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的距离 - xp1024.com
《守望的距离》


正文 再版序

迄今为止,我的散文出过不同的版本和选本。其中,有三种是按时间顺序的完整结集,即:东方出版社1996年6月出版的,收集了1983年至1995年4月的散文;东方出版社1999年10月出版的,收集了1995年4月至1998年的散文;北岳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出版的《安静》,收集了1999年至2002年8月的散文。这三种可视为其他所有版本和选本的母本,有了它们,就有了我将近二十年间所发表的几乎全部散文。

在与原出版社的合约期内,在未作任何宣传的情形下,本书在五年中印行了71000册,我对这个成绩深表满意和感谢。现在,在合约到期以后,我把本书略做修订,重新出版。所做的修订有三。其一,在初版时,匆忙交稿,许多文章是从原发表刊物上剪贴的,其中有一些不免被那些刊物的编辑做了删改,此次均按原稿予以恢复。其二,由于《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一书已出版,删去了从中摘录的文字。其三,增补了当时遗漏的若干文章。

在我的生命中,本书写作的那十余年真是一段特殊而重要的岁月。那时候,我刚读完研究生,以接近不惑的年龄迎来了迟到的青春,身上有使不完的劲,一切都仿佛正在开始,要在哲学的事业上有一番作为。然而,也是在此期间,在我的生活中发生了一连串意想不到的变故。回想起来,也许正是那些变故迫使我暂时搁下我的学术计划,而把更多的精力用来思考令我困惑的人生难题。表面看来,这好像是一个外力把我从一条轨道上撞到了另一条轨道上。可是,我因此脱离哲学的轨道了吗?我相信没有。在我迄今为止的全部生涯中,再也找不出这样一个时候,我从哲学那里获得了如此有益的帮助,为此我对哲学满怀感激。

本书中的文字大多写于一二十年前,可以称作旧文了。令我欣慰的是,仍有读者喜欢这些文字,包括在那之后成长起来的一茬茬可爱的青年读者。在这个喧闹的时代,如我平凡之辈,所写的东西在一二十年后还有人读,很应该知足了。但我不会因此沾沾自喜,因为我心里明白,我的作品决无传世的资格。我仅相信一点:一个人唯有真正为自己写作,他的作品才会有比较长久的生命力。今后我无论写学术著作还是文学作品,都仍要坚持这个原则。为自己写作,也就是为每一个与自己面临和思考着同样问题的人写作,这是我所能想象的为人类写作的唯一可能的方式。

周国平

2003年2月25日

正文 初版序

这是我迄今为止最完整的一个散文集,汇集了我从1984年以来发表的几乎全部散文。尽管我出版过两个散文的单行本《只有一个人生》和《今天我活着》,即将出版一个散文的选本,但是仍然有许多想要购买我的作品的读者未能如愿,还有一些对我偏爱的读者希望得到完整的汇集,是他们促使我编了这个集子。

十余年的积累只是这么一本不厚的书,成果未免可怜。了解我的朋友都知道,我写作的速度不快。我倒并没有“文章千古事”的觉悟和抱负,我的觉悟和抱负仅限于,写文章尽量做到有感而发,并且尽量减少(不可能避免)自我重复,于是难免下笔犹豫了。再说,我首先在生活,人生的变幻和命运的磨难每每使我无暇握笔。不过,同时我也发现,正是在变幻和磨难的极点,我会不由自主地拿起笔来,用真理和谎言救助自己。所以,如果把我的散文归入所谓闲适派,实在是误解。我毫不反对闲适,只是觉得自己离那境界还远。真正的闲适是自然无为,不需努力的,而我却是一个太执著的人,经过努力能达到的至多是超脱的境界罢了。

所谓超脱,并不是超然物外,遗世独立,而只是与自己在人世间的遭遇保持一个距离。有了这个距离,也就有了一种看世界的眼光。一个人一旦省悟人生的底蕴和限度,他在这个浮华世界上就很难成为一个踌躇满志的风云人物了。不过,如果他对天下事仍有一份责任心,他在世上还是可以找到他的合适的位置的,“守望者”便是为他定位的一个确切名称。我很喜欢这个名称,曾经想以此为刊名办一个杂志,可惜未能如愿。以我之见,“守望者”的职责是,与时代潮流保持适当的距离,守护人生的那些永恒的价值,望和关心人类精神生活的基本走向。

曾经有一位读者来信,给我派了一个很好的差使:在激烈的竞技场上吹几声临时退场休息的哨子。做这种事,也许有些人会觉得扫兴,但还总有人会认为人生的使命不仅仅是竞争,也应包括休息和思考。那么,就让我为这些人好好吹哨吧。

周国平

1995年4月15日

正文 第一辑 存在之谜

未经省察的人生没有价值

有两种哲学家。一种人把哲学当作他的职业,即谋生的手段。另一种人把哲学当作他的生命甚至是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在公元前五世纪的希腊,智者属于前者,用苏格拉底的话说,他们是“智慧的出卖者”;而苏格拉底自己则堪为后者的典范,他也许是哲学史上因为思想而被定罪并且为了思想而英勇献身的最早也最著名的一位哲学家了。

苏格拉底的经历和他在西方思想史上的地位,与孔子之于中国有某种相似之处。他们生活的年代相近,两人毕生都以教育为主要事业,在哲学思想上都重人生伦理而轻形而上学,分别成为中西人文思想的始祖。

我发现,直接用政治的分野来判断一位真正的哲学家,往往不得要领。苏格拉底诚然是在雅典民主派当权期间被处死的,但这并不能证明他站在贵族派一边。事实上,无论在民主政体还是贵族政体下,他都曾经甘冒杀身之祸,独自一人与民众大会或寡头政府相对抗,以坚持他心目中的正义。对于苏格拉底来说,还有比当时奴隶主两派的政治更高的东西,这就是他的哲学所追求的合理的人生。

现在,人们在追溯西方哲学中人本主义思潮的源头时,一般追溯到苏格拉底。诚然,苏格拉底以前的希腊哲人,例如赫拉克利特与德漠克利特,在他们的著作残篇中也不乏人生智慧的格言,但苏格拉底确实是自觉地把哲学对象限制在人生问题范围内的第一人。他在法庭申辩时所说的“未经省察的人生没有价值”一语,在我看来是道出了哲学的根本使命,这就是探索人生的意义,过一个有意义的人生。哲学家是一些把生命的意义看得比生命本身更重要的人,他们一生孜孜于思考、寻求和创造这种意义,如果要他们停止这种寻求,或者寻求而不可得,他们就活不下去。用苏格拉底的话来说,就是“必须追求好的生活远过于生活”(《克力同》)。所以,当法庭以抛弃哲学为条件赦他的罪时,他拒绝了。哲学的本义是爱智慧,爱智慧甚于爱一切,包括甚于爱生命。

商务印书馆最近相继出版了柏拉图的《游叙弗伦·苏格拉底的申辩·克力同》和色诺芬的的中译本,为我们了解苏格拉底其人和其思想提供了方便。研究者们一般认为,前者有把苏格拉底理想化的倾向,后者更符合历史真实。我倒觉得,作为哲学家的柏拉图,比作为军人的色诺芬,更能理解他们的这位哲学家老师。在柏拉图笔下,苏格拉底更像一位哲学家。在色诺芬笔下,苏格拉底却显得有些平庸。例如,苏格拉底认为智慧即美德,这在前者笔下突出的是理想人格的锻造和心灵的自我享受,在后者笔下则往往把美德归结为节制,又把节制归结为获取最大快乐的手段。又如,苏格拉底之所以从容就义,色诺芬举出两点非常实际的考虑:免去老年的痛苦;死后的声誉。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则以他特有的机智方式作一番推论:死后或毫无知觉,如无梦之夜一样痛快;或迁居彼界,得以和古来志士仁人相处,不必与为思想而杀人者打交道,实为无限幸福。他的结束语是:“分手的时候到了,我去死,你们去活,谁的去路好,唯有神知道。”哲学家的幽默和达观,跃然眼前。

我并不主张对苏格拉底哲学作过高评价。他把哲学的注意力移向人生,诚然是一大功绩,但他进而把人生问题归结为伦理道德,视野又未免狭窄了。其实,人生意义问题的提出,是以绝对为背景的,哲学的智慧不在于就人生论人生,而在于以绝对为背景对人生意义作出说明。赫拉克利特说,智慧不等于知识,智慧在于认识一,即绝对和永恒。苏格拉底却把智慧与知识等同起来,又把知识与美德等同起来,尽管他强调的是“关心自己的灵魂”,但是,如果像他那样把对于绝对的渴望从灵魂中排除出去,视为无用无谓之事,那么,灵魂就不成其为灵魂,而智慧也降为一种道德知识和处世之道了。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苏格拉底比起赫拉克利特来又是某种退步。不过,尽管如此,苏格拉底的“未经省察的人生没有价值”一语仍不失为至理名言,是一个真诚的哲学家应有的信念,只是我们应该以更加广阔的眼光去省察人生。

正文 1985 10 幸福的悖论



把幸福作为研究课题是一件冒险的事。“幸福”一词的意义过于含混,几乎所有人都把自己向往而不可得的境界称作“幸福”,但不同的人所向往的境界又是多么不同。哲学家们提出过种种幸福论,可以担保的是,没有一种能够为多数人所接受。至于形形色色所谓幸福的“秘诀”,如果不是江湖骗方,也至多是一些老生常谈罢了。

幸福是一种太不确定的东西。一般人把愿望的实现视为幸福,可是,一旦愿望实现了,就真感到幸福么?萨特一生可谓功成愿遂,常人最企望的两件事,爱情的美满和事业的成功,他几乎都毫无瑕疵地得到了,但他在垂暮之年却说:“生活给了我想要的东西,同时它又让我认识到这没多大意思。不过你有什么办法?”

所以,我对一切关于幸福的抽象议论都不屑一顾,而对一切许诺幸福的翔实方案则简直要嗤之以鼻了。

最近读莫洛亚的《人生五大问题》,最后一题也是“论幸福”。但在前四题中,他对与人生幸福密切相关的问题,包括爱情和婚姻,家庭,友谊,社会生活,作了生动透剔的论述,令人读而不倦。幸福问题的讨论历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方面,关系到幸福的客观条件,另一是心理方面,关系到幸福的主观体验。作为一位优秀的传记和小说作家,莫洛亚的精彩之处是在后一方面。就社会方面而言,他的见解大体是肯定传统的,但由于他体察人类心理,所以并不失之武断,给人留下了思索和选择的余地。



自古以来,无论在文学作品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爱情和婚姻始终被视为个人幸福之命脉所系。多少幸福或不幸的喟叹,都缘此而起。按照孔德的说法,女人是感情动物,爱情和婚姻对于女人的重要性自不待言。但即使是行动动物的男人,在事业上获得了辉煌的成功,倘若在爱情和婚姻上失败了,他仍然会觉得自己非常不幸。

可是,就在这个人们最期望得到幸福的领域里,却很少有人敢于宣称自己是真正幸福的。诚然,热恋中的情人个个都觉得自己是幸福女神的宠儿,但并非人人都能得到热恋的机遇,有许多人一辈子也没有品尝过个中滋味。况且热恋未必导致美满的婚姻,婚后的失望、争吵、厌倦、平淡、麻木几乎是常规,终身如恋人一样缱绻的夫妻毕竟只是幸运的例外。

从理论上说,每一个人在异性世界中都可能有一个最佳对象,一个所谓的“唯一者”、“独一无二者”,或如吉卜林的诗所云,“一千人中之一人”。但是,人生短促,人海茫茫,这样两个人相遇的几率差不多等于零。如果把幸福寄托在这相遇上,幸福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过,事实上,爱情并不如此苛求,冥冥中也并不存在非此不可的命定姻缘。正如莫洛亚所说:“如果因了种种偶然(按:应为必然)之故,一个求爱者所认为独一无二的对象从未出现,那么,差不多近似的爱情也会在另一个对象身上感到。”期待中的“唯一者”,会化身为千百种形象向一个渴望爱情的人走来。也许爱情永远是个谜,任何人无法说清自己所期待的“唯一者”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只有到了堕入情网,陶醉于爱情的极乐,一个人才会惊喜地向自己的情人喊道:“你就是我一直期待着的那个人,就是那个唯一者。”

究竟是不是呢?

也许是的。这并非说,他们之间有一种宿命,注定不可能爱上任何别人。不,如果他们不相遇,他们仍然可能在另一个人身上发现自己的“唯一者”。然而,强烈的感情经验已经改变了他们的心理结构,从而改变了他们与其他可能的对象之间的关系。犹如经过一次化合反应,他们都已经不是原来的元素,因而不可能再与别的元素发生相似的反应了。在这个意义上,一个人一生只能有一次震撼心灵的爱情,而且只有少数人得此幸遇。

也许不是。因为“唯一者”本是痴情的造影,一旦痴情消退,就不再成其“唯一者”了。莫洛亚引哲学家桑塔耶那的话说:“爱情的十分之九是由爱人自己造成的,十分之一才靠那被爱的对象。”凡是经历过热恋的人都熟悉爱情的理想化力量,幻想本是爱情不可或缺的因素。太理智、太现实的爱情算不上爱情。最热烈的爱情总是在两个最富于幻想的人之间发生,不过,同样真实的是,他们也最容易感到幻灭。如果说普通人是因为运气不佳而不能找到意中人,那么,艺术家则是因为期望过高而对爱情失望的。爱情中的理想主义往往导致拜伦式的感伤主义,又进而导致纵欲主义,唐璜有过一千零三个情人,但他仍然没有找到他的“唯一者”,他注定找不到。

无幻想的爱情太平庸,基于幻想的爱情太脆弱,幸福的爱情究竟可能吗?我知道有一种真实,它能不断地激起幻想,有一种幻想,它能不断地化为真实。我相信,幸福的爱情是一种能不断地激起幻想、又不断地被自身所激起的幻想改造的真实。



爱情是无形的,只存在于恋爱者的心中,即使人们对于爱情的感受有千万差别,但在爱情问题上很难作认真的争论。婚姻就不同了,因为它是有形的社会制度,立废取舍,人是有主动权的。随着文明的进展,关于婚姻利弊的争论愈演愈烈。有一派人认为婚姻违背人性,束缚自由,败坏或扼杀爱情,本质上是不可能幸福的。莫洛亚引婚姻反对者的话说:“一对夫妇总依着两人中较为庸碌的一人的水准而生活的。”此言可谓刻薄。但莫洛亚本人持赞成婚姻的立场,认为婚姻是使爱情的结合保持相对稳定的唯一方式。只是他把艺术家算作了例外。

在拥护婚姻的一派人中,对于婚姻与爱情的关系又有不同看法。两个截然不同的哲学家,尼采和罗素,都要求把爱情与婚姻区分开来,反对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而主张婚姻以优生和培育后代为基础,同时保持婚外爱情的自由。法国哲学家阿兰认为,婚姻的基础应是逐渐取代爱情的友谊。莫洛亚修正说:“在真正幸福的婚姻中,友谊必得与爱情融和一起。”也许这是一个比较令人满意的答案。爱情基于幻想和冲动,因而爱情的婚姻结局往往不幸。但是,无爱情的婚姻更加不幸。仅以友谊为基础的夫妇关系诚然彬彬有礼,但未免失之冷静。保持爱情的陶醉和热烈,辅以友谊的宽容和尊重,从而除去爱情难免会有的嫉妒和挑剔,正是加固婚姻的爱情基础的方法。不过,实行起来并不容易,其中诚如莫洛亚所说必须有诚意,但单凭诚意又不够。爱情仅是感情的事,婚姻的幸福却是感情、理智、意志三方通力合作的结果,因而更难达到。“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此话也可解为:千百种因素都可能导致婚姻的不幸,但没有一种因素可以单独造成幸福的婚姻。结婚不啻是把爱情放到琐碎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去经受考验。莫洛亚说得好,准备这样做的人不可抱着买奖券侥幸中头彩的念头,而必须像艺术家创作一部作品那样,具有一定要把这部艰难的作品写成功的决心。



两性的天性差异可以导致冲突,从而使共同生活变得困难,也可以达成和谐,从而造福人生。

尼采曾说:“同样的激情在两性身上有不同的节奏,所以男人和女人不断地发生误会。”可见,两性之间的和谐并非现成的,它需要一个彼此接受、理解、适应的过程。

一般而论,男性重行动,女性重感情,男性长于抽象观念,女性长于感性直觉,男性用刚强有力的线条勾画出人生的轮廓,女性为之抹上美丽柔和的色彩。

欧洲妇女解放运动初起时,一班女权主义者热情地鼓动妇女走上社会,从事与男子相同的职业。爱伦凯女士指出,这是把两性平权误认作两性功能相等了。她主张女子在争得平等权利之后,回到丈夫和家庭那里去,以自由人的身分从事其最重要的工作——爱和培育后代。现代的女权主义者已经越来越重视发展女子天赋的能力,而不再天真地孜孜于抹平性别差异了。

女性在现代社会中的特殊作用尚有待于发掘。马尔库塞认为,由于女性与资本主义异化劳动世界相分离,因此她们能更多地保持自己的感性,比男子更人性化。的确,女性比男性更接近自然,更扎根于大地,有更单纯的、未受污染的本能和感性。所以,莫洛亚说:“一个纯粹的男子,最需要一个纯粹的女子去补充他……因了她,他才能和种族这深切的观念保持恒久的接触。”又说:“我相信若是一个社会缺少女人的影响,定会堕入抽象,堕入组织的疯狂,随后是需要专制的现象……没有两性的合作,决没有真正的文明。”在人性片面发展的时代,女性是一种人性复归的力量。德拉克罗瓦的名画《自由神引导人民》,画中的自由神是一位袒着胸脯、未着军装、面容安详的女子。歌德诗曰:“永恒之女性,引导我们走。”走向何方?走向一个更实在的人生,一个更人情味的社会。

莫洛亚可说是女性的一位知音。人们常说,女性爱慕男性的“力”,男性爱慕女性的“美”。莫洛亚独能深入一步,看出:“真正的女性爱慕男性的‘力’,因为她们稔知强有力的男子的弱点。”“女人之爱强的男子只是表面的,且她们所爱的往往是强的男子的弱点。”我只想补充一句:强的男子可能对千百个只知其强的崇拜者无动于衷,却会在一个知其弱点的女人面前倾倒。



男女之间是否可能有真正的友谊?这是在实际生活中常常遇到、常常引起争论的一个难题。即使在最封闭的社会里,一个人恋爱了,或者结了婚,仍然不免与别的异性接触和可能发生好感。这里不说泛爱者和爱情转移者,一般而论,一种排除情欲的澄明的友谊是否可能呢?

莫洛亚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是饶有趣味的。他列举了三种异性之间友谊的情形:一方单恋而另一方容忍;一方或双方是过了恋爱年龄的老人;旧日的恋人转变为友人。分析下来,其中每一种都不可能完全排除性吸引的因素。道德家们往往攻击这种“杂有爱的成分的友谊”,莫洛亚的回答是:即使有性的因素起作用,又有什么要紧呢!“既然身为男子与女子,若在生活中忘记了肉体的作用,始终是件疯狂的行为。”

异性之间的友谊即使不能排除性的吸引,它仍然可以是一种真正的友谊。蒙田曾经设想,男女之间最美满的结合方式不是婚姻,而是一种肉体得以分享的精神友谊。拜伦在谈到异性友谊时也赞美说:“毫无疑义,性的神秘力量在其中也如同在血缘关系中占据着一种天真无邪的优越地位,把这谐音调弄到一种更微妙的境界。如果能摆脱一切友谊所防止的那种热情,又充分明白自己的真实情感,世间就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做女人的朋友了,如果你过去不曾做过情人,将来也不愿做了。”在天才的生涯中起重要作用的女性未必是妻子或情人,有不少倒是天才的精神挚友,只要想一想贝蒂娜与歌德、贝多芬,梅森葆夫人与瓦格纳、尼采、赫尔岑、罗曼·罗兰,莎乐美与尼采、里尔克、弗洛伊德,梅克夫人与柴可夫斯基,就足够了。当然,性的神秘力量在其中起着的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区别只在于,这种力量因客观情境或主观努力而被限制在一个有益无害的地位,既可为异性友谊罩上一种为同性友谊所未有的温馨情趣,又不致像爱情那样激起一种疯狂的占有欲。



在经过种种有趣的讨论之后,莫洛亚得出了一个似乎很平凡的结论:幸福在于爱,在于自我的遗忘。

当然,事情并不这么简单。康德曾经提出理性面临的四大二律背反,我们可以说人生也面临种种二律背反,爱与孤独便是其中之一。莫洛亚引用了拉伯雷中的一则故事。巴奴越去向邦太葛吕哀征询关于结婚的意见,他在要不要结婚的问题上陷入了两难的困境:结婚吧,失去自由,不结婚吧,又会孤独。其实这种困境不独在结婚问题上存在。个体与类的分裂早就埋下了冲突的种子,个体既要通过爱与类认同,但又不愿完全融入类之中而丧失自身。绝对的自我遗忘和自我封闭都不是幸福,并且也是不可能的。在爱之中有许多烦恼,在孤独之中又有许多悲凉。另一方面呢,爱诚然使人陶醉,孤独也未必不使人陶醉。当最热烈的爱受到创伤而返诸自身时,人在孤独中学会了爱自己,也学会了理解别的孤独的心灵和深藏在那些心灵中的深邃的爱,从而体味到一种超越的幸福。

一切爱都基于生命的欲望,而欲望不免造成痛苦。所以,许多哲学家主张节欲或禁欲,视宁静、无纷扰的心境为幸福。但另一些哲学家却认为拼命感受生命的欢乐和痛苦才是幸福,对于一个生命力旺盛的人,爱和孤独都是享受。如果说幸福是一个悖论,那么,这个悖论的解决正存在于争取幸福的过程之中。其中有斗争,有苦恼,但只要希望尚存,就有幸福。所以,我认为莫洛亚这本书的结尾句是说得很精彩的:“若将幸福分析成基本原子时,亦可见它是由斗争与苦恼形成的,唯此斗争与苦恼永远被希望所挽救而已。”

正文 1987 3 每个人都是一个宇宙



我的怪癖是喜欢一般哲学史不屑记载的哲学家,宁愿绕开一个个曾经显赫一时的体系的颓宫,到历史的荒村陋巷去寻找他们的足迹。爱默生就属于这些我颇愿结识一番的哲学家之列。

我对爱默生向往已久。在我的精神旅行图上,我早已标出那个康科德小镇的方位。尼采常常提到他。如果我所喜欢的某位朋友常常情不自禁地向我提起他所喜欢的一位朋友,我知道我也准能喜欢他的这位朋友。

作为美国文艺复兴的领袖和杰出的散文大师,爱默生已名垂史册。作为一名哲学家,他却似乎进不了哲学的“正史”。他是一位长于灵感而拙于体系的哲学家。他的“体系”,所谓超验主义,如今在美国恐怕也没有人认真看待了。如果我试图对他的体系作一番条分缕析的解说,就未免太迂腐了。我只想受他的灵感的启发,随手写下我的感触。超验主义死了,但爱默生的智慧永存。



也许没有一个哲学家不是在实际上试图建立某种体系,赋予自己最得意的思想以普遍性形式。声称反对体系的哲学家也不例外。但是,大千世界的神秘不会屈从于任何公式,没有一个体系能够万古长存。幸好真正有生命力的思想不会被体系的废墟掩埋,一旦除去体系的虚饰,它们反以更加纯粹的面貌出现在天空下,显示出它们与阳光、土地、生命的坚实联系,在我们心中唤起亲切的回响。

爱默生相信,人心与宇宙之间有着对应关系,所以每个人凭内心体验就可以认识自然和历史的真理。这就是他的超验主义,有点像主张“吾心即是宇宙”、“心即理”、“致良知”的宋明理学。人心与宇宙之间究竟有没有对应关系,这是永远无法在理论上证实或驳倒的。一种形而上学不过是一种信仰,其作用只是用来支持一种人生态度和价值立场。我宁可直接面对这种人生态度和价值立场,而不去追究它背后的形而上学信仰。于是我看到,爱默生想要表达的是他对人性完美发展的可能性的期望和信心,他的哲学是一首洋溢着乐观主义精神的个性解放的赞美诗。

但爱默生的人道主义不是欧洲文艺复兴的单纯回声。他生活在十九世纪,和同时代少数几个伟大思想家一样,他也是揭露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异化现象的先知先觉者。每个人都是一个宇宙,但在现实中却成了碎片。“社会是这样一种状态,每一个人都像是从身上锯下来的一段肢体,昂然地走来走去,许多怪物——一个好手指,一个颈项,一个胃,一个肘弯,但是从来不是一个人。”我想起了马克思在一八四四年的手稿中对人的异化的分析。我也想起了尼采的话:“我的目光从今天望到过去,发现比比皆是:碎片、断肢和可怕的偶然——可是没有人!”他们的理论归宿当然截然不同,但都同样热烈怀抱着人性全面发展的理想。往往有这种情况:同一种激情驱使人们从事理论探索,结果却找到了不同的理论,甚至彼此成为思想上的敌人。但是,真的是敌人吗?



每个人都是一个宇宙,每个人的天性中都蕴藏着大自然赋予的创造力。把这个观点运用到读书上,爱默生提倡一种“创造性的阅读”。这就是:把自己的生活当作正文,把书籍当作注解;听别人发言是为了使自己能说话;以一颗活跃的灵魂,为获得灵感而读书。

几乎一切创造欲强烈的思想家都对书籍怀着本能的警惕。蒙田曾谈到“文殛”,即因读书过多而被文字之斧砍伤,丧失了创造力。叔本华把读书太滥譬作将自己的头脑变成别人思想的跑马场。爱默生也说:“我宁愿从来没有看见过一本书,而不愿意被它的吸力扭曲过来,把我完全拉到我的轨道外面,使我成为一颗卫星,而不是一个宇宙。”

许多人热心地请教读书方法,可是如何读书其实是取决于整个人生态度的。开卷有益,也可能有害。过去的天才可以成为自己天宇上的繁星,也可以成为压抑自己的偶像。爱默生俏皮地写道:“温顺的青年人在图书馆里长大,他们相信他们的责任是应当接受西塞罗、洛克、培根的意见;他们忘了西塞罗、洛克与培根写这些书的时候,也不过是图书馆里的青年人。”我要加上一句:幸好那时图书馆的藏书比现在少得多,否则他们也许成不了西塞罗、洛克、培根了。

好的书籍是朋友,但也仅仅是朋友。与好友会晤是快事,但必须自己有话可说,才能真正快乐。一个愚钝的人,再智慧的朋友对他也是毫无用处的,他坐在一群才华横溢的朋友中间,不过是一具木偶,一个讽刺,一种折磨。每人都是一个神,然后才有奥林匹斯神界的欢聚。

我们读一本书,读到精彩处,往往情不自禁地要喊出声来:这是我的思想,这正是我想说的,被他偷去了!有时候真是难以分清,哪是作者的本意,哪是自己的混入和添加。沉睡的感受唤醒了,失落的记忆找回了,朦胧的思绪清晰了。其余一切,只是死的“知识”,也就是说,只是外在于灵魂有机生长过程的无机物。

我曾经计算过,尽我有生之年,每天读一本书,连我自己的藏书也读不完。何况还不断购进新书,何况还有图书馆里难计其数的书。这真有点令人绝望。可是,写作冲动一上来,这一切全忘了。爱默生说得漂亮:“当一个人能够直接阅读上帝的时候,那时间太宝贵了,不能够浪费在别人阅读后的抄本上。”只要自己有旺盛的创作欲,无暇读别人写的书也许是一种幸运呢。

四有两种自信:一种是人格上的独立自主,藐视世俗的舆论和功利;一种是理智上的狂妄自大,永远自以为是,自我感觉好极了。我赞赏前一种自信,对后一种自信则总是报以几分不信任。

人在世上,总要有所依托,否则会空虚无聊。有两样东西似乎是公认的人生支柱,在讲究实际的人那里叫职业和家庭,在注重精神的人那里叫事业和爱情。食色性也,职业和家庭是社会认可的满足人的两大欲望的手段,当然不能说它们庸俗。然而,职业可能不称心,家庭可能不美满,欲望是满足了,但付出了无穷烦恼的代价。至于事业的成功和爱情的幸福,尽管令人向往之至,却更是没有把握的事情。而且,有些精神太敏感的人,即使得到了这两样东西,还是不能摆脱空虚之感。

所以,人必须有人格上的独立自主。你诚然不能脱离社会和他人生活,但你不能一味攀援在社会建筑物和他人身上。你要自己在生命的土壤中扎根。你要在人生的大海上抛下自己的锚。一个人如果把自己仅仅依附于身外的事物,即使是极其美好的事物,顺利时也许看不出他的内在空虚,缺乏根基,一旦起了风浪,例如社会动乱,事业挫折,亲人亡故,失恋,等等,就会一蹶不振乃至精神崩溃。正如爱默生所说:“然而事实是:他早已是一只漂流着的破船,后来起的这一阵风不过向他自己暴露出他流浪的状态。”爱默生写有长文热情歌颂爱情的魅力,但我更喜欢他的这首诗:为爱牺牲一切,服从你的心;朋友,亲戚,时日,名誉,财产,计划,信用与灵感,什么都能放弃。

为爱离弃一切;然而,你听我说……

你须要保留今天,明天,你整个的未来,让它们绝对自由,不要被你的爱人占领。

如果你心爱的姑娘另有所欢,你还她自由。

你应当知道半人半神走了,神就来了。

世事的无常使得古来许多贤哲主张退隐自守,清静无为,无动于衷。我厌恶这种哲学。我喜欢看见人们生气勃勃地创办事业,如痴如醉地堕入情网,痛快淋漓地享受生命。但是,不要忘记了最主要的事情:你仍然属于你自己。每个人都是一个宇宙,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自足的精神世界。这是一个安全的场所,其中珍藏着你最珍贵的宝物,任何灾祸都不能侵犯它。心灵是一本奇特的帐簿,只有收入,没有支出,人生的一切痛苦和欢乐,都化作宝贵的体验记入它的收入栏中。是的,连痛苦也是一种收入。人仿佛有了两个自我,一个自我到世界上去奋斗,去追求,也许凯旋,也许败归,另一个自我便含着宁静的微笑,把这遍体汗水和血迹的哭着笑着的自我迎回家来,把丰厚的战利品指给他看,连败归者也有一份。

爱默生赞赏儿童身上那种不怕没得饭吃、说话做事从不半点随人的王公贵人派头。一到成年,人就注重别人的观感,得失之患多了。我想,一个人在精神上真正成熟之后,又会反璞归真,重获一颗自足的童心。他消化了社会的成规习见,把它们扬弃了。

五还有一点余兴,也一并写下。有句成语叫大智若愚。人类精神的这种逆反形式很值得研究一番。我还可以举出大善若恶,大悲若喜,大信若疑,大严肃若轻浮。在爱默生的书里,我也找到了若干印证。

悲剧是深刻的,领悟悲剧也须有深刻的心灵。“性情浅薄的人遇到不幸,他的感情仅只是演说式的做作。”然而这不是悲剧。人生的险难关头最能检验一个人的灵魂深浅。有的人一生接连遭到不幸,却未尝体验过真正的悲剧情感。相反,表面上一帆风顺的人也可能经历巨大的内心悲剧。一切高贵的情感都羞于表白,一切深刻的体验都拙于言辞。大悲者会以笑谑嘲弄命运,以欢容掩饰哀伤。丑角也许比英雄更知人生的辛酸。爱默生举了一个例子:正当喜剧演员卡里尼使整个那不勒斯城的人都笑断肚肠的时候,有一个病人去找城里的一个医生,治疗他致命的忧郁症。医生劝他到戏院去看卡里尼的演出,他回答:“我就是卡里尼。”

与此相类似,最高的严肃往往貌似玩世不恭。古希腊人就已经明白这个道理。爱默生引用普鲁塔克的话说:“研究哲理而外表不像研究哲理,在嬉笑中做成别人严肃认真地做的事,这是最高的智慧。”正经不是严肃,就像教条不是真理一样。真理用不着板起面孔来增添它的权威。在那些一本正经的人中间,你几乎找不到一个严肃思考过人生的人。不,他们思考的多半不是人生,而是权力,不是真理,而是利益。真正严肃思考过人生的人知道生命和理性的限度,他能自嘲,肯宽容,愿意用一个玩笑替受窘的对手解围,给正经的论敌一个教训。他以诙谐的口吻谈说真理,仿佛故意要减弱他的发现的重要性,以便只让它进入真正知音的耳朵。

尤其是在信仰崩溃的时代,那些佯癫装疯的狂人倒是一些太严肃地对待其信仰的人。鲁迅深知此中之理,说嵇康、阮籍表面上毁坏礼教,实则倒是太相信礼教,因为不满意当权者利用和亵渎礼教,才以反礼教的过激行为发泄内心愤想。其实,在任何信仰体制之下,多数人并非真有信仰,只是做出相信的样子罢了。于是过分认真的人就起而论究是非,阐释信仰之真谛,结果被视为异端。一部基督教史就是没有信仰的人以维护信仰之名把有信仰的人当作邪教徒烧死的历史。殉道者多半死于同志之手而非敌人之手。所以,爱默生说,伟大的有信仰的人永远被视为异教徒,终于被迫以一连串的怀疑论来表现他的信念。怀疑论实在是过于认真看待信仰或知识的结果。苏格拉底为了弄明智慧的实质,遍访雅典城里号称有智慧的人,结果发现他们只是在那里盲目自信,其实并无智慧。他到头来认为自己仍然不知智慧为何物,说出了那句著名的话:“我知道我一无所知。”哲学史上的怀疑论者大抵都是太认真地要追究人类认识的可靠性,结果反而疑团丛生。

一有与无

日子川流不息。我起床,写作,吃饭,散步,睡觉。在日常的起居中,我不怀疑有一个我存在着。这个我有名有姓,有过去的生活经历,现在的生活圈子。我忆起一些往事,知道那是我的往事。我怀着一些期待,相信那是我的期待。尽管我对我的出生毫无印象,对我的死亡无法预知,但我明白这个我在时间上有始有终,轮廓是清楚的。

然而,有时候,日常生活的外壳仿佛突然破裂了,熟悉的环境变得陌生,我的存在失去了参照系,恍兮惚兮,不知身在何处,我是谁,世上究竟有没有一个我。

庄周梦蝶,醒来自问:“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这一问成为千古迷惑。问题在于,你如何知道你现在不是在做梦?你又如何知道你的一生不是一个漫长而短促的梦?也许,流逝着的世间万物,一切世代,一切个人,都只是造物主的梦中景象?

我的存在不是一个自明的事实,而是需要加以证明的,于是有笛卡尔的命题:“我思故我在。”

但我听见佛教导说:诸法无我,一切众生都只是随缘而起的幻相。

正当我为我存在与否苦思的时候,电话铃响了,听筒里叫着我的名字,我不假思索地应道:

“是我。”

二轻与重

我活在世上,爱着,感受着,思考着。我心中有一个世界,那里珍藏着许多往事,有欢乐的,也有悲伤的。它们虽已逝去,却将永远活在我心中,与我终身相伴。

一个声音对我说:在无限宇宙的永恒岁月中,你不过是一个顷刻便化为乌有的微粒,这个微粒的悲欢甚至连一丝微风、一缕轻烟都算不上,刹那间就会无影无踪。你如此珍惜的那个小小的心灵世界,究竟有何价值?

我用法国作家辛涅科尔的话回答:“是的,对于宇宙,我微不足道;可是,对于我自己,我就是一切。”

我何尝不知道,在宇宙的生成变化中,我只是一个极其偶然的存在,我存在与否完全无足轻重。面对无穷,我确实等于零。然而,我可以用同样的道理回敬这个傲慢的宇宙:倘若我不存在,你对我来说岂不也等于零?倘若没有人类及其众多自我的存在,宇宙的永恒存在究竟有何意义?而每一个自我一旦存在,便不能不从自身出发估量一切,正是这估量的总和使本无意义的宇宙获得了意义。

我何尝不知道,在人类的悲欢离合中,我的故事极其普通。然而,我不能不对自己的故事倾注更多的悲欢。对于我来说,我的爱情波折要比罗密欧更加惊心动魄,我的苦难要比俄狄浦斯更加催人泪下。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不是罗密欧,不是俄狄浦斯,而是我自己。事实上,如果人人看轻一己的悲欢,世上就不会有罗密欧和俄狄浦斯了。

我终归是我自己。当我自以为跳出了我自己时,仍然是这个我在跳。我无法不成为我的一切行为的主体,我是世界的一切关系的中心。当然,同时我也知道每个人都有他的自我,我不会狂妄到要充当世界和他人的中心。

三灵与肉

我站在镜子前,盯视着我的面孔和身体,不禁惶惑起来。我不知道究竟盯视者是我,还是被盯视者是我。灵魂和肉体如此不同,一旦相遇,彼此都觉陌生。我的耳边响起帕斯卡尔的话语:肉体不可思议,灵魂更不可思议,最不可思议的是肉体居然能和灵魂结合在一起。

人有一个肉体似乎是一件尴尬事。那个丧子的母亲终于停止哭泣,端起饭碗,因为她饿了。那个含情脉脉的姑娘不得不离开情人一小会儿,她需要上厕所。那个哲学家刚才还在谈论面对苦难的神明般的宁静,现在却因为牙痛而呻吟不止。当我们的灵魂在天堂享受幸福或在地狱体味悲剧时,肉体往往不合时宜地把它拉回到尘世。

马雅可夫斯基在列车里构思一首长诗,眼睛心不在焉地盯着对面的姑娘。那姑娘惊慌了。马雅可夫斯基赶紧声明:“我不是男人,我是穿裤子的云。”为了避嫌,他必须否认肉体的存在。

我们一生中不得不花费许多精力来伺候肉体:喂它,洗它,替它穿衣,给它铺床。博尔赫斯屈辱地写道:“我是他的老护士,他逼我为他洗脚。”还有更屈辱的事:肉体会背叛灵魂。一个心灵美好的女人可能其貌不扬,一个灵魂高贵的男人可能终身残疾。荷马是瞎子,贝多芬是聋子,拜伦是跛子。而对一切人相同的是,不管我们如何精心调理,肉体仍不可避免地要走向衰老和死亡,拖着不屈的灵魂同归于尽。

那么,不要肉体如何呢?不,那更可怕,我们将不能再看风景,听音乐,呼吸新鲜空气,读书,散步,运动,宴饮,尤其是——世上不再有男人和女人,不再有爱情这件无比美妙的事儿。原来,灵魂的种种愉悦根本就离不开肉体,没有肉体的灵魂不过是幽灵,不复有任何生命的激情和欢乐,比死好不了多少。

所以,我要修改帕斯卡尔的话:肉体是奇妙的,灵魂更奇妙,最奇妙的是肉体居然能和灵魂结合在一起。

四动与静

喧哗的白昼过去了,世界重归于宁静。我坐在灯下,感到一种独处的满足。

我承认,我需要到世界上去活动,我喜欢旅行、冒险、恋爱、奋斗、成功、失败。日子过得平平淡淡,我会无聊,过得冷冷清清,我会寂寞。但是,我更需要宁静的独处,更喜欢过一种沉思的生活。总是活得轰轰烈烈热热闹闹,没有时间和自己待一会儿,我就会非常不安,好像丢了魂一样。

我身上必定有两个自我。一个好动,什么都要尝试,什么都想经历。另一个喜静,对一切加以审视和消化。这另一个自我,如同罗曼·罗兰所说,是“一颗清明宁静而非常关切的灵魂”。仿佛是它把我派遣到人世间活动,鼓励我拼命感受生命的一切欢乐和苦难,同时又始终关切地把我置于它的视野之内,随时准备把我召回它的身边。即使我在世上遭受最悲惨的灾难和失败,只要我识得返回它的途径,我就不会全军覆没。它是我的守护神,为我守护着一个任何风雨都侵袭不到也损坏不了的家园,使我在最风雨飘摇的日子里也不致无家可归。

耶稣说:“一个人赚得了整个世界,却丧失了自我,又有何益?”他在向其门徒透露自己的基督身份后说这话,可谓意味深长。真正的救世主就在我们每个人身上,便是那个清明宁静的自我。这个自我即是我们身上的神性,只要我们能守住它,就差不多可以说上帝和我们同在了。守不住它,一味沉沦于世界,我们便会浑浑噩噩,随波飘荡,世界也将沸沸扬扬,永无得救的希望。

五真与伪

我走在街上,一路朝熟人点头微笑;我举起酒杯,听着应酬话,用笑容答谢;我坐在一群妙语连珠的朋友中,自己也说着俏皮话,赞赏或得意地大笑……

在所有这些时候,我心中会突然响起一个声音:“这不是我!”于是,笑容冻结了。莫非笑是社会性的,真实的我永远悲苦,从来不笑?

多数时候,我是独处的,我曾庆幸自己借此避免了许多虚伪。可是,当我关起门来写作时,我怎能担保已经把公众的趣味和我的虚荣心也关在了门外,因而这个正在写作的人必定是真实的我呢?

“成为你自己!”——这句话如同一切道德格言一样知易行难。我甚至无法判断,我究竟是否已经成为了我自己。角色在何处结束,真实的我在何处开始,这界限是模糊的。有些角色仅是服饰,有些角色却已经和我们的躯体生长在一起,如果把它们一层层剥去,其结果比剥葱头好不了多少。

演员尚有卸妆的时候,我们却生生死死都离不开社会的舞台。在他人目光的注视下,甚至隐居和自杀都可以是在扮演一种角色。也许,只有当我们扮演某个角色露出破绽时,我们才得以一窥自己的真实面目。

卢梭说:“大自然塑造了我,然后把模子打碎了。”这话听起来自负,其实适用于每一个人。可惜的是,多数人忍受不了这个失去了模子的自己,于是又用公共的模子把自己重新塑造一遍,结果彼此变得如此相似。

我知道,一个人不可能也不应该脱离社会而生活。然而,有必要节省社会的交往。我不妨和他人交谈,但要更多地直接向上帝和自己说话。我无法一劳永逸地成为真实的自己,但是,倘若我的生活中充满着仅仅属于我的不可言说的特殊事物,我也就在过一种非常真实的生活了。

六逃避与寻找

我是喜欢独处的,不觉得寂寞。我有许多事可做:读书,写作,回忆,遐想,沉思,等等。做着这些事的时候,我相当投入,乐在其中,内心很充实。

但是,独处并不意味着和自己在一起。在我潜心读书或写作时,我很可能是和想象中的作者或读者在一起。

直接面对自己似乎是一件令人难以忍受的事,所以人们往往要设法逃避。逃避自我有二法,一是事务,二是消遣。我们忙于职业上和生活上的种种事务,一旦闲下来,又用聊天、娱乐和其他种种消遣打发时光。对于文人来说,读书和写作也不外是一种事务或一种消遣,比起斗鸡走狗之辈,诚然有雅俗之别,但逃避自我的实质则为一。

然而,有这样一种时候,我翻开书,又合上,拿起笔,又放下,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什么,找不到一件自己真正想做的事,只觉得心中弥漫着一种空虚怅惘之感。这是无聊袭来的时候。

当一个人无所事事而直接面对自己时,便会感到无聊。在通常情况下,我们仍会找些事做,尽快逃脱这种境遇。但是,也有无可逃脱的时候,我就是百事无心,不想见任何人,不想做任何事。

自我似乎喜欢捉迷藏,如同蒙田所说:“我找我的时候找不着;我找着我由于偶然的邂逅比由于有意的搜寻多。”无聊正是与自我邂逅的一个契机。这个自我,摆脱了一切社会的身份和关系,来自虚无,归于虚无。难怪我们和它相遇时,不能直面相视太久,便要匆匆逃离。可是,让我多坚持一会儿吧,我相信这个可怕的自我一定会教给我许多人生的真理。

自古以来,哲人们一直叮咛我们:“认识你自己!”卡莱尔却主张代之以一个“最新的教义”:“认识你要做和能做的工作!”因为一个人永远不可能认识自己,而通过工作则可以使自己成为完人。我承认认识自己也许是徒劳之举,但同时我也相信,一个人倘若从来不想认识自己,从来不肯从事一切无望的精神追求,那么,工作决不会使他成为完人,而只会使他成为庸人。

七爱与狐独

凡人群聚集之处,必有孤独。我怀着我的孤独,离开人群,来到郊外。我的孤独带着如此浓烈的爱意,爱着田野里的花朵、小草、树木和河流。

原来,孤独也是一种爱。

爱和孤独是人生最美丽的两支曲子,两者缺一不可。无爱的心灵不会孤独,未曾体味过孤独的人也不可能懂得爱。

由于怀着爱的希望,孤独才是可以忍受的,甚至是甜蜜的。当我独自在田野里徘徊时,那些花朵、小草、树木、河流之所以能给我以慰藉,正是因为我隐约预感到,我可能会和另一颗同样爱它们的灵魂相遇。

不止一位先贤指出,一个人无论看到怎样的美景奇观,如果他没有机会向人讲述,他就决不会感到快乐。人终究是离不开同类的。一个无人分享的快乐决非真正的快乐,而一个无人分担的痛苦则是最可怕的痛苦。所谓分享和分担,未必要有人在场。但至少要有人知道。永远没有人知道,绝对的孤独,痛苦便会成为绝望,而快乐——同样也会变成绝望!

交往为人性所必需,它的分寸却不好掌握。帕斯卡尔说:“我们由于交往而形成了精神和感情,但我们也由于交往而败坏着精神和感情。”我相信,前一种交往是两个人之间的心灵沟通,它是马丁·布伯所说的那种“我与你”的相遇,既充满爱,又尊重孤独;相反,后一种交往则是熙熙攘攘的利害交易,它如同尼采所形容的“市场”,既亵渎了爱,又羞辱了孤独。相遇是人生莫大的幸运,在此时刻。两颗灵魂仿佛同时认出了对方,惊喜地喊出:“是你!”人一生中只要有过这个时刻,爱和孤独便都有了着落。

正文 1992 6 失去的岁月



上大学时,常常当我在灯下聚精会神读书时,灯突然灭了。这是全宿舍同学针对我一致作出的决议:遵守校规,按时熄灯。我多么恨那只拉开关的手,咔嚓一声,又从我的生命线上割走了一天。怔怔地坐在黑暗里,凝望着月色朦胧的窗外,我委屈得泪眼汪汪。

年龄愈大,光阴流逝愈快,但我好像愈麻木了。一天又一天,日子无声无息地消失,就像水滴消失于大海。蓦然回首,我在世上活了一万多个昼夜,它们都已经不知去向。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其实,光阴何尝是这样一条河,可以让我们伫立其上,河水从身边流过,而我却依然故我?时间不是某种从我身边流过的东西,而就是我的生命。弃我而去的不是日历上的一个个日子,而是我生命中的岁月;甚至也不仅仅是我的岁月,而就是我自己。我不但找不回逝去的年华,而且也找不回从前的我了。

当我回想很久以前的我,譬如说,回想大学宿舍里那个泪眼汪汪的我的时候,在我眼前出现的总是一个孤儿的影子,他被无情地遗弃在过去的岁月里了。他孑然一身,举目无亲,徒劳地盼望回到活人的世界上来,而事实上却不可阻挡地被过去的岁月带往更远的远方。我伸出手去,但是我无法触及他并把他领回。我大声呼唤,但是我的声音到达不了他的耳中。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死亡,从前的我已经成为一个死者,我对他的怀念与对一个死者的怀念有着相同的性质。



自古以来,不知多少人问过:时间是什么?它在哪里?人们在时间中追问和苦思,得不到回答,又被时间永远地带走了。

时间在哪里?被时间带走的人在哪里?

为了度量时间,我们的祖先发明了日历,于是人类有历史,个人有年龄。年龄代表一个人从出生到现在所拥有的时间。真的拥有吗?它们在哪里?

总是这样:因为失去童年,我们才知道自己长大;因为失去岁月,我们才知道自己活着;因为失去,我们才知道时间。

我们把已经失去的称作过去,尚未得到的称作未来,停留在手上的称作现在。但时间何尝停留,现在转瞬成为过去,我们究竟有什么?

多少个深夜,我守在灯下,不甘心一天就此结束。然而,即使我通宵不眠,一天还是结束了。我们没有任何办法能留住时间。

我们永远不能占有时间,时间却掌握着我们的命运。在它宽大无边的手掌里,我们短暂的一生同时呈现,无所谓过去、现在、未来,我们的生和死、幸福和灾祸早已记录在案。

可是,既然过去不复存在,现在稍纵即逝,未来尚不存在,世上真有时间吗?这个操世间一切生灵生杀之权的隐身者究竟是谁?

我想象自己是草地上的一座雕像,目睹一代又一代孩子嬉闹着从远处走来,渐渐长大,在我身旁谈情说爱,寻欢作乐,又慢慢衰老,蹒跚着向远处走去。我在他们中间认出了我自己的身影,他走着和大家一样的路程。我焦急地朝他瞪眼,示意他停下来,但他毫不理会。现在他已经越过我,继续向前走去了。我悲哀地看着他无可挽救地走向衰老和死亡。



许多年以后,我回到我出生的那个城市,一位小学时的老同学陪伴我穿越面貌依旧的老街。他突然指着坐在街沿屋门口的一个丑女人悄悄告诉我,她就是我们的同班同学某某。我赶紧转过脸去,不敢相信我昔日心目中的偶像竟是这般模样。我的心中保存着许多美丽的面影,然而一旦邂逅重逢,没有不立即破灭的。

我们总是觉得儿时尝过的某样点心最香甜,儿时听过的某支曲子最美妙,儿时见过的某片风景最秀丽。“幸福的岁月是那失去的岁月。”你可以找回那点心、曲子、风景,可是找不回岁月。所以,同一样点心不再那么香甜,同一支曲子不再那么美妙,同一片风景不再那么秀丽。

当我坐在电影院里看电影时,我明明知道,人类的彩色摄影技术已经有了非凡的长进,但我还是找不回像幼时看的幻灯片那么鲜亮的色彩了。失去的岁月便如同那些幻灯片一样,在记忆中闪烁着永远不可企及的幸福的光华。

每次回母校,我都要久久徘徊在我过去住的那间宿舍的窗外。窗前仍是那株木槿,隔了这么些年居然既没有死去,也没有长大。我很想进屋去,看看从前那个我是否还在那里。从那时到现在,我到过许多地方,有过许多遭遇,可是这一切会不会是幻觉呢?也许,我仍然是那个我,只不过走了一会儿神?也许,根本没有时间,只有许多个我同时存在,说不定会在哪里突然相遇?但我终于没有进屋,因为我知道我的宿舍已被陌生人占据,他们会把我看作入侵者,尽管在我眼中,他们才是我的神圣的青春岁月的入侵者。

在回忆的引导下,我们寻访旧友,重游故地,企图找回当年的感觉,然而徒劳。我们终于怅然发现,与时光一起消逝的不仅是我们的童年和青春,而且是由当年的人、树木、房屋、街道、天空组成的一个完整的世界,其中也包括我们当年的爱和忧愁,感觉和心情,我们当年的整个心灵世界。



可是,我仍然不相信时间带走了一切。逝去的年华,我们最珍贵的童年和青春岁月,我们必定以某种方式把它们保存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了。我们遗忘了藏宝的地点,但必定有这么一个地方,否则我们不会这样苦苦地追寻。或者说,有一间心灵的密室,其中藏着我们过去的全部珍宝,只是我们竭尽全力也回想不起开锁的密码了。然而,可能会有一次纯属偶然,我们漫不经心地碰对了这密码,于是密室开启,我们重新置身于从前的岁月。

当普鲁斯特的主人公口含一块泡过茶水的玛德莱娜小点心,突然感觉到一种奇特的快感和震颤的时候,便是碰对了密码。一种当下的感觉,也许是一种滋味,一阵气息,一个旋律,石板上的一片阳光,与早已遗忘的那个感觉巧合,因而混合进了和这感觉联结在一起的昔日的心境,于是昔日的生活情景便从这心境中涌现出来。

其实,每个人的生活中都不乏这种普鲁斯特式幸福的机缘,在此机缘触发下,我们会产生一种对某样东西似曾相识又若有所失的感觉。但是,很少有人像普鲁斯特那样抓住这种机缘,促使韶光重现。我们总是生活在眼前,忙碌着外在的事务。我们的日子是断裂的,缺乏内在的连续性。逝去的岁月如同一张张未经显影的底片,杂乱堆积在暗室里。它们仍在那里,但和我们永远失去了它们又有什么区别?



诗人之为诗人,就在于他对时光的流逝比一般人更加敏感,诗便是他为逃脱这流逝自筑的避难所。摆脱时间有三种方式:活在回忆中,把过去永恒化;活在当下的激情中,把现在永恒化;活在期待中,把未来永恒化。然而,想象中的永恒并不能阻止事实上的时光流逝。所以,回忆是忧伤的,期待是迷惘的,当下的激情混合着狂喜和绝望。难怪一个最乐观的诗人也如此喊道:

“时针指示着瞬息,但什么能指示永恒呢?”

诗人承担着悲壮的使命:把瞬间变成永恒,在时间之中摆脱时间。

谁能生活在时间之外,真正拥有永恒呢?

孩子和上帝。

孩子不在乎时光流逝。在孩子眼里,岁月是无穷无尽的。童年之所以令人怀念,是因为我们在童年曾经一度拥有永恒。可是,孩子会长大,我们终将失去童年。我们的童年是在我们明白自己必将死去的那一天结束的。自从失去了童年,我们也就失去了永恒。

从那以后,我所知道的唯一的永恒便是我死后时间的无限绵延,我的永恒的不存在。

还有上帝呢?我多么愿意和圣奥古斯丁一起歌颂上帝:“你的岁月无往无来,永是现在,我们的昨天和明天都在你的今天之中过去和到来。”我多么希望世上真有一面永恒的镜子,其中映照着被时间劫走的我的一切珍宝,包括我的生命。可是,我知道,上帝也只是诗人的一个避难所!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自己偷偷写起了日记。一开始的日记极幼稚,只是写些今天吃了什么好东西之类。我仿佛本能地意识到那好滋味容易消逝,于是想用文字把它留住。年岁渐大,我用文字留住了许多好滋味:爱,友谊,孤独,欢乐,痛苦……在青年时代的一次劫难中,我烧掉了全部日记。后来我才知道此举的严重性,为我的过去岁月的真正死亡痛哭不止。但是,写作的习惯延续下来了。我不断把自己最好的部分转移到我的文字中去,到最后,罗马不在罗马了,我藉此逃脱了时光的流逝。

仍是想象中的,可是,在一个已经失去童年而又不相信上帝的人,此外还能怎样呢?



如同一切“文化热”一样,所谓“昆德拉热”也是以误解为前提的。人们把道具看成了主角,误以为眼前正在上演的是一出政治剧,于是这位移居巴黎的捷克作家便被当作一个持不同政见的文学英雄受到了欢迎或者警惕。

现在,随着昆德拉的文论集中译本的出版,我祝愿他能重获一位智者应得的宁静。

昆德拉最欣赏的现代作家是卡夫卡。当评论家们纷纷把卡夫卡小说解释为一种批评资本主义异化的政治寓言的时候,昆德拉却赞扬它们是“小说的彻底自主性的出色样板”,指出其意义恰恰在于它们的“不介入”,即在所有政治纲领和意识形态面前保持完全的自主。

“不介入”并非袖手旁观,“自主”并非中立。卡夫卡也好,昆德拉也好,他们的作品即使在政治的层面上也是富于批判意义的。但是,他们始终站得比政治更高,能够超越政治的层面而达于哲学的层面。如同昆德拉自己所说,在他的小说中,历史本身是被当作存在境况而给予理解和分析的。正因为如此,他们的政治批判也就具有了超出政治的人生思考的意义。

高度政治化的环境对于人的思考力具有一种威慑作用,一个人哪怕他是笛卡尔,在身历其境时恐怕也难以怡然从事“形而上学的沉思”。面对血与火的事实,那种对于宇宙和生命意义的“终极关切”未免显得奢侈。然而,我相信,一个人如果真是一位现代的笛卡尔,那么,无论他写小说还是研究哲学,他都终能摆脱政治的威慑作用,使得异乎寻常的政治阅历不是阻断而是深化他的人生思考。

鲁迅曾经谈到一种情况:呼唤革命的作家在革命到来时反而沉寂了。我们可以补充一种类似的情况:呼唤自由的作家在自由到来时也可能会沉寂。仅仅在政治层面上思考和写作的作家,其作品的动机和效果均系于那个高度政治化的环境,一旦政治淡化(自由正意味着政治淡化),他们的写作生命就结束了。他们的优势在于敢写不允许写的东西,既然什么都允许写,他们还有什么可写的呢?

比较起来,立足于人生层面的作家有更耐久的写作生命,因为政治淡化原本就是他们的一个心灵事实。他们的使命不是捍卫或推翻某种教义,而是探究存在之谜。教义会过时,而存在之谜的谜底是不可能有朝一日被穷尽的。

所以,在移居巴黎之后,昆德拉的作品仍然源源不断地问世,我对此丝毫不感到奇怪。



在中,昆德拉称小说家为“存在的勘探者”,而把小说的使命确定为“通过想象出的人物对存在进行深思”,“揭示存在的不为人知的方面”。

昆德拉所说的“存在”,直接引自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尽管这部巨著整个儿是在谈论“存在”,却始终不曾给“存在”下过一个定义。海德格尔承认:“‘存在’这个概念是不可定义的。”我们只能约略推断,它是一个关涉人和世界的本质的范畴。正因为如此,存在是一个永恒的谜。

按照尼采的说法,哲学家和诗人都是“猜谜者”,致力于探究存在之谜。那么,小说的特点何在?在昆德拉看来,小说的使命与哲学、诗并无二致,只是小说拥有更丰富的手段,它具有“非凡的合并能力”,能把哲学和诗包容在自身中,而哲学和诗却不能包容小说。

在勘探存在方面,哲学和诗的确各有自己的尴尬。哲学的手段是概念和逻辑,但逻辑的绳索不能套住活的存在。诗的手段是感觉和意象,但意象的碎片难以映显完整的存在。很久以来,哲学和诗试图通过联姻走出困境,结果好像并不理想,我们读到了许多美文和玄诗,也就是说,许多化装为哲学的诗和化装为诗的哲学。我不认为小说是唯一的乃至最后的出路,然而,设计出一些基本情境或情境之组合,用它们来包容、连结、贯通哲学的体悟和诗的感觉,也许是值得一试的途径。

昆德拉把他小说里的人物称作“实验性的自我”,其实质是对存在的某个方面的疑问。例如,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托马斯大夫是对存在之轻的疑问,特丽莎是对灵与肉的疑问。事实上,它们都是作者自己的疑问,推而广之,也是每一个自我对于存在所可能具有的一些根本性困惑,昆德拉为之设计了相应的人物和情境,而小说的展开便是对这些疑问的深入追究。

关于“存在之轻”的译法和含义,批评界至今众说纷坛。其实,只要考虑到昆德拉使用的“存在”一词的海德格尔来源,许多无谓的争论即可避免。“存在之轻”就是人生缺乏实质,人生的实质太轻飘,所以使人不能承受。在中,昆德拉自己有一个说明:“如果上帝已经走了,人不再是主人,谁是主人呢?地球没有任何主人,在空无中前进。这就是存在的不可承受之轻。”可见其涵义与“上帝死了”命题一脉相承,即指人生根本价值的失落。对于托马斯来说,人生实质的空无尤其表现在人生受偶然性支配,使得一切真正的选择成为不可能,而他所爱上的特丽莎便是绝对偶然性的化身。另一方面,特丽莎之受灵与肉问题的困扰,又是和托马斯既爱她又同众多女人发生性关系这一情形分不开的。两个主人公各自代表对存在的一个基本困惑,同时又构成诱发对方困惑的一个基本情境。在这样一种颇为巧妙的结构中,昆德拉把人物的性格和存在的思考同步推向了深入。

我终归相信,探究存在之谜还是可以用多种方式的,不必是小说;用小说探究存在之谜还是可以有多种写法的,不必如昆德拉。但是,我同时也相信昆德拉的话:“没有发现过去始终未知的一部分存在的小说是不道德的。”不但小说,而且一切精神创作,唯有对人生基本境况作出了新的揭示,才称得上伟大。



昆德拉之所以要重提小说的使命问题,是因为他看到了现代人的深刻的精神危机,这个危机可以用海德格尔的一句名言来概括,就是“存在的被遗忘”。

存在是如何被遗忘的?昆德拉说:“人处在一个真正的缩减的旋涡中,胡塞尔所讲的‘生活世界’在旋涡中宿命般地黯淡,存在坠入遗忘。”

缩减仿佛是一种宿命。我们刚刚告别生活中一切领域缩减为政治的时代,一个新的缩减旋涡又更加有力地罩住了我们。在这个旋涡中,爱情缩减为性,友谊缩减为交际和公共关系,读书和思考缩减为看电视,大自然缩减为豪华宾馆里的室内风景,对土地的依恋缩减为旅游业,真正的精神冒险缩减为假冒险的游乐设施。要之,一切精神价值都缩减成了实用价值,永恒的怀念和追求缩减成了当下的官能享受。当我看到孩子们不再玩沙和泥土,而是玩电子游戏机,不再知道白雪公主,而是津津乐道卡通片里的机器人的时候,我心中明白一个真正可怕的过程正在地球上悄悄进行。我也懂得了昆德拉说这话的沉痛:“明天当自然从地球上消失的时候,谁会发现呢?……末日并不是世界末日的爆炸,也许没有什么比末日更为平静的了。”我知道他绝非危言耸听,因为和自然一起消失的还有我们的灵魂,我们的整个心灵生活。上帝之死不足以造成末日,真正的世界末日是在人不图自救、不复寻求生命意义的那一天到来的。

可悲的是,包括小说在内的现代文化也卷入了这个缩减的旋涡,甚至为之推波助澜。文化缩减成了大众传播媒介,人们不复孕育和创造,只求在公众面前频繁亮相。小说家不甘心于默默无闻地在存在的某个未知领域里勘探,而是把眼睛盯着市场,揣摩和迎合大众心理,用广告手段提高知名度,热衷于挤进影星、歌星、体育明星的行列,和他们一起成为电视和小报上的新闻人物。如同昆德拉所说,小说不再是作品,而成了一种动作,一个没有未来的当下事件。他建议比自己的作品聪明的小说家改行,事实上他们已经改行了——他们如今是电视制片人,文化经纪人,大腕,款爷。

正是面对他称之为“媚俗”的时代精神,昆德拉举起了他的堂吉诃德之剑,要用小说来对抗世界性的平庸化潮流,唤回对被遗忘的存在的记忆。



然而,当昆德拉谴责媚俗时,他主要还不是指那种制造大众文化消费品的通俗畅销作家,而是指诸如阿波利奈尔、兰波、马雅可夫斯基、未来派、前卫派这样的响当当的现代派。这里我不想去探讨他对某个具体作家或流派的评价是否公正,只想对他抨击“那些形式上追求现代主义的作品的媚俗精神”表示一种快意的共鸣。当然,艺术形式上的严肃的试验是永远值得赞赏的,但是,看到一些艺术家怀着唯恐自己不现代的焦虑和力争最现代、超现代的激情,不断好新骛奇,渴望制造轰动效应,我不由得断定,支配着他们的仍是大众传播媒介的那种哗众取宠精神。

现代主义原是作为对现代文明的反叛崛起的,它的生命在于真诚,即对虚妄信仰的厌恶和对信仰失落的悲痛。曾几何时,现代主义也成了一种时髦,做现代派不再意味着超越于时代之上,而是意味着站在时代前列,领受的不是冷落,而是喝彩。于是,现代世界的无信仰状态不再使人感到悲凉,反倒被标榜为一种新的价值大放其光芒,而现代主义也就蜕变成了掩盖现代文明之空虚的花哨饰物。

所以,有必要区分两种现代主义。一种是向现代世界认同的时髦的现代主义,另一种是批判现代世界的“反现代的现代主义”。昆德拉强调后一种现代主义的反激情性质,指出现代最伟大的小说家都是反激情的,并且提出一个公式:“小说=反激情的诗。”一般而言,艺术作品中激情外露终归是不成熟的表现,无论在艺术史上还是对于艺术家个人,浪漫主义均属于一个较为幼稚的阶段。尤其在现代,面对无信仰,一个人如何能怀有以信仰为前提的激情?其中包含着的矫情和媚俗是不言而喻的了。一个严肃的现代作家则敢于正视上帝死后重新勘探存在的艰难使命,他是现代主义的,因为他怀着价值失落的根本性困惑,他又是反现代的,因为他不肯在根本价值问题上随波逐流。那么,由于在价值问题上的认真态度,毋宁说“反现代的现代主义”蕴含着一种受挫的激情。这种激情不外露,默默推动着作家在一个没有上帝的世界上继续探索存在的真理。

倘若一个作家清醒地知道世上并无绝对真理,同时他又不能抵御内心那种形而上的关切,他该如何向本不存在的绝对真理挺进呢?昆德拉用他的作品和文论告诉我们,小说的智慧是非独断的智慧,小说对存在的思考是疑问式的、假说式的。我们确实看到,昆德拉在他的小说中是一位调侃能手,他调侃一切神圣和非神圣的事物,调侃历史、政治、理想、爱情、性、不朽,借此把一切价值置于问题的领域。然而,在这种貌似玩世不恭下面,却蕴藏着一种根本性的严肃,便是对于人类存在境况的始终一贯的关注。他自己不无理由地把这种写作风格称作“轻浮的形式与严肃的内容的结合”。说到底,昆德拉是严肃的,一切伟大的现代作家都是严肃的。倘无这种内在的严肃,轻浮也可流为媚俗。在当今文坛上,那种借调侃一切来取悦公众的表演不是正在走红吗?



高鹗续,金圣叹腰斩《水浒》,其功过是非,累世迄无定论。我们只知道一点:中国最伟大的两部古典小说处在永远未完成之中,没有一个版本有权自命是唯一符合作者原意的定本。

舒伯特最著名的交响曲只有两个乐章,而非如同一般交响曲那样有三至四个乐章,遂被后人命名为《未完成》。好事者一再试图续写,终告失败,从而不得不承认:它的“未完成”也许比任何“完成”更接近完美的形态。

卡夫卡的主要作品在他生前均未完成和发表,他甚至在遗嘱中吩咐把它们全部焚毁。然而,正是这些他自己不满意的未完成之作,死后一经发表,便奠定了他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巨人地位。

凡大作家,哪个不是在死后留下了许多未完成的手稿?即使生前完成的作品,他们何尝不是常怀一种未完成的感觉,总觉得未尽人意,有待完善?每一个真正的作家都有一个梦:写出自己最好的作品。可是,每写完一部作品。他又会觉得那似乎即将写出的最好的作品仍未写出。也许,直到生命终结,他还在为未能写出自己最好的作品而抱憾。然而,正是这种永远未完成的心态驱使着他不断超越自己,取得了那些自满之辈所不可企及的成就。在这个意义上,每一个真正的作家一辈子只是在写一部作品,他的生命之作。只要他在世一日,这部作品就不会完成。

而且,一切伟大的作品在本质上是永远未完成的,它们的诞生仅是它们生命的开始,在今后漫长的岁月中,它们仍在世世代代的读者心中和在文化史上继续生长,不断被重新解释,成为人类永久的精神财富。

相反,那些平庸作家的趋时之作,不管如何畅销一时,决无持久的生命力。而且我可以断言,不必说死后,就在他们活着时,你去翻检这类作家的抽屉,也肯定找不到积压的未完成稿。不过,他们也谈不上完成了什么,而只是在制作和销售罢了。



无论在文学作品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最动人心魄的爱情似乎都没有圆满的结局。由于社会的干涉、天降的灾祸、机遇的错位等外在困境,或由于内心的冲突、性格的悲剧、致命的误会等内在困境,有情人终难成为眷属。然而,也许正因为未完成,我们便在心中用永久的怀念为它们罩上了一层圣洁的光辉。终成眷属的爱情则不免黯然失色,甚至因终成眷属而寿终正寝。

这么说来,爱情也是因未完成而成其完美的。

其实,一切真正的爱情都是未完成的。不过,对于这“未完成”,不能只从悲剧的意义上作狭隘的理解。真正的爱情是两颗心灵之间不断互相追求和吸引的过程,这个过程不应该因为结婚而终结。以婚姻为爱情的完成,这是一个有害的观念,在此观念支配下,结婚者自以为大功告成,已经获得了对方,不需要继续追求了。可是,求爱求爱,爱即寓于追求之中,一旦停止追求,爱必随之消亡。相反,好的婚姻则应当使爱情始终保持未完成的态势。也就是说,相爱双方之间始终保持着必要的距离和张力,各方都把对方看作独立的个人,因而是一个永远需要重新追求的对象,决不可能一劳永逸地加以占有。在此态势中,彼此才能不断重新发现和欣赏,而非互相束缚和厌倦,爱情才能获得继续生长的空间。

当然,再好的婚姻也不能担保既有的爱情永存,杜绝新的爱情发生的可能性。不过,这没有什么不好。世上没有也不该有命定的姻缘。人生魅力的前提之一恰恰是,新的爱情的可能性始终向你敞开着,哪怕你并不去实现它们。如果爱情的天空注定不再有新的云朵飘过,异性世界对你不再有任何新的诱惑,人生岂不太乏味了?靠闭关自守而得以维持其专一长久的爱情未免可怜,唯有历尽诱惑而不渝的爱情才富有生机,真正值得自豪。



弗洛斯特在一首著名的诗中叹息:林中路分为两股,走上其中一条,把另一条留给下次,可是再也没有下次了。因为走上的这一条路又会分股,如此至于无穷,不复有可能回头来走那条未定的路了。

这的确是人生境况的真实写照。每个人的一生都包含着许多不同的可能性,而最终得到实现的仅是其中极小的一部分,绝大多数可能性被舍弃了,似乎浪费掉了。这不能不使我们感到遗憾。

但是,真的浪费掉了吗?如果人生没有众多的可能性,人生之路沿着唯一命定的轨迹伸展,我们就不遗憾了吗?不,那样我们会更受不了。正因为人生的种种可能性始终处于敞开的状态,我们才会感觉到自己是命运的主人,从而踌躇满志地走自己正在走着的人生之路。绝大多数可能性尽管未被实现,却是现实人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正是它们给那极少数我们实现了的可能性罩上了一层自由选择的光彩。这就好像尽管我们未能走遍树林里纵横交错的无数条小路,然而,由于它们的存在,我们即使走在其中一条上也仍能感受到曲径通幽的微妙境界。

回首往事,多少事想做而未做。瞻望前程,还有多少事准备做。未完成是人生的常态,也是一种积极的心态。如果一个人感觉到活在世上已经无事可做,他的人生恐怕就要打上句号了。当然,如果一个人在未完成的心态中和死亡照面,他又会感到突兀和委屈,乃至于死不瞑目。但是,只要我们认识到人生中的事情是永远做不完的,无论死亡何时到来,人生永远未完成,那么,我们就会在生命的任何阶段上与死亡达成和解,在积极进取的同时也保持着超脱的心境。

19933

正文 第二辑 未知死焉知生

悲观·执著·超脱



人的一生,思绪万千。然而,真正让人想一辈子,有时想得惊心动魄,有时不去想仍然牵肠挂肚,这样的问题并不多。透底地说,人一辈子只想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一视同仁无可回避地摆在每个人面前,令人困惑得足以想一辈子也未必想清楚。

回想起来,许多年里纠缠着也连缀着我的思绪的动机始终未变,它催促我阅读和思考,激励我奋斗和追求,又规劝我及时撤退,甘于淡泊。倘要用文字表达这个时隐时显的动机,便是一个极简单的命题:只有一个人生。

如果人能永远活着或者活无数次,人生问题的景观就会彻底改变,甚至根本不会有人生问题存在了。人生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前提是生命的一次性和短暂性。不过,从只有一个人生这个前提,不同的人,不,同一个人可以引出不同的结论。也许,困惑正在于这些彼此矛盾的结论似乎都有道理。也许,智慧也正在于使这些彼此矛盾的结论达成辩证的和解。



无论是谁,当他初次意识到只有一个人生这个令人伤心的事实时,必定会产生一种幻灭感。生命的诱惑刚刚在地平线上出现,却一眼看到了它的尽头。一个人生太少了!心中涌动着如许欲望和梦幻,一个人生怎么够用?为什么历史上有好多帝国和王朝,宇宙间有无数星辰,而我却只有一个人生?在帝国兴衰、王朝更迭的历史长河中,在星辰的运转中,我的这个小小人生岂非等于零?它确实等于零,一旦结束,便不留一丝影踪,与从未存在过有何区别?

捷克作家昆德拉笔下的一个主人公常常重复一句德国谚语,大意是:“只活一次等于未尝活过。”这句谚语非常简练地把只有一个人生与人生虚无画了等号。

近读金圣叹批,这位独特的评论家极其生动地描述了人生短暂使他感到的无可奈何的绝望。他在序言中写道:自古迄今,“几万万年月皆如水逝、云卷、风驰、电掣,无不尽去,而至于今年今月而暂有我。此暂有之我,又未尝不水逝、云卷、风驰、电掣而疾去也。”我也曾想有作为,但这所作所为同样会水逝、云卷、风驰、电掣而尽去,于是我不想有作为了,只想消遣,批即是一消遣法。可是,“我诚无所欲为,则又何不疾作水逝、云卷、风驰、电掣,顷刻尽去?”想到这里,连消遣的心思也没了,真是万般无奈。

古往今来,诗哲们关于人生虚无的喟叹不绝于耳,无须在此多举。悲观主义的集大成当然要数佛教,归结为一个“空”字。佛教的三项基本原则(三法印)无非是要我们由人生的短促(“诸行无常”),看破人生的空幻(“诸法无我”),从而自觉地放弃人生(“涅寂静”)。



人要悲观实在很容易,但要彻底悲观却也并不容易,只要看看佛教徒中难得有人生前涅,便足可证明。但凡不是悲观到马上自杀,求生的本能自会找出种种理由来和悲观抗衡。事实上,从只有一个人生的前提,既可推论出人生了无价值,也可推论出人生弥足珍贵。物以稀为贵,我们在世上最觉稀少、最嫌不够的东西便是这迟早要结束的生命。这唯一的一个人生是我们的全部所有,失去它我们便失去了一切,我们岂能不爱它,不执著于它呢?

诚然,和历史、宇宙相比,一个人的生命似乎等于零。但是,雪莱说得好:“同人生相比,帝国兴衰、王朝更迭何足挂齿!同人生相比,日月星辰的运转与归宿又算得了什么!”面对无边无际的人生之爱,那把人生对照得极其渺小的无限时空,反倒退避三舍,不足为虑了。人生就是一个人的疆界,最要紧的是负起自己的责任,管好这个疆界,而不是越过它无谓地悲叹天地之悠悠。

古往今来,尽管人生虚无的悲论如缕不绝,可是劝人执著人生爱惜光阴的教诲更是谆谆在耳。两相比较,执著当然比悲观明智得多。悲观主义是一条绝路,冥思苦想人生的虚无,想一辈子也还是那么一回事,绝不会有柳暗花明的一天,反而窒息了生命的乐趣。不如把这个虚无放到括号里,集中精力做好人生的正面文章。既然只有一个人生,世人心目中值得向往的东西,无论成功还是幸福,今生得不到,就永无得到的希望了,何不以紧迫的心情和执著的努力,把这一切追求到手再说?



可是,一味执著也和一味悲观一样,同智慧相去甚远。悲观的危险是对人生持厌弃的态度,执著的危险则是对人生持占有的态度。

所谓对人生持占有的态度,倒未必专指那种唯利是图、贪得无厌的行径。弗罗姆在《占有或存在》一书中具体入微地剖析了占有的人生态度,它体现在学习、阅读、交谈、回忆、信仰、爱情等一切日常生活经验中。据我的理解,凡是过于看重人生的成败、荣辱、福祸、得失,视成功和幸福为人生第一要义和至高目标者,即可归入此列。因为这样做实质上就是把人生看成了一种占有物,必欲向之获取最大效益而后快。

但人生是占有不了的。毋宁说,它是侥幸落到我们手上的一件暂时的礼物,我们迟早要把它交还。我们宁愿怀着从容闲适的心情玩味它,而不要让过分急切的追求和得失之患占有了我们,使我们不再有玩味的心情。在人生中还有比成功和幸福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凌驾于一切成败福祸之上的豁达胸怀。在终极的意义上,人世间的成功和失败,幸福和灾难,都只是过眼烟云,彼此并无实质的区别。当我们这样想时,我们和我们的身外遭遇保持了一个距离,反而和我们的真实人生贴得更紧了,这真实人生就是一种既包容又超越身外遭遇的丰富的人生阅历和体验。

我们不妨眷恋生命,执著人生,但同时也要像蒙田说的那样,收拾好行装,随时准备和人生告别。入世再深,也不忘它的限度。这样一种执著有悲观垫底,就不会走向贪婪。有悲观垫底的执著,实际上是一种超脱。



我相信一切深刻的灵魂都蕴藏着悲观。换句话说,悲观自有其深刻之处。死是多么重大的人生事件,竟然不去想它,这只能用怯懦或糊涂来解释。用贝多芬的话说:“不知道死的人真是可怜虫!”

当然,我们可以补充一句:“只知道死的人也是可怜虫!”真正深刻的灵魂决不会沉溺于悲观。悲观本源于爱,为了爱又竭力与悲观抗争,反倒有了超乎常人的创造,贝多芬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不过,深刻更在于,无论获得多大成功,也消除不了内心蕴藏的悲观,因而终能以超脱的眼光看待这成功。如果一种悲观可以轻易被外在的成功打消,我敢断定那不是悲观,而只是肤浅的烦恼。

超脱是悲观和执著两者激烈冲突的结果,又是两者的和解。前面提到金圣叹因批“西厢”而引发了一段人生悲叹,但他没有止于此,否则我们今天就不会读到他批的“西厢”了。他太爱“西厢”,非批不可,欲罢不能。所以,他接着笔锋一转,写道:既然天地只是偶然生我,那么,“未生已前非我也。既去已后又非我也。然则今虽犹尚暂在,实非我也。”于是,“以非我者之日月,误而任我之唐突可也;以非我者之才情,误而供我之挥霍可也。”总之,我可以让那个非我者去批“西厢”而供我作消遣了。他的这个思路,巧妙地显示了悲观和执著在超脱中达成的和解。我心中有悲观,也有执著。我愈执著,就愈悲观,愈悲观,就愈无法执著,陷入了二律背反。我干脆把自己分裂为二,看透那个执著的我是非我,任他去执著。执著没有悲观牵肘,便可放手执著。悲观扬弃执著,也就成了超脱。不仅把财产、权力、名声之类看作身外之物,而且把这个终有一死的“我”也看作身外之物,如此才有真正的超脱。

由于只有一个人生,颓废者因此把它看作零,堕入悲观的深渊。执迷者又因此把它看作全,激起占有的热望。两者均未得智慧的真髓。智慧是在两者之间,确切地说,是包容了两者又超乎两者之上。人生既是零,又是全,是零和全的统一。用全否定零,以反抗虚无,又用零否定全,以约束贪欲,智慧仿佛走着这螺旋形的路。不过,这只是一种简化的描述。事实上,在一个热爱人生而又洞察人生的真相的人心中,悲观、执著、超脱三种因素始终都存在着,没有一种会完全消失,智慧就存在于它们此消彼长的动态平衡之中。我不相信世上有一劳永逸彻悟人生的“无上觉者”,如果有,他也业已涅成佛,不再属于这个活人的世界了。

正文 1990 10 思考死



死亡和太阳一样不可直视。然而,即使掉头不去看它,我们仍然知道它存在着,感觉到它正步步逼近,把它的可怕阴影投罩在我们每一寸美好的光阴上面。

很早的时候,当我突然明白自己终有一死时,死亡问题就困扰着我了。我怕想,又禁不住要想。周围的人似乎并不挂虑,心安理得地生活着。性和死,世人最讳言的两件事,成了我的青春期的痛苦的秘密。读了一些书,我才发现,同样的问题早已困扰过世世代代的贤哲了。“要是一个人学会了思想,不管他的思想对象是什么,他总是在想着自己的死。”读到托尔斯泰这句话,我庆幸觅得了一个知音。

死之迫人思考,因为它是一个最确凿无疑的事实,同时又是一件最不可思议的事情。既然人人迟早要轮到登上这个千古长存的受难的高岗,从那里被投入万劫不复的虚无之深渊,一个人怎么可能对之无动于衷呢?然而,自古以来思考过、抗议过、拒绝过死的人,最后都不得不死了,我们也终将追随而去,想又有何用?世上别的苦难,我们可小心躲避,躲避不了,可咬牙忍受,忍受不了,还可以死解脱。唯独死是既躲避不掉,又无解脱之路的,除了接受,别无选择。也许,正是这种无奈,使得大多数人宁愿对死保持沉默。

金圣叹对这种想及死的无奈心境作过生动的描述:“细思我今日之如是无奈,彼古之人独不曾先我而如是无奈哉!我今日所坐之地,古之人其先坐之;我今日所立之地,古之人之立之者,不可以数计矣。夫古之人之坐于斯,立于斯,必犹如我之今日也。而今日已徒见有我,不见古人。彼古人之在时,岂不默然知之?然而又自知其无奈,故遂不复言之也。此真不得不致憾于天地也,何其甚不仁也!”

今日我读到这些文字,金圣叹作古已久。我为他当日的无奈叹息,正如他为古人昔时的无奈叹息;而毋须太久,又有谁将为我今日的无奈叹息?无奈,只有无奈,真是夫复何言!

想也罢,不想也罢,终归是在劫难逃。既然如此,不去徒劳地想那不可改变的命运,岂非明智之举?



在雪莱的一篇散文中,我们看到一位双目失明的老人在他女儿搀扶下走进古罗马柯利修姆竞技场的遗址。他们在一根倒卧的圆柱上坐定,老人听女儿讲述眼前的壮观,而后怀着深情对女儿谈到了爱、神秘和死亡。他听见女儿为死亡啜泣,便语重心长地说:“没有时间、空间、年龄、预见可以使我们免于一死。让我们不去想死亡,或者只把它当作一件平凡的事来想吧。”

如果能够不去想死亡,或者只把它当作人生司空见惯的许多平凡事中的一件来想,倒不失为一种准幸福境界。遗憾的是,愚者不费力气就置身于其中的这个境界,智者(例如这位老盲人)却须历尽沧桑才能达到。一个人只要曾经因想到死亡感受过真正的绝望,他的灵魂深处从此便留下了几乎不愈的创伤。

当然,许多时候,琐碎的日常生活分散了我们的心思,使我们无限想及死亡。我们还可以用消遣和娱乐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事业和理想是我们的又一个救主,我们把它悬在前方,如同美丽的晚霞一样遮盖住我们不得不奔赴的那座悬崖,于是放心向深渊走去。

可是,还是让我们对自己诚实些吧。至少我承认,死亡的焦虑始终在我心中潜伏着,时常隐隐作痛,有时还会突然转变为尖锐的疼痛。每一个人都必将迎来“没有明天的一天”,而且这一天随时会到来,因为人在任何年龄都可能死。我不相信一个正常人会从来不想到自己的死,也不相信他想到时会不感到恐惧。把这恐惧埋在心底,他怎么能活得平静快乐,一旦面临死又如何能从容镇定?不如正视它,有病就治,先不去想能否治好。

自柏拉图以来,许多西哲都把死亡看作人生最重大的问题,而把想透死亡问题视为哲学最主要的使命。在他们看来,哲学就是通过思考死亡而为死预作准备的活动。一个人只要经常思考死亡,且不管他如何思考,经常思考本身就会产生一种效果,使他对死亡习以为常起来。中世纪修道士手戴刻有骷髅的指环,埃及人在宴会高潮时抬进一具解剖的尸体,蒙田在和女人作爱时仍默念着死的逼近,凡此种种,依蒙田自己的说法,都是为了:“让我们不顾死亡的怪异面孔,常常和它亲近、熟识,心目中有它比什么都多吧!”如此即使不能消除对死的恐惧,至少可以使我们习惯于自己必死这个事实,也就是消除对恐惧的恐惧。主动迎候死,再意外的死也不会感到意外了。

我们对于自己活着这件事实在太习惯了,而对于死却感到非常陌生,——想想看,自出生后,我们一直活着,从未死过!可见从习惯于生到习惯于死,这个转折并不轻松。不过,在从生到死的过程中,由于耳闻目染别人的死,由于自己所遭受的病老折磨,我们多少在渐渐习惯自己必死的前景。习惯意味着麻木,芸芸众生正是靠习惯来忍受死亡的。如果哲学只是使我们习惯于死,未免多此一举了。问题恰恰在于,我不愿意习惯。我们期待于哲学的不是习惯,而是智慧。也就是说,它不该靠唠叨来解除我们对死的警惕,而应该说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来打消我们对死的恐惧。它的确说了理由,让我们来看看这些理由能否令人信服。



死是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没有人能否认它的必然性。因此,哲学家们的努力便集中到一点,即是找出种种理由来劝说我们——当然也劝说他自己——接受它。

理由之一:我们死后不复存在,不能感觉到痛苦,所以死不可怕。这条理由是伊壁鸠鲁首先明确提出来的。他说:“死与我们无关。因为当身体分解成其构成元素时,它就没有感觉,而对其没有感觉的东西与我们无关。”“我们活着时,死尚未来临;死来临时,我们已经不在。因而死与生者和死者都无关。”卢克莱修也附和说:“对于那不再存在的人,痛苦也全不存在。”

在我看来,没有比这条理由更缺乏说服力的了。死的可怕,恰恰在于死后的虚无,在于我们将不复存在。与这种永远的寂灭相比,感觉到痛苦岂非一种幸福?这两位古代唯物论者实在是太唯物了,他们对于自我寂灭的荒谬性显然没有丝毫概念,所以才会把我们无法接受死的根本原因当作劝说我们接受死的有力理由。

令人费解的是,苏格拉底这位古希腊最智慧的人,对于死也持有类似的观念。他在临刑前谈自己坦然赴死的理由云:“死的境界二者必居其一:或是全空,死者毫无知觉;或是如世俗所云,灵魂由此界迁居彼界。”关于后者,他说了些彼界比此界公正之类的话,意在讥讽判他死刑的法官们,内心其实并不相信灵魂不死。前者才是他对死的真实看法:“死者若无知觉,如睡眠无梦,死之所得不亦妙哉!”因为“与生平其他日夜比较”,无梦之夜最“痛快”。

把死譬作无梦的睡眠,这是一种常见的说法。然而,两者的不同是一目了然的。酣睡的痛快,恰恰在于醒来时感到精神饱满,如果长眠不醒,还有什么痛快可言?

我是绝对不能赞同把无感觉状态说成幸福的。世上一切幸福,皆以感觉为前提。我之所以恋生,是因为活着能感觉到周围的世界,自己的存在,以及我对世界的认知和沉思。我厌恶死,正是因为死永远剥夺了我感觉这一切的任何可能性。我也曾试图劝说自己:假如我睡着了,未能感觉到世界和我自己的存在,假如有些事发生了,我因不在场而不知道,我应该为此悲伤吗?那么,就把死当作睡着,把去世当作不在场吧。可是无济于事,我太明白其间的区别了。我还曾试图劝说自己:也许,垂危之时,感官因疾病或衰老而迟钝,就不会觉得死可怕了。但是,我立刻发现这推测不能成立,因为一个人无力感受死的可怕,并不能消除死的可怕的事实,而且这种情形本身更其可怕。

据说,苏格拉底在听到法官们判他死刑的消息时说道:“大自然早就判了他们的死刑。”如此看来,所谓无梦之夜的老生常谈也只是自我解嘲,他的更真实的态度可能是一种宿命论,即把死当作大自然早已判定的必然结局加以接受。



顺从自然,服从命运,心甘情愿地接受死亡,这是斯多噶派的典型主张。他们实际上的逻辑是,既然死是必然的,恐惧、痛苦、抗拒全都无用,那就不如爽快接受。他们强调这种爽快的态度,如同旅人离开暂居的客店重新上路(西塞罗),如同果实从树上熟落,或演员幕落后退场(奥勒留)。塞涅卡说:只有不愿离去才是被赶出,而智者愿意,所以“智者决不会被赶出生活”。颇带斯多噶气质的蒙田说:“死说不定在什么地方等候我们,让我们到处都等候它吧。”仿佛全部问题在于,只要把不愿意变为愿意,把被动变为主动,死就不可怕了。

可是,怎样才能把不愿意变为愿意呢?一件事情,仅仅因为它是必然的,我们就愿意了吗?死亡岂不正是一件我们不愿意的必然的事?必然性意味着我们即使不愿意也只好接受,但并不能成为使我们愿意的理由。乌纳穆诺写道:“我不愿意死。不,我既不愿意死,也不愿意愿意死。我要求这个‘我’,这个能使我感觉到我活着的可怜的‘我’,能活下去。因此,我的灵魂的持存问题便折磨着我。”“不愿意愿意死”——非常确切!这是灵魂的至深的呼声。灵魂是绝对不能接受寂灭的,当肉体因为衰病而“愿意死”时,当心智因为认清宿命而“愿意死”时,灵魂仍然要否定它们的“愿意”!但斯多噶派哲学家完全听不见灵魂的呼声,他们所关心的仅是人面对死亡时的心理生活而非精神生活,这种哲学至多只有心理策略上的价值,并无精神解决的意义。

当然,我相信,一个人即使不愿意死,仍有可能坚定地面对死亡。这种坚定性倒是与死亡的必然性不无联系。拉罗什福科曾经一语道破:“死亡的必然性造就了哲学家们的全部坚定性。”在他口中这是一句相当刻薄的话,意思是说,倘若死不是必然的,人有可能永生不死,哲学家们就不会以如此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了。这使我想起了荷马讲的一个故事。特洛亚最勇敢的英雄赫克托耳这样动员他的部下:“如果避而不战就能永生不死,那么我也不愿冲锋在前了。但是,既然迟早要死,我们为何不拼死一战,反把荣誉让给别人?”毕竟是粗人,说的是大实话,不像哲学家那样转弯抹角。事实上,从容赴死决非心甘情愿接受寂灭,而是不得已退求其次,注意力放在尊严、荣誉等仍属尘世目标上的结果。



死亡的普遍性是哲学家们劝我们接受死的又一个理由。

卢克莱修要我们想一想,在我们之前的许多伟人都死了,我们有什么可委屈的?奥勒留提醒我们记住,有多少医生在给病人下死亡诊断之后,多少占星家在预告别人的忌日之后,多少哲学家在大谈死和不朽之后,多少英雄在横扫千军之后,多少暴君在滥杀无辜之后,都死去了。总之,在我们之前的无数世代,没有人能逃脱一死。迄今为止,地球上已经发生过太多的死亡,以至于如一位诗人所云,生命只是死亡的遗物罢了。

与我们同时以及在我们之后的人,情况也一样。卢克莱修说:“在你死后,万物将随你而来。”塞涅卡说:“想想看,有多少人命定要跟随你死去,继续与你为伴!”蒙田说:“如果伴侣可以安慰你,全世界不是跟你走同样的路么?”

人人都得死,这能给我们什么安慰呢?大约是两点:第一,死是公正的,对谁都一视同仁;第二,死并不孤单,全世界都与你为伴。

我承认我们能从人皆有死这个事实中获得某种安慰,因为假如事情倒过来,人皆不死,唯独我死,我一定会感到非常不公正,我的痛苦将因嫉妒和委屈而增添无数倍。除了某种英雄主义的自我牺牲之外,一般来说,共同受难要比单独受难易于忍受。然而,我仍然要说,死是最大的不公正。这不公正并非存在于人与人之间,而是存在于人与神之间。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却不让他像自己一样永生。他把人造得一半是神,一半是兽,将渴望不朽的灵魂和终有一死的肉体同时放在人身上,再不可能有比这更加恶作剧的构思了。

至于说全世界都与我为伴,这只是一个假象。死本质上是孤单的,不可能结伴而行。我们活在世上,与他人共在,死却把我们和世界、他人绝对分开了。在一个濒死者眼里,世界不再属于他,他人的生和死都与他无关。他站在自己的由生入死的出口上,那里只有他独自一人,别的濒死者也都在各自的出口上,并不和他同在。死总是自己的事,世上有多少自我,就有多少独一无二的死,不存在一个一切人共有的死。死后的所谓虚无之境也无非是这一个独特的自我的绝对毁灭,并无一个人人共赴的归宿。



那么——卢克莱修对我们说——“回头看看我们出生之前那些永恒的岁月,对于我们多么不算一回事。自然把它作为镜子,让我们照死后的永恒时间,其中难道有什么可怕的东西?”

这是一种很巧妙的说法,为后来的智者所乐于重复。

塞涅卡:“这是死在拿我做试验吗?好吧,我在出生前早已拿它做过一次试验了!”“你想知道死后睡在哪里?在那未生的事物中。”“死不过是非存在,我已经知道它的模样了。丧我之后正与生我之前一样。”“一个人若为自己未能在千年之前活着而痛哭,你岂不认为他是傻瓜?那么,为自己千年之后不再活着而痛哭的人也是傻瓜。”

蒙田:“老与少抛弃生命的情景都一样。没有谁离开它不正如他刚走进去。”“你由死入生的过程无畏也无忧,再由生入死走一遍吧。”

事实上,在读到上述言论之前,我自己就已用同样的理由劝说过自己。扪心自问,在我出生之前的悠悠岁月中,世上一直没有我,我对此确实不感到丝毫遗憾。那么,我死后世上不再有我,情形不是完全一样吗?

真的完全一样吗?总觉得有点不一样。不,简直是大不一样!我未出生时,世界的确与我无关。可是,对于我来说,我的出生是一个决定性的事件,由于它世界就变成了一个和我息息相关的属于我的世界。即使是那个存在于我出生前无穷岁月中的世界,我也可以把它作为我的对象,从而接纳到我的世界中来。我可以阅读前人的一切著作,了解历史上的一切事件。尽管它们产生时尚没有我,但由于我今天的存在,便都成了供我阅读的著作和供我了解的事件。而在我死后,无论世上还会(一定会的!)诞生什么伟大的著作,发生什么伟大的事件,都真正与我无关,我永远不可能知道了。

譬如说,尽管曹雪芹活着时,世上压根儿没有我,但今天我却能享受到读的极大快乐,真切感觉到它是我的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倘若我生活在曹雪芹以前的时代,即使我是金圣叹,这部作品和我也不会有丝毫关系了。

有时我不禁想,也许,出生得愈晚愈好,那样就会有更多的佳作、更悠久的历史、更广大的世界属于我了。但是,晚到何时为好呢?难道到世界末日再出生,作为最后的证人得以回顾人类的全部兴衰,我就会满意?无论何时出生,一死便前功尽弃,留在身后的同样是那个与自己不再有任何关系的世界。

自我意识强烈的人本能地把世界看作他的自我的产物,因此他无论如何不能设想,他的自我有一天会毁灭,而作为自我的产物的世界却将永远存在。不错,世界曾经没有他也永远存在过,但那是一个为他的产生做着准备的世界。生前的无限时间中没有他,却在走向他,终于有了他。死后的无限时间中没有他,则是在背离他,永远不会有他了。所以,他接受前者而拒绝后者,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迄今为止的劝说似乎都无效,我仍然不承认死是一件合理的事。让我变换一下思路,看看永生是否值得向往。

事实上,最早沉思死亡问题的哲学家并未漏过这条思路。卢克莱修说:“我们永远生存和活动在同样事物中间,即使我们再活下去,也不能铸造出新的快乐。”奥勒留说:“所有来自永恒的事物作为形式是循环往复的,一个人是在一百年还是两千年或无限的时间里看到同样的事物,这对他是一回事。”总之,太阳下没有新东西,永生是不值得向往的。

我们的确很容易想象出永生的单调,因为即使在现在这短促的人生中,我们也还不得不熬过许多无聊的时光。然而,无聊不能归因于重复。正如健康的胃不会厌倦进食,健康的肺不会厌倦呼吸,健康的肉体不会厌倦作爱一样,健全的生命本能不会厌倦日复一日重复的生命活动。活跃的心灵则会在同样的事物上发现不同的意义,为自己创造出巧妙的细微差别。遗忘的本能也常常助我们一臂之力,使我们经过适当的间隔重新产生新鲜感。即使假定世界是一个由有限事物组成的系统,如同一副由有限棋子组成的围棋,我们仍然可能像一个入迷的棋手一样把这副棋永远下下去。仔细分析起来,由死造成的意义失落才是无聊的至深根源,正是因为死使一切成为徒劳,所以才会觉得做什么都没有意思。一个明显的证据是,由于永生信念的破灭,无聊才成了一种典型的现代病。

可是,对此也可提出一个反驳:“没有死,就没有爱和激情,没有冒险和悲剧,没有欢乐和痛苦,没有生命的魅力。总之,没有死,就没有了生的意义。”——这正是我自己在数年前写下的一段话。波伏瓦在一部小说中塑造了一个不死的人物,他因为不死而丧失了真正去爱的能力。的确,人生中一切欢乐和美好的东西因为短暂更显得珍贵,一切痛苦和严肃的感情因为牺牲才更见出真诚。如此看来,最终剥夺了生的意义的死,一度又是它赋予了生以意义。无论寂灭还是永生,人生都逃不出荒谬。不过,有时我很怀疑这种悖论的提出乃是永生信念业已破灭的现代人的自我安慰。对于希腊人来说,这种悖论并不存在,荷马传说中的奥林匹斯众神丝毫没有因为不死而丧失了恋爱和冒险的好兴致。

好吧,让我们退一步,承认永生是荒谬的,因而是不值得向往的,但这仍然不能证明死的合理。我们最多只能退到这一步:承认永生和寂灭皆荒谬,前者不合生活现实的逻辑,后者不合生命本能的逻辑。



何必再绕弯子呢?无论举出多少理由都不可能说服你,干脆说出来吧,你无非是不肯舍弃你那可怜的自我。

我承认。这是我的独一无二的自我。

可是,这个你如此看重的自我,不过是一个偶然,一个表象,一个幻相,本身毫无价值。

我听见哲学家们异口同声地说。这下可是击中了要害。尽管我厌恶这种贬抑个体的立场,我仍愿试着在这条思路上寻求一个解决。

我对自己说:你是一个纯粹偶然的产物,大自然产生你的概率几乎等于零。如果你的父母没有结合(这是偶然的),或者结合了,未在那个特定的时刻作爱(这也是偶然的),或者作爱了,你父亲释放的成亿个精子中不是那个特定的精子使你母亲受孕(这更是偶然的),就不会有你。如果你父母各自的父母不是如此这般,就不会有你的父母,也就不会有你。这样一直可以推到你最早的老祖宗,在不计其数的偶然中,只要其中之一改变,你就压根儿不会诞生。难道你能为你未曾诞生而遗憾吗?这岂不就像为你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等在某月某日未曾作爱而遗憾一样可笑吗?那么,你就权作你未曾诞生好了,这样便不会把死当一回事了。无论如何,一个偶然得不能再偶然的存在,一件侥幸到非分地步的礼物,失去了是不该感到委屈的。滚滚长河中某一个偶然泛起的泡沫,有什么理由为它的迸裂愤愤不平呢?

然而,我还是委屈,还是不平!我要像金圣叹一样责问天地:“既已生我,便应永在;脱不能尔,便应勿生。如之何本无有我……无端而忽然生我;无端而忽然生者,又正是我;无端而忽然生一正是之我,又不容之少住……”尽管金圣叹接着替天地开脱,说既为天地,安得不生,无论生谁,都各各自以为我,其实未尝生我,我固非我,但这一番逻辑实出于不得已,只是为了说服自己接受我之必死的事实。

一种意识到自身存在的存在按其本性是不能设想自身的非存在的。我知道我的出生纯属偶然,但是,既已出生,我就不再能想象我将不存在。我甚至不能想象我会不出生,一个绝对没有我存在过的宇宙是超乎我的想象力的。我不能承认我只是永恒流变中一个可有可无旋生旋灭的泡影,如果这样,我是没有勇气活下去的。大自然产生出我们这些具有自我意识的个体,难道只是为了让我们意识到我们仅是幻相,而它自己仅是空无?不,我一定要否认。我要同时成为一和全,个体和整体,自我和宇宙,以此来使两者均获得意义。也就是说,我不再劝说自己接受死,而是努力使自己相信某种不朽。正是为了自救和救世,不肯接受死亡的灵魂走向了宗教和艺术。



“信仰就是愿意信仰;信仰上帝就是希望真有一个上帝。”乌纳穆诺的这句话点破了一切宗教信仰的实质。

我们第一不能否认肉体死亡的事实,第二不能接受死亡,剩下的唯一出路是为自己编织出一个灵魂不死的梦幻,这个梦幻就叫做信仰。借此梦幻,我们便能像贺拉斯那样对自己说:“我不会完全死亡!”我们需要这个梦幻,因为如惠特曼所云:“没有它,整个世界才是一个梦幻。”

诞生和死亡是自然的两大神秘。我们永远不可能真正知道,我们从何处来,到何处去。我们无法理解虚无,不能思议不存在。这就使得我们不仅有必要而且有可能编织梦幻。谁知道呢,说不定事情如我们所幻想的,冥冥中真有一个亡灵继续生存的世界,只是因为阴阳隔绝,我们不可感知它罢了。当柏拉图提出灵魂不死说时,他就如此鼓励自己:“荣耀属于那值得冒险一试的事物!”帕斯卡尔则直截了当地把关于上帝是否存在的争论形容为一场赌博,理智无法决定,唯凭抉择。赌注下在上帝存在这一面,赌赢了就赢得了一切,赌输了却一无所失。反正这是唯一的希望所在,宁可信其有,总比绝望好些。

可是,要信仰自己毫无把握的事情,又谈何容易。帕斯卡尔的办法是,向那些盲信者学习,遵循一切宗教习俗,事事做得好像是在信仰着的那样。“正是这样才会自然而然使你信仰并使你牲畜化。”他的内心独白:“但,这是我所害怕的。”立刻反问自己:“为什么害怕呢?你有什么可丧失的呢?”非常形象!说服自己真难!对于一个必死的人来说,的确没有什么可丧失的。也许会丧失一种清醒,但这清醒正是他要除去的。一个真正为死所震撼的人要相信不死,就必须使自己“牲畜化”,即变得和那些从未真正思考过死亡的人(盲信者和不关心信仰者均属此列)一样。对死的思考推动人们走向宗教,而宗教的实际作用却是终止这种思考。从积极方面说,宗教倡导一种博爱精神,其作用也不是使人们真正相信不死,而是在博爱中淡忘自我及其死亡。

我姑且假定宗教所宣称的灵魂不死或轮回是真实的,即使如此,我也不能从中获得安慰。如果这个在我生前死后始终存在着的灵魂,与此生此世的我没有意识上的连续性,它对我又有何意义?而事实上,我对我出生前的生活确实懵然无知,由此可以推知我的亡灵对我此生的生活也不会有所记忆。这个与我的尘世生命全然无关的不死的灵魂,不过是如同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一样的抽象体。把我说成是它的天国历程中的一次偶然堕落,或是把我说成是大自然的永恒流变中的一个偶然产物,我看不出两者之间究竟有何区别。

乌纳穆诺的话是不确的,愿意信仰未必就能信仰,我终究无法使自己相信有真正属于我的不朽。一切不朽都以个人放弃其具体的、个别的存在为前提。也就是说,所谓不朽不过是我不复存在的同义语罢了。我要这样的不朽有何用?



现在无路可走了。我只好回到原地,面对死亡,不回避但也不再寻找接受它的理由。

肖斯塔科维奇拒绝在他描写死亡的《第十四交响乐》的终曲中美化死亡,给人廉价的安慰。死是真正的终结,是一切价值的毁灭。死的权力无比,我们接受它并非因为它合理,而是因为非接受它不可。

这是多么徒劳:到头来你还是不愿意,还是得接受!

但我必须作这徒劳的思考。我无法只去注意金钱、地位、名声之类的小事,而对终将使自己丧失一切的死毫不关心。人生只是瞬间,死亡才是永恒,不把死透彻地想一想,我就活不踏实。

一个人只要认真思考过死亡,不管是否获得使自己满意的结果,他都好像是把人生的边界勘察了一番,看到了人生的全景和限度。如此他就会形成一种豁达的胸怀,在沉浮人世的同时也能跳出来加以审视。他固然仍有自己的追求,但不会把成功和失败看得太重要。他清楚一切幸福和苦难的相对性质,因而快乐时不会忘形,痛苦时也不致失态。

奥勒留主张“像一个有死者那样去看待事物”,“把每一天都作为最后一天度过”。例如,你渴望名声,就想一想你以及知道你的名字的今人后人都是要死的,便会明白名声不过是浮云。你被人激怒了。就想一想你和那激怒你的人都很快将不复存在,于是会平静下来。你感到烦恼或悲伤,就想一想曾因同样事情痛苦的人们哪里去了,便会觉得为这些事痛苦是不值得的。他的用意仅在始终保持恬静的心境,我认为未免消极。人生还是要积极进取的,不过同时不妨替自己保留着这样一种有死者的眼光,以便在必要的时候甘于退让和获得平静。

思考死亡的另一个收获是使我们随时做好准备,即使明天就死也不感到惊慌或委屈。尽管我始终不承认死是可以接受的,我仍赞同许多先哲的这个看法:既然死迟早要来,早来迟来就不是很重要的了。在我看来,我们应该也能够做到的仅是这个意义上的不怕死。

古希腊最早的哲人之一比阿斯认为,我们应当随时安排自己的生命,既可享高寿,也不虑早折。卢克莱修说:“尽管你活满多少世代的时间,永恒的死仍在等候着你;而那与昨天的阳光偕逝的人,比起许多月许多年以前就死去的,他死而不复存在的时间不会是更短。”奥勒留说:“最长寿者将被带往与早夭者相同的地方。”因此,“不要把按你能提出的许多年后死而非明天死看成什么大事。”我觉得这些话都说得很在理。面对永恒的死,一切有限的寿命均等值。在我们心目中,一个古人,一个几百年前的人,他活了多久,缘何而死,会有什么重要性么?漫长岁月的间隔使我们很容易扬弃种种偶然因素,而一目了然地看到他死去的必然性:怎么着他也活不到今天,终归是死了!那么,我们何不置身遥远的未来,也这样来看待自己的死呢?这至少可以使我们比较坦然地面对突如其来的死亡威胁。我对生命是贪婪的,活得再长久也不能死而无憾。但是既然终有一死,为寿命长短忧虑便是不必要的,能长寿当然好,如果不能呢,也没什么,反正是一回事!肖伯纳高龄时自拟墓志铭云:“我早就知道无论我活多久,这种事情迟早总会发生的。”我想,我们这些尚无把握享高龄的人应能以同样达观的口吻说:既然我知道这种事情迟早总会发生,我就不太在乎我能活多久了。一个人若能看穿寿命的无谓,他也就尽其所能地获得了对死亡的自由。他也许仍畏惧形而上意义上的死,即寂灭和虚无,但对于日常生活中的死,即由疾病或灾祸造成的他的具体的死,他已在相当程度上克服了恐惧之感。

死是个体的绝对毁灭,倘非自欺欺人,从中决不可能发掘出正面的价值来。但是,思考死对于生却是有价值的,它使我能以超脱的态度对待人生一切遭际,其中包括作为生活事件的现实中的死。如此看来,对死的思考尽管徒劳,却并非没有意义。

正文 1992 5 生命的苦恼和创造的欢欣



当我埋头撰写那些应景交差的“哲学”文章时,常常会有一种突如其来的不安攫住心房,使我几乎喊出声来:我在干什么呀?这是哲学吗?这就是我视之为生命的哲学吗?

哲学曾经并将继续为人类孕育和分娩出一门门新的学科。当某些学科尚寄居在哲学的母腹之中,并以哲学自命时,不妨对之持宽容的态度。但是,哲学不只是多产的母亲,她首先是智慧女神雅典娜,用她的智慧保护人类的幸福,抚慰生命的创痛。哲学的本义是爱智慧,种种知识不过是寻求智慧途中的副产品罢了。

赫拉克利特说:“博学不能使人智慧。”智慧与知识是两回事。知识是认识多,而智慧则是认识多中的一。用赫拉克利特的话说,就是认识那驾驭一切的东西,认识一切是一。从古希腊到近代,哲学孜孜于寻求这个一,全,绝对,普遍,永恒。哲学一开始就是一种寻求绝对本体的努力。

人为何要如此执拗地寻求一种超越时间变化的绝对本体呢?人的这种对于绝对的渴望缘何而生?

追溯哲学的源头,可以发现,希腊人对智慧还有另一种理解,这就是刻在德尔菲的阿波罗神殿内的箴言:“认识你自己。”希腊的第一个哲人泰利士就十分重视这句箴言,有人问他什么事情最难,他回答:“认识你自己。”苏格拉底更是把“认识你自己”明确规定为哲学的任务。

认识自我,认识绝对本体,构成了智慧的两端,而两端实在是相通的。

在个人身上,自我意识和死亡意识总是同时觉醒并且成正比发展。当自我的边缘从混浊中清晰地分离出来时,自我化为乌有的前景就显得触目惊心了。反过来说,意识到了死亡的不可避免和万劫不复,也就意识到了自我的独一无二和不可重复。然而,什么是死亡意识呢?死亡意识不就是对于永恒和绝对的意识吗?因而不就是以绝对为对象的理性吗?人正是以否定的方式,即通过自我的绝对不存在而获得关于绝对的概念的。因此,自我意识的成熟就意味着理性的成熟。因为个体的有限,所以憧憬无限的本体。当人既意识到自我、又意识到绝对之时,生命的苦恼就开始折磨他了,他开始寻求智慧,即寻求把自我与绝对、小我与大我结合起来的途径了。他要参透他所从来的混沌,回到混沌中去,但是又不丧失自我。这是人的二律背反处境。

古希腊是人类的童年,是人类的自我意识和绝对理性觉醒的时代。我相信,古希腊人如此热心地讨论世界的始基和本原是什么,绝非出于纯粹的好奇心,为人生提供指导始终是潜在的动因。事实上,没有一个希腊哲学家只谈自然哲学问题,在赫拉克利特和德漠克利特的著作残篇里,我们可以读到许多体现人生智慧的隽语。细心的读者还会发现,希腊哲学家们喜欢谈论的话题是如何克服对于死亡的恐惧,从而快乐地或宁静地度过人生。在希腊人看来,这正是人生智慧的集中体现。

追求绝对,原是一种植根于人性之中的不寻常的激情,哲学家把这种激情转变成深沉的思考。然而,原动力仍然是激情。倘非出于对人生的爱,追求绝对有何意义?而且,绝对是不可能在有朝一日求得的,它只存在于追求的过程之中,而追求是不能没有激情做动力的。哲学只是爱智慧,而不是智慧本身,智慧永远是寻求的对象。可惜我们常常看到,历史上的大哲学家,尽管他们年轻时都是受了激情的推动而走向哲学,可是一旦形成了自己的体系,便自以为达到了绝对,丧失了追求的热情。这种情形在黑格尔身上尤为明显。当然,在黑格尔的著作中,尤其是在他的早期著作中,不乏生命的激情。可是,当他宣布绝对在他那一套概念的逻辑演绎中实现了自身之时,哲学在他手中便失去了生气,用尼采的话说,成了概念的木乃伊。尼采之所以厌恶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体系哲学,就是因为在他看来,这种哲学远离了生命的源头,违背了哲学诞生时爱智慧的真话,走上了歧路。他要正本清源,使哲学重新关心人生,对人生的种种根本问题作出回答。为此他创立了他的富有诗意的生命哲学兼文化哲学——酒神哲学,酒神精神成为贯穿尼采一生全部哲学创作的主旋律。



要理解酒神精神,我们首先得记住,把尼采推上哲学思考之路的并非单纯的学术兴趣,而是对人生意义的苦苦寻求。青春未必全是甜吻和鲜花。有这样一些敏感的心灵,对于它们,青春意味着平生第一次精神危机,意味着某种幻灭和觉醒。似乎毫无来由,青年尼采突然对周围那种喧闹而又单调的大学生生活产生了隔膜感,他也绝不能忍受摆在他面前的做一个古典语言学学者的前途。不,他不能被某一种专门学问占有,在一个小角落里畸形地生长。他热爱人生,他要解这个人生之谜!——正是在这样的心情下,他接触到了叔本华的哲学。如果说有的书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那么,叔本华的对于尼采就是这样。这本书试图解释人生之画的全部画意,正合尼采对哲学的要求,因而于尼采有了不可抵御的魅力。

人生自有其悲剧性方面,一种深刻的人生观是不应加以掩盖或回避的。可是,许多世纪以来,悲剧意识似乎在欧洲消失了。欧洲人的精神世界,依仗着基督教和科学两大支柱,似乎平静而乐观。基督教用灵魂不死的信仰来掩盖人生必有一死的悲剧性质,用彼岸世界来为尘世生活提供虚幻的目标和意义。科学则引导人们注重外部物质世界,浮在人生的表面,回避人生的悲剧性方面和对人生意义的根本性发问。

文艺复兴以来,欧洲人的基督教信仰已逐渐解体。上帝死了,宗教的慰藉不再能把我们带进绝对的境界,生命的苦恼重新折磨欧洲人的心灵,要求哲学加以正视。叔本华是近代德国第一个正视生命的苦恼的哲学家,他认为要摆脱生命的苦恼非抛弃生命本身不可,自我与绝对相结合的唯一方式是自我的绝对不存在。这实际上是否认哲学在人生根本问题上能够提供智慧。

当尼采以研究希腊悲剧开始他的哲学生涯时,他正是受了叔本华的影响,自觉地把生命的苦恼作为他的哲学思考的主题。但是,他不满意于叔本华否定人生的消极答案。以寻求人生意义为使命的哲学,却教导人们否定人生,这不是对于哲学智慧的讽刺吗?他第一要承认人生的悲剧性,从而与基督教的虚假乐观主义和科学至上的肤浅乐观主义相反对,第二要战胜人生的悲剧性,从而与叔本华式的悲观主义相反对。他从希腊悲剧起源于酒神祭这样一个艺术史事实中引申出了他的根本性结论:用酒神的智慧来战胜生命的苦恼。

酒神祭是从色雷斯传入希腊的一种神秘仪式。据传说,酒神原名查格留斯,是宙斯和他女儿乱伦的产儿,后被泰坦肢解火煮,雅典娜救出了他的心,宙斯把它交给自己的一名情妇,食后怀孕,第二次生出酒神,取名狄奥尼索斯。在酒神节,女信使们排成狂野的行列漫游,狂歌乱舞,滥饮纵欲。整个仪式的高潮是捕获一头山羊,或一头公牛,或一个男人,作为神的化身,将其裂为碎片,然后饮其血,食其肉,以纪念酒神的肢解和复活,并借这种仪式与神结为一体,达于永恒。

对于尼采来说,酒神祭的重要性在于那种个人解体而同宇宙的生命本体相融合的神秘陶醉境界,在于酒神肢解然后又复活所表示的生命不可摧毁的象征意义。他以此来解释悲剧,认为悲剧的快感实质上就是个体通过自身毁灭而感受到的与永恒宇宙生命合为一体的酒神祭式陶醉。

谈的是作为艺术种类的悲剧,然而悲剧艺术仅仅是尼采解决人生问题的实验室。他由此提炼出来的酒神精神,是他的全部哲学的灵魂。其主旨是肯定生命,而为了肯定生命,就必须把生命本身所固有的痛苦和悲剧也一并加以肯定。生命的苦恼类似于爱情的苦恼。尼采常常把生命喻为一个妩媚而又不驯的女子,她引诱我们,使我们迷恋,和她难舍难分,可是到头来她又抛弃我们。那么,我们就因此不爱她吗?不会的。“对生命的信任已经消失,生命本身成为问题。但不要以为一个人因此成为忧郁者!对生命的爱仍然可能,只不过用另一种方式爱,就像爱一个使我们怀疑的女子。”其实,生命的苦恼正来源于对生命的爱,愈是热爱,此种苦恼必定就愈深。叔本华要我们放弃对生命的爱,灭绝生存意志,以此免除生命的苦恼。尼采却主张出于对生命的爱而接受生命固有的苦恼,通过高扬生命意志来战胜生命的苦恼。这是两个人根本不同之处。

更进一步,生命的苦恼本身未尝不是生命欢乐的一种体现。没有痛苦,人只能有卑微的幸福。伟大的幸福正是与巨大的痛苦相对抗所产生的崇高感。世上没有比那些无所用心的幸运儿更可怜的了,相反,像拜伦、贝多芬这样的悲剧性灵魂,尽管比一般人感受了更多更强烈的痛苦,可是他们所感受的生命的巨大欢乐又岂是一般人所能想象?在人身上,琐屑的烦恼总是与渺小的欢乐结伴而行,伟大的痛苦则与伟大的欢乐如影随形。天才都是一些对于生命的苦恼有着深切感受的人,这是一种形而上的苦恼,最独特的自我对于绝对抱着最热烈的憧憬,没有比这种渴望更折磨人的了。然而,似乎作为一种补偿,正是这种渴望驱使天才从事创造,在创造中品尝到了自我与绝对相融合的欢欣。创造的欢欣是生命最高的欢乐,是一种形而上的欢乐。在天才身上,自我与绝对之间的对立发展到了极点,终于又奇迹般地达到统一。所以,天才的作品既有最独特的个性,又有永恒的魅力。

热爱生命与贪生怕死不可同日而语。一个真正热爱生命并且对于生命的苦恼有着深切体验的人,反而会升到一种超凡入化的境界。

既然个人的生命迟早要失去,你就不要把它看得太重要。你要站在你自己的生命之上,高屋建瓴地俯视它,把它当作你的一次艺术创造试验,这样你反而能真正地体验它,享受它,尽你所能地使它过得有意义。生命的伟大不在于活得长久,而在于活得有气魄。战胜生命的苦恼的途径既不是宗教的解脱,也不是长寿的诀窍,而是文化和艺术的创造。

如果说尼采的酒神精神的出发点是肯定生命连同它所包含的苦恼,那么,其归宿点便是以创造的欢欣来战胜生命的苦恼。他说:“创造是痛苦的大救济和生命的慰藉。但是要做一个创造者,痛苦和许多变故又是不可缺少的。唯一的幸福在于创造。”尼采把整个宇宙生生不息的生成变化过程看作大自然本身的创造活动,在这过程中,大自然一会儿创造出个体生命,一会儿又把它毁灭掉。但是,大自然并不因个体生命的毁灭而悲哀,它的生命力太旺盛了,只从这无休止的创造和毁坏中得到快乐。在尼采看来,这就是宇宙本体即生命意志本身的酒神冲动。倘若我们秉承大自然的酒神冲动,不去介意个体生命的毁灭,而只是从创造中体会大自然本身的创造欢欣,我们便在一定意义上战胜了生命的苦恼,达到了自我与绝对的融合。



尼采是个诗人气质的哲学家,或者说是个哲人气质的艺术家。他生前忍受不了刻板的学院生涯,辞去教职,孤独地飘泊在南欧的群山之中。“他的伴侣是一一绵亘的高原和弯曲的峡谷。”在飘泊中,他写下了两百多首诗歌和无数隽永的警句格言。这个世纪末的飘泊者又自命是“新世纪的早生儿”,他被他的时代所放逐,独自伫立在无人攀登的山颠眺望远方,眺望他心目中的新世纪,他相信他在新世纪将被人理解和接受。

然而,正是在新世纪到来之后,尼采一度遭到了最惊人的误解。也许,本世纪前半叶的欧洲是过于政治化了,两次世界大战,激烈的政治变动,阶级斗争,政权交替,使得人们习惯于以政治的眼光去理解一切。倘若没有这个背景,尼采妹妹的曲解,纳粹文人的利用,都不可能造成如此长久和普遍的对尼采的误解。

毫无疑问,阶级社会即是政治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任何一个哲学家都不可能完全脱离政治,他的政治见解必定会在他的哲学思想中反映出来。但是,哲学与政治毕竟属于不同的层次。哲学面对永恒,政治则面对一时一地的阶级利益和党派利益。尤其是尼采这样一个具有强烈非政治倾向的哲学家,长期以来被涂抹上最浓烈的政治色彩,结果只能是面目全非了。尼采自称是“最后一个反政治的德国人”,他之厌恶政治是因为在他看来,政治与文化是势不两立的。他写道:“任何人的花费归根到底不能超过他所拥有的,个人如此,民族也如此。一个人把自己花费在权力、政治、经济、世界贸易、议会、军事利益上,一个人向这些方面付出了理解、认真、意志、自我超越的能量(他就是这种能量),那么在其他方面就必有短缺。文化和国家——在这一点上不要欺骗自己——是敌对的:‘文化国家’纯属现代观念。两者互相分离,靠牺牲对方而生长。一切伟大的文化时代都是政治颓败的时代:在文化意义上伟大的事物都是非政治的,甚至是反政治的……”(《尼采全集》第8卷第111页)

我在这里所以要大段摘引尼采的话,是为了说明,正确理解尼采的关键是不要忘记,尼采是一个真正的哲学家,尼采要解决的是存在问题,即生命的意义问题,而“每一种相信存在的问题可以由一个政治事件来改变或解决的哲学,都是一种开玩笑的假哲学”,——这恰恰是尼采的看法。

政治是社会发展一定阶段上的现象,它毕竟是人性异化的领域。凡是“突出政治”的时代和民族,人性必遭到扭曲。社会进步的趋势是非政治化,一切政治归于消亡……

尼采的着眼点是文化。为了文化,他反对突出政治。为了文化,他也反对科学至上和物质主义。他指出,科学只关心知识问题,不关心人的内心痛苦,不能为人生提供意义和目标;物质至上更使社会成为财富的堆积场所和文化的沙漠。

可以把尼采的酒神哲学归结为生命和文化两大口号。生命是人生之树的根本,文化是人生之树的花果。第一要肯定生命,为此尼采反对宗教和伦理的人生态度。尼采认为,宗教本身就是一种伦理,因为它把生命视为恶;伦理本身也是一种宗教,因为它以某种绝对命令为前提。两者的共同立场是否定生命。第二要创造文化,为此尼采反对功利的人生态度,政治至上、科学至上、物质利益至上的人生态度均属此列,它们都危害了文化的发展。

宗教和伦理用虚假的绝对(神、善的观念)来抹杀自我,通过否定生命本身来解脱生命的苦恼。科学和政治既不关心绝对,也不关心自我,无视生命的苦恼。所以,它们都与哲学的智慧不沾边。在尼采看来,唯有文化的创造才能沟通自我与绝对,救济生命的苦恼。可是,这种非宗教、非伦理、非政治、非科学的文化究竟是什么呢?



尼采寻求哲学的智慧,他找到的是诗。艺术和审美,便是他心目中唯一足以战胜生命的苦恼的力量,便是他所珍视的文化。

把本体艺术化,或者说把艺术本体化,是德国浪漫派的传统。谢林说,艺术本身就是绝对的流溢。诺瓦里斯说:“诗才是真正绝对的实在。”尼采继承了这一传统,他说:“艺术是生命的最高使命和生命本来的形而上活动。”思辨哲学往往通过逻辑手段推演出绝对,结果自我消融在全与永恒之中了,这使浪漫派不满。浪漫哲学试图在个体身上达到绝对,把自我扩展为全与永恒。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艺术是唯一的途径。因为只有在诗意的直观和陶醉之中,在瞬时的体验之中,个体才可能产生与绝对相沟通的感觉。

诚然,用实际生活的眼光来看,诗和艺术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尼采也承认,艺术只是梦和醉,甚至只是“谎言”。问题在于如何看待梦、醉乃至艺术的“谎言”在人生中的意义。在尼采看来,如果仅仅以科学的眼光看待人生,便只好承认人生是有根本缺陷的,人生的要务仅在于安排好有生之年的实际利益,而对于绝对的向往则应予根绝。这种人生观当然可以被芸芸众生接受,然而,一个人一旦心怀对于绝对的憧憬,便不可能再满足于如此散文味的人生了,这时候,唯有艺术才能抚慰他的生命的苦恼。正是通过艺术对存在的美化,我们会感到“我们负载着渡过生成之河的不再是永恒的缺陷,我们倒以为自己负载着一位女神,因而自豪而又天真地为她服务”。也许梦和陶醉都是虚幻的,但是它们在人生中却具有并不虚幻的功用和价值。弗洛伊德说,如果没有梦的替代的满足,恐怕人人都要患神经官能症了。尼采也说,如果没有艺术的慰藉,人就会厌世和自杀。

尼采说过,他之所以喜欢叔本华,是因为叔本华的真诚,他是为他自己而写作,关心人生的痛苦并且力图找出补救的方法来。我喜欢尼采也是这个原因。不过,正像尼采不满意叔本华的结论一样,我也不能满意尼采的结论。他像一个做梦的人,内心深处却醒着,知道自己在做梦,并且鼓励自己把梦做下去。这样的梦太不踏实了,太容易破灭了。我总觉得,叔本华的阴魂已经缠住了尼采,尼采骨子里是一个悲观主义者。所以,他的振奋带有一种病态的性质。也许,世上并无酒中仙,一切醉都是借酒浇愁,尼采的酒神精神也不例外。

在寻求智慧的道路上,永远没有现成的答案。知识可以传授,智慧不能转让。哲学所梦寐以求的那个绝对,不是已经存在于某处仅仅有待发现的东西,它永远要靠每一个人自我独立地去把它创造出来。追问生命的意义,是人的一种形而上的需要,但是需要与能力总是互为条件的,而通过创造赋予生命以意义,正是人的一种形而上的能力。通过文化价值的创造,人为自己创造了一个意义世界,这个世界仅仅用自然界的眼光来看才是虚幻的,用人的眼光来看,它是完全真实的,唯有生活在其中,人才觉得自己是人。人的精神是光,文化是精神的光照在人的生命上呈现的绚丽色彩。难道光和色彩都是虚幻的,只有黑暗才是真实的?难道智慧不是要创造出光和色彩来,反倒是要追根究底地去追问光和色彩背后的黑暗?尼采把叔本华看作一个颓废者,我嫌尼采仍不够健康。在他那里,创造的欢乐实质上只是麻痹和遮盖了生命的苦恼。可是,在我看来,创造赋予生命的意义是真实的,因而它对生命的苦恼的战胜也是真实的。

正文 1985 10 海德格尔的死亡观

一死亡问题在海德格尔哲学中的地位

叔本华曾经说,死亡的困扰是每一种哲学的源头。这句话至少对于海德格尔哲学是适用的。

当然,每一种试图对人生作总体思考的哲学都不能回避这个问题:既然人生的必然结局是死亡,那么人生的意义何在呢?事实上古往今来许多哲学家都在试图寻找一个答案。但是,以往的哲学家大多是在伦理学范围内思考死亡问题的。海德格尔的特点是,死亡问题对于他具有了一种本体论的意义。

“真正的存在之本体论的结构,须待把先行到死中去之具体结构找出来了,才弄得明白。”(《存在与时间》第53节,以下凡属此节引文均不再注明)“先行到死中去”,或叫“为死而在”,其含义将在后面分析。海德格尔哲学的宗旨是要通过“此在”(Dasein,意指具体个人的真正的存在)的存在状态的分析,来建立一种“其他一切本体论所从出的基本本体论”。(《存在与时间》第4节)这里又说得很清楚:对死亡问题的分析乃是建立基本本体论的先决条件,毋宁说,本身即是基本本体论的重要环节。

海德格尔认为,死作为一种可能性,一方面是“存在之根本不可能的可能性”,它不给个人以任何可以实现的东西,随时会使个人一切想要从事的行为变得根本不可能;另一方面又是“最本己的、无关涉的、不可超过而又确实的可能性”,任何个人都不能逃脱一死,而“死总只是自己的死”。这样,死就向个人启示了他的存在的根基——虚无。以虚无为根基,也就是毫无根基。

在晚于《存在与时间》两年写的《形而上学是什么?》(1929)一文中,海德格尔直截了当地把“虚无”作为一个形而上学的问题提了出来。他说,虚无“原始地属于本质本身”,有限的“有”只有嵌入“无”中的境界才能显示自身。如果说形而上学就是超出存在物之上的追问,以求对存在物整体获得理解,那么,追问“无”的问题就属于这种情况。虚无是一切存在物背后的真正本体。所以,“我们追问无的问题是要把形而上学本身展示于我们之前”。个人通过“嵌入‘无’中的境界”(与“先行到死中去”同义)而达到对一切存在物的超越,从而显示其真正的存在——此在。“超越存在物之上的活动发生在此在的本质中。此超越活动就是形而上学本身。由此可见形而上学属于‘人的本性’。”

死比生更根本,无比有更根本,只有以死亡和虚无为根本的背景,才能阐明人生的哲学问题。这一主导思想支配着海德格尔,决定了他的哲学具有至深的悲观主义性质。但是,悲观不等于颓废,海德格尔试图赋予他的悲观哲学一种严肃的格调,从死亡问题的思考中发掘出一种积极的意义。他提出了“为死而在”的中心命题。

二“为死而在”

海德格尔把人的存在方式区分为非真正的存在与真正的存在。非真正的存在就是日常生活中的存在,其基本样式是“沉沦”(Verfallen),这是一种异化状态,个人消散于琐碎事务和芸芸众生之中,任何优越状态都被不声不响地压住,彼此保持一种普遍的平均状态。真正的存在则是个人真正地作为他自身而存在,即此在。与此相对应,对待死亡的态度也有相反的两种,即“非真正的为死而在”与“真正的为死而在”。“非真正的为死而在”表现为对死的担忧,总是思量着死的可能性“究竟要什么时候以及如何变为现实”,忧心忡忡地“退避此不可超越的境界”。这样就是“停留在死的可能性中的末端”,把死的积极意义完全给抹煞了。在海德格尔的术语中,我们可以用“惧怕”(Furcht)这个概念来表示这一对死亡的态度。愈是怕死的人,就愈是执著于日常生活中的在,愈是沉沦于世俗的人事之中,愈是失去自我。这完全是一种消极的态度。

可是,在海德格尔看来,死还是一种有独特启示意义的积极力量。关键在于,“死是此在的最本己的可能性”。正因为死使个人的存在变得根本不可能,才促使个人要来认真考虑一下他的存在究竟包含一些怎样的可能性。一个人平时庸庸碌碌,浑浑噩噩,被日常生活消磨得毫无个性,可是,当他在片刻之间忽然领会到自己的死,死后的虚无,他就会强烈地意识到自身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价值,从而渴望在有生之年实现自身所特有的那些可能性。你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和他人相互共在,可是“死总只是自己的死”。你试图体验旁人的死,而你体验到的东西却正是你自己的死。你死了,世界照旧存在,人们照旧活动,你却永远地完结了,死使你失去的东西恰恰是你的独一无二的真正的存在。念及这一点,你就会发现,你沉沦在世界和人们之中有多么无稽,而你本应当成为唯你所能是的那样一个人的。所以,“真正的为死而在”就是要“先行到死中去”,通过在先行中所领会的你的死与世界、与他人无关涉的状态,把你的真正的存在个别化到你身上来。所以,对自身的死的真实领会以“揭露出实际上已丧失在普通人日常生活中的情况”,把个人从沉沦的异化状态拯救出来,从而积极地自我设计,开展出“最本己的能是”,成为唯这个人所能是的真实的个人。

死是不可超越的可能性。“非真正的为死而在”怯懦地逃避死,“真正的为死而在”却勇敢地“先行到死中去”,这里就有消极与积极、被动与主动之分。死是逃避不了的。可是,在此不可超越的可能性之前,却延伸着种种可以实现的可能性。海德格尔认为,正是先行到死中去的真实体验使人从凡人琐事中解脱了出来,“打断了每一种坚执于所已达到的存在上的情况”,从而获得自由,开始对向着自己的死延伸过去的那些可能性进行选择。所以他说:真正的为死而在就是“使自身自由地去为此不可超越的境界而先行”。又说:“没有‘无’所启示出来的原始境界,就没有自我存在,就没有自由。”(《形而上学是什么?》)

一般来说,个人在社会中的异化状态、个人的真实存在、个人的自由是存在主义哲学所关心的课题。而在海德格尔看来,“先行到死中去”这一“真正的为死而在”的方式正是摆脱“沉沦”(异化)、恢复个人的真实存在、赢得个人的自由的途径。这样,“先行到死中去”就是海德格尔哲学的一个关键性命题了。那么,究竟怎样才能“先行到死中去”呢?海德格尔的回答是:依靠一种“焦虑”(Angst)的情绪体验。

三“惧怕”和“焦虑”正如把非真正的存在、非真正的为死而在与真正的存在、真正的为死而在加以区分一样,海德格尔把“惧怕”与“焦虑”加以区分。在这些概念之间存在着对应关系。“惧怕”是一种属于非真正的存在的情绪。表现在死亡问题上,就是对死的惧怕,是一种非真正的为死而在的方式。而因为怕死,就更加执著于日常生活中的在,更加沉沦于非真正的存在。惧怕总是指向某种确定的对象,为这对象所局限住,“所以惧怕与怯懦的人是被他现身于其中的东西执著住的。这种人在努力回避此确定的东西时,对其他东西也变得惶惶不安,也就是说,整个变得‘昏头没脑’的了。”(《形而上学是什么?》)即如怕死,并非真正领会到死的本质即虚无,而仅仅关注着死的现象,诸如临终的痛苦啦,遗产的处置啦,身后家室的安排啦。总之,死仍然被当作人世间的一个不幸事件来对待,失去了对人的真正存在的启示意义。

焦虑却不然。“焦虑与惧怕根本不同”。它是一种真正的为死而在并且启示着真正的存在的“基本情绪”。焦虑无确定的对象,当焦虑的情绪袭来时,人只是感到茫然失措。“我说不出我对什么感到茫然失措,我就是感到整个是这样”。在焦虑中,周围的一切存在物都变得与己漠不相干了,消隐不见了。这是一种突如其来的无家可归的感觉。我们平时与万物与他人打交道,以为这纷纷扰扰的身外世界就是自己的家。可是这时,突然升起一种隔膜之感,意识到这并非自己的家。那么,我们的家在哪里呢?根本就没有家。我们突然发现自己在这个世界的生存是毫无根基的,我们从虚无中来,又要回到虚无中去。虚无才是我们的家,可是以虚无为家,不正是无家可归吗?于是,通过这种突然袭来的不知伊于胡底的焦虑之感,我们就在一刹那间瞥见了虚无本身。所以,海德格尔说:“焦虑启示着虚无。”“体会到焦虑的基本情绪,我们就体会到此在的遭际了;在此在的遭际中,虚无就可被揭示出来,而且虚无必须从此在遭际中才可得而追问。”(《形而上学是什么?》)与惧怕相反,焦虑所领会的正是死亡的本质即虚无。在焦虑中个人的真正存在直接面对虚无,从而大彻大悟,不再执著于日常生活中的在,个别化到自身上来。所以,“为死而在,在基本上就是焦虑”。

海德格尔认为,虚无是一切存在物的本质,可是,唯有人这种存在物能够领会此种本质,从而优越于一切存在物。反过来说,倘若人不去领会此种本质,那么他实际上就丧失了自己的优越之处,把自己混同于其他存在物了。这就是沉沦。可是超越于存在物之上的倾向包含在人的本性之中,既然这种超越只能通过焦虑的情绪体验来实现,那么,人的心理中就必然包含着一种“原始的焦虑”。不过,“这原始的焦虑在存在中多半是被压制住的。焦虑就在此,不过它睡着了。”(《形而上学是什么?》)“真正的焦虑在沉沦与公众意见占主导地位时候是罕有的。”(《存在与时间》第40节)当然,被压制住不等于消失了。人尽管不自觉地试图靠沉沦于日常生活来逃避虚无,逃避深藏在他本质之中的无家可归状态,但是虚无和无家可归之感常常暗中紧随着、威胁着他。“焦虑可以在最无痛痒的境况中上升。”(《存在与时间》第40节)“原始的焦虑任何时刻都可以在此在中苏醒,它无需靠非常事件来唤醒。它浸透得非常之深,但可能发作的机缘则微乎其微。它经常如箭在弦,但真正发动而使我们动荡不安,则是极稀少之事。”(《形而上学是什么?》)在人的一生中,真正被焦虑之感震动,窥见虚无之本体,不过是“若干瞬间”。受此震动的机缘,与其说来自外界,不如说发自内心。这是一种貌似无来由的突发的感触,其来由实际上深藏在人的本性之中。而且,在海德格尔看来,焦虑体验之多少、早晚和强弱,简直取决于个人的优秀程度,反过来也成了衡量个人的优秀程度的标准。这种体验愈多、愈早、愈强烈,就表明个人的存在愈为真实,他愈是保住了真实的自我。与此同时,焦虑取得了超凡入化之功,它向个人启示虚无之本体从而把个人“从其消散于世界的沉沦中抽出来了”。

四存在的悲剧海德格尔自命要通过“真正的为死而在”来为个人谋划一种真正有意义的存在状态,他获得了什么结果?让我们来清点一下:死表明存在的真正根基是虚无,我们被虚无抛出,又将被虚无吞没;我们平时囿于日常生活,对存在的这种毫无根基的状况视而不见,只在某些突如其来的焦虑的瞬间,才对此有所领悟;一旦有所领悟,我们就先行到死中去,把自己嵌入虚无中,从而发现平时沉沦于日常生活之无稽,力求超越日常生活,实现自己独特的自我。

可是,究竟怎样实现自己独特的自我,或者用海德格尔的话说,怎样“真正地领会选择向着不可超越的可能性延伸过去的那些可能性”呢?在这方面我们得不到任何指示。我们只听说,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把自己从沉沦中抽出来,也就是摆脱物质世界和社会生活领域,靠焦虑的神秘情绪体验聚精会神于自身存在的意义。可是一则焦虑的体验不是召之即来的,人一生中只在某些预料不到的瞬间才有此种莫名的体验;二则当这种体验袭来时,物质世界和社会领域都隐去了,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自我直接面对绝对的虚无。此情此景,还有什么可能性可供选择,存在的意义何在?

问题出在哪里呢?

至少可以指出两点:

第一,当海德格尔把虚无视为存在的根基时,他已经事先认定了存在的悲剧性质。毋庸讳言,对于能够意识到无限的有限存在物来说,人生的确具有深刻的悲剧性质。然而,这并不妨碍我们在人生的范围之内(而不是在人生的范围之外,即在虚无中)肯定人生,讴歌人生,为人生寻求一种意义。海德格尔也许是试图这样做的。他似乎想说,在虚无的背景下,就格外需要为人生寻求一种意义。可是,他把立足点放在虚无,而不是放在人生,因而为人生寻求意义的努力注定会失败。

第二,有限的个体生命要为自身的存在寻求一种意义,除了从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寻找之外,还能从哪儿寻找呢?毫无疑问,个人需要的满足,个人能力的发展,本身有自足的价值,但是这种价值只有在社会生活中才能够实现。而且,个体生命是易逝的,类却是永存的,因而个人存在的意义归根到底还要从个体与类的统一中去寻求。海德格尔把社会生活领域完全视为一个异化的领域,把个人从类中完全孤立出来,这样,既抽去了个人自我实现的内容和条件,又使既然个人必死其生存的意义何在这样一个问题没有了着落,难怪他只能从个人稍纵即逝的神秘的情绪体验中去发现存在的意义了。

海德格尔的死亡观归结起来就是:对死的领会把人从人生中拔出来,投入虚无之中;把人从社会中拔出来,返回孤独的自我。孤独的自我在绝对的虚无中寻找着自己,这就是他对死亡问题的抽象思辨的形象图解。我们终于发现他试图从死亡中发掘的积极意义是虚假的,而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则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悲观主义哲学。

五死亡观种种

乘此机会,不妨对哲学史上的死亡观作一简略的回顾。

哲学和诗不同。诗人往往直抒死之悲哀,发出“浮生若梦”、“人生几何”的感叹。哲学家却不能满足于悲叹一番,对于他来说,要排除死亡的困扰,不能靠抒情,而要靠智慧。所以,凡是对死亡问题进行思考的哲学家,无不试图规划出一种足以排除此种困扰的理智态度。

大体而论,有以下几种死亡观:

一、功利主义的入世论。这是一种最明智的态度:死亡既然是不可避免的,就不必去考虑,重要的是好好地活着,实现人生在世的价值。例如,伊壁鸠鲁说:“死对于我们无干,因为凡是消散了的都没有感觉,而凡无感觉的就是与我们无干的。”“贤者既不厌恶生存,也不畏惧死亡,既不把生存看成坏事,也不把死亡看成灾难。”应当从对不死的渴望中解放出来,以求避免痛苦和恐惧,享受人生的欢乐——肉体的健康和灵魂的平静。斯宾诺莎说:“自由人,亦即依理性的指导而生活的人,他不受畏死的恐惧情绪所支配,而直接地要求善。换言之,他要求根据寻求自己的利益的原则,去行动、生活,并保持自己的存在。所以他绝少想到死,而他的智慧乃是生的沉思”,“而不是死的默念”。中国儒家尽人事而听天命的态度亦属此种类型,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就是教导人只须关心生,不必考虑死。总之,重生轻死,乐生安死,这种现实的理智的态度为多数哲学家所倡导,并为一般人易于接受。

二、自然主义的超脱论。这种观点以中国的庄子为典型代表,他主张:“齐生死”,“不知说(悦)生,不知恶死”,“无古今而后入于不死不生”。生死都是自然变化,一个人只要把自己和自然融为一体,超越人世古今之变,就可以齐生死,不再恋生患死了。超脱论与入世论都主张安死,但根据不同。入世论之安死出于一种理智的态度:死是不可避免的,想也没用,所以不必去想,把心思用在现实的人生上。它教人安于人生的有限。超脱论之安死则出于一种豁达的态度:人与自然本是一体,出于自然,又归于自然,无所谓生死。它教人看破人生的有限,把小我化入宇宙的大我,达于无限。所以,超脱论安死而不乐生,对人生持一种淡泊无为的立场。

三、神秘主义的不朽论。从柏拉图到基督教,都主张灵魂不死。这种观念的形成和传播,除了认识论上和社会关系上的原因外,不能不说还有情感上的原因,即试图在幻想中排除死亡的困扰,满足不死的愿望。这一派人往往把肉体看作灵魂的牢狱,把死亡看作灵魂摆脱肉体牢狱而回归永生,于是,死亡不足惧怕反而值得欢迎了。

四、犬儒主义的宿命论。以古希腊的犬儒学派(昔尼克派)和罗马斯多葛派表现得最为典型,提倡顺从命运。“愿意的人,命运领着走;不愿意的人,命运拖着走。”(塞涅卡)人死犹如果子熟落,应当谢谢生出你的那棵树;又如演员演完一出戏,应当心平气和地退出舞台。(奥勒留)

五、悲观主义的寂灭论。佛教认为,人生即苦难,苦难的根源是欲望,即生命欲望(生了就不想死)、占有欲望(得了就不想失)。脱离苦海的唯一途径是灭绝欲望,进入涅境界。“贪欲永尽,恚永尽,愚痴永尽,一切烦恼永尽,是名涅。”(《杂阿含经》卷十八)叔本华也以生命意志为苦恼之源,而提倡灭绝生命意志,显然受到佛教的影响。

一般来说,种种死亡观都主张接受死亡,但理由各不相同:或作为一个无须多加考虑的事实来接受(入世论),或作为对自然的复归来接受(超脱论),或作为灵魂升天来接受(不朽论),或作为命运来接受(宿命论),或作为脱离人生苦海来接受(寂灭论)。就对人生的态度来说,入世论肯定人生,主张生命的价值即在其自身,不受死亡的影响,乐观色彩最浓。超脱论齐生死,把生命与死亡等量齐观,达观中蕴含悲观。不朽论鼓吹灵魂不死,实则否定人生,是一种虚假的乐观主义。宿命论、寂灭论都否定人生,悲观色彩最浓。

从哲学上解决死亡问题,关键是寻求有限与无限、小我与大我的某种统一。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儒家从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中,庄子从个人与自然的统一中,西方基督教从个人与上帝的统一中,都发现了不同意义上的个人之不朽,即个体生命在死后的某种延续。佛教有轮回之说,但佛教的本意却在断轮回,永远摆脱生命的苦难,它是承认并且向往绝对的虚无的。佛教是一种彻底的悲观主义哲学。

与上述种种死亡观比较,海德格尔既否定人生(人生在世是非真正的存在),又否认人死后有任何依托(他否认个体与类的统一,也不信神),他的哲学同样是一种彻底的悲观主义哲学。

个人存在的意义无疑是哲学研究的一个严肃课题。但是,一方面把个人从存在的主要领域社会隔离出来,另一方面又把他置于死亡即虚无的背景之下,就不可避免地会陷入悲观主义的深渊。这就是海德格尔的死亡观给我们的教训。

六从叔本华到海德格尔

在黑格尔之后,德国资产阶级哲学中出现了一种极值得注意的趋向,便是悲观主义抬头,人生虚无的哀音不绝于耳。这是欧洲精神文明的危机拨动了德国人深沉敏感的思想之弦。从叔本华经尼采到海德格尔,德国现代哲学的这三个关键人物在骨子里都是悲观主义者,当然,他们之间又有着一些重要的区别。对他们作一番比较,无疑会有助于理解海德格尔死亡观的实质。

叔本华是一个直言不讳的悲观主义哲学家,甚至可以说,他是近二百年来西方最大的理论上的悲观主义者。叔本华把生命意志视为自在之物即世界的本质,然而,他对这生命意志是持彻底否定的态度的,理由有二。第一,意志包含着内在矛盾,它意味着欲求,而欲求的基础却是需要,缺陷,也就是痛苦。所以,意志在本质上就是“一种没有目标、没有止境的挣扎”,一切生命在本质上即是痛苦,而作为意志最完善的客体化的人则痛苦最甚。第二,意志在本质上又是虚无的,它的种种现象包括人的个体生命在内均是幻影。人的个体生存一开始就是一种“慢性的死亡”,“到了最后还是死亡战胜”。死亡好比猫戏老鼠,在吞噬我们之前先逗着我们玩耍一阵。人生好比吹肥皂泡,明知一定破灭,仍然要尽可能吹大些。生命是满布暗礁和漩涡的海洋,人在力图避开这些暗礁和漩涡的同时,却一步一步走向那最后的不可避免的船沉海底。叔本华由此得出结论:一旦我们认识到意志的内在矛盾及其本质上的虚无性,便可自愿地否定生命意志,从而欢迎作为意志之现象的肉体的解体,即死亡。在这个意义上,他推崇禁欲为最高美德,甚至赞扬由极端禁欲而致的自杀。他认为,虚无,即印度教的“归入梵天”,佛教的“涅”,是“悬在一切美德和神圣性后面的最后鹄的”。

尼采是从叔本华出发开始其哲学活动的,他事实上接受了叔本华悲观主义的两个基本论点,即生命在本质上是痛苦,必死的个体生命在本质上是虚无。不过,他不满意叔本华赤裸裸否定人生的消极结论,而试图为人生提供一种意义,指出一条自救之路。为此他诉诸艺术。尼采早期提出艺术起源于日神(梦)和酒神(醉)二元冲动说,便是立意要说明艺术对于人生的本体论意义。后来他又提倡强力意志说。强力意志说与叔本华的生命意志说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在叔本华那里,生命意志是一种盲目的冲动和挣扎,是全然没有意义的,必须加以否定的;在尼采那里,意志获得了一个目标,即强力,这里强力的本义是生命的自我肯定和自我扩张。而在尼采看来,强力意志最生动直观的体现仍然是艺术。不过,尼采以艺术肯定人生,本身是以默认人生的悲剧性质为前提的,而这种肯定说到底也只是靠艺术幻觉(梦)和艺术陶醉(醉)来忘却个体生命的痛苦和虚无罢了。尼采还曾经试图用强力意志的永恒轮回说来抵制虚无的观念,足见虚无问题是如何折磨着他的心灵。

我们看到,叔本华直截了当地渲染人生的痛苦和虚无,主张立足于虚无而否定、“解脱”这痛苦的无意义的人生;尼采主张用艺术肯定人生,立足于人生而对抗人生的痛苦和虚无。与他们相比,海德格尔的悲观主义有所不同。他和叔本华一样主张立足于虚无,但不是要否定人生反而是要肯定人生。他和尼采一样主张肯定人生,但不是立足于人生反而是立足于虚无。叔本华想说明:人生既然在本质上是虚无,就应该自觉地皈依这虚无,摒弃人生一切虚幻的痛苦和欢乐。尼采想说明:人生尽管在本质上是虚无,却仍然可借艺术的美化作用而获得其价值。海德格尔想说明:人生唯其在本质上是虚无,个人才理当无牵无挂,有设计自己的存在方式的自由,可以从非真正的存在向真正的存在“超越”。对于叔本华来说,虚无彻头彻尾是消极的,并且决定了人生是消极的。对于尼采来说,虚无同样是消极的,但是不能因此抹煞人生有某种积极意义。唯独在海德格尔那里,虚无似乎获得了一种积极的性质。他不去议论虚无本身的可悲,仅限于挖掘它启示个人返回自身的作用。然而,我们已经指出,这并不能掩盖海德格尔哲学的悲观主义实质。

正文 1984 5 沉重的轻:虚无与偶然

读小说是我的一个享受,写小说是我的一个梦。许多日子里,忙于分内分外的功课,享受久违,梦也始终只是梦。最近生病,自己放自己的假,开了读小说的戒。读得最有滋味的是移居法国的捷克作家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不但获得享受,而且觉得技痒,愈发做起写小说的梦了。

我喜欢哲学和诗,但我愈来愈感到,真正哲学式的体悟,那种对人生的形而上体悟,不是哲学命题所能充分表达的。真正诗意的感觉,那种不可还原的一次性感觉,也不是诗句所能充分表达的。唯有把两者放到适当情境之中,方可表达得充分,而这就要求助于小说。当然,小说形形色色,写法迥异。我想写的小说,就是设计出一些情境和情境之组合,用它们来烘托、连结、贯通我生命中那些最深沉的终极体悟和最微妙的瞬时感觉,使之融为一个整体。读了昆德拉的小说,我发现它极为接近我的设想。不过既然读了,我知道我会写得与它极为不同。我相信,小说的可能性远未穷尽。

昆德拉这部小说的题目看似费解,其实表达了一种万古常新的人生体悟。tness of Being直译应是“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存在”指人生的实质。人生的实质很轻很轻,像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使人不能承受。小说的这个主旋律用种种精微的感觉符号弹奏出来,在我们心中回荡不已。

面对人生的重大抉择,芸芸众生不过是被环境、欲念、利益等等一时的因素推着走,唯有少数人怀着贝多芬式“非如此不可”的决心,从一种坚定的信念出发作出决断。有大使命感的人都具有形而上的信念,相信自己的生命与种族、历史、宇宙整体有着内在的联系。可是,一个像托马斯大夫那样的人,他的心智远远超出芸芸众生,甚至可以说他具有某种形而上的气质。但具有形而上气质的人未必就具有形而上的信念,他清醒地知道生命只有一次,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永恒包括尼采式的“永恒轮回”。像这样一个人,他既不能随波逐流,又不能衔命独行,就不免要陷入难堪的困境了。托马斯常常沉思一句德国谚语:Einmal ist keinmal。这就是说,只活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有活。既然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我们就无法通过比较来检验人生的选择孰好孰坏。对于我们来说,生活是一场永远不能成为正式演出的彩排,一张永远不能成为正式作品的草图。使命感的解除使托马斯领略到了凡夫俗子一向所享受的轻松,但同时他又感到不能承受这种轻松。轻松只是假象,背后掩藏着人生的轻飘虚幻,凡夫俗子感觉不到这一点,托马斯感觉到了。这种感觉败坏了人生中每一个美妙的瞬间,使它们丧失了全部意义。譬如说,当乡间女招待特丽莎像一个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的孩子,顺水漂来他的床榻之岸,进入他的生活之时,他曾经跪在床上,望着重病沉睡的她,突然强烈地意识到自己不能比她后死,得躺在她身边,与她一同赴死。那个瞬间是美妙的。但是,事后一追思此种情感的根据,他就茫然失措了。爱,同情,责任,事业,理想,凡此种种平时赋予生命以意义,使我们感到精神的充实,一旦我们想到生命只有一次,明日不复存在,就茫然不知它们为何物了。人生抉择往往把我们折磨得要死要活,倘若我们想到所有这些抉择都将随我们的生命一同永远消逝,不留下任何痕迹,就会觉得不值得如此认真地对待它们了。然而,一个不值得认真对待的人生,一个如此缺乏实质的人生,却要比一个责任重大、充满痛苦抉择的人生更加令人难以承受。

地球上人类的生存,人类中每一个体的生存,本身即是一个偶然,而在这偶然的生存中,又是种种偶然的机遇决定了人的命运。这是人生缺乏实质的又一表现。我们不能说托马斯对偶然性抱有偏见,相反,他是一个善于欣赏偶然性之魅力的审美高手。当他与女人做爱时,他迷恋的是“那个使每个女人做爱时异于他人的百万分之一部分”。当他堕入情网时,他欣慰的是“爱情处于‘非如此不可’的规则之外”。关于机遇,昆德拉有一段精彩的议论:“人的生活就像作曲。各人为美感所导引,把一件件偶发事件转换为音乐动机,然后,这个动机在各人生活的乐曲中取得一个永恒的位置。”忽视机遇,就会“把美在生活中应占的地位给剥夺得干干净净”。可是,尽管如此,昆德拉笔下的托马斯仍然为机遇支配命运感到不安。当他因为挂念特丽莎而从苏黎世返回苏军占领下的布拉格之时,这种不安就占据着他的心灵。七年前,特丽莎家乡的医院碰巧发现一个复杂病例,请布拉格医院的主治大夫去会诊。可主治大夫碰巧坐骨神经痛,派托马斯代替他。这个镇子有几个旅馆,托马斯碰巧被安排在特丽莎工作的旅馆里,又碰巧在走之前闲呆在旅馆餐厅里。其时特丽莎碰巧当班又碰巧为托马斯服务。正是这六个碰巧的机遇使托马斯结识了特丽莎。现在,这个绝对偶然性的化身又使他作出了事关命运的重大决定,并且正躺在他身边酣睡着。此时此刻,他只感觉到一种忧郁和失望。正像永恒轮回的人生太沉重,仅有一次的人生又太轻飘一样,受必然性支配的人生太乏味,受偶然性支配的人生又太荒诞。机遇以它稍纵即逝的美诱惑着我们,倘若没有机遇,人生就太平淡无奇了。可是一旦我们抓住了机遇,机遇也就抓住了我们,人生的轨迹竟然由一个个过眼烟云的机遇来确定。在人生中,只有死是必然的,其余一切均属偶然。当然,这不是指吃喝拉撒之类的生物学法则,而是指决定每个人生命意义的特殊事件,它们是由一连串偶然的机会凑成的。不但作为归宿的虚无,而且作为过程的偶然,都表明了人生实质之轻,轻得令人不能承受。

托马斯的情妇、女画家萨宾娜由不同的途径也体悟到了人生实质的令人不能承受之轻,她最厌恶的是媚俗。按照昆德拉的解释,媚俗起源于无条件地认同生命存在,由于对生命存在的基础是什么意见不一,又分出各种不同的媚俗,如宗教媚俗、政治媚俗等等。说得明白些,媚俗就是迎合公众的趣味,煞有介事地把某种公认的价值奉为人生寄托。譬如,萨宾娜因为痛恨苏军入侵而移居法国,可是,当她在巴黎参加抗议苏军入侵捷克的游行时,她又觉得自己受不了这种游行。她认为,在所有的占领和入侵背后,潜在着更本质更普遍的邪恶,这邪恶的形象就是人们举着拳头,众口一声地喊着同样的口号齐步游行。这是媚俗的典型形象。为了逃避媚俗,萨宾娜背叛了一切公认的价值——家庭、国家乃至爱情,走到了虚空。她不曾想到,但是终于发现,这空无所有,这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竟是她一切背叛的目标所在。像萨宾娜这样极其敏感的心灵往往有一种洁癖和自由癖,不能忍受任何公共化的东西,视一般人心目中的精神寄托为精神枷锁。可是,正如昆德拉所说:“我们中间没有一个超人,强大得足以完全逃避媚俗。无论我们如何鄙视它,媚俗都是人类境况的一个组成部分。”拒绝一切人生寄托,其结果只能是割断与人生的一切联系。一个人真诚到这般地步,就不再有继续活下去的必要和可能了。所以,萨宾娜后来在美国与一对老人为伴,从家庭的幻象中获得了少许寄托,同时也就向她所厌恶的媚俗作了小小的让步。

关于这部小说可写的东西还很多,对它所传达的体悟和感觉逐一加以讨论,也许是一件有趣的事。不过我又想,倘若能用自己的小说来传达自己的人生体悟和感觉,无疑是完成这一讨论的更令人满意的方式。一部小说使人读了自己也想写一部,我要说它是成功的。

1988 4 父亲的死

一个人无论多大年龄上没有了父母,他都成了孤儿。他走入这个世界的门户,他走出这个世界的屏障,都随之塌陷了。父母在,他的来路是眉目清楚的,他的去路则被遮掩着。父母不在了,他的来路就变得模糊,他的去路反而敞开了。

我的这个感觉,是在父亲死后忽然产生的。我说忽然,因为父亲活着时,我丝毫没有意识到父亲的存在对于我有什么重要。从少年时代起,我和父亲的关系就有点疏远。那时候家里子女多,负担重,父亲心情不好,常发脾气。每逢这种情形,我就当他面抄起一本书,头不回地跨出家门,久久躲在外面看书,表示对他的抗议。后来我到北京上学,第一封家信洋洋洒洒数千言,对父亲的教育方法进行了全面批判。听说父亲看了后,只是笑一笑,对弟妹们说:“你们的哥哥是个理论家。”

年纪渐大,子女们也都成了人,父亲的脾气是愈来愈温和了。然而,每次去上海,我总是忙于会朋友,很少在家。就是在家,和父亲好像也没有话可说,仍然有一种疏远感。有一年他来北京,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他突然提议和我一起去游香山。我有点惶恐,怕一路上两人相对无言,彼此尴尬,就特意把一个小侄子也带了去。

我实在是个不孝之子,最近十余年里,只给家里写过一封信。那是在妻子怀孕以后,我知道父母一直盼我有个孩子,便把这件事当作好消息报告了他们。我在信中说,我和妻子都希望生个女儿。父亲立刻给我回了信,说无论生男生女,他都喜欢。他的信确实洋溢着欢喜之情,我心里明白,他也是在为好不容易收到我的信而高兴。谁能想到,仅仅几天之后,就接到了父亲的死讯。

父亲死得很突然。他身体一向很好,谁都断言他能长寿。那天早晨,他像往常一样提着菜篮子,到菜场取奶和买菜。接着,步行去单位处理一件公务。然后,因为半夜里曾感到胸闷难受,就让大弟陪他到医院看病。一检查,广泛性心肌梗塞,立即抢救,同时下了病危通知。中午,他对守在病床旁的大弟说,不要大惊小怪,没事的。他真的不相信他会死。可是,一小时后,他就停止了呼吸。

父亲终于没能看到我的孩子出生。如我所希望的,我得到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谁又能想到,我的女儿患有绝症,活到一岁半也死了。每想到我那封报喜的信和父亲喜悦的回应,我总感到对不起他。好在父亲永远不会知道这幕悲剧了,这于他又未尝不是件幸事。但我自己做了一回父亲,体会了做父亲的心情,才内疚地意识到父亲其实一直有和我亲近一些的愿望,却被我那么矜持地回避了。

短短两年里,我被厄运纠缠着,接连失去了父亲和女儿。父亲活着时,尽管我也时常沉思死亡问题,但总好像和死还隔着一道屏障。父母健在的人,至少在心理上会有一种离死尚远的感觉。后来我自己做了父亲,却未能为女儿做好这样一道屏障。父亲的死使我觉得我住的屋子塌了一半,女儿的死又使我觉得我自己成了一间徒有四壁的空屋子。我一向声称一个人无须历尽苦难就可以体悟人生的悲凉,现在我知道,苦难者的体悟毕竟是有着完全不同的分量的。

19923

正文 第三辑 徘徊在人生的空地上

无聊

人生难免。无聊是意义的空白。然而,如果没有这空白,我们又怎么会记起我们对于意义的渴望呢?当情人不在场的时候,对情人的思念便布满了爱情的空间。

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但这短暂的生命也是过于拥挤了。我们的日程表排得满满的。我们把太多的光阴抛洒在繁忙的工场里和喧闹的市场上,太热心于做事和交际。突然,这里有了一块空地。我们无事可做,无人作伴,只好在这空地上徘徊。我们看见脚下有青草破土而出,感觉到心中有一种情绪也像青草一样滋生。在屋顶覆盖和行人密集的地方,是不会有青草生长的。那么,这岂不证明,当我们怅然徘徊的时候,我们是领受了更为充足的阳光和空气?

所以,人生也难得无聊。

应一位朋友之约,我写了几篇论无聊的文章。如果我的论说给人留下一种沉重的印象,那决非我的本意。我恰好在我生命中一个极其沉重的时刻写这些文章,使得我的笔也显沉重了。再说,认真论无聊,这本身近于无聊。也许,论说无聊的最好方式是,三五好友,平时各自认真做事,做得十分顺利,告了一个段落,带着心满意足但又暂时没了着落的一种心情,非常偶然地聚到一起闲扯起来。这时节,个个说话都才气横溢,妙语迭出,可是句句话又似乎都无的放矢,不着边际。若有有心人偷加记录,敷衍成篇,庶几是一篇传无聊之神韵的佳作。可惜的是,好友星散,各自做事似又不太顺利,这样的机会也不易得了。

于是我又想,人生还是无聊的时候居多。空地似乎望不到边,使人无心流连,只思走出。走啊走,纵然走不出无聊,走本身却不无聊,留下了一串深沉的脚印。

正文 1991 2 从生存向存在的途中

兽和神大约都不会无聊。兽活命而已,只有纯粹的生存。神充实自足,具备完满的存在。兽人神三界,唯有夹在中间的人才会无聊,才可能有活得没意思的感觉和叹息。

无聊的前提是闲。当人类必须为生存苦斗的时候,想必也无聊不起来。我们在或《荷马史诗》里几乎找不到无聊这种奢侈的情绪。要能闲得无聊,首先必须仓廪实,衣食足,不愁吃穿。吃穿有余,甚至可以惠及畜生,受人豢养的猫狗之类宠物也会生出类似无聊的举态,但它们已经无权称作兽。

当然,物质的进步永无止境,仓廪再实,衣食再足,人类未必闲得下来。世上总有闲不住的阔人、忙人和勤人,另当别论。

一般来说,只要人类在求温饱之余还有精力,无聊的可能性就存在了。席勒用剩余精力解释美感的发生。其实,人类特有的一切好东西坏东西,其发生盖赖于此,无聊也不例外。

有了剩余精力,不释放出来是很难受的。“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孔子就很明白这难受劲儿,所以他劝人不妨赌博下棋,也比闲着什么事不做好。“难矣哉”,林语堂解为“真难为他们”、“真亏他们做得出来”,颇传神,比别的注家高明。闲着什么事不做,是极难的,一般人无此功夫。所谓闲,是指没有非做不可的事,遂可以自由支配时间,做自己感兴趣的事。闲的可贵就在于此。兴趣有雅俗宽窄之别,但大约人人都有自己感兴趣的事。麻将扑克是一种兴趣,琴棋诗画是一种兴趣,拥被夜读是一种兴趣,坐在桌前,点一支烟,沉思遐想,也是一种兴趣。闲了未必无聊,闲着没事干才会无聊。有了自由支配的时间,却找不到兴趣所在,或者做不成感兴趣的事,剩余精力茫茫然无所寄托,这种滋味就叫无聊。

闲是福气,无聊却是痛苦。勤勤恳恳一辈子的公务员,除了公务别无兴趣,一旦退休闲居,多有不久便弃世的,致命的因素正是无聊。治狱者很懂得无聊的厉害,所以对犯人最严重的惩罚不是苦役而是单独监禁。苦役是精力的过度释放,单独监禁则是人为地堵塞释放精力的一切途径,除吃睡外不准做任何事。这种强制性的无聊,其痛苦远在苦役之上。在自由状态下,多半可以找到法子排遣无聊。排遣的方式因人而异,最能见出一个人的性情。愈浅薄的人,其无聊愈容易排遣,现成的法子有的是。“不有博弈者乎?”如今更好办,不有电视机乎?面对电视机一坐几个钟点,天天坐到头昏脑胀然后上床去,差不多是现代人最常见的消磨闲暇的方式,——或者说,糟踏闲暇的方式。

时间就是生命。奇怪的是,人人都爱惜生命,不愿其速逝,却害怕时间,唯恐其停滞。我们好歹要做点什么事来打发时间,一旦无所事事,时间就仿佛在我们面前停住了。我们面对这脱去事件外衣的赤裸裸的时间,发现它原来空无所有,心中隐约对生命的实质也起了恐慌。无聊的可怕也许就在于此,所以要加以排遣。

但是,人生中有些时候,我们会感觉到一种无可排遣的无聊。我们心不在焉,百事无心,觉得做什么都没意思,并不是疲倦了,因为我们有精力,只是茫无出路。并不是看透了,因为我们有欲望,只是空无对象。这种心境无端而来,无端而去,昙花一现,却是一种直接暴露人生根底的深邃的无聊。

人到世上,无非活一场罢了,本无目的可言。因此,在有了超出维持生存以上的精力以后,这剩余精力投放的对象却付诸阙如。人必须自己设立超出生存以上的目的。活不成问题了,就要活得有意思,为生命加一个意义。然而,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个危险的问题。若问为什么吃喝劳作,我们很明白,是为了活。活着又为了什么呢?这个问题追究下去,没有谁不糊涂的。

对此大致有两类可能的答案。一类答案可以归结为:活着为了吃喝劳作,——为了一己的、全家的或者人类的吃喝劳作,为了吃喝得更奢侈,劳作得更有效,如此等等。这类答案虽然是多数人实际所奉行的,作为答案却不能令人满意,因为它等于说活着为了活着,不成其为答案。

如果一切为了活着,活着就是一切,岂不和动物没有了区别?一旦死去,岂不一切都落了空?这是生存本身不能作为意义源泉的两个重要理由。一事物的意义须从高于它的事物那里求得,生命也是如此。另一类答案就试图为生命指出一个高于生命的意义源泉,它应能克服人的生命的动物性和暂时性,因而必定是一种神性的不朽的东西。不管哲学家们如何称呼这个东西,无非是神的别名罢了。其实,神只是一个记号,记录了我们追问终极根据而不可得的迷惘。例如,从巴门尼德到雅斯贝尔斯,都以“存在”为生命意义之源泉,可是他们除了示意“存在”的某种不可言传的超越性和完美性之外,还能告诉我们什么呢?

我们往往乐于相信,生命是有高出生命本身的意义的,例如真善美之类精神价值。然而,真善美又有什么意义?可以如此无穷追问下去,但我们无法找到一个终极根据,因为神并不存在。其实,神只是一个表示神秘莫测的记号,记录了我们追问终极根据而不可得的迷惘。摆脱这个困境的唯一办法是把一切精神价值的落脚点引回到地面上来,看作人类生存的工具。各派无神论哲学家归根到底都是这样做的。但是,这样一来,我们又陷入了我们试图逃避的同义反复:活着为了活着。

也许关键在于,这里作为目的的活,与动物并不相同。人要求有意义的活,意义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因此,上述命题应当这样展开:活着为了寻求意义,而寻求意义又是为了觉得自己是在有意义地活着。即使我们所寻求的一切高于生存的目标,到头来是虚幻的,寻求本身就使我们感到生存是有意义的,从而能够充满信心地活下去。凡真正的艺术家都视创作为生命,不创作就活不下去。超出这一点去问海明威为何要写作,毕加索为何要画画,他们肯定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人类迄今所创造的灿烂文化如同美丽的云景,把人类生存的天空烘托得极其壮观。然而,若要追究云景背后有什么,便只能堕入无底的虚空里了。

人,永远走在从生存向存在的途中。他已经辞别兽界,却无望进入神界。他不甘于纯粹的生存,却达不到完美的存在。他有了超出生存的精力,却没有超出生存的目标。他寻求,却不知道寻求什么。人是注定要无聊的。

可是,如果人真能够成为神,就不无聊了吗?我想象不出,上帝在完成他的创世工作之后,是如何消磨他的星期天的。《圣经》对此闭口不谈,这倒不奇怪,因为上帝是完美无缺的,既不能像肉欲犹存的人类那样用美食酣睡款待自己,又不能像壮心不已的人类那样不断进行新的精神探险,他实在没事可干了。他的绝对的完美便是他的绝对的空虚。人类的无聊尚可药治,上帝的无聊宁有息日?

不,我不愿意成为神。虽然人生有许多缺憾,生而为人仍然是世上最幸运的事。人生最大的缺憾便是终有一死。生命太短暂了,太珍贵了,无论用它来做什么都有点可惜。总想做最有意义的事,足以使人不虚此生、死而无恨的事,却没有一件事堪当此重责。但是,人活着总得做点什么。于是,我们便做着种种微不足道的事。

人生终究还是免不了无聊。

正文 1991 1 没有目的的旅行

没有比长途旅行更令人兴奋的了,也没有比长途旅行更容易使人感到无聊的了。

人生,就是一趟长途旅行。

一趟长途旅行。意味着奇遇,巧合,不寻常的机缘,意外的收获,陌生而新鲜的人和景物。总之,意味着种种打破生活常规的偶然性和可能性。所以,谁不是怀着朦胧的期待和莫名的激动踏上旅程的?

然而,一般规律是,随着旅程的延续,兴奋递减,无聊递增。

我们从记事起就已经身在这趟名为“人生”的列车上了。一开始,我们并不关心它开往何处。孩子们不需要为人生安上一个目的,他们扒在车窗边,小脸蛋紧贴玻璃,窗外掠过的田野、树木、房屋、人畜无不可观,无不使他们感到新奇。无聊与他们无缘。

不知从何时起,车窗外的景物不再那样令我们陶醉了。这是我们告别童年的一个确切标志,我们长大成人了。我们开始需要一个目的,而且往往也就有了一个也许清晰但多半模糊的目的。我们相信列车将把我们带往一个美妙的地方,那里的景物远比沿途优美。我们在心里悄悄给那地方冠以美好的名称,名之为“幸福”、“成功”、“善”、“真理”等等。

不幸的是,一旦我们开始憧憬一个目的,无聊便接踵而至。既然生活在远处,近处的就不是生活。既然目的最重要,过程就等而下之。我们的心飞向未来,只把身体留在现在,视正在经历的一切为必不可免的过程,耐着性子忍受。

列车在继续行进,但我们愈来愈意识到自己身寄逆旅,不禁暗暗计算日程,琢磨如何消磨途中的光阴。好交际者便找人攀谈,胡侃神聊,不厌其烦地议论天气、物价、新闻之类无聊话题。性情孤癖者则躲在一隅,闷头吸烟,自从无烟车厢普及以来,就只是坐着发呆、磕睡、打呵欠。不学无术之徒掏出随身携带的通俗无聊小报和杂志,读了一遍又一遍。饱学之士翻开事先准备的学术名著,想聚精会神研读,终于读不进去,便屈尊向不学无术之徒借来通俗报刊,图个轻松。先生们没完没了地打扑克。太太们没完没了地打毛衣。凡此种种,雅俗同归,都是在无聊中打发时间,以无聊的方式逃避无聊。

当然,会有少数幸运儿因了自身的性情,或外在的机缘,对旅途本身仍然怀着浓厚的兴趣。一位诗人凭窗凝思,浮想连翩,笔下灵感如涌。一对妙龄男女隔座顾盼,两情款洽,眉间秋波频送。他们都乐在其中,不觉得旅途无聊。愈是心中老悬着一个遥远目的地的旅客,愈不耐旅途的漫长,容易百无聊赖。

由此可见,无聊生于目的与过程的分离,乃是一种对过程疏远和隔膜的心境。孩子或者像孩子一样单纯的人,目的意识淡薄,沉浸在过程中,过程和目的浑然不分,他们能够随遇而安,即事起兴,不易感到无聊。商人或者像商人一样精明的人,有非常明确实际的目的,以此指导行动,规划过程,目的与过程丝丝相扣,他们能够聚精会神,分秒必争,也不易感到无聊。怕就怕既失去了孩子的单纯,又不肯学商人的精明,目的意识强烈却并无明确实际的目的,有所追求但所求不是太缥缈就是太模糊。“我只是想要,但不知道究竟想要什么。”这种心境是滋生无聊的温床。心中弥漫着一团空虚,无物可以填充。凡到手的一切都不是想要的,于是难免无聊了。

舍近逐远似乎是我们人类的天性,大约正是目的意识在其中作祟。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如果出不去进不来,就感到无聊。这是达不到目的的无聊。一旦城里的人到了城外,城外的人到了城里,又觉得城外和城里不过尔尔。这是目的达到后的无聊。于是,健忘的人(我们多半是健忘的)折腾往回跑,陷入又一轮循环。等到城里城外都厌倦,是进是出都无所谓,更大的无聊就来临了。这是没有了目的的无聊。

超出生存以上的目的,大抵是想象力的产物。想象力需要为自己寻找一个落脚点,目的便是这落脚点。我们乘着想象力飞往远方,疏远了当下的现实。一旦想象中的目的实现,我们又会觉得它远不如想象。最后,我们倦于追求一个目的了,但并不因此就心满意足地降落到地面上来。我们乘着疲惫的想象力,心灰意懒地盘旋在这块我们业已厌倦的大地上空,茫然四顾,无处栖身。

让我们回到那趟名为“人生”的列车上来。假定我们各自怀着一个目的,相信列车终将把我们带到心向往之的某地,为此我们忍受着旅途的无聊,这时列车的广播突然响了,通知我们列车并非开往某地,非但不是开往某地,而且不开往任何地方,它根本就没有一个目的地。试想一下,在此之后,不再有一个目的来支撑我们忍受旅途的无聊,其无聊更将如何?

然而,这正是我们或早或迟会悟到的人生真相。“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万物之灵也只是万物的一分子,逃不脱大自然安排的命运。人活一世,不过是到天地间走一趟罢了。人生的终点是死,死总不该是人生的目的。人生原本就是一趟没有目的的旅行。

鉴于人生本无目的,只是过程,有的哲人就教导我们重视过程,不要在乎目的。如果真能像孩子那样沉浸在过程中,当然可免除无聊。可惜的是,我们已非孩子,觉醒了的目的意识不容易回归混沌。莱辛说他重视追求真理的过程胜于重视真理本身,这话怕是出于一种无奈的心情,正因为过于重视真理,同时又过于清醒地看到真理并不存在,才不得已而返求诸过程。看破目的阙如而执著过程,这好比看破红尘的人还俗,与过程早已隔了一道鸿沟,至多只能做到貌合神离而已。

但是,在没有目的时,我们仍有目的意识。在无可期待时,我们仍茫茫然若有所待。我们有时会沉醉在过程中,但是不可能始终和过程打成一片。我们渴念过程背后的目的,或者省悟过程背后绝无目的时,我们都会对过程产生疏远和隔膜之感。然而,我们又被粘滞在过程中,我们的生命仅是一过程而已。我们心不在焉而又身不由己,这种心境便是无聊。

正文 1991 1 等的滋味

人生有许多时光是在等中度过的。有千百种等,等有千百种滋味。等的滋味,最是一言难尽。

不过,我不喜欢一切等。无论所等的是好事,坏事,好坏未卜之事,不好不坏之事,等总是无可奈何的。等的时候,一颗心悬着,这滋味不好受。

就算等的是幸福吧,等本身却说不上幸福。想象中的幸福愈诱人,等的时光愈难捱。例如,“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自是一件美事,可是,性急的情人大约都像里那一对儿,“自从那日初时,想月华,捱一刻似一夏。”只恨柳梢日轮下得迟,月影上得慢。第一次幽会,张生等莺莺,忽而倚门翘望,忽而卧床哀叹,心中无端猜度佳人来也不来,一会儿怨,一会儿谅,那副神不守舍的模样委实惨不忍睹。我相信莺莺就不至于这么惨。幽会前等的一方要比赴的一方更受煎熬,就像惜别后留的一方要比走的一方更觉凄凉一样。那赴的走的多少是主动的,这等的留的却完全是被动的。赴的未到,等的人面对的是静止的时间。走的去了,留的人面对的是空虚的空间。等的可怕,在于等的人对于所等的事完全不能支配,对于其他的事又完全没有心思,因而被迫处在无所事事的状态。有所期待使人兴奋,无所事事又使人无聊,等便是混合了兴奋和无聊的一种心境。随着等的时间延长,兴奋转成疲劳,无聊的心境就会占据优势。如果佳人始终不来,才子只要不是愁得竟吊死在那棵柳树上,恐怕就只有在月下伸懒腰打呵欠的份了。

人等好事嫌姗姗来迟,等坏事同样也缺乏耐心。没有谁愿意等坏事,坏事而要等,是因为在劫难逃,实出于不得已。不过,既然在劫难逃,一般人的心理便是宁肯早点了结,不愿无谓拖延。假如我们所爱的一位亲人患了必死之症,我们当然惧怕那结局的到来。可是,再大的恐惧也不能消除久等的无聊。在中,娜塔莎一边守护着弥留之际的安德列,一边在编一只袜子。她爱安德列胜于世上的一切,但她仍然不能除了等心上人死之外什么事也不做。一个人在等自己的死时会不会无聊呢?这大约首先要看有无足够的精力。比较恰当的例子是死刑犯,我揣摩他们只要离刑期还有一段日子,就不可能一门心思只想着那颗致命的子弹。恐惧如同一切强烈的情绪一样难以持久,久了会麻痹,会出现间歇。一旦试图做点什么事填充这间歇,阵痛般发作的恐惧又会起来破坏任何积极的念头。一事不做地坐等一个注定的灾难发生,这种等实在荒谬,与之相比,灾难本身反倒显得比较好忍受一些了。

无论等好事还是等坏事,所等的那个结果是明确的。如果所等的结果对于我们关系重大,但吉凶未卜,则又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这时我们宛如等候判决,心中焦虑不安。焦虑实际上是由彼此对立的情绪纠结而成,其中既有对好结果的盼望,又有对坏结果的忧惧。一颗心不仅悬在半空,而且七上八下,大受颠簸之苦。说来可怜,我们自幼及长,从做学生时的大小考试,到毕业后的就业、定级、升迁、出洋等等,一生中不知要过多少关口,等候判决的滋味真没有少尝。当然,一个人如果有足够的悟性,就迟早会看淡浮世功名,不再把自己放在这个等候判决的位置上。但是,若非修炼到类似涅的境界,恐怕就总有一些事情的结局是我们不能无动于衷的。此刻某机关正在研究给不给我加薪,我可以一哂置之。此刻某医院正在给我的妻子动剖腹产手术,我还能这么豁达吗?到产科手术室门外去看看等候在那里的丈夫们的冷峻脸色,我们就知道等候命运判决是多么令人心焦的经历了。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难免会走到某几扇陌生的门前等候开启,那心情便接近于等在产科手术室门前的丈夫们的心情。

不过,我们一生中最经常等候的地方不是门前,而是窗前。那是一些非常窄小的小窗口,有形的或无形的,分布于商店、银行、车站、医院等与生计有关的场所,以及办理种种烦琐手续的机关衙门。我们为了生存,不得不耐着性子,排着队,缓慢地向它们挪动,然后屈辱地侧转头颅,以便能够把我们的视线、手和手中的钞票或申请递进那个窄洞里,又摸索着取出我们所需要的票据文件等等。这类小窗口常常无缘无故关闭,好在我们的忍耐力磨练得非常发达,已经习惯于默默地无止境地等待了。

等在命运之门前面,等的是生死存亡,其心情是焦虑,但不乏悲壮感。等在生计之窗前面,等的是柴米油盐,其心情是烦躁,掺和着屈辱感。前一种等,因为结局事关重大,不易感到无聊。然而,如果我们的悟性足以平息焦虑,那么,在超脱中会体味一种看破人生的大无聊。后一种等,因为对象平凡琐碎,极易感到无聊,但往往是一种习以为常的小无聊。

说起等的无聊,恐怕没有比逆旅中的迫不得已的羁留更甚的了。所谓旅人之愁,除离愁、乡愁外,更多的成分是百无聊赖的闲愁。譬如,由于交通中断,不期然被耽搁在旅途某个荒村野店,通车无期,举目无亲,此情此境中的烦闷真是难以形容。但是,若把人生比作一逆旅,我们便会发现,途中耽搁实在是人生的寻常遭际。我们向理想生活进发,因了种种必然的限制和偶然的变故,或早或迟在途中某一个点上停了下来。我们相信这是暂时的,总在等着重新上路,希望有一天能过自己真正想过的生活,殊不料就在这个点上永远停住了。有些人渐渐变得实际,心安理得地在这个点上安排自己的生活。有些人仍然等啊等,岁月无情,到头来悲叹自己被耽误了一辈子。

那么,倘若生活中没有等,又怎么样呢?在说了等这么多坏话之后,我忽然想起等的种种好处,不禁为我的忘恩负义汗颜。

我曾经在一个农场生活了一年半。那是湖中的一个孤岛,四周只见茫茫湖水,不见人烟。我们在岛上种水稻,过着极其单调的生活。使我终于忍受住这单调生活的正是等——等信。每天我是怀着怎样殷切的心情等送信人到来的时刻啊,我仿佛就是为这个时刻活着的,尽管等常常落空,但是等本身就为一天的生活提供了色彩和意义。

我曾经在一间地下室里住了好几年。日复一日,只有我一个人。当我伏案读书写作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在等——等敲门声。我期待我的同类访问我,这期待使我感到我还生活在人间,地面上的阳光也有我一份。我不怕读书写作被打断,因为无需来访者,极度的寂寞早已把它们打断一次又一次了。

不管等多么需要耐心,人生中还是有许多值得等的事情的:等冬夜里情人由远及近的脚步声,等载着久别好友的列车缓缓进站,等第一个孩子出生,等孩子咿呀学语偶然喊出一声爸爸后再喊第二第三声,等第一部作品发表,等作品发表后读者的反响和共鸣……

可以没有爱情,但如果没有对爱情的憧憬,哪里还有青春?可以没有理解,但如果没有对理解的期待,哪里还有创造?可以没有所等的一切,但如果没有等,哪里还有人生?活着总得等待什么,哪伯是等待戈多。有人问贝克特,戈多究竟代表什么,他回答道:“我要是知道,早在剧中说出来了。”事实上,我们一生都在等待自己也不知道的什么,生活就在这等待中展开并且获得了理由。等的滋味不免无聊,然而,一无所等的生活更加无聊。不,一无所等是不可能的。即使在一无所等的时候,我们还是在等,等那个有所等的时刻到来。一个人到了连这样的等也没有的地步,就非自杀不可。所以,始终不出场的戈多先生实在是人生舞台的主角,没有他,人生这场戏是演不下去的。

人生唯一有把握不会落空的等是等那必然到来的死。但是,人人都似乎忘了这一点而在等着别的什么,甚至死到临头仍执迷不悟。我对这种情形感到悲哀又感到满意。

正文 1991 1 天才的命运

一八二三年夏季,拜仑从热那亚渡海,向烽火四起的希腊进发,准备献身于他心目中圣地的解放战争。出发前夕,仿佛出于偶然,他给歌德捎去一张便函,歌德赋诗作答,拜仑还来得及写一封回信。这样,十九世纪的两位诗坛泰斗,诗歌奥林匹斯山上的酒神和日神,终于赶在死神之前沟通了彼此的倾慕。

当时,歌德已是七十四岁高龄,在马里耶巴德最后一次堕入情网。魏玛小朝廷的这位大臣一生中不断恋爱,又不断逃避。他有许多顾忌,要维护他的责任、地位、声望和心理平衡。但是,他内心深处非常羡慕拜仑的自由不羁的叛逆精神。这一回,他手中拿着拜仑的信,在拜仑形象的鼓舞下,决心向年仅十七岁的意中人求婚。

可是,颇具讽刺意味的是,那位使他鼓起勇气走向爱情的英国勋爵,此时尽管正当盛年,只有三十五岁,却已经厌倦了爱情,也厌倦了生命,决心走向死亡。不到一年,果然客死希腊。歌德是个老少年,而拜仑,如同他自己所说,是个年轻的老人。临终前,他告诉医生:“我对生活早就腻透了。你们挽救我的生命的努力是徒劳的。我来希腊,正是为了结束我所厌倦的生存。”

在拜仑的个性中,最触目惊心的特征便是这深入骨髓的厌倦病。他又把这个特征投射到创作中,从哈洛尔德到唐璜,他的主人公无一例外都患有这种病。他的妻子,那位有严格的逻辑头脑、被他讥称为“平行四边形公主”的安娜贝拉,关于他倒下过一句中肯的断语:“正是对单调生活的厌倦无聊,把这类心地最善良的人逼上了最危险的道路。”他自己也一再悲叹:“不论什么,只要能治好我这可恶的厌倦病就行!”为了逃避无聊,他把自己投入惊世骇俗的爱情、浪漫的旅行和狂热的写作之中。然而,这一切纵然使他登上了毁和誉的顶峰,仍不能治愈他的厌倦病。他给自己作总结:“我的一生多少是无聊的,我推测这是气质上的问题。”

气质上的问题——什么气质?怎么就无聊了?

无聊实在是一种太平常的情绪,世上大约没有谁不曾品尝过个中滋味。但是,无聊和无聊不同。有浅薄的无聊,也有深刻的无聊。前者犹如偶感风寒,停留在体表,很容易用随便哪种消遣将它驱除。后者却是一种浸透灵魂的毒汁,无药可治。拜仑患的就是这么一种致命的疾患。

叔本华说,生命是一团欲望,欲望不满足便痛苦,满足便无聊,人生就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他把无聊看作欲望满足之后的一种无欲望状态,可说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因为,即使酒足饭饱的无聊,也并非纯粹的满足状态,这时至少还有一种未满足的欲望,便是对于欲望的欲望。完全无欲望是一种恬静状态,无聊却包含着不安的成分。人之所以无聊不是因为无欲望,而是因为不能忍受这无欲望的状态,因而渴望有欲望。何况除了肉体欲望之外,人还有精神欲望,后者实质上是无限的。这种无限的精神欲望尤其体现在像拜仑这样极其敏感的天性身上,他们内心怀着对精神事物的永不满足的欲求,由于无限的欲望不可能通过有限的事物获得满足,结果必然对一切业已到手的东西很容易感到厌倦。对他们来说,因为欲望不能满足而导致的痛苦和因为对既有事物丧失欲望而导致的无聊不是先后交替,而是同时并存的。他们的无聊直接根源于不满足,本身就具有痛苦的性质。拜仑自己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他在《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中写道:“有一种人的灵魂动荡而且燃着火焰,它不愿在自己狭隘的躯壳里居停,却总喜欢作非分的幻想和憧憬……这种心灵深处的热狂,正是他和他的同病者们不可救药的致命伤。”我相信这种形而上的激情乃是一切天才的特质,而由于这种激情永无满足的希望,深刻的无聊也就是一切天才不能逃脱的命运了。

表面看来,歌德的个性和拜仑截然相反。然而,只要读一读《浮士德》便可知道,他们之间的相同处要远比相异处更多也更本质。浮士德就是一个灵魂永远不知满足的典型。“他在景仰着上界的明星,又想穷极着下界的欢狂,无论是在人间或是天上,没一样可满足他的心肠。”歌德让他用与拜仑描述哈洛尔德极其相似的语言如此自白:“我的心境总觉得有一种感情,一种烦闷,寻不出一个名字来把它命名。我便把我的心思向宇宙中驰骋,向一切的最高的辞藻追寻。我这深心中燃烧着的火焰,我便名之为无穷,为永恒。永恒,这难道是一种魔性的欺骗?”毫无疑问,在浮士德和哈洛尔德的灵魂中燃着的是同一种火焰,这同一种火焰逼迫他们去作相似的求索。

在“子夜”这一场,匮乏、罪过、患难都不能接近浮士德,唯独忧郁不召而来,挥之不去,致使浮士德双目失明。歌德的这个安排是意味深长的。忧郁是典型的拜仑式气质。歌德曾经表示:“我们需要刺激,没有它就不能抵御忧郁。”但是,一切不知满足的灵魂终归都逃脱不了忧郁,歌德通过浮士德的结局终于也承认了这一点。那么,什么是忧郁呢?难道忧郁不正是激情和厌倦所生的孩子吗?

在拜仑身上,激情和厌倦都是一目了然的。歌德不同,他总是用理性来调节激情,抑制厌倦。不过,在他不知疲倦的广泛卓绝的活动背后,他的厌倦仍有蛛丝马迹可寻。他在七十岁时的一封信中针对自己写道:“一个人在青年时代就感到世界是荒谬的,那么他怎么能再忍受四十年呢?”据说全凭他有一种天赋,即愿望。可是,“愿望是个奇怪的东西,它每天在愚弄我们。”难怪在他最亲近的人心目中,他是个厌世者、怀疑主义者。其实,老年歌德由衷地同情拜仑,同样透露了这一层秘密。

然而,最有力的证据还是要到他的作品中去寻找。在我看来,浮士德和靡非斯特都是歌德灵魂的化身。如果说拜仑的主人公往往集激情和厌倦于一身,那么,歌德却把他灵魂中的这两个方面分割开来,让浮士德代表永不满足的激情,靡非斯特代表看破一切的厌倦。浮士德和少女跳舞,迷恋于少女的美,唱道:“从前做过一个好梦儿,梦见一株苹果树,两颗优美的苹果耀枝头,诱我登上树梢去。”靡非斯特便和老妪跳舞,把这美的实质拆穿,唱道:“从前做过一个怪梦儿!梦见一株分杈树,有个什么东西在杈中,虽臭也觉有滋味。”浮士德凝望海潮涨落,偶然注意到:“波浪停止了,卷回海底,把骄傲地达到的目的抛弃,但时间一到,又重演同样的游戏。”对于这无意义的重复,浮士德感到苦闷,遂产生围海造田的念头,决心征服“奔放的元素的无目的的力”,靡非斯特却嘲笑说:“这在我并不是什么新闻,千百年来我已经把它认清。”浮士德不倦地创造,在他徒劳地想把握这创造的成果的瞬间,终于倒下死去,此时响起合唱:“已经过去了。”靡非斯特反驳道:“为什么说过去?过去和全无是同义词!永恒的创造毫无意义!凡创造物都被驱入虚无里!已经过去了——这话是什么意思?那就等于说,从来不曾有过。”对于浮士德的每一个理想主义行为,靡非斯特都在一旁作出虚无主义的注解。从靡非斯特对浮士德的嘲讽中,我们难道听不出歌德的自嘲?

过去等于全无。生命一旦结束,就与从来不曾活过没有区别。浮士德式的灵魂之所以要不安地寻求,其隐秘的动机正是为了逃脱人生的这种虚无性质。“永恒之女性,引我们飞升。”那个引诱我们不知疲倦地追求的女性,名字就叫永恒。但是,歌德说得明白,这个女性可不是凡间女子,而是天上的圣母、女神。所以,我们一日不升天,她对于我们就始终是一个可望不可即的幻影。

精神一面要逃避无常,企求永恒,另一面却又厌倦重复,渴慕新奇。在自然中,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绝对的变注定了凡胎肉身的易朽。相对的不变造就了日常生活的单调。所以,无常和重复原是自然为人生立的法则。但精神不甘于循此法则,偏要求绝对的不变——永恒,偏难忍相对的不变——重复,在变与不变之间陷入了两难。

其实,自然中并无绝对的重复。正如潮汐是大海的节奏一样,生命也有其新陈代谢的节奏。当生命缺乏更高的目的时,我们便把节奏感受为重复。重复之荒谬就在于它是赤裸裸的无意义。重复像是永恒的一幅讽刺画,简直使人对永恒也丧失了兴趣。对于那些不安的灵魂来说,重复比无常更不堪忍受。精神原是为逃脱无常而不倦地追求永恒,到后来这不倦的追求本身成了最大需要,以致当追求倦怠之时,为了逃脱重复,它就宁愿扑向无常,毁灭自己。歌德在回忆录里谈到,有个英国人为了不再每天穿衣又脱衣而上吊了。拜仑指出有一些狂人,他们宁可战斗而死,也不愿“捱到平静的老年,无聊而凄凉地死去”。许多大作家之所以轻生,多半是因为发现自己的创造力衰退,不能忍受生命愈来愈成为一种无意义的重复。无聊是比悲观更致命的东西,透彻的悲观尚可走向宿命论的平静或达观的超脱,深刻的无聊却除了创造和死亡之外别无解救之道。所以,悲观哲学家叔本华得以安享天年,硬汉子海明威却向自己的脑袋扳动了他最喜欢的那支猎枪的扳机。

但是,我要说,一个人能够感受到深刻的无聊,毕竟是幸运的。这是一种伟大的不满足,它催促人从事不倦的创造。尽管创造也不能一劳永逸地解除深刻的无聊,但至少可以使人免于浅薄的无聊和浅薄的满足。真正的创造者是不会满足于自己既已创造的一切成品的。在我看来,一个人获得了举世称羡的成功,自己对这成功仍然不免发生怀疑和厌倦,这是天才的可靠标志。

正文 1991 1 天才的命运

一八二三年夏季,拜仑从热那亚渡海,向烽火四起的希腊进发,准备献身于他心目中圣地的解放战争。出发前夕,仿佛出于偶然,他给歌德捎去一张便函,歌德赋诗作答,拜仑还来得及写一封回信。这样,十九世纪的两位诗坛泰斗,诗歌奥林匹斯山上的酒神和日神,终于赶在死神之前沟通了彼此的倾慕。

当时,歌德已是七十四岁高龄,在马里耶巴德最后一次堕入情网。魏玛小朝廷的这位大臣一生中不断恋爱,又不断逃避。他有许多顾忌,要维护他的责任、地位、声望和心理平衡。但是,他内心深处非常羡慕拜仑的自由不羁的叛逆精神。这一回,他手中拿着拜仑的信,在拜仑形象的鼓舞下,决心向年仅十七岁的意中人求婚。

可是,颇具讽刺意味的是,那位使他鼓起勇气走向爱情的英国勋爵,此时尽管正当盛年,只有三十五岁,却已经厌倦了爱情,也厌倦了生命,决心走向死亡。不到一年,果然客死希腊。歌德是个老少年,而拜仑,如同他自己所说,是个年轻的老人。临终前,他告诉医生:“我对生活早就腻透了。你们挽救我的生命的努力是徒劳的。我来希腊,正是为了结束我所厌倦的生存。”

在拜仑的个性中,最触目惊心的特征便是这深入骨髓的厌倦病。他又把这个特征投射到创作中,从哈洛尔德到唐璜,他的主人公无一例外都患有这种病。他的妻子,那位有严格的逻辑头脑、被他讥称为“平行四边形公主”的安娜贝拉,关于他倒下过一句中肯的断语:“正是对单调生活的厌倦无聊,把这类心地最善良的人逼上了最危险的道路。”他自己也一再悲叹:“不论什么,只要能治好我这可恶的厌倦病就行!”为了逃避无聊,他把自己投入惊世骇俗的爱情、浪漫的旅行和狂热的写作之中。然而,这一切纵然使他登上了毁和誉的顶峰,仍不能治愈他的厌倦病。他给自己作总结:“我的一生多少是无聊的,我推测这是气质上的问题。”

气质上的问题——什么气质?怎么就无聊了?

无聊实在是一种太平常的情绪,世上大约没有谁不曾品尝过个中滋味。但是,无聊和无聊不同。有浅薄的无聊,也有深刻的无聊。前者犹如偶感风寒,停留在体表,很容易用随便哪种消遣将它驱除。后者却是一种浸透灵魂的毒汁,无药可治。拜仑患的就是这么一种致命的疾患。

叔本华说,生命是一团欲望,欲望不满足便痛苦,满足便无聊,人生就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他把无聊看作欲望满足之后的一种无欲望状态,可说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因为,即使酒足饭饱的无聊,也并非纯粹的满足状态,这时至少还有一种未满足的欲望,便是对于欲望的欲望。完全无欲望是一种恬静状态,无聊却包含着不安的成分。人之所以无聊不是因为无欲望,而是因为不能忍受这无欲望的状态,因而渴望有欲望。何况除了肉体欲望之外,人还有精神欲望,后者实质上是无限的。这种无限的精神欲望尤其体现在像拜仑这样极其敏感的天性身上,他们内心怀着对精神事物的永不满足的欲求,由于无限的欲望不可能通过有限的事物获得满足,结果必然对一切业已到手的东西很容易感到厌倦。对他们来说,因为欲望不能满足而导致的痛苦和因为对既有事物丧失欲望而导致的无聊不是先后交替,而是同时并存的。他们的无聊直接根源于不满足,本身就具有痛苦的性质。拜仑自己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他在《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中写道:“有一种人的灵魂动荡而且燃着火焰,它不愿在自己狭隘的躯壳里居停,却总喜欢作非分的幻想和憧憬……这种心灵深处的热狂,正是他和他的同病者们不可救药的致命伤。”我相信这种形而上的激情乃是一切天才的特质,而由于这种激情永无满足的希望,深刻的无聊也就是一切天才不能逃脱的命运了。

表面看来,歌德的个性和拜仑截然相反。然而,只要读一读《浮士德》便可知道,他们之间的相同处要远比相异处更多也更本质。浮士德就是一个灵魂永远不知满足的典型。“他在景仰着上界的明星,又想穷极着下界的欢狂,无论是在人间或是天上,没一样可满足他的心肠。”歌德让他用与拜仑描述哈洛尔德极其相似的语言如此自白:“我的心境总觉得有一种感情,一种烦闷,寻不出一个名字来把它命名。我便把我的心思向宇宙中驰骋,向一切的最高的辞藻追寻。我这深心中燃烧着的火焰,我便名之为无穷,为永恒。永恒,这难道是一种魔性的欺骗?”毫无疑问,在浮士德和哈洛尔德的灵魂中燃着的是同一种火焰,这同一种火焰逼迫他们去作相似的求索。

在“子夜”这一场,匮乏、罪过、患难都不能接近浮士德,唯独忧郁不召而来,挥之不去,致使浮士德双目失明。歌德的这个安排是意味深长的。忧郁是典型的拜仑式气质。歌德曾经表示:“我们需要刺激,没有它就不能抵御忧郁。”但是,一切不知满足的灵魂终归都逃脱不了忧郁,歌德通过浮士德的结局终于也承认了这一点。那么,什么是忧郁呢?难道忧郁不正是激情和厌倦所生的孩子吗?

在拜仑身上,激情和厌倦都是一目了然的。歌德不同,他总是用理性来调节激情,抑制厌倦。不过,在他不知疲倦的广泛卓绝的活动背后,他的厌倦仍有蛛丝马迹可寻。他在七十岁时的一封信中针对自己写道:“一个人在青年时代就感到世界是荒谬的,那么他怎么能再忍受四十年呢?”据说全凭他有一种天赋,即愿望。可是,“愿望是个奇怪的东西,它每天在愚弄我们。”难怪在他最亲近的人心目中,他是个厌世者、怀疑主义者。其实,老年歌德由衷地同情拜仑,同样透露了这一层秘密。

然而,最有力的证据还是要到他的作品中去寻找。在我看来,浮士德和靡非斯特都是歌德灵魂的化身。如果说拜仑的主人公往往集激情和厌倦于一身,那么,歌德却把他灵魂中的这两个方面分割开来,让浮士德代表永不满足的激情,靡非斯特代表看破一切的厌倦。浮士德和少女跳舞,迷恋于少女的美,唱道:“从前做过一个好梦儿,梦见一株苹果树,两颗优美的苹果耀枝头,诱我登上树梢去。”靡非斯特便和老妪跳舞,把这美的实质拆穿,唱道:“从前做过一个怪梦儿!梦见一株分杈树,有个什么东西在杈中,虽臭也觉有滋味。”浮士德凝望海潮涨落,偶然注意到:“波浪停止了,卷回海底,把骄傲地达到的目的抛弃,但时间一到,又重演同样的游戏。”对于这无意义的重复,浮士德感到苦闷,遂产生围海造田的念头,决心征服“奔放的元素的无目的的力”,靡非斯特却嘲笑说:“这在我并不是什么新闻,千百年来我已经把它认清。”浮士德不倦地创造,在他徒劳地想把握这创造的成果的瞬间,终于倒下死去,此时响起合唱:“已经过去了。”靡非斯特反驳道:“为什么说过去?过去和全无是同义词!永恒的创造毫无意义!凡创造物都被驱入虚无里!已经过去了——这话是什么意思?那就等于说,从来不曾有过。”对于浮士德的每一个理想主义行为,靡非斯特都在一旁作出虚无主义的注解。从靡非斯特对浮士德的嘲讽中,我们难道听不出歌德的自嘲?

过去等于全无。生命一旦结束,就与从来不曾活过没有区别。浮士德式的灵魂之所以要不安地寻求,其隐秘的动机正是为了逃脱人生的这种虚无性质。“永恒之女性,引我们飞升。”那个引诱我们不知疲倦地追求的女性,名字就叫永恒。但是,歌德说得明白,这个女性可不是凡间女子,而是天上的圣母、女神。所以,我们一日不升天,她对于我们就始终是一个可望不可即的幻影。

精神一面要逃避无常,企求永恒,另一面却又厌倦重复,渴慕新奇。在自然中,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绝对的变注定了凡胎肉身的易朽。相对的不变造就了日常生活的单调。所以,无常和重复原是自然为人生立的法则。但精神不甘于循此法则,偏要求绝对的不变——永恒,偏难忍相对的不变——重复,在变与不变之间陷入了两难。

其实,自然中并无绝对的重复。正如潮汐是大海的节奏一样,生命也有其新陈代谢的节奏。当生命缺乏更高的目的时,我们便把节奏感受为重复。重复之荒谬就在于它是赤裸裸的无意义。重复像是永恒的一幅讽刺画,简直使人对永恒也丧失了兴趣。对于那些不安的灵魂来说,重复比无常更不堪忍受。精神原是为逃脱无常而不倦地追求永恒,到后来这不倦的追求本身成了最大需要,以致当追求倦怠之时,为了逃脱重复,它就宁愿扑向无常,毁灭自己。歌德在回忆录里谈到,有个英国人为了不再每天穿衣又脱衣而上吊了。拜仑指出有一些狂人,他们宁可战斗而死,也不愿“捱到平静的老年,无聊而凄凉地死去”。许多大作家之所以轻生,多半是因为发现自己的创造力衰退,不能忍受生命愈来愈成为一种无意义的重复。无聊是比悲观更致命的东西,透彻的悲观尚可走向宿命论的平静或达观的超脱,深刻的无聊却除了创造和死亡之外别无解救之道。所以,悲观哲学家叔本华得以安享天年,硬汉子海明威却向自己的脑袋扳动了他最喜欢的那支猎枪的扳机。

但是,我要说,一个人能够感受到深刻的无聊,毕竟是幸运的。这是一种伟大的不满足,它催促人从事不倦的创造。尽管创造也不能一劳永逸地解除深刻的无聊,但至少可以使人免于浅薄的无聊和浅薄的满足。真正的创造者是不会满足于自己既已创造的一切成品的。在我看来,一个人获得了举世称羡的成功,自己对这成功仍然不免发生怀疑和厌倦,这是天才的可靠标志。

正文 1991 2 从“多余的人”到“局外人”

自古以来,人一直在向世界发出呼唤,并且一直从世界得到回答。事实上,人是把自己的呼唤的回声听成了世界的回答。可是,直到一个多世纪前,人才对此如梦初醒。于是,一个新的历史时代拉开了帷幕。

一个能够回答人的呼唤的世界,实际上就是一个上帝。现在,世界沉默了,上帝死了。

当人的呼唤第一次得不到世界的回答,世界第一次对之报以毛骨悚然的沉默的时候,人发现自己遭到了遗弃。他像弃妇一样恸哭哀号,期望这号哭能打动世界的冰冷的心。但是,覆水难收,世界如此绝情,只有凄厉的哭声送回弃妇自己耳中。

这时候走来一位哲学家,他劝告人类:命运不可违抗,呼唤纯属徒劳,人应当和世界一同沉默,和上帝一同死去。

另一位哲学家反驳道:在一个沉默的世界上无望地呼唤,在一片无神的荒原上孤独地跋涉,方显出人的伟大。

渴求意义的人突然面对无意义的世界,首先表现出这两种心态:颓废和悲壮。它们的哲学代言人就是叔本华和尼采。

还有第三种心态:厌倦。

如果说颓废是听天由命地接受无意义,悲壮是慷慨激昂地反抗无意义,那么,厌倦则是一种既不肯接受、又不想反抗的心态。颓废者是奴隶,悲壮者是英雄,厌倦者是那种既不愿做奴隶、又无心当英雄的人,那种骄傲得做不成奴隶、又懒惰得当不了英雄的人。

厌倦是一种混沌的情绪,缺乏概念的明确性。所以,它没有自己的哲学代言人。它化身为文学形象登上十九世纪舞台,这就是俄国作家笔下的一系列“多余的人”的形象。“多余的人”是拜仑的精神后裔,这位英国勋爵身上的一种气质通过他们变成了一个清楚的文学主题。

我把厌倦看作无聊的一种形态。这是一种包含激情的无聊。“多余的人”是一些对于意义非常在乎的人,但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找不到他们所寻求的意义。当世人仍然满足于种种既有的生活价值时,他们却看透了这些价值的无价值。因此,他们郁郁寡欢,落落寡合,充满着失落感,仿佛不是他们否定了既有的意义,倒是他们自己遭到了既有意义的排斥。这个世界是为心满意足的人准备的,没有他们的位置。所以,他们觉得自己是“多余的人”。

从莱蒙托夫的《当代英雄》出版、第一个“多余的人”形象皮却林诞生之日起,恰好过了一个世纪,加缪的问世。如果把默索尔对于世间万事的那种淡漠心态也看作一种无聊,那么,这已经是一种不含激情的无聊了。从“多余的人”到“局外人”,无聊的色调经历了由暖到冷的变化。

人一再发出呼唤,世界却固执地保持沉默。弃妇心头的哀痛渐渐冷却,不再发出呼唤。这个世界不仅仅是一个负心汉,因为负心犹未越出可理解的范围。这个世界根本就不可理解,它没有心,它是一堆石头。人终于发现自己面对的是一个荒谬的世界。

笼罩十九世纪的气氛是悲剧性的,人们在为失落的意义受难。即使是叔本华式的悲观哲学家,对于意义也并非不在乎,所以才力劝人们灭绝生命的激情,摆脱意义的困惑。然而,悲观主义又何尝不是一种激情呢。到了二十世纪,荒诞剧取代了悲剧。对于一个荒谬的世界,你有什么可动感情的?“局外人”不再是意义世界的逐儿,他自己置身于意义世界之外,彻底看破意义的无意义,冷眼旁观世界连同他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遭际。不能说“局外人”缺乏感情,毋宁说他已经出离感情范畴的评判了。

试以皮却林和默索尔为例作一个比较。

爱情从来是最重要的生活价值之一。可以相当有把握地断定,厌倦爱情的人必定厌世。皮却林确实厌倦了。他先是厌倦了交际场上那些贵妇人的爱情。“我熟悉这一切——而这便是使我感到枯燥乏味的原因。”后来他和一个土司的女儿相爱,但也只有几天新鲜。“这蛮女的无知和单纯,跟那贵妇人的妖媚同样使人厌倦。”他在爱情中寻求新奇,感到的却总是重复。他不可能不感到重复。厌食症患者吃什么都一个味。

然而,这个厌食症患者毕竟还有着精神的食欲,希望世上有某种食物能使他大开胃口。对于皮却林来说,爱情是存在的,只是没有一种爱情能使他满足而已。默索尔却压根儿不承认有爱情这回事。他的情妇问他爱不爱她,他说这话毫无意义。皮却林想做梦而做不成,默索尔根本不做梦。

皮却林对于爱情还只是厌倦,对于结婚则简直是深恶痛绝了:“不论我怎样热烈地爱一个女人,只要她使我感到我应当跟她结婚——再见吧,爱情!我的心就变成一块顽石,什么都不会再使它温暖。”这种鲜明态度极其清楚地表明,皮却林还是在守卫着什么东西,他内心是有非常执著的追求的。他厌倦爱情,是因为爱情不能满足这种追求。他痛恨结婚,是因为结婚必然扼杀这种追求。他终究是意义世界中的人。

默索尔对结婚抱完全无所谓的态度。他没有什么要守卫的,也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他的情妇问他愿不愿结婚,他说怎么都行,如果她想,就可以结。情妇说结婚可是件大事,他斩钉截铁地回答:“不。”由于他否认爱情的存在,他已经滤净了结婚这件事的意义内涵,剩下的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空洞形式。在他眼里,他结不结婚是一件和他自己无关的事情。他是他自己婚姻的“局外人”。

其实,何止婚姻,他的一切生活事件,包括他的生死存亡,都似乎和他无关。他甚至是他自己的死的“局外人”。他糊里糊涂地杀了一个人(因为太阳晒得他发昏!),为此被判死刑。在整个审判过程中,他觉得自己在看一场别人的官司,费了一番力气才明白他自己是这一片骚动的起因。检察官声色俱厉地控诉他,他感到厌烦,只有和全局无关的某些片言只语和若干手势才使他感到惊奇。律师辩护时,他注意倾听的是从街上传来的一个卖冰棍小贩的喇叭声。对于死刑判决,他的想法是:“假如要死,怎么死,什么时候死,这都无关紧要。”他既不恋生,也不厌生,既不惧怕死,也不渴求死,对生死只是一个无动于衷。

皮却林对于生死却是好恶分明的。不过,他不是贪生怕死,而是厌生慕死。他的朋友说:“迟早我要在一个美好的早晨死去。”’他补上一句:“在一个极龌龊的夜晚我有过诞生的不幸。”他寻衅和人决斗,抱着这样的心情等死:“我就像一个在跳舞会上打呵欠的人,他没有回家睡觉,只是因为他的马车还没有来接他罢了。”对死怀着一种渴望的激情,正是典型的浪漫情调。和默索尔相比,皮却林简直是个乳臭未干的理想主义者。

皮却林说:“一切在我都平淡无味。”他还讲究个味儿。他心中有个趣味标准,以之衡量一切。即使他厌倦了一切,至少对厌倦本身并不厌倦。莱蒙托夫承认,在他的时代,厌倦成了一种风尚,因而“大多数真正厌倦的人们却努力藏起这种不幸,就像藏起一种罪恶似的。”可见在“多余的人”心目中,真正的厌倦是很珍贵的,它是“当代英雄”的标志,他们借此而同芸芸众生区别开来了。这多少还有点在做戏。“局外人”则完全脱尽了戏剧味和英雄气。默索尔只是淡漠罢了,他对自己的淡漠也是淡漠的,从未感到自己有丝毫的与众不同。

“多余的人”厌倦平静和同一,渴求变化和差异。对于他们来说,变化和差异是存在的,他们只是苦于自己感觉不到。“局外人”却否认任何变化和差异,所以也谈不上去追求。默索尔说:“生活是无法改变的,什么样的生活都一样。”本来,意义才是使生活呈现变化和差异的东西。在一个荒谬的世界里,一切都没有意义,当然也就无所谓变化和差异了。他甚至设想,如果让他一辈子住在一棵枯树干里,除了抬头看流云之外无事可干,他也会习惯的。这棵枯树干不同于著名的第欧根尼的桶,它不是哲人自足的象征,而是人生无聊的缩影。在默索尔看来,住在枯树干里等白云飘来,或者住在家里等情人幽会,完全是一回事。那么,“局外人”是否就全盘接受世界的无意义了呢?在他的淡漠背后,当真不复有一丝激情了吗?不,我不相信。也许,置身局外这个行为把无意义本身也宣判为无意义了,这便是一种反抗无意义的方式。也许,淡漠是一种寓反抗于顺从的激情。世上并无真正的“局外人”,一切有生终归免不了有情。在一个荒谬的世界上,人仍然有可能成为英雄。我们果然听到加缪赞美起“荒谬的英雄”西绪福斯以及他的激情和苦难了。

正文 1991 2 回归简单的生活

除夕之夜,鞭炮声大作。我躲进了我的小屋。这是我最容易感到寂寞无聊的时候。不过,这种感觉没什么不好。

我的趣味一向是,寂寞比热闹好,无聊比忙碌好。寂寞是想近人而无人可近,无聊是想做事而无事可做。然而,离人远了,离神就近了。眼睛不盯着手头的事务,就可以观赏天地间的奥秘了。人生诚然难免寂寞无聊,但若真的免去了它们,永远热闹,永远忙碌,岂不更可怕?

现代人差不多是到了永远热闹忙碌的地步。奇怪的是,寂寞无聊好像不但没有免去,反而有增无减。整个现代生活就像是一场为逃避寂寞制造出来的热闹,为逃避无聊制造出来的忙碌。可是,愈怕鬼,鬼愈来,鬼就在自己心中。

看到书店出售教授交际术、成功术之类的畅销书,我总感到滑稽。一个人对某个人有好感,和他或她交了朋友,或者对某件事感兴趣,想方设法把它做成功,这本来都是自然而然的。不熟记要点就交不了朋友,不乞灵秘诀就做不成事业,可见多么缺乏真情感真兴趣了。但是,没有真情感,怎么会有真朋友呢?没有真兴趣,怎么会有真事业呢?既然如此,又何必孜孜于交际和成功?这样做当然有明显的功利动机,但那还是比较表面的,更深的原因是精神上的空虚,于是急于找捷径躲到人群和事务中去。我不知道其效果如何,只知道如果这样的交际家走近我身旁,我一定会更感寂寞,如果这样的成功者站在我面前,我一定会更觉无聊的。

人活世上,有时难免要有求于人和违心做事。但是,我相信,一个人只要肯约束自己的贪欲,满足于过比较简单的生活,就可以把这些减少到最低限度。远离这些麻烦的交际和成功,实在算不得什么损失,反而受益无穷。我们因此获得了好心情和好光阴,可以把它们奉献给自己真正喜欢的人,真正感兴趣的事,而首先是奉献给自己。对于一个满足于过简单生活的人,生命的疆域是更加宽阔的。

曾经有一个时期,人类过着极其平静单调的生活。用现代人的眼光看,一定会认为那种生活难以忍受。可是,我们很少听说我们的祖先曾经抱怨寂寞,叹息无聊。要适应简单的生活,必须有一颗淳朴的心。我承认我也是一个现代人,已经没有那样淳朴的心,因而适应不了那样简单的生活了。不过,我想,我至少能做到,当我寂寞无聊的时候,尽量忍受,绝不逃避。我不到电视机前去呆坐,不到娱乐厅去玩电子游戏,不去酒吧陪时髦的先生或小姐喝高级饮料,宁肯陪我的无聊多坐一会儿。我要尽量平静地度寂寞的时光,尽量从容地品尝无聊的滋味,也许这正是一个回归简单生活的机会。

照理说,生命如此短暂,想做的事根本做不完,应该没有工夫感到无聊。单说读书,读某一类书,围绕某一个专题读,就得搭进去一辈子的光阴。然而,我宁愿少读点书,多留点时间给无聊。一个人只要不讨厌自己,是不该怕无聊的。不读别的书,正好仔细读自己的灵魂这本书。我可不愿意到了垂暮之年,号称读书破万卷,学问甲天下,自己的灵魂这本书却未曾翻开过。如果那样,我会为自己白活一场而死不瞑目的。新年伊始,我只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我希望在离城市很远的地方有一间自己的屋子,里面只摆几件必要的家具,绝对不安电话,除了少数很亲密又很知趣的朋友外,也不给人留地址,我要在那里重新学会过简单的生活。至于说像梭罗那样在风景优美的湖滨筑屋幽居,那可是我不敢抱的奢望。

19912

正文 第四辑 绚烂归于平淡

人性、爱情和天才



天才是大自然的奇迹,而奇迹是不可理喻的,你只能期待和惊叹。但是,毛姆的的确非常成功地把一个艺术天才的奇特而原始的灵魂展示给我们看了。

不过,书中描写的天才对爱情的态度,一开始使我有点吃惊。

“生命太短促了,没有时间既闹恋爱又搞艺术。”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一个弱点……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我不想去评论那个结婚十七年之后被思特里克兰德“平白无故”地遗弃的女人有些什么不可原谅的缺点,平庸也罢,高尚也罢,事情反正都一样。勃朗什的痴情够纯真的了,思特里克兰德还是抛弃了她。他对女人有一个不容违拗的要求:别妨碍他搞艺术。如果说痴情是女人的优点,虚荣是女人的缺点,那么不管优点缺点如何搭配,女人反正是一种累赘。所以,最后他在塔希提岛上一个像狗一样甘愿供他泄欲而对他毫无所求的女人身上,找到了性的一劳永逸的寄托。这不是爱情,但这正是他所需要的。他自己强健得足以不患爱情这种疾病,同时他也不能容忍身边有一个患着这种疾病的女人。他需要的是彻底摆脱爱情。

凡是经历过热恋并且必然地尝到了它的苦果的人,大约都会痛感“爱情是一种疾病”真是一句至理名言。可不是吗,这样地如醉如痴,这样地执迷不悟,到不了手就痛不欲生,到了手又嫌乏味。不过,这句话从病人嘴里说出来,与从医生嘴里说出来,意味就不一样了。

毛姆是用医生的眼光来诊视爱情这种人类最盲目癫狂的行为的。医生就能不生病?也许他早年因为这种病差一点丧命,我就不得而知了。我只知道,凡是我所读到的他的小说,几乎都不露声色地把人性肌体上的这个病灶透视给我们看,并且把爱情这种疾病的触媒——那些漂亮的、妩媚的、讨人喜欢的女人——解剖给我们看。

爱情和艺术,都植根于人的性本能。毛姆自己说:“我认为艺术也是性本能的一种流露。一个漂亮的女人,金黄的月亮照耀下的那不勒斯海湾,或者提香的名画《墓穴》,在人们心里勾起的是同样的感情。”“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既然爱情和艺术同出一源,思特里克兰德为什么要把它们看作势不两立,非要灭绝爱情而扩张艺术呢?毛姆这样解释:“很可能思特里克兰德讨厌通过性行为发泄自己的感情(这本来是很正常的),因为他觉得同通过艺术创造取得自我满足相比,这是粗野的。”可是,这样一来,抹去了爱情色彩的性行为不是更加粗野了吗?如果说性欲是兽性,艺术是神性,那么,爱情恰好介乎其间,它是兽性和神性的混合——人性。为了使兽性和神性径渭分明,思特里克兰德斩断了那条连结两者的纽带。

也许思特里克兰德是有道理的。爱情,作为兽性和神性的混合,本质上是悲剧性的。兽性驱使人寻求肉欲的满足,神性驱使人追求毫无瑕疵的圣洁的美,而爱情则试图把两者在一个具体的异性身上统一起来,这种统一是多么不牢靠啊。由于自身所包含的兽性,爱情必然激发起一种疯狂的占有欲,从而把一个有限的对象当作目的本身。由于自身所包含的神性,爱情又试图在这有限的对象身上实现无限的美——完美。爱情所包含的这种内在的矛盾在心理上造成了多少幻觉和幻觉的破灭,从而在现实生活中导演了多少抛弃和被抛弃的悲剧。那么,当思特里克兰德不把女人当作目的本身、而仅仅当作手段的时候,他也许是做对了。爱情要求一个人把自己所钟情的某一异性对象当作目的本身,否则就不叫爱情。思特里克兰德把女人一方面当作泄欲的工具,另一方面当作艺术的工具(“她的身体非常美,我正需要画一幅裸体画。等我把画画完了以后,我对她也就没有兴趣了”),唯独不把她当作目的——不把她当作爱的对象。

总之,在思特里克兰德看来,天才的本性中是不能有爱情这种弱点的,而女人至多只是供在天才的神圣祭坛一角的牺牲品。女人是烂泥塘,供天才一旦欲火中烧时在其中打滚,把肉体甩掉,从而变得出奇的洁净,轻松自由地邀游在九天之上抚摸美的实体。



当我诵读天才们的传记时,我总是禁不住要为他们迥然不同的爱情观而陷入沉思。一方面是歌德、雪莱、海涅,另一方面是席勒、拜伦,他们对待爱情、女人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是的,还有另一种天才,天才对待爱情还有另一种态度。

就说说雪莱吧。这位诗歌和美德的精灵,他是怎样心醉神迷而又战战兢兢地膜拜神圣的爱情啊,他自己是个天使,反过来把女人奉若神明,为女性的美罩上一层圣洁的光辉。当然,理想的薄雾迟早会消散,当他面对一个有血有肉的女子时,他不免会失望。但是他从来没有绝望,他的爱美天性驱使他又去追逐和制造新的幻影。

拜伦和毛姆笔下的思特里克兰德属于同一个类型。他把女人当作玩物,总是在成群美姬的簇拥下生活,可又用最轻蔑的言词评论她们。他说过一句刻薄然而也许真实的话:“女人身上令人可怕的地方,就是我们既不能与她们共同生活,又不能没有她们而生活。”

我很钦佩拜伦见事的透彻,他尽情享受女色,却又不为爱情所动。然而,在艺术史上,这样的例子究属少数。如果说爱情是一种疾病,那么,艺术家不正是人类中最容易感染这种疾病的种族吗?假如不是艺术家的神化,以及这种神化对女性的熏陶作用,女性美恐怕至今还是一种动物性的东西,爱情的新月恐怕至今还没有照临肉欲的峡谷。当然,患病而不受折磨是不可能的,最炽烈的感情总是导致最可怕的毁灭。谁能举出哪怕一个艺术天才的爱情以幸福告终的例子来呢?爱情也许真的是一种疾病,而创作就是它的治疗。这个爱情世界里病弱的种族奋起自救了,终于成为艺术世界里的强者。

诸如思特里克兰德、拜伦这样的天才,他们的巨大步伐把钟情于他们的女子像路旁无辜的花草一样揉碎了,这诚然没有给人类艺术史带来任何损失。可是,我不知道,假如没有冷热病似的情欲,没有对女子的一次次迷恋和失恋,我们怎么能读到海涅那些美丽的小诗。我不知道,如果七十四岁的老歌德没有爱上十七岁的乌丽莉卡,他怎么能写出他晚年最著名的诗篇《马里耶巴德哀歌》。我不知道,如果贝多芬没有绝望地同时也是愚蠢地痴迷于那个原本不值得爱的风骚而自私的琪丽哀太,世人怎么能听到《月光奏鸣曲》。天哪,这不是老生常谈吗……

在艺术家身上,从性欲到爱情的升华差不多是天生的,从爱情到艺术的升华却非要经历一番现实的痛苦教训不可。既然爱情之花总是结出苦果,那么,干脆不要果实好了。艺术是一朵不结果实的花,正因为不结果实而更显出它的美来,它是以美为目的本身的自为的美。在爱情中,兼为肉欲对象和审美对象的某一具体异性是目的,而目的的实现便是对这个对象的占有。然而,占有的结果往往是美感的淡化甚至丧失。不管人们怎么赞美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不占有终归是违背爱情的本性的。“你无论如何要得到它,否则就会痛苦。”当你把异性仅仅当作审美对象加以观照,并不因为你不能占有她而感到痛苦时,你已经超越爱情而进入艺术的境界了。艺术滤净爱情的肉欲因素,使它完全审美化,从而实现了爱情的自我超越。

如果以为这个过程在艺术家身上是像一个简单的物理学实验那样完成的,那就错了。只有真实的爱情才能升华为艺术,而真实的爱情必然包含着追求和幻灭的痛苦。首先是疾病,然后才是治疗。首先是维持,然后才是歌德。爱情之服役于艺术是大自然的一个狡计,不幸的钟情者是不自觉地成为值得人类庆幸的艺术家的。谁无病呻吟,谁就与艺术无缘。

这样,在性欲与艺术的摒弃爱情纽带的断裂之外,我们还看到另一类艺术天才。他们正是通过爱情的中介而从性欲升华到艺术的。



自古以来,爱情所包含的可怕的酒神式的毁灭力量总是引起人们的震惊。希腊人早就发出惊呼:“爱情真是人间莫大的祸害!”阿耳戈的英雄伊阿宋曾经祈愿人类有旁的方法生育,那样,女人就可以不存在,男人就可以免受痛苦。歌德尽管不断有所钟情,可是每当情欲的汹涌使他预感到灭顶之灾时,他就明智地逃避了。没有爱情,就没有歌德。然而同样真实的是,陷于爱情而不能自拔,也不会有歌德,他早就像维持一样轻生殉情了。

也许爱情和艺术所内涵的力是同一种力,在每个人身上是常数。所以,对艺术天才来说,爱情方面支出过多总是一种浪费。爱情常常给人一种错觉,误以为对美的肉体的占有就是对美的占有。其实,美怎么能占有呢?美的本性与占有是格格不入的。占有者总是绝望地发现,美仍然在他之外,那样转瞬即逝而不可捉摸。占有欲是性欲满足方式的一种错误的移置,但它确实成了艺术的诱因。既然不能通过占有来成为美的主人,那就通过创造吧。严肃的艺术家决不把精力浪费在徒劳的占有之举上面,他致力于捕捉那转瞬即逝的美,赋予它们以形式,从而实现创造美的崇高使命。

只有少数天才能够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完全抛开爱情的玫瑰色云梯,从最粗野的肉欲的垃圾堆平步直登纯粹美的天国。对于普通人来说,抽掉这架云梯,恐怕剩下的只有垃圾堆了。个体发育中性意识与审美心理的同步发生,无论如何要求为爱情保留一个适当的地位。谁没有体验过爱情所诱发出的对美的向往呢?有些女人身上有一种有灵性的美,她不但有美的形体,而且她自己对大自然和生活的美有一种交感。当你那样微妙地对美发生共鸣时,你从她的神采中看到的恰恰是你对美的全部体验,而你本来是看不到、甚至把握不住你的体验的。这是怎样的魅力啊,无意识的、因为难以捕捉和无法表达而令人苦恼的美感,她不是用语言,而是用她的有灵性的美的肉体,用眼睛、表情、姿势、动作,用那谜样的微笑替你表达出来,而这一切你都能看到。这样的时刻实在太稀少了,我始终认为它们是爱情中最有价值的东西,所谓爱情的幸福就寓于这些神秘的片刻之中了。也许这已经不是爱情,而是艺术了。

确切地说,爱情不是人性的一个弱点,爱情就是人性,它是两性关系剖面上的人性。凡人性所具有的优点和弱点,它都具有。人性和爱情是注定不能摆脱动物性的根柢的。在人性的国度里,兽性保持着它世袭的领地,神性却不断地开拓新的疆土,大约这就是人性的进步吧。就让艺术天才保留他们恶魔似的兽性好啦,这丝毫不会造成人性的退化,这些强有力的拓荒者们,他们每为人类发现和创造一种崭新的美,倒确确凿凿是在把人性推进一步哩。

可是,美是什么呢?这无底的谜,这无汁的丰乳,这不结果实的花朵,这疲惫香客心中的神庙……最轻飘、最无质体的幻影成了压在天才心上最沉重的负担,他一生都致力于卸掉这个负担。为了赋予没有意义的人生以一种意义,天才致力于使虚无获得实体,使不可能成为可能。美的创造中分娩的阵痛原来是天才替人类的原罪受罚,天才的痛苦是人生悲剧的形而上本质的显现。

好了,现在你们知道几乎一切艺术天才的爱情遭遇(倘若他有过这种遭遇的话)都是不幸的原因了吗?与天才相比,最富于幻想的女子也是过于实际的。

正文 1983 12 诗人的执著和超脱



除夕之夜,陪伴我的只有苏东坡的作品。

读苏东坡豪迈奔放的诗词文章,你简直想不到他有如此坎坷艰难的一生。

有一天饭后,苏东坡捧着肚子踱步,问道:“我肚子里藏些什么?”

侍儿们分别说,满腹都是文章,都是识见。唯独他那个聪明美丽的侍妾朝云说:

“学士一肚子不合时宜。”

苏东坡捧腹大笑,连声称是。在苏东坡的私生活中,最幸运的事就是有这么一个既有魅力、又有理解力的女人。

以苏东坡之才,治国经邦都会有独特的建树,他任杭州太守期间的政绩就是明证。可是,他毕竟太富于诗人气质了,禁不住有感便发,不平则鸣,结果总是得罪人。他的诗名冠绝一时,流芳百世,但他的五尺之躯却见容不了当权派。无论政敌当道,还是同党秉政,他都照例不受欢迎。自从身不由己地被推上政治舞台以后,他两度遭到贬谪,从三十五岁开始颠沛流离,在一地居住从来不满三年。你仿佛可以看见,在那交通不便的时代,他携家带眷,风尘仆仆,跋涉在中国的荒野古道上,无休无止地向新的谪居地进发。最后,孤身一人流放到海南岛,他这个一天都离不了朋友的豪放诗人,却被迫像野人一样住在蛇蝎衍生的椰树林里,在语言不通的蛮族中了却残生。



具有诗人气质的人,往往在智慧上和情感上都早熟,在政治上却一辈子也成熟不了。他始终保持一颗纯朴的童心。他用孩子般天真单纯的眼光来感受世界和人生,不受习惯和成见之囿,于是常常有新鲜的体验和独到的发现。他用孩子般天真单纯的眼光来衡量世俗的事务,却又不免显得不通世故,不合时宜。

苏东坡曾把写作喻作“行云流水”,“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完全出于自然。这正是他的人格的写照。个性的这种不可遏止的自然的奔泻,在旁人看来,是一种执著。

真的,诗人的性格各异,可都是一些非常执著的人。他们的心灵好像固结在童稚时代那种色彩丰富的印象上了,但这种固结不是停滞和封闭,反而是发展和开放。在印象的更迭和跳跃这一点上,谁能比得上孩子呢?那么,终身保持孩子般速率的人,他所获得的新鲜印象不是就丰富得惊人了吗?具有诗人气质的人似乎在孩子时期一旦尝到了这种快乐,就终身不能放弃了。他一生所执著的就是对世界、对人生的独特的新鲜的感受——美感。对于他来说,这种美感是生命的基本需要。富比王公,没有这种美感,生活就索然乏味。贫如乞儿,不断有新鲜的美感,照样可以过得快乐充实。

美感在本质上的确是一种孩子的感觉。孩子的感觉,其特点一是纯朴而不雕琢,二是新鲜而不因袭。这两个特点不正是美感的基本素质吗?然而,除了孩子的感觉,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感觉。雕琢是感觉的伪造,因袭是感觉的麻痹,所以,美感的丧失就是感觉机能的丧失。

可是,这个世界毕竟是成人统治的世界啊,他们心满意足,自以为是,像惩戒不听话的孩子一样惩戒童心不灭的诗人。不必说残酷的政治,就是世俗的爱情,也常常无情地挫伤诗人的美感。多少诗人以身殉他们的美感,就这样地毁灭了。一个执著于美感的人,必须有超脱之道,才能维持心理上的平衡。愈是执著,就必须愈是超脱。这就是诗与哲学的结合。凡是得以安享天年的诗人,哪一个不是兼有一种哲学式的人生态度呢?歌德,托尔斯泰,泰戈尔,苏东坡……他们在某种程度上都同时是哲学家。



美感作为感觉,是在对象化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不能超脱的诗人,总是执著于某一些特殊的对象。他们的心灵固结在美感上,他们的美感又固结在这些特殊的对象上,一旦丧失这些对象,美感就失去寄托,心灵就遭受致命的打击。他们不能成为美感的主人,反而让美感受对象的役使。对于一个诗人来说,最大的祸害莫过于执著于某些特殊的对象了。这是审美上的异化。自由的心灵本来是美感的源泉,现在反而受自己的产物——对象化的美感即美的对象——的支配,从而丧失了自由,丧失了美感的原动力。

苏东坡深知这种执著于个别对象的审美方式的危害。在他看来,美感无往而不可对象化。“凡物皆有可观,苟有可观,皆有可乐,非必怪奇伟丽者也。”如果执著于一物,“游于物之内”,自其内而观之,物就显得又高又大。物挟其高大以临我,我怎么能不眩惑迷乱呢?他说,他之所以能无往而不乐,就是因为“游于物之外”。“游于物之外”,就是不要把对象化局限于具体的某物,更不要把对象化的要求变成对某物的占有欲。结果,反而为美感的对象化打开了无限广阔的天地。“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无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你再执著于美感,又有何妨?只要你的美感不执著于一物,不异化为占有,就不愁得不到满足。

诗人的执著,在于始终保持一种审美的人生态度。诗人的超脱,在于没有狭隘的占有欲望。

所以,苏东坡能够“谈笑生死之际”,尽管感觉敏锐,依然胸襟旷达。

苏东坡在惠州谪居时,有一天,在山间行走,已经十分疲劳,而离家还很远。他突然悟到:人本是大自然之子,在大自然的怀抱里,何处不能歇息?于是“心若挂钩之鱼,忽得解脱”。

“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诗人的灵魂就像飞鸿,它不会眷恋自己留在泥上的指爪,它的唯一使命是飞,自由自在地飞翔在美的国度里。

我相信,哲学是诗的守护神。只有在哲学的广阔天空里,诗的精灵才能自由地、耐久地飞翔。

在哲学世界里,我是个闲人游客。我爱到野外眺望日落,爱在幽静的林间小路散步,也爱逛大街小巷看众生相。唯独见了挂着“闲人莫入”、“游客止步”招牌的严肃去处,我就知趣地规避。我知道那是办公重地,而我是没有什么公要办的,窃以为那里面的空气对于我的健康和我的哲学也均为不利。

很早的时候,哲学世界里是没有这些个办公重地的。古代哲人们的活动场所就在蓝天之下:赫拉克利特在破庙旁,苏格拉底在街头,亚里士多德在森林中,伊壁鸠鲁在花园里。最奇的是狄欧根尼,他的“办公室”是一只木桶。亚历山大皇帝恭问可以为他效什么劳,他答只有一件事,就是:“请你走开,不要遮住我的阳光。”那是哲学家的黄金时代,哲学家个个穷得像乞丐,傲得赛帝王。他们实际上是富有的,拥有千金难买的悠闲和智慧。不知从何时起,哲学家们也煞有介事地忙碌起来了。他们忙于编写讲义,构筑体系,读释经典,考订档案。在他们手里,以寻求人生智慧为唯一使命的哲学逐渐演变为内容庞杂、分科琐细的学术。到了今天,哲学简直成了一幢迷宫式的办公大楼,里面有数不清的房间和名目繁多的科室,门上贴着形形色色的术语标签。可惜的是,你在这些房间里只能见到许多伏案办公的职员,却见不到一个真正的哲学家。我对哲学怀有一种也许过时的信念。我始终认为,哲学不是公共事业,而是属于私人灵魂的事情。当一个人的灵魂对于人生产生某些根本性的疑问时,他就会求诸哲学。真正的哲学问题是古老而常新的。随着文明的进化,学术会愈来愈复杂,但哲学永远是单纯的。我们之所以步入哲学,正因为它是一块清静的园地,在这里我们可以摆脱琐碎的日常事务,从容倾听自己灵魂的独白,并和别的灵魂对话。如果我们反而陷入了琐碎的学术事务,岂非违背哲学的初衷,那是何苦来呢?常常有年轻人向我表示,他们热爱人生问题的思考,渴望读哲学系,以哲学为终身职业。遇到这种情况,我每每加以劝阻。我对他们说,做哲学家和读哲学系完全是两回事。哲学本质上只能自学,哲学家必定是自学成才的。如果说有老师,也只是历史上的大哲人,他直接师事他们,没有任何中间环节。至于吃哲学饭与做哲学家就更加风马牛不相及了。吃哲学饭无关乎灵魂,不过是社会上说空话最多挣钱最少的一个行当罢了。一个人完全不必进那幢哲学办公大楼去做一个小职员,而仍然可以是一个出色的人生思考者,也就是说,一个哲学家。

当然,这是极而言之。事实上,一个人只要有足够的悟性,是可以不被专业化哲学败坏的。我的意思是想表明,本真意义上的哲学不是一门学术,也不是一种职业,而是一个向一切探索人生真理的灵魂敞开的精神世界。不论你学问多少,缘何谋生,只要你思考人生,有所彻悟,你就已经在这个世界里悠闲漫游了。我自己也只想做这样一个闲人游客,并且恰如其分地把自己的作品看作一种心灵的闲谈和游记。

正文 1991 12 平淡的境界



很想写好的散文,一篇篇写,有一天突然发现竟积了厚厚一摞。这样过日子,倒是很惬意的。至于散文怎么算好,想来想去,还是归于“平淡”二字。

以平淡为散文的极境,这当然不是什么新鲜的见解。苏东坡早就说过“寄至味于淡泊”一类的话。今人的散文,我喜欢梁实秋的,读起来真是非常舒服,他追求的也是“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境界。不过,要达到这境界谈何容易。“作诗无古今,惟造平淡难。”之所以难,我想除了在文字上要下千锤百炼的功夫外,还因为这不是单单文字功夫能奏效的。平淡不但是一种文字的境界。更是一种胸怀,一种人生的境界。

仍是苏东坡说的:“大凡为文,当使气象峥嵘,五色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所谓老熟,想来不光指文字,也包含年龄阅历。人年轻时很难平淡,譬如正走在上山的路上,多的是野心和幻想。直到攀上绝顶,领略过了天地的苍茫和人生的限度,才会生出一种散淡的心境,不想再匆匆赶往某个目标,也不必再担心错过什么,下山就从容多了。所以,好的散文大抵出在中年之后,无非是散淡人写的散淡文。

当然,年龄不能担保平淡,多少人一辈子蝇营狗苟,死不觉悟。说到文人,最难戒的却是卖弄,包括我自己在内。写文章一点不卖弄殊不容易,而一有卖弄之心,这颗心就已经不平淡了。举凡名声、地位、学问、经历,还有那一副多愁善感的心肠,都可以拿来卖弄。不知哪里吹来一股风,散文中开出了许多顾影自怜的小花朵。读有的作品,你可以活脱看到作者多么知道自己多愁善感,并且被自己的多愁善感所感动,于是愈发多愁善感了。戏演得愈真诚,愈需要观众。他确实在想象中看到了读者的眼泪,自己禁不住也流泪,泪眼朦胧地在稿子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好的散文家是旅人,他只是如实记下自己的人生境遇和感触。这境遇也许很平凡,这感触也许很普通,然而是他自己的,他舍不得丢失。他写时没有想到读者,更没有想到流传千古。他知道自己是易朽的,自己的文字也是易朽的,不过他不在乎。这个世界已经有太多的文化,用不着他再来添加点什么。另一方面呢,他相信人生最本质的东西终归是单纯的,因而不会永远消失。他今天所拣到的贝壳,在他之前一定有许多人拣到过,在他之后一定还会有许多人拣到。想到这一点,他感到很放心。

有一年我到云南大理,坐在洱海的岸上,看白云在蓝天缓缓移动,白帆在蓝湖缓缓移动,心中异常宁静。这景色和这感觉千古如斯,毫不独特,却很好。那时就想,刻意求独特,其实也是一种文人的做作。

活到今天,我觉得自己已经基本上(不是完全)看淡了功名富贵,如果再放下那一份“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虚荣心,我想我一定会活得更自在,那么也许就具备了写散文的初步条件。



当然,要写好散文,不能光靠精神涵养,文字上的功夫也是缺不了的。

散文最讲究味。一个人写散文,是因为他品尝到了某种人生滋味,想把它说出来。散文无论叙事、抒情、议论,或记游、写景、咏物,目的都是说出这个味来。说不出一个味,就不配叫散文。譬如说,游记写得无味,就只好算导游指南。再也没有比无味的散文和有学问的诗更让我厌烦的了。

平淡而要有味,这就难了。酸甜麻辣,靠的是作料。平淡之为味,是以原味取胜,前提是东西本身要好。林语堂有一妙比:只有鲜鱼才可清蒸。袁中郎云:“凡物酿之得甘,炙之得苦,唯淡也不可造,不可造,是文之真性灵也。”平淡是真性灵的流露,是本色的自然呈现,不能刻意求得。庸僧谈禅,与平淡沾不上边儿。

说到这里,似乎说的都是内容问题,其实,文字功夫的道理已经蕴含在其中了。

如何做到文字平淡有味呢?

第一,家无鲜鱼,就不要宴客。心中无真感受,就不要作文。不要无病呻吟,不要附庸风雅,不要敷衍文债,不要没话找话。尊重文字,不用文字骗人骗己,乃是学好文字功夫的第一步。

第二,有了鲜鱼,就得讲究烹调了,目标只有一个,即保持原味。但怎样才能保持原味,却是说不清的,要说也只能从反面来说,就是千万不要用不必要的作料损坏了原味。作文也是如此。林语堂说行文要“来得轻松自然,发自天籁,宛如天地间本有此一句话,只是被你说出而已”。话说得极漂亮,可惜做起来只有会心者知道,硬学是学不来的。我们能做到的是谨防自然的反面,即不要做作,不要着意雕琢,不要堆积辞藻,不要故弄玄虚,不要故作高深,等等,由此也许可以逐渐接近一种自然的文风了。爱护文字,保持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天然健康,不让它被印刷物上的流行疾患侵染和扭曲,乃是文字上的养身功夫。

第三,只有一条鲜鱼,就不要用它熬一大锅汤,冲淡了原味。文字贵在凝练,不但在一篇文章中要尽量少说和不说废话,而且在一个句子里也要尽量少用和不用可有可无的字。文字的平淡得力于自然质朴,有味则得力于凝聚和简练了。因为是原味,所以淡,因为水分少,密度大,所以又是很浓的原味。事实上,所谓文字功夫,基本上就是一种删除废话废字的功夫。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谈到普希金的诗作时说:“这些小诗之所以看起来好像是一气呵成的,正是因为普希金把它们修改得太久了的缘故。”梁实秋也是一个极知道割爱的人,所以他的散文具有一种简练之美。世上有一挥而就的佳作,但一定没有未曾下过锤炼功夫的文豪。灵感是石头中的美,不知要凿去多少废料,才能最终把它捕捉住。

如此看来,散文的艺术似乎主要是否定性的。这倒不奇怪,因为前提是有好的感受,剩下的事情就只是不要把它损坏和冲淡。换一种比方,有了真性灵和真体验,就像是有了良种和肥土,这都是文字之前的功夫,而所谓文字功夫无非就是对长出的花木施以防虫和剪枝的护理罢了。

一个爱唠叨的理发师给马其顿王理发,问他喜欢什么发型,马其顿王答道:“沉默型。”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素来怕听人唠叨,尤其是有学问的唠叨。遇见那些满腹才学关不住的大才子,我就不禁想起这位理发师来,并且很想效法马其顿王告诉他们,我最喜欢的学问是“沉默学”。

无论会议上,还是闲谈中,听人神采飞扬地发表老生常谈,激情满怀地叙说妇孺皆知,我就惊诧不已。我简直还有点嫉妒:这位先生(往往是先生)的自我感觉何以这样好呢?据说讲演术的第一秘诀是自信,一自信,就自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起来了。可是,自信总应该以自知为基础吧?不对,我还是太迂了。毋宁说,天下的自信多半是盲目的。唯其盲目,才拥有那一份化腐朽为神奇的自信,敢于以创始人的口吻宣说陈词滥调,以发明家的身份公布道听途说。

可惜的是,我始终无法拥有这样的自信。话未出口,自己就怀疑起它的价值了,于是嗫嚅欲止,字不成句,更谈何出口成章。对于我来说,谎言重复十遍未必成为真理,真理重复十遍(无须十遍)就肯定成为废话。人在世。说废话本属难免,因为创新总是极稀少的。能够把废话说得漂亮,岂不也是一种才能?若不准说废话,人世就会沉寂如坟墓。我知道自己的挑剔和敏感实在有悖常理,无奈改不掉,只好不改。不但不改,还要把它合理化,于自卑中求另一种自信。

好在这方面不乏贤哲之言,足可供我自勉。古希腊最早的哲人泰勒斯就说过:“多说话并不表明有才智。”人有两只耳朵,只有一张嘴,一位古罗马哲人从中揣摩出了造物主的意图:让我们多听少说。孔子主张“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这是众所周知的了。明朝的李笠翁也认为:智者拙于言谈,善谈者罕是智者。当然,沉默寡言未必是智慧的征兆,世上有的是故作深沉者或天性木讷者,我也难逃此嫌。但是,我确信其反命题是成立的:夸夸其谈者必无智慧。

曾经读到一则幽默,大意是某人参加会议,一言不发,事后,一位评论家对他说:“如果你蠢,你做得很聪明;如果你聪明,你做得很蠢。”当时觉得这话说得很机智,意思也是明白的:蠢人因沉默而未暴露其蠢,所以聪明;聪明人因沉默而未表现其聪明,所以蠢。仔细琢磨,发现不然。聪明人必须表现自己的聪明吗?聪明人非说话不可吗?聪明人一定有话可说吗?再也没有比听聪明人在无话可说时偏要连篇累牍地说聪明的废话更让我厌烦的了,在我眼中,此时他不但做得很蠢,而且他本人也成了天下最蠢的一个家伙。如果我自己身不由己地被置于一种无话可说却又必须说话的场合,那真是天大的灾难,老天饶了我吧!

公平地说,那种仅仅出于表现欲而夸夸其谈的人毕竟还不失为天真。今日之聪明人已经不满足于这无利可图的虚荣,他们要大张旗鼓地推销自己,力求卖个好价钱。于是,我们接连看到,靠着传播媒介的起哄,平庸诗人发出摘冠诺贝尔的豪言,俗不可耐的小说跃居畅销书目的榜首,尚未开拍的电视剧先声夺人闹得天下沸沸扬扬。在这一片叫卖声中,我常常想起甘地的话:“沉默是信奉真理者的精神训练之一。”我还想起吉辛的话:“人世一天天愈来愈吵闹,我不愿在增长着的喧嚣中加上一份,单凭了我的沉默,我也向一切人奉献了一种好处。”这两位圣者都是羞于言谈的人,看来决非偶然。当然,沉默者未免寂寞,那又有什么?说到底,一切伟大的诞生都是在沉默中孕育的。广告造就不了文豪。哪个自爱并且爱孩子的母亲会在分娩前频频向新闻界展示她的大肚子呢?

种种热闹一时的吹嘘和喝彩,终是虚声浮名。在万象喧嚣的背后,在一切语言消失之处,隐藏着世界的秘密。世界无边无际,有声的世界只是其中很小一部分。只听见语言不会倾听沉默的人是被声音堵住了耳朵的聋子。懂得沉默的价值的人却有一双善于倾听沉默的耳朵,如同纪伯伦所说,他们“听见了寂静的唱诗班唱着世纪的歌,吟咏着空间的诗,解释着永恒的秘密”。一个听懂了千古历史和万有存在的沉默的话语的人,他自己一定也是更懂得怎样说话的。

世有声学、语言学、音韵学、广告学、大众传播学、公共关系学等等,唯独没有沉默学。这就对了,沉默怎么能教呢?所以,仅存此“导言”一篇,“正论”则理所当然地将永远付诸缺如了。

正文 1993 3 生命本来没有名字

这是一封读者来信,从一家杂志社转来的。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读者,都会收到读者的来信,这很平常。我不经意地拆开了信封。可是,读了信,我的心在一种温暖的感动中颤栗了。

请允许我把这封不长的信抄录在这里——

“不知道该怎样称呼您,每一种尝试都令自己沮丧,所以就冒昧地开口了,实在是一份由衷的生命对生命的亲切温暖的敬意。”

“记住你的名字大约是在七年前,那一年翻看一本《父母必读》,上面有一篇写孩子的或者是写给孩子的文章,是印刷体却另有一种纤柔之感,觉得您这个男人的面孔很别样。”

“后来慢慢长大了,读您的文章便多了,常推荐给周围的人去读,从不多聒噪什么,觉得您的文章和人似乎是很需要我们安静的,因为什么,却并不深究下去了。”

“这回读您的《时光村落里的往事》,恍若穿行乡村,沐浴到了最干净最暖和的阳光。我是一个卑微的生命,但我相信您一定愿意静静地听这个生命说:‘我愿意静静地听您说话……’我从不愿把您想象成一个思想家或散文家,您不会为此生气吧。”

“也许再过好多年之后,我已经老了,那时候,我相信为了年轻时读过的您的那些话语,我要用心说一声:谢谢您!”

信尾没有落款,只有这一行字:“生命本来没有名字吧,我是,你是。”我这才想到查看信封,发现那上面也没有寄信人的地址,作为替代的是“时光村落”四个字。我注意了邮戳,寄自河北怀来。

从信的口气看,我相信写信人是一个很年轻的刚刚长大的女孩,一个生活在穷城僻镇的女孩。我不曾给《父母必读》寄过稿子,那篇使她和我初次相遇的文章,也许是这个杂志转载的,也许是她记错了刊载的地方,不过这都无关紧要。令我感动的是她对我的文章的读法,不是从中寻找思想,也不是作为散文欣赏,而是一个生命静静地倾听另一个生命。所以,我所获得的不是一个作家的虚荣心的满足,而是一个生命被另一个生命领悟的温暖,一种暖入人性根底的深深的感动。

“生命本来没有名字”——这话说得多么好!我们降生到世上,有谁是带着名字来的?又有谁是带着头衔、职位、身份、财产等等来的?可是,随着我们长大,越来越深地沉溺于俗务琐事,已经很少有人能记起这个最单纯的事实了。我们彼此以名字相见,名字又与头衔、身份、财产之类相联,结果,在这些寄生物的缠绕之下,生命本身隐匿了,甚至萎缩了。无论对己对人,生命的感觉都日趋麻痹。多数时候,我们只是作为一个称谓活在世上。即使是朝夕相处的伴侣,也难得以生命的本然状态相待,更多的是一种伦常和习惯。浩瀚宇宙间,也许只有我们的星球开出了生命的花朵,可是,在这个幸运的星球上,比比皆是利益的交换,身份的较量,财产的争夺,最罕见的偏偏是生命与生命的相遇。仔细想想,我们是怎样地本末倒置,因小失大,辜负了造化的宠爱。

是的——我是,你是,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多么普通又多么独特的生命,原本无名无姓,却到底可歌可泣。我、你、每一个生命都是那么偶然地来到这个世界上,完全可能不降生,却毕竟降生了,然后又将必然地离去。想一想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无限,每一个生命的诞生的偶然,怎能不感到一个生命与另一个生命的相遇是一种奇迹呢。有时我甚至觉得,两个生命在世上同时存在过,哪怕永不相遇,其中也仍然有一种令人感动的因缘。我相信,对于生命的这种珍惜和体悟乃是一切人间之爱的至深的源泉。你说你爱你的妻子,可是,如果你不是把她当作一个独一无二的生命来爱,那么你的爱还是比较有限。你爱她的美丽、温柔、贤惠、聪明,当然都对,但这些品质在别的女人身上也能找到。惟独她的生命,作为一个生命体的她,却是在普天下的女人身上也无法重组或再生的,一旦失去,便是不可挽回地失去了。世上什么都能重复,恋爱可以再谈,配偶可以另择,身份可以炮制,钱财可以重挣,甚至历史也可以重演,惟独生命不能。愈是精微的事物愈不可重复,所以,与每一个既普通又独特的生命相比,包括名声地位财产在内的种种外在遭遇实在粗浅得很。

既然如此,当另一个生命,一个陌生得连名字也不知道的生命,远远地却又那么亲近地发现了你的生命,透过世俗功利和文化的外观,向你的生命发出了不求回报的呼应,这岂非人生中令人感动的幸遇?

所以,我要感谢这个不知名的女孩,感谢她用她的安静的倾听和领悟点拨了我的生命的性灵。她使我愈加坚信,此生此世,当不当思想家或散文家,写不写得出漂亮文章,真是不重要。我唯愿保持住一份生命的本色,一份能够安静聆听别的生命也使别的生命愿意安静聆听的纯真,此中的快乐远非浮华功名可比。

很想让她知道我的感谢,但愿她读到这篇文章。

正文 1994 3 我的家园在理论和学术之外

——答《中国青年》杂志

1简历与自传。

答:生于上海,先后就学于上海的紫金小学、成都中学、上海中学和北京的北京大学。顺顺当当读到大学四年级,“文革”惊破了我的学者梦。不过,不怎么遗憾。分配到广西深山中一个小县,在那里混了十年日子。然后再考回北京,一晃又是十年,至今仍是个未毕业的在职研究生和卑微的助理研究员。不过,也不怎么遗憾。

2你从事过哪方面的学术研究?分别历时多久?

答:十年来,先后搞过苏联哲学、人的问题和尼采思想的研究。

3你是如何踏入这些学术领域的?

答:我踏入这些学术领域纯属偶然,就像我当初踏入人世纯属偶然一样。

4你为何要从事这些方面的研究?

答:我不爱与人频繁交往,可是仔细分析起来,我还是对人最感兴趣。我的研究课题都与人有关。我搞苏联哲学侧重于苏联的人学研究。我喜欢尼采是因为他有知人之明。

5你是如何选中目前的职业的?

答:当初考大学选中哲学,是出于贪婪,文科理科都喜欢,就来一个折衷。没想到哲学从此成了我的职业。我反对哲学的职业化,自己却是个受惠者。聊可自慰的是,哲学首先是我的爱好。

6你认为自己的理论建树和学术成就是什么?

答:我不认为自己有什么理论建树和学术成就。我的家园在理论和学术之外。如果说我的作品尚可一读,那只是因为我在其中说了一些关于人生的真话。

7你的人生经验和教训?

答:一言难尽。一种经历留下的究竟是经验还是教训,也真难以分清,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无从比较。我只知道,无论成功或失败,活着都是非常美好的。

8你在人生经历中最难忘的人物和事件?

答:这个问题也许只有临终时才能回答。现在我只能仅限于说,我最难忘的人物中有男人和女人,我最难忘的事件都涉及友谊和爱情。

9你对人生和事业的思考?

答:对于我来说,人生即事业,除了人生,我别无事业。我的事业就是要穷尽人生的一切可能性。这是一个肯定无望但极有诱惑力的事业。

10请你描述一下自己的个性,气质,外貌,长处,弱点。

答:敏感,忧郁,怕羞。拙于言谈,疏于功名。不通世故,不善社交。但不乏可爱的男朋友和女朋友。喜欢好书和好女人。内心和外表都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多数时候也就忘记了实际年龄。一旦想起,又倍觉委屈,仿佛年龄是岁月加于我的一个污点。

l1从学术角度分析和预测一下中国的现状和未来。

答:从未留心过,无可奉告。

19884

正文 第五辑 智者的心灵

人生贵在行胸臆



读袁中郎全集,感到清风徐徐扑面,精神阵阵爽快。

明末的这位大才子一度做吴县县令,上任伊始,致书朋友们道:“吴中得若令也,五湖有长,洞庭有君,酒有主人,茶有知己,生公说法,石有长老。”开卷读到这等潇洒不俗之言,我再舍不得放下了,相信这个人必定还会说出许多妙语。

我的期望没有落空。

请看这一段:“天下有大败兴事三,而破国亡家不与焉。山水朋友不相凑,一败兴也。朋友忙,相聚不久,二败兴也。游非及时,或花落山枯,三败兴也。”

真是非常的飘逸。中郎一生最爱山水,最爱朋友,难怪他写得最好的是游记和书信。

不过,倘若你以为他只是个耽玩的倜傥书生,未免小看了他。《明史》记载,他在吴县任上“听断敏决,公庭鲜事”,遂整日“与士大夫谈说诗文,以风雅自命”。可见极其能干,游刃有余。但他是真个风雅,天性耐不得官场俗务,终于辞职。后来几度起官,也都以谢病归告终。

在明末文坛上,中郎和他的两位兄弟是开一代新风的人物。他们的风格,用他评其弟小修诗的话说,便是“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其实,这话不但说出了中郎的文学主张,也说出了他的人生态度。他要依照自己的真性情生活,活出自己的本色来。他的潇洒绝非表面风流,而是他的内在性灵的自然流露。性者个性,灵者灵气,他实在是个极有个性极有灵气的人。



每个人一生中,都曾经有过一个依照真性情生活的时代,那便是童年。孩子是天真烂漫,不肯拘束自己的。他活着整个儿就是在享受生命,世俗的利害和规矩暂时还都不在他眼里。随着年龄增长,染世渐深,俗虑和束缚愈来愈多,原本纯真的孩子才被改造成了俗物。

那么,能否逃脱这个命运呢?很难,因为人的天性是脆弱的,环境的力量是巨大的。随着童年的消逝,倘若没有一种成年人的智慧及时来补救,几乎不可避免地会失掉童心。所谓大人先生者不失赤子之心,正说明智慧是童心的守护神。凡童心不灭的人,必定对人生有着相当的彻悟。

所谓彻悟,就是要把生死的道理想明白。名利场上那班人不但没有想明白,只怕连想也不肯想。袁中郎责问得好:“天下皆知生死,然未有一人信生之必死者……趋名骛利,唯曰不足,头白面焦,如虑铜铁之不坚,信有死者,当如是耶?”名利的追求是无止境的,官做大了还想更大,钱赚多了还想更多。“未得则前涂为究竟,涂之前又有涂焉,可终究欤?……故终身驰逐而已矣。”在这终身的驰逐中,不再有工夫做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事,接着连属于自己的真兴趣也没有了,那颗以享受生命为最大快乐的童心就这样丢失得无影无踪了。

事情是明摆着的:一个人如果真正想明白了生之必死的道理,他就不会如此看重和孜孜追逐那些到头来一场空的虚名浮利了。他会觉得,把有限的生命耗费在这些事情上,牺牲了对生命本身的享受,实在是很愚蠢的。人生有许多出于自然的享受,例如爱情、友谊、欣赏大自然、艺术创造等等,其快乐远非虚名浮利可比,而享受它们也并不需要太多的物质条件。在明白了这些道理以后,他就会和世俗的竞争拉开距离,借此为保存他的真性情赢得了适当的空间。而一个人只要依照真性情生活,就自然会努力去享受生命本身的种种快乐。用中郎的话说,这叫做:“退得一步,即为稳实,多少受用。”

当然,一个人彻悟了生死的道理,也可能会走向消极悲观。不过,如果他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这一前途即可避免。他反而会获得一种认识:生命的密度要比生命的长度更值得追求。从终极的眼光看,寿命是无稽的,无论长寿短寿,死后都归于虚无。不止如此,即使用活着时的眼光作比较,寿命也无甚意义。中郎说:“试令一老人与少年并立,问彼少年,尔所少之寿何在,觅之不得。问彼老人,尔所多之寿何在,觅之亦不得。少者本无,多者亦归于无,其无正等。”无论活多活少,谁都活在此刻,此刻之前的时间已经永远消逝,没有人能把它们抓在手中。所以,与其贪图活得长久,不如争取活得痛快。中郎引惠开的话说:“人生不得行胸臆,纵年百岁犹为夭。”就是这个意思。



我们或许可以把袁中郎称作享乐主义者,不过他所提倡的乐,乃是合乎生命之自然的乐趣,体现生命之质量和浓度的快乐。在他看来,为了这样的享乐,付出什么代价也是值得的,甚至这代价也成了一种快乐。

有两段话,极能显出他的个性的光彩。

在一处他说:“世人所难得者唯趣”,尤其是得之自然的趣。他举出童子的无往而非趣,山林之人的自在度日,愚不肖的率心而行,作为这种趣的例子。然后写道:“自以为绝望于世,故举世非笑之不顾也,此又一趣也。”凭真性情生活是趣,因此遭到全世界的反对又是趣,从这趣中更见出了怎样真的性情!

另一处谈到人生真乐有五,原文太精彩,不忍割爱,照抄如下:

“目极世间之色,耳极世间之声,身极世间之鲜,口极世间之谭,一快活也。堂前列鼎,堂后度曲,宾客满席,男女交舄,烛气熏天,珠翠委地,皓魄入帐,花影流衣,二快活也。箧中藏万卷书,书皆珍异。宅畔置一馆,馆中约真正同心友十余人,人中立一识见极高,如司马迁、罗贯中、关汉卿者为主,分曹部署,各成一书,远文唐宋酸儒之陋,近完一代未竟之篇,三快活也。千金买一舟,舟中置鼓吹一部,妓妾数人,游闲数人,泛家浮宅,不知老之将至,四快活也。然人生受用至此,不及十年,家资田产荡尽矣。然后一身狼狈,朝不谋夕,托钵歌妓之院,分餐孤老之盘,往来乡亲,恬不知耻,五快活也。”

前四种快活,气象已属不凡,谁知他笔锋一转,说享尽人生快乐以后,一败涂地,沦为乞丐,又是一种快活!中郎文中多这类飞来之笔,出其不意,又顺理成章。世人常把善终视作幸福的标志,其实经不起推敲。若从人生终结看,善不善终都是死,都无幸福可言。若从人生过程看,一个人只要痛快淋漓地生活过,不管善不善终,都称得上幸福了。对于一个洋溢着生命热情的人来说,幸福就在于最大限度地穷尽人生的各种可能性,其中也包括困境和逆境。极而言之,乐极生悲不足悲,最可悲的是从来不曾乐过,一辈子稳稳当当,也平平淡淡,那才是白活了一场。

中郎自己是个充满生命热情的人,他做什么事都兴致勃勃,好像不要命似的。爱山水,便说落雁峰“可值百死”。爱朋友,便叹“以友为性命”。他知道“世上希有事,未有不以死得者”,值得要死要活一番。读书读到会心处,便“灯影下读复叫,叫复读,僮仆睡者皆惊起”,真是忘乎所以。他爱女人,坦陈有“青娥之癖”。他甚至发起懒来也上瘾,名之“懒癖”。

关于癖,他说过一句极中肯的话:“余观世上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之人,皆无癖之人耳。若真有所癖,将沉湎酣溺,性命死生以之,何暇及钱奴宦贾之事。”有癖之人,哪怕有的是怪癖恶癖,终归还保留着一种自己的真兴趣真热情,比起那班名利俗物来更是一个活人。当然,所谓癖是真正着迷,全心全意,死活不顾。譬如巴尔扎克小说里的于洛男爵,爱女色爱到财产名誉地位性命都可以不要,到头来穷困潦倒,却依然心满意足,这才配称好色,那些只揩油不肯作半点牺牲的偷香窃玉之辈是不够格的。



一面彻悟人生的实质,一面满怀生命的热情,两者的结合形成了袁中郎的人生观。他自己把这种人生观与儒家的谐世、道家的玩世、佛家的出世并列为四,称作适世。若加比较,儒家是完全入世,佛家是完全出世,中郎的适世似与道家的玩世相接近,都在入世出世之间。区别在于,玩世是入世者的出世法,怀着生命的忧患意识逍遥世外,适世是出世者的入世法,怀着大化的超脱心境享受人生。用中郎自己的话说,他是想学“凡间仙,世中佛,无律度的孔子”。

明末知识分子学佛参禅成风,中郎是不以为然的。他“自知魔重”,“出则为湖魔,入则为诗魔,遇佳友则为谈魔”,舍不得人生如许乐趣,绝不肯出世。况且人只要生命犹存,真正出世是不可能的。佛祖和达摩舍太子位出家,中郎认为是没有参透生死之理的表现。他批评道:“当时便在家何妨,何必掉头不顾,为此偏枯不可训之事?似亦不圆之甚矣。”人活世上,如空中鸟迹,去留两可,无须拘泥区区行藏的所在。若说出家是为了离生死,你总还带着这个血肉之躯,仍是跳不出生死之网。若说已经看破生死,那就不必出家,在网中即可作自由跳跃。死是每种人生哲学不可回避的根本问题。中郎认为,儒道释三家,至少就其门徒的行为看,对死都不甚了悟。儒生“以立言为不死,是故著书垂训”,道士“以留形为不死,是故锻金炼气”,释子“以寂灭为不死,是故耽心禅观”,他们都企求某种方式的不死。而事实上,“茫茫众生,谁不有死,堕地之时,死案已立。”不死是不可能的。

那么,依中郎之见,如何才算了悟生死呢?说来也简单,就是要正视生之必死的事实,放下不死的幻想。他比较赞赏孔子的话:“朝闻道,夕死可矣。”一个人只要明白了人生的道理,好好地活过一场,也就死而无憾了。既然死是必然的,何时死,缘何死,便完全不必在意。他曾患呕血之病,担心必死,便给自己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人在家里藏一笔钱,怕贼偷走,整日提心吊胆,频频查看。有一天携带着远行,回来发现,钱已不知丢失在途中何处了。自己总担心死于呕血,而其实迟早要生个什么病死去,岂不和此人一样可笑?这么一想,就宽心了。

总之,依照自己的真性情痛快地活,又抱着宿命的态度坦然地死,这大约便是中郎的生死观。

未免太简单了一些!然而,还能怎么样呢?我自己不是一直试图对死进行深入思考,而结论也仅是除了平静接受,别无更好的法子?许多文人,对于人生问题作过无穷的探讨,研究过各种复杂的理论,在兜了偌大圈子以后,往往回到一些十分平易质实的道理上。对于这些道理,许多文化不高的村民野夫早已了然于胸。不过,倘真能这样,也许就对了。罗近溪说:“圣人者,常人而肯安心者也。”中郎赞“此语抉圣学之髓”,实不为过誉。我们都是有生有死的常人,倘若我们肯安心做这样的常人,顺乎天性之自然,坦然于生死,我们也就算得上是圣人了。只怕这个境界并不容易达到呢。



在中国文坛上,载道文学一向占据着正统的地位,表现人性和自我的作品却遭到排斥与冷落。像袁中郎这样富有个性色彩的可爱的作家,他的作品竟被清朝统治者埋没了将近三百年之久。直到半个世纪前,林语堂、周作人一帮文人,由于性情相近,仿佛是重新发现了他。我现在读到的集子,便是他们当初推出的。有趣的是,林语堂等似乎在较小的规模上重复了同样的命运。他们自己那些崇尚性灵的小品也在中国大陆禁绝多时,直到近些年才开放并且相当地热门了起来。当今的所谓散文热,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他们的作品点燃的。这使我想到,那种追随和注解时代精神的载道文学其实只能得势一时,唯有真正切近人生的好作品才有耐久的生命力,因为时代在变化,而人终归是人。我无意重提人性和文学本质的争论,依我看,这种争论是无聊的,在一种自由的写作和阅读氛围中根本不会存在;只想作为一个读者表达读了好作品的愉快心情。掩卷之时,我默默感谢使我度过了如许愉快时光的袁中郎先生以及把他推荐给我的林语堂先生。

正文 1992 3 哲人隐语



“那个在德尔斐庙里发布谶语的大神既不挑明,也不遮掩,而只是用隐喻暗示。”赫拉克利特如是说。其实他自己与阿波罗神有着相同的爱好。

不过,在哲学的讲堂上和教科书里,他的隐语被当作似乎很不重要的东西省略掉了,他的哲学则被归结为一种似乎很简单明白的朴素辩证法原理。

赫拉克利特仿佛有所预见似地谴责道:

“他们即便听到了它,也不了解它,就像聋子一样。”

“人们不懂得怎样听,也不懂得怎样说。”

在离开哲学课堂许多年之后,一个平常的夜晚,我又翻开赫拉克利特的著作残篇。我的耳朵突然灵敏起来,听到了这些隐语。



“自然喜欢躲藏起来。”

这句话至少有两层含义:第一,自然是顽皮的,喜欢和寻找它的人捉迷藏;第二,自然是羞怯的,不喜欢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所以,一个好的哲人在接近自然的奥秘时应当怀有两种心情:他既像孩子一样怀着游戏的激情,又像恋人一样怀着神圣的爱情。他知道真理是不易被捉到,更不可被说透的。真理躲藏在人类语言之外的地方,于是他只好说隐喻。



在希腊街头,流浪艺人荷马一边弹着七弦琴,一边说唱古老的神话故事。他的四周聚集起了许多听众。他们听得入迷,故事结束,一齐啧啧赞叹:“讲得真好,简直活龙活现,都是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

这时候跑来几个捉虱子的小孩,他们嘻嘻哈哈,朝荷马喊道:“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我们把它放了,我们看不见摸不着的,我们把它带着!”

这是赫拉克利特给我们讲的一则寓言,寓言中的几个小孩乃是最早的哲学家。

哲学家总在捕捉那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一旦捉住,又成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因而不再是他要捕捉的东西了。他永远在寻找,永远找不到。

他怎么知道身上还有虱子呢?他痒。医生说,未必是虱子,也许是皮肤病,或者竟是神经病。但赫拉克利特会告诉你,医生也不过是芸芸众生罢了。



赫拉克利特是一个高傲的人。他蔑视芸芸众生,当他说“猪在污泥中取乐”或者“驴子宁要草料不要黄金”的时候,他当然不是在说猪和驴子。他还蔑视他同时代的哲学家们,指名道姓讥讽说博学不能使人智慧,否则它早已使这些家伙智慧了。在他看来,幸福和智慧都是仅和灵魂有关的事。

然而,关于灵魂,我却听到了这样一句隐语:

“灵魂在地狱里嗅着。”

我的眼前出现了一条天国的狗,它被放逐在地狱里。这地狱大约是指肉体。灵魂觉得肉体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场所。它四处嗅着,老是不对劲。灵与肉的古老矛盾。愈是优秀的灵魂,就愈焦虑不安,如同一条丧家之犬。

有一天,赫拉克利特的灵魂登上奥林匹斯神山,从那里俯视尘寰,但见众生如畜爬行,他知道自己的渺小肉体也在其中。于是他对自己说:“一切在地上爬行的东西,都是被神的鞭子赶到牧场上去的。”

我从这句话中不仅听出了他对人类的蔑视,也听出了他的自卑。灵魂向往天上,肉体匍行地上,乃是哲人的悲哀。



然而,赫拉克利特并不相信灵魂不朽,他只是在说着譬喻罢了。他其实是一个悲观厌世的人。在他看来,诞生是一个不幸。人诞生了就期待活下去,却终不免一死。退而求其次,留下子女,但子女也是要死的。“人怎能躲过那永不止息的东西呢?”

“我们踏进又不踏进同一条河,我们存在又不存在。”如果仅仅把这句名言理解为辩证法的一般表述,未免太学究气。他明明是在谈人的存在问题,表达了生命无常的感觉。对于人来说,变易之所以触目惊心,乃是因为它给我们的存在打上了问号。岁月流逝,我们永远不知身在何处,徒劳地缅怀着一条属于自己的河流。

醒和睡是赫拉克利特喜欢使用的隐喻,多晦涩费解,我仅摘出较明白的一句,以说明死亡问题在这位爱非斯哲人的思考中占据着多么重要的位置。

“死亡是我们醒时所见的一切,睡眠是我们梦中所见的一切。”

只要你足够清醒,你就会只看见你将死去这件事,此外一无所见!



不过,在赫拉克利特的诸多隐语中最令我震撼的却是这一句:

“时间是一个玩骰子的孩子,孩子掌握着王权!”

我听见哲学教员们喊了起来:“逻各斯”哪里去了?出卖王权了吗?

仔细想想这句话,不禁悚然。这位哲学家以鄙夷的目光望着人类,心中冷笑道:人类啊,你们吃着,喝着,繁殖着,倾轧着,还搞什么政治,自以为是这个世界的主人。殊不知你们的命运都掌握在一个任性的孩子手里,这孩子就是时间,它像玩骰子一样玩弄着你们的命运,使你们忽输忽赢,乍悲乍喜,玩厌了一代人,又去玩新的一代,世世代代的人都要被他玩弄,被他抛弃……

我想起了赫拉克利特的一件轶事。

在爱非斯城郊的狩猎女神庙旁,住着一个隐士。他曾是城邦的王,但他唾弃了王位,却在隐居地成天和孩子们一起玩骰子。这种古怪行径使爱非斯人感到很有趣,很开心,逗得满城的人都挤挤攘攘前来看热闹,起哄,嘲笑。这时候,他向喧嚣的人群抛出了一句无比轻蔑的话:“无赖!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这岂不比和你们一起搞政治更正当吗?”

当赫拉克利特和孩子们一起玩骰子时,他几乎是在从事一种“行为哲学”。不妨把这看作他最后的哲学活动形式。在王位和孩子之间,他选择了后者。真正的哲人总是喜欢和孩子交朋友,因为天性相通。孩子是无冕之王,全不在乎世俗的法则和权力。孩子也全不在乎岁月流逝、人事变易,因为他们生活在时间之外。唯孩子拥有永恒,童年的岁月是无穷无尽的。到人想要寻求永恒时,永恒已经永远失去。

后来赫拉克利特愈发厌世,干脆躲进了深山,与禽兽为伍,以草根树皮为食,患了水肿病,在六十岁上死了。

正文 1992 3 智慧的诞生



许多年里,我的藏书屡经更新,有一本很普通的书却一直保留了下来。这是一册古希腊哲学著作的选辑。从学生时代起,它就跟随着我,差不多被我翻破了。每次翻开它,毋须阅读,我就会进入一种心境,仿佛回到了人类智慧的源头,沐浴着初生哲学的朝晖。

古希腊是哲学的失去了的童年。人在童年最具纯正的天性,哲学也是如此。使我明白何谓哲学的,不是教科书里的定义,而是希腊哲人的懿言嘉行。雪莱曾说,古希腊史是哲学家、诗人、立法者的历史,后来的历史则变成了国王、教士、政治家、金融家的历史。我相信他不只是在缅怀昔日精神的荣耀,而且是在叹息后世人性的改变。最早的哲学家是一些爱智慧而不爱王国、权力和金钱的人,自从人类进入成年,并且像成年人那样讲求实利,这样的灵魂是愈来愈难以产生和存在了。

一个研究者也许要详析希腊各个哲学家之间的差异和冲突,把他们划分为不同的营垒。然而,我只是一个欣赏者。当我用欣赏的眼光观看公元前五世纪前后希腊的哲学舞台时,首先感受到的是哲学家们一种共同的精神素质,那就是对智慧的热爱,从智慧本身获得快乐的能力,当然,还有承受智慧的痛苦和代价的勇气。



在世人眼里,哲学家是一种可笑的人物,每因其所想的事无用、有用的事不想而加嘲笑。有趣的是,当历史上出现第一个哲学家时,这样的嘲笑即随之发生。柏拉图记载:“据说泰利士仰起头来观看星象,却不慎跌落井内,一个美丽温顺的色雷斯侍女嘲笑说,他急于知道天上的东西,却忽视了身旁的一切。”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由一个美丽温顺的女子来嘲笑哲学家的不切实际,倒是合情合理的。这个故事必定十分生动,以致被若干传记作家借去安在别的哲学家头上,成了一则关于哲学家形象的普遍性寓言。

不过,泰利士可不是一个对于世俗事务无能的人,请看亚里士多德记录的另一则故事:“人们因为泰利士贫穷而讥笑哲学无用,他听后小露一手,通过观察星象预见橄榄将获丰收,便低价租入当地全部橄榄榨油作坊,到油坊紧张时再高价租出,结果发了大财。”他以此表明,哲学家要富起来是极为容易的,如果他们想富的话。然而这不是他们的兴趣所在。

哲学家经商肯定是凶多吉少的冒险,泰利士成功靠的是某种知识,而非哲学。但他总算替哲学家争了一口气,证明哲学家不爱财并非嫌葡萄酸。事实上,早期哲学家几乎个个出身望族,却蔑视权势财产。赫拉克利特、恩培多克勒拒绝王位,阿那克萨戈拉散尽遗产,此类事不胜枚举。德漠克利特的父亲是波斯王的密友,而他竟说,哪怕只找到一个原因的解释,也比做波斯王好。

据说“哲学”(philosophia)一词是毕达哥拉斯的创造,他嫌“智慧”(sophia)之称自负,便加上一个表示“爱”的词头(Philo),成了“爱智慧”。不管希腊哲人对于何为智慧有什么不同的看法,爱智慧胜于爱世上一切却是他们相同的精神取向。在此意义上,柏拉图把哲学家称作“一心一意思考事物本质的人”,亚里士多德指出哲学是一门以求知而非实用为目的的自由的学问。遥想当年泰利士因为在一个圆内画出直角三角形而宰牛欢庆,毕达哥拉斯因为发现勾股定理而举行百牛大祭,我们便可约略体会希腊人对于求知本身怀有多么天真的热忱了。这是人类理性带着新奇的喜悦庆祝它自己的觉醒。直到公元前三世纪,希腊人的爱智精神仍有辉煌的表现。当罗马军队攻入叙拉古城的时候,他们发现一个老人正蹲在沙地上潜心研究一个图形。他就是赫赫有名的阿基米德。军人要带他去见罗马统帅,他请求稍候片刻,等他解出答案,军人不耐烦,把他杀了。剑劈来时,他只来得及说出一句话:“不要踩坏我的圆!”



凡是少年时代迷恋过几何解题的人,对阿基米德大约都会有一种同情的理解。刚刚觉醒的求知欲的自我享受实在是莫大的快乐,令人对其余一切视而无睹。当时的希腊,才告别天人浑然不分的童稚的神话时代,正如同一个少年人一样惊奇地发现了头上的星空和周遭的万物,试图凭借自己的头脑对世界作出解释。不过,思维力的运用至多是智慧的一义,且是较不重要的一义。神话的衰落不仅使宇宙成了一个陌生的需要重新解释的对象,而且使人生成了一个未知的有待独立思考的难题。至少从苏格拉底开始,希腊哲人们更多地把智慧视作一种人生觉悟,并且相信这种觉悟乃是幸福的唯一源泉。

苏格拉底,这个被雅典美少年崇拜的偶像,自己长得像个丑陋的脚夫,秃顶,宽脸,扁阔的鼻子,整年光着脚,裹一条褴褛的长袍,在街头游说。走过市场,看了琳琅满目的货物,他吃惊地说:“这里有多少东西是我用不着的!”

是的,他用不着,因为他有智慧,而智慧是自足的。若问何为智慧,我发现希腊哲人们往往反过来断定自足即智慧。在他们看来,人生的智慧就在于自觉限制对于外物的需要,过一种简朴的生活,以便不为物役,保持精神的自由。人已被神遗弃,全能和不朽均成梦想,唯在无待外物而获自由这一点上尚可与神比攀。苏格拉底说得简明扼要:“一无所需最像神。”柏拉图理想中的哲学王既无恒产,又无妻室,全身心沉浸在哲理的探究中。亚里士多德则反复论证哲学思辨乃唯一的无所待之乐,因其自足性而是人唯一可能过上的“神圣的生活”。

但万事不可过头,自足也不例外。犬儒派哲学家偏把自足推至极端,把不待外物变成了拒斥外物,简朴变成了苦行。最著名的是第欧根尼,他不要居室食具,学动物睡在街面,从地上拣取食物,乃至在众目睽睽下排泄和作爱。自足失去向神看齐的本意,沦为与兽认同,哲学的智慧被勾画成了一幅漫画。当第欧根尼声称从蔑视快乐中所得到的乐趣比从快乐本身中所得到的还要多时,再粗糙的耳朵也该听得出一种造作的意味。难怪苏格拉底忍不住要挖苦他那位创立了犬儒学派的学生安提斯泰说:“我从你外衣的破洞可以看穿你的虚荣心。”

学者们把希腊伦理思想划分为两条线索,一是从赫拉克利特、苏格拉底、犬儒派到斯多噶派的苦行主义,另一是从德谟克利特、昔勒尼派到伊壁鸠鲁派的享乐主义。其实,两者的差距并不如想象的那么大。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都把灵魂看作幸福的居所,主张物质生活上的节制和淡泊,只是他们并不反对享受来之容易的自然的快乐罢了。至于号称享乐学派的昔勒尼派,其首领阿里斯底波同样承认智慧在大多数情况下能带来快乐,而财富本身并不值得追求。当一个富翁把他带到家里炫耀住宅的华丽时,他把唾沫吐在富翁脸上,轻蔑地说道,在铺满大理石的地板上实在找不到一个更适合于吐痰的地方。垂暮之年,他告诉他的女儿兼学生阿莱特,他留下的最宝贵的遗产乃是“不要重视非必需的东西”。

对于希腊人来说,哲学不是一门学问,而是一种以寻求智慧为目的的生存方式,质言之,乃是一种精神生活。我相信这个道理千古不易。一个人倘若不能从心灵中汲取大部分的快乐,他算什么哲学家呢?



当然,哲学给人带来的不只是快乐,更有痛苦。这是智慧与生俱来的痛苦,从一开始就纠缠着哲学,永远不会平息。

想一想普罗米修斯窃火的传说或者亚当偷食智慧果的故事吧,几乎在一切民族的神话中,智慧都是神的特权,人获得智慧都是要受惩罚的。在神话时代,神替人解释一切,安排一切。神话衰落,哲学兴起,人要自己来解释和安排一切了,他几乎在踌躇满志的同时就发现了自己力不从心。面对动物或动物般生活着的芸芸众生,觉醒的智慧感觉到一种神性的快乐。面对宇宙大全,它却意识到了自己的局限,不得不承受由神性不足造成的痛苦。人失去了神,自己却并不能成为一个神,或者,用爱默生的话说,只是一个破败中的神。

所谓智慧的痛苦,主要不是指智慧面对无知所感觉到的孤独或所遭受到的迫害。在此种情形下,智慧毋宁说更多地感到一种属于快乐性质的充实和骄傲。智慧的痛苦来自内在于它自身的矛盾。希腊哲人一再强调,智慧不是知识,不是博学。再博学的人,他所拥有的也只是对于有限和暂时事物的知识。智慧却是要把握无限和永恒,由于人本身的局限,这个目标永远不可能真正达到。

大多数早期哲学家对于人认识世界的能力都持不信任态度。例如,恩培多克勒说,人“当然无法越过人的感觉和精神”,而哲学所追问的那个“全体是很难看见、听见或者用精神掌握的”。德谟克利特说:“实际上我们丝毫不知道什么,因为真理隐藏在深渊中。”请注意,这两位哲学家历来被说成是坚定的唯物论者和可知论者。

说到对人自己的认识,情形就更糟。有人问泰利士,世上什么事最难,他答:“认识你自己。”苏格拉底把哲学的使命限定为“认识你自己”,而他认识的结果却是发现自己一无所知,于是得出结论:“人的智慧微乎其微,没有价值”,而认识到自己的智慧没有价值,也就是人的最高智慧之所在了。

当苏格拉底承认自己“一无所知”时,他所承认无知的并非政治、文学、技术等专门领域,而恰恰是他的本行——哲学,即对世界和人生的底蕴的认识。其实,在这方面,人皆无知。但是,一般人无知而不自知其无知。对于他们,当然就不存在所谓智慧的痛苦。一个人要在哲学方面自知其无知,前提是他已经有了寻求世界和人生之根底的热望。而他之所以有这寻根究底的热望,必定对于人生之缺乏根底已经感到了强烈的不安。仔细分析起来,他又必定是在意识到人生缺陷的同时即已意识到此缺陷乃是不可克服的根本性质的缺陷,否则他就不至于如此不安了。所以,智慧从觉醒之日起就包含着绝望。

以爱智慧为其本义的哲学,结果却是否定智慧的价值,这真是哲学的莫大悲哀。然而,这个结果命中注定,在劫难逃。哲学所追问的那个一和全,绝对,终极,永恒,原是神的同义语,只可从信仰中得到,不可凭人的思维能力求得。除了神学,形而上学如何可能?走在寻求本体之路上的哲学家,到头来不是陷入怀疑主义,就是倒向神秘主义。在精神史上,苏格拉底似乎只是荷马与基督之间的一个过渡人物。神话的直观式信仰崩溃以后,迟早要建立宗教的理智式信仰,以求给人类生存提供一个整体的背景。智慧曾经在襁褓中沉睡而不知痛苦,觉醒之后又不得不靠催眠来麻痹痛苦,重新沉入漫漫长夜。到了近代,基督教信仰崩溃,智慧再度觉醒并发出痛苦的呼叫,可是人类还能造出什么新式的信仰呢?

不过,尽管人的智慧有其局限,爱智慧并不因此就属于徒劳。其实,智慧正是人超越自身局限的努力,唯凭此努力,局限才显现了出来。一个人的灵魂不安于有生有灭的肉身生活的限制,寻求超越的途径,不管他的寻求有无结果,寻求本身已经使他和肉身生活保持了一个距离。这个距离便是他的自由,他的收获。智慧的果实似乎是否定性的:理论上——“我知道我一无所知”;实践上——“我需要我一无所需”。然而,达到了这个境界,在谦虚和淡泊的哲人胸怀中,智慧的痛苦和快乐业已消融为一种和谐的宁静了。



人们常说:希腊人尊敬智慧,正如印度人尊敬神圣,意大利人尊敬艺术,美国人尊敬商业一样;希腊的英雄不是圣者、艺术家、商人,而是哲学家。这话仅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例如,泰利士被尊为七贤之首,名望重于立法者梭伦,德谟克利特高龄寿终,城邦为他举行国葬。但是,我们还可找到更多相反的例子,证明希腊人迫害起哲学家来,其凶狠决不在别的民族之下。雅典人不仅处死了本邦仅有的两位哲学家之一,伟大的苏格拉底,而且先后判处来自外邦的阿那克萨戈拉和亚里士多德死刑,迫使他们逃亡,又将普罗塔戈拉驱逐出境,焚毁其全部著作。毕达哥拉斯和他的四十余名弟子,除二人侥幸逃脱外,全部被克罗托内城的市民捕杀。赫拉克利特则差不多是饿死在爱非斯郊外的荒山中的。

希腊人真正崇拜的并非精神上的智者,而是肉体上的强者——运动员。四年一届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的优胜者不但可获许多奖金,而且名满全希腊,乃至当时希腊历史纪年也以他们的名字命名。克塞诺芬尼目睹此情此景,不禁提出抗议:“这当然是一种毫无根据的习俗,重视体力过于重视可贵的智慧,乃是一件不公道的事情。”这位哲学家平生遭母邦放逐,身世对照,自然感慨系之。仅次于运动员,出尽风头的是戏剧演员,人们给竞赛获奖者戴上象牙冠冕,甚至为之建造纪念碑。希腊人实在是一个爱娱乐远胜于爱智慧的民族。然而,就人口大多数言,哪个民族不是如此?古今中外,老百姓崇拜的都是球星、歌星、影星之类,哲学家则难免要坐冷板凳。对此不可评其对错,只能说人类天性如此,从生命本能的立场看,也许倒是正常的。

令人深思的是,希腊哲学家之受迫害,往往发生在民主派执政期间,通过投票作出判决,且罪名一律是不敬神。哲人之为哲人,就在于他们对形而上学问题有独立的思考,而他们思考的结果却要让从不思考这类问题的民众来表决,其命运就可想而知了。民主的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哲学家却总是少数,确切地说,总是天地间独此一人,所需要的恰恰是不服从多数也无需多数来服从他的独立思考的权利,这是一种超越于民主和专制之政治范畴的精神自由。对于哲学家来说,不存在最好的制度,只存在最好的机遇,即一种权力对他的哲学活动不加干预,至于这权力是王权还是民权好像并不重要。

在古希腊,至少有两位执政者是很尊重哲学家的。一位是雅典民主制的缔造者伯里克利,据说他对阿那克萨戈拉怀有“不寻常的崇敬和仰慕”,执弟子礼甚勤。另一位是威震欧亚的亚历山大大帝,他少年时师事亚里士多德,登基后仍尽力支持其学术研究,并写信表示:“我宁愿在优美的学问方面胜过他人,而不愿在权力统治方面胜过他人。”当然,事实是他在权力方面空前地胜过了他人。不过,他的确是一个爱智慧的君主。更为脍炙人口的是他在科林斯与第欧根尼邂逅的故事。当时第欧根尼正躺着晒太阳,大帝说:“朕即亚历山大。”哲人答:“我是狗崽子第欧根尼。”问:“我能为你效什么劳?”答:“不要挡住我的太阳。”大帝当即叹道:“如果我不是亚历山大,我便愿意我是第欧根尼。”

如果说阿那克萨戈拉和亚里士多德有幸成为王者师,那么,还有若干哲学家则颇得女人的青睐。首创女校和沙龙的阿斯帕西娅是西方自由女性的先驱,极有口才。据说她曾与苏格拉底同居并授以雄辩术,后来则成了伯里克利的伴侣。一代名妓拉依斯,各城邦如争荷马一样争为其出生地,身价极高,但她却甘愿无偿惠顾第欧根尼。另一位名妓弗里妮,平时隐居在家,出门遮上面纱,轻易不让人睹其非凡美貌,却因倾心于柏拉图派哲学家克塞诺克拉特之清名,竟主动到他家求宿。伊壁鸠鲁的情妇兼学生李昂馨,也是一位多才多艺的妓女。在当时的雅典,这些风尘女子是妇女中最有文化和情趣的佼佼者,见识远在一般市民之上,遂能慧眼识哲人。

如此看来,希腊哲学家的境遇倒是值得羡慕的了。试问今日有哪个亚历山大会师事亚里士多德,有哪个拉依斯会宠爱第欧根尼?当然,你一定会问:今日的亚里士多德和第欧根尼又在哪里?那么,应该说,与后世相比,希腊人的确称得上尊敬智慧,希腊不愧是哲学和哲学家的黄金时代。

正文 1992 4 孔子的洒脱

我喜欢读闲书,即使是正经书,也不妨当闲书读。譬如说,林语堂把它当作孔子的闲谈读,读出了许多幽默,这种读法就很对我的胃口。近来我也闲翻这部圣人之言,发现孔子乃是一个相当洒脱的人。

在我的印象中,儒家文化一重事功,二重人伦,是一种很入世的文化。然而,作为儒家始祖的孔子,其实对于功利的态度颇为淡泊,对于伦理的态度又颇为灵活。这两个方面,可以用两句话来代表,便是“君子不器”和“君子不仁”。

孔子是一个读书人。一般读书人寒窗苦读,心中都悬着一个目标,就是有朝一日成器,即成为某方面的专门家,好在社会上混一个稳定的职业。说一个人不成器,就等于说他没出息,这是很忌讳的。孔子却坦然说,一个真正的人本来就是不成器的。也确实有人讥他博学而无所专长,他听了自嘲说,那么我就以赶马车为专长罢。

其实,孔子对于读书有他自己的看法。他主张读书要从兴趣出发,不赞成为求知而求知的纯学术态度(“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他还主张读书是为了完善自己,鄙夷那种沽名钓誉的庸俗文人(“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他一再强调,一个人重要的是要有真才实学,而无须在乎外在的名声和遭遇,类似于“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这样的话,中至少重复了四次。

“君子不器”这句话不仅说出了孔子的治学观,也说出了他的人生观。有一回,孔子和他的四个学生聊天,让他们谈谈自己的志向。其中三人分别表示想做军事家、经济家和外交家。唯有曾点说,他的理想是暮春三月,轻装出发,约了若干大小朋友,到河里游泳,在林下乘凉,一路唱歌回来。孔子听罢,喟然叹曰:“我和曾点想的一样。”圣人的这一叹,活泼泼地叹出了他的未染的性灵,使得两千年后一位最重性灵的文论家大受感动,竟改名“圣叹”,以志纪念。人生在世,何必成个什么器,做个什么家呢,只要活得悠闲自在,岂非胜似一切?

学界大抵认为“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至于什么是“仁”,众说不一,但都不出伦理道德的范围。孔子重人伦是一个事实,不过他到底是一个聪明人,而一个人只要足够聪明,就决不会看不透一切伦理规范的相对性质。所以,“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这句话竟出自孔子之口,他不把“仁”看作理想人格的必备条件,也就不足怪了。有人把仁归结为忠恕二字,其实孔子决不主张愚忠和滥恕。他总是区别对待“邦有道”和“邦无道”两种情况,“邦无道”之时,能逃就逃(“乘桴浮于海”),逃不了则少说话为好(“言孙”),会装傻更妙(“愚不可及”这个成语出自,其本义不是形容愚蠢透顶,而是孔子夸奖某人装傻装得高明极顶的话,相当于郑板桥说的“难得糊涂”)。他也不像基督那样,当你的左脸挨打时,要你把右脸也送上去。有人问他该不该“以德报怨”,他反问:那么用什么来报德呢?然后说,应该是用公正回报怨仇,用恩德回报恩德。

孔子实在是一个非常通情达理的人,他有常识,知分寸,丝毫没有偏执狂。“信”是他亲自规定的“仁”的内涵之一,然而他明明说:“言必信,行必果”,乃是僵化小人的行径(“然小人哉”)。要害是那两个“必”字,毫无变通的余地,把这位老先生惹火了。他还反对遇事过分谨慎。我们常说“三思而后行”,这句话也出自,只是孔子并不赞成,他说再思就可以了。

也许孔子还有不洒脱的地方,我举的只是一面。有这一面毕竟是令人高兴的,它使我可以放心承认孔子是一位够格的哲学家了,因为哲学家就是有智慧的人,而有智慧的人怎么会一点不洒脱呢?

正文 1991 8 智者的最后弱点

身为文人,很少有完全不关心名声的。鄙视名声,在未出名者固然难免酸葡萄之讥,在已出名者也未尝没有得了便宜卖乖之嫌。他也许是用俯视名声的姿态,表示自己站得比名声更高,真让他放弃,重归默默无闻,他就不肯了。名声代表作品在读者中的命运,一个人既然要发表作品,对之当然不能无动于衷。

诚然,也有这样的情况:天才被埋没,未得到应有的名声,或者被误解,在名满天下的同时也遭到了歪曲,因而蔑视名声之虚假。可是,我相信,对于真实的名声,他们仍是心向往之的。

名声的真伪,界限似不好划。名实相符为真,然而对所谓“实”首先有一个评价的问题,一评价又和“名”纠缠不清。不过,世上有的名声实在虚假得赤裸裸,一眼可以看穿。

例如,搞新闻出版的若干朋友联合行动,一夜之间推出某人的作品系列,连篇累牍发表消息、访问记之类,制造轰动效应,名曰“造势”。可惜的是,倘若主角底气不足,则反成笑柄,更证明了广告造就不出文豪。

又有一种人,求名心切,但只善于接近名人而不善于接近思想。他从事学术的方式是结交学术界名流,成果便是一串煊赫的名字。帕斯卡尔曾经将这种人一军道:“请把你打动了这些名流的成就拿出来给我看看,我也会推崇你了。”我的想法要简单一些:就算这些名流并非徒有其名,他们的学问难道和伤寒一样也会传染吗?

还有更加等而下之的,沽名钓誉,不择手段,甚至不惜出卖灵魂。叔本华把尊严和名声加以区分:尊严关涉人的普遍品质,乃是一个人对于自身人格的自我肯定;名声关涉一个人的特殊品质,乃是他人对于一个人的成就的肯定。人格卑下,用尊严换取名声,名声再大,也只是臭名远扬罢了。

由于名声有赖于他人的肯定,容易受舆论、时尚、机遇等外界因素支配,所以,古来贤哲多主张不要太看重名声,而应把自己所可支配的真才真德放在首位。孔子说:“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就是这个意思。亚里士多德和霍布斯都认为,爱名声之心在青少年身上值得提倡,尚可激励他们上进,对于成年人就不适合了。一个成熟的作家理应把眼光投向事情的本质方面,以作品本身而不是作品所带来的声誉为其创作的真正报酬。热衷于名声,哪怕自以为追求的是真实的名声,也仍然是一种虚荣,结果必然受名声支配,进而受舆论支配,败坏自己的个性和风格。

名声还有一个坏处,就是带来吵闹和麻烦。风景一成名胜,便游人纷至,人出名也如此。“树大招风”,名人是难得安宁的。笛卡尔说他痛恨名声,因为名声夺走了他最珍爱的精神的宁静。我们常常听到大小知名作家抱怨文债如山,也常常读到他们还债的文字贫乏无味如白开水。犹如一口已被汲干的名泉,仍然源源不断地供应名牌泉水,商标下能有多少真货呢?

名声如同财产,只是身外之物。由于舆论和时尚多变,它比财产更不可靠。但丁说:“世间的名,只是一阵风。”莎士比亚把名声譬作水面上的涟漪,无论它如何扩大,最后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马可·奥勒留以看破红尘的口吻劝导我们:“也许对于所谓名声的愿望要折磨你,那么,看一看一切事物是多么快地被忘却,看一看过去和未来的无限时间的混沌,看一看赞扬的空洞,看一看那些装作给出赞扬的人们的判断之多变和贫乏,以及赞扬所被限定的范围的狭隘,如此使你终于安静吧。”据普鲁塔克记载,西塞罗是一个热衷于名声的人,但是连他也感觉到了名声的虚幻。他在外省从政期间,政绩卓著,自以为一定誉满罗马。回到罗马,遇见一位政界朋友,便兴冲冲打听人们的反响,那朋友却问他:“这一阵子你呆在哪里?”

在有的哲学家看来,关心身后名声更加可笑。马可·奥勒留说,其可笑程度正和关心自己出生之前的名声一样,因为两者都是期望得到自己从未见过且永远不可能见到的人的赞扬。帕斯卡尔也说:“我们是如此狂妄,以至于想要为全世界所知,甚至为我们不复存在以后的来者所知;我们又是如此虚荣,以至于我们周围的五六个人的尊敬就会使我们欢喜和满意了。”

中国文人历来把文章看作“不朽之盛事”,幻想借“立言”流芳百世。还是杜甫想得开:“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我也认为身后名声是不值得企望的。一个作家决心要写出传世之作,无非是表明他在艺术上有很认真的追求。奥古斯丁说,不朽是“只有上帝才能赐予的荣誉”。对作家来说,他的艺术良知即他的上帝,所谓传世之作就是他的艺术良知所认可的作品。我一定要写出我最好的作品,至于事实上我的作品能否留传下去,就不是我所能求得,更不是我所应该操心的了。因为当我不复存在之时,世上一切事情都不再和我有关,包括我的名声这么一件区区小事。

话说回来,对于身前的名声,一个作家不可能也不必毫不在乎。袁宏道说,凡从事诗文者,即是“名根未尽”,他自叹“毕竟诸缘皆易断,而此独难除”。其实他应该宽容自己这一点儿名根。如果说名声是虚幻的,那么,按照同样的悲观逻辑,人生也是虚幻的,我们不是仍要好好活下去?名声是一阵风,而我们在辛苦创作之后是有权享受一阵好风的。最了解我们的五六个朋友尊敬我们,我们不该愉快吗?再扩大一些,我们自己喜欢的一部作品获得了五六十或五六万个读者的赞扬,我们不该高兴吗?亚里士多德认为,我们重视自己敬佩和喜欢的人对我们的评价,期望从有见识的人那里得到赞赏,以肯定我们对自己的看法,是完全正当的。雪莱也反对把爱名声看作自私,他说,在多数情况下,“对名声的爱好无非是希望别人的感情能够肯定、证明我们自己的感情,或者与我们自己的感情发生共鸣。”他引用弥尔顿的一句诗,称这种爱好为“高贵心灵的最后的弱点”。弥尔顿的这句诗又脱胎于塔西佗《历史》中的一句话:“即使在智者那里,对名声的渴望也是要到最后才能摆脱的弱点。”我很满意有这么多智者来为智者的最后弱点辩护。只要我们看重的是人们的“心的点头”(康德语),而非表面的喝彩,就算这是虚荣心,有这么一点虚荣心又何妨?

19925

正文 第六辑 淡泊中的追求

困惑与坦然

我承认我感到困惑,不明白这世界今天是怎么回事,明天又会变成什么样子。那个修车的老头花二十分钟就赚走了我半日薪水,一个月收入等于我一年工资,难怪他唠叨着:“涨价有什么不好?没涨价我吃贴饼子棒面粥,涨了价我吃大鱼大肉。别说西瓜一元五一斤,三元一斤我也照吃!”我骑着车想,这不算什么,当年莫吉里扬尼不也是用他那无价的画稿去向摆小摊的老婆子乞换一块面包,才得免于饿死?

崔健的歌唱道:“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一位画家朋友对我说:“如今不是梵高的时代了,生前出不了名的,死后也出不了名,世人早已把你忘记。”现代生活的确像一条匆忙躜程的急流,谁都被这条急流裹着向前,不复有宁静的沉思,闲适的享受,潜心的精神创造。德尔斐神庙的神谕“认识你自己”已被新的时髦箴言取代:“时间就是金钱!”除了赚钱,人们不知拿时间做什么用。难道现代人有真正赏心悦目的娱乐吗?我常常叹息:旅游业不知败坏了多少风景,电视机不知培养了多少白痴!

在西方,“寻求灵魂的现代人”已是一个典型形象。人的肉体曾经与土地血肉相连,技术文明把它们隔离了开来。人的灵魂曾经有神话或宗教作为家园,科学理性把它从中放逐了出来。汽车、电视、旅游和性成为现代西方人的主要消费对象,但这一切并不能填补精神的空虚。所以愈是现代性的思想家,其实愈浸透着一股“发思古之幽情”的感伤。他们或向往古希腊的审美国度,或怀念中世纪的牧歌生涯,或羡慕东方式的宗法情趣。透过不同的表达方式,我们可以听到同样的呼声——对性灵生活的呼唤。

有人曾同我争论:中国的当务之急是建设现代物质文明,然后才谈得上疗治文明的弊病。我只能怯生生地问道:难道几代人的灵魂寻求是无足轻重的吗?

我承认我不是理直气壮,因为我能感觉到时代的两难困境:野蛮的符咒尚未挣脱,文明的压抑接踵而至。一方面,权贵贪欲的膨胀使得腐败丛生。另一方面,金钱力量的崛起导致精神平庸。鉴于前者,仁人志士戮力于改革、开放和振兴之举。面对后者,哲人贤士呼唤着性灵、爱心和净化之道。文明与野蛮的决战犹未见分晓,超越与沉沦的对峙已拉开序幕。积弊时弊并存,近忧远虑交集。此时此刻,治国者固然身临千钧一发的险关,运思者何尝不是肩负莫衷一是的难题?

也许,为了文明征服野蛮,性灵只好承受技术的压抑。为了金钱战胜权力,精神只好经历市场的沉沦。怕只怕文明与野蛮握手言欢,金钱与权力狼狈为奸,那才真正是民族的灾难。物质上的贫富悬殊已经有目共睹,精神上何尝不也发生着两极分化?好在一个人只要耐得贫困,自甘寂寞,总还可以为灵魂守一块家园,不致在这纷纷扰扰的世界上流离失所。认清贫困和寂寞乃是心灵高贵者在这个时代的命运,困惑中倒也生出了一些坦然。

正文 1988 6 在义与利之外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中国人的人生哲学总是围绕着义利二字打转。可是,假如我既不是君子,也不是小人呢?

曾经有过一个人皆君子言必称义的时代,当时或许有过大义灭利的真君子,但更常见的是借义逐利的伪君子和假义真情的迂君子。那个时代过去了。曾几何时,世风剧变,义的信誉一落千丈,真君子销声匿迹,伪君子真相毕露,迂君子豁然开窍,都一窝蜂奔利而去。据说观念更新,义利之辨有了新解,原来利并非小人的专利,倒是做人的天经地义。

“时间就是金钱!”今一句时髦口号。企业家以之鞭策生产,本无可非议。但世人把它奉为指导人生的座右铭,用商业精神取代人生智慧,结果就使自己的人生成了一种企业,使人际关系成了一个市场。

我曾经嘲笑廉价的人情味,如今,连人情味也变得昂贵而罕见了。试问,不花钱你可能买到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丁点儿恻隐之心?

不过,无须怀旧。想靠形形色色的义的说教来匡正时弊,拯救世风人心,事实上无济于事。在义利之外,还有别样的人生态度;在君子小人之外,还有别样的人格。套孔于的句式,不妨说:“至人喻于情。”

义和利,貌似相反,实则相通。“义”要求人献身抽象的社会实体,“利”驱使人投身世俗的物质利益,两者都无视人的心灵生活,遮蔽了人的真正的“自我”。“义”教人奉献,“利”诱人占有,前者把人生变成一次义务的履行,后者把人生变成一场权利的争夺,殊不知人生的真价值是超乎义务和权利之外的。义和利都脱不开计较,所以,无论义师讨伐叛臣,还是利欲支配众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紧张。

如果说“义”代表一种伦理的人生态度,“利”代表一种功利的人生态度,那么,我所说的“情”便代表一种审美的人生态度。它主张率性而行,适情而止,每个人都保持自己的真性情。你不是你所信奉的教义,也不是你所占有的物品,你之为你仅在于你的真实“自我”。生命的意义不在奉献或占有,而在创造,创造就是人的真性情的积极展开,是人在实现其本质力量时所获得的情感上的满足。创造不同于奉献,奉献只是完成外在的责任,创造却是实现真实的“自我”。至于创造和占有,其差别更是一目了然,譬如写作,占有注重的是作品所带来的名利地位,创造注重的只是创作本身的快乐。有真性情的人,与人相处唯求情感的沟通,与物相触独钟情趣的品味。更为可贵的是,在世人匆忙逐利又为利所逐的时代,他接人待物有一种闲适之情。我不是指中国士大夫式的闲情逸致,也不是指小农式的知足保守,而是指一种不为利驱、不为物役的淡泊的生活情怀。仍以写作为例,我想不通,一个人何必要著作等身呢?倘想流芳千古,一首不朽的小诗足矣。倘无此奢求,则只要活得自在即可,写作也不过是这活得自在的一种方式罢了。

肖伯纳说:“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我曾经深以为然,并且佩服他把人生的可悲境遇表述得如此轻松俏皮。但仔细玩味,发现这话的立足点仍是占有,所以才会有占有欲未得满足的痛苦和已得满足的无聊这双重悲剧。如果把立足点移到创造上,以审美的眼光看人生,我们岂不可以反其意而说:人生有两大快乐,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于是你可以去寻求和创造;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于是你可以去品味和体验?当然,人生总有其不可消除的痛苦,而重情轻利的人所体味到的辛酸悲哀,更为逐利之辈所梦想不到。但是,摆脱了占有欲,至少可以使人免除许多琐屑的烦恼和渺小的痛苦,活得有气度些。我无意以审美之情为救世良策,而只是表达了一个信念:在义与利之外,还有一种更值得一过的人生。这个信念将支撑我度过未来吉凶难卜的岁月。

在现代哲学家中,罗素是个精神出奇地健全平衡的人。他是逻辑经验主义的开山鼻祖,却不像别的分析哲学家那样偏于学术的一隅,活得枯燥乏味。他喜欢沉思人生问题,却又不像存在哲学家那样陷于绝望的深渊,活得痛苦不堪。他的一生足以令人羡慕,可说应有尽有:一流的学问,卓越的社会活动和声誉,丰富的爱情经历,最后再加上长寿。命运居然选中这位现代逻辑宗师充当西方“性革命”的首席辩护人,让他在大英帝国的保守法庭上经受了一番戏剧性的折磨,也算是一奇。科学理性与情欲冲动在他身上并行不悖,以致我的一位专门研究罗素的朋友揶揄地说:罗素精彩的哲学思想一定是在他五个情人的怀里孕育的。

上世纪后半叶以来,西方大哲内心多半充斥一种紧张的危机感,这原是时代危机的反映。罗素对这类哲人不抱好感,例如,对于尼采、弗洛伊德均有微词。一个哲学家在病态的时代居然能保持心理平衡,我就不免要怀疑他的真诚。不过,罗素也许是个例外。

罗素对于时代的病患并不麻木,他知道现代西方人最大的病痛来自基督教信仰的崩溃,使终有一死的生命失去了根基。在无神的荒原上,现代神学家们凭吊着也呼唤着上帝的亡灵,存在哲学家们诅咒着也讴歌着人生的荒诞。但罗素一面坚定地宣告他不信上帝,一面却并不因此堕入病态的悲观或亢奋。他相信人生一切美好的东西不会因为其短暂性而失去价值。对于死亡,他“以一种坚忍的观点,从容而又冷静地去思考它,并不有意缩小它的重要性,相反地对于能超越它感到一种骄傲”。罗素极其珍视爱在人生中的价值。他所说的爱,不是柏拉图式的抽象的爱,而是“以动物的活力与本能为基础”的爱,尤其是性爱。不过,他主张爱要受理性调节。他的信念归纳在这句话里:“高尚的生活是受爱激励并由知识导引的生活。”爱与知识,本能与理智,二者不可或缺。有时他说,与所爱者相处靠本能,与所恨者相处靠理智。也许我们可以引申一句:对待欢乐靠本能,对待不幸靠理智。在性爱的问题上,罗素是现代西方最早提倡性自由的思想家之一,不过浅薄者对他的观点颇多误解。他固然主张婚姻、爱情、性三者可以相对分开,但是他对三者的评价是有高低之分的。在他看来,第一,爱情高于单纯的性行为,没有爱的性行为是没有价值的;第二,“经历了多年考验,而且又有许多深切感受的伴侣生活”高于一时的迷恋和钟情,因为它包含着后者所不具有的丰富内容。我们在理论上可以假定每一个正常的异性都是性行为的可能对象,但事实上必有选择。我们在理论上可以假定每一个中意的异性都是爱情的可能对象,但事实上必有舍弃。热烈而持久的情侣之间有无数珍贵的共同记忆,使他们不肯轻易为了新的爱情冒险而将它们损害。

几乎所有现代大哲都是现代文明的批判者,在这一点上罗素倒不是例外。他崇尚科学,但并不迷信科学。爱与科学,爱是第一位的。科学离开爱的目标,便只会使人盲目追求物质财富的增殖。罗素说,在现代世界中,爱的最危险的敌人是工作即美德的信念,急于在工作和财产上取得成功的贪欲。这种过分膨胀的“事业心”耗尽了人的活动力量,使现代城市居民的娱乐方式趋于消极的和团体的。像历来一切贤哲一样,他强调闲暇对于人生的重要性,为此他主张“开展一场引导青年无所事事的运动”,鼓励人们欣赏非实用的知识如艺术、历史、英雄传记、哲学等等的美味。他相信,从“无用的”知识与无私的爱的结合中便能生出智慧。确实,在匆忙的现代生活的急流冲击下,能够恬然沉思和温柔爱人的心灵愈来愈稀少了。如果说尼采式的敏感哲人曾对此发出震聋发聩的痛苦呼叫,那么,罗素,作为这时代一个心理健康的哲人,我们又从他口中听到了语重心长的明智规劝。但愿这些声音能启发今日性灵犹存的青年去寻求一种智慧的人生。

到南方走一趟,感到那里是一个很不同的世界。一是活,似乎处处都有机会,人人在抓机会,显得生气勃勃。二是富,千万富翁时有所闻,小康之家比比皆是。

在广州时,拜访一位相识的大学教师。踏进他的家门,我惊住了,宽敞的大厅,精美的浮雕,考究的家具,在我眼里不啻是一座宫殿。交谈中知道,他办了一家公司。

“这算不了什么,我还要盖别墅。我们知识分子应该腰缠万贯。”他说,口气中兼含自豪和共勉的意味。

自豪我赞成。一个民族,一个人,终归是活比呆好,富比穷好。据我看,文化人中凡有经商之兴趣和能力的,都不妨去经商,这对自己对国家都有益处,对文化也决不会有什么损害。说到底,普及和提高文化是需要金钱支持的,创造文化则并不需要太多的人。

共勉却不敢。我有自知之明,知道我非其材。我对经商既无兴趣,也无能力。我认定我去经商必定如燕人学步,两头落空,一事无成。我的天性——至少由习惯造成的第二天性——使我活不起来,从而也富不起来,只宜继续做一个书呆子和穷书生。一个人不该违背或怨恨自己的天性,我的心是平静的。

在我看来,无论安心治学,还是勇敢从商,都是值得赞许的。我独不解的是有一种人,看见别人弃学经商便愤愤不平,痛斥世道人心;自己尽管还做着学问,却仿佛受了天大委屈。从他的愤懑和委屈,可见做学问并不符合他的天性。那么,何必露一副只身为文化殉难的悲剧面孔呢?

正文 1992 4 玩物也可养志

友人送我一本三联新近出版的董桥的小书,书名是《这一代的事》。曾在《读书》杂志上看到一个很诱惑的题目——《你一定要读董桥》,当时不服气,世上哪有一定要的事?现在读了,感到的确好。一个身居香港的文化人,能够写出这等隽永的文字,算难能可贵了。

我对香港文化一向不喜欢,嫌它商业气,俗。万一雅起来,也是附庸风雅,比老实的俗更败兴。真正的雅倒不一定避俗,而是能在俗中见雅。界限在哪儿呢?董桥所说的“品味”、“生活情趣”、“对人性的无限体贴”庶几近之。

生活在现代商业社会里,文人弃文从商也好,亦文亦商也好,卖文为生也好,都无可非议。“现代人看到不食周粟而饿死在首阳山的伯夷,实在应该发笑。”真有一位当代梵高枯守在象牙塔里,穷困潦倒而终,当然可歌可泣,但这是不能要求于并非天才的一般文化人的。我们应该也能够做到的是,在适应现代社会的同时有所坚持,在卷入商品大潮的同时有所保留。坚持和保留什么?当然是原来就有的东西,毋宁说是人之为人的某种永恒的东西。董桥谈园林,谈藏书,谈文坛掌故,都是文人喜谈的题目,却不落俗套,谈得可爱动人,就是因为有这种东西在其中闪光。“不会怀旧的社会注定沉闷、堕落,没有文化乡愁的心井注定是一口枯井。”单凭这句话,就足以把他既与时髦的文化商贩、又与落伍的文化遗民判然区别开来了。

在品玩藏书、笺谱之类“物”的趣味时,董桥承认自己“玩物丧志”,不过他有新解。一方面,“这所谓‘志’,本来就没有什么太大的道理”,“老老实实出去找饭吃之余,关起门来种种花,看看书,写写字,欣赏欣赏《十竹斋笺谱》之类的玩意儿,充其量只能把一个人的‘火药味’冲淡,再要他去搞‘革命’大概是不太容易了,不过,说他会破坏革命事业,似乎就把他抬举得过高了。”另一方面,“一个人寄情山水,隐姓埋名,也是一种‘志’。”我很喜欢他的这个解释。人各有志,何必“革命”?时至今日,胸怀“革命”壮志者日益稀少,倒使我对其中真诚者生出了一分敬意。多数人的“志”是更实际了,天下滔滔,皆想发财。我不怀疑发财在有的人也可以是一项严肃的事业,但我更相信蒙田的话:“我们最豪迈光荣的事业乃是生活得写意,其余一切,包括从政、发财、经营产业,充其量只是这一事业的点缀和附庸罢了。”据说恺撒、亚历山大都把享受生活乐趣看作自己的正常活动,而视威武战事为非正常活动。倘真如此,他们在我心目中就更是伟人了。人活世上,主旨应是享受生活乐趣,从这意义上理解“玩物”,则“玩物”也可养志,且养的是人生之大志。因它而削弱、冲淡(不必丧失)其余一切较小的志向,例如在权力、金钱、名声方面的野心,正体现了很高的人生觉悟。

“玩物”可能会成癖,不过那也没有什么不好。一个人能够长年累月乃至一生一世迷恋于某种大自然的或人类的作品,正说明他有真性情真兴趣。癖造不了假。有癖即有个性,哪怕是畸形的个性。有癖的人不是一个只知吃饭睡觉的家伙。相反,正如袁宏道所说:“世上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之人皆无癖之人。”巴尔扎克说得更斩钉截铁:“一个毫无癖好的人简直是魔鬼!”可悲的是,如今有癖之人是越来越少了,交换价值吞没了一切价值,人们无心玩物,而只想占有物。过于急切的占有欲才真正使人丧志,丧失的是人生之大志,即享受生活乐趣的人生本来宗旨。

董桥怀着对现代社会发展既赞同又忧虑的矛盾心情写道:“经济、科技的大堂固然是中国人必须努力建造的圣殿,可是,在这座大堂的后面,还应经营出一处后花园:让台静农先生抽烟、喝酒、写字、著述、聊天的后花园。”愿他的梦想不落空。如果落空了呢?那就愿台静农先生们在自己心中为自己保留一个后花园,一个可以在那里沉思遐想的后花园,一小片乡愁萦绕的精神故土。

出门时发现,搁在楼道里的那辆新自行车不翼而飞了。两年之中,这已是第三辆。我一面为世风摇头,一面又感到内心比前两次失窃时要平静得多。

莫非是习惯了?

也许是。近年来,我的生活中接连遭到惨重的失去,相比之下,丢辆自行车真是不足挂齿。生活的劫难似乎使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人生在世,必须习惯于失去。

一般来说,人的天性是习惯于得到,而不习惯于失去的。呱呱坠地,我们首先得到了生命。自此以后,我们不断地得到:从父母得到衣食、玩具、爱和抚育,从社会得到职业的训练和文化的培养。长大成人以后,我们靠着自然的倾向和自己的努力继续得到:得到爱情、配偶和孩子,得到金钱、财产、名誉、地位,得到事业的成功和社会的承认,如此等等。

当然,有得必有失,我们在得到的过程中也确实不同程度地经历了失去。但是,我们比较容易把得到看作是应该的,正常的,把失去看作是不应该的,不正常的。所以,每有失去,仍不免感到委屈。所失愈多愈大,就愈委屈。我们暗暗下决心要重新获得,以补偿所失。在我们心中的蓝图上,人生之路仿佛是由一系列的获得勾画出来的,而失去则是必须涂抹掉的笔误。总之,不管失去是一种多么频繁的现象,我们对它反正不习惯。

道理本来很简单:失去当然也是人生的正常现象。整个人生是一个不断地得而复失的过程,就其最终结果看,失去反比得到更为本质。我们迟早要失去人生最宝贵的赠礼——生命,随之也就失去了在人生过程中得到的一切。有些失去看似偶然,例如天灾人祸造成的意外损失,但也是无所不包的人生的题中应有之义。“人有旦夕祸福”,既然生而为人,就得有承受旦夕祸福的精神准备和勇气。至于在社会上的挫折和失利,更是人生在世的寻常遭际了。由此可见,不习惯于失去,至少表明对人生尚欠觉悟。一个只求得到不肯失去的人,表面上似乎富于进取心,实际上是很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后一蹶不振。

为了习惯于失去,有时不妨主动地失去。东西方宗教都有“布施”一说。照我的理解,“布施”的本义是教人去除贪鄙之心,由不执著于财物,进而不执著于一切身外之物,乃至于这尘世的生命。如此才可明白,佛教何以把布施列为“六度”之首,即从迷惑的此岸渡向觉悟的彼岸的第一座桥梁。俗众借布施积善图报,寺庙靠布施敛财致富,实在是小和尚念歪了老祖宗的经。我始终把佛教看作古今中外最透彻的人生哲学,对它后来不伦不类的演变深不以为然。佛教主张“无我”,既然“我”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我的”这回事了。无物属于自己,连自己也不属于自己,何况财物。明乎此理,人还会有什么得失之患呢?

当然,佛教毕竟是一种太悲观的哲学,不宜提倡。只是对于入世太深的人,它倒是一帖必要的清醒剂。我们在社会上尽可以积极进取,但是,内心深处一定要为自己保留一分超脱。有了这一分超脱,我们就能更加从容地品尝人生的各种滋味,其中也包括失去的滋味。

由丢车引发这么多议论,可见还不是太不在乎。如果有人嘲笑我阿Q精神,我乐意承认。试想,对于人生中种种不可避免的失去,小至破财,大至死亡,没有一点阿Q精神行吗?由社会的眼光看,盗窃是一种不义,我们理应与之作力所能及的斗争,而不该摆出一副哲人的姿态容忍姑息。可是,倘若社会上有更多的人了悟人生根本道理,世风是否会好一些呢?那么,这也许正是我对不义所作的一种力所能及的斗争吧。

正文 1993 1 理想主义的绝唱

——读吴宓《文学与人生》



本世纪三十年代,清华大学一位教授给学生开设了一门题为《文学与人生》的课程。他在教案上列出了这门课程的目标,其第一条是∶

把我自己的——我的所读所闻,我的所思所感,我的直接和间接人生经验中的——最好的东西给予学生。

读到这话,我不禁肃然起敬,知道自己面对的不只是一位文学教授,而更是一个真诚的人,他的课程不只是传授知识,而更是一种严肃的精神活动。

“文学与人生”似乎是一个早被说烂了的题目,何以如此牵扯吴宓先生的感情呢?读下去我发现,在这门课程中,他谈得最多的不是文学,而是哲学,不过不是书本上的哲学,而是通过半生阅读和思考所形成的他自己的哲学人生观。于是我愈加明白,吴宓首先是一个认真的人生思考者,他的文学研究是在他的人生思考的轨道上、并且作为这种思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展开的。因此,“文学与人生”就不是他的专业领域内诸多学术课题中的一个,而是体现了他的毕生追求的志业之所在,难怪他要全身心地投入了。

吴宓之研究文学,是把文学当作“人生的表现”和“精髓”,“通过文学来研究人生”。抱着这个目的,他便把凡是表现了人生之精髓的作品都视为文学。这样的文学是广义的,不仅包括诗、小说、戏剧等等,也包括历史和哲学著作,乃至于一切文字作品。这样的文学又是狭义的,必须是“世上最精美的思想和言论”(M安诺德语),而非徒具文学体裁的外表便可以充数的。综合这两个方面,他心目中的文学就是古今中外文史哲的一切精品。他认为,唯有熟读这些“每个善良聪明的男女都应阅读的基本好书”,博学精研,合观互成,方可通晓人生全体之真相,达到借文学研究人生的目的。

吴宓所说的文学,实际上是指人类文化宝库中的那些不朽之作。如同天才不可按专业归类一样,这些伟大作品也是不可按学科归类的。永恒的书必定表现了人生的某些永恒内涵,因而具有永恒的价值。然而,在浮躁的现代生活中,人们浮在人生的表面,不复关心永恒,于是只读谋职所需的专业书和用以解闷的消遣书,冷落了这些永恒的书。有感于此,在三十年代的美国,由吴宓的导师白璧德领导的新人文主义文学批评运动和由赫钦斯等人代表的永恒主义教育思潮便起而提倡回到古典名著,但收效甚微。那么,就让过眼烟云的人去读过眼烟云的书和报纸吧,而像吴宓这样关心人生永恒问题的人自会“以取法乎上四字为座右铭”,“非极佳之书不读”,做永恒的书的知音,在寂寞中“与古今东西之圣贤哲士通人名流共一堂而为友”。(《文学研究法》,《学衡》第二期)

对于文学和人生,吴宓皆从大处着眼。他说∶“在人生中……重要的不是行为,也不是结果,而是如此行为的男女的精神和态度。”同样,“在艺术与文学中,重要的不是题材,而是处理。”因此读书“首须洞明大体,通识全部,勿求细节”,(《文学研究法》)注重作品所表现的“作家对人生和宇宙的整体观念,而非他对特定人、事的判断”。可见无论在人生中,还是在文学中,吴宓看重的均是贯穿其中的整体的人生哲思,正是这种哲思把文学与人生也贯通了起来,把文学研究变成了人生探索的一种方式。

其实,吴宓所表达的无非是一种古典的人文信念。按照这种信念,治学的目的不在获取若干专门知识,而在自身的精神完善,好的学者不只是某个领域的专家,甚至也不只是文史哲的通才,而更是具备人生识见的智者。这种信念是东西方古典人文传统所共有的,而在功利日重和分工日细的现代却式微了。但是,某些基本的真理只会遭到忽视,不会过时。我相信,不论学术如何进展,孔子所云“古之学者为己”永远是治学的正道。背离这个正道,治学和做人脱节,仅仅寄居在学术的一枝一节上讨生活,或追逐着时髦的一流一派抢风头,是决计成不了大气候的。



吴宓的哲学观点并不复杂,大致袭用了柏拉图以来西方传统形而上学把世界划分为本体界和现象界的模式。他爱用的表述是“一”与“多”。事实上,不论古今东西,凡具形而上性质的宇宙观都不脱这二分的模式。但是,正如吴宓所说∶“每人必须在自己的灵魂中重建哲学的真理。”在他的灵魂中,这个“一”与“多”的公式的确经过了重建,获得了新的生命,成了他据以建立自己的全部人生观的基石。

至少自十九世纪中叶以来,立足于世界二分模式的西方传统形而上学呈现出了崩溃之势,遭到了许多思想家的批判。如此看来,吴宓在哲学上似乎是一个落伍者。然而,问题在于,世界二分模式不只是逻辑虚构物,它在人性中有着深刻的根源。如果人类站在尘世不再仰望头顶的星空,沉缅于物欲不再敬畏心中的道德律,人类会是什么样子?摆脱了对绝对之物的形而上追问,哲学又会是什么样子?宣告“上帝死了”的尼采不是也在盼望“超人”诞生吗?

吴宓正是站在价值论立场上来运用世界的二分模式的。在他那里,“一”的真正含义是指绝对精神价值,“多”的真正含义是指现实世界和社会中的相对价值。与此相对应,便有两种人生。一种是永生、理想的人生,即守住“多”中之“一”,修“天爵”,追求仁义忠信。另一种是浮生、世俗的人生,即自溺于“多”而遗忘“一”,修“人爵”,追求功名富贵。他向往的是前者,自云兼识“一”与“多”,且知“一”存在于“多”之中,但“宓之态度及致力之趋向”则注重于“一”,所以“宓之总态度可名为理想主义”,而“其它名词或派别均不足以代表宓”。

理想主义(idealism)一词可有二义。一是与实利主义(materialism)相对立,指注重精神生活达到价值,视精神生活的满足为人生真正幸福之所在。二是与虚无主义(nihilism)相对立,指信仰某种绝对价值,这种信仰与对某宗教某学说的信奉并无必然联系,一个不是任何教条的信徒的人仍可有执著的精神追求。说到底,理想主义是一种精神素质,凡具此素质的人,必孜孜以求“一”,无论是否求得,都仍是理想主义者。

在吴宓身上就有这样的精神素质,他之成为理想主义者,实出于天性不得不然。他必须相信“浮象”中有“至理”,“世间有绝对之善恶是非美丑”,藉此信念,他才感到“虽在横流之中,而犹可得一立足点”,“虽当抑郁懊丧之极,而精神上犹有一线之希望”。(《我之人生观》,《学衡》第十六期)吴宓对现代人的精神危机有着清醒的认识,不止一次指出∶“学术思想之淆乱,精神之迷离痛苦,群情之危疑惶骇,激切鼓荡,信仰之全失,正当之人生观之不易取得,此非特吾国今日之征象,盖亦全世之所同也。”(《我之人生观》)“宗教信仰已失,无复精神生活。全世皆然,不仅中国。”(转引自《吴宓与陈寅恪》第70页)正是痛感这“博放之世”的“偏于多”,他才力主“须趋重一以救其失”,亟欲为自己也为国人“取得一贯之精神及信仰”。(转引自《吴宓与陈寅恪》第62页)

本世纪以来,在中国的土地上,各种社会变革思潮迭起,不外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端。然而,富国强兵也罢,共产平权也罢,着眼点均在政治和经济的改造。一切社会运动都不涉及绝对价值的问题,不能为精神提供形而上层次的信仰。吴宓认为,“社会改革者的失误”在于试图由“多”达到“一”,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情况也许正好相反,无论知识分子接受再教育,还是文人下海,结果都是精神的贫困化。在任何时代,智者的使命都在于超越社会潮流而关注人类精神的走向,灵魂的寻求都是每个人必须独立完成的事情。

在一个普遍重实利、轻理想的时代,像吴宓这样一位真诚的理想主义者难免会感觉孤独的痛苦。但他毫不动摇,“甘为时代之落伍者”。(转引自《吴宓与陈寅恪》第69页)在孤独中,他用孟子的穷达之论自勉。他运用“一”与“多”的理论,对这个命题有独到的发挥。他指出,首先,这个命题指的是“一”,而非“多”。“独善”和“兼善”是“对同一个人的品质的描述,而非供人选择的不同(例如两种)生活”。事实上,贯穿于两者之中的是同样的理想主义精神。其次,“独善”是“原初意向”、“真正目的”,“兼善”则是“自然后果”、“始所未料的结果”。我很赞赏他的这个解释。中国知识分子对社会政治进程往往有强烈的使命感和参与意识,以拯救天下为己任,这大约是来自集学与仕于一身的儒家传统吧。然而,依我之见,或许至少应有一部分知识分子不妨超脱些,和社会进程保持一定距离,以便在历史意识和人生智慧的开阔视野中看社会进程。也就是说,首先要自救,在躁动中保持静观沉思,在芸芸众生中做智者(而不是导师或领袖),守护好人类和人生的那些永恒的基本价值。这样的人的存在本身就会对社会进程发生制约作用,至少会对人类的精神走向产生良好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自救就是救世,独善其身收到了兼善天下的效果。即使收不到也无憾,因为对于智者来说,独善却是性之必然,即使天下无一人听他,他仍然是一个智者。



当然,一个健全的理想主义者是不该脱离实际和逃避现实的,因而终归面临着如何处理理想与实际、“一”与“多”的关系这个重大问题。所谓实际或“多”,概括地说,包括事功、实利、情欲三个方面。吴宓的解决办法,一言以蔽之,便是“中庸”。他运用“一”与“多”的公式对儒家经典多有独到发挥,“中庸”又是一例。

孔子说∶“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据此,“中庸”即“执两用中”。“两端”究竟何所指?一般认为,是指“过”与“不及”。但这样就会产生一个问题∶衡量“过”和“不及”的标准又是什么?只能是“中”,陷入了循环论证。吴宓独释“两端”为“一”与“多”,准此,“执两用中”就是“一+多”,而非“多中之一+多中之另一”,“中庸”就是“一与多之间居中”,而非“多与多之间的中心点”。这个解释是否符合孔子的原意姑且不论,却是能自圆其说的,对于吴宓也是很重要的,因为它坚持了理想主义。按照这个解释,“中庸”即是守住理想,以理想为“最终标准”,同时方便变通,应用理想于实际,这叫做“守经而达权”。

例如在事功方面,吴宓自己是极努力的,除教学和著述外,还劳苦奔走,自费贴补,苦心营办《学衡》杂志,而目的只在贯彻自己的理想。至于努力的结果如何,则不必太看重。他以古印度神曲中“行而无著”和曾文正公“不问收获,但问耕耘”之语自勉,(《我之人生观》)鼓励自己“强勉奋斗,不计成功之大小,至死而止”。(转引自《吴宓与陈寅恪》第69页)坚持理想而不务求理想之必定实现,努力事功而不执著事功之成败,这种态度就是“中庸”。事实上,理想之为绝对精神价值,原本就不可能完全变为现实,否则就不成其为理想了。但是,它的作用并不因此稍减,有了它,事功之相对价值才有了根据和目标。

又如义与利的关系,吴宓强调,义属于“一”和理想,利属于“多”和实际。“理想必取全真,而实际应重适宜。”在义的领域,包括思想、道德、文艺、爱情等,“必须用理想标准,力求高美”。在利的领域,包括衣食、名位、事务、婚姻等,“可但就实际取样,得此便足”。孔子注重理想生活,对于实际生活则随遇而安,无可无不可,这就是在义利问题上的中庸态度。市侩唯利是图,毫无理想,苦行僧枯守理想,绝对排斥物欲,伪君子既无理想,又诅咒物欲,均不合中庸之道。一个有着充实的精神生活的人,对待身外之物自会有一种淡泊的态度,既不刻意追求,也不刻意拒斥,能吃苦也能享受,贫富皆不改其志。他真正看轻了得失,以至于对得和失都泰然处之了。

在吴宓看来,“义”并非抽象的“理”,也包括真挚的“情”,是真情与至理的统一。他给自己树立的目标是“情智双修”,或曰“情理兼到”。不过,这里的“情”指一种类似于宗教感情的诚爱之心,而非情欲。情欲却是属于“多”的范畴的。灵魂为“一”,肉体为“多”,中庸即是重灵魂生活而顺肉体之自然,禁欲和纵欲皆为偏执。他对性爱的分析十分有趣。他说,任何男人与任何女人之间的关系均是相对的,都在“多”之中。因此,一男爱一女,一男爱多女,一女爱多男,多男爱多女,或同时,或先后,这种种情形形而上学地说都同样是有道理的。由此使恋爱极不稳定,如沙上筑屋,常是轮盘式、三角式、交织式,很少互相式的,遂导致痛苦和悲哀。吴宓自己是一个经历了失恋痛苦和离婚悲剧的人,所以这番话不仅是出于理性思考,而且包含着身世之叹。事实上,世上确无命定姻缘,男女之爱充满着偶然和变易的因素,造成了无数恩怨。因此,爱情上的理想主义是很难坚持到底的。多数人由于自身经验的教训,会变得实际起来,唯求安宁,把注意力转向实利或事功。那些极执著的理想主义者往往会受幻灭感所驱,由情入空,走向虚无主义,如拜伦一样玩世不恭,或如贾宝玉一样看破红尘。吴宓也是一个极执著的理想主义者,但他不肯放弃理想,试图在爱情上也寻求“一多并在”的中庸,于是提出“由情入道”、“由情悟道”,即“由爱情入宗教”,“藉人生的痛苦经历而逐步理解和信仰上帝的世界”。可是,作为一个本无基督教信仰的中国人,又生在西方人也惊呼“上帝死了”的时代,这条路能走通吗?抑或他所说的“宗教”和“上帝”别有所指?



宗教植根于人的天性和人生的基本处境,决非科学进步和社会改造能够使之消灭的。人生的某些根本缺陷是永恒的,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使人免除生老病死之苦。诚如吴宓所说∶“众生的共同状态,即‘人生’,是不幸的。虽不断努力(娱乐,消遣,以试图忘却,浪漫之爱,仅其一耳),亦从不满意;人无‘安宁’——作为幸福和仅仅来自上帝的那种‘安宁’。”无论何人,只要执意在短暂的人生中求永生,在人生的不完善中求完善,他便已经具有一种宗教倾向了。宗教乃理想主义之极致,理想主义者所相信的绝对精神价值不过是神的同义语罢了。在此意义上,吴宓恰当地自道有“宗教精神”。

真正的宗教精神只关涉个人的灵魂,与世俗教派无关。我很赞赏吴宓的话∶“盖宗教之功固足救世,然其本意则为人之自救。”(《我之人生观》)一个人如果不是因为灵魂中发生危机而求自救,无论他怎样具备救世的热情,宗教始终是外在于他的东西。

然而,灵魂渴求信仰,世道亟需宗教,便会有宗教的信仰了吗?可惜并不。恰恰相反,愈是渴求信仰的灵魂愈是难以盲信,而要在信仰业已沦丧的时代人工培植宗教更是缘木求鱼。请听吴宓的自白∶“吾虽信绝对观念之存在,而吾未能见之也。吾虽日求至理,而今朝所奉为至理者,固犹是浮像,其去至理之远近如何,不可知也……于此则须虚心,则须怀疑。然徒虚心怀疑而无信仰,则终迷惘消极而无所成就而已。故吾须兼具信仰与怀疑,二者互相调剂而利用之。”他还说:“究极论之,道德理想功业,无非幻像。人欲有所成就,有所树立,亦无非利用此幻像,所谓弄假成真,逢场作戏而已。”(《我之人生观》)原来,他之所以信仰,是因为他必须有信仰,不能无信仰,无信仰会导致对人生抱迷惘消极的态度,而这是他万万不愿意的。至于所信仰的理想、至理、绝对观念究竟是否存在,他是怀疑的。不但怀疑,而且明确其为“浮像”、“幻像”。但他要“利用”之,借以勉励自己在人生中有所作为。

前面说到,作为理想主义者,吴宓视理想为根本,而把实际看作理想的应用,也就是利用实际以贯彻理想。现在又说利用理想,理想成了手段,岂不自相矛盾?似乎是的,但矛盾只是表面的,其中有一以贯之的东西,就是他的理想主义一生态度。他之所以明知理想是幻像而仍姑妄信之,正是因为他无论如何不肯放弃理想主义人生态度。即使理想连同实际都是幻像,他仍然要利用它们来追求一种理想的人生,这种追求是完全真实的。当然,一个执著的理想主义者竟清醒地看到理想仅是幻像,无疑透出了悲观的底蕴,但这乃是信仰崩溃时代一切理想主义者的共同悲剧,几乎无人能够幸免。

既然吴宓在宗教中所寻求的是可以为理想人生提供根据的根本信念,他对宗教的外壳就不必在意了。他看得明白,人之信何教何派大抵出于事境之偶然和先入为主,并不太重要。鉴于受中国文化传统的熏陶,儒教已是他的先入之见,他表示将终身依从儒教。但是,他又看得明白,儒学不成其为宗教,只是道德学说。然而,既然世界处于宗教衰败的时代,不得已而求其次,道德也许是唯一可行的选择了。当他把道德当做自救和救世之道时,一种广义的宗教信念仍是他的内在动力。他相信宇宙间必有至善存在,这个信念鼓舞着他为建立道德兢兢工作,成为一个他恰如其分自命的“具有浪漫主义气质的现实主义道德家”。绝对价值的存在是必要的假设,一个人如果没有宁信其有的宗教精神或曰浪漫气质,怎么可能从事任何真正的精神事业呢?

吴宓所欲建立的道德是广义的,与人文主义同义。按照他的理解,人文主义即“个人的教养或完善”,为此须研习人类一切文化精品。这就回到了本文开头所阐述的他的古典人文信念。从这种信念出发,他反对“存中西门户之见”,主张“兼取中西文明之精华,而熔铸之贯通之”。在他之前,辜鸿铭、蔡元培、梁启超、梁漱溟、张君劢等人均已走入这个融合中西文化之精华的思路。在我看来,这个思路的合理是一目了然的。我确信人性和人生基本境况是不变的,人类不分古今东西都面临着某些永恒的根本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构成了一切精神文化的核心。当然,对于每个人来说,如何融汇贯通却是要他独立完成的事情,并且必定显出文化背景和价值取向的差异。说句老实话,我已听厌了不断老调重弹的中西文化讨论,既不相信全盘西化,也不相信儒学复兴,并且也不相信可以人为地造就一种东西合璧普遍适用的新文化新人生观。当务之急不是制订救世的方案,而是启迪自救的觉悟,不是建立统一的价值体系,而是鼓励多元精神价值的真诚追求。如果有更多的人注重精神生活,热爱全人类文化遗产,认真思考人生问题,那么,不管思考的结果怎样纷异,都是中国文化乃至中华民族前途的福音。我们已经有了许多热衷于文化讨论的学者,缺少的是真诚的儒者、释者、基督徒、人文主义者等等,一句话,真诚的理想主义者。读完吴宓的《文学与人生》,掩卷沉思,我明白这本书使我如此感动的原因之所在了。



承蒙吴学昭女士信任,得以先睹其亡父吴宓先生《文学与人生》一书的校样,并遵嘱写下了我的感想。

该书是吴宓毕生心血之凝聚和理想之寄托,他本人极其重视。自1936年在清华大学和北平女子文理学院同时开设这门课程之后,他辗转从教于西南联大、成都燕京大学、武汉大学,均开设此课,并不断充实提纲的内容。1948年底,他又写成文稿,计25万余字。1949年4月,他取道重庆,准备上峨嵋山出家,随身即携着这部文稿。后出家未果,留西南师范学院教学,由于政治形势而不能再开设此课,便将文稿珍藏了起来。1973年8月,在他因反对“批孔”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前不久,风声日紧,他将两包文件交昔日的一个学生保管,作为他身后“永久保存并传后之文件一部分”,并开示清单,列在第一的就是这部《文学与人生》文稿(《雨僧日记》1973年8月12日)。遗憾的是,我们现在读到的仍只是1936年的提纲,文稿却至今未见天日。作为一名读者,我只能期盼文稿早日出版,使吴宓最渴望传后的这部心血之作真正得以传之后学。这位生前寂寞的理想主义者倘若知道他的最后遗愿也所托非人,他的在天之灵该如何地悲哀啊。但愿事实不是如此。

正文 1993?8康德、胡塞尔和职称

我正在啃胡塞尔的那些以晦涩著称的著作。哲学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胡塞尔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作为现代现象学之父,他开创了一个半分天下、影响深广的哲学运动。可是,人们大约很难想到,这位大哲学家在57岁前一直是一个没有职称的人,在哥廷根大学当了16年编外讲师。而在此期间,他的两部最重要的著作,《逻辑研究》和《观念》第一卷,事实上都已经问世了。

有趣的是,德国另一位大哲学家,近现代哲学史上当之无愧的第一人康德,也是一个长期评不上职称的倒霉蛋,直到47岁才当上哥尼斯堡大学的正式教授。在此之前,尽管他在学界早已声誉卓著,无奈只是“墙内开花墙外香”,教授空缺总也轮不上他。

这两位哲学家并非超脱得对这种遭遇毫不介意的。康德屡屡向当局递交申请,力陈自己的学术专长、经济拮据状况、最后是那一把年纪,以表白他的迫切心情。当哥廷根大学否决胡塞尔的教授任命时,这位正埋头于寻求哲学的严格科学性的哲学家一度深感屈辱,这种心境和他在学术上的困惑掺和在一起,竟至于使他怀疑起自己做哲学家的能力了。

一个小小的疑问:且不说象斯宾诺莎这样靠磨镜片谋生的贫穷哲人,他的命运是太特殊了,只说在大学这样的学术圣地,为什么学术职称和真实的学术成就之间也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偏差?假设我是康德或胡塞尔的同时代人,某日与其中一位邂逅,问道:“您写了这么重要的著作,怎么连一个教授也当不上?”他会如何回答?我想他也许会说:“正因为这些著作太重要了,我必须全力以赴,所以没有多余精力去争取当教授了。”胡塞尔的确这样说了,在一封信中,他分析自己之所以一直是个编外讲师的原因说,这是因为他出于紧迫的必然性自己选择自己的课题,走自己的道路,而不屑费神于主题以外的事情,讨好有影响的人物。也许,在任何时代,从事精神创造的人都面临着这个选择:是追求精神创造本身的成功,还是追求社会功利方面的成功?前者的判官是良知和历史,后者的判官是时尚和权力。在某些幸运的场合,两者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一致,时尚和权力会向已获得显著成就的精神创造者颁发证书。但是,在多数场合,两者往往偏离甚至背道而驰,因为它们毕竟是性质不同的两件事,需要花费不同的功夫。即使真实的业绩受到足够的重视,决定升迁的还有观点异同、人缘、自我推销的干劲和技巧等其它因素,而总是有人不愿意在这些方面浪费宝贵的生命的。

以我们后人的眼光看,对于康德、胡塞尔来说,职称实在是太微不足道的小事,丝毫无损于他们在哲学史上的伟人地位。就像在莫里哀死后,法兰西学院在提到这位终生未获院士称号的大文豪时怀着自责的心情所说的:“他的荣誉中什么都不缺少,是我们的荣誉中有欠缺。”然而,康德、胡塞尔似乎有点看不开,那默想着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的智慧头脑,有时不免为虚名的角逐而烦躁,那探寻着真理的本源的敏锐眼光,有时不免因身份的卑微而暗淡。我不禁想对他们说:如此旷世大哲,何必、何苦、何至于在乎许多平庸之辈也可轻易得到的教授称号?转念一想,伟人活着时也是普通人,不该求全责备。德国的哲学家多是地道的书斋学者,康德、胡塞尔并不例外。既然在大学里教书,学术职称几乎是他们唯一的世俗利益,有所牵挂也在情理之中。何况目睹周围远比自己逊色的人一个个捷足先登,他们心中有委屈,更属难免。相比之下,法国人潇洒多了。萨特的职称只是中学教师,他拒做大学教授,拒领诺贝尔奖金,视一切来自官方的荣誉富贵如粪土。不过,他的舞台不是在学院,而是在社会,直接面向大众。与他在大众中的辉煌声誉相比,职称当然不算什么东西。人毕竟难以完全免俗,这是无可厚非的吧。

可是,小事终究是小事,包括职称,包括在学术界、在社会上、在历史上的名声地位。什么是大事呢?依我之见,唯一的大事是把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做好。

199412

正文 第七辑

旅+游=旅游?



从前,一个“旅”字,一个“游”字,总是单独使用,凝聚着离家的悲愁。“山晓旅人去,天高秋气悲”。“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反”。孑然一身,隐入苍茫自然,真有说不出的凄凉。

另一方面,庄子“游于濠梁之上”,李白“一生好入名山游”,“游”字又给人一种逍遥自在的感觉。

也许,这两种体验的交织,正是人生羁旅的真实境遇。我们远离了家、亲人、公务和日常所习惯的一切,置身于陌生的事物之中,感到若有所失。这“所失”使我们怅然,但同时使我们获得一种解脱之感,因为我们发现,原来那失去的一切非我们所必需,过去我们固守着它们,反倒失去了更可贵的东西。在与大自然的交融中,那狭隘的乡恋被净化了。寄旅和漫游深化了我们对人生的体悟:我们无家可归,但我们有永恒的归宿。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旅”“游”二字合到了一起。于是,现代人不再悲愁,也不再逍遥,而只是安心又仓促地完成着他们繁忙事务中的一项——“旅游”。

那么,请允许我说:我是旅人,是游子,但我不是“旅游者”。

二现代旅游业

旅游业是现代商业文明的产物。在这个“全民皆商”、涨价成风的年头,也许我无权独独抱怨旅游也纳入了商业轨道,成了最昂贵的消费之一。可悲的是,人们花了钱仍得不到真正的享受。

平时匆忙赚钱,积够了钱,旅游去!可是,普天下的旅游场所,哪里不充斥着招揽顾客的吆喝声、假冒险的娱乐设施、凑热闹的人群?可怜在一片嘈杂中花光了钱,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又重新投入匆忙的赚钱活动。<dfn>?99lib.</dfn>

一切意义都寓于过程。然而,现代文明是急功近利的文明,只求结果,藐视过程。人们手捧旅游图,肩挎照相机,按图索骥,专找图上标明的去处,在某某峰、某某亭“咔嚓”几下,留下“到此一游”的证据,便心满意足地离去。

每当我看到举着小旗、成群结队、掐着钟点的团体旅游,便生愚不可及之感。现代人已经没有足够的灵性独自面对自然。在人与人的挤压中,自然消隐不见了。

是的,我们有了旅游业。可是,恬静的陶醉在哪里?真正的精神愉悦在哪里?与大自然的交融在哪里?

三旅游与性格

在旅游中,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旅游归来,知识型的人增添了历史学、地理学、生态学等等的知识,社会型的人收集了风俗民情的资料,艺术型的人获得了灵感,宗教型的人加深了彻悟,交际型的人结识了新朋友,享受型的人痛快地玩了一场。

同一个“游”字,学者读作“游学”,官僚读作“游宦”,僧人读作“游方”,诗人读作“优游”,社交家读作“交游”,公子哥儿读作“游冶”。

游人与游人并不相同,你终归是你。

四名人与名胜

赫赫有名者未必优秀,默默无闻者未必拙劣。人如此,自然景观也如此。

人怕出名,风景也怕出名。人一出名,就不再属于自己,慕名者络绎来访,使他失去了宁静的心境以及和二三知友相对而坐的情趣。风景一出名,也就沦入凡尘,游人云集,使它失去了宁静的环境以及被真正知音赏玩的欣慰。

当世人纷纷拥向名人和名胜之时,我独爱潜入陋巷僻壤,去寻访不知名的人物和景观。

正文 1988 10 从挤车说到上海不是家

在上海出差,天天挤车,至今心有余悸。朋友说,住在上海,就得学会挤车。我怕不是这块料。即使恰好停在面前,我也常常上不了车,刹那间被人浪冲到了一边。万般无奈时,我只好退避三舍,旁观人群一次次冲刺,电车一辆辆开走。我发现,上海人挤车确实训练有素,哪怕打扮入时的姑娘,临阵也表现得既奋勇,又从容,令我不知该钦佩还是惋惜。

我无意苛责上海人,他们何尝乐意如此挤轧。我是叹惜挤轧败坏了上海人的心境,使得这些安分守己的良民彼此间却时刻准备着展开琐屑的战斗。几乎每回乘车,我都耳闻激烈的争吵。我自己慎之又慎,仍难免受到挑战。

有一回,车刚靠站,未待我挤下车,候车的人便蜂拥而上,堵住了车门。一个抱小孩的男子边往上挤,边振振有词地连声嚷道:“还没有上车,你怎么下车?!”惊愕于这奇特的逻辑,我竟无言以答。

还有一回,我买票的钱被碰落在地上,便弯腰去拾。身旁是一个中年母亲带着她七八岁的女儿。女儿也弯腰想帮我拾钱,母亲却对我厉声喝道:“当心点,不要乱撞人!”我感激地望一眼那女孩,悲哀地想:她长大了会不会变得像母亲一样蛮横自私?

上海人互不相让,面对外地人却能同仇敌忾。我看见一个农民模样的男子乘车,他坐在他携带的一只大包裹上,激起了公愤,呵斥声此起彼伏:“上海就是被这种人搞坏了!”“扣住他,不让他下车!”我厌恶盲流,但也鄙夷上海人的自大欺生。毕竟上海从来不是幽静的乐园,用不着摆出这副失乐园的愤激姿态。

写到这里,我该承认,我也是一个上海人。据说上海人的家乡意识很重,我却常常意识不到上海是我的家。诚然,我生于斯,长于斯,在这喧闹都市的若干小角落里,藏着只有我自己知道和铭记不忘的儿时记忆。当我现在偶尔尝到或想起从小熟悉的某几样上海菜蔬的滋味时,还会有一丝类似乡思的情绪掠过心头。然而,每次回到上海,我并无游子归家的亲切感。“家乡”这个词提示着生命的源头,家族的繁衍,人与土地的血肉联系。一种把人与土地隔绝开来的装置是不配被称作家乡的。上海太拥挤了,这拥挤于今尤甚,但并非自今日始。我始终不解,许多上海人为何宁愿死守上海,挤在鸽笼般窄小封闭的空间里,忍受最悲惨的放逐——被阳光和土地放逐。拥挤导致人与人的碰撞,却堵塞了人与自然的交流。人与人的碰撞只能触发生活的精明,人与自然的交流才能开启生命的智慧。所以,上海人多小聪明而少大智慧。

我从小受不了喧嚣和拥挤,也许这正是出于生命的自卫本能。受此本能驱策,当初我才乘考大学的机会离开了上海,就像一个寄养在陌生人家的孩子,长大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便出发去寻找自己真正的家。我不能说我的寻找有了满意的结果。时至今日,无论何处,土地都在成为一个愈来愈遥远的回忆。我仅获得了一种海德格尔式的安慰:“语言是存在的家。”如果一个人写出了他真正满意的作品,你就没有理由说他无家可归。一切都是身外之物,唯有作品不是。对家园的渴望使我终了找到了语言这个家。我设想,如果我是一个心满意足的上海人,我的归宿就会全然不同。

正文 1989 4 尼采与现代人的精神危机



当我在一九八五年初写作那本论尼采的小册子时,我不曾料到,两年后会在中国出现一小阵子所谓“尼采热”。据我所知,真正对尼采思想发生共鸣,从中感受到一种发现的喜悦的,是一些关心人生问题、在人生意义探求中感到迷惘痛苦的青年学生和青年艺术家。尼采思想是西方社会精神危机的哲学表达,它之引起强烈共鸣,的确反映了当代中国青年知识分子的一种危机心态。这里我首先要为精神危机“正名”。人们常常把精神危机当作一个贬义词,一说哪里发生精神危机,似乎那里的社会和人已经腐败透顶。诚然,与健康相比,危机是病态。但是,与麻木相比,危机却显示了生机。一个人、一个民族精神上发生危机,至少表明这个人、这个民族有较高的精神追求,追求受挫,于是才有危机。如果时代生病了,一个人也许就只能在危机与麻木二者中作选择,只有那些优秀的灵魂才会对时代的疾病感到切肤之痛。

精神危机最严重的形态是信仰危机,即丧失了指导整个人生的根本信仰,一向被赋予最高价值的东西丧失了价值,人生失去了总体的意义和目标。用尼采的话说,就是虚无主义。

这里所说的信仰,是指形而上意义上的信仰,即为人生设置一个终极的、绝对的根据,相信人的生命的某种永恒性和神圣性。基督教就是这样一种信仰。它的解体,从根本上动摇了西方人安身立命的基础。中国的情况有所不同。我们历来缺少那种形而上和宗教意义上的信仰,只有社会伦理和社会政治意义上的信仰,不是寻求人生与某种永恒神圣本体的沟通,而是把人生与一定的社会理想联系起来。社会层次上的信仰不但不涉及、而且还限制了对人生终极根据的探究,掩盖了形而上层次上的信仰的欠缺。因此,社会信仰一旦失去统摄力,形而上信仰的欠缺就暴露出来了。这正是当今这一代青年所面临的情况。

无可否认,“文革”所造成的社会危机已经使得任何一种社会政治信仰失去了大一统的威力,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文革”中和“文革”后成长起来的这一代人是没有信仰的一代。当今时代已经不存在一种既定的权威人生模式,每个人的命运都投入了未定之中,因而不得不从事独立的思考和探索。与此同时,社会的商业化使人的精神在一定时期内不可避免地出现平庸化趋势,这种情形既使有高贵精神趣味的人感到孤独,却也异常增加了他们的精神追求的紧张度。

荣格曾区分“伪现代人”和“真正的现代人”,前者喜欢以现代人自命,后者则往往自称老古董。事实上,现代思潮的代表决非那些追求时髦的浅薄之辈,反倒是一些不合时宜的理想主义者。正像在任何一种信仰体制下,真正有信仰的人仅属少数一样,在任何一个发生精神危机的时代和民族,真正感受和保持着危机张力的也只是少数人。而且,这往往是同一类灵魂,正因为在信仰问题上认真严肃,才真切感觉到失去信仰的悲哀。

所以,如果说中国现在有所谓“尼采热”的话,我愿对它持积极的评价。半个多世纪前,中国思想界的先进分子曾经对尼采思想发生强烈兴趣,当时主要是社会层次上的共鸣,旨在改造卑弱的国民性,争取民族自强。与之相比,这一次也许预示着形而上层次上的觉醒,表明我们的民族精神可能正在朝更加深刻的方向发展。



我们也许很难理解基督教信仰解体在西方人精神中引起的灾难性震荡。西方精神中始终贯穿着一种形而上的冲动,即企图超越生命的暂时性而达于不朽,超越生命的动物性而达于神性。受这一冲动驱策,始自柏拉图的西方古典哲学致力于寻求某种能够赋予人的生命以不朽神性的本体,终于在基督教的“上帝”观念中找到其归宿。因此,长期以来,“上帝”观念成了西方人的精神支柱,有了它,终有一死的个体生命从灵魂不死中获得了安慰,动物性的人从上帝的神性中发现了自身完善的根据。基督教诚然贬低了人的尘世价值,却在幻想中赋予了人生以某种永恒价值。上帝的灵光使人显得渺小,但同时也给人生罩上了一圈神圣的光环。基督教世界观实质上是人类中心论,它借上帝的名义把人置于万物之上,为人安排了一种目的论的世界秩序。由此我们可以设想,一旦失去上帝,便会产生两方面的后果。其一,人的生命失去了不朽性。没有了灵魂不死,人的死就成了无可挽救的死。其二,人的生命也失去了神圣性。上帝创造的那个目的论宇宙崩溃了,人不再是中心,而只是宇宙永恒生成变化过程中的偶然产物。总之,人的肉体和灵魂似乎都丧失了根本价值。

正是有感于此,尼采喊出了骇世惊俗的一声:“上帝死了!”并且宣告:“一个时代正在来临,我们要为我们当了两千年之久的基督徒付出代价了:我们正在失去那使我们得以生存的重心,——一个时期内我们不知何去何从。”据尼采估计,这个没有信仰的虚无主义时代将笼罩西方社会二百年之久。

当然,在许多人身上,虚无主义并非一种自觉的意识,而只是表现为种种征兆。例如,现代人生活得极匆忙,如尼采所形容的,总是行色匆匆地穿过闹市,手里拿着表思考,吃饭时眼睛盯着商业新闻,不复有闲暇沉思,愈来愈没有真正的内心生活。现代人的娱乐也无非是寻求刺激和麻醉,沉湎于快速的节奏、喧嚣的声响和色彩的魔术,那种温馨宁静的古典趣味似乎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无论在财富的积聚上还是在学术的攻求上都表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贪婪,现代文化不过是搜集无数以往文化碎片缝制而成的“一件披在冻馁裸体上的褴褛彩衣”。凡此种种,都表明了丧失信仰引起的内在焦虑和空虚,于是急于用外在的匆忙和喧嚣来麻痹内心的不安,用财产和知识的富裕来填补精神的贫困。

在信仰沦丧的时代,真诚的人如何能生活下去?这是尼采苦苦思索并试图解决的问题。所谓真诚,首先是在信仰问题上不苟且,不盲从,也不伪饰。尼采对于人们用匆忙的世俗生活或虚假的信仰回避无信仰的事实极其不满,不懈地揭露了时代的颓废倾向。但是,真诚会使人陷入悖论。一方面,它要求对人生追根究底,把生命的意义看得高于生命本身。另一方面,对根据的无穷追究又必然使任何终极根据都站不住脚,生命意义的丧失使生命本身成了问题。这时候,真诚就要求一个人敢于正视其追根究底的结果,“确信生存是绝对没有根据的”。尼采说:“真诚的人——我如此称呼在无神的沙漠上跋涉和虔敬之心破碎的人。”尼采曾绝望地祈求上帝赐他以疯狂,因为只有疯狂才能使他继续信仰上帝。但是,疯狂没有如期而来,于是他就决心把无信仰的命运承担起来,不靠任何宗教的、形而上的安慰生活下去。在一个有病的时代,尼采公开承认自己是一个病人,并且以病人的身分对病因进行了探根溯源的诊察。为人生寻求一种信仰的形而上冲动驱使他走上哲学探索的道路,探索的结果却是否定一切既有信仰连同整个欧洲形而上学,成了“欧洲第一个虚无主义者”和“反形而上学者”。应该说,尼采是真诚的。



不过,在尼采看来,彻底的虚无主义仅是从旧信仰沦丧到新信仰建立的一个过渡。那么,尼采心目中的新信仰是什么呢?一言以蔽之,就是“艺术拯救人生”。这里的“艺术”是广义的,指一种审美的人生态度。它包括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两个方面。日神精神就是要我们生活在美的外观中,爱生命的过程,而不去追究它的实质和归宿。酒神精神的含义,尼采的解释前后有所变化。早期指从个人的痛苦和毁灭中获得与宇宙生命本体相融合的悲剧性陶醉。后来尼采嫌这层含义太形而上学气,虽仍倡导酒神精神,却是指从生命的绝对无意义性中获得悲剧性陶醉:人生是幕悲剧,最大的悲剧就在于它的没有终极根据,但生命敢于承担自身的无意义而并不消沉衰落,这正是生命的骄傲!

显然,严格说来,无论日神精神还是酒神精神,都不成其为真正的信仰,因为它们都未解决人生的终极根据问题,都不能为人生提供可信赖的不朽和神圣。但有什么办法呢?人类的神话时代和宗教时代毕竟都已经成为过去,现代人不可能再认真地相信客观意义上的不朽和神圣了,而艺术至少能在我们的主观体验中使瞬时永恒化,使本能神圣化。尼采主张的审美的人生态度是与伦理和功利的人生态度相对立的。伦理失去了宗教的根据,可归入广义的功利。因此,现代人实际上只能在艺术和功利二者之间进行选择。艺术的生存方式注重对生命的体验和灵魂愉悦,功利的生存方式注重对物质的占有和官能享乐,两相比较,艺术终究为没有信仰的现代人提供了一种真正的精神补偿。现在,愈来愈多的西方思想家主张靠艺术来解决现代人的精神危机,疗治技术时代的弊病。我不太相信形形色色的艺术救世论,但是我相信,对于热爱人生却又为终极关切苦恼着的人们来说,艺术的确是最好的慰藉。

常常听到有人说,中国需要的是科学和理性,不需要尼采或存在主义式的醉醺醺的非理性。比较宽容的人则表示,西方非理性主义哲学家所讨论的问题不无价值,但事情有个轻重缓急,我们等到现代化实现之后再来关心也不迟。使我惊诧的是,这些论者完全不理解当代中国青年的精神苦闷,把人的灵魂生活看得如此无足轻重。似乎在现代化实现之前,几代人的灵魂是无须关心的!西方现代化的进程业已表明,单纯的物质繁荣并不能使人真正幸福,中国式的现代化难道不正应该借取前车之鉴,一开始就重视人的精神生活问题?当然,与西方人相比,我们的问题性质有所不同。西方的精神危机是形而上学发展到顶点之后的崩溃,于是出现信仰沦丧的局面。对于我们来说,也许必须首先经历形而上学,然后才能超越形而上学。但是,我们毕竟生活在现代,形而上的要求一旦觉醒,很可能同时就遭到幻灭。唯其如此,西方哲人的思考也许能给我们以正反两方面的启发。当然,真正的出路还要我们自己来寻找。

正文 1988 5 何必温馨

不太喜欢温馨这个词。我写文章有时也用它,但尽量少用。不论哪个词。一旦成为一个热门、时髦、流行的词,我就对它厌烦了。

温馨本来是一个书卷气很重的词,如今居然摇身一变,俨然是形容词家族中脱颖而出的一位通俗红歌星。她到处走穴,频频亮相,泛滥于歌词中,散文中,商品广告中。以至于在日常言谈中,人们也可以脱口说出这个文绉绉的词了,宛如说出一个人所共知的女歌星的名字。

可是,仔细想想,究竟什么是温馨呢?温馨的爱、温馨的家、温馨的时光、温馨的人生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朦朦胧胧,含含糊糊,反正我想不明白。也许,正是词义上的模糊不清增加了这个词的魅力,能够激起说者和听者一些非常美好但也非常空洞的联想。

正是这样:美好,然而空洞。这个词是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温者温暖,馨者馨香。暖洋洋,香喷喷。这样一个词非常适合于譬如说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用来描绘自己对爱的憧憬,一个初为人妻的少妇用来描绘自己对家的期许。它基本上是一个属于女中学生词典的词汇。当举国男女老少都温馨长温馨短的时候,我不免感到滑稽,诧异国人何以在精神上如此柔弱化,纷纷竞作青春女儿态?

事实上,两性之间真正热烈的爱情未必是温馨的。这里无须举出罗密欧与朱丽叶,奥涅金与达吉亚娜,贾宝玉与林黛玉。每一个经历过热恋的人都不妨自问,真爱是否只有甜蜜,没有苦涩,只有和谐,没有冲突,只有温暖的春天,没有炎夏和寒冬?我不否认爱情中也有温馨的时刻,即两情相悦、心满意足的时刻,这样的时刻自有其价值,可是,倘若把它树为爱情的最高境界,就会扼杀一切深邃的爱情所固有的悲剧性因素,把爱情降为平庸的人间喜剧。

比较起来,温馨对于家庭来说倒是一个较为合理的概念。家是一个窝,我们当然希望自己有一个温暖、舒适、安宁、气氛浓郁的窝。不过,我们也该记住,如果爱情要在家庭中继续生长,就仍然会有种种亦悲亦喜的冲突和矛盾。一味地温馨,试图抹去一切不和谐音,结果不是磨灭掉夫妇双方的个性,从而窒息爱情(我始终认为,真正的爱情只能发生在两个富有个性的人之间),就是造成升平的假象,使被掩盖的差异终于演变为不可愈合的裂痕。

至于说以温馨为一种人生理想,就更加小家子气了。人生中有顺境,也有困境和逆境。困境和逆境当然一点儿也不温馨,却是人生最真实的组成部分,往往促人奋斗,也引人彻悟。我无意赞美形形色色的英雄、圣徒、冒险家和苦行僧,可是,如果否认了苦难的价值,就不复有壮丽的人生了。

写到这里,我忽然悟到了温馨这个词时髦起来的真正原因。我的眼前浮现出许多广告画面,画面上是各种高档的家具、家用电器、室内装饰材料、化妆品等等,随之响起同一句画外音:“……伴你度一个温馨的人生。”一点也不错!舒适的环境,安逸的氛围,精美的物质享受,这就是现代人的生活理想,这就是温馨一词的确切的现代含义!这个听起来好像颇浪漫的词,其实包含着非常务实的意思,一个正在形成中的中产阶级的生活标准,一种讲究实际的人生态度。不要跟我们提罗密欧了吧,爱就要爱得惬意。不要跟我们提哈姆雷特了吧,活就要活得轻松。理想主义的时代已经结束,让我们回归最实在的人生……

我丝毫不反对实在的生活情趣。和突出政治时代到处膨胀的权力野心相比,这是一个进步。然而,实在的生活有着深刻丰富的内涵,决非限于舒适安逸。使我反感的是“温馨”这个流行词所标志的人们精神上的平庸化,在这个女歌星的唱遍千家万户的温软歌声中,一切人的爱情和人生变得如此雷同,就像当今一切流行歌曲的歌词和曲调如此雷同一样。听着这些流行歌曲,我不禁缅怀起歌剧的音乐和它所讴歌的那种惊心动魄的爱情和人生来了。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要说:

爱,未必温馨,又何必温馨?

人生,未必温馨,又何必温馨?

正文 1993 2 消费=享受?

我讨厌形形色色的苦行主义。人活一世,生老病死,苦难够多的了,在能享受时凭什么不享受?享受实在是人生的天经地义。蒙田甚至把善于享受人生称作“至高至圣的美德”,据他说,恺撒、亚历山大都是视享受生活乐趣为自己的正常活动,而把他们叱咤风云的战争生涯看作非正常活动的。

然而,怎样才算真正享受人生呢?对此就不免见仁见智了。依我看,我们时代的迷误之一是把消费当作享受,而其实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我并不想介入高消费能否促进繁荣的争论,因为那是经济学家的事,和人生哲学无关。我也无意反对汽车、别墅、高档家具、四星级饭店、KtV包房等等,只想指出这一切仅属于消费范畴,而奢华的消费并非享受的必要条件,更非充分条件。

当然,消费和享受不是绝对互相排斥的,有时两者会发生重合。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又是显而易见的。例如,纯粹泄欲的色情活动只是性消费,灵肉与共的爱情才是性的真享受;走马看花式的游览景点只是旅游消费,陶然于山水之间才是大自然的真享受;用电视、报刊、书籍解闷只是文化消费,启迪心智的读书和艺术欣赏才是文化的真享受。要而言之,真正的享受必是有心灵参与的,其中必定包含了所谓“灵魂的愉悦和升华”的因素。否则,花钱再多,也只能叫做消费。享受和消费的不同,正相当于创造和生产的不同。创造和享受属于精神生活的范畴,就像生产和消费属于物质生活的范畴一样。

以为消费的数量会和享受的质量成正比,实在是一种糊涂看法。苏格拉底看遍雅典街头的货摊,惊叹道:“这里有多少我不需要的东西呵!”每个稍有悟性的读者读到这个故事,都不禁要会心一笑。塞涅卡说得好:“许多东西,仅当我们没有它们也能对付时,我们才发现它们原来是多么不必要的东西。我们过去一直使用着它们,这并不是因为我们需要它们,而是因为我们拥有它们。”另一方面呢,正因为我们拥有了太多的花钱买来的东西,便忽略了不用花钱买的享受。“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可是每天夜晚守在电视机前的我们哪里还想得起它们?“何处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耳。”在人人忙于赚钱和花钱的今天,这样的闲人更是到哪里去寻?

那么,难道不存在纯粹肉体的、物质的享受了吗?不错,人有一个肉体,这个肉体也是很喜欢享受,为了享受也是很需要物质手段的。可是,仔细想一想,我们便会发现,人的肉体需要是有被它的生理构造所决定的极限的,因而由这种需要的满足而获得的纯粹肉体性质的快感差不多是千古不变的,无非是食色温饱健康之类。殷纣王“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但他自己只有一只普通的胃。秦始皇筑阿房宫,“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但他自己只有五尺之躯。多么热烈的美食家,他的朵颐之快也必须有间歇,否则会消化不良。多么勤奋的登徒子,他的床第之乐也必须有节制,否则会肾虚。每一种生理欲望都是会餍足的,并且严格地遵循着过犹不足的法则。山珍海味,挥金如土,更多的是摆阔气。藏娇纳妾,美女如云,更多的是图虚荣。万贯家财带来的最大快乐并非直接的物质享受,而是守财奴清点财产时的那份欣喜,败家子挥霍财产时的那份痛快。凡此种种,都已经超出生理满足的范围了,但称它们为精神享受未免肉麻,它们至多只是一种心理满足罢了。

我相信人必定是有灵魂的,而灵魂与感觉、思维、情绪、意志之类的心理现象必定属于不同的层次。灵魂是人的精神“自我”的栖居地,所寻求的是真挚的爱和坚实的信仰,关注的是生命意义的实现。幸福只是灵魂的事,它是爱心的充实,是一种活得有意义的鲜明感受。肉体只会有快感,不会有幸福感。奢侈的生活方式给人带来的至多是一种浅薄的优越感,也谈不上幸福感。当一个享尽人间荣华富贵的幸运儿仍然为生活的空虚苦恼时,他听到的正是他的灵魂的叹息。

正文 1995 1 何尝失落

自从商业化浪潮席卷中国大陆以来,关于“文化失落”、“人文精神失落”、“知识分子失落”的悲叹不绝于耳。坦率地说,对于此类谈论,我始终感到比较隔膜。几年前我写过一段话:“无论‘文化热’,还是‘文化低谷’,都与真正爱文化者无关,因为他所爱的文化是既不会成为一种时髦,也不会随市场行情低落的。”现在我仍这样看。我确实相信,一个够格的文化人,或者说知识分子,不论他是学者还是作家、艺术家,他必定是出于自身生命的根本需要而从事精神文化创造的。在精神文化领域内,他不会没有困惑,毋宁说正因为在人类精神生活和生存意义问题上他比常人有更深刻的困惑,所以才在此领域内比常人有更执著的探索。然而,也正因为此,在是否要关注精神价值和从事精神创造这一点上,他决不会因为世态的变迁而发生动摇。

当然,商业化时代对于真正意义上的精神文化事业不是一个好的环境。面对唯利是图的短视的市场,毫无文化内涵的大众消费文化泛滥,严肃的学术建树和艺术创造遭到冷落。面对实利主义的盛行和精神生活的普遍平庸化,执著的精神追求和人生探索显得不合时宜。但是,对于一个真正热爱精神文化事业的人来说,这一切甚至连挑战也算不上,更谈不上使他感到失落了。他原本无意迎合大众,与庸俗的文化商贩去争夺市场,他的探索和创造原本是出于他的性情之必然,而不是为了获取虚名浮利,种瓜得瓜,何失落之有?

寂寞则是难免的。不过,寂寞原是创造者的宿命,所以自甘寂寞也就是创造者的一个必备素质,不独今天这个时代如此。精神文化创造在实践上是最个人化的事业,学术上或文学艺术上的一切伟大作品都是个人在寂寞中呕心沥血的结果。纠集一帮哥儿们,侃出一部部电视剧或畅销书来,热闹果然热闹,却与真正的精神文化创造毫不相干。在创造的寂寞中自有一种充实,使得创造者绝对不肯用他的寂寞去交换别人的热闹。他基本上是别无选择,这倒不是说他肩负着某种崇高的使命,而是说唯有这样活着他才觉得生活有意义。他在做着他今生今世最想做、不能不做的一件事,所以不论成败得失,他都无怨无悔了。

在当今时代,最容易产生失落感的是那些一向有着强烈的精英意识和济世雄心的知识分子。他们想做民众的思想领袖和精神导师,可是商业化大潮把他们冲刷到了社会的边缘地带,抛掷在一个尴尬的位置上。他们是很难自甘寂寞的,因为他们恰好需要一个轰轰烈烈的舞台才能发挥作用。我不认为知识分子应该脱离社会实践,但是,我觉得在中国的知识分子中,精英或想当精英的人太多,而智者太少了。我所说的智者是指那样一种知识分子,他们与时代潮流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并不看重事功,而是始终不渝地思考着人类精神生活的基本问题,关注着人类精神生活的基本走向。他们在寂寞中守护圣杯,使之不被汹涌的世俗潮流淹没。我相信,这样的人的存在本身就会对社会进程发生有益的制衡作用。智者是不会有失落感的。领袖无民众不成其领袖,导师无弟子不成其导师,可是,对于智者来说,只要他守护着人类最基本的精神价值,即使天下无一人听他,他仍然是一个智者。

人各有志。在体制转型提供更多选择机会的条件下,原来笼统称作知识分子的这个阶层中,有人改行经商,有人心猿意马,有人坚守初衷,这种情形十分正常。人们各奔前程,大致上也各得其所。如果一个人知道自己的志业所在并且一如既往地从事着这一志业,如果他在此过程中感觉到了自己的生命意义与历史责任的某种统一,那么,应该说他在精神上是充实自足的。天下滔滔,与我何干?大不了穷些寂寞些。信念犹在,志业犹在,安身立命之本犹在,何尝失落?

正文 1994 7 9救世和自救

精神生活的普遍平庸化是我们时代的一个明显事实。这个事实是如此明显,以至于一个人并不需要有多么敏锐的心灵,就可以感受到了。其主要表现是:一、信仰生活的失落。人生缺乏一个精神目标,既无传统的支持,又无理想的引导。尤其可悲的是,人们甚至丧失了对信仰问题的起码认真态度,对之施以哄笑,以无信仰自夸。二、情感生活的缩减。畸形都市化堵塞了人与自然的交感,功利意识扩张导致人与人之间真情淡薄。情感体验失去个性和实质,蜕化为可模仿的雷同的流行歌词和礼品卡语言。三、文化生活的粗鄙。诉诸官能的大众消费文化泛滥,诉诸心灵的严肃文化陷入困境。娱乐性传播媒介冒充为文化主流,绝无文化素养的记者和明星冒充为文化主角,几有席卷天下之势。

毫无疑问,对于这种平庸化现象,凡注重精神生活的人都是持否定和批判的态度的。不过,其中又有区别。据我观察,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以拯救天下为己任,他们的反应又因性情和观念的差异而有区别。大抵而论,宗教和道德型的人主要表现为愤怒,视这个世道为末世,对之发出正义的谴责乃至神圣的诅咒,欲以此警醒世人,寻回盛世,或者——审判世人,以先知的口吻预言某种末日审判。张承志是当今最典型的代表。理智型的人主要表现为忧虑,视这个世道为乱世,试图规划出某种救世方案,以重建精神生活的秩序,恢复或营造他们心目中的治世。相当一批人文学者正在为此竭精殚虑,摇唇鼓舌。不论愤怒还是忧虑,救世是共同的立场,所以我把两者归作一个类别。

另一类人是比较个人化的知识分子,相对而言,他们没有太直接的救世抱负,而是更加关注自己独立的精神探索和文化创造活动。他们对于作为一种社会现实的精神平庸化过程同样反感,但似乎不像前一类人那样有切肤之痛,如坐针毡,为之寝食不安。由于他们更多地生活在一个相当稳固的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隔膜于或超脱于他们所反感的那种外部变化了。他们的反应主要不是愤怒或忧虑,而更多地表现为一种近乎宽容的淡漠和蔑视。属于这一类的大抵是一些真正迷于艺术的艺术家,真正迷于学术的学者,以及执著于人生和人类根本问题之思索的哲人智者。在这样的人看来,末世论或乱世论似乎都有些危言耸听,这个世道和别的世道没有本质的不同,不过是一个俗世罢了。时代变迁,俗的表现形式相异,或官或商,无精神性则为一。所以,他们始终与俗世保持距离,而把精神上的独立追求和自我完善视为人生在世的安身立命之本。在此意义上,他们的立场可归结为自救。

当然,上述划分只是相对的,毕竟可能有一些个人性和社会性皆很强的知识分子,在他们身上,自救和救世的立场会发生重迭。我无意在这两种立场之间评优劣,以我之见,真诚的救世者和自救者都是宝贵的,我们之缺乏有感召力的传道士和启蒙思想家,一如缺乏埋头于自己园地的耕耘者。不过,就目前而言,说句老实话,我实在听厌了各种名目的文化讨论,从这些热闹中只听出了一种浮躁和空洞。无论是标榜为“新国学”的复古主张,还是以“后现代”名义装饰现状的学术拼贴,事实上都没有提出切实的救世良策,很可能只是成全了个人的一种功利欲望。至于种种关于“文化失落”、“人文精神失落”的喟叹,透出的多是一种焦躁不安的心态。在这种情况下,我宁愿为自救的立场作一辩护,尽管真正的自救者是不需要任何理论上的辩护的。

一个人立志从事精神探索和文化创造的事业,应该是出于自身最内在的精神需要。他在精神生活的范围内几乎一定有很重大的困惑,所以对于他来说,不管世道如何,他都非自救不可,唯自救才有生路。可是,在精神生活与世俗的功利生活之间,他的价值取向是明确而坚定的,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困惑。张三不耐贫困,弃文经商,成了大款,李四文人无行,媚俗哗众,成了大腕,这一切与他何干?他自己是在做着他今生今世最想做、不能不做的一件事,只要环境还允许(事实上允许)他做下去,何失落之有?立足于自救的人,他面对外部世界时的心态是平静的。那些面对浮躁世态而自己心态也失衡的人,他们也许救世心切也心诚,但同时我又很怀疑他们自己内心缺乏精神生活的牢固根基,要不何止于如此惶惶不安。

我确实相信,至少在精神生活领域内,自救是更为切实的救世之道。当今之世不像是一个能诞生新救世主和新信仰的时代,但这并不妨碍每一个热爱精神文化事业的人在属于自己的领域里从事独立的探索和创造。这样的人多了,时代的精神文化水准自然会提高。遗憾的是,我们拥有许多不甘寂寞的信仰呼唤者、精神呐喊者和文化讨论者,少的是宗教、哲学、艺术上的真信徒甚至真虚无主义者。透底地说,真正精神性的东西是完全独立于时代的,它的根子要深邃得多,植根于人类与大地的某种永恒关系之中。唯有从这个根源中才能生长出天才和精神杰作,他(它)们不属于时代,而时代将跟随他(它)们。当然,一个人是否天才,能否创造出精神杰作,这是无把握的,其实也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不失去与这个永恒源泉的联系,如果这样,他就一定会怀有与罗曼·罗兰同样的信念:“这里无所谓精神的死亡或新生,因为它的光明从未消失,它只是熄隐了又在别处重新闪耀而已。”于是他就不会在任何世道下悲观失望了,因为他知道,人类精神生活作为一个整体从未也决不会中断,而他的看来似乎孤独的精神旅程便属于这个整体,没有任何力量能使之泯灭。

纪念“五四”,中国年轻一代知识分子的心情是复杂的,怅惘和悲怆多于振奋。

法国人一定会怀着平静的心情纪念他们的启蒙运动,因为狄德罗们的理想已经实现,这一页历史已经翻过去。我们却仍然在演七十年前揭幕的同一台剧,尽管布景和演员屡变,但脚本和题目依旧。令我们惭愧的是,我们还失去了第一代主角所拥有的那种天真的自豪,在无奈的重复中感到了几分疲倦。

传统和现代化是一个多么陈旧的热门话题,一切可能的主张都提出过了,出路依然迷茫。中西文化的文章做了又做,五花八门而又千篇一律。这种两难抉择本身似乎也成了我们无法摆脱的传统,纠缠着一代又一代知识分子的头脑和步伐。什么时候我们才真正具备现代文明世界一员的自信,强壮得既不怕自己的传统,也不怕外来的文化,对两者都泰然处之呢?

中国知识分子始终在出处之间徘徊,身在书斋,心系庙堂。想当年,多少书生慷慨投身政治风云,到头来又乖乖地回到书斋,专心地做学问或潇洒地玩学问了。我们恐怕连这点安慰也没有,商潮滚滚而来,一旦失意,冷板凳也有坐不下去之势。什么时候我们才真正具备现代民主社会公民的从容,无需愤激于政局又消沉于书斋,政治不再是关注的中心,学术也不再是一种逃避,从政和治学都成为具有独立人格的公民的自由选择?

我期待着这一天。唯有到那时,“五四”这一页历史才真正翻了过去,我们的后人将会怀着平静的心情纪念“五四”。当然,为了把这一页历史翻过去,我们只好坚持写完它。



免责:该文章采集于网络,相关权利归相关人所有!!!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更多文章: 1024社区 xp102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