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起落叶好过冬 第二辑 - xp1024.com
《扫起落叶好过冬 第二辑》


当黑杖被关在大门外的时候

每年10月或11月间,英国国会有一个开幕仪式。英国国会的官方正式名称很奇怪,叫“QueeninParlia-ment”,主角是Queen,是女王。在这个仪式上,惟一的中心是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这相当于他们的国庆大典,怪不得是一个竭尽炫耀之能事的仪式。炫耀的是王权,或者说是国家主权,那在英语里是同一个词。整个场面金碧辉煌,庄严隆重,甚至可以说是气焰万丈。对于那些挤在马路旁等着看女王马车经过的伦敦老百姓和游客们来说,这个热闹场面还真有看头。

所以年年重复老套,年年热闹不减。美国的电视上有实况转播。我们通常会一边开着电视机,一边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只是偶尔扫上一眼。之所以开着电视机,那是在等待,等待着冗长的过程,发展到最精彩的一刻。

这一刻是什么呢?

一、寓意丰富的仪式

国会开幕仪式正式开始以前,上下两院的议员们都已经在自己的议事厅里就座,早早等着了。

在上议院,只见一片红色的大袍子,袍子镶着宽大

的金边和各种纹章字符。虽说我们对这些装饰不知其所以然,却一定是大有来头。上议员们不仅服饰辉煌,还一律头戴灰白色带小卷卷的假发,使得他们看上去一个个地都令人有不真实感,颇为可笑。正是这种不真实的感觉,突出了他们竭力要表达的庄重,表示他们是半人半神的超越世俗的权力载体。即便历经长时间的等待,这些人照样不苟言笑,肃穆如初,等待女王来临。

下议院里,却是另一番光景。英国下院的议事厅经常在电视里出现,连我们在美国都看熟了。此刻议员们到齐了,本来就俭朴的下院议事厅就显得拥挤局促,像大学里挤满人的梯形教室。民选的下议员们穿的是现代服装,男的西装革履,女的套装套裙。虽说在现实生活中,还算是正规场合的刻板服装,可是和上院一比,就无可救药地凸显了下议员们的现代化、平民化和世俗化。等候之中,下议员们相互聊天说笑,议长显得无所事事,就连英国首相此刻都一脸轻松。

英国首相和美国总统不同。美国总统一般一年只需要去一次国会,几乎是一个象征性的仪式。英国首相则必须经常出席下议院的质询,舌战群儒。一走进下议院就必定是精神紧张,全力以赴,否则根本应付不了。只有在今天,没他什么事儿,堂堂首相在此刻也只是一名普通观众。

着名的西敏寺国会大厦之外、马路两边,满是黑压压一片看热闹的人。

女王要出发了。出 发 之 前,她 的 皇 家 卫 队(Yeomenofthe

Guard),据说是王室最古老最忠实的武士,先期出发对上下两院的议事厅作一番搜查。这番搜查源1605年一次试图爆炸国会的阴谋。如今这番搜查纯粹成了仪式的一部分,却一丝不苟地重复了四百年。女王总是在爱丁堡公爵的陪同下,坐着镀金镶钻的皇家马车,由一色骏马拉着,马蹄得得,不迟不徐,前往国会大厦。一路上,看热闹的民众发出阵阵欢呼,还有人一本正经地行着淑女的屈膝礼,恍如时光倒流。

到了西敏寺国会大厦,女王头戴那顶着名的皇冠,身披拖着长长后摆的大皇袍。皇袍是专为这个仪式准备的,后摆如此之长,须得有四个绅士穿扮的童子,为女王提着衣摆,跟着她缓缓行进,女王前面有人肩扛代表女王的权杖开道。

前面后面,长长的队列,全是中世纪打扮的各种名堂的人物。当古代装扮的武士,站在高处,举起长长的喇叭,吹出一串报告女王凌驾的号音时,那真是看得开心的一刻,原来莎士比亚的舞台排场,活在21世纪的我们,竟能有幸在真实的世界里欣赏。

女王一如既往,带着人们熟悉的不置可否的表情,似乎还有点怠倦。她好不容易地通过这番长长行列,到达上院,在正中的皇位上落座。开幕仪式将在上议院举行。

这个时候,那二百五十来个下议员,还在自己的下院议事厅候着。女王是从来不到下议院议事厅去的。她没有权力去。1642年查理一世国王进入下议院逮捕了五个议员,造成英国历史上议会和王室的最严重冲突。议会砍了国王的脑袋,就此禁止国王进入下议院。此后三百五十年,英国国王再也没有踏进下议院一步。可是此刻,女王还是得把下议员们召来,因为她即将宣布她的治国方策,而议员们名义上还是要为女王效力的。

通过电视我们看到,一位半似武士半似绅士模样的人,笔挺地站着,等候女王命令。他就是“黑杖”,正式头衔是“黑杖礼仪官”(GentlemanUsheBlackRod),乃上议院最重要的礼仪官,他也已经有了五百年的历史。他的头衔来自于他置于肩上的那根半米来长的黑色木棍,木棍顶端镶着金色的狮头。他得到女王示意,便神气地一个转身,郑重其事地一步步地向下议院议事厅走去。

这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这位“黑杖”的身上。

电视机的镜头随着他扫过周围肃立的人们。我们等着想看的那一刻终于来到了!

“黑杖”昂首挺胸一脸严肃地走到下议院议事厅门口,这时门里头二百五十来个议员们也全都面对着大门,一脸嬉笑。这种有点恶作剧的轻松表情似曾相识——那是在老的英国戏剧或英国小说的铜版画插图中所描绘的街头民众脸上经常出现的表情,是一种平民特有的表情,好像在等着看一出精彩的段子。“黑杖”跨着沉重的步子,眼看着就要到门口。这时,只见议事厅的两扇大门从里向外缓缓移动,不迟不早,就在“黑杖”即将迈进的一瞬间,“哐当”一声合拢,差点碰了“黑杖”的鼻子!

“黑杖”给关在了门外。这一幕,寓意深远。

只见吃了闭门羹的“黑杖”,举起手里那根代表女王授权的棍儿,用棍上金色的装饰狮头,砸在大门上一块专门的木块上,发出脆脆的声响。一下、两下、三下!大门上立即打开了一个几寸见方的小门,小门上还安装着细密的铁栅栏。铁栅栏后露出一双警惕的眼睛。按照老规矩,这眼睛扫视了一下“黑杖”的背后,确定“黑杖”没有带来武装的士兵,确定他只是上院派来的一个和平信使,下院议事厅的大门,这才重新缓缓打开。“黑杖”迈进一步,在地板上的一条白线前站住。这又是“祖上的规矩”,王室和上院的任何人都不允许越过这条白线。

“黑杖”抬起头来,中气十足也礼貌十足地庄严宣布,女王陛下正在上议院等待她的议员们前往开会。

“黑杖”话毕,转身往回走。这时,“哄”的一声,是“黑杖”在敲门后的下议员们发出一阵笑声。大家这才起身,随着议长和首相,一路谈笑着,熙熙攘攘前往上院,活像电影院的散场光景。

到了上院开会的地方,没有这二百五十个下议员的座位。这儿是上议院的地盘,在会场里,靠着大门,有一道低矮的栏杆,按规矩,下议员们是绝不允许越过这道栏杆的。

现在,女王在正中的王位上开读文告,上议院的假发长袍议员们端坐恭听,二百五十个下议员们在栏杆外面站着听。现代英国最有实权、真正管理着这个国家的首相和他的内阁成员,也站在这群人里。这一幕,连伏尔泰在二百五十年前看到也不免诧异:英国议会的民选议员们权力第一,地位却是第二。

女王清晰地读着文告,一口一个“我的政府”将如何如何。而起草文告,真正掌握这个国家实权的,正是那些站着的首相和内阁成员。

世俗政府实权和仪式性的地位,在这儿分裂。抽象主权、传统王室尽管摆足威风,位高却权不重;民选代表,没有世袭爵位之民众,貌似恭敬却掌握真正的权力。下议院用不客气对待“黑杖”的“礼仪”表示,民选政府的权力不受王室的干涉。下议院议事厅地板上的白线和上议院的低矮栏杆,是英国政治中游戏规则的象征。它们表示,权力必须划分,不管是什么人,都必须遵从划分权力的契约,哪怕这份契约来自于五百年前的传统。

就这样,英国人每年一次,重复这个仪式,已经不知重复了多少年。社会学家告诉我们,人类自从有了“政治”这个东西,仪式就是非常重要的,仪式在传递信息。我们看到过各式国事仪式,摆足架势要显示的大多为强大、统一等等。以前我们就听说,英国人最讲绅士派头,他们当然也是很要脸面的。可是英国女王和国会,却以这一丝不苟反复重演的仪式,表达互相都“把丑话说在前头”,互相传达遵守游戏规则的告诫和承诺,做得如此认真,叫人叹为观止。这就是英国人的“传统纪律教育”。在人类政治史上,这是最能显示盎格鲁—撒克逊人政治智慧的一刻了。

二、不分割的权力是有问题的权力

众所周知,英国议会和王室如今的关系是历史形成的。

从早期贵族领主向国王讨权,要求明确权力和义务,互相有所承诺,订立大宪章,再用实力和关乎荣誉的规则来维持这种权力分割,到17世纪王室和议会发生冲突,以致砍了国王的头。可见在契约形成的初期,承诺的维持是多么不容易。

看英国历史,你会发现,那是一部典型的延续渐进的历史。

在历史上,冲突是激烈的,冲突的议题却是古老的,解决的方式是缓慢推动的,鲜有如法国大革命那样颠覆性的创新变革。于是,他们的那些人物,不管是时势造英雄,还是英雄造时势,都难以把自己看成是开天辟地、开创从未有过之新时代的特殊人物。这就是英国人闻名于世的所谓“保守”。

但英国顺着与法国的不同路径,也一样从古代走到现代,该变革的也已经都变革了。

这样,英国人砍了国王查理一世的头以后,到头来还是在王室里找一个人当国王。“光荣革命”的时候,他们赶走了一个国王,却满世界找,要把国王的后代请来,还是当国王。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免不了有一阵自相残杀,直到杀出一个最强的来。这杀出来的最强,还不是照样叫国王,往往还比不上原来的国王。

一部英国历史,充斥着王室内部的争斗,阴暗城堡里的血腥和亲情;王室和欧洲各王朝贵族之间的纠葛以及战争与和平,看得现在的人又糊涂又无聊。但是王室和议会的关系,却始终有一条脉络,那就是权力开始划分,契约和承诺成为王室和民众之间双向的义务。

及至最近两百年,实权已经大半到了议会下议院,也就是民选的代表们手里。王室已经大权旁落。伏尔泰从法国去英国,感到好生奇怪:英国的国王给管起来了,虽然仍旧有无数的机会去做好事,想做坏事却已经没有权力了。如今的女王,不仅是英国教会的首脑,还是国家主权的所有者。议会的决定名义上还要女王首肯,可是实际上女王的“同意”

已经是议会对女王的“要求”,女王是必须同意的。必须得到你的同意,而且你还不能不同意,这种逻辑听起来实在是奇怪得很。今天,英国首相布莱尔每个星期还是晋见女王一次,向女王通报政情。这一晋见却是对外保密的。如今的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十分地开明,曾经让电视台进王宫,拍摄女王批准法令的过程。只见议会派来的官员站得笔挺,朗声宣读待批准的法令,女王款款而坐,似乎听得十分尽职。每读完一个,女王的回答却千篇一律地是:approved(同意)。

王室已经没有实权了,为什么还养着王室成员呢?失去实权的王室是最无力反抗的一小群人,为什么就碰不得呢?

这是看惯了革命的人最想不通的地方。英国人到21世纪还保留着实位虚权的王室,外边人常常把这看成是英国人愚笨迟缓的表现。

在今天,王室是否有必要继续存在,也是英国人有时会提出的话题。因为如今的这种维持,更多的只是文化传统的象征意味了。最近的调查表明,大多数英国人还是希望维持现状。

然而,历史在很长的时间段里演变到现在的:从国会和王室实力相当,过渡到国会已经足够强大,执掌实权,而王室开始变得只是一群文弱绅士和妇孺。在这关键的一刻,国会和他们代表的英国平民,为什么不把王室撵出白金汉宫,如同当年我们把溥仪们撵出紫禁城一样呢。为什么他们反而在一年一度英国议会的开幕仪式上,让王室独揽风光,而这些戴假发,有贵族头衔的老头和西服革履嬉笑开朗的民选代表们,煞费苦心地照本演出这样的古老仪式呢?那是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对于智慧的理解。他们在告诫自己,契约是必须遵守的,历史的教训是必须记住的,一个守约的民族才是有希望的。他们也在重温自己的历史教训:任何权力都必须是有限的,权力必须用权力来制约。

在这个时候再回头去看“美国革命”:它有着创新变革的外貌,却坚守了骨子里的一份“保守”。想想也就不奇怪了,因为美国的精神内核承继于英国,而不是脱胎于法国。

美国人曾经有了这样的机会,创立一个全新的国家。他们把本来可以“统一强大”的国家权力划分成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块,三大块的权力互相穿插,互为补充又互相牵扯,他们称之为“制约和平衡”。这是美国政治结构的基本规则。这种运作过程的全部理由,都是从这个根子上长出的。而这种智慧,追根溯源,就可以追到“黑杖”被“哐当”一声关在下议院门外的那一刻。

阿米绪的故事

近几年随着中美文化交流的展开,美国一些远离主流的文化小溪,也渐渐被介绍到中国。于是,美国不再是一个刻板的固定套路,在大洋此岸人们的印象中,美国的形象正在逐步丰富起来。我曾经两次在国内的杂志上看到有人提到:美国有一群默默无声地生活在自己世界里的阿米绪人。

假如我们对美国的一般印象可以放在概念的一个极地的话,那么阿米绪是肯定必须送到相反的另一个极地去的。如果我们称美国的生活方式是现代的,那么阿米绪可以说是古代的;如果我们称美国是技术进步的,那么在同一个价值体系里,阿米绪不仅是落后的,而且是拒绝进步的,等等。假如再形象化一些,如果我们对美国人的印象是眼花缭乱、五彩缤纷的,那么阿米绪人永远是平淡的,是只有黑白的单色调的。

假如在你的想象中,阿米绪是一小群生活在某一个群山环抱、车船不达、鸟不下蛋的与世隔绝的山洼洼里的话,倒也没什么稀罕了。问题是,今天在美国这样一群教徒有差不多三十五万人,人数还在缓缓地增加。他们生活在美国传统农耕区富庶辽阔的平原上。他们不但不封闭,甚至不集聚而居,没有什么阿米绪村庄,他们全是散户。一个个阿米绪农户就星星散散地坐落在其他美国人的住房之间,混居在同一个地区。他们家门口的乡间公路也都是平展的柏油马路,直达高速公路。城镇就在附近,那儿就有购物中心和娱乐设施。嘈杂、多变而生气勃勃的现代生活就近在咫尺之遥。但是当你经过那里的民房,很容易辨别出阿米绪的住宅,除了都有巨大的谷仓之外,还在后院停着黑色的小马车。因为在我们断定不开汽车就算不得美国人的年代里,他们却只驾马车。

所以,这不能不让认定“技术进步”必是“挡不住的诱惑”的人们愣一愣神。不管将来如何,你不得不承认,毕竟在世界上此类诱惑最大的美国,阿米绪已经两百多年这样默默地过来了。宁静安详,也许不见得特别幸福,至少并不格外痛苦。他们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但是并没有如我们想象的那样,被“诱”得骚动不安。六神无主。跃跃欲试。痛苦不堪。

说起他们的来龙去脉,还得上溯到五百年前的欧洲。

在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的大潮中,从苏黎世产生出一个人数不多的激进改革派,被称为“再洗礼派”。他们主张严格实践《圣经》教义,排斥不符合《圣经》的虚文缛节。他们认为宗教信仰应该在日常生活中时刻加以实践,不能说一套做一套。他们认真地寻求《圣经》中对于大小事情的说法,弄清楚了就一定要去做,而且要做到。他们认为,教会应该是信仰相同的成人的集体。所以,婴儿出生以后“被动的”第一次洗礼不能算数。而在一个人成年之后,如果他确信自己真有信仰的话,应该“主动”地再接受一次基督徒的洗礼。这就是“再洗礼派”这一名称的来历。

16世纪还远不是一个宗教宽容的年代。再洗礼派一问世,就遭到来自罗马天主教会和其他新教徒两个方向的迫害。在再洗礼派发源的瑞士和德国南部,当时曾有几百个再洗礼派教徒被烧死在火刑架上。在这样残酷的环境中,再洗礼派却显示出惊人的宗教执着。他们认为,虽然他们面对的世界是傲慢的、富有的、褊狭的、暴戾的,而他们却仍然应该是善良的、清贫的、谦卑的、非暴力反抗的。在严酷镇压下,再洗礼派逐步形成了一些与其他新教教派不同的特点。他们无法形成良好的教会组织,一开始甚至只能在山洞里悄悄地聚会祷告。他们甚至没有明确的领袖,因为领袖一出来就给杀了。他们的一切都只能悄悄地做,恐惧、不安和受苦受难始终伴随着他们。

既然没有严密有形的教会组织,没有教会规范的约束,也没有一般宗教常见的仪式仪规的凝聚,那么,他们作为一个教徒存在,就完全是依靠他们内心的信仰了。因此,假如说再洗礼派的信仰特别执着,大概是不错的。他们在北欧传播的过程中出现了两个支派。16世纪中叶,一个叫做梅诺的荷兰人曾试图在北欧重建和平的再洗礼派的团体。他们的后继者就叫做梅诺纳特,也就是梅诺派。而到了17世纪末,瑞士和南莱茵河的再洗礼派还是处于遭受迫害的分散状态,有一个叫阿曼的瑞士人站出来号召再洗礼派的改革和联合,这一派就被叫做阿米绪,也就是阿曼派。

这两个分支此后都来到北美这块新大陆,大部分定居在宾夕法尼亚州和俄亥俄州。这两个州当年是北美大陆最好的农业区,而他们在欧洲时就是最出色的农夫。感谢开拓宾夕法尼亚的教友派,他们是对待异教最为宽容的北美主流教派,更要感谢北美大陆很快风行,并在美国独立以后由美国宪法保障的宗教自由,使这些“梅诺纳特”和“阿米绪”们,终于能够安居乐业了。由于阿米绪与梅诺纳特相比,他们更恪守古老的服饰和生活方式,在外观上更容易辨认,他们的风格与现代生活的反差也更为鲜明强烈,所以很多美国人也是只知阿米绪而不知梅诺纳特。

宾夕法尼亚的兰开斯特,是阿米绪比较集中的地区,离着名的大都市费城仅一小时车程。在去冬最寒冷的日子里,我们来到那里,也是想一睹真正的阿米绪生活。可是我们发现,他们安静谦卑地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只要是对外开放,以满足游客好奇心而设立的“阿米绪旅游点”,那就一定不是阿米绪办的。因为这样获利甚丰的“第三产业”,并不符合他们的生活原则。然而,他们虽然在宗教上固守而且生活方式内向,可是他们对外界很友好,也理解外人对他们的好奇。假如你想给他们的小马车拍张照,他们会微笑着放慢车速,让你如愿以偿。我们发现,他们没有这类小教派非常容易出现的诡秘行迹,他们坚守的只是一种由宗教信仰导致的平淡。

生活在宾夕法尼亚的再洗礼教徒至今没有显赫的教堂,他们的教堂一如他们的农舍,朴素而卑微,有时候甚至像早期教友会一样,把他们聚会崇拜上帝的教堂谦称为会屋。老派的阿米绪还轮流聚集在各自的农舍里做礼拜,围着老式的乡村火炉,一边坐着男人,一边坐着女人,读着老版本的《圣经》,用的是这里其他人都不懂的高地日耳曼语。而在他们只有一间房间的学校里,他们的孩子则个个都要学两种语言,英语和这种他们从欧洲家乡带来的古老语言。

无论在什么地方,你一眼就能把阿米绪认出来,因为他们的服饰与众不同。简单地说,四五百年来其他的人的服饰一直在变,而他们却一直没有变。不论是男人的服装礼帽,还是妇女的衣裙,都是一水的黑色。只有在节日或婚礼上,妇女们才加上一方纯白的披肩。姑娘们的裙衫上没有一个纽扣,男人们的服饰上有纽扣,但没有任何其他装饰。据说这些突出“谦卑”的规矩都可以从《圣经》中找到依据。在兰开斯特,假如你遇到以前只在电影里才能看到的“古代欧洲村民”,他们就是阿米绪。

也许,他们头顶的上方就是高压线,他们的邻居家用电器样样俱全,但是他们不用电。所以也没有电灯、电视、电冰箱、收音机和微波炉。阿米绪不用汽车,他们是农夫,却拒绝使用拖拉机和任何新式机械,有些梅诺纳特偶然使用汽车,但一定是黑色的,以示谦卑。阿米绪则用马拉犁耕地,驾着单驾马车外出。我们看到,在兰开斯特的乡间公路上,嗒嗒疾驶的阿米绪马车后面,常常跟着几辆耐心的邻居们的汽车。

对于认定只有自己的价值体系是惟一正确的人们,很难理解为什么阿米绪放着现成的新技术拒不使用。他们除了认定阿米绪固守落后,再也找不出别的解释。然而在多元文化的概念逐步被人们接受的今天,人们能够看到,这些再洗礼派教徒非常聪敏智慧,也非常能干。他们在兰开斯特县用传统农业技术经营的家庭小农庄,是全美单位出产最高的农庄之一,而且没有化学污染土壤退化等现代农业的通病。他们的生活简单而安逸。他们自己的解释是,由于他们的宗教信仰和几百年来所遭受的迫害,他们对整个外部世界抱有深刻的戒心,他们强烈地要和外部世界的浮躁轻薄和人性渐失保持一个距离,从而能不受诱惑干扰地追随他们的上帝。他们认为炫目的电器是对他们的精神世界的威胁。

兰开斯特公路上汽车马车混列行驶的景象在美国实属罕见,因此在离开之后我们依然久久难以忘怀。这也引起了我们的另一个好奇:阿米绪既然是混居在普通的美国人中间,他们要解决的问题显然不止是汽车和马车的矛盾,他们独特的宗教信仰与几百年前的生活方式,同现代化的外部世界是如何协调的呢?这个问题最突出的部分,就是他们和各级政府依据现代美国生活所制定的法律冲突是如何解决的呢?

之所以我们会立即产生这样的联想,就是因为在美国生活了几年之后,我们知道这是一个重法律契约并且执法很严的国家。在这个社会里,法律和政府的决策是多数达成一致的结果,所以法律一旦通过,就要求个人服从,包括持有不同意见的少数,而阿米绪显然是美国的少数。

在两个不同文化发生冲突的时候,最重要的往往是妥协的精神。阿米绪是一个谦卑的群体,因此他们在自己能够接受的范围内,也在作最大的妥协。兰开斯特县议会曾经立法规定,阿米绪的马车在公路上行驶时,车后部必须安装一个橘黄色三角形的慢行车标志。尽管这有违阿米绪不尚装饰的传统,但是他们理解交通安全的合理性,如今他们的马车上都有这个标志,衬在黑色的车篷上,格外醒目。同时县议会立法规定,马车夜间行驶不能使用老式黯淡的油灯,而必须使用干电池的车灯。阿米绪是不用电的,但是这一次他们还是接受了这个干电池车灯。又如,兰开斯特县为了公共卫生,立法禁止没有化粪池的户外厕所。阿米绪于是改变自己的习惯,把厕所移到室内,并且都接受了地下化粪罐这样的“新技术”。

然而,在现代美国社会中,还是有一些与阿米绪宗教信仰完全冲突的法律,是他们无法妥协的。这种冲突有时还相当尖锐。这就是考验这个社会的时候了。因为制度意味着按照多数人的意志行事,但是如何对待少数人,始终是一个难解的课题。美国也经历了一个逐步认识的历史过程。

首先遇到的就是一个大问题:战争与和平。当美国卷入两次世界大战以及以后的朝鲜战争、越南战争时,都需要有人当兵打仗。征兵法应该对所有的公民一律平等,这是现代国家的一个常识。但是阿米绪所属的再洗礼派是绝对的和平主义者,他们的信仰使他们坚守不动刀兵。于是他们和美国的法律开始了旷日持久的冲突。

绝对的和平主义者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在阿米绪代代相传的一本书中,记述了他们人人熟知的一个历史故事。早年间,有一个荷兰再洗礼派教徒叫迪尔克。他由于遭受宗教迫害被警官追捕,追捕过程中警官掉进了一条冰河。迪尔克明知自己一旦被捕将会性命不保,他还是不能见死不救。他反过身来救起警官,自己却因此被捕,被烧死在火刑架上。这件事发生在1569年,在他们来到北美大陆以前。

在他们来到北美大陆以后,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在白人和印第安人互相追杀的年代,有一次一伙印第安人在夜间包围了一个叫雅各布的阿米绪家庭。雅各布的儿子们本能地操起了打猎用的猎枪准备自卫。雅各布却夺下他们的猎枪扔了出去。

结果是,他们一家除了两人被掳走以外,全部被杀。这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例子。不仅是阿米绪,其实当时还有大量教友派教徒也由于坚持和平主义而被印第安人杀死。以上这些历史都是阿米绪教育后代的典范。

在一次大战期间,一些阿米绪的年轻人被迫入伍,参与军训,甚至被迫拿起了枪来。然而,不管是什么理由的战争,对于再洗礼教徒都是不可接受的。所以阿米绪抗拒军令者甚众。

那是近一百年前,美国政府战争当前,显然不打算在这个时候与阿米绪探究什么宗教哲学问题。因此,在这次战争中,有很多阿米绪教徒因拒服兵役而被逮捕入狱,也有人因为在阿米绪的报纸上告诫教徒遵从教义反对杀戮而被判“煽动不服从罪”。

当时,有一个叫鲁迪的阿米绪被征入伍。军官逼着他穿上了军装,列队操练。几个星期以后,轮到实弹演练的时候,他再也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脱下军装,要求退伍。按当时的法律,违抗军令要受军事法庭的审判。军官把他带到军营外的三座新坟边,拍着手枪警告他,明天早晨如若不穿上军装报到,他就将是第四座坟墓。鲁迪一夜无眠。第二天早晨,新兵们吃早饭的时候,鲁迪来了。他穿着一身黑色的阿米绪传统服饰,戴着黑色的帽子。为了宗教良心,鲁迪作了死的选择。从来就说一不二的军官看着这个阿米绪,却没有枪毙他,让他退伍了。

在一次大战期间,这个问题每个个案遇到的情况不同,处理的方式也不同。冲突发生了,问题却没有解决。由于阿米绪人数不多,牵涉的面不广,没有引起太大的注意。

到了二次世界大战,德国是主要敌对国。恰巧很多阿米绪祖先的故乡就是德国。他们在教育中很重视保持故乡语言,阿米绪的日常语言往往是高地日耳曼语。所以,这一次他们的反战行为在美国引起了关注。有人怀疑他们拒绝作战,是因为他们站在自己的母国一边。美国国会为此专门举行了听证会。为了阐明再洗礼派的和平主义宗旨,争取不上战场的权利,一向不愿抛头露面的阿米绪派出代表在国会听证会上宣誓作证。

他们以自己的历史向全美国人民证明,他们反战只是出于他们的宗教信仰。他们反对的是任何一种战争,不论其交战国是谁,也不论其战争原因如何。

在他们绝对和平主义的宗教立场被确认之后,多数向少数作出了让步。在二次大战这样的险恶环境中,国会依然承认一个事实,人和人不一样,少数人有少数人的理由。美国军方为称作“良心反战者”的阿米绪作出了特殊安排,称为“替代性服役”。他们必须在军方安排的医院或工厂从事两年没有酬劳的、与战斗没有关系的工作,以代替服兵役打仗的公民义务。

阿米绪历来只在自家农庄上务农,很少外出就业。他们认为,这样的两年“替代性服役”仍然使他们被迫融入外部生活,并把外界躁动的气息带进了再洗礼派虔诚平静的生活。再洗礼派再次向国会申诉。经过长期的努力,现在的“替代性服役”改为“自愿性服役”,阿米绪可以在自己的教会管理的农庄上从事两年没有报酬的农业工作,以代替服兵役。

美国国会作出这样的决定并不容易。二次大战对所有的参战国来说,都是一场惨烈的厮杀。在战争接近尾声之前,谁也说不上胜负的必然走向。在这种非常状态下,作为一个国家的“多数”,同意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为一些声称是“和平主义者”的“少数”抵挡敌人的子弹,其原因仅仅是因为尊重这些“少数”的宗教信仰,假如没有理性的精神,几乎是做不到的。

美国在历史上屡有无视少数的过去,成为他们迄今为止不断反省的原因。现在你如果在美国游览的话,常可以遇到一些历史纪念牌,记载了插牌所在地发生的一段历史。有不少这样的牌子在检讨当年对待印第安人和黑人的不公正。正是这样的反省使得美国在对待少数的问题上,变得越来越谨慎,也越来越宽容。

这个国家的多数和阿米绪是有冲突的,但是双方都以理性为基础,尤其在处于多数优势的主流社会一方,逐步地在学会如何尊重少数,以达成妥协。因此,阿米绪虽然是美国公民,但是他们的公民义务和权利与一般美国人是不完全一样的。例如美国的税收很高,这样的税收虽然不在阿米绪传统的自给自足生活方式之内,阿米绪还是依法纳税。可是另一方面,他们也和政府达成协议,他们以传统方式颐养天年,从不出现老无所养的问题,他们不享受美国的老年福利金,也就不缴纳税收中用于社会养老的社会安全基金。他们也不承担美国公民的一项重要义务,就是他们不担任法庭的陪审员。因为在他们的宗教信仰里,只有上帝有权判定人们的罪孽或清白。

在历史上,美国法律与阿米绪的一次最大的冲突,是在教育领域发生的。这场冲突,很典型地反映了“少数”与“多数”在文化上的差异可以有多大。

阿米绪的传统学校是所谓“单室”学校,顾名思义,学校只有一间房间。它也只有一个老师,所有的孩子都在一起上课,为的是让他们学会互相帮助。美国人一贯认为,选择怎样教育子女,这是父母的权利,美国历史上延续至今一直有家庭学校的做法。问题是,阿米绪还认为,孩子读书到十四岁,相当于八年级,就够了,从十五岁起就应该到农田里干活了。他们认为外面的孩子从十五岁开始的高中教育对阿米绪是有害无益的。可是,教育立法和他们的教育方式直接冲突。

美国的教育管理权归属各州,对中小学最有发言权的是各地的学校理事会,有家长和教育界人士共同组成。各州的议会有教育立法权。为了维持整个社会全体民众的教育文化水平,各州议会在19世纪末就先后立法实行强制性的义务教育。各州的普及教育立法是顺应时代潮流,立足于提高全民文化水平,深得民众的支持。至今为止,我还很少听到有其他人反对义务教育法规的。当阿米绪所定居的那些州开始立法规定强制教育至十六岁时,阿米绪教徒教育自己孩子上学只到十四岁的做法就违法了。

阿米绪当然也理解,州政府在教育上的强制立法,并没有恶意。但是他们认为,公立学校的教育方式,会引导他们的孩子脱离他们代代相传的宗教追求,是对他们的宗教传统的威胁。这不是没有道理的,专家们曾经指出,再洗礼派的教育,在维护传授价值观念方面起了不可低估的巨大作用。对于他们来说,能否自己教育子女,等于自己能否生存延续。

少数人不可以借着不同意而不服从法律,这是美国的游戏规则。惟一的合法途径是申诉,而少数人的合理申诉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也是游戏规则能够操作下去的前提之一。申诉有两种方式,一是向行政和立法分支和平请愿,二是向司法分支提出法律诉讼。阿米绪的神父们劝告大家不要和政府冲突,也不要上法庭去打官司,因为这违背了阿米绪教徒和平主义与 世无争的传统。神父们决定向州立法与行政两大分支请愿,请求网开一面。

宾夕法尼亚的阿米绪把请愿书印了一千份,然后征集签名。阿米绪教徒人数虽少,可是他们扞卫信仰的精神以及和平谦卑的态度却深得宾夕法尼亚人的同情。签名者甚众。往往一个阿米绪就可以征得三千个来自外部世界的签名。他们把这些签名联成一百三十英尺长的条幅,然后,阿米绪的代表就带着它去见州长。州长于是下令州司法部长进行调查,新的教育法是不是侵犯了宗教自由。阿米绪因此很感激这位州长,在随之而来的感恩节,他们给州长送去一篮农家产品,包括一只火鸡、一罐糖浆,还有一些苞米。但是调查结果并没有解决问题。

阿米绪知道他们还可以走的一条路就是司法途径。但是阿米绪不喜欢提起诉讼,他们只习惯于诉诸上帝。这一次他们无路可走,假如不想放弃的话,惟一可行的是“以身试法”了。

实际上这是一般美国人在自己的观点处于主流文化之外的时候,常常采取的方式。这一类以被动形式出现的司法挑战,常常引发对一个主流观念的质疑,甚至可能改变这样的观念。而“被动”,正是阿米绪的特点。

阿米绪从不惹是生非,但他们不送自己的孩子读高中,警察就找上门来了。美国是一个执法很严的国家。在20世纪初,就有阿米绪家长因为违反义务教育法而被捕,他们的孩子则由政府监管。为了家庭的团聚,他们要么屈从,要么被迫变卖家产,举家迁徙,有些阿米绪家庭甚至为了逃避义务教育法,迁移到遥远的墨西哥去。他们不愿意在压力下改变他们的宗教信仰和与此相随的生活方式。

宾夕法尼亚是一个有着宽容精神传统的州,我们去过的兰开斯特居住着全美第二大的阿米绪人群。州教育法通过后,一开始地方政府对如何向阿米绪执法也很困惑,所以出现了比较罕见的执法不严的情况。地方上对阿米绪少年辍学到地里干活,基本上取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但是到了1937年,兰开斯特的教育官员觉得阿米绪传统的单室学校实在不够正规,并且没有高中教育。就计划关闭一些单室学校,以新建的公立学校作为替代。州政府的代表想说服阿米绪,“教育是通向知识的大门”。可是,这种对话建立在完全不同的文化价值体系里,自然是谁也说服不了谁。这样的文化冲突使州政府和阿米绪都深感不安和困扰。二次大战中,这个问题被搁置一边,战后又立即重提,为此又有一些阿米绪家长由于违反义务教育法而被课以罚款,甚至被捕坐牢。

他们再次向州政府请愿。直到1955年,州政府作出妥协:

阿米绪人可以在自己的学校里教育子女到十四岁,然后为他们设立一种专门的职业学校,阿米绪的孩子在这种职业学校受教育到法定的十六岁。这种职业学校一周只上半天课,并且是由阿米绪的教师讲授传统的农业知识。这个安排是一个突破,所以在美国历史上很有名,称作“兰开斯特职业学校妥协”。这里的阿米绪完全是靠着一种不可摧毁的宗教精神韧性,和强大的多数人的政府达成妥协,赢得了按自己的意愿教育子女的权利。美国史书上的妥协一词通常是一个正面的词。大家认为,达成妥协解决了问题,是双方共同的胜利。

由于教育立法权归属各州,所以“兰开斯特职业学校妥协”并没有解决其他州的类似冲突。问题是普遍的。在爱荷华州的布肯南县,地方政府宣布要取消单室学校,把阿米绪学童集中到新建的公立学校;而阿米绪却坚持把孩子送到他们的单室学校去。在1965年11月的一天早晨,县上的教育官员带着警察,开着校车来到一所阿米绪的单室学校,要把孩子们押上校车送往新学校。单室学校只有一个阿米绪老师,无可奈何地看着孩子们列队出去。突然,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没等警察和官员回过神来,孩子们像炸了窝一样,拼命地冲向附近一望无际的苞米地,刹那间就消失在青纱帐里。原来是一个阿米绪孩子喊了声“快跑!”他用的是阿米绪的高地日耳曼语,其他人谁也听不懂。

随行的新闻记者凭着职业反应,迅速拍下了穿着黑色衣衫的大小男孩女孩,像兔子一样惊慌逃向田野的背影。这张照片后来非常有名,因为这个问题后来终于在全美国人民同情的目光下,走向了联邦最高法院。

在有些地方的阿米绪学校,学童们被成功地押上校车转学,两种不同价值相遇形成十分荒诞的后果。一个为了提高孩子教育水平的法律,实行中却场景凄凉。阿米绪孩子们唱着“上帝爱我”,母亲们无声地哭泣,父亲们则青着脸,默默地站立一旁。阿米绪人依然奉行和平主义的原则。但正是这种沉默、谦和然而执着的态度,以及美国民众对于“多数与少数”

关系的反省,使得阿米绪的教育事件开始走向全美国。来自全国各地的私人捐款涌向布肯南县,要求替阿米绪人偿付罚款。

这种同情和抗议给爱荷华州州长带来很大的压力,但是他作为行政长官无权修改法律。他只能在他的职权范围内,宣布暂停执行合并学校三周,同时请求拥有立法权的州议会,考虑立法豁免阿米绪的强制教育。1967年,爱荷华州议会将豁免权授予州行政部门的教育官员,从而,爱荷华州的阿米绪也赢得了以自己的方式教育子女的权利。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叫林德赫姆的人挺身而出。他不是阿米绪,而是路德教会的一个牧师。他了解了阿米绪在教育问题上的遭遇以后,认为阿米绪的宗教自由受到了侵犯。1967年3月,他在芝加哥大学一个有关公共教育立法的学术会议上,呼吁关心阿米绪宗教自由权利的人伸出援手。一个叫做“阿米绪宗教自由全国理事会”的组织就这样诞生了,林德赫姆担任了这个理事会的主席。这个组织不仅有律师、学者,还有基督教和犹太教的宗教领袖。

这时全国关注的目光移到了堪萨斯州,那里有阿米绪的家长被捕,还有人在法庭上被定罪。堪萨斯州态度强硬地宣布,类似宾夕法尼亚州的“职业学校妥协”的做法,在堪萨斯州将是非法的。州一级不打算妥协。林德赫姆的组织曾经试图把案子上诉到联邦法院,但是联邦最高法院拒绝接案,其原因是美国“分权”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教育管理是留归各州的权力,联邦政府无权干涉。因此联邦法庭也就没有这些案子的司法权。

于是,那里的阿米绪又决定迁徙。不少人就这样迁到了威斯康辛州的格林县。但是到了1968年秋天,这儿也开始严格执行教育法规。又有两家阿米绪面临被捕,被指控的罪名就是没有送孩子上高中。1968年圣诞节前夜,林德赫姆和一个叫鲍尔的律师,在请求威斯康辛州政府豁免阿米绪遭到拒绝后,决定在格林县的法庭,代表阿米绪向州政府打官司。告州政府侵犯阿米绪的宗教自由。可是官司输了。地方法庭认为,虽然可以说州政府侵犯了阿米绪的宗教自由,但是普及教育涉及全体公民的长远利益。这一利益压倒了少数人的宗教权利。

这在美国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就是在两个法律条款发生冲突的时候,必须判断何者为先。出现这样的法律悖论的时候,一般总是要走到联邦最高法院,因为最高法院具有“司法复审权”。这正是鲍尔律师想要达到的目的。他不是打算在地方法院就打赢这场官司,他甚至知道他会输。但是他要开辟一条司法渠道。鲍尔先上诉到威斯康辛州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的判决,法官说,能够压倒少数人宗教自由权利的所谓全体人民的利益是不存在的,阿米绪选择八年教育并没有损害社会。

于是案子的被告,威斯康辛州政府的行政分支,开始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前一次,案件的性质是判定阿米绪孩子的教育管理问题,这个问题联邦法院没有司法权。可是现在,案件的性质是全国性的民间团体代表百姓控告州政府侵犯宗教自由,也就成了州教育法规是否违宪的问题,这属于联邦最高法院的审理范围。于是,这一次,联邦最高法院接受了这个叫做“威斯康辛诉约德尔等”的案子。鲍尔律师出庭辩论,一些从不抛头露面的阿米绪也默默来到首都华盛顿,听候决定他们命运的判决。他们还是一袭传统阿米绪的黑色服装。黑色的背影衬映在最高法院白色大理石建筑的背景上,使我们今天看到这张过时的新闻照片时,依然有惊心动魄的感觉。

1972年年底的一天,最高法院大法官以压倒多数做出了有利于阿米绪的判决。首席大法官沃伦在判词中指出,现代中等教育所教授的内容和价值同阿米绪宗教生活的根本方式有尖锐的冲突,强制实行的教育法规侵犯了阿米绪教徒的宗教自由权利。

在最高法院的判词中,沃伦·博格首席大法官写下了如下这段现在还常常被人引用的话:

我们不可忘记,在中世纪,西方世界文明的很多重要价值是由那些在巨大困苦下远离世俗影响的宗教团体保存下来的。

没有任何理由假设今天的多数就是“正确”的而阿米绪和类似他们的人就是“错误”的。一种与众不同甚至于异僻的生活方式如果没有干涉别人的权利或利益,就不能仅仅因为它不同于他人就遭受谴责。

最高法院的判决,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各州与阿米绪在教育问题上的冲突,沃伦大法官的判词,更是对长久以来的思考和反省,做出了一个总结。制度要求少数服从多数,同时要求多数不能压迫少数,不能侵犯少数的自由和权利。要做到这一点,在制度的设计上,一开始就要为持不同意愿的少数预留下申诉、辩解和反抗的渠道。在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一致之下,仍要为百分之零点一的异见留下呼吸的空间。这也是美国法律强调个人的宪法权利必须归属个人,而政府“不得立法”侵犯这种权利的根本原因。

如果法律不打算保护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也就保护不了“百分之五”,那么,“多数”本身也就都潜在的岌岌可危。

我们曾经习惯于法律对“百分之五”的不予保护,这是因为,当我们身处“多数”之中,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多数”就是对的,我们只知道庆幸自己不是少数。谁也没有想过,今天你不挺身而出保护你所不同意甚至不喜欢的百分之五,你怎么有把握下一次你不在另一个百分之五中呢?今天你看到与你无关的百分之五遭受的不公正扭过了头去,下一次轮到你的时候,你还向谁去呼喊呢?

一个社会要发动成千上万的人并不难,要达到多数人的一致也不难,难的是公正善待只有百分之几的少数。有时候,少数显得如此人微言轻,他们的生死存亡是如此的微不足道,可是,能否保证这微乎其微的少数得到公平的善待,恰恰是检验文明和人道的试金石,也是决定能否长治久安的一个关键。

也许,最平凡的阿米绪正默默地以他们的存在,在给人类讲述着一个并非无足轻重的故事。

战争、和平、和平主义



这个题目看上去大得吓人,其实,只是想谈谈一些相关的随感。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其他动物之间,很少发生大规模灭绝性的自相残杀。最近,英国《泰晤士报》,根据科学家的最新发现,证明现代智人的两个近亲人种,是在和现代智人接触之后才灭绝的。许多科学家早就推定,他们的灭绝,很可能是现代智人“干的好事”,意指争斗、屠杀。这虽然只是一种推定,至少证明了科学家们根据自己的经验,对祖宗的禀性毫无信心。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迄今为止最后一次世界性战争。当时,武器的升级换代发生了本质性变化,战争观念却还是传统观念:要打败一个国家,就要彻底击溃这个国家民众的战斗意愿和意志力。因此,战争双方都采取了对城市的大规模轰炸,形状惨烈。

当时险险乎就是纳粹要赢,大家有个共识,就是纳粹若赢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赢得战争是人们关注的中心,支付的代价都被默默认可。时过境迁,赢的已经赢了,危机也被淡忘。民众支付的代价,战争不人道的一面,被长久地追忆、反省,伤痛难忘。不仅是发动战争一方遭到谴责,就是进行反法西斯战争的一方,也同样受到责难。对美国为结束日本发动的太平洋战争,在广岛、长崎扔下原子弹而引出的争议,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这样的反省无疑带来正面的效应,就是对新一代的和平教育。这对一些在传统上“尚武”的国家,尤其重要,使得这些国家的民众对无端侵略他人的支持度大幅降低。

战后的几代年轻人,是反战的中坚。今天,只要出现任何战争,全世界各地都会爆发规模巨大的反战示威,年轻人永远是主力。可是,逐渐地,我们也看到,不问青红皂白地反战,在知识界也成为不必承当任何责任、道德始终居于高位的简化思维。

反战为什么不是一个永远不错的选择?因为这个世界并没有干净到非暴力能够解决一切的地步。在冷战中和冷战结束之后,在一些国家发生过大规模种族清洗的事件。这些事件在发生的时候,主持屠杀的,都是一个国家的政权。从原则上来说,那是他们国家的内政。这些事件造成上百万的平民在和平时期被屠杀,也造成难以遏止的难民潮。外交手段的抗议、制裁等等,难以奏效,而眼见着血流成河的大屠杀在天天发生。

这时,对于政治家和有号召力的知识界来说,只有自己假想的净土,并没有一个事实存在的道德高位。

国际社会武力干涉,就是战争。战争不仅造成战斗人员的伤亡,还必定造成平民的伤亡。在今天的战争新观念下,尽量利用高精度武器,减少平民伤亡,已成为战争的一个重要考量。然而,要推往极端,要求一个完全没有平民误伤的战争,只是一个幻想。于是,许多人认为,站到对面,反对一切武力干涉,反对一切战争,永远高举和平大旗,这是保障自己在道德、良心上立于不败之地的良策。而事实上,在前面的例子中,不赞成武力干涉,就是坐视屠杀,事实上造成的平民流血,要比武力干涉要多得多。

这就是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曾痛悔没有对卢旺达的屠杀早些采取武力干涉的原因。



和平主义是一个美好的名字。所以,今天给自己引入和平主义立场的人,很多。

可是,究竟什么是和平主义?我会得到这样的回答:和平主义就是反对一切暴力和战争。一点不错。可是,绝大多数宣称自己是和平主义者的人,并不知道,要维持一个和平主义立场,比他们想象的要困难得多。

和平主义是一种信念,就是反对一切暴力。听上去很简单。可是,落实到具体,就变得复杂起来。举个简单例子,假如有一名歹徒,拿着一把刀子,冲进你家,要杀死你的妻子儿女。你呢,手边恰有武器,可以轻易地以暴力反抗,救下亲人。可是,你是和平主义者,反对一切暴力。所以,你就不能动武,你宁可眼睁睁看着家人死于歹徒之手,也要维持自己非暴力的信念。这样的行为,才是和平主义的实践。

所以说,当和平主义者并不简单。往往是起于某个宗教信念,只有坚持宗教信仰,才能维持住和平主义的立场。

维持这样的立场,容易不容易尚且不论,因为像歹徒冲进家里,当场测试立场,毕竟罕见。可是,即便是真的和平主义,就铁定是一个道德高尚的立场吗?这也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在美国和一些欧洲国家,经甄别确认,真正的和平主义者,都可以免服兵役。他们被看作是一种宗教信仰,被社会尊重。然而,在反侵略战争中,和平主义者并没有尽一个公民的义务。虽然你可以说,我宁可敌人打进来杀死我,也要坚持和平理念。事实上,却是你的同胞牺牲在战场,为你抵挡了子弹,换了来你的和平生活。“道德”也就随之引出困惑。

于是有人说,那么,我是一个相对的和平主义者,我反对法西斯的侵略战争,却不反对正义的反法西斯战争。这时你会发现,你和一个非和平主义者已经没有区别,你并不反对“一切”暴力和战争。事实上,只有“是”或“不是”和平主义者,而并不存在“相对的”和平主义者。你不能说,歹徒杀在别人家里,我主张和平主义;杀进自己家里,我就改主意了。你对战争的态度其实也和一般人没有区别了:你在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判断是要“赞同”还是“反对”。

而不是认为,在当今世界上,“和平”是惟一可以接受的“主义”,而“暴力”、“战争”是绝不可取的手段。

在细究所谓“相对和平主义”的时候,你还会发现,其实人是有天然弱点的。就是在危险距离自己远的时候,态度就容易“超然冷静”,更“和平”,而危险逼近,态度就会变化。因此,一个面临巨大危险的国家,它的反应,将本能地和他国他人不同。这引出双方都要警惕的一个问题:身处险境的,要避免过度反应;安享和平的,要居安思危。

离开自己的道德幻影,世界才可能摆脱左翼的、虚假和平主义的青春期,进入成人的理性思维。当一场战争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大家才能够理智地根据自己掌握的事实,分析和判断自己应该如何看待,采取何种立场。这个过程才是正常的思维过程,这时取的立场,才是一块坚实的土地。

那么,和平主义还是不是一个美好的名字呢?是的。它是极少数人的信仰。这样信仰的产生,给我们多数人,指点着一个可能的和平未来。

一个历史学家和他的小镇

小镇库布卢克

寻访小镇库布卢克纯属偶然。

钱钢和胡劲草合着的《大清留美幼童记》,描述了一百多年前一批中国学童在美国留学的故事。大清朝派出照料管束这些学童的总部在康涅狄格州的首府哈特福德,这些学童的故事也主要发生在这北方新英格兰的土地上。新英格兰是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的所在地,是全世界优秀学子向往的地方。对于我们生活在美国南方腹地的人来说,新英格兰非常遥远。可是我们从历史书里知道,新英格兰是“五月花号”

登陆的地方,是美国政治传统的发源地。新英格兰最出名的地方不仅有哈佛和耶鲁,还有它的小镇,特别是它独特的乡镇自治制度。它的“镇民大会”可谓独具一格。

我们过去到过新英格兰,却没有时间去看看它的小镇。

到小地方去,得有个理由或者借口,就是所谓缘分。今年夏天,我们有事去康涅狄格,特地带上《大清留美幼童记》。

在哈特福德,我们照着这本书寻访当年留美学童生活的地方,那也是马克·吐温和《汤姆叔叔的小屋》作者居家的所在。我们寻访了学童们聚会的避难山教堂,凭吊了容闳和他的后代们的墓地。然后,我们驱车北上,到康涅狄格州边界的山区,去找库布卢克。在那儿埋葬着一个早逝的留美学童谭耀勋。

钱钢讲述的谭耀勋,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来自广东香山的学童谭耀勋,1872年到达美国的时候十一岁。学童们在哈特福德上学,周末或暑假会安排到这小镇库布卢克度假,这儿山高林深,气候凉爽,是避暑的好地方,而那个时候,铁路已经开通到库布卢克附近。库布卢克的凯林顿家,特别喜爱中国男孩谭耀勋,待他如养子。谭耀勋就在这个山镇里,与同龄孩子一起游玩,一起相帮大人干活,一起上教堂,渐渐融入了美国孩子的生活中。这种同化引起大清官方的不安,特别是学童上教堂,有离经叛道之嫌。1880年,谭耀勋成为首批受命提前返回中国的两人之一。这时候他已经十九岁,他决心自己安排自己的命运。在接到遣返命令以后,他剪去辫子,抗命不还。

他敢这样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在美国有一个家,这就是小镇库布卢克上的凯林顿家。他在凯林顿家和其他留美学童的帮助下,1883年毕业于耶鲁大学,并且在纽约的大清国总领事馆找到了一份工作。不幸的是,毕业才三个月,他突然患病,立即回到库布卢克的凯林顿家后不久病逝,埋葬在库布卢克公共墓园的凯林顿家墓地里。

我们驶出哈特福德,渐渐进山,从44号公路转入林间小公路;看到库布卢克的牌子,经过一座教堂,几栋房子,就又驶入了森林。原来我们已经过了小镇,得掉头返回。这是我们在美国看到过的最小的小镇。小镇旁边就是公共墓园。

我们先去墓园,找到了凯林顿家的墓地,也找到了一面刻着汉字“大清国香山县官学生谭耀勋之墓”的墓碑。在谭耀勋来到此地以前,凯林顿家的长子,也是一位耶鲁学生,投入南北战争,在南北战争结束前一个月,战死在南方佛罗里达。他的墓碑在谭耀勋的墓碑前面。他们家的两位女儿,活到上世纪三十年代,她们的墓碑和谭耀勋的墓碑排成一线。

这个墓园,完全把谭耀勋视作凯林顿家的一员。凯林顿家的后代已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离开了库布卢克,不知散落何地。

站在墓园里,明晃晃的阳光下万籁俱寂,我们不禁感慨时光已经流过了一百多年,眼前一切却好像就发生在昨天。当年的谭耀勋,可曾想象过,一百多年后会有家乡的同胞特地到此地给他扫墓?

小镇惟一的商店,从1830年原封不动开到现在。小店卖日常用品,也卖吃食。我们在小店里吃了午饭,然后走进马路对面的小镇历史学会。历史学会所在的房子是小镇上原来的小客栈,和小镇一样历史久远。旁边是邮局,再旁边是一个大谷仓改造而成的镇公所,每年决定公共事务的“镇民大会”就是在此地召开的。稍远一点是小镇的教堂,耸着高高的尖顶。这就是库布卢克的中心,所有的房子都在十九世纪初期定型,以后再没有大的改变。在镇公所门边有一张简单告示,提醒说今年地方税收的最后期限就要到了。

这儿来的人不多。我们一进历史学会,里面的工作人员马上就去叫一位历史学家来接待我们。很快来了一位一头白发的老人鲍布·格列格。鲍布是退休的地理测绘学家,对小镇附近的山川树林和历史典故了如指掌。他参与过中国留美学童电视文献片的拍摄,对谭耀勋和凯林顿家留下的文物十分熟悉。老人非常热情,极其好相处,他开车带我们走遍了周围的山路,参观了凯林顿家留下的住屋、谭耀勋和同龄伙伴们游玩过的地方,讲解附近的变迁,寻找点点滴滴的遗迹。

夕阳西下的时候,我们要告辞了。临走前说起,我们很想了解新英格兰小镇的特殊体制和历史。鲍布说,一千七百人口的库布卢克被称为第二小而保存最好的新英格兰小镇,而且,太巧了,想了解这个芝麻大的小镇历史的话,这个小镇新出版了一本历史书,《库布卢克:历史素描》,这可是着名历史学家麦克内尔(illiam·h.McNeill)的着作。

我们离开库布卢克的时候,就带着这本布面精装、由麦克内尔签名的小镇历史。

为小镇库布卢克写了一部专着的历史学家麦克内尔,专治世界史。

麦克内尔生于1917年,在芝加哥大学教了四十年历史。

1963年,他的世界史专着《西方的崛起》

(t::A oryofty)为他奠定了在史学界的地位,这部一卷本的世界史赢得了国家书籍奖。虽然书名是“西方的崛起”,他的观点却是反对西方中心论的。从远古说起,东西南北来回穿梭,几大文明面面俱到,特别注重文明潮流之间的互相影响。

在撰写此书时,他探究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以后,欧洲人对新大陆阿兹塔克和玛雅文明发生致命影响的原因,发现以往的历史学家对人类历史中一个重大因素重视不够,这个因素就是细菌和病毒造成疾病流行对文明的冲击。1976年,他的《瘟疫和人们》(PlaguesandPeoples)出版,这是他最有名气的一部书,至今是这一领域里的权威着作。

在他看来,人类文明是在全球范围内展开的,文明的发展走向必须放在文明之间互相交流的背景下来考察和叙述。

这种交流,包括战争、劫掠和征服,商队和跨海的贸易,宗教和观念的传播,技术和工具的传递,体制和管理方法的互相影响,物种的传播,以及细菌、病毒、疾病和瘟疫的传播。

2003年,八十六岁高龄的麦克内尔和他的儿子合着了《人类网络:对世界史的鸟瞰景象》(tory)。这是一部考察世界交流史的着作。他的观点和叙述方式是所谓“大历史”(Macro-ory)的,有点像黄仁宇的历史叙述。对于他这样的世界史学家来说,“全球化”不是一个新名词,那是人类历史与生俱来的一个特征,只不过这种特征是随着时间在不断变化,在深入展开而已。这个地球上的所有人类,从第一天开始,就处于人类自己制造的网络之中。这一网络在逐渐变密、变粗、变紧。他的治史和叙述,特点就是大范围的考察和探究,洋洋洒洒,整个世界都在眼底。

就是这样一位历史学家,却为新英格兰最小的小镇之一库布卢克,写了一本书。

小镇库布卢克简史

麦克内尔之所以为小镇库布卢克写历史,是因为他住在库布卢克,库布卢克是他的家。麦克内尔的夫人出生于库布卢克,夫妇退休以后就回到库布卢克养老。这儿山清水秀,气候凉爽,环境幽静,交通便利,是养老的好地方。由当地居民中热心的志愿者组织的库布卢克历史学会,是当地最有实力的“民间组织”,保留着库布卢克历史上的大量档案资料和历史文物。这为退休历史学家麦克内尔创造了条件。

麦克内尔眼睛里的库布卢克,虽从殖民时期算起,不过三百多年历史,但却如同他毕生研究的世界文明的一个缩影。库布卢克的历史,是居住在这块地方的人生产、生活、交通、交流的演变史。所以,他写出来的小镇历史,似乎有一点点像我国传统的县志镇志,却又完全不同。他是从演变的角度,以交通和通信方式的技术进步为主线索,叙述在一定的交通通信方式下,这块山林地上的人们生产、贸易和对内对外交流的变化。

追溯小镇库布卢克的历史,要从欧洲人在新英格兰和当地印第安人的早期“交流”开始。在“五月花号”到达新英格兰后不过十几年,西方人带来的天花就在没有抵抗力的印第安人中爆发。印第安人在疾病瘟疫和西方人的先进技术夹击下,结束了对欧洲人的武装抵抗。到了一百多年后的1760年,白人来到库布卢克附近山林地定居的时候,这儿幸存的印第安人寥寥无几。但是正是这些印第安人,教会欧洲人在密林里开出荒地,在多石少土的贫瘠山地上种植玉米以维持生计。玉米是美洲印第安人带给欧洲殖民者的礼物,也是给全世界的礼物。

18世纪的后四十年,是库布卢克的开拓期。人们散居在山林里,伐倒大树,放火烧掉灌木和枯草,开辟农地和牧场,种植玉米土豆、放牛。在这儿定居的都是基督教公理会的信徒,星期天人人都得上教堂。那时候山林里只有人们走出来的小路,上教堂往往要走上半天。人们居住得很分散,终日耕作,主要交往就是星期天的教堂礼拜。就是在这开拓初期,他们像新英格兰其他小镇一样,建立了自治制度。每年秋天,召开镇民大会,选举自己的政府,对公共事务作出决定。有选举权的必须是“自由人”,就是在此拥有土地的男性居民。“镇政 府”由三个民众代表(selectman)组成,他们负责实施镇民大会达成的决定,其中的首席代表(first selectman)就相当于镇长。这一政制,延续到现在,除了选举权已经扩展到所有常住成年男女公民以外,基本上没有改变。在此期间,他们也组织了民兵,定期操练,一方面维持地方治安,也应召参加了美国独立战争。

从1802年开始,库布卢克进入了“私营收费路”

(turnpikes)的时代。人们看到,改善他们的生活就必须对内对外有便利的交通,以便把剩余农产品卖出去。当时的山林里人烟稀疏,开山辟路殊为不易。在政府尚无财力精力来规划修路的情况下,人们就各家各户,或者几家联合开山修路,过往车辆一律收取过路费。这一传统的遗迹就是,在美国北方地区,收费的高速公路还经常称之为“turnpike”。从现在保留着的照片看,那时的山路其宽仅够马车通过,遍地坑坑洼洼。可以想象,雨天必定是泥泞及膝,到处陷坑。我们看这样的照片特别有亲切感,因为我们年轻时在北大荒的时候,马车路和这一模一样。在这样的路上行车,对人对马都是一种考验。

尽管是这种最原始的马车路,毕竟打开了山村的对外交通,从此,剩余农产品就可以卖出去了。有条件的农户就利用山里的河涧水力筑坝而取得动力,办起锯木场。打铁铺和奶酪加工厂也办起来了,在没有冷藏的时代,多余的牛奶就可以制成奶酪,运出去卖给城市。库布卢克开始兴旺起来。

从19世纪四十年代起,铁路在这儿出现了。铁路的出现,把这蛮荒的山林地带和首府哈特福德连在了一起。这样,农副产品的外销更便利了,但是加工业和商业的竞争也加剧了。这种发展是一把双刃剑。铁路把库布卢克带到了大城市的市场上,也把这贫瘠土地上的农民带到了和其他地区农民的竞争之中,而他们很快地发现,他们贫瘠山地上的农产品,竞争不过平原地区的肥沃农庄,而他们山涧小水坝旁的工业产品,竞争不过大城市工业。铁路交通的便利,只是使得他们的子弟更容易走出去,到大城市去寻找就业机会。

所以,在铁路到来以后的美国工业化时代,库布卢克小镇的人口反而呈下降趋势,农地牧场重新回复成林地,几十年下来,已经树高林密遮天蔽日,而原来山涧旁的锯木场,已经湮没在树丛里,得靠鲍布的指点才能依稀辨认。

同时,铁路给库布卢克带来了周末和暑期的城市度假者。也就是在那个时代,大清国留美学童从哈特福德来到库布卢克,谭耀勋进入了凯林顿家。

铁路时代一直延续到20世纪二十年代。一个新的变化发生了。在麦克内尔的世界史着作里,很多次提到1914年。这一年,福特汽车公司的流水线开始大量生产t型汽车。这种大众有能力购买的汽车,促进了公路网的完善,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出现,从本质上改变了个人移动的速度和能力。库布卢克在随后几十年里不知不觉地发生了巨大变化。小镇上除了少数人以外,几乎所有人都在外面城市里上班工作,高速公路使得这康涅狄格边境上的偏僻山镇,到首府哈特福德的距离只有半个多小时车程,到纽约的距离只有两个半小时。

大城市里的人们,纷纷来到气候宜人的山林地,买地买房,设置度假别墅或第二住宅。库布卢克的房地产价格暴涨,原来的居民们不知不觉中全部成了百万富翁。地价上涨的结果是地方税收充裕,反过来完善了道路和学校。难能可贵的是,在这样的发展浪潮里,小镇的人们早早地发现了历史文化的重要价值。历史学会拥有镇上最悠久的客栈建筑,资料文物保留完好,号称是保存最完好的新英格兰小镇。

历史是什么

让我们感到好奇的是,大历史学家麦克内尔为什么要为小镇库布卢克写一部历史呢?也许,这是他退休以后,出于对居住的地方的热爱,闲着也是闲着,是闲来无事的消遣之作。可是,只要读了这本小镇历史,就能让你信服,一辈子以大历史观专治世界史的学者,处理一个芝麻小镇,自有其独到之处。

这就要说到,什么是历史?如果说,记载历史和写历史是一种职业,是社会的需要,那么我们普通人,我们和历史学没有职业关系的人,为什么要读历史?

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罗伯特·李将军曾经说过,人的短暂一生里,所见到的大多是悲惨和苦难,是卑劣和失望,为了对人性、对人类的前途保持信心,所以必须读历史。

也就是说,我们在自己短暂的一生里,所看到的社会、所看到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和历史长河里大时段大范围里呈现的图景是有所不同的,甚至会有很大的差别。短暂一生里,更多的机会是看到了人性之恶,是令人失望的现实。即使是在我们的上半辈子,我们也看到过不知有多少人是怀着对人类、对国家、对社会的彻底绝望离开这个世界的。这样的事情,自古以来不知发生了多少。只有在读历史的时候,你能在纸页间经历几百年几千年,你才能看到进步、改善,你才会庆幸自己生活在此时此刻。

麦克内尔在课堂上曾经问过学生:历史是什么?他自己的回答是,历史是人群的集体记忆,而集体记忆是集体的自我认知所必需的。一个人如果没有记忆,那么不管有多么聪明,也不能认知自己是什么,是处于什么样的环境,和别人是什么关系。同样,一个人类群体,如果没有集体记忆,那就不能认知这个群体是什么,自己所处的环境是什么,和其他群体的关系是什么。

对于麦克内尔来说,治世界史和治小镇史是一样的,只不过是时间和空间的尺度大小不同而已。当鲍布领着我们观看库布卢克的一草一木,如数家珍般解说这个小镇的过去的时候,他也给我们讲解小镇现在面对全球化潮流的困难和疑惑,讲解小镇居民们的因应之道。麦克内尔的小镇史,为他的世界史做了一个发人深思的脚注。

华盛顿就职典礼的制服和杰弗逊的手提电脑



乔治·华盛顿是美国的第一任总统。1789年4月30日,华盛顿在纽约宣誓就职,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共和制大国的总统。这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在宣誓就职的时候,他身穿缀有银纽扣的棕色羊毛料上装、白色裤子。华盛顿是一个很注意小节的人,这一天,他挑选这一套制服别有一番深意:他的制服料子都是美国北方康涅狄格州纺织厂出产的粗布料子。

两百年前的时候,不要说美国不会织质地精细的布料,就是在全世界,除了英国也都不会织。尽管人类织布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织法却少有变化,都是小梭子的窄幅手工织机。1733年,英国的约翰·凯依发明了飞梭,先结合水力,后来结合了瓦特发明的蒸汽机,纺织技术出现了突破,英国工业革命由此开始。纺织工业是当时的龙头产业,带动了各行各业的突飞猛进,英国国力大增,成为世界第一强。而这第一强的基础就是纺织工业,那是当时的高技术产业。

英国当然想保持自己在这个高技术产业的垄断地位,于是,英国纺织工业的技术成为国王陛下最珍贵的机密,下令严加保护。英国所有纺织厂的技术人员都被海关登记在册,一律严禁出国。至于技术资料,一片纸也不许出口。

英国生产的布料行销全球,北美盛产棉花羊毛,自己不会织成好布,只能卖给英国。华盛顿知道,这个局面必须改变。他身穿美国自己织出来的粗布料制服出席总统就职典礼,就是想告诉国人:美国必须自己制造!

可是,高技术的赶超谈何容易。大部分美国人都是农夫,很多是文盲,机器织布连想象都想象不出。最好的办法是从英国挖技术人才,于是美国人几年前就在英国的纺织厂里传播消息,说有技术的人在美国大有发展机会。可是英国海关却看得死死的,英国技工有此心也无此可能。终于有一个叫斯莱特(Samuel Slater)的年轻人听进去了。他在纺织厂当学徒,用心地把所有技术细节记在心里,却不动声色。就在华盛顿就职总统的这一年年底,斯莱特学徒满师,他悄悄地登上了去美国的轮船,连自己的母亲都没有告诉。

海关登记的时候他说是农田粗工。

华盛顿总统当然并不知道他的到来,他却和所有美国人一样,知道华盛顿身穿粗布制服宣誓就职的含义。美国立即向他提供了机会:罗得岛州一个叫布朗的商人对斯莱特说,听说你会造织布机,那么我出钱你来造,成功了利润归你。

斯莱特就凭着脑子里默记的资料,用一年的时间,造出了美国第一台会运转的织布机。从此,美国生产的棉花羊毛可以自己加工了,美国掌握了高技术。

现在美国的布朗大学就是以这位有远见、有气魄的布朗先生名字命名的。

1833年,美国的第七任总统杰克森专门拜访了斯莱特。

这位戎马生涯的总统恭恭敬敬地称斯莱特为“美国制造业之父”。从华盛顿到杰克森,美国总统们都明白,在世界各国纷纷走上工业革命之路的时候,竞争规则非常简单:谁制造谁强大。制造业是衡量国力的标准。

可是,那一代美国人还知道,竞争规则并非永远不变。

等到有朝一日全世界都会制造的时候,谁最强大由什么来决定呢?



世界上第一台手提电脑属于谁?要是有人说是两百多年前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托马斯·杰弗逊,人们一定会说这是无稽之谈。两百多年前,连电灯都还没有发明出来,哪谈得上电脑。不过,这样说是有道理的。

托马斯·杰弗逊因起草《独立宣言》闻名,后来被选为美国的第三任总统,以提倡平等和民主而载入史册。他在弗吉尼亚州的家,现在成为旅游参观的热点。到这个地方参观过的人,都会对这位大政治家的小玩艺儿留下深刻印象。这位一辈子从政的人,是一个兴趣广泛,极喜欢自己想出一些新鲜玩艺儿的人。他家客厅的双开大门,两扇门会同步转动开闭,是他自己在地板下安装了连动两个门轴的装置。地下室厨房里做好的饭菜,通过升降梯送到楼上餐厅,这个装置我们在饭店里司空见惯,却是杰弗逊第一个搞出来的。他改造了自己家墙上的钟。装上了一个垂直移动的指针,用来指示星期几,可以说是世上第一个日历钟。他一辈子写下大量书信文稿,那个时候还没有发明复写纸,他是使用一个特殊的复写装置,能够一次得到两份一模一样的书写稿,所以他写的信,自己都有一份底稿。

他大半辈子的时间搞政治,曾经出使法国,后来还当了八年总统。因为经常要出门,他发明了一个手提式的写字台,提在手里是个手提箱,放下一架就是一个写字台,翻开来就是他自己喜欢的纸,小抽屉里有墨水瓶、鹅毛笔,还有削鹅毛笔的小刀。侧面的抽屉里有他日常用的小用品,还有一个政治家必用的封蜡和封印。总之,箱子虽小,当年一个绅士在书房里需要的东西却样样俱全,不管到了什么地方,他都能有自己需要的东西。这样一个小箱子的功能,两百年前就相当于今日的手提电脑。

这些小玩艺儿,现在我们看来都很简单,不值一提。它们的意义在于,它们说明了美国立国先贤们对创新之重要性的认识。

杰弗逊和华盛顿总统,是对创新发明非常重视的第一代开国者。在美国革命的动荡岁月里,两个人都没忘记抽空向英国和欧洲大陆订购花种菜籽,写信给家里关照不要错过了播种新品种的季节。两个人对于新品种都有异乎寻常的热情,退休以后回到家,都一头扎到田间草地,侍弄新鲜花草。杰弗逊还改良了一种犁铧,得到过国际组织嘉奖。

当华盛顿担任美国第一任总统的时候,他请杰弗逊担任国务卿。那个时候,世界上最强大的是英国,制造业中心在英国和欧洲大陆,美国只是偏远落后的农林产品输出地,向欧洲出口棉花、木材、烟草、大米、羊毛,几乎所有工业制品都从欧洲进口。第一代美国领袖知道,虽然美国有资源,但是如果它不制造,它就永远不是一个强国。谁制造谁强大,是工业革命时代的铁律。为此,美国必须广罗技术人才,有人才才会有自己的制造业。从此开创了美国特别优待技术人才的传统。至今为止,美国人有一个不成文的共识:

美国必须是全世界给人才以最好条件的地方。什么地方给人才的条件比美国好,美国肯定会提出更好的条件,超过那个地方。

1790年,华盛顿就任总统的第二年,他就指令杰弗逊,尽快确立专利保护制度。就在华盛顿总统任内,杰弗逊一手操办,美国通过了保护创新和发明的专利法,从此美国成为世界上保护创新最严格的地方。很简单,这就是美国为人才提供的最好的条件。

两百年后,从上世纪末开始,我们看到了经济全球化,制造业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移动。不过三十年前,我们还在说,哪个国家钢产量最高,哪个国家就最强大。不知不觉,美国的很多钢铁厂却搬到了第三世界,而我们中国已经成为世界钢铁大国,还成为世界首屈一指的制造业大国。但同时美国则制造业大为缩水,这是因为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各国竞争的规律,不再仅仅是谁制造谁强大,更重要的是,谁创新谁强大;谁具备最新最好的技术,谁就最强大。我们中国人,似乎应该由此记取一些经验教训。

各有一番风景

我没有做过考证,不知道当年第一个把英国的“辉格党”、“托利党”,美国的“共和党”、“民主党”翻译成中文的是谁,不过我可以猜想,这一个“党”字,一定费了一番斟酌。因为在那个时候,我们还没有过洋人的这种“政党”。用这个“党”字,可能是无更合适的词可以套用而采用音译的方式,也可能多数不通洋文的国人更不知其为何物。一个“党”字勉为其用,从此种下百年中国政治家误解西洋政治的根子。

中国人从来就有“党”——“乡党”、“朋党”、“会党”。一群人聚在一起,或声气相投,或利害相顾,民众之结党,相当于刘关张桃园结义,喝鸡血酒,拜把子结兄弟。

有这样的“党”,反映了个人在社会上的不安全、没着落,结成一伙才好做事情。这样的“党”必定是内敛的,进则有门槛,须得经过考验,过火,插过刀,一旦进来就是自家兄弟,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所以也就有了“结党营私”的说法。

社会都是这样走过来的。东西文化也曾有它的相似性。

在社会演进的进程中,个人都遭遇过残酷的竞争。为了更容易地生存,欧洲也有类似的“拉帮结派”记录,从行业的帮会到黑社会组织,几乎遍布世界的共济会就是其中之一。共济会也传到美国,在美国一度实力雄厚。不仅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是共济会成员,美国独立战争还曾得到共济会的有力支持。

正由于看到过帮派,也看到帮派可能产生的危险性,美国的立国先贤们在政党问题上特别警惕。认为拉帮结派之风气一开,祸害难以估量。因此,美国立国之初,是没有政党的。托马斯·杰弗逊当时说,如果必须和一个党一起才能进天堂,我宁可永远不进去。乔治·华盛顿将军在独立战争一结束,就解散了军队。退伍军官们组成个辛辛那提俱乐部,公推华盛顿为名誉主席。

1787年5月华盛顿动身去费城开制宪会议,特地托病避开俱乐部活动,将军不想让人们看到他身边有个亲近的小圈子。

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认为,政治之所以经常败坏人性,和人们在政治中拉帮结派有关。他认为,单独的个人都有一定的道德要求。独立的个人,须对自己的行为主张负责,更容易有道德心。但是,当一些人结成宗派,就会人为制造虚幻正义,把个人的自私,在虚幻正义下掩盖起来,互相提供行为正当性的保证。所以,小宗派的道德水准,通常低于个人道德。单个好人,会在拉帮结派中放任自己的私心,甚至做出坏事来。

费城制宪会议,开创了在一个幅员辽阔而分散的大国,建立联邦制共和国的先例。互相冲突的利益得以调和,针锋相对的观点得以妥协,为此后的美国放下了第一块制度基石,被后世称为“上帝亲自干预的会议”。究其成功之原因,其中必有一条:到会代表不拉帮结派,而是一些有独立意志和思想的政治家个人在参与制度的设计。费城制宪会议是一次秘密会议,为的是不让外界了解会议分歧,不让各地势力影响操控代表。会议规定代表们个人投票不做记录,以便使他们可以无顾虑地改变观点,不受自己先前观点的约束。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大州与小州有矛盾,南方与北方有矛盾,港口与内陆有矛盾,但是这些代表却没有以一己之观点结成派别死党。观点变来变去,矛盾分化瓦解,才达到最终的妥协。然而,当几年后的联邦政府竞选正式开场后,现实证明了完全以个人身份参与民主政治活动是不可能的,尤其对于少数,你必须集合起来,才能争得表达机会。于是美国的政党开始形成。

正因为对帮派思路有过排斥和反思,故而在二百多年前美国出现政党的时候,已经遵循的是现代政党的概念了。那是什么样的概念呢?美国政治理论上是多党制,可实际上能上台的只有两大党。照美国人的说法,凡是投共和党的票,你就是共和党人,打算投民主党票的,你就是民主党人。也就是说,大部分的人,你只要去投票,那么你不是民主党人就是共和党人,或者是某小党的“党人”。那么,这样的“党人”是不是该党“党员”呢?

我曾向美国朋友问过这个“中国问题”,得到的是一张困惑的脸——没听懂是什么意思。他们没有东方意义的“组织”观念。民主党、共和党之间没有门槛围墙,是否为“该党成员”的问题就没有意义。在大选中,你同意它的诉求,赞成它的治国方策,投该党一票,你就是它的“党人”,无需申请批准。明天你若改变观点,不投此党一票了,你就不再是它的“党人”。改变主意和进进出出都是当然权利。

美国政党是议会的产物,是宪政的产物。这种政治体制下的政党,就是相同政治观点的人,集合在一起,以便更有力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争取自己的观点能够取得大多数人的认同,从而通过选举得以实践。在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上,提出重要妥协方案的罗杰·谢尔曼说,“如果你是少数,争取多多发言;如果你是多数,专心一意投票”。原来并无奥妙,如此而已。

但即便如此,在竞争竞选的刺激下,人在扎堆之后的弊病还是会自然流露。政治党派中的私心膨胀,在竞选中将正面阐述观点的“多多发言”,变成对竞选对手的负面攻击,这些都在美国政党活动的一开始就出现了。两百年前,以托马斯·杰弗逊为首的共和党人,和以约翰·亚当斯为首的联邦党人,不仅分歧浮出水面,而且争斗激烈。在理论上依然厌恶政党争斗的托马斯·杰弗逊,不仅集合共和党人,登上政治舞台,而且不乏私下的小动作。他在1800年大选中击败联邦党人的亚当斯,当选为总统。在就职演说中,杰弗逊发出呼吁:“我们都是共和党人,我们也都是联邦党人。”可是仍然无法改变这样的历史事实:那年的总统大选演变成个人恶意中伤,成为美国历届大选中最负面的一个例子。立国先贤尚不能免俗,州一级的竞选则更甚,以致有了我们都熟悉的马克·吐温的讽刺名篇。

虽然我们看到,理论和反省并不能就坚实地阻挡实践中的踩线越界。可是,不同的理论出发点和有没有反省意识,得出的结果却是不同的。若认定“党”即为“帮派”的扩大翻版,那么,对内争斗除奸、以求一致,对外老谋深算以及虚虚实实、兵法三十六计就可视作正常。而在现代政党政治体制下,循着宪法规定的分权制衡体制,有政治道德的定位,有追求个人自由意志的价值观,有历史记录为公众提供的反省资料,民众有将政治讨论公开深入的习惯,如此等等,一个国家就有能力逐步克服自身在政党政治中表现的人性恶习。

美国的政党产生于议会制度建立起来之后,而不是之前,从一开始就是议会党,而不是暴力斗争的党。两百年过去了。美国搞了五十几次大选,五十几次中期选举,无数次的地方投票和公决,不管是否能真正做到,但他们推崇的是开放的政党政治,对拉帮结派保持高度警惕,以负面竞选为耻辱,以兵不厌诈的用计用谋为耻辱。这是美国的民主制度能够正常运作的重要条件。

美国人在2004年正值大选之际,“民主党”、“共和党”的竞选战备,成了每天报纸上的重头新闻。布什总统的局面,很像八年前的克林顿总统,虽然有明显的种种麻烦,却在本党内是无争议的候选人。而民主党在戈尔宣布不参与竞选之后,就呈现群龙无首的局面。一开始美国人甚至在流传这样的笑话:“一半的民主党人都是候选人,可是没人能记住其中的任何一个名字。”也就是说,没有一个重量级的候选人。所以,在克拉克将军突然宣布参选的时候,以其在军方亮丽的履历,曾让民主党人精神一振。

可是,相比其他候选人,克拉克将军还有一个很特殊的情况,他的党派立场似乎数度改变。在美国,个人的投票倾向是隐私,自己不宣布,根本无从查起。可是克拉克自己承认,他曾至少投票选过两个共和党的总统:尼克松和里根。

有人还说他选过小布什总统的父亲、也是共和党的老布什总统,克拉克对此也没有否认。他虽然宣称,后来他投了民主党的克林顿和戈尔的票。但是在此之后,他又有过赞同某些布什总统政策的讲话。此时,他堂而皇之地出来宣布要竞选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正表现了这种政治轻松的一面。没有听到一个共和党人出来骂他是“叛徒”。因为民众认为,假如共和党有人出来开骂的话,失分的将不是克拉克,而是共和党——大家已经习惯:改变政治观点,不仅是人的基本权利,还是美国的寻常风景。

倒是有民主党人出来提出疑问的,质疑的并不是他能不能改变党派立场,而是他是不是真的改变。也就是怀疑克拉克是看到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的位置已被布什稳占,因而谎称观点改变,以投机手段,试图在大局未定的民主党获取竞争总统的机会。也就是说,假如他是真心“弃此党而投彼党”

的话,民主、共和两党,美国上上下下,都认定这是天经地义、不足为奇的事情。

经过一番竞选,民主党候选人方定下大局。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到,民主党候选人之间,除了陈述政见的“正面竞选”,也有不少被称为“负面竞选”的“厮杀”部分,那就是相互检查和提出对方在过去的问题。但是,这必须讲究分寸,警惕私人攻击,不搞人身攻击。一方提出问题,另一方公布材料,颇有章法。这也是因为在美国政治文化中,恶性攻击的负面竞选已经被民众所不齿。因此,在涉及“负面竞选”范畴的时候,各方反而非常谨慎。以免“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在两党竞选中也是同样。例如民主党发现,布什年轻时,在加入得州航空国民兵期间,有一段缺席记录,因而指责他曾经开小差。布什总统立即下令,公开自己的全部军中记录,声明那段时间里,自己是被暂时调往阿拉巴马服役。在这样的过程中,首先要排除的是争吵开骂;民众也很平静,他们已经习惯于静待事实出来说话。

两百年来,美国政坛之所以没有成为政客的天下,美国民众对拉帮结派保持警惕,是一个重要原因。在这样的政治结构以及经历长期演进的有序竞选中,民众的情绪也相当平稳。共和党、民主党,对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都不过是一套观点,就像饭店里的套餐一样,从伊拉克战争、国际政治,到税收政策、经济方针;从医疗改革、社会福利,到枪支管制、禁绝毒品,以至同性恋婚姻、合法堕胎等等。每个人有自己最关注的价值观,每个人有涉及自己利益最深的关切点。有些人最关心战争和国际政治,另一些人最关心宗教道德、社会风气。美国的家庭、朋友之间的政治观点不同十分常见。可是,几乎没有什么情绪过度亢奋、泛政治化的现象。因为政治竞选虽然重要,对美国人来说,仍然只是生活改变的一个分量有限的筹码。大家知道,在大局不变的情况下,选举之余,人人还有自己需要承担的一份社会职责。这份职责的分量,并不更轻。

不难看到,以选举为核心的民主政治相当脆弱,风险极大。民主选举承认私利,承认表达和争取私利是正当的。而政党的上台下台,取决于选票。选票不承认质量高下,只承认数量多寡。道德被潜隐于后,不管什么人,都变成了“一”—— 一张选票。如此一来,选举制度本身,必是对机会主义政客的极大诱惑,因为这也是政客露头的舞台、滋生政客的温床。在选举制度下,任何政治家都不能回避的问题是:什么是必须坚持的原则?什么是可以放弃的枝节?什么是自己从政的理念?什么是临时策略性的权宜之计,退一步放弃一点只不过是为了实现长远的理想。

凡以一次选举结果为惟一目标的政客,必定拉帮结派、事分内外,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统一行动。行动统一了,才有战斗力,才便于操纵舆论,诱骗民意。政客和政治家不同的是,政客是以成败为导向的,而不是以大众利益、大众意愿、国家之长治久安为理念。政客竞选,不论过程的善恶,只讲手段之结果。

这样看下来,我们中国传统的民间“党”和“党人”与英国的“辉格”、“托利”,美国的“民主党”、“共和党”的不同就更清楚了,他们不是西洋政治中的所谓party。

“党”和“党人”,听起来就有嗖嗖的金属声,令人想到金戈铁马、翻云覆雨、恩报相传,以至“打天下者坐天下”。

而大洋那边的“party”,则红绿彩旗、气球腾空,竞选的喧嚣甚嚣尘上,来时热热闹闹,选完一哄而散。真是各有一番风景!

血无价,亡羊补牢时未晚

据报纸报道,河北一青年聂树斌十年前被错判为犯下奸杀案,不久前此案真凶被抓获,而聂树斌早已被判处死刑。

此案把怎样避免错杀无辜的问题提到了我们面前。最近几年,这样的问题也困扰着美国。

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一个叫克尔克·布拉特沃思的男子被指控在1984年奸杀了一个九岁女孩。此案经法庭审判,陪审团裁定布拉特沃思犯下一级谋杀罪,他被判死刑。他始终声称自己是冤枉的,可是警察局坚信他们抓到的是真凶。

虽无直接证据,但是警察认为间接证据是有力的,两个男孩在案发现场附近目击凶嫌,指认了布拉特沃思。他上诉,上诉法院要求下级法院重审,重审结果却仍维持原判。

他在监狱里给所有可能的人写信申诉,从国会议员到美国总统,但是没有回音。他在牢房里读书,读到英国警方用DNA测定嫌犯,这是一种新技术。这给了他希望,他知道,在被杀女孩的裤子上,有一滴凶手留下的精液,而案发时,FBI检查过这一精液,但当时还没有DNA技术。

1992年,布拉特沃思的律师要求将被杀女孩的裤子送往埃德·布雷克(Ed Blake)处,他被公认是美国DNA测定之父。为此,律师掏腰包支付了一万美元费用,因为布拉特沃思本人已经一无所有了。好在在案发九年后,所有证据,包括被害者衣裤,都被完好保存。测定结果,受害者裤子上的精液和他没有关系。

根据律师和州检察官预先谈定的条件,这一证据又被送往FBI的实验室,再次检验,再次得出同样结果。州检察官撤回了指控。1993年6月,他走出了关押他九年的监狱。州政府向他赔偿了这九年的收入损失三十万美元。

布拉特沃思是美国第一个从死牢房里用DNA技术讨还清白的人,司法界极为震惊,每人脑子里都掠过同样的念头,就像布拉特沃思的律师说的:“假如我们还没有DNA技术,那会怎么样?”他就永远不可能翻案了。在没有这种技术的年头里,有没有同样的无辜者,被错定罪,被错杀,被错误地终身监禁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在美国的早期历史上,法庭判决死刑一直持谨慎态度,上世纪三十年代是高峰期,每年死刑处决达到165人以上。死刑在七十年代初被废除,但最高法院在1976年的裁决中,重新肯定了死刑的合法性。现在,美国五十个州中三十八个州有死刑。死刑判决后通常要经历冗长的上诉程序,穷尽一切司法上诉程序平均要用十年时间。布拉特沃思案件以后,在死刑牢房里的待决犯就多了一个用DNA重新检测的机会。有些人在关押多年后,经DNA检验推翻了判决。

事实令人震惊:尽管经过了法庭呈证,有陪审团的中立判决;尽管人人都承认,判决死刑事关人命,错杀无辜仍然可能发生。从七十年代到2000年,美国有近一百人是判决死刑后又发现错判了。哥伦比亚法学院的一项研究,调查了几千个刑事案件,发现十个案子侦办过程中,有七个曾经出现过严重的差错。这种差错大多是因为被告没有得到合格水准的律师的专业协助。

1998年,伊利诺伊州的一位死刑犯安东尼·波特尔在死牢房里关押了十六年后,穷尽了一切司法程序,就在被处决前五十小时,由于一些学新闻学的大学生调查此案时发现了新证据,终于为他讨回了清白和自由。伊利诺伊州州长说,本州刑事司法制度显然存在重大弊病,下令停止执行死刑,以免错杀。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2000年春天,以民主党参议员里希(PatrickLeah)在英语里可解读为“血的价值”。他用自己走出死牢房的经历证明,血无价,人命无价。只有亡羊补牢,才能对得起以往的冤魂。布拉特沃思说:“这一立法非常重要,因为它有助于防止把无辜者送进死牢房,有助于抓住真正有罪的人,有助于防止新的冤案出现。”

我想,河北青年聂树斌被冤杀一案,也应该引起我们检讨司法制度,否则,社会对不起他,也对不起他的家人。

从反歧视走向争取平等

2004年3月份,深圳龙岗的一个派出所,在辖区内悬挂横幅“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五百元”,4月15日,两位河南籍人士在郑州对龙岗警方提起司法诉讼。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个普通的歧视诉讼,引出强烈社会反应,是因为在中国很少有歧视诉讼,也因为这是一个多重话题。

一、什么是歧视

中国一向少有歧视诉讼,并不意味着没有歧视,而是民众一向对歧视没有明确定义和概念。歧视者和被歧视者,在歧视发生时,甚至不觉得是歧视,反而视作理所当然。一个重要原因,是长期以来人们从不质疑政府的歧视性法令。被侵犯者认为,只要是政府制定的法律,就是金科玉律,公民只有服从的份,没有公民权利的概念。由于公民们缺少法治概念,不知道法律条文不仅可能是保障公民自由的工具,也可能是侵犯公民权利的途径。遇到歧视性法律,民众缺少“不受歧视”的意识,而是照单全收。无形中,一个法治国家就成为人治国家。既然人们对歧视性法律无动于衷,听任歧视大规模长期推行,久而久之,对歧视本身,自然也就变得麻木不仁。

那么究竟什么是歧视?公民应该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歧视就是权利上的区别对待。

回顾历史,我们生活中遇到的歧视实在太多。国家法令对城乡间的区别对待,是最寻常的。我们国家曾有几十年不容许农民进城谋生。同样是公民,城里人下乡是“光荣之举”,农民进城就是“盲流”,警察有权逮捕他们,遣送回乡。城里人可以得到粮票买粮食,种粮食的农民无权买粮。

城市居民拥有城市户口的一切特权,农民没有任何这些权利。

人们对这些歧视熟视无睹。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最近教育部修改了《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刚刚废除了“在校大学生结婚就退学”的规定。在此之前,没有听到一个法律系的教师告诉学生,你们的婚姻权利被侵犯。没有一个法律系的大学生因受到婚姻歧视,提起诉讼,争取自己最基本的公民权利。这些教师和学生,是今天和将来的法律专家,他们在歧视面前如此反应,可以推断出普通民众的歧视意识是如何淡薄。

即使在今天,歧视仍然普遍存在。例如,高等教育的入学录取分数线,向学习条件强势的大城市倾斜,就是对农村学生、边远地区学生的歧视。又如这个“河南籍事件”,派出所的悬赏破案就是在区别对待。根据标语的逻辑,非河南籍犯罪就不在寻求破获之列。

二、并不是所有的区别对待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歧视

可是,从法律的意义上判定歧视。并不像一般想象的那么简单。

在美国,历史上最着名的歧视之一,大概就是美国南方几个州的种族歧视了。作为一个法治国家,美国为什么容许它长期存在,而且长期以来拿它没有办法呢?就是当时这几个南方州,钻了一个“平等”的空子。在美国的《独立宣言》中,曾经表达了这样一个理念,就是两个民族假如不能很好地共同相处的话,他们可以“平等并且分离”地,自己过自己的日子,以此引出了美国独立的依据。于是,后来美国南方的白人就提出,他们和黑人属于不同的种族,他们可以“平等并且分离”地生活。因此,南方种族隔离的一些法案,虽然规定南方黑人不能使用白人的公共设施,同时也规定,白人也不准使用黑人的公共设施,以示“平等”和“并非歧视”。直到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最高法院从“教育隔离对孩子的心理影响”切入,才打破了这个“表面平等,事实不平等”的法律圈套。

还有一些传统的、社区的乡规民约。例如,现在的美国,还有很多公寓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一个新的住户进来,要经过老住户组成的委员会的通过,而不是我有钱买房租房就一定可以住进来。要谁不要谁,这个小社区有一定程度的权利。还有,就是雇主雇工,从原则上来说,雇主有权制定一些要求,有雇和不雇的权利。一般来说,要了张三不要李四,这并不构成歧视。

因此,什么样的区别对待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歧视,是公民权利的区别对待,还是需要制定一系列法规来界定,在必要的时候,需要最高司法机构对比宪法,作出解释。例如,美国在六十年代的民权法出台以后,先后规定了对种族、肤色、原籍国不得歧视,雇工对年龄、性别、残疾等不得歧视。也就是说,在卖房租房时,你对房客可以有一定的要求,但不能说不要黑人。雇主不可以刊登招工广告要求“三十五岁以下”,这涉及年龄歧视。

即便如此,界定歧视,在美国还不是一个完全解决的问题。例如几年前,一个仓库管理人员,因为体重三百多磅而被雇主解雇。雇主当然有他的理由,体量超重可能影响工作效率。这名雇员把雇主告上法庭,诉雇主是体重歧视,最后胜诉。类似的涉及歧视的新问题,料想还会不断提出来。

三、民事诉讼求偿

在有具体法规的情况下,情况比较简单。例如在美国有公平就业委员会,涉及就业的歧视可以投诉,提供证据,依照法规要求惩罚雇主。也可以提出民事诉讼求偿,可是民事诉讼是有它的特点的。

在这个“河南籍事件”中,许多专家在为原告寻找告诉的依据。也有许多人认为,是不是有相关法规,是能否胜诉的关键。其实,原告提出的是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是伤害“求偿”。比如一个人不小心从楼上掉下来,砸伤了行人。

没有法规规定一个人不准不小心坠楼,前者的行为没有违法,后者照样可以民事求偿。

求偿不一定涉及金钱,要求道歉也是一种求偿,但是必须证明原告本人受到伤害,而且责任在被告方。因此,证明被告是否歧视,反而不是第一优先重要。因为即使证明被告歧视,并不能证明他的行为对被告个人造成值得求偿的伤害。

正因为民事求偿可以不必依据法规,只需证明伤害,所以生活中时时可能发生,因此对伤害证明必须要求很高,否则求偿泛滥,社会无法收拾。如这个河南籍事件,原告事实上没有金钱求偿,但如果我们假设原告求偿一人一百元人民币,金额也看上去也很有限,证明“歧视”也许不难。可是,假如我们把原告看了以后“生气、愤怒、伤心”的反应,轻易判定是一种可求偿“伤害”,孤立地看,百元求偿数额也很合理。可是,一亿河南人其实都会有这样的反应,都可以跟进求偿,那就是一百亿人民币了。

四、反歧视必须从政府层面做起

人们歧视的观念是很自然发生的事情。反歧视却是要达到一定文明水平之后的理智反省。

一个几次被黑人抢劫的人,会自然认为,黑人就有犯罪倾向。一个屡屡看到穷人口出脏话,打架斗殴的人,会认为穷人都是野蛮的。一个人总被富人欺负,会认为为富不仁是普遍规律。在美国,是通过长期的学校教育,使得人们形成这样文明、理智的态度:我不以一个人的肤色、种族、贫富、地域和宗教等来判断他,而是以他本人的表现来判断他。也不把一个和几个人的表现,扩大为对整个种族、群体的判断。

这样的教育在美国作用是非常明显的。虽然要经过长期努力,要持续不断地做下去。可是,在此之前,首先是政府法令不能使歧视合法化。民众必须看到,假如他人权利可以被剥夺,自己的权利也就保不住,农民的权利可以合法侵犯,城里人的权利也岌岌可危。因为,只要有一个歧视法令存在,就是认可了歧视是合法的。那么,下一个歧视法令,只是变换一个歧视目标而已。每个人都可能被合法歧视,失去部分公民权利。

河南籍事件,是公民意识觉醒的标志之一。

橘黄色的校车来了

——为教育平等作的艰辛努力

每天清晨和下午,在美国城乡有那么一道风景,马路上行驶着一辆辆橘黄色的校车,时不时地停下,让背着书包的中小学生上下车。当校车停下的时候,不论多么宽的马路,不论多么繁忙的街道,所有方向的车辆一律停车,等待孩子们穿过马路。只有等校车起动,马路上的车流才会重新移动。这一辆辆校车,大的如大型客车,小的只是一辆小面包车,但是全国一个式样,都是一个颜色:醒目的橘黄色。如今,全国一共有四十五万辆校车,二千四百万公立学校中小学生每天依靠校车接送。全国校车每年累计行驶约六十亿公里,接送一百亿人次。遍布全国的橘黄色校车,是美国公立教育系统的象征。

橘黄色校车在告诉孩子们,“教育等于你的未来”,你能得到多少教育,你的未来人生就有多少前景。平等是一个美好的理想,许多人认为所谓平等,就是在人的一生中机会平等。若具体而言,没什么比教育平等更重要的了。只有在平等教育的前提下,才谈得上机会平等。为此,美国人走过了格外艰辛的道路。

一、不公平的历史遗产

在历史上,大概没有什么地方比美国存在更严重的教育不平等了。美国在历史上曾经存在奴隶制。黑奴没有人身权利,他们的一切都属于奴隶主。有些地方甚至规定,不能让黑奴获得识字的能力,让黑奴读书是犯法的。

除了黑奴,其他人的教育大多由教会提供。在穷人聚居的地方,教会比较穷,教育就比较简陋。富人聚居的地方,就可能集资让孩子们得到较好的教育。孩子们能够得到什么样的教育,完全取决于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人生下来有贫富之别,教育天生又是不平等的。

南北战争以后,正式废除了奴隶制度。美国通过了第十四宪法修正案,规定所有公民享受同等的法律保护。可是在南方,仍然实行黑白隔离的制度。黑人在黑人的学校,白人有白人的学校。联邦最高法院在1896年裁决,只要黑白学校有相同的地位,那么“分离但是平等”的隔离制度是合法的。在此后的半个世纪里,美国很多地方的黑人孩子,只能在黑人的学校上学。

黑白分离的公立学校,如果有相同的校舍设备,就是平等的吗?这是美国人的一个历史问题。

二、历史的转折点

1952年,在坎萨斯市,一个叫布朗的黑人小姑娘,报名一所白人学校遭到拒绝。家长为争取孩子受平等教育的机会,将学校委员会告上法庭。在南卡罗来纳州、弗吉尼亚州和德拉瓦州,也同时发生类似的法律诉讼。这些案子经过漫长的判决和上诉程序,到达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将数案合并听取辩论,这就是着名的布朗诉学校委员会案。美国最大的黑人民权组织——美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着名黑人律师马歇尔代表布朗,出庭最高法院。代表被告方的是坎萨斯市、弗吉尼亚州、南卡罗来纳州和德拉瓦州政府的司法部副部长,他们的根据就是,黑白分校是“分离但是平等”的。

1952年12月9日,最高法院举行布朗案辩论听证。一年后的1953年12月8日,最高法院再一次举行辩论听证。

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是着名的沃伦大法官。沃伦知道,从南北战争以来,整整等待了一个世纪的历史转折点,终于来到了。他知道,此刻在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面前,是争取把美国的教育平等推进一大步的历史性机会。他们要改变一种旧的不合理不公平的制度,这种制度在南方已经实现了一百年,而且得到很多南方白人民众的支持。根据美国人的传统,教育是社区民众有自主权的事情,教些什么、怎么教,历来是社区自己决定,也就是孩子家长们自己决定,政府不宜插手干预。过去不公平的黑白分校制度,正是建立在这种教育自主权的基础上。所以,废除教育的种族不公平,必须回答教育自主权的问题,必须有坚实的宪法依据。

在第二次最高法院听证以后,沃伦大法官会同其他大法官,整整工作了六个多月。沃伦知道,这一历史性的转折,不会轻易而顺利地实现,为此他要让最高法院作出一个一致性裁决,而不是有分歧意见的裁决。他要用最高法院的一致性来向社会传达一个强烈的信息。他在最高法院大法官之间讨论沟通,一直到达成一致裁决为止。

1954年5月17日,最高法院公布了沃伦大法官亲自起草的布朗诉学校委员会案裁决书。

沃伦大法官在裁决书中说:“今天,教育是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最重要职能。强制性的义务教育法和投入教育的巨大开支,都表明我们认识到了教育对我们社会的重要性。教育是实现我们的基本公共责任所必需的,包括参军服役,也要求受过教育。教育是做个好公民的基础。今日之教育,是唤醒儿童接受文化价值,为以后获得职业训练,帮助儿童适应社会的主要手段。现在,如果儿童没有能够得到教育的机会,就不能合理地期望他们在生活中得到成功。这样的教育机会,是每个儿童有权利要求州政府以平等的条件提供的。”

针对“分离但是平等”的旧原则,沃伦以法庭上的证据说明,教育是否平等,不能光看校舍、课程、教师工资等等“有形因素”,而是主要还得看分离的教育制度的“后果”。他指出,证据表明,种族分离的学校制度,在黑人儿童中造成自卑感,这种自卑感对他们精神和心智的伤害,是不可弥补的。因此,最高法院作出了历史性的判决:“公共教育领域里,分离但是平等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分离的教育设施,是内在不平等的。”这种分离的教育制度,违反了所有公民得到法律平等保护的第十四修正案,是违宪的。最高法院命令,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有责任取消分离的教育制度。

可是分散于各地的学校,怎样做到取消黑白分离呢?一年后的1955年,最高法院对布朗案再次作出判决,命令全国的联邦法庭在其判决中要求“用审慎的速度”废除黑白分校制度。

三、黑白合校是法律的要求

布朗案以后,全国大部分地方的黑白合校进展顺利,但是在南方几个历史上的蓄奴州,还存在黑白居住区的隔离,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的黑白隔离。在南方一些地方,取消黑白隔离的学校遭到地方当局和白人民众的强烈反对。

在阿肯色州,八所公立大学中有七所在布朗案裁决以后顺利实现黑白合校,黑人已经被选入州教育委员会,很多中小学废除了黑白隔离制度。但是有些学校却发生了白人学生和家长的抵制,其中最着名的是小岩城高中。小岩城是阿肯色州的州府。小岩城高中是当地最好的一所白人学校。发生冲突的重要原因是州长佛布斯。

1957年,小岩城学校委员会一致决定,制定一个渐进的计划,从秋季开始废除种族隔离,先高中,后初中,最后是小学。小岩城高中批准九个黑人秋季入学。9月2日,开学前一天,阿肯色州长佛布斯调动州国民兵包围了小岩城高中。

第二天,当黑人学生来上学的时候,他们发现国民兵一字排开,禁止任何黑人进入学校。州长说,这是为了保护学校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避免可能出现的暴力。

国民兵在州长命令下对小岩城高中的包围,持续了三个星期。黑人组织向联邦法庭发出请求,联邦法官命令州长下令国民兵撤离。国民兵在9月20日撤离学校。9月23日,九名黑人学生在警察保护下进入学校。白人学生开始攻击警察,校外有上千白人家长围观,都表示反对黑白合校。校方担心警察控制不了局面,只得将黑人学生偷偷从旁门送出学校。

9月24日,支持黑白合校的小岩城市长伍德罗·曼给总统艾森豪威尔拍了一个电报,要求联邦政府支援。艾森豪威尔当天宣布,将阿肯色州国民兵的指挥权收归联邦政府,并且下令派出美国陆军101空降师的一千名士兵连夜开赴小岩城。

1957年9月25日,小岩城高中里里外外,布满全副武装的士兵。101空降师在二次大战中功勋卓着,是最受尊敬的部队。九名黑人学生,就由这支部队全副武装的士兵陪同进入学校。小岩城高中在联邦政府的强力干预下废除了种族隔离。

但是,小岩城白人学生和民众的对立情绪并没有一下子消除。市学校委员会担心,混乱和暴力随时都可能发生,遂向联邦法庭提出,将废除黑白分校的计划暂停两年半,联邦地区法庭的法官同意。黑人组织提出上诉,此决定在上诉法院被推翻,结果于1958年到达联邦最高法院,这就是1958年库珀诉阿伦案。联邦最高法院于1958年9月11日举行听证辩论,而且以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速度,在第二天发布了九位大法官的一致裁决。

大法官们在裁决中指出,宪法是这个国家的最高法,联邦最高法院1954年对布朗案的判决,是一种对宪法的解释,具有最高法的效力。阿肯色州的州长和州议会必须服从这一判决。根据这一法律,州政府不能因为害怕出现混乱和暴力,就侵犯黑人学生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最高法院用这一裁决表明,在公立教育体系内的不公平的黑白分校制度,必须废除。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不能用害怕出现混乱作为借口,延缓黑白合校的进程。所有不能用实际效果来实行这一法律要求的学校,将失去获得联邦教育经费的资格。

四、黄灯变成绿灯

实现黑白合校的最大困难,是美国很多地方历史上黑白居住区的分离。很多地方,黑人聚居在一起,组成黑人的社区。南方有些地方的地方法规,禁止黑人居住在白人区。有些白人居住区,居民们自己规定禁止把房子卖给黑人。由于教育是社区自主的事务,如果社区是黑白分开的,那么学校黑白分开就会自然形成。在这样的地区,黑白合校的进展就十分缓慢。不仅白人学生不愿意去黑人学校,黑人学生也不愿意去白人学校。

1964年新的民权法生效后,阻挠黑人居住在白人区就是非法的,在房屋买卖和出租上种族歧视也是非法的,居住方面的种族隔离开始被打破。

在弗吉尼亚的新肯特县,一半人口是黑人。这个县原来有两个学校,一白一黑。在根据布朗案裁决而废除黑白分校的过程中,县学校委员会制定了一个叫做“选择自由”的规定,就是让所有学生,不论黑白,自己选择上哪个学校,用这样的办法来实现黑白合校。学校委员会认为,有了这个规定,就符合联邦关于废除黑白分校制度的要求了。“选择自由”的规定是否达到了废除黑白分校制度的要求?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了争议。这一争议于1968年到达联邦最高法院,这就是格林诉新肯特县学校委员会案。5月27日,联邦最高法院又一次作出了一致裁决。

大法官们在裁决中指出,“选择自由”并不违法,但是“选择自由”本身不能代替废除黑白分校的目标。黑白分校制度是否废除,要看实际效果。大法官们指出,该县一千三百名小学生,七百四十名是黑人,1965年只有三十五人“自由选择”去白人学校,虽然1967年增加到一百一十五人,百分之八十五的黑人学生仍然在全黑人的学校里,而白人都没有“自由选择”去黑人学校的。也就是说,这个县基本上还是黑白两个学校。结论是,“选择自由”的规定,并没有达到废除黑白分校的目标,是不够的。

大法官们随后提出,黑白分校的不公平制度是否废除,要看几个方面的措施和效果,包括设施、教师、员工、交通和课外活动。如果这几项达到黑白合并了,这个学区才算是废除了黑白分校制度。这几个方面,后来就被称为“格林要素”。

那么,怎样来达到各项格林要素呢,最高法院指出,这是学校委员会的责任,来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计划,来保证迅速地不拖延地废除黑白分校制度。任何做不到这一点的方案,都是不可容忍的。

最高法院对格林案的裁决,实际上发出了加速废除黑白分校制度的指令:学校委员会有责任,以强迫性措施来实现黑白合校,而不再能犹豫和拖延。

巧的是,1954年的布朗案宣布要采取“审慎的速度”,“布朗(Brown)”在英语里是橘黄色的意思;1968年的格林案发出了加快废除黑白分校的信息,“格林(Green)”在英语里是绿色的意思。沃伦大法官在给起草裁决书的布列南大法官的信里说:“这份意见书一下达,(黑白合校的)交通灯总算要从Brown(黄灯)变成Green(绿灯)了。”

黄灯变成绿灯,加快走向教育制度的平等,美国人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格林案是发生在历史性的1968年,这一年最高法院辩论格林案的第二天,马丁·路德·金被白人种族主义者暗杀,全国处于困惑和紧张之中。一个月后,最高法院公布此案判决,命令把黄灯转为绿灯。三年后的1971年,最高法院在斯万案中裁决,针对农村地区黑白居住区相隔太远的困难,肯定了动用美国从三十年代开始就标准化的校车制度,把白人学生用校车送往黑人居住区,把黑人学生送往白人居住区,用校车强行把黑白学生混合,来实现黑白合校的目的。

五、黑白合校和白人流失

我去问我们的朋友琳恩和安琪。琳恩生长在西弗吉尼亚矿山小镇上的白人穷人家,那是美国最贫穷的地区之一。电影《矿工的女儿》的故事就发生在她家乡附近,她自己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矿工女儿。我要她给我说说小时候的学校。

那是六十年代初的情况。琳恩的小学,就是乡间的三间房子,两个年级合用一间教室,教室当中是一个大煤炉。好在煤矿地区,有的是不要钱的煤。孩子们每天一人带一个大土豆,放在炉子上烤着,就是中午的午饭。琳恩说,大煤炉成天烧着,孩子们小脸小手成天都黑乎乎的。学校离家不远,每天孩子们自己走来,不过从她家到学校有一个下坡,冬天满地是雪,非摔跤不可。她干脆到这儿就一屁股坐下,顺坡滑下去。可是坡底下就是一条小溪流,冬天也不上冻。

比她大两岁的姐姐,每天先滑下去,然后做好一个老母鸡的姿势,把滑下来的妹妹挡住。有一次没挡成,她就一下子滑进溪流,坐在冰水里,到学校后在炉子边站了半天才把裤子烤干。

说起这些,五十一岁的琳恩一脸的怀念。我问,你们学校有黑人同学吗?

没有,一个也没有。这个矿山地区,有一小半工人是黑人。黑人聚集在一起居住,他们有自己的学校。黑人的孩子从不和白人孩子来往,黑人的学校和白人的学校从不混淆。

那么,后来呢?琳恩说,后来这个小学校就废弃了,同样简陋的黑人学校也废弃了。在另外的地方盖了更好更大的学校。那时候,从家到学校的路就远了。可是琳恩说,我们有校车接送了。

我问,黑白合校以后好吗?琳恩说,对我来说,很好,因为我母亲从来就教导我们,不能看不起穷人,也不能看不起黑人。你们的妈妈就是穷人,任何人看不起穷人,看不起黑人,就是看不起你们妈妈。但是,黑人同学大多有一段艰难的日子,因为他们是少数,他们的考试成绩普遍差一些,他们的习惯和举止和白人有所不同,有些教师和同学对待他们很蛮横粗鲁,欺负他们。黑人同学普遍感到胆怯、孤独。

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非常困难的。

不过,过上几年就越来越好了。琳恩说,等到她的四个女儿上学的时候,黑白合校已经完成。她的女儿有黑人小朋友,谁也不会感到奇怪。但是,她说,与此同时,美国公立学校的教育普遍趋向自由化,黑白合校以后,教师在用纪律惩罚性地约束学生方面有更大的顾虑,甚至不再约束,导致过分放纵学生,教学秩序不能保证。这些是现在有孩子的美国人非常担心的事情。

我问安琪:“那么你呢?你小时候是怎么上学的?”

安琪生长在南方小镇的白人大家庭,是地方上富有且受人尊敬的士绅人家。她今年四十岁,刚好是“黄灯转成绿灯”时候上的小学。安琪却不好意思地咕噜了一句。

我没听明白,正要再问,琳恩在旁边开她玩笑了:“人家是有钱人的孩子。”我立即明白了,安琪说的是:“我上的私立学校。”

这就是黑白合校进程的另一方面。美国的黑白合校,是为了实现教育的平等而作出的努力。但是,教育一天也不停顿地影响着千家万户,影响每一个孩子。不仅影响教育状态得到改善的黑人,也影响原来比较稳定的白人。使用校车把黑白学生运到一起,实现公立学校黑白合校以后,普遍提高了原来黑人学校的水准,但是也降低了一些原来白人学校的水准。更为现实的是,家长不再是想让孩子上哪个学校就能上哪个学校,而是报名以后由学区来统一分配学校,以保证黑白合校。家门口的学校不能上,要到很远的地方去上学,成为一种常见现象。

教育对人的一生影响实在太大,谁也不敢对子女的教育掉以轻心。即使是支持黑白合校的人,有时候也不得不采取别的做法来保证自己孩子获得令自己放心的教育。很多家长就像安琪的父母一样,把孩子送往私立学校。私立学校普遍要求家长更多地参与对孩子的教育和管束,家长更放心一些。我问安琪:“私立学校很贵吗?”是的,很贵,安琪回答。

等到安琪的两个孩子上学的时候,她和丈夫采取的办法是搬家,搬到较好的学区,能够分配到较好学校的地方。为此,他们搬了两次家。为孩子的教育而搬家是一种普遍现象,大多是白人。弗吉尼亚首府里士满市,在十余年时间里白人学生只剩下一半。这种情况,被称为“白人流失(e flight)”。

六、科尔曼报告

说到美国的公共教育,有一个人的名字不能不提。这个人叫詹姆斯·科尔曼(JamesColeman)。

话要从1964年说起。1964年是美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年,这一年通过了酝酿已久的新的民权法案,奠定了全面废除南方种族隔离制度、实现种族平等的法律基础。这时,最高法院宣布公立学校黑白分校制度违宪的布朗案裁决已有十年,黑白合校的过程还在以“审慎的速度”进行之中,而全国范围内,黑人儿童的教育条件和水平究竟如何,有没有值得政府和社会注意的问题、是什么样的问题,人们并不是很清楚。因此国会在1964年民权法第四条中提出,要对公共教育制度各个层次作出专门的调查,调查不同种族、肤色、宗教等平等教育机会的问题,以便在调查基础上,形成有针对性的公共政策。这一调查任务落到了约翰·霍布金斯大学社会学教授科尔曼的身上。

科尔曼教授带着一班人,收集了美国各地四千个学校六十万个学童的数据,这是教育领域所做的规模最大的调研。

然后,他们关在一家旅馆房间里,进行了三个月的分析。

1966年,在国会规定的期限前,科尔曼向国会递交了《关于教育机会平等性的报告》。这就是社会学史上着名的科尔曼报告,它被公认为20世纪社会问题研究的最重要的报告。

这个报告的研究结论,出乎了科尔曼自己的意料。

在此以前,人们只知道,黑人儿童的文化教育水平相对较低,而且越往后差距越大。科尔曼和大多数人一样,都以为这种差距主要是学校的物质水平和条件造成的。调查结果却发现,原来的黑人学校和白人学校,在校舍、设施、教师工资等有形条件上的差距,并不像以前想的那么大。而且在分析学童学习水平的因果相关性以后发现,造成黑人儿童学习水平低的原因,主要不是学校的有形条件,而是学校的社会构成,即学童的家庭社会经济背景。

科尔曼发现,如果一个学校里大多数学生是经济比较稳定的中产阶级家庭的儿童,那么所有学童,不管是白人还是黑人,都表现出比较好的学习成绩,而全是穷学生的学校,学生的成绩就普遍较低。在黑白合校而大部分是白人学生的学校里,黑人学生的学习比在全是黑人的学校里好。他还发现,学生的家庭背景和学习成绩有很强的相关性。

那么,学生家庭的社会经济背景,怎么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习的呢?科尔曼研究发现,黑人和其他弱势少数族裔,如拉丁裔和印第安人,相比白人中产阶级,缺乏一种改变和控制自己前途的自信,科尔曼名之为“自我评估(self-esteem)”。受种族肤色等因素造成社会地位的影响,这些处于弱势的学生,自我评估比较低。也就是说,他们觉得环境过于强大,不可能通过教育改变他们的人生,他们对自己的前途缺乏自我期望,觉得没有盼头,学习的“士气”就比较低,从而造成学习成绩较差,而且差距越往后越大。

人们发现,造成了黑人和弱势人群学童“自我评估”较低的原因,是社会现实。最有标志性意义的是法学院和医学院的学生分布。法学院和医学院是公认的精英阶层,在这两种院校里,弱势人群的比例历来偏低。1965年,全国法学院学生只有百分之一点五是黑人,而黑人占的人口比例接近百分之十三。加利福尼亚州六十年代有二百万说西班牙语的墨西哥裔公民,直到1969年,他们中只有三个本州法学院的毕业生。亚利桑纳州,新墨西哥州和犹他州都有很多印第安人,却从来没有印第安裔的法学院毕业生。

科尔曼报告的历史性意义是,它把教育的平等,放到社会经济平等的背景上考察。教育的平等受制于社会经济平等,反过来也影响社会经济平等,从而把教育平等问题提高到改造社会的整体目标上。它向国会证明,教育机会的平等,不仅要从教育的投入来考察,即考察学生能够获得的公共教育资源,而且更重要的是,要从教育的结果来考察,因为正是对受教育结果的期望,影响了学生的自我评估,决定了学生的学习状态,也造成了种族、肤色、宗教等因素下,弱势人群教育机会的实质不平等。

正是科尔曼报告的这一结论,为后来美国普遍实行的“肯定性行动”或称“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

铺平了道路。公共教育事业大幅度地向弱势人群倾斜,实行所谓“为了平等的反向歧视”。在中小学强制性黑白合校的同时,也在大学招生、政府机关雇用和提升等方面,普遍实行倾斜性政策,照顾黑人和其他弱势人群。特别是法学院,以往凭成绩不可能入学的黑人学生,现在占了可观的比例。

事实证明,这些黑人法学院毕业生为社会提供了合格的黑人精英,改变了黑人在政府各分支和社会管理部门的比例。这种反向歧视是特定历史状态下的阶段性措施。因此,几十年后,这样的做法是否已完成其历史使命,是否应该逐渐终结,具体措施是否适度,成为争议的焦点,也为此出现了一系列司法诉讼,至今没有平息。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公共教育事业对弱者的倾斜,明显地改变了近几十年来美国社会教育机会的平等状态。

七、重归社区

从七十年代中期开始,联邦法庭在黑白合校方面的强制性措施开始放松,因为这时候强制性的种族隔离制度已经废除,种族和肤色的平等在法律制度上已经确立,反对种族歧视已经是社会的共识。当年代表布朗家庭出庭最高法院的黑人律师马歇尔,已经由约翰逊总统提名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情况已经有了本质的变化。现在,对学校和教育体制的控制,开始重新回归到社区手里。

1973年,最高法院在对丹佛市一案的裁决中,提出要区分由州政府实行的种族隔离措施和民众自愿选择而形成的分离,后者并不违宪。1974年,最高法院在裁决中,否定了跨都市范围用校车运送学生。于是,在有些偏远农村地区,如果居民全是黑人或全是白人,就会出现基本上是黑人或白人的学校。这种学校不再被认定是违法的种族隔离学校。

1991年,联邦最高法院在裁决中指出,最高法院在布朗案和格林案中发出的命令,并不打算永久地起作用。这些命令,只是要废除制度性的种族隔离,废除不平等的黑白分校,让历史上受不平等待遇的种族,能够得到平等教育的机会。一旦黑白分校制度被废除,学区达到了格林要素的要求,学校的控制权就应该回归社区民众。1995年,最高法院在裁决中提出了新的目标:公立教育重归社区。最高法院强调,通过司法命令来弥补以往教育制度的不平等,“时间和范围上是有限的”。教育的最终控制权属于民众自己。

2004年是布朗案五十周年。半个世纪来美国的公立教育走了一条不平坦的道路。在平等和自由的两难处境下,美国人左右为难。随着黑人自身意识的觉醒,黑人普遍开始强调自己的文化价值,有些黑人社区也要求在公立学校中体现黑人本身的特点,要求有黑人自己的教育内容。现在不仅是白人,有些黑人也愿意黑白分校。2000年哈佛大学的一项调查发现,美国有些地方的黑白学生,又有分离的趋势。

这条寻求公平的道路,还远远没有走完。

九十老太的长征

轰动热闹的美国大选已经落幕。从竞选开始,到选举尘埃落定,那是吸引大众目光的漫漫长途。就在竞选开始之前,在美国还发生着另一个与大选有关的漫长旅程。很多美国民众的目光追随着一个没有喧嚷和欢呼的行程,追随着一个顽强行进在孤独旅途上的特殊跋涉者。她是一位女性,一位祖母级的老人。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她已经九十高龄,她叫桃莉斯·汉道克。

美国的面积和中国差不多。从地理上的形状来说,美国是一个海螃蟹形状的“横大”的国家,东西两头各是太平洋和大西洋。所以,从大洋走到大洋的距离就特别远。老太太就选择了这样一条遥远的路线,从太平洋边的加利福尼亚州,向大西洋边的首都华盛顿进发,总共五千一百公里,作为她步行呼吁“改革竞选经费”的宣传路线。

桃莉斯老太太呼吁的改革是什么呢?她呼吁大家重视美国大选竞选经费水涨船高,她要求国会立法禁止竞选过程中的“软钱”。

在美国的建国初期,几乎谈不上什么竞选经费。初建的美国很穷,与欧洲相比,竞选者相当平民化,他们发表演说的条件也非常简陋。当然总有一些人来帮忙的,一阵忙乎之后,也就是竞选人自己掏钱给买一点啤酒、糖浆水之类的,回报一下大家的辛苦。我们回顾这样的岁月,当然可以颂扬政治的清廉,但是却必须看到,在那种条件下,竞选者的政治主张,也难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其间接的结果,就是影响了选举本身的质量。试想,假如连一个候选人的政治主张是什么都无法清楚了解,那么选民又怎么投出一张有意义的选票呢?

所以随着时代的发展,竞选者一定要走出去旅行巡回演说,要上电台电视台,要接触选民,这是必然会发生的。而这一切都需要钱,这就是现代操作的募集竞选经费。

也许可以问,美国的竞选者为什么不利用国家的报纸、广播、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宣扬自己的竞选纲领呢?这样不就可以节省开支了吗?问题是,美国没有这样的由国家政府机构控制的媒体。他们为了保证政府不操纵新闻,不支配宣传,所以禁止政府机构干预媒体。政府机构更不能支持某一个特定的竞选者,这是违法的。就连走进政府机构的办公室,向里面的私人募集竞选经费,都是违法的。美国人认为,这是竞选摆脱被强权操纵的前提。而所有的电台电视台都是私营的,竞选者必须出钱买他们的播出时间。

所以,只能募捐了。但是两百多年下来,竞选经费自然在上升。根据这样的情况,美国国会开始通过一系列与限定竞选经费有关的法律,建立“联邦选举委员会”实行监督,逐年修补漏洞。例如规定对于竞选,现在个人捐给候选人不得超过一千美元,捐给政党不得超过五千美元。

可是还有一个漏洞,就是现在的美国法律,对于公司捐给政党的普通捐款,也就是不能用于竞选的捐款,所谓的“软钱”,是没有捐款上限的限制的。而竞选用款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组合开支,所以各政党都会想尽办法把一些实际用于竞选的开支,在“软钱”里报销。这样“软钱”就成为控制竞选经费的一个“漏洞”。

九十岁的桃莉斯老太太家住在新罕布什尔州的都柏林。

多年来,她和另外十八位女士一起,组成一个小小的社团。

她们每周聚会一次,纵论天下大事。大选逼近,她们谈起了“软钱”在竞选中所起的负面作用,认为“软钱”的增长隐含着大财团影响选举的危险。然而,老太太们人微言轻,如何把自己的改革意见表达出来传递出去呢?桃莉斯老太太说,咱来一个“独自步行横穿美国”的行动吧,提醒美国人向国会施加压力,修补法律漏洞。桃老太的家里人为她担心,曾表示反对,十八位女士却一致叫好。就这样,桃老太出发了。

桃老太在1999年1月就开始从西海岸的加州出发,她每天走十六公里左右,方向是首都华盛顿。九十岁的她已经弯腰驼背,她穿着一件醒目的背心,扛着一面小旗,沿着公路步行。桃老太的“步行式政治表达”通过电视和互联网传开,她也成了名人。过往的汽车,都会鸣响喇叭,向她招手致意。在她经过的城镇和乡村,她发表演讲宣扬自己的改革主张,也向许多政界人士表达自己的意见。民众支持她的方式,常常就是陪着老太太走一段。她就这样,经过一年多,跨越了十二个州,还曾经因为在穿越沙漠的时候脱水而住了几天医院。她始终不肯放弃,最后终于成功地步行来到东海岸的首都华盛顿。

当她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所有欢迎她的记者和人群,都为九十高龄的老太太顽强坚持自己的政治表达而感动,她自己则笑着对大家说,我可是个老太婆了,假如我过几分钟就倒下去死掉,大概谁也不会觉得奇怪。不过她可是精精神神地走进了国会大厦,在那里她对国会议员们说:“你们怎么敢以为老百姓就不关心?”

一个法官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和她谈话时说,“我们美国的许多法律,就是由像您这样坚持不懈地努力着的普通人所促成的。”

九十老太的十被捕

前几天,写了一篇“九十老太的长征”。写的是美国一个叫做桃莉斯·汉道克的九十岁老太太,为了呼吁“改革竞选经费”,独自徒步五千公里,横跨美国的故事。最后写到了,在首都华盛顿,一个联邦法官在自己的法官室里会见了她。她怎么给请到法官室去的呢?这可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桃莉斯老太太在联邦国会大厦里,让警察给抓起来啦!

话说桃老太历时一年多一步一步完成了“长征”壮举,最后一站就是直奔美国联邦国会大厦而去了,她的“改革竞选经费”的呼吁对象不就是国会议员吗,那儿是最终目的地。辛苦一年多,就是为了这一天,桃老太早就拿定主意,要在着名的联邦国会大厦的圆形大厅里,在高高的穹顶之下,发表一篇她的政治演说,宣扬她的改革政见。

那么,美国国会大厦让进吗?这么说吧,假如打个比方的话,国会大厦在旅游旺季里,挤得活像个熙熙攘攘的农贸市场,满是游客。不管是谁,只要不带枪,进是绝对没问题的。所以,桃老太顺顺当当地就和她的一群支持者,一起进到了最热闹的中央圆形大厅。问题就出在下一步了。怎么呢?

进去以后,他们摆开宣传阵势,桃老太掏出稿子,就开念了。这下子,可就犯法了。美国法律有个规矩,那就是:

国会大厦是立法重地,在那里,立法的国会议员们,只要在这个屋顶之下,说什么都可以,怎么说都不犯法,都不会被逮捕被定罪,他有立法豁免权。而只要你不是国会议员,就不得在这里发表任何政治演说,不能有任何政治示威的行为。假如做了,就是犯法,警察就有权抓你。这是一条执行很严格的规矩。

为什么会有这么“不平等”的规矩呢?

那是为了保障立法者,能够在绝对没有压力的情况下,把他所代表的那个选区的民众意见,顺畅地说出来。试想想,假如一个立法者说错什么,有可能被逮捕被定罪,他当然就不可能对一项立法毫无顾虑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了。所以第一条显然是必需的。可是,民众为什么就不能在这里表达自己的政见呢?

这也是为了让立法者的表达不承受压力。假如在会议厅近旁、大堂里过道里,聚集着愤怒的激昂的抗议民众——或者是过分热情的支持者,或者是非常悲哀的诉冤者,又是演讲、又是口号、又是唱歌,必然会产生“广场效应”,形成一种“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气氛。这种气氛必然在议员们心理上造成压力,就可能迫使他们屈从民众压力而扭曲立法。立法就是立规矩,必须是公正的,长远的,顾及全社会全体民众的长远利益,而不是谁的嗓门大就偏向谁。因此,立法应该是“利益中性”的,是理性的过程。如果让议员们身处狂热民众的实际包围之下,这个理性过程就难免转变为非理性过程。这可不是危言耸听,法国大革命时期,俄国十月革命时期,都发生过议员在那里立法,民众冲进议会大吼大叫的情况。更有甚者,民众甚至军人在那里持枪威胁立法者,甚至用武力驱赶议员。走到这一步,所谓民主当然就全玩完了。

正是为了杜绝上述情况,才立下规矩,国会大厦里面是不允许民众进行任何政治表达活动的,不管你是什么人,不管你表达的是什么。想演讲、想表达、想示威,得上外面去。到了外头,随便你是什么人,随便你表达什么,怎么都行。既然有了这规矩,就得严格执行。结果,不听警察劝告的桃老太和她的支持者,就在国会大厦被警察抓起来了。警察不抓都不行,他们不敢开这个先例。

谁都知道桃老太没有恶意,再说,还是个九十岁的“长征纪录创造者”,大家都敬重她。可是,并不能因此就坏了规矩。法律的特点,就是没有例外。所以,桃老太还是必须接受逮捕和上法庭。联邦法官升堂开庭,该怎么审怎么判,还是得按规矩来。不能看在是祖母级的老太太份上,就破了规矩,因为规矩一破就没有个头,别人也会找理由破上一回,否则不就是不公平了吗?规矩一破,这法律就不成法律了。

桃老太特明白,所以一开庭她就“认罪”,趁着“认罪”的机会,她又在法庭陈述中,滔滔不绝地表达了自己对政治改革的看法,对“民主”的认识,给所有在场的全是孙子辈的法官、检察官、律师、记者和看热闹的,好好地上了一堂经典民主课。

法官也挺有意思,判处她“囚禁已关押之时间”,多少时间呢,没说,反正她是正式逮捕过了,就是一分钟也算是“已关押之时间”了。她和她的支持者们立即“刑满释放”,每人判交十美元法庭手续费。

这判决,大家都觉得公正。判完以后,也就是按规矩做了之后,法官恭恭敬敬地把桃老太请到自己办公室里,表达自己对老太太的敬意。就是在那个时候,法官对她说了那段话:“我们美国的许多法律,就是由像您这样坚持不懈地努力着的普通人所促成的。”

记者报道说,法官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和周围的人,眼里都闪着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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