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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强夫子》


第 一章 苦中作乐

“少爷,少爷,你醒醒啊,你不要丢下小珠,你死了,我也不活了!”辰逸迷迷糊糊,听见有人在一边哭一边呼喊自己的名字。

辰逸拼命的想睁开眼睛,但却怎么睁不开,两个眼皮像吊着几千斤东西似的,异常的沉重,想喊小珠的名字,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想动一下手指,却感觉到自己全省火辣辣的疼痛,大脑里一片空白,他努力着想着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情……感觉自己的脑袋像一个炸弹一样,随时要炸掉。

“我是怎么?”辰逸努力的想着。以前的画面断断续续涌出来。思维渐渐清晰起来了,画面断断续续不断涌入。

“少爷,不好了,张管事带着几个仆人又来啦,少爷你赶紧还躲躲吧。”丫鬟小珠急得满头大汗往一间破破烂烂的房间走来,歪七扭八的房屋破败不堪,如果不是在近处看见有淡淡的青烟升起,谁也不会想到,这样的房屋会还会有人住,如果让灵城人看到这样破败的房间,怎么也想不出这竟是灵城林家三少爷的房间,恐怕会大吃一惊,堂堂的林家三少爷,尽然住在这样一个环境中。

张管事是一位见风使舵的,在自己的面前像一条听话的够,在没在有身份的下人身边,总是一副高高在上样子,总是鸡蛋里挑骨头,一副小人模样。

“小环,不躲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我都习惯了”辰逸面无表情的看着远处匆匆赶过来的人,谁也不知道这个脸色黄里带白,身体消瘦的外表下,却有居住一个21岁的灵魂,穿越来的这个人名字也叫林辰逸,是一位经济博士生,但他在音乐、文学、绘画、医学、武术都有许多的见解,曾多次荣登洛杉矶报刊。堪称全球最全能的博士。还记得他在野外,拍流星雨的时候,被一颗流星砸到了头,然后就莫名其妙的穿越到另一个世界,附身在一个和他一样名字的人身上。别人穿越都带金手指,要么有土豪老爹,要么很牛叉的系统,然而他穿越来到这个世界什么都没有。还得小心翼翼活了15年,要装作自己什么也会,不能引起别人一丝丝注意。不然只会招来灭顶之灾。

“哟,这不是,我们家的少爷吗,站在门口是要迎接我们吗?看来这次长记性了”一个随从事仰着脸,看着辰逸说道。

“拿去,这是你的零花钱。”张管事,从衣袖里掏出一个小包,扔在脚下。

“少爷。我去取。”小珠在辰逸的耳边小声的说道,小珠刚走到了张管事面前,就被几个随从,挡住。

“要想拿钱,也是你们少爷来去,靠边去,小心我对你不客气”一位随从吆喝着说道。

“你们几个,把那个丫鬟拉过来,带她去洗洗脸上的灰,洗干净带出来我看一下”张管事对身边的人小声的说道。

“张爷,我懂,我懂!”其中一个人奸笑着回答到。

“你们要干什么?放开我!放开我!”小珠一边努力地挣扎着一边叫着,但没有求少爷去救她,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少爷不收自己的父亲的待见,而且少爷的亲哥哥,亲妹妹还有哪一些和少爷有点血缘关系的人,都没有把少爷当做林家的少爷去对待,他们觉得自己的少爷只能当做他们取乐和出气的对象。

“你们要干什么?快点放开他”辰逸急忙的往小珠那边赶去,对那几个张管事和随从说道。

“你就是个丫鬟生出来的畜生,真以为自己真是少爷,一个婊子生出来的小婊子,也敢命令我们,还想做少爷,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乌鸦永远是乌鸦,永远变不了凤凰。”小珠考到辰逸来了,张口咬住了一个随从的胳膊上,跑了出来。

“妈的,你一个小婊子,赶咬我,你们几个过来帮忙,按住她,我要狠狠地抽她一顿”只见两个随从,每人按着一个胳膊,把小珠踢着跪在,雪地上,小珠看到那凌厉的鞭子伴随着刺耳的风声,迎面扑来,吓得连忙闭上了眼睛,等了好长时间也不见,鞭子落下来,当她睁眼在发现,原来是自己的少爷,用瘦小的背,替自己挨了鞭子,感动的眼泪不要命地往下流。

“少爷,你没事吧”小珠抱着辰逸一边哭,一边紧张的说道。

“少爷,没事,少爷作为一个男人,这点痛算什么?一点也不痛”辰逸,强忍疼痛,微笑着对小珠说道。

“不疼,那我就打到你求饶,给我狠狠地打”张管事恶狠狠地对几个随从说道。鞭子火辣辣的抽打在辰逸身上,辰逸脸色越来越苍白,紧紧咬着牙齿,嘴唇都咬出了血,但是自己还是强忍着,没有向像张管事求饶,因为他知道,他向张管事求饶的,以张管事那变态的心理,每天都会在他身上来找高高在上感觉。感觉的自己的意识在一点点的丧失,眼皮越来越沉重,呼吸也渐渐也弱了下来,在怀里的小珠,仿佛察觉到了什么,抬起头,看着自己的少爷,连忙转过身去,把少爷抱住,撕心竭力哭着喊着向张管事他们喊道“求求你们,你们不要在打了,在打少爷就让你们打死了,要打的话你们打我吧。”辰逸迷迷糊糊听到小珠的话,他暗暗发誓自己这次不死的话,一定要让一定要把小珠当做自己的亲妹妹一样去对待,断断续续有气无力地对小珠说道“小珠,不要哭了,不要……不要……求……求他们,少爷睡一觉,就没事了”。

几个随从,也怕打死了辰逸,自己绝对没有好下场,毕竟在怎么说,辰逸也是林家少爷,毕竟在这个世界,等级还是很严的。按照大元帝国的等级制度,如果出现奴隶打死主人,会会被处活剥人皮,点天灯。

“张爷,我们还是算了,我怕在打,会出事。”一个随从,站在张管事面前说道。

“没用的东西,看你那胆小打样子,我们走。”张管事一脚把随从踢倒在地上。甩了甩袖子,我们走,真扫兴,这么不经打,转过身背着手,背=被张管事踢倒随从,连忙恭维的弯着腰,一面使劲的笑着对张管事说什么,慢慢从这个破破烂烂的房子旁边走了出去。

辰逸慢慢的睁开了眼睛,想伸出手为小珠擦干眼泪,却怎么抬不起胳膊,全身一点力气都没拥有,只能用尽全身的力气,拉了一下小珠的衣襟,小珠感觉自己的衣襟被人拉了一下,抬起头看见自家的少爷不知何时已经醒来了,连忙擦干眼泪,连忙把辰逸扶起来,辰逸身下床板咯咯吱吱响个不听,在对少爷笑到:“少爷,我去给你端药”说完,边飞快的跑出去了。辰逸看到飞快跑出去的小珠,暗暗发誓自己一定要里开这里,以后一定要让欺负他和小珠付出代价,自己一定让自己所谓的父亲求着让自己原谅,让他在自己的母亲的坟墓下忏悔。

“少爷药来了,小心烫”小珠端着边缘破破碎碎的碗,拿着勺子舀起一勺汤药,小心翼翼的用嘴吹了吹,生怕烫汤药烫着自己的少爷。辰逸看着小珠人真的模样,想起了前世的自己的妹妹,眼眶不经红了起来。

“少爷,喝药”小珠把汤勺送到辰逸的嘴前。

“小珠,谢谢你,以后你就当我的妹妹,我一定会让你过的比皇帝家的妹妹还要快乐,小珠你有名字吗?”

“小珠,记起事以来,只知道小珠叫小珠,以前的事记不起来了”小珠地下头弱弱地说着。

“没事,小珠,你以后就叫林珠吧!小名就叫小珠吧,我一定会带你离开这个地方,然后我一定会让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妹妹。我要你过的比公主还要幸福”看着身旁的小珠,温柔的说着。小珠,不经哭了起来。

“小珠,别哭了,我给你讲逸个童话故事吧……”

“少爷,你先把药喝了吧”

“还叫我少爷吗?”辰逸故意装作生气的样子。

“哥……哥哥”“傻妹妹”辰逸一只摸着小珠的头发,温柔的说着。另一只手,端着碗,喝完了碗中的药。

“哥哥,给你讲个灰姑娘的故事,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美丽的姑娘……”窗外的夕阳,渐渐向远处的地平线下落,在这个破烂房屋的传来了悦耳的笑声,打破周为的宁静。传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第二章 赴宴风波

15年了,来到这世界已经15年了啊,这15年来,自己每天活的小心翼翼的,自己总算是了解了这个世界的文化,和地球大的文化差不多,都是从上古开始记起,,分为夏、商、周[西周、东周(春秋、战国)]、秦、汉(西汉、东汉)、三国时期(魏、蜀、吴)、晋(西晋、东晋)、南北朝[南朝(宋、齐、梁、陈)、北朝(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唐、五代(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十国[前蜀、后蜀、吴、南唐、吴越、闽、楚、南汉、南平(荆南)、北汉]、宋(北宋、南宋)只不过在宋朝以后不一样了,每个朝代的皇帝不一样,每个朝代功臣名将不一样,但有一点一样,都注重儒家,从古至今都有三位圣人分别是圣人孔圣、亚圣孟子、宗圣曾子。自己所生活的这个朝代,代号叫大元,开朝的皇帝叫元杰,他注重文学,文人的地位很高。

文人考试分为三级,第一级是院试,考试者统称为童生,考试范围是州县。(童生不是指小孩,七、八、十岁的童生也是有的)在这个考试中合格的人,就是我们大家熟悉的“秀才”。?如果你当上了秀才,从此就摆脱了平民的身份,大小也是个知识分子了,可以享有某些特权,比如免除一人的徭役,见到县长大人可以不下跪。下一级的考试叫乡试,乡试可不是指乡里的考试,而是省一级的统考。乡试三年才有一次,一般在八月,由省里出题,而且有名额限制。在这一级别考试中过关的人就叫举人。举人是有资格做官的。之所以说是有资格,是因为这个级别是不能包你一定当官的,也就类似今天的大学毕业不包分配。在这个考试中获得第一名的人叫作解元。

如果现在你已经是举人了,那么请你打好包袱,准备好笔墨纸砚,明年二月你将要迎接人生的真正考验:会试。这个考试只有获得举人资格的才能参加,也就是说,你的对手将是其他省的精英们,朝廷将在你们中间挑选三百人(可能有变动),但要注意,这三百人并不是我们经常所说的进士,他们只是“贡生”,要想当进士,你还要再过一关。会试考试的第一名叫会元。

通过会试的精英们面对的最后一道考验就是殿试,在这场考试中,他们将面对这个帝国的统治者,考试方式是皇帝提问,考生回答,内容主要是策问。皇帝及大臣根据考生的表现,会划分档次,共有三甲,一甲只有三个人,叫进士及第,分别是状元、榜眼、探花,这是为我们大家熟知的,二甲若干人,叫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叫赐同进士出身。而状元就是三元中的第三元。状元虽很难得,三年才有一个,产量很低,但毕竟还是有的,所以读书人心中的最高荣誉并不是状元,而是另一种称号,这才是每个读书人朝思暮想的,获得这一称号的人将成为传说,那就是连中三元,具体说来就是身兼解元、会元、状元三个称号于一身。这是真正的高难度动作,必须保证全省考第一,然后在会试中全国考第一,最后殿试里在皇帝心目中也是第一。这样的人很少,开朝至今也没有出现过一人,只有当今的宰相白林杰,算起来是中了两元,是全天下才子的楷模。

“哥哥你在想什么呢?少爷我在买菜的时候听说,我们的族长还有5天要过80大寿,家族中的子孙都在为准备礼物忙的不可开交呢?哥哥我们准备什么啊?”小珠白皙的脸蛋,淡淡的柳叶眉,眼睛不大却把她的内心世界展露无遗,小鼻子小嘴巴也显得极为标志.一尾到顶的马尾辫更增添了几分娇美.玲珑的外形。

“车到山前必有路,走一步看一步吧”苏三看着自己屋里,自己有什么好准备的礼物,苏三看着家里的物品,没有一个值钱的物品,总结起来就一个字穷,两个字很穷,三个字非常穷,在说自己一个15岁的孩子能准备什么。

“哦。”小珠撅着嘴巴,耷拉着耳朵,闷闷不乐的用双手托着腮,坐在快要散架的椅子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时间总是过得飞快,五天转眼就要到了。

元年6月18,清晨天还没亮,陵城林家宅院外,来来往往的人络绎不绝,都在忙着为林家的现任家主林震准备过80大寿,在这个世界,医学也不是很发达,80岁很了不起了,古来少之。

“哥哥,哥哥,哥哥快起床了”辰逸还睡的迷迷糊糊地,就听见小珠在叫个不停。辰逸连忙从从床上坐起来,真准备穿鞋往出走,只听见门吱的一声,小珠推开门,跑了进来。

“哥哥,看今天早晨我刚刚出门就碰见张管事了,今天又给你发新衣服了,他让少爷你等会换上新衣服,梳洗一下去正院和其他少爷一起去个老爷拜寿。”看小珠手里捧着这套崭新的新衣服,想,那是给我的新衣服,只不过是老爷子过生日,怕我丢了他们林家的面子,真是傻妹妹啊。

“哥哥,你穿这套新衣服,真好看。我给你端一盆水,你看一下”小珠两眼冒着小星星,飞快的跑去,不一会就端着一盆水进来了。辰逸,接过盆中的水一看,只见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那浓密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总算没有白穿越。

“小珠,你在家等我,等会回来的时候给你带好吃的。”辰逸向往年一样,对小珠说着。

“知道了,哥哥,你早去早回”小珠站在们口远远的望着辰逸的背影越来越远,知道消失的在远方的地平线上,才依依不舍的回到房间里。辰逸这十几年来,不怎么受家族的重视,尽管他是一位少爷,但一路走在也没人向他主动打过招呼,他觉得这样也好,省的还要装作一副很客气的样子。于是低着头走路。

“哟,着谁呀,你们几个快过来看,你们快看看这谁呀”忽然传来了声音,将辰逸下了一跳。抬起头看那几张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面孔,觉得这个世界好小啊。

“这不是我三弟吗?今天又有新衣服穿了,不会是在那偷得吧,今天给爷爷过生日,你两手空空就来了,礼物呢?在那藏着呢?掏出来,让我们长长脸呀”说的事辰逸的打哥林杰,名字很好听,自以为自己是全城最美的男子,但和辰逸一比,还是差的不止半点。

林杰,林家的长子,地位无人可以动摇,因他有一身份显赫的母亲,为什么有一个身份显赫的母亲呢?因为她母亲有一个身份显赫的父亲,也就是林杰的外公在朝廷担任三品大员,也暗中为林家解决过不少棘手的事情,俗话说的好,富不过三代,特别在这些只知道唯利是图的商户家,家风一项不怎么好,大多数子女只知道花天酒地,穿金戴银。这样的家族是不可能长久存在的。

“我有没有准备礼物,管你们什么事?”辰逸淡淡的望着他们几个说道。

“哟,长大了,翅膀硬了,小兔崽子,告诉你,等年末你受完成人礼,你就可以滚出林家了,真以为一个丫鬟生的儿子就真的可以做林家的少爷了?”这会说话的是,辰逸的二哥,名叫林辉,喜欢拍林杰的马屁,人前一套人后一套,比起辰逸的大哥还要讨厌的多。

“大哥,二哥,你们磨磨蹭蹭干嘛呢?赶快进去了,要准备给爷爷献寿礼了。”一位身着碧绿的翠烟衫,散花水雾绿草百褶裙,身披翠水薄烟纱大约十岁左右的小女孩缓缓走近.随着她的走近,四周都散发着一种幽香,令人闻着便觉得十分舒坦.但见她肌肤胜雪,一头如丝缎般的黑发随风飘拂,细长的凤眉,她的脸上有一双带着稚气的、被长长的睫毛装饰起来的美丽的眼睛,就像两颗水晶葡萄.然而她的双目却犹似一泓清水,顾盼之际,自有一番清雅高华的气质,让人为之所摄、自惭形秽,玲珑的琼鼻,粉腮微晕,滴水樱桃般的朱唇,完美无瑕的瓜子脸带点淡淡的疏离,身材轻盈,脱俗清雅。林雪走了过来,看了辰逸一眼,便连忙催着他的两位哥哥连忙准备进去拜寿。辰逸也默默的跟在身后,走了进去。

走进寿堂,只见正面挂寿帘,两旁配有对联是: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在寿堂的正中间摆着逸个八仙桌,八仙桌上摆有香炉、蜡千、寿蜡、摆有,‘本命延年寿星君’神码儿,以及黄钱、纸元宝、千张,使之下垂供案两旁。条案上摆寿桃、寿面等寓意长寿的食品。八仙桌正前方地上放置一块红垫子,供拜寿者跪拜时用,平辈以上者拱手,以下者叩头。送灯花儿灯花用彩色灯花纸捻成花形,蘸上香油,灯花的数目比作寿者的岁数要多两个,一个为“本命年”,一个为“增寿年”。寿堂中的人们,都坐的整整齐齐。等待今天的主角,出场。不一会,听见脚步声从内屋传来,林老爷子在,丫鬟的搀扶下,穿过屏风走了出来缓缓走来,坐在高堂上。紧接着,下面的人从椅子站了起来,好像训练过的似的,弯着腰作揖一口同声的说道:“恭祝林老爷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林老爷,面带微笑的说道“各位同仁,多谢了,多谢了,多谢各位厚爱,感谢各位能给林某人这么大的面子,真是惭愧惭愧。快快请坐,快快请坐。”说完等到堂内的人等坐下之后,也坐了下去。紧接着,一位身穿蓝色长褂的长者站出来说道:请老寿星的儿子、儿媳上堂拜寿一拜,祝老寿星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二拜,祝老寿星日月昌明、松鹤长春;三拜,祝老寿星笑口常开、天伦永享。当所有的儿子、儿媳拜完寿后。紧接又说出请老寿星的女儿、女婿上堂拜寿

一拜,祝老寿星身体健康、长命百岁;二拜,祝老寿星万事如意、晚年幸福;三拜,祝老寿星生日快乐、后福无疆。

(请老寿星的女儿、女婿们献寿词献寿礼)请老寿星为女儿、女婿们回赠祝愿词林老爷子,说了一些感激的云云。请老寿星的孙子、孙女上堂拜寿一拜,祝老寿星吉祥如意、富贵安康;二拜,祝老寿星事事顺心、幸福长伴;三拜,祝老寿星笑口常开、身体安康。请老寿星的外孙子、外孙女上堂。请老寿星的孙儿、孙女们献寿词献寿礼。

“爷爷,我从外地专门找人从外域买来了,玉珊瑚,在此来恭祝爷爷,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来人抬上来”林雪话说完,不一会便有人抬了上来,大概有一百多斤。坐在寿堂人,都纷纷说着夸赞的话。

“好,好,真是难得宝贝,林雪,爷爷没白疼你。”林老爷摸着胡子,高兴的说道。

“爷爷,这是我和二弟,为恭祝你寿辰,求当朝名家名画家张掖所画的《献寿图》,来人,呈上来。”

“来人,打开看看”画轴一点点呗打开,众人一看,纷纷称赞,真好。相互说着客气的话。

“爷爷,三弟想为你作诗一首”林杰说完,用挑衅的眼神向辰逸看来。全场的人都把目光望向,此时辰逸本来吃的正好,一手拿着鸡腿,一手还往怀里装着点心。看着在场的人,淡定往怀里揣着最后一颗水果。在场的人脸都憋得通红,想笑却不敢笑。辰逸,擦干净了手,走到寿堂中间,抓耳挠腮的想了一会,说到:“这个老人不是人”刚刚说完,全场的人实在憋不住了,都笑了起来。而林家的人个个,面的凶光,恶狠狠看着辰逸。尤其是林老爷子,脸色都变了,此时辰逸也觉得很尴尬,连忙说到第二句:“南极仙翁下凡尘”,顿时全场活跃,交口称赞,林老爷子也转怒为喜,紧接着辰逸说出了第三句:“他的儿子都是贼”满场的宾客,又变成了哑巴,欢悦的氛围一下变得很难堪。辰逸连忙说出来最后一句:“偷得仙桃先父亲”。全场纷纷称赞,说聪明伶俐,长大后可以可以堪以重任的云云。林老爷,也不得不夸赞辰逸,聪明,并大方的赏了纹银50两,并让林杰拿给他,(这个时代,货币的价值1两黄金=100两百银=10000个铜币,一般人家一年的花销也不过20两白银)辰逸,欢欢喜喜的接过,心想可以为小珠买好多好吃的,和新衣服了,林杰望向辰逸的目光充满了阴毒。咬牙切齿的说道,你小子等着。辰逸接过,钱袋。高兴的揣在怀里,过了一会,趁没有人注意的时候,偷偷的溜了出去。

第三章 意外收获

辰逸,离开了老爷子的寿宴后,向街道走去,站在听雨桥上,(一座虹形大桥).据说下雨的时候桥上会发出特别清脆的声音,每到下雨的时候,会有很多人到这座桥上,来听雨声。粗粗一看,只见街道上人头攒动,杂乱无章;细细一瞧,这些人是不同行业的人,从事着各种活动.大桥西侧有一些摊贩和许多游客.货摊上摆有刀、剪、杂货.有卖茶水的,有看相算命的.许多游客凭着桥侧的栏杆,或指指点点,或在观看河中往来的船只.大桥中间的人行道上,是一条熙熙攘攘的人流;有坐轿的,有骑马的,有挑担的,有赶毛驴运货的,有推独轮车的……街道两边是茶楼,酒馆,当铺,作坊.街道两旁的空地上还有不少张着大伞的小商贩..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心,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有茶坊、酒肆、脚店、肉铺、庙宇、公廨等等.商店中有绫罗绸缎、珠宝香料、香火纸马等的专门经营,大的商店门首还扎“彩楼欢门”,悬挂市招旗帜,招揽生意,街市行人,摩肩接踵,川流不息,有做生意的商贾,有看街景的士绅,有骑马的官吏,有叫卖的小贩,有乘座轿子的大家眷属,有身负背篓的行脚僧人,有问路的外乡游客,有听说书的街巷小儿,有酒楼中狂饮的豪门子弟,有城边行乞的残疾老人,男女老幼,士农工商,三教九流,无所不备.交通运载工具:有轿子、骆驼、牛马车、人力车,有太平车、平头车,形形色色,样样俱全.绘色绘形地展现在他别的眼前。自己很庆幸能够穿越到这个太平盛世中,最起码不会受战火的影响。

辰逸,走进了一个衣料商店,店名叫天下衣装,天下衣装很有名,深受达官贵人的追捧,进店看见店铺里面的面料琳琅满目,不计其数,面料的质地参差不齐,价位也不一样,辰逸选了一个一个伙计跑到辰逸身边,对辰逸说道:“这位少爷,真是好眼光,你手里拿的这个面料是我们店铺中最好的一批了,不少贵人、小姐都选你这一款面料用来做衣服,你看你要不要也来套?”

辰逸看着手里的面料,想了一下,对伙计说道:”你们有专门制作衣服的人吗?“

“有,我去给少爷你去叫?”不一会从二楼下来一位女子,和自己年龄相仿。笑盈盈的说“:这位公子,你好!请问你怎么称呼?”

“你叫我林公子就可以了,请问姑娘你怎么称呼?”辰逸拱手行礼。

“你叫我苏姑娘就可以了,我是这家店的老板,有什么可以帮助你吗?”

“我想给家妹做一套衣服,面料我已经选好了,你看你能不能按照我的要求,来制作出一件衣服呢?”辰逸不经意一惊,没有想到这样豪华的店铺尽然是一位如此美貌的女子所开,好在他两世为人,说起话来不卑不亢。

“好的,没问题,你有什么要求尽管吩咐”

“你们这有纸吗?”

“有的,请林公子,跟我到二楼。”辰逸,跟着苏姑娘,刚步入二楼,便看见楼中的琳琅满目成平衣物,挂满了房间,不得不说,这家店的衣服还真是挺不错的。

“林公子,请你”苏姑娘,已经将笔墨准备好了。辰逸走进坐在椅子上,看着桌子上的物品,有笔、墨、砚、,还有笔架、镇纸,及各种矿物质颜料,拿起桌上的毛笔,仔细一看,这只毛笔真心不错,好像挺值钱的,墨汁也不错,有一股淡淡的余香从砚台中散发出来,辰逸用毛笔在宣纸上,认真的画了起来,好在自己前世因为考古需要,自己不断去用毛笔模仿,导致他在绘画书法上有了不小的成就。外加自己在这个世界里从小练习,毛笔他拿起笔回忆起自己的妹妹小珠的容貌,下笔画了起来,不知不觉中,一刻钟的时间就这样结束了。(这个世界计算时间的单位:一年有十二月,一月有五周,一周有六日,一日有十二时辰,一时辰有四刻,一刻有三盏茶,一盏茶有两柱香,一柱香有五分,一分有六弹指,一弹指有十刹那。一刹那就是一秒钟)

苏姑娘起初还没有在意辰逸所画的衣服图稿,但随着辰逸的不断深入,她没有发现,自己已经被生生的吸引进去,不可自拔,自己完全能够想象的到,如果自己的店铺能够出现这样的服装,肯定会火爆无比,她自己想着,一定要想办法让辰逸能够把这张衣服的设计图稿卖给自己。辰逸画完最后一笔,自己拿起来看了一下,自己觉得十分不错。

“林公子,你能让我看一下吗?”苏姑娘迫不及待的问了起来。

“好的,你请看。”辰逸将稿子伸手递了过去。稿子才刚刚递过去,苏姑娘便那起来认真看了起来。

一袭白色拖地烟笼梅花百水裙,外罩品月缎绣玉兰飞蝶氅衣,内衬淡粉色锦缎裹胸,袖口绣着精致的金纹蝴蝶,胸前衣襟上钩出几丝蕾丝花边,裙摆一层淡薄如清雾笼泻绢纱,腰系一条金腰带,贵气而显得身段窈窕,气若幽兰,颈前静静躺着一只宝玉吊坠,平添了一份淡雅之气,耳旁坠着一对银蝴蝶耳坠,用一支银簪挽住乌黑的秀发,盘成精致的柳叶簪,再掐一朵玉兰别上,显得清新美丽典雅至极。黛眉轻点,樱桃唇瓣不染而赤,画中的人物美的不食人间烟火,美的到了及至。宛如步入凡尘的仙子,挥动着手中的玉面罗扇,优雅而有气质。苏姑娘不禁好奇起来,到底是哪家的姑娘长得这么漂亮,自己都不仅嫉妒起来。

“林公子,你放心,我一定会给你做好这份礼物?”

“那林某在此,先行谢过了,苏姑娘你看酬金怎么算?”辰逸不好意思的说道。

“林公子,你看,这件衣服的面料肯定要用最好的了,几种颜色搭配下来,肯定不会便宜,我就收你成本价白银120两,你看怎么样?这样的价格童叟无欺,你不相信的话,可以去别的店铺先了解一下。”

辰逸全身上下只有在寿宴自己所谓的爷爷赏了50两白银之外,身上那还有多余的钱啊。不经尴尬起来了。但自己想起苏姑娘看到设计稿时的热情,灵机一动说:“在下还是相信苏姑娘的为人,要不这样吧,我还有两幅不一样的图稿,比起这个丝毫不差,你看能不能能这样,当我入股,每件衣料除去成本,其余的价钱我们,五五分。”辰逸故意抛出鱼饵,想我就不相信你不心动。自己刚好也要为离开林家做好准备。还有3个月,自己就要举行成年礼了。

“林公子,如果真的像你所说的这样,如果物有所值的话,也不是不能谈,但分红我们要在调整一下,得四六分,,你四我六,你只是拿出两张图稿,你就坐等分红,人家一个小女子还要忙着,定做衣服,店里还有这么多的伙计要拿工钱。”说完,苏姑娘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望着辰逸。

“苏姑娘,那么等我五日后取衣服时,在商量具体的计划,那在下就先行告辞”

“好的,林公子,五日后我们不见不散,我就不送你下楼。让小二送你下去,我要准备赶制衣服了。”

辰逸和苏姑娘各自的心理都打起了小九九,各自盘算着怎么才能将利益争取到最大化。

从楼梯上走了下去。店小二连忙送辰逸下了楼梯。走出店铺,辰逸在街道上买了许多吃的,边走边想着自己的生财大计,仿佛数不清的金钱已经在缓缓的向他飞来,尽管在15岁的外表下藏着一颗21岁的心想到这些,也不禁乐了起来。毕竟谁会和钱过不去。

夕阳西下,大地沐浴在余辉的彩霞中,街道上的人们也渐渐少了起来,辰逸要加快了步伐赶了回去。

第四章 我要做夫子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时间过得挺快的,就像小河的流水一般,在你不经意的时候,从你身边已经悄然而逝。

转眼之间,辰逸和天下衣装老板约定的时间只差一天了,第四天,辰逸早早的起来,刚刚洗漱完,就闻到小珠刚刚从外边买回来的早点。因为前几天领了林老爷的赏赐,所以这几天的伙食比起以前,一个在天一个在地相差很多,完全没有可比性,以前辰逸穷啊,穷的只能顿顿喝清“粥”,自己破破烂烂的碗里只有不多的几颗米,用来做粥的米,都是店铺卖剩下的糙米,价格比起正常的米便宜了很多。

“哥哥,快来吃早饭了,你猜我今天买了什么好吃的?”辰逸听见小珠欢乐的叫声,不由得感叹起来,自己的这个傻妹妹真单纯,只不过是改变了一下伙食,都高兴的不得了,明天如果换上新衣指不定会高兴成什么呢。

“小珠,你今天买了什么好吃的?还让哥哥猜,哥哥猜是包子?”辰逸故意逗着小珠说。

“哥哥,你没有猜对,我今天买了哥哥你最爱吃的烧麦。”辰逸听见了,心中满满的感动。自己没有想到,昨天小珠问自己喜欢吃什么?自己只不过是随口一说,小珠用心记了下来,没想到这么早上林城著名的烧麦,自己分给小珠一个,自己拿起一个烧麦,看着烧麦里碧绿的颜色,透出蒸熟后薄如纸的面皮,犹如翡翠一般.不禁食欲大增,自己轻轻地咬上一口,皮一点便破,吃到里面由虾仁、韭菜和鸡蛋制成菜茸,爽口清润.吃下去后嘴里还充满虾仁的香味,真可谓齿颊留香.相比自己以前吃的早点,觉得从自己算是白活了,说什么都要让小珠和自己的生活越过越好。看着小珠津津有味的吃着,洋溢满脸的幸福。

“妹妹,你觉得哥哥做什么样的人最有本领?最厉害?”

“我觉得……嗯……,我觉得皇帝厉害,……不是,哥哥皇帝怕自己的老师吗?”小珠,摸了摸自己的小脑袋天真的对辰逸说。辰逸额头充满了黑线,小珠真是熊孩子,太傻太天真了这样的话也能说出来。这样是被好事之人听到我估计都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这个……皇帝……也怕自己的夫子吧。妹妹你想一下,皇帝做错事,是不是也要挨打呀”辰逸郑重其事的对小珠说。

“哥哥,夫子厉害,哥哥你去做夫子好不好?哥哥成为夫子后,皇帝也要归你管,以后谁不听话,就让皇帝去打他屁股,皇帝不去,你就可以打皇帝屁股。”辰逸这会满脑袋的黑线,不得不承认自己被小珠的语言雷到了。

“那哥哥以后要去做最强的夫子”辰逸对小珠认真的说着。

“太好了,小珠的哥哥是夫子了”小珠高兴地笑了起来。谁也没有想以后大元朝的最强夫子,就是在这个时候默默开始奋斗起来的。

第五章 商谈合作(一)

早晨,辰逸懒洋洋的从床上爬起来,睁开睡意朦胧的双眼,看着被风吹落的树叶,慵懒的伸伸胳膊,穿好衣服,做完简单的洗漱后,走出门。看见妹妹小珠,提着一个半新的水桶,弯着腰步履蹒跚摇摇晃晃地从远处走来,桶里水随着她一路走来,不断的洒出来。

辰逸连忙跑过去,用双手握住装满水的木桶,提进了厨房。缓缓的放在一个很小的水缸旁,掀起水缸上的木板,将水倒进了水缸将水桶放在一旁。转身走出门。

“妹妹,以后有什么重活,交给哥哥我来做,你一个女孩子怎么能这些粗活。”

“没事,哥哥我可以做的,以前我不是也做的很好吗?”

“我说不出行就不行,不然哥哥要生气了。”

辰逸装作很生气的样子,恶狠狠的看看这小珠,小珠委屈的底下头,两个手的手指不断打着圈圈,辰逸看这受委屈的妹妹,觉得自己刚刚说话的语气有点过了,变拉起了小珠的手,温柔的对小珠说着。

“妹妹,你别生气了,我们赶快去吃饭,吃完饭,我带你去狂街道。”辰逸拉起小珠的手。小珠一听要去逛街,刚刚受委屈的心,一下变得快乐起来,(当你惹你的妹妹生气时,你只要做两件事,一件是道歉,还要一件是带她逛街,要准备两件事,一件拿够钞票,另一件就是做好提包的准备)撒娇的对着辰逸说,自己要许多好吃的。辰逸想都没想,一口答应了下来。两人急匆匆的吃了点东西,关好木门,从林宅走了出去。

走了不一会,便来到街道繁华的地方,繁华区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心,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有茶坊、酒肆、脚店、肉铺、庙宇、公廨等等.商店中有绫罗绸缎、珠宝香料、香火纸马等的专门经营,大的商店门首还扎“彩楼欢门”,悬挂市招旗帜,招揽生意,虽然是早晨,但街市行人,摩肩接踵,川流不息,士农工商,三教九流,无所不备.刚走了没几步,不远处传来几响清脆的锣声,划破了街道,街上的人们停下立刻忙乱的脚步.不一会儿就把小小的糖摊儿围起来.

小珠拉着辰逸飞快地跑了过去,大双眼,眼珠儿随着糖人师傅灵巧的双手滴溜溜地转,惊奇地看着一个个小玩意儿怎样诞生.糖人师傅的手想在变魔术,一会儿变出个孙悟空,一会儿变出个大公鸡,一会儿是小白兔,一·····一块糖稀他捏几下,用嘴一吹,手上就托起了这些生灵.看的小珠双眼直冒小星星,辰逸看着小珠专注的神情,不仅笑了起来。从袖口中掏出十几个铜板,拿了几个糖人,拉着小珠的手,在周围孩子们羡慕的眼光下,从拥挤的人群中走了出去。拉着小珠,逛遍了大半个街道,给小珠买了不少东西后吃完中午饭,穿过听雨桥,来到天下衣装门口,店里的小二看见辰逸连忙从店里走了出来,乐呵呵地对辰逸说:

“林公子,我总算是盼月亮盼星星的将你盼来了,苏老板都问了好几次了?”

“家妹第一次出来,逛的时间有点久”小珠站在辰逸身后,好奇的伸出半个脑袋,看着和辰逸说话的店小二。

“哟,这是你妹妹吧,长得真漂亮,以后绝对是一个美人。林公子,里边请”店小二说完,拿着辰逸给小珠买的礼物,和辰逸走进了店铺里。

“林公子,你终于来了”刚进店,辰逸看见苏小姐身着一件略嫌简单的素白色的长锦衣,用几种不同的绿色的丝线在衣料上绣出了精美的荷叶图案,桃红色的丝线绣出了一朵朵亭亭玉立的荷花,从裙摆一直延伸到腰际,一根浅色的宽腰带勒紧细腰,显出了身段窈窕,反而还给人一种清雅不失华贵的感觉,外披一件浅紫色的敞口纱衣,一举一动皆引得纱衣有些波光流动之感,腰间系着一块翡翠玉佩,平添了一份儒雅之气。手上带着一个乳白色的玉镯子,一头长的出奇的头发用碳黑色描上了柳叶眉,更衬出皮肤白皙细腻,妩媚迷人的丹凤眼在眼波流转之间光华显尽,施以粉色的胭脂让皮肤显得白里透红,唇上单单的抹上浅红色的唇红,整张脸显得特别漂亮。

“苏老板,我怎么敢不来,这不是第一次带家妹出来,陪家妹玩了会,不知给家妹的衣服做好了没?今天带家妹来试衣服了?”辰逸故意没有提另外两张设计稿的事情,为了就是把利益争取到最大化。

“昨天晚上,赶了大半夜,终于做好了,我先带你妹妹去沐浴更衣,我也给林公子你准备了一套衣服,让小二带你去试试,看合不合身。”

“小妹妹,姐姐带你去换洗衣服好不好?”

苏老板伸出手,想拉着小珠去更衣,小珠性格比较怕生,躲到了辰逸身后。

“不好意思,家妹比较怕生”

“小珠,你听这位姐姐的话,哥哥换完衣服,在这等你。”辰逸,转过身,看着躲在自己身后的小珠。

第六章 商谈合作(二)

辰逸看着小珠依依不舍地和苏老板走进更衣间后,也跟随着店小二上了三楼,走进阁楼,环绕四周,四周都是用上好名贵的木材所雕成的。走进屋子,环往四周,明媚的阳光从竹窗洒下来,那的桌子上也洒满了阳光。桌上摆着一张微黄的素绢,旁边放着一枚端砚,笔筒里插着几支毛笔。靠近竹窗边,那花梨木的桌子上摆放着几张宣纸,砚台上搁着几只毛笔,宣纸上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几株含苞待放的荷花,似乎在宣示着闺阁的主人品格高尚。转过头去,是闺中女儿都有的梳妆台,上面摆着一面用锦套套着的菱花铜镜和大红漆雕梅花的首饰盒,还有一顶金镶宝钿花鸾凤冠和一串罕见的倒架念珠,似乎在暗暗昭示着房间的主人不是一般女子。

小珠被苏姑娘拉着手走进三楼的一个房间内,房间的环境里面的地面上干净的半点污垢都没有,淡淡的紫檀木香充斥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镂空的雕花窗桕中射入斑斑点点细碎的阳光,小珠认真看了一下正前方有一张很大的木桶,木桶上有着精致的雕花,装饰的很是不凡,在木桶的旁边树立着一个架子,架子上挂着各种光彩亮丽的衣物,还有几块洁白如新的白布,估计是用来擦洗身上。靠近房间的另一边,有一个镶满宝石的铜镜置在木制的梳妆台上,铜镜的周围整齐的排列着小珠叫不上名的物品。远处的墙壁上挂着几幅毛笔字,但小珠完全看懂。

“小珠,洗完澡,姐姐带你去换新衣服。”苏姑娘看着这个小小的姑娘说道。小珠在一旁,默默的站在房间里,一句话也不说,两只手的手指不断的摸来摸去,然后红着双脸,点了点头。

苏姑娘伸出洁白无瑕,纤细的如玉的手指,伸进了木桶中,试了试水温,木桶中本平静的水,随着手指泛起了轻微的波纹,波纹围绕着手指向外一圈圈的传递出去。水温刚刚好,不热不冷。

拉着小珠走到木桶旁边,解开小珠外面的衣带,脱掉了外衣外裙,其次先脱掉上襦,随后脱掉下裙,紧接着脱掉中衣中裙,然后脱掉了内衣内裤(也就是打底的那种长袖衣裤)最后才是抱腹(也就是女性真正意义上的内衣),最后抱起小珠,缓缓的将她小珠放入木桶中,将小珠身子浸没在洒满玫瑰花瓣的温水中,墨色青丝漂浮在水面形成一张妖异的网。

辰逸,换完苏姑娘给他准备的衣服,在二楼的正堂里等了大约二盏茶(:一柱香=5分钟;一盏茶=10分钟。曾经的计算时间的单位:一年有十二月,一月有五周,一周有六日,一日有十二时辰,一时辰有四刻,一刻有三盏茶,一盏茶有两柱香,一柱香有五分,一分有六弹指,一弹指有十刹那。一刹那就是一秒钟。)

不一会小珠,红着小脸,羞涩的跟在苏古娘的身,走了过来,辰不经意抬起头,只见小珠一袭白色拖地烟笼梅花百水裙,外罩品月缎绣玉兰飞蝶氅衣,内衬淡粉色锦缎裹胸,袖口绣着精致的金纹蝴蝶,胸前衣襟上钩出几丝蕾丝花边,裙摆一层淡薄如清雾笼泻绢纱,腰系一条金腰带,贵气而显得身段窈窕,气若幽兰,颈前静静躺着一只宝玉吊坠,平添了一份淡雅之气,耳旁坠着一对银蝴蝶耳坠,用一支银簪挽住乌黑的秀发,盘成精致的柳叶簪,显得清新美丽典雅至极。黛眉轻点,樱桃唇瓣不染而赤,画中的人物美的不食人间烟火,美的到了及至。

辰逸没有反应过来,而一旁店小二更是目瞪口呆的看着仙女一般的小珠,两个眼珠都快要从眼眶中飞了出去。

小珠看着不远处的辰逸。

辰逸穿着冰蓝丝绸的外衣,外衣上绣着雅致竹叶花纹的雪白滚边和他头上的羊脂玉发簪交相辉映。巧妙的烘托出一位艳丽贵公子的非凡身影。下半面下面半露松花撒花绫裤腿,厚底浅青色锦缎的鞋子。

微微扬起嘴角,笑起来有一种风流少年的豁达。下巴微微抬起,杏子形状的眼睛黑眼珠中间,仿佛有着一群星河,正在灿烂的璀璨发着奇异的光芒。

“妹妹,你真漂亮,童话世界里的公主一样。”辰逸伸出大拇指,对小珠夸赞着说。

“林公子,你觉得这件衣服怎么样?”

“苏姑娘的手艺没得说,比我想象中还要好很多很多,还要多谢苏姑娘的一番好意。”

苏姑娘明白辰逸指的是什么。辰逸也不得不佩服苏姑娘,是位有本领、会做生意,能给人留下好感的一个人。

“你看,我们现在是不是要谈一下,合作的项目?”

“好,你看在那谈方便?”辰逸话才刚刚说完,自己的肚子不知不觉中,咕咕地响了起来,不好意思的摸了一下自己的鼻子。

算算时间,已经吃午饭的时间。

“那我们去醉霄楼,一边吃一边,刚好我也觉得自己饿了。”

辰逸不得不佩服,这位天下衣装的女主人,明事理,又能很好的化解尴尬。自己和她合作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好,在下,恭敬不如从命。”苏姑娘嘱咐好小二要注意的事项后,在小二幽怨的眼神中,三人下了楼梯,走出店,向不远处的醉霄楼走去。

第七章 达成合作(上)

辰逸一行人,穿过熙熙攘攘的人流,来到了醉霄楼下,抬起头,只见正门的最中间挂着一个匾额,匾上刻有“醉霄楼”三个大字,匾上字如若脱缰骏马又如蛟龙飞天,笔试雄奇、姿态横生。从匾额三个大字就可以看出,这家酒楼绝不是一般平常老百姓可以消费得起。(匾额在古老文化流传中的辞赋诗文、书法篆刻、建筑艺术融为一体,集字、印、雕、色的大成,以其凝练的诗文、精湛的书法、深远的寓意、指点江山,评述人物。匾额按其性质来说,比较常见的大致可以分为五类:一类是堂号匾;一类牌坊匾,这一类是通常是作为表彰的,如表彰富人守规范,皇帝表彰大臣等;一类是祝寿喜庆的,这类匾额在古达数量非常大;一类是在商业发达地区的字号匾,如天下衣装、醉霄楼等;再一类是文人的题字匾额,带有文学色彩的或是座右铭式的匾。在当今可以“以匾研史,可以佐旺;以匾研涛,可得涛眼;以匾学书,可得笔髓”。)所以说一个店铺的招牌,在古代会直接影响到客户是否注意到该店铺,它是吸引客户眼球的第一印象,所以招牌的正确摆放是很重要的。

辰逸摸了摸衣袖里的银两,不知道自己带的钱是否够花,再看楼下出出进进的人,络绎不绝,无不是是衣服亮丽华美之人,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子弟。辰逸一行人走到门下,店小二热情的招待了起来。

“公子、小姐请?不知几位要坐在几楼?是大厅还是雅间?”走进门,只见店里的客人三三两两的坐在一起,店里的传菜声,接连不断,大厅中有两位小二端着酒菜飞快地穿梭着,还不时传来猜拳声,谈笑声,杯盏碰撞声…。

“我们去二楼雅间,我和林公子有要事相商”苏姑娘对店小二说。

“好的,几位请跟我来”大约三弹指的时间走到二楼。(一柱香有五分,一分有六弹指,一弹指有十刹那。一刹那就是一秒钟。)

二楼的环境很不错,比起一楼环境,二楼的每个房间的隔音很好,没有一楼,那么吵闹,显得很安静。大厅只有店小二在忙忙碌碌传菜。每个房间都有不同的匾额,辰逸一行人被带进到一个名叫的房间中,推门而入,里面环境优美,步入眼帘的首先是一深红色花格地毯,房间中央有有个椭圆形红木桌,桌上摆有一套淡青色茶具及一套生蓝色酒具。墙上挂两排栈牌,让人一目了然。店小二将桌椅拉出来,让三人坐好之后,泡上茶之后。

“公子、小姐,请问你们吃点什么?”辰逸看到墙上挂的栈牌,甜点有巨胜奴(蜜制散子),婆罗门轻高面(蒸面),贵妃红(红酥皮),汉宫棋(煮印花圆面片),长生粥(食疗食品),甜雪(蜜饯面),单笼金乳酥(蒸制酥点)菜肴羹汤:通花软牛肠(羊油烹制),光明虾炙(活是烤制),白龙曜(用反复捶打的里脊肉制成),羊皮花丝(炒羊肉丝,切一尺长),雪婴儿(豆苗贴田鸡),仙人脔(奶汁炖鸡),小天酥(鹿鸡同炒),箸头春(烤鹌鹑)过门香(各种肉相配炸熟)再看栈牌下的费用,其中最便宜的菜,也要两银子,最贵的高达10两之多。真不是一般人能消费起来的。真是朱门酒肉鬼,路有冻死骨。

苏姑娘。看辰逸看着栈牌,不出声,说:

“就上你们的招牌菜吧,两荤两素,在加一汤,汤就清单一点。”

“好的,小姐我马上去给你下单,请你稍等片刻”店小二退了出去,随手关上了门。苏姑娘右手拿壶把,左手轻按壶盖。倒完茶水后,倒茶水时,应用右手拿壶把,左手轻按壶盖(左手有托盘例外)或右手拿把,左手托壶硗。倒茶顺序也应和斟酒顺序相似,倒完茶水后,苏姑娘端了一杯茶双手递了过来。

“林公子,请用茶。”辰逸连忙起身,双手接过了,茶杯。

“苏姑娘客气了。”接着有给小珠递了一杯过去,给自己也倒了一杯。辰逸品了一口茶,从怀中掏出叠起来的纸张,打开纸张,站起身给给苏姑娘递了过去。

苏姑娘连忙起身,接过纸张,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刚入眼,就被眼前的图案深深吸引住了,图安设计打破先有的衣服规格,辰逸所绘画出来的自己穿越来当代的女性所穿的衣服,和这个时间传统的衣服不同,最外边是,一层薄薄的金丝薄烟的绿色轻纱,轻纱里是一身深蓝色织锦长裙,长裙的上方露出两个锁骨,裙上锈着洁白的点点梅花,腰部用一跳淡蓝色的织锦将腰部束住。头上有挽一支碧玉玲珑簪,缀着点点紫玉,流苏洒在青丝上。另一幅是一套男装。和第一幅图有很多相似,但有许多不同。

辰逸看着苏姑娘,嘴角扬起的一丝微笑,知道对方对自己的设计稿还是满意的。怕是有不解的地方。解释到:

“苏姑娘,这个两幅图是情侣装,”看着苏姑娘一脸茫然的样子解释到:

“情侣装,顾名思义是指情侣双方穿的一对的衣服,更是表达情侣双方爱情的一种服装爱情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我们只要需要用心经营,情侣装不单单是两件一样(相类似)的衣服,更能促进情侣之间的感情交流。情侣二人穿着如此的情侣装,可以促进爱情甜蜜,也可以见证永结同心,我们可以同过营销策略,多做宣传,等时机成熟了之后,可以场地组办一场服装展示,来吸引大众的目光。增加我们的热度,我们还可以在,衣服不起眼的地方,锈上我们独家标志……”苏姑娘仔细的听着辰逸的讲解,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方法。只是什么是营销策略自己不懂,但这个词语听起来就很高大上。

不知不觉中一柱香的时间过去了有五分,辰逸讲的口干舌糙,端起一杯茶水喝了起来。小珠,看着哥哥,双眼直冒星星。

“林公子,在下有一事不明,何为营销策略?”苏姑娘不好意思的问起来,觉得自己说话有点唐突,毕竟辰逸为她解释了很长的时间了。

“营销策略,有很多种类,等会问小二要一套文具,我给你写出来这个一时半会说不完。”

砰砰,门传来了敲门的声音,苏姑娘收好稿纸,只听吱地一声,房间的门打开了。只见小二的身后跟随一群人他们端着菜肴走了进来。一盘盘地将菜肴摆在桌了,然后退了出去。

“我们先吃饭,别让小珠妹妹饿坏了”苏姑娘对着辰逸说。

“好,小珠想吃什么自己夹”小珠看着桌上各有特色的菜肴,早已垂涎欲滴,恨不得一口全把他们都吃进嘴里。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夹了起来。辰逸和苏姑娘各自都吃了起来,不得不说,这里的饭菜真的很好吃,可谓爽滑酥嫩肉汁四溢口感饱满回味悠长软嫩滑爽入口即溶。

第八章 达成合作(中)

辰逸三人用完餐大约有一刻钟(一刻有三盏茶,一盏茶有两柱香,一柱香有五分)时间。吃饱喝足后,叫小二收拾了饭桌上的残渣。

辰逸看着苏姑娘和小珠说着话。自己找来小二悄悄的问了一下这顿饭钱。小二弯着头掐着指头算了算。

“公子,共计30两。”店小二笑着对辰逸说。辰逸连忙将小二拉倒一旁,付下身小声的问道:

“你们可以赊账吗?今天来的急,身上没有多余的银子。”小二鄙夷的看了一脸辰逸,说话的口气都变了,轻蔑的说:

“不好意思,我们酒店一律不赊账,但我们东家说了,谁能将我们留一手让他满意的古诗出来,可以免费领取纹银50两。”辰逸想了想。确实没有别的办法了,古诗自己在前世记下了许多,但自己想想,人怕出名,猪怕壮,就怕自己表现太优异,怕被自己所谓的父亲及家族中的人打压。真是麻烦,自己又不想去求苏姑娘,自己也拉不下面子。于是只好硬着头皮对小二说:

“不知你们老板,想要什么类的古诗呢?”

“这个我也不清楚,你跟我来,到了自然就知道了”小二转过身去,默默的跟在小二身后。这个社会真是现实,有钱就是爷,没钱就孙子。

“老板,这位公子吃完饭,忘带了钱,说愿意吟诗一首。”老板看着站在他面前的辰逸,外衣穿着冰蓝丝绸的外衣,外衣上绣着雅致竹叶花纹的雪白滚边饿他头上的羊脂发簪交相辉映。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贵公子。

辰逸也同样看着,这家店的老板,大约40出头,身材不高,脸色红润,身着深蓝色长禁,手上戴着一个青玉扳指。(在这个朝代具有身份和能力的象征。)他周围还站着几个衣服华丽的贵公子。辰逸向老板拱了拱手,(类揖手,只是身子和胳膊不用动。)

“不知老板贵姓?”

“鄙人姓朱,不知公子贵姓?”朱老板拱手问道。

“朱老板,叫我林公子即可。我听贵店小二说,只要能做出一首让你满意的诗,便可领白银20两。”辰逸不卑不吭的说道。

“不错,我说过这样的话。”

“不知在题材上,有什么要求?”

“只要是好诗即可”周围吃饭的人听见有人要作诗,都围了过来。辰逸想了一下,灵机一动,一首诗浮现于大脑。迈着步子,辰逸每走一步,周围人的目光便往哪里聚集。辰想起自己前世的母亲,每当自己要出远门的情景,总是默默的望着的场景。脱口说道:“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周围人一听,觉得不错,这应该是赞美母亲的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实为两个词组,而不是两句句子,这样写就从人到物,突出了两件最普通的东西,写出了母子相依为命的骨肉之情。众人期待着下句。辰逸又走了两步说到:“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周围是一片寂静的,紧接两句写出人的动作和意态,把笔墨集中在慈母上。行前的此时此刻,老母一针一线,针针线线都是这样的细密,是怕儿子迟迟难归,故而要把衣衫缝制得更为结实一点儿罢。其实,老人的内心何尝不是切盼儿子早些平安归来呢!慈母的一片深笃之情,正是在日常生活中最细微的地方流露出来。朴素自然,亲切感人。这里既没有言语,也没有眼泪,然而一片爱的纯情从这普通常见的场景中充溢而出,拨动在场每一个人内心的心弦,催人泪下,唤起了围观人们的联想和深挚的忆念。

人们看到辰逸站在那一动不动,都在静静等待接下来的诗句,全场没有一个人说话。在场的人都竖起耳朵仔细的听着接下将要说出来的诗句。此时辰逸想起自己地球上白发苍苍的老母亲,还有自己的妹妹。不知他们过的怎么样了?想起这些,眼眶不仅湿润了起来。说出最后一句:“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好诗”朱老板身旁的公子称赞到。辰逸抬起头看着说话的这位公子,青衣黑发,衣和发都飘飘逸逸,不扎不束,面如冠玉,唇红齿白,姿容既好,神情亦佳。

“林公子,在下姓李,名斌,素爱结交才子佳人。您作的这首无言律诗,诗名叫作?”李斌:左手压右手手藏在袖子里,举手加额,鞠躬九十度,然后起身,同时手随着再次齐眉,然后手放下。

辰逸连忙回礼,心中想着,我那有本领作出这么好的诗,我也是沾了唐代孟郊的光。辰逸沉思了一会。说:

“这首诗,就叫做(游子吟)”

“好,好,好一首游子吟,连说三个好字,林公子,在下今天受教了。最后两句,我觉得,进入另一层深意:“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谁言”有些堪比作“谁知”和“谁将”,其实按诗意还是作“谁言”好。诗人出以反问,意味尤为深长。我觉得这两句是前四句的升华,寄托了赤子炽烈的情意:对于春天阳光般厚博的母爱,小小的萱草花表达的孝心怎么报答得了呢。真有“欲报之德,昊天罔极”之意,感情是那样淳厚真挚。”周围的人也跟着纷纷李斌称赞起来。”

“张三,你怎么哭起来了?”张三旁边的李四问道

“我想起远方的母亲了,李四,我要家乡,要去陪伴母亲。”张三话说完,拿出银子放在桌上,急匆匆的走了出去。

“张三。等等我,我也要回老家”李四也连忙追了出去。

周围的人也陷入了沉思。

“林公子,今天真是让朱某大开眼界,这是你的赢得的钱,共50两。”朱老板把装满50两钱的袋子递了过来。辰逸接过钱袋,看也没看,给了自己一旁的小二,对小儿说道这是饭钱。说完转身离开了这里。

第九章 达成合作(下)

清晨,辰逸起床,悄悄的打开门,走进厨房,与其说是厨房,还不如说是破败的小木棚。房屋里面阴暗潮湿,每逢雨季,那些屋子里都有食物霉变的气味。每次阴天下雨,便会污水横流,房屋外泥泞不堪。不一会炊烟从老屋后袅袅升腾,宛如一条扯不断的舞动的白绫,缓缓攀上一棵高树的梢头,将它无声包裹。

早晨,东方出现了美丽的朝霞,林宅的最偏僻的小院的房屋的屋顶上,飘起缕缕的青烟,空气中弥漫着轻纱似的薄雾。小珠醒来揉了揉眼睛,浑浑噩噩地从一张小床上走下来,这张床其实是用几个砖块,上面搭了一个破旧的门板,木板上铺逸层薄薄的就床单,做完简单的洗漱。刚总医院出房屋就闻到从不远处的厨房中,传来诱人的香味。

辰逸正忙着做炒鸡蛋,哧的一声,锅底的油把鸡蛋像吹气球一样,把鸡蛋吹得鼓鼓的,圆圆的。小锅里鸡蛋渐渐变为金黄色,随着铲子的翻动,不断的发出热腾腾的香气,等鸡蛋完全变成金黄的后,辰逸抓了把葱花扔了进去,加上少许的盐,鸡蛋加上葱的香味从锅中翻涌而出。这时小珠连忙拿着两个小碗,递了过去,将鸡蛋分别铲进两个碗中,往锅中倒入水,盖上边缘破烂的锅盖。

“快常常,哥哥的手艺怎么样?”小珠赶紧夹了一块炒的金黄色的鸡蛋,这是的鸡蛋由于是刚从锅中铲出来,还发着小小的吱吱声。鸡蛋独有的香味伴随着葱的清香,沾满了味蕾。

“好吃,哥哥,你快尝尝。”小珠说完,又连忙拿起筷子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呼着气,炒鸡蛋有一点点烫,辰逸夹起自己碗中的鸡蛋吃了起来,不得不说这个世界由于没有受污染,用简单的配料将简单的炒鸡蛋做出来,都比前世好太多了。

“哥哥,你明天叫我炒鸡蛋好不好?”小珠的目光充满了期望。

“好,明天早上我教你炒鸡蛋,等会哥哥吃完有点事要出门一趟,等会来的时候给你带好吃的。”辰逸摸着小珠的头温柔的说到。

“知道了,哥哥你去吧,我在家里乖乖等你。”

辰逸收拾完,洗了下手,换上了昨天穿的衣服,拿起昨天晚上熬了大半夜写的东西,从房间走了出去。

早晨太阳金黄的阳光洒在大街上,不一会穿过了听雨桥,来到了天下衣装店铺们下,辰迈入店铺,由于是早晨,店铺客人很少。

“林公子,请跟我上三楼。”苏姑娘带辰逸走上了三楼。

“林公子,请喝茶。你看合作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苏姑娘给辰逸斟了一杯茶,坐下对辰逸说道。

“苏姑娘,你我们这个分红怎么算?怎样合理些?”辰逸不卑不亢对苏姑娘说道。说完端起茶杯,在喝茶的时候用余光看这苏姑娘的表情。

“林公子,五五分,有点强人所难,毕竟第一次合作,我也是替我东家办事,多了我不敢私自答应。你看四六分怎么样?我六、你四。”苏古娘怀着坎坷的心情对辰逸,看着辰逸,正拿起茶杯,茶杯刚搭在嘴角上,听见苏古娘提出的分成,和她预期想的差不多,这么年轻的姑娘,敢开一家这么大的店,没有强大的背景,一个弱女子怎么能开的起,他也没有问关于她家主人是谁?。抿了一口杯中的茶水,缓缓的放下水杯。故装沉思了一会,说可以。苏姑娘听到辰逸的答复心理那块大石头总算是落地了。

“林公子,那你觉”

紧接着,辰逸从怀中掏出一叠纸,纸上写满了文字,递给了对面的苏姑娘。苏姑娘接过纸,以为是辰逸写好的合同。打开一开,是关于昨天的昨天她问道营销策略的详细解说。

“这是我关于营销策略的理解,及举例你看一下,我觉得等新衣服推出的时候,我们可以尝试一下吧,收获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

苏姑娘看着纸上的字,眼前一亮,这个字体自己从来没有见过。字体平和自然,笔势委婉含蓄,遒美健秀,紧接着再看到其中的内容时顿时瞪目结舌,只见信中是这样描写的:

一、情感营销策略:情感营销就是把消费者个人情感差异和需求作为我们天下衣装战略的核心,情感消费,消费者购买商品所看重的已不是商品数量的多少、质量好坏以及价钱的高低,而是为了一种感情上的满足,一种心理上的认同。情感营销从消费者的情感需要出发,唤起和激起消费者的情感需求,诱导消费者心灵上的共鸣,寓情感于营销之中,让有情的营销赢得无情的竞争。

二、口碑营销策略:口碑营销是指我们衣装可以使客户在与亲朋好友之间的交流将我们的衣服传播开来。这种方式成功率高、可信度强,这种以口碑传播为途径的营销方式,称为口碑营销。口碑营销是我们各个店铺有效的手段。

三、会员营销策略:会员营销是一种基于会员管理的营销方法,我们衣装通过将普通顾客变为会员,分析在我们衣装会员消费信息,我们可以记录好顾客的后续消费力汲取终身消费价值。

四、事件营销策略、事件营销是我们策划策划、组织和利用具有名人效应、制造出社会影响的人物或事件,引起本地的富豪、和普通消费者的兴趣与关注,通过这些事例,我们可以提高我们的知名度、美誉度,树立良好品牌形象。

“林公子,你觉得我们衣装,起步用哪一种营销手段好一点?”苏姑娘内心充满疑问了,她觉得那种都好,于是向辰逸提出了问题。

“我觉得,刚刚开始应该走,事件营销。首先花重金,布置场地,场地一定要高端大气上档次,其次我们可以选几位代言人来代言我们的情侣服装,代言人要在陵城有一定的知名度,美女好选,我们请金凤楼里的头牌姑娘,帅哥可如果找不到,可以找人顶替一下,不帅不要紧,但是身材一定要好,脸我们可以,用精美的面具进行遮挡。”

“林公子,我可以将你的营销策略拿给我们的东家吗?到时候在问问我们东家的意见。”

“好的,没问题。”

“林公子,请你收下,这些提前给你准备的。”苏姑娘,起身在一个深色抽屉出拿出一个精美的小盒子,转过身递给了辰逸。

辰逸打开盒子一看,盒子里面有五条金光闪闪的金条,虽然辰逸前世很有钱,但也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金条,谁没事干,把钱用来买成金条,难道回家抱着睡觉吗?辰逸现在很缺钱,但没有收下。而是忍者心痛,将这些金条看了一眼,用手将盒子推了回去。

“苏姑娘,你这是什么意思?在下直言这个我不能收。”

“这是我们东家提前给你的,你就安安心心的拿着吧难道金钱对你就没有诱惑吗?”

“这个我真的不能拿,我承认在我刚看到金条的时候我心动了,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只拿我自己赚的钱。”辰逸正在歪歪,快给我,你再给我,我肯定会收下,还有一句话,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既然这样,我也不强求林公子,公子你真是一位高风亮节的人,那这些金条我先收回来,等衣服售出后,到时我们在来分红”苏姑娘,将盒子收了回去。重新放在了抽屉中。

“这是我们的合约,你看没有问题的话我们,可以签约了。”苏姑娘,拿出两张写满字的纸张,辰逸接过一看,没有问题,拿起桌上的毛笔,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并画了押。紧接着,苏姑娘签上自己的名字,并画押后。将一份合约递给了辰逸。辰逸随手将合约,装进了衣袖之中,这时自己突然心莫名的痛了一下,眼皮也跳个不停,觉得有什么大事要发生,担心小珠可能要出事,起身,拱了拱手对苏姑娘说:

“苏姑娘,那林某先行告退,五天后我在来找姑娘。告辞”

“我送你下楼”

“姑娘止步,我们就此别过”辰逸转身离开了天下衣装。出了店门,烦躁感越来越强。在街上为小珠买了点礼物,急匆匆往家赶去。

第十章 危机

刚刚靠近,林家大门,看见门口不知在什么时候,来了几辆大马车。

当他快进院子时,隐隐约约听见管事张三的声音从墙外传来。辰逸急急忙忙的推开久经风霜的小木门。木门咯吱吱地作响了起来。

当门被推开后,辰逸看见,小珠正跪在地上,啼啼哭哭的哭着,衣服外还有几处破烂。辰逸跑过去把手里的东西放在地上,将小珠抱在怀里,小珠蜷缩在辰逸的怀里瑟瑟发抖,断断续续的说着:

“哥哥,张管事要我说你,偷了他们的银两”

“没事了,哥哥来了”不断**着小珠瘦小的背。

“哎哟,这不是我们的辰大少爷吗?这是在那发财了?这穿的人模狗样儿的,想乌鸦变凤凰啊。”张三走到辰逸旁边,围绕辰逸转了一圈,像宫中的公公一样发出尖细的刺耳声。

“我发财和你有关系吗?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辰逸恶狠狠的说着,将跪在地上的小珠扶了起来。将小珠身上的灰尘拍了拍。

“你个小贱人,长本事了,翅膀变硬了”张三,用手指着辰逸,恶狠狠的说。

“张爷,你消消气,气坏了身体可就不值得了。”张管家身旁的随从,像一只狗一样对张管家说道。

“张爷,你请坐,你何必和一个贱种生出来的野种较劲呢。”另一位随从,说完躬下身体,两只手抓着自己的小腿。张三,坐在这位身穿灰色长衫的背上,不知从那掏出一把伞子,装模作样的扇了起来。辰逸看着,不由替他们感到可悲,真是奴性已经刻画到骨子里了。

“小贱种,今天来是替大少爷传句话,前几天老爷子过生日,被你抢了风头,不要以为这事就这样过去了,大少爷要我告诉你这事没完。”

辰逸感到一阵莫名其妙,今天是什么风有把这个招人厌烦的人吹到自己家来,总觉得张三来的目的绝对不会这么简单。辰逸默默的看着张三,张三也瞅着辰逸,大眼瞪小眼。

只见不一会从自己的房间中走出一个人,是一个怎么的人呢?只见这个人大概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中等身材,黑红色的脸旁,身穿一条深蓝色的便裤,上身穿着灰色的长衫,一张标准的国字脸上载着一些稠密的胡须,表情严肃,走到辰逸面前,轻微瞟了一眼辰逸,对着张三摇了摇头,一声不响的离开了。

“如果最近在家中遇见可疑的人,要记得及时报告我”

张三,擦了擦汗水,长出了一口气,合起扇子,站起身来,屁颠屁颠的和几个随着紧跟了出去。

辰逸一头雾水,莫名其妙起来,自己也留了个心眼,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自己家族中怎么还会有外人出现呢?等张三他们离开后,关起门,拉着小珠走进了屋里,关上门。拉着小珠坐在床边。

辰逸仔细想了一下,从自己进门后和张三的对话中,隐隐觉得,今天的主角,应该是从自己屋里走出来那位中等身材,黑红色的中年人,辰逸细细看着房屋中的一切,屋里也没少什么东西,再说自己也没有值钱的东西。

“小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小珠渐渐邹起眉头,仔细的回想了一下,用两只手扶着下颚。说:

“我在家里等着你,过了会,听见有人敲门,我以为是哥哥你回来了,我还没有打开门,门就被张管家打开了,走了进来,身后跟着那位黑脸大叔,还有几个随从,张管家一走进院里,就问家里有没有出现什么陌生人,问哥哥最近有没有和别的陌生人接触?然后……然后那会黑脸大叔推开门走了进去,本来我想拦下他的,但被管家他们几个拦住了”。

辰逸听完小珠的回忆,基本可以肯定,张三今天来只是个陪衬,主角应该就是那位中年人。那么他来到底在找什么?越想越心烦,觉得自己还是最好找人打听清楚比较好。把自己给小珠买的礼物和好吃的,递给小珠后。

辰逸叮嘱了小珠几句,又急匆匆的从林府走了出去。在古代,这个消息封闭的条件,打探消息除了专业的斥候、和各个大家族独立的情报网外,还有一种就是在每天人流量最多的地方打探消息,也就是勾栏市井之中鱼龙混杂,三教九流各方齐聚。各种小道消息也是很多,比如说酒馆之类的地方。

虽然已是十月的季节,正值中午,但人们穿的还是很薄,街道上的人们,为了每天的生计各自忙的不可开交,辰逸边走边想林家到底出来什么事情?自己没有一点头脑,自己只能到酒馆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打听到什么消息。

酒店里的小二正在忙绿个不停,客人们三三两两的坐在酒店中。辰逸找了一个人多的位置坐了下来,向小二点了一壶酒和两碟茴香豆,一边喝着酒,一边竖起耳朵注意周围的动静,看能不打听到有用的消息。

第十一章 酒楼巧遇

辰逸酒楼外人声嘈杂,喧闹非凡,小摊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酒楼内热闹非凡来往的过客游人甚多,上下楼共两层,底下一层是普通平凡人吃饭之处,上层为高档贵客食住之处,小二忙的焦头烂额数钱数的手发抖桌上菜肴美味可口香味四溢让人流连忘返。

辰逸来到一楼,在靠近窗户的地方找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店掌柜的大声喊道,小二快点给靠窗的那位少爷上茶,小二非常忙碌的小跑着,对辰逸说道,这位公子请你稍等。我马上就来。

大概有三弹指,(一弹指有十刹那。一刹那就是一秒钟。)一位身穿灰色长衫,头戴浅蓝色的小帽,右肩搭着一个白色抹布,右手提了各个泛红的铜壶,壶中装满了茶水,小二,用左手拿下右肩的抹布,连忙在辰逸座的这个桌上快速的擦了几遍了几下,将桌上的瓷碗放在辰逸面前,又连忙将右手茶壶中滚烫的茶水倒入水杯中后热情的对辰逸说:“这位公子,你想吃点什么?我们这有饭食点心:巨胜奴(蜜制馓子),婆罗门轻高面(蒸面),贵妃红(红酥皮),汉宫棋(煮印花圆面片),长生粥(食疗食品),甜雪(蜜饯面),单笼金乳酥(蒸制酥点)。菜肴羹汤:通花软牛肠(羊油烹制),光明虾炙(活虾烤制),(用反复捶打的里脊肉制成),羊皮花丝(炒羊肉丝,切一尺长),雪婴儿(豆苗贴田鸡),(鹿鸡同炒),箸头春(烤鹌鹑)过门香(各种肉相配炸熟)等。”

“给我来一份白龙曜和小天酥,你们这都有什么好酒?”

“这位公子,我们这有竹叶青、大曲、状元红、女儿红、花雕,还有从远处押运过来的葡萄酒。”店小二滔滔不绝的讲解到。

“那除我点的四道菜之外,再给我来一壶葡萄酒吧。”辰逸说完,看着川外涌动的人群,不由担心起来,不知道在这会不会打听到自己想得到的消息。

“好的,客观你稍等一会,先喝喝茶。”店小二小跑了离开了辰逸。

哥,我不想去二楼,二楼太清净了,一点意思都没有,我们好不容易偷偷溜出来一次,我们就坐在一楼好不好?”只见一位大约十二、三四少女,身穿一件青色的石榴裙,外批一袭青色纱衣,肩上有一条用上好的淡淡的青丝绸做成的披风,穿上与裙子绝配,裙上绣着白色的荷花,那洁白的荷花,白里透着点红,就犹如那白皙红润的脸庞,上层头发盘成圆状,插着几根镶着浅蓝色蓝宝石的簪子,簪子的下层将三千青丝散落在肩膀上,耳坠也是镶着浅蓝色蓝宝石,白色的玉颈,带着珍珠和绿宝石相间的项链,为玉颈添了不少风采,白皙的脸庞上粉嫩的朱唇显得娇小,可爱,为白皙的脸庞添加了不少风韵,那玉手小心翼翼的拿着那紫檀折扇,折扇散发这丝丝香气。

在这位女子一旁还站立着一位玉树临风的少年,身穿蓝色透明纱衣,外衫下是一件深蓝色长袍大褂。面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兄妹两人正是在

“妹妹,一楼都坐满了,我们没地方坐了,我看我们两人还是去二楼吧。再说一楼人多,万一让别人认出来不好,我们可是偷偷从家里留出来的。爹爹知道,会责罚我的。”少女身旁的男子对少女温柔的说到。

“客观,这是你点的菜和酒,请你慢用,有什么问题,请你随时喊我。”

小二用右手端着一个深红色的托盘,托盘里摆放着辰逸点的菜和酒,小二将酒菜一次摆放在餐桌上。给辰逸斟满一杯酒,辰逸看着杯晶莹剔透辰的美酒,迫不及待的拿起酒杯饮了下去,刚进口中有一种酸酸的感觉,但全部咽下去后,会有一丝甜甜的味道缠绕在舌尖。辰逸想起一句古诗不由自主的低声朗读出来:“葡萄美酒夜光杯”

“好诗,这位兄台在下和小妹可以和你公用一桌吗?”对辰逸说话的,是刚刚进酒楼的兄妹二人。

辰逸,回过头看了,一眼兄妹二人,从衣着上就可以看出他们兄妹应该都是富贵人家的子弟,辰逸并不想和富贵人家的子弟关系拉的太近,拒绝的话还没有说出口,兄妹两人已经稳稳当当的坐在椅子上了,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感觉。

“这位兄台,我们应该在那里见过?”辰逸仔细一回忆,想起来了,这位俊美的少年,正是自己和苏姑娘吃饭时,在醉霄楼见过李斌。

李斌看着穿着冰蓝丝绸的外衣,外衣上绣着雅致竹叶花纹的雪白滚边和他头上的羊脂玉发簪交相辉映。巧妙的烘托出一位艳丽贵公子的非凡身影。下半面下面半露松花撒花绫裤腿,厚底浅青色锦缎的鞋子。细细回忆后,终于想了起来,自己和这位公子是在醉霄楼,相见的。

“林公子所做的那首首游子吟,是我记忆十分深刻。”

“什么?哥哥?这就是那位作出脍炙人口《游子吟》的诗人”陈斌的妹妹,目瞪口舌的看着辰逸,如果这会有一个鸡蛋估计她这会一口都会吞下两个。辰逸打量着这个在他面前大吃一惊的小女孩,尴尬的端起一杯酒缓解了一下氛围。

“林公子,请问刚刚这首诗,又是你的作品吗?”陈斌满怀期待的问到,如果是的话,自己又能在亲朋好友面前吹牛了。

昨天李斌回家后,将自己在醉霄楼的所见所闻说给自己的妹妹。

李斌的妹妹,知道了昨天发生那么有趣的事情,软磨硬泡的要让陈斌带她到外边玩。

李幕雪看着辰逸微微扬起嘴角,笑起来有一种风流少年的豁达。下巴微微抬起,杏子形状的眼睛黑眼珠中间,仿佛有着一群星河,正在灿烂的璀璨发着奇异的光芒,双眼冒着小星星,心莫名的越跳越快,脸颊不由的红了起来。

十二章 酒店巧遇(比试一)

李斌兄妹和和辰逸坐在一桌,点了几道菜后,李斌要了一壶女儿红,不一会小二就端着菜过来,上完菜。李斌站起身来,给辰逸斟一了酒,坐在櫈子上给自己也倒了一杯。这时候,坐在一旁的李暮雪,心理不乐意了,撅着个小嘴,不高兴的对自己的哥哥说:

“哥,我也想喝酒。”

李斌听见,一头的黑线,心想,你一个女孩子在外边喝酒成何体统,也不被别人笑话。低下头,把嘴凑在李暮雪的耳边,小声的说道:

“妹妹,你别闹了,带你偷偷溜出来,到酒楼,被家父家母知道为兄回家都要被责罚,要是被家父家母知道了你在外边还喝酒,那我的抄写多少次家法家规”

在古代很少有女子出入酒楼,喝酒的女子更少,只有那些江湖儿女才会出入酒楼,那些大户家的千金小姐们,都很羡慕江湖儿女的豪情,却不知江湖儿女又何尝不羡慕她们无忧无虑的生活呢。

“我不管,我就要喝,不然我把你偷偷跑去青楼的事情,告诉母亲,看她怎么收拾你”李沐雪灵机一顿说道。

李斌大吃一惊,自己保密工作做得很好的,父母都不知道,妹妹是怎么知道的呢,心中充满了疑惑,甚是不解。

“你怎么知道我去金美楼的?”

李沐雪,心中已经乐开了花,自己哪里知道哥哥去过青楼,自己只不过是随口一说而已。我们的李斌同志还不知道,自己会被自己妹妹套路了。

我的姑奶奶啊,你这不是要我小命吗?喝酒和上青楼两件事,相比较之下,李斌还是觉得前者比较好点。想完这些,李斌不得不端起酒壶,给自己妹妹的酒杯中,斟了不满一杯的酒。斟完酒后,对妹妹说:“就只能喝一杯,下不为例。”

看着他们兄妹二人,辰逸想起自己前世的和妹妹在一起的情景,虽然在这别已经十五年了,但自己还是记忆犹新。想起自己和妹妹在一起度过的时光。心中万分感慨。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喝完又从新给自己斟了一杯。

“林公子,让你见笑了”斟完酒,李斌看着对面坐的辰逸,不好意思的说道。

“没事,另妹性子直爽,直爽好,人活在一世,就要为自己而活,何必在意世俗之人的眼光,为了今天的重逢,我们干一杯。”

举起酒杯,一饮而下,喝着李斌斟的女儿红,入口只有淡淡酒精味,古代的白酒和现在的酒,酿发差不多,但味道差太远,有一股洗碗水的味道,酒顶多就有点酒的味道,酒精含量更是少的可怜。还没有自己的葡萄酒好喝。辰逸不由的皱了皱眉头。

喝完,李斌站起再斟满酒杯中的酒,入座,自己的妹妹又偷偷的往自己的酒杯中倒了点酒,李斌并没有再去管自己的妹妹,辰逸能看出李斌很宠爱自己的妹妹,就这样酒过三巡后。

“林公子,我和兄长来的时候听你在吟一首诗,葡萄美酒……葡萄美酒……”李暮雪,用右手揉了揉自己的头,不断的摇头。实在是想不出后边的几个字的内容。

辰逸看着有点醉意的李暮雪,双灵动的眼睛此时也迷离飘渺,白皙的脸颊微微染上红晕,原本整整齐齐的发丝也零零散散的飘落,褪去了原先一尘不染的气质,反倒加上了些让人欲罢不能的感觉,有一种让人去靠近她的感觉,辰逸,微微的摇了摇头。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真是好诗,林公子的文采在下十分佩服。”李斌站起身又向辰逸行揖礼。礼完,坐下身去。

辰逸回礼后,心中不停的在画着圈圈,古代除了没电之外,现在还要加一点礼仪太繁琐了。不知道古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这么多繁琐的礼节不累吗。

“请问林兄贵庚?”李斌,看着辰逸,自己现在有点好奇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位人?想知道他还有没有别的才华,如果有自己在推荐给伯父。刚好伯父家的孩子差一位孩子的启蒙教师,伯父让自己去找一位才华横溢的人,想起那天在酒店相遇的情景,觉得眼前的这位林公子人品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

”哟,这谁啊?这不是我三弟吗?”身高近七尺,偏瘦,穿着一袭绣绿纹的紫长袍,外罩一件亮绸面的大红色对襟袄背子。袍脚上翻,塞进腰间的白玉腰带中,黑发束起以镶碧鎏金冠固定着,一副高不可的模样。身后跟着几位衣服华丽的公子,缓缓从门外走了进来。这人就是林杰,辰逸所谓同父异母的大哥。

“三弟,怎么不和朋友到二楼去坐坐呢?哦……忘记了,没钱去吧,没事,你不是在爷爷的宴会上挺能作诗吗?只要你能赢了我身旁站的这几位才子,喽,着一千两银票就送给你。”林杰看着,辰逸身旁坐的两位人,一位只是有钱人家的富家子弟,所以也没在意。但他目光看着李沐雪时,眼睛不由一亮,眼中充满了炽热,心中不断想一定要打探清楚,向这样美丽的女子,只能属于我林杰。

“但你要是输了,你身旁的姑娘陪我去到楼上喝喝酒。”辰逸最讨这样的人,自以为是,像一只苍蝇一样,嗡嗡的叫个不停,影响人的心情。

“你以为有点臭钱就了不起吗?”辰面无表情的说道,这时如果是熟悉辰逸的人在身旁,一定会躲得远远的,这时辰快要发火的前奏。

一旁的李暮雪不乐意了,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拍着桌了,恶狠狠的对林杰说到:“姑奶奶,就值一千两银子吗?最起码也得值一千黄金。”一千两黄金,再跟古代一家四口人一辈也花不完。(一两黄金=100两白银=10000个铜币)

听见李沐雪的话,林杰也不仅抽了抽嘴,一千两黄金,一般情况下还真拿不出来,不过今天父亲为了家族,给自己六千两黄金,让自己去打点朝廷来的人,不过想起自己身边的人,可是聚集了陵城有名的才子。每一位都有不同的才华。自己还有什么好担心,他就不相信,一个辰逸再强,也顶不住六个人的轮番轰炸。

“好啊,就如这位姑娘所言。”

“林公子,我相信你,你可以的”一旁的李斌,扶着妹妹,想起辰逸的才华,并没有多少担心,也是满眼期待的望向辰逸。

古代并没有,娱乐节目,当酒店在座的客人,二楼的文人们听见有才艺比试,都下楼都围了过来,一楼的人们更是指指点点。老板看见这么多人,酒店的老板干脆也不做生意了,让店小二将卫生打扫干净,两边摆上座椅,并叫人摆上文房四宝。只是说笔墨他可以提供,但有一个请求要将墨宝留在酒店中,当然墨宝并不是白拿,而是那500两白银买下来,500两来说已经算很多钱,相当于后世的1000多万了。

“在下张霖,在下不才,对联研究颇深,今天特意向林公子请教,林公子请听,凤落梧桐梧落凤。”一位身着深蓝色的青年走了出来。

“珠联璧合璧联珠。”辰逸想都没想随口说出。在场的人人们不由叫好。

紧接着,张霖又说出:“重重叠叠山青青山叠叠重重”辰逸随口对出:“弯弯曲曲碧水水碧曲曲弯弯。”

张霖一听,看来自己要拿出点真本事了,于是说道:“东典当,西典当,东西典当典东西;”

“春读书,秋读书,春秋读书读春秋。”辰逸接口回答到。

“望江楼,望江流,望江楼上望江流。江楼千古,江流千古”;张霖

“印月井,印月影,印月井中印月影。月井万年,月影万年。”辰逸

随着后边竞争越来越激烈,周围的人们,大气都不敢出,人们直到就凭辰逸所对初步的对联,便会名扬陵城。林杰看着李沐雪望向辰逸满怀期待的样子,更加的生气。

“水底日为天上日;”张霖

“眼中人是面前人。”辰逸

张霖,不由的满头大汗。身在一旁的酒店老板想到自己从一本书上看到的千古绝对,不由心理一动,对在场的人们说道:“在下偶的一对天下绝对,不知两位公子可有兴趣一试”

老板请出对联“烟锁池塘柳”辰逸和张霖一听,这个一般人还真对不上,五个简单的字包含了五行(火,金,水,土,木),但辰逸是一般人吗?

张霖擦了擦汗,出一口长气,心想,还好这首对联自己也在一本书上看见过,自己苦想了三天才想出一个对联。

我对:“桃灼锦浪堤”张霖对出得意洋洋的看着辰逸,觉得自己马上要获胜。众人一听张霖所对的对联,不由纷纷说好。

人们这时都看着辰逸,有些人充满了期待,有些人则觉得辰逸要输掉了,辰不断的走来走去,人们以为辰逸已经对不出来了,但又有谁知道辰逸在纠结自己自己到底答出哪一个对联好一点。

突然,辰逸停下脚步回答到“烟锁池塘柳,我对桃燃锦江堤”

张霖一听,心想不可能,大声的喊道:“不可能你怎么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对出来?你和酒店老板一定串通好了,一定是这样。”

这时酒店老板,一听不乐意了,连忙解释到:“在场的诸位,我敢对天发誓,在这之前我绝对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过”古代人还是挺迷信的,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在场的人相信起来,张霖一定是污蔑,不由的鄙视张霖来。

张霖一看人们不相信他,急了起来:“这首对联我曾经在一本书上见过,我花了三天才想出来,你怎么会在短短的时间内能够对出来。你有本事在对一个。”人们一听,异口同声不由的说道:“想了三天。”张霖知道自己说漏了嘴,面如死灰。林杰也不由的抽了抽嘴,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焰镶沼地枫”不知张公子对这个回答可否满意。

此时张霖一听,如同行尸走,仿佛丢了魂,整个浑浑噩噩的。

李沐雪站了一会酒劲也过去了,人也清醒了,但自己还是没有听懂这个对联到底难在何处,辰逸的对联到底妙在何处?便向自己的哥哥问道。

李斌看着妹妹一脸无知的样子,大声的解释到:“这是五行一一对应,上下联分别以“火→金→水→土→木”为左偏旁。平仄相反,平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烟、焰,皆名词,皆可见却无法触摸。锁、镶,皆动词,同为“联眼”。“烟锁”与“焰镶”相对。上联“池”、“塘”皆名词,共同合成“池塘”;下联“沼”、“地”亦皆名词,共同合成“沼地”,“池塘”与“沼地”相对。柳与枫亦相对。是故,对仗工稳。在意境上,上下联意境相谐。下联“焰镶沼地枫”,乃实有之景。枫树可长在沼泽地。深秋时节枫叶流丹,霜叶红於二月花,比江南二月春花更火红。下联写斜阳或枫叶如”焰”,点镶於枫树与沼地。上联”烟锁池塘柳”,写雾如”烟”,笼罩柳树与池塘,意蕴青幽淡雅。上下联描述自然景色,一片宁静,一晨一暮,一春一秋,一清韵如茶、一醇厚如酒,相得益彰?”周围不懂的人们也竖起耳朵听了起来,听完之后更加佩服辰逸了。

林杰,从围观的人群中走了出来,面色阴沉的说:“这剧算你胜,下一局,你不会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紧接着,第二局比赛开始了。

第十三章 酒楼相遇(比试三)

“子恒兄,这一局就靠你了。”林杰,对着白俊杰拱手行礼,。只见一位衣装不是很华丽的公子从林杰的身后走了出来,长得还算清秀,身高年龄和辰逸差不多。

“敝姓张,名舒,字子恒,江镇郭家庄人,好读诗,特向兄杰请教,请兄台多多关照。”

张舒刚介绍完自己,周围的人们言三语四的讨论起来。

张三:“这个人我听说过,很有才华,五岁识字,七岁能作诗,不得了,不得了。”李四:“我听说张舒12岁时曾为张员外,做过一首诗,当时很受张员外的赏识。”

王二麻子:“有这么牛,这么厉害,我怎么没听过。”

“王二麻子,你怎么会听说过呢,你怕只知道怡红院那个姑娘的口活好吧。”

周围的人群,哄笑起来。看着这位衣着朴素名叫张舒的人,人们都希望这位张公子如传闻一样,有一些真本事。

“林公子、张公子不如你们一人出一首题材,你们在各自己作两首诗,我们再来评比?”酒店老板不知从哪里又冒出来了,众人一想纷纷称赞,都同意酒店老板的提议,毕竟在古代诗歌比赛的机会还是很少,并不常见。

“林兄,我出的题目是以边塞为中心”张舒看着辰逸说完并拱手行礼。辰逸连忙回礼。

刚听到题目,辰逸脑中浮现了王翰、王维、李白、李颀、王昌龄、岑参、

众多名人的诗。

“张兄,我出的题材是咏物诗,就以桃花为主题吧”

周围人们说话的声音,也渐渐小了,到后边鸦雀无声,人们全神贯注兴致勃勃的竖着耳朵,都想知道等会出作出什么佳作。

“林兄,你先请。”张舒伸出右手。“张兄,你先请。”

“那我恭敬不如从命了”张恒,将两只手背在身后,往前卖出一小步,抬起头,想了一会。围观的人群默默的在等待着,早已饥渴难耐,都买怀期待的等待着。

只见,张恒伸出右手,微微的摇着头,说:

“岁岁江河复青关,朝朝马策与刀环。

三春白雪归青冢,万里青河绕雷山。”

好诗,众人纷纷称赞。张恒不由的眉飞色舞,面带春光。辰逸觉得这首诗挺不错的。

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你们懂吗?”

“我们不懂”李四回答到

“不懂怎么还鼓掌?”张三问道

“因为不懂鼓掌才显得我和李四有文化。”王二麻子说道。

“张三你懂吗?”李四问道。

“我也不懂,我不是为了显得自己有文化才鼓掌吗?”王二麻子和李四顿时无语中。

这首的诗意大概是这样:“年年岁岁驻守边疆保卫江河保卫青江关,日日夜夜挥舞马鞭手握刀环,时届暮春白雪飘飞归来塞外,万里涛涛江波渡过青江绕过雷名山。”

辰逸看着人人们,不快不慢的咏出:“渔家傲”。人们一听,有了很大的兴趣,都想知道下文会描写出什么内容。紧接着,辰逸往前走了两步咏出:

“塞下秋来风景异,

衡阳雁去无留意。

四面边声连角起。

千嶂里,

长烟落日孤城闭。”

听完,在场人反应各不相同,有的说好,有的则是步入沉思,还有的人,特别是林杰一伙人,脸都快气歪了。林杰,心中不断的诅咒着辰逸。

好诗、好诗、,林兄大才。李斌心中想着,自己一定要把他拉到大伯家去,这样有才华的人,错过可就不在有了。紧接着辰又吟出:

“浊酒一杯家万里,

燕然未勒归无计,

羌管悠悠霜满地。”

辰逸无耻的盗用了范仲淹的诗句。

这首诗刚刚咏完。

“好诗,在下是这样理解的,一入秋季边塞风光多么奇异,雁行阵阵南飞衡阳不肯停息。

军号和着四面边声一齐响起,丛山峻岭之间,落照将尽烟雾飘动孤城紧刚。

一杯浊酒暂且慰我故土之思,功业未建男儿无颜回归故里。

悠悠笛声在严霜的夜空回荡,谁能安然入睡,将军白了头发士卒泪流不尽。



这时李斌走到房间中间,为在场不明白的人们解释到:“上片描绘边地的荒凉景象。首句指出“塞下“这一地域性的特点,并以“异“字领起全篇,为下片怀乡思归之情埋下了伏线。“衡阳雁去“是“塞下秋来“的客观现实,“无留意“虽然是北雁南飞的具体表现,但更重要的是这三个字来自戍边将士的内心,它衬托出雁去而人却不得去的情感。以下十七字通过“边声“、“角起“和“千嶂“、“孤城“等具有特征性的事物,把边地的荒凉景象描绘得有声有色,征人见之闻之,又怎能不百感交集?首句中的“异“字通过这十七个宇得到了具体的发挥。”

李斌说完上篇,喝了一口茶水,缓缓的出了一口长气,周围的人们像热锅上的蚂蚁,早以急得团团转。

看着着急的人们。李斌咳嗽了一下,紧接着又解释到:“下片写戍边战士厌战思归的心情。前两句含有三层意思:“浊酒一杯“扑不灭思乡情切;长期戍边而破敌无功;所以产生“也无计“的慨叹。接下去,“羌管悠悠霜满地“一句,再次用声色加以点染并略加顿挫,此时心情,较黄昏落日之时更加令人难堪。“人不寐“三字绾上结下,其中既有白发“将军“,又有泪落“征夫“。“不寐“又紧密地把上景下情联系在一起。“羌管悠悠“是“不寐“时之所闻;“霜满地“是“不寐“时之所见。内情外景达到了水乳交融的艺术境界。所以,这一局在诗的意境来说,算起来是林公子获胜了。”

“林兄大才,在下佩服,按照赛制,下首由林兄先行作诗”

人们听完解释,纷纷陈赞起来。都期待下一局比赛。这一局按照比赛,要辰逸先来作诗。

辰逸为了早点结束这无聊的比赛。想了一下,想起自己高中学过的古诗,唐伯虎的《桃花庵歌》,再一次无耻的盗用了一把,只能默默为张恒感到悲哀了,运量了一下情绪,深情的说出:

《桃花庵歌》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卖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

车尘马足富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

若将富贵比贫者,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

别人笑我忒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听完,周围的人们,无一不叫好,当然要除过林杰他们三人。称赞久久不能平息。

前八句辰逸自比为桃花仙人,描述了流连花酒、醒后复醉的逍遥生活。中间八句通过自己与富贵者的比较,表达了一种安然自得、不慕世俗功名利禄的生活态度。辰逸表示,宁愿贫困而死,也不愿为五斗米折腰,在达官贵人面前摇尾乞怜。辰逸达观的态度表示,无论处于富贵还是穷困境地,都要各安天命,虽然两者相差极为悬殊。接着又以诙谐的口吻又将贫贱的人跟受驱使拉车的马作一比较,见出自己虽清贫却安闲自乐、保全气节,自有另一番生命的尊严。最后四句点明主旨,向世人表明,不要把自己貌似颠倒狂放的忠告当做笑舌,实际上是世人都为名利所遮蔽而不能清醒地面对人生。末尾两句收拢全诗,于冷嘲热讽中忽作状语,精警沉痛。

全诗辰逸以逍遥自在的桃花仙人自比,表现了自己平凡真实中带有庸俗消极一面的真实内心,带有愤世嫉俗之意气。全诗明白如话,不用任何典故和华丽辞藻,语言音调务近俚俗,轻便自山。诗中借鉴了民歌中的顶针手法,前数句接连而出,亲切通俗。诗人以桃花仙人自喻,以“老死花酒间”与“鞠躬车马前”分别代指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又以富贵与贫贱的各有所失,形成鲜明强烈的对比。

听完这首诗,张恒已经知道任何描写桃花的诗在这首桃花庵歌面前,都会黯然失色,这首诗绝对是一首流传千年的名诗,一想几千年后,自己或许和辰逸的这段古诗比试,或许会传为一段佳话吧。

张恒面向辰逸,左手压右手,手藏在袖子里,举手加额,鞠躬九十度,然后起身,同时手随着再次齐眉,然后手放下。

“林兄大才,在下五体投地,甘拜下风。”说完,转过身去,没有理会林杰转身走出了酒店。

“林杰,我以赢了两局,按照约定是不是要兑现你自己的承诺。”

这时,林杰愤怒的脸扭曲成暴怒的狮子:温文尔雅惯了的面庞,燃起火来隔外地可怖,怒睁着眼,额角的青筋随着呼呼的粗气一鼓一张。??恨不得活吞了辰逸。但在众人的目光中,虽心中有万分不舍,也只能将银票,递给辰逸,辰逸硬生生将林杰手中的银票拽了出来,自己贴着胸口放了进去,和李斌兄妹走出了酒店。

第十四章危机降临,逃离陵镇(上)

离开酒楼,和李家兄妹分别之后,辰逸为,给妹妹小珠,买爱吃的甜点糖蒸酥酪、桂花糖蒸栗粉糕,耽误了大约一盏茶的时间。

走街道两旁,街道上车流如潮,人头攒动,拥挤不堪。辰逸有一种莫名的烦躁,穿过拥挤的人流,一步步的往回走。刚穿过小巷,自己还未到林宅门口,隐约看见林宅周围聚集着许多人。

辰逸还想往前边走,想去看看,但从身后突然有一只手,拍在了辰逸的肩膀上,将辰逸吓了一跳。辰逸连忙转过身去,一看原来是天下衣装的店小二。店小二,用手作出别出声的动作,拉着辰逸的衣服,急急忙忙的往巷子深处走去,走了大约半盏茶的时间(大约五分钟左右),停了下来,示意辰逸别动,小二自己又战在巷子拐角,左右张望,好像是看有没有人跟来。

“林公子,这是我们苏老板让我给你带的信,说你看完就明白了。”小二从怀里拿出一份信,双手递给了辰逸。

辰逸连忙从接过信封,怀着忐忑不安信封中掏出信纸,打开信纸匆匆忙忙的看了下去,内容大概讲的是:当朝三品大员赵杰人,也就是林杰姥爷。因贪污的消息走漏,前几天的言官们参了一本,皇上龙颜大怒,命人彻查此事,赵杰人光被查出的现银竟贪污多达500万两,还不计从各地搜罗的奇珍异宝。有人透漏消息这些奇珍异品被藏在陵镇的林宅中,辰逸看完,终于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官兵将林宅围住。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辰逸为一担心的是自己的妹妹小珠,

“林公子,这是我们苏老板托我给你的银票和衣服,说让你赶紧换上衣服,跟随我们衣装的车队,这会赶紧离开这里。

:“我妹妹小珠呢?”辰逸想起那个一直照顾自己,懂事的妹妹。

“小珠姑娘会没事的,苏老板已经在打点了。”

辰逸换好衣服和小二正准备打算往出走呢。

“站住,你们两个鬼鬼祟祟的在这干嘛呢?”洪亮的声音在身后的不远处,突然传来,将辰逸和店小二了下了一跳。

两人连忙回过头,一位头戴一顶羽翎帽,脸色通红,身穿浅灰色长袍,长袍最中央印着黑色的兵子,身高大约有七尺,大约四十岁左右。

走到辰逸和小二身旁,带着好奇的目光将辰逸和小二来来回回的审视了好几遍。

“你……你们……两两……两个鬼鬼……鬼鬼祟祟的……在巷子里面干嘛呢?”

这位官兵结结巴巴终于讲话讲完了,辰逸都为他捏了一把汗,生怕一口气接不上来,要死在这里。

“我们是天下衣装的伙计,我尿憋,想上茅房,在附近没有找到,我让我的伙伴给我望风。这不是还没有那啥,官爷你不就来了吗?”

辰逸忙着向身旁的小二挤眉弄眼的说,心里像有十五只水桶打水—忐忑不安的,久久不能清静,就怕小二没有理解自己说的意思。

“是……是啊。”店小二双手不知道该放在哪里,不知道什么是时候开始,手心冒着冷汗。

自古以来,民不与官斗,小二突然被官兵一问,肯定会紧张。

“你……你别学……别学我”中年官兵对对小二说到。

“官爷,他是被你的八王之气震慑到了,所以才紧张的。”辰逸面带恭维的对这个中年官兵说着。

被自己的霸王之气吓到了,官兵一想,看来自己还是挺威风的。

“那……那让……让你的伙、伙……伙伴帮我两望风,我们去……一起去小解。”

辰逸向店小二使了一个眼色,店小二去给你辰逸二人去望风了。

辰逸额头上充满了黑线。真怪自己乌鸦嘴,真是多嘴,说什么不好,非要说自己想小解,这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这位官兵正是性情中人,放到地球上这让别人听到,还以为他们两个是基友呢,上厕所也要一起。

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不是你想上厕所没地方上,而是要你去上厕所时,却发现没有东西可上。前者是往进憋而后者确是往出憋。

辰逸只能硬着头皮,跟着兵大哥默默来到了巷子最里边。

只见这位兵大哥窸窸窣窣的脱完上衣,解开裤子,便小解起来,一边小解还一边断断续续的吹气口哨。

还未走到巷子角,就闻到巷角一股骚气冲天的尿味。看来在古代,还是会有人不注意卫生。

“你……你这就……完……完了?”

官兵充满疑问的问道,边问还边抖了两下,生怕将尿液溅在衣襟上。

“这位官爷,我这不是被你的八王之气所威慑住了吗?”

中年官兵听成了霸王之气,心中还乐呵呵的想着,穿上衣服,乐呵呵的想着看来自己还是挺厉害了的。

林宅外的人们渐渐的稀疏起来,只有驻守的官兵还是笔直的站在宅子外边。宅子内的搜查工作已经接近尾声。

“报”洪亮的声音透过宅子的正厅门外,传进了里屋。屋里的人们不经都屏住了呼吸。

正厅内,有四位人,一位身穿坐在最中间是这次负责查案的钦差大人,身穿二品锦鸡官服(钦差大臣,是元朝一种临时官职。钦,意为皇帝,钦差即是皇帝差遣之意,因此钦差大臣是由皇帝专门派出办理某事的官员。比如在我国明代的巡抚、巡按、总督、经略等。当然现在已经没有类似的派遣制度和对应官职了,如果说比较像的话,现在中央纪委派出的巡视组的组长还有一点钦差大臣的影子。)

在大元,由于在统治国家人民的最高制度—礼制的制约下,人的着装行为自然受到严格规范,由于生产力的限制,国家对服饰生产的垄断,对官服有严格的规范,从制作、生产、样式、佩物都有明确的规定,使服装的功能上升到突出地位,最后形成完善的礼服制度,成为统治阶级整个系统划分等级贵贱的法则。

在阶级社会中所存在的等级制度,使社会分割成为不同等级,其中从位于统治阶级金字塔顶端的君主到公卿大臣,直至九品小吏,每个阶层之间都有不可跨越的鸿沟。这些阶级等级以衣服的穿着形式表现出来,就是国家的官服。每个朝代都留下深刻的印记。根据皇帝的喜好憎恶和穿着时尚的不同,形式各异,然而皇帝的冕服历代沿袭,大体形制并未更易。

这个世界商代和西周时,皇帝的冕服开始形成。按照礼仪规定,凡戴冕冠者,必须身着冕服。按冕服的质地、颜色和图案的不同,有等级区别。帝王在最隆重的场合穿绘有十二章纹的冕服,其他场合按重要程度而递减章纹,冕旒的数目也一样相应递减。诸侯、卿大夫随同帝王参加祭祀大典,冕服所用章纹要随帝王所用多少章纹而递减。

如帝王用十二章纹,公卿只能用九章,以此类推。皇帝冕冠上是12旒,公爵则9旒,侯7旒,伯5旒,子3旒。如果皇帝用金的发笄,大公则用银,下面官员一次用银、玉、铜、铁等材质。除此以外还有佩剑,不仅剑柄上的材料和图形按等级区别,而且剑的长短也有讲究。这样,从服装中就可以判断出一个官员的大小。

由于这个世界的政权,主要是由文人掌管国家和地方的管理,所以文官的地位高于武官,上朝时,文武百官分列两厢,文左武右。官职上,左丞相比右丞相高,而且文武官员的服饰也不相同。

这个世界也随隋唐开始,官服的色彩被定型下来,唐代的官服比以前任何一个时代都要漂亮,且自成体系,头上戴的是冕、冠、笄、帻。官袍服,用绫做成,以不同颜色花纹做等级区分。三品以上服紫,四品五品服绯,六品七品服绿,八品九品服青,妇人从夫色。腰间束带,脚登乌皮六合靴,把帛布结成鱼形,鱼即被作为皇室的标志和官员的标志。

在唐、宋、这个世界的元代更加细致:穿盘领右衽袍,用沙罗绢制成,袖宽三尺。一品到四品绯袍,五到七着青袍,八品九品着绿袍。

按文鸟武兽分,文官补子的花样,为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雀,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鸿雁,八品黄鹂,九品鹌鹑、练鹊;武将则是一品二品狮子,三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七品彪,八九品犀牛海马。

蟒服是皇帝赐的,王爷大公才有穿蟒服的权利。皇帝的龙是五爪,因为通人性,所以同人手,而蟒服的龙是四爪,还是兽类未进化。皇帝的龙袍是九条龙,蟒服上不能有九条。

另外一个重要的服装是“黄马褂”,是皇帝封赏给下属的,穿上它,拥有特殊权利,即使犯了罪也不用杖刑,因为打黄马褂等于打皇帝。

房间当中放着一张花梨大理石大案,案上磊着各种名人法帖,并数十方宝砚,各色笔筒,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墙上挂着用金银各色丝线绣着狩猎图的帐幔,那绣工在当时可算得是最精致的了。

“启禀大人,已经搜查完毕,这是清单请你过目。”

钦差挥了挥右手,从身后走过一位人,连忙将手中的名单递给了钦差,钦差接过名单,自见名单上写着:

“黄金五箱;白银10箱珠宝6箱;历代名贵字画28余幅;玉器58件;其他杂物20箱。共计银两约白银300万两,外加银票28万两有余。”

“正是胆大妄为,有辱斯文。真是败类,朝廷的蛀虫,来人将林氏一家,给我带到前院,给我看押起来,等我回报圣上之后,在做判决。”钦差站起身,两只手拱起大发雷霆的说道。

第十五章 危机降临 逃出陵镇(中)

钦差大人王子骏,身穿二品锦鸡官服,面色阴沉从正厅走出,众人跟随身后,自见庭院内佳木葱葱郁郁,奇花竞艳,一条清澈的流水,从花木深处泻于石缝之下。

其院中只觉得异香扑鼻,奇草仙藤冷遇苍翠,牵藤引蔓,垂直可爱,穿石绕檐,努力的向上生长着。

抬眼望去,目视北边,平坦豁达,两边飞楼插空,走过曲折游廊,阶下石子漫成勇路。

富丽堂皇,难怪能查出这么多赃款。

“启禀大人,林家罪犯一家老少44口人,已全部带到前院,均已看押。”一位士兵双手交叠放在右方,两脚前后错开,双膝微蹲。

“嗯,带我去看,我很好奇到底是谁给他们这么大的勇气,目无王法。”王子俊恶狠狠地说着。

说完,紧跟随着士兵,往前院走去。身后的众人也纷纷跟着往前院走去。

“官爷,你看咋们事情也解决了,你看我们是不是可以离开了。”辰逸内心很着急,只想赶快问清楚妹妹小珠到底处境如何了,然后早点回家。

脸色通红的官兵,用左手的中指边挖着鼻孔,说道:

“我认识一位老中医,治病挺厉害的,不行早点去治。”

你全家才不行呢,辰逸心中恶狠狠的想着。

“呵呵,……,以后有机会在介绍,你看我们是不是可以离开这里了”

“嗯,时间有一会了,我们走吧”

辰逸连忙转过身去,和小二急急忙忙往走小巷子外走去。

走进大街,穿过来来往往的人流,大步向天下衣装赶去。

还未到衣装门,便可以看见,衣装门口,搬运的伙计人在急急忙忙不断的扛着货物,正往马车上装货。走近,可以看见货物已经搬到尾声了。十辆马车已经还有最后一辆没有装满。

这时的辰逸穿着衣装的伙计的服装,到没有人去注意他。辰逸走进衣装,看见本来挂满各种衣物的架子上已经空落落,只剩光秃秃的衣架孤零零的驻立在那。

辰逸只是往三楼走去,刚走进二楼,看苏姑娘正在和一位穿着了十六七岁年纪,身穿一件淡绿色宫装,梳流云簪,五官还算是清秀,但和苏姑娘相比差了不止一星半点,女子再和苏姑娘说着什么话,但从口气上看,好像再给苏姑娘回报着什么,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苏姑娘的身份绝对不简单,也从侧面看出这家衣装的主人的身份很是尊贵。

苏姑娘看见,辰逸走了过来,说了几句话,那位穿着了十六七岁年纪,身穿一件淡绿色宫装,梳流云簪,五官还算是清秀的少女,匆匆忙忙朝辰逸走来,看的出来应该要下楼,走到辰逸身旁时,好奇的抬起头看了一眼辰逸后,害羞的底下头急忙的向楼下走去。

“林公子,前日一别,没想到我们会在这样的场景在相见。”

“苏姑娘,说起来正是惭愧,刚刚我在衣装外边,看见店铺都将货物搬上了马车,出了什么事情了?”

辰逸其实是想问自己妹妹的事情,也不知道自己的妹妹会怎么样?

但毕竟自己有求于人家,也不好意思一开口就问,显得自己没有礼貌,只好按住自己心中的疑问,先问起衣装的事情。

苏姑娘,将身后的忙碌小二支走,站在楼梯口,知道小二们走远才,走到辰逸身旁,在耳边小声的说道:“我得到的消息,京城那边大皇子想稳住自己的皇位拿二皇子身后的大臣开了一刀,就在前几天站在二皇子身后的言官们,又参了大皇子一本,报复的对象就是你们站在林家,那位三品后台贪污的事情。”

苏姑娘的体香扑鼻而来,很好闻。

“真是老爷打架,小人遭殃。”

“我们家主人,让我给你拖个话,你的那个妹妹小珠,身份并不简单,在这场危机中不会有事,这次也算是因祸得福,会遇到他的亲人,反而是你,不能再待在陵城了,你要尽快离开这里,刚好我们衣装要搬走,等会收拾完,我们就离开这里吧。”

看着楼底下忙碌的小二们,看着陵城街道上的人们,或许离开这里对自己来说又是一种新的开始。

“大人,罪犯林家44口人已经带到。”

钦差王子俊看着跪在地上发抖的哭哭啼啼林家家眷们。还未走到身边。只见一位衣着华贵,披头散发的中年人,爬到钦差脚边,边哭便喊到:

“大人啊,冤枉啊,我们林家一直以来干干净净的做生意,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藏银呢?一定是冤枉啊。这其中一定有天大的误会。”

“大人,这是林家现任家主。”身后一位身穿灰色精美长袍的人说着。

“冤不冤枉,自有大元律法来判,我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但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这时从王子俊身后,走出两个官兵将林斟拖了下去。

“大人,我在外边还打听到,林斟还有一位私生子,据说是林斟喝醉酒强暴了一位丫鬟,当丫鬟铲下了这位私生子后,便将其母,活活饿死,”

“还有这等事丧尽天良的事情,真是猪狗不如。”

“而且我还听说,这个少年一直受林家欺辱,生活过的还不如一位下人。”

“这位少年呢?让他出来让我瞅瞅,我到倒是好奇?”

“大人,这位少年的名字却没有出现在族谱上,人到现在还没有找到,有一件关于这位少年的事迹,大人你初来乍到一定不知道,这位少年,在他爷爷的寿宴上曾作出这个老人不是人,南极仙翁下凡尘,他的儿子都是贼,偷得仙桃献父亲。”

“嗯,不错。”

“但大人,还有两首古诗也出自这位少年的口,

游子吟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好诗,真是好诗,小没有母亲爱护的人,却能体会到人间真爱,能作出这样的诗,真是怪才。”钦差大人王子骏摸着胡子称赞道。他哪里知道这哪是辰逸的佳作呀,如果被他知道这是辰逸无耻的套用,或许被气的吐血三尺。

“大人,更奇怪的还在后边,在这首游子吟作出没多就,和别人在酒楼笔试时还作出了一首桃花庵歌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折花枝当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须花下眠。

花前花后日复日,酒醉酒醒年复年。

不愿鞠躬车马前,但愿老死花酒间。

车尘马足贵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

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

世人笑我忒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

记得五陵豪杰墓,无酒无花锄作田。”

这真是奇才,奇才啊,有一种抱负的然而却怀才不遇的感觉,然而又有对官场的腐败,朝廷的不作为,失去了信心,而归隐山林的意思,这个辰逸,胸怀天下,爱好自由,生活,是一个不受世俗,无拘无束的人。好奇怪,这样的诗,不应该是一位15岁的少年可以做出来的。也是他们林家真是不知道前世做了多少好事,让这一位怪才降生在他家,也不知辰逸生在林家是好还是坏。哎……

这位身穿灰色精美长袍的人,看着自家的大人久久不语,连忙拉了拉自家大人的衣袖。

钦差大人王子骏,装模作样的咳嗽了几声。

“去,让人给我去找,找一个熟悉的辰逸外貌的人,让他讲辰逸的外貌描述出来,让画师画出来,贴到全城,一定要找到。我要将这件事如实启禀圣上。”

“是,大人,外貌画出来之后是否要按通缉布告来贴在城墙之上。”穿灰色精美长袍的人说。

“画出来就不要按通缉布告来写,就写悬赏,谁能找到那位作出桃花庵歌的少年才子,赏银20辆,银子就从没收的脏款里去取,就可以了,但要做好注释。”

“是,大人,大人我还有一件事。”

“还有什么事情?”

“林辰逸,还有一个妹妹,这个妹妹名叫小珠,我们要不要和其她仆人,分开对待。”

“嗯,就先将其分开吧,一日三餐不可少,好好对待。”

“是,大人那我先行告退了”穿灰色精美长袍弯着腰作,双手做辑往后退了下去。

“等等,郭仁,你以后将事情一次说完可以吗?”

“是,是,大人以后我会改的。那我这次真的退后了”郭仁,转过身急匆匆地走了出去。

王子骏转过身,往正厅走回去。

回到正厅后,随从在桌子上摆上文具后,王子骏打发他们在门外等候,将查处来的账款,一一核实之后,写成折子用蜡封好之后,派人八百里加急往京城递了过去。

第十六章危机降临 逃出陵镇(下)

“老板。货物已经全部装完,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小二上楼,弯着腰说。

“好,我只知道了,你们在检查一下,让车夫准备着。等一会我下来我们就出发。”苏姑娘说完,挽了一下鬓角的青发说,注视着看着小二走下楼。

“林公子,离开陵镇你有什么打算?”苏姑娘,看着辰逸温柔的说道,辰逸被苏姑娘这样一看,脸不由的红了起来,在地球上自己恋爱都没谈过,就被莫名起奇妙带到了另一个世界。

“我还没有想好,车到山前必有路,不知道苏姑娘有什么好的建议?”

辰逸心理不由发出感叹,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自己可爱傻傻的妹妹小珠,不知道离开我这个不负责的哥哥她会过的怎么样?

“要不你跟我,去京城长安怎么样?以你的才华,在长安害怕没有饭吃吗?”苏姑沉思了一会说道。

“长安啊?我还是不去了,等陵城后,我打算去东都(洛阳)”。

好在自己15年中观察和了解之后,知道了这个世界的城市分布和中国古代的城市分布没有太大的区别,不然真的不知道自己改怎么办了。

小珠你一定要等着哥哥,以后再也不会让你和哥哥分开,但世事难料,谁知今日一别,他日在遇见时,早已物是人非。

大元56年12月23日,对于绝多数人来说,这一天和平时没什么区别,人们像往常一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但,这一天对辰逸来说,正如他在自己的回忆录写。(这些后话,先不说了)

“洛阳,那你记得来到长安,一定要到天下衣装来找我。林公子等会委屈你混在小二们中间,走出去了。”

“没有什么委屈不委屈,知道能顺利出去就好,我又不千金之躯,哪有那么矫情。”

看着自己熟悉的环境,在房间看了几眼,和辰逸一起下楼。

走出衣装大门,缓缓的拉上门,将门用铜锁(牛尾锁,长方形的,靠两片舌簧来打开或闭锁(与现在的弹子锁不同。)锁了起来。将钥匙交给自己的随从。

“出发。”苏姑娘说完,在丫鬟的搀扶下,走进轿子(大元古代官轿大致分为三种颜色:金黄轿顶,明黄轿帏的是皇帝坐轿;枣红色的是高官坐轿;低级官员以及取得功名的举人、秀才则乘坐绿色轿子。宗亲、朝臣、命妇等达官显贵乘坐轿子有严格规定,不准逾制。三品以上及京堂官员,轿顶用银,轿盖、轿帏用皂,在京时轿夫四人,出京时轿夫八人;四品以下文职官员轿夫二人,轿顶用锡。直省总督、巡抚轿夫八人;司、道以下、教职以上官员轿夫四人;杂职乘马。钦差大臣三品以上轿夫八人。这些坐轿官员主要指文官,至于武职,虽官至一品也不准坐轿,只能骑马。将军、提督、总兵等年过七旬不能骑马者,要想坐轿也必须事先奏请恩准。一般官员出外长途跋涉则另乘眠轿,即将应用各物置之轿中,可做卧床使用。这种轿子要比普通轿子大一些。官员乘轿出行时还要鸣锣开道,对于开道的锣声也有严格规定。知县出行鸣锣七响,意思是“军民人等齐闪开”;知府出行鸣锣九响,意为“官吏军民人等齐闪开”;一品大员和钦差大臣出行时则鸣锣十一响,意思是“大小官吏军民人等齐闪开”。民用轿一般分为自备轿与营业轿两种。自备轿多属富绅之家,随时伺候老爷、太太、小姐出行,有凉轿和暖轿之分,供不同季节使用。凉轿用于夏季,轿身较小,纱作帏幕,轻便快捷,通风凉爽;暖轿用于冬季,轿身较大,厚呢作帏,前挂门帘,轿内放置火盆。还有一种专用于妇女乘坐的女轿,此外部分妓院也有专门用于妓女出堂时乘坐的轿子,一般为二人小轿,装饰华美艳丽,十分轻快,一般不挂轿帘,借以招揽嫖客。除了这些,在轿子的种类上,还分有喜轿、魂轿我就不一一介绍了。)

抬眼望去,苏姑娘的轿子淡紫色珠帘从矫顶一泻流下,浅青色纹路布满整个矫身。粉红色的窗布随风摆动。

丫鬟拉起轿帘时,辰逸看到轿子内部,装饰精巧讲究,显得小巧华贵,漂亮典雅。

四位身体健壮轿夫,一前一后,一左一后的抬着轿子缓缓地走着,在前边和后边还跟着几位镖局的人。辰逸混在人群中不急不慢走着。

就这样,走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便来到城门口,在不远处看见了,人们围着布告栏指指点点,在讨论着什么。

“老板,你看?”丫鬟指着小窗口外边说

苏姑娘命人将轿子停了下来,不一会,从轿子中走出一位身穿红色锦衣丫鬟,

苏姑娘的丫鬟这时从轿子里走出来,站在人群后边偷偷的看着,隐隐约约的看见报告上画着辰逸的头像,但没有仔细去看,以为是为了悬赏辰逸悬赏的通告,小心脏扑通扑通的这不停的跳着,匆匆忙忙跑着小步子,钻进轿子中,对自家老板说到:

“老板,布告上画着林公子的头像。”丫鬟慌慌张张额,面色苍白的说。

“布告下边写着什么内容?”苏姑娘沉着冷静,思索了一小会对丫鬟小声的说。

“老板,我、我一时心急没看清楚就跑回来了…,我在跑过去看一次?”丫鬟打算接起轿帘,想去在看一次。

苏姑娘不由的往外瞥了一眼,正好看见帘外的辰逸,灵机一动。

“小红,你去叫林公子,让他直接上我的轿子,你等会下轿后,就跟在轿子旁边。”

“好的,小姐。我知道了,这样传出去对你的名声……”小红弱弱地说。

“没事,就说我叫他有要事相商。”

小红正准备往出轿子外走出去,一只脚刚迈出轿子,一只脚还停留的轿子里面。

“小红等等,你把这个令牌带着,等会有什么事情是就亮出令牌。”小红转过身,将令牌拿在手中,挺沉的。也没仔细看,将令牌揣在了怀里。

小红连忙走出轿子,悄悄的来到辰逸身旁,小声的说道:

“林公子,情跟我来,我家老板请你有要事相商”

辰逸跟在丫鬟小红的身后,当快接近轿子时,一旁的丫鬟说道:

“林公子,等会我在外边走着,就不进去了。”

“好的,谢谢。”

“林公子,你的悬赏布告出来了,具体内容我的丫鬟小红没有看清楚,但为了保险起见,从这会开始你还是先坐在我的轿子里,等出了城门,你在下轿。”不急不躁的说到,从说话的语气中,辰逸可以体会到苏姑娘,并没有太在意这件事,感觉到有恃无恐。

“那给你添麻烦了。”辰逸也没有客气,辰逸心想,相比走路吗,坐轿子多舒服啊,就一屁股坐在了苏姑娘的对面,两人之间的距离也就一个手掌那么大,辰逸可以闻到苏姑娘身上淡淡的清香。

“小红,让车夫赶路吧。”苏姑娘掀起轿帘对轿子外的小红说。

“起轿。”随着小红的掷地有声?的一声。

车队又陆陆续续地向城门的方向走了出去,走了大约一盏茶的功夫,已经接近的城门口,人们在出城门的时候都接受着守城士兵的检查。

“前面的车队,停下接受检查。”两个士兵右手握着刀对辰逸这个车队说道。马车和轿子都停了下来

“让轿子里面的人也都出来,接受检查。”

“老板,我们怎么办?”小红着急的说到,她怕等会万一辰逸被人认出来,该如何是好。

“没事,我来应付他们,你让他们过来。”

两个士兵走到,轿子旁打算,一个新兵拉开轿帘一探究竟。

“放肆,我家老板的轿子,是你想看就能看的吗?”小红恶狠狠的说道

“我是天下的老板,我们车上拉的都是布料和衣物,绝对没有其它物品,你可以打开查看,轿子就我一个人,但,你确定要拉开轿帘来检查一下。”

旁边一个士兵人小声的对新来的士兵说道:“天下衣装我们惹不起,人家后台在上京,我们还是不要触这霉头,赶快给他们放行。”

“我们哪敢检查啊,你一定是听错了。放行。”就这样车队陆陆续续地从城门中走了出去。

二卷 离别

第二卷

辰逸坐在轿子中,跟随着衣装的运输车队,慢慢悠悠地离开了自己名义上的家——林府,也离开了自己即熟悉又陌生的繁华小镇。

当轿子走出小镇城门的那一刻,苏姑娘和辰逸心里悬着那颗石头总算是如释重负的落了下来,大约出小镇两盏茶的时间,轿子有了明显的颠簸感,轿子里的空间本来就非常的小,在这个拥挤的空间里刚刚能够坐两人,在一颠簸两个差一点都抱在一起了。

“不好意思”辰逸的话才刚刚说出口,轿子左右摇摆了一下,辰逸差一点将头碰到苏姑娘傲人的胸上。

辰逸匆忙掀起轿帘,化解着刚刚的尴尬。苏姑娘也掀起另一边的轿帘,看起帘子外的景色。

看着镇子外的道路依着山谷,穿过松树林,盘旋曲折,像一条浅色的带子,缠绕着像火光一样的山峦。空气很新鲜,自己前世生活的地球由于工业化的污染,那能呼吸道这么好的空气啊。

轿子外大路不是特别宽广,大约能容下两辆马车的宽度,路面盘盘曲曲,由于是将近11月份,路上铺满了金黄色的枫叶,这弯弯曲曲的大道,像一条没有尽头的火红色大的长绳,缠绕山谷,越过山谷,一直消失在遥远的天边。

不得不佩服古人的定力,屁股下的坐垫,硬邦邦的,坐的时间长了很不舒服,屁股特别的痛,真不是人能坐住,看来自己在要坐轿子要准备一个垫子。

“老板,再走几步就是长安和东都洛阳岔路口了。”丫鬟小红清脆的声音在轿子外传进轿子。

“好的,知道了,就在前边停下来吧。”

过了没多一会,大约也就一盏茶的功夫,轿子缓缓的停下来了

逸辰和苏姑娘一前一后从轿子中走了出来。

下轿自后,辰逸伸了伸胳膊,拍了拍腿。看着远处大的景色,秋色宜人。道路两旁的树林间积着一层薄薄的枯叶,风一吹,旋转着飞扬起来,又均匀地铺散下去,掩盖了那一条倾斜着盘旋到到远方的道路。

看着不远处的苏姑娘和丫鬟小红的低声的说着什么,不一会,只见丫鬟小红手里拿着什么东西一步三回头不情愿的走了过来。

随着丫鬟一步步的接近自己,辰逸才发现,原来丫鬟手里拽着一个小小的荷包。

气嘟嘟的翻着白眼对辰逸说:

“林公子,这是我家老板让我交给你的物品,老板说等我们走了以后你在打开。”

伸出手,将荷包的一角慢慢地从丫鬟的手里拽到自己的手上,辰逸也没觉得自己不好意思。仔细的看着荷包上的图案,粉红色的荷包上锈着,一副荷花图案,荷花很秀美,栩栩如生。

一阵微风吹了过来,荷包上淡淡的清香不经意间传入了鼻尖,辰逸不由自主的深深的吸了一下,却被在自己身旁的小红看在眼中。小声说着死变态,臭流氓,果然男人没有一个号东西,没有一个不好色的,跺了跺脚,扭过头,往回走去。

辰逸一手傻傻的拿着粉红色的荷包,感到一阵莫名其妙,如果被他知道自己已经被别人打上了流氓、变态的标签,怕会欲哭无泪。恐怕会抱着丫鬟小红的大腿,大姐啊,我只不过闻了一下气味,你怎么能给我贴上变态流氓的标签呢。

辰逸看着苏姑娘的轿子越来越远,迫不及待的打开荷包,从中掏出了一张黄色的纸,将对折的纸打开一看,只见泛黄的纸上写着:

一户辰逸

锦州祁门县陵镇135号居民

未及冠

成丁人口无

父35岁卒

妇女无

事产

田地:10亩

房屋六间

右户贴付方艺收执,准此

大元年五十五年 2月17日

这张泛黄的纸叫作户贴,这张纸上写的内容大致相当于后世的户口本,在古代的户口都是三年一换,户贴登记为户主姓名、籍贯、丁口、年龄、资产等项目,辰逸觉得下次在见到苏古娘一定要当面说声谢谢,这个人情实在是太大了。

看着渐渐消失在远处的轿子,将手中的从新纸折好,放进荷包,辰逸钻进林子里,换上平时穿的长衫,从树林中走了出来,肩上斜挎着包袱沿着另一条道路,踏上了东都的路途。

不知不觉中,辰逸已经走了两个时辰大约到了申时,眼看着太阳也快要落下去了(计时间单位:一年有十二月,一月有五周,一周有六日,一日有十二时辰,一时辰有四刻,一刻有三盏茶,一盏茶有两柱香,一柱香有五分,一分有五弹指,一弹指有十刹那。一刹那就是一秒钟。

子时 23点——1点?

丑时 1点—— 3点?

寅时 3点——5点?

卯时 5点——7点?

辰时 7点——9点?

巳时 9点——11点?

午时 11点——13点?

未时 13点——15点?

申时 15点——17点?

酉时 17点——19点?

戌时 19点——21点?

亥时 21点——23点?

另外,每一时辰又细分为初和正,如23点为子初,半夜24点为子正,中午12点为午正,下午1点为未初。?)

早已饥肠辘辘的辰逸,从包袱中拿出干粮和水袋,一边走一边吃了起来,

走了大概两刻钟的时间(60分钟)太阳隐隐约约的还能看点一点,估计要马上落山了,辰逸走了一路,终于看到有田地出现了,随着自己不断往前走去,证明在不远的地方应该有村落或人家。

辰逸加快了脚步,又走了两盏茶的时间,终于看见远处有炊烟升起,隐约的可以看见房屋,应该是个小村落,中终于辰逸走到了小村落附近。村落中有许多挺拔高大的树木,在村落的外围有一条清澈的小河缓缓的流着,但不知河水会流向何方。

小河旁有几个大约10左右的孩子,半蹲在溪水旁边,不知道在干什么?

辰逸沿着道路旁边的斜坡,走向了几个孩子,走进才看清楚,这些小孩,衣服穿的很少,而且身上有很多补丁,鞋子也是破破烂烂的,都长得非常瘦,原来他们用自己的手在小河旁边抓鱼。

“抓到了,抓到了,狗蛋,你可以拿这条鱼给你妈妈炖鱼汤,给你妈妈可以补补身子。”

其中一个身穿灰色补丁衣服的孩子高兴的叫到,其他小孩,也纷纷围起来,看着他手中抓的鱼,都很高兴。

“呀,好美的衣服。”其中一个孩子发现了站在他们不远处的辰逸。

其余几个小孩,也连忙回过头,用好奇和羡慕的眼光看着不远处依着华丽的辰逸。

陈家村 第一章(替人看病上)

辰逸看着手里抓着鱼的小孩子,小心翼翼的将鱼当宝贝一样拿在手中。看着辰逸,下意识将鱼往自己身后藏了藏,好像怕别人抢了一样

穿着缝缝补补的粗布衣服,脚上的还有两只小指头露在外边,手里的鱼不是特别的大,大约只有2寸长(一寸=3.33厘米)。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辰逸语气情切的问道。

几个小孩你看看我,我看看他,有点胆怯的看着辰逸,最后还是拿鱼的那个小孩往前挪了一小步,声音弱弱地说:

“我叫水生、他叫狗蛋、他叫大儿子、他叫闰土,”这个名叫水生的小孩子,用那瘦小的小手指着身旁的几个小孩说道。

“公子你叫什么?”介绍完,水生好奇的问着辰逸。

“我叫辰逸,你们不用叫我公子,我年龄比你们大,你叫我辰逸哥就好了,你们这个村庄叫什么?。”

“辰……辰逸哥,我们这里叫陈家村。”辰逸记得这会说话的人,名叫狗蛋,穿着灰色补丁的粗布长衫,他黝黑的皮肤,厚厚的嘴唇,紫色消瘦的脸上,长着一双小眼睛,好奇地看着辰逸,心思澄净并无杂念,说话的时候露出洁白的牙齿,给人淳朴憨厚的好印象。

“狗蛋,我刚刚来的时候听见说你母亲生病了,怎么回事啊?”

“他前几天母亲患了伤寒”大儿子这时急忙的解释到。(潜伏期为8-14天,长短与感染菌量有关。)

辰逸想了一下,伤寒初期:相当于发病的第1周。以神经系统及消化道症状开始。表现极度乏力、头痛、全身不适、肌肉酸痛。

消化道症状有食欲不振、厌食、舌有厚苔、腹胀、腹部不适、便秘。病人有发热,体温呈梯形上升,于5~7d内达39~40℃,热前有畏寒。查体右下腹部轻度压痛,脾大。

在上个世界并不是什么大病,但在古代医疗落后的时代,这普通的病可以轻易夺取人们的性命。

“狗蛋,你们家里人请郎中了没?”

“我们这没有郎中,郎中要到镇子上去请,而且请郎中太贵,父亲昨天和村庄的村民,已经去山上打猎去,希望父亲可以平安回来,打下猎物,换成银两,这样就有钱给母亲看病了。”狗蛋沮丧的说着。

看着黑暗渐渐笼罩着大地,昔日灿烂的太阳失去了温暖,失去了信心,沮丧地堕下了山谷。唯独留下来的,只有那含着眼泪的余晖…

“狗蛋,我略懂岐黄之术,我可以去看一下,你母亲的病情吗?”

想起自己在前世,对古代的医术还是研究颇深,因考古需要对《黄帝内经·素问》《黄帝内经·灵枢》《黄帝内经太素》《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伤寒论》《伤寒杂病论》《温热论》《难经》《濒湖脉学》《脉经》《雷公炮炙论》《雷公炮制药性解》《千金翼方》《肘后备急方》《金匮要略方论》《外台秘要》《圣济总录》《景岳全书》《医法圆通》《育婴家秘》《临证实验录》《褚氏遗书》《仿寓意草》《孙真人海上方》《柳洲医话》《伤寒发微论》《刘河间伤寒医鉴》《察舌辨症新法》《跌打损伤方》《穴道秘书》《医学源流论》《中医之钥》《止园医话》这些有名医术都有很深的了解,只要自己确诊狗蛋母亲的病因只要对症下药,病情应该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辰逸哥,你说的是真的?你真的会看病吗?”

狗娃,激动的抓着辰逸的衣服,开心的说着。想到自己家里,已经穷徒四壁,没有什么金钱可以当做诊金,神情不由的暗下去了。

看着双眼暗淡的狗蛋,辰逸猜出狗蛋估计是为诊金的事在发愁,狗娃他家的家境,心中灵机一动。

“狗娃,你看天色也快黑了,我路过此地没地方留宿,我在你家住宿一晚,权当你给我付诊金了,好不好?”

听到辰逸的想法,狗娃开心的笑了起来。

“好啊,好啊!辰大哥我们就这样说好了。”

周围的几位小伙伴也都替狗娃感到开心,狗蛋手里紧紧的握着鱼,就这样辰逸边说边笑向小村子走了进去。

他们身后幽静的河边,碧绿清澈的河水,缓缓流淌,清澈的河水中,时而有鱼儿自由自在的游过,河面上偶尔有一群水鸟飞过,河岸两边倒挂杨柳倒印在河中。此时正当黄昏,美丽的夕阳把天空照耀的火红,与河水形成了寸托,犹如一副天水图,景色宜人,不得不让人叹服大自然的伟大与创造力,构画出一处如此奇景。辰逸几人的背影在夕阳下拉的很长很长……

走了一会,辰逸看见一个在岩石上孤零零的村庄,出现在了眼前,走到村子外围,听不到一点声音,整个村子很安静,在夕阳的余晖的照耀下,显得很萧条,死气沉沉的,很荒凉。

随着狗蛋的脚步,走了20几步,有房屋断断续续出现在眼前,几间低矮的茅草房,被几棵果树和大榆树环围着,大约走了十几步,房屋逐渐变多了,都是茅草房屋,房屋看起来都有些年代了。

接着往里面走,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狗娃,今天抓了几条鱼啊,我们家煮了点猪肉,等会你到我们家来给你母亲端一碗。”

老汉,头上戴着一顶破草帽,露在帽沿外边的头发已经斑白了。肩上搭着一件灰不灰、黄不黄的褂子。整个脊背,又黑又亮,闪闪发光,好像涂上了一层油。下面的裤腿卷过膝盖,毛茸茸的小腿上,布满大大小小无数个筋疙瘩,被一条条高高鼓起的血管串连着。脚上没有穿鞋,脚板上的老皮怕有一指厚,……腰上插着旱烟袋,烟荷包搭拉在屁股上,像钟摆似的两边摆动着。?

“赵大爷,我今天抓了一条,你看还挺大的。”狗娃,举起手中的鱼,向赵大爷挥了挥手中鱼。

“挺大的,狗娃,你身后的这位是?”

赵大爷一边抽着自己的旱烟,是不是的吐两口烟圈。看着辰逸心中充满了好奇。

“这是辰逸大哥,我今天刚刚结识,辰逸大哥会旗黄之术?想替我母亲看一下病。”

赵大爷,看着辰逸,自见穿着衣服是青色的上好丝绸,衣服上绣着雅致竹叶花纹的雪白滚边和他头上的羊脂玉发簪交相辉映。巧妙的烘托出一位艳丽贵公子的非凡身影。

那笑容颇有点风流少年的佻达。下巴微微抬起,杏子形状的眼睛中间,星河灿烂的璀璨。

一身墨色的缎子衣袍,袍内露出银色镂空木槿花的镶边。腰里系着白玉带,眼神清澈明亮,让人一看不由的相信他是一位有才华的人。

看人可以从眼神中了解到很多东西。

周围的人听到,这位年轻衣着华丽的公子,要为狗蛋他母亲看病,都靠拢了起来,都想看瞧一瞧,这位年轻的公子到底能不能看好狗蛋他娘的病。”

陈家村 第二章替人看病 (下)

周为的群众指指点点,你一句我一句的小声讨论着。

在狗蛋的带领下,辰逸来到了狗蛋的家里,吱的一声,推开小院破旧的大门,两间低矮的茅草屋,被几棵果树和大榆树环围着。

辰逸跟随狗蛋,走进屋去,刚进屋一股霉味扑鼻而来。

辰逸的仔细大的打量这个小屋子,房屋的墙壁四周是发黄的墙面、家里机会没有什么家具,屋里最值钱的家具应该就是一个破破旧旧大的方桌,及两条凳子,方桌上放着一个陈旧大的茶壶、还有几个边缘不整齐的小茶完,外边的釉子都已经开始脱落了,整个房间空荡荡的。房子的一边被一睹墙隔了出来,可以依稀看见有一位夫妇躺在床上。

“是……是……是狗蛋吗?”在房屋的另一头传来细弱游丝断断续续的声音。

“是我,娘你身体感觉怎么样?”狗蛋连忙跑进里屋,拉着她娘的手。

“娘没事,娘躺几天就没事了,你爹回来没?”妇女慈祥的看着狗蛋,眼神里充了深深的爱意。

“娘,我妹妹呢?怎么没有见我妹妹?”

“你……妹妹应该……去……挑水了,家里……做饭没……没有水了。”

辰逸听知道这里,鼻子不由的一酸,想起自己前世和母亲在一起的时光,暗暗的下定决心一定要治好狗蛋她他娘的病。

“狗蛋,你身后这位是?”

狗蛋的母亲才注意到狗蛋身后有站着一位,衣装华丽的俊俏少年。

“娘,给你介绍一下,这是辰逸大哥,路过我们村庄时,恰巧碰见我,今晚想在我家里留宿一晚。”

“原来……是辰公子,陈公子……不好……意思,我……卧病在身……不能起床……起床招呼你了,请你……见……谅。”

“伯母见外了,在下受师傅的传授,对岐黄之术略有成果,不知在下,可以为您把只脉吗?”辰逸看着狗蛋的母亲,从脸色和和说话的语气上,大致可以判断出病情,但自己觉得还是把一下脉比较保险。

“娘,辰大哥很厉害的,你就试一下好吗?”

狗蛋的母亲看着狗蛋着急的样子,不好意思拒绝。

“辰公子,你……也看到了……我们……家里……的情况,我们……家中……实在……没有多……多余的银两,用来……用来给我……看病了……买药了。”

狗蛋的母亲不停的咳嗽起来,断断续续的对辰逸说着

“伯母,你说这话多见外啊,谈钱多伤感情,休要再提钱多的事。”

辰逸故装作生气的样子说着。

“那……那……我不说了,咳……咳。”

狗蛋的母亲一边咳嗽着,一边说着。

“伯母,请你将右手伸出来,我给您诊脉。”

辰逸在刚刚和狗蛋母亲的对话中,已经大观察了病人的情况、面色、舌苔、表情等;

“伯母,你是不是感觉常伴有全身不适,乏力,食欲减退,咽痛与咳嗽等。”

“是……是的。”

“伯母,你是不是还感觉到,每次发热前可有畏寒而少寒战,退热时出汗的轻微症状著。”

“是的,咳咳……,辰公子都说对了。”

“狗蛋,你坐在床沿上,帮忙照看你母亲一下,我来给你母亲来诊脉。”刚刚辰逸已经完成了,望闻问切的前三个,现在只差切,就可以对症开药了。

狗蛋弯着腰连忙坐在床沿边上,将母亲的右手缓缓的搭放在自己的大腿上。

“辰大哥,麻烦你了。”辰逸将自己的手搭在狗蛋母亲的脉搏上。(切是用手诊脉或按腹部有没有痞块。叫做四诊。)

辰逸将自己的右手按在狗蛋娘亲的脉搏上,仔细的号着脉。

一位15岁左右的姑娘,急忙将双手提着的旧木桶,连忙放在院落不平的地面上,看着围在自己家的人们。

“赵大爷,你们都围在我看门口干嘛呢?是不是我娘出什么事情了?”

“哟,原来是虎妞回来了,你大哥今天带来了一位衣着华丽的少年,这会正为你娘诊脉呢。”

赵大爷转过身去,看着气喘吁吁地虎妞,笑呵呵的说道。

“真的吗?赵大爷你说的是真的吗?”虎妞连忙拉住赵大爷的手,眼睛里充满期盼的眼神,好像要在确定一次,激动地泪水立刻从她眼眶快要溢了出来。

“是真的,赵大爷什么时候骗过你。”赵大爷,一只手拿着他那旱烟,用另一只手摸着虎妞的头说。

“好了,狗蛋,让你娘休息一下吧,我们在外边说。”

“辰……辰公子,我的病怎么样?……严重吗?”狗蛋他娘,目不转睛的望着辰逸,双眼中充满了希望。

“大娘,你多休息,等会我开几幅药,你喝了之后就没事了,你这先休息一会。”

狗蛋慢慢的将搭放在自己腿上的右手,小心翼翼地放在床上,替母亲改好被褥,和辰逸一起走出了房间。

虎妞看见哥哥和一位俊俏的公子从母亲的房间里走了出来,急忙跑过去拉住哥哥的手。

“哥,母亲的病严重吗?”

狗蛋只好看着辰逸,因为你他自己也想知道母亲的病到底严不严重。

“你母亲的病不是特别严重,只不过患伤寒时间比较长了,治起来稍微有点麻烦而已。”

“不严重,不严重就好,辰大哥。”

“狗蛋,你们家有笔墨吗?”辰逸看来一圈也没有找到笔墨。

“我们家没有,我去问一下大家伙,看那位乡亲家有笔墨,我先借一下。”狗蛋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辰逸,狗蛋他们刚走出房屋正门。

“狗蛋,你母亲病的严重吗?辰公子怎么说?”赵大爷急忙问着。

“不严重,只不过辰大哥要开方子,我们家没有笔墨,不知道哪位相亲家有?先借我用一下,等父亲回家之后,将狩的猎物买掉,在还给你们。”

说完狗蛋向相亲们深深的鞠了一躬。

“狗蛋,什么还不还的,我们大家伙都是一个村的,本应相互关照。平时陈大叔也没少帮助我们,我们家有笔墨,辰公子请您稍等片刻,我这就回家去取。”

一位身穿灰色长衫的中年男子,急急忙忙从院里跑了出去。

“狗蛋,还不赶紧给你大哥倒杯水喝,先暖暖身体。”赵大爷,瞪着狗蛋,有点生气的说道。

“哥,我去。”狗蛋的妹妹连忙走进屋里,不一会端了一碗水走了出来。

“辰公子,您请喝水。”小姑娘双手端着水,递给了辰逸。

辰逸接过水,便喝了起来,别说自己还真的有点渴了。

碗里的水,有一丝甘甜的味道,别说前世的自来水,真的没法和这甘甜的水相比较。

“以后,别叫我辰公子了,就和你哥哥一样,叫我辰大哥就好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虎妞,辰、辰大哥你叫我虎妞就可以了。”说完,虎妞将辰逸喝完的碗收了起来。

不一会,那位身穿长衫的,手里拿着笔墨和纸急急忙忙跑了过来。

“辰公子,给,这些笔墨纸张,本来让我们家的孩子跟着村中老秀才识字用的,可惜刚买下没几天,我们村里的老秀才便驾鹤西去,打哪以后就一直放在家里,没人会写字,现在总算是有用武之地了。”

辰逸接过笔墨,走进屋中,将笔墨纸张放在屋中为一的破旧方桌之上,蘸着墨汁想了一会,在纸上写道:苍术4.5克,藿香6克,一厚朴4.5克,半夏6克,陈皮4.5克,菖蒲2.4克,大腹皮子9克,枳壳6克,生姜2片。想了一会,又从另一张纸上写出:

写好之后,吹干笔墨之后交给了狗蛋,又给狗蛋解释了一下。

“你母亲的感冒为湿邪侵于表里之证.湿邪束于肌表,卫阳内郁失于敷布及温煦于外,则恶寒重而发热轻,头胀身痛,湿浊中阻,气机失调,则胸闷,脉沉滑,舌苔白腻如积粉均属湿浊内蕴之象.故治以苍术,半夏运脾燥湿,藿香芳香化浊,厚朴,枳壳,陈皮行气宽中,以助湿邪之化除,更配生姜外达以逐在表里之湿邪.防湿郁化热,入黄苓,赤苓以清热渗湿.表里之湿解除则症,你等会找个大人和你一起去到附近的镇子里去抓药。”

说完辰逸又从自己的包袱里,掏出了一些许的碎银子,概有四、五两多。又对狗蛋叮嘱道:

“等明天你去镇子里买点黑糖,这些银两你先收着,先给母亲看病。”

“辰大哥,这万万使不得,这钱我不能收,你替我娘看病已经很麻烦你了,我怎么好意收你的钱呢。”

辰逸见狗蛋死活不收,板着一张脸。假装生气的说道:“你还认不认我这个大哥,你难道不想让你母亲早点脱离病魔的折磨吗?”

“那,辰大哥,这些钱权当你借我的,等父亲回来之后,我在还你。”

狗蛋知道辰逸是为自己好,心中暗暗发誓以后绝对要报答辰逸,伸出手将银两接过来,小心的揣在怀里。

第二卷 第三章 出事

早晨,辰逸悄悄地从破旧的房门走了出来,伸了伸懒腰。望着那被朝霞渲染殷红的天空,茫茫大地依旧沉浸在沉沉的之中。红云纵横,横跨天际,在破旧的院落里上空中尽情绽放着恣意的激越,令人心潮澎湃。

这几天赶路中,昨天晚上是自己睡的最舒服一夜。

上一次看朝阳,辰逸已经记不得是在什么时候了,或许自己来到这世上是第一次这样认真的望着天空。

或许相对于朝霞自己喜欢晚霞多一些,落霞似乎更加深沉而令人眷恋,而朝霞总给人脆弱单薄的感觉。

凝视着从来没有被污染过的天空,瞬间似乎感触喷涌,百感交集,又似乎万语千言,更与何人?身在这个平行世界间的孤独的自己,孤独地览这天光变幻的每一分每一秒的云彩。

很美的朝霞,可惜只有自己孤零零的一人。

辰逸回过身,看着紧挨着房屋的小厨房,厨房上参差不齐的瓦片盖在屋顶上边,还剩一半残缺的烟囱,这时正往外拼命的冒着青烟。

“噼噼啪啪”的声音从破旧的灶台传了出来,悄悄地往前走了几步,看见虎妞半蹲在灶台旁边。

灶台是用泥巴累起来的,另一边连接墙外大的那残缺不全大的烟囱。

站在虎妞身后,才看清楚虎妞一只手不断往火里添加柴火,另一只手捂着嘴不断的往里边吹着,希望火能够燃的在旺一点。锅里应该煮着什么东西。咕咚咕咚响个不停。

“虎妞,你在干嘛呢?”

虎妞转过身看见站在自己身后的辰逸,连忙站起身体来。

“辰逸大哥,我在煮水呢,等哥哥来了就可以下药了。”虎妞眼里充满了希望,看着门外的小路,很希望自己的哥哥能够早点回家。

“你哥哥什么时候去抓药的?”

“哥哥,天还没亮就和二叔家的永生哥哥去小镇了。”

“我怎么不知道?”

“哥哥本来打算想叫醒你,可是娘说不要打扰你睡觉,所以就没叫醒你。”虎妞望着辰逸想了想说。

“你娘今天身体怎么样?我还没去看望你娘。”

“娘和昨天一样,辰逸大哥你饿了没?”

“不饿,虎妞,我来帮你吧。”弯下腰拿起地上弯弯曲曲的干木头,帮虎妞放进灶台里面,提起有点破烂的锅盖,锅里里面的水已经煮沸了,不断的在在水中冒着水泡。

“辰大哥,不……不好了,水生……水生出事了”辰逸和虎妞转过身子,看见狗蛋一手提着东西,一只手捂着胸口跑过来气喘嘘嘘的说道。

“出了什么事情?你先喝一点水。”

狗蛋从旁边的木桶中舀起一瓢水,两三口喝完,用衣袖口擦了擦从嘴角边流出的水。

“辰逸大哥,今天早晨,天还没有亮,我还没有起床,迷迷糊糊听见门外有人喊我名字,我推开门看见了水生哥,水生哥对我说他陪我去小镇,给娘亲抓药,一路上我们走的很快,到了小镇……”边说边比划的狗蛋却不知道此时的辰逸满头的黑线,不得不打断水生。

“水生,停,Stop talking停,水生你能不能抓住重点说。”辰逸右手平放在胸口的位置,左手食指的指点指着右手掌心。

“辰逸大哥,思岛铺涛……涛肯,什么意思?”狗蛋好奇的问向辰逸。

“停止的意思,以后再给你慢慢说,狗蛋你这会快抓重点说,水生为什么会被人抓去,就从小镇上开始说。”

“就是啊,大哥你赶快说。”虎妞在一旁着急的拉着狗蛋的衣襟。

“我和水生到小镇上,我们急忙去找到小镇唯一的药店杏林百草阁,找到百草阁后,我和水生先进去抓了娘亲的药,然后我们……”

“停,这样狗蛋,我们这会先往小镇赶,我问你来答?好不好?我们边走边聊,我们抓重点来说。”

狗蛋把手中的药交给了虎妞,让妹妹赶快煎药,并叮嘱虎妞一定要让娘趁热把药喝了。

辰逸和狗蛋急急忙忙的从院里走了出去。

村子里,鸡啼声、狗犬声、牛叫声.再加上人们的欢声笑语,汇成了一曲生气勃勃的晨光曲。

村庄处绵亘着一长条一长条的耕地。一片又一片的灰色的田圃。田圃之间是网丝一样的小径,小径上长着梨树和李树。敏捷的小孩在盖满了赤脚印迹的干了的路上奔跑,可以听见在池旁洗衣的农妇们的快活的闲谈和农民们在院子里修理犁耙的斧声。

“狗蛋、辰逸你们急急忙忙的要去哪里啊?”赵大爷一手拿着烟斗,嘴里还不停的往外边吐着烟。

“赵大爷,今天早晨,天还没有亮,我还没有起床,迷迷糊糊听见门外有人喊我名字,我推开门看见了水生哥,水生哥对我说他陪我去小镇,给娘亲抓药,一路上我们走的很快,我们到了小镇后,我们急忙去找到小镇唯一的药店杏林百草阁,找到百草阁后,我和水生先进去抓了娘亲的药,然后我们……”

“狗蛋停一下,这样吧,刚好我和我们家的大壮要到小镇去置办点物品,等会你和辰逸,在村口等我,等会我们在村口汇合,等会我们坐牛车去,你们在村口小等一会。”狗蛋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赵大爷打断了。赵大爷说完,匆忙往家中赶去。

“辰大哥,我是不是又没抓重点。”

“没事,说的很好。”辰逸只能昧着良心对狗蛋说,心理想着,老天、大地啊,快来拯救一下这个熊孩子吧。

“我以为我又说错话了”狗蛋不好意思的笑着,摸了摸头发。

辰逸和狗蛋,往村口赶了过去。

大约过了十弹指的时间,远远看见有一辆牛车从远处晃晃悠悠的走了过来,牛车慢慢驶过村庄不平的道路,牛蹄急踏,鼻中打出一个响啼,喷出一口白气,发出老长的嘶鸣,缓缓的停在辰逸旁边,赶牛车的是一位弱冠少年。

(弱冠:古人二十岁行冠礼,以示成年,但体犹未壮,还比较年少,故称“弱”。冠,指代成年。弱冠:古代男子20岁叫作“弱”,这时就要行“冠礼”,即戴上表示已成人地帽子。“弱冠”即年满20岁的男子。后世泛指男子二十左右的年纪,不能用于女子。)这位少年,应该是赵大爷的儿子,头发戴着浅灰色的帽子,头发盘成了发髻,身着灰色的长衫,长衫的袖口的衣襟都已变得泛白,已经是洗了很多次了,一只手牵着绳子,另一只手拿着鞭子,斜坐在牛车上,身后紧挨着赵大爷。

“辰逸这是我的长子,大壮。”

辰逸这仔细打量了一下赵大爷的儿子,脸紫里透红,有点病态,只有眼睛看起来炯炯有神,两只手也很粗糙,可以看出平时做的农活很多。人也不说话,看起来很木呐,仿佛只沉静在自己的世界中,对周围的人漠不关心,和赵大爷有很大的反差,一点也不像是亲生的。

“你好,我叫辰逸,以后挺多关照。”辰逸望弯着腰,两手合抱高举于胸前,“推手为揖”。(古代,推手高低视对象有区别,是定尊卑、别亲戚的一种手段。民间盛行揖礼,已没有等级差别,只表示欢迎,或者和睦谦让。)

辰逸打完招呼却发现大壮坐在牛车上一动不动,很是尴尬,心中略有不爽,在古代礼仪还是非常重要的。

“哎……,辰逸,你别见外,大壮小时候性格很开朗,也喜欢和别人玩,但从大壮5岁病过一场后,不能在开口说话,从此性格变得很内向,不愿意在和别人打交道。”赵大爷愁眉苦脸的说着,能感觉出来他的心情特别沉重。

“赵大爷,难道没有办法了吗?”

“我们找了很多医生了,看了都说没有办法了,我们……我们也只能放弃了,你和狗蛋赶快上车,我们先往小镇走,迟者生变。”

辰逸和狗蛋上了牛车,牛车上垫了一层薄薄的草垫,两人盘着腿坐在牛车上,在黄牛“哞…哞”的叫声中,牛车徐徐的驶过道路,声音寂寥而单调,唯有牛车驶过的车轱辘的声音。

“狗蛋,水生到底出了什么事情?怎么会被人抓走呢?”

辰逸向坐在自己一旁的狗蛋说。

第四章 打探消息

就这样辰逸一行人坐上了牛车,往小镇赶了过去,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牛车不断前行,马路旁的人渐渐的多了起来,小镇模糊的轮廓渐渐变得清晰起来了,大约过了两盏茶的时间(一盏茶大约有10分钟),在这二十分钟的时间里,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有了一定的了解辰逸,正在默默的坐在车上想着如何应对水生这件事情。

不一会,牛车便走进了小镇中,小镇小巷两边是破旧而古朴的长满青苔的临近平民院落的院墙,有些院墙上还铺陈着密密麻麻绿油油的爬山虎藤蔓,在狭长的阴影下,看起来更加凄凉。

斑驳的墙面,留下了一年又一年的印记,小镇中的人们也都匆匆忙忙的忙着自己的事情。

在老街两旁,窸窸窣窣有几间商铺开着门,商铺之门,是由木板拼成。早上开铺门时,需要将一块块长方形的木板,从门槽里卸下。晚上关铺门时,需要将门板一块块从新组装好。

“停……停车,快停车。”大壮猛的一下将手中的绳子一拽,牛车稳稳的停了下来。

辰逸由于惯性的原因,身体猛的一下向前一倾斜,随后又瞬间向后边一甩。

“怎么了狗蛋?出什么事情了?”赵大爷急忙对狗蛋说,语气中充满了不解。

“我记得明明就在这啊,赵大爷、辰逸大哥,我明明记得水生就是在这里和屠户发生争执的,我才跑回村的,怎么会不见了呢?”狗蛋满头大汗,向辰逸焦急的解释到。

“狗蛋,你和我在周围打听一下消息,赵大爷你们在这等我一下,我马上就过来。”

辰逸说完,向不远处的一个贩卖猪肉的小摊走去。

“老板向你打听一件事情?”

老板抬起头打量了辰逸和狗蛋一眼。

“去,去,去,不卖肉的话,到一边去打探消息。”说完话屠户坐在凳子上,静静发呆,看着镇上来来往往的人们。

这可是你非要逼我出绝招。辰逸得到小声的自言自语着。站在一旁的狗蛋充满了好奇,眼睛一动也不动的瞅着辰逸。只见辰逸从怀里掏出了少许的碎银子。

“老板”辰逸的话还没有说完。

“给你说了,打听消息去别的地方,不要影响我卖肉。”屠户这次连头也没有抬起来,或许是听出辰逸的声音。

“老板,给我买十斤上好的猪肉。”辰逸的话才刚刚说完,只见屠户连忙从凳子上起来,脸上堆满了笑容,连忙弯腰点头的切起猪肉了,旁边的狗蛋目瞪口呆的看了起来。

“老板,问你打听一个事情呗。”

“这位公子,你请问,我这个人别的爱好没有,就是喜欢帮助人,只要我知道,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刚刚问你的时候怎么不说,自己明明就是一个见钱眼开的人,辰逸看着卖肉的屠户,心中不断的画着圈圈。

“我前几天记得,你不远应该还有一个卖肉的铺子,今天怎么就你一个在买肉呢?另一个肉摊怎么没有开张?”

“今天早晨,大概天才刚刚亮没一会,街上的行人还不是很多,我那会应该正在摆肉铺子,就听见不远处传来了争吵,好像是为了钱的事情,我也没有听清。”

“后来怎么样了?”一旁的狗蛋焦急的问了起来。

“后来,就来了几位巡逻的官差,卖肉的老板,急急忙忙收拾完铺子上的肉,官差将他们全部带走了,估计被带到衙门传话去了。”

“这位少爷,你的肉好了。”辰逸和狗蛋接过屠户手中的肉,辰逸付完钱,将屠户找的零钱揣在了怀里。

“怎么样?打听到什么消息了?”赵大爷看见向他走过来的辰逸和狗蛋,急忙向前走去,借助两个人手中的肉,连忙将肉放在牛车上。

“水生,水生被,被官差带走了。”狗蛋结结巴巴?说着。

“被官差带走了?怎么会这样?可怎么办啊?”赵大爷边说,边将手捏成拳头的右手,不断打打着左手的掌心,还不停的跺着脚。

由于古代法制不健全,侦破手法又落后.若是再碰到个糊涂官,弄个冤假错案,所以那时候的人们还是挺怕自己和进衙门,在古代,苦主在公堂上喊冤是没用的,有钱的人会请个状师、讼师,可以写大状来为自己伸冤,没钱的人只能自认倒霉。当然古代的冤假错案还是很少的,但古代的贪官还是很多,三年清知县,十万雪花银,可不是白流传下来的。

“赵大爷、狗蛋你先别着急,我们这会先感到衙门去看一下,看结果如何,到时候我们在想其他办法。”

“好,就依辰逸说的办法,我们赶紧去衙门看一下吧。”拉上牛车,三人向衙门赶了过去。

在古代,衙门有三班六房:三班:指皂、壮、快班,均为差役;六房:指吏、户、礼、兵、刑、工房,均为书办胥。

辰逸在向衙门赶的同时,不知道这里的知县办案,是否和自己前世在影视作品中看到的情节一样,肃穆的公堂,头顶着“明镜高悬”匾额的县太爷端坐在公案之后,如狼似虎的衙役分列两班,惊堂木一声脆响:“升堂——噢——”这样的场景。

在这里普及一下知识在古代县官是一县父母,也是首席法官。在他之下,有一个由县丞、县尉以及主簿组成的法官团队。他们不是县官的私人幕僚,而是由朝廷指派,享受“国家公务员”身份与待遇的同僚。这些人或依职权,或经授权,以主审官的身份处理刑事、民事案件。击鼓原是下班号一有冤情,便可“击鼓”?其实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大堂前所设的那面大鼓,本来是为宣告县太爷下班所用,到明清时期才作为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写诉状的百姓鸣冤使用。

古代法官对口供非常重视,审判程序围绕口供的取得进行,最终的判决也建立在口供基础之上。口供作为古代诉讼证据之王的地位,随着“五听”狱讼审案方式的应用而确立,并在后世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五听是一种通用审讯方法,早在西周时代就已应用在司法实践中。一曰辞听,即所谓听其言词,理屈则辞穷;二曰色听,即所谓察其颜色,理屈则面红耳赤;三曰气听,即听其气息,理屈则气不顺;四曰耳听,即审其听觉,理屈则听不清;五曰目听,观其双目,理屈则眼神闪烁。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包含了某些生理学、心理学的方法,含有科学成分,是古人智慧的结晶。

刑讯是获得口供的法定手段。为了避免刑讯滥用而造成冤狱,法律对于刑讯程序的规定非常严格。所谓的“大刑伺候”,主要就是打板子。例如在唐代,刑讯时使用长三尺五寸,大头三分二厘,小头二分二厘的专用讯囚杖,只能击打背、腿、臀,且要求这三个部位受刑相等。刑讯不能超过三次,用刑总数不能超过二百下。如果达到了法定的考囚次数被告人仍不肯招认,便可以取保,并反过来拷问原告人。古代对案件的审结都要求司法官吏能引用法律、依据事实做出判决。古人的判词非常简练,且透出强烈的个人风格。很多著名的判词流传下来,为后人所津津乐道。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便曾以一首七律为轰动一时的潍县僧尼私通案作判,判其还俗完婚。诗云:“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从今入定风波寂,此后敲门月影遥。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年郑板桥。”

第二卷 第五章 糊涂县令

辰逸一行人风风火火的向衙门赶去,还未到衙门,看见衙门外,早已挤满了人们,人们将衙门围得水泄不通。

在古代并没有什么什么娱乐项目,人们的生活总是按部就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所以在古代只要出现一点事情,这些事将会成为人们讨论的话题。

走近衙门,才看见人们三三两两的在小声讨论着,有的人们还指指点点的,人群的穿衣也各不相同,大多数穿的是灰色的长衫,只有少数人穿着色彩艳丽的服装,他们站在人群中,很显眼。从整体来看,这个小镇的人们的生活条件并不是很好。

“大叔,你们在看什么呢?”辰逸向身穿灰色长衫的中年问道。

“你不知道?我也是听别人说,今天早上,一位买猪肉的客人和卖猪肉的屠户,两人之间发生了争执,卖肉的屠户说买猪肉人没有给他钱,买肉的人说他给了钱,说卖猪肉的屠户没有给他找钱。”

辰逸只能在人群中挤着向前边走去,废了九牛二虎的力气好容易走到了人群在最前边。

抬起仔细的端量着,只见房子最中间竖着一副牌匾,牌匾上有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衙门,在牌匾下两边,不远分别竖立两个偏暗红色的大柱子,柱子上分别可有“奉君命来守是邦,两度蝶飞,只求对头上青天,眼前赤子;与其民共安此土,八年鸿爪,最难忘山间白石,寺里清泉。”柱子饱受风雨的侵蚀,随着时间的流逝,在柱子身上留下时间的刻痕,让我们不仅想起一句谚语“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兵”衙门还是这个衙门,但衙门里的人不知道换了多少任县官。

在衙门的外边摆放着两个石狮子右边是公的(因为右为上),就是嘴里含球,脚下踩球的那个。左边放母的,就是嘴里没球,脚下是小狮子的那个。(这个左右,是你自己背对大门方向的左右。)

衙门里,最中间明镜高悬的匾额高高悬挂,下面海水江牙衬托一轮红日,两边牌子上写着回避肃静,中间一个书案,上面有惊堂木,笔架,这时一位身穿盘领右衽绿袍,用纱罗绢制成,袖宽三尺。衣服上有一幅做工精巧、巧妙精微、栩栩如生的练鹊(这个世界元代的官服更加细致,一品到四品绯袍,五到七着青袍,八九品的官员着绿袍。)

肃穆的公堂,县太爷端坐在公案之后,在县太爷的左下方,偏后的位置,摆放一张小桌子,这是公堂上做记录的是书记或书办。衙门里还四只柱子分成两排,工整的对立着,如狼似虎的衙役分列两班,惊堂木一声脆响:“升堂——噢——”

“堂…堂堂下所…所跪何人?所犯何事?”

“青天大老爷,你要为我做主啊!”身穿麻衣,衣衫上有许多的油渍,胡子茂密的中年男子跪着向前挪了两步。

“你是何人?还不速速报上名来?”

“青天大老爷,小人是小镇买猪肉的张屠户,今天早晨,我和往常一样,早早的摆好肉摊,谁知过了一会,他,向我买猪肉,我给他称好猪肉后,还是他,他拿了我的肉,竟然不给我买肉钱,青大老爷,小人做的是小本买卖,我拉住他,不肯让他离开,让他给我给钱,他却倒打一耙,说给过钱了,还说小人没有给他找钱,我们于是争吵了起来,刚好邓捕头路过,于是让我们来到县衙,让青天大老爷做主。”张屠户用手指着水生说。

“嗯,是…是这样吗?邓…邓捕头?”县太爷用手掏着耳朵说,将用指甲掏出的耳屎,拿近仔细上的看了一下,将指甲中的耳屎弹了出去。

“启禀大人,是这样,小人无法辨别他二人谁说撒谎,只好将二人带来交于大人辨别是非曲直。”

“嗯,本…本官,自…自能分辨…清…清楚。”外边的人们小声议论了起来。

“肃…肃静,你…你叫…什么名…名字?”见县令拿起惊堂木使劲地往公案上一拍,啪的一声,外边人们的讨论渐渐停了下来。

“大人,小人名叫陈水生,家住5里外的陈家村,今天早晨,我陪村里的狗蛋一起来到小镇,给狗蛋他娘抓药,抓完药后,看见肉摊,想给狗蛋他娘买点肉,补补身体,于是我们到了张屠户的肉摊上,卖完肉,谁知张屠户不给我们找钱,还硬说,我们拿了他的肉,反咬一口没有给他,给钱。”水生不知道从哪里的勇气,竟然没有结巴的将话一次说完了。

“你,你血口喷人”

“青天大老爷,他在说谎,你要为我做主啊。”张屠户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对县令说到。

这可怎么办,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县令心里七上八下,左右为难,双手偷偷的放在案板下,两只手不停相互抓着手心。将目光看向不远处的师爷,师爷知道自家的老爷遇到难处了。

师爷走到了,县令旁边,弯下腰在县令的耳边悄悄的说道:“老爷,我看不如这样,我们分别将他二人严刑拷打,如果水生还是拒不承认就说明,他没有说谎。”

“嗯,你…你…这个…办法好,就…就这样”众人都竖起了耳朵,身体向前倾斜,想知道县令在低声说着什么。

随着惊堂木啪的一声响起。

“水…水生你…可…知罪。”县令怒目而视指着跪在下边水生。

“大人,小人…小人冤枉啊!”水生只是一个孩子,被县令这样大声一喝,早已吓得瑟瑟发抖。

“我…我看…看你,是不想…承认,来…来人…大大…大刑…大刑伺候。”(刑讯是获得口供的法定手段。为了避免刑讯滥用而造成冤狱,法律对于刑讯程序的规定非常严格。所谓的“大刑伺候”,主要就是打板子。例如在唐代,刑讯时使用长三尺五寸,大头三分二厘,小头二分二厘的专用讯囚杖,只能击打背、腿、臀,且要求这三个部位受刑相等。刑讯不能超过三次,用刑总数不能超过二百下。如果达到了法定的考囚次数被告人仍不肯招认,便可以取保,并反过来拷问原告人。)

“大人,大人我冤枉啊,大人!”水生被两个捕快按在地上,执行的捕快刚刚举起大板,还未打下去。

“大人,我可以作证,他是冤枉的。”狗蛋匆匆忙忙的闯进了公堂。

“来…来人,将…闯进…公堂的人,给…给我押…押上来。”

两个举起大板的人,将手中的大板依靠在柱子旁,将狗蛋押到了前边,与屠户跪在了一起。

“大人,我和水生都是陈家庄人,我就是狗蛋,我可以证明水生是被冤枉的。”狗蛋跪在地上,对着县令说。

县令的目光在狗蛋、水生、张屠户上不断徘徊着。

“青天大老爷,冤枉啊,他们是一伙的,如果真如狗蛋这样说,为什么郑捕快没有见狗蛋,水生没有向邓捕头提起自己买药的事情?青天大老爷,他们肯定是一伙的。”

“邓…邓捕头,是…是这…这样吗?”

“启禀大人,是这样,我当时未见狗蛋,也没有听水生提起狗蛋的名字。”郑捕头弯着腰,左手攥成拳头,右手成掌,右手在前,左手在后,贴在一起。

“来…来人…将…将水生和…和狗蛋…他两人给…给我拖…拖下去,大刑伺…伺候,各打四十大…大板。”话刚说完,狗蛋也被拖了下去,两人都被按到在县衙里,这时四位捕快一起举起大板,一前一后的打了下去。

站在辰逸身旁的赵大爷,心急如焚,在这样下去可怎么半,中年人都扛不住这样打,何况是两个孩子呢?周围的有些观众也有点于心不忍了。

“辰逸,你有办法可以帮帮他们吗?”这时的赵大爷实在是没有什么办法了,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办法倒是有,等会还要请赵大爷办一件事情?”辰逸想了一下说。

“你说,哪怕上刀山、下火海我也绝对不皱一下眉。”赵大爷铿锵有力的对辰逸说。

“好,那这样……”辰逸对赵大爷小声的说到。

“好,我这就去。”说完,赵大爷从拥挤的人群中往外边走了出去。

在人群后边,正有两个衣着艳丽的少女站在后边,周围站着几个带到刀的随从,一个应该是官宦人家的小姐,另一个看服装应该是丫鬟。

“小姐,我们要不要帮帮这两个孩子。”

身着月色的百褶长儒群裙,眼睛里透露出调皮机灵的十五六岁的少女。正对身旁穿着淡粉色华衣裹身,外披白色纱衣的少女说。

“我们在看一下,如果真的没有办法,碧云你拿着哥哥令牌去找县令,让他将两个小孩从轻处理。”

“小姐,我就知道你最好了,最善良了。”

“小姐,你看那个人”

“碧云,看那个人?”淡粉色华衣裹身,外披白色纱衣的少女。

“小姐,你踮起脚尖看,就是身穿蓝色长衫的人,小姐你觉得他要干嘛去?”碧云好奇看着身穿蓝色长衫的人。

“从他走过去地方向,应该会去抱鼓哪里。”他要去干什么呢?难道要去审怨?淡粉色华衣裹身,外披白色纱衣的少女,这时也充满了疑惑?(在古代衙门前放一个鼓,古代衙门前的喊冤鼓叫“抱鼓”。



这个身穿蓝色长衫的公子,就是辰逸(你猜到了吗?)

只见辰逸拿起了放在抱鼓,鼓架上的鼓锤,两只手使劲的敲打了起来,咚、咚、咚……震耳欲聋的鼓声,不断从鼓中传了出来。

“停…停,你去…去看一下,究竟发…发生了什…什么事?”县令打断了施行的衙役,衙役连忙将手中的大板放了下来,他们是在不忍心,谁家没有孩子,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

“小姐,小姐你真的猜中了,着难道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碧云兴高采烈对淡粉色华衣裹身,外披白色纱衣的少女说到。

“好啊,碧玉,你个鬼丫头,赶取笑小姐我,我看我怎么收拾你”淡粉色华衣裹身,外披白色纱衣的少女猛的一下转过身去,向丫鬟碧云的胳肢窝发动了进攻,不一会碧云,笑着不停,向自家的小姐求饶。

“小姐,小姐停手,快…快停手我错了,我们去人群前边看好吗?这么远什么也清楚。”粉色华衣裹身,外披白色纱衣的少女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想了一下。

“那好,我们去前边,看完之后我们要赶路了,你们几个在这里等着我们。”

“小姐,这样很危险,我怕有人对你不利,我陪你去,让其他人在这里原地休息。”身穿深蓝色衣服的一位中年人的人说着。

“我们的行踪这么隐秘,不会出事的。”

“小姐,请你不要为难我们。”这位身穿深蓝色衣服的中年人在次说着,态度不卑不吭。

“那好吧,你们在这里原地休息,我们去前边看一下,一会就回来。”

“是,小姐。”其他几个带刀的侍卫,异口同声的回答到。

他们三人,就这样向人群前边走去,却不知道,此时早有人已经盯着他们,眼中充满了阴险毒辣。

第六章 状告银两,洗清冤屈(上)

辰逸被两位官差带到公堂之上,辰逸偷偷的瞄了一眼,才看清楚了县太爷的面貌。县太爷微胖发福,皮肤有点偏深黄色,鹅蛋脸,眼睛很小,眯起来自能看见一条小缝,鼻梁很高,嘴唇很薄,嘴角上有一颗黑痣,黑痣上有两三条细而长的胡须,说话时随着嘴唇的上下不停抖动,那两根胡须有一种迎风飘扬的感觉。

县太爷,看着被带上来的辰逸,仔细一看,越看越觉得应该是富贵人家的子弟,说话的语气有所转变。

“堂…堂下所…所跪…何人?为…为何事…事击打…打鼓有…有何怨屈?状告何人?”

辰逸,侧过身看了一眼,狗蛋和水生,递了一个安慰的眼神,示意让他们不要害怕。

“小姐,快看、快看击鼓的是一个美男子,比马大人家追你的公子还要帅,他刚刚是不是看了我一眼,好幸福哦。”碧云两只手合在一起,都快笑成一朵花了,脑袋里正幻想着,辰逸缓缓向他走来,牵着她的手一直跑,一直跑。

“碧云你个死丫头,每次只要看见美男子,你的花痴病就要犯了。”身边的小姐打趣着丫鬟,可以看出她们的关系应该特别好。

“启禀大人,我要状告张屠户口袋中的银子?”辰逸话还未说完,站在衙门外的人群砸了锅了,顿时叽叽咋咋相互议论起来。

“状告银子?这,我长这么大?还没听过?今天可是,来对了衙门了。”张三向王麻子低声的说着。

“就是啊,这可真是稀奇,长这么大,我也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事情。”

“状告银子,这时可真稀奇啊?我自当官以来,还是头一回遇到这样的事情,不应该是从古至今,恐怕这样的案例,应该是第一起,或许我还可以名留青史呢!”县令心中不断盘算着,心中都快要开出一朵花了。

“肃…肃静,你为何要…要状告…告银子?”县太爷拿起案板上的惊堂木,狠狠地往案板上使劲一排。人们的议论声平息了下来。

“启禀大人,我要告银子罪状?”辰逸站在衙门上不卑不吭的说道

“你要状…状告银子何…何罪?”县太爷两只手放在大腿上,挺值了腰板问道。

“大人,请你仔细听小人说,小人要状告银子第一大罪,告它,在主人受冤时,不替主人出来辩解,让主人蒙受奇冤,护主不利,乃是不忠;第二大罪,在主人受刑时,不替主人受罚,乃是不义。”辰逸,望着坐在上面的在上的县令,从容的说着,心想总有一天我要改变这封建的制度。

跪在后边的,张屠户一听,感觉自己要大事不妙。

“那问罪…罪银,现在身…身在和…和处啊?”县令急忙的问道。

“大人,那罪银,就在张屠户的身上?”辰逸说完,用手指着张屠户说道。

“你…你信口开河,我没见过你,罪银怎么会在、会在我的身上,青天大老爷啊!你可要为我做主啊!”张屠户,跪在地上,大声的说着,还时不时的用手檫一下眼睛,如果可以给张屠户搬个影视奖的话,最佳表演奖肯定非他莫属。

“大人若是不信,你让人,搜一下便知。”

“来…来人给…给我搜。”

县令话刚说完,从两边走出两个官差,两人将张屠户按在地板上,从他怀中,搜出了一袋银辆,和少许未装进袋子中散碎的银子,这些散碎的银两,正是辰逸借给狗蛋的银子,也正是水生买肉的银子。

“启禀大人,这是属下从屠户胸前搜到的银两,请大人过目。”两人弯着腰,其中一人将手中的钱袋,放在手心,站在县令旁边的人,连忙将他手中的银子取上来,递给了县令。

“青天大老爷,这是小民辛辛苦苦赚来的银子,怎么可能是罪银呢?大人你一定要为我做主啊。”

县令,看着手中袋子的银子,怎么看都和自己平时用的银子没有什么区别,怎么会是罪银呢?

“这…这和我…我们平时所…所用的银子,并…并没有区…区别,你怎么断…断定它…它就是你描…描述的罪…罪银呢?你可不…不要戏…戏弄本官?”

县令不停的看着在自己手中的银两,真的是前看后看、左看右看,也没有看明白。

“青天大老爷,我看他就是成心戏弄你,你看千万不要上他的当。”

“你,给给…给我闭…闭嘴,本官断…断案何…何时要…要你…你指手画脚。辰逸,你要如…如何证…证明你说…说的话…话是真的?”

张屠户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县令不厌其烦地打断了,自己还想着出名呢,眼看着到手的机会,怎么让机会白白流失掉呢。

“启禀大人,请大人差两人端两盆清水来,到时大人一看便知。”

“好,来…来人,给本官端…端两盆…盆清水…水来。”

大约过了五弹指的时间,两位官差将盛手清水的铜盆端到了公堂之上。(五弹指,这里指的是时间,也就是大概一分钟时间。)

“这要怎…怎么区…区分?”

“启禀大人,让小人给你演示一下,你就明白了。”

“好,快、快演示”县令很着急的说着。

外边的围观群众们,都想知道犯罪的银子,究竟长得什么样子?人们都用上了吃奶的劲,不由自主的都将脖子伸的老长、老长了,就只差给自己安上一个长颈鹿的脖子,有些身高不够高的人,都踮起脚尖。

辰逸站起身体,拿着银子,围着两个盛满水的盆子,是左转三圈,右转三圈,人们的视线都随着辰逸的转圈,都在不断地移动着。

突然,辰逸,停下身体来,又拿起银子是左看看右看看,前看看的后看看,人们都以为辰逸审银子应该有着特殊的方法,实则不然,其实是辰逸有意托着时间,等两个人。

当辰逸看见见从远处赶来的两个人,停止了观看手中银子,叫官差帮忙将两个盆子,放在凳子上,大声的说了一声:

“千万不要眨眼睛,见证奇迹的时候到了!”话刚说完,首先将钱包中的银子全部倒入了左边的盆里,等了两三秒,看到水里并没有任何变化,又将手里的银子到入了右边的盆子里。”

“大人,请你下来一看便知。”

县令,快步的从案板上走了下来,仔细的看着两个盆中的清水。

第七章 状告银两,洗清冤屈(下)

县令俯下身体,弯着腰对两个盆子是左瞅瞅,右看看,没有看出两个盛水的盆子里的银辆有何区别,转身回到了案板后,用手拨了拨帽檐随后又用扯了扯衣领,缓缓的坐了到凳子上。

在县衙外的人们也很好奇,两个盆里的银辆到底有什么区别,都想知道犯罪的银子,到底是什么样?

“小姐,果真是好奇心害死人,真是急死我了,怎么这么慢?”碧云撅着嘴说道,说话的时候还不停踮起脚尖,将脖子升的直直的,眼睛睁的很大很大,用出了吃奶的劲向衙门里的两个盆子焦急的望去。

“碧云,你急什么?”

“还是小姐的心态好,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能不急不躁。”碧云说完话,又望向了衙役。

啪!的一声后,县令狠狠地将惊堂木在案板上一甩,大喝道:“辰逸,你…你可知…知罪?好…好大的…的胆子?你竟敢…敢戏弄本…本官?”

辰逸被吓了一跳,自己看了看两个盆中的银子,假装在看着水盆,不应该啊,自己明明记得在将袋子里的银子放入盆中时,盆中的水面上明明有少许的一层油脂浮在水面上,自己仔细一看,原来是因为水太冷了,油脂都依附在水盆的内壁上。

“青天大老爷,我看他们三个人明明就是一伙的,他们合伙在骗你,青天大老爷你一定要为小人做主啊!”在自己身后传来张屠户咄咄逼人刺耳的声音。

“启禀大人,只有施以酷刑,才能让罪银认罪,请人在给小人一次机会,如果罪银还不招供,小人甘愿受任何处罚。”

周围围观的人们,又议论起来,这先是审罪银,后又要给罪银施酷刑,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比较多啊,但人们还是挺想卡你如何给银子施行的。

“简直是…是无理…取闹,我看先…先将你…你施以…以酷刑…打二十…大大板后,看你还…还人不认罪。”县令结结巴巴的说了出来。

“给银子施刑,还银子一个清白!”说话的人正是碧云,经碧云这么一喊,周围的群众也跟着喊了起:“给银子施刑,还银子一个清白”。的声音?扑天盖地向衙门传来。

辰逸,转过头,看着喊话小姑娘笑了笑。

县令,不经意吓了一跳,忙的拍起手中的惊堂木,这会惊堂木的声音,如同一滴水陷入河流一样,完全显示出作用。

虽然天气快到冬季,但县令额头上的汗珠,不停的向脸颊两边滑下,民意难为,这时县令心理鼓,你说这会要答应了吧有损官威,不答应吧,又民意难为,真是左右为难,这会真是恨死了张屠户,你说你不买猪肉,我那会遇到这些破事,狠狠地朝张屠户的地方瞪了一眼。如果张屠户,知道县令此时的想法,估计要崩溃死,我一个卖肉的我招惹你了。

站县令身后的师爷,走到县令身旁,弯下腰,嘴唇贴着县令的耳朵说:“大人,我看不如这样,你就……”。县令一听,眼前一亮

“嗯,钱师…师爷你…你和我…我想发…一样。”县令恬不知耻的对着师爷说,边说边摸着胡子。

“肃静、肃…肃静,本官受…受命于…圣上,就是为…为了造…造福一…一方,要有仁…仁爱之心,要有仁…仁爱之举,我不会…会冤枉一…一个好人,但也绝…绝对不…不会冤…冤枉一…一个坏人,本官在…在给辰…辰逸一…一个辨…辨别的机…机会。”县令,从凳子上站起身来,面朝皇宫所在的地方,将双手举在肩膀上,恭敬的说着。

“好!”围观的人们纷纷鼓起掌声,大声喝彩。

辰逸,如果不是经历了两世,恐怕这会也会感动和的一塌糊涂,谁让古代人思想那么单纯呢。

“辰逸,你…你说要…要给银…银子施…施以什…什么…罪罪罪刑?”

“启禀大人,银子和人不一样,不是肉体凡胎,有一句俗话真金不怕火炼。”辰逸说完看着站在自己身旁的两位观察大哥,接着说道:“我想让两位官差大哥,找两个着火的盆盆子,放在这两个盆子下边,到时候大人就知道,是那盆水中的银两犯了罪,到时候大人你也就知道张屠户和狗蛋、水生他们到底谁在撒谎,谁在欺骗你。”

两位官差看着了自己大人一眼,见大人说到:“你们两个就按他说的办。”于是两人,连忙从衙门后边走了进去,大约过了半柱香的时间后(也就是两分多钟),两位官差端着两个火盆从后房走了出来,来到了衙门里,看着两个冒着大火的盆子。

“辰逸,你为何要…要将盆子放…放在火…火中加…加热呢?”县令好奇的问道。

“启禀大人,来县衙之前,路过小镇经过肉摊时,我特意问了同样和在张屠户不远处卖肉屠户李二,在聊天过程中,知道张屠户有一个特殊的喜好,晚上回家之后,会把每天卖肉得来的钱,在家中用清水洗的干干净净。”

“青天大老爷,我实在是冤枉,这又能证明什么?难道我晚上回家清洗一下银两,我平时爱干净,难道还要去坐牢吗?啊?大伙你们评评理,我说的对不对?”张屠户讲话时转过身体,面向围观的人群说。

“就是啊,说的对。”人们讨论了起来。

“不错,你说…说的有里?”县令摸了摸胡子,声音沉重的对辰逸说。

“启禀大人,张屠户没有错,错就在他每天晚上洗银子的习惯,恰好成了破案的关键,因为现在正值冬季,银子上的油在冷水中不会漂浮于水面之上,只有等盆中的水慢慢变热后,银子上的猪油会慢慢的离开银子表面,在水上漂一层油花,则恰巧就证明,这钱不是张屠户他自己的。而是别人的。”

辰逸,说完看着在火上烧的盆子,盆中冷水的水渐渐冒起了热气,不一会,一只盆子的水面上,漂出了些许的油花,辰逸看着盆中的油花,是越看越爱。

“出现了、出现了,禀大人,左边的盆中水面上真的出现了油花,大人快下来看。”刚刚去取火盆的两位官差激动抱在一起的。对县令说到。

“在公…公堂上,大声喧…喧哗什么?成何…何体统?”县令一边说,一边匆忙的从走了过来。

自己走到盆前,弯下腰仔细一看,盆中的水面上真的漂浮着一些大大小小,形态不一的油花,失口喊了起来:

“是真的,老夫怎么就没有想到?不错?不错!张屠户,你这会还有什么话要说?”县令恶狠狠地瞪着张张屠户。

张屠户心急如焚,连忙开口狡辩道:“青天大老爷,冤枉啊,这不能做证据。”

“好你个…张…张屠夫,到这会…你还在…在狡辩,那你来…来解释一…一下,两个盆…盆中的水,为什么会…会不相…相同?看来…来不用大…大、大刑你…你是不招了。”县令,惊堂木往案板上狠狠地一拍,只听啪的一声后,县令大结结巴巴说:

“来…来人啊,给我大…大刑伺候。”

县令的话刚说完,眼看两个官差就要走过来,张屠户灵机一动,跪在了地上:“大老爷,我昨天晚回家,实在是太累,还有一些银两并没有清洗完,我就躺在床上睡着了,才会出现了,一个盆里有油花漂浮在水上,一个盆中没有油花飘出,大老爷,你可要为我做主啊。”张屠户目光可怜巴巴的看着县令。

这时县令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的,于是又将目光看向了辰逸。

辰逸,这时也有点懵了,自己怎么把这点问题给忘了,眼看就要旗开得胜了。

辰逸仔细的看着两个盆子,想了一下,对县令说:“启禀大人,我还有一个问题想问屠户,这个问题问完之后,我甘愿受罚。”

“好,你…你问?”县令不耐其烦的说道。

站在衙门外的碧云,闷闷不乐地小声的说道:“真是狗官,翻脸比翻书还快。”

“张屠户,你真的记清楚,你昨天晚上,只清洗了一部分银子就早早歇息了?”辰逸走到了右边的盆子旁边,转过身时装自己不小心将盆子差点打翻在地,拍张屠户感觉辰逸应该是恼羞成怒了,

“没错,我很肯定,我昨天晚上,银了没有清洗完,觉得自己很困了,打算休息一会在将银子清洗完,谁知道自己躺在床上,一觉就快睡到了天亮,自己急急忙忙地将洗干净的银子装在口袋里,没有洗干净的银子揣在了怀里,急忙来摆肉摊,谁会想到今天早上还会遇到这样晦气的事情,真倒霉。”张屠户想了一下,觉得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自己胜利在望了,开口讲到。

“你想好了,真的是这样吗?”面对辰逸的第二次提出同样的问题,更加觉得辰逸是恼羞成怒了。

“我想好了,想的很清楚了。”沾沾自喜地说。

他那里又会知道,这是辰逸给他挖的坑,正等着他这会往坑里跳呢。

“大人,各位官差大哥,你们都听清楚了吧。”

“不错,所以张屠户并没有撒谎,也该结案了。”县令对辰逸后边的做法完全是无厘头。

“来人,将狗蛋水、水生,给我押…押入大…大牢,等候发…发落。”官差们正准备押着水生和狗蛋,往大牢的方向走去,还没有迈出步子。

辰逸目不转睛的,看着右边盆子的水面上,渐渐地从水底的银子出也漂出了水花,大声的喊道:“且慢,大人,我可以证明张屠户在撒谎。”

站在辰逸旁边的官差,看见辰逸看着盆子,两个人也好奇的望了过来,只见盆子水面上也渐渐的漂出了油花,激动地大声喊道:“大人,大人右边的盆子中也出现了油花,大人快来看啊。”

县令一听,心理一想这时怎么回事?张屠户不是说银子没有清洗完,怎么两个盆中的水面上都会漂出油花呢?自己跑过来一看,还真的有油花从漂浮在水面上。这会就是头猪也应该明白,张屠户在撒谎,县令生气的说:“赶快将…将水生和…和狗蛋给…给放了。”

张屠户一听,急了这不可能啊,急急忙忙跑过来一看,只见两个盆中的水面都有油花漂浮,失口喊道:“这不可能,我明明记得昨天晚上,将银子全部清洗完,怎么两边都会有油花漂浮在水面上的。”

辰逸,一听,小样!终于露出狐狸尾巴了,面向围观的人群故意问道:“各位叔叔婶婶,大哥大姐,你们刚刚听到了什么?”

“我们听到了,这不可能,我明明记得昨天晚上,将银子全部清洗完,怎么两边都会有油花漂浮在水面上的。”围观的群众异口同声说道。

“肃静,好…好你个张…张屠户,你可知…知罪?”啪的一声,人们议论的声音停了下来。

“青天大老爷,小人一时糊涂,小人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下有二岁的孩子,请大老爷开恩啊,大人开恩啊。”张屠户跪在地上失声痛哭起来。

张屠户宣判后,人们也都各自散开了,各自去做各自的事情,辰逸和扶着水生和狗蛋刚刚走出,就看见赵大爷和他的儿子赶着牛车从走了过来。

“辰逸大哥,这次多亏了你,不然我和水生恐怕要做牢了。”

“辰逸大哥,这份恩情,我以后一定会报答你的。”水生也借着对辰逸说。

“什么报答?”这时候赵大爷赶了过来说道。

“赵大爷,我们在说辰逸大哥这次对我们地救命之恩,我们以后要报答。”水生和狗蛋说道。

“嗯,这次多亏了辰逸,不然你们麻烦就大了,来,你和狗蛋先坐在牛车上,我们往回走吧,报恩的事情回家在说。”辰逸、张大爷及赵大爷的儿子把他二人扶上车后,随着大黄牛哞的一声,一起向陈家村的方向赶了回去。

他们的身影还未消失在地坪线上,从衙门的后边走出来三个人,这三个人正是碧云他们三人。

“小姐,你看什么呢?人都走远了,舍不得?你不会真对他有意思了?”

“你个死丫头说什么?我们是时候也该开开这个地方了,赶往洛阳了。”

看着辰逸他们一行人远处的身影,隐约觉得自己还会在遇到他的。

第八章 林中狩猎,制作陷阱(上)

将近下午,在人迹罕至的山林中,那些树丛末端的树高的吓人,那苍劲有力的纸条直插云霄。再加上冬日后的枯条和莫抽叶枝干,显得极其沧桑悲壮。林间崎岖不平的小路上,正有一群人在拼命的向前奔跑着,每个人显得都很慌张,每个人也都很疲惫。

“前边,有许多高低不平的岩石,我先跑到岩石后边休息一会。”说完,众人一起向岩石后边跑了过去,找好藏身的位置后,众人都坐在岩石上,大口喘气。这6位人,正是前几天进山狩猎陈家村人。

“狗蛋他爹,真是他娘的晦气,这只黑瞎子,真是他娘的精明。”(黑熊天生近视,百米之外看不清东西,视力很差,人们俗称它“黑瞎子”。还有一种说法,黑熊是黑颜色的,眼睛也是黑颜色的。从远处看就好像没有眼睛一样,人们就把它叫黑瞎子。)

在古代狩猎一只熊是很困难的事情,打猎的人能欢欣愉快地忍受劳累,因为他有猎获野兽的希望。

“可不是吗,都追了我们两天,都到了冬季,它不去好好的冬眠,老追着我们,害的我们都不能好好休息。”说话的人,正是狗蛋的父亲。头顶上戴着陪伴他十年有余的皮帽子,肩披长发,肩上斜跨着袋子和长弓,后背背着一个箭筒,腰部插着一把短刀,布袋里装着干粮和火石。高大身板但略有些单薄,皮肤很黝黑,脸上的胡须长的密密麻麻。

“就是,狗蛋爹,你都是老猎手了,你看我们是不是得想法子,将这只黑瞎子给干倒,这样狗蛋他娘看病的钱不光有了,卖出去的钱,等过年的时候还可以置办点年货。”其余的众人纷纷说道。

狗蛋爹,原名叫陈宇,他家世世代代靠打猎为生,在陈家村具有一定的威望,在山里打猎时,村中的其他猎户也都愿意跟着陈宇一起去打猎。

狗蛋他爹一听,心中想了一会,想起自己多年的妻子,为了妻子的药钱,拼一把,这样逃跑也不是办法。

“既然几位,信得过我陈宇,我们不妨一试。我们稍作休息。”

狩猎在古代中的许多民族中,是主要经济活动的主要手段,在古代狩猎活动还是十分活跃的。在不同的自然条件下,狩猎的对象也不同。狩猎工具十分简陋的情况下,每次出错,人们都怀着一种敬畏和恐惧心理,自然崇拜观念很深。高山、岩洞、巨石、大树,常常被作为神灵崇拜,狩猎前要进行祭祀和祈祷。

在有些奉行图腾崇拜的民族中,某种动物常被作为祖先神。这种动物,受到保护,不能随便杀伤,如果要杀伤,就要举行一定的仪式,表示赎罪。

猎具的制作和使用,是狩猎民俗的重要内容。最原始的狩猎工具是石块和石予。在这个世界,自从飞石索和弓箭的发明,使人们狩猎方便了许多,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猎户死在了猎物的爪牙之下,为了能有效地杀伤动物,聪明的猎人们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发明了将毒药涂在箭头或矛头上进行狩猎。陈家庄狩猎用弩弓,他们采集一种叫“巴拉”的有毒植物制成毒药,涂在箭镞上,能使野兽中箭身亡。

“我以前自己独自一人在山中打猎的时候,记得不远处有一些低洼,咋们可以在那里做一个陷阱到时候,我去引黑瞎子,你们见机行事。”

“陈大哥,怎么能让你去吸引野兽,要去也是我们去,如果你万一出点事,狗蛋他娘可怎么办?”其他的猎户也都纷纷说道。

“各位的好意我心领了,注意是我出的,不管怎么说还是我去比较好,毕竟我对这边的环境比较熟悉。”

众人一想,狗蛋他爹说的有道理,互相看了一下,只能作罢。大约休息了一盏茶的时间,由狗蛋他爹带队十万火急向所说的地方匆匆赶去。

“前边就到了。”众人的目光随着狗蛋他爹的指引望了过去。大约在100米外,有一个凹进去的低洼,低洼四周都被高低不同的巨石包围着,是一个做陷阱的好地方,不一会众人来到了低洼处。

“这样,我们六个人分工,这样可以节约时间,我和长生爹掏陷阱,也就是挖坑,大元、二元你们两个去在旁边变的林中砍一些树木,记得要笔直,大概和你个子差不多高,然后将一头削尖。”

“好的,陈叔,我们马上就去,交给我们你放心。”两个小伙,将自己背的弓和箭筒放在一边,拿起地上放的短刀朝不远处的灌木丛走了过去。

“陈叔,那我们两个呢?我们两个做什么?”剩下的两个猎户急忙向狗蛋他爹问道。

“小六你和小冉去找一些树叶和古藤条,等一下做陷阱的盖子,晚上运气好的话,就可以收拾掉那只黑瞎子了,我们也可以早点回家了。”

“好的,陈叔,我们这就去。”两人急匆匆的拿起短刀,向不远处的灌木丛跑了过去。

“老陈,你也别太担心,我相信狗蛋他娘,一定会没事的。”水生他爹拍着狗蛋他爹的肩膀声音低沉浑厚多大的说。

狗蛋爹看着向远处走去的小六和小冉,叹了口气。心理想他娘你可要等我回来啊,一定要撑住。

“水生爹,我们也行动吧。”两个人先将低洼处的石头,一块一块的挪到了边上,好在身上的包袱里有小铲,在不远那短刀砍了两个木棍,插在木棍的凹槽里,用作手柄,就这样两个人一点一点的挖了起来。

好在这时的冬天还不算太冷,土还没有冻住,不然挖到太阳落山,也不可能掏一个大坑。

不知不觉中,这个低洼的肯渐渐的露出它的形状,挖好坑后,两人坐在挖出的新土旁边,喝了一点水袋中的水,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陈叔,这些够了没?”

狗蛋他爹,转过身,看见大元、二元兄弟两人,再一次地将手中的木棍放在了陷阱不远处。

“够了,够了,大元、二元,你们也休息一下,等小六和小冉回来,我们就可以制作陷阱中的武器了。”狗蛋爹,向大元、和小元招了招手,示意他们坐下来,先休息一会。

两人刚刚盘腿坐下,不一会小六和小冉将抱在怀中的藤条和枯枝树叶,扔在了以前的的枯枝树叶旁边。

“累死我了,来来回回总算是做完了。”说完,就地坐了下来。

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狗蛋爹看天色不早了,天边的西阳快要消失在地坪线上。

“时间不早了,我们赶快把陷阱做好。”

六人将木棍削尖的一头扎在了挖好的深坑,没有斧头,众人就捡起比较大的石头,将木桩都一点点的打入土地中,等全部木桩差不多都已三分之一钉入土地后。

狗蛋爹拿着事先准备好的藤条跳入了挖好的陷阱中,又让众人将许多大大小小形状不一的石头扔在了陷阱里,每个木桩周围落起了石头,并又将挖出去的土埋在石头周围,当土和石头持平后,用力的用脚踩实后,这才将放在一边的藤条拿起来,走向柱子旁边

小冉不明白开口问狗蛋爹:“陈叔,我们为什么要在木桩周围摞起石头?”

第九章 林中狩猎 制作陷阱(下)

“小冉,等会你做完就明白了。”狗蛋爹,拿起手中的藤条,两只手把藤条紧紧扎在在靠近木棍,在木的末端打了一个死结。

“你们看着我手中的动作,等一会我做完之后你们照着我的做法,帮忙将其它木棍都做成一样的”狗蛋他爹,一边忙着手中的动作,一边对站在陷阱上的几个猎户说。

周围的人,仔细的看着狗蛋爹手里的动作。

只见狗蛋爹将木棍末端死结打好之后,又将藤条顺着木棍紧紧饶了几圈,大约有三四圈的样子,有打了两个死结。

忙完手中的活之后,一只手从背后掏出箭筒里的箭。

这些箭将毒药涂在箭头,狗蛋他爹们沿着老一辈的狩猎方法,都采集一种叫“巴拉”的有毒植物制成毒药,涂在箭镞上,能使野兽中箭身亡。

在猎物死亡后,人们将猎物做成熟食后,毒素中的分子因为经过高温完全被破坏掉了,不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危及人门的生命。

狗蛋爹看了靠近木棍周围的石头,选取了一个比较平整的石头,然后箭的末端放在石头的平面上,大致成九十度,将末端用藤条绑在柱子上,箭竖起来刚好比木棍高了10厘米左右。

将箭尾死死的固定在木棍上之后,将藤条以曲线的行驶将连接箭头的木棍绑在木珠上,在快到木棍顶端的时候打了两个死结。

做完这些之后,狗蛋爹看着其余的几位猎户,从他们的神态自己已经明白他们看懂了。

“你们在其余的木棍照着我的办法,将箭都固定在木棍上。”

说完,其余的人从上边跳了下来,都很认真做了起来,毕竟都在乎自己的命,卖掉的话,在不久还能多置办点年货。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时间,古时指“一盏茶“的时间也就是即现在大约十分钟。(这个世界计算时间的单位:一年有十二月,一月有五周,一周有六日,一日有十二时辰,一时辰有四刻,一刻有三盏茶,一盏茶有两柱香,一柱香有五分,一分有六弹指,一弹指有十刹那。一刹那就是一秒钟)狗蛋他爹和几位猎户,在剩余木棍上都已经绑上了箭。

好在当初挖陷阱的时候,在土壁的表面,留了两个可踩脚的凸台,人们干好沿着两个凸出来的台阶,从陷阱里走出来。

站在陷阱上边看,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都不由的在心理松了一口气。

狗蛋爹和其余的猎户将剩余的木棍按照井字形的顺序排列好之后,在每个木棍交接口都用端到削好凹口,好让木棍与木棍之间衔接在一起。

四个人将木棍抬放在了陷阱之上,将收集起来的枯枝树叶铺满在了整个木棍上。做完这些工作后,他们又将挖陷阱时掏出来的土转移到了不远处的灌木丛中。

在古代黑瞎子的嗅觉还是很灵敏的,他们这样做也是为了以防万一。

天色已经渐渐的暗了下来,太阳已经完全消失在地坪线上,只有淡淡的余晖还在照着大地。

“我们先吃点东西,稍作休息,我就去不远处等黑瞎子,只要它出现后,我就将它往陷阱这么引诱过来。”狗蛋爹说完后,又想了一下。

“等会你们就藏在石头后边,你们看过来后先不要射箭,等我从陷阱旁边跑过去之后,用箭将它逼到不得不经过陷阱,只要它陷进陷阱,我们就等这个畜生慢慢死掉就可以了。”

其余几位猎户,点了点头。从布袋里拿出仅存不多的干粮和水吃了起来。

吃完后,又坐着休息了会。

眼看天渐渐的暗了下来,狗蛋爹站了起来,腰里撇好短刀,拿起身边的箭筒,将箭筒背在了身上后,弯下腰拿起放在自己一旁的弓。

“我这会先过去,你们也准备一下,等会见机行事。”说完正准备往来时的路上走去。

“好,陈大哥,一定要小心,注意安全。”

狗蛋爹转过身拍了拍,水生他爹的肩膀。又看了其他几位猎户,他能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到了满满的担心。

转过身,没有说一句话,就这样默默的向来时的路走了过去。

看着狗蛋爹越来越远的背影,心中都不由的一沉。都希望他能够平安的将黑瞎子引过来。

“好了,我们也准备吧。”水生爹拿起地上的工具率先走到石头后边。其他的人也纷纷跟了过去。

阴沉的惨淡月光偷偷的从天边爬了出来,笼罩着这片奇异的森林。这时的森林静谧得如同一切都沉睡在死亡的恐惧中。

阴森可怖,神秘莫测。突然在不远处的草丛中传来了沙沙的响声。

狗蛋爹停下了急忙停下了步子,两三步子,找了一个不是太高的灌木丛蹲了下来弯下腰,从背在身后的箭筒中掏出一支箭,将手中的弓拉成弧形,蹲下步子,两只脚前后错开,两只眼睛直视着前方,随时准备将箭射出去。

“沙沙……”几声过后,从不远处的灌木丛从窜出来一只狼灌,口中正抬着一只野兔,在古代狼灌又被称为“貂熊”,长栖息于悬崖或乱石堆,多在夜间活动,性凶猛贪婪。。

貂熊的身体构造上介于熊于貂之间,身体不大,连头带尾越一米长。身体和粗壮的四肢像熊,但有一条长尾像貂,所以人们给它起了一个非常符合形象的名字貂熊。别看它个子不大,却是小型食肉动物中最凶悍的一种。它的力气十分惊人,据说它能拖走比自身身体数倍的动物尸体,它能捕食比它大几倍的兽类如:鹿、狐狸、貂,也能捕食野兔、松鼠、松鸡。

狗蛋他爹看着不远处,正在进食的貂熊。

想起自己父亲3年前曾和自己一起捕猎的场景。

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季,自己和父亲长途跋涉进山去看猎物有没有被捕套器套住,接过自己和父亲走到有每一个捕套器的地方,很吃惊的发现自己和父亲辛辛苦苦安好的捕套器,却被慕名奇妙的一个个毁掉,知道走到最后一个安放捕套器的地方,捕套器也被什么动物咬坏了,但就捕套器周围洁白的雪地上发现了两串杂乱不堪地脚印,通过脚印父亲也才知道原来搞破坏的动物正是貂熊。

狗蛋爹将箭头对准了貂熊,马上要将箭头射出时,通过灌木丛的缝隙看到,这只忙着进食貂熊的不远处出现了两只绿油油阴森恐怖的眼睛。

自见两双绿油油充满邪恶的眼睛,一点一点不断地靠近貂熊,可怜的貂熊却只是在忙着进食,对身后到来的危险却全然不知。

第十章 狩猎成功,身受重伤

森林原本存在声音仿佛都已销声匿迹,只有空荡荡的带有血腥味的空气中不时扩散着,还有几声微不足道野兔的声音,似乎是生命最后得挣扎,似乎也是临死前的求救。

月亮正一点点的被乌云遮住,当月亮被乌云最后遮住,整片森林,整片大地都被笼罩在黑暗中,树林原有的张牙舞爪也被黑暗所吞噬,显得那么阴森。

兔子也不在发出微弱的叫声。深林显得异常的安静,安静的让人有些恐惧和害怕,狗蛋爹将拉成满月新的弓,悄悄的放了下来。

通过灌木丛的缝隙,仔细的观察着。但由于月亮被乌云淹没,狗蛋爹自己只能看到一双充满阴冷的眼睛。

正在进食的貂熊仿佛察觉到了什么,停下来,两只前爪站立起来,看着眼前的环境,鼻子不断一上一下的颤动着,在嗅着空气中气味,或许熊貂它自己也察觉到危险。

没有发现危险,埋下头从新吃起来了自己没有吃完的猎物。

洁白的月光,悄悄的从云缝中一点点洒出来,雪貂身后的影子正在一点点不断变大。

突然怪物的影子照在雪貂身上,正在进食的雪貂,或许是觉得月光没有了,停下了进食,嘴里还有十五的鲜血在不停的往下流。一滴、两滴不断跌在土地上。

熊貂突然转过身,看见身后有一双血腥的双眼,在注视着自己。

阴冷的月光照在地面上,也照在了背后的怪物身上。

这时狗蛋爹才看清楚,这不是这几天追着我们不放的黑瞎子,前一会当是什么怪物呢。

暗暗的想,这只熊貂可真是倒霉,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嘴里咬着补灌木丛的小细枝。

雪貂看见黑瞎子后,转过头,连忙撒腿就往前跑。

黑熊从灌木丛中奔跑而出,紧追着熊貂,腿飞驰着,眼睛往前直视,目不转睛,耳朵竖起,嘴巴大张嘶吼。

雪貂眼看自己就要被黑熊追上了,突然一个急转弯,向狗蛋爹这边跑了过来。

紧接着黑熊两只前爪同时向前急忙一簇,身体随着惯性向前稍微划过大概有一米左右,一个转身紧跟着雪貂。

只可惜周围很空旷,只有不多的灌木丛,如果是远处的树林中,雪貂可能在树林中摆脱黑熊的追捕。

只听雪貂一声惨叫,突然被黑熊一爪狠狠地抛到了高空,向狗蛋爹这边翻滚而来,砰的一声,狠狠地甩在自己不远处的地面上。

雪貂口中不停的往出冒血,四肢抽搐的几下,便没有了动静。眼看黑熊里自己越来越近,在快有80左右时,将弓身上的玄拉到了最大的程度上。

找准时机只听搜的一声,箭飞快的向黑熊的眼睛射了过去,黑熊也是机灵在奔跑的时候眼看箭向自己射了过来,连忙将头一偏,箭擦着右边的熊脸而过,不偏不倚的将右耳朵上射了一个血淋淋的大洞。

狗蛋爹一看没有射中,边向后边跑,又急忙射出一箭,这枝箭射在黑熊的前腿上,只可惜可能是熊身上的皮太厚,箭插在只在黑熊左侧,箭头插的并不深。

真是熊叔叔可忍,熊奶奶不可忍。黑熊一声大吼,向狗蛋爹撒腿就追了过来。

狗蛋爹好在平时打猎可没少跑,大多数是追着猎物跑,生怕猎物跑掉,今天是被猎物追着跑,好在离陷阱不是很远,也就是个300米左右。

狗蛋爹边跑,便给自己暗暗的打气,自己一定要活下去,他娘还等着我呢,不得不说,人在面临死亡的时候,往往能爆发出想象不到的力量。

双腿不知不觉比以前跑的更快了,眼看还有30米左右了,但自己一不小心,却被脚下的石头一绊,狠狠地向前边摔了过去。

这时狗蛋爹心中一沉,完了今天怕要交代在了,在向前边滚的时候,自己摸了一下,还好腰里的短刀还在,这把短刀或许就是今天自己逃生的唯一机会了。

狗蛋爹静静爬在地上,两只手将到刀紧紧把握在手中,一动也不动,他在等机会等黑熊靠近自己时,自己只能奋力一博。

不一会,就听见了黑熊离自己越来越近,听见了黑熊就在自己的身后喘着气。

黑熊跑到了狗蛋他爹身边,围着狗蛋爹转了起来。这时狗蛋爹,感觉到黑熊就在自己的身边,神经紧紧的崩了起来,心跳越来越快。

黑熊将嘴靠近了狗蛋爹的头部,仔细的闻了闻,狗蛋爹闻道了一股恶心的味道,这只熊真是臭啊。

黑熊走到狗蛋爹的身后,突然,一只前爪狠狠地在狗蛋爹的后背一爪,狗蛋爹只感觉到自己的背后一阵火辣辣的疼痛,觉到自己背后不断的有血流,出额头上不觉流出的很多汗滴,自己紧紧咬着牙齿。

“喂,大狗熊看这边”狗蛋爹听到这是水生爹声音。

狗熊将前爪抬了起来,站起来,看着不远处的人。只听吼的一声,前爪放下来,紧接着又是在狗蛋爹的后背上一爪。

这是狗蛋爹疼的直吸冷气,将自己的嘴唇都咬破了,心中狠狠地发誓哪怕今天活不了,也不能让这头狗熊好过。狗蛋爹在等一个机会,等一击致命的机会。

自己悄悄的将头抬起了一点点,看见自己离陷阱大约也就20米左右的距离了。

躲在石头后边的其他几个猎户心理非常着急,眼看就要成功了。这可怎么办,黑熊就在不远处,想射箭却不敢,就怕无误伤到陈大哥。都向热锅上的蚂蚁一般急的团团转。

黑熊从狗蛋爹身后向前边走了过来,狗蛋爹听见黑熊的脚步离自己的脑袋越来越来近。

知道自己逃命的机会只有一次,用上了自己吃奶的力气,突然暴起,半蹲着双手举着将短刀狠狠地向黑熊刺了过去,刀是刺中了黑熊,自可惜没有刺在要害的位置上。自己只刺在前爪上,将前爪到是刺穿了。

黑熊可能是受到了伤害,抬起另一只爪子,在狗蛋爹胸部就是一爪,狗蛋爹只觉得眼前一黑,边没了知觉,不过黑熊的这一爪给了自己逃命的机会,硬是将狗蛋爹往前拍了10几米远。

水生爹一伙人将狗蛋爹抬到了岩石后边,只见狗蛋爹浑身是血,都从背包里掏出止血药,撒在了有伤口的地方,看着昏迷不醒的狗蛋爹。

水生爹,从身后掏出箭,站在了陷阱后边,对着黑熊就一箭,这只箭不偏不倚的刚好射中了黑熊的右眼。

黑熊被彻底击怒,虽然说一只前爪受伤了,但也是一摇一摆非快地向陷阱这边跑了过来,两只前爪刚刚越过陷阱边缘,后腿一蹬,刚好四肢都站在了陷阱上面,陷阱上的木棍的支点,只有几个凹槽衔接,那里能承受住几百斤的体重,木棍一下子就断裂了,黑熊两只爪子还正做着向前跑的姿势,随着木棍一起掉在了陷阱中,身体刚好被在木柱上捆扎的箭头插了一个透心凉。

不一会,黑熊的便不在挣扎,死在了陷阱之中。

第十一章 救治(一)

“娘,你慢点。”狗蛋在一旁扶起自己的母亲,虎妞拿起破旧的陶碗,碗里盛满了狗蛋在小镇上抓来熬制的中药。

“娘,不烫了,等会就凉了,你趁热喝了吧。”虎妞拿起手中碗,用勺子不断的再给自己的母亲舀着中药,药一点点的变少。

喝完药狗蛋又让自己的母亲躺在床上,和虎妞、辰逸他们三人从母亲的房间走了出来。

“辰大哥,我娘的病怎么样了?”

“从脉象上来说,你娘的病情已大有好转,现在烧已经退的差不多了,估计这三幅药喝完后,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

“大哥,我相信辰逸大哥,娘亲一定会好起来,不知道爹爹什么回来?这次打猎都出去这么长时间了?”

虎妞看着远处的大山,双手合拢在一起,暗暗的祝福,爹爹你一定要平安回来,我和大哥娘亲都在等着你们。

水生爹他们一行人,从山中差不多走了一个晚上,在天亮后没多旧终于走出了山林中。

水生爹一个人背着狗蛋的父亲,硬是生生的背了一路,其余的几位猎人一路上磕磕绊绊,总算是将他们猎下的黑瞎子抬了下来。

“哎呦,累死我了,黑瞎子正他娘的重,水生爹我们歇一会在走吧,实在是走不动了。”

“好,你们把黑瞎子放下来,搭把手帮我把陈大哥放一下。”

四人将随手将黑瞎子放在路边上,赶过来将狗蛋爹缓缓放在路边的树旁,水生爹将狗蛋爹靠在自己的胸膛上,你们快去取点水,先让他喝点水,其余的我们回家在想办法。

“水生爹,给。”一位伙伴连忙从自己的包袱里面掏出一个水袋,这只水袋早已经发黄发黑,一看水袋上的颜色最起码有有5年左右了。

拔出水壶的口塞,水生爹用右手将水袋口搭在了,狗蛋爹干裂发青发白得到嘴唇上。

只是这时的狗蛋爹,因失血过多,早已昏迷不醒,哪里还能喝下一口水。

“水生爹,怎么办?”旁边的人一看,着急的向水生爹问。水生爹,摸了摸狗蛋爹的额头,有点烫,凭自己的经验,这才刚刚发烧,如果能够及时治疗的话或许还有救。

“我们先赶紧赶往村庄,等到了村庄,我们用牛车,将狗蛋爹拉往镇子里,找镇子里最有名的黄大夫。”

“只是,看着情形估计要很多钱了?”一位伙伴看着,昏迷不醒的狗蛋爹,一叹说道。

“这样吧,等到镇子后,等黑熊迈出后,我把自己的那一份钱,拿出来用作狗蛋看病的费用。”

“这怎么行,也算我一份,陈大叔平时没少照顾我,钱没了我们还可以在进山打猎。”

“就,也算我一份。”

“也算我一份。”

其余的几人,纷纷说了起来。

“那好,在这里我先替狗蛋爹,谢谢你们了。”水生爹十分感激的说。

“那我们赶快,往村庄里赶,多一分时间,陈大叔可能会多一份危险。”

“辰大哥、虎妞,等会我去村头找水生问个事?你们先在家中。”

“好,你先忙去吧,我和虎妞在家中等你。”狗蛋不慌不忙的从院子里走了出去。

清晨的阳光散落在山村里的每一片地方,空气中夹杂着泥土芬芳的清香,好一阵清新沁人心脾,早起的人们又开始忙碌的一天,一切显得格外宁静惬意。

狗蛋从家中才走了大约有50米左右,远远的看见村头有几位匆忙的往村子里赶了过来。

仔细一看,走在最前边的人,好像是水生的父亲,后边紧跟着一部人,好像抬打下的猎物,摇摇晃晃的走了过来。

看着他们再往前边走十几米后,才发现水生父亲仿佛还背着一个人。心理一发慌,这不可能是自己的父亲,边想边那边跑了过去。

有时候,真的是怕什么来什么,有些事情往往就不会随人愿。

“爹、爹你这是怎么?爹你说话啊。”狗蛋焦急地看着父亲就那样静静的趴在水生爹的背上,一动不动,也不说话。

“狗蛋,你爹受伤了,等会我们找一个牛车,打算带你爹去镇子里面找黄大夫。”狗蛋卡看着父亲憔悴发白发青的脸,看着父亲的后背已经被血湿透衣服,心中非常的难过,多希望这时受伤的人是自己该有多好,心理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辰大哥。

“陈叔叔,你先将我爹放在你们家,我回家找个人,你等等我。”转过身朝着自己家里方向跑了过去,水生爹也没有多想,以为狗蛋是找人陪他一起去镇子里。、

“辰大哥…辰大哥。”辰逸和虎妞正在厨房里帮忙烧水,听见狗蛋的声音,急忙走出了厨房。狗蛋看见,辰逸连忙拉起了辰逸的手什么也没有说就急急忙忙的往水生家里赶了过去。

“怎么了?狗蛋”辰逸这时一头雾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辰大哥,你一定要救救我爹啊,我爹在打猎的途中受伤了,我刚刚碰见了水生的父亲,看到爹昏迷不醒,我怕娘担心,就让水生爹先把父亲,背到他家。辰大哥,你一定要救救爹。”

“好,我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到了,辰大哥,我们快点进去吧。”这时村里的人么那都知道,上山打猎的人们回到了村庄。、

走进院里,看见院里站了许多的人,在院子最靠近房间都的地方,有一个庞然大物,随着往往前边走了,才看清楚原来是一只大狗熊。

这只大狗熊可真够可怜的,右眼已经被结痂的鲜血堵住双眼,在后背还有许多伤口,好像是被什么利器刺穿一样。走到旁边通过血的颜色一看,这只狗熊大概应该是晚上子时,也就是晚上11点多。

(古时一个时辰分八刻,即现在的15分钟为一刻,那样的话午时三刻-----即11:45 。

一昼夜24小时为100刻,即相当于现在的1440分钟。可见每刻相当于现在的14.4分钟。所以“午时三刻”相当于现在的中午1时43.2分

古代一昼夜划为十二个时辰,又划为一百刻(“刻”原来指的就是计时的滴漏桶上的刻痕。一昼夜滴完一桶,划分为一百刻)。“时”和“刻”实际上是两套计时系统单位,换算比较麻烦,平均每个时辰合八又三分之一刻。

时辰———十二地支纪一昼24小时为十二时辰:

前半夜11时至1时为“子时”

午夜1时至3时为“丑时”

后半夜3时至5时为“寅时”,

早上5时至7时为“卯时”,

上午7时至9时为“辰时”,

9时至11时为“巳时”,

11时至下午1时为“午时”,

中午1时至3时为“未时”,

晚上7时至9时为“戌时”,

9时至11时为“亥时”。

每个时辰各占两个钟头。可见“从巳时直杀到未时”相当于现在的“从上午9时直杀到下午3时”。

更点———古代把晚上戌时作为一更,亥时作为二更,子时作为三,丑时为四,寅时为五更。把一夜分为五更,按更击鼓报时,又把每更分为五点。每更就是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两个小时,即120分钟,所以每更里的每点只占24分钟。由此可见“四更造饭,五更开船”相当于现在的“后半夜1时至3时做饭,3时至5时开船”。“五更三点”相当于现在的早晨5时又72分钟,即6时12分,“三更四点”相当于现在的午夜1时又96分钟,即2时36分。

刻———古代用漏壶计时。漏壶分播水壶和受水壶两部。播水壶分二至四层,均有小孔,可滴水,最后流入受水壶,受水壶里有立箭,箭上刻分100刻,箭随蓄水逐渐上升,露出刻数,以显示时间。

【子时】夜半,又名子夜、中夜:十二时辰的第一个时辰。(北京时间23时至01时)。

【丑时】鸡鸣,又名荒鸡:十二时辰的第二个时辰。(北京时间01时至03时)。

【寅时】平旦,又称黎明、早晨、日旦等:时是夜与日的交替之际。(北京时间03时至05时)。

【卯时】日出,又名日始、破晓、旭日等:指太阳刚刚露脸,冉冉初升的那段时间。(北京时间05时至07时)。

【辰时】食时,又名早食等:古人“朝食”之时也就是吃早饭时间,(北京时间07时至09时)。

【巳时】隅中,又名日禺等:临近中午的时候称为隅中。(北京时间09 时至11时)。

【午时】日中,又名日正、中午等:(北京时间11时至13时)。

【未时】日昳,又名日跌、日央等:太阳偏西为日跌。(北京时间13时至15时)。

【申时】哺时,又名日铺、夕食等:(北京时间15食至17时)。

【酉时】日入,又名日落、日沉、傍晚:意为太阳落山的时候。(北京时间17是至19时)。【戌时】黄昏,又名日夕、日暮、日晚等:此时太阳已经落山,天将黑未黑。天地昏黄,万物朦胧,故称黄昏。(北京时间19时至21时)。

【亥时】人定,又名定昏等:此时夜色已深,人们也已经停止活动,安歇睡眠了。人定也就是人静。(北京时间21时至23时)。

辰逸随狗蛋从外边走到了里屋。

“狗蛋,你来了,这位衣着华丽俊俏小哥应该是辰逸小哥吧,我刚回来就听水生说了。”

“大叔,您好,我看一下陈叔叔吧。”辰逸走到床子旁边,看着躺在床上的病人昏迷不醒,颜色苍白,一看就是失血过多,双手紧紧抓住身下洗成桨白色的床单,手背青筋暴起,汗如雨下,十分痛苦的挣扎着。

但他的胸口上有几道血痕,根据血痕流出来的血迹看,是被熊抓上了,但是从伤口上来看,这样的伤口,不应该能够造成不看了失血过多。

第十二章 救治中(二)

站在院里的人们议论纷纷。

“哎,如今狗蛋他娘的病还没有好,如今他爹又受了伤,这一家人可怎么办啊?”

“可不是吗?真是雪上添霜。”

“这叫雪上加霜,哎,平时陈大哥没少帮主我们,等会大家一起再想想办法。”

辰逸看着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狗蛋他爹,想来想去实在是判断不出,看病人,确实是像失血过多引起的昏迷,但怎么看胸前的伤口也不像能导致出血过多。

“陈叔是不是还有别的上口,狗蛋你们慢慢将叔叔的身体翻过去,如果不出意外,叔叔应该是出血过多引起的昏迷。”

水生几人小心翼翼的将狗蛋爹的身体翻了过来,这时辰逸不由吸了一口冷气。心想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样,看着背后五道深深的伤口,这才是导致狗蛋爹失血过多的原因。

伤口的肉翻了出来,已经变变成了黑色,偶尔还有血从伤口上往出渗透出来,伤口周围已经肿了起来,一看就是有发炎的症状。

哎,现在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如果只是轻微的感染还好,如果重度感染的话,在古代可不像现代,在外边随便买点消炎药就可以,看着站在自己身边的狗蛋,不由鼻子一酸,如果狗蛋爹没有救下,这个家的顶梁柱垮了的话,这一家人可怎么活。

“辰逸大哥,我爹怎么样?还有救吗?”狗蛋伤心的问着辰逸,双眼看向辰逸充满了期望。

“狗蛋,我只能尽力一搏,至于伯父能不能醒来只能看他的造化,当然,你不相信我的话,你可以找别的大夫试一下。”

辰逸给了狗蛋自己选择的机会,毕竟自己也没有多大把握能将狗蛋他爹救下来。

“狗蛋,要不你听我的话,到小镇上找黄大夫,毕竟黄大夫是小镇上有名的名医。”

水生他爹看了看辰逸,心想这么大的孩子能有多大本事,毕竟这是人命观天的大事。狗蛋看了辰逸一眼,犹豫不决起来,左右为难,其实自己心里也想找小镇的黄大夫看一下,毕竟父亲受的伤和母亲有所不同,但怕自己说出来伤了辰逸的面子。

辰逸看着一言不发的狗蛋,大概知道了狗蛋的想法,真诚对狗蛋说“狗蛋,你不必在意我,我也相信黄大夫医术比自己高超。”

“辰逸哥,那我就好水生他们到小镇上找黄大夫给父亲治病。”

“那好,你们赶快去,毕竟多一分钟,林叔就会多一份危险。”辰逸看着昏迷不醒的狗蛋爹,心想在这世界不知道,大夫会不会做手术,本来自己打算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拼一把,但狗蛋没有选择自己,自己也不会强求。

“狗蛋,你在家等会,我到赵大叔借好牛车,我们就出发。”

狗蛋点点头,默默的看着受伤的父亲,眼泪不知不觉流了出来。

辰逸看了,也挺难受的,于心不忍,对狗蛋吩咐道:“你去了先问一下黄大夫,黄大夫有5成以上的把握,你就让黄大夫为你爹就医,

“好的,辰逸大哥。”

“对了,水生你这会将放在狗蛋家里的笔墨和只拿来,我写一些东西,你来的时候刚好在药铺里来的时候,在抓几服药。”

“好的,辰大哥我这会就去拿。”说完从屋里跑了出去。

院子里的人们,看着从屋里跑了出去的水生,都好奇的看着,但也没有人拉住跑出去的水生,毕竟这时候是人命关天的重要时刻。

辰逸先从屋里走了出去,看着站在院子里朴实的人们,开口道:“各位叔叔婶婶谁家有大公鸡给能卖给我两只,价钱比市面上高三成。”院子里的人们以为辰逸是要给狗蛋爹用,也没有多想。

“辰逸小哥,我家有,市场什么价,你就给什么价好了,我们平时没少受狗蛋他爹的照顾,只要是用的上,你尽管开口,我家就有,我这就给你去捉来。”一位好心的村名说完,急忙转身离开了,辰逸估计是回家去捉公鸡去了。

这时水生也拿着辰逸吩咐要拿的东西跑了过来,将手中的东西给了辰逸,辰逸转过身走进了屋里,将纸放在屋里唯一一张不平整的方桌上,拿起毛笔,蘸了蘸墨汁,稍微想了一下在纸上写了起来:“黄连9克,犀牛角9克,生乳香9克,生没药9克,朱砂9克,琥珀9克。”

将写好的纸放在地上,拿起毛笔又写道:“当归15克、川芎15克、生地15克、杜仲15克、川牛膝15克、木瓜15克、川断15克、麻黄15克、桂枝15克、年健15克、地虱15克、细幸15克、白芷15克、苍术15克、川乌15克、草乌15克、钩藤15克、仙鹤草15克、透骨草15克、天麻15克、桂南15克、吴萸15克、良姜15克、干姜15克、附子15克、血竭15克、儿茶15克、龙骨15克、象皮15克、没药15克、乳香15克、杞果15克、广木香15克、故纸15克、防风15克、羌活15克、独活15克、芍药15克、红花15克、黄柏15克、紫草15克、海虱藤15克、秦艽15克,阿魏9克元寸0.15克、广丹1000克。”

辰逸记得还有香油5斤,但想了一下等会这些还是自己去买,如果想要给狗蛋爹治病,烈酒、白布、最少三把小刀,还要在铁匠铺订做特殊的东西。

辰逸拿起宣纸,将墨迹用嘴将未干的墨迹吹干,将两张纸叠了起来和水生走进屋里,辰逸将纸递给狗蛋,并吩咐这些东西一定要在药铺买下来。按照自己开的药方各抓5幅,想了一下,从怀里掏出装银子的小荷包,拿出了一些碎银子,大概有10辆左右一并也递给了狗蛋。

给的这些银子抓这些药绰绰有余,荷包里还剩不多的银子,买完完东西怕是不会剩余太多.好在自己还有苏老板给的500辆银票。

水生的父亲急急忙忙从屋子外边走了进来,人还没有从屋里走进来声音先粗狂的声音已经屋子外边传了进来。

“狗蛋,赶快搭把手,把你父亲发起来,我将你父亲被盗院子里的牛车上我们马上出发。”

狗蛋和辰逸两个人刚把狗蛋爹扶起来,水生的父亲从屋里走了进来。

“小心点,慢慢放在我的背上,好我们走吧。”话刚刚说完水生的父亲机会沿着床边半蹲在床前。

狗蛋和辰逸两个人,两人从两边将搀扶着昏迷不醒狗蛋爹坐在床边上,有缓缓的将狗蛋爹放在半蹲在地上的水生爹的背上。

水生的父亲,将双手放在狗蛋爹的屁股下边,两只手五指分开,两只手的手指互相相交在一起,给自己加了一把油,心中喊了一身起,两只腿使出浑身的劲慢慢的站了起来。

站起来后的水生父亲,很小心的将狗蛋背了出去。这时辰逸记起来,昨天做牛车的痛苦经历,自己坐在牛车上,牛车随着崎岖不平道路上一路颠簸着不停,自己都受不了,何况是受伤昏迷不醒的狗蛋他爹呢?自己生怕狗蛋他爹的伤口在裂开,如果成二次创伤这可怎么办?在古代估计华佗在世估计也没得救了。

辰逸的目光在屋里随便一撇,看见在床上的两床旧的不能再旧大棉被,二话不说,给水生说明了原由,和水生没人抱着一床,急急忙忙的准备往门外跑了出去。

“这两个孩子,抱着被子匆匆忙忙的干什么?”正准备往屋里走的水生母亲感到一阵莫名其妙,跟着身子也跑了出去,想看这两个孩子到底要干嘛?。

水生都和辰逸赶在狗蛋爹前边,将被子铺在了牛车上,水生父亲想出言制止,好奇的看着忙来忙去的两人。

等两人铺完后,水生父亲好奇的看着水生,水生看着父亲好奇的目光,于是将原因给父亲说了一边,水生父亲听完后,很感激的看了辰逸一眼。

在一起猎户的帮助下,将狗蛋爹缓缓的放在牛车上。转过身,满怀感激对辰逸说:

“刚刚只想抓紧时间带二弟去看病,忘记了身受重伤的二弟,这时不能受颠簸了,如果伤口正的裂开了,像水生说的二次、二次……,”

“爹,是二次创伤。”

“对,就是二次创伤,大人讲话小孩别打岔,辰逸小哥一看就是读书人,有文化,就是不一样。”

水生心中黑腹着自己的父亲,我这不是怕你记不起来……

“哪里,陈叔叔你也太抬举小生了。”辰逸不骄不躁的说道。

水生的父亲一看,着绝对上大户人家孩子才有的气质,以后要让水生多多和辰逸亲近,厚着脸皮说:

“既然你叫了声叔叔,叔叔就答应了,以后我就叫你小逸了,哈哈哈……”

狗蛋觉得自己都不好意思了,对身边的辰逸说道:“辰逸哥,你别介意我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心直口快。”

“没事,我就喜欢像伯父这样的真性情的人。”辰逸小声对谁生说。

“好了吗,我们就出发吧,咋们边走边聊,咋们得抓紧时间去小镇。”

辰逸一听说话的声音怎么这么耳熟,往前边一看原来是赵大爷,对这位好心的赵大爷给了一个微笑。

“好,我们边走边聊。”水生的父亲说完,和辰逸你一句我一句边走边聊了起来。

“小逸,你家在那里?”

“我家在锦州祁门。”辰逸只能按照苏老板给自己办的户贴,按照户贴上的地址说了出来。辰逸想起了自己在陵城的事情,想起自己的妹妹小珠,想起帮助自己的苏老板。不知道自己的妹妹现在怎么样了?心中暗暗的发誓,小珠你一定要等着哥哥来找你,哥哥答应你做夫子的,哥哥一定会实现的,等着哥哥。

太阳已到了最高点、依旧温柔的看着大地、空中漂浮着的气息都透出一丝温暖。

快到小镇了,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这是辰逸第二次来小镇,虽然上次来过,但匆匆忙忙往衙门赶去,自己没有注意,这次来自己趁着买东西,刚好看看这个世界民风,毕竟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只是在书本上了解过。

牛车缓缓的走进了小镇,辰逸给赵大爷和水生他爹,说了一声,嘱咐狗蛋要将自己给他说的东西买好之后,拉着水生陪自己去买一些必用的物品。

第十三章 救治(三)

当辰逸再一次走在这个不知名的小镇上,小镇小巷是破旧而古朴的,长满青苔的,临近平民的院落的院墙上,因为快要入东,有的院墙上铺陈着密密麻麻已经干枯不知名的藤蔓,看起来很凄凉。

斑驳的墙面上,留下了一年又一年的印记,小镇重的人们匆匆忙忙做着自己的事情,在古代没有娱乐文化的时代,人们早已习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辰逸和水生在小镇上慢慢的走着,辰逸看见不远处自己曾经买过肉的张屠户,正熟练的用刀子割着猪肉,周围的买家指指点点,嘴里说着什么,估计再说自己买肉的要求。

水生一路默默的跟着辰逸,突然辰逸在街道的小路上停了下来,看着脚底下用石板铺成的路面,忽然记起来,自己貌似还不知道这个小镇上边有没有铁匠铺。

水生好奇的看着停下来的辰逸,以为出了什么事情,急忙开口道:“辰逸大哥,你怎么不走了?”

“我刚刚想起来,要到铁匠铺里订做一点东西。”其实是自己找不到铁匠铺,瞎转了半天才想起来自己身边不是还有一个可以做向导的人。

“辰逸大哥,我带你去,全镇就一个铁匠铺,在北边巷子的最里面。”

“好,那我们赶快出发,等会还要和狗蛋汇合呢。”

穿过小巷,沿着小巷里的道路一直往前边走,快到小巷尽头时,辰逸听见远处传来砰砰的声音,很有节奏感,终于快到,在铺子外边,地面上树立着一根长长木头,木头久经风雨,长时间吸收雨水和空气中的水分,表面有些已经腐烂,在木头的最顶端挂着一个幌子,幌子上写有铁匠两字,辰逸走进铺子一看,一股热浪迎面扑来,屋子正中放个大火炉,即烘炉。炉边架一风箱,风箱一拉,风进火炉,炉膛内火苗直蹿。铺子后边堆放着一些打好的物品,大多数都是农具,很少有武器,这也和朝廷的制度有关,里面有三个人正在忙碌地做着事情,一人坐在风箱旁边用力的拉着风箱,一人则拿在铁锤在不断的敲打着铁块。

一位身穿麻布衣,古铜色皮肤,浓眉大眼,脸上看起来很粗糙,留着点茂密的胡子,脖子上搭着一条灰色的长条,估计是个用来擦汗的,估计是铁匠铺里的师傅,看见从屋子外边走进来的辰逸和水生,拍着胸脯笑着说道:“两位客官要买点什么物品,不要看我铺子简陋,但我们铺子打出来的作品质量都是没得挑的。”

“师傅,我想在你这订做一点东西。”说完,从怀里掏出一张纸,铁匠接过,将纸打开,看着里边所描绘的物品,有的铁器自己有打好的,还有些则是没有,开口到:

“这位客官,图纸上的物品有几样我没有,需要从新冶炼,要不你明天中午过来取。”

辰逸一听,心想这可不行啊,这些东西今天下午可能就要用,等到明天黄花菜都凉了,连忙开口到:“师傅,这些东西我有急用,而且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你能不能以最快的速度赶出来。”

“赶是可以,但我前边答应顾客的几个铁器,要明天一早上交于顾客,如果这会给你做,拿别人的东西,我只能晚上加班,你看……”铁匠师傅为难的看着辰逸。

辰逸一听,明白了师傅的含义,明显自己要多出一些银两了,真是老狐狸。

“师傅,这样吧,在原有的价钱上,我在多出一辆银子,用于你赶制物品的辛苦费。”铁匠一听,心花怒放,赚大了,这次真是赚大了,没想到这位小哥这么有钱,这一两银子可是纯利润一两差不多是自己四个月赚来的辛苦钱了。元代以前时每斗米三至四文钱,辰逸所在的元代,因是丰年,每斗米只卖两文钱,如果按五文钱一斗米的话,一两银子则可买二十石。?(一两银子=1000铜钱,一石米=十斗米)

“这位客官,这怎么好意思呢?这真不好意思,你真是太客气了,你一共给我1两银子,30个铜板就可以了。”铁匠弯着腰,两只手相互不断搓着,谄媚的笑着对辰逸说着,要多猥琐有多猥琐,完全没有铁匠高大威猛的气质。辰逸心想这要是在自己所生活的地球上,绝对是一位猥琐大叔。、

“师傅给,钱你收好?我大概什么时候来取东西?”辰逸从袖口里掏出银子,递给了铁匠。

“最多一刻钟,你到时候来铁匠铺来取。”匠急忙伸出双手,这手速完全没得说,转过身将银子急忙揣在了怀中,生怕辰逸后悔,将其余的铜板放在了钱袋中,将图纸给了自己的徒弟,让他们按照纸上的要求,赶快将辰逸需要的铁具冶炼出来。

这时狗蛋他们一行人来到了小镇唯一的药铺,将牛车停在药铺门口,水生爹在几人的帮助下将病人从牛车上背到了药铺。门口上边挂有行医招牌,招牌是一个鱼符是用石片或木头雕成的鱼形幌子,门挂双鱼寓有太极阴阳鱼之意,鱼又谐“愈”之意;鱼不分昼夜总是睁着双眼,悬挂鱼符也意味着药店不分昼夜为患者服务

刚刚走进药铺,当面就是一排宽大的柜台,呈一字形或曲尺形,将店堂大厅分为内外两个部分。柜台以内是药铺人员活动的区域,柜台以外则是抓药的顾客活动的区域。在柜台的两旁分忧两条长长的木板凳,以便用于病人休息。

柜子后边放着百眼柜。药铺的柜台内最显眼的摆设就是盛放中药饮片的药柜了。这种柜子叫“百眼柜”。百眼柜由许许多多的小抽屉组成,每个抽屉又分几格,存放不同的中药饮片,抽屉前面标明了存放其中的中药名称,一个百眼柜可存放数百种中药。中药在百眼柜中的存放也有一定的法则,药铺的店员只须按医生的处方在相应的抽屉中抓药,非常方便。在药店的柜子外边一旁放有碾。中医碾药用的工具之一,由铁制的碾槽和像车轮的碾盘组成。

柜子上左边放有药鼓。它的外形由鼓身和细长的鼓杆构成,主要用于吹入喉咙散剂,靠簧片的弹力鼓出空气,吹动散剂进入患部,是一种喉科给药器具。

柜子右边放有戥子。一种小型的杆秤,学名戥秤,是旧时专门用来称量金、银、贵重药品和香料的精密衡器。公元1004~1007年之间,宋朝主管皇家贡品库藏的官员刘承硅创造发明了我国第一枚戥秤,由于称量药材重量

这时水生急忙跑进去,着急的喊着::“大夫、大夫快救救我的父亲。”

药铺里的病人好奇的看着这个说话的男孩,这时大夫从柜台里边走了出来,刚好看见水生爹背着病人走了进来。走进一看病人已经昏迷不醒,急忙吩咐:

“赶快将病人抬到凳子上,我看一下……”

狗蛋看着再给自己父亲把脉的大夫,心理很着急,想出口询问父亲的情况,却又不敢出声,水生爹几人扶着狗蛋爹,大气都不敢出,生怕打断正在看病的大夫。

把完脉,大夫将狗蛋父亲胸前的衣襟翻开一看,伤口已经有一点感染,但好在问题还不是太严重。看完后往后背瞟了一眼,看见后背有许多地方破破烂烂,让水生几人将人将病人背朝着自己,自己缓缓的将前边衣服扣子解开,将衣服慢慢从后边脱了下来。

看见后背有两处伤口,面积很大,自己一看应该是被野物所伤,自己仔细的观察着伤口,伤口已经发炎红肿,有的地方已经有流脓的真照了,心中一想这可麻烦了,从伤口和后背的衣服来看,病人不仅只是伤口发炎这么简单,加上自己前边把脉来看,应该还有大量出血。

在古代不像现在一样,有消炎,大量出血可以输血。狗蛋父亲这样的病在古代,几乎可以说是只能听天命了,要看老天是否能来让你活过来了。

狗蛋看着眉头皱在一起的大夫,心理感觉越来沉重,一种不好的预感在心油然而生,鼓起最后一丝勇气,用祈求的语气问向大夫。

“大夫,我父亲怎么样?”

“哎,老夫没有太大的把握,你父亲由于失血过多,和伤口发炎,已经重度昏迷,不好治啊,只能听天命,看老天让不让你父亲活下来了,哎!”狗蛋听完大夫的话,只觉得天旋地转,要不是水生父亲眼疾手快,怕是已经坐在地上了。

“大夫,你有几成把握能治好孩子的父亲?”水生的爹向大夫说道。

“老夫最多一成,这已经是老夫尽了最大的努力了。”水生的爹听完,看着昏迷不醒的堂兄,兄长难道你要你孩子而去了吗?你去了一家人可怎么活啊。

狗蛋听见一成,忽然记起辰逸吩咐自己的事情,笑了起来,眼泪不断流了出来,一边笑一边口里不断说着:“有了、有了、我爹有救了、我爹有救了。”将手伸进胸前的衣服中找着什么东西。

在药铺其余的人都以为狗蛋,是受打击得失心疯了。

(在这里,小沫给书友科普一下我们中华名族历史上对医药有出杰出贡献的历史名人

针灸之祖:黄帝。黄帝是传说中中原各族的共同领袖。现存《内经》即系托名黄帝与岐伯、雷公等讨论医学的著作。此书治疗方法多用针刺,故对针刺的记载和论述亦特别详细。对俞穴和刺阖、刺禁等记录较详。

脉学倡导者:扁鹊。扁鹊善于运用四诊,尤其是脉诊和望诊来诊断疾病。可以说,扁鹊奠定了传统医学诊断法的基础。他用一生的时间,认真总结前人和民间经验,结合自己的医疗实践,在诊断、病理、治法上对医学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扁鹊的医学经验,在我国医学史上占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因此,医学界历来把扁鹊尊为中国古代医学的祖师,说他是“中国的医圣”、“古代医学的奠基者。”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称他是“总结经验的第一人”。

外科之祖:华佗。华佗精内、外、妇、儿、针灸各科,对外科尤为擅长。《后汉书华佗传》说他“兼通数经,晓养性之术”,尤其“精于方药”。人们称他为“神医”。他曾把自己丰富的医疗经验整理成一部医学著作,名曰《青囊经》,可惜没能流传下来。

儿科之祖:钱乙。钱乙撰写的《小儿药证直诀》,是中国现存的第一部儿科专著。它第一次系统地总结了对小儿的辨证施治法,使儿科自此发展成为独立的一门学科。后人视之为儿科的经典著作,把钱乙尊称为“儿科之圣”,“幼科之鼻祖”。《四库全书目录提要》称“得其绪论,往往有回生之功”。

法医之祖:宋慈。宋慈是中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他总结宋代前法医方面的经验及他本人四任法官的心得,写成《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文著。西方普遍认为正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

第十四章 古代简易版手术(上)

狗蛋在自己的怀里找了一会,终于找到了辰逸给自己写的药方,自己拿出来一看,边笑边哭地说道:“我爹有救了,我爹有救,大夫,你按照这两个药方各抓五副药。”

狗蛋手舞足蹈的将辰逸给自己的药方,交给了站在父亲身旁的大夫。

大夫拿着两幅药方一看,这药放自己完全没有见过,心想着该不会是自己乱改的药方吧,自己一点也看不懂,里面有几味药还是相克呢,这样的方子怎么能治好病人呢?自己感到很是好奇:“不知你的药方,是何人所给?这两个药方恕在下从来没有见过。”

“这是我大哥给我的。”狗蛋激动的说道。

“你大哥可说有几成把握?”

“我大哥说他最少有五成把握。”狗蛋得意洋洋的说,心想别人治不好但我相信辰逸大哥一定能够治好,狗蛋自己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对辰逸有一点盲目崇拜了。

“胡闹,人命关天的事情,你大哥怎么拿两个区区的药方,就敢妄下结论自己有五成以上的把握。”大夫生气的说道。

“你怎么就知道,我没有五成以上的把握呢?”这时辰逸和水生一前一后地从药铺外边走了进来。

药铺的大夫本来打算要发火,但一看走进来的是一位翩翩公子,从衣服上来看完全不同于乡野村夫,生怕是那个大家族出来的公子哥,硬生生的将快要出嘴边的话硬生生咽了回去。

“不知公子是?”药铺的大夫笑着对辰逸说。

“这就是给我药方的辰逸大哥。辰逸大哥你什么时候来的?”狗蛋看见辰逸来到药铺,自己望着辰逸,感觉自己又有了主心骨。

“我也才刚刚来,刚买完东西,你父亲的病大夫怎么说?”

周围看病的人们这时也都竖起耳朵听了起来,人们都怀着迟疑的态度看着辰逸。

“我最多有一成把握,不知这位公子?次药方从哪里来?是何人所写?”药铺的大夫问完又从新将两个药方仔细的看了一边。

“此药方是我的师傅药王孙思貌所传。”辰逸只能撒着慌,对药铺的大夫说。由于自己前世很崇拜孙思貌,所以自己将这些问题推给自己无中生有的老师,自己总不能来是自己前世记下的药方,估计这话说出口,自己说不好被人解刨了,用作实验的小白鼠。

“药王,好大的口气,老夫倒要瞧一瞧看看,他有何才能将自己称为药王。”

辰逸一听,这次真的是闹乌龙了,毕竟自己所生活的这个时代和地球不一样,在地球古代的历史上的许多有名人物,根据自己的了解在这世界上。并没有,或许自己重生在另一个平行的宇宙空间。

“世界很大,实践当中出真理,你没试过怎么就知道不行?”辰逸对着大夫不急不缓的说。

“老夫到想知道你是打算怎么治病?”大夫将自己手中的药方递给店的药童,让他们按照药方抓药。

“做手术、输血。”辰逸说完后,人们开始议论纷纷,都不知道做手术和输血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

做手术、输血,药店大夫一听,做手术自己不太明白,但输血自己大概了明白了,是要给患者输血液,只是自己不明白这血要怎么输,难道这个药王真的是掌握了仙术,能逆天改命不行,不行,不管怎么样哪怕自己拉下脸皮也要去看一看这仙术。

“输血老夫大概了明白了,是要给患者输血液,不知何为做手术?”

“手术指大夫用医疗器械对病人身体进行的切除、缝合等治疗。以刀、剪、针等器械在人体局部进行的操作,来维持患者的健康。也就是“开刀”。用简单的手工方法,在体表进行切、割、缝,如脓肿引流、肿物切除、外伤缝合等。故手术是一种破坏组织完整性(切开),或使完整性受到破坏的组织复原(缝合)的操作。?”辰逸想了一下,将自己前世知道的东西经过自己的语言说了出来。

“秒啊,秒啊,在下只是一听就觉得茅塞顿开,令师真是高人啊,如果有机会,在下倒是希望能够和令是促膝长谈。”药铺的大夫,用颤抖的语气说着,自己很激动。

“恐怕是让你失望了,师傅已驾鹤西去。”辰逸想起自己的前世,自己再也回不去了,不知自己的朋友还否能够记起自己,想起前世的点点滴滴,眼眶红了起来。

药铺的大夫,看着辰逸伤心的表情心中不由感到阵阵的失落,恨自己怎么没有早点认识辰逸。

水生的父亲看着辰逸,想起前边辰逸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自己也在来的路上知道了,狗蛋娘亲的病在辰逸开的额药方下,已然慢了好多,自己也没有反对辰逸的做法,看着在自己一旁的堂兄,或许辰逸真的能治好堂兄的病。

人们又将狗蛋的父亲背放在牛车上,将自己和水生买的东西都放在车上。辰逸所需要的药也全部都抓好了。狗蛋付过银子之后,将药提在手中,从药铺门口走了出来。

一行人正准备出发,这时药铺的大夫背着药箱,从药铺走了出来,颇有一些不好意思的对众人说:“不知在下,能否陪你们一起去,让在下也开开眼界。”药店的大夫满怀期待的看着辰逸,辰逸答应了下来。就这样,众人一行人浩浩荡荡往陈家村赶了回去。

辰逸看着蔚蓝的天空,自自己又该何去何从?看着狗蛋的自己父亲的仰慕之情,看着水生的父亲对自己孩子的自溺爱,充满了羡慕。

辰逸头起头仰望着深蓝色的万里长空,没有一丝儿云彩,天那么蓝,连一丝浮絮都没有,像被过滤了一切杂色,瑰丽地熠熠发光。虽然没有地球上的信息时代,但在这个世界空气是格外的新鲜,没有一丝一毫的污染,这个世界的人们很朴实,辰逸觉得自己真的喜欢上了这个世界。

第十五章 古代简易版手术(中)

拉着病人的牛车,摇摇晃晃地从陈家村不平的道路上,缓缓走进村去,刚走进村庄,路上行走的村民们,好心的围了过来,来探询狗蛋爹的病情,水生的父亲好心的向村民们一一解释着,当周围的人们听完解释后,看向辰逸是充满了敬畏的目光,就这样一传二、二传三知道的村里的人们也越来越多了,人们再次跟随着牛车,走进了水生家的院里。

水生刚开始打算是让父亲在自己的家里住下来,但听了辰逸的解释过后,最后还是妥协让狗蛋爹住在自己的家中。

牛车刚刚驶进狗蛋的院子,虎妞在家门口看见来了这么多的邻居,心里一发慌,心脏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心中不断想难道是父亲出了事情,自己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狗蛋的母亲在自己的床上隐隐约约听见了虎妞的哭声,吃力的刚从床上坐了起来,打算扶着床边的小木棍正准备从家往出走,刚刚抬起前脚,后脚后脚还没有落下来,就看见水生的父亲背着自己的丈夫的从门外边走了进来,丈夫轻轻的放在床上。

“官人、官人你怎么了?官人你怎么忍心丢下我们母子几人,你可叫我们母子怎么活啊”狗蛋的母亲看昏迷不醒的丈夫,泪如雨下,狗蛋和虎妞也忍不住哭了起来,听的在场的众人鼻子不仅一酸,都低下了头。

“大嫂,堂兄只是受伤昏迷不醒,堂兄一定会好起来的,你要相信堂兄。”水生的父亲于心不忍的说着。

“求求你,求求你,你一定要救救我家官人,我给你跪下了大夫。”狗蛋的母亲看站在不远处的药店大夫,连忙跪下勇哽咽的对着小镇的大夫说。

“你快起来,快起来,救你家官人的人另有其人,不是我,是辰逸小哥学艺的。”小镇的大夫忙将狗蛋的娘亲扶了起来,并用手示意狗蛋的母亲望向辰逸说道。

“辰逸小哥,求求你救救我家官人,我来世做牛做马在报答你的恩情。”

“大娘,你说着话就见外了,那我当外人了,我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救醒陈叔叔的……”辰逸郑重的向狗蛋的母亲说。

“大娘、狗蛋在救治陈叔叔之前,有些事情和所需的物品,在治疗时你们一定要配合我。”辰逸想了一下又接着说。

“只要能只只好我堂兄的病,有什么困难你说大家一起想办法,你们说是不是?”水生的父亲面向身后的大伙说道。

“对,就是,只要我们能办到得到事情,请辰逸小哥到时候说一声,我们一定办到。”

“对,就是。”众人纷纷跟着说了起来。

“一个篱笆三个帮,众人拾柴火焰高,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相信陈叔叔的一定会好起来的,你们一定会达到好报的。”

狗蛋一家人听完辰逸的话,深深朝大家鞠一躬。

辰逸把自己需要的东西给狗蛋说完后,辰逸仔细的观察狗蛋爹的伤口,有几处伤口还是比较深的,就在这个时候,屋子外边的人们已经忙得热火朝天,过了大概一盏茶的功夫,水生急急忙忙的屋子外边赶了过来,告诉辰逸东西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

辰逸来到院子里,见院里两个锅里的水已经完全沸腾了起来,辰逸将自己在铁匠铺里打造的东西,吩咐全部放进了一个锅中,好让煮沸的水来杀菌,减少等会手术大的感染率。

“辰逸小哥,你为何要将器具全部放入沸水中,这样做难道有什么深意吗?”小镇的大夫很好奇向辰逸问到。

“家师曾经告诉过我,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我们肉眼看不见事物,我想先请教新生一个问题,不知先生可否想过,为何我们煮熟的食物往往能保存较长的时间?为什么我们和开水很少生病,喝生水则容易生病?”

“这是为何?”对于辰逸提出的两个问题,大夫想了好长时间,心中充满了疑惑,难道和温度有关?隐隐的觉得自己抓住了什么,但就是想不出来,只好厚着脸皮开口问辰逸。

“家师因早年战乱不停,为躲避战乱,举家迁移出海,一路辗转反侧,到了很远很远的一个地方地方,到了一个叫做种花家的国家,在那里师傅见到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学了很多知识,想起自己所在的国家,想起受苦受难的黎明百姓,不顾家人地反对,毅然而然独自一人踏上归途,终历经千辛万苦,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地方,但由于在回来的路途中不幸遇上了劫匪,自己也深受重伤,师傅怕自己所学的本领无人继承,自己也是在机缘巧合下遇见了师傅,师傅见我天之聪慧,又发现我有仁爱之心,这才将自己一身的本领,都一一传给了我,在师傅讲述中,我知道了种花家这个国家的人们不仅可以遨游于九天之上,还可以深入到海洋里,那里的人们都乘坐一种名叫汽车的代步工具,那种工具不用吃草,只要往车里添加一种叫做汽油的神奇物品,便可没日没夜的奔跑,在师傅给自己的讲授中,我知道了种花家的人们,可以用一种神奇的东西,看见人们肉眼看不见的东西,他们将这种东西称作细菌,我们平时伤口感染就是这种叫做细菌的怪物引起的,细菌一般都有很强的生命力,只有高温或用特殊的手法才能够杀死他们。”

辰逸身旁的大夫,深深地被辰逸师傅报效国家的决心所感动,早已泪流满面,心中更加佩服这位有渊博才学的人。

“辰逸小哥,你别过于伤心,你的师傅一定希望,你在他身边学到的东西,用来造福于受苦受难大的人们,我想你将器具和纱布倒入沸水中,是因为高温可以杀死菌。”

“看来老先生你已经想到了,在下佩服,到处师傅给我讲完,我想了很久才想出其中的原由,先生果然是有渊博才华的人。”正所谓天穿地穿马屁不穿,辰逸顺嘴拍了大夫一次马屁,没准等会做手术时,还需要人家帮忙。一旁的大夫,虽然嘴上说的很谦虚,但心中早已乐开了花,毕竟什么不喜欢听好话,而且说话的人还是一位学识渊博高人的徒弟,等辰逸出名后,哪怕给同行吹吹牛也行。谁知道就在不久的将来,自己因为曾经帮助过辰逸处理过伤口,自己还混了一官半职,也算是在军中是小有名气的人了,当然这些是后话,等故事发展到后边你们就会知道。

“辰逸大哥,东西都已经准备好了?你什么时候为父亲治病?求求你一定要治好我父亲。”狗蛋和村民们忙前忙后,终于按照辰逸的吩咐将事情都做好了,狗蛋一头大汗的跑了过来,自己在忙着给院子里的铁锅烧火,脸上被烟熏的跟一个花猫一样,一想到要给父亲治疗自己很开心也很激动,但在开心和激动外还有一丝丝地忧伤,怕自己的父亲没能挺过这道关卡永远的离开自己一家人。

第十六章、古代简易版手术(下)

辰逸将手术所需的物品一一地抬进了房子中,让虎妞陪着自己的娘亲去了外边,房间里只留下了狗蛋、水生的父亲及小镇上的大夫。

等到房间的门窗全部封闭后,没人都戴上了口罩,当然这口罩是狗蛋的母亲在辰逸的指导下按照辰逸的要求做出来大的,为了手术卫生而做出来的。

在几人的帮助下,狗蛋父亲的衣服都被全部脱掉了,伤口感染发炎了,有多地方肿了起来,应该是受伤后没有及时给伤口进行消炎,狗蛋的父亲还在昏迷中,自己仔细观察后发现将自己在小镇上买的两坛烈酒倒在了两个木棚中,等酒全部刚刚淹过装有手术的器具就停了下来,一股浓浓的酒香扑鼻而来,由于古代的医疗和科技没有现在发达,辰逸只好把古代大的烈酒当现代的酒精来使用了,这两个木盆都是经过沸水消菌之后才,辰逸才使用的。

辰逸又吩咐几人和自己也分别都用酒手洗干净后,开始了术前的准备,将自己在铁匠铺打出来的器具,用自己打造出来的镊子一一夹了出来,放在了铁盘中。盘子中放着手术所需工具,另一个盘子中摆满了消过菌的布条,这些布条都剪成大致正方形状的小条。

狗蛋用镊子从盆中夹出了手术刀,夹刀的的两只手在不断的抖动着不停,辰逸接过手术刀,右手拿到的方式很像人们拿铅笔绘画的方法相差不多,手术动作的主要力在指部,为短距离精细换作,用于解剖血管、神经、腹膜切开和短小切口。

屋子里的人们看见辰逸拿着明晃晃的手术刀,心中一阵发寒,不管怎么说辰逸是一位14岁左右的孩子,看着他拿刀的样子,都在想难道辰逸以前都是拿活人进行试验,手怎么一点都不抖,辰逸如果这个时候知道他们内心的想法,肯定会乐坏了,想起自己在前世清理古墓的时候,有时候发现尸身不腐烂的人,有时候自己也会用小刀,割开尸体,来检查他们的死因。

刀子握辰逸大的手中,感觉和平时拿着铅笔没有什么不同,辰逸慢慢的将坏死的肉一一切掉,等到坏死的肉切掉后,伤口又有许多血慢慢懂得流了出来辰逸用镊子夹着布条,蘸上坛子里的酒,慢慢的给狗蛋的父亲清洗着伤口,着辰逸的额头上已经挂满了汗珠,辰逸将头转了过去,看向站在自己右边的水生,水生想起辰逸在进行手术之前,给你讲的要求,急忙用镊子在盘中佳起一个干净的布条,擦了擦辰逸额头的汗水。最后拿起事先穿好的针线,仔细的将胸前的伤口缝完后,将伤口包扎了起来。

稍作休息后,屋里的人们又把狗蛋父亲翻了身,让他趴在床子上,背后的伤口比较难处理,伤口已经重度感染,有几处地方已经严重化脓,辰逸换了一把干净的手术刀,把伤口切看,一股难闻的味道扑鼻而来,切掉的不光有坏死的肉,还有许多感染的地方,就这样后边的手术大约进行了一刻钟左右,等最后手术最后完成后,辰逸感觉自己都快要累成一条狗了,好在狗蛋的父亲已经昏迷了,不然在没有麻醉药的时代,做手术可是一件难题,毕竟是人都会怕疼退,辰逸知道几千年的历史中,只出现了一位刮骨疗伤的牛人关羽,关云长。

门外的虎妞和自己的娘亲,心中不断地祈祷着,希望自己的家人能够平安的活过来。院里的人们也没有离去,都在等待着最后得结果。

吱地一声房子大的门缓缓大的打开了,人们都好奇的围了过来,虎妞和自己的母亲一看最先走出的是辰逸,虎妞急忙拉着辰逸的手,着急的询问着父亲的情况。

“辰逸大哥,我、我父亲怎么样了?”

虎妞有点害怕的问道,生怕有什么不好的消息传出来,人们也都好奇的竖起耳朵,仔细的听着聆听着。

“手术一切都很顺利,接下来就要看你父亲的求生意志了,不过我相信你父亲一定会醒来的。”辰逸看着泪汪汪的虎妞,尽量安慰着说道。

屋里其余的人也走了出来,手里都端着手术后的东西,在辰逸的吩咐下,狗蛋和水生将用过的东西重新倒入院子里的大铁锅中,好让它们能够才再次高温消菌,说不定自己以后还能再用到这些东西。

“大娘,你和虎妞进去看一下陈大叔吧,但时间不要太长。”虎妞和母亲两人戴上口罩后,向屋里走了进去。

走进屋里,看着躺在床子上的人,两人眼眶里的泪珠不断地直往下掉。

水生的父亲将用过的布条和切掉大的怀肉,端到了很远的地方埋了起来,小镇上的大夫走到辰逸旁边,开口问道:“辰逸小哥,不知病人何时能够清醒过来?”

“这只能看陈大哥的求生意志了,不过我相信陈大哥一定会醒来。”

狗蛋做完辰逸安排的事情,又被辰逸安排着去安慰自己带的母亲和妹妹去了。

“辰逸小哥,我们什么时候开始为堂兄开始输血?”由于在古代没有化验血型的条件,辰逸只能对水生的父亲说,自己这样属于逆天改命,输血有一定的风险,又将输血的利弊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给狗蛋一家人及水生的父亲讲了明白,怕给他们解释不来何为血型,只好改口道这样做属于逆天改命,对抽血和输血的两人都会有影响。所以辰逸决定权交给了他们。

最后水生的父亲不顾狗蛋一家人的反对,坚决要让辰逸抽自己的血,来为自己的好兄弟续命。

辰逸让水生的父亲站在院前的小土堆上,输血的针是自己订做的,至于用什么来当做输血管,这一点辰逸早就想好了,就用鸡肠来做输血管,没有盐水瓶,好在辰逸按照自己的想法在铁匠铺,让铁匠打造了两个输血瓶,瓶子的样子和平时的盐水瓶并无多大区别,只是盐水瓶的最下端找了一个木塞,木塞上刚好钻了一个针头能扎进的一个小洞。当然这些物品都是简单消过毒的。

准备完后,辰逸拿镊子夹着用消过菌的布条在盛有酒的碗中,沾了一点烈酒,轻轻在水生的胳膊上不断擦洗。

水生的父亲感觉有一股凉意从胳膊上不断传出,忽然一阵疼痛,只见一枚针扎在了自己的胳膊上,针的末端连接着一个用动物内脏所做的小管子,小管子的另一头则是连接着一个密封的铁罐,水生站在突破下,双手举着铁管。

水生的父亲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自己身体里的血液正通过针头,源源不断的往铁罐中流着血液,自己有一些激动也有一些忐忑不安。

一旁的大夫和村名们,早已被惊的目瞪口呆,心中更加佩服辰逸了。等血抽的差不多的时候,辰逸拔掉了水生父亲胳膊上的针头,那洗干净的布条按住了胳膊上的针眼,不一会针眼边不在往外边流血了。

第十七章 终于醒来

水生父亲献完血后,在水生的搀扶下,已经回家休息去了。

辰逸将盛有血液的瓶子,急忙拿进了屋中,有点阴暗的屋里,虎妞在屋里拉着父亲粗糙大的手,轻轻的抚摸着自己的脸颊。狗蛋的母亲用温柔的目光看着自己的丈夫,打猎之前都好好的一个人,怎么说受伤就受伤了呢?

狗蛋拿着一个长长的木棍,匆匆忙忙地从外边跑了进来,木棍大约有两米多长,看起来是新砍伐的,应该是槐树,木棍的顶端有一个Y字形的开口,是狗蛋按照辰逸的要求专门,这样方便等会的输血。

当初在设计输血瓶的时候,专门在瓶子两端的后边留有固定瓶子的地方,找了一个布条可以固定的两端,将布条穿了进去,将布条的线头绑在了一起,布条刚好可以将瓶子固定在木棍的Y自的凹槽中。

大夫端着盘子走了进来,盘子中放着一个布条和许多零碎的东西。辰逸本来打算是不换针头想直接给狗蛋的父亲输血的,因为自己无法化验出血型是否相匹配,换不换输血的针头其实都是无用的,为了卫生,还是将针头换了一个新的。

在输血管,离针头不远的地方上绑有一个简易版的流量调节器,辰逸将调节器开到了最大,在一旁的大夫,又从慢了疑惑,有向辰逸请教了这个东西叫什么名字?及其它的原理。

“这个小小的东西,师傅给我说过它叫流量调节器,顾名思义就是可以调节输血快慢的小机关,这个机关原理其实很简单,主要靠里面的一个小圆环来控制,外边的凹槽,越往下边越小也越窄,当小圆环在下边是压住了输血管道,会使它输血的径流量变小从而达到控制效果。”辰逸为了让大夫看清楚,让大夫走近仔细的观察了一下。

“难道输血也有要求吗?”大夫越看越觉得这样一个东西,如果能推广,能挽救多少人的生命啊,天佑我大元,天佑我大元啊,辰逸小哥一定是上天看我们大元饱受苦难,一定是上天派来拯救我们的使者。

“不同体质的人输血的快慢也会不同,小儿因血管比较纤细,输血就得用小针头,而且输血一定要将流量调节器开到最慢,可以防止体内的血管收到伤害,成人则可以用大的输血针头,是因为成人的血管已经发育完成,血管也比较宽大。”

血管?大夫想了一会,终于明白了,因为是装有血的管道,所以才叫血管吧!我真是一位天才,等会不管怎么样,一定要让辰逸小哥将这样的救人器,推广出去,等我回宫的时候,还不让那帮御医佩服的五体投地。想起那帮御医要拜倒在自己的神器之下,大夫一边想一边笑了起来,嘴角都有透明的液体流了出来。

“大夫?你怎么?”虎妞看着正在傻笑的大夫,不由的拉了拉大夫的衣襟,大夫急忙,用衣襟擦了擦口。脸不由的红了起来。

已经有血液从针头中留出来,滴在碗中,辰逸心想输血管道的空气应该是排完了,辰逸将流量调节器关到了最下边,针头中的血停止了向出流动。

拿出一条白布,用白布绑在狗蛋父亲的手腕处,将他的的手握成拳头形状,辰逸轻轻的拍打着拳头的表面,看着手掌的背面有血管轻微暴起,能够在手背上清晰的看清楚,用镊子夹了一个白布条,在盛有酒的碗中,沾了点酒,将手背表面擦拭干净,将针头平着缓缓的插入血管当中,最后用布条将针头固定在手背上,把输血管上的流量调节器推到了中间的位置,可以隐约的看见,鸡肠中有红色的血液正从瓶子中缓缓地注入到狗蛋父亲大的身体当中。

看着在自己一旁的大夫,于是又将其中的奥妙和原理,及其注意事项都清楚的告诉了他,大夫跳起来拍着大腿,激动的说了一番恭维的话,院子外边的人们也在辰逸的劝说下,都回到了家中。

辰逸接过手中的木棍,让狗蛋将外边锅里的东西捞了出来,放进干净的盘子中,方便以后再次使用。

当血输完后,辰逸将针头拔掉,大夫迫不及待的从辰逸手中接过东西,拿在手里仔细大的观察了起来,自己是越看越爱,也越看越喜欢,爱不释手。

狗蛋一家人心像要跳出来一般,徘徊、流浪却找不到出口,只知道自己将面临着人生最焦急的时刻,心砰砰的跳,心里七上八下,心情如激荡的湖水一样不平静。

辰逸从屋子里走了出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天空布满了乌云,好像快要下大雨了,辰逸的心里也能痛痛快快地下一场雨,让雨水冲刷掉自己在这个世界所有的不快乐。

“辰逸小哥,我有一个不情之请,希望辰逸小哥能够答应。”

小镇的大夫,看着站在门口发呆的辰逸,想了一会还是硬要牙齿打算将心中的想法告诉辰逸,毕竟关系到成千上万的百姓,也关系着镇守边疆流血流汗的战士们,跟关系到成千上万家庭的幸福。

小镇上的大夫将心中想法一一都告诉了辰逸,辰逸想都没有想,答应了大夫的请求,辰逸也不忍心让战士们因为落后的医疗条件,没有得到好的治疗就那样那样牺牲掉,也不忍心让白发人送黑发人,也不忍心让一个完整的家庭就这样破碎掉。

小镇的大夫,听到之后,将双手合拢,深深向辰逸鞠了一躬,然后说了一番表示感谢的话,也将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了辰逸。

辰逸才知道,原来小镇上的大夫姓黄,本事朝廷的御医,来到小镇上只不过是回家省亲,在有一个月的时间就要返回帝都,邀请辰逸能够和他一起去帝都,将他介绍给当今的皇上。

“辰逸大哥,我父亲醒来,你快来看,快来看一下。”狗蛋激动的边笑边哭的跑了过来,手舞足蹈地向辰逸说着。

第十八章、追随辰逸

看着狗蛋激动的表情,辰逸是打心里替狗蛋高兴,自己也挺高兴的,自己总算是将人从鬼门关上拉了回来。

狗蛋的母亲将丈夫昏迷的时发生的事情,都一一告诉了自己的丈夫,看见辰逸走了进来,狗蛋的父亲用两只手努力的支撑起来,想让自己从床上坐起来,在下床想对辰逸跪拜,行辰逸对自己救命大恩。

辰逸看着躺在床上的狗蛋父亲,估计是要感谢自己的救命大恩,辰逸急忙走到床前,按住狗蛋父亲的肩膀,示意让他好好休息。

狗蛋的父亲给了狗蛋一个眼神,狗蛋知道父亲母亲想让自己以后追随辰逸,本来自己早就对辰逸佩服的五体投地,想也没有想,双腿跪了下来,为了显示自己的诚意,投在地上狠狠地磕了三下。

“狗蛋,你这是干什么?赶快起来?”辰逸有一点闷了,急忙伸出双手,打算将跪在地上的狗蛋扶起来。

“公子,公子对我一家人的恩情,我、我无法回报,我想一生追随公子,端茶倒水,希望公子能够将我收留下。如果公子不收留我,我就长跪不起,知道公子收留下我。”

在自己出手相救的时候,辰逸就会知道,自己以后和狗蛋水生他们之间,会形成一种隔阂,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有说有笑,而这种隔阂会永远存在,哎!既然不能改变这个世界,自己也没有想过要改变这个世界,自己只想在这个世界好好的生活下去去,完成自己对小珠的承诺。

屋里的人们都看着辰逸,只见辰逸沉默不语,狗蛋的父母亲,心中一紧张,难道惹辰逸公子不高兴了。

狗蛋等了一会,偷偷的抬起头看见辰逸沉默不语,心中一想,公子一看就是有文化大的人物,怎么会会收留我这个目不识丁的人当随从呢,老天求求你,请公子一定要收留下我。

“狗蛋,你如果打算跟随我,我只有一个要求,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情,你都不能背叛我,你只能忠心于我一个人,不得有二心。”

“公、公子,你答应了?”狗蛋觉得自己本没有机会能够追随公子,谁知道峰回路转,自己又有追随公子的机会了。

“狗蛋,既然辰逸公子已经答应了,还不快谢谢公子收留你,追随辰逸小哥是你的福气。”大夫笑呵呵的看着跪在地上的狗蛋,语重心长的对狗蛋说着。

“谢谢公子,公子我对天发誓以后背叛公子,我不得好死,死后下十八层地狱。”狗蛋跪在地上,举起手指信誓旦旦的向辰逸说着。

“狗蛋你快起来,记着男儿膝下有黄金,跪天跪地跪父母,以后不要给别人随便下跪。”狗蛋听了辰逸的话,连忙站起了身子。

“秒啊,秒啊,男儿膝下有黄金这句话真妙啊,应该是指男儿下跪就和黄金一样珍贵,所以不应随便向人下跪。表示男儿应该有尊严,不应该卑躬屈膝。这是一个男人骨气的象征。辰逸小哥不知我这样解释对不对?”

“不错,我如果没看错,你不应该只是小镇的大夫这么简单吧。”辰逸看着大夫说。

“那你应该觉得我应该是什么人?”小镇的大夫好奇的看着辰逸问道,自己也想不明白呗辰逸是从哪里看出来,自己回家省亲的事情除了自己的家人,应该没有人知道。

“一、从您的言谈举止,我可以看出你不仅是一位普通的大夫,你店里的伙计在抓药的时候,我看见他们的双手,可不像一个药店伙计应该拥有的双手,他们的虎口都有一层厚厚茧子,而且他们脚步都很轻盈,所以我确定他们一定是习武之人。二、在药店仔细的观察过您,你的鬓角有长时间压痕,这个压痕应该是由于您长时间戴帽子的习惯,形成的。三、在你跟随我们来到这里的时候,我看见你点里的一位伙计也偷偷的跟了过来,他以为自己做得很隐秘,却还是被我发现了。”大夫不由心理一惊,厉害啊,没想从这么细微的地方就能看出来,这个人就算不能结交,也断不可与之为敌。

“不知公子能否告诉我,你是怎么发现的?”

“我也是不经意间发现的,在我们进院里之后,他不和小镇的人聊天,我就猜到他应该不属于个地方的人,他应该不认识什么人。但当你出现之后,总是将目光不经意间的汇聚在你我之间,偶尔看向四方,目光很犀利,而且左脚迈向前方,右手藏在衣袖中,我没有猜错的话,他的手在衣袖中藏着利器,以便随时保护你,能够让人保护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富贵人家,还有一种就是朝廷的最重要人物。”

“厉害,不知辰逸小哥能否推断出我属于哪一种。”

“我如果没有推测错,您属于后一种,你应该在朝廷中为官,品级应该不低,而从你对医术的理解与见解上,我可以确定你是一位御医。”

“哈哈、辰逸小哥真是厉害啊,不得不佩服与你的分析,我的确是朝廷中人,我是太医院的提点,我叫作黄垄瑞,太医院的最高长官是太医院提点,秩正二品。”

太医院古代医疗机构名称。是专为上层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医政及医疗保健组织。太医院始设于金代,隶属于宣徽院。太医院的最高长官是太医院提点(正五品),下设使,副使,判官等,“掌诸医药,总判院事。”此外,太医院中还设管勾主管医学教育,另还设有各种名称的太医和医官。元代太医院。秩正二品。开始时长官为宣差,后改为尚医监、太医院提点等。其行政隶属于宣徽院。最高长官之下设院使、副使、判官等名目。元代太医院掌管一切医药事务,官员品秩普遍高于任何朝代。

“草民参见大人,狗蛋的母亲拉着狗蛋和虎妞跪了下来。”

狗蛋一家人,除了狗蛋的父亲,都跪在地上,低着头,如果你仔细看,都在轻微的发着抖。

黄提点看着只给自己鞠躬并没有下跪的辰逸,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没有说话,只是双眼直直的看着辰逸,不知道心中在想着什么。

辰逸也有点慌,虽然自己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在这个君权至上的封建社会,在这个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的封建时代,自己不能把属于种花家开放民主的思想提出来,不然自己怎么死的自己都不知道。

屋中的突然陷入一片诡异的安静当中,屋里的狗蛋几人感觉到自己周围很沉重,额头上的汗珠不由直往下流,身体动都不敢动一下。

第十九章、陈家村 盘炕运动

天渐渐破晓,淡青色的天空镶嵌着几颗残星,大地朦朦胧胧的,如同笼罩着银灰色的轻纱,太阳从山的后边慢慢露了出来,小半轮紫红色的火焰,立刻将暗淡的天空照亮了,在一道道鲜艳的朝霞背后,像是撑开了一匹无际的蓝色的绸缎。窗外的鸟儿发出悦耳的歌声,村子中的人们,都已陆陆续续地来到了狗蛋家中的院子里。他们这么早来到狗蛋家是为什么呢?

从狗蛋的父亲醒来后,在一家人的照顾下,他身体的也一天比一天好了起来。好心的村名们也隔三差五的往狗蛋家跑,送一些东西。这个时代,人们之间还是很很友好的,只要你在这个村中不是流氓或恶霸,你出了事情,好心的村名都会想办法帮你解决问题,当然前提这个问题要在他们能够解决的范围之内。

这要从狗蛋的父亲受伤开始说起。

天气越来越冷,狗蛋父亲的伤口愈合要花很长时间,辰逸算算在这这个村中停留很长时间了,看着村民每天晚上都要受冻,心上也过意不去,辰逸将心中的想法告诉了,狗蛋一家人,辰逸打算在狗蛋家盘一个土炕。

“长期睡火炕有养生防病功效,火炕释放大量的远红外线,能够让疲惫的人,在睡眠过程中自然、迅速地缓解疲劳,促进血液循环,调节经络,还可以免受伤风感冒、腰腿疼、风湿关节病、痔疮和妇女产后病等疾病的困扰。尤其对老人和腰腿痛患者来说,更有其它床所无法替代的优越性,火炕不但可以驱除潮湿和寒气,而且可以长时间保持温暖,给人们带来无限的舒适感。”辰逸将土炕种种好处,仔仔细细地告诉了狗蛋一家人,可把狗蛋一家人给乐坏了。狗蛋叫来水生一家人,在众人的帮助下,将靠近墙边的床子,搬到了屋子的另一边,打扫完卫生后。

由于没有石砖,辰一直好用土加上植物的秸秆,活成泥巴,把泥巴倒入相同大小的木头框中,这样简易版的砖头就做好了。

土炕通常在地上先要用土、沙等先垫高到炕高的一半,然后用泥砖砌成“己”字形的烟道,俗话叫炕洞。辰逸边做向狗蛋他们一一解释了为什么他要这样做的道理。等要用的东西都准备好之后。辰逸在屋里安好大小后,先用泥砖砌了烟道,还用土在其中填起来,这样会更结实,等最后把炕面铺好后,不易下沉。

炕洞宽度不超过一块泥砖长度,一般是泥砖长的2/3,高度大概4、5泥砖高(根据炕高而定),卧砖顺向砌。

狗蛋家的炕做的很大,在间隔一两个炕洞时,辰逸专门在炕洞里头留出两个较深的坑,掏土的活狗蛋一人做了,辰逸先示范了一下,水生的父亲在用泥砖加固一下,这样做以便灰多了后扒开炕面掏灰方便,这个坑被称之为灰膛,就是盛植物然后的残渣的。

与烟囱的接口处也一定是要有。因为左边比较开阔,辰逸将烟囱留在了左边,最后用倒好的大块泥砖横向码满炕面,在用沙泥抹平就好了。抹炕洞一定用的是黄泥,没有掺其他东西。在抹炕面的时候,辰逸一用了黄沙,其中也掺很少的黄泥,大约按照比例约8:1。

炕的侧面为了好看,也用了泥沙大概的摸了一遍。

于是在水生爹帮助下,花了三天的时间,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土炕终于问世了。

等炕做好之后,辰逸和狗蛋一起抱了很多植物的干秸秆将秸秆都填进了炕洞中,前几天给狗蛋父亲用来跳输血瓶的小木棍,刚好也用上了,算起来是再次利用了。

辰逸从狗蛋的手中接过来了火折子,将火苗吹出,引燃了炕洞中的植物秸秆。火红的火苗伴随着秸秆噼里啪啦燃烧声,火慢慢的向里面燃烧了过去。

“公子,冒烟了,冒烟了。”狗蛋激动的跳了起来。其余的人都开心的笑了起来,要不是辰逸说有潮气,早就打算躺在炕上感受一下,试一下看是否有辰逸说的那么神奇,白天辛勤劳动,晚上在炕上一躺,白天积累起来的腰酸腿疼很快就消失。

“啊!有妖怪出来了,救命啊!呜呜……”虎妞惊慌失措的一边哭一边从屋子里跑了出来。辰逸一听,一下子呆住了,难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妖怪?

狗蛋的母亲将跑出来的虎妞抱在怀中,不断轻轻的拍打着虎妞的后背,母亲的怀抱中,虎妞慢慢停止了哭泣。辰逸几人走进去一看,那里是什么妖怪啊,这是因为是当天活的泥土,因为在下边受热后,土中的水分变成气体从缝隙中跑了出来。

等辰逸讲明原因后,都打趣着虎妞,虎妞感到一阵害羞,将自己的头埋进母亲的胸前。

不一会虎妞又跑到土炕边,将手放在冒热气的地方,感觉热热的,等手变暖后,跑到母亲身边,将自己小小的手捂在母亲的手背上,给母亲在暖着双手。水生看见后,将手伸在冒气的地方,等到手变暖和后,打算给自己的父亲去暖手,谁知道。水生的父亲在水生的头上就是一个板栗。

“一个男子汉,像姑娘一样,成什么样?”水生的父亲故作严厉的教训着水生,实际上他的心中很温暖,他自己知道孩子是想亲近他,但这么多人都看着呢,自己怪不好意思的。

早上睡地迷迷糊糊地辰逸,刚睁开朦胧的双眼,眼前突然现了一张像花猫一样的双脸,有一股烧掉的味道,从狗蛋的身边传来,将辰逸下了一大跳,也多亏辰逸没有心脏病,不然估计都要驾鹤西去了。

“狗蛋,你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

“公子,我不知道。”狗蛋一眼无辜的对辰逸说。

“你干什么去呢?身上怎么一股烧焦的味道。”辰逸好奇的问,狗蛋有声有色,手舞足蹈将原因告诉了辰逸,辰逸听完后,抱着肚子在这忍不住的笑了起来,、狗蛋晚上烧炕时,找了太多的植物秸秆,里边放了将秸后,还剩有一点,狗蛋硬是塞了进去,在点火时,第一次没点着,自己趴在门口用嘴吹的时候,火焰一下从门口冒了出来,将头发给点着了,脸也给熏黑了。

早晨村中的人们看见狗蛋的模样,问了起来,等狗蛋解释完后,人们互相传了起来,都想过来看一下这个神奇的土炕,是否有狗蛋所描绘的那么、样神奇。

第二十章 挥泪离别

辰逸把盘土炕的方法都告诉了村民们,陈家村中掀起了一股盘炕运动,家家户户按照辰逸给他们说的方法,都在热火朝天盘着自家的炕,光说不练假把式,在实际操作中,各种大大小小问题不断,有火泥时水放多的,有炕盘起来因为有缝隙,往家里漏烟,反正是各种奇葩的事情都有,只有你想不到的事,没有村民做不到的事。

这几天辰逸狗蛋、水生天天一早就得出门,挨家挨户帮忙处理问题,可是累坏了,辰逸走在路上,都会有村民热情的向他们打招呼。

三天后,村子里的每户人家,都盘好了土炕,狗蛋家是第一个睡上热炕的人家,其余的人们盘地比较迟,每天都有一大群村民,借着看望狗蛋父亲为理由,坐在热乎的炕上屁股,动都不动。

狗蛋父亲的病也大有好转,辰逸每天在擦拭伤口的时候,看见伤口一天比一天有所好转,伤口已经结痂了,中午太阳正好的时候,辰逸会让狗蛋的父亲,在院子里转一会,晒晒太阳。稍微的运动一下。

在狗蛋父亲做完手术的第二天,水生的父亲打算将那只黑瞎子运到小镇卖掉,换成银两,然后分给一起狩猎的伙伴,水生也要去小镇上,在走之前,特意跑来问辰逸是否还要在为狗蛋的父亲抓几幅药,自己也是无意中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辰逸。

辰逸在检查狗蛋父亲伤口时,看见放在院子角落的黑瞎子时,已经有了想买的想法,占为己有的冲动,幻想着自己在寒冷的冬天,穿上保暖的熊皮大衣,那叫一个帅啊。

辰逸听到这个消息后,拉着水生往水生家跑去,感到院里后,水生告诉父亲,辰逸大哥想把黑瞎子买下来。

在古代狩猎一只黑瞎子是很困难的,往往价格会很高。

“既然是辰逸小哥想买的话,大伙们你们觉得70两怎么样,狗蛋的父亲拿20两,剩下的我们平分每人10两。”

“就按你说的分,我和二元同意。”大元看了一眼二元,对水生的父亲说。

“我们也没有意见。”小六和小冉也爽快的答应了。这次如果没有狗蛋父亲,他们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陈家村还得两说呢。想起狗蛋父亲以身犯险,为此受了重伤,心中都很过意不去,至于狗蛋父亲多拿十两银子,大家完全没有异议。

在元代一两银子可以购买一般质量的大米二石,当时的一石约为94.4公斤,一两银子就可以买188.8公斤大米,就是377.6斤。现在我国一般家庭吃的大米在一斤1.5元至2元之间,以中间价1.75元计算,可以算出明朝一两银子=人民币660.8元。(一两银子=1000枚铜板)。

辰逸知道在古代,这些钱看起来很多,但不是每一次出去狩猎都能有这么好的运气,下次有可能出去什么都打不下,也有可能丢掉性命,古代的普通百姓生活还是挺艰苦的。

从怀里掏出苏老板送给自己的做工精美的荷包,从里边掏出一张100两的银票,递给了水生的父亲。

“辰逸小哥,你给100两,我们一时半会没有钱找给你,你看这样好吧。等我们几个人,到小镇钱庄里换了现银,到时候在找给你。”水生的父亲虽然在打猎,但从来没有见过银票。大元期间,元太祖大元年间发行的“大元宝钞“用楮皮纸为钞料,发行的?户部官票,以银两为单位,分一两、三两、五两、十两、五十两及一百两六种。票面正中上方用满、汉两种文字额书;户部官票;四字。中书;准二两平足色银壹两;。票面下方有注文楷书;户部奏行官票凡愿将官票兑换银钱者与银一律并准按部定章程搭交官项伪造者依律治罪不货。户部官票的背面,在市场流通中依次签字花押。银票纸质如:元代代选用“楮皮”川纸专门用于印钞,不准民间采购。复杂图案“用屋木人物”组成,外做花纹边框。图形复杂,造假者不易摹仿。加上“辅户押字,各自隐密题号,先墨间结”是一种有效的防伪手段,多色套印,“银票”的印刷,为了安全防伪,已开始用红、蓝、黑等色,套印花纹图案及官方印章。由于技术相对不足,政府高度重视,也民间设立专业人才,大量的人工认证真伪。并通过立法,对伪造假币处以极刑。元代的钞票上可见有“伪造者处死(斩)”的文字。所以在元代市面上几乎没有伪钞出现,所以水生的父亲他们几人倒也不会怀疑辰逸拿着一张假银票骗他们。

“不用再找给我了,我还得麻烦你们几个将黑瞎子的皮子,帮我分离出来,我只要熊皮,其余的肉,你们给村名分了吧。狗蛋的父亲拿25两后,其余的你们每人15两。”水生的父亲也没有推脱,毕竟有钱不赚那是傻瓜做的事情。

水生的父亲和其余的人们,很感激辰逸,在剥狗熊皮时,都很细心,按照辰逸的要求,将一只狗熊的皮子在几乎没有创伤下,完美的剥离了下来。水生的父亲还专门将熊鞭给辰逸留了下来,一起递给了辰逸,硬说吃这个对身体好,被村子里的人们知道后,人们看向他时,目光总是有一种意味深长的感觉,看的辰逸浑身不自在。为此辰逸郁闷了好几天。

拿到熊皮后,在水生和狗蛋的帮助下,整整洗了六七遍,直到熊皮上没有异味,辰逸才满意的停止了清洗,于是辰逸每天把熊皮照顾的像自己的孩子一样,早上升起后,拿到院里,下午收回,时间在不知不觉中,已然过去了五天。

五天后,辰逸给狗蛋父亲拆了线,狗蛋父亲的病总算是好彻底了,为此一家人好好的庆祝了一下,为此还让狗蛋从集市上买来了,酒。鸡、鱼,这次辰逸亲自主厨,做了一道叫花鸡和清蒸鱼,狗蛋一家人深深的被辰逸的厨技所折服,一顿狂扫后,饭桌上直流下鸡和鱼的骨头,辰逸明白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专门给狗蛋的母亲讲了两道菜的做法。

第二天早晨,村中的人们知道辰逸和狗蛋要离开了,都到村口给辰逸送别,都拿出最好的东西,来送别辰逸。有煮熟的鸡蛋,有热腾腾的饼子,最后实在推脱不过,辰逸拿了几个鸡蛋,和三个饼子,狗蛋的母亲含着泪花,不断嘱咐要照顾好辰逸,要照顾好自己,要听成逸的话,不然以后就别在认他这个母亲。虎妞抱着哥哥,哭说哥哥以后一定要回来看她,下次回来时要给自己买好多东西。

看着这群朴实好客的村民,心中很难受,不知不觉中辰逸喜欢上这里了,要不是为了完成小珠的承诺,不是为了找到小珠,或许自己会住在这片山清水秀的地方。

“父亲、母亲孩儿就此别过了,妹妹你以后要多听父亲、母亲的话,要学会照顾好母亲。”狗蛋跪了下来,磕了三个头,起身,站在在了辰逸后边。

“哥哥,我会乖乖听话的,我会照顾好父亲母亲的,哥哥你放心。”虎妞站在母亲旁边,拉着母亲的双手,哽咽的说道。

“诸位叔叔阿姨,大哥大姐,辰逸就此别过,我相信今天的分离是为了明天更好的相聚,我还会回来的,告辞。”

转过身,辰逸看似潇洒的走了,其实在他转过身的时候,眼睛有一颗晶莹的泪珠滚落了下来。

狗蛋一步一回头,家人的身影离自己越来越远,直到消失不见后,檫干眼泪,再也没有回头和辰逸一起踏上了去洛阳的道路上。

第二十一章迷路

辰逸和狗蛋两人,在路上行走了五天后,辰逸才突然发现自己貌似迷路了,在古代可不向现代一样,迷路是个小问题,我们可以用GPS,我们可以用高德地图,饮用水还好说在马路的不远处,就有一条不知流到哪里的小溪,蜿蜒而下。自己所带的干粮不多已然所剩无几。在过几天还不能到东都洛川,恐怕自己不饿死,也要累死了。

“狗蛋我们休息一会吧。”辰逸实在是太累了,早已饥肠辘辘,辰逸顺着路边找了一块赶紧的石头坐下来,让自己放松下来。

“公子,我去给你打点水。”狗蛋拿着水袋,摇摇晃晃的向不远处的小溪边走了过去。

实在是太累了,辰逸多余话都不想再说一句,点了点头,抬起起头看着远处的群山,心想这大晚上不会遇到野物吧,自己可不想成为最悲催的穿越者。

狗蛋弯下腰洗了把脸,冰冷的流水冻得自己直哆嗦,用手举着小溪中的水喝了几口,喝下后感觉真是透心凉,水很冷,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寒颤。

“公子,您喝点水吧。”狗蛋将水壶的水递给了辰逸,实在太渴了,辰逸拿起水袋,猛地喝了两口,眼泪都快要被冷水惊出来了。

“啊!心凉,心飞扬,释放你的……。”辰逸不由想起自己在上网时看到广告,小声的说了出来。

狗蛋在一旁听见,公子不会是冻坏脑袋了吧,怎么说话人总是一句都听不懂,这可怎么办,都快愁坏了狗蛋了,辰逸如果知道狗蛋的想法,怕是对着狗蛋就是两个板栗。一阵冷风袭来,辰逸不由的将水袋放下来搓了搓手心,现在主要的问题就是搞清楚自己走的方向到底对不对。

“狗蛋,我告诉你一个惊喜的消息。”辰逸一本正经的对狗蛋。

“公子是什么惊喜消息?”狗蛋满怀期待的看着辰逸。

“我们好像迷路,怎么阳?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开不开心?”辰逸笑着对狗蛋说。

“公子我好开心,真是太好太惊喜了。”狗蛋一脸的颓废,有声无力回答着辰逸的话。呵呵……,惊喜、意外、开心,看来公子真的是冻坏了,心中办法不由大喊道,苍天啊,大地啊,求求你们来拯救一下我家公子。

休息了大约有一盏茶的时间,辰逸和狗蛋两人又慢慢悠悠的向前边走了过去。

冬日的夕阳丝毫不减以往的活跃,它在天空游移,试图寻找能用热度穿透的寒冬的漏洞,然而,寒冬仅以冰冷的姿态高举着无比坚固的盾,令太阳屡屡不能得逞。

辰逸觉得一路上就两个人实在太无聊了,自己唱起来了

“大河向东流哇

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

说走咱就走啊

你有握有全都有

路见不平一声吼哇

该出手时就出手哇

风风火火闯九州哇

嘿呀依儿呀唉嘿唉嘿依儿呀

路见不平一声吼哇

该出手时就出手哇

风风火火闯九州哇”

辰逸在地球的时候,太别喜欢看水浒传,也爱上了水浒传的主题曲——刘欢老师所唱的好汉歌,辰逸自己说好听点是唱歌,形容更准确点应该用“吼”一词更加准确,哎,人家唱歌要钱,辰逸唱歌是要命啊,辰逸也借着唱歌,把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不满,都发现了出来,喊完后辰逸觉得自己好受多了神清气爽。觉得自己要活得潇潇洒洒。

“公子,你唱的这首歌曲真好听,你可以教我吗?”狗蛋听到这首歌曲,就入迷了,歌词写的实在是太好了,觉得男人就得像歌词中所描述的那样,路见不平一声吼哇,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才是男人的英雄气概。

“这首歌词叫作好汉歌,它具有的旋律大气磅礴,歌词十分朴实。”

辰逸唱一句,狗蛋跟着学一句,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喊了起来,声音回荡在四周,惊的鸟儿从不远处的树林中,一群一群的飞了起来。

不知不觉中,夕阳已藏起了半个脸,眼看天就要黑了下来,辰逸和狗蛋他们二人,要赶快找一个落脚的地方了,已经快接近山林,谁知道晚上会不会有什么野物跑出来伤人。

宿营营地的选择,在古代不光关系到休息问题,还关系到自己的生命安全。

营地的选择很讲究,首先要近水,露营休息离不开水,近水是选择营地的第一要素。所以在选择营地时应选择靠近溪流、湖潭、河流边,以便取水。但也不能将营地扎在河滩上,有些河流上游,包括一些溪流,平时小,一旦下暴雨,都有可能发大水或山洪暴发,虽然正值冬季,但还是要注意防范这种问题。其次要背风,在野外扎营,不能不考虑背风问题,尤其是在一些山谷、河滩上,应要选择一处背风的地方扎营。背风同时也是考虑用火安全与方便。还要远崖:扎营时不能将营地扎在悬崖下面,这样很危险,一旦山上刮大风时,有可能将石头等物刮下,万一自己走了狗屎运,中了奖,找人哭去都没有地方。近背阴:如果是一个需要居住两天以上的营地,在好天气情况下应当选择一处背阴的地方扎营,如在大树下面及山的北面,最好是朝照太阳,而不是夕照太阳。营地选择好后即要建设营地。尤其是有一定规模的野外露营地。

辰逸和狗蛋两个人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绝佳宝地,两人将已经选择好地方清除了石块、矮灌木等各种不平整、带刺、带尖物的东西,将不不平的地方,用土或草等物填平。

两人找来枯树枝简单的搭了一个帐篷,帐篷底下铺了一层厚厚的树叶,找来足够多的树枝,在帐篷的不远处,生了一堆火,这些树枝足以保证能够燃烧一个晚上。

夕阳只剩下一条边了,又过了一会儿,夕阳只剩下一条缝了。在山边仍有夕阳的余晖。过了一会,绯红的晚霞也彻底地消失。大地顿时暗淡下来。

此时,辰逸两人,坐在火堆旁,吃着干粮,远处是黑压压的一片青山,四周没有一点人迹可寻。

第二十二章命中注定的缘分

黑夜悄悄地来临,像一张密密麻麻的网笼罩在天幕之上,黝黑的天幕上缀满了繁星点点,他们调皮地眨着眼睛,仿佛在偷窥着人世间的秘密。偶尔间也有流星划过夜空,为那寂静的夜晚增添了几分活力。

辰逸和狗蛋两人靠在火堆边,两人都在默默的烤着火,幽远的车铃随着缥缈的风声传来,辰逸两人,站起身子看着铃声传来的地方,由于没有月亮,只能看见长长的车队快速行驶过来,车队的规模不小,但不怎么回事,在不远处停了下来。

“启禀大人,前边有人,是否前去打探一番。”一位大约有三十岁左右的,弯着腰恭敬的对最前边骑马的人说。

“嗯,快去快回。”骑在马上的男子,将右手高高的举起了,握成拳头,拳心向后,整队马车载原地停了下来。

“张统领,发什么什么事?为何车队停了下来?”车里传来一整悦耳的声音,语气有一些不悦之意。

“启禀小姐,前边有人生火,为了小姐你的安全,我已经让手下去打探了。”张统领小心翼翼的回答到。

马车里坐的,正是洛川总督家的三小姐洛小蝶,在整个东都,洛家可谓是土皇帝一个,在洛川没人赶去招惹洛家,没有人不知道洛小蝶,出生后,因额头有一小块神似蝴蝶图案的胎记,被自己的父亲起名于洛小蝶,洛小蝶出生前,总督府还有一位长子比洛小蝶大一岁,自小蝶出生后,哥哥洛青玉对这个妹妹也是万分宠爱,但更多的是万分头疼。

被过度宠溺的洛小蝶,完全没有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满脑袋的鬼点子,刚刚和你有说有笑的,下一秒说定脑袋里已经盘算着如何在捉弄你。

作为自己的亲哥哥在小时候可没少被妹妹重点捉弄,不管怎么样洛玉青对妹妹的宠爱,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但正是这样,导致洛青玉长大后只要妹妹来找自己,自己则是能躲就躲。洛青玉很希望洛小蝶能遇到一个像自己一样疼爱他的人,好让自己的妹妹能够转移下阵地。

转眼间,洛青玉长成一位翩翩公子,十六岁的他已经成家立业,妹妹洛小蝶也成为一位婀娜多姿,亭亭玉立的姑娘,当地的官员和凡是有点身份的人,为了抱上洛家这个大腿,提亲的人不计其数,洛家的门槛都快要被踩断了,但洛小蝶硬是一个也看不上,长得俊俏的,没文化,有文化的不好看。在洛小蝶的心中,未来的如意郎君,应该是一位翩翩公子,是一位盖世英雄,是一位大文豪。

为了躲避相亲,洛小蝶命人故意在洛川散布谣言,后来这些谣言,被传的越来越离奇,什么脸上有一个碗口大的吧,只喜欢姑娘不喜欢男生,生性暴烈,动不动就体罚下人,各种奇葩的理由都有,每次洛小蝶在出门的时候都会带上面纱才会出门。

车队为什么连夜要赶回家?自己前几天到洛川最灵的寺院,为病重的父亲烧香请愿,每天都为自己的父亲抄写经文,祈求父亲能够快点好起来。

前几天,母亲传来书信,让自己赶快回家,父亲怕是已经回天无力了,命人快马加鞭将寺中二小姐接过来,昏迷不醒的父亲,嘴里总是喊着小蝶的名字。

“两位小哥,你们要到哪里去?”站在辰逸对面的人正是张统领手下的人。

“从来处来,到去处去。”辰逸觉得这样回答,显得自己比较有文化,还摆了一副沉思的样子。

“请问东都洛川怎么走,我们迷路了。”辰逸一看,这人怎么看了一下四周,这就走了,这怎么和自己想的不一样,不应该这样,急忙大声喊道,一旁的狗蛋心中想难道少爷的脑袋又被冻坏了。

“启禀大人,属下已经打探清楚了,从他们的行为举止,及其周围没有发现异常的地方,那位公子哥回答比较怪异。”这名护卫望着腰,双手合拢,想了一下对自己的大人语言恭敬如实的回答到。

“有何怪异之处?”

“我问他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那长相俊美的公子哥回答,从来处来,到去处去。”把辰逸喊的话也告诉了统领。

“既然没有问题,那我们就出发吧。连夜赶路的话,明天傍晚,我就可以赶到洛川了。”

“张统领,等一下,你带他们过来,一起走吧,这里人烟稀少,两人也不安全。”马车中传来了悦耳的声音。

“好的,小姐。”张统领看了一眼,正在回答问题的属下,属下已经明白,转身朝辰逸和狗蛋地方走去。

辰逸看见刚刚离去的人又走了过来。

“这位大叔,我们打算去东都洛川,中途迷失了方向,不知大叔可愿意为在下告知方向。”辰逸看着这位三十岁左右的人,感觉此人飒爽英姿?,有一股军人的气质,隐隐感觉这个马车中的主人,身份怕是不简单。

“你们二人怕是走错了方向,这时前往宝华寺的道路,和东都洛川的道路刚好相反,我家小姐正好有要事要赶往洛川,怕你们二人在这不安全,前来邀请你们二人随我们一起前往洛川。”

“那怎么好意思,这多不好意思,狗蛋走,我们跟随车队一起走。”护卫心理想着,也没见你多好意思啊。

不过刹那,一辆繁贵富丽的马车停在道路中央。周围有十几个护卫,将马车人团团围住,来保护车中人的安全。从马车中飘出的一股轻微的禅香味,像轻云般将众人围绕着。辰逸不由的轻轻多闻了几口,这车中的人,身份怕是很不一般,估计是洛川大家族中的人物。

随即,一双纤纤玉手撩开了帘子,像是揭开了迷人幽雅而迷惘的面纱。那双手,指尖微翘,修长如葱,指甲粉润如玉,肤色如雪,脸颊上带着面纱,面庞辰逸没有看清楚。随即又将帘子放了下来。

“这位公子,不知从来处来,到去处去,是为何意?”骑在马上的张统领,好奇的问着辰逸。

“从来处来,到去处去。简单点就是从该来的地方来,到该去的地方去。”想了一会,辰逸又说道。

“苍天让我们拥有眼睛同时也让我们获得了泪水,和世界相比我们是如此的渺小,但是没有我们世界也将不复存在!何必活在昨天和悔恨当中,过去的总会过去,明天仍然在继续,只要生命还在继续,我任然会做我自己,我从来处来往去处去。”辰逸看着张统领装作一副高人的模样说。

被微风一吹,衣襟随着微风摆渡,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有一股世外高人的感觉。

“公子,请上马和我们一起出发。”张统领命人牵来了两匹马,问题辰逸不会骑马啊。

“男到公子不会骑马?”张统领看到了辰逸犹豫不决,觉得辰逸应该是不会骑马。

“实不相瞒,小生确实不会骑马。”辰逸看着比自己都要高的两匹骏马。

“张统领,我家小姐让他们二人坐车,和我们一起走。”这时车里传来温柔的声音。

“小姐,这样不吧,要事被多事的人知道了,怕对小姐您的名声不好,在夫人那边我也不好交代。”张统领为难的回答道。

“张统领,难道你觉得小姐会在意那些人的流言蜚语吗?”

“那,好吧。但他们两人要在洛川城,提前下车,不然回家我不好向夫人交差。”张统领斩钉截铁的说道,一副你不答应,我就不让他们两个上车。

“好。”马车中的人,沉默了一会,回答到。

“小子,我给你两个说,我这把剑杀了不知多少人了,你可不要在马车中乱动什么坏心思,不然可别怪我对你不客气。”张统领,故意拔出腰里的剑说道。

“请统领放心,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辰逸知道张统领对自己并没有恶意,毕竟换做是自己,自己也会这样做。

“小生在此多谢姑娘。”辰逸转过生对马车里的人一拜。

世上有很多事可以求,唯缘分难求。茫茫人海,浮华世界,多少人真正能寻觅到自己最完美的归属,又有多少人在擦肩而过中错失了最好的机缘。或者又有多少人有正确的选择却站在了错误的时间和地点。有时缘去缘留只在人一念之间。

辰逸又怎么知道,自己的缘分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出现了。

第二十三章 洛小蝶

马车中走出一位身穿绸缎的丫鬟,丫鬟用右手拿着小木凳,下车后将小木凳子到马车旁,辰逸踩着小木凳,皙白的左手扶着马车木门,手稍微用劲,抬起脚走进车中。

“出发,加速前进,赶明天晚上我们要抵达洛川。”张统领斩钉截铁的命令着护卫。

马车的最顶端,挂有一个小小的灯笼,灯笼中发出微弱泛黄的光芒,摇曳不定。使黑暗的马车内部,有了一丝光芒,光芒虽弱但很温馨,辰逸仔细看着车内的情况,这一看才发现,马车内部竟然使用的木材黑楠木,用黑楠木来装饰车身,整个黑楠木在木匠大师的手下,楠木上所刻花草皆为金叶,宝石点缀花心,雕梁画栋,巧夺天工,整个马车显得华丽而不庸俗。

马车四角各挂有一个香囊,使车中充满淡淡的清香,但这种香气,闻而不腻。地面上铺有百花地毯,整个车厢内有两排椅子对立而放,两边的座椅中用真丝包裹,上面秀有荷花图案。

车中央坐着一位身穿淡蓝色的翠烟衫,散花水雾绿草百褶裙,身披紫色的翠水薄烟纱,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气若幽兰。眸含春水清波流盼,一对漂亮的眼睛中充满着灵气,头上倭堕髻斜插一根镂空红宝石金玉簪,缀着点点紫玉,流苏洒在青丝上,脸上带着面纱,难窥真容。

“哼,你往哪看呢?看够了没有?”车中的女子看着辰逸目不转睛的望着自己,洛小蝶不乐意了的看着辰逸,才发现自己对面坐着的人,站起来应该有着高挑秀雅的身材。此时的辰逸身穿冰蓝色的上好丝绸,绣着雅致梅花花纹的雪白滚边和他头上的羊脂玉发簪交相辉映,巧妙的烘托出一位艳丽贵公子的非凡身影。杏子形状的眼睛中间,星河灿烂的璀璨。心想姑奶奶好心让你坐车,看起来人模狗样,没想到和洛川的那些登犊子一样,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难怪母亲说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倾国倾城貌!惊为天下人!

没想到姑娘生的如此貌美,小生被姑娘的美貌所吸引,小生唐突了,还请姑娘见谅。”

马车内部空间有限,车内的人只能弯着腰,坐在马车的凳子上的辰逸,才突然想起自己一直盯着洛小蝶,很不礼貌,别说是封建的古代,那怕在地球上估计都要被人骂的狗血淋头。辰逸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自己怎么会这样。这时的自己还不知道,自己在洛小蝶的心中已经和臭流氓、死变态挂钩了。

“臭流氓、死变态,你在看姑奶奶我就挖了你的双眼。”洛小蝶用两只手指指着辰逸,恶狠狠说,心理其实挺高兴的,这首诗自己怎么没有听过?难道是他专门为我而作的,洛小蝶你想什么呢,心中暗暗的不停的对自己说辰逸只是一个登犊子,等到洛川后就会各奔东西,你未来的夫君可是一位盖世英雄。

辰逸一听不乐意,自己都道过谦了,这姑娘怎么得理不饶人,简直不可理喻。

“你闻闻,我哪里臭了?你看看,我哪里像变态了”辰逸假装闻了闻自己的衣服,真的不臭,将自己的胳膊伸了过去,辰逸觉得自己挺好闻的。

坐在一旁的狗蛋也忍不住偷笑起来了,没想到公子还有这么有趣的一面。

“你流氓,臭不要脸,死变态,我说你变态你就是变态。”双手把辰逸的胳膊往前边一拉,在胳膊上狠狠的咬了一口。

坐在洛小蝶一旁的丫鬟良儿,不由偷笑了起来,小姐从小到大,小姐还是第一次被别人说的无法还口,真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你属狗的,怎么乱咬人啊。”一股剧烈的疼痛感从胳膊上传了出来,疼的辰逸说话直打哆嗦,等洛小蝶松口后,辰逸急忙将胳膊抽了回来,把胳膊上的衣袖往上边一拉,胳膊上留下了深深的牙齿印,在白皙的胳膊上看起来是那么显眼,已经肿了起来。

“我就咬你了,谁让给你欺负我的。”疼爱自己的父亲昏迷不醒,自己好心让他和自己乘坐一辆马车,他还欺负我,小蝶感到自己很委屈,亮晶晶的泪珠在眼睛里滚动,然后,一颗颗闪闪发亮的泪珠顺着自己的脸颊滚下来,滴在嘴角上,把面纱都打湿了。

“小姐你别哭,握我们不理他们,不和他们一般见识,我们不能自掉身价。”丫鬟良儿哄着自家的小姐温柔的说着。

“都怪你,你都把我家小姐热哭,小姐的父亲得了重病,小姐前些日专门到佛光寺,每日祈福,抄写经书,谁知前几天,小姐的母亲来信说,家主昏迷不醒,危在旦夕,小姐这才连夜启程,赶往家中。”

“良儿不要再说了。”洛小蝶哽咽的说着。

“你看小姐为了每天抄写经书,手指上都起泡了,小姐心情不好,你还欺负小姐。”坐在洛小蝶身旁的丫鬟良儿,见自家的小姐哭着不停,拿起手绢不停地替小姐擦起眼泪,两个眼珠子鼓得老大,如果眼神能杀死辰逸,不知道辰逸死了多少回了。

“小生辰逸,不知怎样称呼小姐?”辰逸不好意思向丫鬟良儿。

“你才是小姐,你全家才是小姐。”洛小蝶以为辰逸在拐着弯骂自己,眼泪掉的更快了,辰逸这时才发现自己好像又说错话了。

“不知姑娘如何称呼?”辰逸双手一前一后,做着辑向洛小蝶问道。

“我家小姐,姓洛,名小蝶。”良儿有点不耐烦地说了起来。

“洛姑娘,小生惹姑娘生气了,还请见谅。”辰逸态度诚恳的向洛小蝶说道。

辰逸看着不说话的洛小蝶,人家不搭理自己,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奇招。

“洛姑娘,我收回前边说的话,你权当我放了个屁,你别在意,听说女人越哭越丑,你这么漂亮,怎么舍得自己变丑呢。”辰逸用左手食指和中指顶着鼻头,学者猪声音,边说话便发出猪吃食发出来的声音。

洛小蝶,看着辰逸的囧样,再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辰逸看着开心笑起来的洛小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也会感到很开心。

“洛姑娘,我家公子医术很是厉害,等到了洛川让我家公子为你父亲治病,我相信你父亲一定会好起来的。”狗蛋看着洛小蝶,想起自家公子神奇的医术,那可是连朝廷御医都非常佩服我家公子的。

洛小蝶和丫鬟良儿也没有在意,都以为辰逸身边的随从是为了安慰自己,随便说说而已。

辰里的氛围有点奇怪,突然变得很安静,辰逸随手接起帘子,帘子外的景象不断向后退去,马路两旁的树木萧然默立,荫影浓重,看上去一重重的,似乎你就穿越不过去。

辰逸微微抬起头,望了望疏朗的树梢,没有树叶,枝头空旷,没有语言,一副冷峻的神情。在浓重黑色的夜幕上,有一钩微黄的弯月,弓刀似的,再就是稀疏的简单几颗星子,星星像是镶嵌在天边一样,遥远而渺小。

洛小蝶偷偷的看着辰逸,月光照射在辰逸的脸庞上,洛小蝶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看着正在望向窗外的辰逸,觉得辰逸好孤单。

第二十四章 三十六计逃为上策

马车在黑暗中幽静的山林中徐徐驶过,回荡在山林只有整齐的马蹄声和马车车轮发出声音,声音寂寥而单调,马车前边有两匹深红色的骏马,形体俊美而健壮,马蹄嘚嘚敲击着地面,溅起阵阵沙雾。

马车里很安静,不知什么时候,车中的四人迷迷糊糊地都睡着了。

马车突然一下子停了下来,马车里的四人在睡得正香,马车空间有限,四人在没有丝毫防备的情况下撞到了一起。

“啊,臭流氓,敢吃姑奶奶的豆腐。”辰逸正做着春秋美梦,梦见自己正在吃着肉包子,身体突然往前边一倾斜,下意识的伸手向前边抓了过去,以为自己抓住了两个肉包子,嘴角不由的流着晶莹的口水。

洛小蝶的胸脯被辰逸用手一抓,脑袋一片空白,自己反应过来之后,额角的青筋随着呼呼的粗气一鼓一张,牙齿咬得格格作响,眼里闪着一股无法遏制的怒火,好似一头被激怒的狮子,伸出右手,对着辰逸的脸就是一巴掌。

啪的一声,辰逸感觉自己脸上火辣辣的疼了,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见洛小蝶一副要吃人的眼神,难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自己手里握着什么怎么软绵绵的,手感还不错。自己的眼睛往下边偷偷的一看。

“洛姑娘,我不是故意的?”吓的辰逸急忙将自己的手收了回来。

“你不是故意,那你就是有意的?”辰逸看着快要暴走的洛小蝶,欲哭无泪啊,自己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女生生气的时候,千万不要讲道理。

“你怎么不说话了,没法狡辩了。”洛小蝶看着坐在自己对面不说话的辰逸,灵机一动。

“小姐,发生了什么事情?你没事吧”车外传来了张统领的声音。

“没事,张统领发生何事?马车怎么停下来了?”

“我们已经行走了大约四个时辰了,我打算让护卫和马休息一会再走。”

“那好,那就休息一会吧,我也下车透透气,车里都快要闷坏我了。”

洛小蝶的丫鬟良儿听见自己小姐要下车,弯着腰拿着小木凳,下马车前狠狠的瞪了辰逸一眼。

“小姐,可以下车了。”洛小蝶掀起马车门边的帘子,在外边的良儿看自己的小姐出来后,站在凳子一旁细心的扶着小姐。

“狗蛋,我这次怕是闯祸了,等会看我手势,我等会捂着肚子,我们就以上厕所为理由,俗话说得好三十六计,跑为上策然后找机会我们就开溜。”辰逸对身边的狗蛋,捂着耳朵悄悄的说着。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辰逸为了等会逃跑时不引起别人的注意,两人将包袱了中的重要东西,都揣在了怀里,其余的东西都放在了马车上。

马车中的辰逸硬着头皮也走下了马车,马车的不远处生了好几堆火,护卫只留了几个人在不远处看着马,其余的人都围在火堆旁边。火光将周围照的很亮,火堆中不断飞溅出的暗红色的火星。马车另一边地不远处,洛小蝶和张统领低声的说着什么,张统领偶尔回头看着站在马车旁边的辰逸。

辰逸看见洛小蝶和丫鬟良儿缓缓的走了过来,丫鬟良儿故意吓呼辰逸,用右手指了指自己和狗蛋两人。用手指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心理咯噔一下,完了完了,这下闯大祸了,自己忘记了在古代,女子对自己的名声比什么都重要,难不倒洛小蝶为了自己的名声要将我和狗蛋灭口?难道我要英年早逝,哎,看来要连累狗蛋了。

张统领也走了过来,随同的还有两个带刀的护卫。

“辰逸,你脸怎么肿起来了?”张统领一边说一边不客气的拍了拍辰逸的肩膀,辰逸感觉自己的肩膀都要被拍散架了。

“张统领,马车中不是有蚊子吗?自己不小心拍蚊子拍的。”辰逸忍着痛,抽了抽嘴角着。

“哦,是吗?难道大冬天还有蚊子?”张统领眼中充满戏虐的目光看着辰逸,语气不善的说道。

“是啊,张统领你说这大冬天怎么还有蚊子呢?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张统领也没有接辰逸的话,在不远处的火堆旁边,陪着自己的小姐坐了下来。

“哎呦”辰逸捂着肚子,弯下了腰,偷偷看着不远洛小蝶他们的反应,健谈们只是好奇的看了一眼,边不在注意自己。

“公子,你怎么了?”狗蛋忙着扶起辰逸,焦急的说着,看着狗蛋,心想狗蛋这么好的演技,不当演员都可惜了。

“我肚子痛,狗蛋快扶公子去出恭。”辰逸对狗蛋说着,不远处的洛小蝶张统领他们好奇的看着,被扶着辰逸慢慢的向远处走去。

“小姐,要不要我派人去跟着他们。”张统领皱了皱眉头,想了一下说着。

“张统领,没事,他们不会逃走的,他们的包袱应该还在马车上。”洛小蝶看着远去的两人对张统领说着。

辰逸看着远处亮起的火堆。伸了一个中指,还想跟我斗小样,两人向相来的路跑了去。

将近过了一盏茶的功夫,(一盏茶有两柱香的时间,一炷香有五分钟的时间)洛小蝶心里也急了起来,难道那个瞪犊子、死变态不会真的逃跑了吧。

正在逃跑的辰逸打了一个喷嚏,心想不会是哪个死丫头片子,在骂自己吧。

“良儿,你将他们的包袱拿来。”丫鬟良儿在自己小姐的吩咐下,到马车上将两人的包袱拿了下来,洛小蝶和自己丫鬟把包袱打开一开,里边出了不多的几件衣服,什么都没有。

“你们两个,找几个人按照他们离去的方向,赶快去追,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要将那两个人给我抓回来。”张统领那还不明白,辰逸那个小兔崽肯定逃跑了。两人领了统领的命令后,叫了五个人向辰逸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小姐,等会两人带来之后,你打算怎么办?”

张统领看着嘴角微微扬起的小姐,知道小姐肯定在想折磨辰逸的办法,心中不由为辰逸祈祷了起来。

第二十五章中途遇险,原路返回

辰逸和狗蛋两人努力的向前边奔跑着,跑了大约两盏茶的时间,他们二人实在是跑不动了。

夜晚大地已经沉睡,除了寒冷的微风轻轻地吹着,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丝毫的声音,显得很寂静。

辰逸坐在光秃秃枯黄的山坡上,大口的喘着气,疲倦从四脚钻到肉皮里、骨髓里,刹那间,他的肢体,他的骨骼,都软绵绵、轻飘飘的了,这是不是就叫做“失重”呢?浑身冒汗,疲惫不堪,仿佛同人进行了一场搏斗似的,狗蛋像一摊泥坐在青草地上,哪还有力量在站起来.他疲倦了,坐在地上一动也不想动,睡一觉.

“狗蛋,我们休息一炷香的时间,在接跑吧,我实在跑不动了”辰逸屁股坐在一个并不算太高的土堆上边,将两只腿悬掉在空中,抬起头看着远处。

“公子,我也跑不动了,早就想歇一会呢。公子,我们只拿了些银子,没有拿干粮和水袋,我们去洛川的话,路途中我们拿什么吃饭呢?”狗蛋弱弱地问着辰逸,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中,不知道自己和公子二人应该如何度过。

“这个,你想那有带着干粮和水袋去出恭,带着去地话,我们不是明显告诉那个母老虎,我们是要逃跑了?那咋们还逃的掉吗?你放心车到山前必有路,相信公子,我一定有解决的方法。”完了,我怎么把这么严重的问题给忘记了,自己拿那么多银票,这荒山野岭的自己从哪里去买东西啊,辰逸这时也慌了起来,难道自己要跑回去?心里一想,打死都不能回去。

“哎呀,还是公子想的周到,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公子你说着荒山野岭的不会有狼吧?”狗蛋看着远处黑乎乎的山岭,不由的向辰逸身边靠了过去,好像这样能给自己安全感。

“应该没有吧,要不我们接着走吧。”辰逸看着远处,不由的也慌了起来。

辰逸两人,又走了大约有一炷香的时间,辰逸觉得自己脚底下软绵绵的踩到了什么东西,辰逸停住了脚步,身体蹲了下去,闻到一股很臭的味道,从怀里掏出火折子,用嘴吹了吹,弱小的火苗慢慢的燃烧了起来,随风摇摆不定,随时一副要熄灭的样子,狗蛋看着公子停了下来,也蹲下了身子。

辰逸将自己的脚抬了起来,在幽暗的火光下,才看清楚,脚下应该踩的是某种动物的粪便,因为粪便没有干,被辰逸一脚踩下去,已经和土混在了一起,实在是分辨不出。

“动物的粪便还没有干,应该还没有走远,我们小心一点,如果情况不对,我们就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跑。”辰逸看了看周围并没有异常情况,小声的对狗蛋说着。

两人慢慢的往前边游走了大约一百米左右的距离,辰逸的脚步停了下来,脚底下很硬,感觉自己又踩到了什么东西。

“狗蛋,等一下。”按照自己这样中彩的概率,辰逸觉得自己可以去买彩票了。辰逸将脚往后边挪了一下,月亮不知从什么时候将皎洁的光芒撒向了土地上,脚下的东西在月光下反射出了微弱的光芒,弯下腰,将脚下的东西捡了起来,拿近一看,应该是动物的骸骨,具体是什么动物一时半会真还看不出来。

山里的夜,静得可怕,狭长的月光照在远处的山峦上,散发着阴嗖嗖的白烟,好像有模糊的影子,在山峰之间游走。突然一阵狂风吹来,远处的山峦中森林犹如中了魔咒一般,疯狂的起舞,树叶与树叶的摩擦声,森林中的乌鸦,不知什么原因,发出令人恐惧的声音。

不远处的树梢上,有双又红又亮的眼睑,亮的犹如天上的星星,佷红,血红的让你不敢直视,辰逸和狗蛋两人觉得头皮发麻,一个冷颤两人的后背,都已经被汗水所打湿。

“公子,我们往前边还走不走了。”狗蛋诚的目光四处移动,似乎在搜寻什么,前边仿佛不是森林,而是长着血盆大口的怪兽,等待着走过去自己。狗蛋是那么的不安,十个手指头不停地搓来搓去,一会儿便被汗水打湿了,滑滑的。

在不远处的地面上,有绿色的火焰慢慢飘了起来,密密麻麻的数不清楚,在风中左右不定,随风飘荡,缓缓的向辰逸这边移动着。

“妈呀,公子鬼鬼…鬼火来了”他浑身哆嗦,面如土色,额头的汗珠无不显示出他内心的紧张与害怕,蜷缩在辰逸身后,嘴里不停嘀咕着别过来,我是好人,你别过来。

看着不远处的地方,辰逸心想,有多少动物的骸骨遗落在这片地方,难道有什么野兽经常在这片地方捕猎进食,辰逸隐隐觉得自己和狗蛋,还是早点离开这片阴森的鬼地方为好,万一在这片地方遇到了危险,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自己找哭的地方去都没地方去哭。

“嗷嗷……”忽然远处的山中,隐隐约约传来狼的嚎叫声,有时候,你怕什么事情就来什么事情。

“狗蛋,快往回跑。”辰逸和狗蛋转过身,撒着脚丫子不断的向前跑着,汗一滴一滴从脸颊上落下,打在干涸,有些苍白的嘴唇上。

辰逸脚下一滑,不小心摔了跟头,还好自己没有受伤,只是手掌磨破了点皮,衣服也因摔了跟头的缘故,显得有些破烂。此时的辰逸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自己发了疯似的向前跑,向前跑,潜意识不断告诉自己,一定要跑快,要逃出去!渐渐的,辰逸两人跑不动了,相互搀扶着,疾步的向前走着,两人的脸色都极其苍白,汗水早已打湿了自己的衣服。身后不断有狼的嚎叫声传了过来。

辰逸自己明白,狼是群居动物,自己和狗蛋手无寸铁的两人,面对狼群都没有丝毫活命的机会,想要活命,只能尽快赶在狼群追上前。

“张大哥,你说他们二人为什么要逃跑呢?周围的地方这么大,两个鬼都找不到,咋们从哪里去找他们二人?”说话的人,正是被张统领派来寻找辰逸的七个护卫,他们各自拿着随身的武器,急忙的向前边走去。

“咋们再找找吧,小姐的性格你又不不知道,小姐虽然脾气火爆了点,但心还是挺善良的,估计小姐怕那两人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出事,才让张统领派我们前来找他们二人的。”

“张三,你说他们会跑去那?”张农目光看着远处,什么也没有发现。

“只要他们没有往远处的山中跑去就好,哎,跑到山林中,那也只能怪他们的命不好。”张三看着远处的群山语重心长的说着。

“可不是吗?狼窟就在对面的林中,这一带都是属于狼群的领地,他们二人如果真的进了林中,估计没有活命的机会了,等等。”李四将脚步停了下来。

“你们看,这坨粪便被人踩过。”李四指着的地方正是辰逸踩到动物粪便的地方,众人仔细一看,有一只脚印清晰留在了粪便上,周围还有两双脚印,清楚的出现载人的视野当中,李四几人仔细的观察着脚印的方向,脚印的方向刚好是前往狼窟的方向。

“那我们还去不去找他们了?”一位年轻的护卫的话刚刚说完,不远处就传来狼阴森的嚎叫声。近处低矮的灌木丛中,发出动物走路沙沙地声音,护卫门快速的背对着背靠在了一起,各自将手中的铁剑从剑鞘中拔了出来,将剑刃正对着前方,都打起来了十二分的精神,雪白的剑刃在月光的反射下发出了阵阵寒光。

第二十六章掉坑里了

月亮,正在被天空中的乌云一点点的蚕食掉,照射在地面上的洁白月光如同潮水一样,正在慢慢地退掉,森林逐渐的被黑暗所吞噬。

辰逸两人拖着如同千斤重的腿,拼着所有的力气,苟延残喘地沿着想来时的路,吃力的往回跑,更准确一点两人拖着沉重的步伐相互搀扶缓慢前行,两人每走十几步都停下来歇一下,喘两口气,在接着跑。

近处灌木丛里边的声音越来越大,众人越紧张了起来,都像一根绷紧的弦一样,做好了随时拼命的准备。

嗷~~~?,不远处,传来了一声连绵悠长的嗥叫。这声嗥叫带有长长的尾音,别有一番气派——不难想到,这是一匹壮年狼发出的嗥叫.这叫声,对食草动物来说,是死亡之声;对猎人来说,是弓箭与钢牙的对峙;对别的狼来说,这是一场獠牙对獠牙的战争………….但是,它对这匹发出连绵嗥叫的狼来说,这是生存之歌,自由之歌,自然之歌!

紧接着在密林深处,传来了一声声嗥叫,它们在相互回应着,鸣叫声一声接着一声,声音并不悦耳,嚎叫声好像是催人死亡的黑暗音符。

辰逸听见觉得狼的嚎叫声后,自己头皮都发麻,从发出的声音,自己可以判断出狼的数量应该有七八只,或许更多,自己应该进了狼群的领地当中了。

灌木丛中的声音越来越接近,这时众人才看不远处,影影约约有两个身影从灌木村中走了出来众人心中暗暗的都松了一口气,最起码不用拼命了。

李四觉得灌木丛中出现的两个人的身影,很像自己要寻找人。

“请问前边的人可是辰公子?”

“嗯,我就是辰逸,终于找到了党组织。”

辰逸没有注意到不远处还有自己认识的人,自己差点激动的叫了起来。

“公子,小姐怕你们二人出恭迷了路,特意命我们来寻找你们,谢天谢地总算是找到了你们,在下还怕你们二人发生意外。”李四和众人一听到党组织?什么意思,难道在表扬自己一行人很有组织纪律?在夸自己吗?

辰逸心中暗暗的想,怕自己迷了路?分明是怕我逃跑,才追了出来的有木有?你以为我是三岁小孩啊。

“幸亏你们前来寻找我们,不然我们可能真的要迷路了,没想到世界这么大,上个厕所都容易走散,没有导航像我这样的路痴是很容易迷路的。”辰逸厚着脸皮说着。

导航又是什么东西?公子讲话可真奇妙,李四心中想着,七人将自己手中的箭都从新插入了剑鞘,在李四的示意下,护卫们将辰逸和狗蛋亮两个人搀扶了起来,回去的路上,众人根据辰逸的描述,都知道了狼群好像盯上了他们二人,李四觉得自己还要尽快赶回去,将这不好的消息告诉自己的统领。

辰逸一行人离开不久,一只健壮的灰狼从灌木丛中走了出来,绿油油阴冷的目光,在周围巡视了一会,用自己的鼻子嗅了嗅地面,它站在辰逸几人刚刚离去地方,发出了几声嗥叫声,等到不远的地方传来了一声声嗥叫,之后向辰逸们离开的方向慢悠悠地跟了过去。

不一会,又从灌木丛中窜出来了十几匹狼,其中最前最强壮的一只应该是狼群中的狼王,它的目光中充满了阴冷和狡诈,嘴角不断有透明口水从下边滴下来,只见它大声嗥叫了一声,其余的狼分别从四周向前边围拢了过去。

辰逸几人看见远处隐隐约约的火光,一边走一边想等会应该怎样向那个母老虎解释呢哎,不知道那个疯丫头又会想出什么办法来整治自己。

坐在火堆旁边的洛小蝶,虽然自己坐在火堆旁,但由于冬天夜晚天气比较寒冷,不由的打了一个喷嚏,打完喷嚏后,心中不断非议,肯定是哪个死变在骂我,你既然爱逃,我就让你这一辈子都休想逃离的我掌心,想起自己以后每天都能欺负辰逸,让陈逸生活在记得淫威之下,想到辰逸对于自己的各种求饶,脸上不由的露出了笑意,坐在一旁的丫鬟良儿,看着自家的小姐无缘无故的笑了起来,心想难道我家小姐思春了?

辰逸一行人终于赶到了,这一路上人们都提心吊胆的,生怕自己遇上了狼群,正在休息的人们都还不知道,等会有一场恶战发生,在远处的山坡上边正有一双绿油油的眼睛虎视眈眈的盯着在下边休息的人们。

辰逸只想自己坐在火堆旁边好好的休息逸下,自己实在是走不动了,来回都在逃命。谁知道自己又会回到原点,早知道自己坐在火堆旁那也不去了,逃也没逃掉,差一点自己还命送狼口,遇到这个疯丫头自己就没有一点舒心的,这丫头就是自己的克星,等到后边自己还是要找一个机会,逃离这个母老虎的魔掌之下。

“辰公子,没想到你一个出恭,这么长时间,我以为你掉坑里了。”洛小蝶故意将出恭两个字要的特别重。

“洛姑娘,我冤枉啊,这事你不能怪我啊,我也是为了你和良儿着想啊。”辰逸站起身,一副我是为了你们还的样子,完全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心中非议你才掉坑了。

“那我请教你,你是怎么为我两个人好了?如果你说的有道理,姑奶奶大人有大量,马车上的事情咋们就一笔勾销,我不在为难于你”洛小蝶心中暗暗的想,等会我看你能讲出什么鬼话。

“像姑娘您这样倾国倾城、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出尘脱俗、白璧无瑕、花容月貌、貌美如花、如花似玉、冰清玉洁、冰雪聪明、美艳绝伦、楚楚可人、娇艳如花、婀娜多姿、丰姿绰约、秀色可餐、明眸皓齿的大美女,我怕出恭时,如果有虚恭出现,男人皮糙肉厚没有这么多讲究,就怕熏坏了你和良儿,我为了你们两个人着想,只为出恭,不远千里,差点都憋坏了我,为了你我宁愿自己苦点累点,也不能让你受了委屈,让浊气玷污了你的鼻子。”女人都爱听赞美自己的话,在辰逸的糖衣炮弹之下,洛小蝶一想,这样说还真的有点道理。

“洛姑娘,等到洛川时,你就当我是个屁,你就放我走吧。”看着嘴角微微扬起的洛小蝶,辰逸就知道自己这样有戏,自己为了讨好洛小蝶,绞尽脑汁将自己知道赞美女生的词语都用了出来。

“好,之前在马车上发生的事情,姑奶奶我就原谅你,让我知道你在外边乱嚼舌头,不管你逃到哪里,我都会抓你回来,割了你舌头,让你一辈子都不能说话。”洛小蝶心想,马车上的事情就这么便宜的放过,门都没有。

“那我问你几个问题你要如实的回答我?”洛小蝶后边问了辰逸几个不痛不痒,无关紧要的问题,辰逸也如实回答了。

“你们二人,那会打算逃到哪里?车上的包袱不打算要了?”洛小蝶话锋一转,向辰逸问道。

“车上的包袱里有没有值钱的东西,有钱什么东西买不到,我们还要他干嘛?我们打算逃到……”由于前边几个问题使辰逸都回答习惯,也对洛小蝶放松了警惕,对于洛小蝶的问题一时半会没有反应过来,问题没有经过大脑思考就脱口而出。

“公子,答错了。”狗蛋看见自己的公子,回答错了,出声提醒道,辰逸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个疯丫头给自己挖了一个坑,等着自己向下跳呢,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辰逸看见洛小蝶眼睛里充满了狡黠,正不怀好意的看着自己,只想给自己送一首凉凉。

第二十七章拼死保护

坐在火堆旁边,辰逸内心如同一万头小野兽奔腾而过,自己怎么会栽在了这个小丫头片子的手里,想想自己要自己要在洛川郡府,以仆人的身份伺候这个鬼丫头五年,谁知道自己要被折腾成什么样呢?郁闷的看着火堆燃烧起来的大火,是不是回头看一下,在自己后边的洛小蝶,心中想着自己一定要想办法逃出去。

护卫张三李四两人,将自己遇到情况告诉了自己的统领,张统领得知这一消息后,正准备将这一消息告诉自家的小姐。

张统领来到洛小蝶身边,将事情的原委告诉了洛小蝶,洛小蝶知道后,稍微有点慌张起来,古代由于武器还不是很发达,一般人们是很少遇到狼群的,狼群也很少袭击人,一般只会袭击人们圈养的牲畜。

辰逸从火堆旁边站了起来,往前边走了几步,隐约看见在远处山坡上有绿色的光芒一闪而过,辰逸心中不由一惊难道是狼群偷偷跟着自己一路找到了这个地方。

辰逸看着还在火堆一旁的毫不知情的护卫们,他们说说笑笑的完全不知情,附近被拴住的马群,变得不安起来了,不断地走来走去,动物往往都人们要警惕的多,难道狼群正在渐渐的逼近。周围的护卫都莫名其妙起来,今天的马是怎么了,有什么东西在叮咬着马。

远处的狼群正在一点点的逼近,它们将人群围了起来,包围圈在一点点的缩小。

“大家快拿起武器,有狼群就要来了。”辰逸跑到火堆中间,大声的喊了起来,正在烤火的护卫么,急忙站起来,看着远方并没有发现什么,在一旁拴着马变得狂躁不安起来,它们不断拼命拉扯着缰绳,好像有什么令自己恐惧的动物在不断靠近。

在火堆旁取暖的护卫们都站了起来,一头雾水的看着辰逸,向四周眺望,远处除了模模糊糊的青山,四周什么都没有发现。

张统领本来打算将自己知道情,正打算况告诉自家小姐,为了以防万一,打算整理好队伍,发连夜赶往洛川郡,辰逸跑到狗蛋的身边,拉着狗蛋就往洛小蝶身边跑了过去,边跑边告诉狗蛋如果想要活命,就得一步不离的跟在哪个小丫头身边。

嗷~~~?,不远处,传来了一声连绵悠长的嗥叫,在火堆旁的护卫们一听真的有狼,急忙拿出自己的武器,慌张的看向四周。

周围传来了阵阵嗥叫声,护卫们知道他们已经被狼群给包围了,好奇看着站在洛小蝶旁边的辰逸,还都想不明白一个公子哥是怎么发现狼群的,洛小蝶也好奇的看着辰逸,觉得他身上充满了秘密。

“大家拿着火把,快点上马,保护好小姐。”张统领率先骑上了马,其余的人纷纷上了马,马儿早已经受了惊吓,在众人不断安抚下,才渐渐安静了下来。

死皮赖脸的辰逸,抱着马车轮子,一副你不要我坐马车,我就不起来样子,众人又被辰逸的无赖精神刷新了三观。

说好的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呢?洛小蝶满头黑线,真想将辰逸的脑袋砍下来,看看他脑袋里装的是什么,见过不要脸,但这么不要脸的人还真的没见过。

洛小蝶的马车里就这样又多了两个人,洛小蝶通过帘子看着窗外的护卫们,暗暗祈祷着狼群千万不要发动袭击。

骑在马上的人们,每人手里都拿了一支火把,希望狼群看到火光不要在追着过来。

“出发。”整个队伍慢慢的向洛川走赶了回去,或许是因为狼群的,护卫们很少说活,仔细的看着周围以防有意外出现,向前边跑了一会,在一个四周有山坡的地方,人们骑的马,不管主人如何鞭策,也不向前边奔跑,马儿不安地用蹄子在不停的原地踏着,急得团团转。却怎么也不敢再往前边的马路上奔跑过去。

早已在四周山坡上的狼群们,突然开始攻击。

正前方的三条大狼在一条白胸狼王的率领下,如同闪电般地冲向并靠近护卫们,最终停在马路正中间,显然这是三面包围线的最后一个缺口。阴险狡诈的狼群抢占了最后一个可以逃跑的地方,周为的狼渐渐的出现在四周的山坡上,虎视眈眈的看着在最下方的人们,包围圈就成形了。人们看见后下了马,将火把最在了最强方,另一只手拿出了锋利的武器,将洛小蝶的马车围了起来,可能是火光的原因,四周的狼群在不远处停了下来。

人们正在暗暗出气的时候,一组狼的突然行动,就像发出三枚全线出击的信号弹。憋足劲的狼群从山坡上中一跃而起,从东、西、北三面向人们恶狠狠猛冲了过来。

辰逸拉起帘子看着眼前的一切。打仗时,人们的军队在冲锋的时候,会吹着冲锋号齐声狂呼冲啊杀啊;但狼群的冲锋却悄然无声,狼在人们心中是人世上最残忍、最狡猾、最聪明的动物。

在远处山坡上飞奔而来的狼群,像几十枚破风急速潜行的子弹,向人群中冲了过来。

辰逸卡拿着拿着火把的人们,怎么和自己想象不一样,动物在网上不是都害怕火吗?将火把扔向自己的前方,握紧了手中的武器,因为当武器一旦丢失掉的话,在外边的人们就如桌上的羊肉一样。

辰逸心想,幸亏遇到了洛小蝶他们一行人,不然自己和狗蛋别说遇上了狼群,哪怕是遇上一匹狼,他们手无寸铁的两人肯定会死的很难堪。有些护卫在狼群的首次突袭下,早已命丧黄泉,有些胳膊被狼用锋利的牙齿,生生的撤掉了,自己身受重伤。许多马儿竟然站在原地发抖,马儿急慌慌地伸吐舌头,抖晃着尾巴。

洛小蝶看着不断受伤的护卫们,心理很难过,自己从来没有想过狼还有这样卓越的智慧、组织性和纪律性。

辰逸看着哪怕是丢了性命,也要保护好自家小蝶的护卫们,心中忽然觉得自己好难受,这个世界的人命太不值钱了。

看着不断受伤的护卫们,想起在地球上的成吉思汗,以及犬戎、匈奴、鲜卑、突厥、蒙古一直到女真族,就是那样一群游牧名族在古代的时候将华夏这个泱泱大国,打得山河破碎,改朝换代。

战争和观摩继续进行。

人们终于勉强的占了上风。那些久经沙场考验的护卫们,终于撑住第一波攻击,但人还是有好多人不幸牺牲,永远地和家人告别了,有些想起家人留下了痛苦和不甘的泪水。

狼群并没有对倒地受伤得到人们在次发动了攻击,而是直接冲向整个车队中扎堆的马羊群。大狼扑倒几只马儿,咬断咽喉,鲜红色的血液如同公园的喷泉一样,射向空中,洒向阴冷的地面上。寒冷的空气中顿时充满马血的浓膻腥气。

视觉嗅觉极其灵敏的马群,被这吓得拼命往前边跑去。

几只健壮的马儿带领着整个马群冲上最北边坡顶。

第二十八章伤亡掺重

昏暗的夜色中,像萤火虫般的绿光闪烁,这是狼的眼睛在闪着凶恶的光芒。,星星点点,毛骨悚然。山坡上又传来了凄厉的长啸,把本已昏暗的夜色叫的越发深沉,唯有那圣洁的月光还给人世间留下最后一丝光明。

没有人知道狼为什么对月长啸,有人说是对月的执着,有人说是对夜的控诉,有人说是它自己的不可一世和对天地的叫战不休,还有人说是因为内心的孤独。

在第一波攻击后,狼群并没有离开,咬死的马儿,被几头健壮狼拖到了里人们不远的地方。

狼群此刻该是要进食了。

深山中吹起寒冷的阴风,辰逸打了一个冷颤,面对着这些恐怖的恶魔,才发现自己竟是手足无措了。

一只身上足有两米多长的庞然大物,它毛发如雪,四肢健壮,威风凛凛,尾巴就想一把钢铁扫帚,缓缓的走进了人们视线中,尸体旁边狼都弯着腰向后边退了回去,毋庸置疑,狼群森严的等级秩序这时又会显现出来。狼群的领导者,同时也是捕猎时跑,在队伍最前面的头狼拥有最先享受食物的权力。

这只威风凛凛的狼,是整个群体中的的王者,它走在尸体旁边,转了一圈,好用鼻子嗅了嗅尸体,锋利的爪子按在马的肚子上,抬起头看着四周,用凶狠得目光看着远处的人们,嚎叫了一声,其余的狼也引颈长嚎,声音充满了空旷的山野,在安谧的森林中不断回荡,声震四野,听了令人毛骨悚然。

在那种目光凶恶,人们下意识吞了吞口水。

辰逸知道一群狼经过之处,任何它们可以吃得下的动物,都会被吃个精光。它们为了吞噬猎物,可以一直紧紧跟踪数百里。只要闻到一点血腥,前面有一点儿“肉食目标”,狼就会成群结队地去追逐,不死不休。

张开血盆大口,锋利的牙齿狠狠的咬在马的肚子上,使劲往后一拽,一块肉从马的身上被硬生生的撕扯了下来。接着它有将自己的嘴伸进了伤口中,马的内脏被扯了出来,嘴角鲜红的血液和内脏的碎末不断的滴落在冰冷的地面上。

洛小蝶从来没有看过这么残忍的场面,吓得将头转了回去,辰逸忍不住将下午吃的食物连同自己的胆汁一起吐了出来。头狼一般它会先吃含养分较高的心脏、肝脏和肺等内脏。头狼进食期间,其他的狼只能在旁边观望,不能越级和头狼一起吃。等头狼进食完后,狼群中的其他狼才会依次进食。

不一会,之前活生生有血有肉的马,被这群凶狠的动物吞的只剩下了残骸。

人们以为这群狼吃饱之后,就会离开。

谁有会想到,人们开始的反抗已经彻底的激怒了狼群,它们只不过是吃饱后,更有力气来面对接下来的猎杀。

头狼后腿微屈,前腿向边伸出,摆出了一副向下俯冲的架势,两只眼中发出阴冷的目光,它抬起头一声长啸,狼群向人们冲了过来。

“大家那好武器,为了家人,我们一定要活下去。”张统领将手中的剑举高,大声的喊了一声,杀光这些畜生。众人纷纷跟随着喊了起来。

不断有人受伤,受伤更多的是狼群中的狼。

狼,一直是十分顽固的,它们一旦确认目标后,很少半途而废,除非被杀死或身受重伤。

受伤的人们,被保护在了队伍的最中间,随着狼群的不断进攻,受伤的人们也越来越多,狼群的数量实在是太多。

刚开始人们还能顶住,但随着后时间的推移人们渐渐落入了下风,两个人才能勉强抵挡住一只狼的袭击。

防御圈时从一开始密不透风的圆圈,渐渐变得越来越薄弱。

护卫张三,看见自己身边受伤了的李四背后,正有一只狼正扑了过来,张三一把将李四推向一边,自己被狼狠狠的扑到在地,眼睁睁的看着这头狼张开血口,伴随着恶臭向自己的脖子狠狠的咬里过来,一阵剧烈的疼痛伴随着无法呼吸的窒息接种而来,张三并不后悔,因为自己之后,换做是自己,别人也会这样做。

张三感觉自己心脏要跳出来,喘不过气,双手拼命的向狼打去,但这时的自己早已没有了力气,眼睛的余光看着摔在不远处的剑,近在咫尺却远似天涯,张三吃力的将自己的双手向前边抓去,却怎么也抓不到。心脏太难受了,想把它扯出来。周围环境开始转起来了,好晕。开始出现黑曚,就是眼前发黑。脑子无数遍想自己就要死了,想到了自己年迈的父母,想到自己的妻儿,眼泪流了下来。

躺在地上的李四,看见为救自己而被狼咬住脖子的张三,从新拿起跌落在地上的武器,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双手握起武器,对着这只狼砍了下去,狼被砍了一剑后松开口,发出了一声哀鸣,看见还有护卫也赶了过来,夹着尾巴逃走了。

“你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这么傻?”鲜血不断从李四的口中和脖子上的洞口流了出来,李四捂着张三的脖子,一只手抱着张三。

“我…我相信…你…也会…这样……做…,帮我…照…照…照。”嘴里充满了鲜血的李四,再也说不出来话,鲜血不从口中流出,张三的手抓住了李四的衣襟,用眼睛看着李四。

“我会帮你照顾好你的家人,会帮你照顾好家人的,你一定要活下去,要活下去”张三听见李四讲的话后,嘴角翘了起来,向对着李四笑了一下,手无力的从李四得到衣襟上掉了下来。

“张三,你他娘的醒醒,你不要死啊,不要死啊,不要死啊”李四抱着张三失声痛哭起来,站在一旁的护卫们,在场的人们都不禁流出了眼泪。

辰逸看着为救李四而丧命的李四,看着洛小蝶细心的替伤员包扎着伤口,看着很多为救自己伙伴自己受伤护卫们,不由的红了眼眶,自己很内疚,很难过要不是自己逃跑,或许狼群不会一路跟随自己而来到这个地方。看不断拼命的护卫们受伤惨死在狼爪下,辰逸觉得自己也应该出一份力,拿起武器保护那些受伤的人。

第二十九章 事有蹊跷

“快看,有马队跑了过来,你快去禀报大人。”一位士兵指着远处奔腾而来的马队,急忙对身边的士兵。

他们口中的大人,正是驻扎在洛川郡外的军队副统领张麟,也正是张统领的亲弟弟。

“报。启禀大人,远处有马队奔袭而来。”休息的张林听见门外有手下回报,带上头盔后,忙拿起佩剑,掀起营帐走了出来。

“叫大家,做好准备,我先去看看。”对营帐旁边禀报的士兵说完,张林挎着大步急忙走了过去。

一阵嘹亮劲急的号角,军营垒的士兵们,拿着各自的武器,向门口跑了过去。

哒哒哒哒哒哒马蹄的声音越来越近,张林接身边士兵将手中的火把扔了出去,后边的士兵将弓箭已经拉成弧,等待自己大人的命令,只要张林一声令下,这些箭雨便会好不犹豫的射出去,保证能把你射成一个马蜂窝。

火把在空中不停的翻滚着,在火光下众人才看清楚,这些奔腾而来的马队,马背上一个人都没有,张琳觉得领头的马匹自己怎么感觉得好眼熟,自己绝对见过。

马儿跑在军营门口,都停了下来,张林这时才看清楚,领头的马真是自己哥哥的爱马红枫,看着红枫身上的的鲜血,难道是哥哥出事了?

满地的鲜血,染红了整片土地。

护卫们不断抵抗着狼群的进攻,人们已经麻木,已记不清楚狼群发动了多少次袭击了,在这场和狼的生死较量中,护卫们显然已经落入了下风,看着自己的伙伴不断受伤,士气早已变得很颓废。

拿起剑的辰逸,站在护卫们中间,显得格格不入,特别能引人注目。

护卫的身体都很强壮,身体纤细的辰逸站在护卫中,像是万花丛中一点绿,看起来像是世外高人,如果仔细看会发现辰逸的双腿轻微地抖动着。

面对那些凶狠、残忍、狡猾的狼,自己心中直打鼓,心脏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双手举起来的武器也抖动着不停,站在自己一旁的狗蛋,或许他爹是猎户,所以面对狼群却没有辰逸那样紧张,为了给自己壮壮胆子,辰逸大声吼起自己前世血过的诗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大风起兮云飞扬,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辰逸吼完,突然刮起了一阵大风,衣襟随风飘扬,洛小蝶忽然之间觉得的自己的盖世英雄出现了。

在场的人们听见后,想到今天还和自己有说有笑的伙伴,转眼间却因为这群可恶的畜生丢掉了性命,觉得自己心中很憋屈,心中燃起来熊熊烈火,手上的护卫们听见这首歌后,拿起来武器,一步一步走到了辰逸身边,他们要和伙伴一起并肩作战,要为自己的伙伴报仇,他们不愿意当做伙伴的累赘。

四周的狼群又发起了进攻。

“给死去的伙伴报仇,今天让我们杀光这帮狗娘养的畜生。”

“杀”

辰逸看着迎面扑来的狼群,一下子耸了起来,看着望着正在发呆的洛小蝶,以为自己洛小蝶被自己的才华所感动了,往洛小蝶的身边悄悄的靠了过去。

洛小蝶看到偷偷跑来的辰逸,知道他肯定是怕死,跑了回来,自己刚刚眼瞎了,心中把辰逸不知道鄙视了多少遍。

“洛姑娘,我怕你等会受伤,特意来保护你了,你放心有我在。”厚颜无耻的辰逸心中还正期待着,当自己说出话后,洛小蝶会不会被自己感动的不要不要的。“胆小鬼,明明自己怕死,还说什么保护我,以为姑奶奶我不知道吗?”洛小蝶用右手插着腰,差点指着辰逸的鼻子骂了起来。

“你怎么能这样想我?我是胆小怕死的人吗?我好难过,好伤心。”辰逸捂着自己的心脏装作很痛苦的样子,自己的脸不由得一红,也觉得自己躁得慌,还好这是晚上,没人看见。

护卫最终还是渐渐的败了下来,又有人倒在了反抗的道路上了,人们渐渐向后边退了起来,眼看狼群的包围圈越来越小。

“父亲、母亲女儿不孝,不能在你们身边尽孝了。”洛小蝶伤心的哭了起来,良儿也陪着自己小姐哭了起来。

“对不起,你们如果不是为了接我,你们就不会为此丢掉性命。”洛小蝶,对着护卫们深深的鞠了一躬。

“小姐,你说的这是哪里话,脑袋掉了碗大的疤,我们本来就是刀背上添的人,可惜不能报答大帅的恩情。”

“张统领,如果有来世我们在来报答大帅的恩情。”受伤站不起来的护卫们,在伙伴的搀扶下站了起来,手没法拿武器,将衣服扯烂,用布条把武器绑在胳膊上,要死也要死在进攻的道路上。

看着狼群越来越近,心中也有点想不明白呗,狼群为什么这么拼命,不去追逃跑的马儿,却追着人们不放,辰逸知道事出反常必有妖,辰逸隐隐觉得自己应该错过了什么重要的线索。

洛小蝶看着自己身边的辰逸,转过身走到了马车旁,见辰逸用剑乱砍了起来,要不是自己,等会他们二人或许不会跟着自己丢掉性命,护卫们见自己小姐都没有发话,在他们看来辰逸乱砍或许是在发泄自己的心情。

辰逸在乱砍吗?

当然不是,辰逸对古代马车的结构在熟悉不过了,看似每次在乱砍,其实都砍在了马车车身最薄弱的地方上,也是最能藏东西的地方,不一会一声巨响,马车被辰逸已经大卸八块,散落在了地上。辰逸发现马车上并没有特别的东西出现。

难道自己想错了?

辰逸将手中的剑往前边一扔,铁剑不小心摔在马车的车架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等等,这声音不对,这个地方是空心的,拿起手中的剑狠狠的砍了过去,车架被劈开了,里边有许多颗粒状的的物体,辰逸假装取剑,将木头中的粉末拿在手中闻了起来,有一股特殊的味道香味,又从身边拿起一叠实芯的木头闻了起来,还是有一股一样的味道,这种味道好熟悉,好像在哪里闻到过,只是自己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大家小心,它们要进攻了”辰逸转过头,看见狼群隐约有些不对劲。难道真的有人要对洛小蝶不利,不对,想起洛小蝶的父亲前几天无缘无故昏迷不醒,难道有人要对洛家不利?辰逸觉得背后有一只手正在操控着这一切。

去了一些白色的粉末,包在了自己的荷包中,用铁剑在马车的不远处,将荷包埋了起来,如果自己能够活着出去,为了那些死去的护卫们,自己也一定要查的水落石出,自己不能让他们白白死掉。

用铁剑,将自己衣服的袖子割了下来,放在已经被自己砍的七零八落的木材堆中,从怀中掏出火折子,将盖子去掉,在夜晚可以看见折子上红色的亮点在隐隐的燃烧,就象灰烬中的余火,辰逸用嘴吹了几下,微弱的火苗出现在折子上,左右摇摆,好像随时就要熄灭了一样。

弯下腰,将火折子放在衣服上,淡黄色的火焰在点燃自己的衣服后如附骨之蛆将整个木材对也都燃烧了起来。

“你们快来退到火堆旁边。”辰逸对着护卫们喊了起来,看见燃烧起来的熊熊大火,护卫们都想火堆靠拢了过来,火光将一片空地都照的很亮。

辰逸趁着火光,仔细的观察将自己包围的狼群,发现只要是自己能看到狼,每只狼的狼之前爪都有一个特殊的标记,看来自己就没有分析错,有人在幕后操作者这一切。

第三十章 千钧一发

驾驾……

崎岖不平的马路上,张麟率领着一队骑兵,跟随着哥哥的爱马红枫,一路上马不停蹄的往山中赶来,张麟心中很着急,怕一向对自己疼爱的哥哥会出事,一路上心中不断祈祷菩萨保佑哥哥一行人能够平安回来。

火堆中的火焰越来越小,狼群渐渐的向中间靠拢了过来,看着越来越近的狼群,护卫们牢牢地握着手中的武器,等会狼群进攻时候,护卫们知道着是一场恶战,不是你死就是我死,哪怕是死,也要拉上一个垫背。

在不远处,大约有十几个人,穿着黑色的夜行衣,只露出一双双带有杀气的眼睛,手里拿着埋伏在山坡上,看着狼群一点点向洛小蝶她们靠拢,知道他们的计划即将要成功了,嘴角露出了嗜血残忍的笑容,他们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洛小蝶一定要死在这里,只有洛小蝶死在这里,洛川郡主肯定会雷霆大怒,到时候嫁祸给朝廷,天下大乱血狼教就可以浑水摸鱼了,狼群没有杀死洛小蝶得到话,他们就要出手杀死洛小蝶。

这群人在江湖上有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名称,叫作血狼教,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杀手组织,他们的手首领自称血狼,但什么都没有见过他的真正面目,见过他的人都已命丧黄泉。

武林各大门派在元朝刚刚开始时曾在一起,讨伐血狼教,但不知是谁走漏了消息,第二天各大门派,遭受了血狼教的疯狂报复,教主血狼唯一一次出手过,自那以后血狼教在江湖上再也没有出现,不知从何时开始,出现了一句口口号,“血狼出,天下乱。”

人们拼命抵挡着狼群一次又一次的袭击,受伤的护卫越来越多了,还有有四五个人在拼命顽强抵抗。

“小姐小心。”突然一声惊慌的声音,从辰逸的右边传了出来。

辰逸回过头,看见两只灰色的恶狼,嘴角流着恶心的涎液,正一步步逼近洛小蝶和良儿,张统领身边还有一匹狼对自己虎视眈眈向自己靠近,自己已然没有办法去就自家的小姐。

“畜生,放过小姐,让我来。”一声大喊后,不忍心两朵貌美如花的姑娘,惨死在狼口之下,辰逸急忙从脚边捡起一块鹅蛋大的石头,狠狠向不远处的狼头砸了过去。

狼凭借灵敏的反应,硬生生的躲了过去,辰逸又急忙从脚底下捡了五六个石头,不断向两头狼扔了过去,中终于打中了。

一声嚎叫,两头狼用绿油油的眼睛看着,嘴角呲着锋利的牙齿,目光从洛小蝶身上转了过来,准备随时向辰逸发动着攻击。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小姐我来救你。”手中拿着从死后的护卫那得来宝剑,衣襟被微风一吹,宛如一位绝世高手一样,威风凛凛。

心中不断默默的读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两句诗句,洛小蝶眼前不由一亮,难道他就是我所期盼的盖世英雄。

看着渐渐靠近的两头狼,众人看着辰逸,难道这位风度翩翩的公子,难道真的是上天派来拯救自家小姐的人,辰逸的后背早已被汗水打湿了,心中不断想着,我还没有成家立业,难道自己要英年早逝了。

手中剑缓缓抬起指向向自己靠近的两头狼,余光看向在自己左边不远处的张统领,突然向前跑了一步,两头狼以为辰逸要发动进攻了,急忙向后边退了几步。

辰逸撒着脚丫子拼命的跑向了张统领,边跑便大声喊着:“张统领,救命啊,两位狼哥,小生的肉不好吃,已经好几十年没有洗澡了,求放过啊。”

画风不对啊,众人一头的黑线,心中不断想着你的节操呢?

有点感动,打算等这件事情过后取消和辰逸合约的洛小蝶,心中顿时充满了怒火,不行以后要好好惩罚这个可恶贪生怕死的人,不能这样白白的死掉。

洛小蝶身形一跃,拿着自己父亲在铸剑大师求来的宝剑,扑向两头恶狼,宝剑在自己的葱葱玉指之间,劈、刺、点、撩、崩、截、抹、穿、挑、提、绞、扫,九招技艺,招招到位,青剑也如同闪电般快速闪动,剑光闪闪,却与女子那抹青色柔弱的身影相融合。

剑光如白蛇吐信,嘶嘶破风,又如游龙穿梭,行走四身,时而轻盈如燕,点剑而起,时而骤如闪电,旗鼓相当与两头恶狼打斗在了一起。

不远处穿来了马蹄的声音,来的人正是张麟,看见不远处和狼群打斗人们,隐约闻到了空气中传来的刺鼻的血腥味,心中祈祷着,小姐、哥哥你们一定要坚持住啊。

周围的狼闻了闻,空气中的味道,放弃了进攻别人,都像洛小蝶渐渐的围了过来。

不好,洛小蝶形中暗叫一声,两头狼自己还能勉强保持,再来几头自己肯定没了退路,这时在场哪怕是头猪也发觉到,今天遇袭的事情没有和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分神中的洛小蝶,不小心被狼在左肩狠狠的拍了一爪,洛小蝶在地上打了一个滚,鲜血从左肩的衣服上,沿着胳膊流了出来,自己忍着火辣辣的疼痛,左手摇摇晃晃将掉在身边的剑拿了起来。

看着为救自己受伤的洛小蝶,辰逸心中想着,死就死吧,做人不能不知图报,跑到了洛小蝶身边,挡在洛小蝶的前边。

心想两世都没有牵过女生的手,转过身,在洛小蝶的惊慌失措下,牵起了洛小蝶的右手。感觉到自己的手酥酥麻麻的,宛如触电一般,洛小蝶心中不断默默重复着一句话,他牵了我的手,他牵了我的手,这个登犊子他牵了我的手,一向大大咧咧的洛小蝶也变惊慌失措了起来,脸蛋红了起来。

想起自己马上就要命丧黄泉了,心中也释然了,心中想牵了就牵了吧,反正都要死了,还在乎那么多干什么?

忽然发现他或许没有那么怕死,看着挡在自己前边的辰逸,想起了疼爱自己的家人,心中默默的喊着父亲母亲,女儿来世在报答你的养育之恩。

两只狼问道了辰逸身后洛小蝶身上散发出诱人的血腥味,一左一右的向辰逸扑来。

“畜生,休想在伤人性命,兄弟们给我狠狠的射。”张麟看着死在地上的护卫们,看着受伤的哥哥,心中充满了怒火。

张麟率先取出斜跨在身后的弓,急取出两只带有剧毒的雕翎箭,一手端直了燕尾,将两只箭搭上虎筋弦上,把弓拉成了秋月箭发如飞电。觑高低无侧偏,一前一后正中两只扑向辰逸的恶狼,射进了狼的身体中。

呜……两声惨叫,扑向辰逸和洛小蝶的两头狼,身体摔在了冰冷的土地上,嘴角流着黑色的血液伴随着阵阵抽搐,最终死在了地上。

周围的狼群在弓箭的射杀下,只有仅剩为数不多的头狼最终灰溜溜夹着尾巴逃走了。

第三十一章 印证了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护卫们虽然得救,但心情都很沉重,看着之前和自己说说笑笑的兄弟,转眼间就没了,张统领安排几个护卫骑着马,往洛川郡赶了回去。

“小姐、大哥,你们没事吧,小姐你……”张麟嘴边的话还没讲完,发现自家的小姐正和一位风度翩翩玉树临风的公子牵着手。

洛小蝶浑然已经忘记了自己还和辰逸两人手牵着手,顺着张麟的目光,往下边一看,脸颊像熟透了的红苹果一样。

辰逸相中期待着洛小蝶感动的稀里哗啦,然后牵着自己的手,含情脉脉对自己说辰逸大哥,你真勇敢,你做我夫君吧,从此以后哥的幸福生活就要到来了。

洛小蝶看着辰逸猥琐的猪哥某样,肯定没想什么好事情。

“臭流氓,我要杀了你。”把自己的手从辰逸的手中急忙抽出,抬起脚照着辰逸的裤裆就是一记撩阴腿,一股火辣辣钻心的疼,从辰逸的大腿上传了出来,随着某人的美好幻想也随之破灭了。

“你个臭流氓,敢吃姑奶奶的豆腐,呸!”洛小蝶将右手插在腰里,左手指着捂着大腿的辰逸眼睛睁的老大,两只眼睛中正燃烧着熊熊的火焰。、

“做我仆人的期限在加3年,不然我就告诉父亲,说你欺负我,被我父亲知道,肯定会剁了你的狗爪。”眼中充满了狡黠的洛小蝶对着辰逸说。

辰逸肠子都悔青了,自己那会到底是怎么想的?怎么会签小魔女的手呢?不行最多再加一年,刚好自己也可以借助洛川郡的力量打探清楚小珠在什么地方?

“最多加一年。”好好男不跟女斗辰逸心中不停的安慰着自己。

“现在我改变主意了,为期成四年。”

“最多两年,就算是我死,我也不会答应你的恶魔要求。”抬起头忍着腿痛,一副你不答应我就死给你看的样子。

“我后悔了,期限成五年。”洛小蝶看着辰逸一副不情愿的样子心理就来气,心想手都让你牵了,这可是姑奶奶我的第一次,不能就这样白白的让你占走我的第一次。

“最多一年,不然要杀要剐随你。”

“好啊,这可是你说的,张副统领叫两个人按住他把鞋给我脱了。”张麟随即一愣,示意自己的身边的人按照小姐吩咐的去做。

看着被两个士兵按在地上的辰逸,双手背在后边。

辰逸看着不怀好意的洛小蝶正一步一步向自己逼近,这个小魔女真的打算将我千刀万剐了吧。

“你们两个将这个臭流氓给我按住了,我要动大刑了。”

看着洛小蝶一点点的从背后取出东西,心理慌了起来不是真的要拿刀砍自己吧。

在辰逸一旁的狗蛋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干着急,没有一点办法。

“有本事就给我一刀痛快,我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辰逸硬着嘴说,但自己心理却想着怎么办?这个小魔女不会真的杀了我,我还不想死,自己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做完。

“哟,姑奶奶我还没看出来,你的口气这么硬,都说十指连心等会你可别求饶,张统领找快布将这个小犊子的眼睛给我蒙上。”洛小蝶的话刚刚说完,不知张统领从哪里找来一块带有异味的布条死死的将辰逸的眼睛蒙住了。

“喂,你们要干什么?小魔女我告诉你,你这是草菅人命?”

“哈哈…哈哈…哈哈哈…,你…你…停下…,我答应…答应你,笑死我了”

“你应该称呼我什么?我的命令你应该怎么遵守?”

“小…小姐?”

“不对?仔细想想,我不高兴的话,你可别怪我对你不客气。”洛小蝶把自己手里的东西放了下来,命人取掉了绑在辰逸眼睛上的布条。

辰逸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心中不断盘算着,自己到底怎样说才能让洛小蝶满意,自己怎样才会少受点罪。忽然灵机一动想起了自己在前世看过的河东狮吼里的经典台词,二十一世纪的女生都感动的稀里哗啦,只要自己改改,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想好了没?还没想好的话?我要不要在提醒提醒你。”洛小蝶拿起手里的挠痒工具,对着辰逸不断摇来摇去,威胁着辰逸。

“想好了,你洗耳恭听?”护卫们都竖起耳朵想知道,辰逸能说出什么样的话来?

“我发誓,从现在开始,不管任何时候,小姐所说的话永远排在第一,我永远只会终于小姐一人,不骗小姐,答应小姐的每一件事情,我都会做到,对小姐讲的每一句话,都必须是真话,有人欺负你,我会在第一时间来帮你,你开心时,我会陪着你开心,你不开心时,我会哄着你开心。”看着周围的护卫们都崇拜的看着自己,特别是丫鬟良儿,眼里闪着小星星,辰逸自己也挺佩服自己的,转过头看着洛小蝶阴晴不定的脸,难道自己露馅了?

“说的这么顺口,不知道骗了多少人,给我接着挠。”话说完,洛小蝶转过身去,嘴角微微翘起,心里美滋滋的跟吃了蜂蜜一样,为了让辰逸长记性,还是命手下接着挠痒。

洛川郡,郡主府内,洛小蝶的母亲张氏,听说自己的宝贝女儿受伤之后,不由的抽泣了起来。

本来躺在床上装病的洛川郡主,听了这件事情后,从床上直接跳了下来,一把抓住送信的护卫,瞪着眼睛问着自己的女儿是怎么受伤的,严不严重?

护卫在目瞪口呆的表情下,僵硬的回答了郡主的问题,得知自己的女儿受伤并不严重,才松了一口气。

“今天晚上你们在郡主府看到了什么?”郡主洛鹏飞意味深长的说了起来。

“我们什么也没有看到?”护卫望着腰,头上不停的冒着冷汗,胆怯的回答着。

他们可不敢说久病的郡主大人,突然好了,还从床上跳了下来拽着自己的衣服,这不是自己找死呢。

“嗯,很好,最近缺少几个佣人,府里的篇院刚好还有多余的几间空房子,你们几个明天带着家室一起住过来,等孩子大一点后,在府里做书童吧。”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护卫跪在地上,几人不停的磕着头,嘴里一直说着感恩的话。没办法向他们这样的人,一生在刀口上添血,古代读书人的地位很高,哪怕考不了功名,以后替别人写份书信,当一个账房先生也是很不错的悬责。

“好了,李管家带他们几人下去,去登记一下,让他们好好休息。”洛鹏飞转过身对几人摆了摆手。

“是,老爷。”护卫跟着李管家退了出去。

“来人。”

“大人有何吩咐?”吱的一声,门外边走来一位身披战甲的中年男子,弯着腰对说道。

“带上府中张大夫,让他拿上医疗箱,你在率领你一队人马,带上两队人马前去接应小姐。”

“诺。”说完转身走了出去。

“好你个洛鹏飞,谁让你装病呢?这下好了吧,宝贝女儿为你在回来路途中受了伤,看我不抽死你……”洛小蝶的母亲顺手拿起放在座子上的鸡毛毯子,对着洛鹏飞抽了过去。

“夫人,夫人你听我说……”洛鹏飞打成婚以来就惧内,或许是遗传吧,洛川郡的人们都知道自己的郡主,怕自家的老婆,印证了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的俗语。人们还起了一个外号“惧内郡主”。

“今天你要是说不出一个一二三,今天就跟你没完。”张氏将手插在腰里,生气的对洛鹏飞说着。

辰逸在这里的话,肯定会大吃一惊,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洛小蝶的不光遗传了自己母亲的美貌,也遗传了自己母亲脾气。

第三十二章洛川郡主府

黎明时分,众人骑着马赶到了洛川郡主府外。

“快打开大门,禀报夫人,小姐已经平安回府了。”张统领用力的敲了敲门环,众人下马后。

吱的一声,大门缓缓的打了开来,张管家带领着许多执事人前来,在一旁代立。

看着一路风尘仆仆的众人,见自家的小姐后,张管家心理悬着的石头算是落了下来,看见辰逸站在洛小蝶的身边,心中微微一愣,随即说道:

“小姐,你没事吧?一路上受惊了,夫人早已备好了茶水,诸位随我一起来。”

跟随着众人走进了洛川府,张管家命人将大门关了。辰逸秉正(站正位置)看门。只见正门五间,上面桶瓦泥鳅脊,门栏窗槅,皆是细雕新鲜花样,没有什么涂饰,看起来很古朴自然。右一望,全部都是雪白的粉墙,墙下的虎石皮子,随时切去,不落富丽俗套,看着心中很是喜爱。

往进走了十几步,只见迎面一带翠嶂挡在面前,往前一望,只见白石崚嶒,或如鬼怪,或如猛兽,纵横拱立,上边苔藓成斑,藤萝掩映。

辰逸跟随张管家走了大约半刻钟的时间,终于来到了厅房,辰逸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豪宅,前世的别墅和眼前所看到的完全没有一点可比性。

“女儿,快让母亲看看,让母亲好好看看,你那里受伤了?”挽着金丝八宝攒珠辔,一身缕金百碟穿花绸缎长裙说不出的雍容华贵的夫人拉着洛小蝶不停的问着,眼睛里充满了慈祥和担忧。

“母亲,我没事?你看女儿这不是好好的吗?”洛小蝶拉着母亲的手撒娇着说。

“胡说,昨晚明有护卫明说你受了伤,你还骗我?一路上可苦了你了。”看着女儿衣服上的血迹,自家的宝贝女儿在外边受了惊吓还受了伤,眼泪不知不觉中就流了出来。

“母亲,我怕再也见不到你们了……”一路坚强的洛小蝶再也没有忍住,抱着母亲失声痛哭了起来。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洛小蝶的母亲轻轻的拍打着女儿的后背。

“母亲,父亲怎么样了?”洛小蝶哽咽的对母亲说着。

想起睡在里边装病的丈夫洛鹏飞,自己就生气,小蝶如果受了重伤,老娘绝对不会原谅他,躲在房子里屋装病的洛鹏飞,差一点打了喷嚏出来,心中想不会是自己的妻子又在说他坏话吧,自己也很想看看宝贝女儿伤的严不严重。

“你父亲昏迷不醒,你哥哥屋子里照顾你父亲,等会我们再去,这位是?”洛小蝶的母亲看着站在不远处的辰逸和狗蛋,目光在狗蛋身上略了过去,停在辰逸的身上。

“娘亲,这是我半路遇到的落难公子,为了报答我的救命之恩,自愿做七年我们洛家私塾先生。”洛小蝶挥了挥被辰逸牵过的右手。

辰逸看见洛小蝶威胁的动作,只好无赖的硬着头皮,按着洛小蝶来时说的要求回答了一遍。看着辰逸无精打采的样子,百口难辩的样子,心理舒服了好多,一旁的丫鬟良儿差一点没憋住笑了起来,心中不断想小姐不会真的想让辰逸大哥当仆人吧。

洛小蝶的母亲好奇的打量着辰逸,越看心里越惊,辰逸的长相很像自己失去的一位故人,看着辰逸不卑不吭的回答,觉得自己还是查清楚比较好,人多口杂,有些事情自己还是单独问比较好。

“不知这位公子可会吟诗?”洛小蝶的母亲好奇的问着,怎么看辰逸都是一个还没有行过成年礼的孩子。

“小生不才,略懂一点。”辰逸弯着腰,双手做辑以表恭敬。

“我很喜爱梅花,不知公子能否围绕荷花一题作一首诗,字数不限。”

辰逸想了一下,让自己作诗,以自己目前的水平还真做不出来,只能无耻的抄袭自己在地球上所学到的诗句。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不知夫人是否满意?”辰逸厚颜无耻的说着,没办法谁让这个世界没有出现过自己在地球上所知道的历史名人呢。

洛小蝶的母亲细细品读完后,仔细一分析洁白如雪,长在墙角但毫不自卑,远远地散发着清香。辰逸通过对梅花不畏严寒的高洁品性的赞赏,用雪喻梅的冰清玉洁,又用“暗香”点出梅胜于雪,说明辰逸应该坚强高洁的人格所具有的伟大的魅力。小诗意味深远,而语句又十分朴素自然,没有丝毫雕琢的痕迹。

“好诗,好诗,先生大才,张管家安排先生和他的书童前去移居西厢房,至于去学堂等先生休息两三天再说。”洛小蝶的母亲对一旁的张管家吩咐道。

“谢谢夫人,夫人小姐,我们先下去休息了。”辰逸和狗蛋随着张管家往西厢房走了过去。

“母亲,我想去看看父亲。”洛小蝶看着辰逸走远之后,拉着母亲的手,对母亲说着。

“好,我们一起去。”母女二人往洛鹏飞那边走了过去。

“父亲,快、快躺下,小蝶来了。”洛鹏飞手里拿着一块鸡腿正在吃鸡腿,听到儿子洛筱的话后,急忙将鸡腿塞在自己儿子手里,拿起桌上的茶杯,也不管杯子里的茶水烫不烫,一口喝下去,差点烫死了。

洛筱本来还打算提醒自己的父亲,茶水是前不久刚刚端上上来的心水,话到嘴边还没有来得及出口,就见父亲端着茶杯将水喝了一大口,还没来的急吐出来,就听到推门的声音,洛鹏飞只能忍着烫将水咽了下去,还小声的对洛筱说,等自己的宝贝女儿走了之后,自己在收拾他。

洛筱真的是属于躺在地上也中枪的人,看着躺在床上装病的父亲,心中感到自己很无辜。

“大哥,父亲怎么样了?”洛小蝶看着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父亲,心中充满了担忧。

“父亲从前几天起,突然昏迷不醒,找了好多大夫都说没有办法,说只能看天意。”洛筱实在不是不想骗自己的亲妹妹,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谁让自己的妹妹心理装不住事情呢。

“父亲你不是昏迷了,脸怎么红?”

洛筱看看着父亲喝热水而通红的脸,差点没有忍住笑了起来。

第三十三章 府中试探(上)

“辰逸公子,这是你们的厢房,我已经安排下人,将房间里的卫生打扫干净。”

刚至房门,便有一股细细的清香袭人而来,辰逸觉得眼饧骨软,入房向壁上看时,有元代著名画家画的《春睡海棠图》,两边有宋学士写的一幅对联,其联云:嫩寒锁梦因春冷,芳气笼人是酒香。

房间里淡淡的檀木香充斥在身旁,阳光通过镂空的雕花窗桕中射入斑斑点点细碎光斑,细细打量一番,旁边是一张柔软的木床,精致的雕花装饰的是不凡,身上是一床淡蓝色的锦被,侧过身,玉萧挂在墙壁上,一把铜镜置在木制的梳妆台上,满屋子都是那么清新闲适。

“有劳张管家了,多谢。”辰逸很客气的张管家说道。

“哪里哪里,只要辰逸公子不嫌简陋就好,有什么事情你找我。对了,我已命人热好了水,等会请公子沐浴,衣服我已经吩咐下人去准备了。”

辰逸将张管家送到门口,转身回到了房间。

“公子,你看这是铜镜,下次有机会回家的话,有钱的话我一定要给母亲买一个,公子这床好软,好干净我都不敢坐,这些都是上好的锦缎,好美丽。”狗蛋东凑凑西看看,像一个好奇宝宝。

“狗蛋,我相信这些我们以后肯定都会有的,到时候你在把你们一家人接过来。”

“真的?我以后真的可以将家人接过来吗?”狗蛋激动的看着辰逸,双眼充满了期待的目光。

“肯定是真的,你要相信公子,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公子,你好厉害。”看着自己的公子狗蛋充满了崇拜的眼神。

“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一个传说。”辰逸摆了一个自认为很酷的动作。

窗外偷听的张管家,将自己的听到的话禀报给了家主。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这话真是辰逸说出来的?”洛鹏飞坐在里屋的椅子上,沉思了一会说。

“天真万确,大人许辰或许逸真是一个有才华的人,不然小姐怎么会将辰逸带到府中,我相信小姐一定是看上辰逸公子的才华,才会想方设法……”张管家的话还没有说完,被洛鹏飞打断了。如果让洛鹏飞知道了,自己的宝贝女儿被辰逸吃了豆腐,还不将辰逸千刀万剐了。

“这样你等会……”洛鹏飞在张管家低声的说着,张管家听完急匆匆的走了出去。

辰逸沐浴完,穿上了郡主府准备的衣服。衣服是冰蓝的上好丝绸,绣着雅致竹叶花纹,头上发髻上戴着一根玉脂玉发簪,下巴微微抬起,杏子形状的眼睛中间,星河灿烂的璀璨。他穿着墨色的缎子衣袍,袍内露出银色镂空木槿花的镶边。腰系玉带。辰逸想着手里在有一副扇子作为装饰最好不过,看着铜镜中的自己,露出满意的笑容。

服侍辰逸更换衣服的丫鬟,从来没有见过比辰逸更加优雅入画的男子。

辰逸身上仿佛有一种光亮至美奇特的气息,从辰逸的面庞深深的感染了她们,怎么看辰逸都像是一位分度翩翩温柔而雅的少爷。比郡主府中的大公子都要英俊潇洒好多。

“谢谢,你们,你们下去休息吧。”辰逸温柔的对丫鬟说。

“是。”丫鬟依依不舍,红着脸离开辰逸房间时,转过身,害羞的对辰逸说。

“公子,我叫墨画”辰逸看着羞涩有点婴儿肥的墨画,轻声的说:

“你好,我叫辰逸。”墨画害羞低着头跑了出去,从门槛刚跨出去没几步,不小心撞在了张管家的身上,墨竹抬起一看自己撞人了,连忙说着对不起,一边摸头一边跑了过去。

“这丫头,真是干什么事情都马马虎虎的。”张管家看着慌慌张张跑远的身影,心中叹了口气。

“辰逸公子,夫人有请。”坐在凳子正想着事情的辰逸,听见门外传来了张管家的声音,连忙从椅子上起身,吩咐狗蛋在房子等自己,张管家看着从房间里走出来的辰逸,真是一位分度翩翩温柔而雅的少爷。

“张管家,不知夫人找我有有何事?”辰逸客气的长官家说。

“可能是问一些琐事吧。”张管家客气的说着。

一路上逶迤(弯弯曲曲的道路),大约走了两盏茶的时间,终于走到了正房台阶下。

“夫人,辰逸公子来了。”张管家恭恭敬敬地站在台阶下边门外对屋里喊了一声。

“进来吧。”

张管家领着辰逸走了进去,刚上了正房的台阶,一个小丫头打起了猩红毡帘,刚入堂屋,只闻一阵香扑脸而来,辰逸仔细一闻不知是何气味,感觉自己的身子就像端在云里一般。屋里的东西都是耀眼争光,看的辰逸头晕目眩,心中不断想这才是真正的土豪生活。

洛小蝶的母亲带着紫貂昭君套,穿着粉红色的撒花袄,石青刻丝的披风,粉光脂艳,端端正正坐在椅子上,手里拿着小铜火箸儿拨手炉内的灰。

“夫人,不知你叫我可有事情吩咐?”辰逸心理七上八下,难道是自己的身份暴露了,还是夫人已经知道我吃了她家宝贝女儿的豆腐?

“坐下说,张管家,看座。”

洛小蝶的母亲原是前朝宰相史郝的小女儿史湘云,后来机缘巧合下认识了洛鹏飞,最后两人修得正果,成为夫妻。

等到辰逸坐下后,史湘云仔细的端量着辰逸,越看心理越惊,难道真是梅姐姐的儿子?

辰逸看着史湘云看着自己,不知为何自己从史湘云的目光中感觉出一种说不来的味道。心中不断想这难道是丈母娘看女婿的目光?

“不知辰公子,年方几何?可有妻儿?”

“启禀,夫人小生年方十五,还未成家。”辰逸连忙回道。

难道真是梅姐姐的儿子,自己依稀记得梅姐姐在出事前,委托自己一定要找到他的孩子,帮她好好照顾

,让他健康快乐的生活下去。

只可惜自己迟来一步,自己寻找婴儿时,早已不是所踪,不知被何人抱了去,梅姐姐告诉自己孩子身上有一个梅花印记,等候边自己在想办法打探一下。

史湘云吩咐身边的丫鬟给辰逸看了茶,

“孩儿拜见母亲。”洛筱穿着一件鹅黄色镶金边袍子,匆匆忙忙地从门边走了进来。

“筱儿,你匆匆忙忙的从外边进来,找母亲有什么事情?”

辰逸在喝茶的同时偷偷的打量了一下洛筱,再来之前,张管家将郡主府的情况简单的给自己说了一下。

“母亲,我听说妹妹这次带来了一位才华横溢的公子,要在府上教书,此次儿子特意来看一下。”洛筱说完看着正在喝茶的辰逸。

“不知这位可是辰公子?”

第三十四章 试探(下)

和洛筱的几轮的谈话,辰逸和洛筱仿佛一见如故,越聊越投入,兮兮相惜相恨见晚的感觉,史夫人吩咐张管家和丫鬟陪自己去外边走走。

通过谈话洛筱被辰逸渊博的学识深深折服,知道了自己生活在一个巨大的球体上,在遥远得到另一边有一个叫作种花家的国家,那里的人们上可九天揽月,下可五洋捉鳖,还有一种叫作汽车的代步工具,如果自己在有生之年能够到种花家,此生无憾以。

辰逸也发现洛筱和妹妹洛小蝶的性格简直是云壤之别,同样是一个娘生出来的,两个人的性格怎么会怎么大?妹妹脾气火爆鬼点子特别多,哥哥性格温和有一种特别亲切的感觉。

“夫人,饭菜已经准备好了,可以用餐了。”一位丫鬟走门外走了进来。

“好了,你们两人不要在聊了,辰逸公子一路饿坏了吧,我们去用餐吧。”史夫人用慈祥的目光看着聊天的两个人。

史夫人一行人穿过一个东西穿堂,到了后院,进入后房门,辰逸看见已有多人在此等待,丫鬟们看见史夫人一行人走了过来,急忙摆好了椅子。

史夫人坐在了方桌最中间,洛筱坐在自己母亲旁边,随同坐下来的还有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腮凝新荔,鼻腻鹅脂,肚子微微挺起,应该怀有身孕,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洛筱的妻子。

“母亲,今天我们吃什么?有没有我最喜爱吃的食物。”听到悦耳的声音从自己身后传来,辰逸感觉自己很头痛,声音自己再熟悉不过了,一听就是小魔女。

辰逸的身体渐渐的向后边退了退,希望小魔女没有发现自己。等会自己还是开溜比较好。

“辰逸公子,快快入座?”史夫人看着还没有坐下来的辰逸,以为辰逸不好意思,于是提醒道。

桌子左边还有两个空位,洛小蝶率先一步坐在第一个位置上,辰逸刚坐在左边第二个椅子上屁股还没有坐热,脚上传来一阵剧痛,痛的辰逸差点叫了出来,自己偷偷的瞄了一眼,原来是洛小蝶的脚故意踩在自己的脚上。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忍,辰逸心中不断安慰着自己,就当被狗咬了一口,史夫人为了能够在吃饭时清楚的看见辰逸手腕上的胎记,开口笑道:“辰逸公子,今天是第一次在府上吃饭,你是客人,你和小蝶换一下位置,坐在第一张椅子上吧。”

“母亲,为什么?为什么我要坐到第二排椅子上?”洛小蝶撅着个嘴不开心的说着。

“小蝶,听话,难道娘的话你也不听了。”洛筱也在一旁说着。

辰逸十分推让,在洛小蝶吃人的目光下,最后两人还是换了位置,刚刚坐在椅子上左脚又穿来一阵剧痛,肯定是小魔女又踩了自己一脚,这一脚比之前一脚还要疼很多,真是婶婶可忍叔叔不可忍,转过头打算和洛小蝶理论,刚好看见洛小蝶用狡黠的目光看着自己。

看着洛小蝶挺了挺胸,甩了甩手,用目光警告着自己,仿佛在说你敢说我踩你脚的事情,我就敢把你对我做的事情告诉母亲。

现在看起来史夫人和洛筱对自己又说有笑,如果让他们知道自己吃过洛小蝶的豆腐,不知他们还会笑的出来吗?想起了自己之前吃豆腐的事情,心中一叹,好吧,婶婶能忍叔叔也能忍,我忍,就当今天出门没看黄历。

“辰逸公子,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洛筱关心的问道。

“没有,被狗咬了一口。”辰逸下意识回答到。

“狗,哪里有狗?”洛筱一头雾水四处瞅了瞅,没狗啊。

“没狗,我刚刚想事情呢说错话了,我是想说什么时候为一条狗。”

好啊,你个臭流氓,死变态敢说我是狗,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

辰逸连忙转过头向后边打了一个喷嚏,周围的人们捂着嘴都偷笑了起来,看着洛小蝶脸都要快憋红了。

肯定是小魔女心在骂我,好你个死丫头,笑的那么开心,怎么不笑死你,别让我找到机会翻身。

正在偷笑的洛小蝶,不知怎么,也不由的打了一个喷嚏,唾沫星子刚好喷了辰逸一脸。不好意思把头低了下去。

史夫人的目光向桌子底下凑了一下,刚好发现洛筱的脚从辰逸的脚上刚刚抬起,开口道:

“小蝶,你是不是欺负辰逸公子了。”

“没有啊,我什么时候欺负辰逸了,辰逸你说我有没有欺负你?”洛小蝶目光楚楚的瞅着辰逸。

“史夫人,没有没有,向小蝶这么大方美丽,温柔可爱的女子,怎么会欺负我呢?”辰逸只能无奈的说着。

说完话的辰逸和洛小蝶都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辰逸、小蝶?他们两个难道恋爱了?叫的这么亲热?

太好了,自己的女儿终于谈恋爱了,史夫人看着辰逸是越看满意,如果是梅姐姐的儿子就更好了,辰逸这时如果知道史夫人心中的想法,大声喊道夫人求放过。

待众人饭粒咽尽,看家丫鬟们捧来漱盂来,辰逸也照这样子漱了口。丫鬟们又捧上来茶水。

“辰逸公子,在学堂把你打算给学生教什么?”洛筱看着喝茶的辰逸,突然问道。

“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我有一部三字经可以用作少儿启蒙。”

“辰逸公子?不知何为三字经?与千字文有何差别?”史夫人从未听说过三字经,难道还要比弟子规好?

“三字经,顾名思义明句话都由三个字组成,夫人请听。”“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俱扬。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这只是文章的一部分,等回房间我在一一写出来,到时再请夫人过目。”讲完辰逸自己口干舌燥,顺手端起茶杯喝了起来。众人早已陶醉在三字经的美妙中,不能自拔。

洛小蝶发呆的看着辰逸,心中暗暗的想着这个臭流氓还挺有本事。

第三十五章三字经问世(一)

次日,清晨。

太阳微笑着射出第一缕光辉,洛小蝶走进辰逸住的房间,看着正在讲梦话的辰逸,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自己弯下腰正想听清楚辰逸再说什么。

梦中的辰逸看着一位面庞朦胧的美丽的女子,打算一亲芳泽,躺在床上的辰逸伸出了双手,以为自己抱住了梦中的女子,不由的把嘴伸了上去。亲在了洛小的脸颊上。洛小蝶大脑里顿时一片空白。

“啊,流氓!”一声刺耳的声音从房间传了出来,紧接着伴随“砰”的一声,像是什么物体被打了一拳,发出了沉重的声音.。

剧痛不得不让,还在做着美梦的辰逸清醒了过来。等等我抱的是谁?辰逸慌乱的将自己的双手放了下来,看着咬紧牙齿的洛小蝶,完了,这次真完了,前几件事情,自己都还没有擦干净,今天怎么有……

怎么办?想起以前看过的电视剧,剧中的男女主角在醉酒后做错了事情,男主角会说一句什么话呢?对了,好像是我会对你负责的,不是感动的女主角不要不要的,眼前这妞虽然脾气有点大,但长的是一点问题都没有,不管了死马当活马医,大不了就牺牲一下,全当为大元的公子们做贡献了。

“小蝶,我会对你负责的。”看着将手收到身后的洛小蝶,以为洛小蝶被自己感动了,心中正得意,看来我还是挺受欢迎的。

“谁让你负责,臭流氓。”接着洛小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着辰逸的右眼就是狠狠的一拳。打完辰逸的洛小蝶慌乱的跑了出去,伴随而来还有啪的一声。

照着铜镜的辰逸,正看着自己被打成熊猫淤青的双眼,心中不断发着恼骚,说好的感动呢?电视剧你欺骗我啊!大清早的自己怎么那么倒霉,以后自己要对她退避三舍,遇到她准没好事。

洛小蝶跑回了自己的房间,用被褥包住了自己,然后在床上滚来滚去,被褥里的洛小蝶嘴里不断碎碎的骂着话,如果你仔细听就能听见,洛小蝶的嘴里正说着死变态、臭流氓、登犊子这几个词语不断重复着。

“小姐,你怎么了?你别吓良儿,你那里不舒服吗?”良儿看着自家的小姐不断在床子上滚来滚去,为小姐生病了,焦急的说道。

“啊,良儿问你一个事情?”从被褥里出来的洛小蝶,想起自己的脸蛋被那个死变态亲了一口,觉得自己快要疯掉了。发狂甩了甩自己的胳膊,双手抓着自己的头发,早良儿精心收拾的发装,早已乱成了一团,好像鸡窝一样。

“小姐,什么事情?”良儿看着自己的小姐,心中不断想,难道小姐和辰逸公子两个人有矛盾了?

“良儿,你先答应我,不许给任何人说,这件事只有你我两个人知道就好了。”

“小姐,我保证不会对别人说,如果我说出去,我就变一头小猪。”丫鬟良儿举起手指做着发誓的姿态,信誓旦旦的说道。

“良儿,如果…如果你被一个人阴差阳错的亲了一口,你会怎么办?”良儿看着自家的小姐红着脸,难道小姐真的恋爱了。

“小姐,你喜欢那个人吗?”

对啊,自己喜欢他吗?自己怎么会喜欢他呢?从小到大自己只喜欢一个人,是上官家族的上官宇枫,小时候陪自己一起玩的宇枫哥哥。

“不喜欢,我把他只当做自己的朋友,良儿你难道还不知道我的心思吗?从小到大,我喜欢的只有宇枫哥哥。”洛小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说道。

“小姐,如果不喜欢,那你又何必在意呢?如果真是阴差阳错,你们解释清楚不就好了吗?”良儿给洛小蝶梳着五黑的秀发,低声回答道。

“狗蛋,你去找张管家去取一些笔墨和纸。”狗蛋看着顶着两个黑眼圈的辰逸,心中想着少爷和洛小姐真是一对欢喜冤家。

“张夫子、柳夫子你听我……”洛筱紧跟着两位夫子的身后,不断的解释着,洛筱此时快要后悔死了,都怪自己多嘴,自己为什么要夸下海口说辰逸公子有一部远好于弟子规启蒙读物,在两位夫子的好奇下,说了几句辰逸在昨天中午说国的三字经,两位夫子听过后,这篇读物真的是精美绝伦,编写的抬好了,于是两人火急火燎的向辰逸住的地方赶了过去,洛筱及仆从只好跟在两位夫子身后向辰逸住的地方赶了过来。

洛筱自己心理也没有一个普,万一自己的做法惹恼辰逸可怎么办?

狗蛋正打算去找张管家领少张爷所需要的东西,前脚刚跨过门槛后脚还未来及的迈出去,自己看见了张管家领着随从从远处的道路缓缓走来,随从有男有女每个人手里都端着物品。

狗蛋急忙回到屋里,将这一消息告诉了辰逸,辰逸只好顶着两只熊猫眼,站在门口迎接张管家一行人。

“辰逸公子,夫人安排我将文房四宝给你送了过来,以方便你来书写三字经。”张管家笑呵呵的说着。

“有劳张管家,快请进。”这时张管家才发现此时的辰逸正举着两个黑眼圈。

“你们送进去,小心拿放?”看着辰逸的两个黑眼圈,张管家滑到嘴边最终还是没有说出,随行的丫鬟们将手里的东西,轻放在了辰逸的房间后,便退了出来,站在了张管家的身后。

“不知辰逸公子可在?”说话的正是从学堂赶过来的张夫子。

“小生就是辰逸,不知两位找我有什么事?”着两人的打扮辰逸便以知道自己眼前的两位应该是学堂的老师,但自己并没有点破,辰逸弯着装作自己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腰恭敬的说道。

“你就是辰逸?”柳夫子下意识说了出来,觉得自己的有一点唐突了,失去了读书人的沉稳优雅,自己有一点粗鲁了。

“张夫子、柳夫子,这位正是我所说的辰逸公子。”洛筱不好意思说道。

两人听完洛筱的话,互相看着对方心中不由大吃一惊,原来辰逸公子如此的年轻。

“是在下唐突了,辰逸公子我两人十学堂的教书先生,听闻辰逸公子作有一部适合少儿更好的启蒙读物三字经,我们二人才赶了过来,请你不要见怪。”张夫子弯着腰按住心中的吃惊,不惊不慌的说了出来。

第三十六章 三字经问世(二)

一行人跟随着辰逸走进了屋中,看着放在桌子上的文房四宝即笔、墨、纸、砚。将纸铺平后,洛筱右手拿着墨条在砚台上研磨汁,不一会浓浓的墨汁伴随着一股特有的清香扑鼻而来。

辰逸坐椅子上,稍微思索了一会,秀逸的字体便已跃然于纸上,写完一张后,两位夫子还未等纸张的墨迹变干便迫不及待的拿起来仔细研读了起来。

张夫子和柳夫子两人拿着手中的纸,双手不断颤抖着,嘴里激动的说着:

“没想到老夫在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这样绝美的文章,字字珠玉,言简意赅。”

“是啊,谁会想世上到还会这样才思敏捷的人物,这可是要流传千古的文章,今生所见,死而无憾。”

“光於前裕於后人遗子金满嬴我教子惟一经勤有功戏无益戒之哉宜勉力”写了大约有两刻钟的时间,终于写完了最后一个字,将手中的毛笔放了下来,在此期间辰逸把里面的有些内容进行了更改,让它能够完美的呈现在世人的眼中。

“张兄你仔细看,你看字体?”字体?什么字体柳夫子还沉浸在这篇文章中。

“哎呀,你看,真是。你我二人只看了文章。”张夫子拍着自己的额头,恍然大悟。

“一笔法精妙,行笔潇洒飘逸,笔势委婉含蓄,有如行云流水。二结体遒美,骨格清秀,点画疏密相间。”柳夫子看着文章摸着自己不长的胡子说道。

“还有一点,张兄你看每个字无论横竖点撇钩折捺,真可说极尽用笔使锋之妙。”两人忽然才想起,这篇旷世之作的作者还没有行成人之礼。

“苍天啊,没想到上天如此深代我们大元,派文曲星下凡,给莘莘学子带来了希望。”张夫子说着,眼睛里激动的流出了泪水。

“辰逸公子,在下失礼了,还请不要见过。”张夫子边说边用双手擦完自己脸上的泪水。两位夫子不约而同深深的向辰逸鞠了一躬,以表示感谢。

“两位前辈,快快请起,你这不是折煞我吗,两位如果不嫌弃,叫我小逸就好。”辰逸连忙将两人托了起来。

“张夫子、柳夫子,你们现在相信辰逸公子是有大学问的人吧。”洛筱看着三人尴尬的气氛开口说道。

“小逸,不知你打算把这篇文章?”说道这里柳夫子有点不好意思开口了,毕竟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辰逸所写,肯定会自己一个人所用,自己不好意思介绍给其他学堂,只能试试辰逸的口风。

“我打算将这片文章印刷出来,以便于全天下的莘莘学子用于识字。”辰逸哪里还不明白柳夫子的意思,想这些文章辰逸才不会在意。

“好、好、好,没笑到小逸你,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胸襟。”连说了三个好字,张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激动之情。

“唉,只是印刷代价和纸张的成本太高了,普通老百姓哪里能买的起一本。”刘夫子低声的说了起来。

“不知现在的印刷之术是?”辰逸好奇的问道。

“我们现在使用的印刷术,在木板上雕刻好字,蘸了墨的刷子,在雕好的板上刷一下,接着,用白纸复在板上,拿一把干净的刷子在纸背上轻轻刷一下,把纸拿下来,一页书就印好了。一页一页印好以后,装订成册,一本书也就成功了,只是这样每一本书都要打量的板稿,这样也花费时间不说,也提高了成本。”洛筱解释到,辰逸听完解释后,心中一惊这不中国古代的雕版印刷术吗?

“我忽然想一种办法?”屋里的几人期待的看着辰逸,都想知道辰逸有什么好的办法。

“在板稿上太费时间,不如这样,我们用胶泥做成一个个规格一致的毛坯,在一端刻上反体单字,字划突起的高度象铜钱边缘的厚度一样,用火烧硬,成为单个的胶泥活字。为了适应排版的需要,一般常用字都备有几个甚至几十个,以备同一版内重复的时候使用。遇到不常用的冷僻字,如果事前没有准备,可以随制随用。”众人听完辰逸的方法恍然大悟,着真是一个好办法。

“那我们怎样才能,将字固定在木格中?”柳夫子好奇的问了起来,辰逸正担心他们不问呢。

“为便于拣字,排字的时候,用一块带框的铁板作底托,上面敷特殊的胶泥,然后把需要的胶泥活字拣出来一个个排进框内。排满一框就成为一版,再用火烘烤,等药剂稍微熔化,用一块平板把字面压平,药剂冷却凝固后,就成为版型。印刷的时候,只要在版型上刷上墨,覆上纸,加一定的压力就行了。”看着吃惊的众人,辰逸不慌不急的说道。

“能不能连续印刷呢?”

“连续印刷,那我们就用两块铁板,一版加刷,另一版排字,两版交替使用。印完以后,用火把药剂烤化,用手轻轻一抖,活字就可以从铁板上脱落下来,再按韵放回原来木格里,以备下次再用。”

“秒啊,秒啊,小逸你小小的年纪,就有这样的奇思妙想,真是了不得,了不得啊!”张夫子一个劲的夸赞着辰逸。

“张管家,你现在就去按照辰逸公子所说的话,找人去着手制作。”

“好啊,公子,我这就去。”张管家急忙从屋里走了出去。

“小逸,不知这种印刷术可有名称?”张夫子好奇的问道。

“两位夫子,你们觉得称作活字印刷术怎么样?”

“活字印刷术,好名字。”印刷术是解决了,可惜纸张的成本,哎!柳夫子心中不由一叹。

“不知洛川,可有一种名叫构树的树木?”

“众人一头雾水。没有听过这种树木。”两位夫子和洛筱哪里会关心这些问题。

“少爷,我知道,我们村后边有一大片林子都是构树,夏天我常常和水生他们去林子里做禅玩。”一旁的狗蛋见自己终于有机会可以说话了,激动的说道。

“狗蛋,你们那边真的有一大片构林?”

“是真的,少爷,别的树我不知道,但构树我绝对不会认错。”狗蛋拍着自己的胸部向辰逸保证道。

“辰逸公子,不知你问这种树可有什么妙用?是和印刷有关吗?”洛筱好奇的问道。

“你们不是说纸张的成本太高,我忽然想到一种办法,可以大大降低纸张的成本。”辰逸想起了中国古代蔡伦的造纸术,于是搬来出来。

“你说的可是真的?”柳夫子一把拉住辰逸的手,激动的问道。

第三十七章 三字经问世(三)

马车在山间的羊肠小道上行驶而过,护卫的人数相比较上次明显增多,鉴于洛小蝶上次所发生的情况,实在是太危险了,除了携带利剑的护卫们外,这次史夫人专门让张统领安排了弓箭手,来保护众人的安全。

掀起帘子,辰逸看着车窗外不断而逝的风景,心情有点莫名的惆怅起来。

“辰逸公子,新的造纸术,真的如意所说那样,你打算……?”洛筱不好意思说着,造纸术绝对是一个赚大钱的生意。

“洛公子,前期启动需要大量的金钱,等我们实际考察完后,如果可以的话,你们洛川府可以出钱,在陈家村建一个造纸作坊,当然这些钱,肯定不会让你白白投入,这些钱就当做你投到里边的股份,等纸张卖出去后,到时我们再按照股份来分钱,你看这样可以吗?”

“辰逸公子,完全可以,没有一点问题,就按照你说的办法来,到时候我们洛川府出启动的钱,只要能够将纸生产出来,我保证销路肯定没有一点问题,也不会有人在洛川找我们的麻烦。”洛筱拍着胸脯向辰逸保证道。

“洛公子,你直接称呼我的名字就好了,叫辰逸公子太见外了,股份打算这样分,你我二人各拿四成,剩余的两成,我想分给陈家村的村民们,毕竟作坊肯定要靠近原材料,也有丰富的水源,方便制造。”辰逸思考了一下,觉得这样分配非常合理。

“辰逸,我们洛川府拿三成已经够多了,你也不用叫我洛公子,三成已经占了你的大便宜了。”洛筱推脱着说。

“这样吧,那一成股份,到时候分给守护在陈家村的护卫们,我们不能白白让他们一味付出,却得不到回报。”看着推脱不要的洛筱,辰逸只好将多出来的一成股份,分啊给了守卫在辰家村的护卫们,有了好处,他们更会加倍保护陈家村的资源。

“如此。我代表护卫们在此先谢过你的好意。”

“少爷,前边不远处就是陈家村口了。”狗蛋的声音从车外传来出来。

经过两天三夜的长途跋涉,从洛川出发的辰逸一行人,终于第二天早晨感到了陈家村。

洛筱怕一行人就这样进去,会惊扰到村民,于是让护卫们随马和马车,在村口的空地上原地休息,只带了两位贴身的随从,陪着辰逸向村中走去。

村前的小河清澈的河水正自西向东,缓缓地流流淌着,天空上的朝霞,映在小河上,给它抹上一层灿烂的颜色。

不知为何,村庄前边非常安静,没有看见一个人影,偶尔只有几声鸡鸣和犬吠声传来,难道是村子里出了什么事情,想起热情好客的乡亲们,心中不由一紧张,辰逸加快了脚步,向村子的最中央赶了过去。

还没有到村子中央,远远的看见有一大群人围在了一起,走了百来步,终于看清楚了,陈家庄的村民和一群拿着武器的在相互对峙着。

“爹、娘,你们怎么了?妹妹呢?”狗蛋看着自己的母亲和父亲正在中间抱头痛哭,急忙向前边跑了过去。

“狗蛋,我们对不起你妹妹!天啊,我造的什么孽啊。”狗蛋的父母,把狗蛋抱在了一起,失声痛苦道。

“辰逸公子,求求你救救我的女儿?求求你,一定救救我的女儿?”狗蛋的母亲,不经意间看见站在不远处的辰逸,连忙跑到辰逸身边跪了下来,嘴里哽咽的喊着。

“大婶,你快请起来,你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虎妞怎么了?”想起自己住在狗蛋家时,聪明伶俐善良的小丫头,辰逸觉得自己一定要将虎妞救出来。

狗蛋母亲和村名的解释下,辰逸终于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是张家村里的张地主张大朱,前几天来收租,身边的狗腿子,不经意间看见虎妞家中有一张完好的熊皮,于是将这一好消息告诉了长大朱,张大朱见了之后眼馋,想尽办法故意万般刁难,将今年的租金提高,让狗蛋一家人交不上租金,用熊皮来作为抵押,串通了村中年过五旬陈三秀,写下了欠条,让虎妞的父母画押作为担保,担保要在一月之内,将租金全部交齐。

虎妞的父母本来就是斗大的字不识一个,本以为在陈三秀的担保下,字据不会出什么问题?一个月之内,只要自己多进几次山,将打来的猎物换成钱,就可以将租金交齐了。

那里又会知道纸上的字据,是张大朱和陈三秀两人给他们下套呢。张大朱还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就是虐童,在立字据时,张大柱不轻易间看到了虎妞,喜爱虐童的他,色眯眯仔细的打量着虎妞,虎妞那瘦小的身体,在玩弄起来一定很过瘾。

辰逸将虎妞父亲手中的字句拿起来一看,纸上时间期限那里是一个月,明明写的是一天。哎,这明明就是一张卖女儿的字据,熊皮丢了不说,还要将家中的女儿抵押给别人。

“小子,我告诉你,他们夫妇偷了我们老爷的熊皮,要不是我家老爷大人有大量,早已报官将你们抓起来,统统送进大牢。”

“是吗?我不信朗朗乾坤,你们难道没有一点王法,就不怕三尺上的神灵吗?”早已看不下去的洛筱,愤怒的说道,没想到在父亲的管辖下,竟然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有没有王法你们说了不算,有字据为证,我就是王法,谁来了也没用,老不死的两个东西,哭丧啊!告诉你,这是你们修来的福分吗,我家老爷也就玩玩你们女儿,过后,就把她卖入妓院,还可以为老爷带来收入呢。你们攒钱攒个十年八辈子,说不定还可以为你们女儿赎身呢,你们说是不是?”跟着张大朱一起来的奴才们,都开心的笑了起来。

“禽兽啊,我跟你拼了,我打死你你们。”狗蛋捏着拳头,双眼通红的跑到了张大朱身边,还没来得及动手,就被张大朱身边的随从一脚踢倒在地,辰逸连忙将狗蛋扶了起来。

“乡亲们,我们打死这帮禽兽不如的东西。”村民纷纷捞起拳头,正准备上前打死这帮畜生。

“你们谁敢,不要忘了你们种的地,可是我们老爷我家的,你们敢动手的话,别指望以后在种我家的地了,饿死你们这帮刁民。”看着愤怒的人们,张大朱故作镇定的说道。

“县令大人到,你们这些刁民,见了县令大人,还不快跪在地上。”不知是谁突然一声大喊,人们都停了下来,顺着声音望了过去。

第三十八章 三字经出世(四)

不远处,一行人大摇大摆的走了过来。

村民们你都跪在了地,站着人只有寥寥几人。

“大胆,你们二人见了师爷还不快行跪拜之礼。”县令还未曾说话,张大朱先开口说道,县令从轿子中走了出来,辰逸仔细一看,不正是上次在衙门中见到的姓胡的县令吗?

“放肆,我家公子什么身份,要向你这个区区的师爷行跪拜之礼。”洛筱身后的随从站在了辰逸一行人的前边,理直气壮的说着。

“你家公子难道还是郡主的儿子不成。”张张大朱看着眼前的几人,讽刺的说着。也难怪看不出来,今天因要上山中去考察树木,在辰逸的建议下,两人穿的都很朴素,完全没有一点贵公子的样子。

洛筱刚刚迈出前脚,觉得有人拉住了自己,转过好奇的看着正拉着自己的衣袖的辰逸,眼中充满了疑惑。

当辰逸在他自己的耳边说了一番话,想了一下这道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将自己的腰牌递给了身后的随从后,嘱咐了一番,随从拿着腰牌急忙的离开了。

“天之犯法与同罪,铁证如山,你们还有什么可狡辩的。”看着冠冕堂皇的张师爷,怎么看辰逸都觉得这货肯定是个惯犯,平时没少拿好处。

“张师爷,等会你可要帮小人,这些只是定金,事成之后,必有重谢。”想起绑在自己床上的小丫头,张大朱只想快点回家,晚上要狠狠的折磨她,想起这些张大朱便迫不及待的想要解决了眼前的事情。左顾右盼的张大朱,趁没人注意时,从袖口中取出了一锭银子,塞进了站在自己身边的张师爷手中。

张大朱和张师爷两人,两人早已是狼狈为奸的一对,像这样的事情不知道干了多少回,有多少平民百姓只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

“好说、好说,在下一定帮助你,请你放心。”张师爷颠了颠银子的份两,红光满面的将银子塞进了自己的衣袖中。

“大人,你看有字据为证,在下觉得你可以将他们夫妇二两看押起来,以正法典”。假装看了一遍自己手里所拿字据的张师爷,随即点了点头。

“来人啊,将他们二人给我抓起来,带到衙役,等候县,令大人的安排。”张师爷一声令下,狗蛋的父母,被位捕快一前一后押着,随着张师爷走向衙门。

原本在村口等候护卫们,在辰逸的安排下,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早已不见了踪影。

道路中间,由于前几天下雨,深浅不一的烂泥里,布满了木屐的点点的齿迹和马车深深车轮印,车轮深浅不一,互相交错,有些路面上,还夹杂着马车轮零乱的痕迹。

陈家庄的人们也都跟了过去,手里拿着木棍等一些器具,走了大约两个钟头的时间,终于来到了衙门门前,张大朱小拿起在一旁的鼓锤,敲了起来。镇上的人们,听见了鼓声都跑了过来,议论纷纷的说着正在击鼓的张大朱。

坐在县衙府中发呆的县太爷,听见鼓声后,急忙拿起自己的乌纱帽,向升堂的地方赶了过去,县太爷端坐在公案上,如狼似虎的衙役分列两班,随着一声惊堂木的脆响。

“升…升堂。”“奥……”。

“堂…堂下…所跪何人?有何冤屈?”

“大老爷,你要为我做主啊!我怕实在是太冤了。”张大朱跪着向前挪了两步,假装抹着眼泪说道。

太无耻,辰逸没有讲过这样无耻的人,这丫的不去当演员,实在太可惜了。

“你是…是何人?速…速报上…名来?”

看着讲话结结巴巴的胡县令,辰逸都替他着急,心中不断想着,这样都能当上县令。

“青天大老爷,小人名叫张大朱,是三十里外张家村人……”张大朱绘声绘色的将自己的冤屈讲了出来。

张大猪,县令看了一眼跪在地上的大猪,看着自己手中的字据,看来真的是字据确凿。

“你们夫…夫妇二…二人可…可知罪?”

“大人冤枉啊,熊皮的确不是我的,我们只不过帮人看管而已。”跪在堂下不断发抖的狗蛋父母,恐慌的说着。

“你们这是狡辩,你说熊皮是谁的就是谁的?如今证据确凿,你还有什么冤屈可言?大人可以判安了。”张师爷站在身后说着。

自己和这个衙门可真有缘,兜兜转转没想到自己又来了,辰逸拿起在一旁的鼓锤,敲了起来,衙役将辰逸带了上来。

“堂下所…所站…何人?有何冤…冤屈?”县令一看,觉得堂下站着的人自己好生眼熟。

“大人,我要状告张大朱,告他贪污的我的熊皮,大人请洗耳恭听。”试了试嗓子,辰逸说道。

“禀大人,

小人本住在林城边,

家中有屋又有田,生活乐无边,

梦中想起我故友,爬山涉水来洛川把他寻,

一日路途夜晚没处去,刚好经过陈家村,

村边巧遇为母捕鱼的狗蛋,好心邀我到家去住,

狗蛋父亲打熊受了伤,自己好心将他治,

醒来之后为报恩,奈何家中太清贫,

只有将皮赠与我,后来我用银两买,

因要前去洛川郡,熊皮留于日后取。

前日张大朱来收租金,偶然得知有熊皮,

谁知那张大朱,他实在太阴险,

知道此情景,和人一起来暗算,骗了熊皮和女儿!

小人今天来取皮,谁知熊皮落张家。

硬说熊皮是他家,夫妇两人把皮盗。

可怜堂下那二人,不仅皮丢还丢女!

今天辰逸站在公堂上

我铭记这仇不共戴天。”不知从哪里拿来的竹板,边打边说,节奏也越来越快,人们随着辰逸的节奏,不由自主的一前一后伸着脖子。

“太可恶了”

“就是,张大朱太不要脸了。”

“听张家村的人说,只要是张大朱看上的女人,最终都难逃厄运。”站在衙门外的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了起来。

“大人,这人满口胡言,你可要为我做住啊,明明是他们夫妇二人想抵赖。”张大朱看着讨论自己的人们慌了起来。

众人想知道,县令打算如何办案,抬起头,抬起头望向县令坐的地方,一看县令没了?人呢?

本坐在上边的县令,由于节奏越来越快没有坐稳,从椅子上摔了下来,县令一首拿着乌纱帽,一手扶着椅子,刚爬了起来,看见人们都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心中暗暗想着,人们还是挺关心我啊,没想到自己的已深入民心,深受大家的喜爱。

“大人,既然张大朱说熊皮是他家?我有几个问题想问张大朱?”看着跪在地上的张大朱灵机一动。

“好。”胡县令将手中的乌纱帽戴在了自己的头上,开口答应了。

“张大朱,你好,我想问这张熊皮真是你家的吗?”拿着竹板,放在自己嘴边说完后,又将竹板伸在了张大朱的嘴边。(来自辰逸的真实想法:作者你逗我呢?你以为我是记者啊,以为我采访呢?)众人温和的目光从辰逸的身上,转移到了张大朱身上,此时的目光,一点也不温和可以用四个词语来形容,那就是凶神恶煞。

第三十九章三字经出世(五)

“熊皮就是我家的,不是我家难道还是你家的?”张大朱伶牙俐齿的说着。

“你将家中的熊皮,放在家里的什么地方?”

“像熊皮这样珍贵的东西,我肯定是放在柜子中,要妥善保管。”

“那你的熊皮是怎么丢的?”看着继续狡辩的张大朱,心想等会让你哭去都找不到地方。

“你这话说的,我知道的话我的熊皮还会丢吗?”

“大人,我的问题已经询问完毕,请大人再给我一盏茶的时间,到时候真相肯定会浮出水面。”

“好。”县令想了一下,开口答应了。

“大人,此事万万不可,如今证据确凿,我们可以收押犯人了。”站在县令身旁的张师爷听见的话后,焦急的向县令说道。

“无妨,一盏茶…的时间…难道你等…等不及吗?”县令一脸耐烦的向张师爷招了招手,示意他退下。

张师爷无奈的看着县令,没有办法自己只能等,看着站在公堂之下的辰逸,眼中充满了怨恨。

看什么看,你咬我啊,辰逸心中早已将张师爷骂了个狗血喷头。

“公子,熊皮取来了,这是卖皮的字据,你看。”洛筱的随从,将自己取来的熊皮,从身上取了下来,双手举起让洛筱过目。

“嗯,不错,等会看我眼色行事,你将熊皮和字据收好,等会有用。”洛筱满意的点了点头。

“陈大叔,你们家的熊皮放在什么地方?”

“回公子,我怕熊皮放在家中不安全,将熊皮一直都放在自己家的梁上,生怕被别人偷去,谁知道……”狗蛋的父亲自责的说道。

“你没有记错?你家的熊皮真的一直放在梁上。”

“我就是在糊涂,这件事情也不会记错。”为了发生意外,辰逸在一次问了一遍。

“大人,我问完了,大人我已有证据证明到底是谁在撒谎?”

“快…快将证…证据拿出来。”县令一听有证据,心中不断想着真是太好了。

辰逸转过身,看见了举着右手的洛筱,给了对方一个微笑。

众人顺着辰逸的目光想后边看了过去,自己的身后除了人还是人,哪有什么证据?

“大人,他在欺骗你,哪有什么证据,明明什么也没有。”

“有本事你将证据拿出来,让我看啊,拿不出来了吧你倒是拿出来啊?无话可说了吧。”张大朱看见什么也没有,心中的石头总算是落了下来,开口嘚瑟的说着。

“好个信口开河的小子,来人把他给我拉下去,重大二十大板。”张师爷幸灾乐祸的说道。

“大人,如果每次审案,都有人向他那样站出来,大人你的面子往哪里搁,朝廷的威严往何处放”张师爷阴阴的说道。

“按他说…说的做。”县令想了一下,张师爷说的也不无道理。

“快去,将东西递给辰逸,按照我们先前的计划行事。”洛筱小声的给自己的随从说着。

“是,公子。”随从说完话拿着东西,从人群中向边前挤了进去。

“慢!证据到”衙役正准备将拉着辰逸往出走,在衙门外忽然传来了一声大叫。

随从将熊皮和字据给了辰逸。

“不知诸位是否还记的?张大朱说熊皮在他家的柜子中,而陈宇叔说他家的熊皮,是放在房梁之上。”

“这怎么会忘呢,但这两者见有什么关系?”一位站在前边的人说着。

“这位观众说的号,请大家仔细看,这张熊皮上有什么?”辰逸将熊皮拿在了手中展示给人们观看,站在后边的观众踮起自己的脚生怕自己看不到一样。

“我知道了,这张熊皮上有毛。”一位观众突然开心的说着。

“切……”众人看着他就像在看一个白痴。

“本来熊皮上就有毛。”这位观众弱弱的解释着。

“那一个熊皮上没有毛。”一位观众说着。

“我知道,这位公子是想让我们知道,这张熊皮的价值很高,是一副值得我们去偷盗的熊皮。”

辰逸无语的看着长得很像的兄弟两人,心想这兄弟二人,真不愧是亲兄弟,智商都一样高。

“你先拿着。”辰逸将手中的熊皮递给了随从后,问前边拄着拐杖的老人,将拐杖借了过来,狠狠地将棍抽在了熊皮上,藏在皮毛之中的尘埃,在拐杖的抽打下,纷纷跑了出来。

“大人,这就是证据,如果熊皮放在柜子中,那么就会和外边的空气隔离,怎么会出现这么多的灰尘。”

辰逸的话刚说完,众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原来道理是如此的简单。

“你血口喷人,我明白了,肯定是你们三人串通好了,不知从哪里找来一张熊皮,用来冤枉我。”张大朱狡辩的说着。

“大人,我还有一份字据,可用作证据。”辰逸将藏在衣袖中的字据取了出来,放在掌心中。

师爷在县令的目光下,只好将辰逸手中的东西递给了县令,县令一看,接过一目了然,上面的内容,恰恰解释了熊皮正是从张大朱家买来的。

“大人,他们早就认识,原来是他们空手套白狼,想把我的熊皮占为己有。”贼心不死的张大朱,继续狡辩说道。

“笑话,你以为辰公子和我会在乎一张区区的熊皮吗?

“大胆,你是何人,竟敢无视县令,来人给我拖下去重大五十大板。”张师爷看见又出来一个人,来唱反调,于是开后道。

“大众人看着他就像在看一个白痴。

“大…大胆”县令的话说了出来。

“听见没?我家大人都说你大胆。”师爷站在自家大人旁边耀武扬威的说着。

“我是说…说你大…大胆,洛公子没…没想到你…你也在这。”张师爷听见后,脑经没有转过来,顿时懵了。

“张师爷,你现在还会觉得,会贪污一张熊皮吗?”看着懵在公堂上的张师爷,辰逸打趣的说着,活该还让人打我板子,你等着,等会让你好看。

人群中传来一阵骚动,不一会,两个人将一个五花大绑的人戴上了公堂上。

“你说,还是我帮你说。”

“大人、小人一时财迷心窍,才会答应张大朱提出的要求,在字据上写了假话。”

“大人,依我看应该将张大朱和陈三秀各打五十大板以儆效尤。”张师爷站在县令旁边说着。

“张大朱。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好好想一下,你还有没有同伙,说不定胡县令还能给你减刑。”真是一个墙头草,

“只有我们二人,没有什么同伙。”张大朱又不傻,以前张师爷可没少为自己差屁股,如果自己供出张师爷,以前的事情暴露出来,何止是挨板子怎么简单。

辰逸也没指望,张大朱能够把张师爷供出来,自己只不过是有一点不甘心而已,这样兴风作浪的人对当地的百姓来说迟早是一个祸害,等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将他干的丑事暴露在人们眼前。

事后,辰逸陪着狗蛋的父母亲从衙门出来,还没走几步,拉着妹妹得到狗蛋,看见从衙门出来的父母,和妹妹飞快的跑了出来。

“虎妞,你没事吧,有没有人欺负你。”虎妞的母亲抱着虎妞一哭一边问道。

“娘,你别哭了,没有人欺负我。”虎妞安慰着母亲说这。

“公子这次多谢你了,不然爹和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狗蛋来到辰逸身边感激的说道。

“狗蛋,这件事情本来就是因熊皮而起,才会连累你爹和你娘,希望你别见怪。”辰逸不好意思的说道。

第四十章三字经出世(六)

一行人狗蛋的带领下一路上走走停停中于来到了狗蛋所说的树林,冬天构树光秃秃的丫杈划碎了湛蓝的天空,不时有几只不怕冷鸟儿休憩在树枝上,哀鸣几声,增添了一份悲凉的气息。

辰逸举目远望,树木成林一眼看不到尽头,近处干枯的树枝密密麻麻相互交错在一起,连成一片。冬日的阳光穿过层层叠叠的枯枝,通个每个缝隙,阳光斑斑驳驳洒在地上形成大小个不行同的光斑。

森林的道路上铺着凋零的树叶,走在上边发出沙沙的声音。

辰逸弯下腰从地面上捡起一片泛黄的树叶,叶片阔卵形或不规则3~5深裂,边缘有粗锯齿。树林就是自己想要寻找的枸树林。

“错不了,我们先砍一个构树,将树皮拔下来,带到陈家村后我尝试,等后边技术成熟后,到时候村民们就可以靠着发家致富,过上好一点的生活。”众人拿起斧头不一会,地面上发出轰的一声,树木轰然倒下。

大约两盏茶的时间,倒在地上构树如同扒了衣服的少女一样,一丝不挂的裸露在人们的视线中。离开陈家出你的时候,辰逸专门找到水生,让水生去收集造纸还需要的麻头及敝布,以及一些工具。

陈家村的人们在知道了辰逸要给他们带来发家致富的生财之路后,只要水生需要的东西,都拿了出来,生怕自己家出的东西少了别别人笑话。

站在村口焦急等待的人们,看着远处而来上辰逸一行人,都上前迎了过去,每个人都希望辰逸能将制造出来,以后光赚了钱,更重要的自家的孩子也有书读了,说不定陈家村以后还可以出一个秀才。

“辰逸大哥,东西我和村民们按照你的要求都已经准备好了。”水生高兴的说道。

“好,那我们这会就动手,说不定明天就可以有结果了。”看着期待的众人,辰逸笑着说道。

“你们喝点水休息一下,再急也不在这一时半会。”赵大爷拿着自己的烟袋,笑呵呵的说着。

“赵大爷没事,东西你们都准备在哪里了?我先看一下还需要什么?”

“村子后边不远处,有一篇空地,地方很大,由于土壤不好,一直荒废着,今天也算是再次利用了,你跟我来。”

“辰逸我们到了,等会你指挥就好,有什么需要做的活,你交给我们就好了。”赵大爷说完,让人从家中搬来了一个木凳,好让辰逸和洛筱坐在木凳上休息。

在走路的途中,辰逸回想着自己在杂志上看过的造纸方法,不经意间已经到了赵大爷所说的这片空地上。

空地四周有几位村名拿着打猎的武器,守护在四周,生怕有人前来捣乱。空地上架有大大小小铁锅,锅中都盛满了清水。不远处有几个大的木板,木板的左边堆积着辰逸所需要的东西,模板的另一边放着等会用来捞浆篾席。

让人们把自己从山上带来的构树用沤浸最大的锅中,为了节约时间让人在下边生了火,两盏茶的时间锅中的水已经沸腾起来,一股构树特有的味道从锅中散发了出来,等到构树的水皮分散成纤维状后,

辰逸让人们帮忙将就是用切割和捶捣的方法切断纤维,并使纤维帚化,而成为纸浆。然后放在另一个锅中,在锅中倒上了水,把纸浆渗水制成浆液,辰逸从凳子上站了起来,拿着捞纸器(篾席)捞浆,使纸浆在捞纸器上交织成薄片状的湿纸。

让人即把湿纸拿到了阴凉处,等纸干透后,就可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成功的将纸做出来。找了几个人,在陈毅的解释下,经过几遍试验后,这几位村名已经熟练的掌握了造纸的技巧。

坐在椅子上正在休息的辰逸,中午到现在辰逸还没有吃饭,肚子咕咕响了起来,站在辰逸身边的村民听的很清楚。

“小逸,我已经让村中的妇人们做了简单的饭菜,我这就让她们送过来。”赵大爷说完,让自己的儿子带领着自己人去取食物。

人们吃完饭都已早早的去休息了,辰逸和洛筱在村民的再三邀请下,最后住在了赵大爷家。

“辰逸这是什么?为什么暖暖的”洛筱躺在炕上,好奇的问道。

等到辰逸解释完后,心中暗暗的想着等回家后自己也要盘这样一个大炕,冬天睡着真舒服,没多久,忙碌了一天的两人都已进入了梦乡。

“猪,你该起床了。”睡得迷迷糊糊的辰逸听见洛小蝶的声音在身边想起,心中一想洛小蝶应该在郡主府怎么会在陈家村?自己肯定实在做梦,不管了再睡一会。辰逸转过了身子,扒拉了两下嘴接着睡觉了。

我就不信我叫不起你,洛小蝶将自己的双手放在辰逸的耳朵上,拧耳朵着辰逸的耳朵。

水的挺好的辰逸,感觉自己的耳朵疼,转过身迷迷糊糊的看见洛小蝶正拧着自己的耳朵,现世界欺负自己,如今还跑到自己的梦里来欺负自己,怎么可能?这绝对不可能。

辰逸果断伸出右手,一把将洛小蝶拉在了自己胸前,两只胳膊紧紧的抱住洛小蝶,感受洛小蝶的两个玉峰压在了辰逸的胸膛上。

“软软的,就是太小了。”伸出了右手摸上了洛小蝶的玉峰,嘴里还不停的说着。

“竟然说姑奶奶的胸小”趴在辰逸胸膛上的洛小蝶,头脑一片空白,紧接着怒火中天。

“臭流氓,我打死你。”洛小蝶伸出左手照着辰逸的脸就是一巴掌。

等等,自己做梦怎么会感觉到痛,这梦也太逼真了吧。辰逸急忙偷偷的睁开眼睛,刚好看见洛小蝶的双眼燃烧着熊熊火焰,顿时蒙了。等等自己手里怎么软软的,辰逸试着有捏了两三下两下。眼睛往下边一看,完了、完了,要死人了,自己这次要死定了,怎么办?装着睡,心中默默祈祷着你们看见我睁眼,你没看见,没看见。

看着装睡的辰逸,三两下辰逸连同被子,被一起摔在了地上,紧洛小蝶骑来辰逸身上,对着辰逸就是一顿打。

看着还在地上装睡的辰逸,洛小蝶站了起来。

难道她走了,辰逸偷偷的睁开眼,刚好看见洛小蝶的脚抬起正对着自己的裤裆,吓得辰逸急忙从被子里跳了起来,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跑。

“臭流氓,你给我站住,看姑奶奶不扒了你的皮”看着夺门而出的辰逸,洛小蝶急忙追了过去。

“姑奶奶,你就饶了我吧。”辰逸回过头看见见洛小蝶快要追了过来,脚下加快了步子,走投无路的辰逸,刚好看见洛筱站在不远处,急忙向洛筱的方向跑了过去。

“洛大哥,救命啊,你妹妹要谋杀我。”辰逸扯着嗓子吼着。

小蝶?正在两无的洛筱,顺着声音刚好看见辰逸向自己跑来,身后紧跟着自己的妹妹,顿时感觉一阵头大,自己还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为好。

“哥,给我抓住他。”本来袖手旁观的洛筱,听见了妹妹的声音,心中默默的对辰逸说着对不起,死道友不死贫道,淫笑的看着辰逸,看来辰逸和妹妹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看着离自己两三步的洛筱正淫笑的看着自己,心中一惊完了,跑不了了,不光自己怕洛小蝶,看来他的哥哥也怕。

第四十一章三字经出世(末)

“死流氓,有本事你接着跑啊,怎么不跑了?”

“疼、疼疼,姑奶奶你就饶了我吧,我真不是故意的。”洛小蝶用右手拧着辰逸的耳朵生气的说着。

“不是故意的?难道你是有意的?”洛小蝶加大了手中的力量,辰逸终于体会到什么叫作不要和女生讲道理。

“小蝶你来母亲知道吗?”洛筱看着被妹妹欺负的辰逸,只好转移话题,把自己的手,从辰逸的耳朵上放了下来,一副乖乖女的模样。

看着妹妹的表情洛筱就知道,妹妹肯定是偷偷跑出来的。这不是胡闹吗?万一出什么差错那可怎么么办?

“小蝶,你是不是偷偷跑出来了?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回去后你就等着挨训吧。”

“大哥……”洛小蝶拉着自己哥哥的衣袖撒娇的说着。

没想到,原来小魔女也有怕的人啊。

辰逸偷偷的迈出脚步,想要溜之大吉,却被眼尖的洛小蝶逮了个正着,死流氓吃了姑奶奶的豆腐还想跑?想的美,向前边跨出一步,脚下没有踩稳,滑了一跤,眼看摔倒在地上。

算了本公子牺牲一下,辰逸一把拉住了洛小蝶,右手从挽住了洛小蝶的腰,将洛小蝶抱了起来。

“公子,村民们都在等你了,你们……”前来报信的狗蛋看见后自己的公子正抱着洛小蝶,难道公子和小蝶姑娘。

“啊!死变态还不赶快放手。”洛小蝶恼羞成怒的说着。

辰逸松开了双手,洛小蝶被摔在了地上,从地上站起来的洛小蝶右手拍了拍屁股上的土,看着眼前的辰逸心想这个死变态肯定昂是故意的,不行,自己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亏。

辰逸想到纸肯定会造出来,但远远高于了自己的目标,激动的看着手中的纸,想到造纸厂建起来后,自己眼前看到了数不清的金钱正向自己扑来。

接下来和村民们简单的解释了股份制,以及上班的时间,每天工作六个时辰,一个时辰记作一份工资,多做多拿,少做少拿,每天中午休息两个时辰,有病或有事可以请假,请假当天没有任何工资,每月月底进行分红,为了防止偷奸耍滑,辰逸专门成立了监察部,工作的工人们也可以相互监督,如果发现有人偷懒,或者做的不好,有惩罚条令为主,知情不报着处罚更加严重,村民乐然接受了辰逸的制度。

辰逸和洛筱的商议下,半个月过后,造纸厂和印刷厂都已竣工,看着两个工厂的规模,辰逸很满意,在这半个月里,辰逸和洛筱也没少做宣传,一切准备就绪,明天就是开工仪式了。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先生们,女士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相信我们的日子会越过越好,我保证明年夏季之前,乡亲们每日三餐最少的标准,都可以达到四菜一汤,凡是五岁以上的孩子,都能免费到洛川郡主的学堂前来读书,乡亲们让我们为了明天的辉煌而奋斗!”

看着村名们高兴的欢呼着,有些人激动地流出了眼泪掌声连绵不绝,久久不能平息,辰逸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好了,大家请静一静,现在见证重要的时刻来临了,现在我宣布红心造纸厂和平民印刷厂现在成立,下面有请洛公子和洛小姐揭匾。”

洛筱和洛筱蝶激动的分别用竹竿剪开了挂在最中央的牌匾,龙飞凤舞的了五个大字跃然于上,同时辰逸和洛小蝶一左一右将柱子上的红布也扯了下来,造纸厂两个石柱上刻有:洁白无疵出身早向清池浴;文章有价立品先从玉笋斑。”印刷厂的石柱上刻有“印出华文歌盛世;刷成锦翰赞新文。”

“现在我宣布,红星造纸厂和现在开工。”早已等待的工人们,铆足了劲的干起了活来。

“公子,你看这是昨天印的书籍,如果没有什么问题,我就告诉他们,可以批量生产了。”次日,辰逸和洛筱两人,正商量着销路,狗蛋激动的举着书本跑了过来。

辰逸和洛筱分别看了一会,都觉得挺不错的,便让狗蛋告诉印刷厂的人们可以批量生产了。

大元初年,十二月十五日洛川郡发生了一件轰动整个洛川的大消息,三字经和红星纸问世了,一连十几天整个郡主府在洛川郡设立的直销店早已被抢一空。

十二月二十六日。

“公子,长安有使者携圣纸而来,正在大门外等候。”张管家慌慌张张跑了进来,激动的对洛筱说着。

洛筱急忙跑到了大门外。

“洛筱接纸。”拿着圣旨的太监看见一位公子哥从府中走了出来,看奇年龄可定定洛筱无疑双手将圣旨打开,

“臣接纸。”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平阳公主元雯菲为朕之女,母为萧皇后,自幼为朕所钟爱,娴熟大方、温良敦厚、品貌出众,躬亲抚养,十馀年间承欢膝下,未有一日不尽心竭力。辅国公之子洛筱,品性纯良,系忠臣之後,自幼为皇子伴读,养于宫内,于公主自幼相识,心意相通。现逢公主及簳之年特晋封为:麒麟公主赐婚于,望尔二人同心同意,永结秦晋之好,夫妻和睦,方不负朕意。一切礼仪,交由礼部与钦天监监正共同操办,择良辰完婚。

布告中外,咸使闻之。

钦此”

“吾皇万岁万万岁。”洛筱激动的接过圣旨,站了起来。

“洛驸马,杂家在此先恭喜了。”

“张管家,快快打赏。”洛筱急忙安排张管家将追备好的银票拿了出来。

“这个,咱家恭敬不如从命了。”宣纸的太监也不推脱,乐呵呵的收下了银票。

“洛公子,皇上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如今各大世家蠢蠢欲动,皇上命让我捎口信给你的父亲,是时候开始行动了,希望你父亲能够尽快起身赶往京城,稳住朝中的局面。”

“对了,你们送的三字经,皇上看了之后很是高兴,命人专门查了底细,你猜查出了什么?”

“查出了什么?”洛筱关心的问着。

“十五年前的天武侯府,被灭了满门你应该听说过?”

“听说过,据传天武侯得罪了武林门派,一夜间被血洗了,这难道和辰逸之间有什么关系?”不对啊,十五年前辰逸应该才十岁。

“十五年前,皇上、天武侯以及武林门派密谋打算铲除武林毒瘤血狼教,但不知道是谁走漏了出去?一夜之间天武候府被血狼叫围攻?一夜之间惨遭灭门,怀着孩子的长公主刚好在皇宫探望太皇太后才有幸逃脱,”

第四十二章拨开迷雾见阳光(上)

“公子,请跟我来。”辰逸随着张管家,还未走到屋子里,老远就看见屋四周有占有手拿武器的士兵,阳光照在雪白的刀面上,沙发出阵阵阴冷的气息。

走进一看,房子四周站立着清一色的身穿斗牛服的人,辰逸想起有关锦衣卫的一首诗来“锦衣血屠九千万,只因此命奉皇天。皇城之上狼烟狂舞,长城之外谁在擂鼓。将军一笑败将全俘,我在东厂醉看你舞。”在古代锦衣卫可是一帮杀人不眨眼的人,锦衣卫虽然威风八面、不可一世,可他们的头目大多没有什么好下场。

锦衣卫怎么来洛川了,难道是自己的身份被发现了,前来缉拿自己,辰逸头脑中各种想法不断出现,拿起袖子擦了擦自己头上的汗滴,故作镇定的走上前去。

“张管家,你知道洛大哥找我有何事?”辰逸只能旁敲侧击看能不能再进房屋之前,打探出一点有用的消息。

“多余的事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今天,高公公携圣旨而来,皇上将长公主许配给了我家公子。”张管家说道赐婚的时候喜气洋洋乐呵呵的说着,看着神情比自己去了老婆还高兴。

“恭喜你家公子,能娶到皇帝陛下的公主真是三生有幸。”辰逸口里虽然恭喜到,心底盘算着难道皇上已经为镇国公有了疑虑,洛筱一旦娶了公主做老婆,虽然说是和皇帝成了一家人。但在宋代的时候是皇亲国戚管得最严的一个朝代,所有皇室宗亲都不能参政,只能做一个太平王爷,赋闲在家.驸马就更别提了,一般就是一个驸马都尉的虚衔,然后就可以养老了。当然各朝代公主丈夫,即驸马的政治待遇不一样,如唐朝的驸马不但当官封爵,还可带兵戍卫宫廷。总之能不能有实权,到头来只是皇帝一道圣旨而已,在这样万恶的皇权至上的统治阶级的时代中,像镇国府这样掌握实权的大官,不光皇帝在府中安插了眼线,恐怕各个世家也安排了不少吧。

“辰逸公子,我只能带你到这了,我就不进去了。”张管家说完,在锦衣卫身边停了下来。

一步一步走上了台阶的辰逸,站在门口外,想着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自己深呼了一口气,双手按在冰冷的门上,轻轻的将门推了开来。

吱的一声,大门缓缓的打开了。在打开大门的那一瞬间,隐隐约约觉得自己人生或许在这之后,将会发生重大的变化。

随着门被推开,屋里正在交谈的人,将目光集中的在了自己的身上。辰逸心理不断想着:难道自己今天变帅了,等等不对,自己每天都很帅好不好。

一身宝石蓝绣仙鹤长袍,手拿拂尘,头戴孔雀毛顶镶宝石帽,坐在椅子上,交叠于身前的手指正翘着微微的兰花指,充满笑意的看着自己:“呦!这位俊俏的小哥,就是发明了印刷术和造纸术,并作出三字经的辰逸公子吧,真是麒麟才子”。像太像了,这双眼睛真像长公主的眼睛。

听着刺耳、尖细地声音,辰逸肯定这货百分之百是太监中的纯种,坐在椅子上的张公公一边说这话,右手拿着拂尘,左手翘起来的兰花指不停的摆动着。

或许是因为自卑吧。那是个心理问题,当某人失去某样东西的时候,心里就会觉得自己跟以前不同,觉得自己异于别人,这时候就会把自己掩饰起来,用另一种心态让别人接受他的存在。

“在下就是辰逸,麒麟才子这个称号,在下承担不起。不知张公公如何称呼。”

辰逸弯下腰,做着辑回答道,自己抬起头刚好看见了张公公看着自己的眼神。

等等,这个太监看我这眼神是什么鬼?刚刚是呆滞,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了含情脉脉了,难道这个太监有什么特殊的癖好,虽然我张的帅,但我是纯爷们,我不喜欢玻璃啊。

“你太谦虚了,现在京城已经传遍了你的事迹,你可称杂家张公公,杂家最佩服你这样有才华的俊俏小哥。”

“辰逸,快进来坐在张公公身边,刚好我也有些话要问你。”正坐在椅子上的史夫人,温柔的对辰逸说着。

忐忑的的辰逸,坐在张公公身边,抬起头又看见,张公公看着自己的眼神,觉得自己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辰逸公子,杂们就以茶代酒,我敬你一杯。”高公公将自己的杯子举了起来,看着自己身边桌上盛有茶水的杯子。

辰逸右手将杯子端了起来,正要往嘴边放。

就在这时,张公公左手的手指间,不知从哪里掏出一个小小的东西,对着辰逸的水杯一弹,辰逸的水杯瞬间四分五裂,做的天衣无缝,力道刚刚好水杯在旁人看来就是自己无辜破了一样,水杯中的茶水瞬间落了下来,水打在了辰逸的衣襟上,也顺着手腕流了下来。

自己好好的水杯怎么无缘无故的会破掉呢,为什么茶水自己没有觉得烫呢?辰逸自己又哪里回想到这是有人刻意为之。

“辰逸公子,你没事吧。”张公公急忙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拿着早已准备好的手帕,帮辰逸擦起了水来,趁着擦水将右手手腕上的衣襟,往上边轻轻的抹了过去,清楚的看见了辰逸手腕上的梅花印记,很激动差点流出了眼泪。

等等,不对,难道是这个太监搞得鬼,电视剧中不管是东厂还是西厂的太监头子,个个不是都是武功高手,难道是他趁机想吃我豆腐。看来自己以后要离太监远一点,辰逸自己哪里又会知道,自己只猜对了开头。

“小筱,还不快点带辰逸去换身干净的衣服。”史夫人开口吩咐着。

“辰逸兄弟,我们先去换身干净的衣服吧。”说完拉着辰逸退了出去。

“张公公怎么样?是不是长公主的孩子?”史夫人看着走远的辰逸,急忙从椅子上跑了下来,哪里有平时的端庄大方的模样。

“是长公主的孩子,是长公主的孩子,苍天有眼啊。”

高公公是看着长公主自小长的,长公主在没有人的时候会偷偷给自己拿好多好吃的来孝敬自己,自己已经完全将长公主当做自己的孩子。长公主你一定要保佑世子平安长大。

“太好了,太好了。”姐姐你知道吗?你的孩子找着了,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史夫人回想想起自己和长公主的点点滴滴:

“你们不能欺负她,你好,我叫元颜汐,我们能一起玩吗?我有好多多好吃的。”想起自己在皇宫时,被其他大臣女孩欺负的时候,小的时候只有长公主站在自己的身边保护着自己。

“史妹妹,我给你带了礼物,你看凤冠霞帔,我专门为你向母后哀求的,十五天你我都可以像公主出嫁了,我相信十五天你我两人,一定是全大元最漂亮的新娘,也是最幸福的新娘,等我们以后有孩子了,孩子如果一男一女的话,我们就定娃娃亲,好不好?”想起自己在结婚的前,长公主对自己说的话,心里很难受。

“史妹妹,对不起,不要为我报仇,我怕要失约了,如果有缘…有缘的话…来生我…还想遇…见你,你要…远离…远离…”想起病重的长公主躺在自己的怀里在离开之前说的话。

姐姐,你说的话我都记着呢,如果有来世,我来当姐姐,你来做妹妹,我来照顾你保护你。

姐姐你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小逸的,我会看着他娶妻生子。

第四十二章青楼巧遇(上)

辰逸随同小蝶一家人一路风尘仆仆,半月后终于来了元朝的首都燕京。

飘香阁,辰逸和洛筱两人站在酒楼的牌匾底下,走进酒楼,酒楼内热闹非凡,来往的过客游人甚多,酒楼共分为上下两层,底下一层是普通平凡人吃饭之处,上层为高档贵客食之处,凡是在二楼吃饭的人非贵即富。

酒店中好几位小二端着菜来来去去忙的不可开交,桌上菜肴美味可口,香味四溢,让人流连忘返。

一楼的掌柜看见从酒店门口,走进了两位风度翩翩的公子哥,这两位不是别人正是辰逸和洛筱两个人。

“两位客官,里边请,请上二楼。”掌柜一边笑着一边将辰逸二人带到了二楼,二楼吃饭的人比较少一点,显得很清静,辰逸和洛筱两人选了一个靠近窗户的位置坐了下来。

“小二上茶,二位公子吃点什么?”老板等小二上完茶后,笑呵呵的说道。

“将你酒店里的招牌菜都给我来一遍。”

“客官你请稍等片刻,才马上就端上来。”

说完老板和小二都退了出去。

“你们听说了吗?金凤楼的清倌花魁柳依依,今天晚上将要在众多到场的人们中,选出一位最有才华的公子,独子为他跳一支独舞。”

“是真的吗?那我今天晚上一定要去,万一柳依依看上了我的文采,那我岂不是,有机会和柳依依独处了。”

“得了吧王五,你什么水平我不知道啊?难道就不怕你老婆知道后扒了你的皮。”

“家中我就是老大,我让她往西她就不敢往东,让她往南她就不敢往北。,我让她……”王五的话还没有讲完,坐在桌子对面的好友不不停的咳嗽着。

“你嗓子不舒服?还是吃鸡毛了?”说话地王五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的老婆正站在自己的身后。

“你指什么呢?我身后有什么?”王五看着自己用手指着自己的身后。

难道我身后有美女?将头转了过去,啪的一声,手中的酒杯掉在了地上,碎成了碎片。

“老…老…老婆,你什么时候来的?”王五急忙站起了身子慌张的说着。

“晚上想去青楼啊?怎么?你让我往西我就不敢往东,让我往南我就不敢往北。呦!王五长本事了。”

辰逸看着对面体行肥硕的妇女,体重得有一百八十斤左右吧,脸上胭脂涂得很厚,一张嘴,辰逸清晰的看见有一层胭脂粉沫,伴随着脸上肌肉的颤抖而掉下来。

“走咋们回家,回家好好给我解释一下,咋们二人好好探讨下人生。”胖女人说完话,扛起自己的老公从楼梯上走了下去。看着戏的辰逸顿时被惊呆了,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客观,你的菜上齐了,请你慢用。”看着满桌子的秀色可餐的食物,两人看着饭桌上五味俱全的饭菜,两人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辰逸,要不晚上我们二人,偷偷的去喝点花酒怎么样?”

“这样不好吧,你都是快要当驸马的人了?万一被皇上知道了,恐怕……”压着声音悄悄个洛筱说着。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我有办法。”洛筱洋洋得意的说着。

听见洛筱这样说,辰逸也很动心,很想去看一下,古代的青楼中的小姐到底长什么样子。

夜晚,天空并非纯黑色,倒是黑中透出一片无垠的深蓝,一直伸向远处,又大又圆而且是金黄色的月亮挂在天空中。城市中通衢委巷,星布珠悬,皎如白日,喧阗达旦。

辰逸和洛筱两人带着精美的面具,走进花街柳巷。只见一阁楼挂红披彩,楣上一扁,金凤楼三个鋶金大字。门前两个妖娆女子,正花枝乱颤的招呼着客人。这正是京城中里最著名的风月场所!

“两位公子哥,快,里面请,晓月快带两位公子哥进上二楼雅座。”站在门口的老鸨看着辰逸两人,一眼看见两人挂在了身上的玉佩,玉佩色泽晶莹一看就是顶级的羊脂玉,一看就是皇家所赐,两人为什么带着面具,老鸨才不会傻着给自己找麻烦,于是也没有说什么。

“两位公子,请跟我来。”晓月看着妈妈的表情,知道了自己眼前的两位公子,身份一定不简单。晓月嘴角勾起的那抹弧度仿佛还带着丝丝嘲讽。眼波一转。流露出的风情让人忘记一切。淡紫色的外袍包裹着洁白细腻的肌肤,她每走一步,都要露出细白水嫩的小腿。脚上的金铃也随着步伐轻轻发出零零碎碎的声音。自己将两人安排在了最前边最中间的位置,辰逸一看有点像前世的VIP座位,这个青楼看起来一点都不简单。

“两位公子,这个位置属于我们整个青楼中最好的位置,只要交三百两银子,两位便可以坐在这个位置,也能……”

“给,这是三百两银票,你收好。有什么事情,我在吩咐你。”辰逸从怀里拿出一叠银票,取了三张心中滴着血递给了皎月。

“依依姐,宾客们都在喊着你的名字,妈妈在催了,你打扮好了没?。”站在门外的小红焦急的说着。

“嗯,知道了,我马上就出来。”吱的一声红色的木门打开了,屋内云顶檀木作梁,珍珠为帘幕,范金为柱础。六尺宽的沉香木阔床边悬着鲛绡宝罗帐,帐上遍绣洒珠银线海棠花,风起绡动,如坠云山幻海一般。榻上设着青玉抱香枕,铺着软纨蚕冰簟,叠着玉带叠罗衾,心中不断想着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向依依姐一样啊。

“小红,怎么还不走?你在想什么呢?”柳依依看着站在自己门口发呆大的小红打趣道。

“我在想,自己什么时候能像依依姐一样漂亮就好了。”小红低声的说着。

“柳依依……”“柳依依我爱你。”

柳依依戴着面纱,从二楼缓缓的走了下来,微微俯身,婉婉落座。玉指轻扬,露出纤细白皙的玉指,抚上琴面,凝气深思,琴声徒然在殿上响起,琴声委婉却又刚毅,券券而来,又似高尚流水,汩汩韵味……

一曲弹完,现场救救不能平静。

“承蒙各位抬爱,今天我们的头号花魁依依姑娘,出两场比试,有人两场都能够打动依依姑娘的芳心,不仅可以得到一百两银子,更重要的是还能和依依姑娘共进晚餐,有幸见到依依姑娘的真面目。”

辰逸一听不为别的,自己一定要将着一百银子拿到手。

“现在我宣布比赛开始。”

“二位公子,我家老爷,想和两位拼一桌,不知两位能否……”

“没问题……”正心痛从自己怀里飞走银票的辰逸,一听转眼间就有人给你送钱来了,看着站在三位随从身后的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年轻公子,光看气质就是有钱人,更别说衣服了,怎么能白白让你坐享其成呢?

“公子的手不舒服吗?”你伸着手势什么意思?站在辰逸一旁的随从心想着。

我的动作怎么简单,你难道还看不出来。

“入座费二百两银子。”辰逸只好硬着头皮无奈的说了出来。

“大胆,你知道眼前的人是什么人?”随从一看,顿时生气大声的喊着。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管你是什么人?现在四百两,一份也不能少。”

“小三,将银子给他。”身后的公子哥说了出来。

“是,公子。”随从咬着牙,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递给了辰逸。用衣袖查了查座椅,身后的公子哥坐了下来。

第四十三章青楼(下)

“各位公子,请看我们的试题。”众人的目光追随着老鸨的手势看了过去。

在一条红布上写着:三四五,象把弓,十五十六正威风,人人说我三十寿,二十八、九便送终。

青楼最终的人们都议论纷纷起来,辰逸一看,这不就是月亮吗,怎么这么简单。

“在场的各位,比赛不可能只是让你们猜谜语,而是在你猜出谜语后,写出一首有关谜底的诗,比赛时间一炷香,一炷香后我们一同来揭晓答案。”老鸨说完后,命人在香炉中点了一根香。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着,香上的最后一点灰烬掉落了下来。

“时间到,现在请大家,将谜底写在桌子上的纸条上,我们会有专门的人来取收纸条,等依依姑娘看完后,会将答的正确的人巧选出来,现场来作诗。”

“一号桌、三号桌、五号桌、七号桌、十二号桌、十六号桌、二十二号桌…五十五号桌,恭喜以上,桌位号座的公子们,你们可以派出一位代表来参加吟诗比赛。”

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凡是被念到桌号的人们都开心的笑了起来,没有念到桌号的公子们,举头丧气的看耷拉着头,羡慕无奈的看着被念的桌号的人们。

辰逸被安排成最后一个出场作诗的人,站在舞台上,看着坐在舞台最中央的柳依依,迈着步子走了过去。

“柳姑娘,不知可借用你的古筝一用。”

“公子请用。”柳依依在小红的搀扶下,从地上站了起来,站到了辰逸的左边,看着席地而坐的辰逸。

辰逸低垂着眼脸,沉浸在自己营造的世界里,修长而优美的手指若行云流水般舞弄着古筝的琴弦,伴随着古筝优美的声音辰逸唱起了: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声音如展翅欲飞的蝴蝶,扑闪着灵动的翅膀,清亮亮的流淌着,又好象塞外悠远的天空,沉淀着清澄的光。不知不觉间人已经被吸引,与音与人,一同沉醉。

在场大的人们都深深的陷入到了里面,久久不能能自拔,从来没有听过这么没的歌曲。

“不知这位公子,所唱的诗为和名?为什么依依从来没有听过?”

话刚说完,自己又后悔了,自己今天怎么会变的这么唐突呢?

“依依姑娘,这首诗正是在下所作,题目叫做水调歌头。”辰逸厚着颜面,撒谎的说着,心中不断的说着苏轼大哥对不起了,希望你大人有大量,千万不要见怪。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们有一定是串通好了,不然就凭他,怎么能做出真么好的诗呢?这样不仅柳依依这个头牌推了出去,也能让金凤楼名声在外,我们不管我要退钱。”一位身着华丽的公子大声大的说道。

“对我们要退钱,你们金凤楼实在是太黑心了。”喊着退钱的人们也越来越多,老鸨一听顿时急了,这样下去金凤楼的名声可就要臭了,到时候谁还会来金凤楼。

“你作不出公子我这样的诗,并不代表我作不出。”

“你如果能在作出一首有关月亮的古诗,诗的文采不下前一首,我就趴在地上学狗叫。”朱鸣得意的说着。

“你让我作我就作啊,岂不是显得我多没有面子。”

“怕了吧,不敢了,老鸨快点给我们退钱。”一副小人得志嘴脸的朱鸣得意洋洋的说着。

“不知公子你怎么称呼?”辰逸心中早已给朱鸣下了一个圈套,这会就等会着他往里钻呢。

“你听好了,本公子叫朱鸣,我爹乃是翰林院侍读学士。”

朱鸣心中正暗自高兴着,怎么样?怕了吧,想着辰逸等会要趴在地上学狗叫,自己已经迫不及待了,一分都不想白白浪费。

“原来是猪……公子啊,见到猪公子在下真是三生有幸,猪公子不如我们加大赌注,除了打赌输了的人学狗叫,我们再加上五百两的银票做赌注,就不知道朱公子敢不敢赌?”

辰逸一听,自己眼前的朱公子,原来还是一个官二代啊,翰林院侍读学士怎么算也是从四品官员了,老爹有本事,儿子一看就是一位败家玩意。

“好啊,一言为定。”

等会输了可别过我,想着自己等会可以白白得来五百两银票,朱鸣心中乐呵好一阵。

有关月的古诗辰逸的脑袋中又不下几十首,想了想去能够堪比苏轼的水调歌头,也只有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了。

“春江花月夜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

空里流霜不觉飞,汀上白沙看不见。

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

白云一片去悠悠,青枫浦上不胜愁。

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

可怜楼上月徘徊,应照离人妆镜台。

玉户帘中卷不去,捣衣砧上拂还来。

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

鸿雁长飞光不度,鱼龙潜跃水成文。

昨夜闲潭梦落花,可怜春半不还家。

江水流春去欲尽,江潭落月复西斜。

斜月沉沉藏海雾,碣石潇湘无限路。

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

人们在辰逸朗读的时闭上了眼,自己的脑中出现了一幅幽美邈远、惝恍迷离的春江月夜图,月下了游子思妇真挚动人的离情别绪,人们都深深的陷入其中不能自拔。

“好诗啊,好诗。浅浅说去,节节相生,使人伤感,未免有情,自不能读,读不能厌。又云:将“春江花月夜”五字,炼成一片奇光,分合不得,真化工手。”

“就是,春江花月夜,字字写得有情、有想、有故。”

“句坷翻新,千条一缕,以动古今人心脾,灵愚共感。其自然独绝处,则在顺手积去,宛尔成章,令浅人言格局、言提唱、言关锁者,总无下口分在。”

“层层灵活,如剥焦心,全不觉字句牵合重复。”

“诗中的诗,顶峰上的顶峰。”

原本站在朱鸣身后一起的公子和书生们,全部围绕在辰逸身边兴高采烈地议论了起了,无不说着夸赞的话,好像这首诗不是辰逸所做而是自己所做一样。

“朱公子,不知这首诗是否入得了你的慧眼。”辰逸故意讽刺的说着。

“这怎么可能,你怎么能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作出怎么好的诗,我不信,都是假的,都是假的。”朱鸣口里不停说着,这个事实自己怎么也不能接受,在朱鸣的眼中,自己就是全天下最有才华的人。

“朱公子,你看我们之间大的赌约……”

“给,这时五百两银票,请你收下。”

看见朱鸣将银票从怀里掏了出来,压压切齿的将怀里的银票递给了辰逸。

没想到今天一天赚了这么多,钱来的也太容易了。

“猪公子,钱给了,你还没有学狗叫呢,猪公子,你这着急着去哪啊,你不会是想自己偷偷地溜了吧”

看着快要从人群中溜出去的朱鸣,一把将朱鸣拉住了。

第四十四章遇袭

“朱公子,你不会就想这样偷偷的离开吧。”辰逸站在朱鸣身边说着话。

“我…我…我是……”朱铭看着人们幸灾乐祸的表情,讲话结结巴巴,话都讲不清楚。

“朱公子,来来……,咋们愿赌服输,男子汉大丈夫要说话算数,既然输了就要履行自己的赌约。”

“就是,输了赌约还想走,你们几个把出口给我堵住。”青楼里的老鸨,吩咐几个青楼里的保镖,将出口围了起来。

“妈妈放心,我们保证让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凶神恶煞的几位保镖站在了门口,向自己带的妈妈保证道。

“我告诉你,我爹可是从四品朝廷官员,你们敢这样对我,等我爹知道后,你们就不怕我爹怪罪下来。”朱铭挺着身板说着。

“你既然身为官宦子弟,不说你为朝廷分忧,小小年纪只知道风花雪夜,只知道给你爹抹黑,你这不是坑爹吗?既然输了就得愿赌服输。”看着朱铭辰逸语重心长的说着。

“你本事你告诉我那你的名字?”朱铭咬牙切齿的说着,看向辰逸的眼神中充满了怨毒的目光。

“在下就是传说中,玉树临风胜潘安,一枝梨花压海棠人们称作的活**,千万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一个传说。”

活**,等会让你变成死**,朱铭和自己的狗腿子离开了金凤楼,走到门口回过头阴毒的看了两眼辰逸。

“公子,依依姑娘有请。”小红红着脸跑了过来,此时在小红的心中辰逸就是一位英雄。

“活**,快去快回,我在下边等你。”洛筱手里端着酒杯笑着对辰逸说着。

“公子,请进。”走进房间中,看着屋内的环境,屋内云顶檀木作梁,珍珠为帘幕,范金为柱础。六尺宽的沉香木阔床边悬着鲛绡宝罗帐,帐上遍绣洒珠银线海棠花,风起绡动,如坠云山幻海一般。四围挂着紫色的短幔。帘钩上还挂着小小的香囊,散着淡淡的幽香。

椅子也都有彩色套子,其中一张特别高,前面放着一个镂花的木雕凳。至少有四盏银制的灯架,点着高大的蜡烛,把全屋子照得通明。

“公子,请坐,红儿上茶水。”辰逸也没有推脱一屁股坐在在了椅子上。

在喝茶的时候,偷偷打量了坐在自己对面的柳依依,细致乌黑的长发,常常披于双肩之上,略显柔美,有时松散的数着长发,显出一种别样的风采,突然由成熟变得可爱,让人新生喜爱怜惜之情,洁白的皮肤犹如刚剥壳的鸡蛋,大大的眼睛一闪一闪仿佛会说话,小小的红唇与皮肤的白色,更显分明,一对小酒窝均匀的分布在脸颊两侧,浅浅一笑,酒窝在脸颊若隐若现,可爱如天仙。

“不知依依姑娘,找在下有何事?”辰逸可不会傻傻的认为,柳依依被自己大的才华所打动,能在青楼头牌的女子会是简单人吗?

“敢问公子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家中可有妻儿?”柳依依柔情似水的说着。

辰逸心中想着,自己回答问题之后,是不是还要再来一句小女子不才,想借公子一生说话呢?

“快看,好大的一只乌鸦。”辰逸顺手指向了窗子外边,柳依依和小红急忙回头看了过去。

等她们回过头,辰逸早已不见了踪影。辰逸从二楼跑了下来,要了奖励后和洛筱两人匆匆来开了金凤楼。

“小红你让影子去查一下,查一查自称活**的人究竟是什么人?查完后速来禀报。”柳依依取下了面纱,阴沉的说着,和刚刚完全判若两人。

“是,圣主,我这就去。”小红走到窗户前,身子一掠起,立刻凌空翻身,在半空中转了几转,人已落在七八丈之外的树枝上。随着身影消失在了夜幕当中。

辰逸两人刚从小巷走了出来,就发现自己身后有人在偷偷跟着他们二人。

辰逸递给了洛筱一个眼神,洛筱用余光向后偷瞄了一眼,两人加快了脚步,只要两人穿过前边的小巷,走上大街了,有宿卫军就不怕有人,对他们图谋不轨了。

跑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眼看就要出了小巷口,到大街上,辰逸心中突然的不安了起来,不知怎么的,总感觉有事要发生。

经过一个院子的门口,辰逸听见有开门的声音,从门口窜出来了几个蒙面大汉,拿着阴冷的兵器向辰逸和洛筱两人砍了过来。

“辰逸,卡农怎么教训这几个不长眼大的东西。”洛筱说完手往腰间一抹,一把软剑拔了出来,顿时和蒙面人打在了一起。

洛筱好在自幼跟随父亲,学的一身好本领,转眼间这几位蒙面人打在了一起,完全不落下风,一位黑衣人看见洛筱这么能打,和情报一点都不相符,洛筱的实力最起码也是二流武者。

站在最外围的蒙面人,从怀里掏出一个梅花镖,对着洛筱射了过去。

手中的梅花镖直化一道银芒,径取洛筱的背后空门。

“洛大哥,小心。”

辰逸眼看洛筱躲避不及了,身子往前一跃,梅花镖从辰逸的后背穿了过去,觉得自己眼前一痛,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小逸,小逸……”身体落地之前,洛筱急忙将辰逸的身体抱住,大声的呼唤着辰逸的名字。

“大胆狂徒,还不快停手。”听见打斗声的宿卫军来打巷子时,刚好看见辰逸受伤落地,于是将辰逸和洛筱围在了最中间,保护了起来。

“队长我们怎么办?”蒙面人完后退了几步,聚在了一起,紧张的看着对面的宿卫军一行人。

“撤,这次情报有误。”黑衣人掏出两个圆球,往地上一扔,伴随着轰的一声,浓烟从地面上冒了出来,等烟雾过后,黑衣人早已消失不见了踪影。

“我是镇国府的世子,这是我的令牌,你们快护送我回镇国府。”洛筱将令镇国府的令牌掏了来,递给了宿卫军的人员,宿卫军中队长一听,今天的事情可不得了,天子脚下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洛筱,这个名字怎么这样耳熟,前几天不是听统领说说皇上赐婚于镇国府了。

今天偏偏在自己值班时,发生这样的事,这事,还是早点禀报给统领比较好。

“你们一队人,快快护送世子回府,你们沿着凶手逃跑的方向前去巡查线索,我要讲今天的事情上报统领。”

“快、快去穿医生。”洛筱慌慌张张的将辰逸报进了镇国府。

“哥,你这是怎么了?”洛小蝶看见自己的哥哥,正抱着一个人火急火燎往里走去,好奇的问了起来。

第四十五章鸩羽千夜之毒

洛筱时不时地裹紧外套,脚下不停地挪换着脚步,从有过的焦躁不安、急不可耐。

“公子,辰逸公子伤势不大,中毒太深、恐怕……恐怕只有……”给辰逸治病的大夫,慌慌张张的说着。

“你们这群庸医,如果治不好辰逸,我要你们还有什么用。公子辰逸中的是鸩羽千夜之毒。恐怕只有什么……”洛筱听到张医生的话后,听了,一皱眉,一股怒火不由得从两肋一下窜了上来了.立刻瞪起了眼,眉毛一根根竖起来,脸上暴起了一道道青筋,愤怒地盯大夫.

“恐怕只有皇宫中的青龙参,才能解此毒。”大夫擦着额头的汗水惶恐的说着。

“筱儿,发生了什么事情?辰逸怎么会中毒呢?。史夫人得知辰逸中毒后赶了过来。

洛筱给自己的母亲解释了原因后。

“那你还等什么?你还不快拿着你父亲的令牌,去皇宫将今天的事情禀报给皇上,我相信皇上一定不会,见死不救的。”史夫人担忧的说着。

“张大夫,辰逸中毒的情况怎么样?”

“夫人,我以用金针将公子全身的经脉锁住了,公子所中之毒乃是鸩羽千夜,金针最多只能坚持三刻钟中的时间,三刻钟一过,等毒攻入心脏怕是大罗神仙也难救了。”姐姐,你可要保佑辰逸平安无事啊。

“母亲,我相信辰逸一定会平安无事的,你别担心。”看着躺在床上颜色煞白的辰逸,洛小蝶知道感觉自己心里好难过。

“陛下,出大事了。”张公公手足无措跑向了养心殿。

“狗奴才你看看你,慌慌张张成什么样子?”在灯火通明的宫殿中,皇上将手中的书籍摔在了书案上,生气的说。

“皇上,这……”高公公跪在地上,看了看站在宫殿里的宫女和太监们

“你们先下去吧。”皇上挥了挥手说。

“诺。”宫女太监弯着腰退出了宫殿。

“简直丧心病狂,太放肆了,天子脚下,竟然会发生行刺驸马之事。”皇帝坐上龙椅,双手握紧像龙椅的龙头用力砸去,双眼通红,活脱脱的就像个愤怒的狮子。

“报,启禀陛下,宿卫军李统领有要事前来禀报陛下。”

我还没有找他算账,竟然还敢来找朕。

“喧。”

“喧,燕统领,进殿。”

“罪臣燕如生,参见陛下。”

见皇上不说话,燕如生跪在冰冷地上,大气都不敢喘,额头上的汗珠沿着脸颊不断滴在地板上,养心殿中这时异常的安静。

“朕来问你,你何罪只有?”皇帝坐在龙椅上双目闪烁不,知在思考着什么。

“罪臣失职,天子脚下,发生刺杀驸马之事,罪臣辜负陛下厚望,恳请陛下处罚。”燕如生胆颤心惊颤说着。

“驸马,可曾受伤?”

“驸马只是受了惊吓,未曾受伤。”燕如生将手下给自己禀报的情况属实的说给了皇帝。

“朕给你一次将功补过,你配合大理寺,给你们半月的时间,一定要抓住元凶,朕要看看究竟是什么人,敢在朕的眼皮底下浑水摸鱼,抓不住元凶,你不要再回来了。”

“请陛下放心,罪臣一定抓住元凶。”总算没事了,跪在地上燕如生心理正打算该从哪里入手。

“启禀陛下,镇国府之子洛筱前来有要事禀报。”宫殿外传来了太监尖细的声音。

“你退下吧,让他进来。”

燕如生对洛筱打了一声招呼,本来想问洛筱问一些事情,想了一下,自己还是和大理寺的人一起去比较好。

“臣,洛筱参见陛下。”

“筱儿,快快请起,你来可是为了行刺一事,朕以命大理寺和燕统领一起前去查案朕相信要不了几日,一定会还你一个公道。”

“禀陛下,臣来斗胆想向皇上求取一物,来救臣的莫逆之交,还请陛下恩准。”

“哦,那你想要何物啊?”皇上好奇的看着洛筱。

“臣想向陛下,恳求一珠青龙参,还请陛下恩准。就是今天豁出性命,也要求得一株青龙参来去拯救辰逸。

张公公心中不由一惊,青龙参可是皇族的圣物,只有皇宫之中才会拥有,一百年才能生产出一株,不仅仅可以去毒疗伤,更为重要的是,一位没有丝毫内力的人服下,便可得一甲子的功力。立马可入一流高手,而且没有任何副作用。

难道这一切,都是洛筱大的莫逆之交策划好的,皇帝眼中充满疑虑看着洛筱。

“中了什么毒?”

“禀陛下,中了鸩羽千夜。”

鸩羽千夜乃是奇毒,相传乃是西域制毒高人所制,此毒奇毒无比,也只有青龙丹可解。

“筱儿,你简直是胡闹,青龙丹万金难求,用一粒变少一粒,朕实话告诉你,皇宫之中也仅有十三粒,这十三粒青龙丹,这还是从前朝的国库中搜集而来。”皇帝意味深长的说着。

“臣恳求陛下,赐臣一粒。”洛筱恳求道。

“此事无需多说,张公公我累了,送洛筱下去吧。”

皇帝扶着额头说着。

“洛公子请。”

“辰逸,我不了你,救不了你啊。”洛筱失魂落魄的走到大大殿门口,看着夜空大声的喊道,心中有一口怨气难以出口,喊完后昏了过去。张公公手疾眼快,急忙扶住了洛筱,但满脑子想的是洛筱昏迷前喊的名字。

皇帝拿起茶杯,正打算喝水,听见了洛筱的喊话后,心中一惊,啪的一声茶杯落在地上,碎成几片,茶水溅了一身,辰逸,都怪自己糊涂啊。

“来人,快给朕备车,朕要去镇国府。”皇帝那还有一点稳重的样子,急急忙忙从暗格中,取了盛有青龙丹的玉瓶,揣在怀里跑了出来。

“张公公,让马车在快点。”

皇帝坐在龙车中,整个车队在五百禁军的保护下,快速行驶在京城的道路中,不一会便到了镇国府。

“皇上驾到。”伴随着张公公奸细的声音,镇国府中的丫鬟们焦急的忙碌了起来。

史夫人,急忙从屋里走了出来,看见皇帝来临正准备跪下。

“史夫人,快快请起,朕还是先看一看辰逸吧。”皇帝急忙扶起了史夫人说道。

“陛下,请跟我来。”

躺在屋中的辰逸,丝毫不知道自己身边发生的一切。

“你们都下去吧。”史夫人支开了屋里的丫鬟。

“黄御医,快去看一下病人的情况。”

这位黄御医不是别人人正是太医院的提点黄垄瑞。

黄垄瑞看着辰逸,心中顿时一惊,眼前的人不正是辰逸。此时的辰逸脸色发青,仔细观察了辰逸的伤口,发现辰逸所中之毒,正是鸩羽千夜。

“启禀陛下,辰逸公子所中之毒正是鸩羽千夜。”

“你先退下,张公公,你运功帮助辰逸消化弹药。”皇帝从玉瓶中掏出了两粒丹药,亲自喂进辰逸口中,高公公将辰逸的身体扶起,双手贴在辰逸的背上,用自己的内力帮助辰逸吸收着丹药。

半刻钟中后,高公公停止了运功,缓缓将辰逸放在了床上,辰逸原本发青的脸,青色渐渐退了下来。

“陛下,估计明天早上辰逸公子便能清醒。”黄御医摸了一下辰逸脉搏,高兴的说了起来。

皇帝留下说了张太医和一部分人护卫后,返回到了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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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清醒

次日,五更天时天还没亮.天边闪着稀疏的星星。

王公大臣四更天就得从被窝里爬出来,五更天以前就的乖乖地站在朝堂下等候皇帝临朝。

宫门缓缓打开,御林军全身武装站立两厢,空出正对乾清门的大街,文武官员分开排列着,徐徐而进。每位官员肃穆庄严。

“上朝。”张公公站在朝堂之上,颇有气势的喊了一句。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朝堂之上的文武大臣,整整齐齐的跪在地上,大声的呼喊着。

“众爱卿平身!”皇帝元杰穿着明黄色的长袍,袍上绣着沧海龙腾的图案,袍角那汹涌的金色波涛下,衣袖被风带着高高飘起,飞扬的长眉微挑,黑如墨玉般的瞳仁闪烁着和煦的光彩,俊美的脸庞辉映着晨曦,带着天神般的威仪和与身俱来的高贵,整个人发出一种威震天下的王者之气。

“谢万岁!”殿中的大臣们文武分两边站,文官站左,武官站右。左第一的一般是宰相,右第一一般是太尉,按官位高低排下去。

“众爱卿,谁有本可奏。”皇帝远杰,坐在龙椅上目不转睛地看着,站在大殿中的大臣们。

“你们没有人要请奏,那朕来说。”皇帝的目光扫过众臣,将手中的佛珠狠狠的摔在了地上。啪的一声,佛珠顿时摔的四分五裂,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皇上息怒。”大臣们慌张的跪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喘,生怕自己引起皇帝的不满,从而降罪给自己。

“就在昨天夜里,就在朕的眼皮底下,竟然有人行刺朕的驸马,你们说,朕要你们能有什么用。”皇帝元杰牙齿咬得“格格”作响,眼里闪着一股无法遏制的怒火,好似一头被激怒的狮子.只见他的脸憋得通红,双眉拧成疙瘩,就连胳膊上的青筋都看得清清楚楚。

“顾风岩。”皇帝沉闷的说着。

“臣在。”顾风岩从臣群中爬了出来。顾风岩当朝大理寺少卿,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庭,掌刑狱案件审理,大理之意:古谓掌刑曰土,又曰理。大理寺设少卿二人,从四品上。

“朕命你和燕如生两人,限十日之内,定将此事一定要给朕查清楚,不然你二人提头来见。”

“臣领职。”顾风岩和燕如生齐声回到。

“你们都起来吧,张公公将东西拿给诸位大臣。”这时群臣们才注意到,张公公身后还跟有两位小太监,每位太监手端着的木盒中都盛有东西。

一盏茶过后,群臣们看着手中的纸张,表情各不相同,有的疑惑、有的激动。

“陛下,这纸张,和平日我们所见有很大区别,更加轻盈,不知可否书写?造价几钱?”户部尚书石言玉看着自己手中的纸激动好奇说道。

“石爱卿,此纸造价很是低廉,至于是否书写,你们将纸打开一看便知。”

户部尚书和群臣急忙将纸打开,纸张了里边的字迹清楚,还残留着余墨淡淡的清香味。

纸张里边印的正是辰逸所写的三字经。

“陛下,这纸中的内容,竟然如此通俗易通,三字一句,合辙押韵,朗朗上口,因其文辞通俗、顺口、易记,不知此文作者是那位大儒所著?”

“陛下臣认为熟读三字经,便可知天下事,通圣人礼,若陛下能将三字经推广千下,万千莘莘学子将通圣人礼,乃是大元之福。”尚书左仆射耶律楚仁慷慨激昂的说着。

“诸位爱卿,著写三字经的人,朕应该如何赏赐?”

“陛下,微臣认为可分为朝散大夫。”朝散大夫从五品下,没有实际官权属于文散官,属于拿皇粮不办事的人。皇帝元杰看着下边的群臣,朝散大夫貌似也不错,想辰逸这样的年轻人,还要多磨练。

“退朝。”张公公看见皇帝的对自己作了作手势,急忙喊道。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等皇上退出后,大臣们才相互离去。

辰逸缓缓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竟是粉红色的帐幔,暮色微凉。头顶是一袭一袭的流苏,随风轻摇。空气中不时飘来一阵紫檀香,榻边便是窗,精致的雕工,不知是什么木质。

窗外一片旖旎之景,假山,小池,碧色荷藕,粉色水莲。不时有小婢穿过,脚步声却极轻,谈话声也极轻。

屋子的左边用一个屏风隔开了,屏风通透细腻,远看这几簇花鲜艳绽放,好似在争奇斗艳,却不知后面一片春光;近看这屏风,雕刻细致,让人不禁浮想联翩.可隐约可以看到一张连珠式琴,形饱满,黑漆面,具细密流水断。玉徽、玉轸、玉足、龙池圆形、凤沼长方形。

不适的动了动身体,却发现身下铺着华美的云罗绸,如水色荡漾的铺于身下,总是柔软却也单薄无比。有人着趴在自己的床边,仔细一看原来是洛小蝶,看着睡熟中的洛小蝶,这丫头应该照顾了自己一晚上。心中暖暖的。

洛小蝶睁开了朦胧的双眼,看见辰逸已经醒来,心中一喜。

“小蝶,你该不会是照顾我一晚上吧。难道你喜欢上了我?”辰逸得意洋洋的笑着说道。

“你先躺着,我去给你端药。”好个臭辰逸,没想到姑奶奶,照顾了你一个晚上,连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看我怎么收拾你。

洛小蝶从房子中走了出去后,辰逸皱着眉,想着昨天傍晚发生得到事情?从狼群袭击,再到昨天夜里的刺杀?究竟会是那些人想要对实握君权的洛川郡郡主不利,难道是皇帝?还是仇家?

“良儿,你去告诉哥哥,辰逸已经醒来了,我先帮你看着药,药热好后,我端过去。”

良儿充满疑惑的从药房中走了出去,难道小姐真的喜欢上了辰逸公子。

等小红走后,洛小蝶偷偷从怀里掏出了苦心草,放在了煮药的药罐中。苦心草一种草,没有什么药用价值,因苦而得名,故名苦心草。

想着辰逸等会喝药的表情,开心的笑了起来。

“小姐,你在笑什么?难道是因为辰逸公子的事情?”

“本小姐高兴,良儿等药,在煮一盏茶的后,你在将药盛出来,给辰逸公子送去。”洛小蝶急收住了笑容,语重心长的说着。

第四十七章赏赐

“小逸,有没有觉得那里不舒服?”史夫人站在床边关心的问着。

“夫人,我感觉好多了。”辰逸说着。

“那你注意休息,皇上已经派人去查,你们遇袭一事,你放心事情一定会水落石出的。”史夫人说完退了出去。

“辰逸公子,你该喝药了。”丫鬟良儿端着洛小蝶加了特殊调味的中药小心翼翼的走了过来。

“良儿,你家小姐呢?”辰逸的没有看见洛小蝶好奇的问着。

“我家小姐出去了。”良儿按着洛小蝶的吩咐说着,在递药的同时偷偷向门外瞄了两眼。

辰逸接过药,皱着眉头喝了下去,这药实在是太苦了,这药能苦到心理去,欧美噶,世上怎么能有这么苦的中药呢。

“良儿,你先下去吧,有什么事情我叫你。”等到良儿走出去,关上门后。

辰逸从床上坐了起来,在地上走来走去,口里不断吸气,双手不断扇着气,这药怎么能这么苦,苦死我了。

站在门外的洛小蝶偷看的洛小蝶,差一点没忍住笑了起来。

吱的一声,辰逸的房门被推开了,洛小蝶笑容满面的走了进来。

“辰逸,你这是干嘛呢?”

“生命在于运动,我在锻炼身体。”辰逸站在地上愣了三秒,将自己的胳膊一前一后的举了起来,嘴里还不停的喊着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二二三四、五六七八,换个姿势,再来一次。

“你该不会害怕喝中药吧。”洛小蝶意味声长的说着,一副我懂你的表情看着辰逸。

“笑话,本公子怎么会害怕喝中药呢?”辰逸倔强的说着。

“辰逸、小蝶你也在这啊。”洛筱从房子外边急急忙忙的走了进来。

“洛大哥,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辰逸好奇的问着洛筱。

“小蝶,母亲找你呢。”

“哦,知道了,辰逸等会我去给你熬药。”洛小蝶说完话,脸上透露出副我为你好的表情。

“朝廷查案的官员,要向你我二人了解遇袭的经过,这会应该快到了,我们先去正堂等候吧。”

辰逸随洛筱向正厅走去。

两人一面走,一面说,出亭过池,一山一石,一花一木,辰逸都观察的很仔细。

忽然,抬头看见面前一带粉垣?,里面数楹修舍,有千百竿翠竹遮映。辰逸心中不由感叹道“这是个好住所啊。”两人走了进去,入门便是曲折游廊,阶下石子漫成甬路。上边有小小的两三间房舍,一明两暗,里面放着床几椅案。

从房间里又得一小门,两人出去来到了前院,有几株梨花和芭蕉树立在那。在树的不远处的墙角下,有一条弯弯曲曲的泉水绕缘屋至前院,盘旋着竹林而泻。

一路行来,或清堂茅舍,或堆石为垣,或编花为浦,或长廊曲洞,或方厦圆亭,可惜辰逸不及进去,很是可惜。

“前边就到了。”两人绕着碧花桃,穿过一层竹篱花障就的落月洞门,一入门,两边都是绿廊相接。院中有点衬几块山石,一边种着树本芭蕉,另一边乃是几颗西府海棠,可惜正值冬季,早已落败。

门内上面有五间大正房,两边厢房鹿顶耳房钻山,四通八达,轩昂壮丽,一条大甬路,是直接出大门的。进入堂屋中,辰逸抬头迎面先看见一个赤金九龙青地大匾,匾上写着斗大的三个大字,“雅风堂”,后又一行小字:“某年某月,书赐辅国公洛鹏飞”,又有“万几宸翰之宝。”

小紫檀雕螭案上,设着三尺来高青绿古铜鼎,悬挂着待漏隋朝墨龙大画,一边是金麒麟,一边是琉璃盒。地上两溜十六张楠木交椅,又有一副对联,是乌木联牌,镶着錾银的字迹:

座上珠玑昭明月,堂前黼黻焕烟霞。(座上人的言谈字字珠玑,文雅高尚,进入堂前的人都身着华服,气度不凡,如焕发出仙气云霞般。)

洛筱和辰逸坐在椅子上,屁股还没有捂热,张管家匆忙从外边走了进来。

“公子,顾大人和燕大人来了。”

辰逸陪同洛筱急忙出门迎接。

“顾大人、燕大人快快请进。”等两位大人坐下后,丫鬟将茶水端了上来。

“两位大人,请用茶。”

“洛筱,此茶应该是雾雪银针吧。我曾有幸,喝过这种茶,据说此茶极为罕有,据说只有胡人的北寒之地,才有产出。因地域的不同,所以此茶有种独特的清香。”顾风岩喝了一口茶水,惊讶又激动的说着。

“公子,张公公携带圣旨而来,让辰逸公子前去接旨。”管家急急忙忙的跑来,激动的说着。

“辰逸,我们快去迎接圣旨吧。”

“辰逸接旨。”

辰逸急忙跪了下去。

“奉天承运,皇帝敕曰:朕惟治世以文,戡乱以武。今有良家男子,姓辰名逸者,自幼秉承良缄,教忠励资,敬之忱聿,创造纸术,活字印刷,著三字经……”。

太监念了差不多一盏茶的功夫,辰逸最终听明白了圣旨的意思,就是由于自己发明了新的造纸术活字印刷,著写三字经,封赏了自己一个文散官朝散大夫,差不多是从五品的官职。

等到张公公念完,辰逸三拜九叩接过了圣旨。

张公公一笑容,连连拱手作礼:“恭喜、恭喜,十五岁便是五品官员,他日位列三公,指日可待啊。”张管家早在洛筱的嘱托下,捧着一张托盘走了过来,笑呵呵的对张公公说着:“劳烦公公奔波,感激不尽,得此喜讯,怎能让公公空手而回,小小敬意,还望张公公不要嫌弃。”

张公公也没有推脱,笑着接过了托盘向辰逸施礼:“杂家,恭敬不如从命。”张公公领完,变回宫复命去了。

“原来,发明造纸术和著写三字经的人,是位俊俏小生、麒麟才子啊。”顾风岩摸着自己的胡子说道。

“没想到,小小年纪有如此有才华,出类拔萃、卓尔不群”燕如生也佩服的说着。

“两位大人,辰逸有伤在身,我们进屋在谈。”洛筱掺着颜色发白的辰逸,对两位大人说道。

第四十八章、除夕之夜(上)

经过两周的时间,辰逸的的伤口已完全愈合,两周时间里,辰逸过着猪一样的日子,完全做到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

睡觉睡到自然醒,每天早上都有丫鬟端来洗漱用品,在这期间辰逸为了保护牙齿,终于发明出来了简易版的牙刷,当然期间还有不少的故事发生。

快到除夕,在古代人,们就该治办年事了。在现代的中国流行着这样一句话,有钱没钱回家过年。

而年事最重要者莫过于祭祖,所以辅国公府,洛鹏飞先把宗祠打开,派人打扫,同时收拾供器,为祭祀作准备。洛鹏飞本家亲戚,也来了一大堆,什么七大姑八大姨。

由于洛鹏飞居长,所以宗祠在辅国公府。不知不觉间,新的一年即将到来。今年是一个丰收年,老百姓家家户户都开心的准备着年货。虽然辰逸得了朝廷的封赏,自己的庄园还在规划中,自己只好战士暂住在洛筱一家。

过年,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发放压岁钱。辅国公府的压岁钱做的很精致,专门命人,用一百多两碎金子,铸了二百二十个小锞子,有梅花式的,有海棠式的,还有笔锭如意、八宝连春等等不同样式。祭祀开始的时候,有乐队奏乐,共献爵三次,然后次第焚帛奠酒,然后所有参加祭祀者一起行礼。

祭祖的时间在年三十,这是过年的最大礼仪。来到宗祠,诸子弟们早已经列队迎候。主祭人本是洛鹏飞。

祭罢宗祠,大队人马再到正堂向祖宗遗像礼拜。家人和小厮一律在仪门之外,辅国公府子侄挨次列队于仪门至正堂的廊下。正堂门槛外面是洛鹏飞和洛风泽,门槛里面是众女眷。只有洛小蝶,因是长房长孙,也随女眷在槛内。供品以菜饭汤点酒茶为主,每当一道菜上来,都是先到仪门,再按次传至洛鹏飞手中,洛鹏飞传洛风泽等洛家直系子弟,供品摆放完之后,洛鹏飞拈香下拜,辅国公府一族之人也悉皆跪下。一跪不打紧,等跪下后辰逸仔细一看,竟将五间大厅、三间抱厦、内外廊檐、阶上阶下、花团锦簇,塞的无一隙空地,可以想像,现场的情景到底有多壮观。

再接下来,就是给洛家现在的最高长者行礼了。大家于是又来到洛鹏飞的正室,洛鹏飞和史夫人两人,正坐在高堂之上,按照辈分的高低,男一起,女一起,分别行礼,是为礼拜尊者。拜完尊之后,还要拜长。然后一一归坐,接受两府男妇小厮丫鬟们的行礼。受礼的同时开始散压岁钱,包括准备好的金银锞和荷包等。当然会辰逸也得到了一个大大的红包。

“小蝶,你等会让辰逸坐在你身边。”史夫人微笑着对小蝶说着。

“辰逸,母亲让你等会跟我坐在一起。”洛小蝶穿着一身浅蓝色银纹绣百蝶度花的上衣,只袖子做得比一般的宽大些,迎风飒飒。腰身紧收,下面是一袭鹅黄绣白玉兰的长裙。梳简单的桃心髻,仅戴几星乳白珍珠璎珞,映衬出云丝乌碧亮泽,斜斜一枝翡翠簪子垂着细细一缕银流苏一张绝美的心形脸蛋,小巧挺拔的鼻子,柳叶般弯弯的眉,薄薄的嘴唇,那浓密的青丝柔顺的放下来,垂落在桶外。脸上泛着惬意的表情,嘴角一抹似笑非笑的媚人笑容,漫步来到辰逸身边。

“小蝶,好久不见,我好想你啊。”洛冥见小蝶走了过来,像一个哈巴狗一样站在洛小蝶的身边,眼中闪过一丝炽热的眼神,但还是被辰逸看的一清二楚,看来自己等会还是要多加留意了。

洛冥看着洛小蝶,心中一阵火热,自己的父母只是洛家的远方亲戚,地位一般,不过只要想起自己在忍两天,等自己的父母将事情准备好之后,自己不光能够得到洛小蝶,看可以得到一大笔财产,洛家人还得求着我娶洛小蝶,正是一举两得。

“小蝶,刚刚问你的那个人是谁?”坐在洛小蝶身边的辰逸悄悄问着。

“他叫洛冥,是我姑妈家的小姨子的弟弟的儿子,他从小不学好,仗着他爹,在小镇里边横行霸道,胡作非为,不知祸害了多少个姑娘。”辰逸一听,没想看起来人模狗样儿,原来是渣男一枚。

“他爹是?”

“他爹是中县令。”在古代人口万户以上的县,县官称县令,秩六百石至千石;万户以下的称长,秩三百石至五百石。《晋令》云:县千户已上,州郡治五百已上,皆为令;不满此为长。

洛冥看着洛小蝶和辰逸有说有笑的,在他心中,洛小蝶早已是他的人,此时已经暗暗的想着,有机会一定好好侮辱辰逸。

受礼散钱之后,开始全家的和欢宴。整个除夕之夜,不光辅国公府中灯火通明,京城的街道上,统统都是灯火高挑,爆竹齐鸣,笑语喧阗,竟夜不绝。

“诸位光喝酒,多没有意思,不如我们玩行酒令,输了的人吟诗一首?”洛筱站起的身,对在场的人们说道。

“好。”

“我们擂鼓传花,等鼓声停了之后,花在谁的手中谁就吟诗。”

“题目我们就以梅花为题怎么样?”

也是巧,刚好院落有一枝二尺高的梅花,旁有一横枝纵出,约五六尺长,期间小枝分歧,或孤削如笔,或密聚如林,花吐胭脂,香期兰惠。

咚咚,鼓声激昂的在大厅中响了起来。鼓声听后一位男子站了起来,看着院子里的梅花,将自己心中的诗句吟了出来:

“桃未芬芳杏未红,冲寒先已笑东风。

魂飞庚岭春难辨,霞隔罗浮梦未通。

绿萼添红融宝炬,缟仙扶醉跨残红。

看来岂是寻常色,浓淡由他冰雪中。”

众人无不一一叫好,咚咚,鼓声又在大厅中响了起了来。等到鼓声停后,红花恰好停留在了洛筱手中。众人都很好奇,洛筱用作出怎样的诗句来。

第四十九章 除夕之夜(下 )

洛筱看着院外的梅花,心中灵机一动,那我便以梅字为主,诸位请听:

“白梅懒赋赋红梅,逞艳先迎醉眼开。

冻脸有痕皆是血,醉心无恨亦成灰。

误吞丹药移真骨,偷下瑶池脱旧胎。

江北江南春灿烂,寄言蝶蜂漫疑猜。”

不得不说,洛风泽的诗彼此前一首要好很多。在场的人们纷纷举杯同饮。

辰逸端起酒杯,看着杯中较为浑浊的酒水,入口有点青涩的味道,酒精的浓度并不是很高,味道有点像前世喝过的啤酒。

洛风泽举起鼓锤,继续敲打了起来,等到鼓声停下,红花刚好传到了洛筱的手中。

众人停了下来,目光都看向了洛筱。

“我就以花为字,诸位献丑了”

“疏是枝条艳是花,春妆儿女竞奢华。

闲庭曲无槛馀雪,流水空山有落霞。

幽梦冷随红袖笛,游仙香泛绛河槎。

前身定是瑶台种,无复相疑色相差。”

在场的众人,都笑着称赞道,摸一首更好。

辰逸看着洛筱,三人中间洛筱最小,才又敏捷,斟了一小杯酒,自顾喝了起来。

“辰逸,今天欢聚一堂,不如你作一首一首诗给大家助助兴。”

辰逸是谁?怎么没有听过?

洛小蝶看着大吃大喝的辰逸,心想这真是报仇的好机会啊。

此时的辰逸,正大口的吃着东西,被众人看着怪不好意思的,急忙将手中的鸡腿放了下来。

“小蝶,我哪里会做诗,你就不要打趣我了。”

辰逸哪里不知道,本就不会作诗,自己的水平,自己还能不知道吗,实在不好意思,老是拿着别人的东西来吹捧,东西总有用完的一天,万一以后露馅了怎么办?

“就是,有的人有自知之明就好,免得丢人。”有人附和道。

“就是,小蝶你就不要为难我了。”说完拿起手中的肉又吃了起来。

“哎,不知道有的人怎么这样没脸皮,在别人家的大吃大喝,要是我,我干脆一头撞死对了。”当洛冥知道辰逸不是洛家人的时候,心中的更为气愤。好不容易等到机会,自己哪能白白放弃这个机会。

“洛冥,你不要太过分了,别忘了这也不是你家,你有什么资格说辰逸。”

洛小蝶笑一个母老虎一样,指着洛冥狠狠的说着。

在场的人们,不由将目光聚集到了这里。看着坐在椅子上边吃边喝的辰逸

高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剑一般的眉毛斜斜飞入鬓角落下的几缕乌发中。英俊的侧脸,面部轮廓完美的无可挑剔。

乌发束着白色丝带,一身雪白绸缎。腰间束一条白绫长穗绦,上系一块羊脂白玉,外罩软烟罗轻纱。眉长入鬓,秀挺的鼻梁,一双钟天地之灵秀眼不含任何杂质,清澈却又深不见底。肤色晶莹如玉,深黑色长发垂在两肩,泛着幽幽光。

“我难道说的不对吗?这么不要脸,这么没心没肺,你的体重应该会很轻吧?”

“请问我能向你要几张脸皮吗,我看你的脸皮里三层外三层的,少几张应该没关系吧。”辰逸真的是忍不住了,真是婶婶可忍,叔叔不可忍。

其余的人头偷偷的笑了起来,人们更加好奇起来,这个不是本家的人,为什么会在洛家过除夕。

“你”洛冥心想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

“你,什么你?既然想听我作诗,那我就送你一首诗好。”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

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

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

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

洛小蝶,实在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洛冥的我字还没有说完,辰逸就率先说了起来

“我知道你想感谢我,不用谢,相聚就是缘分,我在曾你一首。”

“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

可怜辜负好时光,于国于家无望。

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

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

“洛冥兄,千万不要谢我,就算我慷慨赠送于你了。”

我谢你的头,此时洛冥,恨不得将辰逸千刀万剐,洛冥只好底下头喝着酒。

天下无能第一,想起这句话,人们私下偷偷的笑了起来,心想这位辰逸公子真是太有趣了。洛小蝶看着大厅的有些姑娘,两眼冒光的看着辰逸,心中很不舒服。

“小逸,你就拿出点你的水平来,让在场的人们开开眼,免得说你没有才华。”史夫人用慈祥的目光望着辰逸说道。

“既然夫人这样说,在下献丑了。”

为了能够装逼装的更成功,辰逸从桌上拿起一壶酒,和一只酒杯。抬头看着天空中的明月。

“将进酒

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洛筱兄,风泽兄,将进酒,杯莫停。辰逸拿着壶中的酒,分别给洛筱和洛风泽斟一杯酒。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将进酒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吟完,现场一片寂静,人们仿佛看到了一代文豪真在冉冉升起。

“好诗,好诗啊。诗深沉浑厚,气象不凡。情极悲愤狂放,语极豪纵沉着,大起大落,奔放跌宕。?”

“诗句长短不一,参差错综;节奏快慢多变,一泻千里。”

抬起看着明月,想起在另一个时空的母亲和妹妹,不知道她们过的好吗?眼角一颗泪珠缓缓的从眼边滑了下来。

洛小蝶正痴迷的望着辰逸,当自己看到辰逸眼角有眼泪滑落,不知为何自己觉得辰逸好孤独。

“辰兄这首将进酒,定成为能流传千古名篇,在下深深佩服。”洛筱和洛风泽举着酒杯,前来为辰逸祝贺。

“家主,外边有一位蒙面的白衣姑娘,前来找辰逸公子,护卫们没有拦住,已经打进来了。”张管家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

原本热闹的场面,突然安静了下来,整个大厅,空气仿佛都凝固了。

“我到要看看,谁敢在我辅国公府上撒野。”洛鹏飞一听,顿时满脸涨红,青筋暴露,怒目圆睁,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甩了甩衣袖,拿起宝剑走了出去。

第五十章 系统出世(上)

众人走出房屋,站在院落里,看着走进来的蒙面姑娘。辰逸站在人群中,偷偷的打量着站在院子里的人,自己好像从哪里见过一样。

一袭青衣尽显风华绝代。举手投足间优雅万千。倾世的容颜渐渐显露,美目淡淡的飘过众人,最终将目光,停留在了辰逸的身上。

“大胆妖女,我堂堂的辅国公府,你都赶闯,还不快束手就停。”洛鹏飞将自己手中拿起,运起内功,剑鞘急速的向院中的女子飞奔而去,像一道闪电划过了夜晚。

女子伸出手,向飞奔而来的剑鞘伸出了一只手指,只见剑鞘稳稳的停留在了空中,辰逸张大了嘴巴,没想到世上还有这样神奇的事情,这和自己了解的世界完全不一样啊。

“妖女接我一招,清风斩。”洛鹏飞心中一惊,双手将剑高举,自见天地仿佛有什么东西汇聚在剑中。此时院里狂风大作,洛鹏飞身后一片青色,随着手中的剑向前边一挥,身后的青色纷纷幻化成青色的小剑,向女子崩腾而去。

风过天地一片肃杀,女子手中的剑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嗡嗡的颤抖着想要挣脱束缚,女子缓缓的抽出宝剑,空气中的紧张一触即发,然忽,倾世容颜露出一抹浅笑,就在这时,手中的剑已飞到空中,森寒的剑气幻化无数光影飞向四周,一阵于波将众人都吹倒在地。

众人站起来以后,看见洛鹏飞正半跪在地上,一首拿着剑,一首捂着胸口,嘴角有鲜血流出。

“爹,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洛小蝶急急忙忙的跑了过去,急忙将自己的父亲扶了起来。

“妖女,我杀了你。”洛筱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把宝剑,跑过去找白衣女子拼命。

“筱儿,不得无礼,还不快退回来。”洛鹏飞怕儿子受伤,急忙将洛筱喊了回来。

“谁会想到,曾经赫赫有名的元婴高手洛鹏飞,竟然躲在一个小小地方,难道你和公子,就真的甘心过一辈子,你们难道不想报仇吗?”院里的青衣女子,用充满嘲笑的口气说着。

“你究竟是谁?你难道是……”

“我是谁,你等会就知道了。”青衣女子不耐其烦的打断了洛鹏飞的话,伸出了右手,指了一下站在人群中发呆的辰逸。

“过来。”

辰逸不由自主的向前走了过去,心中不断喊着快停下来,难道我命休矣,想想自己还是一位处男,而且还是两世处男,说出去还不被别人笑死了。

这就是小姐的孩子,眼睛长的可真像小姐,既然要接他们回家,看在小姐的面子上,我就先帮你洗髓筋骨,以免回家后不招人待见。

青衣女子将辰逸定在了空中,源源不断的灵气从青衣女子的手中,向辰逸的身体中涌去,随着时间的推移,辰逸的身体中如同一个无底洞一样,所有的灵气进入身体后,都消失的一干二净。

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怪物?这小子的身体怎么如同一个无底洞一般,难道是什么特殊体质,不管了自己在试试。

转眼间天已经快亮了,已经过去了三个时辰,青衣女子觉得自己的灵力十不存一,在这样下去,自己怕要成为世上第一位为人洗髓筋骨灵力枯竭的元婴。

不行,自己还是慢慢来,我到要看看小姐的儿子,体质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洛鹏飞,辰逸先替我家公主照顾好,我去去就回。”说完,青衣女子化作一道流光,眨眼便消失不见。

洛鹏飞双手一挥,本来站在院子中的人们,化作灵气纷纷消失了,只有他们一家四人,及管家站在院中。

“洛哥,难道是家族中来人了?”

“恐怕是家族中的人,要接大公子和大小姐回家了,希望小姐的孩子能够平安长大。”

“筱儿、小蝶,如今你也不用隐藏你们的实力了,你们回到房间中,打破为父在你们体内下的禁术,巩固修为,我们要回家族了。”洛鹏飞看着自己怀里抱着的辰逸,暗暗的想着这一去,怕要辜负公主的嘱托了。

深夜,大元皇宫中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我为什么要回去?我绝对不会回去的,你告诉老头,让他死了这条心吧。”皇帝元杰,看着站在自己身旁的女子。怒不可遏地吼叫着,这声音像沉雷一样滚动着,传得很远很远。

“大公子,你要体谅家主的为难之处。”青衣女子站在皇宫中耐心的解释到。

“青衣,你不要再说了,如果不是他下命令,天武侯怎么会遭到血洗,姐姐又怎么会…”

“小姐,怎么了?天武侯本来身份不明,家主这样做,也是为了小姐好。”

“小姐,早在十五年前,便长眠不起了。”元杰痛心的说着。

“怎么会,以小姐的修为,怎么可能会陨命?”小姐自幼天赋决顶,在离开王朝的时候便以经是金丹九重的修为,怎么可能会长眠不起。

“自从姐夫死了之后,孩子又不知所踪,这两个打击随于姐姐来说太大了,哀莫大于心死,没多久,姐姐便长眠不起了。”

青衣女子听完后,一下愣住了,过了好一会才缓过神来。

“你难道就不想,为小姐报仇吗?杀害姐姐的人绝对和萧家脱不了关系。”

“要说报仇谈何容易?家族怎么会因为小姐的死,就和萧家开战呢?家族中,恐怕有人巴不得我和姐姐死呢!”元杰双目阴沉目露凶光地说着。

“你还是回家看看族长吧,留给族长旧伤复发,他所剩的时间不多了,等族长去世后,你难道认为二公子他们会轻易的放过你们吗?”

“你让我在想想吧,五日之后我在回答你,你先退下吧。”他们难道非要做的这么绝吗?连我这个废人都不放过了?

青衣女子只好无奈的退了下去。

四日时间转眼已过,青衣女子不断给辰逸输送灵气洗髓筋骨。晚上,辰逸刚刚躺在床上,消化这几天接受的信息。

原来这个宇宙并没有自己了解的那样简单。宇宙共分为三界,人界:修为从低到高分别为末流后天、先天、金丹、元婴、渡劫、大成。

可是自己已经连四天续洗髓筋骨,施法的人还是元婴高手,虽然辰逸表面一脸的不在乎,但心里很着急,难道自己只能做一个废人吗?好不甘心,一时怒火攻心,吐了一口鲜血,昏迷了过去。

在他昏迷的那一刻,隐隐约约听到了系统启动中。

第五十一章系统出世(下)

我这是在哪里?辰逸的脑海中闪着五颜六色的光芒。突然那种传来了冰冷的机械声音。

“滴,忽悠收徒系统绑定。”已完成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

界面:“凡人界”

种族:“人族”

姓名:“辰逸”

修为:“无”

根骨:“未知”

忽悠值:“0”

忽悠商店已装载完成。

脑中默认打开了商店界面,里面分为四个界面,法、丹药、法宝、阵法,每个界面中各个等级的物品数不胜数。

“系统有没有新手大礼包?”辰逸好奇的问着。

“新手大礼包正在派送,已派送完请接收。”

“接收。”辰逸心中默念道。打开闪闪的新手大礼包.

仙级丹药:九窍玲珑丹,作用:洗髓筋骨,一心九用。

仙级功法:青莲剑歌,绝世剑仙功法。

仙级武器:青莲剑,由混沌十二品青莲所铸,天下第一仙器。

金莲仙戒,由九品金莲所铸,内部空间无限,可躲避仙帝的神识。

看着这些物品,双眼冒着小星星的辰逸,心中不断说着发了、发了。哥就是传说中的主角,神器在手,天下我有。

鉴于宿主等级太低,武器将会封印,目前等级为低级法宝。秘籍封印为低阶秘籍,往宿主快快升级,解除封印。

目瞪口呆的看着被系统封印降阶的物品,本来充满仙气晶莹剔透的宝剑,转眼间成为了一把黑不溜秋的铁剑。

“死变态,该醒醒了。”睁开双眼的辰逸,难道刚刚的一场只是一场梦?下床后,推开门看着窗外,原来车水马龙的街道早已不见踪影,自幼一片只有荒凉的沙漠,难道我又穿越了?

自己没有睡醒,辰逸觉得自己肯定在做梦。洛小蝶看着站在门口发呆的辰逸,难道这家伙魔怔了?

“疼、疼疼。”等等不对啊?梦中的自己怎么会感觉到痛呢?难道眼前的一切都是真的?伸手看了看自己的手指,自见无名指上,有一个金色的莲花印记。

洛小蝶将右手放在辰逸的腰部,使劲在辰逸的腰部一拧,转了三百六十度。

“哈哈……”妈呀!真痛啊!这真的不是梦。发了,发了。

激动的一把抱住了洛小蝶,笑了起来,手不小心放在了洛小蝶的胸部。

“啊,流氓!敢吃姑奶奶的豆腐,你去死吧。”洛小蝶的脸上一片通红,像一个熟透的苹果一样。

砰地一声,辰逸直直的躺在了地上。右眼顿时被打成了熊猫眼。古人不欺我啊,原来这就叫作乐极生悲。

“女儿发生了什么事情?”洛鹏飞一家匆忙的赶了过来,看着躺在地上的上辰逸,好奇的问着。

“爹,你不要问了,反正他就一个臭流氓、死变态。”

看着洛小蝶娇羞的模样,难道着辰逸对我家姑娘有意思,这小子有种,我喜欢,不错,不错,郎才女貌。

洛鹏飞急忙将辰逸拉了起来,一副老丈人看女婿的样子。吓得辰逸双腿加加紧,慢慢的退到了史夫人身边。

“史夫人,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自己醒来后,眼前的一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辰逸好奇的向史夫人问道。

“小逸,事到如今,我也不瞒你了,你也是时候该,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了。”

听完史夫人的解释后,辰逸才明白,自己以前的经历,都是虚无世界,没有什么天下衣装,没有妹妹小珠,没有狗蛋,没有水生,自己先前看到的一切,都是母亲为自己所布的阵法,自己的母亲是金丹九重的高手,自己的父亲被人所杀,元杰是自己的舅舅,是修真四大家族的之一洛家的长子,十五年前帮助自己的母亲逃脱家族,身受重伤,至今还没有回复。

“小逸,史夫人都告诉你了,舅舅这些年对不起你们,你放心姐姐的仇,我一定会帮你报的,其余的话我也不多说了,我们先回到家族再说。”

“既然你们都商量好了,我们现在就返回家族吧。”蒙面的青衣姑娘凭空出现在屋子中,冷冷的说着话。

一行人坐上了飞行法宝,转眼间不知已过了几千里。

系统,在吗?在法宝上休息的辰逸,心理默默的问着。

系统无处不在?

“为什么你昨天才出现?”

“由于带宿主穿越,导致能量不足,无法启动系统。”

“如果能量一直不足,你会怎么办?”

“等宿主死亡后,寻找一位新的宿主。”辰逸听完,眉头的黑线,这个系统太坑了。

“系统帮我分析一下,在场每位人的修为?”

经过分析辰逸知道了,在场每位的修为:青衣女子修为元婴九重,元杰本是渡劫三重,因受伤跌至元婴九重、洛鹏飞元婴三重、史夫人元婴一重、洛小蝶筑基一重、洛筱练气九重、元炫熙练气九层、元希影练气八层、元颜汐练气九层、萧无霜元婴七重。

萧无霜对你有杀心,请宿主务必小心。自己见都没有见过她,怎么会对自己有杀心呢?

“小逸,这是你舅妈。”洛鹏飞见辰逸看着自己的妻子,急忙对辰逸说道。

“小逸,你虽然没有见过我,但我偷偷的见过你,看见你我就想起你的母亲。”辰逸看着萧无霜伤心的表情,终于明白了两句话,人生在世,全靠演技。越漂亮的女人,越心毒。

“我们要打起十二分精神了,等会就要穿越魔族地界了,我总感觉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一样。”不知为何,青衣总感觉会出事,修士对危险的事情都特别敏感,更何况自己都是元婴九重的修为,所以不得不开口嘱咐众人。

“夫人,如果等会有事情发生,这几位孩子就由你和史夫人照顾了。”洛鹏飞沉思了一会,对自己的夫人说道。

自己小绵羊一只,舅舅这不是把握往虎口送吗?万一等会遇到危险,萧元霜暗中偷偷地阴自己一把,自己想哭都没有地方去。

不行,自己还是站在史夫人旁边比较安全,就这样决定了。

“小蝶,等会我来保护你吧。”辰逸厚着脸皮,站在了洛小蝶的身边。

“姑奶奶,要你保护?本姑娘都筑基一重了,叫声姐姐,等会姐姐保护你。”洛小蝶老气横秋的说着。

“姐,小弟的小命,等会就要靠你了。”辰逸拉着洛小蝶的手说着。

站在飞行法宝上的人们一阵鄙视。

“把你的咸猪蹄给我取掉,你的节操呢?”

“节操?多少钱一斤?还有我的手不是咸猪蹄?”见自己不能光明正大的吃豆腐,只好默默的将手,从洛小蝶的手上放开。

“还有我的这只手一点都不咸。”

“变态。”辰逸脑海中,出现了系统的声音,我还能让一只系统给鄙视了?

“我这是为了让萧无霜放松对自己的警惕,你不懂?”

“装逼小遭雷劈。”系统又传来了冷冷的机械声。

“友情提示,你以前所经历的都是真的,只不过刚刚已经被你母亲的仇家,用阵法全部杀死了。”听完系统的提示后,辰逸差点晕了过去。

“小逸,你没事吧,不舒服吗?”洛筱看见辰逸的表情不对,急忙问道。

“我没事。”心中不断想着,都是因为自己的缘故,他们才会出事,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为辰逸日后的心魔,到底什么是正?什么又是魔?谁也没有注意到,辰逸的瞳孔中有紫色一闪而过。如果魔族的人,看见辰逸的瞳孔肯定会大吃一惊,在魔族,紫色的瞳孔,则代表着魔族的王者血脉。

请假一天

各位读者朋友,小沫身体不适,今天断更一天,明天补上。望们能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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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生死之间

“我们已经进入魔界了,大家提高警惕。”经过了解,终于知道了,拒人千里之外,一脸冷酷的青衣女子叫作冷青怡。

站在飞行法宝中的辰逸,仔细的游览着传说中的魔界,天空外充满着黑色魔气,一眼望去看不到尽头。始于黑暗,终于黑暗。魔气在空中不断翻涌着。

在飞行法宝上的着几天,辰逸大致了解了一下修真界从兴起到现在的世界格局,相传这里是除了魔都圣域之外,在十几年前是魔界最美丽的地方,不知什么原因,最后却因为魔族一场大战,将这里摧毁成一片荒凉之地,据说当时参战的还有魔族渡劫期的大能们。

“友情提示,前方有杀气,请宿主在这场战争中,务必保全性命。”辰逸脑海中,传来了冰冷的机械声音。

“系统那有没有保命大礼包?”

“没有”

“系统有没有求生大礼包?”

“没有。”

辰逸觉得自己每一次的满怀期待,都会被系统冰冷无情的机械声音所淹没。

唉!原来长得帅的人,这样不受系统待见。作为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大帅哥一枚,真是伤心。

“大家小心。”冷青怡的话刚刚说完吗,突然,从远处的天际急速飞来了三道飞快的流光,并狠狠的撞在法宝的能量罩上。

砰地一声,飞行的法宝剧烈的晃动了起来。辰逸顿时觉得天翻地覆,差一点把胃中苦水都晃了出来。

冷青怡手里捏着法术,只见一道青色光芒,落在法宝的最中心,本来晃动不定的法宝,瞬间稳定了下来。

离法宝的不远处,凭空出现了三位身穿黑袍的人,悬浮在空中。

“不错啊,没想到你这个女娃娃不简单啊。”站在最中间的黑衣人,阴沉的说着话。

“你们究竟是什么?为何无缘无故袭击我们?”冷青怡冷冷的说着话。

“我们是修真四大家族之一的洛家,还请你们速速离去,免得白白丢掉性命。”站在法宝边缘的元杰,不惊不慌的说着。

“大哥,大哥我们怎么办?”

“怕什么,根据情报我们修为都比他们高,只要我们坚持一炷香的时间,等他们到了之后,你们想想,那可是每人一百万上品灵石啊,我们拿着灵石从此远走高飞,修真界这么大,我们难道还没有个栖息之处。”三人悄悄的用神识互相传音。

其余两人咬咬牙齿,想到那一百万上品灵石,相当于一亿下品灵石。

想到一亿下品灵石,每人的双眼冒着绿光。

“我是谁不要紧,重要的是你们活不过今天。”

说完,三人拿起自己的灵气,不断向法宝发起了攻击。

看着向法宝猛烈攻击的三人,在这样下去,我们只能被动受敌。

青怡、鹏飞我们只能出去放手一战,无霜、史夫人,你们多加小心,有机会的话你们就趁机逃跑,为了保险,我动用了令牌,已给家族传了信息过去,希望家族那边的人能够及时赶过来。元杰传音道。

“哟!我当你们躲到龟壳里不敢出来了。”穿着黑袍的三人无耻的说着。

“废话少说,开战吧”

冷青怡将手中的灵剑,往上一抛,手中施展着法术,一颗巨大的古树在身后缓缓出现,伴随着一声清脆的鸣叫声,一只青色的栾鸟,站在树冠上方,注视着悬空而立的三人。

青鸾从梧桐树一跃,张开了翅膀,静静的悬浮在空中,翅膀上不断有青色的灵气涌出,幻化成一只只青色的羽毛。

“哇塞,这就是传说中青羽道人,根据仙鸟青鸾,悟道创造出来的高阶顶级剑诀,青羽诀。”洛筱蝶双眼不断冒着星星崇拜的说着。

“青羽杀”伴随着冷青怡冰冷的声音,青鸾带动着青色的羽毛,化作一道道青色的流光,急速地向敌人飞奔而去。

黑衣三人周围,不断传来了爆炸声,周围暴乱的魔气都被瞬间蒸发掉了,成为了一片真空地带。随之魔气有急速的补充了过来,反反复复进行了好几遍,渐渐的爆炸终于平息了。

杀掉了?在场的众人正暗自高兴,突然几声轻微地咳嗽声出现在众人的耳朵中,这时人们才发现,三人的衣服早已被炸的稀烂。

没想到青羽诀怎么厉害,三人贪婪的看着冷青怡,等会一定要将青羽诀拿到手,转眼间,三人又换上了新的衣服。

“没想到,今天还有意外收获啊,小妞快将你练习的功法交出来,说不定,我们还可以考虑,放你们一条生路。”站在最左边的黑衣人,擦了擦嘴角的鲜血,恶狠狠的说道。

“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冷青怡脸色苍白的说着。

“是吗?在场数你修为最高,刚刚这一招青羽诀,怕已经用了你的七成的灵气,难道你还有灵气,可以在来一次吗?”中间的黑衣人,阴沉的说着。

“刚刚这场攻击,你们也没少消耗灵气防御吧,谁胜谁负,现在就决定,还为时过早吧。”

“不好意思,我们来的时候,专门为准备了,高阶防御符。”男子将右手缓缓的伸了出来,只见一张精美的防御符真在一点点化作灰尘,消失不见。

“你们觉得,你们现在还有胜算吗?”

糟糕,元杰三人互相看着彼此,都明白眼下的情况对自己很不利,都隐隐担忧了起来。

叮,忽悠高级任务发放。

“任务:忽悠敌方停止攻击,并与隐藏在暗中的敌人发生内斗。鉴于宿舍第一次任务,危险过高,任务完成后,可获得三万点忽悠值,外加一份神秘礼物,任务未完成,将被抹杀掉,宿主无法拒绝接受任务。”

“接受。”看着脑中的提示,不管了,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万能的系统,能不能提前给点好处,你看我没有修为,都不能离开法宝,死后你还要从新找一个宿主。”辰逸期待的说着。

“……”

“物品只有一次使用机会。”或许系统觉得辰逸所说的话有一定的道理。

“收到系统礼物,是否接受。”突然辰逸的脑海中弹出了一条信息。

“接受。”逆天啊,系统出手果然不一般。

辰逸脑中显现出两者张精美绝伦的卡片,第一张是一副漂亮的羽翼,通过下边的注释明白了它的用途,使用卡片后,可以悬浮于空中,免去一切伤害,时间一炷香。重点是第二张卡片,卡片的图案正是亮剑中的李云龙,指挥版意大利大炮开炮卡的情景。使用卡片时要大喊:“二营长,给老子狠狠的开炮。”威力相当于元婴九重天修士的全力一击。

第五十三章

“系统,使用卡片后,能不能改变一下我的声音?”辰逸心中想着,万一过后自己解释不了该怎么办。

“鉴于宿主等级较低,可以改变宿主的气质,使宿主更具有高手风范。”

“辰逸,你要干嘛?”洛小蝶看到辰逸纵身一跳,从法宝中跳了出去,下了一大跳。

“哟,大哥你看!有一个没有修为的小孩,吓得跳了下去。”

“小逸,不要。”洛小蝶,急忙从法宝中冲了出来,只可惜自己的修为太低,自己和辰逸只能被黑色的魔气无情的吞噬掉。

“小蝶,不要。”

“妹妹。不要啊。”

众人看着从法宝上跳下去的辰逸和洛小蝶,转眼间两人的身子被魔气所吞噬,消失在了视线当中。

洛小蝶闭上了眼睛,耳边不断传来阴森的叫声,身体仿佛正在一点点撕裂开来,被我要死了吗?

觉得眼前有亮光,眼前充满了神秘的七彩光芒,洛小蝶睁开了双眼,这就是地域吗?原来地域这么漂亮?

自己应该往下掉,身体怎么还在往上边飞快的上升。自己怎么没有感觉到疼痛?不对,好像有人抱着自己?

偷偷的抬起头,看见辰逸抱着自己,身后有两双七彩的翅膀不断扇动着,不时有光芒流出,魔气都纷纷退了出去,好像见到了克星一样。

看着辰逸英俊的脸,心中充满了疑问,辰逸应该没有一点修为。

“大、大大哥,快看下边。”一位黑袍人指着下边,紧张的说了出来

众人向下一看,看见下边暴乱的魔气翻滚着纷纷向两边,仿佛看见恐怖的东西。

下边有亮光冒了出来,紧接着,辰逸挥动着翅膀飞了上来,将洛小蝶送到了法宝中。

转过身,飞到了高处,站在中间俯视着众人,人们发现辰逸的气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众人用神识扫了过去,发现自己的神识仿佛进入了大海当中,吓得连忙将自己的神识收掉。

“阁下是什么人?不知阁下和我外甥的关系是?”元杰担忧的看着辰逸。难道是夺舍?心中不断想着。

“本帝来自天上。”

“这位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一表人才神采奕奕才貌双全逸群之才温文尔雅淑人君子清新俊逸品貌非凡才貌双绝雅人深致气宇轩昂才高八斗通今博古博学多才的青年,是我入室弟子,你们三个好大的胆子,竟敢想对本帝的弟子下手。”辰逸的声音在四周轰然作响,方圆几公里内的魔气顿时波涛汹涌地向四周翻涌而去。

在场的人们,顿时惊的目瞪口呆,这难道就是高手气势。哪有这样夸自己徒弟的?这也太不要脸了。

洛小蝶怎么听着,这位附身在辰逸身体当中,自称本帝的说话方式,实在是太像辰逸了,简直和辰逸一样不要脸。

“大哥,咋们怎么办?”

“我哪知道怎么办?早知道就不接这趟活了。”

“大哥,你看他不迟迟动手,是不是在吓唬我们?”中间的黑袍男子,看着悬浮在空中的辰逸,难道真三弟想的一样,反正都已经得罪了,赌一把,万一三弟说对了呢。

左边的黑衣人,施展着法术,天空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层厚厚的乌云,乌云中不断有耀眼的闪电,伴随着震耳欲聋的声音出现。

天空中的乌云密布,抬起头一眼望不到尽头。

“前辈,晚辈都胆想向前辈讨教一招,还请赐教。”

“既然你叫我一声前辈,那么就请你拿出你最强的攻击,只要你的攻击能进我徒儿的身边分毫,就算我输,如不能,我有几个问题要问。”辰逸傲然的说着,身上流露出一副深深的不懈。

辰逸悬浮在空中,七彩的翅膀不断挥动着,静静等待攻击的到来。

“前辈小心了。”随着黑衣男子一声大吼,天空的乌云中,不断有雷霆汇集在一起,天空瞬间出现了由雷霆之力组成的龙卷风,在此其间,不断金色的闪电融入到龙卷风中,渐渐的龙卷风越来越大,一眼望去看不到头。辰逸周围的人们都撤离到了很远地地方,远远的观看着。

只听天空中传来了一阵巨响,龙卷风已超越光束的速度转眼间落在辰逸的头顶。

“宿主可以吞噬掉雷霆之力,叠加在第二张卡片之上,是否吞噬?”

“吞噬。”辰逸想都没有想,果断的选择了吞噬。

众人看见辰逸张开了双扣,紧接着他们看到了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事情,只见辰逸将即将落在自己头顶上的雷霆吞噬了。

辰逸的身体仿佛像一个无底深渊一样,不管有多少雷霆,都被辰逸纷纷吸进了口中。

这还是人吗?太恐怖了。

远处,隐藏在暗中的,另一行人,目瞪口呆的看着阵法中的场景,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怎么也想不明白,只听过那雷霆淬炼身体的人,没见过直接将雷霆吞到嘴里的人。这实在是太变态了。一行人隐隐不安了起来。

“你还能再攻击我一次吗?”辰逸厚着脸皮喊道。

黑衣人听见辰逸的声音后,哭笑不得。没想到自己堂堂元婴九重修为的高手的全力一击,竟然被人当做食物吃掉了,重点辰逸还用舌头舔着嘴唇,一副没有吃饱的样子,吓得他急忙想后边退去。

“马马虎虎,如果再来一次,就更好了。”辰逸自言自语的说着话。

在场的众人却清清楚楚听见了辰逸的说话声,顿时感到一阵无语,这个附身在辰逸身上的高手,难道是一位吃货。

“你们三个,快告诉我,你们受何人所托?”辰逸冷漠的看着三人,冰冷的说着话。

“前辈,不是我们不告诉,而是我们也不知道,委托人的真实身份。”三人不断擦着额头的冷汗,慌张的说着,生怕眼前的辰逸,一不高兴将他们拍死。

“你们难道没有感觉到,我们这里有一些不对劲吗?”

“前辈,我们并没有感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哎,只能归你们修为太低,感觉不到。高手寂寞啊,高手寂寞啊。”辰逸装作深沉的说着。

刚刚说的这句话,如果是别的修士说出去,估计早已被人当做傻子不是嘲笑死,怕也是被打死了,堂堂元婴九重修为大修士,哪怕在四大家族中,也不多见,完全可以担任长老一职,元婴九重修为,完全可以占据一方,开宗立派了。

“阵法外边的诸位,看够了是不是该现身了?”

众人一头雾水的看着辰逸,阵法?他们没有丝毫感到阵法的运行,难道是这位前辈产生幻觉了?

第五十四章 对战

难道里边的那个小子,真的发现了我们?埋伏在阵法外边的一队黑衣人都互相注视着自己的队友。

“你们惊慌什么?就算发现我们有能怎么样,难道就凭他们几个区区的元婴高手,就能破开我们的阵法。”为首的黑衣人沙哑的说着话。心中骂着身边的这一群人,真是一群没用的废物。

他很好奇里边的小子,是如何发现阵法的?难道他有什么奇遇?等会抓住他一定要弄个明白,说不定自己还能得到意外的收获。无弄如何,都不能让这孩子活着回去,

“系统,使用第二章卡片后,可以真的可以打破阵法吗?”

“不能,次阵法乃是残留的仙级阵法,就算你们阵法内所有人的攻击加起来,怕都不能攻破阵法。”

“那我们阵法中的人们,是不是要凉凉了。”辰逸无奈的想着,不由的叹了一口气。

“那也不一定,你现在的修为,已经是大成顶级的修为,配合戒子中的绝品仙剑,完全可以打破阵法。本系统只是说你不能对修士攻击,没说你不能对阵法攻击。”

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辰逸激动的想着。

“既然你们自己不出来,那就别怪本帝不给你们机会。”

下雨了,魔界怎么会下青色的雨呢?正当众人感到疑惑,抬起头看着天空,仔细一看,才发现天空中飘落下来的哪里是下雨啊,而是辰逸的身后出现了一片汪洋大海,一眼望不到头。

众人觉得,这些液体怎么这么熟悉?

“这是、这是由灵气所化成的灵液啊!”元杰像个孩子一样激动的说着。辰逸的这位师傅不简单啊,自己还从来没有听说过,修真界有人能够将灵气转化成灵液的本领。可惜此时的元杰却忘记了,这里不是修真界而是魔界。

“这天地法相,自己别说没有见过,就是听也没有听说过。”看着辰逸身后的天地法相,自言自语的说着。

“大、大哥,我们怎么办?”

“等会不管如何,我们一定要向前辈负荆请罪,祈求前辈的原谅。”此时的三人不断暗自传音的说着。

辰逸手里不断捏动法诀,身后由灵液组成的大海中,不断有青色的荷叶冒了出来,连接天际,无穷无尽。随着手法的不断变动,一朵朵荷花冒了出来,有些长出花骨朵儿后,外面的花瓣慢慢的张开,然后中间那一层花瓣也会展开,最后里面那层花瓣随之打开,已经完全盛放。完全盛放的荷花上,不断有青色的气体涌动,慢慢的向辰逸的头顶汇聚。

好美。洛小蝶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异像。二、三、四……十一、十二,不多不少刚好十二只,其中仙莲完全盛开的有五朵。

“队长,我们怎么办?”

“不管了,立刻发动阵法攻击,以免夜长梦多。”阵法外的人们,各自散去,站立于不同的方位,手里不断掐动着法诀。

阵法内,顿时天翻地覆,天空中出现了一片红色的汪洋血海,血海中不断有人影痛苦的挣扎着,摄人心神,血海不断凝聚着。

“他们是何时布阵的?我们怎么一点都不知道?这是什么阵法?怎么如此恐怖?”

“你们都退到法宝上。”辰逸急忙说着。

“前辈,我们怎么办……”辰逸看着笑得比哭还难看的三人,心中一想。

“两个选择,第一个,我杀了你们,第二个,做我徒弟的随从,你们二选一吧。”

“大哥我们怎么办?”

“前辈这么厉害,徒弟应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能活着谁愿意去死,说不定前辈一高兴,还能指点下我们。”

“我们,选择第二个。”

“对对对,我们选择第二个。”

“我们誓死追随公子,永不背叛,如若有违誓言,我等必遭天谴,不得好死,永世不得超生。”

“好,你们先退到法宝中去吧。”辰逸挥了挥手,在修真界,只要发誓必然会遭天道的应验,所以辰逸也不怕他们时候反悔。

三人登上法宝后,其余的人都大眼等着他们,吓得三人急忙底下了头。

辰逸手中拿出了一把乌漆嘛黑的铁剑,手中剑不断抖动着,手里的剑慢慢退去了黑色,晶莹剔透如同如同玉石一样,隐隐约约看见剑中,有十二朵青色的莲花不断闪现。

红色的血海最终凝聚成一把无比巨大中间刺较长而两侧的较短得到血色三叉,三叉上有血色的人影不断挣扎,发出尖厉刺耳,阴森恐怖的叫声。

辰逸双手握紧中的宝剑,顿时纷纭变化,辰逸身后的的汪洋大海中,灵液化作青色的莲花,不断飘向天空,在辰逸头顶上方聚集,最终汇集在一起,气贯如虹,与血色的三叉不分上下,分庭抗衡。

天空中血色的三叉风驰电掣的向辰逸奔来。

站在法宝中的人们,被恐怖的气势吓的脸色苍白,特别是洛小蝶她们一行人,在恐怖的气势下,早已晕了过去,还好没有什么大碍。

辰逸右手挥了一下,一个青色保护罩,将洛小蝶一行人保护了起来,罩中的人们,顿时感觉到压力变没了,大口的喘着气。

辰逸闪动着翅膀,手中握着剑,长驱直入。眼看就要和血色的三叉撞在一起。辰逸双手将剑举高,头顶青色的气体顿时化作剑气,剑气汇聚成一柄青色的宝剑上方不断有莲花绽放,充满了神秘。

头顶的青色的剑气,狠狠的向前边的血色三叉砍了过去。

顿时一片光亮,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看不清楚。耳边只有震耳欲聋的爆炸声。渐渐的一切都平静了下来。

在阵法外施法的人们,由于血色三叉被毁,遭到了阵法的反噬,脸色苍白,众人不由胸口一闷,吐了一口鲜血。

“系统,阵法毁了没?”悬浮在空中的辰逸暗暗和系统沟通了起来。

“阵法并没有毁掉,可惜卡片的使用时间已到。”

辰逸用神识一看,自己身后天地法相在渐渐变淡,慢慢消失不见,急忙将手中的青莲剑收入到戒子中,此时身后的翅膀也在慢慢消散,四周的魔气急速向真空地带靠拢,吓得辰逸向洛小蝶的方向,急忙赶去。

自己可是一点修为都没有,说不定自己没有暴乱的魔气泯灭掉,怕是先会掉下去摔死了。

一万米、五千米、三千米、二千米。快点,再快点,眼看就快到了,可惜自己身后的翅膀最终消失了。辰逸在空中蹬了蹬腿,刷的一声,向下边掉了下去,耳边不断传来凌冽的风声。

难道自己要死在了?

第五十五章 救援来迟

辰逸感觉身体在不断的下沉。不管如何自己也要打破阵法,好让小蝶他们有机会逃脱。果断的使用了卡片。

根据系统的提示,辰逸用神识控制着大炮攻击的方向。

整个天空仿佛平静了下来,原本充满魔气的天空中,出现了一个伟人的身影,顶天立地,只见他高举手中的长剑,指着阵眼的方向。

身前不断有汇聚而成的正是加强了不知多少倍的意大利跑,冰冷炮口泛着幽光,幽光中时不时还有金色的闪电隐约闪动,阵外的一群人,看见的黝黑冰冷的炮口顿时觉得自己心惊肉跳。

“二营长,给老子狠狠的开炮。”辰逸撕心裂肺的喊叫声被放大了不知多少倍,整个阵法内可以清楚的听见。

上方的人影,将手中的剑狠狠的向前一会。

“开炮。”一道耀眼的白光从冰冷的炮口射了出去,划亮了整个天际,狠狠的撞在了地面上。轰的一声,地面上燃起一道无比巨大雷火球,紧接地面上升起了一朵,望不到边金色的蘑菇云。

法宝上的人们清楚的看见辰逸的身影在不断下坠,可惜元杰还没有冲出法宝,连同法宝被很很的抛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辰逸在下坠的过程时,感官上并没有传来痛感,渐渐的辰逸意识很呆滞,陷入了黑暗,脑中出现前世自己和父母小蝶一起欢聚的场景,紧接着画面又变为自己和小珠分别的场景,紧随着画面又变成了自己和洛小蝶画面,两人有时相互打闹,有时有说有笑。

辰逸努力的挣扎着,想在看一看这个世界,可惜他渐渐的失去了意识。

扑通的一声,一头扎进了由暴乱魔气组成的黑色大河中,可惜他自己早已失去了意识,当他的身体触碰在在魔气组成的黑色大河时,额头出现一只血色的眼睛。河里的魔气不断的向血色的眼睛涌入。

“二爷,快看,前边不远处有爆炸声,饿的乖乖,这战斗余波,都快顶上渡劫高手的攻击了。”

“一路以来,我总是心神不宁,感觉有事情要发生,我们快点赶过去看看吧。”

两人一前一后御剑飞行着,这两人并不是别人,正是接到消息赶来救援,元家的二儿子元亦风,人称元二爷,和元家的大长老元炫。

元亦风和元杰两人,当时都被誉为是整个修正界最有天赋的修炼苗子,元杰是顶级的火属性灵根,而元亦风则是顶级的风属性灵根,他们二人同时被那是的人们称为元家双刹,两人在三百岁之前,修为都修炼到了渡劫期,成为修真界中为数不多的“少年英雄。”

元亦风用神识不断寻找着大哥他们,本来渡劫期的修真高手,神识的范围有数万米,无奈这里又是魔界最为暴乱的地方,神识受到严重限制,只能发挥一万米的样子。

“二爷,东南方向发现几名受伤的修真者,要不我们前去,打探一番。”元炫用神识发现的修真者,正是埋伏辰逸的一伙人。

“嗯,我们小心为妙,不要说出自己的身份。”此次二人前来专门是易容前来,就怕被敌人发觉。

“大哥,前边有两个老头,御剑而来,修为和我们差不多,只是不知是敌是友?我们怎么办?”

“我们随机应变吧,他奶奶的,情报一点都不准确。”为首的正是埋伏辰逸的一伙人,他们来自一个臭名昭著的杀手组织,被称作残月组织。

在修真界,想要活命除了修为之外,还有一定要时时刻刻,提防身边的人,不能轻易相信别人。

修真界中的修士为了资源,有兄弟反目成仇的,有妻子杀死自己的丈夫,更别说只是陌路相逢的陌生人,杀人夺宝更是家常便饭。

“诸位道友,不知这里发生了何事?”说话的正是元家的大长老元炫。

“道友,我们也不清楚,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赶过来时,就发现有人在这里打斗,我们都是被余波所伤的。”为首的人谄媚的说着话。

元亦风看着众人,凭借他老道的经验断定,眼前的这些人在说谎。

“大长老,既然他们不愿意讲实话,我们只好想法发让他们说点实话了。”元亦风暗中对大长老传音道。

元炫暗暗点了点头。

两人突然将自己的修为释放了出来,渡劫修为的压力,吓得众人一动也不敢动。

“两、两位前辈,有话我们好好说。”在渡劫的恐怖威压下,众人跪在地上不断抖动着。

“你们究定是什么人?为何出现在这里?不要告诉我,你们只是碰巧来到了这里,老实告诉我,说不定我还能留你们一条小命,不然就别鬼我等心恒手辣。”大长老元炫面目狰狞的说着,配合他脸上的一条疤,一看就是心恒手辣的人。

只要是修为高深的修士都明白,修为越高的人,越是心恒手辣,不讲人情。

“我们……,我们……。”为首的头领,眼珠不断转来转去,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

“既然,你们都不愿开口,那就别要怪老夫心狠。”话刚讲完,封住在场人们的修为,从怀里的玉瓶中掏出一只晶莹剔透的小虫,塞在为首的杀手口中。

“你、你要干什么?你给我吃了什么?”为首的杀手恐慌地说道。

“没给你吃什么,别紧张,我只不过给你吃了一个嗜血虫,如果等会你说一句假话,你身体里的尸虫,便会向你的大脑前进一步,它可最喜欢,吸食修真者精血和脑髓了,特别是你们,这些修为高深的修真者,你的脑髓对他来说,最美味不过了。”

“你是魔鬼?你不是人。”

“第一个问题,你们究竟是什么人?为何出现在这里。”

“我不知道。知道了也不告诉你”黑衣人,硬气的说着。

“嘴巴挺硬,不知能你等会,你的嘴巴是否还能继续硬下去?”

“啊!你杀了我,你傻了我,求求你给我一个痛快。”为首的杀手,眼睛通红,脸上不断有青筋曝起。其余的杀手看着自己的统领,在地上痛苦的打着滚,不由的将自己的脑袋缩了缩,最后亲眼看到首领被杀死了,元婴都没有逃出来。

“怎么样,你们要不要也来试试?”元炫招了招手,嗜血虫从老大的脑中钻了出来。飞到了元炫的手上。

“我说了,你能不能放过我。”

“我可以放过你,你说吧。”

这位杀手将自己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元炫,元亦风听完之后,勃然大怒,将其余的人,转眼间杀了一个精光,将元婴先封存在一个法宝中。

“我们快点去找大哥他们吧。”元亦风低沉的说着,御剑飞行迅速,向大哥跌落的方向追了过去。

第五十六章混沌之体

法宝中的一行人,缓缓着站了起来,捂着自己的伤口。相互搀扶了起来。

此时距离发生爆炸的地方,已经偏离了几百公里,法宝的保护罩隐隐约约的闪着亮光,原本受到攻击时,已经消耗掉了让一部分能量。刚刚的爆炸,使能量罩变得更加薄弱了起来,仿佛随时就要爆碎掉一样。

冷青怡从空间戒中,掏出了五块极晶莹剔透的极品灵石,每块灵石都泛着绿色光芒光,灵气围绕在灵石周围不断旋转着,甚是美丽。

“大长老,我发现大哥他们的踪迹了,就在正北方,我们快赶过去吧。”

元亦风和大长老两个人,驾着宝剑,向洛小蝶的方向赶了过去。天空中只留下了两道淡淡的青光。

辰逸的身体不断向下坠落着,不知坠落了多久,沉落在暴乱魔气组成的河流最低部,如果说外边的魔气如同一群奔跑的野兽,那么此时的魔气,则如同爆发的火山一样,更加的狂暴。

竖在额头上的红色眼睛,不断闪烁着闪着妖异的红光,不断有魔气不由自主的涌入到身体里面。

原本闭着眼睛的辰逸,忽然睁开了双眼,眼中不断闪动着紫色的光芒,而紫色的光芒中,隐约有青色的莲花虚影一闪而过。

面无表情的从地面上站了起来,如同行尸走肉一样,一步一步地机械地缓缓向前边走了过去,前方仿佛对自己有着莫名的吸引力。

走了不知多久,如果此时的辰逸神智清清楚的话,会看见,自己面前有一个深渊,魔气正是从前边的深渊中,不断涌出,深渊周围则埋葬着密密麻麻的骸骨,早已在岁月无情的考证下,变成大小不一,四周的骸骨都是往深渊的方向。

骸骨有人类的,也有兽族的,越往前边,骸骨保存的更加完整,有些骸骨上还有淡淡的光辉运转,这些人活着的时候应该都是绝世高手。

双眼中的紫色渐渐退去,辰逸眼中渐渐的恢复了神采,脑中的意识也越来越强。

伸出了自己的双手,伸手向前边摸了摸,此时摸到的魔气像粘液一样,软软的,自己也没有感觉到什么不适,自己好像是从天空中坠落了下来,就算自己没有坠落在地上摔死。自己也应该会被魔气吞噬掉。

自己怎么没有受伤?自己身上怎么会发出淡淡的红光?将魔气隔绝在了外边,这些红光又是什么?

“系统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辰逸好奇的问着脑中的系统。

“系统正在分析中,请稍后。”

“……”

“分析完毕。”

“界面:“魔界”

种族:“人族”

姓名:“辰逸”

修为:“无”

体质:“混沌之体”

忽悠值:“30000”

脑中出现了一系列的介绍,自己的修为还是一丁点都没有变,只是在体质这一栏中,自己的体质变成了混沌圣体,一听名字就感觉档次绝对高大上,绝对是牛掰的特殊体质,公鸡中的战斗机。最重要的自己有了三万点忽悠值。

整整三万点,这可以换取多少东西啊。

“系统,解释一下混沌之体,有什么特殊之地。”

听完系统的解析,辰逸终于明白了,修真界有五种仙体,绝大数的体质为(金、木、水、火、土、)出了这五种体质中的一种,也有极其少的一些人,有一些特殊的仙体,风、雨、电、阴(时间)、阳(空间),这些千万人中,才会出现五六个人,凤毛麟角。

自己的混沌圣体,既包含了金、木、水、火、土,也包含了风、雨、电、阴(时间)、阳(空间),在数千万人中,千万年都遇不到一个。一个区区地魔气,被吸收掉,肯定不在话下了。

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混沌圣体修炼起来很困难,修炼所需的资源,往往是一般体质人的几千倍,甚至是上万倍,就算有人觉醒了混沌圣体,也不会修炼成功。所以说混沌圣体只是一个鸡助,当然这只是为别人而言,对于有着逆天系统的辰逸来说,一切皆有可能。

“系统,这是哪里?为什么我什么都看不见?”

“这里是魔气暴乱的根源之处,建议宿主可在商店中,兑换火眼金睛。”

默默的打开的系统商店,找到了火眼金睛,看到兑换所需的忽悠值时,3000000000000忽悠值。这怎么兑换?

“鉴于宿主目前还没有修为,三万忽悠值,可兑换能使用火眼金睛一炷香时间”

原本自己还觉得三万忽悠值,可以换取不少东西。到头来,自己只能咬牙切齿,狠着心兑换一炷香时间的火眼金睛。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一句话的意义。

使用了火眼金睛后,眼前的视线变得无比清晰,自己可以看到外边的天空。

辰逸底下头后,发现自己周围,一片白色骸骨,一眼望不到边际。深渊周围密密麻麻的骸骨,他们的方向,都是从四周向中间靠拢,都向脚边深渊的方向爬去。

深渊中到底有什么呢?站在深渊的最边上,发现深渊中有源源不断的魔气,从中间冒出。通过火眼金睛,看的非常清楚,深渊里边一头巨大的魔龙骸骨,暴乱不安地魔气,正是从魔龙身上不断散发而来的。

“系统,我可以收取掉魔龙骸骨吗?”这副骸骨肯定不一般,说不上,可以换取很多宝物。

“想要收取这副骸骨,最少修为也要在元婴之上,鉴于宿主没有修为,等宿主修为达到结丹期,才可在离开。”

“系统任务,宿主一年之内,加入魔界十大宗派中的任意一派。拒绝任务,将被系统抹杀。任务失败,将被系统抹杀。”

没有办法,谁让自己在系统面前没有丝毫人权呢,自己只能接受了任务。

“坐标,魔域,正在连接时空隧道,准备传送。十、九、八、……三、二、一,传送。”伴随着一道亮光,辰逸的身影消失在深渊之中。

“爷爷,快看,天上有一个人掉了下来。”一位年轻的男孩指着远处的天空,说道。

“上仙,息怒。上仙。息怒”身边的老人,急忙拉着男孩跪了下来,一边说一边不停的磕着头。

天上掉下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被系统传送的辰逸。

此时的辰逸四脚朝天,狠狠的摔在了冰冷的土地上。

第五十七章 魔域

一眼懵逼的辰逸,慢慢悠悠地站起身,摸了摸自己的屁股,感觉自己的屁股,都快被摔成一朵四叶草了,辰逸仔细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抬起头,看着平原尽头的太阳,太阳是暗红色的,染红了整个西部的天空,显得很阴沉。自己前边是一个平原,平原一片通红,身后则是一片茂密地森林。

眼前的平原上,生长着一片红色的植物,如同水草一样,被风一吹,如同波浪一样,一层接着一层,很漂亮。

平原东边的不远处有一个村落,大大小小的房屋凌乱的聚集在一起,村落中有青烟不断冒出。

天边,红日下沉,眼看就要消失在地平线上,不知何时,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的尽头,出现了一层淡淡黑色烟雾,慢慢向辰逸这边涌来。

“爷爷,看前边有个人,他的衣服好漂亮啊。”

辰逸转过身,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年迈老人,背着一个药篓,身边站着一位5岁左右的男孩,咋看之下和普通人没有区别,当你仔细看的话,老人的眼睛为赤色,男孩的眼睛暗暗的闪过一丝青色。

“大哥哥。天快要黑了,你要和我一起到村子里躲一下吗?”男孩看着辰逸,弱弱的说着话。

“别乱说话。这位小哥,实在不好意思,小孩乱说话,你别在意。”老人说完,急忙拉着小孩,向不远处的村子的方向急忙赶了过去。

辰逸缓缓的向村子的方向走了过去,远远地跟在爷孙的身后,不慌不忙的走着。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夕阳最后的余晖,也消失在夜幕当中。

辰逸眼前的红色植物,在不知不觉之间,有紫色的花朵不断盛开,一朵两朵,渐渐地成为了一片紫色的海洋,在夜幕下,这些花朵发着淡淡的紫光。

不一会,远处黑色的烟雾越聚越多,黑压压的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如同洪水一样向村中涌了过来。

辰逸一路没有休息,不断跟着前边的两人行走,只是爷孙两人越走越快,想逃命一样。

天色渐黑,天空中出现了一颗血红色色的“圆月。红色的光芒天空中的洒在地面上,照耀着大地。

天完全黑了下来,辰逸终于走进了村落边。一层淡淡的紫色罩子,如同先前的法宝一样,将整个村落都保护在罩子下边。

“爷爷,我们要放这个大哥哥进来好不好?”小男孩拉着老人的手撒娇的说着。

“哎,既然小川说了,爷爷怎么能忍心拒绝呢。”

站在村落外边的辰逸,将两人的谈话听的一清二楚。

紧接着老人,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圆形的紫色石头,如果将石头拿近看的话,会发现整个石头晶莹剔透,石头表面密密麻麻的纹路,这些纹路中不断有光芒闪动,如同活物一样。

老人将石头举起,辰逸前方出现了的保护罩,不断扭曲着。

“这位小哥,快点进来。”看着黑色的烟雾离村庄越来越近,不断挥着手急忙说着。

走进村落中,辰逸跟在爷孙的身后,不断向前边村落中灯火摇曳,没有走多久,觉得这个村落好奇怪,怎么一个人都没有见到。

辰逸正打算向老人询问,隐约听见人们的祈祷声,转过一个墙角,发现村民们,都跪在一个石碑前祈祷着,很虔诚,有些妇女则抱着自己的孩子,不断轻轻抚摸着孩子,眼中充满了担忧。

对于辰逸的到来,村民们并没有感到很吃惊,或许曾经有别人来过。

辰逸很好奇,村民们为什么要向这块石碑祈祷,祈祷完后,一位年高的长者,端着一个小铜盆子,小铜盆子中有一只泛红的匕首,老人恭敬地将铜盆子放在石碑下边,双手将盆中的匕首取出,右手拿着匕首,对着左手一抹,时鲜红的血液,不断从手心流出,将自己的左手小心翼翼的垂直在铜盆子上方,鲜血不断像盆子跌落。紧接着村民们一个接着一个,不知不觉中盆中盛满了鲜血。

原本平静的铜盆,不断抖动着,盆中平静鲜血。如同喷泉一样,从盆中不断冒出,瞬间被石碑吸收掉了,石碑的上的文字,像活了一样,发出了耀眼的光芒,紧接着这些光芒都融入到了村子的整个保护罩上,保护罩上的颜色的颜色变深了。

“每当月圆之夜,我们村子里的人,要用鲜血来祭祀这个石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月圆之夜活下去。”看着好奇的辰逸,小男孩像辰逸解释到。

“月圆之夜,会发生什么?”辰逸的话刚讲完。

村民听见辰逸的话,都恐惧的颤抖着,没有一个人敢回答辰逸的问题,都低着头。

“糟糕,光幕越来越薄,马上就要被黑暗所吞噬掉了。”此时的紫色光幕,被黑暗一点点所腐蚀掉了,光幕一点点在缩小,人群中的好多妇女,忍不住低声哭了起来。

“系统支线任务发布,请宿主接受任务。”

辰逸脑中出现系统的提示。

“接受。”

“保护村落,帮助村名逃过劫难,完成任务后,可获得练体丹一瓶,积分1000。”

“系统,怎样才能保护村落?”

“宿主乃是混沌圣体,用鲜血可炼化石碑。”

“老天,我们究竟做了什么孽,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们啊。”年高的长者跪在地上,失声大哭起来。

紫色的光幕越来越快的向中间缩小着,辰逸急忙走到石碑旁边,拿起了小刀,想着割哪里比较好。

算了还是割胳膊吧。拿起刀辰逸一狠心,手中的刀狠狠地在胳膊上一划,鲜血不断从手腕流出,滴落在石碑之上。

辰逸好奇的看着石碑,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眼看时间就要来不及了,狠下心,在胳膊上又划了几道。鲜血落在石碑上,渐渐地石碑终于有了反应,石碑快速的吸收着辰逸的鲜血。

石碑上的文字,发出了耀眼的紫光,碑文不断变化着,石碑周围出现了很大的波动。

人们慌张的抬起头,发现紫色的光幕在不断变大,也越来越厚,如果将之前的光幕比作气球一扎就破,现在的光幕则如同巍峨的群山一样。

“不对,小九川的血脉,都不能炼化石碑,要知道九川的血脉等级可是青色。”老者惊讶的说着。

第五十七章 少主

跪在地上的村民们,仿佛察觉到了什么,抬起头看见紫色的光幕越来越亮,揉了揉自己的眼睛,还以为自己看错了。

由于失血过多,辰逸的脸色看起来很难看。自己真是大出血了,这得多长时间才能补回来啊。

石碑上的外层石皮不断掉落,不多一会,变得晶莹剔透,石碑周围不断有紫色环绕。最后变为巴掌大小的令牌,静静悬浮在辰逸身边。辰逸伸出右手的指头,轻轻的抚摸了一下石碑,石碑上传来了坚硬、冰凉的感觉。

看着握在手中的令牌,令牌正面,刻有“十方俱灭”四字,古朴又神秘。另一面刻有:三头六臂,黑莲庇形,似人非人,似兽非兽的图案。

手中的令牌突然从手心挣脱,飞向了眉心,还没有反应过来,进入了自己的神识中,静静悬浮着,随之自己的头脑中,凭空出出现了许多自己从未经历过的事情。

辰逸自己终于知道了变成令牌模样的石牌,究竟是什么东西了,原来石碑叫作十方俱灭,乃是阿修罗一族的无上魔器。

阿修罗一族的无上魔器,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难道自己眼前的这些人都是阿修罗一族的族人?

自己稀里糊涂的,把人家一族的无上魔器给人家炼化了,这该怎么向他们解释?万一解释不清楚,自己会不会让人家灭了。

转过身,看着眼前的村民们,心中充满了疑问,却不知怎样开口。

“我等,参见少主。”村民们跪了下来,激动的看着辰逸。

“你们这是干什么?你们快点起来,我不是你们的少主。你们认错人了吧。”辰逸急忙最村民解释着,伸手拉着村民,可惜怎么拉,他们都是纹丝不动。

“你就是我们的少主,只有我们阿修罗皇族的血脉,才能使十方俱灭认主。”年迈的一位老人,激动的说着话。

“系统,你告诉为我,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自己怎么可能是阿修罗一族的少主了。”自己可是根正苗红,地地道道的人类一枚,此时感到无比疑惑的辰逸,只能求助于系统,看看系统怎么说。

“宿主乃是混沌圣体,混沌圣体又是天地初始演化而来,更何况是一个小小的阿修罗少主。”

在魔界,阿修罗王很多,最著名的有四大阿修罗王:一个叫婆雅稚,意为勇健,是阿修罗与帝释天作战的前军统帅;一个叫罗骞驮,意为吼声如雷,亦名宽肩,因其两肩宽阔,能使海水汹涌,啸吼如雷鸣;一个叫毗摩质多罗,意为花环,其形有九头,每头有千眼,九百九十手,八足,口中吐火;一个叫罗睺,意为覆障,因其能以巨手覆障日月之光。每位阿修罗王都统领千万名阿修罗,称为阿修罗众,或称阿修罗眷属。

六道:一为天道、二为阿修罗、三为人道、四为畜牲道、五为饿鬼道、六为地狱道。

人道和天道为善道,阿修罗本性善良,也是善道之一,但因其常常带有嗔恨之心,执著争斗之意志,终非真正的善类。男阿修罗于各道中,常常兴风做浪,好勇斗狠,于诸天中,不时攻打天王,以谋夺位。女阿修罗貌美,时常迷惑众生,使难修行。故此阿修罗虽然不用受苦,但死后堕落三恶道机会甚大,故渐列之为恶道。天道,阿修罗道,人道,为三善道;畜生,饿鬼;地狱;为三恶道)

“你们先起来,你们和传说中的描述不一样,你们的长相也和普通人并没有区别啊。”眼前的这些人们,外貌长相和普通人区别不大,哪里能看出来,站在自己面前的人会是阿修罗,明明就是一群人类,有木有。

“从千年之前的一场大战后,我们阿修罗一族的成员,死的死,逃的逃。为了隐藏身份,我们只能封住修为,幻化成人形,生活在魔界的偏远地区。如今的族人都分散在魔界各处,只有在紧急的情况下,我们之间才会相互联系。”想起阿修罗族曾经的辉煌时刻,再想想现在的处境是何等的悲凉。

“我等愿追随少主,永不背叛。”剩余阿修罗族人,半跪着,双手交叉放在胸口,低着头斩钉截铁的说着,每位阿修罗人都很激动,真是苍天有眼啊。

“唉!既然你们这么相信我,我对天发誓,绝对不会辜负你们。”正愁自己一个人在魔界无依无靠,现在看来最起码向好的方向慢慢发展着。

“请宿主,领取任务奖励。”领完了奖励后,辰逸打开了的商店,打开了丹药一栏,里面的丹药的种类数不胜数,各个等级的丹药都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着。

鉴于自己还没有修炼,最后自己换取了一瓶淬体丹,一瓶根骨丹,两瓶丹药换下来刚好3000积分。看来自己要多接任务,这样才能是自己尽快成长起来。

“你们知道哪些黑雾是什么吗?”想起黑雾,自己就头皮发麻,自己很想知道哪些黑雾到底是什么东西?

“起初,我们也没有留意那些黑雾,当我们开始注意的时候,是因为有一次我族的几位人员,在月圆之夜,他们没有赶在太阳落山之前去回来,我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在光幕前边,被被黑雾一点一点吞噬,等黑雾退去后,我们来到了事发地点,却什么也没有找到,仿佛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一样。”

“每到月圆之夜,黑雾便会弥漫整个平原,我感觉,黑雾会成长,每一次的到来,我们都能感觉到,它变得一次比一次强,接下来的事情你都知道了。”

不知不觉中,已经接近黎明,黑雾渐渐的向后退开始退去,最终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族人们也都松了一口气,表情明显轻松了很多,整个村落中又充满了勃勃生机。

如果真的如同老者讲的一样,这些黑雾应该会是一种生物,到底应该是什么生物呢?算了,现在首要任务,还是修炼吧。

第五十八章 修炼。

辰逸所在的村庄,位于魔域的巫山山脉中,房屋前边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后边则是巍峨的茫茫群山。

天渐亮,太阳还未升起来,可以隐隐约约,看见远处的深林,山中渐渐充满了活力,一切显得生机勃勃,太阳缓缓的升起,天空中充满了红彤彤的彩霞。

“少主,该吃早餐了。”一位年迈的老人,站在房子外边呼喊着。

回到房子中的辰逸,迫不及待的拿出了仙器,十方俱灭,里里外外的研究了一遍,还是一头雾水,没有一丁点收获,只知道这个石碑硬度很高,青莲剑都不能在石碑上留下印迹。

“你们以后不要在叫我少主了,你们以后就叫我少爷吧。”早餐并不丰盛,但是对于其余的人来说,已经相对丰盛了很多。

石村后面,虽是一望无际的大山,这些封住修为的阿修罗一族的族人来说,没有修为在身,他们只能去大山的边缘去狩猎,并不敢深入大山里边,所以早餐只有一下粗麦饼,野果以及少量的肉。

见村中的孩子们,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碗中的肉,只能干咽口水,自己却有一些不好意。

村中的食物只能勉强保证每天村民们吃饱,现在他们有最急切的事情,就是要尽快解开封印,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进入深山中获得更多更好的食物,所以食物对他们来说,目前是非常宝贵的。

吃完饭后,辰逸回到自己的房间中,将门关上后,盘腿而坐,将戒子中的九转金丹拿了出来,一口吞了下去,感觉到自己丹田有一股庞大力量散发了出来,额头上血红的眼睛又出现了,眼睛不断吸收着周围的魔气,魔气源源不断被辰逸吸收。

一米、两米,整个房间的魔气都涌入辰逸的身体中,到后来以辰逸房间为中心形成了一个魔气旋涡,旋涡越来越大,形成了一个魔气龙卷风连接天地,村民们只好离开村落,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景象。

“爷爷,你掐我干嘛?”九川委屈的说着。

“爷爷太激动了,从来没有见过,刚开始修炼,就引发这样的景象,哪怕是筑基也不可能引发这样的景象。这不是人,这简直是怪物啊。”老人激动的摸着胡子说着。

我们本来就不是人好不好,我们阿修罗。九川心中默默的想着。

不知何时辰逸的身体下边,出现一朵黑色莲花,黑莲托扶着辰逸一点点的飘向了空中,离地面大约有五十米左右,停了下来。

天空中的魔气变得更加狂暴不安,感觉自己的身体如同刀剐一样吗,身体不断裂开又不断愈合,反反复复,渐渐身体已经没有了感觉。

体内九转金丹配合着天空中的魔气,不断冲击体内经脉,辰逸感觉自己身体内,如同上万只蚂蚁撕咬,又痒又痛,一会又如同被沸水煮、烈火烤一样,自己只能咬着牙齿坚持着,这种疼痛自己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一切终于归于平息。

感觉自己体内仿佛有用不完的力量,查看了自己的属性:

种族:人族

姓名:辰逸

修为:练气四层

体质:混沌之体

忽悠值:0

睁开眼,站了起来,看着自己周围尺椽片瓦,难道这都是我弄的,村庄已经疮痍满目。

“少爷,你突破了?”福伯高兴的问着。

“马马虎虎,刚刚突破了练气四重。”如果让修真界的修士知道,肯定会狂扁一顿辰逸,有的人一年才突破一层,有些人一辈子,都只是在练气一二层徘徊,这不是打击人吗。

“太好了,少爷一看就是人中龙凤,前途不可限量。”

“就是,少爷一定会带领我们阿修罗一族崛起。”

“……”听见对自己的称一片赞声,内心还是挺高兴的。

“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阿修罗一族肯定会崛起,称霸整个魔族。”

“少爷威武。”

“少爷最帅。”

“……”

“忽悠值加1000”

“忽悠值加1000”

“……”

“忽悠值加5000”

“忽悠值加10000”

“少爷我要给你生猴子。”声音从身后突然传出了,吓得辰逸差点跳了起来。

“系统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忽悠值不一样,有多有少?”

“系统将会根据被忽悠着的修为增加积分。”辰逸看了一下自己的积分,竟然有66351,这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系统,为什么我感觉不到他们的修为?”

“因为他们的修为被封印,只有解除封印,宿主自然可以感觉到他们的修为。”

看来自己是要找机会,帮助他们恢复修为,算了还是有机会在问他们吧。

“其实宿主想要恢复他们的修为也不难,只要有足够的积分,都可以将他们封印的修为恢复过来。”

练气1000、筑基2000、金丹两万、元婴10万、渡劫20万、大成200万,辰逸是越看越吃惊,什么时候才能够攒够200万,就算有200万自己换什么不好,算了以后再说,自己先炼化一个试一下。

“福伯,不知为何,脑海中出现了,炼化你们封印的办法,但以我目前的修为,最多能将你们的修为,恢复到练气顶峰,你看,要不先找两个族人试一下。”

“真的吗?真是太好了。”福伯选取了一位女子,喝一位男子,让辰逸帮助他们炼化封印,其实只要有积分在手,自己完全可以炼化金丹修为的高手,但为了以往万一,辰逸还是留了一个心眼,到时,就算两个练气九层的阿修罗,想对自己不利,自己也可以完全逃脱掉。

两人站在辰逸面前,双手不断的拉着自己的衣襟,可以看出他们很紧张。

你们盘腿坐在地上,闭上眼睛什么也不要想。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前朱雀,后玄武,左青龙,右白虎,巴啦啦小魔仙,解除封印。”辰逸嘴里不断乱喊着,想起什么喊什么。

“少爷,喊得这是什么?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你懂什么,朱雀、玄武、青龙、白虎,是妖族的四大神兽,巴啦啦,肯定是我们魔族的仙人。”

“你怎么知道巴啦啦是小魔仙?”

“你傻啊,前朱雀,肯定是姓前的朱雀前辈,后玄武,肯定是姓后的玄武前辈,左、”

“我懂了,左青龙,肯定是姓左的龙族前辈,右白虎,肯定是姓右的白虎前辈,这么一说,小魔仙,肯定就是姓巴,名啦啦。那为什姓要叫小魔仙呢?”

“你傻啊,少爷能是一般人吗?身具我们修罗一族皇族血脉,认识的魔,会是普通魔吗?”

“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

辰逸将身后的对话,听的一清二楚,差点没有憋出内伤来,自己怎么也想不到,好战的修罗一族,竟然还有这么奇葩的两个人。

“炼化。”只有自己可以看出,自己的2000积分,消失不见,紧接着从自己身上飞出两朵,黑色的莲花一前一后,落在两人的头顶之上。

第五十九章 炼化封印

黑色的莲花,在夕阳的照耀下,外边闪着金光,两朵黑莲在两人头顶不旋转着,慢慢融入了两人的身体中。

两人感觉黑莲在自己的身体中,不断的分解蚕食着身体中的封印,渐渐的二人的修为在一点点复苏,练气一层、练气二层,一炷香的时间后,两人的修为都恢复到了练气九。

“感谢少爷为我二人,解除封印,我等必将誓死追随。”

眼前的女子,简直和刚刚判若两人,典型的丑小鸭变白天鹅,判若两人,雪白肌肤丝缎般的华丽。眸子里是一望无际的苍蓝,属于最明媚的天空的颜色,闪着灼人的明亮。两只尖尖的耳朵,看起来更是可爱,脸颊线条柔顺。漆黑的头发有着自然的起伏和弧度,散下来,令人百般想象指尖轻抚那些发丝的触感。

自己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天生尤物,眼前的此人而且是尤物中的尤物,她完全属于,那种让男人第一眼看到就会两眼充血,恨不得眼珠子夺眶而出贴到她身上去的那种女人,感觉自己以前真是活到了狗身上去了。

“公主,你终于恢复修为了,真是太好了。”

“福伯,这一段时间,真是难为你了。”

公主?她难道是王室血脉,难道另一位是王子?公主长的这么漂亮,王子应该应该长的也不耐吧。

“快看,少爷他昏过去了。”天啊!这是什么鬼。辰逸内心深处,大声的呼唤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往后退了两三步,脸上先变得青白,随后又涨得极度的徘红。紧接着眼前一黑,双腿一蹬,活生生的被眼前的“怪物”吓晕了过去。

“快看,少爷他晕过去了。”其余的阿修罗一族的人们,都围拢了过来,没人的脸上都充满了担忧。

“少爷,是不是因为炼化封印,消耗掉太多的功法了,所以才会晕过去的。”

“肯定是这样,不然少爷刚刚脸怎么会变的青白。”

自己渐渐睁开了双眼,回想起自己刚刚的经历,背后不停的发麻,看着眼前恢复修为的两名阿修罗,同样是阿修罗族人,差距怎么就这样大呢?

通过福伯的解释,自己先解除复印的两位阿修罗,正是罗侯阿修罗王的子女,女子叫伊沁雪,男子叫凤邶夜。

“你们可以恢复人身吗?”毕竟他们的样貌太明显了,辰逸可不想在自己身边留着,两位定时炸弹,这万一要被帝释天的爪牙发现,估计就自己现在的修为都不够人家塞牙缝呢。

“我们可以幻化成人类的模样,只是幻化后,我们修为会大大降低。”紧接着,两人的身体发生了变化,一点点变成人类的模样了,伊沁雪前后没有太大的区别,凤邶夜和之前有着千壤之别。

夕阳西下,大地沐浴在余晖的彩霞之中,阿修罗一族人们,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做着午餐,解除封印的二人,两人便迫不及待地到森林中打了许多猎物,每位族人都可以吃到肉,虽然和顶峰时期无法相比,但是,最起码今天的晚餐相比较以前的粗惨淡饭,不知好了多少倍,辰逸专门在系统的商店中,换取了许多饮品,有雪碧、有冰红茶、有红酒,摆满了四周,晚饭过后。族人们在篝火旁,早早地休息了起来,明天他们就要离开这里,向魔界的十大皇朝之一,北冥皇朝出发。

第二天早晨,太阳撞碎暗蓝色的天幕,像只燃烧的风火轮,冲击着远处地平线。

在离族人们不远的地方,辰逸紧闭着双眼,席地盘坐着,上空不断有耀眼的光辉向辰逸飘来,辰逸肉身周围可以清晰的看见,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这些耀眼的光辉中夹杂着淡淡的紫气,它们围绕着辰逸的身体不断旋转着,渐渐地向他体内涌去,不断改造他的经脉,自己的经脉,相比较别的练气修为的修士而言,变得更加柔韧和宽大。同样修为的人,运相同的功法来修炼,经脉柔韧和宽大的修炼者,往往比其他修炼者,吸收灵气的速度要快很多。

阿修罗族的年轻一代,看着辰逸周身的光芒,不停打舔着嘴角,脸上露出了羡慕的之色。紧接着原本安静的时光,被他们的窃窃私语所打破了。

“少爷所修炼的法诀,可真厉害,能够引发天地异象,不知什么时候我才能够修炼。”

“少爷肯定厉害了,你别忘了,咋们一族的无上魔器,少爷都可以炼化。”

“就是,当初我们的四位阿修罗王,四人合力才能够驱动我们一族的无上魔器。”

九川站在前边,压低声音洋洋得意的道:“当初是我和爷爷先发少爷的,少爷也是爷爷他放进来的,如果没遇见我和爷爷,说不上我们还要守护着,我们一族的无上魔器十方俱灭,更别提炼化我们的封印了,让我们修炼了。”

“无上魔器十方俱灭?”阿修罗一族的人们,听到这几个字,对他们来说,他们一族的无上魔器,十方俱灭,比他们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正因为有十方俱灭在手,他们四王,才能够重创帝释天,使他们逃过一劫。

另一名少年悄悄的说道“少爷的天赋,我们都知道,虽然少爷现在起步有点晚,目前修为太浅,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我相信那些其他魔族的天才妖孽,与少爷一比他们都是渣渣。”

辰逸停下了修炼,吐了一口浊气,睁开了双眼,双眼中有紫色的光芒一闪而过。

“少爷,我们什么时候出发?”福伯站在辰逸身边,恭敬的说着。

“系统,有什么飞行法宝吗?”看着物品栏中各种飞行法宝,最后只能咬着牙齿,忍者心痛换取了一个充满科技感高阶上品法宝,航空战舰。

在系统商店中换取太空战舰,自己是做了一番考虑,才决定的。

自己将六万积分的飞行法宝,都列举了出来,一一进行了比较,因为自己前世是科研人员,一眼就喜欢上了霸气的太空战舰。

战舰可发射加强版激光制导导弹,每一次攻击,相当于练气九层全力一击,战舰可自行获取魔气或灵气,维护日常的运作。战舰中的阵法鸿然天成,可以抵挡筑基三层的全力一击,战舰可以躲避神识的扫描,战舰可自行分析,完全不要人工操作,最重要战舰集攻击、侦查、打击、隐身、防御于一身,后期还可以不断升级,可进行相当于大成高手瞬移的空间跳跃,还有许多新的技能可以升级。

总之一句话,牛逼,那是相当的牛逼。

第六十章 魔武星

看着族人们都准备的差不多了,从空间戒取出了太空战舰,渐渐的太空战舰逐步在放大,转眼之间,已经有四五个足球场那样大。

在平原上上,一个冰冷的钢铁巨兽悬浮在在人们的眼前,加强版钛合金机身,在阳光的反射下闪闪发光,战舰最前边有两个骷髅头,一左一右排放在前边,这两个骷髅头就是飞船的主力激光火炮。飞船的最顶端,上边有一个巨大圆形的黑色盖子,这是飞船的雷达预警系统,升级都后期,管你是什么修为,在雷达之下,全都无所遁形,两侧有大大小小的激光火炮,可以发动辅助攻击。

一般的法宝都是飞剑、飞船、莲花,旁边得到阿修罗双眼一眨不眨的看着眼前的庞然大物,一眼就喜欢上这样炫酷的飞行法宝。

飞船在辰逸的指挥下渐渐飞高,船舱底部的舱门打开,蓝色的光束从下边传来,人们都被蓝色的光芒传送到了飞船内部。

内部空间很大,可以容纳好几百人。人们进入飞船后,可以通过战舰的显示窗口,清晰的看见天空外边。

“你好,欢迎乘坐阿尔法战舰”我是战舰的人工智能服务系统,很高兴为你们提供服务。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器灵?”

“少爷的发飞行法宝也太逆天了吧,传说中的先天灵宝,才会有器灵。”

“根据古籍记载,我们这个世界的先天灵宝,都被那些修为通天的人所掌控。”

阿修罗的族人们站在战舰中,小声的讨论了起来。

“自己眼前的家伙,难道是某个家族的嫡传弟子?”伊沁雪看着辰逸,心中暗暗想着,她却不知道,自己对辰逸身份感到无比好奇。

伊沁雪自己却不知道,一个女生对某一位男生感到好奇时,渐渐的女生则会在这个男生感到好感,最终会喜欢上这位男生。

伊沁雪从自己的空间戒中,取出了黑色一个令牌,令牌中储存着整个魔界详细地域的分界图。

辰逸自己差不多用了一炷香的时间,才渐渐的其中的内容记下来。现在自己终于知道了自己所处修真界究竟有多大了,整个修真界,相当于一个宇宙,有着数以亿万计的星球,越靠近星系的中间,星球上的修炼资源越富裕。

当初,四位阿修罗王为了能够保留一些血脉,不得不将一部分族人,传送魔界的偏远地界,好让自己血脉能够延续下去。

辰逸现在自己所在星球,正是位于魔界于人界之间。如果自己现在能回到人界,不管怎么变,自己还是将自己一直当做人类,不知道小蝶现在又在哪里?

“福伯,你知道魔界的十大宗门,招收弟子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吗?”

“十大宗门每年都在一月二十六,汇集在魔武星,联手举办魔道大会,凡是在十八岁以下,修为在练气一层以上,都可参加魔道大会。”

“少爷,你想参加魔道大会吗?”

“福伯,你觉得我如果参加的话,拜在那个宗门比较好?”

“以少爷的天赋,我觉得少爷可以选诛仙魔教、天魔宗、或暗夜天痕比较好。”

和阿尔法沟通后,将航向改为天魔星所在方向,战舰快速地向天武星的方向赶了过去,弹指之间已经远远离开了平原。

经历了二十天的长途旅行,天魔星终于出现在了辰逸的视线中,天魔星周围一片幽深的黑暗,远处的群星散发着迷人的淡白色光芒.天魔星叫错相同的纹路让他更显沧桑.神秘而不可捉摸,远远看去一切是那样的美丽且耐人寻味,天魔星的外天空,不断有人驾驶有各式各样的法宝不断进入天魔星,一行人将战舰平稳的降落在了天魔星之上。

“大哥,你看远处又有一行人降了下来。”一位身穿黑的男子,对一位的颇为男子恭敬的说着。

“老三,干得好,等干完这一票,我们就换个地方,最近不知怎么搞的,右眼皮总是跳不停。不然迟早会出事。”

“兄弟们,又有肥羊来了,我们按照之前的方法行事。”为首之人手里,拿出一个传讯符吩咐着。

躲在四周的人们,听到老大的吩咐后,埋伏在周围的的这群人,脚下踩着飞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辰逸包围了起来。

“宿主,有敌人出现,已进入警戒状态。”飞船中不断有红灯闪烁,通过屏幕清晰的看见,飞船中的人们清楚的看见,有一群身穿黑衣的人,正驾向自己赶了过来。

脑海中传来了一声冰冷的声音。

“放下屠刀,立即成魔任务发布,请宿主接受任务,拒绝系统将抹杀宿主,失败宿主将会被系统抹杀掉,完成任务后,宿主将获得一级忽悠称号,可通过幸运转盘,领取一件幸运礼物。”

放下屠刀,立即成魔什么鬼?自己果断的接取两位任务。

放下屠刀,立即成魔任务要求:“宿主不可动用一兵一卒,劝说他们交出自己的财务,并誓死追随宿主。”

这时什么任务?自己不能动用一兵一卒,还是快点想办法比较好。

战舰内的阿修罗们,看着正对着屏幕发呆的辰逸,难道少爷被吓傻了?他们又怎么知道站在屏幕下边的辰逸并没有发呆,而是领完任务后想着怎样才能不费一兵一卒,将这些敌人忽悠成自己的手下呢。

“阿尔法,将我传战舰的顶部,我要和这些劫匪好好谈谈人生。”

辰逸的话讲完后,已经被传送到了飞船外边。

“法宝上的那个小子,快快将身上的值之物交出来,不然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一群人看着冰冷的钢铁巨兽悬浮在他们们的眼前在阳光的反射下闪闪发光,这正是一个好宝贝啊。

辰逸没有说话,目光轻轻扫过眼前的一群人,最后停留在最北边一人身穿很灰色的衣服的人身上。

此人衣服看起来明显要比其他人都要好很多,其余之人,面部都被银色的骷髅头所遮挡,只有此人的面部都被金色骷髅头所遮挡,金骷髅有淡淡的光晕闪烁,应该是一个品阶不算太低的法宝,这人应该是他们的头吧。

自己花费了一千点忽悠值,分析了周围的人们修为,得出的结果却出人意料,面部都被金色骷髅头所遮挡的人,修为竟然不是这群人中修为最高之人,这群人修为最高之人有两位人,一左一右分别站在一位相貌俊逸的公子身边。

“下边的人听着,叫你们的领头之人出来,我要和他谈谈。”辰逸的声音通过战舰被放不知多少倍,如同炸雷一样不断在四周响起,震耳欲聋。

“难道眼前之人,是一位修为高声之人?”

“我就是这群人的老大,你有什么事情要说。”面部都被金色骷髅头所遮挡的人,站在了前边镇定的说着话。

“你真的是这群人的老大?”辰逸为了确定心中的想法,于是好奇的再问了一次。

“明人不说暗话,在场就老子修为最高,我不是老大,谁是老大?”看着眼前这个只有筑基六层修为,面戴金色骷髅的男子,从他说话来看,并不像撒谎的样子,难道他们不是一伙人?

辰逸看着最后边的三人?面戴金色骷髅的男子也顺着辰逸的目光看了过去,周围的人们也好奇的看着后边,后边的人们好奇的左看看右瞅瞅,只可惜他们却看不到站在后边的三人。

难道他们真的看不见他们三人,他们既然不是一伙人?那他们三人为什么而来?难道他们是为了战舰上的阿修罗而来?

“大长老、二长老,法宝上的那个男子是不是发现我们了?”

“小姐,我用神识查看了一下,发现那位男子只有练气四层的修为,他应该发现不了我们。”

“剑一,我看法宝上的站的此人有些古怪,我们还是小心为妙,说不定这个法宝上有高手。”

“我查探了一番,法宝上修为最高的修只是两位练气九层的人,哪有什么高手?”

“我们此行是为了找炼丹大师心月狐,希望这次可以医治小姐的身体。”

“两位前辈,既然出现了,为何不现身呢?”

“前辈,哪有两位前辈?你不会被吓傻了吧?识相的话,快件束手就停,不然等会攻击起来的时候,可就不要怪我们心狠手辣了。”面戴金色骷髅的男子嚣张的说着。

“我看这个他就是被吓傻了?”

“老大,我看被老大的霸王之气所震慑住了,被吓的乱讲话,真是太好笑了。”面戴金色骷髅的男子身边的两位男子拍须溜马的说着话。

“前辈你们三人,还不现身吗?”

“看来老夫看走眼了,没想到你真的发现了我们。”剑一说完话,三人眨眼间出现在人们的视线当中,两人并放出了元婴九层的修为,气势如同排山倒海一样,在场的人们除了辰逸之外,天空中有一座沉重无比的大山,压得他们颤颤发抖。

面戴金色骷髅的男子跪在地上,面如死灰,脸上不断有汗珠落下来,想起自己说过的话,给人家元婴修为的老怪比老子,这次真的死定了。

“没想到小友,竟然在我们两人的气势下,还能如此镇定,小友不简单。”

“两位前辈抬爱了,晚辈只是见得比较多而已,已经习惯了。”自己哪里是见得比较多,而是他们在释放修为的时候,系统将他们的气势隔绝在外。

自己眼前的男子,看年龄也只有十五、六岁左右,和小姐差不多大,相对于十五六岁的人而言,修为不低了,应该是哪个大家族的子弟,难道他也是来参加魔武大会,想拜入十大宗门,看来自己要和宗主联系一下,在魔武大会时,让宗主多加注意一下这个小子。

第六十章 魔武星

看着族人们都准备的差不多了,从空间戒取出了太空战舰,渐渐的太空战舰逐步在放大,转眼之间,已经有四五个足球场那样大。

在平原上上,一个冰冷的钢铁巨兽悬浮在在人们的眼前,加强版钛合金机身,在阳光的反射下闪闪发光,战舰最前边有两个骷髅头,一左一右排放在前边,这两个骷髅头就是飞船的主力激光火炮。飞船的最顶端,上边有一个巨大圆形的黑色盖子,这是飞船的雷达预警系统,升级都后期,管你是什么修为,在雷达之下,全都无所遁形,两侧有大大小小的激光火炮,可以发动辅助攻击。

一般的法宝都是飞剑、飞船、莲花,旁边得到阿修罗双眼一眨不眨的看着眼前的庞然大物,一眼就喜欢上这样炫酷的飞行法宝。

飞船在辰逸的指挥下渐渐飞高,船舱底部的舱门打开,蓝色的光束从下边传来,人们都被蓝色的光芒传送到了飞船内部。

内部空间很大,可以容纳好几百人。人们进入飞船后,可以通过战舰的显示窗口,清晰的看见天空外边。

“你好,欢迎乘坐阿尔法战舰”我是战舰的人工智能服务系统,很高兴为你们提供服务。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器灵?”

“少爷的发飞行法宝也太逆天了吧,传说中的先天灵宝,才会有器灵。”

“根据古籍记载,我们这个世界的先天灵宝,都被那些修为通天的人所掌控。”

阿修罗的族人们站在战舰中,小声的讨论了起来。

“自己眼前的家伙,难道是某个家族的嫡传弟子?”伊沁雪看着辰逸,心中暗暗想着,她却不知道,自己对辰逸身份感到无比好奇。

伊沁雪自己却不知道,一个女生对某一位男生感到好奇时,渐渐的女生则会在这个男生感到好感,最终会喜欢上这位男生。

伊沁雪从自己的空间戒中,取出了黑色一个令牌,令牌中储存着整个魔界详细地域的分界图。

辰逸自己差不多用了一炷香的时间,才渐渐的其中的内容记下来。现在自己终于知道了自己所处修真界究竟有多大了,整个修真界,相当于一个宇宙,有着数以亿万计的星球,越靠近星系的中间,星球上的修炼资源越富裕。

当初,四位阿修罗王为了能够保留一些血脉,不得不将一部分族人,传送魔界的偏远地界,好让自己血脉能够延续下去。

辰逸现在自己所在星球,正是位于魔界于人界之间。如果自己现在能回到人界,不管怎么变,自己还是将自己一直当做人类,不知道小蝶现在又在哪里?

“福伯,你知道魔界的十大宗门,招收弟子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吗?”

“十大宗门每年都在一月二十六,汇集在魔武星,联手举办魔道大会,凡是在十八岁以下,修为在练气一层以上,都可参加魔道大会。”

“少爷,你想参加魔道大会吗?”

“福伯,你觉得我如果参加的话,拜在那个宗门比较好?”

“以少爷的天赋,我觉得少爷可以选诛仙魔教、天魔宗、或暗夜天痕比较好。”

和阿尔法沟通后,将航向改为天魔星所在方向,战舰快速地向天武星的方向赶了过去,弹指之间已经远远离开了平原。

经历了二十天的长途旅行,天魔星终于出现在了辰逸的视线中,天魔星周围一片幽深的黑暗,远处的群星散发着迷人的淡白色光芒.天魔星叫错相同的纹路让他更显沧桑.神秘而不可捉摸,远远看去一切是那样的美丽且耐人寻味,天魔星的外天空,不断有人驾驶有各式各样的法宝不断进入天魔星,一行人将战舰平稳的降落在了天魔星之上。

“大哥,你看远处又有一行人降了下来。”一位身穿黑的男子,对一位的颇为男子恭敬的说着。

“老三,干得好,等干完这一票,我们就换个地方,最近不知怎么搞的,右眼皮总是跳不停。不然迟早会出事。”

“兄弟们,又有肥羊来了,我们按照之前的方法行事。”为首之人手里,拿出一个传讯符吩咐着。

躲在四周的人们,听到老大的吩咐后,埋伏在周围的的这群人,脚下踩着飞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辰逸包围了起来。

“宿主,有敌人出现,已进入警戒状态。”飞船中不断有红灯闪烁,通过屏幕清晰的看见,飞船中的人们清楚的看见,有一群身穿黑衣的人,正驾向自己赶了过来。

脑海中传来了一声冰冷的声音。

“放下屠刀,立即成魔任务发布,请宿主接受任务,拒绝系统将抹杀宿主,失败宿主将会被系统抹杀掉,完成任务后,宿主将获得一级忽悠称号,可通过幸运转盘,领取一件幸运礼物。”

放下屠刀,立即成魔什么鬼?自己果断的接取两位任务。

放下屠刀,立即成魔任务要求:“宿主不可动用一兵一卒,劝说他们交出自己的财务,并誓死追随宿主。”

这时什么任务?自己不能动用一兵一卒,还是快点想办法比较好。

战舰内的阿修罗们,看着正对着屏幕发呆的辰逸,难道少爷被吓傻了?他们又怎么知道站在屏幕下边的辰逸并没有发呆,而是领完任务后想着怎样才能不费一兵一卒,将这些敌人忽悠成自己的手下呢。

“阿尔法,将我传战舰的顶部,我要和这些劫匪好好谈谈人生。”

辰逸的话讲完后,已经被传送到了飞船外边。

“法宝上的那个小子,快快将身上的值之物交出来,不然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一群人看着冰冷的钢铁巨兽悬浮在他们们的眼前在阳光的反射下闪闪发光,这正是一个好宝贝啊。

辰逸没有说话,目光轻轻扫过眼前的一群人,最后停留在最北边一人身穿很灰色的衣服的人身上。

此人衣服看起来明显要比其他人都要好很多,其余之人,面部都被银色的骷髅头所遮挡,只有此人的面部都被金色骷髅头所遮挡,金骷髅有淡淡的光晕闪烁,应该是一个品阶不算太低的法宝,这人应该是他们的头吧。

自己花费了一千点忽悠值,分析了周围的人们修为,得出的结果却出人意料,面部都被金色骷髅头所遮挡的人,修为竟然不是这群人中修为最高之人,这群人修为最高之人有两位人,一左一右分别站在一位相貌俊逸的公子身边。

“下边的人听着,叫你们的领头之人出来,我要和他谈谈。”辰逸的声音通过战舰被放不知多少倍,如同炸雷一样不断在四周响起,震耳欲聋。

“难道眼前之人,是一位修为高声之人?”

“我就是这群人的老大,你有什么事情要说。”面部都被金色骷髅头所遮挡的人,站在了前边镇定的说着话。

“你真的是这群人的老大?”辰逸为了确定心中的想法,于是好奇的再问了一次。

“明人不说暗话,在场就老子修为最高,我不是老大,谁是老大?”看着眼前这个只有筑基六层修为,面戴金色骷髅的男子,从他说话来看,并不像撒谎的样子,难道他们不是一伙人?

辰逸看着最后边的三人?面戴金色骷髅的男子也顺着辰逸的目光看了过去,周围的人们也好奇的看着后边,后边的人们好奇的左看看右瞅瞅,只可惜他们却看不到站在后边的三人。

难道他们真的看不见他们三人,他们既然不是一伙人?那他们三人为什么而来?难道他们是为了战舰上的阿修罗而来?

“大长老、二长老,法宝上的那个男子是不是发现我们了?”

“小姐,我用神识查看了一下,发现那位男子只有练气四层的修为,他应该发现不了我们。”

“剑一,我看法宝上的站的此人有些古怪,我们还是小心为妙,说不定这个法宝上有高手。”

“我查探了一番,法宝上修为最高的修只是两位练气九层的人,哪有什么高手?”

“我们此行是为了找炼丹大师心月狐,希望这次可以医治小姐的身体。”

“两位前辈,既然出现了,为何不现身呢?”

“前辈,哪有两位前辈?你不会被吓傻了吧?识相的话,快件束手就停,不然等会攻击起来的时候,可就不要怪我们心狠手辣了。”面戴金色骷髅的男子嚣张的说着。

“我看这个他就是被吓傻了?”

“老大,我看被老大的霸王之气所震慑住了,被吓的乱讲话,真是太好笑了。”面戴金色骷髅的男子身边的两位男子拍须溜马的说着话。

“前辈你们三人,还不现身吗?”

“看来老夫看走眼了,没想到你真的发现了我们。”剑一说完话,三人眨眼间出现在人们的视线当中,两人并放出了元婴九层的修为,气势如同排山倒海一样,在场的人们除了辰逸之外,天空中有一座沉重无比的大山,压得他们颤颤发抖。

面戴金色骷髅的男子跪在地上,面如死灰,脸上不断有汗珠落下来,想起自己说过的话,给人家元婴修为的老怪比老子,这次真的死定了。

“没想到小友,竟然在我们两人的气势下,还能如此镇定,小友不简单。”

“两位前辈抬爱了,晚辈只是见得比较多而已,已经习惯了。”自己哪里是见得比较多,而是他们在释放修为的时候,系统将他们的气势隔绝在外。

自己眼前的男子,看年龄也只有十五、六岁左右,和小姐差不多大,相对于十五六岁的人而言,修为不低了,应该是哪个大家族的子弟,难道他也是来参加魔武大会,想拜入十大宗门,看来自己要和宗主联系一下,在魔武大会时,让宗主多加注意一下这个小子。

第六十一章放下屠刀立即成魔

“前辈,晚辈有一个不情之请,还希望前辈能够答应吗,晚辈将不胜感激。”站在战舰上的辰逸,恭敬的向空中的两人说着,目光却从为从身穿白衣的俊美男生身上离开过。

虽然一身男装打扮,不过,一身的白衣胜雪,气质如兰,衬托的她眉宇之间更多了几分英气。腰间挂有一个玉牌,玉牌上有明显的灵力波动,从灵力波动上来看,应该是一件难得的灵宝。

修真者的法器:低级法宝、中级法宝、高级法宝、地级、天级(各分为上中下三品)天级之上便是灵宝,灵宝则分为后天、先天、通天三个品阶,每个品阶各分为上中下,灵宝之上则便是玄器,玄器则分为地玄、天玄、神玄三个等级,玄器之上就是仙人所使用的法器俗称仙器,仙器则被划分为四个等级,低阶仙器、中阶仙器、高阶仙器、绝品仙器,仙器上还有传说中的圣物,圣物则被划分为三类,开天圣宝、混沌至宝、鸿蒙圣宝,各分为三个等级。辰逸使用的青莲剑乃是则是十二朵混沌青莲,其中一只幻化而来,属于传说的混沌圣宝。法器、宝器、灵器仙器、先天灵宝,一类于混沌中自然生成,还有一类则是混沌元胎,后天练制而成。

“你有还什么请求,只要不算太难,不违背我的本心,我可以帮助你完成。”这也是剑一变向地向辰逸示好,目前自己还不清楚辰逸的真实身份,但从辰逸不卑不亢的讲话表情来看,自己眼前的人,应该是出自于某个大家族当中,自己不好贸然翻脸,其次,剑一不相信,站在自己眼前,区区练气修为的修士,能够发现隐藏在人群中的自己,自己断定辰逸背后肯定有高人指点,这位高人有可能是暗中保护辰逸的。

自己用神识却没有发现这位高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此人的修为要远远高于自己,说不定是一位渡劫的高手,甚至有可能是一位大成的高手。

“晚辈希望前辈能够高抬贵手,饶过底下一群人的性命,这些人晚辈还有用,晚辈将有厚报。”

跪在地上颤颤发抖的一群人,听见辰逸为为他们求情,人命危浅,没想到自己还有一息尚存的机会,内心充满激动也充满了犹豫和疑惑,万一替他们求情之人,是想要报复他们那该如何是好,底下的人们将两人对话听的一清二楚,就算是一位傻子也能够明白,自己所打劫之人绝对大有来头,不然元婴修为的大修士,怎么会和他会所话那样客气,还有会卖他这个面子。

“既然小友这样说,我便买小友一个面子,小友请便。”至于辰逸所说的厚报,却没有多想,毕竟辰逸现在还是一位小小的练气修士。

“底下的人们你们听着,你已经被帅气的我包围了,放下屠刀,立即成魔。”战舰中的原本无比紧张阿修罗们,此时笑了起来,他们只听说过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没有想到公子还有这样可爱的一面。

原本站在剑一身旁的那位白衣俊美男子,捂着嘴巴偷偷的笑了起来。

“如果想要活命的话,每人按照顺序,将自己所有值钱的物品,堆放在最左边,如果被我发现你们谁敢偷偷藏东西,可别怪我心恒手辣。”

下边的人们,哪里敢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半盏茶的时间,都将自己身上值钱的东西,搜交了下去,统统变成了群光蛋,一遭回到解放前。看着堆成小山一样的物品,双手一挥,所有物品眨眼间消失的干干净净,全部进入了自己的戒子中。

“你们难道不想成名?你们难道不想成为绝世高手吗光宗耀祖?你们难道不想,安安静静修炼再也不用修炼资源而发愁?在没有遇到本少爷我时,这些奢望最你们来说,加起来只有四个字,洗洗睡吧。”端起坐上的茶杯,在喝茶的同时,自己偷偷的瞄了众人,看着他们的反应,觉得自己要是在加一把火,完全可以轻轻松松完成任务。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手无寸铁的你们,还能活下去吗?你们觉得我会让你们活着的离开吗?”

“这位公子,得饶人处且饶人,财产搜给你们了,难道你就不能放我们一条生路。”戴着金色面具的男弱弱的说着,早已没有先前的豪气。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种什么因的什么果,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以后跟着我混,只要你们认真做事,功法、丹药、武器通通都不在话下,只要我有一口肉,就有你们一口汤。第二个选择我马上就送你们阎王。”

“公子,在下有一事不明,公子为何非要要我们投靠你?”辰逸自己肯定不能说实话,自己又不傻?

“以本公子的身份,想要什么,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别说就你们曲曲一点,筑基修为了,元婴的高手知道公子我的身份后,都会抢着来我身边。”

“剑一,不要冲动,这位公子的身份或许不简单,我们还是不要惹事比较好。”二长老拉住了准备出手教训辰逸的剑一,对着他摇了摇头。

“没想到,眼前的人是一个登犊子,太可恶了。”欧阳雪薇心中,不知道将辰逸骂了多少遍。

“我们要有一个远大的目标,我们不能浑浑噩噩的就这样下去,这次出来主要的目,就是收几个跑腿的,没想恰巧碰到你们后,终于找到一个有趣的事情做了,有事没事带领你们,抢抢十大宗门,顺便抢几个圣女给我暖暖床,让圣子给我倒倒洗脚水。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不然生活太过于平淡,多没意思啊,魔生自古谁无死,难道你们就甘心这样平平淡淡,度过魔生吗?”

下边的人一听,抢劫十大宗门,他们自己以前想都没有想过,一听就热血沸腾,自己就真心甘愿平淡的生活下去吗?

一阵骚动后,底下的人们,都将目光看向他们的老大。

“我以心魔发誓,愿意追随少爷,永不背叛,不离不弃,如若违背誓言,灰飞烟灭”戴着金色骷髅面罩的男子半跪在地上,双手捂着胸口,斩钉截铁的说着。

“我等以心魔发誓,愿意追随少爷,永不背叛,不离不弃。如若违背誓言,灰飞烟灭。”剩下的众人,纷纷半跪在地上说道。

“好,我相信你们,一定不会后悔今天的选择,我们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放下屠刀立地成魔任务完成,共获得忽悠值二十三万点。”脑中传来了系统的提示音后。

二十三万点,辰逸差点高兴的跳了起来,那两个元婴修为的人,也被自己给忽悠了,不然怎么能得到这么多的忽悠值呢,自己以后要多加努力了。

自己迫不及待查看着自己的属性:

种族:人族

姓名:辰逸

修为:练气四层

体质:混沌之体

忽悠值:234351

称号:一级忽悠

一级忽悠称号:宿主忽悠时,可以使对方对自己产生好感,能够提高宿主的忽悠几率。

获得奖励:抽取幸运大转盘一次。

使用幸运大转盘后,在自己的脑中出现了一个圆盘,圆盘分为赤橙黄绿青蓝紫七个区域,紫色为最高等级的奖励,每个颜色的区域上,有着密密麻麻的礼物,自己也没有仔细看。

转盘上的指针不断的旋转着,停在紫色的区域上,不断随机抽取的着礼物,自己最后获取了一瓶造化丹。

造化丹:仙阶低阶疗伤丹药,夺天地之造化,在仙界并不算什么,但是在修真界,凡是和仙联系上的物品,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奇珍异宝,每次出现修真界都会出现一场血雨腥风。

第六十二章魔武大会(一)

等到三人离开之后,辰逸自己总算是松了一口气,阿尔法将跪在地上的一群人,在不断闪烁蓝色的光幕,人们全部传送到了战舰内。

“阿尔法,向天魔城出发。”辰逸坐在舰长室中,翘着二郎腿,手里端着一杯橙汁,悠闲的欣赏着屏幕上的风景,心中美的要死了,二十三万多的积分,自己终于体会到当做暴发户的感觉,不断的次咧着牙齿傻笑着。

“九川,你说少爷他在傻笑什么呢?”伊沁雪看见辰逸猥琐的模样,小声问着站在自己身边的九川。

“我觉得少爷,肯定是想到了好事情。”

“你说的不是废话吗?笑的那么猥琐,难道我看不见吗?”伊沁雪一头黑线,对着九川的头就是一巴掌。

“少爷、少爷应该是想着圣女给他暖床,圣子给他洗脚吧。”九川可能是想起少爷前边说过的话,弱弱的说着,整个阿修罗族很少有人敢惹伊沁雪。

不知为何自己听见,圣女暖床四个字,自己心里就有一股莫名的火气涌上,回过头狠狠的瞪了一眼辰逸。

深蓝色的天空上,星星如一颗颗钻石,倾洒出万点血色光辉。血红色的月亮好似一块血玉,一块晶莹剔透的血玉,镶嵌在漫无边际的夜空,是那样的妖娆美丽。

在血色的夜空中,有一道炫丽的亮光,如同流星一般托着长长的尾巴快速划过天际,眨眼之间,便已消失在南边的夜幕中。

消失在天边的亮光,并不是真正流星划过天际,而是刚刚与辰逸分开的三人驾驶者御天梭,由于速度过快在天空留下了如同流星一样长长的尾巴。

“剑一,要不我们取出瓷瓶来看一下,那位少年给我们的厚报?究竟是何物?”

“用瓷瓶装的东西,估计里面的东西,也是什么不值钱的东西?等有机会,老夫好好好教训一下。”剑一在说话的同时,将瓷瓶拿了出来。

他们却不知道,这个看起来相貌普通的瓷瓶,辰逸专门花了3000积分换取而来的,瓶子看起来坑坑洼洼,当绝对是一个值钱的东西。

席地而坐在法宝上休息的欧阳雪微,也好奇的忘了过来,看着坑坑洼洼的瓷瓶,心中不断的暗自鄙夷,扔在大街上估计都没有人捡。

还抱有一丝侥幸心理的剑一,拔开了瓷瓶的瓶塞,目光在瓶口停留了两三秒,什么变化也没有,哪怕瓶中有一枚低阶丹药,也应该有淡淡的药香,通过瓶口散发出来,而自己竟然对着一个破瓶子,看了半天,都没有透露出来。

“真是可恶,气死老夫了?”自己三人,都被那个小子给骗了,一想到自己堂堂的元婴九重高手,竟然被一个练气四层修为的毛头小子给骗了,心中火冒三丈,实在是太气人了。

“什么破玩意,里面连一个屁,都没有透露出来。”将瓶子狠狠摔向远处。

瓶子法宝的空中,不断地翻滚旋转着,最后碰在了能量罩上,瓶口朝下从空中掉落了下来,原本在瓶中的两粒丹药,一前一后从瓶中跌落了下来。

欧阳雪微听见剑一的话后,捂着嘴笑了起来,瓶中怎么会有屁透露出来,目光望向瓶子掉落的地方望去。

两粒丹药,一前一后从瓶子中跌落了出来,暴露在瓶外的丹药,由于没有瓶内阵法的限制,丹药漂浮在在空中,不断旋转着,散发着五颜六色的光晕,周围伴随着许多异象,一会有莲花涌出,一会又奥妙的文字涌出,一会又有凤凰和真龙的虚影出现在丹药周围。

“大、大长老、二长老,你们快看。”欧阳雪微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惊叫了起来。

两人回过头,大惊失色看着自己眼前的这一幕,两人从来没有听过,丹药还能引起这样的景象,更别说出现自己眼前的这些景象。

“这、这,这丹药不会成精了吧?”看着两粒丹药一前一后充满了灵性,如同孩子一般相互追逐了起来,在御天梭中不断飘来飘去,大长老吃惊的叫了起来,看的眼睛都直了,丹药散发出阵阵清香,紧接着丹药的的光晕不断向外涌去,越传越远,吓得大长老,急忙从乾坤袋中掏出了阵旗,将这一片领地封锁了起来,急忙联系了宗主。

天魔大陆的东边,有一位大能带着无比恐怖的气势,正不断使用瞬移,朝着剑一他们三人的方向赶了过来。

剑一,右手一挥,原本摔在地板上的瓷瓶,又回到了自己的手中,研究了一番后,将瓷瓶递给了大长老。

“这个瓶子,果然内有乾坤,瓶子内部刻有一个阵法,从阵法的阵纹来看,这些阵纹应该是直接刻在瓷器上的,这样的阵法高手,怕是整个修真界或许都找不到,。”

大长老将神识深入的瓶中,看见瓶中可有密密麻麻互相交错的阵文,如果可在特定的材料上,修真界或许有人将阵法刻出来。

而眼前这些密密麻麻的阵纹,却刻在一个简单的不能在简单的普通瓷器之上了,按照正常的情况来说,一般的瓷器完全不能当做阵文的载体,哪怕只有一道微弱的阵文,都会是瓷器变为粉末,更不用说,自己眼前这个刻有密密麻麻的阵纹的瓷器了。

“不好,阵法根本不能阻挡丹药异像的散发,剑一快帮助我将丹药收入到瓶中。”大长老一看阵法并不能阻挡住丹药异像的传播,只能将希望寄托在手中的瓷瓶当中,最终在两人的齐心合力之下,总算是将丹药又从新瓷瓶中了。

“这、这丹药的品阶,我只吸了一口,我以前受伤所留下的暗疾,便以好的差不多了。我就说,那位俊俏的小哥一看就是好人,不,一看就是好魔,怎么会做出这种欺骗我们感情的事情呢?”剑一,搓着双手,语无伦次地说着话。或许是因为他自己的暗疾好了,也或许是被这两枚丹药所震撼到了,

“剑一,你的节操呢?。”大长老一头黑线的说着话,此时拿着手中的丹药,自己

“雪微,我想没有节操的人吗?”剑一装作一副受伤的样子,含情脉脉的看着欧阳雪微。

如果让魔界的看见,一定会颠覆他们魔生的三观,谁都不会想到,整个魔界赫赫有名的剑魔,还有这样有趣的一面。

“剑一长老,你不是这样的人,你怎么能是这样的人呢?”欧阳雪微意味深长的说着。

“就是,想我剑一,堂堂元婴九重修为的高手,怎么能是这样的人呢?”剑一摸着胡子,得意洋洋的拍着胸脯说着。

“好啊!雪薇你个鬼丫头,你这是话里有话啊,我白疼你这么多年了。”剑一双手捂着胸,装作一副我很受伤的样子,无耻的对雪薇说着。

“剑一,我们应该是看走眼了,我想辰逸公子的身份绝对不简单,不仅仅只是一般的大家族子弟的身份那样简单。”大长老看着远方深沉的说着。

“大哥,难道这枚丹药有什么问题。”剑一一听,表情严肃的说着,气质和刚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枚丹药,或许不应该出现在魔界,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颗丹药应该来自…”大长老后边的话并没有讲出来,但用手指指了指头顶。

剑一看见大哥的举动后,立马明白,大哥的猜测两颗丹药不是修真界之物,或许来自于天上之物,照这个思路推理下去,辰逸的身份,不可能简单只是某个隐世家族子弟的身份那样简单。

泪崩

明天、天就让我请假两天天吧……虽然是难得的端午节三天假,但正因为如此才要回家去多陪陪大人!

毕业后过要去外地工作,在走之前…弄得咱都没时间了,本来就是手残党~于是乎,作者今天请假啦~O(∩_∩)O。

希望你们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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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魔武大会(二)

“少爷,前边就是魔武城,魔武城内不能使用飞行法宝。”

魔武城墙位于魔武星球最繁华之地,聚集天下之势,魔武城的另一面便是一望无际的妖兽森林,相传在森林的最深处有一只无比恐怖的妖兽,统治着整个妖兽森林。

每年都会有不计其数修真者,前去妖兽森林狩猎,换取自己更好的修炼资源,有竞争的地方便会有杀戮,妖兽并不可怕,往往可怕的是人心,人心隔肚皮,前一秒和你有说有笑,下一秒就有可能背后捅你一刀,整个魔界中充满了尔虞我诈。

通过战舰中的显示屏,震惊的看着眼前的庞然大物,出现在自己眼前那里是一座城池,贫穷真的可以限制想象,自己两世还是第一次见过这样气势雄伟高不知几千尺,长不知几万里连绵不绝的城池。

下了战舰,走到城池旁边,整个城池的城墙固若金汤,地面一片黑红色,散发着浓浓的血腥味,隐约看见有妖兽的身影不断挣扎,城墙边堆满了由妖兽骷髅,骷髅一层又一层的叠加在一起,被风一吹,传来毛骨悚然地声音。

色金戈铁甲,与战火热血相对的,是城内的车水马龙,显得平安喜乐。但从城垣上的累累伤痕可以看出,人们并没被安乐所蒙蔽,居安而思危。

正准备往城中走去的一行人,突然又回过头来,轰隆隆的声音从自己身后传了过来,声音如同万千战马狂奔,又如同天边传来的惊雷,自己脚下的大地在不断的颤抖着。

只见一群车队从马路上急冲而来。

最前边是一头银色的独角兽,独角兽四蹄翻腾,长鬃飞扬,俊美银色的身躯吗,一对银色的翅膀在太阳下闪闪发光,壮美的姿势宛若历尽艰辛穿洋过海的信鸽,宛如暴风雨中勃然奋飞的海燕。仰天长啸,叫声嘶响,如同一道银色的闪电转眼间便已来到了城门之下。

在城门口排队的人们,顿时慌了起来,人群快速向四边散去,一位妇人在慌乱下,原本抱在怀里的孩子,在拥挤中从怀中掉了下去。妇人趴在地上,撕心裂肺的喊着自己孩子的名字。

不一会,原本拥挤的道路上,只留了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孤零零的在马路中央嚎啕大哭。

“这是、这是天马,天啊。”

“天马,那可是传说中的上古异兽,我还是在奇闻异志上看见过对他的描述。”

“奇闻异志上是怎样描写天马的?”

“太一况,天马下,霑赤汗,沫流赭。志俶儻,精权奇,籋浮云,晻上驰。体容与,迣万里,今安在,龙为友”人群中的人们议论纷纷讨论着天马,但却没有一个人管还在马路中央哭泣的孩子。

“你们快看,这个车队?”一人指着车队激动的说着。

众人这才发现,在最前边除了天马以外,身后都是清一色的赤炎琉璃马,每匹马如同琉璃一样闪闪发光,在马的头上不断有金色的火焰涌出。

相传在妖兽深林的深处,有一群赤炎琉璃马生活在一起,这些马在成年之后,都会有金丹期的修为,马群的头领更是有着元婴的修为。

马车上的车夫,看见孤零零在躺在马路上的婴儿,并没有停下来的打算,以更快的速度向婴儿冲来,五十米、十米,眼看冰冷的马蹄就要践踏在婴儿的身体之上。

忽然,一道黑色的影子从道路上一闪而过,将路上的孩子一只手抱在怀中。

“少爷,小心。”回过头,九川看着自己的少爷就要被天马踩上,吓得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通过指缝偷偷的看着。

少爷?车夫心中暗暗的想着,莫非自己眼前的这位挡住去路的人,难道是那个大家族的子弟?这个想法一闪而过,随后就抛在了脑后,自己身后的马车上座的人,可是十大宗门的圣子,大家族怎么了,难道还能强过十大宗门,难道还能和十大宗门对着干。

“你们快看,那个少年掏出一把漆黑的铁剑,笑死我了”自己急忙拿出了青莲剑,用右手将剑横放在自己的头顶。

“小子,我看你是找死,拿一把破剑就妄想抵挡住天马的铁蹄,既然你想找死可别怪我不客气。”

砰地一声,马路上一阵尘土飞扬,人们仿佛就要听见少年的哭喊声,可惜等了半天,除了天马的鸣叫外,什么声音也没有传出来。

过了一会,等到烟尘散去后,围观的人们差点惊叫了下巴,这个少年也太猛了,竟然用单手用剑,抵挡住了天马的蹄子,眼前的天马虽然还没有成年,最起码也有80牛的力量吧,(一牛代表100斤的重量),80牛最起码也有8000斤了,就算这小子从娘胎中开始修炼,他的劲也不可能有这么大。

“小昊,发生了何事?马车怎么停下来了?”马车内传来了冰冷的声音。

“少爷,有人挡住了我们的路。”车夫脸色一下变得煞白,用手擦了擦额头的汗珠,小心翼翼的回答着。

“狗奴才,要你有什么用?我倒要看看,谁那么大胆竟敢阻挡我们天魔宗,影一,给我杀了他。”坐在马车中的人冷漠的说着。

天魔宗,魔教得到十大宗门之一,行事阴险狡诈,心恒手辣,使人闻风丧胆,招惹天魔宗的人往往都不回有什么好下场。

“是,少爷。”从马车后方走来一位身穿长衫中年男子。

“小子,快跪下磕三个响头,说不上,我还可以给你一个痛快。”

辰逸看着自己眼前的人,中等身材,四方脸庞,脸上的皮肤显得很粗糙,鬓角的头发略微秃进去一些。

散发着筑基前期的修为。

“小子,受死吧。”中年男子拿出了一只五色的旗子,喊了一声,掐动着法诀,手中的五色旗子泛起的微光,旗子中有一头鬼婴,从旗子中冲了出来,张口向辰逸咬去。

一时间,辰逸周围阴风阵阵,冤魂呼啸,铺天盖地向辰逸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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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几年不容易转眼间已经毕业了,今天晚上和同学聚会希望你你们能够理解明天给你们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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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魔武大会(三)

“真是太好了,又可以吃肉了。”辰逸周围散发着鬼婴毛骨悚然的叫声,自己不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在阴云密布的天空中,有一双血红的双目,在阴云的缝隙中若隐若现,露出阴狠贪婪的目光,鬼婴从云中冲了出来,辰逸才看见了它的真面目。

自己的正上方,漂浮着一个大约一岁的儿童,全身青色,双眼血红,眼眶中并没有眼球,眼角不断有黑色的血液流出,肩上一左一右漂浮着两团青色的火焰。两只白色的骷髅线绳,将鬼婴白色的头发全部都绑在了一起,鬼婴额头正上方上,有一朵如同黑色火焰模样图案。

“咯、咯、咯。”鬼婴惊悚的叫声,充斥在整个阵法当中。

漂浮在鬼婴,面目狰狞的鬼婴朝自己冲了过来,扎束在头顶的白色小辫子,不知何时都松开了,雪白色的头发如同雨后春笋一样,头发越长越快,头发宛如一片白色的海洋一样。

白色的头发如同藤蔓一样,盖天铺地不断地朝辰逸缠绕了过来。

刹那间,辰逸的身边已经被密密麻麻的白色头发包围,头发上不断有幽光散发出来,其中漂浮在天空的一片头发,银光一闪以迅雷不及眼之势向辰逸射了过来。

辰逸急忙向后方一跳,砰地一声,原本平整的道路,如同被闪电击过一样,碎石四溅,辰逸刚刚站立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宽约有十丈不知多深的土坑。

“就这点攻击,影一我劝你还是趁早洗洗睡吧。”辰逸在说话的同时,心中暗暗的观察周围的情况。

“小子,别高兴的太早,刚刚只是餐前的一道开胃点心而已,好戏还在后边。”影一得的话刚说完,漂浮在空中满天白发,汇聚成一股股白色粗藤,白色粗藤如同一道道流光一样,遮天盖地朝辰逸的方向扑了过来。

阵法中,辰逸的身影如同鬼魅一样,在粗藤中不断狂奔,躲避白色粗藤的各种攻击,已经记不清楚,自己避开了多少次攻击了。

鬼婴不断攻击着辰逸,渐渐着急了起来,在空中不断发出刺耳的叫声,银色的头发,在阴云中编成了一张无比巨大的银色大网,朝偷偷的辰逸盖了过去。

正在躲避攻击的辰逸,浑然没有发觉到危险已经渐渐来临。

不好,辰逸感觉自己背后,有危险在不断逼近,急忙回头,看见一张大网已经朝自己扑了过来,四周的退路也被白色的粗藤所挡,看来自己是无路所退了。

辰逸站在地面上,心中的运起了青莲剑诀,乌黑的青莲剑上不断有黑色的剑气溢出,剑气越聚越多,形成了黑色的剑罡,青色中有一丝紫色的雷电一闪而过,这一丝紫色雷电,是十二品青莲当初在混沌之地成长时,偶然间沾染上的混沌之雷的气息,雷电至阳至刚之物,青色剑气中的混沌之雷,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只是一闪而过,影一并没有察觉到剑气中还伴有雷电的气息。

雷电乃是至阳至刚之物,是天下一切鬼物的克星,离辰逸最近的鬼婴清晰的感觉到了雷电后,鬼婴急忙向后退了过去。

鬼婴的身影忽明忽暗绕着辰逸,在天空中的乌云中不断快速的穿梭着,血红的眼睛在半空中有些忌惮地盯着辰逸,在空中寻找辰逸的破绽,只要辰逸露出一点破绽,鬼婴便会发动疯狂而致命的攻击。

站在阵法中的辰逸,一只手抱着婴儿,一手紧握着青莲剑,青莲剑上不断有黑色剑气散发出来,正是这些剑气不断化成剑罡,将自己和婴儿保护在剑气之内,才使自己暂时没有受到鬼婴的攻击。

皱着眉头,仔细的观察着四周,事情在这样发展下去,对自己太被动了,身体周围的剑罡,在鬼婴的不断攻击下,正在一点点不断减弱。

“小畜生坚持不住了吧,还不快乖乖束手受擒,将你身上的宝物掏出来,说不定本大爷一高兴,还能给你一个痛快。”影一看见辰逸身体周围的剑罡逐渐变淡,尖酸刻薄的对辰逸说着。

进攻是最好的防御,看来自己的想办法激怒他,或许自己还能在险中取胜。

“小畜生,你骂谁呢?”辰逸大声对影一喊着话。

“小畜生骂你呢。”影一并没有发现辰逸的话中有话,变着法发给他挖坑,等着他往坑里跳呢。

“原来是你这个小畜生在骂我啊,我说呢?原来是你这只秃毛的小畜生在口喷大粪啊。”

周围的人们,听见的辰逸的话后,他们不敢笑出来,只能抱着肚子,捂着嘴,强忍着笑整,个脸都憋的通红。

“公主,他们在笑什么呢?我怎么没有看见秃毛的小畜生?”站在伊沁雪身后的九川,两只手的手指头不断缠绕着,弱弱的问着伊沁雪。

“少爷,实在太坏了。”他在拐着弯骂人呢。

“我看你是从心找死。”影一手里不断掐动着的法诀,身体漂浮在空中,从口中吐出了一团精血,影一脸色一片苍白。

第五十章

众人从房屋走出,站在屋檐下,看着面向人们走进来的蒙面姑娘。辰逸站在人群中,偷偷的打量着站在院子里的人,自己好像从哪里见过一样,只是一时间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一袭青衣尽显风华绝代。举手投足间优雅万千。倾世的容颜渐渐显露,美目淡淡的飘过众人,最终将目光,停留在了辰逸的身上。

“大胆妖女,我堂堂的辅国公府,你都赶闯,还不快束手就停。”洛鹏飞将自己手中拿起,运起内功,剑鞘急速的向院中的女子飞奔而去,像一道闪电划过了夜晚。

女子伸出手,向飞奔而来的剑鞘伸出了一只手指,只见剑鞘稳稳的停留在了空中,辰逸张大了嘴巴,没想到世上还有这样神奇的事情,这和自己了解的世界完全不一样啊。

“妖女接我一招,清风斩。”洛鹏飞心中一惊,双手将剑高举,自见天地仿佛有什么东西汇聚在剑中。此时院里狂风大作,洛鹏飞身后一片青色,随着手中的剑向前边一挥,身后的青色纷纷幻化成青色的小剑,向女子崩腾而去。

风过天地一片肃杀,女子手中的剑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嗡嗡的颤抖着想要挣脱束缚,女子缓缓的抽出宝剑,空气中的紧张一触即发,然忽,倾世容颜露出一抹浅笑,就在这时,手中的剑已飞到空中,森寒的剑气幻化无数光影飞向四周,一阵于波将众人都吹倒在地。

众人站起来以后,看见洛鹏飞正半跪在地上,一首拿着剑,一首捂着胸口,嘴角有鲜血流出。

“爹,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洛小蝶急急忙忙的跑了过去,急忙将自己的父亲扶了起来。

“妖女,我杀了你。”洛筱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把宝剑,跑过去找白衣女子拼命。

“筱儿,不得无礼,还不快退回来。”洛鹏飞怕儿子受伤,急忙将洛筱喊了回来。

“洛大将军,你可认得此物?”用充满嘲笑的口气说着。紧接着青衣女子从怀里掏出一个金色的令牌,随手一甩,令牌在洛鹏飞的面前转了几圈,停在了他的脚下。

“你究竟是谁?你难道是……”洛鹏飞拿起地上的令牌,吃惊大的看着手中的令牌,令牌上有三个大字醒目的大字。

“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洛鹏飞目光痴呆,自言自语的说着话。

“辰逸公子,我有话要对你讲。”辰逸好奇的走了过去,院子里的女生如果想要杀他,哪里还会和他讲这么多的废话。

“这封信,你拿好,等没有人的时候,你在打开,里面有关于你母亲的消息。”女子说完话,偷偷递给辰逸一封信。

“好,我知道了。”辰逸将信小心翼翼的收在怀中。自己虽然没有见过母亲,两世为人的他知道,母爱是天下最伟大的爱,自己总觉眼前女子的声音,自己从哪里听过只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洛将军,我相信我们还会再见面。”青衣女子说完话,转过身,双足一跃,身影已经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当中。

吃惊的看着消失的身影,辰逸没有想到,原来这个世界的武功可以这么厉害。

“快、快点。”院子外有隐隐约约的亮光还有整体的脚步声传进了院中人们的耳朵里。

“大人,属下来迟,让大人受惊,还请大人见谅。”为首的官兵看见洛鹏飞身前大的一片血迹,心中不由大吃一惊,大将军可是后天顶级的高手,怎么还会受伤呢?难道刚刚的闯进镇国府的人难道是先天高手不成?随手背后不断有冷汗冒出,大将军有个三长两短,自己脑袋估计都要搬家了。还要大将军只是受伤了。

“没事,今天发生的事情,你们不要对任何人讲,都给我烂在肚子里,否则以扰乱军心为由,定斩不饶。”

“是。”院子里的官兵,整齐的回答到。

“好了,你们退下吧。”洛鹏飞转过身,向众人挥了挥手,让官兵都退了出去。

除夕家宴就这样寥寥的收场了,人们各自回到了房间中,休息去了。

回到房间中的辰逸,站在房子门口看了看,关上门,拿出怀里大的信封,思索了一会,拆开了信封,看了起来。

此时的辰逸,却不知道,刚刚离去的女子,此时正趴在屋顶偷偷看着自己。

读完信后,辰逸闭上了双眼,将信紧紧的握在手中。如果信中的内容是真的话,自己是当今皇帝外甥,那么天武侯一门被灭的惨案真相又是什么?自己母亲来到皇宫真的只是巧合吗?自己出生后,又怎么会被外人抱走,林家又怎么会对外声称自己是丫鬟所剩?给自己送信的人又是谁?她又是出于什么目的?

眼前的一切都让辰逸心中充满了疑问?自己一定要想办法查明真相。

巍峨的皇宫中,皇帝元杰在养心殿中,站于一副画像前面,画像中有一女子,她乌黑如泉的长发,在雪白的指间滑过,一络络的盘成发髻,凤钗松松簪起,再插上一枝金步摇,长长的珠饰颤垂在鬓间,眉不描而黛,肤白腻如脂,唇绛一抿,嫣如丹果,珊瑚链与红玉镯在腕间比划着,最后绯红的珠链戴上皓腕,白的如雪,红的如火,慑人目的鲜艳,绛红的罗裙着身,翠色的丝带腰间一系,顿显那袅娜的身段,仿佛要从画中走出一样。

“长姐,今天又是除夕,转眼间已经十五年了,转眼间朕已经老了,十五年来,朕一直兢兢业业的管理国家,如今的大元,已不是以前的大元,如果长姐在世的话,一定会感到欣慰的。”在殿中的灯光下,只见一位身穿明黄色的长袍中年男子,站在画像前自言自语轻声的说着话。

“皇上,已经亥时了,你该休息了,要注意龙体啊,大元才刚刚稳定,还有好多事等着你去做呢。”站在皇帝身边的张公公轻声的说着。

“嗯,时间不早了,朕也该休息了。”皇帝疲倦的说道。

“皇上,今天晚上?”张公公试探的说着。

“去乾清宫”皇帝思索了一下,对张公公说道。

“摆驾乾清宫。”张公公奸细刺耳的声音,打破了皇宫中原有的安静。

第五十一章早朝前

等辰逸进入梦乡的时候,长安城各个房市都紧闭了大门,随着家家户户的灯火都相继熄灭,整个长安城都陷入了沉寂,只有更父裹着厚厚的棉衣,行走在街道间,左手提着铜锣,右手拿着锣锤一边敲打一边喊着:“寒潮来临,关灯关门!”咚!咚!咚!

乾清宫灯火通明,内侍和宫女们一动不动的站在长长大地门廊下倾听大殿内训斥声,互相传递着眼神,他们明白像宫女和内侍这样的身份,在这个富丽堂皇的皇宫中是最低等的存在,在这个吃人不眨眼的皇宫中,想要保全性命,自己每天都要谨言慎,什么事情自己该自己知道,什么事情自己不该知道,什么样的事情该说,什么样的事情不该说,自己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此时皇上的乘坐着轿子,正往乾清宫的方向走去。凡是经过的地方,所有的内侍或丫鬟都跪了下去。

“恭迎皇上”宫门前的蕊心脸上浮现了笑意,急忙向前走了两步俯下身子跪了下去。

“皇后可曾就寝?”

“回陛下的话,娘娘还在等候陛下,尚未就寝。”

皇帝挥退众人后,独自一人进入了大殿,看见皇后独自一人坐在床前对着铜镜发呆,自己正打算讲话,皇后却回过头。只见皇后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Ё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起笑先闻,含情脉脉的望着元杰:“陛下我为你更衣吧。”随后整个房间中传来翻云覆雨的声音,一片春意盎然。

次日,天还未亮,辅国府中已是一片灯火通明,仆役们进进出出忙着各自手中的活,马夫早已早早地备好了马鞍,今天是新年大的第一天,也是一年一次的大朝会。

该死的早朝,古代人太没有人权了,辰逸心中不断咒骂着。

早上辰逸还未睡醒,被洛鹏飞一脚从床上踹了下来,整个人迷迷糊糊就被丫鬟们打扮完,被洛鹏飞像提小鸡一样,从房间中提了出来,一阵寒冷的北风迎面扑来,冻得辰逸直打哆嗦,整个人都蜷成了一团,睁开双眼,只见天地之间白茫茫的一片,雪花纷纷扬扬的从天上飘落下来,四周像拉起了白色的帐篷,大地立刻变得银装素裹。

由于是寅时,(又称黎明、早晨、日旦,也就是凌晨3点至5点之间。)绝大多数的人们,都还在梦乡之中,所以整个大街一片肃静,车夫驾驶着马车,缓缓得离开了辅国公府,只有哒哒的马蹄在静悄悄的大街上孤独地响起,坊官看见国公爷的马车缓缓行驶过来,等验过身份后,兵马司的将士们纷纷让行。

皇帝的宫殿,都是依照面朝南北朝北而修建,马车则需要穿过很长的路程才能抵达太极宫中,辰逸索性闭上了眼睛,睡了起来。

街上的马车越来越多,官员们看见辅国公的马车驶来,都围拢了过来,都想和这位皇帝喜爱位高权重的将军交谈几句。

终于到了京城,辰逸被拉下马车,看着眼前灯火通明的皇宫,不由感叹起来,难怪世人都想做皇帝,别的不说,光是眼前的气势巍峨的宫殿,谁不想住在里边。

官员们谈笑寒暄,一派和气,人们都好奇的望着辅国公身边的辰逸。一位少年却身穿五品官服,是众武官中唯一身穿文官官服的人,太引人注目了,武官们纷纷交头接耳,好奇的打听着眼前的辰逸。

“好俊俏的小生啊,看你应该是文官,怎么会跑到我们武官当中?”辰逸耳边传来洪亮大的声音,抬起头观察着他,他身穿大红色官袍,官袍上有狮子图案,虎目炯炯有神的盯着辰逸、国字脸上的点点皱纹。

“小逸,我来给你介绍一下各位长辈,这些人都是南征北战、久经沙场英勇之人,你要好好结交一下。”洛鹏飞低声对辰逸说着。

辰逸连忙答应,站在了洛鹏飞的身边,仔细的听着洛鹏飞的介绍,期间举止不卑不吭,行为大方,得到了许多人的赞赏。

“这位是赫赫有名的裴九川将军,裴将军能文能武,血战沙场,是我的生死之交,如果没有裴将军,我们大元一统,恐怕还要推迟三到四年。”

“辅国公说笑了,老夫只是区区一介武夫,你赞秒了。”

裴久川,太远裴家的长子,参军之前凡是知道他的人,只知道他的文,没人知道他的武,经过河洛一战后,世人才知道他是一位文武双全的人,当时也只有林殊能够压他一头,剑法出神入化,从万军从中取将上人头如同探囊取物,与林殊、洛鹏飞、三人并称军中三王。

说话的男子,身姿挺拔如苍松,气势刚健似骄阳,剑眉下一双璀璨如寒星的双眸,仔细的打量着辰逸:“老夫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前些日子席卷京城的造纸术、活字印刷术、及少儿启蒙读物三字经,就是出自你之手吧,自古英雄出少年啊,辅国公好运气啊。”裴久川感慨的说着。

“裴将军好。”辰逸连忙弯腰行礼,不卑不亢的说着。

“叫将军就见外了,你和我家那不成器的混账小子差不多大,你如果不见外的话,你喊我声伯父便可。”看着站在自己眼前的少年,同样的年龄,差距怎么会那么大?想起自己家中的孽子,心中无名火便蹭蹭的往上长,等下朝回家后自己要好好揍一顿。

“伯父好。”辰逸也没有矫情,镇定自若,洛鹏飞给自己介绍的可是一些手握实权的军方大佬,此时正是拉关系的好时候,自己要争取给对方留一个好印象。

“小逸,那位身穿大红色官服,身上秀有有麒麟的人你看见没?

“看见了。”辰逸的目光顺着洛鹏飞手指的方向,看见离自己不远处的地方,有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官员,被一群官员所包围,周围的官员们暗暗以他为首,有说有笑。

“那位官员名叫耶律楚仁,你千万不要小看他,此人城府极深,又是我们皇后的亲弟弟,以后你如果和他交谈的话,一定要多加注意”称裴九川和其他官员交谈的时候,洛鹏飞在辰逸身边压低声音,小声地对辰逸说着。

“辅国公许久未见啊,呦!你身边的这位小生身的好是俊俏,老远就看见你和他有说有笑,不会是你的私生子吧。”这么大胆,辅国公也敢挖苦,这不是在厕所里打灯笼,找死吗?

转过身,自己想要看一下,究竟是何人,敢和辅国公进这样的话,在自己回头的那一刹那,吓的差点自己差点跳了起来。

自己眼前出现了一位浑身是肉,胖得像个陀螺,自己见过胖人,但没见过胖成这样的人,真是长得意想不到的胖,整个儿是一座山一般的肥肉,臀部肥大,肚皮都快垂到了腰带外边.?他脸又圆又大,一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线,脸上的肉堆得像“油团”,整个看起来像一个慈眉善目的“弥勒佛”。

第五十一章朝堂(上)

“王胖子,你有病治病,别胡乱说话,我又不是兽医,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洛鹏飞也有一点示弱,直接开口怼了回去。辰逸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认识的洛将军也有风趣的一面。

“这位是工部尚书王泽,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你可不要小瞧他,别看他肥头大耳,嘴巴毒了一点,为官十几年,可是当朝为数不多的清官,也是唯一敢直言进谏的大臣,是一路追随陛下的老臣,深得当今陛下喜爱,也算是我的好友。”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如果真如洛鹏飞所说,只有两个可能,要么王泽隐藏的特别深,要么他的的确确是一位好官。

就在此时,宫门缓缓的打开了,御林军魁梧挺拔像一棵棵独立山巅的苍松站立在两侧,官员们快速的站成两列,辰逸最后站在文官最后边,紧随着文官们徐徐前进,暗中偷偷观察,发现每一位官员都庄严肃穆,只好无趣的低着头跟在后边仔细回想,自己看过有关描写皇宫太极殿的书籍内容。

大朝正殿位于太极宫中,严格按照古代宫室建筑原则执行。宫内主体建筑采用“前朝后寝”的原则,以朱明门、肃章门、虔化门等宫院墙门为界,把宫内划分为“前朝”和“内廷”前后两个部分。朱明门、虔化门以外属于“前朝”部分,以内则为“内廷”部分。

承天门及东西两殿为外朝,是“举大典,询众庶之处”

以太极殿为中朝,是当今陛下主要听政视朝之处,每逢朔(初一)、望(十五)之日,皇帝均临此殿会见群臣,视朝听政。另外,皇帝登基,册封皇后、太子、诸王、公主大典及宴请朝贡使节等也多在此殿举行。它在长安三内诸殿中地位最尊。为行事方便,在太极殿的东侧设有门下内省、宏文馆、史馆,西侧设有中书内省、舍人院,为宰相和皇帝近臣办公的处所,以备皇帝随时顾问和根据皇帝旨意撰写文书诏令。

两仪殿以内廷地区的两仪殿为内朝,是帝王与宗人集议及退接大夫之处。两仪殿因在禁内,只有少数大臣可以人内和皇帝商谈国事,故举止较为随便,这里也经常是皇帝欢宴大臣与贡使之处,前提是你要有一定的品位,才能受到皇帝的宴请它是太极宫内第二大殿。两仪殿的东侧有万春殿,西侧有千秋殿。

一炷香后,官员们终于走到了太极宫中,站在后边的辰逸能远远地看见宫殿上的翘起的飞檐,在巍峨的宫殿面前,人们都在静静等候。

天渐渐破晓,大地朦朦胧胧的,如同笼罩着银灰色的轻纱。这时,万籁惧寂,突然有了一声鸟叫,划破了这寂静。一会儿,东方天际浮起一片鱼肚白,大地也渐渐地光亮了起来。宫殿被几片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太监扯着嗓子吼道:“上朝。”一声尖锐刺耳的声音传遍了整个承天门,辰逸不得不佩服,这得要多大的嗓门,人才啊!这么大的嗓门,不去卖东西真是可惜了。

群臣都跪了下来齐声的喊道:“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震耳欲聋的声音充满了整个大殿。

皇帝:众爱卿平身!

群臣:谢万岁!群臣们站了起来后,底下着头,站在大殿之上,辰逸忍着饿,索性眯上了眼睛打起了盹。自己低着头偷皇帝又看不清楚。

当朝宰相的风子夜,歌颂了大元在过去一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军队平了多少叛乱,国土的面积扩大了多少,收缴了多少金银珠宝,粮食的产量达到了多少,说来说去,报喜不报忧,反正,在大元过去的一年中,是丰收的一年,是太平的一年,总之在陛下的带领下,我们大元才天下太平,才会有如此盛世,我们大元在陛下的率领下将会万古长存。

在风子夜的激励报告下,官员们都附和着吹捧了起来。

王泽一听,官员们都这样报喜不报忧,那还能得了,感情大元有如此盛世,难道是陛下一人的功劳?笑话,如果没有将领率领军队在前方浴血奋战,我们还能在这里安心的上朝?难道洛鹏飞打败的敌人都是一群酒囊饭袋,没有还手之力妇人?如果是天下太平,四天之前驸马遇刺又是怎么一会事?

“启禀陛下,微臣有事要奏。”元杰听见王泽有事要说,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自己正高高兴兴的接受大臣们的称赞,你说你一个又臭又硬不懂得变通的人,非要破坏朕的心情。

元杰内心不断安慰着自己,朕是要做天古一帝,他是为朕好,为了维护自己的光辉形象,朕忍了这么多年,朕今天也能忍下去。

“爱卿有何事要说啊。”元杰皱了皱眉头,索性闭上了眼睛,眼不见为净。

“微臣相信在陛下的率领下,我们大元会越来越富有,越来越强大,微臣也相信,在陛下英明的率领下,我们共同会创造一个太平盛世。”王泽说完停顿了一下。

王泽这番话说的一点毛病都没有,皇帝元杰也很难从中挑到毛病,他自己总不能说,如今已经是太平盛世了,这都是朕一人的功劳?他也讲不出这样违背良心的话。

难道今天王大人转性了?也学会拍陛下的马屁了?站在大殿中除了打盹睡觉的辰逸外,其他他群臣都心中充满了疑惑。

“微臣以为,如今的天下,还不能称之为天下太平,如果没有将领率领军队在前方浴血奋战,驻守边疆,我想我和诸位臣公们恐怕是不能安心的在站在这里,如果天下太平?七天之前,驸马遇刺一案,又是怎么一会事?微臣以为,眼下当务之急是尽快抓住行刺驸马的凶手。陛下微臣讲完了。”王泽讲完后,退到了自己原来的位置上。

第五十二章 朝堂(中)

大理寺少卿顾风岩,站在群臣中,一点一滴汇报自己执掌大大理寺,在这一年京城之中的变化,他可不敢说出天下太平十个大字,王泽刚刚说了驸马遇刺一案,自己到现在还没半点头绪,只好说着自己在家中想好的奏折:“禀陛下,微臣自三年之前,执掌大理诗后,痞流氓滋事事件,有所减少,在京城陛下的新政大得人心,只是、只是……”顾风岩左顾右盼的看了起来。

“顾爱卿,难道有什么难言之语?但说无妨,只要合情合理,包括朕在内,任何人不得找你的麻烦。”元杰哪里还不明白,顾长风这是有所顾忌。

“禀陛下,普通地痞流氓犯事,微臣都关在大理寺的监狱中,但却有许多王公大臣的子弟所犯之事,都是打架斗殴情节轻微之事,微臣无从下手,每次微臣只能从中好言相劝。”

“驸马遇刺一案,已经过了七天,顾爱卿案件进展如何?”元杰想起七日之前的遇刺案件,不由的问道。

“陛下,案件还在侦查当中,微臣保证一周之内,一定会给陛下一个满意的答复。”顾风岩紧张的说了起来。

皇帝元杰听完顾风岩的讲话后,邹起了眉头,王公大臣的子弟闹事,这样一直下去也不是一个办法,大麻烦没有小麻烦不断,自己总不能,命顾风岩将这些王公大臣的子弟都抓进狱中,有些事起自己还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是要给这些大臣们留一下颜面。

“诸位爱卿,子弟之间的打架滋事,你们可有什么办法?”元杰将这个烫手的事情推给了朝堂上的大臣们,大臣们议论了起来,一炷香的时间过后,也没有讨论出什么办法来。

元杰看着风子夜、王泽、洛鹏飞、裴九川、耶律楚人几位心腹之人,要么不是闭着眼睛,要么不是抬头开着大殿的屋顶,都沉默不语,心中不由暗暗的骂道真是一群老狐狸。

“朕要你们有什么用?想不出来全都给我跪着,想不出来,朕就等到你们想出来为止。”元杰看见大臣们争议了半天,一个屁都没有放出来,用手拍着案板狠狠的说道。

“皇上息怒,怒急伤身啊!”大臣们跪在地上大声呼喊着。

皇帝元杰的目光从前边向后扫过,却发现大殿中还站了一位官员,一位这位官员想出了什么好方法。

“站在后边的那位官员,请到殿前讲话。”张公公在皇上的示意下,急忙喊道。

大臣们都好奇的想着,偷偷的转过头,偷看着还站在大殿之上的官员,心中不断想着,站立在大殿上的官员究竟会是谁?公公喊完话,怎么不见往殿前走去。

我的小祖宗,怎么站在大殿之上睡着了,这可如何是好?张公公一眼就看出,站在大殿之上的人,不是别人正辰逸。

此时站在朝堂上打盹的辰逸,正做着美梦,辰逸梦见自己在海边,喝着冰镇啤酒,身边还有一位美女给他按摩着。

“陛下,他好像睡着了。”张公公弯下腰在元杰耳边悄悄的说着。

元杰一听乐了,没想到有官员敢站在朝堂之上打盹,这等事可是自己称帝以来,第一见有人在朝堂之上睡觉的。

元杰从案板上拿了一只毛笔扔了过去,毛笔在空中抛出一个弧线,精准的打在了辰逸的头上。

辰逸感觉头上一痛,一下清醒了过来,睁开眼用余光偷偷的打量着,自己脚底下有一只做工精致的毛笔,完了自己睡过头了,只见自己左右、前边的大臣们都跪在地上,只有自己还站着,微微抬起头看见皇帝元杰正坐在金灿灿的龙椅之上,头戴通天冠,身穿金色龙袍,垂下的珍珠穗恰好位于眼睛之上与眉毛平齐。看不出来他的喜怒哀乐。

“站在后边的那位官员,请到殿前讲话。”张公公又重新喊了一次。

辰逸偷偷的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自以为自己的动作做的天衣无缝,还是被坐在龙椅上的元杰看的一清二楚。皇帝元杰心中不由笑了起来。

“微臣辰逸,叩见吾皇,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辰逸镇定的走到前边,跪在大殿的最前边,镇定的说着。

他就是创作了活字印刷术,改良了造纸术、著作了蒙学之冠的三字经,没想到此人如此年轻,大臣们各自盘算起了自己的心中的如意算盘。

“你抬起头来,让朕看看。”辰逸抬起了头,平静坐在大殿之上,皇帝,心中不断盘算着,该等会皇帝问起,自己该如何解释在朝堂上睡觉这件事情,万恶的早朝,等自己有能力,一定要改变上朝的制度。

像、真像,眼睛最像自己的长姐,看着跪在眼前的辰逸,想起和长姐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心中不由一阵酸楚。

“辰逸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在朝堂之上睡觉,你自己说朕该如何处罚你。”皇帝元杰拍着桌子,瞪着眼睛装作生气的样子。

“启禀陛下,微臣首先要对陛下说一句发自内心的话,谢谢您,陛下!微臣能够追随陛下,微臣无比感激,并将永远铭记于心!踏遍心田的每一角,踩透心灵的每一寸,满是对陛下您的敬意。没有您的慷慨奉献,哪有我们大元美好的今天。陛下你在大元有着不可取代的位置。”

无耻啊,没想到时间还有这么奇葩的之人,元杰知道辰逸在说恭维自己的语言,但不知道为何听起来就这么舒服,让人耳目一新。

“陛下,你如我的再生父母,滋养着我们,给我们最大的支持以及鼓励!陛下您太有智慧了,很有品位、任人唯贤、高瞻远瞩,我们为大元有您这样开明的陛下而感到无比的骄傲。”辰逸滔滔不绝的讲了起来,朝堂之上的大臣们听的天花乱坠、云里雾里地,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陛下的马屁还可以这样拍,时间还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那你倒是给朕举个例子,真怎么任人唯贤,说不出来小心你的脑袋不保。”辰逸想着自己怎样回答,才能让龙椅上的元大头满意。

第五十三章朝堂(下)

跪在朝堂之上的大臣们,都想看辰逸该如何回答陛下的问题,工部尚书王泽,此时的心中宛如刀割,没想到传遍京城的麒麟才子,竟是如此年轻的一位后生,照这样下去可万万不行,这样的栋梁之才如果在不加管束,任由发展恐怕栋梁之才到时都要长歪了,自己一定要找机会,让这位麒麟才子到国子监上学。

“陛下,那微臣就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辰逸心中想起在早朝之前,辅国公洛鹏飞讲过工部尚书王大人直言进谏,这不是就是异界版的魏征和唐太宗就是李世民,举一个例子还不简单。

“陛下,微臣以为夫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工部尚书王泽王大人,能直率的向陛下您提意见,经常在朝廷上直抒己见,陛下也因为能听取正确意见,所以在陛下统治时期,政治清明、社会安定,大元才会出现了经济繁荣,国力强盛的局面。当然这也是全天下百姓所期盼的,也是我们大元官员和陛下您共同奋斗的目标。”辰逸心中暗暗得意,就凭自己上辈子的才华,忽悠他们这群古人才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

“好!好个夫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王爱卿没想到你又,多了一个知音啊。”?皇帝元杰高兴的说着,没想到长姐的孩子,竟有如此才华。

“陛下,微臣怎么也没想到,这位辰逸公子是如此的卓尔不群,微臣相信辰逸公子长大后,一定会是我们大元的栋梁之才。”工部尚书王泽满面红光的说道,他非常清楚就凭为夫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这几句话。足以让陛下和自己成为名流千古的佳话,这不是正自己一生所追求的梦想吗。

“陛下,还有一事还尚未解决。”耶律楚仁给陛下提了醒到,陛下金口玉言,事情未解决之前,他们肯定是要长跪于大殿之中,武官们都是习武之人,皮糙肉厚,跪在地上一点事都没有,可苦了他们这些文官了,没多一会便腰酸背痛的。

“不说朕还忘记了,辰逸啊,朕有一件事想考考你,京城贵族子弟之间滋事挑衅一事,你可有良策献上?回答能够使朕满意,到时候朕有厚赏,如果朕不满意,就罚你和诸位爱卿一样跪在大殿之上,好好想想。”

一群老狐狸,这件事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要想解决这件事,肯定要得罪一群贵族和王公大臣,这群大臣都贼精贼精的,都不愿得罪他人,打的真是一盘好算盘,自己还是要慎重思考一下。

“启禀陛下,微臣在回答问题之前,想请教诸位大臣有一个问题。”辰逸站在大殿上不卑不吭的说着。

“但说无妨。”

“微臣想问,一个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是什么?”

“启禀陛下,臣以为一个国家生存与发展,除了要有一位向陛下这样的明君统治外,其关键在于国防,国防产生于国家形成之后,是国家为抵御外来侵略与颠覆,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发展,而进行的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外交等方面的建设,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制度、奉行不同政策的国家,其国防具有不同的特性。”

“风大人所言甚是啊,一个国家的生存与发展,除了要有一位向陛下这样的明君外,其重点便在于国防。”其余的大臣们纷纷说道。

“禀陛下,末将只是粗人一个,不懂什么国防,只会带兵打仗,但末将知道,打仗除了兵器和粮草外,最主要的在于士兵,如果没有士兵,有在好的兵器,更多的粮草,那又有什么用。”一位虎背熊腰的武官说道。

“这位大人说的好,这也是微臣想要说的话,打仗最基本的要素在于士兵,国防则一样,如果没有优秀的人才,那么一切都是纸上谈兵。”辰逸给说话的这位武官,递了一个我看好把你的眼神。

“陛下,诸位大臣请听,制出将来之少年大元者,则大元少年之责任也。使举国之少年而果为少年也,则吾大元为未来之国,其进步未可量也。使举国之少年而亦为老大也,则吾大元为过去之国,其渐亡可翘足而待也。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他国,则国胜于他国,少年雄于大元,则国雄于大元。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翕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大元,与天不老!壮哉,我大元少年,与国无疆!”

元杰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外甥竟然有如此大才,这样的人才自己一定要牢牢抓在手中。

“辰逸,这篇文章可是你作?可有名称?”皇帝脸色通红的说道。

“陛下,这片文章正是微臣所做,微臣命名为少年大元说。”辰逸厚颜无耻的说着。心想自己又那里会作出这样的文章,自己只不过是盗用了,清朝末年梁启超先生的少年中国,稍作修改。

在辰逸抑扬顿挫生诵之下,每一句话,都深深的印在了官员们的内心深处中去,引起官员们的共鸣,在场的官员们无一不心潮腾涌。

“陛下,所以微臣认为,每一位大元的少年,都应该为国家奋斗终生,臣以为应在京城,应成立一所国防学校,这所学校不分身份,只要是大元的子弟,都可进入学校培训,应给那些整天无所事事的贵族子弟,一次改邪归正的机会,让他们成为报效祖国栋梁之才。”

“诸位爱卿,你们意下如何?”

“陛下圣明。”官员们都纷纷祝贺到,万万没有想到这些官员们真是太不要脸了,拍马屁和自己有一拼,自己任重道远啊。

“既然此事是你提出,那么就由你着手操办,到时候你们要多多配合,你们都起来吧。”皇帝元杰想起辰逸名下还有造纸厂和印刷长两所工厂,可以为国库节约很多银两。

“辰逸,创办这样一所国防学校,你觉得需要多少银两?”皇帝元杰意味深长的说道。

“陛下,前期三百万两,便可。”辰逸想了一下说道。

“三百万两会不会太少,你看五百万两怎么样?”

“陛下,如果有五百万两,微臣可以创建一所独一无二的学校,微臣保证每一分钱都会投入到”

“好,那就五百万两。”

“怎么回事,今天陛下怎么会如此大方?”

辰逸听见后,看着皇帝元杰意味深长的笑容,心中暗叫一声不好。

“禀陛下,由于常年战事,国库库存紧张,怕是没有多余的银两来建立学校。”户部尚书看见皇帝示意自己的眼神,急忙说道。

“既然如此,办法既然是你提出的,创办学校的费用就由你来承担,不够的话,你再来想办法,朕可知道,你手底下有着两所工厂,每月都有不小的收入。”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个坑吗。

“陛下,微臣…”

“怎么?你不愿意?”皇帝看着嘟着嘴,眉头微皱的辰逸,阴阴的说道。

“为陛下办事,是微臣的福分。”辰逸只好无精打采的说道,真是一毛不拔的元大头,吃了我的,迟早让你还回来。

“钱既然给不了,朕派一队御林军,如果有人胆敢捣乱,就让御林军严惩不贷。”

“退朝。”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等到皇帝走后,大臣们三三两两的走了出去。

第五十四章 商谈生意(一)

不知何时起,天空中又飘落着纯白的雪花,在微亮的空中,展开一副静谧和谐的飞雪漫天。飘舞,转动,音符般跃动在空中。萦绕在皇宫之中,飞舞在整个京城,漫天飞雪,整个长安一片银装素裹。

一想到自己不仅没有得到奖励,自己还要筹钱,脸色很难看,出了太极殿,寒冷的北风吹来,辰逸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冷颤,心中不断想着那该死的五百万两银子,自己该从哪里入手呢,该死的皇权至上,自己总不能带着御林军去抢吧,如果去抢,估计离自己的人头落地怕是不远了。看来自己要从长计议,京城富豪那么多,就不信没有一点办法,管他呢,还有一个月时间,车到山前必有路,回去后先好好的吃一顿再说。

回到辅国公府后,史夫人已经备好的吃食,辰逸看着桌上的美食,肚子不争气的响了起来,洛小蝶忍不住捂着肚子笑了起来。

“小蝶啊!你笑什么?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辰逸为了掩饰自己的丑态,语重心长的说了起来。

“小逸,喝点酒暖暖身体。”史夫人拿起桌上的系一件精美的青铜酒器。辰逸仔细的看了一眼,有点像错金银鸟篆文铜壶,口部边沿、肩部、腹中部及圈足各饰一周错金银几何纹、云纹以及龙、虎等动物纹。颈、腹上下各有一周错金银鸟篆文,共二十九字,内容为祈求生活美好、延年益寿的吉祥语。制作亦极为精美,一看就不是普通物品,估计来自皇宫之中,端起桌上的盛酒的青铜犀尊,杯中酒看起来有点浑浊,小小的抿了一口,酒很燥,略微有点苦涩,最多也就三十来度。

“这是什么酒?”辰逸好奇的问道。

“这你不知道了吧,这可是来自西域的名酒,身价不菲,一般人想喝还没地方去买,这瓶酒,还是当今陛下赏给父亲的,父亲平时都舍不得喝。”洛小蝶得意洋洋的说着,一副我鄙视你的眼神。

“伯父,酒真的很贵吗?”

“向桌上的这一壶酒,最起码也得要一百两白银,就是喝起来不怎么得劲。”洛鹏飞解释说道。

辰逸一听,这是一个发财的门路啊,自己如果将后世的浓香型的烈酒和药酒创造出来,辰逸仿佛看见数不尽的金钱正向自己滚滚而来。

“母亲,你看辰逸是不是傻了,在那里傻笑什么呢?”

“估计想到了什么好事情吧。”史湘云看见发呆傻笑的辰逸,对坐在自己身边的女儿说道。

“公子,你别吓我,你是不是又犯病了?”狗蛋从门里刚刚进来,就看见拿着酒杯的辰逸傻傻的笑着,以为公子又犯病了,一把抱住辰逸的大腿,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说道。

“狗蛋,你给我起来,我吩咐的事情你做好了没有?”

“公子,衣服已经做好了,我已经放到你的房间了。”狗蛋一看辰逸没有犯病,摸着头傻笑了起来。拿起筷子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完全不看他人吃惊的目光,三下五除二后和狗蛋往自己的房间走了过去。

走到房间后,辰逸迫不及待的穿上了自己一个月前定制的衣服,黑色的缎带缠绕着仿佛浸染过夜色一般的墨玉长发,搭在肩头,发尾一直落到腰间。他上身穿黑色大衣,大敞开来,露出里面褐色的休闲装,衣抉飘飞。下身黑色长裤,干净笔直,加上专门定做的动物皮靴,碎发散在额头上,深沉而内敛的如星辰般的黑色眼瞳,柔和婉转的面部线条,少年唇角的笑容柔和,却带着让人些许无法忽略的霸道,如果再来有一幅墨镜就再好不过了。

“公子,真是太……”狗蛋想要表达自己内心的表达出来,却怎么也说不出来。

“真是太什么?是不是太酷了。”辰逸洋洋得意的说道。

“狗蛋,将少爷床子底下箱子给拿上,少爷带你去发家致富。”

狗蛋一听到发家致富,屁颠屁颠的将箱子拿了出来,抱在怀中跟在了辰逸的后边,辰逸迈着步伐,感觉自己走路都带风。

洛筱看见辰逸身上穿着,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衣服,从远处走了过来,差点惊掉了自己的下巴,这套衣服自己是越看越爱,不管如何自己一定要想办法让辰逸给自己设计一套。

“哥,你看什么呢?”洛小蝶看见自己的哥哥眼睛一动不动看着对面,好奇的转过了头。

向自己走过来的人还是辰逸吗?不由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以为自己看错了,没想到这头蠢猪,穿上这套奇怪的衣服这么好看,我在想什么呢?呸呸呸,再好看也没有我的宇枫哥哥好。

坐在一旁的史夫人,看见自己的女儿发着呆,哪里还看不出来,自己的女儿是对辰逸有意思?

“辰逸,你这一套衣服穿上也太好看了吧,你看能不能也帮我设计一套?”洛筱搓着双手说道。

“没问题,等后边有时间给你设计一套,洛伯父,想不想挣钱?”辰逸坐在椅子上不快不慢的说道。

“小逸,你难道又有什么赚钱的生意了?”洛鹏飞一听有钱可赚,急忙问了起。

“陛下不是让我筹够五百万两银子吗?就在喝酒时,我突发其感,想到了一条发家致富的好门路,只是这次利润太大,树大招风,我们最好找几家有权有势的人。”其实辰逸想说,最好能够和皇家沾上边。

“比造纸厂和印刷厂还好?”洛鹏飞好奇的问了起来。

“不出意外,畅销全国的话,一年可以挣到这么多。”辰逸伸出了五个手指头意味深长的说道。

“五十万贯?”洛筱激动的说了起来。

“太低了。”辰逸摇了摇头。

“五百万贯?”洛小蝶激动的说道。

“对也不对。”辰逸紧接着又摇了摇头。

“小逸,究定是多少?”史夫人洛鹏飞焦急的问道。

难道五百万两银子?洛鹏飞想不断想着,此时的他完全惊呆了,好像失音了一般,好像麻木了一般,既说不出话,也没有力量。

“是五百万两黄金。”辰逸端起桌上的茶水淡定的喝了起来。

“什么?五…五…五百万两黄金?”洛小蝶拉着辰逸的胳膊,跳了起来,把嘴张得像箱子口那么大,一下子就愣住了,接着她咽了两三口唾沫,好像是嗓子里发干似的。

“嗯,这只是最低的估算。”辰并没有点明,这还是给朝廷交完税后的收入。

“天、天啊,这的是多大的生意啊?小逸你不会干犯法的事情吧?”一向稳重对钱不怎么感兴趣的史夫人,听到小逸的讲话后顿时花容失色的说着。

“伯母,我可是三好公民,怎么会做违法的事情?”辰逸腼腆的说着话。

砰的一声,原本抱着箱子的狗蛋,听见公子的对话后,吸了一口冷气,心想五百万两黄金,得买多个面饼啊?整个人茫然失措,站在那里像个泥塑木雕的人。

第五十五章 商谈生意(二)

“老爷、夫人,门外有一队御林军前来寻找辰逸公子。”管家心急火燎赶了过来,充满疑问的看着辰逸,辰逸一听御林军前来找自己,肯定是元大头派来帮助自己的。

“辰逸,你不会犯了什么错事吧?”洛筱担忧得到问着。

“小逸子,你可千万不能出事啊。”洛小蝶眼中充满了疑虑。

“你们两个,这样看着我干嘛?本公子会出什么事情?我可是守法守纪的三好公民,小蝶你该不会是担心我了?你该不会是喜欢上我了?”辰逸惊讶的看着洛小蝶。

“你想什么呢?本姑娘喜欢你?会担心你?少自作多情了,姑奶奶是担心你出事了,我们找谁去合伙做生意?”

“小丫头片子,你可别让我,抓住你的把柄。”难怪古人说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古人诚不欺我啊,迟早让你连本带利给我吐出来。

“伯父伯母,生意的事情,我们要好好规划一番,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这是一笔大生意,我们马虎不得,关于合作伙伴,我们一定要寻找可靠之人。”洛鹏飞谨慎的说着。

“老爷,御林军还在外边候着呢。”管家站在一旁焦急的说着。

“小逸,你还是出去看一下,别让人家等久了。”

辰逸来到了府衙外边,门外站有有三十人左右,各个身穿铠甲,走进一看,只有护心镜是铜的以外,其余都是用竹片所连接起来的在战场上,怕是起不了多大的作用,工业技术很落后啊。

“御林军带刀护卫陈少煊,参加大人。”陈少宣接到命令后,便率领着自己的部下,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来之前,自己的顶头上司召见自己,再三告诫自己,自己前去追随的人,是一位才华横溢之人,对于自己来说,是一次不可多得机遇。

“陈护卫,快快请起,什么大人不大人的?如果你不嫌弃,叫我小逸便可。”辰逸急忙拉着陈少煊的双手,让他站了起来。想想自己牵着一条大黄狗,身后跟着一群御林军,没事调戏一下美女,这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啊。

“大人说笑了,这不是折煞在下吗?”陈少煊急忙说道,心想自家大人虽然年轻了一点,挺平易近人的,比那些贵族公子好多了,只是大人的着装很是奇怪。

“我简单讲两句,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对你们没有什么过分的要求,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情,你们都要无条件的服从命令,我也不会做什么犯法的事情,也不会让你们,去替我背黑锅,你们记住从现在起,我们便是一个团队,一荣则荣,一损则损。你们还有什么问题吗?”

“大人,俺自幼没有读过书,不懂什么叫一荣则荣,一损则损?大人你能解释一下吗?”

“张二狗,有问题下去再问。”陈少煊满脸黑线,心中抱怨着,大人说有问题让你问你就问吗,虽然自己也很想知道。

“陈统领没关系,有问题就要提出来。你们当中有识字的人,举右手我看一下。”辰逸输了一下,三十几人的队伍,只有四个人举起了右手。

“一荣则荣,一损则损的意思是,一个人获得了名誉,那么攀附他而存在的人也获得了名誉;相反,若是这个人的名誉受损,跟着他的人也会受损。比如后宫妃子与她的母族,若是妃子得宠,那么那个母族就会盛大。”

“大人,不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吗?”其余御林军都笑了起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意思,他们还是懂的,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吗.

“不错,这位大哥说的很对,曾经有一个伟人说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但要想当好一个将军,你们还是要懂得一定知识。”御林军们无精打采地底下了头,他们恰恰是属于不识字的那一部分人。

“你们也不要崔头丧气,从明天开始,我会每天晚上,都会教你们识字。”

“大人,这是真的吗?”

“大人,收费能不能便宜一点。”

“大人,俺曾经在俺们村上过学堂,夫子说我太笨了。”在场的御林军们争先恐后的说了起来。

“我相信,只有教不好的夫子,没有学不会的学生,我不会收取你们一份钱,只要你们肯努力学,相反我还会奖励你们。”

“大人你说的是真的吗?真的不收我们的钱?还给我们发奖励?”

“是真的,我怎么会骗你们呢?”

“大人,你对我们太好了。”陈少煊感激的说着,此时的他,和其他御林军们一样,都在心中暗暗发誓,自己一定要珍惜这次机会,不辜负大人的一番好意。

“你们也不要叫我大人,从现在开始,你们就叫我首长。”看着他们的无比激动地表情,就知道他们已经被自己洗脑洗的差不多了。

“你们现在陪我,上街去买东西。”说完,一群人雄丢丢气昂昂压过向京城的街道走了过去。

走在街道上,两边是茶楼,酒馆,当铺,作坊。

街道两旁的空地上还有不少张着大伞的小商贩。街道向东西两边延伸,一直延伸到城外较宁静的郊区,可是街上还是行人不断:有挑担赶路的,有驾牛车送货的,有赶着毛驴拉货车的。

辰逸一行人随意在繁闹的大街上徜徉着,脚下一片轻盈。绚烂的阳光普洒在这遍眼都是的绿瓦红墙之间,那突兀横出的飞檐,那高高飘扬的商铺招牌旗帜,那粼粼而来的车马,那川流不息的行人。

“老板,大事不好了,混世魔王又来了。”小二满急忙从饭店门口跑了进来,满头大汗的对自己的老板说道。

“老天爷,他怎么又来了。”老板感觉自己眼前一黑,心中万念俱灰。

一位女子急忙扶住老板,焦急的问道:“爹,你没事吧。”

“女儿,你赶快到后厨躲躲,这里由爹爹应付。”老板,擦了擦头上的汗,硬着头皮往门口去。

一盏茶后,一行人从街道上缓缓的走了过来,辰逸老远就闻见一股诱人的香味,辰逸贪婪的闻了闻香气。

“陈护卫,首长今天请你们几个吃饭。”说完,没有给陈少煊反应的机会,搂着陈少煊的脖子往飘香阁中走了过去。

第五十六章商谈生意(三)

辰逸还未走进阁楼,便听见小二的吆喝声不断,阁中的几位小二非常忙碌的小跑着叫到。

“小二。”陈护卫的前脚刚踏进阁楼之中,扯着他的大嗓子吆喝了起来。

店小二回过头一看,从门口走进一位,衣着怪异的长相俊美公子哥,虽然看不明白这位公子哥的穿衣打扮,光是后边紧随的御林军,便知道这位公子哥的身份怕是不一般。

“这位公子,几位军爷,快里请。”店小二热情的招呼着。

“小二,你们二楼还有雅间吗?”

“军爷,二楼的雅间已经坐满了,军爷你看你们能不能坐在一楼?”店小二小心翼翼的回答着。

“我们坐在一楼没什么,这位首长看见没?首长坐在一楼,怕是有失身份,只要你让首长坐在二楼的雅间,我就不为难你。”陈护卫黑着脸说着,让首长坐一楼,万一首长不高兴了怎么办?

“陈护卫不用了,我们坐在一楼就好,一楼人多热闹,给我们安排几个好一点的位置。”辰逸并没有为难小二。

“客观请你放心,我一定给你安排一个最好的位置。”店小二看着辰逸,心想这位公子的名字好是奇怪。

辰逸和狗蛋两人,坐在了靠近二楼楼梯的地方,其余的御林军则坐到了一楼的最后边。

“小二将你们店中的特色美食,给我各来一份,他们也和我一样,在给他们每桌再加一壶好酒。”

“得嘞,客观你先喝茶,饭菜稍后就好。店小二急忙朝后厨赶了过去。

楼长传来了匆忙的脚步声,一位店小二慌里慌张的从二楼跑了下来,直奔后厨而去,后厨的大厨们,正满头大汗,厨师手拿锅铲麻利地炒着菜。

“小姐,不好了,耶律公子的手下打了老爷,说你不陪着他喝酒,就、就一直打着你出现为止。”张芷嫣听完店小二的讲述后,顿时花容失色,快速的向二楼跑了上去。

“爹,你怎么了?你没事吧?我答应你们还不行吗?你们就放过我爹吧。”二楼隐隐约约传来了女子的哭喊声,以及男子开心的叫声。

“这飘香阁的老板,可真可怜。”

“可不是吗,自从那位耶律公子在飘香阁中,见过老板的女儿后,几乎是每天还带一帮狐朋狗友,不仅白吃霸王餐,老是骚扰飘香阁老板的女儿。”

“老板怎么不去报官呢?我就不信官府不管。”

“那你是不知道,官官相护!据说这位耶律公子,是位皇亲国戚,一般的京官根本就不敢官。”

“我听说那位耶律公子,”

“嘘!不要说了,有人下来了。”辰逸将这些人的话,一字不漏的全都听进去了。

这时从二楼下来了六位人,为首的人身高近七尺,偏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他穿着一袭绣绿纹的紫长袍,外罩一件亮绸面的乳白色对襟袄背子。袍脚上翻,塞进腰间的白玉腰带中,脚上穿着白鹿皮靴,方便骑。乌黑的头发在头顶梳着整齐的发髻,套在一个精致的白玉发冠之中,从玉冠两边垂下淡绿色丝质冠带,在下额系着一个流花结。

紧接着身后跟随着,楼上走下来一位内容满面的少女,女子搀扶一位年纪约摸三十五六岁的中年男子,男子鬓角的头发略微秃进去一些,眉毛浓黑而整齐,一双眼睛无神打彩。穿一件青色带白色花纹的丝绸棉袄,只是棉袄上,留有明显的脚印,脚印还很清楚,一看就是刚刚踩上去的。

耶律焕此时的心情非常高兴,自己总算是让张芷嫣那个臭娘们签了契约,让他自愿成为自己第八房小妾,等回家选取一个好日子,就能入洞房了。

辰逸看着老板的女儿,只见女儿身穿月白色与淡粉红交杂的委地锦缎长裙,裙摆与袖口银丝滚边,袖口繁细有着淡黄色花纹,浅粉色纱衣披风披在肩上,裙面上绣着大朵大朵的紫鸯花,煞是好看;腰间扎着一根粉白色的腰带,突触匀称的身段,奇异的花纹在带上密密麻麻的分布着;足登一双绣着百合的娟鞋,两边个挂着玉物装饰,小巧而精致。

女子面容艳丽无比,一双凤眼媚意天成,眼睛此时通红一片,一看就是刚刚哭过。一头青丝梳成华髻,繁丽雍容。

“小子,你看什么呢?再看挖了你狗眼。”耶律焕身后的一位公子朝着辰逸,恶狠狠的说着。

“小子,将你的衣服给本少爷留下,然后从门口给我滚出去,记着是滚着出去。”耶律焕指着辰逸熊皮大衣不屑一顾的说着,一副天老大我老二的样子。

“狗蛋,你听见了什么?”辰逸并没有鸟耶律焕,而是一本正经问着狗蛋。

“公子,我什么也没有听见?”

“那我怎么听见有一群狗在叫呢?难道我出现幻觉了?”辰逸用手掏了涛耳朵,摇着头说道。

在一楼吃饭的顾客们,心中都充满了好奇,难道说话的这位公子,也是一位皇亲国戚?看他胸有成竹的样子,完全没有一丁点害怕的意思。

耶律焕看着坐在自己眼前的人,脑中不断想着,难道自己眼前之人,难道是皇宫中那位皇子?又或者是那位郡王之子?

“不知这位仁兄怎么称呼?”为了以防万一,耶律焕觉得自己还是开口询问清楚比较保险。

“我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帅到无边,一只**压海棠的”

的什么?人们都竖直了耳朵,等待着辰逸的下文。

“一只**压海棠的无名小辈。”众人差点都摔倒在地。

“你知道我是谁吗?”耶律焕心中不断说着,快来问我是谁?想想自己等会亮出自己的身份,一定要好好羞辱他一番。

“你是谁管我屁事?别影响我欣赏美女。”辰逸不耐烦的说着。

“我姑姑乃是当今皇后,我父亲乃是朝廷赫赫有名的大臣耶律楚仁。”

耶律焕等了半天也不见辰逸说话,以为辰逸害怕了。

“怎么样?怕了吧?快点磕头认错,然后从我们耶律焕公子的裤裆里钻出去,说不定我还能为你美言几句,还能保住你的狗命。”耶律焕身后的狗腿子,迫不及待的说着生怕自己说迟了,被别人将机会抢了过去。

第五十七章、商谈生意(四)

“人家好怕怕,吓死宝宝了。”辰逸捂着胸口,装作一副怕怕的样子。

“臭小子,你敢耍本少爷,张三、张四给本少爷将这个不识抬举的臭小子,狠狠的揍一顿”看见辰逸一副贱贱的表情,一股无名的火气,从耶律焕的头上冒了出来。

“等一下,在动手之前,我有几句话想说。”辰逸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看着朝自己正走过来的张三张四开口急忙开售说着。

“两位大哥,你们长的实在是太好看了,小弟对你们的外貌是五体投地甘拜下风。”

“大哥,你看这个傻小子,被咋哥俩二人英俊潇洒的外貌迷倒了。”?张四用右手扣着鼻子里的鼻屎,声情并茂地对张三说着。

店中围观的人群,都差将刚刚吃下东西吐了出来,见过丑的,却没见过他哥俩这样丑,简直是不堪入目,就这二人长的还英俊。

“小子,有什么话你就赶紧说出来吧,免得等一会没有机会开口。”张三甩了甩头,自以为帅气的说着。

“二位大哥吗,这地方太小,我二位怕施展不开,万一不小心,打坏你家公子丈人的桌椅多不好,到时候怕是你家公子脸上挂不住,不如让小二将周围的座椅都搬开,我们再来。”

“大哥,我觉得这小子说的有里,万一真的打坏桌椅,公子脸面下不去,你我二人怕是少不了一顿骂。”张四对张三低声的说着。

“对方不会有诈吧?”看着站在自己的对面的辰逸,疑惑地对着张四说着。

“不会,就他那样的小身量,我一人收拾他都绰绰有余,他怎么能打过我们哥俩。”回过头看见自家的公子,正在讨好老板的女儿,并没有出言反对。不一会,小二将周围的桌椅全部都挪到了后边,原本拥挤地方,空出了一大片。

“你们二人活得挺有创意哈,活得挺有勇气,我知道丑,并不是你们二人的本意,明但明知道自己长得丑,还敢出来逛,你不丢脸,你的少爷也替你丢脸,你少爷不丢脸,我也替你少爷丢脸。”辰逸站在二人的对面。不慌不忙的说着。

周围的人听完辰逸的话后,都偷偷的笑了起来,眼前的这位公子哥骂人太有水平,骂人完全不带脏话。

“气死我了,小子吃我一拳。”张三张四最讨厌别人说他丑,二人听见辰逸的话后,一左一右挥着拳头向辰逸狠狠的打了过来。

看着不顾一切冲过来的二人,鱼饵上钩了,辰逸的嘴角微微上扬,比力量自己肯定是打不过二人,只有智取才能获胜。

“住手,御林军在此,我看何人敢在此地闹事。”本坐在靠近角落吃饭的陈少炫,看见前边聚集了很多人,一想到自家首长还在前边吃饭,从桌上拿起自己的佩剑,急急忙忙的赶了过来,人还未到聚集的地方,老远看见,有二人正挥动着拳头打向辰逸。

“给我狠狠的打,出了事本少爷但着。”耶律焕一听御林军,抬头向远处看了过去,仔细一瞧,只是一个小小的带刀护卫,有老爹自己怕什么。

来的好,就让你们见识一下博大精深的太极功夫,让你们明白做四两拨千斤,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辰逸使身体在双脚为界的范围内、连绵不断循环运行。运行时双腿对开运转使螺旋裹拢的身体同时含有向外撑展劲,使身体抱撑八面,达到调正身形,加强稳定的作用,有人站在二楼往下看的话,就会发现辰逸脚下形成了一个太极图案,在不断转动变化。自己暗暗的分析着,自己的力量属于弱势,只有以巧取胜。

辰逸气沉丹田,身体自然直立,两脚并拢,左脚向左边轻轻开步,脚尖向前,双手向前平举,与肩同高,目视前方静静的看着,朝自己冲过来的二人,两米、一米,等到两人离自己不到一尺时,虚步执掌左脚向前上步,脚后跟轻轻的点了一下地面。身体向后弯下,完美的躲过了张三的拳头。张三看见辰逸躲过了拳头,急忙转过身来,从背后出拳,兄弟两人一前一后将辰逸夹在了中间。辰逸双手一左一右,借用巧劲不断化解着二人的拳头。兄弟二人感觉自己的拳头如同打在棉花上一样有劲使不上。

“住手,御林军在此,你二人还不停手。”陈少煊一行人赶了过来,张三张四只好作罢,站在了自己公子的身后。

“首长,你有没有受伤?”陈少煊关心的问道。

“我没事,将他们给我抓起来。”经过自己长期的练习,早已可做到以意行气,以气运身,意到气到、气到劲,今天只不过是方可牛刀小试。

在辰逸的命令下,其余的御林军,将他们几人包围住了,正准备要一网打尽。

“在下耶律焕,你一个小小的带刀护卫,也敢管我的事情。”耶律焕漫不经心说着。

陈少煊一听,心中暗暗笑道,管你是谁,既然首长发话了,天塌下来有首长顶着,自己怕什么,再说自己早看不惯,这一群将京城搞得乌烟瘴气的官二代,统统先抓起来再说。

“我父亲乃是尚书令耶律大人。”眼看御林军就要将自己抓起来,耶律焕心中暗暗想到,难道自己眼前的这位带刀护卫没有听说过自己的大名?于是急忙解释了起来,紧接到身后的贵族子弟,纷纷报出了自己身份,辰逸一听乐了,没想到自己今天算是捅马蜂窝了,感情除了张三张四外,京城少一半的官员子弟都在这啊。

“小子,还不快将我们放了。”看着他们得意洋洋的表情,一脸欠揍的模样,辰逸的气就不打一出来。

“狗蛋,去红星作坊中取一些纸来和毛笔来。”

“等等,你们二人也去,你们给我买两三匹布,布的质量不要好的,捡最便宜的给我买。”从怀里掏出来一张一百两的银票,递给两位御林军,并让他们快去快回。

第五十八章 商谈生意 (五)

坐在椅子的辰逸上翘着二郎腿,悠闲的喝着茶水,看着全部都双手抱头蹲在地上的耶律焕一行人,自己的心情怎么就这样好呢,一边喝着茶一边哼着小曲:今天是个好日子心想的事儿都能成明天又是好日子千金的光阴不能等今天明天都是好日子赶上了盛世咱享太平,这些人心中暗暗发誓,等回家之后,一定要让自己的父亲在朝堂之上好好参辰逸一本。大约有一炷香的时间,狗蛋和两位御林军将辰逸需要的东西买了回来。群众们都好奇,眼前这位官爷买这些东西究竟要干什么。

“御林军在此办案,无关人员,请速速离开,否则后果自负。”伴随着陈少宣的一声大吼,原本围观的人群都争先恐后的离开了,原本拥挤的大厅,此时只有为饭店老板一家人,以及小二留了下来。

“你们将这个饭店给我团团围住,任何人不得入内。”在辰逸的吩咐下原本三十五位御林军,有二十站在了门外边,将饭店围得水泄不通。

“老人家,你放心我一定会给你做主的,光天化日我就不信他们还没有一点王法。”

“草民多谢大人,为草民主持公道,芷嫣还不快谢谢这位大人。”

“民女多谢大人相救之恩。”辰逸见两跪了下来,急忙上前将二人搀扶了起来,关上门后,辰逸从陈护卫手中接过木棍,不坏好逸的看着跪在地上的众人。

“你要干什么?你滥用私刑,就不怕朝廷致你们的罪吗?”耶律焕看见辰逸拿着一根木棍朝自己走了过来,紧张的说着。

“你们在殴打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伯时,威逼这位张芷嫣姑娘时,怎么没有想过朝廷会制你们的罪。”辰逸目光闪烁阴阴地说道。

“有种你就打,我要是喊一下,我就是孬种。”

“有本事,你就打,我们要喊一下,我们就是孬种。”

“好啊,这可是你说的,是你让我打的。”辰逸抡起手中的棍子就要朝耶律焕的身打下去。

“首长,此时万万不可,这一棍打下去,在身上留下印记的话,怕是少不了一些麻烦。”陈少煊急忙出口制止。

“我有那么笨吗?”辰逸命人将一行人一一按倒在地,屁股上边都垫着厚厚的一层布,这样一棍子打下去就不会留下印记了,在场的人们,看向辰逸目光中除了佩服之意外。

“让你们知法犯法,让你们不尊老爱幼,让你们调戏少女,让你们……让你们……”一顿一下,刚开始他们都忍气吞声,后来实在是忍不住都喊了起来,声音如同杀猪一般。辰逸实在听不下去,命人到后厨找来抹布,将众人的嘴都堵的严严实实的。

“我歇一会。”将手里的木棍递给了陈少煊,陈少煊可比辰逸打的起劲了多了,手下完全不留情面。辰逸坐在椅子上,端着茶杯品尝着茶水,狗蛋给自己按摩肩膀,口里不断真舒服,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过的怎么就这么舒心呢,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将手中的杯子放在座子上。

“你们知道错了吗?知道就喊出来。”

“既然没人认错,接着打吧。”辰逸好像忘记了,他们的嘴是被臭抹布堵起来了。又一杯茶喝完,辰逸站了起来问道:“你们知道错了吗”

“嘴巴挺硬的,还不认错。”辰逸慢悠悠得到说道。趴下的人们,嘴里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

“少爷,你忘记了,他们的嘴都堵着呢。”狗蛋偷偷的对辰逸说道。

“不好意思,我都忘记他们的嘴还堵着呢。”众人一听欲哭无泪啊,这么大事的他竟然还能忘记,如果记不起来,自己怕是要一直挨打下去了。

“陈护卫,停下来吧。”众人仿佛听见了世上最美妙的声音,谢天谢地啊,想到自己终于不用挨打了,一激动眼泪流的更多了,站在自己眼前的这个煞星终于命人不打了,他们哪里还会惦记着报仇,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离开这个煞星。

“大人,我还没有打过瘾呢。”陈少煊觉得自己刚刚,打的实在太过瘾了,一顿下来自己神清气爽。

“你放心,以后有的是机会。”辰逸满头黑线,感情你还打上瘾了,再打怕是真的要出事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众人一听以后可能还要挨打,顿时觉得自己屁股一紧,发誓以后一定要远离眼前的这两个人,有他的地方没我,有我的地方没他。

“知道错了吗?知道自己错了就点点头。”众人急忙拼着命的点着头,都将吃奶的劲都使了出来,生怕眼前的这个煞星,看不见或者不满意。

“态度还算诚恳,陈护卫将他们嘴里抹布取去了吧。”抹布去了之后,都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有的人一想到自己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委屈,挨过这样的打,失声大哭了起来。哭声那是一个凄惨啊,像死了爹妈一样。

“不许哭。”在辰逸的一声令下,痛哭的几人硬是憋住不哭,只是眼泪还是不停的流着。

“咋们来算算你们,该怎么赔偿这位小姐。”

“这位官员,我们不要赔偿,只要他们保证以后,别来骚扰我家闺女便好。”老板一听急忙说着,他们只是一个没有依靠的市民,那里敢要赔偿。

“老板说的话,你们听到了没有?”众人连忙保证,自己绝不会在骚扰老板的女儿。

“我姑且相信你们一回,那我来算一下,你们该怎么赔偿我。”

“我的精神损失费50两、出手费100两、受伤费200两。”众人一听,这也太贪了,受伤的明明是他们有木有,看着辰逸心花怒放的说着,觉得自己是在是太委屈了,便宜没占到,还要出钱。

“你们快点交钱。”等他们将钱交上来后,打算就要转身离去,这时辰逸突然开口了。

“等等诸位别急着走,还有我们的辛苦费、买布钱,你们是不是也要付钱,你们总不能让我付钱吧。”众人木棍头皮就发麻,连忙低下头看着散落地上的布匹,心想你是为我好?就这样的布匹还是上好的面料,加起来最多就二十两。

“我也不多要,你们每人交二百两,就可以从这个大门走出去,钱不够没关系,你们可以写欠条,大家都在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我相信你们是不会欠账的。”辰逸有里提着木棍不怀好意的说着。

二百两都够他们半年的生活费了,有这么钱谁会带在身上,最终迫于无奈,他们只好硬着头皮在欠条上画了押。

“我为什么是六百两?”耶律焕看见自己自己的欠条上写着六百两的欠条时,顿时傻眼了。

“你不光要交自己的钱,身为主人还要替张三和张四二人买单,怎么你不愿意?”辰逸不高兴得到问道。

耶律焕看见辰逸举起的木棍,哪里敢说一句不愿意,只好无奈的签了字,画了押。

他们快从门口走出去时,乐呵呵的急忙将几位财神爷送到门口,在他们离开的一瞬家说道:“自己以后会多注意这样的事情,下次还有这样的事情,自己在一一拜访他们。”

耶律焕他们一群人听见后,吓得他们忍着疼痛,一一落荒而逃。

“耶律大哥,难道我们就这样算了?肯定不能这样算了,我这样……,在这样……”耶律焕低声的说道,看向远处的飘香阁,眼神中充满了怨恨。

第五十九章朝堂之上 国之尊严(上)

次日,清晨的浓雾渐渐散开,东方的天边有了点点红光,天空中的云朵,也被染成上一片红色。

官员们早已笔直的站立在太极殿前,静静的等候着今天的早朝,有几位官员正怒目横眉的站在大殿门,耶律楚仁则暗自皱着眉头,一切都和往常一样,又和往常不一样,在平静的外表有一股暗流在澎湃的翻滚着。

慢慢的太阳探出了头,一点点的露出来,紧接这是一片白白的鱼肚皮,在后来变成了一块切了一半的大红橙子,终于,太阳升出来了!

太监和往常一样,每天早晨用尽自己全身的力气扯着嗓子吼道:“上朝。”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大殿中充满了震耳欲聋的声音。

皇帝元杰喊道:“众爱卿平身!”

“谢万岁。”大臣们站起来后,都低着这头默默的站在大殿之中。

“禀陛下,微臣要举报朝散大夫辰逸和御林军带刀护卫陈少煊。”一位官员站出来说道。

“他二人犯了何事?”皇帝元杰好奇的问道。

“禀陛下,二人率领御林军在飘香阁中滥用私刑这是其罪状之一,敲诈他人财物这是其罪状之二,二人有辜负陛下恩泽,这是其罪状之三也,还望陛下严惩二人以正朝纲。”

“还请陛下严惩。”

“请陛下严惩。”

皇帝元杰看着跪在地上了几位官员,心中充满了疑惑,难道他们二人真的滥用私刑了。

“张公公,你前去传朕的旨意,速速将二人带到。朕要亲自过问这件事。”

“陛下圣明。”

“诸位爱卿,你们都起来吧。”元杰皱着眉头说着。

一炷香的时间过后,辰逸和带刀护卫二人来到了太极殿外。

“陛下二人来了。”张公公弯着腰说道。

“喧。”皇帝元杰正坐于龙椅之上,威严的说着。

“喧,朝散大夫辰逸及御林军带刀护卫陈少煊进殿。”

两人从殿外走了进来,不,更准确的来说是陈少煊搀扶着辰逸,摇摇晃晃的走了进来。坐在龙椅上的皇帝元杰看眼前的情景,差点失声笑了起来。

“臣参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辰逸,你这是怎么了?为何这样啊。”皇帝元杰强忍着笑意问道。

大殿中的官员们,头偷偷的抬起头一看,辰逸右脸肿了半边,原本俊俏的脸,变成了一个猪头脸,怎么看都觉得很搞笑。

原本昨天在飘香阁中,收了银两后屁颠屁颠的哼着小曲,回到了辅国公府,谁知正往住处走去的自己,隐约听见背后有人叫自己,自己刚回过头,便迎面扑来了一只快速而来筑球。

自己没有一点防备,等反应过来时,这只筑球不偏不倚狠狠地砸在了自己右脸上,脸肿了不说,还将自己摔了个狗吃屎,并光荣的将脚崴了。

“禀陛下,微臣是不小心摔的。”辰逸弱弱的说着。、

“辰逸、陈少煊,两位爱卿真是辛苦了。”

“为陛下分忧是做臣子的本分。”辰逸急忙恭敬的说着。

元大头看着站在底下的二人,心中暗暗的想着,替朕分忧,你别给朕惹事就不错了,要是别人早就拉出去砍了。

坐在龙椅上的元大头,这回是真的生气了,只见他一语不发,双手“啪”地一下拍在龙椅上,把大臣们都吓了一跳,整个大殿上再也没有那位大臣敢讲话了,大殿中里顿时静得连针落到地上也能听得见!元大头没有说话,用威严的目光,从辰逸和陈少煊的身上不断徘徊着,那眼神像要射出火花一般!

一声陛下息怒会,大臣们急忙跪了下来羞愧地低下了头。

辰逸悄悄地瞥见元大头铁青着脸,不带一丝一毫的笑意,那一幅僵硬的表情,有如影视剧里的特写,深深的定格在辰逸的脑海中,久久不能散去。元大头这是怎么了?怎么会冲自己发这么大的脾气,辰逸疑惑的想着。

“好一个,为陛下分忧是做臣子的本分,朕问你,昨天中午你和陈护卫都干什么好事了?”

“陛下,你都知道了。”这么小的事情,陛下都知道了,陛下挺关心我的,实在是太惊喜了,难怪自己的走的时候,屋檐上有两只喜鹊叫着不停。

辰逸自恋的想着,他那里又会知道,等待他的并不是惊喜而是惊吓。

“今天有人在朝堂之上掺了你们二人,说你二人率领御林军在飘香阁中滥用私刑这是其罪状之一;敲诈他人财物这是其罪状之二;你二人有辜负朕的恩泽,这是其罪状之三也。”皇帝元杰声音低沉的说着。

“陛下,天大的冤枉啊。”辰逸一听自己比窦娥还冤枉啊。

“陛下,臣之所以在飘香阁中动用私刑,完全是为陛下着想。。”

“一片好意,那你给朕仔细说说,你的好意出在那?”

“陛下,臣有证据,还请陛下过目。”辰逸从怀中掏出了一张纸条。

“真是岂有此理,太放肆了。”等皇帝看过纸条后,生气的说道。

“陛下,至于敲诈他人财物这完全这一说法,我想那几位大臣,完全是没有理解臣一片良苦用心。”

“陛下,微臣不知辰大人有何良苦用心,还请辰大人给我等一个交代。”

“我敲诈钱财,完全是为了几位大臣着想,他们只会一味的知道索取,并不知道回到,不知钱财来之不易,就是金山银山,总有一天也有用完的时候,等到父母不能在给他们金钱的时候,他们已经养成大手花钱的是习惯,等到没钱的时候他们要么变卖祖传的家产,那么等到家产变卖完之后,该怎么办呢?答案只有两个,要么去抢,要么去偷,难道这就是几位大人对自己孩子的期望。”

“至于第三个,完全是欲加之罪,还请陛下明察。”几位官员们一听,辰逸并不是毫无道理,再说自己儿子什么德行自己能不知道。

“几位爱卿,朝散大夫辰逸和御林军带刀护卫陈少煊二人,朕该怎样处置?”

“陛下,是臣等误解了两位大人得到一番好意。”

于是朝堂之上出现了,他好、你好,大家好的局面,朝堂之上一片欢乐融融。

“陛下,有边外的加急密函。”一位护卫拿着一封信,风驰电掣的跑了进来。元杰一听是边关的加急密函,急忙拆看看了起来。

“诸位爱卿,这是边关紧急密函,北方突厥活动频繁,诸位爱卿可有什么看法。”看完密函的元杰,坐在龙椅上沉重的说着。

“禀陛下,如今正值冬季天气严寒突,厥活却动频繁,臣以为突厥应该是为春季南侵做准备。”风子夜忧心忡忡地说道。

“诸位爱卿有何想法。”

“陛下,臣以为常年征战,我们大元此时正是养精蓄锐的关键时刻,宜和不宜战。”上官耀然站了出来,正色危言?说着。

“对啊上官大人说的有理。”站在大殿的文臣纷纷说道。

“陛下,臣以为上官大人此言差矣,一味地退让只会让突厥人越来越嚣张,如此会降低我军士气。”洛鹏飞站了出来?一言中的的说着。

“洛将军说的有理啊。”武将们则纷纷支持洛鹏飞的观点。

朝堂之上分成了议和主战两派,互不相让吵闹了起来。

第六十章章朝堂争议 国之尊严(下)

历朝历代,凡是坐在皇位的帝王,那一位没有一统天下的雄心?元杰也想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能够驰骋疆场,一统天下,让自己名流留千古。

坐在龙椅之元杰,自己的心中是比较倾向武将们的说法,自己也想让将士们在开春之后,能够打出大元的志气,打的突厥落花流水,为自己出一口恶气,可是现实正如文官们所说的一样,由于常年征战,国库刚刚有了一点积蓄,老百姓好不容易有一个太平日子,恐怕正如文官所说怕是不易开战。

元杰看着底下的大臣们像被踩了尾巴一样,红着脖子扯着嗓子站在大殿中,相互争吵着,自己感到很头痛,难道就没有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辰逸站在一个不引人注目,看着自己身边的文武官员们。如同前世菜市场的大妈们买菜一样争吵个不停,深深的递给他们一个鄙视的眼神,心中暗暗想着他们争吵能起什么作用,到头来还不是屁作用都不起。

元杰的不光不断从大臣们的身上扫过,忽然看见了自己的外甥。正撇着嘴,正站在朝堂的后边,眼睛在文官们和武官们之间瞟了瞟去。时不时还投去鄙视的目光,一开始皇帝元杰还以为自己眼花了,趁大臣们不注意,自己偷偷的揉了揉眼睛,自己没看错,自己外甥看他们的目光确实充满了鄙视的眼神。

“莫要在吵了”皇帝元杰越听心情越差,心烦意乱喝止了在大殿中的大臣们,静下心后,沉声的说道:“朕是让你等共同商议一个对策,并不是看你等在殿中争吵不停。”

“兵部尚书可在?”

“陛下,臣在。”抱一个年过五旬的男子站了出来,恭敬的回答道。

“你先说说,你支持战还是和?”

“陛下,臣以为,我们开春后不宜开展,原因有以下二点,两军交战,粮草先行。如今正值大雪封路,粮草在运行的途中花费的代价过于太大;二、我方还没有一只能够和突厥战力相媲美的骑兵,如果突厥骑兵趁机偷袭边疆,恐怕会使老百姓伤亡惨重;三、春季一旦开战,我大元必须取得大捷,如果高丽暗中趁机突袭我们大元,我大元将会背腹受敌,撼动我大魏根基,还不如开春求和,先稳住突厥。”

不打就求和吗?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辰逸心中暗暗的想着。

“陛下,臣认为兵部尚书言之有理,不如我们和亲,在割让一些靠近突厥领地得到城池,在做出一些相应的赔偿,我们便可养精蓄锐,等待时机。臣原前往突厥,亲自和突厥的大王谈判。”

“和亲、割让土地……”元大头心的内心不断挣扎着,不得不承认这是目前解决的最好方法,可是自己还是于心不甘啊,此时,坐在龙椅上的元大头,心中的天平已经渐渐向主和派倾斜。

辰逸听着大殿中大臣们的对策,如果求和,那些牺牲在前线的将士们如何瞑目,自己更不能接受的是,求和送土地送粮钱财不说,还要将女人送到突厥人的手里,供他们玩乐,这些女人一旦落入到突厥人的手中,她们怕是一辈子将会永远活在黑暗之中,再也见不到一点光明,不行,肯定还有办法可以行的通。

“诸位爱卿,朕已将长公主元雯菲许配给了辅国公,其他公主年龄较,诸位可有办法?”

“陛下,臣记得辅国公洛大人,有一位名叫洛小蝶的爱女,人们都说此女长得,闭月羞花,沉鱼落雁,有着倾世红颜,?年龄刚满十六,臣以为陛下不如将她收为义女,将其册封为公主,让她替代……”

“风君傲,你不要欺人太甚。”洛鹏飞听见风君傲给陛下提的建议后,火冒三丈要不是在大殿中不能动手,怕是早已打的他妈都不认识了。

“辅国公。难道不想替君分忧吗?”风君傲用挑衅的目光看着洛鹏飞笑着说道。

“陛下,臣”

“这件事,容我在考虑考虑。”洛鹏飞的话还未讲完,就被元杰打断,只好紧紧的握住自己的双拳,心中暗自着急却没有一点办法。

“在下对风大人,是无比佩服,佩服的五体投地。”辰逸面对风君傲弯着腰,深深的行了一个礼仪。

“陛下,君子之交,傲骨嶙嶙,相信我们大元,多几位向风大人这样的大臣,我们英明的陛下怕是再也不会为打仗而优心了。”辰逸意味深长的说着。

其余的官员们听见后面面相窥,完全不懂辰逸这是唱哪一出啊。

“哪里,哪里,你太抬举我了。”

站在大殿一旁的洛鹏飞心中很失落也很难过,难道辰逸也要站在风君傲那边?

“我真心佩服风大人的骨气,想起往年突厥攻打我大元城池,杀我大元军民,夺我大元子民的财产,我怎么没有见风大人前去早突厥何谈呢?”

“陛下,风大人是真心对陛下好啊,即使突厥曾烧杀**大元军民,即便前方将士战死在沙场,马革裹尸,埋骨他乡,我们的风大人还是要和亲、割地、赔款,讨好突厥人。”

“你……”

“陛下,我们如果连一个突厥都不能战胜,我们大元怎么才能一统天下,如果和亲便能让突厥退兵的话,还要那些军队和武将干什么就算我们这次妥协,割地、和亲、赔偿,能够避免战争,我想突厥那帮狼子野心之人,早已将我们大元视为一口肥肉。只不过他们还无法一口将我们吞下,等到他们强大之后,别说嫁过去一个公主,到时候恐怕有多少个公主都不顶用,等他们灭了我们大元后,便什么都可也得到,等到那时候,我们数以万计的大元子民将会成为亡国奴,到时候我们便是千古的罪人。”

“陛下,能给臣一杯水吗?”辰逸早已口干舌燥,等用完水后,一看茶杯是上等的贡品,便偷偷的揣在了自己的怀中。

“陛下,该来的始终会来,我们是逃避不掉的,臣始终相信我们君臣一心,全天下的老百姓和我们齐心协力,不管有多大的空难,我们都能渡过。”

“打仗取胜的原因有许多,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我们样样都不缺,怎么会打不过突厥呢,此时不打,更待何时?如果不打,将我们国家的尊严有处于何地?”

“说的,老夫没有看错你。”裴九川欣慰的说道。

“何为国家尊严?”耶律楚仁问道。

“耶律大人,在我看来国之尊严就是”

辰逸停顿了一下,慷慨激昂的地说着:“皇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便是国之尊严。”

“好一句,皇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说的好,在朕看来,还要加上几句话。”

“在朕看来,国之尊严便是,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胃之,国之尊严。”皇帝元杰缓缓睁开了双眼,激动的站了起来,对辰逸的话是心服口服,没想到自己的外甥总是能给自己带来惊喜。这番话不光听的自己热血沸腾,官员们激动的握紧了自己的双拳,满面通红。原本提出和亲的官员,此时都羞愧的底下了头。

“陛下圣明,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声音充满了整个太极殿,传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第六十一章 给马穿鞋(上)

树欲静而风不止,朝堂上暗流涌动,皇帝最终任命辅国公洛鹏飞为大将军,统领全军,任命裴九川为副将军,命为南宫逸押运官,押运粮草和一切所需的物资,为了提早做好预防,元大头命钦天监尽快选取一个黄道吉日,以便大军出发。

辰逸前世的梦想就是做一位最可爱的人,当一位军人,则向元大头自告奋勇,说自己要参军,自己刚刚将心中的想法说出来后,等到了武将们的青睐,裴九川心中想着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不像那些文臣,只会纸上谈兵,说一些空话。

工部尚书王泽听完后,急忙站了出来,向陛下阐明自己的想法,将造纸术、印刷术,以及三字经一一都搬了出来,这样有才华之人,万一在战场上出事,对于国家来说是一个损失。

“陛下,臣知道王大人是为自己好,但臣一直有一个梦想,便是成为一位军人,成为天下最可爱的人。”

成为最可爱的?朝堂上的文官听见辰逸的说法后,目光看向那群武官的眼神都不一样了,看着长的比自己强壮的武官们,自己怎么一点都没看出来,他们哪里可爱。武官们则金刚怒目的看着辰逸,要是等会辰逸说不出一个完美的解释,恐怕都会冲上来狠狠的教训辰逸一顿,元大头则满头黑线的看着辰逸,静静地等待着辰逸的解释。

“臣所军人是最可爱的人,当百姓的生命财产面临威胁的时候,会出现他们的身影;在国家的主权面临挑战的时候,会出现他们的身影。他们总是在最需要他们的时候出现,就算是为此而付出他们宝贵的生命,也是在所不惜。难道这还不够可爱吗?他们吃苦耐劳,不怕流血牺牲,无私奉献,是值得让所有人敬仰的,所以他们永远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我觉得军人为陛下,为大元抛头颅扫热血,他们是真正的英雄行为,在百姓眼中他们变就是最可爱的人!臣也想成为一位最可爱的人,还请陛下成全。”

站在大殿中的官员们,自己仿佛看见了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与敌人进行着你死我活的斗争,他们为大元留尽最后一滴血。

“陛下,臣收回自己所说的话,还请陛下成全辰逸的这个小小的梦想。”工部尚书王泽羞愧的说着。

“陛下,臣原将辰逸待在身边,保护他的安全。”洛鹏飞史在场除了陛下及高公公意外,唯一知道辰逸的真实身份,知道陛下心中有些不舍,怕辰逸在战场上出现意外,于是开口说道。

“洛爱卿,朕就将辰逸交给你了,你一定要保证他的安全。”元大头虽然心中不舍,但也不忍心拒绝辰逸的请求,于是开口答应了。

“辰逸,朕封你为昭武校尉,在边疆一定要多保重。”

“臣,谢主隆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一想到自己终于可以在这一世,圆了自己的梦想,激动的说道,元大头看着跪在地上的辰逸,心中想着,如果长姐还在世的话,一定会很开心,也很欣慰吧。

“平身吧。”辰逸谢完元大头后,站在了后边。

“陛下,兵部以无新的战马来运输粮草,算下来怕是要一笔不小的费用。”

元杰想起这两年,为了组建一支所向无敌的骑兵,不知练废了多少匹战马。每年都要从国库中挪出不小的经费,专门来收购战马,但只要能将骑兵训练出来,就再也不惧突厥的骚扰了。

“陛下,今年户部最多只能拨出三十万两白银来购买战马。”

“苏尚书,我兵部每年所需战马何止万匹,十五万两白银能买多少匹战马?难道你想让我的步兵都扛着粮食去边关不成?”兵部尚书南宫逸怒目圆睁,极为不满的说道。

十五万两,辰逸算了算,每匹马平均安三十两来计算,十五万两也只能购买五千头战马,五千头战马对于几十万的大军来说完全是杯水车薪。

“南尚书,你兵部不是还有一万多头战马吗?这些战马都是去年秋季心买的战马,难道这些战马加在一起还不够吗?”

“爱卿,这些银两和去年的战马加在一起还不够军队所需吗?”

“陛下,兵部从年是新买的许多战马,但为了尽快训练出一只骑兵,有许多战马因马蹄磨损,已经无法正常使用。”南宫逸明白了当地向皇帝解释道。

“苏大人,户部难道不能在多拨出一些银两,用于购买战马?”

“禀陛下,春季开战,户部要购买粮草,置办兵器铠甲、开年又修运河,要翻修宫殿,夏季给太后新盖一座寝宫,战后还要给士兵们发放抚恤金,还要预留一大笔银两以备急用,这样算下来户部已无多余的经费来购买战马,要买战马只能等到秋季过后。”户部尚书苏觐仔细的分析到。

元杰坐在高高在上的龙椅上,听着户部尚书苏勤的话,暗皱了皱眉头,心想这可怎么?战马的费用肯定不能减少,打仗所需的那么多粮草该怎样运输呢。

辰逸算是明白了,因为马蹄的缘故所以才这么废战马,这放在后世多简单,给马安上马蹄不久完了吗,多大的事情,心里盘算着能忽悠到元大头呢,上次在朝堂上元大头给自己挖坑,坑了自己五百万两,这次无论如何,自己都要想点办法要从元大头的手里得到点好东西,当做传家宝留给自己的子孙后代。

“禀陛下,臣忽然想到一个办法,或许可以解决战马的问题,但臣想问陛下讨要一点小礼物,还请陛下答应”辰逸颇有点不好意的说道。

“少给朕打马虎眼,有什么解决马蹄受损的方法,赶紧说出来。”元二头听见辰逸的话心中不乐意了,整个天下都是朕的,为朕做事你是的光荣,全天下不知道有多少人盼着替朕做事呢,还想和朕谈条件。

“陛下,只要战马按照臣的方法,战士们骑上战马后,可在马蹄下撒上刺类武器,臣保证战马马蹄会如履平地,完全不会受伤。”

“你确定,战马会如履平地,而不受一点伤害?”裴九川有些担心的说道,生怕辰逸说话说得太满。

“臣可以保证。”大臣们人听见后都面面相觑,都想不出自己眼前的小小少年,究竟有何办法能够解决眼前的问题。

“自古英雄出少年,真是人不可貌相啊,海水不可斗量。”兵部尚书南宫逸目光烁烁的说着。

“混账小子还不快点,将你的方法讲出来。”估计要不是在朝堂之上,元大头早已狠狠地朝着辰逸屁股踹上两脚。

“臣想到办法其实很简单,我们人知道光着脚丫走路,会知道受伤,所以发明了鞋子,那我们为何就不能不给战马穿上鞋子呢?”

朝堂之上一片哗然,兵部尚书用手指着辰逸,气的哆里哆嗦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要不是王泽反应快,急忙将他扶住不并不断抚摸他的背部,估计他都能背过气来。

“陛下,臣弹劾朝散大夫辰逸在朝堂之上哗众取丑,藐视陛下,还请陛下责罚。”上官耀然好不容易等到机会,义愤填膺指着辰逸说道。

第六十二章 给马穿鞋(中)

辰逸看见上官傲然一副丑陋的嘴脸,溜须拍马表里不一?,真是恶心给姥姥拜年,恶心到家了。

“陛下,臣愿以项上人头做担保,臣绝对没有欺骗陛下,还望陛下明察。”

“好,朕信你一回,如果真能让战马,马蹄会如履平地,朕重重有赏。”

“谢陛下,还请陛下给臣三天时间,三天后我相信陛下一定不会满意的。”

第二天傍晚,大片大片的雪花,从天空中纷纷扬扬飘落下来,整个长安全都笼罩在白蒙蒙的大雪之中。

次日,天还没有亮,辰逸将自己裹在被褥里面,将自己捂得严严实实,没办法下了一夜大雪,屋里实在是太冷了,自己只好蜷缩在一起。

狗蛋揉了揉朦胧的双眼,将们打开了一个小缝,寒风仿佛找到了一个发泄的地方,拼着命的从门缝中穿梭而来,发出呜呜咽咽的嘶吼,向他迎面扑来。

狗蛋急忙将门关了上,不断呼着热气,搓着双手,感觉自己暖和点后,跑到辰逸的床边声音哆嗦的叫着:“公子,卯时了,该起床了,今天你还要去上早朝呢。”

辰逸挠了挠头发,从床上坐了起来,自己真是好讨厌下雪的天气,还去要上早朝,这两天自己可累坏了,总算给一批战马全部都安上了马蹄。天冷人乏自己不想起床不想早朝,一先放到一走路挨冷挨饿,整个人都是蔫的。自己想钻进热乎乎的被窝睡到天荒地老。

最快乐的就是昨晚想着,今天要会得到元大头的赏赐,激动一晚上,久久不能入睡,结果早上天冷又不想起床,生活总是在痛苦与快乐中度过,算了为了自己的赏赐,自己还是起来吧,一边穿着自己熊皮大衣,嘴里一边哼着:“?失眠是那呼吸的痛。它让我的黑眼圈加重。早起是那呼吸的痛。它让我离开暖暖被窝。”

刚打开家门,猛风阴云不散般的向辰逸扑来,辰逸再一次打起寒噤来。一路上缩着身子迎风而上,刚走出院子里,屋檐下的灯笼散发着微弱的光芒,被寒风一吹如同暴风雨中的左右摇摆的一叶扁舟,看到辅国公院落中的杨桃树,辰逸顿时感觉到阴风阵阵,冷得颤斗起来,加快了脚步向大门口赶了过去。

坐在轿子中的辰逸,掀起轿帘,看着帘外的街道,瑟瑟的寒风在街上呼呼地刮过,吹起了地上的落叶,各家的窗户紧紧实实地关着,原本热闹的街道,此时却空无一人,只有寒风在街上徘徊。

真想不明白,自己今天不用上早朝,还要去那么早,心中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情愿,不由的怪远在皇宫中的元大头,终于到了太极宫外,大臣们早已站在外边等候了起来,辰逸对轿夫吩咐道,等早朝结束后叫醒自己,不要打扰在轿中睡觉。则蜷着身体在在轿子中睡了起来,自己睡的迷迷糊糊的,忽然听见轿外有人在说话,说话的声音是为女子,声音很悦耳。自己地从轿子中走了出来,想看看究定发生了什么事情,太极宫外怎么会有女人的声音呢。

出现在自己眼前的两位女子,从穿着来看应该是皇宫中的宫女,她二人身穿粉梅色雪狐棉衣,芙蓉祥云百花褶裙,身披淡兰色的梅花衫,站立于茫茫雪花之中,仿佛与梅花融为了一体。肩若纤细腰若不足一握,肌若凝脂我见忧怜,轻扭纤腰小迈莲花步,玉臂挽束轻纱,眸含幽幽碧水无波。头上倭堕髻斜插宝簪而无俗,缀着紫玉而幽雅,流丝苏挽在三千青丝上。

“可是辰逸公子?”两位宫女红唇秀靥、人比花娇,纤指如玉口点嫣红,一颦一笑优雅无比、动人心魄,寐目小栖脸如凝脂。粉色玫瑰祥云软纱,逶迤淡蓝色拖地百水裙,声音如从银铃般,清脆甜美。

“小生正是辰逸,不知两位姑娘找小生何事?”辰逸好奇的看着眼前的两位宫女,自己心中充满了好奇,眼前的两位宫女自己不认识啊。

“公子,我叫蕊心,她叫云芝。我二人是皇后娘娘身边的丫鬟,皇后娘娘命我二人,请辰逸公子前往坤宁宫。”

自己是外臣,按照祖训,自己应是不该来到后宫之中的,再说古代后宫?女人之间的斗争,永远是最残酷的斗争,这是一场你死我活没有任何硝烟的战场,后宫,是残酷的密集地。

如今的皇后是元大头的结发之妻,深的皇帝元杰的宠爱,整个后宫让她管理的井井有条,嫔妃们之间非常和谐,但这只是表面现象,暗中之下则是暗流涌动,皇后请自己过去,应该是得到了皇上的允许,等会还是步步小心为妙。

刚刚走进后宫,远远望去,那一座座深红的宫殿像嵌在雪地上一样。坐落在树丛中的宫殿,露出一个个琉璃瓦顶,恰似一座金色的岛屿。华丽的楼阁被池水环绕,浮萍满地,碧绿而明净。

在来的路上经过了重重重重检查,自己则跟着两位宫女,一路上穿过御花园、百花园、沁心湖、这些虽然只是后宫景色的冰山一角,但早已让辰逸心中抓狂,辰逸打进后宫中就心中就想着一件事,就是等自己有住宅后,一定要将皇宫之中的奇花异草,统统都栽在自己的宅院里,春天赏花,夏天泡澡,秋天赏菊,冬天赏梅这才是自己最想要的生活,为了自己的目标,自己怕是还得好好奋斗一番。

走了半柱香的时间,自己终于来到了坤宁宫,还未进遍种奇花异草,虽在寒冷的冬季,但还是尽情绽放着,十分鲜艳好看,株株挺拔俊秀,能够想象出在夏初时,风动花落,千朵万朵,铺地数层,唯见后庭如雪初降,甚是清丽。

终于到了坤宁宫,刚进殿中,眼前便出现一座精致美丽的花园,园中遍种奇花异草,十分鲜艳好看,在两位宫女进殿禀报的时候,辰逸细细的数了一下,花园中共有花树十六株,株株挺拔俊秀,自己能够想象出若在夏初,风动花落,千朵万朵花朵随风飞舞,铺地数层,如雪初降,甚是清丽。

“公子,娘娘请你进去呢。”

自己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自己见元大头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紧张,走进宫殿后,辰逸偷偷的打量着宫殿内,宫殿内云顶檀木作梁,水晶玉璧为灯,珍珠为帘幕,范金为柱础。地上铺着华丽的地毯,殿中点着数不清的蜡烛,整个宫殿在烛光的照耀下熠熠生光。

第六十三章给马穿鞋(下)

“大哥哥你是谁?为何出现在我母亲的行宫之中?”回过头看见自己身后站了一位五六岁的小女孩,虽然只是小孩,但可以看出是一个美人坯子!精致如画的小脸上,肤若白雪,五官小巧,清纯而可爱。如羽扇一般的睫毛扑闪扑闪的颤动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眸好奇的看着辰逸,眼珠子不停地转来转去,声音脆如黄鹂,好可爱的孩子,简直被萌化了,看着红彤彤的小脸蛋,自己。好想捏一下,当然这只是自己的想法,站在自己眼前的这位,再怎么说也是一位身份尊贵的公主,没有伙伴,被关在深宫中是很可怜的。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元菲柔,大哥哥你弯下腰来,我偷偷的告诉你一个秘密。

“大哥哥我的乳名叫作糖糖,大哥哥你可以叫我的糖糖,大哥哥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

辰逸蹲下身来,装做一副认真听话的样子,心中想着糖糖?一生能够甜甜蜜蜜的幸福度过,幸福安康,一生犹如掉进蜜罐中一般。

“糖糖,大哥哥也告诉你一个秘密,大哥哥的乳名叫作小逸,你可以叫我小逸哥哥,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长安街道玩,哪里有好多好玩的游戏,有糖人,有糖葫芦,到时候我们可以捉迷藏,到时哥哥再给你做好多好多玩具,这是我们两的秘密,你可不要告诉任何人。”

“糖糖,你和谁说话呢。”殿中传来一道娇美轻柔的声音。

“微臣拜见皇后娘娘,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肯定是皇后来了,自己弯着腰低着头跪在大殿中,恭敬的说着。

“平身吧。”

“谢娘娘”辰逸站了起来,抬起头,一位恍若神妃仙子女人,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凤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起笑先闻。

“云芝,给辰逸公子赐坐,看茶。”辰逸走了一路没说还真的有点渴了,接过茶边大口的喝了起来,没有一点客气的样子。

“小逸哥哥,你喝慢点。”辰逸顿时满头黑线,不知自己脸上的汗是,被这个小丫头的话给惊吓,还是自己刚刚和茶水,喝的太急了。

“糖糖,你为什么叫她小逸哥哥啊?”皇后好奇的问道。

“这是我和小逸哥哥只见的秘密。”

“是吗?你和你的小逸哥哥还有秘密了,你不告诉母后,母后生气了。”皇后假装生气的说道。

“母后,你不是常对女儿说,让女儿不能失信于人吗?”糖糖看见母后生气后,拉着皇后的衣摆撒娇的说着。

“那你问,你的小逸哥哥,能不能将这个小秘密让母后也能知道。”皇后看着辰逸,将小秘密拖得长长的,生怕辰逸听不见似的。

“小逸哥哥,我可以将我们之间的秘密告诉母后吗?”糖糖,拉着辰逸的手,撒娇的说着。

辰逸看着皇后递给自己的眼神,哪里敢说,不能将我们之间的秘密告诉你的母后只一句话,最后糖糖坐在皇后的怀里,将自己和辰逸只见的秘密都告诉了母后,辰逸偷偷的看着皇后的表情,什么也没有看出,如一潭死水一样。

“蕊心,带小公主下去喝药,本宫和辰逸公子,有话要说。”

蕊心抱着糖糖,往大殿门外走了出去,糖糖时不时的回过头看着辰逸,一副不高兴的表情。

“辰逸,你好大的胆子,还想私自将公主带出皇宫,你胆子不小啊,你可知道私自将公主带出去是何罪?”等到糖糖从大殿走出去后,皇后蛾眉倒蹙,凤眼圆睁地说着。

“娘娘,臣冤枉啊!”辰逸急忙跪在地上,装作一副惊慌颤颤发抖的样子。

“你还冤枉,那你给本宫来说说,你有何冤屈?”皇后冰冷的声音,传到了辰逸的耳朵中,只有云芝偷偷的笑着,自家的娘娘哪里在生气,明明在强忍着笑意在吓唬着辰逸公子。

“禀娘娘,臣自幼没有了母亲,臣每到夜里,都会梦见我们一家四口团圆我的场景,臣幻想着如果自己的母亲尚在人世,自己或许还能多一个妹妹,臣在宫殿中见到公主殿下,臣不由的想起梦中的情景,想到母亲,于是臣斗胆认了公主做自己的妹妹,还请娘娘不要怪罪于公主殿下,一切罪责臣都愿意承担。”

辰逸,说着说着,眼睛一片通红,不由想起了自己的前世,想起自己来开的时候,母亲已经有了身孕,自己偷偷去医院打听,母亲那一次怀的是女孩,那时候自己就在想一定要让自己的妹妹成为全天下最幸福,最快乐的人。

“唉!你起来吧。”皇后看见辰逸眼圈红红的,眼圈周围还有流过泪的痕迹。

“既然你想做糖糖的哥哥,本宫也不为难你,本宫答应你,本宫相信你会是一位称职哥哥。”皇后看辰逸的面庞,就想起长公主殿下,温柔的说道。

“蕊心,将本宫的通行令牌拿来。”蕊心,从怀中掏出来一个精致小令牌。

“辰逸,本宫将这枚令牌给你,你要妥善保管,有时间就多来陪陪糖糖。”皇后亲自把令牌递给了辰逸。

“娘娘放心,臣定不会辜负娘娘。”辰逸双手接过了令牌,郑重地说道。

“娘娘,陛下传话让辰逸前往马场。”

“陛下传话,你赶快去吧。”

“臣告退。”辰逸行完礼后,离开了大殿。

皇帝上完早朝后,大臣们都跟随皇帝杀向了马场,大臣们穿着薄薄的官服,刺骨的寒风呼呼的刮着,风吹到脸上像刀割一样。大臣们早已冻得直发抖,口里呼着热气,不断搓着双手,老远看见辰逸穿着熊皮大衣走了过来。

“臣,叩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昨天辰逸早已经部分钉上马蹄的战马,安排在皇宫的马场之中,以便今天的检验。

“辰逸,让朕和朝中大臣们开开眼界吧。”

“臣,领命。”辰逸带领众位大臣们,来到了马场上,马场上的积雪已经早早收拾干净,大臣们看见场上撒满了密密麻麻的刺类武器,不由了冒了冒冷汗,打仗也不用撒这么多啊。

战士们早已按奈不住,“呜……呜……呜……”

激昂而嘹亮的冲锋号角随即冲天而起,风云铁骑开始开始在洒满武器的马场上奔跑,加速,再加,先是吼声,牛角号声,然后是战马奔腾的铁蹄声,渐渐的这三种声音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股巨大的轰鸣声,惊天动地的轰鸣声,脚下的大地此时方否开始抖动。

马场外围,树枝上厚厚的积雪,在震动下纷纷滑了下来,有些则打在大臣们的衣领上,大臣们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情景,真的是如履平地啊,武将们激动的吼了起来,元杰高兴的笑了起来,真是太好,这样一来,我大元何须惧怕突厥的铁骑。

“恭喜陛下,贺喜陛下。”

“好,朕也没想到,爱卿竟然真的能解决。辰逸你想要什么赏赐啊?”

辰逸看着喜出望外、如获至宝的元大头,心想这是一个好机会,自己一定要把握住。

“能为陛下分忧,是做臣子的福分,既然陛下问臣要什么?臣想了一下,臣斗胆想问要一套御用青花瓷的茶具。”大臣们听后,都一头雾水,都弄不明白辰逸为何要一套御用茶具。

“好,朕准了。”元杰还以为辰逸有什么过分的要求,一听后急忙答应了下来,生怕辰逸后悔。知道几百年过后,辰逸的后人们,才懂得自家先祖是一位有独特眼光的人。

第六十四章 使人流连忘返的火锅

回到辅国公府,辰逸吃了东西后,在洛筱的带领下来到了厨房,厨房的门柱上上可有一副对联,上联:三千畲粟香炊饭;下联:一把畦菘淡煮羹。

走进厨房,管理厨房的人看见门外有人来,急忙走到了辰逸的身边,笑着对辰逸说道:“公子,这里油烟太重,有什么话我们到外边说。”

“林管事,这位是我家辰逸公子,公子想借用一下厨房,还请管事成全。”狗蛋在来辅国公不久,便和辅国公家的下人们,打成了一片。

“辰逸公子,君子远庖厨,你就不要为难小的了,这要是被老爷或夫人知道了,小的免不了处罚”林管事一副为难的样子,给自己借个熊胆,都不敢让眼前的这位公子,到厨房中去,要是将公子跑去厨房做饭的消息传了出去,自己可担待不起。

“林管事,你放心到时候就算老爷夫人知道,也不会怪罪你的。”辰逸见周围没人,从衣袖中掏出一些碎银,递给了管事。

“林管事,你看这厨房?”

“只要公子开口,没有一点问题,有什么事情你尽管吩咐,厨房里的厨师们会全力配合你。”林管事生辰逸将银子带走,以迅雷不及眼之势,将银子揣在自己的怀中,生怕辰逸收走,此时心中美滋滋的,心想着晚上又能和春梅快活一晚上了。

“狗蛋,咋们进去吧。”还是银子好运,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一句话一点都不假。

“大家将手里的活都停一下,这位是辰逸公子,等会要借用一下厨房,到时候请你们要多配合。”林管事表情严肃的说着。

辰逸仔细的观察着厨房,厨房很整洁,没有一丝灰尘,刀具各种蔬菜都整齐的排列着,辰逸让狗蛋将陶罐中的材料都拿了出来,五花八门什么都有,房中的厨师们聚在了周围好奇的看了起来,都挤破脑袋想不出,这些调料能做出什么美味佳肴。

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过去了一刻钟的时间了,方房中的厨师们从刚开始的好奇,再到惊讶,虽然房中的人们到此时还没明白,眼前的公子将这些底料用油炒过后,不直接使用,为何又将滚烫的食品又重新装在了陶罐中,并让人放到了外边,难道这是放冷吃的?

辰逸在火锅底料冷却的时候,也没有闲着,亲自挑选出了几种蔬菜和一些肉类,只见辰逸拿起手中的菜刀,快速的切了起来,人们只能听见菜刀的声音,却看不清楚辰逸手中握的那把菜刀,一盏茶的时间这些东西都被辰逸切好了,根据蔬菜的种类,每种都被切成了宽窄薄厚各不相同的形状,但统一内蔬菜,几乎都是一样的,不差分毫。

屋中的厨师们,目瞪口呆的瞅着辰逸,心中不断想着站在自己眼前的人,究竟是什么怪物,就算在娘胎中开始练刀法,也不能练的这么好吧。

“林管事,还得麻烦你叫几个人,将这些东西送到我的房中。”

“辰公子客气了,你们几个,将这些菜摆到盘子中,帮端到辰逸公子的房间去,快去快回。”东西不多也不重,管事随便喊了几个人。

众人端菜速度快,一会的功夫,就已经将这些东西全部都端到了自己的房间,狗蛋在加点碳,辰逸和狗蛋直勾勾地看着锅中的汤,色彩鲜红的火锅汤,在锅中的汤咕咚咕咚吹气了气泡,辰逸急忙将自己

看起来就已经让人垂涎三尺,更别说将锅中的菜捞起来,咬上一口,锅中的菜刚刚好,软硬适中的入口便火辣辣的,直烫舌头,再来一口,便是香嫩无比,令人人回味无穷。

“老爷,夫人,皇上和几位大臣来了。”张管家慌张的跑了过来,洛鹏飞听见后,匆忙得到赶了过去。

“臣参见皇上,吾皇……”洛鹏飞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皇帝拉了起来。

“爱卿,朕今天一身便服,你不用行君臣之礼了。”“洛大人,今天陛下和娘娘还没有用餐,还不快去准备准备。”王泽站在洛鹏飞的身边,低声的说着。

“你们两个嘀嘀咕咕的说什么呢?”

“陛下,辅国公说陛下和娘娘大驾光临,一定要在府中款待陛下和娘娘。”

“听你这么一说,朕还真的有点饿了,等会就在辅国公家用膳吧。”洛鹏飞一听,这哪里是陛下和皇后娘娘想在自己府中吃饭,而是抠门的王大人想在自己家中白蹭。

“陛下、娘娘能在臣的府中用膳,这是做臣的荣幸,陛下请。”

“陛下、娘娘小心台阶。”一行人来到了大厅,安排下人们上了茶水,男人之间的话题,就是相互吹牛,互相吹捧,而皇后及史夫人则去了内屋,他们则说着,穿什么样的衣服好看。

“怎么没有见,辰逸这个小兔崽呢?”元大头好奇的问道,自己可是将自己最好的一套,青花瓷茶具给他带了过来,没想到却没见到人。

“筱儿,你去让辰逸赶快过来。”

“是,父亲大人。”洛筱点头应到。

“公子,实在是太好吃了,没想到天下还有这样的美味。”狗蛋一边吃着,一边说着话。

“你也不想想,本公子是何许人也。”辰逸扬眉吐气的说着。

洛筱还没走到辰逸的院子里,老远的就闻见了一股诱人香味,飞快的跑了过去,想看看辰逸究竟在吃什么,怎么会这样的诱人味觉。

“小逸,你们两个吃什么呢?我也尝尝。”洛筱看见锅边还有一双筷子,没等辰逸回答,自己围着桌子坐了下来。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三人你争我抢的吃了起来,在美食的诱惑下,洛筱将父亲的话忘到了脑后,只顾着吃了起来。

“怎么回事?筱儿怎么过去这么久?”转眼间,一炷香时间的已经过去了,洛鹏飞心中暗暗的想着,皇后娘娘和夫人,带着家眷有说有笑的走了出来。

“小蝶,你去看一下,你各个去叫辰逸,这么长的时间怎么还过来。”

洛小蝶悄悄的来到院中,本想偷偷的看一下,他们二人在干什么呢?谁曾想,老远就问道一股诱人的香味,通过门缝偷偷的看了一脸,正看见他们三人你争我抢吃个不停,心中暗暗的想着,好啊,有这么好吃的东西,也不叫我,看我等会怎么收拾你。

嘭”的一声,门被洛小蝶狠狠地踢开了。

“你们两个,有好吃的也不叫我,快给我准备一双碗筷,我也要吃。”洛小蝶咬牙切齿的说着。

“狗蛋,到厨房去多拿几幅碗筷,在让厨师们切一些蔬菜和牛肉过来。”辰逸急忙对狗蛋说道,拿着勺子从陶罐中,挖了一大勺火锅底料,添加在汤中,添上足够的煤炭,在锅中加了冷水后,静静的等待着谁开。

不一会,下人们送来了许多新的蔬菜,将空盘子全部都撤掉了,桌子上堆满了琳琅满目的食物,水开之后,三人又是一顿你争我抢,洛小蝶在美食的诱惑下,也忘记了自己来,是叫辰逸他们去大厅的。

一盏茶的时间过去了,洛鹏飞也没等到辰逸他们过来,心中想着,难道出什么事情了?

“陛下,我去看一下,这三个小兔崽在干什么?怎么还没有过来。”

“爱卿,我们一起去看一下,朕要看看他们三个在干什么?”皇帝心中想着,等会一定要好好的收拾一下辰逸,难道不知道朕来了吗?辰逸还真不知道元大头来,如果知道肯定不会悠闲的吃火锅,而是将火锅和底料都藏起来。

什么味道?怎么会这样香?元大头使劲的用鼻子闻了闻?

“爱卿,什么味道?怎么会如此好闻?”元大头好奇的问道。

“陛下,臣也不知道。”洛鹏飞还真不知道这股香味究竟是什么?不对,怎么越靠近辰逸的房间,香味越浓呢?跟在后边的官员们,则鼻子拼命的闻着香气,越闻越馋。

“陛下,前边就是辰逸的房间。”元大头判断这香味应该是从辰逸的房间传出的,难道是这个臭小子知道自己要来,专门给自己准备了美食?这臭小子还算有良心。

期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元大头见房屋的门是开着的,走了进去,进去后自己傻了眼了,看见辰逸他们三人坐在椅子上,正围着一个奇特铁锅,不断从铁锅中捞着蔬菜,蔬菜上挂满了火红的汁水,正热气蒸腾、香味漫溢,元大头黑着脸,想着有这么好吃的美食,既然不先给朕品尝,越想越生气。

洛筱抬起来看见元大头黑着脸,身后站着皇后娘娘和一群官员,慌张的说着:“皇、皇上。”

皇上?辰逸一听皇上,怎么可能元大头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是洛大哥吃火锅,被辣出了幻觉。

“爱卿,好吃吗?”

“当然好吃,这可是我发明的、的”真是元大头的声音,急忙回过头,看见皇帝正摆着一张臭脸,看着自己。

“臣,参见陛下,吾皇万岁万万万岁。”辰逸急忙将手中筷子放在桌子上,跪了下来。

第六十五章给糖糖的礼物

“爱卿,吃的这么津津有味,好不好吃?”元大头黑脸说道。

“陛下,这是臣发明的这道美食,称之为火锅,火锅和人生一样。”

不错,算是名副其实。李二看着锅中滚烫的热水,不断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臭小子,还不快准备一份新的美食,让陛下和娘娘品尝一下。”洛鹏飞看见元大头的表情,急忙站出来说道。

“陛下,娘娘,诸位前辈,请你们移步到餐厅,臣马上为陛下和娘娘准备。”发现元大头摆着一张臭脸,急忙说道。

一行人走后,辰逸和洛小蝶火急火燎杀到了厨房,洛小蝶给厨师们说了事情的原委后,让他们等会要全力配合辰逸,不能出一点差错。

厨师们听后。知道当今皇帝陛下和皇后娘娘,等会要在老爷家用膳,既激动又紧张,在心中都暗暗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用心选择食材后,每样菜都严格按照辰逸的要求来切,刹那间厨充满了嗤嗤、咚咚、噔蹬、笃笃不同的切菜声。辰逸看着案板上的牛肉,拿起放在一旁的菜刀,利落的刀工和切出来的整齐牛肉,让站在旁边的洛小蝶人看得爽心悦目。

“陛下、娘娘,你们可以用膳了。”等到锅里的汤,发出咕咚咕咚的响声后,将切好的食材一一放到了滚烫的锅中,诉众人们,不一样的菜,煮的时间个不相同。

刚开始,众人碍于陛下和娘娘,不好意思放开吃,眼看桌上的菜在一点点的减少,哪里还顾那么多,餐厅中上演了一幕,不亚于战场上你死我活的战争,吃的热火朝天,每种菜都有不一样的味道,令人回味无穷,意犹未尽,垂涎欲滴,其味无穷。

元大头坐在龙椅上摸着自己吃撑的肚子,想着自己好久没有吃的这样舒坦了,喝了一杯茶,将青花瓷茶具让人递给了辰逸,辰逸乐呵呵的抱着手中的物品,心想着藏在哪里好呢?

“爱卿,你找人给朕做一个大一点锅,到时候送到皇宫里来,对了将火锅底料也给朕多做一些。”元大头拍着轻隆起的肚子说道。

“臣,领旨。”

“臭小子,别忘了还有我们。”裴九川拍着辰逸的肩膀说道。

“没问题,做好之后,一定让人送到各位大臣的府上。”辰逸连忙说到。

“臭小子,朕记得你说过火锅和人生一样,你给朕说说,你为什么要这样说?”

“陛下,臣认为人生就像火锅,吃一顿火锅,或许能够体味到人生的起起落落。火锅从刚开始的平静渐渐变为沸腾,当锅里汤汁沸腾时,人们便知道应该往锅里下菜了,人生有起伏、平淡、波澜不惊。但不同之处在于,火锅是可以用肉眼可以看见未来的,能够清楚的看到锅中的汤汁是沸腾的,你知道你自己将要吃那些菜,也知道那些菜味道。”

“但人的一生,很多都是未知的,你不知道自己何时会失意与如意,你不知道自己什么会高兴,什么时候会伤心,只有当事情发生后,自己才能体会到。

火锅的各种菜品,有你喜欢的,也有你厌恶的。人的一生会遇见各种各样的人,有喜欢的人,有讨厌的人,吃火锅时,有人陪着自己一起吃才不会冷清。人生的路途上,有人陪着你一同前行才不会孤单,吃火锅时,煮化了的土豆片,怎么夹都夹不起来,人生路上,消失了的记忆,怎么找都找不回来。

吃火锅时,菜等熟了才敢吃;吃了不熟的菜,身体会不舒服,人生路上,朋友要熟悉才敢交心;和不熟的朋友交心,你可能则会被出卖。

吃火锅时,没有人吃的一顿火锅是相同的,环境、氛围、所准备的菜品、和你一起的人,都各不相同,人生路上,没有人的人生是一样的,遇见的人、见过的事,都不相同。陛下这酒是臣认为火锅和人生是一样的原因。”

“不错.”元大头暗暗的想着辰逸说的话,觉得是有一定的道理,只是不知一顿火锅下来,成本如何?

元大头离开了,在离开的时候顺理成章的带走了,自己盛满火锅底料的陶罐。

第四天中午,将准备好的鸳鸯锅,和自己花了,大半晚上熬制的各种不同口味的火锅底料,还有让十几位木匠为糖糖做的各种木制玩具,一起带到了皇宫之中。

“母后,辰逸哥哥什么时候来?”糖糖坐在皇后的怀中,撒娇的问道。

“你辰逸哥哥,有时间肯定会来找你玩的。”皇后心中酸酸的,没想到自己的宝贝女儿,才见了辰逸那个臭小子一面,就左一个辰逸哥哥,右一个辰逸哥哥的。

“糖糖,有没有想父皇啊?”元大头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看向糖糖时,眼神中充满了慈祥。

“糖糖,想父皇。”元大头听见自己的宝贝女儿向自己,高兴的将糖糖抱在自己的怀中。

“糖糖,也想辰逸哥哥。”本来心情愉快的元大头,听见后,心中燃起了熊熊烈火,满肚子的醋味。

“陛下,娘娘,辰逸在殿外求见。”蕊心弯着腰说道。

“让他进来吧。”元杰平静的说着。

“太好了,辰逸哥哥来了。”糖糖在元二的怀中,手舞足蹈的喊着。辰逸和御林军一起抱着一大堆东西,从门外走了进来。

“臣,叩见陛下、娘娘。”

“起来吧,这里由没有外人,你不必将这么多规矩。”

“谢陛下,谢娘娘。”辰逸刚站起来,看见糖糖从李二的怀里挣扎着跑了过来。

“辰逸哥哥,糖糖好想你,哥哥抱。”辰逸此时觉得自己都快要被糖糖的表情萌化了,这个妹妹认的实在是太对,元大头心中充满了嫉妒,觉得辰逸抢走了自己的宝贝女儿。

“糖糖,哥哥给你准备礼物。”

“辰逸哥哥,在那里呢?糖糖怎么没有看见?”

“糖糖乖,你先闭上眼睛,等哥哥让你睁开眼睛,你在睁开。”糖糖闭上了眼睛,两只眼球在眼眶中不断的转来转去,辰逸将糖糖抱到了院子里,一座小型五彩缤纷的旋转木马,已经竖立于院中,旋转木马的周围,还放着一辆用木头和铁皮做的简易版四轮自行车,自行车上涂满了可爱的卡通图案。

“糖糖,你可以睁开眼睛了。”糖糖睁开眼睛后,看到一个巨大蘑菇下,吊着许多用木头做成的马,每匹马上的图案都各不相同,在蘑菇下海摆放着一辆奇特的马车。

“哥哥带你去玩。”辰逸将糖糖放在木马上,让让她紧紧抱着木马的脖子,由于没有电,自己在设计的时候,只能根据齿轮的原理,只要有人不停的推动木杆,木马们就能不断的旋转起来。

“动了,动了,辰逸哥哥动起来了,我飞起来,”坐在木马上的糖糖开心的喊了起来。

元大头和皇后娘娘站在门口,看见自己的宝贝女儿坐在一个自己从来见过的新奇物品上,但看见宝贝女儿的笑容后,心中充满了欣慰,糖糖玩了差不多半刻钟的时间,玩累了之后,皇后让云芝抱了下去。

“辰逸,哀家以一个母亲的身份感谢你,谢谢你这么照顾糖糖。”

“臣要感谢娘娘,多谢娘娘,能够让我圆了有一个妹妹的愿望。”辰逸可不敢接受皇后娘娘的感激,更何况自己身边还站着一位吃人不吐骨头霸王龙。

第六十六章 出征(二合一)

正月十六,这是不寻常的一天。

皇帝在太极宫外,正举行着出征前祭拜仪式。国子祭酒站在高台之上中用悲壮的声音沉重的说着:“浩浩乎!平沙无垠,敻不见人。河水萦带,群山纠纷。黯兮惨悴,风悲日曛。蓬断草枯,凛若霜晨。鸟飞不下,兽铤亡群……苍苍蒸民,谁无父母?提携捧负,畏其不寿。谁无兄弟,如足如手?谁无夫妇,如宾如友?生也何恩?杀之何咎?其存其没,家莫闻知。人或有言,将信将疑。悁悁心目,寝寐见之。布奠倾觞,哭望天涯。天地为愁,草木凄悲。吊祭不至,精魂何依?必有凶年,人其流离。呜呼噫嘻!时耶?命耶?从古如斯。为之奈何?守在四夷。”

点将台下,将士们严肃笔直的站在校场上,静静的等候着。突然鼓声和号角声响了起来,惊天动地,响彻云霄?,战士们人人气势高涨。点将台前,皇帝缓缓地走上了点将台,战士们行军队礼仪,然后高声呼喊着:“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声音岳撼山崩,雄浑磅礴?。

“大元的将士们,突贼蹂躏我中原已久,如今又要犯我边关,今天我们要在战场上斩杀突贼!你们都准备好了么?”台下传来一片叫好之声。

“无论归来那天,我们还能否再见到自己的父母妻儿,无论突贼是否被我们消灭,我们此去都无怨无悔,因为我们是自己的国家而战死,为百姓们而死!为陛下而死,此生无憾。”洛鹏飞慷慨激昂的演讲完后,退到了边上。

“大元的儿郎们,朕为你们饯行!朕在这里等待着你们平安归来。将士们,为了今天的出征,我们干了这碗壮行酒。”皇帝举起碗中的酒,昂着头,豪迈将碗中的酒一饮而尽,碗狠狠的摔在了地。战士们在将碗摔在地上的那一刻,眼中中吐露出了坚决的目光。

“犯我大元者,虽远必诛。”辰逸站在校场上,大声得到吼了出来,这几个字,如同火药桶中的火星一样,点燃了整个校场,身后的战士们声嘶力竭跟着吼着。:“犯我大元者,虽远必诛。犯我大元者,虽远……”声音充满了整个校场,久久不能平息。

长安城的街道两边人山人海,放眼望去黑压压看不到边际!?老百姓的手里拿着家中最好的食物,来为大军送行。

当大军迈整齐的步伐,来到了长安街上时,原本站在两旁等候的人们,欢呼了起来。

“儿啊,此去一定要多杀几个突厥人,报效陛下。”

“父亲、母亲,孩儿此去,不能及时尽孝,还望父亲、母亲,珍重身体。”

“夫君,臣妾在家等着你回来。”

“夫人,我走之后,这个家让你一个人来打理,要苦了你了。”

“爹,孩儿等你回来……”

看着和亲人们互相道别的战士们,不知为何,辰逸的心里,有一种自己也形容不出来的感觉,自己没有人送别,心中很失落。等回来之后,一定要查清楚自己的父母究竟是谁?他们是否安好?为什么要狠心的抛下自己?前边的人群,不知为何突然骚动了起来了。

“快看,是洛大将军的女儿,小蝶姑娘?”

“不知哪位公子,能够有幸,得到小蝶姑娘的青睐。”

洛小蝶穿着淡粉色华衣裹身,外披裘衣,露出线条优美的颈项和清晰可见的锁骨,裙三千青丝用发带束起,头插蝴蝶钗,薄施粉黛,只增颜色,双颊边若隐若现的红扉感营造出一种纯肌如花瓣般的娇嫩可爱,整个人好似随风纷飞的蝴蝶,又似清灵透彻的冰雪。

小蝶难道是送自己的?辰逸正准备向前靠去,可惜有人捷足先登,抢在了自己的前边,只见?一位公子抢在了自己的前边,两人说说笑笑,很是亲昵,

辰逸暗暗的从人群向前抵了过去,看见洛小蝶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鸳鸯荷包,亲手交给了背对自己的公子,辰逸走到了侧面,想要看清楚洛小蝶的心上人,究竟是谁?绕到后边看清楚男子的长相,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那浓密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很俊美。?身穿红锦青花袍,身披狮面吞头铠,腰系玲珑狮蛮——高挑秀雅的身材。衣服是上好丝绸,绣着雪白滚边,一看就是一位艳丽贵公子。

“小蝶姑娘真是好眼光,上官宇枫真是好福气啊,两人看起来像一对璧人。”

“两户人又门当户对,听说等这次打完仗之后,上官家要托媒婆前去提亲。”

不知为何,辰逸听见周围的议论声,心理很难受,自己如同丢了魂一样,感觉失去了全部一般,难怪这几天洛小蝶神神秘秘的,见不到她的人,原来是自己去见上官宇枫了,此时的他还没有发现,不知何时,洛小蝶走到了她的内心深处。

本来自己离开辅国公的时候,打算送洛小蝶一份礼物,昨天自己走到门口时,听见小蝶和丫鬟的对话,以为洛小蝶今天要送给自己礼物,谁曾想到原来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摸了摸怀中原本要送给小蝶的礼物,讽刺的笑了起来。

“快看,是飘香阁中的头牌姑娘柳依依?”

“快看,柳依依朝我们这边走了过来,难道依依姑娘也来送人?”人群中出现了骚动。

向人群中走过来的柳依依,显然是有经过了一番特意的打扮,青裙罩紫衫,眉目如画,肌肤如雪,柔顺的青丝垂至纤细腰间,在陪着那略显的一丝绯红的脸颊,以及日光照耀,竟是显得格外妩媚动人。

“辰公子,别来无恙。”柳依依走到辰逸身边,围绕着辰逸转了一圈,声若黄莺,酥麻入骨。眼波流转,勾魂夺魄

“依依姑娘好,不知依依姑娘前来找小生,有什么事情吗?”

“小红,将礼物呈上来。”

“是,小姐。”小红从柳依依的身后站了出来,一脸不情愿的,将背在身后的盒子取了出来。

“公子,依依知道公子前去边塞,只可惜依依不能和公子一同前往,这是依依偶然得到的一把名剑,赠与公子防身,还往公子收下。”小红暗自想着,哪里是偶然获得的,是小姐经历千辛万苦而得到的。

辰逸接过盒子,将盒子中的宝剑去取了出来,剑长2尺1寸,剑身玄铁而铸及薄,透着淡淡的寒光,剑柄为一条金色龙雕之案,显得无比威严,剑刃锋利无比,真正的刃如秋霜.刃刻有精美的四个小篆“七星龙渊”,这是上古名剑,实在是太贵重,传说这把剑是由欧冶子和干将两大剑师联手所铸。欧冶子和干将为铸此剑,凿开茨山,放出山中溪水,引至铸剑炉旁成北斗七星环列的七个池中,是名“七星”。剑成之后,俯视剑身,如同登高山而下望深渊,飘渺而深邃仿佛有巨龙盘卧。是名“龙渊”。因此此剑名曰“七星龙渊”,简称龙渊剑。

辰逸不明白,柳依依怎么会得到此剑,或许柳依依的身份并不简单,肯定还有别的身份。虽然辰逸很喜欢这把剑,但是过于贵重,不敢贸然接下。

“依依姑娘,这剑实在是太过于贵重,小生断不敢接下。”

“辰逸公子,这是依依的一番好意,还望公子收下。”辰逸见柳依依态度坚决,只好从新将宝剑装在盒子中,将盒子牢牢地系在身上。

“依依姑娘,小生没有什么贵重的礼物,这枚项链还请姑娘收下。”辰逸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做工精美小木盒,打算将盒子递给了柳依依。

憋着一肚子气的小红,急忙将盒子抢了过来,想看看里面有什么精美的礼物,打开盒子后,眼珠子瞪的圆溜,张大嘴巴,将盒子关上交到小姐手里。

柳依依,好奇的打开了盒子后,双眼在也离不开木盒,木盒里面有鲜艳花瓣作为铺垫,花瓣上,有一条紫色的圆形钻石项链,散发出一种纯洁的光芒,晶莹剔透的颜色。

这个朝代的钻石,也只能在皇宫中能够找到,但在皇宫中,也属于稀有得到珍贵宝物,平常的妃子,也不曾见钻石。

这颗钻石,是自己给糖糖送完礼物后,皇后问自己想要什么礼物,自己忽然看到了皇后的桌子上有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打算自己想向皇后讨要过来,皇后却告自己,这颗钻石原本是波斯使者的贡品,糖糖都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于是赏赐给了糖糖,如果糖糖答应,他就拿去,为此自己可没少给糖糖许承诺,自己好不容易才从糖糖那里骗来的,拿到这颗钻石后,自己找人按照自己的要求,从新加工了一番,这才出现在了柳依依眼前。

“公子,你能为依依戴上吗?”柳依依柔美妩媚的说道。

算了,自己都拿人家那贵重的东西,自己吃点亏不算什么,辰逸自恋的想着。

辰逸从柳依依的手中接过木盒,将项链从精美木盒中拿了出来,双手拿着项链,面对着柳依依,温柔的将项链戴在了柳依依的玉颈上。

太阳从云缝中露了出来,阳光散在了项链上整个钻石散发出了七彩的光芒,炫目华彩?,耀人眼目?,柳依依两颊晕红,在项链的衬托下更加楚楚动人

“小姐,你比以前更美了。”小红双手紧握,泛着花痴说道。在辰逸为自己戴上项链的那一刻,柳依依觉得自己无比的幸福,此时的她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辰逸。

“我知道了,和依依姑娘有肌肤之亲的人,正是在飘香阁中取胜的辰逸公子。”

“辰逸?怎么这样耳熟呢?”

“我记起来了,前段时间,每个书院不是为学子们,免费发放三字经吗?好像三字经这片千古奇文,就是出自于辰逸之手。”

“原来他就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麒麟才子,辰逸。”

“也对,只有像辰逸这样的人,才能配的起向依依姑娘这样美丽的人。”

人群中不断讨论着辰逸和柳依依,洛小蝶听见后,转过头,正好看见辰逸在为柳依依戴着项链,不知为何心中酸酸的,心中不断重复着,自己喜欢的是宇枫哥哥,怎么会喜欢上辰逸那个臭流氓呢。

“小蝶,你想什么呢?”上官宇枫看见洛小蝶发着呆,温柔的说着。

“没想什么?宇枫哥哥,在战场上你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洛小蝶的心中想起自己和辰逸在一起的画面,不由的笑了起来,心中祈祷着,佛祖你要保佑那个臭流氓平平安安的。

“知道了,傻丫头,我要走了,你也要保护好自己。”上官宇枫望着洛小蝶,眼中充满了疼爱。

“依依姑娘,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还望姑娘珍重。”辰逸对柳依依说道。

“公子,等一下。”柳依依含情脉脉的看着辰逸的眼睛,心中想着。公子的眼眸是那样深沉,又是那样的温柔,他的眼睛如湖水般清澈见底、如皓月般皎洁明亮,眼睛如湖水般清澈见底、如皓月般皎洁明亮,所有的美好和真实,都揉碎在他眼睛的波光中。

“公子,你要照顾好自己,依依…依依等着你回来。”柳依依看着辰逸的眼睛,就如同沉溺在一片爱的海洋,令她无法自拔。

“呸,狐狸精。”洛小蝶声若蚊蝇说着。

“小蝶,你在说什么呢?”上官宇枫好奇的问着,自己不明白,今天小蝶究竟是怎么了?自恋的想着难道是自己离开,她舍不得了?

战士们告别了父母亲人,离开了长安城,离开了自己熟悉的故乡,前往战场,在他们离开长安城时,没有回头再看一眼。

辰逸看着浩浩荡荡的军队,心中不由发出了感慨,想起了唐代王翰的诗句“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或许这些战士们,此次出征为国效力,本来就打算马革裹尸,没有准备活着回来。

辰逸没有穿官服,而是披着自己的熊皮大衣,背着七星龙渊剑和狗蛋二人跟随着军队,一路上不慌不忙的走着。

洛筱骑着一匹骏马,头戴一顶熟钢狮子盔,脑袋斗后来一颗红缨;身披一副铁叶攒成铠甲;腰系一条金兽面束带,前后两面青铜护心镜;上笼着一领绯红团花袍,上面垂两条绿绒缕领带;下穿一支斜皮气跨靴。身上带一张弓,背后插一壶箭,看见辰逸后,喊道:“辰逸,你可让我一顿好找啊,家父喊你过去,有话要对你说。”

第六十七章 风雪路

洛筱身形利落从马上翻了下来,一位士兵急忙将马拉住,两人说说笑笑的向前走去。

“洛伯父,不知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洛鹏飞手持宝刀,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北川红绵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背后扎八背护旗,威风凛凛。

“辰逸,大军出发之前,陛下对臣再三嘱咐,一定要在边疆,照顾好你的安全,对了,鉴于你不会武功,皇帝专门托我,带给你的金丝软甲,让你穿在身上。”

洛鹏飞从身后的官兵中手中,接过一个木盒,递给了辰逸,辰逸接过后迫不及待的代开一看,只见木盒中放着一件金光闪闪的软甲,心想这不就是古代版的防弹衣吗?如果是黄金的话,估计能值不少钱。

“小逸,金丝软甲和锁子甲一样,虽然对刀一类的挥砍类武器很有效,可以阻止刀砍入肢体,利用增大接触面的方式把刀的力道化为比较轻微的钝伤。不过这个作用是有一个限度的,对于斧头等重型挥砍类武器效用非常有限,这类武器可以直接把金丝软甲砍断。



洛鹏飞怕辰逸以为穿上金丝软甲后,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于是有给辰逸解释了一下,也在算是给辰逸提了个醒,让他自己要多注意一下。

辰逸急忙将软甲,从木盒中拿了出来,随是软甲,但分量并不轻,将木盒塞在了洛筱的手中,满眼的笑意。

“洛伯父,这金丝软甲,是不是算我的专属之物了,以后不用在,归还给陛下了?”辰逸贼兮兮的问道。

“陛下既然赏赐给你,肯定不会再收回去,是属于你的了。”

“这件金丝软甲,应该值不少钱吧?”

“你手中的这件金丝软甲,每一条丝线都是黄金所做,你说值不值钱?”

辰逸听完后,感觉整个人都要飘了,幸福来的太突然了,二三十斤黄金,可以卖不少钱啊。

洛筱看辰逸的不断的傻笑着,差点将口水都流了下来,急忙拍了拍他的肩膀。

“还有一件事,陛下分给你的三十五位御林军,他们会子在路上保护你,直到大战结束,平安回京。”

“他们现在在哪?”辰逸有点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他了。

“他们还没有出发,估计三五天后,你们就能碰面。”

辰逸告别了洛鹏飞,将木盒交给了狗蛋,让他保管好,千万不能弄丢。

一场大雪过后,路面变得泥泞不堪,想想还是后世的水泥马路好,不管下多大的雨或者雪,都可以畅通无阻,那会像这般怎么难走,真是可惜了自己订做的靴子了。

辰逸走了五六天,辰逸终于明白古代行军之所以慢,不光是道路难走,望着上万规模浩浩荡荡的大军,军队配备着辎重车队,骑兵,步兵,随军文官等等的“步骑车”混合军队。绝大多数道路,只能容许二三人并行。士兵们沿着泥泞不堪,像一条弯弯曲曲没有尽头的绳子的道路。

他们绕过山腰,越过山岗,爬进积着残雪的沼泽滩,消失在群上之上。

大军行走的时候,最多的还是以两列或四列为主。

期间除了土木作业外,还得不断派人,砍柴为后方大军准备燃料,好在古代,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木材,虽然大山上是一片白雪皑皑,但还是可以清楚的看见,茂密的森林。

每次军队驻扎的时候,都要事先找到安全的水源,甚至还得事先挖好粪坑.以免士兵随意便溺引发传染病。

辰逸在离开京城之前,买了许多物品,各种草药、调料,凡是自己能想到的,都买了一些。

当然这些东西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专门订做的暗器了,单筒袖箭和梅花袖箭。

两种袖箭都是将箭筒缚于小臂处,筒之前端贴近手腕,用衣袖遮盖。箭筒内有弹簧,筒上装有机关,一按机关,筒内小箭即向前射出。单筒袖箭每次只能装入一箭,射出后必须再装箭。梅花袖箭一次可装入六支小箭,正中一箭,周围五箭,排列成梅花状,可连续发射。

这两样东西,可是自己保命的东西,辰逸没有告诉任何人,不是他不相信别人,而是自己清楚世上没有不透风墙。

辰逸还给自己、狗蛋、洛筱三人,一人做了一副弹弓,弹弓除了可以当做暗器外,最主要的是能够改善自己的伙食,来之前自己可是打探清楚了,军队伙食实在是不堪入目,想想还是自己动手比较好,今天无论如何,自己在也不要,吃军中的伙食。

申时,军队停了下来,打算在一片靠近水源,四周有密林的高地驻扎下来,等到明天再走。

辰逸三人,跟随着部分前去伐木的士兵,偷偷的溜进了山中,看能不能打下猎物,打算犒劳一下自己的伙食。

三人弯着腰不断向四周望去,在林中不断寻找着猎物。

“等一下。”辰逸看着脚前的脚印,小声的说着,辰逸蹲了下来,洛筱从背后取下一只箭搭在弓上,暗中观察着四周,随时准备着射杀猎物。

辰逸仔细的观察眼前的脚印,这些脚印,怎么看都像是野猪所留下来的,脚印旁边还有几坨大小不一的粪便,随手找了一只木棍,在粪便上挫了记下,发现粪便还有热气冒出。

“你闻,还是很新鲜的,还有热气冒出。”辰逸将这只搅屎棍,放在了洛筱的眼前,不怀好意的对洛筱说道。

“你赶紧拿开。”洛筱急忙向后退了两步,用衣袖捂住鼻子说着,想着自己从小到大,还没有见过追着闻屎的,自己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了。

“小心点,咋们上前看看去,今晚说不上,可以美美的吃上一顿了。”

三人沿着脚印,追了过去,走了大约有一炷香的时间,终于看见了远处,有一群野猪在栎林中寻找着食物,这片林中的落叶层下有大量橡果,野猪要靠它度过寒冬。

树林中,大约有十头野猪,如果将这些野猪都能拿下的话,虽然每人分不下一口,但每人绝对能得到一口汤。

“小逸子,这次我们要发了,你看我等会如何将这群畜生,全部斩尽杀绝。”

“你可以吗?虽然你武功高,这可是十头野猪。”

“二流武功,可不是吹的,今天就让你看看我的箭法。”洛筱弯着腰,从灌木丛中走了过去。

天气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前一刻还是阴天,漫天都是厚厚灰黄色的浊云,突然之间北风呜呜的吼叫着凌,厉地在山间穿梭着,肆无忌惮地在空中奔跑着,

银灰色的云块在天空中奔腾驰骋。正是风雪欲来风满楼!

第六十八章 抵达边关

自从战士们吃了野猪肉后,算是开了荤,每次等军队在驻扎的时候,辰逸便带领着自己的三十五位御林军,不是去山上捕捉猎物,便是去河里捕鱼。

晚上,夜色寂静,月色朦朦,战士们吃完午饭,坐在篝火旁,想借火光来驱逐夜晚的寒意,辰逸坐在火堆旁托晒静坐,眼珠望着远处,不断乱转着,觉得人生无望,如果此时有一幅扑克牌,那该多好啊,斗斗地主,炸炸金花,好打发这无聊的时间。

“狗蛋,将我箱中的喇叭拿来。”

狗蛋心中充满了疑问,不知道公子又要做什么,从狗蛋手中接过了冰冷的喇叭,咳嗽了两声后清了一下自己的嗓子:“兄弟们,既然你们都没事干,不妨大家坐过,我有一个神话故事,给大伙们解解乏。”士兵们好奇的望着辰逸手中的物品,不明白辰逸小哥拿着它说话,竟然能发出这么大声音。

辰逸的脑中不断回想起自己知道的故事,讲什么呢?就它了,记起来吴承恩的西游记。

“诗曰: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自从盘古破鸿蒙,开辟从兹清浊辨。覆载群生仰至仁,发明万物皆成善。欲知造化会元功,须看西游释厄传。……

天气下降,地气上升;天地交合,群物皆生。至此,天清地爽,陰阳交合。再五千四百岁,正当寅会,生人,生兽,生禽,正谓天地人,三才定位。故曰,人生于寅。

感盘古开辟,三皇治世,五帝定轮,世界之间,遂分为四大部洲:曰东胜神洲,曰西牛贺洲,曰南赡部洲,曰北俱芦洲。这部书单表东胜神洲。海外有一国土,名曰傲来国。国近大海,海中有一座山,唤为花果山。此山乃十洲之祖脉,三岛之来龙,自开清浊而立,鸿蒙判后而成。真个好山!——————————————————————————————————————————————————————————————————————————————————————

在篝火旁,战士们坐在地上,孜孜不倦的听着辰逸讲故事,辰逸一直讲到了第七回,八卦炉中逃大圣五行山下定心猿,第七回讲完后,在场的士兵们,心中充满了遗憾,想不明白,那样一位顶天立地的英雄,最终被压在了五行山下,仿佛压在五行山下的不是齐天大圣,而是自己一样。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时间不早了,你们呀早点睡觉吧。”在战士们幽怨的眼神下,辰逸拿这喇叭落荒而逃,战士们只好魂牵梦萦,恋恋不舍回到了各自的军营,盼望着明天夜晚的到来,第二天晚上刚吃完饭,战士们便已经早早的坐在篝火旁,等待着辰逸的故事会。

“唐僧谢了恩骑上马大圣轮金箍棒紧随八戒、沙僧俱扶马挑担随驾后共入长安。真个是:当年清宴乐升平文武安然显俊英。水6场中僧演法金銮殿上主差卿。关文敕赐唐三藏经卷原因配五行。苦炼凶魔种种灭功成今喜上朝———————————————————————————————————————————————五圣果位之时诸众佛祖、菩萨、圣僧、罗汉、揭谛、比丘、优婆夷塞各山各洞的神仙、大神、丁甲、功曹、伽蓝、土地一切得道的师仙始初俱来听讲至此各归方位。你看那:灵鹫峰头聚霞彩极乐世界集祥云。金龙稳卧玉虎安然。乌兔任随来往龟蛇凭汝盘旋。丹凤青鸾情爽爽玄猿白鹿意怡怡。八节奇花四时仙果。乔松古桧翠柏修篁。五色梅时开时结万年桃时熟时新。千果千花争秀一天瑞霭纷纭。大众合掌皈依都念:南无燃灯上古佛。南无药师琉璃光王佛。南无释迦牟尼佛。南无过去未来现在佛。南无清净喜佛。南无毗卢尸佛。南无宝幢王佛。南无弥勒尊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无量寿佛。———————————————————————————————————————————————

……南无比丘夷塞尼菩萨。南无无边无量法菩萨。南无金刚大士圣菩萨。南无净坛使者菩萨。南无八宝金身罗汉菩萨。南无八部天龙广力菩萨。如是等一切世界诸佛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若有见闻者悉菩提心。同生极乐国尽报此一身。十方三世一切佛诸尊菩萨摩诃萨摩诃般若波罗密。”

“兄弟们,《西游记》至此算是讲完了。”时间在一天天的过去,离边关也越来越近了,晚饭后的故事会的时间,一天比一天长,终于在离边关还有三日的路程时,自己总算是将西游记给他们讲完了。

离边关越来越近。

军队有时从村庄旁边经过,一片断壁残桓,尽成废墟,往往延长几里。

昔日的鳞次栉比的房屋,如今变成了残垣断壁,往日的山清水秀变成人间炼狱,原本车水马龙的道路,如今却冷冷清清不见人烟,平日的母慈子孝,却变成天人永隔。

人去屋空,歪七扭八的房屋破烂不堪,再无炊烟升起。

远处的一片废墟之上,仍遗留着数个残垣断壁的房屋,久无人居住,毫无生活的气息。

战争留下的是鲜血、是落寞、是毁于一旦的家园、更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

战士们和辰逸一样,心中都憋着一口气,此时唯一的想法就是,在战场之上,多杀几个敌人,好为乡亲们报仇。

第三日下午,军队总算是来到了金陵城下,在洛鹏飞和裴九川的指挥下,大军驻扎在了。位于金陵城十里路的地方。

“下官金陵郡守凌羽轩,拜见洛大人,及诸位将军。”

“洛大人。下官总算是盼星星盼月,将洛大人盼来了,洛大人,众位将领,下官已在栖凤阁备好了酒席,为诸位将军洗尘。”金陵府牧凌羽轩笑着说道。

辰逸并没有和洛鹏飞一同前去栖凤阁,而是和陈护卫他们,在金陵城中逛了起来。

金陵城中并没辰逸想的那样萧瑟,站在百丈城墙之上,眼前白茫茫的一片。

城墙固若金汤,金戈铁甲,与战火热血相对的,此时城内虽然没有门庭若市,但还是有不少的地方略显繁华。

看着城垣上的累累伤痕,回头望着城中的士兵们,不知战争来临时,这些士兵又能活下来多少人。

“陈护卫,我们去吃饭吧。”辰逸选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饭馆,饥肠辘辘的他们吃了起来,辰逸一连吃了两碗面后,才觉得自己吃饱了。

“老板,可怜可怜我和妹妹吧。”辰逸回过头,打量起站在自己眼前的沦落人来。

一位只有八九岁的样子的小女孩,拉着五岁左右的妹妹,正站在老板面前苦苦的哀求着。

如果没有战争,也许正在父母的怀抱里撒娇;也许正在津津有味的吃着的母亲做为饭;此时两位小孩,却正在寒冷的冬风中乞讨。

第六十九章火头军

“臭要饭,还不快滚,小心我打断你的狗腿。”九岁左右的小女孩,拉着自己年幼的妹妹,一步一回头的向前边走去。

“狗蛋,你去问老板买几个馒头,给她们送去。”狗蛋从店中拿着两个热腾腾的馒头,向两位小孩追了过去。

“这是我家公子让我给你的馒头,你们拿着快吃吧。”

“谢谢,谢谢公子。”九岁的小女孩拉着自己的妹妹,朝着辰逸的方向跪了下来,磕了三个头。

磕完头后,姐姐接过狗蛋手中热腾腾的馒头,先分给妹妹一个后,两人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边吃边走,一步一回头,看着站在门口的辰逸,想把恩人的面容牢牢记在脑中。

“公子,真是大善人,真是活菩萨。”小二笑着说道。

辰逸看着远去的姐妹二人,心理很难受,暗暗发誓在自己的有生之年里,一定要大元成为大陆上的霸主,让百姓过上幸福的生活,让他们远离战火。吃完饭后,一行人心事重重回到了军队驻扎的地方。

“辰大人,洛将军有请。”一位士兵看见老远看见辰逸一行人,急忙跑到前边,恭敬的对辰逸说着。

“辰大人,洛将军让你直接进去,下官就不进去了。”士兵讲完后退了下去。

洛鹏飞此时正和裴九川以及亲信,正讨论着战略部署,众人见辰逸走了进来,便停了下来。

“昭武校尉辰逸,拜见诸位将军。”

“小逸,这里没有外人,快起来吧。”辰逸从地上站了起来。

“小逸,洛伯父找你来,是想问问你来来到边关可有什么想法?”

听完后,心中想着自己能有什么想法,带兵打仗,肯定不行,自己最多也就带领三十五御林军,再多就是瞎指挥。

自己不会武功,上阵杀敌了就算了,自己虽然不是贪生怕死之辈,但也没有必要做无谓的牺牲。

在这里自己能做的事情要么当军医,要么当火头军这两件事情了。

“伯父,小侄不懂什么计谋,也不会武功,思来想去,小侄在这里也只有厨艺能拿得出手,小侄愿做一名火头军。”

“你这不是合乱来,你怎么能去做一名小小的火头军呢?就算我答应陛下也不会答应,就算陛下答应,朝中那群言官,肯定会不会放过参你一本的机会,你可不要小瞧了言官们的力量,有时候陛下面对这群言官,也不得不让步。老夫虽然是一介武夫,但君子远庖厨这句话,我还懂,我不会看诊你往火坑里跳。”黑着脸说道。

“伯父,小侄知道你对好,在大多数的眼中,火头军只是一群普普通通的炊事兵,但是,小侄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在军队中,他们的工作是最多的。如果在战场上没有火头军做饭的话,那整个部队必然就会惨败,我认为火头军不仅是负责做饭的,而是一支独立的军队。”

洛鹏飞一听,辰逸说的话有道理,但此时自己还是很为难,如果让陛下知道了,会不会降罪于自己?

几乎所有的人参军都是为了来舞刀弄枪,学一身真本领保家卫国的。谁愿意整天围着锅炉转,和锅碗瓢盆为伴,一年到头也摸不到几次武器,也没有机会能够升官,大账中的官兵们都好奇的看着辰逸。古代炊事兵又称为火头军,是军队里等级最低的,一般情况下都没机会上战场。以至于现在很多人都觉得当火头军很没面子,都不愿意去。

“小逸,你洛伯父说的没错,火头军地位低,又太苦了。负责部队的所有饮食,每天寅时(凌晨四五点)就要起来做饭,一个人要准备几十个人的食物,体力消耗比普通士兵训练都大,尤其是揉面团的,一个几十斤重,一揉就是几刻中,普通人根本受不了。”

“洛伯父、裴叔,我想好,还请你们成全。”

“唉,既然你非要去不可,如果你什么时候不想干了,可以随时来找我,明天我陪你去火头军吧。”洛鹏飞知道辰逸,就是死脑筋一根,他认定的事情很难在改变,心中想着,自己还是早点将这一消息,告诉陛下吧,但愿陛下不要怪罪于我。

陈少煊惊呆了,张着嘴,半天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才摇了摇头说:“什么?公子,你要去火头军?这不会是真的吧?公子你在和我开玩笑是不是?”

辰逸正准备回答呢,洛筱急急忙忙走了过来,还没有到辰逸身边,边开口说:“辰逸,听父亲说你要去做火头军,你怎么能去做火头军呢?”

“洛大哥,我怎么就不能去做火头军呢?我一不会指挥军队,二不会武功,三不会计谋,在这里也只有的我的厨艺能够派上作用,我不会当火头军,我去干什么?”

“可是、可是…”

“洛大哥,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我已经决定了,你就不要劝我了。”辰逸?斩钉截铁地说着。

“唉!那好吧,你有什么困难一定要对我说。”洛筱无奈的叹了口气,拍着辰逸的肩膀说道。

辰逸听完洛筱的话后心中暖暖的。

“陈护卫,洛大哥在这,如果你们不想当火头军,我也不为难你们,人各有志,你们在战场之上,你们能够更好的报效朝廷。”辰逸想了一下说着,他也不愿强人所难,这对他们来说也是一场考验。

“公子,我等愿和公子一起前去。”陈护卫急忙说道,虽然很想去战场杀敌,但想起统领的话,打算赌上一把。

辰逸并没有在多说什么,从他们决定留下来的那一刻,要将他们三十几人,打算培养成心腹了,洛筱差人将军服领了过来,众人换上军服后,相互闹了起来。

“走,去我们的战场看一下。”一行人往火头军的所在的地方赶了过去。一位少将军陪同三十几位火头军,有说有笑的从军队中经过,出现了一副令普通士兵百思不得其解的画面。

普通士兵的心中,火头军工作累,地位不高,还上不了战场,哪个新兵愿意去?

而辰逸心中不过炊事兵在部队中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有了他们其他人才能不为吃喝发愁,更好的投入到训练中。

辰逸认为兵种没有高低之分,不管是什么兵,只要把本职工作做好,都是优秀的兵。

第七十章 每天洗澡的火头军

来到火头军驻扎的地方,隐约望见他们进进出出忙个不停,有青烟不断冒出消失在天际。

“少将军,你怎么来了?”一位四十岁的大汉慌张地主动问候道。

“王统领,元帅让我前来告诉你,从现在开始你们火头军由辰逸管辖,你要好好配合。”洛筱指着辰逸对眼前的大汉说道。

“卑职一定会好好配合,请主帅放心。心中暗暗想着,观音菩萨显灵了,自己总算是将这个烫手的山药推了出去。

没办法,火头军在部队的地位实在是太低了,做什么事情都要看别人脸色,饭做得好没人奖赏,做得差挨骂不说,有时还得受别人的拳打脚踢。

“辰逸,我先走了,有什么事情你直接找我就好了。”

“辰统领,在下张命大,你有什么尽管吩咐?”

辰逸看着周围的环境,邹着眉头沉思了一会,觉得自己应该要好好整顿一下。

“你将他们全部都集中起来,我有话对他们说。”

看着站在自己眼前的三百多人,这些人难道就没有一点讲卫生的习惯吗,衣服脏一点没关系,最起码你的讲卫生吧,不断有一股臭气从他们身上传来,最可恨的是,有几位士兵竟然还不停的扣着鼻屎,然后在衣服上随便擦着手。

“将你们的双手伸向前边。”三百多人好奇的将自己的双手伸到了前边,不明白新来的统领要干什么。

走在队伍中,看着他们蓬头垢面,衣服破破烂烂,有些人的头发打绺粘在了一起,指甲老长,里面长满了黑色的东西,满脸的灰也不知道他们一天洗不洗脸,每个人浑身都散发着淡淡的臭气;衣失去原色表面油的直反光,估计袜子脱下来,都可以直立地上,这群人若不眨眼、不呲牙,掉在煤堆里,估计都很难发现。

整个队位没有一点士气,全部都耷拉着脑袋。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从先在开始,我便是你们新的头,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后面还有两句“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自己没有说出来。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一个国家已人民为基础,人民又已食物为最重要的,而食品,要安全才能让人民吃得放心,你们谁能回答一下,部队中什么最为重要?”辰逸站在上前边,举着喇叭说道。

底下的人交头接耳,议论纷。

“统领,俺觉得部队中元帅最为重要。”

“你说的不对,俺觉得军医最为重要,当士兵们受伤后,全要靠军医来治疗,军医可以挽救很多人的生命。”

“俺觉得”

“元帅重要。”

“不对,军医重要”很快整个个队伍分成了两拨,争吵了起来。

“安静,你们听我说,你们说的都对,说的也不对,军医和元帅在军队中,有着很重要的地,两者缺一不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你们谁告诉我?”

“我知道,他们都是男人。”废话,不是男人难道都是娘们吗?听的辰逸满头黑线。

“在军队中,无论是普通士兵,还是军医、元帅,他们除了都是男人外,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一日离不开三餐,他们都要吃饭,他们的伙食从哪里,是不是出自于你们的手中,所以说你们才是这个军队中最为重要的人,你们只有一个任务,就是将每顿饭都要尽自己的努力做到最好。”

听完辰逸的话后,战士们心中激动的想着,没想到,自己才是整个军队中最为重要的人,都挺胸抬头的站了起来。

“整个军队的安危,全部都掌握在你们的手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个人卫生,你们觉得你们自己卫生吗?”三百多人,听见的辰逸的话后,都羞愧的底下了头,有些士兵将自己的双手都藏了起来。

“有一句话说得好,病从口入,你们不讲卫生,首先会损害自己的身体,危害健康,我们生存的环境,处处时时都在各种病菌病毒和其他微生物的包围之下,当他们侵害你的身体达到一定数量是,人就会得病。

”各种病菌病毒、微生物?在场的人们看着自己的周围,什么也没有发现,病菌病毒、微生物是什么?自己怎么看不见?

“不经常洗浴,真菌侵害皮肤可能会的各类皮肤病,洗手,吃的食物不干净,就会病从口入,可能造成肠胃疾病,呕吐,腹泻,严重时会危及生命。如果得了慢性疾病,很难治愈,或无法治愈,造成终生痛苦遗憾。”众人虽然不明白什么真菌?但知道有些东西不清洗干净,就会出现呕吐,腹泻。

“你们自己不讲卫生,也会成为细菌病毒的携带者,传播者,可能自己不会得病或暂时不会得病,但极有可能把得病的几率传播给周围的人,从今天起,我若不在这里,你们和以前一样,要听从张命大的命令。今天开始,每天午饭后,全部在这里集合,一个人都不能少,少一个全部挨罚。”讲完之后,辰逸转身离开了。

“张哥,我们新来的统领,什么来路?”站在张命大身旁一胖一瘦的两位人好奇的问着。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我知道他和少将军关系怕是不一般,如今这里不是我管事,你们两个兔崽子少给我惹麻烦。”

在古代,木匠对于一个部队的攻城的是非常重要的。初中语文书中就有公输盘设云梯九攻,墨子巧妙九拒,所以古代每个军中,都会有大量的木匠,他们会就地取材,制造出各种攻城的器具。

辰逸找到军中的木匠后,拿出了自己的官印,明他们在十天的时间内,制作出五十个洗澡的大木桶。

在十天的时间里,辰逸也没有闲着,每天不是在金陵城中收购各种草药香料,就是率领几百火头军拿着斧头到林中砍伐树木,搭建洗澡房。

十天过后,洗澡房已经渐渐的有了规模,木匠们按照辰逸规定的时间,将木盆都送了过来,从此洗澡成为每位火头军一天必不可少的事,士兵们刚刚开始都推来推去,不好意思,但几天过后,他们最期待的就是,每天在睡觉之前能够泡一个澡。

“你们听说了吗?”

“听说什么?”

“火头军,现在像娘们一样,每天都要洗一次澡。”

“消息可靠吗?”

“绝对可靠,明天咋们这样…这样…”

第七十一章 菜鸟营

寅时。

天还未亮,军营周围的树木萧然默立,荫影浓重,看上去一重重的,似乎你就穿越不过去。疏朗的树梢,没有树叶,枝头空旷,没有语言,一副冷峻的神情。

军营一片寂静,多数士兵,此时还在梦乡当中,只有士兵迈着整齐的步伐,举着火把在军营外围不断巡逻。

军营的最东边,火头军们已经进进出出,已经为士兵们在准备早饭。

辰逸从床上坐起来,揉了揉眼睛,自己实在是不想起,昨天晚上自己在想着火头军的训练计划,不知道自己是何时睡着的。

唉!自己熬的夜,跪着也要爬起床。

“公子,你起来了,我去给你准备热水。”狗蛋看见辰逸正坐在床上,急忙跑个辰逸去端热水。

不一会,狗蛋端着热水,从营帐外走了进来。

洗漱完后,辰逸走了出去,头起头望着夜空,在浓重黑色的夜幕上,有一钩弓刀似的微黄弯月,弯月周围,有几颗稀疏的星子,星子像是镶嵌上去,遥远而渺小,看上去就像是钉在天上的钉子。

其它地方都静悄悄的,只有自己这,士兵们已经在不停的忙碌着。

“辰统领,这里由我看着,你在睡一会吧。”张命大见辰逸走了过来,笑呵呵的说着。

“张大哥,没事,士兵们都起来,作为长官哪里有偷懒的道理。”

查完各个厨房后,自己闲来无事,让狗蛋将柳依依赠与的宝剑,取了过来。

拿着七星龙渊剑,辰逸找了没人一个空地,练起了太极剑。

太极拳分为二十四式和四十二式,太极剑和太极拳一样也分为两种,分别为三十二式、四十二式。

自己前世所学的太极剑为四十二式太极剑,

以意运身,内外结合,心静体松,用意不用力。

绵绵不断的太极剑动作节奏平稳,连绵柔缓,圆活连贯。如小溪流水一般。

动作以腰为中袖,向上以腰带背,以背带肩,以肩带肘,以肘带碗,以碗带手,向下则是以腰带胯,以胯带膝,以膝带足。

上一姿势结束即是下一个动作的开始,上下动作之间的转换衔接劲断意不断,势势相连,节节贯穿。

由于自己中毒昏迷时,服用过天下武林人梦寐以求的青龙丹,而且一次服用了两粒,又有后天圆满的高手为他打通了任督二脉,自己也算是因祸得福,有了一般人所没有的功力。

手中的七星龙渊宝剑,剑如白蛇吐信,嘶嘶破风,又如游龙穿梭,行走四身,辰逸时而轻盈如燕,点剑而起,时而骤如闪电,落叶纷崩。

连环十二剑过去辰逸目光如电,穿破虚空,身形猛然跃起,如同从高峰上凌空扑杀而下,只见剑光只见剑光一闪,对面的巨石上被划出一道深三寸,长三尺的可怕剑痕,干净利落,狠辣无情。

辰逸停了下来,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吃惊的看着地面,心中疑惑了起来,什么时候太极剑也有了这样的威力?自己前世练习太极剑法时,别说在地面上留下三尺长的剑痕,怕是一丁点也不会留露出来。自己隐约记起,自己在受伤昏迷前,隐约记起那群黑衣人说什么二流高手,难道自己也是二流级别的高手了?

此时的辰逸自己却不知道,自己按内力来言,已经是后天圆满的高手了,天下向这样的高手也是寥寥几人。

“公子。”狗蛋惊恐万状的看着眼前的剑痕,没想到公子的武功如此高深,要是自己会武功,那该多好啊。

“狗蛋,快去找个工具,将这道剑痕抹平,今天看到事情一定要保密,对任何人也不能说。”

二两将剑痕抹平后,火头军将早饭已经做好了,远处不断有士兵已经集合,士兵们吃完早饭开始了训练。

古代步兵军队绝大所数人都不懂武术,所以士兵只能进攻劈砍刺,防守推顶移,冷兵器军队就这些基本动作。

只有刀枪步兵需要操练动作,弓兵则练习的是箭术。

别问空军,即使有空军也只练放风筝。

那时候只要步调一致整齐划一不乱阵脚,就是强军,比现代的训练落后多了。

古代打仗都是列阵,不突出个人技能,击鼓前进鸣金收兵,打整体,个人在厉害也对抗不过阵列齐整的队伍,否则打仗就成打群架了,真实的历史上双方对阵交战不会出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搞偷营打措手不及的,输赢完全看哪方组织的更好一些。

除非有人和乔峰乔帮主一样,会使降龙十八掌,守襄阳时武力堪比一个炮兵连。个人技能在两军对垒的战场上没有展示空间。不存在大将单挑定胜负的情况。

将在谋不在勇,领命之后组织部队攻防才是将的工作,带头冲锋不是将的工作。

看完他们的训练后,心中充满了失望,虽然自己知道后世的许多训练方法,但自己也不敢推出,一是古代不比自己的前世,有那么先进的武器,二是古代人普遍缺乏营养,身体不可能承受住高负荷的训练,三则是古代没有那么先进的医疗条件,战士们在受伤时,不能接受好的治疗。

“张副统领,让火头军全体集合。”

火头军三三两两的集合了起来,三百多人足足花了一炷香的时间。

统计后,共有三百五十名。

“我宣布几条命令,从今天起,做完早饭后,你们都要按照我的要求做训练。”

让跟随自己的三十五位御林军,按照大小个将三百五十名火头军分为了七个方队,每个方队间隔五大步,刚刚开始有点混乱,一刻钟后,每个方队刚好五十人。

辰逸分别给他们每个方队,分别起了番号,番号为菜鸟一营到菜鸟七营,每个营都分了五个御林军,让他们分别管理自己的菜鸟营。

“你们站在每个菜鸟营中的人,都要记清楚自己属于哪一个营队,如果下次谁找不到自己的队伍,那么整个队伍都要受罚。”

“现在我说一下纪律,从今天起,我不在是你们的统领,你们要称呼我为首长,不管什么时候,你们讲话都要喊报告,声音一定要洪亮,有什么问题,你们可以提出来。”

“报告,我们为什么要称为菜鸟?”一个方队的人问道。

“因为你什么都不懂。”辰逸站在上边,扯着嗓子吼道。

“现在开始,你们站军姿,那一对站的好,那一对先休息。”

“军姿的动作要领,脚跟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两脚挺直。”注意我的脚,像我这样。

“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自然下垂,手指并拢自然微屈,拇指尖贴于食指的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注意看我的动作。

“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

“明白了没有?”辰逸看着他们无辜的眼神,知道他们还有许多地方没有明白。

“给你们一炷香的时间,想出恭的人抓紧时间去出恭,你们三十五位过来,不管你们用什么方法,在一株香的时间里,一定要给我学会。”又从新给他们做了一遍示范动作。

并让他们现场就做,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自己给他在指出来让他们改正,直到三十五位人完全掌握了站军姿的要求。

一炷香时间后,返回的火头军们,都找到了自己的营队,但还是有几个人找不到自己营队所在的位置,没办法自己只好杀鸡敬候,让他们双手抱头,做了五十个上下蹲。

第七十二章 打

中午起风了。

风拂过辰逸的脸,伸出自己的双手,一片叶飘落在手心,抬头赫然发现那棵树上所剩无几的叶子摇摇欲坠,俯首只见脚边零落躺着片片落叶。

午时。

军队停止了训练,士兵们早已饥肠辘辘,排着队早已在打饭口等待着午饭。

辰逸坐在有阳光的地方,看着桌上的饭菜,一边晒着日光浴,一边吃着饭,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不是人死了钱没花完,而是自己吃着饭,别人只能苦苦的饿着肚子。

“哟,这不是张统领吗?听说你们现在天天都要洗澡,像一个娘们一样。”

“就是,张哥说的对,你们做什么火头军,我看你们做娘们该多好。”

“兄弟们,你们说是不是,下辈子投胎做娘们。”

“就是啊。”排队吃饭的兵们起哄嘲笑了起来。

“张大柱,你不要太过分。”

“嘴长在我们身上,你还不要我们说了。”

“娘娘腔。”

“张大柱,别以为我不敢打你。”

“好啊,那你来打啊,不打你就不是男人。”张大柱挑衅说道。

“公子不好了,那边出事了?”狗蛋原本去给辰逸取东西,看见士兵们要打起来,人一边跑一边吆喝着。

“狗蛋,你慢慢说,究竟出了什么事情?”辰逸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给狗蛋递了一杯水。

狗蛋把杯子中的水两口喝完后,气喘吁吁地说着:“公子有几位人士兵在领饭的时候,说他们现在像一个娘们一样。”

“走,咋们过去看看。”

辰逸还未到,老远看见士兵们围在一起。

走近一看,几位火头军和士兵们扑在一起,你一脚我一拳,犹如猛兽般的争斗一般。

火头军哪里是这些训练有素士兵们的对手,几下就被士兵们按到在地,对着他们猛踹着。

辰逸气往上冲,右手指着几位士兵说道:“住手,你们几个不长眼的东西,你们凭什么打人?”

张大柱笑道:“贾三,人家在骂街哪,你猜这位兔爷在骂谁?”

辰逸相貌像他的母亲,眉亲目秀,甚是俊美,听见别人叫他兔爷,哪里还能忍得住?拿起放在桌上的碗,摔了过去。张大柱一避,碗直摔在地上,伴随着清脆的声音,顿时四分五裂。陈护卫一行人赶了过来,将动手的几位士兵围了起来。

张大柱笑道:“小子你若是上台唱花旦,倒是勾引得人,打架的话,就你这小身板估计接不住我一拳吧。”陈护卫喝道:“这位是我们火头军的辰统领,你们好大的胆子,竟敢对统领不敬?”这“敬”字刚出口,只见张大柱左手一拳向陈护卫的脸上猛击过去。

陈统领右手上翻,搭在了张大柱的脉门上,用力一拖,张大柱站立不定,身子向身后的饭桌急忙冲了过去。陈护卫左肘重重的往下一顿,撞在了张大柱的后颈上。喀喇喇一声,张大柱的头撞垮了桌子,连人带桌的摔倒在地,将桌上的饭撒了一地。

张大柱的身手,军中虽然不算是最好的,但也不是脓包叫脚色,张大柱见自己被眼前的人一招之间打倒在地,估计对方大有来头,问道:“你究竟是谁?什么时候火头军有了身受不凡之人?”

辰逸纵身而上,喝道:“专打狗崽子的!”左掌击出。

张大柱站了起来,甩了甩头,右手急忙出拳来攻击辰逸的腹部,辰逸使用的正是太极四十二式中的白鹤亮翅,左手下拨张大柱的右拳,同时右掌由右向左劈向张大柱其脸部耳门穴,拨拳和砍掌一气呵成。

耳门穴在耳屏上切迹前,张口呈凹陷处,经脉为手少阳三焦经。张大柱被一掌击中,自己眼前天旋地转,耳鸣头晕的晕倒在地。

和张大柱一起动手的士兵,见张大柱摔倒在地,不醒人世,不知该怎么办。

一位身穿铠甲的年轻将领,从围观的士兵中走了进来,看见倒在地上不醒人世的张大柱,大怒道:“你一个小小的火头军,竟敢袭击我的部下,好大的狗胆,快点磕头认错,说不定小爷我还能饶你一条狗命。”年轻的将领不是别人,正是洛小蝶口中的宇枫哥哥,上官宇枫。

在上官宇枫心中,早已将柳依依当做自己的女人,打算和小蝶成婚之后,再将柳依依收入闺房。记起了离别时,柳依依送别辰逸的情景,心中燃起了一股无名的烈火。

上官宇枫恶狠狠地说道:“既然你,不磕头认错,就别怪我不客气。”陈少煊正准备出手,见辰逸对自己摇了摇头,不愿自己插手,只好站在一旁。

上官宇枫身体一跃,左掌击出,不等招数使老,右掌从左掌底部穿出,这正是祖传绝技“吞天掌”中的其中一招“云里乾坤”。太极步步伐稳健,虚实转化虚灵,只见辰逸脚下步伐突然变换,看是慢的闲庭信步,实则瞬间却已经退了很远的距离。上官宇枫大:“没想到,你还挺有两下子。”上官宇枫突然提高了自己的脚步,辰逸一个疏忽,被上官宇枫用右手抓住了肩头。辰逸右肩微沉,左手挥拳打出,上官宇枫侧头躲了过去,谁知辰逸左拳突然张开,拳开为掌,直接化成横扫,一招“雾里看花”,只听啪的一声,一记耳光狠狠的抽在了脸上。上官宇枫感觉自己脸上火辣辣的,勃然大怒,抬脚变向辰逸狠狠地踢了过去。辰逸冲向左侧,还脚踢了回去。

赶来的火头军,将倒在地上的同伴都扶了起来,知道了事情原委后大口破骂,和之前动手的士兵打了起来,狗蛋偷偷的捡起地上的一条木桌断腿,对倒地昏迷的张大柱打了过去。

狗蛋打完后,狂奔到辰逸住处,抱着装有宝剑的盒子跑了回去。

上官宇枫将父亲亲传的“吞天掌”一招一招使了出来,他平时在家中练武时都是和家中的武士练习,那些武士对这位少主人都容让三分,绝对没有哪一个蠢材会使出自己的真实功力和他硬碰硬,虽然在战场上经历丰富,但遇上辰逸觉得自己很憋屈,有力使不出,在京城也曾和那些地痞恶少动过手,但那些三脚猫的把式,又如何是他上上官宇枫的对手?用不上三招两式,早将人家打的鼻青眼肿,逃之夭夭。可是这次,斗了十余招,上官宇枫傲气渐挫,只觉得对方像一条泥鳅一样,又好像自己将力气都打在棉花上,软绵绵的。

辰逸一边拆招,口中仍不三不四的说着:“你的人生,总结起来就八个字儿——生的荒唐,死的窝囊,别以为你长的稀有,我就会把你当做国宝一样供起来。”

上官宇枫心下愈怒,斜眼瞧见那会动手的几名士兵,此时正被火头军团团围住,落到了下风,特别是张大柱,鼻子不知被谁给狠狠地打了一拳,鼻血直流,衣襟上满是鲜血。辰逸忽然出掌,啪的一声,打了上官宇枫一记耳光,这一次自己出手太重了,众人看见上官宇枫的脸都高高的肿了起来,自己何时受过奇耻大辱,大怒道:“你找死,我非扒了你的皮不可。”掌法一变,蓦然间如狂风暴雨般直上直下,直左直右打了过来。众人散了开了,远远的看着,生怕伤了自己。

和其它拳术不同,自己使用太极拳是一门融“道”与“术”为一体的拳种,动静开合,刚柔快慢,上下左右,顺逆缠绕,忽隐忽现。虚虚实实,绵绵不断,周身一家,一动无有不动,显时气势充沛。隐时烟消云散,以意带力,融化到全身。做到劲断意不断。主要是以“以柔克刚”“后发制人”“四两拨千斤”。只要将每式学会,打起来可以相续不断,绵绵不绝。

辰逸见对方一拳中宫直进,正愁自己没有机会获胜,既已知道对方之来劲,便可顺其来势,随其方向,而作跟随沾粘之动作,他身上之缺点,便会自然的发现出来,自己要趁势击之。

第七十三章战争

“报。”

“主帅不好了,火头军那边打起来了。”正在帐中用餐的洛鹏飞听见有人在军中闹事,急忙将碗丢在桌上了,用手抹了两下嘴巴,从账中走了出去。

上官宇枫笑道:“儿子,你磕不磕头,认不认错。”双臂不断使劲,将辰逸的头直直的压了下去,越压越低,额头都要快挨到地面。辰逸反手出拳击他小腹,始终差了数寸,没有办法打到,觉得颈骨奇痛无比,好像就快要折断一样,眼前金星乱冒,耳中嗡嗡声不断,看见上官宇枫的双脚在自己眼前晃悠,抬起右脚照着上官宇枫的脚,狠狠的踩了下去。

上官宇枫只觉得自己左脚一阵剧痛,手上用的劲更大了,辰逸脸涨的通红,感觉自己都快要无法呼吸,双手不断拼命的捶打着吗,看见上官宇枫的裆部,对着裆部猛踹了过去。

“啊!……”上官宇枫捂着自己的裆部,口里发出了杀猪般的叫声,其余的士兵,看着上官宇枫在地上打滚的模样,觉得自己后背发冷,冷汗直流。

辰逸躺在地上,大口的喘着气,过了一会,才觉得自己缓了过来,从地上站了起来。

上官宇枫怒道:“小畜生,我今天非杀了你不可。”辰逸幸亏这一脚没有踢到上官宇枫的命根子,只是踢在了大腿两侧

,负责上官宇枫怕是要断子绝孙。上官宇枫拔出自己的宝剑,一招“流星飞坠”狠狠的向辰逸刺了过去,辰逸两脚一登,身体急忙向后退了过去。见自己左边有一个做饭的大铁勺,右脚一登,身体忽然向左边飘了过去,左手接过地面上的铁勺,看见上官宇枫手中的利剑,直刺向自己,辰逸身体向后边一滚,躲开了这一剑。

就在辰逸多开的瞬间,上官宇枫自刺辰逸要害,要是刺中,非死即残,辰逸反应越是奇速,立即用大铁勺将剑挡住,当的一声响,手中铁勺被上官宇枫手中的利剑砍成两节,勺子掉在了地上,只有长长的勺柄还握在手中,上官宇枫刷刷刷刷,连刺了四剑,当当当当,响了六声,手中的勺柄以剩不多,眼看就要无抵挡之力。“公子接剑。”狗蛋将木盒中的宝剑从盒中取出,扔向了空中,七星龙渊成抛物线,不断在空中旋转,剑身在阳光的照耀下,在空中闪着金灿灿的金光。

辰逸身体向空中一跃,在空中一个空翻,稳稳的接住了七星龙渊。上官宇枫见辰逸刚刚落在地上,随即挺剑直出,气势如虹,嗤嗤声大作,心中暗自得意,自己每日潜心苦练,如何发招更快,如何才能使剑气更强,剑刃未到,剑气却将辰逸全身都笼罩住了,辰逸以无法躲避。

远处的陈少煊,见辰逸以无法闪避,心中暗叫不好,这一剑,上官宇枫将自己的内劲全部都集于剑上,官宇枫此时想收手,已然来不及。

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辰逸暗中聚集内力,身子一矮,沉腰斜坐,将自己手中的剑对准了上官宇枫的剑,两剑联成一线。

此招一出,两人的内力都不断汇聚于宝剑之上,两剑剑锋相对,一青一白两种剑气不断从剑刃上传出,将地上的积雪吹得漫天飞舞,周围的士兵急忙向后边退了过去。

辰逸上次中毒后,服用过两粒青龙丹,又有张公公不惜耗费功力,替他打通任督二脉,青龙丹的药效转化为内力后,一直停留在身体的奇经八脉之中,此时辰逸的内力正如大海一样,源源不断的涌出,汇聚于剑锋之上。

刚开始时上官枫宇属于上风,但随着时间流逝,才发现辰逸的内力深不可测,在这样下去自己内力耗尽,必输无疑,险种求胜,如今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将自己全部的内力汇聚在一起,以奇出胜。

上官枫宇暗中聚集内力,大声喝道:“你去死吧。”

“住手。”洛鹏飞看见两人正在对决,这样下去非出事不可,暗中运用功力,身影如闪电般在人群中穿梭过去,拔出自己的宝剑,“当”的一声,将两人分了开来。

洛鹏飞看着他们二人,怒目而视的说道:“你们这是干什么?敌人还没来,你们到先打起来了,成何体统。”看着围观的士兵,?戟指怒目指着他们破口大骂:“既然你们都喜欢看戏,就让你们看个够,全部给老子跑去训练,中午不许吃饭,训练到我满意为止,还不快滚。”士兵们只好饿着肚子,闷闷不乐的前去训练。狗蛋抱着装剑的盒子,小心翼翼的走了过来,轻声的问道:“公子你没事吧?”辰逸觉得自己胸口沉闷,将自己手中的剑插到剑鞘中后,让狗蛋小心保管。洛鹏飞将闹事的士兵们看押了起来,并没有过重的处罚辰逸和上官宇枫二人。

悠长岁月平静,无事亦是蹉跎。转眼已经过去一月有余,这一个月中,辰逸每天带着火头军训练,晚上则练习自己的剑法。

太阳初升,大雾尚未消散,在外监视突厥大军的斥候,看见滚滚而来的突厥铁骑,急忙点燃烽火台,烽火台之间距离约为十里左右,最前边通守台士兵发现敌人来犯,立即于台上燃起烽火,邻台见到后依样随之。

一位士兵看见烽火台上的浓烟后,十万火急的跑到了洛鹏飞的账外,“报、主帅各个烽火台上冒起了滚滚浓烟示警。”裴九川急忙赶去大军扎营的地方,大军集合后,迅速向城中赶了过去。

辰逸看着黑压压一片的军队,心中不由感叹:“一将成,万骨枯,多少白发送黑发。”

呜……呜……呜……”

激昂而嘹亮的冲锋号角随即冲天而起。

辰逸来到城池上时,突厥大军已经兵临城下。

墙上得到士兵们严肃的看着远处,将弓紧紧的握在手中,随时等待着命令。

突厥大军突然开始奔跑,突厥士兵们推动着冲车、云梯加速,再加速地攻向城池。

“放箭。”城池上的士兵们,迅速将手中的弓拉倒弧形,密密麻麻的利箭,组成漆黑一片的箭雨从天空中滑落,杀向突厥士兵,城池下传来了凄厉的喊叫声。

“小心石头。”

辰逸抬起头看向天空,空中出现了许多巨大的火球,如流星一般从空中滑落,砸在城池之上,许多战士来不及逃跑,便瞬间丧命。

战火升起的浓烟,弥漫了整座城池。那风中猎猎招展的‘元’字纛旗,变得残破褴褛,似乎顷刻间就会坠落。

城楼之上更是死尸伏地,血流不止,却无人向前清理,浓浓的血腥味与汗气味相互夹杂着,充斥在空气中。

战争,却依然持续。嘹亮的嘶喊惨叫,动人心弦。城下突厥士兵的身影,如波浪般起伏,他们口中,发出了震动天地的喊声。互相传染,互相激励,消褪了心中许多莫名的恐惧。空中箭矢狂飞,拖着长声的箭雨如蝗虫过境般纷纷划破晴空,只见不断地兵士中箭倒地。那突厥兵刚登上城墙,即刻被数名元兵蜂拥持刃迎上,寡难敌众。

“格老子,滚下去!”

“杀。”

“……”凄厉的嘶喊,疯狂的杀戮,使得两军兵士欲加地愤怒,战争越来激烈。

第七十四章惨烈

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杜甫《车兵行》

天空中充满了阴沉的乌云,狂风在天际嘶鸣着,血红色的腥味弥散在死寂片刻又喧闹的城池之上。城池早已变得面目全非,刚刚消散的哀鸣和剑影在大雪中绽开,堆积的残体狰狞而可怖,浓重的气息让人几乎窒息。此时,双方都停了下来,两边阵前对峙着的头领疲惫而决绝,大元和太绝的这场战争,已是血流成河的惨烈和劫难。

这场战争害的多少百姓妻离子散,变得家破人亡。又有多少人要背井离乡。

看着在城池上浴血奋战的士兵,托着疲倦的身躯,而眼中却充满坚毅的目光,已经是一片破碎的残体的城池,四肢健全的士兵们,托着疲惫不堪的身躯,将受伤的士兵抬下去接受治疗,满地的鲜血,染红了整个大地。

不知何时,天空中下起了小雨,雨不大,打在城池的瓦片上,发出滴滴答答的响声,不像是在下雨,倒像是在下雾,眼前的世界被封锁在密如珠网的雨丝中。辰逸往远处看去,街道、楼房、行人,都只剩下了一个有些模糊的轮廊。雨滴在身上是冰冷的,连空气中却不知怎么的,有一股让人不寒而栗的气息,残留的烽火终于在那一场倾盆大雨之后默默熄灭了。

“注意观察,如果有敌军前来偷袭,立即示警。”守城的将领说完话后,匆匆忙忙的走了下去。

回到火头军后,陈少煊和狗蛋对坐在辰逸旁边,一旁沉默不语,洛筱从外边走了进来,抓起桌上的水壶,大口的喝了起来,原本明亮的铠甲一片暗红。

喝完水,将头上的盔甲取了下来,坐在椅子上大口的喘着气:“累死我了,不知我们的大军何时才能抵达。”

辰逸声音低沉的说着:“其余的军队还没有消息吗?”为了节约时间,军队兵分五路,按照时间来算,其余的军队差不多快到金陵城,不知为何辰逸心中充满了担忧,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其余的军队和粮草补给迟迟未到,洛鹏飞三天一份加急,六天一份特急,快马天天往返长安。

皇帝元杰看着手里的加急奏折,愤怒的说着:“兵部尚书,大军出征以数月有余,到今天为止,只有洛将军一路军队驻扎在边关金陵,为何其他大军还迟迟未到?”

兵部尚书沉着的说着:“禀陛下,微臣以派人前去查探,相信很快就有消息。”

“报,陛下六百里加急。”

皇帝打开一看,声音由低到高,渐渐地咆哮起来:“混账。”皇帝脸色胀红,进而发青,脖子胀得像要爆炸的样子,拳头在桌上锤子噼里啪啦的作响。

宰相风子夜见皇帝忽然之间大怒,焦急的问道:“陛下发生了何事?”

元杰坐在龙椅上,深深的呼了一口气,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后,沉着的说道:“西凉王造反了,已在西凉集结了十万大军。怕是不久便要率军北上,攻打长安了。”朝堂之上,如同一块巨石落到了平静的湖面之中,翻起了轩然大波。

“西凉王?怎么会?”朝堂上的众人心中充满了疑惑,西凉王怎么会造反呢?

耶律楚仁看了一眼元杰,担忧的说道:“陛下,西凉王如果造反,怕是不久便要率军北上,攻打长安了,还望陛下早做应急之策。”

尉迟玉坤大声的说着:“陛下,末将尉迟玉坤愿率领大军,前去平定叛乱。”

兵部尚书担忧的说着:“陛下,如今外有突厥,内有西凉王的叛军,臣以为应该攘外必先安内,如果让西凉王和突厥互相串通,则对我们大元非常不利。”

“陛下,臣赞同南宫大人的想法,如今只有将叛军平息后,在着手平息外乱。”

裴九川拿着密探传来的消息,焦虑不安的走到帐篷中,忧心忡忡的说着:“主帅,大事不好了,西凉王举旗造反了。”

洛鹏飞接过裴九川手中的纸条一看,焦思苦虑了一会,忧心如焚的说着:“这该如何是好?不知陛下知道了没?”

“主帅,突厥军队进攻了。”

一阵嘹亮劲急的号角,元军随之出动,突厥军队漫漫黑色如同遍野松林。

骤然之间,突厥鼓声号角大作,纛旗在风中猎猎招展。突厥骑兵率先出动,中军兵士则跨着整齐步伐,向前推进,每跨三步大喊“杀”,竟是从容不迫地隆隆进逼。凄厉的牛角号声在平原上传开,久久不能平息,攻城不对呼啸迎击,重甲步兵亦是无可阻挡地傲慢阔步,恍如黑色海潮平地席卷而来。

突厥大军到达弓箭的射程之后,洛鹏飞狠狠的喊道:“放箭。密集箭雨如蝗虫过境铺天盖地,沉闷的喊杀与短促的嘶吼直使山河颤抖!

铁汉碰击,死不旋踵,狰狞的面孔,带血的刀剑,低沉的嚎叫,弥漫的烟尘,整个山原都被这种原始搏杀的惨烈气息所笼罩所湮灭.....

战争不止,杀戮不断。

陈少煊踢踢脚边的尸体向左右望去,左边的兄弟右臂上插着一支箭,却用不熟练的左手死命地砍着,面目狰狞;右边的兄弟杀红了眼,大声的吼叫,嘴角甚至流出血来。他用衣袖抹抹额头的汗水,抬头看看照耀着红色土地的月亮,心中充满了迷茫。这便是战争。要维护的始终是帝国的安宁,却又有多少人想过那些新鬼烦冤旧鬼哭的场景。恐怕,那些达官显贵们是不会想的吧。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各位读者:行至半途,暴雨倾盆而来,痛处袭人。吾泪、涕不禁俱下。

上表陈述,为吾之未能更新之缘由也。诸君应懂,吾未更新也。是不能也。

汝苦,诸君亦苦!奈何病痛不饶人,惜之谅之!吾应负荆请罪,于明定当补上。

呜呼哀哉!哀哉痛矣!小沫敬诸君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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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一坡未平一波又起

“圣旨道。”

“镇远大将军洛鹏飞接纸。”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西凉王尹玉枫,沟通外寇,叛国求荣,今被查实,朕痛之入骨,命镇远大将军洛鹏飞,率领大军前去讨伐逆贼。钦此!”

“臣,洛鹏飞接纸。”洛鹏飞接过公公手中的圣旨,心中一惊,得到探子密报,知道西凉王要反,却没有想到他竟然会沟通外贼。

“洛将军,陛下还让杂家给将军捎一句话,大军在接到圣旨后,率领大军即刻出发,不能有任何耽搁。”

洛鹏飞命军中各位将军前来商议。

游骑将军秦少冥,听完后一拍桌子霍地站起来,一张脸冒着黑气,眼里一团怒火在熊熊燃烧,两只拳头握得咯咯作响,好像一头被激怒的豹子。

“主帅,我们都撤退,金陵百姓怎么办?难道我们就任由他们让突厥人欺辱?”

司徒展辰不阴不阳的说道:“洛将军,令公子胆识过人,武艺高强,不如让洛公子率领一队人马,驻守金陵,镇守边关,等我们打几场胜仗之后,在率领一部分大军,前来讨伐突厥。”

“主帅,我看这个想法好。”

“主帅,我同意上官大人的话。”

“主帅……”洛鹏飞听后,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眼睛里隐隐闪着怒意,但他终于没有发作,很快恢复了若无其事的样子。

“司徒展辰,你个龟儿子,放你娘的狗屁,你怎么不让你家的司徒羽去驻守金陵呢?”南宫玉枫满脸怒容地从账外走了进来,脑门的头发飞了起来,眉毛倒竖着,整个房间顿时弥漫着一股火药味。

司徒展辰听完后,脸上怒气隐现,好像一阵电闪雷鸣,眼角的肌肤拉得就像要裂开似的,两颗圆圆的眼珠子好像要迸出来。

“南宫玉枫,你他娘的少在这放屁,你没看见,其他将领都同意我的说法,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少将军深的诸位将领得到爱戴。”

洛筱不愿让自己的父亲为难,斩钉截铁的说道:“父亲,孩儿愿意驻守金陵,誓与金陵共存亡。”

“好,这才是我洛家的男儿。”洛鹏飞眼中流露出,两道欣慰的目光,哈哈大笑起来,笑得须发皆张。事后,洛鹏飞单独将洛筱叫到自己的帐中,看着儿子,难道温柔的说着:“筱儿,你想好了,真的要驻守金陵。”洛筱抬起头,看着父亲沧桑的面孔,缓缓说道:“父亲,孩儿想好了。”洛鹏飞转过身挥了挥手,颤抖的说着:“筱儿,你一定要活着回来。”洛鹏飞命人将辰逸叫到了自己得到帐中,告诉辰逸大军要挥师北上,前去讨伐叛军,自己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辰逸打断。

“洛伯父,小侄已经猜出,有叛军作祟,需要伯父前去平乱,小侄明白,伯父叫我来,是想带我一同前往长安,好让我平安回去。”其实很简单,只要有点头脑的人都能猜出,军队面对外患,却紧急撤离,朝廷则出现了大麻烦,也只有一种可能,某一位手握军权的大人物造反了。

“我想留下来陪洛大哥,万一金陵守不住,我也好劝洛大哥。”洛鹏飞知道自己儿子,做什么事情一根经,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辰逸留下来也好,万一金陵城守不住,就要靠辰逸劝筱儿了。大军出征前,留下了一少部分的士兵,大约有六千人左右。

洛筱和辰逸站在金陵城的城池上,看着城池之外,黑压压一片的突厥大军,两人心中都充满了忧虑,驻扎在城外的大军,人数最起码也有三万左右。

洛筱不明白,父亲为什么会将辰逸留在充满危机的金陵,好奇的问道:“辰逸,父亲临走之前,你都对他说了什么?”

辰逸怎么可能说自己留下来的原因,脸不红心不惊的说着:“没说什么,只不过对你父亲说了一句话,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所以你父亲将我留了下来。”说完,看着突厥大军,金陵肯定守不住,突厥攻破城池只是时间问题。

夜晚,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寒冷的湿气,好似下雾一般。夜晚巡逻的士兵,举着火把在城池上巡逻,微弱的灯光,使夜更显寂静了。

“什么人?”

城池上的士兵,见一个黑色人影闪过,听见微弱的声音,将弓拉满准备放箭射杀,发现黑影早已消失不,发现木门之上,多了一份信。信连同信封被人用飞镖牢牢的钉在木门之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信从门板上去取了下来。

一位中年将领急忙赶了过来,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大人,卑职见一道人影闪过,发现门板上多了一份信。”这名士兵,急忙将手中的信封双手呈给了自己的长官。中年将领打开一看,拿手中的信,匆匆忙忙朝洛筱的营帐跑了过去。

七十六章偷袭(一)

大军撤离的第七天。

突厥乘着早晨的薄雾,对金陵发动了一次突袭,城池中的士兵进行了顽强的抵抗,但无奈兵力不足,根本无法抵挡突厥的大军,顽强的抵抗了一刻钟之后,大军开始溃散,按照辰逸之前的计划,军队全部都撤到五十里以外的深山之中。

清风岭易守难攻,此时山峰隐约有火光传出,洛筱在草地上来回踱步,心中充满了深深的担忧,还有许多士兵还没有回来,一旦突厥侦察到军队的踪迹,虽然此地易守难攻,但骑兵追上来肯定少不了一场大战,如果突厥大军将他们团团围住,等粮草用完后,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缴械投降,要么活活饿死。

从昨天早晨后,到现在才有休息的时间,士兵们已经很疲劳,好在休息了一晚上,已经恢复部分战斗力,如果敌军在此时追来,只能顽强抵抗。现在唯一的有利条件,就是此地是丘陵地区,大家对地形比较熟悉,不适合骑兵作战。

“诸位,此次叫你们前来,是想问一问诸位的意见,若突厥敌军追上来,我们是战还是不战?若战,肯定是一场苦战,若不战?我们等兄弟们都回来之后,要趁早离开这里。”

“少将军,我们丢了金陵城,辜负了陛下的嘱托,无脸面对金陵百姓,无脸面对死去的弟兄们。”

“少将军……”

“少将军,别人怕,我不怕,脑袋掉了碗大的疤。”

出乎辰逸的意料,也出乎了洛筱的意料,大家的意见都一样,决定跟突厥决一死战,为死去的战友报仇。陈少煊想起和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死在自己面前的情景,心不由的剧烈颤抖起来。

洛筱、陈少煊、包括辰逸自己眼眶湿润了,想起和自己并肩作战的战友,他们的音容相貌在临时的那一刻,是多么的不舍,在场的人们都暗自紧紧的握着拳头。

辰逸邹着眉头想了一会实在不甘心,不甘心让突厥士兵白白的占领了金陵城,欺辱城中的百姓。一个大胆的想法不断在他心中不断运用。“洛大哥,诸位将军,我有一个想法不知当说不当说。”

洛筱看见辰逸有话要说,急忙开口说道:“辰逸,但说无妨,在座的都是自家兄弟。”

辰逸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我觉得,此时突厥军队肯定在庆祝自己的胜利,不如我们趁其不备,晚上打他一个措手不及。也让突厥人知道我们的厉害。”辰逸的话刚刚讲完,一位将领站出来说道:“我觉不妥,如果突厥也有这样的想法,我们去不是正中敌人的奸计吗?”

七十七章 偷袭(二)

“有敌人偷袭,快、快点……。”突厥士兵,一听敌人偷袭吗,慌乱从营帐中跑了出来。阿史那.长影跑到阿史那.吐尹营帐外,大声的喊道;“将军、将军不好了,敌军人偷袭。”突厥领将阿史那.吐尹拿着手中的佩剑,衣衫不整的从营帐中走了出来,通过房间的缝隙,隐约看见房间中有两位身着华丽的夫人,颤颤发抖地跪在帐中,小声的哭泣着。

突厥骑兵出了城池,发现敌人早已不见踪影。只好一头雾的率领部队回到了城中。这次突厥军队入侵大元之后,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将掠夺的所用财务,并没有像以前一样运回到自己的部落,而是一直呆在城池之中。

金陵城中,阿史那.吐尹坐在房间的椅子上,愤怒眼里闪烁着一股无法遏止的怒火,就像一头暴怒的野兽。

阿史那.长影站起来说道:“将军,我认为敌军,自知不是将军你的对手,只好耍一些嘴皮功夫,我们只要明天晚上在城外,做好埋伏,到时候他们插翅也难逃将军的手心。”

阿史那.吐尹拍着阿史那.长影肩膀说道:“好,此事就交给你做,你们都下去休息吧。”

辰逸嘴里咬着一根不知名的小草杆,躺着在草丛中闭目沉思着,心中暗暗的仔细推敲着最近发生的事情,想着每一个环节,西凉王为什么会在突厥入侵的时候,起兵造反呢?

洛筱看见辰逸躺在草丛中,飞步走了过来。

“小逸,部队已经回来了,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辰逸睁开双眼,望着洛筱,笑着说道:“等。”

“等什么?”洛筱一头雾水,不明白辰逸要等什么?

“当然是,等到突厥疲倦后,我们在暗中潜入城中,打他一个措手不及。”辰逸抬头望着远处的天空,眼睛中露出了丝丝杀气。

“小逸,我怕时间来不及,等不了,此次匆忙逃脱,这几天已经快耗尽了我们所有的粮草,一日三餐,我们每个人几乎都吃不饱饭了,锅都快揭不开了,粮草最多还能坚持三天,小逸你点子多,想一下还有没有其他什么办法。”洛筱的语气中充满了无奈。

“一定还有其他办法,你让我在想想。”辰逸望着了洛筱一眼,安慰道。其实自己那里还有什么办法,自己又不是性悟空,凭空给他变一些粮草出来。

第二天,辰逸和陈少煊一行人观察清风岭的地形,看看有没有埋突厥的有利地形,走了一个上午,终于找到了一个自己满意的地方。

这个地方两侧山岩奇异,这条巨缝大约有五百多米长,两边大约高四十米左右,路面大约有五六米宽,岩石表面有轻微溶蚀,略有凹凸不平,在此地设伏,保证突厥军队插翅难飞。

辰逸观察着四周,发现细小缝隙中有类似石钟乳的沉淀形态,因为雨水的渗入和溶蚀,在两壁岩石面上出现斑驳的沉积和侵蚀痕迹,如壁画,似崖刻,有的形如飞禽走兽,有的如树木花草,也有的似云霞如波涛,千姿百态,美不胜收。

“走,我们去上边看一下。”走了一刻钟的时间,辰逸气站在斜坡顶部,居高临下将四周的地形一览无遗,斜坡的角度大约有九十度左右,又有茂密的树林,可以在下边做些陷阱,将伏兵设在此地。

“公子……?”狗蛋的声音突然在他耳边响起,辰逸回过头看见其余人好奇的看着自己。

“陈护卫,你去到军中找一下,看有没有本地的士兵,如果有的话,选一个熟悉当地地形的人,将他带道此地,我有要事要询问他。”

“公子,我这就去办,你们一定要保护好公子的安全,我去去就回。”

“我们在此地,休息等他们。”辰逸坐在树林中地上,欣赏着周围的美景。

深林中透着寂静,抬头仰望,阳光正透过树叶间的林荫照射下来,像繁星在空中闪烁,有些刺眼,却十分晶莹美丽,透着不可捉摸的静谧。照射下来的光影,若隐若现的左右悠扬地晃着。

突然远处的灌木丛中传来,沙沙的声音,辰逸让士兵们不要出声,自己目不转睛的看着灌木丛,突然从灌木丛后边窜出来一只野猪,用胆怯的眼神张望着四周,看见前边有人,撒腿就跑,辰逸已经好几天没有见过荤腥,哪能让眼前的美食跑掉,大声喊道:“快、快放箭。”野猪受了惊吓不断的乱窜,朝着辰逸的方向飞奔而来,护卫们不敢放箭,生怕误伤伤了辰逸。

辰逸看着朝自己跑过来的野猪,嘴角微笑,心中不由想到,这头野猪真是应了那句古话:“天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只见辰逸伸出自己的胳膊,将梅花袖箭放了出去,袖箭在阳光下闪着银光,一闪而过,眨眼间野猪已经魂归西天。护卫们傻眼了,只见看见自家的公子,抬起了胳膊,几道银光闪过,野猪就这样死了?袖箭本来是辰逸用来保命的,刚刚也是万不得已,自己现在还不想暴露自己会武功这件事,只好将袖箭先暴露了出来。

一刻钟后,众人围在一起,目不转睛的看着烤肉,烤肉滋滋发出声响,一滴热油顺着饱满的肉的纹路慢慢滑下,令人心醉。细细的嗅,慢慢的闻,辰逸觉得自己肚子里的馋虫迅速被勾起。辰逸顾不得烫,拿着手中的烤肉,一咬就是一大口,哇!爽!满口火热沸腾,满满的幸福感,肉经炭火洗练,本就香气四溢,又因辰逸的堵他配方,使肉变得更加入味,嫩滑,焦酥,鲜咸,都在口中翻腾起来舞蹈起来,美味的口感直达舌苔尖端满嘴的肉香。还有什么重要的事呢?还有什么能比一个吃货,能在这里大快朵颐的品尝烤肉要快乐呢?

其余的人,在尝了一口后,完全不顾烫口,争先恐后的抢了起来,生怕自己吃的少了,在美味下,整个人仿佛在天上飘,如同羽化飞升一般。三十人,硬是将一只一百斤左右的烤肉,吃的干干净净,身边只留下了一堆零零碎碎的骨头,散在在土地上面。

第七十八章偷袭(三)

突厥将领阿史那.吐尹,站在城池上,望着自己的军队,脸上一片肃穆。在他身后站着两位身披盔甲的将领,左边的身躯凛凛,相貌堂堂叫阿史那.槐,右边上穿一领深红色战袍,腰系一条文武双股情绿绦,穿着一双鹰爪皮四缝干黄靴。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貉胡须,身长八尺,腰阔八围,他叫阿史那.骅,两人都是阿史那.吐尹手下的两员猛将。两人都久经沙场的老兵,望着驻扎在城池外的军队大营,心中充满了自豪。

“将军,今晚那些汉人皮痒痒,再敢偷袭,我保证让他们有去无回。”阿史那.槐,狠狠的说道。

阿史那.吐尹开怀大笑的说道:“你们二人安排好之后,在房间陪我喝酒,我们只需静静等待鱼饵上钩。”

辰逸望着自己周围郁郁葱葱的森林。“真是一个好地方,这座森林叫作什么名字?”辰逸指着前边大声的说道。

跟在身后的一位士兵立即回答道:“大人,这片森林叫作黑木山脉,只记得小时候和父亲到山上打过猎物,这条山脉连着一线天,至于山脉的尽头到了什么地方,小的就不知道了。”

跟在身后的另一位士兵接着说道:“以前兵荒马乱一线天周围时常有土匪出没,劫持生意人的货物,后来人们都绕道而行,林中的道路变荒废了。”

辰逸点点头:“以前的好走吗?”

“七八匹马并排走都不觉得拥挤。”人们跟随着辰逸向林中走了进去。

林中的道路由于多年不走行人,路面坑洼不平,上面长满了荒草,道路两旁的大树青翠欲滴?,遮天蔽日。通过道路两旁的树木,还是可以依稀看见曾经的样貌。阳光透过密密麻麻的树叶间上的缝隙,在草地上留下了数不清楚的斑驳残影。树木四周到处都是灌木丛,各种各样不计其数的植物和花草随处可见,有些地方由于常年不见阳光,土地上长满了菌类植物,林子中弥漫着一股难闻植物腐烂的气息。

阳西下,落日的余辉射向那点琐碎的乌云上,云霞映着落日,天边酡红如醉,衬托着渐深的暮色,晚风带着春日的凉意,随着暮色层林浸染,刚长出来的新芽随风飘舞,发出哗哗的响声,远山苍茫,倦鸟归飞。这一切都渲染出了一种祥和的凄美,一直淋漓到远山之外。在天完全黑之前,辰逸一行人匆匆感到了大营。吴郴州得知消息后,放下手中的茶杯,匆匆忙忙的赶了过去。

“昭武校尉吴郴州,见过公子。”

坐在椅子上正在休息的辰逸,笑着说道:“吴校尉请坐,吴校尉前来找我,是想问今晚是否像昨天晚上一样,偷袭金陵城?”

吴校尉笑着回答道:“一切都逃不过公子慧眼。”

“今晚再去,肯定会遭突厥士兵的埋伏”吴郴州一听心中传来了阵阵失落。

“吴校尉,这下死心了。”洛筱从营帐外走了进来,身后跟着几位军中的将领。辰逸看见后,急忙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道:“辰逸见过诸位将军。”

“其实今晚,也不是不能偷袭。”辰逸思索了一下说道

“此话怎讲?”吴郴州迫不及待的问了起来。

“道理很简单,我们只要换位思考就可以了,如果我是突厥将领,肯定会在城池周围暗设埋伏,今晚我们不能再去偷袭城池,而是偷袭埋伏在金陵城池的士兵便可。我觉得可以把偷袭敌军的时间放在卯时,卯时正是埋伏之人人困马乏的时候,好打他们一个措手不急。”洛筱一听,觉得自己眼前一亮,这个想法不错,说道:“这个主意不错,吴校尉你前去找一些老练的斥候,让他们前去打探,看看突厥士兵都埋伏在什么地方。”辰逸心中暗暗想着,等有机会还得探一探突厥的口气才好。亥时,前往金陵方向,打探敌情的斥候终于平安返回,吴校尉听完他们的回报后,神色匆匆的来到了找到辰逸,他的脸好象绽开的白兰花,笑意写在他的脸上,溢着满足的愉悦,恶狠狠地到说道:“将军,诸位大人,果然不出辰逸公子所料,这群突厥王八蛋,果然在城外设了伏军,等着我们上钩呢。”

“诸位大人,晚上就让突厥人明白,什么叫做偷鸡不成蚀把米。”接下来辰逸和其他将领,共同计划了今晚的作战计划。

子时,已经很深了。

今晚的天空如同浓墨一样,连一弯月牙、一丝星光都不曾出现。偶尔有一颗流星带着凉意从夜空中划过,炽白的光亮又是那般凄凉惨然。埋伏在山坡上的两队突厥人,聚精会神的观察着四周的情况,只要元军前来偷袭,他们便一拥而上断了元军的退路,和城中的军队前后夹击将敌军一举歼灭。

寅时,分刮起风来,开始还带着几分温柔,丝丝缕缕的,漫动着柳梢、树叶,到后来便愈发迅猛强劲起来,拧着劲的风势,几乎有着野牛一样的凶蛮,在山坡上漫卷着,奔突着……埋伏在上坡上的突厥将领,心中暗自想着军今晚怕是不敢前来偷袭,心中渐渐的放下了警惕,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云军如同黑暗中的精灵,已经悄无声息的来到了他们的四周,将他们团团包围。

元军在等待时机,等待突厥军队最放松的时刻。

卯时,天空刚泛起鱼肚白,天已经微微亮,突厥士兵见元军还不来,各自放松警惕,会精聚神的坚持了一个晚上,这会早已身心疲倦,只想回到营地美美的睡上一觉。四周的元军,拿着手中的弓箭,一步两步……,轻声的迈着脚步,正小心翼翼的地向高地靠拢。离敌人越来越近,一百米、六十米、五十米,随着一声口哨,箭雨铺天盖地而来,等突厥军队反应过来后,拿起手中的武器,还未来的反击,被一阵乱箭射中,身体直直的倒了下去,两位突厥将领在生命结束的那一刻,也没有想清楚,元是怎么找到他们设伏的地方。

城中突厥将领阿史那.吐尹,看着天斗已经变亮,也没见元军来偷袭,心中正暗自得意,看来元军也不足为惧,开口说道:“阿史那.槐,让城中集结起来的骑兵回营休息,城外的伏兵也撤回来吧。”此时突厥人并不知道,山坡上的伏兵,横尸遍野无一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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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突厥探子

阿史那.槐的手下,还未走到军队埋伏的地方,老远看见天空中,有几只秃鹫在山坡的上空飞舞盘旋,暗自加快了步伐,走到山坡底下,微风夹杂着一股腥臭的味道便扑鼻而来,心中暗想不会是出事了吧?

当自己走进一看,埋伏的兄弟们全部都中箭身亡了,尸体上还插着好几只箭头,心在胸脯跳得就像大杆子使劲撞城门一样,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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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树欲静而风不止

一行人背着鱼篓,又说有笑地从河中走了过来。等陈少煊们走到中年男子的身边,辰逸大声喊道:“陈护卫,将这个突探子细拿下。”陈少煊听见突厥探子,身子急忙向前一扑,将中年男子扑倒在地,其余的人也没有闲着,都了过来帮忙。

中年男子被死死的按倒在地,慌张了起来,大声的喊道:“公子冤枉啊,我只是老老实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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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诱敌

雨过天晴

一夜细雨,天空阴得几欲滴水。

在空蒙的氤氲尽处,一缕荒烟,几点残红。那绺早樱,缓缓飘入泥沼,发出零丁的叹息,偶一寒鸦点水而过,却被风中发出的声响惊得高飞。

我站在车站前,心烦抖去落在发捎的雨丝,接连几天的细雨和几场考试的失利让我不由得心烦气躁,仿佛是为了我的坏心情应景一般,雨似乎刚才更大了。

风把我身后的咳嗽声吹得七零人落的,仿佛满地碎金。我下意识地回过头,一个身高只到我肩膀的小男孩和一个白发零星的老人。大概是接孩子放学的家长吧,我暗想,小孩懂事地从老人手中拿过书包,背在背上,然后搀着老人,动作利落,我不由得一震,小孩没有说一句话,可他关切的心情已经传到了我这个旁观者的心中,一股暖暖的亲情。

“啊,对不起。”伴随着后背一阵冰凉的触感,一声道歉在我身边响起。我诧异地回头,一个中年的妇女正在收起她那把边角有些磨损的伞,一边朝我抱歉地笑笑,她提着一个满满的茶篮,带着满足的笑脸,从她身上几乎看不到等车的焦急。再次与她目光相接,我似乎看到妈妈在油烟浓重的厨房中做菜的身影。我突然有股流泪的冲动。

我总是如此,每每遇到点挫折就满腹牢骚却忽略了自己一直被温暖的亲情所环绕,餐桌上美味的饭菜,是妈妈常给我的好心情,闲谈时的一个笑话,是爸爸给我的一个好心情。在亲情的培育中,这样的好心情难道不足以驱散我心中那点不如意吗?

我们的生活中,这样能够给我们带来好心情的事俯拾即是,只是你未曾发现。当我们在风雨中忧郁时,不要忘了雨过天晴天际那抹能够带给你好心情的彩虹的美丽。当我们在失败时,更不能忘了在心中默祷我们能拥有一份好心情的亲人们。

随着人群中一阵低低的欢呼,随着最后几滴雨丝上方彩虹的浮现,公车来了,每个人都满怀笑容地上了车。我整理一下思绪,准备用笑容迎接等待我回家的妈妈。希望我的笑容,能带给她最好的心情。

长大

随着岁月年轮的旋转,我由小学到中学,由少年到青年,已日渐长大。于是,那种挡不住的浪漫诱惑也悄蛸地爬上心头,我要为自己找一个精彩的开始。

很多日子,心情好复杂,也好温馨。总希望有一个人呵护于身旁。又是一个抒情的季节,大地重新从薄明的晨曦中有了亮色,春风吹起了心中那多情的歌,三月的小雨里缠绵出一个美丽而湿润的故事……

和所有的中学生初次传情没什么两样,放学时,一张小卡片飞落在脚下,我轻轻拾起,上面有一首挺不错的小诗。环顾时,发现宇正看着我,我迅速低下头,匆匆离开教室。

至于以后,心便如放飞的风筝,时常想起那天下午,想起写诗的男孩宇,几丝甜蜜,几多向往便朦胧地注满心头。

曾经几次目光停留在宇的座位而无法移开,曾经几次将自己的心声抒写在纸条上又撕碎,心如刚刚播上的种子,期待雨的季节来临。

蓦然间,人生的岔路口呈现在眼前,回首过去,有一种被打湿的感觉。面对毕业的抉择,我放弃了那不属天我浪漫。

我自己感觉到自己长大了。

长大是一个过程,是一个四时变幻的风景。我不想为摘一只青苹果,而担搁去欣赏一路旖旎的风光。

此刻,老师的那句话又响在了我的耳边,人生是汇入大海的,不能因一时的浪漫而滞后在池塘里……

美丽人生

岁月无声在我身旁穿梭,一切美好的事物在脑海中定格。快乐时总将她们取出,任美丽绽放。

我喜欢在公园里品味飘逸的花香,欣赏苍郁的树木,总能让人心旷神怡。我继续前行,被一个女孩轻轻叫住了:“姐姐前面有一只漂亮的蝴蝶,请不要打扰它!”女孩的笑靥,在蝴蝶的五彩斑斓中,让我感动。这一刻,我懂得了感悟,感悟身边的美——

夏夜的繁星,高挂在一望无际的天空中。它们在向人们诉说着一个美丽的古希腊神话。宁静的夜里,有着星星陪伴,任何烦恼、孤独便销声匿迹。

星空,真美!

秋日的斜晖,投下了一个个俏丽的影儿,树叶儿便像一枚小舟,在空中翩然飞舞,时而盘旋,时而上下纷飞,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尽情地演绎自己的美丽。

落叶,真美!

冬天的黄昏,也毫无保留地展示出绚丽的光彩。那一抹夕阳,悠悠地坦露出离愁的忧伤。游子们也会在一刻留下美丽的惆怅。“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乍看离愁,也掩饰不住它们永恒的美好。

夕阳,真美!

人生短暂,美丽转瞬而逝。但只要我们用心灵体味,美便俯拾皆是。失落时的一个微笑、孤独时的一声祝福、忧伤时的一份慰藉,都会给人美的享受。

人生美丽,从生命的开端到结束,孕育着无尽的美。心灵,在美丽中晃动;希望,在美丽中萌发;生命,在美丽中充实。让我们倾注所有的激情、所有的心智,去感悟人生、感受美好。

感悟人生,不为别的,只为活在美丽中。

感受美好,不为别的,只为不白活一回。

第七十八章火烧敌军

蓝幽念带着张霖等一行人走进落日城,这个城镇因为距离繁华的京城遥远所以一直都是那个样子,古老带着朦胧的感觉,而无情阁其实在建立在落日城,当初将无情阁建立在这里为的就是守护着医谷,守护自己所认定的家人。

深山老林之中,古木参天,遮天翳日。因为那森林看上去阴森可怖,神秘莫测,而且据当地人说很少有人敢到这片森林里去,即使进去了就再也没出来过。这片土地之所以与外界隔绝,原因就是有森林与沼泽双重阻隔。黑暗森林阴森恐怖,外界人几乎不敢涉足。偶尔有某个胆大的闯了进去,也会在尽头被沼泽再次阻挡。出于求生的本能人们绝不会沼泽,也就彻底失去了踏足这片净地的机会。

蓝幽念带着大家走进这片黑暗森林,她可以感觉到大家的紧张,蓝幽念并没有出言安慰而是走在前面一言不发。身后的众人也紧紧的盯着蓝幽念的步伐,生怕走错了一步就淹没在这片森林里,成为皑皑白骨。

当他们走进森林的深处才发现那里已经站着一位男子,算不上多好看,但是他身形结实、气质沉郁,肌肤偏黑,只要静静站着,也已经是这沸腾世间独特的一道风景线。

当那个男子看到蓝幽念的时候,严峻的脸色泛起了丝暖意和笑意。

蓝幽念走到男子面前,乖巧的微笑“二哥!”

鬼二的身上还带着训练时所散发的杀气,但在蓝幽念面前他总是那个憨憨傻傻的二哥,而鬼二一笑就没有了那种沉郁的气质变的相近起来“小师妹!”语气中含着对一个妹妹所有的关爱。

“二哥怎么在这里等着呢?”蓝幽念看着鬼二身上单薄的锦衣,深山老林里总是冷了许多,虽然鬼二的身体很好,但作为一个妹妹蓝幽念还在责怪了起来。

鬼二嘿嘿一笑露出了一口大白牙,也不在意身上的这点衣服“收到信说小师妹你会来,所以就来等着你了!”

蓝幽念笑了笑,指了指站在身后远处的十几个人“他们!”

“全部都要训练吗?”鬼二不确定的问道,因为他在那里面看到了蓝曲和蓝舞,这两人可是小师妹的贴身婢女,小师妹平常对她们好的紧,如果她们受了伤丢了命还不知道小师妹多伤心呢?

蓝幽念看了看站在一群男人中间的蓝曲和蓝舞,两人都换下了她们平常最喜欢的青色襦裙,穿上了黑色的男子劲装,看起来别有一番英气,眼中并无怯弱只有深深的对变强的渴望。

“嗯,不用留情,一视同仁!”蓝幽念说完就走到侍卫们面前。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就是你们接受训练的时候,而训练从你们踏入这片森林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蓝幽念背手站立在那里比男子还要让人信服“在这里你们如若不努力很容易就丢弃性命,而我希望出来的时候还是这么多人!”

“是!”坚定的声音响起,惊起了树枝上的阵阵鸟群。

蓝幽念今天身穿束手束腿的紧身黑衣,长长的青丝被尽数扎在身后,看起来如同一个真正的男子,没有任何话语的就和鬼二小跑着进入了训练地。

第一天大家的训练就是长跑,但跑步的地方却是在这崎岖不平的山林里,所以难度增大了很多,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山林里有很多布置好的陷阱,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阱中受伤,十五个人加上蓝舞和蓝曲一共十七个人只有一人受伤。

夜晚悄悄来临,蓝幽念并没有让他们带干粮,所以吃的喝的都需要他们自己解决,而他们这些人也看到那个本该在幽念阁里赏月弹琴的小姐亲自生火打猎做吃的,哪怕带领着他们跑了一天也没有任何怨言,众人对蓝幽念更加佩服了起来。

十七人当中情况最糟糕的也就是蓝曲和蓝舞了,两人本来就是女子武功又不高,如今一天下来整个人已经累的不行,但蓝幽念从头到尾都没有开口帮一句,而两人也算争气没有接大家给她们的食物,自己拖走疲累的身体去寻找食物。

大家都窝在山林里休息,半夜的时候突然袭击,鬼二带领着一群人像张霖等人袭击过来,处处都是杀招。张霖等人接的狼狈但却拼死抵抗,而蓝幽念就那么站在鬼二的身边看着侍卫们厮杀,一直进行到了下半夜人才撤出。

蓝幽念发给大家一些应急的伤药,然后自己飞到树上直接休息。呆在原地的众人也知道了这突然的袭击也是训练的一种,不得不说这样一来,接下来的行程大家都警觉了很多。

接下来的很多天蓝幽念都陪着大家一起训练,但不同的是他们遇到困难和危险的时候她从不插手,就那样站在那里冷冷的看着,看着他们自己走出逆境。

而最严重的一次就是蓝舞掉进了一个到处都是尖锐倒刺的陷阱,而蓝舞就那样悬挂在陷阱的旁边,尖锐的倒刺让蓝舞的半边身子给戳的鲜血淋漓,当时站在她身边的蓝幽念只要伸出手拉一把就可以将蓝舞拉出来,但从头到尾蓝幽念都没有,而蓝舞被倒刺给戳的尖叫也没有让自家小姐求救一句。

而最后还是蓝舞用自己的手抓住陷阱周围的石头一步一步爬了上来,当蓝舞爬上来的时候双手已经被磨的褪了皮,那手指的地方更是磨出了很多大大小小的水泡,而爬出来的蓝舞没有对自家小姐的见死不救感到伤心,却是笑的张扬,因为她又变强了一步,她离小姐又进了一步。

蓝舞身上的鲜血还在流但当时的她却站在蓝幽念的面前,高兴的叫着“小姐!”

蓝幽念懂她的开心,更感动于她的忠心,但面上却没有一丝波动,只是拿出伤药甩给她就去休息了。过后也有些侍卫问过蓝舞,小姐这样对她她有没有生气,还记得当初的蓝舞是这样回答的“为何要生气?我是小姐的婢女生死都是小姐的,而且小姐如今救了我,出去后恐怕我就会死在敌人的手中,那时又有谁来救我?”

也就是在蓝舞的一句话中所有人都懂的了蓝幽念的用意,跟随她的路上充满了太多的危险,如果他们连这些都闯不过去那么今后也逃不过一个死字,那么还不如就在这里死了干净,省得让她操心。

你可以说蓝幽念冷漠,也可以说她残忍,但你不能说她无心,因为她所做的又何尝不是为这些人所考虑呢?

一开始所有人都被这样高强度的训练给累的浑身都不对劲,整个人都恹恹的,但越到最后大家的精神竟然越来越好,应对所有的袭击也越来越熟练,每个人都在这森林中找到了生活的法则。

最后的一天大家的精神更是紧绷,而经过十几天的锻炼每个人都焕然一新从里到外到变了样子,侍卫们如今的身体更加强韧和结实,而蓝舞和蓝曲眉宇间也抹去了那女子的柔软。

果然最后一天迎接他们的竟然是从未有过的厮杀,前段时间虽然也有很多人袭击,但那些人明显没有下死手,而今天不同,这些人是真的抱着杀了他们的心。

“看到那里了吗?只要你们到了那里就可以躲过追杀,接下来就看你们这段时间锻炼的成果了!”蓝幽念说完就和鬼二招了一处干净的地方比起拳脚。

“二哥好像越来越厉害了!”蓝幽念被鬼二一拳打中嘴角,但眼中的兴味更浓。

“我说过今后会保护小师妹的,当然会变的更加厉害了!”鬼二也是个好战分子,所以虽然心疼蓝幽念但倒也没有放水。

蓝幽念笑的更加畅快,她想起了曾经的鬼二因为武功不是太好,而有一次看到自己受伤回来心疼的不得了,发誓说一定会好好练功以后保护自己,没想到二哥竟然还记得。

两人打的畅快淋漓,因为没有动用内力,所以都是真真实实的拳脚相交,难免受了些皮外伤。

而还在那里挣扎的众人在无情阁里的人追杀下受伤很多,不过片刻已经有一半的人受伤,但另蓝幽念欣慰的是他们并没有自己跑去安全的地方,而且彼此依靠彼此帮助,谁也没有放弃。

里面一个侍卫是受伤最严重,如今不仅不能帮忙反而开始拖后腿,他对着张霖说道“张头,你们走吧,如果不走大家都会死的,这样就辜负了小姐的培养之意!”

张霖没有放弃,而其他人也没有放弃,就连蓝舞和蓝曲都没有,他们就是这样一个完好的人拉着一个受伤的人往那里跑去,因为要带着受伤的人还要抵抗那些人的袭击,很多人都受伤了。

渐渐的,一个,两个,三个,一个接一个的跑到蓝幽念划分的安全地方,而在最后的那个人是张霖,他的身上已经有了很多处伤口,但他做了一个很好的带头作用,也妥善的带着大家经过了训练。

蓝幽念和鬼二已经过完了招,来到大家的面前站立。所有受伤的没受伤的人都站了起来,站的笔直,看着站在他们面前的女子,他们的主子,他们的小姐,他们今后所要追随的人。

他们每个人的肤色都变深了很多,恐怕也只有蓝幽念这样的人在经过了十五天后皮肤还是白皙如初。但他们每个人都不同了,他们今后才是真正属于蓝幽念的侍卫。

“恭喜你们,过关了!”蓝幽念精致的脸上突然绽放著一抹如阳光般灿烂璀璨的笑容,那笑澄澈的泉水,柔软沁入人心。

“耶!”“啊——”兴奋的嚎叫声在森林里响起,明明才十五天但他们却觉得过了几年一样,但他们却觉得很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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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天公不作美

毒燎虐焰,突厥士兵在火光中竟死伤无数,原本静寂的道路,此时却被无数鲜血所沾满,熊熊大火燃起,地面只剩下在火焰中不断挣扎的突厥士兵,和被烧成灰碳的尸体。阿那史.槐手在慌乱中,衣襟上不小心沾上了火油,通红的火焰如附骨之蛆一般,跳到衣襟上燃起了熊熊大火,随即火焰越燃越大。

阿那史.槐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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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三年后

老人拿着两块玉佩,怀着忐忑的心将手中的玉佩拼在了一起,两块玉佩刚好能完美的拼在一起。热泪盈眶地将手中的玉佩递给了身边的中年男子,颤抖的喊道:“苍天有眼啊,苍天有眼啊。”

三年后。

和风熏柳,花香醉人。纷繁的桃花在晨光中开得格外喧闹,密密层层,宛如一片朝霞。辰逸躺在桃林中,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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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夜探县衙

青州府们的东大街上,青石板路笔直的延伸到目光的尽头,直通东门,青州县令的府衙竖在路旁边,门口左右各摆放两尊石狮子雕像,各自蹲在雕刻花纹的底座上,硕大的爪子下边按着一个圆溜溜的石球。

狮头头宽大而浑圆,炯炯有神的眼睛射出犀利而威严的目光,令人胆寒。

石狮子是瑞兽一种,能解除多种形煞,亦加强官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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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装鬼救人

辰逸的身影如同幽灵一样,悄无声息地跟随在钱师爷的身后,在黑暗中不断穿梭,钱师爷最终在一间破烂的柴房门口停了下来,辰逸躲在墙后静静的等待着,钱师爷回头望着自己的身后,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心中暗暗想着自己这几天总是眼皮直跳,做事还是小心为妙。

探出半个脑袋,见钱师爷正对门口的两位,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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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三章易容

清晨是宁静淡雅的,小镇上没有那种喧闹气息,让人感到心平气和、心旷神怡。

太阳跃出远处灰蒙蒙的地面,小半轮紫红色的火焰,立刻将暗淡的天空照亮了,金色的阳光洋洋洒洒的落在地面上,此刻辰逸觉得自己如同身在一幅美轮美奂的画卷中。辰逸坐在马车中,静静地等待着守城的官兵打开城门,厚重的城门在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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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夜探

辰逸二人听见咳嗽声,走向了内屋,看见一位两鬓斑白瘦骨嶙峋的老人躺在床上,痛苦的呻吟着,老人听见有人从外边走了进来,说道:“是怡儿回来了?”辰逸才发现躺在床上的老人双眼浑浊,看不清东西。

“娘,我回来了。”辰逸和柳依依听见有脚步声,回头发现自己身后站一位中年妇女。床上的老人说道:“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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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黄二公子

东方月上,竹林在月光的照耀下如同万倾碧绿的玻璃一般,那些眠欧宿鹭杳然无声。原本寂静无声的夜晚,突然被打乱,本休息在林中的禽鸟仿佛受到了惊吓,惊慌的鸣叫着,丛林中跃然而起,展翅高飞。辰逸左手握剑,右手指着自己的正前方,小声的对柳依依到道:“有人来了。”

夜幕中,一位中年男子,神色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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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告密

陈二喜见两人浑身被大雨淋了个透,像被一大盆水从头上泼下来。两人湿透了的衣裤以非常不适的姿态紧紧贴在身上,开口道:“公子、小姐,你们快到房间泡个澡,我去给你们准备两套换洗的衣物。”

青州县衙内,此时却忙成了一团,下人们将衙门内仔仔细细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没有放过任何一个死角,整个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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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剿灭

浩渺的江面,烟波荡漾着山形塔影。

峰峦叠嶂,碧水如镜,青山浮水,倒影翩翩,两岸景色犹如百里

画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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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水穿山破壁,气势汹汹奔腾而下;奔腾叫嚣的江水,如瀑悬空,砰然万里。

朦胧的远山,笼罩着一层轻纱,影影绰绰,在飘渺的云烟中忽远忽近,若即若离.就像是几笔淡墨,抹在蓝色的天边.

优美逶迤的山岭,蜿蜒盘旋,犹如一条正在酣睡的巨龙。俯瞰足下,白云弥漫,环观群 峰,云雾缭绕,一个个山顶探出云雾处,似朵朵芙蓉出水。

山和水的融合,是静和动的搭配,单调与精彩的结合,也就组成了最美的风景。在青山间探索,在绿水间泛舟……多么美妙!

水,那么灵动清丽,令人神往遐思;水,那么雄浑澎湃,充满了无限激情。有时人称柔情似水,有时又说咆哮奔腾,这就是水的个性。瀑布的壮丽,波涛的汹涌,泉水的叮咚,小河的潺潺,全都日夜永恒。

山,绵延绵亘;山,险峻挺拔;山,巍峨挺立……山,气势磅礴,让人想起五岳;山,新奇秀丽,令人忆起峨眉…… 山,犹如令万人敬仰的圣贤,沉稳是他的天性,不露声色地诠释着生命的博大,生命的肃穆,生命的庄严……

第八十八章怀疑

池鱼归渊,炊烟唤子,旅客兼程。

一抹殷红色的夕阳照在远处的山上,蔚蓝的天空中,漂浮着大片大片洁白如雪的云朵,在夕阳的辉映下呈现出火焰一般的嫣红,大地沐浴在夕阳的余晖中,忙碌了一天的人们,三三两的往家中赶去。翠绿的柳树和通红的晚霞,增添了一份宁静的氛围,微风轻拂河面,泛起层层涟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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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凤求凰

天还未亮,青州县一片寂静,人们都还在熟睡之中。

悬挂在屋檐下的灯笼散发着微弱的光芒,随风摇曳不定,好似一叶扁舟。安静的县衙中传出轻微的敲门声。漆黑一片的房屋,有微弱的亮光从屋中散发出来。县令一脸疲惫,披着衣服打开了房门,从房间中走了出来,站在门外说道:“钱师爷,你找我,是不是有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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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冬去春来,时光飞逝。转瞬已是来年三月。三月的东阳虽然依旧很冷,但雪早已不下,不时下落的春雨悄无声息的滋润这大地,一些耐寒的植物抢先冒出绿芽儿,偶尔还能在林间看见几只蹦蹦跳跳的兔子,冬天的寂寥正在消散,可爱的春姑娘,迈着轻盈的步子来到人间,那一片生机的景象便随之来到四面八方,整个世界像刚从一个漫长的睡梦中苏醒过来。

自叶无忧收到入学资格已经过去四个月,期间叶无忧白天要么去捞寒石,要么陪雪见玩,晚上修炼魂力,每七天去东阳小镇采购一次物资,如果碰到商品打折啥的还会去看看,改善改善生活,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叶无忧到了要去东阳学府报告的时间了。

“又是一年开学季,想不到小爷我的上学梦在这里圆了,还真是滑稽馁!”站在东阳门口,叶无忧喃喃道,前世的叶无忧因为体弱多病,上学时经常请假,请假的次数多了就被学校劝退,劝退的次多多了就没什么学校愿意收叶无忧了,不得已叶无忧选择自习,虽然叶无忧自认学的不错,可终究没能上大学,前世叶无忧正儿八经的上的学满打满算也不超过一年,这可以说是叶无忧前世的一个遗憾了。

东阳学府一年一度的招生今天开始,为期三天,想要进入东阳学府,你就必须在这三天之内报名并通过考核,报名费为三个银元,失败不退回。如果将东阳类比叶无忧前世的一个行省,那么东阳小镇便是东阳的省会,东阳学府便是这个省会的最高学府,每年东阳小镇的富家子弟为了进东阳学府而争破头皮,自此叶无忧才知道徐老汉送给他多大一份礼物。

或许是开学的缘故,小镇门口这几天不收入门费,进入小镇,叶无忧便朝东阳学府走去,先前徐老汉曾带着叶无忧去学府办理入学手续,所以叶无忧知道怎么走,讲道理其实叶无忧今天是不需要参加招生的,他是保送生,开学了去报个到便可以了,只不过叶无忧好奇这东阳学府的招生考核是个啥样子的,也算是来见见世面。

托开学的福,原本冷清的东阳小镇显得热闹非凡,走在大街上,时不时见到许多一脸沮丧的小孩,旁边他们福父母在骂骂咧咧的批评者他们。

东阳学府的入学考核分两段,第一是测天资,这个部分是判断你有没有成为高阶魂导士的天赋,天资分十个等级,测试仪器是一根柱子,将手放在柱子上,柱子会发出光芒,光芒之下往上爬,越高天资越好,点亮六成可入学,叶无忧当初来办理入学手续时测过一次,点亮了七成多一点,按照徐老汉的说法是叶无忧这天资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点亮六成则有修炼魂力的潜能,点亮八成这算是天才,九成被称为妖孽,至于十成,呵呵,怎么说呢,按照徐老汉的话就是,东阳自创立到现在,共三百年的岁月里,还没有点亮十成光柱的记录。

徐老汉曾告诉叶无忧,按照他的天资,日后除非他能获得了什么改变潜能的至宝改善自身的潜能,否则他这辈子能到三阶就不错了,徐老汉自己当初便只点亮了七成半的柱子,现如今他在三阶魂导士这个段位已经滞留了整整二十年,这二十年来他出了将修为巩固外再无寸进,他的修为在东阳小镇还说的过去,可放到了中原地带,呵呵!

在巨灵大陆,魂导士的修为其实是从三阶开始算起,一阶算个小杂毛,二阶算个比较能打的杂毛,三阶勉强算得上是高手,四阶可以成为一方之主,五阶可开宗立派,六阶算是国之栋梁,七阶已是人族之躯可以到达的最高境界,这个段位的魂导士又被称为对国宝具,一人可与一个国家叫板,在往上便是被称为半神之境的八阶,这个阶段身体所容纳的魂力已经不是人族之躯可以承受的起点了,想到八阶就必须借助天地异宝重塑身躯,到了这个段位,移山填海也只不过是吹灰之力,可以说只要不自己想不开,八阶魂导士想死都难!至于九阶,自巨灵大陆有记载一来还没有有过九阶魂导士的记录,有人说创造巨灵大陆的巨灵神(来着作者的恶搞)便是一位九阶魂导士,相传一千年前曾有一位八阶魂导士冲击九阶,当时引起天地异变,整个巨灵大陆的气候都因此反常,冲击九阶的魂导士有着绝美的容颜,被称为巨灵第一美人,又因名字中带个雪字,人称雪仙子,可惜,在那场持续三个月的异变结束后,再也没人见过这位雪仙子,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当叶无忧得知自己日后的成就有限时,他的反应只是耸耸肩,并表示无所谓,对于叶无忧来说,自己本身个已死之人,能继续活着便是命运的眷顾,还奢求些什么呢?做人要懂得知足。

东阳学府的第二个考核内容对于叶无忧来说反而很简单,因为他已经做到了,没错,这第二个内容就是开眼,第一个考核只是表面你可以修炼,但你能不能修炼还得看你能不能成功开眼,通过第一个考核的人会被领到一个屋子里,并被派发有助于开眼的丹药,当然为了保证安全,屋子了是配有几名导师的,一旦发现情况不对立马终止你的开眼,但这也表示你此次考核失败,只能打道回府了,如果碰上导师心情好,他还可能对你说:“小伙子,看你骨骼惊奇,别放弃,欢迎来年再来!”是的,失败了也只是今年你入不了学而已,明年再来成功了也是可以的,但重来也是有年龄限制的,十岁以上还没开眼学生东阳学府不要,因为如果到了这个年纪好没开眼,心眼已经萎缩了相当的程度,哪怕天资再高,日后的成就也有限,这样的学员收了只会败坏附的名声,这种赔本买卖东阳可不做。

当然,鉴于开眼的人年龄都比较小,开眼难度大,花钱请人帮忙开眼也不失为一种选择,只是这个花费嘛!就不是普通人家支付的起的,那叶无忧做比较,他捞寒石是一个月两银元,而请人帮忙开眼需要花费一个金元,也就是说叶无忧得捞上五十个月才能请动开眼师。

当然,如果你在考核前就已经开了眼,那你只要能点亮六成光柱,而且年龄不超过十岁,那你可以直接进东阳学府,这么说来徐老汉的保送资格似乎很鸡肋,不过这只是对于叶无忧而言,毕竟他已经满足入学条件了,而徐老汉的保送资格是指无条件录取,也就是说只要你拿着这入学资格,你一分钱不用花,什么考核不用试,直接让你进去,哪怕你连眼都开不了,不过如果你开不了眼还是建议你不要去东阳学府了,东阳学府每年年底会有一次学业评测,评测不过关是会被劝退的。

东阳学府门口说热闹也算热闹,但也就那样吧,给叶无忧的感觉就像是呆在菜市场一般,待久了心里感到些许厌烦,便想出去走走,走着走着,不知不觉的就来到了东阳小镇的贫民窟,对于这个贫民窟,徐老汉曾告诫叶无忧没事不要轻易去这里,这里怎么说呢?按照叶无忧前世的说法就是小偷小摸什么的特别多,令镇长很是头疼,治理了几次都没什么成效后,镇长也懒得去管了,任由贫民窟的人自生自灭。

迎面而来腐臭惊醒了沉思着的叶无忧,发现自己跑到了贫民窟的叶无忧到也不打算离开,他想看看这个让队友小镇镇长头疼的贫民窟究竟是个什么情况。

贫民窟的房子,,称得上是家徒四壁,很容易就看出来的,从每间房子的缝隙中可以看出来。穷困潦倒的妇人,衣衫褴褛,鞋子补了又补,老人满脸沧桑,模糊的不成样子。她满头的银发胡乱的盘在头上,黑黄的脸上,布满了皱纹,穿着一件破烂的灰围裙,飘落下来的几丝银发随着北风晃动,脚上穿着破旧的拖鞋,在寒风中仿佛述说着她的辛酸。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不知怎么的,叶无忧脑海里浮现出这么一句诗词来;“就算是不想管,可这也实在···哎!这个世界果然是不公平的呢!”

“开门,快开门!收税了!快开门!”伴随着激烈的敲门声

就在叶无忧感慨是,一阵喧嚣惊醒了他,出于好奇,药物顺着声音走了过去。

声音来源于一个身士兵模样的青年,正猛烈的敲着门,过了一段时间,他不敲了,因为他居然把门给敲下来了。

“哄!”门到底发出声巨响,士兵被吓了一跳,但随即叫嚣道:“快出来!再不出来我把你家拆了!”

或许是听到了青年的话,屋里走出来一个小孩,小孩头发很长很蓬松,遮住了面容,衣服洗得发白,但还算整洁。

见到有人出来,青年喊道:“收税了,快给钱!”

“可是昨天不是收过了吗?”小孩弱弱的问。

“昨天收完今天不能再收啊!快给钱!”青年叫嚣道。

“可一个月不是只收一次的吗?”

“废话这么多!臭小鬼,快给钱!”青年显然是有些不耐烦了。

“可~可是我已经没有钱了!”小孩虽然害怕,但还是将自己的情况说了出来。

“什么!没钱!老子我不打死你!”听到没钱。青年愤怒了,将小孩摁在地上就是拳打脚踢。小孩死死护着脑袋,虽然被打的很难受,却始终没发出一丝声响。

看到这里叶无忧看不下去了,虽然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但殴打孩子不管怎样也说不过去,叶无忧决定出手制止了。

“住手!”叶无忧吼道!

青年听到声音被吓了一跳,回过头,楞了一下。

“是你!”青年咆哮道。

叶无忧也是有些吃惊,这个青年他见过,就是之前那个收他两个银元入城费的那个士兵,当初徐老汉知道这件时候大怒,跑回东阳小镇里整顿风气,在百姓的举报下,联通这个士兵一起的许多门卫都被炒了鱿鱼。

“刚才我还在担心我这算不算是妨碍公务,现在看来是为民除害啊!你都不是士兵了,怎么还能收税?”叶无忧冷笑道。

青年语塞,确实他现在算个无业游民,自从他下岗后他便没有了任何收入,但他平日了的花销又比较大,很快就欠了一屁股债,眼看还钱的日子将至,无奈之下年想出了这个办法,哪怕被发现也无所谓,反正他是不怕打官司的,且不说这些贫民会不会走流程,就算会,他在认识衙门了的判官,而且交情还不错,到时候反过来说这些贫民污蔑就行了,反正嘴长在判官的身上,怎么判由他决定。

“切!要你管,小鬼看你这身穷酸样,当初就该揍你一顿,现在赶紧给老子滚,不然我连你也打!”青年挥舞着拳头,张牙舞爪吼道。

“谁打谁还不一定呢!以前我打不过你,现在可不一样了!”叶无忧运起魂力:“魂剑!”

“这个感觉···你是魂导士!”青年看着叶无忧手中淡黄色的气状物,惊恐到。

“答对了,可惜没奖励!”

“噗通!”还没等叶无忧做些什么,青年一把跪下,哭喊道:“少年,不要杀我,我上有老下有小,您看在我是初犯,发发慈悲,把我当个屁放了吧!”

“你这是什么操作!!!”望着前后态度一百八十度大旋转的青年,叶无忧有些不知所措。

青年不管叶无忧的言语,只一个劲的求饶,时间久了,叶无忧也有些厌烦了,所谓眼不见为净,叶无忧便让青年走了。

“谢谢少侠,谢谢少侠!”得知叶无忧不打算对他出手后,青年连夸带笑,一溜烟的逃走了。只是青年走后,他那怨毒的眼神叶无忧是没看到的,叶无忧也不知道,他今天放走的这个青年,日后会给他带来多大的麻烦!叶无忧终归还是没能完全融入这个世界,还是按照前世养成的一些想法行事,斩草除根什么的叶无忧目前是不会想的。

其实青年之所以要求饶是因为按照东阳小镇的律法,魂导士处理一些不法之徒时时有特权的,可以先斩后奏,也就是说哪怕叶无忧把这个青年杀了衙门也不会对他说些什么,而青年以前曾和以为魂导士闹了矛盾,被魂导士打成重伤,险些挂掉,在那以后青年只要看到魂导士就会不由自主的害怕,所以在看到叶无忧是个魂导士后,他立马认怂,下跪求饶,也不管叶无忧一个五岁小孩到底能对他造成些什么威胁,这算是啥?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那个!你没事吧!”赶走了青年,叶无忧走到小孩跟前,把他扶起来,问道。

“我没事,还有谢谢你!”虽然看的出小孩被打的非常疼,遍体鳞伤的,泪水在他眼里打转,但小孩始终什么也没说。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话说你家里没人吗?你被打的这么惨也没人出来管管!真是世风日下!”叶无忧打着哈哈。

“我,家里没人!”听到叶无忧的言语,小孩突然沉默了。

“哈!?你爹呢!“叶无忧显得有些吃惊。要知道哪怕是在贫民窟,想有个房子都不容易,这小孩说他没有家人,可他明明是从房子了出来的,叶无忧有些好奇。

“我没有爹爹,我只有娘亲!”想了许久,小孩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那你娘呢!”叶无忧想都没想,脱口而出了这么一句,但随即便后悔了,小孩说他没有家人又说他只有娘亲,答案不是显而易见吗!

“娘亲她昨晚病死了!”沉默许久,小孩哭着说出这么一句话。

“那个~抱歉,我不知道,真的很抱歉!还有,那个啥,哎!抱歉!”叶无忧知道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显得有些语无伦次。

“不哭不哭,流月不哭,娘亲说过,坚强的孩子才能幸福,流月呜呜呜流月,流月···”说着说着小孩放声,痛哭起来。

叶无忧望着眼前哭泣的小孩,一时间不知所措,“啪!!!”叶无忧狠狠的扇了自己一巴掌,通红的手印浮现在叶无忧脸上,吓了小孩一跳,但也成功的止住小孩的哭声。

“那个,流月,是叫流月对吧!”

“嗯!”

“刚才是我不好,我乱说话,我自己打自己给你道歉了,可是呢!流月,你的娘亲一定不希望, 哭鼻子的对吧!她一定希望你开开心心的对吧!”

“嗯!娘亲说过笑着的流月最好看了!”小孩像是想起了往事,泪水又在眼里打转。

“你笑的时候你娘亲开心吗!”眼见大事不妙的叶无忧立马说到!

“嗯,流月笑的时候娘亲可开心了!”小孩哦不!流月抽噎,但也一脸骄傲的说着。

“所以嘛!流月,你想不想你娘亲开心!”

“想!娘亲开心流月就开心!所以流月不能哭,流月要开开心心的活着,让娘亲在天上也开开心心的!”

流月擦着鼻涕眼里,伸着鼻子,但却是不再哭泣了。“我的个妈耶!可算是不哭了,小爷这辈子最怕的就是见到别人哭了,嘛这小孩也是可怜!以后的日子对他来说也算是一种磨难!要不要收留他呢!不行,倒不是供不起的问题,可我刚帮他赶跑了青年,回头季说要收留他,这显得我想是个人贩子,不好开口啊!”叶无忧心里咆哮。

“那~那个!”就在叶无忧心里纠结是,小孩开口说完了!

“嗯!?”

“那个,您可不可以收留我呢!?”

“哈!”听到流月的话,叶无忧显得很吃惊,这可不是一个小孩可以说出来的话!

“我没地方去了,那个大坏蛋以后还可能回来!我,我~您放心, 我吃的不多的,我!~我很会干活的~我~我~”流月显得有些焦急。

“打住!!!”回过神来的叶无忧看着一脸推销自己的流月,赶紧叫停他。

“不行吗!”流月显得有些绝望。

“可以哦!我可以收留你哦!”看着流月又要哭了,叶无忧感赶紧说到。

“真!真的吗!”

“嗯!真的!那个介绍一下!我叫叶无忧,以后就请多多指教了!”叶无忧笑着伸出了右手。

“嗯!我叫流月!以后请多多指教!”流月也笑了,伸出了左手,两只小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就这样,两道原本不可能交错的人生轨迹融汇到了一起。

第九十一章寺庙

就这样,各自忙各自的,仿若时间不经用,转眼便是五日后。

晨曦徐徐拉开了帷幕,又是一个绚丽多彩的早晨,带着清新降临人间。窗外传来鸟儿清脆的叫声,将琉若从睡梦中唤醒。

琉若从床上坐起身,睡眼惺忪,缓缓的伸了个懒腰,起身梳洗,换上一身撒花纯面百褶裙,用花穗簪将一半青丝在脑后随意的盘起固定,服饰并不复杂,给人一直简单随意的美感。

今天还是不见七彩身影,因为那小子还在琉璃珠内炼化这雪黎石,出房门走至楼梯处,正巧遇见翠竹端着早饭上楼,看见琉若,翠竹嘴角上扬:“若姐姐起了,娘已经在楼下叫好早点了,我先给爹爹送去。”说罢,微微抬了抬手中放着早点的盘子。

琉若点点头,望着翠竹的背影,笑了笑。

下楼果真见翠婶他们已经坐在桌子上等待琉若了,见到琉若下来,翠婶立马站起身拉开旁边的凳子说道:“姑娘快坐。”

琉若朝着翠婶笑了笑,然后坐下,一旁的翠林有些不好意思的叫道:“若姐姐早上好。”

“嗯,你也好啊!”琉若摸了摸翠林的头发,转头对着翠婶道,“怎么样,小林的学堂找好了吗?”

翠婶一脸笑颜,看了看翠林:“找好了,房子和学院都找好了,过不了多久,我们一家就可以搬去新院住了,小林就可以在学堂念书了。”

“真的吗?”翠林一脸兴奋,“我可以和其他小朋友那样去学堂了吗?”

“是啊,是啊,小林也可以去学堂啦。”翠婶见翠林如此开心,她这个做娘的内心自然也是开心的,“快谢谢若姐姐,这都是若姐姐的功劳,以后你长大了可得好好报答知道吗?”

见翠婶这么说,琉若连忙道:“哎翠婶,和孩子讲这些做什么。”

说罢,捏了捏翠林的小脸蛋:“什么报答不报答的,只要小林在学堂里好好读,将来考中状元,当一个为民谋利的好官员就行了。”

翠婶觉得琉若一下子说进她心坎儿里去了,她的心愿可不就是翠林将来可以当状元,当一个百姓敬戴的好官吗。

“姑娘这几句话可是句句都说进我心坎儿里了,”翠婶拉了拉翠林的手说道,“听见没,在学院可得用功学啊!”

“娘,若姐姐,你们再说什么呢,笑得如此开心。”翠竹的声音传来,三人都朝她望去,只见她正一步步的朝他们走来。

“再说你小弟上学的事呢!”翠婶拉着女儿坐下,“你爹吃好了?”

“嗯,”翠竹点点头。

“翠叔的腿知觉差不多都恢复了,要试着让他下地走走了,总躺着床上也不行。”琉若首个拿起筷子,“既然人都齐了,开吃吧。”

“姑娘说的是,待会儿就让我那老头子下地走走。”

“若姐姐......”

......

在愉悦的交谈中,琉若四人足足花了一个时辰才结束了早饭。

翠林留在富贵楼陪着他爹爹,而翠竹和翠婶则是随着琉若去锦绣坊。

富贵楼的门外,季醇早就准备好了一辆马车,三人上了马车,并没有直接去锦绣坊,而是先去了翠婶找好的院子看了看,一路上听着外头商贩们的叫卖声,妇人还价声,小孩嬉笑声,三人到达了院子。

院子不大但也不小,比起他们之前住的房子不知道好了多少倍,琉若在翠婶的带领下,从里到外将房子看了个遍。

“姑娘你瞧,”翠婶指了指院子里空地的一小片地方,“我打算将这里围起来,养些小鸡,你觉得怎样。”

你的院子你做主,想虽然是这么想的,但琉若嘴上还是说道:“嗯,不错。”

翠婶听见琉若这么说,笑的更开心了。

就这样,翠婶说着她对这个院子的规划,用途等,足足两个时辰后,琉若等人才再次登上马车,向锦绣坊行驶着,马车的速度和人行走的速度总归是没法比的,很快,她们便到了锦绣坊门口。

第九十一章地痞钱三

夜幕悄然降临,长安城内灯火通明,春风徐徐吹过,茶楼酒肆门口的旗幡跟随着风的步伐,有节奏的左右摇摆着,街上的人们来来往往,街边的各种小吃叫卖声此起彼伏,沿街的摊位周围都围满了人.

洛小蝶站在河边,双手捧着一朵河灯,将河灯轻轻放在河水中,河灯随着水波,在水中渐渐飘向远方。三年前,辰逸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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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故人

洛小蝶蛾眉倒蹙,凤眼圆睁,眼中火星四射,紧紧的咬紧牙齿,咄嗟叱咤的说道:“狗贼,我要你的命。”说完顺手抓了一把裁纸的竹刀,向前冲了过去。

洛筱暗道不好,要坏事了,急忙开口说道:“小蝶,不可。”就在此时,从内屋冲出一道青色的身影,宛如一道青色的闪电,少年用剑鞘轻轻向上一挑,洛小姐手中的竹刀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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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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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煦被他的小算盘逗乐了:“钱财自然归你,他家的女眷、女仆也都是你的~”。

“额!我现在还有伤在身,那些我消受不起~”

“你不是阳谷县有名的‘西门大官人’吗?江湖上传闻你最喜欢夺取他人妻子了,怎么现在有现成的不要吗?”司马白也加入讨伐西门庆的阵列,他双目灼灼地盯着西门庆。

“这……”

“对啊!朕都恩准了,统统赏给你!”赵煦摆起了皇帝架子。

“……”

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不过此时西门庆不是去杀人,而是去间接杀人。只要找到兵部尚书楚夫晏犯罪事实,他有一百个脑袋也不够砍得。

这是与赵煦、司马白定下夜探兵部尚书楚府后的第三天夜里。今天皇帝赵煦特意召唤兵部尚书楚夫晏,共商军队开支问题,把他留在宫内直至深夜。西门庆就是趁着楚夫晏不在府中的空挡,准备潜入楚府。

经过近四天的调养,食用各种大补的药材,西门庆的内伤基本恢复,只要不是剧烈的打斗,胸口的伤也无大碍。

等到街道上的士兵走远,西门庆从一处房檐上露出头来。因为四天前有刺客潜入皇宫、惊到皇帝赵煦圣驾,所以接下来很多天,汴梁对出入城的行人、特别是其他族人,都严查不待;汴梁夜里也实行宵禁,使得每到夜间都冷冷清清,只有一万士兵在街上巡逻,到处是兵甲的‘咔咔’声响。

西门庆抬头看看天空,夜色蒙蒙,晓风残月,颇有一番诗情画意。西门庆突然来了兴致,低声吟道:“

香帏风动花入楼,高调鸣筝缓夜愁。

肠断关山不解说,依依残月下帘钩。”

却是西门庆下方不远处有一座青楼,由于宵禁,现在只得关门停止营业,再无往日门庭若市的壮观场面。西门庆对此有所感触,再结合当前月色,便把唐代著名诗人“王昌龄”的《青楼怨》借鉴过来。

“啪!”

西门庆头上吃痛,转头怒目而视身后之人。和西门庆共同行动的自然是司马白,皇帝赵煦知道西门庆有伤在身,担心楚府当中再有什么危险,所以让师傅司马白与他同行。

司马白身为宰相司马光之子,自然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都有所涉猎。等候士兵走远,刚要叫西门庆出发,却听到他在那里吟起诗来,而且主题是青楼怨女,司马白听着就气不打一处来,甩手在他后脑拍了一下。

虽然司马白这一下打的西门庆脑袋嗡嗡作响,由于现在任务在身,自己又打不过司马白,西门庆只好在心里默念:好男不跟女斗,好人不与狗争!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来到楚府,门前只有四名侍卫,而且昏昏欲睡。向周围左右打量片刻,并没有在楚府外围发现巡逻的侍卫。

西门庆与司马白互相点了点头,来到院墙阴影处,翻身进入了府中。

看着眼前错综复杂的引道,与夜色中密密麻麻的建筑,西门庆不由犯了难。这兵部尚书楚夫晏也太明目张胆了吧,他这个豪宅,占地不下百亩,比当初潜入户部尚书贾济的府宅要大上三倍。在汴梁这寸土寸金的地价市场,不是明摆着我这里有问题吗?

“拿出来看看。”西门庆拍拍额头,想到一物。

“拿什么?”司马白不解。

“当然是楚府住宅分布的地图了!你们早就有潜入此处的计划,应该准备了啊?”西门庆心里咯噔一下,他们不会真的什么都指望我吧~

“这个……没有。”司马白头一次出现尴尬的表情,他没有潜入他人府宅偷窃的经验,怎么会知道此道规矩?

“被你打败了!”西门庆无语。他突然想到以前打游戏时经常嘲讽别人的经典语句: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现在西门庆的境遇就是后者。

西门庆只得漫无目的的带着司马白在府中转悠,他发现府中的侍卫根本不多,分布也是恰到好处,根本没有重点保护的庭院,西门庆不禁产生无力之感:难道今天要无功而返了吗?

二人穿过数座庭院,来到了一处相对幽静的院落。这里花丛掩门,小树避风,青墙红瓦,处处照示出一种清雅。此处赫然是楚府女眷的住所,西门庆见了,计上心来,得意一笑。

司马白看到这处庭院布置温馨典雅,自然也猜到了是何住所。令他生气的是,他看到西门庆双目放光,露出‘猥琐’笑容,伸手又冲着西门庆后脑落下。还真把皇帝赵煦把楚府家女眷统统赏给你的旨意当真了!

“哎呦!”西门庆这次叫出声来,在寂静的深夜是那么的突兀。还好楚府宅深院大,并没有侍卫、或者家丁听到。

西门庆赶紧捂住嘴巴,瞪视司马白,压住怒火,小声道:“这已经是第二次了!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吗?老打宝宝的头干什么?”本来西门庆不明不白又被拍头,心中很是不爽,但看到司马白的表情,一个大男人,却摆出柳眉倒竖、凤眼圆睁、嘴角撅起,一副小女人的赌气的模样,甚是滑稽,所以后面的话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司马白也知自己失态,急忙恢复原来淡漠的表情。不过他再掩饰也是徒劳,西门庆看着他的眼神就跟看怪物似得,司马白感到很是不自在。

此时西门庆当然在心里脑补了,司马白是不是同**好者啊、和皇帝赵煦什么关系啊、他是攻方还是受方~已然忘记了刚才被司马白又拍了一下,要报复的打算。

“咳咳!”司马白轻咳一声,赶紧转移话题:“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我刚才都想到对策了。”西门庆得意一笑,但在司马白眼里还是‘猥琐’的样子。

“什么对策?”

西门庆却耍起无赖,道:“被你一巴掌又给拍忘了!”

“你!……”司马白气的脸色,一阵发红、一阵发白。

西门庆见好就收:“我们潜进这处庭院,抓个女眷来问问。楚老头的女人应该能知道些事情,比抓门口的侍卫划算。”

第九十四章四面楚歌

异乡,恰在这思念的季节下起了惆怅的雨。

夜深了,睡不着,索性坐了起来,倚着一盏孤灯,静静地听雨。窗外,雨正下得欢,但似乎少了一些什么,亲切?熟悉?抑或这雨原本就不是属于我的?我想起余秋雨先生的一句话:“雨夜,你用温热的手指去划窗上的雾气,看见窗户外层无数晶莹的水珠。新的雾气又蒙了上来,你还是用手指去划,终于划出了你思念中的名字。”我没有用手指去划窗户,但心头却不自觉地刻下了深深的痕迹―故乡的雨!

故乡是一座小小的县城,虽不比江南古镇幽雅,却也多雨,却也在雨中有着婀娜的姿态,却也有着一种朦胧的美。

记得儿时,每逢雨天,我都爱趴在小阳台上,痴痴地望着远处迷蒙的青山,迷蒙的小河,迷蒙的屋舍;看近处的一朵朵伞花儿,一辆辆飞驰的汽车,看那汽车驶过溅起的水花……

那时候,心中满是拙稚的幻想:山的那一边是什么?海,城市,抑或是神仙的乐土?那儿也在下着这一样的雨么?这雨又是哪儿来的?天上?天上的天上又是哪儿呢?

雨,依旧淅淅沥沥地下着,不善言辞的我只知道拽着父亲的衣襟,叫道:“哎呀,多美呀!”父亲便摸着我的手:“是呀,多美!”……淅淅沥沥……

在雨声中,我度过了愉快的童年;在雨声中,我已不再是那个曾经趴在阳台上的快活的小孩,我学会了烦恼、忧郁。

但我依然爱看雨。欣喜时,我看雨,沥沥的雨声告诉我:“得意淡然。”

失意时,我看雨,放一曲伤感的音乐,低吟“潇潇雨歇”,重新振奋。

故乡的雨分享着我成长途中的喜怒哀乐,指引着我前方的道路。我曾在日记中写道:“你是我的―故乡的雨,我是你的―故乡的雨!\"如今,为了给自己打造美好的前途,我离乡背井,求学在异乡,大概是“月是故乡明”的缘故吧,我总觉得异乡的雨不及故乡的雨。每逢异乡的雨飘然而至之时,我便不自觉地想起故乡的雨,眼前浮现出一幅幅画面:雨中的山,雨中的水,雨中的屋舍,雨中的人,一个小孩趴在阳台上,拽着父亲的衣襟叫道:“哎呀,多美呀!”

第九十六章暗中相助

夜晚,黑暗笼罩着大地,整个青州县衙中散发着诡异的气息,空气中弥漫着压抑的感觉,那感觉让人窒息。

辰逸站在高大的树冠之上,亮泽乌亮的头发,随风飘扬舞动,低头望着身下,县衙中的护卫们来回巡逻,咭噔咯噔的脚步声清晰入耳。

黑黢黢的书房中,一支烛火燃着,突然窗外刮起一阵狂风,将紧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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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营救

1、当白鹤展开美丽的双翅,翩翩起舞的时候,那修长的双腿,那优雅的舞姿多么像杰出的“芭蕾舞大师”。

2、玛留斯是一只十分美丽的哈巴狗。它的个子不大,雪白的卷毛覆盖着全身,把小脸也遮住了,看上去活像一头小绵羊。它有一对大耳朵,但是尾巴很短,几乎完全隐匿在卷毛之中。

3、一匹火红的骏马奔驰在广阔的草原上,四蹄翻腾,长鬃飞扬,壮美的姿势宛若历尽艰辛穿洋过海的信鸽,宛如暴风雨中勃然奋飞的海燕。仰天长啸,那动人肺腑的马嘶响彻夜空。应和着这悲壮的嘶鸣,四面八方涌出一片杂色的马群,海潮般势不可挡地从冬日苍茫的草地上滚了过来,成千上万匹马聚集在一起,呼啸奔腾。

4、金丝猴全身金黄色,背毛很长,宛如肩披一件金黄色的蓑衣,鼻子向前翘着;它的爪子很尖,有一根长长的尾巴。

5、天鹅时而挺脖昂首,神气如同将军;时而曲颈低头,闲雅胜似仙子。

6、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7、刺猬身体胖胖的,四脚短小,长着锐利的爪,适合于掘土,尖红的长嘴很便于捕捉小虫。

8、小猫“咪咪”的那一双大耳朵,一天到晚都直竖着,哪个地方有声音,马上往那边转,活像一架有特殊性能的雷达。

9、一只翠鸟忽地从柳树间飞出,掠过水面往另一个树丛中去了,它那美丽的羽毛带走了众人的眼光。

10、黑猩猩浑身长着又长又黑的毛,红屁股,红脸,脸上有很多皱纹,像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婆一样,嘴巴张大,还向前凸出。

11、前面的狗终于被追怒了,回过头来,把那只小狗压倒在地,不让它动弹,想趁机吃掉骨头。

12、蝴蝶初翻帘绣,万玉女、齐回舞袖。

13、那条花牛迎着落日的晚霞,不停地甩动尾巴赶着苍蝇,摇晃着脑袋,好似醉了一样,懒洋洋地迈着方步向村里走去。

14、我家养了两头小白猪。它们全身雪白,一对大耳朵像两把有力的扇子,忽上忽下不停地扇动;鼻子长长的,一对圆圆的鼻孔,像两个小山洞;鼻子下面藏着个大嘴巴,不仔细看,真不会发现鼻子下面还有张嘴;鼻子上面有一双让人捉摸不透的小眼睛,满脸的皱纹,实在不怎么好看。

15、蜘蛛把苍蝇拖来拖去,等苍蝇累得筋疲力尽,蜘蛛才高高兴兴地享用了这顿美餐。

17、鹦鹉的周身都毛茸茸的,腹部鹅黄和淡绿相间的绒毛纤细柔软,颜色由腹部向背部渐次变化,逐渐变成翠绿,深绿,墨绿。一双翅膀上还波动着条状的墨线。那一对圆圆的小眼睛不住忽闪着,乍到家时,总是怯怯地不敢妄动。

18、翠鸟头上的羽毛像橄榄色的头巾,绣满了翠绿色的花纹,背上的羽毛像浅绿色的春装,腹部的羽毛像赤褐色的衬衫。

20、大熊猫身子胖,尾巴短,毛很光滑。四肢和肩膀是黑的,身子和头是白的。最逗人的是两个圆圆的黑眼圈,一对毛茸茸的黑耳朵。

22、小花猫那圆圆的脸上嵌着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如果在黑夜里看,像两盏明亮的灯。

23、湖面上,当天鹅伸展着宽阔的双翼,引翅拍水行进时,犹如一叶叶的扁舟,一张张的风帆。宽阔的湖面上,成群洁白的天鹅,在悠闲地游荡,像朵朵白絮在随风漂流。

24、这只小狗脸短短的,头上的毛很长很长,把脸都遮住了,只露出一双大大的眼睛,它的腿很短,跑起路来就像一团毛球在地上滚动,非常可爱。

25、湖面平静,水清见底,山光水色融为一体,洁白仿佛置身于仙境之间,流连忘返。

26、蝴蝶披着彩色绚丽的衣裳,盘旋飞舞在花园之中。

27、雁群排成整整齐齐的人字形,目标一致地向前飞着,它们在天空嘹亮地叫着,好像在庄严地宣告:它们的队伍是整齐的,它们的目标是明确的。

28、春天到了,小燕子匆匆忙忙地赶回来报信。

30、螃蟹有我半个巴掌大,外壳除了腹部以外都呈青绿色,好像披着一件翠绿的罩衣。它那硬梆梆的身子,活像穿了一身盔甲。看,那一对粗壮的蟹钳,似乎摆起“拳击”的架势。呀,那八条步足,每条都由七个小节组成,像八条细长的“七节棍”。尖端的一节呈爪状,其余各节的形状如扁棒或短柱形。步足上还长着一些细毛,给这副威风的模样,添上了几分气势。

31、啄木鸟会替树木看病,好像是树医生。

32、这只花猫的全身是白底黑斑,远看上去,像一团雪白的棉花点上了几滴墨汁。

33、这小松鼠的滑翔本领更是绝活,甩开大尾巴,一纵身就能腾空跃过好几米远,在树冠上飘来飘去,特别逗人喜欢。

第九十七章恶战

1、“呼——呼——呼——”什么声音?难道在刮台风。我下了床,睡眼朦胧地拉开窗帘,迷迷糊糊地看见周围的大树像是谁得罪它了一样,暴跳如雷地猛力摇摆着。狂风正像一只野蛮的狮子大吼大叫。路边的垃圾桶被狂风吹得东倒西歪。地上一大堆树叶被雨点儿猛力地敲打着,空中还打着震耳欲聋的雷声,“轰——轰——轰——”把我的胆儿都吓得失魂落魄。我想:好恐怖啊,胆心这屋顶会被狂风刮走。

2、从昨天上午开始,风就有点蠢蠢欲动了。起初它只有1、2级,像清风一样微抚我们的脸庞,给予我们以舒服的感觉慢慢的,风逐渐大了起来,地上的塑料袋满天飞,地上的尘土也飞扬了起来,像在天空中跳舞,还动不动就钻进人的眼睛里,令我们非常难受。风再次大了起来,像发疯的巨人一样,到处乱窜,树木被吹得摇摇摆摆,路上的行人也躲在房里不敢出来,极其可怕。

3、当狂风夹着雪进入林海时,会发出阵阵怪啸声。一排排大树摇摇晃晃,树枝咯咯地截断,狂风不住呼啸,方向变化不定,被狂风卷起的雪,像一条无比大的雪龙,在林中狂舞。作家曲波在《林海雪原》中比喻狂风卷起的这条雪龙:它腾腾落落,右翻转左,绞头摔尾,朝小分队扑来。林缝里狂喷着雪粉,打在脸上,像石子一样……这样的狂风叫人透不过气来,也说不出话来,更听不见其它的声音。波兰作家显克微支在《十字军骑土》中说:在这旋风的怒号和呼啸声中,只听得一阵阵凄苦的声音,这声音像狼嚎,又像远处的马嘶,有时又像人们在大难之中的呼救声。

4、当狂风在草原上盘旋、号叫、呼啸时,刮得青草发出一片响声。俄国作家契诃夫在《草原》中曾写过狂风:忽然,在停滞的空气里有甚么东西爆炸开来了,猛然起了一阵暴风。……灰尘在大道上卷成螺旋,奔过草原,一路裹着麦秸、蜻蜒、羽毛,像一根旋转的黑柱子,腾上天空,遮暗了太阳。在草原上,四面八方,那些野麻跟踉跄跄,跳跳蹦蹦,其中有一株给旋风裹住,像小鸟一样盘旋着,飞上天空,变成一个小黑点,不见了。这以后,又有一株飞上去,随后第三株飞了上去。其中两株在空中互相扭住了,仿佛在决斗似的。

5、风一直这样刮着,像是跟我们有深仇一样。地面上的尘土和塑料袋都被吹了起来,甚至连树枝也被吹断了,到了晚上六点多,他才逐渐退去,不再打扰我们。这时往外看,外面已是一片狼藉,无法形容…。。

6、风越刮越猛,只听窗外“嘭——”的一声响,对面的不知谁家的房门在风的“指使”下重重地关上了,“嘭、嘭——”门被接二连三地关上。狂风更得意了,咆哮着向窗门撞击,不时发出低沉的“呜呜”声,连大地都仿佛在颤抖着。我害怕极了,整个身子缩成了一团。就这样持续了几分钟,狂风彻底怒了,近乎疯狂地怒吼着,尽管门窗紧闭,仍给我一种狂风近在咫尺的感觉,仿佛它随时都可能像一头发疯的野兽般冲进屋子来。幸而这样的场面只持续了短短十几秒钟,风渐渐安静下来,但仍旧喘着“粗气”,四周寂静无声。

7、过了一会儿,只见一股急速翻腾的云浪,仿佛是一条灰色的长龙,从西方滚滚而来。顷刻间,狂风大作,飞沙走石。田野旁的小树被狂风吹得东倒西歪,还夹着"辟里啪啦"的折断声.

8、还没等我站起身,迈出一步,一股强劲的热浪直冲而来,飞扬的灰沙夹杂着树叶,使我们惊叫着逃命似的飞奔,一会儿,乌云滚滚,遮天蔽日,如挂了一块黑色的幕布。风越来越猖狂,越来越放肆,势如千军万马,浩浩荡荡,无情的撕撤着一切:把小草压得喘不过气;摇拽着树木跳起了疯狂的“迪斯科”;窗上的玻璃剧烈震动;人们的头发四处飘散。裙子在我身后呼啦啦直响,狂风呼啸着卷着沙石迎面而来,弄的我脚上胳膊上一阵刀割般的疼痛,偶尔迷住了眼,也只是用手粗粗揉一下,继续飞奔。

9、狂风咆哮着,一阵比一阵猛烈地撞击着房屋,可是房屋却稳如泰山.风魔王被激怒了,用尽了全身之力,吹向房屋,还发出"呼-呼-"的声音,似乎在说:"你竟敢阻止我前进,看我不把你吹倒。"

10、狂风是野蛮的。当狂风吹过田野的时候,平原大地霎时卷起旋转的黄土,如果是冬天,庄稼都收割完了,草木凋零了,那时,每个村庄都赤裸裸地暴露出来。狂风变成没有遮拦的小霸王,打着响亮的唿哨,狂放地到处奔跑,跑过荒寒无边的野地,跑过空虚的村街,无理地摇撼着庄户人家紧闭的门窗,还不时扬起大把的沙土,撒向谁家的院子。恶作剧时,它还吹倒栅栏上的几块朽木,刮走草屋顶,掀起农妇的衣裙,把鸡群赶得满村乱跑,鸡毛吹得乱蓬蓬的。

11、那一天,天气晴朗。突然,天色变得灰暗起来,漫天的乌云如海水涨潮般汹涌而来。随即,便刮起了狂风。刹那间,飞沙走石,黄土飞扬。

12、突然又一阵狂风刮来,地面的沙土骤然卷起来了,一时间飞沙走石,呛得人睁不开眼睛,纸片像兔子般四下奔跳,一只塑料袋猛地跃起,飞上了天空,各种树木发疯似得扭摆起来,路上的行人连马扎都没拿,就连忙跑回家里,太阳也变了脸色,隐没在了乌云内。这时狂风哀鸣,我被吓得不轻,连忙缩回头来,只看见外面有人家的窗户没关,摇摇曳曳,“砰”的一声玻璃碎了,溅了一地。

13、我站在三层楼上,透过玻璃窗向外看着。路上的尘土、纸屑都被风刮上了半空,看上无就像罩了一层很厚的雾。路两旁的大树依旧挺拔,在勇敢地和大风搏斗着。行人们都缩着头,加快了步伐,朝着各自的家中走去。。。。。。

14、下午,老天突然变了脸,刚才还是春光明媚,阳光灿烂,转眼间,乌云滚滚,狂风大作,飞沙走石。同学们被这可怕的景象下呆了。大家透过玻璃窗看到许多树都被这股“妖风”吹弯了腰,只听见树枝在“沙沙”作响。纸屑、树叶被卷到空中,像断了线的风筝。

15、有了大雨的陪伴,狂风好像变得更加放肆了,它肆虐地吞噬着一切。在大街上的人们刚撑开伞,伞顶就已经被狂风刮翻啦。这时,想要在外面走上七八米都很困难,甚至有一种底力不足、将会被掀起来的感觉,连雨点和乌云都好像被狂风刮歪斜了似的。“呜呜”风鸣声越来越大了,它好像代表了狂风的愤怒和它那将要吞噬一切的欲望,将停在外面的电动车、摩托车吹倒了一辆又一辆,将还未发芽的小树吹飞了一棵又一棵……终于,风鸣声越来越小。最后,它用它仅存的最后一丝力量吹走了最后一片乌云。雨停了,天边渐渐露出了迷人的彩虹。

16、在回家的路上,狂风还是不停地呼呼吹着,都快把伞给吹烂了,我看见许多人的伞被吹翻了,连一些三轮车都被吹倒了。在公园里,只见一棵又粗又壮的树也被狂风连根拔起,电线“呼呼”叫,树杆“呜呜”响,柳树的枝条被刮得来回甩动,像一条条鞭子在低空中猛烈抽打。回到家,我刚放下书包,突然“砰”的一声,我扭头一看,啊,原来是房门被狂风吹来关着了。“哗啦啦”,张爷爷家的几个花盆从楼上吹落下来打碎了,他家的窗户也不停地被狂风吹得“噼噼啪啪”直响。

第九十九章受伤昏迷

夏侯拓拔再次举刀的瞬间,辰逸已经想到了自己的后半生,闭上眼静静等待着刀落。忽然洞穴中传来一声住手,宛如黑暗中的闪电,心中不由又燃起了希望。

十三护送百姓离开的时候,碰见黄二率领着一行人,押着陆志民往矿洞走去,黄二先是一惊,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后,怕辰逸有危险,让庞统领和洛筱率领一队人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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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治伤

三天后,以是寅时。

满天的星辰,不知为何它们声息全无,躲到了云缝之中。县衙中的水池象是一面镜子,圆圆的月亮映在池面。池子附近挂在房檐上的灯笼,将朦胧的灯光映在水里,就象是一个个躲在云缝中的小月亮似,围绕着池中的月亮。一片一片臃肿的白云缓缓地移过池面,仿佛是一群老妇,弯着背,一步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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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归京路(上)

1:到了中午,太阳是最晒的时候了,柏油马路都快融化了,远看好像有炉子燃烧时的那种热气。家里本来调皮的小狗也找了个凉快的地方睡觉去了。

2:今晚的星星又大又亮,像无数盏明灯,闪着光芒;又仿佛是宇宙的眼睛,俯视着大地。星星像闪光的宝石,总对着大地眨眼睛。此时,有一颗流星从天空中飞过,我立刻闭上了眼睛,许了一个愿望,希望时间能在这一刻停止,让我定格在这充满幻想的初夏的夜晚!

3:驱车来到乡下,不见任何嘈杂,只有蝉整齐的合唱声。放眼望去,是整片的麦田,绿中泛黄,偶有几颗长得高,比其他的冒出些,在晨光的微风中摇摆着。车向小路缓慢地行使着,小路的另一侧,是成排的桑树。夏日中的桑树,树干挺得更直了,树叶也长大了。

4:每当夏雨来临的时候,我就坐在窗户边,静静的观察着夏雨。刚开始,雨就像天空倒下来的一盆水,密密麻麻,十分大。片刻,雨渐渐小了,但好景不长,又过了一会儿,雨又像开仓放谷一样连绵不断的倾泻下来。雨落在水中,好像一个个从天而降的跳水运动员;雨落到手上,好像一根根冰针扎在手上;雨落到树上,又好像回到了绿色的舞台。

5:夏,像穿着七色彩裙羞涩的舞女,摇摆着舞裙悄悄来到身边,潺潺的溪流有节奏地敲响着波浪鼓,夏,便把银铃般的笑声化成美丽洒向每一寸大地。

6:雷雨是来得快,去得也快。过了一会大雨就停下了。空气清新多了,没了雨前的闷热,多了无数新鲜的感觉。太阳妹妹回来了,彩虹像一条五彩的丝带挂在天空。荷花在池塘里快乐地跳起舞,美丽极了!青蛙在荷叶上不停地欢唱:雨后雨后多美丽,荷花张脸迎太阳;彩虹唱曲对我笑,阳光明媚:多明媚其它小花摇摇身子为它伴舞,五颜六色的小蘑菇也从地下钻出来了,像一把把可爱的小雨伞,给大地点缀着色彩。

7:夜幕拉下了,凝目远望,田地里还有工作的农民,虽然他们已经工作一天了,但是我仍可看出,在他们那疲惫的神情下还藏着一丝的喜悦。我想他们是因为田里的农作物将要成熟了,所以再疲惫的神情下还藏着一丝的喜悦。因此,我也高兴了起来。

8:夏,是一个多么爽气的名字呀!夏小伙把桃花画的粉中带紫,把梨花擦的晶莹剔透,把荷花抹的银光闪闪,让人看了心旷神怡!

9:草丛中蟋蟀唱着动听的歌。水田里的青蛙给蟋蟀伴奏。小草啊,野花啊,身上都沾满了露水,露珠在月光下轻轻的滚动,是那样的晶莹剔透,那样迷人。夜变得更黑了,各家的灯亮了,像无数的星星。夜深了,我也该回家了,于是我恋恋不舍的踏上归途。

10:初夏时节,各色野花都开了,红的:紫的:粉的:黄的,像绣在一块绿色大地毯上的灿烂斑点;成群的蜜蜂在花从中忙碌着,吸着花蕊,辛勤地飞来飞去。

11:偶尔漫步于田野小径之中,感受荷的香,荷的美,感受风触摸肌肤的快感,感受天空的蓝充溢眼球的享受,感受雨声滴落到荷叶发出的声音,那是大自然的呼唤!

12:雨天,滴答的雨声奏响一曲雨歌,落在荷叶上随着荷摇摆,最后跳入水中荡起点点涟漪。喜欢折去几片荷叶在屋檐下看雨水落入荷叶翻滚的样子,也喜欢在荷下听雨的声音,这是用自然的景物倾听自然地声音。

13:初夏是美的,那是有别于艳阳春的另一种美。如果说春天的美美在百卉争妍,初夏的美就美在万类竞绿。再看那绿,却是层层叠叠,无边无涯,绿得沉,绿得酣,绿得触目生凉,绿得照人如濯,一时凝望出神,仿佛整个天空都被染绿了呢。

14:荷,仿佛是夏的信使,每当夏来临,荷叶便着上翠绿的晚礼服,牵着舞女般的夏的手摇曳,风则巧妙的伴奏,雨是柔和的音乐,而荷花则如伴奏的少女婷婷玉立,优雅中透着含蓄,宁静中透着炽热,曼妙的舞姿令人如痴如醉。

15:清晨,还是微风习习,令人神清气爽,可是还没过十分钟,气温就很快升高了,湖边的杨柳无精打采地耷拉着脑袋,好象在问湖要水喝。草地上的花也被晒蔫了,树上的喜鹊也落到了树荫下来乘凉。在草坪上,一只猫獭洋洋地躺在一颗小树后面。望望远处的大楼,朦朦胧胧的,仿佛蒙上了一层白纱,金灿灿的阳光洒在水面上,微风拂过,波光粼粼,有点儿让人睁不开眼,丝毫没有七点左右的凉爽。

16:夏天是一个灵活的小伙子,他过来替春姑娘换班了。春姑娘她迈着轻盈的脚步悄悄地向我们告别,人们依依不舍的向春送别,送走了春姑娘,迎来了夏小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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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二章 归京路(下)

为首大汉名叫贾平,此人人品猥琐,爱好女色,曾是武当外门弟子,因触犯门规,被逐出了门派,从此聚集了一群三教九流之徒,干起了打家劫舍的行当。

青衫男子长剑往前边一挺,心想:“眼前这人,怕都是个顶个的好手,我只有占的先机,方有取胜之道。”当下便是不客气,剑尖一点,长剑向前边横挥了过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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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三章 敢问路在何方

十三看着四人,暗想:“他们能够追随公子,不知道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要是自己肯定会将他们送到官府,还是公子心善,让他们自生自灭。”闷闷不乐地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将瓷瓶塞口打开,从瓶中倒出四粒黑色丹药,托于掌心。强行将丹药,一一塞到了四人的口中。

十三给他们解了穴道,四人急忙盘腿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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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四章 归来

白幕雅坐在马车中,偷偷的看着辰逸,除了吃完之外,辰逸几乎一动不动的坐在马车之上,沉默寡言。心中暗道:“真是一个呆子。”自己只将帘子掀起,无聊的看着外边的风景。十三是和白幕雅的丫鬟春蝉年级相仿,两人一路上说说笑笑,谢攀、薛幡、周瑞、贾平四人一路上锤头丧气的跟随着马车。

马车停在了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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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五章 命案

辰逸眉头稍稍皱起,看着道貌俨然上官宇枫,回想起三年之前,长安送大军的情景,自己清楚记得上官宇枫看着柳依依的眼神中充满了不甘炙热的眼神。

三年时光,上官宇枫如同三年之前一样假仁假义,或许比三年前更加无耻,将手中的折扇缓缓合在一起,暗自思索着向这样的人,找机会一定要好好教训一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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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六章 扑所迷离

飘向楼外,人们聚集在一起,对着阁楼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啊!”突然从一楼的云梦阁中传来一声刺耳的尖叫,以及茶具摔碎的声音。在贾平几人的搀扶下,辰逸来到一楼。在云梦阁外,看见一位丫鬟坐在地上瑟瑟发抖,杯子摔的四分五裂,杯中原本的茶水溅落了一地。

只见阁楼中,有一位身穿红色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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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相助

萧浔木紧跟在十三身后,还未走进房间。阁楼中清晰传来了古筝婉转低沉的琴音,如靡靡之音,回响整个阁楼中间。似细雨打芭蕉,远听无声,静听犹在耳畔。萧浔木慢慢中陶醉在这低调的琴声里。忽的,忧思满上心头,不知为何忽来的哀伤之感。

“萧大人,请。”

萧浔木推开槅门,一股淡淡的檀木香充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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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半仙刘不易(二合一)

站在辰逸眼前之人名叫刘不易,顾名思义让他算上一卦很是不易,江湖人称刘半仙。

此人行踪飘忽不定,喜怒无常。给人算命全靠自己的心情,顺眼之人可分文不收,若是自己看不顺眼,就算你给多少钱,也不会替你算上一挂。

江湖传言:宁招魑魅魍魉,不招半仙刘不易。相传刘不易不仅面相无一差错,而且此人武功高强,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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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九章 真相(一)

义庄的偏殿中,长安县令安承羽忐忑不安的在义庄中来回踱步。他们一行人早已在义馆等候多时,听见屋外有脚步声,自己率领着一行人急忙赶了过去。

自己看见辰逸一行人后,檫了檫额头上的汗水,惶恐的开口说道“下官安承羽见过两位大人。”

萧浔木指着自己身边的辰逸,说道:“安县令这么是辰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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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章真相(二)

三人火急火燎的往义庄杀去。

身后的十三,好奇的问道:“公子,我们去干什么?”

“开棺验尸,我没有猜错的话,这起案件过于复杂,我们只是揭露了案件的冰山一角而已。”

“等等。”几人在义庄门口停了下来。看着紧闭的大门,辰逸知道如果踏进去,肯定会坏了某些人的好事,会给自己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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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一章真相(三)

“吱呀————”一声,朱红色的大门缓缓打开。

顾风岩笑道:“我说今天稚怎么喜鹊总是叫个不停,原来有贵客到访,辰兄里面请。”

入门曲折游廊,廊上挂着一排风铃。小风铃在风中摇曳着,晶莹剔透的铃儿互相撞击发出的清脆声音,清脆的响声是如此的安详,如此宁静。院有大株梨花和芭蕉树,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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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二章 真相(四)

映在眼前的府邸,辰逸感叹道萧浔沐真是的大手笔啊,府衙门口蹲着两个大石狮子,三间兽头大门,大门紧闭,正门之上有一匾,匾上刻有萧府二字,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龙飞凤舞。

几人在府中管家的带领下,顺着鹅卵石的羊肠小径一路分花拂柳而来,但见四周亭台楼阁,翠鸟掠起眼前一汪澄碧,沿岸杨柳依依,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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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三章 舍命出手

跟随着皇帝飞快的脚步,一行人仓促地赶往坤宁宫,还未进宫门,老远便听见院中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坤宁宫中,丫鬟、太医、太监们颤颤巍巍跪在地上,嚎啕大哭,听到哭声元杰身子不由一晃,旁边的太监急忙扶着元杰,担心颤抖的问道:“陛下,你要保住龙体啊。”元杰推开了太监,晃晃悠悠的走了进去,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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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五章 回封地

一月前,辰逸还在皇宫中时,皇上赏赐自己封地的圣旨自己已经拿到了手。

封地虽然不大,却是经过精挑细选的,土地肥。

自己总算是从皇宫出来了,一月来,自己每天待在皇宫中,都快憋出毛病了,听着街道人们嘈杂的声音,辰逸觉得倍感亲切。

掀起窗帘看着窗外的景象,火辣辣的阳光普洒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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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五章 回封地

一月前,辰逸还在皇宫中时,皇上赏赐自己封地的圣旨自己已经拿到了手。

封地虽然不大,却是经过精挑细选的,土地肥。

自己总算是从皇宫出来了,一月来,自己每天待在皇宫中,都快憋出毛病了,听着街道人们嘈杂的声音,辰逸觉得倍感亲切。

掀起窗帘看着窗外的景象,火辣辣的阳光普洒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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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六章 冤情

夜里天高露浓,一弯月牙在西南天边静静地挂着。闪舞.清冷的月光洒下大地,幽黯的光从屋顶的漏洞中照下来,让人无法入眠,繁星却越发灿烂起来。茂密无边的庄稼地里,此唱彼应地响着春虫的唧令声,蛰伏的鸟偶然加上几声伴奏,吹地翁像断断续续吹着寒茄。

柳树在路边静静地垂着枝条,荫影罩着蜿蜒的野草丛丛的小路。山谷中的岚风带着浓重的凉意,驱赶着白色的雾气,向山下游荡。而山峰的阴影,更快地倒压在村庄上,阴影越来越浓,渐渐和夜色混为一体。

“表少爷,怎么了,睡不着啊?”许倩躺在一张破桌板上,与林坤一眼陷入了失眠。

“你不是也没睡吗,也不知道怎么的,我就感觉浑身发毛,估计是这地方太邪性了,竟然我也有些不由自主的发憷。”

“不是这地儿邪性,是你心里装着事儿。”

“或许吧。”林坤叹了口气,“你说吧,这好不容易算是和这个临邛道士近距离较量了,可是我这心里反而没落稳了。”

“怎么了,你是对琪姐没信心啊,还是对自己没信心?”

“不知道怎么说。”林坤想了想,“现在静下来好好琢磨琢磨这件事,总感觉咱们现在这么猫着也不是一回事儿,我们必须得采取行动,可是该干什么呢?”

“哎,你呀就是爱瞎操心,捉摸这些干嘛,说不定琪姐已经有主意了呢。”

“但愿吧。”

时间过的很快,月亮不断地在云层间进出,周围除了“呼呼”的风声,偶尔还能听到远处猫头鹰的叫声,在这漆黑的夜里尤为渗人。

即便林坤已经对风餐露宿习以为常,但是躺在这样一个荒败的老宅里,心里还是觉得怪怪的,他心忖道:“一般来说古时候的人笃信风水,聚族而居选址在位置上有大的讲究,这个村子紧挨着墓地,却并非家族墓地,.”

“但是,这显然也不能就认为是临邛道士选择这里的原因,除了这里的环境和民风,临邛道士肯定还有其他的打算。”林坤辗转反侧,陷入了深思,“可是到底是为什么呢?”

“从目前掌握的线索来看,临邛道士可能是要把彩凤妈的尸首重新运回到绍兴大剧院,在那里才是他真正选择的方位,可是他赶忙舍近求远,选择在这儿,这样运输都很不方便,就更别提把尸首送进城里。”林坤百思不得其解,“除非他有什么特殊的办法?”

夜在风中醒来。清晨,村落是静谧的。当第一缕晨光射穿薄雾,便迎来了一个温馨的晨。此时,村庄的一切都笼罩在柔和的晨光中,道旁的柳树低垂着头,接受着晨光地淋浴,草丛从湿润中透出几分幽幽的绿意。

东方出现了瑰丽的朝霞,村子里的屋顶飘着缕缕炊烟,空气中弥漫着轻纱似的薄雾。林坤刚打开窗户,一股新鲜空气迎面扑来。含苞欲放的蓓蕾上,晶莹明亮的露珠闪烁着,显得生气勃勃。几只小鸟儿在我窗边清脆地鸣叫着。

他走出房门看到的是雨后湿湿的庭院,“奇怪,昨晚下雨了吗?”

“雨是早上刚下的,你早上睡的太死了,下雨了都不知道。”许倩伸着懒腰走了出来。

“哎,怎么就你一个人,表姨和叶慧呢,她俩去哪了?”

“琪姐当然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办。”

“重要的事情要办?可是我还有事要跟她商量呢?”林坤着急道。

“有啥事不能跟我说,还非得跟琪姐商量?”

“我不是那个意思,是这样的,我昨晚上想了一夜,一直在捉摸这个临邛道士到底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那你是想出来到底为啥了?”许倩笑嘻嘻地看着林坤。

“还没有,不过,我已经有点眉目了,所以要跟表姨商量嘛!”林坤看了看许倩的表情,疑惑不解,“不是,你干嘛这么看着我,我脸上有花吗?”

林坤茫然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孔,“没有啊你到底笑什么嘛?”

“我是笑你啊,咸吃萝卜淡操心!”

“啥意思?”

“琪姐早就心里有谱了,这不她天还没亮呢就去准备了。闪舞.”许倩说的一脸惬意,“哎,我也可以好好享受享受这清晨的和煦阳光了。”

“哎,等等等等,倩姐,你把话说明白点,琪姐到底有什么法子了?”

“你想知道?”

“我当然想知道了!”

“嗯,好吧,看你这么急切的份上,我就告诉你吧。”许倩故弄玄虚地说道,“敲山震虎!”

“敲山震虎?”

“你是不是也字怀疑临邛道士接下来到底会怎么做,你能想到的琪姐怎么可能想不到,她呀早就想到临邛道士接下来会把苏氏运到绍兴大剧院,实施他的最后一步计划。”

“那琪姐打算怎么做?这敲山震虎到底是啥意思呢?”林坤还是不明就里。

许倩想了想,“这么说吧,就是逼得临邛道士漏出破绽,现在他在暗,我们如果只是在这儿猫着,永远不知道他接下来会干嘛。因此,我们必须主动进攻,打乱他的计划。”

林坤点了点头,“要是这么说的话,我倒是有点明白了,这跟我晚上想的差不多嘛,什么叫英雄所见略同,这就是铁证。”

“表少爷,知道你这叫什么吗?”

“什么?”

“喜事过后敲皮鼓——马后炮!”

“行行行,我不跟你一般见识,你爱信不信。”林坤无奈地摇头,继续问道,“那琪姐具体准备怎么做?”

“很简单啊,兵分三路,你和我留下了继续监视,琪姐回去联系各方面的人手,把动静弄大,越大越好,像什么电视台、报社、网站啊,全部撒出去,让外面的人都来看看,看到时候临邛道士怎么收场!”许倩得意地笑道。

“这计划听着都觉得过瘾,临邛道士要是看到这么多人来到村子里,还不得气死!”

“可不嘛,叶慧负责去剧院盯着,到时候她叶慧发动演艺圈的朋友一起来鼓噪话题,你知道这叫什么吗?这就叫‘互联网破案’。”许倩得意地说道。

“嗯,想想就得劲啊,这浩浩荡荡的探秘大军开进村子,还不把他吓一跳,他就更只能装耗子躲起来了。”

随着门外一声清脆却又极其突兀的汽笛声的响起,彻底打破了村庄的静谧。林坤的精神随之振奋起来,似乎连这里的空气都在悄然发生变化,“啊,一场真正的人民战争就要来到了!”

很快大大小小的汽车就拥堵在了村子里狭窄的土路上,其中有不少扛着长枪短炮的新闻记者,连一些痴迷灵异事件的网友也是蜂拥而至,他们在村子里架起机器,建起临时的拍摄点,一时间热火朝天。

直到晚上,外面忙活了一天的人纷纷睡去。黑暗的村子在月亮的照射下有了一丝光明,一缕缕柔和的月光,诉说这里的静谧和诡异。

突然,“啊”的一声,凄厉的叫声从摄制组的宿营地里传出。林坤立刻被这叫声惊醒,一个翻身向外看去,只见村委旧楼外的空地上,一个身着厚实的身影正偏着脑袋瞪着一个女记者。

女记者发出了一声凄厉喊声,把所有人惊醒,连林坤在远处也觉得耳膜发痛。

而此时,一阵阵的黑气正从那个身影往外扩散,林坤仔细分辨之后,认定道:“挺尸?!”

许倩点了点头,同意林坤的判断,“临邛道士是没辙了,老调重弹,又想把人吓走。”

“就是可怜了苏氏,死了都不能安生。”林坤心里咒骂道。

苏氏的死尸蜷缩着身子,身上青一块、黑一块的,明显是出现了尸斑,她的脑袋出奇的大,两只眼圆睁着,带着浓浓的不甘意味。在她的身下,一滩滩的血迹像是硫酸一样腐蚀了大片面积,带着浓浓的恨意看着被吓得半死的记者。

可就在这个时候,也不知道是谁在营地里喊了一声,“大家伙快抄家伙,把我们带来的桃木剑都拿上来!”

未等林坤反应过来,眼看着那双死人手就要抓到女记者的脖子,说时迟,那时快,有人一个箭步冲了出来,手中桃木剑轻轻一挑,接住了那双死人手。

桃木剑不愧是专门克制邪崇的物件,苏氏的死人手刚刚触碰到桃木剑,立刻反弹回去,手上爆发出几颗火星,像是被灼热的烙铁烫了一下。

“啊……”

林坤听到苏氏发出了一声惨叫,接着一股黑烟从她的尸身中钻出来,在空中凝聚发出阵阵恶臭。

“奇怪,这人是谁啊?”林坤疑惑道。

只见那个人手持桃木剑,踏出了罡步,口中念念有词,念了几句谁也听不懂的咒语,道:“孽障,我现在给你一次机会,你若冥顽不灵,今日我就将你斩杀,以免你来日作乱。”

“我去,这家伙搞什么神经?”

“估计这就是个凑热闹不嫌事大的二愣子,仗着自己有点道行就来这儿逞能。”许倩不屑一顾道,“不过这样也好,虚虚实实,真真假假,更容易让临邛道士坐立不安。”

苏氏的死尸原地晃动了几下,恶狠狠的瞪了那人一眼,接着天上的月色,目光顿时一亮,那人看了立即倒吸了一口凉气,原本的狂妄瞬间所剩无几。

一百一十七章 宿命

初冬的夜晚是多么美丽!天空中的景色另有一番姿色。从一轮弯月变成一个盘子,真是美丽极了。过了一会儿,星星们和月亮姐姐玩起了捉迷藏,真是追星无痕,月影无踪!

2、冬天的夜晚,月光朦胧,象隔着一层薄雾,撒落一地冷清。苍白的月光使人感到阵阵凄凉意,望着不再如水的月光,思绪穿过心情的那片温柔象雾一样点点漫延,徘徊许久许久,最终在一声无耐的叹息声中飘散飘散……

3、风从树叶的缝隙间荡过来,凉凉的,柔柔的,吹在人身上舒服极了。月亮的清辉似水一样在田野里流淌。薄薄的轻雾如纱般漂浮起来,四周朦朦胧胧的,让人仿佛走进一个梦幻般的世界。小路若有若无,在脚下蜿蜒而去。田野里弥漫着庄稼成熟的香味,让人倍感惬意。有不知名的小虫在草丛里,轻轻鸣唱,声音细细微微的,像从地下发出的颤音。远处,农家窗户的灯光,一束束地透过夜幕照过来,给这温馨的夜色增添几分迷人的魅力。

4、寒风中带着几分肆虐向我迎面袭来,风刮到脸上犹如刀子割在脸上一般,疼痛无比。黑夜中的大街上,没有一个人,似乎或有远处那隐隐约约的汽车飞驰而过时与柏油路发出刺骨铭心的摩擦声,要么就是那一闪一闪的路灯,仿佛它也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或许它也要睡觉了,只是在做最后的挣扎——打盹。

5、看到这美妙的夜空,我不禁沉醉了幻想起来。你看,靠着银河的那几颗闪亮的星,多像一只在飞翔的老鹰;那边又好像是“天鹅座”,远看又像一只高举双夹,翘着尾巴的大蝎子,我想那是“天蝎座”吧!那颗“牛郎星”多么的闪耀,好像正在呼唤对岸的“织女星”。在瞧左边那几颗星,多像达达那把精致美丽的琴;在那边的几颗星,又像一只正要起飞的天鹅;再看看中间,那星星好像围成一个红旗的模样,中间还贴着似五角星的星星呢!夜晚的星空,真是一个美丽的世界!

6、瞧!晴朗的天空镶嵌着一块块闪亮的晶石,自然知道是星星了。那广阔的天空,像一块巨大的屏幕,那些小星星如宝石般镶嵌在蓝色的屏幕里。他们时而眨下双眼,好像是在窥视大地!

7、山村的夜晚,周遭是那么宁静,为少有灯光的村庄,带来了几份神秘的色彩。小河边的草丛中,偶而会传来几声欢娱的蛙鸣,间或几声虫儿的窃窃私语,仿佛是大自然为我们演奏的小夜曲儿,令人顿感心旷神怡。

8、天,逐渐暗了。随着夕阳的沉落,在一片嘈杂之中,夜晚悄无声息地降临了,在眼前透明而洁净的窗玻璃上降临了。此刻的窗外,因为黑夜的降临,在公园昏黄的灯盏下显得朦朦胧胧。

9、晚上,我抬头看着夜晚的星空,啊,真美啊! 夜空与那皎洁的月亮和那一眨一眨的星星给我带来无遐的想象。那一片黑蓝黑蓝的天空就像一张纸,而那些一眨一眨的星星就像一朵朵美丽的花儿,又像一盏盏亮晶晶的灯,静静的躺在这张黑蓝黑蓝的纸上。

10、夏天扫去了夜晚最后一片云。一贫如洗的天空只剩下一弯明月,瞪大眼,才隐隐约约看到几颗星星发出黯淡的光,这是所谓的“月明星稀”吧。

11、小路默默在前面等我。我深深沉浸在这风高月清的夜晚,轻轻哼起一首欢快的歌。路边的玉米叶沙沙作响,像在给我伴奏。天空繁星闪闪,像在和我一起唱歌。刚出门时,心中那缕淡淡的忧伤,早已被这美丽的夜色冲淡。在这凉风习习秋夜里,我这颗浮躁的心,已在柔柔的月光中,淡定下来,学会坦然的去面对一切。

12、夜,好深,好美!每到这个时候,一切都归于平静,就连白天时喧嚣不止的街道:那些缭绕于耳的叫卖声;那些车水马龙的热闹场景;此刻,都变得异常的安静。天空中,闪烁的星星还眨着亮晶晶的眼睛,不知疲倦地装点着这个漆黑而浪漫的夜晚,如水的月光毫无遮拦地倾泻而下,朦胧的月色仿佛一条若隐若现的面纱,为这个寂静的夜,增添了一份独特的美感。

13、夜很深了,美丽的月儿在天空中遨游。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不见了,家家却灯火通明,人们在干什么?人们在边吃月饼边赏月哩。月亮仿佛有魔力,就连小孩子那一颗颗躁动的心也安静下来。老人们都在望月,默默地许下自己心中的心愿。

14、夜幕像一张巨大的网,从四面八方慢慢的将整个天空拉拢,泼墨般的洒脱和欢畅。那抹红色褪去了,天边留下的是一片黑白混杂不清的景象,静默的、安然的等待着黑夜的来临。没有忧伤,没有绝望。是一种淡然,一种安详,更是一种日落该有的模样……

15、夜悄然来临,窗外弦月如钩,夏虫脆鸣,几许繁星陪伴闪烁着冷月。淡淡清风拂过,卷起席席往事,繁华街道上昏暗的灯光,映照着我憔悴的脸颊。伸手抚摸那灯光,却是幻影无法挽留,犹如那一段逝去的记忆无法挽回。

16、夜色融融,黝黑的天幕上缀满了繁星点点,他们调皮地眨着眼睛,偷窥着人世间的秘密。偶尔有流星划过夜空,为那寂静的夜晚增添了几分活力

第一百一十八章 狱卒 张宇

“头,张枫张大人说抓了一位江阳大盗,命你关押到狱中,好好关照一下。”

“哦?江洋大盗,就他那三脚猫的功夫?”躺在椅子上的男子,起身拿着桌上的佩刀,向门外走去。

看着被用绳子捆绑的辰逸,从衣着上看,明明就是一位气度不凡的公子。

“给他松绑吧?”说话的人穿着一套淡青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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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离殇

总决赛的第三轮比赛结束了,如果说史莱克学院力克星罗学院,给人以震撼。那么,武魂殿学院战队给人的感觉就是压倒性的优势,可以说和天斗学院的对战完全是邪月一个人主宰着战场。

两场重头戏,分别给人以不同的感觉。史莱克学院的表现固然抢眼,但武魂殿学院战队那名魂王一出,就再也没有人会看好他们,毕竟魂王和魂宗实力可是质的变化,更何况众人关注的武魂殿真正的主力还没有出现!

第三轮比赛结束,整个大赛剩余的队伍只有六只。三支种子队伍竟然在今天的比赛中有两只双双淘汰。剩余的只有一个武魂殿学院战队。

毋庸置疑,在剩余的全部六支队伍中,武魂殿学院战队实力首屈一指。紧随其后的,就是史莱克学院战队和新的神风学院战队。另外三支队伍虽然也闯入了六强,但更多的却只是陪衬而已。

明天的抽签将决定很多事,谁也不愿意先碰到武魂殿学院战队,那代表着横梗的一堵墙。

……

夜,渐渐布满天空,无数星辰的挣破夜幕探出头来,夜的潮气在空气中漫漫地浸润,扩散出一种感伤的氛围。

今晚的月色很美。

在一处幽静的湖泊旁坐着一个女子,她的容貌倾国倾城,美的让这无垠的月光仿佛都黯然失色,月光下的纤纤摆弄着清风中的缕缕丝发,但她那绝美的面庞上却是那么的凄凉。

那种凄美,令人心碎,她呆呆地坐在湖泊边,双手抱着蜷曲的双腿,眉宇间凝固着伤心与思念。

清风微动,一到白色的身影轻轻的来到她的身后,看着她蜷曲的样子,他冷峻的眼神中不禁充满了疼惜。

没有言语,没有动作,他就这样静静的看着她。而她也并没有感受到他的到来,只是呆呆地望着前方那片笼罩着朦胧月色的湖水。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着,更深沉的黑色也已经完全覆盖了天空,见到湖中的圆圆的月亮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轮残月。

少女的渐渐回过神来,抬头看向夜空,知道时间已晚,缓缓起身想回去休息。

但当她转身看到身后站着她整日朝思暮想但又不敢相见的那个人,那一刻她是愣住的。

“竹清,今天的比赛我看了,你做的很好。”伸手抚摸着她光滑的俏颜,温柔的说道:“剩下的,交给我就可以了!”

闻言朱竹清猛然清醒过来,焦急的说道:“不行,我的事情不用你管!你只要过好你自己的生活就行。”

见到她情绪那么激烈,李白不禁有些意外和不解,但看到她脸上的浓浓的忧色时李白好像明白了。

上前一步霸道的把她拉入自己的怀中,双臂紧紧的抱住她,俊逸的脸贴在她侧脸上,声音柔和的说道:“傻瓜,我可是很强的,你的家族虽然强大,但也不可能对付得了我。”“放心吧,你不用在回到那个讨厌的地方了,这里就是你的家。”

感受到这温暖的怀抱,听着那高傲和令自己安心的话语,朱竹清平日冷静的双眼此刻竟蒙胧起来,“家”多么奢望的名字啊!

鼻尖酸酸的,一行清泪夺眶而出,缓缓流到她的嘴角,她抿了一下嘴,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紧紧的环抱住李白的腰身,俏脸埋进他宽阔的胸膛任凭泪水疯狂奔涌。

……

慢慢的,在李白怀中抽噎哭泣的朱竹清心情渐渐平复了下来,缓缓抬起头来,映入眼帘的便是李白带着温暖笑容的面庞。

看到她脸上还有一滴残留的泪水,李白低着头轻轻一吻,逝去她眼角边的泪水。

朱竹清下意识的眨了眨她纤细的睫毛,嘴角勾起一个优美恬静的弯月弧度。

苦涩的泪被吻尽,冰冷的内心此刻也被融化了。

李白轻轻弯下头额头抵在她的额头上,注视着她动人的目光。

身体缓缓上前,直到他们的身体贴合在一起,脸靠的很近,借助一抹月光,在这漆黑的夜中他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对方脸上细致的绒毛,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气,李白呼吸变得灼热。

朱竹清仿佛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抖,虽然自己和他不是第一次接吻,但此时心里还是有只小鹿在扑通乱跳,脸上也慢慢出现红晕。

此时语言已是多余的东西,李白抬起她红扑扑的小脸,唇落于她的额头,眼睛,鼻尖,最后,终于控制不住诱惑,吻上那让他朝思暮念的柔软之上。两人的唇瓣慢慢贴合在一起,他情不自禁地颤了一下,看到她的眼里雾蒙蒙水润润的,脸上泛了红潮,鼻尖渗出细小的汗珠,嘴唇微微张着,露出鲜嫩水润的舌尖,清纯夹杂着一丝妩媚,那惹人怜爱的样子让他情难自禁地低头含住她的唇瓣,继而温柔地绕住她的舌尖,她轻颤着承受他的爱意,睫毛已不自觉地潮湿。

突如其来的深度亲吻像暴风雨般的让人措手不及,香津浓滑在缠绕的舌间摩挲,她脑中一片空白,只是顺从的闭上眼睛,仿佛一切理所当然。她忘了思考,也不想思考,只是本能的想抱住他,紧些,再紧些。

…………

殊不知,这美丽的夜晚中,有一双已经布满泪水的眼睛正在目睹着这一切。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章

滂沱大雨开始在屋外肆虐起。

雨柱漫天飞舞,势不可挡。

植物在雨中苦苦地挣扎着,拼命抓住大地,小动物则在雨中飞奔,逃离大雨的侵袭。

赵昌邑心神不定跟随着众人,一步步向出事的房间走去。

雨像是无止尽的,不知疲倦地下着,在平地上汇成积水,迅速扩大,一会堆积成了水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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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里尹李忠甫

大清雍正十三年春,一阵风刮来,树枝被狠命地摇曳着,发出“咯咯吧吧”的响声,似乎随时都会脱离树干,被甩向远方。。那白茫茫的一片西山,此时在落日的斜晖中清楚地分出了高低层次;平时望去遥远的山峰,好像朝我们靠拢了许多。山下灰蒙蒙的烟雾正慢慢地升高、变浓,也染上了落日的颜色,那大概就是听人说过的山间的云雾吧。

春雨滴梧桐也好,骤雨打荷叶也罢,韵律都清脆可听。尤其是敲在屋瓦上的古老的音乐,似乎柔和而又铿锵,似乎辽远而又逼近。丁丁冬冬,好像无数珍珠落在玉盘上。重重轻轻,密密细细,点点滴滴,仿佛李斯特黑键白键间的驰骋,俞伯牙《高山流水》中的沉吟。那古老的琴,那苍凉的节奏,叩过千片瓦万片瓦,即兴演奏单调里的神韵,间间歇歇敲一个雨季。春天,阳光明媚,纵使下一些小雨,如牛毛,似花针,丝丝银线也会勾画出无限的温馨,让人不由得去想小雨的好处:“好雨之时节,当春乃发生”;这里的春天,就是百花满园,纵使落红无数,也会让人想起花儿的精神:“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春”;这里的春天,就是鸟语花香,蜂飞蝶舞,纵使黑夜降临,也会让人忍不住地遐想明天很快就会到来。

深秋的紫禁城,落叶飘零。已是深夜子时三刻了,但弘德殿还闪烁着摇曳不定的烛光,雍正皇帝在这里批阅奏折已整整三个时辰了。

雍正是一个很能自制的皇帝,此刻却发火了,因为他刚刚读罢一封江南巡抚的奏折。报称江南本届乡试出现了舞弊大案,副主考官受贿十万两纹银,出卖举人功名。阅卷官王曰俞、方名合伙作弊,正考官左必蕃知情不报。为此江南学子大哗,民愤难平,请求从速严办贿官,以定江南学子之心。

又于密奏卷内发现自己最宠信的坐探、苏州织造李煦的奏折,奏折中说:举子们出于义愤,把考场匾额上的“贡院”两个字涂写成了“卖完”,还有一群考生竟将财神庙里的财神泥像抬到了夫子庙里,江宁城内万人空巷,观看考生们抬着财神爷游街。李煦抄录了一副揭帖对联:“左丘明双目无珠,赵子龙一身是胆。”这分明是指斥主考官左必蕃对舞弊行为视而不见,副主考赵晋胆大妄为,贪赃枉法。又有尹继善的奏折..........

臣尹继善谨奏:臣在淮安路上,遇到刑部侍郎杭奕禄传达皇上的旨意,命臣等访查捉拿曾静供出的化名叫王澍传播散布流言的人,并把图像也交给了我。我个人认为,曾静处在偏僻乡野,敢于违反天理,都是由于那些奸诈邪恶的党羽制造流言广为散布的原因,只要是人,听到后,没有不切齿痛恨的,臣现在正想方设法严密访查缉拿。另外,杭奕禄在途中盘问曾静,曾静又想起化名王澍的人曾说过,潘宗洛在湖南学差的任期内,给他看过文字。臣已查明潘宗洛的原籍在常州府宜兴县,访知他有一个孙子潘文熙在家中,臣派人把潘文熙以及当时历任跟随潘宗洛的家人召到署衙中,说是要拜访邀请幕友,让他们把潘文熙的祖父在学院、巡抚历任内所请的幕友以及教书、看文字的人的姓名、年龄、相貌、住址详细开列出来,现在正逐个暗中访查。还有,臣和杭奕禄在淮安相见的那天夜里,曾静做梦回到了家中,他本族的人曾天祥向他说那人姓邓,在王澍家中教过书,是湖北人,兄弟曾又思在兴谷洞地方住,知道他的根底等话。杭奕禄到苏州把这些告诉了我。臣想,梦中说的话虽然难以作为凭证和相信,但是像这样罪大恶极的人,在明显的天理之下,没有不败露的,也许顺着这上面追查,说不定会有收获。因此,臣派人到无锡,找到了原任给事中王澍仔细审问,曾在潘宗洛家教书,所往来的人中并没有一个姓邓的,也没有湖广地方的人,所开列出的在学馆作事的数人中,他们的年龄、相貌都与开列的名单不相符。不过曾静既然说梦中见曾天祥告诉他那人姓邓,是湖北人口音,曾又思在兴谷洞,知道底细,恐怕不会没有原因。臣现在照着图画了像,秘密地写信告知湖南巡抚赵弘恩,湖北巡抚费金吾,使他们就近查询密访,其打探兴谷洞地方的踪迹。臣日夜都在想办法,心中反复地思考,恨不能马上把他们拿获,以吐心中的郁闷和怨恨,不敢以为梦话而不重视。谨将接到密旨遵照执行的情况,先上奏皇上知道。

再也无法忍耐了,将手中的龙泉窑青花茶杯狠狠地掷在地上,摔得粉碎。侍候在窗外的宫娥内侍吓得齐溜溜跪下,雍正挥手令他们退下,自己坐在龙案前发下了一道御旨,令吏部诚郡王为钦差大臣,火速赶赴江南,务将科场案彻底查清

雍正下旨胤秘秘下江南调查民情所有事务,在这春雨春风,弥漫的时刻,却有一支马队,沿着的山路,艰难地来到了我们面前。

这一小队骑兵来得特别,他们身上的服色也很不一致。在队伍的中间一匹高头大马上坐

着的,是一位年轻的人。他大约有十四五来岁,穿着玫瑰紫挂面儿的玄狐巴吐鲁背心,外套

猞猁猴的皮斗篷。略微有些瘦削的瓜子脸上,双眉紧皱,护卫在他前面的有十个人,十个与众不同的人。他们都穿着四品官的袍,戴着白色透明的玻璃顶子。在八蟒五爪的雪雁补服外面,还披着白狐风毛羔皮大氅。他们那虎背熊腰的身板和神气活现的架势,令人一看就知,他们是王府的护卫。走在那位将领身边的,是两个文官打扮的人。在一座风雪弥漫的山神庙前停住了马。打头的护卫四外了望一下,简直分不清哪是道路,哪是沟壑。他连忙招呼队伍停了下来,自己跑到前边去打探路径。马上坐着的那位青年也不说话,用手按了按腰间冰冷的剑柄,仰望着渐渐黑下来的天色,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探路的人回来了。他在那位青年面前翻身下马,就地打了一个千说:“王爷,咱们走

到绝路上来了,这前面五六十里大概也难找到宿头。奴才见这里有个破败的山神庙,香火早

就断了,连个人影都没有。请爷示下,是不是就在这里宿营?”

那位青年没有回答侍卫的问话,却转过头来,对那两个笔帖式说:“喂,王文光,鄂尔敏,我门就在这歇息吧。”

两人一听这话,连忙翻身下马,在那位王爷的马前打千跪下。叫王文光的赔着笑脸说:“哟,爷要说走呢,咱们这就紧紧地跟在后边;爷要是说不走了,奴才们立马儿给爷收拾住的地儿,全凭爷的吩咐办。

这就是秘下江南的隐秘,因为他身份贵重,地位尊崇,不是常人能与之相比的。所以这只带了十多人秘密南下

对他的这位四哥雍正,胤禵是太了解了。四阿哥胤祯,一向是个刚愎自用、猜忌心又特别强的人。不管你是谁,只要犯到了他的手上,他不把你整得七死八活是绝不放过的。眼下四哥当上了皇帝,自己是臣子,胤秘心里就是再不服气,碰上了这改朝换代的节骨眼上,又能怎么样,说什么就是什么了,江南官场水深,谁都不愿意去。

王文光和鄂尔敏两个人都是小官,在胤秘面前他们的日子确实不好过。来时,

皇上给他们下了圣旨,说是要他们好好辅佐胤秘调查江南。

胤秘长舒了一口气。身边跟着的侍卫,紧跑两步在他的坐骑前跪下。胤秘踩着他的脊背下了马、活动了一下有点发麻的腿脚,搓了搓冻得通红的双手,对着二人又说上了:“官场流传着一首著名的词,名曰《一剪梅》,写的就是这种状态:仕途钻刺要精工,京信常通,炭敬常丰。莫谈时事逞英雄,一味圆融,一味谦恭。大臣经济在从容,莫显奇功,莫说精忠。万般人事要朦胧,驳也无庸,议也无庸。八方无事岁年丰,国运方隆,官运方通。大家襄赞要和衷,好也弥缝,歹也弥缝。无灾无难到三公,妻受荣封,子荫郎中。流芳身后更无穷,不谥文忠,便谥文恭。山东曾经发生一个大案,巡抚黄炳、“”布政使博尔多、“余甸被判处斩监候或绞监候)。原任山东蒲台县知县朱成元在其任上26年中给送礼记录,包括有字账30本、无字账1本、散账28页,总共273页。这份详尽的送礼簿让皇上震惊和震怒。但是面对确凿的证据,黄炳等人却百般狡辩,拒不承认。最后,几位已经升任的高官被判刑,收的礼责令家属赔补

在胤秘说完的时候,王文光和鄂尔敏一个劲地赔着笑脸,一声也不敢吭。直到

说完了,王文光才小心翼翼地说:“王爷,您老圣明,江南官场水深啊,圣上既然让奴才等辅佐王爷,奴才等一定竭尽全力。

胤秘听他说完,自己想说的也说完了了,这才跟着那群侍卫们走进了山神庙。

这个山神庙座落在一座山头上,居高临下,俯瞰万山。庙里的人不知在什么时

候已经跑光了,只留下个空空的庙院。不过,房子倒没有怎么破坏,大殿的梁柱和回廊上的

油漆还发着亮光,只是殿里的陈设却早被洗劫一空。这一大帮人刚要走进大殿,“呼”地一

下,惊飞起躲在房顶和梁柱上的野鸟。王文光手疾眼快,一抄手就抓住了两只。他上前来笑

着对胤秘说:“爷,您看,托您老的福,还真是没有白在这里住。待会儿,奴才把它烤熟

了,给爷下酒。”

胤秘没有理他,却向外边的人吩咐一声:“快,把院子里的雪给我收拾干净了,廊沿

下的栏杆拆下来烤火。王文光和鄂尔敏和我住大殿,我的侍卫们住西配殿。

外边的人“扎”地答应一声,各自分头干了起来。突然,西配殿里有人大叫一声:“妈

呀!”随着喊声,又从里边跑出来几个人。这些人跑得慌忙,几乎与胤秘撞个满怀。胤秘一声怒喝:“瞎闹腾什么?”

“回王爷,这,这里发现了一具尸体,还是个女的。”

胤秘跟着他们来到西配殿,果然看到墙角里蜷缩着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女子。不过,她的

脸太脏,看不清模样,大约有十四五岁吧。只见她身上穿着一身用蓝线绣着边的青土布布

衫,光着两只脚丫,用裹脚布把鞋子贴着前后心捆在一起,大概是因为这样可以暖和一些。

她的小脸很难看,冻得乌青发紫还带着点灰色,像是在哪儿蹭了一脸的香灰。一群善扑营的

兵士围在她的身边,一个个扎撒着手,品评着,议论着。大概是又怕沾了晦气又怕脏了手,

谁也不肯上前把她拖出去。胤秘拿眼角瞧着他们,冷冷一笑说:“哼,你们也算是八旗子

弟?现在,一具女尸就把你们吓成这个样子了。真是胆小如鼠,给我禔鞋都不配!——来呀我的亲兵护卫呢?”

“在!”

“把她拖到庙外,扔得远远的。”

“扎!”

一个护卫答应一声,拖着那女子就向外走。可是,刚走了几步却又停了下来:“王爷,这女子没死,她胳肢窝里还有点热乎哪!”

“什么,有这样的事?”胤秘走上前来,用手把住那女子的脉膊仔细地诊视了一

会:“嗯,是还活着。来,你们把她搭到大殿里,放到火边上让她烤烤火,兴许还能救过

来。”

众人七手八脚地把女子弄到大殿里的火跟前,有人又烫了一碗黄酒,翘开她咬紧的牙关

灌了下去。不大一会儿,她的脉膊跳得有力了。再等一会儿,鼻翅一张一合地好像有了气,

脸色也有点泛红,只是还没有完全醒过来。

胤秘不再管她,坐在火塘边上默默地想心事。侍卫们早把大殿里打扫干净了,火架子

上,烤一滴滴的油溅在火上,“滋滋”地响着,匆∫*头说:“你们吃去吧,我一点儿都不得饿。你听,他们在东配殿里正喝酒哪,你们要是想去就只管去。放心吧,

我写的可能有写地方跟历史不一样,大家不要计较,毕竟是,请大家多多支持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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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毒发刺骨

太阳如同往日一样高高地挂在中天,耀眼的光芒刺得辰逸直眯缝着眼睛。

柳依依坐在辰逸身旁,用纤细的手指替辰逸播着橘子皮。对柳依依来说自己只要每天陪在辰逸身旁,自己就很开心。

蓝天做幕布,白云做主角,偶尔有几只云雀掠过,留下啼啭鸣叫的回声,倒也形成了一幅有声有色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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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隐瞒

万物寂静,云雾弥漫,整个大地都被缭绕其间。

辰逸猛地惊醒,睡眼朦胧地抬起头,见狗蛋他一手搭着自己的肩膀俯身叫着。

“狗蛋,现在什么时辰了?”辰逸脸色苍白,声音没有以前那么嘹亮,变得沙哑起来。

“公子现在寅时了。”狗蛋站在门外担心了整整一晚,充满担忧的回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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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大婚

大元二十三年,七月十六日。对于长安的百姓来说,这是不同寻常的一天。辅国公世子洛筱和公主成婚的日子。

长安街头,迎亲的队伍从街头排到街尾,井然有序。

路旁铺洒着数不尽的玫瑰花,清风卷着花香充斥整个街道。

满城的树上都系着无数条红绸带,路旁皆是维持秩序的士兵,涌动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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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灭口

太阳温暖的光芒洒落在长安城中每一个角落,路旁的柳树悄悄地伸开了毛茸茸的柔嫩的绿掌。

街道上人流车流,沸腾着,喧嚣着,涌起一股热烘烘的气浪……

辰逸看着手中的玉佩,坐在亭子上一动不动的想着问题。

柳依依穿着一身崭新的衣服,在辰逸面前不断晃来晃去。

见辰逸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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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夜探鬼市(一)

辰逸坐在椅子上沉思着,究竟是谁要杀人灭口。

不知道十三有没有什么线索,追上凶手没。

柳依依趴在桌子上,慵懒的看着正在思考的辰逸,怎么看都看不够。

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辰逸温柔的看着柳依依,将她轻轻抱起,缓缓地放在床上,替盖上了淡青色的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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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鬼市(二)

湖面全是雾气,是那样的深,那样的浓,吞没了天地间的一切。

在又厚又重的灰雾中,四周除了灰蒙蒙的一片,什么都看不见,云雾在湖面上汹涌着,翻滚着。

耳边传来风的呼啸,像野兽仰着头在对陨月咆哮,没有一点星辰的痕迹飘零而落,陷落的浓雾中,小船四周仿佛充斥着鬼魅的喘息和贪婪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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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尘封的记忆

身姿颀长,清瘦俊逸,白衣胜雪,墨发三千用一只白玉脂随意挽起,好似一副定格在拍卖现场的黑白画,一黑一白,自成为一副画面。

“妹妹,将东西装好。”冰冷的声音打破了水墨世界的静谧。

回过头望去。

柳依依再次惊艳到了,身后是一张不食烟火的脸,虽然没有辰逸面俊美,但全身上下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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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瘟疫爆发(一)

四周一片寂静,辰逸睁开双眼,眼中充满了忧伤,充满了迷离。离开了那些未知的幻影,视线回落到了幽暗的洞穴之中.。

“小逸,你醒了。”见辰逸苏醒,柳依依开心的说,或许对她而言没有什么比辰逸的安危重要。

急忙将准备好水杯递了过去。

辰逸早就口干舌燥,接过水杯一饮而尽。感觉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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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瘟疫爆发(二)

瘟疫爆发之后,辰逸让狗蛋,连夜赶到陈家庄找陈二喜,将自己编写的预防瘟疫的口诀让陈二喜登刊在报刊上,瘟疫期间红星报免费发放。

就连四五岁的孩子,都将顺口溜背了下来:“瘟疫病魔不可怕,同心协力战疫魔,空气飞沫来传染,接触病人更危险,科学预防是关键,打开窗户勤通风,吃饭吃菜高分餐,加强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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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瘟疫爆发(三)

“大人、大人,你快来看,这局俱尸体有些不对劲。”

黄垄瑞急忙将手中的要事停下来,慌忙的跑到尸体旁边,仔细的观察着尸体,发现尸体有一些不对劲,这具尸体上竟然出现了尸斑,难道这不是一场普通的瘟疫?

黄垄瑞将本要烧掉的尸体,依依查看了一番,证实了心中的猜想,这场瘟疫,不是普通的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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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瘟疫(四)

两人前脚刚刚迈进屋中,迎面扑来一股股浓浓的艾草味和香味,正常人待在里边一呼吸胸口就异常难受,更何况两个病人呢,真不懂府中御医是干什么吃的,真是一群草包。

急忙将房间的所有窗户都打开,让新鲜的空气流进来。

辰逸站在黄垄瑞身旁,偷偷地观查着两人,房间中的史妇人和洛小蝶都已陷入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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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进墓寻药(一)

寒夜的天幕,半个月亮斜挂,星星在闪烁着。

辰逸看了看夜幕下的苍穹,迫不及待和几位摸金校尉扛起了家伙事,朝封土堆走去。

摸金校尉为首之人名叫李舟,祖祖辈辈都是倒斗的高手,到了他这一代,专门起皇家做一些“脏活。”十二岁时已经跟随自己的父亲开始倒斗,二十岁自立门户,收了一些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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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进墓寻药(二)

“哎呦!”李舟摸了摸自己的脑门,觉得脑门生疼,眼冒金星,眼花缭乱只好使劲摇摇头。

不对,自己明明在竹筏上,这是在哪。

四周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急忙从包裹中取出一个火烛,火烛在漆黑的洞穴中,有气无力的燃烧着,散发出微弱的光芒。

“辰逸…辰逸你在哪?”柳依依慌慌张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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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进墓取药(三)

李舟和孙颖二人,偷偷躲在大殿门口,看到了自己一生中恐怖的景象,大殿中央竖放着两口水晶棺,周边竖有五个石棺。

两幅水晶棺晶莹剔透,可以依稀看见棺中之人的声影。

“啊!”

殿中突然传出一声惨叫,自这才注意到手下突然向了魔一样,拿着剑在殿中不停乱砍,最终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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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墓中取药(四)

李舟不愧为摸金校尉,身手十分敏捷,已经离自己有两米多地距离,辰逸不求快,只求稳,慢慢悠悠地向下边挪动,如果将李舟地身手看做一只灵敏的猴子,那么辰逸则是一只慢悠悠地树懒。

辰逸刚想继续向下爬,忽然听到耳边有微弱的救命声,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摇了摇脑袋,正准备接着走,耳边又传来了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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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墓中取药(五)

从雕像右手大拇指上边一跃而下,身体就要接触水面时,辰逸才想起,自己不会游泳。

一头蒙扎入水中,扑通一声水花四溅,如飞珠滚玉一般,溅着的水花如同微雨似的纷纷落在岸上。

池塘地水很深,估计有两米以上,自己的意识瞬间被汹涌而来的水淹没,脑海中只剩下一片空白。

下一秒,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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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墓中取药(末)

叉着腿,缓了许久,自己才回过神,很难想象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子,在自己眼前,片刻之间化作一俱干枯的尸体是什么情景。

将自己怀里的玉桂拿来出来,玉温润细腻,备感丝滑。开始没注意看,这会才发现手中的玉桂,总感觉感觉怪怪的,放在眼前仔细观察,发现女尸手中的玉桂比寻常的玉桂小了很多,上边刻有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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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快乐的斗地主

“公子,听辅国公家的吓人说,夫人和小姐病情已经好转,现在都能下床走路了。”十三喝着茶水,低头道。

自己心中悬着的石头总算能够放下来了,辰逸虽然没有讲话,只是嗯了一声,但身旁的柳依依却看在眼中,他脸上的表情表达出了生生喜悦之情。

这些天闭门谢客,待在家里实在是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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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置办学堂

亭子周围围满了人,桌上放好了刚刚洗好的纸牌,替皇上和几位大人讲明规则后。

辰逸不得不佩服袁杰,一句牌局还未打完,就已经熟练的掌握了技巧。

裴九川咬着辰逸做的糕点,紧紧地握着手中的牌,一看上家刚好出了一个链子,吐着糕点渣滓,哈哈大笑道:“顺子,我赢了。”

和他一伙的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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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蚀骨之毒

第二天一早,一行人到京城最大的钱庄,将银票全都兑换成了现银,和一些琐碎的散银。

一行人恐出意外,马不停蹄将银子急忙运到了府邸。

一箱箱将银子抬到了公子的房间后,为了以防万一,十三和狗蛋两人将装满箱子的银子都藏进了公子房间的暗室之中。

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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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二章山雨欲来风满楼

从自己知道辰逸每月月圆之夜,寒毒发作的病症后,每天总是愁眉苦脸,闷闷不乐。

辰逸封地离京城很近,只有五里左右,和洛筱的驸马府只是一水之隔。

再一次的封赏后,封地的面积从原先的五百亩,变成了现在的一千多亩,清澈的洪河从封地下边缓缓流过,房屋不远处有一座青山,被当地人称之为青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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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四十三章 朝堂争论

流水的皇朝,铁打的士族。

士族历朝历代是在社会上具有特殊地位、由官僚士大夫所组成的政治集团,萌生于两汉,形成发展于魏晋,一直繁荣到元代。

由于他们参与“开国”有功,地位特殊,世世代代食禄或者受到照顾。特别是四大士族,更加享有特殊的身份。他们凭祖宗的福荫,他们好些人世代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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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书院

上完朝,回到了自己的府邸,暗道:他娘的,真是一群小人。”

眼看学院已经渐进尾声,不出一月就要建好,突然杀出一群搅屎棍,自己的心情能好吗,书院还在建设中,并没有停下来。

今天早朝,自己算是知道了士族的强大,四大家族因为常年的积累,朝廷五分之四的官员们都和四大家族有牵扯,牵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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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前往赈灾

来到后院的一间柴房中,桌上摆放着零零碎碎火硝、木炭、硫磺三洋东西,激动的搓了搓手。

学院军训相关事宜自己写了一份军训手册,让狗蛋拿到陈家村刊印了出来,学员手中人各一份,裴轩、洛筱二人一连几天照着辰逸写的军训手册,按部就班在学院急锣密鼓地搞着训练。

终于做出来了,在几天的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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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赈灾(一)

“四哥,四哥。”一身华丽锦袍匆忙从房外走了进来。

屋中男子金冠玉带,锦袍镶着华丽的金边,针线细致,锦袍上绣着飞龙图案,图案在衣服上细栩栩如生,仿佛要活过来一样。

“四哥,都什么时候了,你怎么还有兴致画画。”说话之人正是当今的六皇子元耀然。

男子缓缓将毛笔放在笔架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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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 十七章 赈灾(二)

寒夜的天幕中,斜挂着半个金黄色的月亮,几颗稀疏的星星静静定在夜幕中。

黑夜中,整个江南大地被笼罩在夜幕下,一眼望去全是断臂恒宇,每一处都散发着凄凉,就连树木都无精打采的树立在土地中。

然而,小镇上的一座府邸此时却截然不同,府邸内确实热闹非凡,院子里更是灯火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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