当初小雪对他说的每一句话,看得出来,小雪现在的心情有些紧张。她一会儿看看窗外,一会儿又低着头翻自己的书包,好像生怕什么东西忘了带似的。

天豪把所有的一切都看在眼里,他多想伸出手摸一摸小雪的脑袋,然后笑着告诉她,“别担心,以你的才华,那家公司一定会录取你的。”

小雪在翻动书包的过程中,一张漫画纸不小心飘落了下来,它在空中划了一个圈,刚好就落在了天豪座位的旁边。

天豪转眼看去,那张漫画有着璀璨的星空、一望无尽的大海、还有一对坐在海边年轻男女的背影,虽然看不到他们正面的样子,但天豪知道这对男女一定很幸福,因为他们仿佛一伸手就能够到天空上的星星。

天豪本应该伸手把这张漫画纸捡起来,然后仔细的看着漫画上的美好图景,因为这就是他想用单反相机拍摄出来的样子。小雪也会发现自己重要的作品掉落了,然后害羞地对着陌生男孩说一句,“那个,能不能把那张漫画还给我?”

可是天豪这一次只是看了看,并没有做出任何动作。

突然,从公交车的后排走上来一个男人,他一下就把地上的漫画纸捡了的起来,拿在手里看了一眼之后,对着还在翻东西的小雪说了一句,“请问,这是你的东西吗?”

天豪转过头,他发现那个男人的侧脸很熟悉,在脑海里搜索了一下,天豪想起来这个男人就是在西餐厅和小雪相亲的西装男。

这个时候的西装男还有些青涩,他手里拿着一个皮质的公文包,穿戴仍然非常整齐,看上去像是要出席某个重要会议。

小雪后知后觉的点了点头,她对着西装男连连道谢,可能是觉得自己太出丑了,脸颊很快飞上了两朵红晕。

小雪旁边的位置是空着的,西装男也就顺势坐了下来,两个人开始在公交车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起了天,很快他们就发现,小雪要面试的公司和西装男要开会的地点恰好在同一栋大楼...

坐在后方的天豪此时完全成了旁观者,他没有想到西装男竟然也就在这辆公交车上,看来小雪和他的缘分也不浅,只不过因为当初自己抢得了先机,才让他们擦身而过。

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小雪和西装男无疑是很般配的,他们刚认识就有聊不完的话题,小雪也经常被他逗得发出低低的笑声,连面试的紧张都完全忘在脑后了。

天豪把自己的右手举了起来,他想最后一次再摸一摸小雪的脑袋,不过手掌快要接近的时候,天豪还是放下了。他的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意,这一次,是到了自己要成全小雪的时候。

小雪要面试的地点到了,她和西装男一起走下了公交车。天豪并没有跟着下去,他仍然坐在位置上,看着两人并排渐渐走远的背影,天豪的眼泪无声地从眼角滑落,但他的嘴角还是扬起了笑容,天豪在心里默默的说了一句,“小雪,你一定要幸福啊...”

看到自己刚才坐的那辆公交车开走了,小雪还是回头看了一眼,因为刚上车的时候,她总是感觉后排的位子有一双眼睛在看着自己,可是那个位子明明空荡荡的,并没有坐任何人。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如果告诉第三个人,那人肯定会觉得毛骨悚然。但是小雪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反而有种很亲切很熟悉的第六感。

“小雪,你怎么了?”西装男看到小雪的脚步停下了,于是问了一句。

“没什么,”小雪收回了自己的视线,笑着摇了摇头,“我们赶紧过去吧,要是迟到就不好了...”

小雪的确看不见天豪的样子,为了让自己的人生和小雪彻底没有交集,天豪决定将那一次意外的碰面从历史中抹去。要实现这一点很简单,只要自己不去捡那一张漫画,或者干脆让小雪看不见公交车上的自己,所以天豪这一次穿越回来,心中想的人是死神林宇。

按照死神告诉他的规则,天豪只能被自己心中所想的人看到,所以公交车上任何人都看不到天豪的存在,包括小雪在内。

这一次,天豪终于成功了,他选择将自己的人生和小雪就此错过,从今以后小雪将不认识天豪这么一个人,她的人生中也不会有半点关于天豪的回忆。

天豪再次回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出现在一片熟悉的沙滩,死神大人正坐在沙滩上,抬头看着上方的璀璨星空。

林宇不需要去看天豪的表情就知道,经过了第三次的穿越,天豪终于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因为就在刚才,他已经去看过了天豪和小雪曾经租住的房间,现在那间出租屋住的是一家四口,房间的格局被重新改造过,分隔出了两个卧室和一个卫生间,早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

第一百三十九章 急不可耐(求订阅!求打赏,求票票!第2/10更!)

一这就说明,天豪和小雪已经彻底分开了,他们的历史没有再重演。林宇特别选了这个对天豪来说有很多回忆的地方,如果是在这片沙滩离开,天豪的灵魂将会得到最大程度的慰藉。

“死神大人,谢谢你!”一切都不需要明说,多次让自己穿越回去,并且最后在熟悉的沙滩离开人间,天豪心中所有的感激都汇聚成了三个字。他抬头仰望上方的星空,曾经多少次自己就是在这一片沙滩上,和小雪一起吹着海风看着星星,但现在这一切,都变成自己一个人的回忆了。

星空依旧是那么的璀璨,不知道在同样一片星空之下,小雪是否正和她喜欢的人在一起看着星星?

天豪脸上扬起了一抹灿烂的笑容,他由衷地说了一句,“今晚的夜空,真美。”

魂界之门被林宇打开了,天豪朝着林宇挥了挥手,坦然的走了进去。一秒钟之后,空间裂缝无声无息的关闭。林宇没有着急回去,他不慌不忙的坐了下来,静静的看着那一片美丽的星空。林宇突然想起当初在武功山上,教着小白兔识别北斗七星的场景,星空还是和当时一模一样,也不知道小白兔在魂界那一边怎么样了...?

......

不知不觉,暑假就快要过去了,林宇很庆幸自己在开学之前完成了天豪的任务,因为这个任务他获得了一千八百的慰藉值和一个道具物品天国邮箱。林宇把注意力都放在了慰籍值上面,因为有了这笔钱,再加上送别小白兔获得的一千五和自己暑假打工赚取的外快,差不多就可以覆盖这一个学年的学费了。

当一千八百的数字转化成自己银行卡上的人民币时,林宇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他之前虽然还有一万多块的积蓄,但那是留给奶奶买药的钱,林宇并不想动用那一笔资金。现在问题得到了彻底的解决,自己可以准时交上学费,奶奶买药的钱也一点没有减少,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林宇决定给自己放几天假,连外卖也不去送了,就在寝室里舒舒服服的躺尸。当室友许飞航发现林宇居然可以一觉睡到中午,吃了午饭,又接着从下午一直睡到晚上的时候,不由得对他竖起了佩服的大拇指,顺便在吃完晚饭时问了一句,“林宇,等下,你还要睡吗...?”

林宇用难以理解的目光瞟了许飞航一眼,“晚上当然是要打游戏啊,要不我们去网吧包夜吧,一起战斗到天亮!”

许飞航撇了撇嘴,这些天他一直都在宿舍里面打游戏,一点都没有想去网吧包夜的欲望,不过听到林宇说想去通宵,许飞航倒是心中一亮。

“你这些天确实辛苦了,天气这么热还要到外面去送外卖,你确实应该到网吧里好好犒劳自己一下,”许飞航用一种鼓励的语气说道。

“等晚上再看看,”听许飞航的意思是让自己一个人去,林宇想去包夜的兴致瞬间消减了不少,他用有些疑惑的眼神看向了许飞航,自己叫他包夜都不去,这不是许飞航一直以来的作风啊。

其实眼看着距离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许飞航心里也很着急,要是等到周光华也回学校了,自己就没那么好下手了。他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好让自己可以拿到林宇手上的那顶黑色帽子。

许飞航趁着林宇不在寝室的时候,翻了很多遍他的东西,但始终没有找到帽子的所在。终有一天,许飞航发现林宇居然忘了锁衣柜,他怀着极度紧张的心情终于打开了那扇柜门,但紧接着许飞航露出了满脸的失望,衣柜里面并没有藏着那顶帽子,看来林宇居然是随身带在了自己身上。

所以许飞航尽管提前回来了这么久,但一直没有得偿所愿。根据许飞航对林宇这段时间的观察,他觉得林宇应该不仅仅是出去送外卖而已,因为林宇回寝室的时间很不规律,有时候不到中午就提前回来了,有时候过了凌晨才听到他出现在寝室的动响。

如果是出去送外卖,每天的作息应该很规律才对吧?许飞航默默的躺在床上装作已经睡着,暗地里却在琢磨林宇这一天出去到底干了什么。不过最近这几天,林宇的作息倒变得非常规律了,简单来说就是吃了睡睡了吃,除了偶尔去买个饭就没有再走出寝室一步。

如此明显的变化,许飞航自然能够猜测到一些什么,他是不是,已经把要做的事情做完了?许飞航偶尔在打游戏的时候会偷偷看向林宇的方向,既然做完了事,他也许就不会把那顶帽子时时刻刻带在自己身上了,许飞航心中闪过这样一个念想。

其实许飞航已经猜测得八九不离十,因为任务已经做完,自己又赚到了足够多的钱交学费,林宇这几天的精神状态特别放松。他把死神之帽干脆扔进了衣柜里,而且考虑到反正自己时时刻刻待在寝室,所以今天早上拿出衣服之后,林宇干脆连衣柜门都懒得锁。

许飞航不经意间看到了属于林宇的那扇衣柜门敞开着一道缝隙,这就意味着林宇这一次又没有锁门,许飞航的一颗心犹如有好几只蚂蚁在上面爬着,痒痒的感觉让他很想打开衣柜门看一看,可是林宇偏偏就一直好端端地坐在他的位置上。

许飞航看了一下时间,已经过了晚上十点钟,林宇好像仍然没有要出去包夜的迹象,于是试探性的问一句,“林宇,你今晚,不出去了吗?”

林宇正忙着在战场上和队友杀敌,他头也不回的说道,“等我打完这局再说,反正现在还早。”

许飞航只能硬生生的咽下了一口气,都已经十点多了,还早?许飞航可是从晚饭后就一直等着林宇出门,心不在焉的状态,让他连着打了四局游戏都是惨败,还被自己这一边的队长当成猪队友直接踢了出去。许飞航什么时候受过这等奇耻大辱,他少说也在班上举办的LOL联赛上取得过冠军,尽管参赛的只有三支队伍而已...

这一切自然都是林宇造成的,许飞航耐着性子又等了一个小时,在此期间,他特意跑到菜鸟房间里面开了一局,试图从菜鸟中间找回一点自信,结果,居然又战败了!

许飞航毫无脾气的退出了游戏,看到林宇还坐在位子上一动不动,几乎用一种央求的语气提醒了一句,“林宇,你还不出去吗?宿舍大门,马上就要关了...”

第一百四十章 谜底(求订阅!求打赏,求票票!第3/10更!)

一这么好的机会,许飞航可不想放过,只要今天晚上林宇能够走出宿舍,他就能够见识一下那顶圆形的帽子是不是真的有神奇的作用。

许飞航的眼神中带着一丝隐藏起来的期待,他眼睁睁的看着林宇在座位上伸了一个懒腰,然后打了一个哈欠说道,“突然有点累了,今晚就不去包夜了,再打一局就准备上床睡觉。”

许飞航听到这句话想死的心都有了,他在煎熬中度过了一整个晚上,没想到最终却等来了这样一个结果。“你,你怎么能不去呢?不是说好了,今晚去包夜吗?”许飞航的愿望落空,心里的话脱口而出。

林宇有些奇怪的看了许飞航一眼,自己去不去包夜,什么时候他变得这么上心了?转而一想,林宇脸上有些邪恶的笑道,“怎么,难道你想趁我不在的时候,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

许飞航赶紧控制住了自己的表情,他意识到再这样下去就要被林宇怀疑了,当下摆了摆手说道,“没有的事,我就是看你前段时间太累了,今天晚上难得可以放松一下,不过你自己不想去也没办法,那就早点休息吧。”

许飞航装作没事人一样,重新点开了电脑上的游戏图标,其实一颗心早已紧张得怦怦乱跳,握着鼠标的手都有了不自然的颤抖。

林宇留心的看了许飞航一眼,虽然表面上没有说什么,但心中暗自觉得许飞航这段时间以来确实有些奇怪。比如他这个暑假这么早回到宿舍就是一个很大的疑点,因为这并不是许飞航一贯的作风,而且回来之后他也没有需要特别做的事情,只是终日待在宿舍里面打游戏而已,难道就为了这个提早一个月来学校?

更让林宇疑惑的是,他有好几次发现自己的东西好像被许飞航动过,尽管可能只是一个小物件摆放位置的不同,但还是被细心的林宇发现了。这间宿舍现在除了许飞航之外就没有别人,动自己东西的肯定就是许飞航无疑了,但他为什么要趁自己不在的时候翻抽屉书桌,好像是在找什么东西一样?

林宇暂时还没有想到许飞航想找的东西是什么,他也从来不认为自己的死神身份可能被这名室友发现了,因为林宇觉得自己一直以来都小心谨慎,几乎没有露出任何破绽。

但林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今晚许飞航如此想让自己外出,一定也跟他想找的那个东西有关,既然如此,林宇决定来一个将计就计。

半个小时以后,林宇草草结束了手上的游戏,他故意打了个哈欠,然后说了一句,“今天好困,还是先睡觉了。”

这句话自然是说给许飞航听的,尽管他看上去坐在位子上不动声色,但林宇能够预料到许飞航肯定在默默关注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林宇简单洗漱了一下,然后早早的爬上了自己的床,刚躺下没几分钟,许飞航就听到林宇的床头传来了轻微的鼾声。

许飞航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心,一下子又变得激动起来,他可是注意到林宇的衣柜到现在还是没有关,虽然现在林宇没有彻底的走出宿舍,但一个睡着的人和已经离开也没什么两样了。许飞航发现,自己的机会终于来了!

不过许飞航还是很有耐心的,他没有立即走过去打开衣柜,而是朝着林宇的床上看了几眼之后,又把注意力放在了自己的游戏画面上。许飞航意识到接下来的动作非同小可,也绝对不能被林宇发现,所以他决定要等林宇睡得更熟一些再行动。

林宇现在的状态很适合用一句话来形容,人生如戏全靠演技,他一边要发出类似于睡着的呼吸声,一边还要保持自己意识的清醒,这可是不太容易办到的。有好几次林宇都差点真的要睡着了,但偷偷睁开眼一看,发现许飞航居然还坐在那里,一点也没有要开始行动的样子。

林宇不禁在心中感叹了一句,许飞航,看来你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不过越是这样,反倒越激起了林宇的斗志,他就想看看今天晚上到底谁熬得过谁。

于是,在羊城大学一间普通的男生宿舍里,表面看上去一团祥和的气氛中,两个男生却开始了暗自的斗智斗勇。许飞航已经发现了林宇身份的异常,但不知道翻找对方东西的行为被暴露了,他打算趁着今天晚上这个绝佳的机会,将林宇身上最后的秘密揭晓。而林宇知道许飞航有一些不为人知的企图,但还没有猜测到对方的真实目的,所以也想在今天晚上一探究竟。两个人在这个深夜,展开了一场无声无息的战争。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终于,许飞航熬到自己的眼皮也开始打架,在刚才的那段时间里,他的两只耳朵几乎就是朝后面长的,哪怕是林宇在床上的一个翻身,他都能够听得清清楚楚。为了掩饰自己的行为,许飞航还故意戴上了一个头戴式的耳机,但其实里面并没有任何一点声音。

根据他的观察,林宇在此期间呼吸一直都很均匀,而且经过了这么久,他应该从浅睡进入了深睡的状态,现在,就是自己下手的最佳时间!

许飞航从自己的座位上慢慢站起,他小心地不碰到椅子,以免发出任何一个声音被林宇听到。许飞航的身体完全站起来之后,又谨慎的朝林宇的方向看了一眼,尽管看不到他的脸,但许飞航可以确定林宇还在熟睡当中。

他像猫一样踮着脚尖走路,身体的动作和心里的紧张情绪和做贼没什么两样,就这么几步路的距离,许飞航居然走的额头上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好不容易走到了宿舍中间的位置,许飞航感觉自己胜利在望了,因为林宇的衣柜现在就在自己的眼前。

许飞航干咽了一下口水,他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快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脑海里全部都是看到林宇戴上帽子时身体瞬间消失的样子,而这一切的谜底,就藏在自己触手可及的衣柜当中。

第一百四十一章 撕开的面具(求订阅!求打赏,求票票!第4/10更!)

一许飞航将自己的手指按在了衣柜的把手上,衣柜门在打开的过程中,不经意的发出了吱呀一声。这让许飞航惊出了一身冷汗,他意识到自己可能用力过猛了,赶紧将手臂上因为紧张而出现的力道去除,用轻柔的手法将衣柜门完全打了开来。

这个时候寝室的吸顶灯已经关掉了,许飞航只能借着自己桌面上的台灯光线往衣柜里面看去,刚开始的几秒钟,许飞航还觉得里面只是黑乎乎的一团,但很快他的眼睛适应了里面的环境,许飞航发现一顶圆形的黑色帽子赫然就出现在衣柜的最上方!

许飞航有了一种发现宝藏的感觉,他可以肯定眼前的这顶帽子就是林宇拿出来戴在头上的那个,因为自己偷偷拍摄下的视频许飞航已经看过无数遍了,这顶帽子就和视频里的一模一样。

许飞航的手掌在犹豫中伸了过去,这可谓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许飞航一定要把它戴在自己的头上试一试,也许自己的身体也跟林宇一样瞬间消失了?

黑色的帽子距离自己的手掌越来越近,只需要不到一秒钟的时间,许飞航就可以把它抓在自己的手里。可就在这时,他听到自己的头顶上方传来了一个冷冷的声音,“许飞航,你在做什么?”

许飞航这才发现,林宇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过来了,他坐在自己的床上,冷眼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许飞航立马吓得倒退了一步,嘴里结结巴巴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我...”

躺在床上的林宇一直在等待许飞航出手的时机,到后面他几乎一直处于一种半睡半醒的状态,许飞航从座位上站起一直走到衣柜之前,林宇其实都是没有发现的。直到衣柜门发出了那个吱呀之声,林宇才瞬间清醒,他意识到许飞航已经开始行动了。

不过除此之外,他还发掘了死神游戏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对死神道具的自我保护。就在许飞航打开衣柜门的那一刹那,他收到了来自死神游戏的一条警告,“死神之帽正暴露在危险当中,请死神大人尽快查看!死神之帽正暴露在危险当中,请死神大人尽快查看!”

这条警告是直接在林宇脑海中响起的,所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林宇都能够听到。在那一瞬间,林宇不仅暗自感叹了一句,早知道会这样,就安安心心的睡大觉了,哪还需要跟许飞航斗智斗勇?

林宇终于知道了许飞航一直想要找的东西,原来竟是自己的死神之帽,难道自己的身份已经被他发现了?

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林宇的死神身份还没有被活着的人知道,就连林宇的家人都被隐瞒住了。现在却暴露给了一个不太相干的人,林宇要好好思考一下这件事应该怎么处理。

“你都知道了什么?”林宇的语气依旧非常阴冷,很符合他这个死神的身份。林宇觉得不管许飞航到底知道了多少,他必须先在气势上压倒对方,这样才能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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