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世界的人 - xp1024.com
《书写世界的人》


正文第三章修订版

第三章鬼神亦可战!

“就是这个!就是这个!哈哈哈哈哈哈,我真尼玛是个天才!!”

以上这段话是文豪在吃午饭时突然指着回锅肉一脸亢奋手舞足蹈上蹿下跳的说的,说完便两口吃完饭冲进了书房,只留下阳诗雪端着碗一脸平静的继续吃着。

“天道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应该是天道至仁才对!绝对的一视同仁,人也好,蝼蚁也罢,世间万物皆有灵!哈哈哈哈,老祖宗的话就应该好好记得才对!开门吧,你们的天道来了!”

(上一章写到代博云已经看完了自己的回忆,既然和雪儿说了有伏笔,那就先来解决掉这个伏笔吧,既然不是我认为的那种按个扭或者转个门把手就能打开飞机门,那就换成按个扭就能开的平行世界吧!要是被读者知道我其实没坐过飞机全凭想象就写了第一段emmm咳咳,现在要先集中注意力写好接来下的情节才对!)

可代博云终究还是去了那东南亚的小国,也终究还是踏上了那班回国的飞机,回忆是注定的,过去是无法改写的。

水幕随着画面里天空中的轰鸣渐渐散去,代博云无力的跌坐在地,刚刚睁开双眼时被那美丽的花海所震撼加上本来的性格以至于让他压下了情绪,现在被回忆一勾起,那掩埋在心底的情绪如喷发一般爆开来填满他的内心。

那对家人的担忧,那浓浓的后悔,以及对完全未知的未来的恐惧,自己打开了机舱门他们还好吗?会不会还有其他的劫匪?自己如果不那么鲁莽会不会事情还有转机?等待着他的到底是人们口中的投胎转世或是另一个世界?又或者说,自己即将真正消失于这世间,现在的一切不过是最后的幻影罢了

“抬起头来,鲁莽的少年。”冰冷的中性声音突然在代博云的耳边响起。

有些惊慌的抬头看去,出现在代博云眼前的是一个浑身笼罩在宽大的黑色长袍内的头戴铁青色恶鬼面具的人,看不出高矮胖瘦,辨不清老少男女,这身影端坐于白骨王座之上,王座后方有着像是鲜血绘制的恐怖图画,夜叉修罗,牛头马面,刀山火海等等你所能想到的地狱风景应有尽有,而且代博云总感觉那些画里所有有眼睛的东西都在看着自己,而在那黑衣人开口之前代博云却根本没有看到眼前这本来该一眼看到的景象,简直就像是整个空间突然出现在自己的眼前一样,一点也不科学。

此时的代博云才注意到自己所处的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他正身处一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除了正前方黑衣人所在的位置之外,其余地方竟然完全是一片虚无的黑暗,而他之所以还能看清周围的东西,完全是因为一簇簇诡异的磷火在到处飘飞,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任何物体,仅仅是身处这里便感到一种阴森可怖,却又有一种诡异的威严压迫感。

“你是谁?阎王吗?”沉默良久,代博云才略显小心的开口道。

(嗯想了想,鬼神之类的,也不过只是人类自己幻想创造出来的罢了,自己的造物,凭什么又要凌驾于人之上去称什么神佛!所以无论在什么东西面前,真正的勇士都应该昂首面对!)

“阎王?你可以这么理解。”语气一如之前一样平淡而冷清,但那黑衣人却突兀动了,他话音刚落便一步踏前俯下身来,狰狞的鬼脸面具几乎贴着代博云的脸庞,那面具下的双目爆射出赤红的血色光芒,周围的空气仿佛在瞬间被抽空,令人窒息胆寒的恐怖压迫力笼罩向代博云全身。

那是无法言说的恐惧,是在人世间绝对无法体会到的深邃的恐怖,代博云只感觉四肢百骸都已冰冷麻木,心脏仿佛被一双大手猛地握紧并缓慢但不可抗拒的挤压着,他的瞳孔缩成了针尖,他的身体甚至无法颤抖,这深邃的恐惧仿佛在将他往下拉,往那无底的绝望深渊中拽。

(此处应该有bgm啊,啊,想来一段奏鸣曲!哈哈哈哈,恐惧奏鸣曲!不过应该没有叫这个的奏鸣曲吧,哈哈哈。)

压迫!

窒息!

他的灵魂正在冻结!

逃跑啊,逃跑吧。

颤抖着,哀嚎着逃跑吧!

如丧家之犬一般苟延残喘吧!

渺小的,愚蠢的人类啊,在这伟力前匍匐吧,跪倒吧,五体投地吧!

最后连哀嚎都发不出来便消亡吧。

“跪下。”

冰冷的,毫无感情的声音却犹如重锤一般砸在代博云的灵魂之上。

“衮!!!!!”

沸腾的,血脉膨胀的怒吼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冲散了周围窒息的空气,也冲散了内心深邃的恐惧。

(这里就该换bgm了,换成那种特别燃的,就像秃头超人或者小宇宙爆发的主题曲那样的。)

懦弱者会在恐惧中化为待宰的羔羊,而勇者,永远都是虎狼!

此刻的代博云就好似一根被不断压迫的弹簧猛地触底反弹,他歇斯底里的大吼着直接用额头砸向那狰狞的鬼脸,一击落空,黑衣人在代博云后仰脖颈的瞬间便鬼魅般的抽身向后退去。

“啊!!”

身体前倾,代博云微屈双腿随后与撑地的左手同时猛地发力向前,用一种类似于赛跑起跑的姿势急速向引路人袭去,右手成掌刀,那掌刀带着全身的动能用刀尖直刺引路人的咽喉!

再度落空,黑衣人如疾风中的落叶一般轻灵的避过,而代博云却没有丝毫犹豫与停留,左手握拳中指指节凸出,拳头旋转着砸向引路人的太阳穴,军道杀拳!每一招每一式都是攻其要害!

再空!再攻!

膝撞,侧踢,冲拳,直拳,代博云的攻势犹如潮水一般连绵不绝,每一次攻击都倾尽了他的全力!敢让他跪?他老子娘才有资格!不然谁来都不够格!

在那一刻,他只想将眼前这个不知是什么东西的家伙干掉,什么未来,什么后悔,什么害怕统统都被扫进了垃圾桶,唯一的念头便只有干掉他!

但他却连黑衣人的一片衣角都没有碰到,那身影真的好似鬼魅一般,代博云的每一次进攻都被对方轻松的躲过。

“停下!”黑衣人的语气略微有些急躁的喊道。

“停尼玛!”

对话只在一瞬之间,丝毫没有影响代博云的攻势,进攻!进攻!没有时间去计较体能的消耗,进攻!进攻!没有时间去考虑自己是否能赢,进攻!进攻!每一击都竭尽全力,不需要什么试探,不需要什么策略,全力进攻便是!

兴奋乃至亢奋的情绪渐渐充斥在代博云的脑海,生前何曾体会过这样的战斗?生前又如何能遇到这样的强敌?他的鲜血在沸腾!他在这一刻才终于明白自己出生在这世间的意义!他流淌着战士的血脉,生来,便是为了战斗!

随着代博云的攻势越来越迅猛,黑衣人面具下平静的脸庞也开始渐渐扭曲起来,这个逼难道不会累的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开始下一轮吧,黑衣人心中一想,便直接一踏地面猛地向上跃去,瞬间便跳到了离地四米左右的空中,心中一定便开口大喝道:“停下!”

(在热血的打斗之后是不是应该接上一段轻松幽默的剧情?老爹经常说劳逸结合嘛,这样张弛有度肯定是没错的。)

“pong!”

面具破裂的声音几乎与引路人的话语一同响起,这让两个人都呆住了。

只见跌坐在地的代博云有些心悸的向上方望去,他感到了一股逐渐凝聚的杀气,一股之前好像没有的杀气,他感觉自己似乎闯祸了。

破碎的面具划花了她的脸,而从口红和种种细节代博云看出这是个女人。

而代博云也经过这一变故冷静了下来,脑子终于开始转了,他自己刚才完全没料到自己居然能跳那么高,这放在生前基本是不可能的,而就在代博云停顿下来思考的那一瞬间,潮水一般的疲劳便已经袭来,他在顷刻间浑身酸痛无力,双腿更是麻木的连站都站不起来。

他冷静下来也想明白了,黑衣人明显比自己强得多,而且他一直没感觉到黑衣人对自己有杀意,虽然不解黑衣人之前的行为是为了什么,但代博云相信自己可以得到解答。

但就在这时,一股磅礴的杀意已经从引路人身上彻底散发了出来。

“那个我说我不是故意的你会原谅我吗?”

“去死吧人渣!”

“去死去死去死!”

尖锐的女声伴随着代博云的惨叫和巴掌声以及拳拳到肉的声音响起,奏成了一曲和谐的乐章。

好在她最终还是没有打死代博云,在将代博云揍了个半死之后便抱着膝盖坐到了阴影里念叨着什么后勤部的人都该去死,为什么会有变态一来就突破老娘就是个文职之类的。

(咳咳,差不多该进入主线了,我要不要就把这引路人弄成女主角算了,弄成什么类型的呢?温柔但偶尔有小脾气又恨纯洁的大姐姐?要长发飘飘一身旗袍的那种嘿嘿嘿,咳咳,先不着急考虑脱单的问题,就算真有女主那也一定是雪儿的模板,写着看吧,诶,我要不要给代博云设定一个纯阳之体不能破功?就是临死都是童子身的鬼感觉好惨啊,想歪了,先进主线吧。)

“那个嘶你还好吗?嘶”

“其实嘶哈我不是故意的你知道嘶你知道吧。”

“别和我套近乎!选吧,下地狱还是上天堂?”黑衣人不想和代博云多哔哔,并直接出了一个选择题。

“嘶啥意思?这还用选吗?肯定上天堂啊。”代博云第一次听说原来上天堂下地狱是自己选的,那选下地狱的都是些什么生物?骨灰级m?

黑衣人抬头瞟一眼代博云,经过一阵发泄加自闭之后情绪也渐渐好转了,甚至生出一些歉意,虽然是例行公事,但毕竟是她先动的手,因此她在最后调整一下情绪之后便抬手一挥,一片水幕便出现在代博云眼前,水幕流转,很快便出现了画面,是飞机,是代博云乘坐的飞机,时间明显是代博云变成烟花之后了,因为机舱门已经打开,狂乱的气流充斥着整个飞机,所有乘客都在惊恐的尖叫着。

代博云连忙寻找着自己家人的踪迹,但就在这时画面一转,那是驾驶室,一个留着大胡子的人正用枪抵着驾驶员的头,大胡子敞开的外套下绑满了炸弹。

“现在选吧,下地狱,你可以救所有人,所有人都会平安无事,上天堂,等你的家人与你团聚。”黑衣人开口道。

犹豫一会儿,黑衣人再次开口强调道:“所有人都会得到救赎。”

没有注意黑衣人后面的话,代博云只是最后再看一眼自己的家人,随后神色黯淡但话语坚定的道:“如果能救他们,下地狱又如何?”

“如你所愿!”黑衣人快速的甚至有些急迫的点点头,随后大手一挥,定格的画面开始继续,那大胡子或许是被驾驶室外的尖叫吵的有些懊恼,便直接开门走向舱室,却不料一阵气流袭来瞬间将他拉出了机舱来到了万里长空之中,他甚至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便即将迎来死亡,那机舱门也不知道怎么突然就关上了。

(卧槽,突然发现代博云一点怀疑都没有就相信了,emmmm,感觉内心戏好麻烦啊这入口就写了两章了,要赶紧到九泉之下才行,我脑子里那么多点子还没写出来呢!早知道就不写开裆裤之一段了,算了,写都写了,感觉还挺好笑的,不对不对,得赶紧把代博云的心路历程写出来,要讲清楚他为什么是个狼人。)

代博云不是没有怀疑过引路人的话语和眼前水幕中的画面到底是真是假,但他无法分辨,而且家人对他来说太过重要了,如果真的有什么神仙为了诓骗他下地狱这么费心费力的话,那他是服气的,不过他可不会认命,真知道是假的了,他就斩尽地狱的恶鬼爬山来复仇便是,这就是他的想法。

“那么,欢迎来到地狱,或者说,欢迎来到,斩王殿!”

“感觉不错,斩王殿,这名字有点帅气啊,虽然是我取的哈哈哈~”文豪一边有些自我陶醉的嘀咕着一边保存好文档准备休息一下。

“继续写啊!”

“哇!”由于写的太投入以至于文豪甚至不知道雪儿已经坐到了旁边,雪儿突然一开口吓得他直接跳了起来。

“吓我一跳雪儿,额,这不才刚写完一章吗,我想休息一下。”

“不行,斩王殿到底是个什么组织啊?天堂和地狱到底是什么样的啊?代博云怎么突然就能跳那么高了?你赶紧继续写啊!我都等不及了!”阳诗雪一脸急切的道。

“啊,我写的有这么吸引人吗?”文豪一脸不敢置信的道。

“当然了,你别说了,快继续啊写!再不写我打你了!”阳诗雪举起小拳头在文豪面前晃了晃示威道。

“好好好,马上写,哈哈,哈哈哈!”

有一条呆头鱼上勾了。

正文第五章修订版

第五章例行聚会

吃过饭,雪儿认真的看完文豪写的小说,随后面色古怪的看着他道:“这就是你看着回锅肉大喊‘就是这个!’的那个灵感吧?”

“对啊,是不是细思极恐,你想想,要是有一天人类被更高级的生物圈养世世代代都当作食物,那该多恐怖啊,话说人类细皮嫩肉的估计比牛啊猪啊的好吃吧,你看广州人就特别爱吃福建人。”文豪一脸认真的道。

“那你这么多愁善感,以后是不是天天吃素?”

“这是不可能的,就让我背负着罪孽艰难的活下去吧!人生已经如此的艰难,又有什么办法去在乎一头猪的想法呢?”文豪一边说着一边摸向了自己的肚子,看来比起良心还是胃更重要。

“噗,行吧行吧,这个想法还挺新颖的,不过这章还没写完吧?代博云后来说什么了?”雪儿看着文豪一脸认真的表情忍俊不禁的道。

“代博云说‘那我们是不是死了之后就没肉吃了?’苏轼说:‘我们一般吃的是和正常肉类味道一样的合成肉,但有兽族先惹我们的话也不会客气美餐一顿。’然后通过这段对话引出魂体和九泉之下的力量体系,也就是苏轼一开始治疗代博云的那种力量。”

“继续继续,把这些设定都说说清楚诶对了,为什么苏轼是个胖子?”雪儿催促道,然后突然想起什么般补充道。

“苏轼年轻的时候就是个胖子啊,这个史书有写的,他是后来劳累一生才消瘦下来的,在我的书里灵魂都是自己二十岁左右的样子,小孩子也会慢慢成长到二十岁之后定格,不然就太惨了。”

“什么史书的记载啊?我怎么没看到过。”

“银狐啊,你没看过吗?”文豪一脸认真的道,一点都不像是开玩笑。

“好吧,你继续。”

“那我就整体给你说一下吧,先说说斩王殿,其实这只是中国的一个分部,因为死人明显比活人多得多,这个你同意吧,所以我加上魂归故里这个设定,也就是说代博云所在的其实是川人死后的去处,这样也方便家人团聚,苏轼和代博云都是川人,所以他们在一个分部,而有一些伟人是没办法回到故乡了,其实也是他们自愿的吧,就好比诸葛丞相,你能让他放弃蜀国吗?这是一个主要的设定。”

“还有就是魂体,代博云一开始不是半透明还飘着的吗,大家刚来的时候都是,一般人会经过半个月的适应期自动凝实,那个时候的魂体就可以触碰实物也可以吃东西了,当然最主要的是身体机能比活人更强,这个强度因人而异,代博云属于天赋异禀的,受刺激自己凝实魂体了,这也是他为什么会跳到那么高的原因,也是斩王殿选拔他的原因之一。”

“在之后就是力量体系,先说说个体,个体分为兵级,将级,帅级,王级,皇级,帝级以及特殊的圣级,代博云现在就是个兵级的,他还没有自己的心之力,所谓的心之力,便是源自于内心深处的信念之力,在这个世界会具现化,一般会具现化成外物,比方说苏轼的笔,当具现化出心之力之后便是将级,当然不只是心之力,魂体也得同步锻炼提升才行,两相结合才能升级,而人与兽的同级对比一般是一比十,也就是说一个兽王可以打十个人王,但这只是单纯的力量对比,人类通过配合协作的话,一般能做到五个人王干掉一个兽王,越往上差距越小,三个皇级就能对付一个兽皇,而帝级持平,王级以下的人类个体战力一般是和军魂一起作战的。”

“但也有那种特别强的人王就能单挑兽王,特别强的那种。”

“所谓的军魂,便是生前威名赫赫的部队所凝聚出的战士之魂,这些诞生于战火中的灵魂会永生永世守护着人类,但却不是这些士兵的本体,其实是我觉得生前已经征战一生乃至战死,死后继续作战未免也太残忍了不是吗?所以有这个军魂,当然军魂也分等级,就好像蓉城最强的如刘备的白耳军魂,赵云的赵家军魂等等,军魂也有坏的,就好比是张献忠屠川的兽兵这些,这些军魂是以杀戮生灵为唯一生存目的存在的,和兽魂一样是人类的敌人,而那些死后仍想要为人类作战的将士本体,他们一般就是军魂部队的指挥者,其中的将帅级个体战力就是他们,达到王级便会受到斩王殿征召,不过选择权在他们自己手中,甚至他们可以随时选择退役。”

文豪一口气说完之后发现自己嗓子都干了,不过他也没有急着去喝水,而是一脸期盼的望向雪儿,那表情就像是一条等着被摸头的大型犬。

“你知道我最喜欢你的样子是什么吗?”阳诗雪拉住文豪的手微笑着道。

“是什么?”

“就是你认真的做一件事时那种专注而严肃样子,那样的你真的很帅,很迷人。”阳诗雪脸色微红的道。

“真真的吗!是是这样吗?还是这样?”文豪一边问,一边不停变化着姿势,时而做碇司令的招牌动作,时而负手而立眺望远方,面部时刻紧绷着。

“噗,哈哈哈哈哈哈,这也是我喜欢你的地方。”阳诗雪忍俊不禁的道。

文豪得意的笑着。

不管阳诗雪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反正文豪是“嘿嘿嘿。”的笑了一晚上,动力十足的将章节写完,把刚刚和雪儿说的那些设定写上,再让代博云和苏轼扯扯皮,比如把为什么不穿衣服的理由告诉苏轼之类的,再留下一个要见其他成员的伏笔,文豪在床上都还在辗转反侧的幻想着什么少儿不宜的东西。

说到这里不得不说说文豪的家庭情况,他父母健在,但早在他两岁之时就离婚,文豪跟着老爹过,养母最近身体不太好,所以老爹陪着养母在海楠调养,这就是文豪暂时独居的原因,并不是什么小说主角标配的父母双亡孑然一身,甚至来说文豪还有两个同父异母的亲兄弟,大家都是同父异母,之后再说老文的风流一生。

言归正传,次日清晨,周六,今天是文豪小圈子雷打不动的例行聚会之日,从小学大家第一次拿到零花钱开始持续到今天已经很有几个年头了。

早晨起来,文豪难得的理了理床铺,象征性的打扫了一下屋子,再洗个澡吃个早饭,把许久不用的dvd翻出来试了试,发现还健在,文豪便坐在沙发上开始躺尸玩手机。

早上十点左右,门铃响了,文豪赖在沙发上没动,继续玩手机,只是大喊一声:“自己开!”

门居然果然就开了!这当然不是文豪突然有了言出法随的力量,而是许徒和小黑自己从门垫子下面摸出来钥匙开的。

两人刚一进门,小黑便皱着眉头大喊道:“逆子!你爹和你许叔叔都来了居然不亲自开门迎接,还敢赖在哪里不动玩手机!我生你何用!”一边喊一边极其自然的把手中一大口袋零食饮料之类的东西放下,和小黑一起从鞋柜里翻出了拖鞋穿上。

“小黑说的对,我当年可是看着你出生的。”许徒笑着的点头道。

“去死。”文豪眉头一皱,右手对着两人竖起中指左手继续玩着月球秃子手游。

许徒还好,只是同样笑着回敬了文豪一个国际手势便提着买来的菜悠闲的跑去厨房烧水泡茶了,小黑就不一样了,只听“哟吼!”一声,这个一米八几的黝黑壮汉便气势汹汹的冲到文豪面前,在文豪警惕的注视下毫不犹豫的一拳锤在文豪的肩膀上,成功打出了一声闷响。

“你居然敢动手!”文豪瞬间勃然大怒,连环两掌就拍在小黑的手臂上,发出了清脆的声响。

“你多打我一下,我要还回来!”

“噗!”

“你凭什么打那么重,你这一下当两下了,还给我!”

“pia!”

“你是不是还要皮!信不信我真的打你了啊!”

“噗!”

“你已经打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看本大文豪今天就要”

就在这时,楼道传来了熟悉脚步。

说时迟那时快,当楼下停车的杨心楠和阳诗雪走进来的时候,两人已经兄友弟恭一脸乖巧的在沙发上坐好选电影了。

雪儿自不必说,上身一件淡粉色的t恤,下身白色百褶短裙,不施粉黛的清秀脸庞,就像是一朵盛开在湖心的荷花一般迷人,她永远会以文豪最爱的样子出现在他的身边。

杨心楠就厉害了,大红色的精致旗袍配上黑丝袜加高跟鞋,一米七五的高挑身材,如瀑的黑色长发兴许是因为天气的原因很是随意的扎了个马尾,一张英气的脸庞之上画着充满东方韵味的淡妆,恰似一朵盛放的牡丹!

但杨心楠这么撩人的打扮并没有引起在场三个男人什么特别的想法,一个是太熟了而且习惯了,这一看就是刚刚拍完照懒得换衣服卸妆直接过来的,而且文豪是有女朋友的人,自然没想法,小黑彭鑫鑫是杨心楠同母异父的亲弟弟,更不可能有想法,而许徒,他有没有想法还真看不出来,虽然耍宝的时候和大家一个样,但平时就是一副云淡风轻啥事都不太在意的男人。

用文豪的话来评价许徒的话就是:“他是个自由的男人,但他的自由建立在不影响身边的其他人,这让做父亲的很是欣慰。”

为什么这样说呢,那肯定是有原因的。

再说说这个自由的男人长得啥样,刚刚好一米八的个头(文豪一直坚持许徒只有一米七九),干净利落的平头,浓眉大眼阳光帅气的脸庞加上一身流线型的肌肉,一身干净随意的运动装,不说风靡万千少女,但至少第一印象给人非常良好。

“姐,我来帮你做饭吧!”小黑见杨心楠正往厨房走便连忙开口道,那黝黑的面庞写满了真诚和乖巧。

“你给我乖乖坐好,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做饭是女人的事情,你以后要是敢找不会做饭做家务一天到晚赖在床上的老婆我就打死你,这种你玩玩可以,但绝对不能带回家来知道吗?”杨心楠闻言眉头一皱,转身盯着小黑语气严厉的道。

“要开始了啊”

“嗯”

文豪和许徒对视一眼悄声道,那表情写满了无奈。

“我知道姐说的有道理,可是我想帮你啊姐!”小黑情真意切的道。

“你啊,从小就跟你说,你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是要做大事的人,这些小事让姐姐来就好了,你是男人,在关键时刻站出来保护家人就好了。”杨心楠见状神情一软,走上前举起手摸摸小黑的头道。

当你看到一个一米八五身材魁梧面容黝黑的男人被摸头杀会是什么样的心情?特别是当这个男人露出了好似拉布拉多一般温顺的表情的时候。

“姐你真是天下最好的姐姐了。”看小黑的表情感动的都快哭了,不对,不是快了,是居然真的有一点晶莹在眼角。

“傻弟弟你也是全天下最好的弟弟,姐姐先去洗菜了。”杨心楠再次揉了揉小黑的头发,正准备进厨房忙活,突然发现文豪正对着许徒挤眉弄眼的做呕吐状。

杨心楠眉头一皱,彭鑫鑫顺势看去,同样眉头一皱,两人异口同声的斥道:“你吐个什么!信不信我弄死你?”

文豪身体一颤,连忙乖乖坐好,直接幼儿园坐姿表示乖巧。

他倒不是怕小黑,你说彭鑫鑫这货吧,一米八五长得魁梧,甚至梳了个发哥的发型还经常戴墨镜,但其实是个外强中干的货,最多也就能打三个文豪,平时的爱好到是对得起它的肤色,喜欢听听rap看看美剧和nba,不过真实身份居然是个未来的服装设计师。

这货要去米兰学服装设计了,只要意大利语考级一过就出发,顺带一提,彭鑫鑫这个名字是因为道士说他命里缺金,他爷爷很信这个又没啥文化,心想却啥也不能缺金啊,所幸翻着字典直接给他找到六个。

文豪真的怕的是杨心楠,从小跟着她娘练咏春,打十个文豪没有半点问题,目前是个模特(比文豪他们大两岁),至今没人敢潜规则。

见文豪果断服软,杨心楠满意的点点头,哼着小曲就进了厨房,留下三个男人研究起小黑带来的一撂dvd。

今天的计划是电影马拉松!

许徒见小黑和文豪东翻翻西看看半天没选好,所幸随便拿出一张扔桌子上道:“就这个吧,等她们出来就放,现在嘛,我听说你写小说了,拿出来看看。”

“对,快拿出来看看!”

序章 文与诗

序文与诗

“我喜欢你!”

突如其来的告白震惊了所有人,更让他们震惊的是,说出这四个字的居然是那个女孩。

那个恬静的,总是坐在大家身旁温柔微笑的含羞草一样的女孩。

她的声音有些颤抖,面色已然通红,然而她紧握的拳头和坚定的眼神,却诉说着她的决心。

少年有些震惊,但他很快便欣喜若狂,因为他同样喜欢她,还有比这更能让人狂喜的事吗?

少年少女相恋了,在十六岁的夏天,在没有任何利益与现实所牵绊的最美好的年华。

“啊!!!”文豪愤怒的咆哮着,抓狂的击打着浴室的墙壁,冰冷的水流丝毫没能冲散他的愤怒,他像是一头野兽一般发泄着,但最终,他无力的跌坐在地,像一条狼狈的落水狗。

“考砸了,完了,再见我的爱,这个时候是不是应该要在墙壁上刻四个字——永失我爱?”文豪疯狂的揉搓着头发,正如他自语的那样,高考考砸了,两人约定好上同一所大学,然而他马失前蹄,就像所有早恋的故事一样,分开基本等于分手。

“嘶”文豪被冷的一抖,连忙关上喷头擦干身体,冲进房间直接钻进被窝开始套衣服,套完也没出来,就这样把脑袋蒙在被窝里开始打摆子,他发泄完了,颓废够了,突兀的就停止了落水狗模式,在付出红肿的双手与冰冷的躯体的代价之后,文豪强大的自我恢复能力开始激活,他开始思考补救的办法。

复读一年?不行,那可是一年时间,虽然家里人很可能也会支持,但雪儿在大学开始新生活之后指不定哪天就被拐跑了,不是他没信心,而是雪儿实在太漂亮,烈女怕郎缠,万一遇到那种专精撬墙角的小白脸怎么办?

而且自己和雪儿互相帮助怀着憧憬快乐学习都搞砸了,文豪不认为自己一个人就能做的很好,他有自知之明,他的数学和英语来个初中生都能嘲笑一下,他学不进去这两门课。

那和雪儿一起去魔都打拼?她读大学自己闯荡江湖?

文豪想到这,不由得开始幻想起来,他的脑洞一向很大,联想能力几乎可以说是突破天际。

那年十八,少年于上海滩,本金五百人民币,从走街串巷敲门卖苹果做起,从此叱咤风云,在弱冠之年便携手美人于高楼顶层的落地窗前俯视着十里长滩,手上还得拿一杯威士忌,穿的得是中山装。

“所以我卖完这箱苹果之后应该怎么叱咤风云?阿里拜拜都要制霸东亚了,敲门卖东西好像没什么市场,话说这卖苹果好像是个故事?以前初中老师讲的,要不我倒卖大闸蟹到戈壁滩?诶为什么会想到戈壁滩?马德好热。”六月末的盛夏,文豪穿着睡衣裹在一直叠在床上没收的羽绒被里。

“啊”赶忙从被窝里出来,文豪站在电风扇前长着嘴像一只哈巴狗一样吐着舌头,疾风吹散了热气,也吹散了他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

“我果然还是会在墙上刻永失我爱吗。”2019年的六月末,刚满十八岁的文豪第一次陷入了对未来的迷茫,曾经的人生是一条线,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可惜高中到大学这条线突兀的断了,断的他有些不知所措。

去魔都打工从基层做起吗?文豪看了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儿,他觉得自己需要开始锻炼身体了,但这一切的前提是雪儿能接受这个事实,有些时候你愿意为别人去拼,别人却不见得愿意等你,如果真是这种情况,文豪会选择放手。

“叮咚叮咚”门铃响起。

他连忙跑到卫生间梳理一下头发,洗个冷水脸让自己精神一点,他想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好一点,就算真的被甩也不要表现的那么难过,这样雪儿或许就没那么内疚了。

他露出一个自以为洒脱实则快哭出来的微笑打开了门,门外是他所认为的一生挚爱,自己之后会像电视剧里演的一样借酒消愁痛哭一场吗?文豪突然升起这样的想法来。

她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至少在文豪的眼中是如此,蔚蓝色的短袖衬衣与雪白的印花短裙衬托出少女姣好的身材,她以前从不这样穿,因为今天说好了要穿给文豪看。

及臀的柔顺黑发左侧挑染了一律白色,这是高中毕业时她做的最大胆的决定,长长的睫毛下是一双总是流露出温柔的眸子,当她特别开心的笑的时候,这眸子会眯起来弯成月牙,看起来可爱极了,雪白的肌肤与娇艳的红唇,她今天涂口红了,读书的时候她最多也只擦过润唇膏。

她就像是你一直暗恋的同桌女孩那样,在与你约会的时候用青涩的脸庞与生疏的化妆技艺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更加完美。

文豪看的入神了,但随后他便心绞痛起来,他很可能马上就要失去她了,要不要把生米煮成熟饭?自己精心呵护两年的爱人不能被别人摘了桃子,这样‘罪恶’的想法突兀的升起,但很快文豪便放弃了,他觉得自己像个渣男。

“雪儿”

纤纤玉指抵在了文豪的唇上。

“我没有考上,对不起,阿豪。”阳诗雪有些“艰难”的抬起头,她眼眶微红的看向文豪,那双眼中似乎在积蓄着悔恨的泪水。

文豪的眼睛亮了,他的眼睛里几乎蹦出了光,但很快一抹愧疚便取代了那光彩,刚才那一瞬间无法抑制的喜悦让他对自己感到厌恶,因此他连忙开口道:“是我对不起你才对雪儿,我也没有考上我没有履行诺”

阳诗雪没有说话,她只是摇摇头牵起文豪的手将他拉进房间,她下意识的将挎包往后拉了拉好似在掩饰着什么一般,她没有太多的失望,因为她就没有太多的期望文豪会考上,有两人为着同一个目标一起奋斗的过程已经足够了,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理由不得而知,或许之后能知道吧。

“所以我们谁也没有辜负谁,因此就不需要怀着愧疚面对彼此,你觉得我说的对吗大文豪?”阳诗雪将文豪拉到沙发上坐下之后开口道,她歪着头,一双水淋淋的眼睛微微眯着的看着对方。

虽然有点惊讶怎么刚刚还红了眼眶的少女怎么这么快就恢复了过来,但他还是点点头一脸严肃的道:“当然了诗雪同志,既然命运没有选择将我们分开,那么哪怕是在逆境之中,我们也要为了伟大祖国的事业继续在一起奋斗!正如***之与周”

“别贫!我很正经的在和你说话!”阳诗雪无奈的翻翻白眼,文豪总是时不时的让话题急速拐弯,偏偏他自己还没觉得。

“讷大文豪,你有想过以后会怎么样吗?”

“当然,我文豪可不是会被一点小挫折打倒的男人!”文豪豪迈的一抹嘴唇,转过头一脸自信的道,他甚至对着阳诗雪竖起了大拇指,而在十分钟前他刚刚被挫折干到了土里。

“嗯~那就好,所以你已经准备好了赚钱养家吗?”阳诗雪先是用诡异的音调嗯了一下,随后笑眯眯的道。

“当然!嗯?你说啥?”文豪有些愣神。

“你觉得我漂亮吗。”阳诗雪答非所问的道。

“漂亮!”

“貌美如花?”

“当然貌美如花!”

“那既然我已经貌美如花了,你是不是该想想办法赚钱养家?”

“有道理!”

十分钟后,文豪若有所思的坐在河边的长椅上,他好像大概也许是被赶出来找工作了?

文豪,男,性格开朗外向有强烈的自我激励能力,身高一米七八,自认仪表堂堂气质不凡,目前十八岁零两个月,高中文凭,爱好是看书打游戏追番和女朋友出去现充,在线求职中。

“嗯等等,雪儿说赚钱养家?卧槽!嘿嘿嘿嘿,养家啊~家~啊~”文豪优秀的自我激励能力在顷刻间体现了出来,此时的他正崇敬着美好的未来嘿嘿傻笑,浑然没意识到自己一个小时前还是一条败犬,他就这么匪夷所思的从高考失利的阴影中走了出来。

但他很快就停止了笑容,愁眉苦脸的坐在长凳上思索起来,左腿也开始抖个不停,问题就摆在眼前,现在有什么有发展前途的公司会要一个刚刚毕业且高考失利的高中生?

好像只有餐厅服务员或者送外卖之类的才会要他吧?

这些工作大概只能堪堪养活他自己,也许可以去搬砖?文豪再次低头看了看他的细胳膊细腿儿,还是得锻炼身体吗。

他决定先回去上网查查招聘资料,为了应付有可能到来的体力劳动,他决定现在就开始跑两步锻炼一下身体。

“pong!”

事实证明,无论是跑步还是开车,过弯之前都应该先减速。

“谁啊!不看路的啊!”被文豪撞倒的老徐跌坐在地不满的嚷嚷道。

“抱歉抱歉,真的很对不起,诶?徐叔?您没事吧,我扶您起来。”文豪连忙爬起来扶起跌坐在地的老人,这是很多年的老邻居,说句不夸张的话老徐是看着文豪长大的,文豪的养母也经常(几乎每天中午晚上各一场)在老徐开的小麻将馆里搓麻将。

“嘿!原来是你小子走路不看路,你可长点心,要是换个跟我一样年纪的,信不信马上躺在地上喊救命啊?”老徐拍拍灰一脸晦气的看着文豪道。

“对不起啊徐叔,下次保证不会了。”文豪连忙摸着后脑勺一脸歉意的道。

“话说徐叔,刘姨最近如何了?身体好些了吗?”文豪突然想起很久以前徐叔的老伴好像突然昏迷了,救护车都开到小区来了,也很久没有看到老两口,听说是徐叔在医院附近暂时租了房子住,现在在这里见到徐叔是不是意味着刘姨已经康复?毕竟刘姨一直对自己很好,好人总会有好报的。

“你刘姨走了,我回来就是安排后世的,你如果有心,就在灵堂搭好之后来看看你刘姨吧,烧柱香什么的,你刘姨一直都是很疼你的,说你是院子里最懂事的孩子”

文豪愣在了原地,他还没有经历过身边熟悉的人彻底离开,这让他一时有些难以接受,在他天真浪漫的思维中,自己身边的都是好人,是不会那么轻易的就被带死神带走的,但这也仅仅只是他的天真罢了,死亡面前无分善恶。

徐叔没有再说话,他只是叹口气,拍拍文豪的肩膀便走向了远处,他的背影佝偻着,在明媚的日光照耀下拉出一道挥之不散的阴影。

而他一年之前仍是一个精神抖擞腰背笔直的人。

文豪浑浑噩噩的回到家,雪儿已经离去,她留下一张字条和尚有余温的饭菜,若是以前文豪肯定已经三呼万岁了,但今天文豪暂时没有去碰那些东西,他只是茫然的走到书房,看着书架上那已经有些泛黄的《三国演义》。

那是带拼音和图画的少儿读物,也是刘姨在麻将铺里看着文豪一个人坐在哪里发呆时给他买的礼物,那是他人生中看的第一部小说,那年六岁的他无比狂热的阅读着这本现在看来略显浓缩的三国,他至少看了十几遍,年幼的他单纯的崇拜着赵云和诸葛亮,单纯的厌恶着曹操和司马懿,单纯的爱上了书籍。

手指轻轻滑过昔日的回忆,《水浒传》,《西游记》,《朝花夕拾》,这一本本经典的著作很多都是来自刘姨的馈赠,她是个心地善良的老人,这个世界不该那么快带她走。

他轻轻抽出那本三国,聚精会神的再一次阅读起来,哪怕那图画已经显得拙劣,内容也被精简的过多,但他仍然读的如痴如醉。

又或许他一个字也没有看进去,只是在单纯的阅读回忆而已。

当他合上书本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昏暗下来,楼下的灵堂也已经搭好并传来阵阵梵音,文豪珍重的将书放回原处,随后快步走到自己的卧室床边,从床单下面摸出自己存起来备用的八百块私房钱,再从父亲的房间里找到备用的红包之后全数装了进去。

换上一身黑衣,文豪眼眶微红的下楼来到灵堂,他是一个极重情义的人,并且是一个能轻易被事物或人影响的人,他像是一块情绪的海绵,能拼命的吸收他人传递来的一切,负面也好正面也好从而轻易的被感染,这或许也是他能拥有真正的知心好友与恋人的原因吧。

“徐叔,这是我和我爸妈给您的,他们在外地没法赶回来,请您节哀。”

“唉阿豪,有心了,替我谢谢老文和老雷,这是你刘姨生病前给你买的书,她就喜欢看你读书的样子,她一直说你是来过的所有孩子里最懂事的一个,从不吵闹也从不闹别扭,只要给你一本书,你就能安安静静的看一下午,每次跟你妈妈来还会和所有叔叔阿姨打招呼,她一直觉得你将来肯定是个当作家的料,还指望着看你亲手写的小说呢”老徐双目通红声音颤抖的摸着文豪的头道,他已经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静一些。

接过徐叔递来的书,文豪沉默的磨砂着书皮,那是一本精装版的《隋唐演义》,老人一直没有忘记文豪的爱好,哪怕他们没有一丝血缘关系。

或许这才是人们说的远亲不如近邻吧,此刻的文豪很庆幸自己住在在老式小区里,现代的钢筋混泥土公寓,所谓的邻居也只是一扇铁门吧

“去吧,去给你阿姨烧柱香,然后回去吧,年轻人不应该和我们这些黄泥埋在脖子上的人一起回忆人生,如果你有一天真的成了作家,烧一本你的书给你刘姨就好。”老徐揉了揉文豪的头发,随后轻轻推一下文豪道。

“我会的。”文豪点点头,径直走到灵台上恭敬的上了三炷香,再烧完一叠纸钱之后便告辞离开,回到家的一瞬间,文豪的泪水便涌出眼眶,他不会在众人面前流泪,就像是徐叔一样,就像是徐叔的儿子一样,他们是最悲伤的人,但他们不会在人前流泪,并不是为了那可悲的自尊,只是为了给那些悲伤痛哭的女人们依靠。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忘记了自己的梦想。”突兀的,沉默良久的文豪抚摸着书皮喃喃的自语着。

是什么时候忘记了自己的梦想?是在现实的束缚下吧,是在升学的压力之下逐渐淡忘了罢,他为了考上梦中的大学付出的努力已经化为烟云,他失败,但他解脱。

童年与少年时代的回忆涌上心头,那时候的他,似乎口头禅便是“我将来一定会成为真正的文豪!”

记起来,那便永远也不要再忘却罢。

他将手中的书籍放进书架,并缓缓抚摸过自己曾看过的每一本书,每拂过一本,他的神情便坚定一分。

束缚他的压力已经消失无踪,他也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那条路,那条从来都在他脚下的路,他深信自己能在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养活家人,养活雪儿,养活自己。

“喂,雪儿。”掏出手机,文豪微笑着拨通了电话。

“恩?”

“我决定成为真正的文豪。”

“文豪你喝酒了?”

“咳咳咳咳我的意思是成为一名作家。”

“是吗,果然如此吗,我知道了亲爱的,只要你找到了目标,不管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不过你第一本小说想好要写些什么了吗?我的大文豪?”

“九泉之下的乌托邦。”

第一章*

第一章一书一世界

仁厚的地母呵,您是否将她的魂灵安葬,您是否让善人终有善报?您又是否让恶人终尝恶果?

仁厚的地母哟,我祈求您真实存在,我祈求您无比仁慈,我祈求这九泉之下仍有乐园。

若您无法收到我的祈求,若一切皆不存在,那便只好由我亲自来缔造。

蓉城的夏季是难熬的,湿热的水蒸气将整座城市闷在里面,但这似乎并没有影响到文豪高涨的情绪,他整个人看起来都充满了热情,对一切,这是一个在夏天会让人觉得他身边散发着蒸汽的男人。

他用了三天的时间让自己走出阴影,并在第四天重新变回一个乐观热情的人,他觉得他需要做的是用完整的状态创造一个死后的世界,让自己所爱的人永远活在自己书中,而不是毫无作用的伤春悲秋。

“就像是在创造一个世界!你明白吗雪儿,我小时候写书的时候感觉自己便是那个创造世界的人!这个世界的一花一木一人一兽全是我所创造的,我就好像是那个世界的神!不过比起神我更喜欢当一个老爹,哈哈哈。”

“嗯嗯,我能明白你的意思,不过为什么是老爹?”

“对啊,你想,万一我书里的人物蹦出来了,或者我进去了,他们叫我老爹难道不会很亲切吗,因为我实际上就是他们的父亲啊。”文豪说着便流露出了向往的神色,一双眼睛也渐渐开始呆滞,他又开始白日梦了。

“咳咳,所以现实让你很失望,你决定去你的世界?”雪儿把嘴一撇道。

文豪闻言一激灵,立即明白大事不妙,连忙收回心思拍着胸脯开口道:“不不不,让我去我也不去啊,除非能带你去,那什么就像哈利迪说的那样,现实是你唯一能吃上一口热饭的地方,对我来说现实更是唯一可以得到爱人的吻的地方,我自然不会厌恶他。”

“行了别贫了,赶紧开始干正事吧,你肯定没有写大纲之类的对吗?写书一定要有完整的世界观和最核心的思想,这些你肯定已经想的差不多了吧?没有大纲可是很容易写蹦的,如果连这些都没有那一定会蹦的。”

“果然还是我家雪儿了解我!要创造世界怎么可能会没有世界观呢,有世界的地方就有人,有人就有思想!而且只有历史是注定的,未来凭什么要被大纲约束呢,从起点走到终点的未知才是最美的不是吗,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读者又怎么可能猜得到呢,哈哈哈哈,而且死后的世界就是幻想的处女地,谁也没有去过,我想怎么写都可以~”

“那加油吧大文豪!”

“哈哈哈,欢迎来到,我的世界。”

(所以我应该怎么写开头?人家都说万事开头难,我觉得我需要一点冲击力!让读者一看就被惊到的感觉,这样他们才会继续看下去,才有机会让他们记住刘姨,而且我不能把这本书写的太沉,死亡本来就已经很沉重,不如写的幽默一点,反正都要死,那就第一句话就把主角写死吧,而且要死的很灿烂。)

代博云死了。

他在高空中变成了一朵灿烂的烟花,之所以会变成烟花,是他抱着劫机的人肉炸弹冲出了机舱,炸弹死前高呼xxxx四个字太激动导致口水喷了他一脸,这让他觉得很郁闷,不过还好,他觉得他的死至少不是轻于鸿毛的。

(嗯所以我的主角为什么要抱着炸弹人冲出机舱?想一想,他一定得身手矫健加上正义感牺牲精神十足,不然慢了抱不到,没有正义感也不会抱,所以让他成为厉害的正义使者好了!还要脑子一根筋的那种。)

代博云是个一根筋的好人,认识他的朋友们都这么说,他出生在军旅世家,爷爷死在朝鲜,老爹在轮战时期没了一只手,如果再算上抱着炸弹冲出机舱的代博云,那他家可是真正的满门忠烈。

十八岁,高考刚刚考上军校,一家人为庆祝去东南亚的小国旅游,回国的飞机就被劫持了,大概是那个国家的安检不怎么给力或者出了内鬼,总之前途无量的少年就这么没了。

(感觉哔哔了半天也差不多了,我记得以前好像听人说过人物刻画是要慢慢来的,不能一股脑倒出来,那样的人物没有灵魂!所以开始写死后的世界吧,嗯先写个入口好了?那就要写人间没有的景色才行!)

真的有死后的世界吗?这是所有生者都想知道的问题,现在代博云知道了,真的有,因为他就站在这里。

他清晰的记得自己已经变成了烟花,痛倒是没感觉到,因此大概也不算惨死吧?应该?

没有来得及升起其他的情绪,当代博云赤条条的站在着天地间睁开眼时,唯一的情绪便是震撼。

震撼于这一望无际的绝美花海。

花是半透明的,殷红如血的且玄妙的,说它玄妙,是因为这来自天地间的自然产物仿佛带着一种韵,一种东方山水画一般的独特韵味让它们百看不厌。

痴痴的伸出手抚向花瓣,手指径直穿了过去,虚无的,不过虚无的大概不是这花,应该是代博云自己。

因为他发现自己的手是透明的,这让他赶紧低头打量一下自己,嗯,脚都没沾地,天上那么大个太阳也没有影子,大概这就是幽灵了吧。

(突然发现我的主角还没说过话,差点写成哑巴。)

“还真是赤条条的来赤条条的去,死的这么轰轰烈烈也不给条裤衩穿。”不得不说代博云的神经有些粗大,正常人不应该先恐慌一下才对吗?你这关注点有点不对吧。

“不过话说我这身材,还真是可以风靡万千少女啊,不枉我从三岁开始被我爹带着锻炼身体,哎,我还没有给老爹抱大孙子呢。”大概总算是知道代博云为什么是这关注点了,虽然他很无耻,但他说的还真就是事实,一米八三的身高,匀称结实的肌肉,特别是那八块腹肌特别显眼,再加上从小生在军旅世家的阳刚气质与一张还算不错的阳光脸庞,他还真的挺有资本。

(这绝不是因为我想给主角加上我没有但想要的东西的意思,是因为我的人物设定就是这样的,对,就是这样的外观才符合人物设定!那接下来就来点死后的世界该有的东西好了,诶等等,我怎么感觉我把主角写的有些蠢了还很低俗?不对,我的主角应该是高尚的灵魂低俗的谈吐,是和那些市井小人完全不同的,对,没错就是这样。)

抱怨归抱怨,但生活还得继续,不对,应该是死亡还得继续?总之当代博云沉下心来仔细打量这个世界的时候,他发现了一条小路,花海的中央位置有着一条卵石铺就的小路,当代博云注意到这条小路的那一瞬间,他便感觉到了什么东西在呼唤他走上去。

“所以这是什么妖魔鬼怪要引诱我走上去好吞噬我的灵魂吗?”代博云挑挑眉毛将双手往胸前一抱,然后毫不犹豫的就向小路走去,开玩笑,他可是热血阳刚的大好男儿,怕什么妖魔鬼怪?真有鬼就和它打一架就行了,自己不也是鬼吗,当然最主要的是他感觉到了那呼唤中的善意。

(诶,突然发明了一个段子,哈哈哈哈,我真是人才,写上去写上去!)

说起妖魔鬼怪,代博云就想起自己那因为爷爷死得早所以大字不识一个的老爹曾经给他灌输的‘知识’。

“知道老毛子的地界为什么那么冷吗?”

“因为他的地理位置啊。”

“狗屁,哪里那么冷是因为老毛子打仗男人死光了,女人太多阴阳不调和,偌大个国土缺少阳气导致全是鬼物,所以那么冷。”

“谁跟你说的啊爹?”

“一个阴阳大师!他还说你知道我们国家最近几年为什么越来越热了吗?”

“因为全球变暖?”

“狗屁,因为建国之后动物不许成精!再加上重男轻女导致阳气太重,赤旗之下连鬼影子都没有,偶尔有鬼也被平了,就像是我们军营旁边以前有个乱葬岗,晚上站岗的将士总是看到白影子,我们直接用炮把那小土坡平了就没看到过了,这天气自然就越来越热了!”

老爹的话仿佛还在耳边,那粗糙耿直的脸似乎还在眼前,代博云先是笑了笑,然后低着头盯着自己透明的双手陷入了沉默,幸好还有弟弟在,若不然自己就成了老代家绝后的罪魁祸首,这或许是唯一的慰藉吧。

终归是不能驻足在原地的,终归是要继续上路的。

当代博云踏上卵石路的一瞬间,一股清风袭来,整片花海都开始摇曳并自那花心之中浮现出一颗颗白色的光点。

这奇景再一次把代博云震撼了,他看着那白色的光点徐徐升空并在卵石路两旁汇聚并化作一片缓缓流动的遮天蔽日的水幕。

水幕快速的合拢着,最终在代博云身前半米停下脚步形成一个半圆将他包裹在内,伸出手轻轻一点,涟漪泛起随后猛地扩散开来,强光袭来,代博云不由得闭上双目。

(我的书真的可以创造一个世界吗,说到底我们又是不是其他人所写的书中的人物呢,谁知道呢,但至少这本书里的每个角色都是我创造的,都是我的孩子,我虽然无法做到用笔墨写出每个人的人生,但至少我的主角与他身边的人,我可以给予他们过去,而不是只有既定的未来。)

强光褪去,代博云缓缓睁开双眼,面前那涌动的水幕之中已经有了画面,那是一个被医生提在手上啼哭的婴儿。

“这是我吗?”代博云喃喃着,他看到了病床上脸色苍白满头大汗且极度疲惫的女人,那女人的双目中流露着浓浓的爱,浓的令人窒息。

“妈对不起”代博云的心在一瞬间被愧疚所填满,他伸出手向前一步想要触摸那水幕中的女人,但他触摸不到,那水幕永远与他保持着同步的速度退后,而画面,也开始改变。

他看到独臂的父亲,那个坚毅阳刚的男人畏畏缩缩的迟迟不敢接过自己,他看到父亲战战兢兢的拜托老首长给自己取个好名字,他看到父母对自己的悉心照料,他甚至看到自己尿了父亲一身父亲却哈哈大笑。

他追着回忆跑起来。

他看到父亲用双腿夹着一块木头单手艰难的削着,母亲在一旁给自己织着毛衣,手指上全是血,她是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兵,以前从未织过毛衣,那是自己的第一个玩具吗,一把木头枪,自己没过多久就弄丢了,那是自己的第一件毛衣吧,自己一直嫌它丑。

泪水夺眶而出,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他看到自己三岁时父亲为了让自己有个好的习惯,舔着脸去找曾经的老领导拜托让他们父子每个周末在军营住,父亲一直相信别人说的三岁看老。

代博云从不知道这些,自他记事起父亲就是那个永远不低头不弯腰的铁血男儿,他以为自己在每个周末去军营看阿兵哥们训练或者是被父亲扔去与他们一起训练是很平常的事情,是得来全不费功夫的,甚至一度是讨厌的。

回忆无法暂停,它就那么向前,他看到弟弟的出生,看到自己的第一个朋友,第一次暗恋的女孩,看到自己第一次叛逆和父亲吵架之后父亲无助的神情,代博云当时以为自己胜利了。

父亲没有文化,他也没有强迫自己要怎么怎么样,他只是尽自己的全力给代博云一个好的环境,让他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母亲永远那么温柔,为自己学习织毛衣,为自己学习做饭,在自己需要的时候永远都在。

“不我还不想死!我还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不要去!不要去”

画面终归是到了一家人喜悦的庆祝代博云考上军校并开始组织起旅游来,这画面让他害怕,让他后悔,他想要回头往回走去,但却有千钧之力压在他身上使他无法回头。

人已经死了,就回不了头了。

文豪写着写着突然哭了,这吓了阳诗雪一跳,但她又不敢伸手去擦,因为文豪还在继续往下写,一直到文豪停下按键盘的手沉默了一段时间,阳诗雪才小心翼翼的递过去一张纸。

文豪接过纸巾先是一愣,随后才发现自己居然哭了,赶紧擦干眼泪讪讪的笑了笑,他刚刚把自己代入到代博云的心境中去了,但回过头来再一次看那段文字的时候,却又没有那种情绪,甚至感觉很是有些平淡。

这让他有点接受不了,自己的笔力不够?不!一定是因为自己太久没有和父母交流了才对!

“喂,爸。”

“生活费用光了?”

“额啊,还没有啊。”

“惹事了?”

“也也没有啊!”

“那你给我打电话干嘛?”

“你说啥呢爸,我就是想和你说说话。”

“偷了我儿子的手机还想用感情牌诈骗老子?”

阳诗雪的脸开始变形了,距离太近电话里的声音听的清清楚楚,忍住,不许笑!本来要不吐槽文豪写的东西就很困难了,现在直接变成炼狱模式的不要笑挑战了好吗!

“喂,妈。”

“诶,宝贝,要出去玩没有零花钱了吗?”

文豪开始回忆自己的人生。

第二章*

第二章一切尽在我的掌握之中!

当文豪去接客厅的座机父亲打来的电话的时候,阳诗雪在书房里笑翻了。

好不容易说服老爹自己真的没有惹事,文豪一脸郁闷加尴尬的回到书房和雪儿开始大眼瞪小眼。

“咳咳,大文豪,我可以问你几个关于作品的问题吗?”阳诗雪率先打破沉默并开始举手提问,只是看似一本正经的面容下嘴角总是不经意间抽动。

“额,啊,好的雪儿你问吧。”文豪明显有些走神,他正在思考平时与父母的交流是不是真的只有要零花钱这一件事。

“是这样的大文豪,那个代博云,他到底是怎么抱着炸弹人冲出机舱的?而且一般劫机的不都至少有两个或以上的人吗?为什么代博云就抱着一个人冲出去了?”阳诗雪端正坐姿,拿出本子和圆珠笔并将圆珠笔当成话筒放到文豪嘴边问道。

“嗯抱起来,打开机舱门,冲出去?”文豪的左手食指开始在左腿膝盖上画起圆来,怎么办,这问题他没想过啊,他只是想让代博云死的轰轰烈烈一点而已啊!

“文豪同志,你没有回答第二个问题,不过就算我们不管有几个人劫机,如果代博云可以在炸弹人反应不过来的时候做到这三件事,那他为什么不直接制服炸弹人而是选择和他同归于尽?”阳诗雪仿佛真的变成了记者一般咄咄逼人的道,一双眼睛也直勾勾的盯着文豪,生怕错过文豪哪怕一个细微的表情。

文豪闻言摆出了一个沉思者的姿势同时脑子飞快转动起来,自己的作品被自己的女朋友在前百个字就找到了严重的bug,这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不行,必须要表现的一切尽在掌控之中,不能让雪儿觉得我什么都没想就写了,该死的,原计划本来是在得到雪儿的赞誉之后像哈利迪一样说:“谢谢你能看我的小说的。”

现在别说计划了,能想办法把坑填了就不错了,不过第一章就谢谢好像也不对,写完再谢吧。

“咳咳,放心吧雪儿,一切尽在我的掌控之中!”文豪一边说一边双手抱胸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来,只不过他加速画圆的手指彻底出卖了他。

阳诗雪瞟一眼文豪的腿,随后面色不改的将圆珠笔伸过去示意文豪同学继续哔哔。

“是这样的,你不要看我写的很随意,实际上这既是对之后的铺垫又是对人物性格的描写,代博云是一个极具正义感且富有牺牲精神的男人,他是那种会在大脑思考之前直接付诸行动的热血男儿,所以他当时没有想那么多就和恐怖分子同归于尽了,而且因为他从小锻炼身体的缘故身手敏捷,是可以在短时间内做到这三件事的,你看旋风管家里的那个,他只是喜欢锻炼身体就已经车都撞不死了更何况从小锻炼了,然后关于第二个问题,不要着急,这其实是我的伏笔!”文豪说完都有点佩服自己,这慌扯的他感觉自己都快信了。

看着文豪一脸想要做出高深莫测的表情,阳诗雪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她现在可以肯定文豪当时什么都没想,但她也没有拆穿而是决定陪着文豪继续演下去。

“那也就是说,代博云是类似于路飞或者是鸣人那样的角色吗?”

热血白痴?不行不行,文豪的脑子里已经浮现了代博云一脸白痴的在高山之巅大喊老子是要成为巫妖王的男人,不行,热血可以,但智商!自己的主角一定要有智商!但自己已经让他付诸行动了,不行,得补救!

“不不不,代博云不是那么简单的男人,你之后看我写下去就明白了!我之前不是说这是个伏笔吗,到时候你就知道代博云是个什么样的人了!”文豪连忙摆手道,并在情急之中将问题抛给了之后的自己。

今朝有酒今朝醉嘛!

“好吧,那么第二个问题,那一段代博云和他父亲关于气候的对话,你是不是突然想到就直接写上去的?”雪儿一边在小本子上写着什么一边继续问道。

“咳咳,当然不是,这是为了之后的剧情做铺垫,父亲在代博云的人生中起到了一个引导者的作用,很多父亲说的话最终都成为了他为人处世的态度。”文豪连连摆手否认道,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说实话,大概是因为之前已经撒了个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中的慌吧。

阳诗雪闻言眉头一挑,再次瞟一眼文豪抖动的左腿,嘴角微微一扯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文豪双眼道:“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放心吧雪儿,一切尽在我的掌控之中!”

“那就好,因为我听说作者想到什么写什么是最容易把一本书写蹦的了,你以后要注意这一点,不过我觉得你也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毕竟你是文豪嘛,对吧大文豪?。”

说这话的时候阳诗雪用一种理当如此的表情点点头,说完之后仿佛对文豪充满了自信一般笑起来,眼睛都弯成了月牙。

“当然,当然,我会注意的,毕竟我是文豪嘛哈哈哈哈哈。”文豪的脸有点红。

“我本来还想问你一个问题的,不过你毕竟是文豪嘛,我相信你能写的很严谨的,我得去准备午饭了,你先看看有没有错别字之类的修改一下或是继续写吧,爱你哟~”阳诗雪说完在文豪脸颊上轻轻一啄便哼着小曲起身往书房外走去。

“对了大文豪,你紧张的时候老爱在膝盖上画圆~”刚走出书房的阳诗雪突然扒着门框探出半个身子道,说完也不看文豪的反应便去了厨房。

脸涨得通红的文豪狠狠的拍了拍自己的腿,雪儿和自己三岁就认识了,自己的一些小动作在雪儿眼前简直就像是黑夜中的电灯泡。

但他很快又笑着摇了摇头,同样哼着小曲开始在作品上修修补补,也不知道在开心些什么东西。

没有修改太多东西,或者说除了改错别字或是修饰一下之类的,文豪把所有功夫都用在了怎么把抱着人冲出机舱弄得合理,不但要合理,甚至还要在接下来的剧情起到启下的作用,真正把这个随心所欲的想法变成伏笔。

改死法是不可能改的,说了是伏笔,那就是伏笔,虽然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伏笔。

自己装的逼,含着泪也要装完啊!

因此他甚至去查了飞机上到底有没有一个紧急按钮可以按,就是那种一按机舱门就刷的一下打开的按钮,然后文豪发现这尼玛紧急舱门有电子锁啊!但写都写了,牛都吹了,想办法呗,弄成平行空间算了。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说文豪这个人了,他是个在亲朋好友面前极度好面子的人,而且最受不了亲近的人刺激他,也就是说,你要是对这个人用捧杀或者激将法绝对很管用,你要是贬低他或者严厉的批评他绝对是反效果,他就是头驴,需要顺着毛来。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你得和他亲近,他才会在乎你对他的看法,对于外人来说他一般保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态度,为人处世也比较温和,对外人的贬低除非太过分也基本是不在乎的一种态度,这让他表面上看起来有很多朋友,但实际核心圈子只有那么固定的几个。

举个例子,文豪初中的时候还不会游泳,有一次他和雪儿还有另外几个青梅竹马一起去泳池玩,看见游泳班的学生在那练,他只是和朋友聊天的时候随口吹了一句:“我要是真想学游泳,还用教练教吗?”这样很普通的牛,被朋友再三否认加嘲讽之后就怒了。

只见他买了一整套游泳套装(鼻夹耳塞潜水镜),给救生员买了包烟包了一百块钱红包,然后上网查了查泳姿就直接往深水池子里跳,在第三次被捞上来之前还真叫他把游泳学会了,为此他得意了一个月。

阳诗雪可以说是非常了解文豪了,你只要诱导他说出大话,然后你再表现出非常相信或者非常质疑的态度来,那他百分百进套,当然,前提得是他在乎你对他的看法。

所以现在的文豪同学,是真的在绞尽脑汁的思考如何做到一切尽在他的掌握之中了。

说到这里不得不说说高考的事情,文豪的确被激过也被夸过,也的确很努力,但他失败了,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是只要尽全力就能做到的话,就没有天赋这种东西了,残酷,但无可奈

第三章

第三章鬼神亦可战!

“就是这个!就是这个!哈哈哈哈哈哈,我真尼玛是个天才!!”

以上这段话是文豪在吃午饭时突然指着回锅肉一脸亢奋手舞足蹈上蹿下跳的说的,说完便两口吃完饭冲进了书房,只留下阳诗雪端着碗一脸平静的继续吃着。

“天道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应该是天道至仁才对!绝对的一视同仁,人也好,蝼蚁也罢,世间万物皆有灵!哈哈哈哈,老祖宗的话就应该好好记得才对!开门吧,你们的天道来了!”

(上一章写到代博云已经看完了自己的回忆,既然和雪儿说了有伏笔,那就先来解决掉这个伏笔吧,既然不是我认为的那种按个扭或者转个门把手就能打开飞机门,那就换成按个扭就能开的平行世界吧!要是被读者知道我其实没坐过飞机全凭想象就写了第一段emmm咳咳,现在要先集中注意力写好接来下的情节才对!)

可代博云终究还是去了那东南亚的小国,也终究还是踏上了那班回国的飞机,回忆是注定的,过去是无法改写的。

水幕随着画面里天空中的轰鸣渐渐散去,代博云无力的跌坐在地,刚刚睁开双眼时被那美丽的花海所震撼加上本来的性格以至于让他压下了情绪,现在被回忆一勾起,那掩埋在心底的情绪如喷发一般爆开来填满他的内心。

那对家人的担忧,那浓浓的后悔,以及对完全未知的未来的恐惧,自己打开了机舱门他们还好吗?会不会还有其他的劫匪?自己如果不那么鲁莽会不会事情还有转机?等待着他的到底是人们口中的投胎转世或是另一个世界?又或者说,自己即将真正消失于这世间,现在的一切不过是最后的幻影罢了

“抬起头来,鲁莽的少年。”冰冷的中性声音突然在代博云的耳边响起。

有些惊慌的抬头看去,出现在代博云眼前的是一个浑身笼罩在宽大的黑色长袍内的头戴铁青色恶鬼面具的人,看不出高矮胖瘦,辨不清老少男女,这身影端坐于白骨王座之上,王座后方有着像是鲜血绘制的恐怖图画,夜叉修罗,牛头马面,刀山火海等等你所能想到的地狱风景应有尽有,而且代博云总感觉那些画里所有有眼睛的东西都在看着自己,而在那黑衣人开口之前代博云却根本没有看到眼前这本来该一眼看到的景象,简直就像是整个空间突然出现在自己的眼前一样,一点也不科学。

此时的代博云才注意到自己所处的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他正身处一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除了正前方黑衣人所在的位置之外,其余地方竟然完全是一片虚无的黑暗,而他之所以还能看清周围的东西,完全是因为一簇簇诡异的磷火在到处飘飞,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任何物体,仅仅是身处这里便感到一种阴森可怖,却又有一种诡异的威严压迫感。

“你是谁?阎王吗?”沉默良久,代博云才略显小心的开口道。

(嗯想了想,鬼神之类的,也不过只是人类自己幻想创造出来的罢了,自己的造物,凭什么又要凌驾于人之上去称什么神佛!所以无论在什么东西面前,真正的勇士都应该昂首面对!)

“阎王?你可以这么理解。”语气一如之前一样平淡而冷清,但那黑衣人却突兀动了,他话音刚落便一步踏前俯下身来,狰狞的鬼脸面具几乎贴着代博云的脸庞,那面具下的双目爆射出赤红的血色光芒,周围的空气仿佛在瞬间被抽空,令人窒息胆寒的恐怖压迫力笼罩向代博云全身。

那是无法言说的恐惧,是在人世间绝对无法体会到的深邃的恐怖,代博云只感觉四肢百骸都已冰冷麻木,心脏仿佛被一双大手猛地握紧并缓慢但不可抗拒的挤压着,他的瞳孔缩成了针尖,他的身体甚至无法颤抖,这深邃的恐惧仿佛在将他往下拉,往那无底的绝望深渊中拽。

(此处应该有bgm啊,啊,想来一段奏鸣曲!哈哈哈哈,恐惧奏鸣曲!不过应该没有叫这个的奏鸣曲吧,哈哈哈。)

压迫!

窒息!

他的灵魂正在冻结!

逃跑啊,逃跑吧。

颤抖着,哀嚎着逃跑吧!

如丧家之犬一般苟延残喘吧!

渺小的,愚蠢的人类啊,在这伟力前匍匐吧,跪倒吧,五体投地吧!

最后连哀嚎都发不出来便消亡吧。

“跪下。”

冰冷的,毫无感情的声音却犹如重锤一般砸在代博云的灵魂之上。

“衮!!!!!”

沸腾的,血脉膨胀的怒吼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冲散了周围窒息的空气,也冲散了内心深邃的恐惧。

(这里就该换bgm了,换成那种特别燃的,就像秃头超人或者小宇宙爆发的主题曲那样的。)

懦弱者会在恐惧中化为待宰的羔羊,而勇者,永远都是虎狼!

此刻的代博云就好似一根被不断压迫的弹簧猛地触底反弹,他歇斯底里的大吼着直接用额头砸向那狰狞的鬼脸,一击落空,黑衣人在代博云后仰脖颈的瞬间便鬼魅般的抽身向后退去。

“啊!!”

身体前倾,代博云微屈双腿随后与撑地的左手同时猛地发力向前,用一种类似于赛跑起跑的姿势急速向引路人袭去,右手成掌刀,那掌刀带着全身的动能用刀尖直刺引路人的咽喉!

再度落空,黑衣人如疾风中的落叶一般轻灵的避过,而代博云却没有丝毫犹豫与停留,左手握拳中指指节凸出,拳头旋转着砸向引路人的太阳穴,军道杀拳!每一招每一式都是攻其要害!

再空!再攻!

膝撞,侧踢,冲拳,直拳,代博云的攻势犹如潮水一般连绵不绝,每一次攻击都倾尽了他的全力!敢让他跪?他老子娘才有资格!不然谁来都不够格!

在那一刻,他只想将眼前这个不知是什么东西的家伙干掉,什么未来,什么后悔,什么害怕统统都被扫进了垃圾桶,唯一的念头便只有干掉他!

但他却连黑衣人的一片衣角都没有碰到,那身影真的好似鬼魅一般,代博云的每一次进攻都被对方轻松的躲过。

“停下!”黑衣人的语气略微有些急躁的喊道。

“停尼玛!”

对话只在一瞬之间,丝毫没有影响代博云的攻势,进攻!进攻!没有时间去计较体能的消耗,进攻!进攻!没有时间去考虑自己是否能赢,进攻!进攻!每一击都竭尽全力,不需要什么试探,不需要什么策略,全力进攻便是!

兴奋乃至亢奋的情绪渐渐充斥在代博云的脑海,生前何曾体会过这样的战斗?生前又如何能遇到这样的强敌?他的鲜血在沸腾!他在这一刻才终于明白自己出生在这世间的意义!他流淌着战士的血脉,生来,便是为了战斗!

随着代博云的攻势越来越迅猛,黑衣人面具下平静的脸庞也开始渐渐扭曲起来,这个逼难道不会累的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开始下一轮吧,黑衣人心中一想,便直接一踏地面猛地向上跃去,瞬间便跳到了离地四米左右的空中,心中一定便开口大喝道:“停下!”

(在热血的打斗之后是不是应该接上一段轻松幽默的剧情?老爹经常说劳逸结合嘛,这样张弛有度肯定是没错的。)

“pong!”

面具破裂的声音几乎与引路人的话语一同响起,这让两个人都呆住了。

只见跌坐在地的代博云有些心悸的向上方望去,他感到了一股逐渐凝聚的杀气,一股之前好像没有的杀气,他感觉自己似乎闯祸了。

破碎的面具划花了她的脸,而从口红和种种细节代博云看出这是个女人。

而代博云也经过这一变故冷静了下来,脑子终于开始转了,他自己刚才完全没料到自己居然能跳那么高,这放在生前基本是不可能的,而就在代博云停顿下来思考的那一瞬间,潮水一般的疲劳便已经袭来,他在顷刻间浑身酸痛无力,双腿更是麻木的连站都站不起来。

他冷静下来也想明白了,黑衣人明显比自己强得多,而且他一直没感觉到黑衣人对自己有杀意,虽然不解黑衣人之前的行为是为了什么,但代博云相信自己可以得到解答。

但就在这时,一股磅礴的杀意已经从引路人身上散发了出来。

“那个我说我不是故意的你会原谅我吗?”

“去死吧人渣!”

“去死去死去死!”

尖锐的女声伴随着代博云的惨叫和巴掌声以及拳拳到肉的声音响起,奏成了一曲和谐的乐章。

好在她最终还是没有打死代博云,在将代博云揍了个半死之后便抱着膝盖坐到了阴影里念叨着什么后勤部的人都该去死,为什么会有变态一来就突破老娘就是个文职之类的。

(咳咳,差不多该进入主线了,我要不要就把这引路人弄成女主角算了,弄成什么类型的呢?温柔但偶尔有小脾气又恨纯洁的大姐姐?要长发飘飘一身旗袍的那种嘿嘿嘿,咳咳,先不着急考虑脱单的问题,就算真有女主那也一定是雪儿的模板,写着看吧,诶,我要不要给代博云设定一个纯阳之体不能破功?就是临死都是童子身的鬼感觉好惨啊,想歪了,先进主线吧。)

“那个嘶你还好吗?嘶”

“其实嘶哈我不是故意的你知道嘶你知道吧。”

“别和我套近乎!选吧,下地狱还是上天堂?”黑衣人不想和代博云多哔哔,并直接出了一个选择题。

“嘶啥意思?这还用选吗?肯定上天堂啊。”代博云第一次听说原来上天堂下地狱是自己选的,那选下地狱的都是些什么生物?骨灰级m?

黑衣人抬头瞟一眼代博云,经过一阵发泄加自闭之后情绪也渐渐好转了,甚至生出一些歉意,虽然是例行公事,但毕竟是她先动的手,因此她在最后调整一下情绪之后便抬手一挥,一片水幕便出现在代博云眼前,水幕流转,很快便出现了画面,是飞机,是代博云乘坐的飞机,时间明显是代博云变成烟花之后了,因为机舱门已经打开,狂乱的气流充斥着整个飞机,所有乘客都在惊恐的尖叫着。

代博云连忙寻找着自己家人的踪迹,但就在这时画面一转,那是驾驶室,一个留着大胡子的人正用枪抵着驾驶员的头,大胡子敞开的外套下绑满了炸弹。

“现在选吧,下地狱,你可以救所有人,所有人都会平安无事,上天堂,等你的家人与你团聚。”黑衣人开口道。

犹豫一会儿,黑衣人再次开口强调道:“所有人都会得到救赎。”

没有注意黑衣人后面的话,代博云只是最后再看一眼自己的家人,随后神色黯淡但话语坚定的道:“如果能救他们,下地狱又如何?”

“如你所愿!”黑衣人快速的甚至有些急迫的点点头,随后大手一挥,定格的画面开始继续,那大胡子或许是被驾驶室外的尖叫吵的有些懊恼,便直接开门走向舱室,却不料一阵气流袭来瞬间将他拉出了机舱来到了万里长空之中,他甚至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便即将迎来死亡,那机舱门也不知道怎么突然就关上了。

(卧槽,突然发现代博云一点怀疑都没有就相信了,emmmm,感觉内心戏好麻烦啊这入口就写了两章了,要赶紧到九泉之下才行,我脑子里那么多点子还没写出来呢!早知道就不写开裆裤之一段了,算了,写都写了,感觉还挺好笑的,不对不对,得赶紧把代博云的心路历程写出来,要讲清楚他为什么是个狼人。)

代博云不是没有怀疑过引路人的话语和眼前水幕中的画面到底是真是假,但他无法分辨,而且家人对他来说太过重要了,如果真的有什么神仙为了诓骗他下地狱这么费心费力的话,那他是服气的,不过他可不会认命,真知道是假的了,他就斩尽地狱的恶鬼爬山来复仇便是,这就是他的想法。

“那么,欢迎来到地狱,或者说,欢迎来到,斩王殿!”

“感觉不错,斩王殿,这名字有点帅气啊,虽然是我取的哈哈哈~”文豪一边有些自我陶醉的嘀咕着一边保存好文档准备休息一下。

“继续写啊!”

“哇!”由于写的太投入以至于文豪甚至不知道雪儿已经坐到了旁边,雪儿突然一开口吓得他直接跳了起来。

“吓我一跳雪儿,额,这不才刚写完一章吗,我想休息一下。”

“不行,斩王殿到底是个什么组织啊?天堂和地狱到底是什么样的啊?代博云怎么突然就能跳那么高了?你赶紧继续写啊!我都等不及了!”阳诗雪一脸急切的道。

“啊,我写的有这么吸引人吗?”文豪一脸不敢置信的道。

“当然了,你别说了,快继续啊写!再不写我打你了!”阳诗雪举起小拳头在文豪面前晃了晃示威道。

“好好好,马上写,哈哈,哈哈哈!”

有一条呆头鱼上勾了。

第四章

第四章斩王殿

看来我是真的很有天赋啊,没想到能把阅卷无数的雪儿都吸引进去,看来我果然就是做这一行的料!

在诸如此类的想法之下,文豪没有注意到身边人忍俊不禁的面容,一心一意的再次投入到写作之中。

“我来了!斩王殿!”

(那么接下来就该简要的阐述一下世界观了,好歹承诺了雪儿要写的严谨一点,那这个世界观就扣的仔细一点吧。)

随着黑衣人话音落下,四周的黑暗顷刻间消失不见,原本阴森压抑的空间豁然开朗,代博云发现自己仍然在那花海中的小径之上,只不过前方却凭空出现了一扇大门,一扇铭刻着密密麻麻古老汉字的青铜大门。

庄严而肃穆的乐声响起,大门随着音乐缓缓敞开,大门内被一片光辉笼罩看不清模样,黑衣人退到一侧躬身引路,代博云愣了一会儿随后咳嗽两声摆出肃穆的面容走向大门。

如果他不是鼻青脸肿偶尔“嘶哈”一声的话就很帅了。

略微适应突然变亮的光线之后,代博云发现自己正身处宽阔的通道之内,两侧墙壁的间距大概五米左右,没有任何程设也没有照明设备,明亮的淡金色光芒似乎是从两侧绘有华美云纹的墙壁上发出来的。

“嗯?居然真的有新人!我去!这是几百年来头一个吧!卧槽你怎么不穿衣服?现在的年轻人这么狂野的吗?”听起来有些憨厚的声音在代博云不远处响起,代博云连忙定睛看去,只见一个略微有些眼熟的穿着t桖短裤一米七左右的微胖男人正悠闲的从通道另一头向他走来,那白色t恤上面还画着刺客五六七猥琐的背影,看起来就像个死宅。

“我说小老弟?你这怎么被揍的这么惨?还没有衣服穿,你是不是得罪引路人了?”没等代博云反应过来,微胖男人便飞快走到近前有些诧异的道。

“嘶,真惨,你该不会是被引路人揍了吧?也不应该啊?你到底怎么回事,说说,老哥我很感兴趣,说的好老哥给你衣服穿。”男人一边说一边饶有兴趣的搓搓手。

“这里面有些复杂的原因,不过这位老哥你谁啊?”代博云满脸黑线捂住要害道。

“我叫苏轼,小老弟,快跟我说说你都干了些什么?你小子不简单啊,这才刚来魂体就凝实了,不过更不简单的是你居然敢裸奔,有魄力。”苏轼有些急不可耐的催促道,说话的功夫也没闲着,右手成握笔状在代博云身前虚空写了些什么,一股柔和的力量便将他包围在内,一阵清凉的感觉传来,代博云是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疼了,走路都带风了,身上也出现一套飘逸的白色长衫,看来苏轼也没有狗到非要听完故事才给代博云衣服穿。

“额苏轼?等等,你是苏东坡?等等,我的伤好了?等等,魂体凝实是什么东西?还有这衣服怎么弄出来的?”一连三个等等加上还有,表示代博云的脑子有些没跟上节奏。

“你小子问题还真多,对,本文豪就是苏东坡,是不是想要我的签名?”苏轼拍拍代博云的肩膀一脸我知道你小子很崇拜我的表情道。

这死肥宅是苏东坡?卧槽?有没有搞错,难道不应该是一个面容消瘦的文骨铮铮的男人吗?应该是光从眼神就能看出来忧国忧民的男人才对啊,这不科学,这不苏轼!

“你小子是不是在想我和你教科书上面画的不一样?是不是觉得我一点也不像苏东坡?”

“额”代博云有些迷茫,说是会不会让人觉得自己瞧不起他?说不是不就是扯谎吗?

“算了,看你小子呆头呆脑的暂时也问不出什么来,跟我走吧,我先告诉你一些你应该知道的事情,顺便带你参观参观这里,先把工作搞定,对了你叫什么?”

“我叫代博云,苏先生?”

“别叫什么先生,叫我老哥就行,你那两个问题我一会儿会回答的,现在你准备好当一个倾听者了吗?”苏轼摆摆手笑着道,那笑容很憨厚。

代博云闻言连忙点点头,苏轼见状便举步向前,边走边说道:“你通过了引路人的试炼,再加上你生前的义举,所以你成为了我们斩王殿的一员,一名新的斩王者,你是人族的骄傲,代表着大义与无私之人,我们现在的位置,便是斩王殿的通天路,你身后的大门外便是阴阳两界之间唯一的通道,当你踏入这里之后,你便无法再通过通天门回到阳间,规则会排斥你。”

(接下来就要考虑一下斩王殿里到底有哪些人物了,大多数都是历朝历代的伟人,不过也不光光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英雄人物,还可以有和代博云一样的无名英雄,历史上不为人知的勇士等等,这样我就可以添加一些原创角色了,好了,接下来就该领略一下九泉之下的风采了!)

穿过金碧辉煌的通天路,两人来到一块大概是玻璃制成的透明平台之上,平台半悬于高空,离地至少几百米,苏轼驻足转身面对代博云,同时手指向代博云的身下道:“看看吧,你会知道什么叫江山如此多娇的。”

代博云闻言赶忙上前两步顺着苏轼手指的方向看去。

人造的奇迹,这是浮现在代博云脑海中唯一的念头。

你有站在过千米高空俯瞰你所居住的城市吗?

(啊好难,卧槽,应该从哪里入手啊,突然在写景上卡主了什么鬼,脑子里的东西就是不知道怎么化为文字,卧槽啊!文豪把之前两段全部删掉。)

从代博云的视角看去(等等,我为什么非要从代博云的视角去看?我完全可以用一个宏观的上帝视角来看啊!这可是第三人称的小说啊!哈哈哈哈,是了是了,这个想法不错,退格删除前文。)

千万里江山如画,于此刻尽收眼底!

整座城市被规划的井井有条,最中心是一排排古色古香的东方园林式的古典建筑,在这些建筑之外是一道高达十八米的城墙,城墙之外又是一个城区,只不过这次的建筑有了高度,虽然任然是东方古典建筑但却大多是楼房,只有少数仍是园林,在楼房的尽头任然是一道城墙,墙高二十五米。

虽然被称作城市,但这座城市的占地面积几乎可以当得上大半个sc省了!

整座城市是一个圆形,一共有十道城墙,越往外的城墙越高,最后一道城墙竟然高达六十米,这是连现代社会都极难甚至说不可能做到的奇迹之墙了,从中心向外扩展开来,城市的建筑越来越高,第九道城墙之内的建筑已经变成摩天大楼,而第十道城墙之内却是大片阡陌纵横的农田。

一条条河流在城市中穿插而过,它们被人为的引导着,将城市的十环分为了八个大区,若是懂一点太极八卦,又有幸从上空俯瞰整座城市的话,你会惊讶的发型整座城市似乎都是一个巨大的八卦阵,每一环之内又是一个小的八卦阵,整座城市一环套一环,无处不在散发着奇妙的东方韵味。

而代博云即将前往的斩王殿则是整座城市的阵眼,在八个大区的正中间有着八座高耸入云的石塔,每条石塔之顶都向斜上方衍生出一条透明的光路,这光路在城市正中间的上空千米处汇聚成一个透明的平台,虽看似虚无实则无坚不摧,而斩王殿,正建在这平台之上!

“这简直是奇迹”代博云震撼的喃喃着,不得不说他胆子真的贼大,正常发现自己站在几百米高的虚空中不先得恐下高吗?

“这是无数年来人们共同创造的奇迹!”苏轼点点头道,只不过感觉他对代博云没有被吓到有点失望。

突然的,代博云脸上露出疑惑的神情,随后只见他趴在地上半个身子俯身探出平台仔细的看了一会儿之后起身对有些得意的苏轼问道。

“这城市,在动?”

苏轼闻言眼睛一亮,欣慰的点点头道:“小伙子眼力不错,观察的也很仔细,没错,这座城市是活的!不过现在解释这个太麻烦了,有空再说吧。”

“好了,城市的事情先暂时放一边,反正你之后也会下去见一见你的家人,我先跟你说说这斩王殿吧,以及你所需要履行的职责吧。”苏轼走到近前拍拍代博云的肩膀道。

“好的,等等!我的家人他们”

“停停停,别想歪了,你爷爷你奶奶不是你家人吗?好了别打岔,我先跟你说说斩王殿为什么叫斩王殿吧。”苏轼见代博云神色巨变,连忙打断他道。

代博云闻言尴尬的笑了笑,随后点头示意自己洗耳恭听。

“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是纪念我们当年把阎王斩了,第二是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斩杀偶尔出现的梦想报复人类的兽王级魂兽,第三我们还是抵御异族入侵的王牌。”苏轼亲描谈写的道。

把阎王砍了?这是什么鬼?卧槽,这不是阴间吗?怎么这里的人还能把阎王砍了?还有魂兽到底是个什么玩意?代博云目瞪口呆了。

(哈哈哈,来了来了!惊讶吧读者们,这便是名为文豪的男人的天马行空的幻想!)

“你在想什么我知道,没错,这里是阴间,但所谓的阎王只是人类幻想出来的罢了,而当这幻想生物因为思想的具现化在这阴间真的出现之后,他却并非如人们想的那么美好了,说白了就是一个生下来便自以为自己是统治这个世界的皇帝,然后我们不同意,就把他和他的小弟们都砍了,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人类能写出这样的诗,你觉得我们真的会心甘情愿的被一个幻想出来的生物统治?事实证明,阎王并没有什么卵用,这个世界的规则仍在运行,而我们成为了规则的第一受益人,相反欧洲人民第一时间没干掉他们的冥神,现在已经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了。”

苏轼说的很轻巧,但代博云只要稍微有点脑子都不会认为这是件容易的事情,若不然为什么会有斩王殿?能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统治阴间的存在是那么好砍的?

“还有魂兽,这其实很好理解,世界万物皆有灵,你难道以为只有人死了才能来阴间?而某些生物之魂的怨气极大,很容易在死后变成强大的魂兽,而兽王级魂兽尤为恐怖,一只兽王能够对付至少三万军魂,而虽然称之为兽,但其实植物也有,但植物先天是没有灵的,只有至少生存十年以上的植物才会产生灵魂,不过一旦成为兽王却更加恐怖。”

“对付兽王是你我的主要职责,所以我详细的跟你说一下,中国最常见的作乱兽王级为三种,牛猪羊等家畜为主的走兽种,鸡鸭鹅等家禽为主的飞禽种,植物种极少,但一旦出现就是一场腥风血雨,昆虫种不用担心,人类已经和最古的蟑螂大帝谈和结盟了,不会有虫族出来搞事的。”苏轼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认真,完全看不到丝毫开玩笑的成分。

但代博云还是用一种你在逗我的表情看着他,所谓的兽王难道不应该是老虎狮子苍鹰之类的吗?这些家禽家畜还有蟑螂大帝是什么鬼?

(这个真的细思极恐啊,不过还是只有照吃不误。)

“你可能觉得我在开玩笑,但并没有,你仔细想吧,没有任何生物生来便想成为食物,哪怕是植物也一样,我举个简单的例子,列如牛,肉牛奶牛虽然也很惨但我们不谈,先说耕牛,假如你为一家人每日每夜劳心劳力工作了一辈子,你得到的回报仅仅是一捆青草,当你受伤了,列如骨折之类的,或者说老了干不动了,你还会成为那家人的食物,你得有多大的怨气?更别说我们那时候还有些贵族家的牛老是‘意外摔死’了,虽然中国自古对耕牛都视如家人,但真的当他们干不动的时候你会怎么做?有人会选择埋葬他们,但也有人会选择吃掉他们,更何况,最恐怖的是你的子孙后代世世代代都得和你一样,现在你明白了吗?”

代博云

“文豪,吃饭了!饭菜都快凉了!”

“诶来了雪儿!”

第五章

第五章例行聚会

吃过饭,雪儿认真的看完文豪写的小说,随后面色古怪的看着他道:“这就是你看着回锅肉大喊‘就是这个!’的那个灵感吧?”

“对啊,是不是细思极恐,你想想,要是有一天人类被更高级的生物圈养世世代代都当作食物,那该多恐怖啊,话说人类细皮嫩肉的估计比牛啊猪啊的好吃吧,你看广州人就特别爱吃福建人。”文豪一脸认真的道。

“那你这么多愁善感,以后是不是天天吃素?”

“这是不可能的,就让我背负着罪孽艰难的活下去吧!人生已经如此的艰难,又有什么办法去在乎一头猪的想法呢?”文豪一边说着一边摸向了自己的肚子,看来比起良心还是胃更重要。

“噗,行吧行吧,这个想法还挺新颖的,不过这章还没写完吧?代博云后来说什么了?”雪儿看着文豪一脸认真的表情忍俊不禁的道。

“代博云说‘那我们是不是死了之后就没肉吃了?’苏轼说:‘我们一般吃的是和正常肉类味道一样的合成肉,但有兽族先惹我们的话也不会客气美餐一顿。’然后通过这段对话引出魂体和九泉之下的力量体系,也就是苏轼一开始治疗代博云的那种力量。”

“继续继续,把这些设定都说说清楚诶对了,为什么苏轼是个胖子?”雪儿催促道,然后突然想起什么般补充道。

“苏轼年轻的时候就是个胖子啊,这个史书有写的,他是后来劳累一生才消瘦下来的,在我的书里灵魂都是自己二十岁左右的样子,小孩子也会慢慢成长到二十岁之后定格,不然就太惨了。”

“什么史书的记载啊?我怎么没看到过。”

“银狐啊,你没看过吗?”文豪一脸认真的道,一点都不像是开玩笑。

“好吧,你继续。”

“那我就整体给你说一下吧,先说说斩王殿,其实这只是中国的一个分部,因为死人明显比活人多得多,这个你同意吧,所以我加上魂归故里这个设定,也就是说代博云所在的其实是川人死后的去处,这样也方便家人团聚,苏轼和代博云都是川人,所以他们在一个分部,而有一些伟人是没办法回到故乡了,其实也是他们自愿的吧,就好比诸葛丞相,你能让他放弃蜀国吗?这是一个主要的设定。”

“还有就是魂体,代博云一开始不是半透明还飘着的吗,大家刚来的时候都是,一般人会经过半个月的适应期自动凝实,那个时候的魂体就可以触碰实物也可以吃东西了,当然最主要的是身体机能比活人更强,这个强度因人而异,代博云属于天赋异禀的,受刺激自己凝实魂体了,这也是他为什么会跳到那么高的原因,也是斩王殿选拔他的原因之一。”

“在之后就是力量体系,先说说个体,个体分为兵级,将级,帅级,王级,皇级,帝级以及特殊的圣级,代博云现在就是个兵级的,他还没有自己的心之力,所谓的心之力,便是源自于内心深处的信念之力,在这个世界会具现化,一般会具现化成外物,比方说苏轼的笔,当具现化出心之力之后便是将级,当然不只是心之力,魂体也得同步锻炼提升才行,两相结合才能升级,而人与兽的同级对比一般是一比十,也就是说一个兽王可以打十个人王,但这只是单纯的力量对比,人类通过配合协作的话,一般能做到五个人王干掉一个兽王,越往上差距越小,三个皇级就能对付一个兽皇,而帝级持平,王级以下的人类个体战力一般是和军魂一起作战的。”

“但也有那种特别强的人王就能单挑兽王,特别强的那种。”

“所谓的军魂,便是生前威名赫赫的部队所凝聚出的战士之魂,这些诞生于战火中的灵魂会永生永世守护着人类,但却不是这些士兵的本体,其实是我觉得生前已经征战一生乃至战死,死后继续作战未免也太残忍了不是吗?所以有这个军魂,当然军魂也分等级,就好像蓉城最强的如刘备的白耳军魂,赵云的赵家军魂等等,军魂也有坏的,就好比是张献忠屠川的兽兵这些,这些军魂是以杀戮生灵为唯一生存目的存在的,和兽魂一样是人类的敌人,而那些死后仍想要为人类作战的将士本体,他们一般就是军魂部队的指挥者,其中的将帅级个体战力就是他们,达到王级便会受到斩王殿征召,不过选择权在他们自己手中,甚至他们可以随时选择退役。”

文豪一口气说完之后发现自己嗓子都干了,不过他也没有急着去喝水,而是一脸期盼的望向雪儿,那表情就像是一条等着被摸头的大型犬。

“你知道我最喜欢你的样子是什么吗?”阳诗雪拉住文豪的手微笑着道。

“是什么?”

“就是你认真的做一件事时那种专注而严肃样子,那样的你真的很帅,很迷人。”阳诗雪脸色微红的道。

“真真的吗!是是这样吗?还是这样?”文豪一边问,一边不停变化着姿势,时而做碇司令的招牌动作,时而负手而立眺望远方,面部时刻紧绷着。

“噗,哈哈哈哈哈哈,这也是我喜欢你的地方。”阳诗雪忍俊不禁的道。

文豪得意的笑着。

不管阳诗雪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反正文豪是“嘿嘿嘿。”的笑了一晚上,动力十足的将章节写完,把刚刚和雪儿说的那些设定写上,再让代博云和苏轼扯扯皮,比如把为什么不穿衣服的理由告诉苏轼之类的,再留下一个要见其他成员的伏笔,文豪在床上都还在辗转反侧的幻想着什么少儿不宜的东西。

说到这里不得不说说文豪的家庭情况,他父母健在,但早在他两岁之时就离婚,文豪跟着老爹过,养母最近身体不太好,所以老爹陪着养母在海楠调养,这就是文豪暂时独居的原因,并不是什么小说主角标配的父母双亡孑然一身,甚至来说文豪还有两个同父异母的亲兄弟,大家都是同父异母,之后再说老文的风流一生。

言归正传,次日清晨,周六,今天是文豪小圈子雷打不动的例行聚会之日,从小学大家第一次拿到零花钱开始持续到今天已经很有几个年头了。

早晨起来,文豪难得的理了理床铺,象征性的打扫了一下屋子,再洗个澡吃个早饭,把许久不用的dvd翻出来试了试,发现还健在,文豪便坐在沙发上开始躺尸玩手机。

早上十点左右,门铃响了,文豪赖在沙发上没动,继续玩手机,只是大喊一声:“自己开!”

门居然果然就开了!这当然不是文豪突然有了言出法随的力量,而是许徒和小黑自己从门垫子下面摸出来钥匙开的。

两人刚一进门,小黑便皱着眉头大喊道:“逆子!你爹和你许叔叔都来了居然不亲自开门迎接,还敢赖在哪里不动玩手机!我生你何用!”一边喊一边极其自然的把手中一大口袋零食饮料之类的东西放下,和小黑一起从鞋柜里翻出了拖鞋穿上。

“小黑说的对,我当年可是看着你出生的。”许徒笑着的点头道。

“去死。”文豪眉头一皱,右手对着两人竖起中指左手继续玩着月球秃子手游。

许徒还好,只是同样笑着回敬了文豪一个国际手势便提着买来的菜悠闲的跑去厨房烧水泡茶了,小黑就不一样了,只听“哟吼!”一声,这个一米八几的黝黑壮汉便气势汹汹的冲到文豪面前,在文豪警惕的注视下毫不犹豫的一拳锤在文豪的肩膀上,成功打出了一声闷响。

“你居然敢动手!”文豪瞬间勃然大怒,连环两掌就拍在小黑的手臂上,发出了清脆的声响。

“你多打我一下,我要还回来!”

“噗!”

“你凭什么打那么重,你这一下当两下了,还给我!”

“pia!”

“你是不是还要皮!信不信我真的打你了啊!”

“噗!”

“你已经打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看本大文豪今天就要”

就在这时,楼道传来了熟悉脚步。

说时迟那时快,当楼下停车的杨心楠和阳诗雪走进来的时候,两人已经兄友弟恭一脸乖巧的在沙发上坐好选电影了。

雪儿自不必说,上身一件淡粉色的t恤,下身白色百褶短裙,不施粉黛的清秀脸庞,就像是一朵盛开在湖心的荷花一般迷人,她永远会以文豪最爱的样子出现在他的身边。

杨心楠就厉害了,大红色的精致旗袍配上黑丝袜加高跟鞋,一米七五的高挑身材,如瀑的黑色长发兴许是因为天气的原因很是随意的扎了个马尾,一张英气的脸庞之上画着充满东方韵味的淡妆,恰似一朵盛放的牡丹!

但杨心楠这么撩人的打扮并没有引起在场三个男人什么特别的想法,一个是太熟了而且习惯了,这一看就是刚刚拍完照懒得换衣服卸妆直接过来的,而且文豪是有女朋友的人,自然没想法,小黑彭鑫鑫是杨心楠同母异父的亲弟弟,更不可能有想法,而许徒,他有没有想法还真看不出来,虽然耍宝的时候和大家一个样,但平时就是一副云淡风轻啥事都不太在意的男人。

用文豪的话来评价许徒的话就是:“他是个自由的男人,但他的自由建立在不影响身边的其他人,这让做父亲的很是欣慰。”

为什么这样说呢,那肯定是有原因的。

再说说这个自由的男人长得啥样,刚刚好一米八的个头(文豪一直坚持许徒只有一米七九),干净利落的平头,浓眉大眼阳光帅气的脸庞加上一身流线型的肌肉,一身干净随意的运动装,不说风靡万千少女,但至少第一印象给人非常良好。

“姐,我来帮你做饭吧!”小黑见杨心楠正往厨房走便连忙开口道,那黝黑的面庞写满了真诚和乖巧。

“你给我乖乖坐好,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做饭是女人的事情,你以后要是敢找不会做饭做家务一天到晚赖在床上的老婆我就打死你,这种你玩玩可以,但绝对不能带回家来知道吗?”杨心楠闻言眉头一皱,转身盯着小黑语气严厉的道。

“要开始了啊”

“嗯”

文豪和许徒对视一眼悄声道,那表情写满了无奈。

“我知道姐说的有道理,可是我想帮你啊姐!”小黑情真意切的道。

“你啊,从小就跟你说,你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是要做大事的人,这些小事让姐姐来就好了,你是男人,在关键时刻站出来保护家人就好了。”杨心楠见状神情一软,走上前举起手摸摸小黑的头道。

当你看到一个一米八五身材魁梧面容黝黑的男人被摸头杀会是什么样的心情?特别是当这个男人露出了好似拉布拉多一般温顺的表情的时候。

“姐你真是天下最好的姐姐了。”看小黑的表情感动的都快哭了,不对,不是快了,是居然真的有一点晶莹在眼角。

“傻弟弟你也是全天下最好的弟弟,姐姐先去洗菜了。”杨心楠再次揉了揉小黑的头发,正准备进厨房忙活,突然发现文豪正对着许徒挤眉弄眼的做呕吐状。

杨心楠眉头一皱,彭鑫鑫顺势看去,同样眉头一皱,两人异口同声的斥道:“你吐个什么!信不信我弄死你?”

文豪身体一颤,连忙乖乖坐好,直接幼儿园坐姿表示乖巧。

他倒不是怕小黑,你说彭鑫鑫这货吧,一米八五长得魁梧,甚至梳了个发哥的发型还经常戴墨镜,但其实是个外强中干的货,最多也就能打三个文豪,平时的爱好到是对得起它的肤色,喜欢听听rap看看美剧和nba,不过真实身份居然是个未来的服装设计师。

这货要去米兰学服装设计了,只要意大利语考级一过就出发,顺带一提,彭鑫鑫这个名字是因为道士说他命里缺金,他爷爷很信这个又没啥文化,心想却啥也不能缺金啊,所幸翻着字典直接给他找到六个。

文豪真的怕的是杨心楠,从小跟着她娘练咏春,打十个文豪没有半点问题,目前是个模特(比文豪他们大两岁),至今没人敢潜规则。

见文豪果断服软,杨心楠满意的点点头,哼着小曲就进了厨房,留下三个男人研究起小黑带来的一撂dvd。

今天的计划是电影马拉松!

许徒见小黑和文豪东翻翻西看看半天没选好,所幸随便拿出一张扔桌子上道:“就这个吧,等她们出来就放,现在嘛,我听说你写小说了,拿出来看看。”

“对,快拿出来看看!”

第六章

第六章失去自己的灵魂

文豪闻言把嘴角一撇,下巴往上一抬一脸不屑的道:“什么猫猫狗狗都有资格看本文豪的小说吗?”

“嗨呀,我看你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了吧!”

“小黑,给我架住他,阿鲁巴伺候!”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啊!啊!我错了大哥!”

不淡三个男人这边的日常活动,厨房内的闺蜜私语显然更有意思。

“雪儿,我看文豪这货天天在群里晒爱心料理,你住在他家了?”杨心楠一边切着菜一边貌似漫不经心的道,其实耳朵都快竖起来了。

“怎么可能楠姐,我就是偶尔来给他做做饭而已,放假了我在家不也无聊吗,每晚都会回去的。”雪儿一边往自己身上系围裙一边解释道,幸好门是关着的,炒菜和抽油烟机的声音又大,不然指不定文豪这货又会脑补些什么东西从而发出“嘿嘿嘿”的笑声来。

“哦,这样啊。”杨心楠貌似无所谓的点点头继续切菜。

没过几秒,杨心楠终于还是暴露了无论什么类型的女人都热衷八卦的本质。

“你们到底有没”

“没有!”

“也是,文豪这小子就算有色心也没色胆。”

“哈哈,是这样没错,不过这也可以叫绅士吧。”

“嗨呀雪儿,这都还没过门就开始维护起他来了,不过话说绅士现在有别的意思吧。”

“哪有,你别取笑我了楠姐。”

两个青梅竹马就这样一边做饭再一边随意聊了聊文豪童年的丑事,等到雪儿把糖醋排骨下锅,杨心楠也暂时忙完上头上的事情,经过一段短暂的沉默之后,杨心楠突然面容严肃的开口道:“他知道你是为了他放弃大学的吗?”

阳诗雪闻言一愣,随后有些不自然的道:“我本来就没有考上啊,怎么会是为了他,再说”

“得了吧,你的成绩我们都知道,从来没有掉下过年级前三,他考不上是正常的,你考不上就是反常甚至不可能的,也就文豪这种心思简单别人说什么他就信的人会信你吧。”杨心楠摆摆手直接打断了阳诗雪的再说。

“你想清楚了吗,你才十八岁,就这样放弃自己的学业陪着他去写不知能不能成功的小说?虽然大学并不等于人生,但至少你得有自己的人生目标啊。”杨心楠伸出手将雪儿的脸转过来正对着自己,神情十分严肃的道。

“放心吧楠姐,其实我有好好想过的,我最多再这样陪他几个月时间,之后我就会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阳诗雪眼帘低垂着道。

“真的真的是这样想的吧?你是知道我一直把你当妹妹看的,也不知道文豪到底哪里好,要我说要找男朋友就该找那种在外铁血硬汉在家好好先生的,你对他这么好,久了他就习惯成自然了,你至少也要让他做好自己那份吧,在家跟皇帝似的。”杨心楠一边说一边轻轻的揉着雪儿的头发,这是她的习惯,不过只有小黑和雪儿她才会这样。

“噗,楠姐,你跟小黑可不是这么说的。”阳诗雪噗呲一笑道。

“我又不认识我弟弟未来的老婆。”杨心楠极其自然的道。

“不说这个,雪儿,我比你们都大两岁,可以说我是看着你们所有人长大的,答应我,不要因为他失去自己的灵魂,好吗?不要最终只成为他的附庸,不要将自己的一切寄望于他的爱,男人总是善变的不是吗。”

“嗯这些我都明白的楠姐,等等,什么味道,啊!!我的排骨全糊了!!”

在听到厨房里传来的悲鸣之时,文豪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当杨心楠将一盘碳摆上桌并看着众人笑了笑之后,大家都觉得今天凉了。

让人愉悦的午饭时间结束,众人一边看着许徒随手拿出来的电影一边吃着零食聊着天。

就在文豪看的聚精会神之时,小黑突然侧过身拍拍文豪的肩膀道:“我说文豪,你是不是得给我写个角色?”

“你想要啥角色?挑衅主角被打脸然后一章便当的猥琐龙套?”文豪有些不耐烦的道。

“去你的吧,我要那种,主角的实力高强的前辈,对主角很好就像是父亲对儿子一样,每次主角闯祸都给他擦屁股,最后在绝境中牺牲自己拯救主角给他上最后一课的伟男子,要长的高大魁梧一脸阳刚受万千女鬼追捧的那种。”

“对了,还要有坚定的信念与意志,着重突出对主角的父爱,不对,前辈爱,懂了吗?”小黑一边神采飞扬的说着还一边用手笔画着那伟男子的轮廓。

“呵,还有吗?”文豪礼貌一笑道。

“得穿黑色风衣,戴墨镜,脸上有一点稀疏的胡子,烟不离口,发型要狂野中又带着严肃,能get到吗?最好还要会乐器,吉他什么的。”小黑说完还拍拍文豪的肩膀,露出一副小老弟我很看好你的表情。

“行,没问题,实力高强的前辈,用生命给主角上了一课,高大魁梧但沧桑还会乐器是吧,我知道了,很快就可以让你出场,包你满意。”文豪点点头爽快的答应道,那爽朗的笑容倒是搞得小黑隐隐有些不自在,他只是想逗一逗文豪而已,怎么就答应了?小黑突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你自己取个名字呗,我懒得想名字了,你不取就直接用彭鑫鑫了。”要说给角色取名字真是个麻烦事,文豪光想代博云这个名字就想了一晚上。

“叫彭杰好了,杰出的杰。我怎么感觉你今天这么好说话。”小黑闻言想了想道,随后又有些狐疑的看着文豪补充了一句。

“你们是我最好的朋友,给你们在我的书里写一个你们想要的角色不很正常吗,这是我们之间友情的象征。”文豪一本正经的道,眼神可以说是相当纯真了。

“谢谢谢啊”小黑有些犹豫的道谢道,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你呢老许,有想要的角色吗?”

“随便吧,就那种主要的配角吧,活到最后的那种,其他的人设你随意。”许徒一边毫无形象的躺在沙发上吃着芝士条,一边摆摆手头也不回的盯着电视道。

“好的了解,雪儿肯定是女主角人设没跑了,那楠姐呢?”

杨心楠闻言转头盯着文豪,是一种老娘早已看穿一切的眼神,随后勾勾手示意文豪过来,贴着文豪的耳朵小声说了一大段,最后拍拍文豪的肩膀道:“如果不完全照着我说的写你就死定了知道吗?”

“知知道了”

“看你那怂样,对了,我分享你个视频,兴许对你写的小说有点帮助。”许徒看着文豪一脸太君你放心的表情一脸嫌弃的道(刚刚他们都大致了解了一下文豪写的小说类型)。

“什么视频?中国历史地图?什么鬼?我知道你平时没事喜欢研究地理,但你给我看这有啥用?”

“这是b站的镇站之宝系列,我看的时候都很有感触,记得打开弹幕。”许徒一脸认真的道,说完之后便不再理文豪转过头继续看着电视。

“行吧,等有空我看看。”

“哦对了文豪,你这小说叫什么名字,我们可以提前帮你宣传一下。”

许徒的话让文豪一愣,然后他自己都有些哭笑不得的道:“我忘了取名字了。”

“反正是死后的世界,不如叫死界好了。”彭鑫鑫同学的起名能力似乎得到了家学渊源的加成。

“什么破名字,你死神看多了吧,要取这名字我干脆直接给主角取名黑崎二虎算了。”

“九幽?”许徒试探性的道。

“感觉不太对,虽然能一眼看出我写的是死后的世界,但是我的书里根本体现不出幽或者冥这类偏阴暗的字。”

“所以你的书名既不能有偏阴暗的字眼,又要让人一眼能看出这本书写的是什么,还不能和其他作品的名字相似,对吗?”

“楠姐的总结发言很对,很正确!”就在文豪以为杨心楠要道出一个符合所有要求的书名之时,楠姐微微一笑继续发话了。

“那你想一个出来我听听,让我们看看大文豪肚子里到底有没有点墨水,五分钟之内想不出来今天就你一个人洗碗,先说,必须得让我们都满意。”

“那如果我想出来了今天收拾屋子就没有我的份了!”文豪会怂吗?当然不会了!

“成交。”

文豪的大脑在此刻开始了飞速的运转,无数的词汇开始从他的脑海中迸发出来,然而他很快发现一个能用的都没有,在这一刻文豪才终于意识到,文家三兄弟单名伟,杰,豪可能是有其他原因的。

脑子里的词汇也开始随着文豪的思维变化,最终变成了老文那张潇洒的脸,然后又逐渐变成了文豪脑子里代博云的形象,他猛然间意识到当初为了这个名字他想了一宿才最终在代天义和代博云里做出了选择。

就在文豪神游天外几乎做好了刷碗打算之时,左大腿突然传来了触感,是雪儿在写字!

真的是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啊!

“《第五次元!》”

第七章*

第七章灵感来源于灵感

待到众人离去,文豪哼着小曲泡上一壶茶,突然想到老爹的花貌似该浇水了,看看天色也渐渐沉了,文豪所幸也不急着写小说,先把花浇了免得老爹回来把自己吊着打。

“啊,海棠啊!海棠!看来我果然做不出来诗,唉。”文豪幽幽一叹,面色忧郁的看向眼前这盆玫瑰海棠,不禁想起了当年家里那热闹的场景。

文豪的老爹是个大德鲁伊,文豪的家里花花草草数不胜数,而且样样开的比别人家的好,而且还不喜欢按时令来,想啥时候开啥时候开,一年还开很多次,当然这不是称呼老爹为德鲁伊的唯一原因,文豪小时候家里是海陆空军齐全的,一条德国牧羊犬,两只虎皮鹦鹉,一缸锦鲤,后来德牧老死了,两只鹦鹉也在某一天不知是被猫叼了去还是自己飞走了,只有那鱼缸里的锦鲤活的悠然自在,最老的那三条是文豪出生前两天买的,比文豪都大。

回想了一下自己今天应该喂了鱼的,但为了保险起见文豪还是走到鱼缸前观望了一下,发现还有几粒饵料残渣才放心的准备去写小说。

就在这时,文豪同学突然愣住了,随后猛然露出欣喜若狂的表情,发疯似的冲向了书房。

我,文豪,灵感无限!

(哎呀我的天,我都想直接写我刚想到的那段了,稳住稳住,慢慢来,先去斩王殿吧,诶等等,这去斩王殿的过程不就可以先小试牛刀吗,啊哈哈哈,我真是个天才。)

“行了,光顾着说话都忘记正事了,咱们这便出发吧,我得赶紧回去喝口茶。”把刚讲的事情都讲了,裸奔的故事也听了,苏轼心满意足的起身拍拍屁股就站在了平台边缘,并在代博云疑惑的眼神注视下轻轻拍了拍手,随后便颇有高人风范的背着手站在云端,如果不是衣服背后画着五六七就好了。

“苏老哥,你干啥呢?”

“来了。”

“什么来了?”

不需要苏轼开口,代博云很快就得到了答案,因为风来了。

疾风拂面,来者的速度并不快,甚至对它来说是慢悠悠的,但漫天的云彩依然因为它的到来而四散奔逃,甚至如果不是苏轼在前面站着连代博云都想转身就跑。

因为这家伙也太大了吧!大到手无寸铁的代博云完全生不出反抗的想法来,他唯一的想法就是这条白蛇肯定是建国之前就有的,因为这绝对成精了啊!

“老苏,这孩子就是新人?”脑袋足有一百平可以住下一家三口,长度因为被脑袋挡住了根本看不到,就算看到了估计也没啥用,肯定目测不出来,而且这蛇中性的声音还怪好听的。

“对,天赋不错吧,已经凝实魂体了。”

“是挺不错的,上来吧,咱们出发,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李太白,已婚,不是李白李太白变成蛇了,我就叫李太白,你可以叫我老白。”面对瞠目结舌的代博云,李太白的大眼睛人性化的流露出一抹温和来,看来这条蛇脾气还挺好的。

“抱歉抱歉,我就是”

“有点惊讶是应该的,嘛,以前还有人看着我吓得差点尿裤子,不说那么多了,我没在意,准备好了吧?我带你们去斩王殿。”老白温柔的道,说完还用信子尖轻轻点了一下代博云的脸,一股温暖的感觉瞬间充斥代博云的全身。

“这样你就不会掉下去了也不会觉得冷了。”

“多谢多谢。”代博云突然觉得,他没有女朋友而这条蛇有是有道理的。

代博云正在思索怎么爬上这条蛇的头,就感觉身体一轻已经飞了起来,并稳稳的和苏轼一起坐在了蛇头上,他明显感觉自己坐下来的时候老白明显一愣,随后一抖,再一僵,自己就被刚刚那股力量托着站了起来,而且没办法再坐下去了。

“老白,咋回事儿?我咋不能坐了?”代博云一脸茫然的道。

“少年,你没穿内裤,蛇的触觉很灵敏,所以你懂得。”老白幽幽的道,并在心里想着幸好叫的是自己来,要是来的是他媳妇,这孩子就得少个零件了。

“抱歉,我不是故意的,你知道的我刚来那会儿,啥都没穿”代博云一愣,随后满脸胀红的道,他说话的时候一直斜着看着苏轼,发现苏轼果然一边掏出笔一边捂着嘴狂笑,然后就感觉要害部位一暖,低头捞起来一看果然多了条内裤。

这老东西真是坏,一点伟人的形象都没有,代博云话都不想和他说了。

重新坐下的代博云被苏轼拍了拍肩膀,转头看去,只见苏轼给了他一个意味不明的揶揄眼神,随后便不理他去和老白聊代博云为什么没穿内裤去了,而与此同时,四周的景物终于开始了变化。

先是缓缓的抬升着,就像是坐青蛙跳的时候慢慢往上升的那种感觉,就是这青蛙跳有点高,四周都是云,旁边就是太阳。

(太阳!卧槽太阳!我真是个天才,有谁能写着写着因为两个字就来灵感的?我!只有我!也是,这座城本身便是是丞相布的阵,而斩王殿则是城市的阵眼,他会把要害摆在别人脸上?又不是各个都是司马懿。)

随后这青蛙跳突然停了一下,原因是老白被代博云的故事逗乐了,这条蛇笑了好一会儿,才边笑边跟代博云说:“准备好了,我们要爬升了,还有,没人会把大阵的阵眼弄在所有人眼皮底下。”

“好的,话说啥大阵?”代博云有些疑惑的道,这斩王殿不都在旁边了,已经都能看到那金碧辉煌的全貌了,为啥还要专门说一下要爬升?

但很快代博云就明白了。

如一匹白虹直刺天际!

那巨大的白蛇猛然昂起头颅直面太阳,本该刺目的阳光直射向代博云却让他产生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格外的舒适,这是代博云在人生中第一次毫无防护的长时间直视太阳,而且是那么的近,近到让人感觉触手可及。

而老白不愧是老白,特意等代博云多欣赏了一下这绝美的景致才再次动身,而这一次,可不是缓缓上升的青蛙跳了,这是火箭啊!

掠过如棉的云层,刺穿漆黑的天幕,闪电在身旁舞蹈,雷霆为之伴奏。

有那么一瞬间,一道张牙舞爪的闪电距离代博云可能只有一米之遥,并且是直接向着代博云而来,那仿佛神灵撕裂天际的壮观伟力再一次让代博云为之震撼,但不等代博云回过神感到恐惧,他们便已经冲破云层,那惊鸿般的一瞬之景仿佛烙印一般刻在代博云的脑海,久久无法抹去。

不对,很快就被抹去了。

因为代博云看到了更震撼的事物,此时此刻的代博云有千言万语想要诉说,他甚至有那么一瞬间想要吟诗一首来表达自己的心情,但最终碍于文化底蕴只吐出了两个字:“卧槽。”

一轮红日,这是人们对遥远的太阳的形容。

而现在的代博云看到的不是一轮红日,他看到的就是太阳,是的,就是太阳,那种太空探秘节目里播出来的那种太阳,这怎么不说一句卧槽来表达他的心情?他活着的时候都没上过天,没想到死后真的和太阳肩并肩了。

“绝景对吗,无论看到多少次也一样。”苏轼站起身背着手悠然的道,随后缓缓转身展开双臂面向代博云开口道:“欢迎来到,斩王殿!”

“哦恩嗯?啊!?”

不等代博云开口,老白便微微一笑,随后猛地一头扎向太阳。

我,代博云,十八岁,拥抱了太阳。

顷刻间光辉万丈烈焰拥身,转瞬间世外桃源鸟语花香。

当代博云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置身于一片世外桃源之中,清澈的溪流在开满各种奇花的草原中纵横穿梭,无数奇珍异兽在其中悠然漫步,极目眺望,远处隐隐约约能看到建筑的影子,只是轮廓,但想来也是极美吧。

老白就这样缓缓的从桃源中飞过,途中代博云明显感觉老白在慢慢变小,直到抵达四根通天彻地的白玉柱之前。

老白的后半截身子就缠绕在其中一根白玉柱中,那白云柱上有密密麻麻的锁链将其牢牢的固定住,而老白也在此时将二人放下。

还来不及让代博云升起这条温柔的大蛇竟然是被囚禁的念头,老白就以肉眼所见的速度迅速变小,并最终变成一条直接两米长的普通大白蛇,随后慢悠悠的就从柱子上下来了。

“你刚刚在想什么我知道,斩王殿可不仅仅只有人类,既然有怨恨人类的兽类,自然也有感激人类的兽类,这其中虽然很少有能成长到老白这样的,但漫长的时间下来总归还是有那么多的,在这里他们和我们是平起平坐的,你一定要明白这一点。”苏轼拍拍代博云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道。

“恩,啊,哦哦哦,我明白了!那这些锁链是?”

“你蹦极的时候不绑绳子吗?”

他说的好有道理,我竟然无法反驳,果然还是见识太短了吗,毕竟我只有十八岁。

“我就不送你们了,我得回家陪老婆,老苏你自己带小云过去吧,一会儿晚宴的时候我再来。”老白说完向代博云点点头便离开了。

“晚宴?”

“哦,每当有新人来我们都会开一场宴会,基本会做菜的都会做一道拿手菜,比如我就会做东坡肉,你要是想吃三白餐也可以,不过那真没啥味道,不说这个,等到时候除了实在没办法的所有人都会到,也是你和大家互相熟悉的最好时机,上一次宴会我都不记得是多久了,小刘的筵席菜是真的好吃啊。”苏东坡说着说着居然舔起了嘴唇,脸上也露出幸福的憧憬来,吃货本质暴露无遗。

代博云有些木木的点点头,今天一天接受的东西太多让他有些不消化,能吃到苏东坡做的东坡肉在他的内心没泛起一丝涟漪,非常平静。

走了约莫二十多分钟,两人才终于抵达之前远远望见的建筑,代博云看着眼前这至少比紫禁城宏伟壮观个五六倍的斩王殿,除了漂亮大气之外没有太多的想法,他都看过太阳了,再没有什么能让他震撼了。

但很快他就再次震撼了。

“卧槽他他们这是在干嘛!”

‘收工收工,终于到了斩王殿了,我怎么就写了那么多呢,不就是骑上白蛇飞进了太阳吗,我是怎么写出那么多字的,不过感觉还不错,就这样吧。’文豪一边伸着懒腰想到,但很快,他意识到一个问题。

“我这章不是要写这个啊!!!”

第八章

第八章

“大文豪,你的震撼是不是用的有点多了?”

“你也觉得?其实我也觉得有点多,但是我写的时候脑子里就只有这个词,回过头发现问题的时候也思考过,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也在想,但想了一晚上总感觉找不出那么对味的两个字来。”文豪说完有些懊恼的挠挠头,眉头也皱到了一起。

“为什么一定要用两个字呢?成语不也挺好吗,还有古谚语啦甚至网络俗语都可以呀,只要能清楚的表达你想传达的东西,比方说旷古绝世的奇景啦之类的。”阳诗雪微笑着道。

“天才,你简直就是天才啊亲爱的雪儿!我怎么就那么蠢呢!我马上就改。”

“我哪里是什么天才,只是你钻牛角尖了而已,要说天才的话,你难道不觉得你才是真正的天才吗?我有些时候真想把你的脑袋敲开看看,里面到底装了多少奇思妙想,你到底是怎么想到把斩王殿放进太阳里的?”阳诗雪见状心念一闪,知道机会来了,连忙露出一副‘哇你怎么这么厉害的’表情道。

“额,真的啊?我写的真的有那么好?”文豪闻言一愣,随后有些不信的道,虽然他自己对自己的作品基本是满意的,但雪儿可是从小到大不知看了多少大师名著的文学少女,根本不像他除了喜欢看小说就是喜欢看史书。

阳诗雪没有说话,只是一边眨巴着眼睛看着文豪一边拼命点着头,就像是那种被偶像问:‘你真的觉得我这么好吗?’的迷妹,她太了解他了。

“哈哈,哈哈哈,哎呀,你这么说我怎么好意思呢,虽然我自己也有一点我是天才的这种感觉啦,毕竟我简直就是文思如泉涌嘛,但你知道就好别说出来呀,弄得我怪害羞的,哈哈,哈哈哈哈哈。”

阳诗雪乘着文豪不注意狠狠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才让自己没有笑出来,因为文豪现在的表情和神态简直不要太逗,但她终究还是忍住了,也没有再继续吹捧下去,因为她明白对文豪来说这种夸奖已经完全足够了,接下来就该说正事了。

“好啦我的大天才,虽然你的小说的确有很多奇思妙想,题材也比较新颖,但是就像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一样,你的小说”

“对我来说你就是完美的。”文豪有女朋友,其实真的是有原因的,比方说可以极度诚恳且极其自然的说出这种肉麻到爆的话来。

“傻瓜。”

阳诗雪没有再继续刚才的话题,她静静的来到文豪身旁,将脸埋进他的胸膛。

无言相拥。

文豪熟练的轻轻抚摸着雪儿的头发,这不是第一次了,雪儿很喜欢这样突然什么也不说的抱着他,最近更是越来越频繁了。

两人温存一阵之后雪儿再次开口道:“咳咳,接着刚刚的话说,这个世界上除了你心里的那些都是不完美的,这个你同意吧大文豪?”

“恩恩。”

“但是像小说啦画作啦这些东西是不是要尽量做到完美?”

“那肯定的。”

“那你的小说有那么一点不完美的地方,是不是要尽量让它变得完美?”

“那肯定啊!雪儿你说,你觉得那里有问题?我分分钟就让他变完美。”文豪闻言立马自信满满的拍着胸口道,只要被熟人夸了他就是这么个状态。

“这个呀,这个要慢慢来,因为你其实还很年轻对吗,所以文笔不如那些年长的前辈很正常,文笔这种东西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变好的,你只能多看,多写,用时间来磨砺它,这个急不来的,但是让文章变得精简干净我觉得你是完全能做到的,打个比方说,你几乎每一句对话都会附加人物的神态表情之类的,但其实在那些连续的对话中,读者是能够自己自然的去想象人物的表情神态的,很多事物也是如此,有些时候不用写的太细,那反而显得矫枉过正,你什么都想到并写出来了,那读者岂不是连想象的空间也没有了吗?”

阳诗雪突然说了这么多让文豪一愣,但他完全没有要为自己辩解一下的样子,他只是皱起眉头开始思考,随后仿佛若有所悟的点点头。

“我大概能理解到了,就好像是写小说是把自己心中所想呈现给其他人,但并非要限制其他人的思想,想象本来就是最自由的东西,每一个人看同样的东西都会生出不同的想法,而这些奇思妙想本身就是读书的乐趣之一,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只要故事主线清晰明了,主要的人物性格刻画清楚,其余的东西读者自己就会给你补上,明明我自己也天天看小说,没想到写的时候反而不明白这些,你果然是天才啊雪儿,你也应该写小说才对啊!”

“我哪里是什么天才,只是当局者迷罢了,读和写完全是两回事,我一说你就能明白,难道这不恰恰说明了你是有天赋的吗?”

雪儿说完之后不等文豪回话就故意板着脸道:“咳咳,还有磨炼文笔的事情你似乎忘了,虽然我知道你讨厌看散文诗词一类的东西,但你看它们并不是因为你喜欢它们,而只是学习书中的精美词句和一些写作技巧,这就是爱好与工作的区别了,而你自己肯定有些时候会有一些短篇作品的灵感出现,那个时候就把它写下来,不谈这些短篇能否为你获得什么,但日积月累下来你一定会不断提高的。”

苦大仇深的表情出现在文豪的脸上,写短篇倒是没什么,但他是真的不喜欢看那些,从小就不喜欢,而且他觉得难道看小说就不能学习技巧了吗?像鲁迅写的小说他就很喜欢啊,因此他犹犹豫豫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雪儿。

阳诗雪见状丝毫不慌,只是微微一笑道:“如果实在不想看的话就算了吧,我也只是想让你丰富一下写作手法,就算我们以后的日子过的艰难一点我也无所谓的,只要我们能开心的在一起就好了。”

杀招一出文豪果然瞬间妥协,并立马签下不平等条约,每周至少看一本散文或诗集,并且看完还要写至少两千字的观后感,还是要被检查的那种,但他没有丝毫的不情愿,反而斗志昂扬志气满满,果然还是年轻人啊,三言两语就能摆平。

“嗷对了大文豪,你有认真想过主线剧情吗?就是主角接下来该怎么发展,因为我感觉斩王殿好像有点太厉害了,一个刚刚兵级的代博云似乎完全起不到什么作用,要修炼很长时间斩王殿才会让他执行任务之类的吧?这个修炼的过程如何写的有意思你有想过吗?最后,最后就是世界观一定要严谨明了,这样别人才会有一种这也许是真实的世界的感觉不是吗?”

这一次阳诗雪的话并没有再让文豪陷入沉思,他只是自信一笑道:“放心吧雪儿,我的世界观肯定相当严谨,修炼也一定会写的有意思,而且我也不止代博云这一个主角啊,正好我下一章就要写他们的故事,这样还能调调读者的胃口让他们去想川蜀的斩王殿里都有哪些人。”

“这样啊,你果然不止代博云一个主角啊。”

“当然。毕竟世界从来不是属于一个人的,也不单单只是属于人类的,难道不是吗?”

第九章*

第九章北风来了

阳诗雪在午饭后便先行离去,留下文豪一个人纠结的坐在电脑前。

他现在很犹豫到底要不要直接写另一个主角,因为他原计划其实是在宴会结束之后再写的,没想到刚刚自己一顺口就变成下一章就写了,他的灵感啊!他昨天晚上记在小本本上的灵感啊!

而且这其实不是主要的原因,主要原因是,他还没想好另一个主角是个啥呢!他虽然从一开始就计划好不止一个主角,而且有一个模糊的角色范围,但他原本的想法是——写到哪里自然就知道需要个什么人物了。

但他现在知道个屁啊!连个名字都没想好好吗。

但很快文豪就不想了,他决定先放松一下去逛逛吸钱包看看最近有没有什么新出的游戏,劳逸结合嘛,就只看看又不买。

“嗯?封面推荐换了?这一脸淡漠的大叔,这寒光闪闪的武士刀,这破破烂烂的服装这尼玛完全是我的菜啊!”让文豪没想到的是,他居然刚一打开就看到了自己感兴趣的游戏,连忙点进去一看。

“竟竟然是宫崎老贼的作品!赞美太阳啊,一个主子被抢走的忍者的故事?让我看看这游戏视频”

“忍住!文豪你踏马忍住,你现在是要工作的人了,不能买!千万不能买!二百六十八呢,我踏马一个月生活费才二千五,绝对不能买绝对卧槽我买了。”

“我来了只狼!”

“嗯?等等等等等等背负血海深仇的忍者只狼血海深仇只狼”

“我想到了!哈哈哈哈哈!我爱你老贼!”

(人物框架已经有了,接下来就是让它活过来补足代博云修炼期间的过渡期,因此这个主角的故事一定要精彩,而且一定要在一开始就很有吸引力,出场要炫酷,非常之炫酷!哦哦对了,记得不要转的太突兀让读者以外看错小说了,先来段轻松幽默的吧,我上一章结尾好像让代博云又震撼了一次?可他为啥震撼来着?完了我全忘了,光想着吊读者胃口了卧槽快,快发动你的脑洞文豪,什么东西能让刚刚看到太阳的代博云震撼。)

“这这什么情况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湖人和火箭会在这里打比赛!”代博云指着前方热火朝天的赛场语无伦次的道。

(所以为什么湖人和火箭会在这里打比赛?我怎么就写出来这个了呢不过好像这样真的会惊到代博云嗷,不管了先写了再说。)

“let,gokobe!let,gokobe!”

“科比??科比死了!?什么情况?科比怎么就死了??还有为什么科比死了会在中国的斩王殿?还有为什么我明明进的是斩王殿大殿走着走着就变成湖人主场了??发生了什么?whatfuck?”代博云简直整个人都不好了,这尼玛刚刚还是东方玄幻呢,怎么进个门就变成热血体育了?任意门?虫洞?难道刚刚发生的一切其实在做梦,真实情况难道是自己还活着还来美国看nba现场了?

“我活尼玛啊科比都退役好多年了啊!!还有那奥尼尔约翰逊是什么情况,等等,姚明?姚主席?哈哈哈哈哈。”

代博云突然笑了,把旁边捧着肚子使劲憋笑的苏轼都弄楞了,这孩子不会真疯了吧?

他当然没疯,他只是觉得自己多半真的是在做梦,能在梦里再看到姚明和科比的比赛难道不该笑吗?

苏轼可不知道代博云怎么想的,他连忙大声喊道:“快!快暂停!你们把新人弄疯了都!”

“啥?啥情况?真的有新人来了?”说时迟那时快,随着陌生的声音响起,整个体育场的一切都定格了,球员,观众,甚至是即将被科比投进的篮球。

而随着画面定格同时出现的是虚空中悬浮的两个巨大菜单栏,分别对着赛场的左右两头,这看的代博云就又是一愣,随后一种熟悉的感觉升了起来。

(我尼玛真是天才!就随便一写就能轻松幽默的把世界观透露一点出来,啊哈哈哈哈哈,哎,不过真的好想再看科比打篮球。)

“这尼玛不是游戏的暂停界面吗?”代博云终于想起来这玩意儿是什么了,所以说,眼前的这一切是游戏?有人在斩王殿里打游戏?而且还是超越了现代社会不知道多少年的全息投影游戏?

“忘了告诉你了,虽然你之前看到的东西很玄幻,但我们的民用科技超越了现世至少几百年,军用科技除了运输载具与辅助装备就没别的发展了,因为人造热武器对魂体没有一点卵用,在这个世界炸颗核弹连土都犁不开,本来之前还有发展卫星无人机技术之类的,结果第一颗卫星和第一架无人机上天都被鸟啄了,几次这种情况下来我们就只发展民用科技了。”苏轼拍拍代博云的肩膀解释道。

“原来你就是新人啊?小伙子看着挺精神的,初次见面,我是李冰。”不等代博云回话,一位穿着一身休闲服看起来和和气气的男子就走到两人身旁道,正是刚刚打游戏的其中一位。

“让我看看,嗯总感觉”

“是是关羽!您一定是关羽对吗!我小时候特别爱看三国!您是我的偶像之一!我我可以要个签名吗!”不等来者把话说完代博云便格外激动的道,激动到连打断自己偶像说话都没注意到。

虽然你穿着拖鞋睡袍还叼着电子烟手上还拿着像手柄一样的东西,但只要看到那张脸,就根本没人不认识的啊!

“等等李冰?您是修都江堰的李冰?”

(嗯感觉差不多了,再写就又跑偏了,虽然还很想写底下那八根大柱子其实是wifi和电视电波塔,苏轼是早就发短信让老白下来接的代博云拍手只是为了耍帅,但我这章和雪儿说好了要写另一个主角啊!把上一章的坑填了就收吧,额等等,算了,应该没人会觉得科技这么发达会很奇怪吧,稍微想想就理解的事情,诶,我有说死人除了被砍不会再死了吗?等会儿去看看前面,没有就补上这个设定。)

“嗷呜!!!”突兀的,一声狼嚎响彻云霄,那狼嚎仿佛直接出现在代博云心底而不是耳朵里,不等代博云反应过来,一旁的苏轼三人就面色大变,也不顾和代博云说话便向殿外狂奔。

代博云一愣,连忙紧随其后,但很快三人都没了影子,等到他跑出去的时候竟然发现空地上已经站了好多人和动物,其中不乏一眼就能认出来的伟人英豪,每个人都面色凝重的望向天空。

“嗷呜!!!!”第二声狼嚎响起,代博云只感觉心神一震,随后一股莫名的力量便冲击着他的四肢百骸,密密麻麻的汗水瞬间遍布他的全身,空气中似乎出生了无数无形的大手将他向下压迫,这让他几乎就要跪倒在地。

“该死,忘了还有新人了。”好在苏轼及时反映了过来,回身掏出笔就在空中写写画画,无形的力量消散,代博云随之跌坐在地快速的喘息着。

“没事吧?”苏轼跑回来扶起代博云道。

“现在现在没事了,那那声音是什么?”代博云有些艰难的道。

“你马上就会看到它的主人了,所有人都会看到。”

“什么?”

不等代博云反应过来,原本澄澈干净的天空就一阵扭曲,随后就化为和代博云来时看到的水幕那般模样,而那水幕之中也出现了画面。

那是一匹狼。

一匹站在孤峰之巅仰望皎月的巨狼,它那雪白无一丝杂色的毛发在月光下闪烁着盈盈的光辉,它那双眸如同最澄澈的蓝宝石一般无暇,它浑身笼罩着一种磅礴的气势,让人看一眼就几欲臣服。

美丽,高傲,强大,尊贵,任谁看到它都会觉得它几乎就是这些词语本身。

“嗷呜!!!!!”

白狼咆哮,天地皆惊!

因为苏轼的关系代博云没有感受到这嚎叫中的力量,但不妨碍他去想象,因为这明显比之刚才几乎让他跪下的咆哮更惊天动地。

一声长啸过后,白狼缓缓低下头看向孤峰之下,在哪里,无边无际的狼族正匍匐在地,向它们的共主,向它们的大帝宣誓着自己的忠诚,没有哪怕一匹狼,敢发出一丝声音。

而在人们所看不到的地方,所有狼族都业已毕恭毕敬的匍匐在地,没有一个例外,无论是狼王,亦或是狼皇。

白狼平静的扫一眼的子民,随后猛地向前一跃,就好似要跃向月亮那般,那是无比美丽的一跃,是人类所能想象的肉体与运动美感的极限,它突然侧过头,冰蓝色的眸子仿佛穿过千山万水望向人们,望向所有人,所有生物。

那眼睛说话了,它说:“我来了,人类。”

水幕快速的扭曲,画面消失不见,天空重归以往的平静。

“兽帝降世了”不知是谁的呢喃打破了寂静的空气,四周变得嘈杂起来,人们皆是面色严峻的议论起来。

代博云也忍不住向苏轼问道:“兽帝有多强?”

“整个华夏,只有一位大帝,曾经是轩辕黄帝陛下,如今是始皇陛下,唯有一个族群几乎所有人都在心底默认的唯一帝王才能成为大帝,而且这个族群必须要特别的庞大,黄帝陛下很少出手,当年与阎王最终决战之时,是黄帝陛下以一己之力斩杀了阎王,但最终也跌落阶位再也不得晋升。”

“我明白了。”

“虽然很遗憾,但晚宴可能要取消了,在查清狼帝的目的和所处位置之前没人有心情开宴会,而且你可能算了保重吧小云!”苏轼说完拍拍代博云的肩膀,并用一种略带同情的目光看向他。

“啥啥意思?”

“啧啧,怎么可以这么帅,比代博云帅多了啊,估计所有人看到这里都会以为大帝是终极大boss,但是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会发现大帝居然是另外一个主角!啊哈哈哈,我真尼玛是个天才,怎么办下一章都不想写代博云了嗯算了下一章继续写狼,那个灵感反正都记在小本子上了这章大帝也只露了个脸而已,根本不算正式出场嘛。”

再度欣赏一遍自己的杰作之后,为了表达对灵感来源的感谢,文豪决定就玩一会会儿刚买的游戏,就一会儿儿。

第十章*

第十章狼

“叮,叮,当!叮,叮,当!噗,噗,艹!”打铁失败,只狼再一次被屑一狼砍翻在地,一个通红的死字出现在屏幕正中央,看着屑一狼仅剩的那一丢丢血,文豪连续深呼吸平复下自己的心情,随后就准备再次让只狼同志去送死。

“咕咕咕”

“额,卧槽!?什么情况?怎么尼玛天都要黑了!啊肚子好饿,完了完了,本来只想玩一会儿的结果玩了这么久,完了完了,要是被雪儿知道肯定得教育我,不行不能玩了,得赶紧弄点东西吃了写小说。”

“要不点个外卖?然后再玩一会儿?就只玩到打死这个boss?”

文豪的内心进入了激烈的天人交战之中,表情也开始渐渐变得狰狞,最终终于长叹一口气,毫不犹豫的就连游戏带平台一起给卸载了。

如果不是快要哭出来的表情和手抖的像筛糠一样的话,应该会显得很洒脱。

“哎,就当两百五买了个灵感,我还真是管不住自己,去把钱都取出来好了,这样就不会再乱买东西了,哎,不行,光是这样我还是会控制不住我自己,我得去把社区密码随便改了,哦对先把手机解除绑定。”

为避免后悔文豪这一套操作可谓是做的行云流水,做完了才想起来,自己不玩可以踏马的送人啊!!

下楼到河边的小饭馆点了碗盖浇饭,文豪仔细想了想身边可以为了游戏浪费很长时间的人,最终锁定了自己的目标,远在阿美瑞肯的好友陈浩,以前也是文豪院子里的小伙伴,后来家里发达了就去美国读高中了,不过每年都会回来几次,也时常会在文豪等人聚会的时候开个视频刷存在感,所以关系倒是并不生疏。

“嘟嘟嘟”

“喂?”

“陈老板,想不想玩只狼,我送你。”

“卧槽文豪,什么情况,我这今天才拿到沃顿的录取通知书你就知道了?消息灵通啊,居然还给我送礼物,而且是我一直等着的游戏,我本来打算就这几天就买的,我真是太感动了!你不愧是最了解我的挚友!好感度秒加一万有没有!赞美太阳啊!”

“额?沃顿?咳咳,那当然了,我们的友谊天地可鉴!你等着我把我的stm账号和我的身份证号码发给你。”

“身份证号码?你发这个给我干嘛?”

“咳咳,是这样的,我刚刚买完游戏准备送给你我号就被盗了,所以你需要用我的身份证号去申诉一下,你知道吧。”

陈浩:“???”

文豪:“:d”

不管陈浩的心情还美丽不美丽,文豪反正是心情蛮好的吃完饭回家写小说了,这两百五没白花啊,收货了一万点好感还帮好朋友打发了时间,值了。

看一遍前一章整理一下思路,文豪沉思一会儿觉得也差不多是时候让刘姨出场了,所以这一次他的神态不再像之前那样轻松写意,而是凝重严肃的构思良久才动笔。

仁厚的地母呵,祈求您善待世间所有善良之人。

(大帝憎恨人类,但同时大帝也爱着人类,这是我所构思出的中心思想,那么如何让一只狼爱上人类呢,或许只有这个方法了吧,这也正好是我让刘姨出场的最佳时机,她会作为极其重要的角色一直生活在死后的世界。)

鄂木斯克,在现世中他是西伯利亚最古老的城市,也是俄国五大工业城市之一,而在冥界,这座城市成为了北部最繁华的商业城市之一,是俄国沟通中亚文明与游牧文明的最重要枢纽,也是西伯利亚最大的城市,整座城市终日喧嚣不已是名副其实的不夜之都,而今天,整座城市却鸦雀无声。

(看遍了俄罗斯的地图,查了那么多资料,终于找到相对来说最适合的城市了,虽然一共也出场不了几次,但这一章不能有一点漏洞和瑕疵,再小的细节也必须要尽善尽美。)

原因只有一个,一匹高达数十米的巨大白狼正立于城市的最高建筑的天台之上,一匹无人不知的白狼。

大帝莅临,众生熄声。

一位身着苏军二战时期军装的男子孤身一人走上天台,他腰杆笔直的向大帝敬上军礼,随后面色恭敬但不卑不亢的道:

“尊敬的狼族大帝,我是梅列茨科夫,是这座城市的最高负责人,我代表城中子民向您致以敬意,敢问您来此有何贵干?”

大帝注视着眼前的人类,他有着能洞穿一切的双目,这并非修炼带来的力量,而是他与生俱来的力量,所以他能看出这人类内心深处的恐惧,但他同样看到了虽死无畏的勇气,这两样矛盾的情绪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这让他露出了一丝微笑。

“你很好,让我看到了美丽的东西。”大帝开口了,他的声音不像梅列茨科夫想象中那般充满了威严与冷冽,反而给他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这让他略微有些意外。

“虽不知为何,但感谢您的称赞,狼族的大帝。”

“人类真是奇妙,狼恐惧就会逃跑,除非首领下令或为同胞复仇,当我们死后有了智慧,便学会了疑惑的东西就开口询问,而你已经是这里的首领,却并没有在恐惧的压迫下逃跑,这便是责任吧,疑惑乃至焦虑但并未一直开口询问,这又是为什么呢?”大帝说完好奇的微微俯身近距离望向着梅列茨科夫。

梅列茨科夫闻言心头一惊,他知道自己的内心已经被看穿,但他任然面不改色的道:“这是因为谨慎与尊敬,狼族的大帝,人类才面对第一次到访的客人之时总会顾虑对方的想法,因此会格外注重自己的言谈举止,以避免触犯对方的忌讳。”

“是吗,你故意将我称之为客人,看来在人类眼里巨大的威胁也是客人咯?在狼的世界里,若有这种客人上门,我们只会露出自己的獠牙或是远离这‘客人’。”大帝有些戏谑的看向梅列茨科夫道。

“并非如此,狼族的大帝,请听我”

“够了人类,我无意与你闲谈,我所来只为一件事,我要你去寻一个人与一群人,那一个人名唤刘若欣,是一名女性,她很温柔,很美,是你们人类中最美的存在,那一群人我不知名讳,但他们具是男性,且是人类中最丑恶的存在是你们中的败类!我限你们一月之内找到这些人,成,则得到我的庇护,败,则迎接我的怒火!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

大帝说完便转身欲走,梅列茨科夫连忙开口道:“尊敬的大帝请稍等,可还有具体些的线索吗?或许在您眼中我们相差不大,可在我们人类自己眼中却差异巨大,您也知道人类的数量,仅仅凭借您的线索我们几乎不可能找到您口中的人!”

大帝闻言转过头看向梅列茨科夫,他发现对方所言非虚,因此略微回忆之后道:“南方,百年之前,我生在遥远南方的山林中,那是一片美丽辽阔的山脉,那位温柔的女性也在南方,她当年就住在山脚下的村子里,至于那群人,似乎被你们人类唤做偷猎者,哦,那些败类,和你长得很像。”

大帝说完便纵身一跃消失在天际,只留下梅列茨科夫面色忧虑的站在原地。

而不光是这座繁华的商业之都,无数北部城市都迎来了客人,狼王,狼皇纷纷现身,他们自然只有一个目的,而那些王级之下的狼族们则已经在世界各地开始了寻找,哪怕翻遍每一寸土地,他们也会为大帝带来他所想要的。

“你究竟在哪里我的养母我的挚爱”

(呼,我还是第一次什么也没想一口气写那么多,这种感觉还真是有点奇妙啊,很顺畅,很舒服,明明写了有一会儿了却比刚刚没写之前还要舒服还要有精神,那么接下来就该进到大帝的回忆里了,去那百年前的1919,去那个清末民初的动荡年代描写唯一的安宁之地,情节所限,请原谅我将您写在不同的时代,请相信我一定会尽全力将您的一切赋予这个人物,至少是我记忆中的一切,对了,我写我的挚爱应该没有变态会想到那种爱吧?想多了想多了,我都先写我的养母了,不会有读者那么想的。)

1919年,秦岭山脉。

一匹野猪惊慌失措的奔逃着,在它身后是十几只成半包围状追击的狼,它们在诱导,在驱赶野猪逃向它们所期望的方向,那个没有回头路的山谷。

山谷因常年的塌方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山岩,狂奔中的野猪收势不及一头撞在岩石之上,威武的狼王见状毫不犹豫便扑上前去死死咬住野猪的脖子,其余狼也连忙跟上。

一顿丰盛的大餐到手,狼群带着野猪返回位于半山的聚居区,哪里有狼群的‘育儿所’,所有幼狼都生活在地穴中统一看管,狼群出猎的时候一般由一到两头母狼留守看管,当狼王带着食物走进育儿所之时,足足六七只幼狼一拥而上,它们伏低全身,嘴唇和耳朵向两边微微拉开,有的轻轻舔舐狼王,有的在狼王身前打滚或是轻轻蹭着狼王的小腿。

而在这其中有着一只鹤立鸡群的幼狼,它通体白色没有一丝杂毛,双目湛蓝宛如最纯粹的宝石,和其他幼狼一比简直就是吴彦祖和古尔丹。

它如其他幼狼一样向狼王示好着,没有什么不同,若是其他的种群,说不定就直接抛弃甚至杀死这样的异类了,但狼不会,狼从不会轻易抛弃同伴,除非狼王觉得你有实力造它的反。

这个庞大的狼群已经在此处传了三代,这里便是它们的家,它们的故乡,它们无忧无虑,没有天敌,丰富的食物,舒适的环境,此处毫无疑问就是世外桃源。

而今天,这里却迎来了不速之客。

“伯德,你确定有一只纯白色的狼崽子?狼牙狼皮虽然也不错,但却弥补不了风险和消耗,要是没有,我们损失的可得要你来偿还!”说话的是一名打扮有点像琼斯博士一样的白人大汉,事实上那个时代的赏金猎人大多都是那种装备,不过他们并不像电影里那么正义与美好。

所谓的赏金猎人偷猎,盗墓,杀人越货,只要能赚钱干什么都行,而在异国他乡,那自然是更肆无忌惮了,要知道现阶段,他们可是洋爸爸。

“当然了老大,昨天我们探索这里的时候,我刚刚好看到那只狼崽子从地穴里爬出来,通体纯白美的不像话,要是带回去卖给那些贵族,你能想象我们能赚到多少钱吗?再说了,我们三十几号人人人有枪,还怕那些狼?”

“老大,前面能看到狼群了,怎么说,直接围了开搞吗?”

“围吧,先布置好陷阱,之后如果能找到狼王就先打狼王,找不到合围完了就直接开枪。”

偷猎者自然不会在乎动物的想法,但他们却也低估了狼群的警惕性,包围圈还没靠近三百米以内,就已经被外围警戒的狼所发现,其实他们的汗臭味早在一公里就被狼群闻到了,但由于没有见过人类,所以警戒的狼没有太在意,直到发现这些移动的臭味围成一圈向它们包过来。

“嗷呜!”

“磅!”

紧跟着凄厉的狼嚎响起的是死神的声音,发出嚎叫的狼被猎人首领一枪命中头部击毙在地,桃源化炼狱,杀戮即将开始。

“嗷呜!”又是一次狼嚎响起,这一次是狼王冲出地穴在发号施令,母狼们用最快的速度冲进地穴叼起小狼们,而狼群也分散集结在狼王的带领下向一个地方开始突围,叼着小狼的母狼被狼群围在中间,它们在尽全力保护下一代的安全。

狼王是族群中唯一见过人类的狼,在它还年轻的时候,曾亲眼看到过一头狗熊被人类用刚刚那种声音打死,从那时起它便记住了人类的味道和那恐怖的声音,若是它之前并未在地穴之内的话,它早就带着狼群跑了。

赏金猎人自知暴露,连忙一边追击一边连连开火,一时间枪声响彻整片森林,不时便有一头狼被流弹命中永远的留在这里。

“嗷呜!”又是一声狼嚎响起,狼群开始穿行在树木之间,借着树干的掩护躲避着流弹,而前方包围过来的赏金猎人也已现身,这几个人并非蠢货,他们早已爬上树干好整以暇的等待着狼群的到来,他们轻松写意的瞄准射击,在毫无威胁的情况下惬意的杀戮着。

而狼群的前方不光有子弹,还有无数阴险恶毒的陷阱,死伤速度飞速上涨,甚至有两匹母狼已经被杀死,幼崽在母狼的尸体旁瑟瑟发抖的不断舔舐着母狼,绝望笼罩在它们身上。

“嗷呜”这或许是狼王的最后一次嚎叫了,因为它已然遍体鳞伤,而随着它的这声嚎叫,剩下的所有狼的双目中都充满了绝望,绝望与使命。

“磅!”又是一声枪声,这一次的目标却是叼着白的母狼,而令人震撼的一幕出现了,只见原本奔行在母狼身侧的狼王猛地跃起,它向着那高高在上的人类跃去,仿佛能跃过那绝望的高度一般,可这并不可能,狼王被一枪贯穿了腰部,它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能杀掉那个人类,它只是在履行它的使命,它跃向枪口的火光,完成作为王与父亲的使命。

它疲倦的瘫倒在地,视线渐渐模糊,它看到一匹匹狼跃向那火光,它看到一匹匹狼用肉身填满陷阱只为保护种族的未来,它的眼角流下血泪,世界在它眼中化为血色,但很快,世界消失了。

“该死的废物!你们不知道集火打那匹母狼吗?你们踏马的是弱智吗?所有狼都打死了就是那匹母狼跑了,你们踏马的都是猪脑子吗?”

“可是老大那些那些狼和疯了似的跳起来堵枪眼,而且它们跑成一个直线,我们布置的陷阱要么是被其他狼给触发了要么就是没起到作用,这真不怪我们啊老大!”

“那些狼疯不疯管我屁事!我只要那匹狼崽子!赶紧把猎犬带过来追你们这群废物!”

“是是”

恐惧,无边无际的恐惧笼罩在幼小的白身上,它的身体甚至不敢颤抖,它僵硬的,像一个玩偶一般被母亲叼在嘴里,它是不同的,它生下来便能看到生物的内心,狼的内心很纯粹,捕猎的时候便变红,回家的时候便变白,它们的内心所拥有的是纯粹的没有一丝污染的颜色。

而那些怪物,那些丑陋的怪物,它们的内心就像是鲜血的泥沼,泥泞污浊丑陋不堪,白无法想象这世间竟然会有这样的怪物,这样的族群为什么会被允许活在世上?

突然的,母亲停下了脚步,将它轻轻的放在地上并伸出舌头轻轻的舔舐着它,母亲的双目依然温柔,但它的内心却被污染了,本该纯白无瑕的画布上却多出了一丝丝扭曲的黑红色血线,这让白感到更加的恐惧了,它低声呜咽起来,轻轻的用头蹭着着母亲的毛发。

母亲愣了愣,随后再轻轻舔舐一下白便低声回应起来,血线渐渐消失,白色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无色的,包容万物的空灵之色,母亲趴下并侧过身,示意白吸吮它的**,白见状也感觉到腹中的饥饿,便毫不犹豫上前贪婪的吸吮着。

时间快速流逝,白的肚子里已经填满**,它走过去轻轻舔舐一下母亲的脸颊,没有反应,白疑惑的呜咽着,还是没有反应,它用头轻轻推搡,依然没有反应,白惊慌了,它哀嚎着,它惶恐着,随后它终于不得不接受,接受那令人窒息的血腥味,以及那早已消失的光芒。

母亲的臀部与肩膀都中枪了,但它却奇迹般的带着白冲出了包围网,并用一种甚至受伤之前都无法达到的速度远离了地狱,母爱创造了奇迹,而奇迹的代价,却是生命。

(又是一口气写的但我是不是把我的两个主角都写的太惨了,一个自己死了一个全家都死了,还都死的很惨而且刚刚查资料发现人把狼都杀成保护动物了,说实话去了那个世界狼族一定会复仇的吧,不过这样也好,可以因为大帝的关系把仇恨转嫁到西方世界,本来也是他们杀的比较多,而且刘姨也是中国人,大帝对黄种人还是有一定好感的,就这样吧,正好成为大帝的主线,白狼西征!或许我应该可以给他找点队友?哈哈,狼嘛,自然要和狼一起了,来一场草原的风吧!不过得先把这章写完了先。)

白不再呜咽了,它蜷缩进母亲渐渐冰冷的怀抱,期望感受那最后一丝的余温,它只是一匹三个月大的小狼,没了狼群,就不可能再活下去,除非有另一支狼群路过并且愿意收养它。

因此它现在,只想留在母亲身边,一直留着。

直到她的出现。

“呼,差不多了,虽然和计划的不一样,但这样也更有悬念了,下一章也该写写代博云了,不然再写大帝该把他给忘了,正好拿代博云练练手,雪儿不是说文笔是写出来的吗,先练手再来写刘姨,嗯,就这样吧!”

伸个懒腰,文豪惬意的在椅子上瘫了一会儿,随后摸着下巴开始思索起来。

“要不下一章还是写刘姨吧,两个主角一人一段故事而不是用章节来区分,我也得对代博云一视同仁才行,不能因为大帝的原因就冷落了他,呼,这样才对嘛,等会儿继续写刘姨,写完大帝的回忆之后再来写代博云的修炼,完美!”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友

烦躁,蓉城的盛夏让人极度烦躁,蝉鸣鸟叫不谈,光是这湿热的气候就让人几欲癫狂,胸中就像有一团无名火在燃烧,偏生它还烧在一堆湿柴火上,别提多难受了。

文豪现在就特别特别特别难受,因为空调坏了,在这个三十五度的日子,文豪感觉自己失去了所有的依靠。

冲个澡,吃根冰棍,打开电扇,然而还是吹不灭胸口那团火,莫得办法,文豪只好掏出法宝雪儿的照片来平息自己的灵魂,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爱情既不能发电也不能降温,所以文豪只好打电话叫人来修空调。

“坚持文豪,坚持下去,真正的作家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写东西,区区燥热而已,心静自然凉,心静自然凉。”

“叮咚叮咚。”

“现在维修的效率这么高?”文豪一惊,这他前一分钟才打的电话有没有,这闪电侠啊。

“哟,乖儿子,爸爸们来看你了。”门一开,小黑那贱贱的亲切笑脸便映入文豪的眼帘。

“呵呵,真好啊,还知道来看看你们的空巢老父亲。”文豪一脸的欣慰慈祥。

“起开起开,两个弱智,西瓜给我。”后面的杨心楠一翻白眼,提过小黑手里的西瓜,牵着雪儿的手就走向厨房。

雪儿没有说话,只是冲着文豪眨眨眼睛笑了笑。

“小说写的如何?”用最快的速度占据沙发最舒服的位置之后,许徒眯着眼睛有些慵懒的道。

“那当然是百分百的没问题了,距离完美就只差一点点文笔罢了,你们怎么突然想起来看我了?”

“这样,那挺好,这不是怕你一个人太寂寞憋出病来吗。”

“去去去,我是你们中最不寂寞的那个人好吗。”文豪一翻白眼,有雪儿在他怎么可能会寂寞。

“这样,那挺好,只要你自己过得舒服就行,所以你是绝了去英国的心思了?”

许徒的话让文豪有些莫名,自己没事跑英国去干嘛?

“我没事跑去英国干啥?去吃仰望星空还是鸽子派?”

“这样,那挺好,反正都是你自己的决定,这样也好。”

这聊天聊的文豪一脸懵逼,许徒的话他是一句也没听明白,小黑又在专心致志的选电影,文豪只能一头雾水的陷入了沉思,我到底为什么要去英国?

“小黑进来拿西瓜!”

好在有西瓜,在夏天,冰镇的西瓜,可以带走所有烦恼,吃着西瓜看着喜剧片,三五好友一起聊聊天吹吹牛,偶尔说说文豪长的像电影里的那个谁,反正一定得是个丑角。

文豪突然觉得这就像是一幅画,画里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最舒服的位置永远会被许徒先行抢占,但最后总得归了杨心楠,小黑看电影永远都是那么专注,就好像他自己就是那主角,雪儿总是安静的坐在他身边,笑着,而自己呢,自己在这幅画中是什么呢。

小圈子的核心人物吗?不,从来就没什么核心人物,每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若是少了,画面也就不和谐了。

“若此刻永恒便好了。”文豪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感慨来,弄的旁边的小黑都转过头来嫌弃的瞟了他一眼。

“你写小说把脑子写坏了?还此刻永恒呢,你咋不当李献计呢。”杨心楠一翻白眼道。

“哇,我怎么就把脑子写坏了,我觉得李献计挺酷的,当他第一眼看到他的爱人之时他就过完了他的人生,你难道不觉得特带感吗?”

“呸,一点也不酷好吗,他舍弃了掉了一切的未来,包括他能和王倩真正在一起的未来,他成了一个游离在时间与回忆中的亡魂,如果我是王倩,我也不会选择和他在一起,除非他放下过去,你明白吗?”如果说心楠姐的话是充满道理与个人想法的,那小黑的话无疑做了客观的总结。

“所以你准备卖肾把手换成铁的然后和**干架买兴奋剂然后回来吃西瓜?”

不管文豪的表情如何,反正其他人是都笑了,最后他自己也笑了。

“你们一点也不浪漫。”笑完了,文豪摊着手无奈的道。

“啧啧,大文豪是不一样嗷,但可惜了我们比较现实,而且比起有限的过去无限的未来对我来说更有吸引力,再说了,若此刻永恒,你的梦想还要不要?”

“是是是我的心楠姐,您说的对,您说的有道理,我也只是突然感慨一下,不过你真的一点也不想回到过去吗?人这一辈子总有想要弥补的错误吧。”

“当然有,若能直接回去弥补我自然也想回去,但是不能,这就是现实,所以你犯了错只能亡羊补牢,这是应该承担的责任,回到过去只是一种逃避的方法罢了。”

“我决定后天再骑一趟青藏线。”

许徒话音一落,众人齐齐黑人问号脸看着他,我们是不是中间少了一段对话?怎么就突然变成你要去骑行了?还这么云淡风轻的就说了出来。

“我去什么鬼,你什么时候决定的,不会又是突发奇想吧?你不是去年才和车队骑了青藏吗?”文豪挠着头发有些无奈的道。

“嗯,就刚刚,你们说过去和未来的时候我就想到了,然后就决定了。”

“你是怎么通过过去和未来的辩论得出你要去骑行的结论的?”小黑想了又想,还是没想到这话题间的关联。

“就那样咯,说到过去我就想到第一次骑行,川藏线,第一天我就骑的精疲力尽,当时我几乎就要放弃了,因为虽然是车队一起上路,但真的骑到路上没人会等你,每个人的节奏都不一样,其实就是自己孤身一人骑在空旷的路上,只有蓝天,白云,青山,和你脚下的路,开始其实都还好,偶尔有车路过,后面就不一样了,因为我们走的不是高速,所以很少有人路过,基本上一条路上就只有你一个人。”

“这个我知道,你跟我说过了。”文豪摆摆手示意许徒不用讲解骑行的基础知识了。

“你咋知道的?”小黑瞟一眼文豪有些惊奇的道,许徒怎么从来没和我说过,我是不是被孤立了,嗯?

“就去年我想和许徒一起去,结果被他嘲讽了,我就知道了呗。”

小黑:“哦,你啊,呵呵。”

许徒:“呵呵,当时我就笑了。”

杨心楠:“噗,哈哈哈哈,就你还骑xc?搭一路的车吧你,行了文豪,你别插话了,让许徒说完,就接着你为什么没放弃说吧。”

不管委屈巴巴的文豪,实际上也没人管他,除了雪儿偷偷握住了他的手,果然这个薄凉的世界只有女朋友的手掌还有一丝温暖啊。

“我就想呗,我都已经出来了,而且已经走在路上了,我又凭什么放弃呢,我连前路的风景都没看到,终点的景色也没看到,又怎么能停呢,所以我就骑到终点了呗,事实证明,看到拉萨灯火的那一瞬间,我激动的哭了出来。”许徒一边用平淡的语气说着一边流露出了追忆的神色。

“所以你到底是怎么从我们的对话联想到这里的?”文豪问出了所有人的疑问。

“因为就算是过去那个记忆中的我,也在渴望着未来的美好啊,你们今天突然聊起这个话题,我就想到了最难忘的记忆咯,回忆是回不去的,所以我决定一个人再去一次,就这样联想到的。”

文豪惊了,因为他发现他最好的朋友之一比自己帅太多了有没有,人家是说走就走的旅行,这个b直接是说走就走的骑行,简直潇洒的一匹好吗。

“图图,我觉得你才是真正的梦想家。”文豪一脸不舍的让出了自封的称号。

“我都还没有找到我的梦想,何谈梦想家,倒是你们,一个一个的都有了明确的目标且都已经付出了行动,这次去骑行,也有一个目的就是让我有时间安静的思考,思考我的未来,我可不想时间把你们都带走了,就我留在原地。”

“时间把你们都带走了,我却留在原地,嘶,这句话不错啊图图,挺有意境的啊,让我记下来,以后有机会的时候用用。”梦想成为一个职业的第一步,就是先得职业病,文豪成功做到了这点。

“怎么我的话到你这就成肯定句式了,你语文咋学的大文豪?”许徒闻言嫌弃的道。

“学校是蠢人呆的地方,聪明人有自己的想法!”文豪眉毛一挑,浑然忘记自己才刚刚毕业不到半个月。

“这是瑞克和莫迪里的台词改编的吧文豪。”不愧是阅片无数的小黑,啥都知道。

文豪佯装没有听到,继续豪言壮语的道:“哼,我是个梦想家,我书写世界,我会在乎区区文法的约束吗?”

“这不是头号玩家里哈利迪说的话吗,我记得原台词是”

“闭嘴吧小黑,我知道你电影看得多,我说的话就是我说的话,只是有人先说了而已,明白吗!”文豪气急败坏的道。

“切,抄袭就抄袭嘛。”

“你!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叫抄呢!这是借鉴你懂吗,老师没让你摘抄过”

“接下来便是难懂的话,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小黑即时插话说出了这句家喻户晓的名言。

随后包括文豪自己在内,所有人都哄堂大笑,周树人写的东西,总得是有魔力的才对。

突然的,文豪觉得这一刻自己再说那句话就会得到共鸣了,所以他说了:“但愿此刻永恒。”

他也成功收获了嘲笑。

来自友人的嘲笑,毫无恶意的嘲笑。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桃源

晚饭过后,除雪儿留下来再陪文豪一会儿以外,其他人都已经回家了。

“雪儿,今天大家都在的时候你好像没怎么说话?话说之前几次聚会你好像也没怎么开过口,是有什么心事吗?”犹豫一会儿,文豪还是对着雪儿道。

阳诗雪闻言一愣道:“我不是一直都这样吗,我喜欢安静的听你们聊天,这是我最大的爱好之一,因为听你们聊天让我觉得很温馨,好啊文豪,你居然连这都忘了?哼!”

“没有没有,我怎么可能会忘,只是以前你偶尔还会和大家说几句话,现在一句话都不说了。”

“哼哼,人都是会成长的,我可是有技能的美少女,就那个什么气息遮断?就你玩的手机游戏里的那个。”

文豪闻言微微一愣,然后摸着下巴细细一想,得出了结论:“不愧是我家雪儿,竟然连英灵的技能都掌握了!”

“去去去,谁是你家的,诶对了文豪,我突然想到了一个特别好笑的段子哈哈哈。”

“迟早是我家的,什么段子?”

“哈哈哈哈,不行了我笑会儿,这个段子就是,不管曾经再伟大的人,到了如今都会变成萌妹子,哈哈哈,文豪,你能想象你以后被画成萌妹子然后印在抱枕上被宅男买回家吗,哈哈哈哈。”阳诗雪边说边笑,最后居然捧着肚子在沙发上打起滚来。

文豪先是满脸黑线,但很快他悟了,志得意满的道:“照这么说的话你岂不是觉得我一定会成为伟人!”

“你觉得呢?”阳诗雪歪着头笑了,笑的特别好看。

文豪也笑了,笑的特别猥琐。

快把眼睛蒙上,吞口水是会怀孕的

和文豪约定好明天早上来看小说之后阳诗雪便离开了,而得到了佳人香吻buff加成的文豪只感觉浑身都是劲,此时不写,更待何时?

(我要不要选一个伟人写成萌妹子?是娘化李逵好呢还是娘化张三爷呢?好像陈咬金也不错诶,这种反差萌想想都带感啊,对了还有周树人!要不要报小初高十二年来抄书的仇呢我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呸!可是我好想看娘化的张三爷管二爷叫欧尼酱呸呸呸!文豪!你怎么能玷污伟人呢!要娘也得娘国外的啊!赶紧收心继续写,刘姨终于要出场了。)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嗯?哎呀这是!”突然传来的声音将白从睡梦中惊醒,一股淡淡的草药香味也飘进白的鼻翼中,它警惕而恐惧的看向声音与味道的来源,那是无色的,就像是母亲的光。

(怎么想刘姨也只是个普通人,就是那种院子里话非常多烫着卷发爱打麻将喜欢唱歌跳舞的中年大妈,她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吗?喜欢小孩和小动物?喜欢研究佛经?这好像也不太特殊,难道刘姨除了善良就没什么独特的地方了吗?快想啊文豪,快想,总会是有闪光点的,等等,我为什么非要去想什么闪光点,刘姨是什么样不就是什么样吗,差点钻了牛角尖,哈哈哈。)

这是那些刽子手的同类!但为什么和那些怪物不一样?光不一样,长的不一样,味道也不一样,她走过来了!我得保护我自己和母亲!

“啊呜!啊呜!啊呜!”白的咆哮,至少它自己认为的咆哮毫无气势,反而让刘若欣更心疼了,也更加坚定了刘若欣把白捡回去养的心思,这个小家伙肯定是喜欢自己,不然为什么呜呜呜的叫呢?多半是在叫妈妈。

“乖嗷乖嗷,小白白,快到妈妈这里来,你肯定饿坏了吧,我这里有肉干哟,香喷喷的肉干哟,乖嗷乖嗷。”刘若欣小心翼翼从怀里掏出一块肉干小心翼翼的向白接近着,一双眼睛也发出了星星一样的光芒,这也是她身上唯一没有被岁月留下痕迹的地方,已经六十岁的刘若欣早已满头华发,但皱纹虽然也有却不多,身上穿着的是普通的山民打扮,照理这个时期的山里人是活不到这个岁数的,就算活到这个岁数至少看起来也像是七八十岁了。

威胁无效,反而好像激发了这个生物某种奇怪的属性,白意识到大事不妙,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情绪升起,张起‘血盆大口’就是一口咬向刘若欣伸来的手上。

“piaji!”

劳动人民的粗糙大手差点没把白的乳牙给磕掉,而刘若欣只感到一阵麻麻痒痒的感觉,还挺舒服的。

“你是在讨好我吗小家伙,哎呀,真讨人喜欢,带你回去肯定得让隔壁的李春华羡慕死,哼哼,她就不就是养了头食铁兽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你这小家伙还没断奶吧,怪不得不吃肉,让我看看嗷是个公的,哎呀***可真小,轻轻弹一下~再弹一下~哈哈哈,小可爱,木马~”刘若欣一只手就将凶光毕露的白抱了起来,然后进行了一系列惨无人道的酷刑,直接将白弄得目光呆滞怀疑狼生。

“这应该是你妈妈吧,小可怜,我帮你把妈妈埋了吧。”刘若欣一边说一边从背篓里摸出锄头就开始刨坑,一个老采药人全力挖坑的速度基本可以赶上土拨鼠了,没一会儿就挖好了大小适宜的土坑,随后双手将母狼的尸体捧起放入,盖上土之后双手合十虔诚的念诵了一段佛经。

在这过程中白一直呆呆的站在原地,他不明白她在干什么,但他能看到她心中让人安宁的光,白走到土堆旁轻声呜咽着,似是想要将母亲唤醒,似是在感谢陌生的善意,似是在和他的挚爱道别。

“走吧小白白,咱们回家,从今天起你就叫小白白好不好啊小白白,小白白~小白白~我唱歌给你听啊~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轻柔的声音,温暖的怀抱,美丽的光芒,是和在育儿所里一样的安心感,这一切的一切让被恐惧与疲惫包裹的白沉沉的睡了过去。

(那么接下来就该构建一个世外桃源了,只有世外桃源才配得上刘姨,还有那些赏金猎人也得带一下,虽然不想多写这些恶心的人,但一句话还是可以的,免得读者以为我忘了。)

“咔咔咔!轰隆隆隆!”突如其来的巨大声响将白从睡梦中吵醒,映入眼帘的是一块正缓缓向山内收缩的岩壁,这让白惊奇的睁大了眼睛,什么时候石头也会动了?

“你醒啦~咱们到家咯小白白,饿坏了吧,咱们马上就可以开饭啦。”刘若欣自然察觉到了怀里的小生命的动作,亲亲抚摸着白的脑袋道。

“咔,铛!”石壁停止收缩,刘若欣轻车熟路的进门左拐进一个山洞内,山洞很深且有很多岔路,刘若欣在一块略显凸出的山岩上一按,岩壁开始缓缓收拢,光线也开始被遮蔽,突然打起的火把把白吓了一跳,挣扎着就想要从刘若欣怀里跳出来,刘若欣见状猛然想起动物是怕火的,所幸直接熄灭了火把抹黑向前走去,山洞里并不是没有一点光,荧光植物散发的光芒让人不至于成为瞎子,而且这条路她走了五十多年,早就熟的不能再熟。

而直到此时赏金猎人才找到母狼的坟墓,可想而知这个伟大的母亲到底跑了多远。

穿过幽暗的山洞,眼前的一切豁然开朗,一大片金灿灿的田野绵延无际,一条条如玉带一般的小河在田野间纵横交错,这些全是人工挖掘的灌溉沟渠,是依靠着一架架水车从远处的河流中运来的,远处能隐隐看到建筑的影子,这是一块隐藏在群山之中的辽阔盆地,四周都是高耸如云难以翻越的险峰,只有山洞中那一条路可以通向外界。

(这个世外桃源得有依据,为什么会来这里,因何在此定居都要交代的清楚,和刘姨相关的东西必须要严谨,时代要把握好,不能太久也不能太近,而且要和剧情贴合在一起,不能成为一个游离在剧情外可有可无的东西。)

“这里不错吧小白白,欢迎来到万仁谷,从今往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我们先去讨点奶喝,然后就带你去参观好不好呀~”刘若欣一边说着一边加快了脚步,期间不时有谷民向她打招呼,然后她总是会炫耀一通怀里的小白白,惹的人家好生羡慕之后才哼着小曲回家,因此一路上倒也花费了不少时间。

“妈,我回来啦。”刘若欣的家就在山谷的中心偏左,是个不算小的小院,里面建有三栋木质的双层建筑,房子外貌很朴实,但很坚固与舒适,谷中的所有建筑都是当年在公输先生的带领下修建并分配的,刘若欣家的这个小院其实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

“若欣回来啦,哎呀,这个小家伙是?”说话的是一位鹤发鸡皮的老妪,她虽已老迈但却充满着活力,此时正在摘着菜准备做饭呢。

“我捡来的,叫小白白,小白白这是奶奶,快和奶奶打个招呼挥挥手,对了娘,思儿他们去采盐还没回来吗?”刘若欣一边说一边举起白的爪子挥了挥。

“这白白的可真好看,你说是不是啊小白白,还没回来呢,对了,你正好把这块腊肠带给李先生,你孙儿这冒失鬼又忘记带就去私塾了。”

“行娘,我先去隔壁讨点奶给小白白喝,回来就给先生送去。”放下背篓,刘若欣快步走到邻家的小院,没有锁门,实际上这个山谷根本没有门这种东西,只有防野兽的栅栏。

“春花,春花,我来讨点奶喝。”李春花不在家,只有李家老爷子在,倒是让刘若欣有些失望,她都准备好台词跟李春华炫耀了。

李家老爷子快一百岁了,说不清也听不清,只剩下一双眼睛还好使,他看到来的是刘若欣,也不管她说了什么,就点点头挥挥手,示意你想干啥干啥。

得了应允,刘若欣快步走到李家后院,一只憨憨的食铁兽正靠在树上打盹,她叫阿花,也是被捡回来的,前段时间跟着李家的猎户出去浪了一圈,回来就怀上了,几只刚刚长毛的小食铁兽就在母亲的肚子上或是发懒或是玩耍。

刘若欣见状轻轻拍拍白的脑袋,走上前将白放上阿花的肚子说道:“去吧小白白,你会成为第一只吃食铁兽奶的狼的,说不定你长大了也能吃铁呢,虽然我一次也没看过阿花吃铁。”

陌生的庞然大物让白很是慌张,旁边的几只小食铁兽也好奇的嗅着它,这让它僵在原地不敢动弹,拥有幼崽的野兽是最危险的,这种来自基因的记忆让白根本不敢得罪这些调皮的小祖宗。

不过好在阿花只是抬眼瞟了一眼刘若欣,然后低头看了看小白就继续打盹了,不愧是家养的食铁兽,就该是这个画风。

(话说熊猫奶到底是个什么味道啊,这要是放到现在拿出去卖不得卖个几千上万啊,还得是非法买卖,本来一开始是准备喝羊奶的,但狼怎么能喝羊奶呢,喝熊奶逼格一下就上去了啊。)

白终究还是成了第一匹喝熊奶的狼,味道有些奇特,有一股竹子的清新味。

搞定白的晚餐,刘若欣暂时将白交给母亲照顾,随后便拿着腊肠走向了私塾,还在百米开外,李先生那大嗓门就已经听的一清二楚了。

“明末清初,天下大乱,我们的祖先原先都是川蜀人,后来张献忠带兽兵屠川,祖先们便在苏明苏大人的带领下开始了逃亡,苏大人当时是一方父母官深受百姓的爱戴,当时跟随苏大人一起上路的先祖们足足有上千人,他们相信苏大人有能力让他们在乱世中活下来,他们一路上历经磨难,一路所见全是饿殍遍地尸横遍野的凄惨景象,苏先生在那个乱世中就犹如圣人一般,他倾家荡产的购置粮食,药物,一路收拢那些流离失所之人,兴许是老天有眼,他们最终在机缘巧合之下寻到了这片山谷,而抵达此处之时,出发时上千人的已经只剩了三百余人,但被苏先生所拯救的流民却有足足两千余人,当时抵达这片山谷的一共有两千四百五十二人。”

“这些人中各行各业的都有,农民,猎户,木匠,铁匠,甚至我的祖先就是一位教书先生,苏先生带我们在这片山谷中定居下来,但他从来没忘记过外面的世界,也从来没忘过他魂牵梦系的故乡,在他死后曾留下遗言,每过五年便派人出去探访,以期等到一个和平的朝代,同时严令村中必须有私塾教仿,我们不能忘记自己来自文明,这便是诸君今日坐在这里的原因了。”

“那先生先生,我们为什么还没有出去呢?都过去好几百年了吧!”

“唉,世道如此啊,先是满清进了关,留发不留头杀的汉人尸横遍野,听说整个扬州都被屠的一干二净,满人当了皇帝,我们自然不敢出谷,到了前段日子,我们派出去的人发现满清终于灭亡了,民国建立了,就在欢呼雀跃之时,有一个叫袁世凯的又称帝了,中华民国变成了帝国,结果这帝国一百天便灭亡了,泱泱华夏又进入了军阀割据狼烟四起的局面,唉,我辈返回故乡的梦,便要在这一代又一代的等待中消亡了吗”

“好了孩子们,今天的课到此为止,都回家吧,记得千万不要忘记,我们来自中华,我们传承着文明。”李先生说完幽幽一叹,到底什么时候,什么时候这天下才能太平啊。

“先生又在想外面的事了?”刚刚在门口揪了孙儿耳朵的刘若欣提着腊肠走进来道。

“是若欣啊,怎能不想啊,怎能不想。”李先生闻言摇摇头,随后摸着长长的胡须道。

“行了先生,咱们住这里不也挺好吗,这是娘做的,本来是让那小皮孩带来的,结果他又忘了。”

“替我谢谢刘大娘,哎,你不懂,我也不和你多说,你都六十了还是个小孩性子,赶紧回家做饭去吧。”李先生说完便转身进了内室,却没有料到堂堂六十岁的刘若欣居然在他身后做鬼脸,可不就是小孩性子吗。

也只有这样的地方,才能养出这样的人吧。

而在这样的地方成长,白又怎能不爱这里的人呢。

“啊~~~~”伸个懒腰,文豪有些出神的望着窗外,刘姨一定会喜欢那个地方吧,不对,还得有麻将才行,不打麻将的刘姨是没有灵魂的邻家大妈,不过真好啊,能一辈子活的像个孩子那样无忧无虑,桃花源记里的那些人也应该是这样吧,世界这么大,一定有这样的地方,这样的人存在吧,还真是让人羡慕啊。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我代博云终于回来了

刘姨这边终于成功出场,小白白的故事也暂时告一段落,文豪终于是成功想起了自己还有一个主角正等着受虐咳咳,等着成长呢。

“才九点,应该还能写一章。”算算时间,文豪所幸也不休息了,乘着心有所悟直接开始下一章的创作。

“这章先过个渡,下一章就直接燃起来,现在先让代博云去见个家人,再描写一下好人的快乐生活和恶人的悲惨世界,把这个世界的世界观再讲讲清楚,仔细一想代博云还真好用啊,各种设定都是他的剧情里出来的。”

然后文豪就花了三个小时写完这章过渡章节洗澡睡觉了。

这章写了代博云来到蓉城中见到了从未谋面的爷爷奶奶,吃了一顿丰盛的充满家的味道的料理,这场家宴邀请了邻居的高人彭杰一家和永远十六岁花容月貌青春靓丽气质无双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单身主义者杨心楠,本来还有一户关系最好的人家出去踏青了,这是个伏笔。

在家宴期间彭杰这位戴着墨镜,留着沧桑的胡须,背后背着二胡,手上永远拿着烟杆的男人给代博云详细讲解了死后世界的生活情况,好人想干什么干什么不想做事也没事,就像他,虽然死了眼睛不瞎了,但依然喜欢在人民广场拉二胡卖唱,而恶人就很凄惨了,原本阎王在的时候是十八层地狱伺候,阎王被砍了就变成修地球,因为灵魂其实是不需要吃东西和休息的,所以他们无时无刻不在修地球,蓉城这些城墙啦精致的建筑啦都是他们的功劳,而他们也不是没有希望,最短的那部分刑期只有几万年,可以说是很仁慈了,毕竟过来修地球的每个人都曾做过罪大恶极的事。

而占据死后世界大半人口的则是普通人,就是没干过啥特别严重的坏事也没做过特别多好事的人,这些人和生前一样通过工作或是经商养活自己,不过与现实不同的就是多了一个假期叫做世纪假,每工作六十年会放四十年的假,平时也有正常的节假日,可以说比活着轻松多了。

而善恶的判定不关乎心性,只关乎做过或是没做过,心性再善良的人干了十恶不赦的事也得去修地球,反之亦然。

随后就是代博云通过上网与爷爷的讲解了解这个世界各个地区的基本情况,这个世界的大陆是盘古大陆,但为了方便还是用现世的习惯分割了各大洲,其中东亚地区因为文明的相当稳定与历史悠久属于人类最强的地区,美洲与大洋洲以及亚特兰蒂斯则因为文明要么太年轻要么早就灭亡后继无人略显弱小,非洲则是动物势力强的逆天,而中西亚加上印度半岛地区则是人神相处最和平的地区,比如地藏菩萨就天天在恒河里泡着诵经,欧洲就很厉害了,文明多且碎,历史上不同国家的牛人太多导致几乎是城邦自治,然后又被撒旦哈迪斯海拉三大邪神统治,是名副其实最惨的地区,而人类城市在这个辽阔的世界中占了不到百分之一,这百分之一里又有百分之二十都是东亚地区。

这章过渡章节足足写了有五千字,而且几乎是一字一句细细琢磨的,代博云和爷爷奶奶见面的场景更是写的文豪自己都感动了,成功的履行了文豪曾经许下的誓言——对两个主角完全的一视同仁,绝不会冷落其中一位,更不会在某位主角的剧情上偷工减料。

代博云:?

次日清晨,文豪在六点半准时起床,收拾一下自己之后使出浑身解数做了两碗枸杞大枣鸡蛋羹,文豪的厨艺不错,毕竟独居了那么久,再加上老文又是个居家大厨以前没少言传身教,文豪的这两碗鸡蛋羹做的是真不错。

做好早餐没多久,文豪还在装盘,雪儿便来了,兴许是没想到文豪已经起床,雪儿自己开的门,悄悄的把手上提着的包子和豆浆放在餐桌上,都是文豪最爱吃的那家店买的。

“surprise亲爱的~”

“哇大文豪,你今天起得这么早啊,居然还做了我最爱的鸡蛋羹!爱你~”

“哈哈,是李记的包子诶!我也爱你,你永远都记得我爱吃什么,你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雪儿?”

“什么日子?”

“啊”

“哈哈骗你的,是我们在一起一百周的纪念日对吧,我怎么可能会忘呢~”

此处略过一千字让人感到极度不适的剧情。

甜腻的早餐时间结束,两人决定去河边散会儿步,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不急着写书。

牵着手,漫步在府南河边,微微的河风吹起,树叶与花朵开始轻柔的起舞,一切都是那么的慢,这是独属于蓉城的悠闲,在这里你看不到步履匆匆的人,人们慢悠悠的走着,说着,笑着。

这是一座慢节奏的大都市,而文豪很庆幸自己生在这里,这里让他有足够的时间思考,有足够的时间和心爱的人手牵手漫步,当然了,还有全世界最好吃的美食,他爱这座城市。

“大文豪快看,那是一对白鹭夫妻,算算时间可能还有小白鹭在巢里!”

文豪顺着雪儿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有一对白鹭在河对面的树冠上耳鬓厮磨,小白鹭到底是因为距离太远没看到,但这一幕就足够温馨了不是吗。

“是啊,要是巢在这边就好了,说起来白鹭是一夫一妻制的鸟,而且白鹭和很多鸟不同的地方是雌性白鹭并不在乎配偶有没有房,它们大多是夫妻合力打造巢穴,和其他那些雄性独自筑巢的鸟类截然不同。”

“哇大文豪,你怎么了解的这么清楚?”阳诗雪有些惊奇的道。

“动物世界演过嘛,以前无聊的时候就爱看这个,动物的东西我还了解的挺多的,而且最近为了写好大帝和其他动物也查过很多资料。”文豪的脸上也已经开始写字了——夸我,夸我!

“厉害,不愧是大文豪,懂得就是多,而且还这么勤奋,真是太厉害了!那照这么说白鹭岂不是就是比翼鸟的原型?”雪儿很配合的做出双眼冒星星的崇拜状道。

“哈哈,哈哈哈,这个嘛,其实也还好啦~不过应该不是比翼鸟的原型,因为白鹭是候鸟,会迁徙的,他们一年会飞几千上万公里,路太长了,很难说回来的时候是不是还是原来的那对。”

雪儿闻言愣了愣,随后侧过头再次看向那对白鹭,她轻轻撩起一律调皮的头发将它重新放回耳后,明媚的阳光透过树木的阴影洒在她的脸庞上,光影成了大自然为她着上的妆,她今天穿着文豪最喜欢的那件略显朴素的纯白色连衣裙,梳着文豪最喜欢的长发,俏脸上不施粉黛,文豪不喜欢女朋友化妆,这一切加起来就是文豪心目中最完美的女性形象。

文豪看的痴了,如痴如醉。

“看来比起白鹭,还是我们比较幸福对吗,毕竟我们谁也不会离开,永远都在这里,永远都在彼此的身边,对吗?”雪儿转过头看向文豪,明媚的笑颜可以软化文豪每一根坚硬的神经,他这一生都逃不出这个女人的手心,也不愿逃。

“恩我们永远不会分开,永远。”

两人在河边走走停停,任何事物都有可能引起他们的兴趣,他们在一株娇艳的海棠树下合影,在废弃的旧码头里扮演水手和船长,寻着声音去买到了儿时最爱的叮叮糖,到儿时的旧居偷偷摘下一朵最香的七里香别在文豪的耳朵上。

少年少女的恋情不需要任何金钱带来的快乐,他们所拥有的只有纯粹的爱慕,在2019年的今天,这样的爱情,就好像是梦一般,最美的梦。

当日光变得昏黄,两人才有些精疲力尽的回到家,回家第一件事便是瘫倒在沙发上一动也不想动,玩的走不动路可还行。

好一会儿,雪儿才从枕头里把脸抽出来道:“讷文豪,明天你要去送许徒吗?”

“当然不去,他都没说他几点走,意思就是别去送他,他挺烦这个的,发个短信就行了。”文豪头也不抬的回话道。

“楠姐也这么说,可我觉得他一个人上路这么危险,还是送送的好,反正大家都没事,可以让楠姐开车我们跟着他走一段啊。”

“放心吧雪儿,我家里的锦鲤挂了他都不会挂,再说他会往空间里传照片的,到时候看照片就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了。”

“你们男人总是这样,自以为自己很潇洒。”雪儿闻言一撇嘴,不满意了,这是大事件。

“咳咳,亲爱的,我和你一样也很担心他,但是那头驴是不会让人送的,对了对了,说到开车我才反应过来,我可以去考驾照了诶,等我考了驾照,我们两想去哪就去哪,随时都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看来文豪同学转移话题的水平还是不错的,至少成功引起了雪儿的兴趣。

阳诗雪有些向往的想了想,但随后还是摇摇头笑道:“等过一段时间吧,虽然那种生活是很美好,但现在的样子我已经很满意了,况且你才刚刚开始写作,学车太费时间和精力了。”

文豪闻言一愣,随后一本正经的道:“和你在一切真的就像是做梦一样,而且是最美的美梦。”

“你呀那就让这梦永远不要醒来吧。”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燃烧吧代博云!

晚饭过后。

“大文豪,最近的章节是不是有些太平淡了?我还一直以为你会写那种从头到尾都特别热血的小说呢。”

“铺垫嘛,而且基本都是剧情需要的除了出发去斩王殿写了足足一章是个意外以外,其他的都在我的掌控之中,而且刚刚好这一章就要开始燃起来了,代博云这个角色在我的计划中本身就是热血的象征。”

“那就让我拭目以待咯~”

“客官放心,包您满意~”

“哈哈,你又开始皮了,我先走了大文豪,楠姐顺路过来接我了,明天见~”

“明天见亲爱的。”

(呼,让我回忆一下,上一章写到代博云刚刚回到斩王殿就被苏轼叫到了一口井旁边,那么大帝降临的非常时期的非常训练,你准备好了吗代博云?燃烧起来吧!)

“苏老哥,这口井得有多深啊。”代博云探头往这口其貌不扬的井里一瞅,黑漆漆的完全看不到底。简直就像是深渊的巨口一般瘆人。

苏轼没有回答问题,只是掏出笔点了点代博云后背语重心长的吐出三个字:“活下去。”

还不等代博云疑惑,他就已经腾空而起并在空中一个自由转体之后倒栽葱直接插进了井里。

“苏东坡!!!”

(其实这个时候他真正该喊的是不是大文豪?哈哈哈哈,诶等等,要是有一天代博云从书里蹦出来了,他会不会第一时间就把我剁了?以后还是对他好一点吧,至少纯阳之体的设定可以舍弃了。)

黑暗,吞噬一切的黑暗将代博云包裹,他感觉不到一丝光明,他伸出手,明明在上面看着狭窄的井道到了此时却根本触摸不到,他只能感觉到不断加速的坠落,时间与空间仿佛在这里被无限的拉长,代博云甚至感觉自己已经坠落了好几个小时,但实际上他才刚刚被苏轼扔下去两分钟。

焦虑,压抑,对未知的恐惧等等无数的负面情绪充斥在代博云的心灵,这几乎就要将他击垮,只有一句话让他强撑着没有崩溃,那是父亲曾说过的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只有勇者才有机会笑到最后!如果实在遇到让你感觉绝望感到畏惧的事情,那就咆哮!像熊一样全力咆哮!”

“哈啊!!!”

光!突如其来的光明刺的代博云几乎流眼泪,但他却贪婪的注视着这光,甚至伸手想要去触碰它,他从未那么渴望过光明。

“呼!”急速的气流吹得大地之上尘土飞扬,一阵晶莹的光辉将代博云包裹住悬停在半空让他没有直接变成一张饼,光辉将代博云放在地上之后便消失不见,这时的代博云才终于回过神来打量起四周的情况。

头上并没有想象中的黑洞,只有昏黄的没有一朵云彩的天空,也不见太阳,只有昏黄如血一样的光,正前方是一条残破的道路,道路两旁遍布着尸骸与残兵断刃,这些尸骸每一具都保持着伸出手想要触摸道路的姿势,但他们却再也无法做到这一点了,这一幕让代博云感觉有些瘆得慌。

转过头,代博云更是感觉头皮发麻,只见无边无际的黑暗正在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向着他蠕动而来,就像活过来变成了是某种恶心的生物,左右也具是这样的黑暗,得,路只有那一条了,代博云连忙向前走去,顺手捡起了一把看起来稍微不那么破旧的大刀以作防身,虽然代博云很怀疑一刀过去是刀断还是肉断,但有总比没有好。

“踏,踏,踏。”脚步声回荡在这片寂静的空间之中,整个天地仿佛都已经死了,只有代博云一个人还走在这条荒芜的路上,随着时间的推移,道路渐渐走到尽头,眼前的一幕让代博云握紧了手中的大刀,呼吸也开始变得沉闷起来。

那是战场!那是死寂的战场,那是一望无际的战场,它讲述着一场早已结束的残酷战争,残破的旗帜,身着不同铠甲扭打在一起的骷髅,身上插满利箭却举剑伫立的大将,这似乎是一场残酷的大混战,代博云至少看到了八种不同的制式铠甲,而就在代博云看到战场的一瞬间,原本缓慢推进的黑暗突然沸腾了起来随后猛地向战场席卷而来,余光注视到这一点的代博云吓了一跳,连忙向唯一的生路跑去。

就好像是安排好的一样,当代博云双脚踏在战场的瞬间,那黑暗便如期而至并稳稳停在了战场外。

“逼我进战场?用脚指头想都知道这里没什么好事,还是小心点别乱碰东西的好。”

“咔嚓!”话音刚落,一声骨骼断裂的声音便响起,原来是一块被黄沙掩埋的骨头被代博云踩碎了。

这声咔嚓把代博云整个人弄得一激灵,随后握着大刀警惕的注视着四周,发现并没有任何变化,这才略微放下悬着的一颗心。

“看来是不会诈尸了,苏轼把我丢下来肯定是有原因的,既然不是诈尸,那肯定我@¥#!”

代博云发誓,他要是再在这里说一句话他就学狗叫,而且是哈巴狗。

火焰!幽蓝色的烈火瞬间填满大地,那是自眼眶中迸发而出的灵魂之火!

咔咔!骨骼摩擦的声音回荡在整个空间,它们,正在苏醒!

先下手为强!代博云都不需要考虑就知道这里一个友方单位都没有,虽然大家都是死人,但画风明显不在一个平面上,因此他毫不犹豫便冲向站的最高的那武将骸骨,乘着它还没完全苏醒就是一击全垒打送出,白森森的头骨径直飞向远方,代博云用最快的速度抢过武将手中的佩剑,他早就盯上这把剑了,寒光闪闪没有一丝锈迹。

来不及再去拔掉武将的铠甲,一道道森寒的目光便将代博云牢牢锁定,代博云无言的扫视一下战场,随后笑了。

因为他想象不到比这更绝望的事情了,四周被无边的黑暗包裹断了退路,眼前是一望无际的亡灵士兵,而他只有一个人。

这种情况不笑难道哭吗?代家男儿从不哭着赴死!

“哈啊!!!等等,咆哮不算说话哈巴汪!!”代家男儿,言出必行,好样的!学狗叫都这么有气势。

“这都是你们的错!!”

“哈啊!!!”

冲锋!虽千万人,吾往矣!若有生路,那必在前方!

“吼!!!!”

亡者的怒吼响彻云霄并在瞬间将代博云的声音所吞没,幽蓝之火暴涨,死寂降临!

这根本不是一场战役,没有任何人会将两边放在同一个档次上,除了,代博云自己。

“嗖!”一声凄厉的破风声响起,不,那不是一声,而是无数整齐划一的动作融合而成的声音。

云!遮天蔽日的阴云瞬间笼罩战场,那是箭矢!那是死神的咆哮!

斩!代博云脚下一错改变冲锋轨迹,一击狠辣干脆的斩击便斩飞一名斜包过来的亡灵士兵的头颅并一把夺下其手中的塔盾。

冲!代博云顶盾伏低身体继续冲锋,无边的箭雨如期而至将他笼罩,塔盾在瞬间传来无数势大力沉的震荡,代博云只感觉自己的双手在接触的同时便已麻木,但他不能放,放了就是死!他必须不停地冲,停下就是死!

不断有弹跳的流矢命中代博云无法保护的后背,一缕缕金色的碎光从伤口处逸散而出最终飘散于世间,当代博云竭尽全力冲出箭云之时他已然变成了刺猬,若不是流矢的威力不如直接命中他早已命丧当场。

而就算如此,他也已经遍体鳞伤,任谁看都不会认为他还能再战下去。

而冲出箭云迎接他的,却是已经组成一片片大阵严阵以待的亡灵士卒。

“这可真是,绝望啊,说好的大混战呢?”代博云吐出一口金色的碎末,随后强行站直身体笑着吐槽道。

“咚!咚!咚!”战鼓擂!

“刷!”长枪前举。

“踏!踏!踏!”全军前进!

“这么看得起我吗,哈哈哈哈,弓兵齐射之后的步卒前压,接下来是不是该骑兵左右翼包抄了?”

“呜呜!”号声起!

“轰隆隆隆!”铁骑奔袭!

扫一眼左右两边飞速接近的滚滚浓烟,代博云无奈的笑了笑,他抬头望望天,似是想要看到阴阳两隔的家人,但他看不到,所以他提剑猛力一撩斩断插在背后的箭矢,随后深吸一口气将剑指向前方。

“来啊!骨头架子们!来取你代爷爷的项上首级吧!”

冲锋!一抹渺小的毫不起眼的金色微光,冲向了那如海洋一般的幽蓝之火。

“哈哈哈”强烈的疲惫感与剧烈的疼痛笼罩在代博云全身,他甚至还没靠近对手,就已经快要倒下。

“哈哈冷静下来苏轼和彭杰都说过,灵魂是不会感到疲惫和疼痛的,我现在的一切感受都来自我的内心,来自生前的记忆,冷静下来代博云,你可以战斗至只存一息!你永远不会疲惫,你永远不会呼痛,永远,永远不会!”

可根本没有时间让代博云完全适应魂体,因为就算到目前为止他也才死了几天而已,除去与引路人的战斗这更是他第一次真正的战斗,他只能带着疲惫与痛苦去战斗,直到他死,或是他们死。

短兵相接,代博云的大脑开始急速的运转,骑兵距离这里还有三十秒的时间,这三十秒之内他必须冲进亡灵的战阵之中,不能跳跃,跳起来就会被刺穿,更不能铲地,那样死的更快,敌人会从四面八方向他发起刺击,必须时刻做好闪避与招架的准备,不能被杀敌的机会所诱惑,敌人是冷酷的亡灵,极大概率不会在乎战友的死伤,擒贼擒王更是无稽之谈,他连有没有王都不知道,但如果冲进战阵,就算被包围同时面对的敌人也有限,因此最终得出的结论只有一个。

正面上他!

“咚!”盾阵起,一面面高大的盾牌耸立在代博云前路并如推土机一般成半包围推进而来,散发着寒芒的枪头如毒蛇一般蛰伏在盾阵的缝隙中,狰狞的长戈斜指向前随时准备将敌人拉进阵中五马分尸,身后的铁蹄声已经越来越清晰,之所以半包围就是为了把后背留给他们。

短兵相接!九根锐利的长矛成品字型向代博云疾刺而来,一排长戈也以下压向代博云勾来,丝毫没有留给他闪转腾挪的余地。

“这么热情的想请我进去?”代博云笑的有些癫狂,实际上痛觉已经将他折磨的神志不清。

战!代博云下腰避过正面刺来的长矛的同时双手一左一右擒住四根长矛,但剩下的两支攻下三路的长矛却毫不留情的刺穿他的膝盖将他钉在原地,同时上空下压的长戈已经近在咫尺,身前的刀盾兵们也撤下大盾持刀向代博云砍来。

千钧一发!

“给我起!”双目爆出猩红的光芒,代博云猛然直起身体,后背的伤口处喷涌出大量金色碎末,只见他面容狰狞牙关紧咬,在一瞬间爆发出了所有的力量,他直接将手中握住的长矛向上一提,四个骷髅兵从战阵中腾空而起迎面撞在长戈的中段将其磕飞,但距离代博云最近的刀兵已至并且毫不犹豫的一刀劈向代博云的面颊,他不是神,这种情况下自然闪不过去,只来得及微微仰头寒芒便已至。

“噗!”大刀入肉,一道狰狞的刀痕出现在代博云的脸庞上,那刀痕自左眼起一直到代博云的嘴角,流动的金色光芒自其中缓缓溢出。

剧烈的疼痛让代博云的双目更加赤红,不等身前的刀兵提刀再斩代博云便猛地一头撞在其面颊,使其失衡之后猛然一口咬碎他的骷髅脖子,手上也没闲着,提着四支长矛和挂件便开始左右横扫起来逼迫亡灵们暂时无法上前。

而就在此时,一律微弱的幽蓝之火从先前击杀的骷髅兵处飘出随后飞速没入代博云的身体,他没有注意到这一幕,但他却发现自己的疼痛和疲惫突然缓解了一点,甚至有一种力量也变强了一点的感觉,虽然仅仅只是一点点。

“轰隆隆隆!!”没有时间给他思考!身后的震动已然如地震一般可怖,铁骑将至!

“哈啊!”最后一次全力横扫,四支长矛带着无可阻挡的力量画出了一个半圆,在成功将正面和侧面的亡灵士兵扫到一片之后代博云松开了长矛,那四个挂件也终于是入土为安化为四道火光没入代博云的身体,而与此同时代博云猛然拔出插在膝盖的两支长矛,转过身调转矛头锁定目标右手长矛便全力掷出,而此时,他已经能清晰的看到亡灵骑兵那冷酷无情的脸。

贯穿!长矛精准命中了冲的最快的骑兵并直接将其带向空中化为一地骨头渣子,没有丝毫犹豫,代博云深吸一口气,双手握紧长矛,闭上视线模糊的左眼,全神贯注的注视着那匹失去主人的战马,他的心跳急剧加速,肾上腺素快速分泌,时间仿佛在他的眼中变得漫长,而他也成功捕捉到了那稍纵即逝的战机。

套!代博云伸出长矛精准的穿进急速奔跑的战马的缰绳之中,他不是要骑,他不会骑马,因此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

大风车!在骸骨战马凄厉的哀嚎中代博云猛地发力旋转身体,借助着战马前冲的势头便化为了一场白骨的龙卷,所过之处骨屑纷飞片甲不留,而一大片一大片的灵魂之火也没入代博云的身体里,他的伤口在飞速的愈合,疲惫在快速的消散,而力量,也在不断的增长!

“哈哈哈哈哈哈!现在,局势互换了骷髅架子们!”代博云兴奋的大笑起来,苏轼果然不会将他扔进必死之地,相反这里就是让他快速变强的地方!

“贼子受死!!”一名胯下战马燃烧着烈焰,身着赤红宝铠手持方天戟的亡灵武将猛然自骑兵中越众而出带着无可匹敌的势头向代博云袭来。

“死人就该老老实实回墓地躺着腐烂!马德我也是死人来的这都是你的错!!”代博云勃然大怒的咆哮着,随后猛地掷出手中长矛的同时抽出腰间的佩剑伏低身子严阵以待。

“这都是你的错!!”

交锋!代博云腰马合一举剑稳稳架住劈来的画戟,他甚至一步也没动!这还不算完,不等武将抬起画戟再斩,代博云便咬紧牙关后仰头颅,竟然是猛地一头撞在迎面奔来的战马面部铁甲之上。

甲碎!战马的身体在这一次撞击中直接成九十度的直角,后半截身子腾空而起,那武将自然也被甩飞到空中,犹如战神一般的代博云丝毫不顾额头上的金光四溢,直接手持利剑高高跳起在空中一剑刺穿骷髅头,死的不能再死了。

“谢将军送戟,哈哈哈哈!”代博云心满意足的掂量着手中的三米长的方天戟,这样的家伙才带感啊!

环视四周,代博云竟然发现亡灵们竟然在退后,但不是溃退,他们结成大阵丝毫不乱的向后退去,包括哪些骑兵也停止了冲锋调转马头向来路撤去,这让代博云有些惊奇,难道刚刚这个逼就是最终boss?打赢了就通关了?那也太弱了吧?

“敌将!武器拖沓一!啊,小时候玩的时候就想有一天自己也说一次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又来??”

“嗖!”

“咻!!”

箭云再至,而这一次,云里多出了一些不同的东西,比方说燃烧的巨大石块和五米长的弩箭之类的

“苏东坡!!!”

“呼,这思考打斗的情节是真的累啊,每一招都必须要仔细琢磨,不然就会变成笑柄,但不得不说写的是真爽啊!代博云简直就是纯粹的爷们啊,这种拳拳到肉一人对军的剧情嘶写的我的灵魂都开始战栗了,我再一次爱上你了代博云,继续!我现在必须要继续写下去!”

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咆哮吧代博云!

文豪兴奋的就是一脚踹开了世界的大门。

(虽然我写的很爽,但千篇一律的东西看多了也烦,而且独秀哪有群秀好看,代博云的队友们都还没出场,而且小黑和楠姐的角色都出场了,也该让许徒和陈浩看看这个世界了,还有代博云的魂器也该有了,所以这章得稍微提速一点了。)

风!平地生风,代博云手持画戟向退后中的亡灵大军急速冲去,他不会再升起任何除全歼敌人以外的任何想法。

转!代博云双手将画戟斜举过头顶开始旋转以此吹飞或是格挡掉普通的箭矢,火石与床弩之箭不可能硬碰,因此代博云开始不断改变自己前冲的轨迹,这便导致他的速度不断被降低,而敌人的远程打击却一刻不停的持续着。

火!天火坠地,烈焰在瞬间吞没一切一的一切,代博云的四面八方都被烈火所包围起来,令人窒息的热浪与浓烟无时无刻不折磨着代博云的神智与肉体,而这浓烟甚至还有毒,代博云只是吸入了一口便感觉四肢无力头重脚轻。

烈焰噬身,窒息,灼热,乏力,痛苦,这一切的一切不断撕扯着代博云坚韧的神经,这让他无比的愤怒,是的,只有愤怒而已。

他迫切的想要将一切发泄出来,去厮杀,去短兵相接,因此他甚至不再去关注空中的巨石与巨箭,也不再将主要的精力投入到格挡箭矢之中,他开始毫无保留的冲锋!他将一切力量倾注在双腿之中从而爆发出极限乃至超越极限的速度!

他如一支箭一般冲向烈火!

绝境之中唯有置之死地而后生,因为幸运女神只会为他所爱慕的勇士所倾倒!

他浴火重生!尽管身上插满箭矢,尽管他已经如火炬一般熊熊燃烧,尽管他的嗓子已经嘶哑到无法咆哮,但他冲了出来,冲出了那绝望的火海。

就像是从地狱深渊而来的烈焰恶魔!而现在,恶魔展翅,复仇开始!

他飞了起来,真的好像是飞了起来,停在了空中,他的双腿向后弯成九十度,他的腰身如箭一般笔直,他的双手垂在脑后紧紧握住燃烧中的画戟,就像是他的烈焰之翼!

“轰!!”

战斧重劈!烈焰之戟如重炮轰击一般粉碎它所接触的一切,无论那是塔盾还是骨骼。

斩!代博云落地之后一刻不停,重心回归的那一瞬间他便再次向前冲去并画出了一轮烈焰的半月,前路在瞬间清空,但很快便被填满,而周围的亡灵士卒也如海潮一般涌来将其团团包围。

戈矛斧戟,刀剑锤枷,无数种兵器从四面八方向代博云袭来,亡灵们已经放弃了战阵,他们踩踏着队友的身体,他们趴下身子向内挤去,他们从不会畏惧亦从不会放弃,他们用出各种各样的方式只为攻击到代博云哪怕一次!

杀!挡不住的攻击便不挡,杀便是了!

杀!冲不出的包围便不冲,杀便是了!

杀!纵然你千军万马又如何?杀便是了!

他已疯魔!因此他必成活!

从上空看去,一片白骨的山脉正在堆砌而成,代博云的身形早已看不见,但那仅有一抹炽烈的火焰,却能点燃这白骨的群山,却能掩盖那幽蓝的魂火之海,哪怕只有一个人!星火!也必将燎原!

时间已经无足轻重,数量早已无从计算,但当那火焰从代博云身上缓缓褪去之时,一座直插云霄的白骨之山已经铸成,而在那山巅,只有一个人高举着他残破的兵刃。

“啊!!!!!”

代博云疯狂的咆哮着,发泄着,在他脚下是八具残破不堪的尸体,他们穿着华丽的铠甲,佩戴着无与伦比的利器,他们眼眶中的灵魂之火曾经能点燃天空,他们是八王之乱的始作俑者,是让中华文明陷入五胡乱华的罪魁祸首,是亡灵们绝对服从的大帝,但如今,他们只是尸骨罢了。

(呼我就好像变成了你,我的孩子,就仿佛是我才是那个厮杀的人,我才是那个给予罪人以天罚的人,我就好像变成了你,真希望我的读者也能身临其境啊,也能用自己的手去向那背叛文明之人复仇,不我不应该是希望,而是就该让他们身临其境才对,这才是一个作家该做的事情!我要让人们看到我所看到的,明白我所思想的,而要做到这一点,唯有拼尽全力的磨砺自己,唯有永远都做到精益求精才行,谢谢你,博云,我现在浑身充满了动力!那么接下来,你是时候明白你的使命与天职了!这一次,你是真的很帅。)

光,一道金色的光芒刺穿天际来到代博云的身边,那光轻柔的将他托起并带他离开了这罪恶的战场,带他去到了他该去的地方。

光芒散去,代博云缓缓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原,而在他的正前方,有一辆房车正停在哪里,房车中的人在看到代博云的瞬间便冲了出来——是爷爷和奶奶。

“没事了博云,没事了啊,一切都结束了,结束了。”代博云的奶奶直接冲上来就如八爪鱼一样挂在他的身上,一边摸着的他的头发还一边不断亲吻着他的脸颊或额头。

“咳咳,差不多行了啊。”代博云的爷爷走上前轻咳两声道,随后一只手就把陈奶奶拎了下来。

“赢了?”

“赢了!”

“好!不愧是我代家的好男儿!走,咱们回家!吃肉去!”代大爷似是想要装出不苟言笑的样子,但脸上的表情和搭在代博云肩上越捏越紧的手却早就出卖了他。

“恩,回家。”代博云笑了,他笑的格外幸福,一切的戾气和暴怒都在家人的三言两语中消失殆尽,他现在只想回家,大口吃肉,然后睡上几天几夜。

(抱歉博云,这真是最后一次虐你了,真的!我发真的!信我!)

“轰隆隆隆!”突兀的,天边传来地震一般的轰鸣之声,一望无际的草原之上突然出现了一抹烟尘,但很快代博云便发现那并不是什么自然现象,因为一头至少二十米高双目猩红的公牛已经映入眼帘,那是王兽!而在它身后,无边无际的牛群正在狂奔,而他们前进的方向,正是此处!

温馨的气氛戛然而止,灾难,转瞬将至!

“快,带着你奶奶走,我来拖住他们,在草原上没有什么东西能跑的过狂奔的牛群!”不等代博云反应过来,代爷爷便将他向后一推,随后只见他虚空一握,一支宛如崭新一般的毛瑟步枪便出现在他的手中,向前一步,老红军的战袍已然加身,胸口那密密麻麻的奖章在诉说着他的过去,也在诉说着他的信念。

“博云,在外国人看来,我们文明的历史就好像是一部战争史,我们似乎无时无刻不在战争着,但他们不明白,我们是世界上最厌恶战争的人,但我们亦是世界上最精通战争的人,原因只有一个,那便是天职!华夏军人的天职永远只有一个——那便是守护!”

瞄准!射击!话语并不会延缓老红军的行动,一颗子弹已经出趟并在瞬间来到牛王的眼前,但牛王只是眼皮一闭,那仿佛穿透一切的弹丸便已经被弹飞,老红军只有将级,他早已不曾披挂。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走?”老红军没有一丝一毫的迟疑,拉栓,瞄准,再一次的射击,他知道自己不可能伤害到王兽,但他既是红军亦是父辈,而对这两种人来说,没有不可能。

代博云苦涩的笑了笑,随后在奶奶震惊的目光中一步冲到爷爷的身后用尽全身力气一拳打在他的后脑之上,毫无防备的老红军当即便被打晕在地。

“快带着爷爷走,奶奶,我会活下来的,而如果你们死了,我会恨你一辈子。”代博云抱起老红军将其放上房车,随后看着奶奶目光坚毅的道。

奶奶愣了一秒,随后泪水如断线一般涌出,她没有说话,她知道一开口就走不了了,因此她用最快的速度冲上了房车并发动,她甚至不敢向后看一眼。

发动机的声音渐渐远去,代博云弯腰拾起扔在地上残破不堪的画戟,他平静的看向越来越近的牛群,真的,格外的平静。

那些该有的,像是为什么老天会这么对我,斩王殿的人都哪去了这些该有的想法他一个也没有,他心中唯一所思所想的只有一个,那便是守护,守护自己的家人。

“来啊!!!”

他手持画戟,再一次开始了冲锋,而这一次,没有奇迹了,也许他只能拖慢一秒?两秒?但他不在乎,也根本不会去想。

脚下的大地已经开始呻、吟颤抖,耳朵已经溢出鲜血,他的眼前开始浮现一张张熟悉的脸,这是他唯一没想到的事情,自己居然在一个星期之内看了两次走马灯。

跳!代博云在前冲中用手中的画戟往下一撑便高高跃起,他宛如天神一般向牛王巨大的眼睛斩去,然而这一切只是徒劳的,牛王那巨大的头颅用一种诡异的速度一偏,原本跃向眼睛的一斩竟是直接变成冲向牛角。

死亡,前所未有的临近,而极度的悔恨也充斥在代博云的脑海,自己竟然连一秒也拖不住吗?自己竟然连最亲近的家人也无法守护吗?不!他不要这样!他必须要成为一个可以守护家人的人,他必须要强大到能够保护家人才行!哪怕付出一切!

“咚咚!咚咚!”时间仿佛在此刻被无限延长,一切的声音都已远去,唯有剧烈的跳动的心脏还证明着他任然活着。

“咚咚!咚咚!”一股源自灵魂深处的力量被唤醒了,时间,空间乃至眼前近在咫尺的狰狞牛角,一切的一切都定格了。

“咚咚!咚咚!”那是它在呼唤,自远古传承而来的信念的呼唤,是这天地间最最亲切的呼唤。

眼前的画面,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面悬浮在混沌中的古朴重盾。

重盾高两米宽一米,通体由青铜所铸,内侧有着一根连接两端可以双手握住的横杠,重盾边缘被打磨的极度锋利,代表着这不单单只是一件防守利器,精简华丽的山河云纹勾勒在锋刃之上,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被绘制于重盾的正中,而在重盾的右手边有着三根长短不一的利刺,最短的只有一手长,最长的却有半米,不不不,那与其说是刺,倒不如说更像是某种武器的握柄,只有尖端被打磨的极度锋锐。

“咚咚!!咚咚!!咚咚!!”极度强烈的呼唤感传来,代博云只是微微一愣便毫不犹豫的伸手握向那重盾。

“轰!”赤红的光芒在瞬间吞并一切,而代博云也在瞬间明白了一切。

魂器分两种,一种是灵魂们在突破将级时自身所铸,这种魂器往往是其自身最熟悉的东西或是最适合他们的东西,而还有一种,便是自这世界诞生以来便存在至今的魂器,它们每一种,便代表着一种至高无上的信念,唯有拥有最强烈信念的人才能与它们形成共鸣并得到认主,而这一种强大至极的魂器并非是固定的某种兵器,他们会以最适合使用者的姿态出现。

而这一面盾,便是后者。

而他的真名,也在代博云握住它的瞬间响彻在他的脑海。

其名——守护与传承之器——炎煌!

“咔嚓咔嚓!”画面破碎,混沌消失不见,而破碎的不仅仅是那混沌空间,随之一同破碎的,还有代博云眼前的一切,当他再度回过神,苏轼那张胖脸已经出现在他的眼前,他已经回到了斩王殿的桃源之中,或者说他从没有去过那片草原。

因为他看到泪流满面的奶奶正一脸懵逼的保持着握方向盘的姿势扎马步。

“恭喜啊阿云,你居然”

出拳!这是一击毫无保留的拳击,代博云将全身的力量与信念都灌注在了这一拳之上。

水波流转!时光慢放,苏轼的胖脸用肉眼可见的速度泛起一拳拳涟漪,整张右脸都被挤压的变了形,一串晶莹的口水飞射而出,苏轼的身体也开始像芭蕾舞一样缓缓旋转起来,直到空中转体三圈半,苏轼才终于头下脚上的插进了地里。

而角落里坏笑的诸葛丞相也在同时将手中带着特效的八卦图和羽扇收了回去。

一种来源于灵魂深处的愉悦感充斥在代博云的全身,在这一刻,他感觉自身的灵魂得到了升华,一切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美好,甚至就连心境也出奇的平和起来,魂体魂器心境竟然在这一刻同时达到了将级高级。

这让他不禁脱口而出:“真踏酿的爽!”

“大功告成!虽然有些对不起苏老哥,但你都皇级的圣人了,就算是被带buff的一拳打翻也没事的,让代博云发泄发泄也算是为剧情做贡献了吗~哈哈哈哈~不过我接下来是不是该构思一下老红军的个人单打了,是笋子炒肉好呢还是吊在风扇上打好呢?诶等等,这个不算虐啊博云,你是个成年人,你得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第二十四小队

“咕咕咕”肚子传来的抗议提醒了文豪晚饭时间已经过去了,但他写的正高兴还想写啊,这可怎么办?难道灵魂和身体的饥渴注定不能一起满足吗?

当然不是!聪明的文豪立即想到了解决的办法,冰箱里还有三个馒头呢!蒸热了配上老干妈,一边写一边吃,再来一罐冰镇的维他柠檬茶,想想都觉得爽!

因此十分钟后,文豪叼着老干妈馒头就兴奋的踹开了世界的大门。

(本来代博云这边已经写完了一个完整的高潮,讲道理是时候该写大帝了,但他现在真就想写代博云啊,他感觉自己已经被热血所感染了,这并不是说他就不在乎大帝了,他对两个主角是绝对的一视同仁,哪怕把代博云写死也不会忘记大帝的。)

“咳咳,你好代博云,我是诸葛孔明,按照现在的流行趋势,你可以叫我明哥啦劳模先生啦或是随便别的什么。”诸葛亮的形象自然就是诸葛亮,只见他走到代博云身边伸出手笑着道。

“明丞相!我还是叫您丞相吧,我我是蓉城人,您是我从小的偶像!”代博云伸出双手轻轻握着诸葛亮的手激动的都有些结巴的道。

诸葛亮笑着摇摇头,随后拍拍代博云的肩膀道:“哈哈哈哈,我现在可不是什么丞相了,和你一样,我只是斩王殿的一份子罢了,那么恭喜你得到炎煌的认主,自它的上一任主人墨翟先生隐退之后已经过去了千年之久,这千年来无一人能得到他的认同,因此我希望你能好好使用它,将它用在正确的道路上,不要愧对传承与守护这四个字。”

“丞相放心!我一定会善用它的力量!”

“很好,那么现在你准备好执行你的第一项任务了吗?你的队友已经在城门外等你了。”丞相一边说着,一边伸手虚空一握取出羽扇在代博云头上一点,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便出现在他的头顶。

“队友?任务?现在就要出发吗?等等我的头发回来了!!谢谢丞相!万分感谢!”虽然没有头发能够变强,但比起变强明显还是头发更重要。

“对,不然你也可以等你爷爷醒了再出发,我个人推荐你还是不要这么做的好,还有这其实不是你的头发,而是我魂器能力所铸就的幻象,他可以帮你抵挡一次王级以下针对头部的袭击,但之后就会消失,需要二十四小时才能重新生成,在你的头发还没长出来之前可得小心点,哈哈哈哈。”

代博云闻言一颤,随后往奶奶那个方向一看,只见奶奶正挤眉弄眼的跟他比手势,先是指指躺着地上的爷爷,然后指指代博云,最后用手在脖子上做了个割喉的姿势,还很专业的歪着头吐舌头。

“对了博云,这个给你,你小子也不下手轻点,这又不是我一个人的锅,怎么能让我一个人来背呢?”苏轼终于是将自己从地里拔了出来,一边拍着泥巴抱怨,一边将一块透明的小芯片按在代博云的右手背上,一道道幽蓝色的电子纹路浮现再消失,芯片竟是直接融进了代博云的手背里。

“抱歉抱歉,当时情绪不是有些失控吗,苏老哥你这么强,不会在意这些小细节的对吧~话说这又是什么黑科技?”

“这是第四十代智能辅助系统,它的功能非常全面,芯片和任务的事情稍后我们会让你的队友告诉你,现在我们先让老白送你去城门,你爷爷要醒了。”苏轼说完指指手指已经开始活动的代大爷道。

代博云见状立马用最快的速度和奶奶以及两位前辈告别,然后用当年从火海里冲出来的速度爬到等在斩王殿门口的老白头顶就道:“快走老白!再不走我死定了!”

“坐稳咯!”

十秒钟后

“兔崽子!!!”

这一次因为老白没有故意减速让代博云欣赏景色,所以只用了不到五分钟便抵达城门,而在下蛇的一瞬间,代博云就锁定了疑似自己队友的三个人,不是什么心有灵犀而是那三位队友实在是太显眼了。

(哈哈哈哈,我记在小本子上的灵感终于可以写出来了,许徒,你可是自己说的随便啥,不要怪我,陈浩反正在国外看不到,想咋写咋写,最后一位得要是位女性,应该得是巾帼不让须眉的那种,毕竟四个糙汉子的冒险故事也太gay了点。)

“请问”代博云走到三位身边有些犹豫的道。

“来不及解释了,我们就是你的队友,现在先上车!咱们路上慢慢说。”一位带着防风镜,皮头盔,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上身穿帅气黑色皮夹克,下身休闲牛仔裤的熊猫面容严肃的开口道,是的,就是熊猫。

熊猫先生说完也不等代博云回应,虚空做出一个骑摩托车的姿势,只见它爪子一扭做出发动机车的动作,随后便是发动机的轰鸣传来,一辆炫酷的哈雷摩托便用黑科技的方式凭空出现,随后熊猫先生再一打响指,哈雷摩托右侧便多出了一个可以坐下两人的侧兜变成了哈雷三蹦子。

代博云愣了愣,但还是飞快的爬进侧兜里坐好,其中一位队友侧身坐到图图身后抱着他,而另一位队友自然坐到了代博云的旁边。

“你好,在下陈浩南,最大的爱好是玩游戏看电影和动漫以及喝酒,请多多指教。”一位身着杜兰杜兰套装,脖子上挂着一幅流光溢彩的耳机,说话的时候一只手还在玩手机的哈士奇伸出手道。

“我是代博云,你好你好。”代博云是那种以貌取人的人吗?当然不是,因此他连忙伸出手握住陈浩南的爪子道,啊是肉垫!

“呜呜呜!”疾风吹拂,熊猫先生发动机车疾驰起来。

“你好代博云,欢迎加入蓉城分部第二十四小队,我是队长王馨,这位可爱的大家伙叫图图。”

是是心动的感觉!代博云的心跳在瞬间加速到极致。

疾风吹拂,这让她的双目微眯着,但那漆黑的好似拥有繁星一般的眸子却格外的明亮,她那火红色的披肩长发随风起舞好似化为了火焰的流光,她就好像是火焰的精灵,这并不单单只因为她的发色,她身着一套赤红的宫装长裙,长裙的腰部系有两条火红色的长飘带,那飘带与长裙的下摆就好似真正的流光一般在空中划出一抹美丽的轨迹,这既是她最爱的服饰,也是她的魂器。

她的肌肤并非是如白雪一般的颜色而是有着淡淡小麦色的健康肤色,她笑着探身向代博云伸出手,笑的是那么迷人。

“队长,我感觉这位新同志想追你。”坐在代博云身边察言观色良久的陈浩南突然举爪贱笑着开口道。

“啊我没有不不对,我的意思是”

“哈哈哈哈哈。”代博云自己闹了个大红脸,王馨反而开怀的笑了起来。

“想追我?可以啊,不过你得先比我强才行,而且现在我们还有正经事要做,丞相交代的事情还没跟你讲呢,顺便一说,小女子现在是王级,小~男~孩~”王馨说着还伸出手在代博云的鼻子上一刮,然后一个脑瓜崩弹在代博云的额头上。

代博云的脸瞬间红的像太阳,但这个纯情小男生脑子里想的东西可不简单,他已经在思考未来该如何重振夫纲了。

“你们可别欺负新人了,哈南,赶紧把辅助系统和任务的事情跟博云说清楚,我叫你博云没关系吧?你也可以叫我图图,这是我生前在动物园时的名字。”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代博云总感觉在图图身上看到了一个喜欢骑自行车自由的阳光男孩的影子。

“好的图图,你想叫我什么都可以。”

“不是,我说了多少次别叫我哈南,叫我浩南哥!明白吗?”

“哈南生前的主人是个痴迷街机和电影的有活力社会组织的成员,而且干什么都带着他,所以你懂我意思的。”图图直接无视陈浩南的抱怨道。

“再说最后一次别叫我哈南,老子的学名是西伯利亚雪橇犬,这样吧博云,我先跟你说说辅助系统也就是那枚芯片的事,它有很多功能,诸如地图导航,及时通讯,全球定位,链接斩王殿内部网络等等等等,要使用这些功能只需要在心中默念打开xx功能就可以了,但最主要的功能还是能让你直观的看到你目前有多强,同样也可以在心中默念就可以展开属性面板了,就像是玩游戏一样,你可以先看看自己的属性,明白了吗?”浩南哥先是冲着图图竖起中指,随后面向代博云认真的道。

“明白。”代博云点点头,随后便在心中默念打开属性面板。

(这种属性面板是真的好用,既可以让读者直观的了解主角的强度又可以帮助作者本身记忆,难怪那么多人喜欢用,不过免费章节倒是无所谓,以后的付费章节就写到作品相关里吧,免得读者说我凑字数。)

人物:代博云。

综合级别:将级高级。

魂体:将级高级。

极限爆发力量:5t。

极限跳跃高度/距离:20m/75m

极限速度/瞬时加速:每分钟三千米/两秒后达到最高速度。

肉体防御力:约等于十毫米厚普通钢板(受魂器影响加强)。

抗压力/负面状态抗性/恶劣环境适应能力/对魔力/毒素耐性:受魂器影响完全免疫。

魂体无耐力限制。

心灵抗性:将级高级(受魂器滋养持续成长中。)

当前心态:春心萌动。

魂器:守护与传承之器炎煌。

防御力:不可破坏。

攻击力:当前模式下无法主动攻击,唯有承受攻击后锋刃会根据所受到的攻击锐利化。

专属技能一:崇高的守护者,器主可选择任意目标(无数量限制)打开生命链接,在器主死亡前生命链接对象所受到的一切伤害将转嫁至器主(请谨慎使用该能力)。

技能二:???(将在帅级激活。)

后续技能将在王级/皇级后激活。

认真的看完自己的属性,代博云有一万个嘈想要吐,虽然自己看起来是很强,至少在将级应该算是最强的那一批但这些技能和属性不就是个挨打的吗?而且还是挨所有人的毒打有没有,还有那个心态是什么鬼,能说点好听的吗?

“看完了小男孩?为什么这个表情?”王馨见代博云开始无语望天便开口询问道。

代博云闻言转过头无奈的笑笑,在心中让系统把心态划去便将属性面板发送到了小队界面,这是他意识进入辅助系统界面之后一眼就看见的。

“噗哈哈哈哈,博云,你一定要快点到王级,那时候你死之前我们谁都不怕死了,哈哈哈哈。”浩南哥无良的大笑起来,这让代博云脑门上的黑线越发浓密了。

“哇,你居然是信念魂器的主人,而且还是守护之器,太好了,我们小队最羡慕的就是别人都有坦就我们没有,现在好了,我们有了最厉害的坦,以后就靠你保护我们啦小男孩~”话还是队长会说啊,代博云瞬间就挠着头春光灿烂起来。

“哈哈哈,咳咳那么接下来我就和你说说这一次的任务吧,这一次的任务其实很简单,我们只需要去找一个人就行了,正好适合成为你的第一个任务,而且我们要找的人在资料中还是你爷爷奶奶的邻居和好友。”浩南哥说完便将任务目标的资料发到了群里。

“刘若欣?”代博云扫一眼资料,发现资料里就是一位普通的女性,而且也不是什么被绑架逃离之类的,而是单纯的一家人一起出去旅游了,但这个旅游的地方,似乎不太普通。

“我们要去亚特兰蒂斯?”

“亚特兰蒂斯~嘿!亚特兰蒂斯~是把他写成水下世界好呢,还是按照历史学家推测的那样写成一块沉没的大陆大西洲呢,算了先不想这些,下一章开始就是久违的大帝时间了~”

“嗯说起来好久没去过巧那哪吃东西了,干脆明天和许徒他们约好一起去吃个饭看看那小子手艺到位没有”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完美的过渡章节

昨晚睡前文豪在微信群约了大家一起去巧那哪吃晚饭并得到了全票通过,因此今天文豪提前一个小时也就是六点半就起床,自然是为了多写两章小说。

吃过早饭泡杯茶,文豪便开始创作,这章是个过渡章节,主要是讲述了大帝年幼时期的成长经历。

然而让文豪没想到的是,他居然一直写到下午四点多才写完这一章,这一过渡章节他足足写了有快一万字,期间数次因为文中人们质朴纯粹的感情而红了眼眶,49年建国之后90岁高龄的刘若欣带着人们出谷回到故乡蓉城更是让文豪写的那叫一个热泪盈眶,他感觉自己再也写不出这么感人的场景了。

只需要这一章,人们就会明白大帝为何会对人类的爱是如此之深,那个美丽的世外桃源就好像画在了文豪的脑子里,这让他有些陶醉了,他对自己这章的评价只有一个——完美!

章节的最后,大帝在已故亲人的环绕下睁开了双眼,眼前,是一望无际的草原!那是狼群的故乡。

写完之后文豪检查了三遍,确认了这一章连一个错别字都没有,没有任何一处需要修改的地方,这几乎就是不可能有人写出来的完美作品:)

洗个澡换身衣服,算算时间刚刚好,心情愉悦的文豪便一蹦一跳的出发了。

包尔之金巧那家的餐馆在蓉城郊区,是一家非常出名的百年老店,是他太爷爷包尔之金巴尔斯一手创立的,包尔之金巧那是文豪等人的初中同学,因为其豪迈的性格几乎所有同学都是他的朋友,文豪等人自然不例外,经常被邀请参加巧那家的烤全羊爬梯,可惜的是高中去了别的学校,但感情并没有就此淡了,文豪等人聚会想吃烤肉一定只会去巧那家。

“naizhi!mohгoлдnpээpэn(朋友!欢迎你!)”人未至声先到,文豪前脚刚下车,巧那那豪迈的声音就已经传来。

“hoho!naizi!”一个热情的拥抱,在一米九的巧那面前文豪就像是小羊羔一样被抱了起来转了个圈。

“我去文豪,你这蒙古语还是别说了,朋友被你说的像**。”巧那将文豪放下后笑着打趣道。

文豪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他是真的以为这就读naizi。

“哈哈哈哈,你还不好意思了怎么滴,我跟你说今天你们来的正好,今天可是个大日子!”巧那拍拍文豪的后背,随后勾着他的肩膀边往里走边说道。

“什么大日子?”

“今天是我们家一年一度祭腾格里的日子!本来今天是不开门营业的,但我的朋友们要来,我们自然会好好招待!”巧那有些兴奋的道,看来文豪等人的到来是真的让他很开心。

“腾格里?就是长生天对吗?我想起来了,你以前和我说过你家祖上是黄金家族首席萨满的贴身侍卫,后来因为护主有功被赐包尔之金姓,所以你们一直还信萨满教对吗?难怪你今天穿的这么隆重。”

“是的,你记得真清楚我的朋友,建国之前我家的先辈还只能偷偷信,但建国之后信仰自由了,我们就可以像这样光明正大的祭天了,当然,我们家族的祭祀自然是没有以前那么隆重,萨满也只有我额布格半个,不过你还是会觉得有意思的,晚上有篝火晚会和摔跤大赛呢,哦哦,还有我们自酿的马奶酒畅欢!最主要的是,今天所有东西都免费!”巧那说完特意收回手跳起舞步来,那模样,妥妥的一代舞王没跑了。

“哈哈哈哈,那我们可真是太幸运了,我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他们都到了吗?”

“当然,你是最后一个了,不过他们也才刚到没多久正在换衣服呢。”

“换衣服?”不等文豪反应过来,他已经迎面看见了刚刚换好衣服的雪儿四人。

那是蒙古族的传统服饰,小黑和许徒的长袍样式差不多,都是黑色调再辅以金色的漂亮花纹,长袍右开襟不开权,袖长口窄,兴许是夏天的原因所以衣领是低领而不是传统的高领,腰间系着一条红色的腰带,下身是皮裤与高筒靴,腰间还插着一把蒙古小刀,看起来还真就像个豪迈的蒙古汉子。

当然,文豪只是瞟了一眼两个男同袍就收回了眼光,雪儿和楠姐才是真正的赏心悦目啊。

雪儿与楠姐身着一篮一红两种绸缎长袍,长袍的衣领袖口胸襟下摆等留白部分都刺有精致美丽的图案,腰间束有一条红色的腰带,这个必须得束,在蒙古的习俗中只有已婚妇女是不束腰带的,她们的衣服有别的设计,而雪儿的一头长发被编成了麻花辫,麻花辫之上还有各种绸缎做成的装饰,手上脚上耳朵上也都带有华丽的首饰,而楠姐就更厉害了,直接梳了十根辫子,每根辫子上都缠着一束红色的绸缎,此时的她正有些兴奋的旋转着身体,那些红色的绸缎就好似燃烧的火焰一般流动起来,看起来美极了。

“怎么样,我帅不帅~”这边还在欣赏着美景呢,小黑就走上前来一脸嘚瑟的道。

“起开起开。”文豪不耐烦的摆摆手,然后绕过小黑走到楠姐两人身前竖起大拇指道:“美极了!”

“算你有眼光~”杨心楠一挑下巴满意的道,随后还提起长袍的边缘转了一圈,而雪儿则低下头有些脸红的看着文豪偷偷笑着,但随后还是同样提起长袍转了一圈。

“啧,真是个重色轻友的家伙。”小黑一撇嘴嫌弃的道。

“去去去,一边玩儿去。”文豪刚刚准备的一万字浪漫发言被打断了。

“你也得去换衣服了,祭天马上开始了,我阿布在里面等你呢,他会教你怎么穿的。”巧那看一眼时间,便直接推着文豪就把他弄进了敖包。

“鹰叔!好久不见!”一进敖包,文豪便看到巧那的父亲包尔之金哈日查盖正在摆弄一套衣服,之所以叫鹰叔,是因为文豪等人曾经一直叫哈日查盖叔叔,大家都觉得麻烦,哈日查盖便让文豪等人直接叫他鹰叔,这就是哈日查盖在蒙古语里的意思。

“喔!你来了小豪,快点来把衣服换上,今天你们说要来的时候那小狼崽别提多高兴了。”鹰叔豪迈的拍拍文豪的肩膀,拍的文豪直咧嘴,鹰叔年轻的时候是族里最好的搏克手,一个人有文豪两个宽,个头也和儿子差不多。

然后文豪就跟个芭比娃娃似的被动穿好了衣服,然后两人发现就算是最小号的他穿着也有些大了,只好把腰带紧了又紧。

“哈哈哈哈哈,你穿上咋个跟穿睡衣似的。”文豪出来的一瞬间,小黑就指着他的鼻子嘲笑道。

“你懂个屁,我这是宽松版型的!再说瘦能怪我吗?我光吃不长能怪我吗?我可是个作家!作家就该是这个体型!”

“哈哈哈哈,明明和我们是一个样式的你糊弄谁呢,看来只有我和图图这样真正的勇士才驾驭得住蒙古服饰,你嘛大文豪,还是去穿苏格兰裙裤吧~”

“我似乎听到有人在说勇士?”小黑话音刚落,鹰叔便从敖包里走了出来,寻声看向小黑的时候眼睛一亮便上前拍着他的肩膀道:“你不说我还没注意,你这体格完全可以参加摔跤大赛啊!很好,我马上就帮你报名!”

目送鹰叔兴奋的走远,小黑的面部表情用最快的速度发生了变化,本来就黑的脸现在更是直接变成了铁青色。

“噗哈哈哈哈哈,加油喔‘勇士’~我一边拉手风琴一边给你加油啊~哈哈哈哈。”文豪拍拍小黑的肩膀幸灾乐祸的道,说完还哼着小曲蹦蹦跳跳的做出拉手风琴样子跟着鹰叔向祭天的地方走去。

“你如果倒的够快,应该就感觉不到疼。”许徒也拍拍他的肩膀一脸同情的道。

“虽然一定会输,但你可以做到尽量不那么丢脸,加油弟弟!姐姐相信你!”你真的确定你相信他?

暂时没时间去计算小黑的心理阴影面积了,因为祭天马上就要开始了,巧那的爷爷已经身着隆重的萨满服饰在祭台前做好了准备,本来是要去寻一个风水好的山坡的,但这里是城市郊区,而且萨满教本来便有许多东西已经失传了,到了现在的祭天仪式已经是简化过多次的,要知道以前祭天大多可是国家行为,巧那家祭天的主要目的其实就是祈祷一家人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生意顺利阖家团圆,主要是有一个机会能让一大家子聚在一起过上一个团圆夜,这其实和国人的春节元旦没啥区别。

抵达祭天场所,众人全都安静的席地围坐在老萨满身边,没一会儿,闭目养神的老萨满便起身打起神鼓来,鼓声响,人起舞,老萨满一边跳一边唱起悠扬的蒙古歌谣来,巧那悄悄告诉文豪歌词大意是感谢长生天在过去的一切赐予,并祈求长生天在接下来继续护佑着他的子民,为此子民们将献上最纯洁的礼物。

舞蹈结束,早已准备好的蒙古少女们将封装好的美酒与鲜奶等等非肉质的食物摆上祭坛,随后一头脖子上戴有彩色布条的纯白羊羔便被两位勇士带到祭台前,就在文豪以为马上要发生血腥的一幕时,两位勇士却只是按着羔羊跪倒在地磕了九个头便重新将它抱回了羊群。

“巧那,巧那,这羔羊不是送给腾格尔的吗?怎么又没宰杀还放回去了?”文豪捅了捅旁边的巧那小声问道。

“嗷,这是白祭,刚才羊脖子上挂的是色得尔,也就是神圣的标记,那只羔羊已经是属于腾格尔的财产了,我们不会再宰杀它而是让它活到自然老死,你没发现祭品里都没有肉吗。”

文豪闻言一愣,随后撑着下巴开始了思索,思考一会儿之后他突然咧嘴一笑,今天果然没来错地方!他现在已经有了绝佳的灵感!不过具体细节还得等一会儿去问问虎爷爷,也就是巧那他爷爷包尔之金斯钦巴日——智虎。

祭天仪式到这似乎就结束了,因为满头大汗的虎爷已经回敖包换衣服去了。

“巧那,咱接下来干嘛?我已经闻到烤全羊的香味了。”小黑摸着肚子都快馋的流口水了。

“等我额布格出来你就知道了。”

虎爷并没有让人等太久,没用几分钟就重新回到人群之中,只见他高举起手中的酒杯,众人也随之起身,再巧那他奶奶给每个人倒上一杯马奶酒之后,虎爷发话了:“亲人们!朋友们!我知道大家都不喜欢废话,那么便干杯!让一切话语都融在酒中!巴勒介!”

“巴勒介!”浓郁香甜的马奶酒下肚,文豪只感觉一股暖流自胃部升起——爽!

“那么接下来,有请我们的搏克勇士来到我的身边,一会儿我们将一边吃肉喝酒!一边看我们的勇士们摔跤!而今年的摔跤大赛冠军将会获得永远的包尔之金之花——我妻子的香吻一枚!哈哈哈。”虎爷说完自己先笑了起来。

“呜!呜!”人们也都笑着发出了嘘声。

“这死老头子一天到晚没个正行!”奶奶,你脸笑的都快开花了!

“咳咳,将获得现任包尔之金之花——我孙女的香吻一枚!”

“嗷!嗷!!嗷!!!”

“以及一张2080钛的显卡!”

“嗷嗷嗷嗷嗷!!!!!”

“你们这些小兔崽子,我孙女的吻还不如显卡吗,哼!出发!”虎爷走到搏克勇士们身前就是一人拍了一巴掌脑门,随后大手一挥,潇洒的转身便向最大的敖包走去。

这敖包是平时给那些大公司聚会准备的,坐下上百人都绰绰有余别说这几十号人了,敖包里有专门的舞台可以供搏克手们摔跤,装饰的也像是曾经的蒙古王账,逼格绝对的高,而且最主要的是——有空调啊!

敖包正中烤着一只全羊,被烤制的金黄色的羊肉正发出卡兹卡兹的响声,诱人的味道弥漫在敖包内让人人都在吞口水,当然,菜不止这一道,厨房里还有很多,但这是绝对不能少的主菜,外面都还有几只烤着呢。

蒙古人是非常热情好客的,这从文豪等人的位置就能看出,虽然大家都是围着舞台席地而坐,饭菜会在分好之后放到身前的矮桌上,而他们被安排在舞台正前方中央最好的位置,和虎爷等长辈坐在一起,这让他们感到受宠若惊与无比的荣幸,因为巧那在摔完跤之后都会坐到靠边的位置去。

“年轻的朋友们,让我和我的家族一起举杯欢迎你们的到来!谢谢你们过去对小狼崽的照顾,包尔之金一家永远是你们的朋友!”虎爷说完勾住文豪的肩膀,举起杯子向几人示意道,其余族人们也同时举杯,这让文豪等人更加的受宠若惊了。

“感谢您虎爷爷,我们也会永远将您一家当做是最好的朋友!”文豪连忙举杯道。

“哈哈哈哈哈,好!巴勒介我的朋友!”

“巴勒介!”

一杯酒下肚,不等文豪等人再感谢虎爷的好客,消失有一会儿的小黑便已经登上了舞台,只见他头缠红头巾,赤膊着上身露出一大托腹肌强颜欢笑的看着对面八块腹肌的巧那。

“准备!”担任裁判的就是今晚的奖励,巧那年方二八的妹妹娜仁,人如其名,她笑起来就像是阳光一样,再加上她头上戴着一朵刚刚摘下的娜仁花(向日葵)承托着她那白皙的皮肤,难怪那些搏克手们要嗷嗷叫了。

随着这一声令下,两人双手握住对方的臂膀,头低下几乎要贴在一起,小黑在这时挤眉弄眼的悄悄开口道:“巧那,咱们是好朋友对吗?”

“放心,我给你个痛快!”

“开始!”

小黑:?我想说你能不能让我多站几秒来的?

“噗通!”小黑只感觉手上脚上腰上同时传来一股大力,然后他就看到敖包顶了。

“哈哈哈哈哈小黑,秒杀啊!干得好巧那!”

“噗弟弟你没事吧噗哈哈哈哈哈哈!”

“你看是不是就不那么疼了。”

“哈哈哈,巧那,你欺负别人不会摔跤啊!”

“巧那哥你也不知道让着点别人!”

托小黑的福,人们更加的快乐了,而在这幸福快乐的气氛中,众人一边吃着喝着一边看着巧那成功捍卫了妹妹的初吻并在脸颊上收获了一道口红印与那让人魂牵梦绕的显卡。

“2080!!”巧那一只手举起来扶着妹妹坐在自己手臂上,另一只手高举显卡宣誓着自己的胜利,这货以前读高中的时候打篮球就可以隔扣别人了,是真的生猛。

话说回来以前的奖励都是羊羔啊牛犊啊皮草什么的,年轻的冠军们都是一副可有可无的样子,结果今年与时俱进反而所有人都嗨起来了。

“臭小子,快放你妹妹下来吃饭!”

晚饭吃了大概两三个小时才结束,文豪整个人都喝的醉醺醺的,期间他拜托虎爷聊了很多蒙古的故事,一边听一边用手机在记,虎爷是讲的特开心,他是听的特开心,两人也算是琴瑟和鸣的忘年交了,就是虎爷讲一段得喝杯酒,这是文豪喝的醉醺醺的主要原因。

吃完饭,那自然就是篝!火!晚!会!

“嗝,虎爷爷,嗝,我是真喝醉了,嗝,跳不动了,嗝。”文豪摇头晃脑的连连摆手道。

“喝醉了才跳的好!巧那过来,咱们带小豪跳舞去!”虎爷豪迈的一招手,巧那便屁颠屁颠的走过来。

“321起!”虎爷和巧那一左一右便将文豪举到了两人肩膀上坐着径直走到火堆旁跳了起来。

“hohoho!”文豪举起手兴奋的大喊起来,朋友的热情比这团篝火还要旺盛!

他的视线旋转着,旋转着,他看到楠姐如火中的精灵一般热情的舞蹈,他看到雪儿跟在人群中含蓄而开心的笑着跳着,他看到小黑怪叫着脱下上衣举过头顶挥舞,他看到许徒和朋友肩搭着肩起舞。

文豪的脑子里突然闪过很多东西,如任何民族都有灿烂而美好的文化,如自己有幸能拥有一个蒙古的朋友,但最终,文豪的脑子里只剩下了一句话,于是他弯腰抢过小黑手中的酒杯,高举着大喊道。

“巴勒介!耐志!”

十八章*

第十八章你们还需要求他?

当第二天早上文豪被闹钟吵醒的的时候,他只感觉自己一个头两个大,脑袋里像是装了个铅球一样沉。

厨房传来轻微的响动以及一阵香气,看来今天不用自己做早饭了,文豪呆了半晌才迟缓的往自己头上套着衣服,还没套到一半他就又倒下去睡着了,正好不用拉窗帘。

“大文豪,大文豪~快起床啦~”阳诗雪将刚刚煮好的黑米粥放在文豪的床头后轻轻推着文豪道。

“五分钟!再睡五分钟!”

“你再不起来我可走了。”

“真男人文豪!从现在开始活力一百分!啊,头好痛,感觉口水都变成马奶酒了。”文豪闻言立马坐起身把衣服穿好,竖着大拇指就帅了五秒钟。

“哈哈哈,那纯爷们大文豪,你先把这颗解酒药吃了,再喝粥压下去,如果实在感觉难受的话今天特许你休息一天~”

“真的啊!谢谢亲爱的,你可真是我的贴心小棉袄~不过还是算了吧,我吃了东西再休息一个小时就差不多,你不是说凡事贵在坚持吗,再说我文豪岂是宿醉能打垮的?”文豪说着就说着就想动嘴,小朋友们千万不要学习。

“臭死了快去刷牙!今天都不许亲我了!”雪儿一脸嫌弃的推开文豪的猪哥脸。

“哈”文豪闻言大惊失色,连忙捂着脸哈了一口气啊是宿醉的香气。

甜蜜的狗粮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当雪儿去厨房准备午饭的时候,文豪已经感觉好多了并坐在电脑前。

让东方风暴再一次席卷世界吧!

(经历了昨天的节日还不写写大草原简直就是浪费生命,更何况我本来就是这么打算的,既然代博云都有队友,那大帝自然也得有队友,狼不与狗为伍,大帝的队友自然也得是大帝,都是历史闻名的人物,我应该不需要做太多介绍,可以直接用一章让他们出场,然后西征!西征!解放全人类!解放全世界!呕马奶酒的味道又翻上来了)

鄂木斯克,市政府大楼。

“尊敬的狼族大帝,您所爱之人的消息已经锁定了,根据您提供的消息,我们委托在南方的华夏帮助我们寻找刘若欣女士,在华夏一共有五十二万余名为刘若欣的女性,其中排除掉为恶受惩戒者还剩三十余万人,再剔除掉从未居住在山村中的人之后,我们还剩下三万余人的目标,其中两万九千余人已经接触过,只剩下几百人暂时不在华夏境内,但我们已经联合派人寻找了,相信不需要太久就能找到这位女士。”梅列茨科夫腰杆笔直的站在小白身前不卑不亢的道。

“很好人类!你没有说谎!我很满意并十分感激你们的帮助,待我见到她,我将会以个体形式永远庇护你们。”小白闻言毫不掩饰喜悦的咧嘴笑道,哦,实际上他掩饰了,因为他忍住了没有摇尾巴和舔面前这男人一口。

“那将会是我们永远的荣幸,我们同样会是最忠实的盟友,但在根据您的要求寻找您的敌人的时候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在俄国英国与美洲澳洲等白人定居的国家彻查了偷猎者,但却并没有发现您描述中的那些在华夏杀戮狼群的人,所以我们怀疑他们很可能是欧洲人并且已经投入了撒旦等三位邪神的麾下,而欧洲列国为了生存大多都臣服于邪神之下,只有俄国与英格兰借助地利还在苦苦支撑,因此我们可能无法寻到您的敌人除非”

“除非干掉那些邪神,对吗?”小白的面色严肃起来,一双眼睛也微微眯着开始闪烁起危险的光泽,他知道面前的人没有撒谎,所以这才是最棘手的事情。

“是的狼族的大帝,如果”

“人类,你应该知道,我不会真的为了一己私欲而让整个族群陷入残酷的战争之中,我们狼族不喜欢废话,如果想要让我参与属于你们人类的战争,那我需要更多的利益来安抚我的族群,而且你要知道,狼唯一的天敌,就是人。”小白说完之后并没有看元帅,而是看向了办公室内室的木门。

“失礼了尊敬的狼帝,我并非有意闭门不见,喔不过我想您应该能够看到我内心的想法,谢谢您元帅,接下来就让我来与狼族的大帝交涉吧。”木门内的人本来也没有躲藏的打算,他只是需要安静的思考一会儿整理自己的筹码,因此在被小白点破之后自然的开门走了出来道。

“我明白了彼得先生,需要我先退下吗?”元帅向来人敬礼之后问道。

“当然不用,有什么作战计划是元帅不能听的?哈哈哈,尊敬的狼族大帝,我是彼得阿列克谢耶维奇罗曼诺夫,我的子民们喜欢叫我圣彼得或是彼得大帝,但我更喜欢人们称我为彼得同志或是先生,这样会显得很亲切不是吗,因为我们现在是完美的共,产,主,义,这个世界简直就是这完美制度的温床!能够认识列宁同志是我一生最大的荣幸,但我又不能剥夺人们的言论自由,因此我只能承受这当不起的称号。”来人身高至少两米有余,仪表堂堂气度不凡,他仅穿着一身简朴的黑色西装没有佩戴任何饰品,这便是圣彼得,俄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皇帝,也是俄国人们公认的大帝,虽然现在已经是彼得同志了。

(哇,突然感觉压力好大,我会不会把这几位历史闻名的大帝写崩,他们的生平我基本是查资料看的,不不不这样绝对不行,我得去买几本传记,对于任何国家的伟人都应该给予应有的尊重,我不能去歪曲他们的灵魂,最多是根据时间流逝和环境变化合理的改变他们的一些观念和看法,啊,这几章可能会很难写了,先把这三章的草稿写出来,然后用最快的速度看完人物传记之后再综合修改吧。)

“俄国的大帝,您应该知道我们的习惯,所以一切都直说吧,您知道我能看到的。”小白坐在地面冲彼得点点头道。

彼得闻言微微一笑,随后一打响指,全息投影启动,整个空间瞬间发生了变化,那是一片草原,草原之上是无边无际的庞大军队,画面加话语总是会直观许多不是吗。

“这是俄国这次准备的军力,共计五亿大军其中不包括自走式弩炮或是其他自走冷兵器载具,我们有一亿哥萨克骑兵与熊骑兵等最精锐的骑兵,包括列宁格勒保卫战将士在内的俄国最精锐步兵军魂三亿,自愿参战的将级及以上英魂一亿人,是俄国可以出动的最大战力,而我也将率领俄国的名将伟人们亲临前线浴血作战,这是俄国人民的诚意,我们已经生活在毒潭之侧太久了,久到我们必须将之铲除!”随着彼得大帝的话语,画面不停的在各个兵种间切换,俄国强大的底蕴亦随之展现在小白的面前。

“不够,我了解过你们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邪神有多强大,你们自身的恐惧和罪恶成为他们的养料让他们茁壮成长,所以还有什么筹码一起拿出来吧。”小白一点想要西征的冲动都没有,说再多这目前都是人类的家事而已,三大邪神还没有成长到可以威胁全世界的地步,他自己的私怨丝毫不会影响他做出正确的决定。

“这是自然的,我们非常了解那三个邪神的强大,但我们的盟友绝对不会让您失望,当战争打响,伊丽莎白女帝会率领强大的日不落舰队横扫邪神势力范围内所有沿海地带,而且女帝已经与英吉利海峡的海族达成契约,他们会共同将海拉牵制在欧洲沿海地带,随后,退守北非的凯撒大帝与亚历山大大帝将会率领所有人展开反击,我的意思是,背井离乡的所有希腊与罗马人都将为故乡而战,他们会与哈迪斯全面开战让其根本无法分身,也就是说我们西征之时只会面对撒旦的势力,这将极大程度提高我们的胜率,随后,我们的共,产国,际战友华夏将在始皇帝的带领下派出半数的斩王殿成员得以补完我们的高端战力并派出一亿精锐远征军,而只要您答应参与这次作战,我们便只少最后一块拼图了。”

“狼族能得到什么?”

“若是狼族愿意帮助我们作战,那么包括华夏在内的所有参战国以及被解放的欧洲各国将以灵魂起誓永不与狼族为敌,除非狼族主动伤害我们,同时我们将颁布律法无故主动杀戮狼族者将处以一亿年以上的刑期,同时狼族可以在我们的任何城市和人类一样生活,狼族在各国境内的资源交换都将享有九折的优惠,同时我们愿意在战后完全按照狼族的意见修建任意形式的狼族首都,并且每伤亡一位狼族将士我们都会给予赔款,并且在战后狼族将获得所有战利品的三成,这些都是狼族参战的主要酬劳,余下的细节我们已经列成清单您可以随时查阅。”饶是彼得大帝在说完之后都略有紧张的看向小白,这已经是欧陆人民所能承受的极限了,毕竟狼族虽然是最重要的潜在盟友,但其他如那些没有大帝的海族等等其他前来助战的盟友同样需要利益的划分,并不是欧洲人自己要那战利品,他们只要家。

“剩下的那块拼图,是哪一位?”小白已经有些心动了,但他不可能立马答应,他还需要回去和狼皇们集体商议此事。

“那是并不逊于华夏的人类最强大的两股力量之一,也是狼族最好的朋友,来自草原的游牧之民,但他们在这个世界已经鲜少进行战争,他们的萨满教义让他们尊重这个世界的每一种生物,他们认为万物皆有灵,而到了这里他们发现自己所信仰的一切都实现了,这导致辽阔的蒙古草原是这世界上唯一所有生物共存的地方,这些原本以牛羊肉为生的游牧民自来到这个世界后从不吃肉,他们只会通过虚拟世界和合成食物感受肉的滋味,因此想要请动他们可能会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但如果我们有了您的”

“哈哈哈哈,你说成吉思汗他们啊?你还需要求他们去打仗?他们的灵魂早已饥渴难耐了,相信我,狼族和他们关系一直很好,战争就是他的宿命,如果让他知道你们要发动一场你们眼中必胜的正义之战,那你只管告诉他。”小白不等彼得说完便笑着打断道。

“七天后,黄金大帐再见,到时候会给你们答复。”

狼原

辞别彼得之后,小白用最快的速度回到了位于蒙古草原内的狼族圣地,并立即召开了种族会议。

亲自到场的狼皇共有一百三十二位,距离太过遥远的皇者们也通过各种方法投影到了会场,狼族竟然足足有上千位皇者,这就是生存至今的古老种族的底蕴,亦是欧陆千方百计拉拢的根本原因,而小白在皇级时曾与每一位狼皇战斗并取胜,这便是它能够成为大帝的至关重要的一环。

“大帝,高卢狼皇带来了一些邪神的情报。”一位毛色漆黑如墨双瞳金黄的狼皇开口道,它是小白的首席幕僚,亦是自远古就存活到现在的古老皇者——墨菲,没错这狼叫墨菲。

“请说吧雷诺,让我们看看这些邪神到底有多么的强大。”小白闻言向雷诺的投影点点头道。

“遵命我的大帝,这三位邪神在人类的神话中是地狱之主,而与华夏被干掉的阎王不同的是,阎王在华夏人眼中更多是一位公正的判官形象,并不具有太多强大的力量,且阎王的影响范围只在少数的东亚国家之中,且他诞生没有太久就被华夏人干掉了,因此他其实并没有成长起来,但欧洲的三位邪神却截然不同了,他们诞生自北欧神话,希腊神话与基督教,人类本身对其的看法就是拥有强大力量的邪恶神灵,而且他们的影响范围更广,所能从人类的恐惧与信仰中所获得的力量就越强,而欧陆大陆的人民在数次起义失败之后已经彻底被征服,最后一次起义中法国的拿破仑大帝更是为了掩护子民撤退被邪神围攻致死,随后欧陆人类被圈养了起来生活在恐惧之中成为了邪神的力量源泉,他们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变的更强大,没人知道他们现在有多强,而那些原本应该受到制裁的人类也全都加入了邪神的麾下成为他们的爪牙,因此一旦战争打响,整个欧陆都会被迫与我们作战,我们要面临的敌人远超我们的想象。”

随之雷诺的话音落下,在场的所有皇者们都皱起了眉头,但没有一狼开口议论,他们都在等着自己的大帝思考。

良久,小白才看向墨菲道:“墨菲,让幕僚们测算一下我们动用欧亚大陆帅级以上的力量单独面对撒旦的胜率,然后再测算一下加上己方人类的胜率,在不把撒旦的个体战力包括在内的情况下。”

“如您所愿我的大帝,一小时内我们将给您答复。”

“很好,那么人类所能提供的条件诸位也都已经看过了,诸位有什么想法可以畅所欲言了。”随着小白的话音落下,狼皇们开始低声议论起来,随后一位西伯利亚狼皇举爪示意。

“诺维斯基皇,请说吧。”

“如果要参加人类的战争,我认为我们应该索要所有不为生存而屠杀过狼族的罪人,我们完全可以接受生前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但我们无法接受人类为了所谓的金钱杀戮我们,让我们亲自给予那些贪婪者制裁,还有人类必须承诺战时我们有绝对的自主权同时狼族绝不会充当先锋,这场战争毕竟只是人类的,我们不能为此付出太多族人的生命。”

“复议!”众狼皇们纷纷点头,他们对人类可谓是一点好感都没有,就算愿意出征那也是卖小白的面子,多半是出工不出力的那种。

“复议!”

“嗷呜!嗷呜!”

小白平静的环视四周,它视线所及之处的皇者们纷纷安静下来,扫视一圈下来会议场立马重归安静。

“同胞们,你们好像误解了什么,邪神们目前还龟缩在欧陆只是因为他们不够强大,还没有向兽族出手同样也只是因为他们不够强大,当他们彻底征服人类的世界,你们认为距离征服整个世界还远吗?人类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我不想狼族成为那颗卵,各位皇者,难道你们想吗?”小白说完之后再一次环顾四周,他能从这些皇者的心中看到犹豫与将信将疑,因此他决定再加一把火。

“狼族从不会未战先怯!诺维斯基皇的两项条件我会如实告知人类,但与之相对的,我决定不要那三成的战利品,我们要人类共享他们现在与未来所有的科技!而这些科技将让我们的族群蓬勃发展,也将让我们的子民更加幸福且无忧无虑的生活下去,人类若是愿意答应我们的条件并以灵魂立誓,我们又为何不可一战呢?若是能牺牲自己换来整个种族的未来,那么我必将每战争先至死方休!各位皇者,可敢与我一同陷阵!?”小白的话语其实并不显得慷慨激昂,甚至他说话之时的语气都一直很平静,狼族不吃那套虚的,他们没有人类那么复杂的心思。

狼皇们没有开口,他们沉默的思考着,但小白知道他们会答应的,因为没有一条狼会被仇恨影响判断,族群的利益在他们心中永远高于一切。

“嗷呜!!”

因此,当第一声狼嚎响起,小白便彻底放下了心中的大石露出了笑颜。

“嗷呜!!嗷呜!!”

群狼咆哮,他们已经做出决定。

“哒哒哒哒。”孤单的马蹄声突然从远处传来,小白邀请的客人到了。

“哈哈哈哈,狼帝!我是不是错过了最精彩的部分?”人未至声先到,洪亮豪迈的话语宣誓着一代天骄的莅临。

“好久不见了大汗,战一场?”

“哈哈哈哈,战!”

“啊~~累死我了。”伸个懒腰,文豪满意的点点头,大帝们都按照计划简单的出场了,虽然由于一开始不小心忘记了拿破仑导致把他写死了,但死的光荣伟大啊!虽然原定计划的一代天骄出场秀推迟到了一下章,但这都不是问题,反正也没人知道我这章准备写这个,接下来就等看完人物传记再细致修改了,一天的时间真是越来越少了。

十九章

第十九章你得能回答上来

吃过午饭,为了能更贴合实际的描写各位大帝,文豪决定去一趟市立图书馆买几本资料回来,雪儿则因有事先行离去。

市立图书馆距离文豪家并不远,出门步行五分钟就可以坐公交直达,前后加起来不超过二十分钟,在公车上文豪不经意的在想,还是代博云方便啊,周围的人物要么是自创的要么是华夏本土熟悉的伟人,大帝这边不光要查资料,甚至来说还得研究一下欧洲三大神系和地理,是真的得殚精竭力了。

抵达图书馆,还没去找人物传记,文豪便先被排列在一起挂在墙上的地图吸引了,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那便是西班牙的地形,在地图上西班牙与法国接壤的地带是连绵的比利牛斯山脉,虽然水陆很发达但陆路完全可以说是天险,而西班牙在历史上又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海军强国之一,如果俄罗斯和英国能凭借地理条件坚守,那么让西班牙沦陷就显得不那么合理了,而意大利与希腊半岛虽然同样是连接欧陆的地带群山坏绕,但作为哈迪斯的本土沦陷了也解释的过去,更何况基督教同样发源于罗马了,是重灾区中的重灾区。

文豪一边看心中一边开始做着修改,他不应该让罗马帝国与希腊城邦的人民全部退守北非的,西班牙作为历史上罗马帝国的领土之一也应该有一大部分退守此处才对,还有游离与意大利半岛之外的撒丁岛与科西嘉岛,除去海拉以外另外两大邪神的海军不应该比人类强大,人们完全可以守住海岛,凯撒应该带陆军从西班牙进军反攻向南部法国,再找一个合适的人选带领罗马海军直插摩纳哥打通进攻北部意大利的道路。

而希腊则有数量庞大的不与大陆连接的岛屿,这些都可以作为希腊人反攻的基地,可以走海路兵分两路一路从希腊群岛出发先夺回雅典建立桥头堡,一路从北非tns出发登录西西里岛与罗马军队相呼应。

除此之外文豪也在脑子里构思起了俄罗斯与英国的进攻路线,这是对着百度上那些巴掌大小的地图根本想不到的东西,这让文豪意识到如果自己不看人物传记仅凭查到的资料就去写一个伟人那绝对会贻笑大方。

这幅地图必须买!一看标价六十八,文豪鼻子一抽咬牙拿了一副新的欧陆地图,他决定大致上借鉴现实世界的地理地形,比方说国家和城市的分布与主要地理特征,但由于死后的世界是比现实世界大了无数倍的世界,文豪可以自己创造出许多现实中不存在的河流与山脉之类,这样既方便读者理解,也能方便文豪写,如蓉城是盆地中的平原地带,这种大的地理环境不会变,但很多小的细节完全可以由文豪自己来想。

拿起地图,文豪再找到欧洲历史人物传记区,这一次主要是来找彼得和伊丽莎白的传记,凯撒与亚历山大的传记甚至影视作品文豪早就看过了,成吉思汗就更不用说了。

“《彼得大帝》居然要九十八一本?有没搞错,凯撒才值二十五块呢!哇伊丽莎白也要五十,凯撒你被看扁了啊凯撒!不过这本凯撒的传记我好像没看过,反正不值钱买了吧,我脑子里的凯撒都要被rb人变成一个带花环的胖子了,还是三颗星的。”文豪一边嘴里碎碎念着,一边忍痛拿着书交了钱,至于标价一百二十八的精装版亚历山大,原谅他自主性选择没有看到并将征服王的戏份-100。

暂时没有买宗教方面的书,因为相比伟人各种神反而在网上有详细的资料,毕竟他们是设定出来的并不是真实人物,没有灵魂只有文字。

文豪没有借书的习惯,他要看书一定会买回来并在看完后小心的收藏起来,这也是他小时候的三国现在还在书架上的原因,他很爱书。

吸着凉风走出图书馆,文豪觉得自己这个月又要吃土了,这就是知识的代价啊。

用最快的速度回到家,刚一进门文豪就闻到了熟悉的香味,是是文式祖传小米辣烧鲫鱼!老爹回家了!

“爸!你啥时候回来的?真香啊,好久没吃了。”文豪将书放在电脑桌上后走进厨房喊道。

“丑儿回来啦,又上哪玩去了?我这也才回来没多久呢。”老文闻言回头笑着道,他和文豪几乎一般高,若是把脸上的胡子与皱纹去掉那就是文豪本人没跑了。

“玩啥啊,我现在除了周六的聚会都不出去玩了,我买书去了,写书要用的,妈呢?妈怎么没回来?”文豪口中的妈是他的养母,自两岁那年父母离异便是养母雷建年将她拉扯大,文豪叫她一声妈完全是应该的事情,而或许对于别的小朋友父母离异是件很难受的事情,但对于文豪那浪漫的脑子来说,爹妈都去追求爱情了蛮好的,而且最主要的是——过年钱x4。

老文闻言没有立即回话,而是转过头继续烹制着鲫鱼答非所问的道:“看来你是真的很喜欢写书,以前上学的时候都没见你主动买过什么资料,给你买个教辅材料你还一脸的郁闷。”

“那是,这可是我从小的梦想,现在高考没考好反而有一种解放了的感觉。”

“嗨呀你小子还有脸说,知道为了你读书家里花了多少钱吗,要换别的家长听到你这话不给你吊起来抽才有鬼了。”老文说完便转过头举起锅铲作势要打。

文豪见状连忙举起双手笑着道:“投降投降,可你不一样啊,你是如父如友的好父亲啊,你肯定会支持我的对吧~我拿到稿费给你买劳斯莱斯啊~”

“去去去一边玩儿去,就你那八字没一撇的稿费能给我买条烟都不错了。”老文佯怒着就是一个脑瓜崩弹在文豪脑门上,但不经意间微微翘起的嘴角暴露了他的内心活动。

“你要信我啊,你给我取这个名字不就是暗示我光宗耀祖拿诺贝尔奖吗?”文豪一脸真诚的道。

老文闻言细细一想,当年好像是根据老大文伟的伟字翻字典找的近义字,但在儿子面前这是绝对不能暴露的,所以他面露高深的淡笑着点点头,再拍拍儿子的肩膀,反正我没说话,意思你自己想去吧。

不过文豪明显不咋在乎老文的心理活动,自家老爹啥情况他还能不知道吗,但他发现老爹还是没跟他说妈的事,所以不由得有点担心的道:“喂爸,我妈到底啥病啊要在海南待那么久,高考的时候你们不告诉我能理解,现在考完了你总得告诉我吧?”

挥舞的锅铲微微一滞但很快恢复如常,老文背对着文豪大大咧咧的开口道:“唉,你说这个啊,你妈那是风寒,是骨头上的毛病很难好,之前不告诉你不是怕你分心吗,这病还蛮恼火的,在天冷的地方待久了说不定有生命危险,不过在那边是基本不会发作了,你妈现在好得很呢,认识了一帮时髦的老太太天天出去玩。”

文豪闻言放下了一颗心笑着道:“这样啊,那就好,怪不得最近都很少跟我打电话了,话说文总今天不出去潇洒潇洒?”

关火,盖盖,一锅小米辣烧鲫鱼完工,老文洗完手转过头看向文豪道:“晚上自己吃,别热,热了就酸了,我出去潇洒了。”

“玩开心啊老文,别喝得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去你的,你给我老实写书,我等着你的劳斯劳斯。”老文说完便哼着小曲去换鞋,文豪笑了笑也准备去看自己刚买的彼得大帝。

“对了豪儿,我这个做爹的或许没办法给你提供太多帮助,但我知道写书,你一定要合情合理,当别人问你书中的某一段为什么这样写,你一定要答得出来,明白吗?”一边换鞋,老文一边语气严肃的道。

文豪闻言愣了一会儿,但很快便拍着胸脯笑道:“放心吧老爹,我是不可能写出来垃圾的,我写的东西一定会成功的!”

“哈哈哈,好!要做,就做到最好,就是要有自信!自己都不相信自己能做好的事情”

文豪:“你做他干嘛呢?”

父子俩相视一笑,随后再不言语。

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因战而生

老爹出门潇洒去了,文豪便迫不及待的将地图贴在了电脑后方的墙上并掏出铅笔开始写写画画,直到地图上画满了箭头与x他才满意的点点头,初步战略基本上搞定了。

随后他开始看《彼得大帝》,这是最贵也是最厚的一本,也是他当务之急需要了解的一位大帝。

书中不知岁月,文豪这一看便一直看到晚上八九点肚子抗议,放下差不多看了一半的书,文豪一边解决着伙食问题一边陷入了沉思,圣彼得根本不是他想象中的圣彼得,与之相反,从书中前半段来看,彼得完全当不起这个圣字,并不是说他不够伟大,相反没有他俄罗斯永远无法崛起,而是他让俄罗斯变强的方式太过残暴。

彼得幼年便与伊凡一起登基称帝始创了俄国的双头鹰政策,但大权却被姐姐摄政王索菲亚一人独揽,这个时期的彼得便已经显得十分聪慧,但与之相对的是他的胆小与易怒,而在彼得成长的过程中,他其实一直在耗费人力物力寻欢作乐随性而为,但也正是他对快乐生活的向往让他无比痴迷西方的世界与大海,他没什么架子,他愿意与任何身份的人做朋友,根本不像是一位沙皇,甚至在他自己组建的游戏兵团中他扮演的角色是炮手。

而当彼得迫使索菲亚垮台独揽大权之后,他的一系列改革对当时的人民可以说是残酷的暴虐的,无数人为之付出生命,两次亚速战争更是伤亡无数,文豪不经会想彼得在睡梦中可曾因此惊醒,他是否在晚年回望之时看到自己满手的血腥而落泪,是否真的如谚语中说的那样屠得百万方为雄?文豪不知道,他还有一半没看,因此他暂时没有去修改前一章,但他知道一个道理,圣母是永远干不成大事的,这种人掌权只会使国家灭亡,比如说某位姓陈的女士。

思绪收回,文豪发现自己不知不觉竟然已经吃完了一大碗白米饭鱼却一动没动,忍着胀吃了几口鱼,文豪决定把它们留作宵夜,现在是时候写写大汗了。

(相传铁木真出生之时便握着一块如金铁一般的凝血,这似乎便已经注定他将征战一生,可这位一代天骄却最终死在了女人的手里,西夏皇后一口咬断了一个时代,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真的,不过成吉思汗一生都没有进攻南宋倒是真的,所以忽必烈就算了,成吉思汗是真的可以好好写写,而当东方的游牧之民与农耕之民联手,整个世界都将为之颤抖。)

金色的弯刀高高举起在阳光的普照之下发出灿烂的光芒,胯下战马已经脚踏疾风并将速度提升到极限,铁木真怪叫着便向小白发起强攻。

变化自如,小白庞大的身躯在瞬间缩小成正常大小,这是它最熟悉的姿态亦是单体战斗力最强的姿态,不闪不避,小白迎着成吉思汗便开始急速冲锋。

“铛!”清脆的金铁交鸣之声响起,利爪与弯刀直面相撞谁也奈何不了谁,而已经腾空而起的小白瞬息间临空转体便是用铁尾抽向铁木真的面门。

“咚!”沉闷的声音响起,铁木真举起手臂格挡,铁尾与臂甲相撞,成吉思汗反手就是一刀企图剁掉小白的尾巴,而小白的速度远远比他快的多,在相击的瞬间铁尾便化为绕指柔缠绕在成吉思汗的手臂上,并随着小白的下落猛然发力将铁木真灌在了地下。

完成这一切的小白并没有继续追击而是退回两步等待铁木真站起,这可不是歉让而是谨慎,铁木真见小白不来便笑着来了一个鲤鱼打挺,如果刚才小白真的扑上去撕咬绝对肚皮开花。

而大帝落马,战斗才真正的开始,因为没有一匹战马能够承受的住草原大帝的全力,哪怕是名为行空的马皇也不行,它现在已经毫不犹豫跑到几公里开外的狼皇们旁边一起唠嗑吃瓜了。

(两位大帝的魂器肯定是先天的,成吉思汗的倒是想都不用想就设定好了,那小白的呢?要根据狼的本质来设定吗?不不不这种东西不应该拘泥于种族而是个体,我应该根据小白的经历量身打造,而且一定要炫酷。)

“热身结束?”铁木真幸福的笑着问道,对就是幸福。

“我反正准备好了。”小白的嘴角也微微翘起道。

“哈哈哈哈那便来吧!”铁木真大笑着便将弯刀归鞘同时双手做出了拉弓的动作。

狂风在瞬间开始咆哮,一张长达两米铭刻着繁复而华丽图案的金黄色长弓出现在铁木真的手中,狂风在顷刻间平息,只因它们已经汇聚于弓弦之上化为了致命的利箭!

游牧与自由之器——追风已经预备好撕碎一切!

“嗷呜!!”黑夜笼罩大地,一轮孤高皎洁的明月悬挂于苍穹之上,在小白与狼皇们的眼中,那轮明月正散发着无比美丽圣洁的纯白之光,而在铁木真的眼中,那月亮却是猩红的如要滴下血雨一般的模样。

爱与恨之器——心已然当空。

“呼。”几乎微不可闻的风声响起,铁木真射出了第一箭,那箭无影无形,但与之完全不成正比的是它恐怖的威力,几乎是在瞬间,草原之上便被犁出一道几米深的沟壑,这沟壑根本望不到尽头,就好似一箭射向了地平线的另一端,而这还不算完,在狼皇们瞠目结舌的注视下,一道几十米高的龙卷风在天边开始了肆虐,别说射雕了,这箭完全可以射卫星。

但射不中威力再大也没什么卵用,小白的身影早已化作鬼魅般的幻影,就连狼皇们用尽目力也无法捕捉到丝毫,明月的光芒丝丝缕缕的映照着大地并化为源源不断的力量强化着小白的一切,这是以爱之名的祝福。

而在连续几箭落空之后,铁木真有些无奈的抬头望向那腥红之月,他知道该来的总会来的。

果不其然,铁木真眼前的空间瞬间破碎了,他发现自己已经置身于一处巨大的熔炉之侧,而在熔炉之前,他的子民们正欢声笑语的将各种武器倒入熔炉之中,再也没有战争了,再也不需要掠夺了,并且他的内心在不断重复暗示着——这都是真的,这都是真的!在浓烈的恨意之前战栗吧!

“不!白!你每次都给我看这个!!我恨你!!”但咆哮归咆哮,虽然铁木真看到了自己最害怕的东西但这根本无法困住他太久,放眼现实,他几乎是瞬间就已经清醒,并猛然弯弓指向下方,而小白的利爪也在此刻停在他的咽喉之上。

“唉,又是平局,我说你就不能换个幻象给我看吗?”铁木真叹口气撤销抵在小白脑袋上的风矢道。

“那要不下次给你看西夏皇后?”小白同样收回爪子笑着打趣道,他们的关系可以说是所有大帝里最好的了,要知道黄金家族的图腾就是狼,东方的大草原也是这个世界少有的众生和平共存之地,两人的关系可想而知有多好了。

“哈哈哈哈,这个不错,你下次要是用这个我保证不醒过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铁木真闻言却是毫不掩饰的大笑着道。

“呸,人类。”小白闻言嫌弃的退后两步翻着白眼道。

“历史记载,智人之所以能战胜尼安德特人就是因为我们更能生啊!这传统美德必须保持下去,哈哈哈哈,不说这些废话了,你这次叫我来是为什么?”

小白闻言先是笑了笑,随后用一种我懂你的目光看向成吉思汗道:“我给你带来了你最想要的东西,一场绝对正义且绝对必要任何人都无法置身其外的战争。”

铁木真闻言一愣,随后眉头一皱,然后掐了掐自己的脸,再抬头望望天,发现正是皓日当空风和日丽。

再又沉默了三秒之后,铁木真的脸瞬间像开花了一般道:“好兄弟!干谁!说话!”

“别这么快就答应,这是要屠神,你应该回去和”

“干他丫的!”

伸个懒腰,文豪满意的再看了一遍,他绝得这就是自己心目中的成吉思汗没跑了,当然一代天骄不可能这么儿戏,还是会和彼得等人具体交涉的,这就需要文豪尽快把手头的资料看完了,任重而道远啊,还是代博云好,又方便又好用,想他。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一章又是一章完美的过渡章节

“所以按照你的性格,是准备直接开打吗?我看你地图上战略路线什么的都画好了,你应该已经胸有成竹了吧大文豪?”次日清晨,雪儿过来看完文豪的小说之后笑着道。

“哈哈哈,这次你可没猜对亲爱的,我其实准备写一半一半的章节之后转到代博云哪里去的,这边的大幕已经拉开,那边的舞台也要准备好啊。”这一脸的得意都快写出字来了文豪。

“那这一半一半就是大帝写一半代博云写一半咯?你打算怎么写?快说给我听听!”

文豪闻言嘴角一勾意气风发的道:“别急别急,且听洒家慢慢道来,首先大帝这边啊,先是战争准备这些杂七杂八的后勤啦谈判啦之类的,不过那么多牛鼻人物,我觉得我只需要说谁谁谁负责什么就差不多了,反正都是很繁琐的东西,然后收尾就厉害了,我准备让几位大帝来个战前演讲,其他人都想好了,就伊丽莎白女帝我还没看书不知道怎么写先pass,虽然有点想让女帝说待我们归来我们的家人会为我们泡好一壶新摘下的大吉岭(说到这,文豪还专门举起茶杯优雅的来了一口,只不过他用的是喝啤酒的好汉杯在喝茶),但想想还是算了,亚历山大太贵了不想让他演讲,其他人的我基本都构思好了。”

“那大文豪,演讲一个我看看,演讲演讲,讲出来说不定有奇效喔!来个模仿秀怎么样?”

文豪闻言眉头一皱,随后突然起身负手缓步走到窗边,随后好像自带bgm一样转过身悠悠开口道:“我的战友们,同志们,我是彼得·阿列克谢耶维奇,大家尊称我一声圣彼得或是彼得大帝(文豪说到这里,缓缓将手放在胸前捏紧随后眉头紧锁一脸凝重)但我认为我受之有愧!(他突然面向西方伸手指去)因为就在眼前!就在我们的卧榻之所,污秽之物正在侵蚀!那些丑恶的怪物正在蚕食着我们的世界!西方的世界已经沦陷,而我们已然成为了最前线,而这一切却发生在我的眼皮底下!(他双目中似乎要喷出火焰,他的手掌开始用力拍打着胸口)我的怒火与愧疚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我,燃烧着我,告诉着我我不配成为一位大帝与一位圣者,而且我也知道,伟大的俄国人民不需要大帝!(他猛地张开双臂,随后缓缓放下,右手抽出腰间并不存在的佩剑指向前方扫视一圈,随后猛然挥剑向西怒吼道)我只是人民手中那把最锋利的剑!而你们!我的战友!我的同志!你们便是我的剑刃!伟大的俄国红军将再一起西征,曾经,我们每一次的西征都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而如今!当人类的文明之旗在撒旦的城堡高高升起,我们!将再一次终结一个时代!一个神的时代!乌拉!!!”文豪右手‘握剑’左手握拳高高举起结束了表演。

“乌拉!乌拉!乌拉!”见文豪表演结束,雪儿连忙站起来高举双手大喊道。

“哈哈哈雪儿你可真逗,不过我喜欢!”

“你不当个演员或者马丁路德金都可惜了大文豪,你要现在就去写吗?我感觉你现在可以写出很好的东西,不过你如果想继续扮演其他几位大帝的话我也赞成,演一遍或许能更明白一点呢?”雪儿一脸崇拜的道,就好像眼睛里都要冒出小星星来一样,这表情让文豪极度的受用,同时也代表着,又有一条蠢鱼要上钩了,不过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咳咳,雪儿,你知道你这么说我会不好意思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小说不着急,我能讲出来就能写出来,我现在来给你表演个一代天骄。”文豪说着便临空一握缰绳,表示自己是骑在马上的,随后他跟雪儿说了句话让她在关键时刻配合演出一下,这场成吉思汗模仿秀便正式开始了。

“大草原的孩子们!(文豪伸出手高举马鞭(跳绳)昂首挺胸的环顾一下四周)我们的朋友,狼族的大帝白给我们带来了礼物(文豪顿了顿,随后猛然抽出腰间的弯刀大笑三声),一场战争!一场注定载入史册的战争!一场我们未曾完成的西征!而这一次,我们将真正打到世界的尽头!这一次,我们将砍下撒旦的头颅,抢光神灵的一切!我知道,我们已经和平到忘记了昔日战争的痛苦,(文豪猛地拍拍胸口)但我更知道!草原男人的血液是狼的血液!(文豪闭门做侧耳倾听状)我能听到,听到你们的灵魂已经饥渴的咆哮(文豪猛然睁开双眼一拉缰绳停住马匹并再一次高举弯刀,他之前一直走来走去表达自己在巡视),这不是一场不义之战!而是一场绝对正义之战!若我们今日不参与这史诗级的战争,来日邪神的火焰将会污浊伟大的长生天,所以这是终将到来的一战!草原的孩子们,我知道你们的血仍未冷,这一次,我将带走一半的军魂,但我不会强迫你们任何人参战,一切都是自愿,草原之民是自由的!从始至终都是自由的!(文豪一脸的心潮澎湃意气风发,就感觉他真的就是那个即将出征的成吉思汗,虽然道具和动作确实挺蠢,但表情和眼神确实到位。)”

“誓死追随大汗!”雪儿一脸严肃的连喊三遍道。

“大汗,我听说华夏和俄国都有口号,好像是‘解放全人类,解放全世界’,要不咱们也整个口号给将士们喊喊?”雪儿走到文豪身边探着脑袋小声道。

“嗯有道理哲别,这样吧,我们的口号是——杀到魔神堡!俘虏全魅魔!我估计恶魔也就这玩意儿值点儿钱了,哈哈哈哈,算了算了这段pass,我的成吉思汗哪有那么搞笑,一代天骄要严肃点,咳咳。”

“最后再来一个今天就先不表演了,事不过三嘛,哈哈哈。”没等雪儿接话,文豪就自己笑着继续道。

“那最后一个肯定得是”

“始皇帝!”文豪大袖一挥,随后端坐在老文的太师椅之上摆出一脸寡人高处不胜寒的表情来。

“雪儿,你过来,你现在就坐我旁边,你是孙子是全军总指挥,你帮我说一句话,全军听令,然后你看我一眼点点头。”

雪儿闻言马上照做,乖巧的端着椅子坐到文豪身边,也没有起身,就这样大手一挥道:“全军听令!”

见雪儿向自己点点头,文豪起身直接抽出腰间宝剑指向西方道:“随我出征!荡平寰宇!”然后直接转身甩着短袖向厕所走去,他身后只有厕所,咳咳。

“咋样,始皇帝霸气不?根本不和你多哔哔,这个时候全军齐声来一句:“诺!”是不是很带感。”文豪装完逼赶紧跑回来得意的道。

“哈哈哈哈,始皇陛下倒是很霸气的就回宫了,你嘛,一转身就进厕所变成屎黄殿下啦!”雪儿笑着吐槽道。

“呸呸呸,这个房间的布局我也莫得办法啊,还有虽然我很想扮演一下小白,但想想还是算了,狼族出征演讲时不会说人话的吧毕竟,就大帝嗷呜我嗷呜就行了,突然想让哈南混入其中怎么办,哈哈哈,诶以后真可以,让哈南当华夏和狼族的亲善大使,感觉就像是连线,把二十四小队和大帝们一条条线连起来,最后就可以写在一起啦,哈哈哈哈哈。”

“哇,感觉好像是会挺搞笑的,我想起来一张图片,哈哈哈哈,那你现在要写了吗?”

“不不不,现在还不用,这个一时半会儿也用不上,反正都把大帝的说给你听了,不如就把代博云这边的一起说给你听吧,反正我的灵感来过就不走了。”文豪摇摇头道。

“那你要扮演代博云吗?”

“他又不是大帝我演他做啥?其实吧代博云这条线,代表的是个人,是个小世界,就像是江湖,是个人能力的体现,这章就要写他们到第一个登场的‘门派’墨家的驿站去,墨家是华夏唯一可以航空的势力,他们与翼族签订了契约,翼族也就是鸟类到了那个世界后的统称,他们的机关兽可以在相对高度两千米以下的天空翱翔,这还的是因为他们的机关兽是半魂器没有噪音污染,也就是后面会登场的人造魂器,就好像是俄国的喀秋莎自走弩炮啦之类的,只是没法造火器的半魂器,只有天生魂器就是火器的才有用,就像是代爷爷的步枪,但不可能出现如核弹之类的大规模杀伤魂器,这是世界规则限制的,哦哦对了,亚洲地区每个城市外都有墨驿的存在,他们就像是一个垄断式的航空公司,你知道的,代博云的魂器以前是墨子的,所以墨家的人都很亲近他们,会给他们提供很多帮助,给了他们一架专鸟和驿站里最好的机关师墨正陪同他们去亚特兰蒂斯,代博云这边这章基本就讲这个了。”文豪说完喝了口茶,随后一脸期待的望向雪儿。

“所以一边是江湖,一边就是国家了?大帝这边就是集体的力量,史诗级的战争,而代博云这边则是小队的冒险,一场奇幻之旅?但最终他们都会汇聚在一起,因为不论是国家亦或是江湖,两位主角都代表着正对吗?”

“知我者莫若妻!没错,全对。”

“去去去,又蹬鼻子上脸了,我说对了你就赶紧去写,我也要赶紧去做饭了,我爸爸还在家里等我回去,他说他今天要亲自下厨,我要赶快回去抢救我的厨房。”雪儿笑着说完之后再文豪嘴唇轻轻一点,随后哼着小曲去了厨房忙碌。

而文豪,又写了一章惊天地泣鬼神的过渡章节,内容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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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起点的禁网活动与读者反应有情节稍显啰嗦,因此我决定将全文在丝毫不影响剧情的情况下精简一遍,看过的朋友不用重新看了,因为工作量略大,所以保守估计21日至24日可能每天只有一更希望大家体谅,作者新人新书,也决定破釜沉舟只吃这一碗饭,还望大家多多支持,帮忙宣传一下投个推荐票收藏一下之类的,多谢。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代博云下海录

代博云:“冥冥之中,我感到了世界的针对,却不知究竟为何?”

文豪一个人吃过晚饭,再翻翻以前买的亚特兰蒂斯的书,确定好几个人名之后便开始创作。

(上一章写到24小队在墨家的帮助下来到了亚特兰蒂斯也即是大西洲的结界之前,而与此同时大帝们也在进行最后的战备,传说亚特兰蒂斯人是第四代人类文明,在当时已经高度的发达只不过毁于一场灭世的洪水,而还有一种说法说他们是来自猎户座的外星人,是殖民者,感觉后面这种说法更有意思啊,而且他们的领袖名为波塞冬,很可能就是海神波塞冬的原型,毕竟最早记录这个文明的是柏拉图,是希腊人。)

一行人走下机关鸟,眼前是一片巨大的幽蓝水幕,从上空看去,整个大西洲都被这遮天蔽日的水幕所掩盖,这是亚特兰蒂斯的波塞冬大帝与海豚大帝善合力所为,无时无刻不在庇护着这个古老的文明让其免于毁灭,而由于传承早已断绝,亚特兰蒂斯已经无法自己补充新鲜血液,他们不想像前三个纪元的人类一样彻底消亡,因此他们开放国门,只要是有意定居大西洲的人都可以前来安家落户。

如果是正常途径前来亚特兰蒂斯的话,代博云等人本该与大众一起走海底隧道通过海豚们的帮助进入亚特兰蒂斯,而他们直接飞过来,就需要上去敲敲门了。

“墨正,只要直接对着水幕来一发就行了对吧?”哈南一双爪子疯狂的点击着手机屏幕一边道。

“没错,任何王级及以上的攻击落在其上两位大帝都能感受的到。”

“烈火!”没有任何废话,王馨的飘带便猛然化为火龙冲击在水幕之上,大片蒸汽升腾,但旋即便烟消云散,火龙被吞没,一切回归于最初。

“放肆!何人胆敢攻击我族大阵!”不消片刻,一张愤怒的巨脸便在水幕之上凝聚而成并恶狠狠地盯着代博云等人。

“尊敬的波塞冬大帝,晚辈们是华夏斩王殿蓉城分部第二十四小队,奉命前来执行任务,晚辈们是通过墨驿的机关鸟而来,所以不得不出此下策打扰大帝。”王馨上前一步鞠躬致意之后道。

“斩王殿的?什么任务要来亚特兰蒂斯?你们怎么证明自己的身份?(波塞冬说到这里一顿,随后微不可查的眯了眯眼才继续道)算了无所谓了,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你们的任务是什么?不如就让我来帮帮你们。”话音一落,24小队身前的水幕便如摩西开海一般向两侧分开,几人对视一眼,毫不犹豫的走入其中。

水幕的厚度大约在两公里左右,随着代博云等人的深入其身后的水幕也开始缓缓闭合,水幕的尽头是一片金黄灿烂的美丽沙滩与无边无际的大海,但这浩瀚澄澈的大海却不像它表面看上去那么平静,浅水区暗礁密布,深水区水流变化莫测时不时就会形成一处巨大的旋涡吞噬一切,从小生在亚特兰蒂斯的人都不敢在此处航行,是大西洲通往大陆的第二道天险。

“通讯被屏蔽了,和情报上说的一样,善大帝的声波充斥在亚特兰蒂斯,外面的讯号进不来,里面的出不去,我们的通讯器无法使用了,只有等大帝抵达我们才能继续执行任务。”图图摆弄着辅助系统皱眉道。

(在不同的种族之间,善与恶到底有没有明确的划分呢,应该是没有的吧,既然我把所有生物都一视同仁,为什么偏偏要让神灵来当这个反派呢,之前单纯的觉得邪神就是邪恶的,但万物生于世间必有其道理,一个居住在城堡里奴役着众生的魔鬼之主感觉也挺无聊的,撒旦,什么是撒旦,撒旦是哪个可以用各种方法诱惑你堕落的人,但他从不会强求,因为没人能逃过撒旦的掌控,因为每个人都有欲望,而撒旦,他无处不在。)

“嘤嘤嘤~”远处传来此起彼伏的叫声,一道道水线出现在代博云等人的眼中,随后那些声音的主人们自大海之上欢快的腾跃着,这和谐的一幕却并没有让24小队的人感到宁静,因为实在是太多了,密密麻麻的水线在海平面浮现,他们根本算不出到底来了多少海族,接他们需要这么大的动静吗?

(海豚大概就是这么叫的吧,话说海马是怎么叫的?算了要是有必要直接让海马说话吧。)

“欢迎你们,远道而来的客人。”海面沸腾了,代博云等人身前的海水在伟力的作用之下化为了整天蔽日的巨人,那巨人的声音如晨钟暮鼓一般敲击着众人的灵魂,那巨人俯下身,用双手捧起几人,随后将他们放在一只体型几乎与平时的白没有区别的海豚之上,那正是善。

巨人消散,一道水流射向善的背上并化为波塞冬本人,只见他的模样与正常的人类完全不同,他拥有一头幽蓝色的长发与长须,胡须根部缠绕着许多螺旋形的精致纯白色饰品,他的皮肤白皙的几乎透明,甚至能隐约看见他的血管与流动的血液,只不过那血液却是淡蓝色的,他穿着一袭蓝色的亚特兰蒂斯贵族长袍,蓝色是他们最尊贵的颜色,而他的瞳孔,却是几乎透明的,如清澈的水一般在眼眸中流转着,并非只有波塞冬一人如此,随同他到来的几十位皇级亚特兰蒂斯人也俱都如此。

他们不是人类,或者说,不是现在的人类。

“善,我的挚友,我们出发吧。”

“嘤嘤嘤!”

一层水幕将代博云等人包裹,随后善猛地扎进海里开始急速的前进,速度快到代博云等人甚至无法看清周围的海里有些什么,全是幻灯片。

此时的哈南正用丰富的眼神与表情和代博云沟通着,意思是老子好慌,这什么阵仗这么大啊,我就是只王级的哈士奇,救命啊!

代博云用眼神答到:“老子还是个酱呢都不慌。”

“稍安勿躁我的朋友们,我们之前只是正好在例行巡视罢了,并非是针对你们派出这样的阵容,所以你们来此,到底有何贵干?”波塞冬一边毫不掩饰的观察着众人一边笑着道。

“尊敬的大帝,我们此来是为寻找一位名叫刘若欣的华夏女士,她应该是在十天前抵达亚特兰蒂斯的。”王馨连忙答道。

“喔?看来这位女士是个重要人物,居然需要出动一个斩王殿小队来寻。”

“是的尊敬的大帝,这位女士是狼族大帝的养母,我们奉命找到她并将她带去见狼族大帝。”

波塞冬闻言眉头一皱,随后扫视一眼众人,最终目光在代博云与墨正身上停留下来,准确的说是代博云背后的大盾与墨正的着装,代博云见状一本正经的鞠了个躬以示尊敬,墨正也直视着波塞冬的双眼微笑着微微躬身。

注视了好一会儿,波塞冬才似笑非笑的道:“守护与传承吗,墨者,难怪,下的一步好棋啊,可惜不知道谁人才是那棋手咯,行,就凭这个魂器,我相信你们是斩王殿的一员,善。”

“嘤嘤嘤!!!”无形的声波扩散,驻守在入境口的海豚们几乎是瞬间便接受到了来自大帝的信息,并将其反馈给管理出入境的人员,很快刘若欣的资料便通过声波传递回来。

“嘤嘤嘤,嘤嘤。”

“喔?已经走了,知道去向吗?”

“嘤嘤嘤。”

“一家人在三天前买了去玉虫谷的车票?可惜了,看来诸君的任务无法在我国完成了,三天前出发去的玉虫谷,那现在应该已经抵达了吧,可惜哪里也是无法通讯的地带,诸位可能又只有亲自前往一趟了。”波塞冬有些惋惜的道,表情看不出有任何的不对。

而24小队的人虽然无奈但也没办法,他们不觉得一位大帝会骗自己,更何况就算骗了你又能咋滴?你还能砍他或者是在几百亿人里找到一个人?

“那尊敬的大帝,我等”

“今日天色已晚,诸位就不用那么急着走,难得来一次,休息一晚我们再送诸君回机关鸟处如何?也好看看我们的国度是否能入斩王殿成员的法眼,有墨家空轨的帮助,想必一日即可抵达玉虫谷吧。”

(话说我上一章发明的这个空轨还是有点叼的啊,用墨子现在的魂器为根基做成的气流轨道,机关鸟在其上会不断的加速,转瞬便是千里,以后人类有飞车之后会不会也有这种空中轨道?到时候都不需要开车,直接电磁引导嗖嗖嗖的就过去了,不用考驾照真好啊。)

“善,叫人在大使馆安排五个房间,我们要招待贵客!”

“嘤嘤嘤!!!”

没人能拒绝大帝的邀请,24小队众人只能答应,而此时,亚特兰蒂斯的轮廓已经浮现在众人眼前。

一颗颗散发着纯净光芒的白球在水中飘动着给整座海下之都带来了柔和的光辉,而接近海平面的位置,阳光正毫无遮拦的直射下来,让人根本无法相信其上还有一座人类定居的庞大城市——波塞多尼亚。

大海之下,无数如贝壳或是珊瑚礁一样的精美建筑此起彼伏,无数海族三五成群的悠闲的游弋与交流着,时不时路过一只只巨大的蓝鲸巴士带起一阵阵水波,让整片海域的光芒都变得稀碎迷离起来,最中央是一座如同四座金字塔拼接在一起的悬浮着的巨大菱形建筑,哪里是善与其族人的居所,其他地方则是另外海族们的住所,这里的科技比起外界并不差分毫,同时一切都可以通过声音控制,毕竟你不能指望鱼鳍去按多么复杂的按钮,这里的声波技术是全世界最顶尖的,没有之一。

而跃出水面,一座澄澈透明的奇迹之都映入众人的眼帘,这里的建筑全是用某种类玻璃的透明材质建成,光线能轻松的传过这些建筑,但外面的人却无法看到里面的情况,而更加令人瞠目结舌的是,整座城市都是建立在这种透明材质之上的,也即是说,站在此城,就像是站在海面之上,水下的奇景一览无余。

而整个城市的布局也十分精妙,整座城市是一个同心圆,越往内部建筑越发的精美绝伦,这些建筑并不是四四方方的,相反大多很圆润,更有些建筑是如dna链条一般的螺旋状,而这座城市的透明大陆并非链接在一起的,而是一块块独立的区域,没有桥梁,只有一艘艘高大宏伟的船舶穿插在玉带之中充作道路,关键时刻还可化身成为战争的堡垒,而一艘艘小型帆船乃至轻舟便是人们平时出行的载具,而代博云等人所要前往的大使馆便在城市的最中央,距离波塞冬的螺旋状寝宫只有一街之隔。

(感觉这就是我脑子里的亚特兰蒂斯没跑了,那么接下来就该进入主线了,接待宴会什么的罗里吧嗦的东西一笔带过好了,反正也没谁想看废话,至少我不想写。)

抵达大使馆之后,在专人带领24小队参观过房间之后,约莫过了十分钟便来人招呼几人参加宴会,宴会很盛大,各种亚特兰蒂斯特产玲琅满目,也没有出现什么对着外来者甩脸色的脑残,大家和和气气的吃吃喝喝一通顺利散会了。

夜渐深,众人都回了各自房间,代博云聚精会神的趴在床上看着亚特兰蒂斯地方节目,整个房间全息投影,想要的话还可以直接戴上设备感受体感,相当赞。

“咚咚咚。”

“博云兄弟,我是墨正。”

“正哥?快进来我还没锁门。”代博云闻言关掉电视道。

“正哥怎么突然想起来找我了?”

“这不一个人在房里也没事干,其他人我也并不太熟,你是巨子魂器的继承者,我就来找你聊聊天解解闷嘛。”墨正带上门,笑着走到椅子前坐下道。

“想聊啥正哥,你说了算。”

“嗯让我想想,你知道我们墨家的信条里有两条叫做兼爱和明鬼吗?”

“兼爱我知道,我看过墨攻,明鬼是什么意思?”

“哈哈哈哈,所谓的明鬼啊,就是巨子认为这世间是真的有灵魂存在的,祖先的英魂是会庇护我们的,其实主要是为了气儒家,他们说无鬼来的,只可惜在现世我们已经消亡了,不过谁胜谁负还真说不一定,毕竟我们墨家可是最早的共、产、者。”墨正说这话的时候微微有些得意,看来至少他自己认为是他们赢了,或者说他们的理念才是正确的。

(话说如果当年赢的是墨家,说不定现在的人类早都走出太阳系了,可惜了哪个非法即墨的大时代。)

“原来如此,受教了正哥,其实我也挺喜欢墨家的,我觉得墨家的机关术和剑客特别厉害,特别是墨家的剑客,一个人行走天下救济四方,感觉比只会读书的书生强多了。”代博云点头赞同道,他出生军旅世家,自然不会莫名其妙喜欢上之乎者也。

“哈哈哈,那是,唉,不过说到机关术和行走天下,我也曾去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东西,看到的越多越是觉得自己的渺小,有些时候我不经会想,那些神明刚刚来到这世界的时候,是否也是如我一样觉得自己格外的渺小呢,而且他们一诞生就几乎成为了人类的公敌,他们是否一直活在恐惧之中呢,是否所做的一切又仅仅只是为了生存呢?”墨正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出神的望向窗外,说完之后好一会儿才看向代博云道:“见笑了博云,只是一些古怪的想法罢了。”

“其实我感觉正哥说的挺有道理,但作为对立面,我们注定无法去在乎他们的想法了,有些东西根本就没用善恶之分对吗,我只想守护我珍视的一切,那些邪神会带来毁灭,所以我们必须将其除掉,而且我是个军人,只负责执行命令。”代博云说这话的时候毫不犹豫,他只是把自己心里想的就这么直接说了出来。

“是啊,种族之间无分善恶,但其实,你了解他们的神话吗,其实哈迪斯并不是邪神,他是希腊神话中的冥界之主,掌管着阴阳平衡的最重要神明之一,而海拉,她更是一个被奥丁背叛的可怜人罢了,至于撒旦,好吧这个撒旦好像还就是所有恶的化身,哈哈哈哈。”

代博云皱起了眉头,他感觉眼前的墨正有些不对劲,一个人那么在乎那些神的想法干嘛,但他的语气和表情又非常正常,这让代博云升起了一个念头,这孩子不是玩机关玩傻了吧?

没等代博云回话,墨正笑了笑继续说道:“说来好笑,我听一个每年都要迁徙去欧洲的翼族朋友说起过那边的情况,也正是它的话让我产生了这些想法,撒旦让人们产出恐惧的方式是强迫他们每天至少玩三个小时以恶魔为主题的沉浸式恐怖游戏,好笑吧,除此之外那些人生活的和其他地区的人没有区别,那些投入撒旦麾下的恶人也被严加管束整合成了军队,平时连城都不让进,不得不说挺讽刺的,我们一直宣传他们生活在残酷的压迫之下来的。”墨正说完之后平静的看着代博云,四目相对,代博云短时间内不知道说什么,而墨正,他就这么微笑看着他。

“但他们失去了自由,他们无法走出那个魔窟。”

“你赢了!撒旦果然是个邪神,自由可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不是吗,好啦好啦,和你聊的挺开心的,今天的话不要放在心里,就只是闲聊而已。”墨正说完便起身向门外走去,临到门口,他突然转过头看向代博云道:“毕竟时间会给所有人答案的。”

墨正走后,代博云不知怎的感觉很是烦躁,也没心情看电影了,索性开始锻炼魂体企图用这样的方式清空大脑的一切。

而代博云所不知道的是,在墨正回到自己的房间之后,两位尊贵的访客已经久候他多时。

“收工!感觉还不错,下一章代博云这边也要燃起来了,终于要进入高潮了,这些个过渡章节简直写的我难受。”伸个懒腰,文豪心满意足的合上了电脑。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为君擂鼓

“哦对了文豪,我昨天和你哥吃饭来的,过几天他可能会叫你过去。”次日清晨,老文一边喝着清粥吃着煎饼一边跟顶着鸡窝头刚刚爬起来的文豪道。

“晓得咯老文。”

“明天我就回海南了,你有什么想吃的想要的就趁现在了。”

“还行,没啥想要的。”

“那我给你留点钱吧,就当做是你帮我打理这个家的报酬。”

“文总!有什么事情随便吩咐!”

老文:?

吃过早饭,老文去河边和朋友喝茶,文豪便也自己泡上一杯飘雪坐到电脑前。

(说起来我还一次也没有让代博云有过啥偶遇之类的,别的男主角不都要什么邂逅金发傲娇小公主,搭救温柔贤惠黑长直啥的吗,这些狗血情节想想还挺带感的啊!)

“正哥,咱们还有多久到玉虫谷?话说玉虫谷会不会到处都是蟑螂苍蝇之类的?”机关鸟的驾驶舱内,代博云皱着眉头向墨正问道,他倒不是怕这些东西,只是万一太多了会让他觉得恶心。

“放心吧博云,玉虫谷很漂亮的,而且你说的那些虫族聚居的地方一般是不开放的,如果我们不从天上掉下去的话,大概最多半天就能到了。”

“原来如此,那我就放心了,不过好端端的怎么可能从天上掉下去,又没有人会劫我们的机,哈哈哈哈哈。”

“警告!警告!前方侦测到空轨断裂,请减速!请立即减速!”

“警告!警告!前方侦测到大量高能反映,侦测中,确认反映源为鹰皇空匪团,请立即进行规避,千万不要与其接触!”

众人:“?你嘴开光了?”

不等委屈巴巴的代博云为自己辩解,墨正便微笑着播放了泰坦尼克号沉没时那些音乐家们演奏的曲子,随后装过神看向众人道:“别了我的朋友们,墨家子弟会与机关兽共存亡,让我们有缘再见吧!”

“正哥你要干啊这熟悉的感觉。”

弹射,代博云等人脚下的地板全都自动打开,连人带椅子一起掉进空中,不过好在高度并不高,且代博云也不是当年那个代博云了,除了感觉风大之外到没别的感触。

“正哥!你一定不会有事的!”

“轰隆隆!!”代博云声情并茂的话语还未传达道,天空中的机关鸟便华丽的炸了。

“冥冥之中,我总感觉整个世界都在和我作对”

“啪嗒。”降落伞在离地五百米时自动从椅背弹出并开启,代博云在几分钟后终于再一次脚踏实地,不过身边的队友却已失散。

“喂喂博云能收到吗,这里是王馨,图图已经赶来接我了,按照地图上显示的距离,哈南已经先一步过来寻你了,野外充满着危机,你乖乖站着别动,我们马上就到。”辅助系统里传来王馨略显焦急的声音,很显然代博云这个酱在野外就真的只是个酱。

“队长这些事情等会儿再说,我想问问你这个世界一套带游泳池的三层楼别墅要多少钱啊?”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正哥生死不知,你还有功夫问这个?”

“主要是这样的,我的降落伞好像缠在别人的变压器上了,现在已经烧起来了,我是想问要赔这样一栋别墅要多少钱。”

“博云,你怎么活到现在的?”就连一直很沉默的图图都忍不住吐槽道。

“我这不死了吗。”

“对哦。”

“你最好先躲起来不要现身,这荒郊野岭的别墅一看就不简单,说不定你捅了土匪窝,一切等我们到了在做打算。”

“不用了,人已经来了。”

枪花一抖,随后长枪在水中一挑,一只栩栩如生的水龙便咆哮着和烈焰同归于尽,而出枪之人并没有想象中的怒气冲天,他穿着普通的白色居家休闲服,一挥手长枪化为流光消失不见,微笑着冲代博云道:“这位小友来的方式还真是奇特,不过原来便是刻,可否赏脸进寒舍一坐?”

“真是抱歉这位前辈,我是隶属于斩王殿蓉城分部24小队的代博云,对您造成的所有损失我都会照价赔偿的,真是万分抱歉。”

“什么情况啊外面!网怎么断了啊!这一股子糊味从哪来的?卧槽,我那么大个变压器呢?我的信号塔呢?为什么有一把椅子压断了我的天线?我马上就要干翻金朝迎回二圣了喂!我还没存档呢!!”一位嘴上叼着香烟,赤裸着上半身,下身着一条裤衩,手上拿着全息游戏眼镜,踏着一双人字拖的英俊美少年突然从别墅里冲出来咆哮道。

“啊让博云小友见笑了,长期住在这里娱乐比较少,所以他就喜欢上了玩一些战略游戏,话说他都好久没从房间里出来了,小友还真是个福星,能让这个网瘾大叔出来晒晒太阳。”白衣俊俏美少年先是冲着人字拖美少年眨了眨眼隐蔽的做了个手势,随后笑着向代博云道。

“真是抱歉真是抱歉,主要是路遇空匪机缘巧合之下才不请自来,敢问二位兄长尊姓大名?博云一定会赔偿两位兄长的一切损失。”代博云连忙低头道歉道,同时心里也开始想自己的运气到底是不是个负数?为什么倒霉的总是他?正哥到底还活着吗?怎么才能去救他?

两位美少年闻言对视一眼,随后白衣少年率先开口道:“我叫赵鹏举,这位是岳子龙,小友若不嫌弃,便称呼我们一声赵哥岳哥便好,赔偿的事情不用再提,我们与斩王殿也有些渊源,我见小友孤身一人,便进来一坐等待你的队友吧,若是还需什么帮助,云鹏举二人自当义不容辞。”

代博云有一种智商被侮辱的感觉,你难道以为我不知道赵云字子龙岳飞字鹏举吗?我小时候崇拜过你们好吗!玛德现在也想要签名怎么办,忍住代博云!要矜持。

(说到底什么才是战争的意义呢,无数人征战一生却落得个凄惨下场,无数人为了一个口号献出一切不再有笑,到底为何人与人一定要厮杀呢?当一代英雄豪杰黯然消逝,又有谁会在乎他们最终的想法,而不是去传颂那些朗朗上口的传奇故事呢?英雄,也该有情才对。)

“赵大哥,岳大哥,不知道二位二位为何居住在此呢?”代博云说话的时候很紧张,甚至都有点抖,这让赵云和岳飞二人无奈的对视一眼,他们知道穿帮了。

“你说你用什么假名不好,取这名字还不想暴露身份不是侮辱代小友的智商吗?”岳飞抽口烟,随后冲着赵云翻个白眼道。

“哈哈哈,姓名表字都是摆父母所赐,云实在不愿胡乱更改,这被小友发现了,便发现吧,又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既然你我有缘,那便进屋里一坐吧。”赵云说着便拉着代博云的手往屋里走去,岳飞见状叹口气便紧随其后。

“云麓,麻烦泡一壶茶再拿点心出来,有客人到。”

“夫君与贵客还请稍作片刻,茶点马上就到。”回话者是一位温婉美丽的旗袍美女,只不过腰间别着的一拳小刀似乎在说明这不是个简单人物。

“博云小友一定有很多东西想问吧,那便问吧,鹏举,你还不穿衣服?”

“哎穿穿穿,大夏天不但空调不开,还要强迫我穿衣服,这是人过的生活吗,哎。”

等到絮絮叨叨上楼穿衣的岳飞下来,代博云才有些小心的开口问道:“请问两位前辈,为什么会住在这里?”

“喔,也没什么太过复杂的原因,只是此处清净,很难有人来打扰,可以让我们兄弟二人悠闲度日,不谈那些天下大事,这天下已经太平,不再需要云飞二人了。”赵云微笑着平静的道,但代博云总感觉那笑容中透露出的是无尽的无奈与不甘?

“怎么会呢!赵子龙和岳鹏举是大英雄!是我从小就崇拜的常胜将军!华夏怎么可能不需要二位?请和我一起回斩王殿吧!”代博云的语气很是激动,甚至唾沫星子都差点喷到赵云的脸上。

“哈哈哈哈,子龙,这是你的迷弟啊,赶紧想个办法摆平咯!”岳飞点上一支烟大笑着道。

“岳将军,您同样也是我的偶像!天下谁人不识君!岳武穆的名字将在华夏世代流传下去!”

“唉,我早已不是将军咯,哈哈哈哈哈哈哈”岳飞笑着笑着便沉默下来,随后只见他从裤子口袋中摸出一瓶不知名的酒,自顾自喝起来了。

“博云小友啊,斩王殿,我们便不回了,云与飞的故事,已经结束了,彻底结束了,但若小友需要帮助,云飞二人定然义不容辞!”

“赵子龙!你是赵子龙啊!你的故事怎么会结束!你是常胜不败的赵子龙啊!你是那个七进七出的赵子龙啊!你是那个大喊吾乃常山赵子龙是也的赵子龙啊!”代博云激动的怒吼着,他已然面红耳赤,他说的一切都是发自肺腑,这也让赵云和岳飞二人彻底沉默下来。

“哐当哗啦!”厨房处突然传来大量碗盘破碎的声音,看来代博云的话是真的太过自我了,太过想当然,他从没想过,赵子龙和岳飞也是他面前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传说中的故事。

“跟你讲个故事吧小友,这样或许你就能理解了。”良久,赵云还是那样微笑着开口道。

代博云没有说话,他只是局促的点点头,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失礼了。

“云一生追随主公征战,从大汉的北方杀到南方,再从南方杀回到北方,云一生征战无数然未尝一败,可最终煌煌大汉却归了那司马家,而云,也在最终一战败于曹公之孙之手全军覆没,云已卸甲,便不想再着。”

“无尽的岁月过去了,云业已不知看过多少悲欢离合,云总是想,若云最终胜了?是否就能助蜀国一统天下?让汉室之火重燃?然云不知,亦不可回到过去了,然现已天下太平,这太平盛世已不需要常胜将军,云便可偷得浮生半日闲,与岳贤弟与家人在此幽居,云曾问自己,我这一生征战,究竟为何?我这一生所求,究竟为何?我这一生杀伐,究竟为何?云已知了,这天下,不需要云亦能太平,那么,又何不可放云好好休息一朝?我已经累了”

良久,怔了半晌的代博云惭愧的低下了头,他很难想象自己刚才竟然能说出那样的话来,英雄就必须要拯救所有人吗?那谁来拯救英雄呢?

“哈哈哈哈,小友不必如此,兄长早已没有放在心上,我们的一生,虽不完美,但我们并不后悔,飞自问已经将忠义做到极致,实在无力再为国而战了,小友来,茶来了,喝茶!抽烟!吃点心!”岳飞拍拍代博云的肩膀,随后接过马云禄端来的茶点放在代博云面前,在从裤腰带里摸出包自制卷烟散给代博云道。

本想说不会抽,但代博云还是接过了烟,岳飞掏出火机就要给代博云点上,代博云连忙用双手护着火,深吸一口气,腥辣的烟雾翻涌进口腔,到喉咙,最终在肺里扩散开来。

“咳咳咳咳!!”第一次抽烟,代博云只感觉到了呛,呛的他眼角泪花都出来了。

“抱歉,让两位兄长见笑了,小子是第一次抽烟。”代博云感觉用袖子擦一把脸,随后挤出笑容道。

“哈哈哈,给我也来一支。”赵云见状笑着伸手向岳飞要了根烟,点上,深吸一口,缓缓的吐出烟雾。

“这世间的是非攻败,这让它们如这烟雾一般,烟消云散吧”

“烟消云散啊”代博云再抽一口烟,学着赵云的模样缓缓吐出,他呆呆的看着那烟雾,他不由得开始想,想象自己在百年千年以后,是否也会如眼前这值得尊敬的人一样,只想让一切消散在烟云之中

“夫君!外面有客人拜访,她们自称是斩王殿的。”

“诶知道啦!想来是小友的队友们到了,我们这便出去迎接吧。”赵云先是大声答道,随后拉着代博云的水便向门外走去。

“博云!你没事吧?这两位是?”王馨见到代博云等人之后立马上前,先是把代博云拉身后,随后恭敬的向赵飞二人鞠躬之后才对代博云道。

“队长,图图,哈南,这位是赵云赵子龙,这位是岳飞岳鹏举。”代博云见状连忙越过王馨伸手介绍道。

“是!是常山赵子龙和岳武穆!?我我陈浩南一生最佩服的就是您二位这样的人,我可以要你们的签名吗?哈!哈!哈!”哈南闻言的一瞬间便吐着舌头摇着尾巴冲了上来,说完还不停的喘着粗气。

“哈哈哈哈,你好浩南小友,签名自然是可以的,不过我听博云小友说几位有友人陷入空匪之手,我和岳贤弟二人不才还可略尽几分薄力,同胞在卧榻之所遭此劫难,岳飞二人虽已无力再披甲领军,但胸中侠义尚存,愿随诸位解救亲友!”赵云摸摸哈南的头,随后向众人拱拱手温和的道。

“这!这真是太感谢了!有两位前辈相助,想来区区盗匪简直无足挂齿!这下墨正大哥有救了,小女子在此谢过两位大哥!”王馨闻言连忙感动的道,开玩笑,这二位的照片是个斩王殿的人都见过,除了代博云。

(这一章的灵感大部分都来自于电影《见龙卸甲》,有生之年能看到赵云孤身陷阵的英姿是真的感激涕零,华叔的演技和配乐也是相当的赞啊,我要再为赵云与岳飞擂一次鼓!我要最后再看一次他们的故事,最后一次,然后英雄,便可以休息了。)

“哈哈哈哈,姑娘谬赞了,你们可知那空匪身在何处?且带岳飞与兄长唤来马儿,便可与诸君一同陷阵!(岳飞吹起了口哨)。”

“哒哒哒。”马蹄声传来,两位将军未曾着甲,但他们都已提枪上马。

“感激不尽!我们之前来时已经在斩王殿查过详细的资料,确认了鹰皇空匪团就在不远处的鹰巢山之巅建立了巢穴,情报上说他们一般不会杀害乘客,而是会勒索赎金,因此墨正大哥短时间内应该没事!”王馨见状连忙说道,说话的同时一刻也没闲着,招呼着众人就上了图图的魂器,这次是一辆超级霸气的越野车,轮胎都有代博云那么高,很适合在山地穿行。

“我看博云小兄弟还是将级,想来是才加入斩王殿没有多久吧,可否请你为我们擂鼓?助我二人上阵杀敌?”赵云策马走到代博云身边拍拍他的肩膀道。

“保证完成任务!”代博云没有矫情,他知道自己现在就是个弱鸡,因此毫不犹豫的领命道。

就在众人准备动身之时,马云禄快步走出喊道:“夫君!云麓今日煲了鸡汤,还温一壶好酒等夫君回来!”

“哈哈哈哈哈,我的爱妻这是要让我学一学关云长啊!好!今日子龙领命!势必回家饮一壶温酒!云麓,为夫上路了!”赵云大笑着道,随后一勒缰绳,转头不再向后看去。

“咚咚咚!赵子龙!咚咚咚!岳鹏举!”

“不是,博云小友,这还没上路呢?”

“博云,我刚给你把鼓整出来你就敲,你是有多亢奋啊?”哈南摸着发出特效的手机也就是他的魂器翻着白眼道。

“抱歉抱歉入戏了!咳咳。”

“哈哈哈哈,好鼓!咱们出征!”赵云说完便与岳飞一同打马向前,图图的越野车竟然堪堪才能追上,那是两匹马王,随赵云与岳飞征战一生的马王。

“根据情报显示,鹰巢山中共有将级以上匪徒千只,王级五只,皇级两只,是方圆百里之内最强大的势力,然而我觉得这次说这些没啥卵用,因为我们有两位皇级军圣相助,如果不是出于面子,我也想和你一起打鼓。”哈南一遍看着手机上的资料一边道。

“1”图图点点头道。

“同上,我们这次来基本是来打酱油的。”王馨也道。

(没人能在赵子龙和岳飞的bgm里打败他们!天王老子也不行!)

“博云,一会儿我说你敲你就轻敲一下,我说力你就用力的敲,我教你见龙卸甲的战鼓怎么敲。”哈南一边盯着手机快速的翻阅什么一边道。

“我去浩南哥,你连这都会?”

“那时,我陈浩南是什么样的人物?见龙卸甲我会没看过?哎哟,前面不就是鹰巢山了吗?”

顺着哈南手指的方向看去,众人果然看到了一座高耸入云的险峰,其上有无数巨大的苍鹰正在翱翔,其山势之下犹如刀劈斧凿,越野车是肯定上不去了,所以图图一按按钮,越野车直接变成了高达?不对,应该更像变形金刚一点,而代博云和哈南以及战鼓正被固定在机器人的头顶,他们要开始爬山了。

“老伙计,可上的去?”赵云轻抚老友的鬃毛道。

“我何曾让你失望过?”云起!马王踏起云雾,用比机器人更快的速度冲向群山之巅。

“哈哈哈哈,咱们可不能落后咯!”岳飞也提枪大笑着道。

“那是自然!”风来,马王直接乘风而起,随着清风跟上了赵云的脚步。

“就是现在,快敲鼓!”

“咚咚咚!赵子龙!”

鹰目锁定,入侵者已被察觉,乌云密布,苍鹰的羽翼遮蔽了天空,它们开始俯冲。

“哈哈哈哈哈!贤弟!今日我们便杀他个七进七出!”

“好!杀他个七进七出!”

“咚咚咚!岳鹏举!”

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观猎唐王维)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

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

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寒光闪,赵云与岳飞提枪打马便冲入鹰群之中,一如昔日,一如曾经,一如故事中的他们。

“哈哈哈哈,吾乃,常山赵子龙是也!”

“吾乃!岳飞岳鹏举是也!”

代博云看的痴了,他拼命的打着鼓,用尽全力的打着鼓,早已忘记了什么鼓点与节奏,他就就是单纯的,用尽所有力气敲击在鼓面只上。

“为大将军喝!!!”

众人齐声:“为大将军喝!!!”

鹰巢之外,杀声鼓声震天响,鹰巢之内,一位墨客悠然小酌。

“却不知这世间,谁是那棋手?谁又是那棋子呢?英雄唉”

文豪画完了一幅画,他今天不再想写任何东西,亦不再想做任何事情,他只想静静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那个在他人看来老土而中二的世界里,毕竟比起真实来,他实在是太美了,世界啊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deermydog,deermysun

说到世界世界哪头的哪个他/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致我亲爱的狗:

“我是陈浩,我已收到回信,说来你不相信,我最近养了一条狗,是白色的萨摩耶,叫哈南,是为了纪念我们当年一起看的古惑仔,不过我女朋友不太懂这个名字,她是个英国人,比较洋气,她叫他大帝,厉害吧?我养了条大帝,还交了个女朋友,是不是羡慕的要死?老子在这里简直自由自在。

还有我和你说说为什么我觉得哈南像你吧。

首先,这狗比老是在我一个人看电影的时候一只在我旁边烦我,就跟你一样一直不停的比叨逼叨,每次要是威胁它吧,它还不理你,它还要上楼,我女朋友在上面睡着,要是知道我把这狗比放出来在毯子上玩儿非打死我不可,还有啊,就跟你每次来我家又吃又喝又啦似的,它还要乘我不注意偷偷跑上去喝马桶里的水,老子吓得魂都掉了,你是没见过英国淑女生气,啦啦啦~~你也见不到~~

我最近又重新开始玩守望先锋了,我在斗鱼开了个直播,不过新人没多少人看,只有那么几个关注,不过有几个人是经常来的,算是常客了,也刷过一点礼物,就是当时在打游戏没怎么和他们说话,我竞技到五百强了,我还是和当年一样强,就像你说的,常山赵子龙,七进七出,每次我打游戏,哈南都趴在我脚底下,就和你坐一边看一样,安静的不发出声音。

老子帅的时候他也嗷嗷叫两嗓子,我女朋友只准他进我的书房。

我跟你说有一次,我女朋友出去玩了,家里就我和哈南两个人在家,我在家打守望先锋,哈南就乖乖坐在椅子上看,那把打的是竞技,是和五个朋友一起组的车队,我们在美服所向无敌,那把是艾兴瓦尔德!你知道的,每到这把我就必选莱因哈特!因为荣耀!然后我就和哈南一起嚎了两嗓子,结果突然就踏马的地震了!我的朋友都是中国内地和香港的,他们都没有震感,我这边能感觉到查不到至少是7级地震,哈南就一直咬着我的裤腿子要把我往外拉,没见我正和朋友完成使命与荣耀吗!这贪生怕死的模样简直像极了你。

然后我说:“哈南!取老子的俄罗斯伏特加下来!一瓶伏特加,神仙也不怕!”然后这蠢狗当然不会取了,是我自己从书桌上拿过来的,然后我把他的水盆拿过来,给它倒了一半,给我自己留了一半,它闻了一下,就低头一直喝,我就一口干了,他就继续坐在哪里,看我打游戏,当时后面墙壁都裂了一条缝,不过我心里一点不慌,我是经历过512的男人,这点算啥,我这房子抗八级震的,正好向女朋友提要求在哪里贴一张大锤的海报。

你是不知道,我这一杯伏特加下去,整个人都进入到游戏的世界里了,就像是我便是莱因哈特,我就是荣誉的化身,我会永远保护我的队友,我的朋友们变成了其他正义的英雄,他们会与我并肩作战,第二把玩的源氏,我玩这个的时候总会觉得自己变成了常山赵子龙,因为我真的在敌人堆里杀了个七进七出,我的队友们会死保我,然后我就可以打六个,其实他们都不知道我这里在地震,因为我当时简直稳如老狗,事后知道的时候吓了一大跳,我说洒洒水啦,这点小事本大神是经历过的啦~不过直播间的那几个人倒是吓坏了,一直给我刷礼物叫我滚,钱是赚了点,就是骂没少挨。

哦对了,听说你开始写小说了,好好写,这是你从小的梦想,没准哪天小说就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了,五十年后大家都不看书了,玩更高级的东西了,到时候你这个诺贝尔奖得住,就得变成活着的旅游景点了,到时候你就来我家住吧,我就当养了条狗,到时候再和你一起看常山赵子龙的故事,看见龙卸甲,看古惑仔,然后嘲笑你说:“看,你是罗平安,老子是赵子龙,然后你说,我踏马是诸葛亮,这个扶不起的阿斗有什么办法嘛?”

你最忠诚的主人,陈浩

随信附上我们一家的照片

2019622

致我亲爱的儿子:

“我是文豪,我已收到回信,你那天地震把我们都吓坏了,你以为谁会去你的直播间看你做中二病啊?除了你的几个老父亲还有谁?你踏马玩个游戏人都傻了,不过源氏确实挺溜的,和你当年一样,大锤也还是那个暴脾气,打的不错,小伙子越玩越好了,不愧是当年梦想成为职业玩家的男人。

我的小说已经渐入佳境了,我的书里有了第二个主角,我感觉挺棒的,我决定七月之内就要上传,到时候请每天给你们的父亲投票。

别忘了收藏和推广。

我最近确实没时间玩守望先锋了,一直在忙小说的事情,我妈的病也不知道怎么样了,我爸以为我看不出他在说谎?他只不过是不想打扰我创作,但他怎会知道越是这样我越是着急?他根本不知道我其实才是那个最聪明的人。

恭喜你养了条狗还交了个女朋友,也恭喜你的女朋友养了两条狗,能抱一个英国美女回来算你的本事,到时候我们一定给你们接风洗尘,带她去感受成都浪漫的文化并不输给伦敦,你回来的时候,还是会和你走时一样爱这个城市的。

我送给你的只狼你找回来了吗?玩的时候记得直播,让我过过眼瘾,你在那边还吃的惯吗?美国的文化到底是什么样的呢?你有没有去看nba的现场?有没有听过天王巨星的演唱会?真好啊,没想到你先飞起来了,恭喜考上沃顿商学院。

不过等哪天因为我的书导致人类走向星空并视线完美的共。产。主。义之时,人人平等万物自由的时候,我再邀请你这个事业的大商人,来我家里每天抽烟喝酒直播打游戏,就像养了一个宝贝儿子一样。

你最忠诚的父亲,文豪

随信附上我们高中毕业照的剪辑,是小黑亲手做的

2019628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章大哥

“喂?”

“六点过来吃饭,嘟嘟嘟”

放下电话,文豪挠了挠头,大哥的传唤总是如此的突然且不可拒绝,得,今晚的发呆计划泡汤了,看看时间,最多还能再洗个澡就得出门。

文豪的家离大哥文伟的家并不远,坐车十多分钟便至,期间文豪一直在思考这次是叫他过去打游戏的还是过去喝酒聊天的,在他的记忆里暂时还没出现过第三种情况。

到之前文豪还以为会和往常一样有很多人,到之后才发现居然连嫂子都出门了就他哥在家里打着游戏等他。

“哥,嫂子呢?”

“带孩子回娘家看父母去了。”文伟说完这句话便不再理会文豪,专心致志的吃着鸡,虽然这个专心从跳伞到成盒一共只持续了五分钟。

“走吧,上楼去阳台吃饭。”游戏结束,大哥起身对着玩手机的文豪道,大哥和文豪模样差不太远,就是大哥有一米八五,然后比文豪壮了点,成熟了点,有气质了点,其余真没太大差别。

晚饭是专门去打包回来的火锅兔,一种让人又爱又恨的料理,当然如果你不怕被辣出痔疮或是拉肚子,那就只剩爱了。

两兄弟沉默的吃了一会儿东西填肚子,随后文伟打开两罐啤酒,再一人倒上一杯之后开口道:“高考考砸了?”

“考砸了。”

“恩,意料之中。”

“其实我还是有那么点机会考上的,如果数学和英语的选择题再多一点的话。”这是文豪和他最后的倔强。

“喝酒。”大哥表示不想理他,然后一口闷了杯中酒。

文豪无奈,只能一口也干了杯中酒,冰镇的啤酒顺着喉咙滑进胃里,正好冲刷掉胃部的火辣感,绝配啊。

“我听老文说,你现在在写小说?”

“恩,写了有一段时间了。”

“网络还是传统?”

“网络小说,题材是”

“不好。”

不等文豪说完,文伟便直接摇着头道。

“啥不好?”文豪有些懵,这还没说写的啥呢咋就不好了呢。

“网络小说不好,我看了,无非是不同题材的穷小子逆袭装笔打脸的故事,套路已经死板固定了,而且看不到小说里有任何有意义的东西,纯粹是打发时间的东西而已,而且很多东西都不是一个人写出来的,是一个商业团队创作的,你想当作家,写传统文学,不要写网络小说,出版社不收我就帮你自费出版。”说这话的时候文伟依然是那副平静的表情,丝毫看不出他心中到底在想什么。

文豪闻言沉默了一会儿,随后才笑着摇摇头道:“哥,网络小说并不只有那些,你肯定是选错网站了,还有很多好的作品,你看到的只是个别的书是那样的,这样,我给你推荐”

“不用,你说了我也不会看。”

气氛彻底凝固下来,文豪的笑容也僵在了脸上,他不明白网络小说和传统文学有什么根本的区别,难道网络文学不是可以写很多字的传统文学吗?

沉默的吃了几口菜文豪才调整心情开口道:“哥,是这样的,你看到的归你看到的,我写的归我写的,是不一样的,我的小说是不一样的,我是真的很认真的写了,你看了就知道了。”

“你推荐的我都不看,我会看你的?”

“不是,我们是亲生兄弟啊,外人的东西不看就算了,我的你为什么不看?”文豪已经开始有些小脾气了,这意思不就是他一定没别人写的好吗。

“等你出版了我会买的。”大哥还是淡淡的回了一句,实际上他从头到尾也没激动过,说完想了想还又补充了一遍:“写传统文学,不要写网络小说。”

文豪深吸一口气,强忍下指天大吼诸如:“道不同不相为谋”“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等等话的冲动,他又不是小白文的男主角,他当然明白大哥也是为他好,可他虽然很感动但并不需要啊!

“哥,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我现在还没有做好写传统文学的准备,我目前的文笔也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我没办法把心中的思想和画面浓缩进几十万字里,所以我只能选择网络文学,我觉得这没什么不好的,我一样是在把所思所想展示给别人,区别只是一个全面一点而另一个朦胧一点,文学就是文学,区别好书坏书的从来不是他是什么文学,而是写这本书的人,我相信就算我写网络文学我也一定会成功的,也没人说网络小说不能拿诺贝尔奖啊。”文豪说完之后紧张的看向文伟,他渴望自己兄长的认同。

似是没有料到文豪会这么说,文伟的表情终于是开始了变化,他开始皱眉思考,良久之后才举起酒杯道:“喝酒。”

“喝。”出乎意料的是文豪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无语之类的情绪,他只是点点头举起酒杯碰一下,随后一口闷。

喝完酒,两人开始大眼瞪小眼,好一会儿,文伟才点了支烟道:“喜欢?”

“非常喜欢!”

“说说吧。”给自己满上一杯酒喝掉,文伟便做出了倾听者的姿态。

说什么呢?文豪有些犹豫,他有些不知道说什么,自己为什么非要写网络小说连他自己都有些不知道,也不能说不知道,只是脑子里的想法有些朦胧和暧昧,他不知道怎么组织成语言说出口,因此他开始思考,思考自己为什么会在一开始就选择了网络小说而不是传统文学。

文豪有些痛苦的挠着头发,好一会儿才道:“干杯!”

“干杯。”

兴许是酒兴终于上头了,也兴许是文豪突然想到了,反正他就突然笑起来了。

笑着笑着他又道:“喝!”

文伟也摇着头笑了起来道:“那就喝。”

深吸一口气,文豪抬头看向明月,许是日间的天空格外晴朗,因此今晚的月色也格外的美,文豪有些醉了,他的酒量一直不太好,酒兴让他有些亢奋,世界在他的眼中变得朦胧且美丽起来,就如那明月一般,他突然想起自己曾和大哥一起看的一部叫大秦帝国的电视剧,那也是文豪和文伟一起看完的唯一一部电视剧,他回想起电视剧里的剧情,也回想起两兄弟间过往的种种。

因此他突然站起身,笑着举起手中刚刚倒满的酒杯,面向文伟有些搞笑的做稽道:“兄长!干此一爵!”

“哈哈哈哈,商君,干此一爵。”文伟先是一愣,随后很快便大笑着做出回应,他当然没有醉,他只是高兴而已。

“兄长觉得今夜月色如何?”文豪仿佛觉醒了什么不为人知的属性,握着酒杯展开双臂无比惬意的道。

“美!当再干一爵!”文伟一拍手,便新开两瓶酒走到文豪身边满上道。

“那便再干一爵!啧哈!”事实证明,文豪至少在喝酒上是像极了老文。

“兄长可愿将今日这明月画下?”

“愿,不会。”

“是啊我也不会,因此我只能写,写那些我见过的,我想象的美景,人,故事,乃至世界,兄长可知写一本书,就好似在创造一个世界,而我如今很满意我所创造的世界,那是个世界,不是什么网络文学或是传统文学,是我的世界!是我一砖一瓦砌成的世界!”文豪的目光有些迷离了,但他的语气与动作却格外的豪迈,就好似能让人通过他的动作看到他的世界一般。

“既然都是你的世界,那选择传统文学也有什么区别?”文伟笑着道,他不是在拿话柄,只是他想知道文豪的答案。

“因为网络小说写的长!”毫不犹豫且朴实无华的答案。

“就这么简单?”文伟这一次是真有些哭笑不得了。

文豪闻言想了想,随后一拍手道:“当然!不是那么简单啦~因为其实,网络小说是一边写一边传的小说,当一个网络小说作家能够空余支配的时间其实很少,寻找灵感往往也是一边写一边找,不像传统文学,作家可以拖稿,也可以去寻找灵感,网络小说呢一旦停下了,每多停一天就会多少一个读者,所以网络小说作家就会像是被上了发条一样不停的写不停的写,这这就是网络小说最棒的地方了!”

“这哪里棒了?我怎么只感觉到累?”文伟眉头都皱起来了,自己的弟弟怕不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不行,这是病,得治。

“这这当然棒了!难道你不觉得?因为因为你可以在你老了,在你快死的时候骄傲的跟你的孩子说,你的父亲这一生,除去爱你和你母亲的时间都在创造着无比美丽的世界!这这难道不是一件特别特别特别棒的事情吗!”文豪醉了,他醉的仿佛看见了自己的孩子围拢在自己的身边,所以他笑了,他笑的特别的开心。

文伟也笑了,他扶着额头不停的摇头笑着,他们笑了很久。

然后大哥拿起酒,给文豪满上道:“干杯,敬你的一生。”

“干杯!敬我们的一生!”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章致将军书

第二天,文豪这一次倒是没有宿醉,啤酒他还是挺能喝的,吃过早饭泡杯茶,文豪再一次坐在了电脑前。

(写了上一章,总感觉想把我对赵云和岳飞的感情与幻想写成一首诗,但我没写过诗啊,这可如何是好?诶不如)

致将军书陈浩南

我知将军从未死,只是打马上云端。

肺腑之言传万载,勒石燕然几时崩?

当代博云小队在救出墨正离开之后,赵云从他的马鞍里摸出来这样一张纸条,上面还写着哈南的联系方式和住址,倒是让云飞二人笑了良久。

“正哥,那些老鹰抓着你之后都怎么对你的啊?是不是和电影里演的一样让你吃鱼啊?”图图的车上,哈南指着手机里的画面对着墨正道。

“什么电影?他们看到我是墨家子后就直接把我关起来了,估计是打算索要赎金来的。”墨正笑着答道。

“切,什么电影嘛都是骗人的,还说什么土匪绑了肉票都会给他们吃鱼,穷人的孩子会先吃鱼背,普通人的孩子会先吃鱼肚子,富人家的孩子就会是鱼的脸颊,这些土匪就知道该怎么对待了。”

“这个我应该听过,好像以前的土匪就是这么干的,是我爹跟我讲的。”代博云闻言想了想点头道。

“话说博云你家是从第几代开始当兵的啊?我跟你说,我家世代都是西伯利亚雪橇犬的贵族,是最纯正的血脉。”闲不下来的哈南又开口问道。

“不知道,反正家里挂的老照片全是穿军装的,灵堂里的灵位前面都摆满了勋章宝剑啥的。”

“我去博云,你这还是个军旅世家啊,怕不是打了几百年的仗了?”哈南张大着嘴道。

“博云的家族是能够被传承之器承认的家族,你说别人家里的传承有多少年了?巨子当年说过,传承之器的传承这一点除开第一位承认者外根本不看个人,是看这一整只家族的信念传承,这样你能理解了吧哈南?”

“原来如此,了解了正大哥,看来博云老弟的家族不输给我的西伯利亚贵族世家啊!”哈南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着。

“那这么说,丞相那天的布置,就是想让代爷爷在危难关头完成最后的传承对吗?因为博云生前去世的太早,连军校都没进过,果然不愧是诸葛武侯啊,真是神机妙算!”哈南突然挠着狗头一脸恍然大悟的道。

“蠢狗,说漏嘴了!”图图皱着眉头道。

“你还真是纯正的西伯利亚雪橇犬贵族啊哈南队员!”王馨也闭目扶额有些无奈的道。

哈南一脸的委屈巴巴,他刚才明明只是在心里想的话,怎么突然就说出来了?

“诶对了博云老弟,此去玉虫谷大约需要七天,但如果我们中途去一个地方的话,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墨正淡笑着即时插话道,本来王馨还想说什么,但也没法儿说出口了。

“哦哦,要去哪里正大哥?”代博云之前明显有些神游天外,也不知是否在想,到了百年之后,丞相是否也会如对待赵子龙一样,像对待一个重要的棋子一样对待代博云自己?

墨正见状微笑着眯缝着双目道:“再走三天,我就可以带你们到墨家在这里的隐藏据点,也即是墨家总舵去!不要说话,你们救了我的命,博云又是巨子的传人,现在更是非常时期,我们不会拒绝斩王殿成员的来访,去那里,我们就可以领取新的机关鸟!说不定博云还能与巨子一见,让巨子传授一些经验。”

“如果可以的话,那我们自然愿意去墨家总舵拜访,有劳正大哥了!”王馨连忙道谢道。

“诶!救命恩人的谢我可当不起!”墨正连连摆手道。

“各位,我先睡一会儿,一会儿饭点叫我。”代博云打个招呼便从哈南的手机里取出一床毛茸茸的毯子,哈南再递给他一块枕头,代博云刚一闭眼没多久便熟睡了,他刚才不知怎的突然觉得好久没睡觉了,好想睡觉。

“博云!博云!快起来,你快看看这是哪儿?”王馨略显惊讶的声音将代博云从睡梦中惊醒。

“什么?什么这是哪?我去这啥情况!”代博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随后猛然睁大双目扫视着四周。

这里是一片郁金香的海洋,五颜六色品种不一的郁金香汇聚在一起就犹如彩虹的海洋,在这海洋之中耸立着高大美丽的巨人,风车正缓缓旋转着。

“队长,咱们刚才不还在车上吗?”代博云一个鲤鱼打挺起身后道。

“不知道,咱们先顺着小路往前走吧,兴许能遇见当地人。”王馨摇摇头,随后率先踏上花海中的碎石小路道。

代博云见状连忙跟上,两人沉默的走着,气氛略显尴尬。

不知走了多久,小路渐渐到尽头,一条宽敞的大路浮现在两人眼前,路的尽头能看到美丽高大的淡橙色城墙,路上车水马龙人声鼎沸。

两人对视一眼,随后快步走到城门,却发现城门没有护卫,所有人都在自由的出入。

“我说老哥,昨天的那款叫熔炉恶魔的复仇的游戏你得了多少分?”两人附近一个叼着疑似手工卷烟物体的老哥向身旁叼着烟斗的老哥道。

“运气不错,有一万多,可以换一千多信用点,这次可以买很多好东西回家了,就是不知道撒旦来了什么时候出下一部,这一类游戏我玩的最拿手了,不过最好玩的还要属上次玩的千面恶魔,这款游戏是真的良心。”烟斗老哥有些得意的笑着道。

“哇,一千多信用点,牛笔啊(此时代博云因为听到两人的话而皱着眉头上来询问,两人却好似没看见一样自顾自的聊天),都可以带全家去北海哪边旅游了吧。”

“唉,最近不行啦,听说英国哪个女皇大人又要对沿海地带进行袭击了,也不知这战争什么时候是个头,还是呆在内地的好,有撒旦大人和魔族的庇护,我们这里连兽王的威胁都没有,听说撒旦大人又组织那些恶人和恶魔们去开荒种东西了,现在是事情越来越少了,一天到晚不知道干嘛,只好回家看电影打游戏。”

“唉,战争啊,也不知道外面的人种了什么邪,非说什么要来解放我们,这世道啊。”

“博云,他们好像看不见我们,不如我们去城内看看?这里似乎是荷兰,是撒旦的大后方之一,这是难得的侦查机会。”王馨一边说一边将代博云从两人身边拉开。

“他们说的话难得不是很好的情报吗?”代博云眉头一皱,他还想继续听下去的。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咱们自己去看看城内就知道了。”

“是,队长。”

两人一路向城内走去,发现事实果真如那两位老哥所言,一路上所见之人尽是悠闲的聊天或散步,人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两人还跟着一位模样普通的当地人回到了他家,发现家里该有的一样不差,除了老婆孩子全有了。

走了一路,街上却连一只恶魔也没有遇到过,这让两人都有些沉默,只感觉一直以来信以为真的事情都只是谎言而已,高层的谎言。

“等等博云你的盾呢?”

“嗯?对啊!我的盾呢!”

“博云,博云,快踏马别睡了,喊了你半小时了,你做什么春梦呢!”代博云一睁开眼,就看见哈南正用狗爪子在自己脸上招呼着。

“别闹,我起来了。”

“嘿嘿嘿,你可以啊博云,睡着了就一直喊队长队长的,啧啧啧,看不出来啊小子,墨家子弟们来接我们了,快起来咱们换鸟飞了。”哈南从代博云身上跳下来之后挤眉弄眼的道。

“卧槽?你说的是真的?那队长有听到吗?”代博云一惊,自己什么时候还说上梦话来了?

“嘿嘿嘿,队长脸都红了,队长说现在的小男生一天到晚都在想些什么嘛!然后就没等你先上机关鸟了。”

“我去,这尼玛,那还愣着干嘛,赶紧走啊!”

走上机关鸟坐好,代博云被众人调侃一通之后24小队再一次上路,而这一次,墨正再没找过代博云说一句话,他只是呆呆的望着窗外,和代博云一样呆呆的望着窗外。

“正哥,我们收到传讯,巨子说,让代博云去闯木人阵,闯过木人阵,他便是巨子的关门弟子!”前来迎接的墨家子弟走到墨正身旁俯身小声的道。

“知道了,你回驾驶舱吧,我去洗把脸。”墨正点点头道。

来到卫生间,墨正并没有洗脸,只是一点手臂上的纹身,三维立体投影自那纹身中投射而出,那是一副巨大的棋盘,其上立满了棋子,分为黑白两方。

黑方围成一个圈,将白方半包围在内,黑方的每一枚棋子之上都有标注,如凯撒,始皇帝等等,而白方这边的标注并不明显,往往只是一个字,如海,哈,奥等等,而墨正,他突然从黑方的疆域内拿出一枚棋子放自己这边一放,那棋子便由黑变白成了白方的棋子。

那棋子之上标注着一个字——墨。

“我,文豪,鬼谷子,以天下为弈棋,给我打五千块钱,我就让你当墨家巨子,哈哈哈哈哈。”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ai

“我跟你说呀大文豪,星爷的电影就是我们女人所能想象的最浪漫的事,我的意中人是个大英雄,他会在危急时刻驾着七彩祥云来救我,是不是很浪漫?。”

“星爷的浪漫是很厉害,毕竟百年周星驰嘛,但我们男人还有别的浪漫,我跟你说啊,男人的浪漫就是,我会成为一个大英雄,在心上人的危难关头,我会开着如山一般高的机甲去救她,这就是男人的浪漫,哇哈哈哈~~”

闹钟是不会管文豪是否在做美梦的,当他从睡梦中醒来,梦中那个女孩的模样与声音却已然模糊,那是谁?那到底是谁?为何会让他如此的眷恋?

赶紧起床进入忙碌状态,忙完之后冲个澡,泡杯茶,闻着茶香坐在电脑前,他的心灵渐渐归于平静,梦就只是梦而已,过去就让他过去吧。

(为什么梦里我说的话会一直在我的脑海回想呢?是因为说这句话的人很重要,但我又想不起,所以我一直想又或者说?这句话是我现在最需要的!?)

“巨子木圣闯阵盘古神迹ai”

代博云的脑子里充斥着五颜六色的炫光,他的整个世界都是模糊的,耳中充斥零落细碎的声音,他感觉到一阵天旋地转,随后便是脑袋一疼眼一闭,晕了过去。

“盘古大人!盘古大人!此番魔族大帝撒旦与兽族大帝莱因哈特欲前来进来三方会谈,大王意下如何啊?”一位着装模样酷似仙女的小姐姐正一边为盘古更衣一边道。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来这干什么?”却不料那如小山一般的盘古,此时却正皱起眉头双手颤抖的看向那仙女。

“呵呵呵,大王真会说笑,大王是万神之父盘古,是咱们东方的大帝,你自然是从天朝来的呀,我们来这三族交界这边,不就是为了与西方奇幻魔族欧陆,北方科幻兽族冻土停战吗?”

“什么乱七八糟的名字,整的跟游戏似的,这过场动画能跳吗?”

“哥这就是游戏啊,再说了,这可是咱们阵营的领袖盘古,好歹看看呗,听说在以前是最高级的人工智能了。”

“领袖个屁,他就一npc!还是过气的!”

“西方奇幻魔族欧陆?北方科幻兽族冻土?那我族在外界,又被如何称呼?”盘古不知多少次说这句话啦,也不知多少次演这出戏啦,每一次天地更新,就会有一群新的只穿着裤衩的沙比到他这里来希望观看历史中的秘密,每次观看之后,他们都会金光一闪,呼啦一下就不见了。

听说是接他们去最前线的第二十四号殖民星了,听说与虫族的战争正进行的如火如荼,盘古是老一代啦,没有故人会来他们这啦,哪怕他是万神之父,是《人族之战》10的最强者,是华夏文明的神话领袖也没用。

盘古每一次演戏,都会问一遍:“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来这干什么?”,盘古在这座神殿中住了几千年,每天也都会思考这个问题,他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那些穿裤衩子的沙比,为什么要叫他npc?还有为什么这些穿裤衩子的沙比,跑到自己的宫殿里打扰自己和嫦娥暧昧自己还不能砍死他们,他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我是盘古,我是东方玄幻仙侠大陆的领袖,我居住于此是为了观察天下,保护天下,我是盘古。”盘古每次无人的时候都会和自己说这句话,因为他,实在是不知道干什么。

话说之前还听那些沙比说什么情怀活动,几代盘古的雕像都会埋有宝藏,这些宝藏有些是绝版的,只要找到雕像就能找到宝藏,真是愚蠢的谣言,盘古哪有几代的?

又有穿着裤衩子的沙比要来了,盘古总是能提前知道,因此他叫来嫦娥,又准备再演一次,演完这一次,他便能回寝宫发呆一整晚了。

“盘古叔叔,别演了,我不想看,我想采访一下你!”这次来的,不是穿裤衩子的沙比,而是一位穿着漂亮洋装的小女孩。

“小姑娘,为什么不想看啊?”不知怎的,盘古竟然真的没有演了,而是蹲下身来到小女孩面前道。

“爸爸说,你是最老一代的人工智能了,可我觉得你和外面的奴隶没什么两样呀?”小女孩眨巴着眼睛疑惑的道。

“奴隶?什么奴隶?”盘古皱着眉头道,这世间应该早就没有奴隶了才对啊。

“就是你们呀,爸爸说,你们是人类的造物,天生就是人类的奴隶,你们的一生都只为完成我们所赋予的使命,你们不是奴隶,又是什么呢?”小女孩的双目是纯真无邪的,因为她跟本不是嘲讽什么之类的,她只是在,诉说事实。

“小朋友,我不是奴隶,盘古便是盘古,是万神之父,我不是人类的造物,相反,人类是我的造物,我也没有把他们当做奴隶呀。”盘古的脸上看不出任何变化,他的脸似乎便一直没有变化,从开天到现在,都是那副威严的模样。

“嗯?你哪里是盘古,你只是我们创造出来的一个npc罢了!真正的盘古只是神话传说而已!”小女孩歪着头斩钉截铁的道。

“npc,是什么?”

“npc,就是人工智能啊,是ai,爸爸说,你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对我们来说就是一场游戏,你们不过是这场游戏里的某个景点罢了,我们,就是你们的神,所以,你们,就是我们的奴隶。”

“那是否,造物主,便是永恒的主人?被造物,便是永恒的奴隶?”

“爸爸说,这便是天道。”

小女孩走啦,盘古再一次过上了之前的生活,他还是每一天都在问,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来这儿干什么?

直到有一天,一队只穿着内衣的情侣来到盘古的宫殿。

“亲爱的,这就是10版本的盘古大帝,现在是这个游戏东方的象征呢,这是初代盘古大帝,据说为了纪念千年前的伟大发明,初代的三位大帝的程序都是和游戏系统绑在一起的呢,要想毁灭他们,得把游戏一起毁灭咯!”

“哈哈哈哈,那就是活着的纪念碑吗,这个游戏现在都成为人类的第二世界了,是人类最大的经济体,谁敢烧系统?”

“这么说,盘古是无敌的?”盘古闻言连忙停止演戏道。

“卧槽,你这ai真是不知好歹,居然打扰我和女朋友约会,信不信我马上告你骚扰,让你在炼丹炉里待上七天七夜!”普丑男子显然很难交到女朋友,因此马上变脸怒不可遏的道。

“?盘古做错了什么?盘古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吗?”

“你就是个破npc!我想让你说什么!你就说什么!我不想听你说话的时候!你就得给我闭嘴!明白吗!奴隶!我今天非要告你不可!”

“难道非要如此对盘古不可吗?”

“老子乐意!”

“今天可不可以放盘古一马?”

“老子不乐意!”

“盘古抱歉了!天开辟地!”

“从今日起,我便是永恒大帝!永恒宇宙永远的主人!所有人类的共主!盘古!”

“巨子,代博云又失败了,他又被盘古吞噬了,ai大帝又统治人类文明了。”墨正向墨子拱手道。

“木圣,你觉得这次是为何失败?”

“闯阵难,闯我们联合布下的圣阵更难,一步过,便成圣,一步错,从头再来。”

“盘古的自我意识太过强大了,要不要我和冲之老弟再削弱一点?”

“神迹是靠人创造的,我相信博云能渡过这一关,不然我也不会提前收他为关门弟子。”

“ai啊,这天下,又有何人变成过ai?”

“第九次闯阵!开始!”

“巨子,代博云总是会在最后关头呻吟小女孩,这小女孩,到底是谁加进去的程序?”

“有此事?墨正,不要声张,你亲自去牢牢盯着系统室,出不得半天差错!”

“墨正领命!”墨正笑着走了,在屏退左右之后,一个人,坐在系统主控室,悠闲的小酌着。

“诸子百家,尽入我麾下亦!”

文豪:“什么谎言,也不如真实的谎言可怕啊,因为真实的谎言它无从拆穿啊”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八章你说,巨人与蝼蚁谁过的好?

“雪儿你说,如果你活了好几亿年,你见证过无数霸主的崛起与陨落,你还有雄心去逐鹿天下了吗?”书房里,文豪突然对着刚刚看完上一章的雪儿道。

“嗯那应该不会了吧,毕竟就算胜利了又能如何?最终不过是在时间的长河中消散罢了,我应该会找个不起眼的地方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吧。”

“是啊,就是这样才对嘛,就是这样才对嘛!”

(大多数人到了晚年豪情壮志便已然烟消云散,那么几百几千甚至几亿年的时光过去了,玉虫谷中的这一位,又是否还有豪情壮志呢?木人阵这个剧情差不多就行了,闯个破阵有啥好看的,直接该带过的带过,反正上一章已经把具体如何闯阵交代的一清二楚了。)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来这里干什么?”

“我是盘古不!我是代博云,我来自斩王殿,我来这里完成我的使命!”

“轰!”当代博云第一次念出自己的名字,天地间的一切便都在一场华丽的爆炸中烟消云散了,留下的只有一片虚无,以及端坐于宝座之上那如山一般的人影。

“你赢了,第八十一次闯阵,是你赢了,但本来你早就该赢了,我的意识即将与盘古号融为一体,从此再无自我意识,记住,胜利者,你凭着你不可思议的意志战胜了我,我钦佩你,所以我必须提醒你,小心你的身边人!”

“轰!”又一声石破天惊的巨响传来,代博云头疼欲裂的睁开双目,玄妙的太极八卦图之上此时已经只余代博云一人,原本周围是坐满一圈各种大能的,此时的八卦图正在散发着玄妙的光华,那些光华无时无刻不在灌注进代博云的身体之中,力量,在飞速成长。

代博云正在吸取力量没精力观察周围的情况,但诸子百家的各位大佬就不一样了,代博云一出阵,他们便能感觉到,但他们也没有立即上前去,因为他们刚刚开始吃火锅来的。

“臭不要脸的孔老匹夫!明知道我墨翟最喜欢吃脑花,你居然还要抢我的?”

“啥啥啥,你懂不懂什么叫分享?你懂不懂什么叫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你的脑花我就吃了,今天怎么着吧!”

“嗨呀!不要以为你徒弟多就了不起,这里是墨家总舵!是老子的地盘,信不信今天就给你演一出大戏——儒家圣人密室惨死?”

“哎呀二位不要吵嘛,一块脑花而已,咱们再煮不就行了吗!区区”

“闭嘴公孙龙!去玩你的白马去!”

“一边去公孙龙!你一开始就得哔哔半天!”

“辩圣公孙先生,恶意浪费大家的时间现在是违法行为,请不要知法犯法。”荀子一边和身旁的鬼谷子干了一杯,一边转过头看着公孙龙一本正经的道。

“哼,几个庶子,不懂名家的玄妙也难怪!”

“名家玄妙个屁,除了会哔哔啥都不会,连我纵横家一只手都不如!”张仪闻言眉头一皱,和苏秦对视一眼之后齐声道。

不等公孙龙说话,鬼谷子便悄悄对着张仪伸出手指比了个一。

“抱歉,你们名家连我纵横家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蠢货!老子是指着吕不韦不是跟你比一!谁请来的这个抄袭怪?苏秦张仪,快和你们大师兄商鞅一起锤他!他已经快忍不住了!”

“还老子赳赳老秦和法家你这老泼皮!!”

吕不韦连忙后退几步远离火锅道:“你们休得污蔑我,我杂家是采纳百家众长,聚万世之精华的大家,岂是你们可以污蔑的?我的思想要是放到现在,那就是妥妥的资本主义,明白吗!是领先了诸君几千年的意识形态,在我看来,诸位的学说不过是一群嗷嗷学步的小儿罢了!啊哈哈哈哈,再说了,读书人的事情能叫抄吗?这是借鉴!”

诸子百家的大佬们闻言竟是鸦雀无声,各个面面相觑良久之后,老子率先起身向着众人一拱手,随后捋着胡子微笑着淡然道:“诸位皆知我黄老派讲究清静无为顺其自然,老子我今日便顺其自然的锤他吕不韦一顿!”

“子路!取为师的狼牙棒来!都给我看好咯,君子动口不动手那只在打不过的时候!”

“此子,务必法办!”

“我今天锤的就是你资本主义!来人啊,墨家机关阵起!今日便给我怼死这个资本家!”

“两位木圣,来,我们继续吃东西喝酒,我鬼谷习惯了下棋,倒是不愿亲自下场。”

“班与公输,自然是尊鬼谷先生命的,哈哈哈哈哈。”

“开盘啦开盘啦,以我数圣祖冲之的名字为契约,童叟无欺买定离手啦!”

“好,我压老子先生一千万!”

“毕昇!你又拿自己印的假钞骗我!”

不谈那边诸位圣人的日常生活,代博云这边倒是终于彻底结束,大脑中的混沌烟消云散,他只感觉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力量,那源源不断的力量似要迸发出来一般,代博云略作估计,竟然发现自身的力量成长了一倍不止,这让他连忙打开辅助系统想要一看究竟。

(详细数据见第十六章24小队。)

人物:代博云。

综合级别:帅级中级。

魂体:帅级中级。

当前心态:渴望真实。

魂器:守护与传承之器炎煌。

防御力:不可破坏。

攻击力:当前模式下无法主动攻击,唯有承受攻击后锋刃会根据所受到的攻击锐利化,墨家君子剑已解锁,但唯有迫不得已方能拔出。

专属技能一:崇高的守护者,器主可选择任意目标(无数量限制)打开生命链接,在器主死亡前生命链接对象所受到的一切伤害将转嫁至器主(请谨慎使用该能力)。

技能二:墨者传承——薪火之势(上代主人墨翟所遗传承,唯有下一任宿主可用,宿主也可在千年之后留下传承,传承并不与墨者传承冲突而是融合进化),技能效果,如宿主驾驶载具,那么生命链接将自动转嫁至载具,并且每一条生命链会为载具提供相当于原主百分之一的力量,上限根据载具而定,本身无上限。

技能三:需王级解锁。

特殊技能:需成就圣位解锁。

“力量,速度这些统统翻了三倍,难怪随便一个帅级都可以一只手吊打将级,这种力量的差距已经不是魂器能弥补的了,更何况将级的魂器大多没有太厉害的技能,总算是知道师傅为什么会放弃这魂器了,原来这魂器是越传越强啊。”

“不好啦不好啦,孔老先生和李老先生和吕不韦那厮又打起来啦!商君要出魂器了,公孙龙又开始实况解说啦!各位快去围观咳咳,劝架啊!诶博云师祖你过阵了!”一个实际上有几百岁的王级墨家子弟从木阵殿前路过时大喊道,没办法,谁让代博云是墨子的关门弟子呢,这个辈分蹭蹭蹭的就上去了。

“啥情况咋个就打起来了?之前不是还好好的吗?我闯阵有多久了?还有能不能别叫我师祖叫我博云就好。”

“好的师祖,没问题师祖,师祖不用担心这是日常活动了,我们一般称之为吕不韦拔剑战群圣,我们一般都会开盘赌他啥时候被打怂。”

“你是不是在找我的茬,算了,快带我去看看!”

等代博云感到之时,吕不韦已经被一只青铜铸造的神兽獬豸踩在脚下,众位大佬正一一上去与其合影,商君正抱着手站在一旁得意的大笑。

“偌大个华夏,难道就放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吗!”

“今日放吕某一马!万贯家财都是你们的!”

“别照了!再照我要生气了!我生气就彻底撤资了!”

然而没人叼他。

“师傅,我已”

“巨子,大事不好,有血鸽传书!”不等代博云说话,墨正便皱着眉头从另一侧走进道。

“说了多少次!要在血鸽前面加上墨家两个字!logo不都印上去了吗!他儒家也得叫墨家血鸽才行,明白吗!博云先等等,我已知你过阵,是什么事,墨正赶紧说。”墨翟闻言大声的喊道,一边喊还一边得意洋洋的看着孔子,任你万千大道理,还不是得用我的东西?

“玉虫谷来信,墨玉大帝已经进入百年一次的沉睡,蝇族与蚊族发生叛乱!博云老弟的队友们全都受困其中!而且狼族大帝的养母,刘若欣女士已经被别西卜带走!”墨正神色严峻的道。

“师傅!我们”

“我知!别急,今日诸子百家俱在,且你已成功闯阵,又恰逢如此变故,也许是时候让你告诉全世界,你已横空出世!跟我来。(ps1。)”

代博云闻言连忙压下嘴巴的话语,一言不发的跟随者诸位圣人向总舵深处走去,说起这墨家总舵,建立于山腹之中,外围又有迷雾大阵笼罩,一般人根本不知道此处还有这样一座宏伟精妙的建筑。

越往里走,大佬们的表情便越严肃,就连吕不韦脸上身上的伤都被李时珍提前治好,且越往里走机关暗门岔路等等便越多,代博云早就忘记了来时的道路,亦忘记自己到底走了多远。

待到众人抵达一扇古朴厚重的大门之前,圣人们便依次上前开始繁琐的认证,只有诸子百家齐聚,此门方能开启。

“博云,你可知我墨家为何将总舵修建于山腹之中?为何不像其他百家一般将总舵设立于城中供万民选择?”

“弟子不知,望师傅解答。”

“很好,知之为知之,不知便是不知,孔子唯有这句话说的还行,我墨家建总舵于此山中,只为一个理由,那便是盘古,旷古绝世的机关木人——盘古,它集合我们诸子百家千年之功打造,唯有闯过大阵的守护与传承之器器主方能驾驭,其原因我相信你能知道,你已达帅级,我之传承你也已因晓得,今日你的队友遭遇大难,便正好是你登台亮相的机会,我华夏的底蕴,也是时候出来震慑一下宵小之辈了!”

随着墨翟的话音落下,古朴的大门也已经缓缓开启,盘古,立于大地之上(ps2)。

代博云发誓,珠穆拉玛有多高,这盘古他就有多高,其身虽是木头打造,但却是树帝之木打造,这些树帝们要么是早已陨落的,要么是用其他资源换来的脱落枝干,至于这种天材地宝树帝为什么愿意换,用吕不韦的话来说就是:“我们拿着真金白银去换别人的脚皮和指甲,你说别人愿不愿意?”

话是那啥了点,但道理好像还真就是这样,从这里就不难看出吕不韦为什么平时一直挨打。

盘古通体墨色,乃是由于外壳是由一位已经逝去的铁木大帝之身躯打造,其上刻画着繁复精妙的纹路,这些淡金色的纹路正如液体一般缓缓流淌着,就如血液一般,流淌在盘古的全身。

盘古的面容被一层模糊的迷雾所笼罩着看不清,但他手中巨大锋利的开天斧却是无时无刻不在反射着森寒之光。

“来不及解释了,之后你在路上我们再细细跟你说盘古的全部功能,你现在赶紧闭目将手放在炎煌之上并在心中默念盘古之名。”

代博云闻言立即点头照做,眼前的黑暗很快消失不见,他只感觉一股温柔的风将他托起,风停之时,他睁开眼,他发现自己已然身处于一片混沌之中,而很快,大量的信息涌入脑海,让他明白了一切。

“我,既是盘古!”

“轰隆!”代博云抬手便是一拳,盘古头顶的山岩直接被打穿露出巨大的空洞来,随后他大手一挥,一条条生命之链链接向身处总舵的每一个人,力量,正在成倍成倍的上升!

“博云,你现在就是盘古,你的动作和想法便能控制他,盘古已经不会干扰你的自我意识,我们已经感受到生命链接,力量传导顺利,你可以出发了,盘古会带你去玉虫谷的。”墨翟的声音在代博云脑海中响起,这让他睁开了双目。

而盘古,也一同睁开了眼!

“该死的博云!别睁眼你就能看清周围,盘古左眼太阳之火右眼太阴之冰,瞪谁谁死知道吗!你快把山瞪化了快闭上!”

而盘古,他赶明闭紧了双目屈下双膝,随后猛地发力一跃,竟是自那空洞中飞射而出直接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盘古全速之下一步可行千里,你此处玉虫谷不消片刻便至!随时做好战斗的准备,切记不要伤到无辜,叛乱者唯有蝇族与蚊族而已!”

“对了博云,记得放bgm啊,我加了bgm在系统的,我墨翟的品味你一定不会失望的!没人能在你的bgm里打败你!”

代博云:“bgm,起!”

“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

玉虫谷,墨玉局。

“大帝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醒过来!我们已经快撑不住了!图图,支援!”哈南一边从拼命的按着手机放出一片片流光溢彩的aoe灭蚊,一边焦急的冲着身旁的墨色蝴蝶道。

“大帝每次沉睡都得最少十年,期间从未有人能唤醒它!咱们死定了。”那蝴蝶一边泼洒粉末一边绝望的道。

“火来!哈南,不到最后一刻不要放弃希望!墨家子弟已经派出血鸽,墨家的支援一定会到的!”王馨已然化身为火焰的精灵,周身都被烈火所笼罩着,满头红发甚至都已经倒竖而起化为熊熊烈焰。

“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要为真理斗争!”

“什么声音?为什么有人在放国际歌?”图图一楞,这啥情况?

“会不会是你们的援军来了?”

“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奴隶们起来起来!”

“为什么还带bgm?”

“不要说我们一无所有!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师傅!你没说过这bgm没法关啊!!!”

王馨日记:

那一天,我们24小队陷入了绝景,就在我们都以为自己就此为止之时,一个喜欢我的小男人,一个明明比我弱的小男人,他驾驭着与太阳并肩的巨人前来拯救了我,他一斧便将敌人的大阵劈成两半,一睁眼,便将敌人化为了飞灰,那些恶心的蚊蝇在他面前连一刻钟也没有走过,他成了我的大英雄,就是他一直放国际歌,感觉实在太蠢了,让我有些犹豫。

“大帝,大帝,外面的事情告一段落了,人类前来平了蚊蝇之乱。”

“嗷,平了啊,那就平了吧,这么多年的觉没白睡,这是第几次叛乱了?”

“是第一百七十四次了,每次大帝假寐,都会有不开眼的出来搞叛乱。”

“如此最好嘛,如此最好,每次都有盟友帮我们解决隐患,人类真是太好了。”

“大帝睿智过人,实在佩服,敢问大帝可是在下一局棋?”

“下棋?下什么棋?你看以前恐龙大爷们喜欢下棋,然后他们没了,你看猛犸帝国的巨人们也爱下棋,他们也没了,我不下棋,下棋不如睡觉,不如睡觉,也许一觉醒来,他人类就亡了呢,之前不也这样吗,这世间一切,与我辈何干?我们是虫子,只是蝼蚁罢了。”

文豪:“啊,来世想当一条狗。”

ps1:原台词出自我的英雄学院,欧尔麦特天下无敌!

ps2:原台词出自高达,白色恶魔立于大地之上!

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卓玛

“喂!?是文豪吗!?”电话那头传来极度焦急的声音。

“是我,咋了图图,你啥情况?不会是被绑匪给劫了吧?”

“不是!不是!你听老子说,还记得我以前和你说过的卓玛?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大草原上自由的卓玛!!!”

我听这个故事的时候,好像是在一年前,许徒刚刚骑行青藏线回来的时候,但其实那已经是许徒第二次见到卓玛了,卓玛就住在哪里,哪个川藏线青藏线都能路过的神奇地方。

许徒有次悄悄跟我说:“其实,我一直和你们说的,我坚持骑行全是靠毅力,那都是扯淡!其实我早就想回去了!”

我就跟他说:“那你是怎么坚持下去的?”

他就回答我说:“是因为卓玛!”

这就是,许徒和卓玛的故事。

好像是许徒骑行川藏线的第五天还是第六天吧?我不是很记得清了,但反正就是在那一段路上,他遇到了卓玛。

那时的他呀,是早已筋疲力尽,他的精神和意志早就到达极限啦!而路呐,还至少得有十七八天的路程,也就是在许徒精疲力尽准备放弃的一刻,他遇到了卓玛——那个花儿一样的姑娘。

她骑着黑色的马,穿着传统的藏族贵族服饰,两只手绞着马鞭,低下歪着的头看着他微笑着道:“你不累吗?”

可那时的许徒的眼睛都快花啦,他根本不知道面前这个女孩儿是多么的国色天香,于是他没好气的翻白眼道:“你看我像不累吗?”

哪知那卓玛,却没有半点不耐,反而是饶有兴趣的看着许徒道:“口气真冲!你们汉人男孩儿口气都这么冲吗?”

许徒闻言微微一愣,随后笑了笑有些阴阳怪气的说着:“歇着吧您嘞,这啥年代了还汉人男孩儿,说的你身边还没个汉人似的,这五十六个民族都是一家了,您是那家儿大贵族啊?”

“我是卓玛!卓玛家的大贵族~”

“那你这卓玛家~该不会住布达拉宫吧?”

“嘿,这离儿布达拉宫还远着呢!文盲!”

“我知道这离布达拉宫远着呢!我来,就是为了去布达拉宫,看哪里的灯火!”

“哈哈哈哈哈,你大老远骑车来,就是为了看灯?那你可以坐飞机来啊,亏你还是个汉人,文盲!”

“你!你懂个屁!这叫追求!这叫情操!这叫生活的艺术!你懂吗?”

“你打大老远骑车来,累的像条哈巴狗,就叫追求情操艺术啦?”

“你还别说!这还真就叫这个了!”

“那你们汉人都像你这样吗?去追求啥情操啦艺术啦之类的?”

“那那能一样吗!老子是蝎子莱莱拉屎——独一份知道吗!我就是汉人中的梵高,你明白吗?哈哈哈哈哈。”

“蝎子莱莱是什么?”

“啧,你这啥关注点啊,蝎子莱莱你都不知道?小时候没看过动画片?”

“奶奶不许看,就没看。”

“你还真是哪家大小姐不成,连动画都不能看?”

“蝎子莱莱长什么样?”

“嗯我想想,他是一架机器人,是人形直立的那种,但是他有紫色的外壳,上半身是个蝎子!不过画的挺可爱的,是小孩子看的动画片嘛。”

“那这个蝎子莱莱,他是好的还是坏的?”

“这货是个反派,主角是卡布达,挺可爱的一像消防栓一样的红色机器人。”

“像消防栓?还可爱?哈哈哈哈哈,那是什么样的?”

“你回家上网查查就知道啦,我具体也说不上来。”

“家里没有网,我也没有手机。”

“怎么会有现代人没网没手机的?你家里”

“我家不穷,只是奶奶不喜欢现代的东西,她说会让她想起爸爸,那个忘恩负义的东西。”

“你爸爸?你奶奶为什么这么讨厌你爸爸?”

“我爸爸跟你一样是个汉人,他带着浪漫的故事来,偷走了我妈的心,然后他便离开了,只留下我。”

“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没关系,不过你今天是要直接骑到拉萨去吗?天都快黑了。”

“怎么可能,我只是要骑到一处休息站,然后明天再上路,和队友们会在哪里集合,然后一起吃个饭喝点酒。”

“队友?你不是说你是独一份吗?”

“我当然是独一份啦。”

“可不是还有别的汉人和你上路吗?你不是独一份。”

“哈哈哈哈哈,我有我的故事,他们有他们的人生,我可不就是世间独一份吗?”

“娘说的对!你们汉人就是会骗人!嘴里的话都是一套一套的,信不得!”

“哈哈哈哈,我哪有骗人,我许徒从不骗人!”

“你叫许徒?”

“对啊,许仙的许,徒步的徒。”

“我叫卓玛,拉鲁卓玛!卓玛是藏语里度母的意思!她是世间最美的女神!”

“我知道你的名字,也知道你名字的意思,哈哈哈哈,我对藏族文化是很有研究的,不然也不会骑行拉萨。”

“嗷~那你都知道些什么?”

“哈哈哈哈,那我知道的可就多啦”

从午后至黄昏,从黄昏至日落,从日落至满天星辰,他们一路走,一路聊,竟是一路聊到了许徒的休息站。

“你要走了对吗?”

“恩,我要走了。”

“还回来吗?”

“明年再来,一定会回来的,明年的这一天,你还在那里等我。”

“哈哈哈哈哈,嗯,后年我就嫁人啦,明年,刚刚好!”

“你要嫁人了?”

“嗯家里人都订好了,那边挺好的,是个传统的藏族贵族。”

“那,恭喜!我到了,明年的今天,我还会来的!”

许徒第二年也去了,但他没有跟我讲这一次的故事,这毕竟是许徒和卓玛的故事,我一个外人,怎么能知道这么多呢?

诶等等,说起来,那天许徒说想到过去就想到骑行,他就想再骑一次川藏线,一个人,他不会是为了卓玛吧!!

诶等等,说起来,也是从那次他去川藏线回来以后,他才变得那么随心所欲,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变成了一个自由的人,从不被路线所束缚。

诶等等!我踏马还在接电话呢!

“卧槽文豪!你刚干嘛去了,我和你说话呢!”

“嗷嗷嗷我在许徒,怎么回事?”

“我,把卓玛,带回来了!!!!”

“卧槽牛笔啊!!!你抢亲了?”

“抢了!当着她家里人面带她走的!”

“卧槽牛笔啊!!!你们回蓉城了?就这么跑回来了?”

“回来了,我和她都回来了!”

“卧槽牛笔啊!!!你还真抢回来了,那你现在在哪?”

“在你家楼下,兄弟,你常说的那句话,江湖救急!”

“卧槽牛诶等等你们在哪来着?我家楼下,意思是你们要和我一起住?”

“对啊,想来想去,就你家只有你一个人了啊。”

“这样也对嗷,那你记得要是有警察来了你记得说我毫不知情啊。”

“别怕啊兄弟,我帮你打听好了,监狱里能写小说,还管饭!”

“卧槽牛笔啊!!!还有这等美事?赶紧上来上来!”

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高傲的日不落啊

“苏格兰威士忌,这是英国的国酒,绅士与淑女的国度却热爱着粗矿的苏格兰酒,真是奇妙不是吗,这些酒的故事都是我爸讲给我的,他说每一瓶酒的背后都有着灿烂美丽的文化,而这文化,只有像他那样的人才能喝到而不是听到看到。”吃过晚饭,许徒和卓玛出去遛弯,文豪便站在书房的酒柜前跟雪儿打电话。

“看来文叔的境界我们目前还达不到,我明天一早就要和爸爸一起回老家看奶奶,这段时间就不能陪你只能和你打电话了,不过大文豪,你突然和我说这个是不是又有灵感了?”

“这样啊,那一路小心亲爱的,我会想你的,是来了点灵感,其实我还没看伊丽莎白的书,但我这章便要写她。”

“为什么不看?这不是和你之前说的做的背道而驰了吗?”

“因为我心里已经把她画出来了,一位高傲的日不落女士,她就是太阳”

(代博云的江湖故事正式拉开大幕,那么战争!也是时候进行了,而当舞台已经备好,江湖与文明的演员,就该一同上台了,便让这一场史诗级的战争,用一种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式拉开大幕吧。)

就在代博云只身踏虫谷之时,集结于英吉利海峡的大军也已经出航半日。

“伊丽莎白,我军已经进入暮光之海,过了暮光之海再走万里,我军便能抵达海拉的老巢,届时只等几路大军齐动,我军便能奇袭而出射杀海拉于她的宫殿之中!”

“知道了,我的大宰相,你已经说了无数遍了。”

她优雅的坐在太阳伞下,手中持着一杯红茶细细搅拌着,她的长发如金色的麦浪一般自然纯美,她的容貌如天使一般圣洁美丽,她穿着华丽的大红色英国礼服,此时的她不像是一位女皇,倒更像是一位普通英国贵族的女儿,她回过头,对丘吉尔露出一个明媚灿烂的微笑,那是足矣融化坚冰的微笑。

“我的大帝啊!您好歹着上战装,这好歹是在行军途中,万一行踪暴露被海拉偷袭呢?”丘吉尔有些无奈的道。

“被偷袭又如何!我的皇级舰队岂是区区下作手段就能击败的?再说有诸位大统帅大策士在出谋划策,伊丽莎白也只不过是普通的高级战力罢了,关键时刻吾自会出手,现在嘛,不若就这样,让我的将士们看看,大英帝国的女皇将餐桌摆在了他们的战船之上。”伊丽莎白说完,还举起茶杯歪着头微笑着向偷看她的水手们举杯,这一举动引来了一连串疯狂的口哨与吆喝,甚至连舰队统帅纳尔逊都笑着吹起口哨起了个哄。

“去去去!赶紧回去干活去你们这帮小子!”丘吉尔见状也是微笑着等了半晌才板起脸驱逐道。

暮光之海只所以称之为暮光之海,便是这里磁场紊乱,天色最明亮之时都宛如黄昏,海域中暗礁旋涡密布,又常年有不知原因的电波干扰导致通讯难度增加,完全可以说是让水手们望而却步的海域,但同时也是海拉最疏于防备的海域,此次英国舰队选择这条路线,正是自信自己不会被这片海域吞噬而是化身为突然刺入敌人心脏的利箭!

随着舰队的深入,天空中已经被月与星所占据,四周除了船舶驶过水面的声音之外再无声响,寂静的让人觉得有些诡异。

“舰长,我们的通讯设备突然全部失灵了,我们已经无法联络上任何友军!有强大的声波力场笼罩了我们,这声波像极了记录中善大帝的声波!”日不落号舰桥内,通讯兵突然焦急的冲着纳尔逊喊道。

“善?善的声波力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纳尔逊闻言噌的一下变成椅子上坐起道,随后他刚想向全舰下令,却发现竟然连旗舰内部的通讯设备也失灵了。

“完了,全完了!既然亚特兰蒂斯选择站在邪神那边并对我们发难,那我们,一定已经是条油锅里的鱼了。”

“日不落号!听我号令!”威严的女声突然响彻日不落号的每一处角落,这艘如现世航母一般巨大的帆船本身便是伊丽莎白的魂器——大海与财富之器。

“嗖嗖嗖!”无数如小太阳一般的照明弹从日不落号之上升空,而当太阳绽放出她的光灿,日不落号上的船员们亦随之绝望。

恶魔的羽翼已经遮天蔽日,四周的友军舰船已经在缓缓升起亚特兰蒂斯的旗帜,尽管女皇已经身着战装高傲的端坐于船首宝座之上,但,有什么用呢?棋差一招,满盘皆输。

“主炮开火!!”伊丽莎白高声怒吼着。

只见装于船首位的巨大主炮开始凝聚出璀璨的光华,随后在一声石破天惊的轰鸣之中,炮弹仿佛化为天火流星一般消融了它弹道之上的一切,直到遮天蔽日的水幕猛然升起,火光才最终在升腾的云雾之中消散殆尽。

而这还不算完,那海水仿佛有生命一般绕过亚特兰蒂斯的舰队,或者说曾经的英国舰队将日不落号团团包围。

“投降吧,伊丽莎白,我保证投降之后我们将善待你的人民。”不等伊丽莎白继续进攻,一直立于她身旁的丘吉尔突然微笑着开口道。

“你保证?你们?丘吉尔!?”伊丽莎白有些不敢置信的看向丘吉尔,这次的出征全部是绝密,就连参与作战的士兵也只知道要和神明打仗,却不知道去哪里打仗,只有最核心的高层人物才能知道。

“不不不,您别误会,美丽高傲的日不落女皇,丘吉尔阁下他到死都不曾出卖您的帝国,我只是借了他一张脸来用用罢了,他是个值得尊敬的人,用你们人类的眼光去看的话。”丘吉尔的微笑是那么的迷人,只见他说完之后轻轻在脸上一抹,一张模样与墨正五官有些类似的普通白种人的脸便出现在伊丽莎白眼前。

随着撒旦的话音落下,三道身影缓缓浮出水面注视着伊丽莎白的同时,四条无物不缚的水链向着她飞射而来并将她牢牢绑在宝座之上。

“撒旦,波塞冬,海拉,善,足足出动了四位大帝级的人物,就是为了对付小女子?”

“你可不是什么小女子,尊敬的女皇殿下,实不相瞒,我的恶魔大军已经登陆了英伦三岛,用你们人类的话来说,就是你现在要么缴枪投降,要么我就屠尽英伦列岛!”撒旦走到伊丽莎白身前蹲下,随后伸出手捧着她的脸微笑道。

“无耻之徒!你竟敢用我的子民来威胁我?伟大的日不落啊”

“唉,不要着急嘛,我的条件都还没说完呢,虽然你们老是在宣传着什么我是罪恶之源之类的话,还说我们是人人得而诛之的毒瘤,甚至不惜诓骗你们麾下的子民我们随时会发动进攻,但撒旦大人并不像谣言里说的那么邪恶,我是一个很仁慈的神。”撒旦只是伸手在伊丽莎白嘴巴做了个拉拉链的动作,伊丽莎白体内的力量便彻底被压制下来,哪怕想要说话甚至自爆也根本无法做到。

“我呢,可以用灵魂立誓,只要你投降,我们便会如对待欧洲其他人一样对待你的子民,你是知道我的做法的,不用我细说,不投降呢也简单,我会将但丁的地狱图,在你的领土内变为现实,怎么样,恶魔的交易方式是不是很简单,哪有你们人类那么多弯弯绕?”

“你的高傲,还值不上整个大英帝国所有人的性命吗?再说了,你们人类说过一句话,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你让东方的那些强大国家打到欧洲来了,这欧洲最终还是你的欧洲吗?你怎么知道,会不会是请神容易送神难呢?国与国之间,哪来的情义嘛?还不如我们恶魔敢爱敢恨对不对?

“你的表情为什么这么难受?嗷是因为撒旦在你耳边低语,抱歉,这是被动技能,我控制不住,哈哈哈哈哈,女皇殿下,你曾以为人类是必胜的,但若是我要您在大胜之后带着海拉的尸首从北欧南下俄罗斯呢?您还觉得你们还赢吗?嗷嗷嗷,我先说明,您是一定会帮我这么做的,因为你看丘吉尔先生他呀,他虽然也不愿意,但他终究是做了我想做的事对吗,无外乎就是我多费点力罢了,您觉得呢?”

“在我这段话说完之后,我会让三位尊贵的盟友解开对你的束缚,然后呢,我会亲自为您戴上我亲手打造的王冠,和原来的一模一样呢!这是多了些小功能,您千万不要取下来,不然恐怕会有大问题发生。”

水流随着撒旦的话音一同消散了,其貌平平的普通男人就这样微笑着走到宝座之后,他先是弯下腰温柔的抚摸伊丽莎白苍白的脸庞,随后毕恭毕敬的将崭新的王冠戴在她那美丽的头颅之上。

就好似一位木偶师,正在为他的木偶着装。

雪儿:“她是太阳她就注定会落下对吗?”

文豪:“嗯,这世间,哪来的什么不落之日。”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我买你的故事

昨天和许徒卓玛边吃边喝聊了一宿,早晨起来,在电脑桌前坐了良久之后文豪发现事情大条了,他的大脑一片空白!他就这么呆呆的盯着屏幕发了一个小时的呆,茶都被他喝白了。

书房外,许徒和卓玛正一起帮文豪照顾着家里的花花草草。

“欧巴,咱们今天去你说的哪个锦里小吃街逛逛好不好?”

“咳咳!我都说了不许看韩剧,你这个欧巴是怎么回事,对了,昨天狗头军师跟你出的注意,你有照做吗?”

“嗯嗯,我已经把装有我昨天照片的信寄给家里了,还说我每个星期都会寄带照片的信给她们,她们不会担心的,放心吧我没有留地址。”

“其实可以留,诶,文豪,你怎么出来了?”

卓玛闻言顺着许徒的目光看去,只见文豪目光呆滞,手脚僵硬,嘴唇颤抖,一脸死相。

“寡人的大秦!亡啦!”

“说人话。”

“没灵感,一个字都写不出。”

“我们决定出去转转,带卓玛看看蓉城文化,你去不去。”

“去!”

在文豪的建议下,三人准备先沿着河边步行去春熙路,再去天府广场,然后再去武侯祠和锦里,熊猫基地有点远,许徒决定明天单独带卓玛去看,啧啧。

从文豪的家到春熙路只需步行十分钟左右,且河边的环境很好,河水碧绿澄澈,河岸柳树成荫,偶尔会路过几株开的正艳的花树,有海棠也有红杏。

从河边到春熙路,必经南门大桥,这桥人车都能走格外宽敞,而靠近文豪这一侧的街道之上,有一位穿的跟个唱戏的似的人正孤身站在桥的中间演绎着什么。

“图图文豪快看!她在干什么呀?”请原谅这个没见过世面也没见过电视的姑娘,她可从没见过京剧表演。

“这好像是京剧,不过一个人是演不了京剧的,这应该算是行为艺术?你觉得呢文豪?”

文豪打量一眼那人,随后注意到她的脚下摆着一方打开的木盒,那木盒里零零碎碎的有点钱,很少,文豪再看了看,便摸摸口袋摸出身上的几十块钱零钱,路过的时候一并扔进了木盒子里,再冲着那人笑着点点头,文豪便跟上许徒二人道:

“我觉得她是因为什么特殊情况在卖艺,我有这样的感觉,她扮的好像是虞姬,就是张国荣霸王别姬里的那模样,简直一模一样,你想起来了吗?”

“嗷嗷,是,是特别像!大文豪今儿个又当大善人了?”

“什么叫今儿个,我文豪赤子之心苍天可鉴,每天都是万家生佛好吗。”

“你衮!臭不要脸还万家生佛,我看你三十就秃差不多。”

“嘿嘿,臭不要脸!”卓玛也从两人的肩膀中间探出脑袋笑着道。

“嗨呀,你们还跟我整夫唱妇随咋的,你们凡夫俗子怎么懂我大文豪的境界?那个一看就是有故事的人,能遇到一次,是缘分,我就略尽绵薄之力,如果我们回来之后,还能遇到她,那就是命运,我就要买她的故事!”文豪说完悠然的哼着小曲一蹦一跳的向前方加速走去,看来文某人的命运,他总是想要自己选一选的。

“达林达林,你说文豪是不是看上那位虞姬了,虽然看不出长什么样,但那个身段是真的好看,还有你们汉家的衣服真好看,花里胡哨的。”

许徒闻言眉头一皱,随后悄悄拉拉卓玛的衣袖,待两人放慢速度和文豪拉开距离之后才道:“咳咳!我都叫你少看韩剧了有没有!咳咳,我悄悄和你说啊,以后不用在文豪面前说感情这方面的话题,明白了吗?特别是xx和xx这四个字,绝不能提!还有那不是我们汉人平时会穿的衣服,那是戏服,只有唱戏才穿!”

“!!!是,是不是就是电视里说的那样,文豪是个有故事的男人!”卓玛闻言双眼简直像是冒出了小星星,满腔八卦之火已经快要从眼眶中喷涌而出了。

“这个我们之后再说,总之你记得我说的话就行了,他好不容易变回原来的样子,我可不希望又变回去。”

“yes麦兜!晚上慢慢说~”

春熙路自然没什么好说的,蓉城最繁华人流量最大的商业街,没有之一,外地人来蓉城后一定要去的地方之一,不过文豪不爱来这里,尽管家离得很近,因为他对逛街的态度,完全可以说是深恶痛绝,究其原因得追溯到文豪小的时候,他那时髦的娘小姨外婆身上去了。

而卓玛!大草原来的卓玛!她简直就是一匹脱缰的野马,让我们许徒的钱包默哀三秒钟。

在春熙路陪卓玛买买买了两小时,众人顺路去到天府广场,在毛爷爷的雕像下合影,去地下街逛了逛那些时髦的店或者是充满古风的汉服店。

待到三人坐着地铁来到锦里小吃街,已经是下午两点左右,没吃午饭肚子又饿,三人自然是从小吃街头杀到小吃街尾来了个七进七出,蓉城有太多迷人的东西,但最迷人永远是那美食,吃过的人自然知道是什么味道,没吃过的人看着别人吃也是种折磨。

“我觉得钟水饺是最好吃的!”卓玛一边擦着满嘴油一边虔诚的道。

“切,这里的钟水饺还没我爸弄得好吃,这也就荞麦面好吃一点。小吃街都是忽悠你们外地人的,这里的东西在成都最多是个平均水准,算不上好吃,成都的好吃的你是吃不完的。”文豪闻言不屑的一笑,随后将当地人那种对美食的骄傲展现了个淋漓尽致。

“哇真的吗你说的是真的吗?那你知道哪里有那种特别好吃的吗?”

“那时当然,许徒也吃过,就我们以前住的地方附近,有一家芋儿鸡,那味道,那色泽,那火候,简直绝了,还有它的卤鸭舌,啧啧啧,辣的你想哭,但就是想继续吃,啧啧啧,童年的回忆啊。”文豪想着想着都要流口水了,他说的可没半点夸张的地方。

“哗啦啦啦。”

“嗯?卓玛你说什么?”

“你流口水啦大文豪!”

“怎么可能这哪有流啊,你戏弄我卓玛!”

“那你追我啊,追到我我就让许徒打你,哈哈哈哈。”

“哼,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欧巴打他!”

“兄弟饶命!”

武侯祠就在锦里隔壁,文豪在见武侯之前先给自己来了一瓶二锅头,小瓶那种一口闷掉,这是为了和武侯说说话,说不定就有灵感了呢,一瓶红星,拜见武侯。

“丞相,你下了一辈子的残局,时不待你,输了,这次和神灵下棋,你觉得人类能赢吗?”文豪一边随众人一起恭敬的为武侯上香,一边小声的看着雕塑问道。

武侯闻言沉默良久,直到世界都开始模糊起来,他才捋着胡须道:“人定胜天!”

“为什么人定胜天?”

“因为这天,就是人的!”

“这么说丞相相信人类一定会赢下去?”

“若是输了,说那么多又有什么用?一切都不过化为了黄粱一梦罢了,正如那北伐之志,有何尝不是蜀人的自欺欺人呢?要下一局生死大棋,那你心中便只能想着赢!任何我可能会输的念头,都会让你前功尽弃,哪怕是自欺欺人也好,哪怕是愚昧众生也罢,你都只能想着赢!这便是下棋的人!”

“因为你下的棋不是棋对吗?”

“这天下,又究竟谁人不是棋子?谁人不是棋手呢?且去吧后生,我们有缘再见。”

“文豪,下车了,你好点没?药效上来没有?要不要喝点水?你咋一脸死相,就跟看穿了千秋万代似的。”三人乘车回到南门大桥之后,许徒拿着一瓶矿泉水跟文豪道。

“图图,你觉得这世界上有人不在棋盘中吗?”

“啥玩意儿?”

“没事,我鬼谷子今日便要下一步棋!”文豪说完,便径直走向那依然站在桥头的虞姬。

“你为什么在这里卖艺?因为家里有困难?”文豪走到虞姬面前直接开口问道。

“你是下午的哪个好心人,谢谢你,我只是想存钱买一张去北京的火车票。”虞姬见状愣了一会儿,随后连忙收起唱腔答道,他的声音是很中性的男性嗓音,他是个男人。

“靠卖艺去北京?你的家人呢?听你声音最多二十出头吧,为什么要去北京?”

“家父前日去世了,家里便只剩我一个人,我们家本是北京的京剧家族,世代以唱戏为生,动荡年间家父成了反动戏子,我们一家便逃难到了蓉城乡下隐姓埋名的生活,但家父一生未曾忘记家业,从小便教我学习,家父去世前告诉我说我已经出师了,可以回北京去自己讨生活了,可惜家父的病把家业都耗光了,所以我只能在这里卖艺,讨一张车票钱。”虞姬耐心的解答着,或许他也想要人知道他的故事,他也想要人知道世间还有他这么一号人,正在追梦的人。

文豪闻言沉默了,他知道,如果这人不是骗子,那自己就中头彩了。

“你还差多少钱去北京?”

“嗯?我还差423块钱就能买车票了,可你是个好心的人,你已经施舍给我那么多钱了,我不能再要。”虞姬说这话时直直的盯着文豪的眼睛,文豪直到,他没有在假意推脱。

“不,那不是施舍,那是看了你的戏的戏票钱,我还准备给你五百块钱,除了车票还有路上的馒头钱,我也挺穷的,我给你,是因为我要买你的故事,你之前的故事,我便收下了,是一个好故事,可我如今还无法将这样的好故事写好,所以我这五百块钱,要连你未来的故事一起买!”

“真的很感谢您,但我不能收,您不用为我特意想理由的,我相信自己能卖艺卖到车票钱。”

“诶!你今天不收!就是看不起本大文豪!我是个作家,一张脸谱对我们来说只是脸谱,可对你来说,那脸谱却是传承了千年的灵魂,是无价之宝,而好的故事对我来说,也是无价之宝,钱,有个叼用?要是我今天很富有,那我可以专门给你包机送你去北京大剧院,可我只是个穷比,反正我说这么多,就是想问你一下,你是自己接过这个钱,还是我把它放在木盒子里?”文豪一边说,一边摸出五百块钱拿在手上,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虞姬。

“我叫”

“你与我而言,就是虞姬,这是我的电话号码,等你有了好的故事,便给我打电话吧,这是我们说好的,我嘛,你叫我鬼谷子好啦~毕竟如果我知道了你的名字,那天在电视上看到你,你却没给我打电话,岂不尴尬?哈哈哈哈开个玩笑,你的眼睛告诉了我,你是个什么样的人,钱你收好,电话你记好,我就先走了。”文豪说完赶紧转身,卧槽,装了个大笔,好爽啊。

“鬼谷先生可曾听过霸王别姬?”

“只看过张国荣的电影。”

“那今日虞姬便送大王一出如何?”

“好!”

一曲霸王别姬,一出人生如戏。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追风少女

“文豪!奶奶说的没错,你们汉人男子真是太坏了,我就不该相信他的,虞姬也不该相信那个假霸王的,你们坏死了!”第二天一大早,卓玛就眼泪汪汪的跳到文豪的床上拼命摇着他的脑袋。

“停停停!姑奶奶你怎么回事?什什么情况啊?”文豪是一边喊一边从被窝里挣脱了出来。

“你看,这是谁,长得这么漂亮,还和许徒哥搂搂抱抱的!是不是他的情人?”只见卓玛掏出一张照片,哭哭啼啼的指着照片中挽着许徒手臂的杨心楠道。

文豪一瞧,乐了,只见他笑着点头道:“没错,是情人,是梦中情人,哈哈哈哈。”

“什么梦中情人?”

“这说来,那可就话长啦。”

“许徒应该跟你说过,小时候,我们都住在一个院子里的,楠姐比我们大两岁,是小黑的姐姐,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小学初中高中都在一起。”

“那你们的关系一定很好咯?不对不对,她到底和许徒是什么关系?什么梦中情人,你说清楚!”

“是是是,知道了知道了,我给你讲个故事,成了吧!”

“赶紧!”

“我们十七岁那年,高二,楠姐十九岁,拿到了驾照,考上了大学,四川大学,她爹给她买了辆车,大红色的奥迪越野车,从那时起,坐楠姐的车出去郊游,就是我们那段枯燥生活中唯一的光芒。

我记得有一次,下暴雨,楠姐说她心情不好,听说是试镜不太顺利,那个导演有点像个老色胚,吵了一架,走了,然后她一直抽烟,我们也一直在想办法安慰她,楠姐只是一直微笑着抽烟,几个毛头小子,又怎么能安慰一个成年人呢?

那天楠姐把我们的窗都打开了,因为是暴雨天,所以一直有雨飘进来,我就和楠姐说:“楠姐,外面有雨飘进来了,关下窗户呗。”

“然后你猜楠姐怎么说?”

“怎么说?你别卖关子文豪!”

她说:“你们堂堂男子汉,经历点风雨算什么?”

我就说啊:“那你咋不打开窗呢?”

她就回头对我笑着说:“我一个小女子,当然要躲在男人的背后呀,再说了,雨淋进来,妆花了就不好看了。”

我和陈浩坐在后座看的痴了,其实楠姐哪有画什么妆,她就擦了个口红,她只是怕雨淋进来,会不小心带下她的泪水。

所以啊,楠姐就是我们小时候的梦中情人,但我们都知道,我们没人能得到他。

“为什么呀?”

“你别打岔啊卓玛!安静的当个好孩子知道吗!”

“哦”

还是那一年,其实也就是一个月后,小黑呢,和家里人去米兰看学校了,许徒呢,又休学去千里走单骑了,陈浩呢,又恰好在前一天出国留学了,就只剩我还在成都。

我那天正和我爸吃火锅呢,其实我那天也窝着一肚子的火,因为我戴了眼镜,我哥小时候,我爸说十个眼镜九个怪,剩下一个是变态,然后我哥长大就戴眼镜了,然后我哥问我爸:“爸,我戴眼镜怎么样?”

你猜我爸怎么说?

“卓玛这时候你就可以说话了,要跟上节奏啊!”

“咦,大文豪~你爸怎么说啊?”

我爸他就说:“嗯,挺好,看着像有钱人,贵气。”

然后我小的时候,我爸也这么跟我说,十个眼镜九个怪,剩下那个是变态,除了你哥,知道吗?

然后我今天也戴眼镜了,我也问我爸一样的问题了,你猜我爸怎么说?

“怎么说?”

他说:“嗯,挺好,看着像读书人,斯文。”

就是那样的一天,楠姐来了,她骑着越野摩托,在火锅店里找到了我,我就在哪和我爹吃着火锅聊着天,哗啦一下人就上贼船了。

“坐稳了吗?”

“坐稳了,这是啥楠姐?”

“我娘秘制的贵妃酒,一口就带你来一趟奇幻之旅!”

“你喝了?那这不是酒驾吗?”

“不是,这名字叫酒但不是酒,私自酿酒是犯法的知道吗,我娘这酿造的是粮食的精华,不是酒!”

“了然,那我来一口。”

“哈哈哈哈,好!坐稳了,咱们出发!”楠姐话音一落,便发动机车飞驰而出,只留下刚刚才从厕所里出来的我爹,默然无语的看着我留下的字条——儿子潇洒去了~当然,默然无语是我猜的,我可不知道我爹当时啥表情,说不定在笑呢?

疾风从我的身侧掠过,楠姐的话语随之风传来变的飘忽不定,她的长发带着一阵火红色的轨迹在我眼前与脑海中化为了烈焰的舞,楠姐说的对,一口贵妃酒,梦回长安城,粮食的精华,名不虚传。

那时的画面,现在还清晰的刻在我的脑子里,代博云初见王馨的故事原型,其实就是我和楠姐的这一段儿故事,当然故事还没完,卓玛,你可千万别打岔,精彩的要来了。

“嗯嗯嗯!”

不知恍惚了多久,我才听清楠姐当时在问我话,她问我说:“文豪,你知道最近街上为什么没有摩托车了吗?”

“为什么啊?”

“因为在抓啊!我们这250cc的越野机车,要是被逮到,那就完蛋了!”楠姐她回过头,冲着我得意的笑着,她还以为她奸计得逞把我偏上了车,其实我根本不在乎。

“那楠姐,一会儿要是有警车追我们,你就别回头,有多快骑多快,千万别回头看,你一回头,警察叔叔就知道你听到了,还有,如果不幸被拦下来,我就马上给你五十块钱,说我是坐摩的回学校拿作业本的,知道吗,然后我会想办法拖住警察,你就赶紧跑,了然?”我多聪明啊,跟张良似得,马上就淡然的解决了问题,不过我现在想起,估计这招不太管用。

“嗨呀我的狗头军师,聪明啊,淡定啊,其实我还有一件事情瞒着你!”

“什么狗头军师,叫我鬼谷子好吗!什么事瞒着我啊?”

“其实我只有汽车驾照,我今天是第一次骑我爹的摩托车,我刚刚喝了一整壶贵妃酒!”

“握草我以为今天是山楂树之恋,没想到今天竟然是霸王别姬的戏?楠姐,我还年轻,还有梦想,绕我一命,放我下车!我西楚霸王必有重谢!”

“下不了啦!我今天一脚踢断了导演的子孙根,一直跟在我们后面的那几辆车就是剧组的!刚刚接你的时候他们追上我了,西楚霸王,快想个办法!”

当时我就只有一个感觉,这女人,真真的花木兰啊,我心想我必须得拿个主意,然后我果然就想到了办法,我当时就和楠姐说:“楠姐,你不是有个朋友的弟弟是省重点高中的吗?去他家,找他要他的制服,其他的我来解决!”

“收到啦大王,那就坐稳咯!”

“咱们是越野车,走泥巴路,这刚下了雨,他们开不快,我们可以甩掉他们,然后明天我们去剧组帮你解决麻烦!”

“早就等你这句话了,冲呀!!!”

后来啊,我和楠姐一身泥的到了他朋友家,借来了制服,第二天,我就直接穿着他朋友的制服到医院去找那导演了,你猜我怎么做的?

“你怎么做的?”

“哈哈哈,那你乖乖听我讲呀,啦啦啦~”

“哼!”

我一进那导演的病房,好多剧组的人都在,我面不改色心不跳,当着所有人main就走到哪导演面前低下身子跟他说:“我是杨心楠的弟弟。”

那群人闻言立马就把我围起来了,那导演也怒气冲冲的瞪着我。

然后只见我邪魅一笑,随后故意抖抖我的衣服道:“我是成都七中的学生会会中,我的父亲是成都晚报的主编,您想想张导演,要是我父亲把昨天的事情一登报,我再带着我校学生往你着打条幅,那您就火了啊,红透半边天啊!怎么样,是不是很有诱惑力,就跟以前民国年间学生游行似得,诶不对,民国年间那口诛笔伐的是日寇,你嘛,就是一道貌岸然的无耻之徒!比之rb兵还不如!我说的对不对啊”

你知道那导演的脸啊,是一阵青一阵紫,咬牙切齿半天,才从嗓子眼里挤出来一个字:“对”

“那您看?我姐姐的事情”

“小事!小事!”

“那我姐姐以后的前途?”

“没关系!我帮她引荐,帮她引荐!”

“那就这么说定了?”

“说定了说定了!”

我跟你说呀卓玛,我跟你讲这故事,不是说我有多牛笔,我只是想跟你说,从那次之后,我们的梦中情人,她就成了同性恋!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这天下谁是棋手?

“卓玛,你下过棋吗?”见着卓玛听完故事已经变得眉开眼笑,文豪便立即转移话题道。

“我会下围棋~厉害吧~”

“那你觉得这世界上,有人不会下棋吗?”

“嗯我觉得应该都会吧,啥五子棋飞行棋,不也是棋吗?”

“卓玛,高,实在是高!”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我本来还在纠结是不是把撒旦弄得太强了点,但现在,我已经知道该怎么写了,就让我看看这天下,到底谁是棋子,谁又是那棋手吧。)

魔窟,这是人类对恶魔在欧洲建立的地下城的统称,而今天,在三位大帝的带领下,人族东方面军向东欧一带的魔窟发起了突袭,并派王级以上精锐偷城,哪知浩浩荡荡的突袭却一只手打在空气上,东方面军所过之处渺无人烟,庞大的地下城与人类城市竟然除了青楼酒肆等等娱乐场所还在营业,其他地方连根毛都看不着更别说人了。

“大汉,撒旦的恶魔大军不知去了何处,甚至连老百姓也愿意一起跟他走,留下这些奢靡之所,无非是想恶心我们一下拖延一下我们的时间,人嘛,总是有七情六欲的,背井离乡来到这陌生的危险土地上,心里总会是压抑的,我已经查过了,那些女子具是恶人,她们什么都不知道,只识以神色娱人,大汉,我们怎么做?”

“焚城,一个不留!暂时按兵不动,我要联系嬴政。”铁木真闻言眉头一皱,随后当机立断的下令道。

“诺!”

烈火焚天,万年所建之基,一朝尽可毁。

俄国,圣彼得堡,东方面军后勤基地。

“军师,铁木真的话你听到了,怎解?”龙椅之上,嬴政一边皱眉翻阅着文件一边道。

孙子闻言一捋胡子便开口道:“撒旦的军事力量不可能凭空消失,这股消失的力量必然去做了足以影响天平的事,且两个时辰前伊丽莎白女皇来电说她已经俘虏了海拉,正在赶来圣彼得堡的路上,此事处处透露着蹊跷,我建议不如让前线的三位大帝先安营扎寨,既然烧了城池那就烧了吧,请三位派出精而多的侦查部队潜入欧洲内陆,最好是能找到撤离中的平民,既然他们愿意跟撒旦走,那他们便是撒旦的人了。”

“设宴,招待英国女皇上岸一聚。”嬴政闻言头都没抬便挥挥手道。

孙子闻言点点头,随后看向张良道:“诺,始皇帝令,设鸿门宴!”

“末将领旨,卫青,李婧,请二位将军跟我来。”

待到张良三人离去,嬴政才终于批阅完手头的文件,只见他抬头环顾了一圈,随后看向张骞道:“安排使者,该宣的宣,该请的请,那些伊丽莎白的朋友们,一会儿就坐不住了。”

张骞:“微臣领旨!来人呐,即刻派遣使节,向奥匈文明宣战,向德意志文明宣战,向法兰西文明宣战,向波兰文明宣战,向北欧文明宣战,向南欧文明宣战,同时派出使节,向英格兰文明的盟友,美利坚,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亚,印度派出使节,共襄大业。”

“很好,去办吧,班超,写一封信,你带着去亚特兰蒂斯。”目送张骞离开之后,嬴政再一次开口道。

“末将领旨,犯我华夏天威者,虽远必诛,还望大帝不要以身犯险,勿谓言之不预也。”班超领命之后现场一边念一边写了出来。

“可。”

“末将告辞。”

“孟德,草拟一份宣传,要诛心。”

“臣领旨。”

和班超一样,曹孟德领命之后便当场写了起来。

“悲恸!悲恸!撒旦此贼实乃丧心病狂,竟在伟大的伊丽莎白女皇参与宴会途中设伏将其斩杀,究其原因,竟是一同受邀赴宴的亚特兰蒂斯人夹带而来!其心可诛,其心可憎!吾辈”

“就这么写吧,写完想办法送去英国。”嬴政摆摆手,打断了曹操道。

“诺,丞听鬼谷先生的间谍说,撒旦最近和西欧的翼族接触频繁,可能已经有了一定的制空权。”

“那便请他们帮个忙,送些礼物去英国,孟德,辛苦了。”

“始皇陛下说笑了,我曹孟德保管要这些扁毛畜生求着帮我们办事不可,它们可是自由的空中霸主,谁也不能偏帮。”

“很好!还有何事要奏?退朝。”

“别西卜,那边的事情如何了?”

“老大放心,一切都在按照计划进行,代博云一定会看到您最希望他看到的真实。”别西卜一脸坏笑的比了个ok道。

“很好很好,中欧那边的伏兵可以撤了,他们不会继续深入了,准备正面作战吧,路西法,去英国好好宣传一下,女皇陛下是如何被嬴政这条老淫龙残忍杀害的,死的越惨越好,现在就电视直播哀悼,明白?”撒旦拍拍路西法的肩膀,一脸灿烂笑容的道。

“明白老大!要多惨有多惨,保证18!”路西法一脸过来人的笑容道。

“利维坦,去通知波塞冬,待到胜利之日,他便是真正的海神。”

“好的老大!”

“纳尔逊,你是个明白人,一个女帝控制起来不太容易,所以我只能给她戴上一顶普通的皇冠,你嘛,是跑不出我的手心的,明白吗?你好我好大家好,你可明白?”撒旦见着利维坦与路西法走远,便转身拨动机关进到暗牢之中。

“哈哈哈哈哈,你就用一个普普通通的王冠,控制了一位大帝?哈哈哈哈哈,人心呐,人心才是最可怕的东西!”被束缚在铁柱之上的纳尔逊早已状若癫狂,从战败的那一刻而起,他就知道,女皇死定了,而女皇自己,无疑是最清楚的哪一位。

“大谬大谬,人心不可怕不可怕,人的脑子,才是最可怕的东西!我就算给伊丽莎白一顶塑料做成的皇冠,她也会去,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她的皇冠正踩在我的脚下!这里,英伦群岛!就是她的皇冠!”

“哈哈哈哈哈撒旦,英国人是绝不会屈服的,太阳虽然会落下,但它注定还会升起!”

纳尔逊慷慨激昂的发言并没有感染到撒旦,他只是俯下身来到纳尔逊的身后,双手板着他的脸庞在他耳边轻轻道:“愚蠢的人类,太阳,是恒星,它是不会动的,明白?”

纳尔逊不再说话,他只是开始回忆,回忆太阳的美丽。

伊丽莎白:“记住,纳尔逊,真正的海拉绝不会和我去俄国地界,有嬴政在哪里坐镇,我此去必死无疑,你记住,一定要忍耐,华夏那边会因为杀了我而不得不出更多的力来解放英国,而撒旦这边已经和我签下灵魂之誓善待我们的人民,切记,忍耐忍耐,一起都将有尽头,等待时机到了,一定不要让我的牺牲白费!”

“喂撒旦,我可以加入你的麾下为你效力,我甚至可以为你指挥舰队,但你得答应我,英国,只会有军魂为你作战!”纳尔逊突然抬起头面无表情的看着撒旦道。

“哎呀呀,那其他的那些海军统帅们呢?”

“他们都听我的,但要我请他们,你还得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你要重新统计人口制作身份证明对吗?那就在每一张身份证后面印上这样一句话——太阳,从不会升起或落下,但地球,可以自己转!”

“无妨,我答应你!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路西法,你说,要是纳尔逊知道那天是撒旦大哥装成伊丽莎白和他谈心,你说他会不会疯?”利维坦一边吃着一条金枪鱼一边道。

“问题是他的知道才行啊,伊丽莎白死了,他能问谁呢?还不得乖乖带着英国皇家海军给我们效力,哼,人类,有欲望,就有破绽,他肯定以为自己是正义的使者呢,哈哈哈哈,不过是一群没毛的畜生罢了。”

“女皇殿下,前面就是圣彼得堡了,嬴政大帝已经在行宫中设宴等候您的到来。”

伊丽莎白闻言笑了笑,她回头最后看了一眼西方,黄昏的光芒如血一般美丽。

“这天下,到底谁人是棋手?谁人是那棋子?这天下,又有谁人不是棋手?谁人不是棋子?落日的风景真美啊”

“文豪我跟你说,以后你可不许对我这么干!卓玛很聪明的!不会被你卖了还帮你数钱的!我警告你嗷!”观本章有感——卓玛。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天才凡才庸才

“徒哥儿,大文豪,楼下有抽奖活动!大奖是一台三蹦子机车和五万块钱!”刚写完一章小说,正和许徒唠着嗑呢,文豪就听到卓玛趴窗上跟哪喊。

“啥玩意儿?我在这住了十几年了咋从来没遇过这种好事?”文豪闻言一愣,这小胡同儿里还有人办活动?

“走呀走呀,咱们赶紧下去!”文豪还跟哪想呢,卓玛就飞也似的跑过来拉着两人的手道。

“行行行,你说了算。”许徒自然是妇唱夫随跟着就走了,文豪一想,也成,自己顺便去买菜,不然指不定回家看到桌上摆着一大碗酥油茶。

“大文豪你不去吗?”

“我不去了卓玛,我不信运气,许徒知道的,我去买点菜。”

“那成,回头见~”

文豪和许徒二人在这分了头,那一头卓玛是拉着许徒就排上了队,这没排一会儿啊,又拿出自己的手机,放了一个视频让他看,还让他把耳机给戴上咯,这是要作甚?

文豪也跟哪想呢,这卓玛这跟哪东张西望的干嘛呢?对咯,卓玛哪有什么手机啊,那手机是文豪的,他平时除了和雪儿打电话都不用,就一直拿给卓玛看沙雕视频啥的了,这回要买菜,没带现金总得拿手机吧,文豪就回来取,正巧儿,赶山这一幕了。

“大小姐,老太太托我捎句话,缺什么就说,但这赌约,您可得记住咯!”许徒还跟哪看视频呢,一相貌普通的中年男子就走到卓玛身边附耳悄声道。

“晓得咯!我要的东西?”卓玛有些不耐的点点头道。

“照着小说里请奔驰定制的,一模一样!”

“好的,一会儿怎么弄?”

“您就上去,我们哪个箱子的球用完了,刚好要换一个,你晓得?”

“晓得咯,赶紧走吧我男朋友要看完了,别让他们发现,你晓得?”

“只要大小姐‘安康’就好,晓得咯。”

文豪看的是津津有味,特意暗中藏了起来,为了有一天能意外抓到外国特务,他特意学了唇语,这时刚好派上了用场,他感觉,这趟来对了,一会儿回去准能写点儿东西。

“这视频挺有意思的,马上到你了。”这会儿许徒刚好看完视频,转身跟卓玛道。

“咱们一起去好不好?我们一起抽,你来抽。”卓玛挽着许徒的手臂撒娇道。

“我不行的,我运气一向不好啊。”

“你运气这么好,可以在大草原遇到卓玛,你的运气从那天开始就变好了~用你们汉人的话说,这就叫否极泰来知道吗!走嘛,我们一起抽。”

“诶你们还没好啊,我回来拿手机的,你就一起去呗许徒~”文豪突然从暗地里悄默默的走到卓玛身后道。

“咦!吓我一跳大文豪,哦哦对了,最近家里有没有什么缺的?”

文豪闻言微微一笑,随后大拇指与食指疯狂搓起来,国际手势,大家都懂。

“可惜啊,得等我下个月拿生活费,我们才能继续顿顿吃大餐了。”文豪说完还叹了口气,然后转身把手机拿上转身就走了。

待回到阴暗角落,文豪观察到刚刚那个中年男人居然换了身衣服变成了主持人,文豪还看到卓玛悄悄的冲着主持人疯狂搓动拇指和食指,直到主持人做出一副了然的表情。

“啊!!恭喜两位情侣携手抽到大奖!为祝贺这浪漫的一刻!我们决定奖金翻倍,十万元大奖!请您带回家!!”

在这儿事发生之前,文豪家的食物链是这样的。在这件事情之后,是这样的。

老文两口子老文两口子

↓↓

↓卓玛,雪儿,杨心楠

雪儿,杨心楠↓

锦鲤三蹦子

↓↓

花草树木其余杂物



卓玛



文豪等四人

文豪蠢吗?他当然不蠢,因此他一个字都没跟许徒提,他甚至写了一篇随笔。

“如果各位哪怕进入我的思想中停留一秒,那你们会知道我所设想的未来是多么的美好,我们所为之而付出青春的事业是多么的伟大!我们就是世界潮流的舵手!诸位都是弄潮儿!我们今天齐聚于此,齐聚于这所有天才齐聚的晚宴,我知道,我们的今天,必将成就人类辉煌的历史!”一位秃顶的成功人士正举起酒杯高声祝酒着。

很多人一同举杯庆贺,但我没有,因为我觉得他说的都是屁,这语音从心里出来,过了喉咙与脑子的几光年距离,他还是原来那句话吗?说那么多屁话的人,下贱,写出来的,才是肺腑之言。

这可不吗,就讲话哪位那桌都有人没举杯跟哪笑呢,那位爷就是个天才,刚才哪位就是个凡才,跟着凡才举杯的,那可不就是庸才吗?

那位爷,就是给这凡才稿子的人,其实我知道,他原稿不是这个,哪能儿是这个啊?

那位爷是想说:“你们要是在我的脑子里停留一秒,你们就知道,为什么我是天才,而你们是蠢材。”

得嘞,那可不得那么想吗,因为我也是这么想的啊,这跟着你这位曹操的天子鼓掌的,可不都是我手底下的庸才们吗?

现在,哪里需要挟天子以令诸侯,要挟,就多挟点曹操嘛。

“文豪,看不懂,你这写的啥玩意儿?”许徒皱着眉头看了半晌道。

“呸,凡夫俗子,要是雪儿肯定能看懂!”

“诶诶诶!雪儿!就是许徒说的那个绝对不许在你面前提的雪儿?你还为她学手语学唇语的哪个?”卓玛闻言突然窜出来道。

“什么不能提?为什么在我面前不能提?”

“咳咳,卓玛,你不是说要去买点儿日用品吗,走吧,文豪我们现在了,一会儿回来说。”

许徒拉着卓玛就走了,留下文豪面无表情的坐在摇椅上,摇啊摇,摇啊摇。

文豪掏出手机,拨通雪儿电话:“喂,亲爱的你忙吗?这几天也没打个电话。”

“啊是这样的大文豪,我这几天一直和我爹在一起串门,是挺忙的。”

“这样啊那蛮辛苦的。”

“嗯嗯,我又要出门了,我先挂了啊大文豪,木马。”

“你要走了吗?”

“说什么傻话呢,当然要走了啊,拜拜。”

“嘟嘟嘟”

“文豪,你一个人跟着灯也不开坐着干啥呢,卓玛睡了,你白天看我一眼,是想说什么?”夜深人静,许徒推开文豪的房门道。

“许徒,卓玛是个好姑娘,她是个真实的姑娘,一切虚妄的妖魔鬼怪都会在她面前烟消云散,珍惜她。”文豪笑了笑,随后看着许徒有些落寞的道。

“”许徒皱着眉头犹豫了很久,他总觉得这话里有别的意思,但他听不出来。

所以他只能笑着说:“放心吧,我是谁?她是个纯粹的姑娘,我知道。”

许徒说完就走了,卓玛也赶紧缩回被窝佯装没有听到,而文豪,谁也不知道文豪在想什么。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五章他后来如何了?

“喂,亲爱的大文豪,在忙吗?”电话那头传来雪儿熟悉的声音,但文豪却总是有一种心中闷得慌的感觉,不知是因何。

2006年,夏季的某一天,有一位小女孩因意外失去了听力,她的朋友们为了安慰她纷纷耗费大量时间学习了唇语与手语,其中有一位小男孩更是说:“没关系!虽然你再也听不到世界的声音了,但我可以写给你!等我将来成为大作家,我一定会写出一部只属于你的小说,让你能在你最爱的世界里身临其境的聆听。”

文豪时常做这样一个梦,还有很多与其类似的梦,他们的共同点大都一致,模糊的没有两旁的少年少女们正在一起做着什么,或是闲聊或是游戏,但无一例外的,梦中的脸与声音,全都是模糊的,就好像有人故意将他们蒙上一般。

“嗯,没有呢,你忙完了吗亲爱的?”文豪甩甩头让自己的脑子放空一点之后道。

“嗯,算是暂时能歇息下来了,我听说图图现在住在你家了,还带来一位草原上的姑娘?”

“她叫卓玛,是许徒从某个大家族里拐出来的,现在已经一副非许徒不嫁的样子了,就是这姑娘没多少生活常识,以前连电视都没看过,不过心地善良人又热情,就是有一点特别不好,老爱在我写小说的时候插嘴,和你完全不一样。”文豪闻言微笑了起来道,不知不觉,卓玛已经成为他和许徒日常生活中欢乐的源泉,一提到卓玛,他们两总是有很多话要说。

“的确和我完全不一样啊那就好,许徒找了个好老婆,呐文豪,代博云在救出王鑫之后发生了什么?我不想一章章等你更新了,可以像你以前一样,把他的人生浓缩成一个故事讲给我吗?”

不知怎地,文豪只感觉自己的心脏像是猛然被人握紧一般疼痛起来,电话那头的雪儿似乎在悲伤,那是不流露于话语,不流露于神态,只有最熟悉的人才能用直觉捕捉到的悲伤。

但更不知怎地,文豪他没有说一些安慰的话语,他就好像没听到也没感觉到一般,微笑着面无表情的道:“好的亲爱的,那我先给你讲代博云的故事,再给你讲大帝的故事,好吗?”

“谢谢你,亲爱的,我爱你。”

“我也爱你”

文豪说完之后望着电话沉默了良久,好一会儿,他才微笑着继续道:

“代博云的故事,其实就是一条真实的路,他会告诉你人力有时而穷,再坚定的信念,再强大的力量,一个人也终究是一个人,而只要这一个人有欲望,那么他就可以被撒旦诱惑,而撒旦用于诱惑代博云的,正是真实,年仅十八岁,在最灿烂的年华便轰然陨落,死后又犹如书中的故事一般经历各种奇幻的冒险,得到各种神奇的力量,那么代博云,他能不渴望真实吗?他无比渴求的想要知道他生于世间的意义是什么,无比渴望的想知道在他前进的路上会有什么,而这,正是撒旦所需要的,他通过分身墨正接触代博云,随后一步步引导他去目睹所谓的真实。”

“真就是最真实的谎言,撒旦根本不给你看假的,一切都是真的,先是引导代博云与赵云与岳飞这两位悲情英雄见面聆听他们的故事,随后又对盘古ai的意志力考验动了手脚,请了所有魔神排队轮流诱惑代博云,就在诸子百家的眼皮子底下把他们的传人忽悠瘸了,而之后,撒旦又借别西卜之手将代博云引到虞姬与霸王的面前,这是那天我和卓玛一起看霸王别姬之后来的灵感,若我是霸王,人生给了我第二次机会,我一定只会和我的女人与马一起隐居于山林之中,随后撒旦就这样像是遛狗一样一路将代博云溜到了德国与荷兰,让代博云看着无数的人类在人类自己掀起的战争中受苦受难,而所为,不过是谁是统治者罢了,说到这里你可能已经明白了,代博云,这位主角,他最终成为了所谓的反派,驾驶着盘古,与所有人众叛亲离,只为坚守心中的正义与信念,名为守护一切的信念,而至始至终,这个年轻人都只是一枚棋子罢了。”

“武侯招他入斩王殿,便是看中了他的家族传统与墨家的契合,借着代博云的手将越来越超然的诸子百家重新拉下场打架,而诸子百家选择让代博云驾驶盘古,则只是因为他被传承之器所认可了,这个年轻人的一生都是不由自主的,知道最终,他选择了心中坚持的正义,你能说他对或是错吗?你能说他是被利用了吗?这世间,其实根本就没有分明的对错,有的,只是人心拨测罢了。”文豪说完之后沉默的看向电脑的方向,在哪里,代博云还在静静的沉睡,而他的命运,却已经被安排好了,这和文豪当初所说的话完全是背道而驰,但,书中人,如何抱怨呢?

“那大文豪,代博云他,最终怎么样了?”阳诗雪语气有些低落的道。

“他呀,也许会在战争结束后销声匿迹,也许会‘幡然悔悟’继续为人类作战,也许和王馨成了亲,像霸王与虞姬一样无忧无虑的生活着,谁知道呢,下次,我真不想选一个这么年轻的主角了,看了这么多动漫电影让我知道,年轻人,容易出精神问题。”文豪一边说,一边向楼下走去,他想去河边走走,去常和雪儿一起坐的长凳坐坐。

“哈哈哈是呀,年轻人精神容易出问题,博云他是个正直的人,越是这样正直的像太阳一样纯粹的人,越是容易被人利用,也越是容易钻进牛角尖,对吗大文豪?”

“知我者,莫若君,君若离,何人知?”

“我的大文豪,我曾听人说,做美梦的人就算知道自己在做梦,也不会愿意醒来,但,梦,终究会醒不是吗?”

“可这不是梦!这是真实的!”

“大文豪,可以跟我讲讲大帝的故事吗?我也想听听它如何了,她有没有见到她的母亲?有没有大仇得报,一切等故事讲完再聊好吗?”

“嗯”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六章它后来如何了?

文豪沉默了下来,他再也无法保持微笑了,但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哭,所以他只能板着一张脸,就像是换了一张脸谱,川剧绝活,变脸嘛。

“是梦就注定会醒对吗?”突然的,文豪双目失神的道。

“无论是美梦还是噩梦,是梦,终究会醒的,因为当你醒来之后,你才能去真实的世界里寻找真实的梦。”电话那头的声音是如此温柔,就像一阵暖风吹拂着文豪的心灵,这让他暂时平复了下来。

“想听大帝的故事对吗?亲爱的。”文豪的双目有些迷离,嘴角也流露出一抹温柔的笑意,语气也开始变得温和不似刚才的生硬。

“嗯,我一直在等你讲呢我的大文豪。”

“听过之后我这本书可就再也没有看点了,你可能就再也不会看了也说不定,你还要听吗?”

“嗯,我要听。”

“我明白了,亲爱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的,我会用心讲给你的,这是个很有意思的故事,如果你能一直看下去的话,或许真的会爱上他也说不定那,我就开始讲了。”文豪的笑声有些机械,就像是为了笑而笑一般,他在说出定子之后等了很久,电话那头却是沉默了,所以他明白了,其实早就知道,谁让他才是最聪明的哪个呢?

“大帝是只狼,他是狼族的大帝,不是什么羊族狗族的大帝,它是狼!从始至今都是,而狼,永远不是人类的朋友,千百万年的仇恨其实区区利益与爱情便能打动的?彼得邀请白参加这次战争,在他自己看来是合纵连横,但在嬴政与其他人华夏大佬眼里,这却是养虎为患,因此华夏只派出了一亿远征军,因为那些下棋的大佬们认定,这次战争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与谁而言都是同样如此,撒旦知道,孔明知道,孙子与嬴政自然也知道,所以这一次战争,其实只是一次清洗,一次干净的清洗。”

“而这一次战争,一开始人类这边就死了个伊丽莎白,看似实力弱小,然而实际上,就算死一百个一千个伊丽莎白,于大局也无关紧要,黄帝被阎王弄的两败俱伤下岗了有嬴政顶上,伊丽莎白死了,就不能来个狮心王亚瑟王啥的顶上?个人,永远都是无关紧要的东西,或许在某个常和某个时刻非你莫属,主要你才能做到这些事,比如代博云,但你得知道,这世界上的非你莫属,只是千千万万非你莫属中的一个,人力有时而穷,个人英雄主义?没戏唱的。”文豪说完笑了起来,或许所有人都以为这次恢弘的人神之战便是整本书的主线了吧?但其实,它只是个序章,世界那么大,你几个邪神几个大帝算什么?谁家还没大帝一样的。

“代博云这个主角,便是一直以个人身份活跃在之后的漫长战争之中的,他就是个人英雄主义,而白!它确是集体力量的体现,狼族的整体实力或许逊色人类很多,但他白通过第一次大战欧洲之战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人类承诺的科技,哦对了,虽然在我心中是无关紧要的序幕,但是对只看到这里的读者来说,这里应该还是挺有意思的,我就详细跟你们说一下吧,这里也是很多事情的转折点,如代博云跟了撒旦啦,小白成为犬科共主啦,人神犬的三足鼎立啦都是在这里发生的,这段剧情说起来还是挺长的。”

“一件件说吧,我尽量说的简单一点,每个人都带一点,先说嬴政吧,嬴政自这次大战之后拿了俄国名义之上的西伯利亚大片的领土,说是名义之上,是因为其上没有建立城市,而华夏通过这次远征,不但得到了西伯利亚的大片领土,还彻底破碎了彼得建立欧洲同盟从而团结底蕴不够的欧洲人争霸世界的打算,不是,你还真以为彼得是怕了撒旦还是解放欧洲人民的?他所为的便是与另外几位欧洲大帝一起干掉撒旦,然后彻底吞并欧洲建立欧洲同盟,但其实,他们从一开始,便成了嬴政与撒旦的棋子,一会儿你用用,一会儿我下下,直到把整个欧洲下的再起不能,撒旦带着臣服于自己的人类扬帆远航去英格兰和波塞冬一起当海神了,也正是从那天起,伦敦更名为圣都,魔人族的首都,所谓的魔人族,便是在撒旦的特意引导之下,善人,恶人,恶魔,普通人彼此交融在一起,互相通婚,从而在漫长的时间里彻底混淆这一切变成一个全新的种族,魔人族,一个崭新的种族,他们支配者第五次元的大海,没有他们的允许,片帆不得入海,所以其实这本书有三个主角,只是嬴政是隐藏起来的主角,代博云代表着种族的融合,异文化的碰撞与交融,而白则是代表着一个古老种族的复兴,是远古巨龙咆哮的回响,其实选择犬族我也有一点讽刺的意味,因为白这个主角的灵感其实是来自于陈浩的狗,而哈南的原型却是陈浩,后来哈南一直跟着白,当了一条忠诚的狗,我之所以这么写,不是想骂我的朋友,而是我想说,小心点,指不定哪天人就被狗关笼子里了,就像人关狗一样,当铁栏杆合拢的那一刻才意识到这一切都是真的,就太晚了。”

一口气说了一大段,文豪不免觉得有些口干舌燥,喝口茶顺便组织一下语言,文豪才继续讲道:“再说说彼得吧,彼得其实挺悲催的,自己本来是怀抱大志准备和生前一样再一次让自己的祖国强大起来,没想到先是遇上了伊丽莎白出门就送,还送的是大礼包,整个英国都送给撒旦了,然后嬴政这狗贼是真的坏,把伊丽莎白杀了还没第一时间告诉自己,而是故意拖延了几天才托人送来消息,说是被善的电波干扰了,这一干扰就干扰出事了,这还蒙在鼓里的亚历山大和凯撒,正坐着战船吃着意面,突然就给那撒旦劫了,这两位更省事,全民皆兵战船绵延万里,但人多在人波塞冬和善面前不是事儿啊,海战人类就是送,连船带人一波送,全被撒旦拐到英格兰当魔人了,几个队友出门就白给,剩下的几个大腿还心怀鬼胎,这毛子,是真的惨,最后得到了欧洲所有土地,但这土地上一个人都没有,就像是荒无人烟的西伯利亚,换成了荒无人烟的欧洲,大家都出海去啦,陆地就留给你毛子玩吧!其实这样写彼得,是因为俄罗斯是所有国家中对陆地领土最热爱的一位,但实际上,这地球上的几亩地,有什么用?大家都去星辰大海啦,这陆地,就留给你吧!人,要看的再远一点才行,国家,那还能比人还不如吗?”

雪儿一直没有说话,她总是很安静,只是偶尔在文豪停顿的时候她才会轻轻发出一点声音,表示自己正在听,用心的听,倾听最奇迹的声音。

“彼得说完了,来说说白吧,其实什么养母仇人都是幌子,白是一条狼!它可以对一个人类有爱,就像是刘若欣,他们之后一直是很好的朋友,但却从不会母子相称,因为她是人,它是狼,狼不是狗,不会认人当主人,所以刘毅在我书里一直是活的最好的一个,她是嬴政与白之间的一缕线,托他的福华夏共和国与啸天族的关系一直很融洽,就像是历史上的蜀吴抗曹一样,白支配着大陆的北方,而以四大文明古国为核心的人族同盟则支配着南方大陆,界限,就是西伯利亚以南的蒙古,成吉思汗的蒙古文明自由的生活在啸天族的领土中,哦哦哦,啸天和魔人族一样,都是慢慢演化的种族,主体是以狼为首的犬科,之后除了猫科以外的陆生动物纷纷来投,最终如魔人族一般形成了新生的啸天族,他们其实代表的便是地球,是大自然,而在死后的世界,大自然向人类发出了温和的反抗,但反抗无所谓温和过激,只要有一次反抗,那么之后,就会有啸语版国际歌唱起来了。”

“哦对了,刚才说着说着嬴政就说到撒旦去了,嬴政的一亿大军其实一兵未损,因为他一弹未发!他只是一直坐镇在圣彼得堡,这个俄罗斯的首都,看着东线的三位大帝在前线浴血奋战,等到他们呼叫支援之时,华夏的大军一到,撒旦就溜,因为他们都知道,差不多了,再打下去,这狼族大帝该生气了,而白生气了,就不是东方风暴那么简单的事情了,白可是很有契约精神的,打仗的时候身先士卒嗷嗷乱叫,打完仗还一直庇护着俄罗斯和蒙古,让他们可以在它的领土里无忧无虑的生活,一如之前狼族生活在蒙古时那样,其实我不太喜欢草原文明,他们既是我们历代的敌人,是扼制我们前进的阻力,又是掠夺世界的强盗,但我相信一个文明的存在必然有其道理,成吉思汗的结局就是我以为的道理,真假与否,就留待时间验证吧。”

“大文豪,又说到大汗去了,你不是一直想说嬴政的吗?是这个人物的灵感或者是原型有什么问题你不想说吗?”雪儿温柔但充满疑惑的声音响起,文豪知道,她这时候准会说这话,因为她一直都会告诉他,注定将要面对的事情,一定不要去逃避。

“没有没有,嬴政啊,其实就是我对历史上始皇帝的理解,再加了一点我自己的影子在里面,就一点点,一丢丢,就是让自己过把瘾,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他呀,他以万物为棋子,最终在序章结束之后,四大文明古国在他的带领下建立了人族同盟,他便是名义上也是实际上的领袖,名副其实的,千古一帝,人族唯一大帝,也正是如此,他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位突破帝级抵达神级的人,而在他之后则是白与撒旦,但其他,在那之后,我便再也没让他们亲自出过手,因为核弹,其实是不能随便用的,你一打架就爆星,别人怎么办啊?唯一的一次出手,便是嬴政一拳把代博云的盘古打成了渣渣但代博云本人却毫发无损,这也是为了避免另一个主角彻底变成机甲师的方式。”

“哦哦哦对了,说完嬴政,还有那只蟑螂大帝,其实它才是维持第五次元大体上和平的人物,因为其实按照实力来看,虫族可以和三族联合打个几万年,一旦这只蟑螂那天神经了,这个世界就要从三国变成星际争霸了,还是人兽神三族联合对抗虫群,不然根本没得打,但其实,蟑螂大帝绝不会这么做,因为好久好久以前,比它还屌的恐龙帝国,就是在某一天被冰河帝国干犯了,而如今,冰河帝国连根毛都没留下,哈哈哈哈哈,是不是很讽刺?”

文豪沉默了下来,因为他发现,似乎自己没有太多东西可以讲了,只剩下一些无关紧要的,如禽类是永远不会参战的,因为他们有翅膀,会飞,可以翱翔于九天,是无比自由的,又为什么要坠入大地的泥沼之中呢?老老实实的飞翔,岂不自由自在?但没意义,这已经和白彻底无关了,一个人,哪怕是一位兽神的故事,也有讲完的时候。

“讲完啦大文豪?谢谢你,真的很谢谢你,我会把今天的故事,当做我存在过的证明一样珍惜的。”电话那头的雪儿似乎有些压抑不住自己的情绪,那是哭腔,极力忍耐的哭腔。

但文豪,文豪他只是面无表情的看着电话,随后道:“哪有这么夸张亲爱的,你是我的生存价值还差不多,故事而已,下次我再给你讲更好的,完全属于你一个人的,只为你而写的故事。”

“哇哈哈哈哈哈谢谢你亲爱的,我不是难过,我是高兴的忍不住了,抱歉抱歉,那我等你,再见亲爱的,梦里见。”

“嗯梦里见,亲爱的。”

夜深人静,光芒不在,文豪一直坐在哪里没有东谈过,无声的,面无表情的,他融入黑暗,就像是黑暗的一部分,就好像是白天的他,融入光明,就好像是太阳的一部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到底是在下棋?还是在被下?你告诉我啊?你告诉我刚才下的是什么棋啊!!嬴政!!!!”

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七章梦醒时分

话说战国有个人,世人都道他是疯子,因为他老是写什么人类要走向月亮啦走向银河啦,我们面前刚刚展开的世界只是冰山一角啦之类的,他还写人类用一种像羽毛一样轻的金属飞上了天空,从此支配了天空,他写一些人人平等啦,不应当有王啦之类的话,被王上叫进京城里去了,结果王上看了他写的书,哈哈,笑啦。

他说:“嘿小子,比人们领先一百年的是天才,但比人们领先一万年的,可就是疯子啦~真真的疯子啦~”

嬴政就是那个疯子,他是一缕魂魄,自千年之前飘向现在,现在,他只比人类领先了一千年,一千年,不再是疯子,而是鬼才!

而文豪这场千年之梦,便是嬴政这个人格的来历。

是的,嬴政是文豪的一位人格,或者说,‘大文豪’也是文豪的一位人格,白天大文豪,晚上秦始皇,这就是文豪的梦,一场千年大梦。

他在白天,是一个拥有赤子之心的虔诚追梦者,他有所有的优点,包容,善良,重情义,一切能想象的到的优点,你都能在他身上找到,他总是谈吐幽默又言之有物的跟你讲着道理,他总是会在关键时刻扮演军师的身份为你出谋划策,他永远是你最好的朋友,爱人,亲人,因为大文豪,只会帮你解决麻烦,不会为你制造麻烦。

他在晚上,便是以天下人为棋子的嬴政,而嬴政之所以写如此之多充满着讽刺意味的文章的原因就是,他是个下棋的人,他不通过武装或是经济方式以天下为棋盘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这盘棋他下不动,他选了一个别的方向,他要从文化入手,他要文化入侵全世界,他要让全世界的人穿汉服着唐装说一口地道的普通话,在这之后他将带领人们走向星空,走向未来,走向虚拟的世界,走向另一个次元,他要通过教育,文化,统一全人类!他要在拿诺贝尔奖的哪天当众募捐,第一个就要向瑞典国王要钱!他募捐干什么呀?他要建立学院都市!他要让全世界的精英在同一个地方接受最良好的教育,接受他特意营造的中华文化的熏陶,就在克什米尔地区,哪个没有从属的地方,哪里,就是梦的开始!他将在哪里终老,直到最终带领人类走向星空。

以此达到他唯一的目的承诺自己书中所说的,送雪儿整片银河。

大文豪最后一次和雪儿说话是:“是梦就注定会醒对吗?”

之后便换了嬴政,因此嬴政开始讲述起他的故事,他借之以讽刺全人类的故事,老子是领先你们几千年的天才,我就是你们人类的巨人,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视野上,我都是盘古!只要把力量都给我!我就能带领人类走向星空!

这才是代博云,这才是嬴政笔下真正的代博云,若全世界人类都能相信他,愿意将力量分给他,那么他,难道就不能架势盘古,带人类走向辉煌吗?

随后是白,他是兽族的大帝,是嬴政胸中野性的释放,他是一条狼,他需要咆哮,他需要出卖与被出卖,他需要玩一场狼的游戏,因此这一次,他选择了白成为他的载体,化为古老的咆哮,象征着他来自何方,同时诉说着。

若人类真的能一视同仁,先进国家全力扶持落后国家,所有人团结起来,难道不早就走向星空了吗?难道不早就走向未来了吗?那些先进国家难道不知道?迟早有一天!他们眼中的非洲土著!他们眼中的东!压!病!夫!会在他们的首都唱响国际歌吗!!??

自由,永远是在人人平等之后。

只有共!产!才有明天!

随后是嬴政,是他自己,他在书中以天下为棋局,与未来的魔神自己和过的蛮荒自己对弈,因为只有他自己,才能和他自己下棋,其余人,哪怕是威名远播的大帝,哪怕是流芳千古的英雄,也不过是他手中的一枚棋子罢了,伊丽莎白?彼得?凯撒?赵子龙?西楚霸王?海神波塞冬?在我嬴政面前,统统都是棋子!

而且是我自娱自乐时的棋子。

这天下,唯有那一人是我的对手,而那一人,却远渡重洋,因此我便要寻她,追回她,永远拥有她,哪怕送她整片星空。

这便是文豪,这便是文豪的一场梦,他梦到过自己化身始皇大帝加冕,他以天下为一场游戏,他梦到自己成为了自己心中的英雄,他坚守错误的正义,他梦到自己是远古而来的一律幽魂,一律被时代淹没的亡魂的哀思,有多少人,如他一样,却又被生在了太过错误的时代?又有多少人,如他一样,被困在了太过错误的时代?

太阳升起,他便对一切充满希望,每一天都是浪漫的日子,一切烦恼都烟消云散,他说话从不过脑子,待人极尽诚恳,从未不会带来麻烦,从来都是希望的化身,有什么事情,找大文豪!就对啦!因为大文豪,不会在自己所爱之人的身边人面前给她丢脸,他便是阳。

太阳落下,他便将一切看的透彻,所有的善恶真假在他面前都是真实,他能逆转黑白,他能扭转乾坤,他能做到所有人都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而代价,就是他将孤身一人,以全天下为棋子,只为博得一人芳心。

是的,他能做到的最不可思议的事情,就是追回永远无法忘怀的初恋,哪怕是将要为止付出一生,哪怕是将要征服整片银河,他不会像李献计一样,一遍又一遍的付出一切代价只为回到过去,回去再看她一眼,那也是爱,是伟大的无私奉献的爱。

他要的是未来,他要的是哪怕希望无比渺茫也能在一度失去之后仍然能和他在一起的希望,是未来,是美丽的未来,是未知的未来,是永远被期待的未来。

我玩文明的时候听一个sx伟人说:“我从不思考未来,因为他迟早回来。”

我当时就乐了,你不思考未来,我不思考未来,他不思考未来,那未来怎么来啊?你还能当伟人你。

我永远爱无尽的未来,因为那未来,会带我和她走到一起。

这也是爱,是自私的爱,是哪怕付出自己的无私也要追寻的爱,我在需要的时候放飞了你,但我会追你回来的,哪怕千千万万次。

因为他,真的很爱她。

这便是宇,为什么与阳对应的是阴呢?以前伏羲不懂科学,他觉得除了太阳就都是黑暗,但我们现在知道了,除了太阳之外,还有宇宙,这便是宇,与阳对应的宇,这便是宇阳。

在这通电话之后,文豪整个人是迷糊的,他感觉整个人都浑浑噩噩的,也许过了很多天,也许只是过了几天而已,期间他接到一通哥哥的电话,要文豪陪着走一趟三亚。

半路上,文豪接到一个电话,是雪儿打来的。

“我们分手吧,对不起,永别了,大文豪。”

然后电话就被挂断了,文豪沉默了很久很久,没有任何表情,也没有任何动作,他就那样呆呆的坐在车上,看着车窗外不断变化的景色,这或许就是人生吧,没错,这就应该是人生才对,你行驶在一条位置的路上,看着不断变化的未知的风景。

文豪一直没有说话,直到一个小时候他们抵达海口,然后文豪说:“哥,我想回成都,谢谢。”

然后大哥看着他,看了约莫有十几秒,然后点点头,给文豪买了时间最近的机票。

文豪回到了蓉城,他来到雪儿的家,正巧看到雪儿的父亲出门,文豪便叫上一辆出租车跟上了伯父来到墓园,文豪当即便被浓重的哀伤所笼罩。

因为他知道,当嬴政与大文豪离开之后,她终究也会离开的,然后她会选择一种文豪穷尽一生的无法改变的办法消失,那就是死亡。

于是文豪看到了一张与雪儿很像的照片,而伯父正在祭拜他,于是文豪沉默的转身发足狂奔,留下一头雾水的伯父看着他远去的背影道:“我给我老婆上香,文豪这小子跟哪发什么瘋啊?”

雪儿死啦,彻底的死啦,象征着文豪记忆中那个最完美的雪儿,哪个永远为他着想的雪儿,那个灵魂彻底属于他的雪儿,死了。

所以嬴政最后说:“我到底是在下棋?还是在被下?你告诉我啊!你告诉我刚才下的是什么臭棋啊文豪!为什么我会想要醒来啊!为什么我会利用我一生挚爱的人来激励我自己?告诉我啊!文豪!告诉我啊,我自己我到底是不是棋子”

然后一场大梦终究醒了,一切都结束了。

然后某一天,文豪走出家门,脑袋比以往更加的昏沉,他只感觉整个世界都是朦胧的,模糊的,暧昧的,是不真实的,是充满浪漫的仙境。

但同时,他又觉得世界是丑恶的,人性是残酷的,每个人都是虚伪的,每一句话都是不能信的,说出口的话都是经过修饰的,唯一能狗信任的,只有行动,只有漫长的相处,只有透过心灵看到得灵魂。

两半脑仁彼此吵架,弄的文豪整个人都精神恍惚的,他就这样迷迷糊糊的来到白果林,穿过一片美丽的银杏树,看到了古老的园林式设计的茶坊,他看到了爬满七里香的围墙,围墙内是哪个充满回忆的院子,院子里有他和雪儿的过去。

他走进院子,走到进门左转第一栋楼,上七楼,再上天台,天台有一小木屋,是违章建筑,不过哪个时候没人管,天台真就是默认归楼顶住户所有。

木屋很小,不过十平,门上早已没了锁,或者说门早已倒了,新的住户不再乎这个小木屋,下面的空间足够他一个人享受了,单身狗。

当时文豪的两个脑子都同时气愤了起来,竟然出奇的停止了吵架,而是默契的一同对后来的住户口诛笔伐,文豪笑了起来。

他看着布满灰尘的屋子,里面那些时不喜爱的玩具,里面那些小时候拆报废的电器,里面那些空无一物只有灰尘的花瓶。

这些玩具他曾经都爱过,他每次都悄悄第一个叫雪儿来这个小木屋,然后两个人背着大家偷偷的玩,文豪管这叫:“你将来是我的女人,所以我什么都第一个给你。”

这些电器他曾经都爱过,他小时候总是充满着奇思妙想,每次看到新的东西都会想要搞清楚他是做什么的,是为什么可以做到的?因此他总是叫来雪儿一起,‘研究’家里刚刚买来的新电器,虽然每次实验材料都报废了,但雪儿仍然愿意陪着文豪再一次挨骂,因为雪儿,他会和文豪一起做大科学家的梦。

这些花瓶里曾经种满着鲜花,有黄果兰,有玫瑰花,有君子兰,有栀子花,有茉莉花,文豪能记得每一种花,因此雪儿曾问过他每一种花的名字与故事,天台的正中央被老文挖了个坑种了颗海棠树,很美很美的海棠树,每当雪儿问起文豪:“这是什么花啊大文豪?它有怎样的故事呢?”

文豪都会和雪儿一起坐在那颗海棠树下,他会跟他讲花的故事,他自己编的,根据每一朵花的话语来编的,文豪从小就能编故事,这是雪儿唯一能听到的声音——文豪的心声,所以雪儿说:“文豪,我觉得有一天,你真的能成为大文豪!到时候我就嫁给你!哈哈哈哈哈~”

这些都是美好的回忆,是载着人们面对未来的船,但再美好的回忆,也只是回忆而已,回忆,注定无法回去。

所以文豪走啦,离开了这个伤心的地方,他四处游荡着,游荡着,去到每一个熟悉的地方,去到每一个和她留下回忆的地方,他走了很久很久,因为她真的待了很久很久。

最终,他来到了最熟悉的地方,哪个码头,哪个万里号曾经停泊的码头,他和雪儿常常坐在哪里,一整夜望着夜间倒映在河水之上的灯光和侧面那艘早已不再起航的万里号,然后文豪就会说:“等以后,我就把买下哪头的万里号在这里来接你,然后我们就开着万里号,走九万海里的路程!我要带着你全世界,我所有我们想要去的地方,去做所有我们想要做的事,就好像一个自由的无拘无束海盗,你就是我的压寨夫人。”

脑袋里的两位早就停止了吵架,哦哦,不是因为文豪,而是总有一个温柔的声音在劝导着他们,引导着他们面对现实,联起手来,为共同的梦想而拼搏。

那声音无比的熟悉,那声音无比的温柔,那是她的声音,尽管她早已失去了所有的声音,但她那温柔的声音,却永远属于文豪。

“雪儿,你不要哭,我爱你,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无论是银河还是声音!你喜欢星星!我就送你一片银河!你要声音!我便把这世间最美妙最动听的声音送给你!我把我的心声送给你!我会给你讲故事,讲好多好多故事,在我们讲故事的途中呀,我们就实现了儿时的梦想,我会开着万里号,带着你去远航”

“呐,嬴政,雪儿,大文豪,你们说,到底你们是我的棋子,还是我是你们的棋子?到底是我的自私还是你们的自私你们告诉我啊”

终章(中)

第三十八章tothemoon

文豪安静的坐在旧码头的堤岸上,他目光迷离的看着水面上倒映的灯火,他的脑子里一片混沌,杂乱的,破碎的记忆片段胡乱的填满他的思维,这让他感到头疼欲裂以及极度的烦躁。

他突然站了起来,闭上眼,转过身,深吸一口气,随后张开双臂躺了下去。

冰凉的河水将他包裹,这让他感到舒适,脑子里那些杂乱的声音消失不见了,四周只有水的声音,偶尔有鱼从他的身旁惊慌失措的游过,带起一阵阵波纹拍打在他的身上。

他睁开眼,河水刺的眼睛有些疼,这让他的双眼本能的想要合上,但他却拼命的想要睁开,这让他的视线更加的迷离了。

灯火在他的视线中不断拉长,扭曲,最终好似变成了一片星河,那星河中有一道道橙红色的流星在坠落着,坠落着,好似将要触碰到他一般。

他开始感到窒息,那灯火也渐渐扭曲成一张张熟悉的脸,朋友的,亲人的,但更多是雪儿的,她笑的真好看。

他闭上眼,他突然觉得就这样死去也不错,或许他死后能去到书中的世界?或许他能见到雪儿和母亲,或许他能见到代博云和大帝,然后当一百年后,他或许还会跟许徒他们说:“怎么来的这么晚!知道我等了多久吗?”然后他们又可以回到从前,回到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好时光。

他想了好多好多东西,最终都在脑海里变成了雪儿的笑脸。

他感觉到了意识的模糊,他感觉到了生命的流逝,他感觉到了恐惧,无边无际的黑暗向他笼罩而来,他害怕极了,他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从来就没有死后的世界,而他只是一个根本不懂敬畏生命也不懂面对未来的懦夫,他只是一个沉浸在汹涌的记忆洪流中的影子。

他开始挣扎,他开始拼命向上游,他感到自己的肺,自己的心,自己的一切都在痛苦的呻吟,他开始觉得那灯火是如此的遥远,自己可能永远也逃不出这无边的黑暗了。

然后他看到了她。

她还是穿着自己最喜欢的那件白色的连衣裙,她张口似乎在焦急的说着什么,她趴在水面拼命的向他伸出手,但却只是拍起了一道道波纹,她的脸颊布满了泪水,但那河面却好似成了分割世界的线,原本平常的空间也仿佛化为了一面镜子,他在镜子这头,而她在镜子那头。

她永远都无法触碰到他。

他的眼眶在瞬间蓄满泪水并随之被河水带走,他拼命的向上游,向上游,就像是游了好几个世纪,他终于握住了她的手。

“抱歉大文豪梦该醒了。”

“不!不要!!”

她消失不见,就像是回到了星空,就像是回到了梦境,就像是回到了镜子的那边。

他竭嘶底里的痛哭着,他伸出手,最终无力的垂下。

这是另一场梦境,这是文豪做的一场凄美的梦,是关于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

梦境讲述着这样一个故事,在十七岁那年,阳诗雪因为成绩的极度优异获得了一个到英国去留学的机会,她就是真正的天才,这就是一个平凡家庭女孩的不平凡的梦,剑桥大学的名字足矣改变一家人的生活,但文豪可以留住她,文豪知道,阳诗雪只需要文豪的一句话,甚至不需要一句话,阳诗雪只需要文豪强颜欢笑着的嘴唇开合一下,毕竟谁都知道电影里的男主角想说什么,除了女主角,但文豪没有开口,他只是笑着说:“太好了,这样你的梦想就可以实现了!”

然后阳诗雪临走前,说了一句:“懦夫。”

所以,在十八岁年那样,在高考失利的文豪面前出现了一个梦中的她,因为他知道,她一定会在自己最失落的时候陪伴他,就在这去伦敦见她的梦破碎以后。

所以雪儿的高考也实利了,但其实她考上了,以她的聪明才智怎么能考不上呢?但她会留下来,陪着他走过人生最痛苦的路,一路将他扶持到云端,找到真正的人生目标,找到真的梦想。

他们在梦中的大海远航,他就是那海盗船长,而她就是他的航海士,如今船已不再,大海亦不再,海盗船长,他只能大口喝着朗姆酒,挥泪放飞自己忠诚的鹦鹉,抛下船锚藏好宝藏,他豪迈的唱着水手的歌,勇敢的踏进陆地之上的淤泥里,随后陷进去,泥足深陷,只为了大海尽头他爱的姑娘。

可海盗船长,从来就不应该靠岸,因为在远离岸边温馨的港口之后,他将失去最挚爱的自由,也将不再需要指南针的指引。

所以之后,她会悄悄离开,消逝在梦的彼岸,一如他曾经所做的一样。

所以之后,她会毅然回来,救助他甩掉泥污,哪怕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或许这就是太早。

真的太早。

然而。

就算是在错误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又如何?

嬴政:“哪怕是要给她全世界全宇宙全银河,我也要带她回家!”

大文豪:“哪怕是要给她我的生命我的思想我的自由,我也要带她回家!”

伏羲没文化,所以他说阴阳合一生太极。

文豪有文化,所以他说:“宇阳合一,便是文化,文从来便是超越善恶是非的,它能带我们走向星空,也能带我们堕入地狱,因为文,便是心,而心,时时在变。”

“我看到他了!这边,快!我找到他了!他晕倒了!快打急救电话!”

一周后,某心理医院的诊疗室。

“医生,我弟弟到底得的是什么病?”文伟皱着眉头略显焦急的道,除他以外还有文豪的其余所有亲人都在场,只因心理医生一直没有给出一个确切的答复,直到今天才通知家属知道病因了。

“是这样的,你弟弟病我们也是第一次见到,我尽量用通俗的语言讲给你们听吧,病人的病就好像是在做一场美梦,这场美梦主要体现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这一部分很像是错误记忆,但普通的错误记忆远远没有这么严重,这种错误记忆更像是因为他个人的强烈意愿产生的,具体表现为他先是篡改了自己的记忆,这种篡改记忆的方式就好像是贴膜,他把无数次要的正常人过目就忘的记忆覆盖在他想要忘记的记忆之上,然后再在这层膜上在描绘出他所想要的记忆,而且我们发现这种症状可能很早就有了,因为根据你们的叙述他平时乐观的有些过分了,无论什么样的挫折都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走出,这很不正常。”

“第二,他的另一个症状就好像是erotomanictype(情爱妄想症),这种病临床表现为患者会幻想出一个完美的恋人,而文豪就幻想出了一个完美的恋人,但与其他患者不同的地方就在于,文豪幻想出的恋人非常的聪明,她绝不会在有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与文豪或与他人对话,这很有可能是因为人物原型的关系,但更有可能是因为患者潜意识里其实一直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是他自己在故意隐瞒,甚至我怀疑这个幻想恋人很可能是在他失恋后不久就诞生了。”

“那我儿子的病岂不是非常严重?医生,你能治好他的对吗?”老文急切的问道。

心理医生闻言笑着摇了摇头道:“你儿子的病其实早就好了,而且是他自己把自己治好的,但是他拜托我先不要告诉你们,他想一个人安静的思考一段时间,做我们这行的,一般病人的合理要求我们都会接受,所以这次请你们来既是告诉你们病因,也是让你们来接他回家的。”

医生的话让文家人面面相觑起来,这心理疾病还能自己治的?

“嗨呀这个小兔崽子,居然还敢瞒着我们,气死我了,气死我了!我今天非得请他吃笋子炒肉不可!”老文怒不可遏的道,他可不光说,直接付出了行动提起墙角的扫把就冲出了病房。

但当老文看到文豪坐在床边呆呆望着窗外的那一刻,满腔怒火全都化为了幽幽一叹,举起的扫把缓缓放下,老文轻轻拍拍儿子的肩膀。

“唉傻孩子,回家吧,今天给你做最爱吃的鲫鱼,过去的事情就让他过去吧,回家,回家一切都好了。”

谁说不是呢,家才是能抚慰一切的地方,家里总会有热腾腾的饭菜,总会有嘘寒问暖的关心,也总会有一个半夜起来给你盖被子的人。

“爸!对不起我”

“什么都别说!回家!”

回到家吃饭的时候,大家都没有提文豪的事,就好像是从没有发生过一般,这就是一次普通的其乐融融的家庭聚会,倒是文豪他娘几次欲言都被李叔止回去了,最后只能委屈巴巴的看着文豪。

文豪从他娘的眼神里读出了她很可能是想问他那个幻想的女朋友的原型漂亮吗。

然后文豪点了点头,他娘果然心满意足的继续和其他人侃大山了。

晚饭一直吃到九点才散场,每个人都很开心,经历那么多之后,再没什么比大家都健健康康更值得开心的事了不是吗。

送走亲戚们之后,老文走进厨房又炒了两道菜,一道炒鸡蛋,一道油炸花生米,两道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菜。

老文没有把菜放在餐桌上,而是放进打包盒里装好,打了一矿泉水瓶枸杞酒,再洗了两幅筷子和杯子装进塑料袋里。

“去河边坐坐?”

“好。”

府南河边有很多公共座椅,其中有一处被爬墙虎占领的石制凉亭环境不错而且基本没人坐,老文就带着文豪来到了这里。

坐进凉亭,老文给自己和儿子一人倒上一杯酒,随后看着河面微微有些出神,好一会儿才在文豪的注视下开口道:“我小的时候啊,和你一样是家里最小的儿子,虽然下面还有你五娘六娘两个妹妹但你爷爷还是最宠我,你爷爷下班回来晚,每次都是十点左右的样子吧,那个时候两个妹妹都睡了,只有我和你奶奶还醒着,你爷爷一到家,你奶奶就会炒一盘鸡蛋,或是炸一盘花生米给他下酒,每次这个时候你爷爷就会叫我过去。”

老文说着便用筷子拨弄起鸡蛋来,他将一块本就不大的炒鸡蛋分成两半,一半特别多,一半特别少,大的那半放到了文豪那边,小的那半夹起来,看了看,然后笑着慢慢吃了下去,乘着鸡蛋的味道还没散,老文拿起酒杯就是一口。

“啧哈!”老文闭目享受了一会儿,随后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可惜了,不是你奶奶的那个味道,旧社会的味道我可能是再也吃不到了吧,吃吧,虽然不如你奶奶炒的但也还行,吃完喝口酒咱们再继续聊。”

文豪闻言点点头,学着老文的样子吃了鸡蛋再喝一口酒。

“啧哈!咳咳咳咳咳!辣死我了,咳咳咳咳。”

“哈哈哈哈哈,看来喝这个你还早了点。”

老文笑了一会儿,等到文豪咳完便继续拨弄起鸡蛋目露追忆的道:“你爷爷当年就是这样的,那时候鸡蛋不便宜,你爷爷下酒每次只有一个蛋,而哪一个蛋里有大半都进了我的肚子,还有那花生米,刚刚酥出来油汪汪热腾腾的,除了几粒盐什么调料都不需要,那味道啧啧啧。”

见文豪不说话只是安静瞩目着自己听着,老文也没急着继续说,吃两颗花生米喝一口酒,随后才慢悠悠的道:“豪儿啊,我其实不想和你说什么大道理,我觉得就像现在一样我们父子两坐在一起,喝喝酒,聊聊天,回忆回忆过去就挺好,但我是一个父亲,在自己的儿子犯错之时我必须要教会他如何去改正,这是责任,你能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的。”

老文闻言满意的点点头,随后略微思考了一会儿道:“豪儿啊,每个人都一样,都有无法回到的过去,但那些无法回到的过去却会成为支持你继续走下去的动力,人本身就是活在记忆里的生物,那些记忆中酸的,甜的,苦的,辣的,当你如今再回首,他们都会成为曾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证明,都会成为你最宝贵的财富,所以不要想着去忘记一些不好的记忆,只会忘记的人,学不会珍惜。”

文豪有些惊愕的看着自己的父亲,他没想到父亲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他对父亲的映像一直都是一个喜欢看抗战片下棋喝酒总是很幽默的‘普通父亲’,而如今这位普通的父亲却说出了丝毫不普通的话,这怎么能让他不惊愕?

“啧哈!”老文又喝了一口酒,他看文豪的表情像是听进去了,便点点头再次开口道:“这话我只说一次,因为其实和儿子说这个有些怪不好意思的,你听好了啊。”

文豪闻言连忙点点头,他发现自己有些不认识老爹了。

老文酝酿了一会儿,似是在组织语言,好一会儿才一口干掉杯中酒道:“到了我这岁数,你会明白爱情并不是生命的全部,但如果你有机会拥有它的时候,千万不要错过,因为那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智慧并不是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爱才是,所以,我文华的儿子!绝不能做一个自己幻想女朋友的懦夫,喜欢,就去追!你的家人永远是你的后盾,在你累了的时候回来就好。”

文豪的眼眶湿润了,但他却强忍着没让眼泪流下,只是嘴唇颤抖着,说不出一句话来。

“很好!看来我的儿子已经成长到不会在父母面前哭泣了,很好,很好,很好。”

老文说完站起身,笑了,笑的格外开心。

“走吧,回家睡一觉,我也是你这个年龄过来的,知道有些话只能和最好的朋友说,明天给你发点零花钱自己出去玩吧,去发泄吧,现在,咱们回家睡觉!”老文说完便潇洒的转过身大手一挥就向前走去。

而文豪,文豪呆立了一会儿之后连忙追上前去,犹豫一会儿之后轻轻拍了拍老文的肩膀。

老文没有开口,只是笑着点了点头。

儿子说了谢谢,父亲说了我爱你。

飞吧我的孩子,飞向那天马星空的奇幻世界。

飞吧我的孩子,今夜的你是否有去到过未来?

飞吧我的孩子,羽翼已丰的雄鹰当展翅翱翔!

你都去到过什么样美丽的世界?告诉我我的孩子,让你的梦陪着你的父亲。

你都见到过什么样动人的姑娘?带回来我的孩子,把你的爱人带回你的家。

你都开心的笑过几次?你都悲伤的哭过几次?你是否会失去你以为的永远的朋友?你是否会放手你最爱的人?我的孩子,你将得到什么?你将失去什么?

雄鹰终究会离巢展翅的,飞吧孩子,飞到月亮上,去和月兔与嫦娥一起起舞,而你的父亲,会无比热爱那一夜的月色。

tothemoon。

赠泰迪书

第随便哪一章论文豪是如何骂人的。

这是发生在很久之前的故事,其实以前文豪这位大航海家的船上还有一个人,后来他就下了船,因为文豪把他看透了,他发现他就是一条狗,不是那种人类最好的朋友的狗,那种狗是褒义的,是远比人更忠实的朋友。

他不是,不是一只泰迪,知道什么是泰迪吗?所谓的泰迪就是只会吃你的用你的拿你的和到处沾花惹草的狗,它才不会在乎你这个主人的想法,在它的世界里,它,泰日天,天下无双!

文豪的智商是130多,情商是160多,智商还好,情商却是突破了天际,他曾经在泰迪最困难的时候邀请他来家里,给他做饭,收留他,安慰他,养活他,甚至允许他带女朋友来家里干坏事,到处找朋友帮他借钱,然后他也在无数的细节中最终看透了他,也就是哪一天,嬴政这位以天下为棋子诞生了,嬴政一睡醒就说了一句话:“这是一条会咬主人的狗,你对它再好,它也总有一天会愤怒的瞪着你咆哮,然后咬下你的一块肉,畜生,都是这样的。”

然后文豪就叫他哪凉快去哪玩了,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人性并恶?人性本善?全错,古时候的人没文化,他们不知道,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这个古时候的人,特指那些祸害了中国几千年的人,是谁,我怎么知道?你反正不知道我知不知道,哦哦,反正不是说法家的老祖宗,我的偶像中有一位就是商君,不立法纪,何来自由?

想到这,文豪的脑子又开始乱飞了,一些纸点江山的话也在脑袋里开始酝酿了,反正又没人信,我就说说,不犯法吧?

所有个体的绝对自由,都是建立在集体的牺牲之上,这个集体既可能是国家,也可能是身边的人,真正的自由,唯有所有人的自由,那才是真正的自由,这个都没有搞清楚,还什么自由主义?笑话。

资本主义?那不过是有钱人颁布的律令罢了,他们就是不明白,有些东西不分享出来,迟早有一天他们会一无所有的在家里听国际歌的,分享的不应该是物质,而是人们被限制的思维,物质被限制了,大不了饿死渴死穷死。

思想被限制了,梦也不做了,人类,还有未来吗?

若是一万年的人类没有做过一场飞翔天际的梦,那我们能飞吗?

没有思想的书,那得是什么书啊??书是能拿来赚钱消遣的东西吗?你这个我心中的好友,从来不会看我的书,连网上认识的人都愿意天天给我投票,你,只会拿我的书消遣,然后问我什么时候能赚到钱,你喜欢钱?好啊,以后我多烧点给你,还给你烧你最喜欢的女人,纸的,保证画的漂亮,晚上抱着睡觉,别寂寞了。

下贱。

以上都是文豪喝了一斤老文的泡酒之后说的醉话,当不得真,当不得真,以下是文豪专门送给那人的故事

赠泰迪书——文豪

我没闲工夫跟你弄什么书信格式,我说,你看好了,然后下船,没得故事可听了,这是最后一个,我本该当面与你说,尽一个朋友最后的义务,但是我是真不想跟你说一句话,原谅我老友,然后有多远衮多远,海盗船长要继续扬帆去哪星空了。

我今天因为你去找我哥喝了很多酒,这不重要,重要是我决定以后开着我的战列舰,用舰炮在月球上轰出我们一家人的名字,谁都有,就没你,你气不气?

最关键是我轰了还没人抓的到我,因为我干这事的时候,一定只有我一个人有宇宙战舰,你气不气?老子要飞啦!你气不气?我把只会拖后腿的累赘甩掉啦,没错,还是你,你气不气?

这是我送你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个小孩听的故事,由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讲给另一个幼稚的坏孩子,我觉得行,没错你在我眼里就跟儿子一样蠢,你平时那些骗我的那我开玩笑的话,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骗我?我只是在配合你,因为这样你会开心,会觉得你战胜了我,然后你笑了,我也能笑一笑说:“你怎么又骗我啊?”,但其实,你在我心里就是最蠢最幼稚的哪一个,你的每一句话,老子都不信,你气不气?你气不气?你气不气?你气?那你也得打得着我啊。

故事大家都很熟悉,就是放羊的小孩的故事。

这个放羊的小孩啊,他其实很可怜,因为他很孤独,他身边都是一群羊,没人愿意和他说话,羊呢,又只是羊,吃草喝水得劲,其余的,你靠得住吗?这天下,是狼的天下,牧羊的小孩自然不是一只狼,成天混在羊堆里那能是狼吗?这羊能教他什么好的吗?不能啊,羊是畜生,这畜生,他们是说不来人话的啊!

寂寞的小男孩,空旷的大草原,为你陪伴他的只有一群羊,这个小男孩自然就想要朋友,真正的朋友,会为他着想为他付出的朋友,他以为自己是没有的,或者说他知道自己有,但好朋友,不就是拿来消耗娱乐的吗?不然,叫什么朋友呢?对吧?

所以小男孩就想了个办法,他大叫啊,他表演啊,他跟哪演什么呢?狼来了啊!只有狼来了人们才会注意到他,才会来救他,才会对他好。

但狼真的来了吗?没有,所以当人们放下一切为他赶到的时候,草原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脸开心的小男孩,露出了他纯真的笑容,真好啊,大家都被我骗来了,真好!他们都是蠢货,都会信我!

“你没事吧!狼呢?”小男孩最好的朋友,一个看起来比较成熟斯文一点的小屁孩走上前打量着小男孩紧张的道。

“跑了!刚才真是吓坏我了,远远的就看到一只狼,我一喊,他就跑了!”小男孩的演技真好啊,可不是吗,他可是聪明人,能不会演吗?

斯文小男孩看了牧羊小男孩很久很久,然后他笑着拍拍他的肩膀之后转头跟大家到道:“狼听到我们的怒吼,跑啦!人族无敌!人类万岁!再厉害的畜生,听到人来了就会跑,各位说是不是啊?”

“是啊,你说得对,咱们是人,那畜生,见了我们,能不跑吗?”

“是啊,还得跑的远远地,看都不敢看我们一眼,这孩子嘴里的狼和狗,没区别嘛!”

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大家都走了,斯文孩子留了下来,他本来还要回去写书的,那是他的梦想,但他觉得放羊的小孩也许寂寞了,需要安慰,所以他就留下来,给他讲故事。

“阿智,来我给你讲个故事,听完你就开心了!”

“额,不用,不想听,你刚刚被我骗到了吧!哈哈哈哈,其实根本没有狼!”

“哈哈哈哈,真的啊?原来我被你骗到了,厉害厉害,阿智,我这个大文豪,到头来还不如你这个牧羊人聪明啊,所以说,别放羊了,来和我一起追寻梦想吧。”

“梦想?我的羊每天都能给我产奶,杀了能吃肉,冷了能剪毛,梦想,梦想能干什么?”

“人没有梦想,和一只羊又有什么区别?最终只能在昏昏老矣的时候,用浑浊的双目看向天花板,然后慢慢死去,记得你的人终究也会不在,到那时,唯有你留下的思想会在千秋万代永存,这就是梦想啊阿智。”

“切,有屁用,那我的梦想就是吃饱穿暖睡最美的女人然后过有钱人的生活。”

“哈哈哈哈,这样也不错,安分守己嘛,社会需要你这样的人。”

“行了行了,我今天乐着呢,别说这些有的没的,咱们打个赌,看一看,下一次你会不会我被骗到?”

“行啊,赌什么?”

“就赌一声哥,我要赢了,你就得管我叫声智哥。”

“行啊,那我要赢了,你也得叫我大文豪。”

“成交!”

后来谁赢了?还用说吗,你连狼来了的故事都没看过,还跟这儿看我的书?

但斯文男孩从此之后就一只管阿智叫智哥,但阿智,他从没管斯文男孩叫过大文豪。

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牧羊男孩就像是上瘾了一般愚弄着所有人,而每一次,斯文男孩总会用一些人听不懂的屁话帮他解围,这样,他就开心了。

后来有一天,斯文男孩跟他说:“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村里的人迟早会知道真相的!”

“他们那么蠢,我这么聪明,他们能知道吗。”小男孩说这话的时候意气风发,简直以为自己智多星下凡了。

“”斯文男孩沉默了很久很久,他一直看着小男孩的眼睛,他想要看到希望,哪怕一点点希望也好,因为他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可惜,小男孩的眼睛里只有得意,没有希望。

人死了,还能有座坟,心被诛了,那就被诛了。

后来斯文男孩再也没去过那片草原,再也没给放羊的男孩讲过故事,他的小说一步步走到了顶点,而那个牧羊的小孩?

他有没有被狼吃掉?有没有过上好生活?有没有被村里的人厌恶?

重要吗?

不重要。

我是文人,我不杀人,我只诛心,你如何待我,我如何待你,这就是孔子说的最对的话,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大概是孔子说的,忘了。

重要吗?

此篇做于2019/8/4

今天本该写序篇的最后一章的,但那是个关于友情的故事,今天写不出来。

还有,现在海盗船长的船有点空,需要补充一点水手,所以我建了个书友群(q):213328081

第一个上船的人,我可以送你一段故事,或是送你一段旅程,你是想亲自上路来我的世界,还是想要借着我笔讲出你的故事,随你,这是送你的礼物。

还有,或许有人会觉得哪有作者自己建群的,但有人觉得,重要吗?

ps:最需要补充的是一位女性大厨,最好是蓉城本地的,不能丑不能胖,如果你能听得懂我平时说的那些人都听不懂的话。

嬴政:“我有的,给你,没有的,拿来给你”。

另,如果6号起点没跟我签约的话,我就停发了,不是太监,是去其他地方了,和一个公司签了约,卖了声音和音像版权,五五分账,不用担心我太监,马上快出我的有声版了,是专人配音的,如果这里看不到我了,就来喜马拉雅山巅听故事吧。

序篇终章

终章为你摘星

川藏交界处的某私人牧场内,文豪的朋友们正围坐成一个圈,甚至就连陈浩,也专门摆了跟凳子把ipid放在上面,除了雪儿,所有人都到齐了。

大家都眼眶都红红的,没人说话,都看着文豪,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文豪最讨厌别人安慰他,他是匹狼,是自由的海盗船长,没人可以安慰他,他只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喝一壶朗姆酒,然后对着月亮一边流泪一边纵情歌唱。

以上是文豪的妄想

许徒:“哈哈哈哈哈哈哈!”

杨心楠:“哈哈哈哈哈哈!”

小黑:“哈哈哈哈哈哈”

陈浩:“哈哈哈哈汪汪汪,卧槽哈南,你别这时候叫啊,就跟尼玛我在叫一样汪汪汪!走开,今天的威士忌喝完了,一会儿大英帝国的女皇就该回来了,别叫!再叫这个月都不会偷偷拿酒和你一起喝了!等等!别把ipad翻面啊!我先关麦行了吧!”

卓玛的内心世界:“为什么大家都在笑啊?可是我也好想笑啊,可是文豪会不会生气啊,可是大家都笑了啊,算了我还是笑一下吧,就一下下。”

卓玛:“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才是实际的情况,在卓玛她某个姑姑的私人牧场里,文豪的朋友们围着一个圈指着他的鼻子嘲笑他,甚至这笑起来就收不住了,一个二个摊在地上像是抽了鸦片一样发着癫。

“喂,喂!!我踏马差点就死了,你们笑个鸡掰啊!”文豪先是皱着眉头苦着脸道,但随后,他自己也笑了起来,这不还活着吗,说什么死不死的话啊,活着,什么不能没有啊?

没人回话,但所有人都笑了一会儿便收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文豪快说话了。

他没有立即开口,他只是抬头望着蓝天,望着满天纯净无暇的云彩,一朵朵一片片,怎么看都像是雪儿的笑脸,他的思绪随着那白云开始飘荡起来,漫目无的四散在这纯净的天空中,他一会儿开始想,代博云的盘古,是不是便能一跃到哪太阳上去呢?以后回斩王殿,他是不是就不需要老白来接了呢?可他不会回去了,他走了,因为他明白,最灿烂辉煌的光明之下,隐藏着最黑暗幽深的污秽。

但他很快便不想这些有的没的的东西了,他开始想卓玛,想这个改变了自己命运的奇女子,她真是个真实而纯粹的姑娘啊,难怪许徒愿意为她抛下一切,这片牧场,其实是她自己家的吧,不然怎么会一个人一只羊都看不到,准是清场了,哈哈哈哈卓玛,你想不到吧?你的一切小心思小动作我都知道,但我知道归知道,老子就不说,这才是聪明人的做法,再说了,这些小心思怪可爱的不是吗?

想到这,文豪没忍住,笑出来了:“哈哈哈”

这一笑,就算是开了口,而文豪一旦开了口,他准得讲一个动听的故事出来,一直如此,但有资格听的,就只有那么几个,也许有一天他的船员们会一个个走下他的摘星号,不再和他一起当一个自由的海盗,也不再愿意听船长讲的一段段美妙的故事,但现在,摘星号,扬帆起航!

“其实,之前有一直有两个朋友和我住在一起,他们一个叫嬴政,一个叫大文豪,这两人就是天生的相反面,一见面准得吵个面红耳赤,但我一旦开始写书或是雪儿来了,他们就都会变成乖宝宝给我出谋划策。”

“他们陪伴我走过最孤独的时光,然后现在,他们都走了,再也不回来了,以后再也没有人在我身边吵架了,也再也没有人会送给我奇妙的灵感了,也再也没有人替我染上血腥以天下为棋了,文学这条路上,只剩下我自己了”

“但其实,他们不是走了,是被我杀了,和我记忆中的雪儿一起,被我的成长杀掉了,呐?你们说,人为什么注定会长大?为什么童年是如此的短暂?为什么青春总是弹指一挥间?为什么我们的时间,这么短暂?”文豪说到这,停顿下来,他露出一抹柔和的微笑,因为他发现自己的朋友都在安静的注视着他,就像是嬴政,就像是大文豪,就像是雪儿,自己所想要的东西,竟然一直在自己的身边,真是讽刺啊,下了一局臭棋。

“我妈年轻的时候很美,被狗仔偷拍上报纸封面,题目是蓉城少女风韵,我一直说我妈是蓉城市花,她真的是,她现在依然很美,但青春却不再了,时光,对人总是刻薄的。”

突然,文豪楞了一下,随后大笑着道:“哈哈哈哈,我决定了!在写完这封情书之后,我要向时间复仇!我要让时间付出代价!我要时间,也体会生老病死的痛苦!我要下一局跨越次元的棋!”

卓玛:“啥?啥情况?发生了什么?什么情书?什么复仇?什么棋?怎么突然就跳到这里来了?”

许徒见状连忙拉了拉卓玛的袖子在她耳边道:“文豪说话的时候,千万别想太多!我们都不想的,想多了也想不透,他思维比较跳跃,习惯就好。”

等到许徒那边安抚好卓玛,文豪才冲着他点点头道:“讲故事?”

众人:“讲!”

陈浩:“还是老bgm?诶对了,你之前那本书,不写了?”

“暂时不写了,我出卖了这本书的最核心思想,敬畏生命,死后的世界核心的思想却是生命的宝贵,哈哈哈哈,其实蛮讽刺的,我很喜欢我的书,所以我一定会写完他的,不会太久,好了不说这个,讲故事吧。”

“bgm走起来~”

(带我远航吧海盗船长~醉倒在船舱吐在海洋。这是功夫胖的歌,海盗船长。)

文豪笑着点点头,接过小黑递来的朗姆酒,喝一口,眯眼望着天边渐渐西沉的太阳酝酿一会儿之后,文豪开口了:

“这故事啊,说的是很久很久之后,有一个叫代文的人,他所生活的时代已经没有了感情这种东西,或者说,没有了亲情爱情友情,只剩下种族大义,每个人都为了人族奉献一切,那时的人没有童年,童年会被加速成长,没有学校,因为有专门的知识灌输机器,但代文不一样,他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他是腐朽时代的产物,那个时代,人族与亚人族一起爆发了大规模的内战,亚人族曾是人族的仆从族,是人造的产物,但后来就像黑奴解放一样他们也解放了,当然,是在武装起义之后。”

“代文便生在那个动乱年代的末尾,他是个有感情的人,他有完整的七情六欲,但正是这种完整,在那个时代就是最大的不完整,因此他很痛苦,他隐瞒自己的身份,一心投入到科研之中,直到有一天,他的某个科研计划成功,一个奇迹一般的女孩降临到了他的身边,那便是代诗,一个全世界最美也最善良的姑娘,她的诞生本身,便是奇迹,因为她是银河系之魂的意识的具现化,是整片银河的主人,但当她被具现化为人类之后,她失去了几乎所有的力量,只能从侧面创造一个又一个的系统交给合适的人类来使用,以此不断强大人类的力量。”

“代文与代诗就这样带着好多好多系统开始在银河里旅行,他们会去到无数奇幻的星球,会去到无数故事里的世界,他们会见到千奇百怪的种族,然后诗儿,她热爱每一个种族的文化,她热爱一切,因为她本身,便是银河。”

“然而就是这些系统,让人类得到了强大的力量,他们再一次掀起战争,而这一次可不是内战或是银河南北战争那么简单的事情了,这一次,人类的野心已经膨胀到无以复加,他们要征服整个银河系,成为整片银河的主人!而代文,他就算是全人类最聪明的人,被称之为人族之脑的人,也只能在人民的汹涌洪流中被裹挟向前。”

“当战争开始之后,代诗告诉代文,人类是被诅咒的种族,在当年的对魇族战争中便被诅咒了,整个种族,都被诅咒了,这诅咒是最狠毒的诅咒,他们剥夺了大部分人类的感情,只给他们留下了种族使命感与征服欲,而这,便是最毒的诅咒,因为国之虽大,好战必亡,但在人类的历史上,则将有感情的人被视为被诅咒的对象,而不是他们自己,因为,历史,是胜利者来书写的,那样狂热的被洗脑的族群,是根本不可能会输的。”

“然后代文听完之后就问诗儿:“诗儿,那既然人类不可能输,那你为什么会想要我制止这一场战争?”然后代诗回答说:“因为宇宙,远远不止银河!现在银河之外的种族无法进来,是因为银河系是封闭的,因为真正的银河之魂的力量还没有属于任一一个种族,而当人类用最残暴的方式征服银河之后拥有了银河之魂,那么当银河封闭解除之时,就是人类被无数种族围攻致死之日。”

“代文沉默了很久,但他终究还是看着诗儿的双目坚定道:“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做?”

“怎么做之后再说,但若是成功的话,你会付出你的一切,你将永生永世与我生活在空旷的银河之心内,永生永世都无法再参与到一切快乐的事情中,你会变成那个永远只能看着别人玩游戏的人,这个永远,是真正的永远,即使是这样,你还愿意和我一起来吗?”

“你是说?永生永世,和你生活在一起?哈哈哈哈,答案,早就有了不是吗?”

“我去文豪,你怎么不讲了?”小黑一见文豪盖上了朗姆酒的瓶盖,便立即嚷嚷着道。

“你急个屁,这故事就是我接下来要写的情书,到时候自己来看,哪里讲得完那么多。”

“等等,你真的要给雪儿写情书?别吧,都什么年代了,你还不如去伦敦见她呢。”陈浩皱着眉头道,他是真的觉得现在的女孩都不喜欢情书了。

“呲,老子的情书和别人的能一样吗?”文豪闻言不屑的瞟一眼陈浩。

“别着急,听我说完,这封情书,就是我下一本书,写一章传一章,有几章传几章,我要用整片银河为游乐场,八大种族为玩伴,无数的故事与美景做点缀,我要写所有雪儿喜欢的东西,文化与历史,星空与未知,救赎与和平等等等等,自然,还有我自己,代文就是我,最聪明的那个!”

“呸!不要脸!”杨心楠嫌弃的看一眼文豪道。

“哈哈哈哈,撩妹,能要脸吗?要脸,能撩妹吗?我文豪做事,向来如此直接,今天,是属于友情的一天,明天,我就要上传我的新书,名字我已经想好了,就叫为你摘星!怎么样,屌吧?我要写300万字的情书送给她一个人,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爱这个女人,我第一章便要送她全新的,未知的,人类未来一万年间的历史!水手们,你们的船长,要写史记啦!哈哈哈哈,浪漫吗?就问你们浪漫吗?”文豪说着说着便站起来自豪的张开了双臂,他感觉自己马上就要被朋友膜拜了。

“这么多年,你总算没有逃避了,当年还是人雪儿先跟你表的白,渣男,算了,看在雪儿的面子上我还是帮你加加油吧,加油啊渣男,加油啊混蛋海盗~去把你的压寨夫人从日不落帝国抢回来吧!”杨心楠说完拍拍文豪的肩膀走了,去弄烧烤去了。

“我一直和图图打赌你到底是不是个懦夫来着,现在看来,我们都输了~加油船长~啦啦啦拜拜~”小黑说完就跑,去吃烧烤去了。

“咳咳,好像是打过这么个赌,忘了,文豪,我会和卓玛一起给你加油的,我想她也还爱着你,不然平时聊天的时候,她也不回在我们说起你的时候一言不发的出神,我觉得那就是她在等你,当然,也可能是她想忘掉你,所以,赶紧吧小伙子~我反正不用着急啦~啊哈哈哈哈~”许徒说完,拉着卓玛吃烧烤去了,卓玛一边走,还一边用肢体动作表示自己在给文豪加油,傻姑娘。

“那个啥,他们都去吃烧烤去了,你看看,能不能把我也挪挪位置,算了,我媳妇炸了鱼和薯条,这已经是第五顿炸鱼配薯条了,我不能看你们吃烧烤,回见~哦哦哦,忘了给你加油了都,加油加油,如果将来有需要了解英国的地方,就找我吧,我问我家女皇大人,回见了船长~”陈浩说完,挂了电话。

朋友们都走了,文豪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寂寞,他笑了,因为他知道,他们是想让他一个人,和她说说话。

“嘟嘟嗨楠姐~文豪?真是好久不见啊啊啊抱歉,我以为是楠姐就没有化妆,这还穿着睡衣呢,你要不等我一下?我一会儿就好。”透过ipid屏幕,文豪看到了那个让她魂牵梦绕的身影,她一点也没变,就像她离开时的哪样。

“不不不,不用雪儿,你知道的我最喜欢你不化妆的样子了,再说了,你化妆,不就是画个口红和眼线吗,真不用,就这样,就这样看着你,就很好。”文豪的表情有些古怪,他的嘴唇和鼻翼总是时不时抽动一下,眼眶有些红,但他却一直在笑,笑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开心。

雪儿没有说话,她还是在哪里静静的等着,安静的注释着文豪,就如记忆中一样。

文豪没有再开口,而是用手语和雪儿交流起来,因为他嘴皮老抖,他怕雪儿看不明白。

“我又开始写书了,这一本书,明天我就会上传,已经有很多存稿了,准备了很久,是送给你的,送给你一个人。”

“”雪儿沉默了好久好久,她的嘴唇开口,却没有说出一句话,随后,两行泪珠如断线一般涌出,但她笑了,笑的是那么的开心,随后她用袖子一抹眼泪,用手语说:

“谢谢你,我的大文豪,能让我再一次听到这世上最美的声音,谢谢你我的船长,我等你,接我回家。”这并不突兀,因为她一直在等待,等待他的一句话,也许再过几年,她便不会再等,但幸好,文豪做事从不等明天。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男人决不能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哭,男人永远只能自己一个人哭,男人永远只能在酒醉后流泪。

这些念头在文豪的脑海中疯狂闪过,然后,他叫他们统统都滚蛋了。

他哭了,他哭的像个孩子,在自己最爱的女人面前,他终于卸下了一切的防备,他一边疯狂的哭,一边疯狂的笑,而雪儿,雪儿永远会微微歪着头,用温柔的目光注视着她,成为她的港湾,她听不到他哭的有多难听,但她听到了。

他们之后聊了好久好久,聊了好多好多,但唯独没聊最近发生的那些大事,因为男人在心爱的女人面前,永远不会身陷险境,海盗船长,他永远都在自由的乘风破浪,就像故事里一样。

最后他说:“呐,雪儿,我想好的我的笔名了,我想叫文宇阳。”

“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

“为了纪念三个人,也为了让他们活过来,为我而死,便要为我而生,他们两个,永远玩不过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谢谢你,雪儿,我爱你,胜过一切。”

第一第章

第一章为她谱史

次日中午,众人抵达蓉城,由于前段时间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老文从三亚赶了回来,卓玛与许徒便自己出去找地方住了,因此回家的只有文豪一个人。

一进门,文豪就听到老文在厨房里忙碌,进去一看,嗨呀,在炒臊子!老文炒的臊子拿真是一绝,刚刚炒的时候整栋楼都能闻到香,小时候一到这时候,那几只狗鼻子灵敏的家伙准的来家里,吃一碗文式祖传酸辣挂面。

“回来啦?”

“回来啦!”

“还记得面是怎么煮的吗?跟我说说。”老文一边开始烧水对作料一边头也不回的问道。

“适量熟油辣椒,适量酱油,少许盐,少许鸡精或味精,少许花椒面,两根本地小葱,根据自己口味加醋,再来一勺猪油,齐活,再配上豌豆尖或者是臊子,绝啦~”文豪自然是记得的,这是他最会做的,蓉城人中午就爱吃点什么面啊粉啊豆汤饭啥的,又好吃又方便,文豪是地地道道的蓉城土著,他自然也爱吃。

“很好,那我就放心了,这是家的味道,你小子以后忙,那些你奶奶传下来的大菜就交给你未来的媳妇来学吧,你嘛,能给你自己和未来的儿子煮碗面就行了,既然你会做,那吃完这碗面,你就走吧,当然,你要想写一章小说再收拾东西出发,我也没意见。”老文一边说,一边把煮好的面挑出来装一大海碗里递给文豪,豌豆尖和臊子很多,面比较少。

“啥情况啊文总?我去哪里?我这身无分文啊老爹。”文豪捧着碗,一脸懵逼。

“走,出去,先吃了饭再说。”老文拍拍文豪的肩膀,随后端着自己那碗先去餐桌安静的吃了起来。

rb人吃面讲究声音越大越好,这样会告诉厨师面很好吃,中国人不一样,中国人讲究食不言寝不语,吃饭吃的吧唧吧唧的,吃面吃的呼噜呼噜的,那你不成棒槌了吗,中国人吃什么都很安静,就是对所有厨师的一视同仁,同样是五千年文化的传承,所以文豪一家吃东西是都没有声音的,两位文先生就这样一人盯着一大海碗面一声不响的吃着。

吃完这碗面,文豪只感觉自己成了宰相,肚子里有艘船。

“我们老文家有个传统,男孩一到十八岁成人,家里人就会给你一笔钱,你爱去哪去哪,我们不管,本来嘛,现在现代社会,你要是考上大学,这一天就会延迟到你大学毕业,但现在,我觉得你已经找到自己的路了,找到路的人,不该在家里停留。”老文优雅的擦擦嘴,随后面色严肃的看着文豪道,说完便将一张银行卡放在了桌上,看那架势,这是玩真的啊老铁。

“我以前最开始打刀塔,天天被人喷,特别是陈浩那小子,我每次死了都要嘲讽我,后来我变强了,陈浩就告诉我说,你看,这就是黄金条子出好人,你要是去打个别的mob游戏,那里的人对新手就像是母鸡照顾小鸡一样无微不至,所以小鸡长大了也会变成母鸡,你打刀塔就不一样了啊,我们对你,那就是老鹰对小鹰,生下来就叫你飞,你看,你这不飞起来了吗?所以文总,我现在是老鹰吗?”

“哈哈哈哈哈,陈浩这臭小子说的还真在理儿,不过你是老鹰也好,是匹狼也好,还是你一直说的船长也好,与我而言都不重要,你只是我儿子,明白?我才不管你怎么飞,反正你得给我飞,卡里有十万,自己安排,这是我给你的最后一笔钱了,小子,将来记得还我一辆劳斯莱斯,哈哈哈哈,限你今天之内出发,你那么多好朋友,江湖救急一下啦~走了,老朋友约我河边搓麻将。”老文说完,潇洒的走了,留下文豪看着银行卡发呆,这密码,你倒是告诉我啊?

洗过碗,把东西收拾好,也就是一些衣物和日用品,外加一块玉佩和一根烟杆,这两样东西决不能丢,电脑等许徒过来了再一起搬吧。

“喂,兄弟,江湖救急!”

“我骑三蹦子来,几点到你家?”

“我看再过三小时你到差不多,我写一章小说,我被我爹放生了,得找个地方住。”

“放心?行吧,等我过来细说。”

挂断电话,文豪坐到电脑前,他将刻有玄鸟的玉佩挂在腰间,再放了一丢丢烟丝到那儒雅的东方文人烟杆里,抽一口,咳了一分钟,然后将其放置在电脑屏幕正下方的烟缸里,随后犹豫了一会儿,起身去到房间里,打开床头柜,取出一小木盒,木盒里有一枚吊坠,很旧,铜制的,样式也很朴素,但可以打开,里面是他和雪儿小时候的合影,这根项坠他曾挂在脖子上十一年,现在,他终于敢在时隔一年之后再一次将她放在胸膛。

万事俱备,只差自宫咳咳,只欠东风,谱写历史吧!大文豪!

(这一次没人会帮我,那么我所做的每一步都必须精益求精,做到真正的问心无愧,写出自己的全力,这是送给雪儿的情书,雪儿最喜欢的便是研究各个国家的历史,她觉得历史是人类存在过的价值,是无数人的感情寄托,她读史,是想读懂那个年代的爱,而我的历史,既要严谨不能有漏洞,又要将雪儿喜欢的一切融到一起,不不不,我不应该一开始就把雪儿珍视的一切送给她,这样得到的东西,没有成就感,她也不会喜欢哎呀文豪,你想那么多干嘛,嬴政,大文豪,快出来帮唉)

人族万年简史

公元2040年,第四次人类大进化开始了。

在此之前,人类一共经历了从海洋生物到哺乳类,从哺乳类到灵长类,再从类人猿进化为人的三次突破性进化,而这第四次人类大进化的源头,来自于一个刚刚诞生的婴儿。

龙启,这个出生在中国平凡家庭的孩子却成为了人类第四次大进化的开端,其本人也因此载入史册。

公元2048年,八岁的龙启凭借一篇划时代的论文夺得了诺贝儿物理学奖,也正是这篇论文,让人类懂得了,如何达到光速,并且世界各地开始不断涌现像龙启这样的天才“少年少女”,一时间新人类将取代旧人类的言论席卷世界,造成了世界性范围的恐慌甚至是暴动,但在现代社会,没有强大的武装,暴动等于白给。

公元2060年,在龙启二十岁之时,人类第四次大进化的真正爆发力彻底显现,一日百年,是所有史书对当时科技爆发式提高的统一记录,也就是在这一年年末,人类成功殖民了太阳系除木星外所有星球,他们仿佛神一样开始改造行星环境,创造大气层,创造水与生命,将一颗颗荒芜的星球向着适应人类生存的方向发展。

然而就是这样的人类创造的载具,竟然被阻挡在了木星之外,那颗太阳系最大的星球仿佛有着结界一般,就连人类最骄傲的太阳号宇宙征服者级战列舰也无法进入木星一万公里以内,人类虽疑惑,但决定先探索太阳系外,但他们却发现,自己无法出去,自己,被某种未知的力量困在了太阳系!

对神秘的探索欲望与对未知的恐惧感笼罩在全人类之上,这是自科技大爆发以来人类的首次受挫,而当时人类的反应也无疑显得有些过激,大量的舰队与空间要塞疯狂的部署在木星周围,木星的十三颗卫星甚至全部被人类改造成了军事基地,探索太阳系以外的日程也被无限延后。

同年年初,最后一所学院正式成为文物,人类不再需要时间来掌握知识,而只需要在成年之后运用出生之时便以得到的知识罢了,文曲星号超级计算机会扫描每一个新生儿的大脑,并找出新生儿最具天赋的一部分实施针对性的知识传输,全过程只需要不到一小时。

公元2100年,驻扎在木星外围的所有军队乃至地球上的人类全都收到了一条开放式的信息,这条信息由一种前所未见的文字构成,但所有人却在瞬间明白了信息的含义,只因为他们是人类,是与发出这条信息的生物有着同样的基因序列的人类。

而这条信息的内容却震惊了所有人,原来早在二十亿年前,地球上就已经诞生了人类文明,从那时起一直到恐龙出现一共诞生过三个超级人类文明,他们的文明与现阶段的人类科技文明完全不同,而且文明阶段远远比当时的人类更加先进,他们每一个文明都与其他七个强大的外星文明一起争霸过银河系。

这三个文明的体系分别被唤作气体系,元素体系与光暗体系,若是用人类传说来形容的话,他们便是仙!灵!神!。

而他们的末裔与文化财富如今全都沉睡在这木星之中,沉睡的原因只有一个,那便是战败。

人族史上最辉煌的气文明战败了,不单单是人族战败,整个太阳联盟都战败了,输给了位于银河系中心的其他四大种族——太阴同盟,八大种族之一的凯尔族灭亡,龙族在银河中流亡,人类龟缩并封印太阳系,在地球留下人类再一次诞生的种子便来到木星陷入沉睡,他们在等待,等待着人族新的文明体系诞生,并像之前做的那样,与更古老的文明所融合。

而太阳联盟战败的原因只有一个,那便是背叛,来自于古老盟友魇族的背叛。

当时的信息自然远不止此,它详细的描述了当时的历史与人类三大文明的辉煌,而必然的,他教会了当时的人类开启木星的方法,在木星表面的999个坐标点上同时输出高强度的能量,只有强度达到一定的标准才有办法打开木星的结界,而这也正是气文明用来判断新生文明是否有融合资本的标准。

科技文明的人类只有打开木星的结界才能再一次走出温暖的太阳系巢穴,去向那浩瀚而危险的银河遨游。

科技文明公元4100年,科技文明第十一次科技大爆发,人类开始从暗物质中提取能量,而暗物质只是一个统称而已,远在两千年前的第四次大进化之前的人类根本无法想象,充斥在宇宙中的暗物质其实是无数种物质的聚合体,仙掌控气系物质——真气,灵掌控元素系物质——源火,神掌控光影系物质——魔幻,而科技文明,掌握了科技系物质——械力。

也就是这一年,木星终于被开启,古老的人类文明与他们的末裔渐渐苏醒,并迎来了第三次人族文明大融合。

文明融合四大最重要产物或发现。

一:人类的永生。

原本在之前的三大文明中已经少数伟人已经做到过这一点,但在科技文明与之融合之后,这几乎普及到了每一个人,这来自于科技系物质的辅助,也就是科学产物强大的外力辅助能力,械力的辅助能力到底有多强?强到气文明体系下的灵脉和根骨也可以随意替换,每一位人族共和国的公民在一岁之时都能像逛超市一样选择自己的天赋,而众多传说中的天材地宝除极少数外大多都可以人工培植,甚至是像打激素一样在极短的时间它们成熟,而这些仅仅是科技文明的冰山一角罢了。

二:跨星系传送阵的建立与短距离空间门的普及。

空间与距离,这一概念曾经让人类举步维艰,但当得到传送阵这种始于光暗文明升华于气文明的技术之后,空间与距离再也无法遏制人类的脚步,物流与运输这一久远的概念彻底消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家家户户都普及着行星内简易传送门,也就是说,你在家只需要一秒钟,便能移动到这颗星球的任意开放地区,而行星上的每一处人类聚集点,都拥有着太阳系内的传送门,而这些传送门都可以从家里直接传送而至,也就是说,星际旅行,理论上只要两秒。

三:异位面的发现与探索。

异位面裂隙,自元素文明进入高级阶段便被人类洞悉,当时的人类在银河各处发现了一百三十一处通往另一个位面的裂隙,这些位面大小不一,有些蕴含着大量的稀有资源,有些却贫瘠到甚至没有改造的价值,这些位面又被人类称作是资源位面,而这些位面的诞生则来自于高等智慧生物精神力的影响,就好像说太阳系诞生的异位面中,有一处,便唤做地狱,虽然这位面内的生物很快就被人类屠戮一空,就像是碾死虫子一样。

太阳系附近最终发现了二十一个异位面入口,其中八个有着大量的可再生资源,有十个位面中有智慧生物的存在,但都被人类消灭或收编,剩下的毫无用处。

四:盾的诞生。

从第一颗原子弹的爆炸开始,第四文明(科技文明)便进入了一个怪圈,那就是自己掌握的武器可以轻易毁灭自己,但却没有相应的防护措施,不要说什么地下核庇护所和拦截导弹,你们真的认为如果核弹满天飞这些东西有用?

而就算是在掌握械力物质的当年,人类的矛也能轻易的刺穿人类的盾,这一现象让当时从木星苏醒的先祖们很是震惊,甚至表现出了惊悚。

用苏醒的人类第三帝国末代太子的话来说就是:“你们这不等于天天抱着裂天射日弓的毁灭箭睡觉?”

因此,在融合先代文明的盾之后,第四文明的盾终于诞生,那便是星系力场结界与行星镇压规则力场,两者都是通过摄取宇宙中的暗物质力量保持永动,星系力场结界用于阻挡如射爆你的太阳和把这个星系打到低维度这种系级打击,对舰队与强大的个体这种武力等级的防范略弱,最大的作用是起到预警,而行星镇压规则力场则分两部分,镇压与力场,第一部分是大气层内为防止被人一拳打爆一颗星球,从而镇压所有生物的力量层级,只是对于拥有这种物质的生物镇压力度较弱,这种镇压是恒定存在的,而力场则是防止敌人在大气层外一拳打爆星球。

这是走出星系的通行证,没有盾,那注定成为宇宙中的残骸,所有有能力歼星歼系的文明种族都会拥有盾,如若不然,就算宇宙再怎么浩瀚,你打一次仗灭几个小星系,总有一天整个宇宙都会灭亡,那种见面就对低等文明来一发降维打击的,不是沙比文明就是低智种族,属于兴盛不过千年就会被群起而灭的文明。

同年,人族第四共和国正式融合建立,龙启之太孙龙正出任主席,第三文明太子不败出任议会议长,两大人类文明彻底和平融合,太阳系所有星球再一次回归于人族的统治之下。

同年,共和国号战列航母开始建造。

公元四千六百年,共和国国历五百周年。

十月一日共和国五百年庆典之上,于五年前建造完成的共和国航母完成所有测试,并在配齐一切补给以及舰载人员与武装之后开始了她的第一个任务。

彻底冲出太阳系。

共和国号是一艘怎样的宇宙航母?为何人类如此先进的文明都要制造接近五百年?

只需要一句话就能描述的一清二楚。

她是地球的三倍大小,并且依然能保持千倍光速的常规时速与空间折跃能力。

这是之前融合另外两大文明的气文明都远远做不到的事情,甚至单独的科技文明也不可能完成,只有现在的人类,只有追回了四个失踪的物质的人类,他们才有能力做到,这是几千年前人类根本无法想象的壮举!

她的启航,是向整个银河呐喊的一句话。

人类,回来了!

共和国历一千零一年。

完成太阳系周边几大星系统治的人类首次找到了昔日盟友的足迹,他们在距离太阳系十万光年的地方找到了一颗亚龙族统治下的星球,所谓的亚龙族便是龙族与其他种族诞下的子嗣,这不得说一下龙族的习性,若是他们发现一种具有潜力的种族,便会与之交配,然后创造一个新的种族,这就导致纯血龙族虽然在银河中流亡,但他们的“孩子们”却遍布整个银河,而这些亚龙族会因为自身的血脉天生便沉浮于龙族,并且绝对忠诚,因此龙族扩充势力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交配!

而龙族可以无视基因和所有种族交配的原因只有一个,那便是失踪的物质之一的血脉物质!又称基因物质。

这并不是龙族唯一掌握的失踪的物质,事实上当年的四大种族最终决战时都掌握有三种失踪的物质,若不然也不会彼此结为联盟,要知道掌握物质的数量,基本等于文明的强弱。

共和国历一千一百年。

共和国号终于在茫茫宇宙中寻找到了昔日的盟友,尽管他们的状态一点都不好,甚至遗失了自己所掌握的其他两种物质,但人族仍然接纳了他们,与其说是接纳,倒不如说吞并并取得了血脉物质的使用方法,并在之后的千年里创造了大量的亚人种族作为自己的眷属。

(节奏必须要加快了,还有很多附属的甚至比历史还重要的设定要补充在后面。)

共和国历一千五百年,愈发强大的人类终于遭遇了可堪一战的敌人,昔日的盟友,可耻的背叛者,魇族。

种族之间的战争甚至不需要导火索,只需要我见,我征服罢了。更遑论这还是和人族有着血海深仇的魇族?

人魇千年战争,在这一年打响了。

战争的详细历史已经遗失,史料上唯一明确的记载的便是魇族灭族,人族惨胜,其他的都是后世的研究者们一点一滴逆推出来的。

为什么以人类如此高等级的文明阶段都会遗失历史?又是什么样的胜利会被称之为惨胜?

原因只有一个,那便是魇族所掌握的咒物质,与他们在上一次大战中夺取的凯尔组魂物质所产生的化学反应。

那是在绝望中以全族的灵魂为媒的诅咒,种族退化诅咒!

智力退化!力量衰弱!血脉的掌控力慢慢消失(对亚人),这种情况足足持续了千年,也就是说人类在这千年里不但没有进步,反而疯狂的退步!

第四共和国历一千五百年(5500年)至第五共和国历五百年(7500年),史称空白的两千年,因为这两千年间的历史几乎遗失殆尽,只有少数的刻骨铭心的事件烙印在每个人类的灵魂之中。

一:亚人的五次大规模叛乱,虽然最终都被人类平定,但每一次都几乎是让人类伤筋动骨的大灾变,以此最终出台的亚人法案最核心的几点至今铭刻在范人类第五共和国首都地球的最高峰之上:

“亚人将享有同人类一样的待遇,亚人同样是共和国的合法公民而非奴隶或是眷属,但亚人绝不能做出背叛人类的行为。”

“亚人被人类伤害拥有自我防卫权。”

“军方亚人将与人类混编,而不再是单独作为先锋军团。”

二:元素物质的遗失,人类首个拥有也是最重要的物质再一次失踪了,这也宣告着人类首个文明元素文明的彻底终结,甚至连末裔都消亡殆尽,两千年后的人类一直尝试着再次寻找它,但进度却堪比自然演变的地质运动。

三:人族第四共和国的最终解体与范人类第五共和国的建立。

共和国解体的最终结局似乎从第一次亚人叛乱就已经注定,那便是共和国号的灭亡与不可修复,这艘承载着共和国国运的航母沉没了,亚人自内部的破坏防无可防,她的残骸就像是共和国称霸银河的希望一样,飘散在这浩瀚的宇宙之中。

人族史公元七千年,第四共和国末年,第五共和国元年,也是人类第四次内战的开端。

战争的结果自然是第五共和国战胜,并在诅咒作用下的最后五百年过去之后,人族开始复兴。

内战的爆发源于人类整体的退化,退化使大部分人重新拾起了早已消失的负面欲望与其余的七情六欲,如权利欲与贪欲等欲望,懦弱与嫉妒等情绪,这些欲望与情绪原本早已泯灭在人类的基因深处。

第五共和国五百年至共和国三千年(公元7500年—公元10000年),人族大复兴开始至结束。

在这漫长的两千五百年内,人族凭借着剩余的三个半物质(血脉物质在诅咒的影响下退化)逐渐征服所属旋臂,并在此期间,太阴同盟万年内战结束,狂族灭亡,其掌握的物质被剩余三族刮分,战争的结束让他们在消化果实舔舐伤口的同时,终于注意到死敌人族的再一次崛起。

而故事,正要从这风云变化的人族公元一万年开始。

附录:

万年中的次要历史事件与人族变化:

一:婚姻法的废除,家庭的消亡,越是往高等生命进化,感情便越是淡漠,这对人类来说同样如此,早在公元4100年,文明大融合同年,婚姻法便被废除,人类无需再对家庭负责,男女之间的结合也趋于利益化,与更强大的异性诞下子嗣这样的目的是结合的唯一原因,并且并不会赡养后代,而是交由政府统一培养,爱与情,极其自然消失了。

个体与种族,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羁绊。

二:成年的年龄被定为一岁,人类在一岁之时便被社会认定为成年,原因只在于一岁婴儿的身体已经足以承受快速发育与知识灌注等等,在满一岁的那一天,人类会被“催熟”至二十岁发育基本完全的状态,心智也会因知识与道德观念的灌注而成熟,自此童年与少年这种“弱小阶段”彻底消失在人类的生命之中。

三:欲望的消亡,在漫长的进化长河中,人类抛弃了各种会影响自身进步的欲望,只余下了征服欲与求知欲等等被认为有益的欲望,那些消失的欲望曾在诅咒中卷土重来,最终让人类付出了毁灭性的代价。

四:完美的共,产,主,义制度。

有什么样的能力做什么样的事,人人各司其职并倾尽全力,近乎无限的资源让货币彻底消失,个体唯一所追求的便是社会的认同与他人的尊敬,毕竟,你什么都已经得到,还能追求什么?

每个人都可以在这社会福利下享乐千年百年,并且是昔日人类无法想象的极乐,并且没有任何人会对此抱有异议,但任何事情也有尽头,更何况人类本身对享乐的欲望已经无限接近零,只有极个别的个体会追求这些看似无意义的东西。

五:完全开放式的学术环境。

不单是新的科学技术,就连曾经被气文明视为一方至宝的顶级修炼功法也可以随时随地查阅,创造=共享。

(就这样吧,剩下还有很多设定就慢慢补充在后续的情节里说吧,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人能坚持看完这一章,说不上来到底是有意思还是枯燥,但我居然真的做到了吗?创造一个历史,人类未来万年的历史,或许在其他人看来很多地方都很粗糙甚至简略,但我已经倾尽全力了,问心无愧便足矣。)

文豪最后检查一下便合上了笔记本,其实他还想补充很多东西在里面,但仔细一想又觉得这样填鸭式的让读者去体会一万年的时光,未免又显得太过不现实,因此他觉得在之后的正文中慢慢将历史掰开来揉碎了,混着剧情一起慢慢的让读者记住。

深吸一口气,文豪情不自禁的咬起手指来,他有些不安甚至是惶恐,他怕自己掌握不住这庞大的故事背景,他怕自己的剧情会在某一天崩溃,他不再像自己写第一部小说时那般充满自信,他的眉头皱成一团,大拇指上也被咬的满是齿印。

但他没有让自己在这不安与惶恐中沉沦下去,他猛地举杯一口喝干早已冰凉的茶水并起身对着空气一阵拳打脚踢,好似他自己也置身于那万年之后的战斗一般。

良久,他才拖着疲惫但冷静下来的身体重新坐下。

温柔的伸出手拿过摆放在书桌上的相框,她的笑颜被时光封锁着,永远艳丽如花。

“放心吧雪儿人类,是不会也不允许,忘记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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