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念人,所感事 - xp1024.com
《所念人,所感事》


正文 爱神听我说

<er">1</h3>

我曾经是个十分自卑百分天真的少女,有着无法漂白的童年阴影。我善怒,狂躁,走极端。大二那年非要退学去做流浪歌手,做不到,也要做流浪歌手的情人。

现在想想,真是2到没朋友。

很难想象,那样的一个我,会变成后来在别人眼里甜蜜的人。不可否认,至清功不可没。他对我,简直有再生之恩。

也许,有一种爱情模式就是这样的。你经过我的世界,为我竖起一面镜子,让我看到另一个自己。让我在当时无知无感改变之痛,很久才发现,呀,原来还可以有这样一种生命形式,并且已经属于我。

如果你了解我的过去,你就会原谅现在的我。如果不是因为和至清在一起过,我不会变成今天的这个样子。

那是一个初秋。在暑期返校大军里,我们相识。这可不是什么特别的浪漫桥段。因为心心念着逃跑不去学校这件事,订票晚了,被家人逼送到火车上时,手上只有一张无座票。和我同行的小猫要我和她挤一挤。挤呀挤呀,就把里座儿一个睡觉的男生吵醒了。

他是一个很普通的男生,戴眼镜,也不帅,并且一点都不热络。他推推眼镜看看我们,有些面无表情。

我站起来,“算了,我不坐了,你自个坐吧。”

小猫是个热络的人,“哎呀,都坐都坐。同学,不好意思啊,把你挤醒了。”

感觉他嘴唇动了动,却什么也没说。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那一刻的他好温柔。那时的我们不懂,这个世界上所有美好的相聚,都是以秒计算。现在回忆起来,大概就是从那一刻起,我与至清之间开始有了清晰的倒计时,滴答滴答滴答。

后来,我们仨开始打扑克喝啤酒。牌是小猫带的,啤酒是至清买的。奶奶塞我包里的几根火腿肠便是下酒菜。总之,车厢里十分喧嚣,我们贡献了一部分力量。谁输谁就喝酒。最后,我醉倒在了座位上。

醒来的时候,旅途已经过半。小猫趴在我腿上睡得正香。那个人,他正站在旁边,手臂支在椅背上,打着艰难甜蜜的盹儿。

他竟站了那么久。

我推了推他,他一下醒了,十分懵懂的样子,有点动人。

我说:“你跟我来。”

我拉着他走到车厢尾,那里有一个抽烟处。我们一起抽完烟,我咳嗽了一声,一个念头突然就这样挤到了我的嘴巴里,“你,要不要做我男朋友?”

<er">2</h3>

似乎那只是一念之间的事儿,勾搭一个小男生。既然我没办法做流浪歌手和他的情人,那么我一定要和谁谈一场恋爱。

只要看得过眼,和谁都行。

人身患懒癌,却可以是急性子。我迫不及待的样子,大概吓到了至清。他又开始推眼镜,说:“我想想。”

我笑着自己先回了座位。小猫还在睡。凌晨清冽微白的光照在一车厢形态各异梦境各异的睡脸上,我感觉,我似乎已经吵醒了谁。是爱神吗?

时隔很久很久,我也得庆幸,虽然是瞎撞来的猎物,但他真的是最好的人。

十五分钟后,他回来,告诉我说:“我同意。”

“同意什么?”醒来的小猫揉揉眼睛问。了解之后,她说:“我操。”

他比我还低一届,学校离我的学校十五分钟的公交车程。走路要四十五分钟。骑自行车要三十分钟。那是2007年的武汉,公交司机都做着高铁的梦去追风。

我们每天都约会。至清是一个好得让人羡慕的男朋友。

他早上没课的时候,会拿着早餐在楼下等我,站在报刊亭那儿看完整版的内容。

我已经不怎么上课了。懒得去,去了也不会听。我学旅游管理专业,觉得这是个十分不妙又暧昧不清的专业。如果按专业找工作,毕业后,我要么去酒店做前台接待,要么去旅行社拿着小旗子带一日游。并且行内的潜规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丑闻,导游和“骗子”不幸捆绑。

学习生活几乎停顿,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恋爱。

至清上课的时候,我便去找他。他学校不远就是崇文书城。我经常一待一整天。那时我看了很多言情小说。在一日又一日漫无目的的阅读中,我似乎又看到了别的可能。

后来有一天,我跟至清说:“我想写小说。”

至清点点头,把我的长发搅在指尖转圈又放开,“嗯,我支持你。”

<er">3</h3>

再一次睡梦中说梦话喊叫吓醒了室友,被骂神经病后,我决定搬离宿舍。

至清帮我租了我们学校中间的位置。那时很多在学校附近有自建房的武汉人,都开始“种楼”。一般盖4~5层,每一层隔出5~6间,有洗手间、厨具、床、桌子,租给学生,价格便宜。

至清帮我租的就是这种。一推门进去,我便满意极了。

我们花了一整天去布置那个房间。我们在旧货市场买了衣柜、折叠餐桌、懒人沙发、一台旧台式电脑还有电脑桌椅。

我们租了辆“麻木”(三轮车),花了十五大毛(元),拉了两次才弄完。

晚上,我们在楼下的小摊吃了苕粉肉丝,又一起回家来。一切都收拾停当,我们一起躺在床上静静地等待对方先吻自己。爱会让男生胆怯,女生大胆。

我主导了我们的第一个吻,在相识两个月后发生。唇齿交缠后,我才真正了解恋爱的意义。

前面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等这一刻的到来。

接吻一定是人的天赋。没有技巧,生涩不适也还是会想一直吻下去。因为这似乎是一个仪式,神圣的,被过去的、现在的和将来的那个我所期待,所见证,所深刻缅怀。

之后,我们便开始同居。至清十分贪恋和我在小房间里厮守的日子。特别是在身体交付之后。难以启齿的隐秘快乐加深了我们对彼此的眷恋。并且,再面对对方,似乎毛孔都放开了许多。

他对我更好。买一整套的三毛送给我。我懒癌加深,不想阅读的时候,他就读给我听。撒哈拉的故事,神秘有爱。他说想做我的荷西。我呢,我想做谁都可以。

每个月的那几天,煮好姜丝红糖水喂到我嘴边时;怕我等飞快跑向我时;因为我随口的喜欢就把东西买来送给我时;扯着我的手走过一天的路后回家,帮我洗脚时,刹那是永恒。

所以,就算我们之间没有说过什么爱与喜欢的话,但那些是比言语更动人的表达。

在一起三个月,我就把流浪歌手和他的情人忘到太平洋去了。

无数次,当我说起我的那些漫无天际的想法时,他都很认真地听。他从来没有嘲笑过我。他从来都是说:“好啊,我陪你吧。”“好啊,我相信你。”“好啊,一定能实现。”

就是这样,至清用他近乎愚钝的善意,在不知不觉中,把趴在地上的我悄悄地拉了一把。我坐起来了,我站起来了,我开始远眺,并怀有可以看得见曙光的希冀。

<er">4</h3>

小猫偶尔会来。我们一起吃饭、打牌,输了就贴字条,喝三块五的雪花啤酒。后来她带她男朋友一起来,我们四个便打麻将。

从房东那儿借过来麻将,床单铺到折叠餐桌上,一打就不想停下来。

小猫跟她男朋友说至清是我捡来的男朋友。她男朋友听完,眼睛亮亮的,“是吗?如果那天遇见你们的是我,故事会是另一个版本。”

我没吭声,桌子底下,小猫踢他的时候,撞到了我的膝盖。

似乎我与至清初在一起时,在别人看来是经不起推敲的。我们就像是临时搭建了个舞台,并在舞台上表演狠狠爱。但舞台随时会被拆掉,演员随时会卸妆。

<er">5</h3>

2009年,我毕业。武汉的房价从2004年的2000,涨到了7000。哦对,在这之前,我妈逼我考本校研究生。我拒绝了。之后又妥协,像我们之间争执的每一次。有一个强势的母亲,造就了我小白兔外表下的心底冷硬。

我在武大听了近一年的课,借了很多笔记,准备考这里的出版发行专业研究生。记忆中几个教授的面孔已经模糊,但清晰的是寒冷的早晨至清口袋里暖着一个烤红薯,坐在石椅上等我下课。樱花飞舞时的阶梯大教室最后排,我用圆珠笔写下过几个字:

“幻想总把破灭宽恕,但破灭从不把幻想放过。”

后来成绩出来,惨不忍睹。

家里人让我回家考公,我不愿意,后来便不再跟家里要钱,生活费断了着落。我开始写小说,写杂志。那是杂志出版最好的几年,可前几个月,我基本都是靠至清养活。

还要租房子,他自己也要开销。我们一把白面条加老干妈过了好几个星期。

那是一段青春被燃烧的日子。沮丧、逆反心理、缺钱的困窘、写作的激情像火一样烧过我,至清说那是我最好看的一段日子,他眼睁睁地看着我的后背长出翅膀,扑棱棱地越来越有了飞翔的能力。他有些怕,睡着了还是紧握我的手。

可他又不怕,说等咱有了钱,你想去哪所学校读出版专业都行,去美国也行。

后来,我才明白,我的小男生,他是这样的单纯和良善。他以为就算我们被时间推到咫尺天涯,心还是会像现在的手指那样贴近,交错与纠缠。

<er">6</h3>

小猫曾经说过我,爱点太低,否则也不会随便在火车上就勾搭一个男朋友,并在一起那么久。

她也曾经说过至清,怒点太高,于俏俏对他笑一下,他就什么气都没有了。

小猫说这话时有点酸溜溜的。她和那个一起打麻将的男生分手了。她说:“本来还觉得他挺有人样儿,可后来跟你们家周至清一比,就觉得他还不如一条狗。”

“你提的分手吗?”

“他提的。”小猫开始哭,“他还赶我走。于俏俏,看在我在火车上帮你挤了个男朋友的分上,你能让我在你这儿挤一挤吗?”

小猫就住了下来。那是2011年,我和至清刚搬进一个贷款买来的两居室。

小猫一住就是三个月。白天,至清去上班,我和小猫窝在家里,我写稿子,她找工作。晚上,小猫做点饭,或者我们一起出去吃,再溜达着散步回来。那是一段静谧且幸福的时光。有爱人和朋友在侧,有梦想燃烧的灵魂,还不缺钱。

那个完美的仲夏,我们住的窗前有树,每天都能听到知了叫。我记得我还写了一个小说叫“十七年蝉”,讲述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旷日持久的爱恋,却只陪了她很短的一段时间就不幸去世的故事。

还记得小猫特别喜欢,轻声读出来时,声音哽咽。

还记得至清坐在对面的沙发上,专注地看我,眼睛一如既往地眷慕。

7月20日,至清去北京出差。我和小猫送他坐上出租车,我要他替我去看升旗,小猫要秀水街的A货。

至清走之前给了我一个蜻蜓点水的吻,“26号,我就回来。”他说。

那几天,似乎和别的时候无异,除了天更热了一些。

7月23日,我和小猫一起回了母校,蹭三块钱一场的电影。我们回来已经很晚了。又聊了会儿八卦,小猫告诫我要对至清好一些,否则她就抢走。我们争闹,欢笑,没有意识到任何不幸的靠近。

小猫睡前照例刷微博,然后她冲进我的房间,用发抖的声音问我:“你能给至清打通电话吗?我打了,无法接通。”

微博上铺天盖地都是7.23动车事故的消息。我说小猫你这么紧张干吗啊,至清26号才回武汉。并且他怎么会坐这趟车?

“我帮他在网上订的回福州的票,D301。”小猫哭着说,“是我鼓励他回去的。7月24日是你妈妈的生日。你和你妈妈关系不好。他去替你说生日快乐,并且,提亲……”

<er">7</h3>

我曾经问过至清,为什么待我这样好,在火车上要和第一次见面的男生谈恋爱,不是有点轻佻吗?

至清说:“你知道吗,第一次见你,你睡着时说了梦话。你说:‘疼,别打我。’当时,我的心猛跳了几下。忽然觉得,像你这样的女孩,如果做了我的女朋友,我会给你一切,尽我所能。后来,你竟真的来要我做你男朋友了。我觉得一定是爱神听到了我的心声。”

我和我妈关系不太好。我有一个弟弟。我的家庭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因为弟弟,我没少挨揍。我妈打我最狠的一次,是弟弟还小时,我偷吃了从国外带回来的只能弟弟一个人独享的汉斯牌巧克力布丁。

对,仅仅是因为一块巧克力布丁,我妈打断了一根鸡毛掸子。

前面说过,我易怒,暴躁,爱走极端,总是奓毛。曾经是至清抚平我的愤怒和毛发,现在又奓起来了。在失去至清后,我与小猫也绝交了。有一次,很偶然地,我在外面遇见了小猫的前男友。我上去二话没说就是几个耳光。

后来,他报了警。我在拘留室坐着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如果不是因为他和小猫分手,小猫就不会住到我家,也不会干涉我的生活,也不会自作主张地去给至清订那张火车票。我也就不会失去他。

我做不到原谅。不管是对我妈妈,小猫,她的前男友,还是我自己。

直至今日。

<er">8</h3>

有一段时间,我的眼前会出现幻象。

至清在拖地,在整理房间,在厨房做饭,在跷着脚看球赛。

我喊他:“老公老公老公,我要喝水。”

他笑眯眯地对我说:“俏俏啊,渴了要自己倒水了,我已经不在了啊。”

幻想总对破灭宽恕,破灭却从不把幻想放过。

<er">9</h3>

他是爱神派来的经过我生命的天使。与我共舞后,离去。

他离得越远越久,我便爱他越深。

后来,我有了新男友,和至清一样,戴眼镜,傻呆呆,很良善。

我爱我的新男友,用至清爱我的方式。把自己活成至清的样子,是我对他最好的纪念。

只有假装自己是水,似乎才能解渴。

只有假装自己是光,似乎才不惧黑暗。

只有假装自己是你,似乎才能感觉到你。

时光如栈桥,余生一起过。

正文 可是,你没有

<er ttop">1</h3>

那时我们刚认识。那个夏天,我们高考完,在同一家服装店打零工。就是那种站在门口吸引顾客的工作,一边拍着手掌一边大喊着五折起五折起。

我和你门神一样地站在店口两边,你害羞大概是撇不下面子来那样喊,我只好一个人孤军奋战,你呢只需要对进店的客人喊:欢迎光临。

中午的时候,我们一对新人自己找饭吃。从步行街的小巷子里左穿右穿,找到一家牛肉面馆。那面条辣极了,我吃得很欢乐,你吃得很痛苦。后来,我们又一起到牛肉面旁边的奶茶店买冰冰的奶茶。卖奶茶的是个老奶奶,她拥有一个很简陋的摊子,一个装冰的冰柜,一个搁在外面的炉子,炉子不停地在烧水,开了就灌进各种颜色的旧水壶里。老奶奶还有一只狸花猫,很慵懒地窝在她脚边一边晒太阳一边舔爪子。

奶茶很甜腻,我不爱喝,你就不在乎地把我喝剩下的一半拿过去塞进自己的嘴里。

老奶奶看着我们很艳羡的样子,说我们是多么般配的一对儿。我笑着说什么啊,我们只是同事。

后来每天中午,我们都会一起去那家牛肉面馆吃面,去老奶奶那儿喝奶茶。你渐渐地习惯了牛肉面的辣,我渐渐地习惯了奶茶的甜。我们会一边喝奶茶一边和老奶奶聊天。老奶奶独身一人,就住在铺子后面的小屋里。小屋的纱窗被猫钻了个洞,你自告奋勇地说下班了你来修。

你扑闪着亮亮的眼睛问我:你来吗?

嗯。我点点头,很笃定。

那天傍晚,天气闷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你在附近的五金店买了纱窗和钉子,笨手笨脚地拆旧纱窗,装新的。我就站在你旁边,递递锤子和钉子之类的。你专注的样子很帅,你会在间隔时偷偷看我一眼,你的笑,那样明媚。

纱窗被你装得很丑,老奶奶一点也不介意,为了答谢你她为我们准备了晚餐。那一餐很简单,就是米饭、青菜,还有熏肉。那猫,那小巷,那梧桐树,那银发老人,那简陋的旧木桌和你,处处动情。

后来我们各自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单,你会去另一个城市。在服装店工作的最后一天,我和你都有些焦躁。虽然做相同的一成不变的工作,吃一成不变的牛肉面和奶茶,可是那天的一切都变了。

下班后,我们各自挥挥手道别。我走出十步,我以为你会喊住我说些别的什么,可是,你没有。

<er">2</h3>

大学生活让我险些忘了你。可是半年后,我们又见到了。那是寒假,我路过步行街,去那家我们一起工作的服装店看旧同事。他们见到我很高兴,他们说,你刚才也在呢,就刚才,十分钟之前。

我很懊丧,有些类似擦肩而过的无奈。可是你竟然又回来了。你说你的帽子忘在这儿了。你看见我有微微的一惊,你说:呀,你也在。

那天我们在服装店待了许久许久,直到被店长以人多为由赶出门去。我们谁都不想回家,百无聊赖地在街上乱逛。那天,只有一千米长的步行街,都要被我们走穿了。

你说起你在学校的各种趣事,我也说我的困惑。我们就那么走着,我希望时间和那条路都无限地延伸下去,直至永远。后来天太晚了,我们不得不各自回家去。你踌躇了一下问我明天可以找我玩吗,我点头。你说,你带我去森林公园。

第二天在森林公园,你租了个烧烤炉子,买了几颗红薯。那时天正冷呢。你拿着一根棍子满面通红地倒弄炉子和红薯。红薯都烤得炭黑了还不熟。最后,我们的手指和脸都被夹生的红薯抹黑了。

那个寒假,我们总见面。遛马路,去书店席地而坐看漫画,去咖啡馆窝在沙发上玩游戏机。每次你送我回家,都会经过一条马路,马路的对面就是我的家,每次在等红灯,你都会提议说:我们等下次红灯吧。红灯亮了一次又一次,你就是不舍得送我过去。

除夕那天,在网上,你问我有男朋友了吗。

我说有了。你沉默了。我像背叛了你似的跟你解释那个男生追我很凶,才在一起连手都没拉过。我不停地解释,你就是不说话,后来我接到了你的电话。你只说了一句话就挂了:你有男朋友我也喜欢你。

我真庆幸啊,我以为你会大骂我脚踩两只船水性杨花,可是,你没有。

<er">3</h3>

回到学校后,我和男友分手了,和你确定了恋爱关系。我们的恋爱事件簿就是每天上百条的短信和N个电话。心动和幸福的感觉并不会因为距离而变得微弱,相反,更加灼热了。我骄傲地跟宿舍里的姑娘们说你有多帅多可爱多善良。

七天小长假,我买了一张火车票奔赴你那里。那是一个惊喜,找到你时,你正在球场上打球,穿着白色的t恤,汗珠在阳光下晶莹闪耀。你看到我,先是愣了一下,揉揉眼睛,然后像条饿狼那样扑过来了。我无处躲,被你抱着。那是我们第一次拥抱,那样炽烈的心跳我再也没有体验过。就像快死了一样,但甘愿就那样死去。

你让我坐在你宿舍楼下的长椅上等你。我仔细地用眼睛做摄像,把你每日经过的马路,你所在宿舍的窗口,你经常光顾的食堂都保留在记忆的内存卡里。我的头顶是一棵梧桐树,斑驳的枝影照着我,几只雀鸟拍拍翅膀飞进暮色里,你从楼上下来,身上有木瓜香皂的味道。

你花光了那个月的生活费为我开了学校宾馆最好的一间房。然后你死乞白赖地留了下来。从我们躺在一张床上开始,你就不断地只说一句话:你不要走了好不好。

你真是小孩子。

最后一天,我真的要走了。你都要哭了,我也要流眼泪,眼泪还没下来,鼻涕先下来了。一时没找到面巾纸,你就用手帮我把鼻涕揩去了。那一刻我觉得你像我爹一样温柔。

然后,你拉着我去火车站,不是送我走而是去退票。你很焦急,排队的人很多。你出卖色相夹队还被一个中年男人骂了一通,终于退掉了票。你欢天喜地的样子,我永远忘不掉。

于是我又逃课了三天。终于又到分别的日子了,你把我送到火车上,手掌隔着玻璃贴着我的手掌。最后一分钟,汽笛声响起,我以为我会因为想你而让旅途分外艰辛。我以为你要被列车远远地抛下,远远地离开我的视线,可是,你没有。

<er">4</h3>

你在最后一秒钟上了火车,把我送了回去,又一个人回到自己所在的城市去。

我把这一段故事讲给宿舍的姑娘听,她们听完都啧啧。她们说,你真的很爱我。是的,我确信那时你是的。

就是这样的相爱,让我们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在一起了四年。四年,你遇到过多少诱惑,我内心有过多少次软弱,可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四年后,我们依然在一起。毕业了,我们相约一起去了北京,在北四环和别人一起合租一个两居室。

我们年轻的自信和自尊在不停地被打击和磨炼。但好歹,我们终于找到了位置。你做销售要东奔西走。你把身段放低了又低。你说你会给我好生活,而销售收入相对会高一些,只要努力。你很努力,半年后,你就总拿那家医药公司的销售部门第一。你把你的工资卡交到我手里,你说我想买什么都可以。

可是那钱,我一直不舍得花一分。我们的所有吃穿用度都是花的我的收入。那时我在奔驰4S店里卖车。我很笨,但一直很厚脸皮,所以成绩还不错,赚的钱,也暂时够我们两个人用。

我们就这样在北四环住了两年,各自越来越忙,虽然每天见面,但是话少了许多。我觉得你在慢慢地变得陌生,我也是。虽然我肯定我心中对你的爱意没有减去,但是我无法肯定你对我是否也一样。你总是出差,在外面的电话也只是报平安。

我独自一个人入眠的夜晚,总是会想你在干吗呢,你一个人睡在宾馆里,也会这样想我吗?我怕你出事,怕你出各种事。在我的想象里,各种危险在向你靠近,而我却无能为力。我只好给你打电话,一个又一个。开始时,你很开心,后来便烦不胜烦了。所谓爱情走到末路,大概就是从第一个烦不胜烦开始。

终于有一天,我打你的电话,听到另一个女人的声音,于是世界碎了。

那次你出差回来后,和我开诚布公地谈了一次。你说那个女孩非常非常喜欢你,喜欢到可以为你做任何事。你说她不会跟你要求婚姻,你希望我能成全你拥有我们两个人。你甚至哭了,你说,一个男人一生只拥有一个女人不是太可悲了吗?

我想在我无坚不摧的信仰里,你偶尔的走神应该抹煞不了什么。如果不是你已经完全站在另一个人的角度在跟我说话,如果不是你那样自私狭隘地去定义爱情。如果你当时给我一个歉意的拥抱和承诺,我一定会原谅你,一定会,可是,你没有。

<er">5</h3>

这是我们分手的第三年,听说你要结婚了。我在北海旅行,躺在7月的沙滩上我想起了你。十年前的7月,我们才认识。所有的记忆都那样清晰地扑面而来。我毫不怀疑我们爱过。天空突如其来了太阳雨,那雨在阳光下,很像一串串金色的麦穗,很像一串串关于你的记忆,很耀眼。

还记得刚去北京时,我们每天上下班在路上的时间要花掉四个小时。为了多点时间和你在一起,我坚持和你找同一个地理位置的工作单位。有一次坐地铁,我们都站着。有一个个子只到你大腿位置的陌生小孩拉住了你的手。你一手拉着我,一手拉着他,我们三个被挤来挤去,但你一直没有放开手。那一刻,我觉得我们三个是一家人,以后若我们有了孩子,你也会这样拉着我们的手不放开吧。

那样甜美的以后,我以为你一定会给我,可是,你没有。

正文 生命中最美丽的偶得

生活枯燥琐碎,只能靠每日日常里的一些偶得来感慨生命之美。而爱情,便是生命中最美丽的偶得。

回顾我的近三十年的人生路,我只追过一个男生,并且还失败了。

这个家伙叫管隋。高三那年,我们大家都喊他管大壮。因为他那时,身高一百九十,体重也是一百九十。

他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就在我的闺蜜吴晓春的后面。因为课后午间还有自习课要和吴晓春厮混少女八卦,所以,跟大壮也挺熟。

这个家伙,嘴可是真甜。

“小西,你字儿好看。比庞中华写得好。”

“小西,你手好白啊,又长,天生的钢琴手吧。”

“小西,你爸那大摩托车真帅气。你妈也很显年轻。”

“我觉得那女孩长得虽然好看,但不如小西你有气质啊。”

……

他总是这样说话,我当然会以为他对我有好感。

高考填志愿的时候,他还很明目张胆地问我:“小西,你准备报哪所学校啊。我和你一起啊。就算一个城市也好啊。我们互相照应。”

这已经算是比较隐晦的示好了吧,已经有包括吴晓春在内的八个同学,都开始唧唧歪歪说他也许喜欢我。

吴晓春曾经问我:“西西啊,你到底喜欢他吗?喜欢就去追啊。我们是新一代的女青年,无所谓谁先开口的呀。我们不是约好了,一上大学就谈恋爱享受青春的吗?干吗非要在大学里找啊,眼前这一个知根知底的不是挺好吗?其实管大壮挺帅的,起码是我们同学中最高的一个了吧。并且他笑起来左脸有个酒窝哟。”

我拒绝了,因为他跟我想象中的瘦削白衣忧伤男青年的男神形象差太远。

“小西,你别看管大壮现在挺壮的,每一个胖子都是潜力股啊。他瘦下来应该很不错。”

“我怎么不知道他这么靠谱,You you up。”

“人家这不是对我没兴趣吗?”吴晓春一脸无奈状,似乎我得了便宜又卖乖。

“再说了,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你试试咯,就当爱之初训练嘛。”

……

在吴晓春的三寸不烂之舌的蛊惑下,我动了点心思。再看管大壮,觉得是挺顺眼的。

于是,我决定在成绩都尘埃落定,还算不丢人的暑假的尾巴上跟他表白。

还记得那天天公作美,前一天落了雨,所以第二天空气清冽凉爽。马路上的树叶子都被洗得碧绿喜人。我穿了一件曾经被管大壮赞美过三次的蓝色海军裙,与他约在了学校不远处的“塔卡拉冰淇淋店”。

在吃了六个球、聊了半下午海贼王之后,我终于说出了表白的话:“管大壮,你和不和我谈恋爱?”

“啊?”管大壮一副惊呆的表情,似乎和喜悦无关。

“这,这不好吧。”然后他说。

“你!怎么不好?”我又紧张又生气,腿开始打摆子。

“你还没到十八岁呢。”他满面通红地找出了一个理由。

“谁跟你说十八岁之前不能谈恋爱?”我的声音也开始抖了。

“是这样的啊,小西,我觉得二十二岁之前谈恋爱都是不靠谱的。我们应该把心思都用在学习上。二十二岁基本上都大学毕业了,可能工作,可能考研,到时候大家也都基本确定了去处,这样谈恋爱的话比较会有结果啊是不是?”他越说越来劲了,似乎我现在的表白是一件多大的错事。

“马勒个……”脏话太脏,我忍住了,“管大壮,你以后一定会后悔得牙都掉下来!”

说完,我把一碗冰激凌球的残渣一把推翻在桌子上,打着摆子,抖着嘴唇,昂扬地走出门去。

总之,当时当刻的画面惨烈,让我多年都无法原谅自己,甚至默默退出了高中同学群。每当聚会就装死,装忙,装人在外地,装和男朋友亲密。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吴晓春你现在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吴晓春被她妈送去北京读“新东方”,不是烹饪,是英语,然后准备花钱去新西兰。

后来就去上大学了,我第一志愿没上,也就没能和管隋一个城市。我们再也没联系过。我甚至忘记了他,也忘记了我们曾经很热络地在一起度过了整个高中三年。

其实现在想想,当年也并没有很喜欢他,如果不是被吴晓春怂恿,我也干不出那后悔多年的事儿。

总之,这就是我和唯一追求过的男生管大壮的前尘往事。

后来,很久之后。我终于可以心如止水地面对他也面对曾经的尴尬了。也重新接受加入高中同学群的邀请,每天看他们在里面插科打诨,说俏皮话,各种生活秀,互相勾搭。熟悉的感觉,渐渐又回来了。

我偶然一次在群里大喊没灵感很想死的时候,管隋弹开了我的小窗,“我来合肥了,晚上一起吃饭?给你讲讲我的故事。”

“你不是在江城上班吗?怎么会来合肥,出差吗?”

“不是,我来……玩。”

“哈哈,你真是会找地方玩儿。晚上请你吃饭吧。”我笑着打完了这行字,曾经的尴尬,似乎被时光化成了碎屑,只余点滴残留。

是在一家小饭店吃的,八完一票同学们无法在群里分享的现状,然后我开始直奔主题,“讲吧,到底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

现在的管大壮已经瘦了些,一瘦人就挺拔了许多,看起来倒是有几分顺眼。

“呵呵,你喝酒吗?陪我喝点?”

“啊?喝什么酒?”

“来点白的?”

“好,再要大瓶雪碧,不兑着我喝不下去。太辣了。”

于是,我们开始喝。你一杯来,我一杯,各自怀揣着辛酸,并咽下去。管隋当年的专业是建筑设计,之后又读了研究生,毕业就去了设计院上班。算得上是有为青年,可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完全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管隋刚去设计院的那几年,特别特别忙,经常加班画图到深夜。图纸一遍遍改得嘴巴都蜕皮,就算如此,还是被领导骂。他们领导是一名四十岁的女士,性格强势,说一不二。管隋没少受她摧残。

“那两年能熬下去,多亏了我前女友。”管隋喝了一口对我说。

看到我疑惑的眼神,他解释:“她是我研究生时的学妹。”

“啊,你还真熬到大学毕业才谈恋爱啊。”

“是啊,那是我的原则啊。”我似乎又看到了他当年的认真模样,内心呼啸过几匹草泥马。

管隋的大学生涯十分平淡。他其实更像tVB里的龙套演员,很少有人注意到他,但他一直都在。在上课的路上捡一片落叶,在课桌上写几句酸诗,在公共课上大声地答“到”,在社团活动中寻求存在感,参加一两次义工活动,成绩稳稳地排名前三。

“没有女生追过你?”

“追过我的女生,只有你一个。再也没出现过第二人。”

这感觉太丢脸了,我有了擂酒瓶的冲动。

“吃菜,吃菜。哎呀,小西,你点的这个菜真不错,可以去做专业点菜师了。”看我脸色不对,管隋连忙转移话题。

大学毕业后,管隋在星城一家小公司实习。那时他已经瘦了些,还练了点肌肉。看起来有六分男神模样了。况且他也到了自己设计的可以谈恋爱的年龄。这一开始有了想法,就无法收拾。那家小公司有三个女孩子都和他纠缠不清。

“哟,不懂拒绝了?”

“拒绝才是真爱。”他看了我一眼,悠悠地说。

确实,以我对管隋的了解,人帅了,嘴甜了,还懂得走路要走在女孩子的左边,帮女孩拉开椅子,打开车门要扶着车顶注意女孩不要碰到头这么gentleman的细节,当然艳遇来得快,挡都挡不住。

“她们中有未满十八岁的吗?”

“当然没有,她们其实,都比我要大一些。”

“熟女?”

“嘿嘿。”他的笑咸湿暧昧,我低头喝酒。

管隋还深爱上其中一个女孩,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特别特别奇怪的感觉,灵魂仿佛都不是自己的了。完全被牵着鼻子走。她要我死,我立刻就死的那种情况。”

“然后,怎么就又和小师妹搅上了?”

“唉,一言难尽。”

那女孩叫S,小师妹叫Z。暂且就这么称呼吧。

其实管隋一到实习单位,最先关注到的就是S。怎么说呢,S是那种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女孩子,也是刚去那家公司,工作就是处理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谁让她干什么都可以,她似乎不太懂得拒绝别人。并且她长得眉眼细细的,身材也细,瘦小,白皙,鬈发,让男人容易生出保护欲。

那时,咆哮在管隋身体里二十多年的男人兽性正在迫不及待地寻找出口。他还没有找准时机追求S,就被公司另一个女孩约会了。

那女孩已经在公司做了三年,喜欢户外运动。一到周末就喜欢去短途自驾游啊,骑自行车环湖啊,去玩攀岩、蹦极啊之类的。她对管隋说:男孩子得有点探险意识,陪我去啦!

管隋就去了。一去,当天就没回家。直接在外面野营了。处男管隋错过了女孩的各种暗示,没能全垒打。之后女孩也就对他淡淡的了。管隋后来想,这姑娘估计本来就是要和他玩玩,发现他不是同类人,就点到为止了。

另一个女孩是行政部经理撮合的,还自作主张地给他俩安排好了约会。女孩很害羞,两人在一块儿一整个下午,说话不到一百句。基本上都是管隋在说:我们去那边看看吧。你想喝什么?你平时有什么业余爱好?喜欢美剧吗?

……

可以说,那个下午两个人的相处是很不和谐的。管隋各种别扭,就想立刻结束约会回家去。但碍于一个男人该有的礼节,他坚持到了最后。

他们看了一场十分无趣的电影,从电影院走出来时,两人也没有交流,连骂骂导演编剧这样的话也没有说。然后,管隋就看到了S。

S站在电影院的角落里,用手背抹着眼泪。她的旁边站着一个大号的怪物史莱克摆件,史莱克搞怪的搞笑表情,她在一边默默流泪的样子,变成了一张比电影海报还要触动人心的照片,被管隋的眼睛拍下来,存储在脑海里。

但与管隋同行的女孩并没有发现S,管隋也没有提醒她。总觉得女孩那样哭的样子,都不希望被自己认识的人看到吧。

送约会的女孩坐上了回家的出租车,管隋又回到了电影院。再回去,还好还好,S依然站在那里,也依然抹着泪。

“你怎么了?”管隋走过去,手已经伸向了口袋,拿出了纸巾。

“没事儿。”S大概没想到会遇见认识的人,有些不好意思。

“在等人吗?”管隋问她。

“没有,没有等谁。”

“啊,那……我带你去吹吹风?”管隋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词穷,吹吹风这样tVB的台词也说得出来。

“不用了,你先走吧。我站一会儿就走。”

管隋想,也许是她不想被打扰吧。

但是他没办法做到立刻离开。于是就走远一点儿,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等她。

等了大半个钟头,又有一场电影散场了。那是一部爱情电影,看电影的情侣们鱼贯而出。混乱是怎么发生的,管隋也不知道。只看到人群忽然围了一个圈,然后有女孩子的尖叫声。

管隋冲了过去,然后就看见S被一个女孩撕扯着头发往地上掀。

大致就是S来电影院抓奸,然后看到小三就上去揍,结果根本不是人家对手。渣男热眼旁观,却不敢出手救其中任何一个。

最后的结果就是,管隋像捞小鸡那样把S捞了出去,夹在腋下,一直夹进了电梯。

一直到管隋送S回到家,她还在哭,也始终没有对他做出任何解释。

一推开她家的门,管隋的心都醉了。这完全就是他所能想象的女朋友的家该有的样子。S一个人住,房间整洁干净。一幅S的单人写真照片挂在进门就能看到的地方。各种桌面没有多出一物,纤尘不染,甚至连洗手间和厨房也都像是样板房那样干净。

直锥管隋心脏的一个细节就是,S把包挂在了门后,挂好后,还轻轻地扶正。就算她都哭成那样了,还想着挂包得挂正,这让管隋有些心疼。

听到这里,我打断了管隋的话,“S是处女吗?”

“去!”

“我是说处女座,洁癖和强迫症……”

“哦,她是天蝎座。”

……

从来没有人告诉过管隋把姑娘送到了家里,倒了水,看她喝下,等她恢复,之后还要做什么,于是姑娘回房间躺着休息,他就傻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发了一宿的呆。

早上,S起床,发现他还在客厅里坐着,吓了一跳。

“你好点了吗?”管隋问她。

“好多了。”

“嗯,那我走了。”管隋起身,准备离开。总觉得,当时不好意思离开一个深夜里悲伤的姑娘,后来不打招呼就走又不礼貌,再之后叫醒一个好容易睡着的人又十分残忍,所以,一坐坐到早上。

S特别不好意思,说了好多谢谢你了之类的话,送管隋出门。结果一打开门,就看到男朋友过来,是来解释的还是来要说法的,已经不得而知了。总之,从来没打过架的管隋,莫名其妙地和他打了一架。

于是又没走成。

男朋友流着鼻血跟S要走了自己曾经送给她的一枚碎钻钻戒,然后走了,管隋鼻青脸肿地躺在了S的沙发上。

“你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连细节都有。”我打断了管隋的讲述,问他。

“有些东西就是想忘也忘不掉啊。”

S那天穿的还是没来得及换掉的睡裙,上面有小草莓的图案。长袖长裙纯白色,配上小草莓,头发垂垂地披着,半跪在沙发前,帮管隋在脖子被抓破的部位贴OK绷。

“我们离得很近。我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洗发水的香味。她的眼睛低垂着,睫毛很长,那样认真。手指凉凉地抚过我的脖子,你知道吗?我当时大脑一片空白。我觉得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我完全变成了一个发情的动物。我就那么吻了她。

“开始时,我被她推着,使劲地推着,她特别使劲儿。我也特别使劲儿,我一定要吻到她,死也要吻到她。说一开始像强奸都不为过。后来,再看她的手臂,果然都青紫了。”

“禽兽!”我其实有些不高兴管隋跟我讲这么暧昧的细节事儿。我们也是孤男寡女在一起喝酒好不好,这大晚上的……

事实证明,我想多了,管隋就是完全沉浸在回忆里,把我当成了一个树洞。

而我,就该乖乖地做一个树洞。

后来,S一直拒绝着管隋,让他走。

“我不。”已经走火入魔的管隋,死死地抱着S,不放手。请大家脑补各种不要脸画面。

总之,管隋就这样陷入了一场无法自拔的爱情事故里。

那次之后管隋和S之间就开始了一段暧昧时光。S和男友正式分手后,却依然无法走出前任的阴影。管隋就想用温柔温暖化掉S心中的冰,希望她能尽快地忘掉不愉快的前尘往事来和自己谈一场愉快的恋爱。

S对管隋一直冷冷的。而初涉爱河的管隋已经爱到膏肓,脸皮厚,赶不走,每天贴。

管隋说他每天想的就是如何讨好她,接近她。为了逗她笑,各种耍萌卖丑。没什么钱,却每天送花给她。早上一醒来就跑去她家,和她一起上班。下班后又送回去。工作时间外的所有时间,都黏着她,黏着她。让她在疲于应付他的时候,没时间在旧恋情里无法自拔。

“不知道当时在面对她时,怎么会有那么多力气?用都用不完。”

“后来,她怎么爱上你了呢?”

“后来,她也没有爱上我吧。”

……

在管隋的撒泼耍赖软磨硬泡甜言蜜语温柔攻势下,S终于同意,他来和她一起住。

听到这里,我感觉S其实并不如她表现出的那样矜持和抵抗。她当时其实是愿意和管隋在一起的。也许只是贪恋了他的温柔。没有女孩子真正讨厌男生对自己的热忱。就算只是想取一些他的热,也是她的回应。

就我看来,恋爱关系中的回应有很多种。最难得的是两情相悦。其次是日久生情。最差便是因为贪恋对方的热,而以在一起的方式迂回窃取。但就算取回再多,对对方的心却依然是冷的。

无疑,S给管隋的是最差的这种。

管隋与S一起度过了一段自认为很幸福的日子。也许对于爱着的人来说,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福。S是否也有这样深刻的幸福感,就不得而知了。

每天两人一起做饭,吃饭,洗碗,打扫卫生,看电视,他握着她的手睡觉,醒来就看到她的脸。

“生命中突然多了一种别的意义。我要好好地活着,为了身边的这个人。”

管隋跟我碰了一杯,挤出一个苦涩的笑容。

夏天很快要过去,初秋的时候,管隋要回江城读研究生。因为不在一个城市,所以只能和S先分开。当然他内心里是笃定两人不会因为异地而有什么芥蒂的。他对自己有信心。但S显然有些焦躁。虽然她那时还依然不承认管隋是自己的男朋友,对同事的八卦好奇这样解释:“他追我追得很凶。”

管隋邀请S辞了星城的工作,和自己一起去江城。S拒绝得毫不含糊。

管隋走的时候分外不舍。

异地时,两人也每天十几个电话,短信QQ不间断地联系。管隋每到周末都坐火车去星城看S。周五晚上去,周一坐凌晨的火车回学校。其实谈恋爱晚了也有坏处,那就是二十几年的激情,都放在第一段感情里燃烧了,简直像是被扔进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烧成了孙悟空,学会了哄女朋友的十八般武艺,和情绪上的七十二变,万变不离其宗,女朋友就是上帝。

况且,管隋的激情期还比别人长。

Z出现的时候,恰好是管隋最喜欢S的时候。

Z很活泼。和文静的S刚好是相反的性格。Z知道管隋有女朋友,开始时还总是打趣他说他是个二十四孝男朋友。Z还经常帮管隋在图书馆占座位,帮管隋带早餐。管隋跟着导师画图做项目的时候,Z经常连热水都帮管隋打好了送到楼下。

“你们怎么认识的呢?”我打断了管隋的讲述。

“有一个周末我没买到去星城的火车票。Z刚好在校园网上转票。”

那时候上火车还不需要看身份证。

Z原本是要去那边看一个朋友,可后来朋友有事要出差,便作罢。不过之后好几次,Z和管隋一起去了星城。Z去看朋友,管隋去看S。

在火车上,Z会准备两个U形枕,两份食物,两本漫画书,特别会照顾人。漫画属于搞笑感人型,完全不是管隋的菜,但Z竟然看哭了。管隋一向对女人的眼泪没有抵抗力,心里忽地就生出了柔软。当然,这柔软也如很多时候忽生的困惑和感动一样,稍纵即逝。

Z看过S的照片,在管隋的手机上。她大大咧咧地说:“哎呀,给我欣赏下嫂子的玉照呗。”

Z看着S的照片,嘴里盛满溢美之词。

“她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跟你有点像。看上去大大咧咧的,让人不设防,有时还会有推心置腹的想法。很热情,可以感觉到一种真正的真诚,也很……可爱。”

管隋认真但很有保留地赞美了Z也赞美了我。

小饭店准备打烊,于是我们换到了附近的清吧。

在清吧,我已经有些晕了,靠在沙发上眯着眼睛打盹儿。管隋接下来讲的故事,我都听得有些云里雾里。反正他只是找出口说话,并不是咨询答案,所以,我无须认真地像去解题。

与管隋异地恋的时候,S依然深陷在上一段感情的伤害里而没有走出。管隋在的时候,可以拉着她,管隋不在身边的时候,她控制不住下坠。

S先是跟那个喜欢极限运动的女同事一起去挑战一些以前从来不敢做的事儿。虽然她很坚持,但基本上每次都闹笑话。那个女同事,不仅喜欢极限运动,还喜欢极速情感。男朋友一个没有,随叫随到的“炮友”却每次都不重样。

次数多了,S也就见多不怪了,甚至有点羡慕女同事的洒脱。不谈情,不伤情,多么简单的男女关系。

女同事问要不要给S也介绍个,S鬼使神差地点点头。

人生总是有那么几个鬼使神差的时刻,智商为零,大脑空白,根本无法形容当时无法解释的愚蠢。

见男生,去宾馆,走在去房间的路上。无数个她可以反悔跑掉的瞬间,就这么没有抓住。

直到事情发生完了,S才开始哭。一起的男生大概觉得也没什么意思,就先离开了。只剩下S一个人被困在了房间里,也困在了后悔的空虚里。

然后她给管隋打了个电话,跟他坦白了。

管隋午夜梦醒,S的话像是一盆冰水对着他的头浇下,然后他也是大脑一片空白,智商变成了零。

对,如任何一个初恋火热的小男生那样,管隋原谅了S。挂断电话后,他便在网上订了最早去星城的火车票,并一大早就等在了S家的楼下,等到了从宾馆回来的S。

“她当时的样子,让你真的没有办法生气。就像一个迷路的小女孩那样,眼睛哭得肿肿的。”

生命中,总会有被各种欲望所劫持的时候。不止物欲,不止情欲。更多的是对内心满足的贪恋。当然,这不是错。人会追求内心的满足,是本性。但追求的方式却有很多种,有人选择自私与玩世不恭,有人选择隐忍与温暖包容。

S的所为,是否只是因为情欲,我不得而知。但管隋就是没能控制自己贪恋与S在一起时自己内心的满足。

他当时什么都没说,只是把她抱在了怀里。特别特别珍惜,特别特别怕她会从自己的生命里丢失。

管隋之后只对S说了一句话:“以后,不要再做伤害自己的事了。”然后,就再也没有提过这件事。

他没有提,是克制,是隐忍,是选择了温暖包容。

说S吧。那件事之后,她确实对管隋的态度大变。变得温柔,也更依赖。管隋的态度大概是她始料未及的。也许她忽然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不同于前男友的好男人的。而好男人,要珍惜。尽自己所能。

两人继续着异地恋情,彼此都有些小心翼翼,维持着表面上的幸福与和谐。S也不再隐晦两人之间的关系。与管隋的合影照片,也换上了电脑桌面。

就这样又过去了半年。

“其实,那真的是还算幸福的半年。”管隋说,“现在想想,她真的是我十分用心爱过的一个女人。”

“那为什么没有走到最后?”

“后来,她的前男友来找她,她又出轨了一次。”

“不是吧。”听到这儿,我已经酒醒了大半。

研一下学期,管隋和几个同学一起,被导师带去外地做项目。一去就是一个月。

而在这期间,S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上与前男友重逢。前男友已经恢复单身,对S大献殷勤,很热烈,也很肉麻。说那么多女孩中,还是觉得与S最合适。

开始时S真的狠狠地拒绝了前男友也打击了他,但他像狗皮膏药一样死贴。她有了别的想法,玩玩他——像他以前对自己做的那样——然后狠狠甩掉。

“呃……”我实在想不出评价内容了。S如此天真,是不是看复仇韩剧看多了?

但人会堕落的真相是,那深处,有诱惑。

S与前男友也是初恋,初恋对天蝎座S来说意义非凡。就算初心已碎,斯人已渣,不会没有任何念想。

而重逢对分手的恋人来说,是亘古不变的考验。更何况,S根本没能做到自己计划的那样,报复他。而是,又一次接受了他。

S劈腿了。

不同于第一次,因为对管隋并不在意,所以她能坦诚相告。这一次,她舍不得管隋,也舍不得前男友,所以选择了隐瞒。

可真的有人劈腿不被发现吗?

还记得曾经和管隋相亲过的那个女孩吗?有一天,管隋忽然收到她发来的一条彩信,打开,是一张照片,S和前男友手拉着手在逛街。

收到彩信的那一天,管隋他们跟的那个项目启动,启动仪式上,看着照片发呆的管隋,差一点被铲车铲去小命儿。

管隋也不知道那女孩为什么这样见义勇为地发那张照片给自己。他根本没想过这个问题。可他清晰地看到,他与S的未来,从鲜艳的剧照,变成了电视台断了信号的雪花片。

这次,他没有冲动地立刻去找S,甚至没有打电话去要解释。

回学校的火车上,管隋跟同学要了一根烟。第一次抽,呛得厉害又恶心,吐得吸烟处满地狼藉。

他没有给S再主动打过一个电话。回学校后,他几乎变成行尸走肉。但他的大脑却异常活跃。他不断地建立又推翻S和前男友和好的理由。甚至还一度说服自己理解了她,而始终没有怪罪她苛责她。

行尸走肉了一个星期后,Z活蹦乱跳地出现在管隋的世界里,“哎呀,师兄,你可回来了。你最近去不去看S,我们一起买火车票。”

“不去了,”管隋说,“以后也不会去了。”

“分手了?”

管隋便把照片给Z看了。

Z十分善良,安慰管隋说,也许是旧照片呢,他俩毕竟在一起过。

“不可能,”管隋回答,“挎包是三个月前我陪她买的。”

“那也许只是想做回朋友呢也不一定。”Z继续安慰。

“呵呵,你可以和仇深似海的前男友成为朋友吗?”

“我会的。”Z十分认真地点头。

管隋继续行尸走肉。

S开始频繁给他打电话,主要内容如下:“你怎么不爱给我打电话了?是不是忙?你今天吃了什么?我吃的是……你想我吗?要不然我去看你吧。你什么时候来看我?”

管隋无法想象,她竟然在他食不下咽夜不能寐的时候,问自己吃了什么?

他不知道吃的什么。也许是饭,也许是愁思,也许是痛苦。

他在她面前就像个懦夫,不敢问她为什么,什么时候,从哪里开始,会不会结束?

“其实,后来,我想了想,”管隋抽起了烟,说,“大概我在给自己时间,是否能消化掉这件事,像消化掉上次那件事那样。我其实,还是舍不得和她分开,还是想着我们也许可以拼凑出来一个以后。”

“看来事实让你失望了。”我坐得正了正,奇怪,人在沙发上像是没有骨头似的,总是往下滑。

但管隋最终没能消化掉S递给他的这颗发霉的果子。

Z看管隋可怜,便每天陪他。一起吃饭,拽他去遛弯儿,去看电影,去游乐场打电动。

管隋从来都是照顾S,被Z照顾其实很被动,别说感动,还有些烦。

晚上Z抓着管隋一起吃饭,还喝了酒。

“大醉一场,明天又是艳阳天。”Z正能量满满。

不知道多少男女借由一场醉酒,将寂寞和苦闷释放。管隋只记得自己在烧烤摊上喝多了酒,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躺在酒店的床上赤身裸体。Z捧着脸坐在床边看他,衣着整齐。

但他们确实发生了点什么。雪白床单上,留下了Z告别处女的纪念。

“哎呀,这个是处女。”我笑眯眯地打断了他的讲述。

“你真是……”管隋瞪了我一眼。

管隋说,当时他已经蒙了。

还记得Z安慰他说:“别介意,我们昨晚是各取所需。我不会对你有什么要求的。要负责的话太老土了,我可是新新女青年。”

“22岁还是处女的新新女青年……”

“你可别不信,我还拍过人体写真呢!”Z十分认真地对管隋说,一副随时扔出物证吓死你的样子。

“全裸吗?”

“胸部特写。”

管隋点点头,瞟了一眼Z衬衣下的小胸脯,只得接受她的“新新女青年”身份,还有“新新女青年”理念。

从朋友到上床,再恢复以前的朋友之间纯净且心无旁骛的感觉,已经不可能了。

在穿上衣服之前,一个念头就这样闯进了管隋的脑海里,他拉Z上床,拿手机与她来了一个自拍。

还没等Z反应过来,照片已经被管隋发给了S。

大概五分钟后,S的电话如潮水一般,一遍一遍地袭来。管隋就是不接。等手机终于不再固执地喊叫,管隋把S和前男友手拉手的照片也发送了过去。

S再也没有打电话过来。

他们就这样分了手。没有分手仪式,没有抵死纠缠,没有恶语相向,没有虚伪祝福,甚至没有一句“再见”。

可内心的汹涌,把一切都做完了,甚至更多,甚至更激烈。

分手后,管隋轻松了许多。渐渐地,也吃得下饭,睡得着觉了。只是不太敢面对Z。Z当然也不如以前那样活络地来找他。两人偶尔撞见的时候,彼此都有些尴尬。

时光分秒挨过,终于可以将刺和尴尬都慢慢融化掉在胃液里。

又一个夏天到来了,在暑期到来之前,Z来找管隋。

“师兄,能陪我去玩吗?”

“去哪里啊。”

“满世界乱转咯。”

“就我们俩吗?”

“是啊,男女搭配,干活不累。”Z似乎又恢复了曾经的热络。

原本要跟导师去西北做的一个项目,因为地质灾害无法前行,管隋心动了。

他们的第一站是成都,这一行,管隋又彻底地被照顾得舒服。Z准备了很多东西,拿着地图和攻略去找老字号小吃,去特别的文艺酒吧听人打手鼓,团购了便宜又有特色的旅店。之后他们又去了重庆。

在重庆逗留了两天,两人决定坐轮渡游三峡。

“不好意思啊,只剩下最后一间标准间了。要不然你们可以选择住四人间。”旅行社小姐笑眯眯地说。

“不不不。”管隋和Z一起摆手。

然后他们一起住了那间标准间。

“有没有发生什么?”我笑眯眯地问。

“当然有。”管隋一副我很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那次旅行,让管隋和Z的关系有了质的飞跃。在看到神女峰的时候,导游讲解舒婷的那首著名的诗:“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

管隋一回头,看到Z安静且认真的小脸上已经泪水满面。

“我就是看不得女孩子流眼泪。”管隋说,“心倏地疼了。像是有人从我心脏上突然就抽走了一管子血。”

“疼,就是喜欢上人家了。”我摆出情感专家姿态。

后来他们下船参观各种沿途景点,管隋紧紧跟在这个瘦小的女孩旁边。以前跟她在一起,想什么就脱口而出,后来竟然百思不得一个合适的话题。

有一天下雨,景点也少。他们撑着伞在甲板上漫步雨中,管隋突然就觉得这雨可以一直下下去,这甲板可以无限长,只要有Z在身边一起走。然后他就扭头问Z:“我们要不要试着在一起?”

“好啊。”Z说,嘴角弯出了很漂亮的弧度。

与Z在一起的时候,管隋亦是喜悦的。这种满足不同于S。女人像书,S是一本虐心小说,读完之后,身心惘然。但Z更像励志心灵鸡汤,读过之后,会与这个世界和解。

后来旅途结束后,管隋送Z回家。Z也是独居。于是管隋就在她家住了几天。

有一次Z在做饭,管隋想找一个适配的手机充电器,却在一个抽屉里看到一个小盒子。打开,让他大为吃惊。里面都是一些他曾经不知道丢去哪儿找也找不到的小玩意儿。一支画图铅笔、用了一半的橡皮、用旧图纸随手折成的书签、太阳镜、被换掉的旧版借阅证、写着自己身份证号码的火车票票根……

他捧着小盒子去厨房,Z掩饰住了尴尬,笑嘻嘻地对他说:“傻瓜,我喜欢你很久了啊。”

“我怎么没看出来。”

“这只说明我很有演技。那时你有女朋友的呀,不想让你为难。”

“我去看S,你和我一起坐火车去星城,只是为了陪我吧?”

“哎呀,星城很好玩的好吧,我几次去都没玩过瘾,以后还得多去几次好好耍耍。”

管隋放下小盒子,把她抱住,很紧很紧,很深很深。最后,饭做了一半,两人就去少儿不宜了。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和Z在一起两年多,只在分手之前见过一次她的裸体。”

“不可能!”

“是真的。她总是穿着上衣,就算是在不开灯的深夜也是。有一次她洗澡忘带换洗内衣让我给她送,她也是躲在门后面,只留一只手的宽度。我要进去看她,她大喊大叫很生气。是那种真的生气,大意就是,你要是敢进来,我分分钟就弄死你那种。”

“娇小的女孩子会弄死你这大汉?”

“哪儿有真正怕老婆的男人,小时候我妈就经常喊我爸:管宇宙,你给我过不过来,1、2、3……我爸通常不会等到3就颠颠地跑过去了。我爸也190。我妈才155。他打不过她吗?他俩每次打架,负伤的都是我爸,哭号着说委屈的都是我妈。我爸就给我妈鞠躬:对不起,是我错了。我都看不出来我爸到底错在哪儿,小时候总觉得他窝囊。现在想想,那是他尊重我妈,也尊重我。有一句话不是这样说的吗?一个男人给孩子最好的爱,就是爱他的妈妈。”

“好吧好吧。”我连连点头,觉得管大壮还挺感性的。

管隋没有见过Z的身体,但触到过。她的左胸上有一道深浅不一的长疤痕。

“这是什么?”管隋问她,心里有了不祥的预感。

“拉链。”Z回答,“锁心的拉链。”

“锁心?你的心怎么了?你不会有心脏病吧。”

“傻瓜,把你的心锁进去了啊。”

管隋满腹狐疑,但基本可以确定,那是手术创口留下的疤痕。

Z只好解释说是小时候做过手术,没什么大不了的。现在一切都很好,所以不要再问了。

如果要打破砂锅问到底,Z就会真的生气。

管隋曾经很困惑Z为何要隐瞒自己,讳莫如深。但后来才知道,她只是希望,他们的爱情道路能走得长一些,再长一些。

后来,管隋毕业,留在了江城的设计研究院。初出茅庐,各种人生难题一起袭来。特别忙乱,疲累。也渐渐地不再纠结Z的“拉链”。

他搬去与Z同住,Z照顾他的起居、饮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她像照顾孩子那样照顾他。有时他午夜梦醒恍惚就是Z在给自己掖被子。每天早上起来,Z已经做好了早餐,当天要穿的衣服已经摆在了床上,午餐饭盒放在了玄关。若他赖床,Z就躺在他的旁边,从背后抱过去,“亲爱的,你这么辛苦,今天不去了吧。”

有时他加班,Z还会送餐给他,陪他加班。不管他多晚回去,Z都在等着他。像只等主人回家的小猫,一边打盹儿,一边看着电视。

“现在想想,其实她也很累。她还得上课,却为了照顾我,没有住校。但她从来没有喊过累,总是一副精力充沛的样子。对Z来说,我真的是个很不合格的男朋友。”

“你们为什么会分手,是因为她的病吗?”我已经猜到Z也许身患顽疾。

“也许是吧。”

“后来有一次,我去星城出差……”

“等等,你不会去找了S吧。”剧情太狗血,我再次要跳起来。

“我不是去找她……还记得我开始实习的那个单位吗?那家公司与设计院有合作项目,因为我在那儿待过,领导就让我做联络人。”

于是管隋便再次见到了S。她依然做着行政工作,整个人瘦了很多,状态不好。

“看到你过得不好我就放心了。”这句话并不适合管隋当时的心情。说到底,他对S依然有心结,两人都欠对方一个解释。

可现在想想,分开后的两个人,真的需要解释吗?

管隋便约了S一起吃晚饭。当然,过程并不愉悦。S当然没能和前男友修成正果,也没能报复得了他。

“男人果然没有一个好东西。”晚饭结束后,S的总结。

S离开后,管隋一个人留在座位上发呆。大概半个小时后,S又回来了,问他:“我们是不是真的没可能了?”

管隋点点头,“我有女朋友了。”

S哭了。

管隋拉她坐下,十分认真地跟她说:“世界上还是有好男人的。更不要去以‘坏’来定义没能走下去的爱人。在我看来,每一份爱情的开始都不是以分手为目的的。没能走下去,是天意。不停恋爱的人,不是花心,只是为了找到更适合自己的人。毕竟,要携手到白头的另一半,并不是那么容易遇见。抓紧时间去让自己更美,更好,不要让生命中属于你的那个人等太久。”

“呃……这不是我小说里的一段话吗?”我听出了端倪。

“是啊,其实我一直都在关注你。”管隋笑眯眯地跟我碰杯。我为他的真诚点赞。

就此,他与S之间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结束了星城的工作,管隋立刻返回江城,想尽快见到Z。与S的交谈,让他捋清了内心的脉络,他要与Z一起走完余生。他何其幸运,没那么辗转,就遇上了她。

可是Z并不在家。打她的电话,她说老家有点事儿,要回去两个月。

“什么事儿要两个月,需要我帮忙吗?”

“不需要。你照顾好自己就好了。”

Z匆匆地挂断了电话。

管隋内心泛起了嘀咕。他不过去星城三天,走的时候还好好的。但工作忙碌,连轴转,他也没时间多想。

Z走后一个月,她打来一个电话,说:“分手吧。”

管隋问:“为什么。”

“我在老家相亲了,有一个不错的对象。知根知底。家里人都很满意。他们还是希望我找个离家近的,好照顾。”

“骗人,不可能,我不信。”

“对不起。”

“你给我回来!”

“对不起了。”电话那边似乎传来Z压抑的哭声。

电话挂断,只留冰冷的嘟嘟声。

她怎么可以单方面放弃他已经在内心与她达成的约定?她怎么可以在他认定她的时候离开?

管隋跟领导请了假,跑去了Z的家乡。但却没找到Z。Z的一个亲戚告诉管隋,Z父母在Z上大一那年,出车祸去世了。后来Z便卖掉了家里的几处房产离开,一直都没有回来过。

果然,她在骗他。她要分手的原因,不是什么相亲,是“拉链”。

管隋回到江城后,开始一家医院一家医院地找Z。然后在一间单人病房里,找到了Z。病床前的卡片上写着Z的病是乳腺癌。Z正在做化疗,头发快掉没了。

看见管隋,Z立刻从床上跳下来,掀被子,找帽子。

帽子没找到,被管隋狠狠捉住手骂。

“不要骂我了,”Z说,“我现在已经这么惨了。我现在是个没有乳房的女人了。”

身高一百九十公分的管大壮松开了她的手,蹲在地上号啕大哭。

当天下午,管隋就跟领导请了假。女领导虽然强势,但却支持管隋去照顾Z。更何况,就算是丢了工作,管隋也不想丢了Z。请完假,管隋就去买了钻戒和玫瑰花,然后一路怀揣着紧张与悲壮,准备向Z求婚。

在这之前,他还在群里咨询了损友。我们共同的朋友吴晓春鼓励他带Z去坐热气球,在天空的见证下,向她求婚。他觉得很不错,但鉴于Z现在的身体状况,还是决定保守一点儿比较好。

不出我意料的,Z拒绝了他。甚至把戒指从窗口扔了出去。情绪激烈。

管隋半跪着,一直没有站起来。

“如果你想让我死得快一点儿的话,你就跪着吧。”Z懒得拉他。

“我陪你不行吗?”

“我以后没办法生孩子。”

“要什么孩子,有你就够了。”

“可是我不够,我不要一段感情里有病痛。不要你看到我狼狈的样子。”Z也开始哭。

“不管你什么样子,在我眼里都是好看的。”

“这样也好看吗?”Z刷地掀开病号服,粉红色的新伤口在胸下蜿蜒,那是又一个新的拉链。

管隋再次哭了。

后来,是护士进来,以病人不能太激动为由,赶走了管隋。

Z住院了半年,管隋辞了设计院的工作。女领导给了他一张名片,说设计院以后是不好进了,让他做好别的打算。

管隋每天都去医院。Z不太搭理他。管隋倒是和小护士混熟了。小护士说,管隋求婚那天走后,Z猫着腰在窗外找了一下午钻戒。找到后,戴了好一会儿。

“挺大钻的,不少钱吧。”

“那是,半年的工资呢。”

小护士还给管隋看了Z的病例。Z第一次治疗乳腺癌时,才二十岁。那年她父母刚去世,她悲伤过度,压力太大,原本只是炎症,拖延治疗后来发展成癌。但是是初期,治疗还算顺利。谁知道后来会复发。

管隋想起Z拍胸部写真的事儿,内心一阵紧缩。

因为Z的拒绝与不合作,管隋只得答应和她分手。于是她变成了他的前女友。但他们还是朋友。

“是你自己说的,你会和前男友成为朋友的。”管隋以此要挟。

Z只好接受了这样一个朋友。

“所以,你现在的身份是她的朋友?”我抹了一把眼泪问。

“是啊。哎呀,小西,你别哭了,你知道我最见不得女孩子掉眼泪。”管隋抽出纸巾来递给我。

“呜呜呜,Z没死吧,我不要Z死。”

“她当然没死,活得好好的。”管隋哭笑不得。

“那你们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在一起?”

“她说她喜欢现在的状态,想好好地享受几年人生。但我觉得这也是托辞,她只是怕拖累我吧。”

“呜呜呜,Z好傻,你这么壮,她顶多帮你减肥了。”我觉得我的鼻涕已经出来了。

Z出院前,管隋没有再去找工作,而是开了家公司。他找到Z,跟Z说,注册资金需要一百万,老本都拿出来了,还不够,能不能借点儿。Z给了他五十万。

“你太无耻了,竟然骗钱。”我揩干净鼻涕,对管隋怒目而视。

“她的钱,我入了公司股份。我只是觉得,我一定要用一种方式与她继续纠缠下去,如果不是婚姻,不是恋爱,那么是钱也可以。这样,我就有理由见她,一直亏欠她,不让她再因为我的出现有压力。”

还好,管隋的公司现在已经走上了正轨。前任女领导介绍了不少资源和人脉给他。虽然前期很辛苦,但时间却自由许多,让他有时间去与Z继续纠缠。

Z研究生毕业后,管隋邀请她去公司做财务。她不干,说影响她的心情。她现在的工作是做保险设计。Z是法律系毕业的。鉴于自身遭遇,她只想设计出一个真正利民的保险项目,去保护像她这样的人,在疾病到来的时候不那么灰心绝望。

Z出院后依然十分活络热忱。一有时间,就会去旅行。她其实并不在乎去哪里,只是想多了解这个世界。只是无论她去哪里,管隋都会第一时间知道,并跟过来。

“怕她有意外。”管隋说。

“所以,你是跟着她一起来合肥的吗?”

“是啊。”

“她知道吗?”

“表面上是不知道的,但应该是知道的吧。”

“她每次去哪儿,你怎么会第一时间知道?”

“我在航空公司有朋友,并且,我猜到了她12306的密码。”

……

“其实,她现在已经不大会有意外了。”管隋说,“我只是希望,她在想我的时候,我能第一时间出现在她的面前。”

“你这么确定她会想你,她也许会爱上别人呢。”

“不会的。我很确信,我们是彼此对的人。我们的现在和以后,都是天意。”

管隋很笃定。

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管隋看看时间,说了再见。他要追随Z,一起去黄山。临走之前,他把手机递给我,“Z的写真照。”

我接过看,Z的胸,真的很美。

目送管隋走出清吧,我发了好一会儿呆。前男友,前女友。诱惑、绝望、地狱、天堂。爱情故事无非如此,像是春梦一场。此刻的我,像是在梦中,无法控制内心的惊叹、跌宕、无语、叹息。

然后我给吴晓春打了个电话,“晓春啊,我要谢谢你。”

“谢我什么,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钟?你知不知道我昨晚上几点睡的?”

“谢谢你当年鼓励我追求管大壮啊。”

“不是吧西西,你不是后悔死了吗?你爱上管大壮了?”

“当然没有,我只是觉得,所有爱情事件或者事故,都是枯燥生活里美丽的偶得。”

“什么乱七八糟的……”吴晓春挂断了电话。

我一个人走出清吧,被清晨的第一缕风吹过面颊。路边有狭路逢生的小花,路上有笑靥灿烂的孩子。生活如此枯燥,似乎只能靠日常这些微小的偶得才能感慨生命之美。

而爱情也许就是生命中最美丽的偶得。

后来,我给管隋发过一条短信,“S是Sad(悲伤),Z是Zip(拉链)吗?”

“不,”管隋回复我,“S是Study(学习)。她曾经教我体验了爱情的五味杂陈。Z是Zeal(热忱),现在她带我走进生命中真正热烈的美好。”

正文 搓澡

<er ttop">1</h3>

从来不知道这条路有这么长,也许是因为以前有高尚的陪伴,现在形单影只的邹丽玲,周身披覆的只有月的清辉。

曾经,还有高尚的大衣。还有他揽在她肩上的手臂。还有他一路伴随的笑声。他的声音有点老憨腔,很男人。他有“开口禅”:“玲子,你知道吗?”他乐意跟她分享任何事情。有一次,他们在被窝里,他蒙上她的头,跟她分享了清晨的第一缕屁。

这样边走边想着,丽玲笑了。已经走过两个街角了,还有一半的距离。

就算是到家了,她依然在想他。洗漱的时候,打开空调的时候,准备入眠的时候。他不在身边的日子,想他成为生活的必备品。爱情,从人身上席卷而过,带走了一部分灵魂,留下的全是恍惚。

她骗自己说一切都会过去,恢复到她遇见他之前的样子。但又知道,这永不可能。她永不可能再像个小女孩那样对他有憧憬了,她永不可能再和他有什么未来了。他们在时光里走失了,像是相交的两条线,恰逢之后,便各自背离而去,越行越远。

<er">2</h3>

刚认识高尚的那年,邹丽玲十八岁,眼睛里飞出白鸽的年纪。高尚在学生会帮忙发课本,少了邹丽玲一本。她回宿舍后才发现,匆匆忙忙地去要,却知道他是故意。他笑眯眯地从包里拿出那本《微积分》,笑眯眯地说:“同学,交个朋友吧,我的电话和QQ就写在书的扉页。”

丽玲瞪了他一眼,气呼呼地离开。

他长得不帅。也许是因为与她心目中的男神相差太远。她的男神应该是像韩国男人苏志燮,有着薄薄的单眼皮,坚毅的唇角,不苟言笑的神情。那时,她对爱情的理解,还仅限于电视剧和小说。

但又不能不说她是一个对情事有天分的人。她总是很快发现身边的朋友们,谁对谁有兴趣。比如,宿舍的黄绢喜欢班上的藏族男孩加措。而加措只对和他同样来自高原的次仁有兴趣。再比如,隔壁班的姜芋喜欢着那个喜欢自己的高尚。

好像是站得比别人高了那么一点点,邹丽玲想,于是,看清楚了这个世间的爱情游戏。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高尚喜欢她邹丽玲,但她却视而不见。想想当时的原因,竟然是她觉得他不该辜负姜芋的喜欢。

在情事上,其实并没有什么谦让。韩剧中的男二号会豪迈地说:“好吧,我把你让给他了。”但一转身时,他的脸上带着自嘲的眼泪。

但邹丽玲不知道,有时人傻是天生,也不是后天教育能教好的。邹丽玲的傻伴随了她的整个人生。有一次系里组织集体看夕阳。那是6月的一天,太阳十分毒烈。在长江大桥上走一遭,肉都熟了三分。高尚懒懒地走在邹丽玲旁边,为她撑一把阳伞。但她却不止一次地推开他说:“我有伞,姜芋还晒着呢,你快去吧。”

后来,据说高尚和姜芋约会了几次。据说是高尚收到姜芋的短信,正好被宿舍的几个家伙看到,在他们的起哄下,他赴了约。据说姜芋后来是哭着跑回宿舍的。后来高尚又道歉,请她吃饭。最后两人握手言和,成为朋友——见面会尴尬,几乎不会再讲话的那种。

姜芋后来的男朋友,在青岛有几套别墅。他们的婚礼,邀请了邹丽玲和高尚。那时,他们还如胶似漆地好着。姜芋对男朋友介绍说,这是她的一对损友。时光终究会带来幸福,并在盛大之下缓解过往的尴尬。姜芋左手挽着邹丽玲,右手挽着高尚,笑得非常甜蜜。那张照片现在还存在影册里。

<er">3</h3>

为什么喜欢我?

在一起后,邹丽玲总这样问高尚。

嗯。你猜?高尚总是这样回答。也许是他答不出什么来,只好反问来回敬。

但邹丽玲开始喜欢高尚时却是有原因的。那时高尚已经被她拒绝得挖不出什么心思去讨好她了。索性把爱情全部转化为赚钱的动力,接了很多兼职。他发过传单,卖过雅芳,干过快递。有好几次,邹丽玲在校园里逢到他,他总是忙碌的样子,骑着一辆二手的旧单车,风驰电掣。

风把他的背影裹远,她的心渐渐失落。

像是少了些什么。

很重要的东西。

于是她的时间空出来太多,在图书馆时,笔下会莫名地出现他的名字。有一天,她在图书馆睡着了。阳光特别好,她趴在桌上,做了一个简短的梦。她梦见一只四肢戴着白手套的小猫咪。它背着书包回来对她说:“妈妈,爸爸带我去玩了。”

她笑着醒来的。醒来就看见高尚坐在她的旁边。他的右手撑着头,眼睛专注地望着她。好像是在欣赏她,欣赏一件瓷器那样。她连忙坐起来,抹一抹口水,脸红了。

他揉揉她的头发,说了一句:“真可爱。”他的手掌大而温暖,她脸带懊恼地把他的手推向一边,“我又不是猫狗。”

他看看墙上的挂钟说:“我得去工作了。”

他走后,她的脸依然很烫,魂魄似乎也随着他去了。梦里的那只小猫咪,喊高尚爸爸。她因为梦见了他而惊觉到对他也是喜欢的。

生活一下子变得烦恼多起来。

<er">4</h3>

但也有了一些小小的甜蜜。

高尚兼职赚的钱,请几个好朋友一起去夜登木兰山。晚上住帐篷,邹丽玲和黄绢同一个。天窗开着,可以看见星星。风很温柔地吹响树叶,男生们围着篝火喝着啤酒。声音不太高,偶尔能听得几声大笑。邹丽玲对黄绢说:“你说,他们是不是在偷偷聊女生?”

两人悄悄起身,多走了几步路,绕到篝火附近的灌木后面,刚好听见一个男生揶揄高尚:“真是情圣啊,原来我们都是你示爱的道具啊。”

黄绢看着邹丽玲偷偷地笑,丽玲的脸一下烧起来。一个什么东西咬了她,她用力拨开,强忍住了才没叫出声。

回到帐篷里,那是无眠的一夜。邹丽玲在等待中变得焦灼。天空从墨黑变成青白,鸟儿欢快地争做起床的闹铃。邹丽玲的眼皮却开始沉重。

她似乎睡了很简短的一觉,因为梦都是支离破碎的。又似乎睡了很久很久。她似乎听见有人在帐篷外合唱歌曲。似乎闻到花香。似乎帐篷的门被推开。似乎有人惊呼。她又被谁抱在怀里,一路奔走。

在山下的医院里,邹丽玲挂了八个小时的吊瓶才醒来。昨晚上咬她的那种昆虫,在她身体里留下了毒,她整个人都肿成了包子。

她醒来时看到高尚就坐在她的旁边。他的眼睛通红,看她醒来,张口就吐了脏话:“妈蛋,你把我吓死了。”

<er">5</h3>

后来黄绢一次又一次帮邹丽玲还原了那天高尚对她表白的所有细节。但她依然感觉遗憾。怎么可以晕倒呢,她在自己最重要的时候,变成了一个局外人。

可是如果可以,她想,如果之后他们在一起发生的每一次争吵时,她都能变成局外人,该多好啊。她作为一个冷静的旁观者,她的爱情就不会被口不择言荼毒。

黄绢说过,邹丽玲一生气起来简直像条恶狗。逮谁咬谁,毫不客气。

有一次在公交车上,因为一件很小的事,两人大吵。前排一个正在睡觉的女生被吵醒,说他们要吵回家吵去。邹丽玲正在气头上,立刻把矛头对准了女生。后来司机不得不把他们三个人一起请下车。那是一个冬天,邹丽玲因为恼火,脸颊鼻子都是红的。是高尚先笑的。“我错了。”他说,把她搂在怀里。

于是立刻和好了。那时,他爱她的一切。包括她的暴躁她的聒噪她的自卑她的傻气。

如果最后一次争吵时,他也能先笑一笑,然后抱一抱她该多好。她也会立刻跟他和好的。但最后一次争吵,他们耗尽了所有的力气和所有的温柔了。她的缺点就是缺点,他不想包容,脸上露出厌弃。就仅仅是因为看到了那厌弃,邹丽玲的勇气荡然无存。连与他说再见的力气都没有。

他开始讨厌她了,她想。她给他发了很多条短信道歉,他都没有回。后来,她决定放弃。分手也是用发短信的方式。她要走。他说,还是我走吧。于是她在Motel住了一天。那是无眠的一夜,但也哭不出来。很多次后悔,想要立刻回家去,扑在他怀里,求他不要走,求他原谅,求他给她机会一起承担和弥补。但更多次,她忍住了。就现在这样最好,她得到的都是他的好。他的不好刚露头角,她不要看。

她到底被他宠得软弱得不行了。

<er">6</h3>

这世间上的一切都有保鲜期。爱情也是。他们在一起了四年零三个月。她包揽过他的一切,从头到脚,从帽子到袜子,从理发到牙刷。她像个母亲那样管理着他的琐碎的日常。也像个女儿那样,被他宠出毛病。他们曾经好得似乎融进了彼此的血液里。也曾经规划如何打发白头之后的岁月。他们为他们的儿女起过名字。他们共同开发过新菜。他们了解彼此胜过了解自己。

但这样的曾经,也没有锁得住未来。

他们在一起的第二年,大四毕业那年,她和他回了趟北方老家。那是冬天,洗澡要去澡堂。他建议她搓个澡。他说,你不知道,这些年在外面,最想念的就是老家的搓澡。那舒服的,肉身脱离,只有灵魂的虚空。虚空的,亦是满足的。

搓澡的阿姨有五十岁。搓一次五块钱,不少于二十分钟。一天大概搓二三十个。就是这样一个接一个地搓,她供她的儿子读完了大学,考上了公务员,还为他的房子贡献了首付。

“那现在呢?”邹丽玲问阿姨。他为什么没有接你去过不用搓澡的日子呢?她其实是想这样问。

阿姨说:“现在我有孙子了。我要为我的孙子准备钱。”

阿姨说着她的小孙子有多可爱,手下用力都带着喜悦。邹丽玲脸扭到一边,却是想哭。那是她第一次领略到生存是艰难的。

不知道为什么,分手三个月了,邹丽玲会突然想起这件事。也许是与高尚有关的回忆亦像是该搓掉的肉身。

借着一次出差,邹丽玲终于再次享受了搓澡。只不过年轻的姑娘手太温柔。亦没有那种肉身被搓掉,只剩下丰腴灵魂的感觉。

一切结束后,邹丽玲躺在满水的浴缸里,因为忘不掉他,她无助地想哭。

<er">7</h3>

“真的不回头吗?”咖啡馆里,黄绢给高尚看完邹丽玲发的“搓澡”微博后问他。

高尚许久没有做声。

他了解她的一切,但最终没能留在她的身边。最后一次争吵他们彼此都用尽了力气,也耗尽了温柔。每当回头去想那些记忆的碎片,都无法将它们拼凑成一个完整的爱情故事。

玲子把他那个深夜发慰问短信但只是普通关系的女同事推倒在楼梯口,她滚了下去,失去了刚刚怀孕三个月的孩子。

他辞了职,赔了所有的积蓄,但依然逃不过良心上的拷问。他没办法跨越一个已经有心跳的生命死亡的事实再去爱玲子了。可是他得承认他有多认真地爱过。以后,他再也没有那样认真的劲头去爱任何人。

也许他也得找个机会搓一次澡,肉身被搓掉,什么都不想,哪怕只有一会儿也行。

正文 我们一起看云

<er ttop">1</h3>

我和钱琛认识在2009年。

那时我刚毕业,在一家很小的挂名在某电视台之下的广告公司上班。广告公司的运作模式是这样的:大概三十名业务员,每天翻着黄页给各地的农业畜牧业之类的小公司打电话,邀请他们做一个宣传片。

宣传片会做成DVD供企业购买,当然,因为我们“特殊的渠道”,还可以送去电视台,在农业频道上播出。这是一种节目形式的软广告,对企业宣传效果还不错。当然,费用就高多了。

在邀请获得许可后,业务员和拍摄人员就会一起出差去小公司。忙活几天回来,把片子好好做一做,邀请非著名的广播电台主持人来配音,然后送去电视台。

我当时的工作是跑腿送片子。

后来有一次,原本要去协调和采访的记者突然辞职,我被迫临时顶替,和业务员一起赶赴河北邢台,采访一家饲料厂。

钱琛就是那家饲料厂的厂长。

我没想到厂长会这么年轻。他很高,很瘦,书卷气,像是还没有出校门的学生。

饲料厂是家族企业,钱琛的父亲因故去世时,他刚毕业,是硬被逼上台的接班人。

我初见他时,他已经摸爬滚打地做了两年,大概也为一个厂长该有的“面子工程”做足了努力。他说话时,喜欢带手势,侃侃而谈时经常加一些很专业的名词。好几次都是一个人热络地说了半天,在场的老油条们却没有回应。他还是没能掩饰住尴尬,嘴巴停止说话,手势却还在比着。

我看到了他眼睛里深深的失落。每一次。

他好像在逼着自己做一件做了自己会很痛苦、但别人却会开心的事儿。

当然,我也听出来了,他在为自己已经两年没有盈利、病入膏肓的厂子吹牛。但没多少底气。

其实采访只是一带而过,他只会在片子的末尾被加进去一个工作特写镜头,说一些诸如选择我们产品会猪肥马儿壮牛羊更健康之类的话。所以,大部分时间,摄像都在忙着拍“看上去更能显示企业实力”的东西。

如此,钱琛便闲了下来,我也闲了下来。

我们除了例行公事,没有过多交谈。只是,当摄像收尾的时候,他提了个要求:“拍拍天上的云吧,我从小就觉得在这里可以看得到全邢台最好的天空。这也是我们厂最美的地方。”

这样一句文艺的话,自然又没有多少人接茬。但摄像还是拍了。

晚上一起吃饭,照例酒过几巡。

钱琛很认真地举杯感谢我们的到来,说,好像看到了转机。

该怎么形容我当时的感觉呢?特别无奈,还有一点点心疼。因为我无法确定这是否真的会成为工厂的转机,却很确定,他入不敷出的账册又会多一笔数十万的开支。

那一杯酒,我一饮而尽。

那次出差,老板也跟着。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南方人,老婆孩子都在老家,他一个人在外面打拼。平时看上去还比较正经,但那天晚上,也许是他喝多了,也许是蓄谋已久,总之,我也不知道他怎么会有我房间的房卡,我洗完澡出来的时候,他正坐在我的床上。

细节我已经不忍回忆,总之,后来,我夺门而逃,穿着睡衣拖鞋,身无分文,只捏着一个手机。

跑到楼下,我跟保安说了情况,保安上楼去,发现我的房间里已经没有了别人。我也不敢再在房间里待着,干脆收拾东西,拉皮箱走人。

坐在酒店的楼下台阶上,我一直在发抖,不知道该去哪里。9月的邢台,已经微凉。薄衫下的我,头发还在滴着水,没来得及吹。

然后,像是命中注定的,我接到了钱琛的电话。他说他准备了一些邢台的特产,明天一早给我们送来。捏着电话,我号啕大哭。

<er">2</h3>

大概只有钱琛这样的书呆子,在接到我、听完我的哭诉后,才会握紧拳头说上去找他去。

“你是我的谁啊,就去找他?”我简直要被他气笑了。

那个晚上,我住进了钱琛的家。那是一个新房子,两居室。他原本是要毕业了就搬出来自己住的,但家庭突遭变故,所以大部分时间都会回家陪母亲。但他说,这里是他逃离喧嚣的小天地,偶尔会来净净脑子。

后来,我反思过自己。怎么就那么大胆,敢跟钱琛回家呢,难道不怕他是另一条狼吗?

是的,我不怕。有些人,就算只见过一面,也会信任一生。从第一眼就认出,他是属于和我同一个世界的人。

因为没有吹风机,我的头发一直湿着。他拿毛巾披在我的肩膀,以免衣服湿得更多。他的手指温热触过我的脖颈,竟引发皮肤战栗。

很后悔没有当时就发生点什么。

但也很庆幸。

那是一个不眠之夜,我在钱琛的小天地里流连,看他的藏书,移动硬盘里投影下的幕布电影,与他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

夜很快溜走。当天空泛起鱼肚白的时候,我也一点没有倦意。电影已经不记得内容,但钱琛站在开放式厨房煮咖啡、煎鸡蛋的身影,却久居脑海。

我没有勇气再坐原定的火车回北京。钱琛大概也理解,就说:“要不然这样吧,火车票你退了,我开车送你回去。”

从邢台到北京,高速也就三个小时路程。不知道为什么,那天路上的车子特别少。和钱琛一起,在路上飞驰的时候,我好希望,那路没有出口,我们可以就那么一直走下去。

我睡了很浅短的一觉。FM音乐台的歌声,伴我入梦。

醒来,我揉揉眼睛问他:“我睡了多久?”

他笑,“大概五分钟吧。”

对。只有五分钟。我却立刻满血复活了。昨夜梦魇一样的经历,也不再成为我心灵上的羁绊。我十分愉悦,心中安详,莫可名状。

然而不消多久,我就可以给自己的这种安详找到答案。

我简单而快速地爱上了这个人。

<er">3</h3>

在我租住的小区外面,我请他吃了一碗牛肉拉面。因为不爱吃肉,很自然地,我把肉挑到他的碗里。这个动作发生时,我根本没有想太多。

钱琛笑着吃掉肉片,但笑容腼腆了很多。不知道是不是牛肉汤太烫,他的脸红到了耳朵。

与钱琛告别时,我终于问了他那个萦绕在心头许久的问题:“你,有女朋友吗?”

他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我:“有。”

我怔忪了好一会儿才微笑着说:“那,祝你幸福。”

他点点头,想说什么,终究没有,车子驶离我的视线。

于是我才建立起来的梦想王国在瞬间崩塌。

我就这样,与自己谈了一场恋爱,开始过,也结束了。

<er">4</h3>

我再也没有去过那家公司。也基本理解了前一个记者突然辞职的原因。但后来,我还是在电视上看到了钱琛饲料厂的那个软广告片。

片尾,钱琛西装革履,笑得很踌躇满志,但也艰难。那些云也用上了,果然很美。

不知道他们厂后来有没有变好一点。

其实我们有联系,节日祝福群发的那种,维持着一个比普通还要远一些的朋友关系。

一年后,我决定离开北京。但并不确定去哪儿。我大学老友身在上海,邀请我找她玩几天。我想了想,就去了。

大都市给人的感觉其实基本相似。我越来越渴望做一个小城市里没心没肺的人。所以,在上海,我连简历都没有投。基本上就是吃喝玩乐了几天。后来被老友拉着去了著名的甜爱路。在著名的爱情邮筒前,老友要寄信给暗恋了多年的男神,拉着我一起,我想半天该寄给谁,只想到了钱琛。

其实那时我觉得自己早已放下了,寄这封信更像是一种对自己的交代和纪念。

并且信里不着一字,信封也没有寄件人信息。基本上,我想他不会知道我是谁,也应该不会给他的生活带来任何困扰。

信寄出去,我和老友一起漫步在水杉树下,红砖墙上,刻有太多痴男怨女的誓言,还有失意宽恕者写下的祝你幸福。经过鲁迅故居,想起萧红,还有动荡时期的爱情。不知道她与萧军从这水杉树下走过时,有没有手挽手。

站在内山书院的旧址旁,我留影,发了微博:

“有过倾心的人,有过诗的灵感。有过热烈,有过眼泪,有过爱情。水杉见证。”

<er">5</h3>

然而后来,我才知道,那封盖了爱的邮戳的白信封,寄到钱琛手里的时候,他刚刚签署完工厂的转让合同。那个软广告并没能让他父亲一生的心血起死回生。

很难想象他从厂房里走过的感觉,应该有失败,有沮丧,有自责,也有解脱吧。

并且在那之前,因为家道落败,不再门当户对,女朋友提了分手。

我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日子,很多个无法入眠的夜晚,总会想起钱琛整晚整晚不睡觉,陪我看电影时的偶尔愣神,还有在厨房一个人做饭时萧索的背影。每个人都会有过清醒的黑夜,独自挨过的那每一分钟,都像是生命在拷问,也像是在解读困境。

特别希望钱琛现在已经走出了困境,可以自由自在地看云。

信寄出后大概两个月,我的微博突然收到一封未关注人私信。信里就几个字:“看看我的微博吧。”

不是有人暗恋我吧,我心想,如果是做广告的淘宝客,我就立刻拉黑。

但点进去,我就看到了钱琛的笑脸。

一条置顶的微博是一张照片,他站在爱情邮筒旁边,手里举着我寄给他的那个信封。

不是喜悦,也不是感慨,根本是毫无理由地,我的眼泪流出来了,回复他:“你在哪里?”

<er">6</h3>

新闻上列出的各种闪婚故事,不管它们结局是否惨烈。我都相信,促使他们走在一起的是第一眼的怦然心动。

因为,此时此刻,与钱琛已经在一起的我,在看到他时,依然会内心怦然。

钱琛终于说服母亲放弃工厂,是一个很长且复杂的故事。与前女友的各种矛盾、妥协、不能忍,是长又复杂的另一个故事。工厂卖出去时,他自留了一个空厂房,做成了一家私人图书馆。这是他一直想做的,被内心所期待、督促、提炼。

坐在书间的那个人,扫地洒水抹桌子的那个人,少言寡语,但喜欢抬头看云的那个人,才是真正的他啊。

“来我这里吧,我需要一个老板娘。没有人比你更合适。”

“好。”

我几乎没有任何犹豫。也许我的人生再也不会有这样一场说开始就开始的恋爱,但与他在一起,哪怕时间很短,也是我一直想做的,被我的内心所期待、督促、提炼。

天高地远,时光涓涓流觞,把钱琛推到我的面前。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

之后的日子,我们一起看云。

正文 爱情比爱人老

<er ttop">1</h3>

我们已经五年没见了。我和肖松。五年里,我偶尔想起他来。很是偶尔。偶尔到,在路边看到一个和他体形相似的人——他有一个垮屁股——会哑然失笑;赶火车的日子,会想起和他一起的唯一的那次旅行;还有走到一家服饰店时,想起他有次撒娇跟我要一件那个品牌的t恤。

五年大概有43800个小时。而我统共想到他的时间不会超过十个小时。这样的不曾心心挂念,应该不是爱情吧。我从未想过我爱过他,但是昨晚的那个梦,出卖了我的心迹。

我在那个梦里是笑了的。我梦见很多动物,有大象、袋鼠,还有很多的猫鼬。我梦见肖松开了个动物园,为我。动物园的告示上写着,他是为一个心爱的女孩开的这动物园。他不能和她在一起,但这是他能为她做的唯一的事儿。告示是彩色的,背景是我十九岁那年穿着白裙、光脚走在沙滩上时的照片。

嗯。这是梦。我从梦里笑醒了。

醒来是深夜,夜光表的指针在3点40。

之后我便再也无法入眠。肖松的脸离我那么近,似乎我一转身,他就躺在我的一侧。我想起来很多与他有关的事儿。我想起来很多我们共同的朋友。还有我们共同经历过的一些事情,走过的一段路。然后我是突然惊觉的,我爱他。从认识他的那天起,我便爱上他了。十年。

瞧我啊,爱一个人十年却不知道,是多傻啊。但有时,你只有在梦里才敢承认,你爱着谁。

后来,我分析了一下为什么我一直不知道自己在爱着肖松。然后我明白了。我的内心其实在抗拒着对他的爱情。为什么要抗拒,因为他不爱我,或者说爱得不够分量。曾经的我没办法鼓励自己去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

肖松爱我,那只是在梦里。而事实从来不是梦。

<er">2</h3>

肖松不爱我,是因为他一直爱着另一个女孩。她承载了他少年时期所有的梦。他曾经陪她走很多路,在她不知道的时候。他静默地跟在她的身后,跟着她上学,放学,钻进学校旁边的文具店。在路边摊吃一些零食。把她送回家。

那女孩也有点傻,竟然不知道她在被一个人如此地倾慕着。我看过她的照片,短发,懵懂,天真,嘴角上翘,总是一副愉悦不知愁滋味的模样。

我羡慕极了这样的姑娘。看到她似乎看到的全是生活的甜蜜。谁会不爱呢?

但,越是这样甜蜜的姑娘,越是会伤人心。肖松说,他向她表白了十七次,十七次被拒绝。从他的十五岁,到二十三岁。

那十七次,有十次表白,我都在他身边,甚至是我鼓励的。我把我看过的言情小说里的招数一一地写出来,让肖松选。高富帅的手段我们用不起,肖松只是个长得有些帅的穷屌丝。

诸如写情书,电台点歌,空运玫瑰,贿赂朋友等的小手段,全都一一落败。那些写着姑娘名字的情书,在大地上旅行了一番,然后被丢进了垃圾箱。肖松沮丧的时候,我也很沮丧。我们一起坐在教学楼的台阶上喝啤酒,叙一叙那些愁滋味。然后把啤酒罐顺脚一踢。

就是那一踢,我踢到了江淮。他是我的前男友。也是我大学里唯一的一个男朋友。他的名字后来变成国产车的著名品牌。总之我们谈了一场有些糟糕的恋爱,后来分了手。但他和肖松也成了朋友。我们经常三人行地一起去吃饭、乱晃,踩着马路牙子吹牛。

肖松向那姑娘表白的第十八次——那时我们已经毕业了——她才极其不耐烦地回应了他:“那你帮我找个工作啊。”

肖松便为她找了个工作。贿赂了他们公司的行政和人事,为她找到了一个前台的位置。漂亮的姑娘总做前台,前台的姑娘总是很多人追,就算她当时的身份已经是肖松的女朋友。

姑娘上班的第二个月,就和男同事去看电影了。还记得那是一个雨天,我睡得迷迷糊糊。一个闷雷把我吵醒,接着接到了肖松的电话。他在电话里带着哭腔说姑娘找不到了,电话关机,到现在还不回,外面下着雨。他从9点钟就在楼下等,一直没等到。

我安慰着他,又听见他一阵急促地问:“你去哪儿了?怎么才回来,我一直在等你……”

我还听到姑娘不耐烦的声音,别的男人的告别声,车子启动的声音。然后电话断了。那晚,我再也没睡着,自然也无梦。

<er">3</h3>

后来那姑娘劈腿和男同事在一起了。而肖松辞了工作,一拳打碎了办公楼的消防栓,离家出走了。走之前,他来找我拿了三千块钱。半年后我才又得到他的消息。

那时,我和江淮还没有分手。但各种矛盾似乎已经不可调和了。我们总是在吵架吵架吵架,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有一次吵得凶,江淮摔了一个杯子,说:“你根本从来都没有真正喜欢过我。你心里只有肖松。”

我说你有病吧,我说,好,我现在就去找肖松。

但我的那次找,不了了之。因为我没有肖松的消息。后来,我一边抽噎一边收拾东西,从心底彻底地结束了那段感情。

因为办户口的事儿,我回了一趟母校。事情办完后,我坐在我和肖松经常坐的那个教学楼的台阶上发了会儿呆。夕阳像个腌透了的咸鸭蛋黄一样红彤彤地挂在西边松树林的上方,我看着一会儿抿着嘴笑,一会儿又想哭。

大概坐了一个多小时,有人坐在了我的身旁。扭头,就看见肖松。叼着一根烟,头发长长了,身上穿的还是那件从我这儿撒娇买的旧t恤。然后他就问了一句:“回来干吗了?”

我像个被母亲嫌弃的浪子那样,眼泪就出来了。不管不顾地抱了抱他,闻到他身上不太好闻的汗味儿,还有被岁月蹉跎过的尘味儿。

那天晚饭,我是在肖松的出租屋里吃的。他离家出走后就回了学校这边,租了个民房,找学弟混了张学校的饭卡和阅览证,像逃避似的,混着日子。屋子里乱得像是猪窝,我看不下去,收拾了好久。

他在上网,看我忙碌就唠叨一句:“那些东西你别管。”

我感觉我特像他妈,把他的脏衣服都泡上了。我刚开始揉他一件衬衣的领子,他便冲进了洗手间,很恼火的样子,“让你不要弄。”然后他来拉我,我脚一滑,就在他怀里了。

我们就那么抱了一会儿。我觉得安心又温暖。

他说:“我挺想你的。”我没吭声。我们从来不是暧昧的关系,那温暖感让我又沉浸又恐惧。于是我用力地推开他说:“那你自己洗。”

那天晚上我离开,肖松送了我一程又一程。好几次,我以为他要开口说:“你别走了,留下吧。”

但他没说。如果他说了,我们不过是一对因为寂寞而身体僵硬的男女,靠着彼此的倚靠而让身体温暖并柔软起来。除此之外无他。我们也许会开始一段爱情,也许只是浪费了一段友谊。这样的不确定的结局,我不想要。

<er">4</h3>

肖松在那半年里开始做一个在家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他接很多活儿,网站设计,网页优化,还有一些软件的开发。

我们偶尔一起吃饭见面,关系淡淡的。他谈了个女朋友,是他的高中同学,人非常好,脸圆圆的。我觉得非常适合他——一点都不嫉妒。但两人在一起不过三个月,却又分开了。

我问他是不是还忘不了那姑娘。

他没回答。

瞧,我们连话都越来越少了。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吃饭总会在一个小时内搞定。他总是忙着回去做事。一个人没有了爱情,便投身到事业上来了。怎么说呢,发展也算是不错。之后他开了个小公司,专做软件外包。那几年,安卓刚刚兴起,他们便做安卓软件。公司渐渐走上正轨。我去过一次他的公司,人不多,但像模像样的。

一起吃饭的时候,他问我介不介意加一个人。果然,是那个劈腿的初恋姑娘。她依然一副甜蜜的笑容,高傲的姿态。他帮她拉椅子,殷勤地问她想吃什么,下午去哪儿逛街。

那顿饭我吃得味同嚼蜡。匆匆分别后,我没有了再和肖松联系的兴趣。我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讨厌那个姑娘,我永远也不想见到他们在一起的样子。

后来他打电话给我,我们吵了一架。我说在一棵树上吊死和在同一个地方摔跤的都是大傻逼。我们的友谊被踹了一脚,扔在了路边。之后五年没见。偶尔发个短信问候一下。大多是那种过节时的短信,带着点世故和功利,像是在维系一段摇摇欲坠的关系。

<er">5</h3>

然后我就做了这个梦。这个让我笑着醒来,然后躺在床上惝恍到现在的梦。

我这五年里也没闲着啊,我一直在工作,恋爱,到处旅行,马不停蹄。我甚至还参加了一次歌唱比赛的海选,加入了汉服文化协会,学了茶道和古筝,每周去参加文艺青年聚会。我恋爱了四次,有三个男人向我求了婚。其中一个为我做了一个动画片,在酒吧里当众放映。很多玫瑰花,尖叫声,还有大声喊的“yes”,我都没有心动。我逃了出去。

那次求婚离现在已过去了一年,偶尔我会后悔没有答应。但只是偶尔的瞬间。那些瞬间,我觉得世界非常安静,入耳的都是寂静碰撞寂静的声音。

而肖松,他果然再次被劈腿,那姑娘钓到了比他更优秀的男人后一脚踹了他。我从EX江淮那儿知道这消息的时候,竟然有点微微的快感,还有点丝丝缕缕的心疼。但我们依然没有再联系。

现在,手机就在我的旁边。在一次又一次的尝试后,凌晨5点钟,我拨通了肖松的电话。

喂?

喂。

是我。

我知道。

想你了。

嗯。我也是。

我不知道我现在算不算犯贱。一个五年都不主动打电话给我的男人,现在正驱车到我这里来。

我觉得我会接受他的一切。因为我爱他。因为这发现来得太晚,所以格外珍惜。有时你爱一个也许不爱你的人,并不丢脸。就算他以后也许会伤透我的心,就算我们也许无法成全爱情又保全友谊。就算发生所有不可控的一切。就算这次冒险会引发一串的冒险。我依然想见到他,热切地拥抱他和吻他,和他爬到一张床上,翻来覆去,抵死缠绵。

因为我的心就是这样,爱情比爱人老,王冠的寿命比王长。

门铃响了,他来了。

正文 你好,弗兰西斯卡

<er ttop">1</h3>

认识肖易时,我们都才十六岁。我刚失恋,我爱上一个摇滚乐手,被拒绝。那晚,我从摇滚乐手演出的酒吧里出来,喝了一整瓶的科罗娜,然后哭得像个傻逼。

肖易从我身边经过,拦住了我问:你能把瓶子给我吗?

那是暑假,但肖易还穿着宽大的旧校服。校服的背上印着“希望”二字。那个暑假,他参加了一个为贵州山区的希望小学买课外图书的活动,每天晚上都会和几个同学一起出来捡瓶子,准备卖钱。

我记得我已经有些晕了,瓶子递给他后,心思恍惚地跟在他后面。我心里很难受,想转移注意力。我希望他能跟我说点什么,诸如早恋不好,真正的爱情是什么东西之类的话。

你跟我说点什么吧?求求你,说点什么都行。

他被我烦得受不了,就讲:火星半径是地球的一半,火星质量是地球质量的九分之一。火星的重力加速度是4.36m/s^2,是地球的五分之二。

这个掉书袋的家伙让我笑死了,我说,你在说什么啊。你想去火星啊?

我笑着笑着眼泪又下来了。我说,那你能答应我一件事吗?若我死了,把我的骨灰撒到火星上去。

可以是可以,但是,你是谁啊?

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肖易点头的认真样子。那样认真,让我感激地给了他一个拥抱。

那个暑假,我开始和肖易一起捡瓶子。他很长时间都叫我“不良少女”:夜里喝啤酒哭,还抱陌生人。

后来,我们恋爱了。再后来,我们分手。再再后来,我们和好。再再再后来,我们又分手了。

现在我二十六岁了,离我和肖易上次分手已经过去了两年。我总会想起他来,却早已忘记了那个我曾经爱过的摇滚乐手。那个人他早就不弹琴了,开了一家户外用品店。我是在买冲锋衣时遇见他的,一看到我,他就喊出了我的名字。

他胖了一些,以前脏兮兮的头发和牛仔裤倒是干净了许多。他请我吃饭,还给我的冲锋衣免单,在送我回家的路上他握住我的手瞪着被荷尔蒙熬红的眼睛对我说:我总想起你以前对爱情的悍勇,我最近单身呢。

我笑得简直要直不起腰来,他先是跟着笑,然后不解,然后不安,然后恼了,拂袖走了。

“跟以前一样,像个神经病。”

风把他离开时愤怒的声音卷了回来,我呆了呆。

<er">2</h3>

“神经病”这个特质大概会伴随我的一生了。我总会做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检验这个世界是否友善。比如跟踪别人。

我甚至把这当作一场旅行,还去买了冲锋衣。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在预谋的这场旅行是危险的,也是不为人知的。我想跟踪的这个人叫庞古。他是我的老板。

我在半年前进他的公司,做行政助理工作。

其实我倒是与他早就认识了。认识他时我在一家度假村酒店做前台,因为没有完成经理交给我的按摩卡预售工作被骂得躲在楼梯间哭。他刚好撞见,安慰了我,并说了一通类似“年轻人应该追寻自己的梦想,而不是做不喜欢的工作并因为那工作哭”的话。他还给了我一张名片,让我想换工作或者有需要的时候打给他。

那张名片被我放进钱包里许久也没有拿出来。在我看来,那不过是老男人对年轻小女孩玩的把戏,彼此心知肚明。但事实是,他对我根本没有任何兴趣,他对我只是任何一个老男人,看到哭泣的小姑娘时都会有的那种类似同情。后来当我拿着名片进他公司找他的时候,他根本忘记了我是谁。

虽然,后来我确实作为一个关系户从庞古那儿得到了一份工作,但我们说到底就是员工和老板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单纯的。我们之间的不单纯是从一个秘密开始。公司在三个月前组织全体员工体检,两个月前,我看到了所有人的体检报告。当然也看到了庞古的。某项血液检查,别人的都是阴性只有他的是阳性。天知道我怎么想的,竟然复制了他的检查报告去咨询了我的医生朋友。

我的医生朋友说:肝不好,大三阳小三阳都得过,挺严重,不排除有肝硬化或癌的可能。让他赶紧过来吧,做做切片检查。

我哭了,当着那位医生朋友的面儿,简直无法控制。泪点低一直是我难以启齿的弱点。小医生吓坏了,问我这报告是谁的,父母、亲人还是爱人?

我摇摇头说都不是。满脑子只有一个信息:他也许快死了。

<er">3</h3>

在知道庞古有病这件事后,再看到他,我总是会心情很低落。每天都去见一个病人是令人难受的。更何况他还隐藏得那么好,他每天早上经过我的办公桌都会跟我道一声早上好,傍晚走时,又会说一句再见。一想到也许有一天,再也听不到这样的早上好和再见,我就心口发紧,那紧在不知不觉间就牵动了某根柔情的筋。

于是,我就这样喜欢上了我的老板。因为他生病,而喜欢他。这是我做的匪夷所思的又一件事。

我的爱情并不明显,但我猜他是知道的。我在他办公室汇报工作的时间越来越长,赖着喝他一杯新泡的毛峰。

他一边泡茶一边告诉我,“一生一会”是茶道中的一句话。意思是,也许这一生我们只会像今天这样一起喝茶,心中便会生很深的珍惜。

他的桌子上摆着他的前妻和儿子的照片,老员工曾经八卦给我他们闹离婚时,鸡飞狗跳仇深似海。

但我觉得,他与任何人都是没有仇的。否则的话,怎么会有那样一双沉静的眼睛,知道自己于世不久还这样乐观,做什么事都用尽全力?谈生意见客户,开会时骂人,都中气十足。

也许是发现了什么,在一次我陪他加班到深夜之后,他请我吃了一顿非工作餐。大部分时间是我在吃,他在看。吃了太多海鲜,我闹肚子,跑厕所N次,糗大了。后来,我回请他吃了一次烧烤,当然是我坚持自己掏钱的。你来我往才叫公平。爱情也是。

我觉得我一点也不怕他,别人都当他是老板,而我呢,当他是一个病人,我喜欢着的病人。

大部分时间我们在一块儿都是我在讲话,我恨不得把我知道所有有意思的事儿都告诉他。我还说很冷的笑话:一只白猫救了黑猫,知道黑猫说了什么吗?

谢谢?他喝了一口茶回答我。

真笨,我说,猫咪怎么会说话,黑猫说:喵呜,喵呜。

他笑起来,皱纹纵横。

再后来,我们之间有过一个吻。是我主动的。那个蜻蜓点水的吻发生在他送我回家时的路上。那个吻之后,他一直很沉默。我们在沉默中对峙良久,直到他发出一声很深的叹息。

他说,你真的是个很任性的女孩子。我说我知道。他说,我什么都给不了你。我说我知道。他说,我有病。我说我知道。他说,你怎么这么傻呢?我说我知道。

然后,他抱住了我。在车里狭窄的空间里拥抱是那样难受,可是又那样温馨。他的头发太短硬硬地刺在我的手心,他的呼吸喷薄在我的颈间。在很久以后,每当我想起这个片刻,依然会觉得心口很重。他是我正追捕的羸弱猎物啊,我如此心疼他。

<er">4</h3>

在我很小的时候,大人们总会用各种谎言让我很乖。后来我大一些便会带着轻蔑毫无顾忌地戳破那些谎言。现在想来,那些谎言是那么美妙,带着爱和期许。

我希望,庞古也对我撒一个谎。但他太老实了,甚至承认他对我没有爱意,只是普通的关系。但他想交我这个,“有趣”的朋友。没有爱意地去和一个女孩子约会,拥抱,接受她的吻,对他来说很“有趣”吗?

工作日里,我们又一起吃了很多次非工作餐。我感觉他其实在享受跟我在一起的时光,但又不愿意表现出来。他大多数时间沉默,只听我说话。偶尔会发表意见,纠正我的意识偏差。

唉唉,你这样想就不对了。

唉唉,你知不知道一个女孩子应该矜持一点。

唉唉,我真的老了吧,完全hold不住了。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是有很多欢声笑语的。他眼底会有浅浅的笑意。偶尔也会伸手揉揉我的头发。我们再没有别的亲密行为。好多次,我主动挎他的手臂,他轻轻地抽开了去。

我试探着问过他的病。

他没有隐瞒。

和我想象的一样,他对自己的病心知肚明,但不愿意躺在病床上,挣扎求生。

如果是我,我也会。我会好好享受我余下的日子,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就算很自私,我也想在她的生命里留下记忆。深刻的,不会被忘却的。

我也是这样想的。他听完我的见解,笑了笑。

所以,我心里默默地说,和我在一起吧,我会陪你走完人生路。我会尽可能地像个逗逼一样让你快乐。我会像照顾孩子那样照顾你。

这是承诺。

我穿上不花钱的冲锋衣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然后就开始我的一场追爱之旅。那个周末,我一直在他家楼下等他,等他出门,拿车,然后跟了上去,给他一个惊喜,我要表白。在他一个人去医院打针做治疗的时候,那样孤独又需要陪伴的时候,出现在他面前。我会感动他,让他知道我可以和他一起面对与生死有关的一切。

瞧瞧,我其实是那么形式主义,以为穿一件冲锋衣就可以拿下阵地。

但他的路线和我想象中的太不一样了,我以为他会去医院,可是没有。他去了一个新小区,轻车熟路地停车,走路,上楼。他是去前妻家里看孩子吗?也许是。我在小区门口的咖啡馆坐了两个小时,才等到他下来。但他身边没有跟着他可爱的儿子,而是跟着一个女孩子,比我更年轻也更漂亮的女孩子。他们亲昵得像一个人,她坐在副驾驶上(那个位置我也经常坐),他帮她系安全带,低头吻她的额头,她扭头给他微笑,眼睛里是类似崇拜的爱意。

她是谁?

我颤抖着手指,给庞古发了一条短信。

很快,消息回复过来:我喜欢的女孩子。

那我呢?我不甘心地又发了一条过去。

对不起。他回。

冲锋衣在那一刻也保全不了我的恐慌和颤抖,我眼睁睁地看着我受伤的猎物自投罗网到另一个人怀里。一直鼓舞我的类似拯救一个将死之人的爱情,在瞬间崩塌了。

<er">5</h3>

我依稀记得我呆在座位上,时间分秒逝去,而我无法动弹。他什么都没有做错。他把爱情给了喜欢的那个姑娘,享受爱情带给他的生命最后的狂欢。而我呢,是主动撞上去的,他不好拒绝,就给我暧昧。反正他快死了,谁会怪罪一个将死之人的暧昧?

只是,我不想要任何人的暧昧。喜欢就在一起,不在一起,就告别。

工作日下班后,我等在他家的楼下。和他一起上楼,为他做了晚餐,然后告别。

陪我看个电影吧,他说。

是老电影《廊桥遗梦》。他说那是他最喜欢的电影。他说自己很像那个迟暮的老人罗伯特·金凯。

他歪着头看了我一会儿说:你好,弗兰西斯卡。

故事的最后,罗伯特·金凯没有和弗兰西斯卡在一起。

但罗伯特·金凯终究有旅行的目的地,弗兰西斯卡只是他遇见的一个旅人。

那个晚上从他家离开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我再也没有去公司,也没有回那个我租住的小公寓。我去了我第一次遇见庞古时的那个度假村,这次可不是做那个苦逼的工作前台接待,我是去消费。

我在一间湖景房里住了很长时间。每天吹吹风,看看夕阳,和做清洁的阿姨聊天。我跟阿姨说我得了绝症快死了。阿姨心疼地看着我几乎要掉眼泪:多好的孩子,太可惜了。你家人呢?

我就笑:阿姨我开玩笑呢,你怎么就信了?

我是个混账的姑娘,在遇见庞古之前,我和很多人开过这个玩笑。和肖易也是。那时,我以为我和他会永远在一起呢。

我跟肖易说:我有家族遗传脊柱炎,身体里埋有一颗定时炸弹,三十五岁以后可能会瘫痪。你愿意照顾我一辈子吗?

肖易当时给我的答案是愿意,可是之后,他在看着我时便忧心忡忡了。很快,他以性格不合为理由要求分手。这次分手不像我们之前的那些,没有任何回旋余地。我永远也无法想象,十六岁捡瓶子为希望小学筹款买图书的那个善良的少年,那个愿意把我的骨灰带上火星的纯真的少年,会因为一个类似试探的玩笑话离开我。

与肖易,我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试探永远都是一把双刃剑。

真的有无论贫穷、病痛、压力都会不离不弃的相守吗?我相信有的。肖易做不到的,我会去做。所以我去追庞古,试着让人性与爱情交锋,试着去印证某些看似笑话的坚持。但毫无疑问的,我败了,爱情根本没有发生。

半年后,我才又找了一份新工作。那时我的钱包已经空瘪到和流浪汉无异,但小偷还是不肯放过我。一个会用镊子的贼偷走了我的手机。

号码在一周后我领到第一个月工资才重新补办,铺天盖地的短信和未接来电提示一起挤进来。然后我就看到了庞古的消息:对不起,谢谢你曾经爱过我。

还有旧同事发来的短信:庞总患有肝癌,在三天前去世。

移动营业厅的窗外刚下过一场暴雨,洗干净了马路,树叶,路人的车。我捧着手机眼睛也经历了一场暴雨。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却还是没能抵住希冀。

多希望这消息来得晚一些。

正文 那一年,我和一个人网恋

<er ttop">1</h3>

我养的一条红鳍白肚金鱼死了。

晨晨说是我害死的。因为前一天,我喂鱼时倒鱼食倒多了,金鱼是撑死的。

晨晨在化妆,今天她打扮得特别美。白色的长裙子,中分公主头,看起来特别清纯好看。我知道今天又是那个人来北京的日子了。

晨晨出门前很鄙夷地对我说:你能不能别把那鱼放你手心里呆呆地看啊,腥死了。

然后晨晨就走了。她心情挺好的。那个人一来北京她什么脾气都没有,但如果那个人不在,她就会像时时刻刻在来大姨妈,各种恼火,暴躁。

那个人有妻子,和晨晨是在一次饭局上认识的。晨晨从来没有给我看过那个人的照片,也没有告诉过我那个人的名字。晨晨说,她不能告诉任何人,因为那个人太厉害了,一说,就是绯闻。

其实,我不想知道那个人是谁。但晨晨也会偶尔自己提起,说起一些惹人联想的词儿,眉眼里带着一种喜滋滋。

我从来不对晨晨和她的情事发表意见。我不是卫道士,并且一点也不觉得我的二十二岁比她的更美丽。

我和晨晨认识了半年多,我们一起合租了这套民房。我们搬进来时,那金鱼就在了,是前任房客留下的。一直以来我觉得那么小的鱼缸养着三条鱼太拥挤了,现在却觉得,那剩下的两条,一定觉得很空虚。

<er">2</h3>

那个晚上晨晨没有回来,后来的好几个晚上她都没回来。

晨晨在的时候不觉得怎样,她一不在,我总是有些害怕了。我就跟夙阳在网上天南地北地聊天。有时,夙阳也会给我打电话,我会在他的声音中睡着。

我不记得我和夙阳是怎么在网上认识的了,就好像是你忽然发现了手上长了一颗痣,而你并不知道那痣什么时候出现的,但你以后却要每天都面对它了那样。我和夙阳彼此之间就像是和自己的一颗痣这样的关系。莫名其妙地就亲密起来,每天互相打扰。

当然,只是在网上。我给夙阳讲我的梦想,我说我要写一本可以感动全世界的小说。夙阳会鼓励我。我在生活中是个很安静的人,但一到网上,我就像个话痨一样。有时我说十几句,夙阳才来得及回上一句,我也不生气。

我们莫名其妙地聊了大概半年后的一天,夙阳告诉我,他那天见到我了。

我吓了一跳,我说,怎么可能。

夙阳说,他去了我所在的那家沃尔玛超市服务总台,问了我洗手液在哪个位置。

那时,我在沃尔玛做播音员,每天都有很多人到总台去问很多问题。我真的不记得哪个人问过我洗手液的位置。

我闭上眼睛,回忆那天问过我问题的所有人,但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有谁问了我洗手液。

我觉得有些生气,因为他竟然看过我了,我却连他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这让我感觉有些吃亏。

所以,我就不依,我说,不行不行,我也得见你。

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夙阳面前,总是一副小女孩恃宠而骄的样子。

夙阳说,等你真正准备好的时候,再来见我吧。

<er">3</h3>

我说不上我对夙阳的感觉。好像是喜欢吧,又好像带着防备。也许,这个世界上所有喜欢的心都又带着防备。

之后好长时间,我都没有见夙阳。但我们开始经常打电话。

对我和夙阳的关系,晨晨骂我。晨晨说:网恋能有什么未来。

我有点小家子气,几天都不想搭理晨晨。晨晨一点都不知道我在生她的气,依然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去吃饭。

晨晨不上班,她的那个情人偶尔来会给她一些钱。她要得不多,甚至不要。她对那个人是真的喜欢,所以想摒弃一切与喜欢无关的东西。但晨晨打扮折腾得厉害。她说:一个女孩子,她可以很穷,但她不能看起来很穷。她必须是好看的。穿衣服必须是有品位的。

晨晨有工作,也有一帮给她介绍工作的朋友。她的工作就是陪人去吃饭。就仅仅是吃饭。一顿饭收费大概500+。北京有好多这样的,不工作而只是陪别人吃饭就能活下去的年轻女孩子,她们都一样的年轻,漂亮,当然也有些懒,有些天真。很轻松地就能赚到钱,并且还能在饭局上认识金主。

晨晨的那个人,就是在那样的饭局上认识的。

5月的时候,那个人带着晨晨出国了,又只留下我一个人。我发烧了,大概是因为春季过敏,浑身起了小红疹子,一片一片的特别恐怖。

我一个人去医院挂吊瓶,夙阳刚好打电话来。不知道为什么,听到夙阳声音的那一刻,我一下就哭出了声。

真的,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当你生病的时候,你觉得你一个人完全可以扛住的时候,忽然间一个亲密的人出现,就算是打了一个电话而已,这种出现,就像一双手,唰地推翻了你刻意搭建的坚强的假墙。

就是在那天,我见到了夙阳。他来到医院,有些害羞地坐在我身边,陪我打完了吊瓶。

说实话,我对夙阳的第一眼感觉不好。他和我想象中的太不一样了,虽然他早就告诉过我他大了我十岁,但我看到他的脸,还是觉得他好老了。

我是个心里有事儿就立刻无法控制地挂在脸上的人,夙阳看着我笑了:怎么,对我很失望?

没有啊,我说,面无表情的。

打完针,夙阳开车送我回家。我不认识那辆车,只觉得好大,好爷们儿。

之后他又开车送我好几次,被晨晨看到了。晨晨直接爆了粗口说:我靠,小雨,你钓了个金主啊,卡宴呢。

我不认识什么卡宴。我也不在乎夙阳是不是有钱。

我觉得我有些看不上夙阳,谁让他那么老呢。而我还这么年轻,我想找一个和我一样年轻,一样有梦想,一起奋斗的帅哥。

那一年,大火,马诺说她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而我呢,非常不同意,还差点变成网络暴民,和许多人一起骂她。

<er">4</h3>

因为我的冷淡,夙阳挺受伤害的。虽然他依然每天给我打电话,我依然会接,但明显的,他说,感觉不到我的热情了。

有一次,他给我打电话,我手机停机了。他就帮我充了钱,问我怎么手机停机了。我说,我没钱了。他立刻就来给我送钱,厚厚的一沓,我不知道是多少。但我怎么都不好意思要,他好说歹说,我才只抽了500。

那500块,我一直没有还他。倒不是我不想还,而是我怎么给他他都不要。他的这种不要,让我觉得难堪,让我觉得我是一个被他施舍的人。

所以后来,我就不接他的电话了,短信也不回,QQ也拉黑了。

最后一次见夙阳,是在我租住的民房的旁边,坐在他的车子里。他很忧郁,他瘦了许多。与我第一次见他时的样子一点都不一样。我们聊天,我挺烦的,基本上是他说我听。后来,他伸出手来要拿什么东西,不小心碰到了我的手,他的手像闪电一样缩回去了,然后不停地对我说对不起。

碰到我的手,算是我与他最亲密的接触了。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他那天说,有朋友约他去广州那边做生意,前景不错,他问我的意见。

我知道他是想说:如果你不让我去,我一定不去。

但我偏偏说的是:去啊,你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尝试去别的城市生活也好。北京人口基数大,刚好给我们这些北漂空出来一个人的氧气。

他笑了,看着我说:真是不知道拿你怎么办。

在我与他见面的那些辰光,他从未讲过他喜欢我。两年后,当我离开了北京,收到了他的邮件,在邮件里他才承认,那时他有多喜欢我,甚至为了我在三个月内瘦了三十斤。他一直以为我嫌弃他胖,可是后来发现,我还嫌弃他老。

看到那封邮件的时候,我和我的男朋友在一起。我们确实拥有了一辆自行车,经常一起骑着那车去买水果和蔬菜。

我与我的男朋友是在夙阳去广州后一个月后认识的,我看到网上有人招兼职配音演员,我就去应聘了。就是在那里碰到了我现在的男朋友。他和我想象中的一样,年轻,阳光,帅气,穷,有理想,愿意奋斗。

他满足了我二十二岁那年所希望的一个男朋友该有的一切。

于是,我们在一起了。我为了他放弃了在北京的漂泊,和他一起回了他家乡的小城,一直到现在。

<er">5</h3>

我走的时候,晨晨非常生气。晨晨在北京漂了三年,一直没有什么朋友,而我是她唯一一个不讨厌又傻气的姑娘。她说我是奇葩,我怎么可以放弃高富帅去和一个屌丝在一起。

我离开北京一年后,和我十分相爱的男朋友在一起,过得很穷。有一次,我们连两百块钱都没有了。我给晨晨打电话借两百块钱。她说她不借给我,要么我滚回北京来,要么再也不理她。

我就再也没有跟晨晨联系过。那两百块,让我挺伤自尊的。所以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晨晨和那金鱼怎么样了。我走的时候,仅剩的那条游得正欢。而晨晨和那个人之间正在慢慢趋于平淡。

最近我总想起夙阳来,总会想,如果当时我和他在一起了,现在会怎样呢?我们结婚了吗?蜜月会去马尔代夫吗?我们会有一个儿子还是女儿?我可以去他的公司做行政工作吗?

也许是我被生活困住了,所以总是有些焦灼与过去有关的“如果”。

我陷入各种各样毫无意义的幻想,直到我又帅又勤快的男朋友喊我:宝贝,我做好饭了,你快来吃。

我嘴里喊着:马上来。然后就去餐厅。吃饭的时候男朋友会把鸡蛋和肉丝都夹给我,我一边吃一边笑,把夙阳和我那一年里犯傻的一切,都忘在了脑后。

正文 唯祝故人平安

照的那一天,我就去看了车。买了辆小赛欧,直接开上了高架。心中有些忐忑,也很兴奋,一直祈祷平安平安平安。可这时手机亮了起来,我瞟了眼看到打进电话的人是胖胖。

去年,我去学车。2月到4月那段时间,在驾校有车上的日子,总是在下雨。教练把车子油改了气,不许所有人都坐在车上,所以我们七八个人只能举着伞站在一边等叫号。

有个男生,他总不带伞,又总爱挤到我的伞下。他是隔壁大学的研究生,一看就是个有点闷骚体质的宅男,一点都不懂社会行情,以为挤一把伞,吃几顿饭就能发展一段爱情。错得真离谱。

为什么雄性这种物种,不管到什么年纪都这么天真呢?

“菊花链法最多可支持9台交换机的堆叠。”研究生拽着自己专业课上的名词跟我套近乎,我埋头苦吃地锅鸡。现在想想,那家常去的地锅鸡味道真是不错,肉质醇厚、自然、酥烂。以至于我现在早已忘记了那男生的模样,却只记得地锅鸡的肉味。

不知道为什么,想起那肉味,却又想起另一个人来。那人也肉质醇厚自然,我总记得靠在他背上的感觉,那叫一个舒服。像是靠在一片软软的云上面,飘荡在天际。

去年我是一个二十七岁的老女孩,自以为是披着假文艺的外衣。有的不过是一份鸡肋一样的工作,一辆刚被返修回来的橙色小车,还有一张蒙混不了几年的萝莉脸。

想起他来啊,就像想起幼时家旁边的那条护城河,还有河边的几棵老柳树。我摇摇晃晃地长大了,风风火火地去很多地方,但它们一直在那里,住在心头像是乡愁。

胖胖对我来说,就像乡愁。近乡情怯。

今年的春天,我又想起胖胖来,但没有去年那么纠结了。有一次吃饭时,我还碰到了另一个故人,就是去年学车时认识的那个明明。他热情地朝我打招呼:“还记得我吗,我是明明啊,我毕业了。”

就是那么一瞬间的恍惚,我的车子追尾了一辆新上路的雷克萨斯,这下惨了。

很甜,有蜜。

我恼火地回拨过去,一顿火气爆发,骂完挂电话,头皮一阵发麻。不怪人家吧,是胖胖的错,最近怎么老是钻进我的脑海里来?

晚上我用美图秀秀美化了那照片,自恋地让它做了桌面。想了想,把那照片E-mail给了胖胖,只有一句话:“自有肥男驱虎豹,岂有胖子怕熊罴。”

怎么说呢,最近我总觉得生活更像是在做一个奇怪的又跌宕起伏的梦。塞翁失马这种事儿也能发生在我身上?

雷克萨斯的车主揉着脖子下了车来敲我的窗,我连头都不敢抬地道歉。人家倒是大方,“没关系,我的车子刚上了全险,不用你赔。”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抬头去看他,一个浓眉大眼的英俊大叔,笑得像天使。

撞车也能撞出个姻缘来,以前以为只有在狗血言情小说里看到的桥段,就这样发生了。

风吹着梧桐树瑟瑟作响,桐花香飘进来,与回忆融在一起。当年也是这样,只有一棵梧桐,不知多少春声。我想哭,然后哭了。

在我转达了女生的喜欢后,胖胖撇了撇嘴,瞪了我一眼。之后一周他都没跟我说话,也没有和那个女生在一起。那时候我们县的每条路上都种着梧桐树,桐花开的时候,我骑着自行车载着一车筐捡到的桐花和胖胖狭路相逢。他的胖脸热得红扑扑的,声音也带着烦躁,他问我:“孟初夏,你到底报哪所大学?”四个月后,我们就在那同一所大学里遇见了。然后,恋爱了。

还记得七岁那年,我和胖胖一起参加学校的文艺汇演。胖胖那时还不胖,被打扮成女孩子,那叫一个俊。我们一个穿红一个穿绿,站在一米高的舞台上唱《红星照我去战斗》。记得好多老师说,我们看起来像极了一对双生子。那视频在我们县的电视台上,连放了一个星期。

我搅着咖啡跟大叔聊起这段老黄历。最近我跟大叔在一起,每次都说关于胖胖的事儿。大叔似乎也猜到了,不咸不淡地问:“又是那个人?”

我点点头,看窗外。又下雨了。去年的雨真是特别多,通常缠缠绵绵地好几日,连回忆也变得黏腻起来。

站在他身边的女孩不满地拉拉他的衣角,他立刻介绍说那是他女朋友。

<er">3</h3>

大叔的家很干净,也很装逼。高耸入顶的书架墙,放满了书和CD。我猜那些书全是清白无辜像处子,还没有被谁的手指翻阅。

一个蓝光电影看到一半,大叔朝我靠了靠,手臂那样自然地揽住我的肩,头也抵过来,似乎我一动,就会被惩罚一个吻。

约会了那么多次,一个吻似乎算是水到渠成,但我抵抗了。我挪了挪身体,头转向一边,对大叔说:“你知道吗,这个电影我和胖胖看过一次。”

可是等嘈杂都安静下来,我却终于看清未接的电话来源,是明明——那个研究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把自己的号码存进我的手机,还嗲气地输入了自己的小名。

<er">4</h3>

我和这个大叔没什么未来。他没许过我什么,我也没期许过什么。只不过是一段时间里,两个落寞的人,一起走一程。他送我礼物,我要了施华洛世奇的两串水晶挂坠。一个挂坠是虎,一个挂坠是豹子。我穿红色的棉布长裙戴起来,头发就那么散着。

大叔喊着:“回头回头。”

我一回头,他便拍了张照片给我。

电影《碧海蓝天》,我们在胖胖家看的。租来的DVD,一般清晰,却看得认真。不像现在,看电影只是个形式,背后暗藏身体的暗流涌动。我们当年刚一看完就去了洗手间比赛憋气。我们一人一个洗脸盆,放满了水,然后把脸放进去。几十秒后,我还没有抬起头来,就听见胖胖跌倒的声音。他闭着眼睛,嘴唇紧闭,我手指探过去,似乎没了呼吸。我吓坏了,以为他憋死了。于是学着电视上的样子给他做人工呼吸。对,我上当受骗了,我们的嘴巴一接触,我就知道,这胖小子一点事儿都没有。

这句话是胖胖曾经的签名,用了很多年。那些年,单单看着那签名,我便有了安全感。现在我一个人,不管走到哪里,在什么人身边,在怎样坚固的房门内,都觉得内心像是有一个空洞,回忆它掏了掏,却没能掏出什么“不怕”的智慧。

“恭喜你啊。”我说。我们一起吃了顿饭,明明喋喋不休地讲了许多和女孩的相遇相识相爱。我付钱时,他没有再像以前那样抢账单。然后他们一起欢天喜地地离开了。

租住的那间小屋,窗子正对着一棵梧桐。5月刚到,就生了桐花。紫色的,像是瘦削的喇叭。有几朵掉在我的窗前,捡起来,小心地舔了舔花蕊。

我和胖胖一起读的高中旁边是个植物园,每到春天,那里就百花争艳各吐芬芳。逃票进去看花,是每个高中生都做过的事儿。记得我们一行七人,四女三男走在梨树下,雪白的梨花有时会落满我们的肩。有个女生悄悄告诉我她喜欢胖胖,我问为什么,他那么胖。女生说,听说他爸爸调到市里的电视台做台长了,我以后想当个主持人。

莫名其妙地约会了几次,大叔稍显热情。我呢,不过是颜控毛病犯了,喜欢身边有这样一个老帅哥来给自己装点门面。当年每次和胖胖闹分手,导火索就是我打击了他的不英俊。

我跟大叔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是在他家楼下的一个小花亭里。有个女孩子以“捉奸”的态度闯进了他家,那时他正在做红酒牛排。红酒洒了一地,牛肉踩在脚下。女孩哭着说大叔是个浑蛋,她陪了他三年,他却这样轻易就找了新欢。大叔把她抱在怀里,安慰她的歇斯底里。

我走的时候,大叔跟我下了楼。我没有一句责备,只是问他还喜欢那个女孩吗。他摇摇头又点点头。我问他喜欢我吗,他点点头。我说:“瞧你,胖胖就不这样。胖胖从来就只喜欢一个人。他喜欢我的时候就喜欢我,喜欢别人的时候只喜欢别人。”

我和大叔之后再也没有见过面,但那晚回去,我却看到了胖胖。我的邮箱里躺着一张他发来的照片,他瘦了,很英俊。

不知不觉间,那段感情似乎就变成了我心中的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er">5</h3>

对了,忘了再做一个交代,胖胖发来的照片上,除了他自己,还有他的妻子和孩子。他的妻子胖了些,孩子很像他。

我们分手后一年他就结婚了,和他爸爸台里新去的女实习生。我们分手的原因是所有鸡毛蒜皮的总和。我说过几次他爸爸的势利,他对我母亲的彩礼要求表达过不满。这些现在想来如此现实和俗气的事情,在当年却是确实存在并让我们烦恼的大事。分手前,胖胖找到我,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跑到外地去裸婚。我嘲笑了他,然后拒绝了他。总之闹得很不愉快。

“对了,忘记告诉你,”我对大叔说,“胖胖的爸爸是我们县电视台的台长。”

分手后,我却陷入纠结不能原谅自己。索性放下一切,包括母亲的牵挂,跑到异地他乡来自讨苦吃。

每年的这个时候,我总会想起他来。我们是在春天相爱,又是在春天分开。大脑似乎还没有平复这甜蜜又苦楚的印迹,所以回忆时时来袭。

我和胖胖没有未来了,他现在只爱他的她。不不不,我从来没想过去打扰他。我只是感谢,他曾经喧嚣过我的往事,让我偶尔能在记忆里温暖。

现在喧嚣往事终解,唯祝故人平安。

那人叫宋清嘉,我喊他胖胖。我们相识了很多年。搞笑的是,我们从七岁认识,到现在的二十八岁这么多年间,十五岁之前是不讲话的,二十四岁之后,也没再讲过话。

“像这样吗?”大叔笑着靠过来,我闭上了眼睛。

<er">2</h3>

瞧,没有谁会为一个没有可能的人再驻足下去。走着走着,就什么都明朗了。我看向窗外,初夏来了。

正文 鼻子

<er ttop">1</h3>

再一次失恋后,谢晶决定去整一整自己的鼻子。倒也没有任何一个前男友讲过她的鼻子不好看。是谢晶自己,脑子一抽风就跑去了整容医院。

在贵宾接待室,张姓医师在电脑上演示谢晶有可能在这家医院脱胎换骨所变成的样子。那完全是另外的一个人。一个她自己都不认识的,完美的人。但谢晶拒绝变得完美,她敲敲电脑屏幕上陌生人的鼻子,“我就要这个鼻子。”

一周后,谢晶在镜中与自己的新鼻子首次见面,眼周还有点肿,但鼻型完美,无可挑剔。

张姓医师似乎也很满意自己的作品,说术后质保本来是三年的,现在免费延长到五年。谢小姐多为我们做宣传就好了。

原来这鼻子不是终生质保啊。张姓医师连忙解释:“假体生命有限,时间长了会有些变形。到时候您还是要来重新换掉的。”

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谢晶从医院出来,本来还有点捶胸顿足,可对着街边小店的橱窗镜再照一照,心里又美滋滋了起来。

是不是变了许多呢,多张自拍照咔嚓咔嚓地进入手机的存储卡,又一张张地被检阅审视。挑出了最好的一张,谢晶把它发进了朋友圈。

在一圈赞里,谢晶找到了赵青松的那一颗小小的心。

整鼻子这件事,谢晶没有告诉任何人,这是她准备守死的秘密。暗恋赵青松这件事,却要向明朗转变了。

当然,说谢晶整容是为了追求一个男人,还是有点偏颇的。但不可否认,这件事拔高了她的自信。她起码可以用洒脱的姿态无死角地对赵青松的镜头了——之前,他总是把她拍得很丑。

<er">2</h3>

赵青松是个电视摄像。在本市的一个著名综艺节目里,他和他的5号机器没少做出贡献。

谢晶认识赵青松时,他刚刚高中毕业。那是八年前的事了,那时的赵青松总是提着一个大相机在小区里乱晃。拍拍动狗,拍拍流云,也拍拍从身边路过的少女。

那年谢晶十六岁,是个头发又硬又卷的愤怒少女。发现自己被偷拍后,她立刻冲上去,怒目圆睁地问:“你拍我干什么?”

虽然赵青松当着谢晶的面删掉了那张看起来实在不咋地的照片,但谢晶不依不饶地还是看完了那存储卡里的所有照片。

而在那些照片里,确实没有了谢晶的影子,但有一个女孩——不,女人,不断地出现。

她在走路,她在锻炼,她遛狗,去超市。她素颜,她带妆,她穿裙子,穿西裤,她和她生活的每一面,都没有逃过赵青松的镜头。

不知道为什么,谢晶一颗愤怒的心在那些照片下,忽然变得柔软,也变得忧郁。她小声地问赵青松:“这是你的女朋友?”

“不是,嘿嘿,”那傻瓜抓抓头发说,“我只是觉得她很漂亮。”

漂亮?原来在男生心目中漂亮是这个样子的啊。谢晶想,照片里这个大概刚入职场的女孩,怎么看都比赵青松大。男生会喜欢比自己年龄大的女生吗?

<er">3</h3>

人真的无法忽视年龄吗?

赵青松喜欢的那个女孩——不,女人,算起来,她今年已经30岁了。听起来……好老。她喜欢用Coco小姐,就喊她C吧。

在认识赵青松那天,谢晶就发现了他的秘密。他喜欢上了一个也许永远没什么可能的大龄女,之后的很多年,她见证了这个少年长成青年,以及他的爱情悲剧。

是赵青松自己说的,他向C表白过二十四次,每年的三个节日,情人节、七夕还有圣诞节,他都会借着节日的喜庆为自己加把劲儿。可C从来没有回答过yes。

她总是说很多话,像个真正的成年人那样很耐心地解释。但赵青松,也像个真正的孩子那样,左耳进右耳出,完全不放在心里。

但当他把这话转述给谢晶的时候,一年一年地下去,敏感的双鱼座听出了C的心事。

开始那两年,C是完全不喜欢赵青松的。可后来的那两年,C只是遗憾两人之间的年龄差距。

“没关系,在爱情里,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贫富不是差距。”

这话是谢晶在心不在焉地安慰赵青松时经常说的。可后来,这话变成赵青松的自我安慰。

年龄上他们差了四岁。身高上他们差了二十厘米。财富上他们差了大概有几辆玛莎拉蒂。前两个也许真不是什么问题,后一个便是鸿沟了。

只是男生,大部分像赵青松这样的男生,真的很蠢,他们惯常喜欢对不愿意面对的真相视而不见。

几乎赵青松身边所有的朋友都知道他的事。也知道他与C时不时的“约会”。他陪她去买电脑手机,他为她拍美死人的照片,他为她花三个月的薪水买一条项链,还时不时地充当临时代驾和搬运工。谢晶都觉得这是付出没有回报的丢人事儿,真不知道赵青松怎么好意思跟别人提起。

但,每当赵青松嬉皮笑脸地说完后流露出的那一点点自嘲,会让倾听者谢晶有那么一点心疼。

“你到底喜欢她什么呢?”最早时,谢晶问过他。

还记得赵青松指着照片上的女神说:“瞧她的小鼻子多诱人。”

在谢晶看来,C的鼻子并不太好看。甚至有些难看。她有些小狮鼻,鼻翼上有肉,不够秀丽。但后来,谢晶又明白,你喜欢一个人,她什么都是可爱的。她的雀斑和皱纹都是可以入画的。

赵青松幼时玩单杠摔断过一次手臂,赤脚医生接骨时不太在行,手臂长好后有一些弯。打篮球时特别明显,记得所有朋友都嘲笑赵青松是半个残废,只有谢晶觉得特别。

嗯,真的很特别。

<er">4</h3>

谢晶一共与六个男生谈过恋爱,但没有一个像赵青松。他们要么比他帅,要么比他有钱,并且全都比他聪明。

被一个女人拒绝了八年,还在孜孜以求,他难道不是蠢?

这样蠢的人,绝对需要她这样的智慧女神去拯救。谢晶也说不上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赵青松的。原本是什么都来就是不来电,可不知道为什么丘比特的小箭头射中了谢晶。

也许是不够瘦,瘦成一道闪电的话就唯我独尊了。

谢晶对于感情的无法控制感觉无奈,却因此希望自己更好一些。更白更美更瘦。

杂志上有金科玉律:女人要用吃饭的钱来好好打扮自己,之后自然会有男人请你吃饭。

但变瘦变美后的谢晶,就算顶着一只完美的小精灵鼻子,也没有收到赵青松吃饭的邀请。他甚至没有发现她的变化,依然是那副死样子,站在街边摊上大快朵颐的样子实在丢脸。

“你能别这样了吗?”有一次谢晶实在忍不住了,夺走了他手中的鱼丸。

“我在省钱呢。”赵青松说。

“又干吗啊。”

“和C去旅行。”

“你就是头猪!”谢晶把鱼丸扔得老远,头也没回地走了。

在马来西亚的沙巴海滩,他们遇到了最美的彩虹海。赵青松的相机里,却没有C的影子,只有他一个人形单影只,带点落寞的表情。他用白沙堆筑城堡,潜到水下和鱼伴舞,坐上直升机俯瞰全岛,比出一个傻气的V字。

面对谢晶的戏谑笑容,赵青松说:“她说之前都是我拍她,这次她拍我。”

谢晶拍了拍他的肩膀,“还你的吗?”

赵青松摩挲了一把杂草丛生的下巴,忧郁地说:“也许吧。”

一个月前,赵青松猴子一样上蹿下跳地准备旅行事宜的时候,谢晶去找了C,问问她到底怎么想的。

不可否认,C的气场明显大了她六个段位,这刚好与她们相差的年龄相当。谢晶一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模样,先发制人。可C的一句话就把她的气焰灭掉了,“小晶,我也很喜欢赵青松。但我们没有多少婚姻的可能性。我虽然自私,但也不傻。这么多年,他一直在付出,我真的很感激他。所以我想找时间好好陪陪他,哪怕只有几天……”

“之后呢?”

“之后……”C没有回答。

<er">5</h3>

C从赵青松所在的小区里风光大嫁了,之后又很快移民。相当长一段时间,谢晶和她的小伙伴们,没有再开过赵青松与C有关的玩笑。

但赵青松却似乎走出来了。他十分热络地组织聚会,还要求四朋八友们帮他介绍对象。当他把这个要求向谢晶也提出来时,后者先是愣了愣,然后以迅雷之势一拳擂上了他的鼻子。

这一拳快准狠,赵青松立刻鼻血长流。

“你干吗啊?”他依然一脸蠢样。就算是智慧女神,也无法拯救。

谢晶叹口气,帮他擦鼻血。她离他很近,气息喷薄交融,初夏的热在两人之间升腾几至沸点。有那么一瞬间,嘴唇似乎就要暴动出一个吻。

可最后,还是没有发生。

谢晶轻轻地靠后,问赵青松:“懂了吗?”

赵青松的心跳似乎慢了几拍,他像是能控制时间的都敏俊,回味在刚才似乎藏有半个世纪故事的那半分钟里。

等他回过神来,谢晶已经离开了。他冲向阳台,正看到谢晶穿着深蓝太阳裙走在阳光里。他喊了她一声,她抬头看向他。隔着六层楼的高度,他终于懂了她闪烁在雕塑一样鼻尖的心意。

晚一点,他更新朋友圈:“度你从前任苦海中出来的,不是旅行不是工作不是钱不是朋友,而是新欢。”

配图6D定焦镜头连拍照片里,他的新欢正缓缓地朝他伸出中指。点赞者众,大部分评论都在说赵青松明明是跳入了另一个苦海,回头是岸。

“重口味啊,你喜欢她什么呢?”一个不认识谢晶的朋友评论道。

“大概是她傲娇的样子。”赵青松思索了下回复,第一次觉得自己真的又蠢又白目。

“天哪,她有一个完美的鼻子。”还有一个新认识的张姓整容医师评论。

“是啊,我也刚发现。”赵青松回复,然后一个人嘿嘿嘿地笑起来。

正文 活着总会遭遇狗血剧情

<small>我的朋友季耕书,新店开业,让我送个东西贺她。我说我把你写进文章吧。</small>

<small>她想了想,笑了:你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small>

<small>后来小说发在杂志上,给她送过去看。她看完很认真地把杂志收了起来:来来来,想喝什么,我买单。</small>

<er">1</h3>

季耕书其实没有多么爱读书,但她的父亲是个书呆子。患有阅读强迫症的父亲,对家事基本不闻不问,每个月做老师的那点工资一交便两耳不闻窗外事了。为这个妈妈没少哭。

季耕书二十八岁那年,吵了半辈子的两个人离婚了。那一年,妈五十二岁,父亲五十七岁。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各自找到第二春。但妈说,找什么找,我算是伺候够人了。

妈虽然这么说,但还是搬到了季耕书公司给租的公寓里,继续伺候女儿。一日三餐地照应,内裤都帮忙洗了。

季耕书后来实在受不了,之前买的单身公寓房一装修好,就把母亲大人请了进去,自己依然住公司租的房子里。怕她寂寞,买了条萨摩耶陪伴。只在周末回去看看,妈一边抱着狗,一边发牢骚:养孩子真不如养狗呢。

季耕书就笑,搂着妈的脖子撒娇:瞧您说的,不养孩子,谁给您买狗?

是啊,妈语气生硬地回应她,到我这个年纪,你连条狗都没有。

接下来基本是老生常谈,关于相亲、结婚、生孩子这些人生大事。季耕书赶紧演,唉妈,您别说了,我昨天加班到三点钟,眼皮都打架了,能让我在您床上眯一会儿吗?

躺在妈的硬棕床上,季耕书并没有觉得舒适,当然也无法入眠。只听见妈在外面,一会儿逗狗,一会儿叹息,像是没有节奏的鼓点,戳在心上,堵得要命。真想毫不犹豫地打开门对妈嚷:知道我为什么不愿意回来吗,就是因为你唠叨得我堵心!

没胆。

爱会让人软弱。

<er">2</h3>

季耕书曾经因为软弱错失过一个人。那时她还年轻,二十岁,大三。她喜欢的那个男生是个很帅的新兵蛋子。

他是朋友的朋友。第一次一起吃饭时,他对季耕书笑着说,等我复员了,有了女朋友,我就这样接送她。

后来,季耕书打暑期工,他的探亲假基本都给了她。他非常挺拔帅气,他们走在一起,季耕书感觉没少收获路人赞叹的目光。

那时的爱情大概就是这样,是虚荣的浮躁的也是不顾一切的。刚一毕业,他就带季耕书回了家,并要求结婚。他的父母嫌弃季耕书的个子太低不同意。因为阻挠他们爱得特别用心。后来那男生要带季耕书放弃一切私奔,她犹豫了。

她多想放弃一切和他走啊。可是她又贪恋现在拥有的,她刚找到一份喜欢的工作,她还有个爱唠叨的妈妈,得了心脏病的爸爸,她可以吗?

但她一边贪恋着,一边开始收拾行囊了。私奔呢,不是放弃一切吗,为什么要收拾东西呢。然后她接到了妈打来的电话:你爸他,心脏病犯了。

时隔很久,季耕书依然不敢相信这样戏剧性的情节竟然真实地发生在自己身上。什么行囊啊,私奔啊,男朋友啊,都变成一缕轻烟,在一阵兵荒马乱的狂奔中化为了乌有。

<er">3</h3>

父亲的心脏搭桥费用要十万。这对季耕书来说,像是天文数字。老李并不是忽然出现在她身边的。在做DM杂志俱乐部的时候,他们认识。他很喜欢她,她一直拒绝他。

老李毫不客气地拿出钱来借给了季耕书。那时一切都没有父亲的命重要,父亲从手术室出来睁眼后,季耕书开始和老李约会。

老李四十岁了,在河南找到过几个煤矿,发了点财。他笑眯眯的,带着一个“恩人”的从容不迫。他絮叨地说离婚对自己的打击,他说很想和季耕书这样好的女孩有一个全新的开始,组建新的家庭。

季耕书说:恋爱同居都可以,我不和你结婚。

也是开门见山从容不迫。

老李讪讪的,大概是在女孩眼睛里看到自己已经迟暮的菜色的脸,答应了。之后他们的相处有点势均力敌的意思。

与老李在一起的那几年,季耕书几乎和所有朋友都断了联系。总觉得有点屈辱,有点羞愤,还有点自惭形秽。老李对她特别好,几乎是有求必应。她只要求一点,她要继续上班。老李送了辆雷克萨斯她也基本不开,上班就挤6路公交。老李偶尔开车接她下班,她也不太高兴。

有一次老李喝了酒回来,把家里东西都摔了个遍。他说多少女人想跟他他都没看上,季耕书你有什么跩的啊,你跟着我你特别不乐意,特别不甘心是吧。行,你走吧。

然后这个已经过完四十二岁生日的男人哭了。季耕书没走,照顾老李睡下,又收拾了半夜的垃圾。

第二天老李醒来,季耕书问他昨晚上说的话算数不算数,他摇头说,我什么都忘了,不算数。

<er">4</h3>

后来,老李有了新欢,季耕书才恢复了自由。她从没有爱过他,却不是对他没有过温柔之心。她什么都没要。他想留给她的房子、钱,还有送她的那辆车子。她都拒绝了。老李到底是商人,不会为不再迷恋的女人坚持馈赠。

还是朋友吗?老李用发短信的方式问。

是啊。她回。

和老李分手后,知道她情况的一个女朋友以为季耕书捞到了不少钱,几次三番旁敲侧击,八卦势利。后来知道季耕书几乎净身,脸上那深刻的惋惜一点也没隐藏。

她只是不想自己花的钱被贴上“用青春换的男人给的”标签。该痛的,就是痛。痛过不一定会得到。她忍得住。

就是这个女朋友,她刚开了一家物业公司,要季耕书帮她去管理。条件很好,帮租公寓,还有股份分红。她说:你这么傻,我得好好利用。

物业公司刚起步,季耕书几乎每天都和发改委的领导们打交道,吃饭。之后又和几个供应商打交道吃饭。她一点都不觉得累,只觉得天地很广阔,深夜里回家的路很安静。世界似乎就在股掌之间,她触手可及。她是如此享受这寂寞。

一个长得不错,又会来事儿喝酒,又接得住玩笑的单身女人,往往会让有些男人产生错觉。有一次季耕书和某品牌电梯在当地的负责人吃完饭,他又邀请她去逛逛。他们开着车到处溜达,途经某处时,那人会指点说,瞧,那门面是我的,到某处高楼前又会说,我在这儿的二十八楼买了一套两百二十平的楼内复式。最后,他开车到一家星级酒店门前,问季耕书:进去吗?

之前季耕书都是回答他:哦,是吗?很好啊。

这次她怔忪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什么意思,答他:啊?不好吧。

<er">5</h3>

对于男女关系,季耕书有点反应迟钝。那位约着去酒店的男士最后也没能得偿所愿,但之后他经常邀请季耕书一起喝铁观音。他们再交流,从不涉及风月。

后来季耕书决定发展下副业,于是以物业公司的名义办了本DM杂志,全城发行,只赚取点广告费。招兵买马了四五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学生,岳涛就在其中。有时,你得承认年轻人的热血还有激情,创刊号的一半广告都是岳涛拉来的。为了奖励他,季耕书问:说吧,你想要什么吧。

岳涛说:先存着吧,以后想到了再告诉你。

总之季耕书是一个很不像领导的领导。后来有一次和岳涛一起去见一个难搞的客户,他在路上告诉她,如果有机会他想和她一起开家loft格局的书吧。楼下用书接待客人,楼上用酒接待朋友。

他说想和她一起,这算是表白吗?季耕书没深想,只觉得书吧足够美好,想想也满意。

之后岳涛便陪她加班,然后送她回家。很多次后,他带点撒娇地问她:你都不让我进去坐坐啊。

啊,对啊,不好意思啊,请进吧。

老姑娘懵懂起来更是可爱。在门关上的瞬间年轻男孩的怀抱便从身后袭来。他的吻也炙热并且毫无章法,从脖子开始到裸露出来的所有皮肤。季耕书推了推他,没推动,便享受了他台风一样的爱,片甲没留。

<er">6</h3>

岳涛在半年后离开了杂志。那时季耕书已经决定把杂志全部交给他打理。关系是怎样交恶的,她一点都没有印象。甚至回忆起来都是美好的片段。后来他辞职时,当着很多人的面,告诉了她原因:你只是玩我吧,你从来都没有把我当成你的男朋友。

她是从来都没有把这个小她四岁的男孩当成男朋友,但也从来不是玩他。她只是不太懂怎么界定一段关系,也不太懂怎么维系一段感情。当然她也从来没有对他有过刻意的温柔。她太云淡风轻,他的热烈渐渐演变成一种不甘,然后爆发。

那天办公室里没有人敢说话,但网管基本都能看到,所有人都在QQ上八卦他们的事儿。季耕书继续忙碌,直到下班后,一个人回家的夜晚,想起那个跟在旁边,与她一起沐浴过月光的男孩,有过他的陪伴,谁会喜欢寂寞?

她犹豫着要不要打电话给他。可很多个伸出手去摁电话的瞬间,却又放弃。于是就这样忙碌地过完一天又一天。后来,她陪那个女朋友老板去商场买鞋子,看到岳涛还有他身边的女孩子。他move on了,她却困在原地,保持着一种与年龄不符的天真。

女老板自然也听到过八卦,问她,就是这个男孩子?很一般吧,回头姐给你介绍个好的。

不知道为什么,季耕书的脑海里却浮现“累觉不爱”这个词儿,扑哧笑了。

<er">7</h3>

之后就一直是单身状态了。这几年的分红,季耕书买了辆红色凯越小车,首付了一家只有百十平的loft门面期房,依然在租房子住。

她准备明年就开起来那个梦想中的书吧,楼下以书待客,楼上以酒待友。最经常想起来的男人是岳涛,一点遗憾没有,只感激他曾经点燃过她的梦。

人生不过两种模式,要么忍受,要么享受。就算是痛的青春,就算是脚不离地的忙碌,就算是一次次被爱情辜负,就算是无人陪伴的寂寞,也是享受。有了享受的心态,那么生命的每一次变革都是惊喜。

妈网聊了个老头,两人在人民广场约会。老头说,我骑自行车,戴黄色的骑行帽,手持一朵黄玫瑰。妈说,我穿红色小袄,咖啡色的呢子长裙。下午两点,不见不散。

季耕书看着妈还没来得及关上的聊天框,目瞪口呆。

妈五十三岁了还在追求第二春呢,季耕书忽然觉得生命前途,十分光明。

正文 大街上有人遛猪

<er ttop">1</h3>

小雅在东京的第五年,已经感觉不到孤单了。

倒不是有了多亲密的朋友,也不是每日所处都热闹喧嚣。

只是习惯。也许是,没时间。

她与两个中国留学生一起合租一个十分小的公寓。她的那一间,只有三坪大。每日下课或者工作之后,她有时会在自家楼下的拉面馆吃一碗豚骨面,有时干脆就在便利店里买上一个便当,再加一瓶Mojito。

酒的牌子是pay,味道清洌。就着便当一点一点地喝,饭吃完了,酒也喝完了,小雅躺在只有一米宽的自己的床上,她会恍惚一小会儿。

然后再一鼓作气地跳起来,打开电脑,登陆旺旺。

除了上课,去兼职的公司上班,小雅还做代购来补贴自己。

她已经做了三年,基本维护了一批老客户群。每天有人先拍下东西,她才会去买来,寄回国去。大多是化妆品,baby用品,也有一些老客人要iPhone。

基本上这项工作,不会占用小雅太多时间。晚上处理一下订单,手机memo一下货物清单,三天去购物一次,发EMS回国。

有些客人会很多事,问什么正品不正品之类的,还要求小雅买东西的时候全程视频跟踪,小雅都同意。她觉得在日本这些年来,自己深有体会学到的就是日本各行各业的professional。

既然做代购,就要有代购的专业。全程视频跟踪,是客户的合理要求。

“看到了吗?我身后就是东京塔哦。”小雅一边举着手机开路,一边微笑对客户说。

<er">2</h3>

为什么坚持呢?

做一个成功的动漫设计师,是小雅的梦想。

梦想是遥远的,现实却是逼仄的。在三坪大的房间里,在人头拥挤的地铁上,在渐陌生渐习惯的日常中,在方寸画纸的笔尖下。

东京是这样的一个城市,被各路地上地下轨道纵横贯穿,不动声色地维持着表面的平和,却容易让人彻底迷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但能坚持多久是个问题。小雅刚到这里时,举目无亲,语言压力,外形困窘。就算一样是东方人,因为被不同的文化和生活习惯浸淫,所以形象气质完全两样。当地人还是一眼就看出谁是舶来品。

要狠狠地努力,要付出百倍的艰辛,只为了不灰溜溜地,戴着怕吃苦的帽子回家里去。

五年之后,说不上是脱胎换骨吧。但真的也算是有了一些不一样的气质。日语说得流利,甚至在偌大的东京也能找得到吃羊肉泡馍的地方。也知道哪家药妆店送的小样最多,如何抢到第一手iPhone并顺利出货,甚至走在路上被问路时,也能指个八九不离十。而偶尔有地震警报发在手机上,她也很快忘了。之后在忙碌中、睡梦中安然度过,再也没有了刚开始时的兵荒马乱。

工作日,小雅一边往自己设计的中国风泥塑娃娃身上涂颜料,一边与同事聊天。

这家工作室开在台场,老板姓杨,自称老杨,是中国人,主要做一些中国风小手偶设计品。比如京剧脸谱,四大名著人物谱。小雅自己设计了一套西游记的四人组。各个憨态可掬,十分可爱。老杨很满意。但刚开始做的那一批,却被狠狠骂过,直接丢进垃圾桶。

除了行政财务工作雇的是日本员工,大多设计师,包括兼职人员,都是中国人。

小雅喜欢在这里工作,偶尔说一句普通话,也算是解了思乡之情,很享受。

也许是因为人在异乡,人总是容易陷入爱情。像小雅这样的单身女汉子,却是少有。认识的人,基本都有爱人。这也是小雅一直没有亲密朋友的原因。

直到2014年的春天,那场二十年一遇的大雪之后,小雅认识了张源。

张源是上海人,公司准备在上海办设计展,张源是接头人。他来东京的第一天,记得那是难得的一个晴天,老杨带他去吃寿司,小雅作陪。几杯清酒下肚,一丝愁绪上头。

张源问小雅,日本有什么好玩的地方,你去过哪儿呢?

小雅想了一想,除了东京,她竟哪里都没有去过。

张源笑,“趁年轻,多走走看看。女孩子,要对自己好一点。”

也许是因为张源的笑脸太亲切,也许是自己欠自己太多怜惜,总之,小雅情绪一下低落下来。找理由跑到店外面,忍了又忍,眼泪还是掉下来。擦擦眼泪,假睫毛掉了,又慌慌张张地找地方去粘,一头撞到张源。

“哭什么呢,”他说,“我来帮你。”

他伸手帮她轻轻拿掉另一只假睫毛,干净利落,已经笑着说:“还是这样好,清水出芙蓉。”

<er">3</h3>

之后,张源便入了小雅的梦。

但,只是梦。

他每次来日本时间并不长,待几天就走。和小雅的相处也没有特别之处。只有一次,他行色匆匆地进来,悄悄拉她上楼顶的天台,然后从怀里拿了一个肉夹馍出来。

他知道她是西安人,肉夹馍是不小心遗落在思念里的一块心头肉。

小雅咬着馍,用嘴唇感觉他遗留在馍上的体温。肉味已经忘了大概,但类似甜蜜的感觉却深入骨髓。

他因为她而生出的小小细心体贴,让她在那个多雨的三月,心头却如阳光照晒。温暖、干燥,再没有了缠心许久的黏腻潮湿。

<er">4</h3>

六月,张源的公司在上海做的展览很成功。小雅也获得了一笔奖金。

拿着这钱,小雅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展览结束,似乎也意味着张源不用再来日本。

没想到,六月的尾巴上,他竟然又来了。这次是想引进产品。当然,中国风的东西卖回中国不太合适,希望能做一些日本传统民俗的手偶出来。

公司很重视,几次会议之后决定做日本传统妖怪系列。

还记得他们一起讨论做那些妖怪的时候,站在三十四楼的窗前。不远处可以看到山寨版的自由女神像还有金门大桥。他们聊着姑获鸟、烟烟罗、桥姬,原本氛围肃杀,他却突然指着楼下的街道说:“哎呀,有人遛猪。”

小雅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一个漂亮的年轻女子牵着一头白白胖胖的大猪行在街上。

这在东京不算多稀奇的事儿,路人也都多见不怪。

她笑着回头想跟他说,有一次她还见到有遛电子狗的。结果脚下一个不稳,差点摔倒,被他扶住肩头。与他四目相对时,她看到他眼睛里的热一点点地升起来。

她脑子里空白成一片,只觉得自己在他眼睛里也燃烧了开来。

他靠过来,越来越近,但只是手指动了动她的耳垂,然后把她的头发,一缕缕地划过去,又划过去,好像在数着属于他们不多的时光。

“你这次能待多久?”小雅问他。

“最多十天吧。”

“陪我去旅行好吗?”

“好。现在工作上的事情基本打电话就可以搞定。”他沉默了片刻,点点头。

<er">5</h3>

他们办理了铁路周游券,从八重洲口上车,先去大阪。

刚到大阪的那一天,他们就去了光之教堂。在肃穆神圣的圣像前,小雅双手合十。

在寰球公园,耳熟能详的粉红豹、ty、Snoopy,都喜笑颜开地等着与他们合影。

之后他们又去了奈良。奈良公园里有很美丽的鹿。在公园旁边的小酒家,几杯春鹿清酒下肚,小雅握住了张源的手。

“你先回去吧,”她说,“陪我到这里就好了。剩下的旅程,我会一个人走完的。”

“我……”

“我理解你,在还可以控制得住的地方,我希望,我们停止。”

“对不起。”

小雅没有送他,甚至都没有回头。独自喝下又一杯酒。

知道张源有女朋友,是在和老杨请假的时候,老杨的提示。老杨已经四十岁了,是个沉默寡言的单身汉。来日本已经多年。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对小雅说:“对不起,是我的失职。公司很快会安排员工度假活动。”

但他还是准了小雅的假。

于是,借由一场看似美丽的错误,小雅开始了关西之旅,见到了最美的景色。与张源,开始是干净的思绪,结束也不算遗憾。

还记得三月末的时候,公司组织去代代木公园踏青。那天天气好,干脆每人带了睡袋留宿在公园。原本还属于灰色基调的垂樱树,在第二天他们醒来时,竟然已经千树万树竞花开。

小雅拍了一张张源立在垂樱下的照片。他背着手,仰头看樱树上的百万朵花,一只春鸟掠过他的肩头。

后来了很久,小雅都觉得自己只是掠过他肩头的那一只鸟。他的肩膀迷离过她的方向,让她有过想停靠的渴望。

<er">6</h3>

回东京后,张源已经回了上海。老杨和小雅谈过一次话,说张源主动申请换人来谈合作。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自作多情,小雅觉得老杨一下对自己亲切起来,时不时地会喊她一起去吃午饭。

后来有一天,他邀请小雅去自己家小坐。

老杨独居,家也很小。进门就是厨房、起居室,尽头是洗手间,连着一个大概也只有三坪大的卧室。很干净,大概是特意整理过的。

老杨亲自下厨忙碌,小雅便在房间里安静坐着。房间里没有任何可疑之处,但看电视的小雅却感觉到了久违的家的温暖。电视机里的国语频道,厨房的烟火气息,双人沙发温暖的塌陷,阳台上吹来的温柔的风,似乎都是铺垫。

老杨做了肉夹馍,味道嘛,很一般,配着Mojito边吃边喝,却也是惬意。

吃完,小雅自告奋勇地收拾杯盘,在厨房洗刷时,听到老杨说:“如果我回国创业,请你和我一起。”

“啊?”小雅回头。

“我不想把你一个人留在东京。”

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小雅终于听懂了老杨隐晦的表白,她笑着看他问:“为什么?”

“因为我想让你做我的妻子。”

思维上已经很日化的老杨,依然沉默寡言,回答干净利落。

也许是可以的,小雅想。在大街上可以遛猪的东京,与比自己大十五岁的老杨恋爱,真的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走上阳台,看到摩天轮。

小雅想了许多,自己对老杨的淡淡好感,梦想与现实的渐渐接近,一名妻子的日常……最后她想,在看得到摩天轮的地方被求爱,也算是一种浪漫吧。

正文 春到深处不见春

<er ttop">1</h3>

我的朋友张扬和马艳琳从认识起就没有喊过我的名字,只喊我黑妹。

“黑妹,你晚上哪里都不要去,出门就隐于夜色了。”

“黑妹,你快别上学了,给电视台打个电话,直接去做牙膏代言吧。”

马艳琳是个回族姑娘,脸上带着两坨高原红。嗓门大大的,说着一口标准地道的青海话。她最常挂在嘴边的是:“尕娃,你可别逼姐……”整天一副大姐大谁也不能招惹的样子。而张扬是个囊棒,电视台是我家开的吗,让我去做代言?

总之我对我有这俩小伙伴时常感觉有些丢脸。马艳琳在上学去的4路公交车上揍过两次人。每次还都跟人家说:“你也是五中的吧,别让我看见你!”张扬每每考倒数,白榜上的大名儿格外刺眼。

为了这事儿,我妈也特意找我谈过,让我终结我们之间的友谊,转而去和我住同一个小区的优等生向波同学建立美好关系。

向波和我总一起坐32路公交车上学,偶尔我们会聊几句。后来他也开始喊我:“黑妹,你看没看过《速度与激情》?”

我耳朵里塞着耳机,不想理他。

“真的很酷啊……”

我依然不理他。五分钟后,他递过来两张电影票,“我请你看吧。”

“好啊。”我抓起两张票,塞进了书包里。结果我也没看成,马艳琳直接抢走去和她小对象看了。马艳琳爱上了她的男网友。

而我,那时刚刚知道什么叫摇滚,和张扬一起听Nirvana、Queen、the berries。我的全部身心都被摇滚所震撼。一到周末就和张扬一起去淘打口碟。因为穷,所以我们不敢买一样的,总是交换听。我们拿着淘来的碟站在天桥上,一人一个耳机,一边听一边看车流。那时西宁的车并不多,偶尔还能看到骑马上路的藏民,还有僧人。风吹得人脸上刺剌剌的,而车道两旁开满丁香。我和张扬在音乐中越靠越近,感觉某种爱情的温度渐渐升腾。

马艳琳知道我和张扬谈对象后,大喊一声:“妈妈呀!”

她总是一惊一乍的。和她在一起的闺蜜时光,耳朵总是被震撼。我们挤出各自约会的时间,一起去淘小饰品。她非要买一对很长的流苏耳环,说戴上显得脖子长,还在我脸上比对比对。

我们的品位总是南辕北辙。比如她那个男网友,是个自称北京人的燕郊人。那时我、张扬和马艳琳,我们都把北京当成青春逃亡最完美的站点。北京是那样神秘又美丽,像一个裹着纱巾的倾城佳人,让我们神往。但她的那个小对象,实在不成。人又矮又瘦,就是个拉猴子。

马艳琳也实在瞧不上张扬,说张扬那囊棒样,打架不行,学习不行,啥啥不行,还胖。

张扬的胖,在我看来就是婴儿肥,摸上去挺舒服。他的手第一次握着我的时,软绵绵的,很温暖。那时我们俩约会通常去酒吧。他认识了一群玩乐队的朋友,我们一起喝摔酒,二锅头兑上雪碧,使劲一摔,好多泡沫,基本一杯就倒。也许是我天生神力,喝完还能不摇晃不脸红地回家,躲过我妈的眼睛。

张扬说,那不是我脸不红,而我脸太黑看不到红。

张扬总是嘴损,在嘲笑我这上面。我也不生气,谁少女时期会生初恋的气?但他对我也很好。那年新开的兰姆汉堡店,贵得咂舌。他攒了俩月的零花钱,带我去吃了一次。我们拿着刀叉郑重的样子,就差没有沐浴更衣焚香,对着一盘国际范的肉夹馍跪拜了。

张扬是典型的西北人,好面子得不行。我们在一起,基本我没花过钱。我一掏钱包,他就瞪眼。还记得我后来终于看了《速度与激情》,在西门口电影院,张扬请我看的。也记得在放映厅阴暗的角落里,我们那个潮湿毫无章法的初吻,还有手心沁出的汗,微微抖的腿,木座椅很硌人。

我和马艳琳一起讨论过关于接吻这件事的感觉。我觉得像吃着酿皮配炕洋芋那种味道。而马艳琳觉得像烤羊肉配了二节。我们争吵了一会儿,后来发现,接吻之前,我吃了酿皮和炕洋芋,马艳琳吃了烤羊肉和二节,就这么简单。

<er">2</h3>

2003年,我考上武汉的一所二本学校,而张扬可想而知地只能读私立大学,他选择了北京的一所。马艳琳去了兰州,向波考上了清华。

分开前,我和张扬一起坐公交去了塔尔寺。一路上晃晃荡荡的张扬都抓着我的手。他瘦了一些,手心微微沁出了汗。好几次,我都没能控制自己掉下眼泪。我靠在他的背上,眼泪浸湿了他印着柯本头像的t恤。对于这即将到来的分离,我几乎无法承受。像是害了相思病那样,我食不知味,夜不能寝。体重下降,身材从强壮变得婉约。

我宁愿不读大学,只要能和张扬在一起。

在塔尔寺,转经筒和酥油花的注视下,在菩提树前,在红的黄的白的各种庄严肃穆神迹之间,我们双手合十,对未来的爱情虔诚祈祷,誓死不渝。

我的十八岁,是如此笃信我们的爱情,一路走到白头,现在想想这到底是纯情还是愚蠢?

到武汉之后,我才发现,世界上竟然还有蚊子这种东西。我被叮过的皮肤几个月都不会消肿。而没有了高原的日晒之后,我的脸竟然慢慢地脱了黑,新朋友们没有一个人知道我曾经被叫黑妹。

我每天和张扬打电话,电话卡摆满了一个抽屉。也许爱情也会水土不服,隔着电话线,我们的对话越来越短,话题越来越少。他中摇滚的毒太深,总是愤怒,科特·柯本的自杀,似乎给了他启示,对他来说,死亡似乎是这个喧嚣世界里保持纯净和高贵的唯一方式。我开解他,他坚持愤怒。他说脏话越来越严重,我们开始吵架。不断争吵,又不断和好。有几次,我被气得大哭。

他来武汉看过我一次,我去了两次北京。圣诞节礼物,我送了他一把吉普森的电吉他。他为我弹了一首曲子。

那是一首很简单的《爱情之爱情》,用一种很粗犷的方式演奏出来。我拿着电话,一边听一边泣不成声。我想,我们如此相爱,一定会永远在一起。

可是后来,后来,我们还是分手了。

传言他又找了个小对象,伙同几个人一起组了个乐队。他弹吉他,小妞弹贝司。写一些很愤怒却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歌。

我在电话里质问他,他说:“那你想让我怎么办,你又不在我身边。”

我只恨自己在武汉,如果我们在一个地方该多好,无论在哪里,只要我们在一起。

马艳琳也打电话给我:“早就说你了,不在一个地方,还谈什么恋爱?”

我哭着说:“我忘不掉。”

我忘不掉在柴达木公园,那个少年为我下水捉一条锦鲤。我忘不掉在南滩古城墙,那个男生把脸贴在我的掌心。我忘不掉那个七月,忽然下起冰雹时,初为恋人的他把我的头抱在怀里。

越是忘不掉越是愤恨,他怎么可以用着我送的礼物,去和别的女孩子和音?

然后,我就给他打了个电话,那是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你不是想死吗,上帝会成全你。”

<er">3</h3>

我的大学是稀里糊涂地过完的,也一直没有恋爱。毕业后我也去了北京,每当有欣喜或困惑时,有成就感或失落感时,我都会想起张扬来。而我每当走在路上,内心里便全是“也许会逢着他”的忐忑。

但我,再也没有逢到过他。

一语成谶这话,总有由来。马艳琳说张扬不会打架,而我说上帝会成全张扬的愤怒。《圣经》上说,人的口带着权柄。

2009年的7月,张扬死了。那天刚好是他的二十六岁生日。他在北京的一家酒吧庆生,因为西北人骨子里的太过豪迈,惹了旁人的不满。争执起来动了手,他被捅了刀子。

马艳琳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也在北京,我正在为一个新工作准备面试。接完那个电话,我在人群中感觉到天旋地转,几乎是四脚朝天地倒了下去。

那一年,向波也在北京。我们一起去了医院,陪同张扬的父母把他的骨灰送回了家。二十二个小时的火车旅程,我一直发抖,一分钟也无法入眠。后来我打了一个盹儿,醒来时发现我的手被向波握住。

张扬的葬礼后,我们在西宁停留了几日。

那时,环青海湖自行车赛正在火热筹备,向波约我一起环青海湖骑自行车。我们在蓝天白云下,在一望无际的油菜花和湛蓝的湖水间,感觉风吹向自己,活着的尴尬还有美好。

我骑在前面,向波骑在后面。他大声地喊我:“黑妹,你知道我一直喜欢你吗?”

“我知道。”我大声地回答。

我不讨厌向波,我也许会爱上他。我也许可以爱很多次,但爱情的酒只有一杯。十八岁那年,我和一个胖胖的少年共饮过了。爱是具体琐碎,爱情是古怪抽象。像水痘,发过一次,便再不会犯。

后来我和向波一起回了北京,我们住在了一起。我还是会梦见张扬,梦见他还是少年时期的样子。但我们共有的那些点滴,不再频繁地浮现在我的眼前。春到深处不见春,我也渐渐习惯了没有他的日子。

2013年,保罗·沃克去世。和张扬分手后,我再也没有追过《速度与激情》,但这个新闻让我在震惊后怅惘了很久。回忆如水袭来,无法阻逆。缺席了很久的眼泪似乎在和我一起祭奠无常。

但向波说,可以陪我一起重温经典,重温那些我们彼此缺席的旧时光。

正文 试约

<small>与二十岁的自己相约的那个三十岁没有到来,那就试试再约到三十一岁。</small>

<er">1</h3>

蒋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从她还是婴儿时,抓第一把痒痒开始。所以,一直以来,活得都很任性。

在她看来,要是一种态度,要了才有得到的可能性。反正有什么想要的,就张口。家里条件小康,对她几乎是有求必应。直到有一天她开口要类似天上的星星之类的东西,才开始受到“求而不得”的打击。

这种打击让她惝恍了一段时间,然后发现,有些东西她注定无法得到。比如一米七的个子,生于豪门的身份,大她十岁的邻居大哥。

爱在花架下吹奏萨克斯的邻居大哥,敲开了十六岁的蒋丹的情窦之门。她追求过他,用一颗少女的赤诚之心,一把初生牛犊的勇气,一腔英雄的热血。但,失败了。

十年后的邻居大哥,已然小腹突出,头发稀疏,不再复当年的潇洒。那年春节,蒋丹回家一周,连续五天听见大哥媳妇怨念的咆哮。

这对蒋丹的打击不小,连续很多天,她都活在幸亏没有和他在一起的后怕中。否则现在在普天同庆的春节大声咆哮的那个应该是她吧。这真应该感谢当年的民风淳朴,现在的大叔们,有几个能拒绝自动献身的萝莉?

也是借着这次的后怕,她才好好地梳理了下这十年来她爱上的男人。然后惊恐地发现,她之后爱上的所有男人,都有大哥的影子。并且他们还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比蒋丹大至少五岁。

不缺父爱啊。她想。爸爸刚刚去菜场回来,准备中午做她最爱吃的汪丫鱼。

还在房间自检的蒋丹听到外面似乎起了乱子,开门就看见几条汪丫鱼在地板上活蹦乱跳垂死挣扎。她想都没想,上前就捉起两条扔进水槽,拿刀背对准鱼头狠狠两敲。动作行云流水,鱼儿立刻停止了呼吸。

蒋丹收拾完鱼回房间,感觉有些不对,蓦地惊出背后冷汗。镜子里的那个自己,早已不是壁花少女,而长成了一名正经的抠脚大汉。

<er">2</h3>

是在回去的飞机上,蒋丹总算想明白了自己为什么只喜欢比自己年纪大的男人。因为,她没得选。

她从未被“较小年龄段”的男人喜欢过。

虽然,“老夫少妻”也算是幸福的两性关系。但不知为何她与“大哥们”又没有坚持走到过婚姻。他们最后都成了朋友。偶尔一起吃饭,过节发发短信的那种。然后,作为一名前女友,她目送着他们娶了别的姑娘,并且心中没有遗憾。

只有一个人,她有些放不下。

S是蒋丹在上高级口语班时认识的,他是她的老师。不高,也不帅。但是讲起课来,光彩照人。在听了三堂S的课后,她就在下课后等他了。

“老师,一起吃饭呗,我有好些个问题要问。”

遇见喜欢的男人迎“男”而上,是蒋丹一贯的作风。一起吃了几顿饭,她便成了他的新女友。

S离过婚。蒋丹不介意一些俗世普遍意义上的介意。有过婚史又怎样呢?不过是比她多了一段经历。而她喜欢比自己经历多的男人。这样可以从他身上收获一些经验,或者故事,或者仅仅是几声叹息。

谁的恋爱都是有所求的。蒋丹的有所求便是如此的简单。通常都是这样的,一个正经的女汉子,总在试图保持着灵魂的单纯。况且她呢,有着一个熟女该有的美丽和成熟。

S真心喜欢过她。他们每次约会都到很晚。他热烈地讨好过她。用很通常的讨好女孩子的方式。花朵,盛宴,礼物,有求必应。

蒋丹从小便懂得“要”的真谛。两人一起吃饭看电影,S总是说“随便”的那个,而蒋丹是拍案做决定的那个。

有一次S送她回家,在地铁上遇见小偷在偷一个女孩的手机。蒋丹提醒了那女孩,下车后被小偷尾随报复性地推倒在地。虽然S就在身边,但一切发生得太快了,他还没做出反应,小偷已经消失在人群。

但蒋丹呢,自己拍拍屁股站了起来,只嘟囔了句国骂,就搀起了S的手臂,“走吧,我们今天吃泰国菜。”

S目瞪口呆,“不报警吗?”

她却一脸懵懂,“啊,需要吗?”

他们仅有过一次的床笫之欢,却是不欢而散。他发现她没什么敏感部位,他热烈地亲吻却只能唤起她的笑声,这让他极其沮丧,然后那个了。

<er">3</h3>

S离开的理由是,与蒋丹在一起,没有一个男人该有的“被需要的感觉”。蒋丹说:“我需要你啊,很需要你。”

S说:“你需要我的感觉还不如对防晒霜那样强烈。”

那是7月,流火的日子。刚刚被分手的蒋丹,当时只笑笑说:“我给你时间重新考虑。”就一个人踏上旅途去漂流了。三天后回来,皮肤晒成小麦色,而S依然没改初衷。

坐着地铁回家,心情有那么一丢丢的沮丧。再过九个小时,她就要步入三十岁。她没有忘记,只是遗憾她想要的那个三十岁没有到来。她渴望的三十岁是这样的,她与一个喜欢的男人在一起,不管是否有安全的婚姻来保卫或羁绊,他们都有渴望一直在一起的心。这是她曾经的理想国,她之前以为这个人是S,但以为只是虚幻。

换乘的时候,冤家路窄,她竟然再次遇到那个惯偷。这次她不再像上次那样,在S身边还顾及着淑女的形象,一脚踢掉偷手上刚掂得的钱包。

练了那么多年的跆拳道,总算有了用武之地。

还好那天的那节车厢莫名人少,她的那一踢,才算有了意义。

有人赞叹,有人冷漠,有人和他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有人因此生了媒婆之心。被偷的女孩瘦小,但嗓门很大。在惯偷还想还击的时候,她慷慨激昂地鼓舞群众一起上前,体验了把“人人都打”的快感。

女孩叫L,事后拉着蒋丹喊姐姐,感激敬仰之心,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于是彼此留了手机号,算是收了一个小闺蜜。

第二天,L就电话来扰,要请吃饭。就这样闹闹哄哄的,告别20年代,跨进30年代。每一次告别又都是开始。蒋丹举着杯,心中又充满了该来的早晚会来的希望。

<er">4</h3>

失恋其实挺打击人,有那么一个星期,蒋丹都觉得自己高大壮硕的灵魂,变得又小又轻。经不住小L的各种软磨硬泡,她终于在一个周末,梳洗打扮了一番,去赴约会。

媒婆之心其实是长在骨子里的,刚刚二十四岁的小L,竟然已经撮合了数百对恋人,并鼓舞他们走向婚姻。谁能看出来呢,小L竟然把爱好特长作为了职业,自己运营着一个婚恋交友网站,只接收本市会员。并且每一个会员她都上门走访,来保证会员身份的真实性。所以,她手上有着大把的优秀男中青年等待着爱情的浇灌。

蒋丹在那个周末见了六个男人。怎么说呢,他们都有点像典型的“精英”。西装革履,儒雅风趣,有车有房,家教优良,长相也都超过平均分。

与他们见面的蒋丹,像个被“拉壮丁”上去的女战士,有点萎靡,时刻想逃,背叛交锋。所以当天晚上的小L,只收到一条愿意与蒋丹先从朋友做起试试的短信,之后也不了了之。

小L觉得非常愧对蒋大姐,几次三番地试图把自家亲哥大L也推销出来,但似乎他们彼此对对方不感兴趣。小L这个身经百战的老媒婆,在蒋丹面前也没了辙。

单身的日子其实挺好,蒋丹在回复了小L发来的抱歉微信后,在电脑上看了电影。她看得很认真,菲茨杰拉德是她最喜欢的美国作家,而莱昂纳多是她最喜欢的男演员。当盖茨比站在自己旧日的恋人面前,眼神里装满了五年里所有的思念渴慕,欲泣欲诉。蒋丹哭了,流了大约一分钟的眼泪后,她脑子里只有一首歌的旋律:到哪里找这么好的人?!

不是臣妾不想嫁,是臣妾遇不到啊。

三十岁的女汉子蒋丹,有着一桶独居八年的智慧,半篮子性格里的可爱,一茶杯与生俱来的美丽。最重要的是,她幻想以后,并不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沮丧。就单身大龄女这个身份,她有些爱谁谁的傻气。

于是,在那个下起了第一场秋雨的夜晚,她只失落了一小会儿,之后便精神百倍地练了一个小时的瑜伽,之后又为了不精神百倍喝了一杯红酒,再之后像以往那样,没心没肺地睡去。

第二天当她醒来,也依然像往常那样,扛着菜刀站起来,继续一天的雄赳赳气昂昂。也许会在转角遇见那个他,也许遇不到。没关系,今天的口红颜色和衣服搭配得很好,取悦自己才更重要。

正文 让一碗热汤红了眼眶

没有人没在爱情的道路上摔倒过。但也没有人因为一次爱的失利,就控制住对下一个人的心动。

每一次失败的恋爱,都是为了最终遇见对的人。

每一个痛哭过的夜晚,都迎来了新的黎明。

黎明总会到来,对的人,也会。

我的朋友穆梅大学毕业的那一年,好容易找到了一份在眼镜店做柜员的工作。工资很低,当然也不解决住宿问题,穆梅便和大学同学一起去住了胶囊公寓。

那公寓很小,一间只有六七平米,但东西却应有尽有,床铺,书桌,厨房,洗手间,只是没有窗户。你能想象那种所有东西都挤来挤去的逼仄感吗?偶尔从睡梦中醒来,会被浑浊了一整晚的空气逼得喘不过气来。

但有希望。躺着休息,站着工作。就算是住在富丽堂皇的别墅,不也是一样的道理?

那公寓一个月租金四百,还算划算。穆梅的同学和她一起合租了几日,受不了那味道,干脆回老家去了,半年后就嫁了人。只剩下穆梅一个留在那个城市不知道在坚持些什么。

别人看不懂穆梅的坚持,但穆梅自己很明白,她在等着常威呢。

常威有女朋友。与穆梅分手之前,他就勾搭上了一个在网上认识的女孩子。那姑娘家里有点小钱,与常威在一起开房都是自己掏腰包。常威长得帅,那姑娘便对他一见钟情了。交往两周,就许诺常威,如果以后结婚了,让我爸给你买辆宝马。

常威原本只是玩玩,但因为那也许会到来也许是幻境的宝马,就和穆梅分了手。

按说,任何一个女孩子,但凡她有心,有脑子,有自尊,都不会再跟常威这种劈腿贱男有什么瓜葛。但平时有心有脑子有自尊的穆梅,在常威面前便什么都又没有了。

不管我们怎么骂她,甚至用带点狠毒的话嘲笑她,她也只是笑笑,有些不好意思,有些爱谁谁。

常威大穆梅两岁,没读过大学,每天在家守着一台破电脑炒黄金期货,钱有挣有赔。穆梅周末去他租来的房子那儿,若他喜笑颜开地要带穆梅去下馆子,那肯定是挣了。若他愁眉苦脸爱理不理,那肯定是赔了。但不管是赚是赔,晚上他要穆梅,总是恶狠狠的。木板床被撞击得吱呀作响。穆梅一边疼,一边搜索身体里的欢愉。

但找不到。

找不到宿舍里其他女孩子说的那种性的快乐。

把第一次给了常威是穆梅不愿意放弃他的第一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是,常威在毕业前两个月,一口气帮穆梅交了欠下的一万多块钱的学费。那时,他已经劈腿,要分手。也许是穆梅的眼泪让他心生了愧意,所以就花了钱。就因为这个,穆梅竟然感激了他。瞧他,对她还是心软的。他不过是一次迷失了,也许会回来。所以,他来找时,穆梅依然迎接他。

在那个类似胶囊大小的房间里,那张同样会吱呀作响的木板床上,常威要穆梅依然要得又狠又急。有时,穆梅看他着急得出汗的样子,会心疼。他的汗每一滴都被穆梅吻进嘴里,带着一种心甘情愿,体会那咸涩味道。

做完后,常威会立刻走。因为房间小,他高高的个子好似伸展不开。穿裤子都找不到个地方坐。穆梅就扶着他,看他恼火的样子。他就骂:你这住的什么破地儿。赶紧搬吧。

穆梅想说,我哪儿有钱搬。但就是说不出口,她这时倒是有自尊了。

偶尔常威会在桌上留下一些钱,穆梅就装作没看见。那钱,她全都存在了一张折子上。倒是不多,一年多了,还不到一万。

常威始终没能和那姑娘结婚。但打得倒是挺火热。据说,那姑娘家人嫌弃常威没正经工作,但姑娘又闹得厉害,所以正培养他呢。让他在公司从底层开始磨炼,一点点地学东西。所以,常威来看穆梅的次数,便越来越少了。

一个人的晚上,穆梅总会想念常威。她也有些害怕,这一层楼有二十间胶囊公寓,住的什么人都有。这个房东把她的四层小楼,改了八十间公寓。能把房间租出去就行了,她可懒得管人家要身份证察看。

右隔壁是两个送快递的年轻人。他们经常在半夜里看A片,声音开得很大,穆梅就觉得又恶心又害怕。左隔壁是一个和穆梅一样年龄的女孩子,好像在一家公司做文员。穆梅偶尔和她一起去吃拉面,她说她最大的希望就是钓个有钱人。她工资还不错,基本上把钱都用在了打扮自己身上,买化妆品和衣服毫不含糊。她问穆梅有什么想法,穆梅说,没任何想法,就是上班,回公寓,活下去。

女孩儿撇撇嘴,一副觉得穆梅很不争气的感觉。

那女孩儿后来搬走了,但有没有钓到有钱人,穆梅不知道。女孩儿走后,她的隔壁搬进来一个男孩子。大概也是刚毕业,拉着满满一箱子的书。他搬家那天,刚好穆梅休息,就帮他开了下门。之后他们就算认识了。

男生叫陈麒,有一个比自己小两届还在读书的女朋友。陈麒想一边工作,一边等她。陈麒的学校和专业都很一般,只在一家小公司找到了一份销售的工作。每天西装革履地夹着手提袋去证券公司门口卖一种股票软件。累得狗一样,却经常一个单也签不到。

穆梅下班回家时,看他站在门口打电话听到的。房间里没有窗子,手机信号总是不好。他在门外打电话,大概是打给女朋友,他一直在道歉,说什么对不起了,我这个月没赚到钱,下个月拿到薪水一定给你买。

常威来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最后一次来,是在立秋那一天。他身上喷了香水,头发一丝不苟。那天穆梅正在上班,接到常威的电话,说要见她。穆梅便立刻请假回家去。在回家的路上,她买了周黑鸭和酱猪蹄儿,常威喜欢吃。

但那天,常威一见到她便把她扳倒在床上了。他依然恶狠狠地,像是受了极大的委屈在她身上发泄似的。穆梅问他怎么了,他说:“他们都瞧不起我!”

他在工作中被领导骂了,准岳父似乎也越来越不待见他。他真是郁闷透了,他有一把老拳要不断地挥出去,而穆梅就是承接那些拳头的棉花。幸亏女朋友还对他有激情,他蛊惑了她最近就偷了户口本悄悄去领证,生米做成了熟饭,一切就都好办了。

OOXX用了十分钟,穿衣服用了一分钟,埋怨用了两分钟,吃一口酱猪蹄儿用了二十秒,然后他说了一句:我最近也许很长一段时间不能来找你了。这猪蹄儿太辣了。我走了。

然后,他就走了。没有离别的吻,没有忧伤的拥抱。整整住在这边一年半的时间,穆梅没有等回他。

穆梅躺了一会儿,心中明明很难过,却掉不下一滴眼泪。隔壁好像有人在吵架,女孩子的声音是陌生的,男孩子的声音就是陈麒。女孩子骂:你怎么住在这种地方?丢人不丢人?还让我过来,你把我当什么?

陈麒说:这不是过渡期吗?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女孩子抛下一句分手,就走了。然后走廊里响起来奔跑声,就像演大戏那样,女孩子喊:你放开!陈麒喊:我不放!

刚刚经历了一场刻骨铭心分手的穆梅,竟然被别人的剧情逗笑了:扑哧。

那女孩儿再没有来过。常威也再没有来过。

那个傍晚,穆梅开门,就看到陈麒坐在门边沮丧地垂着头。显然,他没有抓住自己的女朋友。看到穆梅,他郁闷地说:刚才追她追得急,钥匙锁屋里了。房东还没回来。

穆梅便从房间里拿出周黑鸭和酱猪蹄儿,还有之前就买好的给常威准备的啤酒,和陈麒一起上了这座四层小楼的顶层。那是初秋,风吹得又温柔又爽利。喝一口啤酒,啃一口猪蹄儿,两人就那么并排坐着,聊着那秋风。

一切都会好起来吧。穆梅说。

当然会。陈麒说。

穆梅和陈麒开始搭伙做饭,反正一个人做也要用火用油,烧汤煮米,两个人倒也方便。一般是在穆梅那里做,去陈麒那里吃。陈麒的书垒起来刚好又是一把椅子。两人开着门,一边吃一边发牢骚。

陈麒说那垃圾软件根本是卖不出去了。

穆梅说,现在的客人真是越来越刁钻,配个眼镜都像去买宝马那样横。说这话时有那么一瞬间,穆梅想起常威,不知道他有了宝马没有。

陈麒说,软件漏洞太多,还不如我自己做一个出来。

穆梅说,那你就做一个出来啊。

陈麒说,哪儿有时间?再说我得上班才有钱吃饭啊。

穆梅说,怕什么,你辞职,我养你。

陈麒像是看外星生物似的看着她。

从搭伙吃饭到搭伙睡觉其实不需要多远的距离。陈麒辞了工作,穆梅便让他把房子也退了,和自己合租起来。原本他们还举案齐眉的,陈麒晚上工作白天睡,穆梅白天工作晚上睡,谁也不打扰谁。可是忽然有一天,他们就睡到了一起。

陈麒最终研究出了一套很靠谱的软件,在穆梅的帮助下开了个淘宝网店网售。倒是销量不错,上路后每个月收入万元。半年后,他们一起搬出了胶囊公寓。怎么说呢,有时生活固步不前,也许只是因为找了错误的恋人。而艰难之中的牵手,就像冬日里的一碗热汤。说到这点,陈麒和穆梅,都很感谢胶囊公寓。

只因这个城市情歌太悲伤,才让一碗热汤红了眼眶。

今年十一,他们结婚。

正文 最近访客

<er ttop">1</h3>

雨下得不大,但是整个天空都黏糊糊的令人讨厌。澄茵在房间里,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卡伦正躺在沙发上玩“找你妹”,游戏声音让澄茵愈发焦躁。

她说了三遍“我要出去”,卡伦似乎并没有听见。她不再理他,拉开玻璃门,一头扎进雨里。

正是四月,各种颜色的蔷薇在小区的栅栏上争相开放。澄茵穿过花丛,周身湿淋淋地跑到八角亭下。在雨幕中,四周空无一人,只有雨声陪伴。澄茵不甘心地又打量了一圈,最后不得不沮丧地接受,那人不在,他失约了。

澄茵是在三个月前与那人认识的。她牵着朋友寄养的金毛浮云从网球场经过,一只球正好打出来。浮云接受了那从天而降的礼物,一口追上咬住,玩得不亦乐乎。

是这样认识那人的。无论澄茵怎么威逼利诱都不能让浮云放弃那只球,几分钟后,那人摆摆手对澄茵说:“送给它做礼物了,我也很喜欢金毛。”

澄茵一直记得他的笑,像是穿透乌云的阳光的金边,不耀眼,但好看极了。

后来又几次遇见他,都是如是的傍晚。澄茵喜欢有了一整天阳光亲润的傍晚天空。他在散步,她在遛狗。从狗的话题开始聊起来,到天气,到电影,到各自的喜好。越聊越多,从日暮到月升。

还记得第一次与他聊过天回家的那个晚上,卡伦也是坐在沙发上玩游戏“保卫萝卜”。他才不关心澄茵为什么回来那么晚,但埋怨了一句:“怎么没给我留饭?”

澄茵并不知道卡伦那天回来。卡伦每个月有半个月都在出差。他们在一起了四年,大学两年,毕业两年。澄茵像个母亲一样地照顾他,而他总是有些任性,连电话也懒得打。

澄茵给卡伦做好了炸酱面,细细的葱白,细细的黄瓜丝,浓郁的肉酱汁,都是卡伦平日里喜欢的。但那天,他又任性了,把澄茵端过去的碗推开说:“忽然没胃口了。”

澄茵无奈,只好自己吃掉了那满满一碗。分给了浮云一点,浮云闻闻卧在了一边。

吃完澄茵捧着肚子说撑得好难受,卡伦漫不经心,“谁逼你吃了?一碗面而已。”

那一整晚,澄茵都在生气。但她惯了只生闷气。一碗面而已。一碗她辛苦半个小时做好的一碗面而已。

爱情走到这份上,全是细枝末节的琐碎,怨不得什么。卡伦背对着睡过去的夜晚,澄茵又想起了那人的笑。黑暗中,她似乎嗅到了希望的味道。

就是这样喜欢上他的,在有卡伦在身边的时候。像吃了朵过敏的花,不由控制地迈开脚步,朝他走去。

<er">2</h3>

有两次,澄茵在中午的时候遇见那人,是在小区的24小时便利店。第一次他没看到她,她只瞧见他一闪而过的身影。

那一刻,她觉得,他没什么啊,像影子一样平平常常而已。又一次遇见他,他买创可贴,也是急匆匆的,看到了澄茵,只是打了个招呼,又很快离去,像是很忙的样子。

傍晚,他们又遇见,谁也没提白天的事儿。像往常一样散步,在夕阳的余晖下,聊得尽兴。他们一起见证了整个春天。第一束梅花开,第一束迎春花开,第一束山茶花开。他们都用眼睛做相机拍下来,记忆存了底片。

爱情隔着一层朦胧的纱,他们就像并肩走的两个旅人,给对方一个又一个傍晚的陪伴。

是在又一次和卡伦闹了别扭后,澄茵跟他说起了自己和卡伦的情事。不仅说起情事,还说起成长。她有一个严厉的母亲,从未夸赞过她,从未对她温柔过。所以,在遇见卡伦的时候,她便想把自己没有得到过的温柔和慈爱都给他。似乎这样,自己也在给予中得到了。

说起来,澄茵抬起眼睛,承认自己对卡伦的喜欢曾经很深,深到总会幻想一生都要在一起度过的,那些还没到来的日子。他们会怎样一起度过婚姻,养育孩子,牵手走向人生的迟暮。总之,她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卡伦总让她伤心。也许卡伦没变,变了的是自己吧。

澄茵啰啰唆唆地说了一大堆,那人只是安静地听,听她把内心掏空,不管是珍宝还是芜杂都拿出来一一呈现。然后,他给她的安慰不过是按按她的肩头。没有鼓励她,亦没有谴责卡伦,甚至对爱情这个话题也没有发表观点。

他按着她的肩膀,深深地注视她。她一度以为他要吻过来,但他没有。她也没能在他的眼睛里找到她以为会出现的内容。片刻后,他放开了她,转过身去,发出一声索然的叹息。

后来,澄茵想起自己与他开始时的那段相遇,为什么会走到一起。他们那时相遇,大抵是怀着相似的空虚。卡伦总在出差,而她只能借到一条狗来陪伴。内心像是有个黑洞,什么都填不满。而他是她内心的最近访客,在她黑洞一样的心里点燃了一根绳索,让她看着那光慢慢靠近。

<er">3</h3>

后来浮云还给了朋友,澄茵的散步便带有了目的性,为了逢到他。有两次他们走岔了,而她急匆匆找他的时候,发现他也在找着她。于是他们便约定,每个下午6点,他们在八角亭相见。

而那个雨天,他失约了。

曾经也有下雨的时候,他们撑着伞散步。澄茵的伞是透明的,印着两颗小小的心。雨洒下来,像是洒在心底。感觉,像是爱情初到,带着禁忌与诱惑,送来恐惧与惊喜。

他从未失约过。若是哪天他有事,会提前一天告诉澄茵。澄茵会点点头,也不问因由。站在八角亭里的澄茵,有些瑟瑟发抖。让她冷的不是身体的凉,而是彻头彻尾的失落。

她想见他,虽然不过二十四个小时,虽然她不知道他的名字,虽然他们也许没有未来。

那是卡伦第一次追出来找她,卡伦举着伞喊她的时候,澄茵哭了。一切都乱套了。从来没有这样乱过。一切都是她的错。她不想伤害任何人啊,可她先把自己给弄难受了。

善良和懦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卡伦问澄茵怎么了。

澄茵问:“我们结婚吗?”

卡伦迟疑了有三十秒,但那三十秒耗尽了澄茵对那段感情所有的耐心。她想起那天那人的叹息,自己也叹息了一声说:“算了,我们分手吧。”

卡伦从来没有想过澄茵会和自己提分手,他整个人都懵了。一直以来,都是澄茵爱得多一些。而爱得少的那个就像是爱情中的权利拥有者,他以为只有他才有分手的权利,但似乎澄茵革命了。

卡伦追着澄茵,他也顾不得打伞了,拽住了她的手腕,大声嚷:“为什么,我不同意!”

澄茵平静地告诉他:“回家告诉你。”把卡伦的“罪状”一一列举出来时,她很平静,了无怨愤。卡伦听着,不停争辩:“我以前也是这样的啊,这算错吗?”

然后卡伦哭了,求澄茵原谅。澄茵最后一次抱他,“我当然原谅你,但我不爱你了。”

卡伦又哭,“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啊。”

澄茵说:“这个世界上,任何事都无法重来。”

<er">4</h3>

卡伦闹了三天,终于还是同意搬了出去,出门前跺着脚对澄茵咬牙切齿,“你会后悔的。”澄茵买了一辆自行车,每天早上骑车去买菜,下午骑车在小区里转悠,带着相机。

好长时间,她没有再逢到那人。她在他住的那栋楼下站着等了几次,等到了初夏的第一缕风。她便在那夏风里骑上自行车,一下一下,把爱情踏入空气里。

大概是半个月后,澄茵去便利店买东西,收银小姑娘递过来一个信封。

在八角亭里,澄茵读到了那人的衷肠。他竟然附带了一张个人简历,还有两个字:“等我。”

整个世界都豁然开朗了,因为爱上他而生出的那些不安和喜悦,让澄茵微微发了疯,折了一朵老蔷薇,插进长发的一鬓。

两个月后,那人回来了。疲惫憔悴,但眼神明亮。在八角亭里,旁边有两个带孩子玩的母亲,但他径直向澄茵走来,旁若无人地抱住了她。

就是这样的感觉,第一眼就能预见此刻的拥抱,第一眼就能知晓他们以后会走上爱情的轨迹。一见钟情,心心相印。

他说他这两个多月的事情。他半年前辞了工作来这里照顾患病的姑姑。姑姑单身一人,身体不好,并患有抑郁症。除了傍晚的那两个小时,姑姑会陷入睡眠,他能出来,其他时间,他都得照看她。两个月前的一天,姑姑病重,送去医院,两周前去世。

他带澄茵去姑姑家里,她便知道了他开始为什么隐瞒。姑姑的大照片挂在墙上,她认出那是一个曾经很有名的女演员,是父辈们年轻时的梦中情人。怪不得最早看他眉眼似曾相识,倍感亲切。

他讲述姑姑生前的骄傲和荒凉,也讲述自己。明明他在说着一个悲伤的故事,她却听到他声音里澄净的光泽,她因为喜悦而无法追随他的伤怀,只好给他一个又一个抱歉的吻。

后来他们开始约会。澄茵问了他一个问题:“你知道在眼镜没有发明之前,眼镜蛇叫什么吗?”

他急急地百度,但答案还没找到,澄茵又问了:“你知道在你没出现之前,我在哪里吗?”

他怔在那里,澄茵说:“我在等你。”

澄茵从不知道自己会说出这样腻歪的话,莫名也羞红了脸,红成了夏花。也许吧,每个女孩都会遇到一个让自己矫情的男生。

正文 郭久重逢了马丽雅

<h3>1.郭久</h3>

是在一个旧楼里,三楼。学画画的画室在四楼,郭久午睡初醒迷糊了,又一次推开了三楼的门。之前总是看到一个胖胖的大妈,这一次,他看见的是一个少女。穿着艳丽的红色连身裙,正坐在沙发上对着脚趾涂指甲油。

看见郭久,她咧嘴一笑:上错楼了,同学。

郭久愣了愣,又听见她说:我妈真是,老不关门。

十六岁那年那一个暑假的那一个午后,在郭久的脑海里久久不去。也许每个人都是有情结的,而那个午后,那个少女,就是情结。之后很多年,郭久看到女孩子穿红色,总是莫名地想笑,心头一暖。

他在很多个瞬间总会想起她来,忘不掉。记忆像是网,她像是被黏住的虫子。

虽然他还没有来得及和她发生什么故事。

那女孩比郭久大两岁,郭久见她那年,她刚高中毕业,正在完全享受中学时代的最后一个暑假。穿艳丽的裙子,涂鲜艳的口红和指甲油。还有,也许初涉爱情。

郭久有一次下了美术课,刚好遇见她下楼,于是他便悄悄地跟踪了她。看她穿过两条街巷,一座天桥,在一家很小的咖啡吧门前停下。她对着玻璃整了又整她故作蓬松的头发,深深地呼出一口气,走了进去。

停了五分钟,郭久站在那窗前往里看,看到她坐在一个男人身边,别扭地夹起一支烟。

就是那个瞬间,郭久觉得自己像头驮着棉花过河的驴子。被一双无形的手压住,胸口很重很重。

爱情没来得及正面开始,从此变得隐形。

但郭久记住了她的名字。马丽雅。听说她外婆是很虔诚的天主教徒。听说追她的人可以从学校的图书馆排到餐厅。也听说她很跩,喜欢翻白眼看人。

在似是而非的听说中,郭久埋头苦读。

<h3>2.马丽雅</h3>

时间像是个不说话的骗子,骗走了很多有趣的东西。马丽雅一边转着笔,一边听老板训话。每个周一的例会,军人出身的老板都要一副饱经苦难的脸庞示人。他像是教育孩子那样教育他的员工,这个世界很惨烈,而他多么辛苦地养活了他们。他什么都不要,只是希望他们能回报他每天八个小时的全力以赴——像上战场那样。

马丽雅听得耳朵里生出茧子来,转了几圈的笔啪地掉在地上,开会时唯一一件有趣的事,也结束了。

马丽雅最近心情不太好,干什么都觉得没意思。和前任已经分手近两年,基本完全适应了独自一个人生活。偶尔老张会来接她一起吃个饭,两个人都匆匆忙忙的,带着不太能见得了人的负罪感。老张瞒着他老婆,马丽雅瞒着自己妈。

这是周末,一过了五点,热血奋战过的同事们从战场上下来,重新回归烟火世界。不消十分钟,全都消失得连影子都没留下。马丽雅独自一人窝在电脑后面,享受一个人的存在感。

对面的楼上新开了家公司,每个马丽雅在办公室磨蹭的辰光,总能看到对面在灯光通明地加班。关于热血和激情,像是她早已走失的两个孩子,只是曾经属于过她。

偶尔有几次,她在楼下的饭店吃东西,遇见过那家公司的几个人。为首的那个年轻人,带点激扬青春的意思。他们坐在马丽雅的邻桌吃饭,讨论着新产品的特性,更衬得马丽雅形单影只,好没意思。忽然有一天,那个为首的年轻人走到马丽雅桌前,对她说:“不如加入我们一起吃吧。”

于是,之后的每个傍晚,马丽雅便像是有了寄托一样,等到晚八点,下楼去,和认识的新朋友一起吃饭。

<h3>3.郭久</h3>

如果说世界上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的话,那么重逢算什么呢?第一次在越南菜馆见到马丽雅的时候,郭久根本没有认出来那是她。

她穿着黑色高跟鞋,黑色大衣,头发也是黑色,高挑瘦削,只是个美丽的陌生人。是有一天早上上班时,听到她同事喊她的名字:“马丽雅,快点儿,要迟到了。”他才知道是她。于是睡着的记忆醒来了,像个还不太能控制意志的孩子,因为混沌的梦境变成清晰的现实而哇哇大哭。

那天,郭久依然忙碌。但在忙碌的间或,他总想起她来。前台小姐穿了件红色的裙子,他望着那裙摆愣了好长一会儿神。

公司是朋友开的,但郭久有入股。他在新加坡南洋理工读完硕士,又工作了一段时间,回来已有半年。

现在没有女朋友。在新加坡时有一个同居女友,是个Rocker,他曾经为了她留在那儿,后来说回国时,问她要不要一起,她说No。在樟宜机场分手时,郭久想挽留,问,还会再见吗?女孩说,重逢只会破碎记忆。

可是,再见到马丽雅,郭久觉得,重逢是为了创造新的记忆。

那么重逢算什么呢,重逢是为遗憾创造的出口。

就算不与她恋爱,也可以做朋友。曾经那么想了解她却没有,便是遗憾。

<h3>4.马丽雅</h3>

马丽雅终于找到了心情不好的原因。冬天。冬天节日太多。冬天夜太长。冬天手很冷。冬天人特别懒馋,就想在下班的晚上,吃上热气腾腾的饭菜。

新朋友中,那个为首的年轻人叫郭久。另一个最聒噪的叫老七。一个埋头苦吃的眼镜男叫疯张,还有一个女孩子,头发爆炸似的,他们都喊她卷毛狮。

对于马丽雅的加入,他们反应很平淡。好像马丽雅是他们认识很久的人,没有谁很客套地热情欢迎。老七讲色色的笑话时一点也不避她,疯张已经在向她讨教女朋友的气点在哪里,卷毛狮当即就要了她的微博微信,加了好友。

而郭久,偶尔马丽雅抬头的时候,会碰触到他探究的目光。

若是在两年前,马丽雅怎么也不会愿意和谁拼桌吃饭。但现在,她最好的几个朋友,一个出国,一个嫁人,一个把旅行当职业四海为家。电话微信点赞常有,但相聚很少。偶尔回妈家,总会听到唠叨声。如果她打电话给老张,他肯定是愿意出来,但被他老婆知道,不免又是一场争闹。

活得越久,越觉得这个世界有些无奈。

有时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觉得月光特别清明,遗憾的是身边却没有人共享。

可现在呢,那个叫郭久的,自告奋勇地每天要送她回家。坐在他的SUV上,听着FM音乐台,偶尔拥堵时会聊聊天。他竟然是她的高中校友。他说他还曾经在她家楼上学过画画。

是吗?马丽雅想揭开回忆的帷帐,记起那一年的事,却发现毫无印象。他的回忆于她来说,就像是跟一个没有吃过螃蟹的人讲述蟹黄的美味。一个甜蜜咂嘴,一个无奈着急。

但她还是用开玩笑的语气回应了他:“你这样,我还以为是你想追我呢。”

“可以吗?”红灯停顿的那一百二十秒钟,郭久扭头看马丽雅。

<h3>5.郭久</h3>

再想想曾经他对初恋马丽雅没有表白的原因,大概是因为那个她坐在男人身边抽烟的片段吓住了他。他那时太纯情,以为爱情都是赤木晴子对待流川枫一样的干净。可现在他也有了过去,也算是曾经沧海了,他们是对等的,他想试一试。

少年时期关于她的听说大多都是闲话。似乎她没有那么多人追,似乎她也没对谁白眼球过。而当年她坐在身边一起抽烟的男人,是她的父亲老张。她十岁后,父母离婚,她就随了母姓。她的外婆是天主教徒这一点倒是真的。

那天,他问她可以追求她吗。她愣了好长一会儿都没回答,最后打了一个尴尬的饱嗝。

晚一点儿他回到公司继续加班才收到她的短信回复,“我比你大。”

郭久笑了,觉得有戏。年龄不是问题,她完全不用担忧。于是他回她:“明天一早,我去接你上班。”

加班到午夜的郭久,第二天早早醒来,精神焕发,细胞全都嘭嘭嘭地鼓起来,出门前,他有点矫情地喷了香水,像个发情的雄兽。

他在她楼下等了四十五分钟,然后收到她的短信,“我先走了,对不起。”

<h3>6.马丽雅</h3>

父母离婚,让少女时期的马丽雅对异性关系产生过疑问。她的前任,从高中开始,追了她五年,做过很多让她感动到瞠目的事,可后来他们在一起后,却是他先劈腿离开。她的父亲老张,当年离开母亲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但婚姻并没有维持多久,老张现在的老婆,比马丽雅大不了几岁。

对郭久,马丽雅并不是不信任他,而是不信任自己。那个早晨,她看到郭久的车停在楼下,还看到他擦干净前窗的一块雾气。她觉得他认真的样子很好看,他一副喜滋滋的见恋人的样子,忽然让她有了代入感而害羞了。她逃走了。

<h3>7.郭久</h3>

上午忙碌的间或,郭久站在窗前看对面。他并不能看到马丽雅,但他知道她在那里。一件很小的事就让心绪乱了,就是爱情吧。

他并不因为她的爽约而生气,他只感觉到心焦。

少年时期因为误会而轻易放弃与她结识,这一次,他想努力一把。否则,等以后再想这事,依然是遗憾,像个笑话。

他坐在洗手间的马桶上给马丽雅发了一条短信,他告诉她自己十六岁那年的心动,重逢后的欣喜。他说如果把年龄当障碍,对爱情是侮辱。但他理解她的顾虑,所以,他愿意等。就像等一朵花的盛放,而好的东西,值得等待。

<h3>8.马丽雅</h3>

每周的例会上,马丽雅的手机突然大震,一条长短信分三次发了过来。老板很不满,说马丽雅小姐谈一谈这个月公司业绩下滑的原因吧。

马丽雅张口结舌,最后答:“慢慢来。”

这答案,她同样回复给了郭久。慢慢来。在这个速食时代,充满耐心地等一餐好饭,等一个好人。

<h3>9.之后</h3>

他们一起吃了上百顿饭,看了十数个电影,压过全城近一半的马路,发了几千条短信。最后是老生常谈的男女游戏,是甜蜜苦涩的平淡高潮,是恋爱的地狱天堂,是平淡琐碎的生活本身。

正文 二十四桥仍在

<h3>1.有没有人告诉你</h3>

好多人见到玛丽,都不相信她已经有了一个十岁的儿子。瞧她,皮肤皎洁,小腹平坦,体态婉约,笑容甜蜜。最惹人的是一双眼睛,竟带着天真的少女气。

当然,玛丽与朋友见面,并不会刻意提起儿子。偶尔接到保姆打来的电话时不得不说起,听到的人大都一副“当时我就震惊了”的表情。

玛丽结婚早,二十三岁就生了孩子。儿子三岁那年,离了婚。那是一段错误的婚姻,玛丽现在想起前夫,只有两个镜头。一个是他骑着摩托车载着她风驰电挚地大喊“玛丽,我爱你”;一个是她被他打倒在地,右脸和自尊被狠狠踩压。

那一年的玛丽,无法相信生活是如此分裂。那么爱你的人,怎么会那么伤害你?

这个“那么”,可以替换成很多别的词。比如“深刻”。深刻爱你的人,会深刻伤害你。比如“不”。不爱你的人,不会伤害你。

后来离了婚,孩子归玛丽。因为孩子,两人纠缠过几次,直到前夫有了新欢,新欢也有了孩子,玛丽的生活这才清静下来。

因为心灰意冷,玛丽没有再出去上班,也无心找第二春。儿子送去幼儿园后,她在家开了个淘宝小店卖衣服。她的高中同学蒋进家是开服装厂的。借助他的资源,玛丽仿制了很多大牌的衣服。玛丽对做衣服有点无师自通的小天赋,无须买回来正品,玛丽对着照片依葫芦画瓢,做出的衣服也像模像样。

衣服从工厂里拿回来,玛丽自己当模特,对着镜子拍。蒋进逛了一圈她的淘宝店说:“这样吧,我去给你当摄影师吧。”

玛丽说:“好,你来。”

玛丽是标准的衣服架子,穿什么都好看。

蒋进拿回来新到烫手的佳能6D,边拍边学。两人在外拍一整天,似乎拍照不是工作,而是乐趣。蒋进镜头下的玛丽,最好看的那几张都是偷拍的。她垂直长发的侧脸,眼睛低下来,涂了MAC的红唇微微地翘着。像是很委屈,也像是在索要一个吻。

是在玛丽家的书房里看照片时,蒋进乱糟糟的呼吸出卖了他乱糟糟的情欲。他就那么忽然捧起了玛丽的脸,对她说:“有没有人告诉你,你多好看?”

玛丽还没有回答,蒋进的吻就袭击过来。

玛丽回应,似乎心里也早就预见了这一天:他们会剥去友情的外衣走上床。

只是玛丽并不确认自己是否也喜欢蒋进。不可否认,她喜欢与他身心交合时的那种灵魂悸动。但当一切结束,她起身去洗澡,淋浴洗刷着她,也洗刷着她的犹疑。

<h3>2.不要对爱说抱歉</h3>

时隔很久,玛丽和三十九岁的相亲对象说起来蒋进。

玛丽说:“他爱我应该爱了许久。”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蒋进对于玛丽来说,甚至不是朋友,而只是一个高中同学。他送玛丽回家三年,悄悄的,像是个跟踪狂。玛丽记得那时她和一个男生谈恋爱,每天放学都钻小巷子。有一天,蒋进骑着自行车从他们身边经过,对她说:“你快回家吧,你爸爸在巷子口等你。”

玛丽吓得连忙和男朋友分开,朝巷口飞奔。虽然那次玛丽免了父亲的一顿臭揍,但她对蒋进并没有好感。她一想到她在被跟踪,就有点害怕。

后来高中毕业,带走她初吻的男友再也没有联系过,一直嘘寒问暖求见面的人还是蒋进。

大一寒假,高中同学聚会,在KtV里唱歌。蒋进唱了一首《小薇》,只不过把小薇的名字改成了玛丽。所有人都知道他喜欢玛丽,起哄大笑撮合。但玛丽当着所有人的面拍了拍他的肩说:“阿进,我们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好哥们好不好?”

依稀记得蒋进艰难苦笑,他没有点头。

玛丽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就是不接受蒋进。大概是很多女孩子不自觉都会有的一种骄傲和自负。很多年后,玛丽对照网络自比,发现年轻时候的自己就是所谓的“绿茶婊”。

她的生命里从来不缺前赴后继来爱她的男人。拒绝蒋进的那一年,她正和一个东北人恋爱。当然,她也没太能记住他们之间的很多事。只记得,他老爷们儿了,老霸道了,也老爱吹了。

再之后,玛丽马不停蹄地恋爱,失恋,结婚,生子。那段时间里,她只收到蒋进在网上发来的几个消息。一个是她结婚时,他说了恭喜。一个是她生了宝宝后,他问:“像你还是像他?”还有一个是她离婚时,他问:“需要帮忙吗?”

前两个玛丽都没回,最后一个,玛丽说:“帮我找律师,我要孩子。”大概就是在那时起,蒋进变成对玛丽来说重要的男人。玛丽与许多男人都有过床笫之欢,但他们并不重要。与蒋进发生关系后,她也并不觉得他们因此就更加亲近。但蒋进在玛丽离婚后的那两年,变得十分重要。几乎每天都有电话联系,孩子的事情,店里的事情,家里的有一些男人活儿,她都找蒋进。她找他从来不觉得不好意思,甚至觉得理所当然,像他欠她的。

也许是她刻意地觉得两个人各取所需吧。她用用他的身体,他也用用她的身体。

追根溯源,不过因为那时她是个有孩子的离婚女,而他身边已有父母钦点过的未婚妻。

玛丽知道,她与蒋进都对现实无能为力。所以每一次,他们深拥过,抵达过对方最柔软的彼岸后,蒋进都会情绪低落。而玛丽总是这样安慰他:“不要对爱说抱歉。”

<h3>3.会有怎样的以后</h3>

有一个夏日的午后,烈阳高照。玛丽在房间里修图,蒋进在门外呼喊。她一拉开门,就看到他挥汗如雨。

“怎么了?”玛丽问,“跑得这样急?”

“我明天去领证。”

“哦。”玛丽点头,旋而又笑了,“就因为这个?”

然后她就看到蒋进激动起来,正在喝的冰可乐被他抡在地上。他从沙发上跳将过来,一把捏住了她的肩。她感觉到他手上的力度正在加大,听到他因为愤怒和绝望而发出的低吼:“你不知道你失去了什么!你到底有没有心?!”

玛丽点点头,确实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被她弄丢了。

与蒋进的结果,是玛丽早已预见,并已经在心底接受过的。还好淘宝店生意很好,租办公室,招客服,联系新的制衣厂家。有钱可以去拼命赚,才无心去纠缠那弄丢的什么。

后来,玛丽是听另一个高中同学说的。蒋进因为婚事和家里闹,被父亲用一根钢管打在了腿上,带了几个月的钢钉。当然,他最后妥协,带着钢钉与女友领证结婚,婚礼盛大热闹。

再见,是一年后了。高中毕业十周年聚会,办聚会的负责人很贴心,只忆同窗情,不准带家属,严禁开车炫富秀孩子。

玛丽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蒋进,正好迎上他的目光。太奇怪了,玛丽转过身悄悄调整呼吸,她的心跳竟然这样急促,像是被施了魔法的灰姑娘,伪装就要被识破那样慌乱。

那一整晚都心猿意马,玛丽在等待。

终于聚会结束了,站在会所的门口,玛丽裹了裹围巾。蒋进凑了上来,嬉皮笑脸地问她:“想我了吗?”

玛丽嗅到他熟悉的味道,几乎要跌倒。她守了整年的寂寞,此刻更加盛大。所以她想站在道德的对立面任性一次,她朝他展开双臂说:“嗯,很想你。”

在蒋进的怀里,玛丽身心都是满的。离婚后第一次觉得,单身并不那么有趣。

蒋进那晚不想回家,玛丽把他推了又推,劝慰他说:“如果你想我们有以后。”

蒋进跳起来,回了家。

剩玛丽一个人躺在大床上辗转反侧。介入别人家庭的羞耻感在折磨着她。她知道这样不对,可下一次,蒋进来找,她依然会对他展开双臂。爱情是身体的罂粟,根本推不开。

然后有一天,她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里面只有一个女人带着冷笑的骂声,“不要脸。”

挂了电话,玛丽双手压住眼睛。当时她正在化妆,晚上和蒋进约了吃饭。心中刺痛,她不太敢睁眼看镜中的自己。

但她还是化了个很美的妆,一晚上都在巧笑盼兮。那是个完美的夜晚,从饭店出来,借着月色,她主动吻了他。那个缠绵悱恻的吻几乎用尽了她全部的力气,也带走了她的呼吸。

感觉无数颗心在空气中一边碎掉,一边大喊“我爱你”。

爱是放开手,不让你为难。

玛丽用一条短信与蒋进分了手。话说得决绝,似乎没有回旋余地。正好新房装修好,搬了新家,换了号码。玛丽从蒋进的世界里消失了。

<h3>4.烟花三月下扬州</h3>

这一别又是两年。

淘宝店一直在做,但生意不如之前好了。玛丽开了一家甜品店,一家咖啡屋,每天依然忙得马不停蹄。大部分时间,甜品店有亲信的员工打理,玛丽都待在咖啡馆。

咖啡馆不大,也是书吧,书很多,来的大多是些文艺青年。店中间有一张长桌,偶尔会有企业带员工吃着甜点喝着咖啡来开座谈会。

就是这样偶遇蒋进的。

吧台内外,两个人都呆了呆。玛丽发现自己心如止水,她嘴角上扬出一个微笑,“好久不见。”

他无名指的位置,没有了戒指。玛丽却已经有了相亲对象。三十九岁,离异,没有孩子。对待玛丽的儿子,十分亲切。

深夜打烊后,玛丽独自坐在吧台,喝了点龙舌兰。微醺的时候,想哭。不知该怎样给自己一个解释,命运作弄,还是自己对爱不够勇敢。玛丽和相亲对象说起来蒋进。后者当然清楚她平淡声线下的渴望和心碎,选择了放手。

蒋进并没有再来找玛丽。直到一个月后,她收到他的短信,“我和女朋友分了手。”

接着又收到一个小包裹,里面是一张去扬州的机票,还有一张泛黄的作文纸。

那是她高中时候写的一篇周记,老师曾经在讲台上读了出来:“多年以后,我希望我能在一个万物复苏的三月,去一次扬州,看看瘦西湖,走走廿四桥,追溯扬州八怪,尝尝扬州炒饭。如果有爱人陪最好,没有,就一个人感慨感慨青春,然后遇到爱人。

“据说,相信什么便会得到什么。相信爱情的人,会得到爱情。”

这少女的初心,让玛丽读了一遍又一遍,蒋进的脸也一遍又一遍越刷越清晰。

扬州真的很美。森林城市,空气凛冽。玛丽坐着漂亮的公交车去找心目中的景致。

然后她终于在一个什么景点都不算的公交站牌前偶遇了蒋进。他那样贴心,替她为爱找好了出路,让她只需要勇敢一点儿,遵循内心的引领,穿越时间的兜转年轮,像初遇那样初爱一次。

玛丽朝他走去,真幸运,在茫茫人海之间岁月浩渺之中,她遇到了一个爱人。

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

世界是矛盾的。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好与坏不同的轨迹。同一件事,被不同的眼睛所看到,被不同的境遇所遭受,却是不同的感觉。

就像是硬币的两面,一面是理性的数字,一面是感性的花。

了解,才是人与人之间的最有力武器。

为了更好地爱你,所以,我要了解你。

正文 爱情不在一个频率上

<h3>1.只是被你盗走了一段梦(橙橙)</h3>

上帝给人智慧,教人辨了美丑善恶。

先不说善恶吧,美丑却是直达眼睛的分辨率的,所以,谁都喜欢美女帅哥。

我第一次见阿迟,就花痴了。那是在一家小众品牌的服装店,我从二楼女装部下到一楼的男装部,就看见试衣间里走出来一个服装模特。感觉当时和我眼睛一起直了的,还有导购大姐。

这是个漂亮早已成为生产力的时代,导购大姐愣是给阿迟用了自己的员工折扣,便宜了不少钱。

到现在我还记得初见时他的样子。他伸手整理领子,手指白皙颀长。镜中的脸棱角分明,眼神里带着淡淡的忧伤。(PS:此处没有艺术加工成分。)

那时特别迷恋某网络大神的言情小说,感觉阿迟就是那种帅到爆的冷感男主角。在一个月后的校篮球赛上,我再看见他,就决定追求他了。当时也没多想,只觉得追不追得到没关系,能认识了,做个朋友也不错。

之后有阿迟的地方,我总能找过去,嘻嘻哈哈地混个脸熟。他呢,一直也都是冷感的样子,对谁都不冷不热。后来知道,他有女朋友。只有在他异地的女朋友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才能在他的脸上看到一层层升起来的烟火气。

我亲眼见到过那热。夕阳下,天台上,他握着电话,笑着的样子。

那时,他们篮球队训练完,总喜欢在某教学楼的天台上聚会。我总跟着,背着一个超大包。包里有水、纸巾、创可贴、云南白药、能量棒。谁伸手都能跟我要个什么。但阿迟从未这样过。

我为他准备的东西,都成全了别人的需求。但他似乎也并没有刻意与我保持距离,只是反应慢半拍。我扛大包扛了半个多月,他才刚发现似的,“白橙橙,你是机器猫吗?能给我变个4S出来吗?”

那年苹果风靡天下,队里基本人手一个。但阿迟用的是一款国产触屏手机。我多少听说他家里不太宽裕,生活费只够吃喝。不知道为什么,他那样问,让我感觉有点辛酸,圣母心一下爆棚。当天晚上就回去,取了多年来的压岁钱小金库,买了一台4S。

第二天把这手机送给他,他惊得不敢相信。队上的人都开始起哄,他别别扭扭地拿了那手机。到晚一点儿,他请我吃夜宵,又把手机还给我了。我问为什么,他说:“是我女朋友想要。”

他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

我又圣母了,我把手机推了过去,“那你送给她吧。我只是不想看到你为难。”

谁都在爱情里犯贱过,卑微过,你认真地喜欢一个人,总得付出点什么。

之后我依然参加他们的聚会,依然嘻嘻哈哈没皮没脸。过了半个月,我问他女朋友用着那手机还喜欢吗,他说:“不知道,就那样吧。”

本来就没有得到过,所以不应该有失去感。但不知为什么,我的心凉了凉。

其实那段时间,阿迟正在与女朋友闹别扭。那台4S成了他们分手的导火索。

我生日那天,大家一起喝酒聚会。阿迟喝了点酒,大概是失恋借酒消愁。我也情绪不高,所以没多久就散了。阿迟让我陪他走一会儿。那是在群光广场上,快到圣诞节,广场上有棵大圣诞树,挂满了彩灯。

他问我:“白橙橙,你有什么想要的礼物吗?你上次送我手机,我也得送你点什么。”

我没吭声。我想要的,说不出口。如果可以,真想把他放进礼物盒子,挂在圣诞树上。

我说:“那你蹲下来。”

他听话地蹲下来,我摸了摸他的眉毛。一直以来,都在幻想这个动作。他那样好看的眉毛是怎样长成的呢?

他站起来的时候,抱住了我。

我感觉到耳畔他带着酒气的呼吸,他温暖的胸口的心跳,广场上Jingle Bell的音乐,带一点凉气的冬风,还有我带一点点心疼的喜悦。

不知道那算不算在一起。总之以后,我们便一起吃饭,去自习室。他打球时,会自然地接过我递去的水。我们每天发微信。

你在哪儿?你吃什么?上课不无聊吧?让我带点什么给你?晚安。

以上是我的节奏。

宿舍。随便。还行。随便。嗯。

以上是阿迟的节奏。

冷感男主角,真的很冷感啊。

宿舍里的女生们,都已经认为阿迟是我的男朋友了。“白橙橙,什么时候让你男朋友请我们吃一顿啊?”“白橙橙,去看你男朋友打球啊?”

……

在她们面前,我也一度会错意,我和阿迟已经是男女朋友了。但有一次和阿迟一起逛街,遇见他的高中同学,他向他们介绍我说:“这是我们学校会计系的。”

连个后缀都没有。我的名字也没说出。

可是我这个会计系的,手上还提着刚买给他的情人节礼物。一盒我们刚刚一起亲手做的巧克力,我初见他时那个品牌的一整套衣服,在屈臣氏别扭付钱的一盒冈本003。

在阿迟团购好的酒店房间里,我整个人都在发抖。我不是怕即将到来的初体验,我是冷。冷虽然不会传染,但会带走双方共有的温度。

阿迟洗完澡出来时,我问他:“我们现在算什么?”

他一边擦头发一边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瞧他,到了都是这样的随便。

你不知道爱情开始在什么时候,像不知道春柳什么时候吐出第一朵绿芽。但你一定知道爱情结束在什么时候,那是带着浑身虚脱的累还有点滴舒爽的瞬间。好像被盗梦的人,听见那一声硬币倒下的声音。

啪。

END。

<h3>2.我刚开始ING,你却已经END(阿池)</h3>

我是早产了一个多月出生的,反应总是有点迟钝。我妈说,小时候我去打疫苗,针都拔出来了,才知道要哭。

小时候我体弱,特别是婴儿时期,花了家里很多钱。父母因为我的事情,还有钱的事情,总是争吵。偶尔翻翻老照片,我从百天照开始,几乎都没有笑得开心的记录。

我对爱情也是反应迟钝。收到过小姑娘明的暗的示好很多,但大多没太在意,自然也不知道我的不太在意给别人带来很坏的影响。

高中时候,甚至还有女孩为我自杀过。我们并不是情侣,我知道这事儿的时候,还不太能想起来她的样子。虽然她的自杀后遗症只是在手腕上留了一些疤,但于我来说,却很困扰。那事闹得满城风雨,我的脊梁骨不知道被多少人戳过。

好长一段时间,我都缩在教室里,不敢出门。连球都没打。

靳朵是我的初恋。她是我们高中的校花,长得有点像下巴不尖版的小S。我们在一起,也是她先追求我的。我们不在一个班,她每天下课十分钟的时间也会来找我。甚至上个厕所也会拉着我陪。

当时真是没少收获羡慕嫉妒恨。

我们在一起,更像是水到渠成,大家都觉得我们有夫妻相了,在一起合适了,很养眼了之类的。你推我撞的,我们就成了。

高考后,我们没考上同一所大学,之后开始异地恋。听说追她的人挺多的,不乏许多高富帅。我们分手的时候,我似乎也没太多难受。就是那种早已知道结果,就等着它到来的感觉。白橙橙送我4S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分手。那手机,是靳朵要的青春损失费。我一点儿都不生气靳朵跟我要什么,我很高兴我们以那样的方式分手,少了藕断丝连的可能。

白橙橙有点傻,她追我简直有点像追星。每次打球赛,她都扯着嗓子喊我的名字。有一次她甚至扯了个条幅出来,上面写着:“汪迟,是onderful,C是Champion。”害我好长一段时间都被几个家伙喊“C”。

我一直是这样想的,白橙橙送我贵重手机,我早晚都要还更好的东西给她。所以,她生日那天,我问她要什么礼物,没想到她想要的只是摸摸我的眉毛。

也许就是那一刻,我感觉到了她温柔的谦卑。她的眼神,像是久旅沙漠的行者,很渴。而我,也许就是给她送水止渴的人。我决定给我们一个机会。

于是我们在一起了。

我不善言辞,也很怕在别人面前流露情感。说实话,我在家甚至很少喊爸爸妈妈。特别是我爸爸,记忆中我唯一的一次喊他“爸爸”,是在八岁那年赶火车,被人群挤散了,因为害怕哭着喊出来的。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少笑,少言,不阳光。不是做作,而是做不出来话多,笑得灿烂。放假回家,我妈总会做我最爱吃的红烧肉给我。每次她问,好吃吗?我总是回答,还行。其实,那明明就是我生命中最好吃的东西。

我心里非常感激白橙橙对我的付出,还有她温暖的呵护。我特别喜欢她跟在我身后蹦蹦跳跳的样子。因为总走在她前面,所以,她看不到我隐藏不住的笑脸。

她总喜欢请我吃饭。我吃东西时,她就看着我。有点像我妈看我吃饭的样子。我不好意思,就会放下筷子。

“怎么了,怎么了,”她会问,“不好吃吗?”

“还行吧。”我实在说不出更热烈的词。

她当然是我女朋友。宿舍里和篮球队的兄弟们,都这样对我称呼她:“C的橙子,更香甜。”

只是我从来没有跟她说过“喜欢你”之类的话吧,所以她有时会有小情绪。

我不会回应热烈,也不会回应冷淡。我的处理方法就是不处理。她的闺蜜曾经找过我,在QQ上,噼里叭啦地一大段话,说我对她们家橙橙怎样怎样冷淡,怎样怎样不好。说如果不喜欢她,就不要耽误她,之类的。

那段话我没回。

实在是没什么情商,不知道以后锻炼锻炼有救吗。

再后来,我用她的电脑,发现她在某论坛发过一个帖子,题目是:“此男到底和我有戏吗?”内容就是细数她怎样怎样喜欢我,我怎样怎样没表示。看得我特乐。于是,我注册了个ID“B3C”,回复她:“相信我,他喜欢你。”

之后很久也没收到她的回应。也许自动过滤掉了。真是该敏感的时候不敏感。B3C,直到现在我还在用它做账号,我们的姓氏名字都在一起。

之后的假期,我在表哥开的婚庆公司里,找了个职业伴郎的活儿,赚了点钱。那些钱,刚好够买一条白橙橙心仪已久的六字箴言手链。

2013年的情人节那天,我们一起过的。我怀里揣着要送给她的礼物,被她拉着去买了衣服,逛了屈臣氏。一直都很好,直到进了酒店。

我不知道她怎么了。我从洗手间出来,还没擦干净头发,就看见她站在酒店的窗口,把我的所有衣服,还有她刚送我的那套衣服,一起丢了下去。

她哭了,一直说自己傻,喜欢上我这样的怪胎。说为我付出了那么多,却不过是个没有名字的路人某。

<bdo>.99lib.</bdo>夺门而出前,她扔下一句话:“去死吧,冷感男。让你一次冷个够。”

不知道为什么,钻进被窝给前台打电话,让帮忙给我捡衣服之前,我还是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搞得有点哭笑不得。被她丢掉的上衣口袋里,放着正准备送给她的手链。那上衣和手链都没有再找回来。

也许就是这样吧,似乎没有开始,结束得也不伦不类。我明明在喜欢她啊,只是没有表白而已。对于急性子和慢热者来说,爱情就是个悖论,一方正在进行时,一方却已经是完成时。走不到一起,也许并不是频率问题。一个人的无所谓,会成为另一个人的误会。

直到现在我依然觉得,白橙橙是我认识的最可爱的女生。我知道也许她再也不会回到我身边,让我给她一个正式的开始。所以现在,只能在每天看她的微博和朋友圈时,默默地点赞。

正文 你和我一起做过的梦

<h3>1.姑娘好勇敢(周佳慧)</h3>

我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从小就是别人口中的二老冤。姐弟岁数相差不大,我既没有得到父母对第一个孩子的呵护和宠爱,也没有像弟弟因为是个儿子而受到更多的关注。

我小时候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得到父母公平的爱。但后来我发现,这永不可能。于是我便渴望迅速地长大,然后逃离。

所以,当我遇见大叔,并且被他像宠孩子那样宠溺时,可想而知,我多么迅速地沦陷。

我二十二岁那年遇见的大叔,他已经三十七岁了。他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副总,离婚,没有孩子。那一年我刚大学毕业,在一家咖啡馆打工。

因为骨子里留存的叛逆还有天性中的浪漫,我从没有按部就班朝九晚五的打算。拥有一家咖啡馆,是我的梦想。

我打工的咖啡馆女老板是从国外回来的。她教会我许多,如何制作各式咖啡,如何烤饼干、比萨和芝士焗饭,如何调制颜色漂亮又好喝的鸡尾酒,三明治怎样做好吃又简单,牛排如何煎能保护肉汁不流失等等。

我学得异常用心。

大叔说他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被我眼中的光彩吸引住了。现在想想,那是我最努力的一段日子。店里只雇了我一个人,忙的时候脚不沾地,一有时间,又跟老板学习,问东问西。

注意到大叔的时候,他已经连续七天的午餐都在咖啡馆里解决了。

后来有一天,他等我到十点半,约我到咖啡馆隔壁的天堂小酒吧坐坐。

在得知我的大学专业和梦想不搭嘎的时候,他敬了我一杯:姑娘好勇敢。

大叔说他也很想勇敢一次,工作也好,爱情也好,人生也好。然后他问我:“你可以帮我吗?”

“怎么帮你啊,”我摇摇头,“我一无所有。”

“你年轻、勇敢、有梦想。”大叔答,“还有,你偷走了我的心。”

时过境迁之后,再去想这情话,应该是这个意思:“我要利用你的年轻、勇敢和梦想。你偷走了我的心,得还更多的来。”

因为我从来没有在姐姐弟弟身上占过任何便宜,偷走别人的心这种事儿,自然要还。

他对我真的非常好。那次约会后,他每天下班都会去咖啡馆坐着,等我下班。

下班后带我去吃一些他经验里很美味的东西,然后再送我回去。他很绅士,并且温柔。每次上车,他都会用手臂挡在车门上面,以免我碰到头。他买很多礼物给我,年轻女孩子喜欢的东西,衣服、化妆品、数码产品甚至奢侈品包包。他也耐心听我倾诉,无论是被贴上“悲惨”标签的童年故事,还是带太多幻想成分的美好未来。

那时我已经打工了半年,学到了一身“本事”。偶尔有休息的时候,大叔还会带我去别的咖啡馆取经。

我们几乎走遍了全城的咖啡馆,和所有的咖啡店老板聊过天。

然后有一天,大叔带我去了一处位于写字楼里的空旷房间,他问我:“我觉得你是时候做老板娘了。”

我怔了怔,然后蹲在屋角哭起来。大叔也蹲下来,我们以蹲着的难看的姿势抱在一起。

我问他:“你爱我吗?”

他点头。

我说:“我也爱你。”

我爱他,也许只是因为从来没有人如此用心地讨好过我。我爱他,也许只是因为他爱我。

但那是我的承诺。

后来,我辞了职,开始装修我们的咖啡馆。两面墙做内置书架,买很多绿植摆满角落。远赴全国各地去购买家具、文艺摆件和细碎所需。

那是我最忙也最身心愉悦的时候。咖啡馆装修好,大叔也辞了职。如我长久的梦想里一样,我和我爱的人,我们一起开店,一起忙碌,一起闲散,一起数钱。

刚开始的那段时间,真的很甜蜜。大叔做招待服务生,我做各种咖啡小食。因为我们举止暧昧,有人问我们的关系。

大叔每次都这样回答:“嗯,我在追求她。”

他非常温柔,似乎从来都不会生气。偶尔我埋怨他点单出错,他也会笑着说:“我下次注意。”

我们出现问题,大概是开店两年后。开咖啡馆,其实并不是赚钱的生意。当生意越来越不好,甚至入不敷出的时候,我们两个人都开始焦虑。

我们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吵起来。甚至当着客人的面也没有停止争执。

咖啡馆曾经干净文艺让人流连忘返,电视台也来取景。现在呢,杂物堆了很久,也没人收拾。书架上的书空掉了一半,也没有填补。客人越来越少。大部分时间,我们在空荡荡的咖啡馆里,各自玩着电脑,谁也不愿意理谁,或者主动站起身来去收拾收拾。

有一次,一个客人直接指出来,“你们俩怎么了,出问题就解决啊。”

我和大叔对望,然后沉默。

我们曾经试图了解对方所想,也开诚布公地说出对对方的不满,也信誓旦旦地表示生意为重。可问题似乎来了又来,层出不穷。

最终,我们只想到一个解决方法,把咖啡馆转让。这样它才能在新的主人的热血下,重新活过来。而我和大叔怎么办呢?

签过转让合同后,我们在咖啡馆里坐了一会儿,礼貌地等着对方先提分手。

只是我没想到,这话说出来,心会那么痛。

<h3>2.大叔太浑蛋(大叔)</h3>

人其实是情感动物。特别是软弱的人,会被情感挟持,做出对生活不利的事情。

离婚后,我开始焦躁焦灼。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都让我觉得压抑,难以呼吸。我曾经试图参加很多活动来转移注意力,也在网上结交女孩子去见面。但似乎,怎样做都找不见出口,直到我遇见了佳慧。

佳慧在我所在公司楼下的咖啡馆里打工。第一次见她,我就被她眼神中的光彩吸引了。太动人了,那是年轻的被梦想燃烧着的眼睛,让人想陷进那眼睛里探一探究竟,然后从那火里,取一点热回来。

似乎,我这个年纪的男人,早已不再因为爱情冲动。我们看待女人,当然不仅局限她外在带给我们的愉悦,还有些别的东西。

佳慧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女,但她整个人看上去甜蜜且满满正能量。她真诚,做事专注,且喜欢较真。那是一个男人在年近不惑时,拼命想留住,却还是从指尖溜掉的东西。

还记得刚开始时,我约客户去那边谈事情,已经很晚了。我点了咖啡,客户点了鸡尾酒。她却建议我们尝尝她新学的荷花安眠茶,说天晚了,喝咖啡对睡眠不好,而点鸡尾酒的先生车钥匙就放在桌上。

她真诚得让我们都笑了。

甚至咖啡馆的老板都接受了佳慧在咖啡馆打工是因为自己的梦想是开咖啡馆这一“真诚的目的”,而愿意倾囊相授。

谁不愿意多接近一个真诚的人呢?作为一个胆小的,工作上讲究利益最大化,买东西考虑性价比,甚至连梦都不迤逦的“失落的男人”,我其实观察了佳慧很长一段时间才约会她。

但第一次约会,我就一个感觉:这个人,对了。

就像把工作分配给下属,哪个人擅长哪份工作,心里有着七八分的笃定。对佳慧也是这种感觉,这个人也许会度我逃离困窘的当下,我的工作和感情将会因为她而重新格局。

久违的兴奋和激动在我心里隐隐跃动,甚至当时就已经做好和她一起开一家咖啡馆的决定。

我们开始约会,我尽心安排,享受着与她在一起的愉悦。她不快乐的童年遭遇也让我内心变得柔软,心甘情愿为她千金散尽。

而我真正爱上她,是带她去看我已经租下来的准备开咖啡馆的毛坯写字楼时。她哭了,问我是否爱她,因为少时对爱的缺乏,她像一个求着母亲舔舐的小羊羔,那样楚楚可怜又动人。

谁都会爱上佳慧的,我猜,只可惜,是我。

咖啡馆开起来,我便辞了职。因为怕同事不理解,所以我有点销声匿迹的感觉。其实当时工作上遭遇瓶颈,不上不下,虽然挂着副总的名衔,其实根本没有什么权限。我去开咖啡馆,内心也怀揣野心:万一我做大了开连锁了呢?到时候给你们这帮小人看看。

开始时,咖啡馆确实做得不错。我和佳慧都很用心,每一个小细节都力求完美。通过微博和微信营销,并且请了一些很有名的学者来开讲座,有一段时间这里成了文艺青年的聚集地。每天很忙很累,但偶尔和佳慧眼神交汇,都甜蜜地暗自庆幸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不管是眼前这个人,还是眼前这份端盘子擦桌子的服务生工作。

我甚至有过向佳慧求婚的打算,但后来不了了之。这当然是源于一个男人的自私和软弱,我不确定自己是否有勇气再次踏入婚姻。

开咖啡馆最春风得意的那一段时间,好多客人问我以前做什么的。我偶尔会对熟客聊一些过去的辉煌。

“那为什么来开咖啡馆呢?”

我扭头看在吧台内忙碌的佳慧,微笑不语。

熟客们心照不宣,觉得我真是浪漫文艺到爆,为了心爱的女孩,放弃繁华过去,过起归隐生活。

后来,生意便渐渐不好了。因为咖啡馆开在写字楼内,并无多显眼的门面。而其他更文艺且小资的咖啡馆,雨后春笋般不断开起,我们会用微博和微信营销,请学者来讲座,别人也会。

当有一天对账时,发现我们已经连续亏本了三个月,我和佳慧都有些怔忪。我开始变得有些焦虑。渐渐的,这种焦虑越演越重,甚至也转移到了佳慧身上。就算我不想承认,但不得不说,我没能刹住后悔的情绪。

有一次,我点好了单给佳慧,但她漏掉了一杯咖啡。客人催起,我很生气。我们当着客人的面吵起来。

我埋怨她做事不用心。她埋怨我点完单就去上网,心思都没有在生意上。后来我们开始冷战,晚上躺在床上,佳慧拉了拉我的手,我转身抱住了她。

就这样,我们进入争吵、冷战、和好的循环。人的情绪是可以影响周围的事物的。情绪不好的人,没办法做出好喝的咖啡,好吃的食物,更不会再追求完美精益求精。

生意渐渐地荒芜下来。同时荒芜的,还有佳慧的眼睛。

当我终于有一天,再认真地看向佳慧,我看到了她眼睛死水一样,没有任何波澜,也没有了曾经火一样热烈燃烧的璀璨光线。

这是比开咖啡馆赔掉所有身家更让我难过的事情。

那天,早已戒烟很久的我,在楼下抽完了一整包烟,然后在旁边的那家复印店,打印了一张“转让”启事。

和佳慧聊咖啡馆转让的事情,耗费了我所有的力气。这太难,我就像一个刽子手,先是弄碎了她的梦,然后夺走了碎片。

聪慧如佳慧,她自然知道这咖啡馆的易主也许意味着我们之间关系的终结。

她哭得特别伤心。

在等待买家的那段日子,我们举案齐眉,温柔相待。还记得有一天早上佳慧从我怀里醒来,问我:“大叔,你还有梦想吗?”

她已经很久没有叫我大叔了,我无奈又心痛地摇了摇头。

然后她说:“我也没有了。”

正文 男友对蓝颜的敌意

<h3>1.世界不需爱憎分明(宋肖)</h3>

在我看来,这是个温柔的世界。

当母亲在清晨唤醒孩子,当爱人把早餐端上桌,当路上行色匆匆一只流浪狗为你让道,当春天的脚步无声地靠近,当你最好的朋友给你讲述她的甜蜜。

晏秋在和许长远恋爱后,像个初涉池水的旱鸭子,一边享受水给她的惊喜,一边恐惧水的深。所以,她几乎事无巨细地跟我讲述她是如何和许长远相爱的。

这是一个很平常的爱情故事。只是在当事人的心里,很多细节都是宇宙馈赠的礼物——你喜欢我的时候,我刚好也在喜欢你,这多么奇妙,简直就是神迹。

许长远是和我们同校的师兄,研究生大二。我和晏秋是初高中同学,一同考入这个学校的不同系。在晏秋遇到许长远之前,我们几乎形影不离。好多人都以为我们是一对儿,但每次我们都得解释:“认识太多年了。什么都来,就是不来电啊。”

我们最喜欢坐在学校的池塘边对着经过的男生女生评头论足。这个有个垮屁股,那个头发像火鸡,这个眼睛暴突像青蛙,那个完全老爷爷神态。当许长远从我们身边经过,晏秋沉默了,之后又跳起来,抓住我的手浑身乱颤,“哎呀怎么办怎么办,我的菜,我的菜。”

“是你的菜就吃咯。”我鼓励她。晏秋有一张标准的美女脸,勾搭个把男生几乎手到擒来。

于是好长一段时间,我都被晏秋逼着在男生宿舍打听许长远的事儿。最后甚至连他爱吃什么菜,在图书馆借了什么书,电脑里下了什么游戏都一清二楚。

后来,我们开始一起拼桌吃饭。在吃了差不多一个月的饭后,晏秋跟我说时机到了。于是我便退出了免费午餐,从此一个人孤苦伶仃。

谈恋爱真的是一件很耗时间的事情。之后我和晏秋网聊比见面还多。

“他竟然跟我喜欢同一部电影。”

“今天在外面,我脚一扭差点摔倒时他搂我腰了。”

“那天我说爱吃那家的泡芙,今天见面他特意买了带给我。”

……

后来,在一个初夏的晚上。偌大的篮球场只有我和晏秋两个人。我们认真抢球投篮,然后累得躺倒在地。

“就在今天,他表白了。我答应了。”

晏秋那带着气喘吁吁的热切声音,便是幸福敲门的声音吧。我由衷地为她高兴,并继续追问细节。

“就是很平常啊。中午一起吃饭的时候,因为他爱吃鱼片我爱吃酸菜嘛。他就说,不如我们在一起吧。这样以后吃酸菜鱼好划算。”

没听到狗血情节,我有点不满有点怅然若失,爱情让人生变得丰盈,但是偷走了一部分友情啊。

“要不然,以后吃饭都叫你,或者你也赶紧找个妞啊?”

算了,我说,我才不想做大灯泡,也不想为了和你们吃饭就和谁谈恋爱。我心里这样想,但没有这样说。之后我和晏秋几乎要往“网友”的趋势发展了。

有一天晚上,我没有“如约”在网上等到她。打电话好多次,都是关机。第二天她打回来说:“许长远在外面租了个房子。”

原来如此。

再后来,连每周六一起打篮球的固定节目也取消了。“你又去哪儿了。”我对晏秋的“请假”很不满。

“我在许长远这边包饺子。你要不要一起来?”

不仅献身,现在还下厨了。挂完电话,我有点咬牙切齿。

在许长远租来的房子里,晏秋忙碌的样子让我颇觉恍惚。还记得她曾经说要找一个什么家务都做的男人,让她十指不沾阳春水。可现在我才知道,女孩子可以为了爱情付出一切,甚至连初衷都放弃。

但是你相不相信有些人和有些人从初见时就注定了没有缘分。比如我和许长远,不知道为什么,我始终都感觉到他对我的恶意。我们平时也不过是点头之交,如果没有晏秋的话,我们也许永远不会在一张饭桌上吃饭。

吃完饭,看着晏秋又忙忙碌碌地去刷碗,我有点于心不忍,于是指点江山,“难道不应该是你做饭来我刷碗吗?”

许长远无动于衷,我好恼火。人愤怒无非是两个原因,一是自己受到无法接受的不公,一是爱的人受到不公平对待。

于是我盯着许长远的眼睛又说了一遍,然后扎进厨房帮晏秋洗碗。

那是非常郁闷的一天。离开时,我看到许长远拽住晏秋的手不让她送我。

晚一点儿,我收到晏秋的短信,“他对你有点介意。”

世界温柔美好,人们幸福甜蜜。偶有生命的惩戒、试炼,会带来痛苦、沮丧。同一双眼睛,欢笑并且哭泣。这是生命的常态,不需要爱憎分明。

我不想给晏秋任何压力,更不想失去这个朋友,所以假装不懂,幼稚地回复:“那是当然,我这么帅。”

<h3>2.来自星星的男闺蜜(许长远)</h3>

我才不信这个世界上有男闺蜜这种物种的存在。作为一个正经直男,我甚至不相信男女之间有什么纯洁的友谊。

所谓男女之间的友谊之所以存在,不过是因为一方对一方怀有不可言说的永远的单恋。

甚至,在我还不认识晏秋和宋肖的时候,在学校偶尔遇见他们在一起,怎么看都不觉得他们只是朋友,而更像一对情侣。

他们戴同款帽子,喝同一杯热饮,她的手还放在他的口袋里取暖。

每当他们走在路上,就算是在安全的校园里,宋肖也都是走在晏秋的左边,一副保护的姿态。我偶尔想,如果有车撞来,估计他也会奋不顾身地扑上去燃烧自己隐得深到自己都没有察觉的爱意吧。

晏秋是我喜欢的那种姑娘。热情、天真、奋不顾身。从一开始她坐在我对面说“同学,可以拼个桌吗”时,我就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一个自信的姑娘进击的状态:她对我有兴趣。

爱情是生命中最美丽的偶得。我当然也从一开始就对她有兴趣,就算她身边有一个讨人嫌的宋肖。

不是所有的男生坐在一起都能聊聊NBA和LOL,我似乎和宋肖无话可谈。甚至刚开始坐在一起吃饭时,晏秋离开座位去打饭,我们几乎都沉默地埋头苦吃。

这感觉十分尴尬。

就这样尴尬了一个月后,但我对晏秋的感觉加深,她大概也所察觉,之后我们终于有了单独的相处时间。

爱情让人盲目。但我不喜欢速食。所以我和晏秋走了很长一段时间暧昧的路。并且你不觉得吗,爱情中最好的时光是还在暧昧时。抓心抓肺的那种恍惚、试探,还有临睡前必须得说的一句平常的“晚安”,都让人像是喝了小酒那样,微醺入睡,嘴角上扬着甜蜜。

可后来偶尔有一次,我竟然发现宋肖也在和晏秋说晚安。

不不,他们说得更多。很多个晏秋拿着手机低头的瞬间,都是在与他联系。他说起床了懒婆娘,她说给我带个手抓饼蠢货。他说要不要一起去看帅哥电影,她说快别了吧,你想看大波妹吧。他说快睡吧小猪,不要太想我,她说睡死吧浑蛋,可别做春梦……

甚至她还跟他说我们约会的细节。我们喜欢的同一部电影,我们去了哪里哪里闲逛,因为意外我搂了她的腰。我买了她最爱吃的那家的泡芙。我们一起在一个破旧的电话亭里躲雨,呼吸着彼此的呼吸。这些甜蜜的我只想日后和她品味的细节,没想到也被另一个人知道。

当然秀幸福并不是什么大错,也许我真的只是介意宋肖的存在。

所以,原本还想细嚼暧昧时光的我,不得不加快了爱情的明朗化。我不希望晏秋因为有宋肖这样一个“男闺蜜”的感情寄托而忽略我。所以,就算是十分喜欢她,我也没有太郑重其事地表白。但有时相爱的双方并不需要什么了不起的仪式,我只说了句“在一起吧”,然后就看到晏秋的眼睛里,甜蜜的笑意漾了出来。

热恋让人投入。大部分时间,我和晏秋都在一起。当然,我也开始有目的地蚕食她与宋肖在一起的时间。我甚至为了能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多些,而在外面租了个房子。但晏秋并没有接受我同居的邀请,只是偶尔来一次。

晏秋住在我这边的第一个晚上,我关掉了她的手机。第二天,移动小秘书提醒她有宋肖的21个未接来电。

这让我十分恼火,并且没有控制自己黑面。晏秋那天便像安慰小孩子那样安慰我,还给我讲了她和宋肖的故事。两家人结识,从小就认识。初中时经常打架,打着打着就打成了闺蜜。宋肖喜欢的并不是她这一类型,她曾经帮他追过两个女孩子。至于为什么要考同一所大学,她解释说是他们两个的闺蜜妈妈一起安排好的。并且她还有些严肃地告诫我说:“如果真喜欢我,就得接受我这个闺蜜。”

我只好先作罢。

可当我知道他们不仅每天晚上聊天,并且每周六还一起打篮球的时候,我有些按捺不住了。打篮球可是肢体冲撞的运动,一想到我的姑娘会被宋肖碰触,我就脑袋里像被浇了一层热油,滋滋滋作响,要爆炸。

刚好那个周六,我重感冒有点发烧,躺在床上哼哼唧唧,要吃饺子。

晏秋没有去参加固定节目,接到宋肖的询问电话。然后我就听到她邀请他过来。她的电话还没挂断,我立刻满血复活地从床上跳下来。

那顿饭当然又是吃得没滋味。因为我是病号,所以晏秋几乎包揽了做饭洗碗等所有家务。但似乎,这让宋肖很不高兴。他用很重的语气提醒我说,该我洗碗了。

每个人都有情绪上的盲点,也许宋肖就是丢掷过来的那块石头,不偏不倚砸疼了我。总之,我又没能控制住自己黑面。我真的很想咆哮:“我的女朋友,我有我自己疼爱的方式。哪儿需要你来指点?”

宋肖走后,晏秋理所当然地跟我大吵了一架。基本全是我的不对,让她没面子了,在她朋友面前表现得又幼稚又小家子气了。我也没忍住说了自己讨厌宋肖总在我们的世界里走来走去。晏秋竟然跟我提了分手。

在她夺门而出后的三十秒内,我的大脑从未如此迅速地旋转。我想了很多很多,比如一定要和宋肖打一架。比如没有晏秋后我这租来的房子怎么办。比如该死的我现在胸口好疼,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心痛吧……

终于我明白了,我必须妥协,为了我自己的幸福。所以,我也夺门而出,沿着晏秋走过的轨迹找寻。

生命就是这样吧,丢失了,就去寻找,找到了,就会遗忘。人不得不在恼火的同时继续爱。

也许我和晏秋以后会因为宋肖继续争吵,但此刻,我只渴望找到她并深拥入怀的满足。

正文 爱上了好友的男朋友

<h3>1.我没能忍住爱情(叶菲)</h3>

我曾经是一个胖得没有了未来的人。从小学开始发福,之后一路所向披靡,只增不减,横向发展。但还好,像大多数胖子一样,我并不缺朋友,小雨曾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

小雨从来不鼓励我减肥。她会说,你这样挺好的,多有安全感啊,我想这么胖得吃多少年。小雨就是那种怎么吃都不胖的骨感美女,让人羡慕嫉妒恨。并且她追求者众多,我喜欢的那一个男生就在其中。

我很早就认识陆雷了,他家就住在我外婆家的隔壁。读高中的时候,因为离学校近,我在外婆家借读。而正是外婆的宠溺让我胖得理所当然。外婆家二楼的平台正对着陆雷的房间。每天早上,我睡眼惺忪地起床后,总能看到他在晨练。他有些单薄的背,在朝阳下显得格外俊秀。那时迷恋金庸,总觉得有个词形容贴切:骨骼清奇。

陆雷其实长得普通,但他很聪明,数理化成绩非常棒,国际象棋每年都在省里拿奖。我那时学习成绩不好,只喜欢看小说和画画。把喜欢的小说情节画出来,是我乐此不疲的事。高二暑假,外婆和陆雷的妈妈口头达成协议,我教陆雷素描,他辅导我数学。

陆雷说他学画画不过是想培养自己的化学元素符号的立体感。我理解不了什么化学元素的立体感,但初尝了爱情的滋味。而陆雷的情窦初开也是在那时。

小雨第一次来外婆家找我,我和陆雷正在对着伏尔泰换算线条比率。他对她一见钟情。他看向她的样子,有一个少年无法遁形的迷恋。

就是在那一刻,我似乎看到我和陆雷和小雨,我们三个人之间,有一种很重要的东西碎裂了。而这种破碎却加速了我对陆雷的感觉。第一个他单独约会她的晚上,我一个人窝在房间里,打碎了镜子。

郑中基的一首歌《左右为难》,再贴切不过我当时的心境。我甚至幻想,如果我和小雨互换身份,那么,我会放弃爱情,成全友谊。

幻想这种东西最不着调。

高考后,原本带着只读北大抱负的陆雷上了二本学校。所有报考院校的地点都是小雨所在的城市。而我有点狗屎运,因为有幅油画获奖,竟然读了国内最好的美术学院。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觉得我已经不喜欢陆雷了。偶尔小雨在网上和我聊起他来,我还可以调侃他的一些糗事,并且感觉心如止水。

大二暑假,我回外婆家,看到他们在巷口的梧桐树下拥吻。他们在一起了。阳光细碎盛大,我似乎看到那个骨骼清奇的少年又回来了。我呆立了很久,惊觉原来我依然喜欢他,并没有一毫减弱。

那时,我已经瘦到了一百三十斤,但依然是没有任何威胁的心宽体胖老好人形象。我又热络地做回了小雨的陪衬,陆雷的发小。这很好,但在喜欢的人面前假装清白的伪装太难。

像忍咳嗽一样,天知道我是怎么熬过来的。就这样,我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最好的朋友。我是他们有矛盾时最好的传话筒。我公平、大方、心细、温柔,我左顾右盼两不厌。

毕业后我们都回了老家城市,小雨做广告策划,我在机关单位做宣传工作,陆雷待业考公务员。那段时间,他们开始吵架。陆雷开始有脾气,而小雨甚至接受别的男生送来的花。

在一个春夜,我陪完说了一个晚上要分手的小雨,接到陆雷的电话。他说要我陪他吃点烤肉。在外婆家的平台上,我们喝着啤酒吃着烤肉,说着以前的事儿。之后喝多了点,陆雷抱住了我,他说:“如果小雨像你一样善解人意该多好。”

我顺嘴回了句:“如果你喜欢的是我该多好。”

那时,我已经瘦到了一百斤,但我对陆雷的感觉却始终丰腴。我被他抱在怀里的那刻希望永恒。世界突然不再重要,而隐忍终于到了临界点。我表白了。六年暗恋的励志故事让陆雷目瞪口呆。

看到他的表情我知道,我苦涩的暗恋结束了,友谊也在垂死挣扎。

那天以陆雷的一声对不起结束。之后好多天他都对我视而不见。而这段时间,小雨告诉我她和陆雷分手。

大概一个月后,我再次见到陆雷,是外婆打电话给我。说陆雷喝了酒,在家里赖着不走要见我。就这样借着一场乱糟糟的醉酒哭闹,我和陆雷在一起了。

小雨知道后,特别生气,也不再理我。她给我发的最后一条短信是:“真没想到啊,你竟然还有这一手啊,死胖子。”

也就是在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不管是什么动物,重色轻友只是本能。我没忍下来爱情,小雨也没有忍下来愤怒。

就像海明威说的:这里什么都不简单,甚至贫穷、意外所得的钱财、月光、是与非以及那在月光下睡在你身边的人的呼吸,都不简单。

陆雷问我为什么傻笑,我说:“你的呼吸,不简单呢。”

<h3>2.我没能忍住愤怒(郭雨)</h3>

我曾经十分羡慕叶菲,是真的。那时她一百六十斤,却一点都不沮丧害怕,每天上学都带一条费列罗。她过得十分逍遥,胖就胖了,成绩不好就成绩不好了,似乎一点都不担心未来。所以,她依然每天享用美食,依然看小说,画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不过,也许她真的不用怎样担心,因为她的家庭条件很好,父母对她最大的期望就是她能快乐健康幸福。

这样的她,怎么能不让人羡慕?因为我,永不可能有她的心态,过她的生活。羡慕对少女来说,是喜欢的另一个意思。就这样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好得几乎形影不离,上厕所都是结伴去。

第一次到叶菲的外婆家,推开二楼她的房间,正看到她教一个男生画素描。他们靠得很近,阳光特别好,晒在叶菲光洁的皮肤上,她望向他的眼睛闪闪发光。我一眼就看懂了她的心事。而那个叫陆雷的男生,却一点没懂。

陆雷非常优秀,追我追得也很用心。我不能说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吧,只是这种感觉有点奇妙。一方面,我不反感他对我的热烈;另一方面,我又怕他的热烈会把叶菲从我身边拽远。

也许,每个人都是腹黑的,并且骄傲。当我看到叶菲再见我时失落的样子,我是有那么一点点快乐的。

人没有办法选择出身,我开水果摊的妈妈只会让我争口气考个好大学,然后找个好女婿。而叶菲的妈妈,为了让她的女儿能会心一笑,请假带她去日本看樱花。

那年我们高三了,有几个家长能为了带孩子玩帮她请假?但也许是无心插柳,叶菲回来后再画画,便有了灵气。她的一幅油画《樱花》在全国获了奖。这为她能读最好的美术学校提供了敲门砖。大学时,她还为一本小说画了绘本出版。我为她感到高兴。与生俱来的天分,再加上一点点小运气,注定了叶菲人生路的敞阔。

陆雷说他看过叶菲的所有画,每一幅都有点小意境,而他连伏尔泰都画不成。

我调侃他:“那你没在她的画里发现点别的什么,比如说爱情啊什么的。”

“哈哈,”他笑,“我只关心你的爱情,根本不理其他。”

高中毕业后,因为不在一个城市,我和叶菲只在网上联系。偶尔我们聊聊陆雷。也许距离可以让人看上去很美。只在网上聊天的日子,是我和叶菲最亲密的时候。我真心为她的成就鼓掌,她也真心对我的爱情报以祝福。

陆雷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他非常好,和叶菲一样单纯快乐。喜欢我那么久,就像叶菲喜欢他那么久。

大二的那个暑假,叶菲瘦了一些,有男生开始追求她。偶尔她也会去赴约会,并问我意见。我们经常在一起。吃吃喝喝,看看电影,偶尔一起去趟近的旅行。我觉得叶菲看陆雷时,眼里的光淡了一些,并没有我曾经以为的尴尬。叶菲她就像是一朵添在锦上的花。

大学毕业后,叶菲更瘦了。我得承认,她瘦下来的样子有点惊艳的意思。我问陆雷叶菲怎么样。他笑呵呵地说:“不错,小姑娘窈窕了,以后得为她留意男朋友了。”非常清白无辜。

大学一毕业我就工作了,但陆雷却还在他妈妈的指挥下准备考公务员。工作后有几个条件不错的男孩追我,说实话我有点动心。那时我和陆雷正经历三年之痛,吵架吵得很凶。我有次没忍住,提了分手。

而就是那天,叶菲陪了我好久,一直在劝我。也就是在那天,陆雷消失了。陆雷消失了一周,QQ签名是:“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后来我才明白是叶菲给了他那种回头看的颠覆感。也许他心里一直都住着叶菲也不一定,而我只是一个少年贪恋的新鲜。

正式分手那天,我问陆雷:“如果没有我,你会不会先喜欢叶菲?”

他答:“教会你跳舞的那个人,也许不是最好的舞伴。”

对,没有我也会有别的女孩子。太多时候都是这样,转转悠悠地回到原点。还好,那人依然在等呢。

我也终于明白我与叶菲从来都不是一类人,我们只是相互吸引了一段时间。而我,对她的羡慕也许始终怀着恶意。我喜欢她胖下去,我喜欢她无望地爱着的人却在为我疯狂,似乎这样的话,我便有了那么一点点的满足感。

所以,最后一次交锋,我用一条短信把恶意奉献。然后,我倒在我爱情友谊青春的废墟前,又感觉到了一点点的满足,还有轻松。最后我躲在近乎空虚的躯壳里,号啕大哭。

正文 合租租男女

<h3>1.最好的时光太短(许京琦)</h3>

去年大学毕业,我只身来到上海。依稀记得深夜地铁灯光下,窗玻璃上映出的自己疲倦无力惝恍犹疑的眼睛。

无数次问自己,我到底为了什么来这里。无处次又给了自己很多答案:青春、梦想、希冀还有自以为理所当然的一切。

当时我住在闵行区的一座旧电梯房里,与另外两个年轻人合租。女孩叫范淼婷,早我两年毕业,广西女孩,白皙温婉,做得一手好菜。男生叫张毅,也是广西人,研究生刚毕业。

开始时,我们都不熟,后来开始搭伙吃饭。

因为小屋里的烟火气,让我对合租房有了“家”的感觉,填补了一直以来觉得世界是个空壳的空虚感。

关于做饭这件事,基本上是淼婷掌勺,餐后交给我和张毅收拾。有一次张毅洗碗,我在一旁把碗碟放进橱柜,一边听他讲在学校时因为懒得洗碗每次都把饭盒舔干净的糗事。不知道是因为他讲的笑话真的好笑,还是因为他是个帅哥,总之我笑得简直停不下来。后来他从我背后拿走我手中的盘子,说再笑小心盘子摔了。他沾了点洗洁剂的手滑腻触碰在我的指尖,让我慌不择路转身,正好撞在他的胸膛。

虽然之后我一副“见多不怪”的表情,但胸腔的心跳却如脱兔般乱七八糟地咚咚咚。

电影里有一句台词,“你们都知道你们有一天会上床,但不知道哪一天会上床,这就是最好的时光。”

现在想想,那确实是我和张毅之间一段最好的时光。

一起合租的日子,还算比较和谐。那时的张毅是个满满正能量的人,很幽默,也大方。房子里很多“属于男人该干的事情”他都包揽了。更是经常买一些小零食回来,大家一起在客厅一边看美剧,一边吃零食。

不知道是不是我多心,偶尔有一次我说过爱吃果丹皮,之后张毅带回来的零食袋里便总少不了果丹皮。

有时加班晚了回来,张毅总会在客厅里坐着等我,寒暄几句再回房休息。

吃完饭后三个人一起去散步,我爱走在马路牙子上,歪歪扭扭将摔未摔的很多次张毅伸出手来,拽我踏上平地。

现在想想,那时的张毅,像是一道光,穿透了我青春迷茫的厚厚云层,让我偶尔能沐浴在阳光中,甚至想把那光抓进手里。

再后来有一次,他拽住的手没有放开。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旷日持久的孤单感,我享受并喜欢着张毅对我的呵护和用心。很多时候,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难事都会第一时间找他商量。而在心理上,我觉得与他也开始变得亲密。总之,我和张毅开始从暧昧走向明朗化。

在一个淼婷加班晚归的晚上,我和张毅看着美剧。美剧你懂的,总是有一些热烈的男女在一起的镜头。张毅的嘴唇落下来的时候,我没有拒绝。可事后,我却恍惚,我到底是爱上这个人了,还是仅仅对寂寞妥协?

大概就是从那个当下开始,对于我来说,属于我们的最好的时光结束了。

还记得张毅在餐桌上抓着我的手向淼婷宣布我们恋爱的消息后,淼婷淡淡恭喜的表情,让我心中有了疑虑。当然,我理解淼婷的感觉,她之后再在这个房子里,在很多个片刻都会被我们这对恋人所忽视,甚至是排斥。但,她是否也喜欢张毅,就像午夜接到的一个无声来电,不去深究也就罢了,仔细去想,却有很多个可能。

无论怎样,开始时,我和张毅还是甜蜜的。当然,我也渐渐看到了张毅身上的很多缺点。当他第一次把脏衣服拿来递给我时,我愣神了好久。这一接住,预示了我之后与张毅相处的整个洗衣婆生涯。饭后他也不再洗碗,完全交由我一个人。淼婷退出了餐后的散步,偶尔会一起看美剧,但似乎只是把这当成室友社交,很快又会回到房间去。

晚上做羞羞事,我总害怕声音穿过老房子的薄墙,传到隔壁的房间里。偶尔洗完澡后,张毅只穿短裤从洗手间出来也会让我大为光火。

我开始渴望私密空间,与张毅谈了几次换房子单住的打算,但当即被拒绝了。理由当然是房租太贵。他还说淼婷会做饭多好,出去单住我们只能在外面吃。关于淼婷的理由,让我吃惊。再想想他偶尔与淼婷用广西话交谈,我像个傻子一样站在一边听不懂的样子,心中便种下了一根刺。

张毅要求搬到我的房间里来,把他的那一间租出去。我也拒绝了,三个人共同生活我已经觉得不方便,再加上一个人,我原本就脆弱的神经估计要搅成一团。

之后的日子,于我来说,幸福感寥寥。张毅似乎也不如开始时对我那样体贴和热烈。

张毅的父母来上海,在我们的合租屋里,他并没有介绍我是他的女朋友。而做了一桌好菜的淼婷,被他的父母盛赞。这件事,大概是压垮我这个玻璃心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总之,我和张毅大吵了一架,我数落他懒惰虚伪,他说我不再温柔刻薄霸道。我把他堆在我脏衣篮的衣服全都从二十八楼丢了出去。他冷眼旁观,说了分手。

他竟然说分手?

虽然我当即答应,但眼泪却像瀑布开始肆虐。我这场为期两个月的恋爱,真是一场短命的事故啊。

那个周末,我便从合租房里搬了出去。我无法同前男友住一个屋檐下。淼婷来送我,而张毅没有出房间门。上出租车前,淼婷让我多联系。但我知道,很长一段时间,我将无法再和一个看过我难堪的人有任何交集。

曾经,我以为张毅是光,光怎么能抓进手中呢,光是一握就破碎的啊。光,只能摊在掌心,留在心底。如果当时我们只保持着拉一拉手的距离,该多好。

<h3>2.合租相处定律(范淼婷)</h3>

我讨厌与恋人合租,十分讨厌。

我并不是单身主义者,在许京琦和张毅之前,我和两对恋人合租过。其中一对是东北人,上午打架,下午和好,房间里经常鸡飞狗跳不得安宁。另外一对干柴烈火,有一次甚至霸占住洗手间一个小时,两人一起。

更不用说平日里我就是个大电灯泡,公共空间里几乎无立足之地。有时算算水电费什么的,还要面对恋人一起的“同仇敌忾”。恋人共用一个房间,是按房间算,还是人头算?总之,这是很头疼的问题。

许京琦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她很像两年前刚来上海的我,懵懂、疑惑、对未来心生期许与恐惧。但不管怎样,都是美好的。在她与张毅在一起之前,我很喜欢她。我们几乎无话不谈,她会把困惑和无奈向我倾诉,而我也会用我虚长两年的经验去帮她尽量开解。周末的时候,我们一起逛街看电影,十分融洽。

我们变得疏离,当然与她和张毅恋爱有关系。

张毅这个人怎么说呢,我不太喜欢他。虽然我们是老乡,原本应该两眼泪汪汪惺惺相惜,也更有可能发展一段男女关系。但,气场这种东西,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我们气场不合。确实,在刚住在一起的时候,他对我表示过好感。那是在我做饭时,他站在旁边赞叹:“我妈要是有你这样的儿媳妇肯定高兴。”

我当时一脸汗。

他还去我公司接过我一起吃晚餐。我问为什么,他说:“想和你过二人世界。”

我可不想和他过什么二人世界,拉他去超市做苦力倒是可以。

京琦加班的时候,房子里就我们两个人。我一般会在房间里窝着,去客厅喝水或者去洗手间,总是看到他热情地邀请我一起看美剧。搞什么,孤男寡女一起看《权利的游戏》,明明就是低段位的性骚扰。我总是委婉地拒绝。有一次,他甚至敲开我的门,进我的房间里,在我的书架前流连。我的书架上一共就六本书,他还翻个没完了。他说着我听来并不好笑甚至觉得刺耳的俏皮话,我真是烦不胜烦。

后来在餐桌上,他宣布和京琦在一起的时候,我心中为京琦一阵惋惜。他们什么时候开始地下情的我都不知道,当然也错过了提醒京琦的机会。所以,说恭喜的时候,我多少是有点言不由衷的。

在我看来,张毅是有点渣的。他和京琦在一起,似乎并不是想要找一个携手一生的恋人。他更像是在找一个免费的钟点工和床伴。当然,他这样聪明的人,开始时肯定也是做了一些功课,付出了一些精力的。但说他用过情,算了吧,不要诋毁“情”了。

京琦涉世未深,初入爱河,眼前皆空。我再去提醒,倒有点像是不怀好意了。而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事,很多路,只有经过了,才能明白历经的是风景还是残垣。京琦不是傻子,她之后会明白,她在一段关系中得到的短暂的满足,并不是什么深刻的感情。

京琦想搬走和张毅单独住的事儿,也是张毅告诉我的,他用家乡话跟我说,明显是背着京琦。我问他:“你为什么不想走?”

“因为你啊。”张毅笑着说,“你做的饭好吃。”

虽然也许他只是赞美我的厨艺,想继续利用我这个免费厨娘,但我依然觉得恶心。我还记得我气得发了抖,用家乡话漂亮又犀利的国骂让他收好心,别自以为是多情,其实是滥情。而滥情男的下场基本都是像我手中的黄瓜,手起刀落,一斩两半。

一段真正的爱情,起码会有半年的蜜月期。但明显,京琦和张毅在一起没多久,日常就趋于平淡。张毅甚至很少带她出去约会。以前周末还能和我一起去逛街看电影的京琦,那时只能留在家里,帮张毅打扫收拾,清洁衣物,或者陪他打无聊的游戏。

张毅的父母来上海,在合租房里一起吃饭。张毅没有介绍京琦是他的女朋友这件事,也让我吃惊。还记得京琦不善掩饰的神情,带着愤懑与凄绝。而当我主动说起京琦与张毅的关系后,张毅的脸上开始露出烦躁的表情。

晚一点,在张毅的房间里,他的父母用家乡话训斥他。我听不太清,但大致听到一些信息。他的父母在老家正在给他介绍对象,谁谁家的姑娘条件怎么样,可不能在外面乱来。而张毅给父母的解释是:“只是随便玩玩的。”

瞧,渣男多无耻。

所幸的是,张毅父母走后,京琦和他大吵了一架,两人分了手。我把痛哭的京琦抱在怀里,心中有十万个抱歉。

京琦离开后没多久,我也想重新找房子。我给京琦发信息问她那边是否有空房间,并没有收到她的回复。

不知道我们之间是否有误会,她是否还把我当朋友。

在我搬走之前,张毅把京琦的那间房招租。新来的女孩和京琦一样,初出茅庐,眼带懵懂。我离开那天,跟那个女孩说了前任租客许京琦与现在二房东张毅之间的那一段情事。

还记得女孩眨巴眨巴眼睛,十分老到的样子。她说:“姐姐放心,我师姐曾经告诉过我她呕心沥血做出的合租相处三定律:1.亲兄弟明算账。2.算不了的账就当捐献给了友情。3.尽量不要因为寂寞而发展一段男女关系。”

“对,”我拍拍女孩的肩膀,“否则,你会发现,欧巴不是江南Style,而是难忍Style。”

我们相视而笑,那个定律,希望她能做到。



免责:该文章采集于网络,相关权利归相关人所有!!!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更多文章: 1024社区 xp102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