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之剩女传奇 - xp1024.com
《兽人之剩女传奇》


1

猎杀蛇王

一望无际的森林里,花草茂盛,树木参天,清新无污染的空气和芳香的泥土中,处处透着原始的气息。

晨墨悄悄地潜伏在一棵十几米高的红叶树的树杈上,屏神静气,等待猎物的上钩。她已经伏在树上足足等了2个小时了,可惜仍没看到目标猎物的踪影,换作别的玩家,兴许早就因烦腻和无聊而放弃这个任务,但她一向是个极有耐心的人,竟以超强的毅力和自制力,坚持等待。

又枯燥而安静地等了半个小时,草丛中终于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很轻,但晨墨却敏锐了抓住了这细微的响动。她绷紧了身体,立刻进入备战状态,飞快从储物镯里拿出弓箭,瞄准声音发出的方向。这箭头上已抹上她自制的毒药,这药虽不可能一次击杀死猎物,但却能让猎物持续少血,只要她坚持住不被秒杀,猎物迟早都会被毒药折磨死。

草丛里“窸窸窣窣”声音慢慢变响,片刻,一条足有十多米长的巨大蛇王出现,它吐着狰狞的蛇杏正慢悠悠地巡视自己的领地。它刚刚饱餐了一顿,此刻还在消化中,因此动作变得有些迟钝,反应也慢了半拍,并没发现丛林里的异样。

它慢慢地往前游动,蛇腹滑过柔嫩的草地,这条嫩草铺成的小道是它每天的必经之路。它正游得恣意,突觉自己柔软的腹部传来一阵钻心的刺痛,心头一紧,它赶紧低头看,发现柔嫩的草地下面突然伸出了一长排尖利的铁刺,硬生生刺开了它的腹部,疼得它龇牙咧嘴,鲜血直流。

蛇王的智慧很高,立刻明白自己中了陷阱,它愤怒的昂起蛇头嘶吼,巨大的蛇尾猛烈地拍打地面,试图挣脱陷阱。可惜那排铁刺中有一半都是顶端带勾的,钩子深深钩住了它腹部的脆弱骨肉,不管它怎么扭动身躯都挣脱不开,反而弄得自己更加鲜血淋漓。

见自己设置的陷阱生效,晨墨心中一喜,快速拉弓射箭,对准蛇王射去。她的箭法很好,一支支正中要害,蛇王无法闪避,顷刻间已成了刺猬。它疼的有些发狂,见血量在持续下掉,忙张开巨大的蛇嘴,一颗颗带着浓烈腥味的绿色毒球,朝站在树杈上的晨墨射去。

晨墨冷冷一笑,并不躲避。蛇王所有的信息和战斗特征她收集的很全面,这是一条以近身攻击为主的蛇,她站的位置距离它最起码有35米远,它发动的攻击,根本就够不到她。果然,蛇王的绿球飞了七八米就掉落在了地上,化作灰尘消散。

蛇王恼怒又无奈,只能继续扭动身体,希望能摆脱陷阱,这样它就能冲上去,撕碎那个可恶的人类了。可惜的是,晨墨的陷阱是花了巨大的代价得到的宝贝,禁锢效果极佳,蛇王无论怎么挣扎拍打,始终不能挣脱,反而是让自己的伤口更大,血量少的更快。

虽然晨墨处于绝对的优势,但蛇王毕竟是boss极的,血量极厚,所以消磨起来也很耗费时间。晨墨足足射了半个多小时,耗费了三四百支箭,四罐毒药,蛇王才在一阵咝咝的悲鸣后,巨大的蛇头轰然倒地,死了

晨墨松了口气,甩了甩发酸的手臂,虽然没被蛇王攻击到,不过这么紧密不间断的射箭,她的体力损耗也是相当厉害的。

她快速的爬下树,蛇王的尸体旁已爆出了很多东西。先把任务物品蛇珠捡起,再查看一下其他的东西,有金币100枚、红色装备一件、蓝色装备2件、绿色装备5件,还有力量属性的宝石一颗,体力属性的宝石2颗。晨墨满意极了,素来冷漠的脸上勾起淡淡的笑。这样的收获其实算颇丰了,只那件红色的装备的优质属性,拿去拍卖就能换得3万金,够她衣食无忧三四个月了。

不过,蛇王的身体也不能浪费。掏出小刀,晨墨把它的皮和肉都收割好,放进了自己的储物镯里。

她的储物镯很大,足足有200格,不过里面已经放了180多格。其中生活技能的工具就占了20多格,再加上药材啦、矿石啦、装备啦、食物啦,即便她有200格,也显得空间很紧张。

整理好储物阁的东西后,她召唤出了自己的坐骑,一匹漂亮的纯白色独角兽,骑上它回到了附近的兽人部落。

这个叫古达的兽人部落不大,总共也就几十个人,门口有两个身高达2米,穿着兽裙的精壮兽人拿着石锤在巡逻,见到她都很热络地打招呼,她也一一笑着回礼。

她来这个部落已经很多次了,不用巡逻的带路,便熟门熟路地来到了部落族长的树屋前,抓着树上垂下来的结实树藤,她轻松地爬了上去。

族长看到她,紧张地问“神的勇士,你为我们除去了那条邪恶的蛇王吗?!”

“是的,族长。”晨墨嘴角微微抽搐,从储物镯里取出蛇珠递给他。一个女人被说称呼成勇士,总觉得有说不出的古怪。之前她就抗议了好几次,可惜族长死活都不肯改掉这个称呼,还说是对她的尊敬。

族长激动地拿过蛇珠,热泪盈眶,“兽神在上,感谢您的庇护,感谢您赐予的勇士,消灭了那条邪恶的蛇王,我们终于能保住部落了……”

晨墨面无表情地听着族长感谢天感谢地感谢aabb的大段啰嗦台词,反正每回交任务都这样,她已经习惯。对她而言,啰嗦点倒无所谓,只要最终别忘记支付报酬就行。

晨墨从古达部落回到兽界主城塔图时,已是游戏时间晚上七点。晨墨联系了拍卖行的“算盘精”,把自己整理出来要卖的装备发给他看,等他一一盘点后估价,估到双方都满意的价格后就交易。

她是“算盘精”的重要供货商,每每都能提供他很不错的货源,价格又不过分,所以“算盘精”对她很是客气。把这次所卖装备的6万金币都交易给她后,“算盘精”热情邀约,“晨墨,塔图的美食街开了一家新菜馆,味道很不错,咱们一起去吃一顿。”

晨墨摇摇头,淡漠地回绝“我累了,要下线休息。”这次为了搞定这条蛇王,从收集信息到布置陷阱猎杀它,她在游戏里已经耗了整整10天了,折算成现实时间就是2天。虽说她用的是高等游戏仓,有自动营养液供给功能,能让她在游戏里连续呆25个游戏天都不成问题,但她还是觉得游戏需适度,不宜玩太久,哪怕她是要靠玩游戏来养家糊口。所以她一般是玩4个游戏天就会下线休息,这次,算是大大的超额了。

“算盘精”看着她的人影慢慢消失在眼前,很是失落。他好歹也算是一枚人见人爱的大帅哥,但几番示好,但晨墨都冷冷的无动于衷,让他很是气馁。

这个女人神秘又美丽,冷漠又骄傲,明明看上去纤细柔弱,武力值也不是最高,谁又能想到她竟会是排行榜上位列第一的猎杀者呢。

如果不是有次和她一起做任务,亲眼见到她冷静无比地以自己做诱饵,巧妙地将猎物诱入陷阱,再以凌厉敏捷的身手解决了对方,连他也不会相信她的第一猎杀者身份。

晨墨的游戏等级虽然不是最高的,装备也不是最牛叉的,但这绝对是一个心思缜密,聪明理智的猎杀者。

比如这次的蛇王任务,他的几个好友也曾组队做过,但都铩羽而归。不是找不到蛇王踪迹,就是被蛇王打得落花流水。哪像她,仅凭一己之力就搞定了,还没受半点伤。你可以说是她用了高级陷阱投机取巧,但若不是她提前观察好蛇王的巡视路线,先放好各种受伤猎物诱惑蛇王饱餐放松警惕,再配以耐心的守候和最恰当的陷阱施放时间,怎么会有这样好的效果!

可惜啊,太过聪明和理智的女人,总是很难打动。“算盘精”摇头苦笑,拿着晨墨交易给他的装备,慢慢朝拍卖中心走去。

穿越兽界

晨墨并不知道“算盘精”心里的涟漪,她冷情惯了,在她心里,他们只是买卖关系,银钱两清后,自然是彼此陌路。

下了线,把最近挣得的游戏币兑换成现实币,足足有12万块。她划了8万存进星晨孤儿院的账户,留下了4万块,这些足够她用四五个月了。

她刚去冰箱拿出一瓶果汁,就听得视频通讯器滴滴滴响起,懒懒得蜷在沙发上,按下遥控器,视频通讯接通,前面便出现了一个虚拟影像,正是她唯一的好友晨芸。

晨芸身材高挑,性格爽朗,一身军装尽显英姿飒爽。见了她先是一通埋怨,“你个小没良心的,这么久也不联系我,一点都不想我啊!”

晨墨嘴角微微勾起,端起果汁,“恭喜你荣升中将,前途无量啊!!”

晨芸翻翻白眼,“少跟我打官腔,若是你当初不离开猎杀团,如今只怕上将都当上了。”

晨墨好笑地抿了口果汁,“你知道,我对勾心斗角没兴趣。”她素来冷漠,不喜欢与人交往,就算是做任务也是独来独往。这样的性子,做做猎手团里的精英猎手还可以,若要当官,那就免了,没那个心情应付烦人的事。

晨芸叹了口气,也是,晨墨的性子太过独立孤僻,看上去倒是长相娇美惹人怜爱,可骨子里,却是比任何人的倔强。这宁折不屈的性子,当猎手还可以,当官就容易得罪人了。当下,她也不提此事,扯开了话题闲聊。

“听说你最近在玩那个很红的拟真游戏《热血兽界》,真的有那么好玩吗?”晨芸聊着聊着,眼角瞄到了晨墨的游戏仓,好奇地问。她在达木星球军事基地驻守已经有两年了,这款游戏却是半年前才出的,所以她只听过没玩过。

聊到自己喜欢的游戏,晨墨脸上有了淡淡的笑意,表情变得生动起来,“是很不错,游戏画面很真实,任务很有趣,npc也非常高智能人性化,原始兽界的设定,对于像我们这些身处高科技时代的人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剧情主线是人族帮助兽人与凶蛮野兽的对抗,里面的生活技能很多很全也很有意思,有烹饪、种植、裁缝、采药、采矿、钓鱼、打铁、制药,这些玩家都要亲力亲为,没有机器人会帮你完成……”

2099年,随着科技的发展,人工智能的开发达到了令人惊叹的地步。机器人只要装上智脑,就能帮助人类处理大部分的体力活和简单的脑力活。以居家生活为例,凡是打扫卫生、洗衣烧饭、搬搬运运等活,基本都由机器人包办。而工作上,稍微有点分量的体力活,都有专门的机器人操作,人类做的大部分工作都是深度动脑为主,这让人类的动手能力大大减弱。除了进入军队锤炼过的士兵,其它的普通市民,可说是手无缚**之力。政府很担心人类再这样下去,四肢功能会完全退化,便主导开发了这款回归原始,并集训练与娱乐为一体的拟真游戏。玩家只要进入游戏,在做任务的过程中,虚拟人物的各项体力值、身体数值都会得到提升。而游戏仓里加入了一项特殊物质,随着游戏里虚拟人物的各项数值提升,这种特殊物质会随之慢慢改善玩家现实身体的体质,从而强化人类。

而且,人物的初始数值,会因人而异。譬如现实中身体机能较好的玩家进入游戏,他的初始值也会高一些。晨墨之所以能在游戏里混得不错,便是托了十年军旅生活的福。军队里高强度的训练和在达木星球猎杀虫族的实战经验,让她在游戏里猎杀猎物时,可以做到灵敏冷静,游刃有余。

晨芸听得津津有味,笑道“真有意思,等我回到地球的时候,也要玩。”

晨墨听了一怔,随即欢喜道,“你要回来啦,不用驻守达木星球了么?”

晨芸蜜色的皮肤上飘过一抹可疑的绯红,扭捏了下,才吐露实情,“我和韩飞打算结婚,所以申请调离了基地,回到地球。”

晨墨了悟得噢了一声,真心祝福“果然是欢喜冤家凑成对,呵呵,不枉他苦守了你这么多年,恭喜你们,我一定会送一份大大的贺礼。”晨芸、韩飞和她,都是同一个孤儿院里出来的,18岁时,为了生存一同参军。她很早就知道韩飞喜欢粗线条的晨芸,可惜那傻丫头一直懵懵懂懂,不曾领会。后来还是她撮合了,如今两人谈了好几年恋爱终于能修成正果,真是件值得庆贺的事情。

晨芸甜蜜的笑笑,“那是必须的,贺礼一定要大大的。否则,我一定要给你介绍一打相亲对象。”

晨墨嘴角微微抽搐,“不必。”她18岁离开孤儿院参军,在军队一呆就是十年,那时她的任务很危险,生死难料,自然无暇顾及儿女私情。等倒退役后做游戏专职玩家为生,性格又变得宅得很,很少外出,更不可能认识什么男人。因此这么多年过去,她依然单身。如今,她已30岁了。是啊,在这个早婚早嫁的社会,30岁的女人,已经是超级剩女。

“你呀,别不当一回事,还是赶紧找一个吧,岁月不待人呢!”晨芸急道,在晨墨刚退役时。她就开始替她张罗相亲,可惜都被她婉拒了。如今自己的归宿已经搞定,但好姐妹还是一副波澜不惊的孤魂模样,她自然替她心焦起来。

晨墨知道她又要开始啰啰嗦嗦,喊了声“我还有事,先下了”,就赶紧掐断通信器。这姑娘别看着利索,可一旦唠叨起来,那也是能赶上大妈。晨墨想象着通讯器那头的姑娘此刻必然是气得跳脚了,说不定还会将无名火发到韩飞身上,当下笑了笑,打开智脑搜索,打算买件好礼物替好友灭火。

看着网站上那些剩女恨嫁的帖子,她漫不经心的嗤笑。30岁的剩女又怎样,没有男人倚靠又怎样,她一样可以过得有滋有味。

过去的50年,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新生婴儿中,男性越来越少,四个婴儿里有三个都是女婴。导致在2099年,男女的比例是1:4,男女平衡大大失调。如今的社会,男人可比女人值钱多了,男人只要长得还可以,身体强健些,身后就会有不少女人追求。虽然法律上还是一夫一妻,但大部分的男人,都会有好几个情人。这种现象使得现在大部分的男性变得骄奢、挑剔、自私,对女性极不尊重。

晨墨可不想找一个这样的男人过一辈子,于她而言,既然找不到理想对象,还不如单身一辈子,总比找个冤家随便嫁了强。

挑好了晨芸的结婚礼物,又打扫了房间,晨墨做了一顿美味的晚餐慰劳自己后,便上床休息了。她没有用机器人的习惯,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经费很紧张,连温饱都成问题,孤儿们自然用不起昂贵的机器人,所以零碎的杂事,她们一向是自己动手,因此,这些家务活对她而言很轻松。

一夜好觉,醒来自然精神饱满。

因着晨芸要回来的缘故,晨墨心情不错,吃过早饭后,等到九点,就带着愉悦的微笑进入了游戏仓。

今天《热血兽界》里的玩家都很兴奋,因为他们期待已久的迷幻之森秘境要开放了。《热血兽界》除了普通的游戏场景,还开发了十大秘境。每个秘境都有很多唯一任务、隐藏任务、特殊任务,随机性很强,玩家若能接到一个,那奖励比做100个普通任务还多,所以每当秘境开放时,许多高等级的玩家都会跃跃欲试。

游戏时间十点准,一阵耀眼的光芒后,秘境门口出现了一个大大的五彩光圈。等候已久的玩家们乐颠颠地交了100个金币,撒腿就向光圈冲刺,速度一个比一个快。要知道,秘境里很多唯一任务,先进去先找到的人接了,可就占了先机,所以大伙儿是一个比一个积极。

晨墨慢悠悠地走在后面,并不着急和他们赛跑。她之前进过另一个秘境,自然清楚秘境里的唯一任务很少,碰不碰的到全靠机缘,早进一分钟和晚进一分钟,不会有多大区别。

等到前面排队的人差不多都进去了,她才走到光圈前,交了钱正想踏脚进去,却发现五彩光圈的角落多了一个小小的金色光圈。光圈很小,也就拳头大,混迹在光彩光芒下,并不显眼。但是晨墨的观察力一向敏锐,还是眼尖的发现了,心下只是那么一好奇,她走过去两步,伸手触摸。没料到她的指尖刚碰到那圈金色光芒,便觉一股强大的吸力扑面而来,她脑袋一晕,只觉整个人好似被龙卷风卷起一般,飘荡在半空中。周围的空气剧烈波动,一股强大的压力亚得她头疼难耐,痛叫了两声,就失去了知觉。

也就在这同一瞬间,晨墨家中的游戏舱里,晨墨的身体在一阵金色的光环闪过后,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另一个时空,迷幻之森边境的兽人部落里,当老祭祀担忧的双眼看到一颗滑过天际的金色流星时,瞬间变得明亮,充满希望……

兽人洞穴

昏迷中的晨墨,是被雨水浇醒的。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悬崖边一块平坦的白色岩石上。天空下着小雨,淋得她周身湿漉漉的,兽皮做的衣服吸水后变得很重,贴着她柔软的身躯,很是难受。

“该死的破游戏,传送阵怎么这么不稳定。”晨墨抹了把脸上的水珠,呻吟着爬起,揉揉酸痛地身体,恨恨的诅咒游戏的传送阵。她之前也碰到过一次传送阵出故障,传送的时候空气的剧烈振动几乎把她摇晃得吐了,没想到这次秘境的传送比上次还糟,直接把她振晕了。

身为金牌猎手的本能,让她迅速克制住对湿漉漉衣服的关注,转而观察四周的地形和环境。此前她曾去过游戏里另一个秘境,知道秘境里的怪物要比普通怪物更难对付,因为它们的智商更高,也更善于隐藏,所以她侦查的很仔细。

经过仔细观察,她发现自己身处山顶,一眼望去四周都是山峰和树林。她的前面是悬崖,因为天色渐晚又下雨的缘故,她的视野有限,只看到悬崖下面雨雾弥漫,黑漆漆一片,具体这悬崖有多高,却是估测不出来,但感觉的出来是相当高。她小心的后退几步,暗自庆幸自己是传送到悬崖上,若是刚才空气流晃动得更厉害些,她很可能就要摔下悬崖,一命呜呼。

是的,别以为游戏里跌下悬崖会没事,《热血兽界》的游戏设置可是非常拟真。要是跌落时超过一定高度,玩家也是会一命呜呼的,而且还会被系统惩罚掉级,所以晨墨跑跑跳跳的时候一向很谨慎,从不贸然挑战过高的高度。

虽然淋着雨,但是山崖上暂时没有怪物,晨墨确定自己很安全后,便想打开自己的属性面板,查看下这次传送意外有没有导致她的属性下降或紊乱。《热血兽界》这款游戏非常智能化的,用的是脑电波控制系统,玩家只需在脑海中下达指令,系统的属性版就会跳出。然而,晨墨在脑海中下达了好几次指令,却吃惊地发现属性版压根不跳出。晨墨疑惑地皱起弯弯的眉,暗道:怎么回事,难道是游戏出了bug?自己的属性版怎么不能查看?!

她纳闷地检查自己的身体,能动,可见不是网速不稳卡住了。再看看装备,很好,完整无缺,唯一奇怪的是装备属性无法查看了。

难道这个秘境有特别限制,玩家进去后就不能查看属性和装备?!

晨墨暗自猜测,总觉得这次传送的秘境透着古怪。

联想到进游戏前,游戏公司发布时宣称玩家进入该秘境后,需呆满20个游戏天才能离开,晨墨又觉得多半是游戏公司想来次超仿真丛林冒险,在不能离开游戏,不能查询属性,不能单纯倚靠装备的情况下,刺激玩家开动智慧,玩一次真真的野外生存。

晨墨经过一番理智地分析后,觉得这种可能最大。心里平静后,她忍不住在心底暗赞游戏设计者的想法真大胆。其实这样的冒险,对于别的玩家兴许很艰难,但她却不惧怕。毕竟以前在达木星球猎杀虫族时,她便常常一个人在野外生存。

思考完自己的处境后,晨墨很快发现自己的储物镯没受禁制,依然能打开。里面的东西都在,而且取放自如。她暗暗松了一口气,越发坚定了自己的猜测。

既然情况已经摸清,晨墨迅速行动起来。她先从旁边折了几根树枝,做成伞骨用绳子固定牢,再找了一根粗一点的树枝垂直卡住做伞柄,然后从储物镯里拿出之前从蛇王身上剥下的蛇皮,用剪子剪下一块圆形的,戳开几个孔固定倒作伞骨的树枝上,一把简易的伞就做成了。

这伞虽简易,这张皮也很轻很薄,但好在雨不大,拿来暂时遮挡,效果却是不错,唯一的缺点就是蛇腥味重了些,呛得她想吐。

撑着蛇皮伞溜达了一圈,又拿出制火器照明,晨墨很快发现在山崖下的树丛后藏有一个山洞。微微一喜,快步走近,以她这么久的游戏经验,自然知道这类山洞里,往往会有任务可接。

小心翼翼得扒开草丛,她暗自皱眉,秘境里的草怎么长得这么高、这么结实,一棵棵足有一米多高,而且叶子锋利,刮到身上,立刻留下一道血印子,刺痛的很。

穿过草丛,她蹑着脚屏住呼吸,慢慢走进山洞。山洞里虽然可能有任务,但也可能是有怪物,所以她拿出护身短刀,一步步走得谨慎小心。

山洞不算幽深,她走了二十几米,就到头了。里面很宽敞,但是空无一人。不过地上有些干草枯枝,还有几块大石头垒成的简易灶台,小脸盆般大的石锅,还有两三张看不出什么动物的兽皮。晨墨大大松了一口气,看来这里的确住着一个兽人npc,这简易的石灶台,和她在普通场景里的兽人部落里看到的石头灶台很接近。

至于为什么兽人npc不在,很可能他出去狩猎去了,毕竟除了一些特殊npc,游戏里大部分的npc设置的很真实,他们不会固定在一个地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也需要狩猎生存。

晨墨想了想,收起短刀,既然有山洞在,那个兽人npc早晚会回来,她索性在这里守株待兔,没必要去外面冒雨寻找。

看看自己湿湿的衣服,晨墨心想这秘境做得比普通场景真实多了,草会刮伤人,天会下雨,衣服湿了半天不会干。若不是她知道自己身在游戏,她都要怀疑自己其实已经回到现实中了(孩子,你真相了!)。

也不知那npc什么时候会回来,晨墨等了一会儿,觉得周身湿的难受。便从储物镯里拿出另外一套衣服穿上,换下湿衣服。又将地上的枯草树枝捡起,放在石灶台的中间,用制火器点燃,一边取暖一边慢慢将衣服烤干。

温暖的火光照在身上很是舒服,晨墨懒洋洋伸了个懒腰,撑着眼熬了一会儿,很快抵不过睡意,缓缓睡去。不过睡去之前,她还是很警觉得摸出一把匕首攥在手里,虽然在游戏世界,她也从来没有放松警惕的习惯。

烈阳抗着两只长角鹿,箭一般地往山顶快速飞奔,雨点落在他的身上让他很是难受。听听他的名字,就知道他喜欢干燥的天气,这样湿漉漉的感觉,是他最讨厌的。难怪以前,阿爸总叮嘱他要学会看云彩,学会如何判断天气,可惜那时他光顾着磨骨刀,压根没听进去。

兽人的速度很快,烈阳没多久就跑到了山顶,眼见自己居住的洞穴就快到了烈阳心中一阵欢喜。但跑到洞穴门口时,他俊美的脸却立刻阴沉了下来,兽人敏锐的嗅觉,让他察觉出洞口弥漫着一股陌生的味道。

虽然这味道被雨水冲刷的很淡,但兽人对不属于自己的味道总是非常敏感。这洞穴是他的地盘,兽人的领域感非常强,就算有其他部落的兽人发现这个洞穴,只要这里留有他的气味,他们就不会侵占。

既然不是兽人,那就是野兽入侵!

兽人的领域,怎能容许异族侵犯!烈阳全身一绷,怒火飙升,结实的肌肉夸张地凸起,迅速进入备战状态。

他轻轻地把长角鹿放在洞穴门口,摸出骨刀,悄悄地潜入洞穴。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下来,不过洞里却有着微弱光芒。

烈阳微弯着腰,以狩猎的姿态,朝着光芒慢慢靠近。他的个头虽大,身躯虽重,但落下的脚步却是轻如鸿毛,就算竖着耳朵靠近听,那响动也是几不可闻。绕是以谨慎出名,耳聪目明的晨墨,也未能发觉,依旧沉溺于香甜的睡眠中。

十米、九米、八米,烈阳看到了火光旁边缩做一团的身影,也终于闻出了空气里的那股异味,那是他最讨厌的蛇腥味。

居然是蛇,金色的眼瞳猛地一收缩的,烈阳的眼里划过一丝令人胆颤的嗜血寒意,手中磨得锋利的骨刀缓缓举起……

技巧比拼

就在骨刀划破空气的瞬间,原本还在酣睡的晨墨,一个敏捷地翻滚,险险避过。只是凌冽的刀锋还是在她批盖着的取暖蛇皮上划出了一道口子,隐隐露出她白皙的脸庞和惊魂未定的森冷目光。她不是没经历过生死杀戮的人,自然很清楚,刚才的一瞬间,那种猛烈的力度和速度非比寻常,如果不是游戏里她的敏捷度加的极高,她根本躲不开。可以说,她刚才是与死神擦肩而过。

山洞里的火堆,已经燃烧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小拇指点大的小火,为漆黑的山洞贡献微弱的光芒。晨墨看不清楚偷袭者的面容,只依稀看出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形怪物。看他刚才袭击的动作和模式,她猜测这应该是个近身攻击怪。她主职业选的是弓箭手,敏捷度高速度快,但力量却很小,适合远攻,在山洞这么狭小的空间内,并不适合她发挥。

她快速移动,向洞口方向冲刺,试图将偷袭者引导洞外开阔的空间。可惜偷袭者虽然身材高大魁梧,但速度却非常快,几个闪身间,竟然将她的道路封死。她恼恨的后退,贴着墙壁,举起匕首小心地与他对峙。她一边寻找突破的时间,一边苦笑:秘境里的怪物果然特别难缠,若是普通场景里的怪物,老早被她摆脱了。

烈阳之前一击未中,其实心中惊诧非常,他的偷袭技巧是阿爸亲自教的,无论是脚步落下的轻巧程度还是杀气的隐藏,素来是一等一,掌握得非常完美。没想到,这条小蛇怪居然能及时察觉,还能成功躲闪开!

再看她刚才突破的技巧,声东击西,一张一弛间充满了欺骗性,可见这是个极聪明的家伙。

什么时候愚笨残暴鲁莽的蛇怪里出了这样的异类?!烈阳好奇极了,可惜昏暗的火光下,他看不清楚那一坨蛇怪的全貌。

兽人的好奇心一向极重,尤其是年轻的兽人,对未知的事物总是抱着千万个为什么。虽然刚才的交锋很短暂,但烈阳却也摸清了这个猎物的实力:灵敏由余、力量不足。只要化身兽形,他可以轻松撕碎她。就算不化形,只要他稍微用点心,也能轻松捉住她。只是他觉得这条蛇怪实在很聪明,很特别,便熄灭了直接撕碎她的念头,转而决定好好逗逗她,再活捉她,看看是怎样的怪家伙,

晨墨并不知道年轻兽人强烈的好奇心救了她一命,她也不知道这片神奇的大陆对她而言是多么的危险,哪怕她的猎杀技巧和速度,在人类中算是佼佼者。

她只是很小心地慢慢观察,并耐住性子寻求最恰当的时机脱困。至于慌乱和害怕,抱歉,她没有。倒不因为她认定这是在游戏里而非真实世界,而是当年猎杀外形虫族的血腥经历,早就让她的精神力变得无比强大与坚韧。

两个人保持三米的距离,好强并的烈阳放弃了力量的博弈,打算与晨墨公平地纯拼技巧。狭小的空间内,两个人扑闪追逐,将各自的狩猎技巧发挥得淋漓尽致。晨墨很快发现这只怪的杀戮之气已经退却,试图扑捉她的时候,似乎刻意收敛了力量。两个人你来我往,不像厮杀,倒跟玩游戏似的,中间若他占了优势,她还能听到他喉咙里传出得意的笑声。

晨墨一时囧了,只觉这秘境的怪物还真是有毛病,这也人性化的太过头了!

这个认知让她微微闪了神,分了心,这也就是瞬间的事,但烈阳却敏锐地抓住时机,双腿一蹬,一个猛力的跳跃,成功地扑倒了她。野兽般强健结实的身躯,紧紧将他心中古怪的小蛇怪压得不能动弹,微张的五指,有力地锁住俘虏的咽喉部位,烈阳兴奋地仰头一阵吼叫,这虽不是他捕猎到的最强的猎物,但却是最有意思的一次!!

晨墨暗恨自己的大意,恼怒地挣扎,但很快发现对方的力量,真的是强的叫人惊叹,她压根动弹不得!

这是什么等级的怪物阿,全身硬得像石块,力量又大如山?!

晨墨哭笑不得,反抗无效,索性停了挣扎:算了,一次输赢不算什么,就让怪物结果了她,了不起被踢出秘境,大不了10个游戏天后再进呗。

想开了,晨墨便很干脆地一仰脖子,大义凛然:来吧,大不了10个游戏天后,姐再来和你pk。

爱的萌动

烈阳可不知道身下的猎物正在心里恶狠狠地盘算着二次pk,他现在是满心疑惑。此刻,石头灶台里的小火已经燃烧完毕,只剩下残余的零碎火星微微跳跃,山洞更显漆黑了。他看不见猎物的模样,但还是敏锐得感觉到被压在身下的猎物体型,和他预想的不一样。一般来说,蛇怪的头挺大,但身体却很纤细,而且越到尾端越加细。但身下的这个猎物却不是,他伸出左手在下方摸了摸,清晰地感受到她的尾端似乎不是一条细细的尾巴,而是两截纤细均匀的小腿。可是,蛇怪怎么会有小腿呢?他疑惑地凑近,嗅了嗅她的味道,没错,是很浓烈的蛇腥味,只是浓腥中夹杂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淡淡香甜。这股香甜淡淡如丝滑进他的鼻子,似有还无,但却充满诱惑力,勾得他心头发痒,血脉沸腾,连呼吸也不自觉地急促起来。

烈阳很迷茫,他刚刚成年,又一直孤身住在部落外围,很少接触部落里的雌性,因此没能在第一时间分辨出这种香甜是属于雌性的独有诱惑。因为不懂,所以他很困惑,不明白为何自己的身体,会因为这么淡的一股香甜气息,产生如此奇怪的变化。

见猎物被自己牢牢按住,无法动弹反抗,他索性收回正在慢慢往上探索的左手,捞起了旁边的干草,扔到火星还在跳跃的位置。这堆草很干,碰到小火星后,就跟春天发芽的小草似地迅速苏醒,小火星很快变成了大火星。压下心头那奇怪的骚动,烈阳有技巧地吹了几下,火星便借势重新燃成了火苗。烈阳又摸索了几根干树枝扔过去,把火苗撩拨地更大,打算借着越来越明亮的火光,把身下的怪家伙看个清楚。

晨墨本来是在耐心地等死,可这大力怪只锁着她的脖子,但并不用力。她有些奇怪,这怪,似乎真不打算杀她!!心里滑过一丝疑虑,她有些糊涂,也有一丝侥幸的欣喜:管他什么原因,只要大力怪不杀她,她总有机会逃脱。

但很快,她的欢喜就被泼了一盆冷水,因为这大力怪不止压着她的身体,掐着她的脖子,空下的一只贼手,居然堂而皇之地抚摸她的身体。不是那种简单的一笔带过,而是一寸一寸,由小腿向上,细细抚摸,慢慢游走,同时还伴随着急促的呼吸和浓厚的男性气息,怎么看,都充满了不和谐的调戏味儿!!

眼见那只贼手就要游走到她饱满的胸部,绕是再淡定,晨墨脸上的冷漠和无谓,还是瞬间龟裂,心头一把怒火熊熊燃烧:尼玛,什么破游戏,怪物居然可以猥琐玩家!! 、

如果不是认定眼前这个大力怪只是一串虚拟数据,晨墨铁定会从背包里摸出她一直珍藏的价值5万个金币的终极武器爆雷,一把捏碎和眼前的色怪同归于尽。

心里虽然郁闷得牙痒痒,但是理智的大脑,却本能地克制住了她的冲动。眼里泛着怒火,她绷着脸,一面催眠自己这只是游戏,一面静静不动弹,任他的手继续游走,耐心地作出驯服状,等待大力怪能放松警惕,那样她才有机会逃脱。

不过,大力怪的手即将碰触到她的胸部时,却突然停下,转而撩拨起了火堆。晨墨大大松了口气,虽然是在游戏里,但她也不希望被继续非礼。但随即,她又紧张起来,大力怪居然将她整个抱起,往火堆走去。

难道他想烤了自己?!晨墨的脑袋里不自觉地闪过这么个诡异的结论,但立马被她推翻,按照游戏的设定,怪物不可能有这种残忍的虐杀行为。

就在她努力猜测分析时,烈阳已经抱着她到了火堆前,扯开了她身上披着的那层蛇皮。淡黄色的火光,轻轻跳跃,带着暖暖的温度,瞬间照亮了两个人的面庞。两人目光相交,蓝色的眼瞳与黑色的眼瞳里,各自映出了彼此的身影。

晨墨的眉只是微微挑动,眼里透着讶异:原来自己一直猜错了,这大力怪是兽人,是npc,难怪他的行为举止如此反常。

而烈阳却是浑身一颤,整个人好似被雷劈了一般,满脸惊惶,肌肤紧绷,全身僵硬,原本扣着晨墨咽喉的右手,非常无措地松开。

火光照耀下,那白皙的肌肤、冰冷的黑瞳、小巧精致的鼻子和娇嫩的粉唇,无一不在告诉他,自己抱着的,是兽人大陆最为珍贵的雌性!

而且还是一个美丽无比的雌性!

他浑身僵直,但身体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细胞缺都在叫嚣着,血管里的热液也仿佛变得沸腾起来。一种说不出的情绪,排山倒海般袭向这个刚刚成年的雄性兽人。

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也不懂这种心脏剧烈跳动的变化究竟代表了什么,只是本能地遵从着身体及心灵的渴求,用力地,充满掠夺性地抱紧眼前这个美丽的雌性,生怕她会突然消失。

直到很久以后,他才领悟,那其实就是生命繁衍的本能,是男女相爱最初的萌动。

化敌为友

烈阳越抱越紧,晨墨只觉自己的骨头都要被挤碎了。忍着痛意,深吸一口气,她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温和无害,“你好,我只是过路的旅人,暂时进来躲雨,无意冒犯你的领地。”

《热血兽界》里,每一个兽人 npc都设有独立性格,但他们也有着一定的共性,比如,强烈的私人域观念。他们的私人领域包括他们居住的树屋,狩猎时临时征用的洞穴。玩家如果要进入一个兽人的私人领域,必须先获得他们的许可,否则就会被他们列为入侵对象,遭到攻击。

一般情况下,npc是不允许也不会主动攻击玩家的,但很显然,这个怪怪的npc一直都在主动攻击她。晨墨快速分析了下眼前的情况,觉得眼前的npc可能是认定自己是入侵者,才会有之前的反应。所以她决定暂时放下心中的怒火,先缓和他的敌意。

晨墨的声音很清脆,带着冷冷的金石质感,在寂静的山洞里显得特别清晰。烈阳原本混乱到近乎茫然的思绪,瞬间清醒。看着怀抱里雌性紧皱的眉头和泛白的唇色,立刻意识到自己刚才无意识的举动,弄痛了她。

他惊惶地放开双手,无措地后退几步,懊恼地握拳猛捶自己的脑袋:该死的,阿爸说过雌性是最脆弱的珍宝,自己刚刚这么大力,一定吓坏她了。

兽人大陆里的每一个兽人,从刚刚懂事开始,就会被父母灌输爱护雌性的思想,这种思想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不断的强化,到最后,几乎变成了扎根于每一个雄性兽人骨血里的本能。这任何伤害雌性的行为,都会遭到每一个兽人的谴责。烈阳也不例外,虽然他的阿妈阿爸去世的早,但十岁之前,他也一直受着这样的教育。

晨墨揉揉酸疼的肩膀,看着松开她后一直就在捶脑袋自虐的兽人,有些无语:这家伙什么毛病?!干嘛摆出一脸害怕、一脸无措、一脸失意,还有,一脸委屈!

尼玛,你委屈个毛呀?!明明倒霉催的是我,被摸的是我,被打的也是我。晨墨嘴角直抽,如果不是还打算从他这儿接任务,她还真的想狠狠赏他一颗爆雷,这货,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哼唧。

烈阳显然也看出了晨墨眼里的冰冷和不满,他很想解释自己不是故意的,是被那蛇皮味误导才会……

可是他太久没有和别人交流过了,加上紧张,心中的话语到嘴边,却变成了单调的“喔,我,……”磕磕巴巴的发音,语不成语,话不成话。看着脸色越来越冷的雌性,烈阳心中一抽,原本明亮的蓝色眼眸瞬间黯然下来,长久压抑的自卑感汹涌蓬勃地席卷而来,让他的心脏莫名生疼起来。

他深深的看了眼美丽的雌性,黯然地放弃解释,转身收拾地上散落的干草干柴,放到火堆边。又拉出几张自己收藏的柔软毛皮,铺在火堆旁,然后示意晨墨过来取暖休息。见晨墨仍旧防备地站着,并不靠近,他叹了口气,拿起一张比较大的毛皮,拖着沉重步伐朝山洞口走去。

晨墨从地上捡起刚才打斗时掉落地上匕首,看着兽人的身影慢慢消失在黑暗中,她有些迷茫,有些莫名其妙,这个npc的反应实在太奇怪了,他是什么意思,是同意自己在这里休息了么?还是他放弃这个洞穴了?

晨墨想了想,还是分析不出个所以然来,便找出一根较粗的树枝,放进火堆里点燃,然后举着它慢慢往洞口走。她想确定这个npc还在不在,万一他走了,岂不是她的任务也泡汤了。

快走到洞口时,她看到兽人裹着毛皮盘坐地上,头耷拉靠在洞穴的岩壁上。听到脚步声他警觉地回头,看清楚是晨墨后,警惕的蓝色眸子顿时柔和起来,“喔,我守着,你,你睡觉。”话语虽然还是磕磕巴巴,但好歹意思表达完整了,烈阳的心里很是欢喜,嘴角不自觉地咧开,俊美的面孔,在火光下光彩照人。

晨墨微微一讶,之前还是凶神恶煞,怎么一下子变成了温柔体贴男了?!难道自己做了什么让他满意的事,所以友好度激增。

《热血兽界》里,玩家和npc的友好度非常重要,通常友好度越高,能接到的任务也越好。譬如晨墨和古达部落的族长友好度非常高,所以她经常能从族长那里接到别人无法接的高级任务。很多时候,玩家为了能和npc建立良好的关系,不得不经常去做一些能取悦他们的事情。比如有些npc很贪吃,你就要隔三岔五地给他送吃的;有些则喜欢一些特殊的物品,玩家想讨好他们,就得屁颠屁颠的想办法去找来。

晨墨当然知道友好度的重要性,对上金色眼眸,清晰地看到里头的温柔及示好。她恍然大悟,原来眼前的兽人想与她化敌为友。

很少有npc会向玩家主动示好,晨墨又惊奇又满意,看来自己有很大的机会从他身上接到好任务。她决定将之前的恩怨一笔购销,横竖不过是一组数据,真较真起来,反而是她丢份儿。

想通这一点,晨墨的脸色也缓和了不少,主动道了声“谢谢!”

烈阳一听,瞪大了眼,他记事很早,10岁前的不少记忆还清晰地保留在脑海中。那时他还住在北索部落。由于部落的雌性都很稀少,且娇弱易受伤,因此每个雌性从出生开始,就备受呵护。除了父母兄弟,哪怕是不相干的个雄性兽人,也会对她们百般讨好,有求必应。这种变相的溺爱,导致雌性们一个个都被宠坏了,目中无人。因此,部落里大多数的雌性性格都比较骄横,而长得越漂亮的,往往越难伺候。

由于小时候的印象太过深刻,烈阳一向以为,漂亮的雌性,都是脾气坏坏没礼貌的。他万没想到,晨墨会向她道谢。

晨墨看着他因自己的一句谢谢,变得一副手足无措,受宠若惊,不敢置信的模样,心里是又好笑又感叹。

心想,比之现实世界里那些被宠坏的男人,倒还是游戏里这些原始兽人的反应更可爱一些。

危机解除,事情理顺,精神一放松下来,晨墨就感到了一股浓浓的睡意。既然这兽人自荐守门,也没什么好客气的,道了声晚安,她转身回到洞里打算好好睡一觉,只有养足精神,明天才能开始新的冒险!!

而身后年轻兽人,因为她脸上浅浅的笑,浑身轻飘飘的,如至云端。

鸟怪袭来

第二天清晨,晨墨是在一阵扑鼻的肉香中醒来。

或许因为知道山洞门口有个npc守着的缘故,晨墨这一觉睡得很安稳,也很饱足,醒来自是精神奕奕。很快,她就找到了香味的来源,火堆边放着一包用绿色大圆叶包住的东西。拆开一看,里面果然是一块块被撕成块状的烤肉,不用猜,肯定是那兽人弄。

烤肉很香,拿在手里还有温热的感觉,大约怕冷了不好吃,兽人特意用叶子多包了几层。

真是个贴心的npc啊!

晨墨摸着咕噜噜叫的肚子,暗赞游戏做得真实,不止是饥饿的感觉模拟的似模似样,就连npc也做得这么人性化。

不过,他人呢?怎么一早就不见人影?!她还有很多问题要问他呢!

晨墨疑惑地拿着烤肉,向洞穴门口走去。走到洞穴口,只见地上摊着一堆石头和干草燃尽的灰烬,旁边是一张兽皮,旁边空无一人。

难道在外面?

晨墨小心扒开厚厚地草丛,一钻出洞穴,却被洞外的恢宏美景震撼得目瞪口呆。

洞外的小雨早就停了,远处,天空一碧如洗,火红的朝阳,从山峦云雾的尽头升起,显得生机勃勃;四周秀峰叠峙,高低错落,危崖突兀,幽壑纵横;山峰幽谷间云雾缭绕,水雾凝结成连绵起伏的云海,一眼望去漫无边际,如临大海之滨,波起峰涌,浪花飞溅,惊涛拍岸。云海中的景物若隐若现,在阳光照射下,虚虚实实,朦朦胧胧,仿佛缥缈仙境般美得如梦似幻。

晨墨一时看得痴迷,真觉得,所谓的人间仙境,不过如此!!

可惜啊,这只在游戏的虚拟世界里能看到。现实世界里,这样美得惊心动魄的自然风景,早成了历史,消失在人类对大自然无节制的索取中。

晨墨正感叹着眼前的美景,忽听得身侧传来一声巨啸。她疑惑地转头,随即脸色骤变,与她相隔不过三十米开外的一座山峰上,赫然停着一只巨大凶悍的怪鸟,它有着如蝙蝠翼般形状的硕大翅膀和尖锐带钩的利爪,还有长长的鸟喙,张开时,里面竟能看到刺刀般尖利的牙齿。它的眼珠是红色的,此刻正盯着她看,里头仿佛带着阴森残酷的血光,看起来极不怀好意。

这家伙不好对付!!

这是晨墨的第一反应,而且,自己已被它盯上了。

久经杀场,使得晨墨反应很快,大脑刚刚判断出危险,身体已飞速地钻进草丛,躲回洞穴。与此同时,那怪鸟果然扇动羽翼,以极快的速度飞冲了过来,砰一声撞在了悬崖的岩石上,巨大的身体撞击地面,震起尘埃碎石无数。

怪鸟没想到晨墨的反应会这么快,让它扑了个空不说,还跑回了洞穴。更可恶的是,由于刚才冲得太快太大意,它一时没刹住车,左边的翅膀被一块尖锐的岩石狠狠地刺破,划出一道巨大的血口,阵阵痛意让它狂躁不已。

怪鸟从来不是好脾气的家伙,仗着高速的飞行、尖锐的爪子、狡猾的个性以及强大的力量,它的捕猎一向是无往不利,算是这片迷幻之森里的杀手之王。这么多年捕猎下来,别说失败,就连受伤,他都很少有。因此,小心眼的它,对这次意外失误很是恼火。

轻轻挥了挥受伤的翅膀,确定没什么大碍后,他就伸出爪子,愤怒将洞穴口覆盖的杂草拔了个干干净净,意图冲进洞穴捉住那只该死的猎物。可惜洞口太小,它的身躯太大,怎么也挤不进去。

晨墨小心地躲在洞穴里,冷静地退到安全范围内,直到确定那只有点发狂的怪鸟闯不进来后,才松了口气。但随即面露可惜:不亏是秘境,这怪应该是王级的boss吧,看它庞大的身形和力量,可比自己之前干掉的蛇王更难对付。要是能击杀它的话,说不定能直接升一级。要是身边有个医生就好了,那样就可以躲在洞里组队打打消磨战,可惜啊,自己只有一个人,也不知道它的属性如何,弱点是什么,对付起来实在没把握。也不知道那个兽人npc什么回来,若是能和他联手,兴许还有胜算。

晨墨正琢磨着怎么可以用最小的代价,搞定眼前的大怪物,忽然发现本来在拼命撞击洞口的怪鸟诡异地安静了下来。

难道它知道进不来就放弃了?不可能啊,一看它的眼神就知道是那种难缠的货色。晨墨好奇地往外走几步,想一探究竟。不看还好,一看,晨墨当即变了脸色,鸟怪竟然用翅膀推过来很多大石块,一块一块,叠放在洞口,想封死洞口。

一人一鸟目光相交,你来我往地厮杀了一番。鸟怪红色的眼里闪过狡诈与得意,那眼神分明再说:哥不打你,哥用石头堵死你!

晨墨黑线:这破鸟的智慧值,也太高了!

眼看洞口越来越小,洞里的光芒越来越暗,鸟怪的眼神也越来越藐视,好似她是一个将死的弱小的可怜虫。晨墨眼神一冷,那是她最恨的眼神。

从储物镯里掏出弓箭,冷哼一声,利索地上箭拉弓,瞄准方向,一箭直取鸟怪那双可恶的红眼睛。

比起在洞穴里坐以待毙,她,宁可拼一把。

虽然身为女人,但她,从不认为自己是弱者!

绝地反击

晨墨的箭术是一路磨砺过来的,真正算是百炼成钢。从刚进游戏时的菜鸟,到后来的射击之王,力量、速度、准头无一不强。

大鸟怪正朝洞口继续推搡着大石块,因为自身的强大和自傲,潜意识里,它始终把晨墨当做只会躲躲藏藏的弱小猎物,认定只要自己龇牙咧嘴下,对方都会吓得抖抖索索,更别提反抗。

所以当那只快狠准的绿色利箭破空而来,直取它左眼时,毫无提防的它,根本来不及反应就直接中招。

晨墨是聪明的,哪怕大鸟怪身体的其它部位坚硬似铁,但它的眼睛,绝对脆弱不堪一击。当锐利的铁制箭头,大力地刺进红色的眼瞳,汩汩的鲜血自红瞳中肆意流淌,染红了怪鸟脸上的硬黑的绒毛时,大鸟怪惊恐而凄厉的尖叫声响彻天际,惊得方圆数百米内的鸟兽慌乱骚动,不安地四处张望。

晨墨也被它的厉叫声振得耳膜发疼,但她没有时间迟疑,一击就中后迅速后退。眼睛受伤的大鸟怪已进入发狂状态,六七米宽的鸟翼大大张开,忍着痛,愤怒地将洞穴口的碎石扫进洞穴。怪鸟的力量非常大,双翼挥动间扫起一股强劲地气流,夹带着大大小小的碎石,横扫洞穴,一时间洞穴内石块乱飞,而且每块都能飞出个而二三十米,直达洞穴最深处,让晨墨躲无可躲。饶是她身体敏捷,左躲右闪间,也不免被几块碎石砸到。虽然石头不算大,当因顺着气流的缘故,砸在身上却也是相当有力。胸口一阵剧疼后,晨墨口腔里溢出一口腥甜,多年猎杀虫怪时的受伤经历告诉她,这次应该是振伤了内脏。

捂着胸口,咬牙忍住身躯绵绵不断的撕裂痛意,晨墨一面躲闪飞石的袭击,一面大脑迅速运转。情况越危机,她的大脑反而越加清晰冷静。

她已经感觉到了很多不对劲的东西。

首先,她射中大鸟时,居然没有任何怪物掉血的红色数值出现。她的箭头上可抹了持续掉血的毒药,按道理,怪物的血量应该持续下掉的。

第二,《热血兽界》游戏为追求真实性,玩家受到怪物袭击时,是会感到疼痛的,但游戏为了保护玩家,这种疼痛指数也是有限制的,最多只能设为真实疼痛感的50%。可眼前她身体感受到的疼痛值,明显已超过她设定的底线了。

第三,她真实感受到了生命正受到威胁,那是一种血腥的、残酷的、毫无退路的死亡威胁。这样真实的威胁,是她之前在游戏里从未体验到过的。反倒像是多年前在达木星球猎杀虫怪时,每天挣扎在生死边缘的感觉。

虽然还不清楚是游戏故意设定得更真实,还是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但身经百战的生存本能敏锐地告诉她,无论如何,这次她绝不能输、不能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眼中的寒光大盛,黑色的瞳孔里酝酿着冷酷的血腥风暴,添了添嘴角的鲜血,她比任何人都懂生死较量的含义。

大鸟怪的双翼扇动速度已经慢下来了,显然刚才那疾风暴雨的袭击,也让它有些脱力,而且洞口的石块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

看样子是时候反击了!!

晨墨微微眯起眼,撑起狼狈又痛楚的身体,果断的往前走了几步,确定到了射程范围内,运足全身的力量再次拉弓,一次射三支。这次她用的是红箭,箭头上抹的全是高等级的麻药,分量十足。

看着密密麻麻,如蝗虫般飞来的红色箭头,尝过厉害滋味的大怪鸟尖叫一声后迅速后退,挥舞翅膀飞到半空中。左眼的痛意告诉它,这怪玩意儿很危险。

晨墨快步追到洞口,不停地射击,进秘境之前,她刚刚采购了2000支箭,所以现在是资源充沛,用起来不肉疼,唯一心疼的就是那罐子高级麻药,她花血本也就做了那么点,这次是全部报销了。她知道自己的力量毕竟有限,这样不间断的射击相当于在提前透支体力,支持不了多久。但她顾不得了,只希望自己能坚持久一点,坚持到箭上的麻药积少成多,发挥作用,毕竟成败在此一举。

怪鸟虽然身形庞大,但动作却很灵活。它在半空中左躲右闪,居然避开了不少箭支,只偶尔有几支漏网之鱼射到它的翅膀上。不过它的翅膀上覆盖着一层灰色的鳞片,不厚但却很硬,箭支哪怕射进去,也只是穿透了鳞片,□皮肉一点点。这一点微微的痛和麻对它来说不痛不痒,所以它得意地怪叫几声,打算稍微积蓄会力量,再次进攻。

但很快的,它察觉到不对劲了,先是翅膀渐渐麻木,好似有千金重一般,挥动起来很累,越飞越低;紧跟着,那种酥麻感传到了脖子,传到了爪子,让它全身无力。他终于感觉到了危机,决定先撤退。可惜还是慢了一拍,翅膀越来越重,全身的麻醉感终于让它撑不起庞大的身躯,“砰”一声,摔在了悬崖的突起的石壁上,软绵绵地周身无力。

它惊恐地挣扎,瞪大仅存的独眼,看着一步一步从洞中走出,慢慢暴露在阳光中的晨墨:纤细弱小的身躯,明明看上去脆弱无比,可那双黑色冰冷的瞳孔里,却投射出浓烈的杀机。然后,她伸出了只有它最小爪子般粗细的手臂,高高举起了一把闪亮的怪东西,全身罩着寒光,仿若杀神。这是它生命里看到的,最后影像!

它一直知道,在这片美丽却充满杀机的森林,弱肉强食,是永恒不变的生存法则。

但它一向认为自己是不败的强者,至死都没想通,有一天,自己会被一个看起来不堪一击的弱者打败。

其实它不懂,生命的无常,大抵就在于此。

而在大自然中,没有谁,是永恒不败的强者。

凤歌看着那个斩杀完蝠翼鸟后就脱力昏倒的狼狈身影,美丽的紫眸里,是犹如怒海波涛的震撼。

如果不是从头看到为尾,打死他也不会相信,猎杀了这只凶悍成名、恶名昭昭的成年蝠翼鸟的,会是这么一个纤细美丽的雌性。

谁都知道,在兽人大陆,雌性除了珍贵,还是脆弱的代名词。她们从来不狩猎,只从事简单的采集,她们最大的任务就是繁衍后代。

可眼前的雌性,却锋利似刀,聪明、冷静、坚忍得完全超越他的想象!

这真的是雌性吗?!带着疑惑,他张开雪白的羽翼,飞过去,化作人形,小心翼翼地撩开覆盖住晨墨脸庞的凌乱长发。

比高山白雪还晶莹剔透的白嫩肌肤上已是血痕累累,那是石块飞击时的刮伤印记;紧紧闭着的唇瓣带着脱力后的苍白,显得娇弱无比,楚楚可怜。虽然狼狈,但却无损她的美丽。还有身上那股香甜气息,没错,这的确是货真价实的雌性。

凤歌看得砰然心动,饶是他见过多个部落的美女,也不得不承认,眼前的雌性,是他见过的最美雌性,也是最强大的雌性。

如此美丽而又强大的雌性,究竟出自哪个部落?!

她为什么会流落到迷幻之森?!

凤歌兴奋的紫眸里,闪过惊奇和思索,疑惑一个接一个冒出,但眸色幽转间,一一沉淀,最终化为志在必得!

凤歌挨踹

凤歌其实想马上带这个神秘出现的雌性回到部落,他的部落实在太缺少雌性了。而且这片迷幻之森之于她,还是太过危险。虽然她很聪明,也很机敏,可是这儿的野兽千奇百怪又狡诈无比,未必个个都会像蝠翼鸟那般轻敌。

可他也知道,这不太现实,飞出这片森林最起码要10天,雌性此刻受伤不轻,是经不起长途劳累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带她回山洞里疗伤,等好的差不多了,再带走她。

而且,眼前的耽误之极,是先查看她的伤势。

双手开始拆解雌性身上奇怪的衣服,拉扯间不经意地碰触到柔软的胸部,凤歌犹如触电般的心跳加快,白皙的耳朵开始发烧,手也不自觉的微微颤抖。他虽然一向自命风流,最喜欢花言巧语地撩拨雌性,但也仅限于嘴上花心,实际上却是比谁都循规蹈矩。原因倒不是他品格高尚,有柳下惠的精神,而是那些雌性无法激发他的激情。

部落里的男人总说雌性是一剂甜蜜的催情药剂,那柔软的娇躯、甜美的香气、迷人的微笑,总能让他们血液沸腾,身体发狂。可他从没在任何一个雌性身上体会到过这种发狂的激情,哪怕她们再美再妖娆。他一直怀疑自己的身体是否是一座死火山,为此他心焦不已,自卑到不敢告诉任何人,特特以风流的形象来掩饰。没想到今天,只轻轻摸摸那柔软的丰满,他身体的某处,死火山立马变成了火火山,不止活力焕发,而且热情澎湃。

凤歌眯着眼,紧张无比,手再次触摸雌性胸前的丰满,作为试验。那连绵的柔腻触感,果真让他的某处,更加热情。凤歌欣喜若狂,又瞬间骄傲起来,果真不是自己有病,而是那群雌性太没魅力。

努力遏制那充满强烈媚惑的熬人渴望,紫眸温柔地看着晨墨,凤歌眼里充满了愉悦:这,果然是兽神赐予的珍宝。

晨墨虽然瘫软在地,但却没晕,只是全身脱力到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就在她冲出洞口,拿出短刀结果那怪鸟的时候,她就察觉到四周有道暗窥的视线。只是她太累了,实在无暇顾及,想着先解决一个是一个。

她想,如果是怪,那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反正她也无力反抗了。

如果是npc,哈,那就谢天谢地了,她至少还有一线生机。

当凤歌的手伸出触摸她的胳膊时,她就知道,这至少不是怪,但也不是昨晚的那个npc,很有可能是其他 npc。心里一松,正想张嘴求助,谁知凤歌的手,已开始或轻或重地揉搓着她的胸部。虽然闭着眼,她也能感受到这只手散发出的炙热气息及暧昧调戏。

她的脸色瞬间黑成铁锅:尼玛,又来了!

昨天是差一点被袭胸,今天是真的被袭胸,一群破npc,真当姐好欺负阿!!

强大的怨念居然让晨墨精神大振,她悄无声息地从储物镯里摸出一枚银针,双眼不动声色地张开一条细缝,手微微抬起,对准一截花白的肉轻轻一戳。

凤歌正摸得热血沸腾,如痴如醉,压根没注意到怀里的人是清醒的,警惕值早从100将成了0。他只觉背上跟被小虫子咬了一口似的,有点微微刺痛,但随即,大脑一阵晕眩,等反应过来自己中招时,整个人已扑通倒地,不醒人事。

晨墨挣扎着爬起,睁大眼,只见一个皮肤白皙,阴柔俊美、颇有几分风流味道的男人,正浑身光洁溜溜地躺在地上,身上让女人脸红的某处,高高举着,斗志昂扬。

不用说,这位铁定是刚才非礼她的那位,果真是只不要脸的发情禽兽!!

一想到他一直躲在暗处看热闹,等她打完了才出来占便宜,晨墨就忍不住气从心起,恶从胆生。

伸出脚丫子,毫不客气地一顿猛踩,直到在他白皙的俊脸上留足灰擦擦的脚印,晨墨才解气地朝他竖起中指:死暴露狂,管你是不是npc,看了半天不帮忙,铁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如果凤歌此刻还清醒着,一定会奋起喊冤。还真不是他没有同族友爱,刻意不帮忙,而是兽人大陆有不成文的规矩,在迷幻之森历练的兽人在对抗野兽时,其它兽人不得随意帮忙。兽人只有在成年后,才会被族人允许进入迷幻森林,进行为期30天的历练。这样的历练,就好比是他们的考试,这期间他们要自立自强,如果有人帮忙了就代表是作弊,作弊的人就称不上是兽人勇士,出去后是会被所有兽人鄙视的。

凤歌来的时候,晨墨已经跑回洞穴,因此他一直以为躲在山洞里对抗蝠翼鸟的是个雄性兽人。所以他只敢观战,却不敢轻易出手相帮,要知道,每一个雄性兽人的自尊心,都是很强的,一个帮忙不慎,只会弄巧成拙。

晨墨一阵狂踩后,心里的恶气出了不少。她肉疼地收回银针,银针伤抹的是她的另一样宝贝药剂“安睡天使”,只要一点点,就能让一个大象般大的怪物昏睡半个小时。不过这玩意她只有一点,一向只在接近了无防备的怪物时才会用,没想到这次居然用到了npc身上。她当然不敢真杀了npc,那样做的话,系统的惩罚会很厉害,不过小踩几脚倒是问题不大。

气喘吁吁地停下来,从储物镯里摸出几颗补药塞进嘴里。你还别说,吃下去后,身上的伤痛果然好了很多,精神也回复了不少,只是脸上的血口子没有马上愈合。

她走到大鸟怪那里,在它身下翻翻,郁闷地发现,别说是装备了,连个铜板都没爆出。

可恶!!这怪打得真不值。

她气恼地拿出小刀,发现这怪鸟的皮异常难割破。割了一会儿,只下来一点点碎皮,她无奈地只能放弃。

之前的三点疑惑再次浮现,为什么这个秘境的一切这么奇怪?!!这里,真的时迷幻之森吗?她会不会被系统误传到更高级的未开放秘境了!!

这一瞬间,看着远处变幻莫测的云海,她的心中,无比迷茫!!

再遇烈阳

晨墨的迷茫只持续了片刻,山顶湿漉漉带着雾气的清风,很快就换回了她理智。

她整了整被凤歌扒得有些凌乱的衣服,又顺道检查了身体的伤口。除了胸口还有些闷痛,身体其它地方不过是一些皮表的擦伤,并不严重。而胸口的伤,在刚才几颗药丸吃下去后,也舒解了很多。

她看了看已经死去但仍显凶悍狰狞的怪鸟,又看了看光裸裸横躺的色狼npc,觉得这山顶实在不安全。

虽说现在还不确定自己在哪个秘境,是不是被传送错误了,但坐以待毙向来不是她的风格。既然人物面板无法打开,传送功能也无法使用,她还不如下山四处看看,兴许能找到秘境指引人。

按游戏官方的说法,每个秘境都会设有一个指引人,在指引人那里不仅可以采购补给,还可以探听秘境消息。虽说这个消息不是无偿服务,需要支付一些费用,但对玩家来说,总比一抹黑的乱晃好。

打定主意,晨墨利索地回山洞收拾东西。所谓的东西,不过是昨晚取暖的兽皮加今早还没来得及吃的烤肉。她的背包里是有不少食物,不过多是之前在游戏主城商店里采购的甜点。她素来不爱吃甜的东西,买甜点不过是因为它们有提升人物属性的功效。比之甜品,她还是更喜欢吃鲜香麻辣重口味类的食品,而烤肉,也是她喜欢的食物之一,挺合她口味。

把东西放到储物镯里,晨墨头也不回地往山下走。虽然有些惋惜,还没能从昨晚那个相对比较好打交道的npc手里接到任务就先开溜,但是她实在不想冒险,谁知道下一刻山顶会不会再跑出一只或是一群怪鸟来!

能搞定一只已经是运气了,再来一只,她可就没那么多麻药对付了。

至于上面躺着的那个暴露狂会不会有什么危险,那就不在她考虑范围。反正npc不管怎么样,总比玩家耐打能抗。实际上她反而更担忧那家伙醒来后会找她报复,毕竟游戏里大多数的npc都挺睚眦必报的,而她之前做的事又有那么点拔老虎须的味道。

下山的路只有一条,半米多宽,弯弯曲曲,两侧不是陡壁就是灌木丛。走了十几分钟,晨墨就有些气喘吁吁,毕竟身体受了伤,又耗力过度,难免有些力不从心。没奈何,她只能在小路旁找了块大石头坐下,稍事休息。

刚抹了抹额头的汗,她就眼尖的看到半山处一个人影在树丛中上窜下跳,往她的方向冲来,速度,快得吓人!

晨墨一个心惊,猛得站起,顺手将弓箭拿出,戒备地拉弓。待那个身影跑到离她只有三十多米,看清楚长相时,她脸上的紧绷才慢慢放松下来。

来人,正是烈阳!!

烈阳手里捧着一大包奇怪的红色果子和草叶子,额头青筋突起,满脸焦色地冲到她面前,喘气如牛,略显青涩的俊美面孔上,满是惊惶和担忧,“你,你没事吧?”

几乎在听到自己洞穴所在的方向传来第一声蝠翼鸟的叫声时,他就觉得自己的心跳似乎都要停止了。担心、恐惧、害怕、懊悔,那些他最讨厌的负面情绪,如怒海波涛汹涌而来,几乎将他的理智淹没。

顾不得已经快到手的白云草,他果断放弃了对护草兽的最后一击,迅速往山上赶。一路上他是担惊受怕,生怕回来的时候,那个美丽的雌性,已消失在蝠翼鸟的利齿下。

直到看到雌性安然无恙地站在他的面前,他才觉得自己的心,再度跳了起来。

面对他的询问,晨墨微微一怔。眼前的兽人,棕发凌乱,额头布着细密的汗,脸上也有不少血迹,左臂上也不知被什么野兽撕咬过,殷红一片中露出吓人的骨肉,整个人看起来比她还要狼狈凄惨。

但他仿佛浑然未觉,金色眸子一动不动的注视着她,好似怕她突然消失似的,眼也不敢眨一下。细细看去,眸子最深处透出毫不作伪的浓浓关怀,仿佛一簇火焰,在清晨阳光的照射下,有种说不出的温暖。

这,真的只是一组数据?!

晨墨忽然觉得,如此充满人性的数据,比现实中的人更可爱。

嘴角勾起几不可察的浅笑,晨墨收起弓箭,“没事,我很好。”

烈阳仍不放心,紧张兮兮地上下打量她有没有受伤,“我,我,好像听,听到山上有蝠翼鸟的叫声。”

晨墨看了他手臂上的伤口一眼,从背包里翻出止血药,平淡地道“蝠翼鸟,是不是长着红色眼珠和蝙蝠一样翅膀的大鸟?它想袭击我,不过,被我干掉了。……我觉得你的山洞很不安全,建议你还是换个地方吧。……还有,你的手臂怎么回事?”

烈阳愕然,不敢置信地掏掏耳朵,他没听错吧,这个雌性居然说她干掉了一只蝠翼鸟。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出声细问,就见雌性很神奇地变出一把银色亮闪闪的东西,几下割开他的兽皮衣服,利索地替他清理被咬得有些惨不忍睹的血肉,然后小心翼翼地替他抹上一种绿色的软膏。虽然伤口疼得要命,但烈阳只觉心里美得冒泡:他的雌性,真温柔啊!!

要知道,在兽人大陆,雌性只有对自己喜欢的雄性兽人,才会温柔相待。于是乎,心里美滋滋的兽人,瞬间抛开了关于蝠翼鸟的疑惑,一下子就将美丽的雌性,划归为自己的领土内。

晨墨可不知道自己的习惯之举,让眼前的兽人产生了美妙误会,还对她做了主权规划。她其实是在战场待多了,猎杀虫怪时难免受伤,战友间都是彼此帮忙包扎的。所以她一看到他受伤的手臂,就习惯性就做了处理。

处理好伤口,瞅瞅下山的漫漫长路和漫无边际的密林,晨墨不禁有些发愁:这么大的地,怎么样才能顺利找到指引人呢?!她刚才就尝试着在脑海里调出地图面板,可惜结果注定是失望的。

正烦恼间,她漫不经心地扫了眼在一旁憨憨的做出乖顺忠犬状的某强健兽男,忽然灵光一闪:这家伙看起来倒是个老实的,何不从他嘴里套问指引人的下落!!

短期战友

在《热血兽界》里,问npc问题可是个技巧活。许是因为系统赋予每一组高级数据太多人性思维的缘故,npc们在拥有了部分人类智慧的同时,也产生了各种多变的性格。其中,就连人类的某些劣根性也沾染了一二:譬如,谎言。

而且,看上去越是老实巴交的npc,越是骗死人不偿命。因此游戏里,经常有被骗得团团转的玩家,郁闷地在论坛里大吐苦水。

好在撒谎这项高级技术活,只有高级智能npc才会拥有,普通npc大多还是老老实实,有问必答,这让玩家们轻松不少。

不过也有部分玩家认为npc学会撒谎是游戏拟真化的体现,这会让游戏更真实,更具挑战,也更有意思。这帮人往往喜欢故意向一些高级npc提问,将分析其中的谎言成份当做一种乐趣和挑战。

晨墨可没这等嗜好,也不耐烦慢慢研究、慢慢分析,她只想快点找到答案。但也知道像“秘境指引人”这样的关键词,系统是不会直接设置到npc任务触发词里,要想问出来,估计得拐不少弯,费上不少时间。可显然现在不是时机,山顶上尚有潜在威胁,山路上随时可能有怪跳出,所以她并不急着马上打探,反而是先建议烈阳放弃山洞,下山另寻其它地方居住,并委婉的表示这片森林太过危险,她想暂时同他一起行动,增强大家的安全系数。

烈阳自然猜不透她是想拐个npc当向导兼战友,只道她是被蝠翼鸟吓坏了,心中顿时柔软得能化成水,怜惜不已,欣然同意。

看晨墨一脸倦意,有些脱力,他忙蹲下身子,无声地而又温和地示意她上来,俊美又略带稚气的脸,看起来既无害又诚挚。他知道,雌性的身体一向比雄性弱,经不起长途跋涉。虽然很想将她娇小的身躯抱在怀里,但那是只属于伴侣才能拥有的特权。虽然很想将她圈在怀里宣誓自己的主权,但这个雌性明显十分谨慎且敏感,现在的他,还不能做得太明显。就像阿爸说的,真正的猎人,要善于等待和诱导。

晨墨可不知看似老实的家伙,心里会有这么多弯弯道道。看明白烈阳的意思,她并没有多做纠结,也没有矫情的拒绝,而是毫不客气地爬上了他的背。一则她确实累了,就算硬撑着走,也走不了多少路,反而会拖累两人的速度;二则,在这片危险的领域,她如果想要自保,当然要尽可能地保存实力和恢复体力,没必要进行不必要的消耗;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她想掂量掂量这个兽人npc的实力如何。

既然打算拉他做自己短期的战友,那自然要先摸清他的底。从他刚才上山时的情况来看,她粗粗估测了下,这家伙跳跃的高度及奔跑的速度,最起码是她的5-6倍,至于力量,她还不能判断,但看他那蓬勃的肌肉,想来也不差。她目前的游戏等级是55级,按照游戏各属性随等级递增的设定,她现在的速度和力量,是现实中自己实际速度力量的2倍。如此推算下来,这家伙的速度、跳跃、力量最起码是一个普通人类的10倍,或者还要更多。可见昨晚较量时,这家伙是刻意收敛了实力,同她纯拼技巧。

想通这一点,晨墨微微皱了眉,有些不舒服,她一向不喜欢自己比男人弱的感觉。瞅着烈阳发达的肌肉,再看看自己纤细的胳膊,她不禁叹了口气,看来还是要加强力量的修炼,要知道,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所谓的技巧,都是浮云。

晨墨长得很高挑,身高有1米72,在人类女孩子里,算是高度比较拔尖的,就算站在平常高度的男人中间,也堪堪儿可以齐平。可烈阳的身高更高,晨墨粗粗估量了下,有1米95多近两米,她站到他身边,居然难得有了小鸟依然的感觉。

虽然刚刚成年,但烈阳的身躯体格和力量,在同龄人中算是佼佼者。他的背很宽,她趴上去,他双手有力地托着她,全速奔跑。山风自耳边急速刮过,两旁的风景,快速流动,烈阳背着她,好似一匹脱缰的烈马,急速奔驰。

烈阳虽跑的快,但也很稳,而且时不时就调整双手的位置,努力让背上的人趴得更舒适,金色的眸中,是连他自己都未曾发觉的深邃与柔和。

晨墨紧紧搂住他的脖子,闭上眼,感受风的速度,感受他背部的温暖。许是太累、太倦、太乏,素来警戒的心慢慢放松下来,陷入沉睡。等脸上的冰冷,在睡梦中一点一点消融时,精致的面容上,泛起了久未有过的恬淡。

感受到背上的人的呼吸慢慢均匀、平稳,烈阳嘴角勾起微微的弧度,放慢了速度,脚步也放得更轻。

一时间,天地无垠,仿佛只余她二人,奔走其间。

只是他们谁也没发现,就在他们开始奔跑的刹那,一双绿色的幽眸,带着诡异的光芒,已牢牢锁定了他们。

2

是喵呜兽

晨墨的沉睡也只维持了片刻,就猛得惊醒,警觉地扭头往身后看,黑眸里酝酿着凝重。她从来不是贪图安逸的人,在陌生的环境里,一向带着十二万分的警惕。虽然刚才在闭目养神,但第六感却在提醒她,身后有危险在逼近。

虽然所谓感觉的东西,在科学上很难解释,听起来也有些故弄玄虚的味道。但她的第六感却一向奇准,曾经在战场上救了她不少次。为此晨芸常常戏称她是天生的冒险者,不仅有过人的胆量、厉害的身手、理性的大脑,最让人羡慕的,还是那份能警示危险的第六感。

烈阳自然也感觉到她的不安,也停下脚步,警惕地朝四周看看,“怎么了?”身后的密林绿幽幽的,乍一看,似乎并没什么不妥。他又用力嗅了嗅,空气中也没有闻到其它兽人或者猛兽的气味。

晨墨一摆手,示意他噤声,自己则利索地从他背上跳下来,飞快地从储物镯里摸出弓箭,朝着身后两株环抱如鸳鸯树般的大树上方,刷刷刷,就是凌厉的三箭连环射。射完,便听得一声“喵呜”般的凄厉惨叫,然后浓密的树杈上连滚带爬地跑出一只长相似猫、体型却大的像小牛犊、通体漆黑、眼珠闪着幽幽绿光的野兽。它的左腿小腿处插着一只箭,箭头插入骨肉很深,鲜血直流,点点洒在了它足下的细草上。显然,它就是被晨墨射中的跟踪者。

疼痛使得它很愤怒,弓起背,张开嘴露出利齿,对着射伤它的罪魁祸首晨默一阵咆哮嘶吼恐吓,似乎颇有想冲上来干一架的冲动。

烈阳眼神一冷,一把将晨墨护在身后,弯腰做出攻击姿势,对着它同样发出一阵奇怪的吼叫。如果不是害怕自己的兽形吓坏身边的雌性,他老早变身冲上去撕碎这只挑衅意味十足的“喵呜兽”了。

“喵呜兽”一震,身体瑟缩了下,它看懂了烈阳眼里冰冷的警告。它有自知之明,知道以自己的实力,是赢不了这个大个头。虽然不甘,但它终究只是龇了龇嘴,绿油油的眸子在晨墨身上扫了一圈,便果断的瘸着左腿,头也不回的快速逃离。

它要赶紧向主人汇报,迷幻之森出现了一个漂亮又可怕的未婚雌性。而雌性的身边,跟着一个实力很强的雄性兽人。

看着眼神带着不甘、撒腿开溜的大猫,晨墨有些呆滞着。她从刚才就发现,秘境里的生物,不仅长得千奇百怪,而且都大得出奇。不管是树木花草、还是蘑菇野果、或是林间的野兽动物,每一样几乎都比现实中看到的大上五六倍。这只猫看起来就不好惹,个子大、动作矫捷,眼神犀利,若刚才只她一人的话,估计对付起来就麻烦了。

“这是什么野兽?”确定危机解除,晨墨收好弓箭,忍不住问。

“喵,喵呜兽,玄冥族的伴生宠物。既然这里会有喵呜兽出现,那附近一定有一个在历练的玄冥族兽人。……我们赶紧走吧!……玄冥族的人很难缠,我们伤了他的宠物,若被他发现就麻烦了。”虽然很奇怪眼前的雌性为什么会不认识喵呜兽,但烈阳还是细心解释。

喵呜兽的味道很轻,几乎没有,是唯一一种兽人无法嗅出味道的野兽,再加上它们脚底有肉垫,走起来很轻,所以一般情况下兽人很难发现它们。难怪它在后面跟了一路,自己都未发觉。也不知自己的雌性怎么做到的,居然能发现它。一般能够收服喵呜兽的玄冥族兽人,实力多比较强悍。若是他孤身一人,未必会害怕玄冥族兽人的报复。只是身边多了一个雌性,他不得不替她的安全考虑。要知道,玄冥族的兽人一旦发起狂来,便会失去理智。

玄冥族?!似乎没在官网上看到过这个种族呀?

晨墨有些吃惊,“那你是什么族的?”如果她没记错的话,现在游戏里只开放了5个兽人种族,分别是:虎族、豹族、狼、狐族、鹰族。怎么密境里突然冒出了个玄冥族?!

“白塔族!曾今兽人大陆最辉煌的种族。但或许,如今只剩我一个了。”再度把晨墨背起狂奔,烈阳淡淡的回答,金色的瞳孔里滑过一丝暗淡,声音沉重灰暗得仿佛沙漠里漫无边际的风沙。

晨墨微微一怔,虽然看不清楚兽人的脸,但她还是能清晰地感受到这个大个子淡淡的落寞与悲伤。

晨墨自忖不是个温柔的人,也没什么当知心姐姐的经验,虽然安慰一组数据的虚拟悲伤十分可笑,虽然很可能他所谓的悲伤故事悲惨经历,都是系统编写的一个谎言。但他的悲伤太过真实,触动了她心底难得一软的那根神经。她竟破天荒似的拍拍他的肩膀,安抚,“只要你好好活着,便是它存在的见证!!”

许是感觉到这个话题太过沉重,接下来,两个人不约而同地岔开了话题。晨墨自然是抓住时机提问,烈阳是有问必答。

“烈阳,也就是说,这儿的确是迷幻之森,你到这儿来,是为了完成自己的历练任务。”左问右拐,晨墨总算听到了任务两个字,原本有些萎靡的精神,顿时一震,两眼放光。

“是啊,你不知道吗?西索大陆附近的每一个部落,当雄性兽人满18岁时,都会得部落祭祀的指引下,进入迷幻之森历练。只有通过历练,顺利拿到祭祀提出的三样东西,才算真正成年,成为兽人勇士。……阿墨,你的名字好怪,你是哪个部落的,你们的雄性,不用经历历练吗?”

其实不止晨墨疑惑多多,烈阳也是满头雾水。雄性兽人的历练,是每个部落里的大事,为什么阿墨好像一无所知呢?

难道,她是迁徙者?!!

一起历练

所谓的迁徙者,烈阳也只是在小时候,听阿爷提到那么几次:相传他们来自东莱大陆,那儿与西索大陆隔着茫茫大海。那里的兽族美丽、充满智慧,是兽神的后裔,拥有许多神奇的本领,是那片富饶土地的主宰者。

传说每隔10年,东莱大陆都会派遣迁徙者来到西索大陆,教会兽人们新的本领,引领他们躲避灾难,享受平静幸福的生活。

所以,在西索大陆,迁徙者又被称为兽神的使者。

烈阳原本不曾往这个方向想,只是一问起阿墨的部落和家人,她就支支吾吾、含含糊糊,只以自己的故乡很远很偏僻、他未曾听过而搪塞过去,这就由不得他不起疑心。西索大陆最偏远的一个部落叫“罗罗西”,他曾今去过,那里天气极寒,居住着四五十个雪熊族的兽人。但她的身上,分明没有雪熊族的气味。不,更确切的讲,她身上没有西索大陆上任何一个兽人种族的气味,只有香甜浓郁的雌性气味。也就是说,她很可能不是西索大陆上的兽族。

有了这个推论,烈阳又很自然地联想到之前晨墨对付喵呜兽时,他是亲眼看到她凭空变出了一把奇怪的武器,但等喵呜兽逃走后,那把武器又神奇地消失了。年轻的兽人并不知道这是因为晨墨拥有储物镯的缘故,而是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是因为晨墨拥有神奇能力。

虽然还不是百分百确认,但烈阳内心深处,却已是不自觉地肯定了这种猜测。

但他并不打算深问下去,他记得阿爷说过,迁徙者都不愿意暴露身份,一旦身份曝光,他们就会选择离开。她是不是神的使者,对他而言并不重要的。他希望她永远都不要离开才好,最好的办法,就是完全配合她的说辞,当她是来自偏远部落的流浪者。只有这样,在想办法把她带回部落后,他才会享有照顾她的优先权。

晨墨可不知道眼前看起来憨憨的兽人已做好了长远打算,她的满腹心思和注意力里,都放在了烈阳所说的历练任务上。仔细回想,她进入秘境,就碰到一个兽人,而这个兽人刚好需要拿到三样东西,但这三样东西又很不好拿。经过大脑理性分析,这怎么看,都是一个很明显的任务讯息。莫非这个兽人npc身上的任务,就是需要玩家帮助他拿到三样特殊物品?

晨墨仔细推敲了又推敲,又问了几个问题,越发确定自己的猜测没错。原来烈阳已经拿到了其中的两样东西,但第三样却让他很棘手。

晨墨心中暗喜,假作漫不经心地道,“反正我最近也没什么事,不如我帮你一起找吧。”

烈阳听了,表情一僵,古怪地看了她一眼,有些气闷的道,“我很强壮的。”晨墨并不知道兽人的历练任务,是不允许别人帮忙的。她提出要帮忙,在兽人听来,变相地等于在质疑兽人的实力。被一个雌性这样质疑,对雄性兽人而言,也算是大大的侮辱了,绕是烈阳脾气再好,心里也不痛快了。

晨墨叹了口气,她就知道秘境的任务没那么好接。她至今仍不知道这压根不是她所熟悉的游戏世界,只当自己和npc的友好度不足,所以无法直接接下这个任务。

想了想,她换了个说法,“那要不这样,咱们结伴历练。你看森林里野兽这么多,一个人晃悠多危险,两个人一起并肩作战,彼此间也有个照应。”

虽然现在还接不了任务,但她记得游戏官方说过只要npc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受到玩家的帮助,系统也会按照帮助程度的多少,判定任务奖励。

要说,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只要能帮上他,相信系统多少也会给些好处。何况,按他的说法,7天后,他就要离开这儿回部落了。自己只要能获得他的信赖,跟着他回到部落,相信那里一定有更多的任务可以接,或许秘境指引人就在他的部落里也不好说。

晨墨提出跟着他一起历练,烈阳自然一百个以千个愿意。他本来就打算带着这雌性一起回部落,自然不会放任她一个人流落在危险的森林里。本来以为会费一番周折才能劝动这个看起来很有主见的雌性,没想到她却主动提出愿意和他一起并肩作战。

能不能一起并肩作战,在烈阳看来并不重要,只要她愿意和他一起,接受他的保护就好。

要知道,雌性对于兽人雄性而言,是需要呵护保护的珍宝,每个雄性骨血里,对雌性都有着浓烈的保护欲望。雌性的稀缺,让他们压根不会在意雌性有没有战斗力,会不会成为拖累。相反,有一个雌性在身边,反而更能激发他们的潜力,让他们充满斗志。毕竟站在兽人的角度,雌性一但愿意接受雄性的保护,就意味着她同意雄性的追求。

晨墨其实只是单纯的出于任务需求,但之于烈阳,却成了某种让他兴奋的讯号。

两个人虽然各怀目的,但却一拍即合。

烈阳心情愉悦,年轻又充满健康气息的蜜色肌肤,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显得朝气蓬勃,魅力十足。

既然还要在森林里再呆七天,那他一定要为雌性找一个安全舒适的临时居住点才行。若只是他一个人,随便哪个洞穴,哪棵树上,他都可以打发几个晚上。可是雌性不比雄性皮粗肉糙,他想让她住得更舒服。

想到这,烈阳只觉浑身都充满了干劲,快速搜索了一圈,最后锁定了一个地方。然后他深吸一口气,卯足力气开始背着晨墨飞奔!

与众不同

烈阳最终找了一个环形的小山谷作为新居,这儿是他无意发现的,里面不仅风景秀美,且没有大型野兽的踪迹,十分安全。

山谷不大,整个呈心形状,四周环山,谷内是一片草地,上面百花争艳,姹紫嫣红。山谷中间有一小片树林,里面树木长得非常粗壮高大,枝叶茂盛。树林中央有热汤泉,树林后面有一条小溪,溪水清澈,环着山谷潺潺而流。

晨墨看着眼前鸟语花香,蜂蝶环绕的景象,很是喜欢。比之之前山顶的那种云海磅礴之美,山谷的风光又有另外一番幽静风味,颇有些世外桃园的宁静之美。虽然这儿的草长得十分豪迈狂野,这儿的花比菜盘还大,这儿的蝶摇曳着翅膀有小半米宽,还有偶尔逃窜出来的兔子能到她的大腿处,但这些都不影响山谷整体的景色。要知道现实中,人类早已经没有了这样风光宜人的景色。

当然,最合她心意的,是烈阳嘴里的热汤泉。晨墨一看到就脸泛喜色,那就是□裸的天然温泉啊。要知道,自从多年前虫族入侵地球后,地球的生态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很多森林变成荒芜的沙漠,湖水河流变得枯竭,至于天然温泉更是一个接一个的消失。因此,现实中仅剩的两个天然温泉,老早被有权有势的人占据垄断,普通老百姓是泡不起的。

虽然在游戏里,但能泡上传说中的温泉,晨墨很是满意。要知道,女性对泡热水的渴望,总是很浓烈的。何况听烈阳的意思,这汤泉似乎还有治愈功能。快速指定了一棵树做为据点,晨墨就在烈阳的建议下先去泡泡澡,放松放松疲乏和受伤的身体。

同时,烈阳还塞给他一把圆圆的墨绿色草叶子。示意她完澡后,挤出草叶汁,涂在伤口上,可以加速伤口的恢复,同时还不会让皮肤留下任何难看的印子。

晨墨倒不在意自己身上被石头划开的口子,她觉得等出了秘境,只要找游戏里的美容

师修复下身体,一切就都ok。伤痕什么的,都会成为浮云飘散。但看着烈阳一脸怜惜和坚持,想着他也是一片好意,她最终还是接过。毕竟这位现在是自己的衣食父母,任务关键人,还是顺着他一些吧。

烈阳目送晨墨走向热汤,在四周绕了一圈,确定没有危险。这才回到刚才晨墨指定的位置,开始造树屋。由于有着多年的漂泊生活经验,烈阳对于搭建临时树屋很有经验。他先在树林里找了不少方树,晨墨如果砍刀,一定会十分惊奇。这树长得很奇特,横截面呈长方形,长有半米,宽约20厘米,用石斧砍倒后,把树皮去掉,就是一块块上等的木板,纯天然防水无污染不说,这木头还带着能驱逐蚊虫的清香,所以兽人们都喜欢用它来做树屋。

烈阳力气很大,没多久就砍了不少,截成一段一段后,他找来了银叶藤。这藤蔓不仅结实,而且韧性十足,拿出几根搓成大拇指般粗的绳索后,就能牢牢捆住一大堆木板。

烈阳背着木板,沿着树干几下爬到了三十米高的粗树杈处,把木板放在上面。然后又跳下,在一旁低矮的带针般粗刺的灌木里,开始采摘粘粘果……

等烈阳一走,确认周围没什么偷窥的目光,晨墨立刻就钻进了暖暖的温泉里。热热的水,满满淹没她的身体,好似有灵性般滋养着她的每寸肌肤,全身的毛孔好像都张开了,舒服地她猫儿似的眯起眼,嘴里发出满足的呻吟。

这种毛孔都透气的舒服感,既真实又梦幻,让她越来越觉得不可思议。如果不是自己的储物镯还在,有时她都要分不清自己是在游戏里,还是在一个梦幻般的现实世界。

足足泡到皮肤都发白了,她才恋恋不舍地离开温泉。穿好衣服后,发现自己身上的疲乏和伤痛,果然减缓了很多。按照烈阳提供的方法,晨墨拿出储物镯里的药臼和药杵,将圆叶子扔进去,捣碎,直到捣出了绿色的浓稠汁液才停下。她用食指微微沾了一点,皮肤上传来凉丝丝的感觉,有点刺激.。涂在伤口上,除了开始有些凉飕得发阴发疼外,别的倒没什么不适的感觉。她先涂脸上,然后是胳膊,小腿,这些地方的小伤口很多。等她全身都抹完了,回过头来看看脸,惊喜的发现脸上的伤口已快速愈合不说,连伤痕都淡了许多。想来再多抹一会儿,说不定就都消失了。

这药不错阿!!

晨墨开始计算,在游戏里,找美容师修复身体,一次就要300金,自己若能多采集这种药草,做成药膏,每小罐便宜些,卖个50金,兴许也能赚不少。毕竟这不费成本,只耗费点体力值和精力值。

晨墨嘴角微微翘起,心想若是晨芸知道了,铁定要嗤笑自己越来越财迷。可没办法,她已经不接猎杀任务很久了,全全靠着游戏生存,还要定期自助孤儿院,不分厘必争,早晚要喝西北风。

晨墨一边想着乱七八糟的,一边往刚才指定的据点走去。据点离温泉处很近,她没走多久,便在树上看到了烈阳的身影。

烈阳正在忙活着,他掰开拳头般大的粘粘果,折下一根叶子十分浓密的树枝,抓住枝干一头,用有叶子的一头沾了粘粘果里的白色胶乳,涂在方树板的一侧。等乳胶快干时,就把两块涂了乳胶的方树板子拼在一起。他涂抹得十分小心,尽可能不让乳胶沾倒自己的身体,要知道粘粘果的粘性非常强,若皮肤被粘住就麻烦了,除非把皮割开,否则几乎是撕不开的。

他的动作很快,树屋的地板雏形已经有了,现在涂抹的方板,是用来做墙壁的。晨墨走到树下,看得啧啧称奇。在普通游戏场景里,虽然树屋很常见,但那都是现成已经盖好了的。见到npc自己盖,这还是头一次,这游戏真正做得是面面具到,无一不真呀。

她快速抱住树干,蹭蹭往上爬,也想上去撘一把手。既然这树屋以后她也要住,那就该帮忙,她自食其力惯了,没有坐享其成的习惯。

烈阳正在拼板,知道她来了,正想放下手里的活,跳下去将她接上来。毕竟藤梯还没弄好,雌性估计爬不上来。谁知扭头一看,却狠狠被惊出了一层冷汗,他的雌性,居然自己爬上来了。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部落里的雌性,大多恐高,没有一个会爬树的。为了防止野兽的偷袭、洪水的侵袭,兽人们总喜欢把树屋,造得很高。那样的高度对雄性来说不算什么,几个跳跃也就上去了,但对无法变身又娇弱的雌性而言,就是天大的挑战了。若是没有藤梯,他们只能靠着雄性把他们抱上去。

可他的雌性,明显爬得麻溜无比,速度又快,神情又轻松。

看着不一会儿就站到自己面前的晨墨,顺手抽出一把闪着冷光的短刀,砍掉树上一只想偷袭他的大脚树蜘,烈阳无语,再次确认:自己的雌性果然是迁徙者,除了外表同样看起来娇弱美丽,其它方面,与部落里那些雌性完全不一样。

更美丽,更聪明,却也更彪悍!!

美食诱惑

“我来帮你!”在烈阳无比愕然及感叹的目光中,晨墨极淡定地用短刀将大脚树蜘的尸体推到树下,来个眼不见为净。她一向极讨厌多足动物,比如蜘蛛、蜈蚣什么的,都在她厌恶的黑名单内,因为这些丑陋的家伙,很容易让她想起外星虫族。

“不用,这种粗活我来做就好,你在树下休息一会儿吧。”看着晨墨盯着粘粘果和方板,一副好奇并跃跃欲试的模样,烈阳嘴角忍不住翘起一个弧度。心想不愧是自己看中的雌性,真是又温柔又体贴。

要知道在兽人大陆,雌性早被雄性们惯得懒散无比又性格傲娇,别说狩猎什么的,就算是家务活,也大多是由雄性兽人包办的。虽然现在很少接触雌性,但他可是清楚记得小时候部落里那几个总爱跟着他,又喜欢使唤他的小雌性,是何等的娇气兼懒惰。虽然不可能让晨墨真的帮忙,但她的举动,还是让他感到分外窝心。

晨墨倒不知自己的习惯之举无意间让自己的形象又提升了一个台阶,只是很中肯地提出自己的想法,“什么粗活不粗活的,有个人搭手,总比一个人快些。”

虽然晨墨是一片好心,烈阳也很承她的情,但他还是很坚决地婉拒了她的帮忙。毕竟那方板看着不厚,但分量却十足的沉,搬起来也很费力气,他可不舍得让她受累。

晨墨听了无比莞尔,只觉游戏里的这个npc真真可爱,一个刚成年的毛头小子,居然懂得心疼女人。比之现实世界中那帮眼高于顶、自私自我的臭男人们,这个看着原始落后的兽人,倒显得绅士风度的多。

看烈阳都说到这份上了,晨墨倒也没再坚持,若他不愿意自己插手,强行帮忙反而不美,何况她伸手掂量了下方板的重量,的确很重,自己未必吃得消。不过她心里对这npc的好感倒多了那么一丝,记得在普通场景里时,很多npc一旦有任务发布权抓在手里,就会使劲地折腾玩家,让他们干这干那,当免费劳工,直把他们溜得团团转后,才会放出任务。相比之下,这个npc就憨实多了,至少没那么多歪心眼儿。

虽说不帮着撘房子,晨墨倒也不闲着,眼看日头跑到了天空正中,估摸时间快到中午,她便提出由她来做饭。毕竟这一个早上过得太过紧张刺激,又是打鸟怪,又是赶路,那几块烤肉她没来得及吃,只啃了几口背包里的甜品充饥,现在肚子早饿得咕咕叫,唱起了空城计。

该死的,负责喂饱雌性,可是雄性的职责,他怎么能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记了呢?!

烈阳一听她饿了,脸上闪过一丝懊恼的神色后,便立马放下手中的活,跳下树,从一个草堆里拿出一包野果子和一只长得很像兔子、但耳朵却是圆圆得像大象耳朵的猎物,道,“你先吃点果子,我马上给你烤圆耳兔。”

“我又不是残废,什么活都做不了,你赶紧造树屋去,免得晚上没地方睡,午饭就交给我吧!”晨墨有些无语地看着喉咙处血迹未干的圆耳兔,很是佩服。这家伙是超人吗?!她不过去泡了个澡,他居然做了这么多事,不止采集了那么多方扳,连午餐的猎物都准备好了。

烈阳想了想,终是点点头,把圆耳兔递给了她.。雌性说的对,比起午饭,能休憩的树屋更重要。

两个人分工合作,烈阳继续留在树上拼方板,晨墨则跑到旁边的小溪去给猎物剥皮去毛,清洗内脏。

圆耳兔虽然名为兔,但个子可比现实中的兔子大多了,即便等她清理收拾好,仍有一只羊那么大。晨墨的背包里虽然锅碗瓢盆各色炊具一应具全,但都是小巧精致型的,若把圆耳兔放进去煮,还不知得分多少锅呢。眼前她饿的要死,自然没那闲心思慢慢弄,便索性找来了一堆干草枯树枝,撘了个木架子,直接做烤全兔了。

“热血兽界”里的生活技能设计得非常仿真,以烹饪技能为例,玩家不止可以买到各色菜肴的食谱学习,连现实中的各种调料,也是应有尽有。晨墨是个美食控,没事便喜欢学一两道菜,来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因此储物镯里备份着的各色调料相当多。

虽说眼前的兔子烤的匆忙,但好在有各色调料救场,闻起来倒也肉香扑鼻。尤其放了孜然后,那香气越发浓郁地勾人,很快就在树林里飘散开去。就连远远在树上专心造房子的烈阳也闻到了,忍不住停下用鼻子使劲嗅了嗅。

兽人们的饮食十分单调,在他们看来,能吃饱不饿肚子就是上天的赐福了。因此,雄性兽人的菜单永远只有一道:那就是烤肉;管它什么猎物,抓到后,永远只有一种烧法,那就是烤。雌性相对好一些,她们会吃一些水果,一些野菜炖肉汤,但他们的调料里永远只有一样,那就是盐。虽说食材调料匮乏,可他们又天生对美食有着很强的渴望和执念,因此这样陌生又勾引食欲的香味,对他们而言,着实充满诱惑。

就在晨墨一遍又一遍地往烤兔肉上撒各种调料时,当香味慢悠悠飘散到小溪对岸时,对岸那一米多高的草丛里,一只蛰伏已久,通身毛皮黑得发亮的强壮黑豹,眯着碧幽幽的双眸,流着口水,终于忍耐不住,一跃而出,扑向晨墨……

来出气的

晨墨正全神贯注地料理着自己的午餐,当烤兔肉接近尾声时,她拿出自己的精致小锅,放入一把蘑菇和野菜,打算煲个汤,免得等会儿光吃烤肉太过油腻。

这蘑菇和野菜都是没进秘境前,她无意间在古达部落外的一个小山涧里发现的。她尝过几次,味道和现实中十分接近,鲜美异常,因此特特采集了一大包备用,作为游戏里的加料小菜。

因之前和烈阳已经绕着小山谷巡逻过一遍,没发现什么危险的不速之客,身心放松下的她,只想着做一顿好吃的安抚安抚可怜的胃,压根没想到,三四米宽的小溪对面的草丛里,会潜伏着一只豹子。

要说这是在白天,如果在正常情况下,通体黑色的豹子,很难在草丛中完美的掩藏住自己的身影。奈何小溪对面的草丛偏生不一般,长得又高又密不说,关键那草叶子,不是绿色的,而是黑色的。豹子本来就是自然界中的潜伏高手,它们速度快、爆发力强,一向擅长借着环境潜藏身影,悄悄逼近猎物,然后来个突袭。因此,当黑豹乌黑的身子与草色融为一体时,绕是晨墨眼神再好,也没能从那一大片黑漆漆之中,发现点端倪。

当晨墨反应过来时,黑豹已闪电般的跃过小溪,硕大的身躯矫健地将她扑到在地。然后两只前爪靠前,一只拍开她握在手里的护身匕首,另一只则露出尖锐的爪子,牢牢抵住她的咽喉。

晨墨又惊又怒,脸色有些发青。这一切发生得委实有些出人意料,一切几乎在电闪雷鸣之间完成,别说反抗,她连呼救都来不及,就已被一只不知从哪冒出的野豹子制住了。她进游戏到现在,也不是没碰到过难缠的boss,也不是没被怪物打败过,但败得这么彻底、这么不堪,这么毫无反抗力,却还是第一次。

四肢被黑豹牢牢锁住,无法动弹,喉咙也被利爪卡住,不能发声呼救。这种情况下,任何反抗都是无意义的,晨墨只能恨恨地冷睨了黑豹一眼,无比沮丧地想,“完了,好不容易才接触到秘境任务,这下要被踢出秘境了。”

可谁知等了半晌,预料中的怪物杀戮却没有来临。黑豹只是睁着碧幽幽的圆眼睛,带着几分好奇、几分不屑、几分傲慢,细细打量她。直把晨墨看得全身紧绷、头皮发麻后,它的眼里突然闪过一丝得意,喉咙里发出了一声类似笑声的声音。然后,它极从容地松开了钳制着她要害处的爪子,优雅地抓抓肉呼呼的耳朵,眼神往烤肉那儿飘了飘,又旋即收回,傲慢地问,“雌性,真的是你用一个怪家伙,打伤了我的黑牙?”

听着黑豹口吐人言,晨墨惊得瞪大眼,不赶置信地看着它,“什么黑牙?你是兽人?!!”如果她没记错,按照游戏设定,游戏里所有的怪,哪怕是智能值再高的boss,都是无法开口说话。按它之前人性化的表现,眼前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破豹子,不是怪,而是一个兽人npc,一个能化兽形的npc!

可问题是,官方曾说过,只有80级以上的兽人npc才能化兽形。现在游戏里,玩家等级最高的也还不到60级,因此迷幻之森秘境里,开放的怪兽和npc,都应该在65级以下才对,怎么一下子跳出个80级的兽人npc来了。

苍天阿,她到底传没传对地方阿?!!

晨墨只觉脑袋乱得可以打结了,从她传到秘境开始,这儿的一切,似乎除了名字还和官方宣传的一样,其它的,几乎没一样对的上号的。

就在晨墨纠结发呆时,黑豹瞟了她一眼,松开钳制,突然从她身上跳开,碧绿的幽瞳,带着高傲的光芒,嗤笑,“瞧你那一脸呆样,你倒底是哪个部落的雌性,怎么会连我是不是兽人都分不出来。”

这样的笨家伙能伤了黑牙?!

黑牙不是在开玩笑吧!!

他刚才试了下,这雌性的力气虽说比自己部落里那些娇娇花们要强上一些,反应更灵敏一些,但和喵呜兽比起来,还是有差距的!

黑豹觉得再问得清楚一些,便一边比划着黑牙的模样,一边质问晨墨,是不是她打伤他的宠物的,免得弄错了报复对象!

既然知道黑豹不是怪物,晨墨自然也不那么怵了,听了半晌,她总算搞明白了,原来所谓的黑牙,就是之前悄悄跟踪她们的那只喵呜兽。烈阳说过,喵呜兽是玄冥族的伴生宠物,每一个玄冥族和他们的伴生宠物几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所以感情特别好。

感情眼前这只黑豹,是替自家宠物来讨公道的阿!!

晨墨有些黑线,仔细想想,这只黑豹和那只大黑猫,外形气质的确都很相似。一样黑漆漆的皮毛、碧幽幽眼,连那高傲的小眼神,悄无声息的追踪方式,都如出一辙。

只是主人比宠物道行更高,她发现了喵呜兽的踪迹,所以能先下手为强,她没能发现黑豹的踪迹,所以只能后下手遭殃。

看着眼前虎视眈眈,目露凶光的黑豹,晨墨有些头疼:倒底要不要承认呢?

承认了,貌似以自己的实力,铁定吃不到好果子,毕竟人是80级的npc,近距离打起来压根没胜算,她很可能瞬间被秒;不承认吧,这箭又的确是她射的,虽然她也只是出于本能的自卫,但毕竟伤了人家爱宠。

其实晨墨完全多虑了,就算她承认自己伤了喵呜兽,黑豹也不会拿她怎样。毕竟在兽人世界,每一个雌性都是雄性心中的金疙瘩,宝贝着呢。虽说黑豹在雄性兽人里是个另类,一向对雌性不屑一顾,但也不会真的去伤害她,毕竟长久的爱护雌性教育已深入骨髓。所以,别看他刚才瞧着扑得那么猛,但真正的力道已经减了七八分。

他其实就是受不了烤肉的香味,怕再闻下去自己会忍不住跳出来抢食,那实在太丢豹脸了。便索性跳出去,打算吓唬吓唬雌性,这就算替自家爱宠出了一口气。

晨墨哪知道他的弯弯绕绕,只当他真是为宠物来报仇的,心里自是紧张无比。

正纠结于怎么回答这个棘手的问题,还是拖延时间等救兵时,忽听得身后丛林里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怒吼,一个高大的身影,朝着他们疾驰而来。

晨墨脸上一喜:太好了,是烈阳!!

而黑豹眼神一凌,瞬间收起了之前的慵懒及优雅,全身紧绷,热血沸腾,蓄势待发。

要知道,黑豹沿着黑牙箭上残留的气息追踪过来,除了要为黑牙出一口气,另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想会会黑牙口中实力不错的雄性。

他一向是个好战分子,而越强的对手,越能激发他的兴趣。

显然,烈阳对了他的胃口。

于是乎,在迷幻森林,当两个同样参加历练、又都强壮无比的雄性兽人相遇,一场热血之战,一触即发……

两兽相争

烈阳造树屋的位置和小溪其实有点距离,他之所以能在第一时间赶来,还多亏了晨墨的习惯。原来晨墨做饭的时候,喜欢一边干活一边哼哼歌。

烈阳的嗅觉不算特别好,但他的听觉和视觉却非常灵敏,虽然隔着重重树林看不到小溪边的情况,但他依旧分出一份注意力,时刻留意着晨墨的歌声,只要歌声不断,那就是情况无碍。

因此,当黑豹扑向晨墨,掐住她的脖子,让她发不出声音时,烈阳便察觉到情况有些不对劲。虽然树林里没有嗅到其他野兽的气息,但他还是心中一紧,立刻抛下手中的活,朝小溪边狂奔。

果不其然,他刚跑出树林,便远远瞧见自家雌性正和一个玄冥族的兽人僵持对峙。兽人化作豹形,一脸恶相,一看就知道是在恐吓自家雌性。

烈阳急怒攻心,但却没乱了分寸,而是一声警告性的惊天怒吼,先将黑豹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然后再以最快的速度冲到黑豹面前,一把将晨墨揽过,护在身后。确定自家雌性毫发无损后,才全身炸毛般对着黑豹怒目而视,金色的眼眸,虽在阳光照耀下显得灿亮无比,但里头却是寒光幽幽,森冷无比。

黑豹被他的速度所惊,谨慎地后退数步,细细打量。玄冥族的速度,在兽人里也算的上是拔尖的,没想到眼前这个毛都还没长齐的年轻兽人,全力奔跑起来,速度居然比他还快上那么一点。

黑豹的感觉意识非常强,眼前突然冒出来的兽人一看就是刚刚成年的愣头青,虽然年纪比自己小,但眼神霸气,动作老练,浑身泛着一种肃杀之气,一看就是身经百战的好手。黑豹好战成性,只是自从他把部落里的几大高手都打败后,部落里再没人敢来主动挑衅他,让他颇感高手寂寞,无聊下便跑到迷幻森林来找刺激。没想到横空来了个看上去颇有几分本领的兽人,他自然心头狂喜,连带浑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都兴奋起来,双眼微眯,眼里的跃跃欲试就连晨墨都看得一清二楚。

不过,他虽然性子傲慢,但却不是莽撞之徒,相反他非常聪明,甚至可以说是狡诈。看对方是个陌生的兽人,且没着急地化作兽形立马发动攻击,他便也缓了缓激动的心,优雅地迈着猫步,绕着烈阳转了小半圈,细细查看他身上的兽纹,又用鼻子嗅了嗅他的气息,想先探探对方的底。

兽人大陆,要分辨一个没有化形的兽人属于哪个种族,主要便是看他们身上的兽纹和气息,因为每个兽族,都有独属于自己的兽纹和气息。

很快,他的眼里闪过一丝惊讶,这年轻的兽人,居然是销声匿迹已久的白塔族的!!

黑豹并不是一个没有见识的人,对于这个曾经名头响彻兽人大陆的种族,还是颇有些了解的。很多年前,白塔族居于兽人大陆偏远的寒冷北部,人口众多,实力强劲,是兽人大陆最为辉煌的种族之一。只是后来一场可怕的瘟疫袭击了这个种族所在的居住地,白塔族病死无数,所有的辉煌在短暂的时间内陨落,剩下的族人不得不离开故土以躲避瘟疫疾病。只是迁徙的路途充满艰险,所剩不多的族人在旅途中慢慢死于病痛、饥饿、野兽的袭击之中,及至到后来,他们几乎在兽人大陆失去了踪影。于是慢慢有人传言,曾经辉煌的白塔族已经彻底陨落了。

真没想到,他居然能在迷幻之森,碰到白塔族的幸存者。

传说白塔族是个实力强悍、但却非常温和、不喜主动攻击的种族,一般情况下,他们总是是尽可能地避免冲突。但一旦当他们认为自己雌性、幼儿、食物或地盘遭到威胁时,便会变得非常危险和可怕。

黑豹自然没和白塔族的人交过手,无从得知传言的真假,但能和传说中的辉煌一族打上一场,这对他而言,简直是天大的诱惑。

可是一看对方不过是个刚刚成年的嫩小子,他又有些犹豫。他早就成年,一看就比烈阳虚长几岁,正是年轻力壮,实力问鼎巅峰的年纪,他与他较量,多少有点以大欺小的味道。黑豹是个高傲的主,最好面子,这样的不公平的较量,让他心里不免有些赧颜。

烈阳挑衅又谨慎地看向黑豹,他可不明白黑豹心里的纠结,他恼怒的是黑豹对自家雌性的纠缠。他并不知黑豹只是来吓唬吓唬晨墨,只当这家伙,是来抢夺自己的雌性。也难怪他想歪了,毕竟以兽人大陆雌性的珍贵程度,一个落单的孤身又单身雌性,足以让任何一个雄性激动发狂,心生掠夺。

可是,这是自己好不容易看中的,圈进私人领土,打算慢慢攻城略地的宝贝雌性,怎能容许他人虎视眈眈。

虽然对面的玄冥族,身材高大矫健,一身毛皮黑得不参一点杂质,在阳光下似黑锦般油光发亮,一看就是不好惹的家伙,但他并不畏惧。反而整个人精神抖擞,还略带着几分稚气的脸,紧紧绷着,眼神灼灼,一反之前憨实好说话的温和模样,整个人如一把出鞘利剑,锋芒逼人。

晨墨在烈阳的示意下,远远退开。她也看出,一人一豹,此刻剑拔弩张。其实游戏里两个npc打架很平常,甚至许多剧情都是这么设定的,玩家在很多时候,都会替自己的任务npc,打败另一方阻挠的npc。

但她很想阻止烈阳,因为直觉告诉她,烈阳未必是这黑豹的对手。毕竟黑豹能化形,能在她和烈阳丝毫未察觉的情况下,悄无声息潜进山谷,可见不是个简单的家伙。理智的大脑告诉她,这场架打起来,他们铁定会吃亏。在明知无胜算的情况下,何必浪费体力,还不如先服个软,退一步,毕竟这黑豹的行为看起来,并没有要赶尽杀绝的意思,反而更像自家小孩子打架打输,家长愤愤来讨公道的模样,幼稚的很。

就在她准备开口劝架的刹那,烈阳似乎心有灵犀地扭头,阳光下,她清晰地看到:年轻的兽人虽然脸上还有未退却的青涩,但执着无畏的眼神中,却带着男子汉的担当。

他在用亮亮的眼神无声的告诉她:这是他不能退却的战场,为了她!

不知怎么的,晨墨一句劝阻的话都说不出口,全部咽进了肚子里。

她忽然有些明白,这家伙,是替她打抱不平呢!!

多么可爱的npc啊,仿佛骨子带着天生维护女性的意识!

现实中几乎没享受过男性这般温柔呵护的晨墨,瞬间被戳中萌点。

烈阳兽形

烈阳的大无畏,显然激怒了还在犹豫的黑豹。高傲地用鼻子喷了口气,黑豹不屑地想:果然是毛头小子,光知道在雌性面前逞英雄!

弓起身子,刨刨蹄子,黑豹示意烈阳赶紧化成兽形开战。兽人在兽形状态下,爆发力和攻击力都是普通人形时的5-6倍,因此兽人狩猎或者作战时,都喜欢用兽形。这小子本来就刚成年,实力要比完全成年的兽人打个折扣,若还用人形和他打,那无异于**蛋碰石头,他可不想太胜之不武。

烈阳眼底滑过一丝犹豫,他当然知道兽形更有优势,只是一想到自己的兽形,他实在……哎,有些无力,那不是雌性会喜欢的兽形。

如果情况允许,他是真的不想在心仪的雌性面前暴露自己的兽形。可惜啊,以这个玄冥族的实力,若他不化作兽形,还真没胜算。

黑豹等得不耐烦,又冲他吼了几声,催促他快些。兽形是雄性兽人的标志,是每一个雄性兽人的骄傲,也不知这小子磨蹭什么。

面对黑豹的咄咄逼人,烈阳无奈翻了翻白眼,朝天狂吼一声,身体开始慢慢化形。先是身躯膨胀、肌肉迅速扩张,兽人的兽形明显要比人形庞大的多,随着身体的膨胀,烈阳原本包裹着的兽皮裙也被崩得四分五裂。紧跟体型变化,从直立变成弯曲,皮肤上长出细碎的绒毛……

兽人的化形很快,过程虽然复杂,但一切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很快,他就化形完毕。

待看清他的兽形后,黑豹瞬间呆滞,但紧跟着,扑哧一声,豹子碧幽幽的豹眼瞬间弯成了月牙儿,张狂得笑着在地上打滚儿:没想到哇,没想到,传说中勇猛无比的白塔族,兽形居然是这幅尊荣!

难怪这小子迟迟不肯化形,感情他是怕在雌性面前丢了面子。要知道,在兽人大陆,对于崇尚实力的雌性们而言,类似狮子、老虎、豹子等看上去雄壮威风、体态矫健优美的兽形,才符合她们审美喜好。可这白塔族的小子呢,除了身材还算高大外,其它的与威猛完全不撘边,但那蠢笨的模样,根本就不是雌性心里的那盘菜。想到这,黑豹破天荒地同情了一把烈阳。

看着笑得乱没形象的黑豹,烈阳愤愤地瞪了他一眼,忐忑而又紧张地扭过头,委屈地看向自家一脸呆怔、似乎被打击得很严重的雌性,眼里带着无辜的乞求。

晨墨确实被震住了,但不是被打击的,而是又惊又喜又凌乱。惊得是没想到这个看上去憨憨的兽人,也是能化形的npc,而且还让她看了个现场版的猛男大变野兽;喜的是既然他也能变身,就意味着这厮最起码也是80级的npc,对上黑豹,至少不会太吃亏,毕竟她已把烈阳归位半个自己人,自然希望烈阳能赢;至于凌乱的是,她没想到这个兽人的兽形,会是这个样子。

浑圆丰满的身材、胖胖的可爱四肢、蓬松温厚的白色细绒毛,肉呼呼的圆耳朵、金色圆鼓鼓的眼睛、黑色湿漉漉的鼻子,再配上憨憨的无辜的可怜兮兮的表情。

这简直就是超大版的泰迪熊嘛!!饶是晨墨这个自诩有着钢铁意志的30岁老女人,见着了也不由目瞪口呆,在心底狂呼:好萌、好可爱、好想抱回家。

谁说30岁的剩女,就不会喜欢可爱的东西。每个人的性格都有多面性,别看晨墨性子冷淡、行事风格颇有些彪悍强硬,但却对可爱的动物很没辙。或许应该说,大多数的女人,对于毛茸茸的可爱熊,都特别有爱,不然各色毛绒熊玩具也不会卖的这么爆了。只是年纪轻的女孩子,可以肆无忌惮地撒娇说:哎呀,好可爱,我好喜欢!!那是独属于她们的青春和肆意。而趋于成熟的女性,则会将这种喜爱内敛。

所以,自诩是成熟女性的晨墨,虽然对烈阳的形象很有爱,但也忍着想摸摸的冲动,只是淡淡地点点头,给了一个安抚的眼神,示意他专心迎战。

烈阳可不知地球女性和兽人雌性的审美相去甚远,但见心仪的雌性眼里,没有露出半分厌弃,曾因兽形太过憨憨可爱而被部落里的雌性嫌弃的烈阳,顿时狂喜不已、精神大振。也不再废话,他扭回头,双目炯炯圆睁,利落地亮出藏子肉垫子里的利爪,率先进攻。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

黑豹早有防备,一个跳跃,躲过他的利爪,跳到烈阳的背后,想来个背后偷袭。烈阳虽然年纪尚轻,但因10岁后就一人独居,独自狩猎养活自己,一场场生死狩猎下来,累积的实战经验颇为丰厚。因此反应极快,就地一个打滚,就躲过了黑豹的反扑。

黑豹是玄冥族的成年豹子,体型足有3米高,他的特点是四肢矫健有力,爆发力强,动作灵敏,擅长潜伏偷袭。刚才他能在一瞬间压倒性的制住晨墨,便是托了他悄无声息的潜伏能力之福,若是在晨墨有防备的情况下,来个远距离拉锯战,他未必能那么轻松制服晨墨。因此,这样直接对战、硬拼硬的方式,对他而言,并不占优势。

而烈阳的白塔族,天生体型庞大、力量惊人,虽然他刚刚成年,但兽形已达三米多,比之黑豹还高出那么一截。只是他体型庞大略显拙笨,动起来的时候,就没黑豹那么灵活。尤其是黑豹非常狡诈,总是忽左忽右跳跃,让他不停扭转身躯扑打,却总是扑个空,这非常消耗他的体力。

黑豹经常在部落里与人比斗,对战的技巧更为花俏丰富,行动间不免多了几分思量与欺诈,让烈阳上了不少小当,也吃了不少闷亏;而烈阳虽然很少与兽人相斗,但与野兽间的生死格斗却是司空见惯,扑缠挥打之间,有着与年纪和形象不符的狠厉杀气,倒也没让黑豹占多少便宜。

两只兽各有优势,也各有缺点,缠斗起来,身上都被对方的利爪抓出不少深深的血痕,皮肉外翻处,鲜血淋漓,看得挺渗人,但胜负却也一时难分。

这让一旁观战的晨墨,不免焦急起来:这样打下去,只怕还没分出胜负,这两只就会因流血过度先挂了!!

锋芒似刀

其实晨墨的顾虑是完全多余的,兽人的体格远比人类强壮、愈合能力也更强更快,这点流血小伤对他们而言,根本不算什么。何况他们只是在切磋,而不是生死相拼,彼此都留了几分余地,不会伤及对方要害。因此,那伤口也只是看起来吓人而已。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黑豹却逐渐焦躁起来。因为怕担上以大欺小的恶名,黑豹是特意收敛了几分实力,没倾尽全力,生怕赢得太快会把年轻小子的信心打击掉。但很快,他发现自己判断错误,这个看起来憨憨的白塔族小子,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笨拙好对付:年纪虽轻,但力量强健、动作狠厉;性子虽然算不上十分沉稳、但面对劣势却能处变不惊,颇有些大将之风;当然,以上这些还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这家伙骨子颇有几分狡诈。知道他们玄冥族的爆发力虽好,但体力持久性却很差,他便以守为攻,狡猾得打起了持久战。

别看现在自己还占着几分优势,若再这样同他扑腾下去,时间长了,一旦自己脱力,很可能最终栽在他手里。

先头就说了,黑豹是爱面子的主,比起以大欺小的恶名,显然失败是他更不能接受的,何况现场还有个观战的雌性。虽说他向来对雌性不屑一顾,但不代表他愿意在雌性面前丢脸。

于是眸色变幻间,黑豹全身黑毛炸起,身体又膨胀了几分,碧色眼眸里多了一丝血红,浑身充斥着一股令人心颤的狂暴之气。

眼见黑豹狂化,烈阳暗叫了声不好,匆忙就想后退,可惜还是慢了半拍。狂化后黑豹的力量和速度几乎是之前的两倍,一个猛烈跳跃,靠着巨大的身躯和强大的冲击力,黑豹瞬间将烈阳扑倒,露出尖锐的牙齿,一口咬住烈阳的胳膊。这一口咬得够狠够深,没有丝毫留情,透过厚厚的皮毛,血腥味迅速弥漫在空气中。

剧烈的疼痛引得烈阳挣扎不止,两只兽纠缠在一起,在草地上翻来滚去,互相撕咬,吼叫,掀起尘土无数。

黑豹初始还能保持几分理性,只想将烈阳扑倒、打赢也就放他一马。哪晓得这烈阳也是个不服输的硬骨头,不止不肯认输,反而见缝插针地反咬了他几口,弄得他火气大盛,兽性大增,理智濒临决堤。

玄冥族可说是兽人中公认的最难缠的种族,原因有两个:一、他们好胜好强、有着不胜不休的思想,但凡有人招惹了他们,总会被他们超有耐性的缠功弄得发狂;二、他们是兽族里少数能狂化的兽族之一,一旦狂化后,不止力量速度大增,连带着情绪也特别容易亢奋,一个激动就会发狂,失去理智,变得极难应付。

因着以上两个原因,兽族里但凡遇到玄冥族的人,都会自发自觉地退让一步,免得麻烦上身。

烈阳也知道他们难缠,但一则他也被激起了好胜性,二则自己心仪的雌性就在旁边观战,作为一个热血沸腾、春心荡漾又倔强无比的年轻兽人,怎甘认输示弱?!哪怕只有一线机会,他也要搏上一搏。

于是乎,一个是近乎发狂,一个是拼死反击,两兽缠斗撕咬得越发凶狠,空气里的血腥味也越来越浓重。

晨墨脸色微微一变,瞬间凝重起来。她也看出了不对劲,如果说刚才两只兽人是在小打小闹,那现在他们就是在真刀真枪地干上了。

而且烈阳明显落了下风,被黑豹用强劲有力的后腿用力蹬开,在地上翻滚了好几米,金眸暗淡,气喘吁吁,两条胳膊全是深深的咬痕,血迹斑斑,剧烈的疼痛和严重的虚脱,让他无力爬起。

黑豹的碧眼里闪过血红的光芒,胜利的喜悦和浓烈的血腥味,让他的理智瞬间消失,反而是野兽般的本能占据了他的大脑。想也不想,他张开巨大的嘴,向烈阳的咽喉咬去。在猎物无力反抗时,给它致命一击,这是每个兽人狩猎时的天性本能。失去理智的黑豹,显然忘记了眼前的白熊,是与他同宗的兽人。

眼见烈阳就要丧生豹嘴,千钧一发之际,一锅热腾腾地汤水,从天而降,浇到了黑豹的背上。滚滚的热汤,打湿了黑豹引以为傲的黑丝皮毛,强烈的灼烧般的刺痛,也唤回了黑豹的理智。他全身一颤,痛楚地嘶吼着掉转身躯,再顾不得被他按在地上的烈阳,猛得跳进一旁的小溪,赶紧的给自己发烫发疼的身躯降温。两只碧幽幽的眸子里盯着始作俑者,里头的血色倒是退了不少,不过酝酿的愤怒风暴却更加骇人。

晨墨也不理会他,快速跑到烈阳身边站定,确定他还有口气后,才松了口气。

其实,黑豹理智回归的刹那,就后悔了。他一向自制力强,所以化形的时候一般都能保持理智。没想到今天一个没控制住,却大大出了一番糗。兽人之间互相切磋是常事,受伤也是家常便饭,谁也不会计较,但若下死手,那就有些过了。如果不是刚才雌性那锅汤,及时唤醒了他的理智,他很可能就酿成大错了。不过,这雌性也太过分了,就不好用其它东西砸他,这锅汤多烫呀,都弄坏了他那身漂亮的皮毛。

因此,秉着死要面子、死不认错的态度,黑豹虽然心虚,但是故意表现得很愤怒很不满,甚至威胁性地伸出前爪。

晨墨恼火地看向泡在小溪里龇牙咧嘴伸爪态度嚣张的黑豹,果断地拿出弓箭,对准泡在小溪里又有些蠢蠢欲动的黑豹,迎头就是凌厉一箭。此刻,她的心情差极了,若知道黑豹会下死手,她该早些出手的。虽说两个同是npc,但一个与自己交善,一个与自己交恶,她怎么样都会心有偏向。何况在她心底,烈阳也算是她同条战线的临时战友。但现在自己的战友奄奄一息不说,连带着还浪费了好不容易煮好的一锅汤,这让饥肠辘辘下脾气不佳的她,对黑豹很不待见。

黑豹见她凭空变出一样奇怪的事物,正暗暗纳闷是什么玩意呢,不想从对方的怪东西里,破空飞来一支细长的东西。他反应极快,两肉掌一拍一合,居然生生地被他接住,只是三角形的箭头,微微刺破了他的肉掌。他仔细一看,豹眼瞬间圆睁,这东西他认识,黑牙被伤的左腿上,插着的就是这玩意。他浑身一震,总算明白,黑牙果然没骗他,伤了他心爱小宠的,正是眼前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雌性!!

他心中的疑惑和惊愕无以复加,猛得抬起头来,却见岸边的雌性再次拉起了那个奇怪的东西,只是这次,里头放的却是三支细家伙。

她就那样迎风而立,静静的看着他,眼里无悲无喜无惧,有的只是冷若冰霜的杀戮。

然后,她说,“你若再敢动他一个手指,我会倾尽性命击杀你”

语气风轻云淡,却让他瞬间动容。

从来只听说过有雄性愿意为雌性舍弃生命,那是他生命里第一次知道,这世上,还有那么与众不同的一个雌性,锋芒如刀,勇敢得不亚于任何一个雄性。

古怪悸动

两人静静对峙,黑豹的幽眸里带着震惊、不解、迷茫,最终,思绪乱成了一团麻,心口有股说不出的别扭和难受。

这个雌性,他看不懂。

但他却知道,若再往前一步,再待下去,雌性手中的三支细家伙,会再次对付他。

其实黑豹并不畏惧那些细家伙,以他的速度,未必躲不开。只是,雌性那漂亮黑眸里,明明白白的冷漠和敌意,让他有些不畅快。雌性不都是喜欢更强大的雄性吗?明明是他赢了那个毛头小子,但眼前的雌性,为何却为了一个落败的家伙,同他为敌。明明知道她不是自己的对手,可眼神中对那毛头小子的维护,却是那么坚定,那么无畏。这样无所畏惧,坚如磐石的眼神,他从未在部落里那群娇娇花们身上看到过。

难道她是认定自己不会把她怎么样,才敢这么放肆?

也不对啊,平日里虽然雌性会对雄性趾高气昂,呼来喝去,但当雄性处于战斗或者暴怒状态时,她们却也不敢掠其锋芒。

黑豹一向自诩聪明的脑袋,纠结了半天,只得出一个结论:这是一个古怪的雌性。

能不古怪吗?

敢于走进以危险著称的迷幻之森、能发现以潜伏能力出名的喵呜兽、敢挑衅处于狂化的兽人;这个雌性,比他所认识的任何一个雌性都大胆!!

黑豹很惊奇,究竟是哪个部落,能养出这么大胆的雌性?要知道,一般情况下,雌性都被部落当宝贝儿般供着,一个个养得娇嫩怯弱无比,别说去迷幻之森了,就连出部落,也会害怕得找好几个雄性兽人跟随保护。可眼前的雌性,身上气息干净异常,除了那个毛头小子,身边明显没有什么雄性兽人跟随保护。

黑豹觉得这雌性处处透着神秘和古怪,但他一时也想不透,便昂起头,不解的目光迎上晨墨乌黑的眸子,那里冷冷的,没有丝毫波动,幽幽的,好似一汪潭水,深不见底,仿佛要把他的目光深深吸进去。黑豹下意识地咽了一口口水,伸出舌头舔了舔脸庞上的伤痕,心跳莫名地急促起来:砰、砰、砰,心脏撞击胸膛,一声声清晰无比。

从未有过的体验,让黑豹吓得后退两步,浑身汗毛竖起。但那一声声撞击声,非但没停下,反而有越来越快、越来越响的趋势。黑豹浑身一震,恍惚有些明白这种身体的奇异悸动,似乎与眼前的雌性有关;但从未碰触过情爱,一向视雌性为麻烦物的高傲家伙,却并不明白这种悸动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于是,他作出了此生最丢脸的一个决定:撒丫子跑路,远离这个古怪的雌性,还他的小心肝一个正常的跳动频率!!

晨墨可不知道短短的时间内,黑豹的心理纠葛是这般复杂。见黑豹莫名奇妙间,就失魂落魄跑了,她呆楞了半晌,才满头黑线地回过神来。好家伙,亏她还打算来个同归于尽的,没想到那破豹子居然先跑路了。

收回手心里的爆雷,她方才以性命相搏的话,并非恐吓,也非欺诈,而是真存了那样的心思,因为她把烈阳当作了半个战友。

战友的含义对晨墨来说,有着不同的意义,那是值得她共进退,共患难的伙伴。虽然这只是在游戏里,虽然对方只是个npc,但多年的军旅生涯,刻在骨血里的同伴意识,让她做不到弃他不顾。何况他这场架的起因,多半还是为了维护她。

她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什么烂好人,看不顺眼的人求到她头上,她许会连眼都不眨一下的踢开。但她也绝不是烂人,做不到放任对自己好的人不管不顾。

确定黑豹是真的离开后,晨墨才放松下来,检查烈阳的伤势。黑豹最后那一踢有些狠了,烈阳已经晕了过去,不过好在鼻间气息虽然微弱,但一进一出还算平稳均匀,可见情况没遭到无法收拾。他的伤口多为爪子抓出的外伤,胳膊上、腿上、背上都有,一道道血痕,看着有些吓人。

昏迷的烈阳保持着兽形,这样庞大的身躯瘫倒在地上,晨墨自然无法移动她。她只能放任他在原地躺着,从背包里胡乱找出几颗药,虽不知对npc管不管用,但也先喂进去再说。然后她又翻出之前烈阳给她疗伤的圆叶子,捣碎了敷在他的伤口上。你还别说,那圆叶子的功效真当不错,敷上去没多久,本来还在流血的伤口,血液立刻凝固,皮肉也有慢慢收紧的趋势,让晨墨放心了不少。

他身上的伤口有不少,她足足敷了大半个小时,才算完工。肚子早已饿得咕咕乱叫了,见烈阳一时半会儿没有醒来的迹象,她决定先补补自己的胃。不过一想到那锅汤,她还是觉得有些肉疼,那些可是她最后的存货了,而之前采集的蘑菇,在进秘境前就已吃的差不多了。扭头看去,小溪边的腐木上倒是长着一些卖相可喜的蘑菇,可看那个头和颜色,她是在把不准它们能不能吃,会不会有毒,因此只能作罢。

慢条斯理地啃了几块烤肉,她的胃口有限,很快就饱了。午后的太阳有些猛,虽然温度不是很高,但却晒得皮肤有些灼烧和刺痛,晨墨先用水给自己降了降温,又怕烈阳被晒得脱水,便从背包里翻出一块又轻又薄的兽皮,从旁边找出四根手腕般粗的木头,给他搭建了一个简易的防晒帐篷遮阳。又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锅子当水桶用,从小溪里舀水洒在烈阳没受伤的皮毛上,给他也降降温。

管他是不是npc,管它是不是秘境,太多超过游戏常识、接近现实的情况发生,反倒让她淡然下来,既然想不通想不透,索先按照现实的一切,来处理现状。

处理好降温措施,她也有些累了,便靠着烈阳毛茸茸的身子打算小憩一会儿。既然那豹子主动放弃了攻击,想来,它不会轻易再来刁难。这山谷里白天还相对安全,除了那豹子,似乎也没什么厉害的野兽,所以晨墨决定先养养精神,晚上好打起精神守夜。毕竟瞧烈阳这伤势,什么时候能醒来都是问题,也指望不上他把树屋造好了。

很快,晨墨就迷迷糊糊睡去,也不知睡了多久,身下传来一阵震动,然后她感觉到自己原本靠着的软软的,柔柔的毛垫子突然消失了,变成了一个滑溜溜、又硬邦邦的东西。她的警惕性一向极高,睡也只是睡了七分,留着三分警戒,自然被惊醒。

霍得睁开眼,快速向旁边扫描一圈,原本睡意朦胧的脸,瞬间清醒。之前那个毛茸茸的身躯消失了,此刻映入眼帘的,是一副男性至刚至阳的完美裸体:古铜色的皮肤肌理分明,四肢健壮比例完美,腹部一块块肌肉均匀分布、每一块突起中都透出蓬勃的力量和阳刚霸气。

再看某个昂扬的重要部位,毫无遮挡地暴露在空气中,晨墨嘴角不自然得抽搐了下。扭开眼,面无表情,无比淡定地坐起身子,从背包里拿起一块大兽皮扔在身边那个裸得干干净净的躯体上。

有些无语的望天,她终于知道,山顶上那只暴露狂是怎么来的了!

甜蜜养伤

时间在悄无声息中流逝,很快,天色渐渐暗下来。

深紫色的天空中,一轮圆月携带着淡淡光晕,高高挂再树梢之上。白天精力旺盛、喜欢蹦来跳去的那些虫兽们,都收敛了气息,或蜷缩在草丛里、或抱挂在枝头上,或枕着母亲软软的肚皮,带着均匀的气息入睡。

白天的喧嚣,在这一刻,慢慢沉寂下来,显得安宁祥和。

不过,这只是种错觉。夜晚的森林远不如它看到的那般平静安和,反而充斥着更多的杀戮。借着黑暗,许多喜欢黑夜里捕食的野兽出动了,他们迈着轻巧的步伐,带着饥饿和贪婪目光,到处搜索放松了警惕的猎物。夜晚的森林,是他们尽情捕食杀戮的乐园。

烈阳醒来的时候,看到的正是晨墨拉弓射箭,精准无比地射中了一只意欲偷袭的红毛鼠的前腿,然后在它无法动弹的情况下,拿出短刀一把结果了它。在跳跃的篝火照耀下,红毛鼠火红凶悍的眼珠子和前端突出的两颗尖门牙,显得凶残无比。而短刀斩断它头颅的刹那,鲜血飞溅,同类浓重的血腥味显然震慑了远处草丛中那一堆蠢蠢欲动的红色幽光。

晨墨看了草丛里那些讨厌的家伙一眼,见他们虽然已不敢上前,但却仍没有退却的打算,不禁勾起一丝冷笑:果真是一群不死心的家伙。可惜啊,就这点水准也想歪主意,未免太小瞧了她!

这些家伙很像老鼠,可惜又比现实中的老鼠难对付,动作更快,牙齿更尖利,而且不把头斩断,似乎就不容易死。不过比起凶悍的虫族,它们的实力还差的远,所以她应对起来,倒也还轻松。

拿起沾了血迹的短刀,在死去的红毛鼠身上擦了擦,她厌恶地将红毛鼠掉落的头颅和无头尸体,踢到了一边的草丛边,那里已经有八九具红毛鼠的尸体了。看来,今天晚上注定要熬夜提防了!

烈阳眨了眨干涩的眼,添添嘴,有些震惊、有些佩服、也有些惭愧。比起部落里那些杀条鱼都会被鱼尾甩动吓得尖叫半天的雌性,晨墨下刀刹那的快狠准,不见丝毫害怕软弱,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一个雌性。

低头看看自己□肌肤表面愈合了一半的伤口,不用想也知道,一定是他伤口的血腥味,引来了红毛鼠的窥视。

想起白天吃的败仗,烈阳金色的眸子顿时暗淡下来,趴在地上化作兽形,耷拉着脑袋 ,一脸恹恹,整个人好似蒙上了一层阴影。按理,是他该守护自家的雌性,没想到,现在倒反了过来。这对自尊心极强的雄性兽人而言,简直是天大的打击。

晨墨在烈阳动眼珠子的时候,就知道他醒了。但见他一副呆呆的模样,张张嘴欲言又止,以为他是喉咙干燥,说不出话。

刚想问他口不口渴,喝不喝水,却见烈阳突然化成了兽形,一脸萧条地趴在地上,耷拉脑袋,把头蒙在爪子下,心情低迷,一副无脸见人的羞愧模样。

那小模样,要多萌有多萌!

晨墨不禁哑然失笑,摸摸他毛茸茸的耳朵,难得劝慰了一句,“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次输了,下次想办法赢回来。”

虽然他不言不语,她却明白了他心里的自我厌弃和沮丧。这小子,肯定还在为输给黑豹而郁闷!想当初刚进猎杀团的时候,因为技巧不成熟,她也老输,老被人嗤笑。谁能想到,多年后,当初的菜鸟却成了猎杀团里的首席猎手。所以说,谁能笑到最后,才是真英雄!

在兽人大陆,雌性的温柔安抚,永远是雄性最大的动力。好吧,虽然晨墨的安抚只有一句,虽然语气也颇有些冷淡算不上温柔,不过烈阳原本暗淡的金眸,还是顿时亮了起来,整个人为之振奋。挺起胸脯,拿白乎乎毛茸茸的脑袋撒娇般地蹭蹭雌性,烈阳咧着嘴,金灿灿的眼里分明写着:下一次,下一次我一定赢。

如果是人形状态下他做这个动作,晨墨早一巴掌拍过去,顺便再附送几个大锅盖。可是泰迪熊状态的烈阳,做这动作实在有够可爱,倒让晨墨下不去手,只是警告性地瞪了他一眼,割了一大块肉给他,“别胡思乱想,眼前最重要的,还是赶紧把伤养好完成任务!”

她可没忘记,烈阳的历练任务还没完成呢!!只要他一天不完成任务,那她的奖励就都是浮云。她这么辛苦的搭救他,可不想最终全是无用功。

烈阳的伤养了两三天,托兽人强大自我修复能力之福,三天后,除了后背上的疤还有些痕迹,其它的基本痊愈。

这三天他觉得自己简直是泡在蜜罐里过的,甜的足以让任何一个雄性嫉妒:饿了有雌性给他做吃的、渴了有雌性喂水喝、时不时雌性还会嘘寒问暖,让他幸福得从心底只冒泡泡。如果不是那只莫名其妙的黑豹时不时跑过来偷窥,他一定会觉得,这样的生活简直太美好了!

如果晨墨能听见他心声,铁定会翻着白眼反驳他的谎言:拜托,你只有第一天享受到这个福利过好不好!!

其实烈阳的伤也就是第一天状况比较虚弱,休息了一个晚上后,他就已经恢复了三成。刚能跑能跳,他就急匆匆的不顾晨墨的劝阻继续搭建树屋。倒不是他有多精力充沛,只是前一个晚上几乎都是雌性在守夜,看着她熬了大半晚提防那些黑夜里想偷袭的野兽,第二天整个人都恹恹的,眼睛红红还泛着血丝,他心疼坏了。

虽然是大半个伤患,但烈阳搭建树屋的动作还是很快,到了第二天晚上,两人终于可以住进了新窝。里头虽然啥都没有,就一空架子,但好歹能挡风遮雨,能避野兽,晚上也不用辛苦守夜。条件虽然艰苦些,好在晨墨也不是什么娇娇小姐,对这样简陋的丛林生活,倒也没什么不满。

唯一让她搞不明白的,是那只黑豹。

自黑豹那天莫名跑走后,接下来的每天,他几乎天天来树屋附近报道。开始她很紧张,以为他是要打击报复、或在心里盘算着什么坏点子,毕竟先前怎么看大家都算交恶了。

可连着3天,这厮也只是远远地窥视她,或隔着小溪,或隔着树丛,压根没有任何偷袭的举动,让她纳闷之余也安心了不少,反正他不来挑衅就好。

但更奇怪的还却在后头,今天上午,乘着伤势痊愈的烈阳不在,那怪家伙居然还叼了一只肥美的圆耳兔放在她的树屋下面,那神情扭捏的,颇有些小喽啰抢了好东西孝敬她这个山大王的意思,弄得她是丈二和尚摸不到头。

翻来覆去想不明白个中原因,晨墨深深的觉得,玩家和npc的思维电波肯定处于完全不相交的两个频道。

既然猜不透,她索性放下疑惑,专心整理草药。这两天在烈阳的介绍下,她在山谷里发现了不少奇特的草药,眼前正着迷于研究它们的药性呢。

至于那怪豹子的怪行为,还是等烈阳狩猎回来,再问问他。想来他们同是npc,许能明白一二!!

更新时间通知

亲们:偶今天忙死了,没空更了,明天,也就是周日更!!

为了弥补大伙儿,明天会把今天这章补上滴!!

忙碌的某若飘走!!

泡妞精髓

烈阳其实没走多远,他就在附近的紫叶林里狩猎,那儿的长角鹿很多,它们个头大,肉多骨头小,味道鲜美,是兽人最喜爱的食物。只是这些家伙生性谨慎、听觉灵敏、稍有动静就会撒腿逃跑,所以抓起来并不容易。烈阳很费了一番劲,总算捉到了2只。

别看才两只,却也够他和晨墨吃两天了。

烈阳化为人形,穿上兽皮衣,满意地抓起起猎物,将他们抗到自己的肩上,又从一旁的果树上,折下几丛挂满水果的树枝后,才放开速度往树屋方向跑,心里有种异样的急切和满足:那儿,有他的雌性在等着他。

不过回到树屋,听得晨墨说起黑豹莫名其妙就扔给她一只圆耳兔,烈阳原本喜气洋洋的脸瞬间黑了:难怪这只豹子天天在附近晃荡,感情是看上自家雌性了!!

作为一个外来者,晨墨不知道兽人大陆的某些风俗也是情有可原,不过作为土生土长的兽人,烈阳自然一清二楚。之前也说了,兽人大陆的雌性身体娇弱,无法狩猎,先天的弱势和充满危险的生存环境,让她们不得不选择依附伴侣。尤其当冬天来临,寒冷的大地再也没有可采集的水果野菜时,若没有雄性冒着风雪猎回肉脂饱满的猎物,她们可能被活活饿死。因此,她们择偶的第一点,就是看雄性是否强健有力,是否有足够的实力提供她们充足的食物并保障她们的安全。毕竟活着,比一切都重要,这就是大自然的生存法。而对于兽人大陆的生存者而言,食物是最珍贵的。

因此,当一个雄性要向雌性示好时,就会送上食物作为礼物。这就好比在人类社会,男人会给心仪的女人送花、送珠宝一个道理。

虽然很不情愿有人窥视自己的雌性,但鉴于在兽人大陆,当雌性还是单身时,每一个单身雄性都有追求权利。烈阳只得忍住撕碎圆耳兔的冲动垮着脸将这风俗告知了他心中的外来迁徙者雌性。当然,末尾还不忘巴巴加一句:圆耳兔的肉,没有长角鹿好吃。

看着烈阳一副可怜兮兮,努力证明自己的猎物更美味的巴结模样,晨墨不禁为之莞尔。她虽然很惊讶黑豹的突然示好,但她觉得烈阳说得有些夸张。示好未必是示爱,也许黑豹只想化干戈为玉帛呢,或者另有阴谋诡计?就算黑豹真的没动坏心思,但一个npc、还是一只豹子,向一个玩家示爱,怎么看怎么荒唐,她可没有人兽恋的癖好!

所以她压根没放在心上,也没空理会他的小心眼,只淡淡嗯了一声就扭头继续研究自己的草药。比起黑豹的莫名其妙,她更关心手里头这些药草的药效如何。

晨墨急着研究草药,却是有原因的。她的麻药和毒药,在上次对抗大鸟怪的时候,基本都消耗光了。而这几天观察下来,她发现迷幻森林里的怪物明显比外面的个头大、皮更厚,若箭头上不抹上些麻药毒药,她打起来会很累。想着明天就要陪烈阳去做他最后一个历练任务了,若自己没点好家伙傍身,别说帮忙做任务了,只怕到时自保都有问题。因此,她这两天可说是废寝忘食地研究加试验,就是想快快找出几样有用的新药品来。

烈阳虽不知道她的全副心思都放在了备战任务上,但看她淡淡无动于衷的模样,也猜到她没把黑豹的举动放在心上。心里当下就乐开了花,金黄色的眸子里流光溢彩,他微微眯起眼,一边鄙视黑豹的见缝插针、一边又暗暗窃喜自家雌性对黑豹的提防态度。

十分狗腿地将自己特特采摘的大蜜果一颗颗从枝条上摘下,拿到小溪里洗的干干净净,用临时做的石盆装上,放到聚精会神搞研究的晨墨身旁。这三天的相处,让他知道自家雌性和部落里的雌性,还是有许多共同点的,比方说:喜欢吃野果子、爱干净。

晨墨十分自然的拿起一个咬了一口,果汁丰润,入口清甜,繁复咀嚼间,其味颇像芒果。晨墨颇喜欢这个味道,这个可比前几天的那些好吃,当下满意地点点头,朝烈阳极为难得地露出了一个嘉许的笑容,直把兽人小伙子乐呵得心花朵朵怒放。当然,年轻俊美的笑脸,带着阳光般的热情,显得魅力十足,反过来也让晨墨晃了下眼。摸摸自己有些发热的脸,晨墨别扭的扭开头,难得的羞惭了片刻,心想自己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居然被一个npc的笑容煞到。

不过这样的情绪只是一闪而过,很快被晨墨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为借口,丢到脑后。打开背包,从里面掏出几样调料递给烈阳,她示意他赶紧张罗午餐去,她还得抓紧时间搞研究呢!当然,末了还不忘嘱咐一句:那长角鹿一半烤、一半红烧。

倒不是她要虐待伤患,实在是兽人的精力太充沛,这家伙除了受伤的第一天有些恹恹的外,第二天已经有些生龙活虎了。你想,连树屋都能造了,生个火做个饭又算什么。

不过,三天相处下来,她对听话、勤快的烈阳颇为满意,基本已将他当做自己人,因此使唤起来颇顺溜,也没什么不好意思。何况自己也算他的半个救命恩人,那天若没她,那黑豹说不定就失控要了他的命呢!

烈阳自然是越加不在意了,他体力好,精力充沛,多干点活根本不觉得累。以前他还觉得部落里的雄性为了讨好雌性,抢着替她们干活很可笑。但如今轮到自己,才发现有人值得自己去忙碌、去为她不辞辛苦,也是件幸福的事。尤其看到了雌性难得一见的笑脸,让他越发觉得一切辛劳都是值得的。

因此,领了自家心仪雌性的旨意,烈阳是浑身充满干劲拿起长角鹿,跑到溪边用剥皮、清洗内脏、清理脏东西。

他洗的很仔细很认真,记得前天他们抓了一只长毛**做食物,收拾的时候他一时粗心,有些毛没拔干净留在了上面,结果他发现那餐饭雌性吃肉时眉微微皱了下,吃得也少,直到喝野菇汤时,眉头才略略舒展。虽然雌性什么抱怨的话都没说,也吃了下去,但他却是知道她心里定是不喜欢的。

他颇为懊恼自己的粗心,但也将这件事记在了心底,从那天开始越发仔细的观察自家雌性的喜好,一一顺着她的喜好来。他记得阿爸以前经常炫耀,当初他能打败部落里百多个雄性,赢得阿妈的芳心,便是因为他懂得投其所好。

显然这一招颇为实用,现在雌性看他的眼神,明显比前两天友好多了!

如果凤歌在这里,一定会大为感叹:别看烈阳长得憨,内心可一点不呆,这厮,虽然只懂一招,但那却是泡雌性的精髓啊!!

3

凤歌来啦

烈阳走到临时搭建的石灶前,按照晨墨的意思准备午餐。他先用骨刀切下一半鹿肉,架起来后抹上蜂蜜调料,用小火慢慢烤;另一半,他打算放在石锅里做红烧鹿肉。切的时候他颇羡慕晨墨的那把银家伙,看着薄薄的,切起来却锋利无比,可比自己的骨刀利索多了,可惜自己不能用。

倒不是晨墨小气不肯借出,她也曾大方地扔给他削肉用,可短刀一到他手里,就自动消失,跑回储物镯里,直接把两人镇住了。晨墨以为是系统短路出了bug,所以有些吃惊;烈阳则以为自己把晨墨的宝贝给弄丢了,心里很是忐忑。等发现短刀回到储物镯里时,晨墨才松了一口气,不过随即又疑惑不已,难道秘境里不允许借用物品。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她立刻拿背包里的东西做实验,结果发现:工具和装备只有她自己能用,不能借给烈阳;其他食物、皮毛、特殊材料之类的,不管是放进取出还是交给烈阳,都不成问题。晨墨除了感叹这个秘境设置的稀奇古怪外,也只能无语。

倒是烈阳,看着晨墨明明是空荡荡的手上,突然变出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很是被震撼了一把。好在他在心底已经认定自家雌性是兽神的使者,即便有再多的稀奇古怪,也当作是合理的。因此,看着晨墨的东西忽有忽没,他的脸色倒是很淡定,也识趣地没多加追问。

不过他对晨墨诸多的调料和奇特的食物处理手法颇感兴趣,因为食物在加了那些奇怪的东西后,的确变得比以前吃的美味许多。吃得尽兴之余,见自家雌性似乎对食物的味道要求颇高,若然自己只会烤肉说不定要被雌性嫌弃。于是,一心想讨好自家雌性、兼好奇心旺盛的兽人自然就起了学习之心。尤其听了晨墨介绍了所谓的24种烹饪技法:煎、炒、溜、炸、滑、炝、煮、蒸、氽、爆、炖、溜、卤、烩、酥、煲、熏、扒、腊、焖、酱、冻、拌、烘、烤……等,他越发心生向往。只觉自家雌性不愧是兽神的使者,一样食物能弄出这么多种吃法。

晨墨素来也酷爱美食,条件不允许的时候,就算再难吃,为了存活下去,她也能忍着不喜欢咽下去;但若条件允许,便会尽可能将食物调理得更美味。尤其退役后在家里的两年,作为一个无男友无约会无浪漫的三无宅女兼剩女,最多的就是时间。这些时间,她除了玩游戏赚钱外,便用来学习烹饪厨艺,权当作单调生活的心里寄托。因此,她将各色菜谱、名菜秘方收集了不少,闲暇时挑出一两道自己尝试着烧,倒也烧得有滋有味。

对于烈阳的虚心请教,晨墨虽然很奇怪一个npc也有这么讲究,不过倒也没有追问。只是告诉他现在条件不允许,他简单学个炒和炖这两样常规的烧法就行了。毕竟按照游戏的设定,热血兽界里的兽人们所处的时代背景,颇像石器时代,他们大多用的是石器造的工具,烹煮工具落后,食材原始稀少,有些烧法不太容易实现,学了也没用。

烈阳学习得颇为用心,为了学好除烤肉外的新式烧法,烈阳在晨墨的指导下,特地做了一套适合自己用的简单烹煮工具,如石锅、木铲、木勺。其实晨墨那套系统送的锅又轻便又薄加热也快,只可惜他用不了。烈阳兽形时候的爪子非常锋利,可以轻松地在一块石头上掏出一个洞来,做个锅形的器具轻松的很。石锅做好后形态倒也不错,只是石头质地厚实、受热慢,作为炒锅颇不方便,火候时间极难掌握。倒是炖菜还好一些,反正盖上石盖,慢慢放在那里炖煮就行。

不过今天自家雌性指明要炒鹿肉,虽然炒起来有些麻烦,他还是欢欢喜喜、兢兢业业地忙碌了起来。

就在烈阳为讨好自家雌性而与石锅奋斗,努力让鹿肉飘香四溢时,山谷里却进来了一个不速之客。这个不速之客晨墨却也认识,正是之前山顶上被她戳晕兼狠踩一通的裸男凤歌。

晨墨的安睡天使的确药性十足,那天她也就戳了那么一小针,凤歌却足足睡了大半个小时才醒来。醒来发现美丽的雌性失去了踪影,凤歌急得是眼毛金星,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能激发自己兴趣和火热欲望的雌性,哪能让她溜走。要知道,兽人大陆的雄性,对雌性永远有燃烧不完的热情。

当然,心焦之余他也是心怀担忧,迷幻森林凶残强大的猛兽极多,别说是雌性,就算是实力差点的雄性,也不敢孤身乱闯。她这样带伤乱跑,还不定引来多少猛兽的窥视呢!

于是越想越心焦的凤歌,也顾不得埋怨将自己弄晕的雌性,反而心急火燎地到处找人!可惜他找人的时候犯了一个极大的失误,那时烈阳正背着晨墨往山下走,他却错估以雌性的速度应该还在山顶附近。因此他花了大把时间在山顶附近的灌木树丛洞穴里寻找,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等到他开始想着往山下找时,烈阳和晨墨却早已离开了那座山。

凤歌的兽形是雪鸟,优点是飞行速度快、视野辽阔,缺点是嗅觉一般。若是在草原平地里寻找晨墨的踪迹,那对他来说一定是易如反掌。但在森林里,树影重重、草木旺盛、十分遮挡视野,再加上晨墨不是真正的兽人,身上兽人的气息极淡,而他的嗅觉又差,对他寻人真是百般不利。因此一连三四天,绕是他废寝忘食地寻找,飞得翅膀僵硬,仍是一无所获。

就在他沮丧无比、近乎抓狂的时候,却无意间飞到了烈阳和晨墨暂居的山谷附近。由于山谷的入口很小,且有厚厚灌木丛遮挡着,所以一开始他并没发现山谷的存在。就在他扑腾着翅膀,打算随便找棵大树先休息下,放松疲惫的身心时,无意间却碰见了匆匆跑出山谷的黑豹。

本来在迷幻森林里遇到一两个兽人并不算什么,毕竟周围那么多的部落,每一年部落里总会有一些即将成年或已经成年的雄性进来历练。但历练是属于个人行为,因此大家一般都会彼此无视,自觉地分开。

但巧了,黑豹叫夙,两人曾经为了雌性狠狠打过一架,他自然对他印象深刻。虽然彼此对雌性的感观不同,但两人并为因为那一架交恶,反而因欣赏彼此的身手,有了几分交情。

因此,凤歌很是热情地同黑豹打了招呼。夙显然也很惊讶,居然能在此间碰到一个熟人,倒也抛下高傲,跑了过来。

但当黑豹靠近的时候,凤歌神秘的紫瞳却瞬间幽深了起来。

原因无它,他在夙的身上,闻到了那个雌性的独特的香甜味道!

番外(凤歌与夙)

要说黑豹夙和凤歌的相识,也是十分充满戏剧性的。

夙所在的艾加部落和凤歌所在雪羽部落,同处在一片区域。只是一个在山的东面,一个在山的西面,中间恰巧隔了一座不高的达玛山。艾加部落里玄冥族的雄性兽人居多,个个体格强壮、身材健美,是兽人大陆出了名的帅哥部落;而雪羽部落里清一色是雪羽族,这一族的特点是不管是兽形还是人形,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大多体格修长、姿态优雅、气质温和,尤其是雌性,不止面容秀美,身上还有着兽人大陆中雌性难得一见的柔和气质,因此雪羽部落的美女是出了名的受欢迎。

两个部落离得虽近,但因隔着一座山的缘故,却也没什么往来。巧就巧在,某日雪羽族的某位妙龄雌性,突然心血来潮,要去达玛山的山顶采一种罕见的玛丽花,作为慕达节上自己的头饰。该雌性也算部落里难得一见的美女,身后自然跟着大串的追求者,当即就有四五名雄性跳出来,表示乐意充当护花使者,任美女驱策。

谁料一行人兴致高昂地达到山顶时,却发现玛丽花的四周潜伏着十几只凶猛的长齿鸟。这鸟尖牙突起有一米长,四肢有力,性格暴虐,冲上来就一阵猛啄,把他们打了个措手不及,落了下风,情势堪危。

慌乱中,更倒霉的是那位雌性不慎扭伤了脚,跌坐在地上,无力逃跑。眼见一位美女就要丧生鸟嘴,化作残花谢去时,正好在附近闲晃荡的夙闻着打斗声赶来了,于是一出帅豹救美雌的老戏码就此展开。

黑豹的实力本就十分彪悍,再加上自身也是个好战分子,因此缠斗厮打间,不免斗志昂扬,骁勇无比,尽显英雄风采。尤其和雪羽族那几个个性偏温和的雄性比起来,越加显得强壮、勇猛。于是乎,素来心高气傲的雌性,看得沉醉了。在获救后,也无暇理会身后那几只哀怨的目光,娇滴滴、羞怯怯的当众示爱了。

多好啊,自古美女配英雄,这简直就是一部浪漫无比、撩拨纯情少女心弦的梦幻剧啊。

眼看剧情铺垫到位,女主倾情投入,谁料男主一甩头,高傲地投下一枚炸弹,“不要,你长得太丑!”

靠之、靠之、再靠之,现场除了甩完惊天一雷就甩甩尾巴,风一般来又风一般去的臭屁黑豹,其余的人全都石化了!

在兽人大陆雌性如此奇缺的情况下,有个雌性愿意主动投怀送抱,那是多大的好事呀!搁在现代讲,那简直比中500万彩票的概率还低呢!因此,就算这雌性真的长得不咋滴,肯定还有大把的雄性乐颠颠地抢着要,何况雪羽族这位雌性,还是不折不扣的小美女。

虽然她此刻有些狼狈、脸上沾染了不少尘土、头发也有些凌乱、看起来是没平时漂亮,但怎么着也算不上丑啊!!

原本还在那用嫉妒眼神猛烧黑豹后背的几个雪羽族雄性,眼见情敌主动弃权,顿时笑逐颜开:还好还好,这丫的破黑豹眼神不太好,真真是有眼不识美雌性!

比之几个心情放晴的雄性,雌性的脸色可就不好看了!

本来就是娇娇女,素来被人放在手心里捧着,向来眼高于顶,难得相中一个,主动示爱,本来以为对方不是感激涕零那也是欣然同意的,谁料竟受了这样的羞辱?!

于是她的脸色白了又青、青了又红、红了又紫、紫了又黑,简直是色彩丰富,变化万千。最终一跺脚,捂着脸哭着跑回家了!!

原本故事到这也就结束了,偏偏这雌性是凤歌的邻居兼青梅竹马。两人虽没发展出什么奸/情,但从小培养的友情却也不少。雪羽族的雄性天生情感丰富,对雌性一向是温柔体贴,颇有几分好情人的架势。而凤歌更是各种翘楚,对部落里的雌性一向是呵护有加,护短的很。

他只听了七七八八,便恼了。自己部落里的美女,随便拉到哪去,不说有千儿八百的雄性来抢,那百八十个追求者也是少不了的。能看上你是给你天大的面子,你不乐意拒绝也就算了,干嘛偏偏要甩那么一句狠话呢?!说一个雌性不漂亮,那打击程度可不亚于说一个雄性某项功能失效,你这豹子分明是在挑衅啊!!

于是乎,紫眸里一阵冷光闪过后,凤歌向夙下了挑战书,誓要为自己部落的雌性讨回一个公道!

在兽人大陆,两只雄性相互切磋不是什么稀罕事。毕竟在雌性稀缺的情况下,雄性们有大把多余的精力无处宣泄。打打架、出出汗,对他们而言,也算是项有益身心的运动。夙那阵子刚把部落里厉害的雄性都挑了一遍,正愁没对手练练手脚,没想到有人主动送上门来,也没多研究是什么原因,就欣然应了战。尤其听说凤歌还是雪羽族里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他更是跃跃欲试。

两个人就约在了达玛山的山顶相战,彼此一打量,就知道对方实力不错,心里不约而同起了较量之心。夙是霸气十足、经验丰富;凤歌虽看起来谦谦君子如玉,但格斗天赋极高;原先的轻忽顿时收敛,两人化作兽形,认真打了起来。凤歌停在3米高的空中,翅膀挥起狂风阵阵、飞沙走石;夙的豹爪舞得雷霆万钧,高高跳起,时不时用爪子在凤歌的翅膀上留点爪印。凤歌扑到地上用鸟爪狠爪夙的后背,夙抬起后腿,猛踢凤歌的鸟腹。

两人一直从下午打到晚上,直到星星如碎钻般挂满夜空,直到虚脱无力瘫倒在地,仍未分出胜负。

眼看连抬翅膀的力气都没有了,凤歌也不再逞强,喘着粗气道“我,我看,我们下回再打吧!!”

黑豹连点头的力气都没有了,不过眼里还是含赞许,道,“也,也好,不过,你真不赖啊!!”自从成年以来,凤歌还是第一个能和他打成平手的人。

凤歌扯了扯有些疼痛的嘴角,“你也,咝,不错!”瞧他的伤口疼得,这豹子的力量还真不是盖的。

反正躺着没力气动,两个闲不住的雄性就格斗技巧及各自的历练经历,聊了起来。谁料越聊越投机,颇有些相见恨晚。

末了,凤歌才想起自己可是来兴师问罪的,眼前怎么完全跑题了。只是如今大家对彼此的印象不错,他说的话自然就由责怪变成了埋怨。埋怨黑豹不是个怜香惜玉的主,埋怨他就算不喜欢那个雌性,也不该扫她的面子,当着别的雄性的面嫌弃她。

黑豹这时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场架是这么来的,当下很无奈的解释,“我没嫌弃她呀!”

凤歌咬牙,用极度鄙视的目光,扫射这个睁眼说瞎话的家伙,“难道你没说她丑?难道你没拒绝她?!”

黑豹高傲地鼻孔朝天:“可她确实没有我阿姐漂亮呀,我说的是实话……”原来按照黑豹同志的逻辑,自己的几个阿姐,是美人,是漂亮的参照标准。任何比阿姐难看的雌性,都是丑八怪!!!

“至于为什么拒绝她,那是因为我讨厌软弱、只会哭、一点用处也没用的雌性。”这样的雌性只会让他感到腻烦,压根产生不了怜香惜玉之心。

听完解释,凤歌终于无语:在兽人大陆,居然还有讨厌雌性的雄性存在!

这家伙,还真是一朵奇葩呀!!

贴心照料

晨墨可不知道与自己有过交集的两只兽人雄性,在一种非常巧合的情况下会师了,她现在正是满心欢喜,因为她的药品研究事业,终于进入收获阶段。

在短短三天内,她研究了将近四五十种野草,经过一番优胜劣汰,总算淘到了符合自己的要求的药草。

此刻,她的身边放着四个20公分长的玻璃罐子,里面放着四种不同的草叶汁,正是她从最后幸存、没有惨遭淘汰的几种药草中提取出来的。

其中两种是治愈的:一个是之前烈阳给她用的大圆叶子,她研究了下,这种叶子主要功能是愈合伤口,去除疤痕,用起来凉飕飕的;另一个是一种椭圆形的小片红叶子,目前只发现止血效果不错,其它的功能还没有研究出来。

余下两种却是攻击型的。

第一种长得很普通,就像细细的小草,只是你仔细看的话,会发现它的顶端有一点红色,你可别看它们长得不起眼,叶汁含有的毒性却非常致命。晨墨是无意间发现它的,当时她正在摘可可果,爬上树的时候,看到不远处的矮木林里慢悠悠走出一只独角羊,在一丛绿油油的草地上边啃草边晒太阳。

她听烈阳提过这种羊的肉质十分鲜美,便想捉一只回去尝尝鲜,可还没等她拉弓,那只独角羊自己就先四肢抽搐、口吐白沫地倒下了。瞧这模样一看就是中毒了,晨墨好奇的走过去,仔细一检查,发现羊嘴里还有些几根顶端微红的奇特小草。

她给它们取名一点红,戴上手套取回一些样品后,让烈阳捉了两只活蹦乱跳的红毛鼠做实验。一只是以喂食的方式,一只是在红毛鼠割破的皮肤上擦一点,结果发现喂食的那只很快就死了,死状和之前的独角羊很类似,而涂抹伤口的那只倒是活蹦乱跳。

由此可见,这种药是需要内服才能产生作用的。晨墨不免有些失望,她毕竟打怪居多,最实用的自然是接触破损皮肤就能产生效果的毒药,这样抹到她的箭头上,才能加强攻击实力。不过鉴于此药的药性猛烈,闻起来又没味道,晨墨还是去收集了一些,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另一种药晨墨就比较喜欢,它长得很漂亮,形状很像四叶草,不过大了不止一号,它的叶子两片是湖蓝色,两片是玫红色,看着很是赏心悦目。而且叶子上还会散发出一种奇特的香味,这种香味能快速让人晕眩、麻醉、昏迷。测试药效的时候,晨墨在箭头上多抹了一些,然后挑选红毛鼠密集的提防射过去,结果发现不止是射中的那只变得晕乎乎的,连周围离得近的几只,也变得行动迟缓、反应迟钝。晨墨当时就喜不自禁,这药在怪物多、密集的时候,可是有大大的用场。

晨墨小心的把盖子拧紧,确定药汁不会漏出,才把满意地把罐子放回储物镯。伸了个懒腰,走出树屋,沿着烈阳做的藤梯往下爬。她的肚子有些饿了,也不知道烈阳的午餐准备得如何?

走到小溪边,烈阳正端着石锅往石盆里倒野菇汤。一旁架子上的鹿肉、烤得油光发亮、肉香和着孜然香,浓郁无比,勾得肚子里的馋虫蠢蠢欲动;而石盆里的红烧鹿肉,卖相就有些一般了,但若考虑到简陋的厨具烹煮起来的难度,这样也算不错。

烈阳看见晨墨,咧嘴憨憨一笑,“阿墨,你饿了吧,马上好!”说完放下锅,利索地搬过石凳,殷勤地在上面铺上一块软皮,免得石凳粗糙的棱角弄伤自家雌性。又拿出木碗和木勺,跑去旁边溪水里清洗了一遍又一遍,直到确认干净无比,才递给晨墨。

晨墨早就发现烈阳在一些细处很是贴心,知她喜欢喝汤,每顿都会去采集一些野菇子烧汤。见她直接端着石锅喝又太重不方便,便特意做了木碗、木勺和筷子。别看这套东西做得简单粗糙,只是拿出一截木头挖了挖、削了削、搓了搓,却也是他的一片心意。野外生存本来就讲究方便快捷,兽人雄性们多喜吃烤肉,向来是烤完后就直接拿在手里咬着吃,哪会特特烧个汤,弄个碗慢慢喝。烈阳这么做,无非是顾全了她的喜好。

晨墨心里受用之余不免感叹,这样的男人,搁游戏里做个npc可惜了。若是在现实中,这样体贴温柔的男人,还不知有多抢手呢!

两个人在闲聊中有滋有味地吃完了一顿丰盛的大餐。别看烈阳长得憨,其实聪明的很,模仿能力也强。烹煮的方法晨墨不过就示范了一次,讲解了几遍,他烧的食物就已相当可口了。

晨墨吃饱喝足,满足地托着下巴晒太阳,整个人慵懒平和得好似一只猫。秘境里的季节大约设定的是初秋,不冷不热,晒着太阳,享受清风吹过,很是惬意。

如是以前,她一定会包揽过善后的活儿,毕竟你烧饭来我打扫,也算公平,她没依赖别人的习惯。何况,一般情况下,帮npc干活多少都能提升友好度。可烈阳不愿意,怎么说也不愿意,照顾雌性是雄性的职责,这等小活,他干起来轻松的很,干嘛要累着自己的雌性。晨墨提过一两次后,便也算了,不矫情随他去。既然现实中享受不到男性的贴心服务,能在游戏里过一把瘾也不错。想通这一点,她倒也心安理得起来。

烈阳带着暖暖的笑看着她,麻利的收拾残局。雌性平时防备心极强、喜欢与他保持距离、脸上也总是一脸的冰冷肃杀,但在吃完饭后享受阳光滋润的那短短一刻,却会变得非常柔和好相与。哪怕他靠得近些,她也只是懒懒瞥一眼就算了。这就表示,她对他的防备慢慢降低,虽然只低了一点点,但这也足以让他欣喜。毕竟在兽人大陆,雄性追求雌性的道路本就是坎坷崎岖,大家斗智斗勇之余,耐性也极为重要。

别看烈阳年轻,但生活得艰辛,却将他磨砺得无比早熟,也让他拥有一般人所没有的耐心和坚忍。12岁的时候,他为了捉住一只喜欢在沼泽地出没的长嘴獭,足足在泥沼里泡了一天一夜。那东西胆小、谨慎、敏感,微微有些风吹草动就会钻回泥洞里,烈阳放了它们喜欢的吃食在洞口做诱饵,然后守在一旁,忍着饥饿、口渴、虫咬,楞是一动不动。等他终于熬到捉住那只贪嘴的长嘴獭时,他也因泡太久而皮肤发皱、绒毛脱落,整个人看起来惨不忍睹。

如果晨墨知道这典故,一定会感叹:这是一个懂得对自己发狠的人,而这样的人,更易取得成功。因为他们一旦明确目标,便会矢志不渝地走下去。

见烈阳也收拾妥当……晨墨也休息够了,便朝他招招手,“烈阳,咱们商量商量明天的任务!”

明天她们就要离开山谷,去完成烈阳的最后一个任务了。

她一向不喜欢打无准备的仗,如果能先做足功课,想必会事半功倍!

商量对策(补更)

烈阳把锅碗瓢盆洗干净,放好,才化作兽形,跑到晨墨身侧坐下。这三天的亲密相处,他发现自家的雌性似乎很喜欢他的兽形。如果自己是人形,雌性很自然地、好似出于本能般地会同自己保持距离。可一旦自己以兽形出现,略略靠近些,都不要紧。甚至她还会忍不住伸出白嫩嫩的手,摸摸他的头,捏捏他的圆耳朵,眼神里是若隐若现的柔和。

晨墨能不柔和吗,看着一只可爱泰迪熊,睁着湿漉漉的眼眸,带着淡淡的温和,摇头晃脑地捧着洗好的水果送上来,又是卖乖又是卖萌地取悦你,饶是她心如百炼钢,也生出了些绕指柔。

晨墨不笨,自然也看出它的小心思,拿起某忠犬熊献上的水果,用力咬了一口,心想:果然不能小看高级npc的智能指数,连这憨家伙,都晓得迎合自己的喜好了!不过烈阳这家伙真不错,性格温柔体贴、憨而不呆、坚忍沉稳、战斗值也强,也不知npc能不能收作宠物?若能把他带出秘境就好了!

烈阳可不知道他内定的雌性正天马行空的yy,对他动着歪脑筋,反而在一旁很是认真尽责地介绍明日的任务。他倒不是真的希望雌性去帮他,毕竟雄性兽人的试炼任务,向来要求雄性独立完成。只是那任务的场所确实挺危险,细细告诉她,也好让她乖乖地躲在他身后安全的地方,以免受伤。

虽然依他的想法,雌性最好就呆在树屋里等他做完任务回来,可自家雌性一看就是个胆大的主,完全不似其她雌性那么娇弱没主见,她已一再要求陪自己去做任务,若自己不带上她,说不定一转身,她就自己去了。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这附近还有只不安分的黑豹,他若是趁自己不在,拐走了自家雌性,他可就得不偿失了。

考虑再三,烈阳还是决定让雌性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呆着。

烈阳的任务听起来似乎很简单,是寻找森林里一种叫白云草的植物,这种药草非常珍贵,只有迷幻森林里有,数量稀少,因此非常难找。而且它成长的地方必定会有凶猛的护草兽,生长周期又只有短短的十天,所以真要采到手,也不容易。

据族里的大祭司说,这药草对雌性的身孕很有好处,所以每一年,每个雄性兽人成年后,不管前面两个任务怎么变化,第三个任务铁定都是寻找白云草。一是可以磨砺兽人,另一个目的,却是为了造福族里怀有身孕的雌性。由于兽人大陆雌性身体虚弱,所以生产时非常危险,但若有足够的白云草,生育过程就会顺利很多。

其实前几天烈阳已经采集过一次了,当时他运气好,本来喜欢成群出现的护草兽,不知道为什么只剩一只。他果断出击,差点就成功打败护草兽了,谁料洞穴突然传来了蝠翼鸟的叫声,他担心雌性的安危,只得放弃,结果前功尽弃。

晨墨听完,很快抓住了任务的关键, “你的任务只是采集白云草对吧?”

烈阳点点头,道,“恩,只是那护草兽很难对付,若一两只还好,可若是成群出现,那就麻烦了。”如今他同晨墨的交流多了,话也说得溜了,很少会疙疙瘩瘩,

晨墨挑了挑眉,若有所思地看着烈阳,虽然很想完成任务,但烈阳显然并不鲁莽,这果然是个智能值超高的npc,似乎已经有了独立的思维,懂得思考任务了,只是思考的深度还不够。

思索片刻,她微眯起眼,淡然,但却胸有成竹道,“只要知道白云草的地点就行,至于护草兽,我倒有个办法可以搞定它们……”

就在晨墨和烈阳讨论着该如何搞定护草兽的时候,山谷外的凤歌也在苦苦思索怎么不动声色地从黑豹嘴里套出雌性的消息。

黑豹虽然傲慢,但不愚笨,以凤歌超差的嗅觉,都能闻到他身上沾染的雌性味道。玄冥族的嗅觉可比雪羽族强多了,他自然也闻到凤歌身上残留的熟悉味道。

虽说他现在也是满心疑惑,那个雌性怎么会和凤歌这个小子有瓜葛,但面对凤歌探究的眼神和拐着弯的询问,他非常机警的选择了回避。凤歌可是远近闻名的风流浪子,哄骗雌性可是他的拿手好戏,虽然他还不明白自己对那个雌性的感觉是什么,但直觉的就不想让这家伙将罪恶之手伸向那个雌性。

因此,不管凤歌如何软硬兼施,楞是没能从夙那里淘到半点消息,直把凤歌气得身后的白羽全部竖起,恨不得冲上去和这臭屁豹子再厮打一场!

紫眸里的火烧了又烧,凤歌也顾不得维持风度,开门见山,没好气地道,“我告诉你,那是我看中的雌性!在她没有确定伴侣之前,我们都有追求的权利!你若不告诉我她在哪里,我就一直跟着你!有本事就永远不要去见她!”

练习弓箭

夙听了凤歌气急败坏的要挟,不可思议地瞪大豹眼:这还是自己认识的凤歌吗?!什么时候雌性嘴里的温柔好情人,变得这么胡搅蛮缠、不讲道理了。

好歹也是朋友一场,夙也不想大动干戈,只是不满地道,“你屁股后头不是有大串的爱慕者了吗,干嘛盯着那个雌性,她怪怪的,不适合你……我们部落里就有几个漂亮雌性对你挺有好感的,改天我叫阿姐给你介绍介绍。”

凤歌猛翻白眼,“适不适合我自己心里有数,倒是你,你不是对雌性没兴趣吗?!怎么一扭头就变卦了!”若是普通雌性,说放弃也就算了,可这个雌性,对他而言,太重要了。

夙顿时语噎,不自在地伸出爪子刨刨地,开始睁眼说瞎话,“我什么时候说过不感兴趣,这世上哪会有对雌性不感兴趣的雄性,我的意思是,之前还没碰到过感兴趣的雌性而已!”

凤歌嘴角狠命地抽搐,这厮忒不要脸了。看来皮肤黑也有好处,撒着漫天的谎言,人家也看不到他有没有脸红。

深吸了一口气,他决定不再和这个信口雌黄的家伙浪费口舌,还是直接以行动来证明他寻找雌性的决心吧!

从现在开始,他走到哪自己就跟到哪,就不信这家伙能一直忍着不去见她!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就在一鸟一豹为了晨墨僵持纠结的时候,她却正围着烈阳打转,指导他练习射箭。

晨墨一向崇尚以最少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成功,问清楚白云草所在的环境、地势、周围的遮挡物、护草兽的攻击习性后,她很快就制定了一个可以轻松搞定护草兽、摘到白云草的方案。只是这个方案的前提,就是需要烈阳学会使用弓箭。而学会用箭的前提,是烈阳要有把称手的弓箭。毕竟她的弓烈阳是无法用的,一拿过去就会自动跑回储物镯里。

但按照游戏的设定,晨墨知道兽人大陆还处于比较落后的原始社会,类似于人类的旧石器初期。他们的捕猎工具,大多是简单的石器,比如:石锤、石锥等原始武器。以她之前呆过的古达部落为例,那里的兽人npc,手里普遍拿的就是石锤。

不过晨墨也发现,秘境里的设定,似乎与外面略有不同。烈阳明显比秘境外的那些npc更懂得利用工具。他会用石头制作各种生活用品,如石锅、石盆、石碗、石桌、石椅;也擅长磨骨刀,骨针,用它们切割皮毛、缝制兽皮衣;甚至还会利用各种不同的树木,制造一些家具,比如树屋里的木柜子,矮木椅,虽说做工样子不咋地,工艺也粗糙,但贵在实用。

只是奇怪的是,他们的工具,更多的是用在生活上,而不是用来狩猎。她细细分析了下,这里面无非是两个原因:一、因为兽人们仗着自身力量出众,认为不需要借助这些外物;二、落后的文明下,他们还不懂得把简单工具改革成了复合工具。

想完这两点的时候,她却冷不丁被自己惊悚到了。她发现,在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她居然把这个秘境当做一个真实的世界来思考。她本是以非常理性的角度代入思考,最终却发现,秘境里的很多东西,已经完全脱离了系统的逻辑设定。

其实这个现象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现,第一次、第二次可以说巧合,第三次、第四次就很难以同样的借口搪塞。但她不敢深想下去,她怕这般疑神疑鬼,会乱了自己的心。作为一个出色的猎杀者,她自然清楚,在这样充满杀机的环境里,自己若心神不定,那是兵家大忌。

深吸一口气,她提醒自己不要胡思乱想,明天就要出去任务,眼前最重要的是先做弓箭!

考虑烈阳制作工具的天份不错,她决定把制作弓箭的要领和需要的材料告诉了他,让他自己做一把。毕竟她的力气小,动作慢,怕耽误时间。

其实一把好的弓箭由有弹性的弓臂和有韧性的弓弦构成;正常的话要用到干、角、筋、胶、丝、漆六样材料。不过在迷幻之森,没有npc商人,很多东西买不到,晨墨只能用其它东西将就代替。好在这儿稀奇古怪的东西多的很,按照晨墨的要求,烈阳很快找来了外形颇似竹子、但表皮是红色的节节树,截下一段裁成细长,当做弓臂的主体。晨墨试了下,发现这种节节树弹性好、又结实,的确是当干的好材料。角、筋简单,随便逮一只独角牛,两样便都齐全了。角贴在弓臂的内侧、筋贴到外侧,两样东西的作用是增强弓臂弹力、使箭射出时更加劲疾,中物更加深入。至于胶,是用来粘合干材和角筋的,可以用粘粘果来代替,一样可以粘得很牢。丝倒是不好办,兽人大陆可没这玩意,晨墨的背包里倒有一些原先买的细丝,可惜不够牢阿!好在烈阳机灵,弄来一种叫荆棘蔓的藤蔓,又结实又细,晒干后也不会变得松脆,完全可以当丝用。漆就算了吧,反正是个临时做任务的武器,实用就行,不需要什么美化。

经过两人一番折腾,还真做出了一把弓,又另外用木头做了百来支箭,就算大功告成了。整把弓近两米,虽说形态不怎么好看,工艺也听简陋,但也将将能用。

晨墨简单地教了烈阳几个射箭技巧,就让他站在原地,示意他对着远处她立着的一个靶子射射看。

烈阳初始很不太习惯,兽人们生性勇猛好战,狩猎通常是化作兽形,依靠着身躯的力量和尖利的爪子扑杀猎物的,说穿了就是习惯了直来直往、硬碰硬的近身战。如今要换个怪东西,还得站得远远的打,怎么看怎么别扭。

可这毕竟是自家雌性的一番心意,烈阳想,还是顺着她吧!

而且,他也知道用这怪家伙有好处,自家雌性就是用这个东西来捕杀猎物的,既不怎么费力,又不会受伤。

晨墨羡慕地看着烈阳,这家伙倒聪明,学什么都快。不过刚学,放了二三十支空箭后,居然找到了感觉,准头越来越准,十支里头,居然也有七八支射中靶子,其中一两支还能正中靶心。而且他的力量大,箭几乎支支射穿靶子,重重钉在远处的大树上。射程可比她能达到的极限,多了好几倍。若自己也有这速度和这力量,以后打boss可就轻松咯!

见烈阳在固定的靶子上练习得差不多了,晨墨朝他挥挥手,示意他暂停,“我们去山谷外练习!我记得山谷入口外刚好有一片草地,那儿有许多小猎物,我们就拿它们当活靶子练!”

浪漫告白

晨墨骑着超大版泰迪熊、抗着弓箭、兴致高昂地跑出山谷。山谷里虽然也有野兽,但都是一些超级胆小的,而且数量稀松,可能一片区域就那么两三只,就算射中了一只,另两支老早就跑远了,追起来也麻烦,所以并不适合用来练习射箭。

唯一适合用来练习的倒是讨厌鬼红毛鼠,它们数量多胆子大又喜欢成群出动,在同伴被射中的刹那,它们虽会抱头鼠窜,但不到几分钟,又会聚集起来。可惜它们的习性是昼伏夜出,现在是大白天,它们都在地洞里呼呼睡大觉呢!

倒是山谷外的草皮上,有一种长着褐色皮毛,但模样酷似松鼠、尾巴却像兔子般短短的小兽,也喜欢成群结队在地上啃草。它们数量多、个头不大、跑得还算快、胆子也挺大,用来当活动靶子最是合适。

可是刚出山谷,她就后悔了,草地上那只阴魂不散的黑豹,正同一只巨大的长得很像白孔雀的漂亮家伙,练习互相瞪眼,那架势,似乎有随时扑在一起大干一场的倾向。

晨墨倒没认出白孔雀是谁,也没为白孔雀的巨大而感到惊讶,只是有些牙疼地抚抚额,觉得这黑豹还真是惹是生非的主。前几天刚和烈阳打完一架,今儿个又卯上了白孔雀。

拍拍明显已经全身紧绷、充满警戒的烈阳,晨墨轻声示意他赶紧撤退,这战场还是留给好战分子吧,她可没兴趣参与。

烈阳闻言,二话不说撒蹄就跑,笑话,能不跑吗,和黑豹一起的可是雪羽族啊!他们的雄性可是号称西索大陆最会套雌性欢心、最会勾引雌性的风流浪子。

他记得自己在部落里的唯一好友木塔,他爱慕了十年的雌性,就是在一次多个部落联合举办的慕达节中,被一个雪羽族用甜言蜜语就给勾引走了。木塔为那个雌性献了十年的殷勤,眼见成功在望,不想那个雪羽族的雄性,才甜言蜜语了三天,就让他之前所作的种种努力付之东流。

他现在还清晰地记得,木塔失去磁性后那失魂落魄、伤心欲绝的模样。即便好几年过去了,也是一副郁郁寡欢的模样。他可不想,成为第二个木塔!

可惜他们终究慢了一拍,夙和凤歌,都已经发现了他们。

夙是满眼的郁闷和懊恼,恨铁不成钢地瞪了烈阳一样:自己是辛辛苦苦帮雌性隐瞒踪迹,避免她遭受花花公子的荼毒,你这笨家伙,怎么偏选这时节,把她带出谷?!

呵呵,看来雄性们对雪羽族雄性的风流属性是深恶痛绝啊,当然,防御政策也非常一致:均是严防死守坚决隔离,奏是不让雪羽族雄性靠近自己的雌性!

凤歌倒是欢喜若狂,全身冒着幸福的泡泡,天地间的一切阻碍仿佛都消失了,眼里唯有剩下那个美丽的雌性。躲开试图阻拦他的黑豹,凤歌拍着翅膀、如离弦的羽箭,冲到烈阳和晨墨面前,挡住他们的去路。

然后,在烈阳无比冷列的警告目光下,在晨墨一脸的疑惑和费解中,十分优雅地徐徐展开身后那长长的、雪白无暇的羽翎。耀眼的阳光下,完全展开的羽毛,洁白、柔美、圣洁,梦幻得仿佛能让人心底发软。而凤歌紫色的漂亮眼眸,专注而温柔地看着雌性,这是他第一次没用任何甜言蜜语,单纯以美得叫人震撼的开屏,大胆、直白、热情、明确地向雌性表达自己的爱慕!

烈阳和黑豹的眼神瞬间冰冻,一颗心颤微微地提到了嗓子眼上。

晨墨不知道,他们俩可是一清二楚:雪羽族的开屏,被雌性们称作最唯美、最浪漫的告白。传说中,他们的雄性并不是每一个都能开屏,因为一次开屏需要凝聚极大的力量。只有足够强壮、优秀的雄性,才有这个能力完全打开。

因此,雄性开屏不止是单纯的展现美丽,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他们在向雌性传达自己足够强大。

显然与其它兽族雄性的木讷式告白、或者傻乎乎只懂得帮雌性干活讨她们欢心的雄性不同,雪羽族的告白更加浪漫有意思。

而能得到雪羽族珍贵的开屏告白,向来是雌性们值得炫耀的事情之一。因此,很少有雌性,能拒绝这样的告白。

凤歌显然对自己也是信心十足,尤其看到晨墨眼里闪过一抹惊艳,目光火辣辣地盯着自己洁白的羽翎时,他觉得这雌性一定被自己打动了,心里仿佛有一条欢快的小溪在流啊、在淌啊、在唱啊,欢悦无比!

他骄傲地挺挺胸脯,带着得意的目光,扫了一眼对他怀着12分敌意的烈阳;又抱歉地看看气哼哼的黑豹,兽人大陆的雌性之争何等激烈,就算面对朋友,也没有退让的道理!

就在他显摆完,打算再来几句充满情意的、浪漫的甜言蜜语,将告白进行到底、彻底打动眼前这个雌性的芳心时,晨墨却收回了热辣的视线,蹦出一句让仨兽人当场石化的话:

“烈阳,你看这只孔雀长得多漂亮啊,我能收它作宠物不?!!”

宠物捉宠

脑袋轰隆一声,凤歌只觉小心肝咔嚓碎了一地,全身上下,从头发丝儿到脚趾头,都透着僵硬。

他终于知道,世间最可悲的事,不是华丽丽的告白被雌性拒绝,而是你告白了,却被雌性华丽丽地无视;而比无视更可悲的,就是被雌性毫不留情地鄙视。

要知道,在兽人大陆,雌性很喜欢收养宠物,但大多能被他们选择收养的宠物,都是长相漂亮、性格乖巧、力量弱小的小家伙。雌性说想收他做宠物,那不就是在变相否定他强大,贬低他的实力。

对雄性而言,还有什么比这打击更大的呢?凤歌只觉全身凝聚起来用以支撑开屏的力量,瞬间被抽空。而本已经华丽开屏的羽毛,也瞬间收起,如同丧家之犬般恹恹垂下。

烈阳和黑豹也是僵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一个终于松了口气、眯眼闷笑,一个滚在地上四爪抱着肚皮哈哈大笑,显然对于凤歌的吃憋乐不可支,把凤歌气的直想挠墙。

晨墨有此一问,当然是有原因的。有道是无巧不成书,在进秘境之前,官方就放出一条消息,秘境里有一只新增的王级高级宠物:白孔雀。玩家若是有缘遇到,可以将其收服做宠物,可以战骑两用。

游戏里宠物分两类,一类是:战宠,可以帮助玩家刷怪;一类是:骑宠,说白了就是坐骑。一般情况下,骑宠是没有战斗力的。而白孔雀可以战骑两用,于玩家而言,就意味着多了一个战斗帮手。

一个既漂亮拉风又有战斗力的好帮手,试问哪个玩家会不心动?!

因此,晨墨看到白孔雀可谓是又惊又喜。惊的是白孔雀怎么会突然冲着她冲过来?喜的是既然白孔雀出现,那代表自己确实被传送到了迷幻之森秘境,先前的种种猜测与担忧,可以彻底抛到了一边。

惊喜交错下,她压根没在意神态各异的仨兽,满脑袋盘算的是怎么收服这只白孔雀。是怀柔诱惑政策呢?还是联合烈阳强打强收服?!

毕竟这样的机会,可遇而不可求!

眼看情况有些失控,被黑豹嚣张的笑声激怒的凤歌,总算从僵硬症里解脱,大脑恢复了正常思维。

凤歌一向在雌性面前颇吃得开,自觉按他的长相、气质、实力均是一流,任何雌性就算不会立马答应,那至少也会考虑考虑。压根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告白,就被拒绝得这么彻底。

心里郁闷之余,也开始找原因。当然,自信自负兼自恋的他,绝对不会在自己头上找原因。自己再不好,那也是好的,问题一定出在雌性身上!

没好气地睨了眼笑得碍眼的两只,凤歌冷冷地想,“肯定是这两个坏家伙在雌性面前贬低雪羽族的实力,哼,狡猾的家伙,别以为这样就能让我放弃,我偏不让你们如意!”

他多少也知道,由于雪羽族的雄性太擅长讨雌性欢心,勾搭走不少其它部落的珍贵雌性,导致其他部落里的雄性怨气极重。为了防止自家部落里剩余的雌性再被勾搭走,除了严防死守外,他们开始逐渐对部落里的雌性灌输雪羽族的负面传言:什么实力弱小、风流成性、只会甜言蜜语,是不折不扣的小白脸。

灌输多了,倒还真有一些幼小雌性信了!毕竟雪羽族的雄性,和其它兽族的雄性比起来,长像算是偏柔弱斯文的。

他认定,这雌性一定是被这两个家伙哄骗了,才会看低他的实力!

想了想,他决定在雌性面前小露一手,在雌性面前重塑自己的形象。没道理吃了一次憋,就轻言放弃。

要知道,兽人大陆雄性追求雌性的秘诀第一条,永远都是:百折不挠。如果被拒绝一次,就放弃了,别说雌性要鄙视他,就连其他雄性也会鄙视他!

重整旗鼓,凤歌抖擞起十二分的精神,非常优雅地朝晨墨点头致敬,“美丽的雌性,您真是风趣,我们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您当时所表现出的勇气、智慧,让我十分钦佩。……虽然不能成为您的宠物,但如果您喜欢鸟形的宠物,我愿意为您亲自捕捉一只五彩凤鸟!”

五彩凤鸟是迷幻之森里最美丽的一种鸟,它们身材小巧,嗓音清脆美妙,羽毛丰满鲜亮、尾部拖着长长的五彩翎毛,漂亮非常,一向深受雌性喜爱。

但这种凤鸟喜欢栖居在高山之颠的悬崖峭壁之处,身体灵活、飞行速度极快,普通的兽人压根抓不到它们。也唯有雪羽族有这个天赋和实力,能抓住它们。

一席话既出,一熊一豹一人,反应各异!

烈阳金色的眸子瞬间敛了笑意,看向凤歌的目光多了几分幽深:不愧是雪羽族,他这番话说得漂亮,既解了自己的尴尬、又献了殷勤、还变相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黑豹是若有所思地看向凤歌,有些郁闷:这家伙,真会讨雌性欢心。哪像自己,只会傻乎乎送猎物。看来回部落后得向姐夫讨教讨教,当初是怎么搞定难缠的阿姐的!

晨墨则一脸震惊,思绪如风中乱发,纠结得一塌糊涂:一只被自己当做目标宠物的宠物,要替自己另捉一只宠物?!

系统大神啊,你不是在玩我吧?这秘境也太疯癫了!!

还有,他说的“一面之缘”,倒底是什么意思?!

于是,风中凌乱的晨墨,再度抛出了一句让凤歌继石化后,又同样感到风中凌乱的话,“喂,孔雀,我们什么时候有过一面之缘?!”

真相大白(加更)

漂亮的紫眸不敢置信地盯着雌性,凤歌觉得自己真是个悲剧,告白了大半天,人家居然连他是谁都没想起来。

但随即他一拍脑袋,又醒悟过来,当时自己可是人形,现在却是兽形出现,难怪雌性认不出来。

二话不说,凤歌当即化作人形,宛如绅士般地朝晨墨弯了弯腰,嘴角勾着几分意味深长的笑,“美丽的雌性,您忘了么,几天前在山顶上我们见过面。您的一举一动,可真是让我印象深刻。”

几天前山顶上的事,在他脑海里可是历历在目,虽然没看见雌性是怎么动的手脚让自己昏迷过去,但他敢百分百保证,在昏迷前的刹那,他看到雌性睁开了眼。当时,她一定看清了自己的人形长相。

晨墨脸色一僵,眼前的人,脸庞白皙俊美中微微透着邪气,紫眸闪闪温柔多情、银色长发如瀑般披散,再加上那赤条条无遮挡的精壮身躯,一看就是几天前在山顶上被她戳晕狠踹的暴露狂!

难怪他会说有一面之缘,原来还真是怎么回事。可惜那一面不是什么好缘,而是孽缘,她可没忘记这变态暴露狂对她做过的猥琐举动。

既然能变身人形,就说明这只白孔雀不是系统说的那只宠物,晨墨不免有些泄气,那就是她刚刚得出的结论,又变得无法成立。因此,她的脑子现在乱得一塌糊涂,再加上从早上开始,腰就一直又酸又涨,小腹也有些不舒服,这让她的情绪颇为不佳。一看凤歌旧事重提,她就没好气地摸出一枚银针,在他眼前晃了晃,言语里含着几分火气,“你想怎样?!是上次的教训不够深刻,想找我报仇”

凤歌一听,就知道晨墨误会了,连忙摆手,一脸忏悔地道,“美丽的雌性,你误会了,我对你没有恶意。……我为之前的莽撞和粗鲁向您表示歉意,其实那时,我只想帮你检查伤口。”

只是后来雌性的气息太过香甜诱惑,勾起了他血液里的兽性,一时没忍住,才会动手动脚。事后他就后悔了,也猜到当时雌性一定是醒着的,所以才会在把他弄晕后,对着他一通狠踹。

等他清醒后在水边一照,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俊脸,半边都肿起来了,可见雌性当时踩的多生猛。

晨墨闻言,只是冷笑,懒得争辩,既然不是来找茬的,那事就当揭过。挥挥手,晨墨对烈阳道,“走吧,我们回山谷,正事要紧。”

她现在脑海里各种信息交汇,合理的,不合理的,正常的,不正常的,全都聚集到了一起。她总觉得有什么结论,即将破土而出,搅得她一颗心七上八下,不安的很。

因此,她极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来整理分析。至于外面这些污七八糟的鸟人、豹人什么的,她实在没闲心情应付,只要不来招惹她,他们爱怎么打架,怎么折腾,都随他们去。

烈阳点点毛茸茸的头,前肢着地,蹲下身子,让晨墨爬上到自己背上,往山谷里走去。他有些担心,雌性现在的情绪似乎很焦躁,有些不对劲。

黑豹和凤歌虽然很想跟上去,但看着雌性不善的表情,和漂亮黑眸里充满森冷寒意的警告目光,不知怎么地齐齐打了个冷颤,在山谷进口前止住了步伐。

黑豹虽然傲慢,也没什么追求雌性的经验,但也懂得察言观色。刚才雌性的眼里分明含着一股可怕的风暴,若自己不识趣的跟上去,后果恐怕不堪设想。

凤歌自然比他更有眼力劲,也看出了雌性对自己的印象很不佳,自然也不敢贸然跟上去。

两只面面相觑,朝对方冷哼了一声,扭头朝相反的方向走去。黑豹找了一棵矮树跳上去,匍匐在树枝上休息。凤歌则重新化作鸟形,找了一棵高大的树栖息。

两个人的想法倒是挺一致,反正雌性若要出谷,必然要经过这儿。到时候他们就悄悄跟在后面保护,等她离开迷幻之森时,也跟在后面查清她是哪个部落的,到时候再慢慢谋划怎么打动她的芳心,反正追求雌性,最需要的就是耐心。

至于明显跟雌性关系比较亲近的烈阳,两个人倒有志一同的没放在眼里:小毛头,毛都没长齐,一看就是没经过成人仪式洗礼的毛头小子,实力同自己还是有一截差距的,不足为虑。

晨墨回到山谷树屋里,揉了揉隐隐有些发痛的肚子,忍着心中的烦乱,朝一旁充满担忧之色的烈阳挥挥手,“你自己先去练习吧,我有些累了,休息一下。”说完,整个人倦倦地靠着柔软的毛躺下,伸手揉揉有些疼的太阳穴,她需要时间慢慢规整脑海中杂乱的信息,然后再下结论。

看看雌性的脸色似乎有些发白,额头鼻尖还冒出了一层冷汗。烈阳担心她会不会是病了,想去摸摸她的额头试试体温,可伸出爪子就发现不对劲,自己还是兽形呢。他无奈,只能伸出鼻子凑近她的手,试探了下,冰冰冷的,没有发烧,但体温比平常的时候低了一些。

安抚地朝她拱了拱,烈阳叼起一旁放着的兽皮衣服,匆匆跑到旁边自己的房间,化作人形穿上。其实在兽人大陆,因为雄性有随时变身应付猛兽突袭或危险的需要,所以裸体出现在雌性面前是很正常的事。但他知道雌性不喜欢,所以每每变身的时候,总是很自觉的跑到雌性看不到的地方完成变身,等穿好衣服后再跑回她的面前。

但这次,换好衣服,他没有马上赶回树屋。而是先跑去小溪边装了一些水,又飞快地摘了一些雌性喜欢吃的野果,最后再去一种红叶树下,挖一种绿皮的、手指般粗的草根。他记得,小时候,阿妈也会经常生病全身发冷的时候,阿爹总会喂她喝很多水,吃很多野果子,然后再用这种绿皮草根煮一碗大大的药汤,让阿妈喝下去。只要连着喝上三四此,阿妈的病一般就会好。

他觉得自家雌性许是也得了同样的病,心焦之余,也顾不得许多,决定按照阿爸的方法试上一试。

他的动作很快,没多久,就煮好一大碗的绿皮草根汤。他先把它装在晨墨给的一个大玻璃罐子里,汤刚煮熟自然很烫,他怕烫着雌性,便把玻璃罐子的盖子拧牢,浸泡到一旁冰凉的溪水里,这是晨墨教他的办法,很实用。

他放了几块大石头,将玻璃罐子围住固定好,确认它不会被溪水冲走,才放心的拍拍手,拿起水和野果子,树屋走去,也不知雌性有没有好一点。

刚爬上树屋,还没推门进去,他就敏锐地闻到空气里似乎飘着淡淡的血腥味,他脸色哗然巨变,顾不得晨墨制定的敲门规矩,一脚踹开了门。

入目的,却是让他心惊胆颤的一幕:雌性一脸呆滞震惊地蜷坐在地上,穿着兽皮短裙的两腿间,一股红色的血液慢慢渗出,虽然不多,却也将腿边铺着的雪白皮毛,染红了一小撮!

殷红的颜色,犹如一把利刃,瞬间戳中他不安的心,烈阳只觉心凉一片,整个脑袋,都被那片红色占据,变得仓惶不安,忧心如焚。

而晨墨,脑袋里一片空白,仿佛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直到烈阳猛地冲上去,紧紧抱住她,她才回过神来,惨淡一笑:原来,我一直都在自欺欺人!!

纷乱之心

晨墨觉得自己的人生,就像大海里独自远行的孤帆,每次当她找到一个港湾,以为可以永远停泊时,现实却总会给她残酷的一击。

6岁的时候,被重男轻女的父亲抛弃,扔给了表姨;表姨是妈妈一直单身未嫁的表姐,孤独一人,对她倒是难得的好,至少比名以上的父亲要好的多,让她着实过了一段好日子,也让年幼的她以为自己找到了温柔的港湾;可惜这样的好日子,只过了2年,表姨就在一次外星虫族的侵略行动中丧生了,而她也成了战乱中的孤儿,被星晨孤儿院收养。

她在孤儿院一呆就是十年,日子谈不上好或者不好,孤儿院的资金不算丰富,但因为院长有几个固定的赞助商年年拨款,倒也能支撑过去;食物虽然不够充沛,但至少饿不死;生活算不上无忧无虑,但不会朝不保夕;院长的性格虽然不是温柔可人,但对孤儿们却也是真心爱护。

生活就这样平静的走下去,平静到她以为自己的一生,将会与孤儿院、与院长、与好友晨芸一起度过,年纪小的时候,由孤儿院的哥哥姐姐们照顾她,等她年纪大了,由她照顾下面的弟弟妹妹;生活就按着这样的轨道慢慢前进,直到她衰老枯萎。

可惜一次意外,院长意外过世,孤儿院顿时断了赞助,陷入解散危机,那时,为了撑住摇摇欲坠的孤儿院,不让下面的小弟弟小妹妹们流离失所,孤儿院里年满18岁的二十几个人,在经过商议后,齐齐报名参了军,加了当时最危险的外星虫族猎杀团,只是为了得到一笔客观的奖励金,支撑孤儿院渡过难关,找到新的赞助商。

参军的日子真的很苦,永无止尽的强化训练,做不完的猎杀任务,生与死,总在一线之间徘徊。刚开始执行高危任务,那陌生而可怕的环境,铺天盖地而来的恶心虫族,被炸得四处乱飞的残肢碎皮,战友死不瞑目的双眼,都像一场永远不会停止的噩梦,用惊恐和无助折磨着她的意志。很多时候,她以为自己即将崩溃或者已经崩溃时,但崩得紧紧的神经,居然硬挺了下来,没有崩断。

等到有一天,当她面对任何高危任务都可以很淡定坦然时,她发现:在战场上,她已不再有任何多余的杂念,唯一的念头,就是杀死敌人,努力活下去!

就像很多年前表姨说的:生活也许不会善待你,所以你要学会善待自己。活着,未必能一辈子幸福,但只有活着,才能有一辈子的时间去寻找幸福!

她一直觉得表姨是个充满智慧的人,她说的许多话,包含了许多人生哲理,幸福从来不会凭空而来,需要自己去寻找、去选择、去创造。

因此,2年前,当联军胜利击退入侵的虫族,彻底占领达木星球后,她毫不犹豫地放弃了似锦的前程,坚持退役,找到离孤儿院最近的一个城市,用当兵攒下的钱,买了一套不大不小的房子,过上了每日可以打打游戏消遣赚钱的简单日子。这样的日子,宁静、自由、安全,没有纷争、没有任何威胁,有了余钱还可以赞助孤儿院的生活,她觉得自己总算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幸福生活。 除了缺少一个值得一生相守的伴侣,她觉得自己的生活十分完美。

可没想到,这样安宁的日子没过2年,老天爷又给她整了这么诡异的一出。好好的悠哉日子不让她过,非要把她弄到这个危险系数极高的陌生世界。

如果不是大姨妈来得如此突兀,她恐怕还会傻乎乎的,继续把这当作一个游戏,肆意挥霍自己的生命。

虽然之前也曾意识到很多不合逻辑的存在,但也许是大脑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太强烈,潜意识让她选择性的回避了那些危险的、充满不可思议的猜测。

很长一段时间,晨墨觉得自己就像失明失聪失声了一般,脑子里一片浆糊,浑浑噩噩地按着本能做了许多事。但具体做了什么,大脑好似没记录一般,只隐约记得,烈阳的金色眸子带着担忧、不安、惶恐、温柔,在自己的眼前闪啊闪的。

当夜晚清凉的细风,吹起她的发丝;当篝火里热腾腾的火焰,跳跃着金色的火光,暖暖地抚慰她冰冷的手足;当手里不知何时捧着的石碗里,盛满了香气扑鼻的野蘑菇炖三足**时;晨墨才似还魂了一般,猛然从大脑遥远的深处清醒过来。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衣服,沾染了红色血污的兽皮短裙早已换掉,现在穿的是黑色的长裤。记忆一点一点恢复,她记起,裤子里的内裤也已经换过,腰上系着一条月经带,是她裁剪了背包里一块布,临时做成凑合着用的月经带。月经带上放了一些长相很像棉絮,吸水性很强,但又不是棉絮的东西,她慢慢想起来了,那是她描述给烈阳听,烈阳特地去找来的代替品。

这一刻,晨墨无比感激自己久经生死历练的神经,在心情浑浑噩噩的情况下,理智却仍能发挥作用,有条不紊地解决了自己的流血问题。

但随即,晨墨又摇头苦笑,不理智又如何,哪怕心中仍是一片混乱,哪怕心情复杂难言,是事实,谁也逃不脱,该面对的,总要面对,人总不能一辈子在自欺欺人中度过。

强打起精神,她拿起勺子慢慢喝汤。热热的汤,不咸不淡,灌进肚子里,暖暖的,让有些发疼发涨的小腹,舒服了不少。

晨墨本以为,在这样糟糕的心情下,自己一定没有胃口,吃不多的。可事实是,她喝了3大腕汤,又吃了一大块烤鹿肉,才觉得肚子有些微微饱足。这样的食量,居然比她平时还多了那么一些。

吃,是生存的基本保障,看来人类的生存本能,求生欲望,远比人类所能认知到的还要强大。

整装待发(加更)

烈阳看雌性捧着石碗大口的吃着,一直吊着的心,总算回归原位。

下午的事,着实吓坏了他,兽人大陆的雌性,没有月经一说,他自然也不知道晨墨的流血事件,对人类而言,不过是每月一次的自然现象。

他误以为雌性遭了偷袭受了重伤,生命垂危,才会不停的流血。要知道,兽人大陆的雌性身体娇弱,愈合能力远弱于雄性,稍微多流点血,就很可能无法治愈。

他当时急得跳了起来,已经打算马上载着她回到部落,请部落里的大祭司医治她。可惜雌性阻止了他,她告诉他,这不是生病,而是女性每个月都有的现象。她用没有焦距的目光,冰冷的声音吩咐他去寻找一些有吸水效果的柔软东西。

烈阳没听过女性这个词,但他大概猜到晨墨这样的,就应该是雌性,他想,这个词也许是东莱大陆对于雌性的称呼方式。

当然,看晨墨游魂般的状态和冰冷的表情,烈阳没敢多问,只是乖乖地按照她说的去做。

眼看晨墨吃饱喝足,精神似乎恢复了不少,眼睛也清明起来,烈阳才指指她的肚子,金色的眸子里柔光点点,问,“好一点了吗?

晨墨点点头,当飘忽的思绪与身体正式对接,心绪虽然还有些凌乱,但思维已可以进入正常思考程序。

烈阳踌躇了一下,小心翼翼道,“阿墨,我们明天一早就出发回部落,可以吗?”

晨墨虽然有些心不在焉,但大脑反应却极快,拧眉反问, “可是,你明天不是要去采白云草吗?”这可是他的历练任务,她记得他提起过,凡是没有完成历练任务就离迷幻之森的兽人,是要受到族人鄙视的。

烈阳点点头,认真道,“不采了,你身体不舒服。我想早点带着你回部落。部落里的大祭司很厉害的,什么病都能治,他一定会帮你治好的,让你不用每个月都流一次血。”虽然雌性反复强调流血是很正常的,但他显然还是担心。比起雌性的健康和安全,被族人耻笑算什么。

晨墨一愣,虽然他想治愈她每月一次的生理现象的想法十分可笑,但他直白朴素的语言里包含的关怀,却让她动容。

动容之余,她又有些羞愧。一直以来,她都把他当做一个npc来看待,一个憨憨的,听话的,温柔的npc,哪怕他表现得多么人性化,在她心里,他始终都是一组数据。他们所有的交集,不过是为了任务,他按照系统设定的程序走着,按照系统设定的性格来表现喜怒哀乐。她甚至认为他的体贴他的好,都是系统的一个选择设定;而他悲惨的身世,也只是系统编造的一个谎言。

她把他当作任务的提供者、抵御危险的合作者、实力高强的npc,但却从没把他当作一个真实存在来看待。

甚至一起生活了四五天,她都没有想过真正去了解他。

而他,却一直对她关怀备至,处处迁就她,照顾她,现在,甚至想为她放弃重要的部落任务。

想到这,晨墨有些歉然地看看他,“不用了,我很好,我们还是按照原先的计划,等你完成历练了再回去。”

这样,既不会耽误他的历练,她也刚好乘这两天,调整心态,多了解这个世界,才能做下一步规划。她从来都是个理智冷静的人,这可不是游戏,到处充满了危机,在没做充分的了解之前,哪怕再信任烈阳,她也不会因一时头脑发热,就贸然地应他的邀请,跟随他到一个陌生的部落。

烈阳张张嘴,还想再劝劝,可是看晨墨一脸坚决,只得又咽回肚子里。只是金色的瞳孔,在看向晨墨的肚子时,总带着浅浅的凝重。

晨墨了然地拍拍他宽阔的肩膀,淡淡道,“放心,我没那么脆。你还是同我讲讲,部落和这个大陆的事吧。”

她曾对表姨许下过诺言,无论到了哪里,到了再艰难的境地,都会勇敢地活下去。哪怕前行的道路,只有她一个人,她也会努力走下去。

既然下定决心好好活着,那第一步,就要先了解这世界的生存法则。

第二天清晨,太阳刚刚升起没多久,烈阳便被一阵清脆的叫声惊醒。他揉揉惺忪的眼,打着哈欠开了门,只见晨墨站在树屋下,表情平静地同他招手,示意他下去吃早饭。

烈阳一愣,昨晚两个人聊到很晚,雌性问了她许多关于西索大陆的情况,直到聊得他昏昏欲睡,才挥手让他去睡觉。他本以为她会精神不济,晚点才起床,所以便多睡了会儿懒觉,谁料她竟比他起的还早。

快速穿好衣服,烈阳跑到小溪边,发现雌性已经连桌椅碗筷都摆好了,只等把锅子上煮着的那锅东西拿下来,就可以开饭了。

他羞愧地抓抓头发,忙过去帮她。心里暗骂自己怎么会睡得这么死,居然连雌性起床都没察觉,让还生着病流着血的雌性自己弄吃的。

谁料晨墨瞪了他一眼,拍开他的手,不肯让他帮忙。而是从一旁拿起两块厚皮,叠了叠,放在石锅两侧,憋足劲端了起来,慢慢朝石桌挪过去。

她的想法很简单,既然这不是虚拟世界,她也很有可能在这里生活一辈子,那她就要学会适应这里的一切,不能事事依靠别人。

可她的举动,却把一旁只能干看着的烈阳,急得抓耳挠腮:雌性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不让他干活?!要知道,在兽人大陆,一个雌性拒绝雄性为他服务,就相当于变相拒绝雄性献殷勤和示好,甚至隐隐含着讨厌该雄性的意思。

他猜不透晨墨独立自强的想法,只能猜测是不是自己哪里没做好,惹恼了雌性。

晨墨放好后,看着他那局促不安的委屈样儿,不禁哑然失笑,“快过来吃啊,傻呆着干什么,吃完了我们还得赶紧出发呢!”

烈阳大大松了口气,还好,听雌性的口气,并没有讨厌他的意思。

只是他仍有些费解,昨天雌性的心情还十分萎靡,好似受了什么巨大的打击一般,但今早起来,他却明显感到她的表情、她的气息都变得很平静,平静地好似昨天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

但越是这样,他越是发憷,就好似在平静的湖泊下,潜藏着一股暗流,不知什么时候,那股暗流,就会汹涌而起,打破平静。

两个人各有心事,都光顾着吃东西,便安静地没怎么交流。

晨墨在脑海里消化昨天收集到的信息,她昨天虽然同烈阳聊了许多,但多围绕大的方面,比如兽人大陆的地理分布是如何的?除了兽人,是否还有其他高级智慧生物存在?兽人的实力是否都如他一般强悍?部落的位置,有多少兽人部落里的人是否排外,如若她加入,会不会遭到不好的待遇

至于很多兽人大陆独有的风俗习惯,她却没来得及问。

而烈阳也在回忆昨晚的交流,雌性似乎对去部落有几分犹豫,这让想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他有点担心,暗暗盘算用什么方法,可以打动雌性。

吃完后,烈阳快速站起来,麻利地抢过碗筷去清晰,一副生怕晨墨抢活干的架势,看得她十分无语。

她现在还不知道雌性在兽人大陆的珍贵程度和受优待程度,所以只当烈阳特别勤快,除了暗赞两句倒也没多想,转身去树屋收拾东西。

等采到白云草,烈阳的历练任务就算完成了,她们会直接离开迷幻之森。森林的入口和山谷是两个方向,她不可能再往回走,只能乘现在把能带走的东西,都装进了储物镯里。

这个时候,她又不得不感叹老天爷还算厚道,让她穿越的同时,把储物镯也给带上了。这东西还是很实用的,对她以后的生存,倒是助力不小。

历练考验(二次加更)

烈阳和晨墨都是手脚麻利的人,很快就把要带走的物品整理好。烈阳还特地采集许多外形像椰子的青色大果子,割开厚皮,里面是软软如絮状东西。里面的絮状物品,正是晨墨用来应付月经用的。

这种果子没有名字,烈阳也是无意间发现的,似乎只有迷幻之森里有。晨墨觉得这种絮状东西的作用很像棉花,便给它取名绵绵果。她让烈阳多采一些,收集到了背包里,以备不时之需。

通过烈阳,晨墨对迷幻之森有了一定的了解。她知道这是一片充满神奇事物和传奇故事的森林。里面有许多外面没有的树木、野果,千奇百怪,超越想象。

兽人大陆其实和地球很像,有一年四季,春夏秋冬,但迷幻之森不同,它只有暖季和冷季,而且暖季只有四分之一,冷季却占了四分之三。兽人大陆的秋季,就相当于它的暖季,这段时间,森林入口的冰川会全部消融,露出绿色小草铺成的道路,森林里食物充沛,正是进去冒险历练捕猎的好时机。兽人们只有这段时间,可以自由进出。一旦到了冷季,入口就会被厚厚的冰川封死,整座森林犹如被冰窟封牢,动植物都陷入睡眠状态,哪怕是可以飞行的白羽族,也会被森林上空的冷气流冻住羽翼,无法飞行穿越。

烈阳无法解释这种现象,千百年来都是如此,慢慢的,暖季进入历练,赶在冷季到达之前离开,就成了一种惯例。

晨墨也不是什么天气学家,更加不明白这种特殊情况是如何形成,只是隐隐觉得这片森林果然充满了不可思议。但想想,自己玩个游戏都能穿越到陌生时空,再多片稀奇古怪的森林,又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整理好东西后,烈阳很是稀奇地绕着晨墨转了一圈,他隐约知道晨墨有个宝贝,能装下许多东西,但却从不知道是哪个东西。

昨晚他其实也问起了晨墨的来历,问及她的故乡是什么样子,可惜晨墨早已套出他把自己当作了所谓的东莱大陆过来的迁徙者,便顺水推舟地将这身份坐实了。

倒不是晨墨想刻意隐瞒她来自地球,只是考虑到人类和兽族毕竟不是一个种族,她对这儿是一片空白,若这儿的兽人有种族偏见,把她当作怪物怎么办?还不如承认自己是东莱大陆的,反正东莱大陆也是兽族,而且还颇受这儿的兽人们尊重,想来混个同宗同族总容易吃得开些。

晨墨看他好奇的团团转的样子,本来紧绷的心倒松了一些,不觉好笑:果然是半大的毛头小子,好奇心真重。

一切就绪后,烈阳化作兽形,驮着晨墨跑出山谷,往目的地出发。他上回找到的白云草,长在山谷西南方向的湖泊边。路途不算太近,全速跑起来的话,也得两个小时。考虑到雌性身体不适,他放慢了至少一般的速度,力求跑得平稳。

两个人奔出山谷时,就见凤歌和黑豹,一左一右盘踞山谷入口的两侧,颇有些守门神的味道。当然,黑豹身边还蜷缩着一只喵呜兽,正是被晨墨射伤过的那只。见了晨墨,它几乎是全身一凛,快速从地上站起,露出了警备的神色。但很快,就被黑豹用鼻子拱到了一边,龇牙警告它态度友好些。气得喵呜兽扭起屁股闹情绪:可恶的主人,重色轻宠!

一孔雀一豹子本来想友好地上去打个招呼,争取点印象分,结果那两视若无睹地从他们中间穿越而过,一路狂奔而去。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在经过两兽人身边时,白色的蹄子掀起尘埃无数,直呛得他们一阵狂咳嗽,如果现在是人形,相信他们的脸色肯定哇黑哇黑的。

凤歌和夙面面相觑,心里一急,连忙追上去,心道:可恶的臭小子,居然敢挑衅我们!绝不能让他占了先机,拐着雌性私奔了!

烈阳带着晨墨一路狂奔,当然,后面还跟着三只小尾巴。不过他早料到他们不会轻易放弃,所以并不吃惊。何况他是故意让他们跟上的,因他心中还另有一番计算。

从早上到中午,足足跑了近4个小时,晨墨觉得自己的屁股都要坐麻的时候,烈阳总算在一个水面湛蓝清澈的大湖泊前停了下来。

抬抬爪子,他指着湖泊对面的幽林,道“白云草就长在那片幽林里,我先休整准备下,吃点东西,等养足精神再过去。”兽人的兽形体格庞大,需要消耗的能量也多,食物是最好的补充。

晨墨点点头,从背包里拿出早上余下来的烤肉,递给他。肉块虽然已经冷了,但味道不错,烈阳啃得津津有味。

吃完,他朝身后的密林看了一眼,仿佛确定了什么,才朝着晨墨撒娇般地摇晃摇晃爪子,示意自己准备好了。

晨墨叹了口气,拿出一罐之前提取的销魂香,就是那种四叶草状能麻痹迷魂敌人的药汁,递给烈阳,示意他待会抹一些在箭头上。并再三嘱咐他,一定要确保站在足够远的安全范围内,再射击那些护草兽。这药药性极猛,但药性持续的时间不是很长,只要确定护草兽们都晕倒了,一定要抓紧时间去采药。

烈阳点点毛茸茸的头,金色的眸子带着淡淡的温和眨眨眼,让她放心。然后叼起药罐子,背起弓箭,一个猛跃,就朝湖对岸游去。白色的身体,打破湖水的平静,留下一道道涟漪。

不知怎么的,看着那个远去的背影,晨墨的心就觉得拧在了一起,很紧很难受。本来按她的计划是,他射击引开那些护草兽,然后由她趁机去采集白云草,这样的话时间就一定够,胜算也大,奈何烈阳死活不同意,还搬出了雄性必须自己独立完成历练任务的金科律例,一副打死都不同意的模样。

没折,只得应了他的要求,在湖边等他。但烈阳到底是她在异界认识的第一个伙伴,心里终究有些不放心。何况一直以来,这个家伙一直用金色如阳光般的目光,暖暖地看着她、照顾她,没有什么花言巧语,但那样细致体贴、润物细无声的照料,却让她颇为感动。

可她也知道,每个人大抵都有自己的坚持。这场历练,许就是他的考验,她只能帮他制定更有效安全的方案,给出合理的建议,但最终的行动,她却无权干预涉足。

因为,那是属于他的战场,而她,也该尊重他的选择!

其实换作是自己,只怕选择也会和他一样。

虽然相处短暂,但她不得不承认,在某些方面,烈阳同自己是有几分相似。同样的坚忍,执拗,也同样地坚持原则。

因而,此刻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祈祷他一切顺利!

4

烈阳真贼

虽说心里很担心烈阳的安危,但晨墨并不打算干坐着傻等,在这陌生的世界,她想好好的活下去,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去思考,没有太多时间用来荒废或颓废。

第一步,当然是收集更多兽人大陆的信息,确认自己的优势和劣势,然后找到适应这个世界的生存方式。

虽然只在迷幻森林呆了短短几天,但她已充分认识到了这个世界的危险:体型庞大、爪如利勾的飞鸟,可以轻松叼起一个人;四五米高,大腿结实犹如铁柱的大蛮牛,一脚踩下来,可以轻松把一块大石头碾碎;甚至连最普通的蜘蛛,都能长到2米长,吐把丝可以把人活活缠丝。

很显然,在地球,凭借高于其它一切生物的智慧,和制造各种先进工具武器的能力,人类轻松主宰了地球。但在这片原始蛮荒的土地,武器什么的都是浮云,兽人们压根没有这样的概念,更多的是依靠自身原始力量的博弈。

她之前就以烈阳为例子,比较过兽人和普通人类的实力差距,得出的结论是:在人形状态时,这家伙的速度、跳跃高度、力量最起码是一个普通人类的10倍;一旦化作兽行,他的实力还会翻倍,也就是说最少也可以达到普通人类的20倍。

这个结论很让人咋舌,但考虑到这儿的野兽,实力也比地球上的野兽强无数倍,倒也可以理解,相信这一定是长期优胜劣汰的结果。如果没有这样强大的实力,兽人又如何在这种危险的环境下存活下去?!

这样一比较,单拼身体条件的话,晨墨觉得自己的处境岌岌可危。虽说穿越的时候,她诡异地保留了游戏状态时的实力,也就是她现在的力量速度和反应能力,都比以前现实中的自己高出2倍。但哪怕是和人形的烈阳相比,也不过才到人家的五分之一,与兽形的烈阳,就更不堪比较了。

不过,自己虽然在身体硬件上差了一些,但好歹在武器工具的使用上,要比它们略强一些。虽然没有杀伤力强大的热兵器,但弓箭、短刀、匕首之类的却不缺,加上毒药和麻药的灵活运用,多少能给自己的实力添点附加分。再加上自己多年猎杀外星虫族时,锻炼出来的各种格斗技巧,和敏锐的危险意识,相信应付一般的小型野兽,应该是没问题的。至于那些大型的、危险的家伙,以她目前的实力,还是识趣地避开最为理智。

当然,还有一点让她比较安慰的是,游戏里的随身储物镯,居然也随着她穿越了。虽然不懂虚拟的东西为什么也能穿越到现实社会,但晨墨觉得原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结果就是它确实存在,且能为自己带来不少便捷好处。

所以,趁着烈阳做任务的时间,她打算仔细研究下储物镯的各项功能,是否都和游戏里一样,还是在穿越的同时,也有了某些变异。

首先,储物镯里的武器和制作用品的工具,只有她能用,这点之前她已试验多次,毋庸置疑了。而同样的物品,可以占据同一格,数量最多能累积到200,一旦超越200的数来能够,物品就会自动分格放,这点也已经确认,和游戏里的设定一样。

不过,前为止,她在里头放的都是死物,比如各种木材、药材、皮毛、杂物,或者是煮熟的食物,而且放进去后能一直保持新鲜,不会出现腐烂的情况。而她现在要试验的就是,储物镯里能不能放活物。

因为她记得,原先在游戏里,玩家钓到的鱼放进储物镯里是不会死的,等回到游戏里玩家的个人空间时,还可以拿出来放养到水池里,通过喂食让它成长,然后再拿去卖更多的钱。

可现在她却不太确定,毕竟游戏里鱼放进去,就算空间格里没有水也不会死,但在现实中,似乎这点很难成立。

果然,等她拿出钓鱼竿,在湖里钓起一跳活蹦乱跳的红尾鱼后,怎么放,也放不进去。可她把鱼摔死,就能放进去,可见,储物镯的空间,是不能容纳活物的。

至此,晨墨基本已经确定了空间的特点:除了活物,不管是体积多大的物品,都能不受限制地装下。当然,液体不能直接装,只可以先放进容器,再扔进去。

测试完后,晨墨并没有停止钓鱼。这个湖里的鱼挺多,长得也很丰肥,嘴巴也很馋,钓起来挺容易上钩的。她挺喜欢吃鱼的,打算多钓一些攒着当储备食物。

毕竟现在已经是秋季了,哪怕对这世界很陌生,她也明显感受到,空气中的凉意一天比一天在加重,也许过不了多久,冬季就会来临。昨晚,她听烈阳曾提起,兽人大陆一旦进入冬季,天气就会骤然变冷,树木花草枯萎、大部分动物都会窝在洞穴里冬眠,只剩下少部分不畏惧寒冷且特别强壮的动物,偶尔会在雪地中生走动。那时,食物的来源会骤减,狩猎会变得很艰难,她显然没有兽人厚实的皮毛和强大的身体抵抗能力,只怕没有那个体力和能力在冰天雪地里捕猎。

既然无法预测这儿的冬季有多艰难,那么,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未雨绸缪,从现在开始就慢慢积攒食物,为自己在这儿度过的第一个冬季,做好准备。

就在晨墨耐住性子,甩下鱼竿,努力为自己的冬季储备粮食做准备时,她身后的密林里,两只躲在暗处,静悄悄地关注着她的一举一动的兽人,却被她的举动弄得一头雾水。

凤歌掂着爪子,拖着长长的尾巴,姿态优雅地站在高高的树枝上,紫眸圆睁,注视远方,努力想看清楚那根细细长长的怪东西倒地是什么?为什么这么甩下去,一会儿就可以拉上来一条鱼?

黑豹则趴在另一棵大树的树杈上,懒洋洋伏着,一边眯着眼偷觑雌性,一边用爪子有一下没一下的拨弄着蜷在他身边挠痒痒的黑牙。砸砸嘴,心想凤歌真是大惊小怪,这雌性本来就有很多古怪的东西!

当然,两只在各自发表感叹的时候,也不忘同时鄙视烈阳:小家伙做事就是毛糙,为了采集白云草,居然大意地把雌性一个人扔在湖边,也不怕她出事情。要不是有他俩在后面,施放兽人的气息,震慑密林里那些蠢蠢欲动的野兽,这雌性,早晚得遭殃。

就在晨墨差不多钓了二十多条鱼,凤歌和黑豹也在盘算着是不是该厚着脸皮现身同雌性搭讪搭讪时,湛蓝的湖水里,远处一个雪白的、毛茸茸的脑袋露出水面,金灿灿的眸子在阳光下分外耀眼,它的嘴里似乎还叼着一包东西。

晨墨猛得站起,赶紧收起鱼竿和地上的大鱼小鱼,欣喜地朝他挥挥手,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放回了原位。

烈阳游的飞快,很快到了岸边,一跃而上,它先把嘴里叼着的一大包东西和背上的弓箭放下,才不自然地抬起两只前爪,跑到一边去,抖抖身子,湿漉漉的白毛沾着水珠,在阳光下,闪烁着柔和的光泽。他脑袋耷拉着,圆圆的耳朵一抖一抖,然后,狠狠打了个喷嚏,显然极不喜欢这种湿透的感觉。金色的眼眸溜溜地看着她,一副极想靠近又怕弄湿了她的委屈模样,很是纠结。

晨墨觉得它这样真的好可爱,简直像刚洗完澡的大狗在撒娇,忍不住从储物镯里拿出一大块干燥的棉布,主动走上去帮他擦拭皮毛。

烈阳金色的圆眸顿时笑成了弯月,伸出爪子,扒拉过放在一旁的拿大包东西,颤颤拨开外面包着的叶子,里面除了一种颜色雪白带着细细绒毛的草叶子外,其余的都是一种长相很似葡萄、但却不是一串一串的紫色野果。

烈阳小心地挑出来,推给她,“给你的!大祭祀说这个止血很好!上面的细刺,我都已经抹掉了!”

晨墨一楞,她和烈阳进山谷前见过一次这种野果,它长在一种高大的带毒刺的荆棘树上,烈阳说这种野果止血效果很好,只是很难采摘,因为不止树上有毒刺,连果子也包着一层细细的透明毒刺,要想采到它,必须忍住被毒刺刺中的痛楚。而且一旦被毒刺扎果,刺中的部位,会肿起,并痛足整整十天。这十天内,这只手基本动不了,就跟废了似的。

晨墨赶紧拉过它躲闪的前爪,果然见两只前爪肿了将近一圈,上面还残余着一些小刺,微微一碰,烈阳就疼得咝咝抽气。

晨墨叹了一口气,从背包里翻出一瓶药汁,眼里闪过一抹柔和,揉揉他毛茸茸的脑袋,“我先陪你回部落吧!”看他这模样,十天半个月内,别说是捉猎物了,只怕拿东西都麻烦,她怎放心?!

烈阳眼里的幽光微微一闪,点点头,嘴角瞬间裂开,勾起一个无比憨厚的笑。

雪羽族素来耳聪目明,凤歌将一切看了个明白,听了个分明。

思索片刻,他忽的冷笑:这家伙,真贼!

被告白了

由于烈阳的两只前蹄肿成了小胖馒头,一着地便生疼,晨墨就让他便化作人形,一则人形时处理手上残余的细细毒刺方便些; 二则,也避免他在兽形状态下,四肢着地行走时碰到伤口。

等她将掌心里的细刺都挑完,包扎好,烈阳的手已经从小胖馒头,升级为了大胖馒头,看着贼吓人。晨墨不免有些担心,抬头看看他依旧笑得傻憨傻憨的,仿佛浑不觉得疼似的,只一个劲地催她试试那紫果能否止血。她心中微暖,倒生出几分异样情愫来。只这样的情愫来得太快,也太清浅,很快就被其它烦心事盖过。

因烈阳受伤的缘故,两人的行程明显慢了许多,毕竟他人形的速度远不如兽形,再加上顾虑晨墨的身体,本来只要2天的路程,将将走了5天,才出了迷幻之森。

期间晨墨开始琢磨是不是该给自己弄匹坐骑代步,毕竟身体健康的自己让一个病号背着,心里怪不好意思的。

谁料离开迷幻之森那天,她把主意和烈阳一提,烈阳立刻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我力气大,背得动,不累。”开玩笑,每天能背着自己的雌性,那是多美的事,怎么可能嫌累哟!

晨墨瞅瞅他,有些犹豫。弄只坐骑并非是她一时兴起的念头,也不单是为了烈阳考虑,更多的,是为她的将来做打算。她从烈阳嘴里知道,兽人大陆幅圆辽阔、土地宽广,猎物分布松散。烈阳在部落的时候,每次出去狩猎,最近的地方也要跑个三四个小时,远的甚至得一两天。若换成她的速度,今后若想出去狩猎,只怕还没等她到达猎物所在点,人就先饿死了。虽说现在还可以靠着烈阳背自己、驼自己,但将来若自己要一个人生活,总不见得事事都去叫唤他吧?!

若烈阳知道她心里的想法,必定会跳起来叫嚣:我愿意的,愿意天天背着你、时时跟着你、刻刻不离你!

可惜他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自然想不到她已开始做起一个人生活的长远打算。他只当她是想要只坐骑,便劝道,“迷幻之森的野兽大多性格暴躁,野性难驯,不适合当坐骑。你如果真想要,等回到部落后,我到部落附近的贝伦草原给你寻一只星羽兽,它们既聪明漂亮又温顺,而且能跑能飞,你一定会喜欢的。”

这些天相处下来,他多少知道晨墨是个极讲道理的雌性。只要你的理由够充足、够合理,便能说服她。不像部落里许多雌性,想到什么便要什么,但凡有个念头,不管合不合理,都会蛮搅到底。

“也好!……啊,对了,还有多久,能到你们部落?”果然,晨墨听了这话,立刻点头,她想自己一个外来的和尚,肯定没烈阳这个本地和尚了解情况,既然他都说好,想必那星羽兽应该不错!

烈阳金眸微眯,“再走个五天,只是星羽兽要到二秋过了,才会迁徙到贝伦草原,就算到了部落里,你还得多等上一段时间。”

晨墨本就是个极有耐心的人,想了想,道,“没关系,我等的了。”

烈阳俊美的面孔瞬间发光,嘴角微不可察地向上翘起:只要雌性愿意在部落里待到二秋以后,那至少还有一个冬季,她都不会走,也走不了。

要知道,兽人大陆的每个季节,都分三节,以秋季为例,分别是一秋、二秋、三秋,越到后面,天气越凉。现在这个时节,正是一秋末期,等二秋过了,许多盘踞在北方、有迁徙习惯的动物就会逐渐往南方迁徙。到了三秋中旬,天气将骤变,一天内温度可能会直线下降,有时冷起来和冬季也没什么区别。因此,到了三秋,身体柔弱、抗寒能力差的雌性,多半就不愿意出门,只肯窝在家里,因为她们一出门,只要在外呆的时间久一些,很可能就被冻僵。

想到自己至少可以将雌性留住半个秋季和一个冬季,烈阳的心情顿时好的不得了。而晨墨可不知自己悄无声息就上了某只的贼船,只觉自己解决了一个难题,心情也不错!

两人有一撘没一撘,聊得倒也其乐融融。只是这幅和谐景象,可把远处两只暗地跟随的雄性,酸的不行。眼里汩汩冒着寒气,恨不得立马冲上去将烈阳海扁一顿。

黑牙很不解地瞅瞅眼睛紫得发黑发寒的孔雀,再看看爪子拼命挠树皮、鼻孔哼冷气的主人,拱拱身子,发出疑问:主人,既然你喜欢那个雌性,干嘛不学那个白塔族的家伙,直接去保护她。反而缩在后面,偷偷摸摸,弄得跟贼似的。

黑豹一甩尾巴,楞了:是啊,既然自己对那雌性颇有好感,就该大胆的追求。就算想知道她是哪个部落的,直接问不就得了。就算人家不肯说,直接以保护者的名义跟上好了,怎么脑袋一泛晕,就这么偷偷跟在人屁股后头,还眼睁睁看着那个毛头小子装傻卖乖讨雌性欢心。这不是傻啊,简直是傻翻了!!

于是乎,幡然醒悟的黑豹,恨不得立刻化作人形,为自己这么多天的愚蠢行为,狠狠地捶胸顿足一番!

喵呜兽是伴生宠,它们有独特的语言,只有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人能听懂。因此,它的疑问,凤歌其实是听不明白的。他正喝着烈阳的陈年老醋呢,冷不丁见夙猛得站起,碧色的眼里一副大彻大悟的模样,然后就如一道黑色闪电般,快速的朝前奔去。

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黑豹已带着黑牙,冲了过去。而烈阳也反应极快,马上化作兽形,抬起两只馒头爪子,做出了一副防御之势,金色的眼瞳里泛着冷光。

谁料黑豹并不理他,一个翻身利索地化作人形:古铜色偏黑的健康肌肤、结实精干的身躯充满野性气息、刀刻般的五官轮廓深邃完美、碧色的眼眸幽光闪闪、浓密微卷的黑发凌乱中带着几分桀骜。

晨墨眨眨眼,从纯粹欣赏外形的角度,她不得不承认,黑豹的人形,远比她想象的还要帅气。本来以为烈阳的阳光英俊、凤歌的俊美优雅,已经算是她见过里的极品帅哥了,不想这只怪豹子,比极品还略胜一筹啊!!

只是,她还是搞不清楚,他到底冲上来想要干啥?!

就在她满心疑惑时,只见黑豹从黑牙身上背着的包里抽出一件兽皮衣,随意裹在腰间系牢挡住要害部位。又摸出一只外形很像牛角、但色泽温润如碧玉的东西,昂首挺胸地走到晨墨面前,高高举起,大声到,“雌性,我是艾加部落的玄冥族,全名叫艾达斯·夙,我很喜欢你,想成为你的伴侣,请允许我成为你的保护者,护送你回到部落!”

这大抵是兽人大陆最最常规、也是最最没有新意的表白,无数雌性听到这样毫无创意的表白,不是抬起鼻子冷哼鄙视、就是翻翻白眼扭头就走。

但晨墨却震呆了:因为,这是她活了30年来,第一次被人当众告白!

如果凤歌有读心术,必然口吐鲜血,血溅三尺:你玛,明明是哥比他先告白的,只是你不懂,不懂啊。啊。啊。啊!!

强强组合

这场告白突如其来,饶是心性再淡定,晨墨也接了个措手不及。很是呆滞了一段时间,一颗剩女心才反应过。真是惊中带喜、喜中带酸、酸中带涩,总之是百味参杂,心情相当的微妙!

自打地球上男女比例失衡越来越明显后,男人是直接从草升级为宝,这告白的活儿,也跟接力棒似的,由男人手上传递到了女人手里。她活了三十年,身边最常见的就是: a女向a男告白了、b女向b男告白了……或者abc几个女人一窝蜂似的向某帅哥表白了……

虽说女人骨子的天性,要比男人矜持的多,搁在千百年前,老祖宗那会儿,哪怕心里再欢喜,女人也会绞着帕子羞羞答答不肯开口。可这会儿不行,时不我待呀,男人的行情太俏了,一个个都成了稀缺资源。只要你不想一个人孤孤单单凄凄凉凉过一辈子、只要你想有个可爱娃娃养老送终,你就得乘着年轻、发挥各种优势优点,集中火力抢占优势资源。于是乎,女人告白成了家常便饭。

当然,也不排除女人条件够好够优够赞,引来男性追逐的目光。但他们傲惯了,也被惯坏了,即便有心追求,也往往做得含含糊糊、暧暧昧昧,不会像夙这样大大咧咧、直截了当的说出来。

而在烈阳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忽略下,晨墨仍不知这世界的男女行情,和自个儿的老家地球,处于截然相反的位置。因此乍然一听,真觉有种凭空掉馅饼的感觉。

大凡女人,多少都有点虚荣心,哪怕是晨墨这个打定主意剩女到底的家伙,也不得不承认:在惊讶之余,心底还是有那么丝窃喜。尤其看到这馅饼,还是由内到外都是豪华版配置的极品货色,心底那点小得意越发明显。要知道,这样的极品搁现代,还不知要迷倒多少红粉娘子军呀!

可惜啊,这样的飘飘然,只维持了十几秒中,晨墨超乎常人理智的大脑,就自动开启了警示提醒功能,之前与黑豹相识交手对峙的一幕,在脑海中迅速回放,仿佛似在提醒她:乖娃,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随便掉下馅饼!

这大抵是人类天性里的劣根性在作祟,30年的岁月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晨墨却也算是经历过人情冷暖,见识过不少社会的阴暗面。人类社会的复杂交错,让她懂得了谨慎,但也学会了怀疑。夙的告白,说穿了不过兽人大陆里最常见的一幕,但经过人类大脑的过滤:简单的就变成了复杂,黑豹忠于内心的直白举动,成了别有目的行为!

这中间的心理变化委实太快,因此,晨墨心中的感叹和窃喜还没来得及外放,表情就自动由惊讶更替为了冷静沉宁。

思考二三,她难掩好奇,不动声色地问,“你说你喜欢我,你喜欢我什么?”

夙告白完,就做好了被直接拒绝的准备。反正在兽人大陆,就算雌性再喜欢一个雄性,为了彰显自身的身价和珍贵,总会为难下雄性。因此,一个雄性若没个百八十次的求爱,甭想成功抱得美雌归。虽然他的条件确实不错,但也没自恋到认为自己有那本事一次搞定,他觉得只有凤歌那个自恋狂才会想当然地认为自己魅力天下无敌。

其实,他的想法很简单:我喜欢你,总要让你先知道。就算你拒绝了,也不要紧,以后再慢慢谋划。至少你知道了我的心意。总比我傻乎乎跟在后面打转的强。

只是,他没料到晨墨没有马上回绝,反而问了他一个怪问题。

没有直接回绝,在兽人雄性看来,就是变相的说明雌性对自己还是有点好感的,因此他心里非但不怵,反而乐了。

得意地一抬头,趾高气扬地扫了被晨墨的反应弄得心慌慌的呆熊一眼,他答得无比坦白“也没什么,我就觉得,你和我挺配的!我是雄性中的强者,而你,也是雌性中的佼佼者,我们交*配后,生出的后代,一定是数一数二的强者!”

这话真当是直白的不能再直白、坦白得不能再坦白,在兽人大陆确实如此。有雌性就意味着拥有属于自己的后代。但作为讲究含蓄的文明人类,晨墨却只觉天雷阵阵。嘴巴张成了“o”型,半晌无语:你大爷的,你这是找老婆,还是来找优质继承人他妈?!!

看着眼前这家伙一脸自傲兼理所当然的表情,晨墨无比头疼地抚额:她承认,坦白是好事,但说得过分坦白,那就是傻事了。感情我的作用就是强强组合,给你培养后代?这话虽然实在,但任何一个女人听了,心里铁定不舒服呀!看来再理性的女性,也喜欢听点浪漫的话!

结果毫无悬念,夙直白到近乎小白的告白,在烈阳无比同情兼幸灾乐祸下,被晨墨毫不留情的拍飞。不过他倒不气馁,难得一次放下自尊,死皮赖脸地要求充当保镖一职,而且还是免费的,并附带小黑牙一只,打算叫板烈阳,来个贴身持久战。

晨墨基本可以肯定,夙确实没什么其它坏心思,几次拒绝无效后,也只能随他去了。毕竟路在地上,脚长在他身上,她也没法子。和他说道理,这家伙又傲又犟,听不进去,口口声声你有拒绝的权力,他也有再追求的权力,你乐意拒绝一百次,他就愿意表白一千次;和他动手吧,一则没必要,二则没胜算,烈阳的手还伤着呢!

无奈下,晨墨决定对这臭屁的家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倒是烈阳,看着多了两只黑黑的跟屁虫,脸色黑漆漆得堪比锅底,心里别提有多悔了。

本来以他的速度和能耐,载着雌性去摘白云草之前,就能甩掉夙和凤歌。只是考虑到他若去采草药,留雌性单独在湖边有些不安全,便特特挑衅了他们,放慢了速度让他们跟上。这样就算他离开一会儿,这两只也可以充当免费看护,毕竟兽人大陆的雄性,对雌性还是充满保护欲的,何况这两只还对自家雌性很有意思,铁定会拼却性命保护。待任务完成,手也好了后,他就可以找个机会,快快甩掉这两条烦人的小尾巴。

原本一切算盘打得好好,不料夙却弄了这神来一笔,打了他一个猝不及防。

看着夙挑衅傲慢的眼神,外加黑牙刨着爪子给主人助威的模样,烈阳金色的眸子暗潮汹涌,但很快,归于平静,波澜不惊。他慢悠悠地走到一旁,跳到一棵高大的树上,用嘴折下了缀满鲜红果子的树枝,拖到晨墨面前。然后轻轻地用头拱拱她,很殷勤地示意她吃果子。

他们快走了一个上午了,她肯定有点渴,这种果汁汁多解渴,他一直留意她的口味,知道这味道定是她喜欢的。

晨墨看着他肿着两个馒头爪子还记得帮她采野果,心就先软了一点,再看他叼着树枝颇有几分撒娇可爱的模样,心里很是欢喜。便亲昵昵地揉揉他圆乎乎肉呼呼的耳朵,算是道谢。

烈阳顿时眉开眼笑,朝被晨墨勒令保持一定距离的黑豹抬抬鼻子。

嚓,这是无声的炫耀呀!

黑豹顿时气得鼻子都歪了,他老早成年,性子傲骄,又被部落里的雌性宠坏了,这种撒娇讨好卖乖争宠的事情,自然做不出来。只能很恨地甩甩发,心想:小子,来日方长,咱们走着瞧!!

哈哈,看来,面对雌性,兽人大陆的雄性,永远都是斗志昂扬的,

两人小队,最终变成了三人一兽,或者说一人三兽,吵吵闹闹兼热热闹闹地朝烈阳的部落出发。

凤歌本来还抱着迎接夙铩羽而归的念头,乐滋滋等着。毕竟那样不华丽、不浪漫、兼傻白傻白的告白怎么可能会成功。别说是天生充满浪漫情怀的雌性,就是他一雄性听了,也有吐槽的冲动。

孰料等了大半天,结果是夙居然被拒绝了,但却没被雌性乱棒打走,反而成功打入了内部。

眼看那几个身影,在阳光下,越行越远,越来越小,凤歌彻底悲愤了:这什么世道,他华丽丽的开屏告白,居然抵不上夙傻乎乎的表白!!!

这雌性,果非常理可以判断!!

惹是生非(补更还债)

有了新成员的加入,原本还算比较安静的队伍,立刻热闹了起来。

本来嘛,晨墨是个冷清性子,性情淡漠低调、喜做不喜说,话语不多;而烈阳则是孤身生活太久,严重脱离群体,如不是遇到晨墨,也是个安静内敛的主。两个都不爱说话的家伙碰到一起,自然比较安静。

当然,这种安静不是指他俩真的木愣愣的不作交流,而是比之正常人在一起的时候,语言交流要少那么一滴滴。不过,这并不影响俩个人的互动,因为烈阳善于观察和总结,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往往只要晨墨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他就能猜出她的需求,及时服务到位,省却她的许多麻烦。这种知心兼贴心的感觉,让晨墨相当受用,因此哪怕俩人言语不多,她也不感觉突兀,反而觉得彼此默契十足。

但黑豹和黑牙的性格明显和他们大相径庭。黑豹是个骄傲、好战、任性又爱凑热闹的家伙,性格直来直去,心里藏不住事,有什么说什么,但做的时候,往往却有点莫名其妙的小别扭。

譬如,他看到烈阳在衣食住行上对着晨墨猛献殷勤,关怀备至,心里虽然痒痒地很想效仿,但表现出来的却是不屑一顾,偶尔甚至还会挑衅地说上几句酸话,以表达自己对这种献媚行为的不屑。但转头,他却会趁着烈阳去狩猎时,兴冲冲地叼起特意捕捉的圆耳兔向晨墨进贡。只是这家伙委实别扭,又没有泡妞经验,总喜欢送完东西后画蛇添足的加上一句,“呐,这是我最喜欢的食物,捉了两只吃不完,浪费是可耻的,就大方点送一只给你吧!……什么,不要?哼,我可是为你好,瞧你这细胳膊细腿样,若不多吃一些,将来怎么可能拥有强健的后代!”

虽说他的一番心意是好的,只是那鼻孔朝天的傲骄样,加上不可一世的语气,每每搞得晨墨很是郁闷:这家伙究竟是来献殷勤,还是来找茬的呀?!

至于黑牙,别看这货体型没黑豹大,但心眼却比他的直肚肠主人多的多。作为一个敬岗爱业、忠于主人、先主人忧而忧后主人乐而乐的好宠物,在了解了主人对那个伤过自己的雌性很感兴趣后,虽然颇为郁闷主人的好色轻宠,但还是尽心尽职地为主人出谋划策、推波助澜。

这家伙的心眼挺狡诈,知道就目前而言,烈阳算是自家主人的第一大情敌,(至于后面那货就算了吧,在小黑牙看来,那鸟人到现在还搞尾随,只暗暗跟着没敢现身,可见没出息啊,成了不了大气候),因此,总是不遗余力地找机会、找事、找麻烦,牵制住烈阳,好替自家主人争取更多接近雌性的机会。

于是一路上,一熊一豹加一喵呜兽,真真是斗得异常热闹。不是今天我找茬,你落马,就是明天我反击,嘿嘿,轮到你吃亏!

其实多数的时候,面对那两只颇显恶劣兼拙劣的挑衅,烈阳多半是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略过的,只是逼得急了,才会反击一二。虽然他年纪不如夙大,但多年的流浪生活,让他的心性远比从小被家人、被族人、被部落雌性娇惯吹捧长大的夙,要成熟得多。在他看来,与其花时间浪费在这只有点小白的玄冥族身上,还不如多替雌性做一点实事来得有用。

烈阳这样的举动,落在夙眼里,是怯战退让;但在晨墨眼里,却成了坚忍豁达。在她看来,以烈阳现在实力,还不是夙的对手,若被人家讥讽上两句,就大大出手,除了自取其辱外,绝捞不到其他好处。既然如此,还不如百忍成钢,待到实力提升后,再图反击,有道是大丈夫能屈能伸!

虽说晨墨对烈阳的坚忍很是欣赏,但人类大抵都有点锄强扶弱的心态,眼见憨实的烈阳被那一主一宠折腾的快没反击之力了,晨墨也有些恼了。

原来这次黑豹和黑牙真的很过分,昨天,她在路上发现了一种可以麻痹眼部神经系统,让人短暂失明的果实,就摘了一些打算做实验,看能不能提取出果汁做为药剂。不想刚倒腾出一些,还没来得及放进储物镯里,就被黑牙悄悄偷了去,用在了烈阳身上。

这药物未经测试,药效的激烈性和副作用都不能预估,他们就这么没轻没重、大刺刺用在烈阳身上,弄得烈阳短暂失明不说,还连带着他的两只眼又红又肿又痛,看着颇可怕。好歹烈阳算是她来这异界关系最亲近的第一好友,被人欺负到这份上了,颇有些护短倾向的晨墨自然恼了起来,当下峨眉竖起,拎过两只就是一通冷叱,并寒寒放话:若再敢欺负烈阳,别怪她下手无情。

黑豹心气高,见雌性一力维护烈阳,很不服气:“凭什么,他捉弄我的时候,你就不说。”

晨墨冷冷一笑,一挑眉,“亲疏有别!”

黑豹瞬间蔫了,如同打了霜的茄子,心口拔凉拔凉的……

凤歌藏在暗处,将这一幕闹剧尽收眼底,看着夙撇撇嘴:没眼力劲的家伙,那白塔族的小子,可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憨,心眼多着呢。若不是他刻意放水,就凭一个喵呜兽,有那能力将药液撒到他眼里?!!

这雌性看着冷,其实心肠挺软的,你们越是欺负他,她便越会护着他,那小子分明是瞄准了这一点,演得苦肉计呢。

凤歌琢磨了下,看来夙不足为惧,倒是那小子是个难缠的主,他得细细思量将来怎么应付。

不过,夙也只蔫了一天,第二天就在黑牙的拾掇下,重整旗鼓。当然,这回他也学聪明了,不是直接挑衅,而是改成炫耀自己的狩猎能力。一个半天,这好战分子就伙同黑牙猎来了1只长鼻巨兽。

长鼻巨兽体形庞大,四肢粗壮如柱,长相颇似地球上的大象,只是他们没有蒲扇似的大耳,只有圆圆的小耳朵,看着和体形怪不相符。这些家伙也算这片大地的强者,它们体格健壮、长鼻力量十足,一甩起来,可以把一棵大树打折。而且,它们还很爱记仇,你若惹到它们,它们会一直追着你报复。因此,不到万不得已,兽人们很少会打他们的主意。但能猎到他们,却也是实力和荣耀的象征。

可惜,悲剧的是,还没等他炫耀完,就见远方数百长鼻巨兽奔腾而来,怒气腾腾一看就是来报复的。原来他们猎到的这只,正是这群长鼻巨兽首领的孩子。

若是三四只巨兽,凭烈阳和夙的身手,自然是不怵的,可眼前这数量……哎,逞什么能,还是赶紧跑吧!!

于是乎,结果就是巨兽肉没吃到,几只倒被追得落荒而逃,把晨墨气得只想吐血:你玛,这俩黑子,怎么这么能惹事呢?!!

就在这样打打闹闹、充满刺激的旅途生活中,时间过得飞快。第五天,当落日的余晖染黄了苍茫的大地时,烈阳终于停下脚步,抬起手,指着挡在前方水流湍急的一条大河,兴高采烈地道,“阿墨,过了这条河,再走半天,就到部落了。”

夙的心事

鉴于天色已晚,即便过了河去部落,也还有半天的路程,烈阳决定先不赶路,索性在河边休息一个晚上,休整精神明天再出发。

晨墨点点头,一边帮着烈阳准备晚餐的食材,一边在心里揣度:不知道兽人大陆的部落长什么样子,是不是和游戏里的很相似?!烈阳虽然和她讲了不少关于兽人大陆的事,但对于自己的部落,却是所言不详,只大略说了部落的名字叫南华。

夙听了,却撇撇嘴,心中很是郁闷:因为一旦雌性回到了部落,就意味着他的保镖工作也宣告结束了。

要知道,在兽人大陆,部落之间虽然偶尔也会互有来往,但那仅限于比较交好和熟悉的部落。烈阳所在的部落,明显和他所在的部落相距甚远,他也是第一次听说在苏达河的对面,还有这样一个多个兽族杂居的部落。作为一个陌生的访客,他贸贸然冲进去,很可能被人家当做有敌意的入侵,被轰赶出去。(虽然身边有烈阳,但这家伙和自己不对盘,就算脑壳坏了都不会替自己说好话!)

再加上时间已快到二秋了,兽人大陆新的一轮食物争夺赛即将开始,在这个敏感的时候,作为部落里的一员猛将,他无论如何,也都得赶回去帮忙。

因此,过了明天,不管他心里多不乐意,都得暂时离开这个雌性了。

一想到自己明天就要离开雌性,夙就有种怪怪的感觉,总之全身都不舒畅。扭头看看,很想同雌□流几句,奈何人家正同烈阳认真准备晚餐。

原来为了尽快赶回部落,这几日大家算得上是昼夜兼程,又累又倦,晨墨和烈阳都没心思好弄好吃的,往往随意吃点简单的烤肉就算一顿将就过去了。难得今天不用熬夜赶路,俩人不约而同的想到了一起,决定弄顿好吃的犒劳下大伙儿。

烈阳麻利地捡好了干柴,用打火石摩擦点起了火,晨墨则从储物镯里拿出石锅等器具递过去,他顺手接过,到溪边洗刷干净,再盛起半锅水,放进半只褪了毛的紫冠**,架到临时垒砌的石灶台上炖煮。晨墨则在一旁,递送蘑菇、野菜、各种调料,让他添加。

两人已不是第一次合作,配合十分默契,夙在一旁看得是眼睛、耳朵、嘴巴无一不冒酸气。自己跟着雌性好几天,虽然总想百般示好,但结果却是惹怒她的时候比讨她欢心的时候还多。哪像那臭小子,哼哼,无论做什么,好似雌性都很欣赏。

黑牙见自家主人盘坐在河边,盯着远处火堆边的俩人,一副醋意熏天兼心事重重的模样,便小跑过去拱拱他的脑袋,问“主人,你怎么了,是不是在担心雌性会被抢走?”

伴生兽不愧是伴生兽,果真是了解自家主人,夙赞赏地揉揉黑牙黑亮的皮毛,没有说话,但眼神看着算是默认了。

黑牙颇不以为然地舔舔他,“怕什么呀,那小子还没成年呢,是不能正式追求雌性的。主人有的是时间啊!”

夙挑眉,嘴硬地冷哼,“我才不担心他呢!”烈阳就算再献殷勤,可毕竟还没真正成年,成年仪式也没举办,身体零部件都没发育齐全,短期内,哪怕他们相处的再好,他也不担心雌性会被他拐走。因此,看着烈阳和雌性关系亲密,他顶天也就是发酸,倒不至于太发愁。可问题是,烈阳的部落里一定是盘踞着不少对雌性如饥似渴的成年雄性,万一有人趁他不在,勾搭走了雌性,那他就追悔莫及了。

黑牙也很快想到了这一点,也觉问题比较棘手。单身未婚的雌性在兽人大陆委实太畅销了,何况这雌性又长得这么漂亮,到了部落里,还不知会引起什么样的疯狂追逐。若主人回到了部落,距离这么遥远,的确很难守得住。

愁啊愁,主宠俩人顿时愁在了一起,仰头望天,开始绞尽脑汁找办法。

而远处隐在树枝上的凤歌,显然也意识到这个大麻烦,漂亮的紫色桃花眼,眨啊眨,最终眯成了一条缝,流出狡黠的光芒……

第二天起来,晨墨和烈阳惊讶的发现,一向精神抖擞、精力旺盛到可以到处惹是生非的黑豹和黑牙,居然肿着两个大眼泡,哈欠连天,显然是一宿没睡好。当然,更令他们惊奇的是,夙一大早就向他们辞行。

他神色平静地表示:虽然很想护送雌性到底,但自己的部落里还有事,只能先护送到这里,不过河了。反正烈阳的部落很近了、手也恢复了七八成,就算碰到几只不长眼的野兽,相信都能轻松对付。当然,末尾,他也不忘表示自己的依依不舍。并拍拍胸脯承诺,等他处理好部落的事,一定会尽快回来。

这话听得烈阳眼角直抽,什么叫回来,感情你把我们部落当家了?!

虽说夙是有生以来第一个向晨墨明明白白告白的人,按理,作为一个剩女,怎么着也得感慨感动一番。奈何这家伙的言行举止实在太二,太让人幻灭了。搞得她都有些糊涂,他究竟是想要一个爱侣呢,还只是一个交,配对象,或只是一个玩笑。

所以,晨墨对他的离去,完全没有任何依依不舍。反正这家伙明面上占据保镖职位,但貌似做的事,却多是给她们惹麻烦。

很是冷淡地挥挥手,晨墨无视他的哀怨,拉拉烈阳,示意他赶紧赶路。比起夙,显然烈阳的部落,对她更有吸引力。

烈阳其实不大相信,黑豹会这么简单的挥手告别,眼睁睁看着他们离去。按他的个性,怎么着也得缠着闹着跟到自己的部落里,对一切想靠近雌性的雄性威胁恫吓一番。

所谓反常即妖,走了一段路,他忍不住回头,却见原本脸色还算平静的夙,朝他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那笑里,带着某种胸有成竹。

他微微一怔,随即面无表情的扭头,磨牙:这欠揍的家伙,果然不是那么容易放手!

初到部落

烈阳所在的部落位于一座弧形的陡峭大山下,这山高耸入云,顶峰被云雾缠绕,隐隐约约只能看个大概轮廓。大山很明显有三节颜色:最底层的一节,是黄绿色,山表面覆盖着大片的树木,很是茂密,只是秋季到了,不少绿色树叶都变成了金黄色,看上去黄绿交错,分外醒目;中间一节,却是寸草不生的黑土,黑乎乎一片,看上去死气沉沉的;最上面一节自然就是顶峰,是银白色,显见温度极低,岩石泥土都裹了一层厚厚的冰川。

大山的山脚下有一条u形的小河,河面不算太宽,也就五六米左右,从西向东蜿蜒流过,与大山的弧形相对,恰恰包合成一个圆形圈,烈阳部落就造在这个圆形圈内。

这圆圈的范围很大,最靠近山脚的半边,是一片树林,虽然树木分布稀疏,但每一棵都异常高大结实。树上建有不少庞大的树屋,错落分布。而靠近河流的半边,则是平坦的草地,上面有不少枯黄的野草,和一堆一堆不知拿来做什么用的大石头。

烈阳和晨墨赶到部落的时候,按地球时间计算的话,大约是下午两点的样子。此时,部落大部分的雄性都在外面狩猎,而雌性则结伴去山上采摘野果和野菜,为即将到来的冬季做准备。因此,整个部落显得很安静,只有七八个身材高大、体格结实的成年雄性兽人,隔一定距离站着,拿着粗壮的木棍,在树林与草地的交界处来回巡逻,警惕地注视四周。

虽然隔得很远,但显然巡逻的兽人视力很好,烈阳背着晨默,刚跳过小河,就被其中的两人发现了踪迹。

很快,离得较近的2个兽人,警觉地拿起木棒,慢慢向他们靠过来,并对着他们发出一阵有节奏的低吼声。烈阳马上放下她,也回应似地发出一阵两声高一声低的吼声,那几个原本充满戒备的兽人,在听到烈阳的吼声后,就停止了脚步,放松了下来,扭头回到了原地,继续巡逻。

晨墨虽然听不懂他们的吼叫声,但也猜到这肯定是他们的某种暗语或者交流方式。就像当初她在猎杀团,每次出任务的时候,除了通讯器,战士们身上还会配一个信号哨和一支可以发光的信号棒。不同的哨声和不同的挥棒方式,都有相应的含义。因为,达木星球是虫族巢穴之一,是一个充满各种危险虫族、原始落后的小型星球,那时人类刚开始反击,只占领了一小部分区域,很多信号塔还没来得及设置,大部分地方都没有通信信号,因此哪怕通器再高级通信器,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反而是原始简单的哨子和信号棒,在通信不便的情况下,更实用有效。

听着他们有节奏的吼叫声,晨墨感叹地想:虽然兽人生活原始,文化落后,但却也衍生出一套适合他们的生存本领。在这样的环境下,自己一个缺少科技武器和先进工具的人类,只怕生存能力,反要比他们低很多。

由于隔得相当远,巡逻的雄性兽人,只能隐约确定是那是两个一壮一瘦的兽人,至于长相性别什么的,却是看不清楚。不过既然对方是自己部落的成员,那就肯定没威胁,他们就没再继续关注,任烈阳带着晨默,沿着小河,往部落的外围居住区走去。

所谓部落的外围居住区,是指树林靠近东侧河流的区域。这片区域的树木,树干都是红色的,所以外围居住区又叫红树区。

部落里的居民分两类,一类是原住民,就是从祖辈开始,就已经住在这部落里,是部落里的老成员,他们住在内围居住区;另一类则是后面陆续加入的流浪者,算是部落新成员,他们则住在红树区。

兽人大陆环境严苛,能独自流浪生存的兽人很稀少,所以这么多年下来,加入部落的流浪者很有限,到目前为止,也就七八个。但经过一番流浪还能活下来的兽人,大多都是身经百战、聪明强健的佼佼者,所以红树区的兽人,又很被部落里的原始住民所崇敬。

只是流浪惯的兽人,大多性情内向孤僻,所以很少会主动跑去和原住民交流沟通,久而久之,原本还对红树区的流浪兽人抱有极大热忱的原住民,在得不到相应的热忱回应时,兴趣便慢慢冷了下来。及至到现在,除了冬季大家必须参与的集体狩猎外,红树区的兽人很少和原住民交流,颇有点与世隔离的味道。

烈阳也不例外,他是3年前在野外落难的时候,被部落的大祭司搭救后,才决定加入的。只是长久的孤身流浪生活,让他极不适应热闹的群体生活。虽然到了部落,但大部分时候,他也和红树区的其他流浪者一样,过着独来独往的孤僻生活。加入部落整整3年,除了邻居木塔和大祭司,他几乎没怎么接触过其他人。

可木塔也是个木讷不善言辞的人,两人交流的时候,多半就用肢体语言或眼神示意。所以初次碰到晨墨时,长久不与人交流的烈阳,可说是连话都说不利索。

两人一边走,烈阳边指着各处,向晨墨介绍,“那里最大的那个树屋,就是部落大祭司的住所……那些屋顶放着红色花朵、比较漂亮的树屋,是单身雌性的住所……”

其实按理,当一个陌生兽人来到部落时,按规矩都得先到大祭司那里报个到,通个气。只是这个点,烈阳知道,大祭司肯定也出去狩猎了,最起码也要到傍晚回来。他可不想让自家的雌性干等着,便索性先带着雌性回自己的树屋休息下。

不料还没走到自己的树屋,便见红树区里,突然连滚带爬的窜出七八只慌乱逃窜的圆耳兔幼仔,而它们的身后,一大群家猫般大的超级可爱小动物,正在可了劲地追逐它们。他们所到之处,一片兵荒马乱、尘土飞扬!

晨墨早已听烈阳提过,他们的部落是多个兽族混居的大部落,约有1000人,里头最起码有七八个兽族。兽人化作兽形时,和普通动物有一个明显的区别,就是他们身体上会有一些特殊的兽纹,用以区别兽人和兽。

眼前那群小动物,身上不同的部位都有一些奇特的纹理,估摸着就是变形的小兽人。仔细一看,还真是形态各异,有的像极了小狗、有的像小狐狸、还有的长得像熊猫,一只只圆滚滚、毛茸茸的,可爱极了。

只见他们把那几只慌乱窜逃的圆耳兔,撵到草地上,然后大伙儿围上,调皮地又扑又追,又抓又放,来回折腾,显得兴奋极了。

晨墨一眼就看明白了,这群小东西,是在锻炼狩猎技巧呢。不由来了兴致,便拉拉烈阳的袖子,想走过去看看。

机警小兽

烈阳悚得连忙摇头,这群小家伙,年龄大概在3-7岁之间,正是最调皮捣蛋的年纪,对任何陌生的人和物都充满强烈的好奇心,看见雌性那可是会撒欢了的缠上来,完全不懂含蓄两字,比成年兽人还难对付。

可惜他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见那群小家伙里,一只长着雪白皮毛、尖尖耳朵、蓬松长尾、体态圆胖,似狐非狐的小家伙突然警觉地抬起了头,竖起耳朵,一双亮闪闪的圆眼,朝着他们眨啊眨,显然是发现了他们。

小家伙是银狐族的兽人,叫格思,别看体型娇小,也才6岁,但聪明伶俐,听觉和嗅觉也极其敏锐,是一众小兽人中的佼佼者。他一发现周围多了两种陌生的气味,立刻用爪子扒拉了一旁得意洋洋逗弄圆耳兔的泰洛,提醒道“泰洛,快看,好像有陌生人!”

泰洛是这群小家伙里的小领袖,他是飞虎族的,长得虎头虎脑、背脊上还有一对小肉翅。虽然和格思一样才6岁,但体型已经是格斯的2倍,力量速度和实力,也是这群小家伙里no.1。在兽人大陆,实力就是代表一切,因此,小家伙们但凡碰到什么麻烦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最强壮的泰格。

泰洛不亏是个小首领,反应极快,虽不确定这俩陌生人是否危险,但他还是马上放开爪子下压着的可怜小兔,低吼一声,提醒一圈小弟赶紧放弃玩乐,保持警戒。

他记得阿爸说过,红树区在部落外围,极靠近小河,四周没有遮挡的石墙和明显的部落标记,经常有野兽或者陌生兽人会意外渡河闯入这片区域,相对内围居住区要危险。因此,阿爸提醒过他,要是跑到红树区来玩,一定要随时保持警惕。

小家伙们显然很听他的话,听到吼声,立刻行动一致地放开了小兔子,非常团结地跟在泰洛后面,十分训练有素地弓起身子,龇牙咧嘴,朝陌生人所在的方向作出了警戒防卫姿态。

晨墨素来喜欢小动物,见他们睁着圆鼓鼓的眼,龇牙咧嘴并不显得恐怖,反而有几分宠物炸毛般的可爱。

当下看得莞尔,脸上的冰色消融不少,朝烈阳笑问,“怎么他们不认识你吗?看起来好像对我们充满敌意诶 ”

烈阳尴尬地抓抓脑袋,“我很少和部落里的人来往。”对这群鲜少来红树区的小兽人而言,的确和陌生人没什么区别。

晨墨无语的摇头,烈阳这样的生活方式,搁现在,就一准宅男啊。想了想,拍拍烈阳的肩膀,她示意:我们走吧,让他们继续玩耍,别因为我们坏了兴致。

烈阳点点头,朝着小兽人发出一阵比较温和的吼叫声,然后就带着晨墨继续往前走,他的树屋就在前方不远处,再走一会儿就能到了。

小兽人一听那吼声,就松了口气,既然是自己部落的人,那就没什么好担心。大伙儿放松身子,又开始嘻嘻哈哈闹做一团,开始追逐刚刚借机跑掉的小兔子。

泰洛也收回了爪子,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蹭蹭格思,“格思,刚才那俩个是红树区的兽人吧,以前都没见过呢。阿爸说他们都很强的,我刚才没瞧仔细,嘿嘿,要不我们跟过去看看呀。”

小兽人的视力发育较慢,在8岁前都很差,只能看清楚十米左右的事物,刚才那两人离得有三四十米,他们只能看清楚大概轮廓,分辨出有两种气味,但具体的长相,却是看不清楚的。

格思的眼珠子转了转,点点头,对于红树区的兽人,他也相当好奇。

两只调皮鬼贼兮兮的一番交头接耳,招呼了另一只小兽人,示意他继续带着大伙儿玩,就悄悄地跟在了晨墨和烈阳的后面。

烈阳先带着晨墨回到自己的树屋,他的树屋造在红树区最东角的一棵大树上,坐北朝南,背靠山坡,位置可算是整个部落最偏僻的地方了。不过树屋旁边就是小河,河水潺潺而过,取水什么倒很便捷。树屋下来往前走十几步,就是一块空草坪,上面杂草丛生。

晨墨颇为好奇,站在树下东张西望了一番,指指四周零星布着的几个老旧树屋,问,“那些是你邻居的住所?”几个树屋里,很明显,烈阳的树物最新最大,其他的,看上去不仅旧、还且破,有几个连窗门都已经没了,看上去颇有些年久失修的模样。

烈阳点点头,又摇摇头,金色的眸子,微微暗淡下来,语气低沉,“里头已经没人住了。”每一年的冬季,对兽人而言,就是一场艰难可怕的生死考验。严寒的天气、短缺的食物、还有从北方迁徙而来的嗜血兽的入侵,无论哪一样,都会让部落损失不少兽人。他周围的这些邻居,在一年又一年的对抗中,慢慢消逝。最终,这片区域,只剩下他一个。

晨墨昨晚已经听他提过兽人大陆的冬季,心下猜到了一些,只能无声的叹息,心情也有些沉重:这是残酷的自然法则,谁也不能躲避,自己虽然刚来没多久,但很快,也将面对冷到极度可怕的冬季,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挨过。

许是经历太多这样的事,烈阳的心情整理的很快。他出来历练已经有20多天,屋子里灰尘一片,他怕弄脏晨墨,便让她在树下先等一会儿,等他收拾妥当了再上来。

晨墨撩起袖子,也打算上去帮忙,烈阳忙阻止,树屋里现在一片脏乱,雌性这么上去,只会被灰尘呛得难受。

晨墨很有些无语,每当有活的时候,烈阳这家伙就会抢着干,把自己当个娇小姐似的对待,再这么下去,自己还真会被养懒了。

烈阳如今已经深谙她的性格,知道直接说没用,便憨憨笑道,“阿墨,上午一直在赶路,只吃了几块冷掉的烤肉块,现在肚子有些饿了,不如你去帮我弄点吃的吗 ”

比起打扫卫生的活,晨墨还真是更喜欢烹饪,当下点点头,“也好,我也有些饿了,那我就去小溪边弄。”烤肉冷了后,咬起来特别费劲,中午她便只吃了点蛋糕和水果,现在一模肚子,瘪瘪的,自己也有些饿了。

意外入侵

树屋不远处的小溪边,有一个简易的石灶台,晨墨见烈阳钻进了树屋忙活,便走了过去。秋季道来,草地上的干草很多,她随便拾了一会儿,便攒了一大堆。放进石头灶台里正想点上,忽听得身后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

她抿着笑,猛得一扭头,顺手朝发出声音的草堆里扔出两颗小石子,咚咚两声后,便听得哎呀两声尖叫,旁边黄绿色的草丛里,咕噜噜滚出两个毛茸茸的圆球:一个白色的、一个金棕色。

看见她,俩圆球猛得抽了口冷气,伸出爪子捂住脑袋上被砸出的小包包,嘴巴大张,黑色的眼睛和琥珀色的眼睛瞬间睁得大大的、圆圆的、看上去湿漉漉的,一脸惊讶无比的呆瓜样儿。而他们身后高高撅起的屁股上,一条白色的蓬松大尾和一条粗细均匀的金棕色长尾,也兴奋的摇啊摇,那小模样,像极了两只来讨吃的小狗,真是又萌又可爱。

晨墨看得噗嗤一笑,这两只,可不就是刚才那群小家伙里的领头人,她早就察觉他们偷偷跟过来了,这两只还以为自己藏得挺好呢。刚想调侃两句,不料还没来得及开口,两只小东西已像无敌小弹球般,瞬间朝她发射过去。

一只张开四爪,好似一贴狗皮膏药,牢牢巴住她的臀部,伸出鼻子嗅啊嗅;一只直接蹦到她怀里,两爪抵着她的肩,小脑袋用力蹭着胸口那团柔软。而他们稚嫩的嗓音,显得无比欢乐和激动:

“呀,雌性,真的是雌性,好香好香喏!”

“哇,好软好软好软,比娜莉姐姐的还软!”

“恩,比美思姐姐还白还嫩!”

“比莱丝姐姐还漂亮!”

晨墨瞬间黑了脸:丫得两只臭小兽人,在评头论足的时候居然还不忘分工合作,一前一后,一只在占她小屁屁的便宜,一只在占她胸部的便宜。这动作熟练的,明显不是第一次。

她只觉脑门上的青筋跳啊跳,正想一只一个,赏一颗超级无敌大板栗,给这两个小色鬼。不想旁边草丛里闪电般窜出一个黑影,动作比她还快,一张嘴一伸爪,飞快地就将两只小东西给扒拉下来,转个圈,跟甩铁饼似地将两只小的扔了出去。

两只小的自由落体,咚咚两声,仰面躺在了草丛里,揉着小屁屁只哼唧疼。待看清甩他们的黑家伙,顿时傻了眼,居然是一只通体乌黑,眼神犀利傲慢,体格比他们大了两三圈的喵呜兽。

晨墨也囧了:尼玛,这临时窜出来充当英雄救美角色,竟是黑豹的贴心小棉袄,黑牙同志!也不知这家伙怎么藏匿的,她和烈阳,居然完全没发觉。

黑牙迈着优雅的步伐,挡在晨墨面前,碧绿的眼里一片高傲。它先是扭头,对着晨墨不满地咧咧嘴,示意你太大意了,居然让人占了便宜。然后才冲着格思和泰洛,发处威吓的吼声。

他想:这雌性可是自家主人看中的,这两小东西,想占便宜,门都没有。哼,他可是最最能干的伴生宠物,在主人来之前,他一定要替主人看好这雌性,谁都别想打她的主意。

格思和泰洛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也弓起身子,一边焦急地对雌性喊,示意她快躲回树屋;一边凶悍地吼了回去,虽然年纪还小,但兽人骨血里的彪悍和保护雌性的信念,却一分不减,显然是想和这喵呜兽较量一番。

晨墨看得直抚额,知道两只小的以为黑牙对她有敌意,忙揪住黑牙的尾巴,示意它安分点,然后走过去,从储物镯里掏出两块小蛋糕,在大家疑惑的目光中,塞到两只炸了毛的小东西嘴里,淡淡安抚道,“别紧张,它没有恶意。”

以前她养的小猫咪一发飙一炸毛,她便会塞吃的去安抚它,也不知这招对小兽人管不管用。虽然刚才两只的行为,很是让她无语,但毕竟是小家伙,她也不会真跟它们计较。何况,他们长得恁可爱的,喂它们吃东西,颇有些宠物养成的感觉。

没有雄性会拒绝雌性的喂食,哪怕这俩只只是懵懂的小东西。要知道,在兽人大陆,食物代表生存,互赠食物,则代表了友好和爱慕的传递。

因此,小小的蛋糕一送到嘴边,就被他们毫不客气地一口就吞下。香香的气息、甜甜的味道,绵滑的口感,果然让从未尝过蛋糕味道的两只小东西瞬间软化。本来瞪得大大圆圆凶凶的眼,弯成了一条缝,粉色的小舌头意犹未尽地舔舔晨墨的手,上面还留着香甜的气息,表情满足无比。

晨墨看得两眼微眯,忍不住揉揉他们的小脑袋,小动物什么的,果然很有爱啊。她已经完全忽略了,泰洛作为一只长着肉翅的老虎的彪悍,反正它小小的,看上去也就比猫大一些。

黑牙不满的呜咽了两声,绿色的眼盯着晨墨白皙的手,走过去用黑色的鼻子嗅了嗅,好奇那两块白色的东西,是怎么凭空出现了。

格思很聪明,看出黑牙似乎对雌性没有敌意,便用脑袋蹭蹭晨墨,软嫩的嗓音,撒娇般地开始套情报,“雌性,我从来没在部落里看到过你,你是新来的流浪兽人吗?你是玄冥族的吗?我听阿爸说过,只有玄冥族的人,才有能力拥有喵呜兽?”

晨墨看着他黑溜溜的狐狸眼灵活地转啊转的,里头尽是小狡猾,便摇摇头,没说话。她的身份现在还挺尴尬,多说多错。

泰洛也凑上来,虎头虎脑地道,“格思,哪有雌性会做流浪兽人,阿爸说外面可危险了。”在部落里,为了保护小兽人,他们不满10岁,成年兽人是不会带他们去外面狩猎的,只会抓一些野兽幼仔,让他们在部落里做锻炼。

格思还想说什么,却见晨墨的身后突然伸出一只强健的手臂,一把提溜起他和泰洛,“你们怎么跑到这边来了 ”原来手臂的主人,是收拾好树屋来找晨墨的烈阳,他这话,问的是两只小兽人,但眼睛却是瞄的黑牙。

黑牙浑身一个哆嗦,往旁边的草丛里一扑,立刻闪。虽然这个兽人的表情总是憨憨的,看起来很无害,但每次一对上他那对金色的眼瞳,它却总有种极危险的感觉。

格思和泰洛努力挣扎着小身板,不满地咕哝,“放开,大个子,放开我们啦。小心我告诉大祭司,说你欺负我们!!”

烈阳微微一笑,挑眉“啊,是吗,那要不要顺便再告诉大祭司,今天你们跑到红树区来玩了。”

格思和泰洛面面相觑,想到大祭司那张似笑非笑的脸,立刻全身一个激灵,只觉一下子被人掐住了命门,瞬间耷拉下了小脑袋。

每当秋冬季来临,部落东侧的河对岸,会有不少饥饿的食草兽会过来觅食。因为红树区里有这一带最丰肥的草地。像现在,外面的草地大多已经枯黄了,但这儿的草地,却最少有一半还是绿的。虽说食草兽是食素的,但饿到极点在狂暴的情况下,强健的蹄子却也是会主动踢人的。成年的兽人当然不怕它们,可能还十分欢迎他们主动送上门来送当食物。不过小兽人却还无法抵抗他们,以前就出现过落单小兽人被食草兽踢死的事过,所以大祭司规定:秋冬季,小兽人不允许到红树区玩,当然,春夏季是可以的。

格思和泰洛明显就是瞅准今天部落里的雄性和雌性,集体出去觅食,便兽胆包天的躲过巡视的兽人,偷溜到这儿来玩了。若是被大祭司知道,那可是要挨罚的。

烈阳无视两个小兽人可怜巴巴的、一副我还要再和雌性玩的眼神,对晨墨道,“我先送他们回去,树屋我已经收拾好了,你先上去休息下。晚上,我会带你去拜访大祭司的。”

他刚说完,却听到部落居住内区方向,突然传来一阵奇怪而急促的声音,那声音很响,挺像号角声。烈阳竖起耳朵一听,脸色立刻大变,就连他拎着的格思和泰洛,也再度紧张地竖起了毛。

他们都清楚,那是部落战斗的号角声。当它响起的时候,就意味着:部落居然出现了入侵者!!

烈阳脸色一沉,在部落大部分雄性都出去狩猎的情况下,突然出现入侵者,那可不是什么好事。来不之及多思考什么,迅速把两只小兽人往晨墨身边一放,语气不怒而威,“你们藏到树屋里,如果没听到我的声音,千万别出来!”

说完,他怒吼一声,全身肌肉膨胀,迅速化成兽形,如闪电一般,朝号角响起的方向疾驰而去。

当部落受到威胁时,任何一个有血性的兽人,都会拼却性命保卫自己的家园。虽然他只在这儿呆了三年,虽然他没认识多少部落的人,但这里,依然是他的家!!

岌岌可危

兽人大陆的春夏季与秋冬季,对兽人们而言,代表截然不同的两种含义。

前者可谓之入沐天堂,食物丰沛、风景优美、身心舒畅,哪怕部落里有再多的兽人,都不用为食物担忧。他们的待遇,那就是上帝的亲生儿子,被大自然宠啊、疼啊。

后者就惨了,食物短缺、天气严寒、野兽入侵,他们的待遇,立马降格为了上帝的私生子,时不时就要被后妈穿小鞋、整上一通。

烈阳赶到号角声响起的地方,看到的正是自己部落里留守的兽人,正同一群小石桌般大、黑皮、青面、獠牙、长着六足、外形颇似蜘蛛的野兽做激烈对抗。

这种野兽叫石潴、喜食绿叶、性格狂暴、每到秋季便会到处寻找还未变绿的树林,大肆啃噬枝上树叶,以便在冬季到来之前,在身体里存储足够的养分安然进入冬眠。这种兽类单体的攻击不算强,脑子也愚钝,有些一根筋,只是有个可怕之处就是它们喜欢成群结队的行动。有时数量纠结多了,能达到上千上万。石潴有一个极大的坏处,就是生性贪婪,所到之处,不止绿叶被啃得一片不剩,就连树枝树木也会被破坏殆尽。这对习惯搭建树屋,生活在树林里兽人们而言,简直就是天大的灾难。

因为兽人部落的选址极为讲究,要有山、有林、有树、有水,其中对这树的要求,便是要高大粗壮结实,能支撑起兽人的树屋。而能满足他们需求的树,大多是长了百年之久,高可参天、枝繁叶茂。只有这样的树,根系才扎得够深、能汲取泥土更深层次的养分,不易为狂风暴雨所摧,生命力极顽强,哪怕到了秋冬,树叶也不会全部凋零,总会留些绿色在枝头。但也因此,常引得石潴贪婪窥视。因此每年到了二秋中旬,每个部落,或多或少都会受到石潴军团的骚扰。

只是今年不知怎么回事,这些家伙行动得更早,居然在一秋末尾就行动了。

烈阳粗粗观察了下,便到抽了一口冷气。石潴大约有四五百只,看上去乌压压一片,它们是从部落最西侧入侵的,而为这儿有一小段河流的水很浅,它们可以直接渡过,避免被淹死。它们的前锋部队已渡过了河,暂时被部落里留守的雄性兽人,挡在了树林外的草地上。不过,后续部队正前赴后继地过河,试图冲过来。

其实这样的数量,若在平时,以部落的实力,实在不算什么。一个健壮的成年雄性,可以对付三四只。他的部落里总共有987个兽人,雌性301个,雄性686个,其中年轻的、成年的、战斗力富足的雄性,就有五百多个,应对起这四五百只石潴简直易如反掌。

奈何今日部落中的青壮年都跑出去狩猎、采集野果野菜,为即将到来的冬季做准备,如今只剩下七八十个成年雄性,其它的多是老弱雄性或无攻击能力的雌性,打起来自然十分吃亏。尤其等它们都渡了河,拥簇上来,自己这方必呈败势。

烈阳又急又惊,一时也没有什么应对方法,只能一个怒吼,先加入战局。他和留守的几十个兽人交换了一个眼神,便找了个空隙位置,堵击石潴。

留守的兽人都是部落里年轻力壮、出类拔萃的佼佼者,战斗经验丰富,面对蜂涌而来的石潴军团,心中虽然十分焦急,但应对起来,却有板有眼。他们每人隔数米站着,分成两排,拉出一前一后两条防线,将冲刺过来的石潴,或拍飞、或捉住活生生摔死、或用利爪撕碎,下手狠利干脆、毫不留情。

第一条防线的兽人,多是飞虎族的、魔狮族的,他们大多体格庞大、身体坚硬,力量惊人,能攻能守。挡在前面,可以将大部分试图冲破防线的石潴拦截击退。

第二条防线的兽人多为狐族、犬族,他们身体的力量相对弱一些,但是身体灵活、反应机敏,在第二排捡遗拾漏,没漏可捡的时候,他们就拿起地上对方的大石块,狠狠砸向如狼似虎而来的那群黑皮家伙。

这样搭配着实不错,虽说防线维持得有些艰难勉强,但十几分钟下来,倒也没有一只石潴冲刺成功。而兽人们都杀红了眼,眼里赤红一片,杀戮气息浓盛,他们知道,这是一场生与死的较量,残酷、血腥、没有任何退缩的余地。若自己败了,死的不止是自己,还有身后部落里的老人、孩子和雌性。就连祖辈流传下来的家园,也会失守。

一时间,战场上血红飞溅、石潴的残肢乱飞、浓烈的血腥气息,给这片本来宁静的草地,笼上了一层压抑的死亡阴影。而石潴如破锯般的怒吼嘶叫声,响彻了这片草地和草地后的树林。树林中的部落里,雌性脸色发白、全身颤抖,心惊胆颤地躲进树屋里,或紧紧搂着自己的阿妈、或用力抱着自己怀中蠢蠢欲动的小兽人,无声祈求兽神的庇护。

她们也清楚,一旦这帮子家伙侵入树林,不止会将树叶啃噬一尽,甚至连她们,也会被啃得只剩骨头。因为它们不止食素,也食肉。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双方僵持了约有半个小时,兽人一方已慢慢露出了疲态,不停的厮杀、高度紧张的神经,显然很浪费体力和精力。

期间险情频发,防线一退再退,有几次差点就要被冲破了,好在树林里又冲出三四十个老兽人。他们虽然年纪大了,力气也衰弱了,但守护家园的心却很坚定,一个个搬起石块,拼命狠砸,硬是帮年轻兽人了争取了点时间,恢复了即将溃散的防线。

只是他们终究年老体弱,没多久,就有几个老兽人,在惨叫声中,被几只漏网的石潴,用獠牙戳破了肚膛,在痛苦的呻吟声中慢慢死去。

同类低沉而痛苦的声音,和凄惨的死状,犹如烈性催化剂,顿时让年轻的兽人红了眼圈,兽血沸腾,心中的残虐之气暴涨,下爪越发凶狠,恨不得将这群黑皮獠牙的家伙,统统撕成碎片。

可是越打,兽人们越是心惊绝望,石潴源源不断涌来不说,还有好多没来得及过河的,也霸占了河对岸,似乎有打持久战的念头。而援军迟迟未到,而他们的体力却越来越不支了,再这样下去,防线冲破是早晚的事,他们似乎只有死路一条了!!

烈阳看着河对岸那群面目可憎的石潴,素来临危不惧的心,也是沉重无比:鹰族的人已经派去向大祭祀求援了,可是,他们就算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来,也要两三个小时。撑半个小时,已是疲惫堪危,两三个小时,他们,还撑得下去吗?!

如果撑不下去,那么,自己的雌性,又该怎么般呢?她也会跟着遭殃!

他第一次有些后悔,不该带雌性来自己的部落的,还叫她乖乖在树屋等着。如今石潴盘踞了整条河岸,即便自己想让雌性跑出去,只怕也希望渺茫了。

想到晨墨也可能会丧生于石潴,烈阳顿时心如刀割,有一种仿佛来自灵魂的痛楚,在生生的戳着他的心口,让他再不敢想下去,只能越加发狠地攻击!

5

晨墨出手

量的悬殊加上体力的流逝,兽人们勉力维护的防线,再度出现崩溃。烈阳身边的一个魔狮族兽人,大约是有些脱力了,在和2只石潴搏斗时,冷不丁被其中一只的獠牙戳中。石潴的獠牙又尖又利,宛如刀尖,一下子就穿透了它的腿骨,兽人痛得闷哼一声,庞大的身躯一时没站稳,顿时重重摔倒在地,防线顿时开了个口子。而三只石潴乘机蜂拥而上,将他团团围住,后面七八只石潴也快速突破防线,撞开试图阻拦的狐族,朝兽人身后的树林冲去。

兽人脸色哗然大变,几个心焦毛糙的家伙慌慌张张想去阻止,结果一挪位置,防卫立刻大乱,乘机突破防线石潴越发多。烈阳金瞳里寒光大放,全身的毛尖刺般竖起,一声怒喝阻止了乱来的家伙。利爪一伸,他快速帮受伤的魔狮族兽人,摆脱石潴的包围,让他退居二线。他略略移动,一人顶住两个人的位置,再度将防线缺口堵上。。

防线虽然勉强拉回,可一想到已经往林子里窜去的那十几只石潴,一众兽人的心,都是七上八下、焦躁异常:不管老弱,部落里的雄性都出来参加战斗了,如今里面只剩一些柔弱的雌性和10岁以下的小兽人,根本对付不了石潴!

一个飞虎族的兽人,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水,忍不住对留守兽人中的小队长纳奇喊道,“队长,要不我回去把它们干掉!”部落里有他的阿妈和最疼爱的小妹,万一不幸被石潴撞见,他实在有些不敢想象这个后果!

纳奇脸色一整,大吼,“胡闹!你走了,谁来顶你的位置!”这种时候,越是慌乱,越是容易出问题。一旦大家挪了位置,防线的缺口只会越来越大。纳奇一边努力抓打石潴,一边努力寻找补救办法,他其实也担心那几只冲入林子的石潴,只是主次还是分的清。抬头看了眼烈阳所在的位置,纳奇沉重的心微微有些安慰,还好这个红树区的兽人反应够快,不然刚才就险了。

然而看看身侧逐渐露出疲态的兽人们和他们眼中苍凉的绝望,他的一颗心再度沉下,重得有些喘不过气……

虽然谁都没有说,但大家都清楚,这样的防线,也撑不了多久。

就在绝望的低气压开始逐渐笼罩兽人时,大家忽听到身后传来一阵石潴慌乱而惊恐的嘶叫声。

第二防线的兽人,扭头一看,顿时傻眼了:本来已经冲进部落里的石潴,有五六只,慌不择路,狼狈不堪地从林子里跑出来,仿佛身后有可怕的怪物追逐着似的。。

这是什么情况?就在大伙儿纳闷费解时,只见一支尖细的怪木棍凭空出现,又狠又准地射中了其中一只石潴的头部,那石潴只嗷的惨叫了一声,晃荡了下,便扑倒在再没起来。更奇怪的是,它身边慌乱的几只,腿脚也跟疲软了似的,没跑几步,就六足发软,笨拙地倒地,软绵绵地好似被抽光了力气。

紧跟着,树林里跃出一个迅疾如闪电的黑色身影,两只眼碧幽幽泛着冷光,威风凛凛地扑到那几只石潴旁。它的身上骑着着一个身形纤细的人,那人背上背着一把怪东西,手里拿着一把从未见过的银色家伙,对着倒地没死的几只石潴,毫不留情的就是一番利索砍杀。砍刀所到之处,血肉横飞,但她一脸冷绝的模样,仿佛砍杀的不是一只活物,而是一堆野草。而她身后,十几个飞虎族、巨鹰族的小兽人,嘴里叼着一罐奇怪的东西,努力挥着翅膀跟在她后面。。

兽人又喜又惊,喜的是窜进部落的石潴明显被这不知从哪跑出来的孱弱纤瘦的兽人给干掉了,惊的是,那帮小崽子怎生这么不怕死的出来了。。

等他们逐渐奔近,兽人雄性们看清那喵呜兽身上骑着的兽人长相时,除了烈阳,其他的均嘴巴张成“o”,集体默了……

大脑瞬间凌乱、身体机械而本能地厮杀着石潴……。

兽神在上,他们一定杀野兽杀出幻觉来了,为什么那喵呜兽身上骑得,会是一个看上去陌生的、白嫩的、娇弱的、漂亮的雌性?!!

烈阳脸色一凛,他一向知道这雌性是胆大的,但也着实料不到,她会在这样危险的时刻冲出来!

心脏猛得一收缩,他骇得几乎要跳起来,“阿墨!!!”。

晨墨在人群略微一搜索,就看到他了,几十号兽人里,就属他的毛色最白、个头最庞大。看他还活蹦乱跳的,晨墨担忧纠结了半天的心,总算安定了些。但是脸上的冰色还没散去,就见一只石潴趁着烈阳扭头看她,分散了心神的时候,意图突袭。

她眼神一冷,想也不想手中的银色砍刀就飞了过去,生生插入那石潴额头要害部位,瞬间便送它上了西天。

那准头,那力道,那出手的自信利索和干脆漂亮,看得一干兽人又惊骇又佩服:兽神在上哟,这,这,这彪悍的,这还是雌性吗?别介是个长相颇漂亮的雄性哟!!

一干雄性还来不及消化心中的震撼,晨墨却已果断地再度出手:一支支弓箭,跟天女散花似的,快速射向兽人眼前的石潴军团。她可纠结了好一番,才最终决定出手相救的。她多的是指挥小队猎杀虫族的经验,知道战场上局势变化万千,每一分钟都是极关键和珍贵的,容不得浪费。

成群攻击的石潴,对徒手而战的兽人们,也许是天大的麻烦。但对于晨墨而言,却是大好的攻击机会。那些弓箭箭头上,都是抹过致命毒药和迷药,她压根不在乎能不能射中要害,只要擦破了皮毛就行,因此出箭极快,所到之处,石潴成片倒地,严重的立马中毒死去、轻的也是昏迷不醒,没了反抗之力,任凭宰割。

不过片刻功夫,兽人面前的石潴军团就被消灭了三四十只,同类莫名的中毒症状和空气中淡淡的怪异味道,让身后原本蜂拥赶前的石潴,本能地感到了一丝危险,纷纷减慢了速度,一时间居然不敢越过同类尸体,只隔着一定距离,挥舞这前爪和獠牙,和兽人们对峙。

原本几乎已经脱力,无力维持有些溃散防线的兽人们,谁也没料到,一个看上去娇弱脆弱的雌性,居然以一己之力,力挽狂澜,愣是在千钧一发的危机深刻,为他们争取到了一点点宝贵无比的休息时间。

在大口喘息,调整气息,恢复精力的同时,一众雄性的目光,简直无法从这个神奇的雌性身上移开:

精致冷漠沉静无所畏惧的面容,乌黑如夜色中闪亮星辰的耀眼黑眸,迎风肆意飞舞的潇洒长发、骑坐于喵呜兽上笔挺坚韧如松柏的脊背、还有那高超精妙的射击技巧、临危不乱的淡定从容……

极柔的面容身躯里,却带着极刚的个性,这样充满力量与勇气的雌性,是他们此生从未想过、也从未见过的!。

相比雄性有些震撼兼恍惚的表情,晨墨却显得理智也严肃的多,她的全副身心,都放在了对手身上。

她知道,眼前只是暂缓了僵局,争取了一点点时间而已。自己身上的箭支和药品并不多,顶天能再消灭百来只。但瞧着河对岸那密密麻麻的黑家伙们,自己根本耗不起。一旦对面那些家伙畏惧心稍退,必定还会继续猛攻。而且这样麻烦的家伙,若不一次性清理干净,必留后患。

只是眼前这情况,绝不能力敌,只能智取!若学着兽人你一拳我一掌的打,吃亏的必定是自己这方,毕竟人实在太少,双拳敌不过四掌。。

理性的大脑快速运转,晨墨眼角微挑,看着一干瞅着她直发愣的兽人,冷冷问 “你们这里,谁能作主?!

干草烈火

“我!”纳奇挥挥手,在雌性那冷冷幽幽的黑眸注视下,全身一紧,素来严肃呆板的脸上,滑过一丝可疑的潮红和忐忑。

晨墨快速打量了几眼,看起来挺正经严肃的,倒像是个带队管事的,当下也不赘言,开门见山道,“借我个能飞的,我先去截断他们的后路,你们在这里先顶一会儿,等我回援。”

纳奇“啊”了一声,虎目圆张,雌性的声音清清淡淡的,但话里话外,却透着不容拒绝。只是这提议,没头没脑的,他摸摸脑袋,有些不明白。。

想再细问,却见雌性目色清冷,警惕地返身拉弓又是几箭射出,逼退了那些蠢蠢欲动、欲再度冲刺的家伙,然后一扬眉,眼里颇有几分不耐,“时间紧急,我只能说:不听我的,死路一条;听我的,能有六七成活命机会。”

这番话很好很强大、乍听起来,简直嚣张的没边,可人雌性偏偏用了极平淡的语气说,仿佛讲的不过是一件极稀松平常的事。

纳奇只觉被堵得老半晌回不了话,哭笑不得地瞅瞅四周的雄性兽人,用眼神无声询问:这哪来的雌性,谁家养出来的,该不该听她的?

纳奇绝不是没主见的人,相反,还是部落里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是个极有经验的小队长了。每年秋冬季,经常领着兽人狩猎、对抗入侵的野兽,多番历练下来,还是有些能耐的,不然也不能在这么短的情况下,就能组织起留守的兽人拉起两道防线,对抗源源不断涌来的石潴军团。只是眼前这事:一则关系到能否保住部落、保住家园,干系重大;二则对方是个雌性,雌性在兽人大陆何其珍贵,他们无力保护她不说,若还让她去冒险,委实有些……

好吧,说穿了,倒不是重男轻女,而是有些儿不舍,兼伤自尊。

兽人们面面相觑,一时也不知怎么办。

倒是烈阳多少知道晨墨的秉性,自家雌性做事,是个谨慎的个性,从来都是先谋定而后动。既然她肯出手,必定是想好了办法,且心里有几分把握。她虽然说的是六七分,但肯定心里已有七八分胜算。

生死关头,由不得多想,或者放手一搏、或者坐以待毙,总有人必须做出抉择。金眸闪了闪,烈阳果断地凑到纳奇耳边,叽里咕噜了一番,纳奇脸色为之一振,看向晨墨的目光多了几分惊讶、兴奋和崇敬。二话不说,点头道,“尊敬的神,嗯,雌性,我是飞虎族的,能飞,愿意为您效力。”

神?!晨墨眼皮跳了跳,耳聪目明的她,自然没略过纳奇口里差点呼之欲出的词。横了烈阳一眼,很快明白,这厮怕是将自己随口乱应的神使身份透出去了。倒是聪明的一招,越是原始的地方,对于所谓神灵,总是越加信仰,瞧瞧这队长充满服从和尊敬的表情就知道了,这身份多好用。

纳奇颇有威信,他既做了抉择,余下的兽人自然不会反对,何况他们心中也好奇,这雌性到底有什么样的能耐,敢说那样的大话。兽人讲究实力为尊,哪怕是雌性,只要有实力,一样可以赢得大家的尊敬。

见意见统一,可以上令下达,晨墨满意地点点头,从黑牙背上跳下,走到烈阳身边,从储物镯里拿出他的大弓和箭及1罐毒药和1罐麻药,递过去,这些能帮助他们撑得轻松些,然后在他担忧的目光中,拔出扎在偷袭石潴身上的砍刀,放回腰侧,爬上到纳奇背上。

黑牙刨刨蹄子,不满地看看她:它可是奉了主人的命保护她的,她怎么能利用完就不理它呢!

晨墨看看已经开始重整旗鼓,明显克服了畏惧,打算再度蜂拥而来石潴军团,懒得和这小黑货多言,只甩了句你留在这儿帮他们,就招呼一群小兽人跟上,指挥纳奇往石潴的渡河点飞去。

纳奇飞到半空,看着身后一群小兽人又惊又慌,忍不住对晨墨道,“这些小东西还小,没什么战斗力,不如让他们留在后方。”因着雌性缺少,兽人能产下的幼崽也少,在部落里,小兽人们受到的爱护,也只比雌性差一点而已。如今见它们也跟在后面冒险,作为一个成年兽人,安能放心。

晨墨淡淡地睨了他一眼,“只是帮点小忙而已。”再说,覆巢之下岂有完卵?若是部落没了,这群小家伙不也一样没出入。与其乖乖等死,还不如拉出来,发挥点作用。玩过象棋的都知道,只要布局的好,哪怕只最微不足道的小卒,也能发挥极大的作用。

拍拍纳奇毛茸茸的脖子,晨墨示意,“飞到它们渡河的地方。”

一飞到河边,纳奇的心跳就剧烈加快,眼也沉了下来。自己的估算不准,放眼望去,发动侵袭的石潴远不止四五百只。算下来,他们弄死近200只,已渡河的,还有200来只,此刻在河对岸,排队等待着渡河的还有黑压压一片,看起来最起码还有四五百只。好在他们体重畏水,只能从那一小截浅水区渡过,河面有限,限制了他们的速度,给了自己这边喘息的机会。

晨墨只扫了一眼,预估了距离,就从储物镯里拿出数瓶蓝色包装的烧酒,朝身后的泰洛打了个暗号,就率先打开酒瓶,将酒浇在了小河浅水区附近的草丛里。身后的小兽人早被她教导过,立马招呼着小伙伴,一个个沿着小河边缘,将手里蓝色的瓶子砸下去。兽形的爪子,远没人形时候灵光,它们可做不到拧盖子之流的,索性就粗暴点砸下去。

瓶子掉落地面,自然碎得四分五裂,里头透明的液体,也沿着草丛流的到处都是。晨墨拿出一块布,浇上烈酒,用制火器点燃,扔下去,被浇了烈酒的草地,瞬间火苗窜起老高。河对岸也是一片草地,秋天来了,枯黄了大半。只是泥土还有点湿气,直接点火的话也能烧起来,只是可能还没旺起来,就先灭了。但晨墨让小兽人扔下去的,不是一般的液体,而是酒精度达70度的高度烈酒,划根火柴,光它自己就能烧半天。何况烈酒碰到枯草,再添把火,那真是干草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尤其小兽人们砸瓶子的点,都离得近,且在一条线上,那火借着风势,很快一条线上的枯草全烧起来了。远远看去,便是河岸边架起了一道火光冲天的凶猛火墙。

兽人世界里大部分的野兽都畏火,就连兽人,也只是在烹煮食物时会小心翼翼地用一用,用完也是迅速熄灭,平日里碰都不碰,石潴显然也不例外。已经过河的那些,算是逃过了一劫,没来得及渡河,涌到河边的那些,有些被小兽人的酒瓶子砸到了边角,身上也沾了不少酒精,那火便毫不留情地烧到了它们的背上,疼得它们嗷嗷乱叫、乱窜。但它们一乱窜,不但没把火灭了,反而把火带到了其它地方的,更多区域的枯草也慢慢烧了起来。

晨墨趁势又让小兽人们往中间已经有火苗窜起的位置多砸了几瓶,那小火势便发展成了大火势。随着大火燃烧面积的逐渐增加,成片区域的温度逐渐高起来,枯草也燃烧的更容易,星星之火顿成燎原之势。到最后,哪怕晨墨不再浇酒精,那火势也已借着风势,猛得停不下来。

空气里热浪翻滚,火势蔓延了河边整片草地,不少石潴被活生生烤熟了,剩下没死的,也是尖叫声四起,吓得慌不择路地逃跑。

如此,原本还是分嚣张的石潴军团,很快在凶猛的烈火中,不打自溃!烧的烧,逃的逃,还有不少带着火跳进河里活活淹死。

热气隔着小河远远传来,目睹这壮观一幕的烈阳、纳奇、小兽人、还有其他兽人,除了目瞪口呆外,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兽神在上,原来,火除了烤肉外,还可以这么用!!!!

然而,就此还没完,刚切断河对岸的援军,晨墨就快速掉转方向,领着小兽人们,朝烈阳他们飞去,显然打算对已经过河的这群黑皮家伙,发动最后一击。

作者有话要说:

嘿嘿,谢谢大家的关心,感动ing,

偶只能努力更新啦,嘿嘿!

哎呀,猛得一看,偶已经写了一个月了,字数居然有10万了。

自己给自己鼓个掌,坚持写也不容易阿。中途很容易想发懒。

部落英雄

在风轻云淡的表情下,晨墨骨子里其实有股猛劲和狠劲,那是同她搭档上过战场的晨芸给予的最中肯评价。你想想,猎杀团共有12个精英团,其中第一团是精英中的精英,她能跻身进入第一团,并坐上副团长的位置,没点傲人的本事,能做得稳?

撇去漂亮的身手和聪明理智的大脑,她最为老团长看中的,便是身体里那股霸道劲和面对敌人时的狠厉。不该手软的时候,绝不手软。该斩草除根的时候,绝对会把草根相连的泥土都能给一起端了。

女性战士在战场上,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容易心软。可太多不堪的回忆和血淋淋的教训,却让晨墨深刻明白,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虽然残存的石潴,已被河对岸同类的惨叫声,惊得乱了心神,似乎有想逃跑的意思,但她并不打算放过它们。既然它们能来入侵一次,那就是记住了这个地方,回去后,一旦元气恢复,必会再度来袭。

她既然出手相助,也抱着暂时将这部落当作自己落脚点的念头,便决不会给予它们这样的机会。

晨墨一边挥手让小兽人们快快退到成年兽人的后面,一面拉拉纳奇金棕色的耳朵,指挥他飞的更高。

河对岸的麻烦解决了,火墙架在那,躲过烈火、死里逃生的伤残石潴数量并不多,绝对不敢再冲刺,但河这边还有200多只。兽人们经过长时间的拼搏,显然已是强弩之末,这点数量搁平时可能还好,但在这会儿,压力还是相当大的,所以她只能速战速决。

有些肉疼的拿出爆雷,这可是她所有家当里,最有杀伤性的一个,而且只有一颗。她原本是留着防身的,哎,如今只能贡献出来了。

咬咬牙,她将暴雷装在箭上,于高空中拉弓,计算好爆炸范围,破空射出。暴雷的功能堪比炸弹,箭头落地后,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声中,大片的石潴被炸得四分五裂,残肢乱飞,直接炸死了一半。

兽人们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如雷声轰鸣般的惊天一炸,骇得全身一抖,耳朵嗡嗡直响。他们不懂这里头的奥秘,只知雌性一拉弓,似乎这不可思议的一幕就发生了。越是原始的社会,人们往往将一些不能解释的自然现象如风、雨、雷、电以至土地、河流等归于神力,从而加以崇拜。

他们虽然不像纳奇,已知晓了晨墨“神使”的身份,但看她的目光,已完全从单纯的惊艳,变成了惊骇和佩服:额滴兽神在上,这哪是雌性,分明是兽神座下的修罗使呐!。

纳奇平日里略显严肃的虎脸,此刻也充满了激动:这果然是神的使者!!一出手,就召来了天雷助阵。

晨墨可不知这些脑袋单纯的家伙,已经把她神化、妖化兼魔化,她心里正暗暗肉疼自己这回的损失呢:一颗暴雷、百来瓶烈酒、几百只弓箭、四罐子药……

若真在游戏里,这些都不算什么,用完了重新买就是,可在这儿,这就是资本阿,存活的资本。

没好气得看向那些呆若木**,反应慢了许多的傻大个,她骑着飞虎冲下去,习惯性地发号施令,“发什么呆,赶紧把剩下的解决了!”

暴雷威力虽大,但能波及的范围却小,一颗扔下去,也只炸死了百多只,剩下还有八九十只,虽然兽人看起来还有七十多人,但个个大伤加小伤,里头还有力气战斗的,也就三四十个了。算下来,一人还得对付两只。

没有任何犹豫,在纳奇快飞近地面时,她双手一撑,动作干净利索的跳下,拿出砍刀,加入了肉搏战。战场上的每一分,每一秒,对她来说,都须争取。

烈阳的一颗心,一直挂在她身上,留意着她的一举一动。见她从纳奇身上跳下来,立刻飞扑过去,挡在她的身侧保护她。他知道雌性很聪明,有许多稀奇古怪的武器,但本身的力量速度却不如兽人。两人相处了一段时间,也合作过一起狩猎,打杀起来你防我打,你退我进,彼此照顾,颇有几分默契,一时倒杀得他们身前那群慌乱的石潴没了抵抗能力。

纳奇和其它兽人,虽然又惊又累又痛又疲惫,但见人一雌性都如此卖力,自然也激起了雄性骨血里磅礴的斗志。一个个顿时跟打了**血似的,士气大振,奋起反击……

当染血的夕阳,照耀大地时,一支七百多人的庞大队伍,形色匆匆地奔驰在草原上。队伍里每一个人的脸色都紧紧绷着,脸色青白,没有一丝笑容,眼里是深沉的痛意和恐惧。

虽然心怀祈祷,虽然已经尽最快的速度在赶路,但每个人心底都隐隐带着绝望。越是靠近部落,那颗惶恐的心越是忐忑。有些心性脆弱的雌性,甚至已经捂着嘴嘤嘤哭了起来。她们害怕,等赶到部落的时候,迎接她们的是被啃噬一尽的荒芜和亲友的白骨……。

大祭祀心急如焚,率领一支飞虎族的成年兽人跑在最前面。他太清楚石潴军团啃噬草木的能力,一旦被他们侵入,那传承了千百年的部落,就毁了。若在春夏季,这许没什么,大不了集体迁徙,慢慢寻找一个合适的居所,反正一路上食物充沛,不怕饿死;但搁在秋冬季,那就是天大的麻烦,只怕还没找到合适地方,大伙儿就会先被冻死饿死。虽然附近也有其它部落,可以选择投靠,但在秋冬食物短缺的季节,没有一个部落,愿意增加大量人口。毕竟为了避免部落间为争夺食物而自相残杀,每个部落都是有一定范围的领域划分的,一个领域内的食物都有限度,人口一增加,食物必定不足。

其实这种情况大伙儿都清楚,所以留守的兽人,譬如飞虎族的,明明可以凭借自己的天赋逃离,但为了整个部落地利益,都选择了血战到底,拖延时间,等待救援。。

大祭祀心中其实也黯然,以留守的那么点兽人,对抗四五百甚至更多的石潴军团,胜算是肯定没有的,唯一能期待的,就是他们的牺牲,能拖住了石潴的步伐,给他们的回援争取到一定的时间。

当大祭祀率领的先头部队,赶到部落小河外围的草地时,惊愕地看到此处已经是焦黑一片,曾经是黄绿色的草地,到处散落着黑乎乎的焦尸,没了半点生气。草地上的火已经熄灭了,草也差不多烧光了,但空气里的热气还没散尽,到处弥漫着一股腥臭的肉焦味和一种从未闻到过的刺激味道,众人心中顿时一紧。

他身后的魔狮族族长,左右查看了下,突然欣喜地道,“大祭祀,死的全是石潴,没有部落里的兽人。”

大祭祀蓝色的眸子闪了闪,有些迷茫,嗯了一声,张嘴刚想说什么,身侧的巨鹰族兽人突然欢喜得跟孩子似的,指着河对岸的某个方向又叫又跳,“大祭祀,快看,是纳奇,是纳奇!!!他没死,他没死阿!!”

所有人的心,在他喜极的叫声中,瞬间高高提起,齐刷刷向他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河对岸,飞来一个金棕色的身影,巨大的肉翅,在半空中起起伏伏。

等到纳奇飞近时,百多个兽人的瞳孔瞬间放大:他的身上跨骑着一个兽人,不,确切的说是一个雌性,一个极漂亮的雌性。

她发丝凌乱,眼神清冷,颧骨有几道醒目的爪状血痕,手中拿着一把银色闪亮的家伙,上头血迹斑斑,而她握刀的手、白色的衣服上也是殷红一片,好似刚刚从血水里出浴一般。现场的兽人,都是极有猎杀经验的人,打眼一看,便知这雌性刚经过一番血战,全身上下透着一股血腥杀气。尤其她雪白脸颊上的那一抹尤在滴滴外渗的血珠,在血红色的残阳沐浴下,刺目得妖异,灼眼的吓人。

他们茫然而震撼,此刻,谁也不知道,这一年,兽人大陆,兽人史册上出现了第一个雌性英雄!

风雨韧草(加更)

当太阳落下、月亮升起时,草地上的尸体已经被后来赶到的部落大军收拾得一干二净。河对岸的草地烧掉了大半,黑漆漆的只剩焦土和残草,但等到来年,绿草依旧会疯长,强劲的生命力,并不会因为一场大火就湮灭。而河的这边,并没受大火波及,等石潴尸体被清扫光后,草地依旧黄绿交错,那是属于秋的色彩,在月光下显得宁静而祥和,完全无不见白天的杀戮血腥。

在这次意外的入侵事件中,部落损失了7个成年雄性、20多个老年雄性,悲伤笼罩在兽人的头上。他们用属于自己的仪式,将死去的兽人,安葬在部落北边的安息树下。泥土掩盖了兽人的尸体,雌性用滴滴的泪水,雄性用红色的眼圈,送走了这些为部落牺牲的英雄。

但这样的悲伤并不会持续很久,每一年的秋冬天,他们总会送走许多这样的勇士。在兽人大陆,死亡和牺牲是两个概念,他们为了部落而牺牲,死亡里就带了那么点英勇无畏、值得尊敬的含义。这种色彩,使得生命的消失,少了几分哀伤、多了几分可敬。

在七八十个幸存兽人的渲染下,在几百号雄性喜滋滋到发绿的目光中,在部落雌性半信半疑的纠结下,晨墨顺理成章地成了部落的英雄,加入了部落。当然,有多少人真的相信她的能耐,就不得而知了。

部落里是为单身雌性专门准备有一个区域的、那里的保护最为森严、树屋造得也最漂亮,甚至还有雄性轮流提供各种生活上的服务和帮助,说穿了就是这些未婚雌性,被当金疙瘩玉宝贝似的被供着,享受着惬意舒适无忧的生活。

但晨墨拒绝了,在和大祭祀单独密谈后,只要求在红树区,烈阳树屋的旁边,搭建一个属于自己的树屋。这让部落里的雄性和雌性很是大惑不解,红树区在他们看来,是极危险的地方,尤其到了秋冬天。

就连泰洛都忍不住伸出小爪子,巴住晨墨的衣服,摇阿摇,嫩声嫩气道,“阿墨姐姐,你住我家吧,泰洛一定会保护你的!”小家伙这次也算跟着立了小功,在小伙伴们面前很是威风里一把,自信心提升了不少,说出的话,稚气中带着几分牛气,听得周遭的人忍俊不禁。

格斯在一旁摇摇雪白的尾巴,羡慕极了,要是自己也能飞就好了,当时就能加入战斗。

晨墨摇摇头,点点他湿漉漉的小鼻子,略显疲惫的眼里划过一丝笑意,敷衍道,“等你长大了再说。”

她不是温室里的花朵,而是风雨催逼下的韧草,不需要享受精细的照顾。人大抵都是有惰性的,一旦习惯了享受,自然而然就会放松警惕。她可不想因一时贪恋享受,就消磨了自己的意志。毕竟这儿只是她的临时落脚点,她未必会一直留在部落,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她需要时刻把自己磨得锃亮,就像一把出鞘的宝剑,始终保持着锋芒。

既然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在这片大地,从身体条件上讲,完全不占据优势。那她需要一个有些危险的,但又不太危险的环境,来时刻提醒自己,这是一片充满危机的大地,不是游戏,不是虚幻,而是随处都充斥着弱肉强食法则的残酷世界。就算将来某一天,她需要独自面对危险,也不会因部落的惬意生活,而迷失自我。

她这样的想法,是始终把雌性放在被保护者地位的兽人雄性,所无法理解的。哪怕晨墨力挽狂澜,拯救部落的举动,让他们震撼地意识到,原来雌性也有刚强果敢的一面。但一个雌性的特别,显然不足以改变雄性对整个兽人大陆雌性的柔弱印象。

晚上,部落举办了盛大的吃肉大会,说起来是为了庆祝部落劫后余生,不过在晨墨看来,更像泄愤大会,因为他们吃的是石潴的肉。这些黑皮东西长相虽然可怖,但剥去硬壳后,背部的嫩肉味道据说还不错。

兽人大陆,春夏季因食物充足,部落的成员都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各自狩猎,爱吃什么猎什么。但进入秋季,兽人们就会开始集体狩猎,因为这时候很多危险的野兽会成群行动,若是单枪匹马的话,很可能成了野兽的腹中美食。秋冬季天气变凉,食物储存的时间比较长久,兽人们每天都会尽可能多猎杀一些野兽,然后风干储存,以便留到最难熬的冬季食用。

今天的石潴,抛去焦得实在不能吃的,居然也还有两三百只卖相比较完整,拾掇拾掇,倒够整个部落饱食一顿。

晨墨只在开席的时候露了个面,毕竟入乡随俗,既然要在这儿呆上一段时间,总不能表现得太格格不入。可惜没熬几分钟,就实在受不了四周雄性热辣辣的目光和殷勤的献肉举动,拽着烈阳落荒而逃:尼玛,她终于知道什么叫热情如火了,再待下去,她的前面就要成肉山了!

其实她不知道,这已经算是含蓄的了。毕竟她刚到部落,为了不让自己的热情吓走新来的雌性,蠢蠢欲动的雄性们,不约而同地先选择了低调示好。

好吧,只是献献肉,还没献身呢,这在他们看来,已是最低调了。

巨鹰族的七谷,一直等雌性的身影消失在火光尽头,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扯扯身边的好友,问,“纳奇,这雌性,真的像他们说的那么厉害么?!”虽说幸存的兽人及几个参与了战斗的小兽人,把雌性的本事夸得天花乱坠,但没亲眼见到过的雄性,心里多少还是有疑惑的:就她那娇娇弱弱的小身板,怎么看也不像有那本事的?

“眼前为实,反正比我见过的所有雌性,都强!”纳奇板着脸,撇撇嘴,实在有些不想再重复,这都第几个这么问了。

七谷心痒痒,“听说她是流浪兽人诶,有很多奇怪的东西,也不知是从哪儿流浪过来的,长得怎么这么漂亮。”

纳奇的眼神闪了闪,含糊应了两声。他受了烈阳嘱托,并未将她神使的伪造身份告诉任何一个兽人。虽然晨墨将那惊天一炸做了解释,称绝不是什么天雷地火,神通发力,而是在流浪旅途中无意发现的奇怪事物炸裂产生的作用。但他从心底不信,坚定不移地认定,这雌性就是神的使者,兽人派来保护部落的。不然她怎么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最危及的关头出现?!

不过对于晨墨的刻意隐瞒(这位一厢情愿的理解),他觉得也能理解,神使一向只在传说中出现,若身份被曝光了,还不知要引来多少部落窥视。倒不如替她隐瞒身份省却麻烦,好让她安心呆在部落里。一想到自己是唯二知晓雌性这个惊天秘密的人,平日里严谨到近乎呆板的雄性,胸腔里就有股说不清的甜腻满足,一颗小心肝扑扑乱跳,但又觉得美滋滋的。

七谷看他微弯的嘴角,再转头看看附近的雄性兽人,果然一个个都直溜溜盯着雌性远去方向猛咽口水。他忍不住叹了口气:哎,好不容易新来一个雌性,但素,竞争很激烈阿!看来,部落里新一轮的雌性竞争大赛,又要热火朝天的开始了!

殷勤造屋

蓝色的月光淡淡透过树枝缝隙,留下斑驳的阴影。一直走得够远,听不到部落里的喧哗声,晨墨才轻轻吐了口气,一直刻意提着的精神气,瞬间散了下来,整个人显出一股清浅的疲色。

她虽然心性坚忍刚利,但长相却是典型的娇柔美女,只是平常喜欢冷着脸,身上又透着一股淡淡的疏离,所以乍一看,就显得有几分冷硬。

此时散去了眉宇间的冷峭,整个人,便犹如三月的柳枝,柔韧中透着点娇。与白天的英姿飒爽不同,别有一番风情,直把烈阳这个介于成年与未成年分水岭上的雄性,看得心肝乱跳,金眸里腾得窜出一股火焰,烧得全身的血液沸沸腾腾,身体某处涨涨的,似乎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

全身肌肉不可抑制地紧绷起来,烈阳努力压制身体某名的反应,化作兽行,拱拱晨墨,示意她坐到自己背上。他看得出,她是累极、倦极。

晨墨也不客气,懒懒骑在烈阳身上,扒拉着熟悉的白色亮泽细毛,皮毛透过肌肤传来淡淡的柔软和温暖,整个人不知不觉放松了不少,有种谓之曰安心的感觉。

下午的肉搏战,其实打得颇为心惊肉跳,如不是为了快快解决麻烦,她是不会选择冲上去打近身作战的,毕竟她的体力和力量,完全无法同兽人们相提并论,打这样的近身战,对她很是不利。若不是手里的砍刀着实锋利、刀上的毒药麻药确实霸道,她一个人想要近身单挑一只石潴,几乎没有胜算。当然,绕是有了外力相助,又有烈阳在一旁掩护,她也打得全身脱力,身上伤痕累累。可见,以自己目前的实力和装备,要想单身闯荡这世界,必然是不现实的。想来自己当时的决定倒是对,先找个落脚点,把这世界的情况摸熟几分,再做下一步的打算。

许是这一天实在太累了,素来高度警惕的意识,逐渐混沌了起来,想着想着,她把头靠在烈阳身上,汲取到温暖和安心后,慢慢合上了眼…

晨墨几乎是搂着脖子半趴在他的身上,烈阳可以清晰感受到背上雌性的信赖。她轻轻细细的呼吸,均匀喷在他耳边,撩得他又热又痒,心里某处更是软绵绵的。刚才因聚会时,那些雄性献殷勤所带来的不快,顿时烟消云散。他放慢脚步,走得更轻更稳,尽可能不惊动背上睡意朦胧的雌性,金色的圆眸,在略带蓝色的月光下,弯成月牙。

月光安静地照在两人身上,宁静而祥和,远远望去,仿佛只有一个身影……

身侧悄然跟随的黑牙,撇了撇嘴,碧幽幽的眸子里,有了一缕担忧:这雌性,对谁都怀有防备,但唯独对这大个子,似乎有些不同…

由于自己的树屋还没着落,晨墨暂居烈阳的树屋。在疲惫的驱使下,她在烈阳的树屋里很是尽兴地睡了一个大懒觉,直到第二天早上太阳老高才幽幽醒来。醒来的时候,毫无意外,果见旁边放着一杯清水,烈阳一向把她的许多小习惯照顾的很好。

她先喝完水,才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撩起袖子查看身上的伤口。伤口是昨晚敷的药,药效不错,这会儿看看,伤口果然愈合了很多。

摸摸肚子,似乎也没有饥饿的感觉,她也不急着去弄吃的,而是先打开储物镯,开始清点了下自己的财产,毕竟这些,都将成为她在这个陌生世界生存的资本。

毫无疑问,昨天消耗的最多的就是箭、烧酒和药品。箭支还好一些,在兽人们清理战场的时候,她去找回了一些没损坏的,如今算下来,还有四五百支,但基于长久的考虑,显然也是不足的;烧酒原本是做任务时,为了贿赂一个贪酒的npc而买的,当时她着实不知道需要的量才能打动那家伙,便索性一气多买了些,不想昨日到起了大作用,可惜一次用的猛了,两百多瓶的酒,如今只剩四五十瓶了;至于药品,最是让她肉疼,从迷幻之森收集到的麻药和毒药,用了个精光,看来接下来,自己要尽快寻找类似的药品代替,不然以自己的力量,箭上不涂抹点东西,对付这世界那些稀奇古怪的野兽,还是很有些难度的。

晨墨正琢磨着怎么给自己弄点好药品,忽听得树屋外一阵喧哗,仔细一听,貌似是欢呼声。她正想着推开窗看一眼,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想敲门声先响起。

她走过去,刚打开门,便见一白一金棕色两个小肉球弹,试图朝她身体发射。可惜他们刚跳起,就被身后两条矫健的手臂捏住了小脖子,蹦跶不起来。

晨墨抱臂,挑眉,完全无视两个小色球可怜兮兮的求助目光,看向手臂的主人,问,“下面怎么那么吵?”如果她没记错的话,红树区不是挺荒凉没人气的么。

烈阳心里垮了垮,刚想回答,白色的小肉球,也就是口齿伶俐的格思小娃子率抢答,“阿墨姐姐,部落里的雄性已经给你造好了树屋,就在旁边,你去看看喜不喜欢!”

晨墨瞪大眼,扭头看烈阳,“这么快,不是随便找了个旧屋子给我翻新的吧?”

她记得烈阳树屋的旁边,的确是有几个老旧树屋,破败的狠。如果她只住几天,那是无所谓,她反正也不是什么吃不得苦的人。可看眼前的情况,她怎么也要住到明年春天,掰指头算起来,最起码有四五个月,那她可就不想亏待自己天天去闻朽木发霉的味道。

泰洛摇摇头,无视表情微冷明显不快的烈阳,笑嘻嘻道,“才不是呢,新造的”而且又大又漂亮,部落里的其她姐姐都羡慕死了。

说出来的都笑死人,为了不让阿墨姐姐借宿在烈阳家里,让他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机会。部落里的雄性,居然一早就凑到一起,太阳还没爬起,就开始给她造新屋。那人多的哟,那殷勤劲儿,看得人直咋舌。就是部落里最受欢迎的莱丝姐姐,也没这待遇。

晨墨眨眨眼,很是无语,这房子她还想亲自设计,然后指挥烈阳造的呢,不想人都给弄好了。

可是,一个早上就造好的房子,这得是什么样子啊,她实在有些无法想象。该不是简到不能再简的简装修把,指不定就四面给她封了块板,上面铺了点草?!

很是黑线的晨墨,在大脑里勾勒出数个造型后,很是郁闷的甩甩脑袋,决定、立刻、马上,去瞅瞅自己新鲜出炉的“新家”!

作者有话要说:

哎,某若今天临时出差了,老晚才回来,原来的更新计划搁置了。大餐来不及做了,只能发一章了。

周六,回老家去伺候我家太后了,暂时不更了。

周日不一定,看情况了。嘿嘿,大家还是等下周一再看吧!!

梦幻树屋

晨墨被眼前的树屋狠狠震撼了,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她绝不会相信这么奇巧别致的树屋,竟是在一个早上造出来的。

这新树屋是造在两棵虬枝盘扎的鸳鸯树上。这两棵树造型奇特,大树主干相依相偎粗、看上无宛如一体,显得比周围的树木更加粗壮。而主干长到离地面大约20米的位置,岔开生长了8条主要分枝,均匀地朝四周岔开分布,每条分枝约和地面成30度角。树屋就造在8条分枝中间,稳稳架上,宛如一颗钻石,被八爪戒托牢牢托住,看着稳当极了。

树屋分上下两层,下层住人,上层储物,墙壁材料用的也是方板,只是颜色不知怎么被兽人们弄成了红色,远远看去仿佛融在了红色的树干树枝之间,浑然一体,乍一看,还颇有几分隐秘性和欺骗性,这显然是为了她的安全考虑。

屋顶也是用方板盖着,成人字状,只是上面薄薄铺上了一层泥土,并移植上了一种缠缠绕绕、宛如爬山虎般的绿色藤蔓,藤蔓之间还种了一些红花,那是单身雌性的标志。同时,墙壁上开了两个大大圆圆的窗户,让光线可以肆意进入。窗户上镶嵌了很多特别的东西,看起来很像地球上的宝石。

晨墨看过其他雌性的树屋,貌似每个单身雌性的树屋,都喜欢在窗户上装饰这些亮晶晶的东西,不过有些只有十几颗或二三十颗,多一点的,也就五六十颗,远不如她的多。她随便一估量,自己的窗户上,最起码也得百来颗。五颜六色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特别漂亮,给原本挺可爱、充满田园风的屋子,立刻添上了几分梦幻色彩。

如果单只是这样,那这树屋也仅是炫目罢了,没什么稀奇。妙的是,其他人的树屋,上下都用的是藤梯,而他们却将两棵鸳鸯树中的一棵,树干中间挖空了一半,直接在里头用方板搭了一个螺旋形的木板楼梯,并在树底下开了个门,省却了她晃晃荡荡爬藤梯的麻烦。同时,万一她遇到危险,还可以躲在空心的树干中,暂时躲避一时。此外,兽人们还在八条分树枝之间,用藤蔓架起了结实的桥梁,让她可以在大树上自由行走。

这树屋许没有什么先进元素、豪华修饰,但整个看起来,却宛如童话世界走出来一般梦幻、浪漫。尤其在阳光下,看起来犹如一团有生命的小火焰,暖暖的、却不灼热,有种久违的亲切感。

晨墨一瞬间就想到自己在地球上时买的房子,那是用钢筋水泥浇灌而成,在城市高耸的建筑物底层,冷硬冷硬的只有单调的黑白,仿佛只是一个冰冷的壳,没有任何温情。而眼前这个树屋,每一块木板,每一条藤蔓,都有大自然清新的气息、兽人的汗水和温暖的阳光印记。

看着这群汗流浃背、但脸上带着暖暖笑意、单纯的希望她高兴的雄性兽人,晨墨素来漠然的心,一时百味参杂,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她如今已知道,在这个怪异的世界,雄多雌少,雄性对雌性的渴求,异常热切。他们所作的一切,其实大多出于雄性追求雌性、爱护雌性的本能。但不管他们出于什么目的,她都真心感激他们,因为那一刻,抛却那些浮于外在的原因,她感受到了货真价实的温暖。。

直到很多年后,她才明白,心底那种浅浅的、酸酸的滋味,叫动容。因为他们给她造的,不是一个房子,而是一个家,一个可以真正安心栖息的家!还有她无数次黯然失去,却又一直在追寻的温暖!

晨墨不是扭扭捏捏的女人,性格虽然冷淡,但人却有几分洒脱和豪气,既然人家已经一番好意造了出来,且这房子造的比自己想象的还好的多,那就没什么好推脱的,大大方方收下。想了想,又觉得这样似乎有些占人便宜,便决定晚上举办一个烧烤大会,算是答谢这些挥洒汗水、参与造房子的兽人。

这回参与造房子的有二十几个雄性兽人,其中领头是她较为熟悉的纳奇。毕竟是一起战斗过的,晨墨对这总喜欢板着脸的飞虎族帅哥感觉不错,勇敢、理性且忠于部落,打起来很骁勇,面对生死也没有退却,是条真汉子。

因此,她第一个询问的便是他,“纳奇,你们晚上要不要巡逻的,如果我想请你们吃晚饭,方不方便。”她知道,虽然昨天的一切发生的突然,很惊险,但是今天一早,部落里的大部分雄性,还是出去狩猎了。毕竟残酷的冬天会来得很快,他们需要争分夺秒为自己储备食物。

只是为了防止相同的情况再次发生,大祭祀在她的建议下,将部落里的兽人分成了5个小组,大家分工合作,一个小组负责守护部落,另四个小组外出狩猎。其中外出狩猎的四个小组,也有不同分配,其中两个小组的兽人都属于速度系的,安排他们到近一点的地方狩猎,万一部落遭遇险情,可以第一时间赶回救援;而另两个小组则是体力型的,可以有足够的体能和耐力,支撑他们到远一点的地方,停留个两三天,捕捉到更多的食物。

这样分配的好处,不止部落更安全,大家捕猎的范围,也得到了扩展。不像以前,一窝蜂似的挤在一个地方,可实际上一个区域内的猎物也没那么多,根本用不上那么多人手,纯属浪费劳动力。

就是留守的小组,她也做了分配建议,即大家分成几个小组,白班夜班轮班巡逻。几个固定的点自然要有人一直守着,但河对岸,也要定期派一些飞行类的兽人去巡逻。他们飞的高,视野宽,万一有情况,还可以提前回报部落,让大家有个准备时间。总比像昨天那样,被打个措手不及要好的多。

纳奇不料她第一个问自己,心里是又喜又惊,脸虽然还板得一本正经,但心里却笑开了花,“不用,我们几个一早起来,就是因为白天要巡逻,等下就去了。”

其他兽人也喜滋滋地猛点头,嘴巴都差点咧到了后脑勺,“有时间的,有时间的,一定有时间的。”啧啧,多好的雌性啊,跟部落里的那些个雌性真个不一样。她们从来只知道对他们呼来喝去,要求办这办那的,但却很少会对他们的付出表达感谢,一切享受得心安理得。这雌性虽然脸上没什么笑意,但眼里却含着很认真的谢意,对他们虽然不热情,但却很是尊重有礼,并不因为自己是珍贵的雌性而鼻孔朝天看人。面对这样雌性发出了邀请,傻子才会拒绝。

烈阳在旁边听得眼睛一抽,皱眉环视了一圈,悄声凑到她的耳边,低声道,“阿墨,这帮人很能吃的,你的伤还没好,会累的。”。

两人经常合作狩猎,为了不惊动猎物,这样的低声耳语,已是习惯,晨墨不觉有什么。只是热热的气息喷在耳边,有种痒痒的感觉,晨墨有些莫名的尴尬,微微侧了侧身子,瞥了他一眼,“不是有你帮忙吗?”凭这些人的食量,她一个人当然搞不定。

烈阳挑眉,对晨墨自然而然地把他当作自己人的语气十分受用,刚才悄悄积攒的酸气瞬间消失,金色的眼愉悦地眯成了一条缝,点头,脸上,再度是憨憨无害的笑。

化作兽形,他用毛茸茸地脑袋蹭蹭沉默的手,自动发挥忠犬功能,“阿墨,我给你去捡一些干柴。”晚上若是要烤这么多人份的肉,柴火的需求量可不少,这种粗活,他自然舍不得雌性去做。

晨墨点点头,摸摸他的脑袋 ,算是嘉奖。连她自己都没发觉,悄无声息中,她已经习惯了烈阳的殷勤。

两个人自然简单却又不失亲昵的互动,落在以纳奇为首的一班兽人眼里,看得他们脸都快变形了,小心尖冒着酸呐,咕咕的酸味。在兽人眼里,一个雌性如果不介意雄性靠的近,那就意味着她对这个雄性有好感。

尤其刚才,在晨墨眼里很稀松平常的附耳低语,则成了某种暗示。让一干旁观的兽人心恼、心急、心焦:莫非这刚来的雌性,已经被这红树区的毛头小子给抢先了?!

黑牙目睹全程,远远趴在树上,没忽略那大个子化作兽形离去前,眼里一闪而过的狡猾。心里猛呸了一口,忍不住磨牙:这贼小子!!。

磨完,望着那个被雄性团团围住的雌性,叹气望天:主人,你咋还不来咧?!!

黑牙没能如愿盼来黑豹,不过,傍晚时分,正在为晚上的烧烤大会忙活的晨墨,却接到了部落大祭司的要邀请,说是有重要的事情和她商量!

等晨墨擦了擦沾满盐粒的手,跟着巨鹰族的七谷走进大祭司的树屋时,整个人却呆了。里面总共三个人,一个是大祭司、一个长得极其冷漠英武的陌生男人,还有一个则是瞅着她笑得春光灿烂、风骚无比的老熟人。。

作者有话要说:

两天时间没写,感觉有点脱节了,俺痛苦滴卡文了。

谢谢同志们滴支持,俺会尽快调整状态滴!!

好像把我心目中的梦幻树屋发给大家看啊,可惜俺不懂怎么发图片的说

来场交易

晨墨面无表情得扫了眼笑得快成一朵大桃花的凤歌,朝大祭祀点头,“大祭祀,你找我有什么事?”每个部落里,大祭祀是如同精神领袖般的存在,算是极有身份的人,因此,虽然对那只孔雀地到来很感莫名其妙,她还是问得很是客气,毕竟自己也算客居在此,对主人家,总要先敬上几分。

烈阳部落的大祭祀叫格桑,约三十四五的样子,是附近几个部落里最年轻的大祭祀之一。和部落里其他雄性兽人不同,他没有强壮的体格,身体偏瘦,皮肤白皙,眸色湛蓝如海,整个人看起来斯斯文文,搁地球上,应算是个玉面书生型帅哥。他是上届大祭祀亲选的得意弟子,虽力量不是很强大,但秉性早熟聪慧、性格温润如玉、又有一身好医术,在部落里很受爱戴。

见新来的雌性这么问,他温温地笑道,“其实不是我找你,”抬手,指着笑得正美的那只和他身旁那个冷面含霜的男人,“是雪羽族的族长和大祭祀,有事找你商量。”

“哦…?”晨墨秀眉微挑,微讶:族长和大祭祀?就这俩?!

虽然在这呆的日子不久,但托烈阳这个本地导游的福,她对这里的一些风俗体制还是略知一二。虽然看似原始,但为了适应生存,兽人大陆也有一套自己的管理法则存在。假如把一个部落比喻成一个公司,那大祭祀就是ceo,族长就是总经理,这两者都拥有高级管理权,只是大祭祀的权力更大一些。当然,能做到这两个位置的,大多是比较成熟、资历丰厚、有威信的中年雄性。不说要个五六十岁,但四五十岁却是跑不掉的,像眼前两位这般年轻的,倒是极少见。那个一脸冷肃的男人倒也罢了,看着眼神凌厉、颇有霸气,应是个不好惹的。只是这个凤歌,一副风流多情的不正经模样,没想到也是个族长级别的。

凤歌看晨墨只是哦了一声后,眼神就变得极其冷淡,心中不免有些沮丧:好歹咱也为你开过屏、示过爱,这咋的看我就感觉和陌生人没什么区别呢?!

心中虽然无比郁闷,但考虑到这次是借了商议正事的名头来,凤歌也不好多说什么。只得敛了笑容,一本正经道,“我是想来和你,还有你们部落,交换一些东西。”

晨墨皱了皱眉,“交换?交换什么?”在兽人大陆,交换就等同于买卖,他们没有所谓货币的存在,都是延续着以物易物。尤其在部落之间,这种方式非常流行。因为每个部落,总会有几样特别的东西,是其他部落所没有的。但晨墨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东西是值得他来交换的,毕竟自己刚刚来到这世界没多久,很多东西还没摸索明白。

凤歌紫眸微微一闪,并不直接回答,而是先看了眼他身旁冷肃的男人,见他点头后,才从兽皮袋子里拿出一颗约三十公分长的红色獠牙,递给格桑大祭祀。

晨墨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便见格桑大祭祀脸色瞬间大变,一双白皙的手猛得抓住凤歌的肩,“这个从哪来的?”

冷肃的男子不悦得挡开他抓住凤歌的手,冷冷道,“3天前,我们部落在森林里狩猎时,遇到了一队嗜血兽。数量不多,只有30只左右,应该是第一批迁徙的嗜血兽。”

格桑大祭祀眉头一拧, “我们部落,昨天也遭受了石潴的袭击,时间比以往早了很多。”思索片刻,他叹了口气,目光无比沉重,“果然,又是一个血冬。”

见晨墨似乎茫然不解,格桑大祭祀虽然惊讶,但还是耐心解释:兽人最大的天敌,就是居于北方寒冷之地的嗜血兽。每年冬季,他们都会从北方迁徙而来,与兽人争夺食物,甚至袭击兽人部落。只是他们的迁徙有一定规律,一般在三秋才出发,到达这边的时候,往往已经是一冬了。这样的情况,让兽人有一个秋季的时间,可以狩猎、储藏食物、争取在它们到来之前,就储备够一个冬天的食物。这样就可以守着部落,不用出去觅食。

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如果哪一年的冬天特别寒冷,北方的暴风雪特别厉害,它们就会提早迁徙,赶在秋季结束前就先来到南方。提前来到嗜血兽,不仅能赶上秋季的大狩猎,还会和兽人争夺食物最丰沛的区域。

假如兽人们无法在秋季储备到足够的食物,那就意味着他们在冬季,也必须冒着暴风雪出去狩猎。但此时,外面已到处是危险的嗜血兽,兽人们一旦离开部落,就必须面对成群成群的残暴野兽。这样的冬季,简直就是一场血的洗礼,所以又叫血冬。

晨墨听了,倒抽了一口冷气,没想到她刚来就碰到了这样一个麻烦境况。虽然知道这是大自然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但轮到自己头上,还真是……

面对这种情况,若是有地球上的现代化武器,许可以来个群体歼灭。但问题是,她背包里可没有这些厉害玩意,能拿的出的最有威胁力的武器,也就是一把弓、一把砍刀、一把匕首。这些东西单打独斗还是不错,但碰到蜂拥而来的野兽,那就不具什么优势了。

而且,她不是什么发明家,也不是什么学术研究型人才,更不精通什么物理化学。自然捣鼓不出枪炮。就算知道炸药的配方比例,可那也得有材料,凭空让她造也造不出来。

因此,她很奇怪,自己和凤歌见面的次数并不多,为什么他会找上自己,而且一副笃定自己有好东西的模样?!

抿了抿嘴,她紧紧盯着凤歌,眼神锐利,“你们到底,想交换什么?”

部落结盟

凤歌拿出一支箭,道,“我想用热晶石,和你交换这个。”这箭是他之前跟踪晨墨和烈阳时,捡到的遗漏品。不过,这箭比较粗糙,不是晨墨储物镯里自带的那些,而是当时为了训练烈阳,另做的一些。

晨墨怔了怔,原本紧拎的心瞬间放下,有些哭笑不得,“你,要交换这个?”吓死了,看他们那笃定的表情,她还以为,自己来自异世的身份曝光了。

凤歌点点头,他身边的冷漠祭祀这时插话,“听我弟弟说,这怪东西一支就能扫倒一片野兽。我想交换一些,等冬季来的时候,万一野兽来袭,也好做个助力。”虽说雪羽族的兽人有双翅擅飞,若有嗜血兽来袭,就算打不过也可以躲的过。但问题时,雌性不能飞阿,而且整个冬季不是只有嗜血兽会发狂,还有他们最讨厌的蝙蝠兽。蝙蝠兽不仅能飞,还特别喜欢袭击雪羽族,它们个子虽小,但行动敏捷,行动时都是一大群纠结成一片云般的扑袭,往年总把他们弄得灰头土脸。若按照自家弟弟的说法,这东西真有他说的那么神奇,拿来对付那些蝙蝠兽倒是不错。

自家弟弟虽然生性风流,做什么都有几分肆意,但在某些方面,却是个极聪慧、有眼光的人。虽然他也不信这么一支小东西会有那么大的能耐,但既然他说是,想必这东西,肯定有它的妙处。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时,这东西雌性也能用,虽不至于让她们拿着上战场,但至少给她们添些自保能力也不错。

晨墨看了看插话的男人,五官和凤歌的确有四五分相似,但说话的时候,眼神冷硬似刀,整个人显出一股英武霸气,和无事也会眉眼含笑的凤歌,性子截然不同。她不过只多看了两眼,他那两道浓眉便紧锁了起来,似有不悦,可见是个脾气不好的。不过看向凤歌时,眼神倒是挺温和。

想了想,她道,“其实你们没必要和我交换,弓箭并不是很难做,你们花个半天时间,应该就能学会。”

她从游戏中携带过来的箭支,箭头都是铁做的,比普通的木头箭支更有杀伤力。可是数量有限,她射出去后,能收回的也都在尽量收回,怎么可能舍得拿去交换。至于普通木头弓和箭支,稍微研究一下就能学会,依照兽人的力量体力,一天就能做很多,也没什么难的。

“……只是有一点我要说明,你说的所谓一箭过去,倒下一片,不是箭的功劳,而是我在箭头上抹了麻药和毒药。”

听她这么说,三个兽人均是一讶,“什么,用药?!!”

在他们的概念里,凡是能称得上药的,是那些有治愈能力的草药。可以用药拿来对付野兽,是他们从未想过的。凤歌也只是看到晨墨用这玩意对付了大鸟怪和其他成群的野兽,便以为是这小小箭支发挥的威力,却不知道上面另有文章。难怪他自己捡回去戳了几戳,却发现效果远不如雌性射出的惊人。

晨墨早就猜到他们会是这个反应,就像当初的烈阳,也是如此这般认为。她猜,这儿的兽人,一定是因为自身的实力足够强大,所以很少想到依赖外物,长期进化的结果,就是他们自身的实力越来越强,而对工具、对武器攻击的研究,却停滞不前,只停留在了扔石块上。无怪刚进部落时,草地上到处都是石头,这大约是他们唯一认可的武器了。

想到这,晨墨嘴角微微勾起一抹浅笑:弱与强,有时,还真不能看片面。虽然自己的力量不如他们,但好歹比他们更善于借助外物。

大脑迅速分析了一下利弊,晨墨将弓箭的制作方法和麻药毒药的提取和应用,托盘而出。这些东西,做起来不难,既然她已来到了这个世界,也暂时打算居住在南华部落,自然部落的生存和利益,和她也是息息相关。与其把它们搞的和什么绝世秘籍一样藏着掖着,还不如大大方方贡献出来。

一则算是卖了格桑大祭祀一个面子,他能让这两人进入部落,而且一副相谈甚欢的样子,想必彼此间还是有些交情的;二则,既然知道接下来是个残酷的血冬,若能让部落里的兽人,学会用箭,对整体的实力也是一个提升。毕竟弓箭的制作和使用都不算难,除却成年的兽人,其实那些年老体衰的雄性兽人和只知道躲在树屋里发抖的雌性,也可以学习。当危机真正来临时,每一份能用起来的力量,都该尽量用起来。她从来不认为,因为弱小,就可以躲开自己应尽的责任。

虽然她也不确定,对于危险的血冬,这些能起到多少作用。但在这样危险的世界,任何能增加实力筹码的东西,都是值得一试。

简易弓箭的制作并不难,晨墨讲得很细致,又叫人找来了材料,现场指导他们合力做了一把。做完,冷面祭祀率先试了试,惊奇地发现这个叫弓箭的东西,虽然造型简单,但箭支射出的射程,远比他徒手扔的石块远的多。而且拉动这种东西力量不需要太大,即便是年老体衰的兽人和雌性,也可以轻易拉动。若以后再有凶兽来袭,年老的雄性完全不需要冲上前肉搏,只要躲在树上,就可以用弓箭支援,安全度可大大提升。

而且,这东西不止可以攻击野兽,拿来狩猎也是不错的选择,尤其是对付那些耳聪目明的猎物。你只要远远站着瞄准就行,都无须靠的太近惊走它们。

冷面祭司试了又试,心中欢喜,看着雌性的面容也和气了几分,“可敬的雌性,我代表族人感谢你的慷慨。为了表达我的感激,我将赠送您200颗热晶石。”虽然雌性没做任何要求,但作为讲究公平的兽人,冷面祭司还是主动提出了回赠。甚至,这回赠的数量,比原先定的还要多。

“谢谢!”晨墨不知道热晶石是东西,但看着格桑大祭祀一脸吃惊和开心的模样,猜到应该是样好东西,便也大大方方地应下。

凤歌讶异地看看自己的哥哥,原先他提出送100颗,他都答应的很勉强,不想现在自己倒主动增加,看来他确实意识到了这弓箭的好处。

弓箭的问题倒是好解决,但药品却比较麻烦。兽人大陆的兽人,一向只关心能治病的药草,但对于有毒的草药却知之甚少。哪怕是格桑大祭司,也不例外。他只是大概知道森林里有几种草很厉害,不能碰,但具体的毒性却不知道。而且现在已经是秋季了,今年的秋季又特别冷,那些杂草早就枯萎,要想收集来做实验,也只能等来年春天。

晨墨叹了口气,既然毒药麻药指望不上,那她只能另想办法,加强部落的实力和防御。无论如何,她可不想来这的第一个冬天,就死在野兽口里。

不算交易的交易,在比较友好的情况下结束。晨墨见格桑大祭司和那个冷面祭司似乎另有要事相商,看他们严肃的脸色,想来应该是比较重要的事,便识趣地提出告辞。毕竟自己刚来不久,有些事不宜介入太多。

凤歌眼睛一亮,马上道,“我来送雌□,哥哥,桑格,你们先商量着。部落结盟可是大事,拖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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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情报

晨墨原是想拒绝的,她和凤歌实际见面的次数并不多,但对他的印象一直不好,这种不好,不仅是因为第一次见面,他就大行非礼之事。而是觉得这家伙给人的感觉,和自己那个风流无情的生父很是相像:喜爱时,他可以对你甜言蜜语海誓山盟,一旦翻脸,却可以无情到将一颗爱他的心践踏到底。正所谓风流者薄幸,不外乎如此。

她也知道,光凭几面交情,就这样贸然给一个人下判决书,有点草率。但奈何再理智的人,也有自己的禁区。而这类男人,就是她最厌烦的禁区之一。

只是,她对他口中的部落结盟很感兴趣,想多了解一些,便只得耐着性子先应了。

凤歌一直在观察雌性的脸色,见她先是犹豫的皱眉,片刻后,才勉强点头,心里顿时欢快的如小河流淌。感激地朝一本正经的自家大哥比划了个眼色,他紫眸含笑,快步跟上已经往外走的雌性。凤氏泡妞法则第n条:瞄准一切可能的机会,多和雌性单独相处。

他一向善于揣摩雌性的心思,对雌性喜爱的话题也是了如指掌,只要给他单独相处的机会,他有绝对的自信,可以取悦雌性,赢得好感。

格桑的树屋,在部落的最深处的一棵极特别的蓝皮大树上,那是大祭祀的专属树屋,每一代的大祭祀都居住在这里,代代相传。树屋的四周环绕着一片荆棘树,荆棘树外有两个强壮的成年兽人守着,附近没有其他兽人居住,显得特别安静。

两人一前一后走到屋外,凤歌正在心里头挑拣能引起雌性兴趣的话题,不料晨墨却先他一步开了口,“能和我说说部落结盟是怎么回事吗?”

凤歌一惊,奇道,“怎么,你不知道?”

晨墨点点头,面不改色道,“我是流浪兽人,没在部落里呆过。”她现在对外捏造的身份,就是一个幽居在与世隔绝的深谷里的流浪兽人,从没在部落里呆过,所以对很多常识性的东西一无所知。这身份用以解释她的与众不同,倒是极好用。

凤歌果然信了,紫眸闪过一抹心疼,“那你一定吃了很多苦!”难怪她连狩猎、生火、煮饭都会,但凡部落里的雌性,哪需要自己去做那许多杂事。只需招呼两声,便有雄性会来帮忙。

晨墨摆摆手,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没什么,习惯了就好,你还是同我说说结盟的事。”流浪兽人的身份她不过是捏造的,她可不敢深谈,万一露馅了,那可就麻烦。

凤歌哑然失笑,“很少会有雌性会关心这种事,你真的很特别。”每到冬季,雌性习惯了窝在树屋里足不出户,雄性总会在第一时间保护她们,给她们最充足的食物,将她们隔离在危险外,她们唯一要做的,便是服从部落的安排。所以,她们虽然知道冬季的残酷,却远不如需要直面危险的雄性,体验的那般深刻。

晨墨翻了翻白眼,废话,这关系到自己的生死,能不关心吗!

凤歌见她眼里的不耐,忙给她细细解释,这也不是什么秘密,既然雌性感兴趣,他哪会不说,“其实,部落结盟这种方式,从很久以前就有了,是为了顺利度过血冬……”

血冬每隔五六年就会出现一次,伴随它的来临,嗜血兽军团在三秋就会大量出现。由于冬季天气极其寒冷,能量消耗巨大,因此,兽人在冬季的体力和力量远不如秋季。为了能够减少冬季压力,并顺利度过冬季,兽人大陆里距离较近、关系较好的一些部落,就会结成联盟,挑选实力强悍的兽人,组成精英团队,在三秋开始,就会针对游荡在部落附近的嗜血兽进行剿杀。

“这样的联盟有几大好处:一、主动出击,可以扫清部落附近的潜在威胁,不用时刻担心嗜血兽会闯进部落,骚扰到部落里脆弱的雌性和幼崽。二、嗜血兽喜欢成群结队活动,它们的肉既美味又容易储藏,一旦能够剿杀成功,相当于部落在解决危险的同时,还能获得大量的食物。三、部落联盟后组成的剿杀团,集合的都是实力强劲的精英兽人,比单个部落的实力,要强上数倍,成功率也更高。”

凤歌讲解的很耐心,甚至举了6年前的一个实例,那年他刚刚成年,就碰到了一次血冬。他的实力,在部落里的年轻兽人中,也算是首屈一指的,因此毫不意外地被选中, “嗜血兽的速度非常快,他们的獠牙是他们最重要的武器,非常锋利,和它们打斗时,一定要尽量避免被他们的獠牙刺中。”

“每一次我们出击前,都会派遣飞行兽人先去观察数量,再决定什么时候出发,出动多少人……”

“嗜血兽非常狡猾,每个嗜血兽军团,都会有一只头兽,是它们的领袖,群兽的行动都听它指挥。”

“并不是每次剿杀行动都会成功,偶尔也会失败……不过,我从来没失败过,因为我发现他们有一些弱点……”

“比起其他兽人,对付嗜血兽,飞行类的兽人更占优势。可惜的是飞行类的兽人特别少。所以每次血冬来临前,想和我们部落联盟的部落就特别多……”

晨墨听得很认真,凤歌是参加过这样的剿杀行动,很多都是亲身体验过的,说起来自然绘声绘色。

他不过是当成故事一样同她炫耀,她却是在认真的收集情报。

只是,她发现这只孔雀,虽然有点自恋、有点爱炫、有点啰嗦、脑袋也有点二,不过在对付嗜血兽的一些行动中,却有几分指挥天赋。难怪他能坐上族长的位置,本来还以为他靠的是这张好看的脸孔和花言巧语,如今看来,这家伙,倒也是有几分能耐的

二货凤歌

许是自己也是经常上战场的人,晨墨一向对提着脑袋保家卫国的血性战士有几分好感。凤歌这厮虽然长得风流不羁,不过言谈举止里,却也可以看出,这家伙不是只会甜言蜜语的绣花枕头。

因此,晨墨对他的印象略略好了一些,言语里也多了几分客气,“你们部落和南华部落,以前也结盟过?”

“恩,格桑的姐姐,嫁给了我大哥,我们一向交好。你们部落许多雌性,也都嫁给了我们部落里的勇士。所以大家往来的比较多,我也经常来你们部落的,只是那时你还没来。”

凤歌向来心细,见她脸色虽然清冷,但语气却缓和了许多,心中暗自欣喜,赶忙开始套近乎。

“噢,刚才那个祭司,就是你大哥吗?”

“不是,那是我二哥凤傲,他是我们家地异类。”

“……”

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很快进入了单身雌性的居住区。部落里的雄性不是在外巡逻,就是出去狩猎,但是雌性却多是留在家里。

因此,两人进入雌性去后,便看到很多雌性正成群结队在树屋下聊天、整理野果。见了两人,那目光是齐刷刷的射来,如雷达一般。

部落里的单身雌性,大多有点骄、有点傲,虽知道这个新来的雌性昨儿个帮了部落大忙,但却没有主动上来打招呼的,只是用或好奇、或怀疑的目光看着她。因为没亲眼见过,在她们心里,终究是不相信一个长得如此娇弱的雌性,有那能耐砍杀野兽。

何况听到那些雄性,一大早就去给她造了个极漂亮的树屋,大家心里,多少有几分羡慕参合着嫉妒,因此,越发没有人上前示好。

不过,路上朝凤歌打招呼的雌性倒是颇多,有许多都是粉面含春,笑意盈盈。可见这家伙以前常来,而且和部落里的雌性关系不错。

凤歌对雌性素来是很温柔的,见她们问好,也条件反射般地答复了几句,“哇,娜莉,才多久没见,你的皮肤是越来越白皙了,比雪兰花的花瓣还要晶莹剔透。”

“莉莉儿,你也是越来越漂亮了,要是我们部落里的勇士看了,一定为你倾倒!”

“香蕊妹妹……”

晨墨听了很是囧,看他一会儿赞赞这个的皮肤,那个的眼睛,其他人的身材,心里极度无语,不愧是大众情人、花花公子,这简直就是睁着眼说瞎话么。

那个叫娜莉皮肤,黑得就跟从非洲偷渡来似的,这也能称得上上白皙?

那个叫香蕊的,眼睛小得都快看不到缝了,他愣是夸得她眼儿好似杏仁般又大又漂亮……

这么明显的夸张修辞,换了她,一定认为他故意在讥讽呢,不过,这些女人听着貌似都挺开心的,一边娇滴滴喊着讨厌,一边笑得跟春花般灿烂……

兽人大陆的雌性,由于吃得好,干活少,大多体型都比较圆润丰满,看起来肉鼓鼓的。只是她们的皮肤天生偏黑,肌肤也比较粗糙,看起来就像黑黑圆圆的一团。那样娇滴滴一笑,着实有些不搭调。

晨墨看得恶寒,扭头看,凤歌居然赞得一脸认真,一脸的正经,一脸的诚恳。

这境界,她忽然有些佩服,花花公子也不是谁都能做的……

眼看他有逐渐被雌性包围、无法摆脱的趋势,晨墨耸耸肩,决定自个儿先闪,反正想问的都问到了,烈阳那儿,还在等着她回去准备晚上的烧烤大会呢!

于是乎,等凤歌颇有风度的一圈赞完、寒暄完,回头找人的时候,结果悲催地发现,人家早就没影了。

如果凤歌的大哥在此,一定会指着凤歌的脑袋骂个狗血淋头:你这二货,平日里看着挺聪明的,怎么关键时候,放着正经要追的雌性不去甜言蜜语,反而在她旁边赞美其他雌性,是不是脑袋被肥猪兽给踢了……

晨墨甩开了凤歌,刚走出部落内围居住区,便看见烈阳笔挺站在红树区外面的草地上等她。夕阳照在他身上,镀出一层灿亮的金色,显得他的身躯越发挺拔。

看见她的一刹那,他灿烂的一笑,“阿墨,你回来啦!”

晨墨的心砰然一热,脑袋里突然闪过一个熟悉的片段,很多年前,当她还是一个小孩子时,她也曾有个家,也曾有个人,总会在门前那片柔软的草坪上,伸出温软的手,迎接她归来。

不管何时,总会有那么一个人等着她!

心中珍藏于某处的回忆被触动,她不自觉地放软声音,“等很久了吗?”从下午被叫出去到现在,最起码过了2个多小时了。这傻瓜,不会一直在这儿等着吧?

烈阳笑着摇摇头,眼睛亮亮的,“没多久。”说实话,他不喜欢去部落的内围,虽然来部落好几年了,但他对那里,总有种陌生的感觉。可是他又担心雌性,他进部落这么久,也没怎么和大祭司说过话。但雌性刚来,就被大祭司叫了两回。前回是询问身份背景,这回不知又有什么事?他心中担心焦虑,坐立不安,索性一准备好材料,就跑这儿蹲点站岗等候。

晨墨瞧着他脚底下那个凹得深深的土坑,哑然失笑。这家伙说谎,他有个习惯,在一个地方站久了,就会不自觉地用脚去刨土。看这土坑的深度,怎么着也得站了个把小时了。

她微微抿了抿嘴,也不戳穿,只是示意他变成兽形,“我们赶紧回去吧,等天黑了,就要招呼客人了。”

这好歹是她的答谢大会,虽然血冬、嗜血兽什么的很叫人担心,但是相信兽人们经历的多了,也有了一套自己的应对方法。

而且现在才一秋,她就算想帮忙,也不急在一时,还是先应付晚上的烧烤大会吧!

作者有话要说:

依然努力码字中,,,,,

谢谢大家的支持哈,,,,

关于有亲提到有肉无肉,本人不擅长写肉文,汗,是清水文,,,想吃肉的,这,要失望了。。。

晨墨请客

当太阳下山的时候,2队外出狩猎的兽人小队率先归来,部落里一下子热闹了起来。已经结婚的雌性,纷纷跑到部落门口迎接自己的丈夫或者孩子。没有结婚的雌性,也打扮得漂漂亮亮,希望获得更多勇士的关注,好挑选出最让自己满意的雄性。

一队的领队队长,是巨鹰族的七勒,今天他们的运气很不错,在路上碰到了一支正在迁徙的青马小队,数量大约在100只。这种野兽个子适中、性格胆小温顺、没什么攻击力,除了速度快一点,其他几乎没什么优势。因此,在没有任何伤亡的情况下,他们很轻松的就搞定了整只青马小队。再加上路上猎的一些圆耳兔、肥猪兽什么的,今天的战果非常丰盛。

等带着小队把食物上缴后,长得五大三粗的七勒,很是开心地拍拍自己兄弟七谷的肩膀,“阿弟,明天就看你们的啦!……纳奇那小子呢,嘿嘿,也让他看看我的厉害。刚才美思可一直冲着我笑呢……看见没,你看见没?”

“看见啦。”七谷翻翻白眼,怏怏地看了自家笑得嘴都歪了的阿哥,阿哥喜欢美思,不过美思貌似对纳奇更有意思,所以阿哥什么都要同纳奇攀比。

七勒看看自家一向活蹦乱跳,充满活力的阿弟,一副有气无力的模样,不由奇怪,“阿弟,你怎么啦?饭没吃饱吗?怎么说话声跟咀咀虫似的,连声都没了。”

七谷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又委屈又羡慕地怨念,“纳奇他们,都被新来的雌性邀请去参加烧烤大会了,你没瞧见,他们得意的样儿!”怨念啊怨念,早上要不是被安排去河对岸放哨,他也会去帮忙的。呜呜呜,现在却只有羡慕的份儿。

七勒听了,大眼瞪成了铜铃,“啥,有这样的好事?!真的,假的?”部落里的单身雌性,大多身娇肉贵,除了偶尔腻烦呆家里,出去采采果子摘摘花,其他的活很少做。尤其烤肉什么的,她们总嫌点火太危险,切肉血淋淋的太恶心,烤肉油腻腻的太反胃,十个里面有九个半,是不愿做的。倒是那些结过婚的雌性,脾气会收敛很多,有时会帮忙烤一些。这新来的雌性明显就是单身的,居然这么……

七勒忽然一下子想不起该用什么形容词了。他只在昨晚远远瞄见过一次,看着是个细细长长的身材,好似风一刮就会倒。脸是没看清的,但阿弟说她比莱丝还漂亮,那应该是很漂亮的。毕竟莱丝是部落之花,是部落单身雌性中最漂亮的一个,就算是他心仪美思,也不得不承认对方比自己的心上人要好看的多。

既漂亮又能干的雌性,啧啧,难怪纳奇那总是板着脸装深沉的家伙,也会心动…诶,等会儿,既然纳奇喜欢那个新来的雌性,那不是没有强劲对手和他抢美思了。那他和美思不就可以……哗啦啦,口水中……

知哥莫若弟,七谷一看自家阿哥露出了一副傻乎乎的激动表情,就知道他肯定又在自我妄想了。摇摇头,他喃喃自语“哎,不行,就算没份吃,我也要去看看……”

就在七谷打算浑水摸鱼,偷偷去烧烤大会转一圈时,有两个小贼已先他一步到了,并跑到了大树底下放肉的石桌上,咬肉吃。

这会儿晚饭的时间还没到,被邀的兽人也还没来,晨墨正在准备调料,分装在几个石碗里,好让兽人们待会儿自己选择性地撒着吃。

一时不察,没料到两只毛茸茸的小东西,混迹到了已经烤得有几分熟的肉堆里。倒是烈阳眼尖,一个揪住尾巴、一个按住脑袋,一下子就把俩偷肉小贼给逮住了。

晨墨一看,却是格思和泰洛,不由惊讶,“怎么是你们?”

两只小东西胆子极大,被逮后不但不脸红,还理直气壮地朝大会主人提出抗议请,

“阿墨姐姐,你忘记邀请我了,我也要吃你做的烤肉!”

“阿墨姐姐,我也要参加烧烤大会,造树屋的时候,我也帮忙了!!”

两只小东西嘴里都叼着小块肉呢,一说话一张嘴,那肉叫掉了,可把他们心疼死了,很想用爪子去捞。兽人大陆的兽人,从小就被灌输要珍惜食物,这几乎成了他们的本能。

晨墨看着他们的小眼珠死死盯住地上的肉,不觉莞尔,立时猜到,小家伙们想必是听到了她晚上要请客的风声,赶来凑热闹。

8岁前的兽人,变身能力还不足,大多喜欢保持兽形。她对两只小可爱的感觉不错,见它们湿漉漉的小眼镜,巴巴儿的看着她,身后的小尾巴摇啊摇,一副憨态可掬的馋嘴模样,心里发笑了一回,自然是愿意答应的。反正经过前阵子的积累,她包裹里的肉类还比较多,多做一两份不算什么。

只是他们的行为,还是需要纠正一番。想来想,她走上去,摸摸两只毛茸茸的小脑袋,“想吃就直接和我说,以后,可不带这么偷偷摸摸的,这样是不对的!……好了,现在开始,如果你们认真完成我吩咐的事情,那我就正式邀请你们参加我的宴会。”

格思和泰洛听了,眼睛瞬间闪亮无比,大放可爱射线,萌得晨墨又是按着它们的小脑袋一阵揉捏:嗷嗷嗷,尼玛,小东西太有杀伤力了!!

烈阳在一旁看得无奈的笑,自家雌性,似乎对兽人们毛茸茸的兽形,十分喜爱。

当草地上第一堆篝火点燃时,纳奇带着20多个兽人,喜气洋洋地参加了部落历史上,第一次由雌性发起的烧烤晚会,这在若干年后,成了他们生命里最美好的记忆。

晨墨对任何事,都喜欢认真对待,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只要自己承诺了,便喜欢做到尽善尽美。因此,对于晚上的烧烤大会,她是动了一番脑筋的。兽人的树屋因为都是用木材搭建的,所以屋子里没法点火,所有烹煮的事情,都只能放在树屋外解决的。为了取水方便,晨墨选择了红树区边上的河边草地,堆上四个石头灶台,架起烤肉架子,每个篝火边可以坐上个五六个人,这样分开坐,既不会太拥挤,又不会太孤单。

篝火旁边的大叶子上,放着满满的烤肉。这些肉都是涂抹过蜂蜜,也用简单的盐、调料腌渍过,本身就带着点味道,而下午的时候,她又和烈阳一起将它们烤到了七八分熟,因此,兽人们只需拿到架子上,稍微加热下就能食用,十分方便。而且旁边的是石盘里,还放着辣椒、五香粉等几种兽人大陆所没有的调料,兽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洗好添加,颇有几分自助的味道,但是又不麻烦。

当然,每堆篝火上,还驾着一个大大的石锅,里头煮着满满的一锅野菇炖菜肉汤,只是蘑菇野菜放的多,肉只当点缀般放了一点点,因此喝起来不油腻很是清爽。若是烤肉吃得油腻了,喝几口汤,既美味又解腻。

晨墨自然是主人,忙进忙出的招待,虽然没太多热情的话语,不过照顾得颇为细致周到,对于一帮子从没享受过雌性温柔对待的兽人大老爷们,这已然是天堂的待遇啊,心里那个美滋滋的,就差飘到天上去了:美食当前,美雌在旁,呵呵,太爽啦!!

而烈阳是她的御用苦力,也当了回半个主人,跟在她后头,尽职尽责得替她打下手。两个小家伙,则被分配干些小活,譬如递递水、拿拿调料什么的。不过忙了个开头,就被晨墨打发找了两个位置钻进去吃。她也就意思意思让他们干干活而已,并不打算真让他们干一个晚上的小工,那不就成了虐待小动物加虐待儿童,这罪可大了。

虽然主人不善言辞,虽然主人习性冷淡,虽然主人后面还跟着个讨厌的雄性情敌,但兽人大陆的兽人们,都是大大咧咧的主,性格直爽而明快,除了一开始的紧张和羞涩后,很快进入主宾相欢的状况。

吃吃喝喝聊聊,开心起来手舞足蹈一番,仰天吼叫一番,连晨墨都被这种爽朗明快的气氛感染,觉得好似回到了当初的战场,每每打赢一次,她也总是这么和队友把酒言欢。当下,她颇为豪爽地拿出一瓶裂酒,喝了一杯,一张白皙清冷的小脸,楞是被酒精渲染得明艳嫣红。尤其被那红红的篝火一照,比平日里多了几分人间烟火气息,显得娇美异常。看得兽人们一个个,直咽口水,眼睛发绿,连烈阳的金瞳,也比平常幽了几分。

眼看气氛越来越热烈,兽人们的眼神也越来越火热,忽然一个清脆娇滴如出谷黄莺的声音,打破了这一派和谐、兼刚刚有点情愫暧昧的气氛。

“哎哟,哥哥、凤傲祭司、凤歌,你们快来看,咱们新来的雌性可真能干,居然自己张罗了这么热闹的聚会。呵呵,流浪的兽人果然了不得,居然舍得一次拿出这么多食物,真是好大的气派呀!”

这话听着是赞,但那语气说起来,竟十分带刺。晨墨眼一沉,瞬间收敛了笑,往声音的来源看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到此为止啦,手都写酸了,

周日的明天补了!!

偶要早点休息,希望接下来一周,可以空一点!!

么么,亲们晚安!!

部落外人

红树区的密林里走出三男一女,领头的是七谷,只见他满脸通红、正蔫头耷脑,努力地拉扯一个穿着黄色条纹兽皮裹裙的雌性,“七蜜儿,别乱说…!”

穿黄衣的雌性,身材高挑丰满宛如模特,大约有1米8的样子,一身蜜色偏黑的皮肤显得很是健康,五官虽然算不上极漂亮,但一双紫色的大眼加上丰润的嘴唇、和自然蜷曲的长发,带着一种野性的气息,眼波流转间,有一股刁蛮妩媚之气,还挺勾人。

她看着晨墨,眼神充满侵略和不屑,显见刚才那番口无遮拦的话,出自她的口中。

他们身后,并排跟着一脸冷漠的凤傲、脸色阴晴不定的凤歌和一个穿着雪白兽皮裹裙的雌性。

这白衣雌性,身材虽略逊前面的黄衣雌性,但五官却非常姣美,尤其一双杏仁大眼,水光潋滟、楚楚动人。与前面那个黄衣雌性的骄横傲慢之态不同,这个白衣雌性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显得柔顺和气的多。只是看向晨墨的时候,眼里闪过一抹若有所思的估量和惊讶!

等他们走到跟前,晨墨站起来,借着明亮的篝火和皎皎的月光打量了一圈,几个雄性倒是都认识的,只是这俩雌性,貌似没什么印象。也不知那个黄衣雌性一脸的怨气,是因何而来

扭头看烈阳,烈阳也是茫然的摇摇头,他和部落里的雌性接触得很少,自然也不认识。

倒是小喇叭格思凑上来,解释了两个雌性的身份:黄衣的叫七蜜儿,部落里有名的刁蛮小娇娃;白衣的叫莱丝,南华部落的部落之花,原先众雄性最为钦慕的对象。

七蜜儿的名字,晨墨没怎么听过,不过莱斯的名字,倒是从两个小家伙的嘴里听到过好几次,据说这位是部落里最漂亮、脾气最好、最得雄□慕的一个雌性。如今仔细一看,长得还真是不错,笑容秀雅,气质也好,和部落里其他心高气傲的娇娇女很是不同,颇有几分现代社会那些名门淑女的感觉。 当然,最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她的皮肤,虽然比不上自己,但比部落里的其他雌性要白皙得多。

从昨天到今天,但凡晨墨遇到的雌性,都是清一色的黑美人,就算好一点的,那也是蜜色系的,离白皙还差了十万八千里。如今见非洲系美人窝里,猛然出了个变异白娘子,自然就忍不住多瞄了两眼。

谁料这两眼却惹了祸事,“喂喂,雌性,我和你说话呢!!……有没有礼貌的?!”

原来一旁散发着浓浓酸气的某黑美人心理不平衡了。她发现,明明自己是第一个发言的,按理这新来的雌性怎么也该回应一两句,谁料人只轻飘飘的看了她一眼,那眼神就跟浮云似得飘啊飘,越过了她,落到身后的几位身上。尤其对莱丝,是看了又看,打量了又打量,这模样,摆明对莱丝比对她更感兴趣。这让素来喜欢众星拱月,享受众人眼光洗礼的黑美人,感到不是滋味了。

平日里她就对自己屈居莱丝之下,只能成为部落里的第二受欢迎的雌性,感到颇为郁郁。只是奈何莱丝的性格还不错,素来很听她的话,又和她是从小一起长大,这才将将把心里的不平压下。但如今见新来的雌性,不过才来两天,便将部落里的雄性迷得昏头昏脑的,这又是一大清早起来给她造树屋,又是抢着参加她举办的烤肉大会,甚至连她心仪已久的雄性,都巴巴儿的围着她打转,她自然心里极不爽。

晨墨挑眉,睨了眼用鼻孔看人的七蜜儿,冷笑:这世界的雌性就像是被雄性圈养的金丝雀,一无所长不说,连性子也被宠得无法无天。

虽然很想给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一点教训,但想着自己毕竟初来乍到,又寄居在人家部落里,她决定忍一时风平浪静。反正她住的是红树区,依照部落里雌性的习惯,她们鲜少会来此处。

伸手,拍了拍身边眼神冰冷的烈阳,她示意,“走,宴会还结束呢,我们继续。”悄无声息中,她没收了烈阳手里的一样小东西。

烈阳皱眉,眼里难得对她现出了几分不满:自己的雌性,护在手心里当宝都来不及,哪能让人这样说。就算对方是部落里的珍贵雌性,也不行!

晨墨在他的手心里捏了捏:傻货,你用了那东西,这麻烦可就惹大了。

虽然能给七蜜儿一个难忘的教训,但也可能惹来更多的麻烦。她虽不畏惧麻烦,但能不惹麻烦,那是最好!

何况和这种没眼力劲的小丫头较劲,实在有失她的格调。

两人旁若无人的用眼神交流,看得本来就阴晴不定的凤歌,心里酸的要死。这才几天不见,貌似这雌性和这毛头小子的关系,越发融洽了。

用力咳了几声,他不甘心地跻到前面,拿出一兽皮袋子,脸上绽放迷人的笑,“美丽的雌性,感谢你对我们的帮助,这是我们的谢礼。”

袋子里头,自然是他们许诺的200颗热晶石。他说的并不明确,但晨墨却听明白了,她接过,掂量了下,还挺重,当下看也不看就交给了烈阳。毕竟她暂时不打算曝光储物桌镯的秘密,若在众目睽睽之下把东西塞进储物镯里,大伙铁定会心生疑惑,说不定一想歪了,还会把她当异类和怪物处理了。

人家既然是客客气气地送礼物过来,她自然也不好拒人于千里之外,当下,只得随意客气一句,“要不要坐下来一起吃?”

她本以为凤歌会拒绝,毕竟在她看来,大家也不算很熟,对方若是识趣,应该送完了东西就立刻闪人。可惜她绝对地低估了兽人的脸皮厚度和执着度,凤歌一听,桃花眼立时笑得如春桃般灿烂,“好呀!”

说完不等她招呼,便拉了自己的哥哥,找了个人少一点的火堆径自坐下,拿起架子上烤好的肉块大口吃着。毕竟跟踪了那么多日子,他自然知道,这雌性似乎非常精通烹煮食物。每每她亲自动手烧的食物,总是香的特别勾人。

以前是忌讳于自己是暗中跟踪,虽然嘴馋好奇,却也不能厚着脸皮去讨吃的。如今有机会名正言顺的吃,哪能不大快朵颐一番。他坐的位置,恰巧是晨墨之前坐过的位置。他拿的烤肉,也巧的是晨墨亲手烤制的一块,味道自然比其他人做的更好吃。

他只咬了两口,眼里便开始大放异彩:这这这,好奇怪的味道,舌头明明又麻又微微刺痛,但就觉得劲爽无比,美味异常比!!

冷漠的凤傲,在自家弟弟半强迫的喂食下,勉强吃了一口,但也随即眼睛一亮。不客气地从弟弟手里,抢过一大半块烤肉,姿态优雅,但动作无比迅速地吃了起来。原本清冷的眼,在美食的感化下,居然也化成了一弯满足无比的弯月。虽然冷意还在,但看着,却比之前好亲近了许多。看得一旁的莱丝直咋舌,她认识凤傲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他露出这种还算愉悦的表情。

这再一次印证了,兽人大陆的兽人,对美味食物的追求,不亚于对异性的渴求。

兄弟俩以及其他雄性兽人那吃得津津有味的模样,加上空气中浓郁的考入香味,惹得还站在一旁干站着的七谷、七蜜儿、莱丝嘴馋不已,口水直咽。

七谷和莱丝脸皮相对薄一些,见主人家没发话,也不好意思主动申请。不过,七蜜儿素来蛮横惯了,倒是没什么心理负担,大大咧咧地走过去,从离得最近的火堆旁的一个雄性兽人手里,抢了一块,笑嘻嘻道,“阿哥,莱丝,来呀,这反正是部落里的食物,……我们应该也是有份儿吃的呀……别平白便宜了外人……”

哼,别以为她不知,这雌性可没真正加入部落,不过是挂着名儿暂居的。想白捡部落的好处,白占部落的便宜,哪那么容易!

就在她拿起小块烤肉,准备往嘴里送的时候,只见空气了银光一闪,她只感觉面前一道疾风刮过,手里的肉块便被一道有劲的银光射中。

刀横向入肉,刀锋和她的嘴唇,近在咫尺,震得她手腕发痛。

她惊骇得脸色发白,尖叫一声,手一抖,肉块带着刀,掉在了地上。她低头,看得分明,那银色怪家伙,居然把那块厚厚的肉,直接穿透。

若是这怪东西,再挪近她的脸一点点,她实在无法想象,自己的脸,现在是否还存在。

所有兽人都惊呆了,这一切几乎发生在电闪雷鸣之间,快的没有人看清这银色小刀是从哪里来。

唯有晨墨,跨前一步,蹲下,从容地捡起肉块,拔下小刀,用毛皮擦了擦,脸色淡淡的,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只是在站起的那刻,她看着七蜜儿,语气无比的客气温和“啊,不好意思,我这人脾气不太好。一听到不中听的话,就手痒。……放心,这小刀,不过是用来玩儿的,不会死人的,顶天就留点血、破点皮。真的,也就破点相而已!”

明明是极温柔的语气,但一众兽人,却感觉脊背升起一股悚然的冷意。

那一夜,南华部落号称最难缠最泼辣的雌性,捂着脸,在见鬼似的尖叫声中落荒而逃。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在公司里吃了一肚子的气,实在写不下去,就先更一章把!!

部落夜叉

总体来说,晨墨的性子虽冷了一些,却不算是个难相处的人,当然,也不是好欺负的软货。毕竟在猎杀团那样时刻充满竞争和危机的团队里呆着,若是个软脾气的,早被团里那一干牛鬼蛇神剥皮拆骨吞进肚自里。要知道,团长、副团长的位置都只有一个,能进团里的,那个不是心高气傲的主,自然对那位置,也是虎视眈眈。

因此,这种妒忌、捻酸、找茬的事,她见识的多了。处理起来自有一套自己的手段:对付讲道理的,可以春风化雨,慢慢将其降服;但对付不讲道理的,绝对是疾风暴雨的震慑更管用,毕竟在团里一向强者为尊,拳头底下出霸权,同那些不讲理的唧唧歪歪摆出圣母姿态,纯属浪费时间。

她本来是打算让着那个雌性一些,毕竟人家娇滴滴一闺女,和团里那帮子蛮干妞们,明显不是一档次。万一自己一个没控制住力道,将小妞折了手断了腿,那就不美了,这好歹她还要在部落呆上小半年,总要给人家留几分面子。

可没料,她一退再退,连忍两次,对方却得寸进尺,咄咄逼人。有道是事不过三,既然部落里的雌性大部分都是这德行,那她也没什么好客气的。杀**儆猴,有时,也是极管用的手段。反正这儿只是她的临时落脚点,她只求与部落里的人保持相对和平的状态,倒没指望能和部落里的雌性打成一片,只要她们不敢来找茬就行!

晨墨的手段虽然简单,但往往直插要害,因着七蜜儿的夸张宣传和诋毁,很长一段时间,部落里那些没见过她、没和她接触过的雌性,真把她当成了一个手拿毁容小刀的凶悍母夜叉。吓得那些原本也有心思来找茬的人,纷纷退避三舍,安分的不敢行动。

原因无它,怕呀,对于整天无所事事、最大爱好就是攀比自己受雄性欢迎度的雌性而言,那张脸,可是她们最宝贝的依仗了,谁敢拿自己的俏脸去冒险?!

当然,此为后话,眼前咱们先把镜头拉回来。

七蜜儿捂着脸惊恐的跑了,那尖叫声凄厉的,吓得枝头睡觉的鸟雀纷纷失眠,扑闪着翅膀一起乱飞,不满地嚎叫开。

莱丝无措地看看沉墨、又看看一脸无所谓的凤歌和无动于衷的凤傲,眼神一暗,说了句抱歉,赶紧追了上去。

七谷尴尬地抓抓脑袋,朝自家阿妹远去的背影,投去一个哀怨的表情。你说这叫啥事阿,他不过是想来蹭热闹的,谁料半路却碰到了正在纠缠凤歌的阿妹。凤歌一听新来的雌性正在开什么烧烤大会,不顾阿妹高高撅起的嘴巴,硬拉扯着他让他带路。把自家阿妹气得吐血,结果也扯着莱丝一起跟上。

他早就知道自家阿妹是个能惹事的主,奈何向来对她有求必应惯了,一时没能拒绝,结果惹出了这许多麻烦事。

这下好了,她果然不知轻重,得罪了新来的雌性。以后,他也别想在新来的雌性面前讨到好处了。

一想到自己还没开始追求呢,就先落了下风,七谷的一颗小心肝,顿时苦得发涩。向晨墨投去一个羞愧歉意的表情,他无比郁闷地追着阿妹离开的方向跑去:呜呜呜,阿妹再怎么不好,那也是自己的亲阿妹,总不能放任她一个人在红树林里乱跑。

见捣乱的人闪了,剩下的一干雄性面面相觑,神情兴奋到扭曲地看着沉默,内心嘶吼:嗷嗷嗷…嗷嗷嗷……干得好,干的妙……

他们这一拨儿,都不是七蜜儿的拥护者,但因为那蛮妞儿是副队长七谷的阿妹,没事总会到他们中间晃荡晃荡,指手画脚上一番,因此,他们没少受那刁蛮妞儿的闷气。虽说大伙儿都有着深刻的、爱护雌性的美好品德,但问题对方又不是自己喜欢的雌性,这容忍度也自然有限。

尤其刚才,见她一二再,再二三的挑衅自己心仪的雌性,心里的好感自然直线下降,恶感快速上升。只是奈何雄性没有对雌性动粗的习惯,若这妞换成一只野兽的话,敢这么欺负自己仰慕的雌性,早被他们撕烂咬碎了!

晨墨看他们表情极度扭曲,惊了一跳,还以为自己欺负了他们的族人,惹来他们的不快。没想到那帮子以纳奇为首的兽人,却朝她咧嘴一笑,露出齐刷刷二十排小白牙。

其中一个长着老大一把络腮胡子的兽人,一脸开心地嚷嚷道,“嘿嘿嘿,可算消停了,刚才七蜜儿一来,我就恨不得找个大坑把自己埋咯,免得被她瞧见!…你们不知道阿,上回她居然要拿我的胡子给她的宠物做一个毛刷子,硬生生拉着我一根一根的拔,不许我用骨刀割,可把我折腾惨了…”

雄性绘声绘色的描述再配上苦逼的表情,逗乐了大伙儿。一众兽人听了顿时哈哈大笑,原本僵硬的气氛烟消云散,重新活了跃起来。连表情如面瘫的纳奇,也似松了一口气,露出淡淡笑意。

晨墨顿时莞尔,看来那蛮妞儿,很不得人心!

虽然烧烤大会半路杀出个败兴的,但兽人们大多都是些直肠子的爽利性子,等人一走,便继续毫无负担的吃吃喝喝,并保持着高昂的兴致,继续happy!

凤歌使劲想往晨墨身边凑,大箩筐的溢美之词,不要钱似的往晨墨身上堆,听得她都直想吐,可这位依然毫无感觉。也不知是烤肉太美味,迷乱了他的心,还是雌性太漂亮,看花了他的鸟眼。总之一碰到晨墨,这位部落里数一数二的花花公子,就跟五官闭塞了似的,完全不能发挥正常水平。

烈阳倒是波澜不惊,一语不插,只是派自镇定地在火堆边烤肉,细细撒上雌□吃的调料。体贴地用骨刀割成一小片一小片的。雌性一晚上尽招呼别人了,自己还没吃上几口热乎的烤肉呢。雌性是该用来疼宠的,他可不想饿着她。

等她吃了一些肉,他就会去替她舀起一碗野菜汤,放在一边。晨墨很怕烫,喝汤前,总喜欢晾到温了才喝,他如今对她的口味、喜好摸透了七八分,照顾起来,得心应手,一应周到。

凤傲冷眼旁观,慢条斯理地咬了一口肉,嘴角微扯:亏阿弟还自称部落情圣呢,若是拿以前对付其他雌性的手段,来对付眼前这雌性,只怕到下辈子,也没指望。这雌性,可不是部落里那些看起来凶巴巴,实际上软绵绵的雌性,想用三两句好话赢得她的好感,那几乎不可能。

摸摸下巴,不过,就冲着她这手厨艺,自己许该出手帮阿弟一把。

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呐!!

作者有话要说:

为嘛好多人对祭祀哥哥有爱呢,出场率很低呀,难道因为这是一护弟的主儿?!

微微心动

一夜烧烤大会后,晨墨在部落里的印象值,走入了完全两个极端。在单身的雄性兽人里,那就是一特聪明能干、特脾气温和(?)、特漂亮迷人的雌性。那二十几个有幸参加,并吃到极致美味烤肉的雄性兽人,但凡遇到一个单身雄性,都会得瑟地夸赞兼炫耀一般。惹得部落里其他雄性兽人心痒痒、牙痒痒兼手痒痒。结果烤肉大会结束后,那二十几个走路生风、满面春风的雄性,频频遭遇嫉妒的黑手。三天两头被人挑战胖揍一顿不说,便是半夜睡在树屋里,也会被人冷不丁从屋顶泼下一盆水,浇灌得湿湿漉漉。

看好了吧,这就是得瑟的下场!尤其这得瑟的对象,还是一干明显缺少雌性滋润,有着狼一般欲望的雄性兽人。

反之,在部落的雌性眼中,晨墨则成了反面教材:阴险狡诈、野蛮无礼、暴力凶残的邪恶母夜叉。

七蜜儿的一张小嘴,极尽诽谤之能,总之,能把她抹多黑,就抹多黑。

莱丝倒是很公道地插了一句,“其实人家长得很漂亮……”

七蜜儿立刻挥手打断,酸溜溜道,“就是漂亮才更可怕,瞧她把那些雄性迷的。你们没见过她的树屋吧,她的窗子上,可镶着百来颗热晶石呢,莱斯的都没这么多。”今年,莱丝收到雄性送的热晶石约有六十多颗,但自己才五十多颗。本来还觉得不错,如今和新来的雌性一比,立刻居了大大的下风。

热晶石是兽人大陆极珍贵的资源,可以说,它是兽人渡过冬季必备的一样东西。它一般产在火山山顶,本是地壳深处一种奇怪的液体,当火山喷发时,它会随着灼热的岩浆一起喷溅,碰到冷冽的空气,就会凝结成固体。

固体状态的热晶石,颜色各异、形状不同,乍一看,像极了地球上五颜六色的宝石。

就在七蜜儿因着热晶石诋毁晨墨时,晨墨和烈阳也正在树屋里吃着水果,讨论热晶石。

昨晚,凤歌他们给了一大袋足有两百颗,堆在一起很是炫目。晨墨拿起几颗,放在手里掂了掂,有点热热的感觉,但也不至于灼伤人,不由惊诧, “你是说这东西是用来取暖的?”她刚打开袋子的时候,还以为这只是装饰宝石呢!

烈阳点头,指指窗户上那些,“等下我帮你把石头都嵌到窗户上去,等它照足了阳光,冬季来的时候,只要把它们放在火上烤一烤,然后在房间每个角落里放一些,你就不会冷了。”

兽人大陆的雌性无法变身,自然也就没有厚实的皮毛御寒,如果没有热晶石,雌性就算躲在树屋里,也会被冻僵。

晨墨听了很是惊叹,果然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没想到这样小小的石头,居然是天然的取暖机,也不知原理是什么?难怪之前看到每个有雌性的树屋外,都镶嵌着这种石头,原来是为了寒冬做准备,她原先还以为是雌性为了炫美。

烈阳看她翻来覆去的研究热晶石,不由笑道,“你的树屋不算大,一个冬季,大约用个三四十块就够暖了。其余的不如收起来,留到以后再用。”这东西不能无限循环使用,一块热晶石吸收了足够的阳光后,就得收好。一旦在火里加过热,经过一个冬季的使用后,就会失去功效化成粉末。

虽说部落里年年都有去收集,但这东西只在又高又炙热的火山顶会有,那上面很烫,普通兽人根本爬不上去。也就飞行类的、且不惧高温的兽人,勉强能够拿到一些,所以一向很紧俏。

凤歌凤傲之所以能这么大方的拿出这许多,皆因为他们雪羽族恰好是最不怕热的飞行一族。且他们部落全员都是雪羽族,所以相对其他部落,他们收集热晶石要更容易一些,储备也更充足一些。

“那每个雌性树屋上的热晶石数量,怎么不统一?”她现在已经知道,兽人部落的雌性,可以说是处在一种很高级的圈养状态。大凡兽人生下的宝宝,一旦确认是雌性,她们从小到大的衣食,就会有部落统一提供。虽说春夏时分,雄性兽人处于自由狩猎状态,但大家都会很自觉的多狩猎一份,那是统一交给部落,由部落平均地分配给未婚雌性。这种供养状态,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她们选定雄性配合,结束单身为止。已有配偶的雌性,她的食物温饱,自然是交由自己的雄性配偶负责。

“那是雄性私下赠送的。”每年冬季,部落发给每个雌性的热晶石数量都是固定的,只是有些雌性特别怕冷,需求量更大一些,那心仪她们的雄性,就会特意去弄一些来讨好她们。只是这东西颇为珍贵稀少,不止有取暖的功能、外形又炫丽漂亮,久而久之,就成了雌性们炫耀自己受欢迎度的战力品。

晨墨听了哑然失笑,看来不管在地球还是在兽人世界,只要是个女的,就会对亮晶晶的漂亮东西特别感兴趣。

笑到一半,却见烈阳张着暖暖的像太阳般的金色眼瞳,定定地看着她。

她摸摸脸,奇怪,“怎么了?”

烈阳弯起嘴,眼里的光芒专注、认真、灿亮,“阿墨,你这样笑起来,真好看!”

如果这样干巴巴的赞美之词,如果出自别人之口,晨墨许会只当作客气之话,听过就算,一颗坚固且淡漠的心,仍会风轻云淡、从容不惊。

但烈阳的话,却带着某种深深的认真与执着,仿佛一枚石字落进心湖,溅起涟漪一片。

晨墨的心,一瞬间有种慰烫的感觉,抬头,只见在窗户飞泄而进的金丝线照耀下,烈阳俊美刚毅的面容,有种朦朦胧胧的光晕感。

他的笑,总是单纯而直接,一如他的话语,不带任何敷衍的污垢。

而他金色的瞳眸里,清晰地映着她的影子,天地之间,仿佛只她一个,再没多余的物舍!

鬼使神差地,她说,“后天的狩猎,我和你一起去。”

许多年后,晨墨细细想起,那仿佛是她成年后,第一次意识到了,什么叫:相思别离!

人们总是因别离才会懂得相思之苦,而她,还未离别,便已不想尝试其苦。虽然那时,她还只是微微心动!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下男主够明确了吧!!!

嘿嘿嘿,俺是亲妈,超疼我们家泰迪熊滴!

部落行动

下午的时候,格桑大祭祀召开了部落大会,一连发布了数条让整个部落为之震动的消息。

第一条:正式确定今年将是一个血冬,从现在开始,部落里每一个兽人,都要做好心理准备,加快狩猎的进度。

第二条:部落正式与雪羽部落结为联盟。

第三条:部落开始制造弓箭,征集一批无须外出狩猎老年兽人,开始学习制造和使用弓箭。

第一条消息让部落笼罩上了一层阴霾,只要是个正常兽人,都知道血冬的残酷。第二条却让大家为之一喜,雪羽部落对付嗜血兽还是比较占优势的,有这样一个强悍的同盟者,对部落而言是大大的有利。

至于第三条么,大部分兽人都有些儿费解。部落里年老是兽人不少,实际上,有些也不能称为真正年老,雄性兽人的体力和力量一向强大,即使年迈了,解决一般体型的野兽,也还是比较容易的,只是和正当壮年的兽人相比,自然是要差一些,对付不了那些大型兽类。所以他们一向不会出远门去狩猎,反而多是被安排在部落里,修屋、搬石头,做一些零碎的后勤服务,间或到近处去猎一些小猎物打打牙祭。当然,单身无家室老年雄性,他们的日常饮食,都会和单身雌性一样,由部落统一供给;而有家室的老年雄性,自有儿孙供养。

大伙儿平常对年老的兽人都挺尊重,平常只会将一些轻松简单的活计扔给他们打发时间,像这次这样的奇怪安排,这还是第一次,因此不少兽人提出了疑问。

“那弓箭是什么玩意儿?”

“有我们年轻小伙子们在呢,咋还能让阿叔阿爷们受累!”

“就是就是,我阿爹年纪多大了,哪能让他上战场?!…我们能保护大家的!哎哟…阿爹,轻点,别拧我耳朵…我没说您没用,哎哎哎,您厉害着呢……”

虽说提出反对的年轻兽人是一片好意,但是年老的兽人却不乐意了。

“嗨,年纪大怎么了,那照样也是有能耐的。前儿石潴袭击部落的时候,我们可也是出了一份大力的。”

“你小子别得瑟,就你这样的,年轻的时候,我一人能挑三!!!”

兽人大陆的兽人,大多心高气傲,崇尚力量,哪怕年纪大了,也听不得别人说自己一个不行。

“……”

格桑看着下面闹哄哄的一团,哭笑不得,“大家误会了,也不是真让阿叔阿爷们冒险,只是让他们先试做一些,学着用用,看那东西是否有用。毕竟血冬要到了,部落里年轻力壮的,我要安排更多的狩猎任务,只怕暂时没时间来捣鼓这个。……若这弓箭真管用,再让大伙儿学,如何?!”

“噢,原来是这样……”

“那,听大祭祀的……”

兽人大多是爽利性子,一听不是真让老兽人们去冒险,且对部落有好处,自然不再反对。

这样的部落大会,雌性一向是不参加的,何况晨墨只是个暂居者的身份,越加识趣的不会去指手画脚。这说穿了就是人家部落的家务事,她可不会傻傻地认为,自己给他们出过一次力,就可以趾高气昂地去指挥他们。

虽然她也很想知道部落会采取什么措施来应对血冬,也很想能够为部落提出一些更有效的方式,以保障部落的安全,但她还是耐住性子,在树屋里等消息。

她十分清醒地知道,在兽人眼里,她就是一雌性,当然,是一个比其他雌性略厉害些的雌性。但这不能改变她是雌性的本质。哪怕她冲上去,提出洋洋洒洒、卓绝有效的防御策略,他们也顶天会笑一笑说你真能干,但却未必会真采纳,毕竟她在他们之中,还没达到那样的威信和说服力,而这些东西,都不是能一蹴而就的。

想当初,她驯服团里那帮子反骨,可不就是靠的一场场生死战下来累积的不败战绩,花上的时间也不少。

现在她还只是初入部落,有些东西,急不得。何况,她对血冬和嗜血兽的了解,也不够多,自然,也不敢贸然提出什么建议。

因此,等烈阳回来时,看到的便是一脸平静的雌性,正在树屋下面的沙土上,用树枝比画着什么。

烈阳一五一十地将会议内容向自家雌性做了汇报,别人许不知道她的能耐,他却是比较清楚的。同时,也顺便表达了,大祭祀希望他们两去充当临时教练的请求。

晨墨沉吟了片刻,淡淡道,“这也没什么,明天吧,这东西学会不难,关键熟能生巧。我们俩明天给他们做示范,相信一天的时间,他们就大致能学会。这样,后天我们还就能准时出发了。”

烈阳眨眨眼,有些担心,“阿墨,现在天气一天比一天冷起来,你跟着我们出去,受的了吗?”

部落里的年轻兽人,被分成了5个小组轮流狩猎,烈阳划分的小队,是去贝伦草原区域狩猎。那个区域较远,一来一回估计得五六天,但那里的猎物非常丰富,而且危险性也不高。所以带上雌性,烈阳也有自信能护得她的安全。唯一担心的是,明天开始就正式进入二秋了,天气日渐寒冷,不知雌性受不受的了。

晨墨摸了摸自己身上扎实的兽皮衣,从手臂到脚踝都被裹得严严实实,道,“还行,没问题。”这会儿的温度应该在十五六度左右,才五六天的功夫,相信也降不到哪里去。

烈阳有些开心,也有些纠结,虽说他不想雌性跟着自己去奔波受苦,但也不舍的让她一个人留在红树区。尤其现在凤歌也在部落里,那家伙一看就对雌性不怀好意。万一碰到什么危险,自己赶都赶不回来。

晨墨倒是很干脆的拍板定了,一则她也不想孤零零一个人住在红树区,面对一群饥渴的雄性如狼似虎地环绕;另一方面,她也需要收集更多的信息,了解这片土地上的生物实力,学习兽人的生存方式。

两人正商量着要随身带点什么,却见格桑大祭祀,带着眼圈儿黑黑、被自家二歌锤炼了一个晚上,不过精神却十分良好、笑容十分自信的凤歌,前来造访。

大祭祀温言细语地表达了来意。

这一嘛,正式邀请晨墨当弓箭教练;第二嘛,领着晨墨的新邻居前来报道。

晨墨和烈阳面面相觑,“你说他要住这儿?!”结盟的事一敲定,按理这厮不是该跟着他哥哥一起闪人的吗?明明听得凤傲早上就出发回雪羽部落了,怎么这家伙却留在了这儿?

格桑清了清嗓子,有些尴尬,“嗯,10天后,两个部落会组织一次大型狩猎,凤歌负责嗯,带队,对的,带队。”

两个部落的联合狩猎,一般会选择猎物最集中、最丰富、却也最危险的区域进行,这种大规模的行动,往往需要从两个部落,各挑一个能干些的兽人做领队。

因此,他虽然知道凤傲那家伙是在假公济私地帮自家阿弟,找理由留在他的部落里,好近水楼台地追求新来的雌性。可奈何他还欠那阴险冷冰块一个人情,而凤歌又是他们部落的族长,有能力有经验,确实是不二人选,他实在没理由拒绝。

歉意地瞅了自家部落一脸忠憨的雄性,再看看笑得颇勾魂的凤歌,格桑在心底彪泪:娃子,加油阿!替咱部落争口气,千万表输给这鸟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的早吧。哈哈哈,公司里滴监工不在,自由阿,好爽阿!!

一叶障目

自打格桑大祭祀宣布今年将是一个血冬后,部落整个气氛就变得紧张起来。所有的娱乐活动都被取消,便是雄性对雌性的追求活动,也收敛了很多。所有人都是行色匆匆,加快了步伐。打猎的更加积极了、搬石头的也更利索了,就想在血冬到来之前,储备够丰富的食物、做好足够的防备。

就连雌性们,也自觉地开始规整这段时间收集的野果,把能长久放置的,拿出去晒成干,放到了部落后山的储藏山洞里。冬天来临的时候,那里,就是大伙口粮的存储地。

凤歌顶着官方合作的名义,正式入住红树区,挑拣了一个没人住的旧树屋入住,同晨墨做了邻居。

他被凤傲很是开导了一番,加上自我反省,倒是颇有些领悟。晨墨统一授课的那天,他就不紧不慢地跟在晨墨和烈阳身边,以退为进,做出一副颇正经请教弓箭射击技巧的模样,看着倒挺有族长的范儿。

虽然周围有十几个雌性在看热闹,但他的一双桃花眼,再没敢乱放电,乱寒暄。

兽人的寿命,要比人类略长一些,若没个意外,一般兽人都能活到100岁,更有些身体好的,能活到130岁。这回来学习的,大多是60-80的兽人,虽然也被称为老兽人,但力量体格都还挺强健,至少比正当壮年的人类男性,都要强的多。

而且和人类长期依赖惯外物不同,兽人没有甚么望远镜、窃听器、红外线扫描,他们更多的依靠自己强大的本能和灵敏的四肢五官,来感觉事物动态。因此兽人们的眼力、瞄准能力、出手速度,不是一般的好。晨墨不过教了大半天,他们便能射的有模有样,和当初烈阳的学习状态,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们学习的场所是部落中间的一大块平地,平时兽人们互相切磋、练习格斗扑杀都在这个地方,旁边有几十个年龄不一的小兽人,占了小半的空间,按照不同的兽族分队,每队由一个自己所属种族的成年雄性带着,训练他们使用各种技巧。

晨墨领着老兽人们占了剩余的空间,她把前来学习的兽人分成两组,一组先学习制造弓箭,一组先学射击。烈阳教他们做弓箭的技术,而她则教授一些射击技巧。等两组都学得差不多后,再让他们彼此各找另站着,每队由一个自己兽族的成年雄性领着。一组的成员,互相学习。

许多老兽人都带着小孩心性,一听自己也能当个临时老师,这帮老学生们立时来了劲。纷纷找了平日里要好的伙伴,过上一把子炫耀的瘾。因此,学生们学的起劲,晨墨这教官也当得轻松了。

这一天的教学成果还不错,晨墨在天黑的时候,在老兽人们的感激道谢中,顺利收工。晚上,烈阳用自己剩余的最后一点食物,做了顿丰盛的晚餐。从明天开始,就是二秋了,部落的食物,将正式进入分配制。所有储存在部落山洞里的食物,和一切新猎到的猎物,都将全部划归为集体所有。而不是像过去那样,给部落一部分,自己可以留下一部分。

而且,从明天开始,部落每三天,会按人头发放一次食物。如果你胃口过好或者随意浪费,这些食物不到三天就吃完,那么接下来的日子,你便只能挨饿;如果你合理的吃,这些食物分量一般能保证吃个七八分饱。

晨墨觉得生存的本能真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这些传承了许久的传统看起来颇有些专制残忍,毕竟食物的量,最大限度也只让兽人们吃个七八分饱。但换个角度考虑,这其实是在变相的让兽人提前适应冬季的忍饥挨饿,并让他们更加珍惜食物。

因为,当冬季来临的时候,食物的猎取就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运气好的话,可能连着几天都有收获,但运气不好的话,可能一连十几天都摸不到兽毛。所以他们现在开始缩减食量,慢慢让胃的容量缩小,等到了冬季,他们的胃就会适应了少食的状态。即便吃的比过去少,但依然会有饱足的感觉,且不会影响整体机能。

晨墨当年在达木星球时,战在前方,也经常过着失去供给的生活。有的时候,为了生存,原本只够十天的食物储备,硬生生被她们熬上一个月。因此,她对于兽人们的这种政策,并不觉得反感。

不过,吃饭的时候,晨墨忍不住提醒烈阳,兽人们为什么不在春夏食物最丰富的时候,就开始储备食物。结果被告知,那两季食物根本无法保存。。99bcfcd754a98ce89cb86f73acc04645

“当天捕杀的猎物,如果不能在两天内吃掉,就会坏掉。坏掉的肉没法吃,吃了是会生病的。”

“可以用盐腌渍呀,那样不容易坏。或者,将猎物活捉,饲养到冬天,什么时候想吃什么时候杀,那样就不担心坏了。”晨墨很好心的将地球上两种常见的方法告之,如果能将这两种方法推广应用,相信兽人们的冬天会好过很多。

烈阳认真想了想,回答“盐是很珍贵的,每个部落能从盐树上采集的量很有限,不可能用来大量腌渍肉块。”兽人大陆的盐,来源和地球上的不同,它们来自一种躯干笔直细长的盐树。每年春天,那种树木会渗出一种透明的液汁,经风一吹,便会化作晶莹的颗粒掉落树根。这种盐树不多,每年春季,部落都要派出大量的人手去收集盐,因此绝没可能拿来大量应用。

至于将猎物圈养,烈阳倒是一时想不好,“部落倒是有雌性圈养宠物,但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来作伴的。而且适合圈养的宠物一般都是小巧的,没杀伤力的,只是它们也很脆弱,很少能有挨过冬季的。”

要知道,冬季来临,大部分猎物要么迁徙到更南面的温暖地方,要么躲在地底或者洞穴里冬眠,能出来晃荡,扛得住寒冬大雪的,均是些实力强悍、凶性难驯的大型厚毛皮类野兽,要想圈养它们,实在有些不切实际。

何况,就算能将他们驯服,冬季光只兽人的食物都不充足,又怎么可能有余粮来喂食那些猎物呢?!

烈阳分析得头头是道,晨墨愕然。她光只想着地球上的饲养之道,见过有养牛的、养羊的、养**鸭的,却忘了兽人大陆的气候条件和发展状态完全不同。

地球上适用的,到这儿未必适用。地球上多是温室房、人工饲料,但在这儿若真的饲养了类似**鸭牛羊的东西,到了冬季,能不能让它们抗住寒冷先且不提,最重要的是连喂食的草和食物都没有。

晨墨认真想了想,自己果然急躁了,也太想当然了。

人类不是万能的。

一个社会的前进步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并不是凭一个人的力量、一个点子、一个想法,就能大步推进的。

譬如,她知道炸药的配方,但不表示,她就能在这里作出炸药。毕竟这世界有没有那几样材料都不好说。

又譬如,她知道可以通过饲养的方法,来获得更多的活生生的储备食物,但并不代表这种想法可以马上推行。今后这法子也许可以成功,但至少要经过更多的实验和实践。至少,她要想明白哪些野兽适合圈养,要想到如何解决它们过冬的难题,要去想清楚如何给它们弄到食物。

人类每一样成就,都不是孤立存在的。

打个比方,她知道有铁的存在,铁可以做更锋利的刀,代替兽人们的石头武器。但不代表,她就有能力利用这个认知,真的制作出大批的武器。因为在铁与刀之间,还横亘着金属冶炼、制造工具、制造工艺等技术问题。

她不是百科书,什么都懂;这些东西,也不是她说出个名字大概来,就能三言两语的解决。相反,每一样技术的后面,都会带出更多的其他技术需求。

这些是人类千百年研究累积的陈果,她不可能要求,在这样一个什么基础都没有的地方,只凭着一个认知,就能捣鼓出一把刀。

晨墨理智的大脑反省的很快,她觉得自己眼前犯了这样一个错误:带着人类自以为是的优越感,以一个累积千百年经验后得出的认知,想推动一个完全没基础的社会,瞬间进步到和地球一样。

这实在有些一叶障目。

她觉得,自己眼下能做的,该做的,不是照搬照抄地球的许多东西,而是尽可能的了解这世界,学会这世界的生存法则。

只有在充分了解这世界的基础上,才可以有选择性地将地球上一些优秀的成果,可以套用的经验,在最恰当的地方,应用上去。

不然,总想着去改变这里的一切,让它们适应自己,最终的结果,只会是自己被这世界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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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伦草原

在二秋来临当天的破晓,天还没有完全亮透,借着天际微弱的光芒,晨墨和一众兽人,踏上了前往贝伦草原的征途。

在不需要狩猎的时候,兽人普遍有睡懒觉的习惯。因此他们出发的时候,整个部落还笼罩在祥和与宁静之中。

除了巡逻的兽人,没有人注意到这支行色匆匆的队伍。凤歌也不例外,他此刻也正酣睡在破旧的树屋里,做着美雌在怀的美梦。完全没料到自己心仪的雌性,已经随着狩猎小队前往贝伦草原。

二秋的清晨,空气里依稀已有些冷冽之气。尤其趴在高速奔跑的兽人身上,那风刮过面颊,好似冷霜扑面。晨墨只得把脸埋在厚厚的白毛里,以抵挡疾风,幸运的是烈阳的毛皮很柔软,不会有扎刺的不适感,反而异常柔顺温暖。

她惬意地蹭了蹭,双手紧紧抱住烈阳的脖子。侧脸,发现在他们身旁疾驰的,是另一对兽人夫妻,他们也是同样造型:长得挺可爱的雌性,紧紧抱住兽形是巨型雪狐的雄性的脖子,趴坐在自家雄性的背上。这个雌性显然已经十分适应这样的旅行,一边趴着,一边居然还能打盹睡觉,也不担心会掉下来。

晨墨哑然失笑,她算是发现了,在兽人大陆,凡是有配偶的雄性,不管做什么,都喜欢把自家雌性带在身边,放在眼皮子底下。就像这次的狩猎小队,共有107个人,其中雄性95个,雌性算上她有12个。但雌性里面除了她是单身,其他都是有配偶的已婚雌性。

贝伦草原离部落不算近也不算远,四周山峦环绕,中间是开阔的草地。兽人全速奔跑,最终在了太阳落山前赶到了目的地。

晨墨仔细看了下,兽人大陆的草原,和地球上的草原很是相像,同样的辽阔、壮美、一望无际。只不过它的土壤是黑色里夹杂着奇怪的深绿色,还略带着湿润感,可见这片草地的水汽,算是比较充足的,居然到了秋天,土壤也能维持一定的湿度。

这个时节,草原上的草叶正在慢慢由绿变黄;零星分布的矮树群,它们的树叶也在一点一点儿地变红、变黄。放眼望去,整个广袤的草原,在深浅不同的黄绿交错中,点缀着错落的红。黄得金黄璀璨、红得火红浓烈、仿佛一副色彩斑斓的油彩巨著,看着让人心胸随之畅快。

而在蓝天白云下,黄绿相间的草地上成群结队的野兽,正在摇着尾巴啃食还没发黄的绿草,为即将到来的冬眠,贮藏食物。

南华部落的人显然对这片草原非常,这支小队的队长,是飞虎族的,叫博加,是一个经验丰富、十分沉稳的中年兽人。

他领着大伙来到了一座两百米多高的小山下,扒开山脚某处长着尖刺般细叶的灌木丛,准确找到了一个两三米高的洞口。

这一片草原算是南华部落的狩猎圈,从很早开始,每到秋季,他们就会到这片食物丰沛的草地狩猎。草原上没有合适做树屋的大树,为了住宿方便,部落的先辈兽人们,就索性慢慢就在山脚下选了个合适位置,挖出了一个巨洞。

晨墨跟着大部队走进洞穴,发现里头非常开阔,洞高约5米,宽15米左右,深估计最起码有80多米,住下百多个兽人实在绰绰有余。

晨墨蹲下身子,摸摸地上的土,土壤和草地上的不同,是褐色的,质感是沙沙的,而且非常干燥。其中,夹杂着一些类似石子的块状物品。但一捏,发现它有点松软,而且表皮泛着淡淡的光泽。她又摸摸山壁,同样是干干的,没有潮湿感,看来这洞穴的确挺适合居住。

难怪兽人们愿意带上雌性,有这样的山洞在,至少雌性们的安全不用担心。白天他们出去狩猎时,只需把洞口遮盖好,再找几个雄性蹲点守护,就不会出现大问题。

晨墨暗暗赞叹了一番,其实兽人也是挺有生存智慧的。她一开始,把他们代入了游戏的设定,觉得他们落后、蛮荒、原始,但随着接触多了,她发现自己是先入为主了。虽然这儿的许多情况,和游戏里非常相同。但更多的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这儿的兽人,实力强横却不一味野蛮,憨厚却不算愚笨,而且他们还有自己的信仰、讲究公平、拥有一些连他们自己许都没意识到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尤其在集体吃晚饭的时候,晨墨充分感受到了这一点。

因为只有大半天的路程,所以出发的时候,兽人们没有带什么食物。等到了晚上,安顿好住宿的地方,才由一支50人的雄性兽人小队,出去简单捕猎了一些小猎物。

由于时间有限,天色也晚了,因此捕到的数量并不多。剩余在洞穴里忙碌的雄性非常自觉地接过猎物,拿去洞外的一处水源清晰扒皮,然后架到篝火上烤制。雌性,则拿过那些剥下来的皮毛,细细的整理干净,晾在临时搭起的木架子上。

吃饭的时候,雄性们优先把肉质丰满、口感好的部位,让给雌性。在保证雌性食物充足的情况下,才由大家平均地分配剩余的食物。显然剩余的食物量不多,并不足以让雄性吃饱,但他们依旧笑呵呵的,没有任何抱怨。

晨墨本想拒绝的,她的背包里还有不少食物,犯不着抢占他们有限的资源。她只是为了不暴露储物镯,不敢当众拿出来而已。

但雄性们非常执着,照顾好雌性是他们的渗入骨血的天性,最终她还是得了大大的一块肉。吃完了,在烈阳杀人般的目光中,那些雄性还争先恐后地问她够不够,他们每个人都刻意留下了一点没吃,万一雌性不够,还可以分给她。

看着那一张张憨厚的笑脸,晨墨第一次觉得,她是真的被他们当做了一份子,当做部落里的一个雌性而温柔对待,而不是一个行色匆匆、擦肩而过的路人甲乙丙丁。

吃完饭后,兽人们右手贴着前额,集体朝兽神做了祈祷,感谢它慷慨的赐予他们食物。晨墨也跟着做了,她和烈阳相处久了,知道他们每次吃完饭,都有这一道程序。她虽然不是兽神的信众,但入乡随俗这个道理,她还是懂的。

祈祷完,他们照例把吃剩的骨头,埋进泥土。让做了他们食物的野兽们的灵魂,得以回归大地。其实在春夏季,食物充沛的时候,兽人们从不会贪心地过分猎杀,只要猎到足够自己饱腹的食物就会停手。

他们认为,大地上的一切生物,都是兽神慷慨的赐予。他们可以享用,却不能过分的予取予求,那样,就是对兽神的亵渎。

晨墨虽然不明白他们这样的信仰,是如何形成的,但不得不说,这种信仰能够保障这个世界上的生物生生不息地繁衍。而不会像地球上那样,人类贪婪地掠夺自然的赋予,最终结果就是,引来大自然愤怒的反击。

收拾好一切时,夜色已经很浓厚了,兽人们打着哈欠,很快就三三两两的入睡了。因为这次跟随而来的,大多是有配偶的雌性,因此雌性没有单独隔离一个区域,而是和各自的雄性睡在一起。

不过在安排晨墨的床位时,平静的山洞里立马出了个小风暴。作为队伍里唯一一个单身雌性,她显然受到了大伙的格外关注和优待。在洞穴最里头,离篝火最近最温暖的位置,铺上柔软厚实的毛皮,那就是她的床位了。

十几号活跃的单身雄性,喜滋滋美滋滋的跃跃欲试,想睡在她附近,美其名曰为她守夜。大家抢位置那叫抢的一个疯癫啊,你用屁股把我拱开,我用小腿把他踢远,他又抽走你睡觉用的兽皮。

有配偶的雄性和雌性看得乐不颠的直笑:没有想到啊,这样你争我抢的精彩戏码,居然在狩猎的时候也能看见。

没多时,晨墨身边就横七竖八躺了一圈,一个个瞅着她直美。平时想亲近雌性都难,如今居然有这么好的机会和雌性近距离相处,谁也不肯放过。

晨墨看得眼角直抽,给被众人集体挤出包围圈、一脸快要暴走的烈阳一个安抚的眼神,然后二话不说,卷起兽皮,淡定地跨过以肉身搭建的小圈圈,走到一个极空旷的地方,用树枝画出了一个大大的圈子,然后轻轻一折,微笑,“我这人睡觉特怕挤,晚上谁过界了,可别怪我不客气。”

众人的脊背在树枝一分为二的瞬间,集体凉飕飕滴。

尼玛,这绝对是□裸滴冷暴力啊。

一众单身雄性泪奔:咋就忘了,这位,可不是普通滴雌性啊!

比之部落里雌性一贯的大吵大闹,或者粉拳相向,这位的境界,明显可怕的多了!

袭击罗角

饱饱的睡足一觉后,同样是天蒙蒙亮的时候,一干雄性兽人就摸着黒,蹑手蹑脚的爬起来。山洞里的雌性呼吸均匀,毫无所觉,还沉浸在香甜的美梦中。

队长博加领着雄性们悄悄出了山洞,借着微弱的晨光,开始分配一天的捕猎任务。

他留下了7个雄性兽人守护山洞及洞内的雌性,其他的88个雄性,则被分为四组,每组选一个方向分散狩猎。

分配完,才发现有一组的队伍里,似乎多了一个人出来。

仔细一看,原来排在四小队队尾的烈阳,他身边多出了一条小尾巴。那尾巴不是别人,正是新来的雌性。也不知她是什么时候插队进来的,他居然完全没察觉。

博加有些头疼,昨晚这雌性就向他提出要一起参加狩猎,他本以为她开玩笑,就乐呵呵地应了,毕竟没有雌性愿意以身范险,没想到她是认真的。

先挥手让一二三小队先出发,他腆着脸,走过去好脾气地劝,“红树区的雌性,狩猎没什么好玩的,天还早呢,你还不如回去多睡会儿。等天亮了,就可以和部落里的雌性们去采浆果。这个山的山头上,有很多甜甜的浆果。你可以边采边吃,这可比狩猎有意思多了。”

晨墨无语,这话,怎么听着像哄小孩似的呢,“博加队长,我是真的想和你们一起狩猎,你放心,我以前经常狩猎的,不会拖你们的后腿…”说罢,还扯扯烈阳的胳膊,示意他帮自己作证,“不信,你问烈阳!”从迷幻之森到部落的路上,她可没少狩猎,而且成果也不错,那可是铁铮铮的事实!

被临时抓壮丁,充当证人的烈阳很纠结的点点头, “队长,让她去吧,我会护着她的。”

虽然他也不想带着雌性去狩猎,可问题是自家雌性一向很有自己的主见,且说一不二。若是这会儿不带上她,只怕一转身,她就一个人去了,那样反而更危险。

与其放纵她一个人乱跑,还不如带在自己身边,由自己护着。反正贝伦草原上凶险的野兽也不多,应没什么大凶险。

博加狠狠瞪了烈阳一眼,心里那个气急呀::傻小子,她可是珍贵的雌性啊,万一出了意外,部落里爱慕她的小伙们,可不得把他给扔到塞纳尔湖里喂巨鳄去!!

虽然博加很努力很尽力很费力地列举了林林总总狩猎的危险、无趣,但奈何对方的定力委实太强大,气场太淡定,完全无视了他。

而且队里的一众单身雄性,一听雌性也要跟随狩猎,一个个挺起胸膛,鼓起肌肉发达的胳膊,乐颠颠嬉笑道,“队长,就让她去呗,我们这么多人,还能护不住她一个。”

“对啊对啊,队长,呆会儿让雌性就在一边看着呗。”嘿嘿,顺便也让她多瞧瞧咱狩猎的英姿,说不定不经意间,她就会迷恋上咱。

“队长别这么小气了!…上回您自己也带着阿达去狩猎的。”阿达是博加的配偶,这位显然是在曝光内幕哇!

博加听了,一翻白眼,气结:合着他倒成了罪人了。

显然觉得这样的僵持不是办法,晨墨果断地指指天际隐隐露出半个红脑袋的太阳,面无表情,一本正经地道,“队长,再不走,可就耽误时间了,请不要拖全队的后腿。”

那语气严肃的,好似她才是本次活动的指挥官似的,而他则成了个不听话的闹事小喽啰。

于是,从来都是稳重稳定兼稳妥的博加涨红了脸,瞬间暴走:尼玛,一帮不知好歹的小鬼,太不可爱了!!!尤其是新来的雌性,简直不可爱到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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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墨最终跟着四小队出发了,除了郁闷的队长,始终保持着低气压,其他一众雄性倒是挺happy的。

没办法,兴奋呀,一想到狩猎的时候,身边有个漂亮的雌性为自己加油,全身的力量都澎湃了起来。(喂,各位,貌似她可不是来当拉拉队的。)大家都卯足了劲,想在雌性面前一展身手。

烈阳淡淡地扫了眼周围兴奋的兽人,光看他们发绿发亮的眼,就知道他们在动什么心思。微微挺起脊背,调整位置让背上的雌性坐的更舒服,他开始盘算:自己,可不能输个他们!要知道,兽人大陆的雌性,选择配偶的首要条件,就是:实力!!

四小队选的是山洞往西的方向,博加领着队伍走出一段路后,就派了2个巨鹰族的兽人先飞到前面探路。

巨鹰族的兽人飞行速度快,身姿灵巧,视野开阔,是做探路的最佳人选。没多久,他们就兴奋地飞会来,告之前方两千米处,又一个小小的草地湖泊,旁边有一大群的罗角。

兽人们听了,精神瞬间振奋,一个个摩拳擦掌,立刻加快了速度向前冲。

晨墨不知罗角是什么兽类,她之前遇到的,多是圆耳兔、红毛鼠、树蛛、长角鹿、青马等。但看他们高兴的模样,猜到这必是他们极喜欢的猎物之一。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那个小小的草地湖泊边,说湖泊都有点过了,不过小池塘般大,也不深,浅浅的一片水,四周枯草比较少,绿色的草叶明显比其它地方多。

一大群长相颇似山羊,但头顶只有一只角,且角的形状成奇特的螺旋状的奇怪动物,正在专注而努力地啃食着水边青绿的草,完全没意识到即将到来的危险。

这些大约就是他们说的罗角了,看着估计有两三百只。兽人们屏住呼吸,脚步轻放,在博加的指挥下,匍匐着身躯,借着杂乱的草丛遮掩,慢慢分散到四周,将成群的罗角包围住。

晨墨也趴在最后方的草丛里,她的身形比他们的兽形小的多,显然更容易隐藏。不过虽然众兽人答应带她一起,却强烈要求她狩猎的时候只能躲在后方看,不许冒险。

晨墨这次跟随来狩猎,本来的想法就是多看多了解,对于能不能直接参加战斗,倒是无所谓。因此便一口答应了。

等确定所有的罗角,都已经被圈进包围圈内,博加高亢地啸了一声,发出攻击信号,一群各色兽人,便如出笼猛兽,吼叫着扑向自己瞄准的猎物,利爪狂舞,直取要害。

草原上,一场为了生存而展开的厮杀与较量,在蓝天白云下,进行的如火如荼。

罗角群一片慌乱,它们显然被这场突如其来的杀戮,吓坏了。纷纷发出呜呜的叫声,撒开蹄子乱跑。可惜无论跑哪个方向,似乎都有兽人在。

罗角是一种比较温和,一般情况下不会主动攻击的动物,但逼得急了,兔子也会咬人呢,显然它们也不例外。眼见身边的同类一个个脖子被咬断,惨叫着死去,剩余一些强壮的罗角终于放弃了没头没脑的逃跑,刨着蹄子,弓起螺旋形的长角,奋起反抗。

罗角的角非常锋利,真被它戳到,也不是件好受的事,于是眼看着要被冲顶的兽人,赶紧闪开,避免和它们正面冲突,转而从侧面攻击它们柔软的腹部,脖子、或者腿部。而有些也罗角也很聪明,不停地转动身躯,避免自己的要害被攻击。

罗角的数量,明显比兽人多,虽然单个的实力没法和兽人相比,但他们聪明的三五只结为一个小团体,合力攻击强壮的兽人。这样的战术颇有成效,不少兽人,被它们围攻得挺狼狈。

晨墨本来是光看的,尽职地充当一个观察者。后来见有几个兽人应对的有些力不从心,旁边的兽人,也来不及去帮助,便赶紧拿出弓箭,瞅准几只颇为强壮的罗角,射出弓箭,为那些兽人解围。

通过刚才的观察,她发现当兽人逮住罗角时,咬的都是它脖子上,距离下班巴约一掌宽的地方,她猜那是它们最要害的地方。她射了几只,发现自己果然猜测的没错。虽然罗角的腹部也是它的另一要害,但明显射击脖子时,效果更加好。

她出手果断,一箭下去快狠准,几乎是箭刚穿过脖子,罗角就会无力地倒地。

雄性兽人们本来带着雌性的目的,不过是想让她看看自己的狩猎本事。没料到她射出的弓箭这么有威胁,几只原本被围困的兽人,在她的帮助下,很快挣脱出来,重新占据了优势。他们一时是又惊又喜又佩服:看来部落里上次留守的兽人说的是真的,这雌性,果然与众不同!!

几个雄性纷纷朝她露出了感激的微笑,并示意她对付那些已经跑出包围圈的罗角。弓箭的射程够远,他们是没功夫去捉这些落跑的,但雌性明显有可能。面对即将到来的残酷血冬,他们不想放弃任何一只猎物。

如果说,他们之前还把她当作前来玩耍、跟着看热闹的雌性,那这一刻,他们确确实实把她当作了狩猎的一员。

在兽人大陆,哪怕是雌性,只要有实力,一样能赢得尊重!

雌性示好

一直快到中午的时候,兽人们总算搞定了所有罗角。几百只罗角横七竖八的躺着,伤口多在脖子、腹部、腿部,有些鲜血还在流淌,有些则血液已经发黑凝结了。

一众兽人喘着粗气,化作人形。没受伤的,拿起随身带着的藤蔓,10几只一捆,将几百只猎物分成20捆,这样方便携带;受伤的,则趴在草地上,从草丛里寻找一些草药,揉碎敷在自己的伤口。这些草药的效果虽然一般,但好在他们受的伤也不厉害,用起来也绰绰有余。

总体来说,这次的狩猎非常顺利和成功。兽人们以很小的代价,便获得了几百只猎物。

博加处理好猎物,走到晨墨身边,之前的不快完全烟消云散,脸上带着爽朗的笑,“阿墨,我先前小看你了,没想到,那什么这么厉害。哈哈,原来之前纳奇他们说的是真的,哎哎哎,真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厉害的雌性。”

以前自己也偷偷带着自己的雌性参加过狩猎的,不过那时雌性都被他放在高高的大树上,只在一旁看着。树上虽然挺安全的,但每次一有猎物冲到树下撞击树干,她就会吓得大声尖叫。

但眼前的雌性,不止不憷不惧,甚至还能帮上他们的忙,这可是他活了四十年,第一次看到的稀罕雌性。

尤其她手里那把东西,看着怪简单的,不过用起来威力倒着实不错。难怪大祭祀会安排部落里的老兽人们学习。只她这点力气就有这样的效果,老兽人们的力气可比她大多了,学的好了,自然威力更大。

一旁几个得过晨墨帮忙的雄性兽人,也赶紧跑过来道谢。这几个兽人嘴比较拙,只懂得一个劲地傻笑,兼鹦鹉学舌,“阿墨,你真厉害!”

晨墨刚来部落不久,和部落里的雄性不熟,因此他们一般直接叫她“雌性”或者“红树区的雌性”“新来的雌性”,虽然客气有礼,但多少带着些疏离的感觉。

只这回经历了携手作战,大家竟都跟着烈阳,亲昵地叫上“阿墨”,虽然有些别扭不自在,但也让她暗暗欣喜,这代表了他们认同她。

这种认同,不是建立在她是一个珍贵的雌性、一个可以繁衍后代的雌性,而是因为她有能力,值得尊重。

晨墨微微一笑,她喜欢这种认同感。这让她觉得,自己慢慢在融入这个世界,而不是一个格格不入的闯入者,孤立且寂寞。

烈阳的实力是一众年轻兽人种的佼佼者,他顺利解决了不少罗角,且没受伤。等打理好猎物,趁着其他兽人休整的时间,他就在一旁收集草地里的几种草药。他知道阿墨很喜欢收集各式药材,他身上挂着一个晨墨特意给他缝制的兽皮包,里头是一路上收集的各种奇特材料。

听到身旁队长明朗的笑声,他微微抬起头,看到阳光下,阿墨的眼睛亮得发光。虽然嘴角只勾起了小小的弧度,但他看得出,她的心情是愉悦的。虽然阿墨一直强调着,她只是在部落暂居,明年春天,她可能就要离开,继续她的流浪生活。

但他相信,等到明年春暖花开时,自己一定会让她改变主意。因为,任何感受过孤独的人,都渴望有一个温暖的栖身之所。

休息了一会儿,兽人们化作兽形,把猎物放到背上,向着山洞出发。晨墨照例骑在烈阳身上,虽然有其它的雄性,一脸热切的邀请她骑在自己背上,但她都一一拒绝了。有道是衣不如新,人不如旧。

一个巨鹰族的兽人,特哀怨地看着她,“阿墨,我可以带你飞得高高的,可好玩了…我真不会把你摔下的,”

感情这位以为她害怕呢,晨墨想着自己可是习惯了从高空跳伞的人,怎么会害怕他飞的那点高度,只是不习惯和一个陌生的人那么亲密的接触而已。

可还没等她出口婉拒,烈阳就伸出爪子,拍拍他的肩膀, “克森,好像刚才狩猎的时候,你的左翅被顶伤了,试试看,还能飞的起来不。”

叫克森的兽人脸色一绿,烈阳拍得并不重,但不知怎的,本来敷了药有些疼的手臂,疼倒是不疼了,但却麻了。

巨鹰族的手臂化形后就是翅膀,这一只翅膀麻痹的巨鹰,自己也只能将将飞着,带人那就太危险了,绝对的容易出交通事故。

克森挥动了两下,果真很勉强,只得怏怏不乐地冲着烈阳龇牙,“一定是你小子搞的鬼。”

烈阳蹲下身子,让晨墨骑上去后,鄙视地朝他翻了个白眼,“大祭祀说过,这种草药虽然止血效果好,但敷完后,会有麻痹感。”

克森瞬间蔫了,是这样的吗,他光顾着这种草药的效果比其它的好,却忘记这一岔了。

晨墨挑眉揪了揪烈阳的耳朵,暗笑:小样,别以为我没看到你的小动作。

由于刚出来半天,就有了这么多的收获,兽人们很高兴,奔跑起来的速度也更快。等到了部落的时候,太阳刚偏过头顶的一点点。

山洞口有一队雄性正在忙碌,博加看了下,他们是二队的,显然他们也有很少的收获,还比他们回来的更早。

洞口的兽人看到他们满载而归很高兴,立刻招呼洞穴里的雄性前来帮忙,大家合力把罗家角放进洞穴最里头。

晨墨瞅了一眼,里面已经堆着百来只很像松鼠的动物,只是皮毛是绿色和黄色相间的斑纹,一条大尾巴蓬松光华,他们管它叫斑斑鼠,这些显然是二队的成果。斑斑鼠的个头,比罗角略大一些,虽然数量只有百来只,但也是极大的丰收了。

山洞里所有的雄性和雌性,都是一脸的喜气洋洋,这么多的罗角加上斑斑鼠,让他们觉得这真是一个幸运日。

贝伦草原的食物虽然算丰富的,但能一次碰到这么一大群的机会,还是挺少的。通常这些动物,也就是五六十只一群的活动而已。这次两个小队碰到的,都算是大部队了。

晨墨看着他们单纯而欢喜的脸,彼此间额碰额,表达着感激和喜悦,心情也跟着飞扬起来。

这里许的科技和文明许没有地球上那么发达,甚至还停留在为生存与野兽厮杀的危险猎食时代,但他们却很容易满足。

因为对于他们而言,活着,并吃饱饭,就是最大的快乐。

接下来是午饭时间,二队回来的早,早已经挑出了一部分斑斑鼠,做了清洗剥皮,然后放在火架上烤。

雌性们则在一旁整理浆果,这是上午的时候,她们到山头去采摘的。

晨墨挑了一个空位置坐下,烈阳被叫去忙活了,她只得一个人闲待在一边。反正有这么多雄性在,实在不需要她帮手。

她正百无聊赖地研究烈阳帮她收集的草药,只见一双手捧着黄色浆果,递到她的眼前。抬头,却是一个有着蜜色健康肌肤,脸蛋圆圆,眼睛大大的可爱雌性,正一脸忐忑期待地看着她,“给,给你吃。”

晨墨愕然,抬头,一时有些不解。来部落的日子虽然不多,她明显发现,和雄性不同,部落里的雌性似乎很排外。她的性子本来就偏冷,也没有去主动搭讪的习惯。因此也和部落里的雌性,一直保持着彼此不来往的状态。

反正,井水不犯河水。

但,这雌性,还是第一个向她示好的呢!

一场死局

脑袋里虽然还没想明白这雌性的目的,但在人家殷勤的目光下,晨墨还是很客气地接过那些浆果。

有时候,接受人家的好意,也是一种礼貌。

那雌性显然松了一口气,似乎也没之前的局促,扬着笑,叠着腿在她身边坐下,“谢谢你救了卡卢。”

卡卢?!晨墨有些迷糊,“谁?”

雌性笑着指着火堆边一个正在烤肉的雄性兽人,“我的配偶,他刚才和我说,今天狩猎的时候,被五六只罗角围住,多亏你帮了他一把。”卡卢远远见自家雌性指着他,立刻屁颠屁颠地回了个傻乎乎的笑给她。

原来如此!

晨墨松了一口气,塞了一颗浆果到嘴里,淡淡笑道“没什么,举手之劳而已。”

嚼碎果肉,她眼睛一亮,嘴巴里的浆果酸中透着甜,没有任何涩味,吃起来很合她的胃口。当下不由赞,“这浆果叫什么,真好吃!”

雌性正歪着头看她,见自己送出的果实受到称赞,很是高兴,“这叫黄金果,只有贝伦草原会有…你喜欢的话,我再给你多拿一些。”

部落里的雌性采摘浆果,纯粹是当做打发时间,顺便弄点零嘴儿。雄性不喜欢吃这类东西,因此她们采摘的东西,也不用特地带回去交公,多是大家规整规整,放到储藏的山洞里,谁想吃自己去拿就行,没什么约制。

晨墨不过顺嘴一赞,但那雌性天性热情,果真特开心地又去拿了一大捧过来。

部落里的雌性都喜食偏甜的果实,这黄金果就算是最成熟的,也很酸口,因此她们大多不怎么爱吃,不过是攒着偶尔一尝。如今见新来的雌性似乎很中意这种浆果,一旁闲聊的雌性们,难免好奇地侧目相望。

晨墨被大家的视线看得有些尴尬,她是那种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的人,既然人家对自己一片好心,那自己也得有所回报。

当下,她忙假装在兽皮包里掏了掏,实则从储物镯里掏出两块小巧精致的奶油蛋糕递给那雌性,“你也尝尝,这个的味道还可以。”

晨墨拿出的是游戏里一款畅销蛋糕,叫“玫瑰宠儿”。底部是白色心形的香甜奶油,上面的左半边,层叠错落地分布着雕琢极致逼真的粉红玫瑰花,右半边则点缀着鲜红欲滴的小樱桃。蛋糕的造型并不算特别炫,但却贵在耐看,且口感甜而不腻,又有附加属性,因此很受游戏里的女孩子追捧。

晨墨虽不是很喜欢这类甜食,但初看在它的附加属性,仍是买了不少。如今见人家主动示好,她自然得投桃报李,就也拿出2块做回礼。

在兽人大陆,兽人们的脑海里没有假客气这一说辞,因此那雌性一看到精致漂亮的小蛋糕,立马两眼放光,很高兴的接过,“呀,这是什么,从没看到过。”

对于第一个主动向自己示好的雌性,晨墨还是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蛋糕,可以吃的。”

把这么漂亮的东西吃了,那雌性显然有些不舍得,她翻来覆去看了一会儿,小心的问,“我可以把它放着慢慢吃吗?”

看着她苹果脸上两团红红的羞涩,晨墨哑然失笑,“你先吃吧,这东西,放不久的。”除非是放在她的储物镯里。

不过,本以为部落的雌性,都是些刁蛮公主娇娇花,如今看来,凡事都有例外。这个雌性,看起来倒挺和气可爱的。

雌性在晨墨的劝说下,终于小心地咬了一小口,香滑的蛋糕一入口,她立刻陶醉得浑身冒粉色爱心心泡。和水果单调的甜味不同,蛋糕的味道更加丰富、更香醇、也更可口,部落里的雌性本来就嗜甜,而蛋糕又是甜到极致,因此,这雌性只吃了一口,就爱的不行,很开心的加快速度,把整块蛋糕都吃了。吃完,还眯起眼,恋恋不舍地舔舔指头,这上面,还残留着一星点白色奶油

看到她孩子气的举动,晨墨再次勾起了唇,真是个可爱的家伙,这举动,和小时候的晨芸,简直一模一样.

看着眼前的雌性,晨墨不自禁地想起了地球上最好的挚友。

谁能料到,现在威风凛凛的美女军官,小时候会是个超级嗜好吃甜食的爱哭鬼。在孤儿院里,吃蛋糕是一件奢侈的事,每每也只有院长的生日时,大家才有机会尝上一口,能分得一块。她那时,总会将自己的那一份,省下来留给晨芸。以至到后来,晨芸总喜欢开玩笑:我们的感情,绝对是始于那一块生日蛋糕。

想到晨芸,她有些黯然。穿越到这儿之前,晨芸说她很快就会从驻地回到地球,她本想着能亲自参加她的婚礼的,可惜一场意外,她们就这样生生的错过了。

原来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什么狗血煽情的情啊爱的,而是时空的横亘,让人无力到想努力都无处可用。

但她相信,即使两人分别两地,但彼此牵挂的心是不会变的。

许是移情的作用,晨墨看这雌性顺眼了许多,语气也和气了一些,“另一块你就放着晚上吃吧,放一天是不会坏的。”

正纠结于要不要吃第二块的雌性讪讪一笑,吐吐舌头,“你真好,和她们说的不一样!和以前那个外来雌性也不一样!!……对了,我叫朵朵,我可以叫你阿墨吗?!”

晨墨无所谓地点点头,反正今天一起去狩猎的那帮子雄性兽人,都已经在山洞里这么叫开了,多一个或者少一个,有什么关系。

不过,朵朵嘴里的那个外来雌性,她倒有些好奇。看她说时的眼神表情,明显不对,莫非部落雌性对自己特别冷淡,是有什么原因?!

晨墨虽然很好奇,但绝对不会直白的问,毕竟这也算人家部落的私事,许人家不想摆到面上。

两人又略略聊了一会儿,主要是活泼的朵朵在说,这小妞很是坦白的告之七蜜儿在大肆地嚼舌,在雌性里抹黑她,说她又凶又残暴,还喜欢四处勾搭人。大部分的单身雌性都听信了,不过有配偶的雌性相对好一些,没全信。因为自己的雄性配偶,传递了完全不一样的信息,将她大夸特夸,因此一时倒是不知道该相信谁,所以只能对她冷处理。

要不是她这次帮了卡卢,就算是部落里最热心最好脾气的朵朵,也不敢主动过来搭讪。

因为无它,七蜜儿实在把她渲染得太残暴了。

晨墨听了很是无语,这七蜜儿还真是个莫名其妙的极品,。

果然脑残的人,不管在哪个时空都有。

两个人正聊得起劲,忽然听见洞口传来一阵杂乱的惊叫声,然后就直直冲进了几个浑身是血的雄性,只见他们双眼血红,头发凌乱,胳膊上、大腿上都被咬开了一个可怕的血洞,血淋淋的,伤口处就跟漏水的自来水龙头似的,一滴滴往下滴着鲜红的液体。

他们面色扭曲,似在忍着极大的痛楚,一进来就开始飞快地朝着洞口搬石块,一边搬,一边惊恐地朝洞内一帮子兽人狂喊,“快,快,堵住洞口!嗜血兽来了!!有一大群,快啊!”

这是一个天大的噩耗,原本因为丰收而产生的欢快气氛,顿时消失。

山洞一片死寂后,所有兽人都发了疯似乎飞快朝洞口搬东西……

博加及所有兽人都沉下了脸,连素来镇定的烈阳也不例外。

在兽人大陆,在野外遇上一群嗜血兽,除非兽人们的数量远远多于它们,否则,便是一场死局!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又在外面奔波了一天,晒黒咯,绝对晒黒咯。

但是,还是要上来给亲们更一章哇!!

嘿咻嘿咻,努力的某若啊!!哈哈

危中柔情

山洞的洞口不算太大,在所有兽人的集体努力下,很快就被封堵的死死的。山洞里一片昏暗,博加皱着眉叫几个兽人升起了篝火,在跳跃的篝火照耀下,晨墨看到雌性们白着脸,颤颤巍巍地缩在角落里,彼此手牵着手,眼神惊恐。

几个雄性走过去,张开结实的臂膀圈住自己的雌性,将她们抱在怀中,不停地柔声安抚着。朵朵也扑到卡卢怀里,苹果脸上满是惊惶,努力汲取自己配偶身上的温暖,仿佛这样就能降低心中的恐惧。卡卢心疼地摸摸她的脸、亲亲她的小额头,天生语言笨拙的他,显然不知该用什么语言来安慰受惊的爱人。只能以最直接的行动表示内心的关怀和安抚,直到雌性的惊惶的心慢慢平静下来。

原本阴影笼罩的山洞,因着几对小鸳鸯的柔情蜜意,紧张的气氛里居然透出了一股温暖。

晨墨看得心中怅然,眼神微暗。虽说不喜这儿的雌性过着菟丝花般的生活,但看到人家能如此的相依相恋却也不免羡慕。

在这世上,若有一个人值得你全心依恋,全心信赖,而他又能对你不离不弃,这是何等的幸福。哪像她,永远的孤家寡人,不论何时转身,身后永远是空空荡荡的,只能一个人寂寞地在这世上游荡。

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语的酸涩,晨墨自嘲的想,许以为自己早已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却原来,……终究还是怕寂寞的……

她正百味掺杂间,只觉身后的腰间,有一个毛茸茸的脑袋,正慢慢拱着她。她转身看去,刚才还在石洞门口处填石的烈阳,不知何时化作兽形,跑到了她的身边,张着金黄的眼,温柔如水的目光充满担忧地看着她。

那样温暖而柔情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百般情意,在篝火的照耀下,让她看得一清二楚。

他说,“阿墨,别怕,有我呢!”

他说,“阿墨,我死也会护住你的!”

他低下脖子,凑到她的耳边,语气轻而软,但却带着一诺千金、至死不悔的坚决。

晨墨整个人僵住了,她不是年轻没经历过事的单纯女孩,她分得出真情假意,也听得出这几句话的分量。

嗜血兽很危险,这她早已从凤歌的口中了解了七七八八。烈阳许也是认定这次是九死一生了吧,所以才会说出这样话。

他在告诉她,哪怕拼着一死,他也会让她活下去。

他在告诉她,她在他地心底,比他的生命更重要。

他在,婉转地向她告白。

看着那金灿明亮,仿佛如一团火焰的认真目光,晨墨忽然觉得心底一直冰冻的某处,活了,解冻了,燃烧了。

这一刻,她的脑袋里突地跳出一句:众人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晨墨被心头突然跳出的念头吓了一跳,这样的危机时刻,实在不宜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但理智好似脱缰野马,怎么也控制不住。

她一直知道烈阳对她的好,对她的温顺,对她的照顾,是因为他对她有着一定的好感。只是她一直认为,这只是单纯的因为她是个稀少珍贵的雌性,所产生的一时迷恋,和雄性骨血里对雌性的责任感。因为他还年轻,他的年纪,放在人类社会,不过是个青春萌动的少年,年轻人到了一定年纪,总会对异性产生兴趣。

这样的感情很单纯,却也很矛盾,无论年轻时如何沉迷,如何觉得天翻地覆,如何觉得海枯石烂,但许许多多都会消散在成长的时间长廊里。

因为烈阳一直未明确表明,她便也一直装作不知。青春期的爱恋是一个朦胧的梦,虽然美好,却也虚幻易碎,因此没有必要生硬的戳破它,因为总有梦醒的一天。他还年轻,但她却早已经过了那个容易冲动感动的年纪,而且他们之间还横亘着不同时空的文化冲突,种族区别。

但说穿了,以上那些也都是借口。她不过因为母亲悲惨的遭遇,因为那个花心而负情的生父,因为地球上男性的滥情,对爱情抱着质疑:所谓爱恋,究竟能持续多久?!

哪怕在雌性稀少的兽人世界,哪怕这里的雌性如此受到追捧,她依然对爱情,带着深深的戒备。

越是期待,越是害怕。因此凤歌的告白,其他雄性的示好,她只听在耳里,入不了心。

但烈阳简单的话,却轻易乱了他的心。晨墨虽然不想承认,但又不得不承认,烈阳之于她,不同于其他人。

许是因为烈阳是她来这世界第一个遇到的人,又或者因他一路上的相依相伴,细心照料和无声息的宠溺。有些感情总是滋生于悄无声息之中,等到你发现时,它却已深深扎了根。

晨墨虽然不能确定这是不是就是爱,毕竟她从没恋爱过,但一颗心,能清晰地感觉到,在看到那双金灿灿、坚定的、温暖的眸子时,无端端的快速跳动了起来。

沉默片刻,晨墨哑然失笑,表姨说的对,人果然最不能欺骗的就是自己。

自己虽然对爱情十分惶惑,但终究是存了期盼的,期盼这世上有一个人,能陪自己走到天荒地老。

虽然并不是所有爱情都会圆满,但总要努力一把,才会知道结局。

如果连试都不敢一试,那何谈希望。想到这儿,晨墨忽然觉得豁然开来,一直以来,都是自己拘束了自己。想要幸福,总要给自己一个机会。

晨墨从来不是扭捏的人,哪怕对爱情也不拖泥带水。想通后,她微微仰头,看着一脸认真忐忑的烈阳,挠挠他的脑袋,似笑非笑,“你真是个狡猾的家伙,好好活着吧,别说什么死不死的,只有活着,才有机会心想事成。”

这虽然没有明白答应,但却是同意给自己一个机会。原本还为自己的冲动而懊恼忐忑的烈阳,在听到这回答的瞬间,一双金瞳瞬间炯炯有神,嘴角都快咧到后脑袋了。那欣喜的模样傻憨傻憨的,连声音都激动得抖抖索索,“阿,阿墨,我,我一定会好好活着的。”

这一瞬间,有了爱情鼓励的烈阳,眼中战斗的火焰熊熊燃烧起来,原本有些绝望的心,也振奋了起来!

阿墨说得对,只有自己努力活着,才能更好的保护她!!不就是嗜血兽吗,也不是没和他们交过手,未必就没有希望。

山洞虽然堵上,嗜血兽也许暂时进不来,但他们也相当于活活困在里面。若不想办法,即使不出去迎战,也最终会因吃完食物而饿死。何况一队和四队的伙伴们还在外间,万一他们现在回来,岂不是羊入狼口。

烈阳想了想,终于按捺住心中的遐思,认真问,“阿墨,你有没有什么办法脱险?”别的雌性,只会吓得发抖,但他知道,阿墨是不同的。

更文啰 分析险情

面对烈阳的询问和殷切期盼,晨墨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暂时没什么头绪。”

她对嗜血兽的了解,仅限于之前凤歌口里的一些描述,但刚才洞口封得太快,她压根没看到洞外有嗜血兽的踪迹,就已经被封死在里头了,因此,她对外面是个什么情况,有多少嗜血兽是一无所知,自然也无从下手。

指指正在处理伤口的几个报信兽人,她示意烈阳带她过去先摸摸情况。

其实博加也正在询问他们,他刚才也和大伙儿一样,都惊得只顾得上堵洞口,忙完了才有心思询问。

报信的受伤兽人一共有四个,他们是留守的雄性,其中三个人受的伤比较重,堵完洞口后,就全身虚脱地晕了过去。几个雌性小心地帮他们抹了一些草药后,被放到一边的兽皮上养伤。

剩下一个只是胳膊上被利齿咬了一个伤口,看着虽然鲜血直流,颇为吓人,但比起其他几个算伤得轻的,因此他还保持着清醒的神智。

雄性们点燃篝火,替他处理好伤口后,也都紧张地凑到他的身边,听博加询问嗜血兽的情况。因此,烈阳和晨墨凑过去,并不显得突兀。

“蒙奇,这是怎么回事,你们在哪里碰到嗜血兽的,究竟外面有多少嗜血兽?还有,你们的伤口是怎么来的,好像不是嗜血兽咬的?”开口询问的自然是队伍的领袖博加,他神情严肃,紧捏的拳头可以看出内心的不安。

往年的秋冬季,他也经常来贝伦草原狩猎,虽说碰到过不少野兽,但在二秋就碰到嗜血兽群,似乎还是第一次。

叫蒙奇的兽人,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水,缓和了心中的紧张,才道,“就在水源附近,我们取水的时候,一时大意,遭到了几十只尖嘴兽的袭击……”

原来由于二队的兽人们,光光一个上午的时间就狩猎到许多斑斑鼠,带回了丰富的食物,因此,连早饭都没吃的兽人们,自然很开心的拿出一些,打算做一顿美味的午餐犒劳大伙。

但山洞里储藏的水昨晚都已经用光了,所有容器都空了,所以他们几个拿了储水的皮袋子,打算去装一些回来用。结果没想到,在取水的时候,就遭到了尖嘴兽的袭击。

尖嘴兽是一种类似大蜥蜴的两栖动物,很喜欢在有水源的水草区内活动。他们皮肤颜色和草地很接近,且皮肤表层会随着草色的变化而改变颜色,非常具有欺骗性。因此四个兽人一时不察,就遭到了它们的伏击,他们的伤口,是被尖嘴兽的利齿所咬出来的,而非嗜血兽的杰作。

由于数量悬殊,他们几个很快就被尖嘴兽团团围住,眼看情况危机,他们就要丧身于尖嘴兽的利齿下时,突然发现远处的草地上,一大群野兽杀气冲天地朝他们的方向奔腾而来。空气里传出一股浓郁的腥味,本来虎视眈眈围着他们的尖嘴兽,好似受了惊似的忽然退回水草之中,慌乱逃走,连快到手的猎物都顾不上。

这几个兽人中有两个刚好是巨鹰族的,视力超级好,透过飞扬的草和尘土,他们惊骇地发现那居然是一支嗜血兽军团。

想到当时的情景,蒙奇心有余悸,“好在当时它们距离我们挺远,给了我们一线生机,让我们能赶回来报信。”

“虽然我们马不停蹄地泡,他们一时不会追上来,但嗜血兽对兽人的气息非常敏感,一路上我们滴落不少鲜血,相信他们很快就会追上来。”

“我们没具体数过有多少嗜血兽,但估计一百多只肯定是有的。”

一百多只啊,所有的兽人,听到这个数字时,脸色均是一变,喉咙艰难地咽了口口水。现在山洞里算上雌性,总共也才60来个人,怎么可能抵挡地住这么多的嗜血兽的攻击。就算算上山洞外还没回来的一队和三队,也还是没绝对的胜算 。

一个刚成年的雄性,还从没在野外碰到过嗜血兽,显然比较乐观,“蒙奇,也许它们根本没发现你们,就算发现了,这片草地上猎物这么多,他们一不一定会追过来。”

可惜,他的话语还没落下,山洞口就传来了一阵“嗷呜”的凶暴吼叫声,那嚎叫声的声调很低,但穿透力却很强,和狼嚎的声音极其相似,明明隔着山洞厚实的石墙,声音却好似就在耳边围绕一般。

兽人们紧张地竖起耳朵倾听,那叫声一开始只有一只,但慢慢的,加入嚎叫的声音越来越多,越叫越高亢凶狠。这些嚎叫声就像细细的溪水,汇成了奔腾的江河,最后又从江河,汇成了波涛汹涌的大海。

昏暗的洞内,跳跃的篝火照耀下,兽人们面面相觑,忍不住汗毛竖起:果然,嗜血兽还是发现了他们的踪迹!!

博加毕竟是经验丰富的兽人领队,最先冷静下来后,他爬到山洞顶端,取下一小块拳头大的石头。这是之前封死洞口时,特意留下的一块可松动的石头,就是为了方便观察外间的情况。

他往外一看,顿时倒抽了一口冷气,头皮发麻:山洞外的草地上,密密麻麻站着双眼发着寒光的嗜血兽,那数量何止两百。他们正龇牙咧嘴地对着山洞嚎叫,来回的巡视,似乎在寻找一个突破点,显然它们已经意识到山洞里藏着不少兽人!

就在他借着洞口观望时,忽见一只力爪从上面伸下来,朝小洞口挥过来,他悚然一惊,赶紧把石头堵回去,用粘粘果挤出的乳胶,在空隙的地方涂满,确保牢固后,才脸色发白的跳下来,看着山洞中一圈兽人询问的目光,语气艰涩,“外面,最起码有三四百只嗜血兽,它们已经包围了这个地方,硬闯的话,一点胜算都没有。” 如果他每猜错的话,刚才偷袭他的那只嗜血兽,一定是爬到了山洞上面,从上面往下抓他的。

山洞里的兽人都沉默了,脸色异样难看,这样大的悬殊,让他们把刚才搏一搏的念头彻底浇灭。

“那,我们可以躲在山洞里不出去,等它们都散了。”见雄性们士气低落,一个胆子较大的雌性凑过来,这样建议。“它们总不能不吃不喝再这里干等着吧?!”

其他雌性听到后,也是眼睛一亮,纷纷附和。反正山洞里有不少食物,撑个几天不成问题。

晨墨一直没说话,至始至终,她都在静静聆听。因为这里不是地球,对手也不是她熟悉的虫族,在没有充分了解对手的情况下,她觉得贸然提出建议是件不明智的事情。

不过乍然听到这雌性的建议时,她还是微微一讶:看来当危险来临时,面对生死险境,连一向懒散的雌性们,也懂得开始出谋划策。而且这个雌性的想法,和她一开始的想法倒是不谋而合。

不过等她深入一分析,便觉得这方法许行不通。因为,如果事情真的这么简单就能解决的话,作为狩猎经验和实战经验都丰富的博加,不会想不到这点。

果然,博加听后,苦笑着摇摇头,“没用的,嗜血兽很聪明,它们可以轮流狩猎,我看它们的模样,是打算占领这块区域,当做它们栖息的巢穴,不可能会轻易撤离。”

雌性提的方法,许对其他野兽有效,但对嗜血兽却是无效的。因为和其他野兽不同,嗜血兽是一种狡猾、凶残,又极具耐性的动物。一旦发现目标,它们便会纠缠到底。哪怕再难对付,它们也丝毫不会感到厌倦心烦,或者主动放弃。要它们放弃追逐,除非它们都死绝了,或实在觉得没有一丝一毫的胜算。

它们虽然是兽,但智慧却很高,懂得团体合作、懂得观察敌情、懂得迂回作战、甚至还懂得设计陷阱。它们从不毫无目的地追逐或骚扰猎物,在狩猎前,它们会像个观察者般,对被追捕的猎物的数量和实力,进行评估,然后再制定最佳方案,最后才会选择出击。

而且它们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特别喜欢晚上行动,别看现在洞口外的嗜血兽只是在徘徊观察,似乎对山洞一筹莫展,但等天一黒,它们必有所行动。

博加一口气解释了很多,解释完,还若有所思地观察晨墨的反应。

雌性们虽然一直生活在兽人大陆,但因为被保护的太好,所以对这些都不了解。他本来可以随口说两句应付过去,但看着晨墨认真聆听的眼神,不知怎么的,一下子就细细解释了起来。因为他发现,这个雌性,面对这样的情况,表现冷静得吓人,比之其他雌性的惊慌失措完全不同。

或许潜意识里,受上次石潴事件的影响,他对这个曾挽救了部落的雌性,还是有所期待的。

果然,晨墨听到这里的时候,脸色微微一变,蹭得站起来,目光锐利地直视他,“博加队长,糟糕了,如果他们真有你说的那么聪明,我们还有时间想招应对,但一队和三队,危险了!”

作者有话要说:

汗,关于np和一对一,大家各按喜好来就行了。

小说而已,全凭个人喜好。某若我刚好是个一对一的坚持者,所以我的文,肯定是一对一滴。

向外求援

烈阳和晨墨相处的最久,又时常揣摩她的心思和喜好,因此很跟的上她的思路节奏。经她一点拨,脸色也变了,“阿墨说的对,队长,中午快过了,一队和三队就算没有收获,也肯定会在太阳下山前赶回来。到时候,只怕他们还没到山洞,就会被发现……”

烈阳说到这里,没有讲下去,但大家也都听明白了。几十个对上几百个,那简直就是一场一边倒的杀戮。

“如果我们不马上想办法通知他们,就来不及了。”晨墨皱着眉补充,“这些家伙,真的很狡猾!”

她记得凤歌说过,嗜血兽虽然身材不算特别高大,但它们动作灵活,奔跑速度甚至比一般的兽人还快。虽说按蒙奇的说法,他们之所以能摆脱嗜血兽的追逐,是因为当时隔得距离比较远。

但仔细想想,他们去的那个水源距离山洞的路并不算短,他们没受伤的情况下,一来一回也要跑半个小时;受了伤,那所需的时间也就更长了。

这么长的时间,显然足够嗜血兽追上他们,而不是像他们所说,嗜血兽一直被他们远远甩在身后。

虽然这样想有点夸张,但对于它们这种不合常理的行为,晨墨所能分析到的最好解释,就是嗜血兽故意放了他们,目的是借着落单的兽人追踪到人数更多更集中的兽人群体。

而事实上,它们做到了,它们顺藤摸瓜,找到了山洞。

虽然她不知道这是它们有有意识的行为还是无意识的本能,但足以证明它们非常聪明,懂得放小鱼钓大鱼。

晨墨和烈阳的话,让山洞里的兽人们不安地骚动起来。尤其是几个雌性,她们的配偶都在一队和三队,更是吓得哭了起来,情绪激动地要求博加赶紧想办法。

面对哭哭啼啼地雌性,博加只觉一脑袋头疼,想了想他说,“我们不如在山洞上口打开一个口子,安排几个能飞行的兽人,我们掩护他们飞出洞口,由他们去通知一队和三队,顺便回部落求助……我们和部落的路程一来一回,也就是2天不到。我们只要能在洞里坚持两天,一定可以等到他们。”

不愧是带队的队长,面对意外还是比较能稳下心来想主意的,晨墨点点头,“我也这么想的,不过现在,出山洞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毕竟山洞上下都有群兽环伺,只怕头刚钻出,嗜血兽就会从四面八方扑过来。

现在山洞里能飞的兽人不多,就2个巨鹰族的、2个飞虎族的。其中2个巨鹰族的就是之前去取水受伤的两只,如今还昏睡着呢,是指望不上他们的。而2个飞虎族里,其中一个是博加队长,但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队伍的领头人,他断不可能离开。这样算下来,能真正行动的,也就只一个飞虎族的。也就是说大家只有一次机会,能成功自然好,若是失败了,那就遭殃了。

众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看向朵朵的配偶卡卢,他正是那个飞虎族。

朵朵心中一紧,脸色发白,双手死死地抓住卡卢,目光哀求地看向他。

但卡卢只是憨笑着亲亲她的额头,没有任何犹豫,扭头走到博加身边,语气平淡但是很坚定“队长,我去。”兽人的勇士,从来不会因为危险而退,他们本来就是在危险中磨砺成长起来的。虽然不想让雌性担心,但他们有属于他们的骄傲和坚持。

晨墨对朵朵的印象不错,看她一脸难受欲哭的表情,叹了一口气,走过去拍拍她的肩膀,“别怕,也不是让他硬闯。”

博加听了这话眼睛一亮,“阿墨,你有什么主意?”

许是晨墨镇定的语气和从容理智的分析感染了大家,一众雄性和雌性,不知不觉中,对她的话,居然多了几分期待和信任。

或者在这样慌乱无措的情况下,任何一个人只要能拿出主意来,对他们而言,都是件值得欢喜的事情。至于主意管不管用,喜欢直线思考不会拐弯的兽人,显然还没心思去想那一层。

晨墨若有所思地看着洞穴深处堆放的猎物,淡淡道,“我想先看看外面的情况,顺便做个小试验。”

博加皱了皱眉,“可以,不过你要小心。外面可都是嗜血兽,连山洞顶上也有。”他刚才也是吃了惊魂一吓。

晨墨点点头,在烈阳和几个兽人的帮助下,在3米高左右的位置,费劲抽开一块很小的石头。洞口只有一点点大,位置又在最边上,那些嗜血兽一时未察觉,晨墨借机将外面的情况看了个分明。

虽然上下的视野受了限制,不过她还是看清了嗜血兽的长相。嗜血兽长得很像狼和野猪的混合体:它们长得并不算高大,最大的那只,看上去高也就一米七的样子,其它的都在一米五左右;它们浑身披着硬刺般的黑色毛皮,头尖尖耳朵竖起,四肢不算粗壮,但非常矫健灵活;一张嘴利齿分明,两端还有30公分长的红色獠牙突出,显得特别得凶悍;一双血红的眸子,哪怕是在白天,也散着幽幽的寒光,让人不敢直视。

晨墨调整方向四下巡视,只见它们在山洞门口或站、或卧着,一副耐心十足的模样。数量并没博加说的几百只,看上去不过百来只,想来其它的应该是离开去狩猎了,就放它们在这里守着。

她还想再看看,是否能在这些狼里面找到凤歌说的头狼,可惜却被嗜血兽察觉了。很快,几只嗜血兽从各个方向扑过来,凶悍地嚎叫着朝她挥爪。洞口太小,它们高高跳起,爪子只落在了洞口封堵的坚硬石块上,很快又滑下去,显然它们无法在石块上爬行。

晨墨眼神闪了闪,看着几只不死心还在扑跳的嗜血兽,嘴角噙起了一丝浅浅的笑。

很快她把石头堵了回去,又找了另一个位置再看。只是这次她只看了一眼,就拿出了一支弓箭,在上面插一小块带血丝的肉块。肉块刚从洞口递出,便见上面跳下两只,下面跃起七八只嗜血兽,朝着那肉块猛扑。

晨墨一连换了几个位置,反复喂食,然后做好标记。一旁的雄性和雌性看了,忍不住窃窃私语,只觉这雌性的举动太怪,有点搞不明白她的意图。

最终,折腾了八九个地方后,晨墨突然一拍手:成了,就是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我之前也说了,阿墨不是万能滴,她只是比一般人更冷静,更懂得分析情报,衡量利弊罢了。

这种情况,硬碰硬明显不合适,向外求助才是最佳滴选择。

顺便让许久没出场的两只亮亮相,貌似有亲真相帝了。哈哈哈。。

最更新更新

顺利出逃

指挥着一众兽人,在自己测试出来的安全位置,挖开一个口子,看卡卢顺利地飞出山洞,听兽人们雀跃无比的欢呼声,晨墨从没像这一刻这么庆幸自己曾是猎杀团的一员。

如果不是那十年的艰苦磨砺,让她培养了良好的观察能力、超强的记忆力和面对任何逆境都能冷静思考的性格,只怕现在她也和这里的雌性一样,只懂得瑟瑟发抖或抱头痛苦。

当然,她并没有责怪她们的意思,从本质上来讲,这并不是她们的错,只是不一样的生存环境,铸就了不一样的人。如果她只是地球上一个做文职的娇滴滴姑娘,她想自己的反应也许也会和她们一样。

但正因为她曾是个战士,所以从昨天进山洞前开时,那种刻在骨血里的战斗本能,就让她习惯性地观察了山洞四周的地形环境,并有意无意地记在了心里。

这个山洞大约是兽人们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下挖出来的,所以山洞口上方的很大一块区域,表面覆盖的都是坚硬的石块,并一直延伸到左侧山腰很远,只有右侧才是山土加一些杂乱的灌木丛。

从刚才观察得出情况结合凤歌之前告之,她发现,嗜血兽奔跑速度快,但跳跃能力却一般,也不擅长攀爬;它们的爪子虽然也还算锋利,但却刺不穿岩石。就是说完全不用担心它们会沿着门口的石块爬上来。

之前博加之所以会被从上跳下来的嗜血兽吓一跳,是因为他选的位置太偏右,恰好在嗜血兽从上跳跃下来可扑到的范围内。

可她现在开口子的地方,却是山洞很偏左,离地4米多的位置,恰恰是个安全的死角,无论下面的嗜血兽怎么蹦跶,上面的嗜血兽怎么扑挑,都够不到。

看着卡卢安全地飞走,朵朵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原本仓惶的脸色也好看了一些,看向晨墨时,眼神里流露了浓浓的感激。兽人大陆的雌性,未婚时虽然可能十分自我,但一旦选定配偶,却会变得非常忠诚。想想也是,能在那么多追求者中选定那一个,那一个,必然十心中所爱。虽然每个人对待爱人的态度也许各有不同,或亲热或娇蛮或温柔,但一颗爱护的心,却始终是不变的。

朵朵高兴了,兽人们高兴了,可山洞外的嗜血兽就愤怒了。

眼睁睁看着山洞的猎物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逃走,山洞外的嗜血兽暴跳如雷,凶狠地吼叫着,十几只嗜血兽在一只头顶顶着一撮红毛的嗜血兽带领下,飞快跃起追逐,那速度如疾风似劲雨。

可惜嗜血兽的速度虽快,却没办法飞行,拿卢卡一点折都没有,只能恨恨地看着他消失在天际。红毛嗜血兽的眼里闪过一丝凶光,快速回头,朝着山洞奔跑,然后高高跳起,试图够到趴在洞口往外张望的兽人,用利嘴将她撕碎。

可惜那个高度是晨墨测试过的,就算是它们里面跳得最高的一个,也够不到。

嗜血兽的嚎叫声越来越愤怒,大约是知道自己是够不到那个高度的,它们索性就不跳了,而是生生地用自己是身躯,来撞击兽人们用石块、粘土、木块对垒起来的高墙。

开始只是几只这么撞,到后来,几十只嗜血兽也跟着模仿。

晨墨吃了一惊,她没想到嗜血兽会这么疯狂,岩石多硬啊,而且石块和石块之间的缝隙,兽人们都用黏黏果的乳胶抹过,因此特别牢固,轻易并不能撞开。就是他们开的口子,也都是用兽人带着的另一种特殊药汁,溶解了粘粘果的乳胶后,才弄得开的。

嗜血兽这样莽撞的撞击,效果并不会太好。

果然,再撞击了好半天后,嗜血兽果然放弃了,因为无论它们怎么撞击,这堵墙就是牢牢立着,纹丝不动。

嗜血兽们冷冷的眼幽幽地看了看洞口,在一声低沉的嚎叫声下,终于停下了自虐行为,慢悠悠地走开,趴在山洞外,闭着眼休憩。它们属于爆发力较好但持久力不强的一类,显然刚才的举动,让它们消耗了不少体力。

晨墨若有所思地看着刚才发出一声低嚎的那只嗜血兽:莫非它就是这个嗜血兽群的头兽?!

它的头顶上一撮红毛很醒目,晨墨记下了它的样子。

山洞里的兽人,在嗜血兽开始撞击洞口的时候,又紧张了一下。待到撞击的声音消失了,这才松了一口气。

许是觉得卡卢顺利出去了,大家都有了活的希望,雌性们恢复了活泼的气氛,“哎呀,刚才吓死了,好怕它们冲进来的。”

“是呀是呀,嗜血兽真是太可怕了。”。

几个活跃一点的雄性也笑,“怕什么,我们垒的石墙,哪那么容易撞开。”

“嘿嘿,我都饿死了,我们快做饭吧。”

“哈哈哈,要死了,拉努,你一天到晚就记得吃,小心吃成胖子被露雅嫌弃噢!!”

看着刚才还挺紧张的一群人,现在可以笑嘻嘻无负担的打闹,晨墨只觉很黑线:兽人的神经果然强大。

卡卢虽然顺利跑了出去,可不代表路上不会遇到其它危险。就算顺利回到了部落搬救兵,也不代表在救兵来之前,躲在山洞的他们就是安全的。她可不认为狡诈的嗜血兽会这么轻易地放弃,就守在门口干耗着。从刚才它们锲而不舍的行为模式推断,嗜血兽实一定还会尝试其它攻击行动。

不过,这些都只是她的推断,或许她已经习惯了把一切往最坏最危险的方向想,只为了时刻让自己保持警惕不松懈。但也许,真实情况会比她想的好。所以她想了想,并没有说出来,只是建议博加派兽人轮流守着那个口子,观察外面嗜血兽的一举一动。

有了一个口子在,山洞里的空气没那么闷。烈阳把她放下来,刚才她一直踩着他的肩往外看。

烈阳恢复人形后,终于问出了心中的疑惑,“阿墨,为什么不用弓箭,我们站在那个位置,它们是够不到我们的,我们可以用弓箭把它们干掉。”他和晨墨都有弓箭,箭支也有200来支,虽然不能一下子将门口那些全部干掉,但能先打死一只算一只。许运气好的话,不用援兵,他们就能在毫发无伤的情况下解决门口这些。

晨墨也早想到了这一层,“之前我也想过,但我刚才观察了下,发现它们的速度很快,反应很灵敏,只怕我们射出去,有一半都会被它们躲过。而且就算射中了,箭支上没有药,也只能造成一些皮外伤,并不能让它们马上丧命,而只会激发它们的凶性……”嗜血兽和笨拙的石潴不同,弓箭的效果,只怕未必有想象的好,“当然,这些也只是我的推论,待会我们还是可以试试的。不过,要等吃了饭,饿着肚子战斗力可会大大削弱。”

一听晨墨肚子饿了,烈阳马上紧张起来,他拿出一块兽皮铺在地上,推着她过去休息,“阿墨,你先歇着,我去给你烤肉。”

说罢,他去接手了其中一个在烤肉的兽人手里的活,虽然是给集体烤肉,但他可以私下开开小灶,将其中一块按雌性的口味放些调料。昨晚虽然雌性没说什么,但他是看出来了,其他兽人的烤的肉太寡淡,显然不合她的口味。

晨墨看着他的背影,看着他从背包里掏出2个放了调味料的小竹筒,心里有一股淡淡的温暖流转:并不是所有感情都需要江海奔腾般浓烈,要生要死。这世上若有那么一个人,愿意为你的衣食住行操劳,愿意在一点一滴照顾你的感受,那也是一种幸福。

交个朋友

晨墨确实有些累了她体力到底不及兽人雄性一个早上狩猎加上刚才折腾让她隐隐有些疲倦。

她半支着身子坐下隔着厚厚兽皮感受不到地面凉意只觉舒适和柔软。背靠着山壁她微微闭上眼。虽说是休息大脑却停不下来仍在思索:为什么这儿是兽人这么怕嗜血兽?

从刚才观察:嗜血兽除了狡诈一点、速度快一点、数量多一点并没有什么其它特别优势了。

兽人化作兽形后身材比它们高大力气比它们强悍就算速度不如它们但前两点足以弥补那点小弱势。可为什么兽人似乎对嗜血兽很忌惮。明明他们面对更高大更凶猛有力野兽时有没见他们这么忐忑、没自信过?

她记得凤歌说嗜血兽獠牙很可怕那是他们克星不过具体怎么个克星法他到没细讲。可刚才她也仔细观察过:红色獠牙30公分左右长看着挺锋利但兽人皮糙肉厚就算被戳到只要不是要害也没多大问题难道这里头还有什么她没察觉关键?

啊算了暂时不想了脑袋疼还是等会儿问问博加队长吧他经验丰富应该知道原因!

朵朵走过去时候看晨墨闭着眼皱着眉揉脑袋还以为她怎么了连叫了几声“阿墨”又轻轻推了推才把晨墨从打结思绪中捞出回到现实。

晨墨睁开眼看着盘坐在自己身边朵朵问“怎么?”

朵朵指指她脸色有些担心“阿墨不舒服吗看起来脸色不太好。”因着晨墨连续两次帮了卡卢朵朵对她自然多了几分好感和关怀。

晨墨摸摸自己脸调节了呼吸节奏摇摇头“没事。”这是她老毛病了思虑太重脑子动太多话容易头疼丢开不想事情就会很快恢复。

朵朵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见她脸色确好转这才放心一点。

不过随即她心情低落地叹了一口气“阿墨也在担心对吧?”

“担心什么?”晨墨微微挑眉好笑地看着这个本是前来安慰她但现在却露出一脸需要安慰表情苹果脸

“不觉得情况很糟糕吗?”

“遇到过比这更糟糕。”

朵朵撅嘴“哎难道一点都不害怕?们现在被困在山洞里出不去诶。”而且外面包围全是嗜血兽。

“觉得应该庆幸们至少还有一个山洞可以躲避。”如果是在草地上直接碰到大家连求助机会都没有。“当然逃出去人就更加不用怕了。”

晨墨说得风轻云淡朵朵先是一滞随即犹如醍醐灌顶恍然大悟。她兴奋地一拍手:是啊卡卢是飞行类兽人就算在路上碰到其它嗜血兽也不用怕就算打不起还是躲得起自己瞎担心什么。倒是自己处境还要比他危险一些不过还好有山洞挡着。原来现在也不像自己想得那么糟糕么?!

想到这朵朵笑了原本紧绷着心在晨墨这几句轻描淡写下竟莫名宽松了不少。

崇拜得看着晨墨朵朵嘻嘻笑道“阿墨可真聪明!”而且还很温柔。

虽然她语气冷淡话里也没有一句是明明白白安慰但仔细想想里头含义却是处处在暗暗宽慰她。果然卡卢说对要认识一个人不能光听一面之词七蜜儿她们一定是嫉妒她受欢迎才乱造谣。

想想阿墨一个外来雌性本就受部落雌性排斥现在再加上被人按上了残暴坏帽子一定孤孤单单没人愿意和她做朋友这多可怜阿。心软朵朵决定自己一定要和她做好朋友还要让其他雌性和她做好朋友。

朵朵虽然没说出口但所有心思都暴露在了可爱苹果脸上。晨墨自然一眼看穿哑然失笑也不拒绝任她粘在自己身边叽叽喳喳介绍部落里雌性喜好。

人是具有社会属性一个人久了终归会寂寞她性子偏冷身边若有一个这样心思单纯又热情开朗雌性做朋友也不错!至少寂寞时候也不怕身边一片安静。

当然最重要是朵朵性格和晨芸很是相似颇合她口味。

山洞里烤肉很快飘出香味大家有序分食洞里食物还是比较充沛所以不会出现什么混乱现象。倒是水源比较紧张因为上午取水兽人只成功取回了一趟水第二次去时候就被袭击了。

好在博加应对这种情况倒是比较在行告诫山洞里兽人节约用水至少要做好撑到后天准备。雄性兽人如果渴话尽量先喝猎物血;雌性要是渴话也尽可能先吃些解渴浆果。

兽人们集体外出狩猎时候经常遇到这样事所以也没什么不习惯大家都很自发自觉。

晨墨那份当然由御用小厨烈阳同志给她拿过来上面撒了一些调料粉末闻起来特别香吃起来咸淡刚好让饿了一个上午晨墨吃得津津有味。

烈阳很自然地在她身边坐下眼里含笑宠溺地看着她又递过去几个土包果。这东西是草地里一种特殊植物球根埋在深深土里很难找。只有半夜有月色时候跟着草丛里一种翅膀会发光小虫才能找到因为那种虫子很喜欢吃这种植物叶子。他知道阿墨不喜欢光吃肉还喜欢花时间煮一些能解腻野菇汤。可惜现在是集体狩猎草原上取水不便肯定不能满足她。

所以他昨晚半夜时候他特地爬起去草地里挖了一些。别看这东西长得黑乎乎难看但剥开了那层黒色厚皮里面汁液口味很特别不是很甜但很清爽非常解腻。r

晨墨吃了2个果然满嘴油腻清爽了很多连口腔都变得清新起来。

烈阳见她喜欢只觉满腔欢喜无法言表胸腔里又温暖又满足一股脑儿便把剩下都给了她。晨墨也高兴地收下和烈阳没什么客气好讲何况雄性都不怕肉腻再腻他们都没感觉。当然她还是很客气地给了朵朵一些毕竟之前她也送过自己浆果。

朵朵没吃过这种东西咬了两口很新奇。她不知道这是烈阳当年自己一个人在草原上求生存时无意发现。

不过也许这里兽人雌性还是更喜欢吃甜她只吃了一个就开始继续啃肉。烈阳看了看一旁一边吃着肉块一边还在叽叽喳喳朵朵有些纳闷:好聒噪雌性阿墨一向不怎么和雌性亲近没想到这雌性倒能和她聊得好。不过这也是好现象不然总是一个人阿墨也太寂寞了!

当然最重要也是最关键原因这是一个雌性对他完全木有威胁!

哈哈这也是很小心眼一只。

吃完饭等收拾清爽博加主动过来攀谈并询问晨墨接下来是否就这么干等着还是有其他什么计划。

这种关系生死大事队长居然主动询问雌性征询她意见众人眼色都肃然起敬地看向晨墨。不管怎么说卡卢确实是在她主意下才能顺利脱身可见这雌性真很聪明!而且她还很勇敢镇定在别人都一片慌乱时只有她始终表情淡然波澜不惊。

在兽人大陆勇敢聪明人总是受尊敬哪怕她是一个雌性哪怕她颠覆了他们对雌性印象但这并不影响这些憨厚直率兽人对她尊敬和好感。

就连雌性对她排斥似乎也没那么强了。虽然除了朵朵也没人主动来攀谈但至少不会有事没事就嗖嗖朝她放冷光了。

面对博加期待目光晨墨把烈阳想法转述了一遍“觉得可以试试这里还有一些弓箭。…还有队长很想知道为什么大家这么怕嗜血兽明明他们体格和力量完全不如们啊?!”

击杀头兽

博加没想到她会问这个,又惊讶又古怪的看着她,“你不知道吗?嗜血兽人是厄神的子民,它们可不是普通的兽类,是会释放厄神之咒的怪物呀!!”

兽人大陆信奉的兽神,传说是他开辟了这片大地,创造了一众生灵。也就是说,在兽人眼里,这就是他们的守护神、正义的化身,属于正派。当然啦,有正派就有反派,就算神界也一样。

兽神有个弟弟是厄神,他嫉妒兽神得到万物生灵的敬爱,为了和兽神对着干,他便制造了不少坏家伙,比如风暴、洪水、冰雪,这都是厄神杰作。当然,最可恶的是,为了压制兽人最喜爱的子民兽人,他在这片大地,制造了最令兽人头疼的天敌:嗜血兽。

晨墨听得瞠目结舌,这,这也太神话、太能掰、太强大了,简直就是一出异界版的神话演绎,没想到兽人的想象力这么丰富呀!果然无论是什么种族,只要在智慧开启和成长的过程中,遇到不理解的事物,或神秘无法战胜的自然现象,便会将其归为神的产物。

好吧,风雨雷电咱就不说了,反正古代地球居民在懵懂未解的时候,也把它们当鬼神之力,但嗜血兽怎么能和它们并驾齐驱呢?这破坏力和威胁力,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呀!

晨墨的疑惑没持续多久,博加很快地解释道,“单拼力量的话,嗜血兽的确不是我们的对手,但是不知怎么的,兽人只要被它们的獠牙划伤出了血,就会全身抽搐,失去知觉。”为了躲避它们獠牙,兽人的攻击自然不敢大开大合,结果就是处处受制,被它们占据上风。

“这应该是中毒吧?!”看来嗜血兽的獠牙,会分泌什么麻痹神经系统的毒素。

“但其他的动物碰到它们的獠牙,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博加解释,受伤是一定会的,但绝对不会像它们那样全身麻痹动弹不得。

烈阳在一旁作证,“的确是这样,我亲眼看到的。”无论是弱弱的圆耳兔还是长角鹿,即使被嗜血兽的獠牙划出再多的血痕,也不会像兽人那样麻痹,它们多是被咬死的。

晨墨颇为吃惊,“有这种事?”真奇怪,难道这种毒素只对兽人有效,怪不得兽人对嗜血兽这么忌惮,并把这当做厄神之咒。

兽人原本的实力,也算是站在这片大陆的食物链顶端,偏偏嗜血兽的出现,却是压制了他们。果然无论在哪里,大自然的生存关系,永远是一环克制着一环,没有绝对强者。

不过,有机会的话,自己还是要弄几只嗜血兽做做试验,把它们的毒性弄弄清楚。

几个人正聊到关键时候,守在洞口两个兽人忽然回头,慌慌张张大声朝他们喊,“队长,队长,好多嗜血兽!!”

几个人脸上一惊,烈阳和晨墨反应极快,两个人第一时间爬到开口处下方垫脚的大石块上,伸头往外看:只见远处草原上,浩浩荡荡跑过来一群嗜血兽,原来是那些离开去狩猎的已经回来了。

嗜血兽的收获显然不错,只见它们用嘴拖过来不少青马,叠放在山洞前的空地上。等到所有猎物都放到了一起,那只头顶一簇红毛的嗜血兽才慢悠悠走过去,挑出其中最肥硕的一只,一口咬断它的脖子,吸食猎物的鲜血。它吸得很用力,那青马虽然没死透,但却无力挣扎,只能眼睁睁看着它残忍地吸食自己的鲜血,青色的眼里闪过惊恐。很快原本皮肉丰满的青马,慢慢血液干涸,瘪了下去,只剩骨肉。

晨墨眼神微变,看得头皮发麻:难怪这些家伙叫嗜血兽,它们居然真的只喝血,被吸完血的猎物,被他们很干脆的丢弃在一旁。

显然这个红毛嗜血兽是这个军团的头兽,在它吃饱喝足后,慢腾腾走到一旁休息时,其它嗜血兽才敢蜂拥而上抢食。

红毛头兽并没走得很远,只是在晨墨正前方几米处,找了个位置懒懒圈着。它的尾巴轻轻摇着,舌头有一下没一下地舔着自己身上的皮毛,但一双鬼魅的幽冷的眼睛,却盯着晨墨看。

那眼神很是凶残渗人,晨墨被它看得浑身难受,皱起了眉头:这头兽的眼神,很像是在向他们挑衅。难道头兽的智慧,已经高到可以清晰地表达情绪了?!

“阿墨!”烈阳眼神一寒,他显然也注意到了这只头兽的眼神,“如果我们能先杀死这只头兽,援军来了也会轻松很多。”

头兽是一支嗜血兽军团的领袖,它们智慧很高,指挥着整支团队的所有行动。若能先把它搞定,那它们的行动就会变得很混乱,没有章法。这样的军团那么数量多一些,也不会太难对付。

晨墨点点头,烈阳的想法和她不谋而合。

两个人把主意和博加一说,博加立刻点头同意。虽然已经叫卡卢去搬救兵了,但门口这么多的嗜血兽,就算部落的人来了,也是一场硬碰硬的仗。所以能在援军来之前,想办法削弱对手的实力,那当然再好不过。

晨墨跑到一个死角里,乘大家不注意的时候,悄悄从储物镯里拿出两人的弓箭,虽然这样人家也很疑惑她是怎么突然拿出把大东西来的,但总比当着他们的面凭空变出的好。好在兽人的心思不会拐弯,这种时候大家只想着怎么对付嗜血兽,没人留心这种不合常理的小细节。

嗜血兽并不知道山洞上开的口子里,那两个血管里流淌着最令他们最喜欢的食物的家伙,手里拿的是什么,所以红毛头兽看到他们拉弓对着它,却也没有任何闪躲的意识。反正它们在这片大地上强横惯了,仗着数量多,又聪明狡诈,鲜少遇到敌手,自然心中的畏惧也很少。

可就使这份不以为意和一时大意,葬送了它的生命。在疾风破响之中,两支箭一前一后,相隔不过几秒的时间,像钢针一般钉进了它的身体。

前面那支略大一些,射到了它的胸口偏下一点,虽然不是绝对的要害之处,但因力量惊人,箭身几乎没入了一大半,疼得它钻心入骨。还没等它反应过来,后一支已紧随跟上,射入它额头正中要害,射破头颅,鲜血入注。

红色头兽哀嚎一声,倒地,四肢抽搐片刻,就这么咽了气。

晨墨和烈阳没料到自己运气会这么好,那家伙居然不躲不闪,让他们一击得手。两个人面露喜色,只见原本还在疯狂抢食的嗜血兽们,受了惊般地纷纷朝头兽跑了过去。

几只嗜血兽伸出爪子拨了拨红毛头兽,又拿鼻子凑近嗅了嗅,确定头兽已经死去后,这几只居然扑上去,争先恐后地开始吸食它的鲜血。头兽刚刚死去,鲜血还温热着,它们喝的津津有味,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曾经的头领,一旦死去,无疑也成了食物。没有同情、没有伦理道德,这就是它们的生存法则。

不知是不是因为头兽的血特别好喝,等后面的嗜血兽挤进来时,头兽的血已经被吸得差不多了。没吸到血的显然很愤怒,居然残忍地撕碎了它的身躯,在一块快破碎的骨肉间舔着,吸食残留的点点血滴。

烈阳伸出手遮住她的眼,这样残暴的场面,一向是雌性最害怕看到的。

晨墨却掰开他的手,淡淡道,“没事!…我早已经不怕了!”

烈阳听得心中一紧,胸口莫名的酸堵难受:阿墨以前过得到底是什么日子?!雌性不该是被捧到手心里的吗?

难道神使的日子,还不如部落里的雌性?

至少部落里的雌性,不用狩猎,也不用冒险,更不用看这样惨烈的场面!

可阿墨呢,能干的不亚于一个雄性,但这种能干却只让他觉得心疼。

他是一个人流浪过,吃过无数的苦,在无数生死边缘徘徊锤炼中,才有现在的能耐。他知道,越是强大的人,付出的代价越大。阿墨无疑是强大的,虽然先天力量不比雄性,但那敏捷的身手和聪明的大脑,却是独树一帜,远比雄性强的多,和普通的雌性更是天壤之别。。8065d07da4a7

但她只是一个雌性,能走到今天这步,她过去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该是吃了多少苦?付出了多少的代价?!

看着面色淡然的晨墨,烈阳第一次强烈的觉得,眼前这个人,是多么的让人敬佩,也多么的惹人心疼!

作者有话要说:

俺也觉得太以女主为中心,我家熊熊的戏份太轻了,接下来给他加戏!!

盟军来了

失去头兽嗜血兽群显得一片混乱。抢食有、对着晨墨他们愤怒嚎叫也有、再次撞击山洞也有总之怎一个乱字了得。

晨墨和烈阳又乘乱拉弓居然也被他们解决了四五十只。尤其开始时候大多数嗜血兽虽然知道这怪东西厉害却因为没经验而躲不开丢了命。不过它们真挺聪明很快就摸索出了一些门道居然仗着身体灵活、速度快在箭支射来时候险险避开要害。只要不射在要害自然没那么容易挂掉。

眼看剩下弓箭不多了射中要害几率也变得低了晨墨和烈阳索性就先停了下来。晨墨有些可惜这样防守战最轻松也最具有优势。若是弓箭多射手多话说不定解决这些家伙很轻松。就算它们再灵活面对铺天盖地射下箭雨相信也很难幸免。

不过刚才举动也大大威慑了嗜血兽群它们从来没遇到过这样东西又见身边同类死了不少心中多少产生了些畏惧。

看着嗜血兽叼着死去同类尸体谨慎地退到弓箭射程范围外趴在草地上休息消化食物。晨墨挥挥手示意可以收工了。

它们今天已经很饱足了又经过刚才一番示威至少从下午到今天晚上都应该不会有什么行动。

回到山洞晨墨和烈阳受到了热烈眼神迎接。雄性拉着烈阳兴致勃勃地要学弓箭这玩意太厉害了居然能对付嗜血兽难怪大祭司会叫老兽人们学习。兽人们和嗜血兽近身搏斗实在不具备优势要是有这样远程武器可以用倒是真真不错。

晨墨也被雌性环绕原本躲着她避着她雌性在朵朵从中参合下居然也凑过来和她说话。虽说聊不多可这也是一大进步至少代表她们慢慢接受了她。

晨墨到对此没什么感觉们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她终归还是她不会为此改变不躲依旧宠辱不惊。不过朵朵倒喜滋滋美得和什么似好似自己做了一件了不得大好事看得晨墨莞尔。

好在已经结婚雌性聒噪是聒噪了点不过脾气明显比单身雌性好多。秉着和谐相处无不侵犯目标晨墨倒也会偶尔回应一些算是给足了朵朵和这些雌性面子让她们又生出了一些好感:这雌性果然和以前那个外来雌性不同!

日升月落草原一天很快就过去。

这一夜算有惊无险虽然时不时听到外面嗜血兽让人毛骨悚然嚎叫声但是它们没有发动任何攻击这就足以让山洞里兽人感到高兴:一天顺利熬过去了!

第二天清晨一部分嗜血兽离开去狩猎一部分依然留下守着山洞。山洞口子上照例有两个兽人守着观察它们一举一动:好在剩下嗜血兽只是趴在远处一动不动似乎在休息没有任何奇怪举动。

中午时候出去狩猎嗜血兽群没有出来留守山洞嗜血兽群大约是饿了显得很暴躁开始不怀好意地接近山洞。

不知是哪只嗜血兽想到了好主意它们居然把昨天喝完血剩下猎物尸体慢慢堆到口子下方猎物越堆越高它们跳上去显然想借着那堆高高垒砌尸体高度再跳到口子上。

看守兽人吓了一跳好在尸体数量不够多高度不够它们没够到也没伤到看守兽人。

烈阳反应很快将一堆兽皮用晨墨给他烧酒浇了浇点着火朝那堆尸体扔了过去。那些尸体被吸干了血又被草原干燥风吹了整整一天身上又都覆盖着毛很容易点着。尸体很快越烧越旺成了一堆火焰把那些在尸体上蹦跶嗜血兽烤了个蹄发黑发焦吓得它们再度撤退。这招自然学自晨墨这个时候用倒是很恰当。

晨墨看了那些烫得直跳脚嗜血兽不由好笑“倒是会活学活用还好反应快啊这是火烤蹄子肉么!”

烈阳灿烂一笑心里美滋滋不过表情还是很泰然“阿墨想吃吗下次给烤!”

“比较怀念迷幻之森里长角鹿那蹄子劲道十足。”许是心思放开缘故如今晨墨也能和烈阳开开玩笑偶尔闲扯闲扯。反正现在在山洞里傻呆着有时间嘛!

“明年再去给捉一堆…”烈阳信誓旦旦只要阿墨喜欢别说她只要长角鹿便是角龙兽肉他也愿意给她寻来。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闲扯气氛非常融洽可把旁边雄性看得酸滴滴。几个脸皮厚也忙挤了过来加入了聊天队伍。

朵朵最近正对这新朋友新鲜着、感兴趣着、也顺便崇拜着呢也不甘示弱硬挤开几个雄性开始叽叽喳喳。于是乎山洞里气氛和昨天简直是天壤之别昨儿都是心慌慌今天是心欢欢。

博加看得很无语:尼玛门外盘踞着那么多嗜血兽这帮小崽子居然还有心思聊天泡妞。这还是老子第一次看到大家这么轻松面对险境!

不过算了这样充满活力样子总比之前一副死气沉沉惊恐模样要好。

博加摸了摸自己胡子笑着走到了一旁:年轻人嘛爱慕雌性是正常!

这种美好气氛延续到了第三天援军到达时候。

卡卢是被派遣回来通知大家当他第一时间冲进了山洞本以为会看到一个慌乱、害怕飞扑他温暖胸膛寻求安慰朵朵等他深情地叫了声“朵朵!”

结果人挥挥手赶苍蝇似“噢来啦赶紧和队长汇报情况去”然后扭头继续扯着晨墨“阿墨刚才那动作再教一遍贝。”她边上一溜儿雌性在围观在忙不迭地点头。

卡卢那叫一个囧,小眼神哀怨的不行。太过分了,自己这几天天天担心,吃不好睡不好,她居然和没事人似的,人来了都不理我一下。

烈阳同情地走过去拍拍他肩“她们正热衷于学什么格斗术呢还是先和队长说是正事吧!”笨蛋没瞧见队长眼睛都快喷火了么!

其实他也同哀怨啦昨天开始这些雌性突然对阿墨格斗术产生了兴趣非要跟着学害他和阿墨聊天机会都被剥夺了。

原来昨天下午因为嗜血兽一直没行动大家闲发慌雄性们就开始彼此扑打既当练习又当娱乐。晨墨看了一会儿就说他们力量不错但是战斗技巧不足。有个雄性不服便主动挑衅了晨墨结果在他只用了2成力量和晨墨pk情况下果然被晨墨摧残得相当可怜。

要知道和兽人们遵循本能自领悟不同晨墨格斗技巧是经过专业训练、系统培训而她又是当中佼佼者挥洒起来真是招招实用潇洒自如可把大家震不轻。雌性更是两眼放光这样漂亮雌性却如此充满力量实在是一众巨大反差。但不得不说这种反差很有魅力。

于是充满好奇心和羡慕雌性忍不住缠着晨墨开始学格斗术。一直一来不止是雄性便是雌性也认定自己是绝对弱者从没想过有于一天有一个雌性以绝对强悍绝对英勇姿态出现着实让她们震撼也让她们羡慕。她们只觉自己思维突然被大开了一个窗那里有一个全新世界:原来雌性也可以这样!

虽然知道这些雌性大多是一时新鲜想学着玩儿不过晨墨也没吝啬简单地教了一些躲避和借着武器反击小技巧。毕竟这块大陆野兽这么多万一雌性落了单能有一些技巧傍身总也有好处。

看到卡卢晨墨挥挥手示意今日授课结束。卡卢带来了让山洞惊喜好消息部落派出援军已经在开始围剿嗜血兽了。

“艾加部落和雪羽部落盟军也一起来了他们打算先把出去狩猎那些嗜血兽分批解决掉最后再回山洞解决剩下这些。”

“说艾加部落?”博加很惊奇“咱们不是只和雪羽部落结盟么?什么时候他们也成了们盟军了?”艾加部落是这片区域出了名强者部落同时也是一个极其高傲部落仗着部落超强实力向来不屑于和外来部落结盟。以前不少部落都主动朝他们投去过橄榄枝都没打动他们怎么今年……

卡卢开心地笑道“是他们主动提出结盟也就是们刚出来那天他们就派使者来了。那使者还带了一支200多人队伍说是要同们联合狩猎。这不知道咱们遇到险就火急火燎地过来了。”……当然还有雪羽部落凤歌也一起来了!“……大家再耐心等会儿等他们到了咱们里应外合一起把嗜血兽解决咯~!”

卡卢带回来消息着实振奋了大家大家欢呼一片个个摩拳擦掌准备等援军到了就大干一场。毕竟被嗜血兽逼着躲在了山洞里事着实让大家有点憋屈如能一雪前耻那是再好不过。

唯有烈阳眼微微跳了跳有种不妙预感。虽然卡卢不清楚可他却猜出了那个所谓使者。

果然他就知道那家伙没那么容易死心!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要陪同太后到处去玩,更新有点不稳定,大家见谅啊,我只能尽量抽空哦!

意外突起

卡卢是上午来报信的,但援军却一直到下午才来,晨墨站在巨石上,远远只见一群兽形化的飞禽走兽狂奔而来,杀气冲天。他们有些身上都是血迹斑斑,想来已经经历过几场围剿。

来增援的援军数量不少,尤其是飞行类的兽人,居然占了小半数左右,因此对付起山洞外的嗜血兽,显得相当轻松。

飞行类的兽人在凤歌的带领下,或从高空突然俯冲而下,勇尖锐的长嘴用力啄嗜血兽的眼、脸、脖颈要害;或两只一起合作,用利爪捉住嗜血兽的尾巴,将它们拉到天上,飞得高高的再重重摔下去。嗜血兽没有飞行能力,跳跃的高度又不够,因此应付起飞行的兽人相当被动,再加之这次援军的数量相当多,很快便被兽人弄死了不少。

而玄冥族的兽人,则在黒豹的指挥下,仗着身强体壮数量多,三四只结为一队,共同对付一只嗜血兽。虽然中间难免有同伴一时没留意会被嗜血兽的獠牙击中,失去知觉,但其他伙伴则可以乘机,从侧方和后方扑上去,狠狠咬住它的要害。这可不是什么体育赛事,将就公平公正,能消灭对手才是第一要紧的,就算以多欺少也没人会觉得有什么不对。

山洞里的兽人看得心痒痒,也快快的将洞口拆了一半,雄性只留了一部分照顾雌性,其他的都冲了出去,加入了这场颇具有优势的大作战。虽然他们不是飞行类的兽人,近身战不占优势,但兽人的血脉里总是流淌着战斗的热血,见着这样的场面,不可能不冲上去,就连烈阳也不例外。

当然,晨墨也很想冲出去看看,她想近距离研究下嗜血兽的厉害之处。毕竟她已经生活在这片大陆上,兽人的天敌,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是她的天敌。

不过烈阳很是坚决地把她推回,“这会儿太混乱,阿墨,你还是呆在山洞里吧。”现在外面是一片乱战,被逼入绝境的嗜血兽很容易发狂,虽然阿墨很厉害,但她的速度和力道,还是无法同嗜血兽想比的,他不想她出事。

晨墨虽然很不甘心,但也知道这样的情况下冲出去的确有点不明智,面对这世界的许多生物,一对一情况下她也许能凭着技巧撑一段时间,但要是大混战的话,自己的确没绝对的把握保障自己的安全。

既然不能帮上忙,那就不要拖人家后腿了,她想了想,朝烈阳嘱咐了一句,“你小心点!”说完,利索返身退回了洞内,朝雌性那边走去,干脆的一点都不拖泥带水,一如她以往果决的行事作风。

烈阳朝她灿烂一笑,雌性的关怀,显然让他很受用。整整精神,他怒吼一声化作兽形冲向了洞外,扑向那些已然有些发狂,不停怒嚎的嗜血兽。

他刚才早就眼尖的看见,那个曾和阿墨告白过的玄冥族黑豹和一直死缠着阿墨的雪羽族凤歌都来了。两人一来眼神就牢牢钉在了站在洞口处的阿墨身上,边打边朝着阿墨瞅,甚至还特意将被他们咬死的嗜血兽甩到洞口方向。

狩人世界的择偶标准,强悍的狩猎能力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指标。大凡雄性想赢得雌性放心,总是会不停向她炫耀自己的实力。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无非就是想向阿墨炫耀,也顺便向他挑衅。

烈阳金色的同眸里幽光一闪,淡淡地看向几米开外的夙,和飞在半空中的凤歌,算是回应了他们的挑衅。

夙看着他,碧色的眼眸里神色复杂:原本见他不过是个毛头小子,应该不能吸引雌性,没想到不过短短数日时间,却被他派着保护雌性的黑牙告之,这家伙应该是他最大的敌手,比那个更会花言巧语的凤歌难对付。他原本还不信,不过刚才看到雌性眼里不经意流露的关心,却让他心底一惊,开始感觉不妙。这种眼神他在阿姐们的眼里看到过,每次姐夫们一出去狩猎,阿姐们水汪汪的眼就变得像她一样。虽然阿姐们的担心很明显,而她的担心显然要浅上许多,但即使这样,一种雄性的本能还是告诉他,这种情况对他很不利。

凤歌同样也看到了山洞口两人的举动,心里也是酸得不行,委曲的没边:自己好歹也是一枚人见人爱的大帅哥,在雌性面前一向很吃得开,怎么到了这个雌性面前,就没那个毛小子有魅力呢?! 不行,我得让雌性看看我的利害!

三只心情因为雌性而荡漾的雄性,眼神在空中交汇,噼里啪啦闪电火花,犀利异常。彼此用鼻孔喷了一口气,哼唧了几声,又都心知肚明地别开脑袋,开发狠的攻击嗜血兽。

一场雄性之间的无声较量,在洞口展开。

虽然嗜血兽是兽人的天敌,虽然它们的獠牙攻击,很让兽人头疼,但是在绝对的数量差距下,兽人一方明显占据了压倒性的胜利。

很快,倒下的嗜血兽越来越多,只剩下十来只还在顶着獠牙疯狂地横冲直撞,努力想着突围。不过已经被五十几个雄性圈在一个小圈子里,搞定他们不过是早晚的事。

山洞里的雌性听到外面的欢呼声越来越响,按捺不住终于冲了出去。因为这时外面的嗜血兽已经在控制范围内,几个留下来保护她们的雄性也没拦阻。这些雌性的配偶都在外面作战,她们的担心和迫切相见,也是可以理解的。

晨墨也被朵朵拖着往外走,朵朵一脸兴奋和骄傲,说要亲眼看看卡卢怎么勇斗嗜血兽。结果等她们一出门,发现卡卢和另外一些兽人,已经开始收拾死去的嗜血兽,没有加入那圈最后的捕猎队伍。

嗜血兽活着的时候是他们的敌人,但死后,却是他们美味的食物。这次的捕猎虽然中间出了意外,但是能收获这么多的猎物,却也值得了,反正最后是有惊无险。

朵朵撅撅嘴,拉着晨墨的袖子摇啊摇,“什么嘛,原来他没在打阿!”每个雌性,都是渴望看到自家雄性英雄的一面,她之前还在新朋友阿墨面前狠命的夸自己的雄性多利害,想要炫耀一下。结果发现他压根没在勇斗嗜血兽,而是在做后勤善后工作,让她很是郁闷,这不是木有炫耀的资本了么。

“你还是去看看他有没有受伤吧,我看他胳膊上有血迹。”晨墨很是无语,矛盾的家伙阿,既担心自己伴侣受伤,又渴望看到他英勇的风采。

这话果然顺利堵住了朵朵叽叽喳喳的嘴,她惊呼一声,赶紧朝卡卢跑去。苹果脸蛋上刚才的不满早不见了,圆圆的眼里只剩浓浓的担忧,

就在这一瞬间,异状突发,一群红嘴黄冠黒羽的巨大怪鸟,突然从山洞上方飞了下来。它们眼神凶横,看着满地带血的嗜血兽尸体显得非常兴奋,嘎嘎怪叫着就朝地上冲刺,想要抢夺。

雄性兽人大惊失色,“不好,是黄冠鸟,它们来抢食物啦!!”

“快,快,大家快把猎物搬回山洞!!”

“雌性快回到山洞,这鸟会叼人的!!”

黄冠鸟是大草原上最恶劣最阴险的强盗分子,最喜欢在人家狩猎得差不多时,抢夺现成的丰收成果。它们一般不硬拼,只仗着速度快,抢一岔就会赶紧跑路。这种鸟数量虽然不多,但一碰到,却着实让兽人头疼,因为不知怎么的,它们很喜欢抓走身材娇小的雌性。

有些雄性反应快,立马就把身边的雌性和猎物护住,拖拉着往山洞方向跑。但不巧的事,朝着卡卢跑去的朵朵,附近除了晨墨便没其他雄性。

有几只巨大的黄冠鸟显然也发现了这2个落单的雌性,居然没去抢她们脚底下踩着的嗜血兽尸体,反而冲着她们冲刺了过去。

一只背上有白色杂毛的黄冠鸟速度更快一些,一下子就冲到了朵朵面前,利爪一伸,一下子就用爪勾,紧紧抓住了朵朵的腰,在朵朵的尖叫声中,扑扇着翅膀就想往上飞。

卡卢脸色大变,怒吼着跑过来,可惜距离太远,只怕等他赶过来,朵朵早就被带走了。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朵朵身后的晨墨反应极快,奋力向上跃起近3米高,一把抓住那鸟覆满黑色鳞片的脚,摸出砍刀用力砍下去。

怪鸟直觉一阵剧疼,本来紧紧抓着朵朵的爪子瞬间松开,两个人同时掉了下去。那怪鸟疼得嘎嘎怪叫,在半空中胡乱拍打后,恼怒得冲着她们凶悍乱叫。

跌下去的时候,刚好朵朵在下面,晨墨压在了她上面。好在高度低,两人闷哼一声后,除了一开始的地面冲击力,没受什么伤。

两个人松了一口气,晨墨从她身上赶紧爬起,正想把朵朵也拉起,却听得远处烈阳惊恐慌乱的大叫,“阿墨,快趴下!!”

这次晨墨却慢了半拍,还没等她的反应过来,只觉身后一阵疾风刮过,她整个人已被凌空拎起,被带着飞向天际。而她手中的砍刀,也被那鸟用翅膀扇落到了地上。

原来另一只更加巨大狡猾的黄冠鸟,一直躲在上洞上方的大树伤,瞅准她没防备,以离弦之箭般的速度冲上来,竟给她们来了个措手不及。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从朵朵被抓,到朵朵被晨墨救,再到晨墨被抓。等众人反应过来时,大家只来得及赶到护住刚好被晨墨压在下方而躲过一劫的朵朵,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晨墨被叼走消失在天际。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一半,又要被拉走出差了,郁闷啊

盖世英雄

眼看晨墨被黄冠鸟抓着越飞越高,烈阳只觉心胆俱裂,仰天一声怒吼,金黄色的眼瞳忽然变成了诡异的黑色,想都不多想,一个高高的跃起,快速爬上了山洞侧上方,爬到三四十几米处化作人形,瞅准一只正想飞离的黄冠鸟,不要命般的猛跳下去,正好够到了它的身躯,他眼一沉,反应极快地伸出手,死死抓住那巨大的爪子。

黄冠鸟经常要从空中抢夺食物,运输食物,负重能力很强。虽然一开始被他冲了个措手不及,翅膀乱扑闪,看着几乎不稳得就快要掉下来。但很快,它就调整了状态,正常飞了起来。

它虽然很想甩掉下面这个突然扑上来的怪家伙,可惜下面的家伙抓的死牢死牢的,无论它怎么甩怎么用翅膀扑打怎么低头用嘴啄,他都不松手。它恼恨极,拖着他就往山壁上撞击,在高速飞行的冲力下,烈阳巨大的身体于坚硬的岩石撞击后,只听碰一声闷响,痛得他冷汗直冒,感觉全身的骨头架都要被撞散了似的。不过他仍是咬牙撑住,死都不松手,弄得那只黄冠鸟很无奈,只得拖着这个怪家伙,努力追赶自己那些已经收获里猎物,并开始撤退的同伴。

作为不会飞行的兽人,烈阳这样做着实有些凶险,下面的兽人看得胆战心惊,没想到他会这么大胆疯狂,心中不约而同替他捏了把汗。

这时,凤歌和飞行类的兽人也都反应过来,赶紧扔下正缠斗的嗜血兽,怒叫着朝黄冠鸟们追去。

夙也弓起脊背,愤怒地朝天吼叫,可惜他不是飞行类的,拿那些在天上盘旋的家伙完全没辙。他倒也想学着烈阳的方式,可奈何被身边部落伙伴死死拖住,“阿夙,你别乱来啊,你可是这次狩猎的首领!那是别人部落的雌性,你犯不着啊。”

夙很想拧眉怒吼那是我喜欢的雌性,可等他挣脱同伴时,黄冠鸟群已经撤退,早就飞远了,气得他只能干瞪眼,把火气撒在剩下的那几只嗜血兽身上,心神不宁地希望凤歌和那群追上去的飞行类兽人,能将雌性救回。

话说,晨墨被黄冠鸟抓住时,被弄了个措手不及,确实慌了一下神,但很快镇定下来。她想用短刀对付它,可惜这次这只鸟学从聪明了,很快就自己坚硬的羽毛将她的短刀扇落在地,然后带着她直接往天上冲。

不过,短刀很快就回到咯晨墨的储物镯里,晨墨猜一定是朵朵看到她掉了后去捡的缘故。等她再次摸出短刀,想要旧计重施时,却无奈的发现,那怪鸟的速度真的很快,一转眼的功夫,已经带着她飞到了几百米的高空。晨墨一时傻了眼,这时就算砍了怪鸟,自己也只能落得个粉身碎骨的下场。

她有些郁闷地扭头往身后看,现在这情况对她不利,完全不适合自救,只能寄期望于那些飞行类的兽人,能赶上来救她一把。

可惜的是,黄冠鸟的速度明显比飞行类兽人快,哪怕是以速度著称的雪羽族,都没能追上它们,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距离越拉越远。

兽人化作兽形,是需要巨大的体力支撑的,有几个飞行类兽人,明显感到体力不支,无力再追逐下去,只能渐渐减慢飞行速度,调转方向,放弃了这场注定赢不了地追逐。虽然这是一个珍贵的雌性,可是毕竟不是他们的雌性,他们犯不着搏命。

凤歌看他们一个个离去,急得要命,喘着气红着眼拼命追,翅膀因用力过猛而有些疼痛。他多少也听过黄冠鸟的传说,大家都说这是一种没根的鸟,没有人知道它们的巢穴在哪里,更没有人没有人知道它们捉走雌性是为了什么,因为,凡是被黄冠鸟捉走的雌性,从来就没有被找回来过。也就是说,这时他若是追丢了,可能这辈子就再也见不到这雌性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凤歌便觉心慌意乱,他不想放弃,便只能更加拼命地挥动因脱力而渐渐沉重起来的翅膀。

唯一让他感到庆幸的是,幸好烈阳那个毛头小子机灵,死死抓住一只黄冠鸟跟了上去。只要它们的巢穴是在一处的,他就一定能找到雌性。虽然不知他能不能护住雌性,等到自己赶到救援,但多一个人,总归多一份机会。

由于烈阳捉住的那只黄冠鸟承受的重量最大,飞得最慢,落到了最后面,又恰好被前方的几只挡住了,因此,飞在最前面的晨墨并不知道他也正随她在天上摇摆。

听着耳边呼呼叫的风声,晨墨心脏开始不自觉地跳快,头也开始有些晕眩,她知道,这是很是高空缺氧的症状,如果她没猜错,现在这鸟的飞行高度,已经有几千米了。

晨墨扭头,只依稀看到,随着时间流逝,原本紧跟在后面的,以凤歌为首的飞行兽人们,离她越来越远,也越来越少,最后,似乎只剩一个凤歌。可惜,即使是凤歌也没能支撑多久,很快,空中连他的身影也失去了。

晨墨有些失落,看来,寄希望于别人,终究是件不明智的事。她终究不是他们真正的族人,伙伴,被抛弃,被放弃,似乎也是理所当然。

她忽然想到了烈阳,那他呢,此刻的他,是否在为她而焦虑?是否在想着如何找她?还是也如那些飞行类兽人一般,看着她消失天际,便,已放弃?

她讥诮地扯扯嘴,苦笑:原来,每个女人心里,都有一个盖世英雄的梦,希望当自己陷入为难时,能有那样一个男人,愿意为她肝脑涂地,救她于危难!。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正写得起劲的时候被打断,弄得我今天都写得不顺溜。郁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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