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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掠影》


第一章 考场归来

孙晓红一脚踏出考场,眼前一片漆黑,她顿感天旋地转,有点儿不知所措。此刻的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像根木头一样呆立那里。突然之间,她觉得有些不妙,张了张嘴巴,连忙收住了不停抖动的双腿。心想:可能是自己考试的时候过于紧张,晕场了。

她无助地站在考场的门口,屏住呼吸,轻轻闭上了眼睛,稍稍缓和了一下刚才失魂落魄的情绪。

万道金星,凭空而来,如同利剑,直入脑髓。她一个趔趄,急忙用手捂着胸口,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仰了一下,总算没有倒下去。她挺了一会儿,直了直腰,稳稳心神后,鼓起勇气把腿抬了起来。

她想尽快离开这块伤心之地,又扎煞着两手,试探着往前挪了一步,可她的双腿酸软,脚底一空,整个身体突然失去了重心,她踉踉跄跄地险些从台阶上摔下来。

不知什么原因,刚才她在考场上答卷的时候,突然间就晕了过去。幸亏监考的老师很负责任,他急忙找来了一位校医,并及时给她打了一针镇静剂后,又给她倒了一碗姜糖水,待她喝下之后,继续答卷,才没有耽误答卷的时间,没想到她出了考场,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她知道自己没有考好,心里暗说“完了”!惶惑的脸上立刻浮起一层淡淡的忧伤。为了掩饰她此刻的窘迫,她低着头,逃难一般,心情忐忑地握紧冰凉的手掌心,神情沮丧地离开了那个至今难忘的考场。

她像一个失忆的盲童,在大街上不辨方向地走着,所有的车辆,人群,高楼,还有前途,都像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随风在眼前飘然离去。她傻傻地向前走着,若不是身边有好心的同学大声喊她,估计她可能连家都回不去了。

回到家里以后,她郁闷了好长一段时间,几乎每天都用沉默的方法来抗拒眼前的无奈。在那些特别狼狈的日子里,几乎没有人前来嘘寒问暖,她只能孤独地对着那面雪白的墙壁,暗自伤神。

十年寒窗,竟如此悲凉。那一度,泪水缓缓划过脸颊,像一道道没有愈合的伤疤,带着浅浅的憔悴和恍惚,让人见了很是心疼。

出成绩那天,她连去看的勇气都没有。她知道自己没有值得炫耀的成绩,也没有值得骄傲的资本,就独自一人跑到角落里,偷偷哭了一个晚上,以后她就再也没有笑过。

见她心神不宁的样子,比她小两岁的妹妹,特意去学校替她看了那些自认为羞于启齿的成绩,虽说考的分数不是太惨,却也被最低的入取线排名在外。那有什么办法?优胜劣汰,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她失望,恼恨,却都无济于事。

为了避开各种非议,孙晓红不得不消极地呆在家里,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进。一想到自己多年的努力都化为泡影,就越想越郁闷,越想越难过,索性不再出门见人,她每天诚惶诚恐地倚着雪白的墙壁,靠静坐来打发那些毫无期待的光阴。

她白天忧虑,晚上失眠,一个好端端的人,几乎都瘦成皮包骨了,也不知道怜惜自己。她像个病人一样,脑子里昏沉沉的,整天无精打采,眼睛里看谁都摇摇晃晃,真像是做了一场噩梦。

在那些晦涩的日子里,她一直都在反思,甚至都不能原谅自己,也不能走出自己。她是那么的脆弱和无助,稍有触景生情,她便痛苦不堪。

有时候,她看见自己用过的书就会失控般地流下眼泪,看见家里来了客人就像惊弓之鸟一样,立刻躲闪到角落里去。她越是这样颓废,胡同里的人就越是好奇。

流言胜似涂鸦,在口舌传递之间,竟然被别有用心的人越抹越黑。还好,孙晓红还算理智,没做出什么过于偏激的事情,不然,别人把她说成一本聊斋,连她自己或许都能相信。

面对不禁打压的女儿,小红妈左右为难,她劝也不是,不劝还不是,见她每天忧心忡忡的样子,小红妈也日日愁眉不展。

孙晓红没有考上大学,自己已经够全家人闹心的了。胡同里的人在背地里都在窃窃私语,议论纷纷。更可气的是,大岩她妈居然还明目张胆地跟着添堵,人前人后,也没少说些难听的坏话。

泼妇的舌头,歹人的心胸,都是杀人不见血的刀。大岩她妈就是个特别嘴碎的女人,她智商低,情商也低,说话口无遮拦,偏爱扯东拽西。尤其是她那条恶毒的舌头,跟台烂泥塘里面的拖拉机似的满大街瞎突突,很不招人待见。用句很不好听的话形容她:一个猫两个脑袋二虎不精。

大家常常这样叫她,也不影响她恶语伤人。尤其是她说话时唾沫星子飞得老高,脑袋摇得跟波浪鼓似的,像一台散播谣言的留声机,眉飞色舞之间,还带着咬文嚼字的腔调,有的没的,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听,满嘴胡言乱语,令人十分讨厌。

她这个人有个特点:逢人三分奸笑,落语七分八卦,两扇嘴皮子使劲一合,只要有人给备份材料,她就会借题发挥,然后狂喷一气,经常在胡同里面掀起轩然大波。

没人捧,她却成了村里劣迹斑斑的名人,不管大人孩子,背地里都管她叫高音喇叭。只要是邻里之间有了矛盾,她夹在中间,不是煽风点火,就是火上浇油,甚至不用高人指教,她那张嘴巴,凭空都能杜撰出一部山寨版的评书来。

那天下午,她凑巧在胡同里碰见小红妈的第一句话就是:“小红妈呀,我看你这心可真够大的。看人家的孩子,书读得越多脑子越聪明,你家小红倒好,书没少读,人却越来越傻,啥都没考上。我看这书都就饭吃了,白念这么多年,有啥用,还浪费那么多钱!有这钱,在家养两头猪还能吃点儿肉呢,这下凉快了,一年到头,你们家就挣那么几个辛苦钱,现在都串起来倒提着花了……”她张嘴就说,毫不顾忌路人的存在。

她的话,句句都带着刺儿,句句都令人难以接受。小红妈听了,当时就愣住了,这么敏感的话题,大岩妈都不经过大脑过滤,就让她尖酸刻薄的毒舌头眨眼之间,戳成了千疮百孔,真的让她没法应答。

心想:她也太敢说了,这话要是让小红听见了,一定气得咬牙切齿,说不定还会在她的脸上留下几道血红的痕迹来,也不解恨。

“哪来的狂言诈语,跑这来搬弄是非?真是欺人太甚!”小红妈顿时气得满脸通红,她这毫无来由的话,太戳心了,话里话外,都是雪上加霜的羞辱,也有幸灾乐祸的嘲讽。

“别墨迹了!你最好离我远点!我现在不想和你说话!”不是小红妈护短,自己的女儿什么样自己知道。她就是考得再不好,那也是自己的女儿,大岩妈这样肆无忌惮地当着自己的面说小红的坏话,她这个当妈的绝对不能容忍。

“我跟你说句话是抬举你了,你应该高兴才是!这咋还来脾气了呢?”要说大岩妈缺心眼一点儿不假,她这人连眉眼高低都看不出来,还在那里装屯不错呢。

“别没事儿找事儿,我可是累了一天了很想回家歇歇,现在可没闲工夫搭理你,要是你再惹我说出那些不顺气的话,你可别怪我伤了两家多年的和气!”小红妈说着,低头就往前走。跟这种蒸不熟,煮不烂的人拌嘴,自己都感到掉价。

“你这人咋这样啊?跟你说句话是看着你了。我这一肚子话还没说呢,你就要走,真是江北胡子不开面!”要说大岩妈也真够可以的,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听,依然缠着小红妈唠叨个没完没了。

第二章 人言可畏

得了理,当然不会饶人。要不是把人惹急了,谁会自找麻烦?既然大岩妈都把事儿挑起来了,欺负到头上了,小红妈若再不奋起还击的话,那就是助纣为虐,别人就会嘲笑她活得窝囊,活得软弱。骑虎难下,反正自己是豁出去了,管她那些呢?吐沫星子淹死人,有些话不当面解释清楚,以后还得受她欺辱。

想到这里,小红妈也就没啥不好意思的了。就她那副身板子,人高马大的,扛个二百多斤重的麻袋,都是稀松平常的事儿,要是对付大岩妈的小体格子,还是绰绰有余的。她心里有啥可害怕的。

本来这件事儿可以轻描淡写地不了了之,小红妈见胡同里的人越聚越多,还想给她留点儿面子,但看她故意嘴斜眼歪数落人的样子,实在可恨。她一腔热血直撞脑门,她本来就心气不顺,现在更加忍无可忍。

心想:“我好端端地走我的路,没招谁没惹谁,这不是逼哑巴说话吗?看来不给她两句,她还会蹬鼻子上脸,指不定还说出啥难听的话来呢!”

要说牵着不走,打着倒退!差不多见好就收呗!可大岩妈根本不怕事大,还在那虎着脸硬挺着,小红妈也没有必要给她足够的面子,让她骑在自己的脖子上拉屎。

因此,小红妈怒不可遏地凑了过去,用手指着她的鼻子嚷道:“她婶子,你说这话就不对了!咱们两家老邻旧居这么多年,从来都没红过脸,你今天说这话是不是有点儿过分啊?你当着大家的面给我说清楚了,我家小红哪里得罪你了?她考的好与不好,我这个当妈的都没说啥,你大白天跑来说三道四,害你那根筋疼了?神经病!”

“说谁神经病呢?我这也不是一片好心吗?说你是看得起你,要是别人我就不说了!”面对这样的质问,大岩妈知道自己又惹祸了,她赶紧后退一步,她想溜走,可已经晚了。小红妈已经挡在面前,她见自己走是走不了了,她只好硬着头皮,含糊其辞。

“那意思我是请你来骂我们家小红的吗?这可真是的,嗑瓜子嗑出个臭虫,啥人都有?”

“说谁是臭虫呢?你才是臭虫呢?”大岩妈自知理亏,她的语气顿时有点儿慌乱了。她抬起手很不自在地捋了捋头发,再看她脸上的神情,似乎有点儿招架不住了。她真的没有想到,小红妈居然这么厉害。

小红妈见她这样心虚,又毫不留情地埋怨起来:“杀人不过头点地,你可倒好,说说风凉话也就算了,还使劲踩上两脚。我看,你还是省省吧!你的好心我们算是领教了,求求你,嘴巴积点功德,千万别让你那条舌头累坏了脑子。今天你说啥,我都不跟你计较,要是以后你再当我面说话这么难听,我可就不客气了!”小红妈本想说两句就走,她在地里干了一天的活,累得连腰都直不起来,哪有闲功夫和大岩妈拌嘴呢。

“不客气,你能把我咋的,意思是我得怕你呗?你家小红是气儿吹的咋的?敢情没考上大学还有理了?平时不挺能耐的吗,这咋还不让说了呢?反正我这话都说了,你爱咋想咋想。”大岩妈见小红妈要打退堂鼓,以为怕她,就得寸进尺地进行挑衅,这下,她可彻底把小红妈给激怒了。

“谁用你怕?孩子平时一口一个婶子地叫你,人不亲土还亲呢。你可倒好,这么难听的话,也不知道是怎么想出来的,亏你说得出口?我告诉你,别说我没提醒,从今往后,小红的事儿谁说都行,就是不让你说!要不你就试试?你敢说,我就敢扇你嘴巴!”小红妈气得浑身发抖,要不是大伙在前面拉着,她非上前狠狠抽大岩妈两个嘴巴。

“我就说了,你能把我怎么样?有本事你把我送派出所去呀?”大岩妈依然不依不饶地说。这明摆着的无理取闹,气得小红妈浑身发抖。

“就你这张破嘴,派出所才没闲工夫搭理你呢!我家的事儿,谁用你跟着掺和?赶紧闭上你那张臭嘴!从我认识你开始,就没听见你在胡同里面说过一句好听的话。大家都烦你,你还不知自觉。我还真不是小瞧你,要是换做别人,这话你还真不敢说。你就知道欺负我们家小红!你没听说过狗急了会跳墙,兔子急了会咬手吗?就你这片好心,我们可受不起,从肚子里掏出来喂狗,狗都不吃,嫌恶心!”一定是气蒙了,不然,小红妈是不会这样说的。她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顿觉胸闷,赶紧用手捂住胸口,张嘴喘了起来。

“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太难听了!”真是没有想到,大岩妈终于知道被怼的滋味有多难受了,她瞠目结舌地看了小红妈一眼,小声嘟囔了一句。

“难听吗?我也不想这么说话,这不都拜你所赐吗?没吃过肥猪肉,还没看见肥猪走吗?听说过没有,这叫武大郎玩夜猫子,什么人什么对待。就你这种人,这都算是好听的话了,还有更难听的呢,我都没好意思说出来。说出来,怕你听多了受不了。”

“你少来这套!说你是看着你了,别人我还不想说呢!”大岩妈自知理亏,说话顿时也没了底气。

“还少来这套,你以为我愿意搭理你呀,这不是你自找的吗?我家孩子念书又没花你家钱,我都不心疼,你跟着心疼什么?又没从你腰包往出掏钱花,跟着起什么哄?我就知道从你嘴里也说不出什么好听的话,我今天说你几句,你也别不好意思听。孩子没考上大学,本来心里就挺难受的,你这顺嘴开河的话,最好背后说,别让我当面听见,你要是再敢往下说一句,我可就真不客气了!”小红妈把手里的东西往地上一摔,怒目而视,双手叉腰,似乎要和她拼命。

难怪小红妈指责她,都说墙倒众人推,破鼓乱人捶。孙晓红以前好像也没得罪过她,一个长辈,不能锦上添花吧,这也不能落井下石呀!她这样做,确实有点儿过分。

这会儿,大岩妈不知深浅地奚落完,还以为自己说的话有多好听呢,还故意冲小红妈翻翻大白眼睛,把头抬得老高,言外之意:“我就说你了,你能把我怎么样?”她这番挑衅,连傻子都能看出,她根本就没把小红妈放在眼里。

不过,她还真没想到小红妈会这样言辞激烈地抵触她。当她发现小红妈的脸色很不对劲儿时,赶紧把话拉了回来:“我也没说啥呀,这咋还急眼了呢?我……”她话还没等说完,就被小红妈顶了回来。

“你可别我我我了,我知道你心里是咋想的。我就不明白了,我姑娘没考上大学,闪你那根筋疼了?我告诉你,今天这话凑合听了,我不跟你一般见识,你敢再说别的,让我听见,我就敢动手打你!不信,你就试试?”小红妈气得浑身发抖,眼放寒光,咄咄逼人瞪着她,分毫不让。

两个人在胡同了,你一言我一语吵得不可开交,一个针尖,一个麦芒,双方都恶语相向,互不相容地僵持着,像唱大戏一样越吵越凶,邻居们闻声都跑出来看热闹。

其实,这事儿跟大岩他妈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自己家的事情都没管明白,跑这里装傻充愣,非得趁热打铁扬把沙子,过过嘴瘾,这不是自讨没趣吗。

人越聚越多,人们像赶集一样,把整条胡同堵得水泻不通。他们一边说笑,一边嘀嘀咕咕,背地里指指点点说啥的都有,有熟悉的面孔,也有陌生的面孔,高高低低站了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一个大圆。令人十分气愤的是,他们都是来看热闹的,居然没有一个是劝架的。

第三章 见缝插针

这边的两个女人更是刀枪不让。无师自通,别看她们都没念几天书,都能用最凌厉的语言互相揭短,互相拆台,什么七十年前的谷子,八十年前的糟糠,从她们的嘴巴里,没有方向地飞溅出去,昭然若揭,哗然一片。

本来是一件豆大的小事,大不见小不见就过去了。结果被她俩这么一闹,无端引出很多纠纷来。难听的话越说越多,雷人的事儿越讲越烂,她俩也没有个当妈的样儿,你来我往,就跟打仗有瘾似的,言语之间,一个比一个强势,一个比一个疯狂,听得围观的人跟看猴戏一样,也瞪大眼睛跟着一惊一乍的.也不知道她俩身上哪来那么多的吸引力,围观的人比垃圾场上的苍蝇还多,都像看一场拳王争霸赛似的,把鼻子都笑歪了,也久久不肯散去。

盖棺定论 ,人可以没有文化,但不能没有人性。面对这样的污言秽语和旁敲侧击,让隔窗在内的孙晓红听了,简直就是五雷轰定顶,肝肠俱裂。不就没考上大学了,这招谁惹谁了!她真的承受不了这样的人身攻击,捂着脸呜呜地哭了起来。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她不得不佩服这些常年生活在怪圈里的局外人,能轻而易举地对一个身单力薄的小女生进行丧心病狂地排斥,可能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害怕舌头生锈,村子里稍有风吹草动,就拿出来练练。可见,大岩妈嘴巴上的功夫该有多闲啊。

胡同里硝烟弥漫,大战越演越烈。情绪失控的小红妈指着鼻子尖狠狠地数落大岩妈的种种不是时,大岩妈被她的举动吓懵了,她开始向后退让。一个胡同里住了这么多年,她从来没见过小红妈发过这么的火,今天算是领教什么叫当仁不让了。

前来围观的人越聚越多,大家故意把她俩围得水泄不通,都想看看她俩到底怎么收场。眼前没有台阶下,大岩妈怵在那里,走也不是,不走还不是,弄得场面很是尴尬。

“要说想看热闹,你就站在高岗上好好看呗,小红又没吃你家饭长大,还一口一个婶子地叫着,作为长辈,干嘛老黑人家小姑娘。你整天在胡同里面散布小道儿消息,不就是图个口舌之快,也不知道居心何在!”小红妈忿忿地说。反正脸已经撕破了,她也就什么都不在乎了。

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村子里,一个连嘴巴都管不住的人,到底有多可怕,看看这两个家庭妇女的样子,就可想而知其他人了!不过,大岩妈今天确实装得有点儿大,她当小红妈的面这样无缘无故地编排小红,小红妈绝对不能让她白费唇舌污蔑自己的女儿的。这也难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也是天理和公道。像这样无耻荒诞的女人,如果不及时不给她两句犀利话刺激刺激她,她真还不知道天高地厚,以为谁都怕她呢,要再不给她点儿教训,说不定以后她那张破嘴还说谁呢?

因此,没等大岩妈再张嘴说话,小红妈抢先又说了一句:“你说话这么难听,嘴巴就应该改改!都说话到舌尖留半句,不积寿命积子孙,你说话这么尖酸刻薄,还能不能给自己积点儿口德了?”这话说得确实有点重,大岩妈有点儿听不下去了,想反驳却又找不到恰当的话来,被噎得脸色铁青,使劲跺了两下脚,就没词儿了。这能愿谁,归根结底,还不是自找的吗?

大岩妈咬着嘴唇不再说话,她特别尴尬地站在人群中间,把头耷拉下来,明显已经甘拜下风。小红妈还在不停地补刀:“人比人得活着,货比货得留着。小红一辈子才刚刚开始,以后啥样,谁也不知道。她考不上大学又没犯法,有啥见不得人的。再说,一辈子长着呢,这才哪到哪呀?不要一碗水把人看到底!我这个当妈的都没灰心,你怎么就知道她没啥用呢?有句老话说得好:养儿不笑养儿的,养女不笑为娼的。都在路上走呢,谁也不知道走到哪步,何必那么嘴损。姑娘儿子好几个,都挺操心的,我看呀,你也没比我强多少,管好自己家孩子得了,不要心多烂肺!咸吃萝卜淡操心,跑这来多嘴多舌,真是没事儿闲的!”

为了给她留点儿情面,小红妈不冷不热地回敬了一堆糟粕,也不管大岩妈能不能接受,她轰了一串连珠炮后,没等大岩妈还嘴,就气呼呼地转身走了。

这些话太呛人了,大岩妈张了张嘴,憋得满脸通红。她用手指了指小红妈的背影,气得半天没说出话来。刚才还很嚣张,这会儿却像霜打的茄子一样彻底蔫了。

想想也对,狗急了会跳墙,这兔子急了还咬手呢,何况人呢。她往地上使劲啐了一口,两脚一跺,也灰溜溜地走了。邻居们哈哈大笑,一哄而散。自此,两家人没了交往。

本来这件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小红的三姨听说小红妈在胡同里跟大岩她妈吵架,也跑到家里来干涉两嗓子。

也不知道附了那股子邪气,她一进门就冲小红妈喊了起来:“不是我说你,人家大岩她妈也是一份好心,她说两句就说两句呗,家里又没少了什么。你可倒好,说话也不考虑后果,当着大伙的面,把人损成那样,看你们家以后在胡同里面还怎么混?”她这话,小红在自己的小屋里听得一清二楚,她心里嘀咕着:“这可是亲姨呀,这胳膊肘咋还往外拐了呢?”

屋子里,小红妈还没消气,她坐在炕沿上,错愕地看着这半路杀出的程咬金,气呼呼地说:“她这人说话太气人了,就算是有口无心,那也不能顺嘴开河呀!我看她太猖狂了,也没把谁放在眼里,我说她两句,算是提个醒,这次算便宜她了,看她以后还敢不敢多管闲事儿!哼,有她好看的!”

“你看看你这脾气,就是压不住火!人家说得不对呀?我早就告诉过你,一个小姑娘,供她念那么多年的书干嘛?差不多识两个字就行了。你可倒好,供完初中上高中,供完高中还想上大学,样样都供到了,这不也没给你长脸吗?这就是明摆着的理,还用人说?脸都丢到大街上了,你还在那犯糊涂呢!”

“她们在外面吵架,感情我是罪魁祸首。不就没考上大学了,我咋就丢人了呢?就算丢了人,有爹妈在,也轮不到你跑来教训我啊!”三姨这话太伤人了,小红听了气得浑身发抖,眼泪也跟着簌簌流了下来。她刚擦完眼泪,又听见三姨在屋里叨叨了一堆更难听的话。

“你要不是我亲妹,我懒得跑到这来多管闲事。你看看你们家上上下下八九口人,老的老,小的小,都张嘴等着吃白饭。你可倒好,五个孩子挨个上学,供完老大供老二,供完老二供老三,一个都不让下地干活。结果咋样?还不是啥都没给你考上?这叫心强命不遂。你说你整天起早贪黑的为了啥,还不是白费力气。你就是再能干,好铁能捻几个钉。就你们这种活法,早晚都得累死。别看养了那么多孩子,等到老了,啥都不能干了,指谁能养老谁不待上前的,还不是跟我一样自己照顾自己。你现在累死累活,也没人领情,等到老了,就活该遭罪……”

第四章 心灰意冷

三姨这张嘴巴比大岩他妈的那张嘴巴还讨厌,甚至还加个更字。她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锥心刺骨的话,还觉得不太过瘾,见小红妈黑着脸,坐在那里低头不语,以为自己的话奏效了呢,心中一阵窃喜,立刻滔滔不绝,继续说那些不着边际的陈辞滥调。

“你说你这个当妈的,就是糊涂!我以前跟说你啥你都不信。这回好了,钱没少花,孩子啥都没考上,这下你满意了呗?我看你呀,就是自作自受!做什么事儿也不长长脑子,总是一条道跑到黑,跑到南墙,不撞得头破血流那才怪呢!”如果多管闲事,能拯救命运的话,三姨这番心口不一的话,带着世俗的偏见,竟然从她的嘴里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似乎也有悖常理。

反正舌头在自己的嘴里待着,说深说浅它也不犯王法,小红妈见她这样说自己,心里也很生气。无奈她是自己的姐姐,即使她的话里也带着很不道德的厉刺,她也得硬着头皮挺着被扎得遍体鳞伤。

小红妈一直没有说话,三姨还以为自己的话说对了呢,她那张川流不息的嗓子,竟然像下水道的喷水管一样,继续向外面毫无节制地排放污水。至于污染到什么地方,污染到什么程度,她也就不顾忌那么多了。

“供孩子念书,就跟押宝一样,虽说是正经事,关键你得看孩子是不是那块料。菜由哪酸,盐搁哪咸,就说说这个理儿,今天咱俩不说别人,单说你家小红,就是个明显的例子。你看,就算你家小红把书念成了,翅膀也硬了,早晚得结婚吧,结婚以后,她脑子里面的东西都带到人家了,现在的孩子都自己顾自己,你啥也捞不着不说,还不是照样白供。如果她书念得不好,就像她现在这个样子,有啥用,还不是回家跟你种地,这高不成低不就的,啥也不是,花多少钱也是白花,能借什么力?到头来还不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这世界上不应该的事情多了去了,吃饭还浪费粮食了呢,一日三餐,那顿不吃能行!

因此,三姨这番严重的人身攻击,经过这样一番渲染,已经上升到了社会的高度。就三姨这个水平,能直言不讳地叨唠出这么多的歪理邪说,平时得浪费多少脑细胞呀。小红也真是醉了。

别看小红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崇拜过那么多的语言大师。她就是冥思苦想,绞尽脑汁,熬上三天三夜,恐怕脑子里面都挤不出这么多的毒液来。可见三姨嘴巴上的杀伤力该有多大了。

孙晓红听了,顿时气得嘴唇发青,浑身发抖。她咬着牙齿,攥紧拳头,真想冲出来跟她从头到尾好好理论一番。无奈人家可是长辈,狗尿苔不济长到金銮殿上了。她的话,大可不听,权当龙卷风骚扰灾民。但是不听,心里又咽不下这口气。这回她算悟透了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的道理了。她气呼呼地坐在角落里,心灰意冷地闭着眼睛,心里千愁百感,万念俱灭。

三姨刚才说的这些话,血淋淋的,非常歹毒,像刽子手里行刑的亡命大刀,句句都砍在头上,实在让孙晓红无法忍受。单说两家的关系,还连着血脉呢,就算自己背后有千人指万人说的份,也不应该从她的嘴里说出这么伤人的话来呀。

“我说你呀,过日子也没个算计,整天瞎忙,榆木疙瘩不开窍,说一千道一万也是白说!”三姨在屋子里面吵嚷了半天,见没人搭话,也自讨没趣,嘴里又嘟嘟囔囔说了一句,就没好气地摔门而去。

“怎么能白说呢?妈妈可以无动于衷,你这样小看我,感激还来不及呢,我怎么可以听而不闻呢?真是太欺负人啦!太欺负人啦!”小红气急败坏地把手里的枕头使劲一扔,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她捂着脑袋大声地喊了起来。

这些争强好胜的女人,可能是在这里没遇上对手,扫了她的八面威风。三姨临出门前,好像也听见了小红的喊声,她还忿忿不平地回过头来,冲着孙晓红的里屋狠狠地瞪了一眼,好像她在屋子里面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似的,然后悻悻地离开了。

幸好小红的爸爸没有在家,要是他在家的话,三姨一定不敢这样嚣张地大放厥词。

这又何苦?三姨从村东头跑到村西头,就是为了说这几句狠话来奚落她,也真够难为她了!别看三姨那么大岁数,又没儿没女的,抡起舌头说自己外甥女的厌恶话,还一套一套的,也真是醉了。若不是自己亲耳听见,孙晓红还以为三姨是什么好人哪!

经过这番折腾,孙晓红算是长了见识,她受了这么多的刺激后,她突然意识到了人言可畏,她心里暗想,如果自己再这样颓废下去,以后的日子会更加难过。

人总会在瞬间长大,那一刻,孙晓红不再钻牛角尖,她的脑子终于开窍了。

眼见小红的身体越来越瘦,妈妈很是担心。无奈之下,她决定找个人给她算算命,看看这孩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起初,爸爸孙国栋是不同意她这么做的,他觉得靠算命打卦来决定人的命运,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自己不够努力,就不能怨天尤人。那些站在街边算卦的人,就是瞪着眼睛靠耍嘴皮子功夫吃饭的。她们要是能看破红尘,早就成仙得道了。还用天天坐在街边像个要饭似的,整天跟城管斗智斗勇。要说现在这人哪,多数都特别眼虚,都愿意巴结有钱的,也不知道是谁惯的,多数都嫌贫爱富,这要是在大街上看见哪个比自己穷的人,不上前踩上两脚都觉得自己有罪。算卦的人更是二五眼,她也贪财,靠的就是一张嘴吃饭。心里一有不顺,就愿意往他们跟前凑合,还不如直接赏几个钱得了。算卦,算卦,都是解心疑的,哪有说的那么神!”

“你不信就不信呗,别跟着乱说!得罪人都不打草稿!”小红妈强烈制止他说这样的话。

“平时都看活人遭罪,谁见死人扛枷?再说自己的命运啥样,自己都能算个八九不离十,还到处找人算命,那不是瞎扯吗?”

听人劝吃饱饭。爸爸的话不无道理。可妈妈就是不听,她偏偏要较个真,求个明白,大有挤破脑袋也要硬往牛角尖里钻的意思。

爸爸见她这么固执,劝又不听,不劝吧,眼见她上当受骗吧,心里又特别的别扭,又对小红妈说:“算卦的两头堵,都会自圆其说。为了把钱骗到手,他们不但会察言观色,还会顺藤摸瓜,他们的话要是灵的话,咱家的小红也不致于今天这样!这几天,小红不是挺好的吗,你就消停消停,别给她添堵了吧?”可是妈妈执迷不悟,他能有什么办法,只能任由她去。

第五章 卜卦算命

那天下午,小红妈挎着一个竹筐,从地里摘菜回来,因为惦记家里的小红,她一直都低着头,皱着眉头,心里一直拧着一个难以解开的大疙瘩。虽说小红现在的状况比以前强多了,可她见谁都不说话,也是个难心的问题。“好端端的一个孩子,她怎么就这样了呢?”想着想着,小红妈就走到了胡同口。

她两脚刚拐进胡同,往前还没走几步,就被迎面走来的志满他妈给叫住了:“小红妈,你快点儿过来,我跟你说点儿事儿。”她这冷不丁的一嗓子,把小红妈给吓一跳。她抬头看去,只见,志满他妈一边朝她摆手,一边眯着一对儿小眼睛,笑盈盈地从对面走了过来。

她说话的声音不太大,两条小短腿倒腾得却挺快,她这般夸张的热情,好像真有什么要紧的事情想要对小红妈说。小红妈心里很是纳闷:“她找我能有什么好事儿?”

这个女人,整天笑着,特别能言善辩,见谁都像见了亲人,小红妈对她从里到外都没有什么好感。因为她俩不是一路人,一个闲人,一个忙人,见了面也说不到一起去。

心强命不遂,如果志满他妈不是投错了胎,生错了地方,搭个梯子,她都能上天。因为她这张嘴巴太会说了,客人来了不吃饭,顶风都能送出二里地去。因此,跟她这样心怀叵测的人打交道,得加万分小心,稍不提防,就会中她的圈套,结果被卖了,都不知道朝谁要钱去。

她家里的条件相对来说,还比较不错,男人是修造厂的会计,国企职员,油水很多,自然不愁吃喝穿戴。几个孩子都送进城里念书,管吃管住,平时也不用她操心。这样一来,她就成了闲人。

于是,她在家里摆了一张麻将桌,整天招蜂引蝶地找来一群游手好闲的人在家里打麻将,简直就是一个局混子。她除了奸懒馋滑,就是爱打听小道消息。她不光嘴巴不好,心眼也不好使。

她这个人还有个特点,为人处事特别圆滑。在这条胡同里,不管谁家有个大事小情,她都爱帮个忙,凑个热闹。混个脸熟,孩子大人,似乎跟谁都有话说。因为她家里有靠山,人脉广,社会关系又非常复杂,胡同里的人,还真没有人敢当面得罪她。

小红妈本来是不想和她说话,都一个胡同住着,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说句话也少不了什么,只好笑脸相迎。 志满她妈,倒也另类。 等她走到小红妈近前,并没有先开口说话,而是前后左右地看了一圈,发现周围没人,这才放心大胆地把嘴巴凑到小红妈的耳朵旁边,挤眉弄眼地往耳朵里吹风,弄得小红妈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小红妈心里不高兴,脸上也不好意思显示出来,再看她这副疑神疑鬼的样子,像被狼撵毛了一样,也觉得好笑。她心中顿生疑窦。站在原地看着她,心想:志满他妈也不是胆小的人啊,这大白天跟做贼似的,她到底想要干什么呢?

“什么事儿啊?整得这么神秘!你平时不是挺能吵吵的吗,这咋还不敢大声说话了呢?”小红妈说完,疑惑不解地看着她。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儿,你不想找个算卦的吗?我给你打听好了,邻村的,是个老太太,她算得可准了!等你哪天不忙了,我带你去看看?”志满妈眨着眼睛,神神秘秘地说。

“啊,那算卦也不能白算啊,我是不是得给人家带点儿东西啊?”小红妈一听这话,笑了,她巴不得有个人带她去算卦呢。

“不用!不用!你就带点儿钱就行,其余啥都不要!老太太啥说没有,你带小红去了之后,只管听她说话就行!”小红妈哪里知道,志满妈说的这个老太太,实际就是她家的一个亲戚。

“那好吧!明天有时间,明天我和孩子去她家里看看吧!你看,你要是有时间也跟着走一趟呗?”志满见小红妈答应了,这板上钉钉的事情,眨眼之间,她就给办完了,心中暗自高兴。

“去那么多人反而不好,我就不去凑热闹了,去了也是旁听,啥忙帮不上,倒给添乱!她家特别好找,你们进村一打听就能找到,一点儿不费力气。”志满妈怕自己言多语实,说漏了嘴,又仔细地嘱咐了一番,赶紧回家去了。

晚饭后,小红妈又在村里打听了一番。听说这个老太太确实挺有本事,第二天早上,她就让小红爸赶着马车,带着她们娘俩,匆匆忙忙地赶到了那里。

算命的人,是个满脸白癜风的老太太,大约有六十多岁。她戴着一副老花眼镜,盘腿端坐在炕头上,眯着一双眼睛看了看小红的面相,又看了看她的双掌,嘴里振振有词地说:这孩子的前世是武士托生,可能是杀孽太重,为了赎罪,此生不管多么努力,都不会功成名就……”

老太太的话说到了一半,就不说了。她故弄玄虚地沉默着,就是让人看不出半点儿的破绽。

小红妈毕恭毕敬地扯着脖子,抬着脸一眼不眨地看着她,有问必答,一丝一毫都不敢怠慢。

老太太呷了一口茶水,她吊足了胃口,又绷着脸不紧不慢地问了一下小红的生日时辰。小红妈听了如实相报。老太太闭着眼睛,她自然地举起双掌,十根手指灵活地在胸前摆动起来。小红妈赶紧拿起装满热水的水壶,把她的水杯填满,又默不作声地望着她的脸,不停地点头应和。

爸爸在旁边听着她们的对话,默默地装了一斗烟,走到角落里,弯腰坐到椅子上,慢腾腾地吸了起来。妈妈却不以为然,她仍然抬着头,一脸虔诚地望着老太太,等着下话。

“这个孩子是土命,还是大驿土命,心地仁厚,特别善良,性格倔强。天生就是劳碌命,六亲不靠,手足不亲,一辈子单打独斗,自食其力。少年运势辛苦,白手起家,适合习一门技能或许还能出人头地。等中年以后,运势就会渐渐好起来,老年得福。她命中虽有官禄,却在出生的时候,被半命人给冲了。不过,不要紧,这孩子心地善良,做事有始有终,遇到磕磕绊绊的事情,命中自有贵人相助,单从她的生辰八字来看,她这辈子还算不错,适合吃子孙饭……”

老太太一口气算完卦,她微闭着双眼,嘴里嘟嘟囔囔,不知道叨念些什么,一副释然的样子。随后睁开眼睛,拿起水杯,轻轻抿了一口。在阳光的照射下,她那张脸怪怪的,很是诡异,孙晓红见了,心里一惊,感觉后背直冒凉风。

老太太算完了卦,妈妈急忙把手里的二百元钱,毕恭毕敬地递了过去。老太太没有讨价还价,她毫不客气地接过钱后,顺手装进了衣兜里,然后端起茶杯,又慢慢喝了一口茶水,像个宿儒,紧紧地闭着嘴,一眼不眨地看着小红,半天没有说话,她的这双眼睛,太有震慑力了,看得孙晓红心里连连发毛。

第六章 翻然醒悟

可能老太太常年和社会上的一些俗男怨女打交道,见惯了世间的人情世故,面对陌生的人前来到访,竟然如此坦然自若地应对。她四平八稳地坐在那里,面色沉静,无所动容。她说话的逻辑更是有条不紊,钉是钉,卯是卯,甚至是一针见血,而且没有一句多余的废话。可她的一双眼睛却出奇的敏锐。她给孙晓红留下的第一印象非常深刻,似乎跟市井中的灭绝师太有所雷同。

老太太瞪着眼睛一眼不眨地看着孙晓红,好像还有什么话没有说完,她的这个匪夷所思的举动,让孙晓红很是烦感。“钱不是已经给她了吗?她到底还想说什么呢?”

因为她从小到大,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怪人,也从来没有被人这样盯着看过。现在,她坐在这间昏暗的屋子里,她除了尴尬之外,就是过度的紧张。她低着头,被老太太看得心里发慌,她只觉头昏脑涨,脸颊发烫,浑身上下都很不舒服。

她很不自在地坐在那里,始终闭着嘴,问啥都不说话。她压抑地攥紧拳头,心里像长满蒿草一样,恨不得一下飞出这个低矮的门口,到外面痛痛快快地喘口气去。

老太太的话,简单明了,自我感觉天衣无缝,可小红妈非得要她再给小红批批八字。小红不想再听,刚要欠身要走,却被小红妈一把摁住。

为了掩饰心中的不满,孙晓红微蹙双眉,侧目偷偷看去,只见老太太那双犀利的眼神,既深邃又冷漠,而且还泛着异样的光彩,顿时给她深不可测的感觉。

虽然小红并不知道她这样做有何目的,但从她那双阅人无数的眼睛里,她仿佛看出了一张错综复杂的网,正慢慢靠近自己。她在心里反复地反省自己:“我的人生,真有她说的那么不堪吗?”

这样想着,孙晓红又心虚地看了老太太一眼,当四目相对的时候,见老太太还在盯着她看,就马上心有余悸把目光移向窗外。因为 老太太的眼神太过凌厉,眼眶里这双不寒而栗的瞳孔,具有极强的穿透力,似乎一眼就能看穿人的内心世界。老太太死死地盯着她,生怕孙小红悄悄从她的眼皮低下溜走一样,看得孙晓红开始怀疑人生。

“这世界没有人能预测到将来,也没有人断定后事。人生在世,该来的必定要来,想躲是躲不掉的。自己的命运都握在自己的手心里,一个不谙世故的小姑娘,刚刚走出校门,竟然靠算卦的老太太来主宰自己的未来,岂不是天方夜谭。既然什么都不害怕,还用算命干嘛。没考上大学又不是丢人的事,我何必豁出这脸,跑到这里来浪费时间。”

孙晓红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懦弱和无知。现在,她面对这样一个深居简出的老太太,慢慢沉静下来,任由老太太那双透视的眼睛,将自己从头顶扫荡到脚底。

人的忍耐是有限的,她不喜欢这种强迫性的交流方式,即便双方是在做一个不可言传的交易,她也受不了这般的挑剔和审视。人应该活在自己的世界,别人的看法只是对自己的一种衬托,其实也没必要大惊小怪地四处寻找救命的稻草,来欺骗自己。

该交代的已经交代完毕, 老太太便不再说话。小红迅速瞟了妈妈一眼,并示意快点儿离开这里。她想说,再不离开,她就会憋疯的。可是老太太依然冷冷地盯着她,像看一件没有生气的物品一样,让她觉得自己其实就是一个滑稽的笑话。

说书的嘴,唱戏的腿,都百炼成钢。算命的话,亦真亦假,亦虚亦实,不管准不准,都是一支强心剂,算不好,也算不坏,跟吃营养药一样,虽说不起多大作用,也填补精神空缺,小红妈总算花钱买了个心安。回来的路上,小红妈还津津乐道地说老太太算得好,算得准的时候。而爸爸孙国栋给出的回应是:三个人理智健全的明眼人,居然活生生被一个稀里糊涂的老太太占了一通便宜,真是天大的笑话。

回来之后,孙晓红也想开了,她每天早起把自己的小屋收拾干净后,还决定到菜地里帮忙干活。

家里的菜地很大,蔬菜的品种也多,地里活多得像一团乱麻,没个头绪。从春天到秋天,爸爸和妈妈整天围着这块地转,累得都直不起腰来,他们也不泄气。

这个季节,地里的蔬菜都成熟了,青的青,红的红,把它们摘下来,装在麻袋里,小红的爸爸再赶着马车起早贪黑一车一车拉到集市上卖掉,那些顶风冒雨换来的辛苦钱,竟然成了家里主要的生活来源。种菜这种活很累,也很折腾,在村里谁见谁摇头,都不愿意吃这样的辛苦。

那有什么办法,老人养老要花钱,姑娘上学花钱,儿子处对象也要花钱,屈指一算,都不是小数目,家里要是断了钱路,就等于断了饭碗。小红妈是个非常要强的人,她就是拼死拼活去种菜买菜,也不会让自家的日子掉在地上,被人笑话。

要是没有这块菜地在支撑家里的一切费用,孙晓红恐怕还坚持不到高中毕业。以前,她在菜地看见爸爸驼背弯腰扛菜筐的样子,还不以为然,认为那是他应该做的事情。而现在,想到自己的处境,她真的不能再这么任性了。

七月的天气,变幻莫测,像魔术师的脸,一阵风一阵雨的,喜怒无常。天晴之后,大片的阳光,毫无遮拦地洒在茂密的菜叶子上,那些茄子和柿子的秧稞,端端地披了一层红橙黄绿的铠甲。远远望去,满地都是唾手可得的黄金,也都是家里的经济命脉。

孙晓红在地里摘完菜,回到家里,在院子里面打了一盆井凉水,放到脸盆架上,她把满是泥浆的手放进里面,一股沁凉的感觉直透心肺,这种莫名的感觉,瞬间打开了她的心结。

阳光在院子里涌动着,涤洗着眼前的一切,她低着头使劲地揉搓着手心里泥浆,就像揪掉以前的种种烦恼,心里充满了无尽的暖意。

她撩起一捧水,正要洗脸,突然听见胡同里穿来一阵清晰的脚步声,紧接着院外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孙晓红在家吗?”这试探性的问话,让她吃了一惊。

第七章 好友到访

这明显是一个女孩儿的声音,这声音听起来是那么耳熟,那么亲切,根本不用多说,像心有灵犀,一句就够了。孙晓红歪着脖子向门口那边看去,果然看见一个纤弱的身影,正在院门口探着脑袋,朝院子里面不停地张望着,她心里一阵欣喜,急忙迎了上去。

女孩儿的身上穿着一件乳白色的体恤衫,下身穿了一条素淡碎花的半截长裙,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护士鞋。在阳光的映衬下,她的这身装束袅袅婷婷的,她是那样的清纯和明媚,这高雅的举止与眼前土里土气的乡树村舍气息格格不入。

她悠然地站在那里,看见孙晓红朝她走来,微微地笑着。那张白皙的脸上,带着自然的光泽,毫无造作之感。她梳着干净利落的学生头,她的发型,也很显气质,将她宽宽的额头袒露无余。看她这身打扮,从头到脚都带着学生的气质,即使她在拥挤的人群中独自前行时,也会让很多人看出她的与众不同来。现在,她站在门口,连摆手打招呼的姿势,都是那样的迷人。

这个女生是孙晓红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名叫高智贤,她是孙晓红读高中时,第一个认识的人。她当时也是文科班里学习最好的学生。高中三年,她俩形影不离,情同姐妹。

高智贤的爸爸是镇上银行的职员,可是她家的情况比孙晓红家的情况还要糟糕。高智贤有个弟弟,从小就疯疯癫癫的,为了给他治病,家里也没少花钱。可是一家人好不容易把他拉扯大,他却疯得变本加厉。也不知造的哪门子孽,这个孩子每次犯病的时候,他都像一头凶猛的野兽,他不是疯狂变态地砸东西,就是没有理智地下死手打人,弄得他们家里四邻不安,鸡犬不宁,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她们家里的玻璃换了一茬又一茬,电视机砸碎了一台再换一台。

有一次,弟弟犯病之后,他竟然抓起菜刀砍伤了自己的妈妈。三番五次的折磨之下,心力憔悴的妈妈,实在忍受不了他这样翻来覆去地折腾,她彻底崩溃,在一天夜里,妈妈趁家里人睡熟之机,竟然偷偷地喝了一瓶烈性的农药自杀了。妈妈死了以后,弟弟也被送进了精神病院。直至今日,高智贤的弟弟,还被关在那里面壁思过。前后仔细想想,其实也挺可悲的。

人生苦短,命有多桀,情劫难逃。生活中,其实很多人都是表面风光,有些难以言表的东西,不说比说出来更要难过。后来,孙晓红名落孙山后,暂时在家务农。高智贤却幸运地考了一所外省理工学院,而且即将奔赴前程。自此以后,两个人的未来将会变形轨道,然后各自朝不同的方向继续运转。

今天,高智贤的到来,让孙晓红万分惊喜。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一个学霸级的人物,会在自己最失落,最低谷的时候,来家里看望自己。

再说 高智贤刚才在胡同里打听小红家的时候,被大岩妈截在半路,故意指错了方向。结果高智贤在村子里面绕了好几圈后,经人领路,又返了回来。“这都什么人哪,报复心也太强烈了吧?”这段被黑的过程,高智贤不知道究竟,她也没好意思跟孙晓红说出口。若不是后来大岩妈在胡同里炫耀,孙晓红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大岩妈这样做,未免太邪恶了吧!她的人品有问题,却不自知,真是没有教养。这在当时,要是让小红妈知道了,非找她拼命不可。

不过,高智贤的出现,在很大的程度上给孙晓红带来了一些动力。她可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啊,孙晓红以后就是不想努力,恐怕都不行了!

为了不让眼泪流了下来,她急忙迎出门外。她一边走一边喊:“高智贤,我还以为你把我给忘了呢?这么远的路,你是怎么找到我家的?”最好的同学来家里看自己,孙晓红实在是太激动了,她一下子飞扑过来,一个趔趄,脑门差点儿撞到门框上。

她还没等笑出声来,突然发现高智贤的身后还站着一个高个子男生,他穿得干净利落很是体面,也是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孙晓红心里一惊。本能的条件反射,她的脸“唰”地一下红到了脖子根下。她觉得很是尴尬,吱吱唔唔了半天,也没说出话来。

孙晓红有个与众不同的个性。她在学校念书的时候,从来不和男生说话。只要有男生站在她的面前,她就脸红。就连老师上课的时候,让她站起来回答问题时,她都红着脸,不敢抬头。现在家门口居然出现了一位男生,而且这位男生又不认识,她能不惊慌失措吗?

“这个高智贤,她怎么能把一个陌生的男生带到我家里来呢?这要是让邻居们看见,得喷多少口水说我呀!”不过,这样的话就是心里有,她也不可能说出来。她不知道人家什么来路,万一得罪了,她跟高智贤可就不好解释了。

为了掩饰自己的慌张,她故作镇定地问了一句:“这位是谁呀?快点儿进来,快点儿进来!可别在门口站着了!”

“他是理科班的卢明远,和你们是一届的,他和我们家是一个村的。今天我带他来,是有要事相求。这个忙你帮也得帮,不帮也得帮!”高智贤说完,一手把孙晓红拉到一边小声地对着她的耳朵说,“你们班不是有一个叫郭艳梅的吗,跟你是一个村的,他今天跟我来这儿,就是专门来找她的,这回你明白了吧!千万别想多了,想多了会破坏脑细胞,也影响智力发育。”高智贤说完,冲她使了个眼色,随后就带着卢明远走进了院子。

“郭艳梅呀!不会吧?你看你都把我说蒙了。我们俩在一起待了三年,她居然还有这么大的吸引哪,我真的一点儿都没看出来。”说到郭艳梅,孙晓红使劲一拍脑袋,她恍然大悟。

这倒也并不奇怪,人到了这个年龄,谁还没点儿隐私。不过,自己的情商太低,很多事情,她连想都没想过。至于别人的事情,她也不好意思过问。今天人家求到头上,她也不好拒绝。只好代劳,并欣然前往。

“你俩先在我家等着,我这就去帮你找郭艳梅去!你看我就这样去了,不影响你们见面的情绪吧?”孙晓红绷着脸开着玩笑,卢明远只是笑,没有回答。

孙晓红高兴地把高智贤和卢明远让进屋后,拿起暖瓶,倒了两杯热水,递到了她俩面前,又笑着对卢明远说:“等我帮你办完这件大事儿,你是不是得好好谢谢我啊?”

“一定谢谢!一定谢谢!那是必须的!”卢明远点头说着,有人替他铺路,他心里自然高兴。

“你可别再贫嘴了,这有啥可影响的。快去快回,千万不要耽误人家正事儿!你要是再磨蹭一会儿,我们赶不上公交汽车,就得走着回去。”高智贤接过水杯一本正经地说。

“这又不是去抢人,你跟着忙啥?噢,对了对了,我想问一下,一会儿我见到郭艳梅时,我应该跟她怎么翻译?”临出门前,孙晓红用手一拍脑袋,撇了撇嘴说。

“咱们都是老同学,有啥可翻译的!你见到她时,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什么都不用考虑。最好是实话实说,她要是有啥想法,让她亲自来跟卢明远解释。你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她找来,下面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来解决吧!”高智贤绘声绘色地说着,然后把脸转过来,冲着孙晓红匿笑了一下,马上就把脸绷住了。

“好吧!没想到你这位村友的眼光还挺高,连郭艳梅这么高傲的人,也能想得出来,胆子真是不小啊!”孙晓红一脸惊讶地把高智贤拽到一边,对着她的耳朵小声说。

“这有啥可奇怪的,这叫一切皆有可能!我原来以为文科班里的那些女生爱美,又贪慕虚荣,整天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到处去招蜂引蝶。没想到这理科班的学生,不显山不露水的也来这套,用句古诗很不恰当地形容一下,这就叫“不识庐山真面目啊!”不信你就去看看,郭艳梅百分之百会跟你来。”

“郭艳梅她爸可是我们村小的教导主任,她们家的家教可严了,要想把她成功地拖下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位毛头小子的手段还是挺高明的啊!”

第八章 推心置腹

高智贤坐在炕沿上,她一直笑着,等孙晓红慢慢把话说完,她又不冷不热地补充了一句:“你说,咱们都是一个班的,平时都只顾埋头学习,很少接触,而且互相又不了解,你天天捧着书本做题,脑袋都钻到书堆里去了,又没钻心里看看谁在想些什么。别人心里有什么秘密,当然不能对谁都说了。你以为别人都跟你一样爱看书学习啊?我现在才看明白,原来你的世界里只有你自己,别说门了,好像连窗户都打不开,你把自己关得那么密不透风,连呼吸都成问题,你说你傻不傻呀?”

“可也是!我都习惯这样了,那有什么办法?现在就是想改,恐怕也改不了了!”对于这样的尖端问题孙晓红就肤浅了,她为自己的无视存在而搪塞着。

高智贤说的没错,现在的高中生,个性十足,虚荣心都特强,他们一走进校门,马上就出现了两极分化。要么玩命地学,成为学霸,拼得片甲不留,然后考重点大学,去最大的城市,走最好的专业,再去无限风光。要么就是家里有钱有势,不想靠学业进步,也不想付出努力,就躲到学校里养个好身板,混张文凭,他们拼命地玩儿,成为学渣,然后交最烂的损友,找最漂亮的校花,最后一事无成不说,还成为众矢之的。这可能就是学霸和学渣的差别。

或许还有孙晓红这类的,即使付出很多努力,也没考上大学,整天躲在家里消极怠工的,把自己虐得满大街流言蜚语的,也有不少。

“这些人都是校园名流,天下绝版,他们做事的风格定然与众不同。哪有几个人像你,整天自虐,气死人不偿命,不用出门,就惹得满城风雨,你看我说得对不对?”

“对什么对,简直一派胡言。我就不明白,你怎么又扯到我头上来了?我咋了,我不好吗?根正,苗红,典型的两袖清风,你就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我这样的人才啊?竟敢小瞧我,我好像还没沦落到那么不堪的境地吧!你给我好好待着,我现在就去找郭艳梅,等会儿回来再跟你好好理论!”

孙晓红振振有词地说完,刚转身要走,好像想起了什么,回头看了卢明远一眼:“不是我吓唬你,郭艳梅她妈老厉害了,真的,这要是没把她叫来的话,你可别埋怨我啊?”

“诶呀,让你去找,你就赶紧去找得了。她妈再凶又不吃人,见面非得实话实说啊,看风使舵你不会,有没有好脸色你也不会看呀?你这人简直就是奇葩,一到关键时就蒙。平时啥都会,就是不会脑筋急转弯!快去快去!”高智贤不停地催促着,孙晓红看了卢明远一眼,匆匆走出院门,直奔郭艳梅家,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方法,竟然就把郭艳梅连哄带骗给领了回来。

卢明远见到郭艳梅后,脸上虽有些怯生,也难掩心中激动。他不好意思把郭艳梅拉倒一边,小声嘀咕了几句,两个人就匆匆忙忙离开了。

“真没看出来,郭艳梅还挺有魅力呀?我和她前后桌这么多年,又住一个寝室,一点儿都不知道她和卢明远谈对象的事儿,你说我是不是弱智?我就不明白,她家的条件那么好,考个好学校也不成问题,不像我,考不上大学,连个退路都没有。她家有的是门路,走那条路都是光明大路,她现在怎么就这样了呢?” 看着他俩走出了院门,孙晓红微微眯起眼睛非常不解地说。

“你以为呢?要是啥事儿都让你知道,那还叫隐私啊?再说,你平时都钻到书堆里淘黄金去了,就你那一根筋的脑子,没人跟你说,你也不会往那方面想。可能人家不想上大学呗,他爸爸有能力,随便给她安排个工作,都是常事儿。有些事儿,真是羡慕不来的呀!”高智贤说着,看了孙晓红一眼。

“我怎么就一根筋了?就算是一根筋有啥不好?肚子里没有那么私心杂念,简单一点儿,活得也坦然些……”孙晓红轻轻地说着,她似乎触动了什么,话只说到了一半就不再说了。

高智贤见她这样,就把话题转移了:“算了,不说他们了,其实,他们也没什么好说的。说说你吧!马上就要开学了,你有没有什么新的打算?要是有什么打算的话,我来帮你分享分享。”高智贤这番无心的话,又触动了孙晓红的伤心之处,她立刻把眼皮一沉,脸色顿显无奈表情。

“我好像已经没有啥好说的?对于一个无所期待的人来说,我都不知道该说啥了。我现在所有的打算就是干活,家里的地里的,有的是农活等着我干,一辈子可能都忙不完。我不像你,考了那么好的大学,去了那么好的城市,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一辈子都会高枕无忧。我不行,就我们家的这个条件,不说不好,也没有门路。我没有考上大学,就等于晚出生一个世纪,永远都活在循规蹈矩的日子里。要想从这样的环境里跳出来,可能比猴王出世还难!也是我自己对自己也没那么多过高的要求,随遇而安吧,其实这样活着挺累,也挺不错,最起码能自食其力,也没有压力。人都麻木了,就不会痴心妄想了!走一步看一步吧。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孙晓红皱紧眉头,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凡事往好处想,事实也没你想的那么消极。就算你没有考上大学,那不还有别的出路,也不至于跟大地母亲拼命呀?这么长时间没见面,我突然发现你还挺会说的,什么猴王出世?这都哪跟哪呀,听你说话,都得戴防震道具,免得吓着!” 这不伦不类脑洞大开的比喻,听得高智贤直皱眉头。

“也没什么,怎么活还不都是一辈子!不说了,你来我家一趟也不容易,以后就东的东,西的西,再想见面就难了!这些日子,我在家里跟奶奶学会了做饭。今天奶奶没在家,我正好也露露手艺。你不知道,以前,我连开水都不会烧,说出来都不怕你笑话。有一次,我妈让我烧开水,我可倒好,水是烧了一锅,盖上锅盖没多久,看见锅里冒烟,有了响声,以为水烧开了,就灌了一暖壶,结果倒出来让大伙一喝,一点儿都不烫嘴,我又倒进锅里重烧,害得妈妈大骂一顿,后来才知道,水放在锅里,一定要烧到翻花,才算烧开。你说我连水都不会烧,饭都不会做,将来还不得饿死呀!那个时候的心情,真是惨不忍睹啊!”

孙晓红说完这些话,苦笑着摇了摇头。稍停一会儿,她咬了咬嘴唇,继续说道:“现在我已经学会做饭,煎鱼,炒菜,还会包饺子。一会儿,我去厨房给你做点儿好吃的,算是为你践行。” 孙晓红说着,起身去了厨房。她把事先洗好的菜,放在案板上,拿起菜刀,慢慢地切了起来。

“那是当然,我今天就是特意来吃这顿饭的!切菜这活儿我也会干,把刀给我,我来帮你切菜!” 高智贤笑着走进了厨房,她站在孙晓红的背后,眼神复杂地盯着她手上的菜刀,跃跃欲试地靠了过来。

“今天你来我家看我,我是主,你是客,我怎么能让你干这些粗活呢!你还是歇歇吧!我一会儿就做好了,你就等着吃现成的吧!”孙晓红朝她摆摆手,不想让她也跟着动手做饭。

“感情你天天窝在家里,这样浪费生命啊?你天天这么辛苦地做这些杂活,不觉得挺委屈的吗?你也不想想,一个文科班的女才子,不去学校进修专业,整天在家里围着一口大锅打转转,这不是高射炮打蚊子,大材小用了吗?这叫什么事儿,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高智贤瞪大眼睛,站在厨房里愤愤不平地说着。

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公平的事情,要想得到公平的待遇,除非做个战无不胜的超人。

第九章 轻描淡写

“你可饶了我吧,我算是哪国的人才呀?充其量就是识两个字而已,根本就没有你说得那么酸。你这夸张的赞美,太肉麻了,我可承受不起,你刚才说的这些话,只能让我一个人听到,这要是让外面那些家庭泼妇们听见,还不得酸掉大牙才怪?你都不知道,她们说起坏话来,嘴巴可厉害了,她们可不管你是谁,张嘴就来,那可怕的程度,堪比成群的蝗虫疯狂地攻击小苗。不给你咬个稀巴烂,也得给你扒层皮去。她们可真是稀有动物,也不知遗传了什么基因,个个脑子都非常活跃。在这个胡同里,总有那么一两个人,不管谁家出了一点儿问题,都能见缝插针。别看脑子里没有文化,说起话来都一套一套的,她们的眼睛都跟天文望远镜似的,整天盯着别人的软肋。家家有啥事儿,除非不让她们知道。要是让她们知道了,全世界都能知道。不说别的,单说那张生猛的大嘴巴,堪比街头小报,一经渲染,就会让你死无葬身之地。我可是深有体会的呀?”孙晓红自嘲地叹了一口气,她把声音压得很低,生怕被别人听去。

“你家周围这都是些什么人哪!还酸掉大牙,她咋不酸掉嘴吧呢?真是可恶!她们这么嚣张。没人敢管管吗?”高智贤非常鄙视这些无聊的人。因为她们无中生有的伤害,确实像灾难一样,可以毁灭一切。

“谁敢管呢,一个个跟母夜叉似的,都是腰里别冲牌,谁说跟谁来的主,跟她们一般见识,简直就是浪费感情!”孙晓红摇摇头,一副鄙夷不屑的样子。

“其实,她们也没什么可怕的,快当快当嘴而已。现在的人都看结果,不看过程,这叫一美遮百丑,没有好的高考成绩,社会的负面效应马上就体现出来了,谁都愿意听别人说自己好话,可炫耀好的资本在哪里呢?到头来还不是自欺欺人吗?”

“这本来就是事实嘛,这有啥可谦虚的?你要是学习不好,就这么轻易放弃也没什么值得可惜的,关键是你的成绩也没这么糟糕啊,你看看你,现在都成什么样子了?再这么固执,早晚得把自己给害了!”高智贤说着,因为过于激动,她脸上的表情,越来越难看。

“其实,也不是你想的那样。我现在最好的状态,就是过哪山爬哪坡,过哪河走哪桥。人生虽有遗憾,就看自己怎么看待,怎么消磨。我已经想好了,路是我自己选的,我认,不管将来发生什么事情,我都要挺住,你就别再为我担心了。”孙晓红说着,弯下要去,往灶膛里面填了一把柴禾。

“ 你呀,就是想得多,说的少,结果把事情考虑得太复杂,结果限制了你的天赋,早晚都得把你憋坏了。你也不想想,这都啥年月了,你还那么保守。自己的路自己走,想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有什么用?我建议你再去学校试试,要不真的要泯灭人才了!”高智贤眉头微皱,脸色暗沉,她想说服孙晓红去学校复读,却又想不出更好的说辞,就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堆大实话。

高智贤说完之后,她见孙晓红的反应总是心不在焉的样子,她有点儿急了,顺口又提醒了一句“我在帮你说话呢,你咋一点儿都不往心里去呢?”

“没有,没有,我这不听着呢吗。其实我也没你说得那么严重。要说咱们这届学生,考不上大学的人多了去了,要说浪费人才,也不差我一个。你就别劝我了,反正我现在也想开了,考上考不上大学对我来说,都无所谓,早晚都得面向社会。很多人在大学里镀金,做光环,那是他们的事情。现在,我没有那个条件,也没有那么多机会,只能自谋职业。有些事情,根本由不得自己,该面对的时候就不能躲闪,我还是能禁得住打压的,你就不用劝我了。”

“你说的这些都不是理由,听说咱们班得有一多半同学去城里复习了。我真是怀疑,他们能去,你怎么就不能去呢?帮家里干点儿也算是好事,那也不是长久之计啊?你总得为自己的将来考虑考虑呀!”

“将来,将来会是什么样子,谁都不好确定。反正我现在也想开了,谁上大学,我都替她们高兴,咱们班同学去城里复习,我也一点儿都不羡慕。我只是把这个过程给省略了,然后缩短了我和社会的距离,我感觉现在过的日子也挺好的,简单,随性,也算是一种自由的活法吧!”

孙晓红理直气壮地说着,抬手把一碗搅好的鸡蛋,干净利落地倒进了烧好的油锅里面。“嗞啦!嗞啦!”她迅速用铲子翻了几下,一个鸡蛋饼很快就煎好了!她把鸡蛋饼铲到一个盘子里,端到餐桌上,回到厨房又做另外一个菜。

孙晓红刚才的一番话,让高智贤深感意外。她心里一怔,真的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弱不禁风的孙晓红,她的内心竟然如此的强大和坦然。她不得不用佩服的目光,将孙晓红从头到脚细细地打量了一遍。她身上的自信,带着一种锋芒毕露的倔强,把人拒之千里之外。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高智贤没有想到,一个面对前途谈人生的小女生,竟然能如此的淡定和镇静面对眼前的一切,她太不简单了。高智贤不得不对她这位暗暗佩服起来。

饭菜做好以后,两个人面对面地坐在餐桌旁边。高智贤拿起筷子,她从盘子里面夹起一片瘦肉,放到嘴里,慢慢地嚼了起来:“真香!我一直以为自己很了不起,现在看来,我不会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跟你在一起就是学本事,长见识,我算服了你了!”

“这算啥本事!人要在这个世界生存就得吃饭,吃饱了肚子,才有力气做事。我手里没有金饭碗,也没有银饭碗,只能靠两只手活命。生活和活着,本身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活法。命运对我来说,即使是活着,也不要活得那么卑微。”孙晓红意味深长地说,她平淡无波的声线,让人感到了一种无法捕捉的信心和力量。

卢明远从郭艳梅家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了。他一直微笑着,看样子收获不错。郭艳梅没来送他,可能是碍于情面,因此才不肯露面。卢明远回来后,孙晓红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把他俩送到了站点。孙晓红的嘴巴,一向是很严守,不管什么样的事情,入了她的耳朵,就会立即停止。她不会外传和乱讲,即使再糟糕的事情,她也不会记在心里,权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然后为好朋友保守一辈子的秘密。

大巴车来了,他们一前一后上了车,还好赶上了最后一班车。车开走了,高智贤在车窗内向她使劲招手。车轮一闪而过,空中浮起一道尘灰,那是一条不可回环的记忆,瞬间淹没了所有的痕迹。

深秋的午后格外的深沉。空气中透着一股股潮湿的气息,像一片升腾的水雾,凉凉地覆盖着乡下的黄昏。

孙晓红挽着袖管,低头坐在院子里,她默默地洗着衣服。夕阳的光线涌进院子,洒遍她的全身,把她金色的影子照在东边的矮墙上。她的手不停地揉搓着,白净的手背,已经被肥皂水泡得通红,像那些刻骨铭心的疼痛,正一点一点地变得隐忍和麻木。

奶奶从屋子里面走出来,她做完晚饭后,来到院子里面喂鸡。她看见小红还在洗衣服,就端着簸箕走了过来。她站在小红的身后,轻声地说:“小红,你一会儿洗完衣服去园子里面摘几根黄瓜来,一会儿你妈他们卖菜回来,咱们好吃饭!”说完,她就朝东墙的鸡窝那边走去。

第十章 家中琐碎

“好的,奶奶,等我洗完这件衣服,马上就去!”孙晓红低头应了一声,马上加快了手上的速度。

房门大开着,一股饭菜的香味徐徐飘了出来,弥漫在院子里面。这种黍米熏蒸的味道,像童年里朦胧的记忆,在心中荡开了一条洞开的隧道,围着这座四面玲珑的小院,慢慢回到过去,又快速回到现实,会让人很容易忘记那些无法领会的忧伤。

这是奶奶的味道,她的厨艺特别好,凡是奶奶做的菜,她都爱吃。孙晓红每天都在家里,专心致志跟奶奶学做饭,有条不紊地打理家务,现在没有那么多烦恼缠身,她突然觉得自己很是幸福。

现在她洗好衣服后,起身把脏水泼掉,又把那些湿漉漉的衣服一件一件地抖开,翘着脚晾到了衣杆上面。她回到屋里,扯来一条毛巾,随便擦了擦手,又顺手从橱柜里面拿出一个白色的瓷盆,快步走到院子里,她双手推开栅栏门,一脚迈进去,到园子里面的瓜架旁边摘菜去了。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个小园子,洒满了爷爷的汗水,瓜果蔬菜,样样不少。他那双布满老茧的手,总会想到餐桌上丰盛的菜品,都是他精心侍弄的成果。爷爷已经八十多岁的高龄。他高大的身板现在已经变得佝偻,听奶奶说,爷爷年轻时候,念过私塾,他读过很多书,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他成了村里的一个铁匠,他读过的那些书,都装在一个很大的书箱子里面,像被遗弃的旧物,被放到仓房的角落里置而不问。因为没有太多的用途,家里没人拿它当作一回事儿,后来不是作废了,就是送人了,再就是被蛀虫嗑得成了粉末,成了一堆垃圾。

爷爷一辈子都忠厚善良,很少与村里人发生过矛盾。爷爷的一生非常的坎坷,他经历了清朝的覆灭,经历了民国的战乱,还经历了很多很多,但他从不津津乐道,溢于言表。

对于爷爷的印象,孙晓红只能从奶奶的只言片语中或多或少的了解一些,至于其他的事情,爷爷不想说,她也从来没有问过,或者说,她也不知道从何问起。

后来,孙晓红一概这样理解爷爷:他一向很少说话,总是沉默着,他的身影,整天在园子里面进进出出,忙忙碌碌,像夕阳下的乡村,朦胧不清,却又深沉厚重。

孙晓红进园子以后, 她站在瓜架下面,挑了几根鲜嫩黄瓜,摘下后,又弯腰拔了几棵大葱。家里人都爱吃大葱蘸酱,这是哪一顿都少不了的小菜。回过头来,她又摘了几个半青半红的小辣椒,这是爸爸爱吃的东西,他的口味很重,他顿顿离不开辣椒,感觉不吃辣椒,吃什么菜都没口味似的。

孙晓红摘完菜后,回到院子里,她站在墙角里慢慢扒起葱来。一股辣味直刺眼球,她急忙捂住眼睛,进屋洗脸去了。

掌灯时分, 一抹昏黄的月光,幽幽地洒进胡同,路面黯淡起来,周围渐渐变黑。 咣当一声院门开了,孙国栋赶着马车从院外走了进来。小红妈一脸疲惫地跟在马车的后面走进门来。她身上斜挎着一个黑色的钱包,用手捂着,生怕它掉在地上。钱在每个人的心里,永远都是重要的名词,小红妈习惯用沾满泥渍的右手紧紧地摁着这个小小的银行。钱包里鼓鼓的装满了零钱,里面的大票和小票都带着血汗的味道,也带着全家老老小小的满足和欣喜。

农村人光靠种地也挣不了几个钱,没有来钱路,又不想吃辛苦,就坐享其成,哪来那么多好事。因此,小红妈每每看到身上的钱包装得满满的,想到自己的力气终究是没有白费,她也就知足长乐了。

马车上面的菜筐也是空空的,看来今天他们的菜卖的不错,白天走了那么远的路,每到一个村子,他们都得大呼小叫地吆喝一番,然后再和那些斤斤计较的村民们讨价还价,他们从早晨一直周旋到晚上,有时候碰到几个爱占便宜的老太太过来碰瓷,小红妈也是睁一眼闭一眼,任由她们偷拿几个柿子,或者是偷拿几根葱,也不好多说什么。这些爱占便宜的老太太,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她们可以满大街倚老卖老,别说小红妈惹不起,就是几岁的小孩子,恐怕也得退让三分。

这样一天下来,小红妈说得口干舌燥的,嗓子直冒烟,人也着急上火,满嘴起泡,有时候嗓子哑得都说不出话来。想来想去,都是为了一口饭吃。好歹是卖空了菜筐,回来再数数包里的票子,总算没有白费辛苦,她常常拍拍胸脯,苦笑一声:值了。

小红妈进院后,回身关上院门,她没有直接进屋。而是快步走到院子里,看看猪窝,又瞧瞧鸡架,见这些小动物们吃饱喝足后,都闭着眼睛乖乖地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时,这才满意地回到屋里。然后,她从水缸里面舀来一盆清水,又脱掉身上的外衣,开始洗脸。家里有奶奶打理家务,她心里根本就没有什么不能放心的事情。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自从她和大岩妈吵过架后,胡同里再也没有人当她的面说风凉话了。人心都是肉长的吗,其实,她也不想把事情闹成这样,气是出了,人她也给得罪了,本来两家的关系处得不错,现在可倒好,两家的家庭主妇竟然为了几句话,闹个不亦乐乎。她这个人心直口快,哪说哪了。可是大岩妈就不一样了,她怎么能咽下这口气呢,她本来就心胸狭隘,性情阴冷,只要有个机会,她随时随地都会打击报复小红一家。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可有的时候,碰见像大岩妈这样的泼妇,多少得长个心眼,要不被暗算了,都不知道是谁干的。邻里之间,她竟然这样居心叵测,真是防不胜防啊。经过那次闹腾,现在胡同里消停多了,如果大家再无事生非的,那就是故意作妖了。都一个胡同里住着,平时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犯得着水火不相容吗?

一条鱼搅乱一锅腥,就一个大岩妈也代表不了一个胡同。像她这种不可理喻的人,在整个村子里面都找不出第二个。再说,自己家里的活忙得脚打后脑勺,她也没时间掰扯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白天,小红妈不是在地里摘菜,就是到市场上买菜,很少再跟邻里之间交往。时间一长,她啥都忘了。

马车进院后,立刻停了下来。孙国栋很快把大白马从车上卸了下来。累了一天的大白马,终于放松下来,它从夹板上下来,抖抖脖子上的鬃毛,抬着脖子站在院子里面,龇着大牙,把嘴巴对着天空“灰灰”地叫了几声,然后又使劲抖抖身上的汗毛,用前脚刨刨地,使劲嘚瑟了一会儿,就被孙国栋牵到了马棚里,栓在了槽头上面。

为了犒劳它,孙国栋特意给它拌了一些上好的草料,放进槽子里面,然后拿起一个大刷子,乐呵呵地给它刷起身上的卷毛来。大白马静静地站在马棚里,它一边慢悠悠地吃着草料,一边极为享受地感受着孙国栋给它的全方位按摩。马是通人性的动物,跟主人时间久了,感情也深。

这匹白马高高大大的,全身上下的毛油光锃亮的,长得膘肥体壮的,特别引人注目。它是孙国栋专门找人像挑明星似的,从草原上千挑万选买回来的。它来家里的时候才三岁,一眨眼,现在都已经七岁了。这几年之间,人老了,马胖了,合二为一,家里田里的活,都没少出力。孙国栋就像爱惜良将一样爱惜它。凡是苦活累活,他都要给它吃小灶,不让它受半点儿委屈。

人没有外财不富,马不吃夜草不肥。孙国栋每次给它喂草喂料的时候,都把草料都筛得细细的,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从不糊弄。刚才他去草棚筛草的时候,发现棚子里面马草已经没有多少了,就打算去坝外割点儿新鲜的马草回来。新粮新草都养膘。

农村人养牛养马,家里的草棚里,至少得有两三个月或者是半年的草料,过些日子就要收秋了,到时候大家都忙着干田里的农活,大白马没有上好的草料吃,要是干不动活,那怎么能行。

孙国栋喂完马,又把马棚扫得干干净净。他从马棚里出来的时候,抬头看见小红的爷爷,挑着一担子黄蒿从院外走了进来,说了一声:“爸,你咋又出去割黄蒿了?我早上出门的时候,不是告诉你别去了吗?等我哪天有功夫,我赶车去坝外割它一车回来,就够你用了,何必大老远跑到西山去割,挑这一趟,那得多累呀!”孙国栋说完,赶忙走了过去。

现在正是割黄烟的季节,他从西山割来这些黄蒿是用来苫黄烟的。爷爷走到院心,弯腰放下肩上的担子,又把扁担倚在墙角,走到小红爸爸跟前说:“这几天没有雨,趁着晴天,就出去割一些,反正在家里也没啥事儿,割点儿就割点儿呗,累啥。”爷爷说着,扯下脖子上的白毛巾,在他的额头上擦起汗来。

第十一章 简约出行

晚饭的时候,全家人团团围坐在一起吃饭。白天各忙各的,谁都不打扰谁,只有这个时候,大家才能开心地坐在一起,一边吃饭一边闲聊,每个人把自己一天的经历,不管是好的,还是不太顺当的,都愿意毫不保留说出来给家里人听。

餐桌前,小红爸爸盘腿坐在爷爷旁边,他一边夹菜一边对小红妈说:“地里的菜,这几天已经卖得差不多了,你明天去地里帮五子找找零活,这几天东跑西颠的,你也累得够呛,顺便也歇歇气儿。听刚才的天气预报,好像这几天没有雨,正好棚子里面的马草也快要吃没了,明天,我打算到坝外去割车马草回来,大白马断了粮草可不行!”孙国栋说着,端起饭碗往嘴里扒拉一口米饭,大嚼起来。

“你一个人去,能行吗?要不我跟你一起去吧?”小红妈端着饭碗盯着他说着,回头见爷爷的饭碗空了,就抬手接过饭碗,给爷爷盛了一碗饭,放在了他的眼前。

“不用,不用!谁都不用跟着去,也不是太远的路,我自己去就行。顺便再看看坝外的庄稼长得怎么样,这些日子,光顾卖菜了,自从封完垄后,我都好长时间没去坎下看地了。听说今年的庄稼长得都不错,也不知道咱家西北地的那块玉米结没接棒子!等我明天割完草后,再去地里看看。”孙国栋胸有成竹地说着。庄稼汉靠天吃饭,地里的收成好,家里的人就有饱饭吃,他能不高兴吗!

庄稼田,万万年,这是家里的祖训,孙国栋一点儿都不敢懈怠。 只有那些懒人才故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地蛊惑人心,说什么指儿不养老,指地不打粮的浑话来。他们的目的无非是不想出力干活,就去村里乱说,然后跟寒号鸟一样得过且过,活该挨冷受冻,饿死也不值得可惜。

一想到今年风调雨顺,颗粒饱满的年景,孙国栋那张紫铜色的脸庞上,就会溢出了一抹毫无察觉的欣喜。似乎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那片亲如母亲的土地上,同时也寄托在遇事浅薄的孩子们的身上,作为儿子,丈夫,还有父亲,他的沉默里,带着永恒的温度,像一条听不到声音的河水,匆匆流去了时间的棱角和静静的期待。

孙国栋说完,用筷子挑起一根大葱,他迅速去掉葱叶,把剩下的一节葱白,在酱碗里蘸了一下,放在嘴里大嚼起来。他嚼得有滋有味,像是吃一大块蒸肉似的香甜,看得人直流口水。农村人的餐桌上常年看不到山珍海味的影子,往往一顿合乎口味的粗茶淡饭,也会让人满足得热泪盈眶。

“你一个人去怎么能行?这荒草没窠的,把马车放在大坝下面吃草,你去野地里割草,离得那么远,满山遍野都看不到人影,要是有人从玉米地里钻出来,偷着把大白马牵走了怎么办呢。不行,你一个人去,我一点儿都不放心。还是跟个人吧,不能干活,还不能看车看马吗?”

小红妈说的也有道理,虽然她把手里的钱包看得那么紧,但是她并不是贪财之人。居家过日子,哪里都得算计。俗话说: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才受大穷。面对一家老小,如果不精打细算的话,那日子还不得过得乱七八糟啊!

再说,大白马是孙国栋的心尖,也是全家人的宝贝。它要是出了什么问题,要是丢了,小红妈都得急疯了,那还了得。这年头,知人直面不知心,平时说话唠嗑,都是表面现象,走路不哼哼都是好人,谁钻到谁心里看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这倒不是戴有色眼镜看人,一个人出门在外,再怎么加小心,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尤其是小门小户,过日子都不容易,家里除了车就是马是值钱的东西,再就是几口人值钱了,万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它也伤不起呀,即使是出门割草这微乎其微的小事儿,也得加万分小心,怎么还能大意呢。

“你看,四儿起早贪黑去城里干瓦匠活了,整天忙得跟个泥人似的,连喘气的功夫都没有,他是不能去了。五子在菜地里又看地,又摘菜,还得看着水泵,一点儿闪不开身子,让他去就等于把菜园子交给小偷了,没等马车出屯子,菜地就得罢园,他也不能离开菜地。其实,也没啥不放心的,我一个人去就行。实在不行,我到那儿少割点儿呗,大不了多去割几趟!你就不用担心了,我一个人能照顾过来。”孙国栋慢悠悠地说着。父亲就是父亲,他是全家的靠山,也是孩子们的脊梁,他波澜不惊的话,像一缕春风,徐徐飘进心田,让全家人都能感到温暖。

“要不,我跟你去吧!顺便再割些黄蒿回来,这样也好装车!”爷爷放下筷子眯起眼睛说。他本来有一双好眼睛,以前在生产队打铁时,在风匣下面,活活被烤成了这样。那个时候,因为家里穷,没钱治疗,就给他耽误了。他现在看东西,凡是超过五米以外,就馄饨不清了。

“你那么大岁数,就别跟着折腾了!再说那里的毒蚊子特别多,一群连这一群,轰轰的,你去就是跟着挨咬,回来就是一身包,好几天都不消肿。别去了,别去了!我去了也割不多少,就割够它吃一个月的,啥事儿没有,你们都不用惦记,我一个人就行。”孙国栋知道,老父亲这是心疼他,他这样劝他,无非也是不让他为自己担心。

再说,从家里到坝外,那么远的路,不用说干活,就是这一路的颠簸,他这把年纪了,恐怕也受不了,让他跟着自己去割马草,还不如谁都不去。

“爸,你带我去吧!我去给你看车看马去,我都好几年没去坝外了,还是小时候,奶奶领我采蘑菇,去过几次,这些年没去,现在也不知道变啥样了?我很想跟你去看看。”孙晓红的话,让孙国栋颇感意外。这孩子平时少言寡语的,今天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作为父亲,他深感欣慰。他听了之后,先是一惊,随后看了小红一眼,点了点头,他同意了。

不管怎么说,小红没有被重压击倒,她能从一个闭塞的世界里勇敢的走出来,需要的是勇气和信心,多么不容易啊,他这个当爹的,应该替孩子高兴才是。

小红说着,她的脸色也比以前好多了。经历这么多的世俗偏见,她现在能迈出这道坎,也算是这些年的书本没有白端。人总有成熟的一天,孙晓红总能清晰地意识到这一点儿:人活着,最难正视的往往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行,那就让小红跟我去吧!”孙国栋爽快答应了。小红妈开始还不同意,她见小红执意要去,也就不再阻拦,餐桌上几个人大眼儿瞪小眼儿对视了半天,最后也都点头默许了。

早晨的天空半明半昧,像一片幽蓝的海水微风荡漾。孙晓红早早地起来,特意从箱子里找出一身牛仔服,穿在身上。她走出门来,站在院子里面,默默地望着天空,脸上突然浮起了一层落寞的情绪。秋来了,一场秋风一场寒,大概人们愿意悲秋,也是敏感于人生易老,时光易逝吧。

早晨的风凉凉的,带着秋天的味道一阵沁人心脾。孙晓红不禁打了个寒噤。时间过得真快,天凉露重,忙忙碌碌的一年,眼看就要过去了,想想自己,她不禁又寞落起来。

“小红,快点儿进屋吃饭吧,一会儿好赶路呢!”奶奶见她这副样子,赶忙走出门来,招手叫她进屋吃饭。早饭后,孙国栋在院子里面套好了马车,小红上了马车坐好,大白马抖抖身上的鬃毛,抬起了两条前腿。马车出了院门,父女俩便匆匆忙忙地出发了。

夜里,孙国栋给大白马加了好几次草料,大白马吃饱喝足之后,立刻神气十足,精神倍增。出了门,不用吆喝,它的四条长腿,就跑了起来。胡同,村庄,在它的脚下,都快速地倒退着。

马车出了村子,向北顺山而下,眼前豁然开朗起来,金黄的稻田无边无际,一片连着一片,像鼓起的海浪,在风中飘过来荡过去,吹得人脑清目明,心神摇荡。

在孙晓红的记忆里,这里原来是一大片一大片坑坑洼洼的盐碱地,里面的水洼长满了高高低低的蒿草和芦苇。每到暑假的时候,村子里面很多男孩子,三个一帮,五个一伙儿,总喜欢背着家里的大人跳到泥塘里洗澡,然后整天躲里面的小水沟旁边捉鱼,捉虾,捉青蛙。一直到太阳落山也不回家,害得大人们在家里,找不到他们急得团团乱转。

这里除了泥洼塘之外,就是一望无际的草甸子。草甸子上还长着一丛丛半人高的马莲,裹着群蛙的叫声,一堆连着一堆,铺满了整个草塘,夏日里,阳光暖暖地照着,草塘里面的马莲都开花了,蓝汪汪的一片,特别好看,像幽蓝的梦幻,在野地里尽情地向天边奔跑。那个时候的天好蓝,月好圆,梦好长,稍稍一点儿的收获,就会满足得手舞足蹈。

第 十二章 往事随风

想到这里,孙晓红会心地笑了。童年的时光,就是一本无字天书,里面有数不完的故事,也有记不清楚的经历。对于一个成长的孩子来说,无论从哪个角度去理解和分析,都是完美无憾的。

从前是个时过境迁的词汇,它却给孙晓红留下很多难忘的回忆。想起往日的时光,孙晓红就会心潮澎湃,思如泉涌。那个时候,每到春天的时候,孙晓红就会和村里的孩子们,成群结队地提着竹筐,蹦蹦跳跳地来到草塘里面挖婆婆丁,柳蒿芽,曲麻菜。回家的时候,还要采很多很多马莲花和细马莲,然后坐在院门口的柳树下面编马莲垛儿,一编就是几个小时,甚至忘了吃饭。

可是,那样单纯的时光,像无声的脚步,慢慢地走着,可是走着走着,就再也不复返了。和她一起长大的女孩子们,有的进城里去打工,有的进城里的中学读书,有的因为家庭原因甚至过早地出嫁了。然而给她记忆最深的就是村西头一户姓杨的人家,家里有个叫小波的女孩子,特别懂事,比孙晓红大一岁。她的不幸遭遇,确实让孙晓红永生难忘。

小波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也是一个经历坎坷的孩子。她从小就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她的嘴唇是紫的,手指头和脚趾头都是紫的。在孙晓红的记忆里,这个孩子走路时总是慢腾腾的,她在家里从来不敢做剧烈的运动,好像在院子里面荡秋千这样的游戏她也不敢做。别人玩的时候,她就会远远地看着,不敢靠近任何人身边,生怕被人撞倒了,再也爬不起来。

因为她有病魔缠身,她每天都隔着家里的那扇玻璃窗,望着外面的世界发呆,她专注地看着,好像她的一颗心已经飞上了白云,随着风去了远方。她不爱哭,也不爱说话,却出奇地安静,安静得令人窒息。她是那么懂事,一坐就是一天,一天里她什么都不说,见了人总是微笑着。她那张生动的笑脸,似乎写尽了人生的悲苦与凄凉。

小波也有很多亲人,在身边一直照顾她的却只有爸爸。她的爸爸是个老实的退伍军人,他特别干净,每天都把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后,再出门做事。她的两个哥哥和两个姐姐结婚后,都独自生活。她的妈妈长得很漂亮,年轻的时候出轨,因为爸爸管不住她,后来索性就不知去向了。有时候,小波也想妈妈,可是妈妈只顾自己风流快活,可能早都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吧。

小波也不总在屋子里面坐着,或者在夏日的黄昏,她也会像村中的一些年迈的老人一样,拎着一个小板凳,步履蹒跚地走到院子门口坐下来,然后把双肘拄在膝盖上,眨着那双明亮的眼睛,久久地望着天边,仿佛看见那抹昏黄的月光,像一条轻摇的小船,带着她许许多多的美好愿望,一直划到她单纯的世界里,慢慢停在心海深处。

胡同的对面是一所小学,小的时候,小红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经过小波家的门口时,她都要停下来,蹲在小波身边,然后从书包里拿出书本,指着上面告诉她今天学了什么。小波静静地听着,小红教她啥,她就会啥。她曾经还很天真地对小红说:“爸爸给我喝的药可苦了,可我一点儿都不怕。爸爸答应我,等我的病好了,我就可以和你一起上学了!”她还对小红说过,医生告诉过她,她的病只要是能挺过了三十岁,就会好起来的!

小波总是那么乐观,很少见到她的忧伤,但她也有不好过的日子,她最难过的日子,就是烈日炎炎的夏天和寒风酷冷的冬天。每年到了最冷和最热的时候,她就会静静地坐在家里,上气不接下气地喘着粗气,勃颈上整日挂着点滴管,困顿在炕头上,一动不动,像一个垂危的病人,看得人一心的凄凉。

已经不记得是哪年了,孙晓红只记得小波死的时候,是个深秋的夜晚,当时她只有十三岁,刚刚和童年挥手告别。她是半夜死的,而且还睁着眼睛,带着不舍和期待。她走得那么匆忙,甚至没有见到早晨那片温暖的阳光,除了她的爸爸,没有人为她送别。

可能因为她活着的时候怕冷,她的爸爸把她的尸体裹在一条厚厚的棉被里,把她背到了离村子不远的西山坡上,挖了一个深深的土坑,就把她埋了进去。第二天早晨,当村里的人们经过这里时,都默默抬起头来,茫然地望着山坡上新隆起的孤坟时,都为她的遭遇痛心疾首,感到惋惜和遗憾。

对于生命来说,人才是最脆弱的动物。没了健康,没了生命,再好的生存方式也是一场空幻。回到现实中来,孙晓红默默地发出一声感慨。

马车飞快地走着,孙晓红收回了那些信马游缰的回忆,她看着眼前的这片茫茫的稻田,心里又是一阵怅惘。这世界已经变得太快了,今非昔比,人总要想方设法去适应,才能成长起来。

就像现在的这片草塘,已经被目光长远的人一点儿一点儿地开垦出来,变成了无边无际的稻田。这里马莲花没有了,芦苇荡没有了,太阳底下那一张张黝黑的笑脸也没有了,甚至连童年的一点儿记忆都不存在了。

生活本身就没有什么一成不变,时间在变,人在变,连身边的生存环境也在变,它可以变得熟稔,也可以变得陌生,就像生命,那么短短的几十年,即使不向命运妥协,也都无一例外的生老病死。

孙晓红面无表情坐在车厢里,静静地看着那些飞速倒退的树林和田野,她的心中不免又想起自己的处境来。她把头低下来,想想从前,又想想现在,心中尽是无尽的惆怅。

“小红啊,你也别太灰心,别人爱说啥说啥,自己的事情还是要慎重考虑一下。我和你妈这辈子也没啥本事,除了能干活,也没啥靠山。我和你妈都商量好了,再让你这么耗下去的话,那不是太没正事儿了吗?要不再托托人,找找门路,你呢,该去城里复习也去城里复习吧?这年头,种地都得需要文化,年轻轻不去念书,怎么能行得通呢?”

孙国栋坐在车辕上,没有回头,他只是扬了扬手里的鞭子,心平气和地说了一句。他的这句话,很快将孙晓红的思路从那些不着边际的幻想中拉回了现实。

“爸,你不用担心我,我现在这样不是挺好的吗?你和妈妈天天都那么忙,爷爷奶奶又那么大岁数,弟弟妹妹门又小,家里不搁个人照顾,怎么能行?爸,我不去城里复习,也不后悔。可能我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料,就算是浪费再多的时间,不成材,也是白费功夫,你和妈不要整天为我担忧。既然我都决定不去学校复读了,你们也不要想得太多。”孙晓红连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她的眼神慢慢暗了下去。

“小红啊,你也别想得太多。别看你三姨和大岩他妈说三道四的,那都不管用。这书,咱还得去念;路,还得自己去走,谁也替代不了。这学,咱还得去上,书,还得去念;我和你妈再苦再累也不差你这一年。听爸爸的话,你还是去吧!家里的事儿,有我和你妈在,你就不用惦记了。咱家从祖上起就没几个念书的,你要是把书念好了,我和你妈别看没有钱,就算是砸锅卖铁,也供得起你。咱不求别的,不蒸馒头还争口气呢!”爸爸的语调很坚定,就像一颗定心丸,给孙晓红很大的鼓舞。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孙晓红的眼睛湿润了。

“爸,你说啥呢?这跟本就不是跟谁置气的事情。我都想好了,我暂时先在家里待一段时间,现在政策这么好,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碰到机会了!书本上的知识,我是不会扔的,我在家里,一边干活,一边看书,一举两得,一旦遇到机会,还能派上用场。”孙晓红胸有成竹地说。

“干活就是干活,学习就是学习,这一心不可二用。你这样脚踏两只船,一会儿去江北,一会儿去江南,做能行吗?那不是胡扯吗?”孙国栋说着回过投来,他用怀疑的目光看了孙晓红一眼,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他回过头去,使劲扬起手里的长鞭,在空中甩出一个响亮的声音,像是发泄心中的郁闷。

小红见他这样,没有说话,她慢慢抬着头,望着天上的白云,黯然失神。一只鹰,威严地从远处飞来,低低地盘旋着,发出刺耳的尖叫声,这苍凉的声音,怆然响起,在空中清晰地回荡着,仿佛一声沉闷的回响,将孙晓红心中的一处堵塞,瞬间通畅,她垂下双手,泪水落在清明的晨雾里,俶尔不见。

她知道,一个跌倒了又摔得支离破碎的人,要想还原到从前的样子,谈何容易。

第十三章 阴晴难定

太阳慢慢地升高,野地里的空气也渐渐燥热起来.大白马一口气跑了一大段路,它跑得有点儿累了,就把脚步放慢下来。它不时晃着脑袋,低头使劲地打着响鼻儿,意思是提醒主人,表示自己已经渴得受不了了。孙国栋见它这样顽劣,就抬起鞭子在空中使劲抽了一下,一声凄厉的尖响,从眼前荡漾过去,又在空旷的野地上疾速回旋过来。

大白马听见响声后,知道主人生气了,就故意摇响脖子下面的串铃,在这段人迹罕至的古道上,它又迅速加快了脚底的步子。一阵尘土飞过,大白马的脖子底下,一片响铃声声。

马车走了二十多里路后,在一条清澈的小河边停了下来。经过这一路的颠簸,大白马的身上沁出了汗渍,孙国栋从车上下来,把大白马赶到河边,找了一块干净的水边。大白马见了清凉的河水,灰灰叫了几声,便低下头来,毫不客气地喝了起来。

孙国栋手握缰绳,瞪着两眼,站在河边看大白马喝水,没有说话。两岸的青纱帐,随风摇曳着,发出刷刷的声响,像是一群人在疯狂的大笑,也像是一群孩子在河边嬉闹。

僻静的河水静静地流淌着,河面上铺满了圆圆的荷叶,荷叶上面开着各种各样的花,有荷花,鸡头米花,还有菱角花,这些花挨挨挤挤的铺满河面,像血脉相连的姐妹。几只肥胖的青蛙,蹲在荷叶上鼓着眼睛肆无忌惮地朝岸边聒噪,成群的鱼虾悠闲地在水草间窜来窜去,一些细小纤弱的浮萍,随着微微的水纹,左摇右摆地晃动着,它们把轻柔的倒影,映在河面上,跟蓝天白云一起漫游一个美丽的童话。这里的一切,都印着刻骨铭心的足迹,孙晓红都非常熟悉,她默默地看着,也沉醉着。

小河的两岸长满了密密麻麻的芦苇和香蒲。入秋时节,这些芦苇和香蒲高高大大长势正旺,香蒲丛中生出一些像火腿肠一样的东西,一排排竖在水中,散发着淡淡的青草气息,令人惊叹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是这样的神奇。

孙晓红从马车上跳下来,蹲在河边,她一边用手撩水,一边望着静静的河面出神。在她的眼底,那些碧绿的荷叶,一片连着一片,从眼前一圈一圈地平铺下去,像许许多多随波逐流的小船,朝着没有尽头的天边,慢慢地飘着,也飘在她无边的思绪里。

这是一条无名的小河,河水哗哗地流着,不急不缓,没有那么深,只没过成年男子的腰际。它悠然自得地穿过草莽,没有人知道它从哪里流出来,也没有人知道它又流到哪里去。常年累月,它只是不知疲倦地流着,它多像一条银色的飞龙,伴着两岸的花草树木,把瘦弱的身躯隐藏在河床里,兀兀穷年地数着属于自己的快乐,静静地流向远方。在它的血脉里,流淌着岁月的痕迹,有馈赠,也有残缺不全的记忆。

小红蹲累了,站起身来,她两眼望着天空,天上的流云四散而去,露出湛蓝通透的天幕,像深沉的大海,也像诗人的情怀,清新而辽阔。金灿灿的阳光洒在河面上,驱走了湿漉漉的薄雾,将天和地裹挟在一片明朗的暑气当中。

在她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带着她来到这里,沿着河沿挖柳蒿芽和小根菜。在妈妈的世界里,永远都是忙忙碌碌。她就像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没有人催促,甚至不用加油,就自行运转。她的头上,顶着繁重的生活压力,每天一睁开眼睛,她就面临着无休无止的忙碌。仿佛她的那双手里,有一辈子都干不完的农活,和一辈子都甩不掉的勤劳和刚强。

妈妈和一般的家庭妇女不一样,她是妈妈,却一直在做爸爸应该做的事情。她的脑子里面没有那么多复杂的东西,面对生活她也没有过多的奢求。只需一家老小吃得饱穿得暖,站在人前人前,不被人当成笑话说,即可知足。尤其是她的那双手,永远都停不下来,她天天泡在田地里,即使地里没有农活的时候,她也从不让自己清闲下来。

庄稼封垄以后,很多人都躺在家里睡懒觉,或者聚在一起扯闲片。妈妈却不一样,她就会穿着水叉,推着木板车,带着小红姐弟几个,来到河边捞菱角和鸡头米。

七八月份的时候,秋水彻寒,妈妈下河以后,淌着冰冷刺骨的河水,用镰刀和一团乱麻,去深深的河水里面割鸡头米。她在河水里面一泡就是一整天,她把那些皮球大小的鸡头米从河水里割下来之后,一个个甩到岸边的草坪上晾晒。

这些鸡头米的嘴巴都张着,像裂开的石榴果,煞是好看。可它浑身长满了锋利的硬刺,小红只能看,不能用手触碰。每次去河边割鸡头米的时候,妈妈都一再嘱咐,鸡头米的刺里有毒,被它刺伤了以后,会感染病菌的,一时半会儿好不起来。

等到晚上回家的时候,鸡头米上面的水也都晒干了,再装上板车,被妈妈连拖带拽地拉回家里,攒成堆,沤在一起,等它的外皮都烂掉之后,就会露出莲子般大小的籽粒来,再拿到土产收购点儿去卖,定会卖个好的价钱。这样的活儿,别人的妈妈一定不会去干,她们只会享受,而自己的妈妈却能苦中作乐。

妈妈每次去河里割鸡头米,都会带回很多奇形怪状的菱角来。小红亲眼看见过妈妈在河里捞菱角。她坐在岸边,把一些乱麻揉成团,用绳子系好后,使劲抛入菱角秧中间,再往回一拉,那些尖尖的菱角,就会和菱角秧一起被拉上岸来,她们姐弟几个立刻围上去,小心翼翼地把它们从一个一个摘下来,装在一个篮筐里面,算做小小的收获。

晚上回家的时候,奶奶把这些菱角都放进大锅里煮熟后,捞出来,控去水分,晾凉了,再用一个小铡刀慢慢铡开,露出里面雪白的仁儿,孩子们就会迫不及待地守在奶奶跟前,铡一个吃一个。

吃菱角是小红最开心的事情,她坐在板凳上用竹签慢慢地挑着,那副神情,好像在品尝人间美味似的,吃得全神贯注,。

往事如风,不堪回首。现在的日子好了,已经没有人再来打扰这里的清净了。河水静静地流着,安静,平淡,波澜不惊,尽显大自然的沧桑和荒凉。

大白马喝饱了河水,它仰着头,一副骄傲的神情。孙国栋把它赶到路上,等小红上车坐好后,马车又快速往前走去。

马车过了河,离坝外就没有多远了。从河边到大坝这段路上,零零星星地长着一些柳树,因没人管理,这些柳树都长成了畸形,村民们习惯把这里的田野叫大柳树地。这片土地的得名,源于地中间的一棵百年的古柳。这棵柳树原本粗粗壮壮的,十几个人手拉手合抱一起恐怕都围不过来。它硕大的树冠,像一把顶天立地的大伞,高高地垂着,仿佛一个擎天撼地的巨人。

现在它的身躯,几经雷击火烧,人为砍杀,已经光秃得只剩下一些枯槁的丫杈。相传这棵柳树已经有几百年的树龄,很多愚昧的人们为了祈求它的庇护,故意在它的枝条上,系上长长的红绳,供上新鲜的果品,算是认作干爹干妈。

马车经过大柳树时,孙晓红望着这棵日渐被戕残的柳树,惋惜地对爸爸说:“爸,这棵柳树大约有多少岁了?”她认为古树跟人一样,日深月久,它贮满了天地的灵性,只是,它曾经有那么多的同伴,如今孑然一身,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有些不能说清的困惑,似乎跟自己的经历有相同之处,那就是:“一生空抱一生愁,千年可有千年寿?”

“这,我也不知道。听你爷爷说,这棵柳树经历了好几个朝代,估计得有几百年了吧?具体是什么人什么时候栽种的,估计现在已经没有几个人知道了。小红,你咋还突然想起问这事儿了?”孙国栋不解地看了孙晓红一眼,又继续赶车。

“它只是一棵树,又是那么老朽,孤零零的一棵,站在无人的荒野里,饱受那么多的摧残和磨难,其实,我觉得它也挺可怜的!”孙晓红又开始悲天悯人了。

“是啊,现在的人,大都无利不往,贪得无厌。他们只顾眼前,图一时之快,说话做事从来不考虑后果,谁还会在意一棵树有多少悲哀呢!”孙国栋说着,使劲甩了一声长鞭。孙晓红沉默,想到自己,她又把茫然的目光投向天空。

马车很快到了大坝下面。大白马爬上盘旋的陡坡后,又盘旋着走了下去,然后在坝外的一处树林里停了下来。孙国栋把大白马从车上卸下来之后,就把它赶到一处茂盛的草塘里悠闲地吃草去了。回身从车箱里取出两把镰刀,一把递给了小红说:“你在这里看着马车,我去江湾那边看看,这几天大江涨水没有。”说完,孙国栋转身走了。他快步穿过树林,很快消失在江湾的草莽之间。

孙晓红见爸爸走了,她挽起裤管和袖管,在附近的草塘里面慢慢割起草来。秋后的稗草灌满了浆水,半人多高,割下来拿在手里沉甸甸的,都是上好的草料,牛马吃了,就会养得膘肥体壮。孙晓红慢慢割着,她看割得差不多有四五十捆了,就把割好的青草,细致地打成草捆,然后堆到马车跟前,然后一边歇气一边等爸爸回来,再装到车上。

她刚刚坐下,一阵凉风吹来,她冷不丁一个激灵。再抬头看去,只见一大片黑云低低地压了下来,云层中隆隆的雷声,已经迫近眼前。她慌忙站起来,翘起脚尖,循着爸爸的方向望去。还好孙国栋扛着山一样的草捆从江湾那边走了回来。

他来到马车近前,放下肩上的草捆,急忙牵来大白马,套在车上,嘴里焦急地说着:“江湾那边还有很多草捆,你在这里等着,我去那边装车,马上就要下雨,咱爷俩好赶紧回家!”孙国栋麻利地套好车后,牵扯着白马就走了。他在那边装好车后,又返了回来,继续往车上装草。等他们把草捆都装上车后,斗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倾泻下来。一时间,天地之间,白茫茫一片,让人寸步难行。

一道惊悚的闪电过后,便是一声恐怖的炸雷,像催魂的角鼓,吓得孙晓红脸色苍白,两腿发抖,急她忙把上衣脱下来,捂在头上。站在这无处躲藏的世界里,她几乎瘫倒在地。

第十四章 大难不死

“晓红,快走哇!快点儿到马车这边来,不要站在树下避雨,那里很危险,快点儿跟我往大坝那边跑!江水很快就漫过来了!再不跑就来不及了。”孙国栋瞪着铜铃般的眼珠子,扯着嗓子冲着孙晓红声嘶力竭地怒吼着,这怒吼声音里带着强悍的父性,穿透了茫茫的雨雾,让孙晓红听得心惊肉跳。可她的两条腿站在泥地里,像灌了铅似的,心里越害怕,她就越不敢向前迈步。雨点打在她的身上,疼得浑身抖动,她张了张嘴刚要说话,脸上的雨水很快钻到她的嘴里,她马上又闭上了嘴巴。

“晓红,你倒是快儿走哇!我在叫你呢,你听见没有?这是坝外,不是坎上,再不走就出人命的,你知道吗!”孙国栋见咋喊晓红都没动地方,就使劲地朝她招手。

可是雨下得太急了,孙小红连眼睛都睁不开,她闭着眼睛只听见爸爸喊他,却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叫她。她心里一急,两条陷在泥中寸步难行,她见自己走不出来,差点儿哭出声来。

“爸,水太深了,我害怕,我不敢往前走!我真的不敢往前走哇!爸,我太害怕了!” 为了能辨别方向, 孙晓红用手背擦了擦脸上的雨水,努力地睁开眼睛。当她睁开眼睛看见雨水已经快没过脚踝了,她心里更是害怕,就惊慌失措地大叫起来。

“晓红,你不用害怕,往我这边走,这边好走。你离我就四五米远,几步就能走到!”孙国栋一边鼓励她往前走,一边试图伸出手来去拽晓红。这时,他的全身都已经湿透,此时此地,这个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到像他们这么狼狈的人来。

雨越下越大,夹杂着鸡蛋大小的冰雹,向地面生硬地砸了下来,砸得孙晓红不敢抬起头来。紧接着,雷声在头顶上轰然炸响,突然,一条惊悚的闪电直劈下来,顿时将高坡上的一排杨树拦腰折断。 孙晓红连忙捂住了耳朵,把脸埋在衣服里面,立刻被吓得蒙头转向,怵在原地瑟瑟发抖。

暴怒的雷声还在响着,游龙般的闪电还在空中乱窜,它们都像疯狂的困兽,愤怒地冲出牢笼,毫不留情地发泄着万变的情绪。霎时间,草塘里的污水肆意奔流,来势凶猛,所到之处,立刻沟满壕平,几乎找不到一条可走的路。

在强悍的疾风暴雨面前,没有人能若无其事地冷静下来。水流冲过来慢慢地没了小腿肚子,孙晓红还没等抬起腿来,就被汹涌而来的洪水淹过了膝盖。水火不留情啊!没等小红反应过来,她脚下突然一滑,一下子摔进了水中。

“晓红,快点儿起来,快点儿起来啊,一会儿江水倒灌过来,再不跑命就没了!”孙国栋见孙晓红摔进水里,眼珠子急得都快要掉在地上了,情急之下,他撒开了手中的缰绳,在雨中拼命地朝她这边冲了过来,他跑到呆若木鸡的孙晓红面前,不由分说,一把抓过她的手,连扯带拽疯狂地向大坝下面的高岗跑去。他们顶着大雨,气喘吁吁地跑到高岗时,雨渐渐地小了起来。

大白马见主人在前面奔跑,它也拉着一车青草,在后面紧紧地追赶。幸亏它身大力不亏,它生生地将一车青草从淤陷的泥塘拖了出来,要是换做村里任何一匹马,都得被雨水拍倒在淤泥塘里丢了小命。吉人自有天相。还好父女两人都有惊无险,大白马也安然无恙,孙国栋站在高坡上,望着眼前的一切,他暗自庆幸起来。

雨还在不停地下着,一排排水泡在污浊的水面上漂浮着。狂躁的冷风猛烈地刮着,吹得树林里面草木横飞。孙晓红这才张开惊恐的双眼,再去看刚才割草的地方,早已经一片汪洋。若不是刚才跑得快,料不定她早就雨水给冲走了,在雷声的轰鸣里,她终于体会到什么是绝望,什么叫骇人听闻,什么叫绝处逢生了。

雨慢慢地停了下来,周围白亮亮的一片。坝外所有田地里的庄稼,都浸泡在雨水里苟延残喘。眼看粮食就要颗粒归仓,真没想到,仅仅二十几分钟的一场大雨,毁了农民们一年的收成。江湾地十涝九旱,旱得旱,涝得涝,人们没有了稳定的收入,定会有人欢喜有人愁啊。

孙国栋用手抹去脸上的雨水,站在大坝下面的坡地上,向四周环顾了一下。大片大片的乌云渐渐地散开,被阵阵凉风疾速地吹向了天边。田里的水,哗啦哗啦地从高处流往低处,草塘里面又露出了尖尖的草叶,连田野里面的秧苗也都弯着腰,向脚下的水流卑躬屈膝,躲过一劫的它们,又侥幸地活了过来。

看来这场暴雨没有引起江水的暴涨,不然的话,洪水泛滥,向大坝冲过来,指不定会发生什么情况呢。那样的后果,孙国栋想想都感到后怕。他看着谎报军情的天空,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让人可以相信。

这样想着,他心里一阵高兴。还好刚才跑得及时,不然真就出不了泥潭了。他低头看了看蹲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孙小红,又看了看大白马,想起刚才跟逃亡的情景,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他心里突然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慨。他抬手拍了拍大白马的脑袋,这匹白马,他真没白养,以前听人说过白马是有灵性的动物,现在看来,他果然买对了,关键的时候,它真能舍得出力。

太阳出来了,被雨水冲刷过的草地是,汩汩地蒸腾起一团团的雾气来。孙国栋见大白马歇得差不多了,就掉转马头往回走。白马挺直前腿,刚要往前迈步,又停了下来。原因是雨后的黄土泥路,特别的粘稠,马车每走一步,整车草都跟着白马的节奏左摇右摆,好像在泥潭里面艰难地跋涉一般。

这下孙国栋犯难了,他顿时急得团团乱转。“马车走不出去这片草塘,该怎么办呢?要是能有个拖车就好了。”他想得倒好,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看见一只老鼠都是新鲜事儿,让他去找车找人,那不是闭着眼睛说瞎话吗。

“既然这样,总不能困在这里不走吧?”孙国栋心里不停地嘀咕着,到了这个时候,他才明白什么叫山穷水尽,什么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答了。但不管怎么样,这个地方是不能久留的,无论如何,他都要带着晓红尽快离开这里。想到这里,他又拍拍白马的脑袋,于心不忍地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老伙计,今天能不能走出坝外,我算无能为力,现在就看你的本事了!”说完,孙国栋牵着大白马的缰绳,就往前走去。

坝外的路因为常年没人去走,很不实在, 车辙滚过去之后,后面的路面上立刻掀起两道黄泥沟。这些黄土泥厚厚地缠着车轮,让大白马显得非常地吃力。它走几步,就停了下来喘几口气。趁着大白马歇气儿的空儿,孙国栋从树上折来一根粗粗的杨树枝,然后把车轮上的泥巴慢慢刮掉后,再牵着白马往前走几步。这样反复刮了几次,好不容易才挨到了大坝低下,孙国栋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他站在大坝底下,望着十来米高的大坝,又开始打怵了。因为大坝上的坡度太陡了,路有那么窄,即使是盘旋着往上走,雨天赶着装满草捆的马车去爬坡,也是有危险的。孙国栋在坝底下面犹豫了半天,还是拿不定主意。

他望了望天空,太阳马上偏西,如果在这片荒郊野外再这么耗下去的话,回到家里还不得半夜啊。想到这里,他咬了咬牙,还是决定放着胆子试试。于是,他果断地牵着大白马一步一步地往坝上走去。

孙晓红在后面小心翼翼地跟在马车的后面,她的手紧紧抓着车上拢草捆的绳子,侧着身子,一步一步往上走。因为鞋底很滑,孙国栋索性脱掉鞋子,把它夹在草捆里,然后光着脚板,拉紧缰绳一边吆喝一边往前走。等走到坝顶的时候,他悬到嗓子眼儿的一颗心终于落到了肚子里面。

可是,就在孙国栋打算牵马下坝的时候,他竟然被路边的一丛杂草绊得蹲坐在地。大白马突然受惊,顺着陡坡就滚了下去,孙晓红也顺着马车的方向翻滚着骨碌下去,和马车一起翻到在一个水沟,她的头侧仰着,浑身沾满泥水,一动不动地卧在沟边,脸上和手上流满了鲜血。

孙国栋看着滚落的马车,立刻吓得面如土色。他连滚带爬从坝上下来,现在,他已经顾不上去看大白马了,急忙从水沟里抱出满身泥浆的晓红,撕心裂肺地嚎啕起来:“晓红,你醒醒啊!你可别吓唬爸爸呀,你快点儿醒醒啊!你快点儿醒醒呀!我的老天爷呀,谁来救救我的女儿啊!晓红啊,你快醒醒吧,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我可怎么办啊?”这凄惨的声音,在野外传得很远很远。

大白马慢慢从泥坑里挣扎起来,幸亏泥坑不深,它使劲一拉,竟然把那车青草给带了出来。孙国栋瞪着血红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大白马把车带出了泥坑,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他把晓红轻轻地放到大坝的斜坡上,捡起地上的马鞭就朝大白马狠狠打去。“是你害了我的女儿!是你害了我的女儿啊!你不是能跑吗?我看这回你往哪里跑?看我不打死你!”

大白马站在那里没有跑,似乎知道自己错了,就老老实实地站在那里挺着挨打。孙国栋知道自己下手太狠了,就把马鞭子往地上一扔,抱着脑袋,坐在晓红的旁边,嚎啕大哭起来。

“爸……你别打白马了……它……跑了一天的路……挺累的……”晓红慢慢地睁开眼睛,尽管她的声音非常的微弱,孙国栋听了,惊异地从大坝上跳了起来。可是,晓红的眼睛连眨都没眨一下,又一头昏了过去。

第十五章 悚人听闻

太阳渐渐地落了下去,天空变得昏暗起来,这片苍凉的世界,埋在硕大的阴影里,像一潭恐怖的死水一样,漫过荒芜的草莽,又恢复了原始的安静。

孙国栋相信天无绝人之路,便怀着一丝求助的幻想爬上了大坝,当他见坝前坝后都无人经过时,才发现自己的这一举动很是愚蠢。他垂头丧气地望着坝外被雨水覆盖的世界,感到万分沮丧。他那双晦涩的没有温度的目光,似乎比眼前这片白茫茫的雨水还要混沌不清。

现在救人要紧,什么都容不得他多想。只要能有人前来救他的女儿,他情愿给他跪上三天三夜也心甘情愿。可是最终还是没有人来。他沮丧地站在坝上,望着头顶上的那片天空,恨不得插上一双翅膀,带着晓红飞到医院里去。无奈,四下无人,一切都是徒劳,现在,他只能靠自己的双肩,将自己的女儿背到安全的地方去。事已至此,他也豁出去了,只要是能救醒晓红,一切都不重要了。

想到这里,他慢慢爬下大坝,眼里含着泪水,弯腰抱起斜坡上昏迷不醒的孙晓红,扛在肩膀上,然后淌着冰冷的雨水,一步一滑地向前走去。他清瘦的身影,在夕阳的褚色里,被拉长了一道坚韧的长线,越走越远,越走越不清晰。

孙晓红静静地躺在医院里,她一直昏迷着。她被推进手术室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只剩仅有的一口气了。幸亏医生高明,抢救及时,也是她命不该绝,她才得以死里逃生。当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她静静地躺在病床上,厚厚的绷带紧紧地裹着脑袋,只露出一双充血的眼睛和一张红肿的嘴巴。她现在还不能动弹,她的身体像被绑在床上一样,整个人一下子失去了自由。

可能是麻药的药劲没有过去,毫无知觉的孙晓红,还没有真切地感觉到全身的疼痛。她的一双眼睛,呆呆地望着雪白的天棚,像根僵硬的木头,她侧着耳朵,听着吊瓶里面有节奏的滴答声,眼睛却一眨不眨,很是吓人。

恹恹欲睡的妈妈,正趴在床角打着盹儿,连日来的惊吓和折腾,已经将她折磨得快要崩溃,到现在她肚子里面一粒米都没进过。此时,她睡得正香,从楼上到楼下她跑了好几趟,实在是太累,如果没人前来打扰,她会一直趴在那里昏睡。女儿没有醒来,她一点儿都不能大意。

病房的门虚掩着,里面非常安静,对面的病床上躺着一个女孩,好像跟自己的年龄差不多少,不知道她得了什么病,只见她脸色苍白,两眼微闭,好像刚刚睡熟不久的样子。

秋天的风很凉,打着旋,从半开的窗子撞进来,将药水的味道搅拌成了一团,又迅速从门口穿堂而过。孙晓红的嘴唇不由自主地抽搐了一下,被风一吹,她感到很不适应。她张了张嘴,觉得自己口渴得特别厉害,就想开口叫人,可是喉咙里面就像被什么东西卡住似的,发不出一点儿声音来,她又把眼睛慢慢闭上了,她想积攒一些力气,准备再一次发出声音。

无奈,眼皮太重,合上之后,竟然没有再次睁开。她突然觉得自己死过一次,又活了过来。

许久,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在病房门口停了下来。对床女孩儿的妈妈从门镜里朝病房里看了看,发现里面的人都在睡觉,就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

听见有人进门的声音,晓红妈急忙睁开了眼睛。她微笑着朝她点点头,把脸转向还在昏迷的小红,心里又是一阵惆怅。她怕自己再次伤心,不想跟陌生的人说有关晓红的事情,就用后脑勺背对给人家,表示自己心情的不好。

“这个孩子是你的姑娘吗?她头上缠这么厚绷带,这是怎么了?”女孩的妈妈看着床上的孙晓红,疑惑不解地询问起来。这声音虽然很轻,却听得晓红妈心头一阵,她连忙回过头来,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

“哎呀,说起来话长,孩子出这事儿,都怨我呀!要知道孩子摔成这样,说啥都不能让她去呀!我现在肠子都悔青了,可后悔又有啥用,还不是看着孩子醒不来干着急,啥忙都帮不上啊!”晓红妈语无伦次的说着,她的情绪有些失控,嘴里东一句西一句,说得乱七八糟的,不用说别人听得人莫名其妙,就连自己说的啥都不知道。

“大姐,一个女孩子怎么能摔成这样,你说话可真吓人,她到底是怎么摔的呀?”女孩的妈有点儿摸不着头脑,她不停地追问着。这个女人并不是很好奇,她只是觉得晓红妈挺可怜的,想要劝劝她不要再那么伤心难过,才这么说的。

“下暴雨的那天早上,她和她爸一起去坝外割草,要是我不让她去,也出不了这事儿。等他们割完草往回走的时候,马车从大坝上翻下来,把她活活地砸到了水沟里面。这不,手术都做完一天一夜了,她还有醒来!也不知道这孩子还有没有救?早知道摔成这样,我就不让她去了!”晓红妈看着满头绷带的孙晓红,嘴唇蠕动着,她小声地说着,她的眼里尽是无助的不安。

女孩儿的妈妈终于听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儿啊。她不由得看了晓红一眼,打了个冷战。

“大姐呀,你就别担心了,我看这孩子应该没什么问题。她要是没救的话,医院早都把你们撵走了。我看你这一天一宿的,也没少张罗,你看你这人也挺好的,根本不用担心,你姑娘早晚都会醒来的!”女孩妈不停地安慰着小红妈,回身坐到女孩儿的床沿上。她真会说话,晓红妈听她说完,就不像刚才那么激动了。

女孩儿的妈见晓红妈的情绪稳定下来,她看了一眼熟睡的女儿,睡得很香,就给她掖了掖被角,回身接着又说:“下雨那天,我们村有娘俩也出事儿,当时,她们到地里拔草,等下雨的时候,都跑躲到树根底下避雨,一个炸雷居然把好端端的娘俩都给劈死了,也不知道这是咋的了,人的命,咋都这么脆弱啊,不是天灾,就是人祸,眨眼之间,这人说没就没有了,她们死得可真是可惜呀!”女人悲惋地把头低下,她眼里尽是无尽的失望。她的话,说对也对,说不对,它也没什么道理可言。

她俩正说着,病房的门开了,一个年轻的护士走了进来。晓红妈妈看见有人进来,急忙站起身来,笑着迎了过来。护士换完吊瓶后,又取下悬挂床尾的单据上,让晓红妈依次签好字后,重新放到原来的地方,这时,她突然看见晓红的眼睛在动,就略显激动地对小红妈说:“阿姨,你看,她醒了!你先看着她,我马上去叫医生。”护士说完,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晓红妈急忙凑过来,她眼里溢满泪水,握紧了小红的右手。医生推门进来,他用手翻看了孙晓红的眼睛,又给她粗略地做了一些检查,回身对小红妈说:“这孩子现在已经脱离危险了,她只是受了一些皮外伤,除了轻微的脑震荡外,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回家好好静养几天,她的身体很快就能恢复过来。”医生的话,直接给晓红妈吃了一颗定心丸。她不住地点头,千恩万谢地对那位医生说:“谢谢,谢谢你们救了我们家小红一条命啊!”

孙晓红又在医院观察了两天,觉得自己恢复挺好就出院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经历了这次磨难,孙晓红等于捡回了一条性命。

可能是她受了过度的惊吓,暂时还不能让她受任何刺激。临出院的那天早上,医生特意嘱咐她回家静养一段时间,身体就会慢慢好起来的。

孙晓红回到家里以后,她每天躺在自己的小屋里,就更少说话了。邻居们都纷纷来家里安慰她,西院的二娘,身体不好,她从来都不出院门,也拄着拐棍一挪一蹭地来家里劝她。

她进屋后,把拐杖放到墙角,坐在炕沿上,慢悠悠地说:“晓红啊,你可算是出院了,你可不知道,你出事儿那天,差点儿没把你妈吓死,为了给你张罗钱做手术,她把胡同里的人家可都求到了,你可得好好养伤,等你的病好了,可得听你妈话,可别让她老跟你上火了。你看你有这样的妈妈,那可是几辈子才能修来的福气啊!”

“二娘,我知道!”孙晓红哽咽着点了点头,她的眼睛里又噙满了泪水。

“你都不知道,下暴雨那天,霹雷闪电的,挨着咱们村的新安屯出了好几个大事,咱是没看见,听听都是手脚冰凉啊!”二娘说着,把脸望向外面的天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孙晓红心里咯噔一声,她突然觉得二娘说的那几个大事,一定不是什么好事。

“那天下大雨的时候,你二伯也挨浇了,他正好去看地,没等走到地头,就下起了大雨。幸亏那块地挨着林场,要不是躲进那里的房子里避雨,他也得被淋感冒了。他在那里听林场的人说,打雷的时候,坎下有个养牛的专业户,他家里养的四五十头牛,全都被雷给劈死了,还听说那家的男人,到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没出院呢!你就在家好好养病吧,你爷爷奶奶都那么大岁数了,他们可再也经不起这么折腾了!”晓红默默地听着,身上一阵疼痛,她把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她真没想到一场瓢泼的大雨,竟然给人们带来这么多的伤害。

二娘在屋子里面又跟奶奶说了一会儿话,就拄起拐杖慢腾腾地走出了院子。

“二婶,快点儿给我开门啊?”第二天早上,天刚刚亮,晓红就听见有人在院外晃动大门。孙国栋听见喊声,拿着开门的钥匙,朝院门口走去,只见后院卖豆腐的吴艳丽抱着她的宝贝儿子,在门口叫门。孙国栋赶忙打开大门,把她让了进来。

“二婶,我今天有急事儿,你先帮我看一天孩子,我晚上再回来接他。你不知道,我们家出大事儿了!”吴艳丽见院门已经打开,二话不说就走了进去。她说话的语速非常快,她一边走一边说,等她把孩子使劲推到晓红妈怀里的时候,晓红妈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她人已经风风火火地走出了院门。

第十六章 石破天惊

“你说,艳丽这孩子说起来哪都好,就是这火毛脾气太烦人。你说她大清早就把孩子折腾过来,连个话都没说清楚就走了,也不知道她这耍的是哪出戏呀?”妈妈埋怨着,把手里的孩子慢慢平放到炕上。见小孩儿白白净净的,就用手捏了捏他的小脸蛋。

“我看你就别埋怨了。孩子都给你抱来了,人也走没影了,你现在墨迹啥都没人听见,那咋整,都一个胡同里住着,谁家还没有个大事小情啊,看一天又不耽误啥事,说那些有的没的干啥?”孙国栋看了晓红妈一眼,从墙上的衣挂上,拎起一件外衣,披在了身上。

“看你说的,我又没说不给她看,你又不看孩子,装啥好人。你快过来看看,这孩子好像都没睡醒,刚坐那块儿又睡着了,一会儿我还要去地里摘菜,地里扔了一堆烂摊子,一个人顶好几个人忙,你说家里哪有闲人替她看孩子,这不是没事儿添乱吗?”晓红妈着急地说。

“那你就晚去一会儿吧,兴许他妈一会儿就回来了呢?再忙也不差一天。”孙国栋说着,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他到马棚里,把大白马牵了出来,套上夹板,赶车就走了。

晓红迷迷糊糊地躺在屋子里,听见妈妈对爸爸的叨唠声音,侧着耳朵听了半天,也没听明白怎么回事儿。听着爸爸关门的声音, 她试图想从被窝里爬出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可她的胳臂刚一动弹,全身上下除了牙关节不疼,哪个零件都没有好受的地方,她心里暗暗叫苦,没想到,一次小小的出行,就遭到了恐怖的灭顶之灾。

她心中的这道阴影,总是阴魂不散地附在身上,恐怕这辈子都抹不掉了。

从医院回来之后,又连续打了几天的滴流,她身上的淤肿几乎消得差不多了。头上的绷带拆掉以后,严重贫血的脸上还有局部的伤口没有愈合,但整个人的神情气色,恢复得还算不错。

农村孩子,也没有那么娇气,常年风吹日晒的,稍稍有点儿头疼脑热的,都不算什么大病,挺挺就过去了。这要不是意外受了硬伤,孙晓红常年都不待吃一片药的。这下可好,整天守个药匣子,吞了一肚子的苦水,想卖出房门一步,都得好好在脑子里面酝酿一番。

“妈,艳丽姐家出什么事儿了?她没跟你说吗?”她咬紧嘴唇,强撑着坐了起来,慢慢穿好衣服,她双手扶墙,颤抖着两腿,从里面晃晃悠悠地走了出来。她晕晕乎乎地走到里面的屋子,每迈出一步,都感觉头有点儿大,沉甸甸地向下缀着,看啥都是双眼皮儿。

“没有啊。她走得那么急,我还没来得及问她,她就走没影了,我这不也在纳闷呢吗?你爸更是,让他开门,他连问都没问,就把人给放进来了。”晓红妈皱着眉头说。

“妈,你去地里忙吧,反正艳丽姐家的小孩儿也挺听话的,他一点儿也不淘气,给点儿好吃的,就能哄好,我在家里啥也干不了,看个孩子,应该没啥问题。”孙晓红说着,捂着胸口,轻轻地磕了一声。然后凑到炕沿这边,见小孩儿呼呼睡着,她裂了裂嘴,朝妈妈摆了摆手。

“这能行吗?你看你这个样子,在家里看孩子,我就是在地里干活也不放心呀。你说这可咋整,要是你奶奶在家就好了,好歹她能帮着照看一眼呀。”

听了妈妈的话,晓红这才想起,前些日子奶奶进城去了姑姑那里,她这人老不省心少不舍力的,在哪里都待不住,估计这几天她也应该快回来了。

“我都好多了,一个小孩儿有啥不好看的。妈,你去吧,我能看他!妈,你说,艳丽姐家到底出了啥事儿?她这人挺强势的,天天在外面卖豆腐,什么人都能碰上,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

“我说的不就是这个事儿吗?别看艳丽风一阵火一阵的,她这人的脾气很特性,过起日子来,那是灶坑打井,房檐开门,从来都不求人。今天早上,要是她家里没有别的事儿,她恐怕也不会大清早把孩子送到咱们家里啊?除非……”晓红妈说着说着,她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话到舌尖留半句,她欲言又止,不敢再说下去。

晓红妈的担心虽然没敢直接说出口,但她果然没有猜错,至于是什么匪夷所思的事情,晓红妈的心里一直还在打鼓。可她猜来猜去也没猜出什么端倪,索性提着一个竹筐去了菜地。

方岗村的后山有个老鹰嘴,老鹰嘴的山涧里有一条羊肠小路,这条小路曲曲弯弯,顺势而落,从山上通到山下,没有一段是平直的。

平时这里杂草丛生,藤缠荆络,到处是阴森森的歪脖树,尤其在雾霾弥漫的黄昏,尽显异常的诡异,因常年见不到阳光,村里的人也很少有人到这里走动。

山涧的两侧,原来是有山坡的,因邻村的一些不法村民,跟大队书记互相勾结,他们常常在半夜里开着铲车到这里偷挖黄土出去卖,几年时间,轻重缓急的地势地貌,几经破坏,跟摇摇欲坠的废墟一样危机四伏,全都斧劈刀削般的变得又险又陡,似乎有人在山涧里面轻轻咳嗽一声,就会被瞬间的塌方埋在里面。

不知道是避讳什么,还是受了什么民俗的影响,总之,村民们宁可绕路远行,也不愿抄这条近路回家,只有村里的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羊倌,常常背着一把雪亮的镰刀,无所顾忌地赶着羊群,优哉游哉地来回穿行。

孙晓红摔伤那天,这里恰好也惹出了祸端。那场疯狂的暴雨,不但淹没了坝外的百亩良田,也将老鹰嘴这里山涧两旁的陡坡直直地劈了下来。那些坍塌的泥土,掺杂着残枝败草,像一股股泥石流一样,将仅有的那条羊肠小路,堵得死死的。

大雨过后的第二天早上,村里的羊倌出来放羊。他赶着羊群从山涧里走过的时候,突然发现路旁的杂草里有一个沾满黄土泥的*袋,里面装得满满的,似乎装满了衣物。

出于好奇,羊倌拔开一人多高的蒿草,慢慢凑到近前,然后从后背上抽出镰刀,将麻袋扒拉一下。他这一看不要紧,一个人头从里面露了出来,他顿时吓得脸色惨白,两腿突突乱颤,差点儿趴在地上。等他反应过来时候,也就顾不得放羊了,他挥舞着鞭子,将那群羊圈了回来,快速地进村报案。村民们得到消息之后,纷纷跑到老鹰嘴这里看热闹,一时间,村里人声鼎沸,像是一窝乱群的蚂蚁四处乱闯。

警察接到报警之后,几辆警车迅速赶到老鹰嘴。警察们来到事发地点又照相,又做笔录,他们在老鹰嘴这里忙了整整一小天,才开车离去。

法医验尸后,发现被害人是和二十多岁的男性,被害的时间,大约是在两年以前。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死者的身体上没有任何伤痕,只是他的头部,曾经被钝器击打过,而且是一下致命。几天之内,警察几乎走遍了方岗村的每一家,但没有发现任何村民有作案动机。

死者的衣物已经腐烂不堪,只有腰间的一条的腰带,引起了村民的注意,经过明察暗访,案件终于在短期时间内有了眉目。原来是死者身上的这条腰带,给了村民一个红色的信号。因为这条腰带,全村只有唯一一条,而且这条皮袋是广州那边过来的洋货,凡是跟死者同龄的人,村里有好几个能一眼认出来。

警察们顺藤摸瓜,很快就找到了凶手。被害人叫齐二,父母是做生意的,在当时,他家算是最有钱的一户。后来父母死了以后,除了给他留下了三间大瓦房外,还给他留了一个大额存折。存折上的数目虽然他没说过,但是就他花钱买的贵重物品的张狂劲儿,却让村里很多人垂涎三尺。

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卖掉了家里的房子,和哥哥嫂嫂住在了一起。后来还听说他去南方去打工了,再后来就什么消息都没有了。可能他死得太冤,无形之中惊动了上苍,连老天也都为他鸣不平,结果一场惊雷,就把他的哥哥嫂子送上了法庭。据犯人自己交代,是他们夫妻二人合伙灌醉了弟弟,然后一锤毙命。钱是一种邪恶的诱惑,当人心向恶的时候,连手足之间都会变得没有人性。

难怪,吴艳丽早晨那么慌张,其中的一个凶手,就是她老公的姐姐,也就是死者的嫂子。她匆匆忙忙离开村子,就是去了法庭。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没过两小时,整个村里都在传播这件事情。人们越传越神,越传越玄乎,在他们绘声绘色的舌头尖上,甚至惊动了山神土地。

吴艳丽从法庭上回来的时候,她对家里的事情只字未提。其实她没说,晓红妈已经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过人家不想说,她也就别好意思问了。毕竟不是什么好事,舌头伸那么长干嘛。这年头谁丢了谁也捡不着,犯得着没事儿找事儿吗?

晚饭的时候,郭艳梅到家里来看小红,她还告诉孙晓红说,毕业证书已经下来了,校方通知大家,务必本人到学校里去取,教导处才给盖章卡印。

“不就是一张毕业证书吗?我人都这样了,还要它何用?”孙晓红碎碎地念叨着,心里尽是无法诉说的怨言。

第十七章 如此泼妇

冷在三九,热在三伏。秋后的伏天,燥热得变本加厉,让人很难适应。

正午时分,骄阳似火,飞尘满天。一浪高过一浪的热气,像火山口里崩喷的烈焰,在空中四处飞溅,它们的目的,无非是想把眼前的大地烤成一片焦碳。对着大自然低头,活着,即是忍耐。

乡村路上,行人稀少。那道斑驳的路面,散发着青草的味道,像一条九曲回旋的长蛇,在没有尽头的田野中间慵懒地爬向天边。天是蓝的,地是厚重的,人是大自然最沧桑的杰作。

一辆载满乘客的中巴,沿着浓荫遮蔽的公路优哉游哉地徐迟而过,被车轮碾过的路面,瞬间溅起一道道呛人的土雾,尽显烈日的烦燥和不安。

车厢里面十分拥挤,像一锅蒸熟的豆包,牢牢地把这些挥汗如雨的怨男俗女们都紧挨紧靠地粘在了一起。开始的时候,他们还喋喋不休地怨恨这千变万化的鬼天气,可说着说着,都没了动静。

随着车身的摇晃,恹恹欲睡的乘客们都闭紧了嘴巴,人们懒散地坐着,像一群呆愣的木偶,谁都不愿意多说一句话。在如此高温干燥的天气里乘车出行,简直就是一种空前绝后的煎熬。

一身朴素的孙晓红茫然地坐在最后一排的双人座位上,完全沉浸在自己孤独的世界里,她那么文静,又那么柔弱,好像一阵轻风吹来,都能将她刮倒在地。她身上的伤口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幸好是皮外伤,养养就好了,要是内伤,她这辈子也就废了。面对这样的世界,她现在已经别无所求。

她从考场回来,又经历那么多烦心的事情,她就没有高兴过。而高考的成绩,让她很难再露出笑容,她就像一个消极避世的人,越来越不合群,越来越不爱说话了。

然而不爱说话,并不代表自己什么都不是。她喜欢安静的世界,那里没有伤害,没有烦恼,也没有勾心斗角和尔虞我诈,那里的风景,一切都是清风朗月,天高云淡的样子。

她安静地坐在那里,把双手搭在膝盖上,忧郁地望着车窗外面的风景,逆着光线,不难看出她清秀的五官和恬淡的心绪,在自成风景的角落里,仿佛身边这个世界跟她没有任何关联。

隔着车窗, 放眼望去,窗外是一片连着一片的青纱帐,那些一人多高的玉米杆长势喜人,它们喝足了昔日的雨水后,便躺在毒花花的太阳低下,哑然昏睡。它们经历了那么多的不如意,竟然还能安定自若的站在那里,难道自己连路边的一棵树或者是一棵小草都不如吗?

孙晓红的右面坐着一个穿着俗艳的农村妇女。这个女人,身体肥胖,说话粗声粗气,像个怨妇。上车的时候,她还没坐在那里,不知道什么原因,她竟然一眼相中了这个座位。就从前面蛮横地挤了过来,一屁股坐下后,就没见有过好的脸色。

只见,她铁青着脸,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因为车厢里过于闷热,她大口地喘着粗气,手里举着一个塑料瓶子,她一边喝矿泉水,一边絮絮叨叨地发着牢骚。孙晓红见她这样,一点儿好感没有,她一直把脸侧向窗外,以至于脖子抻得酸疼了一路。

女人没有发现自己有多烦人,依然絮絮叨叨地埋怨。从她嘴里喷出的唾沫星子,散发着熏人的口臭气味,在车厢里到处扩散,搅得周围的邻座都捂着鼻子,斜着眼睛瞪她。而她却不知自觉,依然狂喷口水。

这个无所顾忌的女人,可能是在家里我行我素惯了,她用宽大的手掌胡乱地在脸上擦着汗水,嘟嘟嚷嚷怨天由人:“这是什么鬼天气啊?热死我了!要是再这样热下去的话,我这脸上非晒出油不可!”她的呱噪,特别烦人,好像是故意为了引起他人的注意。可是,身边乘客们都像躲避瘟神一样,都用后脑勺来抵触她,谁也不愿意触这样的霉头。

她见车上没人搭话,觉得特别尴尬,故意抬高声音催了一句:“我说司机师傅,你还能不能开快点儿了!”这句话说得很厌恶,她得罪人之后就心虚了。本来想找回点儿面子,这会儿又憋了回去。

可能是人丑多作怪。也不知道谁给她的自信和胆量,四周环顾了一下,她可不管别人高不高兴,嘴里嘟囔着,又开始大放厥词:“这车开得太慢了,就这蜗爬的速度,什么时候才能到家啊!”

“大姐,你脑子是不是受啥刺激了?你说你坐你的车,我转我的方向盘,我也没招谁惹谁,你这咋还骂上人了呢?我看你岁数大,就不跟你一般见识。你呢,也别太得寸进尺,说两句就得了。要是嫌我开车慢,你可以随时下车,我一定不会拦着你!”司机听了,瞟了一眼车镜,用鼻子轻轻地哼了一声。 他不冷不热的挑衅,让女人非常难堪,她张嘴反驳说:“兄弟,你这是咋说话呢?咋这么难听啊?你那张嘴巴小时用抹布擦过咋的?”

“大姐,你这话说得就不对了,嫌我说话脏,你那条舌头满嘴喷粪,它也不干净啊,难听!我怎么没觉得难听啊!我说话不挺正常的吗?难听的话我都没好意思说,你要是听不惯,你可以把耳朵堵上不听啊!我又没强迫你听!我本来还不想这么说话,这不都是你自找的吗?你口口声声嫌我开得慢,要不你过来试试,看看方向盘听你使唤,还是听我使唤!”女人张了张嘴巴,被怼得哑口无言。

“你……你……我懒得和你一般见识!”看着司机的一脸坏笑,女人突然觉得自讨没趣。

“大姐,你说这话可就没意思了,你以为我愿意和你磨嘴皮子呢?这不是你自己没事儿找事儿自讨苦吃吗?”司机说完,脸上显出一副鄙夷的神情,他把手里的方向盘使劲一转,继续开车。

在众目睽睽之下,女人瞪着眼睛用手指着司机的后脑勺,刚要撒泼骂人,突然感觉眼前的这个司机有点儿不太好惹,就把刚刚抬起的手又缩了回来。女人见司机嘴巴这么厉害,她也觉得自己理屈词穷,就坐在那里跟个大青蛙似的暗暗鼓气。

“太热了!太热了!这么热的天气,我真是受不了了!”女人受了抢白之后,本该有所收敛,可是她的舌头却偏偏不愿在嘴里老实呆着,依旧像个怨妇一般,碎碎叨唠个没完。

客车继续往前走,很多人毫不避讳地朝她投来了厌恶的目光,可她的眼睛跟什么都没看见一样,嘴里依旧喋喋不休地咒骂着。从她嘴里吐出的言语,越来越尖酸刻薄,而且还带着强烈的杀伤力,仿佛车厢里的一切,都曾经跟她有深仇大恨似的,看谁都不顺眼。

她埋怨够了,也骂够了,见还是没人不搭理她,就把头转过来,瞥见孙晓红旁边还有空隙,就强势地喊了一声:“小姑娘,往里让让!再往里让让!你一个小孩儿占那么大地方干嘛?”女人说着,也不管孙晓红乐不乐意,居然把一个鼓鼓鼓鼓囊囊的大布包一下子堆到了她的旁边。

“大姐,你看看,里面已经没地儿了,你还想让我怎么串呀?再串都贴到车厢上了!”孙晓红一脸无辜地看了她一眼,感觉自己受了莫大的委屈。

女人得了便宜后,她并不觉得自己有多扰民。听见孙晓红这么说她,脸上略显激动,她刚要发火,突然发现里面确实没有地方了,这才嚣张地坐下来,顺手从座位上拿起一张广告纸,抡圆了手臂,不停为自己扇风。

孙晓红鄙夷地看了她两眼,“这都什么人啊?真没素质!讨厌!”孙晓红也是一脸的嫌弃,她没有说话,心里嘀咕着,自觉把身子往窗边靠了靠,很不情愿地给她腾出了一些地方,让给这个没有廉耻的女人。

女人见了,却毫不客气,她似乎觉得别人是应该的一样,又得寸进尺起来。

孙晓红瞪眼看着她把一个超大塑料袋子横在了她的眼前,她甚至想把自己死死地堵在里面,连动都不能动,好像还不太满足。

“她怎么能这样呢,真是欺人太甚!”孙晓红心里暗骂。这张嘴脸,布满了横丝肉,一看就不是好东西。大庭广众之下,一点儿都不知自重,她也太膨胀了,要是给点儿微风,都能飘出车厢去太空漫步。

孙晓红见她这般无理,顿时气得目瞪口呆,她满脸通红,很想为自己争辩几句:“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这跟地痞有什么两样?泼妇!”她想大声反驳,无奈自己身单力薄,突然又觉得不值,想起自己今天还有正事 ,又把想说的话咽了下去,“跟这种连狗都不如的人较劲,能讲出什么道理来,只能是自取其辱。算了,忍一会儿就下车了,权当自己昨天晚上没做好梦!”

第十八章 暗气暗憋

女人颧骨高,杀人不用刀,这个叼妇实在是太强势了,她见孙晓红没有反应,以为怕她,便得寸进尺起来,她支开两腿,又大跨度地往里面挪了挪,然后把她壮硕的身体,塞满了将近三分之二的座位,才肯罢休。这人的底座打得太结实了,一屁股下去能把地砸个坑,要不是前面有那么多人压着车头,这辆大巴车非得被她坐翻不可。

物极必返,凶极必乱。她可能是在家里跋扈惯了,她全然不顾孙晓红的感受,她占了便宜之后,还用傲慢的目光,狠狠地白了孙晓红一眼,并且傲慢地从塑料袋里面掏出一个大毛桃,用手不干不净地擦吧擦吧,旁若无人地放到嘴里大嚼起来,一直吧唧着嚼到满嘴丫子冒白沫,弄得满嘴丫子跟废品收购站里白色垃圾一样,让人心恶心不堪。

“真不是个东西!简直刁妇一个!碰见这样臭不要脸的人,跟走路捡个水烟袋一样,都别扭出弯儿来了!”挤在角落里面的孙晓红,咬着嘴唇紧靠窗边,脸色绷得像三秋露水,朝她的脸上冷冷地泼了过去。女人见了,不再得寸进尺,她竟不以为然地坐在那里,不停地抖动着懒散的象腿,脸上瞬时闪过一副得意的神情。

女人吃完桃子后,把桃核往车厢里一撇,又把粘乎乎的手往裤子上来回蹭了几下,顺势趴到布包上,开始闭目养神。她这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神情,实在是可恶至极。孙晓红心想:要是打人不犯法的话,自己非抽冷子打她个生活不能自理,看她还敢不敢欺软怕硬。

“这也太能装了!出门碰见这种奇葩,也真是醉了!就得司机这样的人来治她,不然给她个梯子,她都能上天!”孙晓红心里暗骂倒霉。此时,她怀抱背包,两眼微闭,有意无意地听着油嘴滑舌的司机,扭着肥胖的脖子,扯着烟嗓津津乐道地和年轻的女车长,高一声低一声地打趣儿逗闷子,她不由得皱紧了眉头。难怪人群会分出三六九等,山林子大,还真是什么鸟兽都有。

客车爬过了一个起伏的缓坡,车轮一阵颠簸后,孙晓红无聊地睁开了眼睛,她把脸侧向窗外,一种无法掩饰的忧郁,排满了她的额头。想想自己的处境,她再也无心观赏外面的风景。

几天钱,她从一个非常要好的同学嘴里知道,她们学校所有的文科班里,只有一个瘦小的男生仅仅考了一个专科时,她心中的各种滋味真是难以言表。这是个集体落榜的消息,她听了之后万分惆怅,竟然说不出是高兴还是沮丧。

在很多人的劝说下,她现在也想开了。在这个偏远的乡下,根本也没有人把读书放在眼里。若不是爸爸一再坚持让她读高中,她恐怕早都成了众所云云的村姑了。不过,就她家里的经济条件,如今能读到高中毕业,已经算是不错了,自己应该满足才是。

很多充分的借口,都替代不了残酷的现实。虽然她并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但她还是觉得辜负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懊悔之余,当她看到胡同里那些东游西逛的孩子,整天在外面招惹是非让父母操心的时候,她才觉得多读书还是有好处的。

考不上大学也比东游西逛,恶贯满盈强,这些年,自己也算尽到最大努力了。不管怎么说,那张农村普通高中的毕业证书,她得的还算是心安理得。一开始,她不想来取,听人说以后出门找工作时,拿着它可以当敲门砖用时,她觉得应该珍惜才是,或许以后真能派上用场。

为了去学校取回那张毕业证书,她今天还特意起了个大早,她甚至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才匆匆忙忙赶上这头班的城乡公交车。可是,她刚坐到车上,身边就来了这样一个厚脸皮的女人。她气呼呼地攥着小手,向车厢里面扫了一眼。为了避开女人的再次骚扰,孙晓红把目光又投向窗外。

车窗外面的阳光,散发着刺眼的光芒,四处招摇着。这些强烈的光线,透过树叶的缝隙,尾随着超重的车身,洒下一路惨白的光斑。在车轮的碾压下,像是一串串瞬间炸裂的气泡,在无限延长的公路上,化为一地幻影。

客车进村后,司机轻浮地吹了一声口哨,双手熟练地把方向盘使劲一转,他一脚刹车下去,那辆客车就稳稳地停在了一个岔路旁边。

车门开了,车厢里一阵骚动,乘客们纷纷起身,手里拎着大包小包开始往车门口移动。车长先跳下车去,倚在车门一旁,她一手捂着票夹子,一手支着车身,仰着头,绷着一张黑脸,像讨债的帮凶一样,对着陆续下车的乘客,极不礼貌地催促着快点儿下车。

车上的司机,则是一脸的惬意。他把身子往后一挺,整个人都靠在靠背上,他顺手抓起旁边的一瓶带有冰碴的矿泉水,使劲拧开盖儿后,一仰脖儿,借着高岗下坡倾倒下去。他一口气灌下半瓶后,抬手拉开车窗,把矿泉水瓶往窗外一甩。只见那瓶水“啪”的一声落在太阳底下,还没等停稳,立刻有一个拾荒的老太太快步跑到近前,弯腰将它捡走。

司机笑了,斜着眼睛把头转向正在下车的乘客。

他见大家下车太慢,很不耐烦,也随帮唱影地跟着车长高一声低一声地嚷道:“快点儿,快点儿,后面的人别磨蹭了,都往前串串!往前串串!都着急赶路,大家都行个方便行不行!”

孙晓红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她把怀里的背包斜挎在肩膀上,用手使劲拽拽衣襟,想要往出走,见堵在旁边的女人跟没有知觉一样,仍旧坐在那里闭目养神,就故意大声说了一句:“大姐,我要下车了,麻烦让让!”

“嚷什么嚷!我这刚眯一会儿,你就吓我一跳!下车就下车呗,你喊那么大声音干嘛?咋的吓死人不偿命啊?”女人翻着白眼傲慢地说。说完,她故意把两条象腿稍稍并拢一下,实际上跟没动弹一样。

孙晓红见她这般刁蛮无理,不想跟她一般见识。只好侧着身子,从她的眼前生硬地挤了过去。她刚要往前迈步,突然感觉有人在背后拽了一下背包。

孙晓红马上回头去看,只见那个女人,特别心虚地把脸转到一边。孙晓红没有发现什么异常,这才手搭扶手,随着推推搡搡的乘客们一步一挪地走到车门口。

一道刺眼的光线迎面射来,孙晓红顿时感觉一阵眩晕,她立刻攥紧拳头揉了揉眼睛,猫着腰刚要下车,突然回头对司机说:“师傅,麻烦问一下,现在几点了?”

“不知道!你可快点儿下车吧!你看你把车门都堵住了,别人还怎么下车?”司机打了个哈欠,手举拳头,长长地伸了一个懒腰,待理不理地扫了她一眼,冷冷地说道。

“你可别墨迹了,快点儿下车吧!”没等司机数落完,车长一步窜上车来,不阴不阳地甩了一句。可能她觉得还不过瘾,趁孙晓红稍不留神,她用胳膊肘故意使劲一怼,只见孙晓红一个趔趄从车上摔了下来,幸亏是两手拄地,不然她一定会摔得鼻青脸肿。

“啪”的一声,车门在车长的狞笑中迅速合拢。待孙晓红从地上爬起来,回头看时,那辆客车已经带着肆无忌惮的坏笑声,在坑坑洼洼路中幸灾乐祸地扬长而去。

第十九章 出门遇贼

孙晓红呆呆地望着远去的车身,气得两眼冒火,想想这一路上被人欺负得怒不敢言的滋味,她十分委屈。她僵直地站在那里,鼻子一酸,眼泪差点儿掉了下来。都说好人有好报,恶人有天报,可是那些行恶忤逆之人,司空见惯地做了那么多倒行逆施的坏事,也没见得天理难容啊!

想到这里,她无奈地摇了摇头,把背包往身后一甩,刚要迈步往前走,突然发觉背包的拉链开了。她睁大眼睛往包里看去。“糟糕!”里面的钱包竟然不翼而飞。她的脑子里面立刻闪出那个鬼鬼祟祟的同座。出门遇贼,她还是深有体会的。

“这个女人真是可恶,一定是她偷了自己的钱包!没错,就是她!”这样想着,孙晓红把脚一跺,气得满脸通红,浑身发抖,她咬牙切齿地握紧了拳头。可是自己身单力薄,就算找到那个女人讨要钱包,人家也未必还给你,说不定倒打一耙,还会挨上一顿拳脚。

经过这次教训,对于涉世不深的孙晓红来说,算是长了一分见识:一辆公交车上的江湖也不能小觑,真是人心险恶,难辩良莠。在浅薄的人群里说厚道,简直就是对牛弹琴,对虎吹箫。

人都是这样,看其面长得都跟人相似,不知其心有多龌龊。孙晓红丢了钱包之后,脑子突然清醒过来,生气归生气,她今天算是花钱买了个教训。

她也知道,对于一个胡搅蛮缠毫无人性的人讲素质,哪有什么道理可讲。这个空空如也的钱包,权当无私奉献给灾民了。

她拍拍自己的衣兜,暗自窃笑。还好自己买车票的时候,把剩下的钱都塞到了裤袋里面,女人偷去的也仅仅是个空包。要不是自己当时多了个心眼,今天可就没钱坐车回家了。

她今天算是开了眼界,除个这个带着三只手的泼妇,她一想到车上那些邪恶的嘴脸,气就不打一处来,孙晓红就恨得牙根痒痒。可那又怎样?面对这般热得窒息的天气,冷漠的境遇,懊悔的心情,她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整个人都要快崩溃了。不过,她现在坚强多了。心想:这世界上没有公德的事情多了去了,要是件件都被活活气死的话,那一辈子得被气死多少次啊!

当她稳定心神,眯着眼睛再去看天时,刚才还响晴的天空,忽然变得昏暗起来,像一个惨白的梦,在她的视线里飘来荡去,越来越模糊不清。

孙晓红在路边辨了辨方向,抬腿朝学校走去。天上的乌云越聚越多,凉风骤起,一群聒噪的麻雀掠过头顶,迅速去了天边。一场雨即将来临,她耸了耸肩膀的背包,抬起双腿,加快了脚步。

新丰街是一个庞大的偏远村落,村民们的日子穷的多,富的少,两极分化。很多有能力的人都去外地或者是城里打拼去了,还有多数的村民,还在过着不思进取和随遇而安的日子。

毕竟是贫富悬殊太大,这里的房屋建筑,也各有差别。大多数未经翻新的房屋,依然保留着蓝窗木格一律朝阳的风格。一排排低矮的泥墙,残缺不全地堆在潮湿的雨季里,袒露着坑洼不平的墙面,像是一群蓬头垢面的留守老人,带着潦倒的标签,死死地撑着摇摇欲坠的门面,在灰黄相间的小院内,以沧桑和陈旧示人。

最不容易改变的便是村中那些四通八达的道路,虽历经年久失修,它还是一成不变地迂回在轻重缓急的车轮下,把很多不同的面孔悄悄地领进来,又默默无声地送出去。

为了便利农村的孩子都能读上高中,在乡政府的协助下,当地的教育部门,特意组织群众在新丰街的东面盖了一所初中和高中一体的学校。这所中学虽然不大,却像村中的一块金子招牌,恰到好处地吸引着十里八村的目光。

每年到了开学旺季,村子里面就会异常的热闹,周围几个乡镇的新生们在家长的陪同下,都会像赶集一样来学校报到。因此,新丰街也因这所学校而远近闻名。

现在,学校的大门是敞开的。从甬路两旁散发出来的花香味道,幽幽地飘向校园的每个角落,成为青春的信仰。有人把这里当成人生的跳板,有人拿着父母的血汗钱躲在这里虚度光阴。对于一所可有可无的农村高中来说,成材的人远远小于滥竽充数的人。

现在离开学还早,空旷的校园里面冷冷清清的,寥寥无几的人影,在阳光下来回晃动,像一首即将终结的曲谱,拉着悠长的尾音,郁郁寡欢地徘徊在往而不复的时光里。

一些来领毕业证书的学生,还在浓密的树荫下窃窃私语。然而,再多的议论与构想,也没有人能预测到未来的样子。他们在校园里面没有滞留多久就离开了。他们出了校门,立刻各奔东西。

一阵恼人的热风,在空中没有方向地乱吹,没有人在意它的到来,也没有人在意它的存在。只有草丛里面那些乱窜的蚱蜢,还在寂寥地跳着;成双成对的菜粉蝶悠然地飞过树叶的缝隙,倏尔不见,几只大蜻蜓绕着鲜花盛开的花坛,一会儿飞过来,一会儿又飞过去,久久不肯离去。

看来,这些身小力微的生灵们,也并没有什么太高的理想,它们本来就见识短浅,假使没有了强大的依附,也很难飞到天上去。

孙晓红气喘吁吁赶到学校门口时,已经是十一点多钟了。眼见学校就要关了校门,她却犹豫着迟迟走进校门了去,她没有见到一个熟人,暂时还不知道里面的情况,她茫然地站在学校门口,用双手捂着砰砰乱跳的胸口,望着学校的那扇大门,见里面已经没有人再往出走,这才鼓起勇气,怯懦地迈着双脚,很不自信地往前走了几步。可她还没走几步,就被叫住了。

“喂,孙晓红,你怎么才来呀!我都在门口等你一上午了!你要再晚来一会儿,学校的大门都上锁了,看你怎么进来!”这一惊一乍的声音是从高智贤的喉咙里面发出来的,孙晓红不用回头,都能猜到她脸上的表情有多丰富。

高智贤她们家离学校不远,就在邻村。早晨她哥骑着摩托车,把她送到学校门口就走了,说是中午来接她。高智贤取完毕业证书后,见孙晓红还没来,就一直站在学校门口的一家超市里面等她。可她在里面等了将近两个小时,也没见到孙晓红的影子,正在纳闷,突然瞥见孙晓红耷拉着脑袋站在学校门口,立刻兴奋地走了出来。

刚才,孙晓红在车上憋了一肚子的气,现在总算碰见了自己的好友,她的心情突然大好,一下子把刚才的种种不快,都抛到九霄云外。凡事都往前赶,自己总是落在别人后面。

她急忙回头,苦笑着对高智贤说道:“谢天谢地,我总算见到一个亲人啦!别管怎么说,我是不是没来晚吧?我现在都快被太阳晒死了,好不容易见一次面,你不但不同情我,还说风凉话了讽刺我,亏你还是我最好的同学,现在都什么节骨眼儿了,还拿我开玩笑!”孙晓红故意嗔怪地说。

孙晓红说着,她那双清澈的眼睛,快速地向空荡荡的校园里面瞟了一眼,校园里静悄悄的,别说是个熟人,甚至连个会喘气的耗子都没见着,她又迅速把焦急的目光收了回来。

第二十 章 暗箱操作

“就咱俩这关系,我和谁开玩笑我也不能和你开玩笑啊,这不都是关心你吗?你可别挑我理呀?我看你这脸色不大好,是不是在路上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儿了,看把你热得!给,我这还有一瓶矿泉,赶紧喝一口吧!”高智贤说着,低头打开身上的背包,从里面取出一瓶矿泉水来,顺手递给了孙晓红。高智贤无心的一席话,顿时让孙晓红激动起来。

“可不,你以为我愿意来晚啊?我家要是离学校近的话,也不至于在车上让小偷把钱包偷走!要不是自己多个心眼,把钱都放进裤袋里,我今天恐怕连家都回不去了!你知道我现在有多难过吗?恐怕连哭都找不着调。”孙晓红接过矿泉水瓶,使劲地拧开了瓶盖,迫不及待地送到嘴边。

可能是心情不好,加上天气太热,孙晓红一上午都口干舌燥的,现在见到水比见到亲妈都亲。她一仰脖儿,“咕噜咕噜”几口,就把一瓶矿泉水喝个底朝天。这才抿抿嘴巴,长长地喘了一口气。这一路车做的,比发配到北极村滚雪球还要难受百倍。

见她这副狼狈相,居然把高智贤吓了一跳。这哪是喝水呀,简直就是灌水。她瞪着眼睛,一直看着孙晓红把水喝完,似信非信地撇撇嘴,摇摇头说:“你慢点儿喝,矿泉水有的是,喝没了这瓶,我再去超市去给你买冰镇的,你可别喝醉了,喝醉了没法收场。反正钱包丢了也没损失啥重要的东西,你跟矿泉水瓶叫啥劲儿?”

“我不是较劲,我只是恨我自己,白读了这么多年的书,竟然让一个泼妇给钻了空子,你说,我这不是废人一个吗?看来以后再出门,我得在包里装件利器,留做防身。万一再碰到这样的人,我好正当防卫!”孙晓红自形惭愧地说,她今天最不应该的就是和一个泼妇坐在一起。

“我从小胆子就小,你可别吓唬我,我可担当不了!你说这个小偷是不是有病啊,这光天化日的,居然连个穷学生也不放过,她可真不够长眼的啊?”

“小偷要是能睁开眼睛,她就不是小偷了,但凡有点儿良心,她也不会对一个穷学生下手。反正兜里的钱也没少一分,丢个钱包也没多大损失,权当赈灾救济难民了!”孙晓红喝足了水后,努力地抿了抿嘴巴,然后抬起手背擦了擦脸上的汗渍,她白皙的脸上,立刻泛出一层淡淡的红晕。

“我真是服了你了!什么倒霉的事情都能碰上。走吧,咱俩可别在这斗嘴皮子了。再不去找班主任老师领毕业证书,一会儿那些老师都下班了,你可真就白跑一趟了!”高智贤催促着说着,拉着孙晓红就往学校里面走。

孙晓红四下环顾一下,见附近一个熟人没有,不由得皱紧了眉头,她小声问道:“喂,小高,咱班同学都谁来了?我怎么就看见你一个呀?”

“反正该来的都来过了,没来的我也没去打听。咱们班的这些同学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个个都高来高去的,都像是学校的武林高手。你现在能看见我一个就不错了,要是再晚来一会儿,整个校园连蚂蚁都会爬光的!”高智贤兴冲冲地说着,她在前面走得飞快,像一阵风,孙晓红只好一路小跑般地跟在她的后面。

“喂,你说话的水平真是越来越夸张了,简直是超越了我的想象力。要是那些歹毒的小人被你撞见,都得落荒而逃!”孙晓红讪讪地着说,走着走着,因体力不支,她有点儿气喘吁吁了。

“这你就肤浅了吧?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还有比这更夸张的想象力呢,你可能听都没听说过。”高智贤说着,脸上露出一副神秘的表情。孙晓红见她神情大变,马上把话转了回来。

“知道得越多,烦恼就越多,谁啥样都跟我无关,都是同学,我才不想那么八卦呢!”孙晓红莞尔一笑,把目光垂向地面。她现在连自己的都顾不过来,哪有什么闲情逸致去关心他人的隐私。

“有些事情是很难预料的,甚至都超乎了你的想象!你知道吗,我今天在门口等你的时候,无意听到一个意外的消息,可能说死你都不会相信,咱们班的赵家一被学校保送上了大学!我当时一听,就懵了!你说这不是胡扯吗?”一脸不屑的高智贤说完这句话时,连她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

“不会吧?赵家一被保送上了大学?咱们班有很多学习好的都没排上号,就他那副德行,凭什么呀?”这倒是个惊人的消息,孙晓红听完顿时一愣。

学校里那么多优等生,都没能考上大学,哪个不比他强,唯独赵家一,一个没有廉耻的学渣子,一个校园的混混,竟然能被学校保送上了大学,这倒是一个匪夷所思的问题。孙晓红对这个问题实在是难以理解,心想:他赵家一要是能上大学,有他兜底,全校学生都能考上大学,于是,她张嘴就说:“这怎么可能,他要是能被学校保送上大学,除非校长是他舅舅。不过这事儿,我可以羡慕,但不嫉妒,也不敢苟同意见。”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虽然校长不是他舅舅,可收他家的红包,他舅舅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那么多。你知道他爸爸是怎么贿赂校长的吗?听说他家里养了很多羊。为了争取这个保送的名额,他爸不惜血本把羊群都挑了,然后把卖羊的钱都砸到了这唯一的名额上。你猜猜,他家送礼花了那么多钱,连咱们的班主任老师在中间都得了不少好处……”高智贤像讲故事一样,绘声绘色地描述着其中的每一处细节。讲到精彩之处,她还特意大惊小怪地渲染一番。

孙晓红凝神听着,她仿佛亲眼目睹了一场带着名利和铜臭的暗箱操作。难怪高考结束后,每年都有那么多人冒名顶替去上大学,原来他们成功的捷径都用到了钱上。孙晓红听了这番内容之后,瞬间茅塞顿开,心情也跟着凝重起来,她不再感到自卑了。

孙晓红走着走着,慢慢停下了脚步,她顿时感到眼前一片眩晕,一双愤怒的眼珠儿差点儿从眼眶里面掉出来。“凭什么?他赵家一有什么资格被学校保送?这种抵龙换凤的事情也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为了钱,竟然欺上瞒下,真是坑人不浅!”孙晓红忿忿地说。

“这还用问,是钱出的主意呗。你想知道他是怎么被选上的吗?我要是说出真相来,恐怕连鬼都不信。”高智贤虽然考上了大学,但她还是替那些无辜者抱不平。

“得了,得了!你还是省省吧,这么恶心的事情,你还是别说了,说了我也不想听,听多了过敏,没药可治!”孙晓红一阵心痛,她朝高智贤摆摆手,她们的话题就此而止。

她们继续往前走着,孙晓红感觉这里的一切,突然变得陌生起来。在潮湿的热风中,她的目光穿过浓密的林荫,看到那片薄凉的白云,在空中微微地荡漾着。想想自己眼前的处境,她仿佛听见零落一地的秋声,在渐去的光阴里化作一声声低吟的悲凉,不由得放慢了脚步。

她眯着眼睛抬头望去,厚厚的云层低低地压了下来,一会儿明,一会儿暗,变得越来越扑朔迷离。她想寻找的东西,现在都不复存在了,心里又不安起来。

第二十一章 斯文败类

“听说,咱们班有好多同学都报名去城里的重点中学复习了,你也别太固执了,要是托托关系能去上学的话,就别在家里闷着了,不去试试,等将来后悔就晚了!我劝你应该有这样的打算。”高智贤见她忐忑不安的样子,有意无意地问了一句。开学后,她就去外地上学了,不管以后发展啥样,她不希望看见自己唯一的好朋友,天天这样消沉下去。

“打算?我还能有什么打算!去城里中学复习,我连想都不敢想。自费上大学,我们家又拿不出那笔钱。我现在的情况就是走一步算一步,听天由命呗!”孙晓红轻轻地叹了口气说。

“你才多大啊,就这么宿命?我怎么感觉你像个小脚老太太似的,满脑子都是消极的情绪。考不上大学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人人都像你这么悲观的话,那以后的日子就别过了!我看你平时也挺聪明的,咋关键时刻就爱往牛角尖里钻呢?”高智贤瞪着眼睛埋怨起来。

高智贤的话也不无道理。人活着,总得抬起头来多往前看看,看到希望了,日子才有个盼头。想到这里,孙晓红若有所思地皱了皱眉头。她的心里顿时翻江倒海,各种滋味一起涌上心头,眼圈一红,差点掉下眼泪来。为了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她耸了耸肩膀,勉强地苦笑一下,不再说话。

她们踩着坚硬的水泥路面,快速朝前走去。头顶上,忽明忽暗的阳光,追逐着她们细长的影子,一直跟到甬路的尽头,一下栽倒在操场上,立刻在眼前摔出了万道金星,然后还是一片茫然。

好恐怖的结局,给人以蚀骨般的疼痛。可是,在这个无人瞩目的地方,教室依旧是过去的教室,不减当年的一分锐气,操场还是曾经的操场,再怎么努力也创造不出丝毫的新意。此时,它们都面对着仁慈的苍天,无端的沉默着,多像一艘命运的渡船,在梦的漩涡中激烈地挣扎,在死气沉沉的绿树红墙里面,极端地流淌着岁月的痕迹。

孙晓红怅然地望着这里的一切,耳边传来一阵沙哑的风声,像一首沧桑的老歌,载着时光的影子,飘呀飘呀,在空空的小院深处轻轻回荡。她的脸色愈发难看。她凝视着远处的教室,仿佛看见灰暗的窗台上,流泻着一缕缕晶莹而纯净的光,像附了诡异的微笑,把整个校园都沾染了一层圣洁的气息,却单单将自己排斥在外。

孙晓红默默地移动着脚步,她的头晕晕的,想起曾经的努力,现在化为一地泡影,她心里又是一阵难过,鼻子酸酸的,眼前又是一片模糊。

两个人都沉默了,高智贤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安慰晓红。她们静静地穿过操场,迅速走到了教务处的门口。她们站在门口,往里面探头看了一眼,发现没有人出来走动,可能那些老师们都在等下班的时间吧。孙晓红抬手看了看手表,幸好还来得及,不然错过了这个时间,找不到人,她真就白跑一趟了。

这样想着,孙晓红心中一阵暗喜,她紧紧地拉着高智贤的手,两个人轻轻推开正门,径直走了进去。

走廊里面异常的安静。雪白的墙壁上树影婆娑,瓦灰色的水泥地面斑驳凌乱,白漆的门牌上嵌着朱红的方字上布满灰尘,却依然醒目夺眼。这些有板有眼的装饰,尽管附带着一股清高的傲气,也只能顶着徒有虚名的空壳,从她们的身旁灰溜溜地渐次退去。

数学组的房门虚掩着,透过走廊里面刺眼的光线,可以清晰地看到班主任李老师来回晃动的身影,她们轻轻地走到数学组的门口停了下来。两人对望一下,互相使了个眼色,证明这次真就没有白来。

孙晓红探着头踮起脚尖,往门镜里面看着。数学组里很静,她清楚地看见班主任李老师麻利地整理好桌上的东西后,坐在靠背椅子上,悠然地翘起二郎腿,抬手看了看手表,又无聊地向窗外望了一眼,回手从桌子上面拿起一张报纸,心不在焉地看了起来。

看报纸,喝茶水,摆摆老资格,倒也是他的惯例。可能是他感觉下班的时间还没到,就抬手点燃一支香烟,放在嘴边狠狠地吸了一口,然后闭紧嘴巴,鼓起腮帮子,用鼻孔把刺鼻的烟雾徐徐地喷了出去。那些灰白的烟圈,也迎合着主人的意图,排着队,带着刺鼻的味道,在屋子里面盘旋缭绕,很不检点地飘了起来。不到一分钟,整个房间里蓝烟袅袅,瘴气弥漫。

再看李老师两眼一合,整个人优哉游哉地往靠背椅上一仰,对着那扇半开半闭的屋门,沉浸在这团灰白色的烟雾当中。这团烟雾,像一个没有答案的谜团,轻描淡写地飞出窗外,转瞬被一阵热风吹散。像个烟囱,紧接着又有一团冒了出去。

李老师,四十左右岁的男人,一张酷似英国人的面皮上,有着很多中国人难以捉摸的情绪。可笑的是,他的鼻梁上始终架着一副特别势力的眼镜,恰如其分地扣在一双灰蓝的眼睛上,并严丝合缝地堵住了他满脑子的见利忘义。

这副眼镜的镜片是棕褐色的,从孙晓红认识他时,就没有换过。这副眼镜,像一个虚假的面具,时时掩盖着他双复杂而又贪婪的眼神。李老师的个子又瘦又高,稍微有些驼背。从背影了看,倒像一根欲折的竹竿,或者是一条年老的水蛇。

在孙晓红的印象里,对他没有一丝的好感。他这个人很势力与人相处时,见风使舵,喜欢夸大其词,一副装腔作势的样子,跟墙头草似的,总把名利和地位放在前面。

可能是他的城府太深,私心杂念缀得太多,走路的时候,风柳摇摆,像个八十岁的老头,总是心事重重地低着头,好像从来没有挺直过腰板,很不受人尊重。

他经常在学校里差别对待学生,不管学生品质啥样,只要是家里有钱,家长有实力,他都捧在手里,刮目相看。在多数学生面前尽管他的人品有所争议,可他却这所学校里不可或缺的人物。因为他是教高三数学的,学校里无可替代,便助长了他的狂妄。总之,名声不好,说到底还是人品战胜了智商,功利大于名誉。

隔着虚掩的门缝,孙晓红见到班主任老师这副悠然自得的模样,心里略微有些烦感。她想快点儿拿回毕业证书,两眼紧紧盯着坐相不雅的李老师,硬着头皮轻轻地敲了敲门。

“请进!”这突然的敲门声,瞬间打断了李老师所有的想象,他快速睁开眼睛,见孙晓红和高智贤走进门来,脸色冷得像一汪清水。别看高智贤是理科班唯一考上大学的人选,因家庭原因,也不着老师们待见。

李老师见她俩见来,故意把脸侧向一边,待理不理地说:“你是来取毕业证书的吧?我这抽屉里面还有几个,你自己找找看吧!”

说着,刘老师极不情愿地拉开抽屉,伸手从里面拿出几本毕业证书,“啪”的一声扔到桌子上,示意孙晓红自己去找。若不是亲眼所见,她真的不敢相信教了他们三年的高中班主任老师,表面上一脸和善,背地里会是这样一个锱铢必较之人,以前,还真是高看他的为人了。

刘老师的态度十分傲慢,孙晓红的双脚僵住了,她脸上的笑容马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她垂着手站在那里,竟然不知所云。这还没怎么样呢,他就一碗水把人看到底了。

以前在校的时候,同学们在背地里议论刘老师的种种劣迹,孙晓红还不大相信。或许,她把老师这个名词看得太高尚了,尽管李老师的教学水平也就一般,而且教了她们三年,孙晓红也没有觉得他的身上有任何的瑕疵。今天如果不是亲自领教,她根本就不知道这个表里不一的李老师,到底有多么的可恶。

“他怎么能这样做呢?”孙晓红又是一阵委屈,她脸色煞白,眼泪在眼眶里面打着转转,面对刘老师的差别对待,她正想上前怒不可遏和他理论一番,她狠狠地咬了咬嘴唇,把目光冷冷地转移到了桌子上面的几本毕业证书上面。

“算了,他又不是谁的上帝。我现在已经不是他的学生了,还跟他这样的人计较什么!”想到这里,孙晓红快步走到桌前,毫不在乎地从里面捡出自己的毕业证书,回手装进背包里面就想往门外走。她刚要迈步,突然觉得哪里不妥。尽管毕业证书都已经放进了包里,她又很不放心地拿了出来。

她迫不及待地翻开一看,愣住了,里面果然出了差错。她手里举着毕业证书,看了看高智贤,又怪异地看了看里老师,张嘴说道:“老师你看,这里怎么写了个男字?麻烦你帮我改改吧!”孙晓红说完,把毕业证书递到了李老师的面前。

李老师斜着眼睛瞟了一下,他把眼镜框向上推了推,极不耐烦地接过毕业证书,举到眼前仔细一看,果然在性别一处写了个男字。

“一点儿小毛病,你现在拿着它去校长室去改,等改过来之后,扣个学校的钢印就可以用了!”这明明是他的失误,可刘老师说这些话的时候,连眼皮都没撩一下,说完之后,就很不耐烦地想把她们支走。

“这哪里是一点儿小毛病啊?分明是在推脱自己责任。”孙晓红小声嘟囔着,快步走出了数学组。

她们前脚刚刚出门,刘老师后脚就离开了座位,像有人在身后追债似的,匆匆走出了数学组,他侧着身子从她们旁边赶了过去,头也没回地走到外面,又径直朝甬路那边走去,然后向左一转,他就不见了人影。

第二十二章 良言心暖

孙晓红转过头来,用嫌弃的目光对着他远去的背影,足足看了一分钟的时间,才咬着嘴唇幽幽地说了一声:“势力小人,斯文败类,这种跟老鼠一样的人品也配当高中老师,简直是误人子弟,早晚得有报应!”孙晓红说完还觉得不太解恨,她又狠狠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呸,他就是菜碗里的一只烂苍蝇,恶心死了!。”

“这种人都狗眼看人低,别看他穿得人模狗样的,身上连人字的一撇都没有,说他一句,都害怕脏了舌头!是非之地,不可久留,还是快点儿走吧,这话要是让其他老师听见,非得把咱俩活吞了不可!”高智贤冲孙晓红做了个鬼脸,两个人急匆匆地离开了走廊。

她们从校长室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下午一点儿多钟,正是一天里最热的时间内。天空中,火辣辣的阳光,毒花花地倾泻下来,没有丝毫的内敛和宽容。

她们远远看见门卫的老头,手里拿着一把大锁,已经很不耐烦地等在门口了。当她俩从他身旁经过时,孙晓红瞟见他面色阴沉,眼神凌厉地盯着她俩走出校门的脚步,然后把大手一挥,两扇铁门在他的手掌里迅速合拢。看来他也等不及了,在这样的人堆儿里混社会,都犯一个通病。

紧接着背后“咣当”一声,孙晓红的心中又是一阵怅然。再回头看时,那个老头已经快步离去,像深秋的一阵冷风,令人不寒而栗。

这个闷重的声音,久久回荡耳边,带着一种暴戾的怨气。孙晓红深深明白,这以后的路,定会更加难走。高智贤走过来挽住她的胳臂,两个人一起往前,她们把一丝丝苦涩的微笑,都埋在里肚子里面

“车到山前必有路,我建议你还是去复习吧,听人说,半个学期下来,也没多少费用!你也不用顾忌,这或许是条出路。你再好好想想,千万别跟自己较真,到时候后悔就晚了!”她们慢慢地往前走,走了一段路后,高智贤停了下来,继续劝她说。

“嗯!看看再说吧!”孙晓红轻声应了一声,她默默地点点头,极力克制内心的不安和惶惑,她把无助的目光垂到了地面上。这样的话题,她都想了好多次,每次想起,她心里都隐隐做痛。

“机会难得,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机会,你可得想清楚了!要是不去,就太可惜了!”高智贤说着,又从背包里面拿出一块绿箭牌口香糖,递给了孙晓红:“这东西败火,你也消消气儿,好好想想自己的事情。”自己发的心火,已经无可救药。一片口香糖要是能解忧的话,宁愿买断一个超市,也不愿意自己折磨自己。

孙晓红撕开包装,把口香糖放进口里,一股清凉的薄荷味,在口腔里弥漫开来。那种甜津津的味道,卷走了她心中所有的不快。她的嘴角微微向上翘起,像绽开的花朵。

“也没什么可惜的,咱们班里没考上大学的,又不止我一人!家里的钱都是血汗钱,挣得都不容易。以前,为了给我交学费,我连弟弟挖树道沟的钱都花过,看到他们老是为我付出,我心里就不是滋味,说心里话,我一点儿都不想牵连他们。如果,我再拿着这些血汗钱去城里复习,万一再考不上,那可怎么办?到时候,我还有啥脸面去见他们?”一向自信的孙晓红怯懦地低下头,她说话的声音很没底气。

“喂,去学校里复习应该是件好事,我又不是拖你下水,你想那么多干嘛?万一你考上了大学,你还得感谢我呢?现在的问题就是一句话,去还是不去,你自己可得拿好主意。再这么优柔寡断的话,你可真没救了!看以后还有谁来说你?”显然,高智贤有些激动。在她的心里,现在的放弃,就等于毁了自己的未来。

“我知道你为我好,我就是心里没有把握,我回家再好好想想!”孙晓红唯唯诺诺地说着,她把眉头皱成了一座冰冷的雪峰。这个特别夸张的表情,分明是在打退堂鼓。

高智贤无语了,但是她还是没有忍住,接着又说:“这有什么好想的,行,马上就去报名,不行拉倒。你这前怕狼后怕虎的想法,根本不是你的个性,这叫自毁前程!我就不明白,你有啥想不开的?算了,算了!好话歹话,我都跟你说过了,我现在也不跟你墨迹了,到时候你就想开了。”高智贤喋喋不休地说着。纵然她心里有十万个为什么的答案,也很难解开孙晓红心中的疙瘩。

“就你敢用刺扎我,连点儿自尊都不给我,不跟你贫了,太尴尬了!”孙晓红故作嗔怪地说。

“你这人太麻木了,不随时扎你几下,你也不知道什么叫疼,谁叫你和我是好朋友呢!用刺扎你,就是对你的最大帮助,目的就是让你觉醒。你想喊冤啊,连门都没有。不许找理由搪塞,回家后赶紧打好行李,养精蓄锐,等开学之后,咱俩或许还能见上一面!到时候,我可不想看到你这副愁眉苦脸的样子,难看死了。”

“不许你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你这叫灵魂绑架,我严重抗议!”孙晓红“噗嗤”笑出声来,朝她眨了一下眼睛,又把笑容收敛起来,她心里又是一阵难过,她把头又低了下来。

“亏你笑得出来,这都火烧眉毛了,你还敢抗议,今天不给你上节政治课,你还真不知道形势的轻重缓急。”

“你倒是挺有自信。看来,我在大街上摔倒了,连墙都不扶(服),就扶(服)你了!”孙晓红苦笑一下,毫不避讳地开了一句玩笑。

“那是,服我就对了,我是谁呀?跟你坐了三年的同桌,要是连你都统治不了,咱们这关系不都白处了吗?”高智贤得意地扬起脸,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她们正往前走,一辆红色的摩托车从对面开过来,骑车的人是高智贤的哥哥。他见两人过来,把车停在路边,调转车把,一脚蹬地,礼貌地朝孙晓红笑了笑。

“这是我哥,晓红,你家那么远,让我哥送你回家吧?”高智贤笑着介绍说。

“不用!不用!我坐公交回去就行了!大巴车马上就来了,你们快点儿走吧,不用管我。你没看又要下雨吗?再不走就要挨浇了。”孙晓红急忙摆摆手,她不想给高智贤再添麻烦。

“去复习吧,机会难得,说不定还有希望!自己的事儿,上点儿心吧!”高智贤临走时,她回头再次提醒她。说完,她上了摩托车就一溜烟似的飞走了。

顺着高低不平的路面,踩着阳光的影子,孙晓红又返回到村前的岔路上。周围空荡荡的,凉风骤起,一大片浮动的阴云毫无征兆地出现在头顶,一场暴雨,马上就要来临。

环乡的大巴车准时到来,孙晓红上了车。车上的座位都空着,没有了拥挤和吵闹,心里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

大巴车迅速往前开去,很快甩掉了那片令人心悸的乌云,孙晓红想到刚才李欣瑶对她说的一番话,突然感觉眼前清风跌宕,蓝天白云浸透其中,好不惬意。

一路上,大巴车上又上来几位乘客,他们互不干扰,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燥热的阳光,毫不吝啬地倾泻下来,像丹青的手笔,把大地染成一片金黄。

第二十三 章 真没教养

孙晓红回到村里的时候,已经是午后四点多钟了。 她站在村口抬头看了看天,太阳偏西,天色将晚,整个村子都沉浸在一片寂静里。

顺着窄窄的村路,孙晓红慢慢地往前走着,路边的野花零星地洒在草丛里,夹着小路幽然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向南北方向随性地漫延。远处的田野,近处的树林,都波澜不惊,像一片绿色的海,远比想象的安静。

她的眼前,是一座古老而简朴的村落,村里前前后后几百户人家低矮的房屋,在胡同里面等同排列,如同手足兄弟。她慢慢地向前走着,像走进了一个传奇的故事。

村东头一排百岁以上的老榆树,围着几户陈旧的老宅,盘旋着褐色的虬枝,正了然生趣地向天空张望。这可能就是永和村的风水得名,就连田间地头里丛蔓的寸草,都透着一股鲜活的灵秀!也许这里的先人们,曾经对这块厚重的土地给予了无限的期望吧,连给它取的名字里,都蕴涵着一种云淡风轻和济世安宁的味道。

孙晓红心不在焉地顺着胡同往里走,一只鸟从远处疾飞来,不停地抖动着斑驳的翅膀,胆怯地落在一家门前的柳树上。它不停地晃着脑袋,左右张望,见有人向它靠近,又瞬间飞走。

坐了一天的车,她觉得很累,感觉两条腿已经不在自己的身上,她想尽快回到家里,好好睡上一觉,立刻加快了脚步,她低头走着,无心去看周围的一切。

可是,当她走到胡同口的时候,心里又不安起来。她心神不宁地扎煞着两手,灰头土脸地拐进胡同。她默默地走着,高智贤的话一直在耳边回响,尽管她也是一番好意,可她都摇头否定。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自己的境况自己明白,感觉自己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现在也只能得过且过了。

胡同里面很静,在刺眼的阳光下,孙晓红的身影幽幽地往前移动。她闷闷不乐地走着,脑子里面一片空白,突然眼前一阵眩晕,她感觉整个身体悬在空气里一般,几乎步步踏空。

她只顾着想着心事,不料想一辆疾驰的自行车,故意迎面朝她飞奔过来。她猛然一个裂趣,若不是脑子反应快,躲闪及时,她险些被这个不管不顾的愣头愣脑的孩子一下撞倒在地,她气愤地从地上爬起来,用手指了指着个孩子,喊道:“你这孩子!把车子骑这么快干嘛?这是把我撞了,万一撞倒小孩儿怎么办呢?看你爸不打死你!”

男孩哈哈大笑,故意推车朝她冲过来。“你不要命了,再往我身上撞,我可真就不客气了!”她裂趣着猛地退后一步,侧仰着身子,两手捂着砰砰乱跳的胸口,惊恐万状地咧着嘴,瞪大眼睛看着那个莽撞的影子,大声惨叫起来。

“不客气又能咋样,有能耐你也过来撞我呀?志满他妈都说了,像你这样的大学漏子,在村里就是三等残废,啥都不是。”男孩儿更加嚣张,也不知道志满他妈是怎么想的,她背后怎么能这样说自己,真是不可理喻,看我一会儿不找她说理去。

“谁是三等残废?你信不信,如果你再说一句,我就扇你嘴巴!”这个无理取闹的孩子,孙晓红实在是太了解了,她刚想怒嗔怼对,可那辆肆无忌惮的自行车就像一阵风似的,毫不顾忌她的任何感受,幸灾乐祸地在胡同口处迅速消失。

“又是志满他妈,这个人两面三刀的,她居然背地里这么说我,我什么时候得罪她了,气死我了!”孙晓红气得浑身颤抖,本来她的心情就不好,加上刚才差点儿被撞。她愤怒地咬着嘴唇,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转,差点儿就掉了下来。无奈,那个毛头小子已经跑远了,就算她能把他扯着耳朵揪回来并毫不留情地理论一番,估计和这样顽劣的孩子也纠缠不出什么名堂来。

骑飞车的孩子名叫王五儿,大约十六七岁,是村里修配厂王师傅的老儿子,他们家和孙晓红住在一个胡同里。他们家五六个兄弟姐妹,就数他最不让人省心。因为他从小就缺乏爹娘的管教,总是有事儿没事儿给老王捅出点娄子出来,尤其是这个孩子经常下狠手打人,而且从来不计后果。

他这般顽劣,弄得胡同里的家长们,都恨之入骨,背地里也都仔细叮嘱自己家的孩子看见他一定离他远点,免得无辜受害。他呢,也不在乎,我行我素,该咋样还是咋样,即使惹了大祸,也不知道悔改,让老王整日头疼。

说起来,这个孩子也挺可怜的,他五岁时,妈妈就得病去世,因为老王工作太忙,根本没有时间照顾他,他就在村里成了野孩子,每天纠结一些半大小子,在村里不是上树就是爬墙的,很不让人省心。有一次,他半夜里,拿着手电筒,偷偷爬到邻家的屋檐上掏老家贼窝里的蛋,可他刚爬到上面,扒掉房檐上的砖瓦后,伸出手来还没等去掏,他就从房檐上摔下来,若不是摔在柴草垛上,一定会把他摔得稀巴烂。他是没事儿了,可房檐上的砖瓦却都被他刮了下来,他差点儿把人家的房子给拆了。

这下可好,等人家找上门来评理时,差点儿把老王的眼珠子给气冒了。这孩子让他养的,真是不省心,没等长大,就成了一个恶霸。

后来老王给又他找了后妈,家里根本就没有人顾及到他的成长,于是他借着一些因由,更加变本加厉地在村里胡闹起来。

王五儿在学校里也没念几天书,因为和同学打群架被开除,他只好流落到社会上,整天纠集一些不良的社会小混混,在村子里面偷鸡摸狗,因此,他背地里也带坏了很多半路辍学的男孩子。这个不可救药的孩子,不光光是孙晓红讨厌他,就连一条胡同里的人看见他都头疼得要命。

看着他那副乐极生悲的影子,孙晓红心有余悸地站在那里,忍气吞声地恼恨了半天,才渐渐缓过神来。她望着空空荡荡的胡同口,使劲地跺了跺脚,瞬间绷起一张不可名状的脸,冷冷地转过身来,三步并作两步来到自己家的院门口,伸手推开嘎吱作响的栅栏门,双脚慌乱踏入。

第 二十四章 一声叹息

孙晓红进院的时候,奶奶正在院子里面喂鸡,她腰间系着一条围裙,手里端着一个簸箕。无意瞥见小红失魂落魄的样子,很是不解。“这孩子从小就心思重,心里有啥事儿都闷着,这可不好。”

这样想着, 她略微皱了一下眉头,刚想要问她怎么回事儿,突然发现小红的脸色很不好看,就把刚才想要说的话换了内容:“小红,你这是跟谁生气了?你今天不是去学校取毕业证书去了吗?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奶奶,我没跟谁生气,我这是自己跟自己赌气呢!我没事儿,你不用担心我!”小红垂着眼帘,嘴里小声地嘟囔着,心不在焉地敷衍了奶奶一句,低着头不管不顾地径直往院子里走。她这副样子,跟被秋霜摔打过的美人蕉一样,再也精神不起来了。

“这孩子到底是怎么了?早上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现在怎么就成了这个样子?是不是又遇见什么不顺心的事儿了?”奶奶心里想着,她站在院子里疑惑不解地看着孙晓红不声不吭地打开房门,躲进自己的小屋里,拉上窗帘,一头扎在了炕上,就一动不动了。

“这孩子唱得是哪一出啊!”奶奶见她这样,轻轻地摇了摇头,嘴里咕咕地叫着,顺便把手里的秕谷均匀地洒在喂鸡的槽子里,母鸡们不停扑棱着翅膀,都把脑袋扎在槽子里面,互不相让地争抢啄食。

奶奶喂鸡的时候,还不时回过头来,翘起脚跟向屋子里面张望。等母鸡们吃饱散开后,奶奶悄悄地回到屋里,伸手解开腰间的围裙,换上一件蓝布外衫,又朝里面的小屋探了探头,她很不放心地把耳朵贴在玻璃窗上,听听里面没什么动静,就轻声地问了一声:“小红,饭菜都放在锅里了,刚热完的,我一会儿去园子里面摘菜,你要是饿了,就自己端出来吃吧!”奶奶说完,又靠近窗前,侧着耳朵听了听里面的动静。

“奶奶,我知道了,你去外面忙吧,不用担心我!”奶奶的话音刚落,小屋子里面就传出来一声有气无力的回答。这微弱的声音,就像受了什么委屈似的,拉着琢磨不透的长调。

“这孩子,动不动就这样,真是愁人!”奶奶见小红安然无恙,也就不再啰嗦,她侧耳听了听,觉得也没有必要疑神疑鬼,她顺手提了一个柳条筐,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她在门口犹豫了半天,才从屋子里面走出来。她慢悠悠地进了园子,回头又看了几眼,估计问题不大,这才放心去里面干活。

院子里面空荡荡的,吃饱的鸡鸭鹅狗们,都安静得卧在院子里的阴凉处闭目养神,天边的火烧云五颜六色,散发着奇异的光芒,一团一团地向地面缠来,压抑得令人窒息。

孙晓红静静地躺在那里,紧紧地咬着嘴唇。她的两只眼睛静静地盯着棚顶上的灯泡一动不动。在尴尬的成绩背后,总会有许多令人尴尬的事情。

此时此刻,孙晓红的内心是矛盾的。从小到大,她从来都没有这样无助过。那一串串沮丧的眼泪,顺着眼角慢慢地滑落,任由无声得流淌。

一石激起千层浪,总之都怪自己没有用,一想到这些问题,她的脑袋就开始莫名的膨胀。可是,这样不堪一击的考试成绩,归根到底还不是自己没用,又能去怪谁呢?

在这样一个三辈同堂九口人的家里,生活上过得虽然不算太富裕,但是孙晓红根本也没有不知足的地方。在她们姐弟五人当中,她在学校里待的时间最长,读得书最多,干的活最少。这也是她这辈子最难忘,也最感恩的一段经历。

想起姐姐,她更是难过。当年,姐姐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也挺用心,可是初中毕业后,她就不想念了。于是,妈妈想让她再复习一年,哪怕是考个中等的专业也好啊。可是姐姐不听,她特别想在城里谋求一个好的工作,就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只身一人去省城投奔当官的大伯父家留了下来。

不久以后,姐姐在那里的中介,找了一份还算满意的临时工,虽然钱挣得不多,却还满意。她每天吃住在伯父家里,为了讨人欢心,她每月拿出工资的三分之一上交给伯母,算做她在这里的食宿费。

大伯父在省里一家银行当行长,因为业务的繁忙,他几乎常年去外地出差,他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里,因此姐姐跟伯母相处的时间比较长些。开始的时候,伯母对她的照顾还算不错。

可是人无千日好,花没百日红,最终还是出了问题。这寄人篱下的日子没有多久,大伯母就摘掉了她脸上虚假的面具,露出她本来的面目。她开始嫌弃姐姐是低人一等农村的女孩,就找了个借口,背着伯父,把晓红的姐姐遣送到她娘家姐姐的家里当了保姆。这样一来,一是解决了亲戚家的家务问题,二是变相地把晓红的姐姐驱逐自家的门外。

当时,孙晓红的大姑姑在县城里面工作,她听说了这件事情,就怒气冲冲坐车去伯父家,把姐姐从伯父家里接到县城里来,给她报了个裁剪班,跟一个漂亮的女师傅学了裁剪的手艺,后来给一家高档的精品裤店做件子。她从十五岁时,就在大姑姑的身边生活。如今,她依然像亲生女儿一样,跟单身的大姑姑住在单位的宿舍里,日子虽然单调,总算能平静下来,起码少了很多白眼。

妹妹还在外地读初中,她在学校里的成绩一直很好,是个好苗,学校对她做重点的培养。学校里面有宿舍和食堂,为了不耽误学习,她就在学校里吃住。眼下,暑假还没结束,妹妹就提前去了学校。她现在正在做最后冲刺的准备,估计明年一定考得不错。在妹妹面前,自愧不如的孙晓红深感无地自容。

可是一想到两个弟弟,她心里更是惭愧。大弟弟,生下来就瘦小体弱,怕他将来不能养家糊口,就提了两瓶好酒,在村里给他请了个瓦匠师傅,天天跟着师傅提着一个铅锥,在墙边摆砖弄瓦。以前为了交学费,她连弟弟的血汗钱都没放过。现在,自己居然考了这样的成绩,真是没脸见人。

而那个最小的弟弟,居然连初中都没毕业,就下田干活。他正是长见识的年纪,可他每天和爸妈起早贪黑在菜地里忙来忙去,一点儿自由都没有。

爸爸呢?他整天沉默寡言的。他时常在大雾弥漫的天气里,一个人去村外古城的废墟上,踩着坍塌的城墙,走了一圈又是一圈。作为一个坚强的父亲,孙晓红永远都不可能懂得,他的承受和担当有多么的厚重。

孙晓红并不知道爸爸的沉默里,有过多少深层的含义。只是听爸爸平时和人聊天的时候,她才渺渺知道一些:爸爸是军人出身,他年轻的时候,在空军地勤当过话务员,曾经参加过一些有名的战役,而且在战场上,双耳机指挥雷达作战。他人生最辉煌的一段经历,就是在部队里超期八年服役。转业后,在地方林业局工作。后来因为家乡建设需要人才,爸爸放弃了优越的工薪生活,回到村子里面当了队长……

第 二十五章 决心已定

很多年过去了,爸爸一直都沉默着,他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一定有很多鲜为人知的经历,可他没有对孩子们一一说过,他们姐妹几个定然一概不知了。村里也有好事的人曾经问过他的过去,他也只是摇头笑答:时过境迁了,好汉不提当年勇,好马不提当年良。

现在自己拍拍胸口想想,爸爸和妈妈为了这个家,他们确实也不容易,为了把她培养成人,就算再苦再累,他们也舍不得让自己到地里干一天农活。可是,自己还是辜负了他们的一片苦心。

早上天还没亮,爸爸和妈妈就赶着马车出去走村串巷了。每天到了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回来了。估计今天的菜一定不怎么好卖,就多走几个村子吧?或许他们已经赶在回来的路上了。

他们那么辛苦,每天都要做一大堆事情。一想到这些,孙晓红的心里就更加慌乱。她突然觉得自己再这样一塌糊涂混日子,真的无法去面对他们了。

眼看着太阳慢慢偏西,孙晓红的心里愈加不安起来。她一个翻身,把脸趴在枕头下面,想大声哭一场,可她哽咽了几声,却又哭不出来。

天已经快黑下来了,年迈的爷爷也没有回来,早上爸爸和妈妈走了以后,爷爷也出门割黄蒿了。爷爷平时有个习惯,每年到青黄不接时节,他都会拎着一条粗粗的棕麻绳,带着刀镰,挑着一根磨得油亮的榆木扁担,顶着满天的露水,一个人到西山坎下临近江湾的野甸子上割黄蒿和艾草去了。

他每次把艾草割回来后,就会打开草捆,将它们立在墙脚的阴凉处阴蔫后,在晚上没事儿的时候,他就坐在院子里,借着篝火慢腾腾地捻成草绳,再团成一个壮硕的草团,搁置在仓房的角落里,留着秋天的夜晚当薰香点燃后,用作驱走蚊虫的叮咬。

孙晓红紧紧地闭着眼睛,在屋子里面似睡非醒地闷着,她正胡思乱想,突然听见院门口有开门的声音,知道是爷爷从坎下回来了,就眯着眼睛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她看见爷爷已经把那些堆得跟小山一样的草捆,都竖着摆在东墙根下面了。就急忙进屋给端来一盆清水,放在窗下的脸盆架上,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等着爷爷过来洗脸。

爷爷在墙边摆完草捆后,回身走到脸盆架前面准备洗脸,他熟练地先挽起袖管,露出一节酱紫色的胳膊。又抬手摘掉头上的草帽,抖了抖上面的草沫子,放在窗台上,这才用他那双宽大的手掌从脸盆里捧了一捧清水,慢慢地洗起脸来。

他洗掉脸上的汗渍后,顺手扯下衣杆上的白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水珠,他一边擦脸一边随意地问了一句:“小红啊,你今天不是到学校去取毕业证书了吗?跟爷爷说说,你取回来了吗?”

“爷爷,早取回来了!”听了爷爷的问话,她的脸色突然灰暗难看起来。可能是心情不好,孙晓红把话说到了一半,就咬着嘴唇,耷拉着脑袋,小声地嘟囔了几句,就闭嘴不往下说了。面对这个敏感的话题,她自觉好像犯了大错的孩子一样,低垂着脑袋竟无言以答。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压得很低,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似的,带这一种不甘和无可奈何。爷爷的手停住了,他疑惑地看了孙晓红一眼,很是不解。他根本不相信自己的孙女,很容易就被压力摧垮了。

孙晓红说完,两眼怔怔地对着低矮的墙角,整个人都显得那样的无助。她只要一想到那些让她啼笑皆非的分数,就特别烦心,她茫然地站在院子里,无措地握紧双手,像是跟自己拼命地较劲,让人看了揪心。

爷爷见她这副沮丧的模样,微微一笑,心疼地说:“不就是没考好吗?这有啥难,开学后再去复习一年,来年再考一次,说不定还能考个更好的大学呢?”面对爷爷的安慰,孙晓红苦笑了一下,她摇了摇头没有说话,脸色更加难看。

“爷爷,我不想再去学校复习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我只要一迈进校门,就感觉压力特别大。脑子里面整天稀里糊涂的,一碰起书本就头疼,已经彻底崩溃。要是来年再考不上,这一年的时间就白白浪费了,还不如出门找点儿活儿干,多少还能挣点儿钱回来,也少给家里增加负担。”孙晓红说完,回头朝院门口瞥了一眼,又轻轻地把头转了回来。

“这孩子,想的还挺多。你以为钱那么好挣呢?都像你说的那么轻松的话,谁还到学校里念书考学。你爸和你妈都还能干,又不指望你挣钱养家,你现在什么都不用考虑,该上学上学,该复习复习,什么都不用多想!”爷爷说着,把手里的毛巾搭在脸盆架上,顺手拿起窗台上的蒲扇,坐在门口的木凳上,轻轻地扇了起来。

“反正我现在都想好了,过几天思欢她们去工地打工,我也想跟她们一起去。别的活我不会干,搬砖伺候瓦匠的活,她们能干,我就能干,这样的活又不是没有干过,有啥了不起的!”孙晓红闷着头绷着脸小声地说着。

孙晓红嘴上说得轻松越快,可心里却特别矛盾。她知道,家里的人口多,上有老下有小的,妹妹在初中上学,眼看就要中考。爸爸妈妈的负担本来就重,如果自己再去学校复习,无疑是给家里带来更大的负担,她不想成为家里的累赘,就擅自做主。

“你这孩子,总爱想一出是一出。你念了这么多年的书,居然和思欢她们去工地打工,再说思欢像个淘小子似的,你天天和她南了北了的混在一起,这不是胡闹吗?不信,等你妈晚上回来,你跟她说,你看你妈能让你去吗?”

爷爷听了小红的话,把手里的蒲扇举在空中停了停,他皱起眉头很不理解地问了一句。

“爷爷,你就别跟着操心了!我看思欢她们出门打工也挺好的,虽然没念几天书,但都挺能干活的,每年都给家里挣很多钱回来,我妈也没啥不让去的。再说出门打工,咱靠劳动挣钱,不偷不抢的,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思欢她们能干,我有什么不能干的?我都这么大了,整天待在家里,饭来张口,水来洗手,憋都能憋出毛病来!以后,我天天跟她们出去干活,多少能挣点儿钱,也能散散心……”

“爷爷老了,这辈子也没什么大本事。你要想出门打工的事情,我看还是得想好了。最好你还得跟你妈好好商量商再说吧!”

第 二十六章 骨中倔强

爷爷年轻的时候,见过世面,凡事想得周到,他见孙晓红没有说话,继续说道:“大人的话,你也别嫌啰嗦,良药糊口嘛,说出来总是有好处的,你别不爱听。咱们家子一辈父一辈,都是从地垄沟这么爬过来的。你爸他们没念成书,是没赶上好时机,都被耽误了。就你们这辈儿人读的书多。别看你现在没考上大学,没事儿的时候,也应该多看看书,写写字,学到脑子里面的知识,到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虽然机会不好碰,但是说不定哪一天真能遇到,咱这些年的书就没有白读。你可千万不要破罐子破摔,把学的东西都给荒废掉啊!”

爷爷说着,把手中的蒲扇慢慢地放在腿上,他静静坐在屋门口,仰着脸,眯缝起眼睛,望着响晴的天空,慢悠悠地说着。他那张刚毅的古铜色的脸变得严肃起来。

“嗯嗯!爷爷,我知道了!”孙晓红听了爷爷的话,咬着嘴唇,默默地点了点头,眼睛里又噙满了泪水,她倏地抬起手来,使劲地擦掉后,倔强地望向天空。

“这事儿可得想好了,千万不能出马一条枪,想怎么做就怎么做,那不是把自己给坑了吗?”爷爷慢条斯理地说着,他的话虽不多,但句句都有分量。

园子的门响了,奶奶挎着篮子走了过来。她快步走到爷孙俩面前,把手里装满韭菜花的篮子,轻轻地放到了地上,一边拍打身上的尘土一边说:“你看看这爷俩,一老一小唠得黏糊,是不是光顾唠嗑了,连饭都忘吃了吧?饭菜都在锅里热着呢,再不吃可就凉了!”

奶奶的一句话,倒是提醒了孙晓红,她连忙“嗯”了一声,急忙跑到屋子里面,从锅里端出饭菜,轻轻地放到了炕桌上面。转身又去锅台后面的橱柜里取出几双碗筷来,把饭盛到碗里,等爷爷过来吃饭。

爷爷弯着腰,慢悠悠地走进屋里。他脱掉身上的汗衫,抖了抖,挂在墙上的衣挂上。然后盘腿坐到炕头上,爷孙两个面对面地吃起午饭来。

奶奶则从炕头的烟袋里面,取出一根长长的烟杆,慢悠悠地装满一锅旱烟,再把翡翠烟嘴儿放到嘴里,用牙咬住,使劲划着一根火柴,用手拢着,再轻轻地送到烟锅里,小心点燃一锅儿旱烟,然后眯着眼睛地坐在门口的板凳上,优哉游哉地吸起旱烟来。

那些无拘无束的烟圈,带着一股泥土的气味,浸没在透明的空气里,徐徐向门外扩散,像是一种慰藉,像是一种解脱,夹杂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

黄昏后的阳光,渐渐黯淡,一股雾气升腾起来,整个院子朦胧起来。一阵微风过后,丝丝缕缕的白云,荡浮在一碧如洗的天幕上,像一场轻盈的梦,滑向无边的空旷,在沉默中一触即散。

晚饭后,爷爷和奶奶都坐在窗台下面聊天。院子里面更加安静。孙晓红躲在自己的小屋里,瞪着眼睛,呆呆地望着天棚上关闭的白炽灯泡,一动不动地躺着。直到星星出来的时候,她才走出门来,弯腰从屋中的角落里拾了一条小凳子,默不作声地走到院子里,落寞地坐在洒满月光屋檐下,脸上挂满惆怅。

那一刻,她双手抱头,把脸埋在膝盖里,对着天空的明月,整个人都浸没在无惊无扰的光阴里。

“咣当”一声,院门口的栅栏门突然打开。随着一声吆喝,爸爸赶着马车买菜快速地走进了院子里面。孙晓红很不自然地站了起来,她心里万分纠结,见马车已经走到近前,便不由得往后退了一步。

妈妈坐在车上,一身简朴的衣裤。她酱紫的脸庞挂满灰尘,像岁月在沧桑的老树上刻下的年轮,一圈一圈地荡漾着风霜的痕迹。她的一双眼睛深陷在眼窝里,满含着无比的刚强和坚韧。可她并没有留意到孙晓红的微妙变化,依然像往常一样,用浏览的目光,将院子里面的鸡鸭鹅狗扫描一番。

马车在院子里面停下后,妈妈从车上下来。车厢里的蔬菜已经卖空,只剩下一些枯黄的烂菜叶子,被小红妈装在一个空袋子里面,放到墙角处。等吃过晚饭后,她就会用菜刀把这些菜叶子全都剁碎,然后拌上秕谷和饲料,再拿到院子里面去喂鸡喂鸭。

孙晓红也过来帮忙卸车,大家七手八脚很快卸完车后,爸爸把那匹大汗淋漓的白马拴进马棚里,在马槽里拌好草料后,又拎来一盆井水。渴了一天的大白马,嗅到井水的气息,嘴里立刻发出“嚯嚯”抬着脑袋迅速凑了过来,它使劲地把脑袋往桶里一扎,就咕嘟咕嘟一口气喝了大半桶。

奶奶已经把饭菜端了上来,大家七手八脚忙完后,围在一起吃晚饭。孙晓红低着头,坐在妈妈的对面,她把碗里的饭慢腾腾地送到嘴里,像吞咽一颗带刺的草果一样,嗫喏地嚼着。

为了不让妈妈看出她内心的惶惑和不安,她故意用碗遮住了半个脸庞,来掩饰内心的郁闷和失落。妈妈见她这样反常,立刻把手里的饭碗放到桌子上,直视着她的眼睛问道:“小红,你今天去学校取毕业证书,是不是知道赵家一被保送了,像他这样次的孩子都能上大学,也不知道这些年的书都是咋念的!”妈妈的话过于凌厉,并且一针见血地说出了她不想面对的问题。孙晓红听了如同被针猛然刺了一下,她瞬时哆嗦了一下,顿时没了底气,她把头埋得更低了。

她本来是想含糊其辞地躲闪过去,然后找个机会再说,没想到妈妈还是有针对的。现在,她特别害怕妈妈投来的目光,生怕被这道利剑刺得遍体鳞伤。她只好硬着头皮挺着,感觉自己更加脆弱了。

“嗯!他是被保送的,他家还送了礼……”孙晓红低垂双眸,使劲地咬着嘴唇应了一声,她的脑子里面轰的一声,脸色也变得异常的惨白,她整个人都僵坐在那里,一副木然受过的样子。这个时候,她就像做了错事不敢面对家长的孩子,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转,因为极尽地克制,才没有流出来。她的声音很小,可一桌子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大家都撂下碗筷,把目光都汇拢在孙晓红的身上,即使谁也没有说话,饭桌上的气氛顿时也变得异常的尴尬。

“考不上大学也没啥丢人显眼的!村里考上大学的孩子也没几个,都像你这样整天愁眉苦脸的大眼儿瞪小眼儿能愁出个大学来,那才怪呢,别的不说,就说咱家,如果我和你爸遇到点困难,就在家里硬挺,那地里的活儿谁都不敢,还不得把全家人都饿死了。我看你也别在家里发愁了,明天跟我们出去买菜,也长长见识!”

妈妈的话,缓和了紧张的气氛,也让孙晓红如释重负,她没有想到妈妈会这样轻而易举地理解她原谅她。她连忙点头,端起饭碗,继续一声不吭地埋头吃饭。

“是啊,晓红,你妈说得太对了!现在家家的孩子都在学校里面念书,不一定都个个能考上大学啊。村里考不上大学的孩子多了,我看有出息的也不少。咱不缺鼻子不缺眼睛也不比谁差,干啥不行。人这一辈子,干啥都吃碗饭。可不要因为没考上大学,把自己憋出一身病来,多不值当……”奶奶的话,虽然絮叨,孙晓红听了如同感冒后出了一场淋漓的大汗,通体舒畅。

她也知道,有些高学历自恃清高的无业游民,在社会上浪荡,甚至还不如考不上大学的人混得好呢。虽说这只是一个搪塞的借口,却也是耳闻目睹的事实。想到这里,孙晓红心里也就不再那么纠结了。

爸爸在旁边一直没有吱声,他闷头想了半天说:“晓红啊,考不上也别灰心,你要是还想复习,我和你妈都支持你。考场无常,说不定再复习一年,就能考个好大学呢!”

“爸,我不想去复习,万一考不上怎么办?我都想好了,先跟思欢她们出门打工,如果以后有机会,我就去参加社会成人考试!现在成人考试的机会有的是,我可以边打工边复习,到考试的时候,再去碰碰运气,说不定哪天时来运转,瞎猫就撞上个死耗子!”孙晓红不停地摇着头说。她那张白皙的脸上,透着几分倔强来。

“你以为成人考试那么容易吗?它也不是谁说考就能考上的事情。不是妈打消你的积极性,你天天闷在家里都待傻了,没有好心情,考啥都白费,还不如出去透透气,机会有的是,等过了这道坎再说。”妈妈的话都为她着想,孙晓红默默地点了点头。

妈妈见她半晌没说话,接着又说:“家里的活有的是,我看你就别跟思欢她们出去打工了。你要是想体验体验生活还不容易,都不用出村去找,在家门口就能直接体验。明天正好村里有集,给你找个差事儿,你吃完早饭后,把今天下午从菜园子里面摘回来的那筐菜,用单轮车推到集上卖光了就行,卖菜的钱都归你,去城里给自己添件衣服穿,你看咋样?要是你连家里的菜都卖不出去的话,你就得赶紧去学校复习去!”

妈妈的话带着一种不容置辩的强硬,她本来是想用激将法难住孙晓红。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她的这句话,并没有吓倒弱不禁风的孙晓红,反倒引起了孙晓红极大的兴趣。她连想都没想张嘴就说:“买菜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我有什么不敢去的!说好了,我明天一定把筐里的菜都卖光了!”

第二十七章 突如其来

午夜时分,一阵凄厉的狗叫声打破了夜空的安宁.这声清脆的狗叫声,一声比一声吃紧,而且毫无征兆地敲醒了胡同里的酣梦。

起初,是一只狗狂叫不止,后来村里的狗都跟着沸反盈天叫起来。狗窝里的大黑狗,听见混杂的嘈杂声,也支棱着耳朵,不明情况地从狗窝里面钻了出来,它抖抖身上的长毛,把两只前脚竖在窗台上,也高一声低一声地跟着凑热闹。

晓红妈听见狗的叫声,她突然从梦中惊醒,以为有人丢了东西,在胡同里捉贼,出于好奇,她眯着眼睛,侧起耳朵仔细听了听,结果除了狗叫的声音,她什么也没有听到。

一团浓密的黑云,四面聚来,在夜空里低低地盘旋着,像一股不祥的预兆,将胡同瞬间笼罩起来。晓红妈迷迷糊糊把脑袋挨近枕头,她刚想再睡,突然感觉头皮发炸,后背一凉,心里有些发毛,一下子又精神起来。屋子里面很黑,她感觉到处都是人影晃动,突然莫名其妙地害怕起来。

她捂着嘴巴,惊慌失措地用手悄悄地碰了一下正在酣睡的孙国栋:“他爸,你快儿醒醒!你快点儿醒醒啊!咱家的大黑狗咋叫得这么瘆人呢?”

“屯子里的狗哪天夜里不叫,这有什么可奇怪的。明天还要出去买菜,你不好好睡觉,平白无故发神经,你想要干嘛?你不想好好睡觉,还不让人睡了,真是吃饱饭撑的没事儿干。它们叫它们的,你跟着起什么哄?你愿意听你听,别再烦我!”孙国栋闭着眼睛,慢悠悠地翻了个身,把脸转到另一边去,又打着呼噜睡着了。

“你就知道睡觉!跟你说啥都白费。不信,你起来听听,我觉得这狗叫声很是蹊跷,好像胡同里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半夜狗叫,不是捉贼,就是分赃!不去拉倒!”

“我看这精神头就不够你用的了,胡同里谁家有什么事儿,跟你有啥关系,你这一天到晚跟个穆桂英似的,阵阵都落不下,这么大岁数,天天发神经,还让不让人省点儿心了!”晓红妈一看孙国栋真生气了,她也就不再唠叨了。她闭着眼睛又听了半天,听得上眼皮和下眼皮直打架,索性她也就睡着了。

天亮的时候,狗的叫声也渐渐停了下来。晓红妈起来做饭,她来到鸡舍,弯腰打开栅栏门,刚要转身离开,隐隐约约听见胡同的东北角处,传出来断断续续的哭声。这是女人的哭声,呜呜咽咽的,很是悲凉。这噩梦般的声音不像是丢了东西,也不像挨了训斥受了委屈。这声音不大,阴森森地从胡同口处传来,乍一听去,她身上一冷,汗毛倒竖,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胡同里到底出了什么事情?”晓红妈感到奇怪,整夜里不是狗叫,就是人哭,她想探个究竟,她从屋子里面迈出来,就快步向院门那边走去。

可她刚走到门口,就看见志满他妈挤眉眨眼地朝她走来,等她走到晓红妈的近前时,神神秘秘地凑过来,对着晓红妈的耳朵说:“晓红她妈,不好了,大岩他爸昨天半夜喝药死了!”

“这怎么可能呢,昨天下午我还在集上看见他和卖驴肉的小贩子侃大山来着,他绷着脸,把大家逗得都快笑暴肚皮了。大岩他爸这人平时争强好胜的,从来都不屈居人下。性格这么开朗的人,他到底有啥事儿想不开,好好的日子不过,他怎么还自寻短见了呢?”晓红妈虽然跟大岩妈闹了个半红脸,听志满她妈一说,她顿时大吃了一惊。

她推开两扇铁门,快速走到院外,踮起脚尖,朝大岩家门口望了望,果然看见一捆蜡黄色的碎头纸,从墙头上耷拉出来。晓红妈倒吸一口凉气,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昨天夜里,大岩他爸在后屯跟人推牌九,结果把自己姑娘的彩礼钱给输了个精光。夜里回来后,又被他老婆臭骂一顿,觉得没脸见人了,就摔门走了。当时,他老婆正在气头上,也没管他,等到天亮时,她老婆起来做饭,去仓房舀米。一进门,突然才发现他喝了一瓶烈性农药,就连哭带嚎地叫人来救,可是他已经死了。你说,这活蹦乱跳的人说死就死了,可惜了岁数不说,扔下这娘几个,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呀?”志满妈絮絮叨叨地说着,脸上满是愁容。

“可不,钱输光了不好再挣呗!一个响当当的大老爷们,真没志气,他心眼儿咋这么小啊,满身的木匠手艺,家里没钱花,拿着锛凿斧锯,出去现挣都赶趟,还喝药死了,死算什么能耐?扔下孤儿寡母的,多坑人?”晓红妈盯着大岩家的院门,忿忿地说着。

胡同里的哭声越来越响,有大岩妈的,大岩的,还有大岩三个姐姐的,其间还夹杂着三姑六婆的絮叨声,非常凄惨。她们一声接着一声的嚎啕声,引来无数双好奇的眼睛前来吊丧。晓红妈和志满妈也夹在人群里,朝他家的院门口走去。

大岩家的屋门敞开着,他爸爸的尸体,头朝里,两脚朝外,仰面直挺挺地停在正中的桌子上。他的身上蒙了一条白色的床单。头前点着一盏长明灯,脚下蹲着一只领魂鸡,整个人像睡着了一样,任凭旁边的人怎样哭喊,都不再醒来。局外的人,都扯着脖子,静静地看着,看得人一心悲凉。

晓红妈心软了,她本想迈步走进院子去安慰安慰大岩妈。一想到两个人的过节,她又停下了脚步。她不想让大岩妈误会自己,就赶忙从人群里挤出来,回到家里对晓红说:“晓红啊,一会儿我跟你爸出去买菜,我给你留一百元钱,吃完早饭后,给大岩他妈送去。记住,把钱给她马上回来,别再他家多待,听见没有?”晓红妈再三叮嘱,生怕出什么差错。

“我不去!”

“杀人不过头点地,没有啥过不去的坎儿,人都没了,以前的事儿,就别计较了!去吧,不看大岩他妈,那不是还有几个孩子呢吗?” 妈妈说这话的时候,像是安慰自己,也像是劝说别人,晓红不再说话。吃过早饭,她就去了大岩家里……

大岩爸的死,给整个胡同都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邻居之间有了矛盾之后,再也不互相斤斤计较了!

第 二十八章 出门 赶集

孙晓红回来以后,见爸爸赶着马车已经走了,就开始往三轮车上装菜,一切都准备停当以后,她弯腰抓起车把,推起三轮车摇摇晃晃也出了院门。

嘈杂的集市上,万头攒动,已经人满为患。透过拥挤的缝隙,依次排去的摊位上,除了各种各样的青菜水果和干鲜外,还堆满了杂七杂八的廉价的百货,这些带着山野味道的商品,穿街而过,像一阵乌拉拉的疾风,瞬息淹没在一浪盖过一浪的噪声里。

阳光热辣辣的,当头洒下,像是要着火,闷得人喘不过气来。孙晓红匆匆来到集市后,她把手里的三轮车把一扭,转身停靠在一个落下的地方。在这些喧嚣的讨价还价的叫卖声里,她不无尴尬地直起腰,用手擦了擦脸颊上的汗珠,无奈地看了几眼那些被霸街小贩兼容并固的摊位,连个缝隙都挤不进去,心里不免有些怅然失望。

她焦急地探着头,翘起脚跟远远望去,这道壮观的街面,像一条顾首不顾尾的长蛇阵,在来来往往的人流中迂回曲折地招揽着火爆的生意。

刚才,她从家里出来的时候,还焦急地推着三轮车一路飞奔,可自己紧赶慢赶,等满头大汗地赶到集市一看,还是晚来了一步。此时,黑压压的人群,已经挨挨挤挤地充斥着这里的每个角落,她本来是想找个摊位,可是瞄来瞄去,却连一个下脚的地方,都被争强好胜的小贩们给抢占一空。

在万般状况之下,她只好站在那里,从人群的缝隙里面左瞧瞧,右看看,又往后退了几步,她的一双眼睛在人群的外围焦急地搜寻了半天,终于捡了一个不太显眼的地方,虽然有点儿落下,但凭目测还能凑合着打一个简易的地摊,她也算是给自己找了个能将就买菜的位置。

她把三轮车推过来支好,从车上取出一块白色的厚塑料布,平整地铺成一个地摊,回手再把车斗里面的茄子、黄瓜、西红柿和小水葱规规矩矩地放在地摊上。一切摆好后,又在上面摆好天平秤,在秤的下面麻利地压了一沓方便袋,然后又把三轮车支在一边,把小马扎往地上一放,算是准备就绪。

待一切摆放停当后,她轻轻地喘了一口气,然后不动声色地坐在马扎上,面对着吵闹的街面,像模像样地卖起菜来。

人群里,一位中年妇女微笑着朝她走来。孙晓红笃定她要买自己的青菜,立刻扯过一个所料袋站了起来,眼看就要开秤卖菜,一股腥膻臊臭的味道,从空中徐徐飘来。

孙晓红皱了皱眉,赶紧捂住口鼻,转头一看,一辆蓝色低速载货汽车,像蜗爬一般地开到了她的眼前。等她回过身来,再看那位买菜的中年妇女,早已经混入人群不见了。

她恼恨这辆拉牲口的货车,无端地搅了她的买卖。而自己呢,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她隐隐地觉得今天不知道冲撞了哪门子邪风,不但感到晦气,还诸事不顺。

而这辆载着牲口的货车,好像专门跟她作对似的,不歪不斜,很不知趣地开到她的面前,把她的摊位正好堵个严严实实,看样子还不能马上离开。

孙晓红瞪着眼睛生气地看着令人作呕的车身,像一面高墙似的挡住了她的生意,她也只能扎煞着两只手,敢怒而不敢言。她心里一阵厌恶,立刻把那张漂亮的脸蛋,像拉门帘一样冷冷地拉了下来。

她心里不停地埋怨:“这都是什么人啊!怎么都跟土匪一样霸道!真是不可理喻。”可是矫情归矫情,货车就是不肯往前移动,她也不能把人家怎么样,况且货车上的司机,根本也没把一个小姑娘放在眼里。孙晓红也只能是干着急,就算生再大的气也无计可施。

货车上的司机,似乎比她还要着急。只听“嚓”的一声,突然来一个急刹车,货车的后车轮往前一拱,竟然压着地摊上面的塑料布,稳稳地停了下来,还好没有压到地摊上的茄子,不然,她今天就更晦气了。

孙晓红急忙站了起来,她看了看地摊上的青菜,又看了看车上开车的司机,她惹不起这些强悍的车匪路霸,只能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鄙夷地看瞟了他们几眼,又不屑一顾地坐了下来。

开车的是一个膀大腰圆的壮汉,他的上身光着膀子,袒露着一身酱紫色的肥肉。无意当中,孙晓红又抬头瞥见到这个痞气十足的男人脸上,还有一块刀疤,心里顿时一惊。她不用细问来头,一看面相就知道此人不太好惹,无奈货车的轱辘不动,她也只能忍气吞声地闷头静等。

在货车副驾的位置上,还坐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虽说年纪不大,鼻梁上也架着一副墨镜,一副目中无人的神态,孙晓红用排斥的目光,不停地猜测着这副狗仗人势的尊容时,她怎么看都觉得他跟一个混社会的无良公子不相上下。

司机使劲地摁了几声喇叭,见路上的行人跟没听见似的。就想强行地挤过去,可是集市上的行人实在太多,他只好抬手摘下眼眶上的太阳镜,把脑袋伸出探出窗外,冲着街面恶狠狠地吼了起来:“喂!喂!前面的人能不能给闪开点儿道儿呀!你家大道啊,来回乱晃,货车可没长眼,小心撞着不管!”这声音刚一出口,很快就被一浪接着一浪吵闹声,瞬息淹没。

无奈,壮汉喊了半天,见没人搭理,他又把头缩了回来。集市上的人越来越多,货车简直是寸步难行。副驾上的人朝他摆摆手,意思是叫他住嘴,不要搅了今天的财气。他只好两手把着方向盘,气哼哼地坐在驾驶室里,对着拥挤的街面大声骂娘。

这辆货车,焦躁不安地停在道路中间,路上的行人还是不肯让路,司机的一腔怒火又往脑门上撞。他专横跋扈地推开车门,骂骂吱吱地甩了几句不堪入耳的脏话后,又一屁股坐回到了座位上,情绪失控地摁起喇叭来。

人们听见了如此扰民的喇叭声,回头见是宰杀牲口的货车来了,都知趣地闪出一条路来,这辆货车才得以在集市上慢慢通过。货车被夹在人群里,慢慢地向前移动着,好似穷凶极恶的霸王,威风八面地穿街而过。

第 二十九章 当街宰杀

“欺人太甚,人模狗样的,不就是有几个臭钱吗,有啥了不起的!”货车总算是开过去了。孙晓红心里暗骂,她斜着眼睛,无意间又向车上瞟了一眼。只见货车后面的栏杆里,立着两头牛,一头驴和几只肥胖的绵羊。它们都被粗大的绳索牢牢地串绑着。

在烈日的暴晒下,这些待杀的牲口,都垂着脑袋,伸出血红的舌头,大口地喘着粗气。牲口身上的毛都脏兮兮地卷曲着,而且湿漉漉的粘成一片,那种腥膻的味道,如同一阵带着标签的妖雾,肆无忌惮地扫荡着人们的鼻息。人们不用细猜,都知道它们是从远处的草原上,连夜顶着露水被拉回来的。可能这些牲口知道自己将被宰杀的命运,都耷拉着脑袋,老老实实在车箱里站着,一些浑浊不清的眼泪,不断从眼眶里面流出来。

货车司机小心地往前开车,他突然从倒车镜里,发现孙晓红的那张生气的小脸时,有一打无一打总往货车上瞄,就故意用手碰了一下副驾上的那个人,指了指倒车镜,一脸坏笑地说:“喂,小新,你看那个穿白裙子的小姑娘怎么样?白白净净的,我都瞅她半天了,你看,她的眼睛一直盯着咱们这辆车,她是不是对你有什么特殊的想法?你看怎么样,你要是觉得这个小姑娘不错,哥们一会儿出面,去给你搭个桥,你看怎么样?”货车司机轻浮地抖着双腿,那副阴邪的嘴脸,跟个社会混混一样,很是讨人厌烦。

“我看你还是给我省省心吧!有那精神头干点啥不好,是不是闲的找骂。消停开你的车得了,别没事儿找事儿。不是我说你,你瞅瞅你这个熊样,都这么大岁数了,满嘴胡子邋遢的,还满大街撩妹,你脸可够大的。我看你一个人挨骂也就算了,可别拉我下水,小心挨打没人拉你。”那个被叫做小新的人,笑嘻嘻地把脸凑过来看了看倒车镜,一副毫不在乎的神色黑他。

“那也说不定,现在的小姑娘都见钱眼开,要是让她们知道你家这么有钱,都得跟绿豆苍蝇一样,一群一群地往身上嗡嗡扑来,到时候你拿撵扇子扇都撵不走!”司机满嘴口无遮拦的浑话,就跟他曾经被人扑过很多次似的。

“你可拉倒吧,人家可没得罪你,没事儿少往人家小姑娘身上泼脏水。这个地方是菜市场,人多嘴杂,你这话太厌恶,只能在家里偷着说,在集市上可不能乱说,真要是捅了马蜂窝,惹急了人家,挨了巴掌,吃不了就得兜着走,最好管住自己的嘴巴,不许胡说八道。”

柳丛新嘴里虽这么说,眼睛却一直往倒车镜里瞄。他这副口是心非的样子,货车司机都看在眼里,他把嘴角一撇,露出一丝轻佻的嘲笑。

“切,我发现你可真能装!相中就相中了呗,你说那些臭氧层子有什么用,还我满嘴胡说八道,就你小子那点儿歪歪心眼,我一看就破。你看那小姑娘长得多水灵,要不,一会儿买完肉,我就跟你大哥去说。在这块地盘上,还真就没有我办不成的事儿,今天这事儿真要是被我撺掇成了,我看你就偷着乐吧?说不定你还得感谢哥们的真知灼见呢!”司机不停地挑唆着说。他大放厥词后,还肆无忌惮地伸出他那张大手,在小新的肩膀上使劲啪了一下,歪着脑袋,露出一脸的坏笑。

“喂!请你不要这么过分好不好?我说哥们,麻烦你把那双小眼睛睁大了好好看看,刚才是你开车差点儿压了人家的菜摊,你还好意思跟我提这事儿,真是没事儿找事儿?”

“你这是怎么说话呢,我可是一片好心啊?”

“你这份好心太扎手了,我可接受不起。要说你这人哪都好,就是嘴不好,刚才你没看出来人家正跟你运气吗!你以为她那是看上我?鬼才相信呢!好好开你的车得了,千万别再乱说话,集市上的人这么多,你要是给我捅出娄子来,回去我大哥该往死里打我了,麻烦你嘴巴下面的那张嘴,多少留点儿阴德好吧,小心挨打没人拉。”小新再次提醒他说。

“你看你,我就是开句玩笑话,你还当真生气了,真没劲!得,就算我刚才什么都没说!”司机一看小新的脸色不太好看,他马上把话题一转,岔开了刚才的事情。

“有你这么开玩笑的吗?就知道设套坑我。有你这样的损友,早晚都得被你引导牙路上去。”小新说着,眼角露出一抹犀利的目光。不过,他还是侧着脸,回头看了一眼。

“这叫什么话?我这不也是为了你好吗?好心当做驴肝肺!哥们权当放了一炮。”司机嘟嘟囔囔地说,两眼盯着前方,紧紧地握住手里的方向盘,猛地向左一转,货车稳稳当当地驶进了一个露天的屠宰场内。

待这辆货车小心谨慎地行驶到指定的位置时,慢慢地停了下来。货车刚刚停下,一辆黑色的本田,随后停在了货车的旁边。车门推开后,柳丛新的大哥柳丛之,从车上大摇大摆地走了下来。

他站在那里,两手叉腰往货车上看了看,回头朝人群里面一摆手,几个彪形大汉快步地走了过来。

司机和车上的年轻人从货车上跳下来,这几个剽悍的男人赶快过来帮忙,他们七手八脚地搭好了案板后,又把那几头牲口一个一个地从货车上弄了下来。

一头羸弱的黑牛,被一个高个子壮汉牵了过来。换了一身皮衣的柳丛新,手里拎着一把碗口般大的铁锤,大步流星地朝这边走了过来。

他来到近前,瞅准了黑牛的脑门,猛然抡起大锤,狠狠地砸了下去,老牛一个趔趄,身体摇晃着瞬时倒地。小新回手抽出背后皮袋里的杀牛刀,一刀扎下,一股血腥味道,立刻从黑牛的脖子里蹿了出来,殷红的血液,汩汩地流了出来,瞬时淌了一地,溅满了这片露天的屠宰场。这血腥的宰杀场面,令人瞠目结舌……

第 三十章 集市散场

黑牛的血很快就流干了,它口吐白沫,死不瞑目地望着围观的村民,一动不动地倒在地上。它尸体很快被几个大汉抬到了案板上,经刘丛新手中的尖刀迅速*后,集市上的一些看客们蜂拥而上,立刻把这块露天的牛肉摊位围了个水泄不通。

柳丛新杀完黑牛,又去杀花牛。紧接着那头倔驴和几只肥羊仅在眨眼之间,也都成了刀下之鬼。为了招揽上衣,柳丛新特意从车上取下一根长木杆,把这几张血淋淋的毛皮高高地挑了起来,然后搭在车厢上面的栏杆上,成了一张活牛宰杀的广告。

“天上龙肉,地上驴肉!”几个男人肆无忌惮地哄笑着围了过来,他们的眼睛里都放着异样的光芒,似乎看到了餐桌上的牛肉和驴肉做成的美食而馋涎欲滴。

两个小时以后,集市上的人都慢慢散去,那片露天的屠宰场里,也渐渐冷清起来。刚才宰杀牲口的摊位前,除了一堆狼藉的骨头和高高挑起来的几张带着斑驳血迹的毛皮外,再就是地面上一滩滩爬满蛆虫的血污里,时时散发出难闻的怪味。柳丛新见案板上的鲜肉,已经卖得差不多了,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他哼着小调,拍拍腰间的钱包,看来他今天收入不错,一切跟预算的一样,他心满意足了。

起风了,空中的温度慢慢变凉,天上的黑云越聚越多,好像又要下雨。集市上的行人已渐渐散开,几个远道而来的小贩,也在自己的摊位上,忙活着收拾东西,然后再带着饱满的腰包,他们挣足了钱,准备随时离开市场。

经过一阵忙碌, 集市上终于安静下来,深谙世故的村民们,在奸诈圆滑的小商贩面前,经过一番唇枪舌战地讨价还价后,也都津津乐道地各得所需,然后满载而归。

他们离开后,一条干净的街面,横七竖八地堆满了垃圾。什么草腰子,葱皮子,烂菜叶子和随地乱滚的烂水果,夹杂着凌乱不堪的塑料袋,熟视无睹地都摆在小村的脸面上,任由来往的车辆疯狂地碾压。

所谓的文明秩序,在这个自私,冷漠和市侩的地方,只是一个摇摆不定的幌子,像个蓬头垢面的怨妇,不知羞耻地在村中晃来晃去,随便践踏虚伪的自尊。几只乌鸦循着混杂的气味,聒噪在集市上,左右盘旋。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如此轮流的风水,里面暗存的一些假冒伪劣的商品,都恰到好处的被小贩们兜售给贪贱吃穷的村民们,和挂羊头卖狗肉一样,竟然如出一辙。

孙晓红卖完了菜,抬头看了看天,大片的乌云正集聚会拢。她见街面上已经没人前来买菜,也想早点儿回家,就弯腰拎起马扎,随手把它放到三轮车上,接着收拾地摊上的东西。还好,她第一天出来买菜,收入还算可以。要是能占个好位置,说不准还能多卖点儿钱。

天空暗了下来,空空荡荡的集市依然还有人叫卖。那些没有底气的叫卖声,也渐渐低沉下去。孙晓红收拾好了地摊,把单轮车掉过头来,紧紧地握住车把,正准备往回走。一个女人的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

“小红,你今天咋来集市卖菜了,是不是你妈又出去卖菜了?”说话的人,是后院的二姐,晓红不回头,用后脑勺都能认出是她。

“嗯,车上装不下,剩下这些她让我推到集市上来卖!我看也没多少,就来了!”

“看看,看看。都说三岁看大,七岁知老,你妈过日子就不怕吃苦,我看你就随你妈,以后也能过日子,谁家要是有你这样一个女儿,真是上辈子烧高香点大蜡了……”从她嘴里随便溜达出来的这句话虽糙,却也在理,孙晓红一点儿也不避讳。

她轻轻地放下手里的三轮车,抖了抖身上的灰土,微笑着回过头来,与那张见人只有三分笑的女人相觑。

“是二姐呀,集市都快散了,你怎么才来呀?你看,卖货的人都快走没了,你想买啥咋不早点儿来呢?”孙红指了指空荡荡的街面,不慌不忙地说.

在胡同里,二姐是孙晓红家斜对门的邻居,她和孙晓红家的关系,有着一种微妙的关系。二姐的亲妹妹是孙晓红妈妈的娘家侄媳妇。因为这层微妙的关系,二姐也随了妹妹的称呼,她管孙晓红的妈妈也叫老姑。

孙晓红一口一个二姐的叫她,其实,她的年龄比孙晓红还大三十多岁呢。二姐这个人能说会道,为人处事,不但能左右逢源,而且还滴水不露。在这条鱼龙混杂的胡同里,也是有名的刀切豆腐两面见光。她不管见谁都满脸带笑,因此人缘特别好。

现在,她见孙晓红和她搭话,就快步走到近前,眯着眼睛,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笑着说:“没事儿,没事儿,我就是来这里随便溜达溜达。碰着合适的东西就多少买点儿,碰不着合适的东西就拉倒。”这位二姐一边言不由衷地解释,一边瞄着她的三轮车不肯离去。

孙晓红似乎明白她的用意,她急忙掀开车斗里面的塑料布,露出几根卖剩的黄瓜说:“二姐,我这还有几根黄瓜,你要是不嫌弃,就拿回家里吃吧!”说着,孙晓红把这几根黄瓜,装在所料袋里,爽快地递给了她。

“哎呀,你看这多不好意思!”二姐毫不客气地接了过来,她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脸上也笑成绽放的鲜花。也许她会心安理得认为“人家主动送菜,自己绝对不是来捡便宜的”。

她知道孙晓红家里有一片菜地,每年到了暑假,孙晓红天天都在妈妈身后站在集市上买菜,跟那些村民和小贩们有打不完的交道。那个时候,与其说她是帮家里买菜,还不如说是帮自己攒学费。

因为,她和妹妹的学费,几乎都是出自家里的菜地。她一个学生,抛头露面出来卖菜,也是为家里承当一份负担。

“这有啥不好意思的,这些菜都是自己家地里产的,拿回去也吃不完,谁赶上就送给谁。二姐,你就拿着吧,不用跟我客气了!”说着,孙晓红又往袋子里面装了几个西红柿。

“够了,够了!不要再装了!”二姐急忙摆手说。孙晓红麻利地系好了方便袋,笑着把菜交到了二姐的手里。

“你看看小妹儿多会来事儿,二姐今天就不客气了!”二姐接过方便袋,笑着说。她把菜拎在手里,转身刚要走,突然又想起了什么,于是,她又问了一句:“晓红啊,考大学的分数下来没?下来告诉二姐一声,我好第一个去参加你的升学宴。”其实,自从考完试后,孙晓红最不爱听的就是别人问她分数,因为自己考得确实不太理想。

她特别恼恨这句话,也害怕听到这句话,每次有人在身当着她的面,不管是有心还是无心的提及这个问题时,她都觉得背后有一根锋利的钢针,正狠狠地戳在了自己的痛处。

第 三十一章 暗然生事

孙晓红特别排斥这些好奇的目光,她认为这是一种故意的伤害。每次有人向她提及此事,她一个字都不想回答,然后就是逃避。可是,这是闹哄哄的集市,人多嘴杂,她一向是不喜欢在人多的场合里说些无关紧要的话。况且二姐在这种场合说出这样的话,确实有点儿尴尬。她不想正面回答,马上就变了语调。

“成绩现在还没有发表呢,可能还得等几天才知道吧!二姐,家里还有很多活儿,我就不跟你细说了,我先走了!”孙晓红朝二姐抿着嘴,嫣然一笑,她小声说着,害怕二姐继续问她,急忙握起三轮车的车把,往前使劲一推,像回避什么国家机密一样,快速离开了集市。

可她没往前走进,感觉二姐的一双眼睛在背上游动,不由得回头看了一眼。她果然看见站在那里看她,很不自然地笑了一下,快速离开了这片狼藉不堪的菜市场。

“哦!这孩子是怎么了?”二姐站在那里,见她这么着急回家,也就不再继续追问。她殊不知道孙晓红心里最讨厌的就是这句话,而她竟然不知深浅地问个没完没了,孙晓红也只能用逃避的方式,来掩饰内心的焦灼和不安。

其实,孙晓红知道成绩后,就没有开心过。她知道自己没有考好,就一直保持着缄默,她不想向外人透露自己的成绩,也不想被人没完没了地刨根究底。可是,人嘴两扇皮,她能管得了谁的嘴巴呢?没有办法,她只能逃避。

这些年来,她在学校里面拼命地读书,甚至把所有的希望,都像赌博一样,全都压在了考场上的那张答题卡上,可是,在考数学的时候,她好像没答好。从考场出来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自已经没有希望了。可没有希望,并不代表自己一无是处。要想抬头做人,必须走出自己。

孙晓红推着车,渐渐地走远了。她单薄的背影,在惨白的日光下,慢慢变成了一条细细的白线,很快消失在集市的尽头,又慌乱地拐进了胡同里面。

孙晓红离开集市后,小贩们基本上都离开了。二姐又在那里的摊位上转了一圈。集市上除了几个贩鱼的,还有几个卖肉的,他们在冷冷清清的摊位前,闲的没事儿干,就互相高声扯皮嬉笑,引来一些路人跟着起哄。

二姐在集市上转悠了一圈儿,她慢慢走到杀驴卖肉的摊位旁边,她盯着案板,想买几斤驴肉回家包饺子,还没等张嘴说话,就被柳丛新的大哥柳丛之给叫住了:“二姐,约点儿牛肉回家包饺子呗!刚杀的,都是草原牛,已经没剩多少了,便宜点儿卖给你几斤!”

话一出口,就知道是个行家的话。二姐认识柳丛之也不是一天两天,他跟二姐的老公是战友,虽然平常日子没有什么来往,但是偶尔见面也不显得生分,因为柳丛之管她叫嫂子,有时候在集市上彼此见面,还要口无遮拦地开几句犀利的玩笑话,她也毫不避讳,有时候也跟着斗嘴。

柳丛之这个人财大气粗,靠贩牛发家,人到中年却又靠杀牛生财,他家地多,车多,人也多,大家大业的,他现在的身份,不但是个地地道道的土财主,也是个远近闻名的暴发户,整个村子里的人没有一个不羡慕他的。

二姐听见柳丛之在旁边叫她,就止住了脚步回头去看,当她看到这血腥的案板飞满苍蝇时,她喉咙里一痒,差点呕吐出来,立刻把目光收敛起来,看向别处。

“我今天不想吃牛肉,家里有的是青菜,这便宜你还是让别人去捡吧!我再去别处溜达溜达。”二姐说着,转身抬腿要走,又被柳丛之叫住了。

“你看这话说的,好像你整天吃素似的。什么便宜不便宜的,你好歹给兄弟一个面子啊!案板上的肉就剩这些了,保准都是好肉,你随便挑,相中哪块咱割哪块,什么钱不钱的,说别的那可就外道了!”柳丛之绷着脸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

“我今天真不是来买肉的,就是出来溜达溜达。你看看这天阴得太黑了,集市也散了,我得赶紧回家了,要不一会儿下雨了,我就没法走了。”柳丛之的一番好心,二姐并不领情。她听他说完话之后,还是摇了摇头,顺口搪塞几句,抬腿又要离开。

“你看你这人,不买肉就不买呗,急着走啥?没事儿说两句话总还可以吧?”柳丛之抬头看了看天,觉得一时半会儿还下不了雨,就凑到二姐跟前,好像真有什么重要的话想和她说。“我就知道有事儿,什么事儿,快点儿说吧!”二姐听他这么一说,反倒不好意思走了。

“你看二姐就是明白人,和你这样的人说话办事,一点就透,就是痛快。既然全都被你说中了,我也就不绕弯子了!其实我就是想问问,刚才和你说话的那个小姑娘你熟悉吗?要是熟悉的话,我想求帮忙你办件事儿!”二姐听了这话,又看看他神神秘秘的样子,她有点莫名惊诧了。

像他这样重量级别的大人物,在村东头一走,西头乱颤,在村里就没有他办不了的事情,现在,他有事儿找自己去办,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二姐越想越不对劲儿,就若有所思地打量了柳丛之一眼,心说:“他无缘无故打听人家小姑娘干嘛?人家可是清清白白的学生啊!他一个贩牛的老板,不老老实实卖肉,怎么打起人家小姑娘的主意了?”二姐不敢再往下想,她也不想淌这条浑水沟,就含糊其辞地应承着,尽量回避柳丛之灼灼期待的目光。

在这片鱼龙混杂的市井里,个个都跟人精似的深不可测。别看相互之间称兄道弟,骨子里却都背着手拿着刀为了各自的利益,阴狠地算计身边共事的兄弟,尤其是市场上杀驴倒马的这类人,特别的牲性,为了一丁点的蝇头小利,说翻脸就翻脸,稍不留神,就会拼个你死我活。

柳丛之的人品,二姐已是心中有数。也许是好奇心做怪,二姐特别想知道柳丛之怎么突然打听起孙晓红来。就把迈出的脚,又心生疑窦地收了回来,她还是想知道,这个柳丛之无缘无故地问她的这件事情,到底有何目的。

“你看,我家小新今年都二十多岁了。整天这样跟我东奔西走的混市场,到现在连个对象都找不成。我的意思就是想求求你帮忙给他介绍个对象。刚才司机跟我说,今天集市上有个卖菜的小姑娘长得不错,我就在一旁留意了一下,觉得真是不错。”

柳丛之说到这里,看了二姐一眼。他这人很会察言观色,他见二姐没说什么,觉得有戏,心想:这年头人好不赶命好,啥好事儿都得有贵人帮忙。

“这不,刚才我看见你和她唠得挺热乎,就知道你们不是一般的认识。我寻思来寻思去,这件事就你帮忙最合适不过了。二姐,你要是有时间的话,麻烦你去给弟弟问问?”柳丛之察言观色地说着,他很想让弟弟尽快去接近孙晓红,首先得从二姐的舌头尖上,打开一个缺口。这条路要是疏通了,他的弟弟才能有机可乘。

二姐明白了,她心里不停地匿笑着,当她再斜着眼睛去看柳丛之身后的刘丛新的时候,眼里全是鄙夷和嘲笑。“那么好的姑娘,怎么会相中这样一个杀生成性的二愣子呢!这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如果自己舍了这张老脸,登门去提这件事情,要是被孙晓红不阴不阳地抢白几句,这岂不是自讨没趣吗。”二姐心里这样想着,表面上却不动声色。

二姐她人又不傻,这挨累不讨好的事情,她是不会答应的。要说二姐这人的嘴皮子功夫甚佳,说话聊天还真是滴水不漏,她虽然知道柳丛之这个人心怀叵测,城府过深,但她还是站在他的面前,依然不露声色地笑脸相对。

“我说兄弟你真不愧是走南闯北见过世面的人,眼光确实是高!你可不知道,这个小姑娘在我们那条胡同里面,可是数一数二的聪明。偷偷惦记她的人,可不在少数。她前些日子刚刚考完大学,分数还没下来。不是我给你头上泼凉水,顺便奉劝一句,这件事儿还是别问了,问了也是白问。这个小姑娘要是真考上大学了,一定没戏!”二姐滔滔不绝地赞美,让柳丛之有点儿沮丧。

不过,他一点儿也不灰心。他不相信世界上没有钱摆不平的事情,就笑着对二姐说:“这有啥难!二姐,你说句实话,她家的经济情况到底怎么样?”柳丛之低头寻思了半天,又问了一个奇葩的问题,这回轮到二姐吃惊了。

“你问这干啥?人家又不是供不起大学生。之前,你也没好好打听打听,这小姑娘的爸妈可都是正而巴经过日子的人,家里虽说不太富裕,可供个孩子上大学还算是绰绰有余。不是我劝你,趁早别想了,真就没戏!”二姐说的确实也对,她一点儿也没夸张。

“我的意思是,如果她家的经济条件不好,我们家可以出钱供她上大学,只要这小姑娘能点头同意和小新处对象,这事儿就好办多了!二姐,你先去她家探探口风,看看她爸妈啥意思,回来我们再想办法,我觉得应该没什么问题。”

第三十二章 异想天开

“这你就不知道了,老孙家祖祖辈辈可都是念大书的人,她大伯父还是省城里面的大官呢。她爸爸别看整天抱着垄沟找豆包,年轻的时候,在部队超期八年服役,大小也是个干部呢。要不是她奶奶让他回来养老送终,说不定在部队还能继续升职呢!”

“你看,我就说嘛,我的眼光最辣,集市上这么多小姑娘,我一眼就看出这小姑娘和别人不一样。不过,从这个小姑娘的穿戴来看,她家的日子也就一般。行,二姐,这个亲事说定了,就你去说合适。她想要什么东西,只要不出格都给,而且都包在我的身上。”柳丛之竖起拇指,然后拍拍胸脯信誓旦旦地说着。

“这你就见怪了,你别看老孙家没有多少钱,人家姑娘找对象可不图钱财。你刚才看见那个晓红,心气可高了,一般人都到不了跟前,我看你还是别提了,去了也是碰一鼻子灰,要去你还是找别人去吧,我可不去接唾沫星子,惹这麻烦。再说这八下都没一撇呢,你倒是想给点儿啥,到时候说出来,可别把人家小姑娘吓着!真是!”二姐撇撇嘴说,她也见不得动不动就拿钱砸人的商人,她转身要走,又被柳丛之给叫住了。

“二姐,我这还没说完呢,你就要走,再说,我也没说啥呢,你这么激动干嘛,这不是明摆着给我下不来台吗?二姐,你看就给我一个面子,算兄弟求你,麻烦你去她家一趟,把我家的情况跟她妈说明白了,没准你去一提,说不定就能成了呢?”柳丛之压低声音说,为了弟弟的亲事,他豁出这张老脸,再也不装老大了。

“去,我倒是能去,不过,这事儿确实有点儿难办。你都不知道,这个小姑娘脑子特别聪明,学习成绩一直都不错,前几天刚考完大学,分数下来后,别看考的不好,要是再到学校里面复习一年,说不定来年能考个重点,就你家小新那样,人家能相中吗?感觉我去也是白去,弄不好碰一鼻子灰,你可别怪我没帮你忙?” 二姐看着眼前柳丛之,眨巴眨巴眼睛,摇摇头说。

“二姐,你说这话我就不爱听。一家女,百家求,她要是没有文化,我还不提这事儿了呢。我家小新咋了,一天挣个千头八百的跟闹着玩儿似的,满市场也找不出他这样的小伙子来。她要是嫁给我家小新,保证天天享清福,上哪里去找这样的好事,她还不愿意,到时候俩人真成了,她就得偷着乐了!”柳丛之一副得意的神情,他说话的时候,还特意拍拍腰间鼓鼓的钱包,以示自己财大气粗,啥事儿都不在乎。

“你看你这话说的我就不爱听了,你说,咱俩说这些话,只是咱俩的想法,谁也代表不了。人家小姑娘又不知道你家里啥情况,就算知道你家啥情况,人家小姑娘要是不同意,你还能带一帮人去家里抢亲啊?还有,就算人家小姑娘同意了,你家小新不同意,我也照样是白跑一趟,不是我说你,是不是你当老板当得太霸道了,财大气粗起来,说啥事儿都跟钱有关系?要不有时间,你跟我一起去看看,心里就有底了。”其实,这事儿明摆着不合适,二姐真不想管。可柳丛之非得让她去,她又不能抹了他的面子,只好硬着头皮勉强答应着。她心里这个后悔,你说在集市上看见谁不行,非得看见柳丛之这号人物,这不是自找麻烦嘛?

“二姐,你这是抬举我,我一个常年跑市场的,哪有你说的那么邪乎。现在日子好过了,兜里是有几个钱,可跟城里那些有钱人相比,咱连个跑堂的都不如,你就不用变相恶心我了。听你的,听你的,你看我们家哥四个,虽然家家日子过得都还不错,可是一个有文化的没有,刚才我看那小姑娘文文明明的,确实不错,不然,我这个当哥哥的,也不管这事儿。你看小新常年南了北了去贩牛贩马,也没时间谈对象,要是能找个有文化的大学漏子,他常年在外做买卖也能放心。这个主我就做了,你自己去她家给问问,我去了不好。要是姑娘同意的话,咱家宁可多花点儿彩礼钱也行。”

“看看,看看!你就知道用钱砸。不过,这事儿可真不好说。我这个人最不愿意保媒拉纤的,有事儿没事儿让人烦。再说,保媒这事儿,也得看缘分,缘分到了,两个人一辈子和和睦睦,不吵不闹。缘分不到,两人打打闹闹也是过日子,家里一有什么分歧,什么脏话都有,而且先骂媒人不是东西。在村里我都见得多了。这是你面子大,看来我不想去也不行了,我可从来没当过媒人,好吧,我去试试吧,要是成了,你也别高兴太早,要是不成,你也别埋怨我。我就是给你们两家牵个线,以后有啥事儿都不要找我。”二姐把自己推个一干二净。她不想沾光,也不想得罪人。就保媒这事儿来说,她还是第一次,因心里没数,脑子里也一直打鼓。

“二姐,这事儿就难为你了。你说,家家过日子,谁不想找个好媳妇,我这个弟弟的事情,给你添麻烦了,你可得给上点儿心啊?”柳丛之微微一笑,转身朝肉案子走去。把明面上剩下的一大块足有十多斤重的羊肉,迅速装到一个超大的塑料袋里,转身递到了二姐面前。

“给,二姐,这羊是新杀的,拿回去包饺子过阴天去吧!”要说柳丛之是见过世面的人,他用剩羊肉贿赂二姐,可谓一举两得。

“又不是外人,说得那么客气干嘛?这么多的羊肉你还是留着卖吧,我可不要!” 二姐没有接他的羊肉,她感觉这羊肉太棘手,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到时候办不成事情,这羊肉吃得也不能心安理得。无论如何,她都不能把羊肉带回家去,这要是让晓红妈知道,这算咋回事儿啊。

想到这里,二姐笑着说:“大柳,小新的事儿,我可以帮你去问,成与不成那得看人家咋说。这袋子里的羊肉,你还照样去卖,我表示感谢。钉是钉,卯是卯,咱还是别把这些事情掺和在一起,这事儿要是让人知道了,我成啥人了,你说我在胡同里还咋待?这些羊肉我说啥都不能拿,你能卖你就卖,你要是不能卖,你就用车拉回去,我可不要。”

二姐不停地摇着头,摆摆手说,她不想让别人说闲话,也不想让自己在胡同里无地自容。她这样想着,很快离开了柳丛之的牛肉摊位。

第三十三章 路遇车匪

闰月年的秋天,霜降来得比较迟些,中秋节都过去十多天了,地里的玉米还是青翠浓绿。正是庄稼灌浆时节,天气却阴晴难测,不知道什么原因,今年的雨水到了秋后来得却格外的勤,而且直接延长了庄稼的生长期,正是这些多余的雨水,带着浓浓的湿气,一场连着一场,一天连着一天,下得村民们心烦意乱。

早晨出门的时候,天空还是响晴的,马车走到半路天空就阴了下来。幸亏晓红妈想到带了一把雨伞,马车刚进邻村的村口,还没等开秤买菜,天空就下起了大雨。秋天的雨来得及,跟小孩子的脸一样善变,说下就下,说停就停。村里的人们都匆忙进屋躲雨,雨哗哗地下着,一眨眼的功夫,街面上连个人影都抓不到。

孙国栋见没人出来买菜,就咧着嘴,牵着马的笼头,把车赶到一个空屋的屋檐下避雨。他看着满满的一车菜,一斤没卖,心里非常着急。可是光着急有什么用,人家不出来买菜,你又不能挨家挨户去送,再怎么矫情,那不也得等太阳出来,才能做生意嘛。相比之下,晓红妈坐在车箱里,倒显得一脸的平静,今天的这车菜,都是她亲手挑拣出来的,质量都非常好,即使碰到再恶劣的雨天,也不愁卖个好价钱,她走街串巷卖了半辈子菜,心里还是挺有把握的。

雨还在下着,孙国栋抬头望了望天,雨随风走,感情这雨都下到了这边。真是隔道不下雨呀,别看这里乌云密布,可家里那边却万里无云,阳光灿烂。这个时候,孙晓红已经把三轮车上的韭菜辣椒都卖完了,就剩一些黄瓜和茄子还在等着买主前来挑选。

雨没下多久,就停了下来。太阳一出来,买卖就开秤了。果然不出所料,停在屋檐下的马车还没等动地方,就被一群村民给围住了。大家七嘴八舌地指指点点,他们买什么菜的都有,萝卜、白菜、茄子、柿子。你装一袋,她装一袋,眼见着车上的青菜越来越少,晓红妈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有些村民还是晓红妈的回头客,她们一边往兜里装菜,一边帮忙宣传,不一会儿,就招来很多买主。

一车青菜,没出两个小时,几乎都卖空了。这些人买完菜后,各自满意散开。等晓红妈收拾好车箱,见菜筐里面还有几把小葱没有卖出去,见附近有个腿脚不好的老太太在地上捡菜叶子,就顺手把几把小葱送给了她,另外还把大家挑剩下的歪瓜裂枣也一并送给了她。

老太太也不客气,她用袋子装好青菜后,说了一大堆感谢的话,还说晓红妈做买卖心眼好使,从不短斤少两,以后一定会有福报。

老太太真会说话, 晓红妈听了只是笑笑,她点点头,没有回答。自己家里什么情况自己明白,她从14岁就下田干活,家里家外,她都干了三十多年了,也没看自己哪天消停过,要说享福,也就是说说罢了。等自己真有享福那天,恐怕也就快不食人间烟火了。

等他们从邻村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马车慢悠悠地在林荫道上走着,晓红妈坐在车箱里,从钱包里掏出一大把花花绿绿的毛票,慢慢地数了起来。

“你知道这车菜卖了多少钱吗?我告诉你,能把你吓一跳!”晓红妈查完钱后,得意洋洋地问孙国栋。

“钱在你手里攥着,我哪知道多少啊?这话让你说的,还吓我一跳,我有那么见钱眼开吗?今天这车菜,就是比平常多卖出个三头五百的,也都是汗珠子掉在地上摔出来的,属于正常现象,我有啥可激动的。”孙国栋坐在车辕上,不紧不慢地说着,他抬起鞭子,在大白马身上轻轻地抽了一下。

大白马仰着脖子,往前一窜,它轻松地跑了起来,马车立刻也跟着马蹄的声音,快速飞了起来。

“幸亏在地里种了一茬秋菜,要不是菜价涨成这样,能卖这么多钱,我连想都不敢想。看来,这点儿累算是没有白挨,好歹见回头钱了!”

孙晓红妈说着,把手里的钱票小心谨慎地装进钱包里,这些钱都是辛苦钱,她不是舍不得花,而是每花一分,都应该用在刀刃上。因为,兜里有了钱,人就有底气,那些不想挨累,又没有钱花的人,站到人前,连要饭的人都会瞧不起。

“这年头钱毛,又不好赚,不出点儿力气怎么能行。就拿咱家来说吧,一没靠山,二没势力,没什么门路,就得多吃点儿辛苦,挣点儿小钱,心里也算踏实。”孙国栋说着,又甩了一下鞭子,马车继续往前跑着。

“挨点儿累我倒不愁,我就愁咱家晓红啊。你看这孩子,平时家里来个人也不爱说个话,都二十三四的人了,整天待在家里,让她干啥就干啥,也不知道她心里都想些啥?”晓红妈把钱包的拉链拉上后,两手捂着,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没事儿啊,你别看她没考上大学,那也是暂时委屈一点儿,过一段时间就好了。她又不是三岁五岁,她以后想做啥事儿,心里自然有数,你跟着愁啥?”孙国栋慢悠悠地说着。

“我怎么不愁,这高不成低不就的,以后找对象都是个难题,你看后院的玲子,就比她小一岁,人家也没念那么多年的书,十五六就去城里打工。现在一个月都挣五六千了,前几天,人家都把对象领回来了。她可倒好,整天闷在家里不出声,好像多清高似的,都把人给愁死了,别人不着急没关系,你说,我是她妈,她天天这样,我能不急吗?”

“孩子大了,都有自己的想法。她今年没考上大学,心里也不好受。咱们再给她施加压力,还让她活不活了。我看,这话咱俩也就在背后说说,当面可千万别说!”

“晓红今天这样,都是你给惯的。敢情她身上有毛病还不让说了。她要是再这样执迷不悟的话,早晚得害了自己!”晓红妈也不是故意唠叨,她就是恨铁不成钢,她倒是有办法让晓红振作起来,或者怎么样,就算是想到学校里重读一遍高中呢,她这个当妈的,也不会反对。可是,她天天一声不吭,有些事儿就难办了。

“你也不用生气,凡事要耐住性子,晓红又不傻,就算她心里有什么打算,也不能急于求成,总得给她一段考虑的时间吧。我看,你就别操那没有用的心了?”

两个人正说着,柳丛新的货车从对面疾驰而来,当它快到马车跟前时,车上的司机故意一摁喇叭,大白马突然受惊,像货车冲了过去,幸亏孙国栋眼疾手快,他及时握住了马的缰绳,这匹马才没有撞倒货车身上。

货车司机本来是想搞个恶作剧,没想到马车朝他面前疯狂地冲来,他一个急刹车,货车的轮胎与柏油地面摩擦后,发出一声凄厉的声音,紧接着车轮下面腾的飞起一道黑色的烟雾,夹杂着薰胶皮的味道,直入口鼻。

孙国栋拉缰绳的手一直没有松开,可能是勒得太紧,只见大白马把两条前腿竖得老高,仰着头,嘴里灰灰地叫着,若不是后面有缰绳扯着,估计它一定会和货车拼个你死我活。

现在,马车和货车虽然都保住了安全,可是晓红妈一个跟头栽倒在车箱里,吓得面如土色,心脏突突突乱跳,她大口喘着粗气,紧紧地抓住车箱。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她浑身发抖,心脏突突乱跳。

货车停下来之后,司机蛮横地从车上下来,他狠狠地摘掉脸上的墨镜,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朝马车走了过来。

“喂,老头,是马没长眼睛还是你没长眼睛呢,这大白天的,让马车跟货车往一起撞,你不要命了咋的?”司机的这句话,很没有礼貌,气得孙国栋浑身发抖,他举起马鞭子,对着司机的鼻子生气的说。

“看你这小伙子挺不错的,你这年轻轻的,张嘴就骂人,你这是怎么说话呢?我还想问你呢,我赶着马车好好走我的路,哪里惹到你了。你要是不摁喇叭,马能害怕吗。明知是你不对在先,咋还怨上我了呢?”孙国栋面对市场混混的无理取闹,脸上毫无惧色。

第三十四章 针锋相对

“怨你咋的,我今天就怨你一次,你能把我咋的,有意见到国务院说去。这道路又不是你家的,我想怎么走就怎么走,害你哪根筋疼,再说,我在车上摁我的喇叭,管你屁事儿,你不愿意听,可以绕道走哇,我又没拦着你。你赶着马车冲过来干嘛,不想活了,说句痛快话,别往我这撞啊?”司机顺嘴开河说道。

“你说这话是不是有点儿过分,你要是把我惹急了,一会儿我就报警,让派出所的警察来解决问题。”孙国栋冷冷地说。他说报警,其实也就是那么一说,目的是吓唬吓唬这个司机。可路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就是有,也得躲得远远的,有这样的祖宗在,这池浑水谁也趟不起。

“好啊,有胆你就报啊,你以为警察来了,你就有理了?”司机一听报警,有点儿心虚,可嘴里还不服输,依然骂骂吱吱不肯住嘴。他这般狗仗人势的嘴脸,实在是可恶至极。

“你跟谁说话呢,没老没少的,你在家里跟你爹妈也这么说话吗,你这么缺德,也不怕遭报应!”孙国栋指着他的鼻子大吼起来。他平时从来都没有生过这么大的气,司机的恶语相向,确实把他激怒了。

“ 我说你这话,都算是照顾你了,咋的,我就说了,你又不是我爹我妈,看你能把我怎么样?”司机两手叉腰,大有打死人不偿命的架势,他低头看看货车下面还冒着烟的轮胎,气焰更是嚣张,根本就没有让步的可能。

“司机开车走路,就得多长几只眼睛,这溜光大道,你不会好好走啊,你没事儿摁什么喇叭?你这不是拿别人的性命开玩笑吗?”孙国栋气愤至极,他举着马鞭,声厉俱色地说着。

“你是谁呀,管天管地,还管到我头上来了,老子谁都不怕,还轮不到你来教训我,照你这么说,我怎么开车还得提前跟你打个报告啊?要不是躲你的马车,车能开成这样?这不是开玩笑吗?老头,告诉你吧,反正这喇叭我也摁了,车轱辘也蹭坏了,你就说怎么赔钱吧?”司机是话有点儿耍赖了,他见孙国栋一点儿也没怕他,腾地来了火气。

“小伙子,你还能不能讲点儿理了,我跟你井水不犯河水,你开你的车,我们走我们的路,各不相扰,咋的,你看老头好欺负,还想讹谁啊?让我赔钱,想得挺美!”孙国栋彻底被他激怒了,他见司机蛮不讲理,就举着鞭子,气得咬牙缺齿。瞪着眼睛看他,要是他再得寸进尺,他可就真不客气了。

“跟我说那些都没用,要说讲理,咱俩就掰扯掰扯。老头,我真没想讹你,你过来,好好看看,货车后面的两个轮胎都快磨漏了,你是不是应该自觉赔偿啊?你要是不想赔的话,是不是得把马给我留下,反正我这里正愁没地方买牲口呢!”司机厚着脸皮说着,慢慢凑到了马车前面。他想伸手去摸白马,立刻被孙国栋大声喝住。

“你给我住手,喂,小伙子,你再这么说话可就没意思了!你以为我让着你,就是怕你了。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这马的主意你就别打了。我看你这开车走南闯北的人,也不讲个理啊?那好,咱俩也别在这里磨嘴皮子,你不是让我赔两个轮胎吗?那好,我现在就赔给你。老伴,把镰刀给我?我先把轮胎放完气儿卸下来再说。”孙国栋朝晓红妈摆了摆手,抄起镰刀就往货车那边走去。

大白马见他这副猥琐的样子,向后退了一步,然后扬起脑袋,龇着大牙,朝他顶了过来,像是要张口咬死他也不解恨。吓得他急忙倒退几步,岔开两腿,站在路边,惊慌失措地指着白马说道:

“老头,你这是要干啥?你想用马车撞我吗?还不让我说话了?”司机一看孙国栋要来真格的,怕捅出娄子来,自己一个打工的,万一给老板惹出什么麻烦来,那就该吃不了兜着走了,他见势不好,急忙改口说道。

“谁赶马车撞你了,你给我听好了,你不是让我给你赔轮胎吗?好,我现在就赔给你。”孙国栋说着,举起镰刀就要去给轮胎放气,司机见情况不妙,连忙摆手说到:“老头,我看你脾气挺倔啊?不就是两个轮胎吗,至于发这么大的火吗。我看你们卖趟菜也不容易,算了,也算兄弟积点德,这轮胎就不用赔了!”

“哼,算你识趣,别以为谁都好欺负,有那能耐去做点儿好事,没事儿跑屯子里面装什么大尾巴狼,你以为谁都怕你呀?这年头,你以为谁都好惹,楞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我一个种地的,这辈子父母健在,女儿成帮,出门卖菜掉井不挂下巴,今天被人打死了,也没啥可遗憾的。今天这事儿,谁都没理,不用墨迹,你说你想怎么解决,我都接着,一定奉陪到底。谁要是半路打退堂鼓,他就是狗娘养的。”

孙国栋并不领情,这样的人,他在外面见得多了。一个庄稼人,要是被一个混混吓倒,那真是白活了。

“有话好好说嘛,我也没说非得要你的白马!”司机被镇住了,他心虚地说着,眼珠子叽里咕噜乱转起来。可是说出的话,泼出的水,他想当面服软,见孙国栋义愤填膺的样子,他又把话给憋了回来。

他们正在僵持不下,只见货车的车窗摇了下来,刘丛新的脑袋从里面露了出来,他朝司机大声喊道:“还墨迹啥呢?快点儿走吧,再磨蹭一会儿天黑了!你不想回家我还想回家呢。你倒是有完没完了。”

司机本来是想讹点钱花,他听到柳丛新喊声,也算给自己找个台阶下,就咧着嘴对孙国栋说:“今天算你捡着,我不跟你一般见识,要是以前,我一定饶不了你,哼!”司机忿忿地坐到了车上。车门关好以后,货车一溜烟似的开走了。

“你敢,借你俩胆用用!给你惯的,大白天敢拦路打劫,小心打不死你!”孙国栋手里拿着镰刀,站在马路上,看着货车远去的后影,气得头上的青筋乱跳,他指着货车骂道:“小王八犊子,真是丧尽天良,也不睁开眼睛看看,谁都敢欺负!”说完,他把镰刀递给了小红妈妈,气哼哼地扯过马的缰绳,继续往前赶路。

“这辆货车,我在市场上见过好多次,好像是柳丛之弟弟的,他们常年在市场上杀驴倒马的,听说,他弟弟可生性了,市场一霸,说打就撂,跟刮地皮似的,谁碰见谁倒霉,都避让三分,就连十里八村的人见到他也没人敢惹。下车跟你拌嘴的是个司机,刚才从车上露头的那个小子,就是柳丛新。这两个人,名声非常不好,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晓红妈絮絮叨叨说了一堆,每一句都是关于柳丛新的一些小道消息,不是胡作非为,就是杀牲成性,总之却没有一句是好听的话。人,她倒是没有见过。可这孩子的名声,她也只能这样恭维了。

“这都是什么人啊?表面上跟个人似的,实际上就是一群土匪,谁家要是养了这样的孩子,别看现在开个货车满大街招摇撞骗,说不定哪天就得惹祸,生了这样的儿女,有多大的产业早晚都得败光。”孙国栋气哼哼地说着,使劲甩了一下鞭子,大白马又打起精神往前跑去。

“常年在市场上横着膀子混,整天前呼后拥的,弄一大帮人五人六的跟地痞流氓一样欺行霸市,不待学好的,这种人早晚都得出事儿,在路上碰见,千万别跟他们硬碰硬,咱惹不起呀,还是离着远点儿,跟这种人一般见识,都能把眼珠子气冒了,也没地方讲理去!”晓红妈的话里充满了很多无奈。

马车拐进胡同的时候,二姐已经在门口等好长时间了,她见孙国栋把车赶了过来,脸上都笑成一朵鲜花了。马车来到近前,还没等晓红妈张嘴说话,二姐先从小板凳上站起来,热情地打了声招呼:

“哎呀,老姑夫,你们可算回来了。卖了一天的菜,又没少挣钱吧?这钱不够你俩挣的了,在咱们这条胡同里,数你家来钱路多,孩子们又懂事,眼看都要成爆发户了,真让我羡慕嫉妒没有恨哪!”她张嘴说钱闭嘴说钱,这番冷笑热哈哈虚情假意,孙国栋听起来特别恶心。

他只是用鼻子冷冷地哼了一声,脸上再没任何表情,还把脸转了过去。去了悟空,又来了只猴子,他对这种阴奉阳违的女人一向是不屑一顾。

二姐见孙国栋一点儿情面不给,知道今天的事情不是一般的难办,她本应该知难而退,可她一看晓红妈在车箱里朝她微笑,也不知道是谁给她的一股自信,又笑眯眯地凑了过来。

“老姑,我都在门口等你半天了!你要是不忙的话,快点儿下车,我有件好事正要跟你说呢!”

二姐说着,瞟了孙国栋一眼,她见孙国栋阴沉着脸,一句话没有说,她心里咯噔一声,脸上却一点儿也没显露出来,为了达到目的,她就又把目光转移到小红妈的身上。

看见她这番殷勤的举动,孙国栋料想她一定有事儿,他原本不想让晓红妈下车跟她说话,但又不好直说,于是,他皱了皱眉头,心想:一个家庭妇女,整天好吃懒做东游西逛的,她肚子里面能有什么好事,是不是打麻将又输了,大概是又想变相朝晓红妈借钱吧。

第 三十五章,巧舌如簧

孙国栋也不是特别排斥晓红妈和二姐交往,二姐这人一惊一乍的,眼睛鼻子一起上阵,舌头和牙一碰面,也没个准话。跟她说话得多加小心防备,要是脑子不灵活,反应慢,一旦入了她的圈套,被她三两句话绕进去,一时半会儿拐不出来,就得吃亏。

就晓红妈那点儿智商,说话直来直去的,任人唯亲,平时算个小账还算,要说耍个心眼,出个计谋,她和二姐真的没有可比性。

孙国栋也是一个特别耿直的人,最忌讳好吃懒做不守本分的女人,整天描眉打鬓,把自己捯饬得跟妖精一样,没事儿的时候,走东家,窜西家,靠占人便宜活着,见了谁都能贴乎上。连身上浓浓的化妆品气味,都能飞来一群绿头苍蝇,在胡同里招蜂引蝶。根本就不是什么过日子的人,跟她这样的人在一起待久了,早晚都得学坏。

别看农村的胡同小,里面的江湖也还真是深不可测。像二姐这样的风云人物,不多不少,跟菜碗里煮熟的一只死苍蝇一样,只要有一个在背后捣鼓起来,胡同里定会被她恶心得热闹非凡。

不是孙国栋贬低她,看人下菜碟,二姐有时候真的不太靠谱,要是家里有这样不着调的女人,整天没事儿东游西逛的,要是能把日子过消停,后山的石头都能开花结果。

想到这里,孙国栋皱紧眉头把马车停了下来,他冷漠地看着晓红妈下车以后,居然连眼皮都没撩一下,赶着马车走了。

他不想和她说话,也不想讨她麻烦。孙国栋这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二姐也都心知肚明。可她这人就是脸皮厚,即使被人甩了脸子看,也不影响她的抵抗力,不该说的话照样还说,不应该办的事情,照样还办,在她的脑子里,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廉耻二字。可见,一个不知羞耻的女人,在碰壁之后,她的心里承受能力该有多么强大啊!

她知道孙国栋没有缘由地烦她,眼见孙国栋很不高兴地从自己旁边走掉了,甚至连个招呼都没打就过去了,她依然强做笑脸,装作跟个没事儿人似的。

她又不傻,虽然心里很不舒服,但是为了那十几斤羊肉,她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还是强装高兴,陪着笑脸迎了过来。

“老姑啊,你说你这一天得干多少活啊,忙完家里,忙山上,忙完山上,又忙着挣钱,好家伙,这钱不够你家挣的了!胡同里这么多人家,真的没法儿比呀!要讲能过日子,我就佩服你,真是太要强了!”二姐心不在焉地说着,为了找到一个恰当的话题,她的一双眼睛将小红妈从上到下扫荡个遍。

“这不是孩子们都没完事儿吗?趁着身板硬实,能多干点儿就多干点儿,要啥强。”晓红妈笑了笑,面对二姐的老套,随口应和着。

相对来说,晓红妈这个人倒是胸无城府。别人随便给个话题,她就能掰扯半天。但是若说到正题上,她就会三思而后行了。一旦遇到非常严肃的问题,她在外面根本就不能独断专行,因为家里还有一个深思熟虑的孙国栋给她撑腰呢。外面她怎么说话都是表面现象,回到家里,她就是丫鬟拿钥匙当家说了不算了。因此,刚才她听了二姐奉承她的话,丝毫没有含蓄,张嘴就答。

“那倒也不是,你跟别人就是不一样,别说这个胡同,就连村里都找不出几个像你这样会过日子的人来。你看看你们家,老的老,小的小,要是没有你这样的能人支撑着,也真是不行啊。要不咋说找不好朋友一记着,讨不到好老婆一辈子。我老姑父,有你这样的贤内助,真是前辈子积德行善了!快儿过来歇会儿。”二姐说着,把自己的小板凳让给了晓红妈。

二姐这个人真是太会说话,无事献殷勤,为了讨好晓红妈,她绞尽脑汁找出一堆奉承的话,说得晓红妈心花怒放,乐得合不拢嘴。

“你也别那么说,家家过日子不都这样吗。反正日子咋过都是过,干活又累不死人,上上下下十来口人,不干咋整。”谁都愿意听好话,晓红妈抿嘴笑着,听见二姐这么夸她,马上把刚才的不快抛掷脑后。她坐在二姐的板凳上,一边揉腿一边说。

“那是你能干活,你家的日子才过得这么好。你没听说吗,男人有福随身带,女人有福托满家。我看你就是你们全家的福星,真是一福压百祸啊!”二姐总是能恰到好处地把话说到点子上,让人高兴,要不咋说好人出在嘴上,好马出在腿上呢。

“看你说的,我哪里有你说的那么好啊。让你这么一夸,我都快美上天了。你老姑没念几天书,一个大老粗,不干活干啥?其实,也没你说得那么邪乎,要讲过日子,那是一家门口一个天,好日子也都是熬出来的,一天到晚汗珠子掉在地上摔成八瓣,自己的难处自己知道,跟谁说都没有用!你老姑我天生就是劳碌命,平时多干点儿活,多挣点儿钱,有点儿积蓄,万一有个措手不及,也好应对,总比抬脸跟别人借强。光顾唠嗑了,你看我这脑袋记性可差了,你刚才要和我说啥事儿了,现在都给忘了?”晓红妈说着,抖抖身上的灰尘,这虚头巴脑的话说多了也没啥意思,就故意引开话题说。

“老姑,你认识杀牛卖肉的柳丛之吗?”这句话正中下怀,二姐正愁没法说这件事呢,既然晓红妈问了,她也只能实话实说了。为了不让晓红妈起疑心,她也不能冒冒失失地全盘托出。

“怎么不认识,他家在山下住,常年杀驴倒马的,哥四个,都是市场一霸,走路横膀子晃,谁都不敢招惹他们。这非亲非故的,你咋还说起他来了呢?”晓红妈眉头一皱,突然想起刚才的事情,二姐不提这人还好,可刚一张嘴,晓红妈就气不打一处来。但是当着二姐的面,她又不好发作,只好忍了,看看她到底想要说啥。

晓红妈说完之后,二姐却瞪大眼睛不敢再说下去。没想到晓红妈对柳丛之兄弟几个这么烦感,如果她当面说出实情的话,晓红妈的心里一定会不舒服。如果她什么都不说的话,于情于理也过不去呀,毕竟自己是受人之托,而且还拿了人家的好处。

她眨巴眨巴眼睛,犹豫了半天,不就是给两家传个话吗,她觉得也没啥可隐瞒的。再说有自己妹妹那层关系,晓红妈又不是外人,她有啥可顾忌的。

于是,她笑着说道:“其实也没啥大事儿,中午赶集的时候,我在市场上看见柳丛之了,他跟我打听说,他在集市上看见你家晓红也在集上卖菜,还说对她印象挺好的,想让我给问问你家晓红多大了,有没有对象,要是没有的话,给他弟弟介绍介绍!”

“什么?他是不是弄错了?”晓红妈惊讶地看着二姐半天没说出话来。她心里暗骂:就他弟弟那副德行,想打晓红的主意,那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竟想高口味嘛!

“他人那么精,怎么会弄错!”二姐不停地揣测着晓红妈的表情变化,试探着说着。她没敢把柳丛之和她说过的一席话告诉给晓红妈。这要是让晓红妈知道非气疯了不可。

因为晓红妈亲眼见过柳丛新在市场上杀牛杀马。别说看见那血腥的场面,就是想想心里都直打哆嗦。这小子下手特狠,为了挣钱,死在他手底下的老牛老马不计其数,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他天天杀牲,不知悔悟,得造多大的孽呀。跟这样的人过日子,晚上都不敢睡觉。

二姐也想到了,要是晓红妈特别抵触的话,她就不能再往下说了。她要是再说的话,那就得等着挨骂了。

“弄不弄错倒也没啥,都属于正常现象。她家有钱有车有房,可我们家穷啊,我们家除了人多之外,什么都没有啊,你说这门不当户不对的,两个孩子又说不到一块去,攀什么亲戚?老姑说话就直接,不会拐弯抹角,你别嫌我说话不好听,这都是事实,这不可能的事儿,今天就当笑话听了。以后,他在市场上碰见你,再问起晓红的事情,你就说不知道,其余什么都不用说,他就明白怎么回事儿了。”真是冤家路窄,刚才的事情还没过去半个小时,居然就有人当面说亲,真是滑稽可笑。

晓红也不是心高自傲的人,她的单纯让人无法理解。这段时间,她满脑门郁闷,跟谁也不愿意说话。别说晓红还不想找对象,就是想找,这笸箩大的雨点儿也轮不到柳丛新的头上啊,就算是二姐费尽心机想促成这件好事,人家摇头不同意,那也枉然。

她见晓红妈撇着嘴,一脸不屑的样子,来个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弯,把话又给兜了回来。

“嗯,他跟我说这话的时候,我就不同意。我当时也像你这么想的,就他弟弟那样,一天到晚驴性八道的,跟咱家晓红也不般配呀,好歹这是问问,又没当成真事,我也就是随口说说,老姑你可别往心里去呀!”二姐这人就会左右逢源,她见晓红妈满脸的不高兴,心里一沉,这事儿可真就没戏,可是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她心里不安又能怎样。

第 三十六章 见机行事

“没事儿,你老姑我心大,问问就问问呗,还不是替老姑操心把关吗。咱家的姑娘多,惦记的人就多,姑娘大了,到结婚的年龄,想留也留不住,早晚都是人家的人,我这个当妈的也没那么糊涂,你说有人给孩子提个媒,说个好人家,我在中间拦着,那不是没正事儿吗?你老姑又不是胡搅蛮缠的人,都啥年代了,这事儿也给孩子做主。”

晓红妈本来以为二姐跟她说啥好事呢,一提这事儿,她马上就明白了,明摆着是个陷阱,就是脑子再笨的人,也能看出个端倪来,二姐要是不在中间得了什么好处,她怎么会怜着一张挨累不讨好的脸,跟她低三下四说话。想到这里,她用蔑视的目光看了二姐一眼:

“现在说这事儿,我感觉还早了点儿,你看,晓红刚从学校门里出来,啥都不懂,我是想让她到社会上锻炼个一年半载的,遇事也有个主见,我看她眼下这种情况,先不着急找对象,说不定以后还有啥好机会呢,这要是糊里糊涂结了婚,生了孩子,再找个南了北了不着调的男人,她这些年的书可真就白念了!”晓红妈怕二姐继续劝她,就把不是都揽在自己的身上。

“可不是呗,找对象可是一辈子的大事儿,要是不把眼睛睁大了,爹妈那得跟着操多少心啊!”二姐一看没戏,敷衍着说。

“你这话就说对了,你说,谁家姑娘不盼望找个好对象过舒心的日子啊,关键是柳丛新这个孩子真是没有可取之处,但凡有点儿人样,老姑也不能说出这话。你呢也是一片好心,不管怎么说,老姑还是得谢谢你!两个孩子合不合适咱先放在一边,最起码有啥好事儿,能最先想到我们家晓红。”

听到这么充分的理由来彻底回绝,二姐也就无话可答了。她自知心亏,也就不敢再多言语。

晓红妈嘴上没说什么,心里一直再在骂:今天路上的账还没算呢,还敢打我家晓红的主意,真是炮仗铺失火想(响)得到啊,真不要脸。其实,她对二姐也是一脑门子疑窦,总之不能泯灭了人家一片好心,话哪说哪了,点到为止,再说就没啥意思了。

“你看我这人,说起话来就没完没了,饿了一天,我这肚子都打鼓了,我得赶紧回家吃饭了,要是回去晚了,你老姑父又来叫我了。” 晓红妈嘴里说着,她抬头看看天空,起身想走。

她的话音刚落,一辆崭新的黑色轿车,稳稳地拐进了胡同。二姐立在院门口,两只眼睛就跟犯了花痴一样,直勾勾地盯了过去。

轿车开到四婶家的门口时,慢慢地停了下来。车门开了,打扮入时的玲子,抬头挺胸地从里面走了出来。她身上穿着一件米色的风衣,把背包骄傲地往肩上一搭,转过身来,在胡同里一颦一笑,简直太漂亮了,看得二姐心旌摇动,这浓妆淡抹的派头,简直跟城里的富婆大有相像之处。

玲子下车以后,把披肩的长发往后一甩,弯着腰对着车内微微一笑,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马上从车内走了出来。只见他五短身材,一副憨态可掬的模样。虽然不太出众,却也是一身富态。两个人手挽着手,大摇大摆地进了四婶家的院子。这两个人,虽说年龄差距挺大,但是看看后影,都带着一种高不可攀的傲气,其实也挺般配。

这会儿,二姐何止是眼红啊,她的一双眼睛都看直了。她那副纷至沓来的眼神,就跟看星外来客一样,惊讶得一塌糊涂。人都爱慕虚荣,她一个半老徐娘,抻着脖子看人家,至于这样吗?她的目光一直把人送没影了,这才回过头来,瞪着眼睛说:

“老姑你看,玲子又把对象领回来了。你看那小伙子不错吧,城里人,家里特别有钱,好像爹妈是做什么大买卖的,听说一天就能挣好几万元。要不咋说玲子真有眼光,她在城里打工这几年,真是没有白待!她人长得漂亮,嫁得也漂亮啊!真是有福不用忙,没福跑断肠啊?”她就没说玲子是个小三上位,而且那个男人比她大二十多岁。

二姐故意这么说的,她想刺激刺激晓红妈,就拿玲子的事情来促成柳丛之托她办的事情。也不知道她从哪里得来这么多小道消息,简直把人家的底细摸个一清二楚,这些细致入微的情节,可能玲子自己都不知道吧。

二姐这个人的精明之处,就是善于察言观色。都说不见钱眼开,那都是牙外的话,在这个世界上,为了某种目的,只要是给个机会,不光男人贪财好色,有时女人也贪财好色。要说不贪财不好色的,也大有人在,那个人就是傻子或者是智障。

所谓的洁身自好,就是男人到了该娶的年龄就娶,女人到了该嫁的年龄就嫁,只要是不出格,不过分,都是理所当然,也没有人背地里指指点点去说闲话。如果到了结婚的年龄,该娶的不娶,该嫁的不嫁,那就成了老大难的问题了,都是俗人,都这么淌着河水过来的,除了眼睛嘴巴不一样,其余的差不多都那么回事儿,还有什么清高可谈。

世上难办的事儿多了,可是谁怕钱多扎手啊,手里有钱铺路,凡事都水到渠成。二姐心想,要是自己真能把这件好事给办成了,财大气粗的柳丛之说不定拿啥来酬谢自己呢。因此,她的嘴巴上又涂了一层蜂蜜。

要说二姐这张嘴就跟弹簧似的,她能把话缩回去,又能把舌头伸出来, 她得了人家的好处,说来说去也不想把事情办得稀里糊涂,没个交代。钱的好处是应人所及,她就不相信,小红妈能不为钱所动?可是,她不知道刚才村外的事情,就试探性地说了一句:

“老姑啊,不知道你是咋想的,我就觉得吧,你家晓红和柳丛之的弟弟也挺般配的,他们家有钱,有地,有房子,还有车,别说在农村,就连城里人的日子也没有几个能比得上的,要是他俩真的成了,你们家晓红进门就当家,有的是福享,可能比玲子也差不到哪去,你回去再跟晓红说说?”二姐说完,侧着眼睛看着晓红妈,等着答话。

“人家倒是挺好,就是不知道人啥样?这是孩子自己的事情,当妈的也不能深说,只能是给点儿建议。不瞒你说,我家晓红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她整天想啥,谁也不知道,今年高考的分数,给她的打击挺大的,一时半会儿也缓不过来。本来我和她爸想让她再复习一年,可她也不愿意,只能由着她了。要是现在跟她提这件事,恐怕不行!”晓红妈摇摇头说。

要说人啥样,晓红妈心里能没个数吗?这附近十里八村的,只要提起柳丛之这人的名字,动动嘴,一打听,都清清楚楚的。刚才,她已经给足面子了,二姐要是再往下说,话可就没这么好听的了。

即使刚才在路上没有柳丛新跟着参与拌嘴,他们家的风气,她都亲自领教过了,眼见着是个火坑,她怎么能忍心把姑娘往里推呢?因此,她只能找个借口,在不得罪人的情况下,敷衍着回绝了事。

“嗯,也行,这也不是着急的事情。等过段时间,她心情好了再说。”二姐见小红妈把门给封住了,她也不好再说什么。做贼心虚,这要是让晓红妈知道自己收了人家十斤羊肉,还不得把自己恨死呀。言多语失,她怕说漏了嘴,赶紧转移话题。

既然话都已经说到这份上,两个人也就没什么要说的必要了,晓红妈见天色不早,朝二姐不冷不热地摆摆手,转身回家去了。

第三十七章 故弄玄虚

看着晓红妈就这么跟没事儿似的走了,她的心里不免有一种被人抛弃的失落感。没想到自己处心积虑想要办成的这件事,跟耳旁风一样,居然被晓红妈三言两语就给撂下了,真是莫大的讽刺。出于本能的嫉妒,对于晓红妈的婉拒,她怀恨在心。

“不就是念了几天书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跟我摆架子,算什么能耐?” 二姐气得发疯,心里暗骂。她怎么也想不通,即使自己巧舌如簧,单凭自己刀切豆腐八面见光的嘴唇,竟然连事情的来龙去脉都没解释清楚,就被人草草收场,这也太让人难堪了吧!

现在人都走了,又不能喊回来,她站在门口,像丢了魂儿一样,怅然地望着晓红妈的背影,心里很是烦躁。她气急败坏地拎起小板凳,刚想要发脾气,见胡同里面有人走动的声音,她又把满脸的怒气收敛起来,在门口左右张望了一会儿,见没人走过来,就悻悻地回院去了。

她这个人两面三刀,阴奉阳违,跟条变色龙一样,见啥人说啥话。却也没有说服晓红她妈。可能二姐想急于促成这件事情,尽管她有左右逢源的本事,无奈孙家的人不好说话,她也不能死气白咧地缠着人家不放。不过,她一点儿都不灰心,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以后有的是机会,那就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吧。

傍晚,家家户户的灯都亮了起来,昏黄的灯光从院子里面射出来,把整个胡同分割成许多大小不均的部分。微风轻轻徐来,成群结队的飞虫逆光而来,在空中嘤嘤嗡嗡地飞着,失望吗?一点儿也不失望,几千年飞蛾扑火的闹剧,还在故伎重演。

“妈,这是我今天卖的菜钱,都在这里,给!”晚饭时,全家人都坐在一起吃饭。晓红吃饱以后,她放下碗筷,回到自己的小屋子里,拿来一沓叠得整齐的毛票递给妈妈。

第一天出门卖菜,还算顺利,她不用大声吆喝,也不用躲熟人,她理直气壮地摆地摊,招呼客人,靠的也是一双手干活,她也并没有觉得自己怎么丢人。

“你都拿着吧,我不要了,说好了这些钱都归你,你就好好收着吧。过些日子,等钱攒够了,你也去城里给自己挑件新衣服,胡同里的小姑娘都有好看的衣服穿,咱也比不起,你也别老可一件穿,这些年光顾念书了,钱都花在了费用上,家里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给你买过。你现在好歹也能买菜挣钱了,就挑自己喜欢的去买一件吧!”妈妈一改常态地说着,她没有伸手去接晓红手里的钱。

晓红站在哪里,听妈妈这么一说,心里别提多美了,她看着手里握着这些花花绿绿的零碎钱,一时竟不知道如何是好。这一天下来,虽说没有多大收入,那也是自己亲自赚的辛苦钱啊。

她把钱紧紧地攥在手里,又不声不响地返回屋子里,小心翼翼地把这些钱装到一个精致的盒子面,再藏到一个不易察觉的角落,这才放下心来。

看来妈妈也不是财迷,她平时把钱看得那么紧,那不也是为全家人能过上好日子吗。现在自己不念书了,多少也能给家里减轻许多负担,她应该理解妈妈才是。

以前,妈妈总是当着她的面念叨黑爪子挣钱白爪子花,就觉得非常惭愧。后来,她在高中里读书的时候,从来都不乱花钱,她知道爸爸妈妈挣钱不容易,就拼命地学习,为了对得起他们的血汗钱,她每天啃着馒头,只睡三个小时的魔鬼训练,还嫌可用的时间太少。可是,她的疲劳战术并没有给她带来好的成绩,相反却把自己给坑得惨不忍睹。想想这些,觉得自己也挺可悲的。

她一直承认自己努力,可是高考的成绩也一直是她的心病。书是彻底不想念了,学校她也不想进了,既然什么都不想做,这卖菜,摆地摊,也挺锻炼人的。

夜里,她闭着眼睛躺在炕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想起以前,她觉得自己又重新来过一样,面对周围的一切,好的,坏的,高兴的,忧伤的,都像是雾里看花,不可控制地在脑子里面旋转。可是,转来转去,自己又能怎么样呢?

今非昔比,现在的一切都变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扑朔迷离,她茫茫然地站在生活的边缘,面对这个陌生的世界,她真是不知道如何向前迈步。

她静静地想着,一个困盹上来,即刻安然入睡,几分钟没过,她便酣然入梦了,夜色斑驳,小院寂静,她的鼻息变得均匀起来。她不知道睡了多久,感觉天快亮的时候,一个非常奇怪的声音,悠悠地钻进了她的耳朵里,像一个魔咒,把她引到了一个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

“这件衣服你穿着真好看,是今年流行的新款,你看这衣服的肩,你再看看这腰儿,好像照你这身材做的一样,简直太合适了。人靠衣服马靠鞍,你穿上这身衣服真是精神多了!”这个声音一直响在她的耳畔。她没有买过衣服,也没有进过高档服装店。以前上学的时候,她穿的衣服不是妈妈用缝纫机亲手给她做的,就是捡姐姐的旧衣服穿,她不明真相地听着,即使她用最丰富的想象里力,才猜不出外面发生着什么怪异的情况来。

“买这件衣服得花多少钱呐?看这料子,都是上等货,是不是挺贵的呀?”这是另外一种声音,她们有问有答,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叽叽喳喳地说得特别热闹,这声音把自己弄得跟梦游一样晕晕乎乎,让灵魂在空中飘来飘去。

“不多,不多,才一千多元。你看这件衣服穿在身上多洋气呀,我们这是*店,店里的衣服没有一件是重复样式,都是今年的新款,我们店里的衣服,不光样式好,质量也好,满大街都找不出第二家来。”这声音太形象了,如果不隔着一层黑暗,她都穿越到冥灵世界里去。

早晨的阳光,总是会给人一些好的幻想。连外面的说话声,都能给自己创造出一个美好的梦境。

半寐半醒之中,晓红感觉自己站在一个特别豪华的商场里面,对着一个雕琢华丽的穿衣镜前转来转

去,一个导购员站在一旁,正慢声细语地介绍衣服的品牌和样式,这声音越听越耳熟,这是谁在耳边说话呢,她脑子里有点儿蒙,什么都想不起来,感觉进了一个非常蹊跷的迷魂阵似的,甚至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

这絮絮叨叨的声音,越说声音越大,而且越说越离谱,她怎么听都不像是在商场里面听到的。她感觉自己的身体依然躺在炕头上昏昏大睡。

什么情况,自己明明还没起来呢,怎么就会听到这种声音呢,是不是自己想买衣服,因进城心切,连买什么样的衣服,都能想得出来,晓红莫名奇妙地猜测着。

被窝里面暖乎乎的,她知道自己又在做梦。可这梦也太逼真了,好像一个导购员手里拎着一件衣服,就站在她跟前说话一样真真切切,她想睁开眼睛,可是眼皮就跟粘在眼眶上一样,怎么使劲也睁不开。她正在纳闷,就听见妈妈的大嗓门开始在屋子外面叫她起来。

“咚咚咚!咚咚咚!晓红啊,快点儿起来吧,你四婶都来半天了,你再不起来,太阳都照屁股了!饭菜都做好了,你快点儿起来吃饭,一会儿还得去市场买菜呢!”妈妈在外面一边敲玻璃窗,一边大喊,有外人在场看笑话,弄得自己很是被动。

“妈,你别喊了,我马上起来!”孙晓红眯着眼睛,突然清醒过来。也不知道动地那门子肝火,妈妈这手劲也太大了,自己要是再不起来,她这地震般呐喊声,不但都能把玻璃敲碎了,估计还能把玻璃窗给卸下来,拍到自己身上。

她心说不好,赶紧起来,要是再赖着不起,一会儿就有好脸色看了。想起刚才,果然是自己做了一场美梦,晓红在被窝里长长地伸了懒腰,经妈妈的一再提醒,她突然想起去市场卖菜的事情,使劲一拍脑门,马上掀开被子,腾地一下从被窝里面爬了出来。

她穿好衣服从小屋里走了出来,当她看见四婶穿一件新衣服正跟妈妈卖弄的时候,她差点儿憋岔气儿了。这老太太,胖得跟个皮球似的,丑得让人不忍直视,还特意穿上一件红色的衣服在屋子里面扭来扭去的,让晓红妈妈看,明摆着实在夸富。

我天,这哪里是进了什么商场啊,这分明是四婶在妈妈面前显摆玲子给她买的衣服呢,这云里雾里地一顿神忽悠,我还真以为是在做梦呢,这一大清早光顾做美梦了,感情这也能当个事儿说,真是没事儿闲出花来了,烦不烦啊。

这也难怪,同样是家里养了女儿,玲子十五六岁就出门打工挣钱,而晓红一直在学校里念书,别说是让她挣钱,玲子的工龄和晓红的学龄一样,可是晓红每月她花的钱都赶上玲子的工资多了,晓红妈也是知道的。看着四婶穿得那么好,自己穿得跟要饭似的,说啥她这心里也不能平衡。

四婶平时老实巴交的,别看走路一步三晃的,就爱出个风头,关键时刻,她就爱来这么一手,无非就是想刺激刺激晓红妈妈,把她比下去,让她没事儿闹闹心,自己好偷着乐。

这不,昨天玲子对象来了,她今天起早穿上新衣服就来晓红家里显摆,晓红感觉她就是故意来气人的。不就是买件高档衣服吗?有啥可显摆的。还不如大明旗鼓骂我一顿好受呢,孙晓红终于感到了世态炎凉,人到马高蹬短的时候,竟然连一个村妇都能看低自己,真是够可以的。

第三十八章 围追堵截

“一个遍地撒网,随处开花的女人,脸皮厚得跟一堵墙似的,随便从哪个男人身上刮来一件好看的衣服,拿回来给老妈穿在身上,多少都会带点儿社会风情,这件衣服到底值不值钱,谁心里不明白怎么回事啊,说得好听一点儿那是用青春饭换来的,说不好听的,当了五年的小三,才给老妈换件衣服穿,有什么值得可炫耀的。”

这倒是一句实话。有些事儿忍忍,大不见小不见稀里糊涂就过去了,可有些忍无可忍的事情,就没那么容易被原谅了。晓红不想当面揭穿,也不想让四婶儿小瞧自己,接下来就剩下尴尬了。

晓红这样较真,也不是想把两家的关系弄成僵局,她就是年轻气盛,咽不下这口气。说起来,玲子还比晓红小一岁呢,有时候在胡同里见面,一口一声姐姐,叫得特别亲热。要不是被四婶儿气急了,一向单纯的晓红,她怎么也不会这样黑玲子。

为了一句两句不该说的话,弄得邻里之间狗咬狗一嘴毛,谁家都不得安生,又是何苦。

其实,四婶也没啥可得意的,养了四五个孩子,就玲子一个能借力的,还得靠攒私房钱照顾自己。子不教父之过,正因为她家风不好,家教不严,还见钱眼开,若不然,玲子也不会出息今天这样。女儿混成这样,她应该给遮着点儿羞耻,可她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真不佩为人父母。

晓红鄙夷地看着四婶,她的衣服确实穿得挺美,可是没等穿坏,都被人指坏了。玲子也是,人品不好,再漂亮的脸蛋,掉进烂人圈里,也就是一堆社会渣滓,光有钱当啥,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身份?

孙晓红不屑一顾地想着,我怎么了,她们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瞧不起我,我天天抬头走路,迈一步走两个脚窝,走得正,行得正,又没有出去招蜂引蝶,败坏门风,跟这些人相比,我又没低谁一等,有啥可自卑的!

这倒是事实,孙晓红并没有扑风捉影,如果胡同里的人不都千篇一律地挤兑自己,她的脑子也不会产生这么多尖酸刻薄的形容词。说起来这都被一个模子里的嫌贫爱富给害的,因为她们的人身攻击,实在是太过分了!

妈妈忙里忙外地干活,她越过围栏,喂了鸡鸭,又去喂猪,没有一刻能闲下来。四婶儿则跟在她的身后东一嘴西一嘴地瞎转悠,嘴里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废话,妈妈连听的功夫都没有,她依然没有要走的意思。“她这是要干嘛呀?”晓红越看越烦,当时想把她撵走,又怕老妈骂她,不撵走吧,她跟条尾巴一样在眼前转来转去,都把人给转迷糊了。

晓红心里这个恨啊:“你说你那么大岁数,老老实实在家里待着不行吗,谁还能把你当哑巴卖了啊。非得还穿件红袍,跟个老妖婆似的,一大清早,跑我家里晃悠来晃悠去,以为谁买不起衣服,故意来家里恶心人,这不是心理有病吗?”

再听她说话的腔调更是气人,不是谁家有钱,就是谁家有势力,弄得自己跟救世主似的,谁都不如她知道得多。她唠唠叨叨说个没完,前门牙都快磨平了,也没说出一句正儿八经的话来。

“这都是什么人啊,表面上都装好人,背地里都会编瞎话骗人。害得我妈拿她们都当好人,家里有啥事儿都愿意跟她们说,她们倒好,转身就把人卖了,真是不可理喻!”

“我看晓红也挺能做买卖的,再锻炼几年,也是把好手,可比念书强多了。看我们家玲子,虽说没念多少书吧,可比村里的小姑娘可强多了!”这含沙射影的话,笨人都能听得出来,她明摆着是说给自己听。晓红就算心里有气,也只能装做什么都没听见。

“狗眼看人低,讨厌死了”晓红就是看不惯,现在才哪到哪呀,怎么就一碗水把我给看到底了!我也没得罪谁呀,感觉胡同里看我热闹的人还真是不少啊!

当矬子不说短话,谁也不能一杆子支到头,有啥可显摆的。如果自己不念这么多年的书,就这样的衣服别说一件,就算是十件,可能也买的起,没准开个服装加工,然后成车往回拉呢。太伤自尊了,不就是玲子找了个有钱的对象吗,给她买件衣服也不能穿一辈子,还能美上天啊!

“神经病!”小红心里叨咕着,那么要尖干嘛,腰包里再有钱又能怎样,太阳也不总在一家红,马粪蛋子还有发烧的时候呢。都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将来谁啥样还不知道呢。

这样想着,晓红也就不生气了,她摇摇头,再也无心去听这些闲言碎语,她无语地拿起脸盆,顾自到一旁洗脸去了。

“晓红,你身上这件衣服穿好几年了吧,我看都洗得发白了,要是再洗几次,都能洗出布丝来!现在的小姑娘都爱打扮,你咋不买一件新衣服穿呢?你看我家玲子,家里衣服多得是,有的衣服买回来也挺贵的,还没等上身,一看不时兴了,就都给人了!反正家里有钱,她也不在乎这些……”

四婶的话,说得太露骨了,要说不生气,那肚量得多大啊!晓红的脸上露出冷漠的神情,她强忍着羞愤看了四婶一眼,意思是让她马上住嘴。而且她看四婶的每一个眼神,都充满了鄙视。

四婶显摆完了还是显摆,真是瞎子闹眼睛没治了。她故意跟唱对台戏似的,晓红越不爱听啥,她就越说啥,弄得自己很是难堪,四婶的舌头像把尖刀,刀刀见血,专往晓红心尖上扎。

她可以用厌恶至极的话来形容此刻的心情,看来人到难处,不狠狠被踩上一觉,都不知道啥叫痛苦不堪。她不想一大早就闹得很不愉快,能忍的时候,还是忍忍吧。

四婶这些话说得实在是太伤人了,她明明知道晓红手里没钱买衣服,还用软刀子挖苦她,其实四婶也不太地道,她一步迈不了三指,常年靠姑娘活着,有钱就偷着花呗,这么大岁数,还跑到晓红面前卖弄风骚,这跟大岩他妈也没啥区别。

出于礼貌,开始的时候,晓红还凑合忍气吞声听上几句,后来她越说越不像话,晓红见她还不走开,干脆把洗脸盆端进里屋,把门咣当一关,以示愤怒,再也不出来了。

四婶吃了闭门羹之后,又在院子里面绕了几圈,见也没人搭理她,就迈着娘娘步走出了院子。这不是变态吗,经她这么一顿骚扰,连晓红家院子里的鸭子都气得嘎嘎乱叫。

有钱就了不起呀,再说玲子对象家有钱,又不代表你家有钱,玲子是怎么嫁到人家去的,村里人都知道,还起早跑到家里来打马红眼,那不是神经病吗?

晓红就是想不通,两家前后院对门住着,谁不知道谁呀,穿件好衣服就美得不得了了,咋不上天去美呢,跟有钱的人家比,你连人家保姆都不如,还跟我妈较劲,真是烦人。晓红心想,这一大清早,招谁惹谁了,睡个早觉,也不能消停。

她在心里不停地埋怨着,忽然觉得这个胡同里嫌贫爱富的人还真是不少,好像她们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愿意跟自己作对,好像她们都是自己前世的冤家债主,如果不找茬声讨自己一顿,都算是白活了。晓红洗完脸,刚坐到餐桌旁边,就听见妈妈在院子里面喊她:

“晓红啊,菜都装到三轮车上了。你待会儿去集上,别忘买两袋盐回来,家里的盐罐子空了!”晓红妈又要出门卖菜,临出门前,她在院子门口嘱咐一番,上车就走了。

“知道了!卖完菜我就去买!”晓红答应着,跑到院门口,把脑袋伸到外面,看胡同里空空的,回手把院门关好,就快速进屋吃早饭了。

“晓红,你今天穿的这条裙子好漂亮啊?倒是岁数小,体型也好看,就这儿水水灵灵的小模样,穿什么都好看,美女吗,走在大街上,谁都爱多看一眼!”

早饭后,晓红把嘴巴一抹,回屋换了一条白色的裙子,从门里出来,推起三轮车,匆匆忙忙地走出了院门。可她还没等走出几步,二姐已经笑盈盈地站到了她的面前,一眼不眨盯着自己看。

孙晓红被二姐盯得有些不好意思,低头一看,身上洗得发白的碎花裙子,也没觉得怎么好看啊,这都是姐姐穿旧的衣服,现在都过时了,能有什么好看的,纯属无中生有。晓红听二姐这么夸她,笑了笑,她放下车把,朝她摆了摆手,她哪里明白二姐话里的意思,就想尽快去市场,没有搭话,抬腿继续往前走。

“先别急着走哇,我还有事儿想跟你叨咕叨咕呢。昨天我已经跟老姑说了,不知道她回家跟你说了没有?”二姐说着话的时候,脸上有一种浑浊不清的表情。这种莫名其妙的表情,让晓红感觉怪怪的,不就是穿了一条旧裙子吗,至于大惊小怪吗,真是病得不轻。

孙晓红笑而不答,至于妈妈昨天跟她说了什么,一定不是什么好事,听了也是闹心。不然要是对自己有好处,妈妈回家也绝对不会一声不吭。自己也没有必要跟她解释一番,还是赶紧去市场吧,不然去晚了,又没位置了。

“你看你长得这么白净,还穿条裙子,往市场里一站,还不得把市场上的男人都看迷糊啊?我看你哪里是去买菜,这不是去集市上选美吗?只要你站到集市上微微一笑,立马就能迷倒一片。

第 三十 九章 没话找话

“酸不酸呀!”可能是自己活得岁数小,也没见过什么世面,听二姐这么一说,她当时就不高兴了。还好是穿了一条旧裙子,就把她吃惊成这样,还弄出一堆废话来。要是穿件戏服出来,还不得把她惊掉下巴啊!

她低头看看身上的裙子,又诧异地看看二姐,这也没啥不对的地方啊?真是少见多怪!

“我出门卖菜都没觉得委屈,你有啥头疼脑热的。你就是看三国掉眼泪替古人担忧。没事儿多养养身体,免得思虑过度,得老年综合症没人照顾!”晓红想马上甩掉二姐,推车要走,二姐又来纠缠。

“开什么玩笑,不就是穿条旧裙子吗,有啥可奇怪的,就我这形象,还迷倒一片,挤倒一片还差不多,你这话吓我一跳儿,咱能不能不这么大惊小怪!”孙晓红抿嘴笑着。她把前额的头发向后一撩,满不在乎地说。

“你要是能把人都挤倒了,就不用去市场卖菜了,就都成国家特级保护动物了!”二姐撇撇嘴说。

“二姐,你咋啥都说呢,斗嘴是吧!我看你这条成精的舌头应该收敛收敛了,说说我倒没啥关系,抬抬手就过去了,万一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真跟你较劲的话,你就没有现在这么幸运呢!小心挠你!”孙晓红意在提醒她,再这么顺嘴开河的话,她也不是好惹的人。欺负人也得有个适可而止,若是急眼了,狗能跳墙,兔子也会咬手。

“没看出来,这小嘴儿还挺厉害呀。看你没考上大学,整天跟萝卜白菜打交道,真是浪费人才了!”这句话倒是真心话,可是太敏感了,二姐随口这么一说,晓红的脸色一暗,她马上就不高兴。

“这你就过奖了,和你比我可差远了,就你这口才,在胡同里练了这么多年,要是不去乡政府当妇联主席,都委屈你这张恶习不改的嘴巴了!我看天儿这么热,你应该站在大街上给大家扇扇风,要不然你那条舌头,真的成了高射炮打蚊子,大才小用了!”晓红的巧妙地应答,说得二姐当时一愣。她知道自己说走嘴了,可话都说出去了,想收回也晚了,只好陪着笑脸说:

“我也是随便这么一说,你还真生气啊?行了,行了,你去买菜吧,不跟你说了。等你一会儿回来,我再跟你细说。”二姐见晓红生气了,她又把话兜了回来。

“我跟你有啥可说的,我的事儿你不懂,你的事儿我又不懂,咱俩都说不到一块儿去,我还着急卖菜,还是别给你添乱了!”晓红是一个特别有自尊心的人,她不想让二姐把自己当成话柄,在胡同里乱说乱讲。

其实, 孙晓红就烦这些无事生非的人。既然自己命里不顺,就不怕谁来折腾,脑残的时候,就应该补脑。缺心的时候,就应该补补心眼儿。人要是缺了德,人品自然矮化。二姐刚才说她的这些犀利话,她还是挺在乎的。她不想再和她墨迹下去,抬腿就走。

“快点儿走开,小心压着脚!”晓红脚下一使劲,三轮车突然往前一冲,把二姐闪在了一边。

“哎吆,这孩子真是性急,三轮车骑得这么快啊,你这是要飞呀!可别学人家思欢,整天跟个假小子似的,小心嫁不出去!”二姐龇着牙,往后一闪,惊慌失措指着晓红的背影喊道。她没想到晓红会来这么一手,看来她以后再和年轻人说话,可得多加小心了!

她这样大言不惭地污蔑自己,孙晓红真想一个秤砣砸过去,让她满脸开花。见其面,知其心,看着二姐的夸张表情,眼神里带着一股嘲讽的味道,让孙晓红很难接受她的阴奉阳违。孙晓红不知道她的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感到心里阵阵发毛。

“思欢挺好的呀,她嫁不出跟你有啥关系?二姐,你那张嘴巴可要管好了,这样背后说人家闲话,可是不太好,等我一会儿卖完了菜,就去告诉思欢,看你怎么和她交代。不跟你说了,走了!”晓红像一只愤怒的小鸟一样,她本来想快速离开胡同,不跟她这种人浪费时间,可她又提到了思欢,她又把三轮车停了下来。

“二姐,你牵扯的人太多了,我劝你呀,没事儿别老打别人的主意!”

“我就是替你不值啊!你看看,念过书的人跟社会人就是不一样,你看这细皮嫩肉的,天天泡市场干粗活,用拿过笔的小手去拎秤杆子,真是太可惜了!”二姐嬉皮笑脸地说,她的话越说越离谱,孙晓红看她吞吞吐吐,没话找话的样子,感觉她就是故意,可是自己着急去市场上买菜,还真是没细想。

“顺便提醒一下,你的担心,都是多余,你还是免了吧!我还要卖菜,走了!”晓红看着一车青菜,说完就走。

“我以前从来没见你穿过裙子,现在看了,觉得挺好看的,女大十八变,像你这么文明的的小姑娘,还真是不愁嫁,就怕心高眼浅,找不到满意的人家,误了大好的前程。”目的不纯,一定没有好话听。

简直是无耻逻辑!晓红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她还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就没把她的话放在心上,她的脚也没有停下来,继续往前走去。

“你看,我还没说啥事儿呢,你就要走,小人儿不大,还挺有个性。这要是将来找个婆家,脾气这么犟,还不得受老婆婆气呀!”二姐诙谐地拦着晓红,她故意没话找话说,弄得小红满脸通红。二姐的话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不达目的不罢休,自己又了解内情,她哪里知道里面有什么猫腻。

这不堪入耳的声音跟在她的身后,像一条恶心毛毛虫,一声比一声烦人,晓红被烦得不行,脸色非常难看,她虽然没有觉得二姐的话里有什么不怀好意,但这肉麻的话,她还是第一次从二姐的嘴巴里说出来,而且越说越不像话,让她实在接受不了。

她越走越快,可她越想甩掉这条尾巴,这声音越是紧追不舍。晓红非常生气,索性把三轮车放置路边,不走了。

她回过头来,用凌厉的目光看了二姐一眼:“二姐,你想说啥就说吧,不用拐弯抹角阴阳怪气的,我见识短,听不懂。你就明说好了,我不生气!你快点儿说,我还要急着去卖菜呢。”

“我看你也挺好的,这不是想给你介绍个对象嘛。我寻思男方家里有钱有房也有车,人也挺能挣钱的,我觉得你俩也挺合适的,就想撮合撮合,我昨天都跟你妈说了,你妈也说了,她们也是帮着把把关,至于成与不成,还是想听听你的意见。”二姐见彻底惹怒了孙晓红,就眨巴眨巴眼睛,自圆其说起来。

二姐绕了一个大弯,原来想说的是这么回事儿,晓红的怒气渐渐转为惊慌,她脑子里一阵慌乱,隐隐约约感觉胡同里面有无数双眼睛,每天躲在暗处盯着自己,鬼鬼祟祟地偷窥她的一切秘密一样,做着不可告人的勾当。

“她们这些人怎么都这样啊!她们想要干嘛!”孙晓红脊背一阵发凉,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

“我要去市场买菜,没时间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走了!”听了二姐的话,晓红没好气地推起三轮车,抬腿就走,她可没工夫和这样的人扯闲篇磨嘴皮子,有那时间还不如到市场上练秤砣,还能多卖点儿菜呢。

“要说这个人,你可能不认识。我跟你说了,行不行你自己心里有个数,他就是坎下有名的富豪柳丛之的弟弟柳丛新,是个杀牛卖肉的,你一会儿到市场就能可看见他了!”二姐的这番话,晓红全当耳旁风了,她管他是谁呀,他就玉皇大帝的弟弟,跟自己有半毛钱关系。二姐见孙晓红跟她爸一样给人一种疏离的感觉,跟谁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顿时心凉半截。

她站在胡同里,特别恼火,没想到她如意的算盘,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落空了,看来这个孙晓红还真不好对付。

打不着黄皮子,惹腚骚。二姐愿意是想给晓红母女从中挑拨离间后,再装好人,可晓红软硬不吃。人在江边站,哪有不湿鞋的,她早上这个事先准备好的计划,算是白献殷勤了。一时失算,她居然被一个小姑娘触了眉头,也悻悻地回家生闷气去了。

不过,这个女人,她还真得罪不得。她要是暗地里做梗,自己在市场上可就麻烦了。出了胡同,朝北一拐,没走几步,晓红就到了市场。

孙晓红本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过去了,不料事有麻烦,她前脚刚到市场,铺开地摊,还没等往上面摆菜,一个戴着墨镜的中年男子,就悄悄地走到了身后。

他绷着脸,看看孙晓红,又看看三轮车里的青菜,用手挨个扒拉几下,粗声大气地说了一声。

“这三轮车上的菜可都挺新鲜的!芹菜多少钱一斤啊?给我约几斤!”男人的出现,把孙晓红吓了一跳。她回头一看,见是一个老板模样的人站在身后,心里有点儿局促。

为了卖菜,她也顾不得多想,随口说道:“芹菜一元钱一斤,自家小园子里种的,一点儿化肥没有,您想约几斤,自己挑吧!” 孙晓红干脆地说着,麻利地把托盘秤拎了过来,然后把一个白色的塑料袋递给了那个男人。

第四十章 暗中作梗

“像这样的菜,你一天能卖多少斤?”柳丛之接过了方便袋,弯腰蹲下身来,捡起地摊上的青菜,慢慢地装进了塑料袋里。

“也就一百多斤吧,多了也卖不出去,差不多就行了!”市场上的人越来越多,晓红的地摊前也站了一排人等着买菜。她一边答话一边约秤,忙个不亦乐乎。

“这些菜,你都给我约约,样样都要十斤,约好了,放在一边,帮我看着点儿,一会儿,我会让人来拿!”柳丛之装好菜,起身站在一旁,慢腾腾地从腰包里掏出一百元钱,等晓红给大家约完菜后,递到了她的手里。

孙晓红把钱握在手里,低头翻开钱包一看傻眼了。她刚才是卖了几秤,可兜里的钱都拿出来也不到十元钱,就算是把三轮车上所有的菜都卖光了,也找不开这百元大钞啊!

“我兜里的零钱不够找零,你还是给我零钱吧!”她为难地看了男人一眼。这时,有人前来买菜,晓红忙着过秤,她拎起秤砣,把它挂在秤杆上,把柳丛之冷在了一边,又开始卖菜。

柳丛之接过钱来,伸手摘掉脸上的墨镜,没说给钱,也没有离开的意思,他不动声色地站在晓红的身后,一直看着晓红手忙脚乱地把三轮车上的菜都搬了下来,都放在了地摊上。

有了昨天的经验,今天的菜卖得特别顺手,没出半个小时,三轮车的菜都被抢购一空。看着鼓鼓的钱包,晓红心里暗暗得意起来。

“麻烦你把这些菜帮我送到那边的摊位上吧,我到那边给你找零钱去!”柳丛之见她把菜都卖完了,这才上前搭话。

“好吧!”孙晓红嘴里答应着,她一边收拾地摊,一边清理烂菜叶子。等抬头顺着柳丛之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不觉一愣。

在那片露天的屠宰场里,她又看见了那辆搭着几张牛皮的蓝色货车,她心里咯噔一下,突然想起了早晨出门时,二姐将她堵在胡同里跟她说的那些话来,心里顿感厌恶。她的偏见马上就在脸上显露出来。人家也没说什么呀,她想发作,也找不出任何理由。

她看着眼前这个衣冠楚楚的男人,想必就是远近有名的柳丛之吧。像他这样财大气粗的“富豪”,可能是平时对人吆五喝六惯了,竟然跑到菜市场上对一个小姑娘指手划脚,她的确很难接受。若不是二姐从中作梗,她的反应可能也没有这么大。

看来,他们这是在暗地里串通好了,现在是故意来试探我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打我的主意,想得真美!”

看到这里,孙晓红皱了皱眉头,她弯腰把兜里的菜都倒进了车斗里,随口说道:“大哥,前面的人太多了,路都被堵死了,三轮车根本就过不去。一样的菜市场上有的是,要不,你到那边去买吧!”说完,她就绷着脸,一言不发了。

“这些菜秤都过了,袋也装了,再到那边去买,那多不好!要不你再等我一会儿,我去找点儿零钱给你送来!”男人有些为难,他四下里看看,见周围没有熟人,索性挤进人群里不见了。

晓红见他半天没来付钱,以为骗她,见有人前来买菜,就把这些菜全都给卖光了。

孙晓红卖完菜,她骑在三轮车上,优哉游哉地离开了集市。她正高兴地往前走,不料想一辆蓝色的货车很快从后面追了上来。

货车停下后,满身油渍的柳丛新从车上跳了下来,无所顾忌地朝她走来,他身上的血腥味儿,散发着恶心的味道,像中了邪咒一样也跟着飘了过来。

孙晓红知道他来拿菜,顿感头皮发炸,后背直冒凉风,她蹬车的两脚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一步。“一个杀牛的混混,看他能把我怎么样?”她心里嘀咕着,马上就镇定下来。

“我大哥刚才在你这里买了一些菜,差多少钱?我给!”柳丛新说着,撩起上衣,露出腰间的钱包。

“不用拿了,那些菜都被我卖了!”孙晓红瞥了他一眼,她不慌不忙地说,柳丛新伸手刚要取钱。可他的手还没等伸一半,就停住了。

“让你卖了?他买你那么多菜,你怎么说卖就给卖了呢?不是都说好了吗,他身上没有零钱,让你在市场上等他一会儿,他取完钱后,就来拿菜。又没说不给你钱?大家大业的,他能差你这点儿小钱啊?”柳丛新一听,气得脸色发白,他想发作,又憋了回去。他把脑袋转向一边,满脸都是无可奈何。

“他也没说等多长时间啊,要知道他还来拿,我也不能把菜卖给别人啊!你们不着急,我还着急回家呢!”孙晓红的狡辩也不无道理,她也不想让柳丛新扫了面子,就装作什么都不懂的样子振振有词地说。

“这事儿让你办的,说你点儿啥好听呢?我啥也不说,就想问问你出道今年了?你这手可够快的,连个眨眼的功夫都不给,还能不能讲点儿信用了?”柳丛新气得直翻白眼,他哪里知道孙晓红这是故意气他。

“你不会给他留着啊,再着急回家也不差这点儿时间!”柳丛新的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孙晓红。

这张脸清秀、冷漠,寒气逼人,高傲得拒人千里之外,一点儿也不给他套近乎的机会。面对这样的女孩儿,柳丛新有点儿望而怯步了。

刚才过来的时候,哥哥还特意嘱咐他,跟人家小姑娘说话时,一定要注意分寸,有话好好说,给人留个好印象呢。可是自己还没说啥,就被顶了回来,他的笑容一下子僵硬起来。

“我自己的菜,我愿意卖给谁就卖给谁。我现在不想跟你吵吵,你要是觉得你有理的话,回去去跟你哥说去,别跑来来烦我。我可没工夫跟你磨嘴皮子!”晓红满脸通红地说。

“满市场都是买卖人,数你厉害,我彻底服了!”柳丛新说着,嘴角上扬,撇了一下。

“他又没给我钱,我知道他买不买呀。再说满市场的菜,我都告诉他去别出买了,你跟我生气也没用,你不会再去买呗,用得着跟我大呼小叫吗,这么多人看着,好像我欠你什么东西没还似的。真没见过你们这样的有钱人,在市场上买点儿菜也这么矫情!”孙晓红说完,两手握住车把,推起三轮车就从他的面前无所畏惧地走来过去。

“这小姑娘的嘴巴也太厉害了,我也没说啥呀,咋还弄我一身不是了?得,菜没买着,还挨了一顿刺儿!这都什么事儿啊!”柳丛新站在马路中间,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又指了指晓红的背影,他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一个字来。

他今天的心情本来很好,被人抢白了之后,他很难再高兴起来。他气得手心痒痒,如果现在有人给他拿块板砖,说不定一激动他能把她的脑袋给打爆了。他在集市上混了这么多年,竟然被一个小姑娘给数落得哑口无言,真的咽不下这口气。

可咽不下又能怎样,这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也难分对错,算了,懒得跟她一般见识。

没有拿到菜,他只好原路返回,他郁闷地上了车,一屁股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有叫司机把车头折了回去。

他一肚子气回到肉摊旁边,从案板上拎起一块牛骨头,使劲往地上一摔,气得浑身颤抖。他还故意找茬把一个帮工的给狠狠地骂了一顿,才算解气。

孙晓红目不斜视地低头骑车,她的三轮车刚拐进胡同,二姐就从对面迎了过来。

“这么快就回来了,今天的菜卖得挺顺利呀,是不是被人给包圆了!看看咱们家的晓红,天生脑袋就灵活,再好好培养培养,将来过日子也是把好手,要是能碰到一个有钱的人家嫁过去,那日子可就没谁了!”

这句话本来是句好听的话,可是到了二姐的嘴里,就变得阴阳怪气了。殊不知道,用心良苦的柳丛之,刚才又来胡同了找二姐,他想方设法创造一切机会,就是想让自己的弟弟和孙晓红接上线,为了他那个不争气的弟弟,他还是真是拼了。

难怪胡同里的人,都暗地里说二姐的坏话,每次在胡同里面到她的时候,都觉得她心里有鬼似的。孙晓红猜测着,她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

为了能摆脱二姐的纠缠,她“嗯”了一声,两脚一用力,那辆三轮车嗖的一下,又从她的眼前冲了过去。

孙晓红回到家里的时候,妈妈已经回来多时了。刚才,她光顾生气了,她把早上妈妈嘱咐她的话忘个一干二净。还好家里还有一些,要不,她还得返回市场去买。

午饭后,爸爸喂饱了白马,在院子里找了一把笤帚,将车箱扫得干干净净,他们下午还要去菜地摘菜,趁着这几天没雨,他们想尽快把地里的菜都处理掉,然后准备抢收大田。

妈妈则脱下那件沾满泥渍的上衣,把它摁在水盆里,慢慢洗了起来。

“妈,你说怪不怪,你猜我今天在胡同里碰见谁了?”晓红一边说一边凑到她妈跟前,慢慢蹲了下来,看着水盆里的衣服,闷闷不乐地说。

第四十一章 是非曲折

“谁呀?还把你气成这样,你也没问问她,到底想要干啥?”晓红妈的手停了下来,她看着晓红,好像知道她要对自己说些什么,显得不太镇定。

晓红那边却是一片沉静,她欲言又止,看得出来,她心里很是矛盾。这个孩子,有个特点,不管跟谁说话都爱脸红,尤其是和陌生男人说话,能从眉毛一直红到脖子底下,她平时也不跟一些乱七八糟的人交往,更不爱出门招惹麻烦,就算心里有话也不轻易说出。若不是今天遇到这么荒唐的事情,她也不会主动跟妈妈袒露心机。

女孩子大了,心事就多,今天这件事情,她不想跟妈妈隐瞒,就一股脑地说了出来。

“就是后院的二姐,你都不知道她有多变态吗?我早晨出门的时候,她在胡同里拦着我,我跟她打招呼,你猜她都说了些什么?净说些不三不四的话,可恶心了,都没法听。你说怪不怪,等我从市场上回来的时候,她还站在门口堵我,两次见面,她都跟我说些莫名其妙的话,故意绕弯,还以为我没听懂咋回事儿呢。”

“她那人就混合,见谁都嘻嘻哈哈,一个胡同里住着,觉得不外,没事儿开句玩笑话,你也别往心里去,再说你一个小孩儿,哪来那么气生?她都跟你说啥了?”

“她说要给我介绍对象,真是的,你猜她把谁介绍给我了?”孙晓红一脸不屑地说。

“你就是爱耍小性子,这不也是为你好吗,她说没说给你介绍谁了?”

“说了!”

“说了,你咋还真生气呢?她经常去市场买菜,认识人多,菜市场上那些做买卖的人,她基本上都认识,这有啥大惊小怪的。这些人脑子活,都会挣钱,帮你介绍谁都不奇怪,可能你二姐见你也不想念书了,就想给你介绍个会做买卖的好对象呗!”

“她的这片好心,我怎么就没看出来呢?”晓红很不高兴地说,

“我就没见过她这样的,还说把市场上杀牛那个小子介绍给我。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听,胡说一通,你说,她这人咋这样啊?我咋了,又没低人一等,干嘛这样看我?”孙晓红一脸不快地说着。

“她是咋跟你说的?还把你气成这样。我看你就是自己找气生!”晓红妈问完,又低头洗了起来。

“她也没怎么说,就说柳丛新他们家里很有钱,她明知道这小子是个市场混混,非得把他介绍给我,更可气的是,他大哥买我的菜不给钱,还让我等着。我等了半天,他也没来拿菜,我就把菜卖了。后来才想明白,这是他们哥俩做的扣,可能就是二姐背后给出的主意。不然的话,我从市场上回来的时候,她不可能在胡同里堵着我还说这事儿……”晓红一脸无奈地说着。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管他要不要,好歹都给他留点呗,你咋还全都给卖了呢?你这孩子,就是太任性了,想一出是一出,啥事儿也不好好想想,出马一条枪,那得得罪多少人啊。那你跟她都说了什么?”

“我才没工夫搭理她呢,刚才在胡同里,我一句话都没跟她说就回来了,不然她又没完没了缠着我问这问那,瞪着一双三角眼,跟查户口似的,烦死人了。也不知道她得了人家多少好处,把一个混混儿夸得跟一朵花似的,我真是听够了。是,柳丛新家里有钱,那是他们家的事情,跟我有何相干,像他这样的人品,就算是元宝砌锅台又能怎样,还不是一堆废物垃圾!找这样的对象,还不如叫我跳河自杀得了!”

“这话你可别当你二姐面说,把她惹毛了,在胡同里乱说一气,有你听的。再说人都吃五谷杂粮,人和人比能一样吗?在你眼里,柳丛新是这样的不堪,在别人眼里可能就是红人。可能你二姐也是一片好心,不同意就跟她明说,也没有必要得罪她。人嘴两扇皮,做事儿两不知。这年头交一个人不好交,可得罪一个人就等于得罪了一大群人。你看上回,我跟大岩他妈在胡同里拌嘴,就有好几个人见了我贼眉鼠眼地躲着我,背地里都和大岩他妈靠近,指不定背后都说我啥呢!”妈妈说完,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上梁不正下梁歪,你看四婶儿,没事儿也跟着凑热闹,你看她早上那副张狂劲儿,都多大岁数了,还那么势利!就跟我跟她有深仇大恨似的,见了我要是不踩两脚,都对不起她那两条腿!也不知道天天都想干啥?”孙晓红忿忿地说。

“看不顺眼的事儿多了,哪来那么多求真儿的事情,人都眼高手低,大不见小不见就过去了,嘴都长在人家的脸上,说好说赖也沾不到身上,爱说啥就说啥吧!你要是不想和她们说话,就躲远点儿,跟她硬碰硬也没啥好处!”妈妈继续洗衣服,像这样司空见惯的事情,她可能早都麻木了。

“她这人啥都敢说,都是大伙把她惯的,要不她也不敢这么放肆。”泼妇这两个字,在胡同里从来都没消失过。虽然晓红没有骂出口,心里还是诋毁的。她们的舌头就像野地里的草籽一样,长出一茬,又生出一茬,真是生生不息,句句毁人不倦,叫人恨得咬牙切齿。

“一家过日子,八十家瞭高看热闹,过得好了,人家捧你,过得不好,人家踩你!人敬有的,狗咬丑的,人都犯一个通病,你不想接受也得挺着。胡同里的人都不识几个字,谁都不捧着书本说话,说深说浅,笑在面,冷在心,整天针尖对麦芒的有啥用,你就别跟她们计较了。邻里之间有个大事小情,咱们还得靠这些人给解围壮胆呢。要不被大家孤立了,以后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妈妈的话很有道理,孙晓红没有说话,她突然觉得周围一片昏暗,最近一段时间接踵而至的事情,总是让她很不开心。

“不是妈说你,爱钻牛角尖有啥好处,还不是自己往死胡同里钻。一丁点儿小事,抬抬手就过去了,没有必要总记在心里,跟自己过不去。要是再想不开,以后,在胡同里再碰到你二姐,她爱说啥说啥,你就装做啥都没听见,千万别跟她顶嘴。她也是一番好心,你要是和她吵起来,胡同里的人先笑话你,都得说你没大没小,到时候吃亏的还是你!没事儿讨那些麻烦干啥?还有,以后在菜市场上卖菜,一定要多加小心,再碰见柳丛之他们哥俩,也躲远点儿,尽量少和他们发生矛盾冲突,好像咱们跟他们之间不清不楚似的。那种人,都明里一套,背后一套,报复心都特别强,说不定什么时候,猝不及防地咬你一口,你都不敢还嘴!”妈妈虽然没有往下说,晓红也知道她要说什么。

这些人也太猖狂了,晓红越来越不明白了,这样看来,社会上黑白颠倒的事情,还真是不少,可能人们都愿意把黑的说成白的,把错的都说成对的,也大有人在。

其实,晓红她也不想计较什么,她 无非是不想让人贬低自己念了那么多年的书,最后连个家庭妇女都不如,这比扇她两个嘴巴都不能容忍。妈妈这样说也没啥错,自己确实应该冷静下来好好想想。再这样下去,自己早晚都得被她们给同化了。

妈妈说得对,忍一时风平浪静,让一分海阔天空,一两句犀利话,她有啥不能忍的,于是,她挪过妈妈手底的水盆,低头说到。

“妈,剩下的这些衣服,我来洗吧,你进屋歇会儿?一会儿洗完衣服,我也跟你们去地里摘菜!”

“地里的活不用你干,你下午把屋子打扫干净就行。你看看,盆里的水有点儿凉了,你再兑点儿热水再洗吧!”妈妈说完,起身擦了擦手,她下午还要去菜地摘菜,家里的活儿扔给晓红,她就放下不管了。

晓红把手伸进水盆里,感觉水有点儿凉,起身从屋里拎出一壶热水,慢慢倒进了盆子里面。一些细碎的肥皂泡,像速生的泡大珠一样,挨挨挤挤地膨胀起来,这些粘稠的,像唾液一般的泡沫,立刻飘满了水盆的边缘,裂了又生,生了又裂,反反复复地溢了出来,满院子飘散。

阳光暖暖地照着, 胡同里又安静下来。这些日子,四儿一直没有回来,他所在的工地很忙,他们盖了两年的楼房,暂时还不能封顶,工地上,很多力工都请假回家,整个工地处于半停工状态。

四儿跟师傅出去这么多年,他可是工地的主力,一到工地缺人手的时候,他一个人就能顶五个人用,即使家里再忙,他也不能从工地上脱身回家。现在,他好像有两三个月没有回家了,家里的人整天周旋于菜地和市场之间,也没有人去工地看他,眼看地里的庄稼就要动刀,也不知道他现在咋样了。

最近一段时间,胡同里男人经常扛着行李去工地干活,可能是城里的建筑工地缺人手,为了抢工期,老板们都花高

第四十二章 半米阳光

最近一段时间,城里的建筑工地上大缺人手,老板们为了抢工期,就不顾质量。想方设法的他们在工地上盲目地展开疲劳战术,他们不要质量,只要速度的做法,致使很多年轻的力工因身体吃不消,都纷纷离开工地。老板们见力工越来越少,都急红了眼睛。他们宁可花高出一倍的薪水来村里找人干活,也不愿把一堆烂摊子活儿撂在来年春天在盖。这还不算,他们背地里还昧着良心,把住户的楼照偷偷拿去银行贷款,为了打通关节,他们请客送礼,大吃二喝,全然不顾别人的死活。

现在工地人手吃紧,他们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七拼八凑地招揽各路人马,来工地干活儿。

今年的冻期早,如果楼房不及时封顶的话,就会给他们的利益造成很大的损失,为了防止夜长梦多,老板在人困马乏的状态下,亲自上阵指挥工人加班加点三班倒,然后挑灯夜战,打算抢在入冬之前强行完工。

农村人没有来钱路,只能靠力气维持生计,为了多赚外快,胡同里一来招工,他们便蜂拥而去,村里很多男人都不顾家人的反对,成群结队地背着行李去城里打工,他们杂乱的脚步,在院门口轻轻一闪,就匆匆忙忙走过去了。他们走了以后,地里的庄稼就留给了家里的女人。

可是有人去了,脑子灵活儿一点儿的,见事不妙,就以借钱为由,干完活多少能要出点儿钱回来,可有的人去了工地后,脑袋跟榆木疙瘩不开窍的,只是一味地埋头干活的,到头来除了颗粒不收之外,好像连路费都拿不回来。

看到这番情景,晓红突然想起了远在工地的小四儿,他的心里又是一阵失落。四儿身体不好,他小的时候没吃过几天奶,他刚刚满月妈妈就到砖厂出窑,几乎是奶奶喂大的,因为食火过大,营养不良,他的脾胃不和,又满脸菜色,嘴唇常年脱皮,他的身体非常单薄。爸爸不想让他待在庄稼院里,就让他学了手艺。

四儿没念过多少书,他十三岁辍学就跟了师傅学瓦匠。然后常年到外地干活,几乎每年春节前后在家里能待上一两个月的时间,工地一开工,他就得跟师傅去工地,他们常年住在四面透风的空房子里艰难度日,随便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暂时安身之处。

以前,四儿跟着师傅去城里盖楼,常常因为包公头不讲信用,大楼封顶之后,很多工头都卷款逃跑,留下一些偷工减料的烂尾楼,被人告上法庭,弄得他们师徒好几年的工钱都打了水漂。等他们一群瓦匠带着力工好不容找到工头要账的时候,才发现欠账的比要账的腰杆还硬。可能他们背后都有靠山给支招,不然他们也不会猖狂得这么明目张胆。有一回,爸爸替他要钱,临时住在工地的床铺上,工地半夜失火,爸爸非但没有要回钱来,还差点儿把命丢在那里。爸爸回来以后,半夜睡不着觉,蹲在院子里一颗接着一颗抽旱烟,他郁闷了好长时间,也没缓过神儿来。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公平的事啊!在这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老板欠人家农民工的血汗钱,比杀死害命还要歹毒,可他们个个都脑满肠肥,红光满面,一个个都开名车,住豪宅,逍遥法外,活得非常滋润,无辜的力工们纵有千般声讨,万般查访,究竟也没有能力把他们都推上法庭,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现在有了劳动法,政策又好,四儿和师傅他们再出去干活,有劳务市场给他们撑腰,已经没有那么多的风险了。自打城里棚户区改造以后,他们的收入,也是一年比一年好。四儿是个特别顾家的孩子,他从工地上挣回来的钱,一个不花,都拿回来交给妈妈。妈妈把他的钱都攒起来,也很不少,都留着给他结婚时用。

午后的阳光,斜射在院子里,像一团燃烧的火苗,散发着白亮亮的光芒,刺得人睁不开眼睛。

晓红洗完衣服,再用力把水拧干,一一把它们晾到了晾衣杆上。她见衣杆上没有晾满,回到屋子里翻开箱子,找出几件穿过的衣服,也想拿到院子里面洗洗。

她翻着翻着,突然从箱子里面拎出一件红色的上衣。这件上衣是姐姐在城里上班时,用她第一个月的工资给她买的。那个时候,姐姐挣的钱不多,仅仅够自己糊口,她平时花钱特别谨慎,从来都不乱花钱,但给两个妹妹买件衣服,却没有心疼过。

当时姐姐在商场里买了两件款式不同的红衣服,一件给了妹妹,这件颜色比较鲜艳的就留给了自己。姐姐还说晓红的皮肤白,穿红的比较好看,就特意买下来送给她。

孙晓红特别喜欢这件衣服,一直都没舍得穿,在春天开学的时候,她只穿过一次,然后就如获至宝地放进柜子里面压箱底,以后就再也没有穿过。现在她把它找出来,捧在手里,不禁又想起了姐姐。

孙晓红一直都觉得姐姐是一个个性很强的人,跟自己相比,可强多了。姐姐的人生经历,可谓一段比一段曲折,说起她的往事,连她自己都唏嘘不已。

姐姐上初三那年,因村里的教学质量不好,为了让姐姐考个好的高中,她就被妈妈送到离家很远的四姨家去寄读。四姨家也住在农村,那里的中学也不是像传言说的那么好。妈妈非得让她去,姐姐也没有办法,只好试试。

原因是那个时候,四姨夫在那所中学里当校长。这个四姨夫,孙晓红还是几岁的时候见过他,现在她都二十好几了,恐怕走到对面,她都认不出这个姨父来。

虽说两家人走动得不是太近,可是,如果姐姐去他们那里的中学读书,也会得到很好的照顾。十指连心,姐妹连心,毕竟这是一门求之不得的好亲戚,姐姐心里自然愿意前往。

人在人眼下,不得不低头。临走前,深谙人情世故的妈妈卖了一头肥猪,特意托人去城里买回来一辆自行车,送给了姐姐。还特意嘱咐姐姐,到了那里,手脚要勤快,嘴巴要会说话,眼睛里要多装点事儿,没事儿的时候,多帮四姨干点儿力所能及的活儿,还要学会照顾自己,没什么事儿别老往家里跑等等。再就是四姨家里的孩子多,她告诉姐姐有什么磕磕碰碰的小矛盾,要躲着点儿,让着点儿,免得被别人说闲话,笑话自己。

姐姐当时也点儿头答应着,也是岁数小,她的脑子里,不停地幻想着四姨家如何如何地对她好,没怎么考虑,就稀里糊涂地跟着爸爸去了那里。

为了讨好姨父,爸爸赶着马车,去四姨家送姐姐上学的时候,还给他们家带了二百多斤的小米,算是姐姐在他们家住的酬谢。到了那里之后,四姨连句感谢的话都没说,就将爸爸给打发走了。

生活里,有些事情,并不如想象的那么美好。姐姐到了她家的第一天,他们全家人还算热情,没想到刚刚过了一夜,她们家所有的成员都原形毕露。

当姐姐发现四姨家一团糟的时候,她立马就后悔了。原来,看似表面风光的四姨夫,别看平时说话咬文嚼字的,满嘴丫子都是仁义道德,可论起是非来,像个泼妇一样,满脑子都是令人无法接受的尖酸刻薄。

他这个人心胸特别狭隘,嫉妒心特别强,见不得别人比他好。在亲戚朋友面前,但凡有人过日子想超过他,他都想方设法踩上两脚,才算拉倒。他家里以前的事情,姐姐根本就不了解,自打姐姐去了之后,他居然装模做样地摆起穷谱来了。

他每天下班回家吃饭,每顿饭都要单独摆个方桌,然后盘腿坐在炕头上,大呼小叫地让四姨烫酒换 菜,他把她指使得团团乱转,屋里屋外脚不沾地,还不善罢甘休。

姐姐感觉他就是有意刁难四姨给自己看。后来听说,四姨夫这个男人,从小就没了爹娘,他几岁就跟他婶子在一起,其间,他尝尽了世间的人情冷暖,即使跟四姨这样毫无心机的人结婚生子,依然摆脱不了童年的阴影。

待他醉酒以后,就毫不留情地对全家人发号施令,弄得老婆孩子全都战战兢兢地面壁站立,听他跟唱歌一样,一一训斥。有人说,麻脸胡须不可交,最恶不过水蛇腰。他这个人,本来面相就很粗糙,竟然还长了一脸连毛胡子,发起火来,活像一尊面目狰狞的阎王。

而四姨呢,除了心甘情愿忍受他的任何屈辱外,还要整天面对一大堆杂七杂八的家务活,在他的摧残和折磨下,鬼哭狼嚎的四姨每天就像一个疯女人一样,不是指天道地地咒骂三尺,就是摔盘子摔碗怨天尤人。

在四姨夫的纵容下,他们家里的三个儿子,一个女儿都跟她作对,她谁都管不了,只能愚昧地跟家里的东西发泄心中的不满。

第 四十三章 世态炎凉

这是一个非常离谱切矛且矛盾重重的家庭,晚辈不尊长辈,长辈无视晚辈的无知和野蛮。在外人看来,他们家夫妻不和,兄弟姐妹不和,邻里之间也不能和睦相处,一石激起千层浪,姐姐的到来,让他们不太平静的生活又掀起了层层涟漪。他们家的人都很自私,言语之间都带着一种很强的攻击性,去伤害别人。

别看姐姐年纪小,她的眼睛揉不尽半点儿沙粒,她进门没到半日,就看出他们家其实就是一个很难相处的破大家,别看四姨夫是个校长,他对子女的教育,真就没什么家教可言。可是,为了求学,姐姐想到妈妈把她送到这里也不容易,就一忍再忍。她不停地劝慰自己,一年时间,不长不短,很快就会过去,即使他们全家都对自己不好,自己咬牙一挺,咋还不将就挺过去。

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姐姐每天早上起来等不到吃饭,就空着肚子骑着自行车去学校上课,中午饿得肚子咕咕叫,衣兜里又没有零钱买吃的,只能眼巴巴饿着。同桌午休回家吃饭,她只能捂着肚子爬在桌子上犯迷糊,饿劲儿一过,她的黯淡无光的眼睛看啥都是双眼皮。晚上放学回来的时候,四姨还没有做饭,她还要帮着四姨围着锅台转来转去做晚饭,然后等到很晚才能勉强吃到最后的一顿饭。

有时候,四姨家里来了客人,炕头上摆上酒桌之后,四姨夫便和客人推杯换盏,高谈阔论,还要全家人大眼瞪小眼陪着,等客人走了,饭菜也凉得差不多了,姐姐没有心情吃饭,半夜里饿得头昏眼花,她跟没娘的孩子一样,受尽四姨一家的欺辱。

姐姐是奶奶的心尖,她在家里哪受过这些窝囊气呀!一天,两天,她背地里掐指一算,在这里一共没待上一周,竟然挨了五天饿。四姨天天都甩脸子给她看,这种寄人篱下的日子,她实在是待够了。没办法,她只能忍气吞声,暗气暗憋,几天下来,她居然瘦了好几斤。

可能四姨的女儿也看她不顺眼吧,她没事儿的时候,也总爱找茬跟姐姐拌嘴,不是说姐姐的衣服不好,就是嫌姐姐活儿干得慢,反正哪里都不如自己,她还仗着他们人多势众,数落姐姐一大堆不是,把姐姐欺负得连大气都不敢出。

四姨家的人都变本加厉地欺负姐姐,个个都非常过分。每天放学回家,她都回偷偷地躲到角落里大哭一场。人心不古,世态炎凉,一气之下,姐姐很想快点儿离开这种是非之地。

周五那天,姐姐在学校里一天没有吃饭,她饿得两眼直冒金星,好不容易挨到了放学时间,她骑着自行车有气无力地往回走,可走到半路上,就走不动了。

她下了自行车,坐在路旁,望着回家的那条长路,她突然想起这些天来的遭遇,自己又没有做错什么,可四姨家里的每一个人都对她恶语相向,她越想越伤心,越想越难过,她觉得自己实在是待不下去了,回到四姨家见家里没人,就收拾收拾自己衣物,骑着车子顶着星星跑了回来。等四姨知道的时候,姐姐已经到家很长时间,可能是做贼心虚,她们家居然连个解释都没有,就断了联系。

姐姐回到家里,二话不说,她趴在炕上一顿痛哭,等奶奶把饭菜端上来之后,全家人看她狼吞虎咽吃东西的样子,妈妈气得浑身颤抖,一夜之间起了满嘴大泡,这才后悔把姐姐送到四姨家里去寄读是个错误。

等姐姐想好回到原来那所学校的时候,已经跟不上进度了,她见自己考试无望,就不再去学校里念书,只好跟着村里的几个小姑娘去砖厂干零活去了。

那年冬天,姑姑去省城出差,说是要去大伯父家里待几天,她顺便把姐姐也带了过去。姐姐去了之后,大伯母见她长得挺水灵的,就把她留下来,还答应给她找份工作。

姐姐信以为真,跟姑姑商量之后,就留了下来。姐姐天天到外面上班,晚上回大伯母家里吃住,每月开支还要按时给大伯母交伙食费。人没千日好,花没百日红,姐姐在大伯母家大约待了半年的时间,大伯母的姐姐家缺保姆,大伯母就把姐姐送到她们家里当起保姆来了。

姐姐永生难忘,她被送走的第二天就是春节,这寄人篱下的日子真是悲催。后来姑姑听说姐姐当了保姆,她连夜坐火车进省城,把姐姐给接了回来。

姐姐现在过得很好,她每天和姑姑在一起,住在单位的宿舍里,每月有固定的收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虽然没什么大富大贵,却也活得心安理得。

晓红手里捧着这件红衣服,突然想起姐姐的这些遭遇,她的眼眶里溢满了泪水。奶奶常说:穷在大街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人活着,一定要自力更生,挣的就是一口志气。四姨是亲戚,大伯父也是亲戚,一想到他们的所作所为,晓红就气得咬牙切齿:人模狗样的,这样的亲戚没有也罢!

晓红洗完衣服后,把它们都一一挂在衣杆上,为了让日光充足地晒干衣服,她还特意把这件红色的衣服挂在最东面,就回屋去了。院子里面静悄悄,倾斜的阳光,懒散地照在瓜架上,几只蜻蜓从远处飞来,它们在墙头上停停歇歇,歇歇停停,随着斑驳的树影在风中翩然舞动。

下午,汪丽莉来家里找她,两个人也是高中同学,坐同桌,还同住一个寝室。可汪丽莉读到高二的时候,突然得了一种坏血病,就休学回家养病了。汪丽莉的爸爸叫汪书海,他跟小红的爸爸年轻的时候就是好朋好友,两家的关系非常好。

汪丽莉不是汪书海的亲生女儿,当年,汪书海把她从薛景臣家里抱回来的时候,她刚刚九个月大小。那个时候,她的爸爸和她的妈妈正闹离婚,两个人都很自私,他们离婚后,谁也不愿要这个累赘。据说,她妈妈离婚的时候,肚子里面还有一个两个月大的孩子,没等出生,就随娘改嫁了。

后来薛景臣在村里找了一个大龄剩女,女人什么都要,就是不要这个孩子,无奈之下,正好汪书海结婚十多年都没有孩子,薛景臣就把她送给了他。

有后妈就有后爹,两家都住在一个村里,相差不过一二百米远,现在汪丽莉都二十多岁了,薛景臣都没来汪书海家看过汪丽莉一眼。可见这样的父亲,到底有多么的可恶,已经可想而知了。

村里的人都知道丽莉是抱养的孩子,可邻居们都替她保守这个秘密。她长大以后,更是没人向她透露这件事情。幸亏有汪家这样的养父养母,即使家里并不富裕,为了给她治病,汪书海带着丽莉到处求医问药,几乎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几年之间,汪丽莉住了好几次的医院,现在,她的病情,已经有所好转。

两个月前,汪书海带她去省城的一家医院检查,她回来之后,听说了孙晓红的事情后,马上来家里看她。两个人在屋子里面待了一会儿,她们就出去溜达去了。

晓红从院子里出来的时候,看见奶奶在园子里面摘豆角,就冲着里面喊了一声:“奶奶,我跟丽莉出去溜达,一会儿就回来!”奶奶回头应了一声,继续摘她的豆角。

孙晓红从门里出来,把门栓一插,转身离开。好朋友见面,自然会有很多话说,她们手挽着手,亲密得像一对姐妹,她们边走边聊,好像有说不完的话。

出了西边的胡同,她们沿着陡坡往北走出三五十米,就来到了西山坡上。两个人都各怀心事地望着山下那片一望无际的草甸子,并排坐在山头上,尽管是满山的秋色,眼前的万千风景,也难言心中的惆怅和落寞。

真是造化弄人,昔日的一对好友,如今一个重病在身,一个失意落魄,想起不再往复的时光,她们的脸上都浅浅地写着尽不如意。

“晓红,你这些天,在市场上买菜还适应吗?听说常年蹲市场的那些小贩们,嘴皮子都特别厉害,还有欺行霸市的,都是腰里别冲牌,谁说跟谁来的那些没理辩三分的主,你一个小姑娘,整天和她们打交道,你不害怕吗?要是不行的话,就别再逞强了!”丽莉担心地说。

“没你说得那么严重,大家都养家糊口,除非他不想活了。我就卖自己家的菜,一天才卖一小车,卖光了就推车回家,跟卖冰棍的小哥站在一起,他就给我冰棍吃。跟卖西瓜的小哥站在一起,他就给我西瓜吃。我卖的是大葱,送给他们吃,他们都摇头不要。市场上有很多和我一样的人,可我从他们的脸上,一点儿也没有看出自卑来。”晓红滔滔不绝地说,她的眼里闪着令人难以捕捉的光亮。

“你真是太厉害了!我要是没有病的话,也跟你去市场做买卖,也见识见识这些土财主们是怎么谋财做生意的!”丽莉笑了,她的脸上绽放出一朵美丽的花来。

第四十四章 移花接木

“一切皆有可能,你这样想就对了,家里条件不好,就得自己去创造条件,非得去靠大学,才有出息啊!我不是说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社会上那么多高学历的无业游民,他们找不到工作,和咱们现在的情况来比,我看也没强多少。我算是想明白了,只要有人能做的事情,我就能做,没啥了不起的。”孙晓红非常自信地说着,这些日子,她在市场上也看懂了很多事情,人活着,本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为生活去奔波劳碌,多付出一些,也未尝不可,谁都可以这样做。

“你说得真对,我就没你想得开。在医院治疗的那段日子里,一想到自己得的病,我整个人都是崩溃的,也不知道,我这个病什么时候能好起来啊?”丽莉低下头,又难过地叹了一口气。

“我看你恢复得挺好的,好好调养,你人那么好,没准明天就好了!等你病好了,咱俩一起去市场买菜!”听了晓红的劝慰,丽莉会心地笑了。

“那是一定,以后我就跟你混市场,成为市场霸主!”丽莉咯咯咯地笑出声来。

“你要是去市场做买卖,不出三天,就能混个脸熟。开始的时候,我也非常排斥这个地方,在万念俱灰的情况下,我没有任何选择,只能硬着头皮来尝试这样的生活环境,来锻炼自己的胆量。我觉得在市场上做买卖也挺好的,不是我嫌贫爱富,这几天来,我不光挣到了钱,还认识了很多人,也长了很多见识。以后怎么样,我不知道,反正现在是挺好的。”晓红点了点头说。

“你性格好,跟谁都能合得来,把你放在哪里都没事儿,我就差得多了,去市场买菜还差不多,要是让我去市场上卖东西,还不得当逃兵啊!”

“瞧你那点儿出息。市场上又没人吃你,你怕啥?其实,你也不用灰心,你身上那点儿小病,又不能老长在身上。心情要是好一点儿,病情也好得快些。人这一辈子,干啥都吃一碗饭,何必总跟自己过不去,有唉声叹气那功夫,啥事儿都做完了。”晓红推心置腹地说,她的话,像一缕温暖的阳光,徐徐洒进了丽莉的心怀。

“嗯,我听你的,以后不发愁了,天天唱歌!”丽莉笑了,她笑得那么开心,像从来都没有生过病似的。

“你这样想就对了,好心情就会带来好运气。你都不知道,市场上还有很多更厉害的人,他们都是白手起家,经历比我们还惨,可他们个个都能吃苦,干啥都有韧劲儿。我的三轮车跟他们的大排档一点儿也不发生冲突,有时候,他们忙完了,还特意走过来教我怎么做买卖呢!她们也没读过书,说起她们的经历,每个人都有着与众不同的坚强,我觉得和她们相处,就能见到真实的自己!”孙晓红滔滔不绝地说着,她的眼里绽放出异样的光彩来。

“听说市场上的人可霸道了,两句话不和,就动拳脚打人,是真的吗?”丽莉失望地问道。

“那是一条鱼搅合一窝腥,以点概面,其实也不是那样的,再说,我这点儿小买卖,也没什么竞争力,他们就是想找我茬,也没啥意思。大家出来做生意,都不容易,得饶人处且饶人,有啥可计较的。”晓红说完,眯着眼睛想了一会儿,又说,“市场上好人也有的是,也没有谣传得那么不堪,慢慢来吧,在市场上和她们混熟就好了,谁让咱生得伟大,活得闹心呢!”晓红自嘲地说。

“和你说话,就是不一样。有时候我可想找你说话了,别看你现在这样,将来一定能自己顶起一摊来,从小到大,我都能从你身上学到很多东西。你看你,干啥像啥,而且说干就干,一点儿也不退缩,这一点儿乐观,我都老崇拜你了,真是自愧不如啊!”丽莉幽幽地说着,她的脸上泛起了一层淡淡的忧伤。

“我有什么可崇拜的,要不是逼上梁山,我也不会到市场上体验生活。你也不用那么说,你现在过得不也挺好吗?有个头疼脑热的,也不算什么大事儿,人活着,不管怎么样,都得有个好的心态,心态好了,啥都不算个事儿。要不整天发愁,愁都能愁出病来。我看你恢复得也挺好的,也别老在家里闷着,容易闷出抑郁症来!你要是有时间的话,天天来我家,还有人跟我唠嗑,我就不会再感到孤单!”别看晓红嘴上劝丽莉,其实她心里也不太好受,想起这些难熬的日子,真像是做了一场春秋大梦待梦醒之后,她心里也寒蝉若禁,没那么多的底气。

“好吧!只要你有空,我一定赖在你家不走,还要你给我做好吃的东西!有时候,我就觉得自己真是滑稽可笑,以前那么拼命地学习,每次考试得了高分,都要激动得手舞足蹈,现在倒好,整天待在家里闲逛,浑身上下一点儿力气都没有,突然觉得自己一点儿价值都没有了,跟这山头的草木一样,被冷风一吹,一下子就心灰意冷,真是生无可恋啊。”丽莉小声地说着,她细微的声音飘在风中,一点点地向远方扩散。

“你什么时候也学会多愁善感了!我就是想啊,有些事,想不开的时候就不想,没动力的时候就躺着不动,权当休养生息了,把日子过得简单一点儿,有啥不好!你什么都不要想,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养病,等你把病养好了,想干嘛干嘛!以前,我总是躲在家里胡思乱想,可世界那么大,干啥还不都是为了吃口饭,去市场上买菜,不偷不抢,能撑起一张脸做事儿,我看都是好样的!”晓红说着,朝空旷的远方望了一眼,她的眼里尽是一片萧条和冷漠。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两个人在山头上坐够了,就手拉手往回走。她们进村后,便各自回家。

昏暗的胡同里树影斑驳,蟋蟀的吵闹声此起彼伏,一串连着一串。晓红走进胡同里,当她经过赵晓峰家门口时,突然听见她家的院子里面传来一阵争吵的声音。

这是她嫂子的声音,这个人的嗓门很高,人也厉害,她在家里一手遮天,稍有不顺,就大闹天宫,她肆无忌惮的嗓音,很有穿透力,从门窗里出来,再跃过高墙,顶风都能传出二里地去,她天天这样闹下去,不光全家人不得安生,连胡同里的邻居们都跟着瞠目结舌。

晓峰的哥哥和孙晓红是初中同学,他后来读了两年技校,毕业后,没有去找工作,他从学校里回来后,经媒人介绍,很快就跟村里的一个姑娘一见钟情。

这姑娘性格很好,心灵手巧,又贤惠又能干,无可挑剔,她和晓峰的哥哥也谈得来,就算十里八村都寻个遍,也找不出来这样好的姑娘来。

两个人慢慢相处,姑娘也常来家里帮忙干这干那,她既不嫌晓峰她妈常年生病喝药,也不嫌家里经济条件一般。他们相处半年以后,就匆匆忙忙地去民政局领证结婚了。

可是好景不长,他们结婚还没到一年,就被迫离婚了,离婚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媳妇不生孩子,她妈没孙子抱,就在两人中间横加干涉阻挠,媳妇受不了婆婆的气,在法院一纸诉状,主动提出离婚的请求。

其实,两个人的感情还没有达到离婚的地步,平时有说有笑的,即使没有孩子,他们也能过得很好。要是没有她妈跟着掺和,他哥哥也没想这么快离婚。

家里若有贤妻,男人免贪横事,可是家有恶母,儿女就得遭殃。晓峰她妈见媳妇的肚子里没有了动静,她就开始用各种恶毒的语言,指桑骂槐地攻击她是一个不下蛋的母鸡。

开始的时候,儿媳妇还能勉强容忍她的胡搅蛮缠,后来她再骂杂儿,她就回了娘家。媳妇不生孩子,晓峰的哥哥倒是也能想得开,也没想坑人家。可晓峰她妈想不开呀,媳妇桌上桌下伺候她半年,她非但不说半句感谢的话,居然还替儿嫌妻,不让儿子和媳妇同住一处。像她这样不近人情的刁难妈妈,在胡同里面都快被人说成一本书了,也不知道悔改。

在她妈一再的逼迫下,晓峰哥哥不得不含泪进了法院。如果当初两个人不选择离婚的话,她妈就有自杀的可能。为了放媳妇一条生路,也给自己留条活路,晓峰的哥哥只能随了他妈的心愿忍痛割爱了。

晓峰的哥哥离婚后,就背着行李去外地打工。他在外面浪荡了两年后,刚回到家里,就被大家劝着订了一门亲事,然后就把这位横竖都不讲理的女人娶进了门里。

这个女人倒是能生孩子,她先给晓峰的哥哥生了一个女儿,随后又生了一个男生。按理说晓峰她妈抱着孙子和孙女,也应该满意了,她却没有想到,她帮儿子挑选的这个媳妇,太能作了。自打她进门以后,谁也不敢惹她,就像别人在她手里有短处似的,哪怕说句错话,她都能掰扯出一大堆歪理邪说。

真是天上难找,地上难寻。晓峰妈以前像训贼一样骂过晓峰哥哥的前妻,人家从没反驳过她一句。她在家里倚老卖老,说啥是啥,从来没人敢惹。

第四十五章 人心叵测

风水轮流转,不知哪天到谁家。物极必反,凡事不能过火,晓峰妈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怎么过火。她做什么事儿都是理,她说什么话都对,儿媳妇如果逆着来,那就是虐待老人,那就是畜生。她把自己的小账算得清清楚楚的,自己兜里的钱,攥得死死的,一分不往外掏。背地里不知道弄到哪里去了,还说都给家里花光了,她吃儿子的,喝儿子的,整天还跟外人说,自己养活自己。

更让人气愤的是,她天天在外面和一些老太太闲逛,儿媳妇干一天活回来,连一口热乎饭都吃不上,只能吃一口开水泡饭将就,她还在胡同里到处扬言,天天给儿媳妇做饭吃。

都说家里不和外人欺,晓峰她妈矫情到头了,她的目的算是达到了。她整天没事儿,两只眼睛专门盯着儿媳妇,横挑鼻子竖挑眼睛的耍耍威风,立立规矩,大言不惭地拿出家长的态度,胡乱行使手里的大权,还以为自己有多威风呢。

不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自己当然不会心疼。晓红妈这种飞扬跋扈的把戏,无非是想把儿媳妇管得服服帖帖,然后再低声下气地尊重她,惧怕她。可是有人吃她这一套,也有人不吃她这一套。人心都是肉长的,既然婆婆为老不尊,新过门的媳妇也没有必要给她撑着面子。每当晓峰她妈再瞪着眼睛对儿媳妇无理取闹的时候,也就没有以前那样顺利成章地得逞了。

儿媳妇以前对她也挺好,见她这样,也换不回一样大小,时间一长,也不在乎她了。其实,这也不怨别人,都是咎由自取。她以前在家里一手遮天,有事没事儿都能闹得天翻地覆。可现在的情况和以前大有不同,媳妇换了,家里的门风也变了,她在家里的地位也改朝换代了,如果,她再不醒悟,若是再拿出她以前对付公婆和儿媳妇的手段来,也没人听她摆弄了。

面对比她还要强势几倍的儿媳妇,她在家里的地位真是一落千丈,整天像个避猫鼠一样,大气都不敢出,为了出口怨气,她多次在背后指使儿子和媳妇打架,结果都被儿子给顶了回去。其实,晓峰的哥哥也挺恨她的,虽然嘴上不说,心里也是一肚子怨言。可是抱怨又能怎么样,她是妈,她说什么,做什么都有理,任凭她在家里怎么霸道,儿子惹妈,那不是大逆不道吗?

因此,他就是不想忍气吞声,也得受着,而且还不能大声喘气。他是她的儿子,儿子与生俱来,就得在夹缝中求生存,两头受气,还不许声张。

儿子是自己养的,他可以忍受一切,人家新来的媳妇,你又没养过,她可不吃这一套,晓峰的新嫂子也听说过她妈是什么样的人,一进门就没把她放在眼里,她想当面挑刺,也不敢,只是背地里瞎嘟嘟,也没人听。

有钱难买后悔药,她现在才觉得自己手里捧个浑身长满硬刺的刺猬,稍有不顺,就闹个天翻地覆,纯属是活该造孽,整个胡同里的人都在背地里说她的闲话,基本上也没人同情她!晓峰她妈天天这样做,也不知道图啥?不过,晓峰的这个嫂子也确实过分,她都那么大岁数了,再怎么着,也是婆婆,常年在一个屋檐下生活,还跟她较劲,也确实令人不齿。

院子里很静,一直是那个声音再吵,可能是那个紫牙床的女人吵累了,胡同里也就平息下来了。孙晓红嗤之以鼻地朝晓峰家的院子里瞟了一眼,嘴里小声骂道:“哼,谁家要是讨了这样的媳妇,可真是倒了大霉!”

晓红低头往前走着,冷不丁想起自己下午洗得那些衣服,就加快了脚步的速度。她推门进院,来到衣杆下面,慢慢地从衣杆上面收衣服,她收着收着,突然发现自己最喜欢的那件红色的上衣不见。她以为是奶奶帮她收起来,就回过头来冲窗子里面喊道:“奶奶,你把我那件红色的衣服收回去了吗?”

“红色的衣服?没有哇!我刚坐下歇一会儿,没帮你收衣服!你再好好找找,是不是被风吹到园子里面去了?”奶奶听见喊声,怕晓红着急,她嘴里叼着一个大烟斗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她把一个手电筒递给了晓红,就静静地站在屋门口,一边抽烟一边看着焦急的晓红,猫着腰在院子里面走来走去。

“奶奶,我姐给我买的那件红色的衣服真的不见了,我还以为你刚才帮我收回去了呢!没事儿,你回屋去吧,我再到别处找找!不用担心我。”晓红说着,在院子里面找了起来,可她找了半天,也没看见这件衣服的影子,心里觉得不可思议。

“真是奇怪,我明明把衣服晾在衣杆上,它怎么说没就没了呢?难道它自己会飞吗?这院子了面的风也不大啊,顶多能掉在地上,也跑不了多远啊!”晓红低着头,犄角旮旯地找遍了整个院子,还是没有发现这件衣服。

她推开园子的小门,一步迈了进去,她在园子里面又转了几圈,也没有找到这件衣服,她心里更加纳闷:“这件衣服也不值多少钱,到底是谁把它拿走了呢?”孙晓红蹙眉想着,她抬头望了望前院的几户人家,心里犯了疑惑。

这几家都是多年的老邻居,他们都是本分人家,家里又没有女孩子,他们不可能为了一件漂亮的衣服翻墙过来,万一被人发现,颜面何在。

不管他们拿没拿,都不好家家去问,丢东西这事儿,都属于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如果自己过于声张,很容易在邻里之间产生误会。在屈死旁人笑死贼的情况下,即使衣服找不到了,她谁都不敢怀疑。她宁可相信这件衣服被风刮走了,也不相信被多年的邻居给偷走了。

孙晓红举着手电筒,沿着墙根低头走着。当她走到徐凤树家的后墙时,她突然发现了一排深浅不一的脚印。这些脚印从潮湿的垄沟里密密麻麻地踩过来,而且一直踩到这里就没有了。她看到这里,突然觉得徐凤术的老婆有点儿形迹可疑。这是猜猜而已,自己又没摁住人家,万一人家没拿,惹恼了人家,那不是活打官司事不赢吗?

这是一个成年女人的脚印,可能是徐凤树老婆踩出来的,可是仅凭这些脚印,又能说明了什么呢?它上面又没写着衣服是她拿走的!没有确凿的证据,即便人家真的拿了衣服,也很难证明。

看来,这件衣服确实是丢了,不用猜,一定是徐凤术的老婆聂亚荣给拿走了。她这个人特别小气,跟个母老虎似的,一点儿都不懂人语,她要是偷走了这件衣服,就等于肥肉进了老虎口。

要想从她手里要回衣服,谈何容易,晓红明明知道是谁拿走了,自己却不敢当面去要,晓红怔怔地站在那里,心想:她家里又没有女孩子,衣服那么瘦,她这么大的岁数,也不能穿小姑娘的衣服,这衣服拿回去她也派不上用场,聂亚荣偷走了这件衣服,她到底想干嘛呢?一时间,晓红竟不知所措了。

“丢件衣服也穷不到哪里去,只是可惜了姐姐的一片心意。算了,丢就丢吧,还是别去招惹这样的麻烦了!”孙晓红在墙外权衡了很长时间,还是没敢声张,为了顾及两家人的脸面,她又悄悄地退了回来。晓红越想越生气,“她怎么能这样啊,这么爱小,拿走一件衣服,也发不了大财,图啥呢?”

看见一件衣服都能动心的人,也很难让人瞧得起。孙晓红望了望徐家的院子,闷闷不乐地回到屋子里面,她一头躺在炕上,越想越生气,那又怎样,只能自认倒霉。 这件事儿要是让妈妈知道,她又该埋怨自己没脑子,做事儿不长记性。

掌灯的时候,一缕灯光从徐凤术家的后窗子里面射了出来。这道灯光像一个居高临下的监控器,在整个夜晚里,随时随地地监视着晓红家院子里面的一切。孙晓红悄无声息地坐在屋子里,望着这道不怀好意的光线,心中顿生厌恶。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从此以后,晓红在胡同里见到聂亚荣时,看她一副贼眉鼠眼的样子,印象大改,她不得不冷眼相对,刮目相看了。

徐凤术是个木匠,他家乍一搬到前院的时候,住的是两间破败不堪的土坯房,这间房子,因年久失修,随时的一场大雨,都有倒塌的危险。晓红妈见他家的日子过得可怜,就把自己家里闲的那两间房子,借给他们住了一年多的时间,一直住到他们家盖了新房,才搬回去住。按理说,这样的帮助也算挺大,他们家可倒好,孩子大人跟应该的一样,连句感谢的话都没说过。

他家就两个男孩,而且都是七八岁的年纪,在胡同对面的小学校里念书。每天从门前走过,晓红妈都要往他们的书包里塞一些好吃的东西,他们也是一口一个娘的叫着,两家也没什么不妥的事情发生。后来,他们盖了自己的房子,一家四口才搬离了这个院子,也改了门道,以后孩子上学,也就不从晓红家门口走了,两家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冷淡起来。

想起以前,两家走动得也很好,有什么大事小情的,两家人你来我往,处得跟一家人似的。他老婆也不像今天这么可恶,真实人心难测,转眼无恩。晓红一想到那件红色衣服,心里就非常别扭。

算了,丢就丢了吧,反正也找不回来了,谁爱穿谁就穿吧,权当救济贫困户了。

第四十六章 痴呆懵懂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末为。晓红就是想不明白,以前徐凤术家那么穷,四口人吃饭连饭碗都不够用,也没见她老婆有三只手啊。现在她竟然为了一件不能穿的衣服,丢了名声,值得吗?

晚上,妈妈从菜地里回来,她知道这事儿后,也觉得不可思议。她看着前院那扇后窗里透出的灯光,她半信半疑地想了半天才说:“丢了就丢了吧,反正也找不回来了,前后院住着,为了一件衣服闹个半红脸,多让人笑话。你这样捕风捉影地乱猜,又没抓住人家,万一人家反咬一口,你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这女人,骂人跟唱歌似的,整天见人哭穷,不占点便宜,都得急红眼。德了,不就是一件衣服吗,就别她一般见识了,哪天自己进城再买一件吧!”她不是怕聂亚荣,而是觉得自己跟这样胡搅蛮缠的人,也弄不出什么是非来。

“这是姐姐用半个月工资买来的,我就穿过一次,跟新的一样,竟然在眼皮子底下就被人给偷走了!跟这样的人家做邻居,早晚还得防盗,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真是倒霉!”晓红忿忿地说。她两眼通红,恨不得飞过墙去,给那个女人一顿狠狠的教训。

“生气也没招,你又不能上门去要,去要人家也不能承认,再说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算是闹到乡政府去,也是活打官司是不赢,我看,你就别去捅那个马蜂窝吧!既然她有胆拿了你的衣服,就有胆跟你掰扯,惹她干嘛!丢一件衣服,也不能坏了年成。”晓红妈说着,走了出去,她叉着腰站在院子里,皱着眉头看了半天,四周的界墙都一人多高,要想爬墙过来,还得穿过园子,再迈过二道矮墙,才能到院子里来拿衣服。

这要是让院子里面的狼狗看见了,还不得把她扯碎了生吞下去啊!看来,这个贼的胆子也真是太大了。晓红妈在院子里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端倪。她回屋后,见晓红还在生气,就劝她说:

“ 偷人不富,宽绰一步,有啥了不起。她还她,我们还是我们,这年头,好人不贴标签,坏人也挂晃,走路不哼哼都是好人。这件事还得三思而行,又不能诬赖好人。如果衣服不是聂亚荣拿走的,这不是屈死旁人笑死贼吗?以后还是多加点儿小心吧!。”

晓红妈想的也不无道理,农村人没什么文化,为了芝麻大的小事儿,两家如果起了冲突,万一谁的脑袋一热,指不定惹出什么祸患来呢。那麻烦可就大了,到时候也不好收场啊。

晓红仔细想想,妈妈说得也对,这件事儿谁都不能怪,怪就怪自己晾衣服的时候,没有把它挂在眼皮底下,这下倒好,给小偷钻了空子不说,还没地方申冤告状去,尽管孙晓红心里很不情愿,也只能是自认倒霉了。就当花钱买了一次教训。话又说回来,谁能想到挂在自己院子里的衣服,都能被人偷走,连看家护院的大黑狗都没汪汪一声,除了左右邻居能走动这么熟,那还有谁?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用一件衣服看穿一个人,像这种雁过拔毛的女人,孙晓红还头一次见到。俗话说,碗边饭也吃不饱人,受穷的命,再能偷也断不了下贱。心穷,就是脑袋上顶座金山,也填不满贪婪的沟壑。孙晓红非常心疼自己那件不翼而飞的衣服,却也没有办法。

至此以后,晓红在胡同里再看见聂亚荣的时候,再也不主动和她打招呼了。抓住一回当百回,就连妈妈跟她交往的时候,也多加了几分小心,生怕她来家里再顺手牵羊拿走自己家的东西。为人失去信用,这做贼的帽子牢牢地扣在她的头上,一点儿也不过分。

这个疙瘩算是结上了,虽然谁也没有声张这件事情,但它让两家的关系也变得紧张起来。

秋风卷起了片片黄叶,随处乱吹。秋收时节,天气忽冷忽热,忽阴忽晴,说变就变。大人们都到地里掰玉米去了,家里只剩下老人和孩子,老人在家里忙着家务,孩子们因缺少了家长的管束,就像一群散放的羊群,便多了几分淘气和胡闹。

胡同里很静,几个顽皮的小男孩嬉笑着从角落里跑了出来,他们一边打闹,一边叫喊,不是上房檐上去掏鸟窝,就是爬墙头去摘邻家果树上的海棠果,一个个都弄成难看的小花脸,玩得叽叽喳喳的,像是有人给搭个梯子,他们都能闹到天上去蹦迪。

他们肆无忌惮的吵闹声,越来越响,随着飘忽不定的风声,一头落进了二娘家的院子里面。这吵闹的声音,立刻把正在睡觉的大宝给吵醒了。他忽的一声从炕头上爬起来,竖着耳朵坐起来,他眯着眼睛听了一会儿,就爬到了窗台前面瞪着眼睛,傻愣愣地往外看。

二伯父低头坐在院子里,他的脚边胡乱摆着一些刚刚割下来的葵花的花盘,今年的雨水特别调和,园子里面的葵花都长得特别好,花盘割下来个个都籽粒饱满,长得跟盆口大小。此时,他的手里正举着一个木棒,不停地敲打着那些花盘,他每敲一下,就有无数黑得发亮的葵花籽,从他的手边飞溅出来,像小星星一样,瞬间崩落一地。

他的后背对着窗台,在阳光的照射下,一对呆滞的眼睛,透过厚厚的玻璃,直视着二伯的后背,像一双没有光泽的煤球一样,正盯着他的一举一动愣愣地看着。

他是二伯大女儿的儿子,是先天的智障。他不会说话,不会走路,连吃饭喝水这样简单的动作,他都不能自理。一出生他就是这个样子,他今年都已经二十多岁了,可是他的智商连三岁的孩子都不如。他用一种与生俱来的孤独,静静地坐在那里,没有人喜欢他,也没有人愿意多看他一眼,

老天却有不公,上帝给了他一副健壮的骨架,却没有给他一个完整的灵魂。他每天孤零零地坐在角落里,像一个被人遗弃的孩子一样,眼巴巴地看着窗外的天空,却不能自己独立迈出一步。即使有人故意训斥他几句,他也笑呵呵地没有任何情绪地像听笑话一样听着开心。

因为二伯的女儿和女婿在城里都有工作,或许他们也是在找理由逃避责任。孩子生下来后,他们夫妻俩见他是个傻子,句商量着把这个累赘送进福利院去,再给他更名换姓,然后残忍地让他待在那里,永远都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二娘把孩子捧在手里,面对这样的小生命,她怎么忍心让他的父母把他送走呢,毕竟孩子跟自己有血脉关系,既然他的爹妈不待见他,她不嫌麻烦,也不嫌累,就坚持着把孩子给抱了回来。

二娘每天一口水一口饭喂他,从不厌烦这个孩子。他在农村一待就是二十多年,可二十多年过去了,他的嘴巴下面依然挂着一个小毛巾,依然淌着川流不息的哈喇子,人长得白白胖胖,脑子里依然空空如也。

这个孩子先天知道烦恼,也不知道忧伤,在他的世界里,永远都是那么单纯,那么幼稚。他整日地坐着,好似没有了灵魂的宠物。他有名有姓,村里的人为了取笑他,都管他叫小傻子,他也不知道生气,还点头答应,只有二伯和二娘管他叫大宝。不管别人管他叫啥,哪怕是故意骂他,他也能哈哈哈地乐出一大串鼻涕泡泡。

午饭后,大宝就一直坐在窗前看二伯敲打葵花盘,他两手扒着窗台专注地看着,从他空洞的眼神里,看不出他脸上的任何表情。

“大宝,不要看了,快过来睡觉吧!”二娘站在他的身后,见他这副呆傻的样子,很是心疼。

“我---不---睡—觉-----,我要------吃-----”大宝指着外面的葵花头,又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含糊不清地说着。他每说一个字,就有一串哈喇子从他的嘴角流了出来。二娘明白他的意思,他这是想嗑瓜子。看来他对啥都不敏感,唯独对葵花籽情有独钟。

“你想吃它,也得等姥爷把它晒干了,炒过了才能吃啊!别看了,快点儿过来睡觉!”大宝爱吃葵花籽,还是二娘给他养成的习惯。以前,胡同里有人告诉过二娘,说这孩子脑子不好使,多给他吃点儿炒熟的花生和葵花籽补补,他的脑子就好使了。也不知道这是哪国人的偏方,自此以后,二娘家的园子里除了种花生,就是种葵花。

秋天一到,二伯把葵花头割下来之后,敲下籽粒后,在院子里铺一块塑料布,满院子晒葵花和花生,晒干以后收起来,把它们都装在一个很大的帆布口袋里,留着炒熟以后,二娘一个一个把瓜籽仁从壳里扒出来,给大宝吃。

炒熟的葵花籽有一种特殊的味道,大宝闻到这种味道,他的嘴角就会情不自禁地淌出很多哈喇子。

“大宝,听话,快点儿过来睡觉,要不姥姥生气了!”二娘见大宝不听话,又喊了一声。可能这话喊得有点儿强硬,

大宝一听,显得异常的激动。他张开两手使劲地向玻璃抓去,把头往前用力一顶,他的脑袋“咕咚”一声撞在了窗户框上,他捂着红肿的脑袋咧着嘴巴,瞅着二娘呜呜地哭了起来。

二娘见他鼻涕眼泪和哈喇子一同流了下来,赶忙过来帮他擦嘴。他却死死地抱着二娘的胳臂,狠狠地咬了一口。

第四十七章 思虑过度

大宝的嘴巴咬得太狠了,二娘没等回过神来,“嗷”的一声惨叫,使劲甩开大宝,就一头栽倒在地上。毕竟二娘几十斤的体重,哪禁得起大宝二百来斤的身体碾压,只见她两手拄地,身体一歪,整个人的重心都栽到了右手的手腕上。她龇牙咧嘴地倒在地上,一动都不敢动弹。等二伯闻声跑进屋子里,把二娘扶到炕上一看手腕,她的手腕已经肿得跟小碗口一样粗。就这一下,差点断了她一条胳臂。二伯翻箱捣柜找了半天,也没找出一粒药片,就到厨房里取来一瓶白酒,他拧下瓶盖,倒在一条热毛巾上,轻轻地在胳膊上揉了起来。

可是越揉越疼,越揉越肿,二伯见二娘咧着嘴,疼得满脸冒汗,一眼瞥见角落里的大宝,立刻气往上撞,他从炕头上抄起掸子,回手扯过大宝,举起手来,刚要打他,大宝连滚带爬跑到炕沿边,眼看就要掉在地上,二伯又心疼了。面对这样的孩子,他怎么能忍心下手打他。

“小心点儿,别掉在地上摔坏了,看你把姥姥咬的,都受伤了,如果你再咬人的话,就把你送回去,看谁还要你!” 二伯“嗨”了一声,使劲把大宝抱起来,放回炕里。这孩子实在太沉了,也就二伯能抱动他。二伯把他放好后,又唉声叹气地去给二娘揉胳臂去了。

“我--不--回--家!”一听说回家,大宝张开大嘴嚎啕大哭,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可怜相,让人顿生怜悯,二伯摇摇头,用他脖子下面的小手巾,给他擦了擦下巴说:“不许再哭了,以后你要是再咬姥姥的话,我就把你送回去,让你爸妈狠狠打你,看有没有人敢管你!”可能他也知道自己惹祸了,一听说要把自己送回去,他就捂起耳朵,蜷缩在角落里,吓得瑟瑟发抖。

这孩子长这么大,从来都不会咬人,今天发的是那股邪气?二伯见他这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他的心又软了。屋子里老的老,小的小,谁都没有说话。

晓红妈从地里回来,她脱下沾满菜叶的外衣正要洗脸,突然听见二娘家的院子里传出大宝的哭声,心里很是纳闷:这孩子越大越不好看了,大白天的不好好玩儿,哭个啥劲儿?

“这家人到底都在干嘛,孩子这么哭,咋没有人管管呢!” 晓红妈再也听不下去了,她急忙放下手里衣服,往西院看了半天,听见哭声越来越大,就赶过来进屋一看,她也傻眼了。

她见二娘的胳臂肿得不成样子,惊得瞪大眼睛说道:“二嫂这只胳膊都肿成这样了,咋还挺着呢?赶紧去医院看看,要是去晚了,麻烦可就大了!二哥,你快去找国栋,让他马上把车套上,赶紧去正骨医院。”

“看把你姥姥都摔成啥样了,看以后谁还心疼你,你今天好好在家里待着,不许惹祸,我们现在去城里给你姥姥看胳臂去!在家里听太太的话,不许到处乱爬!” 二伯说完,转身去找国栋套车,晓红妈从箱子里面,给二娘翻出一件干净的外衣穿上,又把晓红的奶奶找来帮忙照看大宝,孙国栋把马车套好后,赶到二伯家的门口,大家七手八脚把二娘抬到车上,就去了城里。

二娘的手腕子摔得很重,开始的时候,她死活都不去医院治疗,二伯知道,她是不放心把大宝一人留在家里。经晓红妈的一再劝说,她才同意,临出门前,她还看着孩子掉了几滴伤心的眼泪。

正骨医院的医生给她的胳臂拍了一个片子,又做了一些处理,他们在那里又等了两个多小时,片子才洗出来。

二伯把片子拿给医生,医生拿着片子看了又看,告诉二娘,她的这只手腕已经被摔成粉碎性骨折,打完石膏以后,伤筋动骨一百天,医生嘱咐二娘回家后要静养一段时间,不能干重活,还要多补补钙,慢慢就会痊愈。医生还建议二娘住院观察几天,二娘担心大宝,开了一些管跌打损伤的药片之后,端着打完石膏的手腕就回来了。

二娘回来后,大宝见二娘摔成这样,老老实实地坐在角落里,像一个受伤的小鸟一样,眼里充满了恐惧,呆呆地望着二娘一动不动。见二娘一直看他,就默默地爬过来,小心地摸着二娘的胳臂,嘟起嘴巴,往上面连连吹气。

“要不,把大宝送回去吧,他都这么大了,他妈也能照顾他了!”二伯默默地坐在二娘旁边,他把声音压得很低,无可奈何地说。

“这孩子在咱们这里已经待了二十多年,冷不丁就给送回去了,他能习惯吗?这样的孩子,不好伺候,再说他妈从小到大都没伺候一天,两天半新鲜过去了,她能照顾好他吗?”二娘恋恋不舍地说。

“这你就想多了,她是他妈,孩子再不像样,她也得好好照顾。孩子回到自己家慢慢就习惯了,农村的条件再好,也不如城里的条件。你就是不摔,孩子是人家的,早晚都得回去,咱俩这么大岁数,眼看就拿不动腿了,还是让他爸妈把他接回去吧!回去了,孩子也能享享福,省得跟咱们遭罪受。”二伯低着头,连连叹气说。他也知道孩子是留不住的,能送回去的时候就送回去吧,都是自己的儿女,也没啥可说的。

二娘低头沉默了半天,她这个样子,以后也没法再照顾孩子,于是也点头同意了。自己老了,腿脚也不灵便,加上手腕摔成这样,这孩子她也抱不动了,万一再有个头疼脑热,她也照顾不过来了,让他爸妈把他接走也是好事,她就是过不去心里这道坎。

大宝听说姥爷要把他送回城里,当时就哇哇大哭。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爬到二娘身边,搂着她的脖子,呜哩哇啦又是一顿翻译,谁也没听懂他要表达的意思。二娘见他这样,眼泪当时就流了下来。

两天后,大宝的爸爸开车来到二伯家,来接大宝回家。临走前,大宝两手扳着炕沿,死活不走。他张着大嘴瞅着二娘一边哭一边用手抹脸,闹得跟个花脸虎一样惨不忍睹。

大宝还是被他的爸爸强行给带走了,他哇哇的哭闹声,随着车后的一道烟雾,马上在胡同里消失了。二娘站在院门口,手把门栓,望着他们远去的方向,足足站了一个下午,才回到屋子里面。

二娘的胳膊摔成这样,连自己都没法照顾,她真的不能再留这个孩子。大宝被接走以后,屋子里面空空荡荡的,好像缺了很多人,一下子变得冷冷清清的,二娘哭了好几天才缓过神来。二伯见她这样伤心,就劝她说:“城里又不是太远,交通又这么方便,你要是想大宝了,我们可以随时进城去看他。你整天这样发愁,还不得憋出毛病来啊?”二娘不说话,只是呜咽,她的体质也越来越差。

三个月的时间就这样悄悄地过去了,二娘的手腕渐渐好转。她跟着二伯去医院卸了石膏,虽然这只手愈合得挺好,但是做起家务来,也大不如从前麻利了。

家里缺了大宝,二娘突然没事儿可做,她便闲了下来。生活没了规律,二娘脸上也没了笑容,她也很少去外面走动,甚至二伯不在家的时候,她连吃饭都冷一口热一口对付了,最近一段时间,她的老胃病又犯了,而且一天比一天严重了。

二娘没事儿的时候,也喜欢磨磨蹭蹭地到院外溜达,她在胡同里见人就说:“老了,没用了。要是这只手还能干活,我还想把大宝接回来!”时间长了,胡同里的人只是笑,从来不做任何回答。

初冬的一天夜里,二娘围着一条棉被坐在炕头上,她久久地望着玻璃窗上的霜花,幽幽地对二伯说着:“大宝有段时间没来信了,也不知道他现在啥样了?等过了春节,我想去她家看看,也不知道他想我了没有?”二娘幽幽地说,大宝过得好与不好,都是她的一块心病,要是几天没了大宝的消息,她恐怕连吃肉都不香。她这辈子心里最放不下的,就是这个孩子。

“那能不想吗,这孩子从小就在身边长大,要不是你身体不好,我也不同意让她妈把他接回去。这孩子要是没有这病,该有多好啊!”

“可不是,这孩子要是没病的话,现在都能娶上媳妇了,看看人家的孩子,再看看自己家的这个孩子,也不知道前辈子造的那门子孽呀!偏偏让他长成这样,谁见了谁揪心,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黑暗中,二娘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孩子好好的,他妈也照顾得挺好的,你就不要再担心了!这半夜三更的,不好好睡觉,这不是自己折磨自己吗?再这么胡思乱想,我看你就快得精神病了!”二伯躺在炕头上,闭着眼睛说着。

“她妈真要是照顾得好,我也就放心了!就怕他爸妈都嫌弃他,不好好待他!”

“这你就多余了,好好睡觉吧,啥事没有,人家条件那么好,比你照顾得好!你天天这样愁眉苦脸的,啥事儿也想不开,别把自己折腾出毛病让儿女担心,就算帮她们忙了。你要是有个好歹,孩子们还得顾你,这不是给儿女添乱吗?”二娘没有说话,她轻轻咳嗽两声,突然捂住了胸口“哎吆,哎呦”连着叫了几声。二伯急忙起身,见二娘脸色苍白,她蜷曲着身子,半天才喘上一口气来。

二伯拉开电灯,见二娘的脸色憋得紫青,心说不好,她一定是得了急病,赶紧去出门去找医生。

第四十八章 叶落归根

二伯这样想着,他迈出门槛的双脚,还没等走到屋门口,又退了回来。他是急着出门去找医生,可可村子里面除了一个老得不成样子的老中医外,都是刚才学校门里出来的实习生,哪有几个能看病的医生啊,要是把病人带去给他们做实验,还不得把二娘耽误了哇!

二伯站在门口犹豫着,他的脑子突然想起了前段时间的事情。村里一个年轻的小大夫,给一个感冒的老人注射药物时,因为兑的药量过多,老人回家就捂着胸口躺在炕头上折腾还没到半个小时,就过世了。后来,即使这个小大夫赔了老人的家属很多钱,却也买不回老人的一条性命。他回头看看在炕头上折腾不成样子的二娘,怎么也不忍心把病情不明的二娘,送到他们的手上治疗。

这样想着,二伯又返回屋里,在屋子里面急得团团乱转,待她再次出门去找人的时候,突然听见孙国栋家的黑狗,在院子里面大叫不止,他脑子里面立刻闪过一个念头:“赶紧把二娘送到县医院里!”于是,他连想都没想就对二娘说:“村里的大夫,我实在是信不着,你在屋里再挺会儿,我去东院去找国栋,让他赶车把你拉到县医院去!”

二伯没等二娘回话,他就匆忙走出门去。他三步当做两步很快来到孙国栋家的门口,见门栓上有一把大锁,就咚咚咚地敲了起来。他一边敲一边喊:“国栋,快点儿开门啊,快点儿开门啊!你二嫂生病了!你快点儿出来开门啊!”

院子里的大黑狗,听见二伯粗重的声音,它慌忙从狗窝里蹿出来,把两条前腿搭在窗台上,疯狂地叫了起来。它的叫声,引起一阵慌乱,人们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胡同里很快就亮起来道道灯光。

狗的叫声,将孙国栋从梦中叫醒。他侧着耳朵听了听,突然听见院外有人喊他,他急忙拉亮电灯,推了推晓红妈:“你听,好像是西院二哥的声音,这么晚了,他跑到门口喊我,是不是家里又有什么急事啊?”孙国栋说着,急忙穿好衣服,没等晓红妈说话,他已经快步走了出去。

“把大衣披上,外面那么冷,小心感冒!”晓红妈也觉得蹊跷,她快速地穿好衣服,也随后跟了出来。她看见二伯把两手插在袖管里,在院门口心急火燎地来回地走着,就知道事情不妙。

二伯见他们走到门口,急忙大声喊道:

“国栋啊,你快点儿进院把马车套上,跟我进趟城里,你二嫂得了急病,在炕上都折腾不行了,再不去医院的话,麻烦可就大了!我现在就回去给你二嫂穿衣服等你们……”二伯急切地说,他打完招呼后,急忙往回走,回到家里,他找出几件棉衣,迅速给二娘穿在身上,一边等孙国栋套车,一边从衣柜里面往出掏钱。

孙国栋快速回到院子里面,他从马棚里面牵出了大白马。秋收以后,大白马就在马棚里养精蓄锐。每天吃上好的草料,喝干净的井水,没事儿的时候,还要跟着孙国栋出去溜溜弯儿,兜兜风,它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神气。孙国栋把夹板往它的脖子上一架,它就像一名出征的战士一样,神气十足地站到了院子中间。

现在,它往车辕里面一站,威风凛凛,煞气腾腾,仿佛浑身上下都有使不完的力气。它静静地等着院门一开,它好一路狂奔起来。

晓红妈也穿好衣服,随后跟了出来,出门前她还从柜子里面拿出一沓钱来。她想得非常周到,怕二伯家手头紧,万一到了医院需要动手术,这深更半夜的,去哪里借钱啊?

马车套好以后,孙国栋把它赶到二伯家的门口,他放下鞭子,把马的缰绳拴在他家的大门垛上,就匆匆进屋把二娘给抱了出来。晓红妈还从屋子里面拿了一条被子,放在车箱里,待二伯锁上房门,几个人坐着马车,顶着满天的霜雪匆匆地往城里的方向赶去。

他们来到医院后,二娘立刻被几名护士推进了急诊室。晓红妈楼上楼下地跑着,她替二娘挂完号,又交了医疗费和手术费,然后便守在走廊里。静等二娘手术的消息。

经医生诊治, 二娘得了急性胃穿孔,她在急诊室里抢救了三个小时后,摸了摸阎王的鼻子,总算没被留下,一口气上来,她又活了过来。她被护士从急诊室里昏迷不醒地推了出来,又在重症监护室里待了一天,才被安排到普通病房里住了下来。

幸亏救得及时,二娘才得以脱离危险。因家里没人照顾,二娘住了一周医院,没等身体恢复好,就忙着提前出院了。出院时,医生叮嘱她回家要好好静养,多吃一些养胃的食物。见她执意要走,只好放她回来。

二娘手术以后,身体越来越弱,她回到家里,便一蹶不振。她在炕头上躺了一个多月,才勉强能起身在屋里走动。二娘手术的消息没有告诉儿子文辉,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听说的,就连夜从城里赶了回来,他来到家里一看,就想把老两口都接到城里养老。

可二娘不想让自己的病拖累儿子,就一直没有答应。都说人挪活,树挪死,可是故土难离,二娘舍不得的东西,不光光是这两见间土屋,还有这座两间土房的小院。

树高百尺,叶落归根。文辉在家里做了一个多月的思想工作,总算说通了二娘。可一提往城里搬家,二娘就眼泪汪汪的。她想到自己一走,就断了一切念想,可能就永远回不来了。

老两口大半辈子都住在农村,也没有攒下什么值钱的东西。他们除了两口人的几亩田地,再就是这两间土房,虽说破家值万贯,可他什么都带不走。地可以租给别人种,房子也不能安个轱辘推走,卖了又觉得可惜,这两间房子的椽柱都是上好的木料,虽然陈旧了一点,但是翻盖以后,卸下屋顶的那些笔直的檩木,足以做三间瓦房的门框和窗框用。

远亲不赶近邻,二伯前思后想和文辉商量了很长时间,决定把房子卖给孙国栋。为此,二伯特意来家里对晓红妈说:“他二婶,咱们两家处了二十多年的邻居,跟一家人似的,有些话我就不藏着掖着了。这不文辉来了,非得让我跟你二嫂去城里住。不去吧,孩子的一番心意。去吧,跟儿媳妇住在一起,麻烦事儿也多,也不方便,可那也没有办法。我和你二嫂想来想去,还是想跟儿子去城里住好!走吧,早晚都得有这一天!”二伯无奈地摇着头,在他一声接一声的叹息,晓红妈看出了他的不易。

“养儿防老,早晚都得去儿子那里,你们这样想就对了!家里多个人照顾二嫂,总比你一个人照顾好,去了城里,身边又是儿子,又是孙子,说不定一高兴,二嫂的病就好起来了呢!”晓红妈点点儿头,她非常赞成二伯的想法。

“我今天来,有件事情想跟你们两口子商量商量。这不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就这两间土房和一个小院。你二嫂不想卖给别人,看你们两口子挺能过日子的,就想留给你们,哪怕少要点儿钱,晚给几天也行!这事儿我都想好久了,看你们一天忙得脚步沾地,就没有倒出功夫跟你们说,你们俩也商量商量,要是觉得还行,这房子就留给你们,要是不行的话,我再卖给别人。”

二伯的话已经说到家了,晓红妈也觉得四儿也不小了,也应该托媒人说门亲事了,趁着这两年家里也攒了不少钱,买下二伯家里的房子也是绰绰有余,可是现在把房子买下来也是空着,如果房子空的时间太久,人气不旺,就会影响家里的运气。晓红妈沉默了良久,她看看二伯,又看看孙国栋,没有作答。她有她的想法,暂时有这个打算,年轻人都喜欢自由,这房子离自己这么近,她也不知道四儿同不同意买。

孙国栋坐在那里,一直低头不语,毕竟买下这两间房子不是三瓜俩枣的事情,再说买下来也是空着,他心里没有任何准备,很难有个决定。

二伯见晓红妈为难,苦笑了一下:“你们要是不想买也行,我们再卖给别人也没关系。这房子住了四十多年,看哪里都舍不得。你二嫂的意思说人不亲土还亲呢,我们这一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房子虽然旧了点儿,卖给旁不相干的人,真是有点儿可惜了。我们也别的意思,就是想给你们留个念想。”

孙国栋听二伯这么一说,心就软了,他看了晓红妈一眼,一拍大腿,爽快地说:“二哥,这房子我留下了,一会儿你去找个中间人来,咱们就写合同吧!钱是现成的,都在存折里,你要是急用,等写完合同,我就让晓红她妈去银行给取回来!”孙国栋这样的决定,这倒是出乎晓红妈的意外,当着二伯的面,她又不好一口回绝,只好默认。

“不忙!不忙!这房钱,你们什么时候给都行!我和你二嫂也不着急用钱!文辉也说了,二叔二婶也不是外人,这些年你们也没少照顾我们,这钱啥时有啥时给,不用放在心上。”二伯摆摆手,嘴里不停地说。

第四十九章 老屋易主

“那怎么行,你和二嫂这么高看我们两口子,我们感动还来不及呢,家里又不是没有存钱,怎么能拖欠你们的房钱呢!亲是亲,财是财。除此之外,我们两家的感情还是有的!”晓红妈笑着说。

“你们是啥人,我和你二嫂都一清二楚,也没把你们当外人,要不这房子也不能留给你们!”二伯用无比信任的口气说。

“我这人你也知道,心里有啥说啥,而且说到做到,在外面办事从不拖拖拉拉打马红眼。你跟我二嫂也不容易,卖了房子,到了城里,也得适应一阵子能缓过劲儿来。兜里有点儿钱垫底,心里就有准,就不要跟我们外道了。你们在家里等着,一会儿我去银行取钱,等写完合同,我就把钱点给你们!”晓红妈说着站起来,就要往外走。

“哎,跟文辉去城里住,我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呀!说心里话,跟你们处了这么多年邻居,子一辈父一辈的,真是没待够哇!你二嫂要是没得病的话,我们也不可能这么快就走。这些年,你们也没少帮助我们,你二嫂的命都是你们救的,现在就要走了,还真是有点儿舍不得啊!”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二伯叹了一口气,轻声说道。

二伯说的确实是心里话,他家一有大事小情,孙国栋两口子没少帮忙,他们就是进了城里,也忘不了晓红一家老小对他们的恩情。这房钱,他也没有多要,也算作是一种变相的报答吧。

“咱两家这么多年的老邻居,处得比亲兄弟还好,说啥都不是外人,该咋办就咋办,再说你们去儿子那里,还是兜里揣点儿钱好,虽然儿子不说什么,儿媳妇要是说话了,咱在那里也没法待下去!没啥说的,把钱尽快还给你们,你们就拿着,千万别有什么顾虑。以后,我们家要是缺钱的话,再进城找你们去借,这脸面上的钱,一定分毫不差,你们也别不好意思拿,我去去就来。”晓红妈说着,起身走了出去。

二伯眼泪汪汪地看着孙国栋,他双手捂着脑袋,把头埋在前胸,像是有很多难言的苦衷。

孙国栋见他这副进退两难的模样,心里也明白他的苦衷,就皱着眉头劝他:“二哥,儿子来接你们进城养老,一家人在一起,我看也是件好事,你们就去吧,也别有什么顾虑了!文辉也不是说一次两次了,如果你们不去的话,可就泯灭了孩子的一片孝心!人都这样,等老了投奔儿女也很正常,想多了也没用,顺其自然吧!”听了孙国栋的安慰,二伯无奈地点点头。他这人向来都不爱说话,现在就更加沉默。他抬头向窗外瞟了一眼,低低地应了一句。

“嗯!”二伯的喉咙里哽咽着,一时说不出话来。孙国栋见他这样闹腾,又开导他说。

“去儿子那里养老,早晚都得有这一天,都说养儿防老,养儿防老,老了不去儿子那里去哪里。早去比晚去的好,你也别想不开。你看,你俩现在都这么大岁数了,到了那里也好有个照应。这两间房子,什么钱不钱的,我先帮你照看着,如果你和二嫂在儿子那里,想什么时候回来,咱们还有地方住,到这就是家,你就当我是你亲弟,就是到了城里,有啥难事儿,一定记着回来找我,兴许还能帮上忙呢!”孙国栋的一席话,说得二伯感激涕零,两行眼泪顺着苍老的面颊簌簌地流了下来。

晓红妈从银行回来后,二伯又在胡同里找了几个中间人,很快写了卖房合同,晓红妈也把房钱交给了二伯。她把合同收好以后,又在家里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酒菜,算是答谢各位的帮忙。

没过多久,二伯和二娘就被儿子给接到城里去了。他们搬走以后,晓红妈起早贪黑拾掇了好几天,才算把这两间房子打扫干净。这两间房屋,因年久失修,门和窗都已经不太结实了。晓红妈忙完之后,修了房盖,又换了窗上的玻璃。又因暂时没人居住,她还找人把两家的界比墙推倒铲平,又特意买了一把大锁,将它的门窗牢牢地锁了起来。

这样一折腾,原本两家的小院,最后变成了一个大院,看着宽敞的大院,晓红妈心里暗自高兴,她现在又给儿子,制了一份可行的家产,每当走在胡同里的时候,自然把头抬得很高,很是扬眉吐气。胡同里的人都当面说晓红妈有正事儿,连儿子结婚的房子都准备好了,有这么能干的婆婆做坚强的后盾,谁家姑娘嫁过来,都会享福。

大岩爸爸死后不久,家里就没有了经济收入。他活着的时候,家里风光无限,死了以后,他家的日子就变得寒酸起来。大岩妈这才想到他爸的许多好处来。可是光想有什么用,要不是自己的嘴巴太歹毒,大岩他爸也不会自杀而死,到头来还不是自己坑自己。到了这个时候,她就是搬块石头把天砸个窟窿,又能怎样。这也叫自作自受,也叫自己把自己往绝路上赶。

更可气的是,他姐夫怕人财两空,居然就来家里催婚,想白捡人,他大姐就勉为其难地结婚了。他妈在胡同里走动的时候,总是垂头丧气的样子,家里突然没了依靠,她又不太会过日子,每次在胡同里走动的时候,再也不像以前那么嚣张了。

她这人因嘴巴不好,到处得罪人,在胡同里树敌太多,很不招人待见。此一时,彼一时,以后她再抬头跟人家取借的时候,也变得低声下气了。

说到底,她这个女人也不是一个太会吃苦过日子的人,她一个人带着几个孩子的日子也挺拮据的。没过多久,就哭天抹泪地过不下去了。

于是,她娘家人就来家里撺掇她改嫁,她这人别看心浮气躁,遇事儿也没啥主见,没等挨过了春节,她就卖掉了房子,携儿带女地嫁给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很快搬离了这个胡同。

大岩妈搬走了以后,买他家房子是一个村医,叫李永福,他家里有四个儿子,因为没有生个女儿,他老婆就把几个儿子,叫做大丫,二丫,三丫和四丫。虽然这种叫法有点儿滑稽可笑,但是大家都这么叫,也就见怪不怪了。

他家搬到这个胡同了的时候,大丫已经结婚另住了,而且还有了孩子。家里的二丫也订了婚,三丫和四丫还在学校里念书。家里的经济收入,靠村医给小孩子们治个头疼脑热的收入,把日子维持得也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丑妻近地家中宝。 村医的老婆别看长得丑,她为人和善,很容易让人接近,他们家搬到胡同里的第一天,她就和大家混得很熟。他家的生意很好,每天都有跟多人来家里给孩子看病。尤其是换季的时候,小孩子感冒发烧那是常事,前来他家看病的人挤满了一屋子,他家的日子过得异常的红火。

李永福挣的钱多,他家花的也多。三个儿子,一个要结婚,两个要上学,都得拿钱来打点。如果他不能挣钱的话,几个儿子能要了他的老命。

在农村,相对来说,腊月似乎是一年当中最闲的一个月,也是消费最多的月份。粮食卖了以后,家家户户都有了一定的收入,对于年吃年用,又大手大脚的年轻人,钱到手,饭到口,根本攒不住钱财。他们不顾家人的反对,定会拿着一年的血汗钱,变着花样把手里的钱花出去。等到春天开犁种地,他们就去银行贷款,至于这笔钱能不能还上,还得看当年的收成。

居家过日子,也不都是这样,对于一些有正事的父母,也都喜欢选择这个月,给适龄的孩子们办喜事。李永福也在这个月里找人择了一个好日子,在家里备了几桌流水席,给二丫操办婚事。

待一切准备妥当之后,想在胡同里找几个长得好看的小姑娘去新娘家里迎亲。她想来想去,就想到了孙晓红。她知道晓红是个不爱出头的姑娘,让她帮忙娶亲,一定要自己亲自去说。

二丫他妈忙完家务后,就匆忙来到晓红家的院门口。她推开院门刚要往里走,可还没等往前迈步,窝里的大黑狗听见院外的脚步声,“腾”地一声从狗窝里面蹿了出来。它瞪着一双凶狠的眼睛,露出尖尖的牙齿,一边嚎叫,一边拼命地像她扑过去。

若不是脖颈上套着一条粗壮的铁链,它能冲过来把二丫他妈的撕成碎片给活啃了。

“我的妈呀!这院里养的是什么鬼东西啊!”二丫他妈吓得倒退几步,连忙闪到门旁,两条腿突突乱颤。她越害怕,黑狗越吼。如果没有主人允许,它才不管是谁,只要有人迈进院子,它就毫不留情地大吼大叫,直到把人赶走为止。

晓红妈正在屋子里面缝被子,她听见外面的黑狗发疯的叫着,就知道院外有人。她急忙走出屋门,在院子里面喝住了大黑狗。

黑狗见晓红妈出来,就乖乖地回窝里趴下了。二丫妈这才战战兢兢地走进院子里,她的眼睛一边瞄着狗窝,一边急匆匆往院子里走。她裂着嘴巴,跟吃八个苦瓜似的,还絮絮叨叨到埋怨着:“我的天呀,来你家一趟真是不容易呀,就这鬼能把人不吓个半死,也得吓出精神病来!没事儿,在院子里面养这破玩意干啥?”

“瞅你那个小胆,养条狗就把你吓成这样,赶明我要是养只虎,还不得把你吓搬家啊!”晓红妈笑着跟她开玩笑说,

第五十章 随口一说

她越往前走,黑狗吼得很凶,它见二丫他妈还往前走,像头发怒的狮子一样,高高竖起两条前腿硬往上扑。二丫他妈见状,也不顾得贫嘴,她一路躲躲闪闪,跟遇见追兵一样惊慌失措。

“快点儿回窝里去!快点儿回去!”晓红妈见她吓成这样,她几步走到黑狗旁边,伸手拍了拍它的脑袋,它立刻停止了疯狂的吼叫,像个惹祸的小孩子,乖乖地回到窝里,伸出血红的舌头,很不情愿地趴了下来。

二丫他妈总算躲到屋子里面,她进屋后,屁股还没等挨上炕沿,仍然战战兢兢地用手指着窗外的狗窝,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晓红她妈,你看看你家养的这是什么鬼东西啊?你瞧它副模样,跟吓死人不偿命似的,都把我吓出后遗症来了。以后,再也不上你家来了,吓死我了!吓死我了!我是真害怕呀!”说完,二丫他妈还捂着突突乱跳的胸口,心有余悸地对着窗外的狗窝,斜着眼睛看了几眼,生怕那条大黑狗钻到屋里来咬她。

“它天天栓着,怕它干啥,它又不真咬你!顶多是吓唬吓唬你,你看把你吓得!快点儿进屋吧!”晓红妈一边说,一边往屋子里面让二丫他妈。

“你们家养这么大个的狗,你说我能不害怕吗?”二丫他妈说着,又胆战心惊得往窗外看了一眼。 这条黑狗确实把她给吓坏了。

晓红妈见她脸色惨白,说话语无伦次,就笑着半开玩笑说:“我的嫂子啊,你说你一个大活人,胆子咋这么小呢,竟然被一只狗吓成这样,我说你啥场面没见过,咋还怕起一只狗来了呢,你还能不能有点儿出息了!你好好看看,那狗明明用铁链栓着,见人叫几声,再凶也是狗仗人势,怕它干啥?快点儿坐下,要不我给你请个聚魂马来压压惊?”

“拉倒吧!你就会说那风凉话,感情你家的狗,又没吓着你,你当然不知道害怕。我家从来不养狗,见到你家这鬼东西,我是真害怕呀,你过来摸摸我这胸口还突突呢,心脏都快蹦出来了!不是我说你,没事儿家里养一条那么大的狗干啥,多吓人啊,万一挣脱了绳索,咬到谁家小孩儿,看你笑啥,哭都找不着门!”二丫他妈捂着胸口,不停地数落着。

“看你说得邪乎!好像我们家这条狗常年害人似的。整个胡同,就你怕狗。我和晓红她爸常年在外边种菜卖菜,孩子们也都不在家,家里还有两个老人,他们的腿脚也不好,家里养条狗,万一家里来个了生人,狗一叫,也好有个知会儿,左邻右舍听见了,也能过来帮忙照看一下。以后,你要是再到我家来,提前打个招呼,我好在门口帮你看狗!省得把你吓成这样!”晓红妈知道二丫妈找她有事儿,她家那么忙,谁愿意无缘无故跑过来给一条狗较劲。

“这人呐,岁数大了,就爱忘事,刚才这么一出,我差点儿被吓糊涂了。你看进屋说了半天的话,光顾打狗官司了,我差点儿把正经的事儿给忘了!”二丫他妈一拍脑袋,终于把话说到了正题上来。

“啥好事儿,我听听,是不是你家二丫结婚,你家又要添人进口,把你给忙蒙了?要是办喜事儿,家里有啥还没忙过来的,你只管开口说,只要我能办到的,一定不会袖手旁观!”晓红妈见她这副神经兮兮的样子,笑着说。胡同里一家有事儿十家帮忙,从胡同头数到胡同尾,不管谁家儿子结婚的妆新活,几乎都是晓红妈帮忙做的。她这人就这么实惠,赶上观音菩萨了,有求必应。

“可不是,我这个人整天瞎忙。哎呀,为了儿子,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啊!说心里话,今天这忙你还真帮不上,我是来求你家晓红的。这不,二丫下周要结婚,全都准备好了,就缺一个迎亲的小姑娘。我想来想去,你家晓红去最合适,她有文化,长得也漂亮,出去接亲也给咱家长长脸。到了二丫结婚那天,晓红要是没啥事儿的话,求她给大娘帮个忙,替我们接趟新媳妇怎么样?”

“刚才丽莉来家里找她,两个人就走了。等她回来我跟她说一声,去倒是能去,应该没啥事儿。她要是愿意去就让她去,要是不愿意让她去,你再去找别人。”

“找啥别人,她去就最合适。今天咱就订下了,她回来你就跟她说,就算大娘求她帮忙,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这孩子多好,我一眼就相中了,我家三丫长得丑,高攀不上,要不就让她给我当儿媳妇了。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又不是拿不出手,有啥不敢去的!”二丫他妈对晓红倒是挺满意的,她坚决让晓红帮忙,晓红妈也没啥可说的了。

“我们家这个晓红啊,哪里都好,就是不爱出头。家里有啥事儿,不是她姐去办,就是她妹去办,她可倒好,书呆子一个,这高不成低不就的,也不知道以后咋整。你看她这些年净念书了,一说话脸就红,也没见过这样的场面,让她去锻炼锻炼也行。眼看也二十二三了,要是不想念书的话,也该找个婆家了!”一说起晓红的事儿,晓红妈就发愁,想想她也这么大了,天天还跟小孩一样任性,她就一肚子无名烈火。

“这事儿你也不用那么着急,姑娘大了,有的是人家惦记。听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有个合适的人选,小伙子凭长样,凭能力,哪样都好,就是从小没妈,他也没念几天书,就下地干活了,我看挺好,就是不知道你家晓红找啥样的?还是算了吧,别听我瞎胡说。”二丫他妈看了晓红妈一眼,她先点了点头,想了一会儿,她又摇头反悔了。

“你看你说这话就外道了。都一个胡同住着,也不是外人。你来帮忙,我有啥信不着的。你跟我说说,这孩子是谁家的,要是合适的话,等你家忙完了事情,你把他叫到家里来,我去看看,也给孩子把把关。”晓红的妈妈迫不及待地问。

“想看他也容易,都不用特意找,他就能来!他就是二丫的小舅子,下周他来家里送亲,你偷偷看一眼,要是行,我就给你们两家搭个桥。要是不行,也不用得罪人家,总比当面说强。”

“不知道他家现在都有啥人?”晓红妈追问道。

“好像也没啥人了,有个六十多岁的老爹,还有个十八九的妹子。这家人都挺能干活的,日子过得也不错,我看真是不错,就是不知道你家晓红找不找这样的?”

“有啥不能找的,她又不比别人多个鼻子,少个眼睛,有啥不能找到。我是她妈,啥事不用由着她来。都这个岁数了,再不找,就是老姑娘了,到时候,像她大姑似的,年轻时心高气傲,自觉了不起,到找对象时不好好找,别人给介绍,她看谁都相不中,都挑花眼了,也找到一个合适的,现在四十多岁了,还那么矫情,你说她这样的,谁还敢要。我看我们家这几个小姑娘都随她大姑,愁死我了!”晓红妈以点概面,还把晓红的大姑给牵扯进来。

“这家伙,一棒子打死一面。养了这么好的姑娘你愁啥,还是缘分没到,缘分到了,她自己就找了,还用操那么多心!”二丫他妈笑着打圆场说。

“关键她得找哇,她要是自己能谈对象,我就不着急了,可现在连个目标都没有,你说气不气人。平时见人也不说句话,往自己的小屋里一钻,就不出来了!想啥也不对你说,我都替她难受!”

“没事儿,别看人不说话,啥事儿都比你明白啊!贵人语话迟,你一个大老粗,跟你有啥话说,三句话没说完,就被你堵回来,再说就没意思了。我看她挺爱说爱笑的,啥也不用考虑,说定了,下周就让她去接亲。她要是不想去的话,就是不给大娘面子,我这么大岁数,跑到你家来,不白让你家的狗吓得这么惨了!”

二丫他妈说得倒挺爽快,她甚至连草稿都不打,就把这事儿说定了。临出门的时候,她嘴里还一再叮嘱:

“这事儿就说好了,我家还有一大摊子事儿等着我呢,我就不在这唠叨了。晓红妈,孩子回来的时候,你就告诉她,要是再躲在家里不出头的话,等年龄相当的小伙子,都被人抢走了,看你还找不着急!说多了得罪人,我先走了!”一年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二丫他妈说着,推开屋门朝狗窝那边瞟了一眼,就匆匆忙忙地离开了院子。

二丫他妈刚离开不久,晓红就从丽莉家回来了,她一脚门里一脚门外,还没等迈过门槛,妈妈就在屋子里面大声对她说:“晓红啊,你这几天有时间吗?”

“有啊,我哪天都有时间,你问这干嘛?是不是后院的二姐又来家里说柳丛新了?”晓红一听这话,心里有点儿不太高兴。这些日子,二姐天天来家里墨迹柳丛新的事情,她巴不得自己一下子就同意这门亲事。有时候,她听腻烦了,也不管家里有没有活儿,就去丽莉家待上一天也不回家。

第五十一章 心存疑窦

“你这孩子就是疑心重,总爱把人往坏处想。你二姐来说这事儿,也是想帮你找个条件好的人家,也是为了你好。你看你,不同意就不同意呗,说明白不就得了,不领情就算了,还生那么大气干嘛?就算是心里有怨气,也不能把人家当仇人啊!你也老大不小了,还念了那么多年的书,连个好歹都不知道。人家咋得罪你了!”晓红妈絮絮叨叨地埋怨着,她好像特别着急晓红的对象,只要有人跟她说起这事儿,她就兴致很高,听得晓红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不知道怎样应对。

要说二姐这人也真可笑,自己都跟她说自己不愿意了,自己都没跟柳丛新说过半句话,她还天天缠着自己不放,弄得好像跟真事儿似的,这要是在胡同里传出去,对自己的影响该多不好!自己躲着点儿,也没有啥错,来死气白咧地老折磨我干嘛?想到这里,晓红懒洋洋地说:

“她那么能说,我哪敢把她当仇人啊!要是给我介绍个好人,我还能感激感激她,就这样的人家,连想都不要想!妈,她都跟你说啥了,一进门就跟我说这事儿,我可不跟你解释了,说了你也听不懂!村里小姑娘有的是,找谁不好,偏来找我,这不是自讨没趣吗?以后,再说这事儿,我就跟她急眼!别说我不给她面子!”晓红摆摆手,抬腿迈进屋里。

“你看你这是什么态度,跟你妈也这么硬气,还不让说话了!以后你二姐再来家里,你也掂量掂量,要是再当人家面乱说话,把人给得罪光了,看以后谁来给你介绍对象!”妈妈见她这样说话,非常生气,她嘴里不停地数落起晓红来。

“妈妈,你不是还没糊涂吗?我不是反对她给我介绍对象,你也不问问她给我介绍那是啥人啊?一个市场混混,杀牛杀马都不眨眼,太吓人了。以后,二姐再说这事儿,我就告诉她,柳丛新家就是元宝砌锅台,我也不同意,告诉他去打别人的主意吧!”晓红气呼呼地说。

“你看你这孩子,不同意就不同意呗,说这些没用的干啥。四门贴告示,还有不识字的呢。人家有钱有势,把大门堵上,一群一群盯上门来,还愁找不到媳妇啊,非得你一棵树上吊死人啊!你这话也就在家里说,到外面可不能瞎说,万一传到柳家人的耳朵里,那多不好!”

“那没事儿惹我干嘛,还一群一群的?就他那副德行,我看一群绿豆苍蝇还差不多?看中她家的姑娘,那得多势力眼啊?爱谁谁,反正我不同意!二丫他妈是不是也来说这件事儿啊?”晓红特备敏感这样的话题,家里一有人来,就觉得跟自己有关。

“不是,刚才二丫他妈来家里,说二丫下周结婚,让你帮忙去给接趟新媳妇,你去不去?”晓红妈用眼睛的余光看了她一眼,不紧不慢地问了一句。

“我不想去!胡同里那么多小姑娘,能说会道的,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都跟人精似的,哪个都比我强,跑来找我干啥?”可能是闲话听多了,孙晓红赌气地说。

“就算是长得再好,人家不愿意用,那也没招,你大娘就让你去。你大娘腿脚不好,都亲自登门来家里请你了,咱可不能卷了人家的面子。到了那天,你就是去了也不用你干啥,把新娘子接回来,就没啥事儿了。你大娘都说了,胡同里的小姑娘再好也不用,就你合适,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就把你赖上了,你就看着办吧!”晓红妈绷着脸说。

晓红也不是不开窍的人,她一听这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长这么大小,还从来没看见这么请人办事儿的呢,于是,她爽快地答应了:“大娘这人挺有意思,还上门来请,不就去接个亲吗,我有啥不能去的!”李家倒是挺正派的人家,这个忙,也是应该帮的。

婚礼那天早上,晓红早早地起来梳洗之后,从箱子里面取出一套素淡的衣裤穿在身上,这套衣服是今年的新款,非常合身,她穿上细高跟棉皮鞋,有穿上一件草绿色的大衣,配上一条乳白色的毛围脖,站在镜子前面照来照去,整个人显得特别清秀。

她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越看越难过。没想到自己念了那么多年的书,现在却是这般境地,要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她宁愿当初在家务农,也不到学校里念书,说不定自己已经在市场上撑起一摊来了呢。现在可好,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人生真是跟自己开了一个滑稽的玩笑。

“晓红啊,你穿好了就早点儿去吧,去晚了,你大娘该着急了!”晓红妈见她站在镜子前面发愣,就喊了她一声。

“好的,我这就去!”孙晓红说着,快步走了出去。等她来到二丫家门口的时候,娶亲的车已经等在门口了,她随着娶亲的几个小姑娘,一起上了花车,娶亲的车队就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新娘家住在坎下,大约二十多里的路程,娶亲的车队顺风顺水,一路畅通无阻,佩戴红花的结亲很快停在了新娘家的门口。待新郎叫开新娘家的屋门时,接亲的队伍鱼贯而入,将新娘家的屋子挤得水泄不通。几个年轻人在新娘家折腾了近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新郎才把新娘从屋子里面抱了出来。

新娘子的个子不高,长得很漂亮,跟新郎也很般配。农村小伙子找媳妇,不图一张脸蛋,只要是能干活,孝顺,朴朴实实能过日子就行。

农村的婚礼特别的简单,没有那么多新花样。接亲队伍把新娘接回家里后,新郎和新郎手拉手走下花车,他们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新娘很快被送进了洞房,前来送亲的娘家人也都入了酒席,他们在席间推杯换盏,互相寒暄,待酒足饭饱之后,都高兴地离开了。

孙晓红亲眼目睹婚礼的整个过程,心里顿生感慨。人这一辈子,一旦成家,就得过新的生活,承担一份家庭的责任。想起自己,她又茫然了。

农村办喜事说道很多,这一天下来,婆家人不知道要加多少小心,陪多少好话,直到把娘家的客人送走以后,二丫的婚礼这才圆满结束。

孙晓红穿着高跟鞋帮了一天的忙,累得筋疲力尽,等她晚上回到家里,整个人往自己的小屋一趴,就不想再爬起来。她软弱无力地躺在炕上,脑子里面乱七八糟地想了一大堆事情,具体想些什么,她也没个头绪,想着想着,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二嫂,你家晓红能在家吗?这几年没见着,她都长成大姑娘了!”孙晓红迷迷糊糊地睡着,就听院子里面有说话的声音。这是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听这动静好像跟晓红妈特别熟悉。她不明原委地想听听这个人到底想要问什么,就把脑袋侧了起来。

“在家,她今天去给二丫接亲去了。这不都累了一天了吗,她在屋子里面趴着呢!”妈妈不停地跟他打着招呼,好像他们一起进的院子,要不大黑狗咋没叫唤呢?

“我早晨去老李家随礼,一进院子就看见她了,我真不知道是你家的姑娘,在院子里面一打听,才知道是你家晓红。真是不扛混呢,转眼她都这么大了,你这姑娘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男人一边赞美一边往院子里面走。

孙晓红心里泛着疑惑,她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心里不停地猜着:胡同里管她妈叫二嫂的人,她都认识,唯独这个声音,她从来没有听过。

而且这个人一进院子就打听自己,他是谁呢?天都快黑了,他来家里找我干嘛?该不是谁家又有人要结婚,来请我去接亲吧?这样想着,晓红把脑袋往枕头上一扣,她又迷糊过去。这样的人,她见得不再少数,他们来家里的目的,全都一个意思,她已经见怪不怪了。

屋门开了,晓红妈的身后跟了一个瘦高个子的男人,他们一前一后地走进了屋子里面。一阵冷风顺着窗缝也吹进了小屋。孙晓红把身体蜷缩起来,她仍然眯着眼睛,支棱起耳朵,静静地听着外面的说话声,她就是想听听这个陌生的男人无缘无故地来家里找她,到底是想干啥。

“晓红今年多大了?她是属啥的?”男人一进门,就打听晓红的一切,听了这莫名其妙的问话,晓红有点儿躺不住了,她究竟不知道这个男人有何目的,就想出门看看,可一动弹,顿觉浑身酸软,又不动了。她心里正不高兴,随后就听到妈妈的回答。

“二十三,属猴的。今年夏天毕业的,也没让她出去干啥,就在家里帮忙干点儿零活儿,姑娘大了,也操心那!”这是妈妈是声音,她倒是挺配合的,两个人有问有答,一唱一合的,还挺附和逻辑。她就不明白了,妈妈为啥把这样的男人领到家里,说话的语气还那么热情,感觉从头到尾都好像在巴结人家。

晓红最烦那些没事儿喜欢刨根问底的人,尤其是问起自己的年龄,她都觉得那是一种不怀好意的诋毁。“有事儿说事儿,问人家女孩子年龄干嘛?不认不识的,跑到家里搞什么名堂。是不是又来家里保媒的?”最近一段时间,家里经常来一些给自己提亲的人。她实在是招架不住了,就往外躲。可是,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最后还是被妈妈挨门挨户给找了回来。

第 五十二章 登门提亲

男人问一句,妈妈答一句,两个人一唱一和,说得特别热闹,孙晓红不明情况,心里有点儿蒙。她又耐着性子听了一会儿,听他们的意思,好像自己是一件物品一样,任由舌头和牙齿来品头论足,孙晓红这个气呀,但她还是忍住了。

男人的嘴巴跟一个探测仪一样,没有多大功夫,就从妈妈的嘴里,把晓红的底细摸个一清二楚。晓红越听越不对劲,她可没有那么多耐心和他们周旋,就想发作:他这人怎么能这样啊,他盘根究底地问起自己来,好像比查户口的户籍问得还细,他这么急于问我的情况,到底想要干嘛!”晓红正在胡思乱想时,耳边又听见男人问话了。

“二十三也不小了,女孩子到了这个年龄,如果再不找对象的话,可就找不着好的了!”晓红听了这句话,心里非常纳闷。这个男人真够可以,进门就问我的情况,他怎么知道我没找对象,我找不找对象是我自己的事儿,跟你有什么关系,我都不着急,你跟着瞎操什么心,这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儿吗。

她就是弄不懂,一个中年男人,嘴巴甚至比一个家庭泼妇的嘴巴还碎,可真是太可怕了。但是你有千条妙计,我有一定之归,我就不出来跟你说话,看你能把我怎么着?

男人说了半天,见晓红还没从里面出来见他,心里有些着急了。他在屋子里面背着手踱来踱去。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他心烦意乱地想让晓红妈去叫晓红,却又怕晓红妈多心,就没敢开口。

晓红妈见他坐卧不安的样子,也很着急,接着他的话茬说着:

“你这话说得太对了,你看,胡同里志满她姐跟她同岁,人家十九就结婚了,现在孩子都满地跑了。我们家晓红可倒好,还在家里当秀女呢,你说,我能不着急吗?”晓红算是听明白了,原来这个男人是妈妈请到家里来的。

她一听这话,气得脑袋都快爆炸了。没想到妈妈在背地里,竟然到处求人给自己介绍对象。自己不秃头,又不眼瞎,现在不找对象,并不代表将来嫁不出去。别看自己二十多岁了,对待自己的婚姻问题,她还是能沉得住气的。自己又不是嫁不出去,妈妈怎么能上赶子把自己随便拱手送人哪!

她忽然想到这些日子,家里天天有陌生人来,该不会也是来给自己介绍对象的吧!想想这也不怨别人,自己要是考上了大学,他们也不会明目张胆地跑到家里来羞辱自己。

“我侄子也二十三,今年也没考上大学。要不是二丫他妈告诉我,我还真不知道晓红是你姑娘呢!近水楼台先得月,我看这两个人挺合适的,我今天来,就是来问问这事儿,不知道你家晓红能不能同意?”男人顺藤摸瓜地说着,可能就是为了让她听见,就故意提高嗓门,他的一双眼睛不停地往门口瞄。

“这年头,找个有文化的,总比找个没有文化的好,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一定能说到一块去,不会吵架,我看也挺好的。”妈妈的话,令她头脑发胀,她真不知道妈妈是怎么想的,她可是自己的亲妈,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呢?

晓红实在气不过,心中暗想:“有你这么当妈的吗?你连人长啥样都没见着,就随便答应人家!你真的忍心这样做吗?”

孙晓红的气还没消,又听到那个很不讨人喜欢的声音说:“我刚才从李永福家出来的时候,看见你家晓红已经回来了,她是不是躲到屋子里面躲起来了?”男人继续说道,似乎他说的每一句话里,都想把晓红从屋子里面逼出来,大有不到黄河不死心,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架势。看来,今天自己不把话当面说清楚,这个男人不会自己走的。

“不就是替你侄子当说客的吗,没事儿盯稍干嘛,真有病!我就这么耗着,看你怎么走出这个门槛。”对于这样没有素质的人,孙晓红还是挺排斥的。不过,她还是能克制住自己的。

“晓红,你快点儿出来,你王叔来家里想跟你说点儿事儿!”妈妈终于发话了,听她迫不及待的声音,孙晓红装作没听见一样,依然趴在那里没动地方。

没事儿乱点鸳鸯谱,真是没趣儿。她不想和这样的人说话,也不想和这样的人见面。她这人很倔,越是有人逼她做不喜欢的事情,她就越不做。反正自己也没有学业,没有工作,没有社会地位,一个连自我都没有的人,别说没找对象,就是想找个对象,自己都说了不算。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以前上学的时候,自己对未来的生活还有点儿信心,现在看来,前途一片渺茫,她早已经心灰意冷。既然自己什么也左右不了,也不能随便找个对象把自己嫁出去,那样的人生,岂不更加悲催。

妈妈见晓红在屋子里面没有动静,她的声音里似乎多了一些愤怒:“晓红,别躺着了快点儿出来吧,你看,你王叔都等你半天,你倒是出来给个知会儿啊!”听这意思,这人跟自己耗上了。自己要是不从门里出来见他一面,估计妈妈非得骂自己一顿不可。

“出来就出来呗,喊那么凶干嘛!”晓红很不情愿地从炕上爬起来,她推来里屋的房门,她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倚在门口,冷冷地看着里面的男人一眼,没有说话。眼前这个男人,她似乎在哪里见过,她想了半天也没猜出是谁,索性就不猜了。

“晓红,这是你王叔,他在咱们乡上的银行上班,今天到咱家来,是专门来给你介绍对象的。快点儿进来,让你王叔好好跟你说说。”妈妈一直挺在意这件事情的,见她眉飞色舞的样子,就知道这个男人没少和她说好听的话。

男人的目的达到了,晓红脸上马上没了笑容。她冷冷地站在那里,何止是有点儿不太高兴。

她突然感觉妈妈有点儿高兴过头了,心里很不痛快,妈妈是不是想快点儿给我嫁出去呀,她谁都能信得着,像他这样说话的人,虚头巴脑的,能给我介绍出啥好人家来。

“这就是你家晓红吧,我还是她小时候见过几回,女大十八变,我一点儿都认不出来了,你这姑娘太优秀了,哪都出彩!”晓红见男人说话的样子显得非常轻松,就觉得他是一个巧舌如簧的人,见啥人说啥话,这回该轮到孙晓红紧张了。

听他话里话外的意思,好像以前见过自己似的,可是在自己的印象中,她从来都没有这个人的影子。就是有,小时候的事儿,她记性再好,也记不清楚了。

因此,晓红朝他点了点头,算是应付了事后,刚转身要走。却被妈妈给叫住了:“晓红,你先别走,你王叔有话还没跟你说呢!你先别忙着走,听你王叔说完,再走也赶趟儿!”妈妈的口气很是强硬,大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

没办法,晓红只好硬着头皮进屋,规规矩矩地坐到了这个让她叫王叔的对面。

“晓红啊,看你这么着急要走,叔就长话短说。我给你介绍的这个对象,不是别人,是我亲侄子。他跟你一样,也是今年毕业的,他也没考上大学,暂时在家里干活。以后托托关系,我想找个好的工作单位把他安排进去。家里就他一个儿子,身下还有个妹妹,现在也在村里的初中念书。等他有了工作,稳定下来,啥也不用愁了,也挺好的。他家的情况,刚才我都跟你妈说了,都是一个村子住着,也知根知底,他爸他妈,你妈也都认识。我觉得你俩挺合适的,这不,我从二丫家出来,就来登门拜访了!”

这个男人,不愧是见过世面的人,他这圆滑的腔调,让晓红立刻消除了对他的种种偏见。出于礼貌,她微微地笑着,静等他把话说完。

我从学校门里出来这才几天啊,上门提亲的人,都快把门槛自踢破了。孙晓红心中非常懊恼,她听了男人的话,皱了皱眉头,看了妈妈一眼,她什么话都没说,就把头低了下来。

“晓红,这是你自己的事情,自己说了算,我和你爸都不难为你。你也别不说话,你王叔来家里,就是问问你啥意思。行,咱就见见,不行拉倒,有啥可犹豫的!”妈妈倒是爽快,她坐在旁边见机而说。

“我还没想好呢。感觉现在找对象是不是早了点儿,眼看就要过年了,明年再说吧!”孙晓红低头想了半天,才慢悠悠地说出自己的想法。

“等你想好了,黄瓜菜都馊了!你这孩子就是太矫情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等你想明白了,般对般的小伙子都被人抢走了,看你咋办?自己的事儿自己都不上心,我说你什么时候才能不让人操心啊?”晓红妈当着王叔的面,不分青红皂白就是一顿数落。

晓红没有说话,自己什么情况自己清楚,现在家里有外人,妈妈说啥,她都得听着。男人见她低头不语,就趁热打铁说:“我大侄子可好了,又能干,又聪明,在天底下,打着灯笼都难找啊!”

第五十二章 明里暗里

听了这话,晓红差点儿笑出声来。真是好笑,世界上缺啥都不缺人,三条腿的蛤蟆找不着,两条腿的活人满大街有的是,还打着灯笼难找,还以为在夜里捉蚂蚁呢,都钻到洞里去了,当然找不到了,跟我绕小路弯弯,想得美,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于是,她绷着脸说:“我家没有灯笼,我暂时也没有这个打算,麻烦您老人家为我操心了!”晓红这样说着,两腿慢慢向门口移动。

心说,他还真把自己当成豪门显贵呢,我一个落魄的学生,攀这样的高枝,还真是消磨不起。她歪着脑袋,侧着脸看了男人一眼,心里嘀咕着:既然他人这么好,咋不去找县长姑娘呢。明知道我没啥出息,还来家里找我,这不是给国家浪费人才吗?

男人盯着孙晓红的一举一动,那巴望的眼神,让晓红觉得特别的恶心。

看来自己再不说话,他们还得劝自己上勾。还不如自己把话挑明,也好让他回去传个话,也让那边死心。不然在家里这么耗着,也没啥意思,还不如趁早给个痛快话,不然,妈妈又该说一些难听的话来刺激自己了。

想到这里,晓红把头抬起来,她一本正经地对男人说:“王叔,我的事儿,劳烦您跟着操心费神了。可能这事儿说得太急,我还有没想好。您也累了一天,回家休息吧。我要是想好了,让我妈再告诉你一声!”晓红分明是在下逐客令,男人好像还有话要说,他看了晓红一眼,似乎还没有要走的意思,这让晓红又犯难了。

“赶趟,天还没黑呢,我不着急回家。我就是想说说我侄子家里的情况,他家的条件都摆在这里,人也挺好的,我看你俩正经挺合适的,你也没啥可想的,我看就别拖拉了,眼看就要过年了,赶紧找个好日子相亲吧。现在这事儿,一时一变,万一碰到合适,人家还会等你呀!我看,赶早不赶晚,别等机会错过了,后悔就晚了!”男人见晓红这样搪塞自己,情急之下,他一脸郁结地看着晓红妈,随口说了一句这样的话来。

这叫什么话,感觉自己照人矮了一截似的。她也知道眼看就要过年了,也不知道他家找啥急。捡的的东西还要拿起来看看呢,这么大的活人,不说挑挑拣拣吧,咋也不能剜到筐里就是菜呀!孙晓红心里这个恨呀,她瞟了男人一眼,啥话都没说。她突然感觉自己的智商有点儿瘸,甚至有点儿跟不上思路了。听这口气,他们都已经盘算好了一切,是不是根本就没把自己放在眼里。

“一个村里住着,谁也不了解谁,说相亲就相亲,这样做,是不是有点儿草率啊!再说,我暂时还不想定亲,反正头年也没几天了,过了年再说,也没啥不好吧。”晓红听了这话,心里挺不高兴,她感觉这个男人就是想变着花样,让自己嫁给他的侄子。

他们太小看穷人了,我就不按他们的套路去做,我看他能把我怎么样!相比刚才的慌乱,孙晓红一下子冷静了很多。她分毫不乱地撩了一下前额的头发,毫不避讳地看了男人一眼。

这双冰冷的目光,看得男人皱起了眉头。可能心虚,他连忙避开这两道锋芒毕露的目光,从衣兜里掏出一颗香烟,放在嘴里。

妈妈见他要吸烟,连忙找来一个打火机递给了他。男人低着头,狠狠地吸了一口,又恢复了常态。晓红见他这样着急为自己的侄子说媒,就知道其中定有猫腻。至于是什么,她也说不清楚。

要说眼前这个男人,晓红可能是不太了解。只要提起他的侄子,虽说不在一个学校里面念书,但是他的一些“先进事迹”,晓红还是早有耳闻的,她说不上全都知道,只要有人提起,她就略知一二。

这个小道消息来自于郭艳梅的嘴里,因为他们两家挨得很近,而且多少会了解一些。她们几个同学没事儿在一起议论这个男孩的时候,大家对他都没有什么好的评价,鉴于郭艳梅绘声绘色的描述,里面多少有些夸张的成分,听了之后,更是让人瞠目结舌。

这个男生和他们不是在同一所学校里读书,说是去城里读书,实则是拿着他爸妈的血汗钱去学校里混天数。他整天骑着一台赛车,嘴里吹着口哨,疯狂地穿梭于城乡之间,估计他也不是以学业为目的。他的嘴边留着浓密的胡子,身上斜背着一个仿造的军挎,一脸的痞气,上课的时候,他经常溜出教室,跟社会上的一些小混混,在城里喝酒抽烟,或者在网吧里面打群架,有的时候,兜里揣着一些刀具,蹲在漆黑的角落里,对着大街吹口哨。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夹在一群无良学生的中间,随帮唱影地站在学校门口,对着一些长得漂亮的女生品头论足……

他在外面啥样,家长也不知道,就是知道了,也没法管。类似这样的事情,他叔叔可能知道一点儿,但他可以替侄子打掩盖,可妈妈不知道啊,狗带嚼子也是好人,只要有人给晓红介绍对象,她就兴奋。妈妈这样做,真是太伤人了,撇开自己的女儿,她把谁都想得那么好。

要不是他叔叔一再提醒,估计孙晓红也没这么烦感。开什么玩笑,这样的人品,也佩拿到我的眼前来说事儿,真是眉眼高低没看清楚,拿我当傻子欺骗,想得倒挺美,可惜他一厢情愿想错了人,也找错了门径。不管他叔怎么折腾,她孙晓红铁定是不会上当受骗的。

这回,晓红心里有谱了,没事儿跑来打我的主意,你可以糊弄我妈,要想糊弄我门都没有!

“不行,这事儿绝对不能依着他们。”晓红看着他这种小人心里特别的别扭,心说:“他们这样做,有没有考虑我的感受。好赖我还念了几天书,多少还懂点儿人情世故,不然自己没有主意,连人都没见着,被人卖了,都不知道去哪里要钱去?”

跟凤凰走是俊鸟,他算什么东西。晓红不甘心被人当做话柄扯来扯去,她有她自己的尊严。她心烦意乱地坐在那里,想到二丫媳妇上车之前哭哭啼啼的样子,她的心里就会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悲哀。一个女孩子,只要结了婚,她的一切就不再属于自己了。况且这样一个不足以托付终身的人,也没啥可说。

想到这里,她苦笑了一下,心不在焉地说:“王叔,要不这样,我再考虑考虑!我现在这个样子,还没准备好,这事儿等过了春节再说吧!要是有合适的人,也别耽误人家。”她不想和他墨迹得没完没了,就想速战速决。

“你看这孩子,你怎么说话呢!”晓红妈见她这样吞吞吐吐,模凌两可的回答,她坐在炕沿上,气得不知说啥是好。

“好吧,都听你的,好事多磨,过了春节再提也不晚。你也别多心,我的意思就是,你俩不认识不要紧,先见个面,互相有个了解,以后再慢慢相处,兴许就能合得来呢?”男人察言观色地打着圆场,他的态度给人种迫不及待的感觉,孙晓红的面色始终沉得像一汪清水,她特别清楚男人的来意,因此,她那张精致的面孔上没有任何波动。

“嗯,我早都看出来了!今天好像让你失望了,你回去可以转告你侄子,我现在还不想找对象,就是想找对象也不在家门口找,省得我妈跟我操心。好姑娘有的是,你再去别人家看看……”孙晓红不卑不亢地看着这个男人,她冷冰冰的话语,把这个男人说得瞠目结舌。

“你就是好姑娘,我侄子就相中你了,不想去别处看。听你这话,好像不太相信我?这你就想错了,我和你爸妈认识这么多年,怎么也得给你选个好人家啊!我和你妈都商量好了,明后天要是有时间的话,你俩都去我家见个面,认识一下,一回生,两回熟吗!有王叔在,你啥也不用担心!”

“担心,我有啥可担心的!我看是你多心拉吧,没事儿,你们怎么安排我怎么做,不就是去相一次亲吗,有啥不敢面对的……”话说到一半,又被她咽了回去,孙晓红抬起头来,眉眼间带着几分难以捉摸的傲气。她不想为了此事,当着外人的面,和自己的妈妈发生争执。

“这个小姑娘真是太有个性了!”自以为能说的男人见绕了半天,也没有说动孙晓红,不免有些尴尬,他骑虎难下,就紧紧盯着那张不为所动的脸,紧皱眉头,暗自思忖一会儿,急忙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行,这事儿就这么定了,正好明天有空,你们都去我家里吧,去我们家方便!”男人自以为大功告成,连忙撤退。他匆忙离开院子后,很快消失在朦胧的暮色当中。

“人家登门上户给你介绍个对象,管他成不成呢,都是一份好心。你要是不同意就算了,还甩脸子给人家看,你看你刚才那样,都快要把我给气死了!”晓红妈把人送走以后,她回到屋子,关上房门,就瞪着眼睛,毫不留情地把晓红狠狠地数落一顿。

第 五十三章 徘徊不定

“他生气,他侄子混成那样,都要上天了,村子里面谁不知道啊,可他连句实话都不说,就跑到家里来骗我,我还生气呢!他叔跟他一样不知天高地厚,这种事情他也想得出来,真是不可理喻!”情急之下,晓红的脸色很不好看。她越说越气,差点儿就哭出声来。

“我咋没看出来呢。现在的人都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稍有风吹草动,就埋汰人家。我看那孩子挺好的,那天在集市上,我见过一眼,我咋没看出那么多毛病来呢?我看就你事儿多!一听说有人给你介绍对象,你就看谁都不顺眼,也不知道你有多大的蔓。”晓红妈一边扫地,一边指责晓红。可能是恨铁不成钢吧,也不知道她在胡同里受了谁的影响,说话的口气越来越难以接受。晓红不敢和她硬碰硬,只好听着。要是实在听不下去了,也小声嘀咕几句。

“你就听他叔说他的好处,他这个人跟柳丛新也没啥两样,就是比他多念几天书,整天跟个大爷似的,东游西逛。你都不好好打听打听,就跟着起哄说我。你知道他给我介绍的那是啥对象啊?他爸是个酒鬼,整天好吃懒做的,到处蹭吃蹭喝也就算了,在外面酗酒回家,还往死里打他妈。这样不着调的人家,太吓人了,听着都头皮发炸,我可不敢恭维,还是让他家儿子另选高明吧。”

晓红搬出一大堆事实,无风不起浪,这道听途说的话,有时也不是不可信。只要有人说,一定有它的出去。孙晓红说这话,对事儿不对人,她看人的眼光还是挺准的。

一个人可以跌倒无数次,可没有醒悟的疼痛,会让自己成为一个废人,就是一次跌倒,一辈子都爬不起来,可就惨了。孙晓红觉得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她可以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放在心里,可是面对人生的选择,这点儿主见,她还是有的。

“你这孩子,就是太矫情。这些捕风捉影的话,你都是从哪里听来的。别人说啥,那是别人的事儿。我可告诉你,饭可以多吃,话可不能乱说。你又没有见过人家,凭啥这样说人家,这要是传出去让人听见多不好!”晓红妈惊讶了,连忙摆手制止晓红。

“他爸整天迷迷糊糊地喝成那样,村里谁不知道啊,可能就你不知道!可鼻子上面它有眼睛啊,有其父必有其子,他叔当你的面把他夸成一朵花,你就相信啊。妈,这都什么年代了,你可别听风就是雨的!我可是你亲姑娘啊,以后吃亏的是我自己,我可不想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把自己废了,你还是求求他叔,放过我吧。”晓红一脸苦相地说。

“跟你妈怎么说话呢,这八下还没一撇呢,我咋就把你给废了。他爸啥样,跟孩子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就是让你去看看,也没说非成不可?好好准备准备,说好了明天去相亲,就不能半路打退堂鼓,我可不想跟着塞牙缝子!”妈妈的话很强硬,看来,她不去相亲也不成了。

“你们也太强势了,这事儿都不跟我商量商量,就一口答应了。妈,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叫威逼利诱,赶鸭子上架,我现在都喘不上气儿来了,你们还能不能给我点儿自由了!这事儿要是被你俩撺掇成了,我都能想象出村里人怎么说你……”孙晓红的脸憋得发紫,她把事情想到了最坏的程度。可最令人气愤的事情,还在后面。

“人嘴两扇皮,做事儿两不知,都是老鸹落到猪身上,光看别人黑,看不到自己也黑,你可别听他们胡编乱造,这世界上就没好人了!”妈妈鄙夷地说着,要是把她给惹急眼了,脾气上来,管他是谁都敢骂。孙晓红眼前一黑,感觉自己一头栽进了万丈深渊,再也不能自拔!

为了信守承诺,也怕晓红反悔,晓红妈又唠唠叨叨的一顿说教。这个时候,晓红不得不佩服妈妈的口语表达能力。她这是没有文化啊,不然,她能造出一本天书来。

“无风不起浪,他们家要是没有过分的事儿,好端端的,谁没事儿说他家那点儿破事儿干嘛!我说这些话,你一个字都不相信,他叔说啥你信啥,明知道下面是个火坑,你就忍心看着你姑娘往里跳啊?”晓红绷着脸说,她的声音近乎哀求。

“我都答应人家了,就不能反悔。人家也是村里有头有脸的人,说个亲,搭个桥,也属于正常,不能出尔反尔,你还是好好准备准备,明天晚上去他家相亲。都说好的,就不能变卦,不管人啥样,也得走一趟!”妈妈的语气特别强硬,一点儿余地都没给她留,这让孙晓红顿时心灰意冷。

“谁没头没脸啊,没头没脸那还叫人嘛。”不过,妈妈说得也没错,相一次亲,见一次面,自己也没啥丢人的,自己不同意,他们还能抢亲啊,跟这些人打交道,还真得动动一番脑筋!

明摆着不成的事情,妈妈非要钻牛角尖,晓红都把嘴皮子都磨薄了,妈妈也不听她一句解释,她仍然固执地坚持让自己去相亲,晓红的据理力争居然没有奏效,她拗不过妈妈,也只能悻悻地回屋里,一个人生闷气去了。

可光生气是没有用的,她得尽快想个办法摆脱他们的控制,可是胳膊再硬也拗不过大腿,况且有妈妈在中间推波助澜,她想说个不字都难,到底怎么办呢?

夜里,孙晓红又失眠了,她躺在漆黑的屋子翻来覆去睡不着,心里一直想着这件难缠的事情。她蒙着被子,蜷缩在被窝里面,她越想头越大,想了整整一个晚上,也没想出一个好的对策。

天亮的时候,她才慢慢睡着,妈妈做好饭后,也没有叫醒她,可能也觉得她心里不太好受。等她从被窝里面爬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

她穿好衣服,站在镜子面前,看了看自己红肿的眼睛,一句话没说,扯过一条围脖就走了出去。

妈妈随后就赶了出来,她站在院子里大声喊道:“晓红,这大冷的早晨,你不在家吃饭,出去干啥?”

“我去丽莉家待会儿!你放心吧,我走不多远,下午一定回来,不耽误你发横财!”晓红头也不回地说着,继续往前走。她的话很伤人,妈妈被她气得浑身颤抖,她用手指着孙晓红的背影说:

“你给我站住!你这是跟谁说话呢?没大没小的,大清早不好好在家待着,发什么神经!”冷风中,任凭她怎么唠叨,晓红都跟没听见一样,她憋得实在是喘不气来,她对这个妈,简直是太失望了。

当她走到丽莉家门口的时候,见院门紧锁,她停下了脚步,向院子里面张望了半天,见她家的窗帘还没打开,便转身离开了。她开始羡慕丽莉,她的养母绝对不会荒唐地逼迫她做出这种事情。

她焦急地在胡同里面转来转去,实在是没地方去了,就去了西山头上。她站在山边望着空旷的原野,在无助的风雪中,山体在硕大的阴影里,投下悲凉的一曲。人生不过如此,孙晓红心中的万千愁绪,也抵不过一场寒霜的欺凌。她顶着缕缕寒冷的北风,沿着起伏不定的山坡,足足地走了一大圈,又神情沮丧地兜转回来。

她垂头丧气地回到家里,看见妹妹在看书,默了一瞬,走过去说:“昨天有人来家里给我介绍对象,咱妈连打听都没打听,就同意了,今天晚上,妈让我去相亲,咱们村的,和我同岁,也没考上大学,听说名声不咋好!”此时,孙晓红一肚子怨言,为了倾吐为快,她也只能跟妹妹道道委屈了,不然,她很快会疯掉。

“什么?她怎么什么人都相信呢?如果这男生人品不好,肚子有多少墨水也是人渣,这不是坑人吗?不去!不去!”妹妹先是漫不经心端着书本听着,当她听到名声不好这句话时,顿时一愣,她把手中的书本,往桌子上一撂,那副愕然的表情很是夸张。

“我都说不去了,可咱妈说不去不行!她都跟人家订好了,要是不去的话,媒人该生气了,也不知道她是咋想的。我都跟她说那个男生的情况了,可咱妈就是不听,她宁可相信他叔的那张嘴,也不相信我!”晓红小声嘟囔说,她的声音发颤,像是要哭出声来。

“去就去呗,有啥可怕的。他又不是三头六背,怕他干啥。你要是一个人不愿意去,待会儿,我去三婶家把丽阳找来,我俩陪你去,看他们能把你怎么着!”妹妹说着,又端起书本,她的脸上露出一丝满不在乎的笑意。她的一番话,给孙晓红吃了一颗定心丸。现在,她不再慌乱。

晚饭后,妹妹去三婶家里,很快把丽阳找了过来。丽阳是孙晓红堂叔家的独生女儿,她比晓红小一岁,爱美,好打扮,非常自恋。初中毕业后,学了裁剪,整天在家里做衣服。

她这个人嘴巴不饶人,清高得简直目中无人,谁都敢说。妹妹让她一起去,无非是想告诉那个男孩没戏。有她在场压镇,估计男孩借他两胆,也不敢乱来。

第 五十四章 可见一斑

“周日那天,我去老李家帮忙接亲,也不知道什么功夫,居然被人给盯梢了。你猜怎么着,那人还真是个死心眼儿,还撵到家里,当着我妈的面,也不知道人家愿不愿意,非要给我当媒人,我觉得这非亲非故的,能信着他吗?我不同意,你二娘就骂我,你说,这不是赶鸭子上架吗?”晓红说着,把脸色沉了下来,她最烦道德绑架,然后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这就是你不对了,你又不会自己谈对象,人家主动来家里给你当介绍人,应该是好事啊?瞧你那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好像跟谁都过不去似的,真有那么严重吗?”丽阳一语道破机关。见她这么说自己,孙晓红竭力地为自己辩解。

“哪有哇!他要是给我介绍个好人吧,我也就不计较了。关键是他把我当成啥人了,还把我介绍给他那个不学无数的侄子,这不明摆着是捡我的便宜吗?你说这个亲,我是去呢?还是不去呢?弄得我满脑子官司,真是流年不顺,左右为难啊!你看你有没有啥好主意,帮姐姐一把!”一口气说完这些话,晓红觉得心口不再那么堵了。不过,她这口气喘得还是不顺。

不行,她得想方设法制止这件事情继续发展下去。于是,她小声说:“一会儿,咱们到了那里之后,我不张嘴说话,你俩就看眼色行事儿,他们爱干嘛干嘛,最好不能在那里待的时间过长,最好待到七点左右,七点一过,咱们应付应付就回来,看他们怎么说!”孙晓振振有词地说着。

“行,反正你也不同意,这事儿又不怨你,别别扭扭地在那里待那么久干嘛?找这样的人还不如养只鸟准成呢!要么找个好的,要不找个穷的,他这一瓶不满半瓶子逛荡的浪荡子,扯他干啥?有那么多闲工夫,在外面晒晒太阳,还能增加点儿维生素呢!扯他那闲篇,又浪费时间,又伤感情,真是没有必要。我看我二娘挺精明个人,这咋还越来越糊涂了呢!”丽阳说着,也点头同意晓红的看法。

暮色里,传来几阵轻轻的笑声,这些笑声透着几分嘲讽。三个人在小屋里嘀嘀咕咕地商量了半天,她们商量好了对策,就从小屋里面走了出来。

临出门前,孙晓红把一件旧格尼大衣穿在身上,又在柜子里面找出一条围脖,往脖子上随便一挂,就往外走。她这身打扮又土又老,跟刚刨完土豆垄似的,一点儿也不好看。妹妹和丽阳走在她的两侧,她们在漆黑的胡同里走成一排,像风一样飘了过去。

晓红没有惊慌,她一边走一边笑,像是去做一件与己无关的事情。

妈妈并没有反对丽阳一起去相亲,她觉得多个人去多双眼睛看,也挺好的。妈妈怕她们走到半路,就没了影子,因此,她跟在她们的后面,看着她们有说有笑的背影,也大步走出了院子,跟在了她们的身后。

这个被叫做王叔的男人,他家在村子的西南角落。他家的房子是新盖的,即使在昏黑的夜里,也特别好找。孙晓红她们出了院门,顺着胡同往西走,从胡同里出来后往南走,大约走二百米左右,遇见胡同,再往东面一拐,在胡同里过了四五家门口,就到了。

他家的房子倒坐南衙,得从后面入门进院,沿着细长的院脖儿往南走。进院后,丽阳在后面小声 说:“到他家这条道儿真别愣,赶上山路十八弯了,这黑灯瞎火的,跟走迷宫一样,整得挺神秘呀!”说完,她回头看了晓红妈一眼,缩了一下脖子,撇撇嘴角,做个滑稽的鬼脸。

“不许乱说,让人听见,人家该挑理了!”黑暗里,晓红妈在身后轻轻地说了一声。几个人不再说话了。去见一个不该见的人,去说一些不该说的话,她真是开天辟地头一回啊。

“有啥了不起的,还不让人说话了!感情我们到他家门口拜访,还得把嘴封住啊!”面对这种浅薄的人,就应该用浅薄的方法应对。晓红并非害怕他们,她是害怕妈妈那张嘴,她天天唠唠叨叨的总说这件事情,谁要是能受得了,算她长得结实。

晓红这样想着,一抬头,差点撞到门框,她往后一闪,几个人同时停了下来。妈妈上前敲了敲屋门,屋子里面的女主人和王叔听见外面的敲门声,陪着笑脸迎了出来。

晓红妈让她们几个管这个女人叫婶子。乍一看去,这个女人有四十多岁,从她脸上纵横交错的皱纹来看,已经看不出任何年轻的样子,她个子不高,说话干脆利落,滴水不露。倒是一身的肥肉,显得她与众不同的富态来。

她站在门口,看了看这几个小姑娘,马上认出了晓红,就热情地把大家让进屋子里面。然后拿起桌子上面的暖瓶和茶杯,一边寒暄,一边忙着给大家倒茶水。可能是他们事先早有安排,王叔把晓红她们让进屋子里面之后,就出门去找他侄子去了。

她很会说话,言谈之间,女人又将晓红的年龄等各方面条件询问了遍,才和晓红妈聊起家常来。“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连说话的腔调都是一个韵味!”晓红默默地感慨着。

晓红妈原来就认识王婶,她们一见面倒是唠个热闹,一进门就把几个女孩子撂在一边,唠一些个家长里短的事情。间或,王婶还转过身来朝晓红笑笑,以示自己的友好。晓红脸一红,对她笑笑,一副很随意的样子。身边有妹妹和丽阳陪着,她一点儿都不紧张。她紧闭嘴唇,只管听,只管看,不做任何反应。

王叔家的条件非常好,他家盖的是三间砖瓦结构的房屋,可屋子里面的装修简直跟城里的楼房一样敞亮。这在村里,也是无人可及的。

晓红静静地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她将这间屋子从上到下细细地打量起来。这是一间城乡结合的家庭,在这些豪华的家具里,她看出了一种特殊的家庭环境。在农村,工薪人家和种地人家却是有所不同,连女主人说话的底气都那么高高在上,真是慕煞众人。

孙晓红正在胡思乱想,屋门开了,从外面走进一行人来。出于礼貌,晓红连忙站起身来,在闪烁的灯光下,她清晰看见,走在前面的是一个普通的中年妇女,她个子矮小,面色黑瘦,可能是身体不好,她略微驼背,两腿弯曲,不能笔直地站着,一看就是过苦日子累的,不用猜,她一定是男生他妈。

她妈的身后,有个漂亮的女孩儿,她的个子也不是很高,大约一米五几,脸上笑盈盈的,她身上的衣服很时尚,脸上一副玩世不恭,不知天高地厚样子,这种很潮的初中生打扮,一点儿也不像个女生,倒像是山寨女王,她一进屋就冲到孙晓红面前,嘻嘻哈哈地问了一大堆废话,孙晓红惊得唏嘘不已,她吱吱唔唔半天,也没做任何回答。

女孩儿的身后,不用介绍,就是那个相亲对象了。晓红抬头看去,他的个子也不是很高,若不是穿了一双带跟的皮鞋,估计他也就是一米六左右,可他的头发却弄得很高。

可能他觉得自己脸上的五官,也没什么出彩的地方,自觉对不起观众,就在头上下了一番功夫,把茂 密的头发染了赤橙黄绿青蓝紫的颜色,然后让发型师给他做了个大海航行波浪卷,再让一阵狂风断然吹过,在自己的至高点上,留下一片惊涛骇浪般的海啸。这不伦不类的打扮,让孙晓红顿生烦感。

这几个人像检阅部队一样鱼贯而入,然后被女主人热情地让到了坐位上,孙晓红一脸嫌弃地瞟了男生一眼,当时心里很不高兴。她不屑地坐在那里,一言不发。

王叔跟在后面,见大家都到齐了,他大步走到屋子中间,互相介绍一番,他马上切入正题。

“晓红啊,这位就是我侄子,我从小摸着头顶长大的,都是农村孩子啥说没有,我看你俩都挺好的,没别的意思,叔就是希望你俩能走到一块,好好过日子。多余的话,我们几个大人,就不跟着掺和了,你们自己聊,像你们这种情况很难碰到一起,互相都多了解了解,我和你妈到东屋去唠嗑了!”说完,他朝屋子里的几个小姑娘摆摆手出去了。男生的妹妹,很想当着晓红的,卖弄一下自己的口才,见没人和她搭话,也跟在他们的身后出去了。

男生回身关好门,热别熟练地从衣兜里掏出一盒香烟来,他先是递给给丽阳一颗,接着又递给晓红妹妹一颗,他见晓红冷冷地坐在那里,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就没敢过来搭讪,他又掏出一个打火机,依次给丽阳和妹妹点燃后,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就一个人坐大言不惭地坐在晓红的对面,顺势翘着二郎腿,无所顾忌地抽起烟来。

借着烟雾,他眯着眼睛,看了孙晓红一眼,见孙晓红没有说话,马上转移目光,找茬跟丽阳说话。因为没什么共同语言,两个人连一个字的交流都没有,彼此都沉默着,弄得屋子里面的气氛异常的尴尬。这哪里是来相亲,分明是出来恶心人,找这样的对象,看一眼就够了,我可没那么多耐心,还是省省吧!

他这人也很知趣,见孙晓红对他特别冷淡,也就随便了。晓红见他吊儿郎当的样子,咋看都不像是个好人,她勉强坐了十分钟,实在忍无可忍了,一切全都免谈,她不想和这样的人说话,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她连个招呼都没打,就满不在乎地走了出去。

这样错误的人选,皮囊再好也是一个渣子,还是留给居上的后来人吧!

第五十五章 节外生枝

像这样拙劣的相亲方式,孙晓红还是第一次遇到。丽阳和妹妹见姐姐走了,她们俩也互相使了个眼色,也随后跟了出来。

现在,屋子里面就剩下那位自恋的公子哥,还歪着脑袋一动不动地陶醉在云里雾里,不知所云。他好像也对叔叔安排的相亲对象有很大的成见,不然他也不会把自己打扮得跟妖精一样,装成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出来整蛊自己,也蛊惑别人。

遇见这样不淑的人渣,必须快刀斩乱麻,以绝后患。孙晓红一步跨出房门,她连头也不回地走进了东屋,屋子里面这聊得火热,忽然见晓红出现在门口,一看就知没戏。所有的声音顿时戛然而止。

他们都诧异地看着她,继而都站了起来。

做为媒人的王叔,也觉得不大对头。他们处心积虑地安排的这场荒唐的见面,就这样匆匆结束了,想想也在情理之中,大家面面相觑,谁都没有想到,这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对待自己的个人问题,竟然如此果断,他心里也暗暗伸出拇指来表示佩服。

人也见了,面子也给足了,也该散场了。不是孙晓红嫌贫爱富,她能一眼看透的男生,也还真是少数。

怪就怪他自己不争气,既然这样,那么也无需再费唇舌,还不如速战速决来个痛快的,免得夜长梦多,有人从中作梗,她就更难摆脱纠缠了。人生大事,不能这样当成儿戏,无奈孙晓红一个人不同意,谁拿她也没办法。

男生碰壁之后,知道晓红没有瞧起自己,也没有感到自卑。他只是年轻气盛,就自讨没趣地只顾吸烟,他无不尴尬地坐在西屋没有露面。看来,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只是不敢面对而已。屋子里面的人,见孙晓红一言不发地出现在门口,大家都明白怎么回事,屋子里的气气氛一下子变得僵硬起来。

有些事,心里有,无需用语言说出,就足够明了。 孙晓红觉得和这个男生根本就是两路人,没有什么交集,用媒人的话说,只能是年龄相仿,一辈子的时间她不想委屈自己,也不想难为别人。她认为自己没有那么绝情,彼此不合适,自己这样做,是最好的交代,也是给这个另类的男生做个必要的提醒。

孙晓红不同意,有她不同意的道理。 一个二十多岁的人,还这么不着调,整天混迹于大街小巷里胡作非为,他还以为谁都崇拜他呢!,还把自己弄成这副公子哥的模样,难怪他妈妈那个样子,他再这样下去的话,也真够爹妈操心的,跟这样的人在一起生活,能有什么幸福可言。可能她妈妈的现在,就是自己的将来,自己没有必要为一个没有生活能力的跳梁小丑挺而走险。

回到家里后,孙晓红又被妈妈一顿数落。她见目的已经达到,也不做任何争辩。老妈说老妈的,我该干啥干啥,一点儿也不影响自己的情绪。

她本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还有后话。第二天晚饭后,孙晓红刚要出门去找丽莉,那个叫王叔的人,又阴魂不散地来到家里,当起了说客。

这次,他改了套路,进门之后,直奔主题:“晓红啊,我侄子咋样?是不是挺帅!要不,你给提点儿保留意见,哪怕不成熟的也行,我侄子那边已经点头同意了,不知道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我能怎么想?其实也没啥想法。这个问题我可以永久性回避,回去替我谢谢他,他这样的风流人物,我可高攀不起,还是另找高明吧!”

“这你就说错了,我侄子还真就相中你了,你说咋办吧?”

“那是他的事情,好像跟我没啥关系!”

“不管是谁的事情,我今天来就是想听听你的想法。”

这个男人真是太烦人了,赶又赶不走,说又不想说,她只好以退为进,漫不经心地说:“你侄子挺好,他妈也挺好,他妹妹也挺好!他应该找个更适合他的,我这个人土里土气的,根本不行,跟不上潮流。”

晓红笑着说,她不想和他们一家有任何纠缠,也不想得罪他们,就违心地搪塞着说。

“既然他们都挺好的,那你昨天咋还走了呢!我看你俩也挺合适的,都老大不小了,要是没有啥意见的话,趁着年前还有几天,让他们家摆桌酒席,咱们两家的家长就见见面,商量商量把这门亲事给订了吧?”

王叔步步紧逼,问得孙晓红有点儿不好意思。

“什么?定下来?怎么可能?这又不是逼亲,我可没有答应你们。王叔,我谢谢你替我操心,这两天,你跑前跑后也挺辛苦,难为你了!我还是跟你实话实说吧,我现在还不是找对象的时候,过了年我还要参加成人高考,这事儿等过两年再说吧,再有就是,我不想在咱们村里找对象,你回去跟你侄子捎个话,要是有合适的姑娘,让他赶紧找吧,不要为一棵歪脖树耽误一大片森林!”

“我现在看你就挺合适的,像我侄子这样的小伙子,在村里都找不出第二个,你可得想好了,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以后,要是碰不到合适的,后悔可就晚了!”

晓红听了这话,差点儿没恶心吐了。还大言不惭地过了村就没这个店了,晓红心说,就他那个侄子,别的不看,就看那个脑袋跟抱窝的母鸡似的,跟这样的人结婚,那不是开玩笑吗?

“开什么玩笑,我要是一辈子不找对象,他还能打光棍啊!” 晓红说完,一脚跨过门槛,走了出去。

“这孩子太任性了,我也没辙,她叔跟着操心了!”为了缓和紧张的气氛,妈妈走过来,苦笑着对王叔说,“随她去吧,她不同意就不同意吧,强扭的瓜不甜,她现在不同意,我也不好给她做主,结婚以后,两口子拌嘴的时候,她该落埋怨我了。成破利害我都跟她说明白了,她也老大不小了,让她自己想吧!”妈妈在趁机打圆场,也是在推脱理由,可能她也没怎么看好这个男生吧,不然她的态度也不会转的这么快吧!

男人的一番苦心落空了,他觉得的一件好事儿,就这样不欢而散,也心有不甘。

他弄不明白现在的年轻人都是怎么想的,本来还想说点儿什么,见晓红已经断然拒绝,他再说啥都是废话,只好讪讪地在昏暗的胡同里,悄然离开。

一场大雪过后,整个村子都掩埋在白花花的积雪里面。今年的雪特别多,整个冬天都是昏沉沉的,几乎每天都很难见到温暖的阳光。外面的空气很冷,滴水成冰,树枝上的积雪,簌簌而落,在空中随狂风乱舞,像一群发狂的疯子,在野外肆虐地奔跑。

一辆摩托车缓缓地驶进了胡同,当它靠近院门口时,找了个合适的地方,把摩托车停靠下来。

“院里有人吗?”顶着头盔的小伙子,下了摩托以后,他从斜挎的包里,拿出一封信来,踮起脚跟,朝着院里喊了一声。

清脆的声音,划过寂静的胡同,在空中回荡着。大黑狗听见院外的声音,立刻冲出狗窝,对着院门又是一阵狂吼。

孙国栋正在院子里扫雪,突然听见院外有人喊,就放下手中的扫帚,朝门口走了过去。

“孙叔,给,这是你家的信!”投递员见有人从院子里面走出来,微笑着迎上前来。他把信交到孙国栋手中,骑着摩托车走了。

孙国栋把信拿到屋里,撕开信封后,认真地看了起来。

这封信是晓红大伯寄来的,信上说,今年春节,他们全家人要来家里过年。孙国栋看完信后,脸色很是难看。他什么话都没说,把信往窗台上一放,又出门扫雪去了。

“晓红,你快点儿过来,是不是你大伯又来信了。你给奶奶看看上面都写了啥?” 奶奶从门外走进来,她见到窗台上的信封,连忙把晓红叫过来。

“好的!好的!我这就给你看看!你听着,我给你大声朗读一遍!”晓红说着,拿起信封就看了起来。可她看着看着,表情就变了,就没有读出声来。

信上无非是写一些对爷爷和奶奶问候的话,晓红看来看去也没看出什么端倪。奶奶不知道上面都写了什么,虽然她不识字,也把脸凑过来跟着晓红一起看。

“晓红,你大伯在信上都写些啥,你给奶奶念念!”奶奶指着信上的内容,笑容可掬地说。

孙晓红本不想让奶奶失望,当她看到信上几乎都是敷衍的语句时,她默默地摇了摇头,把信重新叠好,装进信封里放到奶奶的手里说:“我大伯说他今年要回来过年,让我们做好准备呢!”

“啊!啊!他怎么想起回来过年了呢?他已经不是我的儿子了。我老了,什么都干不动了,他嫌弃我拖累他,这么多年都没回来一次,他已经没有我这个妈了,还回来干啥?”奶奶略微有些激动,她已经有十多年没见到自己的儿子,突然听说儿子要回来,她的两只手不由得颤抖起来。在她有生之年还能见到儿子一面,也真是不太容易啊。

“养儿防老,养儿防老!我把儿子培养成人,可他翅膀硬了,人也飞走了,他就不要我这个妈了……”奶奶的眼里泛着泪花,她的一双布满老茧的手,捧着书信,嘴里不停地叨念着。

第五十六章 无话可说

孙晓红没见过伯父,也从来没见过奶奶这样伤心过。看来伯父的人品还是有问题的。

以前她也听妈妈说过,*时期,大伯父在省直工作,后来被下放到劳改农场,当时伯母也同样受到了迫害。她受道迫害的理由令人啼笑皆非,就是因为烫了一头卷发,结果被一群气势汹汹的红卫兵造反派给盯上了,他们的头头,趁机带人闯进家里,一把揪住伯母的头发,从六楼上扯了下来。可怜手无缚鸡之力的伯母,被人惨无人道地从顶楼一直拖到底楼,没等沾地,她就全身粉碎性骨折,一下子瘫倒在地,昏了过去。红卫兵头头见事不好,把她撂在地上,慌忙扬长而去。

邻居们匆忙赶来,见到这触目惊心的一幕,当时都吓呆了。大家七手八脚地把伯母抬到楼上,又帮忙找来一位中医给她接骨,她总算捡回来一条性命。按理说,非常时期,她应该低调才是,还烫头顶风上,这不是故意找麻烦吗,结果害了自己。

伯母的伤没等养好,就随着伯父去了劳改农场。后来她的脾气变得异常的暴躁和偏激,一有不顺,便无比嚣张,在家里一手遮天,伯父拿她也没办法。

这样一来,家中的女儿和四岁的儿子,因没人照管,伯父就把他们送回老家,寄养在农村小院了,让奶奶照顾。可这一晃就是三四年的时间。三四年的时间,不长也不算短,这两个孩子一直等到伯父平反之后,才被他们接走。想想这些,奶奶就更加伤心了。

后来,伯父从省直调到了银行,高升之后,就和家里没了任何联系。有人说,官身不由自主,忠孝不能两全,那都是搪塞。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做人最起码的道德,就是孝敬父母。连父母都不孝敬的人,做再大的官,又有何用。

可世界上有伤心的儿女,没有伤心的爹娘。 奶奶养的这个当官的儿子,村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谓光宗耀祖。然而,数数奶奶的年龄,如今已经将近八旬,也许有了今天就没有了明天。可伯父始终对两个老人不闻不问,也许他真的很忙,也许他故意回避,他的音讯就像从地球上失联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有时候奶奶想他夜里睡不着觉的时候,心里也暗暗埋怨过伯父。无奈,人家不愿意回到这个穷家里来,怕丢脸面,她当妈的也没辙。

“山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这是村里的老话,别看伯父的职位和身份都比爸爸高,这句话恰如其分地用他的身上,也未尝不可。当外人的面,奶奶从来不说这句话,她怕别人笑话。可当家里没人的时候,奶奶把它常挂在嘴边,跟爷爷发发牢骚,就没事儿了。

“偏疼儿女不得济呀!”这打牙往肚子里咽的话,也只能烂在肚子里发霉了。看到奶奶脸上特别沮丧的表情,孙晓红对这个素未谋面的伯父,也有了很大的偏见。

孙晓红从来都没有见过伯父,她只是从爸爸妈妈的只言片语中听说过这个人,但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爸爸和他这个身兼要职的哥哥有过任何来往。好像伯父这个称呼在她的脑子里只是一个有血缘关系的代名词一样,很容易被人忽略。在孙晓红的世界里,爸爸是一个特别有涵养的人,他就是再苦再累,也从来不嫌弃爷爷奶奶拖他的后腿,毕竟那个黑白颠倒的时代,没能让他的才华得以展示。

他感觉这样的日子也好,人活得踏实,不昧着良心做事,夜里也不做恶梦,也是一种善良。他不想和伯父比高低,或者说他们的人生也没什么可比性。

这些年,爷爷和奶奶一直跟爸爸妈妈住在一起,日子虽然清苦了一些,他们也算知足。伯父是个什么样的人,爸爸从来都没有告诉过晓红。她们的家史,不用宣扬,村里人也都知道。

作为一个省建行的一行之长,尽管他位高权重,却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没有,这跟忘本和负义也没什么差别。难怪爸爸刚才看信的时候,脸色很不好看,原来是有渊源的。

这封信,像一枚沾满污秽的石子,落在他们原本平静的生活里,立刻激起千层波澜。待平静之后,全家人都沉默了。他们不是不欢迎伯父一家回来过年,而是变质的他们,根本就没有资格回来见村里的父老乡亲。

“这些年,他们也是头一次回来,不就是吃几顿饭吗?他们愿意回来就回来吧,反正咱家的条件他也知道,家里有啥吃啥,他让我整天摆酒席宴菜招待他们,咱也花不起那钱,他们要是觉得不习惯的话,不用说话就得走了,都是一个娘生的孩子,咱就别跟他们计较了!”这是妈妈的意思,她见奶奶整天唉声叹气,就赶忙出来解围。

“哼!跟他一般见识,气死都不知道咋死的。像他这样的人心里能有谁?就有他老婆孩子!这么多年,家里的两个老人连问都不问问,要躲就躲得远远的,还有啥脸回来过年?这些年,咱也没说让他赡养老人啊,看把他吓得,连封信都不写,好像咱们图他什么似的,这年头离开谁都能活,我又不求他借他,老驴老马还盼年节呢,他凭啥大过年的跑回来,给全家人添堵?”爸爸闷头坐在炕沿上吸着一袋旱烟,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

“人家回来是看老人的,又不是看你的,你有啥权利不让人家回来过年?再说他们见咱家条件不好,在这里也就待个一两天就走了,你可得绷住了,到时候可别乱说!”妈妈很不赞同爸爸的说法,她反驳道。

“可别让他装人了,他心里要是还有老人的话,这么多年能不闻不问。他在西北屯下放的那些年,两个孩子都放在咱们家里桌上桌下伺候两三年,哪个没给他照顾好,要不是咱们全家救济他们,恐怕早都完蛋了。他可倒好,让他帮忙照顾照顾咱家的孩子,他却把大姑娘送到他二大姨子家当保姆,这是人办的事儿吗?呸!他算什么哥哥,连西院的二哥都不如,还恬不知耻地有脸回家过年,不是我瞧不起他,他回来过年,有那好吃的东西全都喂狗,都比给他吃强,狗见人还晃荡晃荡尾巴呢,他能干啥!”

“那也不能这么说你哥哥,再说还有你大嫂和孩子呢!咋也别让人说出话来。过两天,他们就回来了,到时候,你可别甩脸子给人家看,好像咱们两口子不愿意招待人家似的。千万别没事儿找事儿,省得节外生枝。”

“他爱咋想咋想,听兔子叫,还不用种黄豆了呢!我就不信了,他能把我咋的。”孙国栋的倔脾气一上来,气得脸色发紫。

“咋的倒不能咋的,就是怕外人笑话。风言风语的,说啥的都有,都看着呢,让他出息去吧,咱可不跟他塞牙缝子。”晓红妈怕他越说越离谱,就把话题给引开,可是,孙国栋听了,更加恼火,依然冷冷地说:

“外人,他要是知道外人会到处说他,他就不这么做了。他有今天的地位,常年连个人影都见不着,拿我这个弟弟当成啥人了。我是想啊,他在外面当他的官,我在家里种我的地,我们俩井水不犯河水,知道的我们不求他借他,知道的说我对他够意思,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想巴结他呢?我把他当成哥哥,他可没把我当成弟弟。”

“那也不能这么说,他常年那么忙,有些事儿可能会想不到也难说。咋说你们也是亲兄弟,事儿都过去了,还说那些没用的干啥?”晓红妈不以为然地说。

“国家主席还忙呢,到了年节的时候,还记得看看自己的爹娘呢!我看他就是装糊涂,在外面人五人六的,平时连一分钱都舍不出来给爹妈,他就是当再大的官,也不受人尊重,连个种地的都不如,有啥了不起的,我就是把他看得太高了!”孙国栋闷声闷气地说。

“那有啥办法,他们要回来,我们也不好扫了他的面子,虽说家里也没多少钱,该准备啥还得准备啥,顶多平时紧巴点儿,穷汉盼来年,大不了老年咱家再多种几亩地茄子,不就是多干点儿活呗,也累不死人!再说家丑不可外扬,到啥时候也不让外人笑话。就算他不在乎,咱们还在乎呢!”晓红妈说的没错,人过留名,雁过留声,留下骂名,死了也不得安生。

“嗨!真是太不像话了!”孙国栋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不再说话。他一口接着一口地吸着旱烟,烟锅里里面的火星一闪一闪地冒着,屋子里面很快被一层蓝色的烟雾笼罩起来。

“他们这次回来是看爹妈的,你跟着发愁有什么用, 好好睡你的觉吧,明天还有一大堆活儿等着你干呢!”

第 五十七章 品头论足

孙国栋听了晓红妈的话,漫不经心地把手里的烟袋锅往炕沿帮上,使劲地磕了磕,他倒空里面的烟灰后,把他装在一个灰色的小布袋里,轻轻地放在枕边,然后他头朝里,两脚朝外,两手交叠着放在脑后,一头栽在枕头上,把自己摆成一个大大的人字,便一动不动了。

黑暗里,他睁着那双布满红血丝的眼睛,空洞地望着没有光亮的天棚,想着许多不堪回首的前程往事,心中万千思绪,百感交集。这些郁结,像一团纠缠不清的乱麻,一直困扰在他的脑海里,让他的新潮不能平静。他直挺挺地躺着,很久很久都没合上眼睛。

抛开其他,单说才华,孙国栋要比哥哥强好多倍,但是为了回家给父母养老,他在部队放弃了大好的前途,坦然地回到村里心甘情愿地务农。跟现在的哥哥相比,他不知道这样的牺牲是否值得。但是,回家给父母养老,他这样做的确是问心无愧的。

可他无为的回归,并没有给父母创造一个安逸的生活条件。相对哥哥锦衣玉食的日子,家里多子,过度的劳碌,常年疲惫不堪的繁忙,也许他连普通都算不上,但妻贤子孝,他也并不觉得自行惭愧,因为他尽了孝道,尽其所能地赡养了老人,他在众人面前,还是能挺直腰杆的。

腊月二十七那天,天气阴沉沉的,忽而空中刮起一阵寒风,在胡同里冷飕飕的吹着,大片大片的雪花凌空飞降,它们铺天盖地,随风飘起,眨眼之间,将这个偏僻的小村笼罩在一片皑皑的雪色之中。

胡同里异常的安静,几乎没有人愿意出来走动,一些贪玩的孩子们也一改往日的疯狂,都躲到屋子里面去了。它们的到来,像是要把这纷纷扰扰的世界,在瞬间染成一片空白。

天近中午的时候,一辆超豪华的越野车缓缓地拐进了胡同里面。雪雾中,车灯的能见度很低,只能照到几米远的地方。它慢慢驶到晓红家的门口时,稳稳地停了下来。车篷上落满了雪花,像一个披着斗篷的村夫,拉着一个草垛,从野外归来。

轿车停下后,司机从车上下来,他不顾吃了几粒雪花,对着光线向四周辨了辨方向,觉得没什么问题,回身打开后面的车门,点头哈腰地和里面的人打了一声招呼,待里面有了响动,他便毕恭毕敬地站在一旁,静静得等着孙国栋大哥从车里下来。雪花落在他的头上,像洒了一层白色的泡沫,继而被狂风出走。寒风中,他用手抹去脸上雪花,还是一脸谦和的微笑。

胡同里的人听见汽车的喇叭声,都闻声而来,秒秒间呼啦啦来了一群。这些善于围观的闲人们,他们的耳朵实在是太灵了,喘息之间,就把孙国家的大门口围得密不透风。他们站在门口,都睁着一双好奇的眼睛,像一群呆头鹅一样,踮着脚尖,像看稀有动物一样,大惊小怪地往车里望着,都想看看这个衣锦还乡的人,到底有多高明。

人怕出名,猪怕壮。村里人,就是实在,没有那么多讲究。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他们对孙晓红的大伯,早就有了想法,甚至胡同里还有一些知情的人士,也不知道从哪里打听来的小道消息,全然不顾地站着车前,大肆喧哗着。因为缺少了约束,他们毫无顾忌地在背地里指指点点,添枝加叶地说笑着。他们伶牙俐齿的口才,像新闻评论员一样,也不知道谁给他的权利,扯开嗓子,裂开嘴巴,就是一顿胡言乱语。言语之间,还交头接耳地摆着怪异的动作,屏息静气地窥视车里的动静。

车门被司机打开后,一位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走了下来,只见他梳着油亮的背头,眼眶上架了一副墨镜,身上穿上了一件灰黑色的羊绒大衣,可惜这副皮囊,笔直地站在那里,倒也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这个人就是孙晓红的大伯,他的到来,给平时省吃俭用的家庭,平添了一份不小的消费。

胡同里的人,见了这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也不觉得怎么惊奇,他们前来围观,就是想看看这位财大气粗的企业老兄,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然而,接下来的一幕,让他们都彻底失望了。

大伯父下车以后,他没有马上往院子里面走去,而是回过身来,小心翼翼地从车门里搀扶出一位浑身发福的中年妇女来。围观的人又是一阵唏嘘,对于这位养尊处优的老女人,竟然旁若无人地被人搀扶着走路,大家还是第一次见到。

紧接着又有一位长得特别清秀的女孩,也跟着从车门里走了出来。这两个人,都是衣着华丽,面容光鲜。一位是他河东狮吼的太太,一位是娇生惯养的女儿。她们傲慢的藐视一切的样子,俨然小人得志的嘴脸。人群里有人开始撇嘴了,有人甚至还说出一些尖酸刻薄的话,来攻击她们。她们听了也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到车前,挺胸抬头地停了下来。

司机关好车门后,又跑到车尾打开了后备箱。他从里面拎出一个黑色的皮箱,放在地上,又迅速关上后备箱。这才点头哈腰地走在前面,他伸手推开院门后,就规规矩矩地立在门边往院子里面指了指,等他们一家一次进院后,他才拖着皮箱走了进去。

这些人似乎还不过瘾,他们虽然没有跟进院子里来,在院外也没见消停,他们品头论足的声音,顶风都能听出十里。

在司机的指引下,他们一家人径直走进了院子。他们刚走进院脖,孙国栋一家也迎了出来。在众人的眼里,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他们原本是亲兄弟,相差的程度,却有着天壤之别。他们兄弟两人见面后,互相寒暄了几句,都谦让一番,这才走进屋子里面。因多年没有见面,他们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彼此都变得陌生起来。

司机默不作声地尾随后面,他很快把手里的皮箱送进屋中之后,又小心翼翼地退了出来。他快步走到院外,迅速打开车门,两脚一蹬,很快上了车,然后,两手紧握方向盘,把车一点一点地倒出胡同后,只见车尾一阵晃悠,这辆车很快消失在茫茫的雪雾当中。

紧接着,院外传来一阵接着一阵的嬉笑声,其间有好说之人,便在一旁开始肆无忌惮地八卦起来。家家卖烧酒,不露是好手。他们互相之间的品头论足,无非也是凭空猜测而已。

“老孙太太家的大儿子回来过年了,听说他在省城里挣了大钱,家里过得跟皇宫一样,吃的都是山珍海味,穿的都国外上等货,我还听说他们家普通一顿饭都能顶上咱们村十家全年的收入,还真是了不起呀。你看,他们出门有专车接送,回家有保姆伺候,真是有派!我们活十辈子也不赶人家一辈子挣的钱多,想必是回来看老爹老妈的吧?他也算挺孝顺的吧,他腰包里这么有钱,回来过个年,能少给他弟弟扔钱吗?看来,孙国栋今年撞到了这样的财神爷,他今年不用出力干活,也能发笔小财了!”

人群里一阵骚动,有人还在窃窃私语。他们的想象里实在是太丰富了,孙国栋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竟然被他们的舌头描绘得绘声绘色,可见,造谣生事的人,心里肮脏的程度该有多么的邪恶。

“嗯,不就有几个臭钱吗?有啥可显摆的。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够花就得了,挣那么多都是祸害。有人能一日暴富,也有人一日暴穷。小心咋呼大了不好装车,羡慕那事儿干啥,腰里有那么多钱,听说十多年都不回来一趟,这样的儿子,养了又能咋样,啥力都借不着,还不如不养,别看现在有多风光,他连爹妈都没有,我看也是日本选手完犊子!跟耍猴似的,看他们干啥,有这功夫喘口气还匀乎呢,走了!”这是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大家闻声回头望去的时候,她已经转身走了。

她刚离开,有人就接着她的话茬,继续说道:

“可不是,看着人模狗样的,没想到长得跟人似的,可惜连牲口都不如,还有脸回家过年,也不怕人笑掉大牙,真是醉了!我看这样的人都有限度,如果不死都能赶上,看看他到底能出息到什么程度。”这是一个老人的声音,他的话音刚落,人群里有很多人也开始抱不平了,要不是碍于左邻右舍的情面,一定有人敢放胆冲出来指责他一番。骂归骂,恨归恨,关上门都一家人,他们咋替孙国栋抱不平,也都是外人。

大家见孙家的大门已经牢牢关上,便不做停留,他们在一句比一句的嘲笑中,一哄而散。胡同里马上恢复了寂静。各家的烟囱里,冒出了缕缕的炊烟,这些白色的烟雾,像一条条长龙一样,滚滚飘向天边,渐渐融化在苍茫的天幕里……

第五十八章 忍气吞声

昏暗窄小的屋子里面,热气腾腾,灶台上面的锅碗瓢盆里,散发出来的浓浓肉香味道,令人馋涎欲滴。这些都是原汁原味的绿色食品,大伯父回来一次不容易,兄弟俩都多少年没见面了,这次回来聚聚,下一次指不定又是哪一天,作为弟弟,管自己日子过得怎样,晓红妈猪肉和鲤鱼都准备得非常充足,为了让他们尝鲜,还特意杀了一个颜色鲜艳的大公鸡还招待他们,也是理所当然的。

屋子里面,已经挤满了亲朋好友。不管人品啥样,晓红的大伯毕竟是一个有身份的人,他们也不能乱了礼节。待他们一家人走进门来的时候,大家都各自分站两旁,像检阅一样,都变得严肃起来。这个时候,大家都不知所措地望着他们,不知道怎样和他们打招呼才好。

大伯母尴尬地从他们身边穿过,不免有些紧张。但是她还是故作镇定迈进了里屋。她站在里屋中间,面对那条炕沿,她正在犹豫是坐还是不坐的时候,晓红的堂婶,也就是丽阳的妈妈,推门走了进来,她刚要开口说话,就听门外有人说话:“大哥大嫂你们回来了!”正在烧饭的晓红妈,见大哥大嫂走进门来,她马上解掉身上的围裙,她擦干净了两手,一脚踏出厨房,立刻笑脸相向。

屋子里面的气氛一下子变得融洽起来。晓红妈脱鞋上炕,她抬手打开被阁子,从里面取出两条干净的被子来。然后把被子铺在热乎乎的炕头上,笑着对晓红的大伯母说:“大嫂,这一路上坐车也挺累的,快点儿坐到炕头上暖和暖和吧!”她这人也够实惠,她见晓红妈铺好了被子,就迫不及待地脱掉身上的貂皮大衣后,一点儿也没客气,她一边招呼女儿,一边爬到了炕上。

她上炕之后,一屁股坐在上面,才发现晓红的奶奶还站在地上和大伯父说话,她想要站起来说句话,吱吱唔唔了半天也没说出一个字来,她见插不上嘴,顺势又坐了下来。她这种不把老人放在眼里的行为,让晓红妈感到非常的差异。她心里嘀咕着:她怎么能这样呢?好歹她也是大城市里见过世面的女人,可是她连声起码的招呼都没有,她这样做是不是有悖常理呢?

在他们的眼里,可能农村人层次低,没什么文化,都非常俗气,那也未见得你也有多么尊贵。这种场合,也来摆谱,可能是她来错地方了。大哥大嫂的形象,立刻在晓红妈的心里大打折扣。

于是, 晓红妈看了看婶子,又看了看大伯父,急忙说道:“厨房里还有几个菜没做,你们先坐着,我去炒菜了!”说完,她转身走了出去。

“我也去给你帮忙!”婶子见晓红妈趁机走了出去,她也随声附和地跟了出去。奶奶见大伯母没有跟自己说话,悄悄地走了出去,然后闷不做声地蹲在灶台前,默默地往里面添了一把柴草,便低头不语了。爷爷在西院扫雪,刚才,院子里面发生的一切,他全然不知。他扫完雪后,就扛着扫把走了回来,当他走到门口看到地上的车辙痕迹时,知道儿子已经进屋了,他在院外徘徊了一会儿,才蹒跚着走进院里。他见屋子里的女人们都在忙着做饭,他又迈出房门扫雪去了。

现在屋子里面就剩他们一家三口,他们面面相觑了半天,谁也没有说话。看来,大伯母真是累了,她上炕之后,索性把手伸进被里面,把头一歪,就像新婚的小媳妇坐福一样,在屋外众目斜视之下,旁若无人地躺了下来,看来,她真把自己当成娘娘了,走到哪里都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神态。她女儿见她躺在被子上面,也不知道是谁给她的资本,她竟然坐得那样的安稳,连声奶奶都没有叫,也挨着她的妈妈躺了下来……

大伯父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他见孙国栋正在院子里的水井旁边汲水,就走过来问道:“国栋,今年的收成怎样?如果种地有什么困难的话,你尽管说出来,我来替你想想办法。”

“今年雨水调和,又是自老山,加上菜地的收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收成还算不错!”孙国栋说着,把柳罐斗子里面的井水,倒进了水桶里面,然后,又把柳罐摇到了井口里面。以前,他常年到村中的老井那边挑水,现在条件好了,他就在自己家的院子里打了一眼小水井,无需走出院子,就能吃上井水。这样不光吃水方便,给园子浇菜也方便。

“那就好!那就好!我这常年都在外面忙,两位老人住在这里,你就多费心了!”什么费心,这都是借口,一样都是儿子,你就再忙的话这信不写一封,连个电话都没有,谁也说不过去。还跑到家里来演刘备摔孩子叼买人心的把戏,你把我这个兄弟当成啥人了。这话也不应该我说,念了那么多年的书,走了那么多个城市,家里也养了几个孩子,他连这点儿人情世故都不懂,跟这样的人还有什么话可谈。孙国栋强忍着心中的怒火,若不是怕老爸老妈身体不好,他今天绝对不能容忍他们两口子,在家里来作威作福。

因此,孙国栋没有抬头,也没有说话,他继续摇着辘轳把,慢慢往上汲水。

晓红的大伯父还要问话,院门执拗一声,晓红的姐姐和姑姑顶风冒雪地从外面走了进来,姐姐看见伯父站在院子里和爸爸说话,她把脸扭到旁边,好像心里很不高兴。

姑姑走上前来:“大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招呼一声!要知道你们回来,我们就搭顺风车多好,我俩等了一个多小时,才赶上最后一班车。要是再晚一会儿,恐怕就回不来了!”姑姑不停地埋怨着,伸手就去开房门。

大家进屋不久,晓红的小姑姑,也抱着孩子急匆匆地来到了家里。大家七嘴八舌地互相问候,屋子里面可就热闹了。睡红眼睛的大伯母听见说话的声音,她急忙从被子上面爬起来,她一把抱过小姑姑怀中的孩子,也大一声小一声地笑了起来。

吃饭的时候,南北大炕放了两张桌子,在南炕的桌上旁边,爷爷奶奶坐在正位上,晓红的伯父和爸爸分坐两旁,接下来就是伯母,妈妈,还有堂叔堂婶,大姑姑和小姑姑,至于晚辈们,都坐在北炕的方桌旁边,大家团团围坐,屋子里面好不热闹。

席间,伯父和伯母在觥筹交错中,不停地和大家推杯换盏,可他们喝到肚子里面的酒水,全都是爸爸和妈妈的汗水,如果他们不来家里过年的话,这些酒喜宴菜,将是他们全家大半年的收入啊。孙晓红偷偷地瞄着伯父和伯母,见他们假得不能再假的面孔时,她心中升起了一股厌恶之情。

感情他们不是回来过年的,好像是故意回来扫荡似的。这样的亲戚有跟没有,有多大的区别。

“妈,伯父家里那么有钱,怎么会空着手回来看爷爷奶奶呀,他们也不怕爷爷奶奶生气吗?”晚饭后,人各自散开,一屋子的人都在陪伯父一家三口聊天,晓红来到厨房里,她一边帮妈妈洗碗,一边生气地问。

“大人的事儿,小孩子不要跟着掺和!他们在家里也呆不了几天,过了大年夜,他们就回去了,听妈的话,咱们啥都别说,不就是吃几顿饭吗,我和你爸好里好面都招待了,就让他们好里好面地走吧!”晓红妈小声地说着,她斜着眼睛,朝里屋瞄了一眼,又朝晓红摆了摆手,装做满不在乎的样子,示意晓红不要多说一句话。

“妈,你看!这一大屋子的人都在咱家白吃白喝,就咱们家里这条件,哪供得起呀!他们都这样,这明摆着是欺负人吗?他们走了,咱们家怎么办呢?”晓红攥着小手,朝里屋望了一眼,她刚要开口说话,突然看见堂婶把嘴巴凑到伯母的耳朵边,嘀嘀咕咕了半天,也不知道她们都说了些什么?待堂婶说完后,突然发现晓红正盯着她看,脸一红,把头转到了一边。

“她们到底是看人下菜碟,妈,你不用低声下气地伺候她们,她们一定是在背后说你的坏话呢。你这好心都被当成驴肝肺了,你看他们家一个一个的,都那么势利,那么嫌贫爱富,你跟我爸伺候得再好,他们没有爷爷奶奶,也不把你们放在眼里,一群白眼狼!”

“我的小姑奶奶,你能不能小点儿声说话。这样是让他们听见了,你大娘还不得闹翻天呢!这孩子,你可别再添乱了,他们是啥人,我和你爸都清楚,这不也是为了哄你爷爷奶奶高兴吗?我看他们回来过年也就这一次了,还能指望有什么以后啊!”这种人,除了自私还是自私。其实,妈妈早都把他们一碗水看到底了,只不过是不想当着大家的面说清楚而已。

第五十九章 百般刁难

雪,整整下了一夜,天亮的时候,天空终于晴开。早晨的阳光静静地泻在瓦楞相间的屋顶上,散发着彻骨的寒气。院子里,半尺多厚的积雪,把高高低低的鸡架和狗窝都染成了白亮亮的一片。孙国栋早早地起来,他轻轻地推开房门,眼前一片冰雪世界,顿感豁然开朗,他一脚踏出门去,在雪地上踩出一溜深深的脚印。

夜里,他两次起来去马棚里,给票肥体壮的大白马喂足了草料,现在,它见主人站在门口,就用两只前腿不停地刨着地面,嘴里发出灰灰的声音,以示自己对他的友好。孙国栋知道它渴了,又返回到屋子里,提来一桶清水,給它饮了个痛快,然后从墙角里拾起了一把扫帚,到院子里面,慢悠悠地清理积雪去了。

太阳已经升得老高。胡同里突然热闹起来,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过后,几个调皮的男孩子匆匆跑过门口,一股硝烟的气味顺风弥散过来,继而被冷风慌乱地卷走。

马上就要过年了,家家户户的烟囱里,时常会飘出炖鸡和煮鱼的肉香味,与眼前的雪色融为一体,更显吉庆。丰收年景,村里的人理所当然地品尝自己的劳动所得,心里有一种说不尽的感慨。

院门开了,孙晓红从院子里面走了出来,一道雪光映入眼帘,她马上眯起了眼睛。今天是除夕,妈妈催她去村里请客。 她站在门口看着无人清理的胡同走了出去。

胡同里的积雪成堆,高过半尺左右,每走一步都特别费劲。她蹒跚地走着,冰冷的寒风摔打在她的脸上,像挥之不去的往事,在心头隐隐作痛,也像恍惚不清的人情世故,在凛冽的霜雪中迷失了去向。

冰冷的寒风吹在她的脸上,像挥之不去的往事,在心头隐隐作痛。也像恍惚不清的人情世故,在凛冽的风中迷失了去向。

孙晓红顶风走出了胡同,一阵冷风吹过灰白相间的草垛,所有污秽的东西,都被席卷一空。

农村人过年,都要图个吉利。孙国栋扫完院子后,他把扫帚放回原处,站在院子里,抖了抖衣服上的雪尘,又默不作声地走进屋里,忙着拿起一瓶浆糊,把一沓事先准备好的春联,挂钱和福字,逐一在屋里屋外的门窗上贴了起来。即便哥哥嫂子不回来过年,他们家年年也这样过。

待一切打理完毕后,孙国栋又像往年一样,在屋檐下面的椽柱上,挂了两盏鲜艳的大红灯笼。这两盏灯是孙国栋特意从集市上买来的,而且每年他都要更换新的。接好拉线后,等到了晚上,他把电源一拉,这两盏红灯,带着十足的年味,把整个小院照得灯火通明,亮亮堂堂,似乎聚拢了一切好运,看着都觉得喜庆。

过年先上坟祭祖,孙国栋忙完之后,把大白马牵出了马棚,他套上马车,走出胡同,带着大伯父去坟地上坟,等他们回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了。

屋子里面的人,还在忙得不可开交,做饭的做饭,切菜的切菜。爷爷则盘腿坐在炕梢闭目养神,奶奶一直跟妈妈在厨房里忙个不停,只有大伯母和她的小女儿,像看热闹一样,她们像陌生的天外来客一样,都瞅瞅,西望望,在袖手旁观。大家都在忙,也没人上前招呼她们。

姐姐和大姑姑正在里屋贴年画,在栩栩如生的年画上,两个神情夸张的大头娃娃,正伸着胖乎乎的小手,朝着屋中的每一个人嘟嘴卖萌,特别讨喜。

孙晓红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家里的活已经忙得差不多了,她回屋换了一件浅蓝色的小袄,慢慢走到里屋门口,她推开门见屋里异常热闹,自觉没趣,就静静地倚在门框上听了一会儿,她不想接近大伯父一家,就默默地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和一言一行。

这些细小甚微的事情,大伯父好像并不在意,可能自认为腰包里有钱 走到那里,都被人惧让三分,不然大伯母也不会那么嚣张。这两天,除了上茅厕方便,大伯母好像从进门后就没有出过门,奶奶还帮忙刷锅洗碗呢,她就跟什么都没看见一样,还真把自己当贵宾了。

孙晓红目不转睛地看着大伯父一家虚伪的面孔,心中顿生厌烦。他们这些所谓的城里人,还真是能装,连回趟老家都得戴一套虚假的面具,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做着表里不一的事儿,看他们口无遮拦的样子,真是一点儿羞耻心都没有。孙晓红这样想着,她那双伶俐的目光变得冷漠起来:“不就是有几个钱吗?有啥了不起的,跑到农村来装,连亲兄弟都挤兑,算什么能耐,既然这样,还回来干嘛,谁也不认识谁更好,看把爸妈累得两条腿都遛直了!人心换人心,四两换半斤!看他们累死人也不搭一把的架势,替他们做了多少,也未必领情。”

哥哥也没有哥哥的样,嫂子也没有嫂子的样子,他们一家都不是善类,谁知道他们心里玩的什么猫腻儿。 孙晓红鄙夷不屑地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没有近前。她想到妈妈还在厨房里干活,转身去了厨房。

晚饭后,堂叔堂婶没有回家,他们是妈妈请来的说客,堂婶特别能说,为了陪好大伯母,他们已经在这里待两天了。他们看着电视,聊着家常,时不时还开点儿玩笑,总算没有冷场。

大伯父有钱,堂婶找机会巴结还巴结不上呢,现在正好溜须拍马,言语之间,她踩着妈妈的肩膀说妈妈是个没有文化的粗人,还说家里的日子过得紧巴,一边炫耀家中富足的状况。没孩子显摆干净,没老人显摆孝心,孙晓红咋看咋觉得他们才是一路人。

可能堂婶怕影响她们之间的谈话兴致,还特意把晓红的妹和两个弟弟撵到晓红的屋子里面玩扑克。屋子里面没有家里人,她们说话方便多了,堂婶的嘴巴也就顺嘴开河,无所顾忌了。

奶奶和妈妈却忙个没完,她们做了上顿做下顿,一刻都没停息。妈妈是个好脸的人,她宁可身受累,也不让脸受热,为了招待好伯父一家,都已经半夜十点多钟了,她还在厨房里忙着包饺子。这是老辈留下的规矩,每年三十晚上,等到午夜接完神儿后,全家人都要吃一顿素馅的饺子,来预示一年的风调雨顺。

今年大伯回家过年,这个先例也不能破。今年吃饺子的人特别多,连大带小数一数,也得二十多人,而包饺子的人只有奶奶和妈妈,她们晚饭后就开始包,这都好几个小时了,还没有包完。

眼看她们包得起劲儿,大伯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进来,他皱着眉头,看看案板上的饺子,低头闻了闻,觉得不对劲儿,就问了一句:“妈,你包的这是啥馅饺子啊?我怎么没闻出来香味儿啊?”

“啊,素馅的!老辈子的规矩,我们年年都这样吃,你小时候也吃过,这么多年没回来过年是不是都给忘了?”奶奶没有抬头,继续包着手里的饺子。

“那个时候不是条件不好吗,一年到头也看着肉。现在不一样了,咋还吃素呢?这样的门风是不是得改改呀?”伯父说着,一脸不高兴地用手捏了捏奶奶包的那些素馅饺子,把两手背到了身后。

“是啊,我们年年这样吃,都习惯了,其实,素馅饺子也挺香的!”妈妈一边擀面皮,一边说,生怕那句话不慎,惹他生气。

“大过年的,咋还老吃素呢?我们家过年从来不吃素,都吃肉馅饺子。吃素馅饺子,没滋没味儿的,还不如不吃了!”听了伯父的话,晓红妈诧异了,她停下手里的擀面杖,皱皱眉头,看了一眼伯父,没有说话,一种莫名的烦感涌上心头,他可是省里有名的企业家,现在回到老家咋就成了这副德行。“我们家又不欠他什么,跑回来装什么大爷?”活这么多年,她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啊,晓红妈彻底被激怒了。要不是看在年迈的公婆,她一定跟他理论一番。山场大,什么山猫野兽都有,现在算是开了眼界,真是受益匪浅啊。

心想:既然这么挑剔,为啥还回来过年?明知道农村生活条件不好,作为大哥就应该担待一些,既然回来了,就得入乡随俗,兄弟媳妇天天桌上桌下伺候着,好吃就多吃两口,不好吃就少吃两口,这样的话怎么能说出口呢?干嘛还这样挖苦人,好像我有肉舍不得跟他吃似的,是不是觉得我好欺负,就张嘴儿了?

伯父见老妈和兄弟媳妇都没有说话,就悻悻地走了出去。晓红妈心里有气,也不能发作。她悄悄地把孙国栋叫了出来,小声对他说:“国栋啊,你大哥这人可真够矫情的了,我和妈都包了大半宿饺子,人家过来冷不丁来了一嗓子,说不吃素馅的,你说可咋办?你说他想吃肉馅的,都早点儿说啊!你看仓房里的肉都冻着,拿出来现化冰,那饺子还不得包到天亮啊!”晓红妈就是不能理解,吃顿饺子还挑三捡四的,这人真是不可就药。这那里是什么哥哥,兄弟俩见面一点儿都不亲,来句完整的话,都没好好说过,分明是前世的冤家对头,一见面就势不两立。

“别包了,有啥吃啥,不吃拉倒!”孙国栋气得咬牙切齿,这就是他一奶同胞的哥哥,没想到他发达了之后,变成这副嘴脸。

“算了吧,多的活儿都干了,不差这几个饺子。你一会儿去仓房拿块肉进来,我给他们一家少包几个。他们不吃素咱们吃,大过年的,就当图个吉利。”

“才十多年没见面,他咋变成这样了啊!要是日子过成三根肠子闲两根半,他就不这样了啊!穷人别得地,得地就起屁,这不是故意难为人吗?”孙国栋说着,转身去仓房拿块肉来,他把肉放在菜墩上,抄起砍刀,就要往下剁。

第六十章 别有用心

“让你回来气我!看我给你包肉馅饺子吃!看我给你包肉馅饺子吃!”孙国栋实在忍无可忍, 手举刀落,一块四四方方的冻肉,很快就被他剁成了肉沫。他一边剁肉,一边跟自己置气。他把心中所有的不快,全部都发泄到了这块肉上。他对这样的哥哥,实在是太失望了。

剁完肉后,他手提砍刀,沮丧地站在厨房里,面对满是刀痕的案板,气得全身发抖。在别人看来,这或许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不值得一提,可它竟然发生在哥哥的身上,是不是有点儿过分了。他怎么想都想不明白,他们两兄弟远日无冤,近日无仇,哥哥这样旁敲侧击地折磨自己,到底为了什么?

一向忠厚老实的孙国栋,眼见他们在家里无理取闹,肆无忌惮地做着过格的事情,他真的无语了。他平时非常孝顺,他在父母面前从来没有发过脾气,他的沉默寡言和遇事冷静,在胡同里也是有目共睹的,他在村里从来都不招惹是非,对待左邻右舍更是有求必应。即使孩子们不懂事在外面惹了麻烦,他也很少发火打骂孩子。将心比心,哥哥也不能这么对待自己啊!

若不是今天的事儿实在是太窝心了,他也不会忍常人所不能忍受地大发脾气。孙国栋万万没有想到,他这么尽心尽力地招待哥哥一家,他居然会这样叼难自己,实在是说不过去,他可是自己的亲哥哥啊!即使不喜欢这个家,也无需用这种方法折磨人啊!既然他这样瞧不起人,干脆就不要来往,断了算了,像这样冷血的哥哥,没有也罢。

“爸,你回屋歇着去吧,这些活儿,不用你干,我来吧!”孙晓红听见厨房里面有剁肉的声音,她连忙跑出来看,她见爸爸那张紫红的脸颊上溢出了两行泪水。

她轻轻走过去,接过他手里的砍刀,用抹布擦干净后,放到刀架上面,然后把案板上的碎肉,全部都拾捡起来,放进一个白色的瓷盆里面,又把瓷盆放在滚热的灶台上面。

孙国栋转身出门,他的背影略显苍老,在这个委曲求全的大年夜里 ,他一个人悄悄地来到马棚里,给大白马加了一些草料后,静静地看着它一口一口把槽子里面的草料吃干净后,就捂着脸,在里面蹲了好长时间,直到有人叫他,他才慢慢地走了出来。

妈妈包完素馅饺子后,待瓷盆里面的冰碴全部化掉后,她又特意拌了一盆肉馅,另外包了一些饺子,摆在面板上,这才稍稍喘了一口气。这几天家里客多,把她忙得团团乱转,连个歇脚的功夫都不给。要不是晓红天天给她打下手,恐怕她的腰都能累折了。

煮年夜饺子的时候,妈妈先煮熟了素馅饺子,热气腾腾的素馅饺子端上来之后,先放到爷爷的眼前,然后妈妈又去给大伯父一家煮肉馅饺子。连日来的劳碌,她实在是坚持不住了,没等大家吃完饺子,她就趴在晓红的小屋里睡着了。

餐桌上,伯父吃饺子的时候,故意把一个肉馅的饺子,放进爷爷的碗里,奶奶见他这么忤逆,一把夺过爷爷的饭碗,重新给他换了一个。一顿阖家欢乐的年夜饭,大家都吃得很不痛快。孙晓红亲眼看着伯父像个小丑一样在全家人面前窜来窜去,搬弄是非,他自私的程度真是令人瞠目结舌,她不得不佩服大伯父竟然把小市民的冷漠和尖酸刻薄,全都体现在他一个人身上,她心里就非常烦感。

这种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只是表面风光,还真不是小瞧他,论人品他连胡同里的三岁小孩都不如,让他来孝敬父母,养老送终,没等父母到寿,他还不得把爹娘给活埋了啊。

吃过了肉馅饺子,他应该有所收敛。一家人老的老,小的小,也都眼巴巴陪着折腾了大半夜,也都该休息了,可伯父意犹未尽地又变着花样又来折磨大家了。孙晓红实在看不下去,就跑去叫醒妈妈。

“妈,你快点儿醒醒,我大伯父又在屋里整事儿了!”晓红妈刚刚眯了一会儿,就被晓红给叫醒了。她急忙进屋去看,只见大伯父手里拿着几块硬币,突然把晓红姐弟五人叫到跟前说:“伯父这次回来也没给你们带什么礼物,我手里这几枚纪念币,都是限量版的,很有收藏的价值,全国发行也没有多少。我特意托人从银行里面换了几枚,给你们一人一枚留作纪念,快点儿收起来吧!”说完大伯就把这些硬币发到了他们姐弟的手中。

“给孩子们发纪念币?他什么意思?这些东西,银行每年都有,十元钱一枚,感情他就拿这东西来家里糊弄孩子们啊!真把我们一家都当成傻子了!”孙国栋气得浑身发颤,他真想抢过这些东西,一把扔到窗外去,无奈家里还有老人,他们一辈子好脸,要是让他们看到儿女反目,那得该多伤心啊!

“不就是五十元钱吗?咱们给他,我孙国栋再穷也拿得起!拿五十算寒掺他,咱给他一张整的,他不差钱,咱也不差事儿!过了这个年,他们就走了,以后咱们和他就桥归桥,路归路,让他汉高祖斩白蛇一刀两断。”

也许是出一时之气,孙国栋把晓红妈拉到一边气呼呼地说。他现在算是明白了,大哥不是回家过年来的,他是来跟父母示威,给弟弟找茬,原因就是他成功了,有钱了,除此之外,他身上也没啥值得骄傲的东西。

人穷志短,马瘦毛长耷拉鬃。孙国栋无语了,他也认了,他默默地离开屋子,在院子里转了好多圈,心情才算慢慢平静下来。回屋后,他在北炕的炕梢挤了个地方,脑袋一挨枕头,就睡着了。

妈妈赶紧从衣兜里掏出一张百元的红票,笑着对伯父的小女儿说:“丽丽呀,你头一次来农村过年,婶子也没准备啥东西给你,这一百元钱给你压岁,回家后,你看啥好就给自己买点儿啥吧!”伯父的女儿毫不谦让地把钱接了过去,旁若无人地揣在了衣兜里面。

在孙晓红看来,伯父一家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他们家的人眼眶子都高,除了认识钱,谁都没有。

抱着孩子的小姑,在屋子里面急得满头大汗。她嫁得不好,小姑父从小没妈,常年寄宿在嫂子的门槛下,他们结婚的时候,连把烧柴都没有,连住的地方都是借的,让她拿压岁钱,这不是难为她妈。孙国栋见了,把小姑拽到一边,叫她不要说话,他倒是要看看,自己的大哥葫芦里面卖的是什么药。

爷爷坐在炕梢,把刚才的事情都看个一清二楚。他打开自己的柜子,从里面取出四块现大洋来,依次摆在炕上说:“你们哥俩都在,我这辈子养了四个儿女,也没攒下金银财宝,能活到今天,就攒下这么点儿值钱的东西,今天,我当着大家的面,不偏不向分给你们,我留着也没用,一家两块,都拿去吧!”伯父一听,赶紧抓起两块现大洋,放在手里掂了几下,回手递给了他的女儿,不怀好意地说到:“我就说嘛,咱家老爹就是有货,你看他把压箱子底的东西都拿出来了,他箱子里面一定还有宝贝!我说老爹,你是不是都应该拿出来让我们都见识见识啊?”

他的这句话倒是提醒了孙国栋,原来哥哥这趟回来,在家里折腾来折腾去,就是为了分老人的家产来的。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爸爸妈妈若是真有家产的话,他们也不会把日子过得这样拮据。此时此刻,孙国栋恍然大悟,他使劲一拍脑门,苦笑了一下,他不得不佩服哥哥的别有用心。这回他算长了见识,想想自己这么多年的孝心,在哥哥面前,竟然一文不值,他一声叹息过后,转身走了出去。姐姐见炕上的两块没人拿,就把它收了起来。

孙晓红始终都不明白大伯父回家过年的用意,大年初一的早晨,他们一家就被专车给接走了。人都是恋亲的动物,尽管兄弟不睦,全家人对他有很多偏见与不满,可他临走的时候,还是把他送出了胡同。而后的几年里,孙国栋一直都没有跟他联系过。

他们走得倒是干净利落,可腰酸腿疼的妈妈,像台机器一样,连轴转着伺候了几天,都没听见过他们一家说过一个字的感谢话。

妈妈回头坐在炕头上,翻开这几天的账单,再摸摸日见干瘪的钱包,她傻眼了。她细致入微地统计了一下,大伯父这次回家过年,不但吃掉了一年的种子化肥钱,还吃掉了他们家一年的柴米油盐的花销。甚至连四弟在工地上血汗钱,都折进了一半大多。

望着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连孙国栋都吓了一跳。他看了看这笔没有温度的,而且算也算不清的账单,顿时心灰意冷,他摇了摇头,嘴里连连发出一串串无可奈何的“嗨”声。

第 六十一章 疑惑不解

新年一过,胡同里又恢复了原有的忙碌,意犹未尽的年味,还在孩子们的笑声中随风荡漾。早春的天气,阴晴不定,像小孩子的脸,千变万化,层出怪异。

阳光洒进院子,孙晓红赤着两手,一声不吭地握紧辘轳在井边打水。屋顶上的积雪还在慢慢地融化,从屋檐下滚落的雪水,变成一排排的冰溜子,倒悬起来,像利剑一样直垂地面。

孙晓红使劲地摇着辘轳,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料峭的寒气,掠过阴霾的天空,一股股呼啸而来,将她额头上的刘海儿,瞬息吹向脑后。她慢慢地摇着,好像在摇醒整个寒冬

在彻骨的寒潮里,村里有人忙着备耕了,窄小的胡同时常传来一阵紧似一阵的脚步声。他们或是外出打工,或是出门创业,在惊惧忙乱的时光里,这周而复始的声音,年年相似,又年年不同。

他们走后,天上的太阳和月亮照样往前走,日子照常早出晚归。胡同里灰白的墙面,斑驳的乱枝,还有狼藉不堪的草垛,都像是那些没有廉耻的乞丐,孱弱无力地蹲在太阳底下,伸出脏兮兮的头脸,面对着惨淡的日光和怒吼的西风,向不堪的世俗祈求风调雨顺。

此时的孙晓红,也怅然地对着这大好的春光,虚度着人生中最美好的光阴。她满心欢喜地汲满了一桶水后,把柳罐轻轻放到井边,正要提起水桶。院门开了,丽莉神色不安地从院外走了进来。

她见晓红又在提水,笑了笑,温声说道:“晓红,你又提水了,每次到你家来,都没见你闲着,你是真能干活儿啊!”说着,她迈着细碎的脚步,快速走到了水井前面。

“我也不是能干,爸妈都去地里干活去了,然后家里的人该上学的上学,该打工的打工,都不着家,就我一个吃闲饭的,再不帮家里干点儿活,也说不过去呀!多干点儿活,也给家里减少一负担!”孙晓红苦笑着,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说到这里,眼见晓红又摇上一柳罐斗子清水,就走过来帮忙。孙晓红朝她摆摆手,弯腰把水倒进水桶里,接着又把柳罐放进井里,一边摇着辘轳一边说:“ 他们都不在家里,水缸里没水做饭怎么能行,奶奶该着急了!这些零了巴碎的活儿,都不算什么累活儿,我能帮着干点儿就干点儿呗!奶奶那么大年纪,我怎么忍心看着她出来拎水。,别在院子里站着了,快点儿进屋坐吧!”晓红看了丽莉一眼,不以为然地笑笑,待水桶装满水后,她拎起沉重的水桶,快步朝屋里走去。

丽莉跟在她的身后,一起走进了屋子里面。南窗台上,奶奶养的那盆君子兰花开得正艳。上面几片橘红色的花瓣,散发着淡淡的幽香,像一轮小小的太阳,驱走了整个寒冬的冷漠。

“看你家多好!人多热闹,兄弟姐妹在一起,吃饭也香,我真羡慕你呀!”丽莉站在她的身后,见她拎得吃力,就想过来给她搭把手,却被晓红给止住了:“不用,不用,你等着,我马上完活儿!”孙晓红把水桶拎进厨房里,抬手倒进水缸里,才喘息着朝丽莉笑笑。

“我有啥好羡慕的,把日子都过成这样了,一天比一天没出息,想想自己都感到惭愧!”她放下水桶,扯过一条抹布擦了擦手,突然看见丽莉的嘴唇有点儿发紫,就随便问了一句:“丽莉,你是不是不太舒服啊?我看你的脸色咋这么不好啊?”说着,她摸了摸丽莉的脑门,吃惊地说。

“我没有哪里不舒服,我可能就是怕冷,每年的开春都这样!没事儿,挺挺就过去了!”丽莉晃着脑袋,毫无掩饰地说。

听丽莉说话的腔调,心事忡忡的,好像没有她说的那么简单。孙晓红知道,她得的是血脉上的病,本来她的身子就特别虚弱,跟个千金小姐似的,冬天怕冷夏天怕热的,如果不及时治疗的话,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望着眼窝红肿的丽莉,分明是刚刚哭过,孙晓红心里犯了疑惑,她皱着眉头猜疑起来。在她们的世界里,丽莉是个十分内秀的女孩子,平时少言寡语的,很少触碰一些是是非非。她今天这个样子,一定是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即便如此,丽莉也不会吐露半点儿声息。她父亲汪书海,一直对她疼爱有加,他怎么舍得让自己的女儿伤心难过呢。这件事情一定跟她的病情有关,孙晓红开始胡思乱想了。

“有病就得赶紧去医院治,千万不能在家硬挺。要是难受挺大发了,你爸妈多花钱不说,遭罪的还是你自己!”晓红的脸严肃起来。她自我感觉没有猜错,就虎着脸劝道。现在,她只剩下丽莉这一个好朋友了,她要是有什么闪失,自己一定会很难过的。

“真的没有挺,就是胸口有点儿闷,想出来透透气,就跑到这里来看看你,刚才跟你说说话,现在感觉好多了!”丽莉苦笑着搪塞说。见面就拿人家的病根说话,晓红也觉得不好,她把话峰一转,刚要八卦伯父一家回家过年的事情,突然听见大黑狗对着院门口一阵狂叫,就把头转向屋外,仔细听了听,走了出去。

晓红出门一看,是丽莉他爸汪书海,她心里纳闷,丽莉前脚刚刚进门,他怎么后脚就找上门来了呢?是不是丽莉在家里跟谁吵架了?这样想着,孙晓红急忙喝住了大黑狗,她快步跑到院门口,打开院门笑着说:“叔,你来了!快点儿进院吧!”

“晓红,我就不进院了,丽莉在你家吗?要是她在你家,你快点儿把她叫出来跟我回家!”丽莉爸迫不及待地问着,看他那副着急的样子,好像真有什么要紧的事情,非常急躁地想把丽莉给找回去。

“她刚来还没坐稳当呢,就让她回去,家里有什么事儿啊,让你这么着急,连点儿空档都不给你宝贝姑娘留,我得给你提点儿意见了。你这个爸爸,是不是把姑娘管得太严了!”晓红开着玩笑说着。

“哎呀,这事儿我也是干着急没办法啊,我怎么跟你说呢?算了,还是别说了,你赶紧进屋把丽莉给我叫出来吧,家里来客人了,都来一上午了,她倒是躲到这里来了,人家还在家里等着她呢!”看着汪书海急得满头大汗,孙晓红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她也不好意思再留丽莉,万一耽误人家的大事儿,那可不好,只好陪着笑脸说:“你家的客人可真够贵的呀,还非得丽莉回去招待呀!”

“晓红,我家的事儿你不知道,以后有时间,叔慢慢再跟你说,你赶紧进屋把丽莉给我叫出来,家里的客人都等不及了!她要是再不回去,人家可就亲自到你家来找了!”汪书海急切地催促着,他的眼睛不停地向院子里面张望。

“有这么严重!那好吧,我这就去给你叫丽莉去!”

“对,就是这么严重!”听了王叔的话,孙晓红越来越糊涂了,总之是人家自己的事情,自己最好不要刨根问底。她见丽莉的爸爸摆手不想进院,就跑回屋子里,很不理解地对丽莉说:“丽莉,你老爸在门外来请你回家了,你要是不跟他回去的话,他可就要闯进来拉你回家了!”

“他这人就那样,见不得别人说一句好听的话,不用替我担心,我知道他会来找我的!”丽莉脸色平静地说,晓红摸了摸后脑勺,她更加的糊涂了。

“你可真是,知道你还到处乱跑!他那么大岁数,遛他干啥?那就赶紧回家吧,不然他该生我的气了!”晓红说着,她把丽莉送出了院门。

“我爸那人你不知道,他从来都不生气,他要是有脾气真生气的话,就不会来你家找我了!早都像赶狗一样,把她们给撵走了。”这都哪跟哪啊,孙晓红越听越不像话,更有点儿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没想到这么文明的小姑娘发起火来,威力还真不小呢!

汪书海见丽莉很不高兴地从院子里面走出来,连忙迎了过来,她朝一脑门子心思的晓红摆摆手后,拉着丽莉的手,一起走进胡同深处。

孙晓红茫然地站在门口,她抬头看了看响晴的天空,感觉自己还有好多活儿没干,就去墙角取来一把扫帚,慢悠悠地扫了起来。

汪书海带着丽莉从狭长幽静的胡同里很快走了出来,然后向左一拐又进另一个胡同,他们没走出几步,丽莉远远看见一辆白色的轿车停在家门口。她突然停下来不走了。汪书海见她不往前走,非常着急:“丽莉,你不能这样!她是你妈,这件事儿早晚都得面对,你以为这样躲来躲去的就没事儿吗?听人劝吃饱饭,你也这么大了,不要再任性了!”

丽莉一听,她十分沮丧地说:“爸,我就是气不过!你还是让她们快点儿走吧,我根本就不想看见她们!你知道吗,我现在心里特别难受,一想到她们以前那样对我,我都想到大街上骂人。她们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想扔就扔,想看就看。我是人,不是随便乱扔的垃圾!想赎罪让我给她机会是吗?想得美,让她滚远点儿吧,我不欢迎!”

“你这孩子,怎么能这样说呢?好歹她也是你的亲妈呀,今天她们大老远的来看你,你连个照面都不打,那可不行呀!赶紧跟我回家,哪怕不说话,也让她们看看你现在过得很好,不是啊!”

“我有妈,用她来看我!别让她猫哭耗子假慈悲了,让她赶紧离开,我不想见到她!你再这样逼我去见她们,我马上就会疯掉的,爸,你就饶了我吧!”

“这不是瞪着眼睛说傻话吗?她们也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来看看你,说几句话就走了,你有啥不敢面对的?”汪书海苦口婆心地说着,他见丽莉这样,也是一脸失落。

“爸,我就是气不过,也受不了,你就让她们走吧!”丽莉说着,她嚎啕着蹲了下来泣不成声。她蹲在那里哭着哭着,就不哭了,她突然站起身来,咬牙切齿地抹了抹眼泪,忿忿地说:

“她们不就是想来看我笑话吗?有什么了不起的,爸,你也不用为难,我现在就去见她们,我倒要看看她们想要对我说什么!早知道现在这样,当初她们都干嘛去了!”快步走到家门口,伸手推开院门就走了进去。

第六十二章 塞翁失马

汪书海见丽莉悲痛欲绝地跑进了门里,他一把没有拉住,也急匆匆地进了院门。

低矮的屋里已经挤满了人。丽莉的爷爷奶奶,叔叔婶婶,姑姑姑父,也都喧宾夺主地匆忙赶来,他们在炕沿上挨挨挤挤地坐着。屋子里的气氛非常紧张,每个角落里都充斥着*味儿。这些来者不善的亲人们,都带着复杂的情绪都绷着脸端坐着,他们的眼神都跟三堂会审一样,一眼不眨地盯着对面的女人,一言不发。

屋子很小,像一个即将爆裂的气球,稍有风吹草动,就会支离破碎。丽莉跑进屋后,站在屋子中间,她那张红得发紫的脸孔,显出让人很难理解的表情。她不停地环视着屋中的一切,甚至将屋中的每一个人都仔细地打量了一番,最后才把目光落到那位所谓的客人身上。紧接着从牙齿缝里挤出几个充满怨恨的话来:“你怎么还没走呢?你是不是把我们全家人都气疯了才肯离开!我不想和你说话,我的忍耐是有限的,趁我现在心情还好,赶紧走吧!”丽莉强忍怒火,好说好商量着提示女人快点儿离开。

“丽莉,我是你妈呀!”女人见她进门,错愕地站起身来,伸手要去拉她。她的这句话不说则已,一说出来,丽莉的脸色陡然大变,一副被彻底激怒的样子:“我有妈,我妈比你强多了,你,我根本就不认识,从哪来的,就回到哪去儿,别跑这来找不自在!”丽莉毫不留情地指责她,女人一下子坐到了炕沿边上。

“丽莉,不许这样跟你妈说话!快点儿坐下,好好说话”汪书海冲女人歉意地笑笑,转身拉过丽莉,让她坐下。

“我咋不好好说话了?你不是我妈,我也不敢有你这样的妈!求你以后别没事儿就来我家烦我。你来多少次我也不会认你。你要是明智一点儿,现在就给我走,赶紧走,我一眼都不想看到你!”因为情绪失控,丽莉用手指着女人的鼻子尖,歇斯底里喊过之后,她的嗓子一下子变得沙哑起来。

只见她两眼发红,嘴唇发紫,差点儿要倒下去。

汪书海怕她犯病晕倒,急忙跑过来用手扶住了她的后背。女人见状,眼眶里泪光闪闪,不敢再说话了。 屋子里气氛顿时尴尬起来,女人很不自然地看着屋中的所有人,瞠目结舌地坐在那里,欲言又止。

汪书海一脸无奈地看着女人,意在告诉她自己已经尽力了,叫她好自为之,可女人偏偏坐在那里赖着不走,他也没有办法。丽莉站在女人的对面,她的一身打扮,更让她气愤不已。

女人四十多岁,浑身上下都是珠光宝气,像挂满奢侈礼物的圣诞树一样胖得俗不可耐。她身上穿了一件墨绿色的裁剪得体的羊绒大衣,趁着一双黑色的半高跟皮鞋,倒也很有葱茏的气质。她见丽莉这么不欢迎她,一点儿也不失望,她两眼含着泪光,嘴唇微微颤动,正激动不已地望着这个怒目而视的丽莉,竟然不知所措。

一时气急,丽莉轻轻地咳嗽了两三声,顿感胸闷,她猫着腰,双手捂着胸口,怒目圆睁地看着这张似曾相识的脸孔时,她的心又是一紧,接着又大声喊了起来:“这里根本就不是你来的地方,求你你不要自欺欺人了!你还不快走,再不走,我走!”说着,丽莉转身夺门而走。汪书海挡在门前,又把她给拦了回来:“丽莉,这是你妈,你这么懂事儿,不能这样和她说话!”

“她是谁妈,她心里有数,我跟她一点儿关系没有。你快点儿走吧,我不想听你墨迹。你是不是不想走?那好,我来帮你走!”丽莉见女人还是坐着没动,突然猝不及防地朝女人的脸上伸手抓来,若不是离得太远,她的脸上一定会绽放出万朵桃花来。

“她是你妈,不许这么无理,快点儿去坐!” 可她的手刚举起,就被汪书海一把给擎住了。这触目惊心的一幕被女人看在眼里,她瞪大眼睛僵直地愣在那里,没有躲闪,也没有说话。屋子里的气氛又变得僵持起来。

过了一会儿,女人见丽莉还在哭闹,她低头从包里掏出一沓厚厚的钞票来。她懊悔地把这些钱小心翼翼地地道丽莉面前,唯唯诺诺地说:“丽莉,是妈不好,妈对不起你,这些钱你先拿着,以后,缺钱的时候,妈妈还会给你!”女人的情绪也有些控制不住,她从包里取出一张面巾纸,轻轻地擦着眼角的泪水,很没有底气地说着。

“闭嘴,你一句对不起就把事儿给解决了,没想到吧,我管谁叫妈都不管你叫妈。你是不是找错地方了?你还是快点儿走吧,就算你是我妈,我也不敢认你呀,你不知道,我从小胆子就小,有你这样的妈我害怕,说不定那天心血来潮,再把我卖了,我都没地方要钱去!你还是省省吧,没有必要来这里假惺惺地前来认我,就当我那个时候得了一场暴病死了。”

“丽莉,我那个时候也难呀!”女人呜咽着,有点儿泣不成声。

“别哭了,赶紧带着你的臭钱走吧,这些钱我一分不要。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以后各部相扰。请你记住,我跟你半点儿关系没有,麻烦你以后不要来家里烦我!”

“丽莉,你这是怎么说话呢?”汪书海见丽莉说话语气强硬,感到特别伤人,就赶忙过了打圆场。

屋子里的人都沉默了,面对这样一对冤家母女,每个人的心里都是酸酸的。同情,怨恨,恼怒和委屈怜悯,都一股脑儿地摆在眼前,都被窗外的一缕明媚的阳光吮吸得一干二净。

两行悲痛欲绝的眼泪,从丽莉的脸上恣意地流下。她斜着脸,把嘴角上挑,喘着粗气,一副斗鸡的样子。她使劲地擦了一下眼角的泪水,依然倔强地说:“我这样说话,都算是照顾她了!肚子里还有更难听的呢,我都没好意思说出口来,我今天本来心情挺好的,多余的话我也不想说了,我就一句话赶紧走开,你要是识趣儿一点儿,就赶紧离开,别自讨麻烦。最好以后也别来烦我,我可没有时间跟你搭理你!”丽莉越说越生气,她眉毛眼睛一起上阵,说得自己急赤白脸。

“丽莉,你听我说……”女人的手里举着钱,她吱吱呜呜的说了半天,可她连一句完整的话都没说完,就被丽莉的那张厉害的嘴巴给打断了。

“做都做了,你还有啥说的?你现在说啥都晚了,既然你什么都不在乎,就赶紧闭嘴离开,这不是你说话的地方,你心里要是有什么憋屈的话,最好到大街上去说,有的是人替你鸣不平,我不行,我什么都不懂,你现在跟我说啥都白扯,你最好想清楚了,你不是我妈,我也不是你的女儿。就算是,我也不会认你,你快点儿走吧!你看见没有,我们全家人都不欢迎你,你再赖着不走,你信不信,我会拿把铁锹把给铲出去!”说着,丽莉转身走出去,真的就从墙角取来一把铁锹来。

她回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见女人还是眼泪汪汪地看着自己,一副甘愿受辱的样子,她更加生气。汪书海一把夺过铁锹,嘴里埋怨说:“这孩子,你傻呀,你这样做,不是缺心眼吗?”

“我本来就没长心,哪来的心眼儿,要是有心眼儿的话,早都自杀了!”丽莉说着,又跑进厨房,从里面取出一根擀面杖来,只听“砰”的一声,怆然响起,又沉闷地落在地上,再往门外看去,那条被汪书海夺下的擀面杖,还在门槛下面,不停地打滚儿。

屋子里的人都没有说话,大家都冷冷地盯着这对冤家母女看,女人见了,无不尴尬地站起来,她见丽莉的情绪这样失控,也自觉没趣儿地裂了裂嘴。她想再纠缠什么,无奈丽莉不待见自己,也是惘然,她舍不得,又走不开真是左右为难。

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她现在才想回屋,已经为时晚矣。临走之前,女人还是很不甘心地把钱举到丽莉的面前,她用乞求的目光,哀婉地看了丽莉一眼说:“你不认我,我也很难受,说一千道一万,都是我的错。我这次来,也没准备好,说心里话,看你今天这样幸福,我也没资格让你叫我一声妈。这些钱,你还是拿着吧……”女人说完,掩面而泣,再也无法控制自己。

“你以为你有几个臭钱就能买通我吗?想得美!赶紧走吧,别让我再费唇舌了!你马上走,我一眼都不想看到你!”丽莉挣脱汪书海的双手,她抬手就是一巴掌。女人的手被击落之后,她手中的钞票像雪片一样纷纷扬扬地落得满屋子都是。

女人愕然了,她颓然地站在屋子里面,张大嘴巴,愣愣地看着丽莉的举动,怵在哪儿呆住了。现在,她已经进退两难,走也不是,不走还不是。

此情此景,也无需更多的解释。她身后的那个微胖的女儿,惊恐万分地拉过女人的胳臂,她一个趔趄就被拽到了门外。她们在院子里面没有过多的停留,慌慌张张走出院门后,她们上了车子,拐过胡同口,上了正路,就一溜烟儿似的离开了这个村子。

这个女孩,就是丽莉的亲妹妹。她没出生的时候,就被妈妈带到了继父家里。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看来一点儿没错。从穿着打扮来看,她们现在的日子好像过得也挺舒心的。

她们走了没过多久,丽莉就病倒了。因为病情加重,汪书海在市里给她联系了好几个大医院,都没收留她。这样汪书海不得不把她带到了省城里的大医院,后来又辗转几次医院,丽莉的病情也得以控制。后来听说丽莉在治病期间,她都有的花销都是她这个亲生母亲给解决的,而且,她最严重的那次手术也是她妈在省城里四处托人拉关系,给她做的。

丽莉病好以后,没有再回到村里来,听说留在了她妈妈的身边了,后来,她和孙晓红也没任何联系了。

第六十四章 偶然获悉

阳春三月,天气渐渐转暖。满院子的冰雪,被春风瞬息抽干。园子里的海棠树和杏树上,渐渐透出淡然的青痕,浑然不觉地给小院的春天增添一缕勃勃的生机。

晓红在厨房里洗碗,水花在她的手背上不停地翻滚着,跳跃着,像涂了一层白色的泡沫,碎了又生,生了又碎,不做任何停留。

阳光从窗外涌进来,落进水盆里,闪着虚无缥缈的光芒,仿佛把这些明媚与喜忧掺半的日子,都融进一个不复重叠的网中,晴是晴,暖是暖,如同生命的尺度,可长可短,都有着倔强的姿势。

这样的日子,爸爸和妈妈更加忙碌,他们又开始在地里种菜,一棵一棵的菜苗,在他们的手里都变得金贵起来,为了抢种,他们披星戴月地早出晚归,一整天都见不到她们的影子。

窗内阳光正好, 晓红洗完碗筷后,她默默拿起窗台上的小喷壶,给花慢慢浇水。这些花儿都被奶奶侍弄得很好,虽然经历了那么漫长的寒冬,却依然还能开出这么鲜艳的花儿来,比起孱弱的人性顽强多了。

想起自己,跟这些向阳的花儿比较起来,若是经不起风吹雨打,恐怕早都凋零枯萎了。奶奶特别喜欢花,她养的花儿,常年不谢,墙角的那棵夹竹桃已经养了十年,在充足的养分里,它长得高高大大的,特别讨人喜欢,它开花的样子也特别诱人,像落了满树的蝴蝶,煽动着柔嫩的翅膀,在狭小的空间里,默默散发着非比寻常的幽香,总会让人产生无限的感慨。

孙晓红缄默地站在窗前,她忽然想起自己的一切,又是满脸的沮丧。生活在这样一个错综复杂的世界里,她只能俯首就地,逆来顺受,不然又能怎样。但她又不甘心这样消沉下去。任何理由都是借口,人活着总得有点儿志气,总得要为自己做些什么吧!若什么志向都没有的话,跟行尸走肉的活死人有什么区别?

听到院子里面“嘎嘎”的鹅叫声,孙晓红知道院外又有人来。她循声走出院外一看,见郭艳梅站在门口,正朝她笑呢。她的突然出现,令晓红很是费解。

已经好长时间没有见过她了。听说她去城里重点高中复读了,这个时候应该是最紧张的复习阶段,她擅自离开学校来家里看自己,一定是有什么特殊的情况吧!不然,又是什么呢?

她这样想着,好不开心地把她让进屋子里面,老同学偶然见面,定然是一顿忘乎所以的寒暄。晓红好奇地问这问那,问着问着,她的脸色变得低靡起来:“咱们班同学的基础都不错,难得都去城里复习,今天的高考一定都没问题,看你们多好,个个都有出头之日,我真是羡慕你们啊!”

“这有啥可羡慕的!其实,你也可以去的,你就是前怕狼后怕虎的,心里没有啥主见。现在临高考还有一百多天了,你要是想去,我回去给你问问,现在学校都不收费用了,这个时候去正是关键时期,好像你去了也没啥问题!”郭艳梅的话,确实没错,现在学校里正在模拟考试,孙晓红若是现在去了,正好能赶上,如果考得好,高考一定有望。这样的好机会若是错过了,那谁也没有办法帮助她了!

“我就不去学校添乱了,文化课我都扔接近大半年了,这段时间,我一直帮家里干活儿,也没心思看书,连页书本都没碰过,这么长时间没摸书本,以前学的那些知识,恐怕都忘光了吧?你让我现在再去学校里复习,我啥都不会,现上轿现扎耳朵眼儿,那还能赶趟了吗?算了吧,我这辈子没有那考大学的命,也就不强求,勉强能过过书隐,好歹也高中毕业,多少识几个大字,也算没有白活儿。”孙晓红自嘲地说着,面对没有把握的事情,她也是一脸的无奈。

“你也不用那么悲观,如果基础不好,再怎么复习,成绩也不乐观,还不如你压力小呐。有的学生真是拼了老命一天到晚的学,结果考试成绩出来后还是原地不动,他们对自己越来越没有信心,几乎都快崩溃了。人活着,真就不能跟命争。对了,我今天来,就是想跟你说件非常突然的事情,你知道吗,咱们乡里好像最近一段时间,想要从咱们这届毕业生里,考一批民办教师,不知道你听说没有。这不,我爸怕我考大学没把握,就特意找人去学校把我给催回来了!”

“真有这事儿,你这是听谁说的,我怎么就不知道呢!要是真能当个民办教师,这些年的书本也算没有白摸,最起码还能发挥点儿能量,为下一代做点儿贡献。这事儿真是好事儿!可我连看书的时间都没有,拿啥去考?”晓红惊异地看着郭艳梅说。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这事儿可没处看去!你越是没信心,没准儿就能考上。不是我说你,你看看你,整天在家里眯着,大门不出二门不进跟个大家闺秀似的,村里有啥好事儿,没人来特意告诉你,你怎么能知道呢?我就说你现在这个样子,要是再在家里待上两年,你都得待傻了!”

“可不,这样的机会也真是难得,你知道都有啥条件吗?”孙晓红追问道。

“是高中毕业的就行,好像年龄这方面有限制,不能超过25岁,我看,你去参加正好,说不定就能考上。我就是特意来告诉你,到时候去考试的时候,咱俩一起去考场,还有个伴儿!说不定真就能考上呢!”郭艳梅详细地说着。

“能行吗?我都好长时间没摸书本了,到时候考不上该丢人现眼了!”孙晓红摸了额头,她很没自信地说。

“还能行吗,你把那个吗去掉,就是能行。你跟村里那些考生比,你可比他们强多了,别的内容不考,就考初高中课程,题也不难,都是书上的学过的内容,一点儿也难不住你,你要去考,板上钉钉能考上,你有啥害怕的。好像明天早晨就得到村里的中心校报名,报名七天,过午不候,你可得当回事儿啊!错过了这次机会,可就不好再找了!”郭艳梅怕孙晓红打退堂鼓不去,又加重了语气催她。见她神神秘秘的样子,孙晓红的心动摇了。心想,当个民办教师也挺不错,就干脆地点头了。

“有这儿好事儿,我当然要试一试了。行,就这么定了,我明天一定拿着毕业证书去学校报名,回来我就找书复习,你要是手里有什么好书,也替我找几本看看!”说完,孙晓红使劲地点了点头,她同意了!

两个又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郭艳梅在家里没坐多大一会儿就离开了。她给晓红带来的这个消息像一场及时雨一样,化解了她心中所有的冷漠。她们慢慢走出胡同口的时候,郭艳梅挽着晓红的手,不好意思地说:“晓红,去我家待会儿,卢明远来了!我们家都挺喜欢他的,见过家长后,我们就能正常交往了!”

“这不是挺好吗?你俩处得那么好,我就不去当电灯泡打扰你们了。等吃喜糖的时候,别把我拉下就行!”孙晓红停下了脚步,看着身边的郭艳梅,她不再往前走。

“这事儿还得谢谢你呀!没有你和高智贤,我俩还走不到一起呢!”郭艳梅嘴角上扬,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她脸上泛起的一层红晕,在阳光中不停地闪动着,略显迷人的光彩。

孙晓红笑了笑,她没有说话,自己的情商也不高,这件事儿本来就跟自己没什么关系,要说郭艳梅最应该感谢的人是高智贤还差不多,自己与卢明远又不认识,这感谢二字还是免了吧!

想到考民办教师,孙晓红又犯了疑心病,这马上就要高考了,学校里复习那么紧张,郭艳梅她爸怎么会让她回来报考民办教师呢?他这样做,不是前功尽弃了吗。听说考上民办教师得参加工作八年,才能有转正的机会呢,他居然让自己的女儿,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去当民办教师,这样的做法,也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送走了郭艳梅,孙晓红迫不及待地返回家里,她在屋子里面翻箱倒柜地找出很多书来,然后一本一本地把它们摞到桌面上。看着这些书,孙晓红又是一阵感慨。

是玻璃它总要发光的,只是这片玻璃被灰尘涂得太厚了,没人替它擦洗,就会变得暗淡无光。没想到它像淋了一场暴雨一样,又从泥泞的土里露出来,没想到还有重见天日的机会。她的一颗快要冬眠的心脏,又活跃起来了。

她在屋子里面捣鼓了将近一个上午,终于把这些沉默了一年的课本,都摆放在阳光下面暴晒,这些布满灰尘的书本,像一件件被遗弃的旧物一样,重新被利用起来,觉得自己还有 一些微薄的价值。

第六十五章 小人得志

第二天报名后,她在家里开始了紧张的复习。寂静的窗外,暖风瞬息掠过,将满天的阴霾吹得烟消云散。孙晓红默默地打开书本,眼前豁然开朗,那种久违的书香,徐徐地缭绕着她的周围,她望着书页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字迹,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这次考试,名额有限,看着那些虎视眈眈的竞争者,她也是顶着巨大的压力去报名的。不过,有家里人的支持,她心里还算挺有底气的。一个月的复习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她起早贪黑地读写,也想利用这短暂的时间,为的就是给自己一个满意的交代。

也不知道丽阳从哪里听来的小道消息,她特意跑来家里告诉晓红,说这次考试的名额已经内定了,她就是考了第一名,也是给别人铺路。孙晓红撇撇嘴,并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上。

这次考试,已经备受上级领导关注,况且乡政府已经把网撒到了每个村镇,考试的时候,还有上面领导亲自督导坐镇,形势这么紧张,有那么多人前来报名考试,谁要是敢在风口浪尖上营私舞弊的话,那不是自己找栽吗?因此,孙晓红并不相信人们以讹传讹地谎报机情。

考试那天,考场就设在胡同对面的中心校里,孙晓红默不作声地夹在人群里迈进校门。她充满自信地在考场上准确无误地答完所有的试卷后,又从头到尾地检查了两遍,卷面上的题并不难,一切得心应手。她暗自欣喜地走出考场,站在明媚的太阳底下,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三五成群的考生们,陆陆续续地离开了学校,孙晓红也随着人流往前走,可她往前没走几步,无意间一回头,忽然看见一个熟悉的影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慢慢停了下来,朝她这边望着。

孙晓红心里一怔,马上转过脸来,加快了脚底的速度。这个人她认识,就是那天晚上妈妈逼着她相亲的那个男生。不过,他浑身上下的打扮都跟那天晚上的打扮竟然大相径庭,看起来一本正经的样子,脑袋上那些赤橙黄绿青蓝紫似的跟抱窝鸡一般的发型,也改成了干净利落的清新造型。看来,这个人平时很会伪装,他恶心自己就算了,还出来恶心别人,也不知道居心何在。无缘对面不相逢,孙晓红平时最讨厌这种人,她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句话还形容他,不知道是不是有点儿过分。

很多事情,都不需要去理解,也不需要解释清楚。既然两个毫不相干人做了同一件毫不相干的事儿,就不存在着任何关联,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还是各自相安无事最好。

孙晓红快步往前走,那个男生立在原地,一直看着她大步走出校门,才默默走出校门,朝相反的方向离开。

几天后,考试的结果在学校的展示板上得以公布,郭艳梅顺理成章地考取了第一名,而孙晓红依然名落孙山。这天壤之别的榜单,令她感到十分可笑。孙晓红想起她从考场上出来遇见郭艳梅的时候,她当时,还特意跟她对了一下答案,她试卷上有那么多道题都答得不对,怎么就稀里糊涂地得了第一名呢。这个时候,她才想起丽阳对她说的那些话,她终于相信不堪的谎言背后,竟然会有这么阴暗的事情,居然在众目之下能掩人耳目。

为了能确定一下自己准确的分数,她亲自去了一趟学校的教导处想看看自己的答卷,可回馈的结果却是:学校只能公开成绩榜单,却不能公开卷面分数。她碰壁之后,终于脑清目明,只好闷闷不乐地回到家里,郁闷了好长时间,才把自己从阴暗的角落里解放出来。经历这么多不公的事情之后,她也变得愤青起来。

几天后,当郭艳梅满怀欣喜地把她要去中心校上班的消息告诉给孙晓红时,她一点儿也没有感到惊诧。为了一个本该属于自己的名额,跟自己的同学反目成仇,就算争个头破血出也没有那个必要,谁让人家的老子有权呢!原来这句话是当笑话听的,现在看来,她也只能拍拍脑袋想想前因后果,连自己都感到自己愚蠢。自己没钱,没势,没地位,要想出人投地,就得离开这块俗得掉渣的地方,去外面的世界闯一闯,也许就会有不同的天地。

可是自己的翅膀还没有长满羽翼,怎么到外面的世界里去飞翔?明人不跟愚人置气,能忍的时候,还是忍耐着点吧!

观阵清,入阵迷,吃瓜的人只知道胡乱起哄,他们并不知道内情,就一阵风似的瞎传。这满城风雨的消息,不径而走。无疑对孙晓红来说,又是棒打一片。然而,孙晓红一点儿也不感到意外。村子那么小,村中仅有的那几个高门子弟,都快挤掉门牙来争抢的这几个特别金贵的名额,它怎么就能轻而易举地轮到自己的头上呢?已经内定的事情,她就是想不开硬想也没办法。

毕竟狼多肉少,学校内部子女都安排不过来,有些人竟然背地里请客送礼,打通各种渠道,明争暗夺地使用各种方法,就算自己的考卷得了高分又能如何,还不是花了一笔冤枉的报名费,盲目地陪着这些整装待命的人选,避重就轻地走了一个遮人耳目的过程而已。

斗大的雨点,若是真的砸在了自己的头上,那才叫意外呢!不过,没考上更好,听说他们考上八年以后才能转正,谁也不能料想八年以后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孙晓红也想好了,自己就是花钱买了一个教训,看看自己以后还能不能再上当受骗。

别看郭艳梅把这次考试看得很重,那是她爸已经事先早都安排好的。孙晓红没有灰心,她觉得用这种方法鼓励自己,也是一种促进。郭艳梅当然高兴了,有了这份工作,最起码她不用参加高考了。

也不是孙晓红瞧不起她,像她这样的人,看着好像挺高明的,可她斗大的字没识两挎兜,一瓶不满半瓶子乱逛荡的人,能被她爸安排到学校里去教学,那不是误人子弟吗?

如果,郭艳梅之类的人,要学历没学历,要经验没经验,她们要是在学校里能教出好学生来,那走到胡同里,拿块儿大饼子扔给大黑狗吃饱了,再拉去训练训练,恐怕它都能去教小学生做数学题。

人不如人,技不如技,就没有必要跟人争长短高低。人家郭艳梅拼的是靠山,拼的是势力,即使自己没有实力和能力,似乎也能有恃无恐地立足于在众目睽睽之下。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郭艳梅家里有个善于给儿女铺路的爸爸,她在人前如果不骄傲自大,那就不是她了。

就如某些人而言,心,原来是红的,眼睛是黑的。可眼睛一红,心就黑了。所谓商人霸市,车匪霸路,泼妇霸街,常人都不敢惹,他们因缺少了约束,管它南北西东,更加放肆。

郭艳梅当上老师后,整个人都变得张扬起来。她每天挎着一个杏黄色的手拎皮包,身穿一套咖色的时尚女装,她把自己打扮得斯斯文文的模样,踱着方步,趾高气扬地进出于中心小学校的大门时。那高傲的眼神,简直不可一世。

更让人恶心的是,她明明是踩了孙晓红的肩膀,用极其不正当的手段,冒名顶替孙晓红的名额进步的,可她平日里再见到孙晓红时,竟然用一种居高临下的眼神来贬低她。有时候,孙晓红在胡同里和她走个对面,她竟然像不认识似的,还故意把头仰得很高,好像谁欠了她一大笔钱不还似的一脸怒气。

孙晓红见她这么势利,也毫不在乎,兔子蹦得再高,也跳不出笼子那么大地方,为了争抢一个朝不保夕的饭碗,来满足一己之利,她这么做,也没什么好下场。

人这一辈子,谁也不能把谁一碗水看到底,张开眼睛瞅瞅,马粪蛋子还有发烧的时候,更何况自己还没有落魄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连三岁的孩子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有啥可张扬的?真是小人得志。

在孙晓红的眼里,原来的那个郭艳梅不见了,为了某种利益,她改头换面以后,就变得有些飘飘然了,飘得可能连自己姓啥都给忘了。

可能在农村创建中学浪费资源吧,这年春天,乡里仅有的一家农村高中也解散了。村里大多数的孩子,因家长花不起高额的费用,他们读完了初中就被迫辍学,就此流落到社会上,有的在家种地,有的进城学手艺,有的外出打工,还有整天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的,整天惹事生非的也大有人在。

还有一些被潜移默化的家长们,不想让孩子小小年纪就荒废学业,他们不惜一切代价,把孩子们送到城里的高中就读。因此“陪读”这个怪异的名词,就成了一种望子成龙的标签,在学校的周围随处生根,遍地开花。

第六十六章 错综复杂

农村家长们微乎甚微的腰包,不声不响地成就了学校周边的一些被人瞩目的行业。为了招揽生意,学区附近的商品房大都挂起了学生住宿,学生餐,还有很多专门挣陪读生的单间出租的招牌,他们的收入,大都来源于农村家长们的血汗。这些明里暗里的买卖,遍及着每个学校的前后左右,几乎吸干了每个家长的骨髓油。

由于农村学生的大量涌入,每个城中的普通小学里,都得有三分之一的学生来源于寄宿和家长的陪读。尽管这样,村民们也不管自己的孩子能不能成才,依旧一茬接着一茬地盲目地往城里送学生。可有的学生,并不体谅家长的良苦用心,他们常常避开繁重的学业,拿着父母的辛苦钱,在网吧,歌厅去鬼混。结果书没读成,吃喝嫖赌的恶习却给惯成了,很没有社会公德。

孙晓红进城报了成人招考,她从一所重点中学门口当街穿过时,往前走了几步,又回头慢慢停了下来。她回头望着那些高高下下的台阶上面的大门上悬挂着的镏金大字时,她的一颗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然而此一时,彼一时,她这样做,还不是自己的决定。

一想到自己的那些同学好友,都在里面枕戈待旦拼命的时候,她又望而怯步。这个地方,门槛子太高,根本就不属于自己,她想进都进不来。门里门外,仅仅几步之遥,却有着千差万别的命运,可没有人给她开通行证,她也迈不进这座高门槛,只能过过眼瘾,看看罢了。

这趟进城报考,可能是受了什么刺激,孙晓红从城里回来后,立刻断了所有的来往,整天埋头坐在家里闭关学习功课。离考试还差两个多月时间,家里经常有人打扰,索性她就躲到西院那两间空屋子里面用功去了。

二伯父和二娘已经搬走快半年的时间了,有时候二伯父也回村来看晓红的爷爷奶奶。他来家里说那边儿子和儿媳妇都挺孝顺,就是工作忙,有时候也顾不上他们。老两口去了之后,他们下班回家后,也成吃上一口现成的饭菜了。城里的日子没有风吹日晒,对他们来说是件好事儿,他们换了一种生活方式,晓红再见到他们的时候,觉得二伯父也比以前精神多了。

清明时节,很难再见晴天。天空灰蒙蒙一片,冷风阵阵袭来,院子里刺骨般的冷寂。门外下着下雨,滴滴答答地响着,像一种不祥的征兆在屋顶上面盘旋围绕,直透人的心髓。

孙晓红端坐在屋子里面安静地看书,她背对着窗子,一阵阴冷的风从玻璃的缝隙里钻了进来,她不由得浑身打了个寒噤,连忙把一件大衣披在了身上。

一阵慌乱的脚步声,窸窸窣窣地从院外走来。“咣当”一声,屋门开了,姐姐披了一件雨衣,神色慌张地从门外走了进来。一串串水珠儿顺着她的脸颊缓缓地流下,根本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孙晓红见她脸色苍白的样子,错愕地问道:“姐,外面的雨下得那么大,你怎么说回就回来了?”

“这几天,大姑姑单位放假,我们就顶雨回来了。晓红,快回东院看看吧,咱爷爷不行了!”听了这话,孙晓红的脸僵住了,她的眼珠子瞪得比铜铃还大。

“早上我从东院过来的时候,爷爷坐在炕头还好好的呢,怎么现在就不行了呢?”虽说生老病死是人生必走的一道坎儿,可孙晓红宁愿糊涂到底,她也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她跟着姐姐很快跑回到家里。

爷爷老了,他紧紧闭着眼睛,盘腿坐在炕上,他弯驼的脊梁像一棵屈曲盘旋的虬干,已经不再焕发生机。他静静地坐着,像一座雕像,也像一尊菩萨,在那个没有阳光的中午他默默无声地离开了这个沉寂的世界。爷爷是坐着去世的,他走得那样的安详,像个睡梦中的老人,他的脸一点儿也不可怕。

大姑姑跪在屋子里面掩面而泣,她两手紧紧地攥着爷爷的手,嘴里碎碎地念着。有人进来,用木板在屋子中间搭了一个简单的尸床。四婶过来慢慢分开姑姑的双手,把她扶到了一边,看着几个妇女过来,在上面铺好一条薄薄的被子后,他们就把爷爷的遗体慢慢地抬到了上面,又用一条蓝色的夹被,将他的遗体全都遮了起来。

听姐姐说,他当时正在和大姑姑说话,一口痰没嗑上来,他憋了半天,也没喘上这口气,就永远地离开了她们。爷爷今年九十多岁了,他除了眼睛有毛病外,身体一直都很好。没想到一口痰要了他的命,晓红进门后,一下子跪在了爷爷的脚下,顿时泣不成声。

全家人立刻哭成一团,这凄惨的声音连同瓦盆里面的纸灰一起从屋子里面飘进胡同,在村子里的上空久久回荡着。左邻右舍们听见了,都急忙赶过来帮忙处理丧事。

大姑姑今年42岁,年轻时心高气傲,人长得又特别的漂亮,而且在择偶问题上,特别的挑剔,一来二去,结果把自己婚姻大事彻底给耽误了,最后成了一个高龄剩女。前些日子,大伯母给她介绍一个比她大十五六岁的离婚老男人,此人貌不惊人,衣不压众,貌似忠厚老实,在她的滴水不露的一再怂恿下,这很不方便的两地生活,大姑姑也就认命了。

等爷爷知道的时候,他们已经相处好长一段时间。过年的时候,大姑姑本想跟爷爷说起这件事情。可是家的人太多,她也就没好意思开这个口。今天早晨,她回到家里屁股还没坐稳,就跟爷爷说了这件事情。

爷爷听了,想了半天,才慢慢地说:“桂清啊,你都这么大岁数了,早晚都得有个家。你嫂子给你介绍的对象,我们也听说了,就是不知道人品啥样,还应该多了解了解。按理说,你嫂子给你当介绍人,我和你妈也没啥不放心的,你要是真想好了,我和你妈也就放心了!”

爷爷说完,他低头听着外面的雨声,沉默了一会儿,接着又说:“今年的雨水挺好,看样子又是个丰收年,国栋他们来年就能过上好日子了!”爷爷说完,就不停地咳嗽起来。因为咳嗽得特别厉害,他用手捂着胸口,这口气儿,他还是没有喘上来,就这样,爷爷就去世了。姑姑觉得心愧,就一直哭个不停。她撕心裂肺的痛的哭声,一声比一声惨痛。

奶奶过来劝她:“桂清啊,你就别哭了,哭坏了身子,自己遭罪。人这一辈子,生老病死都由不得自己。生有时,死有地,该井死,河死不了,你爸活了九十多岁,也算到寿了!他喘不上气来,也不怪你!”可是奶奶越是这样说,她越是哭个不停。她一直都在埋怨自己,如果自己不说出那件事情,爷爷可能就不会死得那么早,他可能再活十年八年都不成问题。

“既然她想哭,就让她哭够吧!”奶奶见她哭个没完,也就不再劝她。

爷爷的灵柩就停在院子里面。它是爸爸到村里的棺材铺,特意选的一口上好的棺材,他找人把棺材运回家里后,又和他们冒雨在院子里面搭了个冷棚子,爷爷的遗体这才安心地入殓了。

爷爷入殓后,院子里又来了很多奔丧的人。因为孙晓红的大伯还没有回来,爷爷的灵柩停在院子里面停放了两天后,还是下不了葬。孙国栋在院子里急得团团乱转,他又气又急,气得眼珠子都快要冒出来了,无奈,他是大哥,是大哥就得忍耐,是大哥,就得向他忍让三分。

听说他去韩国谈生意去了,这个时候他已经坐飞机往回赶了。直到第二天掌灯十分,大伯父才一个人风尘仆仆地从院子外面走了进来。他的车就停在院外,他进院后,朝司机摆摆手,车子倒退着出了胡同,就开走去城里去接大伯母了。

大伯父跨步走到爷爷的棺材前,他摘下头上的眼镜,交给旁边的四婶,而后斯文地跪了下来。大家见大伯父磕头,呼啦啦跪倒了二十多个晚生下辈,出于礼貌,他们陪着大伯父磕完头后,一直跪在棺材前面没有起来。

只见大伯父两手拄地,把一个头重重地磕了下去,他沙哑的声音变得含糊不清:“爸,我回来晚了!这么多年儿子都没回来看你,儿子不孝啊!爸,我回来给你磕头了!”大伯父在爷爷的灵柩前磕了三个头后,又起身去给爷爷烧纸。孙晓红跪在一旁,向他投来鄙夷的目光,心说:“真能装,活着不孝,死了乱叫。虚情假意的,给谁看啊!”

大家听他这么一说,全都起身走开,把他一个人撂在了棺材前面,再无人理睬。

晓红妈拿了一块白色的孝布,走了过来,正要给伯父戴上,孙国栋一把夺过来说:“他也是儿子,他没有孝布是他的事儿,这孝布不能给他!他不养老,也不探亲,随便掉几滴眼泪,就算尽孝了,多简单的,假孝心,给谁看啊!既然他谁都没有,还给他戴孝干嘛?”孙晓红妈妈听了,又把手里的孝布拿了回去。

等司机把大伯母从家里接来的时候,已经接近午夜了。她下车之后,连看都没看棺材一眼,就大摇大摆地走进屋子里面去了。

雨停了,院子了人影晃动,大伯母这次回来,没有再装,可能大家都忙着丧事,没有时间招待她。她立在墙边,像一个看热闹的靠边站一样,往屋子力战,冷冷地看着大家忙里忙外,什么都插不上手来。

丧事办得很简单,出殡之前,村里的阴阳先生帮忙在村东的乱葬岗子里找了一处坡地,挖了一个方方正正的墓穴后,等大家把棺材抬到了坟地,在阴阳先生的指挥下,爷爷的灵柩按吉时下葬。当他的棺椁被一锹一锹的黄土埋上之后,大姑姑一头栽倒在地,大家一拥而上,把她搀起来,扶回了家里。

有人说“雨浇新坟,骡马成群。”看来老孙家要发财了。还有人说,爷爷去世的时候是坐着死的,晚生下辈一定会有做官之人,即使没有做官的,也会出个文人。应该给他打个坐棺才对,可惜,把他的遗体放到卧棺里,可能就不灵验了。

孙国栋听了,只是默默苦笑了一下,他才不相信这些旁门左道。都看活人遭罪,谁见死人扛枷,人死如灯灭,如果有魂有灵的话,那谁也不用烦恼了。

丧事办完之后,大伯父他们就灰溜溜地走了。

爷爷去世以后,屋子里面好像少了很多人,一下子变得空空荡荡地冷落起来。孙国栋的头上又增添了很多的白发,奶奶也苍老了很多,妈妈还是那么忙得不可开交。大姑姑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也不知道大伯母给她灌了什么迷魂汤,她和那个老男人结婚的时候,连个口信儿都没有,致使爸爸对她的做法有很大的成见。

大姑姑结婚以后,和那个老男人过着两地生活。这个时候,孙晓红的姐姐也开始谈对象了,她的对象是一个直近的亲属给介绍的,男方是个体育老师,个子很高,家庭条件也不错,姐姐觉得他对自己还不错,两个人谈了好长时间,姐姐还一直犹豫着没有确定下来。

第 六十七章 进城卖菜

蔬菜上市的时候,孙国栋更忙了,他每天天不亮,就赶着马车和晓红妈去城里的早市卖菜。他们中午回来的时候,胡乱地吃几口饭,顾不上休息,就得去地里摘菜。摘完菜后,还要给菜地灌水,施肥,打药,然后掐尖打岔,忙个不亦乐乎。晚上,他还要住在菜地中间的窝棚里,守着这块能长出金子的聚宝盆彻夜防贼。

这个季节很忙,正是大白马挨累是时候,白天它要满载重负地走街窜巷,晚上它吃饱草料后,就卧在窝棚旁边休息,最近一段时间,白天的家中很少见到孙国栋的影子。尽管每天他都累得筋疲力尽的,但用手摸一摸日渐鼓起的腰包,他连走路都似乎很有底气。眼见着一车车新鲜的蔬菜卖掉之后,不到半日就能换来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票子时,晓红妈都会激动好长时间。

在这条狭长的胡同里面,每天有两三千元进账的住户,除了他们,还真找不出来第二家来。

孙国栋每次出门卖菜回来,都会带回一些卖剩下的菜来,家中的剩菜多得是,怎么吃都吃不过来。晓红妈就会从里面拣出一些好的菜,都挨家挨户地送人了。剩下那些不好的菜,直接扔进栏子里面喂了鸡鸭鹅狗。

乡村的午夜静悄悄的,月光洒在院子里,像清冷的流水在漫流。院子里的篝火还冒着灰白的烟雾,发出刺鼻的柴草气味儿,成群结队的蚊虫循着这种味道,绕着院子嘤嘤嗡嗡地飞来飞去,没有一刻的停歇。它们可能不太在乎生命的长短,只要有光亮的地方,就甘愿振翅赴死。

院门没有上锁,虚掩着的屋门里,奶奶还没有入睡,她坐在黑暗里,不停像窗外望一眼,她一直在等着孙国栋赶着马车回来。她的烟袋锅里,正一闪一闪地冒着火星,像一种焦灼的心情。

一阵清脆的铃铛声响过,大白马轻缓的蹄声很快从胡同里面传进院子。屋子里面的灯亮了,奶奶马上磕掉烟袋锅里的烟灰,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她小心翼翼地来到院门口,将两扇院门推开后,就站在院门口张望。院门关上以后,奶奶锁上大门,回屋睡觉去了。

马车进院后,孙国栋将吃饱喝足的大白马从车上卸下后,麻利地栓在院子里面的木桩上,又拌了一些草料放在槽子里,放在木桩旁边。他回屋脱掉沾满露水的外衣,默默地坐在炕沿上,点燃了一支旱烟,低着头,吧嗒吧嗒地抽了起来。

晓红妈见他进屋,很快给他铺了被褥。为了不影响起早卖菜,孙国栋抽完烟后,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上面的钟摆不停地晃动着,马上就到了十一点半,想想自己还能睡两三个小时的时间,为了不误时间,他得赶紧休息,就随手扯过一条被子,盖在自己的腿上,和衣躺在炕头上。

他闭着眼睛仰卧在那里,可能是连日来的人困马乏,他实在是太累了,他的脑袋刚挨上枕头,整个人就睡了过去,他睡得很沉,喉咙里就发出了一串连着一串的呼噜声,也打得山响。

夜色渐渐沉淀下来,满天的露水把寂静的小村笼罩在一片潮湿之中。大白马一个激灵从地上站起来,它的嘴里不停地发出“咴咴”的响声。孙国栋听见响声后,连忙睁开眼睛。他伸手拉开电灯往墙上一看,挂钟上的时针已经指向了三点儿。 他赶忙掀开被子,从炕头上爬了起来。

他来到院子里面,院子里的篝火早已经熄灭,黑白的烟灰里裹着飞虫的尸体,狼藉地散落一地。孙国栋收拾好木桩旁边的碎草沫子后,快速套上马车,又拢了拢车上的菜包,待晓红妈和五子走出屋门后,他们便顶着漫天的露水,悄悄离开胡同去城里的早市卖菜去了。

等孙晓红睁开眼睛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院子里面的雾气也早已经散开。这段时间,家里的人都忙着去菜地摘菜,她也跟着去忙。夜里睡得很死,经过白天的一番折腾,她也累了。黑暗中她轻微的呼吸声,盘旋在屋中的每个角落。她睡得那样的香甜,连半夜里爸爸赶着马车进门的声音,她都没有听到。

孙国栋和晓红妈明天还要起早进城卖菜,他们说是去卖菜,实际上是他们再用马车把菜拉到菜市场里批发给那些小贩们去卖。因为菜地里的菜实在是太多了,仅靠走村串户去卖,根本卖不过来,只好进城批发。为了抢头行价,他们起早赶到那里,若是去晚了,耽误了开菜时间,那就麻烦了,不光整车菜卖不出去,还要走村窜巷折腾,又误时又误工,卖不了多少钱不说,还能把人给折腾散架子。

进城卖菜就是成包滚给那些街边的小贩们,虽然成包批发收入少了一些,但是薄利多销,去的及时,卖得也很痛快,基本上不耽误田里的农活。因此,他们起得很早,等孙晓红睁开眼睛醒来时,他们已经到菜市场很长时间了。

到城里买菜不比乡下,马车进城卖菜,一路上的麻烦事儿也多。什么环保啊,什么马路规章啊,一些纠缠不清的事情,说不清也道不明的,实在令人痛疼。为了避免这些口舌纠缠,孙国栋只好顶着露水起早赶车进城,他怕和晓红妈两个人到菜市场照顾不过来,就让小弟五子也一同跟着去了。

天刚放亮的时候,菜市场里已经是嘈杂一片。晨雾中,刚刚上市的萝卜,白菜,茄子和大葱等,成堆地摆在鱼龙混杂的市井里面,像迂回曲折的迷宫一样,把整个菜市场围成了一个硕大的方阵。陆陆续续的人群,从四面八方赶来,不停地涌进这里。一时间,在这个不大却也不小的地方,买菜的,卖菜的,看热闹的,形形*的人们在讨价还价的聒噪声里,乱哄哄地吵成一片。

当孙国栋赶着马车走到菜市场门口的时候,裹紧棉大衣的小贩们,已经蓬头垢面地站在各自的摊位上,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提着沙哑的烟嗓儿,不失时机地盯着每个从身边路过的人叫买叫卖。一时间,汽车的喇叭声,互相的招呼声,讨价还价的咋呼声,夹杂在一起,闹哄哄地吵成一片。

马车来到菜市场的门口后,爸爸向工作人员递交了场地费,大白马这才不停地摇着脖子下面的那串清脆的铃铛,拉着一车高如小山一样的麻袋,轻车熟路地从菜市场旁边的两扇铁门外拐了进来。五子坐在车辕上,不停地甩着长鞭赶车,别看他今年才二十多岁,赶起马车来走夜路却很老道。他那双桀骜不驯的眼睛,凌厉地看着菜市场周围的情况,在人群中寻找那些熟悉的小贩。

孙国栋和晓红妈则坐在车上,脸上都是困倦的样子。因为走了很长的夜路,他们满头满脸都挂着露水,连身上的衣服也都是湿漉漉的,像是淋了一场大雨,浑身上下都透着露水的亮光。

他们半夜三点多钟就从家里出发。这匹高大的白马也真够厉害,四五十里的路程,它几乎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就赶到了。在一声接着一声的吆喝中,马车在菜市场西北角的一块空地上,稳稳当当地停了下来。这块儿地方,相对整个菜市场来说,比较安静,好卖菜,马车也容易转弯。

马车停下以后,大白马使劲地抖着身子,大口喘着粗气,它站在那里,晃着脑袋直打响鼻。经过这一路的颠簸,它跑得也是筋疲力竭的,别看它是牲口,跟了孙国栋挣了十年的钱,它没少出力,也没少出汗,也真是够辛苦的。

车上百十多个的麻袋里面装满了茄子。那些茄子,都是头天下午新摘下来的。个个都紫莹莹的,油光锃亮,令小贩们的眼睛灼灼发光。不用问价,他们都知道这是菜市场上最抢手的新鲜货。

马车停下后,还没等五子从车上跳下来,小贩们就已经蜂拥而至,他们互相争吵着,顿时把马车里外三层地围了起来。

“早啊兄弟,今天的茄子开什么价钱?实在一点儿,给咱哥们卸几包下来!”有人阴阳怪气地上前搭讪问价。妈妈回头看去,都是熟人,急忙从车上下来,笑脸迎了过去。

“随行就市,别人卖啥价,我们就卖啥价,这样公平,谁也吃不了亏,也占不了便宜!”五子从车上跳下来,还没等开口说话,旁边的妈妈就代他回答了。他只好从车辕里面卸下大白马,再把马的缰绳拴到一根木桩上,转过身来,挡在小贩子面前,用手抹了一下前额的露水,随即露出一脸的憨笑。

小贩们开始讨价还价了。五子低着头,站在一边静静地听着,他歪着脑袋,放浪不羁地看了看这些唯利是图的小商小贩们,喜笑颜开地转来转去,便从衣兜里面掏出一盒烟,放在手心里,倒着使劲敲出一支,叼在嘴里,顺手从衣兜里又掏出一个打火机,他还没等点着,迎面又走来一个高个子小贩。

第六十八章 市场交易

“喂,兄弟!能不能再便宜一点儿啊?要是能再便宜一点儿,这一车茄子,我都包了!”弟弟猛一抬头见是熟人砍价,急忙从烟盒里面抽出一支烟,陪着笑脸递了过去:“三哥呀!我当是谁呢!你看今天这阵势,真是难为小弟了。你想要菜,怎么不提前知乎一声?小弟我好亲自给你送过去!”

五子的这句话说得眼前的小贩心花怒放,他的话音刚落,小贩子的声音就接上了话茬:“你小子油嘴滑舌的,嘴巴甜得就是会说话!这张嘴巴不白给,我就稀罕你这样能说会道的兄弟。要不你别在家种菜了,趁现在生意好,你赶紧过来,跟三哥我混市场得了,说不准也能混个人模狗样,当个老大来独霸市场,也不错嘛!”几句半真半假的犀利话抛出去后,对方也毫不客气,伸手接过烟后,“啪”的一声摁着了打火机,把脸凑了过来,狠狠地吸了一口,便抖着双腿,慢悠悠地吐出一串灰白色的烟圈来。

“你可饶了我吧!我要是跟你混市场,整天鬼精鬼诈的瞎算计,就我这副身板子,才百十来斤,一掌就能被人打飞,禁不起折腾。说不定哪天被你卖了,都不知道去哪里取钱,我现在连个对象都没有呢,你还是放过小弟一马,这样的好差事儿,还是去找别人吧!”五子急忙低下头,将手指里的烟卷点燃后,狠狠地吸了一口,眯着眼睛,开始吞云吐雾。

“怎么说话呢?你竟胡说八道!都把我看成什么人了,有你这么黑三哥的吗?这不明摆着挨打没人拉吗?臭小子几天不见,嘴皮子功夫见长啊,连这样的玩笑也敢开,你就不怕我收拾你一顿?这话虽说有点儿过,也算是抬举三哥,我喜欢。你还别说,我要真有那个本事,就不吃这碗饭了,早都到联合国当外交大使了。不过,人家嫌我没文化粗鲁,不愿意搭理我。老天爷都给我托梦了,他老人家说我生来就是卖菜的命,一辈子都离不开称杆和秤砣,我也没有办法,只好听天认命喽!”小贩子口无遮拦地胡说,围观的人也跟着哈哈大笑,一同起哄。

谁都知道,这个号称三哥的人物,别看个子矮小,其貌不扬,他可是菜市场的一霸,远近闻名,无人敢惹。凡是前来开菜的菜农,不管菜好菜孬,都要过他这关,不然有他从中搅合,很难成交。今天从他的嘴里能说出这样的话,也算是发自内心的感慨。他似乎跟赶车的五子混得很熟,话里话外称兄道弟的,听得人一愣一愣的,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

“拉倒吧,你要是认命了,我们都得喝西北风去。到底还是三哥面子大,有肚量,整个菜市场里,墙倒了我都不服,就服你。每次到菜市场里来,只要有三哥罩着,我谁都不怕,你就是我亲哥!以后家里有好菜,只要你能满意,我第一个给你送来!”顺情说好话,耿直讨人嫌。弟弟想到以后,还要靠他来照顾自己家的生意,目前为止,这个公认的三哥,他还真得罪不起。

“好!这才叫哥们!要说种菜卖菜都不是人干的活,整天起早贪黑的,折腾个要死。可是咱都是社会良民,都养家糊口的,不干这活儿,还能去偷去抢啊!”小贩说完,把手里的烟卷点燃了,往嘴里一放,又把身上的棉大衣裹了裹,把脸转向晓红的妈妈。

“我可不跟你贫嘴了,这一大早的还是干点儿正事儿吧!阿姨,能不能再让一点儿,这个价有点儿高,你要是再让让,这车茄子我一个人全都包了!”他吸足了一口烟,鼓着腮帮子,两股白烟优哉游哉地从鼻孔里面,徐徐地喷了出来,小贩把脸转向了晓红妈妈,又开始理直气壮地往下砍价。

“这个价格,已经是市场上最低的价格了。就因为咱们是老交情,我才没有给你涨价。换做别人,他一袋都拿不走。大家都不容易,你就别再往下压价了!车上的菜,我们挑又挑,选又选,都是一等一的好菜,在这个市场里,一点儿也不愁卖。便宜的菜,市场上也有,要不,你再去别处看看!”生意场上,货比三家,晓红妈见他磨叽个没完,害怕他搅扰买菜,就想快点儿把他支走。

“阿姨,你不要把话说得那么死吗?这世道,计划没有变化快,包庇都是买主,我不就是开个玩笑吗,又没说不买。你这么大岁数,怎么还当真了?就您老人家这暴脾气,有话还真得好好说!”小贩讪笑着,极尽讨好的样子,他的一双眼睛,一直都没从马车上移开。

“不是阿姨不给你面子,整个市场谁也不能给谁扛价。不信你去附近打听打听,整个市场里还有比这更低的价格吗?再说,地里的茄子都摘光了,三五天之内,恐怕都进不了城!有货不愁客。你要,咱就赶紧点钱卸货。不要,我再卖给别人,谁也不耽误谁,你看怎么样?”小红马马把菜价咬得很死,似乎一点儿都不讲情面,小贩怕得不到这样的好货,又占不了丝毫的便宜,可他越想软磨硬泡,人家越不愿意搭理他。

“阿姨,你看我像是差事儿的人嘛?就咱们这些年的关系,你就不能再让让?让让,让让,咱们两家的买卖又不是一回两回了!”小贩继续磨叽,根本没有马上离开的意思。因为这车茄子太好出手了,转手就能挣钱,他怎能放过。

“小伙子,阿姨知道你不差事儿,你也别怪阿姨不松口。你不知道阿姨家也有难处啊。我家上有老,下有小。我的两个女儿现在都在读高中,老二今年刚考完大学,成绩不怎么好,还想参加社会成人招考,也不知道能考啥样。老三开学就上高一,别看这一车一车的茄子不起眼,它可是一笔可观的学费啊。农村没有出钱路,我们不种菜换钱,拿什么供孩子念书啊!”晓红妈妈说完,不再唠叨,原本和谐的气氛便得尴尬起来。

那些闲逛的小贩们听了妈妈的话,虽然不敢朝前走,却围着马车转来转去,始终没有离开。

这个被五子称做三哥的小贩,他紧紧地裹着大衣,嘴里叼着烟,叉着两腿在马车前面,皱眉寻思了半天才慢悠悠地说:“那好吧!不过阿姨也不能一口价蹲到底,多少让点儿回扣,就算是给我让点儿辛苦费,买卖不成仁义在,以后还得交往不是?我也不难为你,你就抬抬手,说个合适的价,我立马点钱。”妈妈听了,也思想了半天,她狠了狠心,一咬牙,终于点了点头,这笔买卖算是成交了。

“跟阿姨这样的人做买卖,就是痛快。一会儿卸完车后,我请你们一家三口吃早饭!”小贩说着,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的微笑。不过,他也不是虚乎,他确实想要招待他们一顿。

“谢了!三哥这人,别看粗枝大叶的,就是讲究。这顿饭就免了吧,我们一会儿还要赶路,回家还要休息,你这番心意,我们就领了。明天地里再有好菜,我还亲自给你送来!跟三哥这样的人混,就是长见识!”五子见交易谈妥了,掐指算算也没吃多大的亏,立刻嬉皮笑脸竖起了拇指,然后又没深没浅地忽悠了三哥一顿。

“我看你小子就别瞎赞美了,三哥我也会骄傲的。赶紧的,赶紧帮我卸车吧!咱大清早出来混图个啥,还不是为了多挣点儿钱来养家糊口啊。你知道现在啥是正事儿吗?就是麻溜帮我卸车!”小贩深深地吸了一口烟,把烟蒂往地上一扔,摆手招呼过来几名彪形大汉,站在马车面前,准备卸车。

“好嘞!”说着,五子放下手里的皮鞭子,又狠狠地吸了一口烟,然后把烟蒂掐死后,往旁边使劲一扔,他迅速爬到车上,伸手解开笼车的绳子,开始从车上往下搬麻袋。

“阿姨,你再数数!不够,我再添上!”这边,高个子小贩从衣兜里面,掏出一沓钱来,放在手里数了数,递给了孙晓红的妈妈。

“够了,够了,一个不差!跟你们这样的人做生意,一点儿也不拖拉,阿姨就是少挣几个也没话说。以后想要什么菜,提前打个招呼,我一定让五子赶车给你送来。”晓红妈妈接过那些钱,又仔细地数了一遍,然后把钱装在衣兜里。

“好说,好说,就凭咱们这么多年的关系,有阿姨这句话,就值了!”三哥虽然一身痞气,但他说话办事儿还是挺讲究的。换句话说,他挺爷们。

眼看着这些人把装满茄子的麻袋都搬走了,不一会儿,他们又把空麻袋还了回来。

要说三哥也真够义气,卸完车后,他打发一个年轻的小贩,快步跑到街边的小吃那里,特意买了三份早餐送了过来。

晓红妈妈接过热乎乎的包装盒,捧在手里,也是一番感动。这时,五子已经解开了拴马的缰绳,把大白马牵到车前把马车套好后,孙国栋和小红妈坐上车后,一边吃盒饭,一边看着大白马神气十足地拉着马车,慢悠悠地往回走去。

孙国栋吃完餐盒里面的饭菜,他接过五子手里的鞭子,继续赶车。五子回身坐进车里,慢慢地吃起盒饭来。今天的这趟菜卖得痛快,虽然挣的钱少了一点儿,但回家的时间比以往提前了三四个小时。

五子吃完盒饭,就优哉游哉地仰面躺在车上,他闭着眼睛,心中暗想:回家以后,终于可以足足睡一个上午,没人来叨扰他的美梦了。

第 六十九章 大雨滂沱

马车在林荫路上飞快地疾驰着,大白马脖子上的串铃声和脚底下吧嗒吧嗒的马蹄声,互相交叠并有节奏地响着,这些焦灼的声音在茂密的林荫中一路飘过,传得很远。天空中一阵凉风刮过,公路两旁大树上的树枝开始胡乱摇动起来,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

晓红妈抬眼看看长了青苔的天色,她立刻紧张起来。刚才还晴朗的天空顿时阴暗下来,大片大片的乌云,快速地聚集而来,低低地压向地面,好像一条巨大的蟒蛇,在眼前不停地翻滚着。

又是一阵疾风过去,轰隆隆的雷声,一阵紧似一阵作响,在天空中炸开了万道火花。夏天的雨下得急促,说来就来,不给人留有喘息的机会。晓红妈望着阴云密布的天空,她吓得赶紧把头蜷缩在衣领里面,看来这场暴雨他们是躲不过去了,他们只有瞪着眼睛看着斗大的雨点儿兜头砸下。

马车上根本就没有防雨用具,车厢里只有一块儿薄薄的塑料布,也只能容两个人共用。雨越下越大,小红妈突然从一个袋子里面取出一打黑色的塑料袋来。她从这打塑料袋中拽出来两个,给五子一个,又给孙国栋一个,然后又从里面取出一个,套在了自己的脑袋上了,这样,他们三个人背靠背坐着,就能确保三个人的脑袋,不能被雨水淋湿。

马车飞速地跑了起来,可是没跑多远,大白马就晃着脑袋跑不动了,铺天盖地的雨点就噼噼啪啪地落了下来,溅起的水雾四处弥漫,顿时把天空和大地变成了一团混沌。幸亏马车是在油漆路上行驶,两侧两排高大的杨树,在半空中搭了一个巨大的伞篷,换做是两侧的泥路,马车一定是寸步难行。在这样的鬼天气里出门卖菜,简直就是一种自虐。

大约半个小时以后,雷声渐渐平息下来,大雨却依然下着。马路上积水成河,污浊的雨水,夹杂着一些细碎的杂物,恣意地四处流淌。瞬间跌落的冰雹,砸在水面上,立刻激起一层连着一层的水泡泡。这些蹦跳的水泡泡,时时散发着鱼腥的味道,顺着高低起伏的路面,像抛锚的小船的一样,随处漂泊。大白马有些胆怯了,哗哗流动的脏水,已经没过了它的膝盖。它的四条腿试探着往前走,每走一步,都踩着水花犹豫半天。

离村口不远处,孙国栋突然勒住了马的缰绳。雨雾中,他看见田地里那些被疾风骤雨摧残过的玉米,大片大片地倒了下去,他一阵心急,立刻想到菜地里的窝棚是否被风刮倒,就把手中的马鞭子,往晓红妈妈的手里一送:“今天这雨下得太大了,你先赶车回去,我现在和五子去菜地里看看窝棚刮倒没有!雨下得这么大,要是刮倒了,里面的东西都得泡汤!”

没等晓红妈回答,孙国栋已经从马车上跳了下来,他猫着腰,裹紧外衣,缩着脖子,把两只胳膊抱在胸前,摇摇晃晃地走到滂沱的雨里。五子应了一声,一把扯下头顶上的塑料袋,也跳下马车,跟在他的身后,两个人一步一滑地向菜地的方向走去。

晓红妈握着马鞭子,先是一愣,随即对着他俩的背影大声地喊道:“雨下这么大,窝棚就是倒了也没法重搭,你们去了,菜地里连个避雨的地方都没有,我看你们爷俩就别去了,去也是白去,都赶紧回来吧!”

“没事儿,没事儿,你先回去吧!等会儿雨停了,你给我送几件衣服来。”孙国栋倔强地回过头来,朝她摆摆手,转身继续往前走去。

雨还在下着,一道惊悚的电光,闪着雪亮的光线在空中划过不久,一个惊雷瞬时在头顶上轰然炸响,雷声响过,路旁的一棵高大的杨树突然被拦腰劈断。硕大的树冠,湿淋淋地一头栽下,摇摇晃晃地横在了马路中间。

这棵树离马车很近,若不是马车往前走了几步,它真有可能砸到车上,晓红妈见了,急忙捂住了耳朵,她的心吓得咚咚跳了起来,好半天他才缓过神来。

今天的雨下得特别大,要不是昨天把地里的茄子都摘下来卖了,说不定现在都烂在了地里,想起这些,人算不赶天算,晓红妈不由得暗自庆幸起来。她起身坐在车辕上,冲着大白马大声地吆喝了一声,大白马晃着脑袋抖抖身上的雨水,快速地向前跑去。

孙晓红从梦里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这个时候,孙国栋已经从菜市场里赶着马车已经从菜市场里出来了。孙晓红眯着眼睛,迷迷糊糊地走出门外,她抬头看见天气阴沉沉,看样子最近几天又难有晴天了,她心里不禁一阵悲凉。

奶奶走过来对她说:“你爸和你妈去城里卖菜去了,不知道现在卖完没有,要是回来晚了,赶上雨就糟糕了。”奶奶的担心并不多余。他们临出门的时候,天色就不好。可他们谁都没有想到带雨衣这事儿,要是走到半路被雨淋了,还不得感冒了。

孙晓红听了心里一紧,她难过地望着天空发起呆来。她想到在学校里面念了这么多年的书,都是爸爸和妈妈种菜供出来的。可是现在,自己却什么忙都没帮上,整天待在家里只顾自己,她心里也是万分羞愧。

她怔怔地想着,一阵阴郁的冷风从头顶上刮过,天空上顿时黑云压境,整个世界变得跟黑天一样,她一个激灵,心说不好,立刻担心起来。她焦躁不安地站在院子里,不停地推算着马车走到了哪里。她看见奶奶在院子里面收拾东西,就赶紧过来帮忙,等她们把院子里面怕浇的东西都收拾好以后,前脚刚刚进屋,一阵铺天盖地的雨点儿随后就在窗前砸了下来。

倾斜的雨水像泼墨一样,不停地冲洗门窗上的玻璃。天色骤然黑得可怕,孙晓红看了,心里更加焦急,她愈加担心起来。她巴望着这场雨快点儿下完,她好去村头给爸爸和妈妈送雨衣去。可是外面的雨越下越大,像汹涌的海面上掀起的滔天巨浪,好像老天爷跟谁有仇似的,恨不得把太平洋里水,都残忍地倾泻到这片土地上来。

望着这漫天的雨雾,孙晓红在屋子里面实在是坐不住了。她在屋子里面找了几件雨衣,叠好后装在一个袋子里面,弯腰挽起裤脚打着雨伞,就走出了屋门。

她淌水匆匆出了院门后,快速地走出了狭长的胡同。胡同里面空空荡荡的,像一条奔流的小河,把所有的人都赶到了屋子里面。她站在胡同向南望去,路上一个人影都没有,茫茫的雨雾,将整个村子都笼罩起来。

她又往前走了几步,突然听见一阵急促的马铃铛声迎面飞来。这熟悉的声音,令她心头一喜,她不禁加快了脚步。果然在村外不远的地方,她看见妈妈正赶着马车朝村里走来。

妈妈没有坐在车上,她淌水的脚步随着大白马的四只蹄子,艰难地向前移动着。她整个身体都暴露在雨中,因没有任何雨具的遮挡,被雨淋得狼狈不堪。孙晓红见妈妈被雨浇得不成样子,她心里更是万分惭愧。

在巨大的响雷中,一阵紧似一阵的雨水当头泼下,打着绺儿的头发紧紧地贴在她的脸上,露出她苍白的脸颊和冻得发紫的嘴唇。翻落的雨水顺着袖口和裤脚在漫流。或害怕,或湿冷,她的两条腿不停地抖动着,她蹒跚地向前走着,孙晓红的心也跟着她的脚步一起颤抖起来。

空中,雨越来越大,雷声越来越响。她倔强地侧着身体,一手举着皮鞭,一手使劲地勒紧马的缰绳,努力地向前走着。在她不停地吆喝声中,那匹筋疲力尽的大黄马,摇晃着水花四溅的脑袋,不停地配合着主人的一举一动,奋力地向前移动。

“喻……喻……”在妈妈连声地吆喝声中,马车摇摇晃晃地走到孙晓红面前。这是她生平见过最大的一场暴雨,也是一场让她特别崩溃的暴雨。在这场雨中,她感受到了妈妈的不易和艰辛。

“妈,给你雨衣!快点儿穿上吧!我爸爸和五子呢?他们干啥去了?”孙晓红立刻从袋子里面拿出一件雨衣,递给了妈妈。

“他们去菜地看窝棚啦!”妈妈哆嗦着双手接过雨衣,披在了身上。孙晓红见妈妈淋成这样,顾不上多问,她心里一酸,眼泪差点儿掉了下来。

马车又向前走去。胡同里到处都是雨水,汩汩流淌的水声与空中的雨声,白亮亮地响成一片汪洋,很快溢满了所有的大小阴沟。整个小村就像被泡在了冰凉雨水里面一样,惶惶不安。

眼看马车就到了家门口,胡同里面,湍急的积水流到这里打着漩涡封住了路面。妈妈拽紧了大白马的龙头,她盯着脚下的水面,又犯难地朝胡同的深处望了望,然后把马鞭使劲插在车上的菜筐里,她用双手抹去脸上的雨水,把挡在眼前的头发向脑后撩了几下,她想试探一下水有多深,就弯下腰去挽起了裤管,稍稍犹豫了一下,果断地走进了水泡儿里面。

在污浊的水中,妈妈试探着走了几步。地上的积水已经漫过了她的膝盖,她死死地拽着马的缰绳,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走去,因为用力过猛,她身上的雨衣差点儿掉了下来。

孙晓红见了,迫不及待地跑了过去,她把伞举到了妈妈的头上。

第 七十章 母女对话

院门打开了,被雨水淋得狼狈不堪的大白马,终于瑟瑟发抖地进了院子。如注的大雨还在下个不停,天空被密集的雨雾笼罩着,见不到半点儿的晴朗。孙晓红和妈妈顶着雨一起卸完车后,她又慌忙跑去了仓房,从里面找来一块苫布,迅速把马车上的菜筐严严实实地苫了起来。

回屋后,见奶奶蹲在灶台前烧水,她也凑到跟前,借着灶膛里面的火炭,烤起火来。

大白马被妈妈牵到马棚里拴好,在拌好草料的槽头慢慢地吃了起来,她怜爱地用一把刷子,刷去白马身上的雨水,这才满意地回到屋子里面,她坐在炕沿上,不停地打着冷颤,慢吞吞地脱去湿漉漉的衣裤,长长地喘了一口气。

门外的雨,还在夸张地下着,像暴敛的痞性,没有节制。忽明忽暗的天空,更像一张诡异的脸,千变万化,喜怒无常,还在无休无止地发泄着内心的愤怒。孙晓红没有勇气面对妈妈,她静静地站在角落里,对着门缝斜着眼睛看着她的举动,不停地揣测她的心情。

前些日子,孙晓红去城里参加成人高考了。尽管考试的题并不是很难,可前来考试的人高手如云,互相的竞争都非常激烈,而且参加考试的生员多如牛毛,每个人都瞪着眼睛铆足了力气。这次考试不同以往,孙晓红在考场上小心谨慎地答卷,也不敢有半点儿的疏忽大意。

走出考场后,当孙晓红看到鱼贯而出的考生时,她才觉得自己压力山大。她夹在人群里一边走一边听考生们津津乐道,听着他们说话的语气,好像都考得不错,想到为了一个仅有几人的名额竟然有上千人报考,她考取的机率就可想而知了。

她忐忑不安地回到家里,一直闷着,没敢跟爸爸妈妈说考试的情况。妈妈总是那么心急,眼睛里揉不进半颗沙粒,自己啥事儿都逃不过她的眼睛。其实,成绩都公布两三天了,她也偷偷看了,可自己考试的分数离入取专业的分数居然差了20多分。一想到自己复习了将近三个多月的时间,竟然考得一踏糊涂,她自己都感到难过。

不过,她不想说的事儿,并不代表能瞒得过去。妈妈很想知道她的分数,她见晓红还在灶膛前面不紧不慢地烤火,就大声地问了一句:“晓红啊,你前几天不是去城里参加成人考试去了吗?成绩出来没有?”晓红听了心里一惊,妈妈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可纸是包不住火的,这次考试不管能不能考上,妈妈想盘根究底,若是知道她还是没考上,她一定会更加生气,这种意料之中的情况,孙晓红觉得自己早晚都得面对。因此,她唯唯诺诺地答道:

“前天就出来了,我又没考上!”晓红没有抬头,灶膛里面的火苗把她的脸映得更红了,她有气无力的回答,让妈妈极为恼火。晓红的话音刚落,她就瞪起了眼睛开始数落起来:“你说说你,家里一天到晚啥都不让比干,就捧着那两本书晃荡,可晃荡来晃荡去,也没晃荡出什么花样来,整天装模作样地看书,还不如早点儿下地干活去了!”妈妈越说越生气,“啪”的一声,把手里的湿衣服往盆子里一甩,气得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

孙晓红不再说话,她低着头,任由妈妈数落她的种种不是。妈妈的脾气孙晓红是知道的,一阵风,一阵雨,都是自己的孩子,吵过骂过就没事儿了。

“不是我这个当妈的嘴碎,啥事儿都跟着管。你看看你,都二十三四的人了,胡同里像你这样岁数的人,孩子都满地跑了。你可倒好,给你介绍对象吧,不是这个相不中,就是那个看不顺眼,也不知道人家挑不挑你,总觉得自己了不起!”话说到这里,晓红妈见晓红还坐着一动不动,她更加生气,“就拿考试来说吧,你左一次参加民办教师考试,右一次参加成人考试,哪一次也没见你考上,我看你这高不成低不就可咋整,读了那么多年的书,最后连个种地的人都不如,也不知道你这书是咋念的?以前我还指望你给我长长脸呢,现在看来都泡汤了。‘嗨’!我怎么养了你这个没出息的孩子!”妈妈的话严重了,孙晓红本来就无地自容,听她这么数落,她就更加自卑,她的头更低了,要是灶膛里没有火苗的话,她会一头钻了进去把自己烧焦得了。

屋子里面,妈妈很快换好了衣服,尽管她的手脚冻得冰凉,还是把换掉的湿衣服放进水盆里,孙晓红见了,急忙站起来,从旮旯里找来一个矮凳,默默地递给她,并蹲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轻轻地洗了起来。

“妈,你上炕躺着歇会儿,这堆衣服,我来帮你洗吧!”

“不用,你洗不干净,还是我自己洗吧!”孙晓红几次想帮妈妈洗那些衣裤,都被妈妈用手给挡住了。这样的活,妈妈从来都不让她做。可是,当她和妈妈四目相对的时候,她又见到妈妈心疼的目光,她又羞愧地低下了头。

“你说你这孩子,我说你点儿啥好呢,真是愁死我了!”妈妈无奈地摇了摇头,把手放进水盆里,使劲地洗着她手里的衣服。

孙晓红不忍心伤害妈妈,也不想欺骗自己。一脸茫然的孙晓红错愕地站在那里,用一双复杂的目光,小心翼翼地窥视着妈妈的脸色。她还是想找个契机,鼓足勇气,跟妈妈认错。

在她的印象里里,妈妈很会挣钱,是个女强人,她很顾家,从来都不顾自己。为了供自己读书,她和爸爸种了很多地,还没日没夜地经营了一块菜地。每年夏天的时候,妈妈和爸爸就吃住在菜地旁边的帐篷里,他们拼了命似的干活,种菜,摘菜,买菜,每天都有千元的进账,每天都很少休息。即使这样的收入,也远远赶不上她们姐妹几个花钱的速度。

可孙晓红才突然觉得辜负了她的一片苦心,也辜负了自己的一切努力。因此,孙晓红心虚地望着妈妈的举动,像做了一件不可饶恕的坏事一样。她突然想起一个毋庸置疑的道理:再要强的父母,都毁在不争气的儿女手里。现在,许多美好的愿望,已经成了水中泡沫,她默默地低着头,不敢再想下去。

雨,终于停了下来。被雨水冲刷过的胡同里,泛起一层潮湿的凉意。妈妈吃完了午饭,她要去菜地里摘菜,她走的时候,还翻箱倒柜,特意给爸爸和五子带了几件替换的衣裤,然后再替换他们回来吃饭。妈妈临出门前,孙晓红极不自然地走到她的跟前,低着头,不敢看妈妈的眼睛。她的嘴唇嗫嚅着,尽量把喉咙里面的声音压得很低,然后吞吞吐吐地道出了一个特别心寒的声音:“妈……我想和你一起去地里干活!”

“嗯?我看你就别去添乱了,菜地里到处到处都是水,你去啥也不能干,还不如好好在家里待着,家里的活这么多,帮你奶奶多干点儿就行,别老想着往地里跑!”妈妈听了孙晓红的话,略微怔了一下,她说完这些话后,就特别强势地走了出去。

当她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再次回头看了孙晓红一眼,那失望的眼神,好像早有预料孙晓红没有考上。当她转身再次走出院门后,就一直没有回过头来,那个蹒跚的影子,似乎带着一种蔑视和嫌弃,匆匆几步就迈走进了胡同里的水泡中,她这副模样,成了孙晓红生命中最大的痛苦。

“啊?”孙晓红吃惊地瞪着眼睛,她张大了嘴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妈妈并没有停下来,孙晓红快步追了上去,抢在她的面前,怯懦地说:“妈,让我去替换爸爸回来吃饭,你在家里歇歇再走吧?”这声音很没底气,听起来也软弱无力。

“歇着?天天都像你一样总这么歇着,菜地里的那些活谁去干呀?这场雨下得已经够闹心的了,今天摘的菜要是明天卖不出去,损失的东西就多了。你还是管好你自己的事儿吧,别再跟着添乱了!”妈妈冷冷地说,头也没抬,继续朝前走着。孙晓红明明是在讨好她,可妈妈却一点儿也不领情。看来,她已经把妈妈的心伤透了。

“妈,你就让我去帮忙吧!地里的那些农活,我也能干!”孙晓红央求她,希望得到她的谅解。其实,她是想借着这个机会,给自己找点儿事儿做,虽说大学没考上,总不能整天待在家里,瞪着眼睛吃闲饭吧。

“菜地旁边荒草没窠的,刚下过雨,满垄沟都是水,你去了,啥事儿也干不成,你爸能放心回来吃饭吗?你还是好好看家吧,天黑的时候,替你奶奶把院门锁好了!记住,没什么事儿,就不要出门乱走!”妈妈的话很是强硬,一点儿不容置辩。她说话的时候,连吐出的口水都带着一串串刺眼的火星子。

看着她不信任的目光,孙晓红突然觉得自己还真是一无是处。在妈妈的眼里,自己永远都是长不大的孩子,这手不能提篮,肩不能担担,一个连书都读不好的孩子,还能有多大出息。可能是孙晓红曲解了妈妈的本意,她怕妈妈再生气,就没有接着磨叽。

第 七十一节 恨铁难成钢

妈妈的话说得特别的强硬,这当头的一棒,瞬间让孙晓红的自尊心受到了无形的伤害,她失落地站在那里,顿感无助和不知所措。

妈妈走了,孙晓红愁眉不展地望着她的背影,眼泪簌簌而落。妈妈真的老了,她的背影在胡同里踉跄地晃了几下,就拐了出去。孙晓红忐忑不安地收回茫然的目光,她木讷地站在院门口,心里又是一阵酸痛。不用说,这般刻意的伤害,刺在她的心上,比扎在她身上还要疼痛百倍。

昏黄的夕阳渐渐落下,天边的火烧云升腾缭绕,慢慢变成灰色的幕布。院子里又安静下来,孙晓红回屋后,她一头扑进了自己的小屋,抬手拉上窗帘。她静静地躺在炕上,慢慢闭上眼睛,周围又是一片黑暗。她不想说话,也不想走出困惑的死角。屋子里面没有光,到处是闪烁其辞的影子,她隐隐能感受到了它的死寂和幽闭。

她原以为生活可以像诗一样浪漫,像树一样安静,直到现在才渐渐明白,残酷的现实比想象的更加残忍。她幽幽地叹息着,用一连串的扪心自问,叹息着自己的懦弱和谦卑。

窗外是一片漆黑的世界,阳光的芒刺摁住了时间的影子,渐渐地暗了下来。周围是无尽的凉,时间分分秒秒地走着,像一只蜗牛,在无边的静寂里缓慢地爬行。

孙国栋和五子都从地里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他们在菜地里搭好了窝棚以后,趁着天晴,他们又提着筐在菜地里摘了很多青菜。刚下过雨的菜地,满是泥泞,他们深一脚浅一脚地将摘下来的青菜扛到地头的时候,正好晓红妈来地里接应,他们这才从地里赶了回来。

孙国栋急匆匆吃过晚饭,在院子里面,默默地套好了马车,他还要去菜地把那些成筐的西红柿,茄子和黄瓜都拉回来,然后等明天早上太阳没有出来之前,拉到城里的菜市场里去卖,一定还会卖个好价钱。他见晓红在屋子里面没有动静,就知道晓红被她妈妈抢白了一顿,还在跟自己怄气。

他的女儿他了解, 这个孩子看似柔柔弱弱的,可她的个性很强,也很敏感,若是在这个时候,再当面触碰她的短处,她怎么能受得了呢!她再怎么不争气,可也是自己的女儿,又不是什么仇人,说那么多伤人的话干啥。孙国栋这样想着,他在心里不停地埋怨着晓红妈妈说话没深没浅。

临走前,孙国栋隔着那扇蓝格窗的玻璃,悄悄地朝屋子里面瞥了一眼,见孙晓红还是一动不动地趴在那里发呆,就摇摇头,皱着眉头,扯着白马的缰绳,把马车赶出了院门。

马车走出院门后,院子里又恢复了安静。孙晓红茫然地走到院子里,她心中的一束光,在这般寂静的夕阳里瞬息破灭。一只燕子突然从眼前掠过,可能明天还要下雨。孙晓红暗自生着闷气,脑子里却没有任何缘由。

起风了,风声很响,在空中疾驰而过,没有方向地乱扫一气。孙晓红怯懦地望向天空,翻滚的乌云低低地压下,像一条条鬼魅的影子,吐着血红的舌头,从空中盘旋缠绕,一团一团地逼过来,把眼前的世界都裹挟在黑色的恐怖里。她的心情更加复杂,满脸怅然若失。她就像一只孤单的小鸟,没了方向,偌大的世界,竟然是那样的彷徨与无助。

院门响了,思欢来家里找她一起去工地干活。她进门后,见晓红在小屋里趴着,就扯开大嗓门喊了起来:“晓红,快点儿出来!天刚黑,你就睡觉,是不是太早了啊?”

“思欢来了!你等等,我马上气来!”晓红听见思欢的声音,答应了一声。她知道思欢这么晚来家里,一定有要紧的事儿找她,就撑着僵直的身体,慌忙从炕上爬起来,下地穿好鞋,蓬头垢面地从里屋走了出来。

“晓红啊,你的脸色咋这么难看啊?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要是生病了,赶紧吃药,千万不能硬挺啊!挺大发了,可没人替你难受!”思欢见面色憔悴的孙晓红无精打采地从小屋里走了出来,就瞪着眼睛问了一句。

“没事儿,我就是头有点儿晕,可能是最近一段时间休息不好吧!白天闭着眼睛犯困,晚上瞪着眼睛睡不着!”孙晓红苦笑了一下说。

“你呀,我看你一定是没事儿整天胡思乱想,然后就思虑过度,晚上休息不好,得了神经衰弱吧?”思欢笑着说。

“你说我一个大闲人,家里的活儿也不用我干,有啥儿事儿可想的,就是觉得胸闷,喘气儿不太匀乎?”孙晓红说着,用手拽拽衣襟,撩起前额的刘海儿,露出一脸的焦虑。从她深陷的眼窝里,思欢看出了她脑子的复杂情绪。

“我看你就是在家里待的,没事儿出门找点儿活干,有钱挣儿,还能长长见识多好!你总在家里这么闷着,不憋出毛病才怪!要不,明天跟我去工地干活吧?”思欢面对面地看着晓红笑着说。

“行啊!我正愁没地方去干活呢,什么时候去,提前通知我一声?”一听有活儿干,孙晓红顿时来了精神,她的两只眼睛,突然放出一样的光来。

“这你可想好了,工地上可没有轻活儿,你要是真同意了,明天就可以去,不过一定要坚持到底。要是活儿干到半路,就给人家撂下,可别怪不人家不给你开工资。”思欢一眼不眨地看着孙晓红,一本正经地说。

“干活儿也累不死人,这有啥不能坚持下来的!只要是他们敢用,我就敢干。”虽然孙晓红长得骨瘦如柴,走路都打晃,好像来阵风都能刮走,可是她也是爬着垄沟长大的孩子,干起活儿来,她也不是白给的。

思欢和晓红一起长大,可她最不爱读书,她小学毕业后,就像一个假小子一样,跟着她哥去工地上,不是搬砖,就是和水泥,净干些粗活累活。别看她是个女孩子,有时候,工地上人手不够,她可以顶替一个成手的瓦匠,站在跳板上,拿起瓦刀就能砌墙。正因为这样,工地上的人都管她叫思欢师傅。

暑假期间,乡里的中心校进行改建校舍,思欢的哥哥通过各种渠道,承包了这项工程,工程动工以后,为了加快工期,思欢的哥哥发现人手不够,就想在村里再找几个力工。找岁数小点儿的吧,可他们在家里都娇生惯养没吃过多少苦,到工地上还没等干活儿就吓跑了。找几个岁数大点儿的吧,可他们都是有家有业的,来到工地没等干活儿,就要预支工钱,工头们怕他们没等干活,就把钱给拐走了,就没敢用。他们找来找去,在村里都找遍了,也没找到几个合适的。

后来,有人出主意,说找几个能干活儿的女孩子也行,哪怕是帮忙搬搬砖,端端水泥桶也总比没有人强。于是,思欢就想起了孙晓红整天待在家里没事儿干,她从工地回来,吃过晚饭,把筷子往饭桌上一撂,就匆匆忙忙赶了过来。

思欢听了晓红的话,她心里暗吃一惊:工地上的活,天天都很吃紧,就是不知道晓红的身体能不能吃得消。她们两家前后院住了这么多年,彼此都很了解,再看晓红这个样子,估计也不能给自己掉链子。

“那好吧,你要真是能去,一会儿我回家跟我哥哥再说一声,让他给你挑点儿好干的活儿,你今天晚上就得准备好了,明天早上我来找你,咱们一起走!”思欢点点头说。

“行!一会儿我就准备好了就去睡觉,明天早上一定早点儿起来,一定不误了出发时辰,你看怎么样!”孙晓红一拍胸脯,信誓旦旦地说。趁着这个机会。她觉得自己真的应该出去锻炼锻炼了,在大家藐视的目光里,卑微地活着,如果再走不出自己的话,她都快变成痴呆了。

她突然想起大岩她妈曾经这样骂过自己。说她吃啥啥不剩,干啥啥不行。这伤人的程度,不亚于喂了她一嘴毒药,让她生不如死。当时,她还不太服气,但百口莫辩,这能是忍了。现在看来,自己左三番右二次的考试失败,争来争去的,周遭了好几圈之后,却什么也没考上,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连自己都觉得万分沮丧。

不就是去工地搬砖吗?别人能干,自己就一定能干。不蒸馒头争口气,自己还没有落魄到人人都看不起的程度,看来,只有亲自走出去看看,才知道世界到底有多大。也让那些嘴碎的人看看自己是不是不可开窍的榆木疙瘩。

送走了思欢以后,孙晓红也想好了,不管爸妈同不同意,她都要去试试,因此,她在屋子里面翻箱倒柜找出来一套衣服,放在枕头边上。黑暗里,她一头扎进被窝里,闭上眼睛,就呼呼地睡着了。

第 七十二章 默默承受

翻建的校舍,在村子的东头,离晓红家很远。出了胡同,一直向东走个二三百米的路程就到了。因为扩建规模,校园里面原来的两排教室全都被轰然推倒。施工期间,工程队用大量的防护墙,将这片狼藉的断瓦残垣围了个水泄不通。在确保开学之前,孩子们能及时搬进新的教室里上课,施工队加班加点儿地在新埋的地基上,已经垒起了一米多高的墙壁。

拂晓时分,天还没有亮,孙晓红慢慢睁开眼睛。她眯着惺忪的眼睛,长长地伸了个懒腰,慢腾腾地从被窝里爬出来,向窗外望了望,院子里的马车又不见了,妈妈他们可能走一个多小时了吧!

孙晓红这样猜测着,她快速穿好那身事先准备好的旧衣服,回身叠好被子以后,拎着手套,就从小屋里面走了出来。夜里睡得很香,一觉醒来,出门再被风一吹,感觉心情大好。

“不就是搬砖吗,有啥了不起的,别人能干我就能干,第一天干这样的活儿,一定不能给自己掉链子!”她站在院子里面,自我安慰一番,这才握紧拳头,鼓起勇气抬腿往院门口那边走去。

奶奶见她这副怪怪的样子,急忙追出来,跟在小红的身后问道:“晓红,今天你咋起来这么早哇?你是不是又要出门啊?你这是要去哪呀?”

“奶奶,你就别问了,思欢昨天晚上来找我,让我和她去工地干活儿!你那会儿没在屋里,我就不跟你细说了,我现在就去找她。等我妈他们回来,你就告诉他们我去工地了!”孙晓红说着,大步朝门口走去。等奶奶再想和她说话的时候,她已经走出了院门。

“这么大的事儿,也不跟你妈商量商量呢?工地的活儿,除了砖头,就是水泥,你说你去能干啥,这不是胡闹吗?反正我也拦不住你,看你妈回来知道了,她怎么数落你!”

“奶奶,你就别跟着掺和了,你看我都多大了,啥事儿还找我妈,也不怕别人笑话!”孙晓红噗嗤笑出声来。奶奶还真是老了,她动不动就拿妈妈压人,她还以为吓唬三岁的小孩子呢!

“晓红啊,你一会儿到那里先看看情况,要是干不动的话,就赶紧回来,千万不能硬干。你看四儿那小体格子,一直都那么瘦,他就是在工地拼命干活儿,累伤力的,你可不能任性啊!”奶奶一再嘱咐着,她想用一千个不放心来说服孙晓红,可是孙晓红还是满不在乎地往前走,根本就没把她说的话放进耳朵里面。奶奶絮絮叨叨地跟在孙晓红的身后,一直追到了院外。

可是她的两条腿走得太慢了,待她追出胡同口时,孙晓红已经不见了踪影。

“这孩子想一出是一出的,也不知道心里是咋想的,总是跟自己叫个劲儿。工地的活儿那么累,就她瘦成那样,去了能干啥活儿?我看不到半天,就得给她累跑回来,凑那个热闹干啥!”奶奶一直认为晓红还没长大,让她去工地干活,这不是荒唐吗?家里就是再缺钱花,也不需要她出头露面去挣啊。

无奈,她小声嘀咕了半天,屋子里面也没有人听见,索性回屋点上一锅旱烟,盘坐在炕头上,慢悠悠地抽了起来。爷爷去世以后,家里人都各忙各的,一天到晚也见到一个人影,没有人跟她说话,奶奶的脸上更加苍老,她满是皱纹的脸上,多了很多凄楚。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奶奶可是个闲不住的人,每天晚上,妈妈筋疲力尽地从地里回来,一进门就能闻到餐桌上那些饭菜的味道,她的心就暖乎乎的,她在外面累了一天,回到家里,整个人都轻松了很多,似乎整个屋子都温暖。

孙晓红急匆匆走出胡同后,迎面碰见了思欢,她正要来家里找她。两个人各拎一把铁锹,有说有笑地往前走。太阳已经老高了,煮香米的味道,从家家户户的烟囱里袅袅地飘了出来,在村子的上空盘旋缭绕,渐渐弥散在微横的风中。

孙晓红和思欢来到工地的时候,那几个瓦匠师傅还没有来,她俩就站在墙角的一棵柳树下等了一会儿。“思欢,你看你现在多好!又能挣钱,又会过日子。你看我除了认识几个字外,啥也不会。我要是知道我今天这样,当初说啥也不到学校里面念书。跟你比,我得浪费多少宝贵的时间啊!这么多年,能耽误的我都耽误了,想想我都觉得自己这些年白活了,真是自叹不如人啊!”孙晓红沮丧地说。

“咱能不能不开这种玩笑!我一个粗手大脚的人,整天跟钢筋混凝土打交道,跟我有啥可比的。我就跟你这么说吧,这年头在外面闯荡,没有文化还真是吃不通。书念多了有啥不好,你看,像我这样的人,也只能是整天搬砖头,扛水泥,干起活来像头驴,过着人吃土欢天喜地的日子,我还羡慕你呢!要是连这活儿都不会干,以后还真不知道咋活儿呢!”

“咋活都比我强,你猜我妈怎么说我?说出来都不怕你笑话!她说别人念书越念越高,我念书是越念越低,考啥都考不上,还不如去幼儿班复习,把所有的课程再重读一遍。你说,她这样贬低我,我心里能好受吗?反正这辈子也没啥出息了,得过且过吧!”晓红垂下眼帘,语调低缓地说着。

“你妈说的那都是气话,她就是恨铁不成钢,你还当真啊?她是你妈,说啥都是为了你好,她又不会让你挣钱养家!你念了那么多年的书,花了他们那么多年的血汗钱,你在家里还跟自己的妈妈置气,我看你是不是傻呀!你看我妈多好,平时啥都不跟我说,一到开支的时候,就朝我要钱,有时候,我真是怀疑,我是不是她挣钱的机器呀!”思欢的话,说得孙晓红心里一惊,她无语地听着思欢道出的委屈,便不再抱怨。看似表面的无限的风光,其实心里都有一道过不去的坎儿。

她们正说着,几辆红色的摩托车,从大开的防护墙外冲了进来。两个人的谈话马上停止。姚师傅下了摩托车,摘下头盔后,把摩托车推到一棵大树的背后,其他几个人也照样跟了过去。他们前脚刚到,思欢的哥哥随后也到了。他下了摩托车,就朝姚师傅走了过去。两个人站在树下,好像在研究什么要紧的事情。因为离得太远,思欢也不知道他们在议论什么。

等力工们都到齐了,他俩才拎起工具袋,从树后转了过来。

思欢见哥哥和姚师傅领着一帮弟子朝这边新砌的山墙走了过来,立刻笑脸相迎:“姚师傅,我今天给你带来一个搬砖的力工,我朋友,特有文化,你看怎么样?”思欢朝姚师傅大大咧咧地介绍说。

“思欢,工地上搬砖的活儿,可不是谁来谁就能干的,凡是能到工地干活儿的人,都是一顶一的好手,你看她这细皮嫩肉的,长了一双拿绣花针的手,根本就不是干重活儿的料,你让她来这里搬砖,五十块不到,就得累趴下起不来,她要是能在工地上挺一上午,依我看都是满大一关,还不得把她累得蒙头转向!”姚师傅皱了皱眉头,瞟了思欢哥哥一眼,面无表情地说。

“不就是搬几块砖头吗,有啥了不起的,还上纲上线了。今天这砖我就搬定了,我倒是要让她看看,我这拿过钢笔的手,到底能不能被这些砖垛累趴下。哼!真是小看穷人。”姚师傅的话,说得太难听了,孙晓红还从来没让人当面指责过,她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变得难看起来。

看到孙晓红骤然突变的脸色,思欢的脸上有点儿挂不住劲了,她抬着脸用很不高兴的语气对姚师傅说:“这你就说错了,都是庄稼院里出来的孩子,谁家没干过搬砖的活儿啊?这搬砖的活儿,又不是扛石头,也没见把谁累趴下。甭管她怎么样,能搬动砖就是好样的,你先别以貌取人,一会儿试试再说,反正人我给你们找来了,用不用你说了算?行,你就留下。不行,她就走人,说那么多扬沙子的话好听吗?”孙晓红听了他们的对话,心像被刀尖剜了一下般难受,她的眼睛里冒着血红的光芒,心里充满了无限的幽怨。

“到底是有志气的人,那好,废话我就不多说了。当着你哥哥的面,你都把人请来了,咱也不好让她回去,我也同意她留在工地。不过丑话得说到前头,在工地上干活,耳朵得灵活一点儿,不说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吧,也得两腿儿勤快一点儿。刚才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那就试试看吧?如果能行,工钱咱一个不差,如果不行,那可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姚师傅一脸严肃地说。

他没见过孙晓红干活儿,可能觉得孙晓红是来工地浑水摸鱼的,就在中间横着不愿意用。毕竟这个工程有他的一份,给力工开支自然也有他的一份,他也有权决定力工的去留问题。

工地上, 你一言,他一语,两个人你来我往,像市场上讨价还价的小贩一样争论个喋喋不休。他们说了半天,才决定让孙晓红留在工地。工地的活儿单调墨迹,乌烟瘴气,身子稍微一动,就是一身灰尘。按孙晓红的倔脾气,她无论如何都受不了这样的委屈,可她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就是让她天天去背大山,她也得咬紧牙关,默默忍了。

第 七十三章 招惹是非

“大家都听见了吧,如果都没什么意见,咱们就开工干活儿吧!首先跟大家说明一下,分工和原来一样,四人一组,两个抹灰儿的,一个搬砖的,一个搓泥的,今天这些活儿,不多不少,早干完早回家!”姚师傅指了指眼前的半截墙壁,虎着脸冷冷地说道。

姚师傅说完,看了孙晓红一眼,接着又说:“今天来了一个力工,咱们村的,大家在一起干活,都互相照应一下!没什么事儿,就开始干活吧!”姚师傅说完,大手一挥,工人们大声响应。

“好!开工干活!”工地上的人一呼百应,哗然而散。大家开始忙碌起来,瓦匠师傅们跃上跳板,他们抄起大铲,跟水泥砖头一起上阵。力工们见状,搬砖的板砖,和水泥的和水泥,忙得脚不沾地。

孙晓红很不自在地站在那里,支棱着耳朵听着,她感觉姚师傅话里话外都用一种藐视的语气在针对她。她的脸腾地一下红了,像烤得半生不熟的地瓜,然后在泼上一层冷水,然后再烤,接着她就虚脱了。不过,她心里也没什么害怕的,不就是搬个砖吗,用得着这么兴师动众的吗?这样想着,孙晓红又很不自然地看了姚师傅一眼。

“思欢,今天你俩跟我一组,走吧,还愣着干嘛?快点儿干活啊!”姚师傅把孙晓红和思欢都分在自己这一组,他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第一天到工地干活,多少都得受工头点儿难为,她私自认为,这个六亲不认的姚师傅,就是给她一个下马威。因此,她稳了稳心神,回身抄起铁锹跟着思欢就走了过去。她们来到西墙脚下,孙晓红默不作声地看着那半截墙壁,心里不停地盘算着。

姚师傅给她俩的分工是,思欢在墙根下面和水泥,他让晓红到五十米以外的地方去搬砖。姚师傅这样的分配,分明是在刁难晓红。 晓红一眼就看出来了,她明白姚师傅这样做,无非就是想逼她主动离开工地。看到姚师傅面无表情的脸,她的心里腾地燃起了一团烈火:“姚师傅真是小看穷人,搬个砖,也不用去翻翻书本看看,不动手试试,他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下去,干嘛说得这么难听!”

孙晓红又不傻,好赖话她可以听不出来,眉眼高低还看不出来。看来,人在人眼下,不得不低头,这眼下还要拿人家的工资吗,有些针锋相对的话还是搁在心里比较好,不然丢了饭碗不说,还要坏了名声。忍吧,忍一时风平浪静,让一分海阔天空,为了图一时口舌之快,丢了饭碗不说,还要得罪思欢,不划算,在这种鱼龙混杂的场合,还是装聋作哑少说话最好,万一那句话说错了,害得无辜遭人嫌弃。

有活儿干,总比在家里待着的好。早上出门的时候,她就已经想好了,而且她已经下定决心,只要工地留下她,她什么活儿都可以尝试着去干。

现在,为了急迫地挣到这笔钱,她只能默默听从安排。“不就是搬个砖吗?有啥了不起的,我今天豁出去了。想看我的笑话,走着瞧吧!”孙晓红默默地答应了,就暗暗给自己鼓劲儿,她看来工地上的活儿也真是不好干要想留在这里挣钱,就得入乡随俗,听人家发号施令。

相反,她并不觉得姚师傅有多冷血。看菜吃饭,量体裁衣,人家也是为了养家糊口,谁会让一个黄毛丫头,随便跑到这里捡钱呢。

这里盖的是连脊的平房校舍,基本上不用起重机搬砖,用人工就够用了。姚师傅上了跳板后,大家就开始干活了。为了不让大家看她热闹,孙晓红在工地上找来一辆三轮车,她在山墙和砖垛之间,迅速来回倒腾几趟,觉得自己一个人伺候两个瓦匠还真是绰绰有余,没到两个小时,她就摸透了工地上的所有套路,心里又沾沾自喜起来。原来这里的活儿,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干。

“这个小姑娘很不简单!她脑子反应太快了!看来她来工地干活,确实有点儿白瞎了!”姚师傅站在墙头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孙晓红手脚这样麻利地穿梭于砖垛和山墙之间,倒是超出了他的想象之外,他那张冷冰冰的脸,慢慢解冻不再像刚才那么难看了。他嘴上虽然不说,心里暗暗佩服起来。

只见孙晓红在工地上找了一块薄薄的小木板,然后把砖摞在上面,然后再搬起木板,把砖块送到跳板上,他干了二十多年的瓦匠活儿,还从来没见过这样一个手快的小姑娘呢。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一次也只能抱十二块砖,别看孙晓红身体瘦小,她居然一次能搬二十多块砖,这样的智商,居然把姚师傅给惊呆了!

整个上午就这样过去了,中午休息的时候,瓦匠师傅们都到村里的小吃部里去用餐,孙晓红吃过自带的午饭后,一个人斜靠在树干上闭目养神,她不喜欢凑热闹,就静静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地想着早晨的事情。

思欢跟工地上的小哥们都混得很熟,她胡乱地吃了几口饭后,嘴里还嚼着饭呢,没等咽下去,就跟着几个半大小子坐在地上玩扑克牌,他们的身边还围了一群看热闹的工友。这些人没事儿凑在一起,不管输赢,都是一台翻天的闹剧,只见他们一边哈哈大笑,一边互相打闹,玩得很嗨。

下午干活的时候,因为有个跳板没有搭好,一个瓦匠师傅在施工的时候,突然从上面跌了下来。大家手忙脚乱地把他送进正骨医院后,经过医生一番检查,虽然摔得不重,但是他的右手腕子摔骨折了,他那边的活儿暂时是不能干了,只能另找他人前来代替。

救人要紧,大家来不及想这个问题,就把他送回家里慢慢养伤。那个瓦匠师傅离开工地以后,因没人顶替,他砌的那面山墙明显地停工了。

工地上缺了力工,可以随便去找。要是缺了瓦匠,就很难到处找了。工期在即,就是特意做个小广告去到处找人,也不赶趟了。工地上的人一个顶两个用,要是缺了瓦匠,工期就得延长,那损失可就大了。无奈,姚师傅跟思欢的哥哥商量之后,他们俩一致同意让思欢上墙砌砖。

对思欢来说,这确是一个好的机会。可是对孙晓红来说,她一个人伺候两个瓦匠,又要搬砖,又要和水泥,而且工资还不给长,那可就为难了。换做别人,转身就走。

孙晓红想了半天,她咬咬牙,二话没说,就点儿答应了。工地又开始忙碌起来,整个下午,孙晓红手脚并用,她都没有一刻停息。不管怎么忙,她总算挺了下来。

“小姑娘,你挺厉害了,这么重的活儿都挺下来了,连我都不敢相信。好好干吧,今天给你多加半个工时,早点儿回家歇着吧,明天继续努力!”晚上收工的时候,姚师傅拎着大铲笑眯眯地朝她走来。说完,他大踏步地走到摩托车旁边,戴上自己的头盔,骑着摩托,一溜烟而似的离开了工地。

姚师傅一改常态地说出这番话来,让孙晓红的心里立刻有了底气。没有高山就显不出洼地。他们看到的只是表面,真正的孙晓红,她的内心是强大的,也是倔强的。在别人看来,不过如此,可是,她并不觉得自己比比人差,只是不爱争强好胜地表现而已。

“谢谢姚师傅!”孙晓红还要往下说,姚师傅在摩托车上朝她摆了摆,一晃就冲了出去。孙晓红见他没了影子,赶忙收拾起自己的东西,扛着铁锹,到围墙那边去等思欢一起回家。

孙晓红回到家里的时候,出乎意料的是,爸爸妈妈都在家里等她。她两脚刚一进门,妈妈就大声问她:“晓红,你白天不好好待在家里,跟思欢去工地干嘛?家里的活儿一大堆,让你奶奶一个人干,她那么大岁数,能干得过来吗?再说工地那么乱,什么人都有,竟敢偷着跑去干活儿,我看你的胆子真是越来越大了!别看四儿常年待在工地里干活儿,他是个男人,干啥活儿,家里都没什么可担心的,你不行,你一个小姑娘跑到那里干啥活儿,都是个跟头。亏你想得出来,你想要挣钱也行,从明天开始,你早点儿起来,跟我们一起进城去卖菜,总比到处乱跑强!还懂不懂点儿规矩了。”妈妈威严地瞪了她一眼,语气里充满了怨恨。

“我在工地搬了一天的砖,没有到处乱跑,他们还给我加了半天的工钱,我不想跟你们进城卖菜,都说好了,明天还去。”孙晓红小声地嘟囔着,她的目光一直瞅向自己的脚背,不敢直视妈妈。

“什么?明天还去?你还能有没有点儿出息了?感情我们供你念了这么多年的书,就是为了让你去工地搬砖头是吧?早知道是这样,还不如让你下地干活了。你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书没念成不说,瘦成这个样子,还不听话,你这是要气死我呀!没考上大学,我和你爸都没怪你,可你跟思欢去工地干活儿,也得跟我们商量商量啊?再说去工地干活儿,凭的是力气吃饭,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用得着鬼鬼祟祟的跟做贼似的吗?你可倒好,还偷着跑出去干活,也不怕胡同里的人笑话?你这孩子,真是不让人省心啊!”晓红妈气呼呼地说了一堆气话,孙国栋则坐在一旁,静静地听着,他依然还是一言不发。

第 七十四章 无端挨骂

“我哪儿不让你省心了?我不就和思欢去工地搬砖了吗?又没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我刚一回来你就骂我,你说你整天瞪着眼睛挑我的刺儿,你累不累呀?你是我妈,你是我亲妈,我求求你别骂了,我怕你行吧!我不跟你讲理,在你面前,我对也是错,错也是错,我也没理可讲。你可劲而骂,可劲儿喊,让全村的人都知道,我很怕你老人家!”满头满脸都是砖头面子的孙晓红,浑身颤抖地站在门口,她刚想一步迈进屋子里面去,见妈妈这样说她,就满腹怨言地顶了一句,然后停在门口不走了。她知道自己不该这么说,但话已出口,也就无所谓了。

最近一段时间,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孙晓红突然隐隐地感觉到,妈妈总是看自己不顺眼。或许是受了什么人的蛊惑,或者是听了什么闲言碎语,反正是觉得自己碍眼。不管家里有事儿没事儿,跟前有没有外人,只要她看见自己,就像看见仇人一样,妈妈就会毫不留情冲着她恶语相向,不是嫌这儿,就是嫌那儿,尤其是当着外人的面数落自己的种种不是时,她连个台阶都不给,好像自己是她前世的欠债的冤家似的,水火不容,总是把自己弄得面红耳赤,甚至无地自容。

孙晓红究竟不知道自己错在了哪里。她明明是干了一天的累活,一进门就被妈妈泼了一盆冷水,她心里委屈极了。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转,可又被她倔强地给止住了。

“看样子,你这是翅膀硬了!我说你两句,你还敢还口了?我辛辛苦苦供你念了这么多年的书,你在学校里啥都没学会,回到家里待了几天,竟然还学会顶嘴了!真是獐三不吃死孩子活人惯的。” 妈妈用手指着她,气得说不上话来。妈妈的嘴巴真是厉害,她居然能把一大堆毫不相干的事情,稀里糊涂地搅合在一起给她扣帽子,这明摆着就是道德绑架,甭说是一个刚刚走出校门的孙晓红,就是那些久经沙场的村妇们,见她这样刀刀见血地揭短和打压,估计也没有几个人能受得了这通抨击!

“你不就是横竖看我不顺眼吗,早知道这样,你咋不把我送人呢?你看丽莉多好,两个妈,这个不行还有那个呢!我就不同了,反正我是你生你养的,你要是嫌我碍事儿,趁我睡着了把我杀了,保证不让你偿命!省得我成天惹你生气!” 孙晓红见妈妈越说越生气,也不管那么多了。

她抬头往镜子里面瞥了一眼,见自己蓬头垢面的狼狈相,连忙从屋子里面退了出来。她在院子里面脱掉身上的外衣,使劲抖抖上面的砖头面子,挂在院子里面的晾衣杆上,然后又从水井里面汲上一柳罐凉水来,倒进水盆里面,把自己的头发和脸洗干净后,又去洗那套沾满砖头面子的衣服。

井水很凉,她肿胀的一双手扎在里面,锥心的疼痛,像长了芒刺,一直疼到心底。

奶奶见妈妈还在生气,就在旁边劝道:“你看你说两句就得了,孩子都干了一天的活儿,刚进门连口水都没喝,你就骂她一顿,她能受得了吗?咋说她也是个孩子,本来她就胆小,你再这么管,都得把她给管傻了!要说咱家晓红不省心,你可就错了。我看你呀,就是有几个好儿女把你烧的?”

奶奶说完,见妈妈没说话,就慢慢走到院子里面,心疼地看着孙晓红说:“晓红啊,别洗了,进屋吃饭吧,再不吃都凉了!你妈说的也是气话,你可别往心里去啊!”

“嗯,奶奶,我知道,你先回屋吧,我洗完就去吃饭!”晓红眼泪汪汪地看了奶奶一眼,又低下头继续洗衣服,洗完后,把衣服拧干后,晾在了衣杆上面。这才慢吞吞地走进屋来,一个人坐在餐桌前面开始吃晚饭。她一口一口地吃着那些温软的饭菜,想着自己遭遇的一切,酸酸的眼泪顺着脸颊流进饭碗了,一同被咽到了肚子里面。

“晓红啊,工地上的活儿挺累的,要是干不了,咱就别干了!看把你妈气的,她也是心疼你,才不管不顾地这样说。你说你一个人伺候两个瓦匠又搬砖又和泥的,我看他们就是拿你不识数,这活儿多累呀,给多少钱咱都不能干。你可倒好,让你干啥就干啥,是不是傻呀!你跟思欢不一样,人家哥哥在工地,咋缺人也不能让她干这样的活儿。我看你明天还是别去了!”孙国栋见晓红没事儿了,又赶着马车去了菜地。

听了爸爸的话,孙晓红的两只手本能地抖动了一下,没有说话,她默默地低着头。妈妈的话是为了自己好,却没说到好处。爸爸的话也是为了自己好,听起来好像是在为妈妈解释什么,奶奶的话也是为了自己好,说来说去,他们都不愿意让自己再去工地,现在,她究竟不知道听谁的好。就抱着两腿,低头坐在那里,一声不吭地沉默着。

妈妈没有再过来骂她,她见晓红可怜兮兮的样子,也后悔自己刚才的冲动。她明天还要起早进城卖菜,就和衣躺在炕上睡觉去了。

孙晓红吃过晚饭后,她收拾好碗筷后,又烧了一壶热水,然后慢慢倒进盆里,她龇牙咧嘴地把一双脚伸了进去。她在工地上走了一天的路,脚掌上磨了很多水泡,每个水泡都很大,用手一摸钻心地疼痛。她用手轻轻地揉搓着,每搓一下,都像是在自虐。

想到明天还有更累的活儿等着自己,孙晓红咬了咬牙,一声不吭地用一根细针,将这些水泡一一挑开,使劲挤掉里面的脓水后,然后用药棉在水泡上面涂了一些消炎的药水,再用药棉简单地处理一下,才一瘸一拐地上炕睡觉。虽然全家人都反对她再去工地,但她主意已定,就不做任何的更改。

夜里,她睡得很香,连做梦都梦见自己还在工地上搬砖头。睡梦中,她照着镜子看着自己滑稽可笑的模样,突然耳边响起妈妈的话,她一阵惊惧,突然从梦中惊醒。她的脑子里不停地回旋着妈妈的话,心里很不是滋味儿,可是她的话对人对事,都是怕她受到什么欺负。自己听不听是自己的事情,妈妈说不说,又是另外一件事情。

说到底,她还是不能怨恨妈妈。她说的再明白不过,毕竟自己涉世不深,只是自己还不大懂社会上一些比较复杂的东西,才让妈妈过分地担心了。现在趴在炕头上,想起自己顶撞妈妈的话,也是不对。怎么说她也是自己的亲妈,说过骂过,她都不能记仇。

第二天早晨,妈妈他们照常去城里卖菜,因为五子跟菜贩子三哥混得很熟,他们之间的合作,也是顺风顺水。凡是他们家的菜,拉去多少,他们就留下多少,而且三哥转手再卖就被菜贩子们抢购一空。卸完菜,过完秤,五子赶着马车正要往回走,三哥在后面叫住了他:“五子,等会儿!今天三哥高兴,很想跟你说件让你也高兴的事情,你看怎么样?”

五子听见三哥在后面叫他,就势把缰绳和鞭子抬手递给了车上的孙国栋说:“爸,三哥找我有事儿,我去看看,看他明天还要啥菜?”

“行,你去吧,他要啥菜,有没有都跟人家说明白了,省得人家惦记,我现在把车赶到院外,在门口等你!”说完,孙国栋从马车上下来,牵着马的缰绳,小心翼翼地往外走。

“三哥,你明天要啥菜,我回去给你准备。你要多少说个数,小弟一定给你送来,包你挣个稀淌滑露。怎么样?哥们够意思吧?”五子见三哥朝他走来,从衣兜里掏出一盒软包的长白山,从里面随便抽出一支,就递了过去。然后摁了一下手中的打火机,只听“啪”的一声,三哥嘴巴里的那颗香烟就燃着了。

“五子就会来事儿,跟你这样的人办事儿就是准成!不过,我今天叫你不是这事儿。我就是想问问你今年多大了?”三哥把一口烟喷了出去,他看着五子卖关子,故意让他猜。五子猜不着,他摸了摸后脑勺,有点儿莫名奇妙了。但又不好追问,就站在那里低头傻笑。

“我说三哥,你是不是卖菜卖红眼了,没事儿问这干嘛?咋的,你是不是想把我也给卖了?”五子不知道三哥的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要,就凑过来嬉皮笑脸地说。

“就你这个活宝,我可不敢卖你!你看我卖菜行。我要是把你给卖了,你妈还不得跟我拼命啊!再说我也没有那么大的胆子啊!你把我想得太神了,我要有那两下子,早都不在市场上混了!”三哥狠狠地吸了一口烟,过足了烟瘾,然后把嘴里的烟屁股往地上一扔,用脚使劲捻灭。

“那你叫我干嘛?咋的,是不是想请兄弟搓一顿?”五子又要给他递烟,却被他给挡了回来。

“你小子就知道吃,跟你说实话吧。我姑姑家里有个妹妹,好像跟你年龄相仿,我见你挺能干活的,想给你俩撮合撮合,不知道你愿不愿意?”五子猜了半天,原来是这么回事儿。他用手挠挠脑袋,不好意思地笑了:“这事儿我还真做不了主,我妈在院外呢,要不你去问问?”

“你这小子,平时就知道贫嘴,关键时候就掉链子!行,你等着,我这就去跟你妈说说,看她怎么说你?她要是同意了,咱就把这事儿给定下来。这事儿要是真成了,咱俩可就成亲戚了!你可得好好携谢我!”

第七十五章,婉言谢绝

当三哥快步从菜市场里面走出来的时候,天空已经大亮。在小贩们喧嚣的吵嚷声中,市场里的人越聚越多,来来往往的行人,黑压压地连成一片,把菜市场的门口堵得水泻不通。

等在门口的孙国栋正擎着马鞭子,焦急地向里面张望。他见五子跟在三哥的身后,这才放下心来。菜市场本来就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里面的小贩个个鬼精,稍有风吹草动,就会掀起一层波澜。每天卖完菜后,孙国栋都不敢在门口过久的停留,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就会撞见一个夹着皮包的混混跑过来,生打硬要地朝他要地皮税。

他伸手要多少就得给多少,要是不给的话,他不是扣车就是扣马,绝对不让你有好果子吃。马车要是早点儿赶来的话,还能躲过一劫。要是走晚了,被他一眼撞见,瞪着眼睛走过来,大声吼着,那动静都赶上抄家了,谁碰见谁倒霉。这人经常下黑手大人,他一出现,大家就像见了瘟神一样,躲得远远的,凡是市场上做过买卖的的人,没有一个不背地里诅咒他断子绝孙的。

以前,孙国栋也在市场上撞见两回,虽然给的钱不多,但被人推过来搡过去的跟在屁股后面要钱,他心里也不舒服。后来,他再来多要钱,孙国栋就不跟他磨嘴皮子了,直接把钱递过去,转身就走,不犯任何口舌。现在还好,天气热了,那小子晚上喝了大半夜酒,这个时候,恐怕还没起床呢吧!惹不起就得躲,谁让人家嘴大,咱家嘴小。既然胳膊总是拧不过大腿,就得忍着点儿,为了避免再遇见这只狼狗,他们赶的马车必须早点儿离开这块是非之地。

五子的脾气不好,可心眼儿不坏,而且见到不公的事情他还爱多管闲事儿,万一在里面闲逛的时候,玩世不恭地惹恼了哪个愣大爷,无端摊上不必要的官司花几个大头钱不说,再碰上这样难缠的主,他可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孙国栋的担心并不多余,自己的儿子啥样自己最清楚。他二十左右岁的年龄,血气方刚,七个不服八个不忿,正是处在叛逆期,他在村里也结交几个死党,平时有活儿的时候,你帮我,我帮你的,相处得特别混合。有时候五子在外面也喝点儿小酒,甚至还跟胡同里的王五儿搅合在一起,后来王五进城偷金店被警察抓走,关进了少年管教所,他们也就终止了联系。眼见着王五儿也不走正路,他也就把心收了回来,并死心塌地地跟着爸妈种菜卖菜了。

以前, 孙国栋也想让五子学门手艺,可五子死活不干,他仗着自己年轻力壮,掉井不挂下巴,就喜欢自由散漫,在他面前,除了爹妈说话好使,他在外面谁的话都听不进去。要不是家里的这块菜地,常年绊住了五子的手脚哪也去不了,说不定他这会儿跟着那群哥们,去哪里浪荡江湖去了。

孙国栋正急得团团乱转,突然看到跟在三哥身后的五子,孙国栋皱着眉头,看着这两个人有说有笑地走到眼前,心里有点儿纳闷。心想:这小子整天野心勃勃的,卖完菜就不想回家了,跟在这些人的屁股后面,能混出什么好人来。于是,他朝三哥笑了笑,然后他的目光越过三哥的肩膀,一下落到了五子的身上,他刚要张口埋怨,三哥站在他的对面说话了。

“哎呀,我说叔啊,你们走得也太快了,连说句话的功夫都不给呀?刚才在院子里面,有件事情我正要跟你们说说,可一眨眼儿的功夫,你们就出来了。你们俩这性子也太着急了,想跟你们说句话,都得放小跑才能赶上!”三哥说着,将身上的军大衣使劲地裹了一下。

“能不着急走吗吗?菜地里的窝棚还没人看着呢!这会儿天都亮了,谁要是进地里摘走点儿青菜倒也不要紧,就怕有人到地里胡乱踩巴一气,把菜秧子都踩折了,可就没钱而挣了!本来村里红眼病的人就多,要是让他们钻了空子,我家的菜地可就惨了,还不得让他们给罢园了啊!”晓红妈见孙国栋站在马车前没吭声,她急忙接过话茬跟三哥聊了起来。

“我说阿姨呀,现在的人,根本就没你说得那么严重,我看你是不是想多了啊?今日不同往日了,你看满大街的人哪有几个是勤快的人了?现在的人,可会享受,不管穷富,个个都跟大爷似的,哪个也不像能吃苦的人啊?可能这会儿都在被窝里睡懒觉呢吧!别说是让他们去地里偷菜了,就是把菜做熟了,端到嘴边求他们吃,都懒得张嘴去嚼。就是想让他们去地里偷菜,又背又扛的,还不如让他们偷钱来的快呢!这事儿,你就放心吧!你们就是明天回去,地里的菜也一棵丢不了!”三哥说着,又往前凑了几步。

“人心都隔着肚皮呢!这也说不准啊,还是多加小心为好!啥事儿都一样,赶早别赶晚。能早点儿回去,就尽量早点儿,省得麻烦事儿多。五子,你还愣着干嘛,快点儿上车回家啊?”晓红妈妈一心想要快走,就催促五子快点儿上车。

“阿姨,你着什么急呀?我还想跟你说几句话呢。你们再着急往回赶路,也不差儿这点儿时间,听我把话说完,你保准高兴谢我。”晓红妈见三哥确实像有话要说,便不再言语。她用揣测的目光看着三哥特别急切的样子,倒也不像是随便跟她开玩笑,随即笑着说道:“这孩子,整得神神秘秘的,到底有什么重要的事儿,快点儿说出来不就得了,还用拐这么大的直角弯让我猜,都能猜蒙了!”

“阿姨,我不跟你开玩笑,我说的是正经事儿。我姑姑家有个妹妹,比五子小一岁,挺会儿过日子的,想找个本分一点儿的庄稼人,我看你家五子挺能干活的,人长得也帅,就是想给五子当个媒人,不知道你这个当妈能不能给开个绿灯。”三哥笑着说完,回头看了五子一眼。五子的脸腾的一下红了,他把两手插在裤袋里,身子转过去,用期待的目光斜视着看了妈妈一眼,又去抬头看天。

“哎呀,这可是件好事,还用开什么绿灯。要不咋说,你这人就是心肠热,咱们之间非亲非故的,你这样相信阿姨,阿姨还真得谢谢你呀!他三哥呀,你说这话,真是求之不得啊,阿姨心里热乎乎的,可是也让阿姨有点儿为难啊!你看我咋跟你解释呢!不是阿姨事儿多,你也知道,五子身上不是还有个四儿吗?他常年在外面干瓦匠活儿,到现在还没谈对象呢!你说这要是先给五子找了对象,是不是不太好吧。我寻思着吧,先把四儿的事儿给定下来,然后再说五子的事儿。反正他岁数小,过个一两年也耽误不了。阿姨也知道你是片好意,阿姨谢谢你了。你看,阿姨家里的条件,你不是不知道,年年靠这几亩大田的收入,让我一下子给两个人都找对象的话,真有点儿承担不起呀!”晓红妈摇头说着,轻轻地叹了口气。

五子在旁边一听,顿时心凉半截,原来妈妈的心里一直是这么想的。他总是偏爱哥哥,家里有什么好事儿,都得由着哥哥先来,好像自己就是一个干活的工具,只有出力的时候,才能轮到自己。现在,五子对妈妈的话大有看法,他听了之后心里一怔,他就知道妈妈一定会这么说。

他把话听到半截,就把脸转了过来,刚才的一张笑脸,一下子变得僵硬起来。无奈面前有外人在场,他又不能生气,也不敢反驳,就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站在那里听之任之,不再说话。

三哥见妈妈这个态度,立刻不假思索地说:“阿姨啊,你这样说就不对了。这都什么年代了,还讲究那老一套。我看他们哥俩的岁数,上差下差也就差一两岁,谁先碰到合适的,就给谁先找对象,哪来那么多先来后到的事情!五子也不小了,你完事儿一个省心一个。等他们结了婚,生了孩子,还用你这么大岁数整天跟着跑市场啊?我看你呀,就是老脑筋,啥事儿都想不开!”

“我们家是上有老下有小,别看这一大家子的人,都各有各的心思。家里的孩子多事儿就多。乱七八糟的事情有的是,摁下瓢葫芦起来,摁下瓢葫芦起来,顾哪个都不是。三个姑娘都好说,结了婚就是人家的人了,我们也管不了那么多。儿子不行,都是自己养的,咋的也得过得去。这不,四儿的房子,我都给他买好了,等他结婚的时候,就让他分出去住,然后再顾这个小的。这要是给五子先提亲的话,我还得现张罗给他买房子。况且家家都是刀尖上的日子,亲朋好友的谁家也不宽裕,万一这事儿成了,就得操办亲事,操办亲事就得用钱,你说在这青黄不接的时候,我去哪里给他们张罗钱啊?”妈妈又唠唠叨叨地说了半天,她虽然没用多大声音,可她的话,却把三哥听得目瞪口呆。心想:这都是什么糊涂逻辑。

五子听了半天,感情问题出在这里啊!他心里暗想:三哥就是这么顺口提一嘴,我连人都没有见着,成不成还不一定呢,这八下还没一撇的事儿,当面就说这话,是不是太早了点儿。

可这会说的不感会听的,妈妈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这是故意在搪塞,要是这样说的话,还不如直接告诉人家得了,省得人家猜忌,以后在这块地盘上买卖犯争的时候,人家再用这样的把柄说事儿,他们家在市场的影响就不好了。

五子知道三哥啥人,他也不想在这件事上得罪人家,就抬手递过一颗烟来,笑嘻嘻地打着圆场说:“三哥这份心意,弟弟领了。现在正忙着买菜,家里事儿多,也顾不上这事儿,等以后不忙,咱哥俩有的是机会研究这事,你看成不?”

“没事儿,话哪说哪了!我就是这么顺口一说,千万别有太多的想法。既然阿姨说家里有难处,这事儿咱就撂在一边不提了!明天的菜还得给我送来,今年夏天,我就跟你们混了!”三哥听了也不生气,他见孙国栋赶着马车走远了,也叼着烟卷离开了菜市场。

他忙活儿了一个早上,现在他也困了,也应该回家休息去了。

第七十六章 喜从天降

从菜市场回来后,孙国栋赶着马车和晓红妈直接去了菜地。五子一个人回到家里歇气儿。他每天都起早进城卖菜,也没睡几个好觉。尤其这关键的几天,把他给折腾得人困马乏的,他头重脚轻地往炕沿上一坐,上眼皮和下眼皮直打仗。奶奶把饭菜端上来后,他随便吃了几口,把外衣一脱,倒在炕头上蒙头大睡。

马车来到菜地后,孙国栋把大白马从车上卸了下来,把它牵到地头的木桩前。他把缰绳拴在木桩上面,抬手拿起一把镰刀,在附近随便割了一些青草,放到大白马跟前。大白马见有东西可吃,立刻把脖子伸过来,像个淘气的孩子一样,撒着欢儿地大口咀嚼起来。

暴敛的日光下,孙国栋双手叉腰,眯着眼睛看着这片洒过无数汗水的土地,他的脸上又泛起了无法言表的忧虑。庄稼人靠天吃饭,他们也没有什么过多的奢望,也不求什么大富大贵,都巴望着老天爷能赏赐给他们一个风调雨顺的好年景,全家人吃饱穿暖,就已经很知足了。

这些日子,又有好几天没有下雨了,菜地里明显的干旱,浇过水的垄沟里,尽是干裂的缝隙,像经历了一场轰炸似的,一片片四散而去,触目惊心。原本翠绿的菜园子突然变得憔悴起来。那些卷曲的菜叶子上面,挂满了灰尘。因为缺水,叶子已经枯黄了,奄奄一息地倒在那里,像得了无法医治的病人一样苟延残喘。

孙国栋咧着嘴,静静地看着一棵挨着一棵的秧苗,垂头丧气地站在那里,像集体中暑一样,无精打采地晒着日光,毫无生气。若是在地头划根火柴,往地里一扔,都容易引起一场意外的火灾,他看看这边,又望望那边,很是心疼。“怎么办?”他在菜地里绕来绕去,急得团团乱转。

阳光毒辣辣地照着,毫不留情地喷着愤怒烈焰,像是要把菜地化为白色的灰炭。菜地实在是太旱了,若不及时浇水,就会直接影响到今年的收入。眼看是出钱的季节,如果该挣钱的时候挣不到钱,那么全家人起早贪黑的辛苦劳碌,就会前功尽弃。

孙国栋从这头走到那头,挨个垄台儿又仔细查看了一遍,发现有些拉了蛛网的叶子上面还起了溺虫儿。他弯腰摘下几片带有溺虫的叶片,拿在手里,皱着眉头,望着整片菜地看了一会儿。他见晓红妈在地里掐那些黄叶子,就朝她大声喊了起来:“你累不累呀?整天净干那些没用的!你就是把地里的黄叶子都揪光了,虫子也弄不净。你先到窝棚里歇歇,我现在就赶车去村里买几瓶农药,回来再把白龙接到水泵上,晚上给菜地浇水!”

“你看,这才几天没下雨,菜叶子就黄成这样,要是再这么旱下去的话,不光菜不出数,连大田都得减产,都说牛马年好种田,就怕鸡猴这二年,这都是什么年头啊,你赶紧去吧!顺便到村里再借一个喷雾气,就别叫五子来了。咱俩一起给菜地掸药,还能快点儿!” 晓红妈从地里走了出来,她将大把的黄叶子,往地头一扔,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喘着气儿坐在地头,她心里比孙国栋还要着急。

孙国栋套好马车走了,晓红妈又地里绕了一圈。眼见出钱的菜地,突然变成这样,她的一颗心七上八下的,嘴里也是连连的叹息声。

车到山前必有路,着急也没用。如果洒完药,浇完水,再不管用的话,那可就没辙了。这样想着,一个人走到窝棚里,往里面的单人床上一躺,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她睡着睡着,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正慢慢向窝棚靠近。她突然睁开眼睛,急忙从床上坐了起来,眯着惺忪的眼睛,探头向外一望,见是后院晓峰的嫂子,她这才收回慌乱的身形,顺手拿起旁边的一个水壶,倒了一碗凉白开,然后“咕嘟咕嘟”地喝起水来。

“二奶在呢!我还以为是五子在里面睡觉呢!这天热得,赶上下火了,都要把人烧化了。二奶,你们今天回来得挺早哇!你咋还看上地了呢,我二爷呢?”晓峰的嫂子慢悠悠地走到窝棚跟前,人的两只脚还没等迈进来,她那副闷粗的公鸭嗓儿,倒是凌厉,一下子从门缝里溜了进来。

好人出在嘴上,好马出在腿上。别看这个人没什么文化,说起话来一套一套,什么人都能对付。她这个人太会说话了,而且言语交措之间还滴水不漏。她也不嫌啰嗦,小嘴巴一张,甜得像吃了蜜,一次性说话,不用找师傅现教,居然都能问候出好几个人来。可惜,红颜命薄,这要是托生在城里,指不定能当多大的公司老板呢!

那是在城里,全靠一张嘴虚张声势,谁也不认识谁,就算走在大街上,碰见路人,瞪着眼睛说瞎话,也会有人相信。在农村的小胡同里,可就不一样了,家家都墙挨着墙,院靠着院,谁家烟囱里冒啥烟,都能猜出她家吃啥饭。她这样云山雾罩的说话方式,就略让一些上了年纪的人烦感了,虽然说英雄无用武之地,但是一个农村小媳妇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总是要比闷声不响的人抢上一些。不过,晓红妈可不喜欢她这样光说不练的晚辈。

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不知道她这样虚头巴脑的人,今天没事儿,凑到菜园子里来有何目的。 晓红妈不动声色地想着,她到底想看看,这个紫牙床的女人,毫无缘由地撵到这里找她,说不上是求,要说借吧,晓峰家的条件一直不错,从来不过东挪西借的日子。

“地里的菜都起了溺虫,好像得洒农药了,你二爷去村里买农药去了,一会儿就回来了。” 晓红妈猜不着,索性就不乱猜疑了,她把水碗轻轻放在一个方凳上,静等她进来自己把话挑明。

“你们这家人真是太能干了,全家没有一个闲人,一个比一个能挣钱,都说你家日子过得好,家趁万贯还不赶日进分文哪!”晓峰的嫂子把紫牙床一露,她竖起大拇指,也不管人家爱不爱听连声夸个没完。她这一连串的啧啧声,简直是太假了,她左一声发财,右一声会过,她一声接一声的赞美,听得孙晓红的妈妈,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一家十来口人,上有老,下有小的,不干咋整。咱家的人嘴呶,既不会说,也不会道,别的出路也没有,能出点儿力气挣点儿钱,也不算什么,趁着还能干几年,好歹不也是给孩子攒点儿家底吗?要说种菜能发财,谁都抢着干了。这活儿太累人,又不得休息,好人不稀罕干,懒人也不会干。我们也是没有办法才以种菜过活儿,不然,还能干啥?在家待时间长了,家里的矛盾就多,我寻思能动弹一天就出来活动一天,总不能天天闲在家里大眼瞪小眼,整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拌嘴强。”

“说得也是,一家不知道一家,你们家这种过日子的方法,也确实挺累的。很多人只知道你家挣钱,没见过你们干活遭罪,要不咋说,好日子都是熬出来的!在咱们那条胡同里,我谁都不服,就服你和我二爷。有你这样的婆婆,以后,谁要给你家当儿媳妇,那得享多大的福啊!”

“儿孙自有儿孙福,现在的女孩子家家都娇生惯养的,那是人家有福享。要是我真有儿媳妇那天,让人家跟我整天在地里干活儿,不到两天半就得罢工,还不把我头上的疙瘩揪给拽下来呀。你看你有钱多给几个还行,干活儿事儿就别提了,咱也不敢用啊!你这么说,就是你抬举我,这见不得灯影的话,我连想都不敢想,也只能在背后发发牢骚就当耳旁风吹走了。”

“这有啥不敢想的,我看你家四儿和五子都挺能干的,要是将来结了婚,自己挺门过日子也是把好手。我看你呀,就是把孩子看得太死,撒不开手?”晓峰的嫂子笑眯眯地说,她一边说还一边察颜观色,好像在晓红妈妈的脸上发现什么机关暗道一样,寻找下面话题的契机。

“不看着点儿咋整。四儿常年在外面干瓦匠活,不在跟前,虽说钱不少挣,也挺省心的吧,我跟你二爷整天提心吊胆地惦记。工地上的活儿连轴转,搞搞摇摇的不安全,夜里我连做梦都是他在跳板上干活的样子。一出去就是一年,到年底才能回来,也不知道他吃住的地方都啥样。你说不让他出去吧,还老有人来家里找他,他一见人家给的钱多,连问都不问一声,拎起大铲就走,我和他爸咋喊都喊不回来。眼看到了结婚的年龄,可他连个人影都看不着,你说我这心操得多闹腾!”

“二奶,我看你就别闹腾了,我四叔出去多挣点儿,等到他结婚的时候,还能给家里减轻一些负担,这不也是好事儿吗?”晓峰嫂子顺藤摸瓜地说着,她好像得了一块实地,脸上眉毛眼睛眯在一起,她笑得更灿烂了。

“都说结婚,他现在连谈对象的时间都没有,天天破衣麻花儿地顶着太阳,灰头土脸地站在跳板上,晒得跟大酱一个色儿,你说哪个小姑娘能天天跑到工地上跟他谈对象啊?要不咋说,我跟他爸都要愁死了,当初给他学手艺的时候,也没见他师傅带他去盖什么大楼啊,现在可倒好,他身上绑个安全带,天天在半空中悬着,多吓人哪。上次回来,我叫他别干了,他说啥都不听,成破厉害我跟他墨迹了一下午,跟没说一样,最后还是走了。这孩子,真是让人操心呢!”说到这里,晓红妈叹了一口气。

晓峰的嫂子见晓红妈忧心忡忡的样子,赶忙把话题接了上来:“我就说吧,你们家里的人个个都能吃苦。就拿我四叔来说吧,谁家的姑娘要是给我四叔,保准能享一辈子福!二奶,我今天特意来菜地找你,就是给你家四叔介绍对象来的。我娘家的兄弟媳妇有个老妹,长得可漂亮了,跟你家四叔同岁,两家都不是外人,知根知底。你看怎么样?要是觉得行的话,我就给他俩搭个桥。”

听了晓峰嫂子的话,晓红妈稍微愣了一下,这突如其来的好事,让她的感觉太意外了!

第七十七章 考虑再三

“你还别说,这还真是件好事儿,咱家啥说没有,就是怕人家姑娘嫌你四叔的活脏,不想找泥瓦匠,可就白张罗了。”话刚刚说到了这里,晓红妈猛地一拍脑袋,像是想起了什么,接着又说:“哎呀,这事儿说得太突然了,我这脑子里面有点儿乱。现在岁数大了,整天拿东忘西的。你看我这记性,刚才要说什么来着,话到嘴边又给忘了。”晓红妈瞪着眼睛瞅着晓峰的嫂子,任凭她怎么想也想不起来了,索性就站起来,慌乱地走出了窝棚。

“今天我弟弟两口子来我家串门,我兄弟媳妇托我给她娘家妹妹找个好对象,我想来想去,觉得你家四叔比较合适,他们吃完饭刚走,我在胡同里一打听,说是你们已经回来了,就紧跑慢赶地跑来找你了!这小姑娘我见过一回,确实不错,要不哪天你有功夫,让我兄弟媳妇把她领来,让你看看!”晓峰的嫂子到底是个精细之人,她看人的眼光还真是不差。

要说四儿这个人,别看他老实巴交的,也不会说啥,可他在胡同里的人缘倒是很好。平时谁家磊个墙垛,搭个鸡架狗窝什么的,只要求到头上,二话不说,拎起大铲就是一天,从来不向人索取任何报酬。这样不喝酒,不吸烟,整天闷头干活的人,谁看了都会竖起大拇指啧啧半天。

像他这样规规矩矩老实本分的人,在胡同里面都找不出来第二个来,晓峰她嫂子就是相中了他这一点儿,才主动找上门来。此时,她见晓红妈有所犹豫,又极尽讨好的模样说:“ 我兄弟媳妇的娘家住在坎下,他们家也是正经过日子的好人家。人家姑娘找对象也挺挑剔的,啥也不图,就想找个能干活儿的,对自己好一点儿的。我看你家四叔就挺好的,你和我二爷也没啥说道。我看他俩就挺合适的,就赶忙跑过来问问你。” 晓峰嫂子对这件事情特别上心,她跟在晓红妈的身后,恨不得一下子就能把这件事情办成,就眉飞色舞地说。

“说到底还是孩子们自己的事儿,我一时半会儿,也拿不了主意,要不你也先回去,等你二爷一会儿回来,我跟他商量商量,再托人把四儿从工地叫回来,你看行不?”晓红妈朝外面的天空看了一眼,估计这个时候,孙国栋已经往回来了。

“行,我先回去,晚上在家等你!泥瓦匠多好哇!夏天在外面盖楼,冬天在屋子里面装修,就是苦了点儿,可他一年到头挣的钱,比公务员的工资还多,人也没机会学坏学歪,就算没有家底,拎起大铲到外面现挣现吃都赶趟。现在这个社会,谁也没有泥瓦匠挣得多。她要是不同意,那是她没眼光,虚荣心作怪。这事儿,你就放心吧!只要我四叔点头同意,我在中间在撮合撮合,保准能成!”

听到撮合二字,晓红妈心里咯噔一声,她不由得皱了皱眉头,忽然想起晓峰哥哥结婚那天,就差一个钻戒没买,她就哭着闹着不上花车。晓峰妈好话说了三千六也不管用,逼不得以,她只好用大家随礼的钱,现找人骑摩托到城里的金店,买回来一个两万多的钻戒戴在手上,这事儿才算拉倒。

他们家这点儿破事,曾经在胡同里传得满城风雨,弄得她们婆媳之间矛盾重重。不是你看我不顺眼,就是我挑你的毛病,说翻脸就翻脸,还把晓峰哥哥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有些好事的人,也在背地里指指点点,人嘴两扇皮,说话都不负责任,那些好听的,不好听的,咸的,淡的,说啥的都有,这些惹是生非的闲话,听了都能笑掉大牙。

看着晓峰的嫂子,露着紫色牙床,还在津津乐道地说个没完,晓红妈心说:这张嘴真会说,可会说的不赶会听的。言多语失,话说多了,马脚也就露出来了。感情是图我们家四儿老实能挣钱啊!你就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整天啥也不干,就知道背着老公指桑骂槐地欺负老婆婆,谁知道你兄弟媳妇的妹妹啥样,要是跟你一样不懂人语整天瞎胡闹,我这不是把儿子给坑了吗?不行,这事儿我暂时不能答应她。

想到这里,晓红妈慢慢地把脸转过来,朝她微微一笑:“反正这也不是着急的事儿,你四叔现在这么忙,老板连一个假都请不下来,我和你二爷平时见他一面,都赶上见皇上了,我看等工地完工再说吧。他不回来,我和你二爷也做不了主,还得他自己同意才是。一家女,百家求。要是还有合适的,咱也别耽误人家,该找还得找,也别可他一棵树上吊死人。” 。

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就是让她别等了,遇着合适的该找就找吧,我们家的四儿,你就别惦记了。晓红妈也心知肚明,现在社会上瓦匠和厨师这种行业,特别吃香,一个月挣个万八千的,都是稀松平常的事情。跟这样的人过日子,一辈子都高枕无忧,村里的小姑娘谁见了谁都眼红啊!可是还有人竟然恶意贬低他们说:“有女不嫁木瓦郎,一年四季受空房。”

这倒也是一句实话,可是男人不到外面干活儿,要是天天躺在炕头上望房梁,老婆孩子还不饿得起来武装暴动啊!哪里有那么多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啊!晓红妈刚才对她说出的那番话,其实就是婉言拒绝,可她却一点儿也没有听出来。机会难得,她可能还会觉得晓红妈还糊弄呢,就一直滔滔不绝地喷着唾沫星子,不停地给晓红妈洗脑。

晓红妈可不吃她这一套。因为她心里对晓峰她嫂子有成见,一个心眼子不太好使的人,她怎么能无缘无故地做出让人信服的事情来呢?不光对人还是对事儿,她都不喜欢眼前的这个女人,现在,晓红妈巴不得她快点儿离开窝棚,就哼哼哈哈地和她敷衍起来。可她越是这样,晓峰的嫂子说得越欢,她这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做法,实在令人难以忍受。

晓峰的嫂子絮絮叨叨地在晓红妈妈的耳边说了半天,也没见得那句话能打动晓红妈。她说着说着,见晓红一直低头不语,好像也没把她的话放在心里,突然把话匣子关上不说了。她两眼望着晓红妈脸上的表情,却又琢磨不透她到底在想什么。但她还是不太死心,又补充了一下,然后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二奶,我看他俩挺合适的,等我四叔从工地回来,你再跟他好好说说,说不定就成了。家里还有很多活儿没干呢,我得先回去了!”晓峰的嫂子抬脚走了,晓红妈心事忡忡地站在窝棚门口,用目光一直把她盯出菜地,转身回到窝棚里面,愣愣地坐在那里,怎么想怎么不对劲儿。

她不知道这是刮的是哪股子邪风,一上午没到头,两个媒人前来提亲,都让她手无足措。同意吧,互相都不了解,不同意吧,他们就会背地里说自己事儿多。她越想脑子越乱,越想越心烦,她在窝棚里面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索性拿起一把镰刀,一步迈出窝棚,到菜格子里面的棱上,抡起镰刀,去割马草去了。

孙国栋赶着马车从村里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接近中午。两个人坐在窝棚简单地吃了几口饭,就开始背着喷雾器给菜地来来回回地洒农药。他们在地里洒了两个多小时的农药后,坐在地头稍稍歇息了一会儿,孙国栋又把白龙接到水泵上,抬手拉上电闸,一股清凉的井水顺着满垄沟的白龙淙淙地流进了菜地里的裂缝,很快地渗了下去。

菜地太旱了,有了井水的浇灌,那些耷拉着脑袋的秧苗精神多了,整片菜地在耀眼的阳光下,顿时泛起了汩汩的水雾,在半空中袅袅地缭绕起来,真像一团费解的谜团。

两个人在菜地里忙活了一个下午,太阳渐渐地落下去了,菜地里也变得朦胧起来,嘤嘤嗡嗡的虫声和聒噪蛙鸣声响成一片,在微风的吹拂下,喝足水的菜叶子也在夕阳里发出簌簌的声音,整片菜地就像一块会动的立体版画,灰暗得模糊不清。

白龙里面还在继续淌着水流儿,估计浇完整块第,得等到半夜。因此,两个人这才筋疲力竭地回到窝棚里歇气。晓红妈坐在矮凳上,她瞥见孙国栋躺在那里闭目养神,突然想起上午的事情。

“今天上午,四儿和五子都有人来提亲。儿子养大了,早晚都得有这一天。你说,这事儿可都咋办?”晓红妈的话,令孙国栋顿时一惊,他愣了一下,慢慢睁开眼睛,用怀疑的目光问道:“什么,四儿也有人来给提亲,谁呀?”

“晓峰她嫂子到菜地来了,她想把她兄弟媳妇的娘家妹子,给咱家四儿介绍介绍。她特意跑到菜地跟我说这件事儿,我当时也没说不同意,就说等你回来,跟你商量商量再说。这个时候,可能她还在家里等着听信儿呢吧!”晓红妈说着,用手拎起水壶,又倒了一碗凉开水,她想听听孙国栋的想法,耐着性子慢悠悠地喝了起来。

“哎呀,这两件事儿都赶在一块儿了,挺不好办呢!”黑暗里,孙国栋叹了口气。

“这两件事儿都是好事而,你叹什么气儿,你看,有人给孩子介绍对象,你咋还不高兴了呢?”

“有这么好的事儿,我有啥不高兴的。不是我说你,你也动脑子好好想想,你再看这两个介绍人,哪个能信得过?”孙国栋的一席话,倒是提醒了晓红妈。不过,话又说过来,保媒担保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事,人家看得起你,觉得互相交往不错,才来提亲,我们可不能说三道四的,万一让外人听了,到处乱说,再传到人家的耳朵里面,那可就好说不好听了。

“你说的这都是牙外的话,我缺心眼儿啊,没事儿谁出去说这些事儿干啥?可好事儿当然都是好事儿,就是不知道人家啥样。咱家这两孩子都不够岁数,也不定性,要是这么早给他们稀里糊涂定了亲,指不定会闹出啥笑话呢?我寻思再等两年,等他们俩都够岁数了,”

“我这不也是这样想啊!你说,他三个姐姐都没结婚,要是先给他俩订婚,是不是有点儿太早了?我看这事儿先往后拖一拖,再偷偷打听打听,等来年看看情况再说吧!”

“你可消停点儿吧,这两事儿不是一个都没成吗?你最好沉着点儿气,别老想着出去胡乱打听人家?现在的人心眼儿都多,你遇到好人说好话,万一遇到暗中使坏的小人,指不定咋下绊子呢!”

第七十八章 改头换面

从工地回来,孙晓红轻轻地推开院门,见大白马在院子里静静地卧着,就知道爸爸妈妈一定在家中休息。她轻轻地走到门前,小心翼翼地将门推开。

孙国栋嘴里叼着烟袋,他正闷头坐在炕沿上抽烟,见晓红进门,他挪掉含在嘴里的烟嘴儿,刚想要说话,一口痰卡在嗓子里痒痒起来,他轻轻地咳了几声,也没支吾出半个字来。本来他的身子骨儿挺硬朗,可这几天的天气热得发火,他又起早贪黑地去远道买菜,体质再好的人,也禁不起一凉一热的折腾,他有点儿感冒了。

他微微地抬起头来,用沉静的目光看着她,他没有去追问晓红在工地的近况,只是轻轻地问一声:“回来了,还没吃饭吧?你奶奶把饭都放在锅里了,还热乎呢,快点儿拿出来趁热吃吧!”他的话不温不火,总是给人一种和善的感觉。

孙晓红“嗯”了一声,就去厨房掀开锅盖,端出饭菜,放在地桌上,慢腾腾地吃了起来。

奶奶去西屋烧炕去了,这两间屋子,已经很长时间没人住了。每到下雨的时候,屋子很潮湿。等到天气好的时候,奶奶就隔三差五去通通风,烧烧炕,驱走里面的潮气。因为这两间房子是给四儿准备结婚用的,她对这两间屋子很是上心、每天早晚都去清扫一遍,生怕丢了里面的风水。

晓红妈没有在家,可能又被晓峰的嫂子给找走了吧。不然,每天这个时候,她都低头坐在院子里,把那些扯破了的麻包,一针一针地缝好后,再摞到车上,留着备用。可她干了一天的活儿,若是没事儿的话,也应该休息了。

用孙国栋的话来说,她这个人就是好信儿,肚子里面装不住事儿,一听有人给她儿子介绍对象,她都坐不住炕沿了。

孙晓红吃完饭后,把碗筷刷干净后,放进碗柜里后,又推门走进屋里。她坐在孙国栋的对面,把手伸进衣兜里,掏出刚发的工资递了过去:“爸,给你,这是我的工钱,今天发的,工地完活了,明天我就不去了,我还想去集市上买菜。”

孙国栋被孙晓红的这一动作吓了一跳。值得欣慰的是,他培养了这么多年的女儿,终于没有辜负他的一片苦心。他手里拿着晓红两个月的血汗钱,眼泪差点掉了下来。说起来还是自己无能,要不然也花钱给孩子到城里买个工作,也不至于让孩子一个人去工地搬砖。

晓红和父亲都尴尬地沉默着,谁也没和谁证明什么。孙晓红把钱交给父亲,就是想让爸爸知道,她不是一个只顾在家里吃闲饭的活人,她身上有的是力气养活自己。

晓红见爸爸拿着钱,激动得半天没有说话,她转身走出屋门。就在她关门的瞬间,她看见爸爸在偷偷地擦着眼泪,就在这一瞬间,她的一颗心都快炸裂了。她急忙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再也控制不住的泪水,顺着脸颊慢慢地流了下来。这一夜,她彻夜难眠,一想到这大半年来的种种迹象,她的心就像被风吹皱了一样,隐隐作痛起来。她不想再这么委屈求全的活着。如果以后还有人来家里,找她出门干活儿的时候,她一定不会推脱。

妈妈回来的时候,晓红已经睡着了。孙国栋连数都没数,就把晓红挣的钱全都交到了她的手上。晓红妈见到这些钱时,她的脸上顿时笑出一朵花来。没想到两个月不到,晓红居然能给她挣回这么多钱来。她拿着这些带着汗泥味道的钱,在手里颠了颠,心里一阵感触。

她从这些钱里抽出几张,想留给晓红零花。见晓红已经睡熟,她走到晓红的门外,见晓红已经睡熟,又折了回来,她把手里的钱悄悄放进了柜子里面,上了锁,这才安然入睡。

还好晓红把钱给了孙国栋,要是亲自交给她,她一激动,话就对了,指不定说啥不好听的呢。说到底,她也不是见钱眼开的人。在这条胡同里,三六九等,什么人都有。而且家家的孩子,不论大小,互相都有个攀比。晓红在工地挣了钱,一个没花,全都交到她的手上,也是值得炫耀的。这说明晓红是个懂得感恩的孩子。她知道自己父母挣钱养家不容易,作为儿女,父母养育一回不容易,在自己有能力的情况下,能报答一回是一回。

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孙国栋就赶着马车去了菜地。因为头天晚上菜地洒农药了,地里的那些菜至少一个星期才能往下摘,最近几天,他们只好待在菜地里一边看地,一边给发黄的秧苗掐尖打叉除草。他们把腰弯下,一个上午都不抬头,等直起腰来的时候,满头满脸都是烂菜叶子。即使这样,他们也胆子儿女的面,不叫辛苦劳累。

太阳升起来了,斜照在西墙上熠熠闪烁。夏日里的绿沉默着,像南来北往的疾风,反反复复地叠加着,那些深浅不一的颜色,看得人眼花缭乱。

孙晓红睡得正香,灿烂的日光落在她的脸上,她稍稍欠了欠身,又呼呼地睡着。这些日子,她也够累的。好不容易熬了过去,在工地的这段时间,她的脸晒黑了,手指变粗了,嗓门好像也变大了。她突然觉得自己的心也变硬了。以前是心累,现在是身累。不管怎么样,她挺了下来,总算没让胡同里的人再看她的笑话。现在好了,以前那样的事儿,再也不会发生了。

工地的活儿结束后,她暗暗发誓要好好睡上几天。她睡得正香,思欢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外面走了进来。她一进门就嚷嚷:“晓红,快点儿起来吧!太阳都快照屁股了,你再不起来,胡同里就会有人来你家敲锣打鼓了!”思欢说完,咯咯咯地笑个没完。

“你哪来那么多精神头啊?这一大早的就跑来胡闹,感情你自己不好好睡觉,也不让人家睡消停。咋的,你想要造反啊?求求你,你要是想造反等我睡醒了再反,你这么大声嚷嚷,我还怎么睡觉!你还能不能讲点儿人道了!”晓红常常地伸了一个懒腰,眯着眼睛故意地说。任凭思欢怎么埋汰她,她就是赖在被窝里不肯起炕,思欢见她赖炕不起,把手伸进她的嘎吱窝里,给她抓痒痒。“什么人道,让你起来就是人道,不然天天蒙头呼呼大睡,谁给你钱花!”

“你这个小祖宗,你可饶了我吧,我惹不起你,我起来还不行吗?快点儿说,找我啥事?是不是又有活儿干了?”孙晓红爬了起来,她快速穿好衣服。

“你说我找你能有啥事儿,除了干活儿,就是挣钱,不然还能干啥?小懒蛋,你快点儿磨蹭,一会儿我再跟你说。我现在到门外等你!”思欢出去了,孙晓红穿完衣服后,把双手举到眼前,那十个肿胀的手指肚,还在发麻发木,一双柔嫩的手掌,在这五六十天的摧残中,也变得僵硬起来,而且还起了一层厚厚的茧子。都说十指连心,她用手摁哪个哪个疼,她暗暗发誓再也不去工地搬砖了。现在思欢又来家里找她,一想到那些花花绿绿的钞票,她的心又活了,没办法,为了那些所谓的尊严和名声,她又硬着头皮红头涨脸地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

孙晓红并不是心疼她那拿过笔杆的双手,工地的活儿实在是太累了,若不是她身体素质好,这些天咬着牙挺下来,都能从身上扒层皮来。她天天在工地上脚不沾地地搬砖,还不觉怎么累。可是晚上回来后,全身都快累散架子了,她往炕沿上一坐,一句话都不想说,抓起饭碗,不管冷热,稀里呼噜就往嘴里填,吃得腮帮子鼓鼓的,吃完饭倒头就睡,谁也叫不醒她。

她又能吃又能睡,在工地待了将近两个月,她非但没瘦,还黑胖黑胖地长了十多斤肉。思欢见她摇摇欲坠的样子,就歪着脑袋取笑她:“就你这点儿出息,就搬这几天砖,就把你累成这样,你还能不能有点儿志气了!”

“这你就没看出来吧?我这就是活灵活现工人本色。我要不这样,谁知道我在工地上搬过砖呀!我再给你走两步,你站在那儿别动,看我学得到底像不像?”孙晓红说着,胳臂和大腿一律顺拐,她一跛一跛地走着,像个腿脚不好的瘸子。她这滑稽的动作和表情,把思欢笑得前仰后合地喘不上气来。

她这个动作跟她以前斯文的性格,一点儿也不匹配,看来,她在工地上没少长见识,连这不伦不类的动作都能做得出来,可想而知,她得贫成啥样啊!

还好有思欢哥哥也在工地,她的工钱一个没差,全都给了。这要是碰到黑心的老板,干完活儿不给钱,那就更惨了。以前家里就有过这种情况,四儿跟他师傅在城里盖楼的时候,工地的老板就卷走了农民工两年的工钱,等他们知道后集体上门去讨要的时候,老板早都不见了踪影。他们见要不出一分工钱,就彻底罢工,结果白白浪费了两年的体力。

可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生何尝不是如此。有钱人有有钱人的活法,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生存方式。大多数人的日子都这样过:为了活命去拼命,为了奔命而活着,这就是最现实的一种活法。

“你又在哪里找到活儿了,离家远不远?”说起来钱的诱惑力还是很大的,对于毫不贪钱的孙晓红来说,她第一次尝到了挣钱的甜头,什么苦什么累的,也就无所谓了。她一听思欢又给她找了一份活,她巴不得拎起铁锹,起身就走。

“远都不远,就在胡同口对面。”思欢把孙晓红领到院外,她用手指了指胡同的对面。孙晓红伸着脖子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端倪,她还以为思欢故意在骗她,脸色呱嗒一撂,就生气了。

胡同的对面是学校,学校的旁边除了超市,就是小吃部,再就是汽车修理部,哪有什么工地呀。孙晓红听不懂思欢是啥意思,就眨巴眨巴眼睛,不解地看着思欢,表示怀疑和不满。

第七十九章 另谋生路

“你这人真有意思,我让你往胡同口那边看,你把眼珠子睁那么大看我干啥?瞅你这眼神儿一惊一炸的,好像我脸上有活儿似的,吓我是吧!”思欢见晓红不太相信自己,就生气地把声音抬高了很多奚落晓红。

晓红听了也不生气,她也不知道思欢打的哪国的哑谜,就顺着她指的方向,莫名其妙地看了半天,见胡同口处一个人没有,究竟也没猜出她什么意图来,脸色立刻难看起来。

思欢知道她真生气了,也没在乎,仍旧故做玄虚地糊弄她:“你这都看半天了,到底看见啥了?快点儿说说,我看你猜得对不对?”孙晓红越猜不着,思欢越让她着急,她见晓红直挠脑袋,就是闭口不答,晓红见她有意刁难自己,一甩袖子,转身就往院里走,这回她真生气了。

“你这人脾气真大!啥都不急,就是性子太急。我这不是跟你开个玩笑吗?你咋还真生气呀!你这人真不禁逗,早知道你会耍小脸子,我就不跟你开玩笑了。你看这眼神,太有杀伤力了,如果再猜不着的话,我看你能把我囫囵个给活吞了!”思欢嬉皮笑脸地跟了过来,因为腿脚跑得过快,结果绊了一下,她脚底板下面没刹住车,身子往晓红这边一栽,差点儿扑到她的身上。

“免礼,免礼,这个歉就不要道了,这样的大礼我可受不起,还是免了吧。不是我说你,你愣头愣脑地跑这么快这是要干嘛呀?气人不成还想谋杀啊!你这样闹着玩儿,小心受挫!”孙晓红噗嗤笑出声来,她一脸好笑地站在那里,使劲地拍了拍手,幸灾乐祸地说着。

“谁要给你道歉,要不是你刚才给我脸子看,我也不会这样。你看,我差点儿把手腕子给闪了。我这只手可值钱,要是有个一长二错,我就拿你是问!哼,小样,还治不了你了呢!我就不起来了,看你能把我咋样?”思欢见晓红这样说自己,索性坐在院子里不起来,她仰面朝天地对着天上的太阳,眯着眼睛,不屑一顾地撩了撩前额的刘海儿吓唬晓红。

“你这个疯丫头,真是太能闹了!行,不愿意起来就在那儿坐着吧,我才懒得去扶你,你要是把我讹上,我可怕赔不起你。说吧,你折腾了半天,到底给我找到啥活了!是不是还去工地搬砖去?”孙晓红居高临下地看着思欢,她刚想动手拉她一把,见她那副嬉皮笑脸的样子,就绷着脸,故意装作什么都没看见。

“有你这么见死不救的难友吗,你等着,我现在就跟你断交!”思欢说着,腾的一下从地上站了起来。看样子,她在工地上是没累着。她在院子里叽叽嘎嘎闹了半天,还闲不够,她就像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一样,又顽皮又淘气,真是令人头疼。

“我看你闹得差不多就行了,都这么大人了,整天也没个正形,快别贫嘴了,赶紧说,啥活儿?多少钱一天,我到底能不能干?快点儿跟我说个明白,不然我跟你绝交!” 孙晓红说着,满不在乎地瞟了她一眼。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嘻嘻哈哈地笑个没完。

“求人办事,口气还这么硬,我看你是不是想自断后路,不想跟我混了啊!那我就彻底别告诉你了!看你能把我怎么着!”思欢绷着脸,把话说得真一半,假一半,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她说够了,就歪着脑袋看着孙晓红。

“不说拉倒,现在兜里也不缺钱花,在家好好歇几天,也未尝不可。我现在可是自由人,想要干啥都自己说了算!以后有活儿呢,咱就出门去干;要是没活儿呢,就待在家里养养精神,我又不是公务员,非得急着去赶那八小时工作日干啥,你说是不?”孙晓红慢条斯理地说。她说的没错,经过这段时间的沉淀,她的思想也有了很大的转变。

“你可别口是心非了,如果今天就找到了活儿,明天像毛驴一样把夹板往身上一套,能把你累吐血了,看你上哪去找自由?”思欢凑到晓红的跟前,她故意卖关子气晓红,直到把她气得满脸通红,思欢见她真生气了,就做个鬼脸,撇撇嘴巴,赶忙转移了话题。

“谁不说呢,家家都是这样,黑爪子挣钱白爪子花。以前在学校里念书的时候,天天心安理得地花爹妈的血汗钱,一分也不知道心疼。现在轮到自己出来挣钱了,才知道钱不好挣。这些年,我也没少花家里的钱,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校里交学费,妈妈东挪西借也没凑够,连四儿的钱我都花过。所以昨天的工钱,我一个没留,都给我爸了,也算我这些年来对他们的报答。”

说到挣钱和花钱的概念,孙晓红的脸变得严肃起来。她也想早早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可是以自己现在的这个能力,好像做什么事儿,都望而生畏。想到自己现在的处境,孙晓红的眼圈顿时红了,她鼻子一酸,轻轻地叹了口气,嗓子也哽咽起来。

“跟你开两句玩笑,这还上纲上线了,我可不跟你闹了!再闹你就得恨我了!还是说点儿正经事儿吧!”思欢的话,一下触碰到了晓红的伤心处,她慢慢地蹲在地上,冷冷地低着头。思欢见她一言不发看着眼前的地面,知道自己刚的话,可能说得过重,也蹲在她的旁边,一脸郁结地看着她。

“餐馆里的活儿你能不能干?我都问好了,早八晚四,三顿饭都在店里吃,一个月还能休息两天,工资也很合理,你要是不觉得餐馆里的活儿油腻,明天就可以正式上工了。”思欢见晓红依然神情沮丧,她起身站起,把双手合在一起使劲搓搓,拍了拍晓红的肩膀,把声音压得很低。

“好啊,只要老板能按时开出工钱,啥活儿我都能干!挨点儿累,对我来说也不算什么?走,咱俩现在再去问问,有你跟着,我跟他们说话也有底气!”孙晓红一听是胡同对面的餐馆,她满脸欣喜地从地上站了起来。餐馆离家这么近,活儿又不那么累,这可是求之不得的事情。

“你就不用去问二遍了,我事先都跟他们说好了。老板的人品不错,店里也只用一人,他缺个帮手,你去正好。等下午来客人的时候,她的几个女儿也都能店里帮忙。我就不去凑热闹了。你要是想去干的话,他们明早七点钟开门,你八点钟直接去店里找老板就行!我还有别的事儿,就不陪你去了。”思欢知道孙晓红自尊心很强,便不再啰嗦。

“啥好事儿都能想到我,谢谢你了思欢,我明天一定准时去。”等思欢说完,孙晓红用低沉的声音,对她感激一番。她的眼里充满了丝丝暖意。她心里暗暗佩服思欢,她那么能干,又那么善解人意,有这样的知心好友,总是在暗暗地帮助自己,她的眼圈又湿润了。

“不就是找个活儿吗?这算啥大事儿,经常跟我混儿,挨累的日子都在后面呢!再说你肚子里面有墨水,也不像挨累的人啊,早晚都得有出头之日,我先跟你拉拉关系,到时候发达了,别把我给忘了就行!”思欢风趣地说,她话里话外,说得就像真事儿似的。

“你可别奉承我了!我要是有那么多能耐,早都长对儿翅膀飞远了,还用得着整天黑着一张脸,站在太阳底下,看人家的脸色吃饭。”孙晓红苦笑了一下说。她固有自知之明,对于虚张声势抬高身价的话,很难从她的嘴里说出,即便有人在背地里说她的坏话,她听了之后,也是漠然置之不理。

“对了,进餐馆干活儿,还得办一张卫生许可证。你抽空还得照两张二寸免冠照片,你去了之后,老板就跟得你说了,他可能带你进城去办。”思欢又详细地嘱咐了一番,转身离开了晓红家。

第二天早晨,孙晓红早早起来。她梳洗完毕,匆匆忙忙出了胡同。她来到餐馆前面,见餐馆的门紧紧地锁着,就知道自己来早了。

她站在餐馆门口,东张西望看了一会儿,就耐着性子隔了一条马路站在餐馆的对面,远远地静等。没过多久,一辆摩托车停在了餐馆门前,晓红看见一位穿着白制服的中年男人从摩托车上下来以后,大步走到门口,他低头从腰间拽出一串钥匙,麻利地将餐馆的门打开,径直走了进去。

这个老板她认识,他就是王师傅。他年轻的时候,曾在市里一家有名的宾馆当大厨。现在回到村子里,租了这个不大的店面,然后自己给自己当老板。王师傅的面相和善,人缘极好,店里的客人自然就多。客人多的时候,他又当厨师又当服务生,忙得手忙脚乱。

正好思欢她们一家来店里吃饭,王师傅便求思欢帮他找个服务员来。于是思欢就想到了孙晓红。

王师傅进门后, 孙晓红又在对面等了一会儿,她不时抬起手臂看看手表。老板没到七点钟就来了。等他再从门里出来的时候,孙晓红已经匆匆走了过来,笑着朝他打了声招呼,马上说明了来意。

王师傅知道晓红是思欢介绍来的,见她清爽干净,当时就把她给留下了。

第八十章 焦急等待

心灰意冷的孙晓红,她何尝不想和玲子一样活得体面一点儿。可世事就有不公,偏偏与她的想走的方向背道而驰。她能有什么办法,要想生存下去,总不能天天拿着抱怨跟一些毫不相干的人开诉苦大会吧。为了躲避大家的闲言碎语,她不得不在这家餐馆里工作。虽然她在这里挣的工钱相对工地来说少了一点儿,也比在家里待着强多了。孙国栋知道后,瞪着一对儿大眼珠子,表示强烈反对,可给人家打工,凭的劳动挣钱,又不是什么丢人现眼的事儿,孙晓红执意要去,谁也没有办法阻拦,孙国栋也只好由着她的性子来。龙王爷的儿子会浮水,作为一个当过兵的父亲,自己的孩子自己最了解,他相信晓红想要做的事情,就一定能把它做好。

王师傅是本村人,是出了名的大厨,晓红妈也认识。他觉得让一个有文化的女孩子整天干一些油渍麻花的活,有点儿过意不去,就让她到前厅去招待客人。农村出生的孩子,没有那么金贵,孙晓红一点儿也不挑活儿,什么活儿她都抢着干,她在小吃部里只待了两天的时间,基本上就适应了。

这个夏天,胡同里面发生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志满全家不声不响地搬到城里去住了,四婶家的玲子也嫁给了那个比她大很多的老男人,刚刚读完初中的晓峰,也跟着她的大哥去了他们居住的城市去找工作了。听说那里的工作很好找,她哥就给她买了一个城镇户口,或许以后就留在那里,不回来了。晓峰走了以后,整个胡同的人都沉默了。很多人都效仿晓峰他哥,开始绞尽脑汁地花钱买完城镇户口,开始往城里安排子女的就业问题。

孙国栋也想给晓红买个城镇户口,可是买完了户口,孩子进城没有正经的工作,也是一件闹心的事儿。还得花钱托人安排工作。家里好几个孩子,都眼巴巴地瞅着,十个手指头,咬哪个都腾。如果单给晓红买户口,不知道四儿和五子怎么想,眼看着他们都到了结婚的年龄,要是把手里的钱都花在这件事上,一旦家里有事儿,还得抬脸求人。因此,他闷声不响地想了几个晚上,又和晓红妈研究了好多天,最后也没买成。

自从大岩妈改嫁以后,胡同里消停多了,多嘴多舌的人少了,邻里之间的矛盾也渐渐平息了。孙晓红再出门的时候,再也听不见一些子虚乌有的闲话了。胡同里面和孙晓红同龄的几个女孩子,走的走,嫁的嫁,只有她还在家里耗着,成了人们眼中的剩女。妈妈经常当着外人的面经常抱怨,说她都二十三四了,一门心思也猜不透想啥,再不着急谈对象的话,可真就嫁不出去了。还说人家的女儿都是贴心的小棉袄,可自己家的姑娘连个短袖都没有,就知道跟她逆着来唱对台戏。

孙晓红听了也不生气,爱说啥就说啥。不过,她心里自有打算,结婚可是一辈子的大事,不能听别人乱点鸳鸯。自己的学业已经够惨了,如果婚姻再不顺利的话,自己这辈子可真就白活了。咋的也得睁开眼睛仔细挑挑,因此她越来越有自己的主见,尤其是那种来自骨子里面的倔强,常常把人拒之千里之外。很多人都说她眼眶子高,特别瞧不起人,一般人不入她的法眼,人们无中生有的猜测,孙晓红听了之后,也是特别恼火。没办法,舌头长在人家的嘴里,她又不能一一去为自己辩解,爱咋说就咋说吧,反正也削不掉一块儿肉去。对于这些不积口德的村妇们,她百口莫辩,只能漠然处之。

其实不是她们说的这样,她真的不想就这么糊里糊涂地把自己嫁了。至于以后嫁给谁就很难说了,反正她说过不在本村找对象,以后就没有人再敢登门提亲了。妈妈见她莫不关己的样子,常常是一脸的无奈。

妹妹的入取通知书下来那天,妈妈亲自下厨做了几个拿手的好菜,在家里摆了几桌酒席,特别邀请学校的几位老师,以示答谢。他们在觥筹交措之间,孙晓红走外面进门来。

“顾老师,你们来了!”她一脚迈进门里,见屋子里面这么多人,她一下愣住了,她鼻子一酸,把头一低,眼泪差点儿落下来。她一眼看见席间的顾老师,微笑着朝她点点头,她只好硬着头皮向前走了一步,而且非常尴尬地打了一声招呼。

这位顾老师是位有名中文的老师,她读初中的时候,曾经也教过她。因为他教得好,很多学生都出类拔萃,后来被城里的重点中学请走,专门教毕业班。那个时候,孙晓红的成绩特别好,顾老师特别器重她。没想到高考以后,自己便成了这个样子。在这样的场合里,她在家里看见自己的老师,她心中千般悔恨,万般滋味一起涌上心头,顿觉无地自容。

顾老师不光教过自己,也是妹妹的老师,爸爸今天把他请到家里,把他安排到主要位置,也是为了感谢他对她们姐妹二人的特殊照顾。

孙晓红弱弱地往后退缩了几步,这一年多的时间,她一直在进退两难的境地里徘徊,她想进城复习,却又担心考不上,如果不去复习,天天在社会上打工,她心里还有所不甘。

“这不是孙晓红吗?快点儿过来坐坐!真没想到这是你们家呀!真是没想到啊!你们姐俩都是我的学生,现在都考上了大学,你爸你妈也算盼出头了!”顾老师也一眼认出了她,从座位上站起来。孙晓红听见顾老师叫出自己的名字,她想快点儿躲开,可已经来不及了。

“老师,您快坐吧!我……我……”话听到这里,孙晓红这就尴尬了,她的脸腾地一下红了,她的舌头就像挂了一个铅坠一样,又沉又重,吱吱唔唔地说不出话来。顾老师似乎也看出了什么,便不再追问。坐下后,大家继续喝酒聊天,顾老师也和他的同事们寒暄起来。

孙晓红趁机从屋子里面退了出来。想到自己多年的努力,都化为泡影,现在靠打工维持现状,她恨不得钻到地裂缝里。家里来了这么多的客人,都盯着她们姐俩看呢,她在角落里惶惶不安想着心事,见妈妈又点烟又敬酒,她暂时还不能走开。于是,她就躲在厨房里,在里面忙这忙那儿,再也没有在餐桌上露面。

酒席散过,有客车来接。酒足饭饱的老师们依次上了车,顾老师走在最后。他把孙晓红悄悄拉到一边说:“晓红啊,你的情况你妈都跟我说了。我要是早知道你现在这样,说啥也不能让你在家荒废这半年的时间。我是想啊,你总在外面打工,也不是长久之计。刚才我琢磨了半天,也没想出什么好的办法帮你!你还记得你原来读过的那个中学吗?他们那里过几天要在全县招中学老师,你要是对教学感兴趣,不妨去参加考试。你基础好,知识学得牢,我看你去学校教学比较合适,其实这也是个难得的机会,我建议你先去试试看,要是考上了,就去学校里教学吧,别再到处找活儿干了!你跟社会上的人不一样,千万别把自己给耽误了!”

顾老师一步一叮嘱地走到客车门口。他临上车的时候,还回过头来嘱咐她说:“晓红,不要有什么顾虑,好好在家里复习,我和你爸妈都在等你的好消息!”

“顾老师,我听你的,明天开始复习功课,不管能不能考上,过几天,我一定去参加这次考试!”顾老师的话,打消了孙晓红心头的顾虑,她不停地点着头,同意了。

望着渐渐远去的客车,孙晓红的眼里噙满了泪水。人生无常,处处都有微不足道的风景。孙晓红的骨子里根本就不是那种随波逐流的人,但凡不到山穷水尽,她不管绕了多少个圈子,只要是能见到一线光明,她定然会全力以赴地去争取。

孙晓红白天去餐馆端盘子洗碗,晚上回来,就坐在灯下翻书做题。这次,她下定了决心,一定要考个好成绩让大家看看。不久以后,山坎下的中学果然在学校门口贴出了招民办教师的通知。孙晓红权衡了一下利弊,觉得自己的能力还算可以,她也不想失去这次难得的机会,就特意跟王师傅请了一上午的假。然后骑着自行车,匆匆地赶到那所中学去报了名。在报名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她又参加了这次招聘考试。可开始结束后,就没了动静。她一边在餐馆干活,一边等好消息,结果都石沉大海,没有一点儿消息。

暗地里,她也曾打听过,但就是没有听到一点儿有关招聘老师的消息。这次考试,非常保密,凡是参加考试的人,谁也不知道自己的成绩。不光是她自己失望,就连所有参加考试的学员们都很焦急。孙晓红一想到冒名顶替的郭艳梅,她就心灰意冷。她仿佛觉得自己又是在替别人走了个不该走的过程。她不敢去猜想帮助她的顾老师,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是值得相信的人。在万念俱灰的情况下,她也彻底死心了。

第八十一章 阴晴不定

考试以后,孙晓红在面试的时候,特意讲了十分钟的课文分析。这篇课文,她在家里已经准备了二十多天了。在不怯场的情况下,她也能倒背如流。可面对那么多人组成的评审团,她还是有点儿蒙,尽管她自我感觉讲得天衣无缝,但看到那些评审人员冷冰冰的面孔时,她又气馁了。面试过后,她惶惶不安地走出门去,看着鱼贯而入的考生们,她又很不自信地踏出了学校的大门。那一刻,她的心或许是凉的吧。

面试回来后,她自觉竞争力太强,考试无望,又悄悄地去餐馆里面端盘子,洗碗去了。当别人问她考得怎么样,她一概闭口不谈,像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一样。即便没有这件事,她的日子也得这么过。

世间所有的脆弱都源于内心的阴影,若看得开,一切顺其自然。若看不开,处处都是朦胧。再多的眼泪也说明不了什么,流出来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嘲讽。对于未来与前途,孙晓红再也不抱任何希望。

八月的早晨,天气阴沉沉的,浮云四处游荡,把昏暗的天空,挂了一层细细的绒毛,像是默默在悼念那些走失的光阴。面对这喜怒无常的鬼天气,人们很难高兴起来。

孙晓红在店里洗完菜后,拎着一桶脏水,从里面走了出来。一阵凉风从头上掠过,她不禁打了一个寒噤。她放下脏水桶,抬头看了看天,秋风乍起,阳光变冷,树上的黄叶脱落以后,光秃秃地站在那里,竟然变得毫无生气。

这一年的时间,就这样从身边匆匆而过,除了悲观失望和一味的抱怨,任何事情都毫无起色。每每想到这些不顺心的事情,孙晓红的心情又莫名地悲凉起来。

思欢骑着自行车,从对面走了过来,她见孙晓红在那里一动不动地发呆,就赶忙过来和她打了声招呼:“晓红,你这是在跟谁运气呢?瞧瞧你这张脸黑的,赶上吃八个苦瓜难看了,谁这么大胆,敢惹你生气,跟我说说,看我不去削他,给你出出气!”思欢突然的问话,把孙晓红吓了一跳。她抬头看见思欢正朝她挤眉弄眼地,略略怔了一下,笑着上前捶了一下她的肩膀。

“干嘛呀,你这一惊一炸的,想吓死人不偿命啊?还想帮我出气,我都快被你吓没气儿了!”孙晓红嗔怪地说着,眼泪在眼窝里旋着,她一低头,便一对儿一双儿地落了下来。为了不让思欢看出她内心的窘迫,她抬手轻轻一抹,又笑着把脸扬了起来。

“瞅瞅你这小胆儿,好像三五岁的小孩儿,还这么不禁吓唬。真是娇女泪多,我还没说啥呢,你就哭成这样,还能不能有点儿出息了!”思欢知道她心里不好受,就故意这么逗她。

“出息?我现在都这样了,还能有什么出息。我要是真能活回三五岁就好了。起码没有这么多闹心的事儿了!”孙晓红又显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唉声叹气地说。

“你现在不挺好的吗?在餐馆里面干活,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有吃有喝有钱挣,一天到晚也闲不着,你还想要啥?你就知足吧,很多人还不如你呢,我看就是你自己想不开,啥事儿都能跟自己联系起来,你累不累呀,真没劲儿。现在能挣钱的买卖都出都是,只要肯干,连满大街捡破烂的老太太都能发财,你还天天发什么愁!有那功夫还歇歇气呢,整天唉声叹气,以为谁能可怜你呢?”思欢毫不留情地说,常年在工地上跟钢筋水泥和砖头瓦块打交道,练就了一身刀枪不入的功夫,她可没有时间哭哭啼啼跟人诉苦。

思欢说的没错。其实,自己也没啥想不开的。谁也不能一锹挖个井,或者是一口吃个胖子。啥事而都得慢慢来才有成效,我现在都已经这样了,就应该面对现实。孙晓红轻抿着嘴唇,抬头望着头上的天空,浮云渐渐地散开,阳光轻缓地漫洒下来,她的心情豁然开朗起来。

“是啊,我也觉得自己特别可恨,脑子里装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整天胡思乱想,越想越糊涂,越想越没路可走,现在想想也真是可笑,这不是自己往牛角尖里钻吗。反正一切都过去了,再说就是废话了,也没什么味道。不说了,说说你吧,这些日子总也看不见你,你又去哪里疯了!”孙晓红的脸终于由阴转晴,再也看不到朦胧的雾霭了。

“你这么想就对了,不是我打击你的自尊心,过哪山就爬哪坡,过哪河就走哪桥。遇事总得有点儿定性,不要这山望那山高,来自己欺骗自己!弄得大家都跟你闹心,你说有意思吗?”思欢的话,虽说有点儿尖刻,但是她的话一语击中要害,孙晓红沉默着不说话了。她是一个聪明人,这些话都心知肚明,看透不如点透,点透不如说透。如果思欢不当面戳穿了她的痛处,她也不知道什么叫幡然悔悟,。

“其实,我也没啥想不开的,有的时候就是自己跟自己较劲。人这一辈子,不能一条道跑到黑,干啥还不吃一碗饭呢!你不用劝我,我能想开,就是一时半会儿抹不开车来!”孙晓红幽幽地说着,给她一个灿烂的笑容,她弯下腰来,把桶里的脏水慢慢倒入街边的脏水沟里。水流哗哗过后,激起一股难闻的臭味。孙晓红顿感一阵恶心,马上捂住了鼻子。

“可不,谁还没有马高蹬短的时候呢!帮一时不能帮一世,走到哪步都得靠自己。你看,光顾跟你说话了,刚才我哥让我给他买副手套,我差点儿给忘了。我得快点儿给他买去,不然他又该说我不着调了!”思欢说完,朝她摆摆手,骑车走了。

阳光落在路面上,雾霾渐渐散开,露出一片晴朗的天空。那些晦涩的日子,也被坦然的阳光驱走,自此一去不返。她的心情,也像通透的蓝天,在白云的缝隙间熠熠闪光。

早上没有顾客,晓红在屋子里面打扫卫生,一阵摩托车声,从店门外传了进来,她急忙撂下手中的拖布,从里面走了出来,等在门口。王师傅买菜回来,他把摩托车支在店门口,低头从车上往下搬菜。晓红见他忙不过来,她急忙走过去,双手拎起菜袋,送进屋子里,然后继续拖地。孙晓红把里里外外都被清扫干净后,看见王师傅在厨房里摘芹菜,她也过来帮忙。

“晓红,刚才在集市上买菜,我看见你妈了。她说你前几天又去考民师了?你咋不早说一声,我好给你放几天假,在家里好好复习,你要是能考上感情好了,你妈也去了一块心病。”王师傅不紧不慢地说着,他这个人一向受人尊重,凡是来店里用餐的人,跟他的关系都特别好。

这个小餐馆虽是小本经营,薄利多消,但是店里的回头客特别多,哪怕是社会上的一些小混混来店里吃饭,他都笑脸相迎,然后热情招待,从来不看人下菜碟。因此,王师傅在社会上也结交了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有些消息的来源,也并非捕风捉影。

“没事儿,就初中那点儿课程,也不难,我用早晚的时间都复习了。都考完好几天了,成绩还没下来,我也不知道考啥样,这不,还在听消息吗!”孙晓红耸耸肩膀,她本来不想提这件事情,听王师傅这么一问,她也就不好隐瞒什么,只能实话实说。

“别看考民办教师不起眼儿,它也不是谁都能考上的。村里很多人家,不管自己家孩子的文化啥样,都红着眼睛盯着这几个名额瞧着呢,若是没有人在背地里捣鬼,凭真才实学入取的话,我看你一定能考上。这年头,啥事儿可也说不准,明明是板上钉钉的事儿,转眼之间就黄了。有小人,是非就多,要是有人在里面搅合,那就可说不准了!”王师傅一脸的诋毁,他好像也在为孙晓红报不平。

老一套的黄历已经看不得了。现在的太阳已经不是以前的太阳了,现在的道路也不是以前的道路了,经济膨胀,物价飞涨,人心不古,她看不惯的事情太多了。

“嗯!”孙晓红点点头。她心里有好多话,想说出口来,可它们却都卡在了喉咙里面,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她什么都不想说,自然有她不说的道理。

“听说这次考试选民办教师,上面非常重视,有那些乡领导们严格把关,估计你还不成问题。你也不要太灰心,现在成绩不是还没出来吗?你再等等消息,说不定真就有你。”王师傅并不是给孙晓红吃宽心丸。这次考试的范围,定在四县一区。目的就是从中挑选一些优秀的人才当老师,而且笔试通过以后,还要面试。绝对没有弄虚作假的机会。

“反正就是去试试,考上最好,考不上也没招。真要是考不上,以后我就跟你学厨师,等学成了之后,再进城去开餐馆,你看怎么样?”孙晓红笑着说。

“跟我学厨师,能有啥出息。这人呢,谁都没处看去,兴许今天还在家里种地呢,可遇见好的机会,说不定明天就能进城当老板。有人一夜可以暴富,有人也可能一夜暴穷,这就是造化。你走的路,这才哪到哪,以后见得多了,自然就明白怎么回事儿了!你现在的年龄正好,只要肯吃辛苦,想做啥都不算晚。要是不信,你就等着,考试成绩一出来,一定有人上门请你去学校教学。”

鲜菜的气息在店里一股一股地弥漫着,里面混合着香甜的味道,很快就变成了美味佳肴的配料。

将近中午的时候,店里陆陆续续地来了很多客人。孙晓红一边招呼他们一边忙碌起来。

第八十二章 如愿以偿

午后的阳光,依然那么浓烈,像从天上泼了一大盆蜜汁,灿烂得倾泻下来,立刻遍地金黄。刺眼的西照日,毫无遮拦地从门窗跳跃进来,像一面巨大的镜子,把这个小小的餐馆极端地暴露在雪亮的天空底下,闪闪发光。在阳光的照射下,门前的那块金子招牌,像一张巨大的海报,嵌在黑色的边框里,就更加明显耀眼了。

饭时一到,餐馆里就开始忙碌起来。孙晓红在每一张餐桌上面,都铺了一条雪白的台布,在每条台布上面,她又摆了一个餐巾盒和一个小水壶。然后静等客人们前来用餐。她这人做事认真,只要告诉一遍,她就能马上做好。她不但手脚麻利,还肯卖力气干活儿,每天一到店儿,她就把里里外外都清扫一遍。这一点儿,王师傅佣她,也特别放心。

陆陆续续的客人越来越多,三三两两地走了进来。这些客人,村里的熟人居多,他们进门后,往椅子上面一坐,就拿起菜谱急着点餐。每到这时,孙晓红就笑着走到他们的面前,毕恭毕敬地给他们倒上茶水,然后手里拿着一个小本,等在一边。待客人照着菜谱点好菜后,她马上一一记下,然后拿到厨房里交给王师傅。

王师傅见了也不说话,他默不作声地记下菜名后,随手拎起大勺,迅速打开炉具后,就开火炒菜。他在烟熏火燎的灶台边,手和脚,眼睛鼻子耳朵一起上阵,忙得不亦乐乎,他一站就是三四个小时。这几个小时过后,他便从后门走出去,站在敞开的门口前面,顺手扯下脖子上的白毛巾,一边擦汗一边大口喘气。瘦死的厨子八百斤,看来做厨师这行,天天不用喝水吃饭,被油烟薰饱了。

孙晓红则里里外外张罗起来,一会儿端茶倒水,一会儿上菜上饭拿餐巾纸。碰到一些挑三拣四的客人,她还要陪上很多好话解释缘由,待客人埋单走了以后,她还要轮番拾掇餐桌上的碗筷,她将餐桌一一擦洗干净后,还要到厨房里面洗碗。这样一阵风似的下来,她好像比王师傅还要紧张。有时店里来了大桌的客人,她的脚速似乎比平时还要快些。在不忙的时候,她来到厨房,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王师傅炒菜,看着看着,她也学会了炒几样小菜。

王师傅的餐馆不大,十几桌的客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都是回头客,吃的都是绿色食品,消费虽然不高,但薄利多销,却也不显山不露水地塞满王师傅的腰包。

每天下午正当饭口时,都是店里的黄金时间,王师傅的儿女就会来店里帮忙收钱。待客人都满意地走了,他们才能坐在一起不声不响地吃晚饭。这个时候的孙晓红,再望望桌子上面丰盛的晚餐,她累得竟然一点儿食欲都没有了,她用筷子夹起一张薄饼,放在嘴里,慢慢地嚼了几口,再喝了几口菜汤,就吃不下去了。她将肚子填饱之后,去厨房里面的小屋里换掉工装,穿上自己的衣服,抬腿就往门外走。这一天在屋子里面转来转去地走下来,她的一双脚跟都累得沉沉发木,挪不动步子。

她刚走到门口,迎面看见村上的通信员崔二,急匆匆地骑着自行车迎面朝餐馆这边赶了过来。他见了孙晓红,连忙停下自行车,挡在了她的前面,笑着说: “二姐,你这是才回家呀?幸亏我来得及时,不然我还得去你家找你。给,你的好消息,回家去看吧!” 说着,他把一个信封交到了孙晓红的手中。

孙晓红以为他到餐馆里来用餐,就没有太多的注意,她着急回家,就低着头,继续往前走。听崔二这么一说,她才停了下来。她接过崔二递过来的信封,很不理解地看了他一眼说:“嗯,我们店里刚刚忙完。这封信是怎么回事儿?它是从哪里寄来的?”

“坎下的中学。你前几天是不是参加他们的招聘考试了,好像是顾老师写给你的亲笔信。这事儿我也不太懂,你拿回去看看,就明白怎么回事儿了。二姐,我还有事儿,我先走了!”崔二说完,一片腿儿,骑上自行车,他把车把一扭,一溜烟儿地走远了。

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对孙晓红来说,可以说是个天大的好事儿,她听了崔二的话,顿时愣在了那里。她不知道是高兴,还是难过,竟然呆呆地站在那里,傻傻地看见崔二都走没影了,她才缓过神来,她两只发抖的手紧紧地攥着这封信,心里像打鼓一样,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她好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她立刻横穿马路后,兴奋地走进了熟悉的胡同。夕阳慢慢落进大地的怀抱里,她觉得世界原来是这样的美好,村中的点点灯光,裹挟着昏黄的夜色,无声无动地沉浸在银白的月光里,真像是一场若即若离的梦境。

她悄悄地回到家里,轻轻推开院门,来到屋门前,往里面一看,只见妈妈在家坐在缝纫机旁,正在低头缝一条被树枝刮破的旧裤子。她忐忑不安地走了过去,把那封信递到妈妈面前。妈妈的手没有停下来,像没看见一样。她的两只脚继续踩着踏板。孙晓红的眼睛一直盯着那根缝针上下抖动,缝纫机突突突地响了半天,才停了下来。

“这些东西,你不用拿给我看。说吧,什么事儿?”妈妈冷冷地说。她把裤子翻了过来,又无动于衷地塞在了缝针下面。

慌乱中,孙晓红极尽讨好地撕开了信封,当她抖开信纸看见上面写着让她明天尽快报到的字眼儿时,她又再次把这封信拿到妈妈的眼前看。

妈妈回过头来,一眼盯住上面的一行小字,她的一双眼睛顿时瞪得老大。她没有问明情况,马上放下手里的破裤子,兴奋地扯过信纸,从头到尾一字不落地看了两遍,然后把信纸撇到晓红的手里,突然冲出了屋门。她一路小跑般的走到院子里,去喊孙国栋去了:“老孙,你快看看,咱家的晓红考上民办教师了!信上说她明天就要去那里报到了。”

她这一嗓子,像一阵风,在胡同里荡漾了很久,又轻盈地飘向了远方。

孙晓红站在屋子里面,她局促不安地看着妈妈跑出房门,她的一颗心终于落到了地上。她突然觉得天地很宽,星夜很亮,前面的路很广。仿佛身边所有人对她的冷漠,也将要慢慢化解。俗话说:“墙倒众人推,破鼓乱人捶。”想起这些天的件件困扰,都将烟消云散。孙晓红突然觉得自己好像还没有那么悲催和不堪吧!

孙国栋得知这个消息后,他自然替女儿高兴。晓红在屋子里面思前想后地坐了半天,她不知道对爸爸说些什么,就闷不做声地回屋睡觉去了。晓红妈到底是藏不住事儿的人,这一个晚上,她不但去了四婶家炫耀一番,还去了三婶家走了一圈,等她回到家里的时候,都已经是大半夜了。

“不是我说你,你这人就是嘴巴太快,狗肚子里面装不了四两香油,啥事儿心里都搁不住。晓红不就是考个民办教师吗,这有啥可显摆的,村里考上大学的孩子多了去了,哪个爹妈像你长在嘴巴上,没事儿出去瞎嚷嚷,也不知道美个啥劲儿?到底还能不能消停了!”晓红妈半夜回来的时候,坐在炕头抽烟的孙国栋见晓红妈这么晚才回来,将手里的烟袋锅,往炕沿帮上使劲而磕了磕,不停地埋怨说。

“就你爱管闲事儿,你没看她们背后都把晓红说成啥样了。一个个狗眼看人低的瞧不起人,好忙帮不上,说风凉话一个比一个损,一个比一个过分,也不知道咱家晓红害了她们哪根筋疼。现在晓红考上了民办老师,我就是让她们看看,咱家的晓红跟她家的孩子比,到底弱到了哪里?”晓红妈说着,脱掉脚上的鞋子,上炕脱衣睡觉。

“你就爱争抢好胜,事儿都过去那么多天了,她们爱说啥说啥呗,反正也长不了身上,一个胡同都住这么多年了,得饶人处且饶人,跟她们这些人斤斤计较干啥?”孙国栋把烟袋锅小心翼翼地装到一个布口袋里面后,一摁墙上的开关,屋子里面一下子变得黑暗起来。

孙晓红上班那天早上,安静的胡同里,突然探出很多女人的脑袋来。她们都躲在门里暗暗窥视,可能是出于羡慕嫉妒恨吧,没有人走出来和她打招呼。各种迥异的目光,在她的身上滴溜溜地打着转转,看得她浑身发毛。

大岩她妈改嫁了,志满她妈搬走了。晓峰她妈得了脑血栓,连爱慕虚荣的四婶,也晃着脑袋口齿不清地站在门口,一直把她的背影送出胡同。想想这些人曾经对自己的一些伤害,其实也挺可恨的。孙晓红不得不佩服她们的嘴巴和想象了。她之所以能有今天这么多的挫败感,一多半来自于她们的推波助澜和旁敲侧击。

孙晓红现在已经不生这些人的气了,就算她们的嘴巴再坏,心机太过,也只不过是过过嘴瘾,从她们嘴里说出的那些流言蜚语,往往都是不攻自破,不战自败,想想大岩她妈,整天扯东道西卖弄自己的那条长舌头,结果轮到自己头上的笑话,比别人的更惨,她没有搬走的时候,从胡同头到胡同尾,一个不落地说了半辈子坏人的话,她这个害人害己的嘴巴,骂来骂去的,最后她也没落下什么好的下场,结果都是咎由自取。

第八十三章 红鸾初动

出了山口,一直向北走,眼前一片开阔。孙晓红骑着自行车,沿着略陡的公路顺势疾驰。坎下一望无际的野地,在她的身边呼啸而过。阳光洒在脚下,和她的心情一路飞扬。

第一天上班,十五里的路程,她怕自己迟到不好,就加快了脚下的蹬车速度,很快就到了学校门口。学校的两扇大门敞开着,里面鸦雀无声。 可能是她来得太早,校园里静悄悄的,不见一个人影。孙晓红下了自行车,手握车把,她忐忑不安地站在学校门口的墙边,她的两条腿犹豫着,眼睛怯生生地向里望了半天,也没敢迈进一步。

景新中学,就在村子的南面,崭新的校舍,错落有致,在红墙绿树的环合下,连操场上的排球架上,都带着无限的生气。学校里面的陈设红的红,白的白,朴实稳妥,紧张严肃。一阵秋风吹来,树叶簌簌作响,孙晓红侧耳聆听,像是在和过去告别,然后走进一个适合自己的环境。

不久,几个远道的学生,骑着自行着来到门前。他们下了自行车,推车走进操场,把自行车放到指定的位置,就回班里去上早自习去了。

孙晓红见前来上学的学生越来越多,她也推着自行车,跟在他们的后面,走了进去。她默默地站在操场上等了半天,见有几个学生模样的人,也心神不定地走进了校门。“可能他们也是新来的吧?”孙晓红抬脸看去,见他们一步步走过来,她心里不停地猜测着。紧接着又有人陆续赶来。

孙晓红果然没有猜错,这次招聘考试,学校从四县一区的毕业生中一共挑选了18名合格人选。今天第一天来学校报到,不管多远的路,大家都匆忙赶到。

等大家到齐后,老校长特意把他们这些小老师召集到办公室里,开了一个紧急的会议。会后又做了细致的分工。在实习期间,孙晓红被分到了语文组,她的任务是教初一年级的语文课。为了让她安心在这里教学,妈妈特意卖了一头猪,给她买了一台梅花鹿牌的自行车。

语文组里的人员很多,一共有十三个老师。除了教初三的李老师每天下午都要回家给孩子送奶,和孙晓红面对面的,就是那11位老中青相结合的男老师们。为了免生事端,孙晓红每天一走进校门,就把自行车往教导处的窗前一支,马上到办公室里,默不作声地从抽屉里取出教案,急匆匆走进教室里给学生们上早自习。

早自习结束后,她也不回办公室,一直在教室里待到上课的铃声响过,她继续给学生们上课。回到教导处后,她又拿出一张蜡纸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面,低头刻钢板上的试卷,然后再印出来,给孩子们考试,等到学生们下午上自习课的时候,她再去班里讲解试卷上的难题。其余的时间,她都静静地坐在办公室里低头写教案。她把时间安排得满满的,几乎没有一点儿空闲的时间留给自己。

这样一来,她和学生在一起的机会比较多。学生们也喜欢听她讲课。有时候,她往讲台上一站,感觉学生比她的个子还高。每次班里考试过后,她看到孩子们满意考试成绩,才觉得自己活得这样充实,才是自己需要的样子。

一个学期过后,孙晓红四个月实习期满,她教的班级的语文成绩,也全校第一。因此,她被学校正式聘为语文老师,孙晓红的教学水平很被学校领导器重,就让她仍然留在语文组里教初一语文。

寒假过后,语文组里来了一位姓许的女教师,和孙晓红坐对桌,也教初一语文。当时她正在怀孕,她见孙晓红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可能出于好奇,见孙晓红刻完钢板,正在背课的当而,趁着办公室里没有外人,就笑着凑过来,望着低头写教案的孙晓红小声说:“晓红,你有没有对象?要是没有的话,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个?”

孙晓红一听,错愕地愣了一下。只见她的脸“刷”的一下红得像一块布片。这还不算,她脸上的红晕从眉毛一直红到脖子底下,好像满腔的热血都涌到了脸上。在外人听来,这只不过是一句无意之言,大可不必放在心上,可她这突然的反应,吓了许老师一大跳,她还从来没见过哪个女孩子能这样害羞过,又故意逗她一句:“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都什么年代了,还像个大家闺秀似得,弄得这么紧张。不是我说你,我还没说是谁呢,你的脸红啥?”

“本来就没有吗?我又不想脸红,它要红,我也没有办法控制。”孙晓红小声嘟囔着,她突然想起妈妈逼着她去相亲的情景,抬头皱了皱眉头,又把头低下去,继续刻她手里钢板上的蜡纸。

“说死都没人信,你看咱们学校新来的这些老师,个个都有对象,像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子会没有对象,骗谁呢,不想说拉倒!”许老师故作生气的样子,她想听听孙晓红怎么解释。

“真没有!要是有的话,我瞒着你们干啥!”孙晓红放下铁笔笑着说。她感觉自己好不容才考上了老师,她想借着这个机会儿,一边教学,一边复习,然后再参加明年的社会成人考试,至于个人的事情,也不是那么太着急,她想往后放一放再说。

“要是真没有的话,我给你介绍一个呗!我弟弟有个朋友,长得挺帅的,人品也不错,就是家离咱们学校太远,不知道你想找什么样的?你要是觉得不错,我就给你问问,你看怎么样?”许老师继续挤眉弄眼地说着。

“这……我还没想好呢!以后再说吧!”孙晓红唯唯诺诺地搪塞着,胡同里那么多人排着对去她家里给她介绍对象,都被她一一回绝了。这可是在学校里,孙晓红非常明白自己面临的出境,她一个新来的老师,谁都不太了解,她就想给自己介绍对象,自己真有点儿不敢相信。可人家好心好意地关照自己的人生大事,她又不好意思拒绝,就含糊不清地应着。

“这有啥想的,你都这么大了,有啥不好意思说的。行就行,不行拉倒!”许老师盯着她看,看得她心里一阵发毛。她最怕别人跟她说这件事情,就借故去教室上课,慌慌张张地撇下了徐老师,往课堂里逃去。

她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风平浪静。没想到一个周末的下午,许老师竟然一个人挺着大肚子,骑着自行车从坎下跑到家里来找她。她在胡同里打听到晓红家的住处,就站在门口大声喊道:“这是孙晓红的家吗?”晓红出门一看,见是许老师在门外叫她,赶忙走出院门。

“啊,是许老师啊!快点儿进屋坐坐!”孙晓红热情地往院子里让她。

“天快黑了,我就不进屋做了。我这次来,就是有件要紧的事儿想跟你说,前几天我给介绍的那个对象来了,现在正在我家里呢。我想让你去家里看看,怎么样?跟我走一趟吧?”许老师瞅着孙晓红,巴不得马上将她领走。

许老师的突然到访,让孙晓红一下慌了手脚。眼看天都太快黑了,而且妈妈还不在家。她站在门口左右为难,就对许老师说:“我不能就这么跟你去,我妈没在家,她刚出去,我把她找回来,想跟她说一声,看她啥意见,然后再说!”

“行,那你快点儿去吧!”许老师一心想促成的事情,突然听晓红这么说,她眼里不免有点儿失望。她们正说着话,妈妈从四婶家的院子里面走了出来。

玲子怀孕了,她像个娘娘一样回家里养胎。人敬有的,狗咬丑的,左临右舍们都去家里看她,还给她送去爱吃的东西。

晓红妈见晓红在院门口,和一个陌生的女人说话,就走了过来,晓红见妈妈来了,就笑着对许老师师说:“许老师,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妈!妈,这是许老师,我们是一个组的,她是来给我介绍对象的,她想听听你的看法!”

“在大门外面站着干啥?快点儿进屋,快点儿进屋!许老师让你跟着费心了。只要两个孩子都同意,我这个当妈的,啥看法都没有。”晓红妈热情地往院子里面让着。

“阿姨你太客气了,我就不进屋了,家里还有别的事情。你看天快黑了,我就长话短说,前几天我给晓红介绍了个对象。他今天过来了,我想让晓红过去看看,你看行吗?”许老师察言观色地说着。她见天色慢慢地暗下来,自己的身体不便,心里非常着急。不过促成这件好事,她还是耐着性子,听晓红妈把该嘱咐的话一一说完。

“这有啥不行的!一家女儿百家求,只要她自己愿意,我和她爸也没啥可说的,去吧,早点儿回来!”妈妈嘴里虽是这样说,其实她心里也在七上八下地打鼓。她不是不信任人家许老师,现在的年轻人都没个准话儿,她怕晓红没主见,单听人家一面说辞,就点头同意了。找不到好朋友一记着,找不着好对象一辈子,找对象可是一辈子大事,她可不想让晓红在婚姻上有什么闪失。

第八十四章 初次见面

许老师的家在坎下景发村,从她家到孙晓红家,大概有十五六里的路程。而且都是土路,路面上坑坑洼洼,走在里面,就像走在九曲回旋的山路一样,盘亘在长满马莲的野地和长满芦苇的湿地之间。若是白天在其间行走,还能辨清方向,若是黑天出行,简直步步都是危险。

夕阳慢慢地落下去了。在夜色的衬托下,她俩很快地赶了回来。许老师家屋子里面灯光闪烁,人影微晃。透过朦胧的玻璃窗子,孙晓红清楚地看见,许老师的老公正在和一个小伙子,面对面地坐着。他们一边喝酒,一边攀谈,他们打着手势,显得非常的亲热。突然听见院子里面有动静,他俩都侧耳聆听起来。

孙晓红心慌意乱地站在院子里面,正犹豫不前。许老师见她这样,立刻支起自行车,走上前来催促到:“晓红,你还愣着干嘛?还不快点儿进屋来,人家可能都等急了!你也别太紧张了,跟平时一样,别想处对象这事儿,你就不害怕了。”孙晓红一听,她的脸腾地一下红了,她的心砰砰直跳。她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让她和一个陌生的男子说话,平生还是第一次。她在门口吞吞吐吐了半天,见许老师使劲拉她的胳臂,才跟在许老师的后面,唯唯诺诺地走到了屋子里面。

她们进屋的时候,餐桌上的两个男人,正面对面地坐着,见她俩走了进来,都不约而同地放下手里的筷子,侧着脸望着她俩。许老师的老公连忙从炕上下来,他很是热情地和孙晓红打了声招呼,接下来又端茶又倒水,手脚忙个不停。

孙晓红进屋后,她脱下身上的风衣,把它挂在了墙上的衣钩上面,转过身来,笑着面对任浩轩。

任浩轩急忙从餐桌上下来,他很有礼貌地站在屋子中间,也微笑着朝她俩点点头。然后从衣兜里掏出一盒香烟,快速抽出一颗,递了过来:“许姐,给你!”他的手刚伸过来,又被许老师给挡了回去:“我们俩都不会抽烟,你快点儿收起来吧!人我已经给你带回来了,下面的事儿,我就不掺和了,还是你们自己唠吧!互相都多了解了解。成了,我恭喜你们。处不成,还都是朋友。最好是处成了,我好等着喝你们的喜酒!”许老师说完咯咯地笑了几声。

“快点儿坐吧!”任浩轩朝孙晓红笑了笑,又把烟装回烟盒里面。为了避免尴尬紧张的气氛,许老师笑呵呵地走到他俩中间,特别随意地给她俩引见起来:“你看我这脑袋,还没多大岁数呢,就糊涂成这样。晓红,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跟你提到的那个任浩轩,我弟弟的朋友,人品好,又帅稳重,难得的好人,你可千万别错过呀!这位呢,是我的同事孙晓红,我们学校初一年级的班主任,学校的骨干力量,反正好的没处说,连校长都点名表扬,你们两个郎才女貌,都给我好好聊聊,别让我失望啊!我现在有点儿急事儿,正好和你姐夫出去,一会儿就回来,我们就不打扰你俩了!”许老师风趣幽默地介绍完毕,朝她的老公使了个眼色,上前拽着他的手,两个一起走出门去。

现在屋子里面,就剩下他们两个人,气氛顿时变得更加紧张起来。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孙晓红的心里好像并没有太多的惊喜。不过,她第一次见到任浩轩的时候,可能被他的气质给吓住了,竟然不知所错。因为过度的慌乱,孙晓红局促不安地坐在那里,竟然不知如何是好。

此时的她,红着脸,矜持地低着头,不停地用手搓着衣角,静静地等着对方的问话。她这个人最大的弱点,就是不愿意主动示好,即使心里有一千个,或是一万个满意,她也不愿意表达自己的一片心意。 她妈妈从小就给她灌输一些保守的思想:一个女孩子,一定要守本分,平时在人前人后,要坐有坐相,站有站相,别人说话不要插嘴,坐在桌子上面吃饭,不要吧唧嘴巴,不要和陌生的男人搭话,不要在外面随便交男朋友等等一系列家规和家法。

时间一久,这些俗套的东西,限制了晓红朋友圈的交友范围。直到现在,她给人的印象,还是冷冰冰地拒人千里之外的姿态。知道的说她是思想保守,行事谨慎,不知道的还以为她目中无人呢!

之前,许老师也略有提起任浩轩的一些家事:任浩轩是他们家中的长子,他爸爸也是当兵出身,喝酒还行,可要让她干起农活来,总是躲躲闪闪,不舍得出半点儿力气。

不过,他这个人嘴巴上的功夫,倒是了得。凡是村里谁家有个大事小情,都请他当至客人,因为能说会道,油嘴滑舌的,老了老了,也改不了好吃懒做的本性,因此,大家给他起了个终身都带着标签的“美名”任铁嘴儿,也真是醉了。孙晓红看看眼前的任浩轩,再想想他偷奸耍滑的爸爸,她怎么想也不敢把这样的一对父子联系在一起,这样的天大笑话,真是滑稽至极。

不过,这样的坏消息,是她从别人的口中打听出来的。像许老师那么聪明的人,说死她也不会把这样的隐私对她说的。别人对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她还没放在心里。她觉得那是没影没形的事情,不能随便听信传言,现在扒一扒家史,任浩轩有这样一个臭名昭著的爸爸,她不得不慎重考虑一番了。

任浩轩的身上有三个姐姐,现在都已经结婚了。他身下还有个弟弟,人长得倒是挺有模有样,就是因为天生的愚笨,加上说话口齿不清,小学都没读完,就下了庄稼地。任浩轩见他这副德行,也没多大出息,就想让他到部队里面锻炼锻炼。乡上正好有个征兵的机会,任浩轩就给他这个很不争气的弟弟报了名,参了军,去武警部队服役去了。

不过,任浩轩的家里还有一个得了老年痴呆症的奶奶,她十年瘫痪,常年卧床不起。许老师没有亲口说过,孙晓红自然是不会知道。在她的想象里,这是一个非常和谐的家庭,爸爸妈妈都是庄稼人,除了地里的农活儿,他们平时也没什么事儿可做,就待在家里闲着。而且他的几个姐姐也都挺会过日子的,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无可挑剔,从表面上看来,孙晓红也都挺满意。

为了打破尴尬的僵局,任浩轩主动说道:“这么晚了,还让你来,真是不好意思。 听许姐说,你们家离这挺远的,天都这么黑了,要不,一会儿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不用!我自己敢走,就不麻烦你了!”孙晓红听他这么一说,她连忙摆手!这第一次见面,以后还不一定怎么回事儿。孙晓红是一个特别保守的女孩子,她马上想到,在两个人没有确立关系之前,她不可能平白无故把一个陌生的男人带到自己的家里去。

她很不自信地坐在那里,心里慌慌的,对于人家的关心,她竟然不知道如何回答是好。

“那怎么能行。你一个女孩子,自己走那么远的夜路,路上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不用说遇见一个人,就是碰见一个耗子,都得吓坏了。听我的,你就不用客气了!”任浩轩说的话却是实情。山上山下的这条路边,除了稻田就是芦苇荡,还有草甸子上面的那些蒿草和沼泽,黑漆漆的一片,又没有路灯,一到夜晚都特别的诡异,想想都特别瘆人,孙晓红的胆子就是再大,她也不敢走哇!

刚才她说出那些话,是因为太冒失,她只是说了一句大话而已。若真的让她一个人去走,这一路连怕带吓的,她还真是不敢。况且自己还真就没那个胆量去试试。因此,她听了任浩轩的话,感到很是意外,她把垂下的眼睛,慢慢地抬了起来,她忍不住看了对方一眼,心里一紧,顿时心跳加快。

眼前的这位男生,中等身材,胸宽体健。他的脸上双眉如墨,两眼如镜,五官方方正正。他身上穿了一套黑色条纹西装,里面趁着一件白色的衬衫。脚上穿着一双黑得发亮的皮鞋。看得出来,他这身打扮,跟脸上的冷静互相映衬,折射出一种傲人的气质,直教人望而生畏。

他给孙晓红的第一印象是成熟稳重,性格内敛。他安静地坐在那里,既不多言,也不多语。他的一双眼睛异常的敏锐,很会察言观色,仿佛不用说话,就能洞察到对方的心里。

对于一个平时见了生人就怯场的她,见到这位男生后,顿有好感,她反倒匪夷所思地淡定下来。时光偷不走初心,面对这场毫无征兆的会面,她的心情是复杂的,也是认可的。

“是啊,我以前从来没走过那么长的夜路,说起来听害怕的,其实也没什么。”孙晓红轻描淡写地说着,她又看见了一道温暖的视线,带着关切的问候,朝她射了过来。孙晓红心头一阵,她不好意思地收回了自己怯懦的双眼,灿烂的灯光下,她的脸红得更厉害了。

“可能许姐把我家的情况都跟你说了吧。你看,我这次来得匆忙,害得你这么晚了,还跑这么远的路来看我!真是不好意思。”任浩轩号不拘谨地径直坐到孙晓红对面的椅子上,他把手随意地放在腿上,两眼盯着孙晓红的脸,一直保持着温文尔雅的姿势。

“今天这事儿太突然了,我好像还没有想好。不知道许姐跟没跟你说过。我家的条件,也不是太好。我家里有个八十多岁的奶奶,姐姐在城里上班,我妹妹刚刚考上大学,另外家里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常年在工地上干瓦匠活儿,一个常年在地里种菜。我这些年净在学校里面念书了,爸爸妈妈也没让我干过什么吃力的活儿,这不,刚考上民办教师,还没等喘口气儿呢,许老师就给我介绍了对象……” 任浩轩听了孙晓红的话后,也连连点头。两个人聊了半天,基本上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孙晓红见外面的夜色越来越深,想到明天还要上班,她就客客气气地结束了他们之间的话题。

“你看,今天太晚了,路那么远,我明天还要上班,我想我得回去了,不然我妈该担心了!”孙晓红说着,马上起身,穿好外衣,转身就要往外走。

可能彼此都有所顾虑,也都明白对方的处境,谁也不愿意抢先戳破这层窗户纸。他们之间存在唯一的问题就是,两家离得又特别远,两个人又都忙着,很少有见面的机会。虽然孙晓红平时很有主见,但这件事儿成与不成,孙晓红权衡了半天,也没有拿定主意。

第 八十五章 惊魂未定

临出门前,许老师诚心诚意地想挽留她,就上前拽着孙晓红的胳臂说:“晓红啊,现在都这么晚了,外面又这么黑,路又不太好走,反正我家有住的地方,要不今晚你就别走了。”说完,她回头瞄了任浩轩一眼,也没有看出他的脸上有何变化,心里很是纳闷。这两个人,到底怎么回事儿,也没见他俩聊多长时间啊,孙晓红怎么说走就走了呢?她本来想把孙晓红叫到一边悄悄打探一下,又见她这么着急回家,业就没好意思去深问。

“没事儿,只要路上不滑,不管多长的路,我一个人都敢走,你快点儿进屋吧,不用担心我!也就半个小时的时间,我就能到家。”孙晓红摆着手特别固执地推让着。当她望着眼前如墨汁一般的夜色时,心里还是恐惧起来。可是,当她迈步往前走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又说了大话。不过,她没有退回来,也没有回头求助。她咬着嘴唇,倔强地朝前走去。

“晓红,你稍等一会儿,你这性子也太急了。这么晚了,让你一个人回家怎么能行?再说这么远的路,你一个女孩子,你叫我怎么放心让你回家。我看你还是在我家住一宿吧!明天一早,咱俩一起上班不就得了!就咱俩这关系,你有啥不好意思的。”许老师堵在门口,强烈地要求孙晓红留在家里过夜。

“许姐,今天的事儿已经很麻烦了,我都有点儿不好意思了。你看,你家里还有客人,我就不在你家住了。没事儿,我自己能回去,你不用管我,累了一天了,你也好好歇歇吧。明天一早还要上班,出来这么久,我连教案还没写呢。”孙晓红执意要走,谁也拦不住。

许老师见孙晓红坚决要走,便不再阻拦。她心里不停地猜测起来:“他们俩难不成是没戏了,不然孙晓红也不能急着要走,不对呀?以孙晓红三言两语就能解决问题的性格,她要是想走的话,早就走了,根本就不会待这么长的时间。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许老师见孙晓红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尽管她费劲唇舌,也没有留住她在家中过夜。许老师把手指插在头发里往后面撩了几下。这挠头的事情,真是有点儿琢磨不透。

乡村的夜晚,在流萤般的灯光里飘来荡去。头顶上的星光,在深蓝的幕布里若隐若现,像一场跌宕起伏的梦境,在没有月亮的衬托下,一会儿明,一会儿暗,真真假假,虚虚实实,飘忽不定,总是欲盖弥彰掩藏着许多看似美好的故事,其实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孙晓红从许老师家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她两手紧握车把,壮着胆子在漆黑的夜色,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没有半分的停歇。她的两只眼睛一直盯着前方,急匆匆地往前赶。她快速走出胡同,抬腿上了自行车,她的双脚使劲一蹬,这台自行车立刻飞快地向前奔去。

许老师扭不过,也就不再强留。可让孙晓红一个人去赶夜路回家,她真的放心不下,要是她在路上出了什么差错,她可担当不起。她突然想起,从孙晓红家出来的时候,她的妈妈一再嘱咐让她早点儿回去,不管今天的事情办得怎么样,她都得让孙晓红安全到家啊!

想到这里,许老师马上叫来的她的老公:“你快点儿出来!晓红骑车刚走,可能还没走多远,这黑灯瞎火的,不能让她一个人回家,你快点儿骑车去送她,务必亲自把她送回家去再回来!”

“你看看,你看看,这叫啥事儿啊。她要回家你咋不早跟我说呢。她骑得那么快,这会儿恐怕都出屯子了吧!”许老师的老公听了,嘟嘟囔囔地说了一大堆,慌忙从窗前推过来一辆自行车,就大步走出了院子。他今天没少喝酒,脑袋一直都晕乎乎的,他骑那辆自行车在路上东倒西歪地晃来晃去直画圈儿。他借着酒劲,再被冷风一吹,整个人就像飘在了空中一样,无所顾忌地向村外飞去。

夜色里,一前一后的两辆自行车,在空无一人的公路上疾速地飞奔着。许老师焦虑不安地站在院门口,很不放心地向外张望着。她的眼里尽是焦虑。她心里既担心孙晓红,又放不下自己的老公。

任浩轩见许老师特别焦虑的样子,知道她的老公去追孙晓红了,他连忙从院子里面走过来,对许老师说:“许姐,我看姐夫今天喝了很多酒,怕他路上摔了,我也和他一起去送孙晓红吧,这样也好有个照应。”

“行,你要是去送,我就放心了!刚才的事儿,我也没有多问问孙晓红,也不知道人家的心里是咋想的,你要是对这个小姑娘有意思的话,明天早上上班的时候,我再偷偷地给你问问,看看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她要是同意的话,我再给你捎个信儿回去!”许老师说着,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院门。

任浩轩推过自行车,走出了院门,夜色里,他见前面有两个人影在不停地往前赶路,脚下一用力,很快地追了上去。

孙晓红气喘吁吁地骑着自行车疯狂地往前飞奔,因为用力过猛,她一路颠簸着,逃命一般,脑子里面嘤嘤嗡嗡地叫着,像一群蚊子在耳边轰鸣。她筋疲力尽地跑着,实在是骑不动了,这才放慢了速度。她心里非常后悔这么晚才往家里赶。她原以为这件事儿可以速战速决,没想到拖了这么长时间,自己还没有拿定主意。

开始许老师跟自己说这件事情的时候,她还没有放在心里,以为说说笑话就过去了。她也想着要出去到他们村里打听打听,看看这个男生的人品到底咋样。可是胡同里面一些上了年纪的人悄悄告诉她说,找对象这事儿根本就不用打听,碰见好人说话,咋不好都能成。若是碰见小人说坏话不说,还从中给下绊子,好事儿都能办砸了。打不打听都没用,关键得看两个人有没有缘分。要是有缘分的话,棒打鸳鸯不散。要是没有缘分的话,那就是强扭的瓜也不甜。

可是就在今天,她人也见了,话也当面说开了,有些打探来的小道儿消息,她也对号入座了。她也没见得这个男生哪里好,哪里不好。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高兴不起来,她心里矛盾重重,只感觉自己脑子里稀里糊涂的。以前村里的人都排成队来家里提亲,可她一个都没有看好,大家背地里都说孙国栋家里的人都眼眶子高,抬脸看人,一般人都放在他的眼里。

本来是她不想在同村里面找对象,跟这些舌头长得跟绳子一样长的家庭妇女们一点儿关系都没有,结果弄得爸爸也跟着被口水乱喷,妈妈也拿她没有办法,全家人都担心她岁数大了,小心嫁不出去,成为胡同里面的超龄剩女。如果她再不及时找对象的话,她恐怕真就剩到家里了。

都说远来的和尚会念经,可眼下的这本经书也没见得比谁好。现在,她只想快点儿回家,这件事儿好像还没那么重要。这样想着,她的脚下又加快了速度。

就在孙晓红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听见一阵急促的声音,朝她这边赶来,紧接着就听见上气不接下气地喘息声。她心里陡然一惊,知道后面有人追来,而且这声音离自己越来越近。起先是一个人的声音,紧接着又变成了两个人的动静。

她越听越害怕,脚底一阵紧张,她的两条腿突然发起抖来。走着走着,她直觉得眼前一黑,她手里的车把向左一拐,惨叫一声,连人带车一并摔倒在路边的树道沟里。

黑暗中,借着路边芦苇塘的水光,她从深深的树道里爬了起来。双手摸索着找到了自己的那辆自行车,又把它给拖到了公路上。也不知道撞了那股子邪气。人若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她心中暗骂晦气,早知道照这样闹心,还不如不来相亲了。就在她进退两难的时候,突然听见旁边有人说话:“晓红,刚才你是不是摔到树道沟里面了?怎么样,摔得严重吗?”这声音就好像从地里冒出来的一样,把惊魂未定的孙晓红又吓了一跳。孙晓红还好有沉着力,要是换做别人,当场就得疯掉。话又说回来,那些胆小的女孩子,她也不敢这么任性啊。

“你把车骑这么快干嘛,还这么拼命往前跑,你想要参加自行车马拉车大赛啊?你也不等等我们,看把我们累得,都快吐血了,不待这么闹着玩儿的。”

孙晓红听见有人在身边说话,腾地一下从地上爬了起来。见两个男人正瞪着铜铃般的眼睛,惊讶地看着自己呢,原来是许老师的老公和任浩轩追上了自己,孙晓红这才放下心来。她用手扑扑身上的灰土,故作镇静地笑了笑,装做没事儿的样子,扶起地上的自行车,骑在了上面:“我要知道后面的人是你们俩,我也就不用这么害怕了!谢谢!谢谢了!”孙晓红一脸惬意地说完,他们三人一起走进了苍茫的夜色里面。

第 八十六章 第一印象

寂静的胡同里,一片黑暗,假使两个人走在对面,也看不清对方的面孔。昏黄的光线,跳跃着从各家各户的窗子里面射了出来,像一团升腾的烟雾,慢慢地向四周扩散。

孙晓红在前面慢慢地走着,身后有两个保镖陪护着,她把刚才的惊吓都抛掷了脑后。自行车行至胡同口处,她将手里的车把向左一拐,后面的两个人,也跟在她的后面,脚下的自行车很快进了漆黑的胡同。她后面的两个人,也随弯儿就弯儿地跟着拐了进来。

几个人正往前走,一道刺眼的手电筒的灯光迎面照过来,孙晓红马上眯起了眼睛,定睛一看,见奶奶站在院门口,探着头正向这边张望着。她急忙地下了自行车,赶过来说道:“奶奶,我回来了,外面这么冷,你快点儿进屋吧!”

“晓红啊,你怎么才回来呀?都快急死人了!你妈怕你一个人不敢回来,都出去接你好几趟了,你要是再不回来的话,她就和你爸赶车去坎下找你了!”奶奶说着,她从虚掩的院门里走了出来,她见孙晓红的身后还有两个人时,她略微愣了一下,很快明白了怎么回事儿,她马上转忧为喜客客气气地说:“你看我就说吗,一定有人送你回来,你妈还不信,这回放心了。快点进屋吧,这一路够累的,让你们费心了!”奶奶一边说,一边往院子里面让他们两个。

听到院外的说话声,大黑狗突然从狗窝里面钻了出来。它见有生人进院,就拼命地扑上前去。它龇着牙,裂着嘴,刚要发疯,见任浩轩朝它走过来,它反倒一改常态地折了回来。

以前,它见了生人不是狂吼,就是拼命挣脱,恨不得一口咬断喉咙,才肯罢休。可能今天与往日不同,它见了任浩轩后,居然在狗窝前面哼哼几声就不叫了,然后在原地转了几个圈儿后,不哼不哈地回到了窝里,瞪着眼睛,老老实实地趴在里面,一副很乖的样子。

外面已经很黑了,天上的星星也都出全了,晓红不放心,她焦躁不安地出门去看几次,见胡同里仍然没有动静,就让孙国栋去村口那边迎迎,她在屋子里面,不时地看着墙上的石英钟,心神不安地在屋子里面走来走去。此时,她刚从胡同口回来,进屋后在炕沿上还没坐稳当,就听见奶奶在外面说话是声音。她踮起脚尖,朝窗外望了几眼,没看清是谁,急忙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

任浩轩走到院门口时,听见奶奶和他们说话,他的脚步慢慢停了下来,他站在那里,略微犹豫了一下。一阵凉风吹来,他抬手弄了弄被风吹乱的头发,脸上闪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然后推开虚掩的院门,毫无顾忌地走了进去。他见大家都陆续进了院子,他又返身将院门轻轻地关上了。

任浩轩稳稳当当地走进院子里面,他在窗子前面,麻利地支好自行车,就被晓红妈迎到了屋子里面。这时,孙国栋也随后跟了进来,他在村口等了半天,也没见着晓红的影子,就着急忙慌地从外面走了回来。幸亏孙晓红回来得及时,要不全家人都得到处张贴寻人启事。

她们几个人进屋的时候,妹妹晓静正在低着头,坐在炕沿上织毛衣。她见姐姐从外面进来时,身后还跟了两个男生,马上放下手中的织针,欠身坐起,分别倒来两杯茶水过来,然后悄悄地退了出去。待奶奶走进屋子后,晓红分别给他们介绍起来:“爸,妈,他叫任浩轩,是许老师弟弟的好朋友。刚才多亏姐夫和他送我,不然这一路连惊带吓,都得把我吓没魂儿了!”

“叔叔你好!阿姨你好!” 听了孙晓红的介绍,任浩轩轻声地打了声招呼。他不动声色地站在屋子中间,马上从衣兜里掏出一盒香烟,很自然地从里面抽出一颗,递给了孙国栋一支。香烟点燃后,他被孙国栋客气地让到南炕的炕沿上坐好。他将自己的心情极为舒展地放松下来,任凭全身鼓胀的血管,不停地冲击着身体内部的每一根绷紧的神经。

说到底,他今天第一次登门,因事前没有做好准备,心里还是有点儿紧张了。孙国栋就坐在任浩轩的对面。他这个人嘴呶,从来不喜欢盘根问底,两个人刚刚寒暄几句,没想到竟然说到了一块儿去了。任浩轩见孙国栋一家人,都挺随和的,并不是那种俗不可耐的人家,这回他心里不再紧张了。

待他心情平稳过后,他的一双眼睛向四周随便一扫,便将这间屋子各个角落的情况都看个一清二楚,甚至是屋中的每一个人的脸上的表情,都细致入微地打量了一番。然后默默地坐在那里,孙国栋问他一句话,他就不紧不慢地回答一句,从来不多言多语。

当他确定孙晓红一家是个正经会过日子的人家时,心里顿时有了谱。可他依然不露声色地坐在那里,他这般稳当的性格,不愧在外面闯荡多年,实在让人摸不清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除去其他,毕竟他来送晓红是有目的,看来他这次没有白来。他心里若是没底,回家也不好跟父母交代。

他主意已定,就把香烟放到了嘴里,慢慢地吸了一口烟,一串烟圈从他的闭口里悠然地飘了出来。他把眼睛眯了起来,若有所思地望着这些浮动的烟圈,陷入了沉思之中。而这些袅动的烟圈,也迎合着主人的意图,一层一层地荡漾过去,将这个房间的墙壁涂抹成瓦蓝的油画。

因为初次到来,任浩轩也没想在这里过久地逗留,就想快点儿离开。他正想开口说话,许老师的老公在一旁打破了紧张的气氛。“阿姨,晓红已经送回来了。这么晚了,我们还要赶路,就不多待了!”许老师的老公说完,就把晓红的妈妈叫了出去,他在外面说了半天,又急匆匆返回屋里,特意看了孙晓红一眼,朝任浩轩一招手:“走吧,你俩有什么话,以后有的是时间唠,你许姐一个人在家,我也不放心啊,今天我就不客气了!”说着,两个人一起走了出去。

孙晓红随后跟了出来,黑暗里,她小声对任浩轩说:“我们家就这种情况,你和我互相都不了解,我想考虑考虑再说。”任浩轩没有说话,朝她点了点头,转身走了出去。借着屋子里面的灯光,他们推起自行车,快步走出院门,迫不及待地走进漆黑的夜色当中。

“晓红啊,这小子心眼可是不少。这人啊,三岁看大,七岁知老,见其面就能知其心。你别看他坐在那里不爱说话,他那双耳朵灵着呢!你看他那两只大眼珠子,瞪得跟铃铛似的,脑子里面可是有东西,这人可不白给啊!”夜里,孙晓红在炕上翻来覆去,耳边不停地回响着奶奶的话,她把两只手枕在脑袋下面,望着天棚,她汹涌澎湃的凡心,再也不能平静下来。

“现在的年轻人都散漫惯了,多数都是动嘴儿的多,干活儿的少。心眼儿多点儿有啥不好,以后,两个人过日子长着呢,要不长几个心眼儿,像咱家晓红似的,一天到晚傻乎乎的,被人卖了都不知道去那里要钱去。找个心眼儿多的,总比找个缺心眼儿的人强啊!”妈妈的这句话,孙晓红有点儿没有听懂,听她话中的意思,不知到是捧自己呢,还是在贬低自己。可今天晚上这件事折腾来折腾去,将近折腾了一个晚上,孙晓红没有看出妈妈的脸上有半点儿高兴的意思。孙晓红感觉她好像不太同意自己跟这样的人交往。又怕自己找不到合适的,就没有当面说出来。

孙国栋倒是没说什么,不过,他似乎什么听妈妈的。可能是女儿大了,他什么事儿都不好过问吧。他这个人老好好,尽管心里有什么想法,他也都憋在心里,不愿意当面说出来。

自己的事情,还得自己给自己拿主意。孙晓红闭着眼睛,百无聊赖地躺在被窝里面想着心事,她几乎把家里的每一位成员的看法,都想了个到,也没有想出个头绪来。直到半夜两点儿多钟的时候,她的两只眼睛实在是睁不开了,她才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早晨八点钟整,学校里面所有的老师和学生们,又开始了一天的忙碌。与此同时,语文组的门里,响起了哗啦哗啦的翻书声。不用细问,就知道里面的孙晓红一定又在给学生们批改试卷了。这种忙碌的声音像一首通俗的流行歌曲一样,极为活跃地钻进人们的耳廓,然后一笑而过,不作任何回应。

经过这一夜的折腾,孙晓红可能是没有休息好,她的脸色略显苍白,可依然精力充沛。 她认真地批完试卷后,她低头又伏在桌子上面,默默地写起教案来。整个上午,她都没有一刻的清闲。接近中午时分,一个年轻的男老师轻轻地敲了敲门,孙晓红没有抬头,大声应了一声:“请进!”

男老师听见声音,小心翼翼地推开门,见孙晓红一个人坐在屋子里面,就从门外走了进来。他手里拎着一个钥匙链,静静地坐在了孙晓红的对面,笑着说道:“孙老师,你这一天天的可够忙的,怎么样?用不用我给你帮忙?”孙晓红抬头一看是英语组的武亮,马上严肃地说道:

“不用,不用,这点儿活儿,我能忙得过来,你还是好好歇着吧!”孙晓红说着,她把头低下来,继续写她的教案。

第 八十七章 斯文人渣

凡是有人群的地方,自然是非就多。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也不尽然。在这个十四人共事的语文组,有个特别令人讨厌的男老师叫李兴阳,他八卦的水平似乎比女人更胜一筹。空闲的时候,他把办公室的门一关,就嘀嘀咕咕地跟他臭味相投的人凑在一起,从来不讨论业务上的事情,专门说别人的坏话。因为私心作怪,他的一双眼睛专门盯着别人的软肋下手,他常常去校长室打小报告,然后暗地里给同事们下绊子,他的目的昭然若揭,一半为了争名夺利往上爬,一半是为了拉帮结伙搞对立。

孙晓红刚来不久,就发现他这个人很不地道,知道他就是小人一个。因此,每天上班的时候,她尽量避开与他单独接触。这种人也真是可恶,哪有事儿哪到,像只嗡嗡乱飞的苍蝇一样,没缝儿都能下出一堆蛆虫来。可是,孙晓红和他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总不能嫌脏,把自己的眼睛给蒙上吧!

当孙晓红和武亮说话的时候,语文组的门打开了,李兴阳一脚迈了进来,他前仰后合地站在门口,他喝了酒,嘴巴里面直打饱嗝,嘴巴里面喷出的酒气,像从下水道里面溢出的氨气一样,令人阵阵作呕。他先是朝武亮摆了摆手,故意大声说道:“你小子不老老实实在英语组待着,没事儿跑到语文组做甚?”说完,他栽栽愣愣地走过来,把大手往武亮的肩膀上一拍,斜着眼睛看着孙晓红一眼,见孙晓红没有抬头,就大声小气,从旁边扯过一把椅子,一屁股坐了上去,看样子是想和武亮聊聊家常。武亮裂了裂嘴,他再看看孙晓红,见她跟没事儿人似的,依然写着她的教案。他想走又走不开,只好硬着头皮看着李兴阳装疯卖傻地凑了过来。

一股酒气从对面飘了过来,孙晓红连忙捂住了鼻子,她把头几乎都垂在了桌面上,大气都不敢喘。李兴阳刚把脸凑过来,还没等说话,武亮见势不妙,连忙从椅子上坐起来,他怕李兴阳给他安个莫须有的罪名,去校长室里给他点上一名,他可就要倒霉了,说不定还得被校长点名批评。

学校有明文规定,工作时间,任何老师都不许出校门,也不能随便乱窜教研组。好人死在证人手。李兴阳就是个学校里的一根毒刺,谁见了他都要绕道而行,免得被他伤在无形之中,武亮觉得他要是真把这件事报上去,他平时就是工作再好,也百口莫辩。

因此,武亮笑着陪了跟多好话,转身走了。武亮离开的时候,没有关门,李兴阳见孙晓红没有搭理他,心里很是不悦,他顺手打开窗户,一股清凉的穿堂而入,房间里面的空气,立刻被净化得一干二净。李兴阳自讨没趣地回到自己的椅子上,他悠哉悠哉地翘着二郎腿坐在哪里,把脸转向窗口,心怀鬼胎地闭上了眼睛,可能又想着算计谁吧。坐着坐着,他的嘴巴里就传出了一阵呼噜声。

孙晓红见他这副德行,拿他也没办法。无奈人家嘴大,自己嘴小。官大一级压死人,他这个科任组的组长,平时行风做浪惯了,就算全身都是毛病,也轮不到她孙晓红去挑。

“这种没有德行的人,也配到学校里当老师,好人都能被他带坏了。”孙晓红心里这么想着。难怪大家都不喜欢他。李兴阳平时就是仗着资格老,教龄长,常常不把年轻的小老师放在眼里。他没课的时候,趁着校长不在家,可以偷着到校外喝酒,也没人敢管。“真是狗眼看人低!孙晓红一脸嫌弃地瞟了一下他的后背,心里顿生厌恶。

午休的时候,语文组的老师们开始用餐,大家把热气腾腾的饭盒,望桌子上面一放,就开始用餐。许老师坐在孙晓红对面,她俩一边吃饭一边聊天。刚刚醒酒的李兴阳,可能是闻到了饭菜的香味了吧,他突然睁看眼睛,见大家都在吃饭,马上从椅子上站起来,他哈哈笑了两声,从椅子上面站了起来。他踉踉跄跄地在屋子里面巡视了一圈,然后夺过小马手里的筷子,挨个饭盒夹了起来。

他从魏老师的饭盒里夹起一块排骨,放在嘴里就大嚼起来。吃就吃呗,可也堵不住嘴巴,还得了便宜卖着乖。“这排骨好吃是好吃,就是带少了,明天再做多带点儿来,都不够我沾牙缝的,能不能这么小气!”说完,他又走柳岩老师跟前,他见柳岩老师的饭盒里装着鸡蛋炒柿子,他也不管人家愿意不愿意,提起筷子就夹了一块,他把筷子举得老高,张开大嘴,就放到了里面。他这嘴张得可真够大,好像都没有嚼就咽了下去,不是说得悬乎,就他这一筷头儿,差点儿把饭盒里的菜吃掉一半。

可他似乎还是不太过瘾,又在屋子里面绕了一圈,他居然把目光投到了许老师的饭盒里。许老师正在怀孕,她的饭盒自然都是好吃的东西。

只见许老师走到许老师的身后,刚要伸出筷子去夹菜。就听走廊里有人叫他,他抬头朝门外看看,见是他们班的一个学生来找他,他不得不撂下手中的筷子,这口菜没吃成,他吧嗒吧嗒嘴巴,恋恋不舍地走了出去。这个李兴阳可真会算计,他一个饭盒里面吃一口,十三个饭盒都吃到的话,估计他第二天早上都不用吃饭了。

他这样会过日子,也真是老谋深算啊!这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下来,得给他们家里的老婆孩子,省多少粮食啊。俗话说,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受大穷。像他这样没有廉耻心穷的人,就算给他一座金山,恐怕都填不满他贪婪的沟壑。

李兴阳很快又返了回来,他从外面回来的时候,正好跟要出门打水的孙晓红打了个照面。孙晓红本来不想和他说话,可是想躲已经来不及了,只好小声地说了一句:“李老师,你回来了!”她是觉得同事之间,主动说句话也不算什么,既然来到这里,就得安心工作,就得跟大家和谐相处。

尤其是在这个特别敏感的地方工作,人多眼杂,自己只能是多干活,少说话,不该看的地方,尽量少往前看。不该说的话,尽量少说。不该去的地方,也不要随梆唱影去凑热闹,这叫入乡随俗。

“啊!”李兴阳头没抬,眼没睁地走了进来,看来他真的是没把孙晓红放在眼里。看着李兴阳趾高气扬地走进屋子里面,孙晓红气得浑身颤抖,提着暖瓶就走了出去,等她打水回来,坐下一看,自己饭盒里的菜全都没了。不用猜,一定是李兴阳干的。一气之下,孙晓红把一盒饭都倒进了垃圾桶里,气呼呼地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

屋子里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全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因为这件事儿,李兴阳感觉自己很没面子,他就耿耿于怀,还暗地里处心积虑地坏起孙晓红来。 孙晓红也知道他对自己没安什么好心,平时见面时,对他格外小心。

这学期马上就要期中考试了,孙晓红整理好复习内容后,就刻了几张蜡纸,本想利用下午时间印出来,就把蜡纸放在抽屉里,没有上锁,就到班里上课去了。等她回到语文组再找这些蜡纸,居然全都不翼而飞了。她把抽屉翻了个底朝上,都没有见到蜡纸的影子,后来还发现自己的一本集邮册也跟这几张蜡纸不见了踪影。

孙晓红坐在那里想了半天,也没有想明白怎么回事儿。她用眼睛的余光,都能看见李兴阳幸灾乐祸的的样子。他这个人,啃脑袋硬,啃屁股臭,孙晓红还真是得罪不起,面对这样的人渣,她真是无语。她想把这件事儿跟许老师说说,想了半天,没有证据,又没抓住人家什么把柄,岂不是自讨苦吃,她憋了整整一个下午,她不想让人笑话自己,也不想在语文组里惹事生非,最后还是忍了。

临下班的时候,许老师走过来,悄悄地对孙晓红说:“晓红,你看任浩轩这个人怎么样?要是行的话,我再帮你联系联系!”孙晓红抬脸看了许老师一眼,她脸一红小声地说,“我也说不好,那天晚上,我和他也没说上几句话就回家了,可能是彼此还不够了解,感觉他这人还不错,那天晚上还主动送我回家,我爸妈也说他挺好的!”孙晓红绷着嘴说。就在这时,李兴阳从门外走了进来。

孙晓红急忙打了个手势:“你小点儿声,别让李兴阳听见!他要是听见了,保准没有好事!”孙晓红说着,举起手指在嘴边做了一个“嘘!”的表情。

许老师不再说话,孙晓红默默地坐在一旁,一边写教案一边抿嘴笑,她突然觉得语文组的事儿还真是不少,以前只是听说李兴阳这个人又阴又坏,她还不信,现在看来,确实真事,孙晓红是深有体会。

第八十八章 提心吊胆

不知道什么缘故,喜形于色的李兴阳刚往前走了两步,就停下来不走了,他好像有什么心事,就使劲拍拍脑门,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身又走了出去。孙晓红看着他异常的举动,心里很是不解。屋子里面的人也都愣着看他走出门去,谁也没有说话。不用猜,他可能又假借因由去校长办公室了。出于好奇,小马猫着腰走到门口,刚想推门去看,立刻又退了出来。听见走廊里急促的脚步声,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把脸看向门口。不过,这次进门的不是李兴阳,而是教初二的耿老师。

每天进门的时候,他都热情地跟大家打招呼,今天进门的时候,他居然低着头,一言不发。令大家惊讶的是,耿老师的脸,满是伤痕。眼睛里也充满血块儿,他这莫名奇妙的举动,实在令人难以理解。只见他摘下帽子后,露出里面的绷带,面部淤青红肿,脸上还有道道划破的痕迹,好像在战场上打了败仗一样,垂头丧气地坐在那里,让人看了很是心疼。

看到这里,孙晓红有点儿坐不住椅子了,她皱着眉头,心里有些疑惑,马上把目光转移到许老师的脸上。许老师抬手示意她不要说话,然后把脸埋在教案里,装做什么都没看见的样子,也故作镇定地写了起来。这是个人的隐私,人家不愿意说,自己绝对不能过问,免得人家尴尬。

耿老师上午没来上班,下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听说他昨天去外村家访了,这咋还挂彩了呢?大家见他狼狈不堪的样子,谁也没敢过问。

最近一段时间,学校门口经常发生群殴事件。一些受害学生的家长,向校方反映后,那几个带头挑刺儿的学生,立刻被学校警告后,依然屡教不改,全部被勒令退学。这些残渣余孽得了自由后,马上和社会上的一些无良青年混迹在一起,整天在村里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便到处惹是生非。

那天,耿老师去几个贫困生的家里去家访,回来的时候,可能有点儿晚了。黄昏的夜色中,他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只顾低头往前赶路,却没有想到他刚走到半路,就被一伙毛头小子给围住了。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他们不抢东西,不抢钱,他们张牙舞爪地把耿老师从自行车上拽下来,不管脑袋屁股,就是一顿暴打。

他们当时就把耿老师打倒在地上。打完人后,好像还不太过瘾,随后又把他的自行车也踹个稀碎。他们见耿老师的头上流出很多血来,这才慌忙住手,他们谩骂着,狂笑着,像一群发疯的狼狗,在雾色里扬长而去。

耿老师在地上趴了半天,正巧有两个骑摩托车的村民,从他身边路过,他们下车后认出是耿老师被人打成这样,连忙将他扶起,回到村里像治保主任报了案,又将他送到村里的诊所包扎后,折腾到了大半夜,他才安然无恙。还在身边有贵人相助,耿老师总算捡了条性命回来。

村里发生了这么重大的案件,治保主任又及时向乡里的派出所反映了情况,派出所的警察们接到报案后,马上赶到了村里,在层层的排查下,终于抓到了那几个社会混混。

语文组的人得知事情的原委后,手心里都暗暗为耿老师捏了一把汗。整个下午,学校里的老师们都在校长室里开会。大家议论纷纷,有的摇头,有的叹息,有的气愤。这宗案件,在校园里弄得人心慌慌。看来,很多人挤破脑袋都想当的民办教师,也不是那么好干的。

李兴阳失踪了一个下午,眼看就要下班了,他终于露面了。语文组的房门才被他慢悠悠地打开,心怀叵测的李兴阳,像个幽灵似的慢悠悠地从大家的眼皮底下晃了进来。“现在的学生,还真是不好管教啊!管深了学生有意见,管浅了家长有想法,真是让人挠头啊!几天没见,居然惹这么大祸事儿来,真是让家长操心啊!”李兴阳一边哼骂,一边坐到椅子。看三国掉眼泪,替古人担忧。他的这句话,倒像句人话。可能自己心里有鬼,保不准这样的事情,哪天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他说这话时,还特意斜着眼睛瞟了耿老师一眼。听他说话的动静,像是在安慰耿老师,又像是给自己敲个警钟。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一脸焦虑地坐到自己的椅子上面。

在他的心里,仿佛只有聪明懂事的孩子,才可以到学校读书,而那些不受管教的孩子就应该全都送进少年管教所面壁思过地训练两年,再送到学校里接受教育。孙晓红和许老师听了,顿时面面相觑。看来他还没有坏透顶,这种有学问的话,居然能从他的嗓子里面冒出来,还真是开天辟地头一回啊!

李兴阳见大家都点头认同,顿时来了精神,只见他大手一挥,刚要大放厥词,抒发自己的观点。不料想,他的手往桌子上使劲一拍,这只手不偏不倚,正好打翻了旁边的一瓶碳素水。顿时,一股黑色的墨水,肆无忌惮地流了出来,顿时将他桌子上的书本全都染得一团糟。

这讨厌的碳素水,从桌子上面滴到地面上,黑乎乎一片,弄得李兴阳手忙脚乱,大声叫了起来:

“我的天哪!我又没说你,你咋还栽了跟头?跟着起什么哄?”李兴阳顾了这边,顾不了那边,就来忙起身,他拎起桌子上面的书本,就开始抖落。他越抖落,墨汁涂抹的面积越大。他见自己抹不干净,就冲大家喊道:“同志们,快点儿过来帮忙,这都是什么事儿呀!我的书,我的教案呀!……”他一边唠叨一边抓起一团废纸,在桌子上面胡乱地擦了起来。他用抹布擦了半天,也没擦掉书本上墨汁,她把手中的抹布发疯地往垃圾桶里一扔,仿佛这样才够解恨。

孙晓红和许老师瞪着眼睛过来一看,也都觉得好笑,她们亲眼看见李兴阳自导自演的这场闹剧,其实也没什么好笑。他这人平时就爱占小便宜,他故意这样做,无非是趁着这个机会,给自己换一套新书而已。

这个嘴甜心苦的李兴阳,表面上看不漏,他的那张大嘴巴,跟沾了蜂蜜一样,说的比唱的都好听。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善类,啥事儿都能跟自己的利益联系起来。像今天这点儿雕虫小技,他常常是得心应手。即使自觉做得有点儿过分,他也不用担心后果。因为自然会有死党亲自到校长室里去打圆场,然后取长补短,再满意地换回一套新书来。

俗话说:“山场大,什么野兽都有!”孙晓红见他这么嚣张,只能赏个笑脸罢了。

“他这人脸皮真厚,啥事儿都能钻个空子。他一个男老师,这么爱占便宜,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不就是几本书吗,总共也花不了几个钱,用得着犯这么大的周折?他就不怕大家背地里戳他的脊梁骨吗?”孙晓红亲眼目睹李兴阳捧着一摞书本,得意洋洋地从走廊那边走了过来,她见屋子里面没人,小声对许老师说:“许姐,你看李兴阳那副德行!谁的便宜他都想占,也不怕人瞧不起他!”

“这你就不懂了吧!怕人瞧不起,他就不这么干了!这种人,她脑子里面根本就没有这个概念。这里面的猫腻多着呢。以后时间长了,就明白怎么回事儿了。你没听说这样一句话吗,流氓并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像他这样的斯文败类,谁都算计。小姑娘,咱们和他一起共事,别的啥都别想,还是多加点儿小心吧!”许老师撇撇嘴说。

“为了几本书,他竟然豁出一张老脸,确实有点儿说不过去。孙晓红若不是亲眼所见,她还以为大家背地里埋汰他呢!”孙晓红摇了摇头说,她觉得做人不能这样失德,尤其是一个男老师,他怎么能这样做呢,尊严何在?人设何在?名誉何在?他这不是明摆着给自己打脸吗?不是孙晓红少见多怪。学校里的许多男老师,就跟他不一样。人家都愿意往自己的脸上贴金,他却往自己的脸上抹黑,不知道为了什么,他可真是个奇葩,确实不走寻常路线。

她突然觉得李兴阳这个人在学校里混得风生水起的,也仅仅是表面风光而已。在大家的眼里,他白天黑夜用心算计别人,活得那么累,确实有些悲哀。

“可能这种见不得光的事情,做多了,也就不觉得脸红了。他就是这样的人,别看他平时争名夺利地往上爬,除了喝酒,就是打顺风旗溜须拍马。以后不管怎么发展,他也做不成什么大事。不过,砖头瓦片也能绊倒人,倒也是句提醒。好像咱们也碍不着他啥事儿,平时锁好自己的抽屉,看好自己的东西就行,别的不用管他,反正咱们也犯不到他的手里!”许老师说得对,这种小人防不胜防,最好还是提防着点儿好。

就在她们小声议论的时候,李兴阳突然虎着脸返回门口,他的身后还跟着校长。幸好孙晓红一边写教案一边和许老师说话的声音不大,不然的话,定会被校长抓个现形。工作时间同事之间说话聊天,若是被校长亲自给抓住了,除了扣一天的工资以外,还要在全体老师的大会上点名批评。这就是李兴阳平时整治老师们的最好办法。他这样背地里捅刀子。一旦有人被点了名,半年之内,不评优,不平模,不长工资。而且还不用仔细打听,就知道一定是他干的,因此,大家对这个害群之马,也都恨之入骨。

当孙晓红和许老师惊异地朝门口看去的时候,李兴阳已经走了进来。她俩不由自主地用眼神交流一下:“怎么个情况?李兴阳刚出去还没多大一会儿,他怎么又回来了?”等校长进屋以后,她俩这才明白了李兴阳的用意。

不过,从长远的利益来看,校长用人的眼光,也是特别的挑剔,全校上上下下的老师们,无论年纪大小,都得对工作负责人,做事稳稳当当,才能得到重用。如果方方面面都做得好,有时还会被特殊重用。李兴阳就属于那种被校长特殊重用的人才。

另外,许老师还趴着耳朵告诉孙晓红:“没事儿地时候多做事,少说话,多长几个心眼,别看语文组里都是男同事,他们要是串通起来整人,都能把一个好人给挤兑出抑郁症来!”许老师说话的时候,眼睛特意瞥了门外一眼,生怕李兴阳突然回来听见。他这个人神出鬼没的,他可不管什么男女,岁数大小,只要是对自己不利的人,他马上铲除障碍,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看来,这语文组里面虽然人不多,说道儿还不少,这些人的脑子还真够复杂的呀!”孙晓红听了这番议论,她没有说话,她心里却泛起了嘀咕。

“他这人怎么会变成这样呢?校长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吗?”孙晓红想了半天,冷不丁地问了一句。“李兴阳说话不好听,他心眼多肚量小,他不管和谁共事儿,都用一张笑脸蒙混过关,秦桧还有三个好朋友呢,他的人缘混得也算不错!”

许老师的话,不知道是夸人还是贬人,总之褒贬,她心里有数,孙晓红也不想听懂,就当耳旁风,笑笑就过了。

第 八十九章 事有突变

孙晓红下班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午后五点多钟了。她一路骑着自行车,慢慢地拐进了胡同,她想着白天一连串发生的事情,心里很是郁闷,虽然这些事情都跟自己毫无关联,但是在阳光大好的天空下,有些人身上缺少的正面形象,真是少之又少。这年头歹人当道,好人难做,想到耿老师脸上的伤疤,她又连连感叹起来。

院门开着,屋顶的烟囱里飘出阵阵饭菜的香味。看样子,家里一定是来了客人。孙晓红推着自行车快步走了进去。她把自行车支在窗前,刚想进门,果然听见屋子里面有人说话。透过玻璃窗,她向屋子里面一看,她看见一个六十多岁的老男人,盘腿坐在炕头上,低着头,把手放在膝盖上,正闷声闷气地跟奶奶聊着天。

这个年迈的老人,孙晓红认识,她从小到大她都管他叫老爷爷。他是爷爷的一个远房亲戚,爷爷活着的时候,他是家里的常客,爸爸妈妈也不把他当外人,每次来家里,都好酒好菜招待他。爷爷去世以后,他就很少再来登门了。这个孑然一身的老人,相貌衰老,行为古怪,言语犀利,他沧桑的经历,仿佛都写在了他那张古铜色的脸颊上面。

他居无定处,四处飘零,常年在外面打工,村子里的人都认识他,说起他孤苦一生的身世,也只能用悲哀二字来彻底形容。

老爷爷年轻的时候,也没落魄成现在这个样子。早些年前,老爷爷还有个哥哥,听说他当兵以后,死在了战场上。他的四个儿女和得了痨病的妻子,都留给老爷爷照顾。后来,老爷爷的嫂子死了以后,他见这几个没爹没娘的孩子都挺可怜的,就带着他们一起艰难度日。

老爷爷大哥的四个孩子当中,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等三个女儿都出嫁后,他的侄子也考上了大学。侄子大学毕业后,跟他的对象走了,听说去了一个很大的城市,再后来,他就不和老爷爷联系了。村里人都说:羊肉贴补到狗肉身上,一点儿也没有说错。那些年,在半饥半饱的日子里,老爷爷把这些侄男侄女的都养大了,一个个都成家立业了,他也老了,最后也没人管了。这样的日子,是他心甘情愿这么过的,没有人替他说值不值,所有的苦水他都咽下去了,他也就不在众人面前抱怨了。

因为这些人的拖累,老爷爷错过了所有的美好时光,他一生都没有娶妻生子,到了晚年便孤苦无依,形影相吊。后来他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就四下给人打工放羊,为了糊口饭吃,几年前,他给村里一个叫贾德利的人放了三年的羊。他让老爷爷一个人去江边的柳条通里放羊,柳条通里是一个长满蒿草和柳条的沙洲,里面就老爷爷和一群羊常年相伴,平时连个鬼影都看不着。白天,老爷爷坐在屋顶上,看着这群羊在里面悠闲地吃草,到了晚上,因为没有电灯,老爷爷把羊群圈到围栏里,再回到屋里对着满天的星星静坐,好像一个被充军发配,最后流落到荒岛之人。

柳条通里很是闭塞,如果有人想进到那里,得划条船才能进去。在这条寂寞的柳条通里,即使有人能进得来,如果水路不通或者是没有人导航的话,即使是大白天也容易转向,很难出来。

老爷爷在里面待了整整三年,在这三年期间,老爷爷养胖了很多年,他自己反倒得了很多无法医治的风湿病。老爷爷眼看着那些肥羊,被贾德利一茬一茬地用船运走,然后变成花花绿绿的钞票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却没有给自己开出任何工资,他便向他连续讨要。当时,贾德利也没说不给。

结果到秋后结账的时候,贾德利暗中使路子,趁着夜黑风高的夜晚,他带人划船,偷偷潜伏到柳条通里,偷走了七八只肥羊后,等他再和老爷爷算账的时候,结果他三年的工钱,贾德利一分没给不说,还把老爷爷诬赖成小偷。一气之下,老爷爷背着行李,就离开了柳条通,因为没处可去,他暂时住在孙国栋家新买的那所房子里面。

后来经人介绍,坎下有个养鱼的老板,他家有个很大的鱼塘,鱼塘周围都是田地,而且离家里很远,因为忙不过来,想要雇佣一个看鱼塘的老人,于是老板就托人打听,后来就找到了老爷爷,因前车之鉴,孙国栋四下打听了一下老板的为人,觉得这人也不是耍滑抵赖之人,就赶着马车把老爷爷送到了他们哪里。老爷爷在那里干得挺好,吃吃喝喝也都有人亲自给他送去,比起在柳条通里的那段日子,他还是挺满足的。

“现在他来家里,一定是来看望奶奶的!”孙晓红这样想着,一脚迈进了屋子里面,“老爷爷,你什么时候来的?”老爷爷见孙晓红下班回来,他憨厚地笑了笑说:“我也是刚进屋不就。哎呀,这日子可是真不扛混啊!你看,去年我在你家的时候,晓红还在学校里念书呢,可这一眨眼的功夫,晓红都上班了,咱们能不老吗?不禁混了,不禁混了!让我可劲而活,好像也活不了几年了!”听了老爷爷的话,晓红心里很不是个滋味。

老爷爷苦了一辈子,到了晚年还要给人家打工,村里有很多人都替他报不平,大家都有义愤填膺地当着他的面,纷纷指责他那个忘恩负义的侄子。可是光生气又有什么用,人家小两口开开心心地过着他们自己想要的日子,自己一个邋里邋遢的老头,去给人家添什么乱。他总不能背着道德的标签,去拆散侄子的幸福生活吧。

“老爷爷,千万不要这么说,您身体这么好,一看就是长寿相!您就等着享福吧!”孙晓红笑着安慰他说。

“你看晓红这孩子真会说话,大嫂啊,我真是羡慕剧你呀,你有这样的好孙女,看着孩子们一天天懂事孝顺,你这辈子就没白活啊!哪像我,给人家养了一辈子孩子,最后连个人影都看不着,这不都白费功夫了吗……”说到伤心之处,老爷爷的眼睛红红的。想到家丑不可外扬,他有把眼里的泪水又强行地收了回去。

他们正说得起劲而,房门开了,妈妈去市场买鱼回来,她见晓红下班回来,就把她叫了出来:“晓红啊,你出来一下,妈妈跟你说点儿事儿。”晓红以为妈妈又想对她说任浩轩的事儿,就赶忙跟了出来。

“晓红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有些话也别怪妈多嘴多舌。你找对象妈妈并不反对,可是许老师这个人咱也不那么了解,她给你介绍的这个任浩轩,咱也不知道是个啥样的人,刚才去菜市场里买鱼,我碰见咱们胡同西面老王家的媳妇了,她娘家和任浩轩是一个屯儿的,觉得不外,就随便打听了一下他家的情况,你猜她怎么说,她说任浩轩她妈可厉害了,在家里一手遮天,跟个老祖宗似的,整天打老骂少的,屯子里面基本上没人敢惹。你也应该好好考虑一下,不行就赶紧拉倒,免得夜长梦多,到时候被人欺负,哭都找不着调啊!”

晓红听了,心里一动,她有些动摇了。她找对象的标准是看人,不是看家。可妈妈的话说的没错,尽管她说得没那么中听,她怎么能亲眼看着自己的女儿,嫁到这样一个家里呢。

你老爷爷今天回坎上来,就是特意来给你提亲的!”妈妈说完,拿起小刀,就快速地刮起鱼鳞。晓红听了,心里一愣,她张着嘴巴,两眼看着妈妈的手,很不理解地问道:“妈,我没有听错吧,我老爷爷怎么会给我提亲?他天天在大野甸子里面看鱼塘,整天跟鱼苗打交道,他到坎上来给我提亲,这怎么可能呢?”

晓红说的没错,平常跟老爷爷接触的人,不是工匠就是力工,再就是会种地的那些人,依他的标准给孙晓红介绍对象,只要肯出力气干活,会过日子的人,都是好人。就这一点儿,孙晓红虽然不反对,但她却也并不排斥。因为许老师给她介绍的那个对象,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呢,这半路又杀出个程咬金来横刀夺爱,她实在不敢接受一条腿踩两只船的做法。

“你老爷爷给你介绍的这个对象,是他们老板娘的亲外甥。老板娘都跟你老爷爷说过好几次了,人家挺重视这件事情的。他们家听说你在坎下的中学教学,就让她侄子偷偷去学校门口去看,听你老爷爷说,他都去看你好几次了。这不,老板特意给你老爷爷放了一天假,就是让他到家里来跟你好好说说这件事情。你老爷爷还说,要是周日有时间的话,让你去他们家里坐坐。”

“妈,许老师这边还没放下呢,你再让我去那边相亲,这不是乱来吗?这要是让胡同里的人知道,指不定怎么编排我呢!我看你们就是嫌贫爱富,谁爱去不去,反正我是不去!”说着,孙晓红气呼呼地站起身来,转身就往门外走。

“你给我站住,他任浩轩有什么好,一不知根,二不知底。你什么情况都不知道,就冒冒失失地跟人家处对象,我看你就是着魔了。你动动脑子好好想想,谁轻谁重,你再仔细掂量掂量,你老爷爷给你介绍这个对象有啥不好的?人家住三节小楼,四五十晌稻田,家里还开了一个养鸡场,这孩子在油田采油厂上班,不说别的,就是这点儿家底,一辈子没活干,两辈子也饿不死。我还没说什么呢,你这就不同意,这不是不知好歹吗?亏我供你念这么多年的书,都白念了,好赖都分不清!”见孙晓红这么不争气,妈妈一股脑地说了这么多,看样子,妈妈是真生气了。

“妈,你说,我老爷爷冷不丁来家里提亲,你们事先都不跟我说一声,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他们家再着急也不差这几天,许老师那边,我总得有个交代吧!你们啊,啥事儿都不问问我就擅自做主,非得往前逼我!”孙晓红委屈地说着,眼泪在眼圈里直打转转。

晓红妈扔掉手里的鲤鱼,她腾地站起身来,刚要发火,院门响了,好像有人来了。

“啊呀!晓红下班了!这教学跟上学就是不一样,还是多念点儿书好哇,到啥时候都能用上!”话音刚落,四婶从外面走了进来。她进屋一看,见老爷爷坐在炕上,又悄悄地退了出来。她看着晓红妈杀鱼的双手,裂着嘴,一脸嫌弃地说道:“你看看你,买条鱼还拿回家里来杀,弄得满手是血,多脏!咋不让卖鱼的直接弄完了得了,回来还得费二遍事儿?”

四婶说完,抬脸看看晓红,又看看晓红妈,见两个人都在鼓气,又说慢悠悠地道:“你们娘俩这是干啥呢?一个比一个眼睛瞪得这么大!”孙晓红本来心情就不美丽,见四婶前来打岔,她一点儿也不喜欢她刨根问底地问这问那,就趁机走出门去,然后找思欢去发牢骚了。

第九十章 各持己见

四婶见晓红气呼呼地走了,也自讨没趣儿随后跟了出去,当她走到院门口时,突然听见晓红妈大声小气的气话时,知道家里有事儿,她又厚着脸皮,装聋作哑地返了回来。

她站在门口,往屋子里面瞅了一眼,刚想要张嘴说话,晓红妈满肚子怨气地走了出来,她伸手抓起地上那条半死不活的鱼,继续刮鳞。她把鱼鳞刮干净后,放到水盆里洗干净,拎出来,把她放到案板上,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这才对着四婶叹了一口气说:“这孩子,太不懂事儿了,一天天的,跟她说啥都不往脑子里进,早晚都得把我给气死!”

四婶见案板上的那条鱼一张一翕的样子,禁了一下鼻子:“你看你就是个急性子,孩子都二十多岁了,好歹也有工作了,有啥事儿自己都能做主,你可倒好,还管得这么严,连点儿自由都不给,不把她气跑才怪呢?”听四婶这么一说,晓红妈的气似乎消了一半。她往屋子里面看了看。老爷爷从坎下跑到坎上,四五十里的路,人家好心好意来给她介绍个对象,她连问都不问,就给否了。这么好的家庭条件,打着灯笼都难找,她偏偏听许老师在耳朵边扇风点火。人家不管忽悠啥,她就信以为真,也不知道她这脑子是怎么长的。

“姑娘大了,就是收不住心啊!这孩子,我还没怎么管呢,她就这样气我,要是真管的话,还不得把我恨死啊!”晓红妈说着,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这本来跟当妈的没啥关系。可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晓红这终身大事,要是自作主张找个四六不懂的人家,她这当妈的就得操一辈子心。

“你这么说就不对了!孩子有孩子的想法,她又不傻,心里比你有数多了。你这人就是老脑筋,不开化,别人的话总归是道听途说,可信也可不信,你可别没正事儿!要是给人家搅合黄了,我看恨你的人就不止一个了!”一向爱慕虚荣的四婶,这会儿总算说了一句公道话。

“我这不是还没等搅合黄呢吗,她就这样气我。我这样做,还不是为了她好吗,刚才那样,你也看着了吧,就这火毛脾气,也不知道随谁?”晓红妈絮絮叨叨地说着。她毫不避讳的声音,非常刺耳,屋中的老爷爷听了,顿时皱起了眉头。

“一会儿玲子和她对象要来,我得回去给她俩做饭去了,要是回去晚了,她爸又该到处找我了!”四婶见劝不动晓红妈,就换了其他话题。她见晓红妈只顾忙着做饭,没有功夫和她闲聊,她又转弯抹角地说了一些添油加醋的闲话,才裹紧衣襟。慢慢走出院门。

吃饭的时候,老爷爷拿起筷子,刚要端起饭碗吃饭,发现晓红没有上桌儿,心里感觉不大对劲儿,就笑着对晓红妈说:“晓红呢?她咋没上桌儿吃饭呢?刚才我还听见她和你说话呢?”

“不用管她,咱们先吃咱们的。她这孩子就这样,啥时候饿,就啥时候吃。锅里都给她留着呢!”妈妈想用这样的话搪塞过去,就装作毫不在乎的样子。

“我这次来得匆忙,事前也没打声招呼。刚才你们在厨房里说的话,我也没听清楚,要是孩子不同意的话就拉倒,你也别太难为晓红。反正老板给我放了一天的假,就当我到坎上来看看我老嫂子。孩子大了,也有主意了,她们看人的眼光跟咱们不同,你们都不用往心里去。”

“哎呀,老叔,孩子不懂事,您这就替我们费心了!等晓红回来,我再说说她,没准说通了,她就回心转意了。老叔,快点儿吃鱼吧,一会儿凉了,该不好吃了!”晓红妈说着,给老爷爷的饭碗里面,夹了一块鱼肉。

晚饭后,老爷爷见天色不早,就起身往回赶路。孙国栋见他要走着回去,连忙从马棚里牵出大白马,然后套好马车,趁着茫茫的月色,匆匆忙忙地去了坎下的鱼塘。老爷爷走了好长时间,孙晓红才绷着脸从思欢家里回来,她无端地遭妈妈的抢白,心里很是无奈。

她回到家里的时候,妈妈正铁青着脸,怒气冲冲地坐在炕沿上,见她虎视眈眈的样子,似乎是专门等她回来,狠狠谩骂一顿,才肯罢休。

在进退两难之际,孙晓红突然觉得自己跟谁谈对象,都得看妈妈的决定,有点儿不可思议。她心中暗想:自己跟任浩轩还没等开始呢,她就这样排斥他,等以后时间长了,他们之间的这层微妙的关系还能融洽相处了吗?为此,孙晓红为了坚持已见,她不管妈妈拿什么样的语言攻击她,她都用沉默的态度来对待妈妈的斥责和要挟。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翅膀硬了,就谁都不怕了?不是我老爱说你,你老爷爷跟你说的那件事儿,你可得往心里去呀!你说我图啥?说来说去还不都是为了你好吗?话说多了,你也别不爱听,那个任浩轩长得再好也不当饭吃,我看你就别惦记了。”

“哎呀,不跟你说了,说了你也不明白!”孙晓红见妈妈啰嗦个没完,转身要走。

“你就这点儿能耐是吧?你连妈的话都不听了,也不知道你听谁呢?动不动就拿走要挟人。躲了和尚,躲不了庙。躲了今天,躲不了明天,我看你倒是要躲到哪里去?”妈妈步步紧逼,晓红咬着嘴唇又不说话了。孙晓红还是不明白,妈妈为什么排斥任浩轩,她只见他一面,也没说上几句话他就走了,她背地里还这么说他,自己怎么也没看出来,任浩轩那点儿就不好了。说来说去,还不是老爷爷从中插了一杠子,才使她变得这么势利眼儿吗。

“不是妈妈嫌贫爱富,人好不好,光看表面有什么用,等结婚以后现了原形的时候,你想后悔都来不及了,到头来还不是自己坑自己。你老爷爷说得没错,人还是踏实一点儿,本分一点儿的好,脸长得再好看,也不开花结果。一辈子终身大事,可不是闹着玩儿呀,甭管谁给你出主意,这事儿你可得想好了再说!”妈妈见来硬的不行,就来软的。

“行!都听你的,你爱咋办就咋办吧!反正别在我面前提这事儿。”孙晓红说完,一摔门,回自己的小屋,往炕头上一趴,眼睛一闭,她就闭门思过去了。

晓红妈追了出来,见晓红咣当一声,关上房门后,把里面的窗帘一拉,就把她隔在了外面。她刚想发怒,听见院外有马铃铛的声音,她赶忙走出房门,去开院门。

孙国栋见晓红妈的脸色不好,知道她又骂晓红了,他慌乱地把马车赶进院子里,把大白马从车上卸下来之后,再拴到槽头上吃草料,才裹紧夹袄,走进了屋子。

晓红妈拉着脸,很不高兴地进了厨房,烧了一壶开水后,拎了出来。她回到屋子里面,看见孙国栋的第一句话就是:“这年头,当爹妈的难做啊!好人都卷到儿女手。孩子越大越不好管,幸亏养的孩子少,这要是再养几个,都能把人气个半死?气死了都不知道咋死的!”

“你没事儿发的这是哪国的牢骚?就是家里有几个孩子把你给烧的,不知道咋嘚瑟好了,你还说孩子呢,我看你也够呛!就你这张破嘴,整天跟在屁股后面瞎嘟嘟,不磨出精神病来,也能墨迹个半身不遂。你天天这么干,觉得有意思吗?人老了,嘴也得越来越老实,不给儿女添乱。都说话到舌边留半句,你可倒好,啥事而都顶风上,说话也不管天儿地儿的,啥都敢说,没有你说不到的话,听得耳朵根子都长茧子了,真是越来越烦人了!”孙国栋数落完了之后,给自己倒上一杯开水,慢悠悠地喝了起来,接着往后墙上一靠,就去闭目养神去了。

“好事儿都是王三姐的,坏事儿都*丫头的。我看你啥事儿都想装好人。在孩子门面前,好人都让你做了,感情我怎么做都里外不是人。这可是你说的,以后家里不管有什么事儿,你好你来管,我倒要看看,没有我,你能管出什么名堂来!”晓红妈赌气地说着,看着她冷漠的态度,孙国栋从鼻子里面轻轻地哼了一声。

在他们共同生活的三十来年当中,冷战几乎成了家常便饭。可是,在繁忙的家务中,这一触即发的战争,像雨后的天空一样,半天不过,马上就浓阴转晴了。

因为两个人在气头上,晓红妈没有过问老爷爷一路上都跟孙国栋说了些什么,她只顾自己生闷气,连院子里面的鸡鸭鹅狗都没圈,就去睡觉了。奶奶听到外面鸭鹅的叫声,二话没说,她急忙把它们赶进窝里,回到屋子后,点儿一烟袋锅儿旱烟,吧嗒吧嗒地抽了起来。

月亮出来了,空气渐渐变冷,院子里静悄悄的,所有的沉默都融进了茫茫的夜色当中。

第九十一章 心力憔悴

第二天早晨,天还没等亮,恹恹欲困的孙晓红就眯着眼睛,迷迷糊糊地从被窝里面爬了起来。因为夜里休息不好,她的眼窝又青又肿,脸色明显憔悴了很多,黑眼袋也明显地垂了下来。她无精打采地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手里拎着洗脸盆,悄悄地走到院子里面打水洗脸,一阵冷风迎面吹来,她不由得打了个冷战。将她满脸的困意,全都吹到了九霄云外。

她哆哆嗦嗦地站在井边。水是凉的,空气的温度是凉的,她的心也是凉的。抬头看去,忽明忽暗的天空,弥漫着无法驱散的阴霾,漂浮在惨淡的胡同里,如同上个世纪残留的土坯墙一样,板着一张复古的面孔,总是令人难以捉摸。孙晓红抬头看了半天,她无奈地收回了茫然的目光,回到屋子里面,很快收拾好了自己的房间。

孙晓红没有吃早饭就走了,当妈妈起来做饭的时候,她已经出了胡同。她觉得这样避开也挺好的,虽然对自己残忍一些,也省得她在家里一露面,妈妈就看她不顺眼。这些日子,家里的事儿,学校的事儿,还有自己的事儿,已经够她心烦的了。这些闹心的事儿,一件连着一件,叠加起来,就像跟她过不去的克星一样,摁下葫芦瓢起来,摁下瓢葫芦又起来,累得她心力憔悴。她实在是挺不过去,也只能退避三舍,不然,又能怎么样呢!

依她逆来顺受的性格,孙晓红觉得对付这些事儿最好的办法就是沉默。因为这些人都跟自己有连带的关系,她谁都得罪不起,自己不说话,也不抗争,总该没有错吧!

孙晓红从胡同里面走出来,正要往北拐,一抬头看见了郭艳梅。只见她骑着一辆红色的四博斯曼,把头抬得老高,傲慢地从眼前一闪而过,因为走得匆忙,她连一个招呼都没打就过去了,看样子,有她爸爸在学校里给她撑腰,她现在混得一定不错,别看业务不好,照样被校长高看一眼,比起自己来,就显得人单势孤了。人精地薄,瘦货抽条,孙晓红不由得感叹起世态炎凉来。

“学得好,不如混得好。混得好,不如人脉好。人脉好,不如老子好。”这句话,不知道是谁说的,道理太深刻了,它用在郭艳梅身上,还真是恰如其分。她背后有那么多高人捧着助阵,她想不好好发展都难。

孙晓红正在胡思乱想,二姐从后面赶了过来。她见孙晓红无精打采的样子,就用异样的目光,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若有所思地说:“晓红,怎么天刚亮,你就去上班啊?这也太辛苦了!坎上坎下那么远的路,你一个人敢走吗?”孙晓红上班以后,很少在胡同里再看见二姐,现在看见她,也觉得挺意外的。

“路上有的是人,大白天怕啥?二姐,我还着急上班,我先走了!”以前她在胡同里见到二姐都得绕弯走,就是怕她再跟自己提柳丛新的事情。现在她只字不提,恐怕是她把这件事情早都忘了吧。于是,她朝二姐点了点头,骑上自行车,就从她的眼前走了过去。

二姐见她着急上班,也不追问。她眼见着孙晓红走出了胡同,才转身离去。

孙晓红手握车把,出了山口,顺着山势往下走。眼前顿时一片开阔,自行车一路狂奔,一直冲出二三里路,才慢慢减速。山体投下的硕大阴影,随着自行车的速度,一直延长到很远的地方,才慢慢缩了回来。

雾气渐渐散开,孙晓红越往前走,天空越亮。眼看自己就要进村了,无意瞥见左边的马路边上有一个人仰面朝天地张着嘴,一动不动地横卧在那里。她瞪着眼睛,再往前看时,一股刺鼻的汽油味儿,迎面扑来,一辆支离破碎的摩托车的油箱里,还在不停地淌着汽油,这浓浓的汽油味和血腥的气味掺杂在一起,在这清冷的空气里,到处弥漫。

孙晓红很是纳闷,骑着自行车,就好奇地走了过去。开始的时候,她还以为是一个卧道的醉鬼,走路不小心摔倒了呢。却没想到,等她走到近前,定睛一看,还没等看清是怎么回事儿呢,突然看见树道沟里的斜坡上还趴着两个人,再往两房多深的树道沟里一看,一辆侧翻货车的驾驶室里面还有两个浑身是血的人。令人毛骨悚然,她急忙往后退了几步,不忍再看。

孙晓红一下子明白过来,原来这个地方夜里出了一场车祸,现场的五个人无一生还。孙晓红哪见过这么惨烈的交通事故啊,她顿时吓得脸色苍白,浑身发抖,心脏突突乱跳,她的两条腿一下子软了下来,不知道往哪里走好。她哆嗦着两手左右看看,见马路右侧有条土路,就把手里的车把冷不丁一转,脚下的这辆自行车,不受控制地顺着斜坡就飞了出去。

当她失魂落魄地赶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学校的大门还没有打开。她站在学校门口,捂着胸口,急促地喘着粗气,待心情平稳过来时,她又在墙边慢慢地蹲了下来。这一路连吓带怕,整个人都快要崩溃了。还好自己有沉着力,不然当时就会被吓成精神失常。

人若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她啥事儿都能赶上。一个小时以后,学校的大门才慢慢打开。孙晓红像往常一样,她把自行车支在语文组的窗外。就去给学生们去上早自习了。等她从教室返回语文组时,只见大家都在小声议论早上的那场车祸呢!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场严重的车祸,像爆炸性的新闻一样,传得可真够迅速的,一眨眼的功夫,就传遍了整个校园。

屋子里面的人说得正起劲呢,李兴阳从外面走了进来,他的手刚碰到门把,还没等把门推开呢,大家就都把嘴巴闭得严严实实。他见大家都低着头不和他说话,就瞪着那双猫头鹰似的眼睛,将屋子里的每一个人都看了一遍,见大家都在忙着写教案,就跟没事儿人一样,悠然自得地坐在自己的椅子上,装模作样地背起课来。

不知道他脑子里面还有没有点儿廉耻, 他这个人人品有问题,说话做事从来都没有道德底线,大家就像防贼一样防着他,他也不知自觉。只要他在语文组里一露面,屋子里面的空气顿时变得紧张起来。好在同事们都不跟他斤斤计较,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这么飞扬跋扈,肆意嚣张。

好不容易挨到上课时间,孙晓红放下手中的教案,迅速拿起桌子上面的一沓试卷,抬腿就往外走。许老师随后就跟了出来,两个人并列出了走廊,一起往教室那边走去:“晓红,我看你今天的脸色不大好,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啊?”孙晓红知道她有话想要跟自己说,就很不自然地把头转过来,对她笑笑:“没有啊!可能是夜里睡得晚,没有休息好吧?今天早上又起了个大早,一路上又顶着湿漉漉的雾水,可能有点儿着凉了吧!没事儿,一会儿就好了!”

“对了,你和任浩轩的事儿怎么说了?这几天家里忙,我差点儿把这事儿给忘了。”其实,许老师最想知道的还是这件事情,毕竟她是中间人,有些该说不该说的话,她或多或少也要问问。

“也没怎么说,那天晚上,他从我家走了以后,就没了动静。至于他那里什么情况,我一点儿都不了解。他那里没有信儿,我又不能主动和他联系,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了!”其实,孙晓红对这件事也不抱任何希望,有妈妈夹在中间横加干涉,他们之间的关系,十成有五成拖泥带水。她不想把矛盾扩大,也只能是睁着一只眼,闭着一只眼,静观其变了。

“你们不联系怎么能行?要不我托人捎个信儿过去,让他再过来一趟?”许老师皱了皱眉头,她讨好般地看着孙晓红,没有再盘问下去。

“不用了,兴许人家还有别的想法呢!你这样上赶子追着人家问这问那,好像不太好吧!”孙晓红摇了摇头,一脸冷漠地说。她是这样想啊:人家心里不同意,却不好意思开口明说,就应该知趣儿一点儿,别老缠着人家不放,这样对谁都不太好。至少孙晓红是这样认为,树林那么多,别指望在一棵树上吊死人。彼此之间,如果没有缘份,就算是错过去了,也没什么值得可惜!总不能等人家挑明了,自己落得特别尴尬的时候,扫了面子不说,还怎么面对以后的事情。

“这有什么不好的。他要是不同意的话,最起码应该跟我说一声。他这不声不响地就走了,算什么呀?这不是明摆着没把我放在眼里吗?你等着,这事儿我得好好问问。”许老师异常激动地说着。她说的话句句在理,却又不在理上,孙晓红究竟还是不太明白她的意图,她不想细问,便低头无语了。

第九十二章 怒目而视

中午,孙晓红去食堂排队打饭,她碰见了音乐组的付雅欣,这位女老师是外地来的,她常年住在学校的女生宿舍里。孙晓红领完饭菜后,见她低头用餐,端着饭盒就走过来,坐在了她的对面。付雅欣抬头见孙晓红来食堂吃饭,她先是一怔,随即又笑了起来:“孙老师,你不是在通勤吗,怎么也跑到食堂里来吃饭了呢?”

“我家离学校那么远,早晨上班怕迟到,等不到吃早饭就得出来赶路。没办法,中午只好在食堂将就一顿了!看你多好,吃住都在学校,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我就不一样了,下班以后,还得着急忙慌地赶三十多里的路呢。夏天还好,白天时间长,路上也不用那么着急。可一到冬天,特别是下雪的时候,我就发愁,路滑难走不说,白天也短,等我到家的时候,星星都出来看热闹了!那咋办,只能早出晚归,空着肚皮忍饥挨饿了!”孙晓红自嘲地说完,又低下头来吃饭。

“你要是嫌折腾,也可以来学校女生宿舍住宿啊?何必天天提心吊胆跑那么远的路。现在,初三的学生还有一个多月就退校了,很多学生都已经把行李搬走了,这里有的是空床位,你来住宿,生物组还有个王萌萌,咱们几个住在一起,互相还有个伴儿。”付雅欣说完,朝她点了点头。

“老师和学生们住在一起,不影响她们学习吗?”孙晓红举着手里的筷子,想了想说。

“这有啥影响的,都是女生,谁也不吵不闹的,她们住她们的,咱们住咱们的。”孙晓红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于是就高兴地答应了,“也行,那我得回家好好准备准备!”她在路上跑了将近大半年的时间,还真没注意过学校的女生学生宿舍里,还能住女老师。

“哪来那么多麻烦事儿,外地老师来学校住宿都得优先接待,你只要把行李拿来往宿舍里一放就成了。”

“行,这件事儿就这么订了,一会儿吃完饭,我就去后院找舍务老师,也让他给我登个记,明天我就搬到学校里来住!”吃完饭,为了避开李兴阳那对儿不怀好意的鹰眼,孙晓红和付雅欣又聊了很多跟工作无关的事情,才闷声不响地回到了语文组。

一进门,她见屋子里面的几个男老师都趴在桌子上面睡觉。她悄悄地走到自己的座位上也趴在桌子上面,想休息一会儿。上午,她的脑子里一直嗡嗡作响,她感觉全身的血管里,像爬进了千万条蚂蚁一样,乱哄哄的闹成一片,不停地咬噬着她的每一根麻木的神经。每走一步,都感觉两脚起空,全身上下轻飘飘的,没有一点儿力气。还好刚才吃得饱,身体稍微恢复点儿元气,孙晓红觉得要是再这样饿下去的话,自己非得厌食症不可。

现在终于得了清净,她想趁着这个机会,好好休息一下,也好让自己错乱的情绪得以平复下来。她实在是太困了,她把脑袋耷拉下来,两眼一闭,整个人马上就进入了睡眠的状态。

她整个中午都趴在那里一动不动,她睡了好长时间,好像还做了很多稀奇古怪的梦,不是爬到了山顶上,就是掉进了河水里,她也说不清到底都梦到了什么,紧接着,就被一阵故意使坏的开门声给吵醒了。她睁开眼睛一看,只见李兴阳仰卧在自己的椅子上,她又把放松的神经,紧张地收敛起来。

李兴阳这个人实在是可恶极了,他就像一匹害群之马,经常在办公室里横踢乱咬,总是无端招来大家的鄙视。这也难怪大家不待见他,你说他不好好休息也就算了,还不让别人好好休息,这不是明摆着跟大家过不去,专门找别扭吗。感情一个语文组里十四五个人了,就他一个人心眼多,把别人都当成傻子。说来说去,就是他心眼子不好使,只要是他心里不高兴,就让别人也没有好日子过。

“什么人呢?斯文败类!”孙晓红故意瞟了他一眼,心中暗骂。不过骂人不疼,起誓不灵,像他这种自私自利心怀鬼胎的势力小人,你就是在旁边对着耳朵提醒他一千遍,一万遍的道理,他也不会做出什么高明的事情来。山场大,什么山猫野兽都有,他天天跟做贼似的看着大家的一言一行,他这样缺德,也不怕遭什么报应。

孙晓红局促不安地坐在那里,她不知道这位道貌岸然的家伙,正闷着头,一言不发地把手拄在下巴底下,那双肮脏的眼睛,正紧紧地盯着桌子上面的什么东西,好像又在背地里打谁的坏主意。孙晓红厌恶地看了一眼他的背影,脸色变得冷漠起来,在这多事儿之秋,她生怕李兴阳的黑手抓到自己的头上,她最好保持沉默的状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才能保全自己在语文的位置。

不过,她就是想不明白,一个个堂堂的男老师,整天不做业务,不备课,不好好给学生上课,居然长了一肚子花花肠子,没事儿的时候,净琢磨一些害人害己的事情干啥,真是病得不浅。

为了绕开李兴阳的视线,上课的铃声没响,孙晓红就夹着书本走了出去。她走到半路,发现自己忘了拿教案了,又从操场上返了回来。她发现李兴阳正在翻自己的抽屉,画面太龌龊,顿时火往上撞,她满脸通红地冲了过来,用手指着李兴阳的鼻子,大声地吼道:“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没事儿翻我的抽屉干嘛?你太不拿自己当外人了?你是不是觉得我们都是傻子,就你一个人心眼儿多?你赶紧给我撂下,不然我可就不客气啦!”李兴阳见孙晓红突然站在自己的面前,并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有多么的可恶。他嬉皮笑脸地对孙晓红说:“看看你的抽屉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见你天天给学生刻钢板,就是想看看你平时都用什么资料?这不还没找着呢,你就进来了。我也没什么意思,你千万不要误会!千万不要误会!”

“啊,李老师,你在语文组里这么德高望重,我怎么敢误会你呢。你不就是想看看我这抽屉里到底有什么吗?没关系,不用您亲自动手,我来翻给你看!我孙晓红一不会偷,二不会使坏,说吧,你把我的抽屉翻得乱七八糟的,你到底想要知道啥事?也让我明白明白!”说着,孙晓红气呼呼地走到书桌前面,从他手中夺过抽屉,哗啦一声,,把里面的东西全都倒在了桌子上面,然后再把空抽屉举到李兴阳的眼前,让他看个清楚。

然后把自己皮包,也狠狠地摔在桌上上面,冷冷地对他说:“李老师,这个包,你是不是也应该打开检查检查,看看里面有没有你想要的东西啊?”

李兴阳被孙晓红抢白了一通,顿时心虚,他脸色大变,回头看见语文组的老师们都在看他,脸上有点儿挂不住了,支支吾吾地给自己找了个台阶说:“快点儿把这东西收起来吧,我没事儿看它干啥,你这孩子,我也没别的意思,就是随便看看,你还真生气了!我也没别的意思,你可别往心里去呀?”李兴阳见门口有人探进头来看热闹,连忙把门关上了!

“今天这事儿,我根本也没往心里去,都装到脑子里面了。你要是对我个人有什么意见,可以当面说,去校长室说也行。这语文组也不是说事儿的地方,要不咱俩现在就去校长室去找校长说说这事儿,今天要是不把事情说明白了,我晚上就得做噩梦。还有学校里那么多的老师,要是知道这件事情不怨我,丢了你的名声不说,也坏了学校的规矩,最起嘛得让人知道,我孙晓红不是在无理取闹!”

“你说这是哪里话,咱们都在一个语文组待着,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哪来那么多见校长的事情。我下午第一节还有课,我就不跟你说了!”说完,李兴阳夹着尾巴灰溜溜地走了。孙晓红见他这副狼狈相,心里这个气呀,她见李兴阳言语之间,不见半点儿诚意,气就不打一处来。这次他没有得逞,估计再有下次的话,孙晓红已经把抽屉给上锁了。

“他有什么权利翻我的抽屉,我又没招他惹他,干嘛还跟我过不去了?”一想到他这个人尖酸刻薄,没理辩三分的嘴巴,孙晓红更是生气。现在当着大家的面,他根本不想承认自己这样做是错的,还阵阵有词地把自己推脱得一干二净,看来他这人确是病入膏肓,竟敢明目张胆地乱动女教师的的抽屉,今天若不是亲自抓了个现行,恐怕他还要嘴硬,这种人简直不可救药。

因为这事儿,孙晓红和李兴阳之间结了梁子,直到多年以后,孙晓红去城里的少年宫去给学生们上作文课的时候,当了少年宫主任的李兴阳,一直都在暗中作梗,他处处故意刁难孙晓红,竟然让她在那里上不成课。

第九十三章 另有打算

孙晓红脸色铁青地看着李兴阳弯着水蛇腰,撇着鸭子腿似的的八字脚,从眼前走过去。突然觉得她像个阴魂不散的幽灵,在操场上晃来晃去,她恨得咬牙切齿。若不是顾忌到自己是个老师,她真想一把揪住他的领子,扇他几个耳光,好好让大家认识认识他这副猪狗不如的嘴脸。怎奈胳臂拧不过大腿,人家可是校长眼睛里的红人,就算有点儿怪癖,也都会被轻描淡写地掩盖过去。想到自己来到学校教学,不是为了跟他这种人置气,总之是件小事儿,她也就没有必要跟他这种人一般见识。

生气归生气,该上课的时候还得上课。今天的这件事情,也算是给孙晓红一个小小的提醒,并及时地敲敲警钟罢了。大家出来做事都不容易,同在一个屋檐下共事,大家出来做事都不容易,朋友也好,同事也好,上下级关系也好,无非都是为了讨个生活,凡事儿抬抬手,没有必要你争我夺。只要自己做应该做的事情,说应该说的话,也没什么可以提防的。最起码孙晓红是这么想的,她的生活范围就是这么简单,想的也很单纯。至于别人怎么样为人处事,那就看大家以后怎么融洽相处了。

今天这事儿不管怨谁,都给对方的名誉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人的名,树的影。背地里,大家对李兴阳都有想法,无奈敢怒不敢言,只能在背后交头接耳地指指点点,议论纷纷,有好事之人还翻出李兴阳以前那些陈芝麻烂谷子津津乐道之外,还像狗仔队那样,把他的身世翻个底朝天,再做各种无情的抨击。不过,李兴阳这人有背景罩着,凡事扯耳腮动,一时半会儿也搬不倒他。

孙晓红好像隐隐地感觉到这潭水很深,学校里的老师们好像都很特别。至于怎么个特别,她还真有点儿说不出来,她心里不停的嘀咕着这样一句话,惹事儿就别怕事儿,怕事儿就别惹事儿,既然自己跟李兴阳已经闹翻脸了,怕也没有用,李兴阳如果再找她的茬,她只能是豁出去跟他拼了。人活着,其实就这么简单,猪急了会上树,狗急了会跳墙,耗子急了还会咬手呢。况且自己也没有错,难不成还怕他一个跳梁小丑吗?

整个下午,孙晓红都提心吊胆地怕校长找她谈话。出乎意料的是,直到下班的时候,教导处那边依然风平浪静,领导们都忙正事,好像也没有人特别关照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她那颗都已经提到嗓子眼儿的心脏,终于能稳稳当当地落到了肚子里面。

整个下午,孙晓红都没回语文组,她在教室里面给学生们讲试卷,眼看就要期中考试了,她可没闲工夫和那些无聊的人磨嘴皮子。为了绕开那一张张幸灾乐祸的嘴眼,下班的时间一到,她马上推着自行车就出了校门,骑上自行车,就匆匆忙忙往前赶路。

倾斜的阳光里裹着满天的黄沙,在慢慢下沉。孙晓红眯着眼睛,顶着风沙,费力地蹬着自行车。没有人和她一路同行,她默默地往前赶路,她的心,像被树枝抽开了一道裂缝,莫名地灌进一堆沙子,拖得她一身疲倦。这世界太过复杂,像南来北往的季风,满载着故事的小船,在千山万水之间,飘过来,荡过去,循环往复,一路上的,也并不都是美景。

孙晓红有气无力地回到家里,她实在是太渴了,一进门,就喝了半舀子凉水。妈妈没有在屋子里,她听说玲子怀孕,可能又去四婶家看玲子了。这些天地里不忙,她一直都没有出去卖菜。奶奶刚把饭菜端上来,她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孙国栋推门进来,见晓红正在吃饭,就坐在了她的对面。他刚想问晓红中午吃的啥饭,没等他开口说话,晓红抢先说了一句:“爸,你明天早上,赶车帮我把行李送到学校宿舍去吧,我要去学校里去住段时间!”

“你来回通勤不是挺好的吗?你怎么想起到学校去住宿了呢?不行,我不同意你到学校里去住!”孙国栋疑惑着问道。他知道昨天的事儿不怨晓红,可是他也说不听晓红妈。现在晓红又要到学校里面去住,他真是有点儿着急了。

“爸,你就别拦我了。我感觉去学校里住挺好的。我寻思着去了以后,我可以一边教学,一边复习,毕竟在学校里当民办教师不是长久之计,我想趁这个机会再努力一把。我已经想好了,等来年成人招考的时候,我可以试试。反正我的岁数也不大,如果考上了,当然最好。要是考不上,我还能继续再考。”孙晓红一边嚼饭一边说,看她那副神情,死定这样做了。

“学校招你们去的时候,不是说八年以后都能转正吗?我看你现在就挺好的,别总想着去考什么成人高考的事儿了吧!这又教学又复习的,能忙过来吗?”听他的意思是不同意自己这么做了,孙晓红依然坚持己见,毫无反悔之意:“你不知道,去年校长的儿子,就是这么考上师大的!说了你也不信。”孙晓红只顾低头吃饭,没见孙国栋的脸色特别难看。

“你懂什么?他爸是校长,人际关系网多,而且上上下下都有路可走。你爸我是种地的,除了垄沟就是垄台儿,每走一步一个脚印,都实打实凿。跟人家比咱也比不起呀,我看你还是好好教你的学吧,想那么多没用的干啥?”孙国栋还是希望孙晓红在学校里好好教学,等八年之后转正了,这不是也挺好的吗。他想得倒是挺好,可孙晓红就不这么想了。

“不是我整天想些没用的,社会上给我们这个机会,就得利用,要是这样的机会都把握不好了,就太可惜了。等机会没了再醒过腔来,想后悔也来不及了。这年头啥都好找,就是后悔药不好找。我就是想试试,也没说一下子就能考上!你就别跟着掺和了。”孙晓红为自己辩解道。

听孙晓红这么一说,孙国栋不再说话了。他本来不想让孙晓红去学校住宿,这会儿她这么一说,他也动摇了。于是,他把头慢慢低下来,沉默了半天说:“学校离家这么远,你非去住不可吗?”

“嗯,我都想好了,我先去那里住一段时间看看,省得把时间都浪费在道上。要不我妈一看见我就生气,她不是让我找对象,就是墨迹任浩轩的事情,我真是有点儿受不了了。”孙晓红用乞求的目光看着孙国栋,他又心软了。可也是,她这个当妈的也是真够可以的,不同意就不同意呗,整天揪着这点而事情不放,弄得母女二人就跟前世的冤家一样,一见面就闹得面红耳赤。一个是穷追猛打,一个退避三舍,彼此都互不相让,闹得鸡犬不安。两个人都是他至亲至爱的人,他夹在中间,说谁都说不听,只好由着她的性子来。

吃完晚饭后,孙晓红就开始整理自己的东西。她这个人特别倔,凡是决定的事情,十条老牛都拉不回来,而且从来都不反悔。早晨起来,她把自己的被子装在被罩里面,又把枕头夹在被子里面,再带好洗漱用品。她还是没有吃早饭,等孙国栋套好马车后,她把这些东西都抱上了马车,跟在马车的后面,头也不回地出了院子。晓红妈跟在后面,一直把他们父女俩送出胡同口,这才满腹懊恼着,悻悻地回到屋子里面去了。

坎上坎下,三十多里路,他们很快就到了。孙国栋把晓红的行李送到宿舍后,就匆忙回去了。晓红安置好床位,去食堂里打了一份饭,坐在那里慢悠悠地吃了起来。现在离开家里,她反倒觉得自己轻松多了,没有杂事儿的干扰,这回她可以安心地做自己的事情了。

相对来说,学校里还是比较安静的。虽然忙忙碌碌,都是细致入微的课程,一天下来,一天下来,也没有多少闲功夫休息。大家正点上班,正点下班,每天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薪金还不少得,这样劳逸结合的工作,何乐而不为呢?经过一周的体验,孙晓红觉得自己还能适应过来。

学校的后面大约二三百米的地方是村里的集市,每隔十天左右,孙晓红就会去集市上买一些日常用品,以前上学的时候,这些东西都是从饭票菜票里面省出来,现在不同往日,自己能挣钱养活自己了,自己也就不用节衣缩食了。

学校的晚自习的时间,大约是从晚上六点钟考试,一直持续到晚上八点钟结束。在此期间,有专门的舍务老师进行管理。晚自习开始的时候,校工拿着一把大锁锁上大门以后,就看不见了人影。这样,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也别想出去。凡是住宿的学生,不经舍务老师允许,都得在教室里待着。院墙那么高,还装了三角铁的防护栏,他们就是想逃,都逃不出去。

第九十四章 远道而来

清明节前夕,任浩轩经得他妈的同意,决定利用这几天的休息时间,想把孙晓红接到家里。因为上次来得匆忙,黑灯瞎火走了那么远的路,他什么都没有准备好,结果空手来又空手回去,觉得有些失礼。人是衣服马是鞍,这次正式拜访,他想给孙晓红家里的人留个好的印象,觉得自己一定要穿得体面一点儿,他事先进城给自己买了一套得体的西装,然后去发廊做了一个新式的发型。又随时买了几样礼物,路上又倒了两次公交车,才进了村子。

在认识孙晓红之前,任浩轩还处过一位前女友。这位女友没什么文化,但家里地里,都是一把好手。当时,两个人你来我往处得不错。两家的老人也没什么想法。两个人处了半年多的时间,两家老人都主张把这门婚事给订下来。

按照农村的规矩,任浩轩的爸爸,在村里找人选个好日子,决定在家里摆上几桌酒宴,盛情款待两家的亲朋好友,过了大礼后,等入秋卖了粮食,再给他俩完婚。

可是,村里有句老话: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就在定亲那天的酒宴上,两家的亲戚因为劝酒,居然大打出手。首先挑事儿的是任浩轩的老舅,他一个长辈,也不知道是故意捣乱呢,还是嘴巴太欠,伸着舌头说话,连个把门的都没有,打仗跟吃馅饼一样,挤破脑袋往里钻。可见他这个人素质太差,自己姐姐家办喜事儿,你不能增光道喜吧,也不该带头起哄闹事呀!

他可倒好,把他人五人六地摆在人前陪娘家客喝酒,他就开始嘚瑟,竟然在酒桌上不停地挤兑女孩儿的姐夫,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女孩儿的姐夫和顶撞起来,人家也不惯着他的坏毛病,也让他下不了台阶,结果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脑袋一失控,两个人吵得不可开交,后来两家人都七嘴八舌跟着参战,闹了个红脸翻天。

很多外人见了,都过来劝架。他老舅就应该见好就收呗,可他还是不依不饶地还跟人家对骂,他俩把场面闹得很是尴尬,弄得所有的人都没法收场。女孩吓得躲到外面大哭,也没有止住他们的无理取闹。任浩轩的大舅家还有个四哥,也在耳朵后面扇风点火,他们把事儿越闹越大,两个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打到了一块。闹到最后,桌子也掀翻了,饭菜也都扣在地上,他们从屋子里面打到院子里面,结果彩礼也退了,前来会亲的娘家人也走了,屋子里面像被打劫了一般,变得狼狈不堪。原本乐乐呵呵的一场定亲宴,被他俩搅得不欢而散。

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好言相劝,女孩儿还没有动摇,眼见两家闹成这样,她也挺伤心难过。可任浩轩他妈夹在中间,横挑鼻子竖挑眼地向着自己的娘家弟弟,丝毫不肯让步。她一句好话不说,反而还不让儿子和女孩儿见面。女孩儿见他妈太强势,觉得自己进门以后,也是屈居门下,就没有继续和任浩轩交往下去,没过多久,两个人就分道扬镳了。没想到,那边刚刚放下,这边就提起了孙晓红。任浩轩他妈一听孙晓红是个教学的老师,马上就催儿子过来相亲。

任浩轩只见过孙晓红一面,就对她产生了好感。回到家里把详细的情况跟他妈一说,他爸妈也一致认同。他们家的人眼眶子都高,一听说孙晓红是个民办教师,以后还有转正的机会,就高兴得不得了。现在,这五一还等没放假呢,家里就催着任浩轩赶紧来家里接晓红。

任浩轩提着礼物从公交车上下来,他站在在原地辨了辨方向,脑子里有点儿懵了。上次来的时候,是从坎下由北向南走,而且摸着黑儿,他也忘了当时走的那条胡同。这次是从城里坐车由南往北走,尽管是白天,他也说不准具体的位置。因为这个村子太大了,他沿着公交车行驶的路线,走了好几个来回,也没有找到孙晓红家的那条胡同。当时,他只记得胡同的对面是一个小学校,当他走到学校门口时,发现学校对面有好几个胡同,他焦虑地站在那里,又开始犹豫起来。

任浩轩焦躁不安地站在胡同口,他正想往里走,一个文质彬彬的老人,正背着手,低着头,从里面慢悠悠地走了出来。任浩轩见了,心里非常高兴。他像见了救星一样,急忙迎了上去。他来到近前,很有礼貌地打了声招呼:“大爷,麻烦您一下,我想打听一下孙国栋家住在这个胡同吗?”

听到有人跟他说话,老人停了下来。他见有生人跟他问路,就眯起眼睛,将任浩轩从头到脚仔细地打量了一番问道:“是啊,你是他家的什么人啊?”经老人这样一问,任浩轩反倒有点儿不好意思,他连忙说道:“我是孙晓红的男朋友!”

老人一听笑了:“我明白了,你就是他家晓红的对象吧!小伙子,你的眼光不错啊!这个对象你算找对了,在我们这个胡同里,数这个孩子好,又孝顺,又懂事,还有文化。像她这样的好孩子,没有多少喽!你来看,沿着胡同往里走,南面第四家就是她家,快点儿去吧!”老人侧着身子,伸出一只手来,他回头轻轻一指,定在一座小院那边,接着他又朝任浩轩点了点头,示意给他看。

“大爷,谢谢你了!”在老人的指点下,任浩轩很快进了孙晓红家的院门。院子里面的大黑狗听见院门的响声,马上竖起耳朵,从狗窝里面跑了出来。它在院子里面,虎视眈眈地吼了几声,看见晓红妈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它一转身身,又一声不吭地趴回窝里去了。

晓红妈走到院子里面,见任浩轩来了。晓红妈先是一愣,马上认出是他,倒挺出乎意外的,就笑着把他让进了屋子里面,坐了下来:“小任子啊,快点儿进屋!快点儿进屋!你看,来就来呗,还买这么东西干啥?你爸和你妈都挺好的吧?”

“快点儿坐到这边来,这边热乎!”孙国栋和五子老早就到地里去了,奶奶见任浩轩来了,她高兴地把自己的炕头让了出来,连忙让他坐下,自己悄悄地去打扫西屋了。

“都挺好的。这不,清明节快放假了吗,我想把小红接到我家去待几天?”任浩轩进屋后,把他带来的几样礼物放在地桌上以后,坐了下来,他向晓红妈说明了来意后,晓红妈把眉头一皱,她想说不同意,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不知道晓红知道了会是啥意思,也就没有接下这个话茬。

这个决定她还真不敢做主。晓红都搬到学校差不多都有半个月的时间了,可她连个口信儿都没带回来过,看来她跟自己扭上了。她这么做,让她这个当妈的很是难堪。晓红妈一想到这事儿就气,本来自己是为她好,可她偏偏不听,还跑到学校去住,这不明摆着跟自己无声抵抗吗。

孩子大了,也不好管了。她这样做,也没把她这个妈放在眼里。因此,晓红妈见任浩轩这样说,心里一阵难过,可她又不好意把晓红跟她怄气的事情说出来。于是,她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的样子说:“晓红已经去学校住了,她嫌上下班骑车太累,就不想折腾了。估计清明节放假了,她就回来了!你先慢慢坐着,我到厨房去做饭!地里的活儿,现在也不太忙,你叔他们也快回来了!”晓红妈说着,在腰间系上一条围裙,立马要去给任浩轩做饭去。

“阿姨,你先别忙活了,我想去学校把晓红接回来!”任浩轩说着,起身就往外走。

“接她干啥?明天学校就放假了,今天下班以后,她就回来了!”晓红妈见任浩轩要走,随便敷衍着。她知道这孩子是奔晓红来的,晓红不在家,他也待不消停,就把他送出胡同口,正巧一辆公交车开了过来,她看见任浩轩上车以后,才心事忡忡地回家做饭去了。

午饭后,屋子里面的男老师们都到操场上打排球去了,孙晓红则坐在语文组里批改作业。这几天,语文组里风平浪静的,李兴阳没有再找她的麻烦。孙晓红一直挺讨厌他的,他这个人一副卑躬屈膝的样子,用句很不好听的话说:就是有钱人的走狗,穷人的祸害。孙晓红也想好了,如果,李兴阳再找茬跟自己过不去,她就和他大吵一架,然后离开学校,大不了不干了事儿。

但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她总不能因为和同事闹矛盾,而不好好干工作吧。她伏在桌子上面,正批得起劲,只见学校的门卫,站在语文组的门口,从门镜里朝屋子里面看了半天,轻轻地敲了敲门:“孙老师,学校门口有个男生找你!”门卫说完,没等孙晓红问明怎么回事儿,他却转身走了。

孙晓红听了顿时一愣,她把手中的红笔撂在了桌子上面,心里不停地猜测着:“不会吧?怎么会有男生找我?开什么玩笑?”她坐在那里犹豫了半天,还是起身站来起来。

第九十五章 请假回家

午后的阳光,渐渐变冷,像一张阴晴不定的脸,瞬息万变。忽上忽下的温度,泛着寒凉的气息,总是在浮躁的沙尘中飘来荡去,让人很难有适应的心情。

孙晓红默不作声地走进走廊,许老师笑着从对面走来:“晓红,上课时间不是还没到吗,你这么着急去教室干嘛?现在的学生可不好教,他们什么都爱,就是不爱学习!不愿意听课。你这个时候去教室,可能连个人影都见不着,他们在操场上都玩儿疯了,你去了也是白去。我看你还是在办公室里多待一会儿吧,我正好还有话要跟你说呢!”这是许老师的个人偏见,在她的眼里,凡是不爱学习的学生,都列为不可救药的学渣。她好几天都没和孙晓红单独聊天了,今天正好有空,她想和她聊点儿私密的事情。

“我现在不去教室给他们上课,学校门口有人找我,我去看看是谁?一会儿回来再和你说!”说着,孙晓红头也不回地穿过操场匆匆而去。望着孙晓红匆匆的背影,许老师的笑容凝住了:“校外有人找她,该不会是任浩轩吧?”她摇了摇头,觉得不太可能。如果任浩轩来学校里找孙晓红的话,他绝对不会不让自己知道,可能是自己神经过敏了吧,孙晓红这边一有风吹草动,她就能把她跟任浩轩联系在一起。

最近孙晓红来学校里住宿,她也感到蹊跷。凡事儿都往好处想,她在心里返来复去琢磨了很多遍,都没有想清楚孙晓红来校住宿的真正原因。那天晚上,任浩轩送完孙晓红后,她什么话都没问出来,就连夜赶了回去。他是弟弟的好哥们,说白了,也是自己的弟弟。他的事儿,就是弟弟的事儿,再怎么着,她也得上心点儿呀!

许老师已经物色好久了,在貌似文明的圈子里面,很女孩子都徒有其表,而且自我膨胀意识很强,她们几乎都崇拜金钱和地位, 聚在一起的时候,往往不是互相攀比,就是背地里八卦人非,她们霸占着教书育人的位置,却高枕无忧地做着违背良心的事情,虚荣心把她们的傲气都抬到了天上,她们踩着云,生着风,一朝坠下,不单单是自己不思进取,也误了他人的子弟。

孙晓红个性很强,她不与人争长短,也不与人论是非。可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在这些人面前,孙晓红定然会格格不入了。而许老师看中的就是这点。

现在校外有人来找孙晓红,她应该适当地关注一下她经常和什么人来往,万一这个人对孙晓红有所企图的话,她就应该及时出面制止。毕竟像她这样的女孩子不多了。

想到这里,她装作若无其事地从走廊里走了出来,见那些男老师们还在那里打排球,就挤在围观的人群里,眯着眼睛,朝学校门口不停地窥探起来。

她在远处看了半天,她终于看清了来人的模样竟然是任浩轩时,终于明白怎么回事儿,她的心不再暗自嘀咕了,她心中一阵窃喜,马上又折回了语文组。端坐在椅子上,像守株待兔一样,等孙晓红从外面回来时,好给她一个恰当的解释。

孙晓红竟然没有想到,她的背后还有一双好奇的眼睛,将她的一切看个一清二楚。她只顾径直走到校门口 时,出乎意料地看见任浩轩正踮着脚跟朝门里眺望,她心里一怔,顿时放慢了脚步。她的心咚咚地跳个不停,她只是感到有点儿意外,并没有显得那么激动。于是,她礼貌地朝他笑笑:“我当是谁呢?原来是你来找我呀?这么远的路,你是怎么过来的?”孙晓红说着,将他从头到脚细细打量一番,看到他这身装扮,特别庄重,像是去下乡考察的领导,她感到非常惊讶。

“我在路上倒了两趟车,先去了你家,然后才来学校找你!”任浩轩把两手合在一起,轻轻地搓着,他微笑着看着孙晓红。尽管没有事先的约定,这是他们第二次的唐突见面,他这个人不相信缘分,但他相信眼缘,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命中注定,也没有什么一见钟情。有时候阴差阳错,也能让两个陌生的灵魂在一念之间,立刻心有灵犀。

他匆匆地来了,来得是那样的措手不及,像这漫天的飞絮,顺着风的方向,落下飞起,飞起落下,总会有很多莫名的期待,让孙晓红兴奋不已,尽管当时的他还是一贫如洗,为了能够和他在一起,孙晓红还是不顾家里人的反对,与其说是奋不顾身,还不如说死心塌地了。

排球散场了,有人从操场那边探过头来,她们的目光毫无阻碍地穿过排球网,见孙晓红和一个青年男子站在柳树下说话,投落一脸的惊异。于是,孙晓红在学校门口私会男友的事情,像刮了一阵龙卷风,马上传开,又立即消失。

上课的铃声响了,许老师没有等到她回来,就去班里上课了,临出门的时候,她还带着醋味儿半开玩笑地说了一句“重色轻友”。那些男同胞们听了之后,先是一愣,继而就明白怎么回事儿了,不做任何回答,却互相使了眼色,都在哑然匿笑。

孙晓红回到语文组的时候,上课的铃声已经响过很久了 她没有去教室里上课,她坐在桌子前面,拿着一张课程表想了想,便自我安慰起来:“反正下午都是自习课,请一次假还不耽误啥事儿?”

如果校长要问请假的原因,自己该怎么说呢?总不该瞪着眼睛撒谎骗校长吧?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她坐在那里又磨蹭了一会儿,眼看就要下课了。她不时朝窗外侧目望去,感到自己正被一种无形的磁场吸引着。

她终于鼓起勇气,慢吞吞地敲开了校长的门:“校长,家里有急事儿,我想跟您请个假!”孙晓红平生第一次撒谎,她的脸腾地红了起来。她认为校长一定会盘根究低问她,就垂手立站地等在一旁,闭着嘴,不再说话。

“好吧!”校长拿着笔,正写着什么,他见孙晓红敲门请假,没有追问原因,也没在意她脸上的表情,他坐在那里,抬手从笔筒里抽出一支红笔,随便在考勤簿上划了一道,似乎连考虑都没考虑一下,当面就应允了。

孙晓红见校长准假,她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她赶紧离开校长室,回到语文组里就开始收拾东西。因为着急请假,刚才出门的时候,她又忘了锁抽屉,当她打开抽屉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抽屉好像又被人翻了,她又仔细地查了查里面的东西,突然发现有几张邮票不见,心中顿生疑惑。“算了,还是别找了!找也是白找,既然不见了,自有去处,就浪费时间了。”像这样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经常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实在让人烦感。而且这特别敏感的事情,还涉及到一个人的名誉受损的问题,孙晓红就算知道是谁拿走的,她也不敢前去讨要。也怪自己大条,谁让自己不多加小心呢?要是把它放在家里的话,也就不会被人明目张胆地暗走了。

别看语文组都是男同事,他们若是斤斤计较起来,连村中的泼妇都惧怕三分。很多人都是表面,明着一套,背地里一套,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好,别看平时亲哥哥,蜜姐姐似的,若是背后绊人,下手比谁都狠。尤其是评优评模的时候,都暗中使劲,比精选总统还激烈。像孙晓红这样的无名小卒,即使不争不抢,也得给人铺路,必须让其先行。想起他们和表面极不相称的种种劣迹,孙晓红的脸又变得冷漠起来,想到身边有这么多刁奸猥鄙之人,她也算开了眼界,多了一些见识。

一种厌恶感从心底迸发出来。看来语文组背地里关注她的人还不少呢!自己要靠山没靠山,要资历没资历,她实在不能理解这些人有何居心。她呕了一肚子气,不说出来吧,心里憋气。说出来吧,不知道得罪多少人。这些无聊的人,实在可恶,他们整天绞尽脑汁地和自己这样的人过不去,真是不可理喻。白云无忧,清风自在,管他呢,只要把书本上这一件事儿做好了,把学生带好了,就会百毒不侵,百无一害。

“晓红,你这么忙,咋还请假了呢!学校里那么多学生都等着你上课,落下课就不好了,要不你去上课,我在门口再等你一会儿!”孙晓红摆了摆手。学生的课,她上午就上完了。下午都是自习课,她想上就上,不想上,也没有必要跟校方解释。自己做的已经都超出了范围,她虽然不做过格的事情,这点儿定数,她还是有把握的。

“不用,你放心吧,我都请完假了我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请假的人,偶尔请个一两次,校长也不会怪罪到头上。整个学校,就我的事儿少,平时都待在班里,和学生在一起,不是上课,就是给孩子们考试,也没时间请假,今天上午的课,我都讲完了。下午的自习课,我也安排好了,你大老远跑来看我,我总不会让你站在学校门口吹一下午沙子,把这么好的形象给毁了吧!”看到任浩轩温暖的笑脸时,孙晓红那颗坚硬的心软了下来。她现在已经能够很好地配合班主任的工作,想想自己的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时,她也觉得事有不公,可是,良心是杆秤,公与不公,又有何防。现在要紧的事是带任浩轩回家。她不在家里,他怎么能老老实实待在那里。

第九十六章 一路风沙

跨出那道门,一切都豁然开朗,孙晓红望着茫茫的路径,她的心像放飞的小鸟一样,欢呼雀跃起来。在她的眼里,连渐骤的沙尘暴,唱着苍凉的歌,也变得温暖如春。斜阳里,两个人顶着漫天的黄沙,慢慢地朝前走着。更让人气恼的是,原野里的那股风,凶猛霸气,它呼啸着,狂驰着,肆意的扫荡与飞窜,像一匹脱缰的野马,由南往北,疯狂地嚎叫着,这一气咄咄逼人的封杀,将天和地连成了苍黄的一片。

冷风刮得越来越猛,它毫不留情地躁怒着,发泄着,裹着铺天盖地的黄沙,像是要把整个春天都遮掩起来。一时间,断木横飞,草木尽断,孙晓红手握车把,一步一个趔趄地向前走着。一阵嘶吼的大风,迎面吹来,她往后退了两步,差点儿摔倒在路上。

她再看旁边的任浩轩时,她很想笑出声来,觉得于心不忍,又收敛起来。任浩轩只顾低头往前走,只见他除了眼睛还在转动,浑身上下,像是用黄色的油画棒涂抹了一样,脸上沾满了沙子,白色的衣领沾满了沙子,连他新作的发型,都好似街头的艺术造型一样,也特别搞怪地蓄满了沙子。

“风刮得太大了,早知道这样,你待在家里等我好了!你看你,全身上下都是沙子,造得跟个土人似的,一会儿回到家里,看你还怎么有脸见人?”孙晓红心疼地说着,伸手帮他拂去后背上面的沙土。可是,他身上的沙子太多了,抖落一层,又落上一层,她怎么抹都抹不干净。

“这有啥不好见人的,不就是一身沙子吗,这叫人吃土欢天喜地,土吃人叫苦连天。只要你不嫌弃我,见谁我都不怕!”看着他憨厚的笑容,孙晓红沉默不语了。这会儿他倒是蛮有自信的,他能壮着胆子说话,说明他很有底气。可他殊不知道,一会儿回到家里,见了晓红的爸妈,他可能就得压力山大了。孙晓红默默地看着任浩轩的背影,她鼻子一酸,心里很是难受。

因为,在他俩之间的问题上,妈妈一直都公开表明自己不同意的想法。她这个人一向都锋芒毕露,只要她不认可的事情,绝对难成。她就是想不明白,那么多有钱有工作的人,哪个不比任浩轩强,可她一个不找,偏偏找了一个毫不知情的外乡人谈对象,她实在是心有不甘。

在她的心里,总是觉得自己的女儿不秃头,不眼瞎,又不是剩女嫁不出去,干嘛非得要找一个穷小子呢,是不是许老师给她吃了什么迷魂药,可晓红就是不松口,而且死犟到底,她也拿她没有办法。她也知道,为了躲开她的喋喋不休,现在晓红已经去学校宿舍去住了,如果再往前赶的话,指不定会闹出什么笑话来呢!

受了妈妈的传染,爸爸的心里也是有想法的,他的嘴里虽然没说过什么,他心里也一定存在一些疑虑,这是掩盖不了的事实,他现在还不露声色,只是顾忌到父女的情面,没有当面指出而已。可是妈妈左一次右一次的过激语言,实在让孙晓红难以接受。而且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任浩轩的突然到访,让晓红的妈妈,有点儿措手不及。

最令人头疼的是,在家里,除了孙晓红不排斥任浩轩外,好像其余的人都不赞成她和他谈对象。反正两个人还没有来往,任浩轩那边又没有什么消息,说不定这件事就过了。现在,任浩轩突然出现了,而且就站在自己的身边,她总不能傻乎乎地把全家人的想法都一一告诉给他听吧。

“我看你这个人也挺有耐心的嘛,这么远的路,说来就来了,人家谈对象都是逆水行舟,你可倒好,顶风上就算了,还顶了一身沙子,弄得像个小丑似的,你也真够可以的啊?听说你们的屯子也不小,干嘛非得跑到这里受这份罪?”孙晓红微微皱起鼻梁,竖起拇指赞到。她原本想说,在家不行善,出门大风灌,可话到嘴边,突然觉得这话不太善良,其实,她是怕任浩轩听了不高兴,又咽了回去。反正周围也没有人听见,她捂着嘴巴,把声音抬高一点儿,好像也没有关系。

“这话你就说错了,刮点儿风算什么,只要天上不刮小刀,刮啥我都不在乎。你说,我顶风冒沙来到这里,还不是千里扛着猪槽子,全都是为了你吗?这里要是没有你在,我来干嘛?好歹我也是七尺男生,你不领情就算了,还这么嘲笑我,看我热闹,你是不是有点儿过分了!”任浩轩说着,一手夺过车把,“咱俩也别推车走了,这样太慢,我骑车,你坐车!我就不信了,这点儿小风能难倒谁?”说着,任浩轩抬腿上了自行车,他把车把一挺,回头看了孙晓红一眼,示意她快点儿坐上来。

“我不上去,你也快点儿下来吧,就你那小身板,走不了几步,还得下来,我看你就别逞强了。咱俩还是走着回去吧!”孙晓红说着,她一手拽住后座,自行车停了下来。

“行,都听你的,要不你让风给刮跑了没处找人,我就得摊上大事儿了!你爸和你妈还不得把我送进去啊!”任浩轩见孙晓红执意要走着回家,他从自行车上下来后,向周围环视一下。眼见着三十多里的乡村公路上,他除了看见空中呼呼吼叫的风沙,甭说来往的车辆,他连一个鸟的影子都没看到。冷风不停地抽打在两个人的身上,可他们的心都是暖的。

“我还真没看出来,你这人还挺贫的。我还没说你啥呢,你就一套一套地反驳我。那天在许老师家,我见你说话也没这样啊,这咋几天没见,我看你这口才都能演小品了,说实话,你是不是有很多风流艳史啊,快点儿跟我交代出来,不然,让我查出来,我就跟你断绝任何往来!”孙晓红一本正经地说道。反正家里人也不同意他俩谈对象,趁着这个机会,要是惹怒了他,家里的矛盾也就化开了。

“你真能胡说八道,我哪里有什么风流史啊!你可别冤枉我了,我要是真有风流史的话,还能大老远的跑这来找你吗?你就饶了我吧?你千万不要胡思乱想,把我给想歪了!”任浩轩一脸委屈地解释到。俗话说:“有人是奸中傻,有人是啥中奸。”看着任浩轩的一言一行,他并不像妈妈说的那样不堪。孙晓红的心里竟然百思不得其解,任浩轩到底算做是那种人呢?

她想来想去都想不明白,她就是不太理解,任浩轩也没有做错什么,妈妈为什么对他这么冷漠呢?说到底,妈妈就是看见玲子嫁到了城里,而且还找了一个有钱的人家。在孙晓红看来,玲子找的那个老男人除了他家的经济条件比较好,其余也没有看他哪里比任浩轩强。再说跟谁比不好,非得跟一个小三上位的人拿来比,这不是自贬身价吗。

孙晓红想想就气,每次在家里看见四婶那副趾高气扬的炫耀时,妈妈却很在意,她总是在一旁推波助澜,两个人一唱一和地说个没完,好像演戏一样,似乎专门让自己听见。可玲子结婚的时候,就已经是三个月的身孕了,为了遮丑,她不得不在众人面前,把自己装扮成一副淑女的样子,跟那个老男人在城里一家豪华的酒店里,举行一场体面的婚礼。

不明真相的妈妈,总是用玲子的事情来挤兑自己。总是玲子哪里都比自己强。如果自己再不听她的指点,妈妈貌似都能把她驱逐出境,这也难说。

孙晓红暗暗说她们:都是嫌贫爱富闹的,玲子嫁了个有钱人,就了不起了。她脸皮那么厚,身上的衣服没等穿坏了,都被人指坏了,还以为别人都不知道,这种掩耳盗铃的笑话,有啥可显摆的。

孙晓红不爱慕虚荣,也不喜欢爱慕如荣的人。在整条胡同里,她最讨厌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并且很没底线的人,她马上也就成了众矢之的。

“说实话,你真的没有?别看咱两家离得这么远,反正你以前的事儿,我都一清二楚,我要知道你是在骗我的话,咱俩马上就一刀两断,谁也别耽误谁!”第一次单独在一起,孙晓红也不想这么说话,但是为了试试任浩轩的诚意,她还是有板有眼地说了出来。

“真没有,你又没去过我们村子,这些捕风捉影的话你也相信。不过,你要是真相信,我也不说什么。我这个人,别的毛病没有,就是生气太旺,歪风邪气上不了身,走到哪里腰杆都正。不是我自吹自擂,你还真的是低估了我的能力,不信你就去村里问问,我堂堂正正的人家大公子,走一步踩出两个脚窝,走的正,行的端,怎么会做出这种肮脏龌龊的事情来呢?”任浩轩阵阵有辞地一拍胸脯,他敢保证自己的人品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孙晓红见他言辞非常的激烈,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一再地追问下去,任浩轩也是有问必答。两个人聊得如此的默契,连空中的风沙,从身旁经过时,也变得温顺起来。

风还在吹着,满天的黄沙,还在到处弥漫,所到之处,沟满壕平。他们顶着一路的风沙慢慢地往前走着,那条弯弯曲曲乡村公路,坑坑洼洼地踩在他们的脚下,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两个人有说有笑地往前走着,在山体硕大的阴影里,他们一直走到黄昏日落,长烟尽散,才不知不觉中渐渐接近了山口。

第九十七章 借酒消愁

孙晓红走了以后,已经有大半个月没有回家了。孙国栋整夜整夜地抽着旱烟,脸上的愁云始终不展。最近,他的牙痛病又犯了,他经常用手捂着腮帮子,连柔软的米粒都吞不下去。一片连着一片的镇痛药,天天吃个不停,却总是见不到效果。他总是熬夜,心火太大,好像眼睛也出了问题,看什么东西都一片模糊不清。家里出现这么多的矛盾,几粒镇痛药怎么能治好一块心病呢!

晓红妈还是那么爱唠叨,她不顺心的时候,火气更旺,她的情绪就像气吹的一样,很容易冲动。晓红住宿以后,她一肚子的怨气,因没地方发泄,就在院子里面不是打狗就是骂鸡,整天疑神疑鬼,弄得全家人都很紧张。她和孙国栋不一样,她的脾气越来越暴,也越来越古怪,像一枚*,只要有人在她面前,提起孙晓红的事情,她的脑子马上就会爆炸,接着就会当着众人的面,像苦大仇身的冤家,滔滔不绝地开诉苦大会,直到说够为止。

可能是性子越倔的人,心里越是脆弱。晓红妈今年50来岁,可能是更年期提前了,脑子里面多半是胡思乱想的东西。她经常在家里跟孙国栋抱怨,挣了一辈子钱,没花过钱,却也没见到钱的影子。自己养了一辈子孩子,却没养出一个省心的,她说东,偏往西看,她说南,偏往北瞅,像前辈子惹下的孽障,个个都跟自己唱对台戏过不去。特别是晓红去学校住了以后,她魂不守舍的,像中魔一样,整天坐卧不安。

她觉得自己这辈子活得太失败了,现在孩子大了,都要出飞了,她却是叫山山不应,叫水水不答。可能是过于敏感,她的精神已经出了问题。

孙晓红不恨妈妈对自己苛刻,她只是恨自己不争气。高考的时候,哪怕是再多打几十分,她可能就不是今天的这个样子了。当无数次的幻想破灭以后,她也只能低着头自认顺其自然了。

孙晓红进门的那一刻,陡然看见刚刚进屋的老爷爷脸色大变,就上前打了声招呼,转身去找脸盆洗脸去了。老爷爷呆呆僵坐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他披着一路的风沙走了一天的路,筋疲力尽地从坎下赶到坎上,他受了老板的委托,是来当说客的。可他没等说出此次前来的目的,一眼看见孙晓红身后的任浩轩,神情异常慌乱,他暗暗叹息一声,自知白跑一趟。

他这么大的年级,还是第一次给人当说客。如果不是老板屡次求他,他也不会讨这样的麻烦。替老板办事,就得把事儿办得圆满。细细想来,多数也是为了晓红好。可他还没等开口,就碰了钉子。盯着任浩轩看了半天,他的眼睛里少了一些温度,整张脸都变得木讷起来。他本来就不应该来,就身份来讲,说得好听一点儿,他就是给老板看家护院的长工,说得不好听的,他就是一个混饭吃的稻草人,今天站着个不阴不阳的位置,明天还不知道什么样子呢。

人老如敝履,他的处境虽然有些卑微,可老板对他也不错,平时一口一个叔地叫着,好吃好喝地供着,他知足,也知道感恩。他本想借此机会成人之美,却没想到,他的一番好意,竟然愚蠢到被任浩轩给占了上风。他见两个人有说有笑的样子,他的眼里全是避之不及。

他正低头盘算着怎么退场的时候,一眼瞥见晓红妈从窗外走了过来,他连忙走出门去,把晓红妈叫到一旁:“晓红妈,我今天来还是为了小红的事儿,现在说可能晚了点儿,说完就得走,老板还在鱼塘那边等着我回去呢!”老爷爷的心平气和,又招来晓红妈的一阵同情。

“您好不容易来看坎上一趟,那么着急走干啥?您今天来得真是时候,正好今天晓红把对象领回来了,您在一起吃顿饭,也好给孩子把把关。您就消消停停在这住一宿,回头给老板去个电话,告诉一声,省得人家惦记!”晓红妈好像没听清楚老爷爷说的是啥,依然不明是非地让着,她这个人平时还很精明,一到关键的时候,她脑子里面的韬略就卡壳了。

“不用了,不用了!你看晓红都把对象带家里来了,当着孩子的面,我再说这事儿的话有点儿不大好,我就不在这里添乱了吧!你快点儿忙吧!”说着,他迫不及待地抬腿要走。他想说,老板家的亲戚都把饭菜准备好了,就等着他来坎上的消息了。可话到嘴边,他又说不出口了,觉得不能久留,就想快点儿离开。然后回去跟老板说明情况,好让人家死心。

话说到这里,晓红妈终于明白怎么回事儿,刚才,她光顾忙着做饭了,居然把这件事儿给忘了。她一拍脑门,一脸歉意地说:“晓红的事儿,给您添麻烦了!你说这孩子,她也不听我的,我和她爸都说她多少回了,可她就是一根筋,咋也转不弯来。孩子大了,主意就正,说啥也不听,我们也摸不清她啥脾气,说深了不行,说浅还不中。前些日子,我说她两句。她可倒好,把行李一搬,跑到学校里去住宿舍去了,你说气不气人!我寻思着,只要孩子愿意,我也不管了,管多了,都是仇。”

晓红妈无奈地说着,想想她这辈子人活得也挺悲催的。她一辈子都说了不算,她五岁没爹,跟着老娘屈居嫂子的摆布,年轻时嫁到孙家以后,听婆婆的摆布。现在儿女大了,翅膀硬了,她还是说了不算。如果不是自己要强,性子烈,她早都被人一脚踩到泥里去了。

“都是为了孩子好,什么麻烦不麻烦的。本来我还想劝劝你,可晓红都把人给你带到家了,我也就不好说啥了。这小伙子挺不错,我刚才也看见了,比我们老板亲戚家的孩子强多了。孩子都是好孩子,只要他们两个愿意,你也别在中间掺和了。这事儿你也别多想,还是听孩子的吧。我回去跟老板把话说开,老板那边啥事儿没有。天快黑了,我得赶紧走了!”说着,他不动声色地走了。夜色茫茫,晓红妈看着他走出院门后,想到晓红这么不懂事,她心里很不是滋味。

有钱难买后悔药,不撞南墙不回头。这话,她都说了千遍,嘴皮子都磨薄了,可晓红就是不听她的,还一条道跑到黑,她也拿她没有办法。被冲昏头脑的孙晓红,可能还没能意识到这一点儿。孩子是妈的心头肉,十个手指伸出来,咬哪个都疼。可是疼又能怎样,她用那么多年的心血培养的女儿,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找了这么一个人家,她能不糟心吗。

奶奶又进城到大姑那里去了,她已经去了好几天。五子也没在家,他可能又出去找他的朋友去了。屋子里面,已经摆好了餐桌。望着平平常常的四个菜,冒着热气摆在上面,这哪像招待客人呀!孙晓红看着看着,她的脸色变得异常的难看。这明摆着是差别对待。无奈自己不会做饭,只要任浩轩不挑理,这顿饭也只能将就吃了。

孙国栋不露声色地坐在中间的正位,任浩轩坐在他的旁边,他拿起酒瓶,将酒杯斟满,放在他的面前,接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一杯酒下肚以后,紫铜色的脸立刻变得通红,他夹了一口菜放在嘴里大嚼起来,下咽后,把筷子往桌子上端端正正一放,平时不多言多语的他,现在的话却多了起来。

“浩轩哪,今天你第一次到家里来喝酒,叔很高兴。来,咱爷俩再喝一杯!”酒倒满之后,他又端了起来。孙晓红见他一杯接着一杯的灌酒,知道爸爸在喝闷酒,就夺过他手里的酒杯说:“爸,你胃不好,别在喝了!再喝,又该吃胃药了!”

“没事儿,你爸我从来没有喝醉过,你看,浩轩第一次到咱家来,爸爸高兴!爸爸就是高兴了,才喝这么多酒,你爸我海量,浩轩来了,不喝酒怎么能成!”一仰脖,一个二两装的酒杯,他一饮而尽。爸爸喝醉了,他的嘴唇切诺着,孙晓红看见他的一双醉眼里滚出一行泪水,连忙过去扶他休息。“爸,你喝多了,快点儿到炕头上躺一会儿吧!你再这样喝酒的话,身体会出问题的?”孙晓红一边说,一边扶住他的胳臂。

“我没喝多!松花江的水没干,细水长流,我怎么能喝醉呢!浩轩第一次到咱家来,我特别高兴,看见他给我倒酒,我更高兴!你不用过来扶我,我没喝醉!”孙国栋踉踉跄跄地从椅子上站起来,他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抬腿就往前迈步。他哪里是什么高兴,分明是在自虐,分明是在借酒消愁。孙晓红连忙把他扶到炕头上躺下,见他一动不动地打着呼噜,这才放心。

妈妈见孙国栋喝成这样,她偷偷地去厨房里面暗自垂泪。她就是想不明白,她千辛万苦培养出来的孩子,那么宽敞的大路不走,她怎么一条小道儿就跑到黑了呢?

看着一桌子饭菜,闹得乱哄哄的,孙晓红再也没有胃口吃下去。

第九十八章 姐姐出嫁

姐姐的婚礼定在五月一日那天,一切都是大姑姑做的主,她说这天日子好,全国人民都在放假。多少年不见面的亲戚都能来,大家凑在一起喜庆,图的就是一个人多热闹。姐姐从小就跟心高气傲的大姑姑亲,她羡慕城里人过的日子,她把大姑姑当成自己的亲妈。现在自己在城里有了一份正式的工作,自恃长得漂亮又嫁了城里人,不愿意回到土得掉渣的村里去办喜事。她想在大姑姑那里风风光光地把自己嫁出去。可能她在城里待习惯了,一天都不想回家。人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家里有爹妈健在,她怕在人前留下把柄,尽管她乐不思蜀,也不敢造次。

可是,婚期临近的时候,她却变卦了。原因是是大姑姑觉得自己这辈子没儿没女的,自己找的又是个二婚,不全可。孩子结婚,是一辈子终身大事,半点儿都不能马虎,姑姑是想自己的条件再好,也替代不了亲生父母的养育之恩。为了讨个吉利,她让姐姐在婚礼的前一天,一个人回到农村老家去和自己的父母待在一起,然后再被婆家体面。这对两家将来的走动都有好处。

姐姐的婚礼办得很隆重,孙晓红却没有参加。她觉得自己混得寒酸,穿着打扮也拿不出手,很难登上大雅之堂,不能给姐姐撑起娘家人的脸面,还不如不去给爹妈添堵。吴艳丽来家里随礼,她补了空缺,她结婚早,比姐姐的岁数小,经历得也多,很会察言观色和随机应变,她去给姐姐送亲,妈妈是一百个放心,一同送亲的女孩子,有放假回来的妹妹,还有堂婶家的丽阳。这几个女孩子,一个比一个漂亮,走在人群里,特别引人注目。

姐姐结婚那天是个黄道吉日。天空晴朗,微风习习,红运当头,难见这么好的天气。胡同里前来道喜的人,都说姐姐有福气,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姐姐听了,抿嘴笑着,她的笑容里,全是心想事成。

姐姐结婚那天,家里来了很多客人。这些人男男女女挤满了东院和西院。前三十年看父敬子,后三十年看子敬父。居家过日子,谁也不捧着书本说话,哪有那么多人性可言。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喜鹊老鸹都喜欢奔旺枝,大家都爱攀高结贵,抬头走路时,眼珠子都能飞到天上去腾云驾雾,这却是永远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孙国栋在家里摆了十几桌酒席来招待他们。前来捧场的七大姑八大姨们,在红纸订成的账单上写了份子钱之后,各自入席,互相推杯换盏,彼此谦让。在觥筹交错之间,还要道一番虚情假意的说辞,待酒足饭饱之后,都含笑而归。孙国栋和晓红妈陪着笑脸,挨桌敬酒,生怕怠慢了人家。

姐夫家的排场比家里的大多了。姐姐没有伸手朝姐夫要彩礼钱,她觉得那样做太俗气,跟买卖婚姻差不多,也不想让婆家的人瞧不起自己,就没跟姐夫提任何过格的要求。

有些事情不争不讲,未必就是不好。凡是正经过日子的人家,能买得起马就能配得起鞍。姐夫一家当然不会差事儿。姐夫的父母见姐姐很通情达理,他们不但给姐姐准备了一场像样的婚礼外,还给姐姐准备了三间独门小院的婚房,姐姐一进门就有自己的房子住,像进了天堂,心里美滋滋的,这也是她一生中最大的心愿。

姐姐结婚那天早晨,孙晓红始终没有露面,她躲进自己的小屋里面,隔着窗帘目睹一群穿着华丽的女人拥了进来。她们一进门就把姐姐团团围在中间,然后人人有份地给姐姐梳洗打扮。她们挤满了屋子,众星捧月一般,叽叽喳喳地说个没完。

胡同里停了两辆大巴车,二十多辆的桑塔纳排成一字长龙,特别招摇地将胡同堵得水泄不通,路人夹在其中,望着如走迷宫的间隙,前前后后地瞅个没完,他们除了羡慕,还是羡慕,还有自叹不如的。女儿是爹妈的贴身小棉袄,她们嫁得好,家里的兄弟姐妹也跟着沾光。

姐夫还特意请了一位美容师,给姐姐精心盘头修面。化过妆的姐姐,明眸皓齿,再穿上得体的结婚礼服,美得像明星一般。姐夫站在屋子里面,静静地看着,他的眸子里,全是姐姐的影子。

姐姐是笑着被轿车接走了。她没有什么不舍,她讨厌这个家,就没有哭,或者说她也没想哭。因为听村里的老人们说过,女儿出嫁时的眼泪是金豆子做的。临出嫁的时候要留下一半发娘家,另一半带走发婆家。姐姐特别珍惜自己的眼泪,她想发自己,哪怕是半粒也没有留下。还有人说她是旺夫命,她想把所有的金豆子都带回自己的家,然后金砖铺地,再锦上添花。

姐姐被一辆扎满鲜花的豪车接走了。她垮出家门的那一刻,却没有回头。明媚的阳光,妖娆地洒在院子里,给她铺了一条金色的地毯。在大家的簇拥下,她步履轻盈地走了过去,心里不留一丝遗憾。车门打开后,她坐了上去。车轮缓缓地前行,那一队迎亲的花车,很快抛开了胡同,房屋,田野和父亲母亲的目光,渐渐远去。前面的路,越走越宽,一直延伸到那个梦寐以求的地方,那是姐姐想要的生活,一旦选择,便一如既往。

姐姐别接亲的花车带走了,前来道贺的亲友们也都各自散开。院子里面一片狼藉,桌子,椅子,没有清洗的锅碗瓢盆摆得到处都是。成群结队的苍蝇,嘤嘤嗡嗡地从远处飞来,它们黑压压地落在这些剩菜剩饭上面,并使劲地蚕食着些残羹冷炙,院子里面很快散发出恶心的味道。它们飞走一茬,又飞来一茬,像一群赖皮,怎么哄也哄不走。

孙国栋送走了最后一波客人后,他一个人捧着一壶老酒,对着天上明晃晃的太阳自斟自饮,最后他把自己喝得烂醉如泥,一头栽倒在桌子下面,几只苍蝇落在他的脸上,他的手胡乱地在空中乱抓乱打。大热的天,孙国栋喝了一肚子烈酒,他受不了,就开始折腾,最后,折腾不动了,便孤零零地滚在院子里面的凉棚下面睡着了。酩酊大醉的他衣裤上裹满泥土,浑身上下散发着熏天的酒气,一点儿不醒人事。偶尔睁开眼睛,四下望望,又打起如雷的鼾声。他这人就爱喝闷酒,心里稍有不顺就借酒消愁。让人看了很是心酸。

晓红的妈妈忙完了这边,忙那边。她和五子一起,送走了桌椅板凳后,又将那些脏兮兮的盘子和饭碗清洗一遍,这些家什都是租赁的,她清洗之后,立刻找人抬走。

她在院子里拆了凉棚,捆倒了木杆,看着满院子的活没人帮忙,她又气又累,等她把这些活都一一干完的时候,前去送亲的娘家客儿都快回来了,躺在院子里的孙国栋还没有醒酒,晓红的妈妈喊也不是,拽也不是,顿时心灰意冷,彻底崩溃。

她回屋后,坐在炕沿上,越想越没路可走,索性趴在炕头上嚎啕起来。太阳落山的时候,后院的三婶在园子里摘黄瓜,她突然听见晓红妈的哭声,她不知道晓红家里发生了啥事儿,心里很是纳闷,她把手里的盆子放在墙头上,急忙赶了过来。

进门后,她见晓红妈趴在炕头上,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哭得不成样子,就坐在她的眼前,拍了拍她的后背说:“二嫂,你这是咋的了。今天是孩子的大喜日子,你应该高兴才是,这咋还哭上了呢?都这么大岁数了,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吗?平时连个眼泪疙瘩都不掉,今天哭成泪人似的,你这是唱得那出戏啊?你看你哭成这样,这要是让孩子们知道了,还不笑掉大牙啊!快点儿起来洗洗脸,一会儿娘家客儿回来,让他们知道你没事儿在家里嚎,你这脸就丢大发了!”

听三婶这么一说,晓红妈不哭了。她从炕头上爬了起来,用手指了指外面的孙国栋,唉声叹气地说道:“她三婶,你看我这心操的,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孩子结婚吧,本来是件好事,不是我瞎编排,现在你都看见了吧?你二哥从早晨喝到中午,从中午又喝到散席,就醉成了这个样子。家里外头就我一个人忙活,你说你不干活行,那也别添乱啊!他可倒好,见酒没命,家里那么多酒,你说你哪天喝不好非得赶一天喝够,好不容易逮住了机会,不喝都不行了,我是咋劝也不听啊!这日子算是没法过了!”说着,委屈的眼泪,顺着她的脸颊成双成对儿地流了下来。

“二哥这人老实 巴交的,他平时就爱喝个酒,今天的日子特殊,他一高兴多喝了一点儿,也没啥大不了的,你看你哭成这样,是不是看着姑娘出嫁心里难受啊?”三婶的这句话果然说中了晓红妈的要害。对这个女儿,她何止是伤心难过。晓红的姐姐从小就在大姑姑身边转悠,她的脾气秉性,跟大姑姑一样特性。如今跟自己离心离德的。更令人伤心的是,姐姐临出门的时候,连声妈都没叫就走了.难怪晓红妈哭得这么伤心,这样的女儿,她算是白养了。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伤心的儿女,却没有伤心的爹娘,她这个当妈的也算做到仁至义尽了,既然不认这个妈,就没有必要再回这个家。

第九十九章 一个巴掌

三婶又劝了半天,晓红妈才止住了哭声。她皱紧眉头,特别紧张地望望窗外,发现天已经黑了下来,又抽抽嗒嗒地哭了起来:“她三婶,你说我这是啥命啊?孩子大人都不让人省心,咱俩出去看看,你二哥还躺在院子里面打滚那!这要是没个好人照管,都得睡卧道了!”说着,晓红妈把脸上的眼泪使劲一抹,和三婶一起来到院子里面,她俩好不容易把孙国栋弄到炕上之后,前去送亲的那几个人,也都被轿车给送回来了。

晓红妈把她们让进屋里以后,想给她们做点饭吃,可是她们都着急回家,在家里没待多大一会儿,就都走了。三婶见晓红妈没什么事儿了,也从门里走了出来:“二嫂,我看你就别闹心了,孩子们都挺懂事的,你也别不知足。你这也张罗好几天了,又累又乏的,赶紧好好歇着吧!家里有什么事儿,顺便知会儿一声,我马上过来,咋说都这么大岁数了,不禁混了,啥事而都想开点儿吧!家里还等着我吃饭呢,我就不跟你瞎叨叨了!”说着,三婶匆匆忙忙地走出了院子。

时间是恶魔的手,总是让一些不谙世故的孩子在痛苦中慢慢长大。在灰蓝的天空下,孙晓红站在院子里面,望着天上的星星,她隐隐地明白:在命运这条渡船上缓缓前行,人若没有尊严地活着,如同行尸走肉。她不想再这么窝囊地活下去,尽管没有出头之日,她还是想靠自己的努力地去改变自己的一切。可是四周都没有出路,她不知道朝哪边走更好!

孙国栋鼾声如雷地躺在炕上,像一个荒野的莽夫一样,粗俗而卑微。他在做梦,像许多年前一样,做一个永远都不会重来的梦。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他经历过的那些事情,很难让人弄懂,他常年赤手空拳地把双脚踩在泥土里,麻袋压弯了他的脊梁,长鞭抽断了车辕,他站在飘摇的风里,像一棵欲坠的大树,一旦轰然倒下,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晓红妈没有给姐姐准备任何陪嫁的东西,姐姐带着怨气嫁到了城里,她也算攀上了高枝。晓红妈自始至终都弄不明白,自己到底哪点儿做得不好,而让姐姐如此的绝情。爸爸喝坏了身体,妈妈哭肿了眼睛。她下地干活时,总是当着孙国栋的面,絮絮叨叨地重复那句“跟她大伯一样狼心狗肺”。孙国栋听得不耐烦时,也不跟她斗嘴,他冷漠地走开,让晓红妈自己跟自己歇斯底里。

她盼星星,盼月亮养大的儿女,竟然这样对待自己。她紧握的双手,举起放下,放下举起,不曾抓过任何的希望,她伤心欲绝时,咬着牙,瞪着眼睛。那些无声的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噼里啪啦地落下来,汇成一条苦涩的小河。夏日里的阳光,带着锋利的芒刺和寒光,顿时将她全身戳成千疮百孔后,再刺进她麻木的心脏。晓红妈想起自己这大半辈子的遭遇,她哆嗦着嘴唇忿忿地说:“我这是造了哪门子孽呀,竟然养了这样的孩子!”

奶奶听了也不生气,她面无怒色地盘腿坐在炕头上,低着头,一口一口地吸着烟杆,一声不吭。其实,奶奶心里也明白,她这个有钱有势的儿子,也是白养的,还不如窗外的那条大黑狗,它虽然不通人性,可养了那么多年后,见了主人还知道摇摇尾巴呢,他可倒好,连个人影都看不到。

可她们的心里比谁都明白: 这一切,多么沉重,像一副枷锁,挣不脱,也逃不掉,只能静静面对。家家卖烧酒,不露是好手。村里的人,子一辈,父一辈,都是这么忍耐过来的。许多的委屈,他们都闷在心里不说,别人也无法知道。

尽管晓红妈对姐姐有想法,可姐姐三天回门时,她照样做了一桌丰盛的酒席招待他们。按照村里的老规矩,新姑爷是上门子客,杀鸡,煮酒,得坐正位。他们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没有任何的挑剔。这桌子荤素搭配的酒菜,比起给任浩轩做的那顿饭,简直是天壤之别。孙晓红的眼睛里不揉沙子,她在心里胡乱地猜忌着,分明是妈妈太偏心。一样的女婿,两样对待,还不是因为姐姐嫁到城里,给她争了面子吗?而自己呢?还不是找了个农村的对象倍受挤兑吗!

可她还是惧怕妈妈,敢怒而不敢言。 这年头,人好不敢命好,有些事,说不清,等说清楚了,也时过境迁了。孙晓红不想给自己留下遗憾,她是她,妈妈是妈妈,两代人的观念,不能相提并论,她认定的事情,和认定的人,绝对不会轻易放弃。

根本就不用现身说教,大家也都心知肚明:不被家长认可的婚姻,从来都没幸福可言,男人碰壁之后可以始乱终弃,再求新欢,女人受伤之后,就会自暴自弃,然后一错再错。村子里面有很多鲜明的例证,都活生生地摆在面前。

可孙晓红就是不信邪,她认识任浩轩这么久,还没看出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人家不缺鼻子,不少眼睛的,可妈妈就是看他不顺眼。这几天天气很好,她不知道任浩轩什么时候,万一自己不在家的时候,妈妈给人家脸色看就不好了。因此,孙晓红没去学校里住,她下班以后,马上就赶了回来。

晚上吃饭的时候,妈妈就虎着一张脸气势汹汹地指着晓红说:“你这孩子也太任性了!别人的话可以不听,你说当爹的能坑你,还是当妈的能害你。别人说啥你都信,就是不信爹妈的。还整天较劲,你是不是觉得我们都是你的仇人啊!”妈妈说这话的时候,她竟然像没听见一样,依然端起饭碗,往嘴里填饭。

“别以为你不说话,我就不能说你了。实话告诉你吧,你和任浩轩的事儿,我和你爸都不同意,以后,你少往家里领他回来。你要是再把他领回来,你自己给他做饭吃,我可没闲工夫伺候。”晓红慢慢地吃着饭,她还是没有说话,她心里暗暗地想:其实,不用说,我早都看出来了,你不就是嫌贫爱富吗。你给姐夫吃大鱼大肉,任浩轩来家里,你连鱼鳞都不给他做,真是太偏心了,我要是听你的,早都嫁给那个杀驴倒马的柳丛新了,跟他这样的人过一辈子,还不如出家当尼姑了。

“ 不是我说你,你到胡同里面打听打听,谁家小姑娘找对象,不好好打听打听。她们挑又挑,选又选的,都找不到随心的,你可倒好,剜进筐里就是菜,连看都不看,就成了。真不知道你是咋想的!”她说到激动的时候,气得浑身发抖,也不到她心里哪来那么多气,点火就着,幸亏晓红没有说话,要是跟她顶嘴的话,她都容易给晓红毁容。

晓红继续低头吃饭,依然没有说话,妈妈见她不说话,又接着絮叨:“你这也太好说话了,好话都说三千六了,你要是再不听的话,到时候享福遭罪,你可别埋怨我们。”她说这话的时候,脸色非常难看,一点儿都不像个当妈的样子。可能是她受的刺激太多,心中的怨恨太深,竟然对自己的女儿也耿耿于怀。妈妈跟孩子们生气的时候,不容人还嘴,如果还嘴,她就用暴力的方法,让孩子们屈服。这是她征服小孩用的,现在孩子们都长大了,她这种封建礼教般的家庭暴力,已经不管用了。

现在,孙晓红看她那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孙晓红本以为自己的亲妈能体谅一下自己的苦楚,没想到她却死死地掐住自己的软肋,用恶毒屡屡鞭挞自己。她咬着嘴唇,眼睛瞪得溜圆,恨不得把自己碎尸万段,方可解心中之恨。她听够了,也听腻了,听得耳朵都起了茧子,

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妈妈呀。她实在是听不下去,把饭碗往桌子上面一撂,她怔怔地看着妈妈,听着没有比这更寒心的话时,她的嘴角牵动着,把心一横,喃喃地说着:“我早就知道你们会这样说,动不动就拿我跟玲子比,其实,你和我爸都嫌贫爱富……”孙晓红的嘴唇蠕动着,反正她也豁出去了,有些话憋在心里比说出来还要难受。

“你说什么?谁嫌贫爱富?真是不知好歹,说你两句,你还顶起嘴来了!也不知道谁给你惯的脾气!”这尖利的嘶吼声还没等落下,只听“啪!”的一声,一个响亮的嘴巴甩了过来,孙晓红的鼻孔里面,立刻流出了两道鲜血。晓红马上用双手捂住了脸颊。血还是没有止住,顺着她的手指缝流了下来。一阵扎心的疼痛,立刻传遍全身。这一巴掌打得太狠了,晓红的鼻梁上马上被打青了。她用手摸去,整张脸都肿胀起来。

可晓红妈并没有觉得她有多可怜,依然喋喋不休地喊道:“我惯你吃,惯你喝,可没惯你和我顶嘴。亏我供你念了那么多年是书,感情书没念好,脾气倒是挺硬。我刚说你几句就不愿意听了!你给我听好了,我是你妈!你要是跟我过不去的话,你的好日子也就快过到头了!”

血,还在往下淌着,她从晓红的手上,一直滴到她胸前的衣服上,然后又滴到桌子上面的饭碗利里。在昏黄的灯光下下,晓红的衣服上一片血迹。她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脸上的伤钻心地疼痛,她把眼泪强行地咽到了肚子里面,她没有躲,也没有逃。她从牙齿缝里挤出几个更瘆人的字来:

“是啊,你是我妈,我惹谁也不敢惹你呀!我这条命都是你给的,你要是瞅我碍眼的话,你趁早打死我算了,反正我也不想活了!我现在就是死了,也一定不让你偿命,没准捐个器官啥的,你还能得很多钱呢!”孙晓红举着带血的双手,抬起脸来,慢慢地站了起来。她见妈妈惊愕地坐在那里,转身就朝门口走去。

第一百章 满腹怨言

孙晓红咬牙切齿说的这句话,把全家人都吓呆了。奶奶信以为真,急忙拦在门口:“晓红啊,天都这么晚了,外面黑灯瞎火的,你可不能到处乱走啊,快点儿进屋把脸洗洗吧!你妈那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说完酒没事儿了,你要是不顶嘴,她也不会动手打你!快点儿回屋!快点儿回屋去!”奶奶拉着她的手,用好言相劝,晓红的心又软了下来,她想大哭一顿,突然瞥见妈妈铁青着脸,呼呼地喘着粗气,好像还没顺气,她心里一横,又哽咽着把眼泪又吞了回去。

在妈妈的眼里,孩子不听话,就是忤逆,就是不孝,也不知道是哪辈子传了来的致命道理,这样大逆不道的帽子一层摞着一层,一环扣着一环,劈头盖脸的压来,砸得她喘不上气来。她气恼,她怨恨,好端端的事情,怎么就成了今天这样。

“她还把自己当成孩子吗?”孙晓红捂着脸想到,妈妈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如果不是背后有人给她扇风点火的话,她也不会对自己这么凶,想来想去还是私心作怪。心里非常清楚,连家里的人都不待见自己,这事儿要是传到胡同里去,说啥的都有,她百口莫辩,还怎么抬脸见人。

孙晓红就是弄不明白,妈妈为什么会用仇视的目光,处处都针对自己。 她今天能动手打自己,明天还指不定用什么办法来威胁自己呢!她越想越伤心,索性把手一摆,赌气地说道:

“奶,你回屋去吧,不用管我,我没事儿。我就心里难受,想到外面走走!这个家有我五八,没有也四十,他们都把我当仇人,我还是走吧!生的碍眼!”孙晓红捂着还在流血的鼻子,不容奶奶跟她解释什么,低头就往外走。

“你这孩子咋这么犟呢,你妈说你两句也是为了你好,你这满脸是血,想要到哪去呀?听奶奶的话,快点儿进屋洗洗脸吧,这要是让外人看了多不好!胡同里面站高岗看热闹的人那么多,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个个都跟杨排风似的,见你和你妈吵架,指不定怎么胡说八道呢!”奶奶说着,把孙晓红拽进了屋子里面。

“她打了我,竟然还说了我一堆不是,怕外人说闲话?有她这么当妈的吗?我明天还怎么去学校里面上课,她要是为我考虑的话,早就不这样了。我看她就是故意的,你看我姐夫来家里,她好吃好喝做了一大桌子,任浩轩一来,她就随便糊弄,现在还动手打我,问问她自己,这不是偏心是什么?”晓红不停地抽噎着,她摊开了两只手让奶奶看自己的脸。她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她亲生的。

“这孩子,你怎么能这样想呢?都是一个娘的孩子,伸出哪个手指都疼,她怎么就偏心了?还不是你自己想多了。跟自己的妈还生那么大的气,你傻呀!快点儿进屋照照镜子,瞧瞧你这张脸,再不洗就成花脸虎了!”听奶奶这么一说,孙晓红又好气又好笑。

屋子里面,一个是爸爸,一个是妈妈,他们两个,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这个时候,他们怕晓红出事儿,也顾不上生气了,他俩大眼瞪小眼,把错都怪在了晓红身上。

孙晓红捂着脸哭个没完。刚才的一巴掌,把她的脑袋打得嗡嗡作响。奶奶替她端来一盆清水,她闭着眼睛,捧起一盆清水,慢慢地洗净脸上的血迹,回到自己的屋子里面,拉上窗帘,一头扎在被子里面,呜呜地哭了起来。

“孩子大了,你说她两句就得了,你咋还动手了呢?你这人出马一条枪,不管不顾的,你下手那么重,把她打成那样,明天还怎么上班!”半夜里,孙晓红隐隐听见爸爸在小声跟妈妈说话的声音,她侧起耳朵,仔细地听了起来。

“这孩子说话多气人,我这不是气急眼了吗、我又不是故意把她打成这样的。我是妈,她是菇姑娘,我就是错了,也不能给她赔礼道歉啊!”晓红妈自知理亏,她小声地说道。

“不是我说你,没事儿你就作吧,就不能消停消停。都说打人别打脸,骂人别揭短,你可到好,你抬手打她的时候,也没替她好好想想,你呀,我说你点儿啥好听呢!有话就不能好好说吗,一个姑娘家,说两句就得了,非得动手打人,这下可好,你这一巴掌,你姑娘能恨你一辈子,我看你怎么收场。”一墙之隔,孙晓红听见屋子里面爸爸在磕烟袋锅的声音。她的眼泪又默默地流了下来。是啊,她这个妈真是太霸道了,整天居高临下地数落,孙晓红想想都害怕,她不把自己逼出抑郁症来也得逼成恐惧症来。

“这孩子的脾气太犟了,跟你一样,都能把人气疯。我就说她两句,她还敢顶嘴不说,巴掌伸过去的时候,你都躲着点儿呀,她可倒好,仰脸挺着挨打!就这蒸不熟煮不烂的怪脾气,挨打都没人拉。我就纳了闷了,刚才我又没有使劲,她的鼻子咋就出血了呢?”她想不通的事情太多了。要是啥事儿都让她想通的话,全家人都得让她逼出精神病来。

看来,妈妈有些后悔了,早知现在何必当初,打个巴掌给甜枣吃。光后悔有什么用?总不能伤了人,还要找一大堆理由为自己辩白吧。

“你还能不能讲点儿理了,你没使劲都能把鼻子打出血了,你要是使劲的话,还不得把脑袋给摘下来呀!反正你今天做的这件事有点儿过分了。晓红是咱们的孩子,千错万错,你也不应该动手打她!我看这事儿也都连连挺长时间了,两个孩子都挺愿意的,以后,你就不要插手再管了!”

“我这个人就挺犟的,没想到生出的姑娘比我还犟,死爹哭妈的犟种,得,以后的事儿,我可不管了!爱咋办咋办,就当她没有我这个妈!” 妈妈没有再说话,她沉默了好长时间,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他们所有的悄悄话,到此为止。漆黑的夜里,一片寂静,如同一片死水。

整个夜里,孙晓红翻来覆去没有睡好,第二天早晨,太阳刚出来,她就迷迷糊糊地从被窝里爬了出来。院子里静悄悄的,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她快速收拾收拾,她怕别人看见她红肿的鼻子,随手从柜子上面捡来一个大口罩戴在脸上。推起自行车就去上班了。当她寒蝉若禁地赶到学校时,学校的大门恰好刚刚打开,她低着头,快速走进院子里,把自行车往语文组的窗下一支,直接去了教室。

整个上午,她都闷闷不乐。中午休息的时候,语文组的那些男士们都不见了,孙晓红一个人昏昏沉沉地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她想着昨天的一切,根本没有心情吃饭。

许老师手里拿着一个饭盒,微笑着走了进来,她见孙晓红还在屋子里面,她轻轻地坐到自己的位置上。见晓红还是没有动,就故意提高嗓门说:“今天这是怎么了,是不是有人前来打扰啊?晚上熬夜,大白天趴桌子睡觉,可不是什么好事儿,赶紧实话实说,昨天去会谁了?”

孙晓红眯着红肿的眼睛,慢慢抬起头来。许老师吓了一跳,她大惊小怪地喊了起来:“我说孙晓红,你是遇到打劫的了,还是碰到越狱的了,你怎么把脸弄成这样啊,你是不是想要自残啊?”孙晓红连忙伸出手指“嘘”了一声,示意她说话小一点儿声音。

许老师瞪着眼睛说:“我的天啊,还真是这样啊?你能不能不吓唬我?我这心脏病都快要被你吓出来了?快点儿跟我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许老师刨根究底地追问,孙晓红苦笑着摇了摇头,她想说自己跟任浩轩谈对象家里不同意,可当着许老师的面,她又不好说出口,于是,她把飘忽不定的眼神望向窗外,长长地叹了口气,喃喃地说:“我这人脸皮薄,最容易受伤,好在活得简单,没那么多复杂的私心杂念,也就不计较那么多了!”

这会轮到许老师惊讶了,她把脸凑过来,小声地说:“看你这样,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事儿了?是不是家里不同意你跟任浩轩谈对象啊?”许老师的话,算是击中了要害,孙晓红心里一怔,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慌,她连忙摇头否定:“不是,不是,你可别随便乱说,我妈怎么会打我哪!我看你比我还精神不好。”孙晓红说着,用手摁了一下鼻梁,她不光脸上疼痛,连肚子里面的心肝都跟疼痛,许老师毕竟是个外人,她觉得有些事情还是不要解释的好。

“我这不是关心你吗!好端端的一张小脸,无缘无故印上几个手印,谁见了谁都会心疼,这要是让任浩轩知道了,还不知道怎么心疼呢,既然你不想说,我也就不问了,”

第一百零一章 请假回家

两个人正在说悄悄话,李兴阳从外面走了进来。他这个人哪有事儿哪到,跟个挑梁小丑一样,在学校里到处搅合是非。孙晓红听到开门的声音,连忙把头低了下来。李兴阳见有机可乘,就想报复一下,也算是给自己找找面子。他这个人属猪的,记吃不记打,劣性难改。上次他偷翻抽屉,拿走那几张爷爷给她留下来的那几张邮票,孙晓红还没找他算账呢,今天见晓红鼻梁上面有伤的痕迹,竟然装作特别关心的样子,也凑过来不怀好意地戏谑着:

“你平时不是挺厉害的吗?今天这小脸这咋还挂花了呢!是不是走路不小心,碰到哪个愣大爷,没有跟人家好好说话被人打了!你看这张小脸弄的,也真是可怜啊!要不咋说,会说话,没不是。不会说话,可就惨了!”他实在太讨厌了,就爱往伤口上撒盐。这张幸灾乐祸嘴巴,顶风都能臭出二里半地,一个男老师,嘴这么碎,拎着半截舌头说话,真是可恶至极。孙晓红非常气愤,她当时就急眼了。想到自己要是跟他吵嚷起来,一定会招来很多旁观的目光就不好了,到时候自己会更加难堪,就白了他一眼心想:

“哪都有你,你算什么东西?人渣!舌头就不能好好在嘴里待着。不说话,能憋死人啊!”孙晓红听他这么说自己,没有立即搭话,他抬起头来,看见那张五官挤在一起而变形扭曲的嘴脸时,气得满脸通红。她大声嘶吼起来:“我脸上有没有伤,关你啥事儿,你少跟我说话,懒得搭理你,真是有病!你就那么闲啊?不说话谁也不能把你当哑巴卖了,管好自己的手脚得了,损话说多了,也不怕口舌生疮!”李兴阳似乎意犹未尽,他还想用恶毒的语言攻击,听到孙晓红这么说他,还真是没有想到。他抬起的笑脸,一下子僵在了那里。

孙晓红一口气说把话说完,心里顿感轻松。她见李兴阳无言可对,木讷地愣在那里,心里特别解气,蓦然间有了底气。这种阴暗歹毒,锱铢必较的小人,也太猖狂了,总是落井下石,见不得别人半点儿比他强。他这个人不积口德,如果不及时给他敲敲警钟,他还真把自己当成一回事儿了。

许老师见孙晓红又把李兴阳给得罪了,她轻轻地拽了一下孙晓红的衣袖,暗示她别在说话。孙晓红只好从李兴阳的身上,收敛回愤怒的目光。李兴阳在许老师面前被人抢白后,自觉下不了台阶,就在屋子里面绕了两圈,他两眼喷火,还想再说点儿什么难听的话,结果都憋了回去。

这时再看他的一双眼睛时,仿佛从黑暗射出千万支锋利的箭矢,直奔对面而来,孙晓红的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这种斯文小人,简直防不胜防,就像阴沟里的蛆虫一样,说不定哪天爬出来,当着众人的面,十恶不赦地恶心你一番,那可就难堪了。

李兴阳见没人接他的话茬,悻悻地坐在自己的椅子上,胡乱翻了一通书,随手把书使劲往桌子上一摔,又斜着眼睛看了孙晓红一眼,喉咙里闷哼了一声,然后尴尬地推门走了。

“喂,以后再说话,你可得加点儿小心了!你快等快等嘴就拉倒了。他这种人,特别记仇,咱可得罪不起,他连女老师穿高跟鞋的事情,都能做出一篇文章来整人,你这么不给他留情面,还这么说他,他一定不会放过你的。人家嘴大,你嘴小,说不定哪天把他惹急眼了,他到校长那里上纲上线地打个小报告,就够你喘几天的!刚才你说他的那些话,我都替你捏一把汗。我跟你说的这些话,你可得往心里去了,听见没有,千万不能再任性了,和他对着干也没什么好处,犯不着得罪他!你看你,光顾生气了,饭菜都凉了,我可不跟你唠叨了,你赶紧吃饭吧!”许老师望着关紧的房门,心有余悸地说道。说完,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整理学生们的作业本去了。

孙晓红无奈点了点头,她打开饭盒,慢吞吞地吃起饭来。因为下午还有课要上,她吃过午饭后,就歪着脑袋趴在桌子上面,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中午的阳光很是强烈,不动声色地照着,像一汪清水,在她的身边静静地流淌着。

最近一段时间,孙晓红一直没有回家,也没有和任浩轩联系。她觉得不联系更好,大家都相安无事。即使以后,两个人断了,也没有什么利益上的纠纷。其实,妈妈打她骂她,总之也是为自己好。她们看事儿的眼光,总比自己强,既然家里的人都不同意,若真的像他们打听出来的那样,结婚以后,她要面对的是一大家子人的目光,她就算是错过了任浩轩,也没什么值得可惜。

忍一时风平浪静,让一分海阔天空。尽管李兴阳在语文组里处处刁难她,她也没跟他有过任何交恶过。她给自己报了一个汉语言文学函授班,除了上课之外,她天天坐在语文组里,不是看书,就是做题,李兴阳就是想找她的别扭,也无从下手。任浩轩不来打扰她的清净,反而更好。

那天中午,她在食堂里刚刚吃过午饭,她低着头,从门里出来,还没走出几步,就听见门卫的老头,在操场上叫她:“孙老师,学校门口有人找你!”他突然的这一嗓子,孙晓红马上就想到了任浩轩。正在气头上,家里的人一定不会来学校看自己的。除了任浩轩来看自己之外,还能有谁能这么惦记自己。自从他上次离开后,两个人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联系了。

想到这里,孙晓红停下脚步,扭过头来循声望去,她果然看见任浩轩,站在那颗柳树下面的摩托车旁边,朝她这边看那。排球场地异常的安静,一个人影也没有见到,可能大家都在休息,孙晓红快步走过操场,推开校门就走了出去。她见任浩轩瞅她微笑,就嗔怪地说:

“你来看我也不挑挑日子,不是刮风,就是下雨,害得我跟你一路遭罪。你看,这天气热的,人都喘不上气来,油漆路都晒化了,路上连个人影都见不着,你还骑个摩托车来,也不提前打声招呼?”孙晓红见面就是一顿埋怨,任浩轩听了也不生气,他站在那里一边擦汗,一边傻笑。

对待这件事上,她本来已经心灰意冷,现在任浩轩又站到自己的面前,她不好拒绝,那一颗动荡的心脏,又开始澎湃起来。

“你先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去校长室里请假!”说完,孙晓红转身返回语文组,她见许老师一个人坐在那里给学生们批改作业,小声说道:“许姐,你出去看看吧!任浩轩来了,他在学校门口等我呢!”孙晓红说着,把桌子上面的东西都收拾起来,一并放到抽屉里。她上锁以后,把背包往桌子上面一放,在许老师的对面坐了下来。她想先去请假,一想到请完假之后,她怎么带任浩轩回家是个挠头的事情,就坐在那里看着许老师一动不动。

“你不都看过了吗,这有啥不好意思的,我去看他干嘛?”许老师放下手中的红笔,半开玩笑地说。自从任浩轩认识孙晓红以后,他都来学校两趟了,她一次都没见着。她暗中观察孙晓红好多次了,觉得他俩之间好像出了什么问题,但有不清楚问题出来哪里。处于好奇,她站起身来,笑着对晓红说:“那咱俩一起走吧!你一个待在这里干啥,一会儿李兴阳进来了,你俩又该打嘴仗了!我可不太放心!”许老师说着,伸手来拽孙晓红。她不想看见孙晓红个李兴阳积怨太深,又担心孙晓红遭他暗算,就给他们暗中调解矛盾。

“我才懒得理他呢、跟他打嘴仗,我怕脏了舌头。许姐,你就别难为我了,我真不去,还是你去吧,他这次来学校找我,一定有事儿,我不方便问,你就替我多劳了!”孙晓红说着,把脸转向窗外,她的脸上立刻漫上了一层暗影。

“我看你俩处得不是挺好的吗。咋的,是不是你爸妈不同意啊!”许老师见她脸上的表情大变,突然觉得这事儿有些棘手,就直截了当地问了一句。孙晓红没有说话,她只是默默地点点头,把头低了下来。许老师见她这样,也不知所错起来。

“哎呀,原来是这样啊!我现在总算明白了,怪不得前些日子,你从家里回来,满脸是伤的,是不是被你妈给打的呀?不同意就不同意呗,打人干嘛呀?可话又说回来,任浩轩这孩子确实不错,他要是不像样,我也不能给你们介绍哇。晓红,我不是劝你,你自己的事儿可得想好了。任浩轩要长相有长相,要能力有能力,你要是没有主意,错过了,可就不好找了!”许老师轻轻地拍了一下她的肩膀,笑着说:“有什么心里话跟我说,哪天有时间,我去家里劝劝你妈。”

“不用,不用!我妈也不是不讲情面的人,她只是听了胡同里的一些闲话,才这样对我的。主要是我上次从家里出来,始终没有回家。现在任浩轩来学校里找我,我担心冒冒失失地把他带回家里,家里又没有准备该怎么办。”孙晓红是想把话题给搪塞过去,就连连摆手说道。

“这个还不好说,家里有啥就给他吃啥,他要是挑理,就证明他没有诚心。你先去校长室请假吧,我到门口等你请假回来,咱俩一起去学校门口见任浩轩!”许老师指了指房门,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孙晓红把手里的背包往许老师的怀里一塞,两个人一同走出语文组,她们有说有笑地来到教导处的正门出口处,孙晓红转身就去了校长室。

第一百零二章 另辟蹊径

孙晓红悄悄地穿过走廊,在校长室的门口止住了脚步。校长室的门敞开,从屋子里面斜射的光线,散发出雪白的光芒,静静地影在对面的窗子上。她探着头朝里面望去,她看见老校长坐在里面,不停地翻阅着什么,就没有立即敲门。最近,初三的学生们正紧锣密鼓地进行模拟考试,学校把工作的重点都放在学生们中考的事情上。为了配合班主任工作,校长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

现在都已经下班了,可他连午饭都没顾上吃。孙晓红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儿,然后选在老校长心情不错的时候,才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来,轻轻地敲了两下。

“请进!”里面传来老校长的声音。孙晓红开门走了进去。她怯懦地站在门口,低声说道:“今天下午家里有事儿,我想请假回去一趟。”说完,孙晓红毕恭毕敬地站在门口,像个乖巧的孩子一样,看着老校长的一举一动来察言观色。

“噢!”老校长皱着眉头应了一声,好像突然间想起了什么,随口问道,“晓红啊,我听说你宿舍里很学生们住在一起,怎么样?住得还习惯吧?”老校长把手里的一份档案,往桌子上面一放,他把身子转过来,抬着头,微笑着看了她一眼说。

“吃住都挺好的!”孙晓红慌忙回答说。她不想墨迹太多的话,校长问啥,她就说啥,免得语无伦次,说不到当处,再被校长奚落一顿,反而不好。

“习惯就好,你是不是好长时间没回家了?回去看看也行,好了,你去吧!给你划半天事假!”什么事儿都瞒不过老校长的眼睛,他好像一眼就看透了她的心思。

“谢谢校长!”老校长终于开恩了,孙晓红忽然激动起来,她没有想到校长这么爽快就同意了,紧张的心情一下子放松起来。她转身刚想要走,却又被老校长给叫住了。

“晓红啊,你先别走,有件事情,我早就想问你了!听说你们语文组里有几个新来的老师,是不是经常吵架,好像关系处得不太融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听校长这么一问,孙晓红的脸腾了一下红了起来。不用说,李兴阳一定事先打过小报告了。这个道貌岸然的小人,竟然恶人先告状,看来这盆污浊的脏水终于泼到自己的头上了。

“不知道啊,他们都挺好的。我每天都在教室和学生们在一起,也没听说谁跟谁闹矛盾啊!大家的业务都那么忙,哪有时间互相吵嘴啊。”孙晓红故意把自己摘得清清楚楚,老师和老师之间闹矛盾,都是扯耳腮动的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都是整人的把柄,谁也不愿意去趟混水。

孙晓红也知道,老校长是在往外套话,尽管他嘴里只说结果,没提过程,就证明李兴阳再向他混淆视听的时候,一定没少说自己的坏话。尽管这件事跟自己有关,但是能避开尽量避开,她不想当面对质求个真,弄个清楚,最后啥问题也解决不了,还无端得罪一大堆人,被人孤立起来,多划不来。 面对这样捕风捉影的事情唯一的办法,就是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

一问三不知,糊涂总比明白的好,谁也不能把自己怎么样。可她一想到李兴阳那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她的心里反倒镇定下来。她默默地看着老校长,脸上尽量保持着僵硬的微笑。

“没有最好,语文组里有几个岁数大的老师,都是学校的骨干。我是说,你们这几个年轻的小老师,没事儿多跟他们学点儿业务,老师嘛就得有点儿老师的样子,水平和素质应该一起提高才是,为了一丁点而小事儿,就吵吵闹闹的,对人对己的影响都不好!你说对吧?”

孙晓红知道老校长在有意影射自己。他嘴里没有明说,说明他对李兴阳的小报告还没有彻底相信。孙晓红站在那里洗耳恭听。一直等到老校长把话说完,她才慢吞吞地说:“知道了!”可她的心里一直翻江倒海,一股酸涩的苦水,从胃里直往上漾,千种委屈,万般滋味,一起涌上心头,她甚至觉得混得实在是太倒霉了。

在这所学校里,自己整天埋头苦干工作,好事儿轮不到一点儿,负面的压力却攒了一堆,现在连校长都含沙射影地指点自己,她站在校长室里,麻木地扪心自问,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校长见孙晓红不再说话,他把话题又拉了回来:“当然,这都是一些小事儿,不能以点概面。大家的上进心还是有的,学校也没必要一一追究。大家在一起共事,都得有个适应的过程,互相都谅解点儿吧!好了,多余的话,我也就不说了,你也早点儿回去吧!”

孙晓红听着听着,她下意识地把两只手攥在一起,她在学校里默默无闻地干了那么多工作,没有人记得,也没有人当面说一句辛苦劳累。现在,她跟李兴阳拌嘴,就是想讨个公道,可没有人替自己说话就算了,还莫名其妙地被校长拐弯抹角说了一顿。她的脸色突然变得有些苍白。自古以来,就是官官相护,看来,天下乌鸦一般黑的道理,还真活生生地存在啊。

校长翻来覆都在暗示自己有错在先,这样过敏的话,她已经听够了,她已经没有耐心听下去了。校长嘴里说的岁数大的老师有教学经验啊,全是护短。学校里评优评模的标准,全是论资排辈。教得再好,不如来得早。新来的老师水平在高,不会溜须拍马,也是白费。

孙晓红心里就是不服。 如果,按校长嘴里说的那样,这些被荣誉和地位冲昏头脑的老师们要是有一颗善良的责任心的话,学生们也不会到校外去找老师补课,也不至于花高阶去请家教来家里一对一授课。更可气的是,他们还在家长会上,当着家长们的面夸夸其谈,大肆吹嘘,口出狂言,学生们得了好成绩都是他们的功劳,得了不好的成绩,全都推卸到家长身上。就这样的师德,他们敢给自己戴高帽,也有人敢前来捧场。孙晓红都替他们感到脸红,感到可耻。

可是人在人眼下,不得不低头。她无心再听下去,当她听到“你早点儿回去吧”这句话时,她终于如释重负地从校长室里走了出来。她不是一个没有理智的人,若不是李兴阳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碰自己的底线,她才赖得理他。校长刚才的话卡在她的喉咙里,让她无法反驳,或者说也没有必要反驳,因此,她心中所有的情绪,都聚集再一张脸上,她很不开心地从教导处的正门走了出来。

许老师见她灰头土脸的样子,知道她心里有事儿,就凑过来低声问道:“晓红,你这脸色这么难看,是不是校长说李兴阳跟你吵架的事儿了?他都跟你说啥了?”

“也没直说,就是含沙射影地说了我一大堆不是。说就说呗,也没啥了不起的,我又没有错,还在乎他给我小鞋穿不上啊!没地方讲理去,顶多是撂下不干,要不还能怎么样啊?我就不信了,干啥还不是一辈子,非得可一棵树上吊死人啊!李兴阳要是再往前赶的话,我在这里也就快待到头了!”孙晓红苦笑着,抬起腿,满不在乎地就往前走。

“你走那么快干嘛!这学校也不是给他家开的,随随便便就能辞退谁。老校长也知道他是啥人,不然他也不会这么和你谈话。要知道,你可是学校的后备力量,你要是走了,学生们还不得排队到你家取找你呀!快别生气了,任浩轩还在学校门口等你呢,他要是见你这个样子,还不得误解你啊!”

“他误解我干嘛。为了他,我在家里都受够了!我就纳了闷了,平时也没招谁惹谁啊,怎么走到哪里,哪里都有事儿啊!真是气死人了!”晓红说着,使劲地咬住了嘴唇。

“这就证明你太优秀了,走到哪里都遭人嫉妒!”许老师过来打圆场 。“什么呀?他们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看着都像个人似的,背地里净干一些下三烂的勾当,真他妈人渣!”孙晓红不由得冷笑一声,她故作坚强地扬起头来,目光犀利地朝前走去。

“这个李兴阳,心里也真是肮脏。他在校长面前说一套,背地里在语文组里又做一套,也真是防不胜防啊,要不咋说狗咬一口,入骨三分,他这人还真是小肚鸡肠,也真就得罪不起啊?我倒是有个好主意,不知道能不能行得通。这话怎么跟你说呢,听说任浩轩他大姐夫的舅舅是教育局的大主任,你要是跟他处成了,以后上门求求人家,兴许就能把你调到他们乡里去教学,要是办妥当了,也省得在这里整天受李兴阳的白眼。”听了许老师的话,孙晓红沉默不语了。她何尝不想快点儿离开这里,可是自己为了一个不起眼的工作,贻误了自己的青春,这样的代价也实在太大了。再说求人办事,迈那么高的门槛,哪能就随了心愿。孙晓红不是傻子,万一办不成的话,自己岂不赔了夫人又折兵吗?那不是很不值当吗?

“试试看吧!不过一码是一码,要是把这两件事儿都掺和在一起的话,恐怕不行吧?” 孙晓红终于明白,说来说去,许老师还不是撺掇她和任浩轩两人的好事吗?

“这有啥不行的,有福不用忙,没福跑断肠。你俩要是真成了,到时候就有人替你去办这件事儿了!你就等着瞧吧!”孙晓红半信半疑地皱着眉头。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她不相信自己,却也不敢相信别人。她摇摇头,苦笑了一下。“唉!这年头人好不赶命好啊,都顺其自然吧!”

学校外面,任浩轩正焦急地等在那里,他见孙晓红和许老师一边走一边在谈论,看她们脸上的表情,一定是遇到了什么麻烦的事情。

第一百零三章 义无反顾

孙晓红把背包往肩上耸了耸,她神色不安地跟在许老师的后面,低着头,只顾想着心事,毫不在意任浩轩看她的目光。她感觉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别扭,那么荒唐,她心中那些美好的愿望,全都被残酷的现实抹杀掉。不经意间,她回头望望空旷的操场,顿感心灰意冷,万念俱灰。她满腹心事地走着,仿佛心中压了一块石头,压得她喘不上气来。

任浩轩焦急地站在树荫里,他见许老师朝他走来,不好意思摸了摸后脑勺。他上次来接孙晓红的时候,就应该和许老师打声招呼,因为那天风沙太大,他们又急着赶路,就把这事儿给忽略了。好在许老师不是多事儿之人,也不在意这些细节上的礼节。

任浩轩是想,他这次来,事先也没有知会一声,现在正好碰上,他就是想躲也躲不开,立刻局促不安地迎了过去:“大姐,你下班了!”许老师微笑着和他打招呼:“小任啊,你什么时候来的,看你热成这个样子,快点儿进院歇一会儿吧,还在外面站着干嘛!”

“你们那么忙,我就不进去给你们添麻烦了。下次再来的吧,我一定进屋坐坐!这几天,家里的农活都忙完了,我爸妈都想看看晓红。我这次来,就是想接晓红去我们家,大姐,你要是有时间的话,趁双休日有时间的话,也跟我们一块儿去吧!”说着,任浩轩回身去树荫下面,推来那辆摩托车,笑着对许老师说。

“行,不过,我得回家准备准备,到时候,我在家里等你们!天这么闷热,说不定一会儿又要下雨,我就不留你了,你们快点儿走吧!”

“嗯,大姐,那你先忙吧!我们走了”任浩轩答应着,抬腿上了摩托。

许老师点了点头,她手搭凉棚抬头看了看天,见满天的乌云,她特别担心地看了孙晓红一眼,不敢多留他们,又嘱咐一句“路上小心”,转身回语文组去了。

天空上,乌云越聚越多,黑压压地直垂下来,远处雷声轰鸣,电光闪闪,阵阵冷风,迎面刮来,一场大雨马上就要来临。

任浩轩望着眼前这说变就变的天气,毫无惧色地对孙晓红说:“快点儿上车吧!说不定没等下雨,咱俩就到家了!孙晓红坐上摩托车后,任浩轩一踩油门,这辆红色的摩托车立刻上了油漆路,飞快地冲进了茂密的树荫里面。

一声闷雷响过后,斗大的雨点劈头盖脸地砸了下来。白亮亮的雨雾,好似从天上倒挂的长河,立刻笼罩在他们的周围。前面已经看不清路面,任浩轩突然加大了油门,车轱辘一打滑,摩托车发出呜呜的吼叫声在原地转了几圈后,两个人随着车身的疾速翻转,都失魂落魄地跌落在油漆路上。

雨还在下着,一时半会儿还停不下来。闻着雨水和汽油混杂的味道,任浩轩腾地一下从地上爬了起来。他冲到孙晓红面前,见她脸上并无大碍,便把她从地上扶了起来。她摔得实在是太重了,两条腿几乎不敢动弹。她弯着腰揉了半天,才勉强能向前走动几步。

望着这场恼人的瓢泼大雨,两个人都被淋成了落汤鸡,任浩轩裂了裂嘴。刚才的连惊带吓,他心里这个别扭,他一共来学校接孙晓红两次。一次灌了满嘴的黄沙,这次却喝了一顿冷雨,他这人也真够悲催的,每次高兴前来,都让孙晓红懊悔不已。他快速扶起了摩托车,好在有惊无险,摩托车倒是完好无损,再看自己的膝盖,好端端的一条裤子,突然擦出两个破洞来,这下可好,自己连买乞丐裤的钱都省了。

下了半个小时的雨,他俩被浇了二十多分钟,也真是够倒霉的,孙晓红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心惊胆战的一幕。虽说自己的家庭条件不算富裕的吧,但爸爸妈妈也从来没有让自己受过这份罪啊。现在可倒好,好事儿她一件都赶不上,糟心的事儿,却是一件连着一件,看着自己的一身狼狈相,她不由得苦笑了一下。

自己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回家了,现在就这副模样把任浩轩带回去的话,全家人指不定怎么讥笑她呢!想到这里,孙晓红皱着眉头看了看正在擦摩托车的任浩轩吞吞吐吐地说:“这么远的路不好走,你来一次也挺辛苦的,要不以后,你就别往这边跑了!”为了掩饰脸上的恐慌,孙晓红把脸转向一边。

“这不是还有车轮子当腿跑呢吗,这里有你在,跑多远都不辛苦!”任浩轩连想都没想,就说出了口。他突然一愣,感觉这话有点儿不太对头,就转过来脸来,看见孙晓红脸上的表情,他的脑袋,像是被石头砸了一下,两手顿时停在空中木然地愣住了。

“开什么玩笑?你是不是被雨水给浇懵了,怎么啥话都敢说呢?你把心放肚子里吧,别看这条路不好走,以后我就是常客了,你想粘都撵不走了。”任浩轩抬起胳臂擦了擦脸上的雨水,他什么话都想听,哪怕是最难听的话,他都觉得是一种享受。然而,他最不想听的就是这句话,却偏偏出在孙晓红的口中,因此,他满不在乎地说:“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我,没关系,你说你的,我跑我的,反正你的嘴,我的腿,友好相处不就得了吗!”

“说得轻巧,那么多双眼睛,都盯着看呢!和你友好相处,我得讨多少人的唾沫星子啊!”孙晓红看着任浩轩被雨水淋那副的滑稽相,她的心里特别堵得慌。她想跟他实话实说,又怕他受不了。她左右为难地揉着膝盖,不知道怎样解释才好。

她的胸口里有一团火,稍触即燃。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她不想藕断丝连,也不想让两个人都受折磨,想来想去,还是不要把任浩轩带到家里为好,主意已定,她便直言相告:“谢谢你今天能来看我,麻烦你以后还是不要来学校找我了,我家里都不同意咱俩的事情,我也考虑好长时间了,说实话,我也不想让爸妈为难。本来这件事儿我早就应该告诉你,可是学校里的事儿多,没腾出时间来。好姑娘有的是,你还是走吧,我们以后就不要再联系了!你也不用你送,我一个人坐公交车回去就行了!我走了,你自己回去吧!”孙晓红很不自信地说着,她把脸转向一边,看着油漆路上哗哗流淌的雨水,她慢慢抬起双腿,头也不回地往相反的方向走去。

任浩轩站在哪里,听孙晓红一口气把话说完,他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儿。看得出来,孙晓红是在违心地在说自己。他不想放弃,骑上摩托车就在后面追了过来,他把摩托车横在了孙晓红的面前,用手拂去前额流下的雨水,很不理解地说:“你说的这是什么话,莫名奇妙的,把我都弄糊涂了!晓红,你在想什么呢?你要是觉得什么事情不能让你开心的话,你就跟我说出来,千万不要用这种玩笑吓唬我!”

“我没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就是因为咱俩的事,我和妈妈都闹矛盾了。你要是为我着想的话,就不要再来找我了,这样对咱俩都好!反正咱俩见一面也不容易,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还不行吗?我不跟你说了,我要走了,环乡的公交车一天就那么一趟儿,要是再磨蹭一会儿,等最后一班公交车来了,我再不去站点儿,就得走着回去了!你也快点儿回去吧!”孙晓红说着,她闪开任浩轩的摩托车,抬腿就走。

一阵风迎面吹来,任浩轩愣愣地站在那里,打了个冷战。他把摩托车退了回来,两手把好车把后,又追了上来:“好吧,你也别坐公交车了,我还是亲自把你送回去吧!这样我也放心!”孙晓红盛情难却,只好乖乖地坐上了任浩轩的摩托车。一路上任浩轩开着摩托车飞快地疾驶着,两个人都有心事儿,谁也没有跟谁说话。孙晓红几次试图解释一下,可话到嘴边,她都咽了回去。

摩托车来到村口的时候,坐在后面的孙晓红大声地说了一声:“到前面的路口就停下来吧!”

摩托车顺从地停下来了,沿着孙晓红指的方向,任浩轩抬脸望去:“顺着东面的那条路,你就可以回家了!谢谢你,送我这么远。你走吧,我就不留你了!”孙晓红冲着任浩轩微微一笑,她固执地把头一低,从他的眼前走了过去。

任浩轩依在摩托车旁边,一直看着她走进村里,直到看不见身影。他拄着脑袋在路旁默默地蹲了下来。雨后,天空亮得刺眼,一团云雾散开以后,天空莫名地晴朗起来。人总会在脆弱的时候,做出错误的判断,他想,孙晓红一定实在逃避一些烦心的事情,才这么胡乱地搪塞自己的。决心已定,他突然站起身来,推起摩托车就朝村里走去。

第一百零四章 意料之外

下雨那会儿,晓红妈正在四婶家里闲聊。说起玲子,四婶总是眉飞色舞,喜不自胜。前些日子,玲子的预产期到了,婆婆怕她有什么闪失,就重金预约一个好的产房,提前带她去了妇产科医院待产。

医院里,折腾了两天一宿的玲子,被护士推进产房不久,很快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她从产房里出来,就被很多人嘘寒问暖地给保护起来。母亲顺产,儿子平安,婆家和娘家的人都眉开眼笑。出院后,玲子的两脚一踏进家门,就被一位高薪请来的月嫂搀进了卧室。母随子贵,她像个女皇一样,一边坐月子,一边享受人间美味,她的老公简直都要把她宠到天上去了。

身边的孩子有人精心照顾,家中的杂务有保姆操持,玲子每天要做的事情,不是被月嫂扶着,随便在屋子里面来回走动几次,就是逗逗孩子开心地笑笑,其余大多数的时间都是静静地躺在床上闭目养神,她的一日三餐,顿顿都是锦食玉羹,饭来张口,水来伸手,她每天都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四婶从城里回来后,只要是一搭着晓红妈的面,就是一顿神乎其神的炫耀。

“玲子这辈子算是嫁对了人家,开始的时候,我和她爸都不同意,你看她现在过得多好。自从她生完孩子以后,家里的事儿,她啥都不用操心。那小日子过得呀,都赶上慈禧太后了!要不咋说,姑娘找对象啊可得长好眼珠子,好好选选,还是找个岁数大一点儿的好,知道疼人。说起来都吓一跳,玲子光生一个孩子的费用就是二十多万,其余的都没细算,都赶上咱们胡同里所人人家一年种地的收入了。这要是放到农村的小门小户里,还真是拿不出这笔钱来!”四婶两眼放光地说着,好像走路时,不小心被绊了一跤,再爬起来,低头捡了一块狗头金那样兴奋不已。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晓红妈听她这样一顿渲染,她的心思也跟着膨胀起来。想到前些日子,自己把晓红打得鼻青脸肿,她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孩子是自己生的,也是自己养的。她也知道晓红是真生气,这孩子从小就犟,现在晓红躲在学校里面不回家,她也不能无理取闹地到学校里管她。

现在,小红妈瞪着眼睛,看着四婶在她面前津津乐道地夸玲子的老公,也只有听的份,没有说的份了。她默默地听着,她的眼睛里除了羡慕,还是羡慕。

听着听着,她心里暗暗把玲子和晓红比较起来:天堂的媳妇,不赶地狱的姑娘。不是小看谁,别看玲子的对象能挣大钱,单单他抛妻弃子,偷奸耍滑的人品,晓红妈就不敢苟同,估计晓红这辈子嫁不出去,都不会找一个心怀不轨的人将就自己。

四婶见她不说话,又接着炫耀:“玲子的婆家四辈子单传,婆婆见她给家里生了孙子,乐得都忘了自己姓啥,她啥都豁得出来。坐月子怕床硬,给她换了新床。吃东西怕伤牙齿,竟然到国外去买营养品。不是别的,光皮草就买了好几件,还说等孩子大一点儿的时候,还要给她买别墅呢!”四婶的每一句话里,都离不开钱字。好像玲子每天都在钱眼儿里住似的。真是一美遮百丑,四婶就是没说,玲子的幸福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得到的。她插足别人二十多年的婚姻,换来今天的好日子,想想都觉得心愧,还整天长在嘴皮上上炫耀,也不是什么好事儿,再说,玲子的老公天天不着家,整天在外面混社会儿,指不定会闹出什么乱子,玲子除了花钱方便,她心里还有什么?

这样一来,晓红妈的心里也就踏实了。四婶像说书一样,嘴里不停地说着玲子家的一些事情,她的话说得太多,说得嘴角直冒白沫,好像还意犹未尽。晓红妈越听越不耐烦,一个胡同住了那么多年,谁家烟囱里冒什么烟来,她都知道谁家煮什么饭菜。就四婶那点儿明知故犯的心思,能瞒得过谁的眼睛。话都说到这份上,晓红妈也真是服了她了她这两片嘴儿了。

言多语失,她当着矬子面,口无遮拦地说着短话,最后说得晓红妈一脸的嫌弃,她见苗头不对才住嘴不说了。晓红妈也不是羡慕,她就是觉得四婶太能显摆了,如果不给她提个醒,她这张嘴都能到老爷庙去吹喇叭,恐怕都绰绰有余。

“玲子真是有眼光啊!一辈子不愁吃,不愁穿,太让人羡慕了!我现在总算是明白过来,姑娘找对象,哪来那么多门当户对,只要自己这辈子不遭罪,什么般配不般配的,找个有钱的,总比找个穷光蛋要强百倍!”打人别打脸,说话别揭短,四婶家的清苦日子,靠的就是玲子的老公养着,这句不中不矩的话,晓红妈倒不是有意说的,她这不是明摆着戳人痛处吗?她把话说得那么直白,四婶的脸色显然有些不高兴了。她忽然想到了晓红,马上把话题引了过来。

“听说晓红也谈对象了,现在处得咋样了!要是两个人都同心对意的话,你也就别夹在中间挡着了!”四婶也不让步,她哪壶不开提哪壶。听了四婶的问话,晓红妈的脸色突然阴沉下来。

她冷冷地说:“对象倒是找得不错,要人样有人样,要能力有能力的,就是不知道他家里什么样,我不太随心。我也在村子里面打听了几个人,可他们说啥的都有,也不知道准不准。嗨!这不知根不知底的,就把孩子撒出手去,你说我能放心吗?这孩子,主意正,都快把我给气死了,我说啥,她都不听,就一脑门子心思想着人家。姑娘大了,还真是不好管啊!哪像你这么省心,整天稳稳当当坐在炕头上当老丈母娘,现在还当了姥姥,女婿整天好吃好喝地供着,上哪找这样的好事啊,真是比不了哇!”

外面的瓢泼大雨,让她更加心烦意乱。她本来就窝着一肚子火气,现在听四婶这么一顿炫耀,晓红妈顿时没有了心情,她不想再唠叨下去,没等外面的雨水停下来,她起身要往外走。这也难怪,晓红的事儿,都快成她的一块心病了,娘俩闹得这么僵,说出来都让人笑话。她不想再说下去,说多了,都是眼泪,连自己都烦。家丑不可外扬,况且赶在这个节骨眼上,说这事儿,这不是自己往自己的伤口上撒盐吗?

“哎呀,外面的雨不是还没停吗?你着什么急回家呀?不是我说你,你总拿以前的一套看人,现在都行不通了。晓红都那么大了,又在学校里教学,你总埋怨她也没有用。自己怎么回事儿,她心里能没有数吗?我看你就别操这份心了。”前面有车,后面有辙,她没吃过肥猪肉,还没见过肥猪走吗,听了四婶的话,晓红妈心里酸酸涩涩的。她像窗外看了几眼,见雨点不再往下落了,她急忙推开屋门,弯腰挽起裤脚,从屋门里走了出来。

老黄历看不得了,现在的天,已经不是过去的那片天了,有些事情都已经翻过来看了,她整天劳心劳力地忙活着,可什么事情都看不懂了。

晓红妈一脸官司地出了四婶家的门, 她刚进门,晓红推着自行车,也走进了院子。晓红妈从窗子里面,见晓红从外面走回来,知道她还在跟自己赌气,为了缓和一下矛盾,她赶忙系上一条围裙,来到厨房里面,掀开锅盖,开始生火做饭。

“妈,我回来了!”这是晓红的第一句话,说完她如释重负地回自己的小屋子里面去换衣服了。她这次回来,心情大好,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在里面换好了衣服。晓红妈心里很是纳闷,她耐着性子看着晓红把身上的衣服泡到水盆里,正准备清洗的时候,院子的门响了几声,大黑狗立刻从狗窝里窜了出来,它龇牙咧嘴地冲着院门叫了几声,一看是熟人进院,它哼哼几声,在狗窝前面转了几圈,就趴了回去。

紧接着,就看见任浩轩狼狈不堪地走了进来。孙晓红脸上的笑容僵住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他这人怎么这样啊,刚才不是都说好了吗,这咋还跟回来了呢?”她有些不太高兴了。

她皱着眉头,也顾不上洗衣服了,她直愣愣地坐在哪里,看着任浩轩把摩托车支在窗户底下,抬手摘下头盔,就朝屋子里面走了进来。

被雨水一浇,任浩轩从头到脚都湿淋淋的,只见他鞋子上面沾满了泥巴,浑身上下都是泥巴,牛仔裤的膝盖上还露出两个大大的黑洞来,更可笑的是,他的头上脸上也都是泥浆,也不知道是他刚才是怎么弄的,整个人都像是从泥潭里面刚拖出来似的。

“晓红,你快点进屋给他找几件干净的衣服换上吧!他浇成这样,要是再挺一会儿的话,非感冒不可。”晓红妈一反常态地走了过来,没等孙晓红说话,她先开口说话了。孙晓红摆弄了一下水盆里的衣服,她被妈妈刚才的话给弄蒙了。她那么强烈地反对自己和任浩轩在一起,每次说起任浩轩,她不是吹胡子瞪眼骂她,就是威风扫地地恐吓她。按理说,妈妈不应该是这样的态度呀。今天她又是唱得是哪出啊!孙晓红实在猜不透,就在心里嘀咕起来,难道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可今天阴天,好像天上也没有太阳啊!

脏兮兮的雨水裹着一道一道的污泥,顺着任浩轩的裤管直往下淌,孙晓红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她赶忙起身,动作迅速地从屋子找来一双拖鞋,叫任浩轩坐在她刚坐的凳子上,脱掉了身上的湿衣服,然后又把自己一套肥大的衣裤,举到他的面前,让他换上。

第一百零五章 盛情难却

雨后的阳光,好不局促地从敞开的门外射进来,落在雪白的墙壁上,屋子里面的气氛变得融洽起来。孙晓红站在一旁,她侧着脸,看着任浩轩换好了衣服和裤子,笑了笑:“你呀你,骑摩托车也不知道加小心,你看这衣服脏的,好像刚从下水道里面捞出来似的。裤子上还蹭出两个破洞,我看改乞丐裤兜不用花收手工钱了!我还是先把它洗干净再说吧,要不,你回家以后,你妈该说我们虐待你了!”说着,孙晓红就把水盆端到院子里,她往水盆里放了一块搓板,两只手往里面一伸,使劲地洗了起来。被风轻轻一吹,洗衣盆里的泡沫,立刻飞得满院子都是,瞬时间全都炸裂,化做一地清水。

屋子里,一片明亮。刚才在路上,孙晓红已经跟自己说明了家里的情况,任浩轩一见到晓红妈,就感到惴惴不安,他僵直地站在屋子里面,整个人都非常紧张,他想跟在孙晓红的身后,到院子里面透透气。可面对晓红妈投来的那道审视的目光,他又停住了。他显得十分的局促。他感觉自己不受大脑的支配一样,不敢擅自在屋子里面随便走动。

今天,他来的目的,就是想当着晓红妈的面,把两个人的关系确立下来,等他当着晓红妈的面,把两个人的关系挑明以后,明天早上就想把晓红接走。他想开口说话,却又不知道从哪里说好。为了不让自己过分地尴尬,他憨憨地笑笑,就僵直地站在那里,静等着孙晓妈朝他发问。

“外面下这么大的雨,你俩咋不找个地方避避呢?你看你俩浇的,都成啥样了?快点儿进屋喝点儿热乎水吧!”这话听起来好像是在埋怨自己,其实是在关心自己。他一颗紧张高悬的心脏,终于稳稳地落到肚子里面去了。想着自己和孙晓红认识这么长时间,他每次来家里看她,都紧张于她妈妈那张冷冰冰的脸。今天,雨过天晴,阳光明媚,他终于见到一张灿烂的笑脸了。

“我们从学校回来的时候还没下雨,谁知道走到半路,就挨浇了……”晓红妈明白了,她心里暗笑,感情两个人是一起回来的,没准都合计好了,然后先回来一个探探口风,然后两个人一唱一和地对付自己的。女大不中留啊,还没怎么样呢,就胳臂肘往外拐。

难怪有人会这样说:养女儿就像是养了一盆花,等养得差不多了,就会让人家连枝带叶和花盆一起搬走。村子里面,子一辈父一辈,都是这么过来的,姑娘大了,想留都留不住,就算是当妈的舍不得,也得心甘情愿让人搬走。

以前自己虽然没有正眼端详过这个孩子,是因为自己有所诋毁,现在看来,这孩子的五官长得方正,说话做事都很有分寸,人品也不错,别看才二十几岁,好像比四十多岁的人还要成熟……

想想玲子的老公,和她一点儿都不般配。一个四十多岁的人,个子又矮又驼,跟自己父亲一般的年龄,现在还没看出什么不妥,再过十年八年,就会再年岁上拉开距离,这老夫少妻地在一起过日子,想想都头疼。再看看任浩轩,跟晓红站在一起,不说俊男靓女吧,也感觉顺眼多了,晓红那么喜欢他,仔细想想,也是自己不对。正在愣神,马上被任浩轩的说话声拉回了现实。

“阿姨,明天正好是双休日,我想把晓红带回去,我们家里的人都想看看她。地里的活儿要是不忙的话,我想让你跟我叔也一起去!”任浩轩诚心诚意地邀请,晓红妈也没有推脱:“也行,现在地里的活儿也不太忙,掐尖打岔的也离不开人。要不你叔先不要去了,我跟你们去看看你爸妈!锅里还烧着饭呢,我得去做饭了!”晓红妈想了想说,她把手一摆,进厨房做饭去了。

任浩轩趁机来到院子里面,他蹲在晓红的旁边,小声地说:“你就骗我吧,阿姨都答应了!”

“她答应你啥了,看把你乐成那样?你这人太容易满足了,给你两句好话,都找不着北了!我又没听见你俩在屋子里说啥,我骗你有什么用!”晓红直起身子,她用手撩起水盆里的泡沫,扬到空中,看着一个个炸裂的泡泡,一脸不满地说着。

“你不是说,咱俩的事儿阿姨不同意吗,你猜她刚才怎么说?”看着任浩轩兴奋不已地比划着,孙晓红就更加奇怪。她和任浩轩的事儿,要想让妈妈回心转意,除非自己跟她低头认错,这是她们母女之间的事情,任浩轩在里面跟着发什么神经。

“她能怎么说?该不会而把你捧到天上,再摔到地上,把你摔晕了吧?看把你乐得,你还真信呀幼稚!”孙晓红一脸疑窦,她更加莫名其妙了。她还是不相信,这样的话,会从妈妈的嘴里说出来,简直就是盲人说梦。

“哪有的事儿,你就胡说吧,她怎么能把我这半个儿子,摔在地上呢?”任浩轩自信满满地窃笑着说,他心中暗想,自己和孙晓红的事儿,也没孙晓红跟他说得那么不好办。

“快说,到底怎么回事儿,一惊一乍的,跟我打什么哑谜!你要是敢说错半句,我马上就跟你断交!”孙晓红说着,索性回头看看,见妈妈在厨房里忙着炒菜,从她的背影里,也没看出什么高兴不高兴来。“怎么回事儿,她这人变得也太快了。前几天,她还跟自己吹胡子瞪眼睛,恨不得把自己一脚踹进泥里还要踩上三脚,这才几天没回来,她就变成这样,是不是谁又给她上政治课了?”孙晓红想不明白,继续洗她手里的衣服。

“真的,我跟阿姨说,明天我要带你回家,她都同意了,还说要跟咱俩一起去呢!你要是不信,自己进屋问问。”孙晓红更加糊涂了。她撇撇嘴,低下头,抓起肥皂,往衣服上打了一遍,继续洗衣服。

吃饭的时候,桌子上面的菜变得丰盛多了。看着满桌子花花绿绿的饭菜,晓红有点儿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她还真是没有想到哇!

第二天早饭过后,许老师那边来了消息,说她已经提前走了,并告诉他们不要等自己了。晓红妈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他们就匆匆出门了。一路上,任浩轩在前面带路,晓红用自行车载着妈妈,他们赶了五六十里后,再有三十多里就到了。正好路过晓红的老姨家住的村子,晓红妈就想到那里歇歇脚。就让孙晓红在村子前面的路边停了下来。

走在前面的任浩轩,见她们停了下来,连忙窝回头走了过来:“晓红,眼看就要到了,你怎么不走了!”

“我老姨住在这个屯子,我妈想去她家里歇歇气儿!”孙晓红又累又渴,她也想进门歇歇。

“那好吧,你们去吧。第一次进门,我啥都没买,空着手去不太好。我先回家看看准备得怎么样了,一会儿过来接你们!”任浩轩一脸难为情地说。

“行,你先回去也行,老姨和老姨夫知道这事儿后,没准一起去呢!”孙晓红说这话,就是给他提个醒,叫他回去有个心里准备。

任浩轩应了一声,抬腿骑上自行车,一溜烟儿地走了。晓红则推着自行车跟着妈妈走进了村子里面。老姨家住在村子最后一个胡同的第一家。她们家的门脸朝南开,她们刚走到门口,老姨就屋子里面迎了出来:“五姐,你们家那么忙,今天怎么有时间来呀?”老姨一边往院子里让,一边说。她颇感意外,一年都头也见不到的这个姐姐,突然上门,一定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

晓红妈是个性急的人,她们进屋以后,还没等坐下,她就对晓红的老姨说:“这不是,晓红的对象来了吗,他非得要接晓红去他家里看看门风,顺便也让我和你姐夫一起去。你说,我们家整天一个人顶十个人那么忙,哪里有闲人出来啊!去也是个难题,不去吧,也是个难题。你姐夫喝点儿就多,想来想去,还是我跟着去吧,顺便也看看人家啥样!”说完,晓红妈在炕沿上坐了下来。

正巧晓红的老姨夫,也从外面走了进来。他是村里的小学校长,他跟晓红妈打了声招呼后,回身看了看晓红,笑着说:“这人哪,真不抗混!你看晓红,前年还在学校里念书,现在都教学了,别看没考上大学,她这点儿墨水,也真不白喝呀,现在有用处了吧!怎么样,你们学校现在忙不忙?”

“还行吧!教学这差事儿,要想当一个好老师,就是良心活儿。咋说呢,要想好好干,说不忙也忙。要想糊弄,说忙也不忙。一想到村里那些没根没基的孩子们,整天都巴眼望眼地看着你,心里就得有份责任感,就想多给他们教点儿额外的知识,咋的也不能误人子弟呀!”

“你这样想就对了!孩子们念一回书真不容易,找个好老师也不容易。就像你上学的时候,要是不遇见那几个好老师,你的基础能打得那么好吗?现在派上了用场,才知道他们教的好了吧?”

“可不是,我这一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考上大学,再就是书没念够!好在有了这份工作,不然这书真就白念了!”说着,孙晓红把头低了下去。她最不愿意说这样的话,她说一次,伤一次心,接着就闭口不答了。

“你也不用想那么多,到啥时候说啥话,现在这个社会上没考上大学的人太多了,你在学校里好好教学,以后看你的学生都出息了,比你自己出息都高兴!”听了老姨夫的话,孙晓红默默地点了点头,她看了老姨一眼,不好意思地笑了。

“这不是吗,她们学校里有个许老师,跟她在一个组里,给她介绍个对象,他家和你家离得近。两个人都处了好长时间了。这不是和我们离得远吗,家里啥样,都不知道,我当时有点儿不太放心,就一直不同意。后来看孩子也挺好的,就不再别了。孩子昨天顶着大雨来家里接晓红,他爸妈让我和你姐夫一起去相看门风,这不,地里离不开人,我就跟来了。我寻思,你俩要是没什么事儿的话,一会儿,他来接我们的时候,你俩也跟着一起去吧?”

第一百零六章 道听途说

老姨听说外甥女谈对象了,很是为她高兴。今天她第一次登门婆家,心里又为她担忧起来。她凑过来握住晓红的手说:“这十里八村的人,只要是四五十岁的男男女女,我还真认识不少,要想打听个人,还真不太费劲儿。我一会儿就出去找一个可靠的人,帮你问,不出一个小时,他家的情况保准能知道个一清二楚。五姐,这孩子是哪个屯子的?他妈我就不问了,主要是打听打听他爸就行!”

老姨说完,回过头来对晓红说:“晓红,这可是你一辈子的终身大事,你可不能当成儿戏啊。再们家的孩子都守本分,现在的人,光看表面一点儿也看不露,你可别挑花了眼啊。老姨跟你说的都是好话,女人找不到好男人一辈子,男人交不到好朋友一记着,你要是觉得自己还没有准备好的话,我可要帮你去摸底去了!要是打听好了,咱啥也别说,装作啥都不知道,要是打听得不好,你也别怪老姨多事儿,说话不好听,趁早断了,咱再到别处挑好的找。”老姨的高招,简直让晓红哭笑不得。这都什么年代了,找个对象还得查查祖宗八代呀。自己又不是做人口普查的,背地里打听那么细,要是让任浩轩知道了,还不得生气啊!

可老姨非得找人去查人家的底细,自己也不好意思阻拦。反正都快到家门口了。她们爱咋查,就咋查呗。只要两个人之间不出问题,她什么都不在乎。

晓红笑了,她这个老姨也真够奇葩的,说话神神叨叨的,让人摸不着头脑。她说的这些事情,她连想都没有想过,更别说什么心里准备了。晓红只是笑,她闭而不说。其实,她心里也是忐忑不安的,也怕节外生枝。不过,她看好的是一个人,至于任浩轩家里的人什么样,她真就没仔细想过。她暂时没有见过他的家人,还真没有考虑有那么多麻烦事。现在听老姨这么一吓唬,她心里也确实没底了。因为,妈妈曾经打听的那几个人,没有一个人说他家好话的,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她不禁有点儿匪夷所思了。

“晓红的对象姓任,德龙村的,这个村在你们村东南方向,好像离你们这里还不到二十里路,那里离东江比较近,村子里面打渔摸虾的人特别多,不管男人女人,个个都很强悍。听人说,他爸是村里的支客,特别能说,有名的铁嘴儿,谁家有个红白喜事,保证有求必应,他这个人跟穆桂英似的,阵阵落不下。”这样的八卦也真是好笑,晓红妈说顺嘴了,她也没考虑旁边还有一个妹夫呢。可是话已经说出去了,就算妹夫背地里笑话自己,想要收回来,也不可能了。

“要是这么说的话,这个人我还真有点儿印象,这个姓挺特殊的,整个屯子就一户,好像转弯抹角跟咱们多少还沾点儿亲戚。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了,老叔家的二姐就在他们村住,跟这个姓有亲属关系。要是二姐还活着的话,去她那里一打听,就全都明白了。可惜,二姐是个短命鬼,一天福都没享受着,年轻轻的就病死了,她这一死,孩子们跟咱们都不亲了,等他们长大以后就更没了来往,也不知道他们都过得怎么样了。哎!要不咋说姑姑亲,辈辈亲,打折骨头连着筋。姨姨亲,不算亲,姨姨死了断了亲。她要是还活着,那该多好啊!”老姨说到伤心处,不由得落下几滴眼泪来。晓红妈听了,也跟着潸然泪下。

“妈,你们在说谁呢?以前,我怎么没听你说过?”晓红见她俩说得热闹,急忙问道。“这都是很多年以前的事儿了,说了你也不认识你。不说了,不说了,你二姨都没了那么多年,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还说她干啥!”晓红妈使劲揉揉眼睛,把心一横,把要说的话又咽了回去。

晓红不明真相,就没有接着刨根究底再问下去。她低着头,安静地坐在那里,把两只手扣在一起,来回地揉搓着,眉头紧锁,两眼盯着地面,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可不管妈妈和老姨说什么,她都那么固执地等着任浩轩前来接她。

屋门开了,老姨的小儿子二江毛手毛脚地从外面走了进来。他十六七岁的年纪,说话粗声大气的,惯就的一身坏毛病。因为被家里的爷爷奶奶宠着,整天惯得跟个少爷似的。他在学校里还不好好念书,三天打鱼晒网,整日被老师找家长。他不但不知道悔改,还在村里结交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是瞎子都能气冒眼睛。有爷爷奶奶给他撑腰,老姨管不了他,也拿他没有办法。

可见穷人养娇子,老姨夫也懒得管他,就一再助长了他一身的痞性。现在,他走进门来,逛荡着一对儿大眼珠子,见晓红妈坐在那里,轻佻地晃了一下脑袋一脸怪笑地说:“五姨,红姐,你们什么时候来的?咋不提前告诉我一声呢,我好组团去半路接你们?”别说组团,就是他一个人去接晓红,都得用十一号双腿一步一步往回量着走,大白天说瞎话,简直太不靠谱了。看着他油嘴滑舌的样子,晓红妈想旁敲侧击地奚落他几句,可一想到他还是个孩子,就把已经到了嘴边的话吞了下去。

于是,她在炕沿上欠了欠身,笑着说:“二江回来了,我们刚刚进屋。双休日一到,你是不是又解放了?”晓红妈看着江子,还想问点儿别的事情,一看他嬉皮笑脸的样子,便欲言又止。转念一想,自己刚一进门,就拿人家孩子身上的弱点说事,有点儿不太好。二江嘻嘻地笑着,他满嘴雪白的牙齿,将他黝黑的面颊衬托起来,像是刚从非洲的大沙漠里,刚刚晒过太阳一样,点缀得黑白分明。

“二江,你在外面认识的人多,给你一个特殊的任务,你现在马上去村里,跟你那些小朋友们打听一个人。这个人叫任浩轩,二十多岁,德龙村的,现在在乡政府当通信员,看看这个人到底怎么样,打听好了,快去快回!”二江听了,嘴角向上微微翘起,斜着眼睛望向老姨,他心里很不情愿,却又不得不听从,然后就伸出手来,缠着老姨要零花钱。

当他听到老姨说出任浩轩这个名字时,他稍稍愣了一下,然后瞪着眼珠子,问了一句:

“这个人呀,我太认识了,他是我们村里龙哥的朋友,前些日子,我还见过他在龙哥家里喝过酒呢,这小子太能喝了,一个人喝二斤白酒,就跟喝凉水似的,啥事儿没有。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喝到半夜竟然打了起来,可能是他们在村里闹得太凶了,有人偷偷报了警,最后他们几个都被派出所的人给抓走了。五姨,你们又不认不识的,打听他干嘛?”

没等晓红妈搭话,老姨抢过话题说:“怎么就不认不识的,他就是你红姐谈的对象,你看你这孩子,说话也不分分场合,没弄明白的事情,千万不能胡说八道。”老姨的一顿抢白,把二江给弄蒙了,牵动着嘴角,痞子十足地笑了笑。他的下巴在雪亮的阳光下,使劲地颤动几下,顿时僵住了。

他眼珠一转,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儿,赶忙摆摆手说:“现在重名的人太多了。没准我说的这个人和你们要打听的人,可能不是一个人。这年头稀奇古怪的事儿太多了,你们打听啥不好,偏偏要打听这些,我可没说醉酒被抓的人是他呀?”话越说越乱,二江感觉大事儿不妙,就脚底板抹油想溜儿。他见老姨稍不留神,就侧着身子蹑手蹑脚地从门里溜了出去。他一走出房门,就肆无忌惮地打了一个响亮的口哨。紧接着,就不见了人影。

其实,二江说的确有此事。不过,那只是一场误会。倒着翻翻日历,还得从他们第一次见面说起。那天晚上,任浩轩送孙晓红回家以后,并没有返回许老师家,他一个人摸黑往回赶路,当他路过孙晓红老姨家的那个屯子时,正好与村里的龙哥碰个对面,龙哥是任浩轩的初中同学,老同学好久不见,龙哥非得让任浩轩到家里喝酒,盛情难却,任浩轩就多喝了几杯。一起喝酒的,还有龙哥的几个朋友。

三杯酒下肚,就不服天朝管了,他们一杯接着一杯灌酒,一直喝到半夜,任浩轩怕家里人惦记,他从酒桌上下来,就知道自己喝多了,他晃晃荡荡地出了屋门,谁拉也没有拉住。他的一双腿一边画圈,一边从院子里面推出自行车,栽栽楞楞就往前赶路。 龙哥怕任浩轩卧道,就和酒桌上的一个朋友出门送他。任浩轩在前面走,龙哥和他的朋友在后面紧紧地跟着。

等任浩轩醉醺醺地回到家里,他脱掉鞋子,正准备睡觉的时候,一辆警车突然开到家里,竟然将浑身酒气冲天的他给带走了。原因是他醉酒之后,在村子里面伙同他人一起调戏了两家父女。

任浩轩他爸一听就蒙了,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连夜跟到派出所,再一打听,肺都要气炸了。原来是任浩轩出了村子以后,龙哥和他的朋友在村里碰见了他的前女友,两个人先是发生了一顿口角,你一句我一句,不是扬沙子,就是挥尘土,后来就当街撕扯起来。两个人在村里闹得鸡飞狗跳,不可开交。再后来,龙哥的脸也挂花了,他前女友的衣服也被扯坏了,这才惊动了派出所的办案人员,为了核实材料,他们开着警车,连夜去了德龙村,把酩酊大醉的任浩轩,也给牵连进来。

这回可倒好,任浩轩是秀才遇上兵,有礼也说不清了。无辜受害,他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这罪孽深重的罪名了。

现在,不明真相的二江,仅凭道听途说,又把这件事情给翻扯出来,当做笑话来讲,可见这件事情在村里的影响有多么坏。这对孙晓红来说,简直是致命的打击。说死她也不敢相信,任浩轩真的能干出这样龌龊不齿的事情来。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孙晓红有点儿坐不住炕沿了,她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是真是假,孙晓红也蒙了,她马上乱了思绪。他万万没有想到,外表文明的任浩轩,竟然还有这么一手,看来自己还是过高估计他的人品了。刚才,孙晓红见他吱吱唔唔的样子,越听越觉得不太对劲,她想上前问个究竟,可是这个二江简直太滑了,他知道自己出言不慎,怕红姐多心,就慌忙闪了出去。

第一百零七章 初露渣芒

二江这孩子比兔子都精,他眼珠骨碌一转,知道大事不妙,连忙躲了出去。他在院外一闪,身后立刻尘土飞扬,他踏过的平地之间,像突然刮起了一阵龙卷风,把他乱蓬蓬的影子,吹成了一堆枯黄的野草,仅在地面上轻轻一滚,就不知道滚到哪里去了。

他惹完祸,跑得倒是挺快,殊不知惹孙晓红生了一肚子气,老姨连忙替他打扫战场。

“这孩子,说话也没个正形,这东一句西一句的,满嘴跑火车,净胡说八道,没一句准成话,晓红,你千万别跟他一般见识,都是我和你老姨夫把他给惯坏了。”这回轮到孙晓红尴尬了,没想到刚一进门,就被兜头泼了一身冷水,她顿时心凉半截,再也开心不起来。

她望着夺门而去的二江,心里很是疑惑,她本该问个究竟,可二江连她问话的机会都没给,就断片了。她的脸色马上阴沉起来,顿感羞愧万分,无地自容。老姨见晓红的脸色不对,知道二江说漏了嘴,惹得晓红不高兴了,她急忙接过话茬,巧妙地打了个圆场。

可是,无风不起浪,一个村子住着,平日里谁跟谁也没有仇,如果这件事情,要是真没发生过的话,二江也不会捕风捉影地瞎编乱造,他就是再不懂事,他也不能说得有鼻子有眼睛的,跟亲眼看到的一样,弄得家喻户晓。即使这件恶心的事情,不是发生在任浩轩的身上,也足以说明,任浩轩在交朋好友这方面是有问题的。再怎么着,他也是领导身边的人,眼看着前途一片大好,如果因交友不慎,继续跟社会上的不良人士有所来往,无端给自己的名声造成不好的影响,早晚都得被人拖下水去,这不是自毁前程,又是什么吗?

想到后果,孙晓红的手心里暗暗为任浩轩捏了一把汗。她就是不太明白,他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也会犯这么实质性的错误,这世界上,最坑人的就是那些酒肉朋友,整天像一群苍蝇似的瞎嗡嗡,等到了关键的时候,啥忙帮不上不说,还跑出来添乱,简直就是命里的克星。可孙晓红又不明真相,一会儿见了面,她还真不知道怎样问起这件事儿。

日渐正午,还不见任浩轩前来接她的影子,孙晓红焦躁不安地坐在那里,越想越不对劲,只等见面,当面和他理论一番。

此时,她的脑子里面晕乎乎的,一片浆糊。第一次上门,就听说了半真半假的事情,她芳心大乱,手足无措。她不想让别人笑话自己,只能不露声色地一忍再忍。

阳光从窗外直射进来,刺得她睁不开眼睛。她心里特别矛盾,正不知如何是好,抬头瞥见任浩轩从门前的路上走来,就绷着脸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她在心里默默地盘算起来,本来家里的人就不同意,她绝对不能容忍自己喜欢的人,因为一时的不检点,出现这样秽迹的事情。她想等任浩轩进屋之后,再好好质问一番,如果情况属实的话,两个人就没有必要再相处下去。

“老姨,你看,任浩轩来了,我出去问问这事儿!我看他怎么跟我解释,他要是跟我解释明白了,我就去他家看看。要是解释不清楚的话,马上一刀两断。” 顺着孙晓红手指的方向,老姨抬头向窗外看时,任浩轩已经走到了院门口,见晓红起身要去开门,似乎也看出她的动机,怕两个人见面闹别扭,急忙摁住她的肩膀说:

“晓红啊,一会儿见了面,你俩有啥话可以背地里说,你可不能在屋子里面说呀。你要是当着这么多人问他这件事情,这不是明摆着给人下不了台吗?再说,这话是从二江的嘴里说出来的,这件事儿有没有还不知道呢,你在我家里问他,这不是把我和你老姨夫都装进去了吗……”

晓红没等答话,任浩轩已经推开院门走了进来,老姨急忙抢在孙晓红的前面,出门迎上前去,把任浩轩让到屋子里面。

晓红强装笑脸地把老姨和老姨夫一一地介绍给他,他也很有礼貌地跟屋中的每一个人都打了招呼,随后从衣兜里面掏出一盒烟,撕开包装以后,从里面抽出一支,递给了老姨夫。孙晓红见他这么能装,心中一片凄凉和讽刺。妈妈曾经在村里打听过那么多人,却从来没有人说过他竟然还有这么一手,孙晓红越看就越看不懂,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

她正在屋子里面发愣,老姨悄悄走过来碰了她一下,示意她到外面说话。晓红不明其意,就跟在她的身后走出门去。

“晓红啊,我看任浩轩这孩子确实不错,感觉也不像二江说的那么不像样。今天这事儿,你也别太往心里去,反正也没看着,不管跟他有没有关系,以后都不要再提了,就当没这回事儿。要是揪住这点儿小事儿不放,麻烦事儿更多,最后闹得不欢而散,就不值当了,等你想明白了,人也就不属于你了,你说呢?”晓红知道,老姨是在为自己洗清身。其实,她也不想难为自己,现在终于找到了借口,也只能借坡下驴了。

晓红妈见老姨和晓红在外面嘀咕了半天,不用说,她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等她们再次返回屋子里面的时候,晓红妈当着任浩轩的面对老姨说:“今天是小红看门风的日子,你俩要是没什么事儿的话,也跟着一起去吧?”晓红妈的意思虽然没有明说,却也在暗中示意老姨,帮晓红参谋参谋这个姓任的人家,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家。

晓红妈这么一说,不但给老姨转了面子,也给她上门探听虚实的机会,这样的好事何乐而不为了。不沾亲不惹乱,为了免生疑虑,老姨和老姨夫高兴地答应了。

没想到,孙晓红在任浩轩家见到的第一个人,竟然是他的大姐。她给孙晓红的第一印象,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她的个子不算太高,身体偏瘦,两腿严重地弯曲着,她走起路来慢腾腾的,像个滚动的罗圈,乍一看去,整个人的行为举止,跟《红楼梦》里的王熙凤好有一比。

等孙晓红他们一行人来到院门口的时候,她正在站在门口左顾右盼,两只瞪得如牛的大眼珠子,逛荡来逛荡去,总是带着毕露的锋芒,像锐利的针尖一样,毫不顾忌地扫射在每一个人的身上。她故作姿态地把大家让进院子里,转身就到屋子里面通风报信去了。她走路的样子,特别的傲慢,好像也没把谁放在眼里。

她留给孙晓红的第一印象是:任浩轩的家,完全都掌控在这个女人的手里,她只要往门前一站,一家老小,都得听从她的指挥。孙晓红的心里,顿时嘀咕起来:这个女人,一定不是什么善类,她和任浩轩的事儿,她一定没少掺和。听许老师说,任浩轩家里有三个姐姐,晓红今天见过的是他的大姐,其他两个姐姐,不用亲见,她就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

这样想着,孙晓红不露声色的往里走。刚才在路上,老姨特意背着任浩轩对自己说:“进门后,一定要睁开眼睛好好看看,不说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吧,也得将他家的老少脾气,摸个八九不离十……”现在看来,果然名不虚传。

孙晓红正在胡思乱想,任浩轩的爸爸和妈妈从门里迎了出来。任浩轩的爸爸不愧是铁嘴,他张嘴说话先哈哈大笑,然后七分圆滑,三分世故,站在人前,全是虚头巴脑的套话。别看任浩轩长得有模有样,那是随了姥姥家的人。可是他爸爸的长相,实在是不敢恭维。他本来个子就不算太高,还驼着背,猫着腰,一头稀疏的花白头发,向后脑勺使劲地背着。因为常年在外面吃东家喝西家,他的脸黝黑锃亮,营养丰富,长着一副坐吃山空的狗肉皮囊。

他的一对儿小眼睛,贼亮贼亮的,直透人的心髓,好像两道永远也填不满的沟壑,闪着攫取的光芒。八字眉,单刀竖起,带着一种很难知足的贪心。他常年生活在庄稼院里,手不能提篮,肩不能担担,别看是个男人,那是秃子当和尚,将就的是那块料。

认识他的人,说他的二八月的庄稼人,连草苗都分不开,铲地专门铲地头,割地专门割半垄。除了一张嘴好事,哪里都不好使,唠起嗑来,都拿他当做笑话听。不认识他的人,还以为是农科站的站长下乡老考察民生问题了呢!用一句很不中用的话来形容他: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倒也是恰如其分。

可惜,怨他的命不好,英雄无用武之地,他这是托生错了地方。这要是托生到城里的话,如果不开个礼仪公司,都屈了他那条困龙搅水的舌头了。

最初,孙晓红也没看出他是这样的人,后来接触多了,才慢慢明白,他这个人,除了会耍嘴皮子功夫外,实在是没有一点儿可取之处。

至于任浩轩的妈妈,孙晓红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孙晓红往她身边一站,简直都能把她装到肚子里面。她圆圆的胖脸上,长着一对大白眼睛,黑眼仁少,白眼仁多,好像多少有点儿近视,自始至终,她都哈哈地笑着。她一句话不说,谁也猜不透她的心思。

第一百零八章 一堆篝火

可能是过于敏感,孙晓红默默地望着他离开的背影,突然感觉这个人比任浩轩大姐的事儿还要多。听许老师说,任浩轩家里还有个八十多岁的奶奶,可是,她从进门到出门都没看见他奶奶的影子,说不定他爸妈不让出来见面吧。

吃了这顿饭后,两个人的事儿基本上就这么定了。临出门时,任浩轩的妈妈手里拿着一个红包,使劲塞到了孙晓红的手里,算做是见面礼。孙晓红把手往后一背,这件事儿,她还没有想好,就不能去接这个红包,任浩轩妈妈的手立刻僵在了空中,她脸上的笑容也不见了。孙晓红想转身就走,却被身后的老姨给拉住了。

“快点儿接着,快点儿接着,老婆婆给的见面礼,怎么能不接着呢!”老姨说得倒是挺轻松的,可是接了人家的见面礼后,下一步该怎么办呢?晓红心里不停地打起鼓来。她犹豫着看了任浩轩一眼,猛然见屋子里的人,都盯着自己和那个干瘪的红包看,她只好硬着头皮接了这个红包。

大家有说有笑地从任浩轩家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钟。一路上有任浩轩陪送,先是送老姨和老姨夫回家,接着就是一程连着一程的长路,等到两个人筋疲力尽地回到家里口的时候,太阳都已经快落山了。晓红妈前脚刚迈进门里,后脚城里就来了消息,说是大姐流产了,让她马上去她那里。孙国栋赶着马车从地里回来后,两个人收拾收拾,就连夜进城了。

现在屋子里面,就剩下晓红和任浩轩了。 经过一天的折腾,孙晓红实在是太累了。她又困又乏,她的脑袋往炕头的枕头上面一挨,迷迷糊糊地就入了梦乡。任浩轩从桌子上,随便捡起一本书,他把身子倚在炕角,静静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他也耷拉着脑袋睡了过去,

周围一片漆黑,院子里面静悄悄的,成群的蚊虫,嘤嘤嗡嗡地飞来,见所有的门窗都敞开着,便一头扎进屋子里面,到处乱闯乱咬。孙晓红一觉醒来,突然感觉嗓子异常的干涩。她想喝点儿凉水,就从厨房里面拎着一个水桶走了出来。她来到井边,慢条斯理地打上一桶水来,她用舀子舀了一些,送到嘴边,刚想要喝,任浩轩也眯着眼睛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就递了过去:“你也喝点儿吧,刚从井里打上了来的,特别凉快!”

可能是渴急了,任浩轩接过舀子,就一饮而尽,喝完之后,还吧嗒吧嗒嘴巴,跟饮了琼浆玉液似的,不停地舔着嘴唇。不就是喝了一舀子凉水吗,有这么夸张,孙晓红用鼻子轻轻地哼了一声。

起雾了,一股股的水汽渐渐升到空中,轻纱一般,在半空中丝丝缕缕地缭绕起来,像是要把整个黑夜全部吞噬。院子里面有些潮湿,他们俩在院子中间隆起了一堆篝火。然后并排坐在矮凳上,小声地说起话来。

“咱俩也处好长时间了,今天两家的家长也见面,有些事儿你是不是应该给我一个解释呀?有一句不太好听的话,我都憋了很久了,你可得想好了,要是不跟我说实话,就不要回答了。”孙晓红一本正经地说。任浩轩见她的神情这么严肃,有些不知所措,他用手摸摸后脑勺,不知其究竟,就歪着脑袋看着她,一脸的疑惑不解。他想不到眼前的这个柔柔弱弱的小女生,不声不响地跟着他转悠了一天,是不是自己哪一点儿做得不够周到,生气挑理了。

他想了半天,自己跑前跑后的,也没想到自己哪里做得不妥。看着她一会儿红一会儿发白的小脸儿,他冷不丁一拍脑袋,突然想到出门的时候,妈妈给她红包时的情景来,“你想让我瞎说什么实话,是不是嫌我妈的红包给少了,你不高兴了?”

“你这是想哪去了?你没看出来,我是在跟你生气呢吗?自己做错了事情,还好意思往你妈身上拐!你以为我图你家有钱呢!其实,你家也没有多少钱,我就是想图,恐怕都图不来。我让你说的根本就不是这件事儿?你再好好想想,你在外面有没有做对不起我的事来?我说的不是现在,是以前,你再好好想想,你要是想不出来,我就让你在院子里坐一宿,看你还敢不敢骗我?” 听了孙晓红的话,任浩轩更加莫名其妙,这哪跟哪啊,他实在是想不明白,就把脑袋耷拉下来,拿起几根木条,往火堆里面扔了进去。

“我好像也没做什么坏事吧?你这是又听什么闲话了,还这么上心,是不是故意想难为我?”任浩轩听晓红这么说他,心里很是不服气。

“我就不信,自己做的恶心事儿,能想不出来。你就装糊涂吧,想不出来也得使劲想,等我替你说出来时,你可就惨了!”孙晓红咄咄逼人地看着他,她的眼睛里几乎全是火焰,烧得他睁不开眼睛。。

“你还是饶了我吧,你的眼光太毒辣了,我有点儿承受不了。你说咱俩好不容易才有机会待在一起,你一见面就跟我吵架,是不是遇到比我还合适的人了,想把我给批掉啊?”任浩轩侧着身子,把两只手伸出来,挡住了孙晓红的目光。

“少跟我拐弯抹角,我看你就是跟我装糊涂,你要是真想不出来也行,我给你提个醒吧!咱俩第一次见面的那天晚上,你不是回家了吗?实话实说,你回家的路上,都碰见了什么人?”

“我也没碰见什么人啊,我只记得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酒,以后的事儿,就真的不知道了?我看你就别难为我了!”任浩轩吞吞吐吐地为自己打掩盖说。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赶紧说,你都做了什么恶心的事儿?你要是不说的话,我可要揭你老底了,你可别说我不给你留情面!”孙晓红见他不说实话,怒不可遏地喊了起来。

“你喊那么大的声音干嘛,像我这样根正苗红的无产阶级人士,怎么能做出恶心的事情来呢,现在咱俩的关系都这么暧昧了,麻烦你那张嘴不要冤枉好人行不行啊?”任浩轩苦苦哀求着说。

“你少跟我套近乎,你今天要是不跟我说实话,那咱俩就拉倒吧。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咱俩井水不犯河水,各不相扰。”说着,孙晓红从衣兜里取出他妈给的那个红包,往他手里一塞,“这个红包也还给你,我不稀罕。”

任浩轩见她真生气了,心里也没了底气。孙晓红的两只眼睛紧紧地盯着篝火,没有抬头看他。她怔怔地坐在那里,像一块冰冷的石头,他抓耳挠腮地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子丑寅卯来。

“好吧,既然你不想说,我再给你提个腥,你那天晚上去派出所干嘛?你惹了这么大的破事儿,还用我说二遍吗?”任浩轩怔住了,他压在心里最不想说的事情,终于被孙晓红知道了。看来,这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呀。既然已经被孙晓红问到头上了,他也只能实话实说了。

起风了,空气骤然变冷。低沉的乌云,诡异地压顶而来,一场无法的预测,好像有一场不期而遇的暴雨,即将来临。孙晓红抬起头看了看天空,又沉默地低了下去。沉闷的雷声,一阵紧似一阵,排成一片隐患的*,在头顶上轰然作响,那震慑的回音,撼天覆地,肆无忌惮地久久回荡着,令人不寒而栗。

雷声越大,雨点越稀。又是一阵疾风过去,雨,终究没有落下。满天的乌云,被狂风急卷而去,顿时化作一片戚戚的妖雾,狼狈不堪地四散逃蹿。孙晓红的心稍稍波动了一下,眨眼之间又恢复了平静。她心里断定了今夜无雨,继续静坐那里,等待任浩轩给她一个答复。

“这就是个误会,其实跟我一点儿关系没有!那天晚上,我要是在半路上不遇见龙哥,也就不会发生那样的事情,现在想想,也挺后悔的,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直接去派出所打听打听!”于是,任浩轩如释重负地把那天晚上的来龙去脉,详细地说了一遍。

他低低的声音,说出了她想知道的一切,也解开了她心中的疙瘩,看来还是自己误解了他。孙晓红听着他把话说完,突然感觉一身的燥热,她的脸上立刻浮上了一层红云。

午夜已过,两个人还静静地坐在院子里,他们无视于周围的一切变化。这样的夜,很冷,也很寂寞。黑色的夜空,黑色的树影,黑色的希望,像一堵堵不可逾越的屏障,将他们紧紧地包围起来。

在弥漫的大雾中,他们无动于衷地坐在那里,面对这善变的鬼天气,把四只手紧紧地扣在一起,仍然低头沉默不语。

第二天上午,孙国栋赶着马车从县城里回来的同时,还带回来一个不幸的消息:他的哥哥得了食道癌,现在已经到了晚期。人若将死,其言也善。哥哥在一个月的弥留之际,很想见到自己的家人。孙国栋怕母亲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就背着母亲,谎称去外地买菜籽,很快去了省城的大医院。

他在那里见到了正在化疗的哥哥,他脸色苍白,眼窝深陷,一头的黑发已经脱落得所剩无几,他的身上穿着宽大的衣裤,每天都有气无力地躺在病床上,身上还插了好几个导管,他被病魔折磨得已经不成样子,整个人都瘦得皮包骨一样,很是令人心疼。

没想到,一个身价过亿的企业老总,居然在他如日中天的时候,竟像突发的地震一样轰然倒下,这得给他的企业和家庭带来多大的损失啊。现在看来,人不能跟命争,尽管自己很有能力,可是殊不知道有多少钱也买不回一条命来,病魔一但危及到健康,一切都是虚无的泡影。

兄弟见面,全是无声的眼泪。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哥哥的饮食起居全由孙国栋一个人片刻不离地精心照顾。在他临死的那天晚上,哥哥还眼含泪水,他死死地抓住孙国栋的两手,表达自己对父母的深深愧疚。他生前没有尽孝,死时后悔也是枉然。

好歹兄弟一场,孙国栋替母亲送走了哥哥的最后一程。待他的遗体火化后,孙国栋又帮着侄子处理完一些后事,这才心事忡忡地返了回来。回到家里以后,怕老母亲伤心难过,他和晓红妈商量以后,决定把这件事情隐瞒下去,在老太太不知道的情况下,能瞒多久就瞒多久。

第一百零九章 偷奸取巧

周一的早上,校长把全校的老师都召集到校长办公室开会,他特别严肃地传达了市里教育局的文件后,还说学校近期要组织新上岗的老师们去市里的进修学校去培训,并特别强调让李兴阳带队,新老师一个都不能少。等培训一周回来以后,学校的领导们还要听他们的公开课。

培训期间的食宿费都由学校报销。这个消息一经传出,便在整个教研组里沸腾起来。大家背地里议论纷纷,有的在窃窃私语,有的在交头接耳,还有去不上的人耿耿于怀,总之什么心情都有。

去进修学校培训,当然是件好事,可是,由李兴阳带队,就不太美丽了,大家都关紧房门,背地里嘀嘀咕咕。这也难怪,他这个人平时在学校里偷奸耍滑的,不但爱占人便宜,还爱钻空子打小报告。他在大家的心里,就是一只恶心人的死苍蝇。在众人面前说话还云山雾罩的,一会儿天上,一会儿地上,没有一句准话,若是让他带大家去培训,这些没有社会经验的小老师们,听他吆五喝六的,还不都得被他忽悠到坑里去啊!

真是孙悟空得了弼马温,不知官职大小。看他那副小人得地的架势,好像学校是给他们家开的一样,除了校长之外,似乎他把谁都没放在眼里似的。

他是啥人,孙晓红倒是了如指掌,她嘴里不说,心里有数。听说李兴阳要带着他们进城培训,她的鼻子都要气歪了,像他这样德才尽失的人品,也配领兵带队?简直是滥竽充数。

可那又怎样,就是把脑袋气掉了。他从走廊里穿过的时候,不还是照样趾高气扬地裂着嘴,露着两颗镶金的大牙,毫不在乎地一通的炫耀吗。面对他平时那些令人不齿的行径,一件比一件肆意横行,像一本天书一样,在人前背后飞流短长,无奈校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大家也都知道他坏,全都低头沉默不语,看他兴风作浪的丑态,甚至还敢怒不敢言。

散会后,大家都回到了语文组。李兴阳一进门,张开大嘴巴,就是一顿神乎其神的炫耀。不就是一个带队的吗,又不是一夜暴富,有什么值得臭显摆的?可他这人就是光腚撵狼,胆大不害臊,好像进京当皇上一样,不停地卖弄风骚。孙晓红马上收回鄙夷的目光,听他悬天日啖地乱侃乱讲,孙晓红实在是听不下去了,她不想助纣为虐,就把耳朵捂了起来。

他越夸张膨胀,大家越不搭理他,竟然还得寸进尺地误认为自己的身价有多高呢,感觉这个语文组实在太小,简直都容不下他了。要是屋顶上没有铁瓦罩着,稍不留神,他都能钻透屋顶飞到天上去。真是一张纸画了个鼻子,好大的脸啊!或者是应了那句俗语:大街上有人谁怕我,大街上没人我怕谁呀?可能是自我感觉良好吧,人不知自知,简直禽兽不如。

上课的时间还没到,孙晓红马上收拾好桌子上面的考卷,她怕污了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就像躲避灾难一样,捧起一大堆书本,匆匆忙忙地离开了语文组。以前,她在胡同里见过那么多不要脸的骂街泼妇,但她还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斯文败类。

下班以后,孙晓红闷闷不乐地回到寝室里,初三的女生们还没有下课,偌大的寝室里就她自己。她慢悠悠地叠好衣裤,把它们整齐地放在皮箱里面锁好,又把随身携带的书本都装在一个背包里,放在皮箱上面,她突然觉得自己很累,就一脸不快地仰卧在床上,轻轻地闭上了眼睛。

“你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啊?是不是又有什么闹心的事儿了?” 付雅欣从外面走了进来,她见孙晓红一个人默不作声地躺在那里,就凑过来笑着问道。

“我这个人,活得这么简单,连心都没长,哪有什么闹心的事儿啊?”孙晓红慢慢地睁开眼睛,见付雅欣瞅着她笑,马上坐了起来。

“这是什么话?真不好听!听说咱们这些新来的小老师,明天都去进修学校培训,也不知道学校刮得是哪堂子风?”付雅欣一边说,一边爬上了床,也在自己的铺位上躺了下来。

“管它刮啥风呢,这么好的机会,找都找不着,要是错过了,多可惜呀!再说,咱们去那里学的是业务,你考虑那么多干嘛?校长这样做,总之是件好事。只要是对咱们的教学上有帮助,就是满天刮小刀呢,该去的时候,也得去,一天都不能耽误!”孙晓红满不在乎地说。她可不管什么李兴阳外兴阳是什么东西,只要是大家都认可的事情,她绝对不能消极怠工。

“也不知道校长是咋想的,他咋还安排李兴阳给咱们带队呢。大家都在背地里议论他,你都没听见,他们说的可不好听了,我还以为你不想去了呢,刚才从教导处出来的时候,我寻思着你要是不想去的话,我也不去了。跟他这样的人一起出去培训,指不定会闹出什么笑话来呢。现在看来,也不是那么回事儿啊!”付雅欣见孙晓红一脸镇静的样子,她心里悬着的一块石头总算落在了地上。

“这你就不明白了吧!校长让他去,自然有让他去的道理。他是啥样的人,校长心里自然清楚。他的缺点,到了这个时候,就成了优点。校长的意思你还不明白吗,无非就是让他当个会说话的监视器,然后回来再打个报告上来,既省钱又省力,都不用找秘书带劳了,等到年终给咱们这些小老师评优评模就看出分晓了。”听孙晓红这么一解释,付雅欣点头明白了。她茅塞大开,没想到一个被人恨得咬牙切齿的小人,关键时候,也有用途。原来学校里很多人都误解了校长,尽管李兴阳的人品不怎么样,可是因地制宜,烂人也有烂人的特点,到用人的时候,他也有可取之处。

“要是这么说的话,我就彻底明白了。看来,还是校长比咱们心中有数哇!”不过,他这人实在是不咋地,校长还这么中用他,实在让人不能理解。

“其实,不管谁去跟咱们学习都没关系,咱们去那里学的是业务,又不是跟谁置气。你也好好准备准备吧,别人爱说啥说啥,千万别跟着掺和进去,很多人的嘴都不严实,他们咋说都行,你要是跟着起哄,传来传去的,闹到最后,不是都是你的,你想抖落都抖落不清。一条鱼搅乱一窝子腥,他是啥人,记在心里就行……”孙晓红的良言相告,让付雅欣瞪大了眼睛。

俗话说:话到舌尖留半句,不积寿命积子孙。 有人的地方,自然就有矛盾,矛盾多了,都是仇。做人也要三缄其口,不该说的话,千万别说,不该做的事儿,千万别碰。这倒不是什么危言耸听,谁受害谁心里清楚。孙晓红这样提醒付雅欣的同时,何尝不是在警醒自己。

第二天早上,所有的新老师都到学校里集合,大家坐上校车以后,就匆匆忙忙地赶往市里的教师进修学校。前来培训的,每个乡镇都有。大家白天培训,晚上到指定的宾馆食宿。一切都很顺利,可是临近最后一天结束的时候,李兴阳居然突发奇想地把大家请到了一家高档的餐厅订了一桌。

出乎意料的是,大家都不明真相,以为李兴阳犒劳大家,连问都没问全都去了。本来大家都小心翼翼地提防着他暗中给谁下绊子,可这最后一天,大家都松懈了对他的警惕,可谁也没想到,他竟然来了这么一手。大家用餐以后,等到结账的时候,也是李兴阳一手办理,大家也没有产生任何的怀疑。

等到大家回来后,纷纷拿着食宿费的单据,到财会那里报完账的时候,李兴阳竟然挨个收起钱来。原来他是借着大家的差旅费,满足了一次一把口福。

“他这是什么人啊,为了一张嘴,什么招都想得出来,真是不要脸!可能是穷怕了吧!”很多人都在背地里用难听的话骂他,这样的哑巴亏,他也真敢想出来。大家纷纷指责他,他竟然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无动于衷,也真是个奇葩。当大家明白为了一点儿蝇头小利,被李兴阳用手腕耍了以后,竟然都无语了。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这个李兴阳,太不是人了,真是可恶至极!”仔细想想,这些被搜刮的都是没有根基还没站稳当的小老师,他们就是心中愤怒,也没地方大胆声讨这个心怀鬼胎的李兴阳去。只能一忍再忍,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了。当大家明白过来的时候,都已经过去很多天了,想后悔都晚了。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大家一致认为,有李兴阳的地方,一定不能太平。

好在没人跟他斤斤计较,不然的话,他的脸都能丢到联合国秘书长那里纷乱世界去。一时间,学校里多了一个讥笑李兴阳馋嘴的话题。

第一百一十章 添油加醋

早晨,校园里洒满金色的阳光。孙晓红从教研组里走了出来,雪亮的光线扑面而来,她感觉一阵眩晕,不由得眯起来眼睛。学生们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为了帮助他们搞好复习,她整天忙得不可开交。此时,她的手里捧着一大摞书本和资料,像是千斤重担,毫无理由地压在手掌上,压得她神疲力乏,不能呼吸。

她正低头往前走,许老师从校门口远远走来。她日渐隆起的肚子越来越凶,可能没有几个月就要生了,按照学校里的规定,她现在还不能请产假,她只好每天挺着大肚子,按部就班地站在教室里面的讲台上,给学生们上课。今天,她来得早,一进校门,就瞧见了孙晓红去给学生们上早自习。

她见孙晓红旁若无人的样子,就想和她开个玩笑。她故意朝这边走来。当她走到近前时,冷不丁地呵了一声:“站住,哪里去!”孙晓红只顾低头走路,猛一抬头,见许老师正微笑着看她,她这才捂着咚咚乱跳的胸口,瞪着眼睛,倒退几步。

当她看清眼前站的是许老师的时候,装作特别生气的样子,绷着脸朝她的肩膀上轻轻地捶了一下:“你这是干嘛呀!大白天的,你这是要吓死我呀!还亲姐姐呢,谁家亲姐像你这样?不知道帮我,就知道吓唬我。”许老师见孙晓红这么不禁吓唬,就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我的亲姐呀,咱能不能不开这样的玩笑,你咋这么残忍啊,都把我吓成这样了,你还好意思笑出声来。你要是真把我给吓傻了,你看有没有人来找你算账!”说到有人算账,许老师抿嘴笑了:“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对了,我还想问问呢,你和任浩轩,到底处得怎么样了?这些日子怎么没见他到学校来看你呢?”孙晓红脸上微笑僵住了。是啊,她已经好长时间没有见到他了。她只知道他很忙,至于忙些什么,他没有告诉她,她也就没有过问。

“他呀,好像比我还忙。他这个人一忙起来,就六亲不认,谁都靠不上近前,好像都把我给忘了吧!”孙晓红皱了皱眉头,她想把相门风那天的事情说说,一寻思都过去这么多天,说啥都是多余。在孙晓红的心里,他们家的人在场面上还说得过去,个个伶牙俐齿的能说会道,可是背地里怎么样为人处事,就很难琢磨了。

“这话让你说的不太好听,你们俩处得那么好,他就是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呀!”许老师的言语之间,还是偏向任浩轩那边。孙晓红知道他们的关系好,扯耳腮动的互相牵连,也不好意思乱说,就蹙了蹙眉,嘴角微微翘起,她抿着嘴,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最近,两个人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任浩轩到底在忙什么,她还真不好说。

“那也未必,他都是快要结婚的人了,结果不也散了吗?我都看好了,他爸,他妈,他姐,我看都挺强势的,他们的眼光可毒着呢,说不定,她妈心不顺的时候,动动嘴皮子,我俩就得拉倒!再看他爸,十句话有八句是真的都不错了,就知道吹牛侃大山。不管说啥事而,只要刮着点儿边,他就满嘴丫子冒白沫子长篇大论,说个没完。凡是一提到钱的问题上,他不是打马红眼,就是之乎者也地搪塞。我怎么看怎么都不像是什么会过日子的人家。”这是孙晓红对任浩轩家人的第一印象。她一直都憋在心里,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

白天在语文组里的时候,这些话,她本来要对许老师说,可是怕李兴阳撞见,跟着乱说乱讲,就没敢说出来,既然许老师在操场上截住了自己,她也只能当面倒到苦水了。

“还真没看出来,你小小年纪,想得还挺多呢。看你把他爸他妈都说成啥样了,我看你就是想歪了,任浩轩这孩子挺好的,他要是不好的话,我也不能给你介绍啊。”许老师先为自己洗清身。可是人都在变,她从村里都出来很多年了,任浩轩他爸他妈现在什么样,她还真没仔细打听。

现在听晓红这么一说,她的心里也犯嘀咕:“怎么回事儿,也没听说他爸他妈有什么不妥啊!”

“许姐,你是不知道哇,他妈那人心眼太多。冷笑热哈哈的,表面上一点儿都看不漏。和他爸一样,说啥都接上话茬,只要一提钱字,马上就变脸,感觉他们家的人都是说大话,使小钱,心计太多。本来我就没啥心眼儿,跟他们在一起,我恐怕招架不住!要不也别难为人家了……”

孙晓红当着许老师的面,吞吞吐吐地打起退堂鼓来。其实,孙晓红私底下非常明白,任浩轩的家,全是他大姐说了算,她和任浩轩的事儿,只要他大姐摇摇头,马上一拍两散。而且,他大姐夫在背地里装枪鼓捣事儿,他大姐就敢明目张胆地放出来,她管你谁是谁,两个人一唱一和,这明枪暗炮的一顿轰炸,自己想要过安心日子,想想都很可怕。

“我看你就是太敏感了,是不是得了恋爱恐惧症啊。那天,他们家招待得不是挺好的吗,我看这里面有些事儿,你可能是误会了。十事九不周,你也就别胡思乱想了。你俩处对象,有我在,你就把心放到肚子里面去吧。任浩轩他大姐和我是初中同学,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对她是了如指掌,她这人嘴一份手一份,又能干活,又会过日子,还会来事儿,等你俩结婚以后,家里有个为难受短的时候,去找她帮忙,她一定不会袖手旁观的。好好处吧,什么事儿都没有,是你自己太焦虑了。”许老师的话,倒也很有道理。可是自己亲眼所见,孙晓红怎么一点儿都感觉不到她说的那样呢?现在反倒落了一身的不是,难道真是自己错看他们了吗。她真希望许老师说的都是实情。

“是啊,我就是想不明白,才这么问你的。你,我还不相信啊。我老爷爷给我介绍的那个对象,比他家的条件可好多了,我都没同意,这不就信着你了吗?要是咱俩没有这层关系,我俩早都拉倒了!你快点儿回屋去吧,在外面老站着对胎儿不好!”孙晓红盯着许老师的肚子,感觉她怀里抱了一件特别沉重的东西,就不好意思再跟她说话。

“有些事儿,你也别太往心里去。他弟弟当兵去了,说不定就留在了部队。家里的房子也是新盖的,你们结婚后,啥都不用你张罗,你就等着过好日子吧!行,你去上课去吧,我就不跟你唠叨了,等以后有时间,我再跟你细说他们家的情况。”许老师始终微笑着,她用坦然的目光看了孙晓红一眼,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侧过身去,朝她摆摆手,转身走了。

孙晓红站在原地,默默地看着许老师的背影,她刚才说的话,她是越来越难以琢磨了。她不知道是相信自己,还是要相信别人。她正在低头犹豫着,突然看见李兴阳夹了个皮包从校门外,大步走了进来。她不打算和他打招呼,马上把脸转了过去,装作什么都看见,从间操台前绕了过去。

躲在近视镜后面的李兴阳,看见孙晓红从眼前走过去,他的脸色像天上的乌云一样,立刻冷了起来,他想趁此机会上前嘲笑她几句,因为隔得太远,他只好穷凶极恶地悻悻作罢。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前些日子,李兴阳贪污培训老师差旅费的那些糗事,在学校里传播得沸沸扬扬,他每天在语文组里见到孙晓红的时候,都用仇视的目光看她,他把她看做是眼中钉,肉中刺,好像她在背地里添油加醋似的,咋看都不顺眼。他想报复大家,总得拉一个替死鬼吧。看来,他是疯了,为了达到不齿的目的,他连一个小老师都不放过,他这个害群之马是越来越可恶了。

他越是这样,就讨人厌烦。他见自己没有好日子过,也不想让大家过得顺畅,他人五人六地到学校里面上班,上课时间除外,他每天坐在语文组里,不是绞尽脑汁地算计别人,就是赶尽杀绝地挨个挤兑这些小老师们。他只要在语文组里一露面,大家像躲避瘟神一样,都岌岌可危地不敢大声说话。

早自习后,孙晓红给学生们考完试题后,她快速回到了语文组,从抽屉里面拿出一沓复习资料,趴在桌子上面,就开始刻钢板。她正可得起劲儿,李兴阳斜着眼睛瞟了一眼,心里暗自盘算起来。

孙晓红天天刻钢板印习题,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早都想借着这个因由,整孙晓红一把。他的这个不怀好意的动作,屋子里面的人,谁也没有发现。他嘟着一张老脸,怔怔地望着窗外,穿过他那双阴险的瞳孔,仿佛一股坏水从他的肚子里面开始哗哗地往外流淌。

孙晓红刻完钢板以后,她把手中的蜡纸拎起来看了看,见上面没有多大的问题,就去教务处去领刀切纸印题去了。她刚出去,李兴阳就跟了出去,不过,他去的地方是校长室。大家知道,他准没好事儿,大家互相对视了一番,心里都暗自嘀咕起来。出于好奇,他出门后,语文组里有个年轻的男老师,还特意趴着门往外面偷窥了一眼,见他撇着鸭子腿,正一拐一拐地往前走,马上又把脖子缩了回来。可能是做贼心虚,他听见身后有开门的声音,把细长的脖子疑神疑鬼地往回一扭,见走廊里没有人,又继续往前走。

他来到校长室的门口,慢慢停了下来。他侧着脸,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屏息静气地听了半天,听见里面没有动静,慢慢抬起手来,用指背轻轻地磕了几下,等里面传出“请进”二字,他才陪着一张虚伪的笑脸迈了进去。

等孙晓红拿着一大打试卷从印刷组出来的时候,正好与迎面进屋的老校长走了个对面,孙晓红心里一怔,有点儿措手不及。因为这个地方,校长平时很少光顾,他今天突然到此,不知有和用意,孙晓红连忙跟他打了声招呼:“校长,你来了!”

“怎么?听说你天天刻钢板,天天印题,浪费这么多的纸张,你们二年级的学生还用天天考试吗?” 校长一脸严肃,见打印机初三毕业班的老师用过几次,平时都是孙晓红一人在用,就虎着脸追问一句。

“是啊,这些孩子的底子太差,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我给他们印点儿题,就是想测试一下,他们平时都学得怎么样?然后再针对一些题型,再重点讲讲。学校里不准许老师给学生们订资料,我天天刻钢板也是为了节省时间。要是不抓紧复习的话,我怕他们考不出好成绩来……”孙晓红毫无惧色地说出给他们印题的理由来。孩子们用的打印纸,也都是花了班费的,自己也没有私用一张,她有什么不敢说的。自己一门心思把学生带好,不就是印几张卷子吗,难道还有什么错吗?

“我就说嘛,要是全校的老师都像你这样干工作的话,学生的成绩能不好吗?你做得对,我大力支持你。没事儿,没事儿,我就是过来看看。”孙晓红咬着嘴唇,看着校长转身走了出去。

第一百一十一章 刻骨铭心

孙晓红印完试卷后,就离开了印刷室,她轻轻地推开了语文组的门,大大方方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她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没有跟他理论清楚,继续趴在那里伏写教案,而她的脸上一点儿也没有挨过训斥的痕迹,这倒是让李兴阳挺失望的。

拭目以待的李兴阳,有点儿坐不住了。他的两条腿不停地抖动着,屁股就像长了钉子一样,把身下的那把椅子摇晃得咯吱咯吱的山响。他越扰民,同事们就越烦他,有人见他摇晃个没完,没到上课的时间,几乎都提前离开了语文组。

李兴阳本来是想看她热闹,让她在同事们面前无地自容,现在见她没事儿回来,心里很是不解。他坐在那里,支棱着一对扇风的耳朵,鼓起两只金鱼般眼睛,最见得不别人比他好的他,正心有不甘地望着窗外,这场滑天下之大稽的热闹,他又落空了,脸色更加难看。

只有别人倒霉的时候,他才高兴。他像鱼缸里面的一条清道夫一样,其臭不可闻也,尽管人们都对他不齿的行径感到恶心,但大家都在一起共事,加上这个人诡计多端的,爱钻空子,因此只能提防,不能侵犯。和他能说话的人,少之又少。到后来,就是杀猪不死,都蔫褪了。

现在,屋子里面就剩下李兴阳和孙晓红两个人了,孙晓红静静地写着教案,她全然不顾李兴阳看她的目光,她知道这个人得罪不得,跟羊毛疔一样很难缠,在学校里面,要是得罪了他,就等于碰了老虎的毛。少说话没不是,她暂时还不能跟他针锋相对,只能用冷战的办法,一点儿一点儿地挫败他的锐气,直到他自己把自己的名声搞臭,或者是身败名裂为止,看他以后还怎么在这所学校里面待下去。

这样想着,孙晓红的脸色冷得像三冬的寒冰,隔着空气,都透着一种不可触摸的冷漠。李兴阳晃荡累了,他歪着脖子回头瞟了她一眼,感觉她把自己当成了空气,心里就更加气恼。他这个人太狂太嚣张,若是给他一把梯子,他都能爬上天去危害作乱。现在,他的锐气竟然被一个新来的小姑娘给挫得啥也不是,他砸吧砸吧嘴儿,还真是悲催。

学校里毕竟是一个文明的场所,容不得他这样的小人为非作歹,别看现在有老校长护着他,要是把他贪污和偷盗的恶劣行为投诉到教育局去,万一上面来查清楚,凑足了证据,那可是丢官罢职的结果。可话又说回来,谁跟谁也没有深仇大恨,为了解一时之气,把人弄得啥也不是,也不是她孙晓红所能期待的后果。

她不想这么做的原因,不是下手软,惹不起他,而是给他留足了面子,让他不要再得寸进尺。但是,他若是再不知道好歹的陷害自己,她可能就没有这么客气了。

为了能安心地在这里工作,孙晓红也不想和他撕破脸皮,就没有和他正面发生冲突。不过人的忍耐是有限的,他要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使坏,惹恼了孙晓红,指不定让他怎么难堪呢!这件事情以后,李兴阳似乎收敛了很多,他可能是觉得校长也不总替他说话,他也不好好想想,人家刻钢板是为了学生的成绩,自己又没得到什么好处,总比你偷财务处的钥匙,翘学校仓库的门强多了。这么大的事儿,凡是长了大脑的人,不用猜,谁都知道,大家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没人说,算是便宜他了,要是有人故意使坏的话,他就没有今天这么猖狂了。

现在,他连是非都没分清楚,就去校长那里举报孙晓红,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麻。难怪大家对他都嗤之以鼻,原因是,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出来的。总作孽不可活,他这个人,早晚都得有报应。

一眨眼又到了周末,孙晓红又可以回家了,周五那天下班后,她匆匆忙忙回到寝室里收拾好东西后,看看屋子里面的自行车,一寻思那么远的路,骑车回家太累,就想坐公交回家。于是,她抬手看看腕上的手表,这块表示任浩轩给她买的,样式很好看,戴在她白皙的手腕上,有一种非凡的气质,她特别喜欢。虽然他妈给的红包里也没装几个钱,可任浩轩给她买礼物,是很舍得花钱的。就这一点儿,就足以说明自己在他心中的位置,还是听重要的。

孙晓红也不多想,她见时间还来得及,就往衣兜里面装了一些零钱,转身从寝室里面走了出来。很多放学的学生都很有礼貌地跟她打招呼,她夹在学生中间,一边跟她们聊天,一边往校外走,脸上满是欢喜。她匆匆出了校门,正要往北边的站点走,突然听见身后有人叫她:“晓红!”

这个声音,她再熟悉不过,她心中一阵欣喜,回头望去,见任浩轩扶着他那辆红色的摩托车朝她微笑呢。她笑着向他走来。任浩轩把摩托车推到了油漆路上,两个人上了车,任浩轩一踩油门,那两摩托车呼啸着立刻朝坎上奔去。

他们回到家里的时候,妈妈已经准备好了饭菜。她知道晓红今天下班务必回来,就做得很丰盛。以前是妈妈不同意,才经常甩脸子给晓红看,现在见两个人处得挺好的,也就不再阻拦,她嘴上不说,可心里早已经默认,她这个人特别爱面子,明知道自己错了,当面也不承认。

黄昏时分,太阳慢慢地落山了,燥热的空气也渐渐凉爽起来。晚饭后,全家人都在院子里面有说有笑地纳凉,爸爸用一些碎木块架在院子中间,再从马棚里搬来一堆蒿草,他用火柴点燃了一堆篝火。篝火里散发出青草的气息,冒着滚滚的白烟,在院子里面弥漫,像一层大雾在空中盘旋笼罩,久久不散。成群结队的蚊蝇嘤嘤嗡嗡地从远处飞来,它们纷纷往熊熊燃烧的火苗里一条跳,转眼就化为灰烬,火苗中立刻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这声音异常的悲壮,像一场殒身待命的赴死,没有情绪,没有声息,将一群群微弱的性命,裹挟在凄惨的烈焰里,就这样的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孙晓红不忍直视,就静静地站起来,她想到外面透透气,就拉了一把蹲在身边的任浩轩:“院子里面太闷了,咱俩到外面走走吧!”任浩轩站起身来,两个人推开院门,沿着细长的胡同,默默地向西山走去。

夏天的草木长得非常的茂盛,火烧云在天边流淌,微风在山间荡漾,昆虫们在细声鸣唱,草丛中的马莲花,一簇挨着一簇,在夕阳里面倔强地开着。他们手牵着手,走在斜阳里,在硕大的山体里,远远看去,像两个浪迹天涯的旅人。

他们来到山坡上,静静地坐了下来。绿色的草原像海一样,掀起万道波澜,一浪一浪地向眼里涌来,很是惬意。远处的将,白亮亮的,迂回曲折,一会儿兴奋地跳跃到脚下,一会儿又欢快地流向远方,永远也捕捉不到它的行踪。

光线渐渐地黯淡下来,在斑驳的树影里,两个人促膝谈心。一阵微风拂过,孙晓红抹了一下额前的刘海,小声地说:“有件事儿,我都想好长时间了,也不知道怎么和你说。”说完,她微微地皱起了眉头。

“什么事儿,你就说呗,只要我能办到了,一定尽力!”任浩轩一脸疑惑地望着她,他急切地想知道她到底想要说什么。

“我觉得咱俩现在也挺难的,你在那边,我在这边,一个月才见一次面,这么远的路,有些事情都沟通不了,交通还不方便,你有事儿我帮不上忙,我有事儿你也帮不上忙,以后可咋办啊!”孙晓红愁眉不展地说。

“你刚才的话,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是啥国家大事儿,原来就这点儿事儿啊。这还不好说,咱俩结婚以后,我找人把你调到我们那里的学校去教学,这事儿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去办不就得了吗?手电筒不叫手电筒,一股急火,你吓死我了!”任浩轩胸有成竹地说,在他的眼里,只要孙晓红不跟他提分手的事情,其他的事情,好像都不成问题。

“有这么大惊小怪的吗,我这不也没说啥的吗,还把你吓了一跳,我感觉你的胆子,好像也没那么小啊……”孙晓红嗔怪地说。可是她的话还没说完,任浩轩一把将她揽在怀里,她的一双红唇,马上入了任浩轩的口中。一股热浪涌遍全身。想不到,眼前这个斯文有度的小男生,竟然这么狂野,他的爱像一团烈火,待完全爆发出来的时候,几乎将她所有的一切,全都溶化在一片炽热的烈焰当中。

孙晓红不再说话,她闭着眼睛,陶醉在他富有活力的气息里,两个人紧紧地拥抱一起,把山外的夕阳,摇曳的树影,斑驳的月光,都忘情地抛掷脑后,仿佛眼前的世界都是他们的。

很久,孙晓红才从任浩轩的怀里坐了起来,她摸了摸羞红的脸颊,她恍惚着刚才的一幕,又是一身的燥热,她低着头用手擦去嘴角被吻过的痕迹,不敢再看任浩轩那双脉脉含情的双眼。

任浩轩的这双眼睛,太过迷人,她逃不掉,也躲不开,她只能对着他甜蜜地一笑,有把头低了下去。这是她的初吻,在她毫不及防的情况下发生了,幸福来得太快,她还没有准备好。她这个人特别的保守,在没有结婚之前,她不想触碰这些事情,以前,奶奶跟她说过,女人的贞洁重要,一旦认准了这个男人,就一定要嫁给他。可是,今天,他竟然……

想到这里,一脸绯红的孙晓红,竟然不知所措起来。她慢慢站起身来,不好意思地转过脸来,没等任浩轩回过神来,她转过身来,沿着那条羊肠小路就往回跑。

任浩轩见她把自己扔在山头跑了,他莞尔笑笑,飞快地追了上去,等他跑到她的跟前时,一把揽住她的腰说,把脸贴在她的鼻子上,轻声地说:“你想跑是吗?有我在你身边天天看着,你是永远都跑不掉的!不用说今天,明天,还有你这辈子都跑不出我的掌心!你就从了吧!”

“你赶紧放开我,让别人看见了多不好?”孙晓红使劲地掰他的手指,可他就是不放,还把她紧紧地抱在自己的怀里。孙晓红把脸贴到他的胸脯上,她有生以来,还第一次享受着一个男人对她的百般的关爱,这种力量,让她不再矜持下去,她投降了,不再抗拒。

“他们愿意看,就让他们看呗!我们光明正大地谈对象,有啥怕看的……”任浩轩这样说着,他在山头弯下腰去,把孙晓红毫不费力地抱了起来,一直旋转到太阳落山。这种幸福的感觉,让孙晓红铭记一生。

第一百一十二章 心如止水

村外,寂静的林荫路上,任浩轩骑着摩托车飞快地行驶着。早上的阳光,散落在树叶的缝隙里,漏下点点的金光,一路扩散过去,附着他们不停前移的身影,像一条走不到尽头的黄金大道。

孙晓红坐在后座上,两只手抓紧他的外衣一声不吭。回忆起昨晚的一幕,她将手边的袖子,使劲地拽了一下,试图挡住内心的羞怯和激动。她甚至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她把身子往前靠了靠,扶着任浩轩的耳边,用试探的口气小声问了一句:“我总觉得你没有说实话,咱俩的事儿,你家的人真的同意吗?”

任浩轩听了这话,连想都没想,开口就说:“这话让你问的,简直是太幼稚了。家里人同不同意是他们的事情,只要你没啥想法就行。你老实在后面坐着,啥都别想,你要再胡思乱想的话,我就要飙车了!”说着,任浩轩使劲地踩了一下油门,摩托车像箭一样冲了出去。

随着一阵疾风, 孙晓红连忙把头伏在他的后背上,大声地喊了起来:“慢点儿,你能不能慢点儿呀!你再开这么快的话,我可不坐了!”摩托车渐渐地慢了下来,任浩轩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停了下来。他把双腿往地上一支,回头朝孙晓红笑了笑:“怎么样?头一回坐这么快的摩托车吧!我的车技还算可以吧!”他故意地炫耀着,企图转移话题。

“你的车技我早就领教过了,上次你去学校接我,就摔了一个大跟头。你要是再这么骑摩托车的话,我宁可坐公交车去,也不跟你一起走了!跟你走实在太危险了,你就不能好好骑车吗!”话虽带着气调,可脸上却是说不出的惬意。

“有这么坚实的肩膀给你靠着,你不知道感谢我,还有脾气了?说,跟我走有危险,那你跟谁走没有危险?我看,你也说不出来是吧。你要不说我可要生气了!说吧,你到底想要问啥,给我如实交代?”任浩轩说着,很快把手里的车把一松,伸出手来,强行地拉过孙晓红的手,把它攥在掌心里,紧紧地盯着她的脸,故作严肃地问她。

孙晓红的心里慌慌的,她急切地把目光窘迫地垂到了地面上去。她不敢再与那双灼热的目光对视,接着便一言不发了。任浩轩见她不再说话,就故意逗她笑。

“你不说话是吧,那我也就不用问了。不过,有我任大少爷在此保驾护航,以后你什么都不用怕?谁要是跟你过不去,就是跟我过不去,你只管跟我说好了,我去跟他们理论!”

“你胡说八道什么呀!照你这么说,好像我天天在外面总别人欺负似的!得了,得了,你也别太卖弄自己了,你要是真有这本事儿,早去给那些富婆当保镖去了,哪里还顾得上我!不跟你说了,俺生气了!”孙晓红对着他眨巴眨巴眼睛,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这样的甜言蜜语,想一团烈火,从头烧到脚下,又让她满脸通红地把脸扭向一边。

“你这人真是不禁逗,我还没说啥呢,你就生这么大的气。难道你是气球做的吗?看样子我要是说多了,你都能鼓成氢气球,再飘起来,说不定还能带我去做环球旅游是吧!那样可就好了,到时候我得省多少钱啊?”任浩轩笑嘻嘻地说,他这样的玩笑,终于把孙晓红给逗笑了。

“美的你,就知道贫嘴。还想坐氢气球,照你这么说,你咋不去坐航空母舰去伊拉克打仗去更省钱,不但省钱,还能挣钱呢,听说到那里当兵打仗给的钱老多了,如果你上了战场,能活着回来的话,从那里带回来的钱可就多了,不用说你儿子花不完,就连你孙子都能变成富翁。”

“你这哪是在跟我开玩笑啊,分明是在跟我抬杠,我看你当个杠校的校长还是挺合适的吗,可惜,没人开这样的学校,不然的话,我一定荐举你去当校长。我要是有那能耐,早都成变形金刚了,你还真指望我发什么横财啊,那都是大人物才能做的创举。都说知足者长乐,以我现在的工作能力,能养家糊口就偷着乐了,咱就不异想天开了,只能是好好过日子,对吧?”

“你真能强词夺理,啥事而都能让你说得天花乱坠,感觉你这嘴皮子功夫,是不是遗传你爸是吧?”任浩轩一愣,他就知道孙晓红一定在暗地里打听过他。不过,他也不生气,依然摇摇头,继续说道:“遗不遗传我就不知道了。小时候,我爸找个会算卦的瞎子给我算卦,瞎子说我头上官星压运,身上有十字披红,天生就是当官的命,可是出生的时候,却被半命人给冲了。要想不受阻碍,必须离开村子,到外面发展,才能功成名就。我爸回来后想了好几天,也没想明白这半命人是谁。后来才知道这个半命人是我奶奶,以后再也没提这事儿。”任浩轩说到奶奶二字的时候,他的语气突然低了下来。孙晓红第一次去他家的时候,并没有在餐桌上见到他的奶奶呀,当时,她并没有说出来,这事儿倒是让她挺怀疑的。

“我看你们家的人都挺迷信,既然当官的命都给算出来,那你爸没给你算算婚姻大事儿吗?”孙晓红歪着脑到继续追问,她好像对这样的事情,也特别的感兴趣。

“那是当然,这么重要的事情,他怎么能错过去呢!我爸这人,我也说不清楚,他从小就命苦,他十四岁的时候,我爷爷就去世了,他跟着守寡的奶奶相依为命,在村里受尽别人的白眼。他长大以后,去部队里当了几年兵,回来就种地了……”任浩轩说起他的爸爸,脸上总有一种无法理解的幽怨。可能是理解的角度不同吧,当别人恣意说出他爸绰号的时候,他表露的方式。并不是那么气愤。相反,他却显得异常的平静。

“算卦的瞎子还跟我爸说,说他身上有七星北斗,有这样痣的男人非富即贵。虽说长错了地方,但是一辈子吃喝不愁。二子压卦,老大能找个好媳妇,还能养老送终。我爸不信,回家后脱掉外衣,照着镜子一看,他的后背上果然有七颗痦子……”可不吃喝不愁咋的,整天在外面帮人家操办红白喜事,那个人家能让他空嘴儿回家。俗话说,男人有福随身带,女人有福托满家。任浩轩他爸身上奸懒馋滑的毛病,都是这样养成的。他常年脑满肠肥地在外面吃东家吃西家的,哪还有心思干庄稼院里的农活,难怪任浩轩他妈经常抱怨自己干得活多。

“照你这么神乎其神,感觉你爸都能当皇上了。为了骗小姑娘开心,你就瞪着眼睛瞎掰吧。别以为你家那点儿事儿,我啥都不知道,看你对我这么好的份上,顽皮就不跟你追究了。”

“我就说嘛,你也不像个冷血动物,整天那么严肃干嘛!你最好乖乖地听话,如果,将来我当官了,你就是官太太了,以后,你得尊重我点儿,不许用这种强调跟我说话,免得我把你打入冷寒宫里去嫦娥奔月,可就惨了……”

“你要是把我打入冷寒宫里去,那我可得谢谢你!你就吹吧,其实,你也不用把我打入冷寒宫,反正我也没见过什么世面,我看你把我发配到西伯利亚就行,顺着那里的寒流,我能飘到北极圈里打鱼摸虾去!”

“我看你的想象力比我丰富多了,你想的越多,心就越累。干嘛老这样为难自己。”任浩轩用柔和的声音低声地说道,他见孙晓红没有说话,以自己刚才的举动真把她给吓着了,连忙解释说:“晓红,说来说去,都是废话。要是咱俩好的话,谁说啥都是残废嗑,他们爱说啥说啥,只要咱俩感情好,就让他们羡慕嫉妒恨吧!”有人说,热恋中的女人,智商为零。当爱情的脚步,纷至沓来的时候,一切都信以为真,面对任浩轩的一通胡说,孙晓红笑了,她单纯的笑容,简直像个孩子。

两个人说够了,又继续赶路。他们走得很慢,斑驳的林荫路,踩在他们的脚下又短又长。等他们走进城里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时分。他们在城里又转悠了一会儿,孙晓红觉得肚子饿了,两个人中心市场附近的一家小餐馆里,第一次共享美味的午餐。

他们从餐馆里面出来的时候,任浩轩见天色大早,就带着孙晓红去了商贸城。他们在里面又兜了几圈,任浩轩想给孙晓红买双皮鞋,就在一个超大的鞋柜面前停了下来。两个人正在低头挑选,一个服务员马上赶了过来:“请问,你看中那双……”

女人的话还没等说完,一眼看见了任浩轩,脸上的情绪有些激动,她惊异地叫了起来:“这不是老同学们,好久不见,你现在忙啥呢?听说你现在调到市里的报社去了,看来,你现在发展得挺好啊?”看两个人聊得热火朝天,孙晓红只能退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俩,一声不吭。

“还行吧,总比待在乡里强多了。总是出差,虽然苦了点儿,但咱农村出来的孩子,吃点儿苦也不算什么?怎么样?我看你这买卖不是也挺好吗?现在形势一片大好,一个世界一重天啊,要不咋说开始下海经商的人,多数都有先见之明啊,再看看你们这些敢干个体的都发财了,原来的那些小老板,现在都成大富翁了,像我这样一没本钱,二没职权的小职员们,还在原地踏步走呢!”

“那也未必。现在的买卖也不太好做,做那一行都是一样,各有个的难处,也各有个的好处。说好干就好干,说不好干也不好干,人活着,总得有点儿事儿做,做成了就多享受一点儿,做不成,小打小闹的,也比没有事儿吃闲饭强。”

“看你说的,这么大的商城,你们自己就占了两排摊位,你还说小打小闹,可真够谦虚的呀!”任浩轩竖起拇指说道。

“我看,你也挺了不起的!对了,光顾说话,这位是你的女朋友吧,咋不给我介绍介绍呢!”任浩轩用手一拍后脑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往后退了一步,笑着对鞋柜的老板说:“我女朋友,孙晓红,初中教中文的!”孙晓红很有礼貌地点点头,朝她笑了笑,伸出手来,跟她握了一下手。

“不愧是当老师的,你的女朋友挺有气质啊,她长得这么漂亮,你的眼光可真够挑剔呀!”女老板一脸羡慕地说,她往身后的鞋柜上慷慨一指:“看相中哪双鞋了,随便挑!要说不花钱吧,那是不太可能,那就给个进价吧,就当我从广州那边给你捎过来一双……”

第一百一十三章 虐待老人

“好吧,既然老同学这么给面子,那我可就不客气了!不怕你笑话,买名牌吗,我们的眼神都不好,只会穿,不会选,有时候就以假乱真了。今天借你的光,我们也穿穿新潮讲究讲究,不过,还得麻烦你帮忙参谋一双新款。我们家晓红是36号的脚,你看穿什么样式的好看,就帮她挑什么样式的,不用在乎钱的事儿!”任浩轩说着从衣兜里面,大大方方地把钱包捏了出来,他拉开拉链,再从里面抽出一打红色的大票攥在手里,等着收银员前来开单。

“有对象跟没有对象就是不一样,以前也没看你手脚这么大,来不来就舍得花钱了。真没看出来,你还有这两下子。看你都把话说成这样了,我也就不谦虚了。依我看,你女朋友长得漂亮,皮肤又白,穿咖色的比较好搭衣服,我建议你就来这款吧,虽然贵了一点儿,但是它的面料是羊皮的,既好看又舒适,我看我挺适合你的气质的。我们这里的鞋都是今年的新款,没有重复的样式,你看怎么样?我先帮你选一双,你先坐下来试试,要是不合适的话,再换别的样式。”说着,她翘起脚跟,从鞋架上面取下一双咖色细跟的瓢鞋,回身递给了孙晓红。

孙晓红笑着从她是手里接过鞋,顺势坐在店里的沙发上,她脱掉脚上的鞋子,把这双鞋穿在脚上,站起来,使劲往地上踩了踩,又走到镜子面前,转了两圈,感觉还可以,就坐回到沙发上,把鞋子脱了下来,快速换上自己的鞋子说:“不用麻烦了,就买这双吧,我穿着挺合适的,款式我也挺喜欢的,谢谢你啊!”

“跟我客气啥,也就举手之劳,有什么可感谢的,你要是穿着舒服,回头给我做个宣传,听说你们学校里女老师多,帮我多拉几个回头客来,我还得感谢你呢!”女老板笑盈盈地说,她很会做买卖,说话也特别有分寸,三句话不离本行,到任何时候都不会忘了给自己的买卖做宣传。

这个忙,孙晓红还是挺愿意帮的,他们学校的女老师多,个个都那么爱美,要不是学校的规章制度限制得严格,不允许年轻的老师穿奇装异服。不然这十八个新来的小老师,联合起来,都能办一次服装展销会。可是再好看的身段,配上一身土里土气的工装,最后都变得老气横秋的了,那没办法,为了更多人的光明前途,他们也只能放弃这爱美之心了。

尽管学校在老师们的衣品上可以千篇一律的严格要求,幸亏老校长检查老师们仪表的时候,并没有对穿鞋子有什么过格的要求。此时穿了名牌的孙晓红,也只能在心里沾沾自喜了。

刚才听女老板这样说话,孙晓红立刻答应:“行,你放心吧,这个忙好帮,不就动动嘴说句话吗,周一我去学校里上班,只要往走廊里面一走,保准有女老师听着动静趴门偷看,到时候她们问起我脚上的鞋是在哪里买的,我就把鞋店的地址告诉她们,说不定她们就会进城来买,到时候你再给她们打几折,说不行这些人以后都是你的回头客……”这样的好事,她是求之不得,盛情之下,她心里也是愿意代劳的。

“那感情好,到时候我多多给你回扣!”女老板笑了,一听说晓红回学校给她的品牌做宣传,心里自然高兴,她想找这个人还找不着呢,现在人家主动帮忙,她何乐而不为呢。因此,她的眼睛闪着金色的光芒,脸上笑得跟一团鲜花一样灿烂妩媚。

“不用,不用!你不用给我回扣,我回去给你打个样子,让她们都来你的*店里支持正品货,也就是动动嘴说两句话而已!”孙晓红抿嘴毫不在意地说着。

“看你俩说得热闹。说心里话,以前我净穿杂牌子鞋了,也不分什么牌子不牌子的,三个月一双,两个月一双,鞋还没等穿怎么样了,就都提前开线了,弄得以后再买鞋的话,先到修鞋师傅的地摊上缝一遍,然后才能穿在脚上。要不新买回来的鞋,一天都穿不到头,就开线了,弄得穿也不是,扔也不是。今天给女朋友买鞋,我还是第一次进名牌商店,人家是忙人,我们是盲鞋,两脚往城里一迈,遍地都是假货,我是啥也看不懂,要不咋见识短呢!既然老板都说这双鞋款式好,那我们就跟跟风,也买一双吧。给我女朋友买名牌穿,我看着也开心,是吧晓红,这双你要是没相中的话,让我老同学再帮你选选?”任浩轩看了这双,又往鞋架上环视了一下,希望能找到更好的一双,可他把所有的样式都寻了个遍,都没有这双鞋的款式好,就把目光落到了孙晓红的身上。

“还是老同学的眼光高,不用选了,我看这双就挺好的!咱就买这双吧!”孙晓红不想给女老板添麻烦,就一口答应下来。任浩选见孙晓红也不挑剔,就连忙在前台付了钱,回头又和老板打了一声招呼,他们就匆匆地走出了商贸城。

城里不比乡下,太阳一露头,就没有一刻安静。 街头上,来来往往的人很多。 他们在熙熙攘攘的商业街上慢慢地往前走着,想起刚才的那位女老板,孙晓红不由得敬佩起来:“你那位老同学真是不简单啊,你看她小小的年纪,竟然做那么大的买卖。现在街面上的生意,竞争太大了。这一家挨着一家的买卖都互不相让,都想挣大钱。自己给自己打工,说得轻巧,若是没有两下子,还真是撑不起来。你这位老同学,真是太厉害了,嘴一份,手一份,她常年又上货又站摊位的,都是一个人做,太了不起了。女人能自食其力当大老板,真是自叹不如啊!”孙晓红在心里暗暗地竖起了拇指。

“是啊,我也挺佩服她的。别人不说,就说你吧,看你整天抱着书本说话,天天循规蹈矩,人前谈钱,都损伤感情,看见人家挣大钱,你就短浅了吧!你知道她一年能挣多少钱吗,说出来都吓你一跳,我给她估算一下,按咱们一年的工资来计算的话,她大约用半个月时间就能挣回来好像还绰绰有余。真是没法比呀,咱们都按月挣钱,人家可是按天挣钱。这年头,要想挣大钱,还是经商得做买卖呀!像咱们这些挣死工资的人,也只能年吃年用,基本上也攒不下什么钱。我寻思着,等咱俩结婚以后,我想辞了工作,也来城里下海经商去……”任浩选自信满满地说。

“你以为下海经商都那么好干啊,除了家里有资本垫底,还得能吃辛苦,你能行吗?你光羡慕人家挣钱眼红,就没考虑经商挣钱的难处吗?我看,你心里有这个想法,就不错了,要是真这么做,一没资金,二没赞助,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吧。反正你可得想好了,这事儿我不参与,你愿意做就做,自己掂量着办,我现在好像还不能帮你什么忙。”孙晓红摇着头说。她不是给他打消息针,一想到他那个七谷当家,八谷主事的家庭,她心里就別棱。任浩轩要真下海经商的话,别说他爹他妈咋辖制他,就连他那三个尖酸刻薄的姐姐,还不得把他连骨头带肉都给啃光了啊!

“看你把我说的,我想想还不行啊。我就是想啊,不能因为一棵树,耽误了一大片森林。说心里话,屯子里的日子实在是太闲了,平时三个一堆儿,五个一伙儿,不是喝酒打麻将,就是扯闲篇,反正啥事儿都有,就是没有正经事儿,好人都能混坏了,我都待够了。现在就这样了,等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不能把自己一辈子都困在屯子里面啥也不是,不信,咱就骑毛驴看唱本,走着瞧!到时候,我看你还怎么小瞧我。”任浩轩信誓旦旦地说。

这些年,他可能在外面闯荡惯了,万一把他约束到屯子里去,就等于把山中的一只老虎关到了笼子里面,一旦磨光了厉爪,最后连条看家护院的笨狗都不如。

任浩轩不想在村子里待,也有他自己的想法,弟弟当兵的时候,前来带兵的领导其实相中的人是他,那次验兵,原本是该他去。可他觉得弟弟没文化,脑袋又笨,磕磕巴巴还不会说话,就把名额让给了弟弟。他是想让弟弟到部队里锻炼锻炼,等专业回来之后,脑袋也能开化点儿,说不定还能娶个好媳妇。

可是弟弟在部队里,因能力有限也没给他长什么脸,不说别的,连写一封家书,他都要写出很多错别字来,令人可笑的是,有些不会写的字,他竟然画个圆圈也能代替,看了他的家书,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其实,任浩轩没有到城里打拼,其实他心里一直放不下的还是他瘫痪在炕的奶奶。久病床前无孝子,他奶奶的老年痴呆已经有十多年了,天天窝吃窝拉,生活不能自理,因家里没钱医治,就躺在炕头上等死。他每次回家都要给他奶奶洗澡换衣服,可他不在家里的时候,他奶奶就惨了。

原因是他奶奶刚生病的那阵子,他的妈妈还能用心给她洗洗涮涮,后来伺候得时间长了,也就不耐烦了。她怕屋子里面有味儿,就趁着任浩轩不在家的时候,把老太太弄到后屋的小黑厦子里面圈了起来。她根本就没把生病的老婆婆当回事儿,还嫌弃老太太脏,就不让她跟大家一起上桌子吃饭,等她们吃完饭以后,把剩饭往热水里面一泡,再捞出来把水控干净了,再加入一点儿剩菜,就像喂猪一样倒进一个没刷的咱碗里,没好气地往老太太的小黑屋子里面的炕沿上一摔,指着油渍麻花的碗边说,气哼哼地骂道:“你少吃点儿,别吃完就拉裤子,小心没人给你收拾,臭死你!”她嘴里喷着唾沫星子,两眼怒视,像个好战的公鸡,把任浩轩的奶奶吓得不敢再吃下去。

可怜的奶奶,她唯唯诺诺地蹲在小黑屋子里面,耷拉着脑袋也不说话,她伸出两只干瘪的手掌,颤颤巍巍地端起饭碗,眼泪泡着心地把剩菜剩饭送到嘴边,一口一口地吞了下去。任浩轩他妈见了,心中一阵怒火,她用手指着她的脑袋,大声叫了起来:“你哭啥,好吃好喝供着你,整天哭丧个脸子给谁看啊,好像谁给你瘦气似的,快吃,快吃,不吃拉倒!你以为你是皇后,我还得打个板把你供起来呀!”她声厉惧色地大吵大让,任浩轩的奶奶更害怕了,只见她两手一抖,饭碗一下滑了下来,落到地面上摔得粉碎。

这下可激怒了任浩轩的妈妈,她见奶奶被她吓成这样,顿时破口大骂:“你这个老不死的,我整天这个伺候你,你有啥不顺心的,不吃拉倒,打这往后,一天就给你吃一顿饭,省得费事!哼,都是我把你惯的,还学会摔东西了!啥都不给你吃,看你摔啥!”她恶毒的话,太刺耳了,奶奶也不说话,她缩回到炕角,瞪着两只惊恐的眼睛,看着任浩轩他妈把地上的饭菜收拾干净后。骂骂吱吱地摔门走了,她才老老实实地趴在冰冷的土炕上,偷偷地抹着无声的眼泪自哀自怜。

任浩轩的妈妈在家里一手遮天,她这样飞扬跋扈地对待老人,他奶奶的日子真是一天比一天难过。

第一百一十四章 当街购物

小城的风,微微地吹过街面,没有半点儿停留,便在燥热的气流里,四散而去。灼热的阳光暖暖地洒在脸上,孙晓红眯起了眼睛。两个人手挽着手,一边逛街,一边低语着内心的甜蜜。

临近午时,商业街上的人越来越多,殊不知道,在这处繁华和喧嚣的背后,隐藏的是多数人的鲜为人知的辛酸和落寞。这里不是农村,很多事情孙晓红都看不懂,也说不明白,只能用眼睛默默去看。

高档店面的转门不停地转来转去,像一只挥动的大手,在眼前不停地招揽生意。很多人走进去,又走出来,对于那些出手阔绰的人们,毫无节制地把大把大把的钞票,恣意挥霍到高档的精品世界里,然后轻而易举地为自己的私欲买单。而没钱的人,只能酸酸地捏着浸着汗水的钱票,东瞅瞅,西望望,流着口水,把衣品的价格砍到吐血,也未必能买得起。

不容置辩,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凡是有人的地方,自然会分出三六九等,什么档次的人,就有什么样的身价,也是必然。

走着走着,任浩轩在一家高档服装店的门口停了下来,里面的名牌琳琅满目,件件都价格不菲。即使工薪阶层的女士们,想穿这里的衣服,都得捂着腰包考虑好几天也舍不得买。况且孙晓红的收入连他们的三分之一都不如,让她到这里买衣服,岂不是让她绝食。孙晓红不由得暗*着钱夹里面微薄的工资望而怯步了。

她正在犹豫不绝,站在后面的任浩轩,伸手拉了她一下:“这里的衣服不错,咱们进去看看,我想给你也选一件!”看着任浩轩夸张的表情,孙晓红愣了一下。

“真的,你瞪着眼睛看我干什么?你以为我在跟你开玩笑吗?你看我兜里这么多钱,不就是一件衣服吗?只要你喜欢,我就给你买。这些钱,买一件衣服还不成问题。走,进去看看!”任浩轩说着,他拍拍自己的钱包,冲着孙晓红点了点头说。

“这里的东西实在是太贵了,我不想买!现在的钱这么毛,你钱包里的哪些钱,还是留着买点儿正用的东西吧!”孙晓红往后退着,她不想买,也不想看。

“不就是一件衣服吗,花完了咱再挣,没什么了不起的。”任浩轩见孙晓红没动地方,他小声说。

“为了买一件衣服,花光任浩轩大半年的工资,这要是被妈妈知道了,还不得骂自己败家啊!” 孙晓红不明其意地看了他一眼,她不想让任浩轩为自己花更多的钱,在没有结婚之前,她不想欠他太多,就上前制止说:“这里的服装贵得吓人,我们消费不起,我看咱俩还是不要进去了!”孙晓红再三退后。不是她小气舍不得花钱,她也听人说过,这里的每一件衣服对她来说都是天价,一件小衫就是她一个月的工资,一件大衣就等于她两年的工资。如果把钱都花在衣服上,让自己两年不吃饭,那不是要了自己的小命吗。

农村的孩子,对衣品也没什么讲究,什么高档低档的,只要是能穿出手,在众人过得去就行了。可是饭不能不吃,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如果为了一身穿戴,结果饿瘪了肚子,确实是不太划算,岂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吗。穿不起就不穿,花不起就放弃,也没什么被人耻笑的,因此,孙晓红也不想难为任浩轩,也不想给自己脸上增光。因此,不管任浩轩怎么叫她,她都没有答应。

“不去就不去呗,你用这眼神看我干嘛?咱能不能注意点儿形象,好像我说错话跟你吵架了似的,让人看了多不好!别生气了,就是进去欣赏欣赏,咱俩到里面转一圈,感受感受气氛就出来。”任浩轩拉着她的手说。

“感受啥气氛,我现在看你就挺气愤的!这里都是有钱人来的地方,我们看看门脸前面的模特,过过眼瘾就当穿过了,还是不要进去逛了。”最不能让孙晓红淡定是自己干瘪的腰包,腰里没钱,干啥都难。她的要求不高,只要吃饱穿暖,日子过得去,不欠谁不少谁,少穿件衣服也不照谁矮哪去,她还是觉得把钱花到刀印上比较好。

替他省钱,任浩轩当然高兴。不过,他还是觉得两人好不容易才进趟城,如果连一件像样的衣服也不给小红买的话,背后不知道有多少人嘀咕他呢!

孙晓红不要是她自己的事情,自己不买可就另当别论了,这是他的心里话,可孙晓红死活就是不同意买,他也是干着急没有办法。

他们人又往前走了一段,两个人谁也没有说话,任浩轩紧紧地蹙着眉头,他瞬间眯起的一双眼睛,从商业街上的各个门脸一路扫过,试图再找一家商场,看来这件衣服,他是非买不可了。最后,他的目光落到了一家商贸城的牌匾上面,脸上一阵兴奋,指着上面的几个镏金大字说:“晓红,你看前面还有一家商贸城,咱们进去看看吧!”孙晓红实在扭不过他,见周围的人,都在回头看他们说话,怕闹出什么笑话来,只好低着头跟在他的后面一起走了进去。

商贸城里的人很多,他们从正门进去后,就乘着电梯上了二楼。他们在二楼转了一圈后,见没什么新款,又匆匆上了三楼。他们从电梯上刚下来,迎面走来一个年轻的导购员,微笑着把他俩带到一个精品屋里。

进屋后,孙晓红用挑剔的目光环视一下,发现这里的衣服确实不错,就指着一件白色的长裙,回头对导购员说:“这件裙子的面料挺好的,怎么卖的?”

“这位美女真有眼光,一眼就相中我们店里最好的衣服。这是今年的新款,蚕丝料,价钱也不贵,而且卖得特别好,很多女士都很喜欢。你要是相中的话,可以试试。你穿多大号的,我去给你找一件来?”导购员讨好地说完,转身从衣架上取下一件跟模特身上一模一样的裙子,递给孙晓红看。

孙晓红把衣服拿在手中,里里外外看了又看,觉得没什么毛病,就对导购员点了点头说:“行,就来这件吧!”孙晓红说着,把背包交给了任浩轩。

“试衣间在那边,我带你过去!”孙晓红跟着导购员进了试衣间,很快换上了这件蚕丝料的小衫,她出来往镜子面前左右照了照,感觉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她刚要决定买下来,一抬头,看见角落里有一件红色面料的外衣,特别明显地挂在那里,她心里猛然一抖,忽然想起两年前,姐姐给她买的那条红裙子来。那条裙子,她就穿过一次,洗完之后就不见了。

她曾经多次怀疑是前院徐家的女人偷走的,可妈妈不让她声张这件事,她也只能憋在心里。现在又看见这条裙子,急忙回到试衣间,脱掉了这件白色的长裙。

“我看那件红色的裙子也挺好看的,我想试试!”导购员见孙晓红又相中那件红的,连忙解释说:“这条裙子就剩一件了,是断码断号的,你要是想试试的话,我帮你取来!”说着,导购员一翘脚,用衣杆,就把那条红裙子从高高的衣架上取了下来。

孙晓红把这条红裙子带到了试衣间换上后,等她再出来,导购员连连说好:“这位美女真会选衣服,你看这条裙子,你穿着正合适,看你这身材,好像给您量身定做的一样。皮肤白的人,就是有气质,真事羡慕呀,好像我们店里的衣服,你都能穿。”导购员不住嘴得说着好话,听得孙晓红心花怒放。她喜欢白色的衣服,也喜欢红色的衣服。就像她的性格一样,对人对己都单纯得一尘不染,又热情得不留余地。

“这条裙子怎么样?”孙晓红一边照镜子一边对任浩轩说。

“什么怎么样?只要你喜欢,咱就买。以后有好看的衣服,我还给你买!”任浩轩觉得她穿红色的裙子比穿白色的好,就让她买了那件红的。这条红裙子既便宜又好看,十分得体。

任浩轩把钱交到收银员手里后,两个人就从商贸城里走了出来。孙晓红穿着那条红裙子,在阳光的衬托下,把她的身材修饰得一览无余,任浩轩跟在她的身后,引来许多羡慕的目光。他们在商业街里面转悠了几圈后,又到影楼里摆了几个造型,照了几张写真。

他们从影楼里面出来,觉得天色还早。两个人一商量,就乘公交车去了江边的森林公园。

六月的江边,花红柳绿,到处郁郁葱葱,热闹非凡。高大的杨树,松树,柳树的倒影,在人们的笑声里,将江水染得一片清澈碧绿。波光粼粼的江水,一浪排着一浪,泛着蒿草的气息,在鸥鸟的鸣叫声里,向远方流去。两个人沿着江边的堤坝,在来来往往的人流里,朝前走去。

第一百一十五章 送上门来

在认识任浩轩以前,孙晓红从来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很独立的人,今天跟任浩轩在一起逛街,似乎多了一些关心和牵挂,她突然感觉到自己还是需要保护的。曾经那份柔软的心性,悄悄地漫过双眼,爱到深处而不自知。

他们在长堤上静静地走着,一阵江风迎面吹来,她心里感到无比的惬意。他们走累了,又返回到公园里的长椅上坐了下来。孙晓红不停地摆弄着手里新买来的衣服,她从来都没穿过这么贵的衣服,觉得很不自在,就压低声音说:

“这件衣服这么贵,我连想都不敢想,你是真敢花钱啊,现在腰里的钱包是不是空了?你把这个月的工资都给我买了衣服,我看你花啥?回家你妈要是追问下来,看你怎么说?”对于平时保守的孙晓红,她不喜欢这种大手大脚的花钱方式,衣服吗,只要是不那么寒酸就行。她倒不是得了便宜卖了乖,她是这样想啊,两个人以后的时间长着呢,啥事儿都得用钱,有钱应该花在刀刃上,她不想任浩轩随随便便把钱都浪费到自己的穿着打扮上。

“我给你买衣服你就放心地穿,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你有啥可担心的。你现在是我女朋友了,就是我的人,我兜里有钱不给你花给谁花?看你穿得漂亮,我脸上也有光啊!管那么多干嘛?”他把一只手搭在孙晓红的肩膀上,专注的眼神里多了一层脉脉的温情。

“可咱们的工资有限,都花光了,这个月不活了?”孙晓红的脸腾的一下又红了,她急忙闪开那道灼热的目光,把脸埋在了胸前。她感觉自己心跳加快,想要说什么,支吾了半天,才慢吞吞地说:“你看现在,你刚调进了城里还没稳定下来,我在农村教学,每天要跑那么多路去坎下上课,咱俩就这么两地来回跑,是不是挺闹腾的?以前,我们学校里也有过这种情况,后来,后来她们就分开了……”孙晓红只说了半截话,就没有再说下去。

以前,学校里有个女老师,她跟城里的男朋友两地奔波地处了六年。等到快要结婚的时候,突然有一天,一个自称小三的人前来找她,而且当着她的面横刀夺爱。那个女老师备份至极,朝那个渣男,狠狠地甩了一句:“没想到我六年的感情,竟然被她三个月的花言巧语给剥夺了。不是我看错了人,而是我瞎了眼睛,当初怎么就没看透你是这样的人来……”

有这样的前车之鉴,此时的孙晓红的内心,也十分惶惑。她在心里幽幽地叹息起来。她不知所错地揉着自己的双手,等着任浩轩的下话。

“我看你就是想得太多了,这样的男人,一万个人里,能有这么一个渣男。就够恶心人了。还碰巧被你们学校的老师摊上了。真是一条臭鱼搅乱一窝腥啊!你现在怎么看我都行,就是不能把我看成是这样的人!我堂堂七尺男生,怎么能被小三勾引走呢,你就把心放到肚子里面去吧,这点儿自信我还是有的!不过,要是我不在你身边的话,有人偷偷把你从我手心里抢走的话,我也照样不会饶了他!”任浩轩拍拍自己的胸脯,歪着脑袋对孙晓红说。

“你可别瞎说,就我这张六亲不认的脸,不说话,看看都挺吓人的,谁抢我干嘛?把你自己管好得了,没事儿说我干嘛!”孙晓红用手捶他一下,不好意思地说。她说的确实是实话,孙晓红平时在学校里非常严肃,连和她开玩笑的那些人,都得看着她脸色的变化说话,生怕哪句说走了嘴,招来一顿白眼,就没法收场了。

“这不是你引的头吗,你用话点我,我又不是榆木疙瘩不开窍。许你说,就不许我反驳啊?行了,这不开心的事情,咱也别提了,影响感情,也影响我愉快的情绪。车到山前必有路,到时候就有办法了,你就等着好事儿吧!有我在啥事儿都好解决。”任浩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好像什么事情都难不倒她。

“我看你就爱说大话,万一啥事儿都办不成,看你怎么跟我交代?”孙晓红一脸不快地说。

为了转移话题,任浩轩故意反驳说:“亏我对你这么好,感情你就这么不信任我啊!说大话也得有说大话的资本,有人想说还没词儿呢?我看,咱俩也别在这坐着了,再这么说下去的话,非得吵架不可。今天这话就到此结束,说多了都是口舌。在这眼花缭乱的地方,说话容易跑题收不回来。听说今天的电影不错,要不咱俩去逛逛电影院,换换地方,改善改善心情,也好友好相处,你看怎么样?”一听说看电影,孙晓红顿时兴奋起来:“好啊,好啊,听说最近一段时间的电影都特别好看,今天借你的光,我也可以饱饱眼福!”

“不就是看一场电影吗?这有啥难。我们乡的放映员跟我是哥们,如果你喜欢看的话,我可以把他带到家里来,天天坐到炕头上看,直到看够为止,省得到电影院里排队买票。不过,说多了都是废话,现在这个情况,我只能把钱捐到电影院里去委屈你了!走,咱俩现在就到电影院里,看一场惊心动魄的电影去!”说着,两个人嬉笑着从长椅上站了起来。他们从森林公园里出来后,又穿过街心花园,在熙熙攘攘的车流中,很快来到市中心最繁华的电影院门口停了下来。

前来看电影的人并不多,在空调的常温里,除了一个保洁阿姨在打扫卫生外,整个大厅都空荡荡的。他们进门后,任浩轩大步走到前台,不用排队,就顺利地买了两张电影票,他又在里面的超市里买了两份大桶的爆米花和两瓶冰红茶,然后坐到大厅里面的茶桌上,瞪眼看着大厅四周墙壁上特别显眼的巨幅海报,慢慢地静等起来。

孙晓红把冰红茶握在手中,使劲拧开瓶盖,把瓶口送到嘴边,刚刚喝了一口,入场的时间就到了,检票口那边传来了提醒的声音。“时间到了,咱们快点儿进去吧!”任浩轩见入口处有人在检票,急忙从藤椅上站了起来,拉着孙晓红就向入口那边走去。

这场电影,他们看得太惬意了,等到电影上演的时候,好像特意包了专场一样,全场的座位几乎都空着,前来观影的顾客,好像都不到二十几人。他们在最后一排座位上,居高临下地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电影开演了,周围顿时一片黑暗,他们立刻陶醉在自己的氛围里,等电影结束的时候,他们走出了电影院,互相一问,可谁也说不出来电影的名字。

从电影院里出来以后,任浩轩把孙晓红送上公交车后,恋恋不舍地去单位了。几天以后,任浩轩去影楼取回了他和孙晓红的合影,并把它们带回了家里。他妈妈高兴地接过照片后,看了又看,然后把它们插到镜框里面最显眼的地方。

因为单位要任浩轩到南方出差,他接到电话以后,只在家里住了一宿,就匆匆地走了。任浩轩的妈妈站在大门口,看着儿子远去的背影,她的心里很是惦念。大体来说,她对儿子选的这个对象还是挺满意的,主要是孙晓红有文化,还是学校的老师。自从她妈妈从家里走了以后,她没事儿的时候,回到娘家嫂子那里一打听,才知道孙晓红妈妈的娘家姐姐,和她的娘家多少也有点儿,从辈分上来说,还没差辈,只是自己比晓红妈的年纪稍稍大了那么几岁,按照常理,晓红妈应该管她叫三姐。

这样以来,她心里有底了。于是,家里不管谁来,她都要指着任浩轩和孙晓红的照片,炫耀一番。她对这个未来的儿媳妇,还是挺满意的。

“婶儿,这都快到中午了,你还在园子里面忙啥呢!” 一天上午,任浩轩的妈妈正在园子里面拔草。突然院门开了,她直起腰。眯着眼睛,朝门口看去。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笑盈盈地从外面走了进来。

任浩轩的妈妈当时就是一愣,心想,她没事儿来家里干啥?她这样想着,就掐着一把青草,推开园子的小门,从里面出来后,把手里的青草扔到鹅窝里面,转身迎了过来:“春梅来了,快点儿进屋!快点儿进屋!我也没忙啥,这不菜池子里面的草太多了,我把它们都薅出来喂鹅……”

其实,任浩轩知道这个叫春梅姑娘前来的用意。这个姑娘是村中的一枝花,她长得非常的漂亮。她哪里都好,就是总在外面招蜂引蝶的,好像背地里跟很多男人有特别暧昧的关系。尽管她很长时间就对任浩轩有那个意思。要是没有任浩轩他妈在中间拦着,她恐怕早都把任浩轩追到手里了。

任浩轩妈妈见她进屋坐下之后,就故意笑着指着镜框里的照片对她说:“春梅你看,这就是小浩的对象,她是个中学老师,你看,长得漂亮吧。前些日子,来过家里一次,等放暑假的时候,她还来呢。等她再来的时候,我打发小浩把你叫来,你看怎么样?”任浩轩妈妈说完,斜着眼睛瞄了一下她脸上的表情,只见,这个春梅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一副坐卧不安的样子。

任浩轩的妈妈终于放心了。她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不想让她缠着自己的儿子,把他的名声搞坏。不是自己挑剔,像这种水性杨花的姑娘,今天看这个好,明天跟那个走,她怎么能做她的儿媳妇呢。

第一百一十六章 茫然而去

见了照片以后,春梅的脸突然变得有些难堪,她僵硬地看着任浩轩的妈妈,不知怎么开口说话。可她那双不安分的眼睛,再装也掩饰不了她内心的焦躁,她又毫不甘心地盯着照片里面的两个人看了半天,才慢慢回过神来。她不相信这是真的,但回头看看任浩轩妈妈脸上的表情,她才发现自己有些失态。为了掩饰自己心中的纠结和妒忌,便心不在焉地问了一句:“嗯,是挺漂亮的,她在那个学校里教学啊?是咱们乡上的中学吗?”她不知道哪来的勇气,竟然不走大脑地问了一堆有的没的。她这番言不由衷的话,仿佛也掩盖不了心中的恐慌。就一笑而过,把头耷拉下来。

“她现在还不是,说不定他们结婚以后就是了。你看,他们两个站在一起,是不是挺般配的呀!”当矬子不说短话,任浩轩妈妈把孙晓红夸得跟花儿一样,她故意这么说话,就是想气走这个叫春梅的姑娘。春梅听完这话,脸色更加沮丧。好像没有要走的意思。她在屋子里面站了半天,心中突然生出一个强烈的好奇。

她的脸上立刻浮起一层淡淡的笑意,极不自然地走到任浩轩妈妈的眼前,想一探究竟:“小浩的这个对象,是他俩自己处的,还是别人给介绍的?”这不是废话练习吗。别管人家是怎么回事儿,终是跟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当她说出这句话时,连她自己都感到滑稽可笑。

“小浩这孩子,眼光特别挑剔,他就是想找个有文化的媳妇。你俩一起长大,你又不是不了解,他从小就有主意,追他的女生有的是,但她从来不在外面沾花惹草。先订的对象是别人介绍的不是没成吗,这个也是别人介绍的,要是他俩自己处的,我还真不放心。他这个对象也是别人给介绍的知根知底,我们两家多少还有点儿亲戚,你看这个人还行吧?”任浩轩的妈边说边察言观色,她不想让自己的儿子断送到这样的女人手里,现在跟她讲明白,免得她再来纠缠不休。

当春梅再次看到照片上的两个人手挽着手,眉眼笑得那么灿烂的时候,她顿时眼冒金星,尽管心中有万语千言想要表白,最后还是迟来一步。眼前的这张照片,怎么看都觉得是对自己的一种讽刺和嘲笑。她连忙收回慌乱的目光,鼻尖上渗出一层细小的汗珠,她默默咽下一口唾沫,很想冲上去,将那张朝她示威的照片,从镜框里扯下来,然后撕得粉碎。不过,她还算理智,人家没有看好她,自然也有道理。

她发现,这仅仅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再往前跨越,就会触碰到底线。人已经有了归属,自己再怎么争取,也是徒劳。正在她出神发愣的时候,院门开了,任浩轩的三姐抱着孩子,从院外走了进来。她连忙从镜框里面收回怨恨的目光,连忙朝窗外望了过去。

任浩轩的三姐进屋后,她把怀里的孩子往炕上一放,见春梅朝她微笑,张嘴就说:“这不是春梅吗,我好像有半年时间没见着你了,你是越来越漂亮了,现在干什么呢?”三姐的话,就像救星一样,瞬间缓解了她心中的不快,她暗暗地松了口气,连忙说道:“也没忙什么,想到城里干点儿啥挣钱的活,可到现在都没有想好,想让小浩帮我出点儿主意,可他人又不在……”

“小浩在外面认识的人多,有什么事儿找她就对了!”她再看春梅的时候,她放光的眼神就像看一朵花儿似的,不知道怎样讨好人家才好。

“小浩刚刚调到城里,单位也挺忙的,总去麻烦他,也不太好。时间长了,让领导知道了不好!”

春梅说着,她的眼睛又很不自觉地往镜框里瞄了一眼。任浩轩的三姐顺着她的目光,也看见了任浩轩和孙晓红的照片。她不禁皱了一下眉头,连想都没想就问:“妈,这是小浩的对象吗?也就是一般人,她可没有春梅长得好看。也不知道他是咋想的,怎么说成就成了?这照片是什么时候照的呀,摆在这里多不好,赶紧收起来吧!”她这人也不是弱智,竟然当着春梅的面,说出这么脑残的话来。她也不想想,人两人处对象,好得跟一个人似的,现在连相片都照了,想分都分不开,她却跑回娘家来吹冷风,这不是自讨没趣吗。

就算是任浩轩的亲姐,她也不该说出这么伤人的话来。知道你有一张嘴,就不能消停一会儿吗,也不知道跟着搀和个啥劲儿?又不是包办婚姻,都跟着起什么哄。爹妈都没什么想法,你一个嫁出门的姐姐,有什么资格夹在中间说长道短的。

不知道冲了那股邪风,任浩轩的三姐,明摆着就是挑拨离间。弟弟找什么样的对象,非得对大姑姐的口味呀。话虽这么说,可春梅再好,任浩轩没相中,即便把两个人硬往一块拉,也成不了好事,不也是瞎忙一场吗。不成是罪人,成了也是罪人,就不能管好自己的那张大嘴巴,这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的做法,又是何苦,到头来还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如果不是离得远,这话要是传到孙晓红的耳朵里,非气出毛病不可。看来,平日里她没少当家,嘴上说为自己的弟弟好,实际上还是见不得弟弟比自己好。

“摆在这里多好看哪!收起来干啥?西院你大嫂一眼就相中了晓红,她还夸小浩眼光准呢……”任浩轩妈妈一脸得意地说。

她见春梅在一旁无动于衷,还想刺激刺激她,又故意说:“咱们家老辈少辈都没有文化,我这辈子也没啥出息就这样了,晓红这孩子不但有文化,人品也挺本分的,咱家小浩找对象,也不挑长相。现在的女孩都心浮,长得跟天仙似的又怎么样,脸上又不能开花结果,整天描眉打鬓,东游西逛的,不好好过日子,娶到家里啥也不干,跟祖宗一样供着,我可受不起!”任浩轩妈妈忿忿地说着,她这话有所指,也无所指。春梅听了有点儿坐不住了,她尴尬地坐在屋子,脸色更加难看。

“你这个老太太就是事儿多,感情你儿子没给你领回来一个漂亮的媳妇来,要不你就不这么说了。你说这话这就是偏见,就是为自己找理由。村子里面好看的人多了,也不都像你说的那么不像样。照你这么说,长得好看的姑娘都错了。丑妻近地家中宝,站在人前还是好的好!春梅你看,我老妈还没有那么老呢,就这么糊涂了!”三姐当着春梅的面,极力反驳妈妈。她们母女的对话,让春梅囧的无地自容。俗话说:上赶子不是买卖,她又不傻,今天送上门来,还不是自取其辱。

这事儿要是被任浩轩三姐那张破嘴传出去,让大家在背地里指手画脚看她笑话。再没脑子没屁股地议论纷纷,自己以后还怎么在村里做人。

听了三姐这口无遮拦的雌黄,春梅觉得大事不妙,她知道三姐在替她说话,无奈任浩轩已经有对象,她怎么待下去都是多余,她不想让自己难看,正愁找个台阶要下,见三姐这么说,连忙转移话题说:“三姐,你刚回来,这么远的路,也挺累的,好好歇歇吧,我还有要紧的事儿,我先走了!”

春梅说完,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屋门。任浩轩的三姐见她走了,连忙追到院子里,她本来还想留她再聊一会儿,再看春梅一脸不高兴的样子,恋恋不舍地把她送到院外。

出了院门,春梅没有立即往前走,她回头看了任浩轩的三姐一眼,压低声音说:“你家小弟在部队里还挺好的吧,你有没有他的电话号码?给我一个,以后我好跟他联系联系!”任浩轩的三姐懵了,她摸不清情况,一时间没明白过来。

春梅见她发愣,眼神很是失望。她没有说话,她带着失落和漠落默默地走了。望着她幽怨的背影,任浩轩的三姐若有所思地回到屋子里面去了。她进屋就对任浩轩的妈妈说:“春梅是不是相中咱家的小浩了,你没见她刚才出门那个样子,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我看她都中魔了。也不知道小浩是怎么想的,这么好看的姑娘不要,花不多少钱就能娶到家,偏偏找了那个孙晓红有什么好,我看他是疯了?”也不知道孙晓红咋就把她给得罪了,三姐蝶蝶不休地数落着她那个素未谋面的弟妹,好像一口唾沫都能淹到北大荒去跟黑龙江接轨去。

“她都到咱们家来好几次了,她每次来,小浩都没在家,我也就没有搭拢。处对象又不是她一个人的事儿,小浩不待见她,她中魔又能怎么样。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就算是小浩相中了,你看她那个样子,咱们家也娶不起这样的媳妇,以后不好好过日子,我和你爸也操不起心。现在小浩有了对象,我们也别说人家不好。这镜框里的照片,她也看见了。我看她以后就不能来了。这样断了也好,省得跟她明说得罪人反倒不好。”任浩轩妈妈自认高明地说着,她的脸上好不得意。

“你就是老眼光看人,春梅哪里不好了!她和小浩同岁,咱们看着她长大的。她人长得漂亮,还挺会儿说话的,这样的人上哪找去,一个屯子住着,人家还上赶子,这样的好事去哪里找都找不着,你有啥不随心的,还挡在中间拿把。我看她就比那个瘦得连一阵风都能刮跑的孙晓红可强多了!孙晓红有啥好啊,她除了认识几个字,也没见她有啥可取的地方。你就听介绍人在中间瞎忽悠,人家说啥信啥?”任浩选他妈,被三姑娘抢白了一通,她紧紧地闭上嘴巴,不说话了。

任浩轩的三姐把孙晓红贬得一无是处。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任浩轩他妈听他三姐的一通狂轰乱炸,她也不再坚持自己的想法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背地苛责

“要不咋说,你这个老太太不开事儿呢。你猜,春梅刚走出院门的时候都跟我说啥了?不是玄乎,咱们全家人凑在一起使劲想,恐怕都想不出来,我要是说出来能吓你一跳!”同样是说话,三姐的话却是一句一个惊叹号,字字都充满了埋怨和后悔。夜猫子进宅,没事儿不来。不是报喜,就是报灾。

说心里话,任浩轩的妈妈真的不太喜欢春梅,这里面的是非曲直,也都是有原因的。说到底也不是任浩轩他妈事儿,她们在一个村子里面住了这么多年,春梅是啥样的人,她都是从小摸着头顶长大的,能不清楚吗?究其根源,哪个当妈的,能让自己的孩子受这份窝囊气?

究竟不知道她从哪里得来的口头禅,说春梅“两眼下搭,必犯桃花!”农村人过日子,虽然没有什么讲究。但是女人要是漂亮得太惹人注目,注定是非就多,这要是让男人的头上,莫名其妙地长了一片绿油油的草原的话,恐怕哪一个当妈的都不愿意看到。

他三姐倒是不明真相,她的话倒是说得很轻松。任浩轩的妈妈一听这话,虽然没怎么听明白,也觉得没有什么好事儿,就气就不打一处来。她想发作,却又憋了回去,她很是不太理解。她刚才也没觉得自己哪里不妥,女儿怎么能这样说自己呢!

她盯着他三姐看了半天,蛮横地说:“哎呀,真是见识短了,她还吓我一跳!她到底说啥了?值得你这么大惊小怪的吗!我这辈子啥事儿没见过,能让我吓一大跳的人,还真是少数!”说完,她不屑一顾地解下身上的围裙,往地桌上一扔,就去洗手去了。

“这你就不信了吧!她还朝我要小召的电话号码,还说以后要和他联系呢!你说小召比她小两三岁,她找小浩不成,还要去找小召,她看她准时疯了。现在的年轻人,真是猜不透啊,啥事儿咋都能想出来呢?”这句话,三姐说的声音并不太大,确实把任浩轩他妈给吓着了,她听了之后,反应特别强烈。

还没等他三姐把话说完,就是一阵霹雷闪电:“她可真敢想啊。我一共就生了两个儿子,她两个都惦记,亏她想得出来。还真是光腚撵狼,胆大不害臊啊!打我大儿子的主意,我不跟她计较也就算了,还打我小儿子的主意,这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净想高口味。她可真敢说呀。我两个儿子就是都找不着对象,也不找她这样的。她刚才在屋子里面,咋没当我的面说呢。她要是当我面要小召的电话,我非让她走不出这间屋子。我不开事儿,我要是开事儿的话,她都把行李搬到咱们家来住,这西马凉亭给她搭的呀,她到我家想找谁就找谁?我这么大的岁数,可跟她丢不起人!气死我了!真是气死我了!”任浩轩的妈妈越说越激动,她嘴角的唾沫星子飞得满屋子都是,就像下了一场酸雨一样,把春梅抨击得七零八落。

“你看看,你看看,我就知道你会这样。我就这么一说,你生那么大气干啥。我又没告诉她小召的电话号码。就算是告诉她了,小召不理她,她还能追到部队里去丢人现眼啊。你这老太太,就是压不住火,听风就是雨的,这还没怎么样呢,就把你气成这样。她要是真成了咱家的媳妇,你也得挺着!还能天天打着过呀!”炕上的孩子,听到她俩的喊声,以为她俩在吵架呢,顿时吓得哇哇大哭。任浩轩他三姐,急忙把孩子抱了起来。

“她敢,她怎么随便我可以管不着,我总能管住我的儿子吧。想给我儿子当媳妇,有我在,门都没有!别说,我儿子有对象了,就是没有对象,笸箩大的雨点儿,也落不到她的脑袋上啊?想得倒挺美的,她愿意,也不知道我愿不愿意?”任浩轩的妈妈反应这么大,说起来这个春梅在村里还真不是一般的烂。

任浩轩妈妈说完,似乎还不解气,她气哼哼地坐在炕沿上,浑身颤抖,巴不得一口气把腹腔里面的肠子肚子都翻出来,倒个干净彻底为快。

“这八下没一撇的事情,你还真生气呀?你就是气性大,动不动就火冒三丈。你看,人都走了,事儿也了了,她也没把咱们家怎么样了,为了这些没头没脑的事情,你要是把自己气坏了,可就说不过去了。”三姐一边哄孩子睡觉,一边劝自己的老妈。气都是从她的嘴巴里生出来的,还得她自己来灭火。谁让她喜欢多嘴多舌呢!

“你说我能不生气吗?我今天要是不把小浩的相片给她看,说不定以后她还来家里缠着小浩,到时候让孙晓红知道了多不好。你说人家两个人处得好好的,你跑来捣什么乱。啥事而还不得讲个先来后到吗,小浩真要是相中她的话,早都去找她了,还能拖到现在。现在,小浩和孙晓红光明正大的谈对象,胡同里没有一家不知道的。你这不当不阳地跑到家里来,算啥事儿啊?”任浩轩妈妈说的也对。别看她平时挺强势的,但是对于儿女的婚事,她还是挺看重人品的。

“不是我瞧不起她,是她把自己看得太高了!太难听的话,我就不说了,说到底,还是我们家穷,水浅,养不住她这条大鱼,还是不要勉为其难了!她这样的女孩子,也不愁找对象,有钱人多的是,咱也别把人家给耽误了!” 她说过的每一句话里,也都充满了声讨和愤怒。

三姐见她气成这样,也就不再说话。要不是她多言多语,她妈也不会气成这样。她怀里抱着孩子,在屋子里面转来转去,把任浩轩的妈妈转个头昏眼花。她无缘无故地生了这么大的气,觉得很不应该,想到自己还有很多活儿没干,抓起围裙,就从炕沿上站了起来。

“这一天到晚的,没有一个是省心的!”她絮絮叨叨地走到门口,她把手一甩,将屋门狠狠一摔,两腿迈过栅栏,又到园子里面薅草去了。

她心里暗骂:这个春梅,真是可恶,她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搅合,都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现在儿子在和孙晓红谈对象,不管怎么样,都不能让春梅介入。她绝对不能让儿子背着一只脚踏两只船的名声,被她给拖下水。她更不想让自己的小儿子,也上她的圈套。想到这里,她冲着一池子嫩草,使劲地薅了起来。

春梅带着凌乱不堪的心情走了。这个地方没有她一席之地,尽管她用心良苦地陪着一张笑脸,去巴结每一双苛责的目光,但是没有任浩轩,她在这里也得不到丝毫的尊重。这件事儿,任浩轩的妈妈隐瞒了好长时间,也没有说出来。她不是不想说,而是怕说了之后,会惹麻烦。

“这样的女人,花钱跟流水似的,没钱的人家是养不住的,早晚都得走掉!谁娶了谁倒霉!”毒舌如剑,恶语伤人。可能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吧,这是村里面很多人对春梅的评价。借用村妇的大嘴巴,姑且攻击一下她的人品,就知道她的底线,有多么的不堪一击。

后来,春梅离开了这个闭塞的村子,她再也没有回来过。她的行踪,果然如大家的传播的谣言一样,她进了城,坐了台,当了小三,又傍了大款,挣足了腰包以后,给家里盖了新房,给弟弟娶了媳妇,又买了豪车。听说她现在嫁了一个年迈的富商,成了腰缠亿万的富婆,每日里吃的是燕窝鱼翅,穿的是新潮限量,过着上等人轻松自在的日子,已经美得不成样子。在啧啧的之余,村里的人,不再嚼她的舌头,而是多了几分羡慕,和几分崇拜。

道听途说而已,至于真人怎么样。她一次都没有回来过,谁也不知道她到底过得怎么样。

可能, 这世界上从来不缺乏横刀夺爱之人,她们不羁的足迹,竟然像田间的野草一样,锄掉一茬,又长出一茬,生生不息,恨得人咬牙切齿。如果说爱情是一场你死我活的角逐,那么耗尽力气的男女们,在痛失或者是错爱后,最后得到的,除了的伤害就是痛苦。

期末考试结束后,孙晓红他们班的语文成绩,仍然是排在整个学年组的第一名。这段时间,她起早贪晚地给学生们复习功课,整天累得筋疲力尽的。好在自己也没有白费力气,孩子们也都非常努力,考试以后,每个差生的成绩都在不同的有所提高。许多家长纷纷来到学校里面当面来感谢她,都说他们给孩子找了个好老师。

这段时间,孙晓红净忙着学校的事儿了,结果耽误了自己的业余学习时间。现在学校放假了,她想利用暑假这段时间,在家里把手里的功课自学完毕,然后再去参加社会成人考试。人活着,总得有点儿追求,自己长时间地在学校里当民办教师,毕竟不是长久之计。面对一些像李兴阳这类的人,她不想在这里整天提心吊胆地待下去,她还是想凭借自己的实力,考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工作,再离开这里。

任浩轩来了电话,说是他刚刚出差回来,单位给了他几天假,他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回家了。这次回家,他想把孙晓红也带回去,电话里还说,他双休日来家里接她,在晓红家里住一宿,然后两个人再一起去他家里多待几天。

任浩轩的家,孙晓红只去过了一次,因为来去都很匆忙,她也没太细想。这次任浩轩想让自己跟他一起回去,她心里没底,就想了半天,等想好了之后,也就没有拒绝。周五那天下午,她正在院子里的水井旁边压水,突然听见院门外面的脚步声。

任浩轩从院外走了进来。他见晓红在院子里面压水,快步走到井前,拎起地上的水桶,就朝屋子里面走去。孙晓红心里一阵窃喜,她站在水井旁边,看着任浩轩左一趟右一趟地进进出出,一直把她家的水缸填满为止。

第一百七十八章 一顿饭菜

“看你热得,满脸是汗!给,快点儿擦擦脸吧!我以为你明天早上过来呢?这么远的路,咋说也得倒两趟车,你也不嫌折腾!”任浩轩拎完水后,把水桶规规矩矩地放在了厨房里面。孙晓红用凉水洗了一条毛巾,递了上去。

“生命在于折腾,你不想折腾,还不允许我折腾啊?现在公交车这么方便,二十几分钟的路,说到就到了,为了你,我可没嫌折腾。”任浩轩也不客气,他伸手接过毛巾,胡乱往脸上一抹,算是把脸擦干净了,又把毛巾还给了晓红。孙晓红接过毛巾后,放在水盆里洗了洗,抬手晾在了衣杆上面。

“你还真是话多,什么话到了你的嘴里,都能上纲上线。感觉你调到上面也没几天,听你说话的腔调,咋还变得油嘴滑舌的呢,难怪有人会不信任,你还真是入乡随俗啊!”孙晓红故意这么气他,他也不生气,他憨厚地笑笑,走到屋门口,往里面看看,见屋中没人,就没有进去。他走到窗子跟前,从窗台上随便取了一把扇子,喧宾夺主地坐在了一条矮凳上面。

“我说你呢,就知道没心没肺的傻笑,啥事儿到你那里,都火上房不着忙,我算是服了你了!你渴不渴,我去给你倒点儿水喝?”如果不是提到水,他还真没觉得渴。孙晓红把一个装了凉白开的水杯递了过来,还没等开口说话,他接过水杯,一仰脖,这杯水在他的喉咙里,咕嘟咕嘟地顺流而下,一直清凉到五脏六腑里去打漩涡了。

“我明天想带你回家住几天,叔和婶他们知道吗?”他喝完水,把水杯轻轻放在了窗台上面,两眼看着孙晓红的脸,静静地等着她的回答。

“我还没跟他们说呢,要不一会儿他们卖菜回来,你自己亲自跟他们说吧!”孙晓红见任浩轩慢条斯理的样子,她故意把嗓门提得老高,看他到底怎么应对自己。

“要不你跟他们说吧,我好像有点儿张不开嘴,你说比较好点儿,我……”任浩轩知道晓红妈一直不同意他俩的事情,现在他想把她的女儿领走,他一定不会同意,现在,他们和晓红的关系好不容易缓解过来,就来提这事儿,任浩轩心里没底儿,就一直砰砰打鼓。

“我什么我,你平时不是挺能说的吗?怎么到了关键时候,你就打退堂鼓了。我看你就是心眼儿太多,谁都想糊弄,我可惹不起你。行,你不说也可以,我也不说,好像我缠着你似的,明天你自己回去吧,兴许走到半路还能碰到个红颜知己什么的呢!”任浩轩听孙晓红这么一说,他噗嗤一声笑出声:“你说啥呢,什么红颜知己,绿颜知己的,就你一个孙晓红,都把我忙得焦头烂额,这要是半路杀出个蓝色妖姬来,你还不得把我生吞活剥了呀!你可别给我扣帽子,我可没有那么多闲心闹着玩儿……”这触碰底线的话,惹恼了任浩轩。可他又不想得罪孙晓红,便心口胡缠起来。

“不是我非得跟你较真,你看这么尖端的话题,你怎么能让我自己去说呢?这不是难为我吗?时”孙晓红用手指在他的前额上一点,他往后一仰,两个人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两个人在院子里面坐了一会儿,孙晓红抬头见太阳偏西,天色已晚,连忙起身站了起来:“我妈他们快回来了,我得做饭去了!”这次奶奶去姑姑那里待的时间比较长,要是等到爸妈买菜回来再做饭,这顿饭就得吃到半夜。尽管孙晓红不会做饭,现在也不得不进厨房瞎忙一阵了。

“我在家里也帮我妈做过饭,今天给你露一手,让你知道知道,我也是做过饭的人!”说着,任浩轩跟在孙晓红的后面,两人一前一后地走进了厨房。

“你就在我面前显摆吧,就怕到时候啥也不干。我从小到大都没做过饭,平常我爸和我妈都在地里干活,家里的一切杂活,都是奶奶在干。我们姐妹三个,有奶奶护着,平时都是吃现成的,穿现成的,一点儿家务都不会做。”说起奶奶,孙晓红的脸上又泛起了一层暖暖的爱意。

这些年来,自己又念书又上班,从来都没有进过厨房。一个连水都烧不开的人,如果让她系上一条围裙上灶做饭,还不得把饭菜弄成一锅粥啊!还好吃饭的都是家里的人,没挑,只要把饭做熟了能吃就行。胡同里的女孩子们,好像都会做饭,她想学,却总也做不好。

“这有啥难,做饭又不是考大学,只要动动手,眼睛鼻子一起上阵,谁不会呀。还用得着去西天取本经书啊!没事儿,我会做,你在旁边站着,看着我做,你等着吃不就得了吗?你去给我倒点儿面粉来,我今天烙几张饼,给你尝尝……”任浩轩跃跃欲试地走到灶台前,他抬手揭开锅盖,回头朝孙晓红笑了小,就开始动手做饭。

“既然你真有这本事儿,我可就以实为实了。你好好做,我给你监工,你可别光吹牛,要是掉链子了,可别怪我不给你面子啊!”孙晓红取来一盆面粉,放到他的面前,又给他舀来一些清水。然后静静地看着任浩轩熟练地和起面来。在孙晓红的记忆里,她从来都没有见过爸爸做饭,他连厨房都很少进,更不用说烧菜做饭了。看着任浩轩做好了饭菜,孙晓红的脸上浮起了一层幸福的笑意。

黄昏时分,胡同里面响起了熟悉的铃铛声,大黑狗蹿出窝来,它把两条前腿高高地趴在狗窝上面,吼了几声,算是跟大白马打了一声招呼。

院门开了,孙国栋赶着空空如也的马车,进院之后,就把大白马从车辕上面卸了下来。他像往常一样,把它拴到槽头上,添草饮水,而无一例外地按部就班。晓红的妈妈跟在马车的后面,她进院后,回身关紧院门。她进院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用查询的目光,将院子里面所有的鸡架狗窝挨个看了一遍,觉得没什么异常情况,就匆匆踏进屋来。

屋子里面,饭菜已经在桌子上面摆好了。晓红妈进屋后,见任浩轩腰间系了一条围裙,在厨房里面忙个不停,就笑着对孙晓红说:“这桌子上的饭菜是不是小浩做的?我一寻思你就没有这样的水平。你以后,多跟人家学学,等以后自己挺门过日子的时候,就是啥都不会,也得学会做饭!不然的话,就会被人家当笑话讲。村里的那些老娘们,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她们可不管你念没念过书,只要是谁家娶了新媳妇回来,甭管长得啥样,先看会不会做家务,要是不会做饭,她们就会捋着长城往上爬,非得笑掉大牙不可。一个女人,连饭都不会做,还以为是什么好事儿呢!”

几个人坐在桌前吃饭,孙晓红只笑不答,她用眼睛瞟了任浩轩一眼。会不会做饭,她心里自然有数,端起饭碗,把自己的脸都罩了起来。

“这都什么时代了,还那么老本本,都土掉渣了。你都不知道,现在的城市里面,不会做饭的人多了,他们天天叫外卖,我看哪个都没饿死。一个人吃饱了,连碗都不用刷了,往门外一扔,两个小时不到,保洁大妈就给收走了。多省事儿,还不用脏了厨房!”她想说看三国掉眼泪,替古人担忧。怎奈,身边有个任浩轩正用耳听八方的扇风耳听着,她将这般无理取闹的话,又给生生地憋了回去。

“那得多浪费呀。现在的年轻人,手里就是搁不住钱。有钱的时候就可劲造。没钱的时候就傻眼,大手大脚的,一点儿都不会过日子。要是没有人拎着耳根子提醒,好日子都能过散花了。人比人得活着,货比货得留着,跟这些人比,那可不行!到啥时候,自己得把自己给管理好,单说做饭这事儿,学到手都是本钱,我现在跟你说了也是白说,到你自己过日子的时候,你就明白了!”

孙晓红妈的一番话,说得任浩轩连连点头。孙国栋坐在一旁没有说话,等晓红妈的话音刚落,他把筷子往桌子上面一撂,朝任浩轩看了一眼,问道:“小浩啊,听说你前些日子出差了?新单位还习惯吧?吃住都怎么样啊?”

“挺好是挺好,就是太忙,不是加班,就是出差,总之还算行吧!”任浩轩说着,往孙晓红的碗里夹了一块瘦肉,然后又直起腰板来。

“这样也好,人要是闲下来,麻烦事儿就多了,人也闹心。你好不容易才调到了城里,还得好好干啊!咱不图别的,就图个踏实。你看,我和你婶,天天在外面买菜,来一趟,还得让你做饭,快点儿吃饭吧!喂,老伴儿,家里还有没有酒了,给我烫点儿,今天我和小浩喝点儿……”孙国栋客客气气地说,现在,他对任浩轩的印象是越来越好了。

“叔,婶,我不会喝酒,你别忙活了,我这次来,就是想跟你们商量点儿事儿。”面对着孙国栋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任浩轩慢吞吞地说。他尽量没有把话说得那么直接,就用巴望的语气,说出了心中的想法。

“啥事儿,你说吧!只要是我们能做的……”孙国栋果断地说,他似乎猜到了任浩轩想要对他说些什么。

“我这周有几天休班,我想带小红回家待几天。事先都跟我爸妈说好了,他们也希望我俩早点儿回去!”任浩轩说完,用眼睛瞄了孙晓红一眼。晓红只顾吃饭,她装作什么都没听见。即便是听见了,这话她也不好意思说出口来。

第一百一十九章 一叶障目

“你俩都处这么长时间了,也该带晓红回家看看了,我和你婶啥意见没有。你刚刚调到上面,一个人在外面工作也不容易,你爸妈也挺惦记的,没事儿的时候,你俩多回去几次看看他们,他们也能放心。”孙国栋说完,举起筷子,夹了一口菜,慢悠悠地放在嘴里,并细细地咀嚼起来。

“你叔说得对,没事儿的时候,多带晓红回去看看,他们也就放心了。这人呐,岁数越大越护短,恨不得把儿女都拢在身边才好呢。” 孙晓红以为妈妈不会同意,没想到她这么爽快地答应了。她这九曲回旋的变通,让孙晓红暗暗吃了一惊。

“晓红正好放暑假,我也不忙,正好回家多待几天。”任浩轩点着头说。他想拿一个充分的理由,让孙晓红和自己多待几天。

“谁要在他家里多待几天,眼看就要成人考试了,多待一天都影响成绩。还多待几天,没等去考场,就得败下镇来,好不容易准备了这么长时间,等成绩出来了,还不得前功尽弃呀!”孙晓红在心里不停地嘀咕着。她有她的想法,不管是道听,还是途说,任浩轩的父母在她的眼里,都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人物,她必须小心谨慎考虑才对。

可这些都不是主要的。成人考试年年都有机会,今年考不上,还有明年呢。要是明年再考不上,还有后年呢。只要不超过年龄的限制,她可以年年报名排队进考场。主要是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然单独去见任浩轩的父母,她心里能不紧张吗。

“行,去吧!”话说到这里,孙国栋感觉也没啥可说的,就止住了话题。姑娘大了,早晚都是人家的人,话说多了,都是废话,让人厌烦,不如不说。得到认可以后,任浩轩不再局促不安了,在这一年当中,他总算千辛万苦地把孙晓红追到了手里。现在看来,自己的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因此,心里没有任何抱怨。

早晨的阳光,静静地洒落下来,像泼了一碗金黄的蜜汁,总是给人带来很多甜美的希望。早饭后,任浩轩牵着孙晓红的手,在村头等来了第一辆进城的公交车。因为起得太早,车厢里还没有乘客。年轻的女车长见有人招手坐车,待车停下之后,急忙拉开车门,把他俩迎了上来。

两个人选了一个舒适的位置坐了下来。孙晓红闭着眼睛,把头轻轻地靠在任浩轩的肩膀上,随着车身的摇晃,悠哉悠哉地进了一个虚幻的世界……

汽车进城到站以后,两个人手挽着手走下客车,随着川流不息的人群,他们东瞅瞅,西望望,最后走进了闹市区。

“咱们去商场里面走走吧。我们单位里有个女同事,我看她穿的衣服挺好看的,感觉也挺适合你的,现在正是换季的时候,我想给你也买一套秋装!”当他们走到商场门口的时候,任浩轩指着不停转动的玻璃门说。

“不想买了,我的衣服已经不少了。平时在学校里穿的都是工装,买多少回去,都在家里压箱子底,没等穿就过时了,我看就别买了!要不咱俩进去看看,要是有合适的,我给你挑一件吧!”说着,孙晓红拽着任浩轩就往里走。

“我穿啥都行,就不用买了。我看你穿小西服套装挺好看的,还是给你买一套吧!它是今年流行的款式,城里的大街小巷,很多人都穿。商场里面要是没有合适的,咱就买布料做一套吧!”任浩轩笑着推让着。

“城里流行的好东西太多了,一时一个变,就咱们这连普通人都不如的消费水平,要想能跟上城里人的新潮,简直是太难了。摸摸自己的腰包,那里面装的都是恐惧呀。我见识短,兜里也没多少钱,这套衣服还是免了吧!我还是想给你省点儿钱,省得在腰上挎个空包,心里没底。”孙晓红朝任浩轩做了一个滑稽的动作,她撇撇嘴,晃晃脑袋,毫不赞同任浩轩的看法。

“不就是买一套衣服吗,你那么纠结干嘛!咱又不是买不起。只要你穿着好看,别说腰包里有钱,能买得起。就是没钱买不起,我也得想方设法,让你穿在身上!”任浩轩满不在乎地说,听得孙晓红心里美滋滋的,看来,她坚持不懈地找的这个对象,还是挺有情有义的。

官还不打送礼的,既然他都这么说了,如果自己再这么推脱的话,就显得不太尊重人了。面对他的一番诚意,孙晓红不好拒绝,只能欣然接受了。

他们在商场里楼上楼下地转了几圈,走遍了这里的每一个摊位。可挑来挑去地试了几次,都没有挑出一套合适的衣服。可任浩轩还是坚持着领她到处挑选,后来看实在是没有合适的,就带她去了服装店里量身订做了一套咖色的小西服套装。整个上午,他们就在商场里面转悠了。当从服装店里出来的时候,饥肠辘辘的孙晓红终于走不动了。她捂着肚子,有气无力地说:“我饿了,也实在走不动了。我的脚掌可能都磨出水泡了,实在是太疼了。我们还是找一个地方,歇歇吧!” 她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孙晓红特意穿了一双高跟鞋。她也没想能走这么多的路,结果弄得人有气质,两双脚趾却没了气质。它们都蜷缩在鞋子里面,用锥心的疼痛的水泡,向女主人声讨罢工。

“肚子饿了,还不好说。你想吃啥,我马上就带你去消费!哥这个月有很多补助费,这条街上的美食,你随便挑!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要不,咱们还是先去吃饭,然后再去看脚,怎么样?”任浩轩用手搀着孙晓红,他用关切的目光望着她,眼里全是柔情蜜意。 他们来到闹市区里最火爆的一家风味小吃里,美美地享受了一顿有滋有味的美餐。

“给奶奶买点儿水果回去吧!她喜欢吃什么水果?我来买!”他们从餐馆里出来,在商业上经过一家水果店的时候,孙晓红停了下来,突然想起任浩轩家里还有一个奶奶,虽然素未谋面,她心里还是有的。她不想空手去任浩轩家里,让他妈挑出理来。她想来想去,还是给奶奶买点儿水果比较好。

“行,都听你的,你给她买啥,她都高兴!”任浩轩笑着看着她。

“我看桃子和苹果都挺好的,那就每样都买几个吧!”孙晓红说完,就挑大的装了一大袋子。她在店门口的收银台前付了钱以后,两个人才匆匆忙忙地去赶公交车。

太阳渐渐偏西了,他俩进院的时候,任浩轩的妈妈,坐在院子里面,用菜刀剁猪菜。刺眼的阳光,将院子里面的一切,都涂上一层黯淡的铜色。

“你们可算回来,你爸都出去看好几趟了。我还以为你们明天回来呢!快点儿进屋歇歇吧!”任浩轩妈见他把孙晓红带了回来,连忙从矮凳上站起来,她抖抖身上的菜叶子,高兴往屋子里面让她。见她手里拎着水果,连忙接了过去。

孙晓红跟在任浩轩的身后,微笑着跟她打招呼。当她走到屋门口里,突然看见一个瘦弱的老太太,正猫着腰,低着头,用手扶着墙壁,颤颤巍巍地从灰暗的屋子里面走了出来。她先是一愣,连忙往后退了两步,停下来不走了。

这个冷不丁出现的老太太,吓了她一跳。孙晓红往她的脸上再仔细一看,这回她终于看清楚了。这个骨瘦嶙峋的老人,大约有八十左右岁,满头的白发,因长时间没有梳洗过,已经搅成了一团乱麻。再看她枯槁褶皱的脸上,已经毫无光彩。一道道紫褐色的血痕,像蝇虻叮咬以后,滞留在她蓬头垢面的肌肤上一样,显得十分的邋遢和愚懦。

她一边嗑一边往前走,像个智障一般,两只黯淡无光的眼睛,低低地垂着,她干瘪的手掌里拄着一个粗糙的木棍,步履蹒跚地从孙晓红眼前走过时,从她身上散发出的难闻气味,并不像一个被尊宠的祖辈,反倒像是一个长久见不到阳光的卑微的老奴,在这昏黄时分,乍一看去,令人不寒而栗,很是瘆人。

孙晓红见了不由得吸了一口凉气。她一直看着这个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太太,在没人搀扶的情况下,一步一步地走到院子里面去,然后贴着墙根对着太阳坐了下来,在她凹陷的眼眶里,两只空洞的眼睛,胆怯地看了看他们,马上又怯生生地低下去。可以看出,因为常年的幽闭,眼前的这个老太太,已经变得不堪入目。

孙晓红不知道其中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但是她怎么也不敢把眼前的老女人跟任浩轩的奶奶联系在一起。老女人,奶奶。奶奶,老女人。她皱着眉头,在心里反复地叨念着。

任浩轩妈见孙晓红看见奶奶那副吃惊的表情,她觉得自己很没面子,为了掩盖内心的惊慌不安。她可能怕家里的丑事被传到外面去吧,就连忙上前解释道:“这就是小浩他奶奶,她得老年痴呆症已经十年了。她一阵明白,一阵糊涂。明白的时候,就会老老实实躺在炕上一动不动。糊涂的时候,就屋里屋外到处乱走……”

“怎么会是这样了呢?听说任浩轩他爸不是挺孝顺的吗,现在看到她奶奶的样子,他这个孝子的名声。也只是徒有虚名而已。”听她这么一说,孙晓红的心不再慌乱了。她半信半疑地看着院子里面的一切,心里更加的忐忑不安。

任浩轩见孙晓红犹豫不绝的样子,他也觉得挺尴尬的,快步进屋找到一套干净的衣裤,拿到院子里面。他又打来一盆热水,给奶奶浑身上下洗干净了,再换上刚才的衣裤。把她扶回屋子里面。再一看去,老太太精神多了。

第一百二十章 亲眼所见

“怎么回事儿?”孙晓红进门后,见到的这意想不到的一幕时,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回头看见他妈那双泛着青光的白眼睛,就像两把锋利的剑芒,直刺自己的后心。她心里暗暗吃了一惊,没想到任浩轩的妈妈,竟然是个蛮横不讲道理的人。

见其面知其心,孙晓红有点儿后悔了,她认识任浩轩这么长时间,他从来都没有提到他家里的事情,现在看来, 他们暗中隐藏的那些不可告人的糗事,定然不亚于一本闹剧。

“我饿,我要吃饭!”就在孙晓红正在惴惴不安的时候,任浩轩的奶奶,又拄着那根木棍,从屋子里面踉踉跄跄地走了出来。孙晓红刚想上前去扶,突然只见任浩轩妈呼地一下从地上站起来,她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他的奶奶,很不耐烦地吼道:“饿什么饿,刚吃完饭还饿!整天就知道吃,吃完了拉,拉完了吃。我算是看好了,你这没饥没饱的,给你吃多少都是白费!小浩,快点把你奶奶扶到屋子里去,院子里面这么多蚊子,一咬一个包,也不知道她没事儿跑出来作什么妖。”她扯着脖子,完全不顾孙晓红的存在,声厉俱色地嘶吼起来,孙晓红裂了裂嘴,怔住了。

不管她喊什么,奶奶似乎都没有听见,她嘴里依然一个劲儿的絮絮叨叨:“我饿,我要吃饭!我饿,我要吃饭!我已经一天都没有吃饭了!”他妈吼完之后,见奶奶没什么反应,而且还在往前走,嘴里还在含糊不清地重复着刚才那句话,把脸一虎,怒气冲冲地跨过来,上前就想拉住她。

“奶,咱们进屋里去吃饭吧!”任浩轩怕孙晓红笑话,他用身体挡在他妈的面前,赶紧把奶奶扶到了屋子里面的小黑屋里。奶奶一边走一边点头。孙晓红看看任浩轩,又看看他妈,这些不能问也不能说的事情,心里很是纠结。

他们进屋后,任浩轩从锅里盛出一些饭菜,一口一口地喂给奶奶吃。奶奶吃饱以后,很快安静了!看来她真的是饿了。她躺在被窝里没多久,就睡着了。

这件事儿,对孙晓红的触动很大。她亲眼目睹任浩选的妈妈,不停地催赶着佝偻的婆婆,快点儿进屋的厉声呵斥,她的心里顿时蒙了一层灰色的暗影。眼前这个双面性格的女人,将来就是自己的婆婆。她是什么样的人,已经不得而知了,孙晓红暗暗叫苦。

她那么凶,说话又那么恶毒,以后和她相处,恐怕得加点儿小心。她再看任浩轩的时候,孙晓红不禁有点儿茫然了。她确实不太相信,这样的妈能养出这样的儿子,简直是不可思议。他们吃饭的时候,任浩轩的妈妈,一直没有提到过他的奶奶,而是把她关进自己的小屋子里面,没让出来。

已经很晚的时候,任浩轩的爸爸才酒气熏天地从外面回来。

他这个人有个习惯,自己家里的酒从来不喝,专门到外面凑热闹。没次在外面回来,都喝得酩酊大醉。而且醉酒之后,还是个话痨。他见屋子里有人,不管是谁,就开始大放厥词,也不管愿不愿意听,就是一阵大喊大叫,什么天南的,海北的,远古的,现今的,只要有人给提个头,他一定会说个没完没完。都这么大的岁数了,他这口条长的,像一条倒挂的瀑布,滔滔不绝的唾沫星子,喷得到处乱飞。也真够十五个人听半个月了。在外人看来,他这张嘴也太能说了,说他糊涂吧,他比谁都精明,谁也算计不过他。说他精吧,有时候他就是故意装疯卖傻。

可能开始的时候,孙晓红就对他没什么好感。现在,他喝醉了酒,满嘴喷着酒气,有的没的乱说一气,孙晓红更有点儿瞧不起他了。见他这样不懂规矩,孙晓红突然觉得他根本就不是什么有正经事儿的老人,听他说话的腔调,有时候拿明白使糊涂,连鬼都害怕。就像他恬不知耻的程度,都能理直气壮地逼出一本水泊梁山来。

孙晓红心里特别矛盾,整个晚上,孙晓红都翻来覆去没有睡好。她在半睡半醒的梦中,仿佛一切都有悖常理。可能是自己高估了他们的为人。孙晓红实在是想不明白,他们家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呢?她感到窒息的同时,也感到有一种强大的压力,铺天盖地地向自己的周围涌来,她想逃避,却永远也逃不出这张乱如麻团的情网。

很难想象,任浩轩的家中分明掩藏着一些令人不齿的家事。而这些错综复杂的家事儿,似乎还牵扯着上辈人的恩恩怨怨,站在他们的屋檐下,总有她孙晓红无法触及的禁忌。她越想越头疼,索性什么都不想了。她紧紧地闭着眼睛,强迫自己静下心来。

夜里,她被走廊里面的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吵醒,紧接着她又听到任浩轩他爸的声音:“这黑灯瞎火的,你怎么又出来了!快点儿回屋睡觉去!”这哪里是跟自己的母亲说话,分明是在呵斥孩子的语调。孙晓红心里一个激灵,顿时明白了--可能她奶奶又从里面的小黑屋里面,摸了出来。都说养儿防老,她影响了儿子的休息,只能含着眼泪,听他凶巴巴地朝自己大吼大叫。

任浩轩的奶奶得的是老人痴呆症,她一病就是十年,在这十年的卧病期间,没有医疗,没有关爱,没有温暖,她孤独地在那个小黑屋里,经历了常人无法忍受的病痛折磨。

任浩轩的妈妈,经常不给她吃饱饭,是因为奶奶已经生活不能自理。每次她吃多之后,都便在裤子里面,因为没人给洗,就臭哄哄地围了一身苍蝇,特别的恶心。他妈就会逼着他爸,把他奶奶身上的衣服全都剥光扔掉,再换上空心的衣裤,让她老老实实地待在屋子里面,一步不许出来丢人现眼。

老人也不完全糊涂,她也有明白过来的时候,有时候趁家里没人,她就偷偷跑出小黑屋,去邻居家一边抹眼泪,一边要饭吃。邻居们见她可怜,将她喂饱以后,又偷偷地把她给送回来。可是拉了裤子以后,任浩轩他妈非但不感谢邻居,还会凶神复位地叉着腰,站在胡同里指桑骂槐地撒泼。

大家都觉得自己好心办坏事,都被她骂怕了,胡同的人惹不起她,以后奶奶再从门里出来的时候,她们都赶紧关上大门,不让老太太进来, 这样一来,老人没了去路,她只能邋邋遢遢地待在屋子里面,哪也去不了了。她年轻时守寡,老了没人疼,没人爱,现在就更加孤独了。

任浩轩没调到城里上班的时候,他天天伺候奶奶,他走了以后,奶奶就没人管了。有时候任浩轩他大姐来家里时,会给她洗给她涮。最没良心的就是他三姐,她怀着孕,他老公给她成箱的苹果吃,可她回娘家当着她奶奶的面,吃得满嘴丫子冒苹果汁,她都不给奶奶咬一口。可惜,她小的时候,奶奶背着抱着的疼她,如今她这么没有良心,真是天理不容。

现在都这么晚了,老太太又从屋子里面摸了出来。她在走廊里摔了好几个跟头,幸亏被发现得及时,不然又会被摔得头破血出的。她脑袋上的伤疤好了一层又结了一层,她太可怜了,谁看了谁都会心酸半天。

“我饿,我要吃饭!我要吃饭!”黑暗中,传来奶奶幽怨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夜里,听到这样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声音,孙晓红很是害怕。

“饿什么饿,一天到晚就知道吃。都半夜里,也不好好在屋子里面睡觉,再出来要饭,明天就给你送精神病院里去,看你还朝谁要饭吃!”这明显是他妈是声音。孙晓红心里又是一怔:“她怎么会这样跟奶奶说话,难道她不怕没过门的儿媳妇笑话她吗?”这可能是孙晓红自我感觉良好,或许这是任浩轩他妈给自己的下马威,老两口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故意演个双簧给自己看的,也不太好说。

“奶,咱们进屋去吧。一会儿就天亮了,咱明天早上再吃好不好?”灯亮了,他们所有的谈话都被瞬间打断,任浩轩眯着眼睛站在走廊里,他小心翼翼地将奶奶从地上扶起来。然后像哄小孩子一样,把奶奶扶到了小黑屋子里面去了。

“不用管她,赶紧回屋睡觉去。她要是再这么闹下去,明天一顿饭都不给她吃,看她还咋闹……”没想到,这恶毒的话,竟然来自她妈的嗓子里。隔着门缝看人,孙晓红真把她给看扁了。

他爸气呼呼地还想大喊几声,却被他妈使劲一拉,他的脸又阴沉下来,往西屋探了探头,支棱着耳朵又听了一会儿,随即又把脖子缩回了门里。

他们在耳边一阵窃窃私语后,屋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整个房间里又恢复了原有的平静。望着窗外的月亮,孙晓红的内心波涛汹涌,顿时掀起了万丈狂澜。“自己该怎么办呢?”她已经看出了端倪,可是观阵清,入阵迷。自己和任浩轩已经处了这么久,要是分手,她还真是有点儿舍不得。

她耳边隐隐想起了许老师的话,你找的是一个人,又不是找他的家人。是啊,一辈子,只要是有一个人能对自己好,他的家人又不能跟自己过一辈子,考虑那么多,难道不是在浪费感情吗。

孙晓红越想越乱,她把被子往头上一蒙,便一动不动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行将就木

不趟脏水,不知水浑,不近蛮人,不知人恶。这次回来,孙晓红突然涨了见识。任浩轩复杂的家庭状况,给孙晓红带来了很多无形的压力。孩子都是好孩子,可惜贪上这样的父母,也真是无奈。从任浩轩家里回来之后,孙晓红一直都开心不起来,她几次想去找许老师问个究竟,都没法开口,就把话咽到肚子里面,跟谁也没有吐露。毕竟这也不是什么好事,它直接影响到任浩轩的名声。

一时间,她心里没了注意,整天皱着眉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当任浩轩再来家里看她的时候,她总是心烦意乱地看着他,似乎想从他的身上找出他父母的影子来,但是一直都没有找到。

这些杂乱无章的事情,一直都在困扰着她的生活。她无心再去复习功课,所有的书本都被懒散地放在太阳底下睡大觉,漫长暑假就这样被荒废掉。成人考试以后,孙晓红的没有过关,她还是老样子,每天周旋于二十多里的路上上班下班,简单得像一碗清水。她和任浩轩的关系也不咸不淡,不紧不慢地维持着,没有太大的进展。

她曾经想了很多借口,想要回绝他的一片热诚,最后都被杂乱的情绪战胜了理智,感情已经发展到了这个地步,她不得不承认,任浩轩这个人的本质并不坏,他本来有很好的发展,都是因为他父母的自私自利,结果影响了他的前途。她想的很多,甚至想得头昏脑胀都想不明白,他们之间的感情,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

国庆节的前几天,任浩轩突然来了电话,他说他家里有急事,他妈要提前回家,就不来接她了。孙晓红很是不解,认为他是受了他妈的蛊惑,才故意这么说的。她生着闷气不停猜测着:可能又是他妈从中做祟,说了一些不中听的话。她这个人那么强势,跟慈禧太后似的,整天阴阳怪气的邀功邀劳,发起脾气来,全家人都惧怕三分,不知道她在背后又捣什么鬼。孙晓红一想到她那副飞扬跋扈的样子,就会把她跟村里最恶毒泼妇联系起来。

孙晓红并不是怕她,她再厉害,再怎么不近人情,总得讲点儿道理吧。自己又没得罪她,也没嫌他家穷,她有什么理由对自己有什么头疼感冒的,想到这里,孙晓红决定亲自登门去拜访一下,看看她的葫芦里面究竟卖的是什么药。

出门前,孙晓红把自己从头到脚刻意打扮一番。她特意穿着任浩轩给她做的咖色小媳妇套装,外面穿了一件枣红色的风衣,再配上一双高跟鞋,推着她那辆自行车,飘飘然地去了村子。她这次前去,自然会有她的目的,她就是想证实一下,任浩轩她妈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她骑着自行车,一边往前赶路,一面在心里抱怨:这个任浩轩,在背地里搞什么鬼。还有事儿先回去了,连三岁的孩子都明白是怎么回事。说穿了,不就是为了给他妈省几个钱吗?哼,这一家人可真够小气,就爱说大话使小钱,难怪有人会说他爸雷声大,雨点稀的话来挖苦他们。我今天倒是要看看,他们是怎么样省下这几个小钱的。

想到这里,孙晓红不由得加快了脚下的速度。三个小时的路程,结果她用两个小时的时间就到了。她从家里出来的时候还满不在乎,可当她把车骑到门口的时候,看见任浩轩家空空的院子里,摆了一口大红的棺材时。“这是什么情况?”她站在那里傻眼了。她两手握紧车把,心里胡乱猜疑,进也不是,走也不是,正在犹豫,突然看见任浩轩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他侧着脸站在棺材前面朝她这边看了看,见孙晓红站在院外,就快步走了过来:“我奶奶昨天病重,我怕你知道不好,就打电话告诉你不要来了,你还真来了!骑这么远的路,一定是累了吧,快点儿进屋歇歇吧!”奶奶病逝,毕竟不是什么好事儿,还是不想让她知道的好。此时,任浩轩望着汗水淋淋的孙晓红,把声音压得很低。

孙晓红感觉这样进院不太好,就把身上的红风衣脱了下来,小心翼翼地跟在任浩轩的身后,悄悄地走进门里。

任浩轩的三个姐姐都坐在屋子里面。他大姐见了孙晓红,用藐视的目光瞥了她一眼,待理不理的象征性地哼了一句:“你来了!”说完,她绷着脸,把目光移向旁边。她也太能装了,她装得像上帝一样,目空一切,好像她在这个家里始终有至高无上的权利,谁要是敢惹恼了她,就是太岁头上动土,她绝对不能让她有一天的好日子过似的。

“嗯!” 孙晓红认识他大姐。她朝她点了一下头,算是已经打过招呼了。当她再与她那副眼神相对视的时候,心里陡然一凉。她好像看见两条毒舌,游走在她的视线里,一闪而过,就不见了影子。

任浩轩的二姐一直都坐在炕头上,没有说话。在任浩轩的引见下,孙晓红主动跟她打了一声招呼,结果得来的反应,也是一声轻哼。看样子,她也没比她大姐强多少,也不知道她有什么资格蔑视自己。她三更假,皮笑肉不笑的,瞪着一双攫取的眼睛,一直往她手中的红风衣上瞄,好像这件衣服不应该穿在孙晓红身上似的。她们可能是嫉妒心在做怪,竟然连看自己的眼光,都带着一种莫名的敌视和排斥,她们这些毫无遮拦的眼神,让孙晓红感觉非常的别扭,看得她一心的惊慌。

她心里暗说:“这都是什么人啊?”她们的奶奶眼看就要去世了,可她们姐妹几人在众人面前,有说有笑的样子,好像一点儿也没有看出悲伤。果然是有其母必有其女,她们恶毒的程度,还真是无法估量啊!孙晓红坐在角落里,冷冷看着她们随便进出的样子,跟演戏一样敷衍着每一个前来吊孝的邻居,她的心里不禁哑然失笑。没有想到,任浩轩的三个姐姐还真是奇葩。

在里面的小黑屋里,任浩轩的奶奶已经行将就木,她的嘴微微地张着,已经气若游丝。阴冷的房间里,布满了灰尘。她穿过的衣服,又脏又臭,凌乱不堪地堆在角落里,像一堆垃圾,不久将会被扫地出门。她穿着一身劣质的寿衣,孤零零地躺在那里,任时间的脚步,将她的生命一寸一寸地逼到无法生还的境地。

黄昏时分,天色渐渐地黑了下来。前来吊孝的人越来越多。在昏黄的灯光下,屋子里面人影幢幢。任浩轩的妈妈见里面的小黑屋里已经没有了动静,就从人群中,将任铁嘴拉了出来。她把他拽到院子里面,极力压制着自己的情绪说:“老太太都死了,赶紧抬到棺材里吧!”

“闭嘴,她现在还没死呢,你就想把她装进棺材里去,你到底想要干啥?”任铁嘴儿的话,吓了她一跳,她刚想大声吼叫,又怕被外人听见,马上怔住了。这年头,得罪了山神,就不会让你过得消停。对于这个女人,他是言听计从,在她的面前,他把自己的身价低得像个跑堂的小二,甘愿被她骑在脖子上,当孙子使唤。

任铁嘴儿见她没有说话,怕她在院子里面撒泼,又把话圈了回来:“我刚才进屋的时候,特意用手试试她的鼻孔,感觉她还喘气呢,你现在就把她装到棺材里,不就是等于人没死就入殓了吗?”任铁嘴儿有点儿急眼了。他就是再不孝,也不能把自己瘫痪在炕的寡妇老母,带着气儿装到棺材里面去了。

“不行,必须得把她装到棺材里面去,不然,她就得背着炕走!”也不知道她从哪个山人那里听说来的歪理邪说,老太太活着的时候,自己走路还费劲呢,她死了之后还能背着炕走,真是滑稽可笑。

“让你去找人就赶紧找人得了,再拖一会儿,她就死在炕头上了。她这人活着的时候有罪,死了以后背着炕走,罪孽更是深重。我可不想跟你墨迹,赶紧找人把她连胳膊带腿给我抬到棺材里面去!”她的声音一阵比一阵凶,几乎凶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在老婆面前敢怒不敢言的任铁嘴,生怕得罪了他这个祖宗级别的老婆,只能照章去做了。

屋门被推开后,几个膀大腰圆的男人,分别扯着被角,将任浩轩的奶奶从里面的小黑屋里抬到了棺材里面,紧接着一个巫师模样的老头,用一些五谷杂粮,将奶奶待的小黑屋,从上到下地砸了个遍。他一边砸,嘴里还念念有词,仿佛已经将奶奶的灵魂都赶出了这见房子。

这一切,孙晓红都看在眼里。可能是心中有鬼吧。任浩轩的妈妈若不是害怕,她何必装神弄鬼地自欺欺人呢。说到底,她还真是不孝。自己本身就没有人性,还把过错都强加到鬼神的身上,她这样做,不知道会不会损身折寿。

任浩轩的奶奶终于在棺材里面咽下了最后一口气,院子里面的人,谁也没有哭出一声。她的死,就像枯黄的草芥一样,不被任何人重视。她没有挣扎,没有痛苦,像一盏微弱的灯光,被风吹灭,最终也没有一丝抱怨。她活着的时候逆来顺受,但愿死了以后,天下太平,再无心痛。

第一百二十二章 连环风波

深秋的夜晚,凉如寒水,奶奶的长明灯在半夜里,被冷风吹灭。她无声无息地躺在棺材里面,再也不会被人歧视和冷落。天亮的时候,任浩轩的爸爸在腰间系了一块孝布,去村子里面挨家报丧,回来以后,又打电话通知了几个远道的亲朋好友。

生有时,死有地。坟地离村子不远,几个壮汉轮着镐头和铁锹,很快在坡地上打了一口井子,待奶奶的棺材被抬来以后,稳稳地被放到里面,她的人生就这样草草地收场了。

出殡回来,众人都默不作声地吃过丧饭,又都匆忙离去。此时,正是农忙季节,村中的家家户户都在抢收。邻居们帮任浩轩一家处理完丧事以后,都各自回家忙着秋收去了。人们离开后,屋子里面一片狼藉,桌子上面剩下的残羹冷炙。任浩轩出门去送东西,他久久没有回来。他的三个姐姐,不知道什么时候,也都不声不响地离开了。孙晓红见没人干活,她不得不伸出两只手,不停地收拾着那些爬满了壳虫和蚂蚁的碗筷,而任浩轩的爸妈毫不避人地拿着一张礼单,在大一声小一声地埋怨着,这个多了,那个又少了。这个人给信儿都没到少了良心,那个人到了也没写礼账,爱捡小便宜。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竟然被他俩吵得一踏糊涂。

就在他们喋喋不休地发着牢骚的时候,一辆黑色的轿车,卷着一股尘烟,在院门口停了下来。车门打开后,一个梳着背头的高个子男人走了下来,他下车以后,头也不回就往院子里面走,不知道为何,他的脸上的表情非常的冷漠。几个女人下车后,也大摇大摆地跟在他的身后,用居高临下的目光,不屑一顾地看着这个院子,煞气腾腾地往里走。最后一个下车的人,跟他们一个表情。从这些人的穿着打扮上,孙晓红不难看出他们都是有身份的城里人。

然而,在他们高傲的目光下,这一行人咄咄逼人地在院子里面拉开阵势,他们像守株待兔一样,望着门里,看样子,只要是屋子里面有人出来,他们不用动手,用口水都能把人喷死。他们的脸色都很复杂,孙晓红也看不懂,也不敢去问任浩轩。她心跳加快,手脚的运转速度也加快了很多。

面对这一群不速之客,院子里面的空气顿时变得紧张起来,好像划着一根火柴,马上能引爆一个村子。孙晓红不知道这些人很任浩轩家,到底是什么关系,见他们虎视眈眈地站在那里,再看那些带刺的眼神时,好像跟任家有纠缠不清的深仇大恨似的,今天特意找上门来,兴师问罪。

“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呢?明明是前来奔丧,个个却像如临大敌一样,这是唱的是哪出戏啊!”孙晓红不明真相,感觉这里面一定另有原因。

孙晓红看着他们都绷着脸目空一切地站在门前,一言不发地等着里面的人主动出来说话,心里很是纳闷。可能是他们嫌弃屋子里面太乱太脏,故意不愿进来吧。因为城里人都很讲究,他们来到村里,不喝生水,不吃生菜,也不愿意用他们的饭碗吃饭。

她感觉这群人的来头不小。至于因为什么事情个个都气势汹汹的,孙晓红还真是琢磨不透。她快速收拾完桌椅板凳后,就从屋子里面悄悄地走到院子外面,找了一个比较僻静的地方,蹲了下来。

任浩轩送完家什后,走进了胡同。他见门口停了一辆轿车,连忙赶了过来。他见孙晓红一个人坐在墙根下发呆,他朝院子里面望了望,也蹲在了孙晓红的旁边。

“折腾一天一宿,是不是累了?我不想让你过来,就是怕你跟着受罪。你呀,就是不相信我,我说啥你都不信!路上荒草没窠的,竟然敢一个人往这里跑,我算是服了你了!”任浩轩埋低着头,小声地埋怨起来。孙晓红笑了笑,她无意看了一眼院门口的轿车,悄悄地说:“他们这些人也是你家的亲戚吗?”

“是啊,怎么不是?他们都是我大姑家的孩子。我奶奶一辈子就我爸和我大姑两个孩子,我大姑去世得早,她死的时候我还小,那个时候,什么都不懂。现在,他们家的大哥、二哥和三哥,发展得都非常好,在单位里都是领导级别的人,几个嫂子也都有工作,家里的日子过得都特别好。他们家里还有两个姐姐,她们平时工作都挺忙的,这些年来,我们也没什么来往,我跟他们也不亲。说起来,也不怕你笑话,人家都是高门大户,也瞧不起我们这些穷亲戚,即使走在街上碰到了,你不主动上前去打声招呼,人家都不会认你这门亲戚。昨天,在你没来之前啊,他们都来过一趟了,说是今天早点儿来,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现在才来。”任浩轩平静地说着。他像在说别人的事情一样,说给孙晓红听。

“你说他们是你大姑家的孩子,我看根本不像。”孙晓红惊异地看着任浩轩。心想,这几个人要真是任浩轩姑姑家的孩子,他们应该尊重他爸爸才是,这怎么都跟冤家对头一样,没等见面呢,就像斗鸡一样,好像也没把谁放在眼里。不过,她不知道内情,究竟怎么回事,就没有直接说出口来。

“我也这么觉得,以前他们小的时候,日子也没现在过得这么好。我爸妈年顶年的也没少救济他们的吃粮,现在日子好了,过去的事情,也就忘了。你看他们现在多牛,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谁还记得小时候遭罪那些的事儿啊!”

上辈子人的事情,总有一些纠缠不清的事情,让人很难理解。他俩正在小声嘀咕着,就听见院子里面传出来一阵连哭带嚎的吵闹声,两个人连忙站了起来,往院子里面一看,任浩轩的鼻子都要气歪了。只见院子里面拥拥搡搡地涌出一群人来。

任浩轩他大姑家那个最小的姐姐,手里举着几张一百元的钱币,一边走一边带着哭腔喊道:“你们家不就是贪钱吗?我她妈的有的是钱,看,这就是钱,我一分都不给你!你们太没有人性了。我姥姥活着的时候,天天给你们当奴才使唤,你们老两口子就暗气暗憋地欺负她。可惜她年轻时守寡,到老了,一天福都没享着,还被你们这么虐待。她给你们干了一辈子活,她老了病了,不能动弹了,你们竟然虐待她,不知道会有报应吗?她就死这么一回,你们连等都不能等,就这么给埋上了。你们到底安的是什么心?你们都不是好人,早晚都得报应!”她一边哭,一边数落,满院子的人将她团团围住,她却毫不在乎。

“哎呀,这么说还是我不对了。你们好,你们孝心,那你们咋不把你姥姥接到你家里去伺候那!我看,说的比唱的都好听,真要是去了你们那里,不到两天,就能给送回来,真是没孩子显干净,没老人显孝心,没事儿跑这里来装大尾巴狼,谁怕谁呀!你们不就是想看看你姥姥吗?好,一会儿找人把坟刨开,让你们使劲看,再把村里人都找来评评理,看那个王八犊子丢人现眼……”任浩轩他妈开始在院子里面撒泼了。她的骂声彻底激怒了他的两个表哥。她以为自己的嚣张气焰,能镇住这些晚辈呢。

谁知道,这些外男外女们可都不是吃素的,他们今天也都是带着怨气来的,一进院子就没好气。现在见她这样飞扬跋扈,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的话还没等说完,立刻就被人给打断了。

“闭嘴,滚到一边去,我们在跟我老舅说话,哪里有你说话的份!知不知道什么叫蹬鼻子上脸,你要是再敢在我面前咋咋呼呼的,别说我真就不客气了。今天人多,我可以给你一个面子,你要是再往前赶,咱们就找个地方说说理去,到时候有你说话的份……”见大表哥朝她怒目而斥,任浩轩他妈立刻退到了人群后面。在众人面前,她受到了这份羞辱,实在是心有不甘。可她不能容忍,又能怎样。事情已经到了这步田地,她已经没理可讲。还不是自己对老人不孝,外甥外甥女对她积怨太深,自己咎由自取的结果吗。

到任何时候,胳膊也拗不过大腿,像她这种刚愎自用之人,也有受挫的时候。她气呼呼地回到屋子里面,把屋门使劲一摔,脑袋朝里,屁股朝外,往炕头上一趴,就赖了一天没有起来。

“她是你老舅妈,你怎么能跟她这么说话呢?再不济她也是你们的长辈啊!”看着老婆受了委屈,任铁嘴想给她找找面子,无奈,他的话刚一出口,就被大外甥给噎了回来。

“我说老舅,你说我说你点儿啥好听呢。让我管她叫老舅妈,她还真不配。别的不问,我就问你一句话,我姥姥还是你妈呢,她活着的时候,她那么虐待她,你一点儿都不知道心疼。你平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做什么都没看见,我说你那颗心咋就那么狠呢。现在,我姥姥死了,被你们偷着给埋上了,你不让我们参加也就不计较了,我只是说了她两句话,还没等怎么样了,你就受不了了,你到底想要干啥?”任铁嘴一看大外甥在众人面前揭开了他的老底,吱吱唔唔了半天,也没话说了。两个嫂子也跟着占了上风,她们站在院子里面,仰着脸,肆无忌惮地跟着吵嚷起来,她们的一举一动跟发表演讲似的,差点儿把整个院子掀个底朝上。

他们吵完闹完之后,开着轿车,在胡同里面扬长而去。毕竟是上辈人的恩恩怨怨,任浩轩也不好插手去管。

第一百二十三章 初步计划

这些人在院子里面发泄够了,回头见人们都在背后指指点点,互相交头接耳地说着什么,对自己的名声非常不利,便停止了谩骂和指责。在这些诟病的眼神中,他们嚣张的气焰顿时矮了一截。

现在见舅舅舅妈惹不起他们,都气急败坏地走了,前来观战的邻居们在窃窃私语中也都一哄而散。任浩轩他爸站在院子里气得浑身发抖,刚才被几个外甥急赤白脸地教训了一顿,他那张铁嘴也没话可说了。清官难断家务事,他有没有理,也得忍了。外甥和外甥媳妇们走了以后,他脸色苍白地回到屋子里面,往椅子上面一坐,气得喘不上气来。人死如灯灭,老人走了,亲戚断了,偌大的院子,顿时安静下来。像一潭死水一样,顿时没了生气。

“你家的亲戚咋都这样啊?还城里人呢,一个个破马张飞的样儿,穿得倒挺像个人似的,连最起码的素质都没有。这哪来是奔丧啊,分明是来欺负人的。尤其是你那几个嫂子,也跟着吵吵,太能装了,我看这样的亲戚,以后就不能跟他们来往,好像谁欠了他们什么似的,真是欺人太甚!也不知道你爸妈怎么得罪他们的……”孙晓红终于看出了端倪,她气愤地说着。

“我大姑死了以后,这门亲戚就断了来往。这些年我们之间都没什么走动,谁没事儿得罪他们干啥?奶奶瘫了十年,他们也很少来家里看她。前几天奶奶病重,我爸给他们去了电话后,他们也没有过来。定好的起早下葬,结果他们中午才来,这不是王麻子膏药,不是找病,又是干嘛!嗨!”任浩轩小声说完,他把头低低地埋在胸口里面。可能是积怨太深,这一团乱麻的家事,他也捋不清楚。

“听他们在背地里说话的意思,你奶奶有病的时候,都没给他们信,这会儿人不行了,才想起来给他们打电话。现在他们来了,人也埋了,能不生气吗,我猜他们可能是挑你爸理了吧?”孙晓红皱着眉头问道。

“他们有什么可挑理的。这话可能不该我说,我奶奶得了十年的痴呆,他们又不是不知道,从来没有来看过一眼。现在人没了,棺材也埋了,他们才跑到家里来挑现成的理,这不是故意来火上浇油的,还是什么?说白了,他们根本就不是来送葬的,是来找茬打架看热闹的。”任浩轩没有抬头,他无可奈何地说。

“我看也像,你看看你那两个嫂子,一个个跟夜叉似的,往院子里面一站,好像都能吃人。一个外甥媳妇,在旁边看热闹都够尴尬的,打仗跟吃馅饼似的,也跟着掺和。你刚才都没看见,你那个叫姐姐的人,更是可恨,她手里还举着几张钱,在院子里面大喊大叫的样子,好像天底下都装不下她了,简直就是一个疯子,一点儿教养没有。感觉自己打了胜仗似的,那副尖酸刻薄的嘴脸,还城里人呢,好像连个家庭妇女都不如,这样的亲戚,有跟没有划等号,以后在大街上遇见他们,真得躲远一点儿,免得沾上一身的晦气!”孙晓红就爱抱不平,她最见不得这些狗仗人势之徒,觉得自己有两下子,把谁都不放在眼里,她就觉得特别可恨。

“人敬有的,狗咬丑的。咱家不是穷吗,我爸要是市长,他们就不会这样闹了,说不定还能帮忙张罗张罗。不说了,说多了都是眼泪。你也跟着累一天了,快点儿进屋歇一会而吧?走!”他不想再说下去。幸亏奶奶已经入土为安,不然,会不堪设想。任浩轩不想再说下去,他站了起来,伸出手将孙晓红拉了起来。

两个人进院以后,任浩轩把两扇铁门一关,一阵凉风吹过,院子里面更是死气沉沉。

深秋的黄昏,阳光渐渐变黯,冷风在院子里面吹来吹去,像一把巨大的扇子,在洁白的月光,肆意地挥走了往日的时光。今年风调雨顺,田里的庄稼都上场了,堆得如山的玉米棒子,籽粒饱满,满院金黄。

晚饭后,全家人都坐在院子里挑玉米,然后再把挑出来的玉米上架晾晒。孙晓红手里拿着一个玉米正要往筐里装,突然听见开院门的声音。她回头一看,见任浩轩从外面匆匆走了进来,连忙朝他招手说:“你来得正好,快点儿过来帮忙!”

任浩轩急忙走过来,他连身上的衣服都没换,弯下腰来就开始干活。晓红妈连忙在一旁说道:“你这孩子,见面就让人家干活。上次来帮你爸打谷子,现在又让人端筐,太不拿人家当外人了!也没多少活儿,一会儿就干完了,不用你,快点儿进屋歇歇吧!”晓红妈看着高高架起的玉米垛,她嘴里不停地催促着任浩轩进屋歇着。任浩轩端起一个装满玉米的大竹筐,很快把它倒在了那个一人多高的玉米垛上。然后,拎着一个空筐,笑嘻嘻地走到孙晓红面前,蹲了下来。

“他要是外人,我就不让他干这活儿了,早都让他到一边凉快去了!都是农村出来的孩子,又不是金枝玉叶,手不能提篮肩不能担担,他家也种苞米,就这点儿活有啥不能干的?你说,我说的没错吧!”孙晓红朝他笑笑。 “那是当然!”任浩轩笑着说。不管孙晓红在他面前说啥不好听的话,他都点头说对。

“你看这些日子忙得,啥都顾不上了。你看你奶奶的事儿,咋不提前说一声呢!晓红回来才知道!”说起奶奶的丧事儿,任浩轩低头想了半天才说:“我奶奶的病,都十多年了,她死的时候,正好赶上收秋,我爸怕你们忙不开,就没给你们信。晓红要是不自己去,她恐怕也不知道。”

“这有啥,你爸想得就多!小浩啊,你们家的收成是不是也挺好的?”晓红妈一边捡苞米一边问。

“还行,苞米长得挺好的。我奶奶下葬那天,全家人只顾忙丧事了,丢了很多,我爸顺着脚印,在地里找了好几天,结果一穗都没找回来。虽然也知道是谁偷的,当时又没把人摁到地里,就拉倒了。我爸说破财免灾,反正碗边的饭也吃不饱人,丢就丢吧。”

“这年头,什么人都有。偷人不富,宽绰一步,真挺气人啊!回去告诉你爸也别上火,钱没了还可以挣回来。庄稼丢了,咱来年再种……”

院子里面的玉米堆,很快都上了架。晓红妈看着高高耸起的玉米垛,她抖着身上的灰尘,满意地笑了。大家都进屋以后,趁着孙晓红没在屋,任浩轩郑重其事地对晓红妈说:“姨,我和晓红已经出处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我上次回家,我爸就跟我商量。要是两家都没什么想法的话,他想让我们俩先把婚结了,然后再把晓红调到我们村里去教学,这样也有个照应。”

“这事儿你跟晓红说了吗?她怎么说?”晓红妈听了,想了半天,随口问了一句。

“都跟她说了!可她也没说什么,就说工作调不回去,我们俩就得两地生活。我想了很长时间,才想跟你研究研究,看怎么办合适。”任浩轩点点头。把孙晓红往他们村里小学调的事儿,以前他就跟孙晓红说过。他们村里也正缺老师。可是,随随便便调离一个民办老师,不是谁说调就能调的,那边辞得容易。这边接纳的就未必那么顺利。里面的层层关系网,要是不一一打通关节,这事儿就难办多了。要是调不过去,结婚以后,困难更多,以后挠头的事儿会更多,任浩轩皱起了眉头。

他想先把婚结了,给孙晓红调工作的事情,等以后再说。他怕晓红妈不同意,只试探性的说出了一半,把另一半话暂且放在心里没说。

“这事儿可不是小事儿,你可得想好了。其实,我和你叔也挺担心的也是这事儿。要是能调到你们那边最好,这样你俩都有工作,在你爸妈跟前我也放心。要是调不过去,你们俩以后两地生活,一个在单位住,一个在学生宿舍住,也不是长久之计。等有了孩子以后,身边没人帮忙照看,那日子可就难了。”晓红妈为难地看着任浩轩,困难就摆在眼前,怎么想怎么难。作为父母,她不得不提醒他一句。恋爱和结婚是两回事儿,一旦结婚,两人组织了家庭,以后两个人生活在一起,难免有些磕磕碰碰的事情,万一有什么不顺心的时候,这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事儿都是伤人的话柄。

晓红妈这样说话,自然有她这样说的道理。 这么多年,孙晓红除了念书,就是教书,她家务活什么都不会。现在结了婚,让她自己挺起门户过日子,她这个当妈的还真是放心不下。

“去我们那里教学还不成问题。晓红现在教中学,到了我们那里教小学,工资问题等于降了一个档次。我倒不担心别的,就怕晓红去了以后心里不平衡,接受不了。”话是这么说,办起来不知道咋难难呢。任浩轩挠了挠后脑勺,用商量的口吻说着。

“这事儿我和你叔也做不了主,还得看晓红有啥想法。一会儿等她回来,咱们再商量商量,看她怎么说?结婚是一辈子的终身大事,我们家虽然没什么说道,也不要什么彩礼,那也不能稀里糊涂就把女儿嫁了,该买的东西,也总得随起大流儿吧。”晓红妈说着,她无可奈何地看着任浩轩一眼。这孩子一步一个坎,啥事都没有顺心顺意的时候,晓红妈不由得为晓红担起心来。

第一百二十四章 令人生厌

“结婚这么重要的事情,你不跟我说,居然去跟我妈商量,你想要干嘛?看来你也没把我放在心里啊?”当任浩轩把自己的想法全盘道出后,这是孙晓红脸上最惊讶的表情。她满脸郁闷,心中处处阻塞,感觉两个人的感情,还没有处到谈婚论嫁的程度。她想再处一段时间,看看他谜一样的家庭,到底掩藏着什么让人弄不懂也看不清的东西,在暗中隐隐作怪。

“你太敏感了,你也别想太多,我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让长辈们帮忙出出主意,还不是为了你好,你可不要 错怪我呀!”任浩轩怕孙晓红生气,他慌忙解释说。他突然觉得这样说话有些不太恰当,就显出一副极力讨好的样子,看着孙晓红。

“就你那点儿小心眼,别以为我猜不透啊。我就是不想说穿,说穿了怕你没面子。”孙晓红故意这么说他,也是有原因的。估计他爸和他妈没少给他施加压力,不然他说话的时候,也不至于吞吞吐吐,让自己心里没底。他爸是出了名的铁公鸡,她妈是出了名的大白眼,两个人在村里都名声大噪,谁见了都刮目相看。任浩轩在他们眼里的地位,高得都攀不上去。再加上几个姑娘在耳边扇风点火,让他们拿钱给孙晓红办喜事,简直比登天还难。这些令人不齿的事情,孙晓红不用细猜,都能从任浩轩的只言片语里感觉出来。

“我确实没有别的意思,你想到哪去了!我现在的工作还没有稳定下来,我们结婚,家里也拿不出多少。”这些话,他可能在脑子里面都想过多少遍了,今天当面说出来,自己也觉得特别难堪。

“瞧你那样,我又没朝你要座金山银山,你那么紧张干嘛?我就是看看你们家对我有没有诚意,可能是我自己看走眼了,把他们都想得那么好。我这个人活得也简单,根本就没在乎他们能给我什么。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也没啥可讲了。我算是看好了,有你那几个姐姐跟着掺和,别说你爸妈手里没钱,就是有钱也不待给你花的。结婚办喜事就是走个过程,都是脸面上给别人看的,能过得去就行,你也不用那么闹心。现在不靠父母白手起家的人多得是,现在没有的东西,以后拼命挣回来,不就得了……”孙晓红知道他很为难,马上把话拉了回来。她的一席话令任浩轩非常感动,他绷着嘴唇,紧紧地攥着孙晓红的手,使劲地点了点头。“全听你的,以后,我挣的钱全都给你花。”

话是这么说,可是拼谁的命,就不太好说了。任浩轩在家里得罪不起他爸妈,在这里又不敢得罪孙晓红,在夹缝中求生存,他都快成天下第一了。

“这话还差不多。我又不是憋你,我就是看你们家的人对你太刻薄了,有点儿太生气了,他们总拿不是当理说,感觉也没把你当儿子,不拿钱就不拿钱呗,个个仇人似的干嘛,跟你结婚,感觉我要去抄家一样,生怕夺了你们的家底。早知道他们是这样,我早都消失了,何必现在结个婚,还要人前人后的跟你的家人讨价还价,弄得跟世界大战一样,让你爸妈劳心费神地一起算计我。”尽管任浩轩父母的人品有问题,这个时候,孙晓红也不在乎他父母怎么样了。

“算计啥,咱们结婚的钱,都是我从朋友那里借的,他们也不着急用。”孙晓红瞪大了眼睛,她万万没想到,任浩轩的父母竟然是这么无情无义的人。她刚想奚落他们几句,想到自己找的是任浩轩这个人,又不是冲他的家庭,他们连自己的儿子都不当回事,看他们以后在自己面前还怎么抬起头来。

“还真是没有想到哇,你爹妈这么做,也真够可以的呀,我连听都没听说过,听他们站在人前说话也挺明白的,没想到还有这么一手。你就结这么一次婚,他们却捂着腰包看你的热闹,是不是不同意咱俩结婚啊?要是这样的话,你也别太为难了,要不咱俩这婚也别结了,省得惹你们全家人都不高兴……”孙晓红在心里不停地猜测着,她究竟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他们,导致任浩轩跟家里闹意见自己筹钱办婚事。

“哎呀,你可别难为我了!啥事而我心里有数啊。”任浩轩不想再说下去,尽管父母做得不对,有些话也不应该他说,有这样的父母催后阵,他心里也特别矛盾。孙晓红见他不肯说话,也就不再追问。

一个月以后,任浩轩把钱凑足以后,他简单地置办了一些家具,又来到了孙晓红家里。这次前来,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还有他的爸爸也装模作样地坐到了孙晓红家的炕头上,就系之间,他还当着所有人的面,大言不惭地吹嘘起他的如何任何。好像这个屋子太小,如果上面没有房盖顶着,他都能把牛皮吹到太上老君那里去炼仙丹。他的虚张声势,让前来作陪的叔叔们极为烦感。用一句极不恭敬的话说,这种锱铢必较的轻浮之人,满口都是利欲熏心,若要让他说句实话,简直就是拿刀子割他身上的肉。他天上一句,地上一句胡乱吹嘘完之后,整个酒桌上的人都像看活宝一样,然后用手指着他哄堂大笑。

孙晓红坐在旁边一听,感觉他爸就是故意来无理取闹的。“他这人真是太恶心了,自来熟,真不把自己当外人。”她心里酸酸的,好像有一块灰色布蒙在她的眼睛上,让她什么都看不清楚。任浩轩也很尴尬,他几次想要上前制止,都被他爸爸不停挥舞的手臂拨开,任浩轩见她很不开心的样子,就把她叫到一边去:“我爸就这样,他不管说啥,你都别往心里去!”

“你爸也真是给你面子,这么多人,他装疯卖傻的啥都敢说,他这样不知道深浅,我真不知道用什么词形容他。他这么不厚道,也不怕人笑话!”孙晓红特别生气地说,任浩轩张着嘴巴愣了一下,他只好低头无语了。

任浩轩他爸瞪着眼睛乱说一气之后,见满桌子人都没人搭理他,上眼皮往下眼皮一搭,低头寻思了一会儿,他眯着朦胧的醉眼,又把两手夸张地举到胸前,把大家的目光吸引过来后,快速伸到怀里,从里面掏出一把红色的钞票,他连一张红纸都没舍出来包装一下,就往孙国栋面前一放:“今天,我跟孩子来到你家,这酒也喝了,亲家也认了,以后咱们就是实在亲戚了。这点钱儿不多,晓红喜欢啥就买点儿啥吧!”说着,他恋恋不舍地把桌子上面的钱又往孙国栋面前推了一下。,意思是想让他数数

“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呀!”晓红见他舌头也不在嘴里待着,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她朝桌子这边奔了过来,冷冷地对着任铁嘴说:“叔,我们家穷,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你要是嫌给的多,就拿回去吧。这些钱哪来的,我都知道,你儿子不是娶不起媳妇吗,没关系,这钱我花。你要是觉得过意不去,这些钱就都收回去吧。要不我和任浩轩结婚以后,万一大年三十,有什么人前来要账,你说我要是还不起的话,还能算在你孙子的头上啊!这利滚利,息滚息的,全是人情债,还不够我们还一辈子冤枉债啊!”孙晓红说完,她捋了捋前额的头发,没等任铁嘴反驳,她把头一扭,转身走了出去。

任浩轩紧紧地跟在后面:“晓红,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你要是心里有什么怨气的话,就冲我发吧。屋子里的人那么多,你还是给我爸留点儿面子吧?”

“我不是不给他留面子,你看她刚才那话说的,好像我们家人欠他什么似的。不是我挑理,你爸也是见过世面的人,村里的红白喜事,他也没少经历。他拿的那些钱总该拿红纸包一包。他可倒好,直接就放到桌子上了,他以为我家是交易大厅呢,把钱往那里一摆,买卖就成交了。不管他怎么样,他今天来,看在你的面子上,我都不应该跟他计较,你看他刚才这样,我看也没把我放在眼里,要是这样的话,咱俩这婚也别解了。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以后两来无事,省得你爸跑过来恶心人……”

“你到底说啥呢!晓红,你别这个样子,我爸那人就那个样子,我都说他多少回了,他也不听。看在我的份上,你也别太往心里去。”

“酒桌上那么多人都看着呢,这要是在胡同里传出去,对我们家的影响多不好。感情你们喝完酒走了,听不到那些闲言碎语,什么都可以不在乎,我爸我妈呢,你爸说这话的时候,考虑过他们的感受吗?别老自作聪明,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又没高攀你家,干嘛这么对我。不同意就明说,别在里面瞎搅和了!他这么做,谁心里能舒服?”

第一百二十五章 退还彩礼

“我爸他就这样,酒喝多了,舌头一硬,说话就走板,想啥说啥,都是无心的。你看,今天大家都挺高兴的,你就别生气了。”儿子到底是亲生的,就是不对,儿子也要为他打个圆场。看孙晓红真生气了,任浩轩用近乎乞求的语气说。孙晓红有点儿心软了,想想自己刚才过激的情绪,也挺失控的。她越想越委屈,越想越难过。她什么事情都可以原谅,就是不能原谅被人把自己当傻子一样无端欺瞒。她觉得自己真是窝囊,却又不好发作。

她太寒心了。为了准备这桌丰盛的酒菜,爸爸特意去市场里买回来几根新鲜的猪排骨和几条活蹦乱跳的江鱼,妈妈现杀了一只母鸡,全家人,老的老,小的小,整整忙活了一上午做的这些饭菜,竟然招待了一个口是心非的人,孙晓红能不郁闷吗?

说得真好,什么我有两个儿子,小儿子有啥,一定给大儿子啥一定不会偏向,到什么时候都得一碗水端平了。然后,又把话拉回来,说什么出头椽子先烂之类的话,分明是看自己太好说话,老两口子在家都研究好了,跑来故意这么说的。

现在看来,任浩轩他爸妈能给自己一个碗底都不错了,剩下的指不定被哪个姑娘给暗了呢。“哼,没钱就说没钱的话,跑到我家来装什么大尾巴狼,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廉耻二字了!”孙晓红越想越生气,她再也不能平静下去,也不管任浩轩生不生气,张嘴就说:

“无心的?我看是故意的吧?你爸他那么大岁数,又不是三岁两岁的孩子,可以顺嘴开河。像他这么精明的人,心眼多着呢,常年在外面混社会儿,连吃肉都能算计到骨髓油里去,说他无心,真是笑话。你也不用替他说话,他这样为老不尊,都生旧骨头长旧肉了,谁也不能把他怎样。不过,有一点儿可以声明,他要是再当着大家的面胡言乱语,你就赶紧把他给领回去吧,自己有啥不顺心的事儿回家去说,省得在这里丢人现眼”

“你这话说得可不太好听,他也没那意思,是你疑心太重,啥事儿都不往好处想。”任浩轩这样冤枉自己,孙晓红听了更是生气。

“他肚子里面有啥小九九,别以为我不知道。不就是拿不出钱来,还想打肿脸充胖子吗?他是不是不知道这钱是哪来的吧,要不我一会儿进屋当着大家的面,把这事儿抖落抖落,让他明白明白,也让在座的每个人,都见识见识你爸是怎么行事儿的!”

“你这么做又是何苦呢,他是我爸,他要是在你家丢了脸,你脸上也不光彩呀!晓红,你傻呀。今天是咱俩的好事儿,你总不能自己给自己拆台呀?你就看在我的份上,别跟他计较了。”

在这种情况下,孙晓红也不想让任浩轩难堪,既然他爸都豁出这张老脸了,也不没有必要让他们再留下去。她下一步的想法,就是赶紧把他打发走了,再去考虑其他的问题。但这话又不能明说,只能找个借口,让他们父子借坡下驴。

于是,孙晓红就话赶话地说了一句:“这还没怎么样呢,他就这样对我,等结婚以后,说不上啥样呢?”尽管孙晓红一肚子怨言,若要让她马上离开任浩轩,她还真没这个勇气。这个对象说到底都是自己选的,若是这个节骨眼上出了什么问题,她的糗可就丢大了。

一种心疼的感觉涌遍全身,孙晓红脸涨得通红,她咬着嘴唇,站在院子里面一言不发。现在已经没有退路,只能是硬着头皮往前走了。她心里憧憬的那些美好愿望,都被任浩轩父亲的到来,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她突然感觉周围好冷,一种不可名状的压力,像一个青面獠牙的恶魔,向心头袭来,将她裹挟在一片混沌的尘埃之中。

这场酒宴不欢而散,任浩轩他爸没有得到孙晓红的尊重,他铁青着脸,弯着水蛇腰,特别固执地走出了孙晓红家的大门。头也不回地走出胡同,喉咙里小声地咒骂着。诚实的人未必都是傻子,谁都明白,当他虚伪的面具被大家无情地揭穿后,他只能掩耳盗铃般地逃走了。任浩轩有这样不靠谱的父亲,也真是难为他了!

他们走了以后,晓红妈怒不可遏地对晓红说:“你没事儿去胡同里打听打听,你看看谁家姑娘找对象不好好打听打听,你可倒好,找的这叫什么人家啊。行,家里穷点儿也没啥,只要人好,穷没根,富没苗,只要肯吃苦,认干,两个人齐心协力,早晚都能过上好日子。你看看他爸,哪像个过日子的人,张嘴闭嘴都三吹六哨的,给点儿脸,都能腾云驾雾,以后,你嫁到这样的家里,我看也过不了几天好日子,早晚都得被他们给欺负死,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趁早和他们家抖落干净,花他家多少钱,咱们给他多少,不然,有你好果子吃。这样的玩笑,咱们可开不起。”妈妈的话对孙晓红的触动很大,她也想过这些问题。

可是一想到任浩轩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孙晓红又于心不忍了。妈妈见她优柔寡断的样子,她更加气愤。为了让孙晓红死了这条心,她从桌子上一把抓起任浩轩他爸留下的那几张钱票,往她的面前狠狠一摔:“就他家给的这几个钱,都不够你爸和我进城卖一趟菜挣的多。从这一点儿就能看出,他爸妈根本就没把你放在眼里。就这点儿,他家的人就不可信,你也不想想,自己以后的日子能好过哪里去。他们家占便宜都占惯了,和咱们家比,根本就不是一路人。晓红,你醒醒吧听妈说句话,别在执迷不悟了!”孙晓红咬着嘴唇没有说话,她鼻子一酸,眼泪在眼圈里直打转转,一对一双地掉了下来。她低着头,两手不停地搓着一角,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你不说话也行,明天早上,我带你去坎下许老师家,顺便把任浩轩他爸留下的这些钱也送回去。你妈我活的就是一口志气。家里就是再穷,也不能花我姑娘哭瞎眼睛的钱。我也不是说任浩轩这个孩子不好,就他爸那个德行,说大话使小钱,连自己的儿女都糊弄,想必是心术不正,我可不想看我姑娘跟他们遭罪,早点断开,早点解脱!现在就这么懒,啥活都不想干,到老了可怎么办呢?”妈妈说完,坐在炕沿边上,气得呼呼直喘。

“我们去许老师家退钱,好像不太好吧!”孙晓红唯唯诺诺地说,她知道妈妈的脾气,她这人说到做到,从不食言。这要是把钱退给许老师,不到半日,学校里的那些女老师都得知道。若是有人当面问起自己什么时候结婚,自己该怎么解释。总不能说任浩选家里穷,拿不出彩礼钱,两个人就吹了,到时候被人孤立起来,大家还不得说她嫌贫爱富啊。想起这些,她心里就感到很冷,仿佛空气都被滞冻一样,见不到半点儿阳光。

所有的一切都那么不堪一击, 孙晓红脸色苍白地站在那里,转瞬之间,她憔悴得像一个失魂落魄的人。她想为任浩轩辩解几句,可是任铁嘴是他爸,就是再不像样,他也不能说他不好。

“这有啥不能的!你们又没有结婚,把钱退给他们就是。他妈不也说他找对象不愁吗?他们就是看出你好欺负才这么做的。你又不是拿不出手,非得跟他藕断丝连的干嘛。我看,当断不断,必受其乱,你还这么年轻,好男人有的是,何必扯着一棵树不放呢。”这些话句句在理,却句句扎在心上,孙晓红一时没了主意,她心烦意乱地做在那里一声不吭。她把头往下一低,眼泪噼里啪啦地掉了下来。她倔强地抹去眼角的泪水,然后假做镇定地绷住了脸,看了妈妈一眼,然后点点头,表示同意她把那些钱还给任浩轩。

这次,她真的寒心了。给人自由,也给自己留条后路, 她开始向命运低头妥协。第二天早饭后,孙晓红跟着妈妈带着礼钱,去了许老师的家。她们一进门,晓红妈说明了来意,把一包钱从衣兜里面掏了出来:“许老师,你看这事儿给你添麻烦了。其实,我们也不想麻烦你,我看他爸在我家喝酒时说的那些话,我实在是接受不了。看他那样,也不像个正经过日子的人,我们家晓红嫁过去后非受气不可。我看他整天吃东家喝西家,靠耍嘴皮蹭饭吃,家里啥活不干,没事儿再摆摆穷谱,再整点儿别的事儿,可真是够呛。我可不放心把姑娘交给他们。”

“姨,你这话说哪去了,任浩轩他爸就是再不像样,也不能这么做。再说,现在的年轻人哪有受气的。我看她俩处得挺好的,小浩和我弟弟是同学,两个人好的跟一个人似的,我要是不了解他的话,我能把晓红介绍给他吗。姨,你就放心吧,小浩这孩子为人处世一点儿问题没有。可能现在家里是穷了点,现在两个人都能挣,几年就能过起来。晓红你说小浩对你啥样?”许老师见孙晓红低头不语,马上把话锋转移到了她的身上。

孙晓红没有说话,要说她和任浩轩之间,也没啥矛盾可言,关键是他爸这人太不地道了。儿子结婚这么大事,他非但一分钱不拿,还在中间瞎跟着掺和,她能不生气吗。最不能容忍的是,感情天底下就他一个人有儿子似的,谁找他的儿子都像是占了他家便宜似的,跟着阴阳怪气地唱反调。这个未来的公公,城府太深,诡计多端,咋看咋都不像是个善良之辈,要想让她说他一句好话,孙晓红实在是不敢恭维。

“其实他爸那人也挺好的,可能是处的时间短,互相都不太熟悉,等以后时间长了,到底还是一家人好。姨,你就别挑理了,他俩处这么长时间了,就因为这点儿小事儿,说放下就放下也不太可能,都是在气头上,能担量点儿就担量点儿吧。姨,这些钱,你先带回去吧,看看晓红还缺啥就买点儿啥,任浩轩他们家的事儿,我让我老公去那边说说。我这身子也不太方便,下个月就要生了,要不我就去他家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晓红妈见许老师挺个大肚子,她的心也没刚才那么硬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 借钱结婚

“家家都办过喜事儿,没见他这么干的。不是姨爱挑事儿,他家这事儿办的,拿明白使糊涂,确实让人窝心。我就是想不明白,他家也有姑娘,要是公婆也这么对待,恐怕他早都不高兴了。太气人了,这么大岁数的人,说他点儿啥好听呢?我就是弄不明白,他家到底是怎么回事而,要是不同意的话,咱谁也别耽误谁,好像我们家姑娘嫁不出去,非得嫁给他儿子不可!”晓红妈毫不留情地说,然后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任浩轩他爸在村里也是个挺明白的人啊,他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呢?再怎么着,说话也得分分场合呀!这事儿要是放在我身上,我也接受不了!姨,你也消消气,一会儿我打电话问问,到底怎么回事儿!”许老师说完,把她老公叫到外面,两口子说了半天,等她老公急匆匆出去后,她才进来。估计他老公是去任浩轩家里打探消息去了。

许老师撑着身体慢悠悠地从外面走了进来。她一心想促成的好事,竟然半路出了问题。当初,她只是给他们之间牵条红线,现在晓红的妈妈亲自找上门来,说明这件事情,她办得还有疏漏之处。如果,真像晓红妈说的那样,任浩轩他爸这不是太没有正事儿了吗?咋说是刚见面的亲家,咋的也不能在人客百众面前出丑啊!

“这人怎么能这样啊?儿子结婚的钱都是自己张罗的,自己连点而责任心都没有,整天醉了不醒,醒了不醉的,都这个时候,还有啥可说的,不怪人家说他能装,是有点儿差劲儿……”许老师在心里不停地嘀咕。当时的情况,她也没见着,也不知道怎么个情况。不过,是真假不了,是假也真不了,没等结婚呢,两家就有隔阂,说出来,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看把孙晓红她妈气成那样,估计人家也不能凭空乱说。

这样一想,许老师也没了主意,她从外面返回来的时候,眉头一直皱着, 晓红妈见她行动不便,也觉得过意不去,急忙站了起来想去扶她:“许老师真是给你添麻烦了,我这次来也没别的意思,一句话,把钱算清楚再还给人家,免得人家反咬一口,说我们指望嫁姑娘发财!他不想好,我们还想好呢!你看看,这些钱,我们一个没动,他咋拿来的,我们就咋还回去吧!”晓红妈说完,低头把钱从手提包里面取了出来,放在了桌子上面。

“姨,你这是想多了。这是干嘛,快点儿把这些钱都收起来吧。这事儿也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他爸是他爸,他是他。任浩轩绝对不能说出他爸那样的话来,刚才,我让我老公找人给他们家捎信去了。让任浩轩两天之内来我家一趟,你放心,我一定问个明白,看看他爸和他妈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许老师说着,把手拄在腰间。因为孕妇不能过于激动,她只好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让自己说话的声音压到最低的程度。

“我们也不是故意找他的别扭,他拿我们家人都当成什么了?牛都吹到天上去了,结果一毛不拔。好像我们缺他那点儿钱花似的。不是我生气,他从兜里掏出来的这点儿钱,还是小浩从朋友那里借来的呢,他自己一分钱都没舍得花,给他爸长脸。你说这钱能白借吗?结婚以后还不得两个人一起还啊。就算是没利没息的,也得有个人情来往啊!你都没看他爸那样,兜里一个子没有,往桌子前面一座,满嘴跑火车,说出的话都没处听,听他比划,都赶上财神爷了。他可倒好,眉眼高低都没看出来,云山雾罩说了一堆,没有一句是正经话,弄得满桌子人都特别烦感。你说这人,多让人操心……”话越说越多,气越生越大,晓红妈一口气说了这么一大堆,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姨,你听我的,你现在啥也别说,先把这些钱带回去。明后天,他家来人了,等我把这事儿问清楚了之后,再把你请来,咱们三双眼睛到一块儿确定他家对咱们晓红没有诚意之后,咱再把钱还给他们也不迟。”晓红听许老师说得有理,脸上的表情缓和了好多,“这要是不看在你的份上,我在酒桌上就把钱退给了他们。可能是我活的岁数小,见的事儿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男人,真是少有……”晓红妈又是一阵牢骚,听得许老师一愣一愣的。

“可能是家里没钱,急的呗!儿子自己筹钱结婚,上火了呗!”这样的解释真是荒唐,世界上哪有这样的父母。养儿防老,养儿防老,光知道生,不知道养。孩子生下来,就丢给了守寡多年的老妈看着。可惜,一个大老爷们,年轻时东游西逛,不务正业,到老了还是这副德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就没有设身处地的为儿子着想吗?

“我们家姑娘也没朝他家要啥啊,他上的哪门子火?说白了,他就想不花钱白捡人,你以为他会安什么好心呢!就是这几个小钱儿花了之后,还得他俩自己还呢?若让他从兜里往出掏钱给儿子买结婚用的东西,我看他老伴都能逼他上吊自杀!他是什么样的人,我也算是领教了。我看,你也别问了,问了也是白问,我看你还是把钱留下替我们还给他家的,省得在里面跟着塞牙缝子!许老师,钱,我也送来了;话,我也说明白。话说重复了,那就是废话了。姨也不想给你添麻烦,今天这个忙,你就帮到底吧!家里还有事儿,我就不在这儿唠叨了!”说着,晓红妈起身要走。

许老师哪里肯放她走,她连忙拾起桌子上面的钱包,硬塞到晓红妈的手里:“姨,这钱,我真不能留,你还是带回去吧。你也别把话说得这么死,再让晓红自己多考虑考虑,啥事儿都得往好了想。我也没别的意思,他俩要是就这么黄了,我觉得也是挺可惜的。”晓红妈见许老师挺了大肚子,也不好强硬推辞,只好把钱包接过来,很不情愿地放进手提包里。

她们也没在许老师家待多长时间,就回来了。她这次来退钱,等于没来,啥事儿也没解决,见晓红一直低着头,没有松口的意思,她又生了一肚子恨铁不成钢的气。她和孙晓红堵了一天的气,也没能让她回心转意。晚饭后,她正愁眉不展,四婶趴着院门喊她过去,听说玲子抱着孩子回来了,正好借着这个机会让玲子过来劝劝晓红。

晓红妈前脚刚走,任浩轩后脚推门进院。他进门以后,还没等坐稳当,孙晓红突然看见他两眼血红,满嘴大泡的样子,她把刚要发泄怨恨的话,全都憋了回去。她知道,如果自己再两面夹攻地挤兑他,他的日子一定不会好过。孙晓红见他冻成那样,她的心软了,便心疼地说:

“都这么晚了,天又这么冷,你不在单位老老实实待着,咋又来了呢?你吃饭了吗?要不我去给做点儿?”说着,孙晓红就要去厨房做饭。任浩轩一把拉住她说:

“不用,不用,我在单位都吃过了!晓红,你听我说。”说着,任浩轩有从怀里掏出一些钱来。他把钱塞到孙晓红的手里说:“这些钱,你先拿着,明天早上,咱俩一起进城给你买几件衣服。你看够不够,要是不够的话,我再去张罗张罗!”孙晓红没有去接,她把他的手给挡了回去。他知道,为了哄自己开心,任浩轩的身上连个布丝都没添上。他对自己这么好,按理说她应该高兴才是,可是她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她想到自己和任浩轩结婚以后就两地分居,连自己怎么生活都是个问题,想想她就非常的闹心。以后过日子用钱的地方多着呢,总不能因一时赌气花光了这些钱,到时候难受的还不是自己吗。人都是会变的。俗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他爸他妈现在就对自己不冷不热,说得明白一些,就是不想多花钱娶媳妇。他们可真够实在的,自己什么都没要,他们就什么都没给,这脸皮可真够厚的。想到以后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各存各的心眼,想想都很可怕。不知道这个任浩轩,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子。自己总不能拿一辈子的幸福来赌命运吧。

“这些钱你又是借的吧,你看咱俩结婚以后,东一个,西一个,两地这么折腾,反正咋俩也不买啥,要不,先给人送回去吧!你这么到处借钱结婚,让同事们知道了多不好!再说,钱借多了,都是饥荒。你说,我一进门就开始还饥荒,那得还多少是个头啊?”

“这个你就不用管了,反正也不用你还。有我在你身边,你就老老实实把自己经管好,以后挣钱的事儿都归我,你喜欢啥就做啥,家里的事儿啥也不用你操心。这些钱,你也别嫌少,等以后我挣了大钱,全都给你花,我一个不留!”任浩轩说着,又把钱递了过来。

“还是放在你那里吧!明天给自己买一套衣服。要不,一个男人,要是穿着旧衣服结婚,把一辈子的运气都给压没了,还怎么养老婆孩子。”孙晓红不想任浩轩在结婚那天穿得寒酸,才故意这么说的。任浩轩听了,他把头低了下来,很久没有说话。他现在的状况,真就成了豆饼干部,上挤下压,这个婚,他结得实在是悲催。

“今天早上,我和我妈去了一趟坎下,以为永远都见不到你了……”孙晓红的话刚说到半截,就被任浩轩给打断了。

“你不说我也知道!这个信,中午就到了。你知道吗,当时我刚把家具从城里买回来,车还没卸呢,听说你把钱给退了回来,你都不知道我有多闹心吗?我知道我们家穷,我爸也没给我攒什么家业,啥事儿都得我一个人张罗。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和我受苦的。”听了这话,孙晓红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看着任浩轩。

“今天中午,许老师的弟弟到我家去了。他跟我妈说你们把彩礼钱都给退了回来,让我爸去坎下去取。我妈气得哇哇大哭。你知道吗,我当时都要崩溃了。仔细想想,也是我的不对,所以……”

第一百二十七章 心中郁闷

腊月的小镇,到处一片冰冷,没有一丝温暖的迹象。冷风呼呼地刮着,打在脸上,刀割一般疼痛。孙晓红寒蝉若噤地走在街上,周围的喧嚣声,在物欲横流的风雪中肆意地聒噪。他们漫无目的地走着,眼前的世界,仿佛是一条无法穿越的时光隧道,在无声无息中,走出一片阴暗,又进了另一片阴暗,总是在脚下辗转叵测。

“大街上太冷了,我们还是别到处乱逛了。你看,前面有个商场,咱俩进去看看,有什么需要的东西,还是买一点儿吧?”孙晓红回过头来看看任浩轩,又把头转了回来。她的眼睛里似乎有一种无法领会的悲伤。她一直都是很自信的人,可在婚姻问题上,她却犯了糊涂。她不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值不值得终身依附。当初,她看好的是一个人,只要一个人对她好就足够了。

可现在,任浩轩也不过如此,他的家里,居然冒出一大堆人对她指手画脚,甚至给她当家做主,他甚至都不敢反驳一句。一提到花钱的问题,草木皆兵,个个伶牙俐齿,水火不容。连他三姐家两岁的外甥女,也用手指着任浩轩当面说她的坏话。孙晓红茫然的目光穿过条条街衢,她的一颗心像树枝上倒垂的霜花一样,没有温度。

“还是给你省省吧!我想要的东西,我还是自己买吧,免得被你家那些人说三道四!”她摇头默默地走着,她的心,像天空中的一根飘横的断枝,被冷风一抽,便没了方向。

“你看,我把钱都带来了,给你,你也不要,你要我怎么办?天这么冷,咱们还是找个暖和一点儿的地方吧!”任浩轩拦在她的面前,见她脸色苍白,不想让她再往前走。

“我也没要你怎么办呀。你要是不想结婚,也没人拦着你呀,我也没把你们家里的人怎么样,我就纳了闷了,他们干嘛老是跟我过不去呀?”不管任浩轩怎么跟她解释,她都信不过他。事已至此,她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了回头路,为了顾及到很多人的脸面,她已经豁出去了,就算眼前是刀山火海,她也得闭着眼睛往里面跳了。

大街上,孙晓红万念俱灰。冷风掀起她的刘海而,她冷得直打哆嗦,咬着嘴唇,紧紧地握着拳头,迈着两条僵直的腿,感觉自己非常无助,在这冰天雪地的大街上,仿佛她那颗跳动的心都快被寒冷凝固了。

还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她就要和任浩轩结婚了。女人最大的悲哀,就是深陷泥潭之中却不能自省。没有婚房,没有婚纱,没有首饰,没有彩礼,甚至连一张高兴的面孔她都看不到。但是,不知道中了什么疯魔,明知道他们全家人都不喜欢自己,不知道她哪里来的勇气和自信,她还是下定决心要嫁给他。

因为,她一直都相信她没有看错人,在她的心中,他就是自己要找的那个与众不同的人,尽管他现在还一无所有,她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他。除此之外,她对谁都没有心动过。

孙晓红信马由缰地朝前走着,她把两只冰冷的手插进袖管里。冷风迎面吹来,她不禁打了个冷战。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她不想让自己苍白的灵魂就这么一点一点地沦陷下去,奋不顾身地自己拯救自己。她可以不相信任何人,但她也不能否定自己。

当她再次与任浩轩四目相对的时候,她锐利的目光暗暗告诫自己:既然有胆量嫁给他,就一定有胆量跟他走下去。对于这场不被家长认可的婚姻,任浩轩虽然表面上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但他也没有明显地和他的爸妈站在一个队里。仅从这一点儿上,孙晓红认为他对自己还不错。

在她的想象里,她和任浩轩已经相处一年之久,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他们之间的感情一直都很好,本来这场婚姻应该是水到渠成,却偏偏在婚期将近的时候,出了这么难堪的问题。婆婆的一毛不拔,彻底惹恼了晓红妈妈。她本来就不同意任浩轩和孙晓红在一起,借着这个因由,拆散他们两个易如反掌,可是晓红不松口,任浩轩还紧追不放,大家就这么僵持着,谁也不肯做出让步。

现在想起来,真是太可笑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突然觉得自己所有的付出,都变得一钱不值,孙晓红不免为自己盲目的选择而感到悲哀。走着走着,她突然感到一阵胸闷,就捂着胸口慢慢地蹲了下来,使劲地咳嗽了几声。

“晓红,你这是怎么了?是不是冻感冒了,要不咱俩去医院里看看吧!”任浩轩见她的脸色憋得通红,急忙走过来摸了摸她的额头,焦急地说道。

“没事儿,我能挺住!我什么都不想买,你还是自己回去吧!”孙晓红说着,拔开他的手,慢慢地站了起来。她的嘴角带着一丝嘲讽,一个活在表面上的人,他怎么能对自己的家庭有所担当呢。想到这里,孙晓红的脸色又黯淡下去。她弱不禁风的身子,在飒飒的冷风中,又开始瑟瑟发抖。

“晓红,你不能这样老折磨自己,你越是这样,我心里越难受。是,我现在什么都没有,可并不代表我们以后也什么都没有啊。别人不相信我,我一点儿都不在乎,你可得相信我呀!”

“别说了,同样的话说多了,都是笑话。你最好啥也别说,有些不靠谱的谎言,我已经都听够了,现在耳朵都磨出茧子了,不想再听了。”孙晓红再次冷笑着说,眼前这个男人,在她无数次的幻想当中,没有半点儿瑕疵,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他口中的甜言蜜语,不过是对自己心甘情愿的一种践踏和惩罚。她的心原本是柔软的,可是在曲直的打磨中,却又变得如此的僵硬。

难怪有人会说,女人的变化,取决于找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孙晓红觉得自己也没有那么不近人情。她现在的转变,又归功于谁呢?

孙晓红皱着眉头,她迷茫的眼神里,透出一种意味不明的神情。她迷惑,她委屈,她心痛不已,在任浩轩的眼中,她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在他们那一大家子人的眼中呢?

这些,孙晓红连想都不敢想。想也没有,总这么前怕狼后怕虎的,啥事而都不用干了。在片刻的沉默之后,孙晓红的脑子终于开窍,以后的日子,她也没什么不好面对的。都说泼妇不好对付,任浩轩他爸妈再厉害还能张嘴把自己吞了啊。想到这里,孙晓红猛然抬起头来对任浩轩说:“反正结婚的东西,你都买得差不多了。要不咱俩去大姐家去吧,她马上就要生孩子了,我想到她那里看看她。前几天,我让她给我织了件毛衣,不知道现在织得怎么样了!”

“行,那咱们快点儿走吧!”任浩轩见拗不过她,只好顺从,两个人坐了两站的公交车,在街道里面拐了几个直角弯后,才找到了晓红的大姐家。

姐姐的家在菜市场附近,坐车方便,买菜方便。以前姐姐在商场里面上班,职工下岗以后,她学了缝纫,现在在家里收缝纫活。她的手艺很好,每天都有做不完的手工活,她收的活都是高档布料,每天从早晨忙到晚上,虽然很辛苦,但是手里从来不缺钱花。

现在姐姐怀孕了,眼看就要生孩子,她不得不待在家里,保养身体。姐姐特别会过日子,也特别干净,她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屋子里面所有有玻璃的地方,都是一尘不染。今天,孙晓红第一次来姐姐家,看着姐姐挺着个大肚子,还忙里忙外给自己做饭吃,心里很是过意不去。

姐姐做好饭以后,姐夫也下班了。几个人坐在一起吃饭。姐姐看着任浩轩对晓红说:“晓红啊,听咱妈说你们下周就要结婚了,该买的东西都买齐了吗?要是家具什么的没买好的话,你姐夫明天有时间,要不让他帮帮你们?”

“不用麻烦我姐夫了,我前天就买好了。除了身上穿的几件衣服,往下就没啥可买的了,这些钱……”孙晓红还没等把话说完,任浩轩马上把话茬接了过来:“该买的都买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也没啥可买的了!”他可能怕孙晓红说漏了嘴。要是让大姐知道,他们结婚的钱都是借的,姐夫一定会瞧不起他。孙晓红瞪着眼睛看着他把话说完,她的鼻子都快被他气歪了。

现在听他这么一说,孙晓红的心头,突然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烦感,让她的脑袋渐渐变大。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他竟然是这样的人,我早就应该看出来呀。说来还是自己太笨,用一句不中听的话来形容,就是自己买了一张贼票上了贼船。这回可好,丑也丢了,脸也没了,再跟这样的人结婚,明天什么样子,她连想都不敢想。

可是婚也得结,东西也得买,心里却一直在堵塞。孙晓红一直在问自己:我的未来到底在哪里呢?

第一百二十八章 深冬夜话

大姐夫见他神色慌张,吱吱唔唔的样子,感觉家里一定有什么事儿瞒着大家,不好意思说出口来,就笑着打圆场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你们结婚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这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你们有什么事儿尽管说,只要能让姐夫帮上忙的,一定能让你们闭上嘴。跟我还用客气,这不是见外了吗!来,咱俩先喝点儿茶水,润润嗓子再说。”姐夫说着,从茶叶桶里取了一些茶叶,泡了一壶茶水,然后把沏茶的水壶轻轻地放在了桌子上面,往沙发上一仰,长长地伸了个懒腰。

“没有,没有!都张罗得差不多了,就差给晓红买几件衣服了。这次进城买东西,晓红好长时间都没见到大姐了,她说大姐马上就要生了,我们下个周日就要结婚了,怕两件事儿赶到一块去,就特意过来一趟,看看大姐。”任浩轩的脑子转得很快,他趁姐夫泡茶的功夫,他把话锋一转,马上说到了大姐生小孩儿这件事情。他这样回避的目的,就是不想让自己在孙晓红的姐姐和姐夫面前丢丑。

“你大姐预产期还没到呢,估计还得一个多月才能生呢?我们这里交通方便,离医院也近,十多分钟就能到。医院里熟人也多,事先都已经打好了招呼,啥事儿没有,你们也不用惦记。最近学校里忙,这不快放寒假了吗,等孩子出生以后,正好在家里伺候月子。”姐夫不紧不慢地说完,见茶水已经沏好了,就倒了一杯,递到了他的面前。

“话说得真好听!什么是来看大姐呀,分明是为自己狡辩。他再这样遮遮掩掩,躲躲闪闪的含糊其辞,我就对他不客气了。”此时的孙晓红,她心里是这样想的,他爸他妈办事儿不地道,还堵着别人的嘴不让说话,这不是故意混淆事实吗。不过,现在不说也可以,等他们家七大姑八大姨凑全的时候,我一定当众把这些丑事全盘搬出来,到时候,看他们全家人的脸面往哪里搁。想到这里,她用鼻子轻轻地哼了一声,没有说话,就不屑一顾地把脸转来过去。

任浩轩知道她心里有怨气,就装作没听见的样子,强作笑脸,继续和姐夫一边看电视,一边聊天。他时不时地还偷着瞄她几眼。可是,姐姐的眼睛里是不揉沙子的,看得出来,两个人明摆着是在闹别扭,她知道两个人可能是因为花钱买东西时出了问题,可又不好明问。突然想起晓红的毛衣还没有织完,就随口说道:“晓红啊,你上回让我织的那件毛衣,还差两个袖子没织完呢。今天正好你来,晚上我也睡不着,咱俩一起织,估计明天早上就能织完!”说完,她不动声色地收拾好碗筷后,借着织毛衣的因由,把晓红叫到了卧室里面。

“这么快,反正也不着急穿,啥时候织完,啥时候穿。”孙晓红不明其意地说。

“就现在有时间织,再过几天,孩子一出生,我啥也干不了了,你就是想穿都穿不上了。”孙晓红想想也是,她一拍脑袋,这些天光顾生闷气了,等孩子出生以后,姐姐连孩子都照顾不过来,哪有时间给自己织毛衣呀。想到这里,她裂了咧嘴,苦笑了一下。自己就是亲妹妹,要是换做别人,姐夫早把毛衣给送回去了。

“这么冷的天气,出门也不多穿点儿,看你冻得,被子里面暖和,快点儿上床暖和暖和吧!”姐姐铺完了被子,手脚冰凉的孙晓红和姐姐并排坐在上面。被子里面非常暖和,她把手脚插进被子里面,很快就被捂得热乎乎的。她朝沙发上瞟了一眼,见姐夫和任浩轩聊得粘糊,又把目光收了回来。

姐姐从衣柜里面取出一件没有织好的毛衣,拿过来说:“这些天,肚子折腾得实在太厉害,疼得我一针都没织上。上午我跟你姐夫去医院检查去了,大夫说胎位挺正,再有一个月左右就生了,外面这么冷,出门的时候,一定要多加小心。”

“姐,你儿子的生日可真是够小的啊。这小子要是赶上了大年三十出生,这连过生日带过年的日子,谁都不会忘啊!就是腊月里做月子,孩子大人得在屋子里面闷着,都不太好受。”

“没事儿,还有你姐夫呢。到时候,他就放寒假了,我们两个伺候一个孩子,啥事儿没有。对了,你们一进屋,我就发现你脸色不对劲,你俩是不是闹别扭了?”姐姐说着,她把织了一半的毛衣打开,又取来一个毛线球儿,麻利地接到了上面。

“我俩倒是没什么别扭,就是他爸他妈做事儿让人心寒。以前,我还觉得他们都挺好的,站在人前说话比谁都明白,可是到了结婚这个节骨眼上,我才发现,其实,他们比谁都自私。姐,不怕你笑话,我们结婚的钱,都是任浩轩跟单位的同事借的。他爸他妈一分钱不拿不说,还跟着乱掺和。还有他那几个姐姐也跟着出谋划策,见了我就跟见了仇人似的,恨不得一口将我吞了。我实在气不过,就跟任浩轩发脾气。他可倒好,总是为他爸他妈找理由,强词夺理。”说着说着,眼泪又来了,孙晓红怕姐夫看见,她低头擦掉眼角的泪水,咬着嘴唇不说话了。

“他也挺难的,你就别挤兑他了。你看,你俩都处这么长时间了,有啥说不开的事儿呢!反正结婚的钱也是自己借的,早晚也得自己还,先说谁的人情也不欠。”姐姐倒是想得开,因为她能挣钱,姐夫三个月的工资,不顶她一个月的,感情她说话的腔调理直气壮的了。

“姐,我俩的工资加起来,也就那么一点点。两地生活,你来我往的,都得交给公交车,本来就攒不下钱,花销还大,这样过日子还不得把人给逼疯了啊?”可自己不同,民办教师,一年才发一次工资。要等她拿工资养家糊口,还不得把自己饿抽了啊。单凭任浩轩那点儿工资,除了还债,也剩不下啥。再孝敬他爸妈点儿,都得喝西北风去。

“听你这么一说,他家也拿不出啥,他爸他妈不给就不给呗,给了也得要回去,他们能自己活,不朝你们抬手要钱,就不容易了。再说,他们家不是还有一个老二吗,他们不给也属于正常。俗话说:好儿不争家产,好女不争陪送。况且,他们家除了两间房子,也没什么家产,自己顾自己都顾不上你,你跟他们计较个啥劲儿?给,你织这个袖子,我织织那个,就算熬到天亮,咱俩也得把这件毛衣织完。”姐姐把一个插着织针的毛线团递到了孙晓红的手里,她在毛衣片上插上织针,把毛线往上一挑,她的手快速地织了起来。

“我这不也是左右为难吗?断又断不了,成又成得闹心。老牛拉车,慢慢往前赶吧!”孙晓红无可奈何地说。她现在知道才知道什么叫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看你说得吓人,车到山前必有路。你没听咱爷爷活着的时候说过吗?穷没根,富没苗,只要两个人同心协力,坏日子也能变成好日子。可能现在难为点儿,以后啥样,谁也看不准。我看任浩轩也挺厚道的。就算他爸他妈什么样,他不一样就得了。贪上那样的爹妈,你让他有啥办法。咋说是他爹妈,你总不能让他背着不孝的罪名,在外面为人处事吧。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看,你也不用多想,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暂时,可能难为几年,咬咬牙,忍忍就过去了。”

这年头,家家过日子都跟钱过不去。孙晓红觉得姐姐说得也没什么错,她朝客厅了望望,看见两个人歪倒在沙发上,估计是睡着了。姐姐掀开了被子,轻轻地走到了客厅里面,她把姐夫叫醒后,让他们两个到里面的卧室休息去了。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两个人倒挺对心情的,你看他们唠得热乎劲儿,赶上老朋友好久没见面了。任浩轩这人,你是没有找错,就是家不行。那也没啥,好日子都是熬出来的。再说咱们家的姑娘个个很本分,从祖上往下数,都没有水性杨花的,只要是认定了谁,不分穷富,就跟着谁过一辈子,没有一个半路离婚的。说是命,其实也不是命。说是撞大运,谁也好不到哪里去,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碗苦水。只不过是家家卖烧酒,不漏是好手而已。”姐姐从客厅里面回来后,两个人继续织毛衣,继续说着家常理短。姐姐是见过世面的人,她从乡下跑到城里,风风雨雨十多年来,世间的人情冷暖,她都深有感触。

“我当初认识他时,也没嫌他家里穷。可是,见他爸妈那样,我心里就非常别扭,怎么也绕不开这个弯。”一提到任浩轩父母,孙晓红就觉得郁闷。她就是在字典里面挑出一个最厌恶的形容词,来形容任浩轩她妈那满脸的横丝肉来,都不能完整得形容出来。可见,他妈平时得有多蛮。

“这有啥绕不开的。凡事儿都往好处想,坏事会变成好事。不往好处想,好事兴许就成了坏事。自己得有定性,结了婚,成了家,啥事儿多动动脑子,前思思,后想想,该自己做的事儿都做好了,该说的话都往好了说,看谁敢小瞧你。他们家的人怎么对你,那是他们的不对。怎么说家丑都不可外扬,如果他们家的人品不好,很多人也都知道,你若到处去说,那就是你的不对了。爹妈的钱财,本来就拿不出多少,他们家想给你啥,你不用争,也不用抢,他们自然给你。他们要是不想给你,恐怕你打破了脑袋,也不会得到半分,跟他们硬碰硬的说不出理不说,反倒落下个不善的骂名,你整天这么暗气暗憋,又是何苦呢!”姐姐是嘴一份手一份。她的手速很快,一个毛衣袖子,她用两个小时就织了半截,如果再织个八小时,再把袖子和前后身一合,这件毛衣就织成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深有感触

夜深了,月色如水,树影斑驳,窗外的世界冰寒彻骨。屋子里面,头顶上那缕幽静的灯光,闪闪烁烁,月光冷冷地照进来,落在姐妹两人的指缝里,像一群淘气的孩子,在顽皮地跳跃着。

“姐,我现在心里特别的矛盾,有很多事情,我都想不明白,你说我该不该和任浩轩结婚?真要是嫁给了他,到时候后悔可怎么办?”

孙晓红僵直地坐在那里,她愁眉不展地望着窗外,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好像做着什么重大决定似的,没有一句是缓和关系的。她现在心里没底,对这场婚姻也特别的失望。她从骨子里面,就对任浩轩的爸妈有想法,而且这个想法,随着他们结婚的脚步,越来越强烈。她能忍受他的贫穷,她能忍受他的男权主义,她还能忍受他的诡辩和狡辩,就是不能忍受他父母对自己的谎言和手腕。

姐姐听孙晓红冷不丁这么一问,姐姐织毛衣的手停住了。她皱着眉头看了晓红一眼,怕她做出什么傻事儿,连忙说道:“你天天胡思乱想什么呢?感情我刚才的话都白说了。你看看你们俩,哪像结婚的样子,一个个垂头丧气的模样,好像霜打的茄子蔫头巴脑的。

你们俩在大街上也走了一天了,你再看看人家小两口结婚时都乐乐呵呵,幸福得不得了。你俩可倒好,一个哀声,一个叹气,在一起走路都别别愣愣的,啥事儿都在钱和东西上打算盘,好像一点儿都不上心!这婚让你们结的,都赶上上刑场了,真是没见过你们这样的,太不省心了!”这回姐姐真的生气了。两个人在床上都坐了半宿了,姐姐拉着她一起织毛衣,就是想好好劝劝她,让她别再有什么心里压力。可好话说了三千六,也没顶什么用。

“他们家的人,个个都跟事儿妈似的,整天跟他们在一起,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听他们当面扬沙子,都能被他们逼出精神病来,我真是有点儿受不了他们啊!”可是,孙晓红这脾气也够较真的,越劝事儿越多,越劝越认死理儿。她喜欢的人,不好也好,她喜欢的人,好也不好。

“这能怨谁?对象是你自己找到的,婆家也是你自己选的,任浩轩他家啥样,你事先也去看了。这受了受不了的,现在还看不出来,说出来,那都是你们结婚以后的话了,现在不是没有那样吗?你天天跟他们较劲,有意思吗,你再这样针对下去的话,早晚都得变成一个怨妇。我是你亲姐姐,我说啥都是为了你好,不知道你啥时才能明白过来呢?”这些话,姐姐都说过好几遍了,可孙晓红还是唉声叹气地打不开心结。

“我看你也没跟他们计较了,他们好不好,你也不跟他们过一辈子。不管怎么样,结婚都是一辈子的大事。心里有不高兴的事儿,两个人说过闹过就算了,也别太揪住理不放。你也别嫌姐姐啰嗦个没完,说多说少也都是为了你好。平时啥事儿都可以任性,就是结婚那天不能太耍小性子了。谁结婚都想图个吉利,等到了结婚那天,就算是心中有天大的委屈,在人客百众面前都得乐乐呵呵的,以后过日子也能顺顺当当的,要是满脸愁容的话,那就说不上了……”姐姐并不是危言耸听。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些话都是村里老辈人说的,他们走的道路,比自己吃过的咸盐还多。他们经历的事情,比自己的想象力还要丰富。

姐姐这样劝自己,也是让她和任浩轩好好相处,不要闹出什么尖锐的矛盾来。孙晓红何尝不是像样想啊。现在听姐姐这么一说,她有点儿想清楚了。

她们把毛衣织好后,孙晓红往墙上的石英钟一看,正好半夜三点,这件毛衣,她们几乎织了一夜。眼看再有两三个小时就要亮天了,孙晓红困得上眼皮和下眼皮直打架。姐姐见她困成这样,赶紧把织好的毛衣叠了起来,小心地装到了一个塑料袋里面,然后蹑手蹑脚地把它放到了客厅里的沙发上。又返回到床上,笑着对晓红说:“还有三四个小时就亮天了,现在还能睡一会儿,赶紧睡觉!要不明天脑子该迷糊了!”孙晓红乖乖地钻到了被窝里面,她紧紧地闭上了眼睛。自从认识任浩轩以后,她从来都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今天在姐姐的家里,她睡得很香,睡得很甜,等她睁开眼睛醒来的时候,姐姐已经挺着大肚子把早餐做好了。

“小任哪,你们下周就要结婚了,数数也没几天。该买的东西也别磨蹭了,我现在这个情况好像也帮不了什么忙,要不帮你们张罗张罗。你看,晓红长这么大,什么事情都没张罗过,你就多费点儿心吧。我这个妹妹,别的毛病没有,就是书多读了一点儿,从来不会转弯抹角的,把啥事儿都看得很简单。家里有啥她不明白的事儿,你就多跟着担待儿点儿吧!”姐姐看着任浩轩一本正经地说。

“姐,你就放心吧。晓红也挺随和的,我们结婚以后,她在农村教学,我在城里工作,两地生活也挺难的,我寻思着找找门路,要是能把她调到我们那里教学也挺好的,省得我天天惦记。”

“这样也好,要是能调过去最好,要是总这么两地分着,也不是什么好事儿。能想出办法,当然还是想想办法的好!免得娘家婆家人都跟着操心。”姐姐随声附和地说。

“可现在是年底,要是现在调回来,恐怕有点儿难度,多少都得花点儿钱。等学生们都放了寒假,乡长也没啥事儿了,我再去找找他们,估计把晓红调到我们村里去,还不成什么问题。关键是看晓红愿不愿意去,她要是愿意去,我明天回去就到乡长那边探探口风,看他怎么说……”

“要是能调回去的话,感情好了。可惜了这里的工作,孙晓红在这所中学里面,好不容易培养了那么多的好学生,她要是调走了,这些孩子的成绩还不得下滑呀!”面对这样的好事儿,孙晓红的脸上一点儿也没有显示出欣然接受的表情。但她没有表示不同意的看法,她只是静静地洗耳恭听。若是让她真正放下学校里的一切,去奔赴另一个需要的地方,她还真是有点儿舍不得呀。

因为这些孩子,可都是自己的心血呀。自己若是真的走了,他们怎么办?后来的老师,能像自己这样教他们吗?想到这里,孙晓红的眼睛里,不禁泪潸潸,汗岑岑了。

他们结婚以后,不出一年,就得怀孕生小孩儿。孙晓红顾家就上不了班。上班就顾不了孩子,这两头总得着一头吧。可孙晓红两样都不想放弃,为了生活,她似乎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不然的话,他们结婚以后,就得两地分居。任浩轩不过是一个事业单位里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职员,他常年奔波在外,怎么能让孙晓红一个人在偏僻的农村里独守空房呢!

时间久了,很难不出是非。因此,任浩轩这么想也是对的。可是随便调动工作,可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他总不能当吹气儿似的说说,逗孙晓红乐呵一会儿,就没事儿了吧?孙晓红坐在旁边,越听越像讲听话故事。有了他爸爸的前车之鉴,感觉他们父子都一个口径说话,撒谎都不待打草稿的,骗骗自己也就算了,还特意当着大姐的面,把这事儿说得跟真事儿一样,这谱离得好像太远,孙晓红的心里不免有些哭笑不得啊。

她朝任浩轩撇撇嘴,没有接话。他说得倒是很轻松。如果真让子集她离开这所中学,去他们村里去教学,听说他们那里的老师,都是些老教师,就等于一个李兴阳加上无数个李兴阳跟她做无声地对抗,到时候,评优评模都按资排辈,自己岂不是更惨。

这都是以后的事情,孙晓红不想让任浩轩再说下去,她把手里的筷子轻轻地放了下来:“我今天屋发廊烫烫头发,再买套外衣,就没啥可做的了。现在学校里,也挺忙的,学生们都在抓紧时间复习,这调动工作的事情,也不着急,就等着以后有机会再说吧!这事儿,说好办,就好办。说不好办,也难办。我们又没有那么多钱,能调最好,要是调不回去,我看还是在那里讲究干吧!”她不想让姐夫在背后抓着自己的把柄,以后好拿这些话磕打大姐,就及时制止任浩轩在饭桌上吹牛。

她平生最烦的就是吹牛皮,就像任浩轩他爸,知道吹牛皮不犯死罪,就绷着牛屁股不放,吹得天花乱坠。还顶着个任铁嘴的虚名,到处招摇撞骗,骗吃骗喝也就算了,而且在儿女面前,也越来越不说实话。这样阿谀奉承的小人,要是能教育出好儿女来,那都得怪祖上没给他创造出一条好舌头来。

可是,天不遂人愿。她越讨厌什么人,就会碰见什么人。命运简直就跟自己过不去一样,总有一些根深蒂固的晦气,肆无忌惮地挫败自己的勇气和信心。

“这怎么能行,别的事儿,我们可以马马虎虎。可这件事儿一点儿都不能糊弄。我怎么能把你一个人扔在坎下呢。你以为我在和你开玩笑吗?等咱俩结婚以后,我就开始去办,就算是送礼,也得要送到点子上,别看咱俩现在没钱,要讲给领导送礼,说出来你都没听说过。你就老老实实地相信我吧,到时候,你就明白我费了多少苦心了!”任浩轩说完,低头吃饭。他把饭碗的饭吃光以后,把饭碗往前一推,笑着对孙晓红说:“你看,我吃得干净吧!我这个人没别的毛病,就是办事儿干净利落,你这辈子嫁给我,就嫁对了!你就是我的私有财产,如果想从我身边溜走,那我就得好好考虑考虑,怎么拴住你了!”

“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私有财产,美的你!”姐姐和姐夫也在一旁跟着起哄,孙晓红嗔怪地看了他一眼,也抿着嘴笑了。

第一百三十章 进退两难

“姐,昨天我俩在大街上逛了一天,她光顾和我较劲了,我兜里的钱都快捂长毛了,可一分都没花出去。我问她还需要买点儿啥,她也不吭声,都快要把我给急死了。要是你不劝劝她,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晴天呢。一会儿,我俩再出去溜达溜达,看还需要添置点什么东西,多少再买一点儿回去。”见孙晓红心情大好,任浩轩也不再拘束了。

“你竟然还敢告我的状。你就光说结果,不讲过程,是不是有点儿说不过去呀。我可没跟你无理去闹,都是你们全家把我惹的,你再这样说话,可有点儿不太地道啊?”孙晓红把眉毛往上一挑,当着姐夫的面,她也不好发作,只好在嗓子里面嘀咕了一句。

“我又没说错话,你老用那种眼光看我干嘛?弄得咱俩跟阶级敌人似的,还能不能友好相处了”任浩轩笑着说,他的眼睛里面好像充满了无可奈何。

“你也别用这种无辜的眼神看着我,你要是把事儿都办明白了,我也不致于生这么大的气。你总说我跟你闹别扭,你咋不说说啥原因呢?你要是抹不开说,用不用我从头到尾替你补充补充啊!让大姐听听,到底怨谁?”

“我又不是不想给你买。”他想趁机解释解释,见孙晓红的眼睛瞪得比铃铛还大,他怕孙晓红生气,连忙把嘴闭上了。

“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情,啥事儿都得商量着办,有啥话就好好说呗,有啥可较劲的。咱们家又不是什么有钱的人家,这一滴血,一滴汗的,钱挣得都不容易。结婚以后的日子长着呢,有些东西可买可不买,反正能过得去就行了,也别太跟人家攀比,再说咱也比不起,对不?”

“大姐说得对,结婚办喜事图的就是个喜庆。你是那天的主角,你要是高高兴兴,乐乐呵呵的,两家人看着也高兴。”孙晓红听了也不生气,她的笑容里带着几分嘲讽:“你说的一点儿不假,我也是这么想的,结了婚,我就是你们任家的人了。不过,我这个被你们家可以忽略的私有财产,也不是白白送上门的。我有胆子嫁给你,就有胆子和你们一大家子人生活下去,咱丑话可说在前头,你们要是敢欺负我,就别怪我无情无义。”这些话,孙晓红在肚子里面已经酝酿好长时间了。

以前没说,是因为她对任浩轩的父母了解的不多,现在敢说,是他们把自己挤兑得实在是喘不上气了,她不得不把这些咬牙切齿的话,故意用难听的声调落进他的耳朵里的。她说完之后,并没有觉得自己有多难堪,也没有觉得多痛快,她只是觉得很傻很笨,竟然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掉进了一个深坑里,狠狠地跌了一跤。

她觉得世界上,没有比她更悲催的人了。考大学时,晕在了考场上。考民办教师时,被人给冒名顶替,找了个对象,想改变一下人生的命运吧,却又被未来的公公婆婆给绊了一个跟头,接着又被任浩轩的三个姐姐在背后,不停地补刀。

用句很难听的话来不客气地解释一下自己一生的命运,可以这样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行路断桥,半夜狼嚎,棒打金钟碎,二虎挣食难,就志有钱。可是仔细想想现在的处境,志气到是满满,一腔热血也在沸腾咆哮,可是,这钱财还不知道在银行的那个仓库里面摇摇朝她招手呢!

孙晓红看看自己,又看看姐姐。她觉得自己的勇气和傻气,连自己都佩服自己。在身后无人问津的角落里,她也曾辗转反侧,可是她想要的美满婚姻,除了尴尬,还是尴尬。以致于只能会意,不能言传。

这里毕竟不是大街,什么都可以不管不顾。有些该说的和不该说的,都得经过大脑过滤,才能张嘴道出。孙晓红举着手里的饭碗,把头轻轻地低了下来。她不想在这样的场合里跟任浩轩争执下去,她微微地蹙了蹙眉,轻轻地咀嚼着早餐给她带来的满足感,把心中的苦辣酸甜,全都洒在一碗热汤里面,慢慢下咽。

“姐,我帮你洗碗!”早餐后,孙晓红从餐桌旁边站了起来,她刚要帮姐姐收拾碗筷,姐姐夺过来笑着说:“这些活儿,我自己能干,你就别跟着忙活了,你看还有什么需要的东西,赶快抓紧时间去买,这才是正事,省得到时候着急!”

“嗯,姐,你多注意点儿身体,那我们就先走了!等你生孩子的时候,我再来看你!”说着,孙晓红穿好大衣,背着她的背包,带着姐姐给她织的那两套毛衣毛裤,急匆匆地走出了姐姐的家门。

街头好冷,天空没有太阳,到处灰蒙蒙的一片,在呼啸的风中,好像一张阴沉的脸。两个人大一包小一包买了一些东西外,任浩轩就把孙晓红送上了城乡公交汽车站,他一个人在瑟瑟的冷风中上了另外一辆公交车。

孙晓红回到家里后,见爸爸正在忙着把自己结婚的事情,打电话告诉给亲朋好友们。妈妈不打算去饭店订桌,反正自己家有的是地方住,那些远道而来的亲戚还可以在家里多住几天。因此,妈妈见孙晓红从外面走进来,她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看看家里都乱成什么样了?又要请人帮忙,又要往家里买菜买米,你昨天跑哪去了,咋一天一夜没回来呢?你说说你这孩子,家里有的是活儿,也不知道帮帮忙?你可是真长心啊!”

“我和任浩轩去我大姐家了,昨天晚上卧俩在他们那里住的。”妈妈这样数落她,她一点儿也不生气,见妈妈没好气,说完就要往外走。

“你看这孩子,我刚说你两句你就不愿意听。晓红,我问问你,你俩这次进城,任浩轩都给你买啥了?”可能晓红妈见晓红也没买啥东西回来,她非常生气,便一再追问道。

“我给自己买了两套衣服,还有一些零碎的东西。”说完孙晓红抬腿就要往外走。

“你给我站住,我这还没问完话呢,你就想往外走,咋的,你是不是啥事儿都不想让我知道啊。我是你妈,别人坑你,我能坑你吗?你这孩子咋这么不听话呢.当初,我就不同意你跟任浩轩在一起,这回你明白了吧。让你黄,你不跟他黄,这回好想黄都黄不了了。下周你结婚,明天咱家就要上坐堂客了。他们都是奔你来的,你这老也不着面,是不是有点儿太过分了。”

孙晓红知道在家里办喜事,摆流水席的酒宴,一定要请很多外地的亲人,他们一来就是四五天不走,而且多数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这些人中,什么样生活条件的都有,妈妈不想让孙晓红在他们面前丢丑,就提前给她打消息针,让她加点儿小心,免得被人家说三道四的不好。

孙晓红也知道妈妈的意图,可妈妈见她这副样子,心里就堵得慌,她觉得孙晓红一点儿都没给自己争气,这要是让亲朋好友们看了热闹,她这张脸也就没地方放了。现在见孙晓红忧心忡忡的样子,她这回得着理了:“这回知道难受了吧,我跟你说啥,你都不带听的,你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不到黄河不死心啊。我就纳了闷了,他们老任家有啥好的,你瞧瞧他爸那样,庄稼不庄稼,买卖不买卖的,一点儿正事儿没有,瞪着眼睛说瞎话,谁家的姑娘要是嫁到了他们家里,不被累死,也得被折磨死。不说别的,单说任浩轩给你买的这几样东西,哪件像样,你可倒好,说啥你都不听,现在啥都知道了,也都晚了吧!”

“他手里没钱,我又不能逼他要……”孙晓红的话,刚说到一半,还没等说下一半呢,晓红妈立刻把话打断:“这都是你自找的,你现在跟我说这些干嘛。他家里没钱,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说他没钱,我和你爸也没小看他。今天,我就让你明白明白,我和你爸为什么不同意你和他处对象,就是因为他爸好吃懒做,净耍嘴皮子占小便宜。她妈不会过日子,整天四仰八叉躺在炕头上打横耍无理刁。不是妈吓唬你,这两人要是凑在一块一唱一和地收拾你,你哭都找不着调。”

孙晓红惊异得张大了嘴巴,她刚要说话,又被妈妈给截了回去:“他们是啥样的人,跟咱们也没啥关系。就说说你们结婚以后,你和任浩轩两地生活,他也不能总住在单位里呀,他不得老往你这里跑啊!我就是想问问,你结婚以后,到哪里去住呢?”

“咱家西院不是空着呢吗?我先住一两个月,等我放假以后,就和他回他们家里去。”孙晓红不假思索地说。

“住西院?你连想都不要想。不是我心狠,西院的房子是给四儿结婚用的,他还没住进去呢,你就先省省吧,我可不想把房子让给你们住。任浩轩他爸不是挺能吹牛的吗,难不成他就是这样架着他儿子跑咱家来占便宜的吗?这人心眼真多,炮仗铺失火,他可真想得到哇,我儿子的房子怎么能给他儿子住呢!这房子就算是空着,我也不给他住,看他能把我怎么样!要住,去后院你四婶儿那里问问,她家的暖阁空着,要是玲子不带孩子回来住的话,你就先将就一下,看他爸他妈怎么说。”

孙晓红见妈妈这么不近人情,她只好含着眼泪,带着一块布料,默默走出胡同,去村里一个裁缝那里去做衣服去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 婚前恐惧

在利益和亲情互相碰撞的时候,两家的父母都各有盘算,虽然表面上都风平浪静的,但双方较起真来,也算是佛高一尺,道高一丈啊!孙晓红没想到,他们之间的对立情绪,竟然毫无人性地将自己推到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她只能一个人偷偷地在背地里抹眼泪。

孙晓红木然地走出胡同,她的眼泪不停地在告诫自己: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不应该羞于谈钱的问题。她在寒冷的街头徘徊了很长时间,最后把脚步停留在胡同深处的一家很不显眼的小成衣店门口。

她站在门口,望着黑漆的大门,足足盯了几分钟,才把僵硬的手指抬了起来,轻轻地敲了几下。指背敲打在挂着冰霜的门扇上,碰得手指生疼。她赶紧把手又缩了回来,插在袖管里,见院子里面没有动静,她就在门口焦急地等了起来。

很快,一个年轻的女人,微笑着从房门里面走了出来,她小心地推开院门,见门外有人前来送活儿,连忙把她迎进院子:“是来做衣服的吧?快点儿进来吧!”孙晓红进院后,她回身又把两扇铁门严严实实地插上了门栓。

“嗯,我来这里想做条裤子,等结婚那天穿。你看师傅能不能偷偷空,帮我先赶出来?”孙晓红点了点头。她顺着女人手指的方向进了院子,然后被领进一个堆满布料的缝纫间。

“这个好说,你看,师傅手里还有点儿活儿没有做完,等他活做完,再研究你这套衣服。”孙晓红点点头,没有说话,她跟在她的身后,一直往里面走。

一进门,孙晓红见师傅正在做活儿,就没有上前去打扰,女主人倒是很健谈,她条件反射般的将孙晓红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一番,突然像哥伦布发现新的大陆一样,指着孙晓红咯咯咯笑了起来。

“我看你咋这么眼熟呐,好像在哪里见过。哎呀,我想起来了,你是不是姓孙,你家在村里小学的对面住?我们家的小叔子好像跟你是高中的同学呢!”女人一拍手,好像突然明白过来似的说着。

“高中同学?他是谁呀,咱们村里,我好像没有高中的同学,你是不是认错人了?”孙晓红莫名奇妙地说。她先是一怔,随即又莞尔一笑,算是一个礼貌地答复。

“没有,没有,咱们村里一共也没几个在外面念书的人,可能是你们在学校里面同年不同班吧!不过,你们确实在一个学校里读过书。”女人嘴角噙着笑意,她的眼神里装满了异常的友好。

“是啊,我认识的人实在是太少了。以前,我一直在外面念书,除了寒暑假,常年都不回家,村子里面很多人都不认识我。每次出门,走在大街上,村里很多人都误以为我是外村的人呢!”孙晓红不动声色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把手中的布料,轻轻地放在了正在缝纫机旁边做衣服的男人旁边。

“看你这文文明明的样子,从头倒脚都像是个学生,感觉年龄也没有多大,说马上就要结婚了,我还真不敢相信。现在的人,都保养得好,一茬比一茬年轻。”这有啥不敢相信的,再过一年,自己都二十六,如果再不结婚的话,几乎就是大龄剩女,恐怕上赶子都没人要了。眼前的女人真是太会说话了,她以为孙晓红是后花园的果木石榴(十六)呢。

她的这句话,听得孙晓红差点儿笑出声来。为了保持自己的良好状态,她还是矜持地朝她笑了笑,又把目光落到自己带来的那块布料上。她还是想师傅快点儿给自己量身订做一套合适的结婚礼服。

成衣师傅做完了手里的衣服,他拎起来抖了抖,轻轻地把它放在一边。然后从椅子上面站了起来,他不苟言笑地拿起孙晓红带来的布料,用手掂量掂量,然后拿起米尺,一边听她俩说话,一边开始慢慢地给她上下身的量尺寸。

“你是不是在坎下的中学里面教学呢?”女人笑眯眯地问她,在她刨根究底的语气里,孙晓红隐隐感到有一些特殊的含义。

“嗯,我已经在那里待了一年多了,你弟弟现在咋样,他在哪里上班呢?”孙晓红突然反问一句,她毫无起伏的声音,竟然莫名其妙地关心起别人的家事来。

“他高中毕业后,就去当兵了,现在在部队里发展得很好,如果干得好的话,有可能还会提干……”女人津津乐道地说着,她的脸上全是炫耀和骄傲。

孙晓红见她说得眉飞色舞,心里特别的矛盾,此时此刻,她将任浩轩和这个未曾谋面的同学来比较的话,觉得也没什么毛病,可是不知道是为什么,她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儿。于是,她狠了狠心,让自己的脑子,尽量不要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把脸转向师傅,随口说道:

“师傅,我下周结婚,你看,这套衣服今天能不能帮我做出来?”孙晓红像个木偶一样,把两臂伸直,站在那里,两眼目视着前方,嘴里小声地说着。

等师傅给她量完了尺寸,拿起一把剪刀,就开始剪布料。师傅见她心急的样子,皱着眉头说着:

“这活儿可是慢活儿,做倒是能做出来,就是怕熨不出来。像这样的小礼服,都是细致活儿,穿起来也很体面,一点儿都不能着急。现在开始做,也得等到天黑的时候,才能来取。我尽量帮你往前赶,要是今天做不出来,那就明天早上过来取。”师傅慢悠悠地说完,就把裁好的件子,放到了码边机上,开始码边。

“你就别让她着急了,要是今天能做出来,就别等到明天早晨了!”女人到是热心肠,她盯着孙晓红看了一会儿,见她眼角有些红肿,似乎知道她有心事,嘴唇逐渐扬起了一抹大力支持的弧度。

“行,那我就尽力去做。你要是还有别的事儿,你就先去忙,等晚上六七点钟的时候来取,我差不多就能做好,要是做不完的话,你再等会儿!”看样子,师傅心里也没底,做这样着急的装新活儿,他还是第一次碰到。要不是看在孙晓红是他弟弟的同学,今天这活儿他一定不接了。

“那我就不在这里等了。师傅,这套衣服,我就谢谢你了!”孙晓红走出成衣店的时候,看看天色还早,就顺脚来到一家发廊里面坐了下来。

“美女,你想烫个什么样的发型?”见店里有人进门,发廊的小老板连忙走过来问道。

“我想盘个新娘的发型,可是,我的头发太薄了,感觉做起来也不能好看,还是给我随便做个好看的发型就行!”孙晓红对着镜子左看看,右瞧瞧,她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心情,去研究发型的问题。她想尽快弄完头发之后,去四婶家一趟,把住的地方安顿下来。不然结婚以后,妈妈不让回家去住,自己还不得睡大街呀!

发廊的小老板,快步走到近前,他用手捋了捋她头上的发丝,觉得发质太软,就建议她烫个新潮的发型。孙晓红没有挑剔,她的心还在流泪,那些浑浊的泪水,掺进了她全身的血管里,瞬间蒙蔽了她所有的情绪,而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而且毫无控制地往下掉。她怕被人看见,举起手来轻轻一抹,一切都脱离了自己的轨道。

这颗心好像已经不再属于自己。她苦笑着,那笑意全是风轻云淡。“美女,你再好好选选!”小老板说着,他把一本发型杂志举到了我的面前。

“不用选了,我看你给建议的发型就挺好的!”孙晓红朝小老板笑了笑,似乎给他一些鼓励。这个时候,她什么都不想挑剔了。她感觉自己活得实在是太悲催了,就像小说中的一个悲情的人物,自始至终都自编自导自演一个滑稽可笑的故事。

现在,她可以什么都不在乎,难道还在意一个微不足道的发型吗?她握着僵硬的手掌,垂在因寒冷而发抖的双腿上,天是冷的,心是冷的,所有的一切,都冷得窒息,自己已经无路可走。

她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一个笑不出声音来的爆料。此时此刻,心中所有的希望都将成为泡影,她还想奢求什么呢?她忍不住从喉咙里面发出一声苦笑,那笑声像打破了一个玻璃瓶,碎了一地残渣,几乎没有再愈合的机会。

世间本没有那么多合情合理。但人活着,要有生存的价值。孙晓红心中一阵钝痛,眼前又是一片模糊。小老板在她的脖子上面围了一块毛巾后,就开始忙碌起来。

孙晓红安静地闭着眼睛,她把心绷得紧紧的,她曾经认为可以托付一生的男人,原来是个双面性格的人,他一边讨好他的母亲,一边还要欺骗自己。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像冰山遇到了海啸,这样山穷水尽的两极分化,不知道是毁灭还是重生?

第一百三十二章 衣食父母

孙晓红花了一整天的功夫,在村里的发廊烫了一头漂亮的卷发。头发烫好以后,小老板很快撤掉了她脖子上的毛巾,她从升降椅上站起来,侧着身子,对着镜子照了又照,这夸张的头型配上自己那张清瘦的小脸,掩盖了她心中所有的不快,她觉得还算满意,她穿上了大衣,付了钱,裹着一身的单寒,心情复杂地走出了发廊。

现在对她来说,头发好看不好看,已经不重要了。最让她焦头烂额的事情,必须把自己的安身之处找好。妈妈的脾气,她是知道的,她没有答应的事情,一定不会让你得逞。如果自己跟她逆着来,非得住在家里的话,没准会发生世界大战,再闹得天翻地覆的话,她自己也没法收场。

可是,她又想错了,就在她在街头上左右徘徊的时候,她的妈妈正在为她的住处而四处求人帮忙。她对妈妈的误解越来越深,以至于把自己的心牢牢地封闭起来,她谁也不再相信,对任何人的帮助都拒之于千里之外。

此时,她走在街上,突然觉得自己很是无助,她迈着杂乱的步子,漫无目的地走着,冷风呼呼地吹着,像千万支箭,有恃无恐地朝她射来,让她的全身感觉到穿心般地疼痛。没有了亲情的眷顾,她觉得脚下无路可走,她自卑又自责,还没有从那个被束缚得喘不过气来的牢笼里解脱出来。

人都是有尊严的动物,孙晓红也不希望把自己的一切都弄得一团糟,她也不想再和妈妈僵持下去,妈妈生了她,养了她,还不惜一切地培养了她,还没等到任何的报答,她就出嫁了。妈妈伤心的理由是那么的简单,她只需女儿过得好,过得幸福,可是一切都事与愿违,她也只能用这种方法逼女儿就犯。可是自己辜负了父母,也辜负了自己,她想用妥协的方式,来缓和她们母女的关系,她多么希望妈妈能理解自己,祝福自己啊。

可是妈妈一直都不认可她的婚姻,她现在马上就要结婚,妈妈还是不能原谅她的草率和固执,可她并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她用心良苦地不让自己结婚以后回到家里来住,自然还是有不让她住的原因。 这件挠头的事儿,让孙晓红左右为难,两家的老人,都箭在弦上,一触即发,而且火力都比较足,她现在谁也得罪不起,除非和任浩轩一刀两断,从此毫无瓜葛,或许还能缓和一下她们母女之间的矛盾。可自己现在已经没有回头路可走,有钱任性,她什么都没有,也只能认命了。

从发廊出来后,她心情一直都没有好过,她没有立刻回家。她在外面一粒米没吃,一口水没喝,口干舌燥地一直挨到天黑,心里也没有回家的意思。想起早晨在成衣小店做的那套衣服,勉强支撑着又累又饿的身体,无精打采地走向了胡同深处。

“你稍等一会儿,你的那套衣服,马上就熨好了!”成衣师傅正在烫着衣服,他见孙晓红从外面走了进来,抬头看了她一眼,点了点头,示意她再等一会儿。

“师傅,你歇会儿吧,这套衣服反正也不着急穿!”孙晓红朝他浅浅一笑,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无聊地拿起旁边的一本杂志,静静地看了起来。她一直等到掌灯的时候,成衣师傅总算把那套熨得平整的衣服,放在了她的面前。

“总算是竣工了,你穿上试试,看看合不合身!”说着,师傅将上衣抖开。孙晓红连忙站了起来,脱掉身上的大衣,换上带着温度的礼服,眼睛里全是不尽的感激。

她穿着这身衣服,站在穿衣镜前面,她照了照。这身衣服做得太合适了,不长不短,不肥不瘦,穿在身上,特别舒服,真是人是衣服,马是鞍,孙晓红面对镜子里面的自己,再跟以前的自己相比,简直是判若两人。真是她还是第一次穿上做工这么精细的衣服,以前上学的时候,自己省吃俭用从伙食费里面节省出来的钱,买件新衣服能穿四五年,都洗得发白了,也舍不得扔掉。

想起过去,她心里又是一阵难过。她脱掉身上的衣服,轻轻地叠了起来,小心地装进了一个袋子里面。低头从背包里取出一个钱包。从里面抽出一些钱来,递了过去:“还是量身订做的衣服穿着舒服,我就喜欢职业装,买现成的衣服好看是好看,可我就是穿不惯。以后,再做衣服,我还来找你。师傅,这是手工费!麻烦你了!”

“不用这么客气,以后想做什么的衣服,就送过来吧!手里还有点儿紧活儿没有做完,一会儿人家就过来取,我得去忙了!”成衣师傅客客气气地接过钱,指了指堆在桌子上的面的布料,他又重新坐回到缝纫机旁边去了。

“师傅,谢谢你帮了我大忙。你忙你的吧,我得先走了!”孙晓红朝他摆摆手,转身走出了门外。

孙晓红回到家里以后,她的两只脚还没等站稳当,就看见妈妈怒气冲冲地指着她吼道:“你说说你,还能不能长点儿心,你这一大天的,连个人影都看不着,你到底躲到哪里去了?你整天在外面瞎逛荡,还能不能有点儿正经事儿了?”

听她说话的口气,很不对劲。孙晓红感到有点儿奇怪,以前妈妈从来都不关心自己,她从来都不过问自己的任何事情,今天这是怎么了,这股风好像是打着旋飘过来的,她无论从那个方向听,都听不出一点儿关心的意思。

“我也没去哪里!就是去成衣店里做套衣服,顺便弄弄头发。这不是还没黑天呢吗,我咋就在外面逛荡一天了?”她还想继续说两句,抬头看见老妈气成那样,孙晓红不得不把自己一天的行踪,都如实相告。自己已经成了孤家寡人,谁也得罪不起,即便是自己的老妈,她不给自己好脸色看,也得硬着头皮挺着。这辈子最大的委屈是嫁给了任浩轩,为了他,她受尽了白眼和嘲讽。

“我还以为什么大不了的事呢!不就是做个头发吗,还能用了一天的时间。我看你就是故意躲出去的,咋的,你在家里老老实实地待一会儿,是怕见人哪?还是怕帮家里干活儿?我看你就是诚心找别扭……”老妈的话越说越多,越说越气,她说够了之后,就坐在炕沿上,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我这两天心情不好,你就不要折磨我了。”孙晓红想问问她到底还是不是自己的亲妈,啥事儿都横加干涉,还让不让自己活了。可是又觉得不妥,话到嘴边,又停了下来。

她的事儿在胡同里面,已经成了众人闲聊的笑料,现在为了一个芝麻粒大的小事儿再去顶撞老妈,她一定不会让自己就这么消消停停地走出门去。

“你心情不好!你心情有啥不好的?我们又没有虐待你?感情这些年,我们供你念书,一滴血,一滴汗地培养你,你不知道感恩也就就算了,也不能把我们都当成仇人啊?你现在翅膀硬了,想飞了是吧?我说啥你都不听,还故意跟我们做对,你也不好好想想,我们这么做也都是为了你好。老任家的人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他们家的人要是联起手来欺负你,就你这两下子,让人卖了都不知道到哪里支钱去。”孙晓红听了,倒吸一口凉气。

妈妈说得没错,任浩轩的几个姐姐,她都见过,她们见了自己,嘴上都说好听的话,可是在背地里怎么嘀咕自己,那就不得而知了。可孙晓红从来都没有在意她们。她只认准一个理儿,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有一个人对自己好就足够了,至于其他的人,就是指着鼻子说自己不好也没有关系。

她看了妈妈一眼,转身就走。她的腿刚迈过门槛子,就被妈妈给喊了回来:“这么晚了,你还要到哪里去?说你两句,还长脾气了。你现在不是还没有结婚吗?你在家里待一天,我就得管你一天,你睁开眼睛好好看看,我是你亲妈,不是你的仇人。你到底还能不能听点儿话了?”晓红妈怒不可遏地吼了起来。孙晓红见她气成这样,也不忍心。又把抬起来的腿又缩了回来。

“这孩子,你非得气死我不可。我说啥你也不听,你说我说你点儿啥好听呢?”晓红妈声色俱厉地瞪着她,语气里充满的无奈的关心。

“虎毒还不食子呢,她可是自己的妈妈。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女儿往火坑里跳,她还能袖手旁观吗?”孙晓红听着她声嘶力竭的声音,心如刀绞,她也不想这样对待自己的妈妈。在妈妈的眼里,她是一个忤逆的女儿,是一个没有规矩的女儿,在她的威严和训斥下,她默默地低下了头,她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

“晓红,你要是铁定了心跟任浩轩结婚,妈妈也不拦你。可是,你们俩两地分居,也是个问题。我和你爸都商量过了。西院都空一个冬天,就是现烧也暖和不到哪里去。我上午都跟你四婶说了,暂时到她们家的暖阁将就将就,等你放寒假了,再找个独门独院搬过去。不是妈总是生气,我看他们家还这样对你,早晚都有你后悔那天……”妈妈见晓红低头不语,她把刚才强硬的语气缓和了一下。她叹着气,耐着性子警醒地说道。

孙晓红哪里知道,妈妈已经替她安排好了一切。这个世界上,有伤心的儿女,没有伤心的爹娘。她在心里暗暗地喊道:“妈,对不起,我又让你操心了!”此时此刻,她终于明白父母对自己的一片苦心,为了不让妈妈看出她内心的不安,小心地答道:“我知道了,明天我去收拾收拾。”

“我都帮你收拾好了。等你去收拾,黄瓜菜都凉了。”孙晓红低下头,苦笑了一下,眼前又是模糊一片。

第一百三十三章 裸婚下嫁

孙晓红的婚期,恰好选在天寒地冻,滴水成冰的腊月。这个良辰吉日,是任浩轩和她的老妈,几乎查遍了一年的黄历,专门为她挑选的。冬月二十,看着倒是挺吉利,却不知道到底能冷成啥样。

可是,计划没有变化快。孙晓红结婚那天,天空中一直下着大雪,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她一夜未眠,天还没亮,她就从被窝里面爬了起来。因为休息不好,她的脸色异常的苍白。她洗漱完毕后,在几个婶子大娘们的招呼下,她被叫到厨房里简单地吃了几口早饭。这顿饭是出嫁饭,也叫上车饭,她敛着愁容,一口一口地吞咽下去,吃得很是难过,那些苦涩的眼泪,顺着脸颊簌簌而下,结果都落在了饭碗里面,被哽咽的喉咙深深地埋进了肚子里面。

她心里明白,自己无条件地下嫁到任家。从今往后,她的日子将越来越不好过。她自己就成了嫁出门的女儿,泼出门的水。以后,自己将孤身一人,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就像一个走丢的孩子一样,离开以后的一切,在没有依靠的状况下,日子过得不管是好是坏,全都要靠自己支撑自己了。

如果再想回到这个家里,恐怕已经是今非昔比了。她无法形容此时的心情,就像树上的短枝,一旦被刀刃劈下,便没了任何根基孙晓红吃过早饭后,从柜子里面取出那件鲜艳的红袄,穿在身上,然后垂着眼脸,端坐在一条被子上面,心情复杂地望着窗外的飞雪,静静地等着任浩轩前来接她。

总之,人是自己选的,谁也埋怨不得。路,是自己走的,不管走到哪里,谁也阻止不了。有时候,孙晓红真想为自己辩解一番,可是路在人走,事在人为。既然心中有了一个选择,她也就什么都不在乎了。

天渐渐地亮了,鹅毛般的大雪依然下个不停,空中的能见度很低,几米之内,如果不开口说话,都看不清对面的人是谁。吉时已到,可是迎亲的车迟迟不来,院子里面一片雪白,一些杂乱无章的脚印,乱七八糟地踏在雪地上,从屋檐下面一直延伸到胡同的尽头。屋子里面的人都很焦急,他们时不时地出门看看,有失望地跑了回来,连番几次,都没有看到迎亲队伍的影子,大家都特别担心天冷路滑,这么远的路程,怕车辆不好行走。

三叔见外面迟迟未有动静,担心路上会有什么意外,就把孙国栋叫到一边悄悄地说:“二哥,天这么冷,路又这么滑,怕司机找不到路,再走错了,要不找一辆车去接应接应吧?”孙国栋觉得三叔说得没错,就点了点头。

他还没等张嘴说话,就听见村头传来一阵鞭炮的声音,几个年轻的小伙子听见了之后,高兴地跑了出去。等几辆车开进胡同的时候,慢慢地停在了孙晓红家的门口。孙国栋心中的一块石头总算是落到了地上。任浩轩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漫天的大雪也慢慢地停了下来。他被几个年轻的小伙子夹在中间,快速来到屋门前,开始大声叫门。

屋子里面已经摆好了炕桌,桌子上面摆了几样糖果和糕点,旁边还放了一壶泡好的茶水。几个婶子笑着互相打趣说:“结婚当天下大雪,就是老天爷在下钱呢。今天的雪下得这么大,看来晓红要发大财了!”听着她们七嘴八舌的说笑声,孙晓红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突然,一阵噼里啪啦的敲门声,打断了孙晓红的思路。房门被彻拽开,几个年轻的小伙子,猛地冲了进来,他们进屋以后,很快被让到了热乎乎地炕头上。

新姑爷是上门子客,进门后要坐在正位上。任浩轩坐在南炕上,看着北炕的孙晓红,慢慢地喝着茶水。迎亲的队伍,由他的大姐夫带队。他最后一个进门,他的两只脚一迈进门里,就把孙晓红的爸妈叫到一边问道:“叔婶,刚才,我们在路上出了一点儿差错,来晚了一点儿,真是不好意思。”

“没事儿,没事儿,下这么大的雪,路又这么远,安全第一,还是把车开稳当一点儿好!”尽管他们误了吉时,晓红妈还是客客气气地说。

其实,任浩轩他大姐夫没有说实话。因为任浩轩他二姐夫的妹妹也在这一天结婚。他们家也想用他大姐夫的面包车送亲。为了此事,任浩轩他大姐夫,二姐夫还有他爸妈,头天晚上就吵了起来,他二姐夫没有用到车,非常生气,最后都心中的不满都迁怒到孙晓红的头上了。可任浩轩没有跟孙晓红说这件事,她当然就蒙在了鼓里。

因此,早晨从家里出来的时候,任浩轩大姐夫故意拖延时间,走了一个弯道。等这个弯拐过来的时候,已经错过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看来,这个世界上别有用心的人还真是不少啊。

可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孙晓红也别无所求,她只求结婚当天平安无事就行。人家结婚都穿婚纱,找摄影师录像,豪华的轿车领着浩浩荡荡的车队,好不威风。再看看自己,简单得都不能再简单了。她谁都不羡慕,一共就来了那么两辆车,还犯了那么多的口舌之争,也是真够悲催的了。

几个接亲的女人,将孙晓红团团围住后,帮她梳洗打扮一番,给她的头发上别了一支头花,又给她的头上蒙了一条红纱巾。任浩轩喝了几口茶水,从炕上下来,他来到孙晓红面前,拿起那双红色的鞋子,快速穿在她的脚上,然后将她抱了起来,抬腿就往外面走。

外面很冷,他走过长长的院脖,一直把孙晓红抱到了车上,轻轻地放到座位上面。待她坐好以后,任浩轩随即坐到了她的身旁。司机一摁喇叭,走在前面的娶亲车,慢慢地开出了胡同。

头车走了以后,前去送亲的亲朋好友们,都挤上了任浩轩大姐夫开的那辆面包车上。两辆车一同出了村子,一路向东,朝前开去。司机师傅把车子开到油漆路上之后,为了赶时间,两辆车很快拉开了距离,轿车在一个岔路口处一闪,就不见了。面包车很快被落在了后面,任浩轩他大姐夫想追,当他从倒车镜里看到车上拉那么多人时,他的心里顿时出现一个不被人知的念头。

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路上,他何不借个因由捉弄捉弄这些娘家的客人。他慢慢地开着车,手里的方向盘也像寻找什么机会似的,在他的掌心里变得邪恶起来。

当他把车开到一条坑洼不平的土路的时候,他见前面不远处有个被雪埋住的深坑,故意一踩刹车,面包车往前一窜,整个车身都陷在了里面,任他怎么加大油门,都没有开出来。任浩轩他大姐夫见阴谋得逞,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坏笑。

他斜着眼睛,回身看看众人,摇了摇头,大声说:“完了,车掉沟了,还得麻烦大家下车帮忙推车啊!”说着,他皱着眉头,打开车门,装作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从车上走了出来。

车上的人,听他这么一说,都纷纷下车。他们用了好大的劲儿,才把那辆面包车,从雪坑了面给抬了上来。任浩轩他大姐夫折腾够了,带着一种满足感,叫大家上车,他把方向盘一转,这两面包车又带着一种摸不透的情绪匆匆地往前赶路了。

等娘家客来到任浩轩家的院外时,孙晓红坐的那辆车已经等好长时间了。可路上发生的事情,孙晓红一概不知,直到多年以后,他大姐夫在一次家宴上有一次醉酒之后,便不打自招吐露实情的时候,孙晓红才知道那年结婚时,在路上曾经发生的一切。

此时,孙晓红从婚车上下来以后,任浩轩牵着她的手,一步一步地往院子里面走。可是,他们还没等走到院心,任浩轩突然一个箭步自己冲到了屋门口,钻进了新房里面,快速脱掉鞋子,到炕头上坐福去了。孙晓红当时一愣,她根本就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还傻乎乎地往里走。

“为了能让自己当家做主,看来任浩轩事前定有高人指点,才做出这么荒唐的事情来。自己牺牲得已经够多的了,他还要在这方面来压制自己。哼!”任浩轩这样做,孙晓红很生气,但她没有发作,她心里暗暗记下这笔,待日后跟他求个明白。其实,这件事情,说是荒唐,他也并不荒唐。只是孙晓红的心太善良了,一直都把他当做可以依附的人,没有看透他的真实为人,也不想破坏彼此之间感情。明知道他做得有点儿过分,她还是忍住了。

孙晓红没有跟他争,也没有跟他抢,她慢慢地走到屋门口,伸手推开房门,正要迈步往里进,一把苞米粒子迎面打来,她连忙捂住了脸,等她睁眼再看时,从门后走出一个人来,他正笑嘻嘻地看着自己,一副得逞的样子。孙晓红遭到了突然袭击,她心里很是生气,刚想问问是谁这么过分,抬头一看,顿时呆住了。

不看还好,乍一看去,孙晓红的鼻子都要气歪了。原来躲在门后,用苞米粒子打她的人,竟然是自己高中时的一个男同学。“这都是什么人啊!还老同学呢,不当面道喜,居然背后扬苞米粒子,这不是故意来找别扭的吗?”今天若不是自己大喜的日子,她非得揪住他的衣领问个明白。

这样想着,孙晓红把头一扬,她绷着脸,一句话没说,抬腿就进了新房。她进屋以后,稳稳当当地坐在炕沿上,慢慢地脱掉脚上的踩堂鞋,把它放在一边,默默地坐到了一条崭新的被子上面。

任浩轩和她并排坐了一会儿,门外有人招呼他出去给客人敬酒。他慌忙穿上鞋子,匆匆地走了出去。孙晓红心中暗笑:“有福不用忙,没福跑断肠。看你还怎么回来跟我争福!”

第一百三十四章 婚房下套

大雪放晴以后,天空一片瓦蓝。像一张笑脸,在冷风中摇曳不停。

孙晓红不苟言笑地坐在新房里,她是今天的焦点儿,她知道自己每说的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会招致很多偷窥的目光。大家见新娘坐福,都自动自觉地退了出去。孙晓红突然想着四婶嘱咐她的话:新娘子进门之后,切记不要随地走动,一定要老老实实在炕上坐福,再着急也得等到娘家的客人被送走之后,才能换掉踩堂鞋下地,不然的话,会把自己一辈子的福气都抖落光了,就该遭罪了。

新娘子是外姓人,都见进门时的风光,谁知背地里的辛酸。今天她和很多村姑一样,放弃自己的前途,像投一枚投石问路的棋子一样,不负责任地把自己嫁了出去。她这无知的举动,差点儿毁了半辈子的人生。但是,自始至终,她都闷在肚子里面,嘴上一直没有承认过。

中午时分,娘家来的客人吃过酒席之后,都相继离开。天冷路滑,他们走了以后,再想见面就难了。隔了一层布满霜花的玻璃窗,孙晓红见他们走出了院子,她的眼泪又簌簌地流了下来,她背过脸去,轻轻地擦擦眼角,见有人推门进来,马上意识到了将要发生的事情,她又端坐起来。果然不出所料,进门的是一男一女,他们自我介绍,男的让她叫小叔子,女的让她叫嫂子,他俩是来拉她下地的。他俩还没有开口说话,屋子里面呼啦一下涌进了一大波年轻人,他们起着哄,推推搡搡地挤到孙晓红面前,朝新娘子讨喜烟抽。

看来自己不下地是不行了。孙晓红穿好鞋后,被小叔子一把拉到地上,嫂子马上递过两包香烟来,然后走在前面,领着她去东屋,给一些长辈们点烟倒水,以示感谢。孙晓红在屋子里面转了两圈后,手里的烟盒马上瘪了下去。她回到新房里刚要坐下,任铁嘴带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走了进来,来人满脸通红,一股酒精的味道马上跟着飘了进来,他身上还夹杂着风雪的气息,似乎走了很远的路。浑身上下还沾满了浓浓的*味儿。

“晓红,这是你二姐夫,快点儿给你二姐夫点颗烟吧!”看样子任铁嘴他抬得很高,连说话的腔调都是毕恭毕敬的,感觉他对女婿特别的器重,一点儿也不含糊。任铁嘴是什么样的人,通过一两次的接触,孙晓红早已经把他的人品给彻底看透了。现在,他装模作样地引见这样的一个男人来见自己,感觉他是在趁机报复自己。

听任铁嘴这么一说,孙晓红心里一怔,她心里虽然不怎么高兴,还是能保持着微笑的状态。任浩轩他二姐夫根本就无视她的存在,他目中无人地站在屋子里面,从他嘴里不断喷出的酒味,让她感到非常的恶心。她嘴上没说,心里也是非常地厌烦:“他这个人怎么能这样啊,太能装了!”

究其原因,孙红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招惹他了,看他瞪着血红的眼珠子瞅了过来,孙晓红连忙从烟盒里面敲出一支香烟来,然后陪着笑脸递了过去:“二姐夫,你抽烟!”

任浩轩他二姐夫把烟接过去,把它放到嘴里,孙晓红打开火机,凑上前去,刚要替他点燃,却不料想,他却把手里的烟卷狠狠地摔向角落,嘴里狠狠地吼了一句:“我才不抽这样的烟呢!一分钱不值,白给我都不要!”说完,他气哼哼地转身走了出去。他这反复无常的变化,让孙晓红非常尴尬,她在大家的哄笑中,顿感无地自容。但是,为了顾及脸面,她只能忍气吞声了。

他这话说得太厌恶了,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第一次见面,就给我来个下马威,他拿我当成什么人拉。他干嘛要这样对我?我又不认识他,这不是没事儿找事儿吗?林子大,什么鸟都有。一个山猫野兽,难道我还怕他不成。结婚第一天,他就甩脸子给我看,真不是个东西!”

孙晓红被他这一举动惊住了,她气得脸色发白,浑身颤抖。她真想上前问问,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他,竟然当着众多客人的面让自己下不来台。如果不是结婚的当天,她绝对不会让这样的人,无端跑来这样羞辱自己。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受过这样的窝囊气。今天见他这样对待自己,孙晓红豆快气爆了,当她回头再找任铁嘴时,人早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

“这不是杀鸡给猴看吗?他们这样做,难道不怕我记仇吗?”可能人家也没在乎有什么感受。像他们这样花里胡哨的人家,随便找个理由,都能为自己解释一番。孙晓红气呼呼地站在屋子里面,她本来是想去任浩轩妈妈哪里问个明白,可是满屋子的人都在等着看她的热闹,她鼻子一酸,就把这口气都咽到了肚子里面。不言而喻,这场阴奉阳违的双簧,他们都是事前串通好的。

屋子里面的人,都愣住了。他们谁也没有想到,任浩轩他二姐夫会突然来了这么一手,怕惹祸,都悄悄地溜了出去。面对这样的无理取闹,孙晓红的脸顿时红到了脖子底下,她连忙转过身去,正想去把门关紧,任浩轩满面春风地走了进来。

今天是他们大喜的日子,本来大家都乐乐呵呵的,偏偏踩了一脚老鼠屎来恶心人,真是走路捡个水烟袋,别扭出弯儿来了。无端被他这么一搅合,孙晓红什么心情都没有了。

“他这个二姐夫真是太厌恶了,他什么话都看说,是不是见自己太好说话了。你也没比别人强到了多少。你值钱,你值钱你咋还抱垄沟找豆包呢?要是有那两下字,跟我斗什么气,你咋不去开金店开银行啊,没事儿跟我叫什么劲儿!”孙晓红感到了万分委屈,她怎么也不能咽下这口冤枉气,就想把这件事情告诉他。可看到他脸上疲惫的表情,她实在不想让他扫兴,就把已经钻到嘴边的话,又原封不动地装到了肚子里面。

整个下午,孙晓红都没有好心情。她一个人呆坐在新房里面。任浩轩知道她生气了,家里再有客人道喜的时候,他就自己代劳了。孙晓红满以为,自己不争不抢,只要肯吃苦,就能过好日子。可是,她到底还是想错了,或许她活得太简单了,对于身边的每一张笑脸,她都本着一颗善良的好意。

几个大姑娘吃饱喝足之后,连装带拿地满意而归,待客人们逐渐散去后。任浩轩的几个好朋友留了下来,他们跟新娘一起吃了宽心面,又闹了洞房。他们是任浩轩从小到大的朋友,尽管任浩轩在外面上班,但他们之间的来往从来没有间断过。

结婚当天不分大小,他们在新房里面折腾到了半夜,闹够了以后,才兴致勃勃地离开。他们走了以后,西院的大嫂来给他俩铺被。她一边铺,还一边念叨,孙晓红站在屋子里面,看着大嫂把被子一层一层地铺下来,她从来没有听到过那些令人眼红的话,心里很是紧张。大嫂铺完被子以后,又帮着他们拉上了窗帘,然后笑着走了出去。

任浩轩朝自己走来,他把自己抱起来,小心地放到被子上面,孙晓红心里一阵慌张,她眼里避之不及的目光,全是深沉的爱意。一夜过后,她的名称里多了一个特殊的称谓,那就是任浩轩的媳妇。这个名字,连同她本人,一起走进他的世界里面,共度余生。

天亮的时候,厨房里面突然传出了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任浩轩的妈妈在里面做饭。她故意把锅碗瓢盆摔得山响,这声音是给孙晓红听的,她的目的,无非就是想让孙晓红起来做饭。

孙晓红听见这刺耳的声音,刚想披衣做起,却被任浩轩一把摁住。他抬头见外面还没有两天,不想让孙晓红这么早起来。厨房里面的声音越来越响,近乎愤怒得发狂。孙晓红实在是躺不住了,她从任浩轩的怀里挣脱出来,伸手拿过自己的衣服,刚刚穿上。

新房的门砰的一声被人给拽开了,孙晓红一愣,马上摁了一下墙上的开关。屋子里面一片通亮,任浩轩他妈惊慌地站在屋子中间。她瞪着一对而大白眼,见孙晓红惊愕地看着自己,连忙解释说:“我进来取菜刀,昨天晚上,不知道是谁把菜刀放在里你们的屋子里面。”说完,她这才不怀好意地从窗台上拿起一把菜刀,慌忙转身走了出去。

“她这是什么意思啊?没事儿跑来拽新媳妇的房门,她真是开天辟地的奇葩啊!”孙晓红这才想起来,她们俩睡觉之前没有插门。但是谁也没有想到他妈会来这么一手啊。这件事儿实在令人难以启齿。

“你妈这是什么意思啊?我发现你们家的人,一个个咋都跟鬼似的不干什么光彩的事情呢?”这回孙晓红可真的生气了。她万万没有想到,任浩轩她妈可真够阴险的,竟然在她的新婚之夜,把一把菜刀放在屋子里面的窗台上。白天他二姐夫前来找茬,晚上,他妈在屋子里面放了一把菜刀,不知道是辟邪呢,还是要杀杀自己的锐气?总之令人很是烦感。

任浩轩被孙晓红这么一问,也感到很是奇怪。他张了张嘴,想要替她妈解释一下,一想他妈这事儿出的实在说不出口,就没有吱声。

孙晓红把这一前一后的事情一件一件地连在一起,她突然觉得这一家子人实在是太可怕了。她从来都没有听谁说过,新媳妇结婚的第一夜,要把菜刀放在屋子里面。再有,任浩轩他妈这人心机也太狠毒了,这十冬大腊月的,家里也没有什么活儿,不知道她起来那么早干啥,尤其是她结婚的第二天早上,她竟然连门都没敲一下,就闯进了新房,作为一名长辈,她竟然这么没有德行,是不是有点儿太过分了。她那么自私,太拿自己当回事儿了,以后,她还怎么能让儿媳妇尊重她。

孙晓红暗自庆幸,幸好她和任浩轩没腻在一块儿,这事儿要是被她给撞见了,自己得该有多难堪啊。

第一百三十五章 明争暗斗

在同一个屋檐下生存,孙晓红不得不佩服婆婆的心机有多阴暗。隔层肚皮差层山,如果说婆婆也是妈的话,可就大错特错了。孙晓红也不希望有这么好的待遇,她活得简单,不管日子过成啥样,只要家中没有什么歪歪唧唧的事儿就成。

可是,做人没有尺度那可就难说了。在孙晓红的眼里,任浩轩的妈,可不是一般的刁,也不知道是谁给她的权利,这结婚的第一天,就目的不纯地在新房里面放把菜刀,用阴暗的手段来挫败自己的锐气,想想也真是可笑,虽然对自己没太大的伤害,却也是她不能接受的。尤其是她推门进来的那张缀满肥肉的老脸,像个漂白的猪头似的,一动三颤,满脑子里面的荤油,从毛细孔里面汩汩地冒出来,都能将她的脖子断成碎片。

她这人真是厚颜无耻,她无缘无故的破门而入,令孙晓红惊慌失措,她急忙从炕上爬了起来。心里暗暗叫道:“这不是为老不尊嘛!她到底想要干什么?”作为一个婆婆,再怎么着,也不能擅自闯入儿子的新房呀,况且两个人还没起来呢!孙晓红瞪着眼睛,看着她赌气冒烟地从屋子里面走了出去,她看了看任浩轩,心里顿生厌恶。

她万万没有想到,任浩轩的妈妈,竟然是这样不管不顾的女人,她的形象在她的心中顿时一落千丈,难怪有人会说她在家里一手遮天,给他奶奶受气。现在看来,果然不假。这好说不好听的事儿,要是传到外面去,不知道村子里面的人怎么说她。她这么嚣张,这么霸道,她到底把自己当成了什么?孙晓红一边穿衣服,一边生气。任浩轩见她很不高兴,想要上前去哄哄她,一阵摔盆子,摔碗的声音从厨房里面传来出来,任浩轩又把伸出来的手缩了回去。

他这个妈简直是太可怕了,幸亏是家里穷,他爸不能挣钱,没有她施展本领的机会。要是家里有几个子,她都能长翅膀到太空里面称王称霸去。面对这样的婆媳关系,孙晓红愕然了,她就是弄不明白,她没生着自己,养着自己,甚至是培养自己,为何一进门就给自己一个下马威。到底是她太强势呢?还是自己太软弱了?

不过,孙晓红觉得怕谁,也不能怕一个一无是处的老女人吧。“这算什么事儿啊!”孙晓红越想越生气,可那又怎么样,她是任浩轩他妈不假,可她说话处事好像连个后妈都不如。孙晓红想,她要是这么为人处事的话,孙晓红的这张嘴可也不是吃素的。她啥事儿都可以忍,就是不能容忍她在自己的面前黑白颠倒。拿人心比自心,以前,孙晓红也没把她想得那么坏。面对这样的婆媳关系,她还真得提防一点儿。

早饭的时候,孙晓红一言不发地坐在那里。她本来是想喊她一声“妈”,可是,她觉得已经没有必要了。人家也没有把自己当成一家人,自己也没有必要拿着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有啥呢?她对自己的儿子都那么刻薄,自己一个外人,怎么能入进她的法眼呢!

想到这里,孙晓红的脸色变得异常的平静,而且丝毫没有看出一丝被人羞辱的表情来。桌子上的饭菜,很简单,都是剩菜剩饭。孙晓红的饭量不大,两三口饭就填饱了肚子。她撂下筷子,把饭碗往前一推,看了任浩轩一眼,轻轻地说了一句:“我吃饱了!你们吃吧!她见没人答话,又补充了一句:“我先去西屋,你们吃完过来叫我,今天我去收拾厨房!”说完,她头也没回,就转身离开饭桌。婆婆的脸当时就拉了下来,她想发作,可是人已经推门出去,她恍然之间,却难以置信。

她在心里早已经盘算好,怎样来指派这个弱不禁风的儿媳妇。可能孙晓红在她的眼里也没有位置可言,从她进入家门的那一刻起,她就想好了一套怎么惩治她的一些套路。她找人把菜刀悄悄地放进新房里,这是她玩弄手腕对付孙晓红的第一步,她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就过去了,见没起什么作用,她心里大为恼火。现在见孙晓红也没跟她大声招呼,就躲了出去,她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二姐夫太气人了,昨天,晓红给他点了颗烟,他可倒好,把烟撇了不说,好骂晓红一分钱不值,他到底想要干嘛?”任浩轩他妈正在怄气,听任浩轩这么一问,她一下回过神来。

“这也不能怪你二姐夫顺口胡说,他不是喝酒了吗?酒后耍酒疯的话不能当真,晓红是有文化的人跟他一般见识干啥?”任浩轩他妈极力为自己的女婿找借口搪塞着。

这句话明摆着是在说自己不好,自己躺着也能中枪。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呀!不怨自己的事情,自己无端受辱,竟然没有人替自己说话。孙晓红听了非常生气,这个老妖婆可真能给自己戴高帽子,偏偏拿读过书这样的话,来压诈自己。看来自己这些年的书,算是白念了,不但没成才,反倒成了人家随便攻击自己的借口。他妈说这话的目的,就是让她忍受骂不还口,打不还口。不然就是大逆不道,就是忤逆老人。

孙晓红这个气呀!她不得不佩服任浩轩她妈撒泼打赖的水平。可是转念一想:跟明白人打仗,即使被打死了,把道理讲明白了也值。可是,跟这样蒸不熟煮不烂的滚刀肉讲理,不但讲不出道理,说多了都能被活生生地拖下水去。坏了名声不说,也会伤了夫妻之间的和气。

“喝点儿猫尿,跑这来耍酒疯子,真不要脸,我跟他一般见识,都怕脏了舌头!”孙晓红心里暗暗骂道。她算是看明白了,这一家子人,是不会替她说话的,他们只知道算计自己,根本就没人把她当成自己家的人。她不停地安慰着自己。可是,他们的气好受,老人的话就不太好解释了。

“自己看看吧,这是买菜的账单,这钱也得你自己还。”任浩轩还没等张嘴说话,任铁嘴把手伸进怀里,从里面掏出来一张买菜的清单,上面密密麻麻地记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账目。他把这张单子狠狠地甩在任浩轩的面前,故意朝西屋看了一眼,然后大声地说:“自己拉的饥荒自己还,我是没能力帮你还了!”说完,任铁嘴撂下饭碗,把身子往后一仰,一头躺在炕头上的枕头上面吃饱平食去了。

任浩轩愣愣地看着他,顿时一头雾水,他拿着账单扫了一眼,一张A4纸,反正面都写得满满的,连两角钱的东西,都记得清清楚楚,他心里咯噔一声:“怎么回事?老爹这是要往死里逼他呀!这还是自己的爹妈吗?人家孙晓红本来就什么都没要,他们还不知道满足,还往前赶,这不是自断后路吗?”任浩轩苦笑了一下,他接过账单,什么都没说,就把他揣在了衣兜里面。

这就是他伟大的父亲做绝的事情。他把所有的账单都交给了自己,把所有接的礼钱都装进了自己的腰包。任浩轩低着头,半天没有说话。他的心像是被刀猛然割了一道口子,疼得有点儿招架不住。他突然感觉到,在这所房子里面,除了孙晓红属于他自己之外,其余什么都不属于自己。

这伤心的一刻,他望着眼前穷凶极恶的父母,自己还能说些什么呢?还是忍了吧!都说忍一时风平浪静,让一分海阔天空。可面前坐着的事自己的亲生父母,他们除了给自己一条生命之外,剩下的就是毫无节制的索取了。

任浩轩的心里全是烈火,他想要喷发出来引火烧身,恐怕先变成灰烬的人,最终还是自己。他极力地克制着自己的情绪,摇摇晃晃地离开了餐桌,他感觉自己头疼得厉害,回到西屋后,捂着脑袋趴在炕头上,便一动不动了。他怕孙晓红看见他眼睛里的泪水,把脸埋在一条毛巾里面,不管孙晓红怎么叫他,也没应声。

任浩轩她妈吃完饭后,见他们父子东屋一个,西屋一个,倒得倒,歪的歪,都没了动静,她把嘴边的油渍一抹,穿好外衣,幸灾乐祸地走出院子,去邻居家津津乐道地说长道短去了。看着杯盘狼藉的桌子,孙晓红一声不响地收拾干净。看来大家都是俗人,既然都是俗人,如果要是能干出什么光彩的事情,是意料之外的也不足为奇。因为他们做的都是表面功夫,看起来那么和谐,其实都装给别人看到,这种貌合神离的家庭关系,实在是让人不寒而栗,从本质上来讲,孙晓红真是高看他们一家人的素质了。

“晓红,你收拾完了没有?快点儿进来,我有话跟你说!”任浩轩在炕上趴了一会儿,他见孙晓红还在厨房里忙着,翻身坐起,朝着门口喊了一声。

“马上,马上就好!”孙晓红手拿刷子,将锅刷干净之后,她小心翼翼地盖上了锅盖,解下身上的围裙,抬手舀了一瓢冷水,倒进水盆里面洗洗手,然后快速走进西屋。

“我在厨房里面干活,你躺在屋子里面,又不过来帮忙,你在屋里喊我干嘛?”孙晓红说着,挨着他坐了下来。

“晓红,明天就要回去上班了。我想来想去,还是不想让你在外面找房子住。要不,咱俩回去跟爸妈好好说说,就住在家里吧,哪怕是将就住半个月就行!”任浩轩皱着眉头说着,他的语气里面充满了无奈。

“这怎么行,都跟四婶说好的事情。要是变卦的话,胡同里的人该笑话我了。本来我和你结婚的事儿,都快让大家说成一本书了。这要是再出什么变化,我以后还怎么回娘家啊?”孙晓红的话,句句扎心。她现在的路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再往前迈步,那就是万丈深渊。说不定是粉身碎骨,也未可知,她之所以这么委曲求全,也是为了自己能换一个生存的环境,

可殊不知道,自己好不容易爬出了一个沟壑,又跌进了一个深坑。

第一百三十六章 闪烁其词

“我就是这么说说,心里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担心你一个人在外面住,吃的用的,都不方便,就有点儿不太放心。我说这话,还不是关心你吗,你咋还生气了呢?你看,咱俩刚刚结婚,现在的情况都还不稳定,这里一半外一半的,也挺闹心的。你在外面找房子住,身边没人照顾,我又不能天天跑来跑去的。是,过这样的日子,你可以不在乎,可你知道我有多担心吗?”任浩轩愁眉苦脸地说。做为一个男人,他也不希望刚结婚,就把媳妇丢在外面不管。

“担心?你还是省省吧,我可受不起。你要是知道担心我,昨天你二姐夫跑来羞辱我的时候,你们全家人怎么能都装着没听见。是,他们可以不闻不问,可你呢,他们欺负我的时候,你在哪里躲着呢?我就是想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合起伙来羞辱我,还不是看我人单势孤好欺负吗?你也别挑好听的话说,还为我着想,还是算了吧,我好办,啥事儿都能将就。下一步就轮到你不好过了,眼看着爸妈都要清理门户了,我看你还是担心担心你自己吧!”孙晓红满肚子怨言,现在终于有了发泄的机会,就冷着脸,毫不留情地说着露骨的诋毁,开始拿任浩轩出气。

“哎呀,就咱俩这关系,你怎么能这么跟老公说话呢?好歹我也是一个有骨气的人,你这么质问我,你叫老公的面子往哪里放呀?岁数大的人都这样,你也别太往心里去,他们想清理就清理呗,反正他们说什么都对,像我这样孝顺的儿子,到哪里找都找不到,就怕他们把我清理出去后悔!说心里话,我也不是反对你去四婶家里去住。她这人哪都好,我就是觉得她那张嘴挺不可靠的。有啥事儿都到处乱说,而且啥话到她的嘴里都会变味儿,时间长了,也不是什么好事儿。你们两家前后院住了那么多年,她们家的情况,还是你最了解。我还是劝你离她们家的人远一点儿好,”

任浩轩说的没错,他的眼睛真是不揉半粒沙子,他从认识四婶那天开始,他就觉得四婶这人嘴甜心苦,不同一般的常人,她的坏都藏在舌头下面,如果和她说话,不动动脑筋,好好考虑考虑,还真就看不出她嘴里吐出的那些毒刺来。可是,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跟着乱掺和,孙晓红也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既然任浩轩他爸他妈,当着自己的面都把话挑明了,还有什么话不好意思说呢。

再说自己在外面找房子住,又没影响他爸他妈一分一毫。他们要是再跟着掺和,就有点儿说不过去了。去四婶家里去住,孙晓红认为是最合适不过了。有时候,四婶这个人也没有大家嘴里说得那么难处,她家的门槛子上面又没挂杀人刀,斩人剑,孙晓红有啥不敢住的。

在孙晓红她们家住的那条胡同里,凡是跟四婶接触过的人,都扬言身受其害,但是能当面说她好话的人,好像确实也没有几个。但是要从四婶身上挑挑毛病,具体也没有人说出她究竟坏在了哪里。用村里一些老人的话来说:坏不过别人就说别人坏,证明自己的智商还是不如别人。当然这是抬高四婶,孙晓红还没住到四婶的家里,她也不想把四婶说得那么不堪入耳。人都是这样,就像老鸹落在猪身上,只看到别人黑,看不到自己黑一样,二祖拜太爷,实际上都是一路货色。

孙晓红也知道四婶的为人,可自己也实在是没办法,如果自己不是被两家的老人逼得走投无路,她也不会冒然去她家去住。况且人家好酒待人,也没什么恶意,自己感激还来不及呢,还在背地里这么说人家的种种不是,可就显得不太厚道了!最起码孙晓红是这么想,人到难处拉一把,孙晓红觉得四婶比任浩轩他妈可强多了。好歹她收留了自己,就是自己的恩人。就算是她名声不好,就理智而言,孙晓红也不能随便乱说人家的闲话。

“我倒是想离你妈近点儿,可她连个好脸都不给我看,我就是把心扒出来给她吃,人家也未必待见我。人好不赶命好,我这辈子贪上这么刁钻古怪的婆婆,也算最有应得,谁让我不听话呢。在你们家看脸子,听犀利话,我看还不如去四婶家住省心哪!你说的也是,我也知道她不好,那有什么办法,我总不能到学校的女生宿舍里去凑合吧?我这婚结的,赶上贫民窟里那些无家可归的灾民了,你说跟谁去说理去!”孙晓红把声音压得很低,生怕东屋的任铁嘴听了不高兴。他这人就是麻烦,揪住小尾巴不放,都是在家门里惯的。出了这个家门,大家都拿他取笑逗闷子,他却一点脾气没有。

可事实就摆在那里,他生气了又能怎样。他可以拿自己当个人物,那是他自己添美。可在孙晓红眼里,他不但自私,还那么顽固,这种不可理喻的父亲他连人字的一撇都不够格,他还有什么权利,来限制自己说什么或者是做什么。

“照你这么一说,除了她家,你在村里连一个住的地方都没有了。我就不信了,明天你三天回门,我跟去你们学校附近看看,要是有合适的房子住,这死冷寒天的,你就别坎上坎下地折腾了。”他说得轻巧,没去找呢,要是在村子里面能找到合适房子的话,她就不用去求四婶了,这不是瞪着眼睛瞎胡扯吗?孙晓红见他这样抵触四婶,心里很不高兴。

“我心里也在想啊,就你们家这些人,只要是张嘴说话,就往死里挤兑人,我感觉我在你们家待时间长了,不憋出抑郁症来,也得被逼出精神分裂症来,一点儿安全感都没有,更是闹心。早晚都能把我折磨死,我都怀疑,你是不是他们亲身的。他们这样对待我,就是没把你这个儿子也没放在眼里。哼,还亲爹亲妈呢,好像比后妈也没差多远!”站着说话不腰疼。寒冬腊月,到处去找房子住,谈何容易。以为是吹气呢,两片嘴皮子上下一搭,就可以凭空捏造出一座空中楼阁来。

这是借房子住,如果不知道这人家的根底,谁敢去住。孙晓红说着说着,她马上闭紧了嘴巴。她突然想起了什么,立刻瞪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任浩轩,把话停住了。

“喂,你把眼睛瞪这么大瞅我干嘛,想要吃人啊?你这副模样一点儿也不可爱,你想吓死我呀?你老是瞪着我干嘛?我好像也没说什么错话呀?”任浩轩疑惑地看着她,以为自己说错话了呢。他把手心朝外伸过来,挡住了孙晓红看他的目光。

“刚才吃饭的时候,我看见你爸给你一张账单,你把它弄到哪里去了!快点儿拿来给我看看,我也知道知道,他在上面都写了什么?”孙晓红步步紧逼地说道。任浩轩他妈刚才出门的时候,嘴里嘟嘟囔囔,好像还说这件事儿来着。孙晓红也没细听,她现在才反应过来。她也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看看他们究竟想要干嘛。

“你没事儿看它干嘛。正经事儿有的是,你还是务点正业吧?”这不好解释的内部问题,确实令人头疼,任浩轩不想加深孙晓红和他父母之间的矛盾,连忙躲躲闪闪地打着掩盖说。

“你家到底有多少见不得人的事情?感情就是不让我知道对吧。赶紧把账单给我拿出来,我倒要看看,你爸你妈是怎么折磨我的!”任浩轩越是遮遮掩掩,孙晓红就越想知道。

“哪有的事儿,你想哪去了,咱能不能瞪着眼睛说白话,他们怎么会折磨你呢!我看,就是你疑心太重,啥事儿都不经大脑过滤,总把好心当成坏事。也不知道你受了谁的影响?”任浩轩含糊其辞地说道,他把话题一转,把不是都推卸到了孙晓红的头上。

“你怎么说话呢?感情你们一家都做对了呗。你二姐夫进门就给我甩脸子,也是我误会他了呗!你妈偷着把菜刀放在新房里面,还没等天亮,她连门都没敲一下,就闯进来取菜刀。她都现在连个解释都没给,她把我当成什么了?难道我是空气吗?我看,她也太嚣张了吧!”孙晓红似乎说得还不过瘾,又忿忿地说道,“还有你爸,更是气人,他也不好好想想,结婚第一天,就把办喜事的账单拿出来。不是我生气,他咋把收到的礼钱,都交给我们呢?我看他们就是欺人太甚,还不让我张嘴说话!在你们家里待着,老的没有老的样,小的没有小的样子。他们天天这样作,死人都能气活了,是鳖都能气青盖子。别的我就不多说了,单拿你奶奶做个例子吧,她能活那么大岁数,都是命大!”

孙晓红越说越生气,她说够了,见任浩轩跟没听见一样,她往炕头上一坐,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变成了一个五颜六色的大花脸。

第一百三十七章 满腹怨气

“咱能不能不这么说话?结婚才一天就把你气成这样。一会儿家里就来人了,你这张脸要是让外人看见了,好像我们全家都给你受气似的,求求你,能不能不给我上眼药?”任浩轩开着玩笑,把一块毛巾递到了她的面前。尽管如此,结婚应该是一个人最幸福的时候,可是,孙晓红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这两天窝心的事儿一件连着一件,哪件都让她堵心,换做谁,也受不了这事儿!

孙晓红把脸绷得紧紧的,无奈地坐在那里,静静地看着新房里的一切,最后,她把手放到任浩轩的脖子上面,把嘴巴对着他的耳朵,小声地说:“我今天才算开看眼界,这么对你说吧,我这辈子做得最失败的事情就是嫁给了你,最尴尬的事情就是被二姐夫羞辱,再就是新房放菜刀,天没亮你妈不敲门,就擅自闯入。这几件拿不上大堂的烂事儿,我永生难忘。以后,他们再这样得寸进尺地对待我,我要是跟他们翻脸了,让他们在众人面前下不了台,可别说我事先没跟你打招呼!”孙晓红特意强调一下他们这些人,给她带来的乌龙,就是想给任浩轩提个醒,自己是忍了他们的。

人活着,总得为自己留点儿念想儿吧。孙晓红这样说也没什么毛病,她虽然活得简单,但是她也有自尊。她没有错,也绝对不允许别人莫名其妙地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孙晓红也豁出去了,看他们到底能把自己怎么样?杀人不过头点地,他们总不能得寸进尺吧。

“就你事儿多,啥事儿都想得那么多?看把你气成这样,这有啥想不开的,人家兴许早都没事儿了!”孙晓红刚才说的话,任浩轩简直是难以置信,恍然之间,他又皱紧了眉头。

“到地是谁想不开呀,我又没招谁惹谁,干嘛都跟我过不去,看他像人我才给他点了一支烟,早知道他这样,我连烟屁股都不给他点,獐三不吃死孩子,活人惯的。”他这个二姐夫也真是不让人省心。难怪孙晓红记恨她,人家新婚大喜的日子,你一个大老爷们,前来道贺说点儿啥不好,偏偏跑到新娘子面前耍威风,这不是自找没趣吗?

听到这里,也不怨人家孙晓红生气,他这个二姐夫也真是太不像话了,任浩轩哑口无言了。他当时没在屋子里面。这事儿要是被他撞见,一定会揪住二姐夫的领子,把他拽到一旁,好好问问他,到底抽地哪股邪风。现在,孙晓红对他们全家人都有成见。想到他们都不能给自己添光增彩,反倒跑到家里来胡乱搅合一气。他们扑扑屁股走了,这一大堆麻烦留给自己清理,真是气死人不偿命啊。

孙晓红不就是想看看账单吗?瞒不过去的事情,还是让她知道点儿好,免得以后,揪住这件事情的把柄,有人儿没人儿拿出来说,让自己的颜面往哪里放。

“你不就是想看看我爸给我的那张账单吗?给你,今天我让你看个仔细!你看完之后,就当什么都没发生,反正这钱也不用你还,有啥事儿,我一个人顶着,你就装什么都不知道就行了!”任浩轩轻轻一笑,把手伸到怀里掏了半天,终于把那张账单掏了出来,往孙晓红手里一塞,然后把身子往后一仰,便直挺挺地躺在炕上,瞪着两个大眼珠子,望着棚顶上的电灯,默默发起呆来。

孙晓红将账单展开后,她从头到尾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好嘛,一张纸,二百多样东西,一个不落地记在上面,他们这当爹当妈的,心可真够狠的,连两毛钱的火柴也没放过。孙晓红不看则罢,看过之后,她马上火冒三丈。这是哪国的爹妈,这笔账都算到骨髓里面去吗,他们这样做,到底还给不给儿子留条活路了?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爹娘,今天算是开了眼界。

说死孙晓红都不信,这张账单是任浩轩他妈处心积虑的杰作,看她那意思就差割骨还父,割肉还母了。平时见她说话也没这么阴险,这算计起儿子来,她还真是有一手啊。难怪任浩轩她奶奶得那种怪病,若不是她生前忍气吞声,恐怕她早都被这个刁妇磨成骨灰了。

看着账单上的字,孙晓红感到一阵恶心。账单上的字迹歪歪扭扭,像抓个虫子,再蘸上墨汁,在白纸上爬过似的,全是自私和邪恶, 孙晓红看着这张账单,她的脑子里面一片空白,二话没说,就把账单甩给了任浩轩。她气得浑身发抖,猛地站起身来。她实在看不下去了,便从柜子里面取出大衣,披在了身上,转身就要往外走。

这一刻,她觉得自己全落空了。不管任浩轩在后面怎么叫她,她都像耳朵失聪一样,什么都听不到。一股无名的烈火,漫延了周身,她憋得实在是喘不过气来,想找个没人的地方透透气。

“晓红,你要干什么去?你想去哪,你等会儿,我和一起去?”她正低头走着,任浩轩从后面赶了过来。他一把抓住她的胳臂,“晓红,有什么话,就不能在家里好好说吗?咱别老外面乱跑,这里你谁都不认识,走丢了怎么办?”

“这是你的家,不是我的家。我有我的自由,我又没卖给你,我好像跟你也没啥好说的。你们家的人,个个都欺负我,还不让我说话,你们到底安的是什么心?再说你爸你妈把钱看得比命都重要。我可不敢得罪他们。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跟你结婚了。你回去吧,反正以后也是我一个人过,这个地方我一天都不想待在这里。我想今天就走,明天就去上班,早走一天,少一天的麻烦,免得以后矛盾更多。我走到今天这步,谁都不怨,就怨我没长眼睛,连人都看不准,我爸妈这辈子养了我,又培养了我,我辜负了自己,又辜负了他们,算是白费了。”孙晓红终于忍不住,她捂着脸哭了起来。

“回去吧,他们也没有你想的那样!你想得越多,麻烦事儿就越多,他们再说啥,你当什么没听见,不就没事儿了吗。”任浩轩站在他的对面,他没穿棉衣就跑了出来,一阵冷风吹在他的身上,把他冻得瑟瑟发抖。孙晓红双手捂着耳朵,他想说啥,她都不想听了。

孙晓红见他苍白的脸色,顿生怜悯之心。她的心又软了,她怎么能忍心折磨他呢。她见外面冰天雪地,什么话没说,又乖乖地跟着他的身后从外面走了回来。

“我看他们这么折磨你,你也挺不了几天,回头就得和我反目成仇,算了,你还是让我走吧,反正我在你们家里碍眼,你妈,你姐,你姐夫,你们才是一家人,我永远都是外姓人,既然你们都不待见我,我又不指望你能养活我,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我看,我们就不要互相为难了。我有自知之明,我走了,你们家一天阴云就都散了。”孙晓红不想自欺欺人,她的倔脾气上来,就一定说到做到。

“咱俩好不容易才走到一起,我怎么能让你走呢!晓红,你就听我的话,别跟他们较真!”任浩轩的话越来越没有底气。他这个人,耳根子软,眼泪窝子也浅,见孙晓红心里难受,他心里也很难过。

他紧紧地攥住孙晓红的手,生怕她从自己的身边偷着溜走。孙晓红见他这样,再也控制不住簌簌而落的眼泪。

任铁嘴躺在东屋呼呼大睡。他睡了一觉醒来之后,突然听见西屋有些不太对劲儿,就侧着耳朵听了一会儿,也没听清什么,又侧身躺了下来,继续呼呼大睡。

他这个人也真够可以的。最让人可气的是,他每天早晨,天还没亮就趴起来,起床之后,什么活儿都不干,把家里人都喊起来后,就到胡同里闲逛。他不管见到谁,东一耙子,西一扫帚,就是一通神忽悠。等他晃悠得差不多了,家里的饭菜也差不多做好了,他回头见自己家的烟囱,没有炊烟冒出,这才一步三摇地回家吃早饭。

任铁嘴这个人跟正常人恰好相反,他晚上成精,白天在炕头上呼呼大睡。他在家里喝的白酒用水缸装,一年四季都不断流。每天早上喝完酒,往炕头上一躺,倒头便睡,睡醒了就吃,不管地里还是家里的活儿,他一点儿都不想干。除了好吃懒做之外,还爱占小便宜,不管是谁家的东西,他只要是相中了,绞尽脑汁也得把它算计到手。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整天油嘴滑舌地在村子里面骗吃骗喝,不务正业,也真是够给儿女们丢脸的。

孙晓红最瞧不起的就是这种人,可是越讨厌啥人,就越贪上啥人。人算不赶天算,她打着灯笼找了二百来里地,居然找了个这样的人家,说起来也真够喝一壶的。

好歹自己也是读过书的人,她怎么就能碰上这么一家人。如果不是任浩轩对她这么好,处处都替她着想,她也不会找这样的婆家。可是,嫁都嫁了,还说那些还管用吗?现在就是悔青肠子,又有何用。可不管怎么说,人家祖上有德,生了任浩轩这么好的儿子,能不骄傲吗?

可是,他们有点儿骄傲过头了,就算是儿女不揭爹娘的短,他们也得有点儿节制啊。孙晓红也不是不开面,她为人处事是有底线的。殊不知物极必反,若是把孙晓红给逼急眼了,她可没得商量,说不好天踏下来都不在乎,抬腿就走。别看这两位祖宗,现在在儿媳妇面前这么嚣张,到时候,人被他们气走了,搬石头砸天也都晚了。

其实,孙晓红也不想和他们掰脸,她掐指算算,和任浩轩交往的这一年光景,她总共来他家三趟,这有限的几趟怎么能看出一些端倪呢?这叫不嫁不知道,嫁过来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吓一跳。

第一百三十八章 臭名昭著

“他们合起伙来欺负我,你居然不闻不问,还阴阳怪气地指责我,简直是太不像话了。你不是说你家的人都明白吗?你说,他们把我当成什么了?我还没问你呢,你妈在新房里面放菜刀是什么意思呢?你却不咸不淡地说我,没想到你的心也这么狠,我实在是受够了。我跟你们家也没有深仇大恨,干嘛总盯着我不放,我求你妈开开恩,求你姐开开恩,也求求你们饶了我吧!”孙晓红用近似哀求的语气对任浩轩说。

这个地方,实在是没道理可讲,对自己的伤害太深。每个人的脸上都冷冰冰的,孙晓红看不到一丝一毫的温暖,她琢磨不透他们,也不想趟这潭浑水,走得远点儿,总归是没有错吧,于是,她想借着这个因由,尽快离开这里,并且走得越远越好。至于以后回不回来,还得静下心来,好好琢磨琢磨一番,再做决定。自己又没比别人差,干嘛挺着受他们一家的冤枉气,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自己还是躲远一点儿比较好,她决心已定,孙晓红的脸上多了一层锐气。

“她们平时就那样说话,我怎么就没看出来欺负你呢?你就是太敏感了,啥事儿都把人往坏处想,等以后习惯了就好了。你瞧瞧你,整天跟小孩子似的,太不让人省心了!一点儿小事儿就记仇,什么时候能长大啊?”任浩轩的玩笑,似乎有点儿不近情理,在这个黑白颠倒的家庭里,他护妻的本领还是有的。可他没有基础,地盘打得不稳,他爸他妈居高临下看他,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你说谁呢?谁让你不省心了,我在你家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你还要我怎么做,才能让他们满意?我可告诉你,我不是你家的奴隶,我的忍耐是有限的,她们要是再敢欺负我,你可别怪我不给你留面子。”孙晓红见任浩轩这样说话,她气得脸色通红,立刻揪住他的鼻子,把他推倒在炕头上,两个人笑成了一团。

“疼死我了,快点儿放开我,你再揪我鼻子,看我明天去你家告状去。”任浩轩笑得喘不过气来,他连忙求饶。孙晓红见他这副狼狈相,咯咯咯地笑了起来:“泼出门的水,嫁出门的女,我妈也懒得管你家这些破事儿呢?”

“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你的奖励太腻害了,我有点儿受不了,你就放过我吧,不要用这种残忍的手段折磨我了!”看着孙晓红晓得这么开心,连日来的烦恼,顿时烟消云散。这也不怪孙晓红挑理,他爸他妈确实做得有悖常理,他们有错在先,这让晚辈们还怎么尊重他们。就算孙晓红是个傻子,可是傻子也有大彻大悟的时候,多想一会儿,啥人也能看个明白。这拿明白使糊涂的阴招,对付老年痴呆的奶奶还差不多,若是用在孙晓红的身上,早晚得发生世界大战。

他和孙晓红最终的残局,想想很可怕。这个家里,他妈是女权,他爸是妻奴,他爸整天围着他妈转,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两个人真一半假一半,一唱一和地轮番轰炸,别说是人,就是一根铁钉,他们都能磨成铁粉,这样的家庭跟人间炼狱也没什么差别。这两天来,孙晓红都看在眼里,她的脑子里面,自然会滋生出很多奇奇怪怪的想法来。

可她毕竟是任浩轩的新婚妻子两个人又没什么实质性的矛盾,他怎么舍得让她一个人走呢。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她就是躲得再远,也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面对这一家人给她带来的种种不快,孙晓红实在是不甘心受辱。

“算了算了,咱俩还是闹了!一会儿你妈回来,见咱俩好成这样,还不得把你扯过去,骂个狗血淋头啊?”孙晓红望望窗外,故意气他。她说的还是真事。要说任浩轩他妈也真够奇葩,她做盐不咸,做醋准酸。在她的眼皮子底下生活,如果不加点儿小心的话,说不定都能把自己生吞活剥了。

“我饿了,想吃点儿东西,今天这顿饭,咱俩做吧。”眼看天就要黑了,这个时候,任浩轩他妈还没有回来,孙晓红知道她是故意躲出去的,她不声不响地出去待了一天。看着这个被全家人视为掌上明珠的人,今天居然当着自己的面,捂着肚子说饿,孙晓红不得不佩服他妈的用心良苦。

她在外面迟迟不归,孙晓红不用问都知道是怎么回事。这就是她阴险的婆婆,她不费唇舌地把自己推到了灶台上,然后再装好人。她在暗处,自己在明处,一言不合,她就躲出去,在暗中窥探动向。这个时候,她可能正趴着别人家的窗台,望着自己家的烟囱幸灾乐祸地偷笑吧!

不就是让自己做顿饭吗?这有啥难。别看自己在家里没做过饭,孙晓红也不示弱,她不生不响地从新房里面走了出来。来到厨房里,就动手干活。她现在总算是看明白了,表面上看似和善的一家人,脑子里面装的都是算计儿媳妇的阴谋诡计。她不得不佩服她们整人的手段,都堪比专家了。他们的自私,真的让人望而生畏。

孙晓红并不想讨好他们全家人,而变得低三下四。她的骨子里面向来都带着一股不服输傲气,她把他们当做一群跳梁小丑,因为他们的所做所为,也并不值得被人尊重。

孙晓红蹲在灶台前,她一边做饭,一边生气。一团充满饭菜香味的蒸汽,在厨房里面盘旋缭绕,那种熏蒸薯米的香味,直沁心脾,让她忘记了刚才的烦恼。不久,饭菜做好了,孙晓红的气也消了一大半了,她的婆婆也带着一种胜利的笑容,从外面走了进来。这个老女人太会算计了。她可是经验老手,撒起慌来都不打草稿。她在家里说黑就是黑的,说黄就是黄的,说鸡蛋带把的,就得说树上结的。不然要是惹恼了她,那就惨了,全家人集体遭殃。

有一次,她和任浩轩他爸因一点儿小事儿拌嘴,她不但在家里作的人仰马翻,还在半夜里跑到她老爹的坟头上打滚撒泼地挠了半宿坟。等任浩轩他爸提着灯笼带着一群孩子,在屯子东面的乱藏岗里找到她时,她就像一个疯子一样冲过来,在他爸身上一顿乱咬,直到出了一口恶气,才气势汹汹地回到了家里。

她是谁呀,她比慈禧太后还恶,她培养出来的女儿,要是在婆家不占上风的话,她都能领兵带队去抄家。只要她往门前一站,谁见了谁打哆嗦。她这么霸道,整个胡同的人都惧她三分,她和左邻右舍的关系,也搞得不太和谐。三个女婿她都修理过。现在,孙晓红刚刚过门,耗子拉木锹,大头在后面呢。她连任浩轩的奶奶都敢破口大骂,这也只是皮毛,要知道她可是座山雕的姑娘,没到发火的时候,孙晓红还没领教过婆婆真正厉害的手段呢。

“我肚子里面都打鼓了,你这饭得什么时候能吃到嘴啊?我都饿抽了,可怜可怜我,给点儿吃吧。”任浩轩又来到厨房里面催饭。孙晓红揭开锅盖,从里面端出一盆香喷喷的米饭来:“要想吃饭,赶紧去拿碗和筷子!” 说着,她把饭盆端到桌子上面,她拿起一个饭勺就开始往碗里盛饭。

他俩正在厨房里面忙着,院门一响,孙晓红的婆婆从外面走了进来。她把时间掐得很准,而且分秒不差,刚刚正好。她进屋的时候,孙晓红正往桌子上面放碗和筷子呢。她进门之后,一屁股坐到炕沿上。她见饭已经盛在碗里,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

孙晓红站在那里,见她自顾自地吃着,连头都没抬,她的脸色非常难看,她用鄙夷的目光,在屋子里面冷冷地扫了一圈,只见任铁嘴也凑到桌子前面,连客气都没客气地拿起饭碗,然后大口地吃着碗里的饭菜,两个人如出一辙,简直太不像话了。

“他们咋都这样?一点儿长辈的样子都没有。”孙晓红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她心里不停地嘀咕着。

“晓红,这菜太咸了,你去给我盛碗烫去!”任浩轩他妈用挑剔的目光,从盘子里面夹了一口菜放在嘴里慢悠悠地嚼了起来。她嚼着嚼着,脑子里面突然蹦出一个恶劣的想法。于是,她用筷子指着孙晓红,像个主子使唤奴才一样的口气对孙晓红说着。

她的口气很是强硬,孙晓红听了之后,感觉很别楞。她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只举在半空的饭碗。去吧,她没拿自己当回事儿,给她盛汤,很不甘心。不去吧,桌子上的几双眼睛都在盯着自己呢,要是不去的话,非得闹得不太愉快,她犹豫不决地看了任浩轩一眼,希望他能给自己打个圆场,可是,任浩轩就像没听见一样,依然坐在炕头只顾自己往自己的嘴里添饭。

“她怎么能这样对待自己呀?”孙晓红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接过饭碗,转身去了厨房。可是,她刚从厨房里面把烫给她盛回来,她把碗接到手里以后,又皮笑肉不笑地说:“晓红,你再去厨房给我拿瓶醋来,这菜除了咸,一点儿味道都没有……”

“到底还有完没完了?” 孙晓红见她一趟一趟地指使自己,她的脸色变得越来越不好看。她到厨房里面取来一瓶米醋,放到她面前之后,转身回西屋去生闷气去了。任浩轩见孙晓红推门走了,知道她生气了,顿时眸色紧锁,迅速端起碗,一口不接一口地吃起饭来。他把碗里的饭吃光以后,抹了抹嘴角,马上到西屋去哄孙晓红去了。

孙晓红见任浩轩这么快就吃完了,刚想发作,却听婆婆在东屋里不是好声地喊道:“饭是吃完了,就什么都不管了?是不是应该出来把桌子拾掇拾掇啊?刚进门,就什么活都不想干,我还以为娶个奶奶回来了呢?”孙晓红一听,她满脸通红,气得火冒三丈。脑门子上一群乌鸦飞过,顿时方寸大乱。从小到大,她从来都没有受过这样的窝囊气,她突然感觉到:任浩轩他妈就是泼妇一个。

第一百三十九章 迫不得已

“真是欺人太甚!这辈子算是倒了大霉。”此时此刻,孙晓红满脑子全是恨意。这个毁三观,破常规的老女人,简直就是她的一块心病,她的恶语相向,像一座大山一样一直压在自己的脑髓里,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想冲出这个屋子,跟她好好对峙一番。可是人家的地位是婆婆,在这个家里,要是得罪了婆婆,她可就惨了,三天不过,那三个王熙凤似的大姑娘五马长枪地找上门来围攻她,她能有什么好果子吃。人家要是组团来欺负自己,恐怕连哭都找不着调。

突然,她头痛得厉害,一阵天旋地转,眼前钻出无数星星,她身体一晃,差点儿摔倒在地。她咬着牙,瞬间明白了很多事情。她踉踉跄跄地走出房间,来到东屋后,把桌子上面的碗筷,迅速装到一个空盆子里面,一并端了出来。当她再进屋去搬桌子的时候,就听婆婆指桑骂槐地说:“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看来咱家的厨师有接班的了!”这股风凉话,像汹涌而下的泥石流一样,汩汩地灌进了孙晓红的耳朵里,几乎将她身上所有的毛细血管的流通都给封住了。

“她是在挑衅我的底线吗?你以为我不敢惹你。狗尿苔长到了金銮殿上,如果你不是任浩轩他妈的话,我早让你清醒清醒了!”孙晓红听了这句话以后,更加生气。凡事不能推二连三,情绪失控的孙晓红瞪着血红的眼睛,冷冷地看着她。如果她再继续往下说的话,她实在忍无可忍,就要疯狂地发飙了。可是,她还是没有这么做。自己明天就要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她何苦为了一句话跟她撕破脸皮。或者说,这种人她也不值得为她生气。

屋子里面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婆婆见她这样看自己,心里咯噔一下,顿时把张大的嘴巴给闭了回去。她怕激怒了孙晓红后,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她还想再撩扯几句,突然觉得这些话,也不是当婆婆应该说的。就把脸转了过去,随便拿起一根掸子去掸镜子上面的灰尘去了。

看着婆婆蒸不熟煮不烂的德行,总是以老卖老,让人厌恶。孙晓红突然跟这样的人理论长短,有失颜面,就装作什么都没看见一样,把她当成了一缕污染耳朵的脏空气。

孙晓红刷完了碗筷,又把厨房收拾得干干净净,才低着头,鼓着气回到了西屋。她一动不动地躺在炕上,任浩轩走过来,见她满脸不高兴,也没有打扰她,推开门到东屋去看电视剧去了。到底是亲妈亲儿子,听着他们三口人有说有笑的声音,似乎是对自己的莫大的讽刺。孙晓红的心裂开了一道口子,像被刀割一样疼痛难忍。

她呆呆地望着天棚上的拉花,不停地苦笑着。人生不过如此,真像一场似睡非睡,似醒非醒的梦。没想到自己曾经读了那么多书,竟然找不出一句恰当的句子,来解释现在的自己有多么的悲催。孙晓红幽幽地叹息着,一双眼泪顺着脸颊,慢慢地流了下来。

孙晓红想着想着,她渐渐地睡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任浩轩看完电视剧后,悄悄地回到了新房。他抬手摁了一下墙上的开关。屋子里面的灯亮了起来,孙晓红慢慢睁开眼睛,见是任浩轩,她用手指了指门,然后起身去铺被子。任浩轩立刻会意怎么回事儿,他急忙插上门栓,拉上窗帘。两个人相视一笑,便沉浸在甜蜜的二人世界里面去了。

夜里的一场寒霜,将整个世界笼罩起来。突然,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从厨房里面传了出来。孙晓红听到声音后,她迷迷糊糊地从被窝里面探出手来,胡乱地在枕头底下摸出一块手表,借着表盘上的荧光一看,正好四点十五。“我天,这么早,离天亮还有好几个小时呢!我还想再睡一会儿呢!”说着,她又把手表塞到枕头底下,继续睡觉。

她知道,婆婆之所以起来这么早做饭,就是不想让她好好睡觉。没想到,孙晓红刚刚闭上眼睛,本来想再睡一觉,走廊里面响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这声音走到新房门口就没了动静。她知道一定是婆婆站在门外,想要敲门进来。不知道为什么,她把抬起来的手,又放了下来。

她可能已经想到里面的门栓已经插上了吧。她也是念过书的人,按理说应该通情达理才对,却怎么把事情老往绝处做呢?这种人表面看似张牙舞爪,其实也就是一只不堪一击的纸老虎而已。这种人在家里称王称霸还行,因为有他爸给她做垫背的,要是到外面闯荡,恐怕一步都走不出去。

孙晓红的心里忽然对她产生一种烦感:“她已经把自己挤兑得没路可走了,到底想要怎么样?难不成她要把自己赶出家门才肯罢休吗?我不跟你硬碰硬,冷战总还可以吧。我看你到底能把握怎么着?”这样想着,孙晓红侧耳倾听一会儿。发现婆婆好像没有走开,接下来婆婆想要做什么,该不会又要进门找东西吧,这回,她也猜不着了。不过,猜也没用,她这人心里有病,她除了对自己生养的儿女有心外,其余的人对她再好,也交不下她。

她鄙夷地窃笑了一下,刚要叫醒身边的任浩轩,可是,她还没等张嘴说话,婆婆却在门口说话了:“晓红,你今天不是要回门吗?快点儿起来吧,要不坐早车不赶趟了?”听这话的表面意思倒是像挺关心自己的,可是,现在四点刚过,天还没亮呢,她就跑来叫自己起来,这意思再明白不过了。看来她没有使劲拽门来搞突然袭击,就已经很照顾自己了。

跟这样的婆婆住在一起,整天提心吊胆地看脸色过日子,孙晓红也算是天下一绝啊。听着婆婆强硬的语气来叫自己起床, 孙晓红心里一阵苦笑,很不情愿地应了一声,她见任浩轩睡得正香,就没有惊动他,自己轻轻地从被窝里面爬了出来。

她迅速穿好衣服,弯腰拾起一双棉拖鞋套在脚上,她轻轻打开房门,走出新房。一股热气迎面扑来,孙晓红看见婆婆正在厨房里面做饭,她便蹲在灶台前,对着熏得漆黑的灶坑,低头烧起火来。

看见孙晓红这副随便的样子,婆婆的脸变得冷若冰霜,她在刷锅的时候,故意将刷子往地上使劲地甩了几下,刷子上面的水点儿立刻溅到了她的身上,有的还崩到了她的脸上。这一大早晨的,婆婆分明是在欺负人,孙晓红见她这么阴毒,也不好跟她真生气。毕竟胳臂扭不过大腿,人家嘴大,自己嘴小。她早都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只不过没想到会来得这么早。看来,人在人眼下,不得不低头,现在的孙晓红终于身有感触地领悟到这句话的深层含意了。

婆婆做好饭后,见孙晓红乖乖就犯,心里一阵得意,她把锅盖盖严实后,抬腿甩门而去。她把孙晓红一个人留在厨房里,对着灶坑发呆,自己却到东屋的炕头上去睡回笼觉去了。经过这一番的折腾,孙晓红困意全无,她心里这个恨啊,她究竟不知道自己图任浩轩什么,竟然一头栽在了他妈的手里。

她拄着双肘,越想越郁闷,越想越窝囊。现在说啥都晚了,谁让自己当初不听爸妈的话来着,任家是捡了便宜还卖着乖,那些难听的话,都一套一套的,句句都戳在孙晓红的心上。

反正再过两三个小时,自己就要离开这里了,以后回不回来还不好说。他们爱咋想就咋想吧。想到这里,孙晓红一阵揪心,她往灶膛里面填完最后一把柴禾后,慢慢地站了起来。

天渐渐地亮了起来。孙晓红无精打采地从灶膛前面站了起来。她从水缸里面舀出一盆清水,放在脸盆架上,然后把两只手伸了进去。水很冷,带着刺骨的冰碴,浸没她的手背,将她的手冻得通红,像疼痛的往事,在麻木中渐渐消逝。她不知道这样的婚姻还能维持多久。

对于这样的未来,孙晓红已经不抱任何幻想。吃饭的时候,她默默地端起只盛了半碗的米饭,轻轻地咀嚼着,似乎想把所有的晦气和不堪,全都埋在饭碗里,一口吃下,被一口雪白的牙齿瞬间嚼成没有残渣的过往。在这个破败无德的家庭里,她看不到希望和前途,只能带着一颗懊悔的心,一个人出去起闯荡天下了。

早饭后,孙晓红和任浩轩从家里出来的时候,任铁嘴特意去仓房里面拎来一对洮儿河瓶酒,说是送给孙晓红她爸喝,孙晓红没有拿。她知道,如果她拿走以后,家里非天下大乱不可。她平息不了这场战火,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让它因自己而起。真是太滑稽了,有些人根本就不值得和她计较,更何况,他们为人处事的方法,跟人好差得好远呢!

数数二十四个犄角旮旯,任浩轩家里就那两瓶酒值钱,为了两瓶酒,连年都过不消停,还是算了吧。出门的时候,孙晓红背着自己的背包,她头也不回地走出门去。这个家,她也没什么可值得留恋的。一想到婆婆的样子,她心里就暗自作呕。

任铁嘴追出门外,见他俩在胡同里面已经走远,就在后面喊了一声:“小浩,要是等不着车,就赶紧回来,我去村里找辆摩托车去送你们!”事实上,他根本也求不到谁家的摩托。

“不用了,谢谢!”孙晓红强装笑脸,回头看了他一眼,马上加快了脚步,她恨不得一步迈出这个村子,从此和这里的人,再无任何瓜葛。

为了省路费,他什么高招都能想得出来,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孙晓红心里一阵冷笑,她只需要任家给她一个公平的待遇就足够了,至于这样虚情假意的关心,她真不需要,还是免了吧。

任浩轩没有说话,他嘴角牵动着微笑。其实他心里也不好受。自己刚刚结婚,还没到三天,就得两地分居。他一路都没有说话,脸色也很难看。

第一百四十章 三天回门

他们一步一滑地出了村,风声更紧。他们一步都不敢停留。为了能赶上进城的公交车,他们还要向北走十多里路程,才能赶到一个离公路比较近的村子去等车。

西北风呼呼地刮着,那些被吹断的树枝,迎面从他们的头上呼啸而过,发出狼嚎般的怒吼着。孙晓红跟在任浩轩的身后,她把双脚踏在镜子一般的冰面上,突然的一个趔趄,身体往后一仰,差点儿摔倒在地,连日来的疲劳和忧虑,让她心力憔悴。可她还是顶着刀割般的冷风,艰难地朝前面走去。

今冬的雪特别的勤,三天一小场,五天一大场,从来没有间断过。厚厚的积雪,层层堆积起来,散发冷冷的寒光,将村外的田野全都掩埋在一片惨白的雪色之中。

平时二十几分钟的路程,他俩却顶风冒雪地用了四十多分钟的时间,深一脚,浅一脚才赶到邻村的站点。孙晓红站在那里,浑身冷得直打哆嗦。她裹紧大衣,使劲地跺着脚,还把两只手放在嘴边不停地哈气取暖。好在身上穿得厚实,走得又快,不然两条腿都能冻成冰棍,绝对不是夸张。

天气实在是太冷了,两个人站在露天地里,没处躲没处藏,只能站在原地焦急地左右张望。眼看着孙晓红的脸被冻得发青,估计再冻一会儿,她都会支持不住。就在他俩心急如焚的时候,恰好有辆公交车在路旁停了下来。车门打开后,车长从上面跳了下来。她见路旁有人等车,连忙跑过来搭讪:“两位是不是要进城啊,车上有座,快点儿上车吧。”

“前面有车来了,快走,快走,车上暖和,一会儿到车上就不冷了!”任浩轩听见有人朝他俩摆手,像看见救星一样,弯腰从地上拎起携带的东西,拉着孙晓红的手就赶了过来。车长迎上来接过他手中的拎包,使劲地帮他拎了起来。

孙晓红跟在他们的后面,几个人一路小跑,很快上了公交车。车上一个乘客没有,司机师傅回头看了他们一眼,又把目光转向窗外。雪天路滑,出门坐车的人少之又少,他因拉不着乘客,脸上略微带着失望的情绪,却很快被车门外的一股冷风瞬息打散。

他在座位上欠了欠身,显出一副慵懒的样子。雪天开车,却也无奈。他再往前面看去,公交车前面的雪地上,清晰地留下一串车轮滚过的痕迹,周围白茫茫一片,大街上别说是人,连个小猫小狗都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看来起个大早赶个晚集,又不止他司机一人。

“太冷了,这是什么鬼天起啊,你们要是再不来的话,我们俩今天都得冻挺了!”任浩轩上车以后,他没有立即坐下,他站在车厢里面,不停地搓着双手,跟司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你们来得正好,要是再晚来一会儿,就得等到下午坐车进城了!这么冷的天出门,连个出租车斗叫不到,要是再等不到公交车,有几个人能受得了!”司机并不是危言耸听。这么冷的天,不老老实实在家里待着,跑出来活受罪,恐怕只有孙晓红是最倒霉的了。她不但自己流年不顺,还要搭上任浩轩也跟着遭罪,她也真够让世界愤怒的了。

他们上车以后,公交车并没有立即开走。为了凑齐人数,这辆车又在村中的胡同里面绕了两圈,车上的人陆陆续续地多了起来,尽管没有凑满人数,司机总算是没有赔上工钱。

公交车总算能正常行驶了,孙晓红静静地坐在椅子上,她的心何尝不像车窗外面的风景一样,不但苍白,还冷得直打哆嗦。她不怨天,不怨地,怨就怨自己没有好好把握自己。

自己有错吗?究竟又错在了哪里?她不停地扪心自问。窗外的风雪,依然毫无节制地下着,自己曾经有过的许多美好的梦,都被眼前的风雪一一打散。当所有的希望,都将破灭的时候,她还能再乞求什么呢?一行泪水,顺着脸颊,无声地滑了下来,接着又有一行,然后便是泪如泉涌。

公交车进城以后,任浩轩去车站附近的一家副食商店里买了几样上好的礼品。他们在城里又转了两圈,任浩轩想给孙晓红买个热宝。找了几家商店也没有买到。因为天气太冷,他们怕误了回家的时间,便没做任何停留,就匆匆忙忙地去公交车站,坐上了回娘家的大巴车了。

大巴车走了一路,孙晓红哭了一路。也不知道她哪来那么的眼泪,她静静地坐在那里,把自己哭成泪人。任浩轩本想去劝劝她,见她哭得那么伤心,悄悄地递过一块纸巾,然后把她的手紧紧地握在自己的手里。他理解她的心情。因此,他并没有劝她,他想让她哭个够,连同她心中的委屈,一并的哭出来。然后他们再重新开始。

孙晓红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竟然把自己给弄丢了。无论从哪一个方面,她都不应该是今天这个结果。结婚了,却得不到两家老人的认可;结婚了,自己却还是孤身一人;结婚了,亲人不亲,朋友背离,她像经历了一场灾祸一样,变得越来越消极避世了。

一路上,两个人谁也没有说话。透过车窗,孙晓红望着渐近的村子,不禁又潸然泪下。好的婚姻是需要家长祝福的,坏的婚姻能让自己变得不可理喻。在这场变形轨道的婚姻里,她剑走偏锋地把自己变成了任人宰割的靶子,她突然觉得自己实在是不能再这么隐忍下去。

一路上,孙晓红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想出了一个保护自己的措施。公交车停下以后,她擦干眼角的泪水,和任浩轩一前一后地从车上走了下来。当他们走进屋门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三点钟了,经过这一路的颠簸,孙晓红又困又累。可是当她的目光和妈妈的目光相对的时候,她突然感觉到一股寒气直逼自己而来。她心里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她竟然莫名地害怕起来。

“妈,这是任浩轩特意给你和我爸买的,你都收起来吧!”孙晓红见妈妈盛气凌人的样子,她把任浩轩带来的东西,往她眼前一推,讨好般地说了一句。

“这点儿东西就把握和你爸给收买了,你也太小看你爸你妈了。这么多年,可惜你爸你妈培养你一回呀,这点儿小恩小惠,就被人给迷糊走了,看来你的心也不怎么高啊!握和你爸活了一辈子,也没见过什么好东西。这么好的东西,还是给他妈拿回去吧,握和你爸也吃不起!”妈妈的这句话,太伤人了说得孙晓红目瞪口袋。她实在是听不下去了,真的难以置信,自己的妈妈会这么说自己,而且言语之间还夹枪带棒地攻击自己。她的眼泪顿时流了出来。

她的心往下一沉,一块沉重的石头,当头砸了下来,她愣愣地站在那里,一时无语。

“我可没把你怎么样,想哭还是回老任家去哭吧。他们家不是对你挺好的吗?你还跑回娘家哭哭啼啼地干嘛?是,我们家的人不会说,可我们家的人心眼子好使啊。行了,我看你这眼泪还是别掉了,就算是把一肚子眼泪都哭干了,现在也不赶趟了!”妈妈说着,转身去厨房端菜去了。

孙晓红看着妈妈的背影,她仿佛掉进了一个冰窖。她的耳边不停地响着任浩轩妈妈阴阳怪气的嘲讽,她极力地把两个人放在一起比较起来,她轻轻地摇摇头,她的心都凉透了,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也不知道自己上一辈子究竟造了哪门子孽障。姥姥不亲,舅舅不爱,里里外外才两个妈,一个比一个强势,一个比一个厉害。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到厨房里面端菜端饭!”妈妈的呵斥声从厨房里面传了出来。孙晓红一下子清醒过来。为了不让任浩轩看见自己刚刚哭过,她使劲抹掉脸上的泪痕,低头走近了厨房。

生气归生气,妈妈还是做了一桌子丰盛的饭菜来招待任浩轩。

饭菜上齐后,全家人团团围坐。任浩轩坐在孙国栋的对面。他站起来,拿着酒瓶,小心翼翼地给孙国栋倒了一杯酒后,给自己也倒了一些。然后举着酒杯说:“爸,这第一杯酒,我来敬你。以后我不在晓红身边,还得给你和我妈添麻烦。”

“都是自己的儿女,有啥可麻烦的。我们不是不同意你们俩住在西院。你二伯他们搬走以后,西院就没人住过,已经空了两年多了。屋子里面四下透风,墙根还有耗子洞,连收拾都没收拾过。你们还是去你四婶家里去住吧。她家的屋子暖和,晓红下班回来晚了,你四婶还能帮忙烧烧炕!”没等孙国栋回话,晓红妈急忙把话给抢了过来。

结婚了,就是一家人,她不想让晓红住西院,也不是没有道理。她是怕任浩轩多心,以后记恨她,就把话说得再清楚不过了。

“是啊,前后院住着,晓红去她家里住也没什么不好。”孙国栋点了点头,他把酒杯举在嘴边,轻轻地抿了一口,又把酒杯轻轻地放到了桌子上面。

任浩轩不露声色地听着他们把话说完,默默地举起酒杯,慢慢地喝了一小口。他此时的心情,似乎比孙晓红还要复杂得多得多。

第一百四十一章 一语道出

“你四婶都把屋子收拾好了,去她们家里住,也没啥可担心的。你俩只管去住,也别又有啥想法。一会儿吃完饭,你俩就过去看看,跟你四婶好好说说,毕竟是求人的勾当,千万别让人家挑出理来。”晓红妈看了任浩轩一眼,把饭碗端了起来,她的眼里全是不满。

“行,只要是屋子暖和,晓红住着安全,我也没啥可担心的。这不,我这段时间,单位也挺忙的,年前还要到外地出趟差。我寻思着,晓红也就是在她家住到放寒假。好像也住不了几天,顶多是十天半个月的,等放假以后,我就来把她给接回去了。”

他原本想说,这十几天的时间,也不算太长,最好还是在家里将就几天,就挺到日子了,还用到外面去找房子干啥。他那么忙,也来不了家里几趟,晓红一个人在外面住她能方便吗?

这仅仅是任浩轩一个人的想法,他想得倒挺周到的。 可是,晓红妈明显不同意晓红在家里住,他就是把嘴皮子磨薄了又能有啥办法呢。想来想去,还不是嫌弃自己没有基础吗。

话已经说到了这里,再继续说下去,一定得闹出天大的矛盾了,家里一个老妈都够他烦心的了,要是再惹岳母大人不愉快的话,他可就真成了孤家寡人了,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他只能点头答应。

饭后,他和晓红去了后院,他们进门的时候,四婶正坐在家里看电视。她见任浩轩和晓红走进门来,连忙下地,笑着拿过暖壶,倒了两杯热水递了过来:“晓红啊,你妈前几天就跟我说好了。听说你们要来家里住,你四婶特意给你搭个锅台,你要是自己做饭吃你就做。你要是不愿意自己做饭吃,你在我们家里吃也行!咱两家都不是外人,你以后就拿我当自己的妈……”

“行,一会儿我就去前院,去拿一套行李过来。四婶,以后,你就是我亲妈,我就住在你家不走了!” 四婶的一番话,说得孙晓红心里热乎乎的,从结婚到现在,她还没听人说过这么好听的话呢。眼泪在眼眶里面转了半天,终于没有落下来。

“你跟我客气什么,什么亲妈旧妈的,只要你不嫌弃四婶,你想住几天就住几天,什么时候想走,我也不留你。你再这么说就外道了。不说别的,就说丽丽吧,前年,要不是你把她带到你们的学校里去上学,她也就什么都考不上了。说起来这些,四婶还得谢谢你呢!”

看来,四婶也没有胡同里面的人说得那样。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谁对谁的好,也不是天天都能长到嘴皮子上面说出来的。当年,孙晓红刚去坎下中学教学的时候,她把四婶家的丽丽,也带到自己的学校里去上学。没想到事隔两年,四婶还记在心上,看来孙晓红还是低估了四婶的为人。

“哎呀,四婶,这事儿都过去了,你还记着她干嘛。再说丽丽能考上自己满意的学校,还不是她自己努力的结果,我也没做什么,还不是全靠她自己吗!”孙晓红摇了摇头,她并不赞成四婶的看法。学业这个东西,还得靠自己努力,俗话说得好: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不管别人帮多大的忙,自己都不去努力,要想出人头地,也是枉然一空。人到任何时候,都不能忘本。四婶之所以这么说,也证明了四婶也是心中有数之人。

“那可不一样。要是没有你,丽丽毕业后,就得下庄稼院里干活,现在指不定是什么样子呢。我和你四叔一天书都没念过,要不是你帮她,她就完了。她有今天,你就是她的贵人啊。”四婶说这话,倒也是真心,一点儿也没听出讨好的意思。

“四婶,你说得太严重,我哪有你说得那么邪乎啊!那都是以前的事儿,都过去了,就别提了,再提我就不好意思了。行,四婶,以后,我就住在你这里。一会儿,我和任浩轩还要到坎下去一趟。等回来以后,我就把行李搬过来,今天晚上我们俩就住在你们这里!”孙晓红的脸上绽开了一朵鲜艳的花,她终于笑了,她的笑,让任浩轩看得心酸。

从四婶家里回来,已经是下午三点了,估计线上已经没有公交车了。任浩轩只好和孙晓红骑着自行车去坎下去看许老师了。

在孙晓红忙着结婚的这些日子里,许老师正在家里休产假。她生了一个千金,现在正在家里做月子。任浩轩本来想在结婚之前去她家里看看,可是家里外面都是他一个人在忙。他忙来忙去,等忙完了之后,再想起这件事儿的时候,婚期已经在眼前了。任浩轩想来想去,他忘了谁都不能忘了媒人啊,只好等结婚以后,带孙晓红亲自登门道歉了。

于是,他们骑着自行车,一路顺山而下。孙晓红的心灵得到了释放,自然变得开朗起来。

“晓红,我感觉四婶这人也挺好的,你听她说出的那些话,最起码能有点儿正义感,也不像胡同里的那些说得那样坏。人活着,总见不得有人对自己的好,看来,以前我是误解她了,现在真该改改自己的脾气了。”任浩轩手握车把,他的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前方的路面说着。

“她那人就那样,表面上看好像谁都瞧不起似的,实际上要是有什么去求她,她也没多大的架子,也挺好办事儿的。”孙晓红小声地说道。

人都是善变的动物,以前她总觉得四婶爱炫耀,常常拿玲子的事情到晓红妈眼皮子底下显摆,通过今天这件事情,她突然觉得四婶这个人也挺受人尊重的。

“人都是这样,顺情说好话,耿直讨人嫌。胡同里那么多看不惯的事情儿,背地里说点儿,也没啥毛病。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无人说呢。”任浩轩的这份感慨,与其说是自我解嘲,倒不如说是自我反省。他现在的瓶颈,就是把孙晓红给安顿好了,等自己忙完了手里的活,再去办晓红的事情。

“她家的事儿咱俩就别议论了,还是说说咱俩的事儿吧!过几天,你就放假了,我再研究研究,怎么才能把你调到我们那里好呢?”任浩轩皱了皱眉头,他不着痕迹地说着,他把手里的车把紧紧地握在手里,两脚使劲踩着脚蹬板,自行车顺着前面车轮的痕迹,飞快地冲了出去。

“前面的坑那么深,路又这么滑,你能不能慢点儿骑呀?看你这样疯狂,你是不是翅膀硬了想要飞呀。怎么,你想谋害亲妻呀?”孙晓红坐在车座的后面,死死地扯着他后背上的衣服。反正路上也没人听见,她竟然不管不顾地尖声地喊了起来。

“你喊也没人听见,你就老老实实在上面坐着吧。咱俩现在就是一条线上蚂蚱,你怎么蹦跶,也别想从我这里挣脱出去。我要是飞,你也得跟着飞,我要是摔到树道沟里去,你也跑不了,也得跟我尝尝掉沟的滋味。这辈子,你就认了吧。不过,你现在求求我,我就慢点儿骑。你要是再喊,我就飞起来给你看看,看看咱俩是怎样生死共存的。”

“你就知道吓唬我,在你妈面前你咋不这么说呢?阴奉阳违的,赶快慢点儿骑,再骑这么快,我就跳车了。”孙晓红故意拉着长声埋怨道。

“你胆子不小啊,连跳车这样的话都说得出来,你也不是什么书呆子啊,到关键时刻还知道保护自己,看来你也没有傻到底呀!行,看你害怕的份上,本少爷放你一条生路,不再吓唬你了。就你那小胆,还敢要挟我,看今天晚上我怎么收拾你!”

“你不正经,懒得理你!”孙晓红的脸腾地红了起来。这么敏感的话题,他也能说出口来。幸好旁边没有路人,要是让人听见,没准说他俩是疯子,也有人能信以为真。

“什么是正井,正井都在辘轳把下面呢。现在家家都吃自来水了,正井都被填死了,哪里还有什么正井,就算有口正井,那也没有人稀罕了。”任浩轩一脸坏笑地说着。他笑着笑着,忽然不笑了。他把车速慢了下来,冷不丁地回过头来,对孙晓红说道:

“一会儿,咱俩去许姐家要是不买东西的话,是不是得给孩子扔点儿钱啊?人家是双职工,什么都不缺,再者咱俩也不懂给小孩儿买什么东西。我看扔点儿钱最好,她喜欢什么就给孩子买点儿什么,省得我们到处张罗。”

“你的心里想得真细。也行,扔点钱实在。省得人家挑理。现在出门办事儿,哪有几个买东西的。多数都是扔钱。你看着办的,我是啥想法没有!”孙晓红连想都没想就说出了口,她推得倒是一干二净,任浩轩这边倒是有一堆意见。

“咱能不能不这么说话,啥我看着办啊!这是咱俩的事儿,我这不是跟你商量着吗,你老回避,感情跟我不是一个战壕里面的战友似的,咋的,你要临镇脱逃啊,还是要叛国投敌?”

“喂,这不是你已经想好的事情吗?你还来质问我,我都不好意思说你,你怎么好意思说我。”孙晓红脸上有点儿不高兴了。她突然想起结婚那天的事情来。

明明是她下车以后,两个人手拉着手往新房里面走。可是任浩轩走到半路,突然把自己撇在一边,自己冲进屋子里面,上炕就坐了下来。他这样做,令孙晓红大为恼火,心想:你不是能跟我抢福吗,以后家里有啥事儿,我都让你去办,看你的福从哪来。

想到这里,孙晓红的脸上显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说道:“那是当然,是英雄,就应该有用武之地,不然就浪费人才了。咱俩之间,你是当家人,不用先斩后奏,以后啥事而你都说了算,啥都不用问我,省得你们全家人都不高兴。”孙晓红阴阳怪气地说着,她突然想到任浩轩他二姐夫往地上甩烟卷的画面,她突然把话停下来不说了。一提到他们家的事儿,孙晓红就神经过敏地感到心烦意乱。

“咋说话呢,我咋听都不像是在夸我。我在你心里,就那么不堪吗?你可得想清楚了,我可是你的老公,以后再说话,可不能再用这样的动静了,让人听了,还不得笑掉大牙啊!”

“我还没长利势牙呢,哪来那么多的大牙可掉。还是多想想你自己吧,我就是担心你呀,站在你身后,给你做后盾的家人实在是太多了,这大头小尾,头重脚轻地挤在一条船上过江,还不得把你支到南天门上再掉下来呀!”孙晓红说完,她的脸色突然难看起来。

第一百四十二章 探望媒人

“乱说什么瞎话,你再这么说话,可就过分了。我倒是想请他们帮我做坚强的后盾,就怕没有机会啊!你都是结婚有老公的人,说话也不动脑子想想,啥话到你的嘴里都能上纲上线,照你这么瞎掰,还能不能让人活了!”任浩轩毫不谦让地反驳说。自己的爹妈啥样自己知道,自己不说,当然也不许孙晓红乱说。因为这些话触碰到了他的底线,他当然不爱听了。

“哼,你也不用替他们打掩护,早晚都得被他们牵着鼻子走。别看你是他们的儿子,要是哪天心情不顺,说不定就会让你净身出户,看你还有什么话说!”孙晓红早都看透了这步棋。他爸妈之所以没有把他俩轰出,是因为地里的活儿还没人干,他们两个还有利用的价值。

“他们是我爹妈,说啥我都得听着。我不是还有一个弟弟在外面当兵吗,她们的心思怎么能用在我的身上那!你呀,就知道整天跟我运气,这事儿你就看不懂了吧?谁跟谁亲哪,到头来还不是咱俩过一辈子吗,整天想那么多没用的干啥,气病了也没人给你治,还不得我来关心你吗!”任浩轩说着,他摇摇头,一副倍受摧残的样子。

“我也没说不跟你过一辈子呀!你看看你们家的人,个个都那么强势,尤其你妈,天天黑着脸,跟个阎王似的,我真是害怕呀!我才结婚几天,她就闹出这么多幺蛾子,我又不是瞎子,聋子,你说她们这样对我,我能不生气吗?我就是觉得吧,我也惹不起她们,眼不见为净,还是离她们越远越好,省得老惹人家不高兴!”孙晓红实在不想看她妈的脸色过日子。不然我天天在她们的眼皮子下晃悠,她们一张嘴早晚都能把我给生吞活剥了。

“你要能跑得了,就不说这话了。好像有多大能耐似的,还动不动就拿躲吓唬人,还口口声声为我好呢,你想到我的感受了吗?不是我说话难听,你跑了和尚能跑了庙吗。这没影没形的话,也就是说说罢了,要是让你真跑的话,还不得哭出鼻涕泡啊!这话,就咱俩说还可以,以后当着别人的面,你可千万不要这么说我!一会儿咱俩到了许老师家,你可千万不许胡说呀,好像我们全家人合着伙虐待你似的。”任浩轩说的并不是玩笑话,这些满腹怨言的话只能私底下说,一旦张开嘴巴,被嘲笑的就不是一个人了。

“那我说啥?说她们对我好,你不心亏吗?说他们对我不好,你又不让说,我总不能走到哪里都当哑巴吧!不跟你掰扯了,我生气了!” 孙晓红是这么想啊,有时候做恶的人,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相反背后议论人非的人,丢别人脸的同时,也坏了自己的名声,这就是人言可畏,吃瓜的人可不管什么青红皂白,有些不齿的家事,一但到了这些人的耳朵里,她们就会到处涂鸦,而且越抹越黑,闹到最后,狗咬狗一嘴毛,谁丢了谁也捡不着,何必被外人品头论足哪!

哎,生不容易,活不容易,生活都不容易,抖落抖落,擦掉脏点儿都是一家人,为了把这层关系维持下去,自己还得忍辱负重地把嘴巴闭紧,省得满地乱扔垃圾,伤了家中的一团和气。

话是这么说,可她们恬不知耻地对自己做的那些不能容忍的事情,孙晓红怎么能说原谅就原谅她们呢!她现在可以选择沉默,但不能代表自己就惧怕她们。因此,孙晓红的回答里充满了无奈和愤怒。在这条硬撑着走下去的通道上,她听到最多的话就是任浩轩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别想得太多,她们也都是为咱们好。除了这些狗屁不通的话之外,她已经没有任何奢求。

接近村头的时候,孙晓红从后座上面跳了下来,她跟在自行车的后面,仰头望望,又回头看看,不禁皱起了眉头。

从这里到许老师家还有一段路程。前面的集市,从村头排到村尾,没有一块空闲的地方。赶集的人更是摩肩接踵,像去看京台大戏一样,黑压压地挤满了整条大街。任浩轩见前面无法通过,他下了自行车,紧紧地握着自行车的车把,左拐右拐,总算找了个空隙钻了过去。

他们正往前走,孙晓红突然看见几位妇女迎面走来。她们的脸都冻得通红,好像刚才集市上回来。每个人的手里,都拎着很多东西,一边走一边高声说笑。见她们兴致勃勃的样子,孙晓红一脸的羡慕。她多么希望自己也能过上这么悠闲的日子啊。

“快点儿走吧!再磨蹭一会儿,太阳就得落山了,你还想不想回坎上了!”任浩轩回头见她没动地方,就大声喊了一句。孙晓红加快脚步赶了上去,两个人又往前走了一个胡同,很快在许老师家的门口停了下来。她家住在胡同的里头,很容易就能找到。

孙晓红走上前,探出身子往院子里面看看,见里面很是安静,轻轻地敲了敲门。任浩轩把自行车支在院外,两个人对视着站在门口,静等里面有人出来。

没过多久,屋门开了,许老师的老公从里面走了出来,他见是孙晓红他们,就笑着把他们让进了屋子里面。“快点儿坐这儿,快点儿坐这儿!老公你去给他俩倒杯水来!”屋子里面很暖和,许老师侧卧在炕上,手里拿着一个奶瓶,正在给孩子喂奶,见孙晓红走进门来,她刚想要起身,却被孙晓红给止住了:“你可别忙活了,我今天三天回门,我俩也没地儿去,就是特意来看看你!”

“你俩不来,我还想问问你俩呢,谁给你俩订的日子啊,早不结婚,晚不结婚,偏偏赶在我生孩子的时候,你们结婚,你俩是不是故意躲着媒人,不让我参加你们的婚礼啊?不过,也没关系,等我满月了,你俩得请我吃顿大餐!”许老师故意绷着脸,开着玩笑说。

“不就是一顿饭吗,这还不好说!你想吃啥,咱们好提前到饭店订餐去。”孙晓红慷慨地笑着说。然后把脸转向任浩轩说,“这件事儿就交给你了!许老师可是你的大恩人,倒时候安排不好,我可饶不了你!”

“行,你说去哪,咱就去哪!想吃啥,随便点儿,包你满意!”任浩轩不停地点着头,他答应得倒挺干脆,就是不知道心里再想着什么。

“许姐,你看他嘴上说得多好听,不管他兑不兑现,咱都得记住了,免得他到时候说话不算数,到时候,他临阵脱逃,咱没地吃饭。”孙晓红的话中有话。任浩轩感觉非常刺耳,他坐在一边只是笑,不做任何狡辩。

“看你把我兄弟说的,吓得都不敢张嘴说话了。老公,你去给他俩洗点儿水果端上来!”他们正说着话,许老师的老公把一壶刚沏好的茶水,端到了他俩的面前。

“许老师,你可快点儿躺着吧,可别让姐夫再忙活了,我俩又不是外人,那么讲究干嘛?”说着,孙晓红想看看孩子,她刚要凑过来看看孩子,感觉自己一身的冷气没退,就不好意思地站在一边,远远地看着婴儿车里的孩子,微微地笑着夸着,“你家的小公主真是太可爱了,长大一定是个美女呀!我就喜欢女孩儿,你看她的小脸肉嘟嘟水灵灵的,咋瞅都那么好看!”

孩子吃饱了以后,就绷着小脸睡着了,许老师轻轻地把婴儿车往里面推了推,起身坐了起来:“这孩子太累人了,白天吃饱了就睡,咋叫都叫不醒。到了晚上,就特别精神,咋哄都不睡。家里有这么一个活宝,把我俩给折腾得团团乱转,一点儿闲工夫都不给。”

“生命在于折腾,有个人折腾你们,还有点儿意思。一天多说点话,心情也不一样!这么可爱的宝贝,到哪里找去!”孙晓红望着熟睡的孩子,心里感慨万千。

“ 外面是不是挺冷的,快喝点儿茶水,热乎热乎吧。”许老师一脸幸福地说着。

“嗯,刚才在路上往这边走的时候确实挺冷的,现在可暖和多了。我们这次来,也不知道给孩子买点儿什么,这点儿钱算是一点儿心意,等你满月以后,就给孩子买点儿适用的东西吧!”孙晓红说着,从背包里面取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一些钱来。

“你俩太客气了,来就来呗,还拿钱干嘛?快点儿拿回去吧,你俩结婚我也没有去上,我寻思着还想给你们补个礼呢。”许老师没有接钱,而是用胳臂把钱挡了回去。

“你就收下吧,也没多少,这都是给孩子的!”任浩轩也在一旁帮忙说话,许老师见推脱不过,就把钱接过来,放在了孩子的婴儿车里。

“我这段时间在家里休产假,一直都没有出门。别看离学校近,我已经有好长时间都没有去过了,也不知道学生们期末考试都考得怎么样了。你看看语文组里就咱三个女老师,李老师天天回家给孩子送奶,你又在家里请婚假。你说咱们三个女老师都快成语文组的三大难题了!来年开学,要是再不上班,还不得把李兴阳的鼻子给气歪了呀!”许老师在学校里跟李兴阳的关系还过得去,她这个人很会处理人际关系,就算大家不喜欢李兴阳,她也不待说出一个不字来。

第一百四十三章 不出所料

“他这个人,给点儿阳光他就灿烂,给点儿洪水,他就泛滥。就是一堆垃圾,跟蛆虫一样,不咬人膈应人。在语文组里出了名的坏种,得罪谁都不能得罪他。别看这个人啥能力没有,整人的手段可无人匹敌。如果有一天,他要是爬持上去当了校长,我看他都能把人折腾飞了,全学校老师谁都别想好好喘气。也不知道是咋想的,像他这样的人,也佩当老师。要是我当校长的话,早就把他开除了!”许老师一提到李兴阳这个名字,孙晓红心里立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这些天来,她没有在学校里面给孩子们上课,也不知道谁在给自己代课。要是考试成绩不好的话,不知道接下来的一年里,学校将怎样安排她的工作。本来,她和李兴阳之间也没什么隔阂,可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找自己的小脚,跟自己过不去。

这样想着,孙晓红的心里立即产生一种不安的情绪来。李兴阳这个人,简直成了她的心头大患,他最擅长背后捅刀子,稍不留神,就会被他钻个空子。孙晓红觉得自己已经十多天没去学校里,至于他把自己教的那个班捣鼓成啥样,孙晓红连想都不敢想。

明天就要上班,啥样都得挺着。得罪君子,一万个不会报复,得罪小人,可就惨不忍睹了,一想到李兴阳那张丑陋的嘴脸,孙晓红刚才还满心欢喜,现在又是一脸愁容。

“这个小人,都是校长把他惯的。听说学校要换新校长了,咱们的老校长要调到市里教育学院去了。他要是再敢兴风作浪的话,我看他在学校里也快待到头了!”许老师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可能她姑父就在教育局里工作,听她这样的消息,也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他这人怎么能这样啊!整天跟疯狗一样,见谁都想咬一口,好像天底下人都对不起他似的,无耻之徒!他就是一匹害群之马,我从认识他那天起,就看他不像个人样!”孙晓红用鼻子闷哼了一声,她的眼神里全是鄙夷。

“哎,谁说不是呢,以后跟这样的人共事,还真得多加小心。贼咬一口,入骨三分,我看他再这样下去,早晚都得栽跟头,摔得头破血出。”许老师也杞人忧天地说着。

“我一个民办老师,他能把我怎么样。他在学校里这么搅合,早晚都是个事儿,他也就是一个纸老虎,也没么可打惧的,我们好好教学,又没做什么亏心事儿,还怕他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吗?”孙晓红咬牙切齿地说着,她明天就要去学校里上课了,不知道这个李兴阳在暗地里,又洒了一些什么恶心人的坏水。

“看你俩说得热闹,你看外面太阳也不高了,咱俩还是尽快赶回去吧,不然家里又该着急了。”任浩轩见两个人越说越起劲,他怕孙晓红言多语失,万一她说的这话,传到李兴阳的耳朵里,她就是跳进黄河里面也洗不清了,他李兴阳要是能放过孙晓红,那算她长得结实。

他可知道,许老师在学校里面教学,背后也是有靠山的。这年头工作干好的,不一定能得到领导的赏识,不会干工作的,但是凭口舌之劳能言善辩的,不一定得不到领导的中用。在名利面前,她孙晓红算什么,她只能愤青,只能抱怨,可是抱怨多了,就不那么善良了,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闭口不言,这才叫入乡随俗,否则,活该吃亏。因此,她俩聊天的那内容,涉及到的问题有点儿多,因此,任浩轩不想让她俩的谈话继续下去。

孙晓红瞬间明白了什么,她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明天,她还要去学校里上课,谁好谁坏,好像跟她也没什么关系。她来学校教学的目的,要的是学生们的学习成绩,不是升官进爵,也不是顺着麻杆往上爬。常言说,抬多高,摔多重,就现在的体重,她还承受不了那么多的是是非非。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复杂事情,分明都是在自寻烦恼。这便是: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许老师,我明天还得上班,改日我再来看你!”说着,孙晓红站起身来,她披上大衣,将脖子上面的围脖接了下来重新围好,见许老师要下到地上来送她,她连忙朝她摆了摆手,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把她让了回去,“我的大姐呀,外面这么冷,麻烦你就不用送我了。为了你的身体健康,你还是老老实实地待在炕头上,好好养着吧。不然,我可就造孽了!”

任浩轩已经站在了门口,他也笑着对许老师说:“姐,你就别送了。过几天单位不忙了,我再和晓红来家里看你!我们走了!”说完,他推开屋门,大步走了出去。

许老师笑着点了点头,回头对她的老公说:“他们不让我下地,你去送送他们吧!”许老师的老公答应着,他们三个一起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任浩轩来到院外,快速打开车锁。

“姐夫,别送了,还是快点儿回去吧!我们走了!”孙晓红朝许老师的老公微微一笑,回过身来,两个人迅速走出胡同,出了村子,又冒着寒风往回赶路。

他们走在路上,两个人谁也没有说话。一股冷气袭上心头,孙晓红顿感全身冰冷,她用一种寒酸的姿势,忐忑不安地坐在自行车的后面。太阳渐渐地落下去了,周围一片冰冷。她把脸紧紧地贴在任浩轩的后背上,路越走越黑,越走月滑,在苍茫昏暗的天底下,自行车每次向前移动一步,都如同一只蜗牛在向前爬行,这让她空前感受到了绝望和无助。

他们回到坎上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满天的霜雪,将满天的星星都严严实实地笼罩起来。他们走进胡同里的时候,各家的院子里面的灯光,闪闪烁烁,像夜的眼睛,映在胡同里面,变得更加的苍白和颓废。

当孙晓红走到自己家到门口时停下了脚步。她望着任浩轩没有去开院门。以前,她不论是上学还是上班,她都乐此不疲,今天不知道怎么,她的心里竟然有一种特别压抑的感觉。

这个家已经不是自己的家里,她是爸妈的家,是弟弟的家,她连一个极小的空间都没有了。她出来找房子的时候,就已经深深地感觉到了。爸爸在饭桌上跟任浩轩聊这件事儿的时候,她就已经感到很被动了。

现在,她和任浩轩俩站在门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没有心情去推开这两扇门。既然不属于自己,也就没有必要再停留下去。孙晓红想到自己就像一只小鸟一样,早晚都要自己单独去飞行,她狠了狠心,苦笑着对任浩轩说:“四婶家的房子,不是已经都说好了吗?这个院你就别进去了,你去四婶家等我,我进院去取一套行李!一会儿就来!”

孙晓红说着,头也不回地走进了院子。她进屋以后,突然见到自己曾经用过的东西,都已经堆在了炕上,她性能力突然明白过来。原来她们已经准备好要将自己扫地出门了,如果自己再赖在家里不走的话,那将会是怎样的结果,她连想都不敢想。

孙晓红算是彻底地绝望了。爸爸和妈妈都没在屋子里面,只有奶奶坐在炕头上,嘴里叼着那根老烟杆,慢悠悠地吸着。她见晓红进来,第一句话就问:“晓红,你回来,你俩吃饭了吗?”

奶奶不问还好,这一问,晓红心里更加难过。眼里的泪水突然不受任何控制地流了下来。她从小到大,从来没受过这样的难为,她今天才算领会了什么叫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地感受了。

爸爸是自己的亲爸爸,可他不认自己。妈妈是自己的亲妈妈,她不但不认自己,见了面之后,她不是往身上泼冷水浇头,就是指着自己的鼻子骂自己完犊子。

这个时候,孙晓红才真正感觉自己这辈子人活得确实窝囊,姥姥不喜,舅舅不爱。连同任浩轩的爸爸妈妈,还有他那几个姐姐姐夫,都往死里逼她,她若笑得出来,那也是精神失常了。

还好她心大,什么都不在乎。她含着眼泪,什么话都没有说,把自己的那些东西,三下两下都裹在了一起,装在一个大布包里,她看了奶奶一眼,便咬着牙,拎着包,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家门。

她默默地走进了漆黑的胡同,眼睛里有种涩涩的感觉,一阵狗的叫声从远处传来,她下意识得哆嗦了一下。她没做任何的停留,继续朝前走着,一种释怀的感觉,顿时席卷了她心中所有的悲哀。

明天,一切都将改变, 她猛然抬起头来,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悲悲切切地活着。她迫不急待地往前走着,直到她的孱弱的背影,机械般的在迷离朦胧的灯光中渐渐变得模糊不清。

第一百四十四章 碰破南墙

“你还知道回来呀?我以为你结了婚,就把我们给忘了呢,想得美!你不是挺犟的吗?有能耐你别住你四婶家的房子啊!”孙晓红闷闷不乐地走了进来,她手里的东西,还没等放下,猛然听见一阵刺耳的叫骂声,从四婶的炕沿边上传了过来,心说不好,一场空前绝后的虐女事件,马上就要在眼前发生。别看她已经搬了出来,这顿恶骂,她是躲不过去了。

不用问,这熟悉的诅咒声,也就是自己的亲妈才能说得出口。孙晓红愕然了。难怪她刚才没看见她,原来她早就坐在四婶的炕头上,已经气势汹汹地在等着自己了。

她进门一看,发现任浩轩没有在屋里,她悬着的一颗心悄悄地落在了肚子里面,她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心里暗暗叫苦,她这一整天,除了坐车,见到的人可真是不少,每个人都让她的心情变得无比沉重。此时再听到这样的奚落声,顿时语塞,她知道老妈对她有想法,就硬着头皮放下手里的东西。她没有开灯,听着歇斯底里的叫骂声,她坐在漆黑的屋子里面,屏住了呼吸。

“你生这么大的气干嘛?总之,她还是个孩子,你就不要再难为她了!你这个当妈的不担量她,谁能担量她?”四婶见晓红不依不饶地数落个没完,走上前来,不停地劝她。

“谁说不是呢?我就是帮她担量得太多了,才把她担量成这样。晓红,你给我听好了,不是我吓唬你,你现在班也上了,婚也结了,既然你这么不听话,咱俩也应该算算账了。养个小猫小狗,见了面还知道摇摇尾巴呢。你可倒好,我把你养这么大,不图吃不图喝,连个顺气都不给我,咱先不说别的,我和你爸培养你这么多年,你现在翅膀硬了,做事也有主见了,是不是也应该给我们两个老掉牙的人来个说法啊?”听着她的话,孙晓红都能想象出妈妈脸上的表情,有多么暴戾。

妈妈的话,几乎不容她反驳,字字都像利刺一样,嗖嗖地向她扎来,不把她扎成千疮百孔,也得不他刺得遍体鳞伤,她怎么能受得了呢!亲兄弟,明算账,何况父母。看来今天晚上,妈妈是来找她算账的啊。可现在自己什么都没有,她握着空空如也的双手,总不能拿命来偿还吧。孙晓红听着听着,她不再淡定了。

“不是当妈的心狠,你也让人太寒心了。你说你从小到大,都为家里做了什么。为了让你在学校里面安心读书,家里啥活都不让你干。你奶奶都那么大岁数了,在我们忙的时候还知道心疼我,给我做口饭吃呢!可你呢,这么多年来,书倒是没少念,可人却越来越傻,跟你说啥好话,都跟耳旁风,也不知道你在跟谁较劲。我是你妈,我能坑你吗?可你就是不听,这回好,被人家给欺负回来了吧?”

晓红妈一口气说了那么多,她见晓红还是没有吭声,更加气愤,她把声音抬得更高:“你现在咋不说话了呢?我是不是说到你的痛处了吧!以前我就跟你说,任浩轩他爸他妈靠不住,你偏就不信,现在知道难受了吧?我看这天底下,除了胡同口老王家的疯子,就数你最傻了。现在才哪到哪,以后有你遭罪的那一天。”

妈妈的话,越来越难听,孙晓红浑身颤抖,顿感头重脚轻,她下意识地用手扶着炕沿,屏住了呼吸。一种彻骨的绝望,让她倍感头疼。

她已经无话可说。说来说去,还是自己不争气。如果……

这世界上最悲催的想法就是如果。她不想让妈妈说她没有良心,就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想走出门去。只听“咕咚”一声,她重重地摔倒在地,一股咸腥的味道从头顶上,淌进了她的嘴里。她不声不想地用手轻轻一抹,感觉粘粘的,是血……

四婶听见暖阁里有摔倒的声音,她急忙走过来,拉开电灯,她吓了一跳。孙晓红正闭着眼睛,趴在地上,大声喊了起来:“二嫂,你可别吵吵了,快点儿过来看看吧,晓红摔倒了,头上摔出了血。这孩子,咋这么不加小心呢!”四婶弯下腰,将孙晓红扶了起来。

“四婶,我没事儿,你不用管我!我自己能站起来!”孙晓红张了张嘴唇,怯懦地说道。她的心已经伤到了极处,其余只剩麻木。她用手捂着脑袋,挣扎着站了起来,又是一阵头晕,她把头一歪,又无力地坐在了地上。

“她现在这样,都是自找的,也没有人强迫她这么做。我还没怎么着呢,她就这样,以后能借她什么力!养了一辈子孩子,到头来养了一个白眼狼。”晓红妈以为晓红是装出来的,依旧喋喋不休地说着。她见晓红坐在地上半天没吭声,也有点儿害怕了。她想过来看看,转念一想,刚才自己已经把话说得绝情绝义的,现在若是再把心软下来,岂不是搬起石头来砸自己的脚。

这样的面子她可丢不得。既然话说出去已经收不回来了,又何必在屋子受罪呢,眼不见心不净,她抬腿就走了出去。

“二嫂,晓红摔成这样,你咋还走了呢。”没想到她这么无情,四婶追出门外,都没把她喊回来,看来,这次,她真的是太伤心了。

“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出来的,既然她没有我这个妈,我还管她干啥!”晓红妈摔门而去,晓红的心算是彻底凉透了。

四婶把晓红扶到她的里屋后,然后翻箱倒柜地找了半天,终于在犄角旮旯里面找了一瓶云南白药。她用反毒水洗净她头上的伤口,把药面敷在了上面。血,止住了。可心里的伤口里,还在汩汩往外面流血。她把手放在头顶上,一种疼痛的感觉,顿时席卷了全身的每一处神经。

伤口包好后,孙晓红扶着墙站了起来,她刚想往前迈步,回到自己的小屋里面。院门响了,孙晓红侧起耳朵听了听脚步声,断定是任浩轩和四叔回来,她的眼泪又一对一双地流了下来。

她怕让人看见,马上抬起胳臂轻轻地擦了擦眼角,然后用手捂着前额,坐了下来。

任浩轩从外面走了进来,她第一眼看见孙晓红时,居然吓了一跳:“晓红,你怎么了!我这刚出去一会儿,你咋就变成这样了?”

孙晓红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她不想让任浩轩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如果,让他知道自己的亲妈,前来将自己狠狠地骂了一顿,那该有多不好。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她家的这本经还是不让他知道的好,于是,她搪塞着说:“我刚才不小心撞到了墙上!可能是这几天休息不好,折腾得呗!脑子里面有点儿缺氧。没事儿,休息几天就好了!”

“你头上流这么多血,挺着干嘛,还不快点儿去诊所里面看看!让大夫给你打一致血清,要不感染了怎么办?”任浩轩心急如焚地说。他从墙上摘下大衣,披在孙晓红的身上,扶着她就要走。

“一点儿小伤,就是擦破点儿皮,没有关系的,我没事儿,你不用管我。四婶已经替我洗伤口了,胡同里面黑灯瞎火的,我们还是不要去了,好吗?”孙晓红用乞求的目光,看着任浩轩。

“你都多大的人,走路还这么不小心。”任浩轩见她执意不去,就在她的身边静静地坐了下来。他平静地坐在那里,脸上的愁容在灯光的照射下,变得凝重起来。

“四婶,你也忙一天了。我一来就给你们添了很多乱子,真是过意不去。我的头有点儿晕,我想回屋去躺一会儿。”孙晓红朝外面看看,见天色不早,就客客气气地对四婶说。

“快点儿休息去吧,你明天不是要去上班吗?你只管放心地睡吧,天亮的时候,我再叫你!”孙晓红一阵揪心,她慢慢地站了起来,在任浩轩的搀扶下,慢慢地回到了漆黑的小屋。

惨白的月光,穿过窗子,静静地洒了进来,孙晓红静静地躺在床上,她的脸上有着一种说不清的复杂。她没有说话,脸上的表情不起一丝波澜。

任浩轩见她心事忡忡的样子,知道她心里有事,就没有打扰她。屋子里面的气氛变得异常的压抑,任浩轩侧着身子,他的手不停地抚摸着孙晓红的头发,眼眸微暗,嘴唇微微地动了动。他本来是想要说点儿什么,却欲言又止。

“晓红,我明天又要去外地出差。你一个人在四婶家里住,我还是挺放心的。可是,你每天上班都要骑自行车赶那么远的路,我是挺担心的。要不,我帮你弄个月票,天天坐公交吧。这样我也放心,你也不用遭罪了!”

“离放寒假也没剩几天,还起月票干啥。就这几天使劲一挺就过去了,咋还不能将就。你不用担心我,还是自己出门在外多加点儿小心吧!”孙晓红微微地闭着眼睛,除此之外,她还能说些什么呢?

第一百四十五章 各有心事

“我这些年也没什么稳定的工作,你跟着我一定会吃很多哭的。不过不要紧,以后我一定努力挣钱,等我们把钱攒够了之后,我一定给你买一个大房子住,让你也当当高傲的女主人!”任浩轩见孙晓红忧虑的样子,他轻声地安慰着她。孙晓红何尝不是也这么想啊,可是自己两手空空,周围都是一些光说好话,不做实事儿的人,要想过这样的日子,谈何容易。

任浩轩不着边际的话,对她来说真是太遥远了,她甚至连想都不敢想。人活着都是这样,往往都被一种精神上的成功所骗。幻想多了,便是空想。希望多了,失望的次数也就越多。孙晓红不想让自己一辈子都活在幻想里。她两手空空地望着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她需要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但是不去设身处地地去努力,即便是一件微乎其微的东西,也都不属于自己。

“有一件事情,我很早就想跟你说了,说了之后,不知道你有啥想法?”孙晓红的话,让任浩轩有点儿摸不着头脑,她以前和自己说话,从来不犹犹豫豫,吞吞吐吐。今天这是怎么了,反倒跟自己客气起来。“跟我还这么神秘。怎么,你信不过我吗?你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我的事儿就是你的事儿,有什么不好开口的。倒底是什么事情,你尽管说好了,我这边洗耳恭听。”任浩轩不以为然地说。孙晓红这么严肃,他以为她在和自己开什么玩笑呢。

“我也别这么说,我说出来,你准保不高兴。其实,也没啥大事儿。你听了也未必高兴!”孙晓红幽幽地说,她的声音变得越来越不自信起来。

“你这还没说呢,怎么就知道我听了不会高兴。你以前说话也不这样的,今天怎么还优柔寡断了呢,我看这也不是你的性格啊?”其实,孙晓红也不是卖关子,让任浩轩猜闷。他哪里知道孙晓红要和他说些什么呢。

“你看,我从小到大,念了那么多年的书,对家里也没什么贡献。咱俩结婚时,我妈还给我买了一台自行车,还给我做了几套衣服。我寻思着,今年一整年的工资我就不要了,我想全留给他们。反正以后,我们有的是挣钱的机会,也不差这一年的工资。你要是没什么想法的话,学校年末开工资的时候,我就不往家里拿钱了。”任浩轩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可是孙晓红一年的工资啊!这一年的工资得买多少东西啊。这真是孙晓红一个人的意思吗。

听着听着,他好像听明白了什么。他不停地猜测着孙晓红头上的伤是怎么来的。刚才他不在屋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孙晓红闭口不说,这里面的关系,他也没法弄个明白。 父母的恩情,理当偿还,可是这个节骨眼上,两家的老人都朝他们俩报山报水地要人情,他俩可真是有点儿承受不了。

这面是一年的工资全部上缴,那面是结婚办事情,一个子不掏还穷横穷横地不讲道理。任浩轩是顾了这头,顾不了那头。好在孙晓红能理解他,不然他的日子一定不能好过。

可是一年的工资要是全部上缴的话,那可是他们可以维持生活的原始积累呀。这要是没有了,那日子可怎么过呀?任浩轩听孙晓红说完,他前思后想掂量了好半天,终于做出让步了。

“好,他们想要就给他们吧。我们还年轻,有的是时间挣钱。没有这一年的工资,兴许我们会过得更好!”任浩轩把每一个字都说得那么重,说完之后,他把身体转了过去,只给孙晓红一个脊梁骨看,把眼睛一闭,便一动不动了。他倒是说得爽快,说完之后,他就不愉快了。刚才还信誓旦旦地说给自己买一所大房子住呢,现在说到这个问题上,他就不高兴了,说来说去,还不是心里不平横吗。

任浩轩这样做,孙晓红颇感意外,看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很多相濡以沫的夫妻关系,往往都输在了一个钱字之上。任浩轩是个俗人,说到钱字,他也不例外,在他的小九九里,或许已经把自己一年的工资列入了他的管辖范围之内。在这个问题上,他还是动心了。

孙晓红本来是不想和他谈这个敏感的问题,毕竟这些钱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她有权做任何支配。即使不跟任浩轩明说,他也不能强行独吞这笔工资。但孙晓红不想隐瞒这些事情,她觉得夫妻之间要互相信任,该说的话就明说,该做的事儿,就拿到明面上来说,没有必要遮遮掩掩,躲躲藏藏。

头上一阵剧烈地疼痛,孙晓红疼痛难忍,她裂了裂嘴,不再说话了。她用手轻轻地按了按伤口的地方。当然,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字,要说不动心的话,那是胡说。孙晓红见他这副无声抵抗的背影,她的心里不由得打了个冷战,心里产生一种无来由的憋闷。人都是感性的动物,每个人的心中,都藏着一个魔鬼,一旦触碰到自己利益的时候。这个魔鬼就会张牙舞爪,有恃无恐地伺机掠夺。

天亮之后,任浩轩悄悄地从被窝里面爬了起来,他见孙晓红睡得正香,没有叫醒她,一个人穿戴整齐以后,他没有吃早饭,匆匆忙忙地走出院子,去赶进城的公交车去了。

孙晓红醒来之后,发现任浩轩没在身边,她盯着身边带有余温的枕头,眉心拧在了一起。他走了,可他是带着怨言走的,和自己离开他们家时的心情是一样的。他嘴上虽然没说,但是他到底想什么,孙晓红也是心知肚明。结了婚,自己的世界里就多了一个人,就证明自己的肩上就多了一份责任。可是这份责任太重了,若要让自己担起来,实在是太难了。现在,她突然觉得自己已经摸不透任浩轩的脾气了。像他这样思维缜密的人,怎么能和她计较这些无足轻重的话题呢。

“晓红,今天学校发福利,你那份还没领吧?走,咱俩一起去领!”早晨上班的时候,孙晓红的两只脚刚刚迈进语文组,就听大家正在议论纷纷,她仔细一听,原来是学校给在校的各位老师们在发福利。李姐见她还在发愣,主动走到她的面前。

“好的,等我收拾收拾东西,马上就来!”孙晓红答应着,她把手里的背包放在抽屉里锁好后,跟着李姐就来到了后勤主任办公室里。很快就把福利领了回来。

等她俩把酒肉领回来之后,上课的时间也差不多了。孙晓红把肉装进一个塑料袋里,把酒放到桌子底下,从桌子上面拿起教案,就去班里上课了。

“好吃不敢饺子,坐着不赶倒着,今天正好回家包饺子,咱们老百姓也回家改善改善。”李兴阳讲得最欢,这个时候,是他最高兴的时候。不管别人发多少,他总能想方设法搞到更多。他大言不惭地说完之后,就晃晃悠悠地走出了语文组。他这副德行,大家都看在眼里,恨在心上。为了争一口吃的,他可真够拼了。

最近几年,学校的副业搞得非常好。稻子和麦子都丰收了,另外学校里还养牛养羊,加上酒坊,每年都有丰厚的收获,每年到了年终,老师们都欢天喜地地排着对,到后勤主任那里领稻子和麦子。牛肉和羊肉,到最后还能分到两桶纯良酿造的高粱酒。

以往,孙晓红都高高兴兴把这些福利拿回家里,然后让奶奶给全家人包羊肉馅饺子吃。可今年和往年不同,这些东西被她带回家里后,就要分成好几份了。

她事先都已经想好了,她现在在四婶家里住,觉得自己也不能白住,人心都是肉长的,四婶对自己好,也是自己命好遇到了恩人。不然的话,她还真是没地儿去住。

四叔平时也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喝点儿小酒,而且学校里发的这些酒都不伤人,就给他留了一桶。另外一桶留给爸爸,这些酒尽管度数很高,但是喝完之后,一点儿都不上头,对身体也没有多大的伤害,晚饭时喝一点儿,舒筋活血,也能解乏。

剩下的牛肉和羊肉,她要等任浩轩来接她回家的时候,一同带回家里,让他爸妈也跟着高兴高兴,也沾点儿自己的光,尝尝牛羊的味道。孙晓红这样做,也是为了缓和公婆的关系。

下班后,孙晓红把这些东西带了回来。四婶正在给她烧炕,见孙晓红拎着酒走了进来,连忙站起来问道:“晓红啊,你是不是还没吃饭?我今天做了二米饭,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就在我家吃吧?”

“四婶,你对我这么好,我感激你还来不及呢,怎么能嫌弃你呢!”孙晓红说着,把一个二十多斤的酒桶从自行车上解了下来,“婶,这酒是我们学校的酒坊酿的纯粮食高粱酒,保管好喝。我一共分四十斤,给我四叔一桶,给我爸一桶!多少是我的一点儿心意,你就收起来吧!”

“你看昨天晚上,你妈被你气成那样,一会儿你吃完饭,还是回去看看她吧。真亲恼不了一百日,她是你妈,说好说坏,也都是为你着想,你就别跟她逆着来了。你四叔也喝不了多少酒,还是都给你爸拎回去吧!”

“我妈就那脾气,她这人有嘴无心,说话风一阵火一阵的,骂完了自己还后悔。我怎么能恨她呢。这桶酒,你就给我四叔留着喝吧,今年喝着了,来年还不一定啥样呢。我要是还在坎下教学的话,一定还能分着,要是不在那里的话,我四叔可就不一定能喝着这样的酒了。四婶儿,我都跟你不客气,你跟我还客气啥?”孙晓红说着,帮四婶儿把酒桶拎到了里面的屋子里面去了。

第一百四十六章 暖男软语

“你这么想就对了!人心都是肉长的,十个手指伸出来,你说你妈咬哪个不疼?你也别怪你妈脾气不好,她一着急就不管不顾的,好话也不往好说。我和你妈都处这么多年了,她啥样我能不了解吗。在咱们这条胡同里,数你妈挨的累最多,她一辈子为了你们姐弟几个,没白天没黑夜地操劳,说起来,她也挺不容易的,你们再让她不省心,她得多难过啊。”

四婶说的这些,孙晓红心里都明白。妈妈也不是不喜欢任浩轩这个人,而是他家里那些人,没啥难耐,个个还狗眼看人低,人前人后都不是个东西,吃肉连骨头都不吐,能实在让人难以接受。跟他们这样的人打交道,三天两天还行,要是时间长了,吃亏的还是自己。

“你的事儿,我都劝她多少次了,她就是不听。不过,她也不是不开窍,你看咱找对象看的是这个人,也不看家。只要这个人对你好,穷点儿富点儿都无所谓。可你妈还是担心你以后的日子,她老说你找的人家不知根知底,说来说去,她还不是怕你受什么委屈吗?”

这都是背地里的事情,孙晓红不想让外人知道。可是妈妈就是气不过,她得谁跟谁说,甚至闹得满城风雨,看来自己家的事情,晓红妈也不止一次跟四婶说过。

“我知道她为我好,可我就是受不了她那张嘴。我一露面,她就说我,啥不好听就说我啥,好像我在外面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似的。她老这么骂,我心里还憋屈呢,我能跟谁说去?”孙晓红说着,鼻子一酸,眼泪又在眼眶里面转了起来。突然她觉得自己很没志气,就使劲地擦了擦眼角,一切都是自找的,事到如今,她谁也不愿。

“你这孩子就是太要强了,啥事而都想得周到。你妈那么骂你,你都不反驳一句,真是好样的!看来,这人呐,有文化和没文化说话就是不一样,我听了你刚才说的话,心里也跟着敞亮多了。这些年,你妈拼死拼活供你念书,虽说不容易,也真是不白念啊!你要是这么想,你妈就放心了!我们家的玲子要是有你一半懂事就好了。”四婶点着头说。想起玲子,她又开始羡慕起晓红妈来。

说起四婶也挺可怜的。单说家里的三个女儿吧,一个结婚了,一个在外面打工,还有一个在上大专。就一个儿子吧,还不好好念书,没等初中毕业就不念书了,整天跟王师傅家的王五混在一起,他们不是在村里东游西逛,就是在外面祸害人家的小姑娘。别看他人长得跟猴子成精了似的,对象可有的是,三天领回一个,五天领回一个,每次带人去医院做人流,都是玲子去帮他付费,然后再找人给他擦屁股。

四婶身体不好,在家里就能做个饭,喂个猪,那些力气活儿,全都是四叔来干。她这一步三挪的样子,看着也挺有福气的,要说操心,她比晓红她妈可操心多了。

“四婶,你就别夸我了。我现在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跟玲子比,我俩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人家一年的收入,恐怕我干一辈子也赶不上,说出来,我都不好意思说啊。玲子过得那么好,整个胡同的小姑娘都拿她做榜样呢,我就别提了,说多了都得吃大江里面的寒冰来压肺火。”

孙晓红把酒桶放进屋子里面。“四婶,我把酒帮你放这儿了!”晓红说完,又匆匆忙忙走出屋子,她从自行车上解下绳子,把另外的一桶酒连同牛肉羊肉,一起拎到了自己的家里。

她进屋的时候,见全家人正在吃饭。餐桌上的盘子和饭碗热气腾腾,摆得满满的。爸爸见她拎着东西进来,连忙放下了手中的筷子,刚要说话,晓红放下手里的东西,从衣兜里面,掏出一沓钱来:“爸,这是我一年的工资,今天发的,你收起来吧!以后家里用钱,我再给你!”孙晓红把钱放到了他的手里,这份沉重的工资,把他们父女的关系一下子拉开了距离。

晓红的这个举动,把屋子里面的人全都惊呆了。可能他们没有想到吧?妈妈见晓红把工资给了爸爸,她一把夺过爸爸手中的钱,怒不可遏地转过头来,用手指着晓红刚要发作,晓红转身就走。她想要说的那些话,孙晓红已经听够了,心想:不就是想朝她要钱吗?不用你要,我亲自给你送回来,你还能把我吃了不成。

奶奶从后面追出门来:“晓红,你还没吃饭,趁着热乎,你进来吃点儿再走吧?”

“奶,我不饿,你快点儿回去吧!这么冷的天,你头上什么都没戴,会感冒的!”她还没等走出屋门,人已经泪流满面,当她的声音和眼泪一起落了下来时,人已经跑出了院门。奶奶望着她的背影一直走出院门,才

回到屋子里面。

孙晓红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到自己的小屋子里的,头上的伤还在隐隐作痛,她只感觉自己的头晕晕的,她没有亮灯,一个人躺在炕上,脑子里面一片空白。钱已经还给了他们,任浩轩没在身边,她紧紧地闭着眼睛,稍稍地松了一口气。

元旦的前一天,学校举行了全校师生联欢会。很多美好的东西,一眨眼就过去了,联欢会后,孙晓红和几位老师和学生合影留念。学生们放学以后,老师们在餐厅里会餐,用餐过后,学校的领导们还特意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晚会。

等所有的节目都结束以后,已经是半夜一点儿多钟了。孙晓红一个人不敢赶夜路回家,就在学校的女生宿舍里面留宿了一晚。等第二天起早顶着满头的风霜赶回家里的时候,任浩轩已经等在家里了。

孙晓红从学校回来的时候,她直接回到了四婶家里,她进门刚脱掉身上的大衣,四婶就从外面走了进来。“晓红,你怎么才回来呀,任浩轩都过来找你好几趟了。今天你就不用做饭了,好像你妈让你俩都过去吃饭了。”今天是什么日子,难道太阳是打西面出来的吗?

孙晓红一愣,她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既然任浩轩都回来,他咋不老老实实在屋里等着我呢,他没事儿去前院干啥,那些难听的话,难道他还没听够吗?孙晓红暗暗生气,但是当着四婶的面,她又不好说出口。她很不自然地点了点头:“四婶,我知道了。昨天学校里开了大半宿联欢会,我在女生宿舍里一夜都没合眼,我先躺会儿再说!”那个家,已经不是从前的家,她就这么回去,真的无法面对他们。

“你妈把饭菜都做好了,全家人都等着你回去吃呢,你再睡会儿,她又要过来骂你了!你心里难受,你妈心里更难受,你心里比谁都明白,快点儿收拾收拾,赶紧过去吧。”四婶故意这么说,也是一片好心,她让孙晓红住在自己的家里,还不是看在晓红妈的面子吗。如果,她们母女的关系越来越僵,自己岂不成了罪人。

趁着这个机会,她从中做个好人,也是两全其美的事情。孙晓红也不是榆木疙瘩不开窍,听四婶这么一劝,她也只能借高下坡了。

“知道了四婶,回去也看不到好脸色,她说啥都有理,我就是心里别扭,不想回去!”她把已经脱下来的大衣又披在了身上,估计任浩轩还得过来找她。她穿好衣服后,迟迟坐在屋子里面,静静地等着任浩轩前来接她。

“这孩子你可不能记你妈的仇啊!到任何时候她都是你妈,你要是有个好歹,第一个担心的就是你妈。你现在这样,她能不着急吗。等你以后有了孩子,你就知道你妈现在啥心情了!”孙晓红把脑袋耷拉下来,顿时没了精神。

任浩轩这次出差,事情办得非常的顺利,领导们很器重他。年终结算以后,他的年终奖比别人高出一倍。元旦放假,他没有回家,直接来到孙晓红这里。他除了给孙晓红带了一些吃的,还给她买了一套棉被。他走近胡同时,还犹豫着去哪里呢,正好孙国栋在扫院子,他只好回头看了四婶家的门垛子一眼,改了方向。

进门后,他得知孙晓红在学校里开联欢会,想去接她,又怕走两岔去,只好心急如焚地待在家里等得不可耐烦。

为了博得两家父母的欢心,两个人都折腾得心力交瘁。他在孙晓家等了一夜,也没见她回来。天刚亮,他就从被窝里面爬了出来,他到院子里面见四婶家的烟囱冒着烟,急忙趴着院门,往里面看看。

院子里没有孙晓红的自行车,任浩轩猜她一定没有回来,又窝回头进了院子。他在两家的门口来回转了几圈后,就回屋去了。

厨房里面,晓红妈已经做好了饭菜。

四婶说得没错,果然不到十分钟,任浩轩的脚步声从院外传了进来,四婶急忙开门,她见任浩轩手里拎了几包东西,眼睛立刻眯成了一条缝。任浩轩很有礼貌地朝她点了点头:“四婶,这些东西是我从外地,特意给您买的,多少是点儿心意,你都收下吧!”

“都不是外人,还花钱买这些东西干啥?”四婶笑着接过东西,把任浩轩让进门里。

“您那么大岁数,还天天照顾我们,实在是过意不去,我和晓红俩给您添麻烦了!”说着,任浩轩朝屋子里面看了看,见里面没人,轻轻地问了一句:“四婶, 晓红回来了吗?”

“回来了,回来了,她刚进屋,正在屋子里面等你呢!你看我这脑子也不好使,光顾和你说话了,都把这事儿给忘了,快点儿进屋看看吧,晓红冻得都不会说话了!”听说晓红挨了冻,任浩轩急忙走了进来。

“这么冷的天,你咋不坐车回来呢,看把你冻得,明天别去上班了,赶紧跟我回家吧!再这么折腾几天,人就完了,还上的什么班,教的什么学?”任浩轩说着,一步近前,紧紧攥住她的小手,把她拥进了自己的怀里。

“这么早,哪来的公交车。我没事儿,你不用惦记我,我就是打不死的小强,挨点儿冻算什么,只要是气不死,我啥事儿都能挺过去!”孙晓红眼里噙着泪花,脸上荡漾着甜蜜的微笑。原来,她想要的生活是这样的简单,尽管家徒四壁,或者是一贫如洗。她嫁的是爱情,不是什么有滋有味的人间烟火。

第一百四十七章 登门送礼

期末考试结束后,孙晓红心潮彭湃地拿着学生们的成绩单,满意地笑了。好在学生们都很争气,这学期,她总算没有辜负自己的努力,她们班的语文成绩竟然在全校又排了第一。

看到这些成绩时,她的心里顿时有了一种难以名状的成就感。她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值得问心无愧的是自己没有误人子弟。学校在年终总结的会议上,校长还特意提名表扬了她,她也理所当然地被评上了优秀教师。

姐姐进医院没到两个小时,就顺利地生了一个大胖小子,而且母子平安。爸妈听到消息后,立刻坐车去了城里,家里就剩下了奶奶。孙晓红见奶奶那么大的岁数,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不安全,她又在家里多待了几天。不久,那边传过来信说,大姐恢复得挺好,晓红也为姐姐高兴。

寒假以后,她可能要离开这里,然后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教学。因为任浩轩来接她回家的时候,已经把一个板上钉钉的事情跟她说了。当时,她还犹豫不决,可是,残酷的现实,让她看不到将来,也舍不掉过去,只能顺其自然了。以前,她还想考成人考试,现在家里外头繁琐的事情忙得她焦头烂额,在家庭和事业面前,她不得不做另外的打算。

这一年总算是熬过来了。任浩轩放假来接她的时候,爸爸妈妈也从姐姐那里回来了。临走那天,孙晓红将一个装了钱的布包塞到了炕角里面。钱虽不多,但是可以辟邪,也可以减少晦气。按照村中的老规矩,这叫压炕钱。任浩轩又给四婶带来几样过年的东西,四婶又客气地推让一番,两个人又匆匆忙忙地去赶公交汽车了。

任浩轩带着孙晓红又回到他们的村里。他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对是错,总之,只要不把自己和孙晓红分开,再不好办的事情,他都要试试。如果再这么两地的话,他们的感情可能就要出现问题。

回到家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一进门,孙晓红把背包往炕沿上一放,从里面取出几块牛肉和羊肉来。她把这些肉交到了母亲的手里,任铁嘴的眼睛都快看直了。再回头看看任浩轩将孙晓红分的那些炉具往屋子中间一摆,任铁嘴的那张铁青脸终于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婆婆则拿着这几块肉,带着挑剔的目光,左看看,右看看,不是嫌这块肥,就是嫌那块瘦,再就是肉上有毛。总之,不管孙晓红带回来的东西,不管怎么好,她都能挑出一堆毛病来。东西不好,你可以不吃。孙晓红真的想不明白,她干嘛总拿做对儿的话,来刺激自己呢?

孙晓红见她那副得了便宜还卖着乖的样子,觉得特别好笑。她不是瞧不起这个外强中干的婆婆。这个老女人,真是恶心。她见她口是心非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她想凑过去,好好跟她翻译翻译,一想到婆媳之间,一见面就闲嘴儿对闲舌儿地拌嘴不好。

这要是传出去,说任浩轩媳妇刚结婚,就跟婆婆吵架,她定然被唾沫星子淹死。再说自己没事儿找这别扭干啥,嘴巴长在她的脸上,爱咋说就咋说,反正也嚼不烂自己的舌头。这种人就爱拉横车,跟她也讲不出什么理来,全当耳旁风刮过,啥事儿没有发生过。

孙晓红见她还喋喋不休地说个没完,她把东西取出来以后,一声不吭地回到自己的新房里面去了。

进屋以后,一下怔住了。她用犀利的目光,将屋子从上到下看了遍,突然发现里面的东西,全都被人翻过。衣服被人穿过,化妆品被人用过,衣柜被人翻过,炕柜别人翻过,就连结婚的被子,也好像被人盖过。整个房间就像被人打劫了一样,每件东西,无一例外地被人动过。

“任浩轩你快进来看看,这屋子里面怎么弄成这样,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孙晓红气得浑身发抖,她把任浩轩叫到屋子里面。

任浩轩正在和他爸说话,听见孙晓红叫她,马上走了过来:“咋了,晓红!”

“你看看,柜子里面这么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你没动过,我没动过,难倒这屋子里面闹鬼了不成!”孙晓红用手指着屋子里的一切,气得浑身直打哆嗦。她故意把声音抬得很高。

任铁嘴听了,一声不吭地把东屋的门轻轻地关上了。婆婆则瞪着眼睛,插着要站在走廊里,等待时机,她准备进门和孙晓红大战三百回合。

也难怪孙晓红生气,任浩轩见好好的新房,弄得跟大车店似的,他也无语了。这也不怨人家孙晓红生气,这才几天没见,屋子就被弄成这样,换做谁都得生气。

可是一进门就闹矛盾,以后还怎么在一起生活,想到这里,任浩轩走过来,轻轻地对孙晓红说:“就这点儿小事儿,值得你生这么大的气吗?”

“我没生气,我就是想问问,我不在家的这些天,是谁动了我的东西!买,没人给买。还趁伙打劫,真是太不要脸了。”反正自己在公婆的眼里也不是好人。孙晓红算是看好了,自己越在乎他们,他们越拿自己不识数。再跟他们客气,他们都能骑在自己脖子上连拉屎。

“话不要说得这么难听吗?不管谁动了,都是自己家里的人,你就不要小肚鸡肠了。好好收拾收拾不就没事儿了吗?”这丑遮得也太牵强了吧,孙晓红见任浩轩跟她辩解,她更加生气。

“谁小肚鸡肠了?那好,如果你的东西,莫名奇妙地被人弄得乱七八糟的,你不生气啊?行了,行了,我不跟你说了,说了也是白说!”孙晓红说着,一把拉开衣柜的门,把里面的东西全都掏了出来。当她抖开被子的时候,发现被子的边上一层汗泥,她又大叫起来:“任浩轩,你过来看看,谁把被子盖得这么脏,上面还有汗泥的味儿呢!连新媳妇的被子都能盖,这人也太不要脸了。是不是自己没盖过新被子啊,跑到我这里来捡便宜,这脸可够大的。”

“你小声点儿。前几天大姐夫从街里回来,咱妈让他盖的!”任浩轩见孙晓红一声比一声高,大有不肯罢休的架势。他不得不说出了事情的原委。

“我天,原来是你大姐夫盖的呀。你爸妈讨好他,也不能拿我抓垫背呀。他们可以把他当祖宗供着,是因为他们花了你大姐的昧良心钱。我孙晓红清清白白,没花你家一分一毫的钱,我有啥不敢说话的。我可告诉你们,千万别把我逼急眼了,我可不是你们想捏就捏的软柿子。亏你们还明白呢,当着儿女的面,就这么做事儿啊!”

“你看这辈子盖都盖了,用洗衣机好好洗洗不就干净了吗?明天早上,我去五金商店给你买几把锁回来,等你走了以后,把所有的柜子都锁上,就没人翻了。”说着,任浩轩上前一把将被子上面的被单扯了下来,丢在了一旁。

“这还差不多,他们就是看我好欺负,全都暗下毒肠。”婆婆在走廊里,听见晓红不再吵嚷,她悻悻地回到东屋,她得意地往炕头上一座,幸灾乐祸地拿过遥控盘,吧嗒一声,电视亮了,这次暗战,她以胜利的姿态打败了孙晓红,心里好不高兴。

眼看就要过年了,按照婆婆的吩咐,孙晓红整天在家里忙着剁馅子,包饺子,忙个不亦乐乎。任浩轩却整天都不着家,他在村子里面找了十多个朋友,整天举着气枪,翻墙越巷地打家雀。随着一声连着一声低回的枪声,不到两天,他就打了二百多个家雀。

他把这些家雀拿回家里后,烧了一大锅开水,然后又用了一天的功夫,秃噜得干干净净,再将这些光腚家雀,拿到外面冻一天,然后规规矩矩地装在一个精致的小箱子里面,用胶带封好,这个特殊的礼物就准备好了。

腊月二十八那天早上,任浩轩从朋友那里借了一辆摩托,带着这箱光腚家雀来到了乡长家里送礼。正好村里的学校也缺老师,要想让孙晓红必须回到村里教学,他这次前来送礼事先已经拿出了破釜沉舟的心态,不管乡长怎么答复,他都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没有如果,只有必须。

他把摩托车支在门口,捧着箱子就走过来敲门。乡长一个人在家,他正靠在沙发上看电视,隔着玻璃窗往外一看,见任浩轩在外面站着,连忙站起来,把门打开。

“乡长,过年了,我过来看看你!你看,一箱子光腚家雀!”任浩轩进屋后,他笑着把手里的东西,递了过去。

“光腚家雀,这么稀罕的东西!你小子是从哪里弄的?我当了这么多年的乡长,通信员见得多了,你是最聪明的一个!”乡长一听,竖着拇指笑了起来。

“都说拧吃飞禽四两,不吃走兽半斤,这不我知道你最得意这一口,前几天特意找了一些朋友,在屯子里面忙了好几天,好不容易帮你空运来的。”任浩轩故意卖弄玄虚地说。

“你小子真有办法,给我送一箱子家雀还得空运啊?看来,你没少费心思啊!说吧,你找我到底啥事儿?”乡长使劲一拍他的肩膀,爽快地说道。

“既然乡长都发话了,那我就不客气了。但是咱丑话说到前面,这些家雀都是我那些哥们,用气枪帮我打来的,咱可一分钱都没花,你用油炸的时候,可别误认为我来贿赂你呀!”

“就你小子会说,就你那心思,不用猜我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还是乡长高明。看来我今天来算是来对了!我也就不跟你绕弯子了。我媳妇是中学的老师,我俩两地生活,我想……”任浩轩从头到尾把事情的经过详细地说了一遍。乡长听了,也不住地点头。

第一百四十八章家 家事难断

年声已近,屋内大扫除。棚顶,墙壁,地面,都要彻底打扫一遍。这些活虽然不是什么力气活,可登梯上高的也不怎么好感。任浩轩每天在外面东跑西颠不在家,家里的这些活,几乎全都落在了孙晓红的身上。没想到,她二十多年都没干过的活,竟然在二十多天内,在任浩轩家里做全了。

孙晓红也不计较,她在家里被婆婆指使得团团乱转,每天都累得腰酸腿疼,也不吭一声。每天晚上往炕上一躺,浑身上下就跟散了架子一样,除了手脚上的指甲盖儿不疼,身上没有一处是好受的地方。她觉得这些家务都是应该做的,就自我安慰自己:既然自己已经和任浩轩结了婚,就得安守本分,就得入乡随俗,才能渐渐处理好暗中僵化的婆媳关系。本来他妈这个人就不好相处,要是再逆着来,早晚都得撕破面皮。她不想让矛盾扩大,就一再忍让。

因此,婆婆的手指到哪里,她就做到哪里,丝毫不敢懈怠,也不做任何反抗。

想起自己以前在家的时候,所有的家务都是奶奶来做,她也没做过多少。如今一步迈进了任家,她可就倒霉了。每天早晨,两眼一睁,她就像个婢女一样,头上包着一条围巾,整天跟在婆婆的屁股后面,掸尘,刷墙,拎水做饭,洗碗刷盘子,还有没完没了的打杂和跑腿。在婆婆的眼里,她这样免费的力工,不用白不用。

“打到的媳妇,揉到的面。”这是婆婆常常挂在嘴边的话。县官不如现管,如果这个时候不教化过来,那就是脑子里面进水了,以后儿媳妇翅膀硬了,就别想这么仗义地指派了。

儿子又不是娶个摆设回来,怎么能让她闲起来呢。闲起来多没趣呀,家里就是没活,也得给她找点儿活干,要不自己心里没法平衡,怎么能对得起自己曾经练就一身的看家本事呢。

让儿媳妇在家里吃白饭,岂不是浪费粮食,想都别想。这样的亏,婆婆从来没有吃过。不过,这都是小意思,她整人的方法手到擒来,有的是妙招,孙晓红想躲都躲不过去,招招中弹,而且招招催人泪下。这种心狠手辣的婆婆,真是天上难找,地上难寻,从古到今都没听说过的恶毒,居然被孙晓红像中彩一样砸到了头上。这个时候,孙晓红才幡然醒悟,难怪任浩轩奶奶出殡的那天中午,他姑姑家的那些哥哥嫂子和姐姐们,为什么来家里闹事儿了。

每天孙晓红干活的时候,婆婆也不消停,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跟没看见一样。等孙晓红把活干完了之后,她就像检查卫生的纪检委一样,一顿比划之后,稍有不如意的地方,一律返工重做。

她啥事儿都不马虎,可一提到花钱的问题,婆婆便心疼不已。她装作什么都没听见,紧接着她那张布满褶皱的老脸上,就跟挂了一层白霜一样,冷得直冒寒气。家里的钱款都掌握在婆婆的手中,她怎么随随便便把家底泄露给孙晓红呢!尤其像购置年货这样的事情,她不愿意出门去买也就算了,她也信不着儿媳妇,待她取出一张白纸,再找来一个一寸多长的铅笔头,两只大手一挥,在上面随便列个清单,这才取出她那个生了锈的百宝箱,洗洗后,从里面取出几张毛票来,全都交给任铁嘴一手代办了。

而且,公公买回来的那些吃吃喝喝,全是他几个姑娘喜欢吃的东西。他甚至连一双袜子都没给孙晓红买 过。他们这样过分也就罢了,还当着孙晓红的面说。我这个家就是儿的江山,女儿的饭店。儿子什么样我不用操心,他早晚得养我老。女儿就不一样了,她脸朝外地嫁到人家,一年也回不来几趟。我亏了谁也不能亏了这些贴身的小棉袄。婆婆说这话的时候,还故意撇嘴嘴,扭着脖子,还把她肥胖的熊腰来回晃几晃,每做一个手势,都觉得自己是什么九五至尊太上老佛爷似的说一不二。

这话真酸,感觉她那三个女儿家中老大,儿子儿媳才是局外人,都得靠边站。孙晓红听了一句,心里觉得很可笑。真是说大话不知道脸红,还一口一个儿的江山,自己半斤八两都弄不清楚。伸手摸摸腰包,兜里连超过五十元钱的零花都没有,还大言不惭地谈论江山家底的问题,看来这耍赖的脸皮也真够厚的。

要说站着说话不腰疼。 他们也是真敢往出冒啊,什么话到了他们的嘴里,都能让大脑过度膨胀。孙晓红也不搭话,这十句话连九句都不准成的话,都是瞪着眼睛瞎编出来的,怎么能当真事儿呢!她是这么想的:你们真要是能攒下江山的话,也就用不着活得这么虚伪了。反正你们说话舌头也不在嘴里待着,爱说啥说啥。我自己月月有工资,年年有福利,你一分钱不给我,我照样也不缺衣服少裤子穿,还差你那角巴分的人民币给绊个跟头吗?

上梁不正下梁歪,这也不怪她总把家里的老人往歪处想。婆婆刁钻古怪地胡乱行使主权,可能公公见还没有达到火候,他也在背后煽风点火地帮忙支招。这两个人一唱一合地整起孙晓红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真是天下绝配。

公公见孙晓红每天这么累,不但不帮忙,还抱着膀子袖手旁观。他水不拎,院子不扫,嘴巴倒是出奇的勤快。只要有人跟他说话,他就凑上前去,不管眉眼高低,跟扯长城似的,东一耙子,西一扫帚,说得直淌哈喇子,唾沫星子飞得老远,好像自己有多渊博的文化似的。

人家看热闹都是站在高岗上,翘起脚跟,居高临下往下看。他可倒好,早饭一过,嘴巴子一抹,脑袋朝里,屁股朝外,小烟卷往手里一掐,悠哉悠哉地往东屋的炕头上一躺,嘴里吐着一个比一个更圆的眼圈,他不是望着天棚瞪着眼睛做白日梦,就是闭着眼睛想歪掉渣的坏主意欺负孙晓红。

人家都是胎里坏,一胞脓,有手腕都用在局外人的身上。他是心里坏,一肚子稀屎,往裤兜子里面一倒,全都是窝里反,臭死蛆,用在家里的外姓人身上。他不但心眼子坏,而且嘴还臭。从他嘴里说出的话,跟吃*差不多。不是噎死人,就是臭死人。有一次,他竟然当着孙晓红的面信口雌黄:“你找我儿子这样的人,蒙着被子自己偷着笑吧!”

像这种混蛋的话,本来就不该从他这个当公公的嘴里说出。可他偏偏就说出了口,这让孙晓红特别恼火。她听了之后,想要送他一句“臭不要脸的。”可他毕竟是家里的长辈,有些难听的话,孙晓红是给他留了情面的。她不想赶尽杀绝,就一忍再忍,暗气暗憋。

不然的话,她要是不考虑那么多,她就会揪住他的衣领,把这个满嘴跑火车的公公抡到胡同里,抽他两个嘴巴,再让左邻右舍们给评评理,她孙晓红到底哪里做得不对了,让他这样肆无忌惮地挤兑自己。这样的面子,孙晓红已经给足了,要是逼急眼了,管他是谁,她也真敢做出来。说白了,他就是家里的一颗老鼠屎,放到哪里恶心到哪里。也就他自己看得起自己,出了这个院门,他什么都不是。如果站在好人的面前,他连一只摇尾乞怜的野狗都不如。

说到底,还是婆婆的私心太重,她不让孙晓红插手家里的财政大权,她也懒得过问。女人当家也不是什么好事儿。家里若是有钱,谁都能当家,如果家里没钱,谁当家都是过路财神。用句很不中听的话说:“走马门楼挂纱灯,外面亮堂里面空。”其实这个家除了几个人值钱外,还真没什么值得炫耀的地方。他们把日子过成这样,只不过虚张声势,只不过是掩人耳目而已。

当家里财政空虚的时候,再被婆婆歪咬一口,连娘家人都会倍受牵连,她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一身的冤屈。再说他们家里好像也没多少钱,算来算去,恐怕也就任浩轩结婚的时候,从亲朋好友那里接来的几个份子钱。这些钱都快被任浩轩她妈捂出小鸡崽儿来了,可是,家里到了用钱的时候,她连一个枣核都舍不得拿出来。可见她吝啬的程度,比铁公鸡还要坚固。

在村子里面,任铁嘴从来不凭力气挣钱,他是出了名的全靠耍嘴片子偷奸取巧,时间一久,谁都不是傻子。像他们这样好吃赖做的人,人们表面上不说,背地里也指指点点,衣服没等穿坏,都让人给指坏了。这样的穷坑,就跟一个无底洞差不多。每天只许进,不许出,或者说,也出不了什么油水。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心机过重的家庭,竟然也拿好家儿女不当回事儿,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

孙晓红也替他们算过家底。 她紧紧是猜测而已,现在家里的存款,可能连四位数都没有超过。

可他们还以为自己是富翁呢?而且都要被婆婆当成金矿一样,死死地攥在手里。不是孙晓红埋汰她,如果这些钱能下蛋的话,她的手心都能搭个鸡窝出来。都是年过半百的老人,把自己弄到这种不知廉耻的程度,竟然一点儿都不知道羞愧。

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孙晓红慢慢也摸透了他们的脾气秉性,有时候也觉得他们挺可怜的,可是,她却忘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这句话。可他们在任浩轩和孙晓红面前,并不觉得自己是在犯浑,也不觉得自己是倚老卖老。他们自认为自己做得都对,自己说的全是道理。如果你有什么不能苟同的想法,不好意思,那就是全都给我滚出去住,因为西马凉亭不是给你俩搭的。你们走了之后,我还有一个儿子呢。

爱屋及乌,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地方,孙晓红栖息在这样一个不伦不类的屋檐下面,就算她有一肚子冤屈,也只能默默忍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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