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与你 - xp1024.com
《书与你》


英国文学 阅读应该是一种享受

俗话说,“祸从口出”。当我在《总结》中提到常有年轻人向我请教该读些什么书时,我并未意识到我的回答会带来的影响。随后我收到了各式各样读者的来信,询问我到底给出了怎样的建议。我尽可能地写信作答,然而短短一封信是不可能尽然表述自己的想法的。有此类需求的读者非常多,于是我想,干脆将那些我凭着经验总结出的择书建议撰写成文,帮助读者享受阅读,并从中获益。

首先我想强调,阅读应当是一种享受。当然,有时候,为了通过考试,或获得资料,有许多书是人们不得不读的。不过,读这类书是为了受教育,而并非享受,我们至多只希望读毕全书而不觉得沉闷。读这些书,是由于不得不读,而不是为了乐趣。但这并不是我所要谈的“阅读”。下文中提到的那些书,既不能帮助你获得学位,也不能指导你如何谋生,不会教授你驾驶船舶的技巧,也不告诉你如何维修一辆出了故障的机车,然而只要你能真正享受这些书,它们便会让你的生活更加丰富。

我所指的“你”,是那些业余有闲暇的成年人,他们愿意去读那些如果错过了就是一种损失的好书。书虫并不在“你”的范围之内,因为他们会受好奇心的驱使,自己寻入人迹罕至的小径,发掘出久已被人冷落的好书,从而感到莫大的满足。在此我想谈的,都是些真正的杰作,是自古至今公认的上乘之作。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拜读这些书,只可惜,真正做到的人寥寥无几。不过也有一些名著,所有最好的评论家都肯定了它们的价值,文学史上也给了它们一席之地。它们对学生来说是重要的经典,但对于普通人来说,实在读之乏味。时代在变迁,人们阅读的品味也起了变化,这些杰作已不再像昔日一样扣人心弦,如今,除非意志非常坚定的人,一般读者会觉得它们实在难以下咽。例如,我读过乔治·艾略特的《亚当·比德》,我不能违心地告诉你我是怀着愉快的心情读了这本书。我读这本书主要是因为一种责任感,然而读完后却忍不住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

对于这类书,我无话可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鉴赏标准。不论学究们如何评价一本书,即便他们异口同声地大加赞扬,然而若它不能真正引起你的兴趣,那也是徒然。别忘了评论家也时常犯错,文学批评史上,有许多明显的谬误都出自著名评论家之口。你正在阅读的一本书,对你来说究竟有多大意义,只有你自己最清楚。这道理同样适用于我将要推荐给你的书,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会与其他人全然相同,至多不过有些相似而已。要是认为,对我来说具有重大意义的某些书籍,也该丝毫不折不扣地对你具有同样的意义,那未免就太不讲道理了。

虽说阅读这些书使我得益匪浅,如果不曾读过这些书,我就不会成为今天的我;但我还是要请求你,假如读了之后觉得它们不合口味,那就把它们搁到一边去吧,因为除非你能真正享受它们,否则读来也无用。没有人有义务一定要阅读诗歌、小说或其他可以归入纯文学类的作品(我本想找一个更贴切的词,但是恐怕只想得出“纯文学”了)。人一定是为了寻求乐趣而阅读,然而谁又能保证使某个人快乐的事物也一定会使其他人快乐呢!

不要认为追寻乐趣是不道德的。所有的乐趣本身都是好的,只是追求乐趣会产生一些负面后果,因此智者才戒绝某些乐趣;并不是因为乐趣令人生厌,只停留在感官享受的层面。一个时代真正的智者,是那些发现汲取知识才是最大最长久的满足的人。养成阅读的习惯,让人受益无穷。几乎没有哪种运动能让人在盛年之后仍能从中得到满足。

除了单人纸牌游戏、象棋和纵横字谜,没有哪种游戏不需要玩伴。而阅读就没有诸如此类的弊端。首先,读书是很自由的,不会影响你做其他事(除了针线活,不过在那时你躁动的心灵是自由的),你随时随地都能捧起一本书,而要做其他要事时,又能随时放下。其次,在这个幸福的时代,有公共图书馆,有便宜的普及本,阅读已成为一件方便又简单的事。养成读书的习惯便是为自己建了一个避难所。当然,读书并不能让你摆脱饥饿,或者平息失恋的痛楚,但是手边放上半打引人入胜的侦探小说,怀抱着一个热水袋,却能让人忘却重感冒的痛苦。不过如果被逼着读那些令人厌倦的书,谁又能培养出为了阅读而阅读的习惯呢?

如果将接下来我要推荐的书按年代顺序排列,也许会更方便些,但是我却不认为你应该按照这个顺序阅读。我想最好还是按照自己的喜好来阅读,而且也不用一次只读一本。就我而言,更赞成四五本书一起读,毕竟明天的阅读情绪和今天的不一样,而且你也不会一整天都愿意读一本书。这些都是应该考虑的问题,因此我选择了最适合自己的阅读方案。早晨工作前,我喜欢读一些科学著作或者哲学书,因为这时脑子最清醒。之后便开始了新的一天。随后,当我做完工作,不想再费脑力研究某个顽强的人物时,便读读历史、散文、评论或者传记。晚上的时候我读小说。此外,我手边总有一卷诗集,每当有读诗歌的心情时便拿出来读一读。我的床边总是放着一本能从任何一段开始阅读,又能在任何一段停下来,心情仍不受影响的书。哎呀,这种书实在是太难得了!

英国文学 《摩尔·弗兰德斯》

我的书单上推荐的第一本书是笛福的《摩尔·弗兰德斯》(Moll Flanders)。没有哪个英语作家能比笛福更逼真地描写了。这本书读起来并不像是一本小说,更像是一份完满的报告。你会认为,书中的人物所说的话,正是他们自己要说的。他们的种种行为看起来实在是太在理了,让人无法质疑在那种情况下他们会不会真的那样做。《摩尔·弗兰德斯》并不是一本满纸道德的书,它有点儿杂乱、粗俗又残酷,但我认为它具有英国人骨子里的一种特质——坚韧。笛福没什么想象力,也不幽默,却拥有丰富的人生经历。他是一名出色的记者,对奇怪的突发事件非常敏锐,并且擅长描写细节。他的故事没有高潮感,也没有特定的公式,因此读者不会被无法抗拒的力量席卷而去,更像是被人群推拥着前行,走到小马路上时便能转身溜走。在读了几百页相似的故事后,你也许会觉得看够了,便搁下手中的书,这也没关系。不过我更愿意陪着作者一起走到最后,看看他是如何让粗俗的女主角悔过自新的。

英国文学 《格列佛游记》

我希望你能读一读斯威夫特的。我在下文中会谈到约翰逊博士,在此先引用一句他对这本书的评价:“除了巨人和小人,其他部分便没什么可读了。”约翰逊博士是一位出色的评论家,极有智慧,但是这句评价却是无稽之谈。既有机智又有嘲讽,充满了灵巧的创造力、无穷的幽默、野蛮的讽刺以及勃勃生机。这种文风是让人钦佩的。没有人能像斯威夫特一样将我们这种困难的语言运用得如此简洁、易懂又自然。我希望约翰逊博士能用称赞另一位作家的话来称赞斯威夫特:“任何人想把英文写得通俗而不低俗,优雅但不浮夸,那就必须潜心研究艾迪生的书。”此外再可以加上第三对形容词:刚劲但不自负。

英国文学 《汤姆·琼斯》和《项狄传》

菲尔丁的《汤姆·琼斯》也许是英国文学史上最具活力的书了。它是一本吸引人的眼球、勇敢、让人欢欣鼓舞、坚定、宽容,而且非常坦诚的书。汤姆·琼斯有着一副好皮囊,充满活力,是一个大家都喜欢的角色。虽然他做了一些不道德的事,但谁在意呢?我们又不是严肃的道学先生。菲尔丁和笛福不同,是一位有自觉的艺术家。他的故事结构让他有机会描述许多事件,并且创造出各种不同的、高调地活在那个喧闹而骚乱的世界里的人物。菲尔丁对作品很认真(当然,每个作家都应如此),他认为有必要亲自阐述某些话题,于是在每章开头都插入了一段作者的论述。虽然这些论述既幽默又真诚,但对我而言,如果省略掉这些论述,也全无害处。我想,没有谁在读《汤姆·琼斯》时是不愉悦的,因为这是一本有气概且生机勃勃的书,里面没有谎言,能让人从心坎里感到温暖。

斯特恩的《项狄传》是一部与众不同的小说。可以借用约翰逊博士评价《查尔斯·格兰蒂森爵士》(Sir tal Journey),除了迷人,我没有其他词汇可以形容它。

英国文学 《约翰逊传》

现在把小说放一边,再来看看其他类型的书。我想,包斯威尔的《约翰逊传》(tour tothe hebridges)。我想大家都知道包斯威尔的书稿一向是交由马隆出版的。为了迎合当时陈腐的文雅之风,马隆对包斯威尔的书稿做了大量的修改,省去了诸多出彩之处。多亏艾沙姆上校买下了包斯威尔的原稿,我们才能有幸拜读未作删减的原作。

它让人们对约翰逊和包斯威尔有了更深的认识。因此人们更加喜爱、欣赏这位坚毅的老博士之余,也对那位饱受非难的传记作家肃然起敬。包斯威尔绝不是一位不值一顾的作家,他能敏锐地捕捉到趣事,恰到好处地运用生动的短语,并且拥有一种罕见的天赋——能够逼真地重现一幕场景的氛围,以及一场生动的谈话。

约翰逊博士的名声响彻十八世纪。他身上杰出的优点和让人不悦的缺点使他被认为是英国公民的典范。我们都读过他的传记,以至于相较于身边亲友我们更了解他。然而很少有人读过他的著作,即便他创作了至少一部阅读起来极为有趣的书。至今为止,我找不出第二本比约翰逊的《诗人传》(Lives of ts)更适合度假时阅读或者放在床头的书。这本书笔触畅达,语言辛辣又不乏幽默,内容浅显易懂。虽然他的某些评论让人吃惊,例如他认为格雷是愚钝的,对弥尔顿的《利西达斯》(Lycidas)也没有好评,但你仍能从这些评论中获得乐趣,因为这些都是他个性的体现。他对书中提到的诗人本身的兴趣,并不亚于他们的著作。你也许并未读过那些诗作,但是他敏锐、生动又宽容地观察着那些作家,描绘出了他们栩栩如生的肖像,让人移不开目光。

英国文学 吉本的《自传》

接下来要提的这本书,我有些犹豫。我希望推荐的每一本书皆为若是不读精神世界即会变得贫瘠的上乘佳作。尽管我个人非常喜欢吉本的《自传》,但我说不准不读这本书将有什么损失。当然,我会失去很多乐趣,但是若提及这一本书,那么其他一大堆书也应进入书单。它们称不上一流的佳作,若以不同的标准择书,它们可以单成一章。吉本的《自传》可读性很强,篇幅短小,文笔非常优雅,这是吉本擅长的。这本书既严肃又幽默,而说到幽默,我忍不住想举一个例子。

他在洛桑的时候坠入了情网,却受到了父亲的阻挠,以剥夺继承权相要挟,他慎重地思考后放弃了和心爱的姑娘结婚的念头。故事结束时他赋上了这样的句子:“作为恋人,我悲伤地叹息,作为儿子,我无奈地顺从。而时间的流逝,爱人的分离,以及新的生活习惯在不知不觉中抚平了我的忧伤。”我想,即便这本书一无是处,看在如此优美的句子的分上,也值得翻来一读。

英国文学 《大卫·科波菲尔》和《众生之路》

我的书单大体是按照年代顺序排列的,但现在我直接跳跃到两部伟大的小说上:和巴特勒的《众生之路》。之所以这样做,不仅因为他们在英国小说界举足轻重,更因为它们和迄今为止我提到的每一本书一样,具有显著的英国文学特色。除《项狄传》外,这些书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坚定、率真、幽默、健康向上。而这些,我想,正是英国的民族特性。这些伟大的作品并不纤细,也或多或少缺乏优雅——它们是行动派的文学,而非沉思者的文学。书中讲述了很多常识,有些伤感,同时又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关于,除了说这是狄更斯最棒的小说外,我找不到其他词语来形容它。这本书掩盖了狄更斯的缺点,同时放大了他的优点。

至于《众生之路》,虽然在它之后,也出现了很多长篇小说,但是我认为这是最后一本隆重而恢宏、不受任何法国和俄国小说家影响的英式小说。昔日的词典编纂者被认为是典型的英国人,而巴特勒身上就有着这样的气质,他的《众生之路》出色地继承了英式小说的特点,是一部伟大的作品。

英国文学 简·奥斯汀

现在,退回去谈一谈简·奥斯汀。我不能说她是英国最出色的小说家,这桂冠只属于狄更斯,虽然他的文字夸张、粗俗、唠叨并且伤感。狄更斯是一位非常伟大的作家,他描写的并不是那个我们所熟知的世界,他重新创造了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有悬念,有戏剧性的情节,还有幽默,让人们感受到了一种繁复多变又喧嚣的生活。就我所知,能做到这一点的,也就只有托尔斯泰了。狄更斯用自己无限的生命力创造出了一系列人物,他们包罗万象,各具特色,性格中透出强劲的生命力,震颤着——不,震颤并不贴切——骚乱着生活。

狄更斯运用漂亮的技巧,叙述着他那复杂又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这种才华大概只有同行才能完全理解和欣赏了。简·奥斯汀是完美的。我承认,但她的写作范围比较狭隘,总是在讲乡村绅士、牧师和中产阶级人的故事。但是她对人物的洞察力是无人能比的。她对人物内心细腻又理智的刻画亦无人能出其右。她根本不需要我的赞誉。在此我只想谈她的一项本领:她笔下的故事,发生得合情合理,让人以为一切都是理所应当。虽然整体上看,她的故事里并没有什么大起大落,也没有突如其来的戏剧性情节,然而你却像是中了蛊惑般不由自主地翻过一页又一页(虽然我无法理解为什么会这样),急切地想知道事态如何发展。这是一个小说家最重要的天赋,如果没有它的话就完了。就这一点,我想没有谁能比得上简·奥斯汀了。现在唯一让我为难的,是到底将她的哪一部小说列入我的书单。我个人最喜欢《曼斯菲尔德庄园》。虽然书中的女主角自命清高,男主角又是个浮夸自负的浑蛋,但是我并不在意,因为这本书充满了智慧和温情,是一本集讽刺的幽默和细致的观察于一身的佳作。

英国文学 哈兹里特

现在我想谈谈哈兹里特。他的声名不及查尔斯·兰姆<span class="" data-note="查尔斯·兰姆(Cable talk)。虽然有过很多不同的版本,但是没有一版漏下了《我与诗人们的初交》(My First Acquaintas)。我认为这是哈兹里特最令人震颤的作品,同时也是英国最好的散文。

英国文学 《名利场》和《呼啸山庄》

现在再谈谈两部小说:萨克雷的《名利场》和艾米莉·勃朗特的。由于受篇幅限制,我不能谈得太多。如今的评论家多是苛责萨克雷。也许萨克雷生错了年代,若是在今日,便可以不顾维多利亚时期各种传统的束缚,直书现实,即便这个现实就像他看到的那样万分痛苦。他的观点很新颖,他深深明白人类的平庸性,对人性中的各种矛盾有着浓厚的兴趣。不管你多么不喜欢他书中的伤感和布道,即便骨子里的软弱让他随大流,不可否认的是,蓓基·夏泼是英国小说中最真实、最生动、最有力的角色。

是一部独一无二的作品。这本书读起来有些棘手,因为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暴行,让读者不知所措。然而它充满了热情,非常感人,它有着诗歌般的深沉和力量。读这本书根本不像是在读小说,普通的小说再怎么让人沉浸,你也还能提醒自己这只是一个故事而已,然而阅读却是生命中一场破碎、绞痛的体验。

此外还有三本小说不看甚是可惜,但我已无篇幅留给它们,只能提一提它们的名字:乔治·艾略特的《米德尔马契》,特罗洛普的《尤斯蒂斯钻石》以及梅瑞狄斯的《利己主义者》。

英国文学 诗歌里的上乘佳作

读者也许已经惊讶地发现,到目前为止,我未曾提及任何诗歌。在绘画、雕塑或者乐曲方面,我不认为英国有世界顶级大家,虽然在这些方面我们也有所成就,但终究不够卓越。不过,推开国界的偏见,我认为我们的诗歌是世界一流的。然而诗歌是文学之冠,无法接受平庸。埃蒙德·戈斯曾对我说,宁愿读一卷二流诗节,也不愿读一本水平一般的小说,他认为前者花的时间少,而且不费脑子。

不管技艺多么娴熟,我也不喜欢二流诗节,对我而言,平庸的诗歌一无是处,那还不如去看看报纸。我无法随时随地地阅读诗歌。诗歌需要在特定的心情、特定的环境下阅读。我喜欢在夏日的傍晚坐在花园中读诗,也喜欢坐在悬崖边,眼前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或者躺在林中那长着青苔的溪边,然后从口袋中拿出一卷诗来细细品读。然而即便是最伟大的诗人,也写了许多读之乏味的东西。很多诗人写了无数集子,最后只有两三首称得上真正的诗。我想对他们来说,这已足够,但我并不想读了那么多却收获那么少。所以我偏爱诗选。我能理解评论家对诗选的嗤之以鼻,他们认为要想欣赏一位作家,必须全数读过他的作品。然而读诗的时候我并不是一个评论家,而是一个渴求安慰、治愈和平静的普通人。我很感谢那些善解人意的学者,他们从茫茫诗海中鉴别出了二流三流作品,从而为我留下了能够细细品读的上乘佳作。我认为最好的三本诗选分别是帕尔格雷夫的《英诗金库》(Golden treasury)、《牛津诗选》(Oxford Book of Engliser Poems)。除此之外也不要遗忘同时代的诗人,因为他们也有可能为我们留下宝贵的财富。不幸的是,我知道的唯一一本当代诗歌选集实在不像样,所以名字不提也罢。

当然,所有人都应该读读莎士比亚的悲剧,他不仅仅是英国最伟大的诗人,也是民族的光荣。我希望哪位熟知莎翁剧本,品味优雅、知识渊博、判断谨慎的贤士能够编一本莎翁选集,将其剧本和诗歌中著名的章节,还有段落,甚至单个句子都集中起来,这样当我需要诗歌的滋润时,随时便能翻看随身携带的书。(写完上述文字后,乔治·赖兰兹便出了《人生的阶段》(the Ages of Man)。这是一本基本满足我上述愿望的选集,我想值得一读。对这个混沌的世界来说,它是一件求之不得的礼物。)

欧洲文学 《堂吉诃德》

上一章我推荐了英国的作品,它们是英语读者共同继承的精神财富。这一章我将要推荐用其他语言写成的作品,但受语言限制,只推荐那些可以通过译本来欣赏的书。这样一来我的工作便简单很多,因为可以先将诗歌置在一旁。诗歌,若不能读原文,那还是不读的好。我不是诗人,欣赏诗歌的角度也不同。对我而言,韵律和节奏是诗歌欣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纯熟的翻译都无法重现原诗的韵味。语言和经历息息相关,我们的语言通过母乳、童年的回忆以及初恋而根深蒂固,因此我们唯一能完全欣赏的,便是用母语写成的诗歌。

所以在此,我只谈散文和小说。我要推荐的第一本书是《堂吉诃德》。早在十七世纪便有了谢尔顿的译本,不过你们应该觉得它并不好读。我希望你在阅读的时候能感到愉悦,因此建议阅读一八八五年出版的奥姆斯比的译本。不过我想提醒你一件事:塞万提斯是个穷人,他为了赚钱而写了许多作品,其中不乏短篇小说。他将这些短篇也一同收录到了书中。我读过它们,但就像约翰逊博士读一样,更像是一种责任,而非出于乐趣。因此如果我是你,宁可略过不读。此外,为了收录这些短篇,奥姆斯比的版本采用了更小的字体。总之,你所要的只是堂吉诃德和他忠实的仆人桑丘·潘沙。堂吉诃德是一个温柔、忠诚又勇敢的人。尽管他遭遇的各种不幸惹人发笑(和过去相比,当今对他的嘲笑少了很多,因为我们比堂吉诃德同时代的读者敏感,他身上发生的那些笑话太残忍,以至于无法让人开怀一笑),但除非你麻木不仁,否则定会敬爱这位愁颜骑士。

人类的想象力还从未创造过像他那样凭着宽厚的秉性而引起深刻共鸣的人物。

欧洲文学 蒙田

现在我还不想提法国文学,因为它实在是太丰富了。优秀的著作浩如烟海,很多书我至少应该提一提名字。即便如此,我恐怕也无法留出篇幅给其他语言的作品,这对读者无疑是一种损失。不过在此我想先谈一本书,因为它也描绘了一个人物。这个人物和堂吉诃德完全不同,他巧妙地赢得了你的心,一旦认识他,你便会把他当作一位珍贵的朋友。他就是蒙田。他用一篇篇散文描绘出了真实的自己,他的品味,他的怪癖,他的脆弱,都一一展现在你眼前,以至于你对他的了解,也许比对身边任何一位朋友都深。在了解他的过程中,你也深刻地了解了自己,因为蒙田对自己本性耐心而幽默的审视也是对普遍人性的探索。对于蒙田的怀疑主义,自古已有诸多说法。事情总有两面,当无法确定某一面时,保持开放的态度,不抱成见是明智的做法,如果说这就是怀疑主义,那我承认蒙田是怀疑主义者。不过怀疑主义教会了他宽容,这种美德在今天尤为重要。蒙田对人类的兴趣、对生活的享受成就了他宽宏的心胸,若我们也能有这样的品质,不仅能使自己幸福,也能让别人幸福。

弗洛里奥气势恢宏地翻译了《蒙田散文集》,不过对于那些不在乎辞藻是否艳丽的读者来说,后来由科顿翻译,威廉·卡鲁·黑兹利特编写的版本更具有可读性。蒙田的散文,随便阅读任意一篇都是莫大的享受,但精髓之作当属第三卷。这一卷的散文较长,理性的逻辑推论占了很大篇幅,这也是蒙田散文的特点。它们整体较为肃穆,但又不乏趣味。通过这卷的文章,一代大家蒙田娓娓道出了自己漂泊精神的精髓,这也是他对读者的阅读品味充满信心的体现。此外,切莫以名取文,因为蒙田的散文,题目和内容并没什么关联。例如,《论维吉尔之诗》(On Some Verses of Virgil)其实是对法国语言的专题论述,是他最迷人的作品之一,其中有很多话直白得足以让并非一本正经的人也面红耳赤起来。

欧洲文学 《威廉·迈斯特》

现在我想跳过几个世纪,请你阅读一本凡是听说过的人都会告诉你很难读的书——卡莱尔尽职尽责翻译的,歌德的《威廉·迈斯特》。歌德在现在的德国并不受宠,他致力于成为一名世界公民,而非仅仅是一国之民,这种态度并不受现今统治者的青睐。但即便是在以前,德国也很少有人读过《威廉·迈斯特》。有一次我在柏林遇到了一些学者,当我称赞这本书时,大家都非常惊讶。他们中没有人读过这本书,因为它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一部沉闷至极的作品。我请求他们亲自读一读。几个月后,我再次遇到了他们中的一些人。让我高兴的是,在听从了我的建议,重拾这本被遗忘的佳作后,他们也赞同了我的观点。

在我看来,这是一本非常有趣又意义非凡的著作。它是十八世纪感伤小说的句号,是十九世纪浪漫主义小说的开端,也是如今盛行的自传体小说的先驱。书中的主人公非常苍白无趣,事实上大多数自传体小说中的人物都是如此。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许,在写到与自己相关的事时,人总是会因为成绩与目标的差距而惶恐,从而执着于倾诉自己未曾好好把握机会,未能达到预期的失望之情。于是读者看到的,便是一个挫败的,而非壮志得以实现的平淡角色。此外,就好像当我们走在街的这一边时,总认为街的那一边更热闹一样,自己看自己的经历,都以为是平淡无奇的,因此也不可能塑造一个不平淡无奇的角色。而那些离奇又浪漫的,永远都是别人的人生。不过歌德以这位没劲的主角为主线,安排了一连串不可思议的事情,让他身边围绕着各种不同寻常又奇妙的人物,借他的口说出自己对很多问题的看法。《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我不推荐《漫游时代》,因为实在让人看不下去——是一部充满了诗意、怪诞、内容深远又有些沉闷的书。当然,沉闷的部分你可以略去不看。卡莱尔说,六年来读过的书中,没有哪本像这本一样给予自己如此多的启发,不过他也坦言道:“歌德是百年间最伟大的天才,也是三个世纪中最伟大的傻子。”

欧洲文学 屠格涅夫

现在,让我们再跳跃几年,一起来看看十九世纪俄国的三部小说:屠格涅夫的,托尔斯泰的,以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这三位作家中,最不重要的是屠格涅夫,但他是一位艺术家,能纤细而敏锐地捕捉到生活中的诗意。他的作品富有魅力,悲悯众生,充满人性光辉,或许不会让读者有很大的触动,但也绝不会让人感到无聊厌倦。是屠格涅夫最成功的一部小说。在这本书中,他首次描绘了一个虚无主义者的形象,他可以说是现今的共产主义者的先驱。

奇特的是,主人公巴扎罗夫身上的一些特质,也出现在那些为现今世界带来大灾难或者开启新篇章的政客们身上。巴扎罗夫是残忍的,但奇怪的是他却触动人心,而<dfn>?99lib?</dfn>且也能引起读者共鸣。他的力量显而易见,尽管他没有机会行动,耗费了太多的口舌,然而你却相信,若是天时地利人和,他便能够将自己那大胆无畏的头脑中勾勒的事情一一实现。他的伟大是黑暗的,也是博人同情的。

欧洲文学 托尔斯泰

当我动笔写这一章时,本打算介绍托尔斯泰的,因为记忆中它比更好。慎重起见,我重温了这两本书,最终确定更好。在中,托尔斯泰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一幅十九世纪后期俄国的社会画卷,然而整个故事过于强调道德,以至于我无法从阅读中感到愉悦。托尔斯泰强烈反对安娜对渥伦斯基的爱情,为了使读者确信罪恶的代价即是死亡,他生硬地为她安上了一个悲惨的结局。若不是因为托尔斯泰对安娜不满,她完全可以离开她不爱,也并不关心她的丈夫,嫁给渥伦斯基,幸福地生活。为了实现脑海中构想的悲剧,托尔斯泰不惜将自己的女主角变成一个愚蠢、惹人讨厌、为人苛求、不可理喻的女人。当然,这样的女人有很多,我也不会同情她们因自己的愚蠢而招惹来的麻烦。

若说提出时我有所犹豫,那是因为对我来说,这部小说似乎有些冗长乏味。书中描写了太多战场的细节,而且皮埃尔在共济会的那段经历也非常沉闷。不过这些都可以略去不看。不管怎样,都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它用史诗般的恢弘气势描绘了一代人的成长和发展:书中的场景遍布整个欧洲,从伏尔加河一直延伸到奥斯特里兹;众多人物接连登场,个个都刻画得惟妙惟肖;庞大的素材处理得当,时而能用荷兰画派般细腻的笔触描绘细节,时而又能用西斯廷教堂中米开朗琪罗的壁画那样让人窒息的横扫之势抒写另一种场面。你无法抗拒书中描绘的人生的困惑,也不得不承认,在那决定国家命运的黑暗力量面前,个人是多么卑微。是一部极好的,让人震撼的小说,亦是一部天才之作。在这本书中,托尔斯泰完成了一个小说家最难做到的事。他刻画了一个自然、迷人、生动又活泼的年轻女孩——她大概是最迷人的女主角了,然后又安排了一个其他任何小说家都不会想到的结局,让她幸福地结婚,成为母亲,原本的尤物竟变成了一个挑剔、平庸、有点儿臃肿的妇人。你很震惊,但转念一想便会发现,这样的情节非常可能发生在现实生活中。这为这部惊人的小说添加了最后一笔真实。

欧洲文学 《卡拉马佐夫兄弟》

我在第一章中写道,在我看来,若无法享受所读之书,那读了也是毫无用处。

在提出《卡拉马佐夫兄弟》时,我有些犹豫,因为我在考虑这样一部强有力的长篇悲剧是否能让读者阅读时得到乐趣。当然,如果你能从风暴骤虐的大海,烈焰熊熊的森林大火,或者奔腾汹涌的洪水这些场景中得到乐趣,那《卡拉马佐夫兄弟》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然而我也说过,我只提及那些若是不读便会有所损失,那些能增加你的精神财富,让你生活得更加丰满的书。从这个意义上说,《卡拉马佐夫兄弟》绝对值得一提,甚至是这份书单上最配得上这一标准的书。除了艾米莉·勃朗特的和麦尔维尔的,几乎没什么小说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相似,而《卡拉马佐夫兄弟》又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最伟大的一部作品。然而阅读的时候,不能将其当作一部只是描写生活中平凡角色的小说,就如同我上文所说,里面充满了“风暴骤虐的大海”和“烈焰熊熊的森林大火”。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人物的本性中,多少都有黑暗的一面。他们不是常人。他们的灵魂热情而激烈地燃烧着,极度敏感,可以承受极度的折磨。他们在各方面都很极端,是被上帝折磨的可怜人儿。他们就像是精神病院里的疯子一样疯狂。然而,在这种极端中,却奇怪地蕴含着某些重要的东西,你会感到,他们在痛苦地展现自己的同时,也揭露了人类灵魂中隐藏着的黑暗。

《卡拉马佐夫兄弟》篇幅很长,结构有些零散,然而除了个别几个章节,全书从头至尾都能紧扣你的心弦。若说书中包含着异常恐怖的场景,那么相对的它也有美丽非凡的画面。没有哪本小说能如此淋漓尽致地描绘出人性的善恶,也没有哪本书能够带着如此深沉的悲悯和如此巨大的力量叙述人类灵魂可以承受的悲惨境遇。陀思妥耶夫斯基对承受痛苦的人怀有深切的同情,只有同样痛苦的灵魂才能做到这一点。“切莫做人的裁判,”他说,“要爱人,不要害怕他们身上的罪孽,要爱罪人。”读完这本书后,你不会感到失望,反而会感到愉悦,因为透过丑陋的罪恶而闪闪发光的,是那美好的善良。

欧洲文学 学会略读

纵观上文,我发现自己不止一次建议你阅读时略过某些内容。不过也许这个提醒并没有必要。我猜只有学者才会放弃略读这一有用的技巧,细读蒙田散文中那大量的拉丁文格言(这是当时的潮流)。若是有读者能将《卡拉马佐夫兄弟》最后几章逐字看过,那就实在太勤勉了。对我而言,粗粗浏览一遍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审判时说的那一长串劝诫便已足够了。随着时代的变迁,我们的品味也发生了变化,因此,即便是伟大的著作,其中也会有某些内容变得冗长又乏味。如今我们已不喜欢十八世纪盛行的道德论述,或者十九世纪作家偏爱的冗长的景色描写。当小说走向现实主义时,作家们爱上了为了描写而描写,很久之后他们才发现,唯有相关的细节才真的扣人心弦。

懂得略读就是懂得如何让阅读变得受益匪浅又充满乐趣。不过我没法告诉你到底该如何略读,因为我自己也不会。我总是担心略读时会漏掉对我有用的内容,于是不得不一页一页地读着让我厌倦的文字。然而一旦我开始略读,就再也停不下来了,最后合上书时毫无满足感,因为我知道自己并未好好对待这本书。此时我总是想,还不如不读来得好。

欧洲文学 《克莱芙王妃》

现在再回过来谈谈法国文学。除了诗歌,法国文学在其他方面都是最丰富最多彩的。法国人整体而言都是冷淡的诗人,然而他们的散文却写得炉火纯青,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若说他们对我们国家的作家产生了长久又深远的影响,那实在是恰当不过,因为长久以来我们都在学习法国人在散文创作上的所有技巧与造诣。这并不奇怪。法国有着很明显的优势:位于欧洲中心,有密集的人口,富裕,文明——这些因素都有利于创造一个伟大的文学流派。此外法国人天生喜欢条理清晰、适度节制以及讲道理。这些品质更适合散文家而非诗人,并且有利于天才的横空出世。法语是一门准确而充满逻辑的语言,使得法国作家能够清楚而优雅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而英语,虽然向法语学习了数个世纪,却未被同化,仍旧混乱又累赘。法国文学丰富异常,然而受篇幅限制,我在此只能挑出几本,略谈一二。

我想谈的第一本书非常短小,是拉斐特夫人所著的《克莱芙王妃》(La Princess de Clèves)。这本书于一六七八年出版,文学史学家认为这是一部最早的心理小说。当然,这本书非常有趣,除此之外更值得一提的便是它讲述了一个独特又现代化的故事。故事背景是亨利二世的王宫,女主角是一位高贵而有品德的女士,尊敬自己的丈夫,但是并不爱他。在一次宫廷舞会上她遇到了盖兹瓦特公爵,对他一见倾心。她决定不让自己名誉受损。她向丈夫承认了自己的感情,希望借助丈夫的力量帮助自己更好地拒绝诱惑。

他是一位性格很好的绅士,也相信自己的妻子,知道她不会背叛他,然而人性是脆弱的,他饱受嫉妒的折磨,变得多疑、易怒而恼人。我从没见过哪本小说能如此自然地描述一个灵魂在过度紧张下慢慢走向堕落的过程。这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人物都渴望按照自身的责任感行事,却被外界不可控因素打败了。它告诉我们,切莫要求别人做力所不能及之事。在当今这个普遍认为爱无律法,责任终究会向心意屈服的时代,这是一本具有教育意义的好书。

欧洲文学 《曼侬·莱斯科》

接下来我想再谈一本小说,但和上面一本完全不同。它是普雷沃的《曼侬·莱斯科》(Manon Lescaut)。书中的人物并不像《克莱芙王妃》中的人物一样有着崇高的灵魂,能够直面惨淡的境遇,他们脆弱,会犯错,但却牵动人心,因为在他们身上,我们也看到了自己的软弱。这是一部充满人性的书。我羡慕那些第一次阅读这本好书的人。不管曼侬犯了多少错,她仍旧是那么清新,那么自然又那么迷人!

德·格里奥(Des Grieux)对这个无信义的女人绵长的爱情是多么动人!软弱?对,他是软弱。包袱?当然,她是包袱。她善变,唯利是图又残忍,但却可爱、慷慨又温柔。这样的形象是不朽的,我想大概要过很久,男读者心中对那个美丽的曼侬的记忆才会慢慢退却。

欧洲文学 伏尔泰的《老实人》

现在再来看一本短篇小说——伏尔泰的《老实人》。那区区几页纸中浓缩了同样篇幅的小说所无法比拟的内容:机智、嘲弄又调皮的情节,理智的态度,以及十足的趣味。众所周知,这本小说嘲讽了当时盛行的哲学乐观主义,而当时里斯本发生地震,伤亡众多,损失惨重,这让那些总是认为自己生活在最好的世界中的名流们内心惶恐不安。从来没有人的思维比伏尔泰更活络更玲珑,他用冷嘲式的幽默调侃了诸多人们一致认为应当严肃对待的事物,例如宗教、政府、爱、野心和忠诚,借此告诉人们,要宽容,要勤奋耕耘自己的花园,也就是说,要勤奋且不屈不挠地做好自己该做的事。

欧洲文学 《忏悔录》

现在我要推荐一本很重要的著作——让-雅克·卢梭的。我能想象,很少有人不是出于兴趣而阅读它,尽管很多人在阅读时会感到厌恶。如果你认为对人性的研究是最为有趣的事,那这本书一定能让你获益良多,因为卢梭非常坦率,将自己的灵魂赤裸地展现在了世人面前。他不像其他作家,即便描写自己的脆弱,归根到底也都是动人的一面,卢梭毫不留情地坦言自己的忘恩负义、狂妄、不诚实、恶劣以及卑鄙。面对这样的他,你无法给予同情,因为他是那样面目可憎,然而这就是他对真实之美的热爱。他的愁绪是如此温柔,他那叙述天赋是如此不可思议,以至于不管你是多么的心生憎恶,仍旧深深地被吸引着。这是一部意志薄弱、暴躁空虚又悲惨的人所写的忏悔录,我想每一个对自己完全诚实的人读完它之后都会扪心自问:“他和我之间,真的有多少区别吗?现在我被他的忏悔吓得目瞪口呆,可是若是完全剖析我自己,又能真的比他好吗?”因此我提醒你,任何人阅读这本书都会动摇其自我满足的情绪,而这份自满,正是我们在面对这个艰难的世界时主要的保护措施。

欧洲文学 巴尔扎克

十九世纪的法国盛产小说。巴尔扎克、司汤达和福楼拜是当时最伟大的三位小说家。我想,总的来说,巴尔扎克是迄今为止最伟大的小说家。他和狄更斯一样,喜欢描绘离奇的人物和故事,而非寻常之事,喜欢描写恶人,更甚于正面角色。然而他的创造力比狄更斯更为惊人,涉及的范围也更广泛。他试图抒写当时的社会历史,某种程度上说取得了成功。读巴尔扎克时你会感到,自己接触到的,并非只是某个团体,而是整个社会,因为书中包含着比个人命运的跌宕起伏更为重要的时代大事。我想他是第一个认识到大事件之重要性的小说家。他笔下的人物,有的经营店铺,有的做实业,他们或赚得财富,或损失钱财,尽管爱在他的小说中占据了很大部分(就像其他小说家一样),但金钱仍旧是他所创造的那个世界的动力。他的写作技巧很差,总是走极端,也没什么品味,但他却有一种独到的热情和无限的精力,使他能够创造出那些放肆又畸形、激烈而壮丽地活着的人物。人们常指责巴尔扎克的故事太过戏剧化,然而,就像风暴需要高山和大海造势一般,那些异乎寻常的人物又怎能生活在一个有章有法的世界中呢?要从巴尔扎克诸多引人入胜的小说中挑出一本列入这份书单是很困难的,不过我认为最令人震颤,最多姿多彩,因此它就是我想为你们推荐的书。

欧洲文学 司汤达

我希望你们能读一读司汤达的两本小说。首先,读,若你和我一样喜欢它,就继续读《帕尔马修道院》。首先我要告诉你们,司汤达是我最喜欢的小说家。我喜欢他那简单确切的表达方式,以及冷静又精准的心理分析。他用敏锐的洞察力剖析了人心。干劲是他最欣赏的一种品质。在他创造的众多角色中,最让他煞费苦心研究塑造的,是那些不会让任何困难阻碍自己前行的人。他们意志坚定,只要是决定的事,即便犯罪也要达成目的。在我看来,前三分之二的内容精彩得无与伦比,后三分之一却落下了败笔。原因只有一个。司汤达将整个故事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但是他所创造的主人公于连·索雷尔却随着他的创造力脱离了实际的轨道(我们自己写小说时也总会这样),于是当司汤达强迫于连回到他所设想的情境中时,你便会感到不满,因为你无法相信那样一个狂妄坚毅的野心家居然会蠢到一点儿都不顾及后果。

欧洲文学 福楼拜

现在我来谈谈福楼拜的,它是现代小说史的里程碑。最近我重温了这本书,不得不说,福楼拜对绝对客观的追求使得这本书有一些冷淡和干涩,这让我对它的推崇打了些折扣,不过我仍旧认为这是一部伟大而充满力量的著作。书中的人物描绘得细腻而逼真,读完后让人感到一股虽然带着些许轻蔑,但却深沉的悲悯,因为生活对那些小人物而言,实在太残忍了。这些人物在福楼拜的笔下显得如此真实。他们的挣扎如此绝望,以至于他们已不仅仅是他们自己,而是成为了一种类型。若小说一定要包含着某种寓意,那么告诉人们一个并非不重要的道理:无用的梦想,也就是那无法实现的空想,只能带来不幸。这使人想到《老实人》的寓意——自然对待已发生的事,心怀善意地尽好自己的职责。

欧洲文学 另外几本法国小说

我还想再谈几本不那么重要的作品,但这篇文章已达到了限定的字数,所以只能简略地再提几本书。邦雅曼·康斯坦写了一本名叫《阿道夫》(Adolphe)的短篇小说。在这本小说中,邦雅曼不像大多数作家那样喜欢着重描写恋情的开端,而是罕见地分析了恋情的结束。这是一部真正的记录人性的作品。

是一部了不起的浪漫主义小说。它也许算不上是文学作品,书中的人物描写得有些简略,情节也设计得略微拙劣,但却具有极好的可读性。我想说,能做到这一点是一位小说家必不可缺的才能。

阿纳托尔·法郎士的故事集《珍珠母》(L'étui de nacre)淋漓尽致地体现出了他那并不出众,但却细腻敏锐的才能。虽然他曾一度受到过高的推崇,然而现在人们对他的忽视也是不公平的。

欧洲文学 普鲁斯特

最后,我要提醒各位,我们这个时代也产生了一位能和大家相媲美的小说家,他就是马塞尔·普鲁斯特。他的作品的英译本实在是太完美,我忍不住想,在我所提到的这些作品中,只有这一部在披上英语的外衣后丝毫未丢失原先的魅力。他只写了这一部小说,却有十五卷之多,刚一问世便震惊了世界,得到了盛誉。我自己也说,宁愿在读普鲁斯特的书时感到沉闷,也不愿读其他人写的让人愉悦的书。不过第二遍读他的作品时,大多数人便会采取更理智的态度。他有些唠叨,书中的自我分析也有些让人疲倦,他反复叙述嫉妒这种乏味的情感,以至于最有意愿读他作品的读者也终究会感到厌倦。不过这些缺点在他的优点面前是微不足道的。他是一位伟大的作家,感觉敏锐,极具创造力,能洞察人心。我想,日后人们会将他定义为一位极好的幽默家。

所以我建议你从头开始读这本卷数众多的小说,读到沉闷之处便跳过,然后继续读下去。不过千万不要漏掉魏尔特杜兰夫人或者查鲁斯男爵的部分,他们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具幽默感的人物。

最后再多说一句。在这两章中,我向你推荐了很多书,每本书我都说了几句好话,这是因为我认为它们从各个方面来说都是极好的,否则便不会列入我的书单。我对这些书的作者也发表了一些评论,我知道这很奇怪,就好像我是一个想要博得选民好感的有望当选的议员,这边摸摸简·奥斯汀的下巴,那边拍拍歌德的脑袋,再向陀思妥耶夫斯基友好地点点头。不过我不知道除此之外我还能怎么做,因为仅仅给出一连串书名是非常无趣的。在如此短小的篇幅中,照理我只能略谈一二,但是我希望你能对这些书感兴趣,因此必须多说两句。我现在只希望你读这些书,或者在读其中的一些书时能感到享受,并且精神上有所收获。当回头看时,你若能像我一样庆幸自己读过这些书,并从中得到了一些若是不读便无法体会的东西,那我就实在是太高兴了。

美国文学 文学是一门艺术

当《星期六晚邮报》刊登了英国文学和欧洲文学那两篇文章后,很多读者希望我再写一篇美国文学。晚报编辑认为这是个好提议,便将此任务委托于我。我告诉编辑,这篇文章应该交给美国作家,然而很明显,读者不是那样希望的,所以我只能心怀惶恐地答应晚报编辑尽己所能。在此我想先说明几点。首先,虽然我读过很多美国作品(我在十岁时就读了阿蒂默斯·沃德的书,以及《海伦的孩子》,笑得前仰后合),但却不敢说比得上某些热爱阅读的美国人。这是正常的。我选书的时候很随意,而且每个国家都有一些,只有本国人才喜欢,其他国家的人读起来便会感到无趣的书。例如,从我的立场看,我认为没有必要读乔纳森·爱德华兹的作品,而《雷穆斯大叔》(Uncle Remus)中的方言又实在是太难驾驭了。其次,我在此文中表述的观点,都只是一家之言。我会在文章中解释我的观点,不过这毕竟是一个英国人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的看法,因此难免带有偏见。我也明白,我的某些观点和美国的主流评论相悖,因此很可能招来不满。第三,我只寻求那些体现美国特色的书,基本不考虑受英国影响的作品。一本吸引我的美国作品必须具备浓郁的本土风情。我不敢说接下来要谈的,能让美国人从中学到些什么,但也许我能为其他国家的读者,包括我的同胞们,介绍几本阅读后能略微理解所谓美国特色的书。如此一来他们便能明白美国的民族性格是从何而来,从而更好地融入未来日益频繁的交流中。

我只打算谈那些已被认为是经典的书。我不想谈近代的作品。原因之一在于我对它们并不熟悉。原因之二在于,近五十年来出版了大量书籍,现在要我评价哪部典型而隽永,未免太早了些。有些评论家认为,若是一本书极受大众欢迎,畅销一时,那么它便一文不值。这种观点并不正确,、以及这样的经典曾经都非常畅销。同样,认为畅销书就是经典的观点也是偏颇的。一本书可以因为各种理由而吸引读者,然而当这些理由失去颜色时,这本书也就变得不可读了。我从不读刚出版两三年的畅销书,因为你会惊讶地发现,那么多广受赞誉的好书竟然并不能为你带来什么,即便不读也全无损失。

我想再重申一遍之前反复强调的观点:

人应当为了享受而阅读。在我看来,把阅读当作一项任务是不明智的。阅读是一种享受,是生活中最美好的事情之一,因此,若我之后推荐的书并不能让你动容、感兴趣或者愉悦,那你便没有理由再读下去。虽然在美国文学上,我不敢自诩是专家,但正是基于这点考虑,我在写这篇文章时,还是有几分自信的。我知道自己对美国文学的了解并不完全,所以在准备材料时读了两三本权威的美国文学史。我想将自己的观点与最权威的评价做个比较,当两者不一致时,再审视是否需要修正自己的看法。然而我很惊讶地发现,文史家们所关心的,几乎都是我认为和文学无关的事。他们常常津津乐道地详述这位或那位作家写作时盛行的社会状况和影响该作品的政治风气。当然,他们的评论并没有错。

他们喜欢探讨作家对社会时政的看法,以及审视其思想中蕴含的哲思。这样并没什么不对。不过他们似乎并不在乎作家的写作风格如何,作品结构是否严谨,情节设计是否精巧,人物性格塑造是否有新意。至于可读性,他们是提也不会提的。因此就我看来,这些忧国忧民的绅士们完全忽略了一点:阅读是为了愉悦,文学是一门艺术。

文学本身是一门艺术。它不是哲学,不是科学,也不是社会经济,更不是政治,它是一门艺术,而艺术,是为了愉悦而生的。

在谈我所选择的作品之前,还要说明一点,希望你不要指望这章提到的作品能像前两章提到的作品一样动人心魄。“天才”这个词,时常被人随意使用,然而我不会为一个写了三四部成功的剧本,或者两三部成功的小说的作家戴上这顶桂冠。天才对我来说是非常稀缺罕见的,若是将这个词用在此章中任何一位作家身上,我都于心不安。说他们有才华,已经足够了。这些作家之中,有些人才华横溢,有些人则资质略显平平,大多数人的文学之路荆棘丛生。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要想开创一国特色之文学,必须竭力挣脱外国文学的束缚。这并不容易,因为不仅他们受到自身教育的限制,而且读者也存着偏见。他们生活在一个年轻的国家,在努力形成本国文明的过程中,实际问题是头等大事,而艺术只能退居幕后。一些作家无法适应这样的环境,因此逃到他们认为氛围更加宜人的欧洲去了。而那些明智地留下来的作家,若是环境更加有利些,定能创作出更好的作品。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尽管困难重重,他们还是创作出了不凡的作品,这表明他们确实富有创造力,并且才华横溢。美国文学还很年轻,迄今为止只经历了一百多年。要知道,若是将整个十八世纪从英国文学史中抹去,那英国文学将不再是英国精神宏伟的丰碑(当然要把乔叟、莎士比亚和十七世纪一批伟大的诗人和散文家排除在外)。若是没有蒲柏,没有斯威夫特,没有菲尔丁,没有约翰逊博士,没有包斯威尔,我们的文学又会如何。

美国文学 《富兰克林自传》

我想先从十八世纪的一本书开始说起。文学史上鲜有自传,而在为数不多的自传中,没有哪本像《富兰克林自传》一样具有经久不衰的趣味性。这本书文如其人,写得很朴素。富兰克林曾师从大家,因而语言优美轻松。这本书的魅力不仅在于生动的叙述,更在于富兰克林成功地描绘了一幅惟妙惟肖又真实可信的自画像。我不明白为什么美国人对富兰克林百般挑剔,说他的人格有缺陷,他的箴言很平庸,他的理想卑鄙低俗。其实他只是不浪漫而已。他为人精明勤勉,是一位成功的商人。他祝福自己的同胞,但也绝不会受他们蒙蔽,他狡猾幽默地利用他们的失败而达成目的。

这些目的中,有些确实是自私的,但大多还是大公无私的。他喜欢生活中美好的事物,但也能诚恳地接受艰难的时刻。他勇敢而慷慨,是一位好伙伴。他谈吐机智辛辣,喜欢酒和女人,毫不掩饰自己从中得到的快乐。他多才多艺,在很多方面都有建树。他的一生快乐而有意义。他为他的国家,他所在的州,以及定居的城市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我看来,他是一个典型的美国人,就如同约翰逊博士是典型的英国人一样。我想美国人不喜欢他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从来都不弄噱头。

美国文学 《红字》

现在让我们立即进入十九世纪。那一时代产生了三位巨匠:赫尔曼·麦尔维尔、沃尔特·惠特曼以及埃德加·爱伦·坡。若一定要我说出三位天才的美国作家,那我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这三个人。不过在此我还不打算谈他们。我对美国文学的了解有限,这篇文章的篇幅也有限,因此我想谈的,是美国文学中最具有美国特色的作品。

这是我所感兴趣的地方,我想,读者最感兴趣的,也应该是这一点。因此我不打算按照年代顺序展开。为了避免反复强调,我预先申明,我要谈的,都是那些我认为在某个或某些方面具有很强可读性的书。谁要是没读过这些书,将会是一种损失,而任何一位受过教育的人读了之后,都会受益匪浅,心感愉悦。

最近,我重读了,不得不承认,我从中得到的收获和享受非常有限。我想,给出确切的评价并不是错,所以我必须指出,在过去四十年中,美国至少崛起了六位比霍桑优秀得多的小说家。只是,由于偏见以及他们尚未作古,使得我们忽略了他们。不过终究是一部名著,我想凡是读过一些著作的美国人都不会漏掉它。就我而言,题为《海关》的序比正文有趣多了,写得迷人、轻快又幽默。一本小说要想吸引人,首先要让人信以为真。若你本能地感到人物的行为有悖常理,那么小说便失去了魅力,小说家也失去了读者的心。故事一开始,霍桑就遇到了难题。为什么海丝特·白兰明明可以自由地去往任何地方,却偏要留在一个让她受尽屈辱、活得苟延残喘的地方呢?霍桑对此的理由是,海丝特对阿瑟·丁梅斯代尔的爱太炽热了,以至于即便身负耻辱,也要留在他在的地方。(幸好清教徒并非不食人间烟火,他们不但虔诚,也非常现实,而丈夫不在身边的海丝特也不会没来由地生下孩子。若是没有这一基调,霍桑便写不成这个故事。)然而让人想不通的是,为什么海丝特不逃到远方秘密生下孩子呢?如果说爱人之间无法分离,而他们后来又能轻松地去往欧洲,那事态紧急时为什么不私奔呢?人们都以为罗杰·齐灵渥斯死了,那么他们完全能像富兰克林和受人尊敬的瑞德小姐一样结为合法夫妻。霍桑没有塑造活生生的人物的本领。齐灵渥斯只是一个充满了恶意的肉团,并非是有血有肉的灵魂,而海丝特只是一具精美的雕塑。当丁梅斯代尔牧师决心与爱人私奔后,焦急地想知道所搭乘船只的确切起航时间时,他才有了活生生的人该有的样子。他准备好了选举日布道,希望讲完后再离开,这一细节也很有人情味。我推荐你们读(如果已经读过,那可以再读一遍),不是因为故事,而是因其精美又让人过目不忘的辞藻。霍桑集十八世纪的大家之众长,形成了自己的语言风格。像这样的句子,“他的内心决不是冷酷无情的,他甚至不忍心拂落蝴蝶翅膀上的绒毛”,便很有斯特恩的感觉。我想斯特恩本人也会喜欢。霍桑拥有敏锐的乐感和卓越的技巧,能造出精妙动听的句子。他有本领写一句长达半页,从句连连的句子,念起来铿锵有力,节奏均衡,如水晶般清脆。他的文字富丽堂皇而繁复多变。他的散文有着哥特式挂毯般素净的繁复,但却不见浮夸与单调。他的隐喻总是意味深长,直喻则贴切恰当,用词也契合意境。不同的时代盛行不同的文风,如今受人喜爱的村野鄙夫式的散文风格日后很可能会失去光彩。那时读者也许会寻求一种更正式、更高雅的写作方式,若是如此,作家们便会很乐意向霍桑学习如何用半打词语组一个句子,如何将端庄和洞彻事理结合起来,如何在不拘泥形式的同时写出既悦目又悦耳的文章。

美国文学 爱默生与梭罗

文学史上将霍桑归入了康科德派,爱默生和梭罗也是这一派的著名代表,因此接下来我想谈谈这两位作家。不同品味的读者对有不同的看法。就我而言,我读它的时候既没感到无聊,也没感到愉悦。文笔很好,写得轻松优美,并不拘谨。但是如果我被大雪困在了一个西方大草原上,唯一的伙伴是一个聋子,然后发现是小木屋中唯一的一本书时,我想我会很灰心。这样一部作品照理需要作者拥有活力四射的个性、非凡的人生经历以及不同寻常的学识储备,然而梭罗却是一个性格懒散、见识短浅的人。他所读的书,虽然都是些体面的著作,但是早已被读过千万遍。并且,我认为梭罗的情感缺乏力量,无法让读者感到其书之主旨——体验,是如此重要。梭罗发现,若一个人限制自己的欲求,那么只需要很小的代价就能满足它们。这一点我们早就知道了。霍桑说:“养成与和自己截然不同的人为伍的习惯,对一个人的道德和精神健康都有很大的好处。这样的人不会在乎你的追求,而你又必须有走出自己的世界来欣赏他的能力。”这话非常正确,作家们尤需铭记于心。

和梭罗相比,爱默生重要得多。很多年前,受一位在科莫湖畔遇到的金发女士影响,我第一次接触了爱默生。我们远足时她总是随身带着一卷爱默生的《论文集》。她用蓝色的铅笔划出了打动她的句子,每一页至少有两三处。她告诉我,爱默生是她的慰藉,每当生活中遇到艰难困苦时她总能从爱默生那儿得到她想要的宽慰。很多年后,我在夏威夷再次遇到了这位夫人。她非常友好地邀请我到她租的度假别馆里共进午餐。她本来便很富裕,现在已飞黄腾达。她的丈夫被授予了爵位,此时她已是一名贵妇了。接待我的时候,她穿着一袭卡洛特长裙(卡洛特姐妹是当时巴黎最负盛名的裙装制作商),戴着一串价值五万英镑的珍珠项链,脚上却未穿鞋袜。“你看,”她指着自己的赤足说,“我们在这儿过着简朴的生活。”我看到她的大脚趾内侧有些炎肿,不禁感到同情。这时穿得像明朝皇帝的中国管家进来了,手中端着鸡尾酒。我问她是否还读爱默生,她从桌子上抓起了一卷书,紧紧拥入那当时已渐渐羸弱的怀抱,然后告诉我,当然还读,不管去哪里,她都随身带着一卷爱默生的《论文集》。她抬起了戴满珠宝的手,朝窗外那碧蓝的大海挥了挥。她说,如果不是爱默生,她永远都无法领会太平洋的精神意义。前不久她去世了,寿终正寝,至死都是爱默生的信徒。她将自己的游艇和图书馆留给了一个小白脸。他是她风烛残年之际的另一个慰藉。然而她并没有留给那小白脸足够的钱去经营游艇,因此小白脸卖掉了游艇。二手书不值钱,所以那小白脸很可能将图书馆留了下来。若是如此,我只能希望爱默生能安慰他的丧友之痛。老实说,我从来都不认为爱默生是一种慰藉。我并不想诋毁一位让其同胞引以为豪的作家。我承认他是一位富有魅力、宅心仁厚的伟人。当你读他的日记时,便会为他的深思熟虑所打动。甚至当他还是个孩子时,便已能如此。爱默生是一位演说家,写文章也像演讲一样。演讲可以因音色和气场而增色,然而落笔成文后,便失去了这种力量。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他那著名的《论文集》能让人有所受益或者心感愉悦。他的文章离陈腐只有一步之遥。他总能写出生动的句子,但缺乏实质性的意义。他就像是一位敏捷的溜冰健将,能在陈词滥调做成的冰面上舞动出优雅而复杂的身形。若不是有这样的才能,他也许能写出更好的文章来。不过既然爱默生声名远播,读者自然想知道他何以在文学界获得如此之高的地位。对此,我推荐你读《英国人的特性》。这本书中内容很具体,因此它的语言不像《论文集》那样暧昧、松散、思想肤浅。和他的其他著作相比,这本书用词更生动,更准确,内容也更有趣。读这本书时我确实觉得是一种享受。

美国文学 爱伦·坡

也许是因为外国读者无法理解康科德派的作家在美国人心中的特殊价值,所以他们并不推崇这些作家。然而埃德加·爱伦·坡却是个例外。我想,他在外国受到的尊崇比在美国还要多,拿法国来说,至今仍有一批作家深受其影响。也许是他那偏颇的品性和让人不满的私生活招致了美国人的不满,从而并未受到应得的尊重。然而一位作家的品性和生活与读者毫无关系,读者关心的,只应该是他的作品。爱伦·坡写出了迄今为止美国最优美的诗歌,它们就像是威尼斯的名画,只消一眼,便会被那美摄了魂魄。在那一刻,你的感官得到了深深的满足,于是已全然不在乎这些诗句能不能为自己带来感悟。这些诗能给你的,除了美别无其他,然而这种美,举世无敌。此外爱伦·坡也是一位精准的评论家。他对短篇小说艺术的分析长久以来一直指导着诸多后继者的创作。他的故事写得极好,无人能出其右。众所周知,他的《金甲虫》以及围绕杜宾先生展开的一系列故事开创了侦探小说的先河。自此以后,文学界便涌出了大量我们喜爱的侦探小说。继爱伦·坡之后,虽然有大量侦探小说家耕耘侦探小说这片土地,也获得了丰硕的成果,然而从本质上看,没有人能为爱伦·坡一开始就达到的境界再添加任何东西。他的恐怖小说和推理小说,也许是受了霍夫曼和巴尔扎克的影响,但爱伦·坡是一位非常在意读者反馈的作家,因此这些故事在他步步为营的安排下,总会走向精彩的结尾。所以,它们完全值得所负之盛名。他的写作风格很夸张,堆砌了大量传奇的元素;人物的对话夸夸其谈,就像人物本身一样,一点儿也不真实;他的描写范围也很狭窄。但是你不得不承认,他给我们带来的是独一无二的体验。他的著作并不多,但每一本都能让人得到享受。不过他的作品中并没有特别美国的东西,不管是散文还是诗歌,都未包含任何只有美国人才能写出的深意。因此,若想寻找美国文学中的本土风味,还应当继续上下求索。

美国文学 亨利·詹姆斯

不过在此之前我必须提一位故意不以美国乡土风情为题材的作家——亨利·詹姆斯。他不是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但无疑是最著名的。他天资极高,但性格中隐藏着某些缺陷,使其无法完全施展自己的才能。他有幽默感,有洞察力,感知敏锐,能感应到人生的戏剧性,但他灵魂中的平凡使得他无法深刻理解人类最基本的一些情感,例如爱与恨,对死亡的恐惧,以及生命的神秘感。没人能像他那样敏锐地看穿事物的表象,然而对于表象之后的深意,他却并不能体会。他将《奉使记》(the Ambassadors)视为自己最出众的小说。那天我重新将这本书读了一遍,它的空洞令我震惊。小说迂回转折,让人读起来颇感乏味。作者对不同人物说话的方式也未曾细细雕琢,每个人说起话来都是一个样子——亨利·詹姆斯的风格。这本书唯一鲜活的人物便是纽瑟姆夫人,但她从未直接登场。而斯特瑞塞就是一个愚蠢、卑鄙又喜欢刨根问底的老太婆。若不是亨利·詹姆斯有让读者一页一页读下去,并且急于想知道接下来故事的天赋(小说家最重要的天赋),这本书早就让人无法忍耐了。此外,据我所知,能将春夏之际的巴黎那美妙的气氛描绘得如此优美,除了亨利·詹姆斯别无二人。我比较喜欢他的《美国人》。这本书思路清晰,语言优美,也许还有一些堂皇,例如将“走掉”说成“离别”,将“回家”说成“归宅”,将“睡觉”说成“歇息”,但这也是那一时代的风韵,并不惹我讨厌。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爱情故事,里面却没有爱情,从这个方面来说,确实够奇怪的。克里斯托弗·纽曼之所以希望与辛特拉夫人结婚只是想为孩子找一位母亲,而她也能成为他餐桌上优雅的装饰品。当婚约破裂后,他的骄傲受到了屈辱,但心却并未受到伤害。这些人物都不是有血有肉的人,男人都妄自尊大,女人也只是活的裙衬而已。辛特拉夫人虽然迷人,优雅而高贵,却是一个相当常见的角色。她不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更像是勤读巴尔扎克后仿造出来的角色。不过巴尔扎克毕竟能为常规的角色注入自己非凡的活力,而亨利·詹姆斯却没有这样的本领,因此辛特拉夫人和粉脂盒上印的时髦图片没什么区别。故事的主人公纽曼是开拓西部的美国人,从故事的时代背景看,他很可能参与了加利福尼亚的淘金热。但是很显然,亨利·詹姆斯对这类人知之甚少,因此无法给予主人公哪怕是一点儿的真实性。混迹于圣路易斯的赌场和旧金山的码头的纽曼是不可能习得那文绉绉的说话方式的。我个人认为,他玩弄了亨利·詹姆斯。而高贵的贝勒加德家族撕毁一项婚约的真实原因,不是因为纽曼的财富是经商得来的,而是因为纽曼,就像他们及时发现的一样,其实是哈佛大学的一名英语助教。虽然有诸多瑕疵,《美国人》仍旧值得一读。亨利·詹姆斯讲故事的技能非常高超,设置悬念时别出一格,处理戏剧性场景时有条不紊,致使《美国人》从头至尾都紧紧扣住了读者心弦。这本书就像侦探小说一样刺激,甚至更胜一筹。在接触了这样一位亲切、文雅、有教养的作家的心灵后,你必定能感受到他的魅力。《美国人》不是一本伟大的著作,却具有极强的可读性。很少有小说能在六十年后仍能做到这一点。

美国文学 《白鲸》

现在我想谈一本伟大的著作——。我读过麦尔维尔的南海丛书,例如《欧穆》和《泰皮》。当我亲身待在那些岛上时,它们读起来有趣又让人愉快。不过我从来都不想再将它们读一遍。我没有读过《皮埃尔》,因为很多优秀的评论家都认为它让麦尔维尔声名扫地。不过麦尔维尔的声誉,单靠一部就足够了。有些评论家认为写得太过华丽,而我却认为这种风格对表达本书主题而言太合适不过了。夸张有两种结果,要么让作家走上顶端,要么让他沦为荒谬。不得不说,麦尔维尔有时的确显得荒谬,然而没有人能做到一直站在顶端,从不跌落。最精彩的部分写得壮丽恢弘,充满了宏伟的张力和华丽且经久不衰的辞藻,这些足以让读者原谅麦尔维尔偶尔的荒谬。我认为中有几章冗长而乏味,它们讲述了从图书馆中突击而来的古董知识,以及鲸鱼的生物史。不过由此可看出,麦尔维尔对如此高深的领域的知识非常丰富。人无完人,荷马有时也打打盹,莎士比亚也写了很多页空洞的句子。然而,麦尔维尔对新贝德福一些场景的描写,他对事件的描述,对人物的处理,特别是对可怕的亚伯的描写,都是极好的。读的时候,你会感到书中蕴藏着一种悸动、一种神秘、一种先兆、一种热情,以及对生命的恐惧和惊骇,命运的无法避免,还有一种邪恶的巨大力量。它们紧紧勒住你的喉咙,你仿佛被压倒了,却又奇妙地被抬高了。若你是一名作家,能有如此高的文学建树,能对读者的情感和理智产生如此奇妙的影响,那便应该十分自豪了。

尽管在新贝德福开场,故事情节也发生在一艘美国捕鲸船上,但我却未能从中发现美国本土风味。我一直在寻觅这一点,它非常珍贵,因为独一无二。麦尔维尔身上的文化是欧式的,他的散文继承了十七世纪伟大文豪的风格。虽然他笔下的人物(至少重要的人物)是美国人,但这纯属偶然。和生活中的普通人相比,他们有些夸张,身上也不具备某个特定国家的特点。他们属于那个刺激而不可思议的国度,在那里,还有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众多人物,以及中狂暴的角色,他们倔强地活着,忍受着种种折磨。

美国文学 马克·吐温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我要将我所谓的“美国味”解释清楚都是一件困难的事,更别说如今受篇幅限制,这简直是不可能的。总的来说,文学中所谓的“美国味”即指能将一部美国作品和其他国家作家写成的作品区分开来的东西,是能为一部作品标记上环境特征的东西。有一个人在这一点上做得极好。他便是马克·吐温。他的向读者展现出了丰富而地道的美国风味。这本书的成就,远胜于他的其他作品,是一部不折不扣的杰作。有一个时期,马克·吐温并不受赞许,因为他是一位幽默大师,而学者对于当代幽默,大多是侧目而视的。不过他的死亡为他平了反,如今他已是公认的美国文学大家。因此对于他,我无需多言,只提一件事。当马克·吐温尝试正经的文学写作时(例如《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写出的全是无关紧要的东西,而在写时,他一心只想将那不朽的英雄展现给读者,却写出了一本杰作。这本书是用美国方言写作的模型,我猜想,它对如今最优秀、最具美国特色的作家仍具有非常重大的影响。马克·吐温告诉我们,写作风格不一定非要袭承十七十八世纪的英国作家,也可以从当代百姓日常的谈话中攫取。然而,若以为哈克贝利·费恩的话是从生活中照搬过来的,那就太愚蠢了。没有哪个未受过教育的小男孩能说出如此简洁的句子,能将修饰词用得如此恰当。也许马克·吐温认为如此口语化地用第一人称进行写作有失文学的尊严,因此他运用了一种我们很乐意接受的写作技巧,使读者认为,小费恩说的话,十分真实。至此,美国文学终于从长久的桎梏中解放了出来。中遍布变化多端的新奇构思,充满了热情与活力,是一部典型的流浪汉小说。它足以抬头挺胸地和这一伟大而著名的流派中另两部杰作《吉尔·布拉斯》和《汤姆·琼斯》并列。事实上,如果马克·吐温没有突发奇想,让那个无趣的小笨蛋汤姆·索亚毁了最后几章,这本书堪称完美。

美国文学 《俄勒冈小道》

我篇幅有限,因此只能略微提及《俄勒冈小道》(trail)。不到一百年前,帕克曼在那儿旅行,那时不仅要小心北美大草原上那成千上万的水牛,还要小心提防那些怀有敌意的印第安人。帕克曼勇敢,有决心,能板着脸说笑话,因此他能写出这样一本主题恢弘,从头至尾都十分精彩的杰作。这本书唯一的遗憾便是缺少一些优雅。

美国文学 艾米丽·狄金森

我还想再谈谈艾米丽·狄金森。我恐怕自己的言论会得罪很多美国人,因为我认为她得到的褒奖,超过了她所应得的。她被认为是美国最伟大的诗人。然而诗歌和国籍是没有关系的,诗人是天堂的子民,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谈到荷马时,我们会称他为一位伟大的希腊诗人吗?我们会将但丁称作一位伟大的意大利诗人吗?这样做只会贬低他们。因此我们对诗歌的评判也不应该受其作者的生活环境影响。艾米丽·狄金森有一段失败的爱情,然后隐居多年,爱伦·坡喜饮烈酒,对朋友背信弃义,然而这些既不会让前者的诗歌更出彩,也不会让后者的诗歌变逊色。想要读艾米丽·狄金森,最好去看她的各种诗选,她的精华之作都在那里。在那些诗中,她的机智、尖锐和简朴展露无遗(其实对于大多数诗选来说,若择诗时不那么吝啬,那么也许可以使自己的内容更丰富些)。然而,若去读艾米丽·狄金森的全集,你是会失望的。她的精华之作都是在她允许自己自由歌唱时写成的。它们的韵律规整而多变,用词能恰当地表达出作者的情感,叙述的故事也极其自然。然而,艾米丽·狄金森的精华之作太少了。她就像埃米琳·格兰杰福特<span class="" data-note="中一位写诗的少女。"></span>一样,随口就能说出什么也不是的诗歌。她写四行一节的诗时,总是用常见的节律,甚至写成民谣的样子,使得诗歌读起来十分单调。这种诗体本就不够自由,她又使它变得更加狭隘,因为她缺乏一对敏锐的耳朵,她的语言也不够精练。她写诗倾向于复杂化,因而当她尝试让诗歌简洁明了些时,却又总是牺牲了抒情之美。她常写一些警句式的诗,这种诗应该像敲钉子时正中钉头一样给世人当头一棒,而她往往敲得有些偏,有些轻。她确实有天赋,但算不上才华横溢。人们对艾米丽·狄金森褒奖甚多,但她鲜有配得上如此称赞的作品,这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诗歌是文学之冠,我们有权利对它严格要求。美国总会出现伟大的诗人(我想,也许已经出现了),他会让人们知道,艾米丽·狄金森受到的溢美之词委实过多了。

美国文学 沃尔特·特惠特曼

现在,只剩下沃尔特·惠特曼了。之所以将他放到最后,是因为从他的中,我们终于找到了不受欧洲影响的、纯粹的美国精神。是一部意义重大的作品。我一开始就提醒过你,我只会推荐那些能让人得到享受的书,因此现在不得不告诉你,很少有诗人像惠特曼一样将诗写得良莠不齐。我想,很多书之所以受读者欢迎,是因为评论家们将它们说得太完美了。但是完美并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优点的获得大多是以缺点为代价。对读者来说,知道该期待什么反而更好。否则,当他发现自己和那些歌功颂德之人观点不一致时,便会责怪自己。但其实,他所无法欣赏的部分,本身并没有多大价值。惠特曼是一位开始便很辉煌的作家,然而或许是因为他的写作之路太过顺畅,或许是因为他太过陶醉于自己的赘言,他常常在已没有什么好写时仍旧絮絮不停。这点你必须承认。惠特曼的诗,部分采用了《圣经》中有节律的语言,部分采用了十七世纪的无韵诗,还有部分采用了粗俗呆板又不悦耳的散文体。这点你也必须承认。这些缺点虽然很可惜,但却无伤大雅,很容易就能掠过。是一本随便翻开哪一页都读得起来的书。你可以想读多久就读多久,读累了就合上书页,下次再随便翻开一页继续阅读。惠特曼能写出纯净而可爱的诗句,也能写出让人灵魂为之震颤的句子,而且他常常突发能奇妙地打动人心的灵感。惠特曼是最振奋人心的诗人,这一点无需我多言。他充满了生命力,对生命的繁复多变、热情与美以及欢心雀跃有一种敏锐的感知力。美国人可以大方地,并且自豪地将这些特质看做地道的美国味。他让普通百姓也了解到了什么是诗歌,他告诉世人,诗歌不一定非要诞生于月光中,断壁残垣之上或者相思成疾的少女的愁苦中,诗歌也可以诞生于街坊中、火车上、汽船里,以及工匠辛勤的劳动中,还有农妇平凡的辛劳中,存在于生活中的时时刻刻。简而言之,诗歌存在于生活的每个角落。就像华兹华斯告诉世人,不一定非要用充满诗意的语言写诗,也可以用日常生活的简言片语作诗一样,惠特曼告诉我们,不一定非要从浪漫传奇中寻找诗歌的题材,也可以从日常生活的点滴中获得灵感。他的诗歌中没有逃避,有的只是接纳。每一个美国人读了惠特曼的诗后,都会为自己国家那广袤的领土、富饶的物资以及似锦的前程所动容。我想,正是惠特曼让美国文学意识到了自我。他的诗充满了男子气概,是民主的诗,是对一个崭新的国家真实的呼唤,更是一国之文学坚硬的基石。在欧洲博物馆中,耶西家族的族谱常常被演示成一棵大树,亚当是坚实庞大的树干,树枝则分化为了以色列十二族长和以色列王大卫。若也为美国文学谱一张家族树谱,那么分化出来的树枝便是欧·亨利、林·拉德纳、西奥多·德莱赛、辛克莱·刘易斯、薇拉·凯瑟,罗伯特·弗罗斯特,韦切尔·林赛、尤金·奥尼尔和埃德温·阿林顿·罗宾逊,而树干则当之无愧属于杰出的、无畏的、富有创造力的沃尔特·惠特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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